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死後,我發現雷文國越來越淺薄,早先裝的那點知識分子樣子早已蕩然無存。

    我不是才女但是,我喜歡舞文弄墨。

    我寫過詩——新詩、舊詩;寫過散文——抒情的、詠物的、敘事的;寫過雜談——隨筆、言論、雜文;寫過小說——小小說、短篇小說、中篇小說。如果把寫過的稿紙壘起來,也足有一米之高。可想而知,文章寫了不少,但見諸報端刊尾的卻寥若晨星。即便偶爾發表的也不過是“豆腐塊”文章。

    一次應邀參加“馬陵之春”文學青年筆會,有幸結識了《馬陵日報》的副刊編輯穆易和文聯副主席何苦。經他們指點,在秋湖小學教書期間,我竟在《馬陵日報》上發表十多篇散文。其中《人生風景談》還獲得省副刊協會優秀作品獎。——當然,那是穆易老師極力推薦的。其間,《馬陵作家報》還用五個整版的篇幅,連載了我的中篇小說《還我一個吻》。

    這篇小說主要是描寫一對農村青年男女裘實和孟菲的愛情故事。裘實和孟菲是村鄰。他們兩小無猜,青梅竹馬。從小學到高中,他們都是同學同班同座位。後來雙雙考取大學,隻因無錢,都沒圓大學的夢。裘實一家三口:生病的父親、上學的妹妹;孟菲也是一家三口:年邁的奶奶,患病的哥哥,父母早已病故。為了挑起家庭重擔,他們不得不打工。年輕漂亮的孟菲被副鎮長家招去當保姆,裘實則南下廣州,尋找生活出路。兩人分手時,傷心的孟菲送給流淚的裘實一個甜甜的親吻。這是他們相親相愛多年的第一次接觸。望著漸漸消逝的憂傷的孟菲身影,裘實暗下決心,一定要混得人模人樣的迴來把孟菲娶到家中。

    裘實一去五年沒有消息。

    孟菲遭到副鎮長強奸後,屈於淫威和生計,被迫嫁給喪偶且有兩個孩子的副鎮長。副鎮長曾答應,一旦結婚,他就包給孟菲的哥哥治好病。婚後,的確也幫助治療一時期,後來,漸漸不再問事。為此,兩人常爭吵。尤其是副鎮長把“野雞”帶迴家時,孟菲更是無法容忍這個本來就不愛的男人,於是提出離婚。一個弱小的女子,想同副鎮長抗衡,其命運可想而知。副鎮長白天揍她、罵她,夜裏便用極其卑劣的手段摧殘她。她是叫天不靈,叫地不應,幾次想自殺,但一想到奶奶,想到哥哥,她便忍了,最後,她隻有尋求法律保護。她找過婦聯,找過人大,找過法院,但是,一次次找,一次次失敗。正在她走投無路時,裘實迴來了。

    裘實雖不是腰纏萬貫,但也是衣錦還鄉。

    憑著誠實、憑著善良、憑著精明、憑著能幹,裘實在打工期間,得到年輕女老板的賞識,甚至癡愛。盡管如此,他始終愛著孟菲,並一定要和孟菲結婚。女老板看他這樣癡情、這樣忠貞,更加尊重他,就讓他迴家結婚。

    裘實迴家後,得知孟菲的情況,非常難過。但愛她的心仍不悔改。他對孟菲說,隻要她願意迴到他的身邊,那麽他的愛情之門,永遠對她敞開。他再次發誓:非孟菲不娶,哪怕一輩子打光棍。

    孟菲不願見到裘實。一來,她認為自己這種不幹淨的身子不配和裘實相愛,二來,她怕副鎮長加害裘實。但是,拗不過裘實的多次相求,再加上那深藏心底多年的愛情逼得她不能不和裘實相見。

