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的X计划》 第一章 信耶稣能免费领取媳妇 晚上,刘奶奶又来张大同家了。准确地说她是来传教的,村里不知什么时候发展起来一群“基督教徒”,由一些闲来无事的老头儿老太太组成,每周都会很像回事似的聚在刘奶奶家里做礼拜,盲目地拜那个他们永远也弄不清全名的耶稣,连耶稣也弄不清他们是由哪一派演变来的,刘奶奶开始提起主就说什么酥,翻了半天眼皮也酥不上来,大同说是油酥,她说好像是,反应过来便骂大同小兔崽子糟蹋上帝,后来干脆叫主了,大同问是方片儿主还是梅花主,她便吓唬大同说让主惩罚他,一副对主愚忠耿耿的样子。 平时他们便遵照主的旨意宣扬教义,告诫人们积德行善什么的,扩张他们的势力,其实潜意识里是想做些善事去向上帝邀功请赏,以求自己不得疾病,这种不太高明的招数在一些愚昧的乡下人中很是管用。刘奶奶来了很守主的规矩,不嗑瓜子不喝茶,只抽自带的旱烟,眯着浊泪涟涟的昏花老眼,瘪嘴里巴嗒巴嗒腾起团团五迷三道的毒烟,皱起脑门上的老褶儿苦苦思索,凭着糊涂的记忆力回想昨天听来的“圣经”,断断续续地讲给张家听:“不兴吃血豆腐,主不戴见偷鸡摸狗搞破鞋的,腻歪打麻将耍钱的,还不兴骂街打架。” 大同爸劳累一天困得直磕头,却不好意思撵她走,只是假装恭敬,用粗手支着脑门呓语似的哼叽:“是啊,主说得对,他劝人修好呢。”眼睛已干涩得睁不开。大同则毫无顾忌地呵呵大笑,她老人家昨天还一不留神骂过大同呢,母亲狠狠剜了大同一眼,用表情示意他严肃,然后继续埋头织毛衣。刘奶奶有些不高兴,警告说主什么都听得见,大同巴不得让主听见呢,主听见这种乡土版本的圣经也会笑破肚皮。既然不能拿老太太开心,大同便坐在炕沿上用光脚拨弄小狗,请它品尝脚趾,小狗仰面躺着啃得正欢,满意地哼哼着。刘奶奶继续胡诌,讲述信“腐音”的种种好处,有个瘫老太太信腐音,天天祷告,跟主说想吃火腿肠,主就给送到面前来,有个小伙子天天祷告,主就给他的摩托车加满一箱油…… 多数是不劳而获的好处,大同不以为这有什么积极作用,便冲小狗笑,小狗被弄得痒了,也咧起嘴来。大同妈嗯了几声头也不抬继续织,大同爸继续磕头,大同继续逗狗,刘奶奶仍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烟抽得太多,干渴得直吧叽嘴儿也不肯让大同给倒杯水,可惜主不能帮她多分泌点儿唾沫。刘奶奶见他们不感兴趣,毫无诚意,仍决定今晚把他们拿下,因为主赋予她神圣的责任,她不能辜负主,一定要拯救这家穷苦的人。她使出杀手锏:“信腐音的人家嫁闺女不跟男方要见面礼、彩礼,房也不要,因为主会赏赐的,不能提过分要求,大同要是信腐音,找个信腐音的对象,一分钱不花就能结婚,我一点儿不瞎说,吴村有好几家都是这样的,你们都入教,赶明儿我给大同张罗个对象。”刘奶奶这一手真厉害,想不到她还会心理战术,怪不得能收几十个人入教,八成全靠诱惑的手腕,很多领导者常对手下用这种高明的办法,刘奶奶并不什么伟大的领导人,她说话基本上不会算数。 大同妈立马放下活儿抬头细问,大同爸睁大眼睛困意全无,把刘奶奶当成了救星。如今他们这里经济虽繁荣不起来,但人的经济意识增强了,非常注重物质基础,结婚没几万块钱下不来,还要有新房,结婚对一般农民家庭来说都是要苦干很多年才能实现的梦想,也是令很多人头疼的大问题。 大同并不是纯粹地道的混子、嬉皮士,他从小就聪明,学习成绩很好,一直都是学校里的好学生,只因考高中那年他爸身体不好,没有能力支持他继续上学,他虽不情愿却又没办法,只好辍学了。工作换过几次都没干长久,还出了次车祸,差点儿把家毁掉,本来家境就不好,这下雪上加霜了。按说他该踏踏实实地挣钱了,可他又不肯努力找工作,因为找到的工作没有理想的,更没什么大前途,他总是骂老板们不地道。经过多次挫折和碰壁,他认为好汉不挣有数的钱,没有大收入这辈子不会翻身,自己又不笨,干嘛不自寻出路非得上那些胡弄人的班呢?他天天想着自己挑摊子干事,却从不见有所行动,其实主要是没有资金,也没决定好干什么行当。别人没有他这么远大的志向,只认为他窝在家里不去挣钱就不是好孩子,为这大同没少受人奚落,很多人都看不起他。 别人看不起大同,而大同自己看得起自己。他个头不小,有一米八,就长相来说也是拿得出手的,不愁没有姑娘倾慕,只因物质条件达不到世俗标准不好娶媳妇。自古以来是这样,到三十世纪恐怕也是这样,世界上只要有人类,就会有穷人,就会有瞧不起穷人的俗人。都二十三了,还没人给提过亲。在农村这个年龄不算小了,如果没钱再过两年就老大难了,家里三代就大同这一根独苗,大同的爸妈能不急么?他们认为丑丫头不挑主儿,大同这穷小子也只有凑合的份儿。 现在要是有人给说媒,只要对方算是个人,大同爸就满心高兴,听说有白给的媳妇,能不来精神么?可大同从没想过凑合,大同最大的苦恼就是不傻,不能像一些性饥渴的人那样瞬间兴奋起来,他立马反应到,即使真有这么回事儿,也是一帮傻丫头,至少是不好嫁出去的,漂亮的、机灵的谁不愿把自己“卖”个好价钱呢?谁不愿住新房、穿金带银呢?贫贱夫妻百事忧,添个孩子都养活不了跟你干什么?上帝发体恤金么,现在想一些弄钱的道儿才是正事,不能总这么穷着,他自己也穷怕了,上帝是靠不住的。 大同的爹妈不考虑那么多,只盼着儿媳妇早日进门,聚精会神地让刘奶奶灌了一通迷魂汤,欣喜地鼓动大同入教。大同说我才不入呢,除了穷点儿其他的我比谁都强,我自己会搞对象,不用刘奶奶费心。 “呸!你丫牛个啥?瞧你那熊德性!不上道儿的东西。”大同爸一百个瞧不起,多年来都是如此,他不无恶毒地揭发:“不就是惦记着春花那个疯丫头么?那孩子一点儿根都没有,她前段时间嫁给刘庄一家,人家亲戚都去了,全都置办好了,大师傅把肉都炖熟了,她竟然反悔说不行,非要退婚,愣把人家给晾了,这叫什么玩意儿!你以为她会跟你呀,告诉你,不许跟她来往!” 大同火气立马冲上来,认为这事还没弄清楚,不见得是春花的错,他有些袒护春花:“您凭什么说春花是疯丫头?您也不清楚原因怎么能胡说?退婚又怎么了?这年头结婚还有离婚的呢,我跟她来往碍不着别人的事儿!”他气得直哆嗦,冲爸爸吼一通,爸爸要揍他,被刘奶奶拦下:“主不兴打人,要说服教育。”大同不愿大动干戈,气呼呼地回屋了,砰地摔上门,钻进被窝好一会儿才平静下来。 春花好端端的退掉婚事很蹊跷,被人传得很难听,但没人知道真正原因,都武断地认定她水性杨花不是好姑娘。那天大同碰上春花去她家坐了一会儿就受到别人嘲笑,好像这事跟他也挨上了边儿,很不幸连他爸都知道了,真让人恼火。 第二章 大同有个姐姐叫春花 春花跟大同关系不太寻常。以前她家跟大同家对门,小时候俩人经常一起玩,她比大同大三个月。本来他们之间毫无血缘关系,但奇怪的是长得很像姐弟,连眼皮都一样,都是左眼双右眼单,可能是奶水里有遗传物质的缘故。她妈的乳房白嫩肥大却产不了奶,只能用来哄她睡觉,她生下来就借奶吃,不够的时候就用奶粉代替,后来大同妈生了大同奶水异常充足,她才有了稳定的口粮,没准儿就是这么遗传给她的。学说话时她先叫的是大同妈,怎么也不叫她亲妈,当时没太在意,稍大一点儿时大人们都骗他们说他俩是亲姐弟,大同妈嫌她是丫头就送人了,为这春花伤心地哭了好几回,大同也恨他妈太狠心,坚持把春花留下来。于是春花成天跟大同一起围着大同妈转,晚上她妈来抱她,她叼着大同妈奶头不放,扯也扯不开,她妈气得拧她几下,她就哭喊着:“你不是我妈!别碰我!”为这春花妈还气哭过呢,真怕春花不认她这个妈了。 大同一直挺喜欢春花的,她长得白净秀气,天生活泼好动,爱说爱笑,大同老是捉弄她,比如把嚼过的泡泡糖往她头发上粘,她就叫嚷着乱扯,越扯粘得越多,大同在一旁拍手大笑,乐够了假装好心帮她弄,用大剪子瞎剪一气,把她刚养长的头发剪得狗啃的似的,大同妈发现了气得用胳膊拦腰夹住大同叭叭就是几巴掌:“让你坏!把姐姐弄成这样。” 大同没命地嚎,不喊妈却喊姐,春花心软,并不看热闹解恨,而是冲上来护着让大同妈打不成,把大同救下来拉到一边擦眼泪,抚慰着他的小屁股,大同抱着她使劲贴着她的脸不哭了,闻着她身上那股跟自己类而不同的奶臭味儿,感觉特亲近,有镇静止痛的作用。事后大同妈怜惜地给春花梳理头发,感叹道,“春花真懂事,你们要是亲姐弟该多好啊!”大同妈也很爱春花,像亲闺女似的待她,没有旁人时搂在怀里仔细端详,看着看着就使劲亲她几下,只遗憾不是亲生的。 春花比大同大三个月,却比大同懂事早很多,五岁时就开始谈梦想,想当教师,想长大后到外边的世界看看。各自家里都很穷,五岁时还没去过县城呢,连楼房也没见过,因为没机会和闲钱。他们捡到过一个海螺壳做的钥匙坠,很好看,得知是海里的东西,还听说海里有很多好东西,她便想去海边玩。他们住在平原离海很远,家境贫穷,没条件满足这心愿。当她第一次吃到带鱼后对大海的向往更加强烈了,她曾梦到过海,看见一群群的带鱼游来游去,用满是锋利牙齿的嘴捕捉青蛙,大同说你干嘛不下去捞鱼,她说怕带鱼咬人,大同说下次做梦带上我,我不怕它,捞回来让妈炖了给你吃。 因为春花长期住在大同家,同村有个叫段明的家伙就常当面羞辱大同,不许他跟春花在一起。其实主要原因是段明想跟春花玩,而春花嫌他霸道不爱理他,为这大同没少跟段明打架。段明的爸爸是县里的干部,在村里当然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在县城有漂亮的楼房,为了方便养宠物和花草,也为照顾老人,他们常住在村里,只是偶尔去县城小住。村长老是溜须段明他爸,村里一些人见了他爸也是点头哈腰的。因此段明在孩子堆里地位也很显赫,有十几个小跟班。 段明看着大同跟春花这么亲近就有气,经常率领跟班们欺负大同,大同打不过就拿砖头跟他们开仗,至今脑袋上还有几处辉煌的伤疤。有时他的好兄弟大志牛子也会帮忙,大志不擅长打架,只会大把地丢土坷垃“轰炸”,生怕打破人家脑袋,所以土坷垃在离段明他们很远的地方就炸开了,只能阻止他们前进。牛子到是个勇猛的小将,虽然个头不大长得却很结实,黑黢黢的像个小铁蛋。他有一根笔直光溜的铁锨把,被他当做是“金箍棒”,一但打起来,不管他们有多少人马,抄起金箍棒就往前冲,扯着嗓子喊“杀啦!”杀过去就在人群里来个横扫千军,也不怕把人家腿打折了,撂倒几个后剩下的就全被吓跑了。然后晚上就有几家大人找到牛子家来,牛子再挨他爸一顿金箍棒,屁股都会打成烂茄子色。牛子再去大同家时,就趴在炕沿上跟他们玩拉火车,春花看着很心疼,把他裤子拉下来抹药水。牛子害羞不让抹,提着裤子到处跑,春花便唬起脸来:“我是你们姐姐,怕什么?不抹屁股会烂掉的。”牛子只好怯生生地露出小半个屁股。后来只要有牛子这愣小子在,段明就不敢欺负他们。 有一次段明趁大同的兄弟们不在,指使跟班们把他们小姐弟俩哄骗到旮旯里,突然把大同胳膊架住,段明小手一背用稚气的严肃口吻命令大同:“姓张的,以后不许你跟春花玩,我长大了要娶春花,我爸已经答应去她家提亲了,跟她爸一说就行,因为我们家有钱有势,别人想攀高枝还攀不上来呢。” 大同当真了,气急败坏地挣扎着要打段明:“不行!她是我姐,我不许她嫁给你这坏小子。”四五个小家伙架着怎么挣得开,段明霸道地踢他一脚:“行不行也不是你说了算的,你就是她亲弟弟也不管用。”大同双腿腾空去踹段明,结果没踹着自己却摔个屁股墩,跟班们就势把他摁倒在地,拳脚相加地揍了一通,大同新买的棉帽子也滚落一边。春花要去拉开他们,也被两个家伙给架住胳膊动弹不了,只能没用地央求“别打了”。 段明捏着春花的小脸蛋笑道:“春花呀,当我的媳妇行不行?”春花呸一口唾沫使劲把脸扭向一边,段明转脸命令手下:“好哇,不识抬举,给我揍那个穷小子!”大同又挨了顿暴打,鼻子被踢出血来,竟然坚强地没哭,狠狠地瞪着眼骂段明。春花吓哭了赶紧答应段明无耻的要求,大同竭力喊着不要答应他,春花用眼神告诉大同她有办法。段明说既然答应了,就先让我亲一下。春花不干,说以后再亲,我们还小。段明也不干,说你已经是我媳妇了,我不管那套。大同仍旧趴在地上骂段明,春花主意来得快,担心他会硬来,想着待会儿肯定有大人路过,便急闪几下眼睛抹掉泪水,抽噎着冲段明一笑:“那好吧,不过你要把鼻涕擦干净,别弄到我脸上。” 大伙都惊奇她脸变得好快,再看看段明那两条爬过河的鼻涕虫全笑了,被段明喝斥一句又全都收了声,只有大同嘴硬:“大鼻涕虫还想亲人家,恶心死了!”段明没空理大同,看看春花那白嫩红润的小脸喜欢得不得了,也不忍心给弄脏了,就问谁有纸,没有人带纸,二剩子赶紧把大同的帽子捡起来殷勤地献给他,段明接过来就擦,春花暗暗替大同心疼帽子,大同急了:“姓段的,竟敢拿爷的帽子擦屁股,你等着!”段明擦够了问春花行不行,春花皱着眉头说不行,段明说不行也凑合一下吧,春花急忙躲开他的嘴,假意地柔声央告:“你去洗洗吧,弄脏了脸回家我妈该打我了,说我是疯丫头不知道干净,快去吧,反正我也跑不了。” 段明当然不想让未来的媳妇回家挨打,只是家离得稍远些,又不能押着两人去,但为了亲嘴还是兴奋地跑去洗脸了,边跑边回头交待:“给我看好,别让他们跑了。”结果不留神被绊了个跟头,心里只想着回来的好事才吭哧着忍住疼没哭,跟班们大呼小叫地问他怎么样了,爱献殷勤的二剩子关切地跑过去扶他,段明在春花面前也想玩坚强,推开二剩子赶紧跑。大同满脸是血笑得异常灿烂,大声喝彩:“摔得好!摔死你个兔崽子!”段明当然不会摔死,跟班们当然不会饶大同,他又挨了几拳头。 春花很奇怪大同当时为什么被打成那样都会毫不在乎,还能笑得出来,而平常被他妈拍一下屁股都会嚎个没完。后来她问大同时,大同笑笑没回答,因为平常妈妈打他时他为了得到春花的安慰才使劲地哭的,哭得越厉害得到的抚摸越多,而那一次他是想在春花面前当一次男子汉,也想让段明知道他不是熊货。 不一会儿,碰巧村长从这儿路过,春花如遇救星般赶紧向村长告状,说段明带人欺负他们,跟班们慌忙放开俩人,傻愣着不敢吭声。村长听说是段明便轻淡地笑笑:“你们一帮孩子闹着玩,什么欺负不欺负的。”大同仰起脸道:“闹着玩有这样的么?”村长见大同满脸是血吓了一跳,春花瞪起眼睛厉声说:“您看这算不算民事纠纷?是不是该找他们家去?”民事纠纷这词是她最近听大人们说的,今天正好派上用场。 村长不自然地笑笑,不知是被春花的话逗笑了还是为了解除尴尬,然后冲那些跟班们吼:“你们这些兔崽子还不滚蛋!”这帮家伙立马四散跑了,村长又劝俩人赶紧回家,春花不干,扯着村长袖子要去段明家告状,村长挺为难,为这些小事去惊动段家不合适,会把事情弄大,就哄骗春花说先带大同去他家洗脸,回来再说,春花仍不干,说:“你护着段明,想毁灭证据,不行!就得这么去!”村长脸上有些发红,被这个小厉害丫头弄得没辙,此时大同的爸爸来了,他问清了情况,心里清楚平时段家的为人,什么也没说抱起大同往家走,春花指着他鼻子尖声嚷道:“大叔你真窝囊,大同挨打了你都不管!怕他什么?咱找他去,这事儿不能就这么算了!” 村长赶紧抱起春花送她回家,她叫嚷着又踢又咬,村长的手被咬破了,脸上也被挠了好几道血印。从此春花得了蛮丫儿这个称号,继而成了小名。也就因为这样,大同更觉得春花可爱。 段明带着一脸水珠跑回来找春花亲嘴时,一看连个人影都没有了。他气得大哭,骂这帮废物没用。藏在胡同里的二剩子见他回来了跑上前去解释,不料先挨了个嘴巴,他平时吃了段明不少珍贵的巧克力,所以没敢生气,捂着脸眼泪都要下来了还劝段明呢:“段哥别着急嘛,反正春花将来也是你的,别哭了,啊?”段明又拿他撒了会儿气才罢休。 当然,还是牛子替大同报的仇,把段明鼻子也打流血了,事后大同把牛子藏在地窖里,牛子妈找不着牛子急得直哭,以为他去河边洗澡淹死了呢,村里刚要派人去捞,大同赶紧说了实话,结果跟牛子一起挨了顿好揍,他们的关系就是这样被打铁的。 后来,因为一件不好的事,春花和大同两家的大人不再来往了。原因是春花爸看到大同妈对自己女儿这么好,很是感激她,慢慢产生了喜欢的感情,继而升级为爱恋,后来抑止不住冲动想让她成为春花真正的妈妈,结果遭到大同妈的拒绝,也被大同爸发现了,从此春花爸再也不敢来大同家,春花妈开始仇视大同妈,大同爸很恼火,看在以前关系不错的份上,没有跟春花爸发生冲突,只是断绝了来往。段明的跟班们编排了他们不少坏话,他俩也为避嫌渐渐疏远,春花家搬到西头后更难得见面了,春花再厉害也怕她爸,因此平时俩人碰了面连眼皮也不抬装作没看见,只有在没人的时候才敢说句话。段明领一伙孩子常在春花家附近胡闹,其实他也想跟春花玩,为此春花连门都很少出了。 有一回段明他爸很意外地去春花家串了个门,吓得春花都没敢进屋,躲在窗外偷听,段明爸并没提起娃娃亲的事,春花这才稍松了口气,后来她回忆起来,觉得段明爸要是真的提亲,她爸也很有可能答应,说实话确实有很多人想跟段家攀亲家。大同见不到春花心里憋得难受,便假装从她们家门口路过,在远处使劲盯着那扇关着的门看,盼望着有幸从门缝里看见她,如果门敞着他反到不敢去了,恨不能绕着走,怕让人看透心思似的。有时看到春花跟着父母在田间劳作,大同就会痴痴地看一会儿,把春花的影像深深记在心里,想她的时候再去细细回味。十多年来他脑子里时常想起春花,像是一种依恋的情结,总也解不开,这份情感被无形的东西隔开,难以逾越,大同注定这辈子忘不了她了。 不久段明去县城念书了,换了新鲜环境,接触到的事物很多,也很少在家住,暂时淡忘了春花这个土妞。说话喜欢玩深沉的大志后来曾说,只有在闭塞的环境里,情感的保质期才会更长些,比如密封在罐头里的水果就不爱坏。 直到中学大同和春花仍不敢来往,羞怯的感觉并没因年龄增大而减少。但大同能在数千人的同学丛中一眼瞥见她,根据偶尔相碰的目光,大同断定春花也很容易找到他。每当碰了面他们就会意味深长地对视微笑一下,然后急匆匆走开,这种微笑淡得旁人难以察觉,严格地说只是嘴角微微动了动,算是彼此在心中微笑了一下,这种默契已经让人心满意足,可以证明他们还很熟识,感情的丝线还没有断开。即便这样还有讨厌的人胡咧咧,全校都知道他俩以前的亲密关系,谣言像苍蝇一样骚扰着他们,难以甩掉。并不是因为这事值得关注,而是因为春花长得太漂亮,他们在关注她脸蛋的同时也关注她以前的故事,如同一些人喜欢谈论明星的绯闻一样,平凡的演员他们是不屑一顾的。 人穷志短,经济条件差的环境里人们都过于务实,多数不肯花太多钱供孩子读书,早早地让他们开始为生计奔波。他们这里地处运河畔,离北京不过一百多里地,全国诸多省市的人不远千里去北京寻机会发展,而这儿的人却极少有抱着什么梦想去北京打工的,像运河里的沙子一样窝囊,只肯在镇里、城里混碗饭吃,为的是闲下来帮家里干些农活,也为的是人地两熟好搞对象,他们觉得农民就是农民,最终难得离开土地。而春花却比一般小伙子还胆大,敢独自闯荡,去实现自己开阔眼界的梦想,想凭自己的本事离开闭塞的农村,改变命运。中学毕业后她去京城许多地方工作过,还自己开过买卖。偶尔衣着艳丽地回家看看,很是体面。 村里人因妒生恨,怀疑这么漂亮的姑娘不会凭真本事挣钱,就谣传她不干正经行当,全靠脸蛋吃饭,乱搞过几个男人,还跟人家上过床。大同知道其实她只做过美容美发、饭店服务员、公司话务接待之类的工作,她很自爱,不可能做出格的事,做生意也是正经行当。乡下人见识少头脑封建得难以开化,用斧子都劈不开,似乎只有在工厂下车间才算好孩子。搞过几个对象这种事很正常,哪有那么多一见钟情的,上过床这话纯粹是胡说,她向来很庄重,做事有分寸,大同受过这种谣言的害,根本不信。那些多嘴的人成天地里滚,接触面狭窄,除了谈论电视、广播里听来的新闻外,只会靠议论村里人的事解闷。 第三章 没想到姐姐的命好苦 那是几个月前的事。 春花退婚后的这段日子一直躲在家里,没事很少出来,那天大同极难得地碰上了她,近十年来这是第一次见面说话,都已经是成年人,胆子没那么小了,才敢多说几句。 “大同,”她在几步之外跟大同打招呼,甜甜地笑出一个很真实的微笑,大同感到有些意外。她皮肤保养得光滑细嫩,仿佛水分很充足。小嘴红润,线条自然纤巧可爱,很有光泽的酒红色长发柔顺地垂在肩上,眼睛伶俐明亮,每一秒都在快速忽闪,像个城市女孩,完全没有土妞的呆滞,此时她语气神情都很温和,没有半点盛气,所以大同不觉得自惭形秽。 “哦,是春花,”大同用散漫的笑掩饰着强烈的兴奋,姐字没叫出口却不显得疏远。 “好久不见了,发什么财哪?” “哈,哪儿发财了,在阳光幼儿园当老师呢。”她说话语速明快,柔和,听起来耳朵很舒服,真是幼儿园小阿姨味儿。 “唷,这差事不赖呀,成天跟小孩儿在一起多好,人都能变得天真活泼了,真羡慕你,可惜我当不成幼儿园叔叔,咱人儿长得忒糙,小孩儿在我手下人家大人都不放心,弄不好全培养成小流氓了,不像你这么漂亮,看着就亲切,小孩儿都爱往你怀里扎,闻着那种阿姨味儿睡觉都香!” 几句调侃式的恭维让她笑得更甜了:“你呀,还是跟小时候那么坏。”大同想:你呀,也还是小时候那个习惯,笑得幅度稍大点儿就用手遮嘴。 “别用手遮着,牙长得白怕人看呀!”大同也跟着笑,似乎多年不见并没产生陌生感,抑止不住的兴奋如同两只无形的手扯住嘴角,让笑再也不好收回,两人不知不觉站得更近了。 “你现在干嘛呢?”她眨着大眼睛正色关切地问,这问题被人漫不经心地问过一千遍了,大同也收到了一千次忠言逆耳,假模假式的都带点儿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意思,这一千零一次的问到是很有真切关心的人情味儿,他不愿老早把想法说出来,实现不了挺丢人的,对她也不例外,小伙子虚荣心都强。 “我呀,一心盼着天上往下掉林妹妹呢。”说者本无心,听者却脸红了红,目光躲闪了几下。 “你怎么还是没正经啊?”春花拿出姐姐的架式轻轻训斥他一句,份量轻得像亲昵的嗔怪,确实他还没说一句正经话呢,闲聊几句之后她前后看看没有人,便略带忧郁地问大同:“你下午没事儿吧?”吧字不轻,那口气让人有事也不好说有,“我能有什么事儿,有事儿您说话,”大同好奇地问她干嘛,她又故作漫不经心地说:“有时间你来找我玩吧,我刚辞了那份工作,一个人在家很闷,你陪我待会儿好么?”这漫不经心跟大同刚才的故作散漫一样假,如同玻璃般透明,一眼就能看穿。天哪!百年不遇的邀请做梦也想不到,从没想过会有这种事,怕他不去春花又低着眼皮补充道:“我爸妈下午都不在家。你放心吧。” “好,我来。” “你一定来哦,真的,我等你。”她眼神里竟有几分乞求的意思,口气迫切,大同肯定地告诉她一定去。说完他俩各自走了,大同心中兴奋异常,没出几步便忍不住停下回头呆呆地看她,这背影瞬间更亲切起来,不再遥不可及。她以为大同走远了便也回过头来看,没想到碰上大同的目光,俩人同时一惊,心头和表情都被电击了似的颤颤,尴尬地笑笑继续走。 这个偶然的邂逅很短促,但足以让大同半天难以忘记,剩下的时间里一直在回味。大同满心都盼着下午跟她聊天,然后续起这段尘封的感情,真是个不错的开始,他满脑子都是春花的音容笑貌,小时候的,上学时的,偶然碰到的和刚刚见到的,各种情景放电影似的在脑子里放了好几遍,想停下来都难。哦,还有,他想适时问一下她退婚的原因,但要把握好分寸。“怎么会突然间请我去她家呢?”大同想不出来,她那忧郁的神色让人担心。大同急躁不安地直转磨,恨不能立马就去她家,可是她爸她妈现在都没走。 为什么怕春花的爹妈呢?还不就是因为他名气太臭了,本来两家大人就别扭,现在春花家当然是八百个瞧不起大同,在他们看来挺大个小伙子往姑娘家跑能怀什么心思?准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呗!却不知除了大同以外没谁认为他们家的天鹅肉是好肉,旁人看来这俩家伙是一路货色。 大同暗想:哈,可怜的张大少爷,张公子哎,看来人不混出点儿名堂是不行的,没钱没势就没人瞧得起,段明毕业到现在也没工作,整天开着他爸的轿车出去玩,谁嘲笑过他?因为人家老子权财兼备。还有村里那个混混头子到处惹事,因为打架赔偿人家的钱加起来不低于十万,如今他发挥特长,跟人家当保镖去了,大把地挣钱,不是也受到村里人羡慕么?大同很鄙视那些见识浅薄的人,心里忿恨不已,怕归怕,还是得去,他向来讲信用,也许春花需要他帮忙,再说跟一个自己喜欢的姑娘坐坐也是件不错的事。 大同精心梳理一下并不蓬乱的头发,仔细把胡子刮净,又怕有刻意打扮的嫌疑,便还把头发弄得稍乱点儿,衣服也没换,他着衣向来俭朴,没有几件鲜亮衣服,他认为钱不充足的时候没必要拿衣服掩饰寒酸,穷就踏踏实实地穷,添置一堆衣服只能让兜里更空,因此他最新的衣服也是前年买的,穿那件都是一样旧。鞋上的泥迹也没舍得全擦干净,比刚才强点儿得啦,全身打扮得一丝不苟会让他变得紧张起来。 好不容易熬到三点他才动身,春花家后门临街好走,大同故作轻松地怀着紧张情绪,溜到这个遥望过无数次的铁门前,多少年来终于又一次靠近这个心理禁区,感觉全村的长舌男女都瞪着眼睛嘲讽地盯住他,像密集的箭雨,他那猥琐样儿暴露无遗,脸像开水泼过似的烫,双手冰冷僵硬得像冻猪蹄,这种类似耻辱的羞怯感不亚于被撕光衣服当街示众。他攥紧拳头继续走,幸好街上没一个人,其实就是串门儿,正常来往而已,却被风言风语吓得如此狼狈。他心中恼火,妈的爱谁谁,管不着老子的事。他沉着有力地敲了三下门,声声清楚,绝不会被当成是风刮的,或是显得诡秘暧昧。 “来啦!”铁门微颤着余音未断就听见春花从里屋跑出来的急促脚步声,不用问她就知道是谁,声音里明显有等候多时的炽热和期盼,也怕大同在门外多忍受一秒钟尴尬,门是朝外开的,大同闪开一点儿,她开门探出头时,满脸热情兴奋的气息冲到大同脸上来: “快进来吧,你可来了,”同时笑着闪开身让他进来,大同心里顿时升起一种被人期待的满足感,和她一样微笑着进屋。 “我就知道是你,”大同反问她怎么知道,她当地一下把门关上插好,如果再来人好有个防备,大同总算稍稍踏下心来,像小偷顺利地溜进人家屋似的,“我听出来的,”她可爱地看着他:“你敲门的声音、温文尔雅,又浑厚有力,别人敲得声儿急,很没礼貌。” 大同脸上的温度又升高许多,大多数女孩不管平时是否善于言词,私下里都特胆大,什么都敢说,他只是又慢又重地敲了敲门她就恣意夸他,他分不清是玩笑还是赞美,胡乱地答了句:“没想到你也会耍贫嘴了。” “谁让你上午那么夸我呢!我要还回来。”这回明显是在调皮地撒娇,这既是女孩的天性又是她们的可爱之处,很容易让人乱想,其实她没别的意思,只是想表现出亲近放松,此时她是在用洒脱来掩饰兴奋的慌乱。大同笨嘴拙舌地不会答复,傻笑着进了她的闺房,春花欢快地把他迎进去: “等你好半天了,我一个人挺闷的,没人跟我玩儿,很想跟你聊聊。” “好啊,我也愿意跟你这样的漂亮姑娘聊天儿,你这屋子里的味儿很特别,我喜欢闻。”大同想方设法地冒坏,满屋子都是她身上那股暖烘烘的香味儿,他没弄清是什么香水,反正混上春花的体味闻起来感觉很亲近。难得一闻的女人味儿让他有些亲近过度的不安,想起插上的门鼻尖要沁出汗来。异性的气味是种看不见的强烈吸引力,胜过丰乳肥臀和声音的刺激,它生动地告诉你对方近在咫尺,你可以偷偷地肆意享受而不会被对方发现,更容易让人冲动,这时大同胸中有种异样的东西在翻腾、涌动着要挣脱出来,他很怕自己胡思乱想,索性说他爱闻,春花到是没做出什么反应。 大同仔细打量着春花的房间,乡下的平房不像城市的楼房那么格局,吃饭、睡觉、会客都混在一起。那些旧家具已不知去向,临窗的精致柜子上有一台松下25英寸彩电。旁边是淡青色漂亮大衣柜,对着电视是一张柔软有弹性的双人床,她说她喜欢睡大床,因为不容易掉下来。那干净的嫩绿色花床单淡雅温馨,让人见了就想扑上去打个滚儿躺一会儿,肯定很舒服。她显然精心收拾过,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像松软的面包,床单连个褶都没有,大同不忍心破坏这份整洁,站在那里边看边等主人安排座位。 床头还有精致的玻璃桌子,透过明亮的桌面能看到光洁剔透的银色金属框架。桌上的白瓷盆里竟生着几株盛开的水仙花,花瓣晶莹纯洁,叶片细长油绿,球茎用精挑细选的石子固定着,这盆生机勃勃的花给屋里添了不少超凡脱俗的高雅气息。这些新家具在普通农家是难得一见的,好多家都还摆着棺材一样笨重的大墙柜和十几年前的旧家具,只有孩子结婚时才肯花这种钱。 大同逐一地赞美着,春花说这都是她零碎着攒钱买的,质量好价格也不高,别人有钱喜欢买吃的穿的,而她愿意省下来买家具,将来自己出嫁了还可以留给父母用,因为父母一辈子也没买过像样的家具。大同惭愧自己多年来只挣回个啤酒肚,从没想过给家里添过什么,他这才知道春花是个爱家顾家且有生活情调的姑娘。总之,在生活格调低下品味粗劣的农村,与那些床单皱成抹布也不愿熨烫的姑娘相比,春花这种心思精细的姑娘太少了,有几个会想起养娇贵的水仙花呢,谁娶了她真是修来的福份。 春花真不拿大同当外人,放着长腿细脚的高背椅子不用,死活非要让他坐在床上,他只好小心地坐下去,尽量不给弄皱了。春花这个热情有礼的主人要给大同泡茶,大同连忙起身过去说不用客气,我不喝茶。她便开了柜子取出一瓶贡菊花来:“不喝茶喝这个吧,”又把两个漂亮的玻璃茶杯烫一遍注进水,翘着小指分别捏进五朵黄色的小菊花,小菊花渐渐变软沉进水中,顷刻间将水染成金黄色,散发出淡淡的花香。大同傻乎乎地盯着她那纤细的白嫩手指看,不料被发现了,她略带羞涩地明知故问: “看什么呢?” “咱们俩长得挺像的,你不觉得么?”大同问。 “是啊,眼皮都一样,左眼双右眼单,” “那是因为咱们吃的奶一样,可我的手为什么没有你的白呢?”大同伸出同样细长的手给她看,因为经常干粗活儿又不注意保养,手指又黑又糙。提起吃奶的事儿春花的脸一下子飞红: “你就坏吧!死秃子。”大同小名儿叫秃子,他都忘了她还记得。 “得啦,多大了你还叫我秃子,我都忘了你叫蛮丫儿了。”她嗔怪地笑着: “讨厌!忘了你咋还说?”她仍没闲下来,把椅子挪过来放上茶杯,又找出一盘饱满的大黑瓜子和开心果,瓜子粒粒真心实意,开心果也像主人一样合不拢嘴,与柜子里那些膨化食品相比,这是准备款待上宾的,大同说你别这么客气,忙活着准备这些东西,我都受宠若惊了。 “谁让你是我弟弟呢。”她轻咬一下嘴唇把眼睛急忙闪向旁边,这原本很自然的亲近因岁月流逝而老化,变得僵硬、滞涩,挺费劲地才能表达出来,不过大同暗暗高兴:我还是她弟弟呢。地面瓷砖擦得挺干净,瓜子皮没处放,大同找了张报纸垫在床上,无聊的调侃之后便不知说什么,脑子像供电不足的机器,蠢蠢欲动却又运转不起来,出现短暂的语塞,便低头慢腾腾地剥着一粒瓜子,好像那里面装着话。春花挨大同不远处坐下,急闪的眼睛证明她也在寻找话题,双手呈兰花状平放在并拢的双膝上,一副大家闺秀模样,这让大同有些惊讶。 为什么呢?以前大同闲翻老照片时发现过一张坐着四个老太太的照片,他问他妈都是谁,他妈说是他太姥 姥和几个干姐妹,太姥姥是大家出身,一举一动都能透出小姐气质,让他猜那个是,大同左看右看也认不出,那老几位穿着黑粗布棉袄,全像是山沟土老太太,毫无贵族像,最终大同妈指着一位的手说,你看,只有你太姥姥的手是兰花形的,很像玩灯影游戏时捏成孔雀的手形。果然,其它老太太的手都是很随便地叉开扣在膝上的。原来不同的生活背景会养成不同的举止习惯,尽管变成老太太也不会改变。春花当然不是贵族后代,大同想也许她很注重个人素质修养,连举手投足的小动作都有意识地训练过。 “你有对象了么?”几秒钟后春花突然问道,大同急忙收回走散了的思绪回答说没有。作为姐姐理应关心一下弟弟的婚事,但此时他觉得有些唐突,这也正像是春花原本的性格。“那,有你喜欢的女孩么?”大同真想说只有你,但不知她是否有喜欢的人,免得一上来就弄得挺尴尬,便说:“嗯,有,只是不愿让你知道。”脸忍不住烧了一下。她似乎没猜透这意思: “我也不勉强问,你们相处得很不错吧?”大同含糊地点点头,不想就这个话题讨论下去,便说:“你这些年过得好吗?有没有找个合适的对象?” 她忧郁地说不太好,毫不遮掩地跟大同谈起这些年的情感历程。 她还是那么善长说话,娓娓道来,绵绵不断,大同也还是爱当她的听众。 漂亮的女孩爱情故事多,春花也是如此,有这么个混帐规律:漂亮女孩跟高级轿车一样,多数是有钱人的奢侈品,与平常人的缘份极薄,跟春花来往的全是些阔少爷,家境贫穷的人不敢追求漂亮女孩,不仅是自卑,总觉得货色好价钱自然不低,紧紧巴巴凑百十来块钱请人家吃顿饭于人于已都挺尴尬的,更别说买首饰衣服了,像大同这种任意透支钱包请客而毫不手软心疼的傻瓜不多见。更主要的原因是他们偏执地认为漂亮女孩都不甘心过清贫日子,终归会保不住,得到这样的女孩好比叫花子得到一大块金子,或是小孩子放爆竹,又爱又怕,于是甘心娶个糟糠之妻,真的连狗都不吃才放心。 春花说追求她的人有贪图她外表的,有为了玩的,她一直在寻找理想的爱人:温和,体贴,宽容,专一,有头脑,相貌无所谓,仅仅集这几样优点于一身的人就这么难找,她苦寻了三年,大同认为世界上这样的人并没绝种,他本人也不会是唯一的一个,便怀疑春花是否不肯低就,带着疑问继续听。 在京城时,因为工作的局限性使她接触不到更多的人,即便接触也是生活背景相差很大的,没有共同语言,没有发展关系的意义,只好再回本县寻归宿。 春花第一个男友是个酒店老板的儿子,很舍得为她花钱,也很疼爱她,却是那种极端自私的爱,把春花当成他的私人物品,不许她跟任何人接触,他身上那种骄奢之气、狂妄自大让春花难以忍受,且粗野无知,目中无人。 那天他们开车出去逛街,在街头买水果时春花认出摊主是以前一个同学的母亲,因为熟识多聊了几句,那小子就不高兴地催促她快走,上车后劈头盖脸地训斥她:“你哪儿那么多废话,一个臭卖水果的乡下老娘们儿你理她干什么,嘻嘻哈哈的不嫌丢身份,别忘了你是大款的太太,上流人物!”春花火气立马上来了:“她是我同学的妈妈,凭什么不许说话?”他仍蛮横地警告春花下不为例。春花反驳他:“你们家有个酒店就是大款啦,就是上流人物啦,我也是乡下人,我妈也是乡下老娘们儿,瞧不起的话就别理我!”说完就下了车,断然跟他分手,那小子死皮赖脸地再找她,她也不理,她知道跟这种人在一起不会有好结果。 之后她又打算找个乡下人,以为会好些,有人给她介绍了邻村的一户人家,见过几次面,这小伙子肌肉结实,身体头脑各方面都适合种地,见过几次面后这小伙子发现春花身体不好,常犯血压低,他疑心重,觉得这么漂亮的姑娘怎么会轻易跟他,看见春花染过的头发有几处露出白根就盘问媒人她是不是有白血病,媒人坦言告诉他春花心脏不好,但没有白血病,这小子一家不放心,知道她干不了农活,将来是个累赘,还怕她病死了人财两空,便推了这事。春花先后又相处了好几个男朋友,都是甜言蜜语的、海誓山盟的,一知道她心脏不好就再也不露面,她苦笑着叹口气:“全是骗人的,什么爱不爱的,我不是贪图钱财,我只想找个家境稍好点儿的,万一我有什么不测,不会给人家经济上带来太大的负担,并能保住我的命,我觉得自己怀着这个想法去恋爱特没脸面,像是要骗人家娶我,好比货色不好的卖主不敢要大价钱,仗着胆子摆出来,有人问就凑合着卖了,不敢多提要求。” 大同几乎惊呆了,这么多年不接触真不知道她有心脏病,她说是阵发性心肌病,剧烈运动时容易发作,只要注意就没事。大同心里一阵害怕:年轻轻的怎么会这样,看她现在活生生的在这儿说话没有一点儿问题,他想可能不太严重,听完最后一句话才稍稍放下心。 这些是人家不要她的理由,可是她为什么都要结婚了又反悔了呢?大同想问却又怕触到她的痛处,正在犹豫时听见有人敲门,大同心里狂跳起来,跟春花一起出去,打开门却可怕地看到春花妈站在门外,她瞧见大同便把大黑脸蛋子耷拉到下巴上,表示对他的到来极度厌恶,那架势活像一条生气的沙皮狗。火气尚未发出,把两只大乳房憋胀得像猪尿胞,几乎要爆了。吓得大同直结巴: “啊……大婶,您回来啦?”她对大同视而不见,没好气地说句“大白天插什么门!”便直接往里走。 大同的脸上一阵辣辣的灼热,不知是该说句话还是立马就走,左右为难时,春花略带生气地说: “不是有风嘛,妈,大同跟您说话呢!”大婶眼皮不挑,似嗔非笑地说:“哦,怎么有空上这儿串门啦?玩够了该走了吧?”字眼极难听,好像他玩了什么不该玩的。 “是啊,我该走了。”看在春花的面上大同尽最大努力冲她笑笑,让春花知道他不介意这副态度,但愿这笑能起到润滑的作用,避免她们母女产生磨擦。春花忧伤的心情更添了恼火,勉强柔声说:“走好啊,”目送大同走出十几步才关上门,就听陆婶扯着嗓子嚷:“你咋什么东西都让进来!再来给我轰走!少跟他掺和。”活像母鸡在疯叫,明摆着让大同听见,下次好没脸再来。母女争吵起来,大同又羞又恼,连身上都烧起来,路口有几个老娘们儿三生有幸地亲眼看见大同从春花家出来,大同的脸色和那争吵声无限地开发着她们的想象力,这怕是若干年来最让人难以置信的桃色事件了。等大同走远她们母鸡开会似的立马扎到一堆儿,兴致勃勃地交换着猜想结果。大同想:哼,明天本村新闻头版头条就是张大少爷追求春花小姐,让春花妈给轰出去了。唉,为了他俩的名誉以后还是少走动为好。 遗憾的是没能问清春花为什么退婚,大同不愿把春花想像成坏女孩,他不相信她是,但又没有理由证明她不是。他觉得春花现在很可怜,他却帮不上忙,他这个看似不相干的人却暗地里伤了不少脑筋。这次见面后刷新了大同对春花的记忆,这个春花比以往记忆中的要成熟,漂亮,但大同心里更加伤感:他们结合在一起的可能性极小,因为两家大人都会极力反对的,他们都认为对方家的孩子不好,所以他只好断了这幼稚的想法。 不久,又有人给春花提亲,大同为了混碗饭吃被迫去县城上班了,一个月才回来一次,春花当时也没有手机,因此他们断了所有联系,后来得知春花的情形后,大同很后悔当初没有向春花求爱,没有竭尽全力争取跟春花在一起,让她受了极大的伤害,差点丧了命。 第四章 蚂蚁离开窝以后 大同他们村子虽说离京津两地不远,却四处不通公路,去哪儿都要走几里的土道,雨水多的季节更是要命,汽车都会陷在道上,所以也不通公共汽车。人们只是种些平常作物,也没有什么特色物产可招商开发,越是交通不便越是经济落后,越是经济落后越是修不起路。如果穷得冒烟或富得流油都会引起重视,前者受表扬,后者受扶助,可惜他们这儿属偏中等。近年来人们放弃种粮开始种菜,但是蔬菜品种单调,技术和设备落后,菜价也很不稳定,比如香菜价钱高时批发价每斤四五块钱,也许两天后就跌到一两块钱了,菜该割了不能等,超高了更不值钱,一个多月的辛苦劳动全看割菜时的行情。 有人感叹菜市如股市,一点儿不假。曾听说过某家十多亩韭菜赶上好价钱一夜暴富,也听说过有人因大片的韭菜卖不出去上吊喝药,这些并不稀奇。尽管这样,但平均算来,多数人全家忙活一年省吃俭用的还能剩个万儿八千块钱,虽比不上那些年获利十来万的高级菜农,但几年下来拼拼凑凑的勉强能盖上新房。因此近些年村里每年都会添几套新房,也有很多盖不起借钱盖的,一排排的很是壮门面,怎么会成为扶助对象呢? 这种闭塞和低收入环境里,没有几个年轻人愿意再当农民,姑娘们找对象也要找有工作的,哪个小伙子没有工作都会被人瞧不起,因此小伙子们都往工厂或县城跑,临时工也叫工作呀,总比农民体面。他们一为挣钱买摩托车解决交通不便,二为自己或全家找个制作小孩的合作伙伴。 当然,车的品牌也成为攀比的对象,如今选车非“125”以上不可,多是“豪爵”、“隆鑫”之类,少则五六千块,多则七八千块,这地方的工薪族多半是工厂里车、钳、铆、焊之类的工人,或是家具厂、针织厂的工人,工资多数不高,月薪四五百很平常,七八百占多数,一千多让人羡慕,两千以上能让人眼红,村里要有这样的小伙子,那谁都高看他一眼,给他提亲的人都得排队。 也就是说绝大部分年轻人要省吃俭用苦干一年或更长时间才能凑够一辆车钱,但工厂效益不稳定和各种原因导致的失业,不能保证你能一年挣这么些钱,再说还有别的开销。大同不想用血汗钱去买辆车,然后成天跟人家比谁的好,这种攀比太低级趣味了,而是想做些生意让钱翻倍升值,摆脱这种没劲的上班方式,继而改变这种过于低调的生活状态,他不想七老八十了还当临时工,还跟他爸一样为钱和儿子的婚事发愁。 物以类聚。和他一样有理想的是发小死党大志、牛子。大志呢,心更大。他自以为是艺术家的苗子,上中学时他文科好理科差,自知考不上高中,便一门心思研究音乐,他唱的歌曾在全县中学生文艺汇演中获过二等奖——获一等奖那哥们的爸爸是县歌舞团的,人家从小受过专业教育,大志当然比不了他。那次获奖使大志增强了自信,对音乐的热情更高了,梦想着能像许多歌手一样自编自唱,一夜成名,这绝对是件很露脸的事,说俗了叫名利双收,总比平庸地活一辈子强。中学毕业后他找不到理想工作,深感怀才不遇,情愿放弃工作把心思用在写歌、玩吉他上,乡下人没有闲钱和时间培养孩子搞艺术,认为这种行当不容易在短时间内挣到钱,也许一辈子都挣不到钱,一个初中都是混下来的小子能写出什么像样的东西,根本不相信他能成名。因此别人都忙着挣钱娶媳妇了,他却躲在家里写歌,也被村里人看成是不务正业,懒得工作。搞艺术的人多半爱喝酒,大志也很善饮,浪费了很多钱,母亲说他这样下去将来只能弹着吉他要饭了,他说那不叫要饭,叫行为艺术。 牛子也是个有志青年。虽然当年功课差得要命,作业基本全是抄大同大志的,但他天生力气大跑得快,从小学到中学都是学校的优秀运动员,长跑短跑铅球是他的强项,每年都会在县里比赛获奖。老师经常说,将来若是发展好了,肯定有机会参加奥运会,为中国人争光。牛子听了信心十足,想当然地以为自己肯定能在奥运会上争金夺银,那是板上钉钉子——没跑的事。因此他更加不重视学业,运动员是不要求学历的。 可惜到了中学毕业也没有伯乐相中他,同学们各奔东西了,牛子没有因体育好而被哪个学校破格录取,没有门路想走后门也难,他这个傻小子呆呆地站在原地茫然不知所措:完事啦?这就得啦?我的梦想呢?他去找体育老师谈心,天真地问:“老师,我是不是没机会参加奥运会了?”老师没想到他会问这种问题,愣了愣神儿肯定地说:“是的,没机会了。对不起,我深感同情,但帮不了你啊。” “啊——”牛子发出一声哀嚎,一路狂跑到家伤心地大哭,三天没吃饭,非要参加奥运会,说他不参加将是中国的极大损失。结果把他爸惹急了,赏了他一通巴掌拳脚。大志也劝他:兄弟,认命吧,有本事的人不见得都有机会发挥自己的才能,目前我就是个例子。先别难过了,也许将来你还有别的发展前途,运动员也不能当一辈子。要知道好多有成就的人都改过行,比如鲁迅、李四光他们。 牛子的情绪这才稍稍好转,另找可行的人生目标,后来他迷上了台球,得知这项运动也能参加世界级的比赛,也不需要什么学历,他又一心想成为中国撞球王,每年都要交不少学费。因为牛子的爸是他们三个的爸爸中拳头最硬的,他老人家坚信暴力解决一切,牛子反抗不了这铁拳专政,只好在镇上的工厂工作,不敢像两位仁兄那样自在。牛子四肢发达,心志也不够成熟,二十多岁了还是孩子心呢,每天下班只知道看动画片,家里的活儿懒得干,但上班已经体面了,他老爸也就不再计较。村里人提起这三个铁杆兄弟无一不撇嘴、讥笑,成了标准的反面教材。 世界上的事就是这样,从这个角度看他就是坏的,换个角度看便完全不同。可以说他们都有火热的激情和蓬勃的朝气,他们都为自己的理想努力拼搏过,尤其大同大志还在努力拼搏中,他们理应算个好孩子,只是没有世俗标准中的那么乖,因此被排除在外了。环境局限让他们没有发展机会,世界需要他们,却找不到他们,像是一群迷失道路的蚂蚁,没有人会理睬蚂蚁在想些什么的。 既然想创业就要筹集资金,没有资金就要想办法。连段明这个纨绔子弟都开始想办法赚钱了,不久前他从村长手里承包下村外的几十亩地,种植食用仙人掌和芦荟,听说是跟提供技术的公司签了收购合同,非常有利可图。段明创业比大同他们有优势,看在他爸的面上,村长把承包款由每亩一百块降到五十块钱,资金是从信用社贷的款,即便还不起也有他爸撑腰呢,宣布破产坑信用社,赔了也不赔他们家的钱。 大志也深知自己一时半刻成不了名,要奋斗很多年,这过程中是要吃饭的,他考虑了一番,打算跟大同一起先致富,然后谋艺术。大志的家境虽然比大同强些,但都不是固定资产,今天卖菜换的钱明天可能就买种子化肥了,家里也不肯拿钱让他折腾,没钱一切都等于空想。看着段明大刀阔斧地创业眼红也没用,学历低也找不到高薪的好工作,筹集资金极难。看着好兄弟牛子在工厂上班,大同和大志这俩胸怀壮志不能酬的穷小子心里挺不是滋味,虽然牛子挣钱不多,但不再跟家里要钱花了,于是他们想先找个饭辙。牛子所在的工厂不招工,他们只好去县城里的一个加工铁活的小工厂上班。 顺便提提,与他们同去应招的还有两个专业车床师傅,奇怪的是专业的没被录用,他们这俩棒槌却留下当学徒了。为什么呢?并不是他们幸运,而是因为师傅的工资至少要一千以上,而学徒工资才四五百,要押两个月才发,并且过一段时间就可以干师傅的活儿了,如果将来学徒嫌钱少了工厂也不长工资,反正是长年招工,逼他们滚蛋然后再用新学徒补缺,还可以苛扣他们两个月的工资,这就是许多私人工厂通用的“高招”。 这俩小子没有挣钱的道儿,别处也多数是相同情况,所以明知吃亏且没有前途也要凑合先干着,沉沦就沉沦吧,至少比沉默强些。大志本想白天边干活边构思,晚上闲下来再写歌、弹吉他,没想到这里跟本县多数工厂一样辛苦,他在冲床上每天工作十三、四个小时,有时困得边干活边磕头,稍不留神就会冲掉手指,已经有不少先例,他很珍惜不可再生的手指和可怜的睡眼时间,只好停笔不写,吉他也落满灰尘。 伙食极差,吃的是最便宜的破菜,盐多油少,缺葱少蒜,这年头还有这种伙食并不奇怪,有些小工厂老板黑得你想像不到。同事们多数是刚出校门不久的小伙,见识少胆子小,不敢对老板提出意见,或是从别处受过几次苦了,知道提也白提,只好天天凑合着吃,已经习惯了也就不当回事了。吃得个个小脸发黄,有气无力。大同很是恼火,不怕他那套,第一天他就端着刚打来的咸菠菜问伙房师傅干嘛炒这么咸,师傅说老板吩咐的。大同有些不快,拽开大步去质问老板,大志说:“算了,这儿不是讲理的地方,凑合一下吧。”大同非要去,大志怕他惹事便跟他一起去。 大同问完后老板头也不抬:“炒淡了菜还够吃么?最近效益不好,没办法,能省则省。”大同更火了,但仍和气地说:“可是大伙都够累的,请您给大伙改善一下,工作辛苦应该吃好些,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老板斜他一眼蛮横地说:“你还想出头闹事?哪个工厂都一样,这么多人天天吃也没说过什么,你哪儿这么多事儿?这儿不是饭馆,你这少爷口味太高我满足不了!不吃滚蛋!”骂得大同再也忍不住了,抄起饭盆就往老板头上扣,被大志赶紧抱住往回拖,饭菜扣偏全掉在地上,大同挣脱不开便破口大骂:“你他妈就是靠黑心发家的吧?爷不干了!先打你一顿再说!”老板哪吃这套,冲过来要揍大同:“说对了!老子就是靠黑心发家,专门坑人,你敢怎么样?”周围有七八个同事见大同刚来就敢给大伙出头,心里暗暗喝彩,又怕他吃亏,冲上几个来把老板拉住往后拖,总算没打起来。 回到宿舍,那些同事都劝大同别跟老板赌气,没有好处。其中有个被称作小郑的说:“谁都知道他们心黑,都是家穷,没有出路才干这个的,总比什么都不干强。在人家手底下没有不受气的,要打架早打了,都是为了几个钱才忍着的,没有办法嘛。”他看上去有十七八岁,个子挺高却瘦得惊人,细脚伶丁的像是秫秸扎的小纸人儿,说完不住地来回踱着脚叹气。大志揉着被大同踩痛的脚劝道:“你咋还这么大脾气?小不忍则乱大谋,你这样怎么做大事?咱们忍过这段时间就好了,没有钱什么也干不成啊。” “怕是到时候人都被饿死了!”大同发几句牢骚,心里也知道没办法,有办法就不来了。大伙苦笑着又劝了好半天他才消了气,饥饿紧跟着袭上来,看看大伙因为劝他都还没吃饭,便站起来豪爽地说:“只能忍着啦,从今天往后咱们都是一个锅里吃饭的难兄难弟,我俩初来乍到,以后还要大伙关照,苟富贵,无相忘。今天大伙为我误了吃饭,现在我请大伙吃饭,谁敢不去谁就是瞧不起我。走!” 大志知道他办事大咧咧,拦不住也就不拦了,大伙见这位够特殊的,都是好久不见油水了,推辞不过就都去了。他们在离工厂不远的一个小吃店里吃饭,一百块钱的酒席吃得十来个人罗锅冲前,都舔舌咂嘴地感谢大同。 大同掏出可怜的三百块钱,取一张大气地拍在桌上:“结账!改天再来。”小郑见他也没几个钱,说:“都是穷哥儿们,以后别这样浪费了,今天已经很过意不去了。” 回去后小郑引着大同去向老板道歉,大同拧着脖子不去,大志没辙,便替他去了。俩人跟老板说了半车好话,老板想着这小子虽然脾气大,但干活利索,比早来的几个车工都强,现在车床上人手少,先留下吧,等闲了就让他滚蛋,工资一分不给。打发走大志小郑,老板竟来找大同单独谈话,笑嘻嘻地劝大同几句年轻人要能吃苦之类的屁话,并答应过几天资金周转过来一定改善伙食,目前实在没办法。大同知道这过几天是个无限长的期待,再废话也没用,想想自己的处境,便一声不吭干活去了。 尽管对老板不满,但大同干活仍然卖力,他不是瞎混饭吃的。通过那件事后大伙都愿意跟他来往,觉得他是个讲义气的人,大同很快跟同事们搞好关系。但肚子仍然忍受不了这种饭菜,带来的钱已不多,只能隔三差五地请大志去小店吃些稍好的饭菜,人多他请不起了,同事们也不好意思再去。大志为喝几口啤酒,也很少拒绝。 有天他们在那个小吃店遇上个吃面的姑娘,长时间处于纯光棍环境里的人会对异性格外注意,如同馋肉的人路过熟食肉铺总会狠狠地盯几眼解馋,这是一个多月来在这里遇上的第一个姑娘,大同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他猜想这个姑娘肯定很乖,受勤俭节约的妈妈影响,不肯把幸苦挣来的钱过多地花费在打扮上,还穿着上学时小女孩的衣服,蓝色背心袖口上的褶皱花边显得孩子气,而不是流行的货色,直觉告诉大同这是个朴实的农家女,社会等级跟他一样,乌黑的秀发刚过下巴,没有被浮躁的时尚改成拙劣粗糙的黄色,小脸上也明显有地里劳动时太阳留下的痕迹,两道秀气的弯眉毛疏密适当,一双大眼睛黑白分明,眼尾微微上扬,大同喜欢这种眼睛,温柔的目光中还有一丝女孩少有的刚强,像个有些倔强的烈性姑娘,非常难得,难得一见也难得弄到手。丰满的鼻子轮廓分明,准头微翘饱满,光滑可爱,后来他常有轻咬一下这个鼻子头的念头。鲜嫩粉红的嘴唇不施唇膏就很正点,让人看着就兴奋,洁白的牙齿证明她很讲卫生,天天刷牙,没有口臭。说白了就一句话:除了稍黑点儿,其他无可挑剔。 如果走在大街上,那些身材纤细包装精美,小脸死白的摩登女孩会吸引更多的眼球,没人去想那些包装让她们钱夹透支,也不考虑肤色是昂贵护肤品的杰作还是缺乏日照的结果。而她这种肤色和打扮不会有回头率,所以更不会有谁仔细端详她,没想到让大同这个独具慧眼的美女鉴赏者发现,真是造化。大同很有远见,认为冬天紫外线弱时她就会变白。 跟这样一个女孩同桌吃饭真幸运,可以秀色佐餐。大同决定坐在她对面,他低声命令大志:“兄弟,你靠边,我跟她套套瓷。”大志是个情痴,心里总放不下英年早逝的邻家女孩,当然不会对这个黑姑娘感兴趣,便顺从地在远处桌子上坐下,静静地专心等饭。那姑娘看看大同,纳闷他干嘛不坐别的闲桌子上,确定不认识他后,便挑起三根面条,凑过嘴微吹一下,不出声地轻轻吸进一截咬断,认真地抿起嘴细细地嚼着,目光只在碗里转着精选下一根面条,像是在做一件特细致的工作。大同忍不住想笑,也许因为有大同的缘故,她吃得特慢,大同怀疑她可能不饿。在农村这么斯文的女孩太难找了,大多数都不注重这些,时常遇到一些有姿色的女孩吃面条的声音像是在使劲吸溜鼻涕,嚼得也豪爽大气,有声有色有滋有味,舌头和牙齿同时大声地发出对食物的赞美,很是不雅。 黑姑娘察觉对面在看她,大眼睛开始不安地左右忽闪,那神情像一只紧张的鸽子,随时都会猛拍翅膀飞走。大同感觉要是再看的话她该不吃了,便赶紧把目光转向门口:“老板,面好了吧?”大同已经对她产生了好感,很想听听她说话的声音。 “这儿的拉面味儿还不错吧?”大同努力笑出最迷人的效果,眉眼很温和,线条肥浓的嘴唇在视觉上平添了些敦厚,那口气好像他们认识。 “嗯,挺好的,很筋道。”姑娘意识到是在跟她说话,脸稍微有点儿红,看到大同温和的笑脸后,心里惊起的几丝慌乱很快平息。哦,她音质甜润有磁性,语速不急不缓,极有女人味,在月色清朗的夜晚,偎依着这个温暖柔软的身体,耳边呢喃着这样的声音,真是人生一大乐事。这想法有点儿流氓,但这是男性的本能反应,大同不说出来就不算流氓。 大同的大脑飞快地转啊转,他在想:依现在的工资很难攒下钱,创业有些遥遥无期,何必太倔强呢?我需要一个朴实的农家女做妻子,肯吃苦耐劳,将来能一起创业,过日子有个好帮手肯定比现在强,如此一来爹妈也能放心,奋斗的道路也会缩短或好走些,这样的妞才算有泡头儿。我应该把握机会试试。工作这么忙没有正式假期,如果成天傻子似的上班干活,若是不刻意找机会就没有机会。现在这种落魄的情况下,能爱上我的人最可靠,没有任何物质贪图,我也会对她格外珍惜,一辈子不会丢弃她。 旁边的大志冲大同缓缓地绽出个微笑:你小子也该谈恋爱了。 大同跟姑娘说他经常来这儿吃饭,这儿比周围几家都干净,菜的味道也不错。问话中大同得知她是头一次来,她在一个治疗风湿关节病、骨质增生这些流行顽症的私人诊所当护士,为了提高诊所和主任医师赵大夫的知名度,她时常出来发宣传广告,今天路过小店饿了吃碗面。大同这才发现桌上放着一沓广告,暗暗记住了上面的地址。 他开始拼命地卖弄自己的口才,以博得其喜欢。大同把筷子往面条里一插便开讲:“维修人类这个行业真不错,工作不太累工资不太少,也挺体面,我挺羡慕这活儿的,可惜干不成,至少得是卫校毕业的才有资格干,还得是女的。以前我去过一个私人牙科门诊,当时那大夫正拿个改锥给人家往下杵牙呢,像是从嘴里撬钉子似的。听说我是来应聘的,而且是初中学历,立马摆出小老板的那种恶心的高姿态,连眼皮也不夹我一下,说起码得上过卫校,再说也不用男的。我敢说我要是个挺水灵的小姑娘,就算连小学都是混下来的,他都会考虑留下我,一来壮门面,谁不愿意要个细皮嫩肉的姑娘养眼呀,看着就亲切,不用掰嘴就自然咧开了,撬下二十颗牙来也说不出什么,要是个壮小伙儿,老担心手劲太大,把腮帮子扎漏了;二来对老板身心有好处,有空时聊聊天儿也好,要是小伙子看着就不舒服。不用就不用呗,干嘛瞧不起人啊,后来才听说他手艺挺差劲,不少让他给镶牙的人都上别处翻工去了,一年后都关张了,幸亏当初没用我。