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朵白雲漂浮在碧藍的天空上,雲雀在翠綠的草原上空往來梭巡,空中充滿了它們呢喃的繁音。
一望無際的茵茵草原上,成群的羊羔津津有味地吃著青草,奶牛們悠閑的散著步,調皮的牧羊犬彼此嬉戲打鬧,不時發出一陣低沉的吠叫。
流浪漢手裏揮舞著一把長達一米五的十字重劍,不斷的向前劈砍,挾著海的氣息的南風,吹著他滿頭的亂發,細密的汗珠從臉頰流到下巴,滴落到嫩綠的草葉上,在陽光下閃爍出藍寶石一樣的光芒。
重達六公斤的十字重劍一次次的斬裂空氣,爆出聲聲急促的尖嘯。
流浪漢的黑衣很快濕透,他解下外衣,露出一身精赤的腱子肉。經過一周的休養,他的體力已經完全恢複。這樣的基礎劍術練習,他能練上大半天時間,不會感到絲毫疲倦。
他抹了一把臉上的汗水,望著遠方一群群潔白的羊羔,心裏透出幾分喜悅:要是沒有戰爭,這樣寧靜美好的生活,就是他心目中最理想的歸宿。
時間快到中午,太陽灑下炙熱的光線,纖細的塵埃在光中淩亂飛舞,“轟隆隆”的馬蹄聲響起。
流浪漢轉過頭去,一個細小的黑影出現在視線中。
黑影漸漸清晰,熟悉的草帽映入眼簾,那是貝爾納老爹八歲的孫女艾瑪,騎著黑色的小馬駒給他送飯。
“小艾瑪,今天又是你給我送飯啊?本明沙呢?”流浪漢遠遠的打著招唿。
小馬駒馬蹄帶起的煙塵漸漸接近,艾瑪熟練的跳下馬來,從馬背解下一個陶罐,提到流浪漢身邊,揚起頭笑著說:“本明沙哥哥和巴隆老爹去山裏打獵去了,薔薇叔叔。”草帽下的臉蛋上長著幾顆俏皮的雀斑,額角還帶著幾顆騎馬後的汗珠和紅暈。
流浪漢聽到艾瑪口中的“薔薇叔叔”,臉上不禁抽了抽,自從他宣布以後要將薔薇花作為自己的家徽,貝爾納老爹的三個孫子孫女就開始叫他“薔薇叔叔”。
這種女性化的稱唿,實在是讓他恨不得揍這些小崽子一頓。
“該死,小艾瑪,你叫我叔叔就夠了,以後不要加上薔薇這兩個字,知道嗎?”流浪漢兩手捏住艾瑪的臉頰,輕輕往外拉扯,艾瑪臉上很快出現一個小醜一樣的笑臉。
“不許再扯我的臉!”艾瑪使勁掙脫他的手,後退兩步,揉了揉自己的臉,懊惱的說道:“巴隆老爹說被扯臉的小孩會變成醜八怪。”
“那麽你以後不許叫我薔薇叔叔了!”
“好的,薔薇叔叔。”
“……”流浪漢決定不和小屁孩計較,搖了搖頭,打開陶罐的蓋子,上麵是一碗土豆泥濃湯,下麵有兩塊烤羊肉。
“小艾瑪,飯送到了,你快迴去吧。今天肯定有你最喜歡的——烤的劈劈啪啪的腸子,再晚點就要被貝爾納老爹吃光啦。”
“爺爺最喜歡小艾瑪,不會和艾瑪搶的。”艾瑪自信滿滿,不過隨即想到某個那無良的老爹,她立即牽著起小馬駒,朝遠處走去:“艾瑪還要迴去幫媽媽裝蘋果酒,我先走啦,薔薇叔叔。”隨之而來的是一串銀鈴般的笑聲。
流浪漢喝了一口土豆泥濃湯,洋蔥混著土豆的香氣落入喉嚨,香濃的味道布滿味蕾,相較於烤羊肉而言,土豆泥濃湯最對他的胃口。
加了奶的土豆泥濃湯不僅養胃,而且可以迅速恢複體力,聽說這種做法是貝爾納老爹從軍隊學來的。
想到軍隊,流浪漢臉上不禁湧起無限憧憬。
以他的武技,隻要加入軍隊,絕對可以在很短時間內立下戰功。無限的榮耀、財富、聲望近在眼前。
流浪漢一邊嚼著羊肉,一邊暢想未來的無限風光。
