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封情书》 1 引子 我的名字叫高亮,家住长乐县。几年前我随同村几个年长的同伴来到了兴城(注:此兴城是作者虚构的城市,并非地图上的兴城),并在此开始了我的打工生涯,如今算起来,已有六年多了。 今年我只有二十三岁,但却已是干了好几年的活了,不过我却没有挣下多少钱,以至于我那脾气有些粗暴的父亲总是说我是个没用的东西。父亲并不指望我能赚多少钱,他甚至压根就没指望过我,他之所以为我的无能担忧,是怕我将来娶不到媳妇。如今我已是二十三岁了,所以父亲早已是四处为我托媒,但结果却令他很是失望。 几年前,我初到兴城时,所干的活与我同村的伙伴差不多,都是出苦力。如今他们还是在出苦力,而我却已不再干那些苦活累活了。我虽然在农村长大,但却是个吃不得苦的人,小时候,由于父母都很能干,所以我很少有伸上手的机会,再加上我还有一个长我两岁且十分能干的姐姐,所以我一直都不擅劳动。不过我不干以前那些活却并非我干不了,而是因为一件事使我原本单纯的思想有所改变。 那是在三年前,一个阳光明媚的春天,我遇到了一个阳光明媚的人,她的名字叫做邓芳纯。当时我并不知道她的名字,不过她的笑容却在我遇到她那一刻起,永远地留在了我的记忆中。 我记得我那时只穿着一件很普通的工作服,无论是谁都可以一眼就看出我是一个打工仔。但我想更多的人也许连看都懒得看我,所以我很是自卑,我那好多天没有洗的头更是不敢抬起来。邓芳纯的衣着却很是鲜亮,比起兴城那些打扮时髦的女孩子没有丝毫的逊色,而且还比她们显得更高雅大方。我是在她的家门口遇到她的,可以说这绝对是一次巧遇,因为那天我刚好因为心情不好而没去上班,又不知为什么,想出去散步,于是我便鬼使神差地来到了“碧水蓝天”公寓——邓芳纯的家。住在这里的人们当然都是比较富裕的人,而我这样的人是不配到这里来的,所以我才到这附近,便被一个四处巡视的保安拦住了,于是本来就心情不好的我,更如被狗咬了一般。而就在我垂头丧气的想离开时,迎面却走来了一个人,一个令我永生难忘的人。我不知道我是为什么抬起头来的,但我才刚抬起头来,便看到了她那明媚如骄阳,美丽如皎月的脸。她当然也看到了我,于是她那美丽的面颊上便露出了一丝微笑,我虽不明白她为什么而笑,但她的笑容却使我心中的乌云顿时散尽,也使得我第一次在兴城感觉到了春天。当然,无论是她还是我都没有想到她这一笑竟改变了我以后的人生。 现在我还时常忆起邓芳纯那如春风般和煦的笑容,我十分清楚那只是普普通通的笑,但那不是嘲笑,所以便永远地留在了我的记忆中。可以说自从我踏上兴城这片土地时,我便遭尽了当地人的白眼和嘲笑,尤其是那些衣着鲜亮、样貌美丽的女孩子,她们更是经常将嘲笑赐与我们这些外来打工的同龄人,而在她们的脸上我却从来也没有找到半点和善的微笑,所以邓芳纯这一笑在我纯朴的心灵中实在是胜过了千金。 2 我爱上一位姑娘 我是一个十分老实的人,用范进的岳父胡屠夫的话来说,就是一个烂忠厚没用的人。但我的脑子却并不算笨,所以父亲一直希望我能通过学校来脱离生我养我的穷山村,但我在上初中时就已对繁重的功课有了厌倦的情绪,以至于原本就算不上优秀学生的我以几分之差而没能考上高中。在我们小小的县城当中并无职高和技校,所以我便无学可上了。父亲曾提出让我再复习一年,但我却没有同意,因为我知道即便是再复习一年也只是白浪费钱财。父亲因我不听劝告而打了我一顿,那也是父亲最后一次为了我学习的事而打我,但他终究是没有改变我的决定,于是年仅十七岁的我便开始了打工生涯。  父亲是一个非常要强的人,所以我家的生活一直在全村首屈一指。父亲虽然脾气有些暴躁,但作起活来却是心细如发,以至于他总是看不上笨手笨脚的我,什么活便不用我来做,所以我十七岁时却是有很多农活都不会做。父亲也因此不指望我什么,所以在我准备出去打工时,父亲并没有说什么,而在我打工不利而没有挣到钱时,父亲还是没有说什么。 但最近,我这个不成气的小子却令我的父亲高兴了一把,那是不久前在兴城电视报上发表了我的一篇文章《我爱上了一位姑娘》,我将这喜迅打电话告诉了千里之外的父亲,父亲十分激动,似乎是流下了热泪,并鼓励了我;但他最后却说:“舞文弄墨并不是你干得活,你要是信我的话,还是找个稳定的工作,哪怕一个月挣五百块钱也好,到时候娶媳妇我给你掏钱……” 我理解父亲的心情,所以我没多说什么。我只知道父亲的话不会改变我的选择。而父亲之所以要说这些话是因为这三年来我并没有找什么工作,一直呆在兴城干些勉强可以不使我饿肚子的零活,而我之所以要这么做,全是为了邓芳纯。 从我看到她第一眼时起,我已深深地迷恋上了她,虽然我也清楚我是根本无法得到她的,但强烈的爱火还是使我丧失了理智,我每天都以能见到她一面为最大的乐趣,于是我便主动辞掉了那个有着稳定收入但却没有自由的工作。起初我并不知道我应该做什么,所以干呆了近一个月,后来我发现在离“碧水蓝天”不远的相思桥常有一些零散的闲杂人,并从他们的穿戴上看出他们也是打工仔;后来我又在《平凡的世界中》找到了对他们最贴切的称呼——揽工汉。只是与《平凡的世界》中的揽工汉不同,他们并不长期给某人干活,只是在当日受佣于某人,给他们干些粗重的杂活。他们的收入并不低,好的时候每天可以收入五十多元,所以我很羡慕他们,于是便想加入他们的行列。但他们却不是单打独斗的,而是三五成群的受佣于人,我与他们并不认识,所以他们是不会吸纳我的。幸好他们当中有一人与我们同村的张大叔在一起干过活,于是张大叔便将对他们很是向往的我引见给了他们,我才得以和他们一起干起了这看上去十分自在的行当。 虽然我干活并不是一把好手,但在农村长大的我却有一个好体格。而且我虽然长得有些瘦,但个子却比与我一同揽工的人高出一些,这样便使得来雇工的人一眼便看到了我们这一组,所以我的到来,使与我一伙的揽工汉们多了不少生意,收入便也因此而多了起来。这样他们便不介意我干活时的差强人意,及总是在下午三点左右便没了人影儿。 下午三点以后,我便要跑到邓芳纯家附近徘徊,在那里等待着邓芳纯的归来。虽然也有几次我什么也没等到,但更多的时候我还是可以看到邓芳纯那靓丽的身影如春风般飘然而至。虽然她最后还是会如浮云般飘散而去,但看到她身影的我还是感到了深深的满足。 应该说在这并不算大的兴城之中,容貌胜过邓芳纯的女孩子并不在少数,但却只有她令我迷醉,令我难忘。而她之所以会令我难忘却全是因为她与我第一次见面时那温和甜蜜、价值千金的一笑。 3 爱则思变 爱上邓芳纯的我并没有因为无法亲近她而感到悲伤,相反还因此而对生活充满信心。虽然我们当初到兴城来打工为的就是将来能娶上媳妇,但繁重的劳动和微薄的收入使很多人对生活没了信心,于是他们便意志消沉下去,用血汗换来的酬劳几日便被他们花光,结果一年到头是两手空空。  我自然也曾经和他们一样,把挣来的钱胡乱挥霍了以麻醉自己,因为我们深觉没有出头之日,所以深感自己不幸,并从原来的羡慕城里人变成了嫉恨城里人,很多人便因此而逐渐堕落,并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比起同村的同辈人,我算是比较幸运的,因为我的父亲十分能干,母亲又十分节俭,这样我的家里便有足够的钱为我张罗婚事。但我却仍然没有因为我不愁没钱结婚而感到快乐,因为在这繁华的都市中,我随处可见同为打工者的农村姑娘们相继堕落,我也因此而高兴不起来。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甚至很讨厌女孩子,并处处躲避着她们,就这样眼看着我麻木的伙伴们搂着同样麻木的女孩子们走街窜巷,我却一直是孤家寡人。其实在我心灵的深处还是渴望与女孩子们交往的,但我实在不愿意将感情浪费在那些玩弄感情的人身上,所以在兴城打工的岁月里我是十分孤独的。然而就在这时,邓芳纯出现了,她那如春风般的微笑,使我半封闭的灵魂开放了,我的天地也因此而换成了充满希望的春天。 邓芳纯的微笑让我觉得这个世界还是很美好的,女孩子还是很可爱的,我也因此而发现了那些此前被我所远离的女孩子们的优点;虽然她们还是有些麻木,但她们的本性却还是善良的,所以我便不再故意躲避她们了。 我也清楚邓芳纯与我之间有着天地的间隔,但我仍然不肯把她忘怀,渐渐地,我竟有些不甘这样默默地爱着她,我很想让她知道有一个来自农村的打工者把她视为心中的女神。但拙于言辞且羞于与女孩子交谈的我没有勇气向她表白,而且我也知道直接向她表白是一个愚蠢的行为,所以我曾一度因此而十分焦虑。 4 情敌 邓芳纯有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她的名字叫文心贤。文心贤也和邓芳纯一样漂亮,而且看起来她十分的温柔乖巧,说起话来也是柔声细语,我便是从她的细语柔声中得知的邓芳纯的名字。不过,她看起来虽然没有一点不如邓芳纯,但我却对她没有丝毫的心动,这个城市中的漂亮女孩儿很多,但能令我心动的却只有邓芳纯一个。  我知道像邓芳纯这么漂亮的姑娘,追求者必定无数,所以我对邓芳纯没有一丝奢望,因为我深知,在邓芳纯的追求者当中,最次的也比我强出许多来。虽然有时连我自己都觉得我是一个十分忠厚老实的人,换句话来说就是人品不错,但我从来就没有因为我的人品好而得意过,而且我深知在当前的形式下,一个人的人品好坏甚至不如个头高低重要。 不过,自卑的心理并没有使我远离邓芳纯,相反却使我更加冷静地面对自己心中那对邓芳纯熊熊的爱火。只是我在看到与邓芳纯同行的男子时,醋意还是会情不自禁地涌上心头。 第一个令我吃醋的人叫做秋月亭,一个高高瘦瘦,且戴着眼镜,看上去似乎很有学问的人。秋月亭年龄与邓芳纯相仿,长相也是很好,面色很是白皙,着装更是时尚得体。只是我总觉得他的脾气似乎很是酸激,因为他那苍白色的脸庞上总是鲜有笑容,而且总是半阴着。当然,在邓芳纯面前,他的脸上还是会有笑容的。 记得三年前的一个傍晚,我按照惯例蹓跶到了“碧水蓝天”,那时我已换上好衣服,但这好衣服,也只是城里人瞧不上眼,且过了时的底货。所以城里人还是可以一眼就看出我是一个来自乡下的打工者。不过我却已不在乎这些了,因为即将见到邓芳纯的喜悦使我忘记了周遭的一切。邓芳纯在我期待的目光中又如春风般飘然而至,与她同行的还有她的好友文心贤,她们边走边谈,并不时传出悦耳如歌的笑声。 虽然数日以来,我一直在此守候着,但邓芳纯却似乎并未注意到我,不过见到她后,我还是下意识地把头转向了别处,而就在这时,我却听到了一个声音叫道:“芳纯,你回来了?” 这个声音听起来是那么的亲切,显然这人与邓芳纯的关系非同一般,我这么想着,但却没敢转过头去看一看是谁在叫邓芳纯。这时我又听到了邓芳纯那柔和悦耳的声音:“噢,是你呀!秋月亭,你找我有事吗?” 秋月亭却没有回答,许是他点了头,接着我又听到他向文心贤打了招呼。文心贤回了礼,我便听邓芳纯说:“有什么事到我家里说吧!”秋月亭表示同意,但文心贤却要就此离开,秋月亭没有说什么,邓芳纯却一再挽留,可文心贤还是走了。 于是,我便看到邓芳纯与秋月亭并肩地走向了她家。在这一刻,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而且是生平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我的思想并不复杂,甚至很是单纯,所以我也没有多想什么,只是默默地站在那里等。我不知道我在等什么,以往我都是在邓芳纯进了家门之后便离开了,虽然我并不爱离开,但知道呆下去也是无用。今天我却怎么也不想走,甚至不知道我想要干什么,过了好长一段时间,天已黑了下来,我仍没有离去,直到我看到秋月亭那瘦如弱柳的身影从邓芳纯家走出来,并消失在夜风之中,我才步履迟缓地离开了。 此后的许多天内,我都见到了秋月亭那瘦瘦高高的身影在邓芳纯家门口出现,那时我以为这秋月亭定然会是邓芳纯的男友。因为在他出现的日子里,邓芳纯都显得特别高兴,而且文心贤也适时的没来,所以我几乎已断定秋月亭就是邓芳纯的男友了,然而陈光的出现却使我推翻了原有的想法。 陈光与秋月亭有几分相似,但却有很多不同,给我的感觉陈光应该要比秋月亭帅气出许多来,他不但没有戴眼镜,而且双眼十分的明亮,一脸如阳光般的笑容不但使他显得随和可亲,还使他身上的朝气更加蓬勃。他的身体似乎也比秋月亭强壮出许多来,看了他那膘悍的体格,我甚至认为,即使是扛麻袋,他也要比我强。 陈光的话也比秋月亭要多出许多,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是与邓芳纯一同到的“碧水蓝天”,他俩人也是边走边谈,但陈光的话却明显地多于邓芳纯,而邓芳纯的笑声也在他的话语之中不断传出,我也因此而觉得邓芳纯在他面前时似乎比在秋月亭面前高兴得多。 到底陈光和秋月亭谁是邓芳纯的男友呢?我一直在想,并把他俩人视为我的情敌,虽然我自知我甚至不配称做是他俩人的情敌。我当然无法想出这两人谁才是邓芳纯的男友,看样子他俩都像,但却又都不像,不过我却可以断定他俩都对邓芳纯心存爱意。 5 朋友 我写有一手工整的字,仅是工整而已,还谈不上潇洒飘逸。在三年前我的字写得却是幼稚的如同刚识字的小儿,但我的字却不草不乱,也不歪斜扭曲,因为我遗传了父亲的细心认真,虽然我比不上父亲,但做很多事我还是比较认真的,所以我虽然学没有上好,可字写得还不赖。  在我喜欢上邓芳纯后,我苦于无处表达,便想写一封情书来倾吐我对她无限的爱意,但我自知自己的字写得太过幼稚,于是我便买了本字帖,并在闲余的时间里练字。我之所以会有写情书以示爱意的想法,是得益于我的一位朋友。他与我同龄,在一家酒店里做服务生,我和他结识是通过同在这家酒店做保安的我表哥。 我的这位朋友名叫苟飞,他也是长乐县人,所以我们俩才会交上朋友,但他却与我不是同一种人,所以从某些方面来说,我们俩是不大适合做朋友的。我想,也许是苟飞看我老实,交了我这样的朋友其码不怕上当,而且他在缺钱的时候还可以向我借,他知道我是磨不开脸不借他钱的。其实我不但磨不开脸不借他钱,而且还磨不开脸向他讨钱,所以至今他还欠我三百元钱没还。不过这样也好,其码他也无法再厚着脸皮向我借钱了。 苟飞与我的性格截然不同,他几乎是一时一刻也离不开女孩子,从我认识他到现在,他几乎已换了八个女友了。但令我很奇怪的是,如此用情不专一的人,他身边却总是有的是女孩子。我虽然没有把我的疑惑说出来,但苟飞却似乎知道我心里的所想,于是他便洋洋得意地对我说:“这小姑娘儿并不是你对他好就能追到她的,在我看来,这小姑娘儿的智商等于零,对她痴心的人她总是嫌笨,对玩弄她们的人却是百依百顺。我告诉你,你若想像我这样风流自在,就千万别把小姑娘儿当人来看,她们是喜欢你把她们当成宠物来养的;你要是本着玩她们的态度,那主动投怀送抱的小姑娘儿会不计其数……” 他这一通歪理邪说令我很是反感,但同时对我却有着一种不可思议的诱惑力,好在我本性纯朴,才不至于因他的话而放荡起来。我的性格当中有着母亲的善良朴实,对每一个都很是尊重,在我的印象当中,我的母亲从来没有骂过人,甚至不曾打骂过我和姐姐;她称呼别人时也从不直呼其名,即使是在背地里也是如此;受她的影响,我从小便学会了尊重别人,即使是不值得尊重的人,我也不轻视,更不会出以恶言了。可以说,我从小便对女孩子很是尊重,从不侵犯她们,也不敢与她们多言,直到现在我见了女孩子脸还会红。所以苟飞的话实在是我不愿意听的。 苟飞是一个聪明人,他看出我的所想,但他却不在乎我的感受,他说:“亮子,我知道你是个单纯的人,但现在的女孩子都不单纯了,你要是不改变一下思想,让女孩子给骗了都不知道。” 我默不作声,而且并不认为我会被骗。他则又说:“在你眼里,我可能是一个玩弄女孩子的骗子,但骗子也比被别人骗好哇。” 我说:“假设谁都别想去骗人,那该多好呀!” 苟飞却笑了,说:“假设谁都是你,那天下倒太平了,可惜天下只有一个你呀!” 天下像我这样的人其实是很多的,但在我所认识的世界当中,能改变世界命运的往往是个别几个人,大的团体似乎只能充当被领导、被统治的人。我的人生观与世界观都十分狭隘,所以我所关心的其实只局限于我的家庭,与我同来打工的人也大多如此,而苟飞甚至连家庭也不会关心。 我没有将我喜欢邓芳纯的事告诉苟飞,不知为什么我甚至不想让他见到邓芳纯。不过苟飞还是凭借他敏锐的嗅觉察觉出了我与以往的不同,他并不关心我,但他却很关心类似的事,于是他问我:“是不是看好哪个小姑娘儿了?” 我天生不会说谎,这次却对他说了谎,但我的脸却涨得通红,使他一眼便看出我说的不是真话,于是他便继续抠问,我抵挡不住,便只好点了头。 “她是干什么的?长得靓不靓?叫什么名?……”苟飞提出了一大串问题,而且两眼发出了兴奋的光芒。 而我却一再地摇头,说:“她的什么情况我都不清楚,只是见过几面。” 我当时确实对邓芳纯的情况一无所知,所以我的话并不能算假话,但苟飞却是不信,于是又提出了一大堆的问题。这些问题我都无法回答,而且他的话中总带着一些下流的语句,令我不大高兴。最后,我只好说:“她根本连我是谁都不知道,而且还不认识我,兴许根本就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我这么一个人。” 苟飞笑了,笑得很是狂放,我知道他在笑什么,但我却没有介意。他止住笑后,才说:“原来你是单相思呀!” 我脸红了,但却说:“是又能怎么的?我就不信你没单相思过。” “我是单相思过,”苟飞说,“但我不出几日便会将我相思的人拿下,这你行吗?” 我不行,所以我哑口无言。 