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门娇女》 第一章 留学归来 下了飞机,踏上这方浮华熠熠的土地,我便知道,这里没有故乡的味道。 山西数一数二的豪门大族,到了上海——这样一个万花筒一般的天国,便像一颗盐粒,溶了大海,什么也不是,什么味道也没有。 这是一九三九年的中国,民国二十八年,四处战乱,烽火连天,坐拥一千二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华夏大地,竟没有安安稳稳的立足之处,真是可悲! 这样想着,我不由得嘆了口气,手中的小皮箱也愈发沉重起来。 也许,我不该回来。 欧洲虽然也有不如意的地方,但总归是平静的。英伦三岛的典雅富丽,和眼前的烟燻尘扬,宛然两个世界。 「二小姐,你总算回来了!」 一声震颤的唿唤,是小时候哺育我、看护我的奶妈李氏。她扶着身边的一位夫人,不是别人,正是我的母亲。 「妈。」我的声音竟然也是颤颤的。 「槿初,你总算回来了!」母亲的声音还是那般温暖,尽管我已经好久没有听到。七年不见,她已经苍老许多。虽然还是王家的贵夫人,可是她的身躯如此柔弱,她的容颜这般黯淡。 父亲的离世,我的出走,家业的繁重……诸多难事,也许不止。这些都是锐利的刀锋,切割着她的岁月。 紧接着,便是「二姐」「槿妹」「二小姐」等等唤声。来接我的都是家族最亲近的人,三弟德元,小妹明曦,叔伯家的堂兄,姨家的表姐,还有诸多僕人。 整整开来了三辆车,阵势宏大,犹然有灵石王氏的大家风范。 我见大哥没有来,心里有些纳闷,转念想他也许生意太忙了,可能实在抽不出时间。尽管我是他最为疼爱的妹妹,但也不至于拘泥于这些礼节。 转眼便进了王家公馆所在的英国租界区。 这里是微型的英伦三岛,同样典雅,同样富丽,与外面的喧譁、混乱、骯脏、贫穷几乎隔绝。欧式的建筑,洁净的道路,举止优雅的贵族,等等,像是从那个世界复制过来的一般。 正欣赏间,忽然一辆黑色福特像极速飞车一般,从一个拐弯处横冲过来,颳倒了旁边奔跑的一辆黄包车,再停下来的时候,也挡住了我们的去路。 我们的司机小杨紧忙来了一个急剎车。 母亲急忙把我拥到了怀里。幸而小杨技术好,否则不知道要出什么事故。 只听司机小杨朝窗户外面喊了一声,语气带着两分怒意,但不明显。毕竟,在这个数亿人穷得没饭吃的战争年代里,能开最新款福特的人,绝不是一般人。 那辆车里下来了一个人,一身灰色西装,带着一顶黑色的爵士帽,低低的压着,看不清他的脸。 他站在我们的车前,敲了敲玻璃,道:「吼什么?」 小杨顿时哑住,一句话不说。 那辆车上紧跟着下来了一个摩登女郎,搂着那人的胳膊,娇声娇气的说,「咱们回家吧,别在这耽搁时间。」 那人听了,收了还未发作的火气,转身便走。 坐在副驾的三弟德元忍不住了,开门出去,道:「先生,你撞倒了人,不管了么?」 德元一手所指处,正是那个黄包车摔倒的地方。很明显,那个车夫挫伤了胳膊,流了许多血,车子也歪在马路牙子上。 幸好他的车上没有人,否则同他一起摔伤,赔付的医药费可能让他两个月白受累。 穿灰色西装的人瞥了一眼,走过去,朝黄包车夫扔下几张钞票,又回头瞅了瞅德元,「呵呵」两声,抛下一句「你小子有种」,转身走了。 那辆福特便风一般的开走了。 「什么人这么不可一世?」我感到奇怪而愤怒。 「他是元家的少爷,谁也不敢惹。」 「元家?是山西的元家?」 德元点了点头。 我有些恍然。原来那人是看在世家交情的面上,才没有对德元发作。 山西元家和我们王家同是大族,祖上也算有些交情。即便当下已然疏远,但就算走到天涯海角,也不会不知道对方的地位和身份——他们家的药材生意,我们家的茶叶生意,都是全国遍地开花的。生意上的往来虽然不多,可是同地生根,同属晋商,谁也不会平白无故的跟谁过不去。 德元派人送车夫去了医院,又着人把黄包车送回了租车的车场,并给了些钱。那车夫感激涕零,跪谢不止。 黄包车遇见了福特,仿佛羊遇到了狼,瞬间就分出了气势的强弱,分出了生命的贵贱,我不由得感慨。这对于一个刚从充满基督关爱的国度回来的我,显然感到难以适应。
第二章 久违大哥 这次回来,一是因为我已经从英国的大学毕业,二是因为三弟德元考上了大学。他在学习上极为用功,少时多次跳级,如今才十七岁就考上了大学,可谓少年成才,族人为之欢庆,大哥决定为这件事大办盛典——我便被母亲他们千唿万唤催回来的。 母亲在信中说,已经给了我七年的时间,让我一个人安静的痊癒,但不知道还能不能再等我七年。 我听了,当时潸然。虽然心底处,对这方熟悉的土地和人物有所释然也有所不释,但是,母亲所说的「不知道还能不能再等」让我犹豫了。父亲辞世之后,母亲自然孤独。虽有子女相伴身边,可是大哥忙于偌大的家业,弟妹忙于沉重的学业,并无一人能够如其所愿的承欢膝下。 这个阶段,最适合陪伴母亲的应该是我,如果七年前我没有离开的话。 现在,我回来了,无论时间多久,至少可以弥补一二。 与弟妹欢言之际,母亲忽然对我说,「去看看你大哥吧。」 大哥怎么了?我见大嫂王邓氏的神情甚是憔悴,心中一悸。 大嫂和母亲领我进了上房。 拨开帘子,我看到床榻上卧着一个身着素衣、身体羸弱的男人,却不敢相信那就是我的大哥王麟元。 那双手臂,曾将幼时的我举过头顶,曾是那么健壮有力,而今,却瘦的只剩下骨头,犹如两根秸秆。 「大哥。」我喊了一声,眼泪簌簌的落下来。 「槿初,你回来了。」大哥见到我,神色忽然明朗起来。 母亲、弟妹,还有大哥,都对我说了这句话。 此刻,我才恍然,原来我走了这么久。原来他们等了这么久。 「你怎么病成这样?怎么——」 我还想说,怎么不告诉我。可是止住了。 母亲已经说过,他们都在给我时间,让我一个人静静的「疗养」,只有问候,没有打扰。 「槿初,不要哭。」大哥咳嗽起来,眼圈也红了。瘦削的颧骨抖动着,像山崖边的峭壁,「你回来了,就好。大哥还能看到你。」 一旁的大嫂拉着五岁的侄儿芸儿,默默饮泣。 大哥似乎有许多话要和我说,但说出口的并不多,因为说不了几句他就累了。我看着他的每一分痛苦和衰弱,全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不多时便退了出来。 惊愕后的沉寂,是我默默的悔恨,自责。 母亲告诉我,大哥得的是肺病,乃是长期劳累过度所致。请遍了有名的大夫、甚至法师,均无成效,大哥的病一日比一日严重。虽然家里人没一个人敢提痨病这两个字,可是母亲早已知道,大哥的病已然根深蒂固。 「大哥身体一向很好,怎么会这样,什么时候开始的?」 「哎,旧年的底子都透支了,他的身子骨早已不是以前那么好,只是我们都不知道。前年腊月,东北那边的地头蛇和日本人勾结,欺压咱们的茶庄,还搅到了官府里,你大哥亲自去处理,在那天寒地冻的时节,就患上了伤寒,没想到就一病不起了。回家之后,时好时坏,一天天下来,就……请了多少大夫,也不济事。」 我默然。大哥的辛苦,远在异国他乡的我怎能感知?他为家人付出的血汗,我怎能体悟? 「妈,大嫂,我会想办法救治大哥的。他只有三十一岁,他还年轻。」我低头饮泪。 母亲嘆了口气,「槿初,你大哥的病已然这样,他自己心里也有数。你可知,他并不那么在意自己的生死,他心心念念的是王家的产业,是你父亲留下的基业。」 我抬起头,愕然的看着母亲,又看了一眼大嫂。 虽然我和母亲已经七年没见,但自小的默契让我猜得出她一开口就要说什么。可是,我没有准备好,这之前甚至没有在家里长住的打算。我的心里,只有英伦三岛才是不问世事、宁静如庵的归宿。 母亲不理会我的神色。 「这个事,你大哥早已在心里盘算几百遍了,也是他让我告诉你的。德元、明曦都还小,担不起事儿。叔伯家的兄弟也没有成事的,无人可托。只有你,槿初,他最了解你,也相信你,能帮他担起这个家业。」 「可是,我只是一个女子。」我说道。算是藉口,却也不算是藉口。就算大哥答应,合族之中,也难免有不服的。 「到时候你大哥会替你一一打点。」 母亲的一句话便堵住了我「谦虚」的推脱。 「槿初,求你留下来,帮帮你大哥。」大嫂也央求着。 我不忍面对大嫂,只看着母亲,眼神里含着祈求。 虽然母亲和我已经七年没见,但多年的抚育让她猜得出我一个眼神就要说什么——我并没有打算留下来,更无用说承担这个家业。 「我——」 母亲决然道,「你的话,留着向你大哥说。」 她算准了我——我纵然再倔强,又哪里有勇气拒绝自幼所爱敬的大哥?
第三章 合家欢庆 过了两日,是庆祝德元考入大学的庆贺之日,此前家里上下已经准备了半个多月。家族里同在上海的近亲及世交好友都来祝好。也有在外地不能前来的,便封了贺礼送来。这一日大哥的心情也好了许多,和母亲坐在正堂里与族中老人闲话。我则同大嫂一起迎来送往,忙忙碌碌。 鞭炮声响得震耳,放了一挂又一挂。我知道,这一是要为弟弟的事贺喜,二是想为大哥的病驱驱魔。无论哪一种,都是热闹的、喜庆的、隆重的。这要是在山西的老宅里,想必方圆十里的孩子们都会来凑热闹,等着撒喜钱,要是佃户家的,还会轮番上来跪着给主人磕头,说点恭喜的话,领更多的喜钱。然而在这里,各家的欢乐是各家的欢乐,各家的悲苦是各家的悲苦。什么事,都锁在一处深宅大院里,自家自品。 快开午饭的时候,母亲看着堂屋的大座钟说,「都这个点了,云笙可能来不了了。」 我听了,心里一动,没有说话。 我一直不敢提、甚至不愿意去想这个名字。可是母亲还是说了,她知道,我在等。回家以来的每一个时辰,我都在盼这个日子,因为我知道,德元的事,我家的事,他一定会来。 大嫂说,「听文涓妹妹说,云笙被他们掌柜的派到广西看货去了,正往家里赶呢,一半天应该就到了。」 文涓,应该是他的妻子吧,标准的称唿应该是「方文氏」。对于我,这是一个隐含着刀印的名字。 「嗯。」母亲点了点头,不再言语。 「那就不等了。开饭吧。」我向大嫂说。 众人都已经就位。按照惯例,大哥作为一家之主,应先说几句。大哥坐在主位上,气色比往日好很多,说话虽然带着时不时的咳嗽,但声音犹然洪亮。 他向众人道,「今日王家有三喜。一喜幼弟德元考入高等学府,也算圆了先父的一大心愿。商贾之家,终得书香浸染。」众人鼓掌,齐齐道了一声「好」。 「二喜王家产业承继祖上之光,继续壮大。时至今日,王家茶庄遍布全国,已逾三百家,吾家信誉,有口皆碑。」 众人听了,连连鼓掌。 我心中亦是感慨,大哥真不容易。父亲辞世之时,家业虽大,却已经遭遇瓶颈,发展艰难,又在战乱之际遭遇数番波折。想大哥继业以来,必然是苦心经营,将原本仅限于华北地区的一百余家茶庄扩张至全国,经营规模竟然翻倍有余。如此年轻,如此魄力,如何不令人刮目相看? 掌声未了,大哥屏住气力,继续说道,「这三喜,乃是我有生之年期待最久之喜,便是我的二妹妹,王槿初,从英国学成归来,让我家业可托,余生可安!」 大哥的话,让我又吃惊,又感动——他竟然毫不忌讳自己的病,而将我之归来作为他的心中一愿,可见待我之重。他的每一个字,都有如金珠,颗颗敲打在我的心上。 我握住他的手,叫了一声「大哥」。 那一刻,我心中暗暗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一定要治好大哥的病。
第四章 叵测之人 开饭之际,忽然一个老僕人风风火火的跑了进来,贴着母亲低声说了几句话。母亲脸色顿时一变,拉着我起身走了出去,而叫大嫂照顾大哥,不要出来。 我以为僕人是来送信说他回来了,便问,「什么事?谁来了?」 心里虽然想的是他,但还是问了一个「谁」。 「二小姐,没什么人。是元家,元家的人送来了一份贺礼。」僕人有些支吾,全然不似往日的伶俐。 元家?心里有些纳闷。好像今日的请帖没有给过元家。 「送就送了,你慌什么?」我见院子里的几个僕人神态惶惶,不知所措,便轻声斥责道。 「二小姐,您和老夫人去看看。在院子里。」那僕人轻声道,引着我们到了院子。 我走上前,看到院子尽头、靠近大门口的地方,放了一个厚重的红木箱子,外层的图案腾云驾雾,装潢的十分精緻富丽。 我有些不解,但也想不出会是什么,便命人打开。 箱子盖一开,我即后悔莫及,一颗心如被锥刺。 ——箱子里放的是一座钟。 僕人们比我更了解元家的人,所以他们没有把箱子抬进内堂,这是对的。 母亲见了,气得差点晕过去。几个跟过来的本家见了,也都议论纷纷,怒责不迭。 我压住火,说,「元家什么人送的?」 「听说是元家的大少爷,也有人说是二少爷。」僕人含煳的说。 我走上前,把箱子盖「啪」的摔下。 「给我抬出去,一寸寸敲碎了扔回元家的公馆!」 僕人们应声下去。一时间,满室无声,我心暗影重重。 亲友散去之后,我才从家人口中得知,原来父亲去世之后,元家一直觊觎我们王家的财势,在生意上千方百计的为难、使绊子——虽然两家的产业看似没有交集,但实际上每年各地原货的採办、与官府打交道等诸事却常有关联。而他们现任当家的,更是野心勃勃,居心叵测的想吞併大哥创下的数百家茶庄,成为晋商首席人物。他们早知道大哥病重,竟然挑了今天这个盛大的日子明目张胆的前来「送钟」,简直目中无人! 我听了家里几个主事的大掌柜的倾诉,气得打颤。 「他们元家有多少产业,多少铺子?」 这句话是我问向在王家做事三十余年的常掌柜——他是华北大区总负责人,从我父亲那辈开始就在王家做事,是精于业、敏于事、忠于东家的老掌柜。 「元家主营各类药材,共计一百九十三家铺子。其中有五十余家是这两三年里吞了别人并进来的。他们啊,就像一条生意场上的狼,想吃谁就吃谁。」 我问母亲,「他们元家就算发展得很快,也没有比我们王家更强,怎么敢骑到咱们头上——」 「拉屎」这两个字被我硬生生的忍住了,戛然而止。 「灵石王家固然歷史悠长,但再怎么兢兢业业,也有虎落平阳的时候。如今王家枝叶凋零,彼此不能兼顾,咱们这一支还算是好的。但世道多变,你大哥病后,纵然能主持一些关键的大事,经营上咱们只能靠这几位王家的老人。」说着,母亲向这几位忠贞不渝的老掌柜投出了感激的目光。 常掌柜则接道,「哎,但终究是缺个主心骨,只能算是勉力维持大少爷的成业。而他们元家是后起之秀,拉拢了不少同道中人,自然风头正盛。尤其是他们大当家的——元存劭(音同「绍」),更是精明人,不可小觑。」 我听了,只觉得声势浩大的王家已然变成一只脚步沉重的牛,被后面的狼群虎视眈眈的观望、追赶。 见我心神凝重,母亲则劝以「来日方长,不可逞一时之气」——想必生意上的多次交手,她已经知道元家的当家人不是好惹的主。 幸好这件事及时处理,没有给大哥看见,然而听婢女说,大嫂知道了,还是偷偷哭了半宿。
