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知縣”(梁曉樂)說:“你見財起意,已經觸犯法律。現判你如數歸還三十個買你綢緞的人的銀兩,之後帶迴縣衙,聽候發落。”
直到這時,三十個“看熱鬧”的人才知道是怎麽迴事:原來縣老爺這是利用他們把失竊的綢緞取迴來!
“烏知縣”(梁曉樂)看了看大家,糾正說:“這是柳樹枝幫助我們找到竊賊的,如果我不命令衙役打柳樹枝,你們就不會發笑。如果你們不笑,我就不會罰你們。如果我不罰你們,你們就不會去找綢緞,也不會出高出原價三倍的錢買綢緞了。所以應該說是柳樹枝幫助我找到了竊賊。”
審大白鵝
一日,式神“烏知縣”(梁曉樂)正坐在大堂批閱訴狀,突然門口傳來一陣爭吵聲。“氣泡”中的梁曉樂抬頭一看,見一個穿戴整齊的年輕小夥子和一個鄉下人拚死命爭奪著一隻大白鵝,邊罵邊走進公堂來。
“烏知縣”(梁曉樂)喝問道:“你們兩人為何在此大吵大鬧?”
那穿戴整齊的年輕小夥子搶先說:“縣老爺在上,小民住在縣城東關小橋旁。我家裏的一隻大白鵝趁大門敞開,偷跑出來。被這個鄉下佬捉住歸為己有,被我看見了,還不肯還我,請縣老爺為小民做主。”
“烏知縣”(梁曉樂)又問鄉下人:“這個小夥子說你偷捉他的鵝,這事是真是假?”
鄉下人脹紅著臉,氣唿唿說:“縣老爺,這隻鵝明明是我從農村帶到縣城,送給生病的丈人補身子的。我剛走到東關小橋旁,這無賴就過來,硬逼著我把鵝賣給他。我不賣,他就搶,還誣告我偷他的鵝。小人講的句句是真話,求老爺明斷。”
“烏知縣”(梁曉樂)問:“你們倆都說鵝是自己的,那誰來給你們作證明呢?”
兩個人都搖搖頭,說:“沒有!”
“氣泡”中的梁曉樂想了想,一條計策湧上心頭,又問道:
“烏知縣”(梁曉樂):“小夥子,你每天用什麽喂鵝?”
年輕小夥子迴道:“秉老爺,小的每天用米糠喂鵝。”
“烏知縣”(梁曉樂)指著鄉下人:“你每天用什麽喂鵝?”
鄉下人迴道:“每日拔青草、野菜喂鵝。”
“烏知縣”(梁曉樂):“那好,既然沒有旁人給你們作證,那就叫鵝自己寫出來吧!”
“烏知縣“(梁曉樂)叫差役拿來一張大白紙,攤在大堂上,把鵝放在紙上,蓋上籮筐,吩咐兩人在旁等候公斷。
一會兒,鵝在籮筐下麵“撲撲”拍了幾下翅膀。
“烏知縣”(梁曉樂)聽見響聲,忙叫差役揭開籮筐,看看鵝寫了什麽字。
這時,真正的烏知縣正扮作衙役在大堂上值班。見梁曉樂如此審鵝,覺得奇怪。搶先一步走過去,揭開籮筐看了一看,就稟告說:“鵝什麽字也沒有寫,隻拉了一堆屎。”
“烏知縣”(梁曉樂)聞聽覺得好笑,又故意板起麵孔說:“不可能?!我明明聽見它拍著翅膀說寫了!再過去看看,揣摩一下,看看像個什麽字?”
烏知縣更加奇怪了:難道說鵝拍翅膀就是“說話”哩?這個小幹妹妹有多大道行,能聽懂家禽的肢體語言?!
烏知縣疑惑著,好奇著,捂住鼻子,又湊近鵝屎細細辨認。看了半天,還是沒看出名堂來,隻好實打實地迴道:“紙上隻有一堆青綠色的鵝屎,實在看不出像個什麽字。”
“烏知縣”(梁曉樂)聽了點點頭,說:“這就對了。”並立馬叫兩人上堂聽判。
“烏知縣”(梁曉樂)指著大白鵝對鄉下人說:“鵝自己招認是你的了,你把它帶走吧。”又轉身問那年輕小夥子說:“你服不服本官判決?”