打那以后我老对私人门诊有偏见,怀疑他们是学艺不精进不了大医院才出来混饭的,竟然也好意思拿文凭卡人。” 姑娘笑了,笑得特好看,像一支刚咧嘴的黑玫瑰:“确实是这样,我也是卫校毕业的,还有一个李姐也是。赵大夫可不是混饭吃的,治好了不少病人,在省里都有名气,还在报纸上发表过论文,好多患者也夸他,真的。”那口气仿佛证明她在一个神医手下做事,很值得骄傲,她本是奉命出来宣传的,因此这套话如同非法屠宰点的猪肉,不知有多少水分,下面这几句才透出她的纯真:“好像本事大的人脾气都大,赵大夫就很少有笑脸。按说自己的诊所,态度应该好一些,可他口气特冲,跟好几个患者吵过架,得罪了一些人。对我和李姐要求比较严,不许随便迟到早退,平时没假,除非有特殊情况才准假。有回李姐的男朋友去找她吃饭,碰巧赵大夫在,赵大夫问有什么事,他想撒个谎蒙过去,可赵大夫没完没了地盘问,那小伙子只好红着脸说了实话,被赵大夫沉着脸轰出去,弄得小伙子挺没面子,不吭声地走了。事后赵大夫说了李姐一通,李姐的对象也因此告吹,只是找不到饭碗,李姐才没赌气辞职。幸好我还没有男朋友,也从不让别人去那儿找我,又很少犯错误,所以没挨过说。” 大同不管赵大夫是在报纸上发表过豆腐块论文还是在夹缝里登过广告,只暗喜她没有男朋友。远处的大志懒得听他们废话,吃完饭又不好扔下兄弟先走,便一杯接一杯地喝啤酒。大同把自己的职业和家庭住址告诉姑娘,姑娘告诉大同她今年二十三岁,大同说咱们同岁,初次见面需要知道的问题问过,俩人又没完没了地询问对方业内的话题和个自喜好之类的琐碎问题。谈话中大同感觉她是个特纯洁的女孩,温和,庄重,有礼貌,但也不缺少活泼开朗的一面,涉世不深,还没沾染上在外谋事人常有的虚情假意,仍保留着后学生时期那种傻孩子的真诚。大同越发佩服自己的眼光,俩人觉得该走时才发现,两碗拉面泡得根根胀起,比端上来时多出一半,汤全没了。 大同回过头惊奇地发现,大志比来时胖了,脸色有些红润,面前矗立着六七个空酒瓶,泡沫正顺着瓶壁往下滑呢。回去的路上,大志乍着胳膊雄纠纠地挺胸阔步快走,肚子像装了个西瓜似的滚圆,原本廋削的他这时看上去很滑稽,大同说干嘛喝这么多,大志呼吸粗重地说:“难道让我傻坐着等你啊。”大同拉他一把:“你慢点儿走,我都追不上了,你说这妞怎么样啊?”大志笑笑速度不减:“我就知道你什么意思,行!挺值得一泡的,黑点儿不碍事。”大同还要他慢一点儿,大志急了:“我要放水,等不急啦!”大同笑着随手一指路边的死胡同:“那儿就行,放心,绝不会有人来。”证据是他尿过多次,从没撞见过人。大志不干,非要去五百米外的公厕,他向来这样守公德,即便半夜他也不在厕所以外的任何地方撒尿,因此连星星也没见过他的宝贝。 那姑娘给大同带来了一天的好心情,之后大同也经常想起她,他们的工作时间都是早七点到晚八点,没有节假日,大同有住宿,那姑娘还要骑半个小时车回家,或是加班,因此虽离得很近,却没机会见面。再说一面之交,真想不出什么理由见她,除非找他们诊所看病,可大同没病。 那天午饭时,大同把心事跟好哥们儿大志说了。当时伙食已经改善,他们吃的是酸味的馒头和工厂的传统大菜苍蝇煮冬瓜,改善的结果就是多了几片带毛的猪皮肉。这菜做法另类,香味倶无,只靠碧绿的瓜皮和大量酱油增色,饮食极讲究的大志不爱吃昆虫也不好色,只好用大蒜下饭。被生活所迫,这位挺文雅的小伙也得吃这种野蛮人的粗俗食物。他神情严肃地嚼完半头蒜也没嚼出个主意来,大同等大志回答,愣愣地盯着他脸颊上密实的粉刺们伴随咀嚼一起涌动。 最终大志抹抹脑门上的辣汗倒吸口凉气:“只要有缘,失去的还能回来。”后来每当大同回味这句话时,他的鼻子便回味起大志嘴里那浓烈的大蒜味儿,也可以理解为蒜味儿帮他记住了这句话。有次大同闲翻一本佛经时发现了与这蒜味儿哲学相似的话,才发现大志的肚子里除了酒,还有几句唬人的哲言。多年后大志再看到大蒜时就眼睛发酸:“妈的!当年的日子咋那么苦,我竟然会吃掉一头大蒜。”于是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好日子。 之后大同天天去那个小吃店,盼着姑娘再次出现,大志不愿去他就自己去。直到半个月后,用姑娘后来的话说,是缘份让他们再次相遇了。 那天大同回了趟家,返回工厂时路过赵大夫门诊,看见那姑娘挎个小包在公路边等车,大同知道她是去发广告,远处有辆公共汽车开过来,她慢慢地往前挪几步招了下手。唉,好不容易见到她又要错过了,大同略微思索一下,定下主意,扔了自行车跑过去跟她上了汽车,一屁股坐在她身边。 “嗳,是你呀?”她认出了大同,一脸的惊喜,大同笑着问她去哪儿,她说去马镇的集市发广告,大同说碰巧了,今天放假我去那儿玩儿,同路同路。不工作的时候大同从不穿那身油乎乎的蓝色工作服,不像有些同事去哪儿都自豪地穿着,生怕人家不知道他是个工人,因为农村人有个县城里的工作是挺体面的事儿,工作服代表“优越”的身份地位,可以到处炫耀。大同却很反感,他认为这种人除了自以为是技术的饭碗 第五章 哥们儿有目标了,追! 第二天大同琢磨出一个自以为不错的主意,因为担心自己头脑不清醒做出错误决定,他把主意告诉了大志,这位“哲人”的评价让大同非常兴奋:“很冒险,但很精彩!” 本着同甘共苦的精神,也为了给大同壮士气,大志打算陪他一起去。中午十一点下班,他们跨上自行车直奔超市去挑选女式挎包,当时不知道价,拿了五十块钱,想着买个便宜的应该够了,太贵了会有麻烦的。俩人在女包专柜前转了一圈,尴尬地发现这儿没有男的来买,看着那些精致的包不知选哪个好。那售货小姐明知他们没这方面的欣赏能力,也没有用它的念头,准是为女友之类买的,却不根据他们廉价的穿着来切身考虑一下他们的消费能力,很不识趣地专门介绍六七百块钱的货色,嘴像上满了弦似的说个不停,愿意亲自为女友挑选挎包却又不懂行的傻小子实在难得碰上,不给他的钱包放点儿血太可惜了。 大同感觉脸挺热,钱包不肥的感觉现在有了充分的体会,每月可怜的工资不够买个好挎包的。但大同还是故作镇静地边走边看,却抑止不住脸皮充血。从事商业的人毕竟比从事工业的人头脑灵敏,那售货小姐见大同不动声只动色,觉得他肯定不是嫌价钱太低,才识相地把几款物美价廉的包介绍给他。大同小心地捧着一个包端详着,因拿不定主意而心里发急,最便宜的实在难看。 大志自诩对艺术品鉴赏有些天分,对这类东西也算触类旁通,冷静地飞快扫视一遍,拎起一个不错的包,价钱挺吉利,九十九块,“买了。”大同拉他一把小声说不够啊,大志满不在乎地往外走,拉个长调说:“走吧,没关系。”他来到收银台前,故意学大同的样子从裤兜里掏出一张粉色百元钞票啪地拍在台上:“找钱。”那是他仅有的钱了。大同心生感激,跟上去说多谢多谢,月底保证还你。大志没有钱夹,揉捏着可怜的一块钱和小票淡笑:“没关系,为了兄弟的将来,值!”结果没钱下饭馆,大志又吃了半个月大蒜,终于吃坏了胃,花了几百块钱才治好,他对大同毫无怨言,只背了一遍“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说没有点儿磨难哪会有斗志,这点儿小病算什么。 大同又把自己的照片塞进里面的一个暗兜里,上面写着; 美丽的护士小姐,你还记着陪你发广告的小伙子吧,我只是想找个理由看看你,请不要拒绝。 张大同 电话13483606330 如果她不在或是不方便,以后可以用电话联系,皮包太空瘪,大同又买了点儿鲜艳光亮的大红樱桃把包填满了,十火急地往门诊赶。 到了地方,大同感到自己瞬间紧张了,传说中的这个赵大夫让他的心狂跳起来,跟炭火上的乳猪似的浑身直冒油,好像对方是老虎。大同要在她们头儿面前表演一个拾金不昧的优秀青年,说一通瞎话,要求一遍通过,不能出错。如果她在,万一头脑不够灵活不配合他,可就不好收场了。随机应变吧!大志察觉大同不太对劲,开玩笑道:“要不弄瓶酒壮壮胆儿?” “扯淡!咱怕过谁?”当着哥们儿面拿酒壮胆显得太操蛋了,上! “等等!” “咋了?”他吓了大同一跳。 “超市的标签还贴着呢,”他细心地揭下来,“明码标价九十九,她舍得买这么贵的包么?” 进了门大同飞快地扫视着寻找那姑娘的影子,这门诊由隔扇分为病房和药房,药房有两个套间,分别是宿舍和办公室,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头儿戴一副黑框花镜,面沉似水地端坐在办公桌前批着生死簿。他方面阔耳,黑发中掺着几缕银丝,由于长期坐在这个日照难及的小屋里,脸色显得晦暗苍白,仿佛已经不再属于人类,像是可怕的灵异鬼魂之类。黑重的眉毛威严地根根站立,眼神冷冰,大鼻子头,嘴角的两道纹耷拉到下巴上,看着就不好对付。 “我操,这就是她们头儿,”大志强作镇静地笑着小声嘀咕,“他可能是老吃死鱼,咋没血色活气儿呢?连表情都那么木。” “嗯,这冷酷劲儿比坐山雕差不了多少。别乱说话,他可会正骨,一会儿让他听见了给你拿拿龙!”他们最大的优点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用调侃缓解压力。 “来了。”赵大夫从花镜上方露出眼睛,连那种商业性的虚假微笑都不会装一下,那微皱的眉心证明大同们故作懒散的脚步让他反感,大同到是挺和气地冲他笑笑,龇出八颗牙齿,轻轻地把包放在桌上,“您好,请问您是赵大夫吧?是不是这儿有个姑娘昨天在马镇集市上发过广告?” “怎么了?”他警惕地盯着大同,以为他的手下出了什么大事。 为了让他放松警惕,大同满脸堆笑赶紧解释:“啊哈,没什么,是这么回事,她在地摊上吃饭时落下一个挎包,像是新买的,当时我跟她坐在一张桌上,她走后我发现落在凳上了。找了她一圈没找着,我从她发的广告上找到您的地址,我就给送来了。”大同努力将脸上的温度和颜色控制在正常范围,庆幸自己吐字清晰没有结巴,但剧烈的心跳还是让他不舒服。赵大夫说她不在,大同打算放下东西赶紧撤,赵大夫却紧盯着他审问姑娘的相貌、身高、肤色指数、脂肪含量及衣服鞋袜等详细情况,还问大同是否认识她,是什么关系,大同说不认识,他又问为什么送来,大同想说每一个诚实有道德的人都会这么做,我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毛主席的话我牢记在心,雷锋叔叔永远是我的榜样,小时候老师就这么教的,我妈也是这么说的,这种回答虽然正确但在当今却有调侃的嫌疑,赵大夫这种生物肯定不爱听耍嘴,为什么送来简直没法回答,大同只好说东西是她的应该给她。 “我怎么没听她说过丢东西,你听说了么,小李?”这时传说中的李姐好奇地凑过来,看看包说不知道,大同说可能是昨儿刚买的,丢了东西不一定记着,要是记着就丢不了啦,可能也没指望能找回来,又不是好事没必要告诉谁,也许没工夫说呢。他胡编了一通歪理,赵大夫深疑不信地说:“你等我打她手机问问倒底咋回事。”那眼神像是要看透他究竟有什么企图,说着掏出手机来,吓了大同一大跳,紧张、恐惧、不知所措的感觉到了极点,如果他掏出的是手雷大同的感觉也不过如此,她肯定说没这回事,怎么办?他是给“失主”送还东西的嘛,没理由不让人家确认,如果撒腿就跑这老头可能以为包里有定时炸弹呢,大同这类英雄也绝不会跑。唉,当初没看见她有手机,所以没防这一手,哪知道这老鬼这么认真,现在只能盼着她手机关机或欠费了。刚才还笑着看表演的大志也傻了,一脸的冷汗,挺着吧,大不了实话实说,砸了就砸了,他又不吃人。 “小李,你知道小路的电话么?”原来她姓路,赵大夫没想起来号码,大同痛苦地用目光乞求李姐,聪明的李姐眼睛急闪了几下,立马明白了大同的意思,“不知道。”听到这三个字,大同如同即将被斩的死囚得到了赦免,紧张的神经一下放松不少,心说有救了,不料赵大夫说:“我手机上也没有,你查查电话本,我记着有。”趁大同在非要亲自问清楚不可,李姐只好去查,大志凑过去看着她查,暗示她放一马。大同放心了,心里闲下空来骂这个不通世故的老顽固:真傻假傻呀?当初要不是听说你不好对付,脾气古怪,爷干嘛费这么大劲儿跟你演这出戏?本可以大方地进来请她吃饭,并不占用工作时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再跟你聊聊关于支气管炎和坐骨神经痛的问题,以后把我那些有这类毛病的亲戚介绍到这儿来,给你添点儿生意,你会做生意么?挺大的岁数这么点儿事都看不明白么?她正是谈婚论嫁的年龄,你管得着么?爷不是投放炸弹的恐怖分子,有咱这么帅的恐怖分子么?你够挨炸的资格么?真是拾金不昧的好孩子也不过是想交个朋友,没什么,瞧你一脸旧社会的死板样儿,满脑子骨刺类风湿,一看就知道你夫妻感情不合睦,情商等于零。一点儿浪漫都没有,让爷放下包走人不就得了,非让爷下不来台是不是? 李姐翻了一会儿说“没有,你等会儿她吧?”偷偷使了个眼色,意思是你们快走吧!大同赶紧说:“算了,东西送到我们就走了,我们还有事儿呢,反正我也不认识她,东西我没动过,等她回来再打开。”意思是不让这老东西动,他肯定想打开看,倒不至于偷吃樱桃,而是怕他看见自己的照片,那就不好了,回来那出戏全靠她啦。 大同跟大志头也不回地往外走,老东西极不情愿地哼了声“慢走。”李姐到是把他们送到门外,关切地小声问:“她有你电话么?” 大同说太谢谢你了,包里有我号码,改天请你吃饭。俩人松了口气,骑着车往回赶,因为快到上班时间了,一路上大志直夸大同演技高超,会说瞎话不眨巴眼,跟真事儿似的,不拍戏真是浪费,走了老远才想起应该跟李姐打听小路的电话号码,先打过去串通好了免得穿帮。大同说没事儿,这样有点儿刺激性才好玩呢,可心里为她捏了把汗。 回到工厂大同脑子里一直猜测结果会怎样,她是不是傻在那儿涨红着脸不知所措,只会说没有这回事,他们会打开那个包,大同感觉李姐肯定是一脸的羡慕,而赵大夫呢,肯定问小路他是谁,怎么认识的,好好给她上一堂思想政治课,不要收陌生人东西什么的。但愿她不是个傻丫头,能编出瞎话来,没人能证明她在撒谎,然后从诱人的樱桃下面找到照片上的号码,拨通大同的电话,说什么呢?她的戒备心很强,不会轻易收别人的东西,肯定会拒绝的,这时需要大同诚心诚意地劝说,只想跟她做个朋友。如果她坚持不要甚至给送回来,那说明没戏了,唉,会怎么说呢?大同焦躁不安地想,这是个非常重要的转折点,有可能改变他们的关系,好戏从此开始,也可能以后再也见不到她。 这时大同的手机响了,显示着一个陌生的号码,大同的血又被激得沸腾起来,铃声像强心针一样刺穿心脏,想接又有点儿怕,她怎么说呢?大同还是接通了电话,“喂,你是张大同吧?”大同说是,“你刚才来过了?”大同说对。“我不要,改天我给你送回去吧,在你常去的小吃店里见面,行不?”对方声音里明显带着不安和紧张的微颤,大同的眼前现出她脸红的样儿了。一个挎包而已,在有些女孩儿眼里像一根雪糕、一块巧克力那么普通,有人送也会坦然受之,不像她这么当回事,很幸运,大同想要的就是这种女孩。他觉得自己脸开始发烫,说你收下吧,我想跟你做个朋友,别误会,要不然我没有办法进去,你不是说赵大夫不让工作时间见朋友么?对方没说话,只是急促地喘息着,像是受到了性骚扰,大同再追问她只说了句“晚上我给你打过去吧。”便挂断了电话。大同愣在那儿不知怎么办,情况不妙,他做好接受最坏结果的准备,但更渴望奇迹出现,好比掉入深渊的人已知要死,可还是希望掉在水里。 大同焦急地熬到晚上,担心被骗。正心灰意冷的时候电话真的打过来了。“喂,叫我张大同吧,”他迫不急待地说。 “喂,是我,你叫我路迎雪吧,今天你送挎包给我,让我感到特意外,挺贵的吧,做朋友不用这样,我不能收,还给你吧。”声音像平常一样温和。大同说:“不贵,地摊上买的才三十块钱,你不要,我送给谁呀?”她笑了,“那也是你两天的工资呀,”推辞了好几次,终于没办法才勉强收下,“下次不许花这种钱了,听见没有?”大同满意地笑了,尤其那个命令口气的“听见没有”听着这么亲切。 大同问她赵大夫怎么审的,她说李姐事先打电话通知她了,没出问题,赵大夫尽管不太相信,但也没辙。他不愿她们谈朋友是因为怕谈恋爱会经常请假出去玩影响正常工作,或者干脆辞职不干。大同说这不符合人道主义,上学时老师管,上班了老板管,好像咱们没有恋爱权利似的。路迎雪说你什么意思,大同发现一不小心露了实话,刚才还说做朋友呢,可傻子都明白他的最终目的是想追她,有谁只为了跟陌生人交朋友而费尽周折呢?大同说我指的是李姐,李姐真够哥们儿,初次见面就给我打掩护,她说那是因为她经常给李姐打掩护,背着赵大夫,李姐出去时她就替李姐工作。 大同夸她的名字寓意好浪漫,一条孤独寂寞的小路,迎接着欢快飞舞的雪花,轻轻地落在它身上,绝了,不像平常乡下人给女孩起名叫燕啊萍啊梅啊,男的叫生啊柱啊祥啊,中间字按出生季节分,春燕、秋萍、冬梅,他们街坊有哥儿四个,分别叫秋生、冬生、春生,老四叫夏生不好听,才改叫雨生,以后图省事叫你小雪吧。小雪说她出生时确实下雪了,不过当时没他想像的那么浪漫,迎字是祖上排下来的。她还很乖地承认自己骗了大同,说她只是初中毕业,真正年龄二十一岁,赵大夫让她在外面的时候只说卫校毕业的,年龄也往大了说,要不别人会认为诊所大夫文化素质差,医术肯定也不高。她很后悔没继续上学,诚恳地告诉大同当初成绩挺好的,只是经济条件不允许。大同说工作需要,能理解,我不在乎,其实有学历不一定有能力,现在要是努力还来得及,既然告诉我了说明你对朋友很坦诚,值得夸奖。她又说李姐到是货真价实的医科大专毕业,可是因为没有门路,只能在小门诊里混日子,可见有学历不一定有饭碗,大同说秦琼还卖过马呢,谁都有不如意的时候嘛。跟女孩聊天没有稳定的论点观点,一会儿一个样儿,只需用嘴不需用脑。 接着他们聊了些家常闲篇儿,小雪告诉大同她家有爷爷爸爸妈妈哥哥嫂子和刚满月的小侄子,爷爷年近九十,爸妈种地,现在有三亩韭菜两亩香菜,她哥哥跟大同一样是车工,家还养了三十只羊,有五只公羊二十只母羊六只小羊,大同说你们家四世同堂真难得,我们家人口稀里外就三口,爸妈也是庄稼人,家有两只不会捉耗子的猫“酸酸”和“甜甜”,还一条爱串门儿的小叭狗逗逗,猫们对饮食很讲究,吃饺子爱蘸龙门醋,狗非常有个性,不服管教,在村里有不少好哥们儿,经常混在一起彻夜不归。小雪夸大同聪明、幽默,大同夸小雪给他的第一印象如何好,明确指出眼睛和鼻子的优点。翻回来又谈论她侄子起什么名字好,用什么品牌的尿不湿,一天吃几次奶,怎么淘气活泼,婴儿身上竟有不少话题,这又令他们回忆起各自的童年,大同说他三岁断奶,小雪说她两岁说话……越聊越起劲,原本紧绷绷的心早就放松了,不知不觉快一个小时了。 第六章 一切没你想像的那么简单 打这以后他们经常通电话,好像老有话说,用词也越来越亲近,收信箱里全是对方的短信,彼此渐渐产生好感,可恶的赵大夫也成了有趣的话题。小雪的手机卡接打都是每分两毛钱,大同的卡是打两毛八接一分钱,为了给大同省些话费,每回大同打过去她都说:“先挂了吧,我给你打过去。”让大同心里甜滋滋的,有时候他们也在那个小吃店里见面,短短的十几分钟让人觉得特宝贵,大同想,一切都会改变的,也许不久就能天天见面了,好运气是偶然碰上的,比如他碰上小雪。在他们的情感局势渐渐稳定下来时,大同决定告诉小雪他的家庭状况,尽管这些事提起来有些难以启齿,也过于现实,但也是早晚的事,提前声明对谁都不算是坏处。 那天在小吃店里,大同跟小雪说了自家的事。 话要从大同初中刚毕业时说起。那时大同虽然成绩很好,但家境不能继续上学了,看见大多数同学离校后走上了工作岗位,便听从了他们“天生我才必有用”的醒世格言,也是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增加收入,毅然弃学从工。殊不知那句话用在李白身上恰当庸人只配拿它自慰,大用小用都算有用,人才蠢才都叫才,好比一棵小树,可以养成大树乘凉,也可以砍了当柴烧火。 大同最初在一家饭店当学徒,老板兼职大师傅,老板娘收银代跑堂,大同和另一个学徒打杂,每月象征性地发他们每人一百块钱(本来老板想给八十块,那二十块钱是努力争取来的),每天从早上九点到晚上十一点像陀螺似的转,洗菜、切菜、刷盘子刷碗擦桌扫地无所不干。闷热不堪、满是油垢烟气的厨房和熏人的泔水味儿大同都能忍受,可每天看着大鱼大肉而自己只吃白菜芹菜却让大同痛苦不堪,要记得他是很馋的。粗野无知的师傅除了混饭吃的手艺外,只会吆喝牲口似的骂人,并作为他人生的唯一乐趣,学艺不重要,帮他打杂供他消遣才是正题,骂急了大同真想照他后脑勺来一刀。 直到有一天,老板娘不在,大同忙活完了去给客人上菜,早上没吃饭,饥肠辘辘的他看见满桌的好菜当然眼馋,一大滴口水滴到他端的一盘红焖兔肉上,正好被一个眼尖的客人看见,立马给退了回去,当时没有兔子了,只好白送他们一盘鱼做赔偿。大同理所当然地被好好臭骂一顿,造成的损失由他承担,但那盘兔肉却不归他吃,卖给别人了。为了食欲和味觉不再受煎熬,为了他老妈不再与师傅那些肮脏的字眼有任何联系,为了师傅脑袋不再受威胁,大同决定离开。师傅说你什么也没学会呢,走什么走。大同说半年了,我还没摸过勺呢,把我那点儿可怜的工资给我吧,我回家买个兔子吃。 其实他那些炒菜套路大同早就熟计于心,就差实践练习,后来大同经过慢慢摸索后,也弄得像模像样儿的,那些苦也没白吃。其实几个月就完全能学成的手艺,师傅却打算让他学两年,只是因为大同跟他非亲非故,他懒得教,等把大同使得差不多了才教,这也是他后来见过的大多数手艺人的手段。 回到家,他爸对他这种有骨气的做法极为不满,说吃不了一点儿苦还想学手艺,没那好事儿!而大同誓死不吃回头草。之后,大同的一个同学把他介绍到一个小工厂当车床工人,学徒期为两年,工资每月二百,出徒后计件算工资。出于无奈,他又当了一回学徒。 带他们的师傅是个干了十年的老车工,月工资一千五,是他们几个学徒的楷模。此人四十出头,紫红的脸上满是大胡子茬,发达的大腮帮子好像能嚼得动铁,枯燥的工作给他增添了满脑门的乱纹,钱虽多却要养活全家老少五口。工作和家庭的双重压力使他变得脾气暴躁,而脾气又都发泄在他们这些小子们身上。 “五块钱以下的烟别让我!”有人想讨好他,向他敬烟时他老是大着嗓门这么说,可他自己只买一块钱的劣质烟。幸好他很耿直,除了抽学徒几根好烟,摆摆师傅架子外,没逼过他们请客吃饭。 “好好学技术,以后能拿个两千来块钱,过得滋润点儿,说别的扯淡!有几年就盖上大房混上媳妇了。”他只会说这一句鼓励的话。如果每月能拿两千块钱,一年两万四,有三四年就能盖房了,算出这笔帐后他们那些傻小子都觉得挺有奔头。不过,师傅虽然有房子妻子孩子,可他乱糟糟的皱纹和暴躁的脾气让大同怀疑他是否真的滋润。他并不胡乱骂人,他们都还挺尊敬他。 钢铁不会让大同流口水,不过每天中午能在小店里吃顿大饼、杂碎汤让大同很满意,只花三块钱。工厂没有住宿,大同早晚要骑着自行车走十里路上下班,为了大饼杂碎汤,为了他爸的脸色,也为了能成为每月挣两千块钱的师傅,大同风雨无阻地奔波着。当时对大同来说这是摆脱土地的唯一方式,对大多数年轻农民来说也是。 由于大同工作踏实,没多久就允许加工稍细些的活儿了,很不幸的是第一个月车废了一根价值五十块钱的轴杆,月底工资被扣除了三十块钱,相当于大同四五天的工资。大同虽穷但不是很看重钱,以为是要提拨他才冒险让他干师傅的活儿呢,当时他挺义气地对那个猪头似的老板说:“没关系,谁让我不小心呢,才扣三十,应该原价赔偿!”一年后大同才知道卖那一根轴杆至少能赚回他一个星期的工资,而他一天要加工一百来根。 一年后,因为上下班路途坎坷,多是土道,大同的自行车被扎过二十多次,冬天顶风费劲,链子断过三次,中轴换过四次,珠子全换过,车座套也晒裂了,车架子锈迹斑斑,大同的腿发达得像田鸡腿,但体重减轻了二十斤。大同的意志终于感动了他爸,为了让他路上省点儿时间,为了让他把体力更多地用在工作上,为了让他在乡亲们眼里风光一些,像个真正的工人阶级,他爸把暖棚西红柿上收获的五千多块钱,连本带利全用来给他买摩托车了,这可是他家小半年的收入。大同高兴极了,暗暗下决心,一定好好干,争取早日把车钱挣回来。大同在家练习了几天,能较熟练地驾驶了,便骑着去县城办理牌照。不料在十字路口让警察拦住,因无证无照驾驶被扣了车,托人弄出来罚了五百块钱,让全家心疼了好几天。这只是大同倒霉的开始。 因不满十八周岁,大同不能办理驾驶证,只办了车牌子。他得到了有车一族的教诲,弄清了警察拦车检查的几个地点,遇上红绿灯绕着走,不上大公路,几个月来也没出问题。 因工作出色,大同被破格提升为正式工人,工资长到四百五,两班倒,一班十二个小时,黑白班一星期倒换一次。这下每天比以前多了三个小时工作时间,让大同一天到晚呵欠连天,没有精神,如果赶上停电大同能坐在阴冷的墙角睡着了。每天都在车床前站得腰酸腿疼,盯着转动的轴杆和切削出的缕缕铁屑,久了也会眼花眩晕,鼻孔满是锈末和油味儿,周围都是单调的铁灰色,整个人处于麻木状态。这种疲惫枯燥的滋味太难忍受,有的人干着干着忍不住吼几嗓子,其它人也跟着发泄一下,振作精神。为了消遣,边干活边把某句熟悉的歌词念咒似的唱上几十遍,灵感突发时把词胡改一下再唱几十遍,这样时间能过得快点儿。他们见面时打招呼都是这样的;“来了?”“嗯,肉体来了,灵魂还在被窝呢。”其实他们不是懒,哪怕少干两三个小时他们就满足了,效率也会高一点儿,但老板不这么想,他认为人的潜能是无限的,工人像芝麻一样越榨越出油。 那时乡亲们眼里的大同是个有出息的孩子,能挣钱养家过日子,他爸跟人家说话时也底气十足,问起来就说:“我们小子在某某厂上班呢,是车工。”听见别人夸他,他爸就打心里高兴:我儿子不再是种地的啦。其实除去日常开销大同根本就剩不下几个钱,只是浪得虚名而已,挣钱还是将来的事。大同他妈不管那些钱不钱的问题,只是看着日渐消瘦的儿子心疼,尽可能多给他做些好吃的,还常嘱咐大同开车一定要小心。大同知道这车来之不易,一直挺小心的,但还是出了车祸。 有天早上八点,大同像往常一样下了夜班急着回家睡觉,路上没几个人,便开得稍快些,大约五十迈车。穿过一个村子时有个遛早的老爷子过马路,他腿脚不便行动迟缓,见来车了还站在马路中间犹豫不决。当时大同太困了反应变得很迟钝,到跟前才知道减速,要从老爷子身后过去,可他往回退了一步,大同想再从他前面过去已来不及了,拐把将刹车踩死,刹车线足有三米多长,当时老爷子吓傻了竟往后又退一步,被车把刮了一下滚到道边沟里,大同也失去平衡连车带人摔在一边。万幸的是戴了头盔,头盔外壳都裂开了,要不是它大同脑袋就碎了。 当时大同见老爷子一动不动,脑子里就一阵乱:完了,惹大祸了,他可能死了!大同睡意全无,心脏狂跳起来,充满了恐惧。他要死了自己就没好日子过了。大同费劲地扶起车,慌手麻脚地打响了骑着就跑,拐向一条僻静的小道,边狂奔边盯着反光镜,担心有人追来,满脸都是冷汗。上哪儿呢?家暂时不能回去,出去躲躲吧,还有几十块钱,够加油的。可家里怎么办呢?打电话告诉一声么,刚才爬起来时身后好像有人说话,会不会把车牌号记下来呢?大同更慌了,停下车不走了,怕心思不定再出事。离那村子已经二十里地了,大同心慌慌地坐下来仔细考虑,如果警察真查出他的车就麻烦了,肇事逃逸罪过更大。那个老爷子怎么样了呢?也许只是受了伤,昏迷了,是不是应该回去,这样要比跑了强,但也有可能没人记住车牌呀!大同心里很矛盾,不知怎么办好,痛苦地揪着头发:唉,张大同啊张大同,干嘛这么着急呀,这回真麻烦了。 最终大同决定回去看看被他撞倒的老爷子,如果还在就叫救护车,并向他承认错误。 当大同回到出事现场时,老爷子已经不见了。大同想:一个小时了,就算有围观的人也该散了,肯定被送到医院了。道上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行人,没人认出大同是肇事者,谁也想不到他能回来。 大同带着一脑袋的混乱回到家。他爸下地没回来,他妈正在做午饭,像往常一样平静地烧着火,一脸的慈祥温和。小叭狗逗逗没去玩,温顺地趴在他妈脚下,眯着眼不停地舔着鼻子头,一切都平静安宁。这时大同才觉得他家除了房子旧点儿,一切都是多么美好,旧点儿又怎么了,旧才显得亲切才像他们的家嘛,住了几十年怎能没有感情呢?进家有妈端上来的热腾腾饭菜,有舒服的火炕,父母多么疼爱他,家里多么温馨,还有可爱的小叭狗……他从没有这么真切的体会。而这一切即将遭受摧残,自己会因这次车祸让家人付出代价,这无疑是晴天霹雳,迎头一棒,多年辛勤创造的财富将毁于一旦,他所有的悲伤痛苦全部从心底涌出,眼泪无休止地流下来,他艰难地喘息着挨到他妈身边,像个委屈的孩子似的扑进她怀里,再也忍不住哭声:“妈!我撞人了!”那一刻大同觉得自己并没长大,仍像个孩子,仍离不开妈妈的怀抱。 大同妈当时愣住了:“撞成咋样儿啦?”大同说不知道,当时看他不动了。大同妈知道肯定不轻,眼泪也下来了,痛苦地紧紧搂住大同:“儿子,不怕,你没事就好。”大同稍稍平静点儿了,便把经过说了一遍,大同妈无奈地流着泪说:“祸已经闯了,躲不过,咱们主动找人家去吧,咱领他上医院瞧去,要不等人家查出来就更麻烦了。” 大同爸回到家知道后当时火气就蹿上来了,劈头盖脸地骂大同:“当初要不是瞅你丫挺的成天骑个破洋车上下班受罪,干嘛给你买这败家玩意儿?千叮咛万嘱咐让你加小心加小心,还他妈来这么一出,这回够喝一壶的了,咋没把你撞死喽,正好心净,我这一天天的为谁呢?开辆浪车不知道姓什么了,准是跟个兔子似的玩儿命蹿来着,把老头儿给顶沟里了!没挣几个子儿反到要造进钱了,没几万下不来,给你丫挺的盖房的钱怕是得折腾进去,这几年我白蹦哒啦!你呀你呀,要他妈的把我急死喽!”他爸暴躁地把头皮挠得咔咔响,头发蓬乱地乍起来,不住地唉声叹气,那沉重的叹息压得大同透不过气来,他毕业后这几年家里刚攒下些钱,看来要保不住了。大同没话可说,总之是他把人给撞了。 大同妈说现在埋怨孩子也没用,想法解决吧,不能这么耗着吧,等人家找家来就晚了。 “自个儿想辙去!我没处找钱给你打水漂儿!” 大同爸说得难听,可最终还是决定去老爷子家看看。他们万没想到老爷子的儿子是某镇法庭庭长,见着大同就破口大骂:“小兔崽子撞了人还跑,你等着,非让你丫挺的倾家荡产,把你搁进去待几年!”他瞪着眼怒气冲天,那架势恨不得把大同撕了。大同爸妈怕大同因肇事逃逸被拘留,打算给老爷子治好伤,再赔偿点钱私了,经过好一番道歉和哀求,老爷子一家总算答应了。老爷子被撞断一根肋骨,肝脏受损,身上多处摔伤,还好没有生命危险,也不会落下残疾。 老爷子住院期间,大同妈放下家里活儿在医院伺候着,喂吃喂喝端屎端尿跟对待亲爹似的,总是笑脸相迎,可背后不知流了多少眼泪。老爷子能下地活动时,有回大同妈扶着他坐电梯下楼,在电梯里老爷子咳出口粘痰没处吐含在嘴里,当时没有痰盅也没纸,大同妈说您吐我手里吧,便伸出粗糙的手接着,老爷子哪好意思吐,摇头表示不行。大同妈说您别不好意思,您就当我是您亲闺女,不碍事,咱农村人不怕脏。老爷子憋了好一会儿才吐出痰来,含着眼泪说亲闺女也没这么伺候过。事后大同妈洗了好几遍手,恶心得午饭都没吃。后来大同听说了心里一阵剧痛,像吃了一把铁棘藜:妈为他受了多大的委屈啊,她向来是爱干净的,大同发誓以后一定好好孝敬他妈。 一个月下来大同妈瘦了一大圈,松垮的皮肤蒙了一层皱纹,枯黄而没有血色,明显衰老了。奇怪的是老爷子的家人很少露面,即便去了也就是站一会儿,没人伺候过老爷子,不知有什么事脱不开。 大同的车让交通队扣了,像是截了他的腿。地里的黄瓜该摘了,香菜也该割了,大同爸忙不过来,那个班上不上也没劲,大同跟他爸成天在地里干活儿,精神也变得恍惚,撞车的情景像漩涡里的泡沫总在脑子里转悠,赶也赶不走。他爸脾气越来越暴躁,想起来就臭骂他一通,大同只是默默地听,几乎成了哑巴。他们家为了给老爷子治伤先后花了四万多块钱,家里存款不过两万多块钱,剩下的钱都是借的,村里人众说纷纭,也不免有嘲笑的,说当初烧包买摩托车,不是好显摆,这回家败了,怕是不好缓了。 平常来往的伙伴大都不再露面,只有大志和牛子这俩铁哥们儿见了面会安慰他。大志说:“人这一辈子难免受点儿磨难,咬咬牙挺住,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牛子说:“他们不会太难为你们家,不是尽力给他瞧伤了么,冲这份诚心诚意也不该难为你。”他们俩上班不到两年,钱不多,一共凑了四千多块钱给大同送来,这钱是他们各自攒着打算买摩托车的,“哥们儿能帮多少帮多少,尽最大努力,再用等下月开支吧。”这笔钱至今没还他们,老是说不着急,先给别人,以后有富余了说,骑自行车既健身又环保。可他们看别人骑摩托车的羡慕劲儿让大同难受,这种哥们儿大同怎么能忘了呢?牛子家不富裕,还有个上大学的哥哥,一年得花不少钱,牛子因为背着家里私自把钱借给大同挨了几次训,这更让大同痛恨自己。这事也成了胡同口闲话中心的话题,有人说牛子这钱甭指望要了,张大同没年月还啦。牛子听了骂道:“我的钱我乐意,你管不着!总比你们见死不救强,谁没有倒霉的时候?看你有事儿谁管你!” 探望老爷子时,大同真心实意地道歉说自己不该骑那么快,更不该跑,大同爸也是陪着笑脸说尽了好话,甚至让大同给老爷子磕头。老爷子被他们一家感动了,知道他们挺困难,可他做不了儿子的主。当时非典疫情严重,为了避免在医院受传染,(当时医院并没有疑似病人)老爷子也康复得差不多了,立马被儿子接走,没通知大同家就给送到外地亲戚家了。老爷子的儿子催促大同家交伤残生活补助和其他零散费用,其中一项是心脏主动脉切换的部分手术费,据说是因车祸时猛烈撞击造成的血管变粗变薄,随时会破裂大量出血,危及生命,是由北京某大医院专家鉴定的,手术费需十万,要求他们付百分之二十,也就是两万,所有费用总数是五万块钱,当时家里已经借不到钱了,如果不交他们就起诉,这又在大同全家心头上压上三块石头,一筹莫展。 上哪弄钱去呢?很明显他们所说的病例是编出来讹钱的,如果真的随时会破裂能让他去千里外的亲戚家么?很可能是怕他们给做检查。大同妈主张跟他们打官司,花钱也得花个明白,大同爸说打官司管屁用?人家是搞法律的,有权势,这方面熟人多,早就疏通好了,一打就输。这时的大同脑子里已是一塌糊涂,拿不出什么主意。 大志这个局外人分析得比较清楚,他出主意说:“他们是要吓唬傻了拿活的,以为土老百姓没见过世面不敢跟他斗,一吓唬就给钱了。甭怕他,最好请个好律师,用不了太多钱,如果赢了就省大钱了,依咱们这笨脑袋想,起码这笔手术费就很可能免去,别的费用也能打折扣,这事像卖东西一样,总有个商量的余地,不是他想要多少就多少。咱们不懂法律,说了也是瞎说,律师至少是专业级的,你看电视里打官司请律师的,没理也能搅三分,有罪也能洗脱或者减轻,何况咱们明知他想讹咱们呢?”他说话向来不紧不慢,说完便等大同拿主意。大同爸却死板地认为自古官官相护,请律师也赢不了,照样赔偿不说,还多花了律师费,人在穷的时候是不愿多花一分钱的。 大同也打算请个律师,不能这么窝囊地把钱给他们,可一时劝不动他爸,最终决定上县城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大同爸妈也同意这个想法,接待他们的是一个六十来岁的老律师,说完事情的经过,大同爸胆怯地说“他儿子是某镇法庭庭长,我担心……”意思是担心律师与老爷子的儿子认识。 “我还是县委书记他爸呢,是谁也没用,公事公办,你放心,我会尽最大努力。”老律师很耿直,保证为他们做主,这下他们都踏实些了,办理了相关手续,等着开庭。 开庭那天大志和牛子也跟着旁听,一来助阵,二来大志想看看他们究竟是怎么要这笔钱的,看他们一家人是什么样的嘴脸,大同爸嘱咐大同不许插嘴,只许听律师说,这时他已经把律师看成了起死回生的神仙,一家人的命运都靠人家了。 让他们意外的是只有老爷子的女婿一个人来了,自家事让一个门外人来出头明显是没有底气,拿不回那笔手术费,讹人不成是挺栽面儿的,这个女婿好像也是极不情愿被迫而来。 “我是原告的……女婿。”回答审判长时他害羞地脸红了一阵,为了缓解尴尬还笨拙地笑笑,念起诉书时慢吞吞的像是用鼻子说话,声音粘稠得像鼻涕,含混不清,审判长罚他重读一遍。他老老实实地照办,声音大了点儿,那情景比大同这个被告还不自在,一页纸念了十多分钟,生怕念错了字,手指不安地把纸捻得直哆嗦。 审判长耐着性子听,大志鄙夷地打量着这个窝囊废,他们都轻松起来,本打算看他们是怎么气焰嚣张的,不料却来这么一出,牛子暴躁得直抓头皮,恨不得把他踢一边去替他念,省得在场人陪着他一起受折磨,事后牛子说:“准是谁也不愿意来,他们就掐着这小子说:‘你丫去不去?不去抽你丫的!’他想着还是不挨抽的好,才硬着头皮来了。真他妈操蛋!” 念完后审判长让他出示所有证据证明,他把一个黑色公文包打开,满满的两小袋,掏出来后纸们全伸开懒腰变松散了,红的,绿的、白的各种大小单据足有半斤多,审判长的桌前立马成了废品站。审判长略一过目后问道:“原告还有什么要补充的没有?“ 他仔细地思索着,皱着眉突然说“有!”在场人稍稍一愣,这个有字到是底气十足,像梦里突然惊醒时发出的,“说吧,”审判长专注地盯着他,以为是很重要的东西。 “唔……还有一些单据的复印费用,是五元整,还有出院打车的费用,是四十元,没有别的了,我忘了放哪儿了。”他手忙脚乱地翻了翻空包,又看看地下有没有。 审判长皱起眉头不耐烦地叹口气:“可不可以免去啊?” “让我再找找吧。”这小子不肯免去这四十五块,若不是亲眼所见,他们绝不相信有这样打官司的。审判长恼火地宣布:“因为原告证据不足,暂时休庭,三天后再开庭。” 三天后他没来,大同醒悟到那天他是找借口逃脱,审判长只好临时从法院找了个人代理。可气的是复印费和车费票据真的带来了,可能是为证明他真的找过,这回更让人放心了,可见他们没什么了不起的。临时代理的人不过是应付一下而已,审理过程中那个手术费轻而易举被取消了,大同的律师出示证明说已经跟专业人士咨询过,医学上根本没有这种病历和说法,又一番讨价还价,结果只需赔偿七千多块钱伤残生活补助和零星费用,包括那四十五块钱。全家人心头上的疙瘩被解除了,七千多块钱分两次付清,大同爸觉得可以接受,恭敬地向律师点点头。 “被告,你还有什么意见么?”律师意味深长地看着大同:“有什么意见现在说还来得及。” “有!”大同变得坦然了,他爸狠瞪他一眼:“七千多块钱你还不知足!你想咋着?”审判长说:“当事人有权发言,说吧。” “我对赔偿这笔钱没有意见,可是他出示虚假证据证明心脏主动脉变粗变薄,并要求我们支付两万块的手术费,这对我们的压力很大,简直无路可走了,造成很大的精神损失,差点把我妈急疯了,我要求他们赔偿精神损失费。”如果他们支付的话,不止是七千多块钱的事,大同并不指望他们倒找给他钱,毕竟是他撞了人,出于宽厚,大同只打算取消那笔钱。律师赞同地略点下头,审判长说:“既然你同意赔偿,现在结束审判,至于要求原告赔偿精神损失费,你可以另外提出诉讼。” 出了审判室大同妈激动地流着眼泪,对律师千恩万谢,大同扶着他妈,大志和牛子也左右拥着,大同爸倒恼了,急扯白脸地嚷:“你他妈得寸进尺,打官司有瘾是不是?还想倒找回点钱啊?把他惹急了就麻烦了!”唾沫星子喷了大同一脸。牛子替大同还口:“刚人家不说了么,能告干嘛不告?” “没事的,你别这么大火气,”律师对大同爸说:“现在这案子你们已经赢了,再起诉他你们赢的机会也很大,回去商量一下吧,如果需要的话,我还愿意做你们的律师。小伙子敢说话,不错!好样儿的。”律师笑着拍拍大同肩膀,大同他们又说了一大堆感谢的话。 大同赢了官司,律师也没白请,还能反过来告他们,大同爸赌气不吭声只管走。大同妈见这架势挺生气,“不用商量,一会儿您就帮我们写起诉书!”律师早看出大同爸的倔脾气,笑着说:“回去商量一下吧,他是一家之主嘛,再商量商量,全家和气才好。” 再次审理之后,结果比大同预料的好,抵消了那笔钱以外,大同还得到了剩下的一部分精神赔偿费,那家人也没找过麻烦,完事大吉。一切都过去了,从出事到结案,他们全家人没吃过一顿好饭,没睡过一个安稳觉,这回生活又进入正轨,可以放松了,大志和牛子还给大同准备了庆功宴。 又过了一星期,牛子托人帮大同把车弄出来了,没花多 第七章 蚂蚁窝里也有小资 在以后的日子里,大同的电话里再也没有显示过小雪的号码。一晃大半年过去了,他们所在的工厂因产品质量太差而失去几个客户,好几个月没有生产订单。大同和大志失业了,而且还有三个月工资没能发下来,连花的都没有。老板说还有两个客户没给货款,发不下工资,过段时间保证发。同事们相互留下电话号码后陆续回家了,都说谁找到好工作就通知大伙,有钱一起挣。其实能否找到工作谁心里都没谱,上班是身心疲惫,失业是心灰意冷,同样不好过。小郑突然想起大同说过要创业,便半开玩笑地说:“大同,要是做生意,可想着兄弟们啊!我愿意跟你这样有闯劲的人打交道,你不像个久居人下的,将来也许有所作为。”大同不在乎这种没来由的恭维,笑笑说绝忘不了大伙。 失恋加失业的滋味真不好受,大同再宽容大量小雪也是跟别人谈恋爱呢,没他什么事,那份破工作再让人讨厌也不能失去,那是他们唯一的财路,周围的大小工厂都一样,时好时坏,工资也不按时发,吃不饱饿不死的日子让他们恼火,资金一点儿也没筹到,反而花了不少,干脆先回家过几天田园生活,等工厂欠他们的三个月工资发下来再说。 在家干农活儿耳朵也不清静,有些乡亲讥笑他们是废物,父母也时常责备,多半意思是人家能找到好工作你们为什么就不行,总是让他们再去找工作。大同明白,其实是人家肯忍气吞声勉强活着而他们不肯,人家肯安于现状而他们想努力拼搏,他们比人家都穷,不拼不行,难道一辈子在那种工厂上班么?若是仅为上班很容易,满大街都是就业机会,哪个电线杆上没有几张招工广告?实际内幕大同都清楚,多数跟他们去过的这种厂子类似,少数是纯粹骗人的。去北京呢?不是不敢去,而是他们这样的人去了也不容易有大发展,为了创业还是在本地好。大同不愿跟家人抬杠,听惯了也就不当回事了。 与此同时又听说春花与段明订了亲,搬进段家在县城的楼房住了。如今在乡下订完亲就可以同居的,没人管这事,农民们头脑还没有完全解放性先解放了,看来跟随时代潮流也要有先有后,不能多方面同时进行。这更让大同疑惑不解:怎么会跟他呢?回忆起小时候段明强吻春花的事他就想吐血:为什么让段明得逞呢?春花会爱上他?难道老天真的不公,偏向有钱人?直到那晚他亲眼见到段明接走春花后,才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那晚大同从大志家出来,在路口见一辆小轿车肆虐地掀起一溜尘烟飞驰到春花家门口,屁股一红猛地刹住车。春花家的亲戚都没有汽车,大同料想很可能是段明的车,便避着尘烟远远地在暗处窥视,看他是来干什么的。就见段明下车后甩上车门,砰砰地使劲砸春花家的门,引得半条街的狗都凶狠地狂叫不止。 借着车灯大同看见段明的身影,他现在长得又细又高,足有一米九,飘逸的长碎发比大志头发短些,黑色的夹克擦得很干净,亮得让大同有些嫉妒,真是副好衣服架子,想必这也算是他的优越条件之一。开门的是春花妈,她极热情地迎段明进去:“春花,段明来了,有些日子没来了,路上冷不冷啊?”音量之大足以让大同感到刺耳。 天气不太冷,这小子态度可够冷的,哼一句什么就进去了,懒得理这讨厌的老娘们。屋里嘈杂了不到一分钟,春花就跟段明出来了,手里提着衣服包之类的行李,看样子是去他家住。陆婶扭着肥大的屁股紧追上来:“忙什么,坐一会儿再走吧,”这拜访确实太短,连烟都点不着,陆婶挽留了四五次,这小子冷淡地回了一句:“不坐了,进去吧。”便把春花推上车。借着灯光大同看清了段明的脸,他瘦得腮骨凸出,眼睛凶得像狼眼,比小时候更面恶了,很难想像他笑出来是什么样,也许他已经不会笑了。他收进腿摔上车门,接着把车打响,野蛮地掉过头,又飞快地冲了出去,只剩下春花妈一厢情愿地嘱咐着注意安全之类的废话。 大同猜测也许两人闹矛盾后春花跑回家来,段明来找她回去的,依春花的性格不该这么痛快就饶了他呀,这里边情况复杂了,出于多种理由春花家也不敢得罪段明。 春花妈等到车消失后才进去,大同这才出来往回走,心里泛起一阵酸涩凄凉,他绝不信这小子有什么笼获人心的高明手段,他也不认为这种强硬的流氓作风很有男人味儿,难道春花妈真指望这小子对春花好么?大同不知道春花的电话,没法打听情况,她追求了多少年爱情,却没想到越追越远,落了个这样的结果。 大同从此开始怨恨春花势利,一时感叹世间已没有真爱,再次受挫,情绪加倍低落。连自己喜欢的人都是这样的,还有什么值得去争取呢? 他精神一时变得昏昏噩噩,白天木着脑袋下地干活儿,晚上胡乱地下象棋、看电视。大志是世界上脾气最好耐心最强的人,大同和牛子打扰到十二点,他边磕头边支应着也不会赶他们走,当然他们还是很识趣的,不会耗得太晚。只要有烟,大志就不打呵欠。后来大志劝大同说:“不要着急,你还有机会追求小雪。”大同很奇怪,问为什么,是不是你听到了什么消息?大志靠在椅子里半合着眼,故作运筹帷幄地慢慢说道:“挺聪明的小孩怎么现在犯糊涂了?你看相亲的有几个能痛快地结婚呢?多数是相处个把月就告吹了,处过几个后才会碰上个能凑合的,或是挑不着好的了才死心塌地地将就,小雪跟那小子也不一定就能成,过段时间就会见分晓。”大同想想也是,尽管希望渺茫,但还是有希望,因此心里又升起一小团火焰。 “那春花呢?”大同心里还放不下这个姐姐。 大志的目光萎了下去。原来他也很喜欢春花,无端地觉得春花很可爱可亲,因为他有些内向,不擅长跟女孩交流,小时候跟春花直接接触的很少,记得春花曾手把手地教他学画小鸭子,教他学会用纸擦鼻涕,第一次是春花用纸捂着他鼻子让他擤,他一使劲纸破了,鼻涕全擤在了春花手上,他竟然吓得红了脸不敢吭声。向来爱干净的春花并没怪他,给他擦完后洗洗手继续玩。此外多数时候他都跟着大同一起淘气,不敢跟春花单独玩,总是怕自己脸发烧。至今,擦鼻涕这件小事他还珍藏在心里多年不忘,留着有空时自己回味。其实人都会有这种体验,都莫名地喜爱过一个异性,只为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感动一辈子,不过大志比别人的神经细腻敏感些,这事在他心里显得更重些,在思春的时候更容易失眠些。 长大以后他也从不敢正眼看春花,现在偶尔碰到也会立马红着脸想起春花给他擦鼻涕的情景,为避免引起误会他从不跟大同提春花。因此,大同一直以为大志心里只有那个死去的姑娘叶子,对于春花的记忆也就剩下名字了,只有自己这个二十几岁的大小伙子心里还装着童年的春花。其实大志得知春花订亲后比大同还难过,甚至还偷偷地哭过。他觉得这并不说明他精神有问题,纯洁的感情是可以长久存在的,其保质期与本人的寿命相等,感情含蓄而丰富更能证明他是一种优质的人。 半晌,他才轻叹道:“不好说,测个字吧。”性格另类的人会喜欢研究另类的学问,他研究过测字,每当有难解的问题时,便用测字来开个玩笑,得出个不负责任的答案哄骗自己和别人。大同知道他的把戏,狡猾地写了个“兔”字。大志看他写第二笔时就明白了他的心思,与之相视一笑:“还用问么?当然是兔子尾巴长不了了。也许她有难处,依她的性格是不可能答应段明的。”说话时他自己心里先酸痛了一下。 为了不再想春花,大志默默思索刚才头脑中闪过的几句话,立马取过纸笔沙沙地写着,偶尔停顿一下,大同知道他又“发神经”了,微笑地等着。很快,大志把纸扔给他:“这歌词归你了,拿着玩去吧。也许执著能战胜一切。”大同欣赏了一遍纸上那些嚣张的飞龙和舞凤们: 爱的痕迹 那年秋天,我遇上了你 我喜欢你,清纯的眼睛 你爱慕我,温柔体贴 也许因为我没有大房子 你便婉言拒绝了我的爱 也不再对我有一丝留恋 我的好也因此一笔抹杀 我这傻瓜,总忘不了你 每个夜晚,都默默想你 辗转反侧,患上失眠 抹不掉心中爱过的痕迹 也怕你的第十九次拒绝 只好暗自想你九十九次 当我第一百次想起你时 我这懦夫,竟鼓起勇气 来到你家,送上一枝花 门内的你,满脸惊异 世界上竟然真的有傻瓜 一年后还念念不忘旧情 刚刚受到失恋打击的你 发现爱你的人并无怨言 大同说没曲怎么唱啊,大志说有曲就可以卖钱了,还坐在这干什么。大同不懂这个,只是觉得还算通顺,每段的字都一样多,能在几分钟内写出来至少说明他头脑子够快的。“为什么不写写春花呢?”他略有些遗憾,大志怕把自己对春花的感觉写进去,便敷衍道:“对春花要认真对待,我想写得更好一些。以后再说吧。” 大志喜欢写歌、弹吉他、烹调、喝酒。热爱艺术的人肯定热爱生活,而牛子常在他面前说生活没劲,除了打台球看龙珠,剩下的时间对他来说真是枯燥。为此大志曾即兴写过一首歌词: 浪漫的意义 夜幕布满点点繁星 如同原野上的篝火 我取一颗摁在香烟上 吐出醇厚的云朵 消失在黑色的空气里 我拥过温柔的月亮 在她恬静白嫩的小脸上 留下深情的一吻 她羞涩地躲进云层里 千百年来第一次飞红了脸 我躺在闲适的草地 舒展开惬意犹存的身躯 细细地聆听琴声 那是蛐蛐们在开派对 我是唯一不请自来的客人 只有内心浪漫的人 才觉得生活中充满乐趣 对什么都深深品味 产生无边的幼稚幻想 绝不会成天抱怨活着没劲 那天大志用自己编的曲子试唱了一遍,平时腼腆的他唱歌时却很放得开,声音还不错,曲调也很流畅。当时听完后牛子说:“你丫挺的酸不酸,照你的意思,浪漫的人成天吃饱了胡琢磨就不会闷得慌了,大半夜躺在野地里抽抽烟、听听蛐蛐叫就浪漫了?不用娶媳妇,调戏月亮就行,还不犯法,是吧?怪不得你丫挺的不谈恋爱呢,敢情都变态了。”说着用夸张的惊异目光打量大志,这儿抠抠那儿摸摸的,好像大志已经基因突变,成了稀奇的怪兽了。但大志对牛子这种玩笑毫不介意。 大同却赞叹说:“有点儿意思,像不像三分样,如果你将来有钱出专辑肯定行。现在垃圾的歌很多,随便就能想起几个,不过再垃圾的歌听次数多了也就顺耳了,流行了,你比他们要强得多,有走红的希望。”大志散漫地笑着说:“不过是练手玩玩,也许将来能有机会深造,写出些好东西。但愿吧。”大同说将来发财了我就赞助你。 大志以前还练过画画,后来为了专心写歌放弃了。他卧室里最主要最显眼的装饰品就是那张炭笔素描,也是他们聚会聊天的最佳背景,画的是大志深爱的一个邻家女孩叶子,跟大志他们隔一家,画上的她跟真人大小相似,光线和线条处理得非常细腻柔和,栩栩如生,眼睛水灵动人,每天微笑地看着大志入睡。她穿着很露的泳装,文胸开得太低,一对大乳房除乳头外全都鼓胀出来,跟大志蒸的大馒头一样丰满有弹性,光滑而微垂,像是有充足的奶水,牛子偷着说足够一对双胞胎吃的。可惜叶子没机会生小孩,得癌症死好几年了,死时干枯瘦弱,所以大志把她画得这么丰满性感。大志一直忘不了她,那画已变得越来越黄,添了几分古色古香的味道,叶子的身体也近似于真人的肤色,像是有一天会被大志的痴情所感动,自己走下来。 叶子在时大志妈就反对他们来往,理由是叶子妈为人吝啬,说话尖酸刻薄,其实叶子挺好的,温柔大方,特淑女,话也不多,根本不像她妈。叶子妈也讨厌大志那一头痞气的长发,可大志并没干过什么坏事儿,外表跟本质无关,刻薄一点儿说,也因为大志家盖不起新房。大志这种人绝不好意思约叶子出去玩,近在身边却不能来往,大志便常坐在院子里弹吉他给叶子听。 每当这时,叶子会蹬着梯子爬到厢房顶上伺弄大志偷偷给她的鸽子,一边欣赏优美的吉他曲,一边含情脉脉地数着大志的小胡子茬。正符合诗经里那句“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彼此都不言不语,怕别人发现,两个感情含蓄的人就这么默默地相对相爱着,彼此心中甜蜜地微笑着,多浪漫的一幅画面啊,但美好的事物总是容易被破坏,有时叶子妈发现了就在屋里喊:“不要脸的东西,还不下来,等我哪天把你那破鸽子摔死!”叶子只好灰溜溜地下来了,大志留恋地看着她消失,遗憾地叹啊叹。 到死他俩都没拉过手。叶子死后大志呆呆地坐了几天不吃不喝,直着眼睛不出声地流泪,连大同和牛子也劝不动,急得他妈没有办法。叶子妈也不得不承认大志是个痴情的孩子,还亲自劝了他一番。第四天,大志情绪稍好些,一口气画完这张叶子的像,精心地修改后,默默地深吻一下,这才开始吃饭。他妈怕他想叶子想疯了,要撕了那画,大志死也不肯,最终留了下来。 从此以后,叶子的画像前每天都会供着一支鲜艳的玫瑰,大志特意栽了几棵玫瑰,以便随时更换。冬天没有花了,他就骑着自行车去几十里外的县城买,他现在还买不起摩托呢。他妈心疼钱,骂了他无数次,后来管不了也就不管了,幸好冬天花谢的慢,大志不用每天都去买。 牛子说叶子死得挺“值”的,有谁会让女朋友天天看到鲜花呢?况且是个死的。牛子曾建议大志冬天时买一支塑料花,这样就一劳永逸了。大志说:“我不想骗她,这样做我发自内心地愿意。”依然执著地跑去买鲜花,风雪无阻,玫瑰涨到几十块钱一支,他也照买不误。细算一下,几年来他买花的钱足够买辆摩托了。 有时大同看着叶子的画像,会被他们这生死恋感动得眼睛发酸,不知大志独自思念时会哭成啥样儿,大同对他们深感同情,也告诫自己,一定要敢爱敢恨,不要被环境局限,否则很可能终身遗憾。而此时的他似乎没做到。 大志怀念叶子,大同想念小雪和春花,牛子嘲笑这两个多情的傻瓜,同时为自己的单身而烦恼,他身材矮小才一米六,担心会没人要。情欲发泄不出便用拳头发泄,大志白挨了不少次,却只还笑不还手,牛子打完后歉意地问他为什么不还手,他慢条斯理地说:“你知道么?公象若是交配不上便会变得异常暴戾,有时还袭击人类,把雄性荷尔蒙消耗掉就好了,你也是同样道理。我和大同进化得早,所以能用意志控制住原始的兽性,不然就麻烦了。”牛子明白过来后又暴打他一顿,大志依旧只防守不进攻。心急吃不到热豆腐,牛子盼啊盼,后来终于盼来个女朋友,却相处得让他后悔。 第八章 两只蚂蚁的x计划 他们都明白,这样成天乱想也不是个事,死的活不了,活的来不了,过煮酒烹诗悠闲自在的日子还不是时候。一个月内他们去工厂催了好几次工资也没发下来,既然上班也攒不下什么钱,甚至还要倒贴钱,就要想别的挣钱办法。大同急得天天晚上躺在床上翻烙饼,他跟大志研究了几天,最终决定做小吃,这种行当投资稍小些,几乎每天都能开张,周转得也快些。大志虽不是专业厨师,但手艺也挺好,大同还在饭店当过学徒呢,自信能对付一般炒菜,他们能生钱的本事目前只有这一样,总不能去街头卖唱吧?那样真会被当成是要饭的。现在抽出时间去学习什么也不现实,因为没有那么多钱和时间。 