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我們玩得特別開心,返迴城裏,天已經黑了。我直接送小雪迴到酒吧,帶著甜蜜和興奮走向自己住的地方。遠遠地,看到一個人在門前徘徊,走近些,才隱約看出竟是春枝,那個第一次見麵就非要與我同居一室的女孩子。

    “你,你怎麽會在這?”她的出現大大出乎我意料之外,我禁不住脫口而出。

    “我不能在這兒嗎?”春枝一副嘻皮笑臉的樣子。

    “不,不是……”

    “這就對了。”春枝沒容我多說,斜睨著眼欣賞我一臉尷尬的樣子。“等一個人,還要分時間和地點嗎?”

    “你,等我?”我又有些吃驚。

    “對啊!你救了我,我來報答你也沒有什麽不正常啊!”

    這話倒有理,弄得我無話可說。

    咱救美女雖說不是為了圖報,可人家報答一下也在情理之中,這有什麽好推拒的呢。可是,這個非得需要報答嗎?她要以什麽方式報答?

    既來之,則安之。人家既然登上門來,本著主隨客便的基本原則,總不能把她拒之門外吧!

    我打開房門,把她讓進屋,

    她倒也並不客氣,先我一步邁了進去。

    這是怎麽說呢?一個素不相識的女孩子三番五次造訪,總有些說不過去吧!

    當然也不是完全素不相識,畢竟……畢竟很少有人有那晚的奇遇。即使遇到劫色的惡魔大多也逃之夭夭,先求自保。我又何嚐不是這類人呢?可是,那晚還是神經受挫。如果不是小雪給了我那麽多的美好,我怎麽能理解一個無助的女孩子需要怎樣的幫助呢。

    不管怎麽,我的那一聲大吼,沒有惡魔纏身,卻弄了個妖精附體。

    還算不錯,是個女妖,而且,是聊齋裏明明知道她要剝你的皮,卻又棄之難舍極富誘惑力的那種。

    我的腦子裏閃電般地流過那個傍晚和深夜,還有第二天醒來那個魅惑無限的早晨。

    我不知從哪句說起了,無話找話地嘿嘿直笑。

    “這地方小了點,怕委屈了大小姐。”

    “我覺得挺好的,而且,在這樣的床上睡覺也特踏實。”

    我暈。這家夥,又要搞什麽名堂啊!該不是鵲巢鳩占來了吧?

    她在床沿上坐下來,倒像個主人似的,順手指了指:“坐呀,愣著幹什麽?”

    坐?就坐在她身邊?

    我拉過屋裏唯一的一張椅子,“我還是離大小姐遠點吧,免得沾染上邪氣。”

    春枝又是一陣爽快的笑。

    “邪氣?把我給當狐狸精了吧?要知道,這年月,最具風頭的就是這種小妖精了。”

    沒錯,看大街上花枝招展惹人眼球的那些,紅頭發,藍眼皮,輕裝露臍,纖纖玉指,那才養人眼呢。雖然口裏說著現在的世道怎麽了,心裏巴不得人家剝光了才過癮。

    “可我……”

    “你也一樣喜歡,不是嗎?”她沒等我接話,繼續說下去,“像酒吧裏的女孩子,個個都妖媚的很呢,可每個男人都心向往之。”

    “你……”我有些怒不可遏了,“不許你汙辱小雪。”

    這下輪到她吃驚了,騰地從床沿上坐起來。

    “小雪,什麽小雪?這是哪跟哪呀?”

    我知道一時說漏了嘴。是啊,她怎麽知道我會有個小雪,那個酒吧裏,而且的確又迷人的女孩子。

    可我還是氣不打一處來。

    “你說吧,你糾纏著我,到底想做什麽?”

    “戀愛,談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她竟有些恬不知恥了。

    “戀愛?就這樣戀愛?”我鄙夷地撇撇嘴,瞪著她,“沒吃錯什麽吧?我好心救了你,你倒纏上我了。”

    “對,一點不錯。”春枝不依不饒,“你既然救過我一次,就索性再救我一次。”

    “救你?怎麽救?”

    “談一場戀愛,貨真價實的戀愛。”

    我真有些哭笑不得。

    “有這樣子戀愛的嗎?”