年輕小夥子頭一別愣,不服氣地說:“鵝本來是我的,你為什麽僅憑一攤什麽字也不像的臭巴巴屎,就斷定是他的?”
“烏知縣”(梁曉樂)大怒,一拍驚堂木,大聲喝道:“大膽刁民,竟敢在本官麵前耍花招。誰不曉得鵝是邊吃邊拉的。鄉下人拔青草、野菜喂鵝,它拉的屎是綠色的;你呢,剛才說用米糠喂養,那麽鵝拉出的屎一定是黃色的了。你自己來看看,這隻鵝拉的屎是不是綠色的?你年紀輕輕,仗著自己住在縣城,就欺侮鄉下人,還有王法沒有?!來人呀,給我拉下去重打二十大板!”
一旁的烏知縣恍然大悟:原來她說的字不是“字”,而是屎的顏色。不由心生感慨:就這一點,也夠自己揣摩多半年的。
烏知縣審鵝秉公斷案的事,一下在民眾中傳播開來。
智破殺夫案
有一個名叫黃佩友的男子,中秋節晚上與幾個朋友在庭院裏飲酒賞月。他喝了不少酒,散席後迴屋就酣睡不醒。
半夜裏,黃佩友家中突然傳出淒慘而驚慌的一聲大叫,接著他的妻子就痛哭起來。
鄰居們聞訊趕來時,隻見黃佩友鼓出兩隻大眼,已死於非命。
人命關天,村族長不敢怠慢,很快將此事稟報到縣衙烏知縣那裏。
式神“烏知縣”(梁曉樂)通過“審豬”、“審柳枝”、“審鵝”,成功地破了幾個案子,已被傳的沸沸揚揚,也為烏知縣贏得了“機智斷案”的美譽。
但對於人命案,梁曉樂還是第一次接觸,一時竟然摸不到邊際。
一開始,梁曉樂懷疑這是個“謀殺親夫”的案件,但那女子矢口否認,查那屍體,既無傷痕也無中毒跡象。把與死者生前一起飲酒賞月的幾個朋友挨個調查了一個遍,結果是都沒有作案時間和作案動機。
梁曉樂駕著“氣泡”在死者的住房周圍到處飄飛,尋找可疑的地方。
經過她細心勘查,發現地窖內有一秘密通道。梁曉樂趕緊駕著“氣泡”飄飛進去,原來地道接連鄰居之家。鄰居家裏有一個鰥夫,姓程名坡,年齡與死者的妻子相仿。
經過盤問程坡,他承認了與黃佩友妻子私通之事。
但黃佩友的妻子仍不認罪,一口咬定那通道是原來購置房產時就有的。曾幾程坡次向她求歡,她未曾答應。她甚至破口大罵程坡,說程坡因調戲她不成,才將她丈夫害死的。嚇得程坡也連忙翻供,說那通道雖然連接兩家,但他從未使用過。
事情搞得越來越複雜。
梁曉樂也顯得束手無策起來。
化裝成“衙役”的烏知縣告訴梁曉樂:“像這種死刑案,就得大刑伺候。否則,她絕不會承認自己謀殺了親夫?!”
梁曉樂不同意用“大刑”來審案。她要拿到真憑實據才作出判決。處於女人之心,考慮到妻子死了丈夫,如果不是因奸情所殺,那她心裏一定很悲痛。便耐心地問黃妻:
“烏知縣”(梁曉樂):“你丈夫晚上還好端端的,為何半夜便突然死去呢?你是待在他身邊的人,難道就沒看出一點兒跡象來嗎?”