他们决定把店开在十几里外的牛镇蔬菜批发市场,那里外地来的收菜贩子很多,有些商机。市场周围已经有几个小吃店,他们也考察过了,虽然饭菜价钱比正经饭店便宜不了多少,但是用料太差劲,用的全是最破的菜,一肚子籽儿的老黄瓜头都敢用,肉馅用的全是三块钱一斤的次肉,吃了十有八九都会拉肚子。 那些老板的手艺也不怎么样,为了亲口尝尝验证一下,他们在那儿吃了一顿,焦溜肥肠竟然不过油,肠子瘦得一点儿肠油也没有,跟自行车内胎一样嚼不动,汁浊不亮没有着明油,仿佛用浆糊拌过;木樨肉也炒得够糊,那鸡蛋好像费了好大劲才从锅底铲下来的,黑乎乎的第一眼都没认出来是什么。吃一口木耳,咸得他们不愿再吃第二口,为了不浪费自己的钱,他们请老板添些水做成木樨汤喝掉了。而且每家的就餐环境都很差,似乎开张以来就没好好打扫过。 大同硬强吃完后说:“咱们要是干肯定比他们强,你的手艺放在这儿也是星级水准了。咱们就开个五星级小吃店。”大志点头表示赞同,他要做绝对比这要强得多,别忘了,他对吃是很挑剔的。 很快他们在那里找到一处空着的小店,因为房破,一个月一百块钱,但要首付三个月的房租,他们把希望全寄托在那点儿没发下来的工资上,也有可能永远也发不下来,看他们的本事了,只要钱一到位,一切都好解决。 对于大同想做小吃的计划,大同妈有些担心人家笑话,这跟上班不是一个档次,怎么也是耗子娶媳妇——小打小闹,很难成气候。大同爸认为他们是懒得上班才想出这个混日子的主意,一脸的瞧不起:“纯粹他妈的瞎折腾,仗着在饭店刷过几天碗就想自个儿挑摊子干事,你以为做买卖那么简单啊?大志这小子也是不务正业,馋懒油滑,你们俩凑一块儿干不好,也就多糟蹋几吨啤酒。没准儿为了钱多钱少的打起来,趁早断了这念头!不上班就给我老老实实地在家种地!” 自从那次打官司赢了以后,大同爸跟伤了自尊似的不爱理大同,好像在他看来爹总是对的,可事实证明他的观点不对,自认为没脸面,便用阴沉的表情掩饰,更让大同觉得他脆弱无能。大同并没有鄙视他爸的意思,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一个庄稼汉。大同认为自家人没必要来这套,他爸越是死要面子维护爹的形象他越是不服,要是放下爹的架子更能让家里气氛融洽,他也愿意跟他爸和睦相处,身为男性是有不少共同语言的,父子一块儿扯扯闲篇儿、下下棋挺好的,亲爹嘛,就一个,还能一块儿生活多少年?最多三四十年而已,一辈子能相处的时间就剩这么些了,干嘛不珍惜呢?大同也曾试图改变这种局面,可现在他爸说话句句带刺,一见那阴沉的脸大同就不想说话,那片阴沉也蔓延到他脸上了,有事儿要说也是能免则免,让他妈在中间转达,实在躲不过了,犹豫半天只好硬着头皮说,本想温和一点儿可说出来就跟他爸的语气一样硬梆梆的。局面不好改变,代沟日益加深,也懒得去改变了。作为儿子大同不能计较,一闻到火药味儿他扭头就走,他爸没辙,骂不着也就懒得放空枪了。 辩了半天,家人是对他的能力和年龄不放心,不许他用血汗钱和时间做他认为有意义的冒险,他爸认为成家以后才能有能力创业,做事也会稳重些,大同想那时自己该是上有老中有妻下有小了,不敢再做冒险的事了,不敢出任何差错,否则连孩子的奶粉钱都没了,他还敢折腾吗?阅历也会让他变得缩手缩脚不敢乱动,老老实实地种地,更没机会干大事了。 他爸瞧不起他可他依然认为自己活得很认真,有梦想有追求,不像其他同龄人那样甘于平庸地活着。没有梦想的人,不会有梦想实现的快乐,有梦想的人,也难免遭受梦想破灭的痛苦,所以还是选择后者好,起码还有希望。于是他决定冲破一切阻力去干这件事。 大同创业心切,又带大志一起去要工资。老板还是那番说辞,没有嘛,都没开呢,再等等。这话他已经说了七八遍了,他们也徒劳地白跑了那么多次,大同看出他的意思,不再让他推:“您老痛快地说吧,到底还想不想给?要是不想给我就想别的办法了,没有资金你怎么开工?”因为这时工厂里已经来了新的工人,所有机器都轰轰地运转起来,不像没钱的样子。 “你这叫怎么说话呢?威胁我是不是?去吧,想办法去吧,我看你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还怕了你不成?”老板吹胡子瞪眼地耍起威风来,因为他们来这儿工作没有任何合同,即使打官司也没有证据,他料想这小子也没什么本事,反正当初就没想给他工资,早晚会翻脸的,以前的工人来几次后也就索性不要了,他想大同也不例外。 “好,这可是你说的,那就试试吧。”大同出来了,大志跟出来问怎么办啊?大同掏出电话:“先把大伙们全招集来!”大同先给小郑打电话,小郑说他来过好多次了,老板也说没钱,打算认倒霉不要了。大同说今天咱们一块要,想要钱就来吧。接着再给别人打,情况都相同,都是来过好几次也没拿到工资。很快大伙都来了,不知道大同有什么办法。 大同说:“咱们都是在这儿上过班的吧?”大伙说废话,当然是。 大同又问:“都是来要工资的吧?”大伙说当然。 大同还问:“都是要了好几次没要出来吧?”大伙说废话,你有完没完? 大同继续问:“有完,知道这事儿该找谁吗?”大伙说不知道,问他知道么。 大同说:“咱们该找劳动局之类的地方呗,不过找他们稍麻烦些,咱们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在这儿上过班呀?”大伙说好像没有,连合同也没有,那怎么办啊。 大同说:“所以啊,这王八蛋不怕,他以为这样就能赖账,咱们没办法只能认倒霉。”大伙见他还没说出什么,有些泄气:你小子耍人玩呐? 大同说:“别着急,慢慢来嘛,咱们先用一个最简单的办法,如果不行再说。”大伙齐声喊:“打他一顿?” 大同笑了:“这样不是更麻烦了么?打人是不对的。”大伙问到底要怎么办啊!都开始发急了。 大同说:“有困难找民警呀。”大伙更泄气了,都说开玩笑,民警也管不着这段呀? 大同说:“试试吧,不试怎么能肯定不行呢?有困难找民警难道是说着玩的么?你们去他办公室,别让他跑了,我来报警。” 大伙听完这话,既然大同出头他们就试试吧,都跑到老板办公室去了,要是让他跑了警察来了跟谁说呀。老板见这些人进来,知道来者不善,还跟他们使厉害:“都出去!干什么啊?要打架啊?”跑在前面的几个家伙被吓了一跳,平时怕惯了现在突然横起来也不容易,脚步怯怯地往后缩,前面一缩后边的人也跟着退。 大志见状拦住人群,挤到最前面说:“不是打架,我们只是要工资,推迟好几个月了,我们穷得活不下去了,今天要是不给的话我们就不走了。”大伙见大志也来出头便硬气些了,没有再后退,眼睛也敢盯着老板了:“对,我们要工资,要工资。” 老板也不敢轻易对这些人怎么着,便继续做手头的事:“那就随便吧,反正你们站到明天我也没钱。”大志便吩咐说:“既然这样,咱们就坐着吧。”他带头去搬办公室里零散的椅子,全都挤在门口坐下,连一点儿缝隙都不留,也有坐在窗台上的,歪七扭八的满屋子都是人。老板火了,开始轰他们混蛋,不要在这儿碍事,骂得很难听,大伙胆子都大起来,发现他也没别的什么能耐了,便七嘴八舌地跟他争论早就该给之类的话,老板也没完没了地重复着那一番说辞,很是无聊。反正他们是为看住他,动动嘴也省得闷得慌。 外面大同正在打报警电话,那边是城关派出所,接电话的警察说话声音极严肃:“这种事不太好办,你们也没有劳动合同,即使有的话因为拖欠工资这点儿事我们不能拘捕他,也不能对他怎么样,去了也不管什么,按说也不归我们管啊,这算不上扰乱社会治安。”说完就要挂电话。 大同笑嘻嘻地跟他对付,这笑里带着不少恭维:“警察大哥,您先听我说,咱们这地界有几个工厂会跟工人签劳动合同啊?这种事也不算新鲜了,都是穷才受人家攥的,当初我们想签他不给签嘛,难道我们十几个人都是骗钱的么?有困难找民警嘛,我找您是请您给调解一下,您是穿官衣儿的说话有分量,不用您太费事就能行,如果您不管这帮哥们儿要是跟他打起来可就真的算扰乱社会治安了,您就行行好吧,我们哥几个回头请您吃饭。”警察也笑了,说:“你们是狐假虎威啊,拿警察吓唬人啊?我们不能随便吃别人的饭。”大同说:“总之我们的目的是对的,您也是为百姓解决困难,不该用贬义词,不吃饭那就送几块锦旗吧。”警察说甭送了,你们挣点钱不容易,我们去一趟吧,大同高兴得连连道谢。 很快警车就开来了,打开车门他们欣喜地发现竟然来了五个警察,个个制服崭新,警徵锃亮,显得威严正气。这帮小子轰地都站起来挪开椅子请警察叔叔们进来,规矩地站在两边看好戏。大同一团和气地笑着引警察们进屋,老板惊得瞪大牛眼,下巴也脱臼似的合不上嘴了,定定地看好是警察便赶紧起身出来迎接,脸上立马喜笑颜开,露出一嘴肮脏的黑牙,脸上黑乍乍的硬胡子茬也不显得野蛮了,底下露出几圈笑褶,看那架势当时要是煸他几个嘴巴他也不会恼,还能继续保持这个恶心的表情。 老板抢先伸出大手去跟警察握,警察不握手,端正地敬个礼,一脸冰冷地问:“你就是老板?”老板点头哈腰地说对,“他们报警说你欠他们好几个月工资没给了,而且态度也不好,有这么回事吗?这帮小子不是无理取闹吧?”警察的语气里有职业性的威慑力,一般人听了也有些发怵,这个心虚的老板更胆颤,紧张地说是接着又改口说不是,一时嘴乱了又分别解释,骗钱的人当然不敢找警察撑腰,所以他无法抵赖,老板又开始跟警察哭穷,说实在是没办法。 警察说你的意思是没有就不给了,是吧?老板连说不是不是,过段时间就给。警察说具体什么时候能给?要说清楚了。老板说再过一个月吧,警察问大同行不行,大同说不行,这话我听过好几遍了,今天就得给。老板摆出一副打死也没有的架势,警察说实在不行就宽限几天吧,大同询问一下大伙意见,大伙七嘴八舌地讨论一阵,决定最多三天,大同说那就三天。老板仍表示不可能,双方又讨价还价一番,警察又给调解一番,最终决定十天内支付。警察让老板给立字据,双方签字,如果十天后仍发不下工资,大同他们就凭字据告他,警察给做证人。 完事后一伙人连同老板把警察送到车上,大同连声道谢,一个警察探出头对老板来说:“早这么痛快不就行啦,干活的都不容易,别太为难他们了。你们这些小老板净给政府添麻烦!”老板这时候更王八蛋了,撅着屁股跟警察龇牙:“我没说不给呀,这帮孩子太不懂事太心急,说几句玩笑就当真了,劳烦几位跑一趟,辛苦了辛苦了对不住对不住。” 警车掉转车头油门一轰就走了,老板的脸立马又变成屁股,冲着大同吼:“你小丫挺的真不是东西,妈的竟敢告我?等着看我怎么收拾你!”不料大同毫不生气,也冲他龇牙:“这话错了,应该说到时候你要是不给钱看我们怎么收拾你!”大伙的心都舒展开了,轰地全笑起来,老板知道再骂也骂不出什么好来,气呼呼地走了。 结果不到三天,老板就招集他们去领工资,每个人的钱都一分不少,都说他妈的,早知道这么容易早就报警了,还用跟他费这么大事。都要感谢大同请他吃饭,大同说算啦都不容易,以后阔了再说。大伙都问大同下一步怎么办,大同说看着办吧,他本想说做生意,但是大志考虑到大伙住得都远,来回不方便,再说刚开张不知挣不挣钱呢,提醒他先不要拉着别人一起当实验品,所以也就没提,等有了眉目再说。 两人的工资一共两千多一些,也就是几个月来的辛苦所得,他们又开始考虑剩下的钱怎么办,按计划算需要五千块钱才行,因为手头什么都没有,连双筷子也得买。有一天大同爸把大志和牛子叫去,把当年他们借给大同的钱还给他们,一共是四千五百块。大同喜出望外,背后跟两位商量能不能先动用一下这笔钱,大志不用说肯定同意,牛子犹豫了一下,他正打算买车呢,手头钱不太多,犹豫够了他便留下五百其余的给了大同,还免费送他一拳头:“我留些零花钱吧,操!真是还没焐热乎呢就掏出来了,你丫挺的好好干,别拿钱打水漂了!”多少有些不情愿,但为了兄弟情谊还是掏出来了,大同兴奋地拥抱他一下:“牛子向来最讲义气,我就知道你会借的,谢谢谢谢!” 就这样启动资金总算凑够了,他们大张旗鼓地开始干,尽管家里持反对意见,但是东西买来了不干也不行,俩人分别被家里骂了一通,大人们也没有办法,只好先由他们去。 第九章 唉,初战告败,怎么办呢? 快入秋时,大同他们的小吃店终于开张了,就在牛镇蔬菜批发市场外面,六千块钱本以为挺充足,可买了冰柜、炊具、餐具、桌凳,又进了肉、菜、米面、调料,仅还剩下一千多块钱,办理营业执照、健康证、交卫生管理费,又用去六百块钱,紧跟着工商来收税,大同他们本着合法经营的宗旨,又乖乖给了钱,没让人家废话。剩下的钱仅够找零的了,刚开始生意不太多,雇不起人,大同和大志事必躬亲,所以比别人辛苦得多,大到进料,算账,小到扫地擦桌,剥葱剥蒜,刷盘子洗碗每一处都得摸到,早上六点开始准备调料,切肉,晚上十二点还在包饺子,烙饼坯,大部分活儿都是必须站着干的,所以从腰以下的部分总是酸痛难忍,工作时间太长,一个月下来就严重睡眼不足,两人脸色、精神都很差,呵欠从早打到晚,全靠意志支撑着疲惫的身体,有天包饺子的时候,大同坐在那儿瞪着眼睛竟做了个梦,而且梦里也在干活。心理上也不敢松懈,不能上错菜或忘收钱,不管多累顾客来了也要好好接待,也不能找借口请假,这是自己的店,要负责任的。 为了钱他们咬牙挺着,相互安慰说习惯就好了,过段时间找两个帮手就不累了。这些累还好说,可气的是吃饭的人太不像话,使假砣压价钱从菜农身上赚了不少黑心钱,吃饭却极抠门儿,一顿饭一块五毛钱炒饼完事,也不要炒菜,却要喝两壶浓茶,他们贩菜跑长途,喝一次水就管十几个小时,自带的茶杯还要灌满,本来利就薄,喝半两茶叶就倒钩肉了,还不如不卖。也有来改善伙食的,叫两个菜就吆五喝六的乱吼,好像多财大气粗似的,在大饭店吃鲍鱼的人也没有这类粗货谱大,花点儿钱不喝斥人几句就不够本。尽管是下等饭店,大志做菜还是努力做到最好,按照正规的方法炒,切菜也力求标准,就是这样也会有人挑毛病,那天有个家伙咋咋乎乎地把满头大汗的大志从厨房骂出来,问京酱肉丝怎么是甜的,当时大志真想打他一顿:你吃过京酱肉丝么,但还是忍住火气态度极好地说:“对不起,正规做法是这样的,如果您吃不惯下次可以改成咸的。”类似的麻烦真是数不胜数。 这市场上净是全国各地来的刺儿头流氓,也难怪,老实巴交的人大老远跑来做买卖肯定挨欺负,收不着好菜,还得让当地流氓、菜霸欺负。他们成群结伙的来都心齐胆壮,大同他们虽是当地人却不是地头蛇,离家远着呢,店面又不能随身带走,因此尽量不招惹他们,能忍则忍吧,和气生财嘛。 大多数人还是认为他们做的菜规矩,比周围几家的好,也有不少人嫌价钱高,看大同他们年轻,又是新开张,便想了个传统的缺德法子吃蹭饭。市场里烂菜多盛产苍蝇,他们小店的门窗防护得再好也难免钻进几个,有些人吃完了就把苍蝇拌在菜汤里泡透,做成熟苍蝇的假相,然后狗似的叫嚷着使劲拍桌子,找他们俩不答应,不但不给钱反到跟大同他们要钱做精神补偿。没能逮个正着,他们只好认倒霉,每次都要请那些家伙白吃,如果碰上一份这样的顾客就会损失几十块钱,一天都白干,他俩恼火至极气得背后直骂街:“这帮王八蛋就配吃水煮粪肠子,不配吃好菜。” 那天大同上菜时,正看见一个大胡子蔫叽叽地笑着把一个活苍蝇暗杀在菜汤里,转脸便虎着脸骂:“姥姥的,你过来,这是宫爆苍蝇啊!怎么吃啊?你吃一个让我看看!”大同跟他争执几句他不承认,大同强压怒火说:“好,我认倒霉,给你们换一盘好吧?”那帮家伙不干,大胡子说:“我们已经吃了半天了,要是得病怎么办?”大同说:“那你们打算怎么办?”大胡子说:“你得赔偿点儿医疗费,我们认倒霉也就多不要了,一个人只要二十块钱,六个人一百二十块钱。”大同火气更大了,说:“我要是不给呢?”“不给?不给我们就不走了,谁来了我们就说你们这破店不卫生,给人家炒苍蝇吃。”说着就嚷嚷起来:“啊呀!谁也别上这儿吃饭啦,他们店里脏得没法说,把人吃坏啦!我肚子疼啊……”大同不由得攥起拳头来。 这时大志听见了赶紧跑出来问怎么回事,弄清楚后说好话道:“几位别这样,我们这小生意赔不起您,一天能挣几十块呀,市场苍蝇太多没办法,您老都是挣大钱的别跟我们计较,我这位哥们儿说话不好听请几位多多包涵,这桌饭菜算是我各位了,行吗?”他本以为这样的诚恳的态度会让对方放弃无理要求,不料那几个家伙却仍不依不饶,大同困意全无,怒火终于爆发了:“我他妈亲眼看见你捏进去的,你还不承认?你这吃饭不给钱的肥苍蝇,老子非打死你不可!”一拳便封了他的左眼,大胡子同桌的老乡掀翻了桌子要揍大同,大志见这阵势不可能和平解决了,便扑上去打倒他,大同抄起酒瓶子:“不干了,打丫挺的!”照着大胡子的脑袋叭地砸下去,又脆又响,玻璃四溅,这混蛋真不经打,当时就挺了。其他吃饭的像炸了群的苍蝇没头没脑地朝外乱蹿,撞碎了门上的玻璃,这声音很有暴力的动感,很刺激人,这帮家伙也士气大振,大同已经先撂倒一个,他们理直气壮地反击,拿着酒瓶对着大同一通乱砸,密集得像猛烈的冰雹风雨不透,幸亏大同护着头,身上肉厚瓶子一个也没碎。 大同忍着疼想:妈的,这生意要是这么难做索性不做也罢,看来老天非要跟人过不去,那就试试谁狠吧!他猛地转身倒撞倒两个,没头没脸地踢着打着。大志在外围下手又干倒两个,他本来不擅长打架,小时候打架也只会远远地丢土坷垃,而人逼急了会变得不管不顾,文雅的书生也会变成暴戾的猛虎,甚至豁出性命,只想着发泄怒火制服他们,全然忘记了平日恪守的做人准则,一味地酣战着。大志出招比较黑,不像大同那样全凭笨力气,用他表哥教他的招数专朝小腹和膝盖上踹,这种地方容易受伤,尤其是膝盖用力太大腿会废了的。有两个人只挨了一下就爬不起来了,躺在地上哀嚎着打滚。这帮混蛋见大志也够凶狠,便反过来又冲向他,大同担心大志不如他经打赶紧冲过去救他,为了保住他俩的性命他就要竭尽全力地进攻。 一阵短兵相接的肉博战,双方都挂彩了,大同他们伤势较轻,这架打得真漂亮,大同没想到他俩这方面倒挺有天赋,关键时刻无师自通,身体灵活异常,如果将来当流氓都挺有前途的。数大胡子伤最重,成了脑震荡,双方速战速决,还没招来警察就都跑了,因此没被拘留,但后来被封了小店,开大胡子的脑袋比开一瓶好酒还贵,赔了五千块钱,从老实的顾客那里赚来的几个辛苦钱就这样成了这混蛋的医药费,连流动资金和本钱也搭进去了。 大同他们身上多处瘀伤,桌凳家伙打烂不少,一时无心经营,关门回家养伤,当天村里就把他们的事传得沸沸扬扬,说是六个壮汉在大同他们饭馆捣乱,他们俩把六个家伙全部摞倒,给打得跪地喊爹,有一个被打成植物人了,但最后一句很快被否定,如果打成植物人大同他俩早就被关起来了,也没这么痛快了事。有人嘴上为他们打抱不平,有人说他们就根本不是省油的灯,为一点小事就打架还能干得成什么,同时他们俩也成了村里半大小子们盲目崇拜的对象,当面就用低俗影片上学来的话赞美:“两位大哥,真是打架的猛料,还做什么生意,当古惑仔吧,我跟你们。” 大同他们没因此感到骄傲,心里窝着火放不出,好不容易起步就这么泡汤啦,像放炮的车胎,威猛爆发之后,便没了底气。瘫躺在家里懒得动一下,仿佛被剔了骨头。身心交瘁,疲惫不堪,尿胀了都没力气去厕所。大同那块凡事都怕字当头的爹足足骂了三天,把多年来对大同的不满和看不惯都一股脑发泄出来,过足了嘴瘾,真可谓骂声绕梁三日不绝。 “看见了没有?我就说过你们干不长,你这败家的玩意儿,惹祸的苗子,刚撞完人不到二年,又打架,不上班做他妈什么买卖,打人也够手黑的,这要是打傻了打死了你后半辈子就找着爹啦,干买卖的全是鸡头鱼刺,没有好东西,车钱店脚牙,无罪都该杀!人家做买卖有后台有势力,打完了白打,你行么?还不是钱倒霉?冲你这样真该枪毙了,死了我心静,指不上你什么啦!”大同爹骂得热血沸腾,脖子红得像斗秃了毛的公鸡脖。 这也激不起大同的一点儿火气,好比用刀扎死猪,毫无反应。大同眼皮也挑不动,聋子听广播似的默若无闻。大同妈实在听不过去了,在一旁替大同争辩:“是他们先骑到俩孩子脖子上拉屎的,眼看着往里放苍蝇还不承认,能饶了他们么?你就知道埋怨孩子,耗子扛枪窝里横!咱们家五亩地让人家欺得还剩四亩了,你咋不敢找人家说理去?大同要找他们量地去你不让,大同把他们欺过来的一亩地棒子掰了,人家一骂街你怎么赶紧把棒子送回去了?”大同爹遭了一通炮弹袭击,被揭了短处更是恼火至极,用他的道理来维护阵地,声音又提高一百分贝:“我不跟他那混人一般见识,欺就欺了,一亩地他也阔不了,他没别的本事,不就是靠点儿地活着么?跟这种小人计较失身份,不值得,争就得打架,谁受伤都不好,终归是钱倒霉,能忍自安,我肠子顸着呢!现在就惯着他,恶人自有恶人磨!” 在农村侵占邻居农田的事极常见,这本是明知故犯的事儿,而被侵占的如果不找对方理论就会被侵占得更多,时常有因为争地打架的,曾有人被一砖砸掉鼻子,差点要了命,很有舍生忘死保卫土地的精神。凡事都与世无争的大同爹,当然不会为了这些小利益让家里三口人玩命,宁可吃小亏也不让出头,可地被人欺的太多,大同妈实在忍不下,村干部也惹不起这号人,上法庭也会一赖到底,这穷地方的人为了地宁可被拘留,所以这事不好办。 大同爹继续毫不留情地批判大同的罪行,唉,要想在外边老实巴交的做人,有火气就只能对家人发,让他发吧,作为儿子,大同有义务当出气筒。大同妈不是支持打架,只是主张不受欺负,她也劝过大同次了:“打伤了人你们花钱,好不容易挣的钱都给那些王八蛋了,多冤哪?以后绝对不能这样犯傻了。”大同无心听这些逆耳忠言,耳朵够腻了,他盘算着怎么办,不能就这么算了。他不想将来也跟他爹这样活一辈子,也不愿意跟人家为一点庄稼地打架。总之,他要找机会翻身,他要做大事,将来让所有人都追不上他,那时村里人就不敢瞧不起他了。 大志也遭到同样的责骂,三天没吃饭,喝完了所有珍藏的酒,他爹责令他关张,跟他表哥上家具城当保安去,算是有个像样的工作,家具城是县城的聚宝盆,近几年刚兴旺起来,好多人削尖脑袋往里挤,很让人羡慕,工作体面,也好找对象。他们这样在街头瞎混没出息,让人笑话,大志爹已经忍无可忍,自以为替儿子丢尽了脸。 大志的表哥跟大同他们是同届同学,块头大,又肥又壮,上学时老爱穿一件土黄色的大夹克,同学们根据这服色体态想起当时动画片里的霸王龙,便给起了这个外号,他不爱听,谁叫就揪住谁捶几拳,别人打不过他,便灵机一动改叫龙哥,这下他高兴了,听起来像黑社会老大嘛,一叫龙哥,他就大嘴一咧,意气风发地挺起胸来,走道直晃膀子,像蒙古摔跤大汉似的,自以为很像老大,实际看上去更像霸王龙。他毕业后干过几样工作,越混越差劲,索性混进黑社会,打算混成个老大。他跟人家砸过两次饭馆,打过几次群架,被拘留三次后洗手不干了,改邪归正当了保安。 大志来叫大同一块儿去,说是一个月给六百块钱,不管吃住。竟然到了让霸王龙这路人渣给找工作的地步,大同心里有气:“你丫的疯了?这么远天天往回跑,二十多里地哪,又没有摩托车。”他说:“你丫傻了,我是那样人么?我表哥找上门来了,不去不好,我爹逼着我去,咱们玩一圈就回来,就说人家不要咱们。”既然是这样大同便跟他一块儿去了。大同爹知道了竟欣然同意,对霸王龙恭敬得跟神似的,好像大同后半辈子的兴旺和家庭的荣誉都仰仗他了,一个劲儿说回来请他喝酒,也百年难得一次的对长毛贼大志有了灿烂的笑脸,说大志最讲义气,有好事想着哥们儿,好像给大同找工作比四十岁的老姑娘找对象还难,有人给提他老人家就会兴奋起来。 第十章 他们依旧雄心勃勃 龙哥带他俩到了家具城,说先让保卫科科长面试,要不然登记也没用。进了大厅,穿过摊位间的长廊上了二楼保卫科,科长正跟几个流里流气的保安倚在沙发上侃荤段子,那几个家伙见他们进来就喊:“龙哥回来了,”原来这个外号一直保留到现在,这帮家伙开始用肢体语言来表示对他的欢迎,这个捶一拳那个踹一脚。真操蛋,原来他在这儿是个孙子,如同油条掉进豆浆里,一下子软塌塌的了,转着圈边拍打裤子上的脚印边四面赔笑地敬烟,像是被狗围住的人讨好地扔着肉骨头。 厅里不能抽烟,这帮家伙把烟别在耳朵上停止打闹,科长这才转过来看着大志他俩:“这个长毛就是你表弟?胖子是你们同学吧?”这科长年纪不大,脸上密实粉红的大痤疮还没退去,看上去像颗大个的烂草莓,那没挤的白头恰好是草莓籽。 大同对这称呼很反感,只是脸上肉稍多一些就被当成胖子了,被科长这大嗓门儿一说出来更添了不少侮辱的成份,大同恨不能说:“这个烂草莓就是科长啊?”龙哥却笑嘻嘻地答应说是,科长继续发问:“你们俩有什么特长啊?”他似乎看透了大同的鄙视态度,眼睛震慑性地瞪起来。大同跟大志对视一下老实地说没有,有也跟这行没关系,路上霸王龙就跟他们说了这帮家伙的来历:科长是退伍的军人,两个小组长是本市武术学校没毕业的学生,因打架被开除的,被这儿收留了,也算是专业对口。还有在市里参加过散打、摔跤比赛的选手,淘汰下来没事可干,在这儿落草了。总之都是会两下拳脚的,没有一个老实孩子,大同自觉惭愧,不如他们。科长挖着鼻孔说:“没特长怎么要你们?来这儿捣乱的混混、黑导购不少,万一出了事连自己都保不住,你们还能保卫这儿的安全么?” 霸王龙见他俩不吭声,哈腰赔笑地说好话:“科长,这哥儿俩打架超级生猛,他们本来是做小吃的,前几天有人闹事,他俩干倒六个壮汉,自个儿一点儿事儿都没有,因为让人砸了摊子才上这儿来的,也是逼上梁山,求您给赏饭碗饭吃吧!”他又有了新故事,把那点儿事添油加醋地炒作一番献给在场的听众,替大同他们炫耀炫耀,好让他们瞧得起这俩小子,也为展示一下他自己的出众口才。但这并没有博得在场人的赞叹和惊讶,这对他们来说算是家常便饭,因为在这里可以大胆地施展拳脚,惹了祸有领导管,所以出手也就更黑,不打死人就行。他们这路半吊子心胸狭窄,不会英雄惜英雄,总以为自己最强,能打得死泰森,当他们听说某个人打架猛,就好比自负的女人听说某位美女如何漂亮,不由地心生嫉妒,很想有机会比试一下,已经有人不满地挑衅了:“这么厉害呐?那咱哥几个练练吧?先试试活儿。”龙哥赶紧劝住:“别别别!他们再厉害也比不了你们哥几个,你们都是专业级的呀,他们算什么,小屁孩儿!哈哈哈……” 大同觉得很别扭,跟要入黑社会似的。想到明天就要跟他们一起堕落成人渣人沫了,心里无端地委屈:堂堂大小伙子,活了二十多年,身强力壮一表人材风华正茂前途无量,为了几个屌钱就要卖命看门当打手,保护大小老板们的人身财产安全,老子怎么能越混档次越低呢?他不满地看看大志,大志脸上也是同样的表情。 科长轻蔑地笑了,露出一嘴渍满尿碱的黄牙齿:“净给老子添麻烦,上招聘室走个过场登记去吧。”龙哥替这俩不懂事的笨蛋千恩万谢一番,便领他们去招聘室。负责面试的经理不知死到哪儿去了,等了一会儿,龙哥说要去执勤,让他们自己等,说提他名字就行。大同暗骂:这王八蛋,他的名字也升值了,现在得拿他当香饽饽!不让抽烟,只好在沙发上干坐着,楼下的音乐重复了几十遍,经理也没来,大同跟大志相互交换着反感,盘算着怎么撤退。过了好一会儿,一个花枝招展的嫩小姐携着荤腻香气袅袅婷婷地扭过来问他们找谁,他们说明了来意,她说经理不在,你们先填一下个人资料吧,便在办公桌上拿了两张空白的资料表让大同他们填写。 俩人对脸坐在大办公桌前准备填写,这位嫩小姐取了两个晶莹剔透的茶杯,捏进两撮茶叶,又去拿暖壶来沏,茶香引得大同扭头来看,水倒进去汤色瞬间淡绿。大同等了半天正觉嘴里焦渴,见到这么热情的服务立马心生感激,早就听说大公司都很有人情味,对普通人也有免费的茶水或咖啡。大同亲切无比地冲她甜蜜一笑:“谢谢噢。”伸双手刚要接,那秘书惊异地盯他一眼,其程度足以让大同收回手。为了不至于让大同太尴尬,她仅仅歉意地还大同一个微笑,不吭声地把两杯水端进会议室。 大同呆呆地目送着她进去,回过神来看大志,大志揶揄地笑着冲角落里的饮水机努努嘴。那个废物落了一层尘土,桶里存的不知是哪年的圣水,像陈年老酒似的浓缩成一半了,颜色尿黄,喝一口就会死人。 大同无奈,动手沏了两杯茶,然后定下神细细思索片刻,开始填写。他填的是, 姓名:尹大志 姓别:雄性 年龄:5000周岁 家庭地址:花果山水帘洞三单元101号 学历:少林学过拳,武当练过棍,华山玩过剑,练过九阴真经,学过独孤九剑,如来神掌会一些 特长:千杯不醉 从事过的工作:陪唐老头取过经,跟东爷打过小日本,偷袭过珍珠港,炸过五角大楼,最近被本拉丹给开了 辞职原因:偷吃了他们的和路雪 是否有犯罪前科: 这问题有些侮辱性,好像犯过一次错终身都不是好人了。大同看前面的履历有功有过,不知这儿怎么写,笑嘻嘻地抬起头,却见大志正探着脖子瞅着呢:“你丫够狠的!我就说你劫过运钞车,你竟敢给我写这么花哨。”大同再看他的:照片栏里画了一头野蛮的猪,戴着墨镜,嘴里还凶狠地咬着雪茄。大同跟他笑骂起来,也要给大志画个头像。 这时候门口怯生生地走进一个小姑娘,他俩立马收敛笑容,大同倚在转椅里和颜悦色地问:“小姑娘,你找谁?”她说:“我是来应聘店员的,请问您是贾经理么?”她的眉毛很有趣,说话时活泼地一挑一挑的,眼睛纯真地睁得老大,水灵明亮得让人怀疑是不是加过什么润滑剂。她一看就是那种没什么心眼的傻丫头,说话声音柔软且轻缓,仿佛世界上没有让她着急的事要说,很明显是个清纯且涉世不深的孩子。在她稚嫩的意识里,还不觉得大志这长头发小伙有多帅,反到有些吓人,觉得大同五官丰满有点肉,一团和气的让人放心,因此她说话时眼睛只问大同。 大同承她瞧得起,坦然说道:“我是假经理,来,小妹妹请坐。是谁介绍你来的?”大同热情地拉过一把椅子,怕她紧张便把声音放得很柔。 “没人介绍,我看见广告自己来的。” “哦,”大同暗喜:这就好办啦!大志这小子别着脸偷偷地笑着,大同微微使眼色让他把那登记表收起来:“这位是销售部经理小尹。” 小姑娘很乖地一躬扫地:“尹总好!”大志差点儿慌了手脚,一脸恶作剧的坏笑没收拾干净,就势又添了点儿,改成亲切礼貌的微笑:“你好你好,不用客气,请坐。” 这笑太甜了,像放了双份糖,腻得小姑娘有些不自在,壮着胆子把小半个屁股卡在凳子边儿上,小手温顺地贴在膝头等大同问话。大同随手拿过一张空白表格:“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 “孙雨萱。” “好名字,好名字。”大同端正地写上去,顺便把性别写了。“年龄呢?” “二十岁。”添完这些以后大同狡猾地讨清了她的底细,问到学历时,她很自卑地红起脸不愿抬头:“初中。”问她为什么没上高中考大学啊她说家里穷念不起。大同表示同情,告诉她这儿要求比较低但也得是高中以上的,想起自己曾屡次应聘碰壁,便说道:“不过我个人认为没必要,连扫厕所的都要求会英语,可你问他大小便,擦屁股纸这些业内单词怎么说他准不知道,就会说淘儿累特和大不了c。”小姑娘不禁逗,这么清淡乏味的幽默都抵抗不住,假经理的调侃竟起了强烈的化学反应,刺激她产生不少异丙肾上腺素之类,脸色泛起潮红,而且掩口抽搐似的笑了好一会儿。 等她笑够了大同继续说:“有学历不一定有能力,找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也不一定干得好,他还不如卖过服装的外地打工妹口才好呢。所以我向来是不拘一格重用人才,连工作经验都不重要,以前做过什么都没关系,既然来了就说明你有诚心想做这份工作,有诚心想做就会努力去做,努力去做就肯定能干得出色。你说对吧?” 她很赞同大同的观点,饶有兴趣地听着。“以后你就是大专学历,听见没有?”大同写上去了,她腼腆地笑着答应。“有无犯罪前科这些侮辱性的问题就不问了,我想这对一个人的将来不会起决定性作用,你长得就让人放心,绝不会做什么坏事。我想你会好好干的,老跳槽的人不会有所成就,跳一次槽就是新的一次开始,好比一棵小树,老是移来移去的不在固定地方栽着就长不成材,你说对吧?”小姑娘很懂事地点点头,对新领导很满意,嘴角的线条总是保持着微笑状态,大同也以为自己装得不错。 “这里有午餐么?”她考虑到了肚皮问题。 “暂时没有工作餐,大家都在街对过的小店吃饭,”这是他听龙哥说的。“不过……不过这问题很快就能解决!”大同脑子里一下子清醒过来,对呀,上这儿卖盒饭肯定棒,几百万平米的家具城有多少摊位多少店员保安呐,吃饭跑那么远太不方便,这里严禁烟火,可以做好了拉过来卖嘛,电话订餐,送饭上门,好主意!大同只是幻想忘了说话,大志也明白过来,接着往下编:“假经理很快就要调去主管职工餐饮了,你不用担心没有好饭吃,假经理刚才还在拟订菜单,每天八个菜,任选两荤两素,每份五元,还配有水果,菜样每天都换,每周一个轮回,亲自送到每个职工手中!” 大同暗叹这小子想得真细致,看来有希望东山再起,大同愉快地告诉小姑娘:“我们已经录用你了,回家耐心地等一等,很快就会打电话叫你来上班的,到时候我可能调走了,来填补这个职位的也姓贾,看他怎么安排了。” 小姑娘天真地问:“他有你这样好说话吗?我愿意跟你这样的领导打交道。”大同惊异地看看她,随之又笑起来:“但愿吧,如果他安排的工作你不愿意干,还可以再找我,在快餐部工作伙食会好一些。”然后撕纸写了号码给她:“我也觉得你挺不错的。假如咱们能一起工作肯定会很愉快的。” 大志捻捻下巴,悠远淡漠地笑着,似乎看透了什么。小姑娘兴奋极了,没想到会这么顺利,连连道谢几遍后欢快地走了,脚步一颠一颠的。大同说你看这孩子傻得可爱,大志不怀好意地笑笑:“我看你也不聪明,你以为她真的没看出来么?”大同一愣,“难道她会别有用心地装糊涂么?你有时也是假精明,她……不可能是个狡猾的姑娘,我这副尊容不值得这样呀!”“不管她,也许还真的有机会一起工作呢。”后来的结果证明,大志错了。 他们把小姑娘的个人资料端放在那里,胡写的两张一撕去找龙哥,跟他说他们不喜欢当保安,有了新计划,事成之后请他吃饭。大同爹知道大同没被录用很是不高兴,说龙哥嘴上无毛办事不牢,又说他俩看着就不是干正事的人,人家不放心所以不用。 大同不管家里的看法,一心想着自己的计划。经他们初步观察,得知家具城主要营业时间在上午八点到下午三点多,吃早点不发愁,而吃中午饭是个问题。目前这里的餐饮服务还没建立起来,刚刚有几个卖凉皮、煎饼、茶鸡蛋的移动摊位进驻,家具摊位上是不能离开人的,中午时常有人跑出来买,然后又急着跑回去。那些卖家具的老板比较有钱,料想他们不会满足于天天吃这种东西,那样会营养不良的,经常下饭店花钱又太多,也不能接受,肯定喜欢实惠些的米饭炒菜;那些卖家具的店员和个体搬运工收入比别处相对来说也高一些,中午花几块钱吃饭不成问题,可以接受,以上这两个层次的就餐顾客算是固定的。还有周围城市或远处来购买家具的顾客,他们要转够了才买,晚了就要去县城里吃饭,这样太耽误时间,如果快餐做得花样多且卫生,想必他们也会吃的,这也是不小的一批流动就餐顾客,也许比固定客源还多。值得注意的是,这群顾客里几乎没有菜贩子那样刁蛮的流氓混混,快餐和饭店不同,没有喝酒闹事的。接下来他把大志想出来的菜计算出成本和利润,感觉挺有利可图的。 现在很可能有人也这样想了,有眼光的人不止他们俩,估计用不了多久炒快餐的就会出现在那里,按常理说也就是些小摊子,不会在短时间内做大。这次他要改变战术,决定先不惜成本地扩大队伍,以高质量的饭菜和良好的服务赢得最大限量的顾客,迅速占领市场,然后再考虑赢利的问题。如果实在赚不到钱,就当是为社会提供了就业机会,促进了市场经济繁荣,没什么了不起,不赔钱就好,如果不干就永远也没希望干好。主要吸收的对象是像他们一样的失业青年,这种人都是因工作不顺利或待遇差而辞职,提起上班就反感,所以招人也有些不容易,都怕工作辛苦挣不到钱,都渴望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 大同决定先把以前的同事们请来,那些人对自己还是比较信赖的,如果他们觉得不错的话,还会引他们的旧同事或朋友来,这样人就多了。但目前有一个致命的问题,那就是启动资金不够,租房没钱,进料没钱,交税没钱,光有锅灶炊具不行。他跟他爹央求了几个晚上没能说妥这事,因为他爹已经对他失去信心了,不肯他把家里的钱也败掉。他又求他妈,他妈做不了主,大志也不没办法弄到钱。不久就入冬了,很快又要过年了,大同的热情也逐渐降温,计划只好先搁浅。 大志认为计划搁浅不等于不干了,他想自己再去深一步考察考察,把把脉看这种家具生意什么时候兴旺,什么时候冷淡,那些老板和店员们钱挣得多少也直接影响他们的消费能力,他俩已经二十三岁了,不是胡闹的时候了,做事该小心谨慎了,只能成功,不能失败,他们失败不起,到时候白干一场,年龄也大了,就真的全完蛋了,说不定会一蹶不振,从此失去拼搏的信心和动力。 第十一章 牛子谈恋爱了,你呢? 这段时间,牛子终于泡上一个女朋友,是外地来的打工妹,在县城某发廊给人家洗头,这年头洗头妹不比理发大工少挣钱,因为去那种地方的人并非生活不能自理洗不了头,而是上下有两个头要洗。牛子是去理发时认识的这位叫青的姑娘,人家跟他多聊了一会儿,他这傻小子便很快对人家产生好感,临走人家只客套一句“有空常来坐”,他便没空也挤出空闲去坐。很快俩人来电,牛子竟真的把青领到家里来了,不知牛子怎么劝说的,青辞了工作长住下来。 牛子不嫌弃她是做过“服务”行业的,觉得她们外地来的人很不容易,也许是生活所迫才这样的,他深信爱情可以改变一个人,因此对青一片痴情。牛子当大同他们面把青吹嘘得仙女一般,也为显摆一下,还请大同去他家玩,大同闲极无聊,应邀去了。 远看青山多美丽,近看松树长不齐,青正是这样经不住细看,远不如牛子说得那么好,笑起来一嘴暗红的牙龈肉,牙齿参差不齐,像是嵌在花圃用的鹅卵石,难以想像牛子亲她时要做怎样的心理准备才下得去嘴。头发染成洗头妹常见的那种黄,脸色白得很不健康,仿佛没有血。衣着前卫得旁人永远也追不上,拙劣的新人类形象。 大同想:牛子也许是饥不择食才这样的,细想想,有几个人最终不是饥不择食呢?乡下小伙子的婚事就是这样,人穷就没有挑挑拣拣的份儿,人家肯来就够走运的了。牛子现在对青可是百依百顺,青来以后牛子家的日常生活有了一些改革,青在外闯荡多年见多识广,作为未来新媳妇全家理应遵从她的习惯。以前牛子家用的是粗硬的灰色劣质卫生纸,现在改用洁白细软的优质卫生纸,每卷相差三块钱,别人不嫌贵,只有牛妈使着心疼,每回就撕口罩那么大一块。这纸没几天就把全家人的屁股惯得娇嫩了,再用劣质的纸就像砂纸搓的那么疼,而且容易残留。 以前牛子家刷碗用热水,油多的时候用洗衣粉、碱面之类,现在改用洗涤灵了,除掉了碗筷上积年的油泥,碗底从此白得赏心悦目。再就是餐后吃水果保持营养均衡,以前牛子家西屋常备着十几块钱一筐的便宜苹果,谁想吃随时去拿,不用洗,讲究原汁原味儿,用手或门帘擦擦就啃,从没有人闹过肚子。现在水果品种多了,香蕉橙子之类不新鲜,芒果、提子、西瓜寻常见,哦,别忘了这不是夏天,西瓜不是谁都能经常吃到的。连皮吃的水果要洗三遍才能吃,剥皮吃的全靠牛子来剥。另外各色零食也不可缺,只有广告里没有的,没有青吃不到的,这对牛子可是绝对的高消费,青似乎向来这样爱吃,所以并不觉得奢侈。牛子的妹妹牛玲难得遇上哥这么大方,陪着青一起吃,两人经常边打牌边干掉六七听可比克薯片,对此牛子一脸宽容,极有涵养。 还有,原来的大红门帘因长期当毛巾、抹布用成了藏红色,现在已经烧火用了,依青的意思换成绣着别致花朵的粉色门帘,淡雅秀气。可坏习惯不好改,刚换上时牛玲习惯性地吃完饭用它擦嘴,牛爸气极失手碰洒了珍贵的白酒,藏了几天的暴脾气不小心露了出来,大吼一声:“用纸擦!”白睛暴露,声如虎啸,黑红的脖子上血管蛟龙般根根暴起,可牛玲还是给印了个油腻的唇印。牛玲挨骂不服,反驳一通,到是把自己气得胃口发涨,省了晚饭。牛爸这举动吓得青直哆嗦,没想到未来的公公脾气这么大,被牛子好一通抚摸、拥抱、亲吻算是平静下来。 不光是门帘,为了让青满意,牛子家的床单、被罩、门帘、枕巾通通都换了,共花了五百块钱,在他们这地界真算是难得的大方,尽管牛子家不富裕,对此却不吝啬不露怯。 牛子本人也改革了,发型按青的要求剪成短毛寸,鬓角和后颈的大长毛不许留,把黄色改成黑色,而且两天一洗,皮夹克皮鞋也保持光亮洁净,内裤、袜子由每半个月一换改为一天一换,刷牙洗脚也成了每天必做的新功课,胡子刮得根毛不剩,跟太监似的,绝对不扎人。这些个人卫生问题大同说了他一万遍也不管用,青的话跟大同的话比起来,真是一句顶一万句。大同为此感到高兴,起码闻不到他的脚臭味和工厂带来的机油味了,大同除了不爱梳头外,还是挺注意个人卫生的,看见牛子这过分的干净,大同庆幸还没人这么管他呢。 青的消费能力对牛子的钱包发起无声的挑战,青的头发拉直一次花去一百多块,此后不到一个月便拉了两次,衣服之类更不用说,为促进经济繁荣做了不少贡献。牛子现在厂里活少,一个月才挣三四百块,根本顶不上用,后来终于有一天他在背地里跟大同叫苦了:她妈的,比找小姐还贵。 牛子全家人都满心希望能把青留下来,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青满意,让她觉得这个家爱她,欢迎她。牛子个头矮,才一米六,家里没盖新房,这让人挺自卑的,牛子不小了,要是不自己搞将来怕是更不好找了,即使对青有什么意见也要将就,所以尽量在生活细节上满足青。说实话,牛子会疼人,青嫁给他肯定能过得挺滋润,起码伙食比别人家要强得多,人活八十不就为了一口食么,而且绝不会受气。房子再好馋了又不能咬几口,只是为了让没有房的人看着羡慕,自家心理平衡而已。牛子家老少勤劳能干,以后不愁房的事。 有些可悲的是,牛子的业余时间全被侵占了,再也没机会跟大同他们聊天打牌了。这两天青抹芦荟去斑膏过敏了,脸肿得跟猪头似的,牛子仔细询问那家超市怎么回事,瓶里装的是不是丰胸膏,人家说是正常反应,这才放下心。这副模样没法出来见人,牛子只好陪她窝在家里看电视,而且青不许牛子看动画片,只看缠绵恶心,废话连篇的韩剧,牛子向来讨厌韩剧里那种假模假式的对白,现在却跟青一起眼珠不错地盯着电视,时不时被拙劣的搞笑手段逗得笑成一团,顺便模仿一下那些亲昵的假动作,还把青脸上那肥硕的脸蛋嘬得滋滋响。 大同暗想换成我可真下不去嘴,他在旁边直起鸡皮疙瘩:“有看头吗?” 不料牛子竟说:“这么好的片子你不爱看吗?”还挺王八蛋地冲大同笑笑。大同不得不承认爱情的力量是无穷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可惜是青改变了牛子而并非牛子改变了青。不知有多少人都这么骗自己呢,可也没别的办法,如果牛子扔下青跟大同玩儿去,回来青准给他脸子看,要知道现在青这猪头大脸已经够难看了。大同也能体谅哥们儿的心情,想着别打扰人家演戏了,趁早走吧,这一肚子的郁闷上别处倒去吧。 牛子见大同往外走便拦住:“干嘛去?哥们儿冷落你啦?坐这儿呆着不碍事。”大同想:唉,你的确没冷落我,青怕烟味你们全家都戒烟了你还特许我抽呢,够意思啦,可你不嫌碍事我还嫌自己碍事呢。大同信口说:“我找大志去,他新买的a片,你看么?”牛子还真信了,眼神告诉大同他想去不敢去,嘴上却故作清高起来:“嘁,垃圾才看那种低级的东西呢。”其实他就是垃圾,已经迫不及待地要演a片了,昨天还偷着问大同有没有安全套呢,男人好色,英雄本色,没什么可隐瞒的,哪个小伙子床底下不藏几张a片呀,除非心理不成熟不健全,只是牛子现在要当着青面装装样子,扮几天乖孩子。 大同见牛子假正经故意大声说:“我们最喜欢看a片,最热衷谈论性方面的话题,这是男人的本性,但是我们并不把它当成唯一的消遣,因此不能说我们垃圾、低俗,没有低俗,哪来的高雅?”本想加一句“要不是这样那些小姐们吃谁去”,又觉得矮子面前说短话太无聊,不必惹人家不高兴。青这类人最精通这个,理应对大同的高见表示赞同,此时却装聋作哑地只盯住电视。牛子知道大同找借口走,便半真半假地笑着轰他:“赶紧去看吧,小心把你们抓进去。”牛子的话里没带丫挺的,让大同更觉得他假正经。 说实话大同也盼着有个女朋友,尤其是在事业上受到挫折的男性对异性的渴望会更强烈,似乎除这两样以外他们就没什么可干的了,对此心理学家弗洛伊德也说过:让人类努力做一件事的最终原动力只有两种,性活动和渴望伟大。男性在社会角色上占得最多当然这人类主要指男性。追名逐利、创业赚钱无论做得大小,潜意识里都是为了渴望伟大,只是程度不同:大到拥有几个大公司,小到养活一家人。由于缺乏资金这一点难以满足,他当然会考虑另一种了。 想想好久没跟小雪联系了,不知她是否还记得他,她到底过得好不好,便想打个电话问问。 不料小雪的电话打了若干次也没通,沮丧至极,忽然想起应该讨教一下小雪的同事李姐,两人朝夕相处她应该知道小雪的一些事情,不如跟她聊聊。那次为了感谢李姐给他们打掩护大同请她吃过饭,微醉中记住了她的号码,当时手机坏了,回来后匆忙写在电话本上。大同翻开生死簿一样的电话本,在没有被勾划掉的人名中仔细搜索,翻了两遍终于在角落里找到一个苟且偷生的号码,因为不重要,也为避免别人发现而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所以故意写得瘦小潦草不好辨认,像是挤在席尾上受冷落的穷客人,远不如“皇亲国戚”的名字笔画肥浓。 为了弥补“慢怠”的过错,电话拨通后他分外亲热地叫着李姐,关切地问她最近过得可好,弄得李姐结结巴巴想不起他是哪个弟弟。繁琐的寒暄后,大同问她小雪最近各方面是否有异常。李姐跟大同说小雪亲事告吹了。 分手的原因是这样的:小雪有个表哥叫大成,在他们镇上卖水果,有天那个汽车修理工去她家之前,在大成的摊儿上买了几样水果,大成给他找零钱时稍慢了点儿,这小子不耐烦了:“你他妈的快点儿!老子有急事儿呢!”他不认识大成可大成认识他,大成一愣:“你说谁他妈的呢?”这小子说:“我他妈的就说你呢!咋啦?”大成说我卖这么多年水果还没见过你这路混蛋呢,满嘴的炉灰渣子。这小子说那你见识一下吧,你一个臭卖水果的有啥了不起,不服爷抄你摊子。大成说好样儿的,这么快又长一辈,老子改成爷了,你丫对象要是不吹你回来抽我大嘴巴。要不是周围有人劝着就打起来了,晚上大成就跟小雪她爸说了:这可不行,逮谁骂谁,张嘴闭嘴他妈的,还要抄我摊子,这混蛋咱不能跟他。第二天媒人也就是小雪的姑姑,把订婚的两万六千块钱给那小子退回去了,小雪难过了好几天,不是舍不得那小子,是后悔跟这个混蛋相处了那么长时间,在她面前装得一本正经的,没想到素质这么差,而小雪姑姑也不十分了解那小子,是别人托她给找的。 大同想,大志的预料果然不错,这相亲真是没谱,好比买西瓜,挑了半天也难免被外表所蒙蔽,只有等回到家切开才知道甜不甜。他怎么也比那小子强,也许小雪还会考虑选择他,于是一时高兴说道:“是不是我还有希望啊?” 李姐笑笑,声音里明显有些寒嘲冷气:“你到是够执着的,到现在还没不放弃,精神可嘉。不过我觉得你们不是太般配,小雪又黑又矮,长相平常,你到底喜欢她什么呢?”大同说我喜欢她温柔善良,纯洁、庄重,这比外表重要。 接下来她问:“你有没有想过,依你现在的能力能养活小雪么?你是不是太幼稚了?” 咦?当初支持的态度哪去了?口气里带着令善于“忠言逆耳”的人沾沾自喜的耿直,这话像一记直拳捶到大同胸口上,男子汉养不了媳妇比性无能还耻辱,不知是因为她自以为年长几岁考虑问题周全、现实,还是单纯的不会说话,反正这种直截了当让大同挺恼火,但没暴露在声音里,委婉地回答她:“将来肯定能。”脑子急转一下补充道:“小雪是这样想的吧?” “不是,是我想问,你有没有想过,小雪能有多少个将来,能等你多久?你一没技术二没工作三没收入,你靠什么养活她?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不为你们的将来着想?你现在还不能自立呢,还是多想点儿正事吧……”李姐的话像烟头似的频频碰着大同这根炮稔子,随时会把他脾气引爆,他快要忍不住了。 大同想:听这意思我这种不务正业的混子不配结婚了。我修养不高,却没想到这个高学历的大夫想法和观点跟乡下老娘们儿一样,只考虑现实的物质条件而毫无远见,这年头饿不死人,生活的基本条件一般人都能创造,你操哪门子心?好像只有经济基础才是结婚的先决条件,像漂亮的外衣一样重要,而人品、修养、性格这些东西好比内裤,不管脏不脏、破不破,即便没有也无所谓,提倡内衣要比外衣美的人并不多。有几个人像我这么大就能完全自立呢?老子要是只盯着那一个月五六百块钱就不会这样。 大同现在状况不好最怕听这类话,如同秃子最忌讳别人说秃,老姑娘最恨人说老,看来人不能老是穿条好内裤过日子。他压住火气勉强凑出一点温和来:“谢谢你,你很直率,非常感谢你的指教。”不等她回答就放下听筒。 之后的几天里大同心里还是不痛快,很是伤自尊,穷人的自尊心有时更为敏感,总是回想起李姐的话,后来他打算再去看小雪一次,跟她好好谈谈,小雪还没说什么,李姐的话不能全听。他又给小雪打电话,这次通了,大同问小雪现在过年了,你该有时间了吧?小雪却说初一至初五她一个人要值班,大同说你们赵大夫也太黑了吧?小雪说是她主动要值班的。大同想了想,很高兴地说那好,我去陪你吧?不料小雪竟说:“你还是别来了,我知道你的意思,咱们还是不要谈了,我现在不想找男朋友,觉得没什么意思,我想趁年轻在这里多学些东西,争取以后成为正式的大夫,现在不过是个临时工,干点儿零活儿,不学习没有前途,现在我不想把心思放在谈朋友上,我又不太适合你,忘了我吧,你会找到更好的女孩儿的。” 大同的热情被浇灭大半,他努力克制着受挫的情绪想着怎么回答,不去想小雪是在找借口骗他,而是想她也许是婚事告吹后受到打击,才毅然决定在工作上取得成就的。这个理由还很充分,既然他爱小雪,为了小雪好他能不让她学习吗?好好干几年再托托关系也许真能行,可她什么时候嫁人呢?大同还抱着一线希望说:“你这个理想不错,也挺难得的,咱们这地界的人为了弄几个钱,年纪轻轻就出来工作,学历普遍都低,毕业之后能真正学点专业知识的很少,不过是混日子而已,我赞成你的想法,我也在想办法创业,已经有些眉目了,没关系,我可以等你,反正你要嫁人的。你都二十二三岁了,在农村这个年龄的男女多数都订亲或结婚了,到了二十五岁就不好找了,别耽搁太晚了,让我等你吧,我很喜欢你。” 小雪却说:“别这样,我会有压力的,几年内我不会考虑这事儿的,你比我大两岁,我不想耽误你。”大同纳闷她为什么这么果断,担心是因为交往不深而缺乏了解,或是认为他哪儿不好,或是受到的打击太大真的不想谈恋爱。小雪接下来的话正好回答了大同所想的问题:“你是个不错的小伙子,人很实在,也很细心,人也聪明,你要创业就好好干吧,将来会有个好女孩爱上你的。” 再接下来就是两人无用的争论,争了半天也没争出个什么,大同急得口气粗重了些,小雪索性把电话挂了,再打也不接,最后竟关机了。大同更窝火,又不想让家里人知道,跑到村外捶打了一通杨树,发泄够了才回来。过年时心情都很差,抑郁得吃不下东西,父母也问不出他的心事,以为他在愁做生意的事,劝了几次也就算了。大同的倔劲上来了,初二时他仍决定去看小雪,想趁有时间再跟她谈谈,他深信执着会打动小雪。 看看村后那排大杨树摇摆的夸张幅度就知道风大得顶不动,至少五、六级,而且冷得直削耳朵,大同骂道:他妈的,老天爷干嘛非要跟我过意不去?越急心越乱,他窝在家里急得直冒火,等到中午风也没有想停的意思,好样儿的,咱们看谁倔!下午大同去找牛子:“哥们儿,送我去车站,我要看小雪去。小青,我借牛子用一会儿好吗?半小时就够了。”青眼睛不离电视,嗯一声表示同意。俩人腻歪一上午了,被牛子搂得累了,分开一会儿无所谓。 牛子望一眼窗外,那棵小树吃了摇头丸似的疯狂甩头,他缩了一下肩膀,虽然怕却又极爽快地站起来:“走!向党表忠心的时候到了。”又温存地抚着青吻别,磨叽了些乖乖等我马上回来之类的话,看得大同心里作酸。好不容易他换了衣服去发动摩托车,天太冷打了几次才响车,热完车他们就往车站赶,风玩命地刮,像要把他们的脸和耳朵撕掉,脑浆恨不得要结冰茬了。牛子一向鄙视寒风,头盔也不戴,一滴眼泪飞到大同眉头上,瞬间结成了冰珠儿。镇上一辆公共汽车也没有,看来是过年放假停运了,大风天没几个人出门,司机们都玩牌去了。大同不愿牛子陪他受罪便决定回去,牛子车也不停,说咱们往县城走,碰上车你就坐。 为了省时间少挨冻,牛子顶风开到六十迈,这回连后脑勺都冻得生疼,大同可还戴着帽子呢,真不知牛子怎么受的。给他帽子他也不要,他说小雪要是不回心转意咱兄弟可太冤了。大同咬牙挺着,双手捂住牛子鲜红的耳朵。“你丫坐好,别掉下去!”“掉不下去,我瞅你丫冻成这样心疼。慢点儿开吧!” 半小时后终于到了地方,大同叫牛子进去暖和会儿再走,他就是不干:“下午这么长时间好好谈谈吧。这可是你们有史以来时间最长的一次见面,珍惜啊,一定要拿下,摁在床上使劲啃她一通就好了,这些技巧你当然不用我教,把她情绪弄上来赶紧把活儿干了,到时候不行也行了!听见没有?别让兄弟白受罪!”说着伸手要去吩咐大同的“兄弟”,牛子这家伙很务实,想让大同直奔主题:“废话越多越不好办,女人就是这样。” 大同冻得鼻涕眼泪流个不停:“多谢了,让你陪着洋受罪。”“敢说谢,找揍哇?”牛子假装恼火地捶大同一下,他向来不许大同跟他客气,按老规矩大同只能骂了:“滚吧!没你事儿了。”“嗯,这倒听着舒服。”他接过大同的帽子扣在头上:“如果你回来的时候还是处男,前列腺给你丫挺的捏出来!”其实牛子并不了解男性的生理结构,他一直误以为前列腺是胸前并列生长的腺体,大同稍胖显得胸脯肥厚,牛子便怀疑他不正常。两个人胡闹着笑了会儿,牛子油门一轰就走了。大同浑身僵冷地往诊所走:唉,多亏牛子,要不然今儿个就来不了啦。 第十二章 冬天的雪是冰冷的 看见诊所的门大同心里又一阵痉挛,好像那是看守所而不是诊所,想起牛子让他啃小雪的话,脸也升温了:他妈的,这段时间老是心跳脸发烧,想起小雪和春花都是这种反应,这个毛病咋改呢?现在赵大夫李姐都不在,小雪总不至于把我轰出来吧? 大同抖起精神往里走,门挺紧,他猛地推开大步流星往里闯,还挺有点儿气势。屋里没有年味儿,仍旧弥漫着令人紧张的消毒液味儿,小雪正坐在赵大夫的办公桌前翻着一堆枯燥的报纸,见大同进来心里惊了惊,转瞬间化做尴尬的假热情,起身迎出来:“嗳,这么冷的天你怎么来了?快去暧气旁边暖和暖和。”说完目光就开始左躲右闪,跟大同的眼神玩起老鹰捉小鸡的游戏,跟初次看她吃面时一样。大同想:今天你算是跑不了啦。 “你一个人值班挺闷的,我想陪你待会儿,我在家里憋得怪难受想看看你,年过得好么?”大同倒还没忘了拜年。“挺好的,你年过得好么?”小雪口气假装很温和,手却不安地绞在一起。大同想:哼,挺好的?那你干嘛不在家玩,非要主动替他们值一个星期的班啊?