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紅就是我剛進號時,山東叫他往後挪挪給我讓一點睡覺位置的那個犯人。
玉紅這次是“二進宮”了,涉嫌敲詐勒索犯罪。他第一次犯的事是涉嫌“故意傷害”,因為案情不算嚴重況又“積極”地對被害人給予了一定的經濟賠償,所以辦理了“取保候審”的手續出去了。誰知道他出去還沒到一年又犯事了,現在也算是“故地重遊”吧!
玉紅看麵像也就23-4歲的樣子,個頭不高但挺敦實,一臉的粉刺和橫肉。
他長著一雙豹眼,又圓又大還往外突著,頭發如鋼絲一般根根豎立在頭頂上,要是他的腦袋再大一號就能演張飛了。
玉紅的臉上頭上和胳膊上有好幾處傷疤(也許有的是和別人打架受得傷,可能有些還是他自已不小心磕的碰的),反正這些個傷疤為他多少憑添了一身“殺氣”。
玉紅的左手大姆指甲蓋下有一條火柴棍粗細紫黑色的傷痕,我問他是怎麽迴事?他說是被別人拿牙簽訂的!在我的記憶裏隻有江姐在渣滓洞時受到了兇惡的敵人用竹簽釘十指的酷刑。
現實生活中還是第一次聽說和看到,雖然隻是釘了一個指頭也夠讓我心驚的。
我很好奇,問玉紅是誰往他的大姆指甲蓋釘的牙簽?(心可夠狠夠黑的了)
玉紅咬牙切齒地說:“刑警隊的人弄的!”
玉紅經常對我自稱其是“組織”(黑社會)裏麵的人。以示自已區別於街麵上一般的小混混和小流氓,免得我小瞧了他。
雖然玉紅的外表讓人一看就是“道上混的”,可令我感到奇怪和啼笑皆非的是,他還麽一個五大三粗的人竟起了一個有些許青樓女子和大家丫環味的女人名字-玉紅!
可能是他家裏沒有女孩吧?但我對這個問題沒有多大的興趣,所以也沒有問他。
玉紅說他進來前在外麵跟某個大娛樂城看場子,並還要“保護”一部分在此“工作”的小姐,當然不能白保護,是要向她們收取一定費用的。
而這次他進來的起因是因為有一個小姐“偷”了他的手機,
於是他找到了這個小姐並把她“請”到了自已的租住屋內,他對個這小姐搜身後既未見到手機也沒見著錢(如果有錢也就沒有後麵的那些事了)。
玉紅將此小姐“留”了一夜,第二天親自陪這個小姐去找她的朋友借錢,要以一千元了結他的手機之事。
誰知這個小姐的朋友得知情由後打電話報了警。(辦事較有頭腦,怪不得別人不喜歡玉紅喜歡他呢?)結果警察抓住了他,並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刑拘關押至今。我聽完玉紅的“英雄事跡”後,對他說:“你這還算不錯的呢!要是那一天晚上你打了她或是跟她發生了關係,那你可就掉得大了!可就是涉嫌綁架-強奸-傷害和敲詐勒索多種罪名了,那可就夠你喝了一大壺的了!”
玉紅忙點頭稱是,說:“我當時隻想找她要錢,沒想別的,再說我對她也不感興趣!
“我禁不住順著他的話開了句玩笑。”玉紅,這個小姐連你都不感興趣,肯定長得不怎麽,絕對對不起觀眾!
“玉紅聽了”嘿嘿“一笑,不置可否。
許多天後,我從幹部轉發給玉紅的<<勞動教養通知書>>上才得知了他此案的真實情況:(他自已也不得不說了實話)
被玉紅敲詐勒索的這個小姐原來就與他有染(二人曾經相好過一段日子),但後來此小姐又傍上了一位也不知是“款爺”還是“小白臉”的那麽一位,移情別戀而冷落了玉紅。
玉紅不想落得個人財兩空的下場,故出此下策(他本人絕對認為是上策)慌稱其手機在這個小姐的房裏不見了,欲讓其拿出一千元來賠償他的手機費(這兩人翻臉的動作都比脫褲子快呀!)誰知這小姐的朋友(真是有識之士也)打電話報了警,以至於玉紅“大哥”現在是真正的落了個人財兩空(正好與他本人的意願相反)還身陷囹圄的下場!