苟飞又说:“既然你喜欢那个妞儿,就直接告诉她呗,这小姑娘儿就喜欢有人喜欢,说不定她知道你喜欢她会很高兴呢!” 但我却不高兴,我很不高兴苟飞的话。 苟飞又说:“像你这样的人,见了小姑娘儿像是见了老虎似的,我量你也没那能耐向她表白,不如我替你来完成得了。” 我很是生气,便道:“我的事用不着你来操心。” “用不着我操心?”苟飞道,“像我挺爱管你似的,我不过看你老实,怕你被骗,才多说了两句,你便嫌烦了。行了,我不说了。” 他虽说不说了,但嘴却是闲不住,并不断地为我出着馊主意,我当然不会采纳,但却又忍不住不听他的话,而他却终于说了一句对我有用的话:“你要是真喜欢她,干脆来一封浪漫点儿的情书吧!” 我不是一个浪漫的人,但我也同样有一颗浪漫的心,只是我自知本事平庸,所以潜藏在心中的浪漫情怀便一直无处表达。我同时也是一个腼腆的人,平日见到女孩子连话都不好意思说,又如何敢给女孩子写情书呢?我口舌木讷,连说很普通的话都会将脸憋得通红,又如何能写出情书呢? 但是这情书却是一定要写的,因为我实在不甘于这样默默地爱着邓芳纯,且永远不为她所知,我一定要让她知道我对她的爱;虽然我不奢望能得到她的爱,但我一定要让她知道我的爱;只要她知道了我对她那单纯而无私的爱,我就心满意足,别无他求了。 所以我就一定要给她写一封情书。 6 为爱而学 上学时,我的作文水平一直很差,因为我不会编文章,至于什么“难忘的事”、“有意义的事”……我觉得从来没在我身上发生过;即使有这样的事,也犯不着拿笔将它们写下来;所以我的语文成绩一直因为作文分数上不去而无法提高。如今我已毕业了,远离了那个给了我无限压力的学校,手中握着的笔也早在几年前换上了沉重的锄镐,所以我更不可能写出一封令人满意的情书了。  自从我想将心中的情感表达出来后,我就一直为这件事而苦恼。由于我秉承了父亲的认真,所以我不想将这么神圣的一件事办得不够妥贴,既然要写情书,那就一定要能把我所有的情感都完全表达出来。 我的工作很是自由,所以并不忙碌,但却一样看不得书。我本就不是一个爱读书的人,忙里偷闲去看书,那并不是我能做到的,有空余的时间我还是觉得休息比较好,可如今看来,我还是要学一学那些好学的人了。 可以说,我除了看过上学时的教课书之外,就几乎没再看过什么书,因为正经的书还没看明白,如何还能看别的闲书?此刻我已无须再看那些正经的书了,想是该看些闲书了。与我一起在相思桥揽工的人当中有一个叫黑四的人,他颇爱看书,空闲时间他常会捧上一本武侠小说一个人默默地看;我虽然没有看过武侠小说,但却知道金庸、古龙的大名,于是便也想弄上一本来一睹为快。 黑四的武侠小说都是在离我们住处不远的地方那个小书店里租的,于是我也到了那个书店租上了几本,而这几本书都是黑四给我介绍的。武侠小说很是吸引人,对我们这些曾在小时候做过大侠梦的人来说更是有着非同寻常的魅力,所以我越看越是入迷,直到把那个小书店中的武侠大作看了个遍,才开始改换胃口。 我想,我既然要写情书,那看些言情小说定然会受益匪浅,于是我便租些言情小说来看。可能是由于我看金庸先生的大作看多了,我的阅读水平在不知不觉中提高了,所以竟怎么也看不进去那些颇受少女们喜爱的言情小说了。 我身边所接触的人都是一些没文化的人,他们对我丝毫帮不上忙,而我本身也不是一个有水平的人,所以我也不知道看什么书对我用处最大,只能胡乱找一些书来读。如此这般,若是看到好书还好,若是看到那些低级下流的书,也许会很多天都睡不好觉,并总有负罪感压在心头。 黑四有个表弟,名叫胡晓明,他也十分爱看武侠小说,黑四见我和胡晓明有些相似,便热心地为我俩做了介绍。我是一个老实忠厚的人,和任何人都相处得来,所以胡晓明便成了我又一个朋友。胡晓明看书与我不同,他看书只是为了消遣,甚至连书中的内容都记不全,而我由于遗传了父亲的认真,所以看书时也是一丝不苟。虽然我的记忆力不算十分的好,但还是将书中大部分的内容记了下来。 胡晓明读书虽是囫囵吞枣,但却是看过很多的书,只是他连书名字都记不全,所以也不能向我推荐书目。我每与他谈起书来时,他就会说:“看书只是为了打发时间,随便挑个看看就行。” 我不同意他的看法,可我却无话反驳。我看书是为了能使我写出一封像样的情书,而情书必须在短时间内写成,所以我也没那么多时间去看书,可我偏偏又没有能力写出一封令我自己满意的情书来。 胡晓明说:“书其实也没有什么好看的,我只是在实在是太无聊了的情况下才看书的。” 我问他:“你都什么时侯太无聊?” 他一笑,说:“和对象掰了的时侯。” 接着,他又开始大谈他的爱情史。其实我可以看出他的话绝大部分是假的,但我还是很认真的听了。他见我很是认真,更是兴致旺盛,又大侃了一通。 黑四是一个喜欢沉默的人,他见胡晓明在胡说,却开了金口:“别吹了,还是把媳妇娶回家再说吧!” 众人听了,都笑了起来,但胡晓明却一点也不窘,反倒说黑四:“你别想媳妇想的三句话不离媳妇了,我没本事说媳妇,可你也没本事看住你老婆呀!” 黑四的老婆几年前进城打工跟别的男人跑了,此事一直是他心中的隐痛,我当时并不知情,只当胡晓明是在开玩笑。而其余的几人有和黑四同村的,所以了解情况,便哄笑了起来。黑四那黑黑的脸上便挂不住了,但他没有向他这个表弟发火,而是一声不响的走开了。后来,我想他一定会到某个没人的地方大哭一场。而胡晓明却并没有觉得他的话有什么不对的,竟也跟着那些人笑了起来。 我本曾想将我喜欢邓芳纯的秘密告诉胡晓明的,后来知道这件事的真相后,我才知道有什么秘密告诉他,几日后,便会成为全世界的秘密,而且他总是喜欢以嘲笑的目光来看待别人那并不值得他嘲笑的事。 7 真正的情敌 在我把陈光和秋月亭视为情敌时,邓芳纯的真正男友却出现了,他的名字叫什么我一直不知道,但他的相貌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子里。他个子很高,看上去打篮球也不会吃力。我的个子在我们村子里并不能算矮的,但到了他面前却如孩童一般,所以他的出现更使我远远地躲着邓芳纯了。  至从他出现的那一天起,我就再也没见到陈光和秋月亭,甚至连文心贤也很少再到邓芳纯家来了。他每天都会送邓芳纯回家,但我看邓芳纯似乎并不喜欢让他来送,因为我感觉邓芳纯和他在一起时,笑容远没有和秋月亭陈光在一起时多,也没有那时灿烂,这也一直成了因扰我的一个问题。 不过,我对那个大个子却没有一丝醋意,有的只有怵意,一见了他,我就真如苟飞所说,像见了老虎一般。 有一日,我到了“碧水蓝天”,但等了很久,也没见邓芳纯回来,直到天已快黑了,才见邓芳纯从一辆出租车上下来,并怒气冲冲的往家门走去。我不知道是谁惹到她了,但却不敢多想,也没有走开,一直愣愣地站在那里,直到天已黑了很久,整个兴城都已映衬在灯光之下时,我才缓步地离开了这个“圣地”。我在想:是谁惹了邓芳纯呢?不管是谁,只要他惹了邓芳纯,那他都不是好人…… 我单纯的想法一直徘徊在脑海之中,整夜也没有睡好,我那本就如鸽笼般的房间在那炎热的夏季里更是变成了蒸笼。此前每一个夜晚我都把愁苦的思绪放在这屋子里,而那天我却忘记了屋中的闷热,竟安静地躺在床上一直到天放了亮。 我没有丝毫的倦意,趿拉上鞋便赶往“碧水蓝天”,此时的兴城还沉睡在朦胧的迷雾之中,但我已听到在我住所不远之处的工地已有建筑工人开始工作了。在这些人当中,也有我的同乡,他们的血汗洒在这座城市后,这个城市便会有一幢幢美丽雄伟的高楼大厦耸立起来,但却没有人会去关心一下这些建设者;虽然他们的功绩随处可见,虽然他们劳动的声音可以传出很远;但这一切似乎都是徒劳的,也许只有太阳的笑脸能够最先给他们。 到了“碧水蓝天”时,太阳已经出来了。我的住所离这里其实很远,但我却只能走着到这儿来。我目前还没有多余的钱用来坐车,租书所用的钱对我来说也算是一笔大开销了。因为天热的关系,我已有很多天没出去揽工了,而这几天除了必须的用钱之外,我又练满了好几本田字格了。对我这样的人来说,每一分钱都不可以轻易花掉,因为以后几个月也许更难挣钱,而且我已有几个月没有往家里汇钱了。 我此前并没有在早上到“碧水蓝天”等待邓芳纯的芳踪,所以我并不清楚邓芳纯会几点出门,我的手腕上也并没有戴表,因为我的工作不适合戴表,所以此刻我并不知道是几点。可就在我刚到这儿不久,邓芳纯那高大的男友却也出现在了此处。 难道他每天早上都来接邓芳纯上下班?我在想着,但却又觉得这不是我应该想的问题。 约摸过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邓芳纯终于出现了,她穿着一身乳白色的束身衣裙,秀发仍像往常一样自由地散披着。她的步履很是轻盈,走起路来给我的感觉就像天上的云朵般轻飘。她很美,而且美得既不飘渺,也不是庸俗,所以她不像高高在上的仙子,更不像那些虚有其表的庸脂美人;她甚至根本就没有化妆,但这却使得她美得文静可亲,美得平易近人。 她那高大雄壮的男友连忙迎了上去,并说:“芳纯,昨天是我不好,请你原谅我。” 看样子这大个子也不善言辞,不过他的话却令我一惊,因为我这反应并不快的脑子也从这话中判断出邓芳纯昨日是与男友发生了矛盾。我没有想他俩是因为什么而发生的矛盾,我只是在想,无论是谁惹了邓芳纯,那他都不是好人,身为邓芳纯的男友,惹邓芳纯那就更不对了!所以我的心中已对邓芳纯的男友产生了恨意。 但邓芳纯却道:“算了,过去的事就别再提它了,希望你以后心胸能放宽些。” 她的男友听了,连连点头称是,看此时他的样子却是十分的老实。不过我还是不能对他有好的印象了,而且我还觉得邓芳纯似乎并不像嘴上说的那样轻松。 待他们俩一同打车离开了此处,我才一个人慢慢地离开了这儿。由于我此前并未早上到此等候邓芳纯,所以自然没有机会跟随她到她的工作单位,因而我一直不知道她是干什么工作的。我并没有从一个人的气质形像上看出他(她)是做什么工作的本事,而且有很多工作我都未曾听说过,甚至有的工作我虽听说过,但却不知是干什么的。我在想:无论是做什么工作,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赚钱,而赚钱的目的呢?自然是为了吃饭。 对于像我这种挣不到钱的人来,吃饭已是一个大问题了! 8 苦 三年前的夏季很是炎热,所以那年初为揽工汉的我显得极不适应,我实在吃不了在那么热的天气里搬运东西的苦,那种苦甚至不是我这张笨口可以说得出来的。如今我已不再去相思桥“站岗”了,但那个夏季我所遭受的苦却是永生难忘。  记得有一个中午,有一个人找了我们几个去帮他装一车板皮;这个人住在兴城的郊区,家里一年四季都得烧柴做饭,木材厂那刚锯下来的松木板皮正是上好的柴禾;而他之所以在这么热的天买柴是因为此时柴禾的价钱最为便宜。 我们一共去了四人,装了约半个小时的时间,才将他所雇佣的车子装满,最后这人掏出了二十元钱便将我们四个打发了。虽说半个小时挣了五元钱并不能算太少,但有谁知道我们为了这五元流了多少汗呢? 由于松板上的毛刺非常的多,所以在如此炎热的天气里,我们也只能穿着长袖的衣服干活。才活动了几下,汗水便将衣服贴在了我们身上,我们更是热得受不了了。而且更要命的,那些细小的锯末被我们的汗水沾在了我们的脖颈上,并又随着汗水流进了我们的衣服里,那种既痒又痛的感觉实在是难忍,但手里的活却不能停下。我们当时只希望快些干完,可却觉得这车像是总也装不满似得,这半个来小时,我们几个实在是如同被上了酷刑一般,我甚至觉得我们不只是干了半个小时的活。而就在我们把车装满了时,那个雇主却还让我们再多装些,因为这里卖柴的规矩是付了一定数目的钱便可以装一车,而这一车装多少则完全看你想装多少,所以他不想放着便宜不占,便要我们一个劲儿地多装,直到车装得不能再装了他才算满意了。 事后我们才知道在木材厂本就有专门装木材的小工,但他们给装上一车却要四十元,那个人为了省钱,便找来了我们几个。但据我所知,我们装得不如那些小工们好,所以那人虽尽量让我们多装,可还是不可能比得上那些小工们装得多,不过节省出二十元钱来,我想他还是占了便宜。 不管那人是否便宜到了,我却知道我们几个是吃了亏,因为我们那满身的锯末若是不弄掉的话,便会一直折磨着我们,而不洗个澡的话,这些锯末是无法清除干净的;可洗一个澡就得耗费掉三元,仅剩的两元还得花掉一元坐公交车返回相思桥,所以此次我们实际入账的才只有一元。 但这还算幸运了,因为我们几个体格还算不错,以至于没有中暑,否则我们还得到医院去消费,那样不但这一元钱得不到,还得掏自己的腰包,那损失将是无法估量的。 而且在夏天,我们的生意很不好,即使知道干这样的小活不会挣钱,也只得干了。 但当时我却不知道,我若是真去了医院,也许并不会因为病痛和花医疗费而感到难过,因为邓芳纯正是在医院工作。 9 不一样的朋友 如今我再也不必为了区区一元钱而不顾死活地在大夏天去为别人装板皮了,因为我已找到了一个看上去很是风光的工作,那便是坐在家中写稿子。  本来以我的水平,是根本不可能写出能发表在报刊上的文章的,但凡事都没有绝对的,在经过三年的苦练之后,我虽然不敢说是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但水平比起三年前来却是有了很大的提高。我的第一篇稿子《我爱上了一位姑娘》就是在我觉得水平够了的时候完成的,本来我并没有打算拿出去发表,因为我很不好意思把稿子拿出去给别人看,更不敢把稿子拿给编辑看,因为我觉得那是在班门弄斧。但最后我还是在别人的怂恿下把这篇稿子给投了,结果很是幸运,仅过了两周,我的文章便变成了铅字,并公之于众。 稿子的发表,我的兴奋自然是不言而喻的了,但我在谢天谢地之后,却更是感谢邓芳纯,因为我觉得正是由于我对她无限的爱,才使得原本平淡无奇的我有了质的变化,可以说我的成功完全是爱情力量的体现。但我知道我最应该感谢的并不是邓芳纯,而是那个教导我写出得以发表的文章,并鼓励我投稿的老师。当然我还要感谢那位编辑,如果不是他采用了我这篇文章,那我脆弱的自信将会受到毁灭性的打击,我甚至可能会一厥不振。而稿子发表了,我不但增强了自信,更觉得我与芳纯之间原本如千山万水般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许多。 我之所以会有写文章的想法,自然是因为想要写出一封令人满意的情书,就为了写这一封情书,我已经过了三年的历练,这三年就使得原本作文都写不好的人,到如今可以在报上发表文章了。 想起三年前,我最初想给邓芳纯写情书时,我还是一个不通文墨的打工小子,那时我除了想向邓芳纯表达爱意之外,便几乎没有了别的想法。记得有一次,胡晓明问我将来要娶一个什么样的媳妇,我不经意间说了句:“想娶邓芳纯那样的媳妇……”胡晓明听了,连忙问我邓芳纯是谁,我不由的脸红了,忙说不知道,但胡晓明还是看出了我的想法,一再追问,但我终是没有告诉他邓芳纯是谁。 黑四当时也在那儿,我们俩自从干起同一种工作后,便一直住在一起。黑四是一个老实人,性恪与我颇为相似,所以我们俩很能和得来,而且两人租一个房子,一个人只需拿一半的租金,这对于经济上并不宽裕的我们来说也是一件省钱的事。黑四的年龄比我大上七八岁,按常理这两个年龄段的人是不可能相处融洽的,但凡事都有例外,我和黑四这两个性情相似的人便相处得很是融洽。每月到交房租时,黑四总是要多拿钱,我当然过意不去,便会说:“四哥,我比你年轻,应该多出点儿钱才是,又怎么好意思让你多掏钱呢?”黑四却不说什么,只是固执地要多拿钱,我也没办法,只好依了他。 后来再有类似的事情,他还是要多出钱,我便不干了,说:“你家还有孩子呢,还是省下这些钱来给孩子买点儿什么吧。”他却叹了口气,说:“我是得养活孩子,但我毕竟已经是有孩子的人了,而你还没有成家,以后用钱的地方多着呢,我不差这几个钱,但你却不能不在乎这几个钱。”黑四话一向不多,所以也只说了这些,但这几句话中已包含了很多,他内心的苦恼与辛酸几乎都可以在这几句话中显现出来。我理解他心中的苦痛,却说不出安慰他的话来,也中只好默默接受了他对我的照料,他也十分关心我的婚事,时常会对我说:“亮子,人这一辈子非常地难呀!婚姻大事更是会决定一生,假如这件事弄不明白,这一辈子就别想过上安乐日子,像我……”说到这儿时,他会停下来,并不停地摇头叹息。 看了他这个样子,我对他很是怜悯,但却又不会出言安慰,这时我便有些恨我自己为什么会如此嘴拙。而黑四自然不会在意这些,并会时常劝我多攒些钱,我几天不出去干活,他便会不断地向我宣说钱的重要性。每当别人说出类似的话来,我都会心生反感,包括我父亲在内,只要他们一提到钱,我总会认为他们是在教我学贪财爱钱,但黑四如此说了,我却不觉得他是在给我灌输拜金主义思想,反而会认为他是在关心我才会说这样的话。 当黑四听到我无意中提到邓芳纯的名字时,便等胡晓明走后,问我邓芳纯是谁,本来我对他是不会藏有秘密的,但我实在不好意思将我暗恋邓芳纯事告诉别人,所以我便没告诉黑四邓芳纯是谁。黑四也没有追问,只是说:“选对象要小心点儿,可千万可别让人给骗了。”我听了,既觉得好笑,又觉得害臊,因为我是根本不配做邓芳纯的对象的,我甚至觉得我不配做邓芳纯的朋友。 黑四当然不会知道我的思想,当几个月后,他发现我似乎并没有对象。便小心翼翼地问我道:“你和邓芳纯相处得怎么样了?”他的话令我不禁一急,连忙道:“人家是城里人,我……”当我发现说漏了嘴时,满脸臊得通红,想再出言解释,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好在黑四已明白我的心意了,但他却没有再说什么,而是在过了一段时间后,对我说:“像咱们这种人根本别想在城里找媳妇……”我明白他的话,便沉默不言,他则看了看我的脸色,才又说:“俺们村有一个好姑娘,我看……她真的不错。” 