你这么爱岗敬业啊?冷冷清清的哪有过年的味道,真郁闷。 “不好!”大同没好气地回答,他心里还是不踏实,边朝里走边到处打量,第一回来让老东西吓坏了,现在还心有余悸,好比在老虎出没过的地方,即便老虎没出现,人也会紧张。老东西不在,却瞥见床上有个老爷子,不知是病入膏肓还是要向诊所表忠心证明自己是最忠实的患者,过年了也坚持来做理疗。时间太长,他无聊地闭目养神,或是假装没听见他们说话,趴在那儿一动不动地装死,眼皮微动着证明他还清醒。大同想:反正不认识你,听见了也不怕,继续死觉吧。 屋里暧得足有二十度,大同没必要傻乎乎地趴在暧气片上焐手,大咧咧地一屁股坐进小雪刚坐过的转椅上。“怎么不好了?”小雪坐在大同对面明知故问,牵强地笑着,类似腼腆孩子在照相机前逼出来的那种。你闹的呗!大同心里回答道:大过年的谁让你无缘无故发神经要拒绝我啊,那小子不好还有我嘛,难道我没钱就不够资格做你男朋友吗?今天是正月初二姑爷节,你家没有姑爷我可以提前上任,做几道精致的菜哄你老妈开心,亲亲未来的小侄子,多好哇,你偏要闷在这儿看“死尸”,拿这些报纸当零食浪费美好的时光,真要无私地把青春奉献给医学事业啊?你活得也太认真了吧? 上来就埋怨反到会把气氛僵化,大同故意稀里哗啦地乱翻报纸:“你说呢?”他仍没好气地问,然后用微笑软化一下,做成亲昵的嗔怪。小雪心知肚明不肯说话,眉心微皱着担心大同把那宝贝报纸弄撕了,回头不好向老东西交待,可也不好意思阻止大同。 大同眼睛飞快地扫视着报纸,想寻出个共同话题来,避免无声的尴尬。却见满篇都是治疗骨刺风湿牛皮癣的神医广告,像是从街头巷尾的电线杆上精选来的,穿插着扭曲奇异的肢体照片,还有癞蛤蟆一样满是脓包的脸孔,够瘆人的。再就是一些所谓先进的医疗技术宣传,各种豆腐块新闻拥挤得像乡镇集市上小贩们的摊位,相互侵占杂乱得水泄不通,只有他们自己清楚分界线在哪儿。缝隙里连个笑话趣闻都没有,看看刊头才知道是某某健康快报。这攒了一年的报纸足有三斤多,挑有用的浏览一下还行,要是看名著似的趴在那儿精读一个星期恐怕比失恋还痛苦。 大同忍不住要笑:“你就看这个?”小雪一本正经地回答:“我正在学习风湿病的发病原理,结合报纸上的知识研究研究。”大同暗道:够拽的!听听,用词多专业。 “不闷么?” “不闷。没有你想像的那么枯燥,我挺感兴趣的。人总该有点儿出息,不能平庸地混日子。”她继续发表着自己的理想和人生观,这难辩真伪的演讲长得像一列慢吞吞爬行的火车,大同等啊等啊怎么也看不到车尾,也不好打断。全过程中她头也不抬死盯着报纸,生怕大同把字儿们抖落到桌上,声音也平直得没有感情,像小学生背课文的腔调,有口无心,又像电视上常见的尼姑拒绝恋人劝其还俗的架势,一脸四大皆空的冷漠,仿佛神仙也劝不了她。大同怀疑她是提前背熟了的,之后不等大同问她就把那套拒爱的理由重复了一遍。 大同心里笑:哈,真是有志气的好孩子,我竟然没看错人。你想有出息,想自学成材,想当模范护士,当中国的莱辛格尔,我不反对,可你想拒绝我,我怎么也不能接受。为了事业你会甘心当老姑娘?要么等着有个白求恩式的好大夫来追求你?哦,这是暗示我没出息么?我这个游手好闲的小混混是来捣乱的,现在侵占了你的桌子和时间影响你学习了,哼!我就不信你说的是实话。大同想起李姐的那番话更不舒服起来,就算是她的想法她也会死不承认。大同呆坐在那儿不知怎么对付她,深感自己在这方面不是很聪明。 “真对不起你,那天对你那么凶,我想你肯定气得再也不理我了,没想到你这么大度,现在还来找我。你不用来陪我,我不闷,我没你想的那么好,你还是忘了我吧,去找别的女孩吧。”最后一句话像蝎子尾巴似的在大同心里蜇了一下,大同疼得缩成一团,又问小雪是不是家里知道他俩的关系,嫌他是个不务正业的混子而坚决反对,小雪只说不是。大同又问是不是赵大夫怪她不专心工作成天想着恋爱,答案也是否。 大同一连问了十几个问题后小雪说你别乱猜了行不行?她急躁得无处发泄,便使劲咬着嘴唇。大同又说我太笨你还是痛快地告诉我真正理由吧,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不可能百分百让你满意,但我竭尽全力地满足你,大同这才发现说了不少重复的废话,毫无新意自己都烦了。他明知这回没戏了却又不甘心,无力地挣扎了半小时。 这时,外边那个死人复活了叫小雪加药,小雪应声出去磨磨蹭蹭地捣鼓着不肯进来。大同心里渐渐疼木了,脑子空瘪着掏不出话来,该说的都说了,这不像是谈恋爱倒像是谈判。大同浑身颓废得绵软无力,忽然胃里一阵强烈的酸灼,两顿没正经吃饭了,胃酸没有消化的任务只好侵蚀着胃粘膜,发出空洞的哀鸣。大同问小雪中午吃的什么,她说是饼干,抽屉里还有。大同从不拿零食当饭,就怪她不注意饮食身体会垮的。便要了她的手套和车钥匙去买吃的。一起吃点儿东西能缓解这种严肃的气氛,没话的时候可以嚼东西,有理由沉默,他想再打会儿持久战,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小雪戴的是那种魔术手套,弹性好,看着跟壁虎爪子似的戴在手上就大了。大同骑车没走多远就觉得冻手,发现这手套绒毛磨没了,线稀孔大像麻袋片,根本不暖和。街上的商店都紧闭着门窗,只有大超市还开着,没想到里边人还真多,购物气氛热烈,闲逛的人来了也会忍不住想买点儿东西。 大同在食品区转悠了一圈,售货员们好像都看出他心情不好,个个语气温和,热情得让大同鼻尖要出汗了。大同最经不住热情的服务态度,买了一只扒鸡和两样特色小菜,本不打算喝酒,可那掌管卖酒的小姐微笑着劝道:跟女孩子一起喝点儿红酒多浪漫呀,红酒是爱情的诺言,一杯红酒就是一段风花雪月的故事,红酒富含钙、钾、镁、铁等矿物质和维生素,还有叫“多芬”的神秘物质,可以让皮肤美白……说得跟琼浆玉液似的。 大同不指望靠红酒补充矿物质,也没指望小雪喝完了就立马变成白雪公主,只因为这姑娘觉得他这头蠢猪跟爱情、风花雪月这些字眼能扯上关系,让他稍稍高兴起来,幻想到与小雪举杯共饮也能添些情调,光是吃显得很闷,便买了一瓶低度原汁野生葡萄酒,优惠价一百五十九块,是货架上最贵的,平常大同还不舍得,此时却想让这个会说话的售货小姐多得点儿提成,大年初二就站在这儿挺辛苦的,而且顾客很多却偏偏要跟他多废话。 想想现在毕竟还算得上朋友,过年了应该送上一点儿小礼,太贵了有收买人心的嫌疑,小雪肯定不收,他便搬了两箱水果。又想到小雪一个人值班闷得慌,再买点儿零食让她磨牙吧。最后还有六块钱了,大同考虑是依牛子的建议买枝花哄哄她呢,还是买双手套呢?小雪再冷淡也不会影响他对她的好,考虑到天挺冷的还是手套比较实用,他便放弃了献花的机会,买了双蓝色羊绒手套。因为大同的印象中小雪总是跟蓝色有关,初次见面时她的背心是蓝色的,她的自行车是蓝色的,甚至她今天穿的毛衣都是蓝色的,后来看见蓝色的毛巾蓝色的拖鞋、痰盅他都会不禁想起小雪来,好像世界上蓝色的东西她都用过似的。大同戴着它回到诊所,一点都不冻手,看来比买花强。 大同带着这一堆东西回到诊所时,那个患者已经走了。小雪正忙着扫地,看见大同往屋里搬东西立马生气了,好像他做错了一件大事:“这些东西你都拿走,我一样也不要,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她掐腰拄笤帚横眉立目地瞪着大同,好像要把大同连东西全扫到大街上去。大同连忙说:“别误会,就算是朋友也还能一起吃顿饭吧,总不至于谁也不沾谁吧,我知道你不许我上你们家,贵重东西你也不收,作为朋友一点儿水果还能收下吧,别以为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短,我才不用那么低级的手段呢。” 小雪愠色不褪听完便问:“一共多少钱?”大同胡乱说不多才五十。她不信,掏出二百块钱给大同,大同要急了:“你这是打我脸哪?真瞧不起我是不是?我要是那么小气都不来看你,收不收东西吃不吃饭跟咱们的关系没有影响,不谈恋爱饭也是该吃的。” 进了屋大同让她找盘子,她像石雕似地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冰冷而毫无反应,可能在想怎么对付大同,感觉大同实在太难缠了。大同又念魔咒似的废了不少口舌,过了好一会儿石雕终于奇迹般变成了人:“我知道你还是把我当成女朋友看待,可我说出的话绝不会反悔,以普通朋友的关系我愿意跟你吃,否则绝不动口。要么你自己吃,要么你拿走。”大同脸上瞬间又火烧火燎的了,真够倔的,万没想到连吃顿饭都这么难了。大同想:也许因为他们不是同一种人,也许在她这个勤俭的小家女看来,谁也不会无缘无故地破费讨好别人,而且是讨好一个屡次拒绝他的人。张大同啊,看来你这种作风不是处处都行得通的,老是把自己当成阔少爷,想起什么买什么,花得一个子儿不剩才觉得痛快,却忘了自己是零收入者,结果被人误会了。唉,也许自己潜意识地还把她当女朋友呢。 小雪的话明显有要挟的成份,她知道大同绝不会自己吃或是原封不动地拿走,赌气扔下东西就走肯定更难堪,那连朋友都没得做,大同肯定受她要挟,只有以共进晚餐的形式结束才能让大同下得来台。不料大同并不妥协,他上前一把抓住小雪的手,吓得小雪缩着手直往后躲,但是大同的手劲大她挣不开,只好小心地防备着他下一步的行动。 大同本想来个强吻,突然觉得粗野而无意义,想到许多求爱方式,不过就是那几样,没什么特别的,便单膝跪下抬起头极诚恳地对小雪说:“求你嫁给我吧,说实话也是求你可怜我,我很需要有人陪我一起生活一起奋斗,我心理上很渴望得到慰藉,现在是我最穷困的时候,如果你肯嫁给我,那我会一辈子都对你好,这么长时间了,你应该能体会出我对你真心的程度。求你把目光放得长远一些吧,真正相爱的人是很少能结合在一起的,请你珍惜一下吧,一辈子也碰不到几次。我相信我是个很优秀的人,我将来肯定会有所作为,我会让你过得很幸福,说句不算过份的话,也许现在向你求爱的是个人中之龙,现在对你对我都是生命中的一个转折点,如果你还要坚持,那就会失去一个爱你的人,我也许从此再也不相信世界上有什么爱情,至少我觉得自己不会再得到,我不会再去追求谁,”说到这儿他心里想了一句:除非是爱上我,自己送上门来的。“请你好好考虑一下吧,我真的很爱你,真的打算一辈子对你好。” 说完就用目光乞求着小雪。小雪眼睛盯着地不敢看他,听着这些滚烫的话心里激荡不已,但是她不肯把苦衷说给大同听,那样会让大同心里更痛苦,她知道他们是走不到一块儿的,因为有一个很大的障碍不可逾越。大同见到小雪的眼睛发红了,瞬间沁出两大滴泪珠,缓缓地划落下来,大同暗喜:哦,有戏了,她已经被感动了,看来执着是对的,他慢慢地站起来去给小雪拭泪。 而小雪呢,权衡一番后最终狠狠心决定拒绝他,就在大同伸手给她拭泪时使劲拨开他的手,并大声嚷着:“你走,我不会嫁给你,我不后悔,什么叫相爱?我根本就不喜欢你!世界上有的是好女孩,你干嘛死心眼非要找我呢?你去找别人吧!”转身进了宿舍的小屋,锁上门不肯再出来。 大同颓然地站在那儿,承受着被拒绝的痛苦,想想小雪的话,也许都是真的,他一直是个傻小子的角色,一直是在一厢情愿,小雪对他的好都是他的错觉,那些好加起来也达不到爱的份量,是一般朋友也能做到的。他调整了一下破碎的心情,看来真的不能在一起,他决定不再白费力气,一心一意地去做他的事,不免也会恶毒地想:将来老子发达了,要把失去的一切从别的女人身上找回来,让她们也遭受这种痛苦。但这念头在他回到家后就打消了:别人是无罪的,小雪也是无罪的,干嘛要这样报复?我是做大事的人,怎么能为了失恋而感情用事呢?话又说回来,爱情就是要感情用事,要不然还有什么意思呢?谁也不爱谁那不就成了做交易搭伴过日子了么? 反复矛盾地想了若干次后也就渐渐平息下来,既然忘不了她,就在心里躲避着,不留神想起来了就努力去绕开,如同半路遇上仇人,总是脚步匆匆地躲开。感情毕竟是难以克制的,尽管他很小心,仍然被折磨得痛苦很多次,伤心事就像嵌入蚌壳或眼睛的沙粒,躲闪不开的。 小雪知道自己做出了违心的决定,也着实难过了很久,她心痛失去了这样一个优秀的小伙,因为她是一个悲观主义者,认为怎样都会很难,父母绝不会让她嫁给大同这样的穷小子。因为她们家也很穷,哥哥结婚时借了不少账,两年来全家人使劲挣钱还账,小侄子都会走了钱刚还完一半,乡下人的收入少且不稳定,哥哥常为这事发愁,嫂子也常为这事怪哥哥没本事挣不来大钱。她不希望将来也这样过日子,现在两个人感情很好,将来很可能因为穷而出矛盾。 她承认大同是个有志气的小伙,但是他们这穷地方不是光有志气就行的,白手起家很难,如果有办法谁不去创业呢?干嘛还都累死累活的挣血汗钱呢?也从没看见过谁像大同那样年纪轻轻开始创业并成功的,他很可能会白拼搏几年,最终认命不再执着了。 这时她觉得自己比大同成熟考虑的问题多,不会感情用事,至少她已经将感情的阀门拧紧,就算还会滴下几滴但很快就能停下来的。 第十三章 伟大人物的背后 痛苦之后,失恋受到的打击不但没让大同颓废,反而变成强大的前进动力,他的心情像砸在地面的球,弹跳得比以前更高了。雄心勃勃的大同恨不能一时起步。可是活动资金仍然没有,还是那句话:光有一堆锅灶是不行的,租房要钱,买菜要钱,交税要钱,还有其他零碎的开支是预料不到的。草草干起来很可能因为一点小钱拿不出而导致全盘失败,比如煤气用完了没钱买,人家不认识你又不肯欠帐,那就没法干了,所以做生意要有足够的后备资金。大志考察到年后这半个月生意稀少,大同想趁这几天尽快想出办法,一年之计在于春,若是不成的话那他们要么在家种地要么还找个糊弄人的班上,一年又瞎混下去了。 大同又央求家里好几次,他爸仍然担心他再弄出什么事搞砸了,不肯答应,甚至变成了谩骂,说他是倒霉催的,早晚把家毁了。他妈仍然替他求了几次情没管用,只好劝他先放放,等将来自己挣些钱再说吧。可是自己什么时候能挣到那些钱呢?他没有把握。对此大志也没有办法,牛子没有跟他们要那笔钱已经不错了,哪好意思再求他,再说牛子兜里没有银行,他女朋友在他家花销很大的。 这段时间大志变得意志消沉,写了许多东西,有些已经不是歌词,到是像散文,痴心妄想地打算投出去挣些稿费来当资金,后来意识到自己思想消极只好算了。他父母托亲友给他找个对象,想着他结婚后肯定会踏下心来上班或种地,不再跟大同这混子瞎掺和。他家情况比大同稍好些,他爸打算开春拿出积蓄,再借几万块钱给大志盖房,亲友们给介绍了好几个姑娘大志都推掉了,他知道一但盖了房结了婚就一辈子离不开土地了,他自嘲地找借口说:“我的要求很高,人类已经满足不了我了,要仙女才行。”其实更重要的是他在想着春花,虽然春花已经跟段明订亲,但是春花一天不结婚他就一天不谈恋爱,尽管他不敢对大同说,也知道大同跟春花的感情,可心里就是放不下春花。 这一年的春天来得很晚,正月十五还下了一场大雪,整个世界白得枯燥。乡下的人们还没有什么农活可干,趁着忙碌的季节来临之前抓紧时间走最后几门亲戚,积极的人会搞些副业,聚在一起打麻将企图弄些钱花,消极的干脆睡觉,看电视,全村的气氛都是懒洋洋的。农村人闲下来就觉得无聊,因为没有什么娱乐场所可去,即使有也不会玩什么,即使会玩也不一定肯花钱去玩,没有收入的时候一切要从俭。 大同烦燥不已出去踏雪散心,他不想找谁做伴,只想一个人静静。雪后没风空气很温暖,是脸上不冷雪不融化的那种温暖。灰白的天雪白的地,映衬得村外那一排排毛白杨像是笔画清晰的铅笔素描,繁密的细枝末杈根根可辨,村里统计过一共有两万多棵,每棵都至少有一抱粗,这是村里最大的财富,价值几百万,却被历届的村干部零碎卖掉不少——现在的干部上台就想卖树,从中捞取好处,因为这样来钱快些。想到钱大同更烦,看着村里几座新房高高地突兀在旧房丛中,他越发心灰意冷,想着这回也许真的没希望了。 他嘲讽着自己:你就是这块闭塞土地上的蚂蚁,不会有什么发展很难走出这里,你无法背叛命运的安排,你只能像所有农村青年一样去给人家卖力气工作,去挣那一点儿可怜的工资凑合活着,节衣缩食地抠着攒着凑钱盖新房,想方设法地出风头比邻居的房高一点宽一点,再几乎倾家荡产地将血汗钱用来装修它,把它收拾得干干净净,地板瓷擦得一尘不染连苍蝇站上去都会劈胯。然后全家挤在阴冷的小厢房里过苦日子,而那座用血肉砌成的雄伟建筑要像宫殿一样供奉起来,让一些人去羡慕,赞叹。这样就会有人看得起你,把他们亲戚或朋友家的姑娘介绍给你,几经挑选或不用挑选,终于有一个姑娘肯嫁给你了,你们才可以住进那神圣的新房,而你的父母未经你媳妇同意,只好蜗牛一样在小厢房里长久住下去。 这时,你开始逼着自己去爱她,人家给介绍的多数是不好嫁出去的,因为好的早被别人抢走了根本不用推销。你对自己说:没办法,这就是月老给你安排的,总比没有强吧?尽管她长得让你想吐,尽管她还没生过孩子腰就肥得像水桶,尽管她一脸雀斑,尽管她很讨厌你的父母,尽管她的父母更惹你讨厌,凑合吧,不然你就打光棍吧。来吧,去吻她,闭上眼睛都是一样的。然后你跟她生个孩子,不管怎么样,那孩子管你叫爸爸,接下来你开始加倍努力挣钱,因为你的父母老了不能劳动了,你的老婆孩子要吃饭,要活着,你要养活他们。 对了,你还要给你的孩子盖房,你要重复你父母以前的生活,种地,种地,你的孩子要重复你以前的生活,上班,上班,等到你孩子有了孩子重复你的生活的时候你就该死了,因为长年劳累过度你得了腰肌劳损关节炎类风湿等等疾病,你动用老本或子女给你的钱去买药吃,终于有一天你熬不住总算死了,解脱了。 接下来给你办丧事,乡亲们吃喝一通后把你埋了,你基本算是在地球上消失了,因为还有一个小坟包呢,幸运的话每年能得到几把纸灰,那是你的孩子在糊弄你或是看在房的面子上凭吊你,当然这个你看不到了也不会再介意。以后再也没有人记得张大同这三个字的意义,仿佛没有人会去弄清一只蚂蚁的生平事迹,因为你活的时候这名字就没多大意义。你的所有时间都消耗在田间地头了,你没有留下丰功伟绩,没有理由流芳百世,你没有为多数人谋幸福,没有成为英雄,甚至没有真正为自己的灵魂做过什么,你只是你这个肉体和你亲人的奴隶。 你在个世界上留下的光辉遗迹只有那座房子,得到的只有孩子和你骨灰旁的另一把骨灰,这些甚至都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得到——那座房子也许用不了多久会被你的后代毁掉重塑,只换来一时的虚荣,之后给地球留一下一堆垃圾,你为之忙活了半辈子有什么意义?你死后也不会再看到孩子,另一把骨灰也没有任何意义,骨灰就是骨灰,不需要什么伴儿。如果有灵魂,你会在半夜跳出来指着自己的坟堆嘲笑咒骂:“当了一辈子孙子!真他妈傻b!操!终于累死了吧?农民永远是农民,孙子永远是孙子!”对你来说只有这些话最精僻最准确。 想到这些大同已经变得偏激,厌世,幸好倔劲还有一些,又胡想了一会儿他命令自己说:“你丫挺的不能那样活一辈子,你一定要活得精彩,你要为自己的灵魂活着,如果十年后你还是这样一事无成活得没劲,你就自杀,对,十年已经够长了,如果没有父母的话就应该减少到五年,期限越短越能逼出你的潜能。自杀是为了让所有人知道你不是甘心混日子的庸人,不是废物,你要用炸药把自己炸得粉碎,不要麻烦别人来收尸,那样太讨人厌了。对,就这么定了,无意义地活着不如死了痛快,心里什么烦恼也没有。” 就在这个懒散的雪天,没有人知道大同给自己下了这样坚决的命令,没有人相信他将来会因为痛恨自己平庸和生活的无聊,而将自己炸得粉碎。这时有摩托的沙沙响声从远处传来,越来越近。躺在雪地上的大同逐渐回到现实,一个正常的人不会独自躺在这里装死的,他应该站起来。 就见春花长发飘飘地驾车而来,还戴着一副淡黑的墨镜,白嫩的小脸被吹得发红,紧绷着毫无表情,小嘴因怕喝风而紧闭着,看上去很是冷艳。大同见到她觉得心头一热,刚要微笑忽然想起她与段明的婚事,心中很是不快,只是平静地看着她。春花发现他后那冷艳瞬间融化了,小嘴儿绽出个暖暖的笑来,引得整张脸都有了春意。结果,她喝了几口凉风。 “你从哪儿来啊?”春花已经到了跟前,大同不得不开口问候。 “我,从县城来。你怎么会在这儿,一个人欣赏雪景么?”春花是从段明家来的,只为隐讳而地含糊说是从县城来,大同对她的问话不置可否,他觉得他们之间现在似乎没什么可说的,他跟她再亲近也是没意义的,苦笑一下转过身去假装看远处的树林,等着春花赶紧走开。 刚才春花看见大同在雪地上躺着,知道他心绪异常,便停下车不肯走:“你不高兴么?有什么心事啊?” 如果不回答就证明肯定有事,大同只好应一句:“没事,散散心,你有事你走吧。”春花见大同这样冷落她心中有些伤感,酸涩得想落泪。她知道大同是因为她和段明的婚事而不理她,大同并不理解其中原由。春花索性要跟大同说说,她最近也很苦闷,难得有人跟她沟通,她熄了车向大同走过来:“我没什么事,陪你散散好么?我挺想你的。” 大同仍不说话,吹掉一个大树桩上的积雪坐下来,对面还有一个更平整的树桩,他是有意留给春花坐的,为了不露出主动的亲近,他命令自己不去帮春花吹掉上面的雪。不料春花没去坐,而是跟他同坐在一个树桩上。大同立刻嗅到春花身上那熟悉的香味,心中不免有些激荡,但仍警告自己不要理春花,他觉得自己在这个姐姐面前仍可以任性,耍小孩子脾气,正因如此他又很舍不得失去春花。接下来春花所说的话让大同的态度渐渐好起来,而且很同情春花的遭遇。 原来一年前春花她爸得过一场命,需要很多钱,一时没处借,想到段家在村里最阔肯定能借来,便去找段明他爸。结果很痛快就借出来了。之后段家还给了春花家不少帮助,春花知道段家对她家好的原因,尽量不去再求他们,但是她说服不了她妈。果真没过多久段家来提亲了。春花的爸妈权衡一番,觉得那笔钱他们是很难还上的,段家肯攀亲家这是他们的造化,这段时间对他们都还不错,段明从小就喜欢春花,将来春花嫁过去肯定会幸福,再说春花体弱多病也应该在一个富裕的家庭生活,穷人家养不起也不愿养这种少奶奶的。于是他们就劝说春花,劝了好多天后,原本倔强的春花违抗不了父母的意愿,只好答应下来。 听到这些大同的态度好些了,觉得春花也是没有办法才这样,他问春花过得是否幸福。春花对大同说,段明真是个公子哥,现在才知道他还会赌博,而且玩的还不小,最近几个月输掉十来万了,他们家有钱,他也真敢胡闹。秋天时他在村里办的种植园倒闭了,因为那个公司跑了,他们只是骗人买片种,根本就不打算收购,段明一分钱没赚到,赔的钱也没有还给信用社。春花对他一直很冷淡,他渐渐觉得没趣了,时常对春花发脾气,两人打过几次架了。因为他们家借给春花家不少钱,春花爸妈总觉得欠他们情,他一来就忙前跑后的招待,恨不得洗脚水都给倒,这位姑爷却觉得理所当然,坦然受之。可气的是他对春花爸妈毫不尊敬,只叫喂、嗨什么的,春花无奈,这是父母的安排。 听到这些大同心里替春花痛苦起来,同时对她父母极度恼火:哼,我跟你们好声好气地打招呼你们都爱理不理的,却跟这个混蛋低声下气,不就是他们借给你们些钱么?真是可恶。不过段明的父母对春花很好,他爸常夸春花勤快手巧,做菜好吃,他妈亲昵地管春花叫闺女,挺会说话,他们在县城的街坊议论春花个儿矮点儿,比高大的段明矮好多,这老太太不乐意了:“矮怎么了?我们闺女人儿长得精神,大眼睛多机灵,脸蛋白白净净细皮嫩肉的多招人希罕!” 有回春花去时买了两根糖葫芦,一进门这老太太就连跑带颠地喜笑颜开出来迎接,装得像讨嘴吃的馋孩子,声音比糖葫芦还甜:“哎呀!真是想冰吃下雹子,我刚说想吃糖葫芦我闺女就给买来了,还是我闺女会疼我,往后我可享福啦!”然后附上一串似假非真的肉麻笑声。春花描述得绘声绘色,一脸傻丫头式的笑,对于这些笼获人心的小伎俩,聪明的春花应该一眼识破,这老娘们不过是想尽办法讨好这没进门的儿媳,怕春花不跟她儿子。可是人总会经不住甜蜜的谎话欺骗,有时明知是假也会一厢情愿地当真的听,看来春花是认命了,开始自己骗自己。 段明清楚春花不喜欢他,但是为了圆儿时的梦想,为了跟大同斗气,他想办法征服春花。他并不怕春花不跟他,他认为春花早晚会屈服的,就像她答应这门亲事一样。他想出不少办法气春花,证明自己再找个对象很容易,让春花怕失去他们这个富裕的家而向他服软。 有一次他们出去吃饭,当着春花的面段明就对一个陌生的姑娘打口哨,还龇牙咧嘴调笑几句,当时周围有人看春花的反应,春花真想上去?他几下,但还是给他留了情面,装作不知道。回到家后气得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段明还没事儿似的凑过来亲她,春花狠狠地?了他一巴掌,两个人动起手来,段明的父母闻声赶来护住春花问怎么回事。听春花说过事情的原委段明妈也骂段明,劝春花别生气,为了不让春花见到血腥暴力的场面又能起到解气的效果,老爷子把段明拽到单间里暴打了一顿,老爷子身子骨还算结实掌力还较威猛,?起耳光又脆又响,春花在这边听得声声真切,明白这是专门为她表演的。段明出来时挂了彩,比老爷子火气还大,冲春花吼道:“对不起!行了吧?” 春花这下更生气了,嚷着要回家,段明妈劝了半天,春花不理,趁他们全家不注意跑回来了,晚上他们又开车来接她回去。依她以前的脾气早吹了,现在却违抗不了父母的意愿,只能跟段明发发脾气,没法推掉这门亲事,段明妈好话说了几大筐,春花妈也怪自家闺女小心眼,最终她还是跟着回去了,自己都觉得自己没骨气,不敢想像这样过一辈子是什么滋味。 两人又说了一阵,大同没有任何办法,不吭声地自己心里别扭着,想着我要是有钱春花肯定是跟我的,段明别想争。春花问大同怎么一个人在这儿,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大同跟春花说了实话,把创业失败、父母如何反对、怎么发现家具城有发展前景等等都说了一遍。然后大同自卑地叹:“没有人瞧得起我了,我现在没有什么可行的计划,又不愿上糊弄人的班,只好这样瞎混,真是没出息啊。” 春花温柔地用目光抚着这个弟弟,语重心长地劝道:“不,大同,你真的是个很棒的男孩,我没骗你,别听别人的议论,你只是性格刚强不肯屈服,本质并不坏,我想真正本分老实的人反到不容易有出息,自古以来有本事的大人物都很有个性。你只是不愿瞎混日子,不愿仅仅为几个小钱拼命,一时没有赚到钱他们就瞧不起你,你根本不应该当回事儿,干大事的人应该心胸宽广。虽然这些年咱们没有来往,可你的所有事我都清楚,我从别人的只言片语中猜想出你的变化,我感觉你绝不是甘心平庸的人,你敢想敢做这都很好,即便失败了也值得佩服,至少我是这样想。别人眼里那些踏实肯干的孩子之所以踏实,是因为他们想要车要房要媳妇,没有你们这种远见和魄力,你们拼的是时间啊,有几个人敢拿这段宝贵的时间做赌注呢?他们怕耽误了那种寻常的生活,不敢拼。如果你们将来能成功,你们就是村里最年轻的商人或是企业家,假如失败了,便多了经验,头脑上也会迈上一个新台阶,离成功就更近一步,总之不会白费心血,我照样很佩服你们。你们将来会有所作为的,我……相信你。” 春花的声音里有激动的微颤,神情里没有哄大同的假意。大同没想到春花对他竟了如指掌,真是心思精细,而自己对她却了解得很少。大同心里暧上来,多久没听到这样的话了,在最需要的时候听到了,让他的自信得到肯定。赞美和鼓励一个人很容易,动动嘴而已,花不了一分钱就能让人灰暗的心灵得到阳光的滋润,可是却极少有人肯施舍,也难怪,谁让他是别人眼中的坏孩子呢?坏孩子一无是处,只配受到批评和嘲讽,什么混蛋逻辑!你只要给他一点儿赞美和鼓励,那怕是让他知道他会变成什么样儿的好孩子,他就会朝那个方向发展的。一句赞美有时候会改变一个人对自己的看法,甚至改变他以后的生活,有不少好孩子是夸出来的而不是训斥出来的,即便能得到同样的效果,前者会让他一辈子都感激那个人,而后者明知那个人为他好也会讨厌他,容易产生逆反心理。 “哦,我们将有可能成为村里最年轻的商人、企业家,会有所作为,多让人激动呀!”大同那伪装的玩世不恭表情如同薄冰遇到热水般立刻崩溃消蚀,心里一阵幸福的酸涩,酸涩得眼泪欲滴,恨不能扑上去好好亲她一顿,可是他不是孩子了,他们又不是恋人,这不合适。 春花坐在那儿若有所思了一会儿,突然对说:“你在这儿等一会儿,我去去马上就回来。等我啊?”大同问她干什么,她说你一会儿就知道了。说完心急腿快地跑去开车,结果被雪滑了个趔趄,大同跳起来要去扶她却见她没摔倒,便嘱咐一句:“姐,别着急,小心点儿。”说出姐字时心里有股柔意袭上来,他傻傻地站在那儿看着春花消失在村口。 大同有种预感,春花可能给他拿什么东西去了,很可能是钱。她有多少钱呢?她的钱能要么?大同胡想了会儿,春花很快来了。春花果然掏出一沓钱来递给大同,喘息未定地说:“这是段明给我的订婚钱,两万六,你拿去用吧,反正我现在也用不上,用的话再跟他们要。这些钱在他们家来说也不算什么,对你来说却是救命钱。放心地去干吧,不要害怕,赔了我也不跟你要了,算是我做姐姐的送给你的。你将来一定要有出息,我的好弟弟!”这时春花眼睛潮润起来。 大同万没想到有这么多,他一辈子也没摸过这么些钱,手多少有些颤抖。他抬起头,感激得喉咙梗住声音混浊粘稠:“姐……谢谢。”这时春花很想拥着大同抚摸他一下,忽然意识到眼前的大同已经是个大小伙子了,她的手刚要伸出又矜持地紧紧攥成拳头,她垂下眼睑不吭声地等大同稳定情绪。那泪最终被大同克制住逼进鼻腔里,她听见大同发出抽泣声便递来一块干净的手绢。手绢要比纸巾更有人情味,就像家用竹筷比一次性木筷更有人情味一样,后者用完了就扔掉,主人不会再碰,而前者主人会洗净留用,况且是擦鼻子里的眼泪,这说明春花不嫌大同脏,不拿他当外人。 大同有些受宠过度的惶恐,不忍心用,握在手里珍惜地揉捏了一会儿,掏出纸来把鼻涕擤净,又把手绢还给春花:“姐,我不会让你失望的,我会做个好孩子。”春花微笑着点点头:“好弟弟,乖。”完全是儿时那种温柔口气。大同又说:“姐,将来发达了我要让你幸福地生活一辈子,我保证。”春花似乎明白他的意思,脸色泛起红色:“唉,我相信你能发达,恐怕我没有那种福份了。”“肯定能,我保证。”为了避免有人看到他们在一起,春花先一步走了,大同独自踱步往回走,丝毫没有暴露出兴奋的神色,因为这钱来得让他心酸。 大同直接来到大志家,把钱往桌上一拍:“兄弟,有戏了!”大志以为在做梦,惊讶地听完大同把春花借钱的事说一遍,大志说:“将来万不能忘了这个恩人。死也不能忘。”大同也发誓说:“若是不报恩,我不得好死。以后春花有什么事,咱们拼了命也要帮她。”凭春花和段明的状况,大同预感到春花以后会有麻烦的。 第十四章 不像老板的老板 如果没有意外遇到春花,大同也许就真的要种地了,这次又能峰回路转真是万幸。他要大张旗鼓的好好干了,做快餐用两万六的启动资金足够用了,需要添置的东西也不太多,他想一定要干得像模像样。 他们又筹备了十几天,托龙哥帮忙在家具城附近找了门脸房和住宿用的房,房租不算高,他们挺满意。大同联系以前的同事们,可惜的是他们都各自找了工作,有的工作还不错,有的不愿干快餐,愿意来的一时又退不下来,需要月底结工资后才能来,不然就白干了,大同只好说什么时候方便再来吧。 他另外想办法招兵买马广收人才,只要肯来他就欢迎,他以前在别的老板手下受过气,知道那种滋味不好受,干活也没有好情绪,当然不会干得太好。他想营造一种自由人性化的工作氛围,尽量满足每一个员工,让他们非常满意地工作,这样就可以稳定地长久发展下去不断地壮大起来,若只停留在小摊点的档次上是没有意思的。 他们四处贴广告,很快就有人来了。有个叫宝山的小伙子让是他妈给押送来的,他妈非要叫他给大同他们打杂,说他在饭店干过,嫌老板事儿多不干了,地里活儿更是不爱干,成天满世界逛荡,总得找个工作啊,要不然怎么找对象啊,一说是没工作不好听……这些话听得大同脑浆子疼,这小子跟他有同感,一脸的不耐烦,使劲甩脑袋上的黄毛嫌他妈太啰嗦。 大同拦住这位大婶说来了就好,这位大婶拿大同他们当优秀企业家了,表情和声音里堆满了毕恭毕敬,推了儿子一把让他叫张老板、尹老板,弄得大同他俩直害臊,自觉受之有愧。宝山撇着嘴瞥大同一眼心里想:你们丫挺的算个蛋,出了名的混子,炒炒盒饭就了不起了?他早已耳闻过大同他们的事情,也清楚他们在村里的名声不好,但没说出来,用鼻子哼一声便把头扭向一边,这已经够给面子了。 大同想:瞧这意思不太乐意伺候,好一个犟种,他说:“别这么叫,都是差不多岁数,他比我干这行时间长,我叫他师傅才合适。”宝山这才用正眼看大同一眼,头一回有人叫他师傅,虽说不太在乎这真假难辨的奉承,但抵触情绪有所减轻。 那大婶继续说:“张老板真看得起你,好好干吧,你看人家学好了手艺自己挑摊子干了,钱不少挣,肚子吃得溜圆,提对象的准排着队呢,还发愁说媳妇儿!”这虚假拙劣的赞美比骂的还难听,听得大同他们脸皮发热,除了肚子溜圆,剩下的一个也不挨边,大同自知没什么手艺,一干上才知道是棒槌。大同请这位大婶先回去,他给宝山安排一下,好不容易她可走了。 大同问宝山想要多少工资,宝山说一个月最少六百。普通炒大锅菜的师傅也就这些钱,他一副要用就用不用拉倒的架势,根本就没指望干。大同说你是不是有什么别的事想干?他没吭声,他愿意干这行只是没遇到过好老板,因此再也不愿从人家手下干事,只是无奈地混一天算一天。 大同想了想说:“你暂时先干这个吧,如果想好了再改主意,我理解你的心情,不过跟我们一起工作没你想像的那么无聊,如果哪天你不愿干了,我会把你应得的工资全给你。”在这地方有条不成文的规矩,就是在试用期内员工主动提出辞职老板可以苛扣或不发工资。“你还有别的条件么?” “别的条件?”宝山没想到他还有权提条件,便说:“有,一个星期给我一张澡票,干这活儿又热又脏,应该经常洗洗,你吃什么我吃什么,天天炒白菜我可不干。说好了中午卖一顿饭,下午是我的自由时间你们不许干涉,我还要带个录音机,有音乐干活不累。”大同曾听说有两个姑娘去某个酒店应聘,只因为要求每月提供两次洗澡便没被录用,好像只许老板对职工严格要求,而职工无权要求老板,好比人可以驾驭牲畜,而牲畜不许跟人提条件,让你提条件是客套话,潜意思是说你没条件吧,即使老板答应了也不一定实现。 大同想:这小子干这么些年不至于不知道,肯定是故意提高价码。说真的大同也不愿从自己兜里往外多掏钱,可细想想一个月不就是十二块钱么?其他的对我们也没什么损失,要是我找工作也想这样,我也会因一点儿小事不满足而厌恶工作。大同也担心宝山是否能胜任,大不了耽误一个月,看看再说吧,也许他真是个不错的人材呢。大同想了一会儿,见大志冲他微点一下头,便说:“你要是在别处这么提条件一准儿让你走人,” 宝山鄙夷地说:“没错,就这条件,行不行?我还得玩去呢,不行我就走了。”他起身做出要走的架势。 “我给你八百,怎么样?”“多少?”他神情完全不一样了,心里感到奇怪,很快又表示不信,他只听说过往下侃价的没听说过往上涨的。 大同平静地说道:“八百,不会骗你的,以后还会涨,这是一般饭店大师傅的工资标准,但愿你能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像个真正的大师傅,我想,做大师傅是你长久以来的愿望,对吧?”宝山点头称是:不想当大师傅谁还干这行啊,难道一辈子当学徒么? 大同接着说:“这些条件都答应你,不过录音机就不用带了,” “为什么?” “因为我把家里的vcd和音箱带来了,音量足以让全屋的人都能听清楚。”大志嘲弄地笑着搭话。 “嗨!干嘛不早说,”他一下子兴奋起来,好像已经拿到八百块钱了,音量一下子提高好几倍,一肚子压缩的情绪全释出来,笑容像激荡的啤酒沫,满得直往外溢。 这回大同该提条件了:“你的头发太长,不能这样披散着,”“剃呀?”“舍不得剃就装在帽子里,热得慌我可不管,反正不许露,不能让顾客吃出头发来,明天我就剃头去,有长头发的话,黄的找你,黑的找他。”大同指着大志那宝贝头发笑道,两人都不舍得头发,大同只好答应他们留着,只是工作时不许外露。 “咱们刚刚开张,还不知是否赢利,一起努力吧,赚得多了都可以多分点儿。不是我们雇你剥削你,是你给我们帮忙,捧着我们干,怎么能亏了你?饭当然一起吃,我俩都是馋人,啤酒也不限制你喝。” 宝山一听更高兴了,但很快又替他们担心起来:“哥们儿,这么干你还挣得着钱么?工钱多开啤酒免费,我大小饭店都呆过还没听说过管酒喝的,照这样月底恐怕开不出工资了。”大同跟他说不用担心,就算不赚钱也不会少了他的。宝山说:“我不是这个意思,工资可以推迟发,反正我也不急用,刚开张不容易,只要干得开心,钱的问题好说。”看来他还挺义气,“娘的,你小子跟我对脾气,就这么着了。”大志也高兴起来,这么快就把这刺头小子整顺溜了。 宝山这小子干活儿比大同想像的要麻利,毕竟是专业级的,肉和菜切得比大志还棒,看来当初没少苦练,挺卖力气。三天后就让他炒大锅菜,他没炒过二十多斤一锅的菜,火硬手要快,翻着费劲,一锅没完事汗就出透了,累得他直甩手,调料也拿不准,不过教了几回就掌握了,越来越熟练,大同每次一锅炒五十个鸡蛋多少会有点儿焦,他炒出来一点儿都不粘锅,够嫩够火候,大志也忍不住夸了他好几次,大同暗暗佩服自己好眼力,寻了个好帮手,只多花了二百块钱便改变了一个人。要不然他浪费点儿东西贪污点儿钱是很容易的,损失比这大多了。宝山还会做许多样新鲜好吃的菜,大志都没听说过,虚心向宝山学习,宝山也毫不保留,只要不摆老板架子就能彼此相处得像兄弟,得到这么多好处。真不错,不久他还拉来两个以前的同事一起干。 大家是否还记得大同他们那次去应聘保安时,冒充经理接待的那个可爱姑娘孙雨萱?她果真被那里录用了。有一天大同亲自把盒饭送到孙雨萱手中时,她惊呆了,说:“你怎么又来了,他们说招聘部根本没有一个经理调走,也没有尹总这人,说你们是骗子,还误以为我也是骗子呢,派保安在整个大厅里抓你们,怕你们继续捣乱。有个叫龙哥的保安说你们是来应聘的,解释了一通才算完事。我求了他们好一会儿才勉强把我留下。”大同笑着问她干得怎么样,她说不好,老板嫌她太笨,她正打算回家。 大同信心十足地说:“跟我干吧,保你很快就聪明。” 商量一下,三天后,小萱带着三个小姐妹一起投奔快餐部,宝山和他们同事加上小萱的姐妹,大同和大志一共九个人了,发展的速度比搞传销还快,真让人兴奋不已。不过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产生了:除了小萱会做简单的饭外,她那三个姐妹都没摸过刀,什么也不会,有的甚至连方便面都煮不好,在家都是当娇小姐的。让她们择菜洗菜,她们不知道蒜苔应该掐头去尾,不知道茄子尾巴有刺会扎人,洗豆角竟然放在水龙头前一根一根地冲,很是浪费水和时间,女孩子没干过活的小手真是细嫩,竟然会被黄瓜刺扎出血来,娇气地揉捏半天不愿再干。幸好女孩子间好说话,小萱劝她们一番说:“还好老板没怪你们,要知道给人家工作人家不会把你当孩子看待的,你们什么都不会干大同哥还答应每月给七百块钱呢,饭菜随便吃,哪有这样的好事?咱们要知足才是,对得起这些钱和这些饭呀。慢慢来嘛,不要遇到点儿小麻烦就退缩。” 宝山也说:“是啊,老板对你们很仁慈,当初我做学徒的时候整天忙得晕头转向,什么活儿都要干,每月才给我一百块钱,你们够幸福的了。” 大同说:“不要叫我老板,我比你们大几岁,愿意的话叫大哥之类好了,谁也不是生来就会干的,慢慢就学会了,不要着急。”那几个姑娘真不太好教,豆腐太软不适合在菜墩上切,大同教她们把豆腐放在左手掌中,用刀竖着切一大片,把这片平摊在掌中竖切几刀,然后轻轻颠起来换个方向再切几刀,这样就成方块了。这几个姑娘手不稳,几次把豆腐颠到地上,而且掌握不好大小,刀法也过于“残酷”,告诉她们握着刀轻轻按下去就行,她们不自觉地前后锯或者向后划,结果很快有人把掌心划破了,幸好不太深。好不容易教会了,切西红柿的时候小萱不在旁边,她们不好意思多问免得让别人麻烦,便自作主张地依此类推,也放在手心里切,切不动仍向后划,结果又有人掌心受伤。 大同无奈,让大志专门教她们洗菜切菜,她们愿意跟这个说话柔声细气的小伙打交道,听他细心地教很快都学会了。切丁切块切片容易,切丝比较难,粗细不好掌握均匀,想学成宝山那样专业水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削土豆皮时宝山和大志用菜刀就削得很快,而姑娘们一个土豆要削好一会儿,像是在做抽象派的艺术品,挺圆的土豆削出棱角来,也变小了不少,连宝山看着都心疼:“这样下去咱们这儿成托儿所了,好像哄她们来玩的,哪像是干活啊,糟蹋东西!” 大同考虑了一下,改变了老师傅们传下来的那些非用正规工具不可的规矩,买来家庭用的切菜器和削皮刀,工作效率一下提高很多,两样东西都是不用学拿过来就用,土豆削得干净光溜,丝礤得又匀又快,姑娘们高兴极了,再也不担心切手了。宝山苦练的刀工变得没了意义,有些不满地说:“我还没在哪个饭店见过用这种东西的,土豆丝必须用刀切,用切菜器算什么本事,要是这样容易干,那些配菜的学徒们还不气死,学什么劲啊?张老板真是好说话。” 大同不以为然地笑笑:“既然干出的活儿都一样,可以省事的干嘛要费事?这种东西满大街都有卖的,那些饭店老板不用咱们用,关键在于炒,炒得不好吃切得再辛苦也没用。”宝山噘着嘴说:“反正她们女的不摸锅灶,我的事省不了。”大同说:“别着急,男女平等,以后会教她们的。”他正想着有时人手不够应该培养一下女孩当替补。姑娘们听说要让她们上大灶,吓得啊了一声:“不会吧?哪有让女的当大师傅的?”她们有时听到宝山点气灶时那嘭的一声响都会吓一跳,更别说让她们炒了。 大同鼓励道:“姐妹们,我是为了你们好,炒菜工资要高一些,先从炖菜学起,这比较容易。再说了,将来你们都要嫁人的,都要当妈妈的,不会做饭怎么行?天天下饭馆么?或是让婆婆做饭?早晚要学的。学成了将来你们的家人会说‘哎呀,我们家媳妇手真巧,不光会炒家常菜,上档次的菜也会,自己会就是方便,咱们省得去饭店了!这媳妇娶得值啦!’”大同逼尖了嗓子装成臆造的婆婆声音,逗得大家都笑了。 宝山有些幸灾乐祸地笑着说:“好啊,张哥圣明!男女平等就是好,你们就当这里是婚前家务学习班吧!过来先拜一下宝山老师!”姑娘们都笑着骂他坏,什么狗屁老师。 后来在大同的鼓励下小萱带头开始学炒菜,渐渐得法,她的姐妹们这才觉得这活儿不是很难,也开始要试试,慢慢产生了兴趣,很想学些本领将来派上用场,看着所有人都要变成全能型的人才了,大同心里暗暗高兴,大志说如果这样顺畅地发展下去,真的大有希望。 第十五章 刚出壳的小鸟飞不起来 不久,小郑领着几个以前的同事和几个他自己后来结识的同事来投奔快餐部了,共有十二个人,面相各异,高的矮的长头发短头发黑脸白脸的认识的不认识的全有,相同之处都是带着几分不信任的神情,认为不会有这么好的工作,好吃好喝,工作自由,工资比同行业都高,有放假时间,这种事根本没碰上过,不亲身体验过是不会相信的。 大同很痛快地给新来的兄弟们安排了岗位,添了不少工具扩大了经营,人多了就要换大船,三个摊位改成了六个,凡是干过餐饮的就让上大灶或切菜,没干过的愿意学可以学,不愿学的负责洗菜打杂、买菜、卖饭,不管做什么大同大志对他们都是一视同仁,和气对待,不因为员工笨而责骂训斥,有大志、宝山和小萱来指导工作,不久都适应了新工作,不愿再离开,因为别处难得有这么好的待遇和活泼的工作氛围。宝山开始有些耍大师傅脾气,跟新来的员工摆架子,让人家给他买烟倒洗脚水。后来大同跟他谈了心,他想起自己当初学徒时的处境,如何鄙视那些自以为是的大师傅,现在不该让别人也那样看自己,这样也对快餐店内部影响不好,便改变了脾气,跟大同大志学习温和的待人态度,做生意也要讲究天时地利人和,人和是最重要的,人家当头的都这样平易近人,自己一个炒菜的有什么资格摆架子呢?不能因自己一个人而破坏集体的形象啊。 小萱干活麻利勤快,根本就不笨,以前只是被那些大老板吓傻了,变得没了主意。她比较有耐心,所以炖菜这些慢活儿都由她来管,烧肉、炖鸡做得都很棒,连宝山也承认她聪明学得快,比自己炖得好,若是哪天换成宝山炖鸡顾客一口就能吃出来,顾客们都说花多少钱也要把那个小姑娘留下,不要让别人给挖走了,没有她这快餐的销量肯定减少一半。 一般情况下一个人的工作成绩突出很容易让周围的人心里不舒服,但同事们并没有谁因此而排挤她嫉妒她,因为小萱不光肉炖得好,人长得漂亮性情单纯,而且对谁都和气,真诚,没有一点傲气,姑娘小伙子们都喜欢她,谁找她帮些忙她都不拒绝,谁会忍心欺负这样的姑娘呢? 后来真的有个以东北炖菜为主的饭店想把小萱挖走,暗地里答应每月给她一千块钱,相当于一个普通大师傅的工资,小萱没有答应,说“这里干活心理上没有压力,大伙相处得都很好,不愿离开。当初是大同哥收留了我,让我有机会学手艺,给多少钱我也不能走。”宝山说是啊,别处的老板绝不会天天让员工随便吃这么多种菜,别的大师傅也会嫉妒你排挤你,有几个小姑娘会下厨房呢?弄不好那老板没安好心,想找你当小蜜。小萱有些不爱听宝山这样说话,便执着地对大家说:“除非大同哥赶我走,否则我不会离开的。” 大同问她:“你知道以前的老板为什么说你笨了么?”小萱说不明白,为什么?大同告诉她:“因为你不会骗人,跟顾客撒谎的时候会紧张脸红,嘴也犯结巴,老板当然不愿用你了。”小萱说:“哦,可惜我学不会撒谎了,我不愿为了钱做违心的事,他不用就算了。” 人多力量大,饭菜的销售量大有提高,宝山的同事赵亮主张加大宣传力度,打印一批彩色菜单,配上图和菜名发给顾客,为了勾起他们食欲,想吃什么打个电话就送过去,真是好主意。其他竞争的小摊主们哪有这么大方,多给一双筷子都心疼,他们只把桶上贴个菜名而已,推着小车到处去转,远不如大同他们魄力大,为占领市场,大同他们不惜工本打印了几百份菜单,装订成册,每天二十样菜,二百道菜循环着变换,为了提高送饭速度,每人配备一副轮滑鞋,又快又省力,风驰电掣地四处穿梭,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 结果销量成倍地增长,每天就餐人数达到五百人,流水达到两千五百块以上,而其它同行们只卖十来样菜,多数是一家两三口人经营,不肯雇人多开工资,流水不过一二百块,简直没法相比,短短两个月这群年轻的小子就把生意做大了,气得他们走的走,关张的关张,给他们打杂的立马有五六个投奔大同他们了。人员不断被吸收进来,高人也不断出现,好点子越来越多,管理也有了初步的模式。各个环节都有专门负责人,大同和大志只管策划下一步发展,只在这一处是养不了更多人的,他们筹划从周围的家具城拓展业务,为大家谋发展。 这么大的队伍,如果只为挣钱他们是划不来的,二十多人的快餐部每月除去开工资和各项开支后,只剩下两千来块钱净利润,钱大多数都直接或间接地用在员工身上了。大同想还继续以前的计划,他对大志说:“咱们的资产不是钱,而是人,善待每个员工是咱们的责任,要来者不拒,有人来就想办法让他有饭吃。将来咱们成为大公司大企业了钱就多了,现在是成长阶段,不能看重钱。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时间是可以买的,你花钱让别人把时间用来帮你做事,不就等于买了时间么?” 而大志却不这样想:“暂时先别太贪大了吧,我担心突然间太大了不好管理,开小船和开大船的方法不一样,咱们的固定资产还少得可怜,一但有个闪失或资金周转不灵就可能全部瘫痪了,人太多了开支就大了,目前还赚不了那么多钱,你算算,二十个人和三十个人干相差不多的活儿,一份快餐的成本变成多大了?现在工资开得起,以后就难说了。”大同顿然醒悟:啊呀,真是有些冲昏头脑了,这样的账我怎么没算出来呢?现在应该先开好小船,以后有能力了再开大船才对,不能一味贪大,稳重才是重要的。看来光靠一个人的头脑是考虑不周全的,他决定暂时先不再招工了。 大志这段时间怎么样呢?他最初与大同创业的目的是为了给自己的将来赚些时间和物质条件,让自己可以做喜欢的音乐事业,在生意资本和体内脂肪日渐丰厚的这段日子里,他一边想着快餐的事,一边坚持练习写歌,买了资料学习谱曲,买了光盘边听边揣摩,研究乐曲的奥妙,生意的兴旺挡不住他对艺术的热情,没有谁督促他,他就要自己督促自己。每天下午闲暇时他都会拿起吉他弹奏,不让手指对琴弦感到生疏,酒酣耳热之时也会即兴作词,而不是昏昏沉沉地蒙头大睡。他对自己谱的曲子还不满意,在编的同时也练习改别人的歌,哪首新歌的曲子好听受人欢迎他就改写那首歌的歌词,用自己的声音试唱,现在很多歌都是这样改出来的,改好了一样流行。可惜他还没有能力像一些网络歌手那样自己录完歌贴到网站上去发表,他既买不起电脑又不会使用,网络近在身边却不能真正利用起来,是他们这群人的悲哀,他上学时学校只有一台供老师用的电脑,学校连微机课都没有,这方面他基本上是个白痴。 大志知道光靠自学难度太大,要走不少弯路,他很想找到一个专业的人来教他,可惜没处找去,也没有足够的钱交学费。但愿以后能吧,有钱了再去深造,自己的梦想要自己想办法去圆,仅仅做个生意人天天只考虑钱的问题,精神上未免有些空虚。 他曾把张韶涵的《可以爱很久》改成一首叫做《老去的爱》的新歌,歌词大意是描述大志幻想中的一对恋人变老后的情感状态,大家不嫌作者罗嗦请先耐心看一遍《可以爱很久》的原词,也好与大志的新词对照一下做出比较,不喜欢歌词的可以跳过去。 可以爱很久 友情已悄悄变模糊 爱情却升温一百度 什么时候 你让我变成公主 把我从孤独 搬到幸福 把爱藏住 我种层层的树 你却 很聪明没迷路 凝望夜空 我们都听得清楚 两颗心跳着什么速度 我像阳光灿烂着 有时候变成风 你会不会躲 偶尔有云偶尔遗失了笑容 你会不会 把我变快乐 不能不爱我 也不能太爱我 讨厌情人 把不安编成借口 有走的自由 却想要停留 才是爱的最好理由 不能不爱我 也不能太爱我 怕被宠坏 野蛮得忘了温柔 两个人轮流 付出和被感动 爱就可以爱很久 我像阳光灿烂着 有时候变台风 你会不会躲 偶尔有云 偶尔遗失了笑容 你会不会 把我变快乐 不能不爱我 也不能太爱我 讨厌情人 把不安编成借口 有走的自由 却想要停留 才是爱的最好理由 不能不爱我 也不能太爱我 怕被宠坏 野蛮得忘了温柔 两个人轮流 付出和被感动 爱就可以爱很久 都努力更幽默 生气的话少说 我们就可以爱很久 而大志写的词是这样的,“生活气息”更浓些: 老去的爱 脑子已慢慢变糊涂 爱情却记得很清楚 时光流逝 青春留也留不住 你这个帅哥 变成老头 我的脸上 已经变得很皱 而你对我依旧温柔 夕阳正红 我们俩手挽着手 彼此都感到安详幸福 就像鸳鸯相伴着 你老得走不动 有我搀扶着 偶尔争吵 偶尔也发发牢骚 你并不会 把我再惹火 不能没有你 也不能没有我 每天厮守 一刻不见就发愁 生病的时候 不倦地守候 只因有爱还在停留 不能没有你 也不能没有我 人虽变老 却更加害怕寂寞 两个人轮流 做饭和铺被窝 我们就可以活很久 就像鸳鸯相伴着 你老得走不动 有我搀扶着 偶尔争闹 偶尔也发发牢骚 你并不会 把我再惹火 不能没有你 也不能没有我 每天厮守 一刻不见就发愁 生病的时候 不倦地守候 只因有爱还在停留 不能没有你 也不能没有我 人虽变老 却更加害怕寂寞, 两个人轮流 做饭和铺被窝 我们就可以活很久 都努力更幽默 生气的话少说 我们就可以活很久 刚写完还觉得不错,新鲜感过后大志又对它不满意了,仿佛有些搞笑,改写别人的歌不如自己编曲填词痛快,因为每一句都要受到字数限制,发音也要按原来的规律走,字数多少合适了大体意思有可能不好表达出来,有些削足适履的感觉,他决定还是完全靠自己来编的好。他还感悟到想填好歌词最好先会写诗,这样写出来的东西才有感情,耐人寻味,因为歌词本身就有诗的韵味。虽然还没有得意的作品,但发现自己有了感触和心得后,大志的身心感到一种难以言说的奇妙乐趣,真算得上是种高雅的享受。有了这种感觉,人不会太计较现实生活中的一些苦恼,不会被那些低级趣味的东西所迷惑,会对更高层次的精神追求产生强烈的欲望。这些感觉不是平常人能理解和体会到的。 触类旁通,大志突然明白为什么有人会对艺术产生浓厚的兴趣,并愿意为之奋斗一生了,创造的乐趣是无穷的,积极的,让人迷恋得废寝忘食,怪不得许多艺术家都是不修边幅的呢,因为他们根本没心思也没空去想这些琐碎的生活细节,甚至感觉不到有这些问题。因此,他更加热爱音乐事业了,现在头发虽长但全身都很整洁,说明功夫练得还不到家,若是有一天自己写歌写到忘了洗头换衣服或是忘了吃饭,那就真的完全进入超凡脱俗的境界了。 想到这些,大志长发下的那张白皙面孔便绽出迷离怪异的笑来,而且目光呆滞,旁人看来他不像什么艺术家,倒像是个精神或智商有问题的家伙,正常人是不会静坐在那里无端地发笑的。有特别才能的人看上去总是不太正常,通常人们不会把他们当回事,只有他成功之后人们才会注意到,庸俗的人甚至会模仿他的一些习惯、语言,把他当作一种美的标准,因此,尽管大街上看上去不正常人越来越多,但其中真正有特别才能的人基本没有。 此时此刻,我们这位成长中的艺术家还没有被人们所接受,没有谁崇拜他,远不如大同受众人尊敬。不过没关系,大志根本不把这些琐碎的事放在眼里,因此不觉得自卑或自尊心受伤害什么的。 第十六章 风儿啊,她不会停下来 就在大同他们的事业渐入佳境的时候,牛子在情感上受到了不大不小的打击。相处两个月后他和青的感情几乎没什么进展,反到有些貌合神离。他也清楚自己对青并不满意,现在甚至有些反感,怀疑也许是天天泡在一起产生厌倦了,不过还不是很严重,如果将就着结婚他也能接受,总比打光棍强。 他知道自己条件差,人也不好看,不能要求太高。依他的想法:如果用一头猪的标准来衡量青,她还是挺不错的,虽然好吃懒做,思想消极,对生活采取得过且过的态度,跟动物的本质没什么区别,但至少她还算是人类,不是太难看也不是太蠢,跟她结婚没人会说他变态,而猪却不行。他本来就很现实,现在又极度性饥渴,不会考虑太多的问题,跟谁过不是一辈子啊。 为了不再这样无意义地耗下去,他决定跟青提出结婚。他也有两手准备:成了更好,如果谈不成就证明她不爱他,趁早让她滚蛋,省得老在他们家浪费钱,短短两个月花了他四千块钱了。青考虑了一番,又假装打电话跟家里商量过后回答牛子说:“房子还是要盖的,人家都是新房咱们不能比人家差。”牛子说以后肯定会盖的。青说这以后是什么时候呢?是十年还是二十年呢?