黃妻答道:“這隻能說是命裏注定的,俗話說,閻王要你三更死,你便活不到五更。小婦人今春曾算過一卦,說我夫妻生肖相克,不是他死,就是我亡。早知這樣,我願代我丈夫先死。”
黃妻利嘴滑舌,分明是一派胡言,但從她這一番話中,梁曉樂了解她相信因果報應和陰間閻王之說。當下就將黃妻下在獄中,同時心裏有了一個大膽的計劃。
是夜三更,一陣陰風吹進黃妻獄中,她從睡夢中驚醒,隻見兩個蓬頭小鬼將鐵鏈套住她的脖子,將她拘到一個陰森森的大殿,兩旁兇神惡煞張牙舞爪,牛頭馬麵如虎似狼。大殿正中端坐著閻王。黃妻見此場麵,早就嚇得魂不附體。
在幽暗的燭光下,隻見從殿後走出一個年輕鬼魂,突鼓兩眼對著黃妻大叫:“你這賤人,還我命來!”
黃妻一見,那人竟是自己丈夫黃佩友。
閻王爺開口問道:“黃佩友,有何冤屈可如實稟告。”
那黃佩友呈上一份狀紙說道:“小的冤屈全寫在狀紙上,請大王審閱。”
閻王看完狀紙,對著黃妻大聲喝道:“大膽****,私通奸夫,謀害親夫。還不從實招來。”
旁邊的兇神惡煞、牛頭馬麵發出陣陣喝聲,黃妻隻得磕頭求饒,隻要不讓她地獄,願從實招供。
原來,她私通程坡之後,就處心積慮要害死黃佩友。中秋節夜裏,她趁丈夫酒醉熟睡之際,用紮鞋底的鋼針釘入丈夫的腦心,因有頭發遮住傷口,所以除兩眼突然鼓出外,使人查不出死因。
黃妻招供畫押被押走後,大殿上忽然燈火齊明,那案前端坐的閻王爺,原來是小玉麒麟假扮的,那些兇神惡煞、牛頭馬麵、蓬頭小鬼以及突鼓著兩隻眼睛的“黃佩友”,都是梁曉樂點化的式神。
第二天,“烏知縣”(梁曉樂)又將黃妻提上大堂,根據她昨天晚上的供詞,有複審了一遍。
黃妻想翻供,已有差役來報,在黃佩友的屍體頭上找到鋼針一枚。
黃妻見物證被獲,再無可抵賴,老老實實認罪伏法。
直到這時,三十個“看熱鬧”的人才知道是怎麽迴事:原來縣老爺這是利用他們把失竊的綢緞取迴來!
“烏知縣”(梁曉樂)看了看大家,糾正說:“這是柳樹枝幫助我們找到竊賊的,如果我不命令衙役打柳樹枝,你們就不會發笑。如果你們不笑,我就不會罰你們。如果我不罰你們,你們就不會去找綢緞,也不會出高出原價三倍的錢買綢緞了。所以應該說是柳樹枝幫助我找到了竊賊。”
審大白鵝
一日,式神“烏知縣”(梁曉樂)正坐在大堂批閱訴狀,突然門口傳來一陣爭吵聲。“氣泡”中的梁曉樂抬頭一看,見一個穿戴整齊的年輕小夥子和一個鄉下人拚死命爭奪著一隻大白鵝,邊罵邊走進公堂來。
“烏知縣”(梁曉樂)喝問道:“你們兩人為何在此大吵大鬧?”
那穿戴整齊的年輕小夥子搶先說:“縣老爺在上,小民住在縣城東關小橋旁。我家裏的一隻大白鵝趁大門敞開,偷跑出來。被這個鄉下佬捉住歸為己有,被我看見了,還不肯還我,請縣老爺為小民做主。”
“烏知縣”(梁曉樂)又問鄉下人:“這個小夥子說你偷捉他的鵝,這事是真是假?”
鄉下人脹紅著臉,氣唿唿說:“縣老爺,這隻鵝明明是我從農村帶到縣城,送給生病的丈人補身子的。我剛走到東關小橋旁,這無賴就過來,硬逼著我把鵝賣給他。我不賣,他就搶,還誣告我偷他的鵝。小人講的句句是真話,求老爺明斷。”
“烏知縣”(梁曉樂)問:“你們倆都說鵝是自己的,那誰來給你們作證明呢?”
兩個人都搖搖頭,說:“沒有!”