腥膩的羊膻味,濃濃的汗漬味,此刻仿佛都不再難聞。他的心中隻有無限的,希望的火焰。
……
暮色降臨,流浪漢騎著馬,指揮著幾條牧羊犬驅趕羊群和牛群。
被許多山毛櫸包圍的小農莊出現在眼前,貝爾納老爹揮舞著鞭子,和兩個男雇工一起將牛羊趕入牛圈羊圈。
夜色像一條波平如靜的河流,蜿蜒在濃密的黑影裏。
微風吹動院子裏的蘋果樹樹葉,沙沙作響的樹葉似乎在迴憶著白天的熱鬧和繁忙。
壁爐的篝火升起來了,貝爾納老爹的妻子和兒媳婦在準備著晚餐。
流浪漢和貝爾納老爹坐在院子裏的蘋果樹下,遙望著柵欄門外黑暗的平原,煙鬥的火星忽明忽暗的閃爍著。
“我托人去領主城堡裏打探消息,男爵大人召集了兩百人的軍隊,過兩天就要出發,去東邊的邊境。”
“哦?”流浪漢眼中精光一閃,說道:“既然這樣,貝爾納老爹,那麽明天我就出發,趕到領主城堡,加入男爵大人的軍隊。”
“……金子做的劍柄將會沾滿鮮血,邪惡的魔鬼來此隘口是自取滅亡……偉大的聖騎士帶領著勇士浴血奮戰……我敢說,他們都將死路一條!遵從上帝的旨意,跟隨著我的劍,聽從我的指引,為偉大的王國戰鬥!寧可死也不願蒙受恥辱!……”
貝爾納老爹呢喃著幾十年前唱過的戰歌,幽深的目光望著遠方,迴憶著曾經浴血廝殺的畫麵——
“小子,好好幹吧。”貝爾納老爹拍了拍他的肩膀:“幫我多斬下幾顆易卜劣斯人的頭顱,當年我有很多同伴死在他們的手裏。”
“帶著勝利與榮光迴來,我要親眼看你把家徽刻在旗幟上——”
“如您所願!”
……
兩天後,穿著黑衣,身披一襲破舊披甲,背著巨大十字劍的流浪漢,站在幾十名差不多裝束的人群中,在古堡下方的街道上,等待男爵領主的檢閱。
古堡矗立於陡峭的山崖,像一隻雄踞在巨岩上的鷹,高大、古舊,曾經或許輝煌,現在卻滿目蒼涼。
在這個霧蒙蒙的清晨裏,城堡裏悄無聲息,遠處鬆濤澎湃聲隱隱傳來,偶爾夾雜一兩聲野獸的悲鳴。
“轟隆隆”的馬蹄聲忽然響起,城堡吊橋放下,城門轟然打開,一排排身穿重甲的騎士魚貫而出,手上持著雪亮的長槍,馬背上掛著鴛形盾,有些還配備十字劍或者流星錘。緊隨其後的是一隊手持塔盾,手持短劍,一隊身披重甲,手持十字重劍,一隊身披皮甲,手持弩箭的步兵。
這就是杜爾男爵手下精銳的軍隊,五十名騎兵,一百五十名步兵,剛好兩百名。
二百名精銳士兵剛在城堡前集結好,又有六名騎士從城堡飛奔而出。
當先那名騎士一身銀光閃閃的鎖子甲,腰間掛著一把鑲著寶石的精美十字細劍,顯然就是城堡的主人——杜爾男爵。稍微落後他一個馬頭的是一名脖子上掛著十字架,身穿白衣,披著紅袍的主教。
其後四名騎士全部身穿顏色暗沉的重鎧,頭上戴著開出十字空隙的頭盔,臉藏在飾有猛禽雙翼的頭盔後麵看不真切。
不過從他們高大魁梧的身材可以看出,這四人無一不是孔武有力的猛士。
身穿銀甲的騎士止住馬速,緩緩走過四個士兵集結方陣,鷹隼般的目光從各個士兵頭上掃過,被他視線掃過的士兵紛紛挺起胸膛,將自己的精氣神提到最高點。
“士兵們,”杜爾男爵洪亮的嗓門響起:“邪惡的易卜劣斯人再次入侵偉大的薩拉丁王國,戰爭的號角已經吹響。我接到查理國王的命令,將要帶領你們往東。”杜爾男爵將馬鞭指向東方:“投向東邊的戰場。我要帶領你們浴血奮戰,將敵人的頭顱一一斬下,捍衛薩拉丁王國的榮耀!你們願不願意?”
