看著他,每一天。
如果他周圍的人太多了,多得讓自己看不到他了,他隻是會微笑著,低頭。
然後,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他竟然叫出了自己的名字。
那是一個極其簡單的場景,發生在高一的後半學期。
隻不過,是老師讓薄華幫忙髮捲子的時候。
薄華走到白宇的麵前,輕聲說:「白宇,你的卷子。」
白宇呆呆地抬頭,就看到對方含笑的臉。
那淺色的發染上了陽光的味道,淺淺的笑猶如春天盛放的花朵,握著自己卷子的手指修長白皙,常年打籃球的手指竟然這樣漂亮……人都說看一個人不需看他的臉,隻需看他的手……那麽,他的內心也是這樣美麗嗎?
「發什麽呆呢!」薄華竟然輕輕地將卷子往白宇頭上敲了敲,道,「考這麽高的分,不錯哦。」
薄華說完就走了。
白宇卻才發現自己的心髒簡直就要跳出來了!感覺到薄華的聲音遠去了,他才抬手,悄悄地摸上自己的臉頰……果然,早就滾燙了!
剛剛……剛剛在他麵前自己臉紅了嗎?
剛才自己的樣子簡直呆死了吧?!
不過……
他竟然知道自己的名字耶!
他知道自己!
而且……那是他第一次跟自己說話吧!!
後來迴想起來,也不知道自己怎麽想的。
雖然兩個人性格相差太大。
一個家境一般,性格冷漠古板,成績優異,常年獨善其身;一個家境極好,性格溫和輕佻,成績一般般,常常參與打架事業,周圍從來不缺女生……這樣的兩個人,簡直就像是座位安排的那樣,總是相差得特別遙遠……
不過,畢竟也同班一學期多了吧?平時上課的時候,白宇總是被老師表揚;早晨收作業的也是白宇……那個人怎麽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呢?
隻是,當從那個人的嘴裏聽到自己的名字的時候。
白宇突然覺得,為什麽自己不成為他的朋友呢?
因為太想太想,更多地從他的嘴裏聽到自己的名字了。
2、chapter 2
是怎樣,成為他最好的朋友呢?
見到他的時候,對他微笑;
當老師找他麻煩的時候,說他的好話讓老師放過他;
通過各種渠道了解他,聽他喜歡的歌,了解他喜歡的明星,看他喜歡的雜誌,然後,厚著臉皮加入他吃飯的那一桌,在他皺眉之前,就開口說他喜歡的話題……
當然,這些根本不夠。
薄華絕對不知道吧。
讓他與白宇組成「互幫」學習小組的,並不是老師,而是白宇自己的意見。為此,白宇竟然寫了一篇一千多字的申請,其中的「友愛」「互相幫助」以及他是如何如何「欣賞薄華同學,想要幫助他」等等,直接把老師感動到了,他們將兩個人調成了同桌,知道這個好消息以後,白宇一個晚上都興奮得睡不著覺!
另外,更幸運的事情發生了。
白宇提前了解了薄華同寢室的同學要退宿,他提前寫了換宿舍申請,再加上各種人脈因素,總之最後,他成為了薄華的室友。
絕對是白宇手段高明吧。
總之,他沒有用太多的時間,他就變成了薄華最「親近」的同性朋友了。
他們會一起去吃飯,一起打球,一起去圖書室,不過,一切也僅限於此了。
白宇早已滿足。
他珍惜著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光。
他知道自己的那種特殊的感情永遠都是單方麵的;
他知道作為薄華的朋友,要永遠支持他與他女友的關係;
他需要習慣薄華與其女友在學校卿卿我我的時候;
需要習慣別的女孩子跑過來問自己關於薄華所有的事,幫助他們追逐薄華的身影;
甚至每次,當薄華失戀以後,他都需要習慣默默地呆在他的身邊,聽著薄華講著關於他女友的事,看著他皺眉,傷感。
他知道薄華並非像傳聞那樣薄情。他實際上很重視每一個女孩子,總是善待她們,也喜歡著她們,隻是,他總是沒有找到一個「愛」的女孩子而已。
…………
安靜的白宇從來都沒有告訴過薄華。
實際上,他很自私的。
他喜歡薄華失戀,他希望薄華失戀。
明明,他是那樣喜歡薄華這個人,明明他還是希望薄華幸福的。
隻是,自己就像是薄華的日記本一樣,隻有當他傷心的時候,他才會想起翻開,在其中寫下一些文字。不過即使如此,白宇也很高興了。
白宇喜歡看薄華失戀的樣子。
大家都認為薄華是一個溫柔,高雅的貴公子,卻絕對不知道,那隻是他戴的假麵具而已。真正的薄華,就像現在這樣——
此時此刻,酒吧。
群蛇狂舞,重金屬音樂就像是重錘,一次由此一次重擊人類的心髒,讓人變得狂亂起來。
薄華步入酒吧,瞬間,酒吧裏近半的人都注意到了他。
他隻簡簡單單地穿著深藍色外套,黑色長褲,除了一副大大的墨鏡和左耳深紅色的耳釘,沒有任何多餘裝飾。不過,這個人天生就是實現的焦點,他舉手投足之間都透露著高貴,就像他身上淡淡的芳香一樣,那樣特別,那樣優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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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周圍的人太多了,多得讓自己看不到他了,他隻是會微笑著,低頭。
然後,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他竟然叫出了自己的名字。
那是一個極其簡單的場景,發生在高一的後半學期。
隻不過,是老師讓薄華幫忙髮捲子的時候。
薄華走到白宇的麵前,輕聲說:「白宇,你的卷子。」
白宇呆呆地抬頭,就看到對方含笑的臉。
那淺色的發染上了陽光的味道,淺淺的笑猶如春天盛放的花朵,握著自己卷子的手指修長白皙,常年打籃球的手指竟然這樣漂亮……人都說看一個人不需看他的臉,隻需看他的手……那麽,他的內心也是這樣美麗嗎?