我并不是一个十分聪明的人,所以当时并不明白黑四的意思,而黑四又不善言辞,加之不大好意思多说,所以便什么也没说明白。直到有一天胡晓明又到了我们这儿,我才明白了黑四那天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胡晓明所从事的职业是投递员,所谓投递员就是往人家的报箱中投报纸,但他们所投的报纸几乎没一样是正经的报纸,报上的内容不是宣传滋阴补阳药的疗效,便是鼓吹服用性药的好处。胡哓明总是投递这样的小报,说话时也总爱替那样商家打打广告,所以心地纯朴的黑四很不喜欢他这个表弟。但胡晓明却总爱到我们这里寄住,由于他所赚来的钱不是吃喝用了,便是消费在可以登陆黄色网站的地下网吧,所以他在住的问题上便想方设法的省钱,于是他便总是在各个同村人所租的房子里寄住,或是干脆就在网吧里过夜。由于他的工作是在一大清早进行的,所以他可以在投完所有的报后,在大白天里到我们所住的地方睡觉,但这时我们却多数不会在家。 有一天傍晚时分,我和黑四刚从相思桥回到住处,由于天热的关系,使揽工汉少了不少,所以我们今天的生意十分好,一人挣了六十多元钱;虽然是累个够呛,但得了实惠的喜悦还是使我们忘记了疲劳。黑四买了点酒菜,并亲自下厨做了。自从老婆跑了之后,黑四只好自己做饭,所以厨艺精进了许多,做的菜虽算不上色香味俱全,但对我们这些出门在外的打工者来说还是十分地可口诱人。听人说黑四本来是从不喝酒的,但自从老婆跑了之后,便开始喝酒了,但他却并不是个喝酒的人才,所以一喝便醉,醉后便会话多起来,但本性的善良使他并不会因为醉了便骂人,更不会骂他那个没良心的老婆。 胡晓明正是等我们吃饭的时侯到我们这儿的,他总是会到我们这儿蹭顿吃喝,虽然我们这儿并无多余的碗筷。他的酒量也不是我和黑四所能及的,我们俩人加起来,甚至不如他的一半酒量好。黑四并不是一个小气的人,但他却不喜欢他这个亲表弟到此来白吃白喝,所以已喝醉了他便说:“你这个小子,整天就败扯钱,将来有你好看那天,要是说不上媳妇,我看你还怎么得瑟。” 胡晓明却是一手拿着他刚从一个小店里买来的方便筷子在菜里挑着肉吃,一手提着瓶子往肚里灌酒,似乎根本没听到黑四的话。而我却不想让胡晓明一个人把好的都挑吃了,便也不停地运动着手上的筷子。黑四却干脆放下了碗筷,对胡晓明瞪眼道:“你小子现在不用把我的话当成耳旁风,到时候有你着急上火干瞪眼儿那天。” 胡晓明看了看黑四,喝了口酒,并嚼着肉说:“四哥你放心,我怎么也比你强。” 黑四一瞪眼,道:“不比我强还坏了呢,那不还得连老婆都说不上?有几个人不比我强呀?比我强算什么呀?” 胡晓明将口中的肉咽了下去,说:“就算不比你强,说不上媳妇我也不怕,现在‘小姐’ 有的是,我照样有女人睡,而且一天换一个,比有老婆管着强上百倍。” 黑四一听,立刻火了,说:“你整天就不能想点儿好事,怎么什么不正经你学什么?” 胡晓明却是一点儿也不怕,理直气壮地说:“怎么不正经,人家当官地都找‘小姐’,我为什么不能找?你以为你不找就是好呀?人家当官的不比你强百倍呀?” 黑四倒被他这句话给噎住了,一时竟拿不话来驳他了,只是气得在那儿干瞪眼。 胡晓明却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小伙子,做事别学那么死板,人不风流枉少年嘛!那乾隆皇帝就是因为风流,现在才有的是小姑娘崇拜;唐伯虎不也是风流才子吗?现在这社会早就不讲究什么老实呀、忠厚呀、现在吃香的都是那些喜欢寻花问柳地风流少年。你不是喜欢看书吗,你发没发现那些受欢迎的书都是带性描写的?所以吗,什么世道就应该办什么事,知道吗?有一句很多人都信服的话不是说一切存在的东西都是有它的道理的,所以我就认为这‘小姐’存在就很有道理,咱们找她们,得到了咱们想要的快乐,她们得到了她们想要的钱;这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各得其所、皆大欢喜,有什么不合法的?又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他这些话,令黑四听了想打他的嘴巴,但黑四终不是一个喜欢打人的人,所以虽对他恨得咬牙切齿,但还是没能扬起手来。而我听了他这些话,虽明知是一通歪理,但却不知道他的话究竟不对在什么地方。而且他的话却又令我既感恐慌,又忍不住不去听。 黑四却在一旁叹了口气,说:“唉!你真是完了,谁家姑娘要是嫁给你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胡晓明却满不在乎地说:“是呀!但有的是小姑娘愿意嫁给我,你信不信?”他指了指我,说:“他老实吧!但我敢肯定现在没人愿意嫁给他,你信不信?” 黑四当然不信,说:“别吹那些没用的,谁愿嫁给你呀?你哪儿点比人强呀?别觉不出来了,谁要是嫁你那谁纯是瞎了眼。” 胡晓明却说:“瞎了眼?瞎眼的人多的是。你不说你们村老濮家有个姑娘挺好吗?你信不信我今年回家就能给她搞到手?” 黑四却不屑地说:“你别不知天高地厚啦!你以为谁都像跟你在一起玩那些疯丫头一样?我告诉你吧!别说人家姑娘看不上你,就是看上你我也得给搅黄。” 胡晓明则轻蔑地说:“你说的话谁信呀,我就不信人家的事能用你参和。” “怎么不用?”黑四说:“人家还让我给介绍对象呢,我就准备把她保给亮子。” 黑四确实是酒喝多了,否则他是绝对不会将这话说出来的,而此番他说出这样的话后,却也并没觉得不好意思。而我虽然也喝了不少酒,但还是有些不好意思,胡晓明却是大笑了起来,并说:“你们俩真是英雄敬英雄呀!”他这句话的意思我和黑四都明白,但却不好说什么,黑四只是摇头叹气地看着胡晓明,胡晓明却是洋洋得意地吃喝着,似乎根本不明白黑四摇头叹气的意思,又似乎根本没瞧得起黑四。 10 第一次相亲 认识濮玉是在三年前的深秋,那年我虽只有二十岁,但父亲却已托媒在我们家附近的村子里为我觅了一个对象,并让我快些回家去。那天是我往家中打电话,父亲让我赶快返回的。当时我正是对邓芳纯迷恋到了如醉如痴的程度,所以很不愿回去。若是以往我还可以借工作忙走不开身为由而加以推辞,而现在父亲已早就知道我是在街头揽工,有的是时间;加之我又根本不敢违背父亲的意愿,所以只得回家了。  黑四并没有问我为什么要回家,他猜得出来,所以我想他一定会为我高兴的,但我却是高兴不起来。坐了一宿的车后,我到了长乐县,并乘下午的车于傍晚才到了家。此时正是秋收季节,虽然大部分的农作物已收了回去,但还有很多活没有做完。我才一进家门,便见到了满院子正待上仓,而且还未剥皮的苞米,鸡鸭鹅们则在苞米堆旁寻觅着已脱落下来的苞米粒。 看到这一场景,我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温馨,因为我当时已有三年未见到这一从小到大一年一回的收获场景了。虽然看上去是满院狼籍,但只有我们这些农家人才能体会到这狼籍中的喜悦。 母亲见了我,很是高兴,但却没有多说什么,母亲的话一向很少。而父亲却并没有丝毫的高兴,反倒说:“就你这个样,我真担心人家能不能看得上你。”这句话令我很不高兴,但我也没说什么,而是放下手中的包,便帮着父亲干院内那些活,父亲见了却更是不悦,说:“出去干了三年的活,一点儿也没个长进,就你这把手到了人家姑娘家,人家就算看上你了,你帮人家干两天活,这事就得泡汤。唉!你真是太差劲了!” 我没有吱声,因为我干的活确实不怎么样。母亲见了,也有些担心,便说:“小亮,你要是真去帮人家干活,可得卖点儿力气,要是还这个样,那可是够呛呀。” 我点头称是,但心里却很不服气,心想:看不成拉倒,我就不信我说不上媳妇。我心里之所以会有这种想法,是因为我的心灵早已被邓芳纯所占据,此时我对别的姑娘根本就没有丝毫的兴趣。但这毕竟是我生平第一次去相亲,所以还是有些紧张激动。夜里,我久久不能入睡,脑子里的思想也很是杂乱,邓芳纯那美丽的形象一次次地在我的脑海里出现,而同时我又不停地思索着那位即将与我见面的姑娘的形像。后来,我终于睡着了,并做了一个十分混乱的梦…… 第二天,我早早就起来了,父亲昨日并没有告诉我哪天去相亲,但我想以父亲的仔细与认真,是不可能这么仓促地领着我去相亲。可令我没想到的是父亲竟真的要在今日带我去相亲,他让我穿上了今年过年时做的西服,又给我那散乱的头发洗了一遍,并梳了个仔细。我实在没想到父亲对我竟是如此地关心,所以不禁有些受宠若惊,但还是十分的感动。他又嘱咐了我很多话,让我到了姑娘家,见了人好说,以免出了差错。就在我们一切准备就绪,就要出发时,大姐却来了电话,说人家不想在今日相亲,这样我们刚才的一顿忙乱都算是白费了。父亲有些不大高兴,因为他一向是十分守信的,所以对人家的变挂感到很不满意。而我却是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因为我实在不愿意就这样与别的姑娘结缘而了却与邓芳纯之间的缘份,更不想因此而不能再爱邓芳纯。 两天后,我终于在父亲的带领下来到了香河村,姐姐便是嫁在这个村子,而为我介绍对象的那个媒人正是姐夫的父亲。香河村的土地肥沃,而且大部分都是平地,人均的土地也比我们村多出许多,所以香河村一直比我所居住的红岗村富庶。那位姑娘家自然也是比我们家的条件要好,所以那位姑娘的父亲能同意看我们这一门亲事,已是给足了我父亲面子。 姑娘家的地本就比我家多,所以此时她家也是满院子苞米,当我和父亲在姐夫的父亲的引领下来到她家时,发现苞米已是将院子铺满,连通往房门的道也已被堵死。那位姑娘的父亲让我踩着苞米过去,我们虽不好意思,但却也只能如此了。姑娘并未出屋迎接我们,但我的心却是砰砰直跳,踩在那些苞米上时更是担心,生怕脚底下打滑在这儿跌上一跤;而且我深知在此跌倒,爬起来是很不容易的。我小心翼翼地在苞米堆上走着,所幸没有跌倒,虽然中途打了一下滑儿,但终究是安全地到达了姑娘家的房门口。 进了屋,我便见到了坐在炕边的那位姑娘,她见我们来了,立刻站起身来,但面上的表情却没太多的变化,不过羞涩之意还是流露了出来。她中等身材,身形很是苗条,面庞白皙中透露着红润,明眸中闪烁着几分羞怯的光芒。她今年才只有十九岁,比我还小上一岁,所以我想她应该比我更紧张才是,但我此时的脸却如炭烧般火热,目光竟不敢正视于她。 应该说,她比我想像的要漂亮出许多来,但我此刻的心已完全被邓芳纯的靓影所占据,所以虽然她的相貌已明显令我心动,但我还是在暗暗告诉自己,自己所爱的人是邓芳纯。 终于结束了这次相亲,我与那位姑娘甚至连话都没说上一句,家长们并没给我们机会,但我知道即便是有机会,我也不知该对她说些什么。而且我还从她的眼中看到了几分失望的神色,所以我想她定然不会看上我的。回到家后,我才斗胆问了父亲那位姑娘的名字,父亲说她叫黎晨。黎晨也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对象,但她却并不是我的女朋友,因为几天后就从姐姐那得到了消息,说黎晨并没有看中我;这本是我所希望的,但我却并不高兴,因为被人所轻视实在不是一件令人快活的事;而且在我内心的深处还是挺喜欢黎晨的,虽然我们俩并未有一句言语,但凭我的直觉可知她是一位非常好的姑娘。 我在被父亲痛骂了一顿之后,才很不开心地离开了家,此时我虽然并不怨父亲,但心里却是很不舒服。到了兴城,黑四问我对象看得如何,我只说了句没成,便再无话了,黑四也没再多问。而在当晚我又一个人到了“碧水蓝天”,此时我当然不可能见到邓芳纯了,但我却默默地站在那儿很久,我真想对着天地大叫大嚷:我爱邓芳纯!但我没有勇气,只能默默接受这深夜的秋风对我无情地吹刮。 一连几天,我都没有出去干活,甚至没有到“碧水蓝天”,因为我的心情实在不好。虽然很想见邓芳纯一面,但我知道见了她我的心情也许会更糟。而同时,黎晨的形像也频频在我的脑海里出现,我甚至觉得我想她的时候比想邓芳纯还要多。此时我有些发现我似乎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专一,于是我便暗暗地自责。这样,在几种痛苦的夹击之下,我终于病倒了。 出门在外,最忌的便是生病,而我这次似乎病得不轻。黑四劝我赶快到医院去,我却说没什么大问题,黑四起先信以为真,但后来他发现我的病情竟是越来越重,而且时常在梦里说胡话;于是他便把我背到了医院,大夫给我做了检查,说我只是发了高烧,并无大碍,但得住上几日院,因为我来得并不及时,所以把病给耽误了,必需打上几针吊瓶才行。 我那时刚从家中返回,所以身上带钱不多,一听得住院,我当时就懵了。但黑四却二话没说,即时给我交了住院费。我当时的心情已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了,只想好了之后尽我所能来报黑四对我的大恩,甚至想帮他重找一个媳妇。当然,我也知道我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我从小就怕打针,所以我对大夫没什么好印象,对专门为病人打点滴的护士也心怀怯意,当那个为我打针的护士走到我面前时,我心中的怯意更是增加了好几倍,因为这位护士不是别人,正是我日思夜想、爱之入骨的邓芳纯。她此时的形像几乎已全变了,惟一没有变的就是她那如春风般的笑容;她那身雪白的护士衣帽使她真如从天而降的天使一般,我此刻才真正理解了什么叫白衣天使,她此时在我眼里简直就是观世音菩萨的化身。当邓芳纯那温暖柔嫩的手拉着我的手臂时,我只觉得我浑身都酥麻了,神魂也如出了窍一般。我很想大叫一声:“邓芳纯,我爱你!”但却没有叫得出来,因为我觉得我的喉咙似乎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舌头也似乎发麻发木,已是完全不能开口了;同时我还疑心我的眼睛已在病中变得不好使了,眼前的也许是我的幻觉。但我没有用手去揉我的眼睛,因为我的身体也已麻木了,而且我还在想,即使是幻觉,能与邓芳纯这么接近也是好的。 当邓芳纯将针头插入我的手背,问我感觉怎么样时,我却不知该怎么回答,只是两眼直盯盯地瞅着她。邓芳纯似乎是发现我眼神中的异样,目光竟也变得异样起来,但还是又问了我几句话,我仍不晓得该怎么回答,只是点了几下头。我当时也不知我这几下头点的是否恰当,只记得邓芳纯见了,竟是笑了笑,这笑容很是甜美,也很是温暖,使我在这已日渐寒冷的深秋季节感到了无限的春意,这笑容对我来说甚至比任何珍贵药物都有疗效。 邓芳纯走后,我如同从幻境中走出一般,意识一下子清醒了过来,却听邻床的病人轻声讥笑道:“瞧那个傻小子,看上人家漂亮的护士了……”我听了,脸如火烤一般,加上自来就是发着烧,我想我的脸一定会红得像辣椒一般。 当瓶里的药滴完时,邓芳纯又出现在了我面前,拔了我手背上的针头,并用棉花球轻轻地擦了擦我手背上扎过针的地方。这本就是作为一名护士对病人应尽的责任,但我却是感激不尽,可是已有些冷静的我却不敢再看邓芳纯的脸了。 这次生病对我来说本应是一件痛苦的事,病痛自然已是不言而喻,而且那并不便宜的医药费更是令我心疼。可我偏偏觉得这次病得很是幸运,因为这次生病使我知道了邓芳纯的职业,而且还与她近距离的接触,并说上了几句话;更令我感到兴奋的是她还知道了我的名字,虽然她不会记住,但至少她已知道这世界上有个叫高亮的人了。只可惜她还不知道这个高亮对她已是爱入膏肓。 仅过了两天我便出了院,我住院时所有的花销都是黑四替我垫付的。黑四不但替我垫付了这些钱,而且还给我买了一些水果,而我其余的朋友和同乡伙伴们却没有来看我,他们并不知道我病了,其实即便是知道也未必会来,所以我也从未对他们有过奢望。而黑四却不仅是自己来看我,同时还领来了一个人,一个姑娘,是他同村的远亲,名字叫濮玉。 看到了濮玉,不禁令我想起了这两天已几乎被我忘掉了的黎晨,因为濮玉长得和黎晨非常的像,甚至会令人疑为她俩是亲姐妹,但实际上她俩却是没有一点儿关系,天底下本就有很多形形色色相似的人。 濮玉那年才只有十七岁,也是初中才毕业,其遭遇也与我类同。她那时才刚到兴城不久,也就是我回家的那几天才来的,并在一家服装厂找到了活。而她之所以会同黑四一起去看我,也只是赶巧。 如今濮玉已经是二十岁了,但其性情却与三年前没什么太大的区别,那天她闻知我在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便来到了我和黑四的住处。她的话并不多,虽然已与我很熟了,但却一直对我没有什么话;而我又是一见女孩子便有些不知所措,虽然我今年已是二十三岁了,但这一心理弱点却仍未得以克服,所以我们俩人到一起时很是别扭。其实濮玉并不是不想与我说话,她虽然喜欢沉默,但她并不是一个没有话的人,而她之所以到我面前无话,是因为三年前我们初次见面时,我那惊呆了的目光令她很是莫名其妙,所以她以后见了我便总是对我有所顾及。而我之所会有那令她莫名其妙的表情当然是因为她的外貌酷似黎晨。 黑四却似乎明白濮玉的心思,便对我说:“亮子,你把你那篇文章拿给濮玉看看。”我却不好意思让别人当着我的面看我的文章,可黑四既然已开了口,我也只好将报纸拿出来了。 濮玉从我手中接过报纸,并说了声:“谢谢!”我却说:“没事!”然后,脸便又红了起来。 