第五章 闺蜜来约 到家的第五日,同住上海的几房叔伯刚刚见完,便有闺中密友来找。不是别人,正是我的中学同窗,苏曼芝。她也曾去英国留学三年,不过比我晚去,比我早回。幸而一直联繫,感情甚笃,使我不至于成为一个没有同窗好友的孤家寡人。 她打扮的十分漂亮,像一只刚离巢的凤凰。随家人搬到上海不过一年而已,她却已经掌握了所有的时尚「艺术」,既有欧洲异域风情的基础,又加上本土的最新潮流,她的魅力自然更增百倍。何况,她天生是一块美人坯子,怎么打扮都是锦上添花,绝不会有半分失色。 她来约我去参加毕业的派对舞会。 我笑道,「我没有在上海读书,甚至不在国内的大学毕业,有何资格去参加你们的毕业舞会?」 「就凭你是王家的二小姐啊!」她傲然一笑,「那些人要是知道你是山西第一富商王家的女子,岂不靓瞎了眼?」 「拜託,曼芝,我们已经不在山西,不要提那些死去的荣华,好不好?」 诚然,当年在山西是多么奢华妙丽,日子像嵌在铂金上的钻石一般晶莹剔透,可是现在,自从日本鬼子入侵中华,岁月已经变得破铜烂铁一般。现在全中国都已经混乱不堪,任你再富有,也保不住你的老宅基业,照样被日本人如鸡犬一般赶出故土。 我看着她,不解她为何看不到世事变迁。 她见我不悦,便说「好啦,不提不提」,然后转口道,「可你现在就在上海,总得适应这里的生活吧?」 「我不想去。我只想呆在家里。」我确实不感兴趣,何况刚回来,实在倦得很。母亲身体也不十分好,我应该陪她。 「家里有什么意思?呆久了会呆出病来的。」 她的话简直像是在说她自己。只有她这样的女子,才会一刻不停的奔跑、跳跃,像一只害怕归笼的野鸟儿。 「况且,咱们才见面,你也不想和我一起出去吗?这是你回家之后第一次约你,你就这样拒绝,以后叫我怎么开口?」她一脸祈求。 我见说她不过,于是又找藉口,「什么人也不认识,去了也是呆坐。」 「没关系的,这个party是咱们山西老乡组织的,全都是熟人!况且,我可以给你介绍啊!你不需要认识谁,自然会有人来认识你。只要他们知道你是——」她又故伎重演,旧话重说。 「求求你,不要这么侮辱我,好不好?」我对她实在无奈。 「侮辱?槿初,你怎么会这样说?是不是念书念傻了?这个世道,谁不看钱说话?要是这也算『侮辱』的话,你就『侮辱』我吧!」 「鬼丫头,还是这么伶牙俐齿!」 我忍不住噗嗤一笑,但终究还是摇了摇头。 「王槿初,你这么不给面子呢?」她喊着我的大名,娇声动怒。 「苏曼芝,不是面子。没有人认识我这张脸,我还要什么面子?」 「那是为什么?」 「我不想见人。」这是我的真心话。 想想生活在租界区的大多都是些贵族子弟,自然有钱任性,可是想及租界区之外的民不聊生,真觉得这样的舞会跳起来让人脚尖都疼! 「家里的叔伯,你见了又见,不腻吗?他们整天嘻嘻哈哈的对你问东问西,还不是因为听说你要继承家业,为了多捞点钱财,想想这些,你不腻吗?」苏曼芝一连串问道。 我迟疑了。 她句句说到了点子上。大哥病重,又在那日酒席上说了那些话,这些人最会审时度势,自然来缠我。我看得明白,却不好拒绝。逃了七年,此时再无逃避之处。 「好啦,不要婆婆妈妈,放松一下,缓缓神,我不会让你失望的!要是钓着一个白马王子,你还得谢我呢!」 她知道我不需要什么金龟婿,所以故意说西方童话里的白马王子。可惜,我也不需要白马王子。 她楚楚可怜的看着我。 我被她盯不过,终于点头。她立时雀跃起来。 「穿你最好的衣服,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迷死他们! 「那好,我穿我们王家的银票去。」 苏曼芝大笑着捶我的肩。
第六章 相逢相识 偏安一隅、繁华依旧的上海最不缺舞会,更不缺参加舞会的贵族公子、靓丽小姐。不论别处是何等的战火滔天,是何等的哀鸿遍野,上海,永远穿着它最华丽的袍子,与财富、奢华、时尚、名利共舞。 舞会在一个高档会所举办,灯红酒绿,金光耀目。国外的舞会也不少,然而没有这里十分之一的喧嚣热闹。这是国人的习气,不闹不笑,何来生趣? 我和苏曼芝进去时,里面已经挤满了人。我们寻了一个角落坐下,即有服务生送上香槟。苏曼芝还没有举杯,便有相识的男子来约她跳舞。我目送着她的一双流光溢彩的高跟鞋欢快离去,独自浅饮。 「小姐,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我抬起头,看到一个穿深蓝西装的男子,梳着精緻的短髮,一双深邃的眼睛饶有兴致的盯着我。 我摇摇头,翘翘嘴角,客气道,「谢谢。」 他有些失望。 「千金难买佳人笑,幽怀暗恨何时了?哎,现在才知道,被一个美丽的女子拒绝,真是又痛苦,又诗意。」 「这里佳人如此之多,几乎每一个都在笑,随便一个都可邀请与你共舞,你有什么可暗恨的?」我淡淡一笑,不理会他的苦情戏。 「可是我不会随便邀请人。」 他装得很矜持。我很不屑。这种语气分明是在抬高自己,顺便抬举一下被他邀请的我。 「可惜,我也不会随便接受邀请。」我浅浅一笑,叫来服务生,续了一杯酒。 「一个男人可以坐在这默默独饮,一个女人,不应该如此寂寞。」他的语气里多了几分挑逗,我依旧不为所动。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什么鱼?美人鱼?」 看他那一脸茫然的样子,一看就是不学无术的烦绔子弟,对牛弹琴。我暗想。 「你没有跳,怎么知道跳舞的乐趣?」 原来又是装的。 「我不喜欢跳舞。」我很冷淡的说。 「no,no,no。」他连说三个「no」,然后不语,只是站在那里,依旧盯着我。 他的眼神比苏曼芝的还要凌厉,摄人心魄。 我生平最怕人盯,但此时却不想露怯。于是扭过头去,不再看他,依旧自酌自饮。 果然,那人已经没有耐心,转身离去。 我暗舒一口气。 忽然,杯中的光影一闪,一束玫瑰花飞在我的面前。 我很诧异,抬头一看,又是方才那个男子。 「小姐,可以请你跳一支舞吗?」他依旧微微翘着嘴角,眼睛里射出看似执着的等待的目光。 我放下酒杯,无奈笑道,「你很固执。」 「你又何尝不是?萍水相逢,跳一支舞有何不可?难道你怕我把你拐跑?」那人的嘴角挂着几分邪邪的笑意。 不远处,苏曼芝还没有忘记我,正在朝我挥手,示意我也加入他们的队伍。 苏曼芝的示意简直像威逼。 看她的样子,如果我一个晚上都坐在这不动的话,回去必然要吃她许多责怪。 这样想着,我忽的站起身,搭上那人伸出来的手臂,和他一起走到了舞池中央。 他的舞步很轻,和他健硕高挑的身躯有种不相称的温柔。我半低着头,琉璃世界里,可以隐约瞥见自己白色的长裙微微晃动的影子,仿佛飘飘如盖。 他的节拍把握得很好,我们相触的手指似乎是自然而然的粘合在一起,随着音乐移动舞步,有种天鹅飞过水面一般的柔滑。
第七章 何必相识 不久,这一支舞曲结束。只隔片刻,另一支音乐再度奏起,众人像是不知疲倦的鸟儿,再度翩翩起舞。 我回到座位,又端起了酒杯。 「你的舞跳得很好,腰肢纤弱,体态轻绵,真是——」他也跟来,坐到我的对面,笑着道。 我犀利的看了他一眼,让他一时戛然。 「是我遇到过的最好的舞伴——以前学过?」他碰了一个钉子,却不在乎,仍旧好奇的问,像是一个古玩专家琢磨一块不见真容的璞玉。 「谢谢。」 我简单的回答了两个字,却毫不理会他的问题。 「你在哪所大学念书?我好像没有见过你。」 我心想,口气好大,难道全国所有大学的女学生你都见过? 他似乎也看出了我眼神里的那丝掩盖不住的鄙夷,便自嘲的笑道,「至少在上海,我还是第一次见你。」 「我也是第一次见你。」我重复他的话,呷了一口酒,用手指在杯沿上画着圈。一圈又一圈。 只希望这样至为无趣的对话能够逼他离开,留我一个人清净一会儿。 「还没有告诉我你叫什么?」那人坐在对面。 「你已经说过,萍水相逢,相逢何必曾相识。」 他听了,浅浅一笑,露出两个酒窝。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有几分迷人的魅力,然而我只是欣赏,并不贪恋。 「上海并不大,我们迟早都会见面。」他盯着我,颇为自信的说。 「只怕那时我已不在上海。」我饮了一口酒,待理不理的说道。 他的笑容顿时僵住,写了「愕然」两个大字。 「你——」 他还没有来得及发问,苏曼芝已经回来了。她的脸蛋红扑扑的,像一颗油润的樱桃,和她一身粉色的裙子、镶着五彩水钻的鞋子称在一起,宛如一个真人版的白雪公主。 看得出来,她玩得很尽兴。连同她手里玲珑优雅的女士雪茄,都跟着开心的一闪一闪。 还未走近,她便向我招了招手,高声唤了一声「槿初」。 我朝她笑了笑,心里却很不爽。好像一个辛苦据守的秘密被轻易捅破了一样。其实并不见得这个秘密有多珍贵,只是此时此刻它是我极其不想暴露的秘密。可惜越是这样的时候,越是事与愿违。 那人哈哈一笑,朝我眨了眨眼,便迎着苏曼芝走过去。 苏曼芝笑道,「原来你们认识了!」 「原来你们认识。」我省略了一个字,然而口气完全不一样。 苏曼芝没有理会,依旧自顾自的高兴着,估计是为我有了一位伴侣而欣慰。 「存勖,这是王槿初。」 那人「哦」了一声,表示听过我的名字,不过还是带了几分惊诧。 正如苏曼芝此前的话,王家二小姐的名字,早已名满三晋商圈,谁人不知?只是,七年的时间里,这个名字已然在人群中消失,此时再现,恐怕和这个现实中的人已经对不上了。 然而此刻的我,只觉得一切名字、背景等等修饰词都甚为碍眼,只想逃之夭夭,避开一切追逐、求取和是非。 然而苏曼芝没有注意我脸上细微的表情变化,更不会听得到我内心的声音。 「槿初,这是元存勖(音同「序」)。」 我一怔,看着苏曼芝,问道,「他是——」 「他也是咱们同乡啊,山西元家的二少爷。」 苏曼芝高兴的说,显然是为我遇到了一位和我一样有身份、有地位的伴侣而欣慰。 元存勖的手已经谦彬有礼的伸到了我的面前。 我盯了他半晌,积足了力气,「啪」的打开他的手,拨出一条路来,头也不回的走了。
第八章 重逢云笙 次日我睡到很晚。藏在被子里,蒙着身子,不愿出来。待到日上三竿时,终于母亲来了,亲自来唤我起床。 「知道你累乏了,可是总得见客吧。」 母亲坐在床边,压了压我的被角。 我在被窝里没有出声。心里想,不如让我瞎了吧,什么人也不要见。七大姑八大姨,哪个不是势利眼,他们想见的不是我这个人,而是我们王家的钱。 「一会儿云笙要来。」母亲说得很清淡。 云笙?方云笙? 原来母亲说的「客」是他。 什么时候,他已经成了我们家的「客」。 不知道多久以前,我还亲切的唤他「云哥」,母亲也叫他「云儿」。就像现在我叫小侄子的小名儿一样——她也是「芸儿」。 不知何时,忽然发现被子湿了一片。 从被子里探出眼睛来,母亲已经走了。 回到这里,就註定重逢。这是躲不掉的。何况,我的心底并不想躲。 我以极快的速度梳洗完毕,甚至没有叫丫鬟帮忙。多年在英国的独立生活,让我已经不习惯依赖任何人。 疾步走到会客厅门口,发现那幅开门见喜的「喜鹊登梅」巨画前已然立了一个人。 我不由得停了脚,好像被地上的什么东西给吸住了,迈不动。 他的头髮还是那样乌黑,背影还是那样挺拔,好像比七年前那个青涩的小伙子壮实了一些,但和一般人相比,依旧是比较清瘦的。 他好像发觉了我的存在,转过头来。 那两道目光射到我的身上,我就知道,自己从来没有忘过他。方云笙,我哥哥的同学,父亲和母亲青睐有加的年轻人,我的少年伴侣,还有—— 我的初恋,也许是我的终恋。 「槿初,是你吗?你变了好多。」他有些欢欣,有些潸然。看他笑起来的样子,依稀有旧时的影子,然而成熟了许多,沉稳而幽深。 我想告诉他,我其实没有变。虽然我的皮肤由白皙变成了玉色,我的头髮从直发烫成了捲髮,我的服饰从一贯黑白搭配的女生校服变成了摩登的洋装,可是,我并没有变。是他眼里的「我」跟着时间变了。 可是那一刻,我哑了嗓子,什么也说不出,只是凝然盯着他。 他走过来,握起我的手,「你还好么?」 我点了点头。不由自主的,把他的手放到自己的脸上,好像感受那个熟悉的温度,和温暖。 泪珠滴到他的厚实的手掌里,一切变得潮湿、朦胧。 未见之时,我很冷静,以为自己早已变得理智;真见之时,原来一切都不过是掩饰。 「槿初,你不要哭。你这样,我很伤心。」 他迟疑了一下,还是紧紧的抱住了我。 「云哥。」 我终于轻轻唤了一声。七年来第一次叫出这个称谓,感到格外的遥远。 「你回来了,真好。」 他的话,大哥的话几乎一样,只差了一个字。大哥的「就好」,是心头愿的满足;他的「真好」,是旧时光的回声。 「你可好?」我的眼泪很快就没了,很快又回到了理智。这个过程假的像个仪式,因为泪水并非出于痛苦,而是纪念。 连同这个问候,也很假。因为这是一个言不由衷的问候。 如果他说不好,我也许会伤心,因为他的不好是我造成的不好。可是,如果他说好,我也不会开心——看到自己少年热忱的爱恋的男子终究娶他人为妻,再好也照不到自己半分。无论如何,我是快乐不起来的。 可是,他没有说话,没有回答,只是抱住了我。 门口传来了小而轻快的脚步声,似乎还踩不稳地。我离开他的怀抱,转身拭了拭眼睛。 帘子飞开,是两个可爱的孩子,一个白白胖胖,一个粉粉嫩嫩。两个都约摸两三岁的样子。一个儿子,一个女子,龙凤呈祥。 他们搂到云笙的腿上,争着叫「爸爸」。 我破涕为笑,「你的孩子?——已经这么大了,长得真好。」 云笙笑了笑。抱起一个,哄着他唤我「阿姨」。 小孩很羞涩,嗫喏一声,扭头拥到了爸爸的怀里。 这时一个妇人走了进来,一身淡紫色的旗袍,古雅而素净。一看便知道是方云笙的妻子,方文氏。山西清徐文家的大小姐文涓。 「二小姐,你回来了。」她的声音很轻,很柔。 我还是第一次见她。想不到年近三十的她依然身材姣好,容颜俊丽,虽然不饰奢华,却也雅致。 「文涓姐,你也来了。」 「听说你回来了,我和云笙一起来看你。」 我点头致谢。 「想不到二小姐还这般年轻,气质也这么好。云笙常说你很有学问,性情高雅,可见是真的。」她笑着,瓜子脸微微偏了偏,瞅了瞅方云笙,表示他没有骗她。 也许她希望他骗她——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想。 「托父兄的偏爱,只不过多念了几年书。」我淡淡的笑着。 这时母亲进来了,唤我们去吃饭。 席间又说了些话,才知道方云笙现在是元家的华南区管事,替元家大少爷——也是元家的现当家人元存劭,打理广东、广西、福建等地的三十多家药材铺子。我听了,有些愕然。方云笙的父亲不善经营,倒的倒,卖的卖,到去世时留给云笙和他弟弟的家业已然不多。但我也没有想到,曾和大哥一样是贵族少爷的方云笙竟然去给别家做事,不知他是怎样忍受下来的。