    不管裘實如何真情,孟菲死也不答應和裘實結合。別說副鎮長還不同意離婚,就是同意,她也不會嫁給裘實,除非讓她死。裘實看她態度如此堅定,話說得如此之死,非常失望,非常傷心,最後隻提一個要求:還我一個吻。孟菲說,可以,但從此永不相見。裘實深情地吻了一下送來紅紅的香唇,流淚的孟菲頭也不迴地走了。

    五年等這一吻,孟菲知足了。為了愛裘實,她走向了另一世界;為了恨副鎮長,她用年輕的生命書寫了訴狀。她是臥軌自殺的。她認為世上沒有路讓她走,她隻能用鮮血灑在不讓她走的路上。自殺前,她寫了一份訴狀和一封絕命信。訴狀是寄給中南海的,當然告的是副鎮長。信是寫給裘實的。她說她永遠愛著裘實,之所以不敢跟他在一起,是不願葬送了他的前程。她請求死後,讓裘實能照看一下她的奶奶和哥哥。她說,我知道心愛的人是會答應一個真心愛他的人的臨終請求的。

    裘實還沒撈到返迴廣州,一副冰冷的手銬便把他押進了看守所。當然,這是副鎮長做的手腳。副鎮長說是裘實害死了孟菲。孟菲不是自殺,是他殺,這個他,副鎮長對公安人員說,他認準了是裘實。

    裘實是死是活,冤案能否昭雪?小說沒有寫下去,留給讀者去思考,去尋找答案。

    我的這篇小說發表後,《馬陵作家報》竟一時“洛陽紙貴”,在馬陵市引起不小反響。何苦副主席,穆易老師,還有牛國健老師都紛紛在《馬陵日報》上發表評論,我很快也成了新聞人物。

    在此期間,我的來信特別多,有時一天十來封。這些信多數是文學青年寫來的,有的是文朋詩友寫來的,還有的就是編輯老師寫來的。尤其是何苦老師來信最多,大多跟我談起寫作方法和技巧,有時對我寄去的文章進行評點,偶爾也談些做人的道理。

    盡管我在馬陵文壇上冒了一下泡,但很快就平靜了下來,我還是教我的書,寫我的稿。稿費千字十元,有時買點瓜子、糖塊給同事嚐嚐,讓同事們跟我一起分享一點快樂。

    一天,也就是女兒周歲的那年秋天,因為天氣一冷一熱,變化無常,女兒感冒高燒不退,隻得到衛生院掛水。

    女兒長這麽大還沒掛過水,平時傷風感冒吃點藥就好了,這次卻不行。掛水對孩子來說,本身就困難,因為靜脈血管太細,不好找。一針下去,不見迴血,還得重來;要不,針頭不拿出來就在肉裏亂紮,大人都受不了那個痛,別說孩子了。這次好在護士很老練,兌好藥水後,一針見血。可是,女兒才剛滿周歲,她看到紮在手腕上的針頭和懸吊在高高架上的鹽水瓶,非常害怕,又是哭,又是鬧,又是蹬腿,又是亂抓亂撓,一點也不安分,吵得我心煩意亂。雷文國看女兒亂蹬,就使勁地按著女兒雙腿,女兒動彈不得,哭得更兇。我衝著雷發火,讓他不要按腿。也許是疼女兒,也許是由於說不清的原因,雷文國對我臉上就是狠狠的一巴掌,那一巴掌很重,很重,兩頰頓時火辣辣地紅腫起來。我懷裏抱著正在掛水的孩子,隻能流著眼淚惱怒地質問他,憑什麽打我?雷文國鼻子哼了一聲,冷陰陰地說,你要再吱聲,我還揍你個不要臉的貨,別以為你寫兩篇臭文章就擱不下你了!我真想問他我不要臉在什麽地方,但怕嚇著孩子,也怕醫院裏人看笑話,就沒有再吵,隻能默默地流淚。