听黑四说濮玉学习很好,但在中考前压力过大,因而病了一场,这使得她没能很好地做好备考;而且病又未痊愈,在考最后一科时又病倒在考场,结果自然没能考上重点高中;不过以她的分数自费却是够了,但自费生每年的学费却绝不是一个农村家庭能承受的了的,所以她不得不辍学。 濮玉很是仔细地将我那篇《我爱上了一位姑娘》看完,然后小心翼翼地还给了我,她没说什么话,但我仍从她的眼神中看出了一丝敬佩之意。于是我便问了句:“怎么样?”她点了点头,仍没有说什么。黑四却在一旁插口说:“当然是不错了,能在报上发表还会差吗。”我很乐意听黑四的这句话,所以我很是得意,但还是谦虚了几句,而这时我却无意中发现濮玉在听完黑四的话后,脸竟然红了,这倒是令我十分诧异,不过我却并没有多想什么。 11 下劣的卑心 三年前,我第一次相亲时,才只有二十岁。而二十岁时的我无疑要比现在幼稚的多,但那一年却是我生平最多姿多彩的一年,我甚至认为那一年也许会是我人生当中最重要的一年,因为我的人生就是从那时有了重大的转折。而现在我的人生又有了新的转折,其码我已不再是那个只能在街头混饭吃的打工小子了。  不过,有一样至始至终却未曾改过,那便是我对邓芳纯的爱。从我发现邓芳纯是一个护士那天,我就对所有的医护人员生出了一种独特的亲近感,但我却是从不亲近他们。我很希望我能再次得到邓芳纯的照料,可惜我一直没再生病,不过我却是经常到那家医院外转悠着。 如今,我与三年前有了天壤之别,但却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对我改变了看法。我的朋友苟飞就没有,他甚至对我比以往更为不屑,但我也觉得他是不配做我的朋友的,因为我此时应该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不过,胡晓明却还是与我保持着往来,因为我一直与黑四住在一起,所以我们总会经常见面。黑四向他说了我发表文章了的事,并对他说他应以我为榜样;谁知他却对黑四说:“你别看他张罗的挺欢,到时候兴许还说不到媳妇呢,而我现在可是有的是给的。”黑四将胡晓明的话传达给了我,我并没有不高兴,但却很想能当面教训他一顿。 有一天,他来到了我和黑四的住处,我便问他道:“最近又和哪个瘭姑娘在一起呢?”这句话是黑四经常问他的,因为黑四认为和胡晓明在一起的姑娘都很傻。胡晓明早已习惯了黑四这么问他,所以并不介意,但他却说:“和你爱上的那个姑娘。” 他这句话却惹怒了我,我说:“你说话时不能把嘴放干净一点儿?” 他看出了我脸上的恼意,但他却并不害怕,反倒故意气我道:“脾气还长了呀!不知道你泡小姑娘的本事长没长?” 我一时噎住,无话可回。我本就不擅言谈,与人打起嘴仗也只有吃亏的份。 黑四见我被胡晓明给顶住了,便训斥他道:“你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呀!你当谁都像你那么整天就不想的好事呀?” 胡晓明却是微微一笑,对黑四说:“那你整天又想什么好事了呢?” 谁都听得出这句中隐含的意思,黑四自然更是明白他这位表弟的意思,脸不禁立刻红了,才刚想发火,胡晓明却又笑着说:“四哥,你这么大岁数了还会脸红,看来你真是想好事了!哈哈……” 他这句话更是令人难以接受,但黑四却没了脾气,因为他清楚他是奈何不了他这位表弟的。胡晓明自然是清楚黑四的脾气,于是便如什么也没发生一般,对我说道:“你哪天要是写出一个能排成电影的剧本,也许那时你才能让姑娘爱你。如果你真能写得出来的话,那电影的名字就叫《我终于找到了老婆》。” 这句话实际上是把我和黑四两人都给骂了,我俩虽听的出来,但却拿他没有一点办法,只能任由他如此嚣张。待他走后,黑四又在我面前骂了他一通,但这样生气的却只是黑四自己,胡晓明却是一点没听见。 在三年前,黑四将胡晓明引见给我后,就曾说胡晓明这个人嘴茬子很是厉害,千万可别和他斗嘴。我每逢遇到个新接触的人,都是对他小心翼翼的,所以我一直都对胡晓明小心提防。但有些事却并不是你加以注意就可以避免的,像胡晓明这样的人,你对他就是再加小心,他还是可以从你的言行举止中挑出毛病,并加以取笑。 胡晓明虽然在言语上爱得罪我和黑四,但他却并不能算是一个坏人,听黑四说,胡晓明的本质并不像看上去那样下流恶劣,只是由于他的身边尽是一些不正当的人,他所受的影响颇多,所以便成了如此模样。据黑四说,胡晓明的堕落其实与很多书刊有关,他一直很喜欢看书,但所看的书绝大多数都无益于身心的健康,所以到今天随口就能说出令人难以接受的污言秽语。 我对胡晓明的堕落并怜惜,因为我的思想本就比较狭隘,很多事并不是我所关心的,虽然现在我很喜欢看书,但我却没能像东林党人那做到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我所关心的几乎都是我个的得失与幸福。当然,我还更关心邓芳纯的幸福。 在我最初爱上邓芳纯,并要写一封情书给她时,我这种狭劣的思想依旧是根深蒂固;我不停地读一些对我有益的书,并体会到了那些书的作者们关心家国及人民命运的高尚情操,但我却没能从中学得;就像那个教我学文的老师对我说的:“你所要学的并不是那些文学大家们的精妙才思,而是要学得他们的高尚品格,从而做到人品与文品的双高……”虽然我遇到了如此良师,但无奈心性下劣,所以仍无法做到一个优秀文人所应做到的。有时我也会为自己的劣根感到惭愧,但却又会转念想到,天下事本就不是我这种比讨饭的人强不到哪去的人能管得了的,我所应该做的也许就是填饱自己的肚子。后来,我终于似有所悟,我之所以胸无大志,其根本问题在于我心中那顽固的自卑心没有放下;此时,我所作的文章已可以在报纸上发表了,但我却仍旧很自卑,为什么呢?因为我依然遭到城里那些衣着华丽的人们轻视鄙夷,我根本无法得到他们的尊重。 我想所有原本在家都是好孩子的人之所以会到城里这个繁荣昌盛、多姿多彩,本应该让人充满希望的地方堕落下去,其根本原因也许就是因为他们处处遭受城里人的歧视,结果自卑心越来越顽固,以至于最终堕落下去。 我也很自卑,但我却不会堕落,因为我少欲而知足,对于求不到的东西我并不渴求,虽然我对邓芳纯爱之入骨,但我对她却绝无奢望,我惟一希望的就是她能知道我对她的爱。 12 黄雀在后 两年前,邓芳纯与她那位高大的男友感情似乎一直不错,但陈光与秋月亭也没有停止对邓芳纯的追求,我对他们的执著很是感动,但同时又觉得他们的做法似乎不太道德。  邓芳纯的男友更是对陈光和秋月亭怀有敌意,但有邓芳纯在,这几位男子汉的拳脚功夫却无从伸展,以至于他们几个看上去还很和睦。他们几个也许会认为自己的处境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但我却知道我绝对算不上一只黄雀,我是根本无力与他们几个相争的。 自从邓芳纯为我打过点滴之后,我到“碧水蓝天”的次数明显少了,我害怕被她看到,虽然我也想到她也许根本就没有记得过我这么一个人,但我还是不敢像往常那样在那儿毫无顾及的转悠了。不过,我对邓芳纯的爱意却是有增无减,所以一日不见她的玉面,我的心绪便不会安宁,所以我总是尽量往医院蹓跶。可是医院离我的住处实在很远,仅凭步行到那是费时费力,有那个时间我还不如在相思桥多站一会,也许还能多收入十元。所以我每次到那儿都是乘公交车,这样我也就又增加了一份花费。 到医院也并不是每一次都可以目睹邓芳纯的芳容,因为我是一个怯懦的人,即使是在医院里,我也不敢随处乱走,所以后来我干脆就在医院门外等候,等着邓芳纯从中走出,也许还会胆大的与她同乘一辆车至“碧水蓝天”,而这时她身边却总有那位高大的男友,而她与那男友尽情地笑谈着,自然不会想到有一个人正在默默地注视着她。 邓芳纯的男友并不善于言谈,这一点我想他比起陈光来就差得远了。陈光出现在邓芳纯面前的次数很少,但我看得出他是十分地喜欢邓芳纯,而且邓芳纯每次在他出现时都是非常开心,笑声不断。当邓芳纯那清和柔雅的笑声传入我的耳朵里时,我也会感到很快乐。但邓芳纯那高大的男友却是快乐不起来,他每一次见到陈光,脸色立刻会阴下来,而这时我会发现陈光依旧是面带着微笑,显得很是从容,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陈光是要强于邓芳纯的男友的。我甚至认为邓芳纯的男友除了个头比陈光高出许多外,就再也没有一点可以与陈光比了,所以他见了陈光才会很紧张,也许连他自己都认为自己比不上陈光。 但在秋月亭面前,他脸上的阴云也不会减少,也是显得很紧张,因为秋月亭也不是一般的人。文心贤在时,邓芳纯的男友会拘谨的像一个大男孩,而文心贤却也不多话,她并不是一个爱说笑的人,否则我想邓芳纯的男友就少不得要被她戏谑一番了。陈光在见到文心贤时,表情与见到邓芳纯却是大不相同,虽没有收敛他那阳光般的笑容,但其笑脸上的热量却明显要少于他面对邓芳纯时。而秋月亭却又完全是另外一种样子,他对文心贤很是礼貌,绝无半点不敬的言辞,更无一丝多余的话。——他对别人也不说多余的话, 陈光与一般人不大相同,他似乎很是乐观,而且更似乎有必胜的把握,好像邓芳纯无论与谁相处,到最后都得嫁给他。而秋月亭就没那么乐观,所以他的脸色也总是如邓芳纯的男友见了他一般阴沉。 不过,不管他们几个之间的关系如何,还是改变不了我对邓芳纯的爱的。所以我也不用过多的心思去想邓芳纯最终会嫁给谁,我只是用心去做让我能向邓芳纯表达爱意的事——写一封感情真挚的情书! 13 无字情书 当我觉得我的字练得差不多时,我给父亲写了一封信。可是由于我对父亲一直很是惧怕,所以信写得很是拘谨,才只有寥寥几字。本来我一直是用电话与家人联系的,所以突然写了封信回家,令父亲很是诧异,而且他还觉得这字不是我写的,所以更是诧异,连忙回了一封信寄到张大叔那儿,由张大叔转交给了我。  从这封信上我看出了父亲对我的关心,更看出了父亲那严厉外表下的慈爱,所以我很是感动,于是便往家里挂了电话,结果却遭到了父亲的一顿训斥。我了解父亲的心情,所以我并没有不高兴,而且我也从父亲的训斥声中听出了他对我的关心和满意。 那时我虽然觉得我的字会让人满意,但我的文笔却写不好一封令人满意的情书,所以我仍没敢给邓芳纯写情书来示爱。而那个时候,我整日喜欢呆在住所练字看书,以至于变得懒惰了许多,对于一个凭力气挣钱来养活自己的人来说,懒惰就意味着挨饿,所以我当时便陷入了困境。 黑四虽然可以借给我钱用,但我却不好意思向他借钱,于是我只好再出去揽揽工了。此时,我已有些厌倦了这种看上去很自由的工作,我本就不是一个勤劳的人,所以我并不喜欢干活,但为了填饱肚子,我也只得出去干活了。但是如果白天时活干得累了,到了晚上却又无精力看书写字了,所以我很难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后来,我迫于生活,干脆在空余时间到垃圾堆里拣一些可以卖的出钱来的废品。但我毕竟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所以还有些害臊。而且拣破烂的人多数都是年龄比较大的人,根本没有像我这种年龄的人,于是我只有在晚上无人的时候才会出去,但这时的收获却少出许多来。 尽管生活很是因难,但这丝毫不影响我的心情,因为我的精神早已有了寄托,只要我每天都能见到邓芳纯那春风般的微笑,那么再苦的生活对我来说都是一种享受。 而与此同时,我又阅读了大量我可以读得懂的书籍,使我的阅读水平也在逐渐地提高,自身的素质也比先前有了显著地提高。但我却并未就此而知足,因为我一向很自卑,所以我认为我的水平还不足以写一封令人满意的情书来。 不过,我仍在不停地练着笔,虽然我所写出来的东西很是生涩乏味,但我还是很欣慰,因为比起以往来,我还是有了长足的进步。 在那段难熬的时间里,我除了以见邓芳纯一面为最大的心灵慰籍外,还特别地思念黎晨。而这时濮玉的频频出现,更是勾起了我对黎晨的种种假想。说老实话,我虽爱着邓芳纯,但对黎晨却也一样是一见钟情。但是假想终归不是真实的,当现实世界的声音为我的人生敲响钟点时,我发现一切都还是那么没有希望;有时候我甚至认为我的整个人生都如同我的假想一般不真实,而且我会觉得我的人生根本不会有什么希望,前途更是一片黑暗。但当我的自卑心过去之后,我却又会像以往一样快活而无忧,如此反复几次之后,我就逐渐发现人类绝大部分的痛苦都是自己心念所造作的。 那段时间里胡晓明也未停止到我们那儿的收刮。他有一个朋友,名叫鲁维。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鲁维既然是胡晓明的朋友,自然是有和胡晓明相似之处,而他俩的共同点就是嘴非常地刁钻,话总是能说到你的要害上去。不过鲁维也有很多与胡晓明不同之处,那就是他说话时并不像胡晓明那样不留情面,就因为他有这一个优点,所以我和黑四才不像讨厌胡晓明一样烦他。 鲁维的装束也与胡晓明很是相像,花里胡哨,让人一见便认为他是一个下流的痞子。看到他们的装束,我真是佩服那些设计服装的人,居然给天下每一种性恪的人都设计了自己的服饰;所以天下再难看的衣服也有人穿,再暴露的衣服也有人穿,穿起来再不像好人的衣服也有人穿;天下本就有形形色色的人,甚至有很多你想不到也见不到的人,所以天下也就有五花八门的衣服。 我与黑四的住处有一个十二英寸的黑白电视,是黑四在旧物资市场上买的,以供我们俩闲时娱乐消遣。胡晓明和鲁维都是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所以总是四处寄宿,我和黑四都是老实人,他俩早已是摸清了我们的底细,所以总是到此来住,并一同观看那个仅能收到两个台的电视。 胡晓明与鲁维都是多话之人,所以看电视时,总是会侃个不停,每当电视中有女明星登场亮相时,两人更是会大喊大叫,使得我和黑四看电视都看不消静。黑四的话一向不多,但偶尔看到某个高潮时也会发表一下看法,有时他会被演员的演技所征服,便会赞叹:“这演员真是厉害,演什么像什么!”这本应是一句无从反驳的话,但鲁维却可从中挑出刺来,他说:“演员的演技是很高,但却不是什么都能演得出来。” 我与黑四对他这句话都表示出了疑议,鲁维也看得出来,便说:“确实,现在演员的演技非常高,但是你们发没发现,他们什么都能演得好,就是不会脸红,连女明星都算上,不信你看,你让她们脸红一个试试?” 这倒是我从未注意过的问题,所以我有些相信了他的话,但我们这是黑白电视,是无法看出演员们是否会脸红的。而鲁维的话我却记住了,直到后来很久以后,我才明白了他这句话中的真正含意。 后来我逐渐地发现鲁维的话虽然也和胡晓明一样多,一样下流,但他每句话中却是有其内含的,于是我便由最初的讨厌他变成了欣赏他。不过像他那样的话,我却是永远也说不出来的。 有一次,他发现我在练字,便顺口说道:“你这么辛苦练字是想给哪个小姑娘写情书呀?”我被说中了心思,脸便不由的红了,好在我的脸色本就发红,所以他并未瞧得清楚,但我却急着否认,便被他看破了心思,便说:“没想到你真是想写情书呀!告诉我哪个姑娘这么幸运,能让你这么痴心。” 我低头不语,继续练着字,但手已是明显地不好使唤了。鲁维笑了笑,说:“不管你给谁写情书,反正我是收不到,不过你能写情书倒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看来真是人不可貌相呀。”胡晓明则在那边接道:“亮子看上去老实,实际上心里面也许比咱俩都花花呢。” 鲁维笑了笑,说:“不管怎么说,人家其码已有所爱的人了,这一点还是比咱俩这样老得唱《单身情歌》的人强呀!不过写情书也是一门学问,不是在情场上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手是写不出令人心动的情书的。” 胡晓明却不以为然,说:“写情书只是学校里那些小孩崽子们干的事,而在社会上混的姑娘哪个不喜欢胆大的,敢直接向他送秋波的人呀?!——亮子,你该不是对哪个未成年少女起了色心吧?” 我满脸通红,但却无言辩驳,黑四想给解围,却又说不过他俩,只好等他俩说的自己觉得没趣了,收了嘴才算罢了。而他俩人却围绕着情书说了个不停,并各自说起了自己的情书史,我听了,觉得多半并非真实的,但他俩人说得有声有色,对我这个从未尝到爱情甜头的人来说还是有着相当的诱惑力,所以我听得一直很认真。 鲁维说着说着,便说到了不久前,他大舅为他介绍的对象上了,他没有说那个姑娘叫什么名字,但却说她长得很好。在我的印象当中,鲁维是很少会夸赞哪个女孩子长得漂亮的,倒并不是他真的认为人家长得不够漂亮,而是像他们这种人总是认为,把公认的美女说不漂亮,这样就会给人一种自己眼光高的感觉,而说自己的女朋友漂亮,目的自然也是如此。不过虽说如此,但我想鲁维的那个对象也不能差了,因为鲁维长得就不错。 鲁维说他那个对象并没看好他,但迫于家大人的压力,还是同意与他相处,但他觉得没被她看上是一种耻辱,于是便不想与她相处,两人就这么一直僵持着。后来,鲁维很久也没与她联系,姑娘家的人便不干了,便告诉鲁维的大舅辞了这门亲事;鲁维的大舅为此很是不快,斥责了鲁维一番,鲁维也很不悦,因为他觉得是被那个姑娘给他甩了。于是他便想出了一个办法,给那们姑娘写了一封情书,一封非常特别的情书;特别在什么地方呢?这封情书上没有一个字,是一封无字情书。 鲁维说到那封情书上无字时,显得非常得意自豪,说:“直到现在我还认为送那封没有字的情书是我长这么大所做的最聪明的一件事。”我们却不明白他如此做聪明在什么地方,也不明白他如此做的目的是什么。鲁维看得出我们的疑惑,便说:“以你们几个的脑瓜儿是想不出来我这么做的妙处的!”