    “當然有的啊!現在不就是嗎?”

    這話倒也是,可這麽不要臉的話虧她說得出來。

    “我服你了。可是,我已經有對象了。”我特別強調“對象”二字:“正熱戀著呢!”

    “我可以競爭啊!”春枝往我這邊湊了湊,仿佛要看到我的腦子裏去,“現在早就不是從一而終那年代了,何況還隻是戀愛。”

    這女人,真成了附骨之疽了,我聽著就起雞皮疙瘩。可誰又能說她的話不對呢!現在的確是競爭的年月,婚姻也早跟兒戲一樣隻剩下一張紙了。可這戀愛,也可以用這種形式的嗎?

    “怕我還適應不了。”我不知該說什麽,隻是隨口應付著。“難怪好人好事沒人做了呢,原來做出一腚麻煩。”

    “這下總算說到點子上了,”春枝像個得了便宜的小孩子似的拊掌大笑,“所以,這樣的好人好事,今生隻做一次就夠了。但願以後不再遇到。”

    真是活見鬼了,我急得抓耳撓腮,不知如何是好。

    說來也就奇了,我沒有覺得春枝是個恰當的戀愛對象,卻是聊天的最佳人選。

    “再說,我可不是董永,你這樣的七仙女我可惹不起。”我總算找到了話題的出口,想以此打消她的歪念。

    “你當然不是董永,你比董永可強多了。”她像是從我這裏找到理論依據似的,侃侃談了起來。“你想啊,董永不過是勤勞樸實些就是了,還有什麽能耐?這年月,早就英雄輩出了,勤勞樸實算得了什麽?那類人,早該進骨灰盒了。你見過幾個樸實的人可以舒舒坦坦地活在這個世上?在金錢萬能的時代裏,個個都成了縮頭烏龜,更難得見你這麽舍生忘死的英雄了。何況,是你把我從虎口裏救出來;而我,恰恰又不是那種忘恩負義的人。”說到這裏,她得意地衝我笑了笑,把披散到胸前的幾根發絲攏到腦後。“你總不願意我是忘恩負義的人吧?”

    我當然希望人人都能知恩圖報,這樣的社會也就會祥和多了。可是,為什麽在幾乎人人都忘恩負義的年月裏,卻偏偏她的這種知恩圖報弄得我手忙腳亂?

    我不能不承認,我根本不是她的辯論對手。可現實,是真實的存在,不是辯論出來的。

    要說戀愛,我已經有小雪了。其它的可以競爭,沒聽說還有爭這個的。就是有,我也不想找這麻煩。

    難怪有人說,惹什麽也別惹女人。

    孔夫子說:惟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

    紅顏禍水早就成了一句古典用語了,沒想到社會發展到今天,這個老掉牙的詞竟又因我而複活了。

    不過我也由此更深地理解了禍水的含義。因為,真正的禍水不是紅顏,而是像我這樣不要臉見了美色就鬼迷心竅的臭男人。

    因為看著春枝,我就像在欣賞一株牡丹,一株嬌豔欲滴的牡丹,眼珠子也跟著滴出來了。

    是春枝咯咯的笑喚迴了我漏一拍的思維神經:“想什麽呢?跟傻了一樣。”

    我解嘲地搔搔頭皮:“我讓妖魔附了體。”

    春枝笑的更歡了,我想起小說中看來的一個詞:花枝亂顫。

    “那可真是太幸福了,終於可以超凡脫俗一迴。”

    有這樣脫俗的嗎?一句話就可以超凡了嗎?我無語。

    “不早了,我該走了。”她立起身,並沒有暗示要留下來的意思,這跟我們第一次相見的時候大相徑庭。

    當她說要走的時候,戀戀不舍的倒是我了。不知為何,我倒不是希望她能留下來,卻又盼著她能多坐一會。

    不用說,我喜歡上了這女孩子了。不過,我同時也在告誡自己:戀愛,那不可能。

    見她真的要走了,我隻好立起身。

    “希望以後常來玩。”送她出門外,這話一點也沒有了客氣的意思,反倒百分百出自真心。“那是當然啊,因為我知道你喜歡我。”

    我暈!不過,還真是的,她是一個招人喜歡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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