是咱们住还是下一代住呢?牛子说超不过三年。 青用脸色表示不相信他,还说:“还有,你得给两万二的聘礼,全当是报答我爹妈的养育费。”牛子吓得心里一紧,不料青的口气如此的大,这已经算比较高的了,他们这儿一般都是一万一的居多,而且结婚时这笔钱还能陪送回来一部分,青却要全留给她父母花,牛子想:她若是真这样有孝心就好了,万一使招骗我就很可能人财两空了。 牛子咬咬牙狠下心说:“六千行不行?” 青气得直骂:“你他妈的真黑,一下子给我侃掉一万六,我爹妈养了我二十多年,一年才折合一千多块,一天才两三块钱,不算多吧?顶多算个伙食费。” 牛子对青那句他妈的很反感,他从不允许谁这样对他说话,此时强压火气说:“是不多,可是你爹妈养活你的钱是一天一天积累的,要是让他们一下子拿出这么些钱他们也绝对办不到。我哥还在上大学,家里钱很紧,咱们好好商量商量,这样说话伤感情。” 青很务实,她本来就没看上牛子:家庭不富裕,人长得也太粗糙,又黑又小的拿出来让人笑话。她想着自己不可能总是在外边漂着,应该找个长期饭票,牛子这种娶妻发愁的人得到她肯定会好好侍奉不让她干什么活,她可以安心过这种清闲的少奶奶日子。如果太便宜了牛子她心里委屈,别人也可能会笑话她贱卖,因此想把物质条件提得高些,如果牛子不肯答应她就再找别人,反正这段时间也赚了,做她们这行的对情感早已淡漠,认为钱和物是最重要的。 牛子苦苦央求青:“虽然没那么多钱,可我保证以后对你好,你看这段时间我对你够不够好?我一辈子这样待你还不行么?亲爱的,别这样,我爱你!好媳妇了……”说着就去吻青,青没好气地推开牛子,结果不留神指甲划了牛子脸一下,疼得他火烧火燎的。牛子又央求了好半天青也不肯让步,最终因为价钱没谈妥吵起来了,青竟然骂他:“你也不照镜子看看自己长什么模样,我凭什么嫁给你?让你掏点钱做补偿已经够便宜的了,以前我那个对象比你强多了给我三万我都没跟他!一点也不知足,你他妈的打光棍去吧!”她想着牛子不会对她怎样才这么放肆的。 听到青终于说实话了牛子已经忍无可忍,他比青还务实,生怕青走了听不见,立马火冒三丈地报复那句他妈的:“操!你丫挺的以为自己是金b啊?县城的小姐五十块钱玩两次,出台才二百,熟客打八折呢,两万二够我玩多少回啊,你丫挺的不就是当鸡的么?都让人家使落套了还想卖处女价啊?老子心眼好才打算娶你的,你以为我真娶不上啦?奶奶似的敬你两个月了你丫挺的连裤带都不让我解,捏着半拉b装紧,真你妈不识抬举,好话劝不了该死的鬼,你他妈就是当鸡的命,玩你姥姥的蛋去吧!现在就鸡巴给我滚!让那些大驴剩上去吧!得尖锐湿疣爱滋病去吧!小心碰上‘走后门’的‘镗缸’给你丫挺的弄成肛裂!”牛子骂得痛快淋漓,两个月来的所有火气全发出来了,心里暗叫过瘾。 牛子骂了这么长一段青一个字都没插上去,并不是她嘴不厉害,而是她认识牛子以来没听牛子说过一个脏字,以为牛子天生就是个窝囊样呢,没想到他骂人是专业级的,句句带荤,大半的骂法她从没听说过,听着没有不扎耳朵的,几乎要气昏过去,血往上撞浑身哆嗦:“你……哼!你还会骂人!真厉害啊!”她自知骂什么也比不了牛子这一段了,索性不骂“夸”了他一句。牛子冷笑着说:“怎么样?开眼了吧?我本打算不再骂人了,是你逼我骂的,还不滚蛋等什么呢!” 青理直气壮地讹他:“那不行!你让走就走啊,为了你我工作都辞了,白白损失了两个月的工资,你得赔偿我!多了不要,就两千,不给我就去告你拐骗我,强奸我!”看来鸡就是鸡没有情义可讲,哄了她两个月竟然翻脸就不认人,贪财的丑恶本性马上暴露出来,这一手够毒辣的。 牛子放低姿势苦着脸道:“哎唷我的姐姐!我好怕唷,真的假的?” 青竟然说:“谁给你开玩笑?拿钱!不拿钱我就告你!”牛子骂道:“操!这段时间你花了老子小半年的工资,我眼睛都不眨一下,我连毛都没摸着呢你就好意思要钱,太不讲职业道德了吧?” 青继续蛮不讲理:“操!上你们家你当然要管饭了,那些钱是你应该花的!谁让你请我来的?拿钱!拿不拿?不拿我就报警。”她真的掏出手机来打电话。牛子急了,幸好他爸妈都不在,闹翻了天也没事,一把抢过手机啪地摔在地上,又几脚下去跺个粉碎:“让你打!让你打!还真他妈敢报警啊!” 青眼看着一千多块的手机被牛子毁掉心疼地尖叫:“畜生!混蛋!你赔我手机!”并歇斯底里地跺着脚,她当时穿的是高跟鞋,那鞋跟经不住她发泄被跺掉了,她哎唷一声歪倒在炕沿上,气得把鞋甩出老远。牛子一看乐了,很快想出个更恶毒的招来:“嘿!老实了吧?你干脆甭走了,我先把你玩个半死,然后捆起来扔到地窖里圈着,天天强奸你,既便宜又实惠,谁他妈也不知道!老子不能白花钱!”说着就撸胳膊绾袖子去扒青的衣服。 青吓得跳起来自卫:“你敢!没王法了呢!” “操!你刚知道?我们这儿根本就没有王法,有王法就绝种了,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自古就穷,周围村根本没人愿意嫁过来,村里的媳妇大部分都是外地拐卖过来的,有谁愿意跟那些又穷又老的光棍啊?都是捆到板凳上强奸的!完了事不行也得行!想跑没门儿!全村人都给看着呢,要不是这么心齐,村里的外地媳妇早就都跑了!哪还有这么多人啊?告诉你,我们这的人野着呢,就算你去告,村长一句话就能把我领出来,乡里派出所知道这儿的情况,对这种事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是心眼好才没对你下手,现在是你自找的!” 牛子说的是以前的事,二十年前真的是那样,牛子他妈当年就是被骗来的,当时牛子爸穷得只有二百块钱,花了一百块钱雇人把牛子妈骗来,跟乡亲们七拼八凑地借来家具结婚,一个月后把家具再还回去,牛子妈这才明白真相,偷偷地跑了好几回,都到县城了又被村里人给抓了回来,最终没办法才跟牛子爸过日子的。全村有几十个光棍都是靠这法子娶上媳妇的,当然现在没有那么可怕了,没人再借家具结婚了,到是要借钱盖房幌媳妇。 牛子真的来扒青的衣服了,黑黢黢的脸上满是淫邪,没有玩笑的意思,青一时信以为真,拼命尖叫着跟牛子厮打,连骂他“畜生!不要脸!”牛子凶狠地搧她耳光,既响亮又干脆,搧得牛子心里一阵奇异的畅快:终于她妈的解恨了!打她个婊子养的! 青哪吃过这个?挨宰似的嚎起来,竭尽全力地挣扎,倒不是怕强奸,而是怕被捆起来扔到地窖里圈着。她使劲地往牛子身上踹,突然牛子假装被踢中要害踡着身子痛苦地打滚,青趁机蹿起来就跑,脚被手机碎片扎了一下赶紧又找鞋,看牛子妈那双干活穿的脏布鞋扔在地上,也不顾汗臭塌垃上赶紧跑,连行李衣服都不要了。她出了门左右张望,庆幸街上没有人,一口气逃出这个野蛮的村子,生怕有人追来,慌慌张张地沿着河沿跑了。 看见青砰地撞开门跑出去,牛躺在炕上哈哈大笑:“操他妈的,这疯母鸡还挺能叫唤,我耳朵都要震聋了。想讹我?老子哪儿对不起你了?真他妈阴毒!”转瞬间心里难过起来,自己的好心竟换来这么个结局,真是冤死了!弄了半天就因为没钱才黄了的,选不好对象再好心对待也没有用。越想越委屈,他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 父母回来后问牛子青上哪去了,他只说跟青商量了好半天结婚的事,因为价钱没谈妥崩了,为了谁也不耽误谁,他打发青走了。至于青讹他钱之类的细节没有提,否则他得挨一顿好骂,挑这样一个家伙谈恋爱简直瞎了眼,给家里造成多大的经济精神损失啊。 接下来的日子里牛子很是失魂落魄,上班也没精打采的,跟青打架的那些情景总是在眼前晃,听着车床轰轰地转着,心想:老子在这儿傻站了半年,挣点钱被她两个月就造光了,就换几个嘴亲,还有一顿骂,老子一天天的图什么呢?不就想挣个媳妇回家嘛!既然这几百块钱挣不来个媳妇还干什么劲?他妈的!凭我这模样也难得说上媳妇了!我他妈的咋就长这么寒碜?咋就这么穷呢? 我们这位车工师傅越想心越烦,常常边干活边撒气,手边的工具用完了随手乱摔,反正是铁的也摔不坏,摔坏了再领一个就行了。有的同事听不惯他叮当地乱摔说过他几句,他上去就踹人家几脚,结果跟人家打了好几次架,他从小擅长打架,所以吃亏的总是别人。这些素质很差的工人之间常会为一些小事打架斗殴,用大志的话说都是雄性激素过剩加上工作劳累压力大,只好用打架来发泄。幸好他们也不会结什么深仇大恨,过几天就好了。 打架没受伤,他自己到是把自己弄伤了,最终是因为拿工具撒气。车床周围不让乱堆东西,他的工具盒在一个铁柜顶上放着,因为个头矮够着费劲,他拿工具要蹬着凳子上去,用完了就图省事随手往上扔,那天他把一个大铁锤嗖地飞了上去,那工具盒一半在柜顶一半空悬着,结果被锤子一下砸翻东西哗啦全掉下来,牛子更没好气,把东西划拉进盒里一股脑往上扔,不料这个几十斤重的铁皮盒子飞到柜角时没上去,翻了个跟头掉下来,钳子、锤子、扳子全报复性地朝他脑袋上砸下来,他双手抱起脑袋就跑,结果被左手背让工具盒的铁角砸了一个大长口子,嘴唇似的绽开,鲜血喷涌而出,眨眼间流了一地,多了没有,至少有两茶杯,原来血管断了。 “操他妈的!流得真冲!”他赶紧扯一块擦床子用的破布条把手腕缠住,血还是流了一身,几个同事听见工具盒咣当砸下来时都知道牛师傅发神经呢,听他骂流得真冲便奇怪地转过头来看,发现他满手满脸的血,大伙赶紧都跑过来关切地问:“牛师傅咋弄的?赶紧上医院吧!” “操,你真不是好作,这回好玩了吧?我说你你还不听!”昨天跟他打架的小伙抱怨着帮他扎好手腕:“走,上医院!”拉着牛子就往外跑,开摩托送他去医院了。 结果牛子那只手缝了八针,输了好几天液才允许出院,花了两千多块钱,幸好同事们帮他撒谎说是干活时受的工伤,车间主任不太高兴地上报了,让厂子给报销大半医疗费,要不然牛子又损失一笔。因为工人出了工伤车间主任也要被罚款,当工人的要是识趣就该给主任送份礼补偿一下,牛子这时烦恼至极懒得敷衍他,主任也听说牛子最近不好好干活乱发脾气,还惹事打架,干脆给他结帐打发他回家了。 第十七章 牛车工风风火火上梁山 丢了工作,牛子躺在家里养伤,看着左手裹着厚厚的白纱布更是堵心。他想:姥姥的,不干就不干!挣不了多少钱累个贼死,这种厂子也没什么出路,想提升也没希望,连车间主任这种小官都是厂长的亲戚,哪有我们干的份儿?成天跟一帮光棍打交道连个对象都说不上,人家都有亲戚介绍,谁管我呀?好不容易自己找一个还混没了,真他妈窝火! 不干去哪儿干呢?哪个干铁活的工厂待遇都不太好,这里离家近可以天天回家吃顿像样的饭,睡得也安稳,若是去周围的小厂子离家远,饭没好饭,睡也没好地方,以前大同他们在厂子里睡的就是石棉瓦棚子,夏暧冬凉,个个不洗脚,被窝臭气熏天,人都活得像猪一样,哼,打死我也不去。而且工资没有保证,大同的工资要了若干次才勉强发下来,我可不想打那种麻烦。 大同他们这回到是混得挺好,自己当老板不受管制,他那儿男女都有,搞对象方便,大同待人和气工资给得又多,一个打杂的还给七八百呢,我他妈还是车工师傅呢才挣五六百,真没劲!唉,难道我主动找上门跟他混去么?好像有些丢面子,都是兄弟我不好意思挣他钱,他可能也不好意思支使我,而大志跟他是合伙人不一样。不能去。翻过来又一想,他对待手下就像对待兄弟一样,我有什么不能去的呢?横竖是兄弟,我找他又有什么丢面子的,他不是也求过我嘛!操!我没法混了咋办啊?找他去!哪怕剥葱剥蒜我也乐意,就图个有人情味儿,省得看人家脸子屁股的,大同绝不会那样,他敢不要我我就打丫挺的! 牛子想到这哈哈地笑起来,说走咱就走,他这就要开车去找大同,他妈说:“你疯啦?一只手怎么开车?老实地给我在家呆着,哪儿也不许去。”牛子说去找大同让他给安排个活儿,他妈说:“你这样去了不是给大同添麻烦么?他挣不挣钱还不一定呢,你找他他肯定不好意思推辞,干嘛让他为难啊?不许去!”牛子说我就是想先看看大同他们,打个招呼以后再去。他妈仍不肯答应,说一只手开车绝对不行。 他妈跟他爸要下地干活,让他在家看电视,临走把摩托钥匙拿走了。他们一走牛子乐了:这还难得住我?牛子开始行动了,他换上黑色皮夹克和干净的黑西裤,照着镜子把毛寸打上啫喱水让头发根根精神抖擞,不能给大同丢面子,让那么多小姑娘笑话他的兄弟是邋遢鬼还行?做餐饮的人要讲究卫生。他满意地欣赏着自己的酷造型,却发现脖子上全是皴,自从手碰了以后还没洗过呢,妈的,不能留下死角,拿块湿毛巾使劲擦了一通算是能对付了。又找出那个新买的黑墨镜来,在裤子上蹭几下抖开镜腿单手戴上,用手在下巴上比划个八字:“操!多酷!像未来战士!”他赞美着镜子里那位黑小子,很快又改口说:“不对,未来战士是白脸的,应该说像刀锋战士!这脸黑得很接近,而且头发也是卷的。走啦!” 打扮完毕牛子把摩托推到门外,在鬼脸底下抠了一会儿,摸出钥匙门的接线头用力拔开,锁好门跨上车,右手扶把一脚就踹响了车,左手挂在胸前没法捏离合,他控制好油门朝前划几步直接挂档,车吭哧一声起步走了! 走了好长一截颠簸的土道才到了镇上的大公路,牛子把车速一下提到六十迈直向县城杀去,一只手还开这么快,吓得所有车辆都给他让路,牛子意气风发地开着毫不减速。结果一进城就让警察发现了,这地方的警察见到摩托就拦下检查,因为多数车手续都不齐全,人穷买辆车已经不容易了,谁还愿意交养路费之类,而且驾校考试很难过关,过关的多半是有门路的,都有驾驶证了警察罚谁去?所以他们几乎抓一个罚一个,见到牛子违章驾驶更是饶不了他。 牛子依往常习惯继续提速,警察站在路中央他就直着往上撞,真把自己当成未来战士了。警察开始还不惧他,相距还有十米的时候警察猛地跳到一边:“站住!还跑!”牛子当然不听他的,警察开车便追。到了路口正好是绿灯,牛子直冲过去超过几辆车钻进胡同了,后边一变红灯警察再也别想追他。这就是牛子,说难听些有点儿愣,如果没有胡同他要么被抓住,要么撞死几个行人。他七绕八绕来到大同他们的快餐部。 进了门一股饭菜的暧香迎面袭来,引得他唾液胃液一起强烈兴奋,早上还没吃饭呢。墙角的大音箱里放着快节奏的兔子舞,节奏感极强,声音盖过了牛头气灶的吼声,更听不见锅勺碰撞的噪音和菜刀的当当声,所有人都跟着节奏快速地忙碌着,似乎都干劲十足不觉得累,也都没发现牛子的到来。“这样干活儿真带劲!跟跳舞似的。”牛子欣喜地叹道。 小萱端一盆切好的芹菜过来时才看见这个戴墨镜的黑衣人,满脸阴沉缺少血色,还缠着一只手,以为这里有人跟他打过架他找上门来了,便和气地问:“你好,请问你找谁呀?” 牛子见这嫩姑娘娇小可爱便想吓吓她,口气很硬地说:“我找大同那小子!” 小萱当真了却又不会撒谎,便劝他:“你找他有什么事?如果他得罪你了让他给你道歉,有话好好说嘛,不要打架好吗?” 牛子暗笑这姑娘太善良了,善良得有趣:“你去叫他吧,就说牛子来了,我们不打架。” “真的不打?” “真的不打。” “那好,我给你叫去。”牛子想:她可真好骗,我再吓吓她。小萱回过身调低音箱声音:“大同哥,有人找你。”大同正在炒菜,回过头看看,没认出这个青黄干瘦的人是牛子,牛子却立马认出这个一身白色行头的人是大同,大同走到跟前刚要张口问什么事,牛子猛扑过来将他紧紧抱住装成要绊倒的架势,吓得小萱花容失色尖叫一声:“啊!放开他!”大同顿时明白过来,他是根据牛子浓重的汗味儿分辨出来的,他任凭牛子拥抱一会儿问道:“你咋弄成这样了?”小萱见他们不是打架才放心了,站在那儿听他们说话。 牛子苦笑道:“唉,不小心划了一个大口子,缝了八针,挺吉利的数吧?可是这些天倒霉极了,对象也吹了,工作没了,操!”大同问他怎么吹的?他也感觉牛子跟青相处不长。 “唉,一言难尽,甭提了,再提全是眼泪。”这时已经围过来好多人,不知是怎么回事,牛子高声喊:“没事没事!大伙别胆小,我们是兄弟,不打架!” 大志过来跟牛子打招呼:“唷,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我的牛老弟。”牛子笑骂着跟大志又来个近乎残酷的拥抱,抱得大志直求饶。 “妖风!黑旋风!你丫挺的真没良心,成天好吃好喝也不见上膘,还那么干巴,瞧人家张总,油光水滑红光满面腰肥体胖的多富态!”他捏捏大志嘴巴又拍拍大同肚子,亲热地胡乱调侃,指着小萱直截了当地问大同:“这小妹妹是谁?跟你好着呢吧?刚我一吓唬把她吓得够呛,生怕我打你!是未来嫂子吧?” 小萱羞得立马红了脸不敢说话,大同赶紧打住:“别瞎说!都是朋友,你管她叫小萱,小萱你管他叫牛子哥。”小萱羞劲没过但还是一脸乖巧的天真微笑:“牛子哥。” “哎,真好,真好,这小妹妹真好!”小萱赶紧跑去忙别的了,不再听他说话。 大同又给大伙介绍了牛子,让大家熟悉一下,不然显得牛子只是他和大志的朋友,大伙也觉得这个能嚷嚷的家伙说话有意思,胡乱搭几句话干活去了。大同得知牛子丢了工作便明白了他来的原因,在牛子跟大志吹嘘如何甩掉警察时他开始琢磨怎么安排牛子。 牛子在家从来没摸过刀,下班后粘在电视前便不再动弹,只等吃饭,让他学干活不大容易,再说欠他情欠他钱怎么好拒绝呢?况且手上有伤一时也好不了……干脆安排他当保卫得了,也符合他的性格,这么几个人没什么可保卫的,先让他挂个闲职工资照领,如果闲得难受让他自己随便干点什么,反正将来事业要做大的,应该有这样的人来维护治安,兄弟之间也好办事,等他自己想学着干什么了再让他干吧。这么多人都吸收进来了,难道还搁不下牛子么? 大同将牛子领到一边说:“若是不嫌弃,从现在起,你就是咱们快餐部的保卫科长,快餐部的治安由你来管,你要负责好每个人的人身安全,不受外人欺负,将来人多了你的手下也会带兵,现在开始每月给你八百块钱的工资,做餐饮的行业资金周转得比较快,正常情况下不会扣压工资,我给你安排住的地方,吃饭咱们都一块,你看怎么样?” 牛子非常满意,兴奋地跳起来:“操!我就知道你办事痛快,看来真的没来错!这事就这么定了!等我手好了再帮你干点活儿,放心,兄弟不是吃闲饭的。” 于是,牛子在这里安下脚来,这些钱对他来说已经不少了,他是个自尊心极强的人,他要负起责任来,不能愧对这些工资和每天丰盛的伙食,外加两瓶啤酒,他不许有人来偷东西,内部也做好防范,不许有人开小差做对集体不利的事,这一点有些多余,出于良知,没有人这样做。 个别顾客刁难他们的员工,牛子按大同事先教他的话去调解,既不让员工吃亏,也不得罪顾客。这事让牛子有些为难,他恼火地说:“事情很难有两全其美的,不让员工吃亏,也不得罪顾客,怎么可能呢?不如让我打人痛快!” “可是那样谁还敢买咱们的饭菜呢?”大同说,“好办啊,顾客难免有不讲理的,也许因为一点小事就会计较起来,咱们这时就要尽量满足他的要求,退还钱也好道歉也罢,先委屈咱们的员工一下,向顾客道歉,然后回来后再给咱们的员工一些精神或物质补偿不就行了?” “废话!吃亏倒霉的不还是咱们么?”牛子瞪起眼来,不明白大同怎么这样窝囊。 “废话,赚钱的还是咱们呢,吃一点小亏算什么,为的是赚更多的钱,总之不要得罪顾客,不要以为少他一个不少,因为他会跟别人说咱们的不是,这样影响就大了,别人不知内情很可能会以为咱们不对,那样失去的就不止是一个顾客了。话说回来,咱们的员工都是年轻人,难免气盛,不可能没有一点错,能知错就改才是啊。” 牛子听了态度转好,发泄似的吼一声:“知道了!别罗嗦了!保证按你说的去做。” 第十八章 那一夜,春花差点儿提前凋谢了 大半年过去了,转眼夏季即将收尾,快要到立秋了,但天气仍要再热一段时间。生意一直还不错,尽管忙碌,但过得挺快活,他感觉生活充满了希望,不再是那个为每月几百块钱给人家拼命干活的大同了,因此他愿意继续大干下去。 村里人开始不相信他们有这么大的本事,后来有人亲眼目睹后回来在村里宣扬,全村人才都信了,见到大同大志后都是一脸的惊羡表情,主动上前搭话,完全没有了当初的嘲讽,取而代之的是让人生厌的夸奖:“啊呀,还是人家有脑子,站得高看得远,有胆量,年纪轻轻当老板了,手里管着几十人呢,得赚多少钱啊?光是这些人的吃喝就不是小数!” “嘁!敢情!瞧人家是怎么混的。” “操他妈!人家那儿子是怎么养活出来的呢?”借此来教训自家孩子,也恨自家孩子没有创业的胆量。几乎所有人都很健忘,不记得当初说过大同大志什么坏话,也绝不承认那些事,而大同他们俩一点都没忘掉,大志曾冷笑着与大同说:“小心哦,小人是很可怕的,可不要听那些话。”大同表示自己明白。 让大同不舒服的是每次回到家,他爸那原本冰冷的脸都堆满了笑,小的时候他也没有见他爸笑得这么甜过,现在他爸在村里能挺起腰杆走路了,当然要好好与他这个优秀的儿子相处,父子之间不能有隔阂。看到他爸帮他盛饭,夹菜,嘘寒问暖,倒洗脸水,有事没事地老提起快餐部,大同很是反感。难道钱能带来这么多好处么?没钱父子就不能和睦相处么?他曾设想如果自己是个傻子永远不会出人头地他爸会怎么对待他,人与人是不一样的,世界上不乏有好父亲,但父亲在儿子面前也不见得都是正人君子,大同永远不会忘记当初乞求他爸提供启动资金时他爸是怎么说的。 大同妈对大同仍像往常一样,她当然以儿子为荣,但不会因此过份地表现出高兴的神色,对街坊邻居们吹嘘。大同感激老天给他这样一个好妈,当年他出车祸时他妈也没怎么责怪他,知道他也不愿出事,心里很愧疚难过了就不该再给他施加压力。如今也是一样,知道他心中得意,不必再多说顺耳的话。他妈只是关心他的健康,委婉地嘱咐他做事要稳重,要知道钱来之不易,多想想当初困难时的日子,更不要忘了帮过自己的人。大同知道他妈指的是他手下的兄弟姐妹们,更主要的是春花,没有这些人他是不会有今天的。春花赞助他的事在家里村里只有母亲知道,他爸都不知道最大的是恩人是他最看不起的骚丫头春花。 大同想把春花接过来一起干,但春花和段明已经订婚了,段明绝不会让春花跟大同接触,他们都住在县城,大同虽知道详细住址,却不可能去老对头家登门拜访,也打听不到春花的消息,不知道她的电话,无法沟通。也许她真的就这么跟段明在一起了,追求了多少年爱情,却没想到越追越远,落了个最坏的结果。 大同知道她肯定过得不好,他恼恨自己对春花一点儿帮助也没有,春花的事在他心里一直是个难以平复的创伤,那痛苦不经意就会发作让他烦恼不已。他也曾想,也许段明现在是年轻气盛,难免做些错事,将来年纪大些会变好的,春花跟他在一起衣食无忧就得了,但他又很快否定了这种设想,他对段明这种人不放心。他考虑再有些钱时就去找春花,那时春花若是愿意,哪怕她与段明离婚自己也不嫌弃她,愿意照顾她一辈子,总之他要实现当初的诺言,让春花过上好日子。 生活总是有意外出现的,突然有一天春花给他打了个电话,这是大同万万没想到的。 “嗳,是张大同吧?”尽管很久没听过春花的声音了,但大同一下就听出是她。半夜十二点了,有什么事儿呢?大同感到很蹊跷,一种暧昧的紧张急速升上来,把脸烧热了,春花好像怕那边有人听见把声音压得很低,无形中又加重了神秘的色彩,大同回答时也随着放低声音,同屋的兄弟们都已经睡着,大同蹑手蹑脚地溜到门外。 春花停顿了一会儿倾听着隔壁有没有动静,几秒种之后,她确定没有第三双耳朵注意后才开口:“大同,这么晚了你干什么呢?周围有人么?”大同说我睡不着,有事你放心说,周围没人,他疑惑春花是怎么知道他电话的。这时她的声音和神经像放松的橡皮筋逐渐舒缓正常,“我是前几天从你妈那儿知道你电话号码的,好久没见了我想跟你聊一小会儿,就一小会儿行么?”大同说一大会儿也没关系,反正也不困。大同预感今晚要出点什么事。 春花开始倾诉这段时间积累的伤痛,积得太多太重太久了终于忍不住要崩溃了,她声音带着抽泣而显得凄惨含混,电话贴得很近,听起来就像伏在大同耳边哭诉,大同倦意全无,精神集中地悉心倾听。 这半年来春花和段明吵了无数次架,每次她都挡不住两家父母和媒人的苦劝和压力,被迫跟段明回去了。春花自知再另找对象也很难了,在乡下订婚跟结婚只相差一个形式,因为多数人订婚以后就共同生活了,再找婆家也会被当成二婚看待,你说你跟以前的对象没做过什么别人也不会相信,因此订过亲的姑娘就会跌了市价,像春花这样名声本来不好的姑娘来说更麻烦了。 春花跟她妈说她根本不爱段明,不想跟他相处下去了。春花她妈说什么爱不爱的,我当初是被拐骗过来嫁给你爸的,不是也过了半辈子了么,别胡琢磨啦,耽误了这个好机会就难得再找到了,这年头钱最重要啊,没有钱你爸就没有命了。春花认命了,像旧社会包办婚姻强嫁出去的女孩一样,本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精神,努力去适应段明,对他体贴入微,对他父母也很孝顺,做着好媳妇该做的一切,他的父母很满意这个未来儿媳。 而段明呢,当初娶春花是为了圆儿时的一个梦想,可至今春花还不让他做床上那点儿该做的事,这让他很恼火,并开始对她以前的生活经历持怀疑态度,觉得她做过什么丢人的事,渐渐地不把她放在眼里了。还没正式结婚,春花就提前受气了,这小子旧习不改,以赌为业,连他老子也管不了他,再说老子越来越老,还被气得病过一场,拳脚和父亲的威信大不如前,为了避免哪天被段明反过手揍死,老爷子不再出招,想必用不了多久,父子就该换位了。 春花与段明吵架多数是因为段明赌博,本以为能靠时间和苦心改变他,劝入正道,但毫无效果,反到常被他收拾一顿。还说自己娶春花也是发善心,让她爸多活几年,天底下没人愿意要她这破鞋,既然被收留了就该乖乖地伺侯他,他眼里的春花像狗一样没地位,更没资格管他。 春花气得直哭,终于看清了段明的真面目,心灰意冷,万念俱灰,想到了女人通常的解决方式,既然活得没尊严,倒不如死了痛快,她长期精神压抑,精神早就不健康了,身边有治抑郁症的药,拿过来要当他面服药自杀。那畜牲反到笑了,“你吃吧,死了正好,省得拖累我,你不是心脏不好么?说不定哪天你心脏发作死了呢,要是死在床上会吓着我的,不如早死利索,我已经准备好了,啊,一场悲剧开始了,预备——开始!快吃啊!” 春花见这情景,便真的吃给他看,本以为他会阻拦,可他却假装殷勤:“要不要水啊?”春花气得直哆嗦,对生命再也没有留恋,再也不抱任何幻想,把整瓶药一骨脑全倒进嘴里,愤怒地嚼着药片,从嘴到心都苦透了,反而刚强得流不出泪来,段明没有一点儿惊慌,如同看闹剧。直到春花吃完,在她昏迷之前,段明一直就这么无动于衷地看着,等她昏迷之后,段明才把她送到医院去抢救,催吐,洗胃差点儿把她折腾死,总算捡回了命。 说到这儿春花已经泣不成声,大同听得胸中着火,发作不出憋得胀痛,浑身得了寒热病似的抖个不停,恨不能从电话里钻过去抚慰她,如同他自己也经历了这次不幸的恋爱,彻入骨髓的痛恨,“唉,你早就该找我啊,干嘛要死呢?”现在怎么才能帮助她呢?这世界上也只有大同才能改变她的命运了,别人要是行就不用等到现在,如果大同不管,春花就会痛苦地熬过后半生,或中途自杀死去。她已经死过一回了,这个残破可怜的生命经不起什么风浪了,脆弱得像大海里的破烂纸船,有一点小小的冲击就会把她毁掉。都是一起长大的孩子,生命的走向却有这么大的差别,她离崩溃是多么的近,在旁人看来她将要嫁给一个令人羡慕的富裕家庭,衣食无忧,悠闲自在,这个美丽的小人儿什么都不缺,谁知道在她甜美的微笑背后竟藏着一颗破碎的心,孤独无助,承受着难以想像的痛苦,而物质根本弥补不了这些。 不在一条路上的两个人之间虽有情感的默契相互信任依赖,却因种种原因、家庭、社会、经济条件的局限,像平行线一样难以结合在一起,对于其中一个人的痛苦,另一个人却爱莫能助,平常人会闭上眼任其自然发展,可大同不肯那样,他想着该怎么办,即便当初春花不帮助他,他现在也会帮助春花的。 春花静下来稍稳定了情绪继续说,自己醒过来时看见段明守在床边,以为他良心发现知错悔改了,便问他:“如果我中毒过深,傻了或是残了,你还要我么?我要是死了,你会伤心么?”段明哼了一声冷笑着:“傻了我还要你干什么,你以为我们家是收容所慈善堂啊?我只是担心你死了我不好向你们家交待才送你上医院的。”就是这种情况下他都不会说句安慰话,春花彻底死心了,要跟他分手,没想到他不干,说:“为了你我花了那么多钱,没这么便宜就算了,怎么也得给我留下个孩子,我好向家里交代,那时候想滚蛋也可以,还能分你点儿钱。”春花没想到他这么无赖,幸好还没跟他发生过性关系,看来自己坚持对了。 为了不让春花跑掉,段明当时就要强暴她,春花死也不干,拼了命跟他撕打起来,抓破了他的脸,这混蛋,恼羞成怒,抄起凳子砸春花,春花躲闪不及被打折了小腿,幸好有大夫闻声赶来把段明拉走。事后段明的父母哭着央求春花别把事儿闹大,已经够乱的了,只当是普通的吵架化解,他们会好好管教儿子的,其实他们根本管不了段明了。 春花的爸爸软弱无能,家族不旺,没有权势,惹不过段家,只是劝了两人一番,没深说什么,只恨自己没本事欠段家这么多钱,否则肯定会把闺女领回家的。春花现在已经接上骨头打好石膏,被藏在段家养伤,段家怕外人知道不敢声张,没让春花住院。春花知道段家不会放她走的,她快疯了,今天段明出去打牌不在家,段明父母已经睡着,她一个人在屋里要割腕自杀。刚划破皮就下不去手了:才二十几岁就这么委屈地死了太冤枉,死得没有价值,一刀下去就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不知道了,太可怕了,离开段家哪怕只能痛快自在地活几天便死了也不遗憾。现在家也不能回,段家肯定会纠缠她,父母也不愿让她受罪,更不愿她死去,唯一能做的就是劝段明改邪归正,有奇迹出现,但这种希望根本没有。 大同也说这是绝对不可能的,狼就狼,变不成羊,变成听话的狗都不可能。大同想起半年前那个晚上看到的段明,那张脸,恨不能立马揍死他,春花差点儿从死亡的边缘掉下去,不管别人怎么看,不管会遭到什么打击付出多大代价,这回大同管定了。一种强烈的责任感让大同忘记了一切,拯救春花,迫在眉睫。 这时手机已经烫手,看看表,凌晨一点半了,大同强压住激动,尽量让她平静些,用沉静的口气对她说:“你的想法天亮以后就会实现,现在准备好有用的东西耐心等一会儿,我完全有能力救你出来,他们家又不是老虎洞,我有办法,别担心,我再也不许你受一点儿伤害。天亮以后见!”不等春花回答便挂断了电话。 大同胸中热血如潮水般波涛汹涌,激昂澎湃,坐在那儿沉静了一会儿,计划已经想好,大同叫醒大志,大志听完这事立马清醒过来,一脸的悲伤,不知是打了呵欠还是同情的原故,眼中泪水饱满欲滴,神情也异常激动:“真没想到会这么严重,当初要是……咱们要竭尽全力地救她,要记得没有她也就没有咱们今天的生意,为了她咱们牺牲什么都不怕!你打算怎么救她?”大同说我带她走,生意先交给你打理。大志不吭声地考虑了一会儿:“也只能这样了,”便起身去给大同拿盘缠。 五点时大同叫醒所有人开了个小会。大同满眼都是血丝,虽然疲惫但声音仍铿锵有力:“各位兄弟姐妹,你们对现在的工作是否满意?”大家当然说满意。 大同又问:“你们知道当初我是怎么有的创业资金么?”大家都说不知道。 “创业之前我很穷,家里也没有钱支持我做生意,后来有一天,我遇到了跟我一起长大的姐姐春花,我所有的启动资金是她资助的。而她却是个很不幸的姑娘,由于某些原因她极不情愿地成了一个混帐的对象,过得很不好,那小子不务正业经常跟我的姐姐打架,现在已经把她的腿打断了,今晚那个混帐却出去玩牌了,刚才我的姐姐差点自杀,在最后时刻给我打电话跟我告别,幸好我劝住了她。” 大家听后惊讶不已,不敢相信大同说的是真的,没想到在这个了不起的小伙子背后有一个伟大的姑娘在支持着他,看到满眼是泪的大志,大家深感事情的严重性,要立刻采取措施,否则这个好姑娘很可能离开这个世界了,于是都抢着问该怎么办。 牛子一听发狠道:“是男的都站出来,去厨房一人拿一把刀,咱们去把段明丫挺的剁了!留着这个畜生早晚是祸害,咱们替天行道!走!”说着就一挥手带人去拿刀,宝山几个人真的跟他去拿了,大志立马喝住他们:“不许去,回来!砍了人咱们全完蛋!先听听大同的意思。” 大同的眼睛开始潮润,他强忍住泪继续说:“做人不能忘恩负义,姐姐对我有恩,她有难处了我应该竭尽全力地帮她,一会儿大志跟我去段明家一趟,不是为打架而是把春花带出来,牛子你就别去了,你在这儿看家吧。” 牛子扯着嗓子喊:“操!你丫竟然不让我去,把我当成什么了?别忘了我是保卫科长!这种事能没有我么?万一段明不放人你们打得过他么?我必须去!”大同和大志阻拦他一通,他仍不干,大同只好说:“这样吧,去了别打人,听见没有?不然麻烦就大了,若想报复他将来有的是机会。”牛子梗着脖子哼了一声,只好勉强答应下来。 “救出春花以后,我要带她出去一段时间,为了养伤也是为了躲避一下,段明他爸是县里的干部,咱们不太好惹他们。我要从帐上支走些钱,资金还不是很充足,这样一来大家的工资会迟发,请大家原谅,多谢各位了。”宝山带头要跟大同他们一起去段家,说段家肯定不轻易放人,只能强行带走。兄弟们也都纷纷响应要一块儿去,说人多气势大才能镇唬住他们。大同担心自己会拖累大家,这并不是什么好玩的事,牵扯的人越少越好,大志认为不妥,见众人士气旺盛难以劝说,便发话道:“既然不是打架,多去几个人也无妨,人少要吃亏的,宝山,你去找车,兄弟们收拾一下准备出发。”大同见状只好同意。 小萱表情异常紧张,对几个人说:“只是去把春花姐姐救回来,千万不要干出别的事呀,你们是台柱子,大家还要靠你们哪!一定要多加小心,啊?”大同点头称是,小萱稍稍放心,转过头对姐妹们说:“咱们帮不上忙就好好看家吧,他们一时回不来,咱们洗漱完毕早些动手干活吧,饭还是要做的。”姐妹们又重新嘱咐了大同他们几句,都相跟着回屋了。大同望着小萱的背影暗想,有大志和小萱在,生意上的事完全可以放心了。小萱真是个懂事的好姑娘。 小伙子们都去准备了,不一会儿又全都回来了,个个换了好衣服,打理得溜光水滑的,有好多人还蹩脚地戴着墨镜。大同苦笑道:“咱们是选美啊还是黑帮出动啊,有必要这么庄重么?” 牛子说:“你这个笨蛋,咱们又不是丐帮,穿得脏兮兮的让人瞧不起,一闻就知道你是炒盒饭的,还有什么可怕的?” 大同发现牛子竟然无视二十几度的气温换上了崭新的黑色皮衣,很不幸这皮衣是半棉的,穿着显得很是冷酷。牛子很注重个人形象,他感觉多数保镖之类的人都喜欢穿黑色皮衣,再加上黑墨镜,让人一眼就能看出他的身份。大同说我担心你长痱子,牛子敞开皮衣说你看,里边只有一个黑背心,下身只有单裤,开起车来就凉快了。刚要撩起裤角让大同看光腿,大同说别闹了,回来的时候赶紧脱了。 宝山与附近的出租车司机比较熟,他很快找来三辆出租车,十几个棒小伙子上了车直奔段明家,颇有些气势,像是要去执行一项神圣的使命,其实对他们来说,这个行动真的是神圣的,因为他们是去救他们的大恩人春花姐姐。 第十九章 咱们去看大海 三辆车在公路上急速行驶着,车上的人心中很是急躁,总是嫌车太慢,担心万一晚了春花会有什么不测。大同只盼着段明还没回来,这样的话他们把春花带走也比较容易,真出了麻烦他的责任就大了。 众人感觉时间漫长,实际走了不足半小时就到了。这时太阳刚刚升起,到了地方大同上前摁响门铃,睡眼惺忪的段明妈出来开门,这位传说中的乖巧老太太见这么多人吓得眼睛撑得老大,问他们找谁。大志不吭声,长发遮住半张脸露出一只眼冷冷地盯着她,牛子的墨镜闪着寒光,也是面无表情,他认为自己不说话比说话更有威慑力。 大同像往常那样极温和地问:“段婶,我来接春花回家。她在吧?”段母知道大同与春花的关系,没必要多问,只是撒谎说春花不在。大同不吭声地领人强行往里闯,这老太太拦不住了,慌忙跑进去找老头子,段老爷子大吼一声出来;“大同!你想要干什么?”拿出他那点儿残余的威风护家,凶得跟条老狗似的。牛子忍不住怒声喝斥道;“我们只想带春花走,你应该知道是为什么。”大同不愿上来就把对方惹火,立刻制止了牛子。 段老爷子刚要发作,见楼道里满是他们的人,便把语气压得稍缓和些,用官场上常见的腔调慢慢说道:“大同,段明和春花只是开玩笑闹急了,两人有些小别扭,这是我们自家的事,你不要小题大做,无故找麻烦对谁都不好,咱们都是一村老乡亲别伤了和气,听我一句劝,回去吧。”说完若无其事地做个请走的手势,仿佛这别扭小得只是两人吵了几句嘴,什么事都没有。 大同微微冷笑着用他那种腔调回答道:“春花的腿不是江米条做的吧?开玩笑能把腿打断吗?如果能的话,咱们也开个玩笑,行么?” 段老爷子一怔,没谁敢跟他这样说过话,气得呼吸粗重脸色泛红,身体也有些抖,看来瞒不住了,但仍继续跟大同对付:“事情没你想像的那么严重,我已经请大夫给春花治伤了,她现在没事,只是要安心静养,你们不要打扰她。我说了,这是我们自家的事,你不要插手,你又不是她的亲弟弟,她爸都没说什么,所以……你还是做好你自己的事吧,听说你最近做生意挣了些钱,真是不容易,做餐饮行业很辛苦的。我想你要是一时义气用事惹些麻烦,这几个钱可不够干什么的,你们又不是黑社会。还是赶紧走吧,这些小伙子是跟你一起创业做生意的,不是你的打手。” 大志轻轻哼一声:“辛苦不辛苦我们知道,既然来了我们就不怕惹麻烦,这些兄弟也知道这不是闹着玩的,春花对我们有恩,兄弟们听说春花的情况后自愿来的。我们不想打架,只想要人。” 段老爷子眼睛上下打量一番大志,瞪着眼睛喝斥他:“你知道你是在跟谁说话吗?年轻轻的说话这么横!什么恩啊仇的,你以为你们是梁山好汉啊?” 大同见这老头话太多了,想给他们好好补习政治课,纠缠起来没完难免会夜长梦多招来人,便不耐烦地一挥手:“牛子宝山,你们陪老爷子说话,我去找春花。”段老爷子见情况不好想去打电话报警,牛子、宝山几个人围上去堵住他,他急得要喊想把街坊招来助阵,牛子也假装文明慢条斯理地说:“您老省省吧,人家都没起呢,我们接春花姐回家,别大惊小怪的,哎唷,瞧瞧,小脸儿都吓黄了,还县级干部呢,这点儿胆量都没有。”他像逗小孩子似的捏捏老爷子的脸颊,段老爷子被架住胳膊动弹不得,只是用鼻孔喷怒气,眼睛都被气红了,再也说不出话。那个小老太太不敢去打电话,只是胆战心惊地跟在大同他们身后进屋。 大同进了春花的房间,这时春花正坐在床上探头朝门外看,大同见到她时眼里心头都酸了一下:伤痛加精神压抑让她损失了不少血,脸色憔悴得干黄,眼睛被苦泪腌渍得红肿,但她见了大同仍露出一抹凄美的笑容,那笑和她的皮肤一样滞涩、晦暗。她已经没有力气和情绪多笑出一点儿笑容了,笑得似乎竭尽了全力,底下未尽的泪水随时都会抑止不住夺眶而出,大同的眼睛已经开始潮润。 进了屋,这个机灵的小老太抢先一步追问:“闺女,是你让他们来的么?平常我们并没有对不起吧?你怎么能这么干呢?你不能跟他们走啊。” 大同冷冷地盯着这个讨厌的老太太:“我姐这么刚强的人,宁可死也不会告诉我的,你以为别人都不知道这事么?村里都传遍了,我是听到后自己想来的。”他弯腰捏起地板上那片带着干涸血迹的新刀片,拉起春花的手腕给她看:“段婶啊,我姐要是自杀了,您老可造了大孽了,她不适合当你们家的媳妇,您不应该强求,她要是出了事,你们全家都倒霉。” 牛子也迫切想看看春花怎么样了,跑进来一看到大同手中的刀片火气便上来了:“我先废了段明这小子,让你们家断子绝孙,还他妈想要孩子……”大同再一次用目光止住他,不能把事儿激起来,要不然全走不了。老太太自知理亏,怜惜地盯着春花,这张巧嘴像受惊的河蚌紧闭着,再也张不开。大志脸上表情很难看,他心里更心疼春花,看到自己喜欢的人这样他也恨不得弄死段明,想到春花还是该由大同抱出去,自己还不能碰她,便提起床上春花准备好的行李先一步出去了。 “姐,咱们走,”大同小心地抱起春花,十多年来再一次接触她的身体,感觉无比亲近,在老太太留恋的目光下走出去。春花悲伤地看着这个生活了几个月的豪华监狱,那神情像是刚解救出来的受难者,有摆脱苦难的庆幸和激动,她不忘用目光给每个兄弟送上一份感激和歉意,最终忍不住伏在大同怀里抽泣起来。大同用下巴安抚着她的头,“姐,别怕,没事儿了,咱们走了。” 到了快餐部,春花不方便下车,早上没来得及洗脸,孙雨萱这个乖孩子打水洗了毛巾给她擦脸。大同跟兄弟们安排一下工作,说自己要请长假了,请他们准假。 不用说,大志牛子也会对家里保密,不然等以后回去了他们会被吐沫淹死,也许事情早晚会败露,瞒一天是一天吧。大同托牛子替他照顾一下家里,牛子说你废什么话,这还用你嘱咐。又胡说了几句玩笑话,宝山说他某处有亲戚,那儿山清水秀的环境好,可以上那儿疗养,能得到照顾,还可以打电话通知他们去接。大同说不用打扰了,他已经定好主意。大志说:“缺钱了打电话,我给你转过去,我……” 大同才发现大志看春花的眼神极古怪,有点儿不该有的羞涩和顾虑。大同拍着他肩膀问还有什么。他低下头用手挠着头发,眼睛慌乱地急闪几下,很快又抬头盯住大同强作镇静:“我祝愿你们一番风顺,你好好照顾春花姐,但愿她早日康复。当然了,这话有些多余,你肯定会照顾好她的,让她多吃点儿补骨头的东西,牛奶钙片之类的,你都懂吧?” 大同笑着推了他一把,“你丫咋这么婆婆妈妈,前言不答后语的,”大志尴尬地笑着说你们出远门我不放心,他想要去买水果、面包给大同他们路上吃,孙雨萱和两个姑娘提着旅行包过来说:“不用了,我都准备好了。”大同过去打开一看,水果、点心、矿泉水、他的衣服及日常用具都装得整整齐齐。小萱伶俐地扬脸向大同笑笑:“早上你们走以后我就去准备了,我知道你们急着走,春花姐腿脚不好倒车不便,你们就坐这车吧。”多懂事的孩子!处处为你想到了,这就是被人家开除的笨孩子,大同把行李放进车里,感激地捏了捏她的手。 一旁徘徊的大志心中慌乱不已,他清楚大同是怎么考虑的,但自己的心事不说出来总是憋得难受,大同已经看出来了,便把他拉到一边问:“你有什么话跟我说吧,没关系,说什么我都会答应你。咱兄弟这么多年了,你还有什么怕的。” 大志听他这样说,更怕伤了兄弟和气,便假装笑了笑:“没事,就是刚才太生气了。” 大同不饶他:“你不说实话我不走了。”眼睛盯住大志的脸,他已经预感到什么了,他很快明白大志那犹豫表情中的含义。 “我……我也很喜欢春花。”大志把话打了折扣从嘴里溜出来,再也不肯多说一句。大同心里震颤一下:果然被我猜中了。大志心事重,轻易不跟谁吐露,自从叶子死后他就是这种状态,他对春花的感情事先根本没有苗头,就在半夜他对大志说春花的事时,才察觉出一点点异样。大志肯定考虑不止一次了,现在肯跟他说出一半实话已经很努力了,大志不是夺人所爱的人,不该轻易说这种话。 “什么时候开始的?”大同问。 “小的时候。” “好,我帮你想想办法。”时间急迫,大同匆匆说完后若无其事地准备走了。 春花谢过所有的人,大同拥抱了每一个人,一一话别,然后上车坐在春花身边,心也慢慢放回原处。汽车启动,他们登上旅途。司机问去哪儿,大同说去昌黎黄金海岸。大同偎依着春花温柔地抚着她的手:“小时候咱们不是很想看海么?现在咱们就去海边,再找个安静的地方养伤,连同心灵的创伤,我也趁机偷懒去玩玩,整天做饭、卖饭也挺累的。” 春花苦笑着把头枕在大同肩上:“傻弟弟,你不知道你为了我会付出多大代价。”大同说:“我不管,我不许我亲近的人不正常地离开人世,我要不惜一切代价来挽救你。在我看来情字是最重要的,没有它生活中的一切都苍白无色,失去生机。”大同说到这儿画蛇添足地补充:“如果是大志、牛子有难处我也会这样的。”早上还没吃饭,大同掏出小萱买的香蕉剥起来。 春花很忧郁:“咱们这算是什么呢?” 私奔?这个挺脏的字眼在大同脑中一闪,闪得他心颤身热,但又转瞬即安,这是为了正当利益,只有这样春花的命运才有转机,才有暂时的平静,也许是长久的平静。大同的脑子只想出了这个办法,他知道自己会被当成强夺人妻的流氓,野蛮霸道的混混,同时春花也被当成轻浮的坏女孩,背着对象跟野小子跑了。他们家会认为他犯了大错,败坏家庭名誉,父母跟着遭人嘲笑,正是因为他们都不了解真相啊,不过,即使了解也不会有谁愿意为了一个没有亲属关系的人出头,做这样的牺牲,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反正大同认为是对的,因为结果是积极的。 大同把香蕉递给春花,半玩笑地回答她:“咱们算是去度假,别瞎想了,以后别人明白真相后会理解的。” “你说我是个坏女孩么?”春花没吃,痴痴地傻问。 “你是个好女孩,你没有错,只是没遇上真心愿意娶你的人。” “我还美么?”她不太自信地问大同。容貌是女人的生命,她们最怕变老变丑,为了美她们会不惜工本地留住青春,不管是平凡女孩,还是公主女王,即使在最失落的时候她们也会顾及这些,大同看看那张让人怜惜的脸庞,刚刚洗过,擦了护肤霜,显得滋润不少,眼睛的红肿也逐渐淡去,要是保养一段时间,心情好起来,她就能充满朝气,面色红润起来。 大同说:“你还是很美,很出众,可以自信地面对那些漂亮女孩,她们肯定会注意到你。没人知道你所经历的事,那些事没有在你脸上留下痕迹,只要不去想,它就不会折磨你,上帝很偏爱你,他在考验你,让你有机会重塑自己,变得坚强起来,更加完善,除了美丽的容颜,还比其他女孩多了性格的魅力,也让你更能体会到美好的事物是来之不易的,上帝不会把你毁掉的,要知道,不是每个女孩都能像你这么幸运。只有乐观起来,才能面对将来可能会遇到的困难。” “谢谢你,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弟弟,感谢上帝派你来帮助我,我只是想听到你的肯定。”大同用微笑和香蕉堵住了她下边的话,自己却默默地整理着杂乱的思绪。大同感觉自己似乎蜕变成了另一个人,脱离了昨天的生活,快餐部里忙碌的情景,全体的兄弟姐妹的欢声笑语,饭菜的香味,才不过一天,仿佛已经隔世,如同在回忆一部电影,自己由演员变成了台下的观众,甚至已是另一部电影的主人公,这回他的生活里潜藏着危险和一些棘手的问题,比如段明很快就会去快餐部找他算帐的,不知大志会怎么办,但愿他有办法,由他去吧,棋已经走成这样了,就要坚持走完,不知这出戏的结局是什么样的,但愿不要太坏。 还有大志的那句话,让大同心里又结成了个疙瘩,这个疙瘩要慢慢地解开。 第二十章 大志的计策 送走了大同和春花,大志脸上的热度、色度及心跳的速度都渐渐降下来归于正常。他也是一时冲动说了那句话,他明白大同和春花的关系,自己这样插上一腿很让大同为难,心里后悔不已,暗骂自己是个自私鬼。在叶子死后他就一直痛恨自己的窝囊,他早就想跟大同说他喜欢春花了,多少次鼓起勇气都不敢,当段明和春花订婚后他以为他俩都不会再与春花发生什么,也就暂时死心了,今天见到春花后他那念头又死灰复燃起来,知道春花所受的一切痛苦后他和大同一样难过、气愤。 在大同和春花要走的时候,他还在犹豫着该不该不和大同表态,大同若是心胸狭窄的话他也不敢说,说出来也是在哄自己:把心事告诉大同便是了却了心愿,他们本该在一起的,如果大同不让步是本分,自己也就死心了,以后踏踏实实地为事业奋斗,暂时不再爱谁,不再伤脑筋,恋爱的事过几年再说,他不会记恨大同,也没有理由记恨他;如果大同肯给他机会,他便好好待春花,好好协助大同做生意,一辈子不忘记大同的好。 现在不是考虑这事的时候,段明很快就会来找春花的,要做好一切防范措施,让快餐部毫不受损,那小子什么都干得出来,把摊子砸了也不是不可能,民斗不过官的。他早已想到了求助的对象——霸王龙。龙哥既是保安又是他表哥,一切好商量,再请龙哥的同事们帮帮忙,一但段明动武他们都能对付得了,把他铐起来报警就完事了。不过,龙哥可能说了不算数,那次他和大同去应聘保安时就看出龙哥的窝囊样了,应该求助他们科长,那科长似乎不太好说话。大志翻了翻抽屉,拿点儿东西出去了。 “哥,我求你帮忙来了。”找到龙哥,大志冲他笑笑,带着对哥哥的那种尊敬,火候不大不小。这几个月来,龙哥没少蹭他们的饭吃,他仗着是大志表哥感觉吃点饭理所应当,大同清楚龙哥的性格,这种人得罪不得,没拿他当回事。大志心里很是反感,为了不让别人说他照顾自家亲戚,自己把饭钱替龙哥垫上了,别的同事见大志这样无私,很是佩服。 龙哥一看是大志,笑骂道:“臭小子,有事找我来啦,平常可从来不管我叫哥,现在用着了是哥啦?”大志暗想你丫不够资格。龙哥极大气地说:“什么事儿?说吧,咱哥们儿没说的,保证让你满意。” 大志把想法跟龙哥说了,龙哥吃了一惊,遗憾地叹起来:“啊呀,你们咋捅了这么个漏子!帮不了帮不了!保安只管家具城里边,管不着你们这段啊,若是上边知道了我得挨个大处分,弄不好连饭碗都没了,真要打起来我们也兜不起啊,科长恐怕都不敢承担责任。你想想别的办法吧,要么,你去问问我们科长。”大志心里骂:操,我就知道你丫什么也干不了。 “那好吧,我问问你们科长。”龙哥带着大志去保卫科了,一路上唠唠叨叨地数落大同的不是,骂得大志心里一阵烦。科长正倚在沙发里认真地看书呢,书面印刷粗糙花哨,也就是地摊上买来的那种黄色小书。龙哥跟他打招呼,他哼一声继续看着,没空理他们,反正有事他们自己就会说的。 大志心中焦急,知道耽误一分钟就多一分危险,便让龙哥先去忙,他和科长单独谈。龙哥正怕替他挨骂,赶紧走了。大志凑到科长跟前把求他帮忙的事说了,那科长神情一怔,翻翻眼皮假装继续看书:“这忙不好帮你,你们这些私人小摊子根本不归我们管嘛,真惹了事我也得受处分,我们要是管分外的事,就跟在外边打架一样,是违法的。” 大志讨好地笑着问:“您就照应一下吧,在您看来不算个事,在我们看来就是帮了大忙,您受了什么损失我给您补偿回来,您就帮着维护一下治安别让他们把摊子砸了就行,有事就报警,事后我请大伙喝酒,好吧?” “不是我不帮忙,也不是喝酒的问题,是真的不能帮嘛,绝对不行,绝对不行!”科长故作为难地叹口气,慢腾腾地上下摸着制服口袋找烟,其实这里也不让抽烟,那次来大志就知道了,他那瘪口袋也不像装着烟。大志还挺机灵,赶紧掏出自己的烟敬上,科长接过来叼出一支剩下的扔到茶几上了,既然叼上大志就要给点,大志刚掏出打火机那科长就拍一下脑袋道:“唉,瞧我这脑子,不让抽烟嘛。” “干了这么久能不知道这里不能抽烟么?王八蛋,装什么孙子!”大志心里暗骂,他手一松故意把打火机掉在地上,捡火时就势摸出钱包来:“唷,科长,您的钱包掉了。” “什么?钱包?”科长摸摸自己的钱包还在,“不是我的呀?” “就在您脚下呢,能是别人的么?”大志也跟着装糊涂,钱包里装着自己带的两千块钱,关键时刻不得不用这种办法。 科长仍是一脸似真非假的疑惑:“不会吧……那……你先放在这儿吧,待会儿我问问是谁的。” 大志抱歉说:“科长,打扰您了,您再给想想办法吧,多多照应,多多照应!我先回去了。”他满脸陪笑地说完,就头也不回地往外走。 走到半路,龙哥就急匆匆跑来了,一拍他肩膀道:“你小子好大面子,科长说让我带几个弟兄帮你照应一下,十天之内保证不被抄摊子,我想过了这几天,段明来过几次也就不会来了吧?你先嘱咐他们一下,我马上就到。” 大志长嘘口气,说:“是啊,找来几次碰了硬石头他也就不来了,先替我谢谢科长。” 写时迟那时并不慢,不消一刻大志便把家具城保卫科长打点好了,心里踏实许多。回过店里,大志环视一下所有的人,一个不缺都在忙碌着准备午饭,他示意大家暂停一下,沉着冷静地发出命令: “今天咱们要采取措施防止段明来砸摊子,这小子我还没细介绍过,总之他有些来头,咱们不能跟他硬碰。为了大家的利益,咱们要采取措施,我安排一下,牛子,” “有!” “你是咱们快餐内部的保卫科长,现在去家具城顶楼放哨,我马上也去。” “得令!末将去也!”牛子立马跑步前进去了。 “小萱,你和小姐妹们临时上大灶替补一下,所有菜样和米饭数量减少一半,其余送回库房,如果来人问,就说龙哥是这里的老板,只有你们几个职工,我和大同曾在这干过,已经辞职了。龙哥马上就到,他的弟兄也来协助看场子,一切有他在就不怕了,千万不要露了马脚。” “知道了。”小萱她们一帮小姐妹答应着。 “所有男同胞把你们的工具收起来,立马把男宿舍门窗的铁护板装上,做成从来没有人开过门的样子,现在开始你们就算在这里消失了,咱们不能和段明碰面,他不认识你们,就怕他父母跟着来,明白了吧?” “明白。” “完事后小伙子们去街对面的台球厅打球,段明走后咱们再干活。” 果然不出大志所料,半个小时后,段明父子就带人来了,三辆轿车里下来二十多个小伙子,杀气腾腾的,一副打架的劲头。顶楼的牛子和大志用借来的高倍望远镜看得清清楚楚,大志立马打手机给龙哥,龙哥得信后正襟危坐地在快餐店门口假装剥蒜,远远地看见一伙人朝这边走来,他的保安同事们都在不远处盯着动静,因此一切不必担心。 大志的望远镜一直紧跟着段明他们,只见他们转了几圈才找到快餐店,段明走过去跟龙哥打听:“嗨,哥们儿,这儿有几家快餐店啊?” “就一家啊,你们有什么事么?”龙哥毕竟入过几天黑社会,住过拘留所,有些黑道的胆子,可以镇静地面对危险。 “这快餐是大同大志那俩小子开的吧?”段明感觉没找错门。 “你说啥?我操!你真会开玩笑,那俩孙子穷得屌毛都没几根,还想开快餐?他们是在这儿干活的,我他妈才是老板呢。他们跟你吹牛了吧?”龙哥流里流气地对来人笑道。 “咦?不对呀……那你把他们叫出来,我们找他俩有事。”段明有些摸不着头脑,不是这话是真是假,他俩确实穷啊。 “甭找啦,他们昨天就不干了,一早卷铺盖走了,说是上外地,具体干什么我也不知道。”这些说词都是大志教龙哥的。 这时段明父子彻底晕了:这生意到底是谁的?村里人都说是他们的呀,难道真是吹牛呢?若是他们的,带走了春花肯定会停业或托人看管,这小子是不是他们找来的呢?段老爷子问道:“你们这里边一共有多少人啊?”龙哥说只有一些小姑娘。 “你他妈少装蒜!快把他们给我找出来,要不然连你一块儿办!”段明说着亮出棍子来。 “唉,哥们儿,别这么横啊,你把我办了也找不着他俩啊,在这儿打架你可不上算,你要来硬的我就把保安找来,说你没事找茬打架。” 段明气得要动手揍龙哥,段老爷子用手势止住他表示自己有办法。他想到了大同领的那帮小子,老狐狸似的转转眼珠,信步踱进伙房,飞快地扫视着忙碌的姑娘们,又暗暗查了菜墩菜刀锅灶之类的数量,连职工的个人饭碗都没放过,这些东西与现有的人数都很匹配,一样也不多。他又站在小萱旁边看她炒菜的熟练程度,发现不光是小萱,几个掌勺的女大师傅都不像是生手,仿佛每天都在干这种活儿,看着瘦瘦小小的一个姑娘,几十斤重的一锅菜毫不费劲就端起来了,小伙子若是没专门练过也做不到,更何况是姑娘家,绝不像是临时替补的。段老爷子万万想不到大同手下的兵都是训练有素的,没发现蛛丝马迹他很是窝火,几乎是咬着牙在夸龙哥:“你的兵都很能干啊,小毛丫头都能当大师傅,不简单啊,真让我开眼。” 龙哥开始还暗暗流冷汗,生怕有什么马脚,没想到大志安排得精细,把这老头给蒙住了,他这才踏实些了,哈哈笑着回答:“啊哈,女厨子确实不多,我这儿是独一份儿,因为小姑娘好管,干活也细心,我愿意用乖的,大同那俩王八蛋真他妈让我头疼,吃饭也就行了,还天天要喝两杯,我哪儿管得起啊,这回滚蛋了正好我心静。” 