接着他说,那姑娘收了他这封无字情书后,非常疑惑,有心不理,心里却总觉得不踏实,于是便给他来了电话,问这无字情书是怎么一回事;他回答说:“你认为上面写着的是什么,它就是什么!”就这一句话,把姑娘的心深深地打动了。鲁维说:“她自认为自己非常优秀,所以我只能对他写爱慕的言词,便认为我是非常爱她的了;而且她还认为我这封无字情书感情真挚,我本人也是一个既浪漫又智慧的人,所以便改变了对我的印象。而事实上我也的确是一个智慧的人,一张白纸便化被动为主动。” 当鲁维讲完了他这个“无字情书”的故事后,我对他竟是肃然起敬,并不是因为他的智慧令我折服,而是我从他话中听到了真情实感,我相信他这个故事并不是编的,所以他也是一个有感情的人。但他的外表为何是那么麻木呢?这实在是我所不能明白的,而看鲁维的智慧,学习也绝不是泛泛之辈,那他今日又为何会沦落到与胡晓明之流送那些下贱的报纸呢? 有很多事并不是我的脑子能想得明白的,所以我对鲁维的事便没有做过多的猜测,但我对他的无字情书却起了借鉴之心。不过,我却并不是想将无字情书送给邓芳纯,而是想送给我生命里的第一个对象黎晨。我觉得黎晨与我之间的关系很像是鲁维与他那个对象之间的关系,但我终究是没有胆量送无字情书给黎晨,所以这件浪漫的事我也只有在梦里才会去做。 14 第二次相亲 我的第二次相亲是在与黎晨相完亲的那个冬季,我在外游荡了一年之后回到了家里。那一年无疑是我一生当中收获最大的一年,但我那空空如也的钱袋却使我看上去一无所获,所以父亲因此而很不高兴。  虽然那一年我们家的土地获得了丰收,但我的颗粒无收还是令父亲大为忧恼,因为我如此无能,在当前的形式下恐怕是难以找到对象了。父亲说:“本以为你能有点本事,再凭咱家的条件,我们可以随便挑,而你这个样子,咱们别说随便挑了,能不能找到都是问题了。” 父亲的话的确是实情,在当前的农村,即便是有钱,也难以讨得如意的媳妇,因为大部分的农村姑娘都想离开这个贫穷的山村,所以没有别的本事的农村小伙也只能看着同村的姑娘们远嫁他乡。而那些农村姑娘们却绝大部分是从一个穷山沟到了另一个穷山沟,还是无法摆脱受穷受苦的命运,因这她们也同样没有过人之处,城里的小伙子又如何会娶她们呢?当然也有嫁到城里的,但她们所嫁的郎君大多数可以做她们的爹了。而且她们当中有很多人智慧十分低下,结果便是受了骗,嫁到很是偏远,而且更加贫穷的山村里去了。 这对所有的农村人来说都是一个天大悲剧,而造成这个悲剧的罪魁祸首便是贫穷,而这些农民们又根本无法摆脱贫穷,所以便只能被贫穷所摆布,被命运所摆布,也只好无奈地接受这个现实。 我当时才只有二十岁,对很多事我不但不懂,而且根本就从没有考虑过,所以父亲当时的心情我是根本理解不到的。我所想的事也是十分幼稚简单,虽然当时我已知道去爱邓芳纯,但我的心理却仍没有成熟,对于未来的娶妻生子、传宗接代,我更是没有做过任何想法,我只是想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 父亲当然不会像我这么悠闲,于是便继续为四处托媒,由于父亲是一个精明能干的人,所以在三里五村名声很响,上一次黎晨的父亲之所以同意相我这门亲,就是因为我父亲的为人是在整个镇子里是鲜有能及者的。 此次准备去看的这个对象家,自然也是晓得我父亲的为人,所以他们把姑娘嫁到我家来,还是很放心的。但我却没心思看这个对象,因为我心中对邓芳纯的爱已是有了质的升华,虽没达到非她不娶的程度(因为我也知道我根本配不上她),但还是不愿意再去爱别人。而且黎晨对我的影响也是很大,虽然我并不爱她,但我知道我日后所看的对象一定无有能及得上她的了,这样在心理上我就很不平衡,所以便更不爱去相亲了。但父亲却不能由着我的性子来办事,所以我还是在他的威逼下,极不情愿地到了那个姑娘家。 一切皆不出我所料,那位姑娘的确是远不如黎晨,但父亲却说:“这样的姑娘给你已经不错了,你看不上人家,还不知道人家能不能看上你呢?”我虽然有时很自卑,但却是不愿意听这样的话的,可我一向嘴拙,却也说不出反驳的话来,于是我也只我和这位并不喜欢的姑娘相处了。 她的名字叫初小婷,名字倒是不差,但长相上却是要差出许多来。正如胡晓明所说:“天下没有不好色的男人。”我自觉以我的人品在当今社会已是鲜有能及者,可是我一样是喜欢漂亮的姑娘,所以我认为胡晓明的这句话是对的,而这句话若是对的,那我当然有理由不喜欢与初小婷在一起了。但我毕竟是一个本分的人,虽然我并未熟读圣人书,但我的心灵却是很纯洁的,我的道德观念也不是那些自诩文明城市中的人所能及得上一二的,所以我便认为不喜欢初小婷是一种好色的心理,而好色当然不是一件道德的事,于是我便试着打消不喜欢她的念头。 不过,人的理智是很难战胜本性的,所以我还是没能与初小婷全心全意的相处,而且还希望她能主动离我而去。于是到她家后,我便故意装成懒惰且不长眼神的样子,以希望她家中的人能讨厌我。她家的人当然不喜欢我,但却是看上我们这个家了,而且我父亲在他们家人的心目中是一个得罪不得的人,所以便包容了我的过失。 对此,我却不领情,过年时,我并没有去接初小婷到我家来,这在农村是一件十分失礼的事。父亲是一个讲究体面的人,对很多事的规矩自然是了如指掌,但这次他却没有叫我去接初小婷,所以我觉得很奇怪,但直至今日我也未能明白,他是出于什么目的而没有叫我去接初小婷。 初家自然有些不满意这件事,但还是迁就了这次过错,而过完年后,我到他家去拜了年却更是使他们忘记了我年前的过失。看来我与初小婷是无法分开了,我当时甚至已认命了,也许这初小婷就该是我命中注定的妻子,所以我便打算不再做无谓的斗争的。 可有些事也许真的就是天定的,就在我已打算同初小婷相处时,姐姐却提出了异意,她说:“这初小婷比黎晨差多了,亮子不应该找这么个媳妇。黎晨也不是没看上亮子,只是嫌亮子话太少了,所以说亮子也不别人家小伙差,凭什么就得找一个比别人差的媳妇?”姐夫的意见一向是与姐姐一致,便也对我父亲说起了初小婷的不是来。母亲虽不多话,但从她的表情上来看,她也没有看中初小婷,也不希望儿子讨一个比别人家差的媳妇。父亲看了看我,他其实早已知道我的心思,但还是问道:“你到底觉得初小婷怎么样?”我却低头不语。这是我的一个优点,不爱说别人的坏话,虽然我明明没看中初小婷,但还是不愿在嘴里说出她的不好来。父亲并不清楚我这一个性格,但他却看出我似乎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便说:“你要是没看中就算了,省得这么干拖着,弄着两家都不好。” 我还是不言语,因为我实在不愿意说我不喜欢初小婷,姐姐知道我的心思,于是便对父亲说:“爸,看样子亮子是不想和这个初小婷黄呀。”我听了,脸立刻红了,但心里却是很着急。姐夫见了,则说:“我看亮子是觉得就这么什么也不为就和人家说黄,怪不好意思的。是不是呀?亮子。” 还是姐夫了解我,但我却没有对姐夫点头,父亲则斥道:“你姐夫的话你没听见?”我连忙说听到了,父亲则又道:“听见了你为什么不说话?”我还是无话可答,母亲也是一个少言少语的人,但见到我这个样子,还是很替我着急。 “我现在还不想处对象。”我终于开了口。 但父亲却是不满意我这回答,“为什么不想处?” 当然是因为邓芳纯,但我却不能说出来,只好撒了个谎:“我……我现在也没什么能耐,找对象也找不到好的,再说就算是找到了,也得黄。” 父亲听出了我的意思,说:“你的意思是想凭自己本事找一个对象?” 我点了点头,总算是不必开口说话了。 父亲则声色俱厉地说:“就你那个样子凭什么能找到对象?一扁担勒不出个屁来,谁家姑娘瞎了眼能看上你?” 我心里很不服气父亲的话,但嘴上却保持沉默。 姐夫见状,却替我解围道:“爸,你也不能这么说,亮子虽然不算出奇,但也是一个难得的好小伙子,我看你也不必为他操心,兴许就有哪家好姑娘看中他了呢。” 我姐夫是在当今农村非常出色的一个人,父亲对他一向很有好感,所以对他的话也是颇为爱听,但还是说:“这年头没钱什么都干不成,小亮子虽然不坏,但没本事赚钱,就凭这一点,将来找对象是难呀!” 难当然是难,现在做什么事不难呢?世界上又有哪一件事容易做呢?既然每一件事都难做,怕难也是白怕,还不如不怕,所以我早就已不将所有难事放在心上了。而且人无论是难是易,都得活这一辈子,所以没什么可怕的。这种思想使我将很多事都看得很淡,就连对这件所谓的终身大事,我也早已不在乎了,不知是因为我已变得麻木了,还是我已经觉悟了! 15 平凡的人生 如今我虽然不是今非昔比,但也是比以前强出许多来,其码现在在很多人面前,我都可以高昂起头来。但在邓芳纯面前,我的头却怎么也昂不起来,而且总是尽量往下低垂,但还是觉得垂得不够低。  不知为什么,我到邓芳纯面前,虽然觉得很兴奋,很快乐,但却也总是那么拘谨。我想爱情不只是可以滋润灵魂,而且还能束缚住灵魂,如今我便是被爱所束缚。以前不喜欢循规蹈矩的过活,但如今每天都在循规蹈矩,每当我又徘徊在“碧水蓝天”的边缘时,我的心也在重复着一个个被我无数次忆起,并且永远难忘的画面。当天外的霞光已没落时,我的长叹声则会传将出去,我甚至觉得整个夜空都在回荡着我的叹息声。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叹息,我从未怨过命运,更没有怨过天地,而对于邓芳纯,我却只有绵绵无尽、倾吐不完的爱。那我为什么而叹息呢?我自己也想不明白,我想人生就是这样懵懂,有很多事都是自己所不能理解,并且永远无其解的! 黑四的命运无疑要比我悲惨得多,但他也只在默默地承受着这一切,因为他心中早已有了精神寄托,那就是他年仅六岁的儿子。黑四的话不多,与我也没有多少话说,毕竟我们俩年龄上有着差距,但我们也会在一起闲谈,这时他便会说起他的儿子。 我并没有见过黑四的儿子,甚至连相片都没见过,黑四说他儿子长得并不好,所以也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他长得什么样。我这时则会劝慰他说:“长得好坏不重要,只要将来能考上大学,那就比我们强多了。”黑四点了点头,说:“现在我对他惟一的希望就是长大能读好书,我也不想他有太大的出息,只要别像我这么无能就行了。”每一个父亲都希望自己的儿子能胜过自己,我的父亲当然不会例外,所以当我听到黑四这番话后,我的心便会隐隐作痛,因为我知道我一只都不如我父亲,所以父亲想起我时,一定会是很悲哀。 黑四有时也会问起我的父亲,我却不知该怎么说好。应该说父亲是我这一生当中最敬畏的人,每次提起他来,我的精神都会紧绷起来,所以我是无法将他在我心中的形像完全描述出来的。黑四竟似乎很了解我的心思,把我心中的所想都说了出来,这时我便会惊异地说:“你真厉害呀!怎么我心里的事你全都知道?”黑四却只是微微一笑,说:“我也是有父亲的人,我对父亲的感情和你是一样的。”他的话总是这么简单,但却又是那么实在,在这一刻我发现黑四也并不是一个普通人。但事实上他的的确确是一个很普通的普通人,其实不只他是一个普通人,我也是一个普通人,我所敬畏的父亲也是一个普通人;世界上绝大部分的人都是普通人,包括那被我视若天人的邓芳纯,她也是一个很普通的人;这个世界本就是一个普通人的世界,一个平凡的世界! 但事实上每一个人又都是那么不普通、那么不平凡,他们可能都各自有着不平凡的遭遇,有着不平凡的理想、情操、及人格,但命运的平凡却只能使他们做一个平凡的人。 濮玉也许是在我人生当中所遇到的最不平凡的人,他的外表酷似我生平的第一个对象黎晨,所以我对她很是难忘,而他似乎也没有忘记平凡的我。黑四是她家的亲戚,所以她总是到我们这里来探望黑四。每次见到我时,却都不做过多的言语,她的性格既不像有些姑娘那么活泼开朗,也不像有些姑娘那么冷淡高傲;她的性格有些酷似文心贤,不多言不多语,但却不是那么腼腆害羞。 我每次见到她都会觉得有一种无形的压力,而且也不敢多言多语,如果仅是我一个人见到她如此也不足为怪,就连那生有刀舌剑嘴的胡晓明到了她面前,嘴巴也如同上了锁一般。黑四起先并未注意到胡晓明在濮玉面前不敢胡言乱语,但时间长了,终是被他发现了,但他不是一个多话的人,所以并没有说出来,倒是有一次胡晓明自己说了出来。他说:“濮玉真不简单,身上好像有什么东西护着似的,我一见到她,什么话都说不出来,觉得说什么话都不妥。” 那天鲁维也在,便笑道:“是你心里对她不怀好意,所以嘴上便说不出话来了,因为你怕一张嘴,口水流出来把地球给淹了。” 胡晓明却说:“我是说真格的,真的!我见了她真就不会说话了。” 黑四却在一旁说道:“小明子,你要是真敢打濮玉的主意,那你以后就给我滚远一点儿,再别上我这儿来。” 胡晓明听了,有些不悦,说:“就算我打她的主意又怎么了?我现在也没有对象。怎么?人家自由恋爱你还管得着?” 黑四说:“她父亲嘱咐过我,让我照看她,不让她与坏人交往。别人怎么样我不清楚,但我知道你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胡晓明更是不高兴,但却没有发火,只是说:“我是不是什么好东西,但这绝对不会影响我说媳妇,你是好东西,可你能怎么样?” 这句话无疑又揭了黑四的心灵伤疤,但黑四的心灵伤疤已是无数次被人揭了,所以他的这种伤痛似乎早已麻木了;加之他的脾气并不暴躁,胡晓明又是他表弟,他也不能把他怎么样,便没再发火,只是说:“你要是自觉得你挺有两下子,那早晚有你吃亏那天。”胡晓明对黑四的话从来都是当做耳边风,所以这次黑四的话一样不能让他信受。 我对濮玉虽然没什么感情,但我一样不希望她与胡晓明之流交往,而濮玉本人当然不会与胡晓明来往的,可黑四却总是担心这件事。有一天,他终于将心思说了出来,并试探着问我:“你喜欢濮玉吗?”我的脸顿时红了,连忙摇头,黑四见了,则说:“我知道你心里可能早有别的姑娘了,但濮玉确实是一个难得的好姑娘。”我点了点头,却没有说话。黑四则继续道:“如果不是她运气不好,现在还应该在学校里。可惜呀!” 黑四边说边叹着气,我便也不知不觉地跟着叹起了气。黑四则问我:“你现在离开学校后不后悔?”我想了想,才回答他说:“我没什么好后悔的,因为我已尽力了,可我实在不够聪明,只能学到那个水平。”黑四却说:“不!你根本就不是一个笨人,还是当初功夫没有下到。”我低下了头,因为我觉得黑四的话有道理,可在当时我的确觉得我已尽力了,也许我当时并不如现在聪明吧! 黑四则又说:“濮玉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在俺们村都有名,可是结果却与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不过,人家虽然现在并不比咱们强,但人家确实要比咱们强,就像朱自清先生的一篇文章里写的那样:孙悟空翻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我们也翻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但人家孙悟空能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我们能吗?”他这句话却令我大吃一惊,我实在没想到看上去这么平凡普通的黑四,嘴里竟能说出朱自清的大作来,而且这篇文章我却没有见过,如此看来,我不但是干活比不上黑四,连见识与他比起来,也是差得太远了。 想到这些,我不禁又一次自卑起来,而且在想:以黑四的人品及见识,他老婆尚离他而去,那像我这样的人日后岂不是肯定讨不到老婆了。黑四并不知道我在想这些,便说:“谁要是能娶到濮玉,那真是修了八辈子的福。假如她是大学生的话,那能配上她的人天下可能就找不到了,幸好她没能进学,所以这也给了你们这些年轻人一个机会。”我这才明白了黑四对我说起濮玉的真正意思,但我却从没有对濮玉有过想法,而且在我心底里,与黎晨的事一直是个隐痛,所以每当我面对相貌酷似黎晨的濮玉时,心里总是很别扭。 黑四当然不知道我心里所想,我也没告诉他濮玉的样貌很像我看的第一个对象黎晨,假如我说了,我想黑四更会觉得我与濮玉有缘,便会更加努力地为我们撮和了。我并不是不希望别人撮和我和濮玉,而是我觉得我根本配不上濮玉,无论是谁为我们撮和都是枉然,我不希望黑四为我白费力气,便没有多说什么。 16 命运与生活 两年前,每次我到医院时,都要在门口徘徊很久,但是我最终还是要走进去的。有很多事都是这样,明知非做不可,但却总要拖上一段时间,似乎这样可以减缓压力。而压力又来自于何处呢?我想不明白,只知道每次想见邓芳纯时,心里的确是存在着很大的压力。 邓芳纯仍不知道有个小子每天都在谋划着怎么才能看上她几眼,但她的身边却总是围绕着很多男子汉。在我每天都到医院或是“碧水蓝天”时,陈光与秋月亭有时也会出现在这两个地方,只是令我感到奇怪的是从未见到两人同时在邓芳纯面前出现过。 我并不一个想入非非的人,所以类似的事情我也不做过多的想像,而且我那时的生活也一直是一个问题,所以更多的时间还得节省下来考虑考虑该拿什么来糊口。苟飞欠我的钱一直没还,三百元钱虽然不多,但对于一个月收入不到六百元的我来说还是不能算一个小数,所以有时我倒真想开口向苟飞讨钱。 在兴城,最迷人的季节并不是春天,所以多年来的春季我都一直没有留意过,如果不是邓芳纯的出现,我甚至怀疑兴城是否有春天。而在“碧水蓝天”却是一个春意盎然的地方,红花绿柳自然是少不了的,一个小小的湖泊却更是使这里的春天为整个兴城之冠。