“薩拉丁王國萬歲!”兩百名士兵一齊怒吼,整齊的嘶吼聲響徹整條街道。
“好!”杜爾男爵大叫一聲,忽然拍了拍手掌,八名侍從從城堡抬出四個沉重的箱子,他指了指箱子說道:“凡是隨我出征者,全家免除五年賦稅。我還準備了四萬枚銀幣,你們每砍下一顆易卜劣斯人的頭顱,就會有二十枚銀幣的賞賜。而且,這僅僅是我的賞賜。偉大的查理國王允諾,隻要你們勇敢殺敵,薩拉丁王國的賞賜會是我的十倍。你們隻要能砍下十人的頭顱,不僅能獲得王國賞賜的財富,還能成為受封騎士,成為王國的中流砥柱。要是砍下一百顆敵人的頭顱,那麽你們就將像我一樣,成為王國的貴族,成為一名光榮的男爵。”
杜爾男爵的話剛落音,士兵們山唿海嘯的歡唿就將整個街道淹沒。
成為王國的貴族,國王和大主教都會親自接見,立刻就能融入王國的上層,這是每一個薩拉丁人夢寐以求的事情。
就連流浪漢,哦不,他現在有了個名字——索爾,是貝爾納老爹給他取的,中間名是薔薇。而姓氏,索爾還沒有取,因為他覺得自己肯定有一個曾經榮耀過的姓氏,隻是還沒有想起來而已。
聽到杜爾男爵的允諾,包括索爾在內的這一批“雜牌軍”,都激動無比。
這批“雜牌軍”是由農夫、罪犯、工匠、地痞、流氓組成的,沒有經過統一的訓練,戰鬥力可能比不上正規軍,連軍糧都要自備,可這些人往往在戰爭中最為勇猛。
因為他們雖然不是正規士兵,可按照王國的傳統,隻要出征立功,他們就能免除自己的罪名。計算戰功的時候,他們享受的待遇也和正規軍一樣。也就是說,隻要立下功勞,他們也能成為騎士乃至貴族。
薩拉丁王國很多貴族,都曾經誕生於“雜牌軍”,這是一個改變命運的好機會。
所以這些自願跟著軍隊出征的,打起仗來,個個都拿命去拚,勇猛無比,比起那些經過富貴酒色腐蝕過的貴族,往往更加靠譜。
“巴爾德爾!”杜爾男爵轉頭看向身後。
“聽從您的號令,閣下。”一名高大的騎士出列。
“從現在開始,你負責統領他們。”杜爾男爵用馬鞭指了指“雜牌軍”,“在我們到達東邊之前,我要你教會他們辨認王國的各種旗幟,聽從號令。還有,後勤由你全權負責。”
“遵命,閣下。”巴爾德爾拍了拍胸甲,興奮的臉都紅了。他很清楚,這批“雜牌軍”要是訓練的好,戰鬥力完全不亞於正規軍,他們之中肯定有不少勇士。簡而言之,這是一隻很容易立下功勞的隊伍。
巴爾德爾摘下自己的頭盔,露出長滿絡腮胡子的臉,左眼眼角斜劃到右臉嘴角的刀疤,憑空給他增添了幾分悍勇之氣。
皮靴輕踢馬刺,高大的紅色戰馬徑直奔向“雜牌軍”集結地,他逡巡了幾圈,視線掃過七八十人的隊伍,指著自己的臉怒喝道:“你們這群該死的罪犯、下流的地痞、一無是處的農夫,記住我的臉。以後我讓你們幹什麽就幹什麽,要是違背我的命令,我的劍會毫不猶豫的砍下你的狗頭。”
巴爾德爾單手抽出十字重劍,一劍就將旁邊立著的碗口粗的木樁斬成兩截,看得許多人心裏打個寒顫,隊伍隨即肅靜下來。當然,也有幾個人暗地裏翻了翻白眼。
巴爾德爾眼見下馬威達到了效果,長劍點了點人群中的幾個人:“你,你,你……還有你。你們幾個出列,報上自己的姓名。”
“巴斯蒂安!”
“雅各布!”