這些原委隻是玉紅平時礙著麵子不好意思說明罷了。可玉紅隻要一提到此小姐就“小賤人!”“臭婊子!”地罵個不停,讓我同情他的同時也為他感到一絲“不值”和“不平”。
跟玉紅相處久了,發覺他這個人還不錯,沒有什麽心計和城府。
他經常一個人在風場上麵練一下“三腳貓”式的功夫,閑下來就跟我吹一吹他那漏洞百出“驢唇對不上馬嘴”的江湖生涯。有一次,他正大言不慚地說他在某娛樂城如何如何威風,如何如何無人不知無人不曉時,恰巧被皮聽到了,
皮問他:“我老是在那兒玩,怎麽不知道你呀?!”
搞得玉紅十分地難堪,漲紅了臉支支吾吾了半天。
其時我也知道玉紅不是那迴事,如果他在外麵看場子當老大,進來了還會沒有兄弟們來“照”(存錢送物)他?我進來後從沒見有人來跟他送過錢物,他的家人也沒有來跟他送過錢物,最起碼我關的這麽長的一段日子裏如此。
東強也曾跟我說過,就是他剛進來的時候有人跟他存了30塊錢。(30塊錢能混這麽久不容易呀!可見玉紅的生存能力還是相當地強的!)
我曾問過玉紅:家裏人為什麽不管他?
玉紅說他很早就在社會上混了,老惹事,家裏為他操了不少心賠了不少錢。再加上上次進來家裏已經花了不少錢了(那是!又得花錢賠對方又得找關係辦“取保候審”能少用錢嗎?)哥哥現在又要蓋房子所以也就沒人管他了。
(家裏都張羅著他哥哥蓋房娶媳婦的事,誰還有閑心閑錢管他這個隻會惹事用錢的倒黴孩子!)
俗話說:“人窮誌短,馬瘦毛長!”“一分錢能難倒英雄漢”。連秦瓊都還賣過馬,楊誌還要賣祖傳的寶刀呢!更何況不是“英雄漢”的一玉紅乎?
玉紅帳上沒錢,不能報貨(就像銀行卡上沒錢了一樣,當然是不能刷卡消費的)。
所以他平時都是吃別人的,有一頓沒一頓的過。
我剛進號子裏時,他正跟山東“搭夥”,他出力氣(幹事)和嘴巴(吃及陪聊)。山東那時糧草(方便麵)還算富裕,一天也能給他個袋把二袋的。
當然,天底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吃了別人的東西是要有所付出的!就得幫別人打水洗碗洗衣服當跟班。
可後來因為玉紅玩牌時輸了山東幾袋麵兩人鬧翻了,害得山東被澤民和文龍扁了一頓,而玉紅也“揭竿而起”,準備趁火打劫雪上再給山東加點霜,被我勸住了。
過了沒幾天,玉紅的“幸存星”或者說是“大救星”-黃大哥(案情後敘)出現了。
也幸虧黃哥關在了我們這個號子裏,黃哥一來我就不用再幹號裏打掃衛生(擦地洗便坑撿煙頭等)的事了。可以黃哥的“身份”和“地位”他是絕對也不會幹這種事的,但他是新來的犯人,新犯人幹事是號子裏不成文的“規矩”,他不幹總得有個人幹呀?
這時玉紅方顯“英雄本色”挺身而出接過了我手中的“槍”(確切地說是黃哥未接的“槍”)。
玉紅承攬了號子裏打掃衛生的活,他這也算是在幫黃哥幹事。
玉紅雖然出了些體力但也跟著黃哥“電燈泡上抹膠水-沾了不少的光!”
黃哥不但管了他的食還管了他的飽(數量)和“好”(質量)。因為黃哥隔三岔五的報點牛肉,驢肉,燒雞(都是真空包裝的,這些東西在號子裏可絕對是奢侈品呀!相當於在外麵吃燕翅鮑了!)什麽的也讓他跟著打打牙祭開開犖。
黃哥一進號子裏就自顧自大大咧咧地睡在了頭鋪(檔)上,玉紅雖說級別不夠隻能睡在靠後的位置,但他常常跑到前麵幫黃哥打水打飯,洗碗洗衣倒煙灰什麽的。我相信他這麽做不僅僅是為了“糊口”,還有另外一個原因-“敬”!因為我後來也這麽做過,當然僅僅是對黃哥而已。
跟黃哥搞一下“服務工作”,玉紅得到的比他付出的要多的多,這也算是他找到最好的一份差事了!也是另投的最好的一個“明主”了!