每当我在这里漫步时,我的心情便会有所放松,但却平静不下来,因为这时我会想起我所居住的那个简易的活动板房,及住所外的垃圾堆。 我身上的衣着及我的肤色都可以暴露出我打工者的身份,这种身份使我很受排挤和鄙夷,但也使我很自由。虽然我并无选择命运的本事,但我却有选择生活的权利,而在情感上我也有更多的选择。和初小婷的分手使我如释重负,我相信日后我也有了选择未来的权利,只是我却永远不能和我最爱的人生活在一起。但是我的爱并不自私,我心里也并没有占有欲,所以我爱邓芳纯爱得是既狂热又轻松。 希望让邓芳纯知道我的爱一直是我的一个渴望,但有时我也并不急于让她知道我的爱,因为我的人生里程才刚走了不到三分之一。在“碧水蓝天”,每当我见到那些古稀之年的老人在路旁的长椅上休息时,我便会觉得我还是很幸运的,而这幸运就是我还很年轻,我还有很多改变命运的机会。 不过,有时我却又会悲观起来,因为我无论怎么努力,都不会及得上邓芳纯,所以……这时候虽然想尽量往好处想,但也是枉然,因为我毕竟不是一个优秀的人。生活上的压力虽没有让我不堪重负,但我却不敢保证日后我不会因为生活上的琐事而疲于奔命,所以我必须提高我的生存手段。 在无钱那段日子里,我甚至会在众目睽睽之下拣别人刚丢弃的饮料瓶,也会到菜市场上拣些破败的菜叶拿回去当美味佳肴……没有经历过那种生活的人是绝对不会想到我当时的心情的,更不知道我去拣别人扔掉的东西时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呀!那时,我便会感叹命运的不公,可是一切都是徒劳的,不管你多么想知道命运为什么会千差万别,为什么上天对自己如此不公都没用,只能使你更加愁苦,对生活的现状却是不会有一星半点的改观。 逐渐地,我的心情不再那么坏了,因为我不再思索那些毫无用处的事,每当有时间让我的思维运行时,我便开始考虑当如何写好情书。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情书简直就是我的福音书,我单纯的思想甚至觉得只要完成这封情书,我的灵魂就会升入天堂,从此再无需为生活而烦恼了。 在那段日子里,我虽然是生活在现实世界中,但心灵却早已迷失在了精神世界中了,现实的一切我都漠不关心,我惟一想做的事就是要完成那封能令我升入天国的情书。 17 爱与被爱 我手中的笔已可以源源不断地写出一些能发表在报上,并能换来一些声名及金钱,但实际上却是无关痛痒的东西了。但我最想写的情书却迟迟没有动笔,此时我自然是能写出可以把自己所有的情感都完全表达出来的情书,可我却不知写这封情书妥不妥当了。大量的阅读,使我原本单纯的思想有了质的变化,我所考虑到的事也不像当初那么简单了,虽然我对邓芳纯的爱一直没有变,但此时我已在考虑我这种爱是不是一种愚蠢的行为了。  我想,爱别人当然是对的,所以我爱邓芳纯绝对没错,但是我有必要非让她知道我对她的爱吗?我之所以想让她知道我爱她,是不是因为我心里不平衡,不甘于这么默默而无私地去爱她呢? 有时候,过多的疑惑会让人做出错误的选择,而一个像我这样的人,一生也许会出现数不尽的错误决定;好在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的错误决定顶多也就是使我个人受点无关大局的损失,这一点我想应该算是世界的幸运。但我无疑不能算是幸运的,因为我必需承受我个人的错误。 就在我为写不写情书而进退两难时,家里却又来的电话,让我回家。我父亲让我回家的目的只有一个,我已是再清楚不过的了,而以前我从未违背过父亲的意愿,但这次我却决定不再听父亲的命令了。 父亲见我没回去,便又把电话打到了张大叔的厂子里,张大叔便又一次来到了我的住处,他的话我皆悉记在心上,但却没给他一个答复。张大叔当然也清楚父亲让我回去的目的,但他却不愿意说出来,于是我便装作不知道父亲来电的意思,说是没什么大事,何必回去呢?怪麻烦的。 黑四以为我真的不知道我父亲为什么会来电话,便说:“你爸可能是又给你找到对象了。”我没有点头,说:“我才二十三岁,着什么急。”黑四则说:“可你爸急呀!这年头,谁养儿子谁不急?” 我没说什么,只是顺手从床下拿了本书看了起来。黑四则忙着做饭,所以也没多说,待饭好了后,他又在桌上开了口:“亮子,我看你还是回去吧!”我没理会他,只顾吃着饭。今天的天气不大好,所以我的心情也不算太爽。黑四看出我的心情不算十分好,便没再说什么,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对他说:“其实我爸根本就不了解我,就瞎给我张罗,到头来还是白忙乎。” 黑四说:“话不能这么说,就算你爸不了解你,但也不能因为这样就否定他对你的关心呀!” 我说:“我知道他关心我,可是他应该先理解我才行,要不然他的关心是能算是瞎操心。” 黑四听了,却摇头道:“你不了解你爸的心情,你爸的心情也只有等你有了孩子之后你才能了解。” 他这句话使我的脸不由地红了,也不好意再开口说什么了。黑四却没有注意,他一边嚼着饭,一边说:“现在农村的状况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好小伙子找媳妇都难呀,何况……”他的话却没有说完,因为他发现了话有些不妥,我却没发现这些,还奇怪他为什么停住不说了。过了一会儿,黑四见我似乎没什么反应,才又说:“现在就是有钱的农村小伙都找不着对象……”他的话尚未说完,我便接道:“农村小伙哪有有钱的呀?要是真有钱,别说小伙,就是老头也能找到对象。” 我所说的这句话却并不是我想说的,也不是我最先说的,这话其实是胡晓明的名言,我以前常听他说,所以我才会在这时候不小心说出口来。这句话显然不是黑四所爱听的,所以我很为说了这句话而感到不安,但我偏又是一个不会打圆场的人,明知说错了话,却不知该如何补救。好在黑四很清楚我的为人,而且他年龄又长出我一些来,所以并不在乎我言语上的差错。 有时候,我真是对很多事都弄不清楚,而且是越弄越糊涂,我实在不明白,像黑四这样既勤劳诚实,又善良大度的人会沦落到如此地步。我也实在想不明白黑四的妻子为什么会舍弃如此好的黑四而去呢? 不管怎么说我都很感谢黑四对我的关心,但对于父亲对我的关心,我却是难以接受,我实在不想就这么回去。这倒并不是我反对父母对我的婚事操心,而是黎晨在我心中留下的阴影还没有除去,再加上初小婷的事更使我厌恶起这种买卖式的相亲。 18 意外的相遇 两年前,当黎晨的影子已渐渐地从我的脑海里除去时,我却意外地与她再次相遇了。那是端午节将近时,我回了家一趟,此时的农活大部分都已干完,所以我此次回来并不是为了帮家里忙,而是纯粹为了回家过节。  老实说,除了能见到邓芳纯的时刻,我并不喜欢呆在兴城。虽然在外见识到了花花世界的灯红酒绿,但我纯朴的心灵依旧惦念着那个生我养我的小山村,在我的心中那是我的家,我的天堂!再美丽的地方也难以取代故乡在我心中的地位,所以在兴城的空余时间我除了思念邓芳纯外,还更思念养育我的故乡和我那慈祥的母亲。 父亲并不在乎我在外能不能挣到钱,只要我平安无事,那就一切都好,所以对于没挣到钱便往家跑的我,父亲并不生气,当然他也并不欢迎我这样做。已在外漂荡惯了,虽然每次回家都会觉得很温馨,但已没有了最初那几年的激动和兴奋了。坐在车里,望着车外那一片碧绿的田野,及农田当中那些似乎永远忙碌的农民,我的心便会将所有的烦恼与不快都置之脑外。城里人总在想所谓回归大自然,但被他们所鄙夷的农民却生活在大自然当中,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我真不知道到底是谁更加可怜。 到了长乐县,我便下了车,并立刻进站买了票。我们村并无车站,所以只能坐到邻近我们村的双河堡下车,再翻过一个不算太大的岭才能到我们村,而我准备乘的那辆客车的终点站则正是黎晨家的所在地香河村。香河村离我们家更近,但车必需绕过很长一段的山路才能到达那儿,而等车到那儿的时候,我却早已翻过岭到家了。所以在双河堡下车要比在终点站下车省时的多,而且更可以省上一元多的车费。 我到长乐县的时间是下午两点左右,而开往香河村的车却要在四点多才能出发,所以这两个小时的时间里我无事可做,于是我便在县城里转了转。长乐县并不大,甚至很小,一个大一点儿的镇子差不多都要比这个县城大。但县城毕竟是县城,它有很多大镇子所不及的东西,其中就包括书店和学校。 应该说长乐县的经济并不发达,有钱的人不多,长乐县的教育也处在较底的水平,但长乐县却并不是那种既缺老师又缺钱,而且连学校都没有几个的超级贫困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长乐县是一个非常注重教育的地方,只不过这大量出产像我这种能读得起书却不愿读书的学生,所以任凭老师和教育局的领导怎么努力,这儿的升学率还是在原地踏步。 不过,这也不能怪我们,因为学习对我们来说实在是没有一点诱惑力,学校对我们来说却更像是牢房,所以我们当然是想早些摆脱束缚,以搏取自由了。 如果就自然环境来讲,我敢说很少有能比得上长乐县的县城,但山青水秀、土地肥沃及物产丰富都不能让这儿富起来,所以这里的人才流失很是严重;不但是人才流失严重,甚至连人口流失都很严重,所以这座美丽的县城想繁荣起来,也许比让邓芳纯嫁给我都难。 我以前并不会为了故乡的前景作出无用的担忧,但自从我想要给邓芳纯写情书后,我便不停地看书,虽然我所看得书大多都是一些腐烂无用的的东西,但随着阅读水平的提高,及对书籍的需求的品味提高,我也看了一些不朽的精神巨著,使我的思想情操也在不知不觉有了质的提高。虽然我仍是一个意志狭劣的人,但却也不知不觉地学起那些忧国忧民的文人了。 看着长乐县种种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我的心里有些不是滋味,仅仅是不是滋味而已,却并不是难过。所以我仍有兴致在这并不宽广的街上转悠。在这个不大的县城里,虽然还不至于彼此都熟悉,但遇到熟人却是件很容易的事,好在我并不住在县城,所以没人认得我,我也不担心会遇到谁,但就在我这么想的时候,我却突然遇到了令我终身难忘的黎晨。 黎晨此时穿着一身黑色的紧身衣裤,使得她那苗条纤美的身形得以映衬出来,而她那白皙面庞上的快乐神情,及黑色明眸里闪烁着那喜悦与天真,加上她这一身装束,使她犹如一只刚飞到这儿不久的小燕子般娇俏玲珑。而在她身旁却正有一个男子与她有说有笑,而且手中提着好几个纸包,看样子他俩显然是刚在商场里买完东西。 那男子长得人高马大,虽然并不帅气,但却也是朝气蓬勃,可以说他身上的气质正是我所缺乏的,所以才一见了他,我便不由得自惭形秽起来。 “哎,这不是高亮吗?!”开口的不是黎晨,却是那个男子。 这不禁令我大吃一惊,连忙细细打量了一下他。 “怎么?不认识我了?”他又开口道。黎晨的脸却突然红了,并下意识地低下头,避开我的目光。 我看了那男的半天,又看了看黎晨,才道:“噢!原来是你呀!谢……谢金实。” 谢金实是我初中时的同学,在学校时我俩并无太多的来往,虽然我们俩是同班同学,但关系却是一般的很。而他虽然长得高大,但却并不是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人,所以我对他并无深刻的印象,而且他在学校时也并不像今日这般高大粗壮。 “这两年混得怎么样?”谢金实开口问道。却并不为我和黎晨两人做介绍。(在农村并没有这种规矩) 我却是满脸通红,这自然是因为黎晨在这儿,而谢金实却以为我是因为性格腼腆所致。便说:“都毕业好几年了,你怎么还像大姑娘似的?” 我脸更是红了,干咳了几声,才说:“不是!是因为我这几年混得不怎么样,所以……所以你这么一问,我反倒羞于出口了。”我书看多了,所以说话便不知不觉地用上了词。谢金实却没听得出来,他只觉得我所说的话很怪,但却没听出怪在什么地方。 “你这几年怎么样?”我礼尚往来道。 “我?……操!能怎么样?出大力呗!你看我像有出息的样吗?”谢金实甚是豪迈地说道。 我又干咳了两声,但却没咳出话来。谢金实显然也不想与我多说什么,但又不好这么走,便没话找话地问了我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到后来才发现还未问我这是在干什么呢,于是便又开口问道:“你干什么去?” 我说:“才从兴城回来,准备回家过五月节。” 谢金实点了点头,又问我在兴城做什么工作,能挣多少钱。我本想如实说,但却怕被他看轻,而且黎晨还在他身边,更是不能丢了架子,于是我便开吹道:“我在兴城‘站大岗’,一个月一千五六百块钱吧!” “站大岗?”谢金实一愣,随即道:“什么是‘站大岗’?我去干行不行?” 我没料道他对挣钱这么红眼,不禁一愣,而且又想到他要是真去到兴城揽工的话,便会识破我的话,那反倒不好,便说:“你去行倒是行,可是那活累呀!” “操!我什么苦活累活没干过?”谢金实说,“在农村,又没个本事,不能吃点苦,还能干什么?” 我听了,连忙又说:“可是……咳!干那个活吧!倒是挺挣钱,就是……咳!怎么说呢?最近干得人太多了,都瞅这个活是块肥肉,所以现在就不像在早那么挣钱了。” “这个我知道。”谢金实说,“可那到底是个什么样地活?” 我于是便把“站大岗”到底是什么样的活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遍,当然是说这活很苦很累,希望能将他吓退;最后又胡诌道:“‘站大岗’这个活之所以叫‘站大岗’是因为俄洛夫斯基写的小说叫……《街头卫士》里面这么叫的。”“俄洛夫斯基”和他的《街头卫士》都是我瞎编出来的,而我之所以要骗他,是因为黎晨在这儿,我想让黎晨觉得我是一个博学多才的人,所以一向不擅说谎的我便编出了一个弥天大谎。但从不说谎的人也许不擅说谎,但他所说的谎却是最容易让人上当受骗,所以谢金实便被我骗了,而且我在说谎前便知道以他的水平是根本辨不出我话中的真伪的。至于黎晨,她虽看上去很聪明,但也未必就是广学多知。 事后很多年,我才知道我所编的这个谎话不但可以骗过头脑简单的谢金实,就算骗一个搞文学的人也是有可能的,因为这世界上本就没有那么多真正学识渊博的人。 19 杂乱的心绪 我与黎晨终是没能说上一句话,虽然我们那天是乘同一辆车回的家。谢金实在车上与黎晨却是话说个不停。但黎晨说话时却很是小心,看样子她是有些不大好意思说,可谢金实的嘴却又令她不得不开口回话。从他俩对话的表情来看,可以知道他俩的关系,但谢金实显然不知道我与黎晨之间的关系。  当我编出了“俄洛夫斯基”这个谎言后,黎晨对我的态度虽然如同以往,但我仍可以看出她已被我的“俄洛夫斯基”给震住了,所以我曾因此而暗自得意了好长一段时间。不过事后,我却因此而发现了我的反面,使我看清了我自己,原来我并不是像我自己所认为的那样单纯可欺,原来我也是会很轻易地说出连自己都为之吃惊的谎话来;更令我所不能容忍的是我竟然骗了信任我的人,虽然我俩没什么交情,但他毕竟是信任我。 想到这些,我便越发地不能原谅自己,但自己毕竟是自己,不原谅自己也无法抛弃,更无法回避。而且我也不是一个有勇气的人,所以我只有懦弱地把自己的过失埋藏在心底。 回到家后,我并未跟家人说我遇到黎晨的事,而且没过几日,我便又匆匆回到了兴城,因为我怕谢金实找上门来与我同上兴城,但谢金实却并没有再找过我,也许是黎晨告诉了他我与她之间的因缘吧! 待我回到兴城后,我对濮玉却生了想见一面之心,我想仔细瞧瞧她到底与黎晨有哪些不同。但濮玉那时却是很忙,所以就不可能到我和黑四的住处去。有一天黑四见我似乎有什么心事,便开口问了我,我说没什么,却又问他道:“你说这世界上怎么会有两个没有一点关系的人会长得非常像呢?”黑四听了,却不以为然的说:“这没什么可奇怪的,连毛主席那样的伟人都有人和他长得一样,何况是几个普通人呢?” 我点了点头,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只是我还是有些想不通,为什么两个毫无关系的人会长得一样。黑四看我似乎还是在想这件事,便说:“也许人真的是神造出来的,神喜欢什么样的脸谱就多造哪样的脸呗!你看要不然怎么没人长得像我这种德行?”我看了看黑四,黑四长得的确不算好,只是不算好而已,但也不算坏,所以长成那样也没什么可自卑的。我看着他,突然觉得我和他长得也有几分相似之处,当然这种相似也不足为怪,两个受同一方水土滋润,又从事同一种工作,而且几乎还受同一种压力的人,其形像和气质当然会有所相同了。 又过了很多天,濮玉才到了我与黑四的住处来看望黑四。本来没见到她时,我很迫切地想见她,但她真的来了,我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所以根本不敢抬眼将她看个仔细,只能默默地听她与黑四之间的对话。黑四并不一个多话的人,濮玉也是少言少语,所以他俩大部分时间也只是在沉默,不过我却从他们那极有限的言语中听出了一些事,而且我还发现濮玉不但长得与黎晨相像,就连声音也是极为相似。不过这倒不令我太过惊奇,因为在我的印象中大部分女孩子的声音都差不多,性格相似的人声音更是相似。 当濮玉听黑四说我才从家里回来不长时间,便把她那如天星般明亮的双眼对准了我,她显然是想听一听长乐县现在的情况。我虽看得出来,但却没说,而濮玉也没好意思问我,所以我们俩还是没有说什么。待她走后,我才觉得后悔,但过后一想,却不明白我是为什么后悔,不与她说话也并不值得后悔呀。