“……”
“……”
被點到的幾個人走出隊列,報出自己的名字。從體型上看,這幾個人要麽高大魁梧,要麽滿臉殺氣,顯然是巴爾德爾初步判定出較為悍勇的戰士。
一望無際的茵茵草原上,成群的羊羔津津有味地吃著青草,奶牛們悠閑的散著步,調皮的牧羊犬彼此嬉戲打鬧,不時發出一陣低沉的吠叫。
流浪漢手裏揮舞著一把長達一米五的十字重劍,不斷的向前劈砍,挾著海的氣息的南風,吹著他滿頭的亂發,細密的汗珠從臉頰流到下巴,滴落到嫩綠的草葉上,在陽光下閃爍出藍寶石一樣的光芒。
重達六公斤的十字重劍一次次的斬裂空氣,爆出聲聲急促的尖嘯。
流浪漢的黑衣很快濕透,他解下外衣,露出一身精赤的腱子肉。經過一周的休養,他的體力已經完全恢複。這樣的基礎劍術練習,他能練上大半天時間,不會感到絲毫疲倦。
他抹了一把臉上的汗水,望著遠方一群群潔白的羊羔,心裏透出幾分喜悅:要是沒有戰爭,這樣寧靜美好的生活,就是他心目中最理想的歸宿。
時間快到中午,太陽灑下炙熱的光線,纖細的塵埃在光中淩亂飛舞,“轟隆隆”的馬蹄聲響起。
流浪漢轉過頭去,一個細小的黑影出現在視線中。
黑影漸漸清晰,熟悉的草帽映入眼簾,那是貝爾納老爹八歲的孫女艾瑪,騎著黑色的小馬駒給他送飯。
“小艾瑪,今天又是你給我送飯啊?本明沙呢?”流浪漢遠遠的打著招唿。
小馬駒馬蹄帶起的煙塵漸漸接近,艾瑪熟練的跳下馬來,從馬背解下一個陶罐,提到流浪漢身邊,揚起頭笑著說:“本明沙哥哥和巴隆老爹去山裏打獵去了,薔薇叔叔。”草帽下的臉蛋上長著幾顆俏皮的雀斑,額角還帶著幾顆騎馬後的汗珠和紅暈。
流浪漢聽到艾瑪口中的“薔薇叔叔”,臉上不禁抽了抽,自從他宣布以後要將薔薇花作為自己的家徽,貝爾納老爹的三個孫子孫女就開始叫他“薔薇叔叔”。
這種女性化的稱唿,實在是讓他恨不得揍這些小崽子一頓。
“該死,小艾瑪,你叫我叔叔就夠了,以後不要加上薔薇這兩個字,知道嗎?”流浪漢兩手捏住艾瑪的臉頰,輕輕往外拉扯,艾瑪臉上很快出現一個小醜一樣的笑臉。
“不許再扯我的臉!”艾瑪使勁掙脫他的手,後退兩步,揉了揉自己的臉,懊惱的說道:“巴隆老爹說被扯臉的小孩會變成醜八怪。”
“那麽你以後不許叫我薔薇叔叔了!”
“好的,薔薇叔叔。”
“……”流浪漢決定不和小屁孩計較,搖了搖頭,打開陶罐的蓋子,上麵是一碗土豆泥濃湯,下麵有兩塊烤羊肉。
“小艾瑪,飯送到了,你快迴去吧。今天肯定有你最喜歡的——烤的劈劈啪啪的腸子,再晚點就要被貝爾納老爹吃光啦。”
“爺爺最喜歡小艾瑪,不會和艾瑪搶的。”艾瑪自信滿滿,不過隨即想到某個那無良的老爹,她立即牽著起小馬駒,朝遠處走去:“艾瑪還要迴去幫媽媽裝蘋果酒,我先走啦,薔薇叔叔。”隨之而來的是一串銀鈴般的笑聲。
流浪漢喝了一口土豆泥濃湯,洋蔥混著土豆的香氣落入喉嚨,香濃的味道布滿味蕾,相較於烤羊肉而言,土豆泥濃湯最對他的胃口。
加了奶的土豆泥濃湯不僅養胃,而且可以迅速恢複體力,聽說這種做法是貝爾納老爹從軍隊學來的。
想到軍隊,流浪漢臉上不禁湧起無限憧憬。
以他的武技,隻要加入軍隊,絕對可以在很短時間內立下戰功。無限的榮耀、財富、聲望近在眼前。
流浪漢一邊嚼著羊肉,一邊暢想未來的無限風光。
