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強是一個非常靦腆秀氣,剛剛年滿20歲的小夥子。雙眼皮小嘴巴,近1米8的個頭修長勻稱,長著一雙劉備式的“及膝長手”(還沒過)。袁哥進我們號子後,特別喜歡東強,把他當成一個小孩子看待,並給他起了個外號——小尼姑“儀琳”。

    因為東強長得白淨秀氣又剃著一個光頭,所以袁哥說他長得像電視劇裏的衡山派小尼姑儀琳。我細細一看,還真有點像!

    東強犯的案子是持刀攔路搶劫,已經在號子裏關了三個多月了。檢察院已經跟他下達了,就等著法院開庭審理了。從東強的穿著和平時天天三頓都有方便麵吃的狀況來看,他家裏的經濟條件還不算太差。東強的身材很好,肩平腿長,穿上牛仔褲很有型,我想東強進來前在外麵耍的時候肯定會讓一些小女生著迷的。

    東強牛仔褲上的銅扣和拉鏈在進號前都被擰掉了,他隻能用一根小布條係住“前門”。有一天因為天熱上火,東強突然流了不少鼻血,弄得褲子上到外是血漬。東強也不想洗,丟在地上當擦地布用了。

    說來也奇怪,自從東強不穿牛仔褲後,我就覺得他沒有以前“帥”和“酷”了。就好比我們看慣了張漫玉穿著畢現她曼妙身材和高雅氣質的旗袍能給我們帶來視覺和心理上的美妙感受,而當有一天你突然看見她穿著臃腫笨拙的冬裝時,那可就是另外一種感覺囉!

    東強還有一件樣式和質地都不錯的圓領衫,可惜在和成龍打架的時候被撕成了“萬國旗”,起因是為打牌。因為成龍在號子裏隻能算是個“貧農”,平時想玩牌又沒有“本錢”(方便麵),所以他隻能找同是“貧農”的慶龍和比他大不了二歲脾氣也好的“貧上中農”(比貧下中農要強一些)東強玩。

    他們玩牌的賭注是“爆栗子”,就是贏了的人用手指頭彈輸了人的額頭。他們進來是用青春賭了明天,現在則是用身體來賭快樂。

    打牌和爆栗子這恰恰都是成龍的強項,他人小腦袋瓜子靈,牌也算得準,跟他們兩個人打牌按成龍的話說就是:“褲檔裏抓雞雞——十拿九穩還有一個準!”他不但贏得多,而且他下手打別人時手還特別重。經常彈得東強和慶龍呲牙咧嘴,縐眉聳肩連聲喊疼。

    玩的次數多了,東強和慶龍就覺得不劃算了,就好比你老請朋友吃山珍海味,而朋友每次迴請你的卻都是些蘿卜白菜一類,何況朋友還語重心長地對你說:“多吃青菜有益健康!”

    東強他們倆就開始耍點賴了,不是挨打時少算幾下就是老往後躲,搞得成龍過不了手癮(多難得的機會呀!能打別人!平時都是別人欺負他),就煞有其事一廂情願地聲明:“誰也不許賴!誰要是賴就是烏龜王八蛋!就操他全家!”結果接下來的幾盤又是東強輸了,東強要打退堂鼓,成龍不依得勢不饒人:“不來了可以,但要打完!”東強本來就被他彈得額頭紅了一小片,見成龍還想打,不高興地說:“都說不來了,還打你爹幹啥?”成龍一看打不成還又無緣無故的多了出了一個“爹”,心有不甘嘴裏不幹不淨罵罵譏譏的。

    東強本是個內向寡言的人在號裏從來就沒有跟誰吵過架紅過臉(要不成龍咋隻找他和新犯人慶龍玩呢?),現在聽到成龍罵他的家人,他不幹了!他像一頭發怒的獅子撲向了成龍。東強手長腿長隻幾下就把成龍從鋪板上打到了地下,成龍從地上爬起來又和東強扭打成一團,他個小勁大手腳也算利索一時與東強是不分高下(到底是從小就在外麵混了)。號裏的人都言不由衷地勸:“算了!算了吧!”(真可謂:不是君子也隻動口不動手!沒一個人去他們倆拉一下)我小聲喊了一句:“幹部來了!”他們倆立馬就鬆了手,各自迴到自已的鋪位上坐好。

    這時再看成龍,不像條龍倒更像條蟲!還且是七星花瓢蟲!他的臉上和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紅一塊黑一塊白一塊(手打的-腳踹的-牆上擦的-地下蹭的)真夠慘的。東強也比他強不到那兒去,衣服被撕成了布條子,胳膊和臉上也被成龍抓了十幾道血印子。

    號裏的人就象是剛剛觀賞完一場激烈的散打比賽一樣,都滿麵春風口水四濺地評論著他們倆個人之間孰強孰弱;誰出手快誰出手慢;如果打到底誰將會取得最後的勝利之類話題。

    東強和成龍也沒吭氣,各自換衣服打水洗臉。不過第二天兩個人就和好了,又在一起說說笑笑了。我猜想這也許是他們兩個人在號子裏多少深諳(悟)出了一些生存之道吧?