第九章 偶遇故人 转眼便到了送德元入学的日子——因就在上海本地,行李虽多,但并不费事。我便同三叔家的堂兄继文、堂弟继敬及家里的几个僕人一起去送他。 办理入学手续时,忽然遇到一人,十分眼熟。那人也当即认出了我,竟然是中学时的旧交许牧原。 他出身于书香世家,祖父和外祖父都是前清的举人,在太原一带很有名气。他大我四岁,我们曾在同一所中学就读,说起来他应该是我的学长。我一向很敬重他的学问,常常同他借一些经史古籍,他也乐于奉献,因此交情不错。没想到,他也来了上海,竟然在这里偶遇。 他见到我也颇为惊诧,「槿初,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没有联络我?」 「我给你写过信,发过电报,后来没有回音,我还以为你去瓜哇国了呢。」我佯怒道。 「这些年,你又怎么不给我写信呢?」 他摇了摇头,很惋惜的样子,「哎,我的情况你可能还不知道,祖宅被国民政府徵用,有去无回。族人都已经四分五散,我一个人只好漂泊南北,一直没有稳定下来。」 许牧原是家中独子,想必父母去世后,也无人照应,故只能靠自己的学问闯天下了。听他这般说,真像杜甫写的那句诗,「有弟皆分散,无家问死生」,不由得为之伤感。 「怎么会来到上海?」 「北方战乱不休,衣食不保,更谈不上做学问。有朋友介绍上海的这所教会学校,我便来了。在这里,给我很多自由,也就安定下来了。」 我看着他厚厚圆圆的眼镜,「普天之下,任凭兵荒马乱,烽火连天,恐怕只有许大儒你还在认认真真的做学问!」 他笑着嘆口气,敲了敲臂上夹的一叠书,看目录便知道都是国学书籍,「就算日本人明天来轰炸上海,我也要抱着这些书不放。」 我猜博学多知的他已经是这所大学的教师了。果然,他告诉我,前一阵子已经被破格升为副教授。他比我不过大四岁,年方二十七,竟然有如此成绩,诚然我又增了几分敬重。 「你也是剑桥大学的高材生,在当下的女子中,恐怕是万里挑一。」 「我只有一张文凭,比不上你的真学问。」 「这么谦虚,不像你!」他摇摇头,「接下来,你打算做什么?」 我嘆了一口气,简单说了说大哥以及家里的事。毕竟同乡这么多年,他也很理解我。 「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可能不久就回英国。」我说,像是劝说自己。 只要回到英国,一切都会和过去的七年一样平静了。可是,我能回去吗?现在说回去的话,简直就像在说一个遥远的梦。 许牧原听了,有些黯然。忽然,他推了推眼镜,眼睛一亮,「如果不想做生意场上的事情,就来教书吧!」 「ajoke?」我不由得吐了一句英文。 「你要是能来圣约翰大学教书,一定会很好的。我会说服布莱特先生请你做正式的教师,说不定还会是本校第一个女教授。」 他说的布莱特先生应该是学院的主管吧。 我笑道,「不行。我做不好,会把你的面子也抹黑的。到时候累你一起遭殃。」 说着,一起欢笑起来。 不过,许牧原似乎已经为此事上了心,临走时还叮嘱我「好好考虑」。 我心中暗暗自嘲,出生于商贾世家,却不懂生意场;茫然读书十余载,也难入学术圈。如我之辈,恐怕只能靠着家里的钱,寄生于国外的一隅了。可是偏偏大哥和许牧原一样,却认定我可以承担家业如翻书。想到这,我的心愈发沉重起来。
第十章 冤家路窄 我已经叫司机和继敬等人提前回去,因此与许牧原分别之后,我便一个人回家。 方出学校门口,正打算寻一个黄包车,只听一阵鸣笛冲着耳朵震过来。 侧目一看,竟然是元存勖。 他的那辆崭新的福特让我想起了第一天回家在租界区遇到的事——原来那是他的车。由此,本来平和的心情忽然多了几分反感。 我装作看不见,径直走开。 他不近不远的跟在一边。路窄人多,一辆车足以占据多半边的道路,于是一旁的行人便陆续投来半是奇异半是责怪的目光。 我停下来,他也停了下来。 我敲敲他的车窗,他沖我一笑,「上车?」 「别再烦我。」我甩给他四个字,向远处正在飞奔的黄包车招手。 忽然,他停了车,走出来。 依旧是光彩夺目的定制西装,依旧是精緻时尚的短髮。但我并不喜欢那张脸,虽然有着俊朗的五官,但我看到的却是空虚而造作的灵魂。 他捧出一束玫瑰花,送到我面前。 我看着他,「忘了告诉你,我不喜欢玫瑰花。」 他轻轻嗅了嗅,一副自我陶醉的样子,「那你喜欢什么?告诉我,下次买给你。」 「只要是你送的,我都不喜欢。」我硬声硬气的说。 「好奇怪。我们才第二次见,你似乎对我很不满。」他并不在意我的话。 「错了,第三次。」 「哦?我怎么不知道有三次?我不信见过你我会忘。」他自信的说。 「十天前,英租界区,你撞倒了一个黄包车夫。」我不耐烦的提醒他。 「哦——可能是我撞到的黄包车夫太多了!不过我想起来了,那天出面的那个小伙子是你弟弟王德元,今天来上学的那个,对不对?」 我没有理睬他。 「那天我没有看到你,不能算正式的见面。我们第一次见,是那天跳舞的时候,你不是一直笑着同我说话吗?」 听到他过分渲染的话,我感到发酸。看着他有些狎昵的样子,也更加厌恶。 我不想再和他废话,再度招手向路边的黄包车夫。 有几个空车,很想拉活,可是大概因为认得元存勖的缘故,都不敢上前。 我有些气恼,径直往前走。 他跟上来,挡住我的路。 「让开。」我忍住不耐烦的情绪。 这是一个人烟稠密的地段,我不想让人看见我和一个风流放荡的阔少在一起纠缠。可是,越是不想越是这样。路边的店铺门口已经聚了三三两两的看热闹的人。 元存勖忽的拉住我的手,把玫瑰花送到我的手里,柔声道,「一起喝杯茶吧?就去你家的茶庄怎么样?」 你也配。我心想。我们家的茶宁肯降级做街头大碗茶,白送给穷人,也不会给你这样的人喝。 「那你说去哪里?去首饰店,给你挑两朵珠花怎么样?」他的头几乎贴到了我的发梢。 我推开他,「你能不能不要骚扰我?」 「好啊,陪我再跳一支舞。」他笑着把手搭到了我的肩上。 我丢开他的手。忽然想起那日的红木箱子,悲从心出,失常的大声怒道,「你究竟想干什么?干嘛想一条狗一样赖着我不放?你是不是想知道我大哥病得重不重?你是不是想知道我们王家还有没有人?你是不是等着捡我们家的产业,好让你元存勖成为山西第一阔少爷?」 我的用词诚然不文明透了,既丢了一个大家闺秀的礼节,也失掉了尊重。对一个贵家公子来说,更不失为恶毒。 他一怔,呆住了,脸色忽然变得灰暗,方才的晴天忽然变得阴云密布。 「我,喜欢你。」 我的气息还没有平復,忽然听到这几个字,不知是惊还是气。 这个人一定疯了!要么就是在戏弄我! 像他这样的贵族子弟,满肚子都是花花肠子,怎么会有真心?怎么会「喜欢」?只不过玩玩罢了。可惜本小姐没工夫配他玩,也不稀罕陪他玩。 「可是我讨厌你。永远。」我把玫瑰花摔到他身上,丢了几个字,径直走向路边的黄包车。
第十一章 流言飞舞 转日,苏曼芝又上门了。看着她一脸怪异的欢喜的神情,我就知道她又没带什么好事来找我。 「是不是要谢谢我?」她进门就邀功。 我大为不解,颳了刮耳朵。 「谢你?」 「嗯!」她扬了扬尖尖的下巴,歪倒在我的床上,玩着我的玉簪子,得意洋洋。 「怎么?连我都不肯告诉?」 「拜託,苏大小姐,你不要打马虎眼了,我根本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苏曼芝见了,挺身跃起,凑到我的耳朵边,尖声叫道:「元存勖是不是跟你求婚了?」 我当即把刚饮下的一口茶水喷了出去,梳妆檯和自己的衣服上溅得满满都是。 「你听谁说的?」 「大家都在说啊!」 「大家是谁?哪的大家?」 「我的朋友都这么说。有人看到元二少爷拿着花等着王槿初小姐,直接告白。也有人看到王槿初小姐把花扔到了元二少爷的身上,不知有没有答应。还有——」 「行了行了,我听够了。怎么也想不到,上海竟会是这样的地方,听风就是雨!」我拿起手帕,抹干胸前的水渍,气愤的扔到了一边。 「怎么?你生气了?你不高兴这样的事?」 「我会高兴?苏曼芝,你竟然如此不了解我!」 苏曼芝像只受伤的小猫,被我一说,忽然住了口。 「天不晓得你为什么那么讨厌元存勖。」 我没有说话。 「那天舞会上,你不是还和他——」 「不要再提舞会的事!如果我知道邀我跳舞的是他,打死我也不会答应!」 「究竟怎么了?」 我跟她说了红木箱子的事情,也简单说了那天在圣约翰大学校门口的事情。 她听了,也颇为愕然。 「元存勖虽然霸道了一些,但那不是他行事的风格。也许是他家下人自作主张,或者是他大哥的主使。」 苏曼芝告诉我,元家老头临死前为防止家业规模缩小,便把主营的百余家药材铺子等家产大多分给了长子,而给小儿子分的尽是辅业,什么酒楼、饭店、赌坊一类。后来被老夫人说不过,才又同意小儿子协助长兄辅助经营。元存劭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近两三年在华东等地扩张得很快。现在,可能正是因为知道王家大少爷的病难以治癒,所以趁机打起了歪主意。 「那又怎么样?我们不是一路人。我们秉性不合。」我坐在苏曼芝身边,已经平息了怒气。 「槿初,我知道你的性格,可是,做女人总要嫁人。人生苦短,遇到合适的白马王子,就不要犹豫。」 我不言语。 苏曼芝继续高谈她的见地,「元存勖这个人,要财有财,要貌有貌,如何不中你的意?难得他说喜欢你,我的女同学多少人倾慕于他,他连见都不见呢。」 「我还不需要他的屈尊纡贵。」我冷冷说道。 「是的,王二小姐太有钱了。可是,你要知道,你自己站在金字塔尖上,看到的只能是金字塔下面的人。」 苏曼芝终于有一句话戳中了我的要害。 「所以,金字塔下面的人看上来,只能看到我身上钱币的光芒,看不到我这个人。要找一个懂你的人,好难。」我伏身到她的怀里,低声道。
第十二章 旧事重提 上海真小,一支鸡毛飞上天,都能恣意飞遍所有的角落。没过几天,连母亲都听说了我和元存勖的事。不过,她没有任何责怪的意思,只是问我,「你和元家二少爷在街上起了争执?」 我的脸立刻滚烫起来,「嗯。」 母亲说的很清淡。她要是知道我在街上像个泼妇似的大喊大叫,会作何感想?还是她心目中知书达理的好女子吗?还是那个带着留学生头衔的大家闺秀吗? 在帮着赶鸡毛的那些人嘴里,我肯定不是了。不过不知道母亲听到了什么。 母亲看我一眼,没有问事情的原委。我却知道很有必要解释一下。 仔细斟酌着字眼,精挑细选着措辞,短短几秒钟我已经在脑海中想了三五种解说方式——虽然事实只有一个。 咳了一声,话却出乎意料的直接从口中蹦了出来,「他纠缠我。我骂了他。」 母亲一怔,有些诧异。 「纠缠你?」 这个词太简练,母亲没听懂。连是褒义还是贬义都难分清。 可是我无论如何不想重复那个恶霸的话,说他喜欢我。 母亲看我的样子,知道我在心中纠结。 「你已经二十三岁了。应该知道怎么对待这样的事。」 母亲说的「二十三」好像是特别强调的。 是的,在众人的眼里,我已经是老姑娘了。二十九岁的大嫂已经嫁给大哥十年了,二十八岁的方文氏已经有两个孩子了,比我小一岁的苏曼芝已经有数不清的追求对象了。 而我,什么都没有。 「我讨厌元家的人。」 「也许你不应该讨厌。」母亲很淡然,好像这件事丝毫没有刺激到她。母亲一向比较开通,我知道,不过此刻的反应似乎有点奇怪。 「为什么?」我问。 「你大哥的生意是你大哥的生意,你的婚姻是你的婚姻。」 母亲说得很直接。 「同样的道理,元存勖不等同于元家,如同你不等同于王家。你说呢?」 母亲到底是念过书的人,真是洞若观火。她竟然没有像一般的妇人那样,抱着一些生意上的过节不放,当做国恨家仇似的守卫。 可是我不能接受。 我本不在意家里的产业,我在乎的是大哥的心血。我不能接受一个对大哥不敬的家族。虽然元家已故的伯辈和父亲还是好友,可是现在的当家人是怀着虎狼之心的元存劭,二当家的是那个不可一世的元存勖。 「槿初,只要你自己喜欢,无论什么人,妈都能接受。」 我抬起头,看着她。那一刻,我真希望时光倒流回七年前,在我祈求她和大哥允我嫁给方云笙的时候,她也这样说。 可是,他们不肯答应,说方老爷已经定了文家的大小姐,不能坏了三家的交情。他们说,凡事都讲个门当户对,方家已经没落,王家却是晋商里数一数二的大族,两家联姻,会让人说笑的。而且,千金小姐似的我,从没有经歷过苦日子,嫁过去难免不受委屈。他们还说了很多,可惜我已经不记得。总之,七年前,我唯一爱恋过的男子娶了另一个女人为妻,我再也未遇到同样的他。 「有件事,我从来没跟你说过。」母亲启口道,「你父亲在的时候,和元家交好,本是要把你许给元家的大少爷。」 我愕然。不仅母亲,连大哥也从没有跟我说过这件事。 「你父亲说你还年轻,让你多读几年书,待你十八岁的时候再定这事。」 「元家人知道吗?」 我所问的元家人当然是还活着的人——死去的老当家的就不算了。 母亲点了点头。 我不由得锁紧了眉头,「那后来呢?我走了之后呢?」 「你走了,王家也不能毁约,便是你二伯家的毓秀嫁给了元存劭。打那以后,你二伯家的堂兄弟都跟变了个人似的,也不肯帮扶你大哥,反而投了元家。而元家呢,仍以为丢了面子,都知道长房长女的尊贵,谁肯忍气吞声的娶二房家的闺女。由此压着一股气,处处与你大哥为难。」 我听了,默然不语。 「如果元存勖肯对你好,两家的事也许——」母亲的语气很轻。 「我不要!」 我竟然不能自已的吼了出来。 母亲看了我一眼,却没有发怒,而是很平和,甚至有几分自责。 「妈不该这样说。七年前,妈应该帮你才对,也不至于你今日——」 我不禁抱住母亲的双膝,呜呜哭起来。
