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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相同的命運就是是跟流浪漢相差無幾了,小羅,在五哥進去後,在馬路上晃悠,遇到何荻平與小飛,早已是家鳳早段時間去尋平哥時看到的狀況了,生活無著,憑他那不熟練的偷錢手法,小偷小摸,過著飽一頓、饑一頓的日子。


    小飛由養尊處優的好日子跌落到了步小芳昔日的後塵,不愧是好姐妹呀,殊途同歸!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


    難道不可以迴工廠去幹活嗎?


    這就是痛批這些女孩們的理由了……好逸惡勞,想掙大錢,沒有其他特長,隻能賣笑度日。


    有時候忽略了一點,有時候就是一種生活方式,與賺錢、發達無關,還是教育的問題……


    還可以考慮平哥呀?


    物是人非,很難迴到以前啦!


    再說他也不是收破爛的;平哥也是虎落平陽,自身難保!


    “難道沒有五哥,你的飯館就開不下去嗎?以前我在你那住的時候,雖然辛苦點,還是能維持的呀……”


    家鳳還是有些不理解,為何何荻平會淪落到靠踩三輪車度日?


    屋漏偏逢連夜雨,正當何荻平為小飛、五哥的事情而忙碌之時,工業區對亂搭建的違章建築進行整頓、強拆,限期搬離。


    月底執法人員就要將他的飯館進行拆除了,覆巢之下豈有完卵。


    時間已進入2007年5月份,可以說今年流年不順,3月份還火紅的生意,4月份為保釋小芳花費了3萬元,然後為五哥奔波了2個月,花掉了5萬,現在輪到自己即將“失業”了。


    老板是不會失業的,除非生意無以為繼了,他檢討自己失敗的原因。


    “因為年輕、經驗缺乏……我雖然開了一年飯館,卻還是沒弄懂怎麽做生意?”


    “生意有路人無路”,“天下沒有不賺錢的生意,隻有不賺錢的人。”記得小龍曾說過,算是一個注釋吧。


    這家飯館是他於2004年年底從一對華南汕州客家夫婦手裏花了6萬元盤過來的,對方開價最低8萬元,好說歹說才拿下;人家是經營有方,早賺到錢轉型去做其他更高檔次的生意去了。他接過來時,頗費了一番周章,才稍有起色;以前汕州夫婦會做各式客家飯菜,而他學不來,廚師也請不起,就試著售賣既經濟又實惠的大眾快餐、炒粉之類,做低收入工廠工人的生意。雖然表麵上客源不少,但利潤微薄;大多工廠內部有食堂,通常台資企業很講究內部員工食堂的夥食,不是在內容上提高,而是內部的價格更便宜,因為企業內部飯堂的運營成本更低;故靠低價競爭的盈利是不夠的。


    家鳳在2005年年初來投奔他時,親眼所見,說實在的,經營的第一年,他的日子不算很好過。


    後來五哥等的到來,生意逐漸好轉,因為五哥等經常來大擺筵席,帶動了附近工友們過來消費,他和阿勇二人忙不過來;還請了廚師和雜工,可想生意做得是順風順水的,去年一直紅火,除去各項開支,賺了不下10來萬,可以看出他還是頗懂借力使力的經營之道的;第二年的日子可以用“紅火”二字形容。


    誰想這幾月生意一落千丈,連廚師的工資也開不起了,隻有辭了廚師和雜工,阿勇還顯得無所事事,看來離關門不遠了;第三年隻留下“關門”了。


    三年生意,三年人生,歲歲朝朝,同人不同命,命就是“境遇”。


    最後其實比關門還慘,可以用失敗、破產、一蹶不振等字眼來形容。


    比如通常店主在生意不好時就會準備轉讓,可以收迴部分投資,可以少損失一些,他的店子卻血本無歸。


    現在轉讓出去根本無人接手,哪怕早一個月貼出去“轉讓”的消息,隻要價格適度,正常6萬的,可以少個一半,隨時都可以出手,因為很多不熟悉內情的,有初次開店缺乏經驗的過來接手。


    豈不是“擊鼓傳花”了?你要這麽理解也可以。


    汕州夫婦出手算是神人了,開了至少5年了,卻轉出去2年就拆除了,頗有先見之明,那才是做生意的敏銳目光和嗅覺;現在大張旗鼓的拆除屬於政府行為,人盡皆知,再二(愣子)的人來此,也會被滿大街的“轉讓”所嚇跑,國人的從眾心理太可怕了!


    如果提前2年整頓,那汕州夫婦也得認栽,曆史沒有假如,生意場也是風險場。


    如果賤賣店裏的物品,不僅值不了一萬塊錢,很多破舊的家什白送人家也沒人要,隻有丟棄垃圾堆,製造汙染。


    早知今日,去年年底就會轉讓出去,不僅可以收迴6萬元轉讓費,還可懷揣數十萬元,在東海要找一個地方東山再起,是怎樣也不會淪落街頭的。


    其實他的虧損或全部家當也就那當初的6萬元(轉讓或盤店費),也是他打工2年的全部心血,眼看就要血本無歸,打了水漂了。


    不是還有10萬積蓄嗎?


    還能東山再起,力挽狂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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