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没有见到濮玉,以往也曾有这么长一段时间没与她见面,但那时的感觉却很平常,可现在却有了不同,几天没见到她,我的心里便起了波澜。我是一个思想简单的人,所以我根本没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但我却有些心慌,只觉得自己因见不到濮玉而焦躁不是一个好现象。 而与此同时,我也并没停止到“碧水蓝天”或是医院去偷瞧邓芳纯。虽然上次回家让我心情不愉快了很长一段日子,但每天只要我能见到邓芳纯,我那疲乱的心灵还是能得到一丝慰藉。所以说在我打工生涯那段难熬的日子里,邓芳纯一直是我的精神支柱,只是我当时隐隐觉得这个精神支柱不会为我支撑太久。 20 因爱而无忧 在兴城,我除了每天都想见上邓芳纯一面,还更想弄上一本好书读读。我虽然喜欢看武侠小说,但却并不喜欢看长篇,所以很多本值得我慕名而读的名家大作便因此而被我拒之门外。在这种情况下,杂志便成了最适合我看的读物。  《知音》是黑四的最爱,所以他每一期都会买来看。我也因此而省却了不少买杂志的费用。而《知音》那独特的魅力不但令我求之若渴,其中的“知音精品屋”更是令我获益良多,可以说我以后人生当中的很多生活智慧都是从中汲取的。 黑四对“知音精品屋”也是十分喜爱,但他更喜欢里面的纪实故事,每每看到感人肺腑的段子时,他甚至会流出泪水来。而在《知音》中这样的文章一向不缺乏,所以只要我见到黑四手拿《知音》时,我便知道他的泪水一会儿便会夺眶而出。 我也是一个容易感动的人,但我却从未像黑四那样为别人的故事而落泪。起初我一直以为这是一种坚强,但后来我却觉得这似乎更是一种麻木,因为再感人的故事我看过之后,也没有给我的心灵造成久久不能平静的局面,所以我的精神比起黑四来还是比较麻木的。 黑四的多愁善感,最初令我觉得好笑,而且很不理解。胡晓明就曾当着黑四的面说:“像你这样的人还算是男人呀?看书看电视都会掉‘猫尿’,你不觉得砢碜吗?”面对自己这么无礼的表弟,黑四却只是说:“我不觉得!” 此时我也不觉得黑四因为看杂志而落泪有什么掉价,因为这正是他为人的厚道与善良的体现,这不但不是一件丢人的事,而且还应该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 我对别人的故事虽也很感兴趣,但却更希望自己将来的爱情是最为感人的。可我明白有很多事并不是我这种人所能经历、所能做到的,在我们那儿,几乎是没有爱情这种东西存在的。不过,令人奇怪的是没有爱情的婚姻往往会结出最美的幸福生活之果,而且更是能达到那些热恋中人们最渴望也最希望的白头偕老。 我不知道这是对爱情的一种讽刺,还是最那些所谓爱情的否定,虽然我想过很多次,但最终还是没能明白,因为我并不具备哲学家的智慧。以前,在没弄懂这件事时,我常怀疑爱情是否真的存在,但自从我与邓芳纯相见后,我便对爱情深信不疑,虽然爱情也曾令我痛苦过,但它给我带来的快乐却使我忘掉了一切痛苦。 两年前,我对邓芳纯的爱是如今日的天气般酷热,但我的心却因此而清爽无比,似乎天下已没有令我烦恼的事了。记得有一天,我和黑四等人在相思桥站了一天,也没有挣到几个钱,黑四等人心情很是不好;而我却又在快到四点时离开了相思桥,到了“碧水蓝天”。我到那去自然是见邓芳纯了,所以回到住处后,我心情很是愉快;黑四见了,有些不解,他并不是一天两天见到我如此模样了,所以本不应该奇怪的,但那天他却偏偏觉得疑惑,便问我是什么事使我这么高兴。我并没有直接回答他,只是说有了新的收获。我认为我每天能见上邓芳纯一面,便是这一天没有浪费,就算是有重大收获,所以我这么说。黑四自然无法理解,便说:“倒是年轻一些好哇,整天无忧无虑……”他并没有理解我为什么会如此快活,只认为我的快乐源自于年轻,事实也许是如此,但我想年轻人之所以会快乐,正是因为年轻人心中有爱情存在,虽然年轻人似乎不大懂得爱情。 从那以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的快乐来自于爱情,所以即便日后年华逝去,我也不会舍弃爱情,因为爱情是长青的,只要心中有爱情,快乐才会围绕在身边,而不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离去。 21 真正的黄雀 在我的人生当中,遇到邓芳纯是我人生目标转变的原因,我的命运也因为她的出现而改变。但是真正使我人生了彻底改变的人却并不是邓芳纯,而是叶枫,一个同样爱着邓芳纯,却与我截然不同的人。  两年前的秋季,是兴城有史以来最美的秋天,因为这一年兴城大部分地区都旧貌换新颜,而且在兴城市中心的同心公园里更是增加了许多以往不曾有过的秋季花朵。但十元一张门票却令我只能在园外望花兴叹,所以我终是没能一睹兴城秋季的百花齐放场面,不过满园秋色关不住,所以能看到一些外露的景致我已心满意足了。 而在这秋色怡人的季节里,兴城更是首次开展了环兴城自行车赛的运动。这本来我并不知道,但比赛的路段恰恰就有我们所在揽工的相思桥,由于比赛的原因,有关部门不准我们在桥上揽工,所以我们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当然我们很是痛恨这次大赛的主办者,因为他们妨碍了我们挣钱。 同时,我还觉得很不屑也很不理解,因为自行车谁都会骑,比赛有什么意义?甚至还想,骑自行车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若去了兴许能拿冠军呢!但我终究是没去, 因为我没资格去。最后又听传言说,此次大赛非常隆重,不但有外市选手参加,甚至还有外国选手;我听了,却更是纳闷,想不明白这外国人到底是乱了哪根筋,竟跑这儿来比骑自行车。 到后来,我听说冠军被一位来自德国的选手夺得,亚军也被一个老外夺去了,第三名是一个中国人,听说还是一个来自兴城的中国人。 我对体育并不热爱,但对国家荣誉却十分关心,这次兴城人得了个第三名很是高兴,而我却不以为然,因为我认为没拿到冠军不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中国人为什么要输给外国人?每当听到兴城人议论此次自行车赛的事时,我都会心生烦感,但令我没想到的是,那天我在“碧水蓝天”见到邓芳纯和她的好友文心贤,两人也在谈论自行车赛的事。并听文心贤说那个夺得第三名的小子叫叶枫,不但车技出众,而且长得也很帅。 不知是什么原因,我一听到谁说某个男子长得帅,心里便不甚舒服,甚至有些嫉妒,也许这就是我的天性。而当我感觉到邓芳纯似乎也对那个叫叶枫的小子有好感时,妒意更是充塞了心眼儿。 在那段时间里,叶枫的名字时常在我耳边响起,所以我的心情也总是好不起来,而叶枫这两个字则刻进了我的心里,他的名字几乎都把我的耳朵磨起了茧子。而真正见到叶枫时却是在叶枫的名字不再像以前那样总被人提起时。那是一个深秋的傍晚,兴城的天气已明显冷了下来,但我身上的衣服却比较单薄,所以总是时不时地曲缩着身形。但即使是这样,我也仍没忘记要到“碧水蓝天”去一睹邓芳纯的靓影,更渴望见到她那如春风般和煦的笑容。 在“碧水蓝天”附近的广场总有一些年轻的情侣们结伴散步,邓芳纯也曾和她那高大的男友一同在此出现。只不过和别人的情意缠绵不同,他俩之间却是相敬如宾,这曾令我一度十分佩服邓芳纯那个高大的男友。然而最近我不但很少见到两人一同在那广场上散步,甚至很难见到他俩同时出现。对此,我也并没有做过多的想像,我的想像力也许早在数年前就被扼杀的丝毫无存了。 在邓芳纯未出现之前,我总喜欢停留在那个广场上,但那天我却偏偏没有在那儿,已带着丝丝寒意的秋风令我的心情不是十分好,我的心灵似乎也正面临着秋天,且是一个没有收获的秋天。就在我散慢且无精打采地在“碧水蓝天”转悠时,一辆自行车却从我身边驶过,车的速度并不快,但却紧贴着我的身边,几乎挂到了我的衣襟;这不禁令我吓了一跳,虽明知车已过去,但还是下意识地向路旁一闪;而这一闪,我的脚却被路旁的下水道盖子绊了一下,结果便跌倒在了路旁。 看到这一幕的人并不少,我甚至听到了有人在笑。虽然我并没有摔怎么样,但他们的笑声却使我心中燃起了恨火,不过我却只能在心里默默地咒骂着他们。我从地上爬了起来,没来及拍身上的尘土,便向自行车驶去的方向望去,却见那车又转了回来。 “你没事吧?哥们儿?”骑车的开口道。 我当然没事,但被别人笑话却令我心情很不好,好在我的脾气并不大,所以只是没好气的回答道:“没事儿!” 我的声音有些冲,所以说出后我便有些后悔,生怕惹怒了那人,那人会动手揍我。谁知他却一脸歉疚地说:“对不起了,哥们儿,我刚才……”他说着话,便把车子放到一旁,然后走到了我身边,替我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说:“真不好意思!我刚才太不留神了。” 此时他就站在于我面前,我才将他的面容瞧得一清二楚。应该说我长这么大还从没看到像他这么特别的帅小伙儿,他的五官搭配得非常完美谐调,两道浓黑的剑眉犹如涂画的一般,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散发着如剑锋般锐利目光,而那头黑亮的头发却是没至了衣领。他的个头并不比我高多少,但站在他面前我却显得十分矮小卑微,而且他的身上也散发着一种令人不感正视的锐气。 从我一踏进兴城的那一天开始,我对兴城的同龄人们便有一种嫉妒、怯惧之意,甚至还有厌烦排斥的心理,更是对那些穿着花梢、头型怪异、并带有耳环的小子们怀有敌意。但面对眼前这个小子我却没有了丝毫敌意,只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这感觉并不强烈,但却十分奇怪,我也说不出是好是坏。 他看了看我,又问道:“你没事吧?”我点了点头,想说没事,却没能开口。他又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既然你没事,那我说走了。”我还是只点了点头。于是他便转过身子,准备离去。就在这个时候,我却突然听到身后一个女声兴奋地叫首:“呀!——叶枫!” 听了这个声音,我与那小子一同转过头往身后望去,一个靓丽的身影便随之映入我的眼帘,并震动着我的心魂。她正是我每天都想见上一面的邓芳纯,但刚才大喊大叫的却不是她,而是她的朋友,此刻正站在她的身边。只是我一见了邓芳纯,眼里就几乎再也容不下别的什么了,所以我并没有将那人瞧清,只知她并不是文心贤,而我见了邓芳纯却差点就效仿她喊出声来,但我终是没那勇气,所以便只把激动强压在了心里,头则也一并被压低了下去。 “你……你认识我?”那小子很是疑惑地对那女子说道。 “当然了!”那女子欢快地说,“现在兴城有谁不认识你呀?!” “笑话了!”那小子竟是很谦虚。 “给我签个名呗!”那女子说道。并走上前来。 “签名?”那小子却是一愣,然后说:“噢!是这样的,我从没给人签过名,所以我的字写得很糟。——我并不是明星!” 那女子却说:“你随便给签个什么样的都行,只要是你签的就行。” 那小子却仍不肯签,这时邓芳纯走了过来,说:“丽丽,你别闹了,既然人家不愿意给你签,你又何必强人所难呢。”那个叫丽丽的却说:“我可没强人所难呀!不过就签个名吗,有什么难的?” 叶枫推辞不过,只好答应给她签,但却是没有笔,他本人没有带,丽丽和邓芳纯也没带,眼看就要签名不成,我却突然开了口:“我有笔!”我并没有随身带笔的习惯,但由于我的住处并没有适合放笔的地方,所以我的笔总是揣在某个衣兜里,那天我所穿的衣服里正好揣着笔,于是我便随手拿了出来。 叶枫和丽丽看了我一眼,见我手中拿着的只是一支普通的钢笔,但却仍是很兴奋,于是叶枫便从我的手中拿过钢笔,在丽丽的签名册上签上了自己的大名。叶枫的话说得很诚实,他的字的确不怎么样,但丽丽却仍是如获至宝,高兴得不得了。而邓芳纯却没有叫叶枫签名,想是她觉得叶枫的名字还有些不够格。 叶枫看出了邓芳纯没有要让他签名的意思,便把笔还给了我,并顺便说了声谢谢。我没有回话,只是默默地接过笔,并把它重新揣进了兜里。这期间,邓芳纯和丽丽曾同时看了看我,丽丽则开口问叶枫与我是什么关系,叶枫说是朋友。这也许算是谎话,但却令我很高兴。而邓芳纯听了,却微微一笑,这一笑还是那么美丽而温暖,但谁也不知道她在笑什么。 丽丽又问了叶枫一大堆无关紧要,但却有些难以答对的问题,叶枫谨慎地做了回答。丽丽还想继续提问,但邓芳纯却及时开了口:“丽丽,你怎么问个没完了。人家一定还有事呢,你已打扰人家很久了。”丽丽这才恋恋不舍地与叶枫说了再见,然后与邓芳纯一同朝邓芳纯家走去。 叶枫却没有立刻走开,而是一直目送着两人的背影消失在楼群之中,才转过头来,看了看我,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我说出了我的名字,却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问,当然也不知道我怎么会就这样乖乖地做了回答。叶枫则说:“我叫叶枫!如果我们还有缘再见的话,那我们也许会成为朋友,但不管怎么说,我会记住你的!——再见!”他说完话便转过身骑上自行车,疾驰而去。 22 同情兄 有了第一次,自然会有第二次,没过几日我与叶枫便又见面了。  还是在“碧水蓝天”,还是在那条路上,还是在邓芳纯家的附近,叶枫也还是骑着那辆自行车。我不知道叶枫为什么会又一次至此,但我觉得叶枫上一次也许只是偶然至此,这次却是为了某件事,或是为了某个人而来,当然他并不是想与我再见。 但他却见到了我,所以他很意外,不过他却很有礼貌地向我打了招呼。我自然也回了礼,但却不像他那么自然。应该说我们俩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所以我们之间实在没什么好谈的,而且我看出叶枫的话也并不是很多。所以我们俩个在一起很别扭,但叶枫却似乎并不觉得和我在一起有什么不妥,所以仍是很自然。 他并没有问我到这来干什么,更没有问我是干什么活的,是哪里的人等一系列令我觉得自卑,且不愿回答的问题,但即使是这样,我在他面前还是有些局促不安。叶枫看出了我的不自在,便说:“你要是有什么事的话,尽管去做。”我当然想离开叶枫,但我却不想离开“碧水蓝天”,所以便说没事,但却不知叶枫为什么会停下来不走。便不自然地问道:“你……你到这儿来有什么事吗?”叶枫点了点头,说:“嗯!我是有事。”我听了,又点了点头,却没有问他有什么事。 叶枫看了看我,说:“上回在这儿遇见了你,这次又在这儿见面,我想不会是个巧合吧!” 他这句话却令我有些不知所措,脸竟红了起来。 叶枫并没有注意,只顾自己说道:“不管怎么说,我们俩两次都在同一个地方见面,这也是一种缘分,你说是不是?” 我只有点头,却没有说话。 叶枫又说:“上回见面你帮了我个忙,所以我很感谢你。我想假如上次不遇到你的话,我也许会错过很多美好的事了。” 他这句话我却有些没听明白,只是说:“我上次其实……怎么说呢?反正我觉得……你是一个好人。” 我这几句支支吾吾的话竟令叶枫笑了起来,他说:“我是个好人,——听你话意思好像是几辈子没见到好人了。” “不!不……”我连忙说道,“我是说……我是觉得……你有些……” 话我终究是没说明白。叶枫看着我,等待着我把话说完,但我却什么也说不下去了,叶枫不禁又笑了起来。 我们俩实在没什么好谈的,叶枫也察觉到了这一点,所以他便不再多话了。我想就此告辞,可却又无从提起,而看他的意思似乎并不想立刻离开此地,而我当然是更不能离开的了。好不容易等到邓芳纯身影出现,但我却不敢多往她身上投眼了。而且我想那日借笔的举动也许会令邓芳纯注意到我,所以更是想将自已藏起来。 当时,我已忘了叶枫还在我身旁,所以根本就没有掩饰脸上那因见到邓芳纯而变化的表情。而叶枫虽然就在我身边,而且离邓芳纯并不远,但邓芳纯却并没有发现叶枫,所以便没有过来问候一下。 当邓芳纯的身影很我的视线里消失时,我想离开了,但却怕被叶枫看出我到此是为了看邓芳纯,所以便没有提出离开。 “那个姑娘很漂亮!”叶枫很是开心地说,并问我道:“你说是不是?” 我并没有回答他的话,因为他的话已是令我满脸通红,头也不由自主的垂了下去。叶枫看了看我,不禁一笑,却没说什么。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敢抬起头来,但脸却依旧如炭烧一般火热。我想叶枫自然是看得出来,但他却只是笑了笑,随即便向我告辞。我也慌张地说了几句告辞的话,他便骑上了自行车离开了此地。我目送他的身影从我面前消失,然后又在这儿呆了一会儿,并回味了一下他的话,琢磨了一下他话里的意思,虽然未得出什么结论,但还是隐约觉得叶枫似乎是对我所钟爱的邓芳纯有了好感。 回到住处后,我的心潮并没有安静下来,我在想着邓芳纯,同时也在想叶枫。不知为什么,我当时突然有了些奇怪而复杂的想法:我认为邓芳纯是我生平所见最令人心动的女子,而叶枫则是最令人心动的男子了,所以他们两人也是最为般配的了…… 这样的想法在我心中盘旋了许久,我仍无法将它排除,所以我只能任由它在我的心里四处游荡。我的异常被黑四瞧得清楚,于是他便问我在想什么,我自然是不能如实回答,所以只是说想一些心事,却未说想什么心事。 