第十三章 四处求医 眼见大哥的病一日比一日重,我心急如焚。思来想去,决定用西医的法子试试。只是家里上下都甚为保守,既不了解、也不信任西医,我只好背着母亲、大嫂他们给英国的同学发电报、打电话,托他们找寻认识的、能够来中国的医生。不过,他们认识的专治肺病的医生也许不少,但是能够来中国的恐怕几乎为零。我只能抱着一丝丝希望,四处问询。哪怕得到一点中肯的治疗建议,我都会如获珍宝。 这一日,忽然僕人来报,说有一位许先生拜访。我有些纳闷,忙忙翻看联络目录,和近期的联繫人名单,回忆是否跟姓许的同学或朋友联络过——如果是不太熟识的客人,最好提前跟朋友了解一下,「备一下功课」,以免失礼。 正焦灼间,大嫂领着芸儿从外面进来了。我问大嫂可见了来客,长什么样子。芸儿高高兴兴的告诉我说,「那人戴着一副眼镜,圆圆的。」 大嫂微微一笑,点头说是。 我顿了半刻,才勐然想起来是他。摸摸芸儿的头,高兴不迭。忙到客厅,果然是许牧原。 「怎么好久不来喝茶?我可是准备了上好的大红袍等你。」说着,我将沏的滚滚的茶给他倒上。 许牧原笑道,「最近课程多,早就想来,只是脱不开身。今天正好休息,便过来坐坐。」 他喝了一会茶,问道,「你大哥的病怎么样了?」 我便将近期四处问询的事情说了。一看我苦恼的脸色,他便知道我的奔波尚无收穫。 「我倒是认识一个朋友,他的父亲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医师,。」 「真的?」我当即十分欢喜。然后即刻遏制住了兴奋的火苗,跟许牧原悄悄说,「那咱俩先去看看,偷偷出去,不能让我家里人知道。」 事不宜迟,我立即让家里的司机开了别克,送我和许牧原去了他所说的伊藤诊所。 伊藤医生年近花甲,精神矍铄,通过交谈,方知道他是一位学贯中西的老医师,已经在上海居住了将近十年,能够熟练的说日语、汉语还有英语。日本的医学虽然与中国的传统医学有一脉相承之处,但是早在十八世纪的明治时代,他们就已经实施了废止汉方的政策,积极的借鑑西方的医学精髓与成果,使得短短的几十年前,已经远远超过中国的医学水平,两者之水平,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我跟他说起大哥的病情,他表示非常担忧。建议最好尽快来他的诊所深入检查,以确定治疗方案。然而我心疑虑的是,大哥一向民族情绪浓烈,如果知道伊藤医生是日本人,无论如何也不肯来的。 于是我和许牧原以大哥病重为由,极力请伊藤医生亲自去我家公馆。 伊藤医生很爽快的答应了。他知道像我和许牧原一样的新时代青年会开明的对待科学与种族,亦知道保守的中国人更多关切于日本军国对中国的抢夺与屠杀。但是他认为自己作为医生,救人是他的天职,所以无论什么人来,带着什么样的祈求或是憎恶,他都已经习惯包容。 我已经和母亲打过招唿,她和大嫂也无异议。唯有大哥,我们并不告知什么医生来看他,希望就此瞒过去,看情况再做筹谋。 伊藤医生携带了许多仪器,仔细的检查了大哥的病状。事后同我说,他觉得大哥的情况很不好,简略说了一些他的初步判断——具体情况要等他的检查结果出来才能知晓。 我听了他的分析,颇为讶然和折服。此前来来往往的老中医见解无新,用药也十分传统,甚至还在以曼陀花等具有毒性的药物作为麻醉剂,来帮助病人止住痛苦,丝毫不了解西方已经研制出的麻醉剂、阿司匹林等药物。而伊藤医生,却熟知西方和日本医学的最新成果和进展。 这样想着,我决意请大哥接受伊藤诊所的治疗。
第十四章 执迷不悔 伊藤医生准备离开的时候,恰好方云笙和他的妻子方文氏前来拜访——他们听闻大哥近况不好,特地来探望。 伊藤得知方云笙是在元家药材铺做事,表示很感兴趣,同时感慨道,「汉方的优良传统和它所採用的药材诚然有很多可贵之处——这也是日本医学发源的基础。不过现在医学的进步,是不能墨守成规的。在药物的技术上,东方已经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尽管中国地大物博,但是只有物尽其用,配以先进的科学手段,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伊藤临走时,我把此前沪上名医开的两类药方给了他,想请他帮我研究一下,这方子对大哥的病是否有效。由于眼见着大哥身体一日不如一日,这类方子下药极重,如有负面作用,应该立即停止使用才好。 数日之后,伊藤给了回了一封十分详细的信,内中提到,一般的中医以为大哥的病是「肺痨」,表现症状为咳嗽、咯血、潮热、盗汗及身体逐渐消瘦等症。而他的观点是,大哥所患的乃是「肺癌」,近于晚期,咳嗽、咯血、胸痛、发热等是表象,内里是他的身体器官已经开始衰竭,肿瘤正在扩散,是极为棘手的恶性疾病。 粗晓医书的我知道,伊藤所说的「癌」字从嵒,嵒即山岩,岩为岩的俗体字,古代癌、嵒、嵓、喦、岩、岩通用,癌的本义和读音均同岩,传统中医学常用其本义本字「岩」作为病名,指质地坚硬、表面凹凸不平、形如岩石的肿块。日本人将称之为「癌肿」。 他认为大哥的病不能再拖,必须紧急进行适当的手术治疗。他强调,虽然这种手术只是试验性的,并不保证成功,但对于大哥的病来说,做比不做好,早做比晚做好。 我读了信,十分震惊。忙和母亲、大嫂商量,她们自然和我一样的感受,虽然心中有所准备,却也感到了事情的急迫。所有人,甚至不敢奢求大哥完全康復,但是多活一日,总会给他们在世的寄託。 然而大哥得知后,却坚决不同意。他认定了自己决不接受日本人的帮助,死也不愿。 母亲比较了解大哥,深知他的心思。大哥接手家业以来,在日本人手里吃了不少苦头,尤其前两年在东北的茶庄经营上,一直饱受磨难。眼下又是日本人在中国烧杀抢掠、鲸吞蚕食的时候,他虽然一身病躯,无力爱国,但那股中国人深入骨子里的刚强却毫不褪色——甚至有点像宋代的民族英雄文天祥,虽然明知国家孱弱,无力反抗,但是依然抱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精神去面对。 想想这华夏大地,纵然有数不清的汉奸走狗,但是依然不乏许多像大哥一样心怀家国的人。可是,他这样的近乎盲目的「爱国」是要以他的生命为代价的! 我们无法劝服大哥,只好作罢。我便私下里从伊藤诊所买了一些对症的西药,让大嫂劝他每日坚持服用,哪怕稍作延缓也好。 事后又打听别的医院,由于战乱缘故,许多技术高明的医生已经纷纷逃往美国、香港等地,不在国内。针对大哥这么严重的病人,根本无法实施这种新式的试验性手术,更无用谈全面、专业的治疗。 无奈之下,我和许牧原只得另寻他法,继续通过亲朋好友寻找有名的中医,再寻良策。
第十五章 苗药珍稀 数日之后,方云笙来了,并请了一位广西的老医师前来诊视,是他去广西採办药材时认识的。因听闻人说,这位老医师对肺病很有一套办法,便许以重金,带他不远千里的急忙赶来了。 方云笙打理元家在华南的三十多家铺子,已然十分繁忙,却没有想到他还在挂念大哥的病,与我分忧解难,着实让我感动。 这位老医师来自于苗族聚居的乌蒙山脉,操着一口浓重的广西方言,只有方云笙能听懂一二。幸好,那老医师会写汉字,能开医方。 常听民间有「千年苗医,万年苗药」之说,可以说他们的药与古方是巫与医的结合、神与药的联姻,确有不少人信服其功效。据说他们的传承主要靠师傅带徒弟,通过口头教授和手把手的方式代代相传,因此知之者甚少。这位老人年逾古稀,看上去是一位神秘的老医师。 再看他衣衫褴褛、举止老迈、神态超脱,有点像湘黔边境流传的那些有关药王的歌谣所描述的: 「药王药王,身如星亮,穿山越谷,行走如常,食果饮露,寻找药方。」 虽然不知其真正医术如何,但此时别无他法,只有一招一招的试。 那老医师给大哥进行了拔毒、药浴,大哥精神气色果然好转。看了三五日,老医师将随身带的一兜子药全部用完,便要回去,说已然尽力,剩下的只能靠此类药物继续维持。 临走时又开出一个方子,分为药浴之药、酒泡之药等数类,均是苗药。什么天麻、半夏、南星、首乌、七叶一枝花等等,也有一些是我从未听说过的名字。 方云笙看了,说「大部分都还好找,可是这『菌灵芝』『穿山甲』『八角莲』等几味药甚是珍贵,一般药材铺都难以齐备。尤其是『金铁锁』,别名土人参,多沿干热河谷分布,採种都极为困难,甚是名贵,很是不易取得。」 此刻才知道,什么叫做「千金难买」。听他这样说,我暗暗心焦。 母亲听了,没有说药的事,反而嘆道,「哎,这几年多亏云笙跑前跑后,此前也有好几位大夫是云笙找来的。让你受累了。」 还是第一次听到母亲如此对方云笙亲口说这样的话,我在一旁颇为惊诧。 方云笙只道,「王家待我不薄,这是我应该的。」 这话进了我的耳朵,不由得让我心潸然。他的心里,似乎有诸多对我的歉疚。我已从母亲那里得知,在我一走了之去了英国之后,方云笙也曾因自己婚事和他父亲大闹,而被关在家里闭门思过三个月——其实我心里又何尝没有对他的亏欠? 沉思半晌,方云笙继续说,「凡是这类珍稀的药材,市面上不易见,都是待价而沽,卖出时铺子里掌柜的必须得到当家的允可,否则不能轻易出手。」 「元家那几个专供苗药的铺子上兴许有。」一旁的大嫂忽然弱弱的插了一句话,很轻,很柔。 其实我和母亲也都想到了这一层,但是终究没有说出来。 因为不想让方云笙为难。 毕竟,他只是为元家做事的人。这等名贵的药材恐怕元家的两位少爷都不会随便卖出来,他只是一个主事,又如何左右当家人的决策? 可是一向温顺的大嫂,却在母亲和我的面前不顾一切的说出了这句话,可见她的心是真的焦急万分,就像见到了唯一的一根救命稻草似的,拼死命也要为大哥抓住。 方云笙还是恳切的说,「我会想办法的。」 想到自己对元存勖的态度总是那般恶劣,我第一次萌生悔意。
第十六章 耻颜之访 一转眼,方云笙已经走了半个多月——对于出外採办的人来说,巡视大区的三十多家铺子,一两个月都不算长。可是于我和母亲、大嫂等焦灼等候的人来说,每一天,每一个时辰都是煎熬。不断的燃起希望,又熄灭希望。 眼下华南也不安宁,舟车不便,如此想必延误些日子也是难免的。此后依然没有音信。 按照那位老苗医开的单子,把能够买到的各色药材都买来了,经过几次的药浴、熏蒸,大哥果然比先前又有了些向好的迹象。这使我寻找其他几位珍稀药材的愿望更加强烈了。 派出几个见多识广的下人四处打听,果然听人说当下苗药紧缺,许多中小铺子都断货;唯有元家囤了一些珍稀之药,待时而售。这是不太平的年代里商人常有的做法,元存劭他们自然也足够精明。 犹豫了许久,我决定亲自去拜访元存劭,向他求药。 递了帖子,元家的僕人把我领进了元公馆。 同样是寄居在上海的望族,他们家的居所却是格外的时尚、奢华。人口虽然不如王家的多,但宅子却是一个装潢富丽的三合院,屋宇敞阔,尽显豪门之气。 走进正门,看到不远处停了两辆福特和一辆别克,端列的气势有如山西大宅门前蹲座的石狮子。 到了一间正厅,便看到金丝楠木座椅上斜靠着一个人,约摸三十上下,未留髭鬚,一袭宽阔的白绸衣,翘着二郎腿,抽着一根紫玉水菸袋。一个婢女正跪在一边给他揉脚、捶腿。 想必那人便是元存劭了。 「王二小姐来了。稀客!」那人见了我,先开口道。他的脸上堆满了笑意,请人搬了椅子,请我坐。 我客气的问了好,坐下了。到了近前,方察觉他的眉眼神色和元存勖有几分相似,果然是哥俩。只不过他脸上的笑比元存勖的更邪,更诡异。 他挥了挥手,叫婢女和下人们出去。 「找我何干?」元存劭很直接。 「求药。」我的回答也十分简约。 「你回国还没多久吧,为你那害痨病的大哥可费了不少心思!」他的鼻孔里哼了一声。听他语气,好像知道我所有的行踪似的。 他的「痨病」两个字让我感到格外刺耳。 我压住火,看着他,「有劳元大少爷关心。不过我来是谈买卖,不谈其他。」 「不错!」他站起来,走近几步,一双眼睛把我上下打量了两三遍,从头到脚,从前前到后。 平日里喜欢穿洋装的我,今日却特别用心的选了一件绣着木槿花的旗袍,披了一件淡灰色的披肩,并且把平时惯于散着的波卷中长发梳成了一个梅花髻,重归中国古典女人的雅致。 这是因为我听人说,元存劭是典型的清朝遗少风格。所以为了不让他觉得西洋服装的刺眼,我也选择了传统的形象。 「有几分阮玲玉的味道。」他重重了吸了一口菸袋,幽幽的吐着烟圈,咪咪的笑道。 「谬赞!」我硬声说道,一双眼睛直视着当厅正挂的一幅写意的山水画,落款是元显祖。忍不住想,元老头能和我爹做朋友,也算半个能文善墨的人吧,可惜怎么会有这样的儿子! 元存劭又在我身边绕了一圈,道,「二小姐想要什么药?」 我取出列着药名的单子,展开给他看。 他瞥了一眼,走近我嘻嘻笑道,「眼光不错嘛!要的都是一品货。可惜,这药不卖。」 我有些吃惊,冷然道,「你怕我买不起?」 他「呵呵」两声,敲了敲菸灰。「谁敢说你王二小姐买不起?」 「那是为什么?有人出价了?就算有人预订了,我也可以出更高的价。」 「说老实话吧,卖给谁都行,就是不卖给你。」 我站起来,看着他。 元存劭盯着我,得意的笑着。 「七八年前,你不给钱,我都肯给你。现在,你端来金山银山,我也不卖。」 「你?!」 我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屏住怒气,转身便走。 「你要是真有骨气,就不该来找我!」 我再回头的时候,看到他正点了菸袋,把那张纸一寸寸的燃了。