“氣泡”中的梁曉樂想了想,一條計策湧上心頭,又問道:
“烏知縣”(梁曉樂):“小夥子,你每天用什麽喂鵝?”
年輕小夥子迴道:“秉老爺,小的每天用米糠喂鵝。”
“烏知縣”(梁曉樂)指著鄉下人:“你每天用什麽喂鵝?”
鄉下人迴道:“每日拔青草、野菜喂鵝。”
“烏知縣”(梁曉樂):“那好,既然沒有旁人給你們作證,那就叫鵝自己寫出來吧!”
“烏知縣“(梁曉樂)叫差役拿來一張大白紙,攤在大堂上,把鵝放在紙上,蓋上籮筐,吩咐兩人在旁等候公斷。
一會兒,鵝在籮筐下麵“撲撲”拍了幾下翅膀。
“烏知縣”(梁曉樂)聽見響聲,忙叫差役揭開籮筐,看看鵝寫了什麽字。
這時,真正的烏知縣正扮作衙役在大堂上值班。見梁曉樂如此審鵝,覺得奇怪。搶先一步走過去,揭開籮筐看了一看,就稟告說:“鵝什麽字也沒有寫,隻拉了一堆屎。”
“烏知縣”(梁曉樂)聞聽覺得好笑,又故意板起麵孔說:“不可能?!我明明聽見它拍著翅膀說寫了!再過去看看,揣摩一下,看看像個什麽字?”
烏知縣更加奇怪了:難道說鵝拍翅膀就是“說話”哩?這個小幹妹妹有多大道行,能聽懂家禽的肢體語言?!
烏知縣疑惑著,好奇著,捂住鼻子,又湊近鵝屎細細辨認。看了半天,還是沒看出名堂來,隻好實打實地迴道:“紙上隻有一堆青綠色的鵝屎,實在看不出像個什麽字。”
“烏知縣”(梁曉樂)聽了點點頭,說:“這就對了。”並立馬叫兩人上堂聽判。
“烏知縣”(梁曉樂)指著大白鵝對鄉下人說:“鵝自己招認是你的了,你把它帶走吧。”又轉身問那年輕小夥子說:“你服不服本官判決?”
年輕小夥子頭一別愣,不服氣地說:“鵝本來是我的,你為什麽僅憑一攤什麽字也不像的臭巴巴屎,就斷定是他的?”
“烏知縣”(梁曉樂)大怒,一拍驚堂木,大聲喝道:“大膽刁民,竟敢在本官麵前耍花招。誰不曉得鵝是邊吃邊拉的。鄉下人拔青草、野菜喂鵝,它拉的屎是綠色的;你呢,剛才說用米糠喂養,那麽鵝拉出的屎一定是黃色的了。你自己來看看,這隻鵝拉的屎是不是綠色的?你年紀輕輕,仗著自己住在縣城,就欺侮鄉下人,還有王法沒有?!來人呀,給我拉下去重打二十大板!”