段老爷子不理他的解释,慢悠悠问道:“你真不知道大同他们去哪儿啦?我们找他有要紧的事,他可是犯了事了,若是把他藏起来,你可担当不起啊。什么时候碰见他,你最好报警或通知我,你免得受牵连,小心把生意搭进去。” 龙哥满口答应着:“一定一定,我可不想受牵连,请问怎么跟您联系啊?” 段老爷子说了电话号码,背起手来往外走。段明不干了,“哎,爸!咱们这么就走啦?这小子说的全是瞎话!你……”段老爷子到是沉稳:“走吧,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先回去。”段明无奈,带着人走了。段老爷子想:这样逼着他也不可能找出大同大志来,一个县级干部光天化日之下带人打架传出去成何体统?大同不是还有家么?他不可能永远不回来。春花就这么跟大同走了,即便找回来也不会再跟段明了,事已至此不如算了,儿子也不愁娶不上媳妇,只是想出口气罢了,出气有的是机会。 牛子见他们走远了,问道:“他们滚蛋了,咱们下去吧,该卖饭了。”大志紧锁眉心朝东盯了一会儿那些渐渐消失的轿车,给台球厅的宝山打了个电话:“你领着兄弟们去找地方吃饭吧,越远越好,别往东走就行,今天不干活了。”牛子问为什么,大志说:“安全点儿好,段明肯定会再来的,若是杀个回马枪咱们防不胜防。你继续看守,我去弄些啤酒凉菜,咱们也该吃饭了。”他又告诉小萱今天卖饭时候提前给家具展厅里的固定顾客送饭,不要让他们吃不上饭,暂时不做流动顾客的生意,顺便跟那些老顾客说一声,让他们帮忙撒个谎,免得段明四处打听出真相来。 下午段明果然带一伙人来了,以为大同带春花跑了,大志牛子躲过风头还会出来,可惜扑了个空。这次段老爷子没来,段明情急之下逼问龙哥,龙哥仍是那套词,段明带人就要砸摊子,龙哥的保安同事们蜂涌而上三下五除二全给铐上了,别忘了他们都是什么出身,好歹也是练家子。然后他们立刻报警,把这些家伙送走了,段老爷子托关系把段明他们弄出来后痛骂了一顿,怪儿子没头脑,这样鲁莽行事,还警告他不许碰大同的家人,大丈夫做事要心胸宽广,不能为了一个烂女人让村里人看不起段家,其实段老爷子的头脑还是很清醒的。 为了段明不再惹事败坏自己的名誉,段老爷子托人给段明找了个比春花不逊色的姑娘,姑娘得了钱对段明百般温存,整天不离左右。见到这样一个如意美女,段明想:春花我肯定是不要了,赔在她身上的钱只当是打牌输了,先过几天逍遥日子吧。只是心中痛恨大同,咽不下这口恶气。 段明来闹事之后,大志想他们应该不再来了,至少段老爷子不会来了,便让小伙子各就各位恢复正常营业,有了情况再临时隐藏。当然,那些保安也要谢谢的,大志请他们喝了两次酒就算完事。 第二十一章 大同的决定 相隔几百公里气候就不同了:大同和春花出发的那天半路上下起了雨,到了目的地也不见小,他们找了旅馆住下,大同很理智地订了两个挨在一起的房间,春花有事一敲墙壁大同就知道。不知老天爷是吃多了西瓜还是得了肾病,稀稀沥沥地尿了三天,大同担心春花淋着雨,哪儿也没带她去,整天陪她在房里休息。大同每天三茶六饭伺候得很周全,春花的身体渐渐有了好转。直到那天下午天晴了大同才带她去海边。 等了若干年终于实现了这个愿望,两人心里都很兴奋,突然一下子见到海,感觉容易得像是梦,却又实实在在地意识到这是真的。 乡下人经济条件差,极少有为了玩而花钱自费旅游的,在他们那穷困的小村里算是首例。旁人看来简直有点可笑,一千块钱就能到海边玩一次,却等了这么多年,实际上多数人都是任劳任怨或无可奈何地勤勤恳恳工作,绝大部分时间都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每月领取一点薪水,勤俭度日,锱铢累积地攒钱盖房娶妻生子,不会浪费钱去实现这种没用的梦想,所以实现起来很难。旅行结婚的少之又少,人们越来越注重排场和物质了,没几个愿意全家旅游一次。大同想:现在钱挣得还少不舍得玩,若不是这次意外,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有机会见到海。 刚下过雨天气微冷,海滩没有人。没买到轮椅,春花一切行动都要靠大同,大同有种被人依赖的幸福感,好像被人当成男子汉了,这是年轻人常有的幼稚心态。下了车,大同背着春花朝有海水的地方前进,大同调笑着说狈的腿短行动不便,去哪儿都要趴在狼背上。春花嬉笑着捏大同的耳朵说世界上没有这么肥的狼。 大同背着这样柔弱温暖的身体还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加上她笑出来的气息拂过耳边,让大同羞涩得脸红心跳,异样紧张兴奋的感觉迅速蔓延开来。沙地绵软陷脚,不一会儿大同就气喘吁吁,浑身肥肉融化了一层,渐渐浸湿了衣服。春花用衣袖拭着大同的额头说停一会儿吧,离海水很近了。大同说坚持一下,放下再背起来更费劲。 海水的腥味让大同有了底气,春花兴奋得大声呐喊,大同的后背感应到她整个胸腔都在震动,风掀得她的长头发纷乱飘扬,几天来脸色也更加滋润鲜嫩,有几缕覆在上边微颤着,又添了几分放任洒脱的娇媚。这些连同肢体的相亲相依和她头发的味道更让大同心中焦躁,头昏脑涨地要抑止不住生理的欲望,大同没有坐怀不乱的功夫,赶紧放下她,脱了衣服垫在地上扶她坐下,大同站着让冷风把被背上残留的柔意带走,稍稍平静一下。 突然跟大同身体完全脱离,让春花身心一阵失去依靠的冷,缩着肩用目光示意大同也坐下。大同顿生怜惜,只好挨她坐下,为了既能传递过去一些温暖又不至于让自己惊慌意乱,大同仅仅把手轻盖在她手上,连握住的勇气都没有,更不用说搂着她肩膀了。春花却毫无顾忌地把头枕在大同肩上,惬意恬静地看着海面。这么一个温柔漂亮的姑娘依着你,四下无人,正是容易冲动的年龄,好忍得住么?大同竭尽全力抵制着她那股暖香滑腻的气味,还要压住胸中乱蹿的冲动,像是抓着一只拼命挣扎的兔子,四腿有力地乱蹬乱踹,不好降伏。大同转移注意力,跟她一起默默地看着海水,那海水蓝得深邃,无边无际的一片,没有汹涌的波涛,只是平缓地涌动着,像是暗藏着深厚的内力。 大同就这样默默地看着,逐渐淡忘着刚才的感觉。好一会儿身体才变得不太敏感了,心和这水一样放慢了起伏的节奏,潮热的汗水也开始有减无增,脸上的热度恢复了正常。而春花一直都那么平静,可能曲折的经历把她的神经磨练得麻木了,也可能她一直把大同当做小弟弟,只是长大了,收敛了些痴顽任性,添了阳刚之气,也不用她给擦鼻涕了,有力气背她了,仅此而已,现在她对大同只是亲情式的依恋,并没有男女间的性欲冲动,所以完全没有大同这样的感觉。大同对自己错误的反应感到愧疚,心里那个大同在拍着他的肩膀笑道:她是你姐姐啊,不要亵渎了这种纯洁的感情呀。 “大同,你说说话吧,我想听你说话,”春花的声音像她的手一样柔软,“我很久没听你胡说八道了。”小时候玩腻了她就会这么说,大同就胡编些故事给她听,听过的故事、做梦的内容、跟大志、牛子淘气的事掺到一块儿随心所欲地乱说一气,春花笑嘻嘻地听,看大同这个小傻瓜脑子里都能编出些什么东西。 如今大同这部分功能早就退化了,像生锈的机器用着很费劲,他搜肠刮肚地找话,眼前是梦中的海,那自然该说海,所有形容海的词句在脑子里突兀地陆续闪过,觉得都没有新意,不像此时的深切感受,忽然灵机一动,冒出几句:“你看,多大的一滴水啊,我不知道有没有人这么形容过海,反正我现在感觉是这样,几十亿个水分子聚在一起是一滴水,一海的水聚在一起也是一滴,因为它们是一体的,这是世界上最大的一滴水,注满了大半个地球,咱们只看到了一丁丁点儿。心情不好的时候看看海,深切体会一下这种海阔天空的感觉,心胸也会渐渐宽广起来,这也是我想带你来的原因,你可以把它当成精神的滋补品,看着这么空旷的地方,是不是觉得自己小得不如蚂蚁,烦恼也更是微乎其微,不值一提?” 大同说这话时像是在挤空瘪的牙膏袋,捏得手指酸痛才挤出一小点儿,他措辞拙劣地说完,自知晦涩得像小学生的作文,偶尔有句像样的话也是偷的,因怕被识破而有些惶恐。 只见春花脸上渐渐绽出个微笑来,越笑越灿烂,终于像爆开的礼花笑出了声,之后反过来抓紧大同的手掌,身体又贴紧了些;“你说,咱们俩是不是一滴水?”大同担心误解她的意思,被这团棉花塞住了嘴,答不上来。“嘻嘻,别这么认真,我只是随口乱问,没什么用意。”然后真像没用意似的,继续看海水,只是脸色淡淡地添了些粉红。大同也随即开玩笑道:“我只是在纳闷,怎么没看见成群的带鱼吃青蛙呢?”说完两人真正地爆笑起来。 大同又搜寻出几句废话来填补这空寂,“这海是朝东的,看不到海上日落,到是能看到海上日出,明天早上咱们来看日出吧,咱们平原地区看不到这种景致。” 再也没什么好说的,不能提她的伤心事,大同打算把话题转移到小时候,那时候的事现在说起来可以没有顾虑,“哦,我好多年没看过日出了,好像还是小学的时候关注过太阳,早上走着去上学时,看着东边枝枝丫丫的黑树林里,夹着桔红色的朝阳,跟鸡蛋黄似的,很好看。那时候咱们已经不敢在一起走了,我经常把太阳当做伙伴,那颜色红得可爱,我走几步就抬头看看它。” 大同在思路上被绊了一下,这种情况极少,他和大志、牛子边打闹边走路的情景时常让春花撞见,刚要改口,春花轻叹一口气接过话来:“唉,那时候太傻太胆小了,碰上了看都不敢看你一眼,老怕有人笑话,简直成了心理障碍,如果不是跟段明打架,也许咱们现在还不会在一起。”她又开始担心以后怎么办,大同劝她说办法会有的,他们有能力还清段明的钱,还会有一个心地善良的好小伙爱上她。 “还有人会看上我么?”春花的自信仍然不足。 “肯定有,上帝不会让你这么美丽善良的好姑娘白白浪费的,他也许已经安排好了。”大同心里又浮起大志那异样的神情。 “如果,如果有一天,”她像做了个重大的决定似的终于说出来,神情执着地看着大同的眼睛:“我真的嫁不出去了,你愿意娶我么?”如果大同说愿意,那么她肯定不找别人了。 大同不安地瞟了她一眼,目光像发丝碰着了火焰,瞬间枯萎弯下去。这几天经他充分考虑后,认为适合做姐弟的两个人不见得也适合做爱人,姐姐指责他什么他不会在意,若是爱人就不行了,他觉得被妻子管束着的人事业上难得有发展,单纯地把春花当做姐姐是最好的办法。要是让大志自己去找女朋友,依他这种性格是不太容易的,他几乎都不会主动去找,他心太重感情上很难放得开,既然他喜欢春花,就索性让给他好了,不然若干年后他还会惦记这件事。 解决掉大志的终身大事,还可以加固他们的兄弟关系,也算是还以前大志对他帮助的人情,还可以……他还有更大的理想要去实现,还需要大志辅佐他,不能为感情的事与好兄弟弄得不愉快。春花自己做过生意,能独当一面,将来一起发展事业是个得力助手,做为姐姐遇到事还会迁就他这个弟弟,他还能倚小撒赖。 大同觉得自己突然间不再是个男孩了,开始有意识地把事业放在第一位,多年来的经历让他深深认识到自己不出人头地是不行的,快餐老板只是一个起点,不能停留在这里。为了将来,他要放弃与春花结婚的机会,为此他怀疑自己是否有些狡诈,先一步对亲近的人动心眼了。但他很快否定了这种想法,他认为做大事就要不拘小节,人一生会有很多愿望,不可能都实现,挑大的来实现吧。真遇到了大事,大同还是挺干脆的,并不优柔寡断,尽管他心中痛得很厉害。 春花还在等着大同的回答,大同强笑一下:“你别发傻了,你怎么能嫁不出去呢?开玩笑。” “我打电话给你的时候曾想过,如果你肯来把我带走,只要你愿意,我就嫁给你,只有你最可以信赖,现在想想这样错了,和自杀的念头一样,都是一时冲动的想法。我太自私了,没考虑到你的感受。”春花是在试探大同的心思。 “咱们姐俩谁跟谁啊,我的事业有大半是你的功劳,你对我有恩啊,难道我只是为了私心才救你么?”大同这话让春花很是意外,睁大眼睛盯着他。大同继续说:“要说爱你的人,当前还真有一个,但不是我,是大志。” “大志?怎么会是大志?”春花更感到意外了。 “对,是大志。他从很小的时候就爱上你了,我也是刚知道。”大同把大志的意思说给她听,并告诉她大志现在的状况,大志是个很不错的小伙,将来比自己这个小老板要有前途。既然让步了,他就极力成全大志。 春花听完疑惑且又惊讶,垂下头默默地思考着,好久也没说话,大同也不再说话,等她自己考虑成熟再说,这种事是急不得的。 大海,仍缓慢而有力地涌动着,夕阳渐渐沉了下去。 晚上,大志打电话告诉大同一切都好,段明没有毁掉他们的摊子,大同问大志是怎么摆平的,大志粗略地给他说了,大同高兴至极,连夸大志高明。这时春花已经睡了,哥儿俩说话无顾忌。大同用愉快的声音说:“兄弟,你的想法我跟春花说了,她正在考虑中,似乎有门啊!” “我真的有希望?”大志很是不相信,但大同能成全,就让他很感激了,更妙的是春花在考虑中。 大同继续说:“我考虑过了,觉得你更适合做她的丈夫。无论是相貌、性格、品位你们都很匹配。春花跟你在一起会得到很好的照顾,她若是发一点小脾气或什么的,你也忍受得了。跟她相处的这段时间里,我感觉跟她不太适合做夫妻,她有点儿女强人的味道,我跟她真结了婚也许谁都想自己说了算,我不愿迁就她,现在做为姐姐她会让着我,如果结婚了她肯定该管我了,我不喜欢那样,很容易吵架的。而你很随和,也肯定愿意听她的,凡事有她出头也不错,如果两口子都是一个脾气就麻烦了,同性相斥嘛。” 大志有些担心春花不会接受他,大同说:“不会有问题,春花会愿意的,她要犯犹豫由我来劝说。不过你家里会怎么想呢?” 大志说:“这次我要自己做主,不能像初恋那样给我留下遗憾。” 大同开玩笑说:“唉,叶子,可以放心地投胎了。” 大志很是感激大同,决定以后慢慢报答他。他告诉大同暂时先别回来,等春花伤好了再说,有他们在没什么可担心的,生意照样继续,用钱的话可以跟他要。大同说:“其实我也不愿意这样天天在外边躲着,过段时间我就回去,你们什么事也没出,难道我回去就会被段明吃了不成?”大志还是坚持说忍一忍好,真被段明碰到就麻烦了。 放下电话,大同蒙起被子来偷偷地哭了,当知道很久以前的一个理想永远没机会再实现时,感觉就像从心上割去了一块肉,而且这伤愈合起来也要经过漫长的时间。“他妈的,弄了半天都是为了钱,不为钱,我创那门子业啊,不为创业干嘛要干这些违背自己意愿的事啊!” 哭了好一阵,大同明白不创业不赚钱他失去的和得不到的更多,世界上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这样痛苦着,挣扎着,于是无奈地止住了泪,静静地等待着心痛到麻木,那时就不觉得痛了。 第二十二章 巧遇刘春艳 大同他们在那里住了近一个月,春花恢复得还不错,她总觉得心里发闷,大同也有同感,感觉是旅店环境差,因为他们农村人不习惯钢筋水泥的房间,空气很干燥,房间也太小,他们喜欢接触湿润的土地,不习惯闹市的嘈杂和灯光,不习惯坐式马桶,大同老是使不上劲,只好蹲在上边。再说开销也大,手头的钱怕是撑不到她康复,大同不愿再挪用大伙的工资,也不想再跟大志要钱,因此,打算找个乡下的房子住下来,节省开支,便于疗养。 小时候大同妈就跟大同说过,坏人常做坏事也不一定遭到恶报,好人常行善也不一定有好报,但是你做一次坏事就很可能遭报应。所以还是做好人,多积德行善,既能平安又能心里踏实。大同心地善良,做过一些善事,却万没想到有了好报。 有天他们换了个新鲜的餐馆吃饭,有个女人,也可以说是个少妇,极热情地凑上来抓住大同的手打招呼,声音大得吓了大同一跳:“大哥!你好哇,好几年不见了,你怎么会在这儿?” 她头发染得焦黄,脸庞丰腴得应该用臃肿来形容,眼影眉毛像炭头铅笔涂的,口红的颜色厚重却不够光亮,像皮鞋打完油没用干布抛光的那种情景,衣服也够艳的,仿佛穿的是春天百花盛开的风景图,想必内心也是春风得意,一看就知道是暴发了一些小财的小老板娘,从地摊之类的小地方挑选了不少廉价化妆品,在脸上肆意挥霍,以显示富足和新潮。她身上那股荤腻浓重的恶香熏得大同喘不过气来,跟她这份热情一样让人难以接受。 大同认不出她是哪位,出门在外很可能碰上套瓷的骗子,便缩手警觉地喝问:“你谁呀?我不认识你!”同时向后退了半步,她却毫不介意,脸笑得更宽广起来:“没错,你不就是张大同张大哥嘛,我一眼就认出来了,你比以前富态多了,跟个大老板似的!”大同更纳闷了,问她到底是谁,他想不起哪辈子认过这样的妹子,不过渐渐有了些似曾相识的感觉。 “嗨呀!我是刘春艳,那年我在你们县城碰见你,我说你要是给我五十块钱我就跟你上……”她到是心急嘴快满不在乎,大同吓得赶紧把下边的话喝住:“别别别!别说了,我全想起来了!”大同全明白了,春花和周围吃饭的人全误会了,目光乱箭般射向大同。春花猜错了八分,以为大同跟她做过肮脏的交易,面带愠色,大同自我解嘲地笑笑:“我是贵人多忘事儿,你不提我都想不起来了,真没想到又能遇上你。”这么远的地方碰到认识的人不容易,激动之余大同不顾逼人恶香迎上去跟她紧握一下手。 春花的火气像点燃的爆竹忍不住发了出来:“你们到底怎么回事?快说呀!”她体质虚弱,不能像起步的火车头那样猛烈地喷粗气,只见胸口微弱地频频起伏,瞪着眼睛脸色很难看,大同没想到把她气成这样。春花太在乎大同,不许大同有半点不轨行为,正所谓爱之深恨之切。大同刚要解释,这刘春艳比大同先一步张嘴,极客气地问;“这是嫂子吧?哎呀真漂亮,大哥好福气呀,嫂子别见怪,张大哥可好啦,他……” 这家伙打机关枪似的嗒嗒嗒一梭子放出去了,打得大同缓不劲来:“打住!我的天,你别乱认了,她是我……姐!”她弄得大同脑子短路差点说错了,所以很重地咬了出来,似乎可以添加关系的真实性。春花不吭声继续瞪着大同,小嘴既可爱又可笑地骨朵着。大同让刘春艳坐下,周围那些充满“求知欲”的饥渴目光继续注视着大同,经久不息乐此不疲。 大同的话全被刘春艳抢了过去,这家伙脑子不知是什么构造,短时间里能产生这么些话,好像说得稍慢些话就会跟唾沫一起堆积到嘴角了,只有一下全倒出来才舒服些,听的人要全神贯注地快听,否则就会落下一大段。她叨唠一阵极快地深吸一口气,也觉得浪费了时间,语速更加快了。相声演员报菜名是背熟了再说,而她是边想边说且不出错,真让人叹服竟有如此奇人。 事情是这样。那年大同还在县城上班呢,有天开了工资去犒劳自己,大志有事不在,他就独自闷头吃喝。一个衣服脏兮兮的瘦小姑娘在旁边盯着大同转悠了好一会儿,最后下定决心挨到他桌前:“大哥,给我五十块钱,今天晚上我就跟你走,求求你了。” 大同晕头晕脑地抬眼看看她,说:“你别刺激我,我可不想犯错误,再说我穷着呢,别打我主意,要是饿了就坐下一块儿吃。”她显然几顿没吃东西了,听了这话毫不客气地坐下来吃,大同叫了米饭给她,她来个风卷残云,顷刻间把饭菜全装进肚里。看那食量不像做小姐的,哪有饿成这样才出来做皮肉生意的,小姐也没有挨饿的,这身衣服和松散油腻的头发也不是为招徕顾客用的,肯定是个落难的野姑娘,大同没情致跟她做游戏,趁人之危太缺德了。 问她怎么混成了这样,她说她老家很穷,只好出来打工挣钱,没想到第一次出来就受了骗,跟人家搞传销。明白过来后想走,他们不放,把她们几十个受骗的人锁在大院里,有打手拿着铁棍看守逼她们学习销售方法,培训之后出去卖产品也暗中有人跟着,她是坐车时趁人多偷偷挤下车跑的。手里没钱,一路蹭车往回赶,查票时被轰下来,就只好再蹭别的车,几天下来才到这个县城,她饿得受不了,又急着回家,求了几十个人也没讨来几个钱,不得不想出这个办法。 大同说你真是个傻丫头,你干嘛不报警呢?你这样不怕再受骗么?她说那个城市太黑暗,当地根本就不管,好多搞传销的、倒卖白粉的都在那儿活动,那儿挺穷,警察也惜命,管不了事。报警又怕自己被抓起来,所以一路上也不敢报警。她看大同像个好人,才来求他的。敢情是个地道的土妞,大同本来就心软,经不起人求他,又让酒气生出几分义气,头脑一热:“就冲这话,我帮定你了!”交了饭钱,把包里的五百多块钱工资都给了她,告诉她回去种地吧,等大一点儿再出来。她感激涕零要下跪磕头,大同赶紧拉她起来,她走后大同自以为豪爽,抄起瓶子灌个痛快,结果回去迎风大吐,醉倒在半路上。老天有眼,没让过往的汽车把他轧死,事后他穷得连买烟都要向大志借。 听完故事,春花舒展开小嘴和眉心,将信将疑地质问:“是真的么?”刘春艳发誓说是真的,春花这才喜笑颜开,极温柔地奖励大同一块鸡肉:“我说我弟弟没那么坏嘛,看来真是个好孩子。”但表情还是隐隐有些不快。误会解除,可气的是那帮听众没称赞大同,反而有些遗憾的意思,摇摇头转过去吃饭了。 大同纳闷她怎么混好的,刘说她回家以后,拿着剩下的钱没舍得花,凑了些钱跟她爸在镇上卖早点,赚钱维持家用,还能剩下一些钱。后来在镇上认识了个厨师,俩人结婚后又集资开了个小饭店,如今搬到城市里开了这个饭店,大同惊叹她有这么快的发展,才不过四年的光景,比他混得好。 刘春艳问春花的腿怎么了,大同含糊地说是车祸,他们出来疗养的,正打算换个地方,最好是农村。刘说最好去她老家,人生地不熟的别到处乱跑了,她家就有父亲和哥哥、嫂子,人少有地方住,一切开销由她来付,那儿环境好,出门就是山,长满了百年的老树,你们平原人肯定喜欢,山上有野鸡、狍子,吃山货方便。只是闭塞了点儿,山沟里开不进汽车,买东西要上十里外的镇上。 听到百年老树,野鸡、狍子这些字眼大同已心驰神往,暗暗高兴,假意推辞说不太方便吧,刘说绝对不成问题,这恩人请都请不来呢,哪能说不方便,我们全家都想见你。大同简直欣喜若狂,不却盛情,满口答应说下午就动身。又闲扯了一通,他们起身回旅店。 春花却很焦虑,怪大同做事太鲁莽:“一面之交的人怎么就轻易相信,还是去深山老林,有个三长两短的都没人知道。这次私逃出来就是铤而走险,这个刘春艳长得不像善人,听她说话心里闹得慌,看着就不可靠。你想想,几年前还是不谙世事的土妞,就凭卖点儿油条、豆腐脑能发展得这么快么?没个十几万根本开不那种饭店,可别碰上个孙二娘,不如说个谎不去了。” 从一开始春花就对刘春艳很反感,春花自以为在外混过几年比大同社交心眼多。大同认为春花太杞人忧天了,满不在乎地说:“我也不太喜欢这种打扮粗俗的人,但人不可貌相,跟那些油滑的小奸商比起来,她还是挺有义气的,能知恩图报,我喜欢讲义气的人。再说人走运发了财不算什么,我这一年发展不是也挺快的么?山里人好客,请咱们去玩,不会有什么不良企图。”大同向来不暗算别人,所以对别人也不猜疑。大同妈就过说大同太傻,满眼都是好人,而大同却自认为是君子风范。 春花还是不放心,没完没了地劝说大同,最终把大同弄烦了,说:“她总不至于忘恩负义害我吧?你是姐姐,比我见多识广,不过你见到的都是骗你上钩的坏人,红颜薄命嘛,长得太漂亮了谁都垂涎三尺,都想方设法骗你,弄得你现在对谁都不信任,你的经验不可靠。有我在你别怕,我是痴人多福,向来逢凶化吉,有天德贵人相助,不足为怪。”大同的任性劲上来了,一为玩得痛快,二为给春花找个安身的地方,他满心憧憬地把刘春艳家想像成了农家客栈,是旅游的好地方,有免费的山珍野味,他反过来不停地劝说春花,从小他们姐弟俩犯争执时最终都是春花让着他,这次也肯定会妥协。春花经不住大同苦苦哀求,最终勉强答应小住两天。大同赶紧收拾行李,又给刘家买了礼物准备出发。 下午刘春艳果然租了车来接他们,一路走得很顺畅,只是春花一阵阵地情绪不稳,脸色紧张难看,大同料定她明天就会去了疑心病,一个劲儿喂她巧克力缓解压力。刘依旧谈笑风生,说当初穷的时候老想出来混,现在却觉得回家的感觉真好,看着这大山,闻着窗外飘进来的荆花香味就觉得亲切。大同闻着也感到心旷神怡,更能想像到深山幽林的静谧、闲适。刘说那山沟里只有十几户人家,离得最近的也有几百米,跟别墅似的,只是平地太少,电视收不着台,打手机要上山顶上才有信号。 当说到山里有野猪、狼这些野兽时,大同更觉得刺激新鲜,激动得热血澎湃,春花却吓得要回去,说邻居离得那么远,家里来了狼可怎么办?好像他们是去喂狼的。刘安慰说狼不敢进村,家里有火铳、猎枪,这么多年也没有人让狼吃掉,现在找狼都很难了。国家缴枪十来年了,像这种深山里还是管不着,男孩子爱枪,大同满心盼着能玩玩。 天色渐渐黑下来,只能看见车灯照射到的路面,春花一直紧贴着大同,把大同的手都抓疼了,不久她又故作亲昵地来贴大同的脸,伏着他耳朵低声说:“我真的害怕,那地方太野了,有狼、有枪,手机都打不通,刘春艳这人……”她不用声带,只用舌头和呼吸配合发声,没有被刘听见。大同已经劝过无数次了,这么黑想回去也晚了,他也有些后悔来,担心把春花吓坏了,他没想到春花这么胆小多心。大同无奈地用下巴抚着她的脸:“求你了,别跟曹操似的,很快你就会喜欢她们的。山里人都是实心眼,没有阴险恶毒的,别胡思乱想了。我会格斗术,三五个人还对付得了。”她不信,大同又把和大志一起打菜贩子的事说给她听。 刘发觉不对,回过头来捉奸似的大笑:“张大哥,你可真能骗人,还说是姐姐,姐俩哪有亲嘴啃脸巴子的,这么一会儿都要抓紧时间!哼,我一直就不信你的话。继续吧,不打扰了。”这直肠子马不觉得有什么,转回头任凭脸上的坏笑自然地淡去,掏出手机玩弄着。 听惯了亲吻、接吻这些文雅些的词,冷不丁来句老土的啃脸巴子,觉得粗野不堪,像见了长毛的猿人。春花厌恶地狠瞪她一眼,黑暗都掩饰不住那一闪的白光,然后赌气把大同抱得更紧。多日来的亲密让大同已经适应,不再脸红,一心做着枕头。刘拨通了电话:“哥哥,我一会儿就到家,你叫上库子,抬顶轿子来,这儿有个伤员,你们把她抬回去。”大同扑哧笑出声来,纳闷还有叫裤子的。刘解释说是宝库的库,不是裤衩的裤。大同问:“你不是说打不通手机么?”刘说:“我用的是全球通,家里也早装坐机了,没你想的那么落后。”大同轻声对春花说:“你看,她想得多周到,有轿子抬你。”问刘是什么轿子,刘说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第二十三章 两种可怕的食人动物 在山沟外停了车,路边有两个壮汉早已等候多时,下车后刘给大同介绍,长相极丑的汉子是她哥,名叫刘全,粗眉大眼宽下巴络腮胡子,经常吃野兽的肉,也长出一团凶蛮恶相。大同畏惧地也叫声哥,那汉子答得木讷,笑得笨拙,双手有力地跟大同握下手,露出一口吃肉专用的尖牙齿,黑森森的。大同的心跟手都被捏得发紧:要是跟他朝夕相处,真是件可怕的事情。想到他并不吃人,心才稍稍舒缓。旁边那矮小精悍的黑小子就是库子,那嘴唇跟大同的相比算是加肥加大的。他没见过白嫩姑娘,眼珠不错地盯着春花,被刘春艳喝斥一声没出息,才憨笑着赶紧缩回目光,一时没处看,只好死盯着大同的脚,并使劲地挠着头皮解羞,好像没出息这三个字变成疥疮长在他脑袋上了。 那轿子原来是个躺椅,在底下绑了两根长木杠,确实挺不错。大同把缩得像一团刺猬的春花抱上去,两个壮汉毫不费力地抬起就走,大同和春艳打手电紧跟着。脚下的路全是石头凿出来的,凸凹不平,大同穿着皮鞋还觉得硌脚,而他们习惯了一点儿不觉得。周围黑得很重,只是头顶有一线空间颜色稍淡些,好半天大同才觉出是两边的山太高,挡住了星月。道越走越窄,一帮人像是蚂蚁在石缝里赶路,没有手电大同寸步难行,可那两位摸瞎也能快步如飞。大同背着行李追得直喘粗气,春花不住地回头看大同,刘让他们稍慢点儿,这才走到一块儿。好容易走到开阔处有了人家,才看到些清淡的月色。 到了刘家,刘春艳的爹妈、嫂子木木地站在门口迎接他们,都很少见客不善言辞,只是感谢大同当年帮助春艳,又问了家中人口之类便没了话,大同确定春艳的快嘴是做生意练出来的而非家传。灯泡好久不擦,光线很暗,大同发现这屋子不大整洁,油黑锃亮的炕席摸上去有不少猫爪带来的砂粒,春花被安放上去后皱着眉不再乱动,生怕裤子把炕席擦干净了,整洁惯了的她哪受过这个。而大同挺高兴,这样的家庭住上个把月也算不上打扰,待着自由。春艳妈也不拘小节,刚烧完火手上一层灰土,在脏围裙上蹭一把就去开茶叶罐,茶叶先倒在掌心里,然后再利索地翻手扣进渍满油垢的茶壶里,接下来高提着大水壶加水,那开水极准地尿进茶壶里,很快哗地一声满了。 对此大同见怪不怪,毫不介意。而春花欣赏完这套别具一格的茶道表演后,研究着这加了作料的陈年老茶是什么滋味,反正她是决定不喝的。这茶道还没完成,老人家取了两个同样油腻的杯子分别滴进一些热水,食指和中指不怕烫地伸进去抹了一圈,摇晃几下倒掉,再添些水重复一遍,然后就倒上茶敬到两位客人面前。春花捧着杯子假装焐手,眼睛盯着杯里的指纹泥迹在水中缓缓融化。大同接过杯道谢,平静地先尝了一口,看得春花替他恶心,赶紧捂住嘴。这时春艳进来,一眼读懂春花的表情,上去夺过两人的杯子:“别喝了!该吃饭了喝什么水。”然后跟春花小声嘀咕:“我妈眼睛不好干活糙,你别见怪。” 来得仓促又没事先通知,刘家只做了些小米饭和几样素菜,碗筷很干净,是春艳刚刷的。大同早饿透了,见了这大失所望,暗想刘权这人平常也会吃素,不知小米粒嵌进他那锯齿般的牙缝里是不是很难受。正发愁吃什么好呢,春艳把市里带来的几样熟食切好端上来了:“我就知道你是属瞎虻的,专往肉上叮,幸亏我准备了”。 大同事先不知道,见到这理想的美食眼睛一亮,厚着脸皮欣喜地笑道:“理解万岁,没想到你心挺细的,跟我吃一次饭就知道我的口味了。”其他人也拘谨地陪笑两声,显然拿大同当客人了。饭间大同故意大声说笑,放松他们的情绪,让他们知道他是个随便的人,不用太多礼节。这样一来缓和不少,都放开了吃饭,气氛活跃起来。唯有春花推说胃难受不想吃,大伙给她碗里夹了不少好东西,她却像个风油精瓶子,什么也塞不进去。刘嫂说怕是身体虚弱,经不起颠簸,进门就发现春花脸色不好,要去给她煮鸡蛋。春花坚持说不用麻烦,神经兮兮地查看着他们一家的表情神色,努力寻找着异常,墙上那寒光闪闪的猎枪、猎刀让她难以放松,好像她是进了土匪窝,神经持高度戒备状态,还要极力掩饰着怕人发现,真拿她没办法。 该睡觉了,春艳跟爹妈住西屋,刘全夫妇住厢房,大同和春花安排在东屋,春艳还给他们拿了两套新夹被。大同觉得不妥,要春艳跟春花睡,春艳嘲笑道:“车上还粘乎着呢,现在害什么臊?又不是头一回了,可惜春花有伤,碍手碍脚的你们也干不了什么。”说得两人脸上直发烧,春花怕大同走便扯住他假意嗔怪:“就是!你不要我啦?”大同暗叫苦:得!这回说不清了,不如守着春花,让她睡得踏实点儿,要不她也得瞪着眼睛坐一宿。 刚安顿好刘嫂就端了一盘煮鸡蛋进来:“张兄弟,给她留着半夜吃吧。”只一句话,便放下东西走了。刘家人都躺下了,大同嘲笑她:“鸡蛋里下不了毒,你吃吧。”春花白他一眼果真吃起来,还责问大同:“那么脏的茶你干嘛要喝呀?放一边不就行了?”大同笑笑:“人家费半天事给你沏茶,不喝不近人情,老太太会觉得别扭的。”“哼,你这心够善的,谁都不得罪。”说着被蛋黄噎住了,赶紧找出矿泉水喝。 有大同在春花踏实多了,吃完鸡蛋后再也抗不住紧张过度和坐车导致的疲劳,很快就发出轻微的鼾声。大同脑中也开始有零星的梦时隐时现,脆薄得像肥皂泡,支持不了多久,刚要明白就破灭了,不能罩住倦意让人睡着。不知哪个角落钻出两只甲壳虫,耐不住寂寞嗡嗡地飞来飞去,声音大得像老式战斗机在盘旋,不怕疼地使劲撞着顶棚和窗户,打算撞个洞出去逍遥。大同本想它们不得逞就会安静,不料这俩混帐乐此不疲,忍无可忍,大同咬牙睁着涩眼开灯,执拍而立,在“飞机”环绕灯泡时猛拍下去,几个回合终于把它们击落在地,翅膀一撑翻过来又要起飞,大同过去两脚把它们碾成肉酱。 再次关灯躺下,又有不知名的虫子密谋怎么捣乱,叭叭地响,像是人用指甲发出的,成不了大害,暂且饶它。刚要朦胧睡着,又有猫来吃夜食,在地下食碗里发出夸张的咀嚼声,这是它的家,没有不让它吃食的道理,忍忍吧。可这咀嚼长得有一个世纪,声声真切,近得像在吃他的脑髓,要是有啤酒它能吃到天亮去。终于,它心满意足地抖抖毛走了。 大同精神收回,才发现身上被饥饿的跳蚤们咬了十几处,想必它们也久闻张胖子为人慷慨,仗义疏财,纷纷来争做食客,他屁股上被咬得疙疙瘩瘩像癞蛤蟆皮,歇斯底里地狠抓一通,还要小心地摸摸是不是出血了。孟尝君门下食客三千不知聚集了多少年,反正凭这火速蔓延的痒大同断定他的门客发展得比孟尝君快。大同人大手笨不会捉跳蚤,又没有风油精,只能靠抓痒来消极抵抗。 跳蚤不绝,又有几个蚊子尖声细气地哼着小调来凑热闹,大同可不愿再当阔绰的东道主,身上裸露部分的触觉神经高度戒备,一有蚊子落脚便狠打过去,却不知是身手敏捷的豹脚蚊,像苍蝇一样难打,蚊子一个没死,大同却挨了几个耳光。双方都没得手,蚊子比大同还恼火,用起盘旋的老办法来找位,据说蚊子是有牙齿的,想必此时已经气得咬牙切齿了,恨不能把大同生嚼了。 看看春花睡得倒安稳,没发出过抓痒的声音,因为她的血不合虫子们的胃口。大同想:“这咬挨的值,如果我不在,这些害虫饿极了也会凑合着吃春花的。唉,只想着山里环境好,却忘了蚊虫也多,明天去镇上买杀虫剂吧。”他折腾得睡不着,想出去透透风又怕春花挨咬,只好忍着,后半夜撑不住也就睡着了。 天快亮时春花突然被鸡叫声惊醒,紧张地问大同夜里有动静么,大同说:“差点出人命了。”吓得春花直哆嗦,大同解释说:“你不觉得我被抽了不少血都变瘦了么?” 春花盯着他脸上的包明白了,随即笑起来:“没瘦,到是胖了不少。”大同调皮地邀功道:“要是没有我,浑身是包的可就是你。我是替你挨的叮,你还不感谢我?”春花发现自己身上一个红点也没有,便怪大同:“你真傻,干嘛不找春艳呢?”大同说:“大半夜的怎么好打扰人家睡觉呢?”真是个让人省心的客人。 总之,春花从此不再怀疑刘家的人。 饭后库子来了,还带着一篮子鲜蘑、野果,一盘炸得金黄的蝎子,山里人好客,一家的客就是大家的客,自然要盛情款待。大同央求库子和刘全带他去打兔子,有这俩人在,春花放心地让大同去了。 之后的几天果然和想像的一样有趣,大同尝遍了山肴野蔌,游遍周围的山岭,从没碰上狼和野猪。遗憾的是有许多东西春花不能吃,还不能走路,只能靠大同背着在山路上走走。大同当然不会这么一味地贪玩,既然刘全一家很可靠,灭完跳蚤也就安全了,大同决定把春花留在这儿,这里是最放心的地方了,刘春艳也不跟他要伙食费,自然环境也不错,他自己回去看看大志他们,有生意就是跟以前不一样,因为有心可操了,不能老当甩手掌柜的。再说为了春花养伤和答谢刘家他把钱花得差不多了。 第二十四章 内部矛盾 一路无话。 回到家具城,大同直奔快餐店,大伙见到他回来了都笑着跟他打招呼,也不乏开玩笑打趣的,说你小子这回可玩得尽兴了,我们却要天天干活,你跟春花姐什么时候结婚啊,我们等着吃你喜糖呢。只是大伙的笑容有些滞涩,像是装出来的,让人不大舒服,大同一时没琢磨出来味道,笑着应付一下开始四处查看,想了解最近生意状况。 小萱见他回来,跟他打听春花最近恢复得可好,她似乎很是兴奋,脸红红的让人奇怪,大同说还好还好,还没等说别的就被牛子从背后勒住脖子:“小丫挺的!把春花弄哪儿去了?我勒死你!你以为我段明是好欺负的么?给我戴这么大个的一绿帽子。”大同只得求饶,两人开了几句玩笑,牛子把他拉到一边小声问:“你丫好伟大啊,怎么把春花让给大志了?太义气了吧?真让我想不通。要是我这段时间早把春花开苞了。” 大同说:“想不通就别想了,我就是不想让大志这蔫孙子打光棍,没别的意思,咱哥们儿可是一向讲义气的,我又不发愁打光棍,让给他得了。”大同说这话时脸上嬉笑着心里却刺痛着。 牛子紧抿着嘴使劲点几下头,拍拍大同感慨地叹:“牛!真爷们儿。服了!大志也真是个蔫孙,最近成天忙着干活,连写歌都没时间了,更甭提泡妞了,指望他泡妞儿,没门儿!地道的萎哥,阳萎的萎!只有你能帮他了。” 说完俩人哈哈大笑起来,大同感谢牛子这样就轻信了他的话,不至于纠缠着问他的真正意思。笑完了他问牛子:“大志呢?怎么没看见他?”“大便去了,八成是擦枪呢,该回来了。”牛子继续胡说着。 “你说谁擦枪呢?”大志快步走进来从牛子背后拍一下,牛子嗖地一下蹿出去了:“说萎哥呢。”说完就跑没影了。大志没去追他,问大同最近可好,春花在哪儿呢,大同把情况跟他说了,问他段明有没有再来,生意没影响吧。大志看看左右:“一言难尽。”拉着大同回宿舍去细谈。 两人坐下来后大志说:“段明这几天没来,你爸来找过你,我们都没露头,所以不知他了解多少你的情况。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最近咱们快餐内部的整体状态很不乐观,如果长久下去可能要走向衰败了。”大同一惊,急问怎么回事。大志看看大同,犹豫片刻:“我要说的是实际情况,你可别多心啊。” “操,我什么时候怀疑过你啊,但说无妨。” “最近这段时间,大伙干活的心气大不如前了,其实这跟你在不在家没太大关系,人就是这样,干什么事一开始都好好干,慢慢就该有私心了。我从他们的一些举动里看出他们对咱们的不满了,好像你拿着钱在外边旅游,让别人在家卖力气,尤其是以前的同事,这种嫉妒心理更强烈,我不经意听到小郑他们的意思,说都是一起混过的同事,你能创业他们也能,不必总给你打工。唉,人心不足啊。还有,饭菜的数量总是比计划的少,让做三袋米的饭,结果也就做两袋,好像能少干就少干点儿,反正做多少都不够卖的,挣得多也是上边人拿大头,更可气的是那省下的一袋米你也找不到了。像蒜苔这类贵菜本来就少,内部人还要抢着吃,卖完了算算账反到赔了,不如不炒。便宜的菜没人吃,可菜里的肉片被挑去大半,谁卖饭之前都要先尝尝,一尝就把肉尝没了。他们一偷懒菜炒得就少,又担心卖不出钱来,就从顾客嘴里苛扣,四份菜变成五份卖,早就有顾客反映吃不饱了,还有顾客干脆到远处的饭店吃了。以前啤酒咱们是不限制喝的,天气热让大伙解暑的,现在天都凉下来了还在海喝,一天就要喝掉四五十瓶,这样哪管得起,拿啤酒当饭了。昨天我宣布不再喝了,不少人开始闹情绪,怀疑是你不在家酒钱被我贪污了。看来当初这样生好心是错的,照宝山说的,从没有哪个老板允许喝酒,人多了就有酒品差的弄出些可气的事来,竟然还要打架。” 听到这些,大同心中开始烧起怒火来,没想到他们的快餐店已经成了这样。他想听听还有什么不像话的事,忍住没有发作。 “还有人认为咱们偏心,牛子是咱们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属于‘皇亲国戚’,不干活也照样活得自在。以前大伙都觉得小萱心灵手巧人缘好,现在不同了,有人认为她是个有野心的家伙,别人闲着呢她却没活找活,想得到赏识将来提拔起来当老板娘,对你是别有用心的,连女孩子中也有人排挤她了。唉,没想到小萱是个那么纯的女孩,别人笑话她,她也不说话,只是红着脸躲开,别人跟她找茬,她只是让步,从不跟谁吵嘴。她越是这么老实,别人越是认为她有企图,想方设法地赖着不走,好等着你回来赏识她。” 大同已经要忍无可忍了,自从认识小萱开始到现在,他都认为小萱是个很纯洁的女孩子,绝不会是老谋深算的家伙,这样的帽子往小萱头上扣,连他都受不了了:“这人怎么都会变成这样呢?吃饱喝足了该生事了!难道都忘了当初是怎么来的了么?”大同跳起来要出去,大志一把拉住他:“现在还不能去批评,要想好管理办法才行,你若是说恼了他们,很可能赌气不干了。你说对了,他们有些人是忘了当初自己干过什么了,可你细想想,人都有些劣根性,有几个不是好了伤疤忘了疼?这样的人哪儿没有?远的不说,就说咱们从小到大接触过的同学同事,相当一部分都是这样的人吧?以小见大,也就是说所有的企业都有这样的人,不能清除,只能治理。人有三六九等,树有花梨紫檀,世界上没有君子国,光靠挑是挑不出来好员工的。” 大同听完长叹口气:“那,你有什么想法?说出来听听,你也是领导人啊。” “一时还没想出好办法,容我再想想。” 大同脑子里闪过小萱那纯真的笑脸,自己从没对她产生过质疑。他想了想,问大志:“依你的观察,小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子?” 大志皱起眉细想一下:“我感觉她没那么多心眼,要知道当初创业时她就来了,还带了朋友,她怎么就能看出咱们会干好,或是你能成大款呢?恐怕连你自己也不敢保证。还有,如果是别有用心的,在你和春花出行之前,她怎么会细心地替你打点行李,给春花洗脸呢?按说应该吃醋的,可我仔细观察过,她从来没有过不高兴的表情,并没有演戏给谁看,甚至对你的做法深为感动呢。我不相信她是别人所说的那样,如果是,那该是个多有心机的女人啊,那样老练的人至少要有三十岁的年龄,她只有二十岁呀。” 大同满意地点点头,决定留心观察一下小萱,如果别人的猜测是错的,那她就是个女孩中的极品,非常之难得的。 晚上,大同把大伙招集到一起吃饭。饭间,大同用漫不经心的口气问小郑:“兄弟,你觉得咱们这快餐生意能越干越大么?你对咱们这儿的工作待遇还满意么?” 小郑听出他的意思来了,筷子停在半空,许久含糊地回答:“不知道,我觉得还行吧。” “你想不想自己创业呢?没关系,咱们谈谈心里话而已。”大同环视一下以前工厂里的同事们,所有人都停下筷子不吃了,感觉空气紧张起来,也许这是最后的晚餐了。小郑不知道大同怎么听来的消息,怀疑身边有人泄密,涨红着脸不肯抬头。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人各有志嘛,你说说,没关系的。” “我是想过。”猛然间小郑抬起头,鼓起勇气说:“说实话,我也想创业,你清楚,咱们都是一起受过苦的穷哥们儿,当初都是一个锅里吃苍蝇炖冬瓜的,现在你做上生意了,而且前途不可限量,将来生活肯定有指望了。不是兄弟们看你眼热,你也要切身考虑一下兄弟们,我们大多数还跟你以前一样穷,至今没有盖上房,家里的存款也不多,婚姻大事还没指望呢,心里能不急么?虽然咱们这儿工资挺不少,每月能剩个五六百块,可要等这点儿钱解决那两样大问题恐怕没个十年八年的不行,还得靠家里帮助,谁等得起啊?” 说到这儿小郑稍作停顿,周围鸦雀无声,只有大同开了口:“有道理,接着说。” “还有,谁都不愿意给别人卖一辈子力气,谁都想挣大钱当老板,现在咱们县城的家具城越建越多,商机无限,兄弟们都打算去创业,有人想卖家具,也有人想开快餐,要自己打拼出一片天地,没有大收入将来是没有好的前途的。我说的是兄弟们的心里话,你别生气。” 小郑说完便盯着大同的眼睛,等着他回答。几个兄弟见小郑替自己说出了心里话,先后附和道:“是啊,我同意小郑的说法。” “我也同意。” “你不是说过‘苟富贵,无相忘’么?兄弟们帮着你混出名堂了,你总不能看着兄弟们混得没起色吧?” 牛子拍案而起打碎了杯子:“操!你们他妈的刚吃几天饱饭就要撂挑子啊?明摆着要拆大同的台啊?尤其是你小郑,你丫挺的忘了当初没工作是谁找你来的了吧?刚来的时候干巴得跟小柴鸡儿似的,那脸色跟菜瓜似的,现在把你喂肥了壮了想出笼啊?不想干痛快地混蛋!” “牛子!你给我住嘴!想打架啊?”大同喝斥住他。 “他就是想打架!”宝山跳了起来,早就看牛子不顺眼了,呛火道:“仗着他跟你是从小混大的哥们儿,成天瞎逛荡吃闲饭,你有心养着他别人看着可不痛快!” 牛子哪吃这套,火气更大了:“操!我干得少,可不等于没干!你还想给我们哥们挑拨离间?打你个王八蛋!”他抄起碗来朝宝山砸去,宝山头一偏没打中,碗啪地打在后边椅子上了,吓得女孩子们尖叫起来,都躲到一边去了。宝山也要伸手被小郑等人拦住了。 “住手!牛子!你也要拆我台啊?你给我回去!让我来解决行不行?”大同站起来抓住牛子的手,防止他再抄家伙,大志也劝他:“打架能管用吗?走走走!先跟我回去!”拉着牛子往宿舍走,牛子骂骂咧咧地走了。 大同拉宝山坐下让他消消气:“宝山,牛子从小就是这牛脾气,这段时间来你也了解了,你有意见我去劝他,别伤了和气,要是这样的话咱们谁也干不成了。大伙都坐下,咱们该好好说说这事了。”他转过来又替牛子向小郑道歉,小郑压住火气说:“没事,没事。” “小郑,你们都考虑成熟了么?找到合适的地方开业了?”大同仍然一脸和气。 “考虑成熟了,地方正打算找呢。” “哦,挺好,虽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可这席也散得太早了。我清楚大伙的生活状态,工资虽然比别处多,但是还不够盖房娶媳妇的,咱们县城要发展起来了,商机越来越多,大伙应该去闯闯,去淘自己的那一桶金,我希望看到大伙都能发财,过上好日子。不过,我先问大伙一个小问题,假如你的生意干起来了,拉起了一帮人跟你创业,就在你们要迈上更高的台阶时,你的员工对自己的现状不满意了,和你们现在一样,也要各自去创业,你们怎么办?” 大同这几句话问得所有人一愣,好一会儿没回过神儿来,不知该怎么办。宝山到是反应稍快些,迸出一句来:“涨工资呗!”这时大志送牛子回来,也不作声地听着大同演讲。 “涨工资能解决问题么?你们也承认你们的工资比别处高,可你们不是照样觉得不够么?假如工资涨一倍,由一千变成两千,够用了么?这样算起来一年能挣两万,几年才能够盖房娶媳妇呢?还是需要等几年,你的员工还是要给你打工,他还是当不成老板挣不了大钱,他还是不会满意。反过来再想想,你的生意到底要赚多少钱才能满足这么高的工资呢?至少你的收入要翻一翻,员工们当然也要干双倍的活儿,可是你有那么多顾客么?员工承受得了那种劳动么?现在每天的流水大伙都清楚,你们算一下我现在所得利润开完工资还剩多少,剩下的钱一分不留平均分下去每个人能分多少?”有人快速地算了一下,每人还不足十块钱,现在大同已经挣不到钱了。 “现在咱们内部产生了不少矛盾,我已经有所耳闻,但了解得不如你们清楚,请你们站在老板的位置考虑一下怎么办,就当是模拟创业考试。你们对牛子不满意,假如你的兄弟也是这样,你怎么办?开除么?最坏的挑走了,剩下的人里还能挑出最坏的,也开除么?人都走了怎么办?员工总是替换刚干顺手就走了,企业能发展么?假如你们的饭菜质量越来越差,员工干活越来越懒散,怎么办?假如你们的内部有了今天的矛盾,怎么办?罚扣工资么?不扣还要走呢,扣了更不干了吧?假如你们的生意到了今天这种状态,怎么办?赌气不干了行么?那你们创业还有什么意义呢?为了给自己弄个大窟窿么?”大同情绪变得很激动,长长地出了几口气。 大伙相互照一眼,谁也说不出个好主意来。他们都清楚:现在的快餐生意已经成了烂摊子,顾客流失,员工要辞职,两个老板的收入还不如他们一个人挣得多,用什么涨工资?根本没那么多钱啊,轰走了牛子,再挤走小萱,宝山脾气不好也走人,如此下去就没法干了。还有他们肆意吃喝的事,人的嘴是不好管的,不让吃偷着吃,难道都给戴上嚼子么?只能靠自觉,怎么让人自觉呢?还有把米偷出去卖掉的事…… 没人说话,大同继续说:“独自创业就意味着要独自担当风险,不光要有胆量,还要有头脑。你要妥善解决所有遇到的问题,也许一个小问题考虑不周就会导致大损失,伤了元气可是不好恢复的。我创业也不是一次就成功的,已经失败过一次,第二次创业时也经过了充分考虑,在家具城里考察了十几天,跟大志一起讨论很多次才最终决定下来的,要不是意外地得到启动资金,咱们的快餐店也许现在还干不起来,可以说我是遇到了贵人,这也不是随便就能遇到的。我想劝大伙不要急于求成,饭要一口口地吃,钱要一点点积累,现在咱们一起开快餐并不是给我卖力气,我希望大伙能从这里学到创业的实际经验,不光是炒菜做饭,更重要的是怎样经营,学会处理一切可能出现的问题,将来才不至于向我最初那样瞎干。对于一个自己熟悉的行业干起来都有这么大的难度,若是换成陌生的行业,你所遇到的问题更是意想不到的,等到出了乱子解决不了怎么办?创业不是像玩游戏那样永远有机会重来的,对咱们这个阶层来说,没资金是最大的障碍。” “如果谁真的坚持要走我也就不挽留了,但愿他能干出名堂来。留下的人谁想出好的建议或意见,及时跟我商量,你可以测试一下自己的头脑是否够用,作出的决定是否正确,一个成功的企业不光要靠众人的力量,还要靠众人的智慧,用集体的企业锻炼各人的经营头脑,我想这种学习方法比较好吧,至少自己不会盲目地担当全部风险。” 众人心中豁然开朗,小郑开始后悔自己的冲动想法,主动向大同道歉:“大同,我赚钱心切想得太简单了,感谢你提醒了我们,我现在还没想出什么好办法管理快餐店,不过我保证还照以前那样好好干。”宝山自觉没面子,不肯说话,其他人跟着小郑说了几句类似的话后,相互小声谈论起来,大同见自己的话没有白说,宣布散会了。 回到宿舍,大志对大同说:“我感觉你当领导还是挺有一套的,有号召力,大局还是要靠你,我出些主意可以,要是把生意交给我,我还真的领导不起来,应该是性格使然。牛子你也要劝劝,他脾气太倔,很容易得罪人。” 大同叹息道:“是啊,管理人真不是个简单的事,刚开始时个个胸怀义气二字,现在几乎荡然无存,都是在为自己的前途着想,人的社会经验越多越不好管理,见识越多欲望也就越多。而实际上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创业的,不然满天下都是老板了,哪还有员工?刚才的话也只能暂时让他们踏实下来,不会永远管用的,那时就要用新的方法来说服他们。其实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也是个成功的骗子,要骗过所有手下的人,不让他们产生自顾自的想法,手腕要高明得让人察觉不出来,用现在的东北话说就是大呼悠,这人一但被呼悠晕了也就听话了,学会呼悠就要有专业的知识,也就是企业管理的学问。咱们现在缺的就是这个。我感觉这里没有你是不行的,你的头脑也很灵活,咱们俩可以相辅相成做好生意。” 大志精明地笑了:“这话是不是你专门针对我的一种呼悠法呢?” 大同被他识破了,但不肯承认,笑笑继续说道:“干嘛这样看待我,我说的是心里话,也只能跟你说。要按长久考虑,我想咱们俩应该有一个人去学习管理学,理论结合实际会让咱们的企业正常地发展壮大,少走些弯路。咱们不能再当小玩家了,依咱们的能力我猜想慢慢就要玩不转了,你接受知识的能力比较强,要不然你去吧,我赚了钱供你,搞音乐没钱也是不行的,想一夜成名的歌手太多了,真正能成功的机率并不高,不是随便就轮到你头上了,因此我建议你把理想往后推一推,按实际情况来说这样比较明智,否则你成不了名怎么生活呢?你看怎么样?” 大志想:看来真是在呼悠我呢。现在的确需要专业管理知识,明知我不爱做生意将来想搞音乐,却要让我去学管理,我若是学成了就永远都要跟他做生意了,若是不去就要赚钱供他学习,已经把我划为最可信赖的人最得力的帮手,我哪有退缩的道理,他把春花都让给我了,我能不辅佐他发展事业么?没有钱我也玩不了音乐,于情于理我都不能拒绝。无论是不是呼悠,大同对我还是很够哥们儿的,但是搁浅音乐事业,让我奋斗多年的人生目标变得更遥远,真令人心里失落,简直想放弃不再追求。也许他早就准备好了。 “唉,还是你去学吧,我给你看家,等春花回来了她也可以帮忙,你不是说她是个女强人么,也做过生意,能独当一面,实在不行还能跟你电话里商量呢。要是去的话你就放心的去,咱们的后备资金还有不少,快餐再差也还是有赢利的,现在不必为钱担心。”大志决定付出牺牲。大同听完心里暗喜,感激地说:“多谢兄弟,这辈子能跟你相识真是一大幸事,以后我会帮你实现音乐人的梦想的。”说这话时他心里有些发虚,他感觉大志的梦想遥遥无期,也许不会实现了,但以后还是要努力帮帮大志。 第二十五章 一双暖香滑腻的小手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祸很快降临到大同头上了,应该说这是他早已料到会发生的。听大志说家里找过他,他便想回家去看看,免得家里担心。就在他出来等车时,停在不远处的一辆轿车向他开过来,又在他面前停下了。大同以为是问路的,站住脚看了一眼,不料车上跳下四个流氓式的小伙子,长头发的光头的戴墨镜的有大面积纹身的,凶神恶煞地将大同围住。 大同立刻意识到这是段明找来的打手,心中一阵恐惧:这下不好跑掉了,不如听大志的话再躲几天,现在不用躲了,这是早晚的事。“你是小林吧?”光头的扬着下巴问大同,黑胡子乍乍呼呼的,满脸邪气。 “不是。什么小林啊?”大同有些莫名其妙,以为他们认错人了。 “王八蛋!还不承认!”大同背后猛地被踹了一脚,他踉跄着栽倒在地,双肘和额头当时就被磕烂了。“开揍!妈的,老子等你等的好苦,都一个多月了,今天看你往哪儿躲!”这帮家伙连踢带踹开始修理大同,根本不让他解释什么。大同无奈,只得护住致命部位彻底忍受着狂风暴雨式的殴打,浑身骨头都要碎裂,皮肉似乎全都绽开,嘴里鼻孔里全身都是粘热的血,都是他张大同的,他感觉自己像一只摔烂的西红柿,红色的汤子流得满地都是。鼓膜被暴力的声音充斥得要破裂,事已至此,他毫不怜惜这身体了,想着不管什么样,留下一条烂命就好。他踡缩在地上痛苦地盼他们累了停手,时间长得难熬,最终撑不住昏死过去。 原来段明一直派人盯着这里,虽然他不打算再要春花了,但心头恶气难出,非要揍大同一通才能勾消这笔账,憋了一个多月昨天终于听说大同回来了,便带人来找他,没想到大同倒霉,自己出来挨揍了。段明在不远处的另一辆车上看着这“好戏”,这次他不亲自动手了,只要他不承认,大同想告他他也不怕,因为那些人打的是“小林”啊,顶多算黑社会打错了人,找不到他头上。完事后段明给打手们点了钱,打发他们回东北了。 再次醒来时大同看到的是苍白的天花板,他被纱布缠得像个木乃伊,稍一动浑身就剧痛难忍。大志守在床边看着他,眼睛里满是血丝,显然他很久没睡觉了。 大同问:“这是哪儿啊?” 大志说:“你终于醒了,在医院啊。” 大同问:“现在什么时候了?” 大志说:“现在是你被打伤后第三天了。大伙都来过了,你总是不醒,我让他们回去了。”那天大同躺在路边有人认出了他,马上告诉了大志,大志他们火速将大同送到医院的。幸亏抢救及时,不然现在大同可能在太平间里,也可能在骨灰盒里。 “大夫说你有几处伤口很大,共缝合了五十多针,其他都是瘀伤,骨头还好没事。” 大同问:“我多长时间才能好啊?” 大志说:“你放心吧,一个月内肯定好不了。是不是段明干的?” 大同想了想:“按逻辑推理应该是他。” “干嘛要说按逻辑推理?”大志不解。 “因为他们说等我一个多月了,我正好消失了一个多月。我又没有别的仇人。他们问我是不是小林,我说不是他们就开打了,这应该是段明的主意,让人误以为是那帮混帐打错了人,我没有证据找到他头上。唉,这揍早晚要挨的,挨完了就踏实了。