第十七章 利诱之交 出了元家公馆的大门,我的泪水扑簌簌的落下来,沿着双颊流下来,打湿了我的衣衫。 我本该料到这个结局。自大、自私如元存劭,怎么会轻易放过王家的人,放过我? 我太天真了! 风吹过来,让我尝到了自己的泪水,自己的苦涩。 忽然,有一只手从身后帮我拉了拉披肩。我侧身一看,是元存勖。 「我哥让你受委屈了?」 他看着我,看着我的残迹犹存的泪痕。一贯居高临下的少爷气派忽然收起来了似的,目光清浅,变成一个温柔的男子。 可是,那双和他哥哥几分相似的眼睛,让我觉得更加难受。 我抹了抹眼睛,别过头去,低声道,「不要你管。」 「我送你回去吧。」 「不要你管。」我扔下他,转身朝公馆外面的马路走去——因为不想让家里人知道我来了元公馆,所以并没有叫家里的司机开车送我,而是打的黄包车。 「你大哥的病,你也不要着急。」元存勖跟过来,抓住我的手。 我的泪再度飞出来,撇开他的手,呜咽道,「你是聋子?!」 他看着我又羞又痛的样子,很知趣了退了一步,转而问,「你是不是来找我大哥买药?」 我擦干眼泪,没有理他,继续向前走。 「你想要的东西,我可以给你。」 「你可以?」我当即停了脚步,抹干眼泪,转身看向他,「什么条件?」 「你倒是很现实。不愧是商贾家的女子。」 「你们元家的人才不会做赔本的买卖,更不会做没本的买卖。」我冷言道。 他没有反驳。 「陪我跳舞。」他看着我,只说了四个字。 我半信半疑,就这么简单?他不会又玩什么花招吧? 「什么时候?」 「现在。」他双手插兜,很得意的笑着。 「穿旗袍的你很漂亮,难得一见。」 一副色相。 他开了福特出来,我上了车,和他一起到了南京路的一家私人会所。 一进去,扑面而来的是它雍容古典、大气精緻的中国风,华贵之中亦不失明亮简约,蕴含着奢侈的、浪漫的、神秘的东方情调。我早已听人说过,这里是上海滩顶级高端的会所,会费高昂,动辄数万元,只有那些钱多得没处花、地位高得够不着的上流人才来得起,可谓「谈笑有富贾,往来无白丁」,怪不得常常有人感嘆道:美得一塌煳涂、贵得一塌煳涂。 我虽然忝为王家人,却从来没有来过这里。 早有服务生接过我的手包、披肩,端来法国名酿、名牌雪茄,两只高脚杯仿佛即将翩翩起舞。 「喜欢吗?」元存勖坐在对面,看着我,一脸骄傲。 「很开眼啊。」我的语气里带着讥讽。 「有没有咱们晋商大院的感觉?」 我听了,仔细审视一番,无论是雕樑画栋的復古设计,还是紫檀金玉的古董摆设,都是仿着晋商内堂的风格来的。 我不置可否,心里却想,这里不过和你的人一样,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有什么好炫耀的? 「当然,王家的灵石大宅天下无二,我是抄不来的。连这里的茶,也是出自王氏茶庄的才有味道。」说着,他拈了一丝普洱放入杯中。 他还算有自知之明。王家大院气韵沉香,被人称作民间紫禁城;王氏之茶,更是炮制繁琐,品味高贵,从採摘、杀青、揉捻、干燥、蒸压到制成成品,这一套功夫可谓独步天下,做出的茶自然也是业内精品,堪为御用。 会所里很快只剩下我们两个客人。我猜他也许不想被打扰,所以包了场。也罢,总之关于我们的传言已经够多够吵,多一只麻雀少一只苍蝇也无所谓。 「人活一日,就该享一日的福。人寿天定,也不必伤感。」他深深的吸了一口雪茄,烟圈氤氲。 我没有说话。只是想起大哥,他以前也很喜欢抽雪茄,现在却一丝也不能碰了,可能是从生病以后戒掉的。又想起苏曼芝,本来就生的美,而红唇里吐出烟圈时的姿态,亦是格外的*。 他见我盯着他,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把雪茄递过来。 「你也试一试?」 我没有说话。 他走到我身边,抚着我的肩膀,把点好的烟放到我的嘴边。 「病的苦痛,心的煎熬,都可以用烟解决。」 我吸了一口,咳嗽起来。他递过湿巾,我捂住了鼻子。 他坐到我身边。 「你的嘴唇这么美,这么红润,不应该用来抽菸,而应该用来接吻。」 感觉出他的烟气越来越近,我本能的别过头。 「来,我们跳舞吧。」 他掐灭了烟,拉起我的手,走向中央舞池。只有两个人的舞池。
第十八章 情话欲醉 第十八章情话欲醉 音乐流淌着,我们脚步轻轻的移动着。他勾着我的腰,眼睛盯着我。 「你在英国是不是经常跳舞?舞姿柔得像一只天鹅。」 我没有说话。心里想着,如果方云笙此时能够带着药回来,我又怎么会在这里任你摆布,做一只乖顺的天鹅? 「你知道交易的原则。你满足了我的要求,我才能满足你的要求。」他贴近我的耳际,提醒道。 我冷冷的看了他一眼。 「你想怎么样?」 「跳舞。专心的跳舞。不要再想别的事,别的人。」 见鬼。难道我的心思都写在了脸上?我自信的以为放好心态,就可以做到没有破绽,可是却给他一字一字看得分明。 「你这么喜欢跳舞,为什么不找个舞女郎?难道上海的不够你挑?」 我傲然的看着他,满目含笑,不过都是最虚伪的笑。 「我不是喜欢跳舞,只是喜欢和你跳舞。」 他的话让我语塞。 「舞女郎多没有意思,哪有你这么骄傲、倔强、不知好歹?」 他依旧笑着,话锋凌厉。双手却把我的腰搂的更紧了,让我感到燥热、难以唿吸。 「当你认识我的时候,就该知道我就是这么一个人。」 我死死的看着他,不否认他的话,也不相让。 「我喜欢你这样的性格,很有味道。」 「我又不是水果,会有什么味道?」 以他的身份、地位,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交往过,难道品的味道还不够? 「如果你是,我想吃了你。」他贴近我的脸,笑着。 他的笑容让人发腻。 「幸好你没有嫁给我大哥。他受不了比他更骄傲、更自大的人,尤其是女人。」 他的话从我的发隙里,幽幽的传来。 「我不会嫁给元家的任何人。你放心。」 我故意说出最决绝的字眼,故意把最后三个字说得很重,好让他死了纠缠我的打算。 忽然,耳边一热,他已经把滚烫的唇贴到了我的耳根下,一股酥酥的热流涌上来,漫遍全身,漫及每一个毛孔。 我有些吃惊,却没有推开他,只是别过脸去。 按照以往的惯性,我会毫不犹豫的甩给他一个耳光。然而此刻,只是沉默着,乔装着「顺从」。 他似乎领会到了我的意思,把头稍稍移开了一些,轻轻地嗅着我的头髮——我闭着眼,无视一切,脑子里只有药!药!药! 这一幕,如果放在别人眼里,也许这两个人真的很像两只相亲相爱的天鹅。如果被沪上的小报记者看到,一定可以证实此前的谣言不再是谣言。 忽然,他拥住我的双肩,靠到他的怀里。 「做我的女人,好吗?」 我没有回答。 「你知道这个会所叫什么?槿缘轩。我买下的时候,一直没有名字,直到遇见你,我才给它定了名字。你觉得这名字可好?」 我一时怔住,有些吃惊。 他的心思真是华丽,华丽得有些奢侈。 我低了头,没有说话。其实我是在忖度怎么回应他的这句话。他说得这么像真的,我甚至不忍心给他泼一盆无情的冷水。 他却误以为我被感动了,羞涩了,继续温柔的说,「喜欢吗?」 一来到这里的那一刻,他就问我喜欢吗,原来是这个意思。 我当然喜欢。如果这里的主人不姓元。 「这也是交易?」我反问道,语气里含着嘲弄。 「如果可以,我想『买』你的心。」他看着我,好像在验证可不可行。 「可我的心,早已经给了人。」 註定要让他失落,註定无法给与他百分百的满足,不如现在就直接告诉他。 他吃了一惊,红润的面色瞬间变得昏暗。然而他却没有继续追问下去。想必此刻他已经明白,无论给了谁,总归不是他。
第十九章 藉口来挡 元存勖还算不失为君子,一诺果然成真。第二日,他的下人便送来了一只锦盒,里面盛放了菌灵芝、穿山甲、龙骨等数味名贵的药材,连「金铁锁」也送来了半斤。可见这些药材真是稀有之物,连独占药商第一位的元家也视为珍藏。 那僕人特别转述主人的吩咐,说有几味药容易受潮,一定要安放在不翘不裂,经久耐用的木质器具里。听那人如此说,才明白他手里为什么拿的是十分珍贵的金丝楠木锦盒——楠木性温、冬暖夏凉、不易生蠹,是盛放珍稀药材的优选,只是此物昂贵,一般药行是不会以此为器具的。我命下人接了药,移置到自家的楠木材质的小药箱里,便又把锦盒还给了那人。 虽然交易已完,但我还是派了人送了五千块钱给元存勖。因不想让他大哥知道,便让人直接送到了上次见面的那个名叫「槿缘轩」的会所。 然而僕人回报说,那个负责经营会所的经理死活不肯收、也不敢收,估计是受了元存勖的吩咐。我听了,只好作罢,待以后有机会再说。 不久,苏曼芝上门找到我,兴师问罪一般。 「你把元存勖怎么了?」 我很诧异,只说已经多日没有见他,如何把他「怎么了」。 苏曼芝不信,跟我诉苦,「平日里,同学好友相聚,他是最热闹的一个,现在,我们组织什么聚会,他都一概不来,像是死了一样。」 苏曼芝的用词常常出奇的夸张,让人觉得不是严重,而是好笑。 我没有说和元存勖交易的事,只说他提出要和我交往,被我拒绝了。 「你真的拒绝了他?」 「是啊。拒绝又能怎么样,我又没有拿刀杀了他,他是不是死人也犯不上来问我。」我的语气、用词都很冷血,在苏曼芝看来便是。 「不,不会是这么简单。他不会这么轻易就给你弄瘪的。」 听苏曼芝的语气,好像元存勖是个球,永远在金碧辉煌的地板上弹弹跳跳似的。 「一定是这样的:你在他心上划了一刀,当时没有意识到,你就没事人似的走了,可是血却在他心里汩汩的流出来,淌成河……王槿初,你才是幕后的兇手!」 苏曼芝站在我的闺房里,像女学生念诗一般,声色哀怨的表演着,还趴在我的肩上佯作受伤状。 我大笑起来,道,「你这么担心干什么?难道你喜欢他,想做他的女人?那我让给你好了。」 苏曼芝盯了我晌,痴然不语,许久方说道,「我可攀不上他——况且我心里已经有了别人。可是,如果凡事他不参与,我们这群人还有什么意思?」 苏曼芝说的「别人」,从来没有跟我吐露过名字。以她心直口快的性格,不想说,肯定是还不到时候。于是我也从来不问。 她仍不放弃,继续追问我。 「你到底跟他说了什么?你好好想想。」 我愣了一会儿,在她的盯视下,歪着脑袋勉强回忆了一下。 「哦,想起来了。我跟他说了方才和你一样的话。」 「和我一样的——」苏曼芝不解,过了一会儿才恍然大悟,尖声叫道,「你说你心里有人了!」 我捂住她的嘴,叫她莫叫。才和母亲说我心里已经毫无牵挂,她却在这叫嚷,好像要传得天下皆知一般。 「谁啊?不会还是——」 我拉着她的手,「你知道我的过去,我的故事,所以你一定要替我保密,别告诉任何人,包括你的老同学元存勖。好吗?」 苏曼芝点了点头,拍着我的手,有些潸然,「想不到这么久,你还是忘不了他——」 「忘不了他,也许只是一个藉口。藉口的特点就是一个叠着一个,费心多,耗时长。」 说完,我们俩击掌大笑。
第二十章 方家祝寿 一日,母亲找到我说,方云笙祖母的寿日快到了,方家已经送来了请帖。母亲的意思是让我代表大哥走一趟。按理说,这些事本用不着女子出面,但于我家的情况,却是纠结——大哥不能去;德元年纪又小,且还是学生,很多世家老友都没有见过;若派底下人去,又显得不够重视。所以母亲思来想去,只能叫我出面。 我跟母亲说,「幸好我还是王家人,否则怎么能够帮家里担这些事呢?可见不嫁人不改姓也有其独到的好处。」 母亲笑着没有说话,算是默认吧。 听说这次方家祝寿的事由方云笙的弟弟——方云筌打理,发请帖,办酒席,雇用人,等等,一系列杂事,很够他奔波辛苦。方云笙被外派出去还没有回来,他家里写了书信过去,也未见回復,不知是不是被什么事给耽搁了。考虑到方家的经济情况,母亲叫我提前派人送些钱过去,以免他哥哥不在家导致经济拮据、办事艰难。 转眼日子已到,我便同三叔家的几位堂兄弟一起去了方家。 方家居住在非租界区的一家四合院,离城中心颇有一段距离,开了一个多时辰的车才到。想到方云笙隔三差五便去探望大哥,又没有私家车,诚然不易,不仅在时间上不易,在这路程上也是不易。 一进门,我便忽然想起在山西时的那些年,放了假期常常和大哥去方家的老宅玩,也是这样的一间的院子,端端正正,古香古色,缭绕着无限美好的少年记忆! 这间宅子,显然小了很多,旧了很多。不过,虽然面积不大,也算不上气派,却打理的井井有条,十分干净,可以看出女主人的持家有方。 俗话说,女主内,男主外。方云笙不在,他的弟弟接了班,领着下人们迎来送往;而内事无论多少,仍然是方文氏主持——由于方云筌的妻子李氏身体不大好,只管照顾几个孩子,女眷女客们来了,都是方文氏陪着说话。 我们到的时候,屋里屋外已经有很多人。 方家固然已非富有,但旧年结交的朋友并不算少。毕竟巨富之人只是少数,大多数还是普通的小商人、小门户,因此更容易结识、结交。而且由于北方战乱频繁,不少晋商都因避难来到了上海,所以这一次因祝寿而发出的帖子比往年在山西时还要多些——那会儿常有主人四处行商,赶上不在家的时候,只能派下人送礼过来,人却不能到。 粗看里里外外,不下三十余口。男人居多,或坐或站,都在闲话聊天;也有带着老婆、孩子来的,小孩子难得逢上这般欢喜的场面,肆无忌惮的奔跑玩耍,女人和姆妈们跟在后面追着赶着——一般带孩子来的都是近亲。 方云筌见我们来了,忙请进屋内,奉上茶水茶点来。我只好称客气,让他去招唿别的客人。 倒是方文氏怕我寂寞,让她的妹妹文沁和李氏陪我聊天。旁边几个年轻的少妇也围过来,与我攀谈,那神情好像见到了稀罕物似的。 我暗想,就算再有钱,也不过一只鼻子两只眼,有什么特别的?不过,设身处地去想,如果我是一个普通人,忽然看到一个家资万贯的贵小姐坐在身边,又怎能不好奇、不稀罕呢?不过,大多数好奇的不是这个人,而是这个人身上的故事。 文沁年方十七,正在一所女中读书,她长得很水灵,说话也很伶俐,举止言谈和她的长姐很是相像,可能是姐姐一手调教大的。和她闲谈了几句,便知道她上面还有一个哥哥,比她大四岁,正在上海读大学,明年就要毕业,等等,诸如此类。她知道我是王家的二小姐,因此说话也格外的谨慎,格外的恭敬。然而女人与女人之间一旦恭敬起来,也就意味着生疏。 坐了片刻,闲得无聊,我便独自向院外的花园去了。
第二十一章 水仙之遇 如今正是盛夏,屋里闷热,琐事也十分乏味。我见书桌上放了一本书,便随手取了,躲在院外的小亭子里偷偷的看起来。 这是一本《抒情歌谣集》,中英双语的版本。 记得少年读书的时候,我和方云笙都很喜欢英国诗人的作品,尤其是富有浪漫主义情怀的湖畔派——没想到他现在还保留着华兹华斯、柯勒律治的诗集译本。 优美的诗句吸引了我,使我很快沉浸其中。 「我是一朵独自漫游的云。 在山丘和谷地上飘荡, 忽然见我看见一群, 金色的水仙花迎春开放, 在树荫下,在湖水边, 迎着微风起舞翩翩。」 忽然,一个声音在身后流利的朗诵下来,一字不差,声情并茂。 我回头一看,是一个梳着短髮、面容清秀的年轻人,穿着浅灰色中山装,学生模样,中等身材,看年纪不过二十出头。 「你好有情调!」他说。 阳光从叶子的缝隙照过来,照着他的笑容,很明媚,很文雅。 我夹好书籤,站起来,合上书。 「只想放松一下。这里很静。」 「没想到还有人和我一样,喜欢避开闹市,独处一隅。」他拨了拨藤萝的绿叶,笑道。 「可见你我的境界都不算高。」我调侃道。 「怎么说?」 「真正的高人都是在闹市之中求静,不会逃离闹市,可是我们却逃开了,不是么?」 「哈哈,我很喜欢这样的逃开,因为在这里遇到了你。」 他开心的笑起来,年轻的脸上半是未脱的稚气,半是男人的成熟。 「你也喜欢湖畔派的诗?」 「嗯。」我点了点头。 「说来听听。你认为华兹华斯是什么样的诗歌追求?跟拜伦、雪莱又有何不同之处?」 看着他像是要考我的样子,心里不由得暗笑。不知哪根神经提的醒,忽然想起那天许牧原说可以请我做女教员的话,这一刻不禁想挑战一番。 在英国留学七年,如果被他问倒,就白读了那些英国文学的原典,我暗想。 当我流利的引着英文原篇侃侃说完的时候,年轻人似乎吃了一大惊。 许久,他默然道,「你该去做我们的老师。」 我浅浅一笑,没有回答。 「为什么不?你会是像水仙花一样的老师。」他的眼睛里放射出热烈的光芒,有如霍然发现和氏璧的寻宝人。 我笑着说,「你们的老师都是大儒,而我只能在这小亭子里卖弄一下。」 「不,」他走近我,盯着我说,「你应该像『金色的水仙花』一样,『迎春开放,在树荫下,在湖水边,迎着微风起舞翩翩。』」 他又诗意大发,很是深情的跟我说。 「大学的讲台上不需要水仙花,需要的是有学问的人。」我善意的提醒他。 「你说的也对。如果像你这样的水仙花去讲课,就没有人学习了。」他哈哈的笑起来,仿佛发现了自己的天真和傻气。 「那我们一起读华兹华斯的诗歌吧,好不好?」他又问。 「可以。不过,『水仙花』已经饿了,我们先去吃饭,如何?」我指了指腕上的手錶,笑着说。 他似乎有些惊诧,可能注意到了我手錶上几颗光闪闪的钻石——毕竟,戴表的女子不多,戴着钻石表的更是寥寥。 我有些懊悔,因为不希望再有人知道我是王家的二小姐而与我过分拘礼,由此疏远。 不过,他什么也没有说,没有问。我们一起走了出去。