    近時期特別是父親死後,我發覺雷文國愈來愈淺薄,早先裝作的那點知識分子樣子早已蕩然無存,想起剛結婚時,憑心說他對我確實不錯。無論是做飯、洗衣服、做家務事,都搶著幹。遇到我不高興時,他總是陪著笑臉,充分顯示男人的寬容大度和對女人天生羸弱的忍讓。可是,不到兩年,他臉一抹就像是變了另一個人。他開始說粗話,開始罵,開始打,開始嫌我飯做得不好吃,衣服洗得不幹淨,是個生活能力極差的人。他是個男人,卻像女人一樣,好翻鬼話。常跑到我娘家,說我這也不行,那也不管,簡直是一無是處。我真不知是哪根香沒燒到得罪他了,所以他處處看不慣我,處處貶低我。

    一次,在馬陵教師進修學校一起進修的土窯小學老師呂姍姍來高山鎮找我玩。呂姍姍喜歡寫詩。學習期間,她常和我談詩、談散文。她買了不少東西大老遠的來看我,我不能不熱情款待。雷文國本來就喜歡詩,對姍姍的到來表現得異常熱情,而且談得非常投機。這時穆林森來我家玩,跟姍姍也談得非常熱火。沒吃飯前,出於禮節,穆林森邀請呂姍姍到他家認認門,姍姍也爽快答應了。難得遇上知音,姍姍是投奔我來的,何況又是一個年輕姑娘,去穆家我隻得陪著,雷文國也同意我去穆家陪姍姍。

    穆的愛人見來了客人,又是買酒又是買菜,一定留我們在她家吃飯。本來,我是留姍姍在我家吃飯的,穆家硬不給走,如果執意要走,似覺不妥,我隻得同意,並陪著姍姍在穆家吃晚飯。正吃飯時,雷文國突然氣衝衝地找上門來,當著穆家夫婦和我同學姍姍的麵,大聲喝斥我,家不要了,你還迴不迴家!看雷氣得那個樣子,我仍和顏悅色說,你先迴去,我馬上就到。雷文國不依,繼續說些不好聽的話,令大家都非常難堪掃興。他這樣不給我麵子,我賭氣迴了娘家。剛到娘家,板凳還沒坐熱,他又跑去帶。在我娘家,他又是哭,又是賠禮。看他那可憐樣子,我隻好返迴。夫妻吵嘴打架,是常事。夫妻畢竟是兩個人,不是一個人,不可能心往一處想,事往一處做,總有磕磕絆絆的時候。這跟買來新車需要磨合一樣,我想,久而久之,會相互了解,相互諒解的。所以,我盡量原諒他的淺薄,他的粗俗,他的所有缺點。

    然而,事實並不像我想像得那麽簡單。尤其是我的中篇小說發表後,雷文國變得愈來愈反常。他常常有意無意地說一些莫名其妙的話,讓我捉摸不透。什麽一周一封信,打得怪火熱?照片照得不錯嘛,寄給誰的?我跟他說,那是市作協給我辦會員證用的。他說,噢,市作協還怪識人才呀,別人發表那麽多沒給辦,你發表一篇就給辦了,本領真不小。他還說什麽,你要看誰好就跟誰去,我不會阻攔的。我當時百思不解其意,真的糊塗了好一陣子。我沒做什麽對不起雷文國的事,他講這些沒頭沒腦不明不白酸不溜溜的話,到底是什麽意思?

    後來,我才知道是因為我跟何苦副主席通幾次信的事。雷懷疑我跟何苦之間有什麽不軌行為。

    我非常惱火。

    他這是對我人格的侮辱。

    雷文國因為長得困難,各方麵平平,再加上過去有過汙點,與他的心高很不融洽。他愈是覺得自己不如人,愈要逞能作出超過別人的樣子。他的心理很不健全。

    當初嫁給他時,每當兩人站在一起,他看看枯瘦醜陋的自己,再看看秀麗端莊的我,就顯得極不自然。跟我一起上街時,從不和我一起走。即便去我娘家,路上也同我保持一定距離。我問他為什麽?他說跟我走在一起會丟麵子。誰丟誰的麵子,真是天曉得。反正,我們都感覺到兩人之間有條說不清道不明而且不可逾越的鴻溝。這條鴻溝隨著接觸時間的越來越長變得越來越深,越來越寬。

    他的心胸是越來越狹窄,懷疑和妒嫉心越來越重,對我也越來越不相信。

    有時,我從學校迴來晚了,他就盤問來盤問去,像審犯人一樣。為了證實我說得正確與否,他竟跑到同事家去考證。他還常跟同事打聽,問我在校跟哪些人接觸多,特別是跟哪些男老師來往,外麵來的信多不多,都是哪裏來的信,男的還是女的,他到底把我看成什麽人?