告诉你个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大志不明白挨打还能打出好事来。 “他们没让我交出春花,说明这事就算完了。” “嗨!”大志苦笑一下,这确实不算是坏事。“我有一个好消息,也有一个坏消息,你先听哪个?” “先听坏的。”大同稍稍振作起来,但只是精神振作,身体是坐不起来的。 “你住院交了一万块钱押金,现在咱们的固定资金没多少了,宝山他们和小郑他们还有两个女孩子感觉咱们要完蛋,辞职不干了。理由是你允许他们走的。” “他妈的,我是允许他们走,他们竟然真走了,让他们去吃点儿苦头吧,否则不会相信我的话。好消息呢?”自己苦心栽培的人背叛了他,大同心中一阵绝底的失望,想摇头都不能。 “小萱她们都还在,也有人要走,被小萱苦劝下来了,我请她们继续正常工作,工资一分也不会拖欠,她们才答应等你出院后再说。” “暂时留下,也不算是好消息啊。” “我还没说完呢,小萱得知你受伤后急坏了,哭得很伤心,一直在医院陪伴着你,昨天在椅子上睡觉着凉了,现在烧得很厉害,我让她回宿舍休息了。患难之时现真情,看来她是真的偷偷爱上你了,而且不是为了贪图钱财。你小子痴人多福,这福来得自己都想像不到吧?羡慕!羡慕!” 大同忽然想起家里知道这事儿会怎样,便问大志:“我爸妈知道我出事了么?” “不知道,也许快要知道了。知道了能怎么样呢?咱们也反过来收拾段明一通么?牛子要去砍段明,被我费好大劲拦住了,我是想依咱们的能力斗不过他的。” “是啊,”大同无奈地叹,“打来打去的哪儿有个完啊,看在钱的面子上认倒霉吧,不管怎么说也是咱们抢了人家的媳妇。最好等我出院了再让家里知道。” 两人胡乱说了一阵,大志要回去卖午饭了,大同只好自己盯着药液瓶子数点滴,他没有胃口吃饭,只好输葡萄糖。不吃饭也省得大便,他闲下不少时间来发愁,郁闷,或者说靠发愁、郁闷来打发时间。想想自己现在这个烂摊子,如何收拾呢?树倒猢狲散,可我这棵树还没彻底倒呢。也许一开始就错了。一切都是为了钱,没有钱大爷做媒,恐怕什么亲事都成不了,说了半天我也没摆脱俗套,闹了半天我又回到原地了,又要重新开始,不知有多少人和我一样为了相同目标在胡折腾啊!大同博大地替天下男人痛心疾首着。转瞬间他想起小萱来,不敢确定这个女孩是否会爱上他,也不能确定小萱会喜欢他什么,有胆识?有干劲?这种喜欢若是放在现实生活中,可信度和可能性并不高。听天由命吧。 整个一下午,他在病房里孤独得要死,想听钟表的嘀嗒声都没有,走廊里传来的痛苦哀嚎声更让人觉得凄惨悲凉,偶尔门口走过一个人,满心乞盼着是来看他的,脚步声却又渐渐消失,更让他心里惆怅不已。从没住过院,初尝到这种滋味,感觉好像被世人遗忘了,自己如同一具有思想有体温的死尸。 护士们一个赛着一个的丑,都忙得脚不沾地,稍有闲暇就扎到角落里打甜蜜电话去了,哪有心思跟他扯淡。他也懒得在这儿建立新的人际关系,即使有也像这些输液器似的一次性,谁愿意常来这儿小住呢?也许对护士的反感源自对小雪的恨,因为她们都是穿白大褂的,想起小雪未免有些恼火,至少也相处一场,怎么这样绝情。不过这火是在变淡的记忆里烧起来的,不会太猛烈,对一年前的人和事生气总不如当时气得那样厉害,这火最多算是灰烬里的炭星。 接下来便是漫长凄冷的孤独寂寞,长得像是通往北极的冰雪之路。原来病人的心理都是极其脆弱的,当初抗得住暴打,现在却耐不住寂寞。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是减轻一切精神痛苦的良药,可惜现在没有谁允许他爱,春花已经是大志的了,他不让自己去留恋,自然又想起了小萱。相对而言只有小萱跟自己的距离稍近些,只好暂时用记忆中的她来温暖一下自己的心。他开始幻想着小萱会来,小萱肯定会来,因为他醒了。想起大志说小萱为了看守他,在外边椅子上睡感冒了,他隐隐地很是心疼,这个小女孩聪明、懂事、体贴人,若是能嫁给他,他肯定会好好疼爱她一辈子,小萱也肯定能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 大同幻想着让小萱用轮椅推着他出去散步,去看楼下的花园,尽管天冷花残了他也不嫌弃。跟个可爱的姑娘一起谈笑真不错,能促进伤口愈合,他很需要这些。短短两个小时间,他对小萱的思念越来越强烈了,想到这儿笑容像啤酒沫一样溢上来。越想越好笑,就情不自禁地笑了,送药的护士以为大同被打傻了,问他怎么啦,他说如果有人来看他千万别打退。但是,小萱现在正忙着跟他们卖饭呢,哪有空来啊,卖饭现在是最要紧的事,卖完饭还要收拾零活儿打扫卫生的。大同有些无奈,只好这样继续躺着。躺着躺着,他就睡着了。 等他再次睁眼时已经是傍晚了,看见床头柜上出现了一大束鲜艳的花,给这个死气沉沉的活尸房添了勃勃生机,还有几样馋人的好水果。大同不由喜出望外,四下寻找探病的人,一个也没有,奇怪,哪儿去了? 这时小萱提着一暧壶开水进来,早已换上了漂亮的衣服和欢悦的表情,甜甜地问:“大同哥你醒了?”大同心头一暖,欣喜地挣扎着要坐起来,伤痛似乎也减轻不少,连说:“太好了,终于有人来看我了,我就知道是你。”小萱赶紧放下暖壶扶他坐好,说:“我刚到时间不长,是不是进来时吵醒你了?”言谈举止里毫无平日羞答的微涩味,倒有不少亲近体贴,还伸出暖香滑腻的的小手让他捏。手有种奇特的力量,握手有难以言说的积极作用,能顺畅地将好感传递给对方,比言语还要亲近。这是他们认识以来的第二次握手,第一次是感谢她给自己打点行李,给春花洗脸,现在见小萱这样主动亲近,大同反到有些脸热了,盼望已久的人来了能不激动么。 她又汇报了今天的营业情况,大同大着胆子地说:“一下午我就是盼着你来呢,大志说你感冒了,好了么?” “没有啊?他胡说的。”小萱的谎话听着就假,她不敢直视大同的眼睛。 “大志和牛子怎么没来啊?” “他们俩大扫除呢,排风扇好久没人管过,他们要擦上面的油泥,还有许多卫生死角也要打扫。大志说你没什么事了,他们明天再来看你。”大同想了想,明白了他们俩的意图,原来是想多留点儿时间给他和小萱。 “大志还说从明天开始由我来照顾你,他替我多干些活儿,总不能让你一个人冷冷清清的。”这下他的推测更确凿无疑了。大同笑了:“干嘛让你来呢,他怎么不来?” 这下小萱脸色微红了,她装作没听见,开了饭盒喂大同吃饭:“我知道医院里没什么好吃的,亲手做了辣子鸡块、炝黄瓜条,因为你最爱吃鸡肉,有黄瓜荤素搭配不腻人。”大同有些愧疚,小萱细心得知道他爱吃什么菜,他却从没注意过小萱的饮食。小萱手把着鸡块喂大同,他刚咬下一口肉还没嚼好,护士就送饭来了,小鼻子一耸一耸的还挺灵,立马闻到香味,大呼小叫地斥责小萱,说不该给大同吃刺激性的食物,肉类也不行,对伤口不好。小萱知错,满脸歉意地垂手而立,全心全意接受批评,连说对不起,她不知道。 大同抢过一块鸡肉冲护士大吼:“谁说我吃了?我就尝尝滋味,嚼完就吐出来。”然后把嚼得恶心的肉糜吐在护士递过来的饭盒里。气得护士把饭盒摔在小柜上,转身去找护士长告状。大同得意地啃着鸡块,声音含混地叫小萱别怕,继续给他喂饭。小萱很为难,皱着眉直摇头,真怕把他吃坏了。 大同说:“春花有伤的时候什么都吃,一点儿事也没有,听她们的就得饿死,生病的人味觉不灵食欲差,刺激性的食物才有味儿。再说你好心做的我怎么能不吃呢?”小萱不喂他,他便喂小萱,小萱只好陪他一起吃,目光却胆小地老往门口瞟。护士长来时,小萱正跟个雏燕儿似的伸脖张嘴接黄瓜条呢,她咬定饭都是她吃的,护士长毫无办法,看着人家喂饭有些脸热,便走了。 之后小萱不放心地问大同好几次是否真的没事,那紧张的架势好像大同吃了致命的东西,大同只好说放心放心,并赞叹鸡肉真香。小萱的一番好意他哪能不领情,他说什么也要吃掉。结果晚上他的伤口肿胀疼痛起来,折腾半宿才睡着,这事当然是不能说的。 饭后他们闲谈起来,认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有时间长谈,炒快餐时很忙,大同闲下来也是跟小伙子们玩闹,从没跟小萱沟通过,所以彼此心灵上还是挺陌生的。小萱说当初去家具城面试时并没有把握能被录用,她到处找工作,被冷冷地拒绝了多次,已经下定决心:这次若再不行,就痛痛快快地回家,再也不找工作了。再说所接触过的老板也没有让人真心愿意为其效力的,总把职工当下等人看待,想到一辈子或是若干年都要过这样的日子,心里真不是滋味。难道父母把自己养这么大就是用来给人家当下人用的么?有时委屈得想哭,自己要为区区几百块钱付出那么多的辛苦,放弃了许多属于自己的时间,细算起来,一天除了吃喝拉撒睡,都是在工作或是想工作范围内的事。有时也曾想过,如果你出身低微,就注定劳累一辈子,为别人的梦想和事业忙碌,自己只挣得一点儿解决温饱的钱,那些拿高薪的人也难得自由悠闲,物质上较充足,精神上并不是多愉快,也许在中上层社会才会好些。 “但碰到了你们我的想法就变了,原来像咱们这样的人中也有独自创业的,你的勇气和决心让我很是钦佩,咱们的工作氛围很好,人人都像朋友一样和睦相处,也没有什么精神压力,做错了事也不会被喝斥,这样一来不用督促,自己都会尽最大努力把事做好。可惜人总是不知足,成了现在这样……不过,我相信你还会东山再起的,不可能这样沉默下去。” 大同这下终于相信小萱对他的看法了:原来她是真的欣赏我,现在这群员工里只有她还相信我了。“谢谢你的鼓励。” 小萱问大同:“你将来会娶春花么?” 大同笑着说:“怎么会,春花是给大志当妻子的。做为丈夫,无论相貌,性格,大志都比我更适合春花,春花看着很和气,脾气可大了,”他又例举春花小时候的事,“我要是跟她在一起很可能天天打架,现在这样反到很和气,而大志这种人永远也不会发火,你说是不是很合适?” “那你为什么对春花那么好呢?”天真的小萱有些不解。 大同说:“我对春花只是一种亲情式的依恋,我一直把她当做亲姐姐。你知道,当初我第二次创业的两万多块钱都是她无偿赞助的,得知她和段明感情不和,我不愿让她精神上受折磨,不愿她年轻轻地离开人世,为了她我愿意付出一切,姐姐只有一个,不这样做我会懊悔一辈子的。在别人看来我是不是很傻?” 小萱不笑了,瞪着大眼睛想了一会儿,凝视得太久眼眶晶莹出一些感动的液体,她叹道:“绝不算是傻,是对爱的执着,是超越了血缘关系的亲情之爱,只有她才肯送给你这么多钱,这样的姐姐不是谁都有的;为了挽救她的生命你付出的代价也很大,不是谁都能做得到的。听说你被段明打伤,我的心都碎了,如果有人肯为了我这样做,我会感激他一辈子,并愿意为他做任何事。大志有你这样的兄弟,也是幸运的。” 这样面嫩的女孩老气地叹息让大同觉得有些好笑,仿佛小孩学大人的表情那样有趣,他怜惜地揉捏着小萱的手,求爱的话在他嘴边蠕动着,却又难以说出口,以前失恋的伤痛让他对萌芽状的爱有了恐惧,不敢轻易说出,除非一切都稳定下来,他再画龙点睛般地求爱,不能再让自己的爱落空了。 大同觉得小萱并没有嫉妒他和春花的感情,小萱的手一直微紧地握着他的手,跟他的比起来,这只手小巧可爱,似乎没有往回缩的意思,大同也一直舍不得放开。其实小萱只是天真无邪,对,无邪,不会因这只大手而联想到什么,只是愿意跟这个不太寻常的生命亲近,并没有考虑对方会怎么想,因为信任,也不会去考虑。 一时没了话,两人便微笑着对视,小萱不会害羞躲闪,好像对大同这张脸很感兴趣,便无所顾忌地细看。大同也细细地端详着小萱这张生动的面孔,清纯,质朴,眸子明亮精致。相由心生,也就是这样的脸,表情才会真实流露,不会受意念控制而矫揉做作,欺骗别人的眼睛,即使有些话不肯说,脸上也会不禁显露出来,很容易让人读懂,大同更觉得她是一种珍稀的女孩。 大同不禁走神,小萱的神先一步走回来,没看出大同的心思,倒觉得他的脸挺脏。便埋怨自己:“我真是太粗心了,应该先给你洗漱然后再吃饭。”说完手忙脚乱地从小包里拿出新牙具要给大同刷牙。大同心里又一股暖热:有这样心思细腻的女孩照顾真是幸福死了,他的牙几天没刷了,长满了牙菌斑,舔上去感觉像是粗糙的石头。 小萱倒好濑口水轻啜一口,感觉温度合适才送到大同嘴边,然后再递上挤好牙膏的牙刷。大同激动得心慌手颤,不小心把牙膏碰掉了,便骂自己太笨,吃东西怎么不会掉呢?小萱不介意地重新挤好牙膏,拿过脸盆让大同接着,捏着牙刷嫩生生地说了声“啊”,跟哄小孩子似的,她要给大同刷牙。 大同笑说:“我还不至于到这份儿上吧?这事别人不好代劳。”坚持要自己来。 小萱故意撒娇,执拗着摇摇头:“不嘛,我就要给你刷,你的手不灵便,小时候我妈就给我刷过牙,可好玩了,那时我只有十颗牙齿。来试试吧。”大同拗不过她只好从命,打算糊弄一下算了,不料小萱极为认真地刷呀刷,打算把后槽牙上积年的牙渍也刷掉。 大同不能仰头,小萱力气小,眼睛忽闪着全凭牙刷来感觉上边每颗牙齿的位置,微微的颤动激起一腔难言的柔意,并不是盲目的横冲直撞,比大同自己刷得还细致,她那专注的神情就够大同终身难忘的了。大同灵机一动,轻晃着头配合她,却被小萱一掌摁定:“你想晕啊?别动,我会刷。”完事后她被累得胳膊酸痛,背着手轻甩几下,笑着边收拾边说:“习惯就好了,在你能自理之前我天天给你刷牙。几天不刷挺别扭吧?”大同说这下确实清爽,以后不好意思再这样让你伺候了。一直到现在,大同每天拿起牙刷时都会立刻想起小萱那专注的神情,默默地感谢这个可爱的小姑娘。 小萱又用温热的湿毛巾给大同擦了脸,闲下来问他吃水果么?大同不吃,让她吃,她也不吃。大同突然发现一个人惯了,恋爱的能力会退化或是变得笨拙,此时他竟然不知该说些什么,木木地傻坐着。小萱似乎不知道什么叫闷,凝视着窗外默默地伏在床边陪他,像个忠实的仆人又胜似仆人,大同的一点儿小举动小表情都会带动她那双会说话眼睛,弄得大同竟不敢随便出声。越窘越说不出话,只好继续默坐。 “你该回去了吧?”大同几乎是鼓起勇气说的。 “不该呢,天黑了我再走。” “天黑了不好走了。” “没事,有路灯呢,反正这儿离宿舍也不远。” 天黑还要等漫长的一个小时,这样下去怎么受得了呢?大同有些着急,而小萱却不觉得,她本来就是这种文竹性格。 十分钟后大同忍不住叫她出去散散步,屋里太闷了,健康的人不习惯。小萱说:“病人就习惯么?我不觉得呀。” 大同说:“我闷也没办法,动不了啊。” 小萱说:“聊聊天就不闷了,我给你讲笑话吧。”大同说不想听,劝她她不走,推她她晃悠,大同装作生气地轰她,她委屈地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一脸无辜地问到底怎么了。 大同无计可施,脸红着低声说:“我内急,你在这儿不方便。”这时候护士们都吃饭去了,他也不愿打扰,本打算硬撑着自己来,对于病号来说这是最尴尬的事,大同死也不愿招小萱恶心,他们还没那么深厚的关系。 小萱腾地把脸红透,想着:我不管谁管呢,难道让大同自己爬起来么?若是能起来就不用陪护了。她怯怯地从床下取出便盆,羞得恨不能咬掉下唇:“如果你把春花当做姐姐,那么不妨暂时把我当作妹妹吧,亲人之间不必避讳。”大同接过便盆说自己肯定能行,小萱这才肯出去。当她去冲洗便盆时,大同抹去忍耐多时的泪水,暗暗嘱咐自己,万不能忘了小萱的好,今后至少要把她当作亲妹妹看待。但愿这关系不会解除,而是能升级。 总之,以后的日子里大同得到了小萱无微不至的呵护,可以用这个词来说,早已超越了朋友的限度,她以妹妹自居,大同也逐渐适应新的“亲情”,跟她又亲近了许多,已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整天闭不上嘴,这个文静的女孩竟也有一肚子的故事说给他听,掺加一些幼稚可笑的趣事。大同呢?自觉脑子空洞,只能用自己的糗事逗她笑,此外没有正经故事,多亏了她,这段日子才添加不少色彩,让他没时间烦闷,寂寞。 大同对护士们的态度也好多了,她们提醒大同多注意休息,大同说我休息得很好,哪个病人像我一样能整天开心呢?小萱替她们省了不少事,她们也很喜欢她,再也没责怪过她什么。每晚小萱走后大同心里都空荡荡的,他对小萱已经很依恋了,临睡前不自觉地回味她白天的话,话语声声在耳,身影历历在目,指尖还残留着丝丝柔意,空气也不再单调,有了小萱和花的味道,使消毒药水的气味有所收敛,不再强烈地刺激嗅觉。是小萱让他懂得有花是多么的好,小萱不在时,至少还有一种生命在陪伴着他。 与小萱日益亲密的关系让大同有些茫然,他还是不能确定当前的兄妹关系是不是一个过渡阶段,许多女孩与男孩交往时都喜欢采取这种聪明的方式,既可以发展感情又可以保持距离。大同不敢妄下结论,怕把她弄慌了反到不好相处,同时也怀疑自己是否过于小心谨慎。 第二十六章 尾声 宝山和小郑他们走后,大志重新开始招工,新员工里除了两个大师傅外,以女孩子居多,大志感觉女孩子比较好管理,要求也比较低,至少不会有强烈的创业心理,那两个大师傅也是挺踏实稳当的,生意再一次恢复正常。 春花已经在刘春艳家住了半个月,大同叫大志去把她接回来了,大志向刘一家表示了他们的感谢。这时的春花已经能架着双拐行走了,依她的意愿,在快餐店的宿舍安顿下来,她可以和大志朝夕相处建立感情,春花切身感觉到了大志的许多优点,渐渐地喜欢上了他。大志也对春花很体贴,用心疼爱着这个来之不易的女孩,有了爱情的滋润,他整个人都精神起来,干活都比别人快很多。 不久,大同出院了,由于小萱的悉心照料他一点儿也没有瘦。即使这样,春花看到他身上的疤痕仍然心疼得掉了不少眼泪。大同已经能自理了,小萱仍然天天陪伴他左右,给他收拾房间,洗衣服,好像养成了习惯似的,即使被人看到她给大同洗衣服她也不再羞答答的了。大同很明白这意味着什么,他也感觉自己一刻都不愿离开小萱了,知道这次的爱情不再是萌芽,而是已经长出枝叶了,确定有成活的希望了。难道还要等它开花么?不,大同决定向小萱表白了,而且越快越好。 那天下午忙完了活儿,小萱正在给大同叠刚晾干的衣服,大同拉小萱坐下:“来来来,妹妹,我跟你说点儿事。” “什么事啊?你说吧,不妨碍干活的,很快就叠完了。”小萱手不停地转脸对他笑道。 “关于你的终身大事。”大同正色道。 “终身大事?跟谁呀?”小萱以为大同要向她求爱,还没等大同说,脸预先兴奋得微红了。 “是我同村的一个表弟,比你大两岁,人长得挺帅的,脾气也好,家里有新房,还有一辆汽车,他现在搞运输呢,收入挺不错的。他爸妈为人也很随和,你去了不会……”大同说话一直正经着,没有开玩笑的味道,他眼看着小萱垂下目光停止了手中的动作,小嘴微噘着很是不满:“真的?” “真的。” “真的?”小萱的声音提高了。 “真的,怎么?你不高兴了?”大同故作惊异地问。 小萱这孩子竟然真动气了,呼吸发急,脸上的颜色红透了:“我不去。”说完起身便往外走,鞋跟解恨似的笃笃啄着地面,颠得头发一掀一掀的,全身上下每一个动作都在发泄着怨气。 “哎,你别走啊?不愿意就算了。”大同赶紧追出来拦住她满脸陪笑,连声道歉自己错了,不该这样说话。小萱的脸紧绷着,不吭声地把目光抛向远处,理所应当地接收着一大堆对不起。听得差不多了,她似娇非嗔地给大同一个温柔的白眼,嘴角憋不住微翘起来,笑了。 她歪着头审孩子似的质问大同:“知道错啦?错在哪儿啦?”眉毛随着话语俏皮地一挑一挑的。 大同搔搔头皮还装蒜:“不知道啊!给你找这么好条件的对象你都生气,为什么啊?求求你告诉我吧!好妹妹了!”他故意叫她妹妹。 小萱以为他真不知道,这下可急了,瞪大眼睛冲他吼道:“你真是大傻瓜啊?非要人家说出来啊?谁会为了几句谢谢几个破钱就给你做那么多事啊?你住院的时候,人家整天寸步不离地守着你伺候你吃喝拉撒陪你说话,逗你开心给你讲故事?哼!故事都编绝了,你以为我真有故事可讲啊?” 大同十分惊愕:“哦,那些故事都是你编的啊?我以为是真的呢,你太会编故事了,了不起!” 小萱羞愤顿足,气得又哼一声:“还有,回到家还魂不守舍地为你牵肠挂肚,夜里失眠都在想你睡着了没有,这些是你花钱就能买来的么?你这没良心的傻瓜!直到现在还整天照顾着你,你生活不能自理啊?刚才人家还给你叠衣服呢,你是木头还是瞎子啊?我告诉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你笨得连这也看不出来了么?怎么没让辣子鸡块把你辣死!” 她向来腼腆得被人多看一眼都会害羞,此时竟鼓起了所有的勇气,好像主动示爱让她丢尽了脸,脸红得仿佛稍碰一下就会流出汁液来,眼里噙着爱恨羞恼的复杂泪花,却不肯再次赌气走掉,就这么一直狠狠地盯着大同,嘴里还稚嫩地坚强着:“告诉你!我不是在哭,我就是有点儿止不住眼泪。” 大同第一次听到她这样大声说话,哈,这模样既可爱又可笑,真好玩,这样的女孩子在流泪的时候才更美更招人怜爱,恨他恨得咬牙切齿也仅想出一种极不可能的死法,让鸡块辣死,她做的鸡块的确好吃,要辣死得吃多少啊。 “可是我很穷啊,我除了这个破快餐店什么也没有……” “我要是图你别的什么我就不管你了,人家看得起你是个有情有义的人,是个有志气有出息的人,现在穷,以后什么都会有的,重要的是跟你在一起心里高兴!没想到你不要人家!” 听到这些,大同幸福得要跳起来,他不舍得再让小萱生气流泪了,掏出个戒指盒来,打开一看,里边嵌着一枚白金钻戒:“小可怜儿,别哭了别哭了,这个送给你!好吗?”说着用大手掌给她抹眼泪。 小萱惊得眼睛更大了:“呀!你怎么买这么贵的东西,一千多块钱呢,现在钱紧你还敢乱花,真是胆大!”她和大同去超市买东西的时候,看到过这个戒指,当时只多看了几眼,并没说过什么,没想到大同竟然买来了,她马上现出一脸怨色。 大同骗她:“银的,才几十块钱,我订做的,那不是钻石,是玻璃的,以后有钱了再给你买钻戒。” “噢,那还差不多。”大同想,他要说是地摊买的才五块钱,小萱都会深信不疑。他抓住小萱的手,想也不想直接把戒指戴在无名指上。小萱翘起纤细的手指欣赏着,脸上泪痕未尽却绽满了甜蜜的微笑,一小片光斑在她脸上闪动着,大同看得心里火热。她呶着小嘴儿娇怨道:“我什么时候答应嫁给你了,哪能这么戴呀?” 刚要摘下来,大同说:“哼,不行也得行!”便猛地抱紧她一下叼住她的小嘴,让她再也不能废话。大同本以为她会怕人看见假意反抗一下,却不知人在极度幸福时是不在乎这些的,小萱急切地抱住他,迎接着他火热的吻,让这吻接得悠长,完美,细腻,到位。 “这是我的初吻,给了你这样可爱的女孩最合适。”大同细细地回味着口中小萱的津液,似有似无地带着一些甜意。 “我也是一样,你这嘴唇厚就是好,亲着有感觉,我的嘴是不是小点儿?”“嗯,跟蚊子叮的似的。”两个人精神上极度投入,毫无顾忌地玩笑着。“你坏,我还要叮你!”说着就咬住大同的下唇,又不忍心使劲,便轻轻地衔着,浑身激动地颤抖着,大同不饶她,用一阵更狂热的吻还击她。 大志家也不像想像的那样强烈反对大志和春花的爱情,给了两人充分的自由。大志很快明白了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他年龄大了,家里也不富裕,担心他搞不上对象;二是见春花跟他和得来,肯定不会索要太多的彩礼,而且人长得漂亮,算得上经济又实惠;三是家里知道他不会再发神经给叶子上供了,终于恢复了正常,如果不同意他和春花来往,不知大志会变成什么样,因此只好答应了。说白了,他家做出决定时的想法仍然是俗气的,很农民的,没有浪漫和爱情的成份。 不管家里怎么想,能和春花在一起大志就很高兴。 大志还给叶子上了一次坟,把玫瑰都栽到坟旁,焚烧了叶子的画像,决定开始他的新生活,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要永远忘掉这段记忆,而是他觉得做为一个正常人,总不能跟另一个世界的人空守一生。他对着叶子的坟墓告别道:“叶子,愿你早日投胎做人,我要开始新的生活了,请你祝福我吧,毕竟我们不能这样相守一辈子,请你放心,我不会忘了你的,我仍会再来看你的。”他又在心底默默地与叶子说了会儿话,慢慢地走了,而叶子在投胎做人之前并不寂寞,因为她的坟前永远有鲜艳的花朵绽放,引来小鸟为她歌唱。 春花知道这些后,并没有产生醋意,反而觉得大志是个非常重感情的人,这样的男孩值得托付终身。就凭大志为她做的一切,足以让她相信大志会像爱叶子一样爱她一辈子。她不再遗憾没能跟大同在一起,看到大同与小萱相亲相爱的样子她心里挺欣慰的,也挺放心的,自从第一次见面她就喜欢上了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她相信小萱会好好陪伴大同的,他们将来都会很幸福。 有意思的是,就在大同第一次带小萱回家时,刘奶奶还借着闲坐的名义在他家传教呢,她陪着大同妈边择菜边说:“你们家大同有了买卖,更应该信耶稣,主会保佑他生意兴隆、财源广进的,再说,大同还没有对象呢,现在彩礼钱又涨了……” 这些话正巧被刚进门的大同听到,他庆幸刘奶奶终于记住耶稣的名字了,自己也终于不自卑了,笑嘻嘻地说:“刘奶奶,耶稣他老人家挺忙的,咱就别给他添麻烦了,至于媳妇呢,也不用您老操心了,您老的好意我心领了,改天我请您老喝喜酒就是了。” 大同妈和刘奶奶见大同领来个如花似玉的漂亮姑娘,惊得一愣,两人相牵的手证明他们的亲密关系,小萱甜甜地叫了一声“妈!”喜得大同妈连声答应着,满面春风地起来迎接新媳妇。 刘奶奶反应真叫快啊,你猜她说什么?她说:“啊呀,你这孩子真是糊涂啊,主知道你年幼无知,不跟你计较,先把买卖跟媳妇给你了,让你有家有业,看你这回信不信,我在主面前可没少给你说好话啊!……” 如果觉得好,请看续篇 动笔时间:二零零五年一月 定稿时间:2006年8月8日星期二9时26分10秒 续集 第一章 家具城驱除掉他们这些私人快餐后,内部有人承包这个项目,因为没有竞争对手,想怎么干就怎么干,饭菜质量差得很多,价钱也不低,服务质量也不如大同他们。很快所有员工们都提出意见,强烈要求大同他们来做快餐,几经协商,结果家具城的负责人终于同意把快餐部承包给大同,每年交两万块钱的承包费,大同他们商量了一番,同意了。 但是,大同面临的问题是怎样筹集资金,想要抵押贷款他也没有什么可抵押的,家里那几间破房也值不了多少钱,他爸不会答应的。他妈给他爸做了不少思想工作,最终,他爸决定赞助他一万块钱,这是他们家所有存款的一半,对于原本保守胆小的他爸来说,已经是很好的转变了,大同不好再苛求什么,因为他们家真的挺穷。 可这点儿钱是不够的,做快餐的家当已经全没有了,什么都要重新花钱买,上来就让大伙集资不太好,,人家干了这么长时间没有往家里交一分钱,好不容易钱发下来了又要收回去,实在是不像话,谁都是有花销的,人家大人会怎么想?肯定认为这工作不可靠,还不如不干,员工们热情再高涨,最终也得听家里大人的话。这事不能拖得太久,太久了员工士气就会减退大半,这生意也有可能被别人揽过去,唉,可怜的大同,他并不在乎钱,却又经常为了钱而头痛,没有钱什么事也行不通。他又开始变得郁闷了。 大志反到一点儿也不发愁,他想:大风大浪都过来了,还怕这点钱弄不来么?已经对这行熟悉了,就没有不干的道理。春花身体恢复得差不多时,两人很快结婚了。他们商量好了:婚礼不铺张浪费,也不急着盖新房置办家具,而是跟大同一起创业做生意,有了钱才可以实现更多的人生理想,若是现在把钱都花光了一切就都要从零开始了,大志就得去找工作或是种地,那样就别想当音乐制作人了。如果他们不合作,凭各自的力量是成不了大气候的,大志与大同兄弟情深,春花与大同姐弟情长,经过这许多事他们的关系更可靠了,怎么能分开单干呢? 大志自知没有领导能力,当初这些兄弟是大同领导起来的,以后自然还要由他来领导,自己和春花可以协助他做事,大同已经凑出一万了,他们把结婚的彩礼钱拿出来入股不就行了么?彩礼共有两万多块,以外什么条件都没有,而且这钱还是要再生出钱的,大志家当然很满意:他们都是大人了,应该创业了。而这些事他们没告诉大同,大志和春花私下偷偷地笑着说:先让大同发几天愁吧!当领导总是要操心的,让他锻炼锻炼,省得没事儿干。 就在大同一筹莫展的时候,小萱来找他了。大同强打精神起来跟小萱问好,小萱俯过身,顽皮地歪着头逗他:“怎么了?看着人家要结婚你眼馋啦?羞羞羞!”说着用食指去刮大同的脸颊。大同一把将她的小细腰揽住让她老实地坐下:“唉,是有些眼馋,不过我更发愁的是没有钱开张啊,这事儿拖得时间太长就麻烦了……”他把自己的想法说给小萱听,小萱点头称是,点了半天头也没说出个法子来,惹得大同继续叹气。 小萱一点儿也不着急,偎着大同略带羞涩地柔声说:“今天我是请你去我们家吃饭的,我爸妈想见见你,咱们走吧,别发愁了,也许哪天就有办法了,二十万都弄得来,这点儿钱怎么就难住了呢?”大同苦笑道:“你真是个开心果,总是这么乐观,而且天真得可爱,那次我们都绝望了,你说段明会送钱来,结果还真的被你说中了,但愿这次还能借你的吉言度过难关。” 大同问小萱她父母为什么突然要见他,小萱说:“这有什么奇怪的,咱们相处这么久了,难道不该让我们家知道么?”是呀,自家的孩子在跟什么人相处,人家大人当然要了解一下了。大同想:不知我的婚事是否像大志的那么容易。小萱跟我相处得很好,可是她家里人好不好对付呢?若是非要盖新房什么的一时真办不到,其他条件也不好答应,要是肯等几年还差不多,这年头结婚的事不是两情相悦就行的,总要考虑一下现实状况。人有远虑当然好,可近忧也要解决,大同答应跟小萱去她家了。 一路上大同把车开得很慢,一个劲儿地问小萱:“你爸妈好说话么?凶不凶啊?”小萱性情温和,大同想当然地觉得她父母也会如此,只是现在有些紧张,不敢相信自己的直觉了。小萱说:“你放心好了,保证不吃你。你这么大胆的人现在怎么变成这样了?” 大同说我真的好害怕啊。小萱问他怕什么,大同说了实话:“我是怕你爸妈不喜欢我,知道我以前做过的事和我的家庭状况后反对咱们往来,以后再也见不到你了。”小萱在他背后暗笑了一会儿,假装用忧郁的口气说:“是啊,你撞过人,抢过人家媳妇,被通缉过,而且家境贫穷,这些事我能理解你可别人不见得理解你啊,如果我爸妈不许咱们来往的话,我也没有办法呀。” 此时的大同变得很笨很傻,他急忙刹住车,跳下来紧紧地抱住小萱,心痛得快要窒息,他狂吻小萱一阵后喃喃地说:“所以我害怕呀……我现在很怕失去你,想想就怕得要死。其实我是个很脆弱的人,我一直在用超人的干劲掩饰着自己的脆弱,好让别人认为我不是个孬种,我拼命想赚钱就是要翻身,就是要和你在一起,现在没有你的话我什么动力也没有了……因为我受过伤,所以更怕痛,咱们求求你爸妈,千万不要拒绝我,好吗?” 小萱感觉自己的脖子上湿乎乎的,松开时才发现大同已经满脸泪痕,她心疼地给大同拭着泪,真想跟他说出实话,却又想再吓唬他一会儿也无所谓。小萱也变“坏”了,也要像大志他们那样玩弄大同,这个大男孩有时真是傻得可爱。她安慰性地给大同一个轻吻,继续着刚才的忧郁口气:“看缘份吧,我努力说服我爸妈,实在不行的话,我也没有办法。”大同心里刺痛难忍,失魂落魄地上了车继续赶路。 小萱家在县城东边不太远的一个村子,小萱引大同来到最前边的一排房,指着边上的一家说:“那就是我们家。”大同顺她所指方向看去,那是一所青砖瓦房,白灰勾缝,颜色半新不旧,与周围那些竞相争高的红砖瓦房相比,显得古朴静谧有韵味,不浮躁。门前栽着两棵擎天大伞似的泡桐树,大半个院落都有斑驳的树荫,再热的天气这里也会很清爽。路面也是青砖铺成的,打扫得很干净,一点儿泥土没有,连扫帚划过的痕迹也看不到。 进了院,中间是甬路,东边是各种花草,西边种的是几样蔬菜。花草种类很多,以玫瑰、月季品种最齐全,连少见的绿色、蓝色、黑色都有,其次是茉莉、丁香、金银花之类,主人养得很精心,各种花都叶子油绿,开得很茂盛。小萱说这是她爸多年来苦心搜集来的,几经筛选后留下的品种。大同惊叹说你爸真有品味。 踏上石头台阶,两人相伴着进了屋,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大叔面带笑容地迎出来,正是小萱的爸爸。据之前小萱介绍她爸爸是中学教师。这位老师头发向后拢着,略带几根银丝,透出些特别的文气来,他戴一副黑色金属丝框架的近视镜,长方脸,教室里没有强烈的阳光,因此他脸色比一般农村人白,胡子新刮过,满是青须须的小硬茬,但表情肌肉较柔软,看上去有亲和力,整体感觉既有严肃的老师味,又不至于让大同不敢说话。 小萱给他们介绍一下,大同很尊敬地说一声:“大叔,您好。”这位大叔点点头,脸上的微笑一直保持着最佳状态:“小伙子挺壮实的啊,不错不错。”三个人相让着进了屋,小萱不顾大同阻拦忙去沏茶。常听别人说经验大同得知相亲第一眼是较重要的,若是觉得你小子不地道绝不会给你好脸色,哼一声也就完了,现在第一个照面顺利地过去了,大同的紧张缓和不少,与小萱爸相让一下便大咧咧地坐了,小萱说过她爸不抽烟大同也不再掏出来虚让,爷俩慢慢地开始唠起家常来,当然多半是小萱爸问大同说。谈话中小萱爸觉得大同挺朴实的,为人正派,言谈举止也大方,与小萱以前所说的相差无几,心里很是满意。 小萱爸问起大同什么时候毕业的,做过什么工作,怎么就想起自己创业了,夸奖他有胆识,又提起春花的事来,大同脸皮发烧地吐露他们的关系,说起撞段明的事,老人家不得不批评他几句:“年轻人做出有闯劲可以,但也不能过于感情用事,那样太莽撞了,他虽然不对,但你也不该用这种方法报复,撞了他你不也成了罪犯么?事情的严重性你也知道了,多少人都在为你操心啊,幸好没出大事。我也不用太多说,希望你以后不要做出类似的事情,做为半个父亲,我的话你应该听吧?” 大同一惊,忽然明白一个姑爷半个儿的说法,啊呀!老人家已经认自己是姑爷啦!咦?咋这么痛快啊?他诚惶诚恐地连连说道:“对!对!对!您老说的是,当时我也是气昏了头脑,从接电话到去段明家也不过两三个小时,事后很快知道错了,我后悔得很,以后当然再也不会犯了,这些事给我的教训很多,我比以前成熟多了。” 后来又说到房子上,大同心里一个疙瘩,这下说到点子上了,这关最难过。不料老人家并没因此难为他,只说你们好好干吧,将来不愁房子的事,若是急着盖,恐怕你的买卖就没了。几句话轻松带过,大同心中稍稍舒展开来,却又觉得一切太过于顺利了,一个劲地纳闷这是不是真的,也曾听说过有些家长较有涵养,初次见面时即便不同意也会一团和气地不掰对方面子,只是将来找个理由告吹,大同担心遇上定时炸弹。 这时小萱在院里高声喊:“妈,您回来啦?”大同会意,忙快步出去迎接,小萱妈也像大同想像的那样慈祥和气,没让大同心中起毛,她买菜刚进门,篮子里满当当的想必今天菜很多很丰盛,挺大一块色泽鲜艳的猪肉压在顶上,看得大同心中一阵甜:“大婶,您回来啦。” 大婶也笑呵呵地连声答应,招呼大同进屋喝茶,小萱接过篮子去了厨房,大同进屋与大婶稍作寒暄便要求去跟小萱做饭,二老当然不愿意让他去,大同不听劝去了,二老在身后称赞着小伙子勤快懂事。 进了厨房大同扳过小萱肩膀有些疑惑地问:“你听这意思,是不是没什么问题了?我怎么感觉太顺利了,心里有点儿不踏实。”小萱明白他的意思,笑嘻嘻地歪头说:“好像没有问题了吧,你也没必要不踏实了。”大同逼问小萱她是不是平常也这样,小萱只好说了实话:原来她事先已经把大同的所有事情都跟父母说过了,什么都没有隐瞒,开始家里很不高兴,以为大同是个混混,细细听完小萱的解释才放下心,当然也有小萱的央求成份。大同这才明白过来,更加感激小萱,也假装恼她吓唬自己。 小萱正色地说:“不管怎么说,将来你一定不能再做鲁莽的事了,你已经是大人了,不能那样孩子气,咱们两家只有咱们这两个孩子,四个老人将来都要靠咱们养老呢,应该感到身上的担子有多重啊。”大同说当然当然,我会做一个好儿子好丈夫好女婿的!说完兴奋地跟小萱戏闹。 小萱妈要来帮忙,在门外听见两人亲热的话语,心中甜丝丝的,不愿再打扰,会心地笑着走开了。 续集 第二章 接下来大志和春花把投资计划跟大同说了,大同兴奋地捶了大志一拳:“好啊,你们都在骗我吓唬我,差点儿把我憋死了!”几个人计划着开业的事,然后又招集原班人马准备开张,现在已经是轻车熟路了,当然比以前容易。一伙人春风得意意气风发红红火火地大干起来。 生意渐渐进入正轨,前来应聘的人也陆续来了,一个月内又添了几个人手,一切都很好,不过也有不太顺利的时候。 闲言少叙,单说那天上午,快餐部来了个很酷的女孩子,个头挺高,足有一米七五,上身穿件黑色夹克衫,下身是一条半新的牛仔裤,头发削得很短,远看上去像个小伙子,可以说没有一点儿女孩子味。她面色白净,眉眼很周正,上唇的线条笔直,像是用刀子刻划的,她未施过一点化妆品,大同连润肤霜的味道都没嗅到。这种素装、素面、毫无香气,再加上几分冰冷的表情,令这个女孩缺乏吸引力,很难让人对她产生什么想法。 进来后她找到大同直截了当地问:“你是张大同吧?” 大同看看她确定不认识她,便说我是:“有什么事找我吗?” “听说你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因为这地界找个像样的工作不容易,有些老板还不讲信用,常常拖欠工资,而且那些工作也没有什么出路,所以你奋发图强干起了这个快餐店,一是为了帮助像你这样不得志的年轻人,二是为了自己将来有前途。你对待员工像兄弟姐妹一样,处处为他们着想,给他们提供优厚的待遇,还想着给他们谋出路,说是卖快餐,其实到像是梁山聚义、招贤纳士,为了将来创大业。目前你手下已有几十个职工,他们个个称赞你仗义疏财,好比晁天王再世,是这么回事么?” 大同笑着摇摇头:“哈,哪有那么厉害,开玩笑!大家看得起我愿意跟我一起混碗饭吃,我也没什么本事,很想找些有本事的人一起带着大家赚钱,改变这种不理想的生活状态。我虽然比较讲义气,但还不敢跟晁天王相提并论。” 那女孩淡淡一笑继续问:“还听说你很重感情,曾在一个月之内拼命赚到二十万,全用来给一个姐姐治病了,而这个姐姐与你并没有血缘关系,是么?”大同感觉她问得太多了,想知道她到底是干什么的:“我不想再提,我不觉得那是值得炫耀的事,你到底有什么事?尽管说。” “看来我没走错地方,我只是对你这个人很感兴趣。”大同听得有些不自在,长这么大还没有人无端地走过来对他说我对你感兴趣呢,突然来这么个人让他糊涂了,他长吸口气开玩笑说:“感兴趣?打算买一个拿回家去玩么?哦,对不起,我们不卖的。” 女孩却没笑,正色地说:“我想在你的快餐店工作,找你是因为觉得你可靠,是个挺理想的老板,愿意投奔你,我想你也会收留我。我没干过这类工作,但是并不笨,我保证很快就能胜任,我不会让你失望的。你能给我多少钱?”她语气坚定,不容置疑,仿佛她是世界上最值得信赖的人。到目前为止,这个县城里的工资标准仍与大同刚上班时差不多,像她这样的也就给三四百块钱,女孩心想:给五百我就知足了。 “现在每个新来的员工都是八百,你也不例外,工资可以按月发,也可以随时支取。” 那女孩一惊:真够特殊的。“那好,你先给我五百吧,我需要买一些东西,我现在手里没有钱。”她用眼睛盯着大同,看大同表情有什么变化,是否真的豪爽大气。 大同没有介意,事先预支工资的人也很多,不足为奇:“好,你先登记一下,改天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你叫什么名字?” “我是你第几个员工?” “嗯……第三十二个。”大同看了一眼登记的名单说。 “那你就叫我三十二号好了。” 大同怔了怔,连名字都不肯说出来,到底怎么回事呢?他仔细端详起这张脸来,只是个平常的女孩子啊,像是假小子的那种,并不像狡诈的家伙,刚才这一过程,很像是武侠小说里的什么落难的女侠在向一个江湖豪杰求助,由于不方便还要隐姓埋名。若是演戏的话还挺好玩,放在现实生活中很让人担心,她到底是什么人呢? 那女孩看透了大同的意思,依旧平静地说:“我现在不方便告诉你,至于为什么,以后我全都会跟你说的,我保证。如果我觉得你真的像是别人所说的那样,那我会一直跟你干下去,不再跳槽。不要把我想像得多奇怪,我只是一个不太幸运的女孩子。” 大同想:她也许是有什么难处,没办法才来投奔我的,既然要留下她就不该有太多的怀疑,本来就是想努力做到让每个员工满意的,这点儿要求我还是能满足的。“好吧,年龄你总可以告诉我吧?” 女孩想了想,说:“二十二周岁。” “嗯,成年人了,做事有主见了能独立思考了,没问题,三十二号。五百块钱够么?”大同不知她需要买什么,和颜悦色地询问道。 “够了,如果支得太多下个月我就没有花的了。”大同很快取出钱来递给女孩,女孩接过钱嘴角微微向上一翘:“果然痛快,比上银行贷款还方便。我现在先去买东西,你帮我找个住处,安顿好以后我就开始正式工作了。好吧?” 不等大同同意她就走出去了,大同不再研究她,叫来小萱吩咐道:“小萱,你在女宿舍给安置一个床位,我们要添加一个新成员了,一个很酷的女孩,你可以叫她三十二号。”大同说话时语气怪怪的,像是在开玩笑。小萱有些不解:“她没告诉你她叫什么名字吗?”“三十二号嘛,她现在不方便说,以后才告诉我,可能有什么难处。放心吧,没事的。”小萱哦了一声,她想大同办事有一定之规,问得太多显得对他这个领导人不放心,具体怎么回事以后大同自然会跟她说的。于是不再说什么,去找牛子帮忙安置床位了。 这时春花正进来,随口问大同刚才出去的那个女孩是谁,大同又跟她说了一遍,得知那女孩拿了快餐部的钱去买东西了,春花立马跳起来冲大同道:“我的傻弟弟!你疯啦?连名字都不知道就随便拿钱给她?连她是哪儿的都不知道,她要是不回来了呢?你真是有钱了,拿自己当及时雨啦?还不去把她找回来! ” 大同不喜欢春花这种大惊小怪的样子,后悔还不如不说呢,连五百块钱都做不了主还当什么头儿,犯傻也不是头一回了,自己一直就是这样的,如果当初向她求爱她现在管得更宽了,真不如小萱乖巧顺从,看来是选对了。他口气强硬地说:“不许你去找,她肯定会回来的,如果真的不回来就算做了个试验,证明她是个不讲信用的人,早早走了更好,总比以后再受她骗好得多。我办事你就不用管了。”说完便转身出去干别的事了。 春花更生气了:竟然用那么多钱做试验!是好玩的么?气归气,却又拿大同没办法,她去找牛子,想让那个保卫科长跟着去要钱,牛子正跟小萱安置床板呢,听完春花的话笑嘻嘻地歪着头说:“大同说了算,他说不去就不去,您是经理不是老板娘,甭管那么多了,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吧。” 小萱也说:“春花姐,大同哥把钱给那个女孩肯定有他的道理,也许是为了看她是否诚实可信。如果咱们现在把钱追回来,那女孩即使有心留下也会走了的,还以为大同哥出尔反尔说话不算数呢。再说,大同哥也不是第一次仗义疏财了。” 牛子插嘴成心气春花玩:“对呀对呀,瞧瞧,这才像个老板娘的样子,有大家风范。家有千口,主事一人,谁都说了算还不乱套了?大同好眼力啊!哈哈……”小萱责怪牛子说不许叫她老板娘。 “你们不去我去!”春花见他们都偏向大同很是恼火,气冲冲地去找那女孩了。 春花总觉得大同考虑事情太简单,有些孩子气,拿谁都当好人,还有些大爷主义,想怎样就怎样,把自己当成救世主,谁求他办事他都帮忙,找不到工作的,来了他就留下,不管会不会干活都给八百块钱,现在有好几个新来的把手切了整天吃闲饭呢,刚才又白白送给那个陌生女孩五百块钱,还让她走了!当然,他曾救助过刘春艳,而且后来也得到了刘春艳的帮助,可人不都是一样的,世上无情无义的人多了,要碰上骗子怎么办呢?荒唐,拿钱做试验!以前是孩子任性点儿也就罢了,现在是大人了不能这样了,他要挣钱养家的。快餐卖了几个月还没剩下什么钱呢,都花在员工身上了,厚道也该有个度啊,照这样下去将来他跟小萱结婚都没有钱用。做生意自己赚不到钱还有什么意义?他想办法满足别人的要求,而别人满足了却不见得会考虑他以后怎样,单纯的小萱只会一味地顺从他惯着他,他父母已经管不了他了,本以为只有自己这个当姐姐的说话他会听,没想到…… “怪不得当初他把我让给大志呢,原来他想一直这么‘独裁’下去,怕我管他!” 想到这春花更生气了,“我非要把他这脾气改过来不可!要不然他一辈子没出息。”春花没想到,就是这个三十二号让她跟大同产生了更多的矛盾,而且她这个弟弟一直没有听她的话。 春花开着摩托出去了,她凭着记忆去识别遇到的每一个女孩子,时间不长应该走不远。黑色夹克衫,牛仔裤,短头发,这种衣着打扮的人不难找,但多数是男孩子,若是想分辨男女要看走路的姿势,可那女孩走路很快脚步有力,一点儿也不像女孩子。哪儿去找呢?她要了那么多钱去买什么东西呢?很可能是去玩了!春花走遍了近处的所有娱乐场所,没有找到目标,她又转遍了几个超市、大商场,也没有看到,想想肯定是找不到了,如果是骗子又怎么好找到呢?她带着怨气和丧气往回赶,中午还要卖快餐呢。 中午卖完快餐后,那女孩还没出现,春花发了几句牢骚却被大同顶撞回来,索性不再理他了。下午,还没有动静,大同也有些纳闷:买什么东西要这么长时间啊?是不是出事了?难道真是骗子?是自己办的事当然不能后悔给别人看,只好故作轻松地跟大伙闲聊,收拾零活儿,心里却一阵阵发急,不住地往门口看,他不是怕钱没了,而是担心春花从此抓住这件事不放,有正当理由责怪他。 太阳快落下去了,还没见那女孩回来,大伙都沉不住气了,渐渐有人开始抱怨大同太轻信那女孩了,这下恐怕没戏了,至少二百来份快餐白卖了。小萱呢,仍和往日一样平静,什么也没说,仿佛没发生过什么似的,默默地理着散乱的零钱,一沓一沓地用皮筋扎整齐,每天这工作是春花做的,今天她生气罢工小萱便自动代理。大同看着她这样,心里不太舒服,如果真的被骗了,小萱也会被春花责怪,她也说过不用去找的。 大同不安地问小萱:“嗳,你说她会不会回来?” 小萱想了想,淡淡地对他一笑:“如果是我就会回来的,为了五百块钱丢了一份工作不值得,这样好的待遇在咱们这地方几乎找不到第二处了。”大同感觉也是,心想:算了,什么大事呀,爱咋咋地!其实他一直就大大咧咧的,不会太在乎。 天黑了,大伙正在吃晚饭,忽然听到外面有汽车喇叭响,像是在叫人。大同他们跑出去看,一辆出租车停在那里,司机开门出来问:“这里是大同的快餐店吗?”大同说是,司机又说“你们有个员工喝醉了,快把她扶进去吧。” 大同打开车门一看,正是那个女孩。“天,她怎么喝成这样?”大同叫几个女孩扶三十二号回宿舍,却发现她已经醉得不醒人事,女孩们根本抬不动。牛子说:“我来!人多反到不好弄。”他力气大,一手托背一手腿将三十二号抱起就走。宝山爱跟他打趣,笑着说:“牛子,她归你了啊!今后好生伺候着。”牛子不羞,高声答应:“哎!谢谢啦。”引得大伙一阵轰笑。 司机说还有不少东西呢,你们给搬进去吧。几个小伙子帮着搬东西,新买的被子、枕头、衣服、洗漱用具等等,那货色是较便宜的,看来她不是个铺张浪费的人。大同挺纳闷:她怎么不从家里带这些东西呢?难道是离家出走的? 最后发现一个纸箱子,搬起来有瓶子相互碰撞的声音,借灯光一看,咦?一整箱的酒!而且还是五十六度的红星总厂二锅头。大同问司机这个也是她的么,司机说是。大同当时一愣,她买这么多酒干什么? 小伙子们一看也都傻了:“我的天,咱们遇上厉害主儿啦!咱们平常哪儿敢喝这个呀。”大志一听有酒也凑过来看,他想了想说:“这主儿八成心里有郁闷的事儿,借酒浇愁浇出酒量来了,也可能是祖传喝酒,普通酒喝着不过瘾。还有一种可能……” “什么呀?”有人抢着问。 “送给大伙的见面礼,但愿是这种可能。” 大伙进屋后,牛子跑来故作正色地汇报:“这妞睡了,酒味儿真冲,至少喝了三瓶二锅头,我想呗儿她一下都没敢,怕把我给熏醉了。”大伙笑骂牛子没正经,大同说让小萱她们看着三十二号,给她准备点儿水喝。牛子说:“我已经给沏好一大杯茶了,痰盅毛巾也准备了,请您放心。” 宝山点点头满意地笑了:“看来伺候的还算周到,你小子不傻呀。”大伙心中会意,又都笑了。 续集 第三章 第二天早上,大同过来看三十二号,这个女孩正赖在被窝里发呆,见大同进来也没有起身,只笑笑说:“张总早。” 大同并不介意,关心地问:“你没事儿了吧?干嘛要喝那么多酒啊,一个女孩家在外边喝成这样不安全,以后别这样了。啊?” 那女孩哈哈一笑,掀开被子亮出腰带给大同看:“这腰带很特别,一般人是解不开的。我又不漂亮,没有谁会对我起什么邪念,即使我主动脱光了你也不想上来吧?哈,开个玩笑,放心好了,以后绝不会喝成这样来见你。”女孩说得随便,大同却有些不好意思,心想真是什么人都有,下次最好有人陪着才能进这屋子,免得让人生出误会。大同说如果你有什么心事最好跟我说说,也许我能帮你,闷在心里会把人憋坏的,借酒消愁解决不了问题。 女孩沉默了一会儿,下地穿好鞋,拢了拢凌乱的头发,对着窗台上的刷牙杯子说:“我什么事儿也没有,只是想喝酒,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你不要问了好不好?”大同又问她买一箱酒干什么。 女孩说:“买两箱钱不够,只好买一箱,多买便宜。” “你很能喝酒么?” “是的。听说你们这儿可是允许喝酒的,我怕你管不起所以自己买了。没人限制女的不能喝白酒吧?” “你都是听谁说的啊?”这里没有人认识她,大同到现在还弄不清是谁介绍她来的。 “你的事儿半个县城都知道了,还用特意找某个人问么?” “我们这里确实很自由,但我是想让每个人愉快地工作,得到较好的待遇,想办法给每个人发展个人才能的机会,让他们不仅仅当个卖快餐的,但我不想培养酒仙。喝那么多的烈性白酒对身体有害的,你一个女孩子家……” “我的事不用你管,我女孩子家怎么了?我做好我分内的事就行了,至于酒什么时候我不想喝了我自动就不喝了,到时候你求我我也不会喝的。”发了一通小火后她又半开玩笑地说:“要想让我立马戒酒,可以,找出一个人把我喝服了就行。”说完便拿着刷牙杯子去刷牙了。 大同坐在那里默默地想着怎么降服这个桀骜不驯的女孩:真是有个性,这种人对付起来真要费一番脑筋,既然打算帮助这种人就不能轻易打退堂鼓,要知道,只有烈性的野马驯服后才是真正的好马,因为她骨子里有超人的韧劲,这种人才有意思,越是另类的人大同越感兴趣。 这时牛子从门外探进头来,他本是想来看看这女孩的,刚要进来时听见大同在跟她谈话便在门外偷听,他对大同说:“操,这妞儿真牛b,够让你丫挠头的吧?跟她说,想喝酒我老牛陪她,不行还有大志呢,非喝服了她不可!”大同让他出去,不要胡闹。牛子又问大同这女孩到底有什么心事,大同说现在还不知道。 洗漱完毕,三十二号来到大同面前,挺胸抬头双手一背,显得信心十足,精力充沛:“张总,派活儿吧,让我干什么?” 大同说:“咱们先吃饭去,我看你不像愿意被活儿拴住的人,一会儿跟春花买菜去,也好散散心。”不料三十二号却不同意:“我不喜欢东跑西颠的,还是让我在厨房干活吧,让我学学洗菜切菜什么的也好。” 这又让大同感到很意外:不喜欢东跑西颠的干嘛昨天出去那么久呢?不去就不去吧:“那你跟小萱她们洗菜切菜吧,干什么都一样,你不跟春花接触太多也好,你还是不要太随便了,否则有人不喜欢的,小萱脾气好,你肯定跟她合得来。” 三十二号懒散地跟着大同往饭厅走,那步态简直像个小混混,她伸个懒腰长出一口气,漫不经心地说:“春花是你姐姐,小萱是你女朋友,对吧?春花心脏刚换不久,最怕生气,你放心,我绝不会冒犯她的。”大同更奇怪了,止住脚步问:“你怎么对我们了解得这样清楚?”三十二号说听别人说的呗,再问就什么也问不出来了。 更让大同奇怪的是,这个三十二号一开始工作后立马像换了个人似的,手脚变得异常麻利,看不到半点儿懒散磨蹭的架势,菜也洗得干干净净,虽然没摸过刀,学得却很认真,小萱怎样吩咐她就怎样做,就像给她自己家做事一样,顺从得让人吃惊。大同想,也许刚开始干正假装乖孩子呢,弄不好过几天就不这样了,说不定还会惹出什么乱子呢。此时她越老实大同心里就越不安,其他人对三十二号的看法也是如此。 她中午滴酒不沾,但每天晚上都会从床底下拿出一瓶白酒喝掉,喝完便安安静静地睡觉,也不跟谁说话。她每天只是吃饭,干活,喝酒,睡觉,此外什么都不做,也没有跟别的女伴出去玩过,真像坐牢似的守在这里。有时她会用奇怪的眼神打量这里的每一个人,目光关注最多的是大同和大志,好像她很喜欢研究别人似的。 小萱试图跟她沟通一下,她也没什么话,只有卖快餐的时候她才会变得热情大方,面带微笑,与别的员工没有什么区别,甚至比别人做得更好。牛子对她也很关注,时常逗她说话,她仿佛完全明白牛子的心理,冷冰冰地不理牛子。牛子背地里跟大伙调侃道:“这妞儿太酷了,简直像是冰做的,她的眼神是冷的,她的心是冷的,她的剑是冷的……我还是别碰她了,小心把我跟我二弟冻上!很难修的。” 其实他这样说也是在迷惑别人,他觉得这个女孩可能受过什么刺激,如果他能把这女孩改变正常了算得上是一功,而且这女孩还会感激他,说不定以身相许呢。自从失恋后牛子便变得有些神经兮兮的,不再对一般的女孩感兴趣,认为他必须找个二般的才有希望,一般的不会喜欢他,也没什么搞头。现在这女孩长得挺不错的,若是打扮一下肯定漂亮,身段好个子又高,矮小的牛子有种莫名其妙的征服欲,觉得能把她搞定是件很长脸的事,所有人都会高看自己一眼,越是难啃的骨头越有意思。 因为她能喝酒,牛子管她叫酒妹,他认为三十二号太难听,好像是囚犯的代号。后来忽想起一本武侠小说里有个女侠叫甘十九妹,便借名发挥改叫她为干十酒妹了,干是干杯的干,酒干了倘卖无的干,大伙觉得这名字挺有意思,试着叫几次三十二号本人也不介意,因此干十酒妹这名字很快叫开了,再也没人提起三十二号了,就连大同的员工登记本上也端正地写上了干十酒妹。 春花一直看酒妹不顺眼,也不肯理她,认为酗酒的女孩绝好不了那儿去。再说酒妹刚来那天的表现让春花极为反感,最初产生的那一点儿偏见很难改变过来。只因为她工作勤奋没有可挑剔的地方,喝酒也没误过事,春花才没有理由让大同解雇她,只得由她去了。 大同不止一次地跟酒妹谈心,找她打羽毛球什么的,试图让她变得开朗,可是每次她都不理大同,大同甚至请她喝酒,认为这样她会喜欢,可惜酒妹不领情,说:不要以为我会酒后吐真言,等我想说什么的时候我自然会说的,不用你问。大伙渐渐地不再觉得酒妹奇怪,都说她就是个神经病,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甭管她了。而大同认为自己有责任照顾好她,不能不管。之后的日子里生意火爆,工作时间紧张,大同也难得抽出太多时间来陪她,只是心里一直在想着如何打开她的心扉,解读这个古怪的女孩。 