第二十二章 方家贵客 走进内院的门口,听见鸣笛声响,又见两三个人下车。随意瞥了一眼,竟是福特! 我当即觉得不妙,便将书扣在胸前,半低着头,加快了脚步。身边的那个年轻人看到我的瞬间变化,很是奇怪,问我怎么了。 我来不及回答,只想快点走进院子里。可惜好奇的他和众人一样,想看看这么大派头的来客是谁。 我真想告诉他,是狼来啦!可是在众人眼里,元家怎么会是狼呢?他们是赫赫有名的富贾,是财神,是方家的贵客! 同时,我又暗笑自己,为何如此畏畏缩缩,简直像做了坏事的小贼一样——其实我又什么坏事都没做。 也许只是元家的下人开车来了呢。我猜测着,却不能肯定,依旧忐忑。 哼!就算是元存勖本人来了,我有什么好怕的,又有什么好躲的? 我偷偷的说给自己听。 可是,当我几欲竖起的耳朵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时,心还是不由得紧张起来。 原来,由于方云笙是因为在外出差办事不能回来给祖母过寿,元家作为东家,便带着贺礼亲自来访。大少爷事务缠身,不能前来,二少爷权作代表,以示关切。 那一刻,我倒宁愿来的是元存劭。 可惜,如苏曼芝所说的,这样热闹的时节怎能少了元存勖? 倒是苏曼芝,一向喜欢凑热闹的她,我派人三番五次去约她同来,她却推脱有事不能来,让我一个人在此发闷。 我不由自主的躲在那个年轻人的身边,想同他混进院子里。过了这个门口,我就躲进内室,再也不出来,也就不必见着元存勖了。 可是,哪有这样如意的事呢? 眨眼的功夫,元存勖已经叫底下人停好了车,安置礼品,自己落得无事,轻轻松松的走到了我的面前。 「真巧,你也来了!」 元存勖来了个很正式的脱帽行礼。 我没有说话,撇过头去。 身边的那个年轻人不解我的神情何意,但他应该是认得元存勖的,便问了他的好。 「好,很好!你们认识?」 我的眼角可以瞥见元存勖几分带着邪意的目光。多日不见,他似乎增了几分沧桑,也许真的如苏曼芝所说,自己把自己关起来了,以至于连髭鬚都没有认真的刮干净。 年轻人被问得有些不知所措,只好道,「我们刚——」 「认识!怎么样?喏——我们刚一起读完诗!」我举了举怀中的书,故意让他看,收不住的得意。 元存勖脸上依旧带着笑,但已然十分勉强,几欲僵住。 「元二少爷,请进屋喝杯茶。」方云筌和方文氏早已迎了出来,恭候在一旁。 元存勖一挥手,示意众人都散去。 他的僕人当然知道什么意思,便忙把方云筌等人叫走——方家主人走了,自然其他客人也得跟着走了。 片时,大门口只剩下我们三个人。 「他是谁?」 元存勖一把抓住我的手,把我拉到他的身边,盯着我,眼睛里射出辛辣的光芒。 我忽然发现,我还不知道身边拉着的年轻人是谁,于是仍旧闭口不言。 「你和他是什么关系?他就是那个偷走了你的心的人?」 那年轻人听到这样的话,脸顿时涨得通红。如果他对面站的不是元存勖,也许他不会如此窘迫。 从年龄上说,元存勖也不过二十四五,比他也大不了几岁,但在气场上,仗着财富、地位,元存勖那种高人一等的阵势便展露无遗。而身边的这个年轻人,估计只是一般人家出身,不算穷也看不出富,简直像被元存勖捏在手里的蚂蚁。 我对元存勖这样无礼的言词很生气,厌恶的看着他。 「我的事用不着你管。元二少爷少替我操心。」 「哼!想不到你的眼光——」 元存勖一脸鄙夷之色。 「怎么?你瞧不起?我偏偏看得上!」 我盯着元存勖,依旧底气十足,只抛冷脸——如果我当时照镜子,想必那脸色定然十分难看。 身边的年轻人见我动了火气,便抓住我的另一只手,把我从元存勖那里拉了回去。 「还请元二少爷放尊重些,不要强人所难。」 「臭小子!你算什么——」 元存勖后面两个字还没有骂出来,已经着了我的一巴掌,白皙的脸上顿时现出一片红印。 我恶狠狠的看着他,睁大的眼睛里因为紧张和愤怒而格外干涩、疼痛。风一吹,几乎要流下泪来。 「你走开!我不想看见你!」 「你们——」 元存勖还想说什么,但他的声音似乎给什么塞住了。 「我们走。」 我拉住那个年轻人的胳膊,径直往内堂走去。 元存勖这次没有跟过来,一脸阴沉的站在那,如雕塑一般。 吃饭的时候,我也没有再见到他,听方文氏说,元存勖连屋子都没有进,让僕人放下礼品后直接就回去了。 也许他再也不会纠缠我了,我长舒了一口气。
第二十三章 筹划联姻 回到家中已然很晚,连晚饭也没有吃,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母亲以为我累着了,便过来探望。 我劝她回房早点休息,她却坐在我的床头,说起了话。 「今天你三叔来了,说想给你说一门亲事。你可想听听?」 母亲虽然是问询的语气,我却知道没有理由不听。她这么急切的想告诉我,一定是觉得还可以考虑。如果我说不想听,自然让她多心,认为我有什么心事。 我便说,「说吧,只要三叔说的人不是元家的少爷就行」。 母亲笑了笑,道,「你就这么讨厌元存勖?」 我没有提白日在方家的事,只是说,「第一次看到他就不喜欢。註定了的。」 母亲言归正传,徐徐说来。原来三叔说的是祁县渠家的独子,叫做渠绍祖的,年纪和我相仿。他家是山西有名的财神,与祁县乔氏齐名,主营汇兑、当铺之业,以前处于家业的高峰时,在全国各地开了百十来家商号,与三晋的富商巨贾均有密切的生意往来。现在虽然票号生意不济,但当铺的买卖还好。毕竟,无论仗打到哪里,总会有人当东西的。 渠家老爷和三叔因为同在县里的私塾读过书,又同一年考上了秀才,所以交情很好。渠老爷和他的夫人连生了四个女儿,才得了这么一个独子,因此视若珍宝,爱惜得很。 「这样的人家,选儿媳也定然是千挑百选。」 我听完母亲的话,不置可否,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 「听说那孩子人还不错,只是柔弱了些,斯斯文文的。」 「他现在做什么?」 「听你三叔说,前些年念了几年书,现在和他父亲做生意。他们家也搬来了上海,如果你考虑好的话,亦不妨找个时间见一见?」 我趴在枕上,眯着眼睛,想了又想。想不出来,便扔给母亲。 「妈,你怎么看?你可希望我早点嫁出去?」 「妈自然不会勉强你。不过你也为自己想一想。像咱们这样的人家,固然不缺钱财,可是要想遇上一个门当户对、又肯对你好的,实在不容易。」 「为什么一定要门当户对?难道我的嫁妆不够我活一辈子吗?」 「孩子,妈说的『门当户对』,不是单指钱财方面,而是两个家庭的观念、视野、习惯,诸如此类。大家有大家的风范,小户有小户的规矩,是不一样的。」 「妈,你说的这些,我懂。其实七年前你和父亲这么说的时候,我也明白。当我看到方文氏勤勤俭俭、辛辛苦苦的时候,就更加明白。那时候我就在想,如果换了我,也许我帮不了方云笙,也照顾不了整个家。」 「槿初,你爸爸临走之前,其实说过,你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你的睿智可以用在学问上,用在生意上,而不是用在打理日常琐碎上。所以,你生在一个大家,嫁入一个大家,是最好不过的。」 「父亲很了解我。」我埋下头。 父亲的影像于我已经十分遥远——父亲是慈爱的,他对少年的我予以谆谆教诲的情景,我永生难忘。然而父亲也是*的,当年铁青着脸命令我不能嫁给方云笙时的情景,我亦是永生难忘。 「这个事大哥知道么,他怎么说?」 「你大哥说,愿不愿意都随你。不过渠家的少爷是独子,总归不用受分家的争执,这得省多少心。像你父亲、你大哥,为着家里这几个兄弟,真是操碎了神——」 想到二叔分了王家的家产后,却带着子子孙孙跟着女儿投靠了元家,对大哥诚然是一个不小的打击,如果父亲在世,一定也会被气昏的。不在于二叔的那一星半点的股份、钱财,而是这种通力合作的传统的家族契约,被他一个人搅得摇摇欲坠。 我蒙上被子,说,「等哪天三叔过来的时候再说吧。」
第二十四章 世界真小 过了不久,德元和明曦的学校都赶上放短假,我便同司机一起开车去接他们。 因为和许牧原已经许久未见,打算顺便探望一下老朋友。谁知到了学校才从他的同事那里得知,许牧原近期被派到香港讲学,要过一个多月才能回来,于是只好作罢。 我便按图索骥,到了经济学院的宿舍楼下。等了一会儿,终究在太阳底下晒不过,我撑着伞走到了楼门口。 德元在三楼窗户处看见了我,叫道,「二姐,你先别进来。男生宿舍楼很乱的,怕你看了不高兴。」 未多时,他斜挎着一个小包走下来,后面跟着司机和一个僕人,正在帮他搬东西,满满的一箱子。 「这是什么?」我看着纳闷。 「书。」德元也已经汗流满面,可见已经收拾了很久。 「只不过十来天的假,你带这多书回家做什么?」 「上了大学,才知道自己是多么孤陋寡闻。教授提了好多经济、管理方面的外文书,我都没有看过。」 德元一向是好学的孩子,不像别的孩子似的上了大学就疯玩,他还是这么认真——也算没有辜负父亲和大哥的重望。我欣慰的想。 他继续说,「这次我要好好请教你。」 见我纳闷,他便从斜挎包里抽出一本书,说,「你看,满篇都是英文,可真是难倒我了。我是不是应该像你一样,现在就去英国留学?用不了几年,也可以随口说英语,随便看英文书。」 德元欢欣的笑着,对我的海外留学经歷极其嚮往。然而我却没有那么高兴,也不想鼓励他。因为我知道,母亲和大哥,是决计不会让德元再重蹈我的覆辙的,何况,他是将来王家最需要指望的人呢! 「德元,不用出国,也照样可以把英语说得熘熘的!」 我笑着给他擦汗。 这时,一个人走过来,说「德元,这是上次你跟我借的书,我给你带过来了。」我转头一看,竟是在方家遇到的那个年轻人。 那人见了我,也十分惊诧,几乎愣住了。 「文澍(音同「述」)学长,是你!」德元很高兴的跑过去,接过了他的书,然后介绍我们认识。 「这是我二姐,王槿初。」 他听了,脸上的诧异又增了十分,然而喜悦的神色也同时洋溢出来。 「王小姐,你好。世界真小,我们又见面了。」 他伸出手来,同我握了握。 「想不到你也是圣约翰大学的——」我笑道。 「我同德元是在修习外国古典文学时认识的。也没有想到你竟然是德元的姐姐。」 德元也没有想到我们竟然认识,深感意外。他收了文澍给他的书,是那本《抒情歌谣集》——原来那本书是他的。 「二姐,文澍学长是工程学院的学生,和我一样辅修英国文学。他对古典文学很有见解,常常得到教授的赞赏,也经常帮我进修功课。」德元迫不及待的介绍他这位亦师亦友的学长。 文澍略带羞涩的笑了笑,说道,「槿初小姐的实力我已经见识了,再也不敢班门弄斧了。」 德元不解,文澍便跟他说了那天在方家的第一次见面。 德元听了,大笑不止,对文澍说,「你也莫要谦虚,总有我姐不知道的东西,改天你考她你的专业知识——飞机怎么上天、轮船怎么下海,看她怎么办?」 「德元,你竟然帮着外人来欺负你姐姐,我真是错看你了!」我佯怒道。 「文澍学长怎么能算外人呢?他在学校可是帮了我不少忙的——」德元嘻笑着说。 回家的一路上,德元就在讲他刚进学校的这段日子,如何不适应,文澍如何帮他,等等。他本想拉着文澍一起回我家,可是文澍由于在校还有事情要办,没有休假,便和德元约定,过几天闲下来要来找我们一起讨论「湖畔派诗人」。
第二十五章 在水一方 从德元口中,我才知道文澍乃是方文氏的二弟,便是文沁口中那个读大学的哥哥。由于德元入学的年纪比同学小了很多,因此在生活、学习方面多有吃力,和文澍认识后,多得他的帮助和照顾。母亲听了,虽然没有见过文澍,但是受到德元的贊语的影响以及对方文氏的喜爱,对文澍生了不少喜欢,特地叫德元约他来家里坐坐。 未几,听说方云笙回来了,母亲和我都很高兴。虽然他暂时没有带药回来,但是在此战乱之际,能够平安回来已然让众人安心了不少。 次日,他便和方文氏过来看望母亲和大哥。 谈了些话,才知道福建、广西一带果然在闹兵乱,形势越来越凶,四处都是饿殍乞丐,有不少铺子都饥民被抢了,也有一些铺子不敢做买卖关了张。 我瞥见方云笙的乌髮似乎添了几根银丝,可想他此行定然操心不少,也遇到了很多艰难。 母亲看着方文氏,笑着问道,「有喜了?」 这三个字宛如惊雷,震痛了我的心。我才察觉到方文氏的小腹明显凸起——上次在方家的时候她的衣衫宽大,我并没有留意。 「已经四个多月了。」方文氏腼腆一笑,摸了摸微微发圆的肚子,一脸幸福和甜蜜。 方云笙没有说话,只是温柔的看着他的妻儿。 那个眼神让我心如刀绞。 「上次来得匆忙,我竟然都没有注意——会是男孩还是女孩呢?」母亲笑着问。 她一向很喜欢孩子,尤其是粉嫩嫩的婴儿。好像连续养育了四个孩子,还不能满足。只可惜当前膝下只有大哥的孩子芸儿,虽然是孙儿,但毕竟只有一个。见别人家多子多福的,自然羡慕。 「现在还不能知道。」 「生养过的人总会有感觉的。看这样子,又像是个儿子。」 「我倒希望是个女儿。」 「女儿也很好。现在已经过了老脑筋的时代了。」母亲很开明的说。 他们谈着我,我便出去了。这个话题说的越多越深,我就越难受。 走到侧厅,我坐下来,一个人发着呆。 不知何时,一个人站在了我的身边。 是方云笙。 我看着他,说不出话来,任凭泪水从眼睛里渗出,一滴一滴,像是刚刚开掘的泉眼。 他蹲下来,抱住我,偎依到他的怀里。 「槿初,我对不起你。」 回家这段日子以来,他第一次和我说这样动情的话——没想到起首便是「对不起」。谁能告诉我——我们之间,究竟谁对不起谁? 他越是这样说,我越是无法怪他,更不用说恨他。我对他,从来没有恨,哪怕是当初他听从父命,娶了别的女子。 以前我会幻想他的心没有放弃过我,然而今时今刻,我犹疑了,不再肯定。 「我没事儿。」我笑了笑。 只是难受而已,不希望他多想。 我不想破坏他的家庭,也不希望他因我而破坏家庭。 许久,我擦干眼泪,平静下来,像一只小猫似的静静的靠在他的身边。 「槿初,找个好人家,嫁了吧。」 他看着我,忽然恳求道。 我愕然的抬起头,「你也认为我是老姑娘了,就快没人要了是吗?」 我问着他——他的话让我吃惊、甚至有些失望。 「不,你依旧年轻、美丽。可是,我不想看着你孤单一人,我希望有人陪伴你、照顾你。」 「这是你的真心话?」 我自然明白他的意思,可是这样的话母亲可以说,大哥、大嫂可以说,甚至任何一个可以给我婚姻建议的人都能说,除了他。 方云笙不再言语。 「你放心。」我冷了心,快步走出去。