一旁的烏知縣恍然大悟:原來她說的字不是“字”,而是屎的顏色。不由心生感慨:就這一點,也夠自己揣摩多半年的。
烏知縣審鵝秉公斷案的事,一下在民眾中傳播開來。
智破殺夫案
有一個名叫黃佩友的男子,中秋節晚上與幾個朋友在庭院裏飲酒賞月。他喝了不少酒,散席後迴屋就酣睡不醒。
半夜裏,黃佩友家中突然傳出淒慘而驚慌的一聲大叫,接著他的妻子就痛哭起來。
鄰居們聞訊趕來時,隻見黃佩友鼓出兩隻大眼,已死於非命。
人命關天,村族長不敢怠慢,很快將此事稟報到縣衙烏知縣那裏。
式神“烏知縣”(梁曉樂)通過“審豬”、“審柳枝”、“審鵝”,成功地破了幾個案子,已被傳的沸沸揚揚,也為烏知縣贏得了“機智斷案”的美譽。
但對於人命案,梁曉樂還是第一次接觸,一時竟然摸不到邊際。
一開始,梁曉樂懷疑這是個“謀殺親夫”的案件,但那女子矢口否認,查那屍體,既無傷痕也無中毒跡象。把與死者生前一起飲酒賞月的幾個朋友挨個調查了一個遍,結果是都沒有作案時間和作案動機。
梁曉樂駕著“氣泡”在死者的住房周圍到處飄飛,尋找可疑的地方。
經過她細心勘查,發現地窖內有一秘密通道。梁曉樂趕緊駕著“氣泡”飄飛進去,原來地道接連鄰居之家。鄰居家裏有一個鰥夫,姓程名坡,年齡與死者的妻子相仿。
經過盤問程坡,他承認了與黃佩友妻子私通之事。
但黃佩友的妻子仍不認罪,一口咬定那通道是原來購置房產時就有的。曾幾程坡次向她求歡,她未曾答應。她甚至破口大罵程坡,說程坡因調戲她不成,才將她丈夫害死的。嚇得程坡也連忙翻供,說那通道雖然連接兩家,但他從未使用過。
事情搞得越來越複雜。
梁曉樂也顯得束手無策起來。
化裝成“衙役”的烏知縣告訴梁曉樂:“像這種死刑案,就得大刑伺候。否則,她絕不會承認自己謀殺了親夫?!”
梁曉樂不同意用“大刑”來審案。她要拿到真憑實據才作出判決。處於女人之心,考慮到妻子死了丈夫,如果不是因奸情所殺,那她心裏一定很悲痛。便耐心地問黃妻:
“烏知縣”(梁曉樂):“你丈夫晚上還好端端的,為何半夜便突然死去呢?你是待在他身邊的人,難道就沒看出一點兒跡象來嗎?”
黃妻答道:“這隻能說是命裏注定的,俗話說,閻王要你三更死,你便活不到五更。小婦人今春曾算過一卦,說我夫妻生肖相克,不是他死,就是我亡。早知這樣,我願代我丈夫先死。”
黃妻利嘴滑舌,分明是一派胡言,但從她這一番話中,梁曉樂了解她相信因果報應和陰間閻王之說。當下就將黃妻下在獄中,同時心裏有了一個大膽的計劃。
是夜三更,一陣陰風吹進黃妻獄中,她從睡夢中驚醒,隻見兩個蓬頭小鬼將鐵鏈套住她的脖子,將她拘到一個陰森森的大殿,兩旁兇神惡煞張牙舞爪,牛頭馬麵如虎似狼。大殿正中端坐著閻王。黃妻見此場麵,早就嚇得魂不附體。
在幽暗的燭光下,隻見從殿後走出一個年輕鬼魂,突鼓兩眼對著黃妻大叫:“你這賤人,還我命來!”
黃妻一見,那人竟是自己丈夫黃佩友。
閻王爺開口問道:“黃佩友,有何冤屈可如實稟告。”
那黃佩友呈上一份狀紙說道:“小的冤屈全寫在狀紙上,請大王審閱。”
閻王看完狀紙,對著黃妻大聲喝道:“大膽****,私通奸夫,謀害親夫。還不從實招來。”
旁邊的兇神惡煞、牛頭馬麵發出陣陣喝聲,黃妻隻得磕頭求饒,隻要不讓她地獄,願從實招供。
原來,她私通程坡之後,就處心積慮要害死黃佩友。中秋節夜裏,她趁丈夫酒醉熟睡之際,用紮鞋底的鋼針釘入丈夫的腦心,因有頭發遮住傷口,所以除兩眼突然鼓出外,使人查不出死因。
黃妻招供畫押被押走後,大殿上忽然燈火齊明,那案前端坐的閻王爺,原來是小玉麒麟假扮的,那些兇神惡煞、牛頭馬麵、蓬頭小鬼以及突鼓著兩隻眼睛的“黃佩友”,都是梁曉樂點化的式神。
第二天,“烏知縣”(梁曉樂)又將黃妻提上大堂,根據她昨天晚上的供詞,有複審了一遍。
黃妻想翻供,已有差役來報,在黃佩友的屍體頭上找到鋼針一枚。
黃妻見物證被獲,再無可抵賴,老老實實認罪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