眨眼半个月过去了,酒妹的工作状态越来越好,刀功很熟练了,完全适应了这里的工作,话稍微多了些,有时也跟牛子大志他们聊天,只是一涉及到她的事她就什么也不说了。唯一不改的就是每天晚上的一瓶白酒,喝完了她就去买,快餐部的酒她一瓶也没喝过,大同劝她改喝啤酒,她只说:“你管不起的,再说我也不爱喝啤酒,作为员工吃点儿饭就行了,喝酒是我个人的嗜好,不该把酒钱算在你的账上。”听了这话,小伙子们都不敢多喝啤酒了。总之,大同没能劝酒妹戒掉白酒。 酒妹越是这样,大同越想弄明白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怎么变得如此怪癖的。有天,牛子跟大同说:“我看,唯一的办法就是跟她叫一板,今天晚上有时间,我跟大志陪她喝喝,为了对付她,我练喝酒练了好多天了。她喝白酒行喝啤酒不见得行,我爸就是那样,白酒能喝一瓶,啤酒喝一杯就醉。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总不能老让她这样吧?时间长了肝该喝报废了,大不了把我们哥儿俩喝趴了!不行再想别的招,试试吧。”牛子说话时很有些视死如归的架势,这酒妹也把他弄得挺郁闷,他也很想让酒妹变成一个正常女孩。 其实大同也真拿酒妹没办法,人家不理你,你说什么也没有用,“试试吧,只好这样了。反正也没什么坏处。” 牛子请春花晚上去看比赛,春花生气地哼道:“你们就胡闹吧,我看这个酒鬼早晚把这儿给弄翻了天,我才不去看呢,告诉大同,如果她再不戒酒,就让她走人!还比赛呢,她有什么了不起的?干嘛非要留她,又不是找不着人了!不许让大志去!”牛子一听,又好一通央告解释,说这次保证能让她戒酒。看在大同的面上,最终春花让大志去了,但也没有好气:“无论如何要让她戒酒,不然就走人,她不走,我走!” 牛子暗暗怪自己胡出主意:完了,矛盾大了,弄不好收不了场了,玩命吧! 续集 第四章 晚上,在饭厅里。 牛子把啤酒准备好了把酒妹叫来,坐在酒妹对面很有老大派头地往椅子上一靠,腔调抑扬顿挫的:“酒妹!你来咱们这儿时间不短了,活儿干得挺好,人到是挺踏实,只有一样不好,老喝那么多白酒,还是烈性的,我们大伙担心你这样下去会喝坏了的,劝你好多次了你也不改,你知道我们多担心么?你不是说过,要想让你戒酒,除非有人把你喝服了才行么?其实我早就想跟你喝喝了,就是大同不让,说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现在我们拿你实在没办法了,今天咱们试试吧,他们那些熊货不敢跟你比,我来!还有大志兄弟,他虽然不如我,但也愿意陪榜,咱们算他一个吧。” 除却酒妹,谁都知道牛子喝酒远不如大志,听他这么大言不惭地吹牛都想笑,不过都忍住了,牛子这样说是为了证明这事是他提出的,让酒妹知道他最关心她,而大志却是他的得力帮手,有了大志才能赢。大伙哪能破坏牛子的计划呢?大志装得很窝囊,满脸陪笑地说:“是啊,酒妹,牛子说得是大伙的心里话,我们真的是为你好,为了你,我愿舍命相陪!” 酒妹量他们也没多大能耐,既然好心,就成全了他们。她略带几分痞气地冲牛子笑笑:“牛子,你应该叫我姐姐才对吧?你好像比我小。” 牛子使劲点点头:“嗨!你要是戒了酒,让我叫妈都行!”大伙这回忍不住哄笑起来,这牛子诚心诚意的,真舍得下本。他又加了条件:“说实话这几天我胃不太好,也许会撑不下来,如果下来了让大同顶替,不管怎么着,我们哥仨有一个把你喝服了你就得认输,以后不许再喝二锅头。就我们仨,不再添人了,添人算欺负你!”他拿大同当烟幕为的是把大志藏住,他自作聪明地说完后吩咐:“小萱、宝山,上酒!” 很快,三十瓶啤酒整齐地站在他们面前,像是即将出发的部队,牛子要用它们打败可怕的干十酒妹,啤酒刚从冰柜里取出来,瓶瓶布满细密的汗珠,仿佛已经被对手吓怕了。酒妹似乎有些不满:“喝这个呀?一看你就是轻量级的。” “怎么?这不是酒么?天气热,这个喝不死人,就这个吧。怎么?怕啦?”牛子狡猾地笑笑,以为酒妹上当了。 不料酒妹说:“行,如果你们输了呢?” 牛子说:“输了我是你儿子!当然大志不是。”酒妹哼了哼:“好,反正都是你占便宜跟我攀亲。” 牛子又规定要用杯子喝,而且不能喝得太快,比的是酒量不是速度,因为他不擅长“吹喇叭”,酒妹又答应了。大同做裁判宣布开始,三个人开瓶倒酒一起连续干杯。牛子喝药似的屏住呼吸紧锁眉头咕咚咕咚往下灌,一瓶下去便公牛似的粗喘起来,倒酒也开始变得磨蹭,使劲打嗝往外放酒屁,好让胃里有更多的空间。大志仍是一贯作风,稳如泰山不紧不慢地喝,他觉得与酒妹相比,他的肚子要大得多,还是经过特殊训练的,五六瓶装进去没问题,而身材苗条的酒妹是没地方放的,她的胃也渗不了那么快,即使不醉也会因喝不下去而认输。 而酒妹呢,跟大志一样沉稳,一瓶下肚后说:“真是没味儿,大同,你给我剥几蒜,增加点儿辣度。”桌上正好有几头为顾客准备的生蒜,大同赶紧给她剥,心想:这紫皮蒜可辣,非得给你起点儿反作用不可。接下来,酒妹嚼一瓣蒜喝一杯酒,喝一杯酒嚼一瓣蒜,大同都供不上她吃了,大伙一看,齐下手帮她剥蒜,以为她经常喝烈性酒舌头已经麻木了,这蒜对她来说根本不够辣度。大伙心里暗叹:唉,这回又像个辣妹子了,辣妹子辣呀!不怕辣! 比赛继续进行,四瓶酒下去了,大志仍然没事,牛子已经显得很吃力,脸色黑红,松了松腰带继续死撑,每喝一口对他来说都像是致命的折磨,幸亏事先练习过,不然早完蛋了。他端着一杯磨蹭着不肯往嘴边送,看着酒妹跟大志喝下第六瓶。而酒妹呢?目光依旧沉稳,只是脸色微红,汗水哗哗地往下流,仿佛被泼过水,背心都湿透了,汗水从衣角往下滴。牛子恍然大悟:哦,她吃蒜是为了出汗,好让酒尽快排出去。以前听别人说过这种喝法,今天初次见到,惊得有些发呆。 牛子近乎凄惨地喊道:“别剥啦,上当啦!蒜是排汗的!”大伙纳过闷来了,都说这样犯规,不许酒妹吃蒜了。酒妹只好不吃,但仍能继续喝,仿佛还有地方装酒。牛子感觉肚子涨得要炸,膀胱发紧,胃里的酒翻腾得要喷薄而出,难受得仿佛再喝一滴都会死掉。他醉醺醺地举起空杯晃悠着说:“甘……啊甘……” 酒妹抹抹汗微喘着粗气说:“还干啊?你行么?” 不料牛子竟然给她跪了下来,拼出最后的力气说:“甘拜下风!可是小弟求你别再喝了,我不愿你被酒毁掉,我……爱你……爱你!” 说完“咚”地磕了个响头,脑袋扎在地上不动弹,右手垂死挣扎般使劲往门外一指,示意把他弄出去,他不想在酒妹面前呕吐。几个小伙子赶紧搀着他跑出去了,牛子呕吐几口后难受得哀嚎起来,仿佛把肠胃都吐出去了。大伙看看牛子磕头的地方,鲜红地印着杯口大的一片血迹,牛子的头破了。 牛子这样做这样说完全出乎酒妹的意料之外,酒妹感觉那片血迹红得刺目,继而刺得她心中剧痛,满脑子都是对自己的悔恨:喝酒之前牛子就说大伙已经拿我没有办法了,才不得已出此下策,为了我戒酒,他明知喝不过还要舍命相陪,刚才又磕头求我……我哪有资格接受这样的大礼呢?想不到平日爱开玩笑毫无正经的牛子有一颗真挚善良的心,对我如此关怀,而我一直都没把这些放在眼里,以为他是在胡闹。我有什么值得他爱的呢?我现在在别人眼里就是个酒鬼、神经病! 我知道,我喝酒是为了让自己麻醉,每晚能安稳地睡觉,避免那些痛苦的回忆来困扰,其实更主要是想任性、叛逆,想让自己变成另类的怪人来面对生活,让以前的亲人朋友讨厌我、憎恨我、不再理我,反正他们也不爱我,因为爱我的人已经死了,或是不敢再爱我了,我不再留恋了。酒帮助我与往事永别,遮蔽不愿回顾的记忆,让我在新的生活环境里成为被人注意的角色,尽管这角色是另人头痛的、不安的、反感的,但是开始的时候我喜欢。对,我喜欢,我喜欢给别人打扰别人,让别人对我感到头疼却又无可奈何,我喜欢别人为我考虑,为我操心,这样我才感觉是焦点,被人重视。 可是,我的任性、叛逆给我换来了什么呢?春花与大同生气,想要赶我走,大同想帮助我戒酒,却又没有办法,最终顺着我的心意比赛喝酒,我拿着他们的善良当游戏,最初的目的竟然是想让他们服气他们不如我!现在牛子央求我戒酒把头都嗑破了……这一切有意思么?好玩么?不,说实话这反到让我难过、心痛,我真是太不道德、太没有良心了!我对不起大同他们,也对不起我自己。 我本不是个坏女孩,想要变坏,却没有足够坏的心肠,真是坏得没有意义没有价值,干脆做回我自己吧,这样才能活得更好,我不能再对不起他们了。 酒妹想到这些时,眼泪已经不知不觉地流了一脸。她长叹口气,把自己的心事说给他们听,解开了他们多日来的种种疑惑。大同和大志这下终于稍松了口气。大志心中暗喜:牛子这酒没有白喝,酒妹总算被感动了,女孩子就是吃这一套,戒酒应该没问题了,说不定牛子从此开始会受到酒妹垂青,那就真的算大收获了。 大志这浪漫的人脑子里总是在想些浪漫的事,而大同这个领导却有另一番感悟。酒妹让他伤了不少脑筋,而牛子竟然把她给搞定了,招数并不复杂,之前他是没有想到的。他忽想起老子的一句话:治大国如烹小鲜。意思不是说治大国像是烹小鱼一样容易,而是说烹小鱼时不能总是翻动,会把鱼翻烂的,讲的是无为而治。翻动不多,却能事半功倍。他想:在一个大的团队里,做领导的不见得要事必躬亲,那样你根本也管不过来,一点小事就够你研究很久的。在必要的时刻,总会有人想出办法来,帮助你去解决问题,你做做决定就可以了,而这些想办法的人就是潜在的骨干精英,尽管他们看起来并不是很理想,比如猛张飞式的牛子,要知道现实中理想的人是很少存在的,因此你对人的要求不能太高。感悟了一会儿,大同心中添了几分惬意:做领导也是种特别的艺术和学问。 续集 第五章 酒妹本名李建春,家住邻县的一个叫刘家屯的小村子,在酒妹爸爸二十岁的时候,酒妹的爷爷奶奶就相继去世了,爸爸没有兄弟姐妹,只好孤身一人生活。爸爸是个老实厚道的人,守着家里的几亩地过日子,闲时蹬个三轮车去赶集卖菜,省吃俭用地攒钱,想娶个媳妇延续香火。 在酒妹爸爸二十五岁的时候,村里的有好心人给介绍了个对象,是邻村的一个姑娘,和酒妹爸爸一样苦命,只是比酒妹爸爸多了个姐姐,也就是酒妹的大姨,已经出嫁了。两个人同命相怜,没什么意见就结婚了,虽然穷,但他们都很勤劳,不愁日子过不起来。村里人都替酒妹爸爸松了口气,说这下去世的两位老人九泉之下也瞑目了。 可是好景不长,在酒妹出世不久,她妈妈就得病去世了,她爸爸悲痛至极,几天都没吃下饭去,村里人都替他们心酸,很多邻居都来安慰她爸爸。爸爸纳闷为什么他的命这么苦,请风水先生看过坟地,人家说当初祖坟埋的地方不好,注定辈辈人都要受孤寡,不会白头到老,而酒妹的爷爷奶奶是挨着祖坟埋的,也没能改变过来,除非迁坟或将来再立坟时换地方。酒妹爸爸想过迁坟,可是没有合适地方,这种事又没有确凿的科学依据,也就渐渐搁浅下来。没了妈妈,家里的日子更苦了,乡亲们可怜这父女俩,谁家有生小孩的,都抱酒妹去吃几口奶,她是吃百家奶长大的。 乡亲们也不是总有时间照顾她,酒妹经常被爸爸带着下地干活,赶集卖菜,受尽了苦头。爸爸在前边耪地,她在后边爬着追,一边爬一边哭,爸爸总不能为了哄她耽误了干活啊,只能狠狠心不理她。到了地头,爸爸调头往回耪,她就跟着往回爬,干完活儿她的嗓子都哭哑了。 两岁时她就跟爸爸赶集卖菜,集市上卖东西像打仗一样忙,不像平常生意那么稀少,爸爸照样无暇管她,总不能走神儿称错了斤数忘收了钱。酒妹只能眼巴巴地坐在旁边盼着菜快点卖完,饿了渴了就拿些黄瓜、西红柿吃,她还从雨水坑里捡过人家吃剩下的煮玉米,正啃得满脸泥巴时爸爸发现了,狠狠地骂了她一通,气得把那玉米瓤扔出老远,但最终没舍得打她一巴掌,因为爸爸知道她饿,而且太小不懂事。 有一次他们早上没吃饭,正赶上过节买菜的人多,一摆好摊就围上许多人,爸爸忙活了好半天也没打发完顾客,酒妹跟爸爸说饿,爸爸没办法只好说再等一会儿,这就要忙完了,可总也忙不完。周围又没有卖早点的摊位,要走挺远才能买吃的,爸爸担心她自已去会被车碰到,不让她去吧,她饿得要哭自己又离不开身,看看两边卖菜的同行也都不得闲。最终爸爸只好让她自己去了,叮嘱她快去快回,走路小心。 集市上过往的行人很多,她个子小很快被挤迷糊了,走出老远也没有看见记忆中的那个豆腐脑摊位,回头看看连爸爸也看不见了,饥饿和流动的行人迫使她一直往前走,渐渐地她也不知道走到哪儿了。她着急起来,东张西望地乱找着,不知是返回去好还是继续去买吃的。就在这时,有个年轻的小伙子凑上前来跟她打招呼:“小弟弟,你找什么哪?” 爸爸不会梳小辫,为了省事把她的头发理得很短,衣服也是乡亲们送的旧货,多数是男孩的衣服,所以乍看起来她跟男孩一样。酒妹不介意把她当成弟弟还是妹妹,只说她要买油条豆腐脑,怎么也找不着。那小伙子一脸和气地说:“你走错了,卖豆腐脑的搬到西边去了,你往东走找不到的。你怎么自己一个人去呢?”酒妹说爸爸卖菜忙没有空。 那小伙子又说:“哦,是这样。我也去吃早点,咱们一起去吧,不然你走丢了或是让车碰到了你爸爸会着急的,吃完了我再送你找爸爸去吧。”那时的酒妹很傻,以为碰上了好人,紧紧抓住那小伙子的手跟他去吃豆腐脑。小伙子走得很快,酒妹追得有些磕磕绊绊,总要摔跟头,那小伙子索性把她抱起来:“咱们快点走吧,要不他们收摊了就赶不上啦!” 就这样走啊走啊,走了好远也没有看见卖豆腐脑的,酒妹只觉得这小伙子神色越来越紧张呼吸也变得急促,嘴唇恐惧得发抖,她幼小的身体明显感觉到对方的心脏在狂跳不止。酒妹这才知道情况不妙,她哭喊着让小伙子放她下来,她不去了,小伙子说快了快了,这就到了。他们已经离开了集市,周围的行人变得很少,酒妹更加害怕了,她拼命地又抓又咬要小伙子放她下来,小伙子摁住她的手把她抱得更紧,直奔一辆小面包车跑去。 就在他们快要上车时,只听身后传来爸爸的一声大喊:“死丫头!你去哪儿?”那声音撕心裂肺,饱含着恐惧、怒火和凄惨,爸爸发疯似的朝他们冲来,被飞驰的汽车刮了个趔趄继续跑,他那件破旧的蓝色褂子被反光镜撕扯下好大一块,让那车带着飞走了。 这一声喊让酒妹终身难忘,每当回忆起爸爸时总是看到他发疯似的朝自己跑来,险些被汽车撞死的情景,那块衣服的碎片也永远在她的脑海里飞扬着。这一声喊也让小伙子吓了一哆嗦,他回头看见了酒妹爸爸,知道那个人是找自己怀里这孩子的,他不相信这是个丫头,猛地朝酒妹裤裆抓了一把,这才发现自己看走眼了,赶紧扔下酒妹没命地朝那辆车跑去,他跳上去后那车也没命地跑了,很快从他们的视线里消失。 爸爸死死地抱已吓得哭不出声的酒妹,放声大哭起来:“傻丫头!你怎么跟他们走啊!爸差一点儿就见不到你啦!你丢了爸怎么办啊!……”哭得声声悲切,然后哄了酒妹好半天,酒妹这才从惊吓中回过神来,哭出了声。这时她才发现爸爸后背还被划了个口子,血把衣服染红大半,她让爸爸赶紧去医院,爸爸为了省钱不肯去,坚持要回家自己上药,结果伤口感染了,一个多月都没好。 从那以后,爸爸只叫她丫头,生怕再被别人当成小子,头发也留了起来,扎成两个小辫子。爸爸这才深知孩子没有妈是不行的,以前乡亲们劝他续弦他不肯,怕后妈对酒妹不好,这回他决定给酒妹找个妈妈了,再不好也会给他们洗衣做饭,看护酒妹,再坏也不会把酒妹弄丢。 就这样,有个乡亲托人从邻县给酒妹爸爸提了个对象。新妈妈是个离异过的郊区妇女,三十多岁,与酒妹爸爸还算匹配,带了个比酒妹小三岁的弟弟。爸爸和新妈妈结婚后,日子又有了起色,至少酒妹和爸爸进家能吃上现成的饭菜,穿上干净的衣服,冬天有温暖的火炕,爸爸能专心地干地里活儿,踏实地做买卖了。新妈妈对酒妹还勉强算好,没有想像的那么可怕但也不够亲热,她总觉得这里远不如她以前那个家富裕,村子也太偏僻,总怀念以前的家,每当收成或买卖不好的时候就会跟爸爸发脾气,还曾闹过离婚,仿佛她很看重物质条件,喜欢过安逸舒适的生活。为了这个家,爸爸百般忍耐,酒妹也努力讨好后妈,没让她走掉。 转眼酒妹和弟弟上完了小学,又上完了中学,家里仍不是很富裕,为了弟弟将来能上大学,酒妹要给他省出学费来,辍学后就去镇上的针织厂工作了,挣些钱补贴家用,从小苦惯了的酒妹很知道勤俭,从来不乱花钱,看着同车间的姐妹们个个穿着入时,她还是穿着上学时的衣服,多少有些叫人看不起,但她不在乎。 乡下女孩结婚早,在酒妹二十一岁的时候,与爸爸一起卖菜的朋友黄叔叔来提亲,想要酒妹嫁给他的儿子黄秋生。黄叔叔长得高高大大胖乎乎的,总是剃个光头,他挺喜欢酒妹的,酒妹小的时候黄叔叔经常逗她玩,酒妹与黄秋生也有些交情,小学时赶上星期天她跟爸爸卖菜时,和秋生一块儿玩过,彼此都有好感。秋生比酒妹大一岁,个子比酒妹稍高些,老实巴交的很少说话,他功课平常,家境也不太好,初中毕业后就在镇上的针织厂工作,酒妹的工作也是他给介绍的,俩人在一个车间,秋生去得早,也勤劳肯干,已经当上了师傅,每月挣两千来块,在这里很让人羡慕了。 黄叔叔为人豪爽,快人快语,那天特意买了酒菜来到酒妹家,没说三句话就直截了当地问酒妹爸爸:“老兄啊,我儿子看上你家建春了,想娶她当媳妇,你看咋样啊,跟建春商量商量,没意见的话俩人就相处相处,再没意见就结婚,行不行?” 黄叔叔说这话时酒妹就在外屋呢,听完后脸腾地红了:她与秋生挺和得来的,秋生心眼好,在厂里对她很照顾,有时下夜班后她不敢回家,总是秋生把她送回来,他们两家相距五六里地,秋生为了省钱没有买摩托车,骑着自行车送完她还要独自赶回去,酒妹心里挺感激秋生的。没想到秋生竟然爱上了她,打算娶她做媳妇,自己到是还没动过这种念头,现在黄叔叔提出来了,她想想平日秋生对她的好,没有什么意见。爸爸一直觉得秋生不错,虽然家境也不好,但俩个人都勤劳肯干,又会节俭,将来会过好的,因此他也没有意见。 黄叔叔走后,爸爸委婉地跟她说出黄叔叔的意思,她稍考虑一下,点头答应了。从此,酒妹和秋生开始正式恋爱。秋生对她比以前更好了,她也更加爱慕秋生,厂里的同事们看到这情景,都羡慕得不得了,夸俩人真是天生的一对。 第三十五章刹那间一切都没有了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不知是老天不睁眼还是受祖坟风水不好的影响,就在他们订完亲准备结婚时,酒妹的爸爸赶集回来的路上被汽车撞死了。肇事的是个卡车司机,当时车上装的是砂石料,严重超载,而且还是疲劳驾驶,酒妹爸爸过马路的时候司机没有刹住车,整个从酒妹爸爸身上轧上去了,血肉模糊根本认不清面目,那辆陪伴他十几年的三轮车也扭曲变形,成了一堆烂铁,酒妹是根据爸爸的破衣裳认出来的,还是那件当年被汽车刮掉一块肉的蓝色褂子,爸爸舍不得扔,从一条破裤子上裁下布来补好,又坚持穿了这么多年,这个节俭的父亲至死都没穿上件像样的衣服。出了人命,而那个肇事司机却跑了。 全家人的心头又笼罩上悲痛的阴云,世上最疼爱她的人没了,酒妹哭得昏死过去好几次,都被黄叔叔抢救了过来。后妈也很难过,悲叹自己命苦,好不容易改嫁一回丈夫又没了,发愁以后的日子怎么过。黄叔叔一家同样悲痛,秋生请了假整天陪护着酒妹,黄叔叔用大手掌抹抹眼泪对酒妹母女说:“甭难过了,老李不在了,有什么难处找我,我管定了!不怕。” 黄叔叔报了案,幸好有个好心人目睹现场时记住卡车的牌号,警察很快把肇事司机抓住了。那司机不得不承认是自己撞的人,但坚持说没有钱,他是被老板雇用的,赔偿不了,那老板也总是拖着这事不肯给办理。酒妹母女没了主意,去找黄叔叔。黄叔叔抓抓头皮苦想了会儿,故作轻松地说:“不怕,咱有门路,不信治不了他!”其实他根本没有门路,他暗地里托亲戚朋友帮忙,四处打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花去他大半积蓄,终于帮他们打赢了官司,法院断定卡车司机和老板共赔偿酒妹母女二十万块钱,分两次付清。 办理完酒妹爸爸的丧事后,两家人稍稍的心情稍稍缓和了。让酒妹不安的是后妈要改嫁,在暗地里托娘家的亲戚给找主,一个月后有人给她找了个离异过的中年人,还是北京户口,如果结婚后他们的户口都可以迁过去,从此不再是乡下人了。贪图优越生活条件的后妈这下可高兴了,暗暗庆幸因祸得福,她狠心地要酒妹跟秋生分手,将来在北京给她找个好对象,要比秋生强多了,这样孤儿寡母地过日子总不是个事,需要给他们再找个爸爸。 酒妹听了这话十分恼火,坚决不同意。不料后妈独自去黄叔叔家提出退亲,理由是酒妹和秋生还没结婚就出了这么大的祸事,将来肯定不吉利,不知还要出什么灾呢,不如早早退掉,各自再找一个,秋生人品好,不愁找个好对象,酒妹如果生活得好,她爸爸也就安心了。 黄叔叔一听气炸了肺,自己费尽周折帮她打羸官司得到了赔偿金,她却忘恩负义要退亲,为了自己改嫁生生地把这小俩口给拆开,哪有这么不要脸的事!黄叔叔坚决不同意,当时把酒妹的后妈臭骂一顿,赶出门去了。酒妹不再理后妈,带着自己的东西去黄叔叔家了,她后妈担心生米做成熟饭后酒妹走不成,那样她就带不走这笔财产了,毕竟酒妹是她爸爸的亲生女儿。她没完没了地找到黄叔叔家闹事,逼着酒妹回家,酒妹不走她就坐在黄家门口骂酒妹,搅得黄家一星期不得安宁,而酒妹说什么也不听她的话,一心要嫁给秋生。耿直的黄叔叔实在忍受不了她,又不能对她动武,只好认倒霉了。 最后一天晚上,黄叔叔无奈地劝酒妹说:“丫头啊,叔叔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也真想把你留下,可是我实在是惹不起你后妈,这些天来你也看到了,我没辙了,即使打官司也不好解决,因为你们还没办理结婚手续,你后妈一胡搅蛮缠更麻烦。不管怎么说她也给你当了十几年的妈,你爸没了她就是你的监护人,你得听她的。你的心情我理解,算了吧,只怪你们俩命苦没缘分,我对你们的心意已经尽到了,也算我跟你爸没白相识一场。跟你后妈走吧,比秋生好的小伙子有的是,别惦记他了,跟你后妈走肯定比在这儿强,你过得好叔叔心里也踏实了。” 说完这些,黄叔叔便坐在那里默默地喝闷酒。酒妹和秋生相拥着哭成了泪人儿,双双跪在黄叔叔面前求他别这样,求了好久也没用,酒妹知道黄叔叔向来说话算话,他办事都是经过充分考虑的,一但决定就不会再改。酒妹又把最后一线希望寄托在秋生身上,只要他坚决不同意分手,自己就还有希望留下来。这时酒妹才发现一个人不能誓死坚持主见是件很可悲的事,这个老实的秋生从小就怕他爸,此时被问得没了主意,不敢擅自作主,只会哭泣着无力地央求他爸,安慰酒妹。 当时酒妹想,如果秋生愿不惜一切代价留下她,她就跟秋生相守一辈子。可惜秋生没有像她想像的那样执着,秋生的老实实际上是一种无能、窝囊。酒妹忽然明白:现在她需要的不是这样的爱人,而是一个敢作敢为、敢爱敢恨的男子汉,那样的爱人才会真正照顾好她,给她安全感,而秋生是靠不住的。 回到家后酒妹伤心欲绝:最爱自己的爸爸没了,后妈想改嫁逼她退婚,相爱的人又不能留住她,从此以后没有亲人了,跟这样的后妈在一起生活有什么意思,如果没有这笔钱她反到比这过得好多了,自己干嘛非要受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庇护呢?她绝望至极,万念俱灰,一时想不开把家中的农药喝了。 当后妈发觉不正常时她已经昏迷不醒。刚经过祸事家里没有钱,赔偿金还没下来,这个可恨的女人在关键时刻竟然又去找黄叔叔帮忙。黄叔叔接到电话后吼道:“还不快打急救电话!我马上就去医院。”黄叔叔带着两万块钱去了医院,给酒妹交了住院押金,大夫们急匆匆把酒妹送进急救室。几个小时以后大夫们把她送出来了,她还没醒,大夫说观察观察吧,情况不太好。黄叔叔急得团团转,焦躁不安地陪护着酒妹,后妈自知有愧,也陪在床前不离左右,被黄叔叔骂了好几天也没敢吭声,但是她仍没有改变自己的计划。 黄秋生知道后也赶来了,伤心地哭个没完,黄叔叔虽然念朋友旧情尽力挽救酒妹的生命,但他已变得有些狠心了,觉得酒妹这孩子脾气太倔心太窄,没有留下的价值,将来嫁过来也不是好事,因此不许儿子再留恋酒妹,痛骂道:“滚!没出息的东西,给我上班去,就算她活了我也不让你们结婚!”秋生争辩了两句被黄叔叔狠狠地揙了一通耳光,他虽然爱酒妹却更害怕爸爸发火,便再也没有来过医院。 整整过了十天酒妹才清醒过来,睁眼看到的是满眼疲惫血丝的黄叔叔和可恨的后妈,心中怨恨为什么把她又救过来。黄叔叔见她醒了,哼了一声出去了,跟大夫打听到她已脱离生命危险,便再也没来过。后妈给她买来营养品喂她,一个劲地开导她,她也不理,一切都是后妈害的,她暗暗决定再也不认这个妈。 从护士口中得知十天来只有黄叔叔和后妈在陪护,酒妹对秋生更加失望,拭去过期的泪水,再也不去想这个曾错爱过的人。死过一次了,她打算改变自己,反正在这个世界上她已经孤身一人了,不再当那个规矩本分、性情温柔的乖乖女,从此她要率性而行,做一个自己愿意做的野孩子,她要活得精彩,不让自己枉来一世。 感觉身体恢复得差不多时,酒妹拿上自己所有的积蓄离家出走,过上了吉卜赛人的生活,四处游荡飘泊,想把心中的烦恼抛散在路上,她已做好客死他乡的准备,所以走到哪儿都毫不畏惧。在短短的两个半月里她去过许多地方,东边到过北戴河,南边到过上海,西边到过喀什,北边到过黑河,成了真正的野孩子。当然,光靠她的积蓄是不够的,一路上她能坐火车就坐火车,没有就跟别人搭车,汽车、家用三轮、自行车、马车都搭过,没有钱了就随处打打零工,挣够她几天的饭钱就继续走,她对外的身分不是流浪者,而是独自步行环游中国的勇士,她把所有帮助过她的好心人的姓名地址都写在笔记本里,既可以留作纪念,又可以拿给她请求帮助的人看,时候使别人相信她的身分,格外照顾她而不把她当成一般的打工妹。 旅行途中苦辣酸甜都有,但酒妹并没有真正快乐起来,高度的孤独感和对父母的思念总是在折磨着她,她可以请求到任何人的帮助,但地域不同人的性格也有差别,加上民族、语言、陌生这些障碍使她不能和所遇到的任何人真正地沟通,成为永久的朋友,更谈不上爱情。苦闷使她学会了喝酒,继而学会酗酒,而且酒量越来越大,在她最穷的时候,旅行包里也会有两三瓶酒。酒量练成之后她再也没醉过,只有趁着微微麻醉的时候她才能安静地睡着,不会被孤独折磨得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不会想念早逝的妈妈,不会回忆起爸爸发疯似的朝她狂跑过来的情景,不会因梦见爸爸血肉模糊的尸体而被惊醒。 走得地方多了,旅行带来的新鲜感也随之减少,路上的景色并不都是迷人的,看多了就不迷了,多半时候她都是一个人乘车、步行,忍受疲劳、饥饿,在下等旅馆里结束枯燥的一天,然后等待同样的一天到来,每次到达的目的地并不都是令人兴奋的,即使有,那兴奋也短得难以抵消到达之前经历的坎坷,补偿不了所付出的代价。 其实人的心情不好,干什么都不会觉得有趣。渐渐地酒妹厌倦了这种飘泊的生活,觉得这样下去永远是孤独的,永远不能真正体会到旅行乐趣。她想选择一个人,或是一群人去真正地交往,认识,了解,去爱,她想找个温馨的港湾停留下来,她想有个家了,人是群居动物,不是独行的狼,哦,这个常被用起的比喻并不怎么恰当,其实狼也是群居动物,只是偶尔独行。可她与外边的环境格格不入,也不想融入进去,她感觉还是离故乡较近的地方适合她。 酒妹开始往回走,打算在离家不远的任意一个城市寻找目标。有一种现象叫做视网膜效应,意思说你关注某种事物的时候,就会发现这种事物在生活中随处可见,而你以前并没发现过。就在返回时最后乘坐的汽车上,酒妹听到身后座位的两个年轻人在谈论这个县城有北方最大的家具城,周围还有许多新的家具城在建造中,很有发展前景,想在这里寻找创业机会。聊着聊着就聊到大同他们的快餐生意上了,其中一个说这群年轻人都是些贫穷的乡下人,学历又低,找不到像样的工作,一气之下开始自谋生路干起了快餐,生意很红火,还说起了他们创业过程中的许多故事,赞叹他们这个团队对待员工如何好如何有人情味,工作气氛如何好,那两个人打算回家后去试试。 酒妹听得动心了:这到是个理想的去处,我为何不去试试呢?若是好的话我就一直在那儿干下去了。 于是她就来了。她要试试大同和大志是否像别人说的那样仗义疏财,她刚与大同就向他借钱,看他敢不敢借,然后又故意喝醉很晚才回来,大同不但没有生气,还要人好好照顾她,对于一个陌生人来说大同做得已经挺不错了,她挺感激的。接下来她以沉默的态度与大伙相处,冷眼观察这里的人和事,感觉这环境确实比较理想。她还坚持自己的习惯每天喝烈性酒,对此大家都在善意地劝说她,大同也没有责怪她强制她戒酒,为了劝她戒酒伤透了脑筋也没有发过火。自己曾开玩笑说“谁能把我喝服了我就戒酒”,他们却当真了,为这刚才牛子拼命地陪她喝,最后喝不过了还跪地求她戒酒,她怎么还能继续任性呢? 第三十六章我好冷,我好怕,我好…… 这时的大志眼睛已经红了,研究艺术的人神经都比常人敏感,对事物感触深,他手扶在额头上遮住眼睛:“非常非常同情你,这些挫折太让人难以承受了,幸好你都挺过来了,我想你应该接受心理治疗,不然的话戒酒反到会让你痛苦,解决不了问题。明天我带去看看吧。”说完他站起身往外走:“你们聊,我有事出去了。”大同望着大志的背影心中暗道:这小子发什么神经,莫非又有灵感了? 大同猜对了,大志此刻激动起来了,酒妹的经历让他感到悲壮、凄凉,而酒妹的旅行让他神往,他在幻想酒妹一个人是怎么飘泊的,身在他乡心里是怎么想的,他对这些很感兴趣,他要回去躺在床上,静静地用自己的神经去体会,去品味其中滋味,这里头肯定有对他有用的东西。 酒妹已拭干了眼泪,关切地说:“咱们去看看牛子吧?不知他现在怎么样了。” 大同长叹一声从酒妹的往事中回过神来:“放心吧,他们会照顾好牛子的。”大同叫来小萱,小萱告诉他:“牛子哥已经被送到医院了,打过解酒的药,他说胃难受得厉害,大夫诊断为急性胃炎,没有大事,现在正输液呢。”说是没事,大同发现她神色很紧张,没好再问什么,想着一会儿看看就知道了。 酒妹听了深感愧疚,她面带悔意地说:“都是我害的,这下让他受罪了。大同,我把你兄弟弄成这样,你生我的气么?恨我么?”大同想了想,说:“人总是会有些个性的,这里有这么多人,性格没有完全一样的,也不可能都变成我想像的那样,如果这点儿小事我都会耿耿于怀我还不早就气死了?总之,我想你不会辜负牛子和所有人的一片苦心。” 大同又问酒妹还有什么事需要他帮忙,他想到了那笔赔偿金,酒妹是亲生女儿应该得到一份的。酒妹说肇事司机赔偿的那笔钱都在她后妈手里,后妈以此要挟酒妹跟她一起走,为的是先一步利用这笔钱在北京建立新家。现在酒妹跟她后妈打官司,要回自己应得的那一份,还要把黄叔叔为他们家花的钱还上,她想跟大同借钱打官司。 大同说没问题,但是要宽限几天,最近手头存款不多,打官司是个麻烦事,要有充足的钱。“律师我帮你请,我认识一个律师,他为人很正直。”大同想起当年帮自己打官司的那个老律师。酒妹见大同还是这么爽快,由衷地感谢他。 这时已经是晚上九点,两人该回去休息了。夜风习习吹来很是清爽,算算再有十多天这秋季就过去了,零零星星还能听到几声蛐蛐叫。不远处的公路边路灯通明,有几对恋人还在依依不舍地散步,酒妹说咱们去走走吧,现在回去我也睡不着。大同也不困,考虑到酒妹从来没出来散步过,便说转一会儿咱们就回来。 说完后酒妹跟大同说:“我知道你有女朋友了,但我仍敬佩你,欣赏你的性格,即使不能嫁给你也没什么,能在你手下做事我就满足了,我渴望得到你的庇护。和你这样的人在一起有安全感。”她扶住大同的双肩深情地说:“大同,我可以抱你一下吗?” 大 续集 第六章 那天牛子喝得太多得了急性胃炎,被送进医院,输了液吃了药很快就没事了,因为他本来长得就结实,这点儿小病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让他高兴的是酒妹买了水果来看过他,让他失望的是酒妹没有陪他坐多久,只站了十分钟,淡淡地笑了几次,说了四五个对不起外加一句再见就走人了。让牛子郁闷不已:操,咋这样啊?太冷淡了吧,没有意思!接下来长吁短叹好半天。 两天后他出院了,回去第一件事就是找军师大志:“嗨,哥们儿,你给咱参谋参谋,你看我追酒妹行么?有戏么?”大志早不觉得奇怪了,笑说:“有戏!有戏!”那声音到像是日本人说的。牛子猛拍大志肩膀一下:“别闹别闹,我说正经的呢,你看我要是给她写封信行不行?先投石问路一下,然后她若不说什么再请她单独吃饭约会什么的,如果不接受的话我再想别的办法,你看行不行?” 大志说:“行行,你这不是挺明白的么?找我参谋什么呀?” 牛子挠挠头皮咧开大嘴说:“咱们哥们儿里就你是会摆弄文字的,帮咱写封情书,你是老母猪吃碗碴子——肚子里词(瓷)儿多,我不行,当然要找你啦,成了好好谢谢你!啊?晚上就把信写好,我抄一遍再给她传过去。” 大志只好答应下来,他知道这信不用太费脑子,对于牛子这种人来说直白一些好,不能让酒妹一看就知道是别人代写的,因此下午早早就把信写好交给牛子。 信是这样写的: 酒妹: 自从你来到咱们这儿,我就注意到你了,感觉你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只是有些心事压得你透不过气,不能快乐地生活。 那天得知你的经历后我倍感同情,也更加喜欢你这个人了,你真是个坚强的女孩,将来在人生路上会比别人更能战胜挫折,经过大风大浪了,再有什么小风小浪你也不在乎,请你好好地生活吧,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这个人很笨,不太会说话,但我心还是挺好的,也许你看得出来,我很想做你的黑颜知己,成为你的终身伴侣,如果你不嫌弃的话,请你接受我,我向毛主席保证我会好好对你一辈子的。 现在我郑重宣誓:我爱你,李建春。 如果你同意的话,请你接受我明天的邀请,咱们去w地去玩,主要目的是谈谈心。好吗? 目前你唯一的爱慕者:黑牛逗奶 猴年马月鸟日鸡时狗分驴秒 牛子一见信的内容就火了:“操,你丫害我啊!这不是找抽吗?拿我开心是不是?打你个丫挺的!”说着就要打大志,大志笑着躲过解释说:“兄弟别急,听我解释啊。”牛子停下手听他有什么馊主意。 “你想啊,前边两段没问题吧?后边的话是逗她笑的,俗话说男不坏女不爱,坏到什么程度呢?就是敢逗,让女孩笑,也就是所谓的幽默,懂吧?我能害你么?要知道我是打不过你的,至于时间当然是最近了,有必要写真的么?”说完很认真地盯着牛子看。 牛子考虑了一下:对呀,这也没什么不行的,试试吧。他收起信说:“这事就咱俩知道,坏事了我再打你也不迟。”说完就去买精美信纸了,趴在桌上一抄就是一小时,尽管每个字都很难看,但像是刀子刻的,个个力透纸背,写完才发现桌子上印出了清晰的一封信。包装好,他趁没人时溜进酒妹宿舍,把信塞到酒妹枕头底下了。 接下来牛子在床上开始翻烙饼,辗转反侧地想这事会怎么样,如果酒妹还不理他可怎么办呢?若是答应了带她去哪儿呢?……唉,明天再说吧,不行我就买一捆玫瑰当面求爱去!为我们家的将来,为了子孙后代还是值得的。牛子可不像大志那么神经细腻娇嫩,他的神经宽阔得能过火车,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起来去快餐部,就见门上贴着他那封情书,酒妹仿佛用了一瓶胶水,粘得结结实实,想揭都揭不下来。牛子当时血往上撞:“操,这是要我难看啊?这下谁都要知道了!他妈的,这个酒妹,真不是东西,好心当成驴肝肺了。”这时正好大志来了,牛子跑过来说:“快把你的墨水找来,把那信涂黑了吧。”大志看见了那信,也是一愣,他也没想到酒妹会这么办,当初他从大同口中得知酒妹是答应给牛子机会的,现在怎么……奇怪! 大志稍作考虑,突然笑了,对牛子说:“她这是跟你打哑谜呢,你跑步前进去把我的笔拿来,红的,一定要红的,咱们给她来个反败为胜!”牛子大惑不解:“这还有什么可反败为胜的?别再耍我了!”大志对牛子耳语一番,牛子顿然醒悟,兔子似的跑去拿笔了。 很快笔来了。大志拿过红笔,在信下边添了一行纤眉细脚的瘦体字,一看就像女孩子写的: 同事们: 这是牛子写给我的求爱信,我考虑了一夜,不知怎么决定好,请大家帮我拿个主意吧,赞成的在左边画正字投票,反对的在右边投票。谢谢大家了。 李建春 牛子找来粉笔在大门中间画一竖线分出左右,先和大志在赞成一边投出两票,觉得大同也不会反对,又加了一票,然后赶紧去干活了。 过一会儿,同事们三三两两地来干活了,都被大门上醒目的情书吸引了,盯在那里细细地看,爆发出阵阵笑声,哄抢着要投票,而且全是赞成的票,美得牛子在厨房里黑红着脸合不拢嘴,笑嘻嘻地感谢着每一个投完票的人,后来忍不住跑去看已经有多少票了。 大伙见牛子迫不急待了,跟他打趣说:“放心吧,这事保证成,没想到酒妹还挺民主的,用这法子争求大伙意见啊。”“牛子,你还不买糖去?快去呀!” 小萱进来时也发现了情书,看完笑了笑,拿起粉笔认真地投了一票,什么也没说进去了。大同一看就知道这是大志的鬼主意,不知他们会把事弄成啥样,只好任他们闹去了,牛子说:“你不用投票了,你是领导嘛,不算数。”大同数了数票,知道自己那票早添上去了,只有春花和酒妹还没投,这两票是没希望的。便也没有说话就进去了,静看闹剧。 终于,酒妹也来了,见大门上的投票结果吃了一惊,没料到牛子会来这一手,她的脸涨得通红,手都开始有些颤抖了,虽然她答应大同给牛子机会,但机会是机会,不等于接受牛子。她羞恼之余又无可奈何:是她让牛子下不来台在先把信贴到大门上,这一手够厉害的了,而牛子只是在征求大家意见,没有嘲讽的意思,既没受到嘲笑又不伤各自面子, 可自己却被逼得没有退路,全票通过了你怎么说? 她转身回宿舍了,躺在床上边消气边考虑怎么办。这主意不一定是牛子出的,也许这里有人帮助牛子,是谁呢?是大志还是大同?干嘛非要把我和牛子拴到一块儿呢?有必要再继续拒绝么?跟牛子在一起到底行不行呢?酒妹在权衡着利弊。 过好一会儿,大同见酒妹还没有来干活,就知道她可能为了信的事生气了,叫牛子亲自去请。牛子红着脸去了,心想这下不知会是什么结果,既然叫他去就是给他们单独谈话的机会,早晚要有这一出的,挨骂就挨骂吧。豁出去了。 牛子见酒妹躺在床上,凑过去低声下气地涎着脸说:“姐姐,我是真心的,你别这样嘛,我发誓如果你接受我,我一辈子都会对你好。你为什么不喜欢我呢?嫌我黑?我也没办法呀,还没人规定黑人不能恋爱结婚吧?还是嫌我矮?个矮的人心脏好,而且比较长寿,个矮的人多半有本事,你看拿破仑、沙皇、邓小平还有很多了不起的人物都是矮个子,总不能以貌取人吧?” 见酒妹没骂他牛子继续说道:“我觉得找个男朋友不见得非要多漂亮帅气,那样的人必须要正派专一,不然将来有乱搞的可能,因为他泡妞比较容易,既然不敢肯定这一点就不该那样选。而我呢,就比较正派专一,虽然爱胡说几句但心不坏,我知道找个对象不容易,好不容易得到一个能不好好疼爱么?若是能和你在一起我会美得屁颠屁颠的,你也绝不会吃苦头。下边咱们再说说钱的问题,像咱们这个年龄的人很少有大笔个人财产的,刚刚步入社会怎么就挣到大笔钱呢?有钱的主十有八九是继承父辈的产业,并不是靠自己的本事所得,这种人多半没受过创业的苦,不知钱来之不易,也不知怎么挣钱,只会玩乐享受,大同这样的人是极少见到的,可惜人家有主了,你没机会了。图相貌图钱财都不可靠,只有图人性格好了,一个人打心眼里在乎你疼爱你,两人和和气气地过日子,只要勤快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对于一个普通人还有什么可奢求的呢?你也知道一个人孤独无助的滋味不好受,现在我求你这么多次了,难道你就一点也不动心么?我想你是个聪明的人,会好好考虑的。” 说完这番话,牛子觉得心里也不紧张了,方想起大同让他来干什么的:“咱们先去干活吧,中午还要卖饭的,好些顾客都愿意从你手里买饭,说你人和气服务态度很好,我知道那才是你真实的一面,真希望你每时每刻都是那样。” 酒妹想:牛子说的也不无道理,是啊,除了长相不好,牛子还是挺不错的,对于一个平常男孩来说是的。在你最失意落魄的时候喜欢你愿意帮助你的人并不多,应该去珍惜,干嘛一味地冷淡人家呢?当初秋生可比不上牛子这样执着。 牛子慢慢地往外走,想着酒妹会起来跟他走,不至于为这点事罢工。 不料酒妹叫住他:“牛子,你等等。”牛子回过头等酒妹说话。 酒妹慢慢欠起身看着牛子说:“你真的会对我好一辈子,永远不变心?” “真的。” “真的?” “真的。” 酒妹知道再多问也是一样,不会有什么否定的话。 “这样吧,我接受你的爱,但是要等我打完官司,这官司不知能不能赢,这事弄得我很不好受。” 牛子说:“我尽最大努力帮助你,好吧?” 酒妹终于对牛子笑了笑,笑得牛子如释重负,长出一口气。 续集 大结局 大同见酒妹和牛子的关系开始发展了,心中松了口气,开始筹集资金帮助酒妹打官司,在小萱父亲的建议下,他计划着以后去学习企业管理,因为他们这些人是梁山聚义一样聚到一起的,现在都还年轻心中杂念少,没有太多的私心,这样的企业是不牢靠的,要是为了工资多少职位高低弄僵了就不好说,做生意总会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怎么解决才算真正的合理?企业怎么发展他心里也没有谱,所以这一切没有专业知识凭他现在的能力远远不够。大同发现真的让企业成长起来可不是件轻松的事,面临的问题太多太多了。 当下没有足够的钱和时间去学习,他想一边买资料自学一边招贤纳士,把有能力的人才招进来也可以解决问题,一切慢慢来吧。 就在这时,忽然来了一个人,不是贤士,而是让大同反感的人,憎恨的人。谁?段明。 那天黄昏,大同独自出来边散步边回顾刚看过的资料,一辆破旧的轿车在他面前停下,那车破得连标志也没有了,大同不懂车,一时没认出是什么车。车窗放下来露出一张脸,大同以为是问路的就多看了一眼,一看便愣住了:车上的段明正在冲他干干地笑,他做梦也没想到会再看见这个人,段明比以前更瘦了,脸色青黄,应该是生活节奏紊乱纵欲过度引起的,大同不禁倒吸一口凉气:“你怎么回来了?” “回来看看,你比以前更胖了,日子过得不错吧?” “还好。” “上来坐会儿吧,我有事跟你说。”段明把车门打开了。 “有什么话就这么说吧。”大同有些讨厌他的车。 “站着说话腰疼,进来吧,我吃不了你。” 大同只好上车了,段明启动了车子:“找个清静的地方呆会儿,马路上不方便。”接下来他问大同:“生意做得不错吧?” 大同说:“这生意看起来不错,实际赚不赚钱只有自己知道,做餐饮是辛苦行当,钱不多。” “哈哈,”段明干笑着瞟他一眼,“又不跟你借钱,哭什么穷?好就是好,看来启动资金的多少并不能决定生意好坏。我就比不上你了。”大同看他肯定混得不得意,便问他这段时间都去干什么了。 段明开始说他这几个月来的经历:“我这段时间过得可精彩了,应该说透支了平常人几辈子的生命,揣着一百万现金的感觉还不错,我开着车子一直往南走,我并没打算拿着这些钱去赚钱,钱到手了还赚什么,该花就花吧,我也想过了,我爸手里的钱足够还上这笔账的,如果花完了我去求他,为了儿子我想他不会不管我,顶多把我打个半死,钱还得掏的。再说,我也许有机会弄来更多的钱呢。” “我开车到北京郊区就把车卖了,打车去机场坐飞机先去了上海,上海确实不错,随便游玩一番,我想找个伴,一个人太闷了,正如你所说,有钱了找什么样的妞没有?我满大街的找啊找啊,看哪个最适合我的口味,终于找到一个非常时尚的靓女,我就在后边跟着她,看她去哪儿,” “你要强奸啊?” “操,你怎么想的?强奸多危险啊,我跟着她上了公共汽车,正好人少,我在她旁边坐下来,跟她打听去某某地方怎么走,然后就随便闲谈,我发现这女人其实话很多的,要看你敢不敢搭话,如果个个淑女的话恐怕世界上的流氓们都泡不上妞了。我问她做什么的,她也问我是干什么的,我半隐半藏地说我是某某公司的老板,来上海考察准备开分公司,顺便也出来玩玩,没来过这么美的城市,这城市美,姑娘也美,你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姑娘,说着我的手就去摸她的腿了。你想啊,一个民工要是敢这么对她说话,肯定被她骂一句臭流氓,外加一个大嘴巴,如果是民工也没几个敢的。操他妈!有钱就是不一样,男的有钱跟谁都有缘,一点儿不假。”段明歇斯底里地骂道。这时大同发现车向城外开去了,路边的村庄和行人也渐渐减少,天色也变得模糊,便说:“咱们去哪儿啊?现在已经挺晚的了。” “俩大小伙子怕什么,我就是想兜兜风,你呆着也没事,晚上不卖快餐吧?咱们总之是从小在一个村长大的,别老把我当成另类好不好?”段明口气里充满对他胆小的轻蔑。单纯的大同想想也是,自己讨厌段明,段明却不定很恨自己,也许早淡忘了关于春花的事,现在他也不至于在乎了。他掏出手机给小萱打个电话:“小萱,我出去一下,过会儿再回去,别等我吃饭了,啊?”小萱问他在哪儿?大同看了看窗外含糊地说“我在城北,回去再跟你说吧。”他想若是说跟段明在一起家里肯定炸了营,不会有什么事干嘛惊动他们。 “接着说。我摸她她竟然也不反抗,笑嘻嘻地跟我逗着玩,我看有戏,立马跟她下车在酒店开了个房间,跟人家说我们是恋人出来玩的,进了房间我就把她给办了。一切那叫顺利,真有意思,我跟她一起玩了好几天,晚上就……” 大同打断了他的话:“你还是简短一点儿说吧,我也不想学这个,不用细描述。” “哼,你丫还挺正经的。几天后我就把她甩了,因为我发现她是个鸡。之后我找的女人里有鸡也有处女,算起来有几十个吧,货色都不错,相同之处就是都他妈眼皮子薄腚沟子深,见了钱什么都不在乎了。我不光玩女人,还到处旅游,有名的地方都去了,什么洞庭湖、西湖、九寨沟、香格里拉、云南大理,再往南有海南岛,都去过,唉,开始都觉得新鲜好玩,玩几天也就都那么回事了。一路上美食也吃遍了,我才发现在家里时真是土老帽,自以为把超市里的海货吃遍了就没什么可吃了,其实没见过没吃过的东西太多太多了,如果不出去一辈子都是傻逼!唉,姥姥的。” “游遍了我发现钱也花完大半了,突然我想起澳门赌城了,真不知当初怎么想的,怎么最后才想起那个地方来,我兴冲冲地去了,要知道很多大富豪都在那儿玩过,咱要有机会跟那种级别的人赌一把这辈子也不冤了。你知道么,葡京赌场是澳门的标志建筑。从外面看,整栋大楼就像是一个金黄色的巨型鸟笼,澳门人信风水,尤其是开赌场,就更信这些了。建成鸟笼形状是预示着赌博的人一进葡京就好像进了鸟笼,不掉点儿毛是不容易挣脱出去的。葡京大楼共有三个大门,最靠西南的是葡京酒店的大门,另两个是葡京赌场的大门,一个是正门一个是旁门。因为正门杀气太重,再加上赌博的人相信旁门左道来钱快,所以大多数人都从旁门进葡京赌场。我呢?反正第一次我也不玩大的,挺胸昂首从正门进去了,玩的就是这个派头!” “三楼大厅是普通厅,里面装修得跟宫殿似的漂亮,人声鼎沸那叫热闹,大厅外靠墙摆的全是‘老虎机’,是最小的赌博,两块钱硬币就能博一把,好些傻逼玩命地敲机子,大厅里全是赌桌,各种赌法都有:掷骰子、骨牌、二十一点、三公,还有百家乐、、转轮赌……说了你也不懂,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黑道的白道的旅游的,总之都是好玩这个的。我觉得没什么大玩头就往上走了,听说四楼到六楼专门有豪华vip房,光顾里边的人非富即贵,环境也棒,玩累了有专门人员服侍点心饮料,输光了赌场还‘打赏’几千块钱路费。我想这是我想找的地方了,迈大步就往里走,还没进去呢就被拦下了,人家告诉我那里边最小的筹码都是一万的,一把下来差不多有近百万的输赢,吓得我赶紧跑了。哈哈哈,真他妈逗!” “我在下边找到一个‘大小赌’的赌台,先做个试验,拿出五十块钱押在‘四’点上,结果你猜怎么着?真开出个‘四点’,押四点的赔率是‘一赔五十’,几秒钟的时间我那五十块钱成了两千五百块!以前玩牌还真没赢过这么多呢。这下我的兴趣来了,我知道这事儿是玄事儿,就开始琢磨,我发现从长远时间来看,开大开小的概率相同,但在一个相对固定的时间段,开大开小的次数是不一样的,有时候开大的机率多,有时候开小的机率多。我找了会儿规律,结果二十分钟就赢了五千块钱,真刺激啊!也不知那几天手气怎么就那么好,三天后我羸了二十多万,我上最好的酒店泡最好的妞,这个乐啊,说真的我当时都不知道怎么乐好了。” 大同开始厌倦他的故事,想让他尽快说完,说不完他肯定不会罢休的:“那你到底是怎么变穷的?” “我慢慢地感觉这样玩不够味儿了,那天仗着胆子上四楼玩大的了,心想这回要么翻倍,要么光屁股回家,至少还给路费的。当时也是老天爷害人啊,第一天就让我赢了一千多万,当时我就想,也许这次南下对了,是我改变人生的机会,不久的将来我就是新的财神了,真的,钱真的能让人冲昏头脑,一千多万呐,平常人一辈子也看不到一眼啊,说说数字也许没什么,真的看到这么多钱进账傻子都会发疯的,若是让你收手你肯定不干。当时我想,羸一个亿就收手,这辈子也不玩了,好好地享受这笔财产,绝对够花了,因为有过这种事,所以我想当然地以为自己就是下一个幸运儿。那时候,我找到了爷的感觉,可悲的是千万富翁跟百万富翁也没有太大区别,也不过是整天吃鲍鱼、鱼翅,上最好的酒店泡最好的妞,一次花几百万泡一个妞的是纯傻逼,那种妞也不好那儿去,这时候只以为亿万富翁比千万富翁好得多,所以我拼命地赌。” “结果呢?” “啊,一千万变成了五百万,又变成了五千万,五千万变成了七千万,七千万的富翁变成了穷光蛋!操他妈的,全没了!人的贪心是最可怕的,如果不是贪心大不会输得那么惨,我拿着仅有的一点儿路费走了,喝了很多酒,你想想,没了那么多钱是什么滋味,心疼啊,比割肉差不多。我又想:再赌一回,赢个几十万也好,要不我这样回家是什么滋味,也许能赢回一百万,以后不至于太惨,我借了高利贷,可惜手气没了,我算计得也不准了,一个劲儿地输,几次下来,欠了十多万块钱。我走投无路了,遇到一个刚暴发的小子,他喝得醉醺醺的,我去抢他的钱,他拼命反抗,我把他弄死了,连夜往内地赶,我怕飞机上查得严只好坐火车,后来又买了这破车,为的是行动方便。回来以后给我最大的打击是我爸犯事被关进去了,我妈急得犯心脏病死了,你整天闷头做生意还不知道吧?所有的钱都被抄了,我唯一的希望也破灭了,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啊!”车子突然熄火了,段明发现车没油了,无奈地长叹了口气。 “你不觉得这是罪有应得么?”大同开始对段明轻蔑了,他刚知道段明现在的身份是在逃的杀人犯,暗想着怎么报警,或是离开后怎么给警方留下线索,这破车不知有没有牌照。 “什么叫罪有应得?这话是没用的人说的,看着别人大把地捞钱时说的气话,自己没本事只好痛快痛快嘴。告诉你个真理:这个世界不是有钱人的世界,也不是有权人的世界,是有心人的世界。什么心?就是野心,发财的野心,统治别人的野心,甚至征服一切的野心,没有野心什么也做不成,只能苟且偷生地活着,当被人宰割的羊。人类的世界其实与动物的世界本质上没有太大的区别,也有相似的食物链,也有最高消费者和生产者,自古至今都是如此。你现在基本是中层的消费者。我爸想当最高消费者,结果提前被人家消费了。而那些当了大官的人也不见得有几个君子,他们都是大同小异的,绝大多数是贪官、赃官,都有贪婪的本性,只是他们道行高没让别人给办了。我爸当官这么多年,与他来往的人我见得多了,我的话绝对权威。”段明变得很激动,全身颤抖着,呼吸也急促起来,他点着烟深吸几口稍稍稳定些了才继续说话。大同觉得他的烟味道很特别,看他吸烟的样子沉迷得可怕,大同想:这不是一般的烟!这小子有钱时肯定开始吸毒了。想到这他心中一阵毛骨耸然。 “我回来以后没回家,只在县城转,我发现你的快餐店有两天了,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么?我觉得你活得挺可怜的,好不容易支巴起那个摊子,拉着几十号人干事,整天离不开厨房那一小块地,算不上天地,因为你连天都看不见。你简直像笼子里的动物,你的一辈子恐怕都要在那里边过了,如果有幸干别的生意,也天天离不开算账啊、理货啊,难道这就是你的人生乐趣么?除了跟那个漂亮的小丫头做爱以外你真没什么乐趣可言了,其他一切都是你的累赘,你的苦恼远远大于你的快乐,真不如死了算了。尝尝这个吧。”段明把那烟也递给大同一根。大同恼火至极:想让我也和你一样?哼!去你妈的,再坐一会儿整个人都让你毒害了。 大同开门跳下车:“你自己抽吧,既然没油了,我只能走着回去了。”说完不理段明自顾自地往回走,心里回味着段明的话,心想:如果人的品味低下,有钱也是一种不幸,不理解钱的价值、不合理地运用钱反到会给自己带来灾难,最终把自己或家人毁掉。话又说回来,如果人的良心坏了,钱来得也就容易了,而正直善良的人总是难与钱结缘,难道仁与富真的难两全么? “呯!”突然身后传来一声火药的爆炸声响,短而促挟带着金属撞击的铿锵,那是一声枪响,真正的枪响,现实中大同第一次听到,与此时他感觉后背如同被撞击般震颤一下,靠心脏的一方麻了麻,随之开始刺痛、剧痛,仿佛被击穿了,温热的血浸湿了后背,自己中弹了,疼痛的程度勉强可以忍受。他回过头来怒视段明,这畜生竟然对自己下毒手!只见段明用枪对着他,枪口的青烟还未散尽,就是那枪口发出的子弹,现在已经在他身体里了,也许下一颗也要来了,大同极度恐惧起来,假装剧痛猛地跌倒在地,痛苦抽搐几下不动了。 段明苦笑着说:“忘了告诉你,像我这种人随身都带着枪,之所以赏你一枪是因为我不愿看到你在这个世界上活着,可以说我这个人嫉妒心极强,我得不到的,也不愿别人得到,我不要的,别人也不许捡,而你却抢走了春花,还把她送给了大志,你以为我真的不介意么?从小你就跟我斗,长大了仍然跟我过意不去,现在你有家有业了,我什么都没有了,我能不嫉妒你么?所以我死也要把你带上。最后两颗子弹,咱们一人一颗。 又是一声骇人心魄的枪响,段明借着毒品带来的麻醉快感击穿了自已的脑袋,这个充满邪恶的高大身躯像座山一样轰然倒地,再也没了生息。 大同听完那一声响,感觉剧痛真正袭来,失血、紧张让他感觉体力不支,猛然昏了过去。不知过了多久,他隐隐听到熟悉的摩托车响,是他的那辆跑车,凭着疯狂的轰鸣声,他猜测着:是……牛子!他脸颊贴着粗糙硌人的马路,对自己会心地笑了…… (全文完)2006年6月30日星期五上午2时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