几天后,当我又一次在“碧水蓝天”见到叶枫时,我就证实了我所想的某些事,而叶枫也似乎明白了我来此的目的,于是他便微笑地对我说:“我虽然不太清楚你的生活习惯,但我想天下男人的性情还是略同的。”虽然他的话很是含蓄,但我还是听明白了他话中的意思,于是我那不争气的脸差不多又是如涂了腮红一般。 叶枫对我仍是很客气,后来我猜想出了他对我客气的理由,大概因为我是他的“同情兄”吧! 23 爱相同,命却不同 终于有一天,我发现叶枫似乎是与邓芳纯很熟了,于是我的心里便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失落感。而那时惟一可以安慰一下我心灵的事,便是叶枫似乎是真的把我当成了朋友,他曾对我说他爸爸曾下乡当过知青,对农村有着很是深厚的感情,所以他从小便视农村的来人如亲人一般,自然不会鄙视我们这些来自农村的打工者了。  叶枫还说:“从我第一眼见到你时,我就看出你是一个可交的朋友。”我也想将同样的话对他讲上一遍,但不善言谈的我还是没有将这句本可以加深我们友谊的话说出来。 我很想知道他是如何与邓芳纯熟识的,但却不好意思开口问他,他自然是不能不问而答的,所以我一直不明白他是怎么和邓芳纯混熟的。而与此同时,邓芳纯的爱慕者们似乎也发现了他们出现了新的情敌,所以他们都变得自危起来。于是我便可以看到邓芳纯那高大的男友总是紧绷着脸,而秋月亭脸上的表情也似乎更加严肃了,陈光虽然是笑容依旧,但出现在邓芳纯家门前的次数也明显多了起来。不过我觉得他们所做的一切都将是徒劳的,因为叶枫是那么与众不同而又平易近人,所以无论怎么说他都有绝对的优势,至于邓芳纯那个高大的男友,我觉得他似乎更无法成为叶枫的爱情障碍,因为在叶枫面前,他实在是显得太蠢了些。 有一天傍晚,我在邓芳纯家门前,发现邓芳纯与她的男友发生了争执,邓芳纯的男友铁青着脸说:“他要是再敢缠着你不放,那我可就对他不客气了。”邓芳纯则面带怒色地说:“你想把他怎么样?”她男友答道:“反正你一直认为我是个粗鲁的人,那我当然要对他动粗了。”邓芳纯不禁愤怒道:“你要是真敢对他怎样,那你就休怪我对你无情。”她的男友一听这话,脸色变得更加难看,声音也失了调子,说:“好!看来你们俩的关系是真不一般了,那我更不能放过那个小子了……” 他俩人就这么不顾及外人地争吵着,虽然很快便各自离去,但我想他们之间的裂痕却是难以抚平了。而两天后,叶枫果然是遭到了邓芳纯那高大男友的痛打,这事是很久已后我与叶枫已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朋友才知道的。后来邓芳纯的男友到邓芳纯处认错,但邓芳纯却没有原谅他,这倒并不是邓芳纯不够大度,而是邓芳纯的男友已不是第一次犯这样的错误了。 叶枫虽被打了一顿,但却并没受什么伤,那张脸也是见得人的,所以没过几日,我便又与他在“碧水蓝天”相遇了。他并没有对我提他被打的事,但他脸上那还残留着的青色拳痕还是能证明他几天前的遭遇。我们俩在邓芳纯家门前谈了一会儿话,就见邓芳纯回来了,但却并不是她一个人,和她在一起的还有她的好朋友文心贤。 邓芳纯见了叶枫,脸上不禁露出了歉疚的神情,而叶枫则是高兴地迎面了上去,并说:“芳纯,这两天你怎么不接我的电话呢?”邓芳纯自然不能当着我和文心贤的面说出实情,只好尴尬地一笑,但却不知该说什么好。好在叶枫并没有准备要听她的答话,而是冲着文心贤笑了笑,说:“这位一定就是文心贤了吧!我听说你是芳纯最好的朋友?!” 文心贤的脸竟红了起来,但还是柔声细语地说道:“是的!芳纯也是我最好的朋友!”她这句话听起来好像是废话,但其中却另有道理,但我和叶枫却都没有去细细理解。而这时,邓芳纯却发现了我,便问叶枫道:“你的这位朋友看起来好面熟呀!我们见过面吧?!”叶枫听了,却笑着说:“我不知道你们见没见过面,你问问他吧!” 邓芳纯当然不会开口问我这样没用的话,但我却自己先回答了,我才刚听叶枫把话讲完,便连忙说道:“我们是见过面!”邓芳纯听了,不禁又一次把她那如春风般温暖的笑脸给了我。 叶枫此时虽与邓芳纯已经是很熟了,但他却没有到过邓芳纯的家。他当然是很想被邓芳纯邀请到她家中做客,但我想他现在许是还觉得时机尚未成熟,所以在邓芳纯请他到屋里坐坐时,他拒绝了。没有人会意外他拒绝邓芳纯的邀请,邓芳纯自然也不例外,所以她便没有再三相请。我自然想借光到邓芳纯家一坐,但我想今生恐怕我是没那福份了。 邓芳纯与文心贤走后,叶枫没有立刻离开,我自然也不好意思走。其实我也并不想就这么早走。我与叶枫又在那个广场上转悠了起来,但我们俩人却很少有话讲。我本就是不善言谈,与叶枫虽是年龄相仿,但思想与意识上却有着天壤之别,所以很少会有共同的语言。不过,叶枫似乎并不讨厌我这个沉默的朋友,所以他便对我讲着他的一些见闻。他的见闻对我来说当然是十分新鲜,所以我听得是津津有味。 叶枫见我听他说话很是认真,便兴奋起来,话也滔滔不绝地从他的嘴里涌出。虽然他的事对我来说很有新鲜感,但我却更想知道他与邓芳纯之间的一些事,可他却偏偏是只字未提。 24 友谊 叶枫与我有了一定的交情后,便适时地问了一些我的兴趣爱好,我当然是毫无保留地告诉了他。当他听说我很爱看书时,便告诉了我,他家有许多书,如果我需要的话,可以借来看看。  我谢了他,但却没有向他借书。叶枫明白我为什么没有开口向他借书,便说:“书本就是给人看的,你是一个爱书之人,所以什么好书你都应该看一看,而且你也是一个有资格看书的人。”我很是腼腆地笑了笑,他看了看我,接着道:“你是觉得我家的书精贵,你不配看是不是?——你这不是小看自己了吗?每个人都有看书的权利,你又是爱书之人,更有权利去看书了。不管什么好书,假如只是当摆设地放着,那么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了……”叶枫的话一说便是不停,而且看上去他说得好像是很有道理,但我听到他那“爱书之人”,心却是一颤,不是因为别的,而是我听他说“爱书之人”很像是“爱输之人”。我自卑心总是在不经意间干扰着我的精神。 我终是没有向叶枫借书,但在“碧水蓝天”我却是总能遇到他,当然还有邓芳纯。此时,邓芳纯还没有正式与她那高大的男友分手,但分手却已是不可避免的了。我虽然不喜欢邓芳纯那个男友,但我却也同样不希望叶枫能将邓芳纯追到手。 叶枫却是不急于进攻,每天竟也向我一样,到“碧水蓝天”来一窥邓芳纯的靓影。但不同与我的是他骑着自行车。仅仅是一辆自行车,我们两人的身份地位便一目了然。 叶枫自然知道我来这儿的目的,所以他问了我很多话,但就是没有问我为什么会到此来。他会与我谈论很多话,甚至会提到他爸爸,可是却从不与我提及邓芳纯。他会告诉我他爸爸喜欢抽什么样的烟,也会告诉我他爸爸什么时候下的乡,但就是不会说出邓芳纯的一丁点儿事,甚至连她的名字也不会说。 我感觉叶枫应该是一个很关心别人的人,因为他对我这个并不值得他关心的心的人都表现出了一定的热心,所以我想他对他所爱的人会更是关心倍至。但可惜天下只有一个叶枫,所以能得到他关心的人也只有极少数的人。 叶枫说他的父亲也是爱书之人,所以很希望能把我引见给他,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虽算不上是附庸风雅之人,但也绝对算不上一个文人雅士,而我看书也是有我的私人目的,所以我是绝对不配与叶枫的父亲那样的真正的文化人相交的。叶枫说他并不爱看书,甚至一看书就头疼,但他却很佩服能看得进去书的人。我想这是因为他很崇敬他父亲的原因,从他话中我可以听出他对父亲是很崇敬的。 叶枫身为自行车运动员,自然是对自行车喜爱非常了,但他对自行车的喜爱程度却远远超出了我的想像。曾听说意大利人把足球视为生命,而叶枫虽然没有到把自行车视为生命的程度,却也是差不多。我自然不会问他为什么会喜欢自行车这个愚蠢的问题,但对自行车喜爱若狂的他却向我透露了些因由,他说:“自行车虽然也是一种交通工具,但他与汽车却有着本质的区别,自行车运行快慢完全靠自身的力量与车子相配合,而汽车则不同。所以自行车就像是你的朋友,而汽车摩托车却如同你驾驭的奴隶……” 从叶枫的话中我听出他是一个十分看重友谊的人,所以我想他之所以能与我相交,多半还是因为他的性格所致,并不是因为我这个人值得一交。不过,即使如此,我还是很高兴能交到叶枫这样的朋友。 25 洒脱 在我与叶枫成为朋友后,我的心里有了一丝满足感,因为我觉得这是得到了一个人的重视。而且叶枫还算是一个名人。不过,我的心里还是惦记着邓芳纯,我知道叶枫也喜欢邓芳纯,所以见到他这位“同情兄”我便很不自在。但有时候我会想,叶枫是一个出色的青年,邓芳纯若真嫁给他,那一定会很幸福,所以有时我也会为他们祝福的。  这时,我便会觉得我很伟大,并以此而在心里有一种自豪感。但后来我发觉,在爱情世界里,能付出和奉献,创造出真爱的往往都是一些默默无闻的普通人;所以我会为叶枫邓芳纯祝福并不能算是我的伟大,而且恰恰证明了我的平庸;因为一个能力出众的人,定然会觉得他(她)的所爱只有得到他(她)的爱才会幸福。 不管怎么说,对于爱情我并不算太懂,我只是知道我爱上了邓芳纯。 叶枫在我面前也不谈爱情这个话题,他曾对我说:“有些事不是说在嘴上的,而是要靠实际行动,自行车比赛便正是这么一项运动。”我对运动不感兴趣,对枯燥的自行车运动更是觉得没啥意思,所以我是很难理解叶枫的。 我与叶枫的见面次数并不算太多,所以我对他的了解也只局限在谈话上。他曾说他们的训练营地离我的住处并不远,但我也没有去看望过他。因为我还得为生活而工作着。有时叶枫他们的训练队伍会经过相思桥,那时我便会尽量使我藏在人丛之中,以免被他发现。不过,我想叶枫也许已经发现了我,但他没有与我打招呼,因为他看出我不想与他在那种情况下相见。 果然,没过几天,叶枫的父亲造访了我的住处,但我当时并不在。(我当时在“碧水蓝天”)我回来后,黑四告诉了我,说有一位自称是叶枫父亲的人来这儿找我,并与他说了几句话。黑四还说:“那个人看样子很有文化,但表情总是很严肃,让人觉得跟他拉不近距离。” 我一向最怕见生人,尤其是怕见那些看上去不易接近的人,所以叶枫的父亲没有找到我,我反倒暗自庆幸。但后来证明,如果我这一生没有见到叶枫的父亲,那也许将会是庸碌地度过。 几天后,我又在“碧水蓝天”见到了叶枫。此时,已是冬季,兴城的冬天虽然要比我们村暖和出许多来,但冬天寒冷的本质却是不会变得。城里的人们都已穿上了棉袄,我却只穿着毛衣,并不是我没有棉衣,而是我的棉衣太破旧,只适合在街头揽工时穿,所以虚荣心使我只好靠体温来抵御严寒。但衣着单薄的我也许更会遭人轻视。此时,我是那么的想见邓芳纯那温暖的笑脸,但等了许久也没见到她的芳踪。 在几天前,兴城下了一场雨加雪,虽然事后经过了道路工作人员的处理,但路上还是遗留了很多雪水结成的冰块,所以此时的路面很滑,车辆只能小心谨慎地缓步运行。我想邓芳纯一定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迟迟没有出现,所以我决定继续等下去,但冷风却令我身子紧缩起来。这时我听到了叶枫的叫声:“高亮,好久不见了,你在等什么呢?” 我实在没有想到在如此寒冷的天气里,他还会到这儿,所以不禁吃了一惊,但更令我吃惊的是他居然还骑着自行车。此时,他身着一件蓝色紧身的运动棉袄,带着黑色的运动帽及手套,笔直地立在我面前。 还没等我回答他的话,他便又开口问道:“这么冷的天你怎么就穿这么点儿衣服?” “我……我不冷!”我打着哆嗦说道。 叶枫不禁一笑,“都淌青鼻涕了,还不冷?” 我不好意思地一笑,却没说什么。寒冷已令自来话就不多的我更是没话可说。 叶枫似乎想了一会儿,才说:“我想你不必在这儿再待下去了,因为……她……你要等的人可能不会出现了。” 我的脸早已是冻得通红,所以此时他的话令我脸红我想他也看不出来,但不好意思的我把头却低垂了下去。这样使得叶枫更上肯定了他的判断,所以他不禁笑了起来,似乎是为自己的聪明自豪,又像是在嘲笑我的愚痴。 他又说:“上次我爸爸到你那儿去了一趟,可你却不在家,我想你真是不够幸运,因为假如你在家的话,他见了你也许会很高兴,而他一高兴,也许就会给你找一份好工作呢!他有这样的能力。” 我当然不会怀疑叶枫父亲的能力,但我却不敢相信他能帮助我这个素不相识的人,更不相信我会如此好运。叶枫似乎看出了我内心的怀疑,便说:“我爸爸比我热心得多。”我没有怀疑叶枫的话,可我却没什么话好说,虽然我也很渴望好运能降临到我头上,但自卑的我其实早已对自己的前途失去了信心,所以我也并不指望某个人的出现会改变我颓废的人生。 不过,我对邓芳纯的爱却是如火一般热,但可惜这热火却无处释放,所以便一直潜藏在我的心底里。叶枫显然对我的心思已是十分清楚,但他却没有多说什么,他知道我之所以到这里来是因为我心底里燃着熊熊的爱火,但这爱火却是无法抵御这冬日的严寒的,于是他说:“我有一件棉袄,虽然有些旧了,但还没破,你要是不嫌弃的话,我可以送给你。” 老实说,我真的很想要,但我从小就没有接受人施舍的习惯,所以我没有点头。但我也没有摇头,这似乎已表示默认了。 我看了看叶枫,想问他为何而来,但却没有开口,因为我也同样知道他来此的目的,就像他知道我的心思一样,我相信他的心中也一样有一团熊熊的爱火,这爱火使他不畏严寒,乘着冬风来到了这儿,目的自然也是想一睹心中所爱的风采。 “这天骑车不滑么?”我问道。 叶枫一笑,说:“我相信我的技术!” “那你不冷么?”我又问。 “可你应该比我更冷才是。” 我又无话可说了,因为他的话又一次令我脸热了。而我刚才之所以问他那两句话,却并不是因为我关心他,而是因为我佩服他。他有许多值得我佩服的地方,但是我最佩服他的还是这种为爱情迎风踏雪的勇气。 叶枫似乎又一次看出了我的心思,便说:“我也很佩服你。” 我没有说什么,而是下意识地把目光投向了邓芳纯时常出现的那个街头。叶枫又是一笑,道:“君不见窈窕淑女天上来,飘入广厦不曾出!”他的这一句话令我不禁一怔,但却没有完全明白他话中的意思。我细想了一番,却仍是似懂非懂。叶枫自然是看得出我明白几分,便说:“行了,你今天在这儿遇到我,也算没有白来。当然了,我遇到你,也不算白跑一趟,我想我们总算也是有个安慰。所以呢,我看我们是不是……我应该走了。” 他说走就走,没再多说半句废话。而我却不愿意就这么走,因为我来这一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虽然我经常来。我望着叶枫已经远去的背影,心中有一种异样的滋味,说实话,我真羡慕他的洒脱。而我,恐怕这一辈子都别想像他那样活着了。 26 馈赠与施舍 没过几日,叶枫找到了我的住处,并送来了他说的那件棉袄。 他能到我这儿自然是大大地出乎了我的意料,而他能拿着棉袄来更是令我万分惊讶。但随后,更大的感动却是占满了我的胸怀。但我并不是一个容易感动的人,所以我并没有显得十分激动,但话还是说不好了。 叶枫看着我那简朴的住处,不禁笑道:“我想《陋室铭》也许在每一个时代都存在的。”他的话令我傻笑了几下,但我却想不起来《陋室铭》的作者是哪路圣贤了。幸好黑四有些见识,便说:“只是陋室里不一定都是住着刘禹锡。” 叶枫听了,不禁一笑,说:“说得好!不过,我相信高亮将来会成为刘禹锡的。” 我听了,心中自然是高兴得很,但却只是腼腆地笑了笑,却不知该拿什么话来感谢叶枫的看得起。 叶枫并没有在我这儿坐多长时间,他甚至根本就没有坐。他毕竟是一个城里人,虽然他瞧得起我们,但我们的屋子实在是有些失礼。 “没想到你居然交上了这么好的朋友!”黑四赞叹而又羡慕地说道。 我不禁一笑,却说了句令我自己都感到意外的话:“是敌是友还不知道呢?!” 黑四听了,很是纳闷,他实在不明白我怎么会说这么一句话。过了半晌,才说:“你武侠小说看多了。” 也许我真是武侠小说看得多了,说话及思想上总带有武侠色彩。只可惜我一辈子也不会有大侠们身上的豪气,更不会有他们那么好的运气。 叶枫送给我的棉袄很合身,虽然叶枫的个子要比我高些。这个棉袄穿上去也很暖和,而且比叶枫说的要好得多,虽然是穿过的,但却并不能算旧。我想是因为这个棉袄并不是叶枫所喜欢的运动式的,故而他没有穿上几回;或许是因为这棉袄的颜色不令他喜欢,所以他不爱穿。在我的印象中,叶枫最常穿的是黄色衣服,而这个棉袄却是深蓝色的。 我长这么大,并不是没有拣过别人的衣服穿,小时候,家里并不宽裕,所以节俭的母亲不舍得给我和姐姐买衣服。姐姐的衣服通常都是拣舅舅家大姐的,而我却不如姐姐幸运,因为我并没有哥哥,所以我也只能拣姐姐的衣服了。穿着女孩子的衣服经常会遭到同伴们嘲笑,但我也没办法,只好忍了!因为童年有如此的经历,所以我自然不会嫌弃叶枫施舍给我的这件棉袄,只是得到了这件棉袄,我却并不是十分的高兴,虽然叶枫对我的关怀令我很感激,但身为九尺男儿,我心中还是有着男子汉的自尊的;就因为这种自尊心存在,所以我觉得身为男子,接受别人的施舍是一种耻辱。 叶枫是看出我可以接受他的施舍,所以才将这件棉袄送给我的,他当然不是想侮辱我,才送给我棉袄的。但我还是觉得他之所以给我东西虽是因为他心眼儿好,但在他的心里还是有一种优越感的。 不管怎么说,叶枫都是一片好意,所以我接受了他的施舍,但我却不想再接受别人的施舍了。可我也许并不是一个有志气的人,那么以后我是不是还得继续接受类似的施舍呢? 我没有想那么多,因为空余的时间,我还是要把心思用在邓芳纯上,而每当想到邓芳纯,我就会想到我那尚未起笔,且完成将是遥遥无期的情书。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