腥膩的羊膻味,濃濃的汗漬味,此刻仿佛都不再難聞。他的心中隻有無限的,希望的火焰。
……
暮色降臨,流浪漢騎著馬,指揮著幾條牧羊犬驅趕羊群和牛群。
被許多山毛櫸包圍的小農莊出現在眼前,貝爾納老爹揮舞著鞭子,和兩個男雇工一起將牛羊趕入牛圈羊圈。
夜色像一條波平如靜的河流,蜿蜒在濃密的黑影裏。
微風吹動院子裏的蘋果樹樹葉,沙沙作響的樹葉似乎在迴憶著白天的熱鬧和繁忙。
壁爐的篝火升起來了,貝爾納老爹的妻子和兒媳婦在準備著晚餐。
流浪漢和貝爾納老爹坐在院子裏的蘋果樹下,遙望著柵欄門外黑暗的平原,煙鬥的火星忽明忽暗的閃爍著。
“我托人去領主城堡裏打探消息,男爵大人召集了兩百人的軍隊,過兩天就要出發,去東邊的邊境。”
“哦?”流浪漢眼中精光一閃,說道:“既然這樣,貝爾納老爹,那麽明天我就出發,趕到領主城堡,加入男爵大人的軍隊。”
“……金子做的劍柄將會沾滿鮮血,邪惡的魔鬼來此隘口是自取滅亡……偉大的聖騎士帶領著勇士浴血奮戰……我敢說,他們都將死路一條!遵從上帝的旨意,跟隨著我的劍,聽從我的指引,為偉大的王國戰鬥!寧可死也不願蒙受恥辱!……”
貝爾納老爹呢喃著幾十年前唱過的戰歌,幽深的目光望著遠方,迴憶著曾經浴血廝殺的畫麵——
“小子,好好幹吧。”貝爾納老爹拍了拍他的肩膀:“幫我多斬下幾顆易卜劣斯人的頭顱,當年我有很多同伴死在他們的手裏。”
“帶著勝利與榮光迴來,我要親眼看你把家徽刻在旗幟上——”
“如您所願!”
……
兩天後,穿著黑衣,身披一襲破舊披甲,背著巨大十字劍的流浪漢,站在幾十名差不多裝束的人群中,在古堡下方的街道上,等待男爵領主的檢閱。
古堡矗立於陡峭的山崖,像一隻雄踞在巨岩上的鷹,高大、古舊,曾經或許輝煌,現在卻滿目蒼涼。
在這個霧蒙蒙的清晨裏,城堡裏悄無聲息,遠處鬆濤澎湃聲隱隱傳來,偶爾夾雜一兩聲野獸的悲鳴。
“轟隆隆”的馬蹄聲忽然響起,城堡吊橋放下,城門轟然打開,一排排身穿重甲的騎士魚貫而出,手上持著雪亮的長槍,馬背上掛著鴛形盾,有些還配備十字劍或者流星錘。緊隨其後的是一隊手持塔盾,手持短劍,一隊身披重甲,手持十字重劍,一隊身披皮甲,手持弩箭的步兵。
這就是杜爾男爵手下精銳的軍隊,五十名騎兵,一百五十名步兵,剛好兩百名。
二百名精銳士兵剛在城堡前集結好,又有六名騎士從城堡飛奔而出。
當先那名騎士一身銀光閃閃的鎖子甲,腰間掛著一把鑲著寶石的精美十字細劍,顯然就是城堡的主人——杜爾男爵。稍微落後他一個馬頭的是一名脖子上掛著十字架,身穿白衣,披著紅袍的主教。
其後四名騎士全部身穿顏色暗沉的重鎧,頭上戴著開出十字空隙的頭盔,臉藏在飾有猛禽雙翼的頭盔後麵看不真切。
不過從他們高大魁梧的身材可以看出,這四人無一不是孔武有力的猛士。
身穿銀甲的騎士止住馬速,緩緩走過四個士兵集結方陣,鷹隼般的目光從各個士兵頭上掃過,被他視線掃過的士兵紛紛挺起胸膛,將自己的精氣神提到最高點。
“士兵們,”杜爾男爵洪亮的嗓門響起:“邪惡的易卜劣斯人再次入侵偉大的薩拉丁王國,戰爭的號角已經吹響。我接到查理國王的命令,將要帶領你們往東。”杜爾男爵將馬鞭指向東方:“投向東邊的戰場。我要帶領你們浴血奮戰,將敵人的頭顱一一斬下,捍衛薩拉丁王國的榮耀!你們願不願意?”