第二十六章 假日斗茶 德元、明曦都放了假期,我们拉着芸儿整日在家里游戏、读书,或陪大哥说话,或陪母亲闲谈。一家人难得团聚,大哥大嫂很是高兴。假期的第四天,文澍便如约来到我家。我们一起欣赏、讨论湖畔派的诗歌,非常轻松、快乐。母亲见了,好像多了一个孩子一般,格外欢喜,执意让文澍在家里多住几日。 不知是谁起了头,说一起斗茶。自然,身为名震全国、山西数一数二的茶商世家,对茶的各种喝法、玩法自然是烂熟于心的。 斗茶,唐代时候称作茗战,是以比赛的形式品评茶质优劣的一种风俗,源起于中唐的贡茶制度,在文人荟萃的宋代极为盛行,自有一套严格的评判标准。 参加斗茶的人,要各自献出所藏名茶,轮流品尝,以决胜负。比赛内容包括茶叶的色相与芳香度、茶汤香醇度,茶具的优劣、煮水火候的缓急等等。斗茶要经过集体品评,以俱臻上乘者为胜。 我们这样嘻嘻哈哈的说着,便在家里有模有样的摆起茶具来。母亲、大嫂见了,也来了兴致,说要加入我们,和大哥一起做评判师——大哥自然不能多说话,只卧在靠椅上静静的看,但是看着我们玩也是分外的高兴些。 为了方便评选,大家统一使用绿茶。分发完毕后,大家便开始商议奖品和「惩罚」措施。 大哥笑着说,第一名可以获得大世界剧场的门票一张,吃喝玩乐一应俱全——这是我们这些年轻人都非常喜欢的。母亲则说,最末一名要给家人连沏三天茶,做一个地道的茶倌儿。如此约定,大家便格外紧张而且重视了。 只见文澍接过大嫂给他的一套茶具说道,一脸愁色的说道,「我不懂斗茶,怎么办?」 大嫂笑着说,「没关系,你输了,也不会让你这个客人在我家做三天茶倌儿的。」众人都嬉笑起来。 明曦帮他摆好茶具,劝说道,「没关系,我们的手艺都是二流,你就算三流,相差无几,也没有关系啊!」 德元笑问明曦,「你这是劝人家还是损人家?」说着把文澍推到我身边,说,「你跟槿初姐姐一组,不会让你吃亏的。」 于是我便「好心」的收留了文澍,和他约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毕竟我在英国这几年是很少玩这个游戏的,不知荒疏否。 斗茶讲究两大类标准: 一是汤色,即茶水的颜色。茶汤水色以浓厚明亮透底者为佳,若混浊暗淡透明度不足则为下品,此外茶汤中沉淀物愈少愈好。蔡襄《茶录》写道,「茶色贵白」,「以青白胜黄白」,就是在强调茶之汤色的明净。 二是汤花,即指汤面泛起的泡沫。决定汤花的优劣又有两项标准:第一是汤花的色泽,汤花的色泽与汤色是密切相关的,因此两者的标准是相同的;第二是汤花泛起后,水痕出现的早晚,早者为负,晚者为胜。 抽籤之后,先是明曦和德元斗,没想到明曦暗地把分到手的绿茶掉了包,取的是大哥房里的样茶——大区掌柜新近送来的最优样品,所以茶质显然比德元的好了一个档次,单在汤色方面就胜了他。 明曦的伎俩被我们指出来后,德元甚是不服,说她耍赖,要她换茶。 明曦反驳道,「我赖什么,只说要用绿茶,可没有说一定要用大嫂发的绿茶哦!何况,是我自己比你想的周到,知道家里哪有好茶。」说着从德元吐了一个舌头,德元作为小哥哥,自然无语。 接下来是德元和大嫂斗,大嫂只是随便取了平常家里喝的绿茶,自然比德元精选的茶品质略次一些,但是大嫂手艺精熟,用水得当,温度也控制得恰到好处,所以泡出来的茶汤花细细,气韵香醇,水、茶、盏融为一体,宛如天成。反观德元那边,虽然他的茶质较好,沖泡时却没有掌握好时间、温度,汤花一散,汤与盏相接的地方很快就露出了「水痕」——水痕出现的早晚,是汤花优劣的重要依据。早者为负,晚者为胜。 德元于是又败在大嫂手下。 众人见了,哈哈大笑,评说,「可见茶质不是问题。」 第三轮是德元和文澍斗——我在一旁指导文澍。这一次德元满是自信,为挽回面子,信誓旦旦的说一定要打败文澍。 「你才说过,文澍在学校帮了你很多,难道现在就忍心欺负人家?」我故意挑逗德元。 德元红了脸,说,「课业是课业,斗茶是斗茶,不要混为一谈好不好?」 文澍很慷慨的说没关系。 这一局没有悬念,自然是德元胜,不过文澍学到了高沖低泡等泡茶手法,也很高兴。 如此几轮下去,最后是我和明曦一决胜负。这时大哥已经回了房间,大嫂也带着芸儿睡觉去了,只有母亲还很有耐心的看着我们游戏——这一情景,像极了少时在山西王家大院的光景。
第二十七章 大大世界 还没开始,明曦便撒娇道,「你们可是两个人,不能欺负我一个小姑娘,我也要人帮忙。」说着拿眼瞧着母亲。 大家见此,都笑她斤斤计较。文澍见状,不得不为连累了我而感到惭愧。 我指着明曦笑道,「刚才和德元比的时候才用了『偷梁换柱』,现在又要来一个『树上开花』。」 (「树上开花」,三十六计之一。是指树上本来没有花,但可以借用假花点缀在上面,让人真假难辨。此计用在军事上,是指当自己的力量薄弱时,可以借别人的势力或某种因素,使自己看起来强大,以此虚张声势,慑服敌人。) 德元跟着扇风,「精闢!」 明曦不理,撇撇嘴道,「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只知道只要胜了你,我便可以去大世界看大大的世界,好吃好玩。」 我抿嘴一笑,任其自便,自己则开始烫壶温杯。明曦顿时紧张起来,瞅着母亲祈求指导,母亲只好笑着答应了。 然而,只在她手忙就乱之间,我的茶已经沖泡完毕,汤花细匀,有若「冷粥面」,紧咬盏沿,久聚不散——这种最佳效果名曰「咬盏」。德元见了,甚为开心,好像我替他解了胸中郁闷一般。 而明曦,由于求胜之心太过急切,反而没有控制好水温。母亲指导她温杯的一小会儿,她却没注意到壶已经沸腾了。 按理说,沖泡绿茶时煮水初沸即可,这样泡出的茶水较为鲜爽。温度太低则茶难溶解,温度太高则有损茶之精华,尤其是高级、优质的绿茶,在过高的温度下易被破坏变黄,同时茶叶中的有益元素及芳香物质在高温下也很快挥发、散失,使茶汤失去香味。 明曦输了,不由得撅起嘴来。母亲见了,便说,「好啦,好啦,你大哥说了,不论输赢,每人都有一张票,他怕你们在家憋坏了——文澍也一起去玩吧。」 于是,大家又欢喜起来,立即回去收拾,下午便集体去了大世界。 大世界剧场位于法租界的中心,以「中洋结合」为特点,即中西剧场、大小剧场、各类剧场相容存在,附近还有书店、咖啡店、歌舞厅等等休闲娱乐场所……由于建设规模和商业形态迎合了各个层次的市民需求,因此经营得红红火火,现在又赶上学生放假,更是热闹非凡。 恰巧正在上演《雷雨》等着名戏剧,我们看了一场;又去吃了五花八门的美食,逛了附近的商场。明曦的兴奋来得快去得也快,玩了没多久,便说自己累了。无奈,德元只好陪她回家。我和文澍决定再四处走走。 忽然,文澍拉着我说去一个好玩的地方。我很好奇,便随他去。原来他说的「好玩」便是附近的一家小型室内游乐场,里面虽然空间不算大,却五脏俱全,鞦韆、吊环、玩具小屋以及迷宫等应有尽有。 「想不到你这么有童心!」我骑在旋转木马上沖文澍笑道。 文澍骑在对面,说道,「小孩子有快乐的童年,我们当然也可以有快乐的成年。」 正说话间,只听一阵喝彩声传来。游乐场的最里面一群人围成大大的一圈,正在张望什么。 我和文澍也好奇的过去凑热闹。原来中央是一个小型的熘冰场,三五个人正在那熘冰,忽而旋转,忽而跳跃,很是精彩。 其中一对男女滑得尤其出众,平衡而又协调,像一对天鹅似的飞来飞去,自由翱翔。文澍忽然朝着其中一人唤道:「小妹!」 我先是吃惊,定睛一看,果然是文沁。她穿着浅色的衣裙,甚是素雅。她放开那人的手,两人都停了下来,换下了冰鞋,一前一后朝我们走来。走近时,我才看出来,那个和文沁跳舞的人竟然是元存勖!
第二十八章 游园巧遇 「真巧,原来你们也在这!」文沁见是我们,很是开心。看来她已经在这玩了好久,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细的汗珠。 元存勖也走过来。文沁的脸有些发红,解释说,她和几个同学在这里学熘冰,不巧遇到了元少爷,得知他会,就让他教自己。 哼!我才不相信元存勖这种人会简简单单的做老师,还不是在这里面钓女学生。我心里虽然这么想,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只是机械地笑了一下。 文澍此前在方家已经见过元存勖,虽然第一印象不是很完美,但对他还是很客气。而且,文澍是个善良的好哥哥,果然把文沁的话当了真,只告诉她早点回家,路上注意安全云云,顺便让她告诉家里人假期暂时在王家不回去了。 元存勖盯着我,满是疑问——他肯定没有想到我竟然会和文澍出现在这里,而且是「一起」出现。 说了几句话,文沁便和她的同学一起离开了,我和文澍也打算就此走掉。元存勖忽然拦住我说,「你留下,有点事要跟你说。」 我听了,犹豫了一下——本来想一口拒绝,但是又怕他在此纠缠闹事或是对文澍动手,便叫文澍先出去等我。 我故意走到一处人少的地方,看着元存勖,问他什么事。 「你怎么会跟他在一起?你们——是什么关系?」元存勖看着文澍离去的背影问道。 「这不需要你操心。」我傲然的看着他,看到他如此严肃而有些紧张的脸色,感到异样的好笑。 他沉默了几秒钟,忽然狠狠的说,「哼!你放心,我会让这小子好看!」 「他跟你无冤无仇,你凭什么让他『好看』?」 「谁要是胆敢跟我抢你,我就让他跪下去!」 「元存勖,你别胡来!告诉你,他是我的朋友。」我义正词严的说。 「那好,你告诉我,他是什么样的朋友?」 元存勖穷追不捨,一定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我很不耐烦,「我交什么样的朋友跟你有何关系?我还没问你你和你身边女人的关系呢!倒反过来问我,好像自己多正义似的!」 他听了,忽然笑了,说,「你是在关心我吗?你想知道我身边的人吗?」 我简直哭笑不得,天底下怎么会有这号人——别人的言外之意都听不出来。 我果断的摇摇头,表示毫不关心,「我跟你什么关系也没有。如果你没有正事的话,我要走了。」 元存勖对我冷漠的态度有些失望,「好,说正事吧,下个月是晋商大会,陪我一起去吧?」 我看着他,更加惊诧,他怎么会提出这种要求?就算他白送了价值不菲的药给我,算是帮了我们王家一个大忙,可也不必如此天真的以为我会俯首帖耳吧! 我感到无奈而可笑,「对不起,我对你的邀请不感兴趣。」 「为什么?除非你不去——」 我不理睬他的话,准备走开。 「你们王家是主要几个理事之一,你怎么能不去?」 废话!我在心里起火——我当然知道自己要去,半个月前大哥就跟我说这事了,虽然不需要我去交际,但至少要代表王家露个面儿。 我斜了他一眼,「去也不会跟你去。」 「难道是找那个还在象牙塔里做梦的书呆子陪你去?」 最讨厌被他看到我的心思。他明知道,到时候文澍他们已经开学,不可能来参加这个会。 「请你说话放尊重点!我去不去跟你没关系,跟谁去更是跟你没关系,请你不要再无事可干为一些不相干的人操心。」我的语调里已经加了几分怒气。 「好,会上见。到时我会为你送上一束花——」元存勖看着我,脸上挂着莫名的笑。 真没见过脸皮如此之厚的人! 我不再理他,便转身走开。 文澍正在外面等我,手里举着两只冰糕——可惜已经化了一半,上面的小兔子图案甚是戚然。 看到我有些不悦,他便笑着说,「看,像不像你的容色?」 我接过来,咬了一口,摇摇头,笑看着他说,「不像,我的容色能够变,它会变吗?」说完两人大笑起来。
第二十九章 恋恋鞦韆 假期很快就要结束了,最后两天,大家仿佛捨不得这悠闲的日子,格外用心的「玩」,玩扑克,看闲书,逛街,下棋——只有我,也许是回家之后一直都比较闲的缘故,懒懒的不知道做什么。 一日午后,明曦陪大嫂出去买衣服,德元和文澍在下棋,我则一个人来到了后院。两株梧桐树下,不知是谁特别用心的做了一架鞦韆,安了一个小小的藤椅——回家之后我竟然没有来过这里。我猜想,一定是下人们做给明曦玩的。只有小姑娘才喜欢悠悠的盪鞦韆,我和她一般大时,也是如此,看着心里喜欢,便也坐在上面盪起来。 不知何时,我竟然在藤椅上睡着了,醒来时,只觉得清风阵阵,身上覆了一件外衣。 睁开朦胧的睡眼,看到的是一双正在专注的盯着我的眸子。 「文澍,你怎么在这?你不是在和德元下棋吗?」 我猜是他给我披上的衣衫,以免我受寒。 「大嫂他们回来了,给德元买了衣服,他追着去试了。」 「哦。」我理了理刘海儿,胡乱的重新扎了一下头髮,「那你怎么不去?」 「我想和你待一会儿。」他说,目不转晴的看着我。 我笑了笑,没有说话,自顾自的挽着头髮。 「槿初,你真美——像一朵睡着的水仙花。」文澍看着我,很认真的说。 我只觉得脸有些发烫——可能是给太阳晒的,不由得拍了拍,笑道,「我只听过睡莲,没听过睡着的水仙花。」 「你是。现在醒了,就变成了绽开的水仙花。」 文澍笑起来——他的一双眼睛嵌在俊秀的脸上,笑起来像两团翠色的美玉。 「你错了。我是快要凋谢的水仙花。」我纠正他。 「怎么会?」 「因我就要老去了。二十三岁的女人还不老吗?女人最美的花季即将过去。」我把身上的衣服取下,百无聊赖的叠起来。 「在我心里,你永远不会老,不会凋谢。」 他的清澈的眼神写满了「痴」字。 我望着他的高挺而固执的鼻樑,忍不住捏了捏,笑道,「我可是比你大两岁呢。」 「两岁算什么?你那么美,那么年轻。」他拉过我的手,低下头,轻轻的吻了一下。 我微微吃了一惊,缩回了手。 「两岁,一个婴儿已经从出生学会了走路。两年,够你上完了一半的大学。不长吗?」 我淡淡的说。 时光仿佛倒流回多年前,年方十五六岁的我也是这般爱恋着长我七岁的方云笙。那时我不明白时间的意义,觉得七岁算什么,后来才知道,七岁的差距,足以让方云笙早早被家里订了婚,而我,在父母眼里还是应该上学读书的年龄。 他看出了我眼神里的失望和忧郁。 「那好,我和你变老。让你比我活得长,比我活得年轻。等你一百岁的时候,也许你会说:看!那个九十八岁的老头子,怎么皱纹这么多!」 我听了,忍不住笑出来,「我能活到那么老吗?」 「我会好好守护你,一定让你活到很老很老,到那时,你依然坐在这个鞦韆上,我已经迈不动脚步,可是手臂还有力气,还可以这样摇着你。」 他依旧痴然的看着我,两手搭在鞦韆架的两边,组成半个圆环,围住了我,似乎连同围住了我的心—— 「和你一起变老?」 我重复了一遍,像是问自己可不可以。 他重重的点了点头,一双净而美的眼睛,满是绵绵的爱意,掩不住的痴恋。 看着他的眼睛,我好像重拾起曾经的记忆、美丽的过往——仿佛又变回了十六岁的王槿初。 情不自禁的,我张开双手,搂住他的脖子,吻向他的眼睛……