玉紅最大的特點(其實也就是他最大的缺點)就是他的歌聲,如果能稱其為歌聲的話。
不但能讓你聽了過耳能終身不忘,而且終身不想再聽到第二遍。
說實話,聽他的歌我耳朵到無所謂,但心裏實在是難受啊!因為他的五音不全,曲調不分。
他的“歌聲”似鐵鍬拖在水泥地上所出之音;
又似鍋鏟刮鍋底之聲;更甚於鋼勺敲擊鐵瓷碗之響。
令人不忍卒聽可聽到了便心如刀割一般,往往都是大夥求他別唱了,他方才住口。
我實在是佩服他的勇氣(唱死人可是要陪命的呀!)。
如此之嗓音並沒有影響到他那情真意切萬分投入的“演唱”和自我陶醉中(他經常唱著唱著就閉上了雙眼)。不過我很理解,因為在號子裏麵,唱歌是最容易,最無拘無束,最沒“門檻”和最“廉價”的一種娛樂方式了。
而且號子裏麵也不乏一些在演唱水準和感情投入上都頗具專業水平的“歌手”——小林,振剛等。
玉紅即將被押送到農場執行勞教的那一天,他正發著高燒。
雙目無神麵頰通紅,走路都沒有勁。他帶走的是一床鋪在鋪板上的破舊而單薄的被(褥)子。
因為他剛進號時,把當時睡在頭鋪的老李(山中一沒有老虎了猴子都能成霸王)當成了號子裏的老大,就把他的新被子“孝敬”給了老李。
黃哥給了玉紅二盒煙和一些食物,還給他一張寫著農場幹部名字的條子,以備到那有“患”。
玉紅跟號裏人一並有氣無力的打了個招唿就步履蹣跚地走了。(真的有點傷感)
玉紅走後,我問號裏最“老”(關的時間最長)的犯人山東:“玉紅病成這樣,到了勞教農場怎麽辦呀?”
“怎麽辦?先揍他一頓再說!”山東幸災樂禍地說。
“說不定打他打的比別人還厲害呢!”山東又加了一句。
“為什麽?”我感到十分的不解。
人病了都還要挨打不說,還要打的更厲害,真是太讓我弄不明白這是個什麽道理了。
“因為怕他一下隊就在裝病,不好好收拾收拾他,以後他還會跟你好好幹活?!”
聽了山東有些“道理”的解釋,我心頭微微一震,真的有些替玉紅擔心了。
唉!玉紅“老大”,祝你好運吧!
玉紅這次是“二進宮”了,涉嫌敲詐勒索犯罪。他第一次犯的事是涉嫌“故意傷害”,因為案情不算嚴重況又“積極”地對被害人給予了一定的經濟賠償,所以辦理了“取保候審”的手續出去了。誰知道他出去還沒到一年又犯事了,現在也算是“故地重遊”吧!
玉紅看麵像也就23-4歲的樣子,個頭不高但挺敦實,一臉的粉刺和橫肉。
他長著一雙豹眼,又圓又大還往外突著,頭發如鋼絲一般根根豎立在頭頂上,要是他的腦袋再大一號就能演張飛了。
玉紅的臉上頭上和胳膊上有好幾處傷疤(也許有的是和別人打架受得傷,可能有些還是他自已不小心磕的碰的),反正這些個傷疤為他多少憑添了一身“殺氣”。
玉紅的左手大姆指甲蓋下有一條火柴棍粗細紫黑色的傷痕,我問他是怎麽迴事?他說是被別人拿牙簽訂的!在我的記憶裏隻有江姐在渣滓洞時受到了兇惡的敵人用竹簽釘十指的酷刑。
現實生活中還是第一次聽說和看到,雖然隻是釘了一個指頭也夠讓我心驚的。
我很好奇,問玉紅是誰往他的大姆指甲蓋釘的牙簽?(心可夠狠夠黑的了)
玉紅咬牙切齒地說:“刑警隊的人弄的!”
玉紅經常對我自稱其是“組織”(黑社會)裏麵的人。以示自已區別於街麵上一般的小混混和小流氓,免得我小瞧了他。
雖然玉紅的外表讓人一看就是“道上混的”,可令我感到奇怪和啼笑皆非的是,他還麽一個五大三粗的人竟起了一個有些許青樓女子和大家丫環味的女人名字-玉紅!