「發什麽呆呢!」薄華竟然輕輕地將卷子往白宇頭上敲了敲,道,「考這麽高的分,不錯哦。」
薄華說完就走了。
白宇卻才發現自己的心髒簡直就要跳出來了!感覺到薄華的聲音遠去了,他才抬手,悄悄地摸上自己的臉頰……果然,早就滾燙了!
剛剛……剛剛在他麵前自己臉紅了嗎?
剛才自己的樣子簡直呆死了吧?!
不過……
他竟然知道自己的名字耶!
他知道自己!
而且……那是他第一次跟自己說話吧!!
後來迴想起來,也不知道自己怎麽想的。
雖然兩個人性格相差太大。
一個家境一般,性格冷漠古板,成績優異,常年獨善其身;一個家境極好,性格溫和輕佻,成績一般般,常常參與打架事業,周圍從來不缺女生……這樣的兩個人,簡直就像是座位安排的那樣,總是相差得特別遙遠……
不過,畢竟也同班一學期多了吧?平時上課的時候,白宇總是被老師表揚;早晨收作業的也是白宇……那個人怎麽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呢?
隻是,當從那個人的嘴裏聽到自己的名字的時候。
白宇突然覺得,為什麽自己不成為他的朋友呢?
因為太想太想,更多地從他的嘴裏聽到自己的名字了。
2、chapter 2
是怎樣,成為他最好的朋友呢?
見到他的時候,對他微笑;
當老師找他麻煩的時候,說他的好話讓老師放過他;
通過各種渠道了解他,聽他喜歡的歌,了解他喜歡的明星,看他喜歡的雜誌,然後,厚著臉皮加入他吃飯的那一桌,在他皺眉之前,就開口說他喜歡的話題……
當然,這些根本不夠。
薄華絕對不知道吧。
讓他與白宇組成「互幫」學習小組的,並不是老師,而是白宇自己的意見。為此,白宇竟然寫了一篇一千多字的申請,其中的「友愛」「互相幫助」以及他是如何如何「欣賞薄華同學,想要幫助他」等等,直接把老師感動到了,他們將兩個人調成了同桌,知道這個好消息以後,白宇一個晚上都興奮得睡不著覺!
另外,更幸運的事情發生了。
白宇提前了解了薄華同寢室的同學要退宿,他提前寫了換宿舍申請,再加上各種人脈因素,總之最後,他成為了薄華的室友。
絕對是白宇手段高明吧。
總之,他沒有用太多的時間,他就變成了薄華最「親近」的同性朋友了。
他們會一起去吃飯,一起打球,一起去圖書室,不過,一切也僅限於此了。
白宇早已滿足。
他珍惜著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光。
他知道自己的那種特殊的感情永遠都是單方麵的;
他知道作為薄華的朋友,要永遠支持他與他女友的關係;
他需要習慣薄華與其女友在學校卿卿我我的時候;
需要習慣別的女孩子跑過來問自己關於薄華所有的事,幫助他們追逐薄華的身影;
甚至每次,當薄華失戀以後,他都需要習慣默默地呆在他的身邊,聽著薄華講著關於他女友的事,看著他皺眉,傷感。
他知道薄華並非像傳聞那樣薄情。他實際上很重視每一個女孩子,總是善待她們,也喜歡著她們,隻是,他總是沒有找到一個「愛」的女孩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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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靜的白宇從來都沒有告訴過薄華。
實際上,他很自私的。
他喜歡薄華失戀,他希望薄華失戀。
明明,他是那樣喜歡薄華這個人,明明他還是希望薄華幸福的。
隻是,自己就像是薄華的日記本一樣,隻有當他傷心的時候,他才會想起翻開,在其中寫下一些文字。不過即使如此,白宇也很高興了。
白宇喜歡看薄華失戀的樣子。
大家都認為薄華是一個溫柔,高雅的貴公子,卻絕對不知道,那隻是他戴的假麵具而已。真正的薄華,就像現在這樣——
此時此刻,酒吧。
群蛇狂舞,重金屬音樂就像是重錘,一次由此一次重擊人類的心髒,讓人變得狂亂起來。
薄華步入酒吧,瞬間,酒吧裏近半的人都注意到了他。
他隻簡簡單單地穿著深藍色外套,黑色長褲,除了一副大大的墨鏡和左耳深紅色的耳釘,沒有任何多餘裝飾。不過,這個人天生就是實現的焦點,他舉手投足之間都透露著高貴,就像他身上淡淡的芳香一樣,那樣特別,那樣優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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