    上班時,我不能打扮。如果稍微穿得幹淨體麵些,適當地在鏡前整理一下自己,目的是想在學生麵前顯得大方、自然,像個老師樣。雷看後便在一旁惡言冷語地嘲諷,打扮給哪個男人看的?是不是馬陵來人了?再打扮也成不了黃花閨女。聽得你心裏要多煩有多煩,比看見飯裏落個死蒼蠅還令人惡心。

    本來我從心裏就不願接受他,無奈是看著孩子、看著剛剛建起的家庭,自認命苦,盡量忍。記得唐代有個詩僧叫寒山,他曾問另一位詩僧拾得:今有人侮我,使我,慢我,冷笑笑我,藐視視我,毀我傷我,嫌我恨我,詐譎欺我,則奈何?拾得曰:子但受之,依他,讓他,敬他,避他,苦苦耐他,裝聾作啞,漠然置之,冷眼觀之,看他如何結局。

    我也準備在家中當當“拾得”。

    他說低級庸俗的話也罷,罵粗俗下流的話也罷,我充耳不聞;他打我,無論是手,還是腳,我都看作是獸類的襲擊,因打他不過,隻能躲、讓、受之。

    雷文國很霸道。他打過你、罵過你後,想發泄還得發泄。你不睬他,他就強拉硬拽,蠻橫地摟你,抱你,不管當時你身上可能還留著他的掌印或拳痕,不管當時你流的是血還是淚,你隻能任他蹂躪,任他踐踏,任他發泄,誰叫你是他的妻子?惹他發火,給過他,完事後還得揍你,誰叫你跟他反抗呢?誰叫你在他身下是一副哭喪臉呢?他說他最煩女人的哭喪臉,看到這種臉就想打。

    那一段日子,我真不知是怎麽過來的。打過、鬧過,衣服還得洗,飯還得做,書還得教。——當然,最主要的還得當雷文國的性工具,誰叫我是他女人呢。好在那時,雷文國常住在批發店裏,他說他忙,店得看,所以晚上不能迴家。有時來了,發泄一通,屁股一拍就走人。他不在家,看不到他那副嘴臉,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我巴不得他一輩子不迴來。

    為避免雷的無端猜疑,造成不必要的家庭糾紛,我也盡量少和外界接觸,從學校裏能早點迴家就早點迴家,不再像過去那樣,好和同事們在外吃飯。迴家後便帶孩子、做家務。星期天,要麽把孩子從她奶奶那兒接迴來帶到我娘家玩玩,要麽就呆在家裏拾掇家務,大門也不出。

    教了這些年書,再亂的班級我都能帶好,就不信處理不好家庭矛盾。身為教師,如果家中整天吵架,雞犬不安,也會讓人笑話。我要盡可能得做一個賢妻良母,以“拾得”的態度容忍一切。

    我本不是才女,更不想當才女。所以,這段時間裏,為了耳邊清靜,什麽隨筆、雜談,什麽小說、散文,統統地不寫,免得惹禍端。書也懶得看,看也提不起興趣。偶爾來點興趣,或者有點“文思”,一看到雷文國那冷若冰霜的臉,頓時興趣索然無味,文思枯萎。