    東強搶(一開始是搶奪後來動了刀性質就變成了搶劫)的是一位中年婦女和她的女兒。

    案發在傍晚時分一個較為偏僻的馬路上,當時路上的行人還不算多。東強一把搶過婦女的捺包就跑,這母女倆一邊奮起直追一邊尖聲大喊:“搶包了!抓壞蛋啊!”當時的情形大至如此,反正起訴書上沒有寫,東強也不記得當時別人到底喊的是啥了。

    東強是抱頭鼠竄,結果慌不擇路一下子逃進了一條死胡同。這前有高牆後有追兵,左右是民宅,他可就沒辦法了。(準備工作不充分,要是先踩了點就不會出現這種情況了)

    雖說狗急了能跳牆,但是人再急這高牆也是跳不過去的。正當東強驚慌失措束手無策之時,這母女二人伸手抓住了他,東強還是做出了“狗急跳牆”的動作,他掏出水果刀照著這中年婦女的胳膊上刺了幾下。

    這時聞聲而至的一些行人和路邊的住戶們衝了上來,奪下了東強的水果刀。

    一大群見義勇為的男女老少紛紛對已被嚇傻了的東強施以拳腳!可憐東強剛當了“跳牆狗”現在又成了“落水狗”,被人民群眾痛打了一頓。

    幸虧接警而至的人民警察“挽救”了他,然後送他去了該去的地方。

    我看了他的《起訴書》後問他:“怎麽還指控你盜竊呢?還是大半年前的事。東強愁眉苦臉地對我說。”哥,你還不知道哇,在刑警隊裏不交待其它的案子不行呀,打得我受不了,反正他們跟我講說出來算是我自首的!“

    我說:“就算你是自首的,這個案子並不算大(入室偷了一個手提包,內有三百餘元現金和一個中文傳唿機,當時失主在睡覺。他的兩個同夥在外麵放風,這兩個同夥都比他小,才16-7歲)。都過了大半年你再說出來,不是害了你的那二個朋友嗎?”

    他的兩個同夥關在別的號子裏,東強放風時還常常喊喊他們的名字並大聲說了幾句話。

    東強頓了頓說:“哪也沒辦法,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嗎!再說他們現在也沒怪我。”我說:“別人怪你又能有什麽用呢?你自已犯的這個案子也太不值了,沒搶到錢不說還動了刀子又挨了一通揍。性質從搶奪變成了搶劫,又從搶劫變成了持刀搶劫,最後又從持刀搶劫變成了持刀傷人,再加上這起盜竊案夠你蹲幾年大牢了!”東強搖了搖頭沮喪地說:“是呀,真不劃算,我可真夠他娘的倒黴了!”

    等待著東強“更倒黴”的事還在後麵呢!過了幾天,幹部轉交給東強一份《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原來是受害人又對他提出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他賠償受害人因此而造成的誤工費-醫藥費-營養費等共計人民幣2000元整(嘴開的還不算太大)。上麵還有受害人和律師的簽名。東強看了唉聲歎氣連聲道:“真倒黴!真他娘的倒黴到家了!我又沒搶著她的錢,再說她受的傷也不重,不就是縫了幾針嗎(法醫認定為輕微傷),還要我賠2000塊,真他娘的劃不來——”

    東強訴說了半天的哀怨後問袁哥:“袁哥!如果我賠了錢法院會從輕判我嗎?”袁哥告訴他:“我隻能肯定二點,一是你賠了錢法院會認定你認罪態度比較好。二是如果你不同意賠錢或者說你家裏人不拿錢給對方,法院可以到你家裏強製執行!”東強聽完不言語了,默默地想著心事。

    又過了幾天,幹部通知東強去法院開庭。東強別提有多高興了,趕緊找皮拿了二件比較時髦新潮的衣褲換上,海珠還特地囑咐他要穿長袖襯衣,因為從上警車一真到開完庭迴到看守所的這段時間裏法警都是用繩子捆著被告人的。東強興高采烈的模樣和心情我都非常理解,馬上就能看到家裏人了;馬上就能知道自已的結果了;(就好像考試後的學生在忐忑不安的心情中期待著老師公布分數一樣)馬上就能看到高樓大廈-花草樹木-還有漂亮的姑娘了;甚至還可以“美餐”(對我們來說除了小米粥和麵條都算是美餐)一頓了能不高興嗎?!

    東強開完庭迴到號子裏後,大家都分享到了他的“快樂”,雖然法庭沒有當場宣判,但東強看到了家裏人,他的妹妹還跟他買了一些大肉包子,趁他上警車前喂他吃了幾個。東強告訴我們他一口氣吃了6個!望著他那油汪汪的嘴唇,我們無比羨慕的同時也暗暗連連地往下咽著口水。

    東強還帶迴來二盒蝴蝶泉煙,是硬盒的。黃哥用桂花換了一盒,我也用桂花跟東強換了一盒。東強拆開了二盒煙,遞給了大家抽,號裏的人以東強為“核心”圍坐在鋪板上開起了“煙話會”。

    東強曾不止一次地對我說起過他的內心感慨和想法,他說他要好好改造,爭取早點迴家。然後找個好一點的媳婦,安安穩穩平平淡淡地過日子。

    我完全相信這是他的肺腑之言,因為我覺得他已經開始懂事了。東強老弟,祝願你早一天過上你想過的日子!

    我真誠地祝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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