可能是他家裏沒有女孩吧?但我對這個問題沒有多大的興趣,所以也沒有問他。
玉紅說他進來前在外麵跟某個大娛樂城看場子,並還要“保護”一部分在此“工作”的小姐,當然不能白保護,是要向她們收取一定費用的。
而這次他進來的起因是因為有一個小姐“偷”了他的手機,
於是他找到了這個小姐並把她“請”到了自已的租住屋內,他對個這小姐搜身後既未見到手機也沒見著錢(如果有錢也就沒有後麵的那些事了)。
玉紅將此小姐“留”了一夜,第二天親自陪這個小姐去找她的朋友借錢,要以一千元了結他的手機之事。
誰知這個小姐的朋友得知情由後打電話報了警。(辦事較有頭腦,怪不得別人不喜歡玉紅喜歡他呢?)結果警察抓住了他,並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刑拘關押至今。我聽完玉紅的“英雄事跡”後,對他說:“你這還算不錯的呢!要是那一天晚上你打了她或是跟她發生了關係,那你可就掉得大了!可就是涉嫌綁架-強奸-傷害和敲詐勒索多種罪名了,那可就夠你喝了一大壺的了!”
玉紅忙點頭稱是,說:“我當時隻想找她要錢,沒想別的,再說我對她也不感興趣!
“我禁不住順著他的話開了句玩笑。”玉紅,這個小姐連你都不感興趣,肯定長得不怎麽,絕對對不起觀眾!
“玉紅聽了”嘿嘿“一笑,不置可否。
許多天後,我從幹部轉發給玉紅的<<勞動教養通知書>>上才得知了他此案的真實情況:(他自已也不得不說了實話)
被玉紅敲詐勒索的這個小姐原來就與他有染(二人曾經相好過一段日子),但後來此小姐又傍上了一位也不知是“款爺”還是“小白臉”的那麽一位,移情別戀而冷落了玉紅。
玉紅不想落得個人財兩空的下場,故出此下策(他本人絕對認為是上策)慌稱其手機在這個小姐的房裏不見了,欲讓其拿出一千元來賠償他的手機費(這兩人翻臉的動作都比脫褲子快呀!)誰知這小姐的朋友(真是有識之士也)打電話報了警,以至於玉紅“大哥”現在是真正的落了個人財兩空(正好與他本人的意願相反)還身陷囹圄的下場!
這些原委隻是玉紅平時礙著麵子不好意思說明罷了。可玉紅隻要一提到此小姐就“小賤人!”“臭婊子!”地罵個不停,讓我同情他的同時也為他感到一絲“不值”和“不平”。
跟玉紅相處久了,發覺他這個人還不錯,沒有什麽心計和城府。
他經常一個人在風場上麵練一下“三腳貓”式的功夫,閑下來就跟我吹一吹他那漏洞百出“驢唇對不上馬嘴”的江湖生涯。有一次,他正大言不慚地說他在某娛樂城如何如何威風,如何如何無人不知無人不曉時,恰巧被皮聽到了,
皮問他:“我老是在那兒玩,怎麽不知道你呀?!”
搞得玉紅十分地難堪,漲紅了臉支支吾吾了半天。
其時我也知道玉紅不是那迴事,如果他在外麵看場子當老大,進來了還會沒有兄弟們來“照”(存錢送物)他?我進來後從沒見有人來跟他送過錢物,他的家人也沒有來跟他送過錢物,最起碼我關的這麽長的一段日子裏如此。
東強也曾跟我說過,就是他剛進來的時候有人跟他存了30塊錢。(30塊錢能混這麽久不容易呀!可見玉紅的生存能力還是相當地強的!)
我曾問過玉紅:家裏人為什麽不管他?
玉紅說他很早就在社會上混了,老惹事,家裏為他操了不少心賠了不少錢。再加上上次進來家裏已經花了不少錢了(那是!又得花錢賠對方又得找關係辦“取保候審”能少用錢嗎?)哥哥現在又要蓋房子所以也就沒人管他了。
(家裏都張羅著他哥哥蓋房娶媳婦的事,誰還有閑心閑錢管他這個隻會惹事用錢的倒黴孩子!)
俗話說:“人窮誌短,馬瘦毛長!”“一分錢能難倒英雄漢”。連秦瓊都還賣過馬,楊誌還要賣祖傳的寶刀呢!更何況不是“英雄漢”的一玉紅乎?