“薩拉丁王國萬歲!”兩百名士兵一齊怒吼,整齊的嘶吼聲響徹整條街道。
“好!”杜爾男爵大叫一聲,忽然拍了拍手掌,八名侍從從城堡抬出四個沉重的箱子,他指了指箱子說道:“凡是隨我出征者,全家免除五年賦稅。我還準備了四萬枚銀幣,你們每砍下一顆易卜劣斯人的頭顱,就會有二十枚銀幣的賞賜。而且,這僅僅是我的賞賜。偉大的查理國王允諾,隻要你們勇敢殺敵,薩拉丁王國的賞賜會是我的十倍。你們隻要能砍下十人的頭顱,不僅能獲得王國賞賜的財富,還能成為受封騎士,成為王國的中流砥柱。要是砍下一百顆敵人的頭顱,那麽你們就將像我一樣,成為王國的貴族,成為一名光榮的男爵。”
杜爾男爵的話剛落音,士兵們山唿海嘯的歡唿就將整個街道淹沒。
成為王國的貴族,國王和大主教都會親自接見,立刻就能融入王國的上層,這是每一個薩拉丁人夢寐以求的事情。
就連流浪漢,哦不,他現在有了個名字——索爾,是貝爾納老爹給他取的,中間名是薔薇。而姓氏,索爾還沒有取,因為他覺得自己肯定有一個曾經榮耀過的姓氏,隻是還沒有想起來而已。
聽到杜爾男爵的允諾,包括索爾在內的這一批“雜牌軍”,都激動無比。
這批“雜牌軍”是由農夫、罪犯、工匠、地痞、流氓組成的,沒有經過統一的訓練,戰鬥力可能比不上正規軍,連軍糧都要自備,可這些人往往在戰爭中最為勇猛。
因為他們雖然不是正規士兵,可按照王國的傳統,隻要出征立功,他們就能免除自己的罪名。計算戰功的時候,他們享受的待遇也和正規軍一樣。也就是說,隻要立下功勞,他們也能成為騎士乃至貴族。
薩拉丁王國很多貴族,都曾經誕生於“雜牌軍”,這是一個改變命運的好機會。
所以這些自願跟著軍隊出征的,打起仗來,個個都拿命去拚,勇猛無比,比起那些經過富貴酒色腐蝕過的貴族,往往更加靠譜。
“巴爾德爾!”杜爾男爵轉頭看向身後。
“聽從您的號令,閣下。”一名高大的騎士出列。
“從現在開始,你負責統領他們。”杜爾男爵用馬鞭指了指“雜牌軍”,“在我們到達東邊之前,我要你教會他們辨認王國的各種旗幟,聽從號令。還有,後勤由你全權負責。”
“遵命,閣下。”巴爾德爾拍了拍胸甲,興奮的臉都紅了。他很清楚,這批“雜牌軍”要是訓練的好,戰鬥力完全不亞於正規軍,他們之中肯定有不少勇士。簡而言之,這是一隻很容易立下功勞的隊伍。
巴爾德爾摘下自己的頭盔,露出長滿絡腮胡子的臉,左眼眼角斜劃到右臉嘴角的刀疤,憑空給他增添了幾分悍勇之氣。
皮靴輕踢馬刺,高大的紅色戰馬徑直奔向“雜牌軍”集結地,他逡巡了幾圈,視線掃過七八十人的隊伍,指著自己的臉怒喝道:“你們這群該死的罪犯、下流的地痞、一無是處的農夫,記住我的臉。以後我讓你們幹什麽就幹什麽,要是違背我的命令,我的劍會毫不猶豫的砍下你的狗頭。”
巴爾德爾單手抽出十字重劍,一劍就將旁邊立著的碗口粗的木樁斬成兩截,看得許多人心裏打個寒顫,隊伍隨即肅靜下來。當然,也有幾個人暗地裏翻了翻白眼。
巴爾德爾眼見下馬威達到了效果,長劍點了點人群中的幾個人:“你,你,你……還有你。你們幾個出列,報上自己的姓名。”
“巴斯蒂安!”
“雅各布!”
“……”
“……”
被點到的幾個人走出隊列,報出自己的名字。從體型上看,這幾個人要麽高大魁梧,要麽滿臉殺氣,顯然是巴爾德爾初步判定出較為悍勇的戰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