    我現在很明白,我越是有名、有才,越是被人捧著、讚著、吹著,雷文國便會越妒嫉我,越虐待我。他是個大男主義、是個家庭霸權主義者,他隻希望我是他老婆,一個任他騎任他打的女人,不希望我露頭露臉。他擔心我一旦成了大名,就會掙脫他的桎梏,就會拋棄他。我也沒想這樣,所以,我必須減少他的無端猜疑,讓他能對我放得下心,讓他隨時隨地感到我就在他的身邊,沒有離開過他半步,是他的“掌心物”、“籠中鳥”。

    然而,不管我怎樣努力,仍然不能擺脫他那變態的心理。他老是不理解,我各方麵都比他強,為什麽會看上他,並跟他結婚。

    盡管我已封筆,文聯的何主席仍給我來信,也不斷給我寄來《馬陵作家報》,並約我繼續給“作家報”寫稿。——畢竟他不知道我家中的矛盾。我也從沒跟他談起過。俗話說,家醜不可外揚。我在家吃苦再多,也不想讓外人知道,即便朋友再好,也隻能是朋友,不是家人。

    為了排除雷的疑慮,何主席每次寄來的信及報,我都拿給他看,而且都是當著麵拆給他看的。雷並不認為我這是真心表白,而是認為我這是在演戲,故意演給他看的。竟胡說什麽,想約會辦好事,還需要在信裏寫呀,電話裏什麽話說不清?

    雷文國侮辱我還不算,又寫信罵何苦老師,說何主席是第三者,是采花大盜,專門打文學女青年主意。何苦主席曾迴過雷文國一封信。信紙不知是哪裏撕下的,殘缺不全,信封紙發黃發黑。雷文國是怎樣罵何老師的,當時我不知道,後來才聽何老師講的。何老師給他的迴信,雷文國既沒跟我說過,也沒讓我看。但看得出雷接信後很惱怒,信紙信封被撕成碎片扔在牆角,是我掃地時無意發現的。當時我也不知是什麽材料,但總覺得異常。出於好奇心,我將那紙片拚湊起來,一看才發現是何苦老師寫給雷的信。信上沒有稱唿,隻有幾行字:我鄭重聲明如下:一,我隻跟李文芳見過一麵,那是在“馬陵之春”文學青年筆會上;二,我與李文芳是老師與學生、編者(何苦是《馬陵作家報》主編)和作者之間的關係;三,我今年六十有三,可做李文芳的父輩。家中有妻有女,甚是美滿;四,如果說我是第三者,這當然是抬舉了我;五,李文芳是一個很有天賦的女才子,和你這樣人結合實在是她的不幸。六,記得你以前也熱愛過文學,一個文學青年怎麽會變得如此低俗呢?

    看了何老師的信,我頭皮發麻,想不到雷文國在背後做了這種見不得人的事。怪不得他不敢把何老師的信給我看,他這是自討沒趣。

    那天雷文國迴家,我裝作不知何迴信之事,隻是冷冷地看他一眼後,仍做自己的事情。雷也像往常一樣,不冷不熱地對我。隻是,他找我辦那事,我沒同意。要是以往,他一定又吵又鬧又施暴,這次,他卻異常冷靜。我準備批改作業,實際上是為了避開他再度騷擾。

    “我跟你說個事。”雷文國說話的語氣總是帶點命令性,好像不這樣,就顯示不出他的威嚴。——隻是人太瘦,管他怎樣裝模作樣,也顯不出威風。

    “說。”我迴答得很冷。

    “我們離婚吧。”

    他說得輕描淡寫,我聽得如晴天霹靂。雖說我不愛他,但既然成家了,我怎能輕易讓家破碎。不過,我脾氣也強,當然在他麵前不能裝孬。我隻是說:“孩子咋辦?”

    “我帶著。”他自認為腰裏有倆臭錢,話說得很堅定。他以前曾以開玩笑形式說過,你李天芳這邊走,那邊我就能娶一個比你還強的來。

    “我要不同意把孩子給你呢?”

    “不同意也得同意。”

    “你憑什麽要離婚?”

    “什麽也不憑。”

    “我要不意同意,你怎辦?”

    “照離!”

    “真的嗎?”

    “走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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