玉紅帳上沒錢,不能報貨(就像銀行卡上沒錢了一樣,當然是不能刷卡消費的)。
所以他平時都是吃別人的,有一頓沒一頓的過。
我剛進號子裏時,他正跟山東“搭夥”,他出力氣(幹事)和嘴巴(吃及陪聊)。山東那時糧草(方便麵)還算富裕,一天也能給他個袋把二袋的。
當然,天底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吃了別人的東西是要有所付出的!就得幫別人打水洗碗洗衣服當跟班。
可後來因為玉紅玩牌時輸了山東幾袋麵兩人鬧翻了,害得山東被澤民和文龍扁了一頓,而玉紅也“揭竿而起”,準備趁火打劫雪上再給山東加點霜,被我勸住了。
過了沒幾天,玉紅的“幸存星”或者說是“大救星”-黃大哥(案情後敘)出現了。
也幸虧黃哥關在了我們這個號子裏,黃哥一來我就不用再幹號裏打掃衛生(擦地洗便坑撿煙頭等)的事了。可以黃哥的“身份”和“地位”他是絕對也不會幹這種事的,但他是新來的犯人,新犯人幹事是號子裏不成文的“規矩”,他不幹總得有個人幹呀?
這時玉紅方顯“英雄本色”挺身而出接過了我手中的“槍”(確切地說是黃哥未接的“槍”)。
玉紅承攬了號子裏打掃衛生的活,他這也算是在幫黃哥幹事。
玉紅雖然出了些體力但也跟著黃哥“電燈泡上抹膠水-沾了不少的光!”
黃哥不但管了他的食還管了他的飽(數量)和“好”(質量)。因為黃哥隔三岔五的報點牛肉,驢肉,燒雞(都是真空包裝的,這些東西在號子裏可絕對是奢侈品呀!相當於在外麵吃燕翅鮑了!)什麽的也讓他跟著打打牙祭開開犖。
黃哥一進號子裏就自顧自大大咧咧地睡在了頭鋪(檔)上,玉紅雖說級別不夠隻能睡在靠後的位置,但他常常跑到前麵幫黃哥打水打飯,洗碗洗衣倒煙灰什麽的。我相信他這麽做不僅僅是為了“糊口”,還有另外一個原因-“敬”!因為我後來也這麽做過,當然僅僅是對黃哥而已。
跟黃哥搞一下“服務工作”,玉紅得到的比他付出的要多的多,這也算是他找到最好的一份差事了!也是另投的最好的一個“明主”了!
玉紅最大的特點(其實也就是他最大的缺點)就是他的歌聲,如果能稱其為歌聲的話。
不但能讓你聽了過耳能終身不忘,而且終身不想再聽到第二遍。
說實話,聽他的歌我耳朵到無所謂,但心裏實在是難受啊!因為他的五音不全,曲調不分。
他的“歌聲”似鐵鍬拖在水泥地上所出之音;
又似鍋鏟刮鍋底之聲;更甚於鋼勺敲擊鐵瓷碗之響。
令人不忍卒聽可聽到了便心如刀割一般,往往都是大夥求他別唱了,他方才住口。
我實在是佩服他的勇氣(唱死人可是要陪命的呀!)。
如此之嗓音並沒有影響到他那情真意切萬分投入的“演唱”和自我陶醉中(他經常唱著唱著就閉上了雙眼)。不過我很理解,因為在號子裏麵,唱歌是最容易,最無拘無束,最沒“門檻”和最“廉價”的一種娛樂方式了。
而且號子裏麵也不乏一些在演唱水準和感情投入上都頗具專業水平的“歌手”——小林,振剛等。
玉紅即將被押送到農場執行勞教的那一天,他正發著高燒。
雙目無神麵頰通紅,走路都沒有勁。他帶走的是一床鋪在鋪板上的破舊而單薄的被(褥)子。
因為他剛進號時,把當時睡在頭鋪的老李(山中一沒有老虎了猴子都能成霸王)當成了號子裏的老大,就把他的新被子“孝敬”給了老李。
黃哥給了玉紅二盒煙和一些食物,還給他一張寫著農場幹部名字的條子,以備到那有“患”。
玉紅跟號裏人一並有氣無力的打了個招唿就步履蹣跚地走了。(真的有點傷感)
玉紅走後,我問號裏最“老”(關的時間最長)的犯人山東:“玉紅病成這樣,到了勞教農場怎麽辦呀?”
“怎麽辦?先揍他一頓再說!”山東幸災樂禍地說。
“說不定打他打的比別人還厲害呢!”山東又加了一句。
“為什麽?”我感到十分的不解。
人病了都還要挨打不說,還要打的更厲害,真是太讓我弄不明白這是個什麽道理了。
“因為怕他一下隊就在裝病,不好好收拾收拾他,以後他還會跟你好好幹活?!”
聽了山東有些“道理”的解釋,我心頭微微一震,真的有些替玉紅擔心了。
唉!玉紅“老大”,祝你好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