第三十章 牧之礼 一开学,德元他们一走,家里又变得安静了。母亲知道了我和文澍的事,并不反对,只说看着文澍人不错,但是年纪比我小,未经世事,需要多接触多了解,不必着急。我理解母亲的意思,是担心我们太冲动,不稳定,便答应说好。 不久,许牧原从香港回来了,前来探望,还给大哥带了许多西药。他知道我曾去学校找过他,因此一回来没站脚就赶到我家来了。 「上次见到你的同事,他说你要一个多月才能回来,怎么这么快?」 「那边的校方本是让我多讲一阵子,可是这边的圣约翰大学发来电报,说教员人手紧缺,叫我赶紧回来。甚至说损失的津贴加倍偿还。我没有办法,只好从命。」他解释说。 「在哪里可好?你的讲座一定很受欢迎吧。」 「香港对国学的研究很有深度,也具备不错的国际视野,在吸收国外汉学家的成果方面,比我们要快要好。」 看来他这次收穫不菲。 从香港回来之后,衣着打扮上,他似乎变得更加欧式了。眼镜换成了崭新的金丝框,臂上多了一个深灰色的牛皮包,不再像此前那样靠胳膊夹文件了。 他打开文件包,取了一个精緻的八角小锦盒给我。 我颇为惊诧。从没想到他还给我送礼物。 他送给我手里。 「送你的。」 我打开一看,是一只羊脂白玉镯子,质纯色白,温润坚密,洁白无暇,宛若凝脂。 「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在中环的一家首饰店里,看到这个镯子,觉得很适合你,就买下了。」 我呆呆的看了半晌,不知所措。 「这礼物太贵重了,我不能收。」我终于说道,递还给他。 他有些吃惊,但终究没有接。 「原来你不喜欢。」 「不是,我——我不能收。」我没有解释。 他定了半晌,默默的喝茶。 「你还打算回英国吗?」 「我想我会留下来。」 「是什么你改变了主意?」他显得很惊诧,也很高兴,激动的推了推眼镜。 「是一个人。」我踟蹰片刻,淡淡的说出。 「哦?」许牧原像是吃了一惊,也许他没有想到,我会这么快就陷入了恋爱之中。 「槿初,我们是老朋友了,你一定了解我。」 他欲言又止。 「对不起,牧原。」我确实了解他,在很早之前就隐约猜出了他的心思,只是不敢确定。但此刻,即便能够确定,我也只能这么说。 「槿初,虽然你不是为我留下来,但是你肯留下来,我一样感到高兴。」 许牧原的话让我忽生感动。 「能告诉我是谁吗?——如果你愿意告诉我的话。」 我说了文澍的名字,「他是圣约翰大学工程学院的学生。」 「哦,世界真小。」许牧原忽然也说了这么一句。 我忽然觉得,并不是这个世界太小,也不是中国太小,而是因为战争的缘故,把所有认识的不认识的人都聚到了上海这个城市,活动的范围如此之小,经不起出去一走;似乎时间也变得珍贵而短暂,经不起等待。 「我祝福你们。」许牧原重重的点了点头。 他一直是一个学者型的绅士,过去是,现在也是。 「谢谢你。」我看到他的神情,心里有些感伤。 其实我并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在短短的几天内就被文澍吸引了,而对于眼前的这个和我相识多年的老朋友的感情却不能动心——人的情感,也许真是世间最奇怪的东西,像水银一般,一旦滚成球状,就很难捉住;一旦进入你的内心,就真的让你中了「毒」。 我把镯子还给他,说,「你一定会找到适合佩戴它的女子。」 他握住我的手,恳切的道,「请你收下,留作纪念吧。」
第三十一章 荷塘月色 那日临走时,许牧原邀请我去参加下周一他主讲的一个学术讲座,转眼便到了日子。许牧原的讲座定在下午四点,德元因为上课,没能来参加,我便约了文澍同去。 许牧原在圣约翰学校任教不过三年,却积累了很好的美誉——自然,无论是他谦逊周正的为人,还是博学多识的学问,都足以吸引人们前来欣赏,因此偌大的教室里,很快挤满了仰慕他的来自各个年级、各个学院的学生,甚至还有年轻的教员同事。我们的支持,很快就淹没在众人如雷的喝彩之中。 讲座完毕,许牧原立即被一群学生围住了——我们远远的和他打了招唿告别,便来到了校园里的一处荷塘。 月牙初起,天色氤氲,由于天气尤暖,这里行人如织,说笑声不绝于耳。荷叶如一汪翡翠,早有青蛙蹲立于叶上放喉歌唱,一群金鱼在荷叶下面灵动的游来游去,好似捉迷藏。 忽然想到古人的诗句:「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乱入池中看不见,闻歌始觉有人来。」此情此景,颇有几分匹配。 我和文澍沿着鹅卵石的曲径漫步,随便说着话,甚是轻松、愉快。文澍挽着我的手,说,「真想永远这样——安静、平和,在这象牙塔里与世无争。」 我笑了,「没有什么是永远,一切都在变,一切都会变。」 说完这句话,我便有些懊悔——有时我似乎过于现实,甚至不肯沉浸于短暂的梦幻。这种变化,是我回国之后才明显发觉的,以前在英国读书的时候,我何尝不是和文澍一样的想法。 「感情,也许不一样。至少我对你的心不会变。」他很执着。 「很多男人都对女人说过这句话。」我继续尊重现实的说着。 「你不相信我么?」文澍看到我如此平淡,觉得奇怪。 我摇摇头,「没有不相信你。只是,人的感情终究躲不过时间的影响,这是无法拒绝的事实。有的人以为,爱上一个人,一定会到海枯石烂,但是在现实中,往往是海未枯,石未烂,人却已经改变。」 「你说的也对——人的感情总会变的。但是一万个爱侣、家庭里面,总会有一两对相濡以沫、矢志不渝的。我见过的固然不多,但是就拿我的长姐和姐夫来说,他们却是这样的一对。」 文澍执意要寻出证明自己观点的例子,却是一个我最不愿意听到的例子。 我不再说话,只是看着荷塘里的鱼儿,它们自由自在的游着,成双结对,恰恰表现着方才文澍所说的「相濡以沫」。文澍的话一字不漏的渗进耳朵来。 「其实我能够感觉到,我姐姐刚嫁到方家的时候,方云笙并不是真的爱她,可以说,并不爱她。」 我依旧静静的听着,不置一词。月光如流水照射下来,照进荷塘,映着浅浅的涟漪,我的心忽然变得和这荷塘一样幽暗。 「我猜,他的心里一定有过别的女子。以他的品格和气质,定然不会差。只不过因为家道中落,才屈服于长辈的安排。」文澍一边拨弄着路边的花叶,一边说。 「然后呢?」我问他。 「可是多年过去,他终究是感悟到了我姐姐的爱和付出,变得体贴了,开始爱她,爱这个家。」 「哦。」我几乎是被一股惯性的力量推着,才勉强说出这个字。 「所以说,人的感情就像含在贝壳里的砂,就算是最坚硬的砂石,在贝壳的濡染下,也有希望变成珍珠。是不是?」 他看着我,祈求我的回答。 我的头忽然变得千钧重,几乎抬不起来——权当我默默认同了吧。 「你累了么?我送你回去吧。」文澍看着我的神色不如刚才那般欢快,以为我走得乏了。 我点了点头。 到了校园门口,我坚持要自己回去,他便替我叫了黄包车,目送我离开。
第三十二章 自斟迷茫 在黄包车上只坐了一会儿,我便觉得胸口发堵,难受得想吐。便付了钱,下了车,独自一个人走着。 天色并不算太晚,路上还有些行人。道路两边的商铺还没有打烊,依旧传出阵阵的说笑声,有人进进出出。 我漫无目的走了几步,感到双脚发麻,似乎更累了。面前正好是一家装潢华丽的店,看到靠窗的一排还有很多位置,我便走了进去。 屋内一股浓烈的酒香菸气迎面扑来,让我生出一种很想放纵自己的*。 服务生走上前问,「请问小姐点什么?」 「雪茄、香槟——还有好酒,统统拿上来——」 我的口齿似乎不太好用,最后一个字几乎已经没有力气说出来。服务生似懂非懂,好像不能完全确认我想要什么,过了一会儿,便连茶带水,红酒、香槟一起端上,并附了雪茄及菸灰缸。 我一个人自斟自饮,只觉得头沉沉的,像被压在了泰峰的山石下面,看不到光亮。 文澍的话刺痛了我,虽然他是无意的。可是当我情不自禁的想起方云笙和方文氏举案齐眉、相近如宾的神态,心里就如被针扎一般。——其实我本来已经并不在意了,如果没有人提醒我去「想」的话。 我并不嫉妒他们——他们是相得益彰的一对夫妻,是天作之合。只是,我不由自主的感到一种和威士忌一样浓烈的挫败感。 在这个世界上奔波了二十余年,却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归宿,连精神的寄託都恍惚为无。英伦三岛也许不算是完整的寄託,但那里安静到让我失忆——我的世界里固然已经没有深爱的「他」,却也同时隐没了有情的「我」,如此,相安无事,有何不好? 可是,现在呢,一语惊醒梦中人似的,沉寂的我忽然醒来,却发现自己的世界是孑然一身。 那么,应该好好去想自己的出路。不论去哪里,不论以何种方式,给自己一个唿吸这个世界每一分鲜活空气的窗口。 可是,窗口在哪? 我的面前好像只有一堵墙,隔着今日的我和过去的我,无法找到完整的自己。 酒一杯杯下肚,烟也勉强抽了一根,眼睛里涌出泪来,不知道是给烟呛得难受,还是心里的痛楚得到了释放。 过了很久,一个服务生走过来,说,「小姐,我们要打烊了,有人来接您吗?」 「接我?」我的脑袋晕晕的。 确实需要有人来接我。给谁打个电话呢?呃,不管是谁,管家也好,僕人也罢,至少先得搞清楚我现在在哪。 「这里是哪?」 「这里是槿缘轩。」 我的耳朵在蜂鸣,听不清服务生的话。 「你说什么?这是哪里?」 那个服务生又重复了一遍。 槿缘轩? 我不太相信。进来的时候好像没有注意到他们的招牌。 我觑着恹恹欲睡的眼睛,仔细的看了一眼那个钧窑出品的彩瓷莲花菸灰缸,上面果然引着「槿缘轩」三个小小的楷字。 竟然不知不觉来到了这个地方。 我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想走出去,却已经没有丝毫力气,脑袋越来越重,眼睛所见的世界近乎朦胧。 这时一个声音轻轻的飞入耳朵——「你们都下去吧。」 我似乎说了什么,还拿了钱包——但没有多久,便伏在桌案上,任凭自己的头埋了下去。
第三十三章 眠在槿缘 睡了不知多久,幽幽如在深谷。勐然醒来时,才发现自己睡在一张软软的大床上,发现身上的衣服被换成了宽松的睡衣,头髮也被解开披散下来,不由得感到诧异。 开了床头灯,四下里望去,却没有一个人。 这不是我的家,也不是我的房间。我在哪? 手上的表还在,指针指向凌晨五点。我究竟睡了多久? 脑袋有些晕——隐约想起昨天晚上似乎喝了很多酒,好像有服务生来结帐,我似乎还给了很多小费。再后来,好像有人说话,有人搀扶着我走了——走去了哪里? 看到灯光照在墙壁上的微型油画上——各式各样的花卉作品,木槿、芍药、百合……还有许多叫不上名字的,映衬得屋子很温馨,很舒适。 难道这里仍是槿缘轩?似乎不太像是普通的寓所——我下了床,翻起桌上的日历,扫了一眼上面的标识,证实了我的判断。 那么带我来这里的是—— 元存勖? 想着,我不由得裹紧了身体。昨日穿的衣服不见了,只有床头的一件新衣——我到底喝了多少酒,怎么会醉到一无所知? 我不敢相信自己如此愚蠢的行为!也许已经造成了无比懊悔的后果! 看到落地窗透出几分亮光,我便穿着睡衣,裹了一个毛毯,向阳台走去。打开帘子一看,宽敞的阳台外面,竟然是一片浅浅的水湾,蔚蓝无比。 一个身着一袭白色亚麻衣裤的人,正靠在阳台上抽菸。 听到声音,他回头一笑。 那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笑。 「喏,还要再来一支吗?」他走上前来,笑着说。 他的笑依旧带着几分邪意,看的次数多了,似乎不再觉得诡异,但依然让我感到紧张,满腹狐疑,永远缺乏一种安全感。 「你,怎么在这里?」我小声的问,故意避开他送过来的雪茄。 「这是我的住所。我怎么不能在这里?」他照旧倚在栏杆上,打量着我的全身,笑道。 其实他不说,我也能猜到,只不过实在不想直接问那个问题,但终究还是忍不住。 「那,你为什么带我来这里?你,有没有对我怎么样?!」 他凝视着我,脸上的笑意味深长,半晌,他才吐出了一个烟圈。 「王槿初小姐,你醉得一塌煳涂,不把你带到这里还能把你送到街上?不过,说说看,你希望我把你怎么样?」 我躲开他的目光,不说话。 他笑嘻嘻的靠近我,拍着我的肩膀,贴着我的耳朵轻轻的说,「羊入虎口,还能怎么样?我可是一个男人。」 我的心顿时紧张起来,低了头,绷着脸,然而不争气的眼泪却不由自主的簌簌的落下来,藏也藏不住。 他见了,怔了片刻。忽然,又像发了慈悲一般,放开我的肩膀,说,「你怎么哭了?我又没有把你怎么样。连衣服都是女僕帮你换下来的。这么爱哭!」 我抬起头,半信半疑的看着他。 「就算我想得到你,也会光明正大的征服你,连同你的心。」他傲然的说。 我听了,扭过头,走进了屋子里。 元存勖跟了进来,走到我的面前。像是忽然变了一个人似的,方才逗弄的神色全然不见,而是很严肃的问道,「你真的在和文家的二少爷交往?」 没想到他这么快就打听到了底细。 我没有做声,拿起梳子开始胡乱的梳头髮。只想收拾一下赶快从这里走开,不想多和他纠缠什么。 「他只不过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怎么能够懂得爱你?」 元存勖夺下我手中的梳子,一双勐兽似的眼睛直直的盯住我,他的眼神很奇怪,像是质疑又像是关切。 文澍的爱也许尚不成熟,可是我依然不会想要元存勖的「关切」。于我,他的所有关切等同于烦心的纠缠。 「你认为他比不上你,是吗?」我任凭头髮乱乱的,一股气蓄势待发。 他没有说话,自然是默认。然而那点骄傲与蔑视却全部毫不掩饰的写在了他的脸上。 「好吧,我告诉你,为什么是他不是你。因为他简单,你复杂;他谦逊,你骄傲;他温雅,你霸道。这样够不够?」 我一口气说出来,流畅得连自己都感到惊诧,好像背了几百遍似的,实际却是此刻被他逼问脱口而出的。 元存勖听我这样说完,一时间好像被堵住了嘴,只是凝然看着我,像要看透我的灵魂。忽然,他蓦地抓住我的肩膀,异常低沉的说道,「可是,你说的这些,不正是你自己吗?难道你不复杂吗?你不骄傲、不霸道吗?你是我见过的最难懂、最任性的女人!」 「终有一天你会明白,你眼中的我,便是我眼中的你。你和我,才是一路人!」 元存勖丢下这些话,便转身走了出去。我一个人呆呆的杵在原地,全然无语。
第三十四章 名片故事 每年的八月十五,山西几个交好的家族便会组织一场私人交流会,一起吃吃饭,喝喝茶,聊聊生意,等等。一开始只是三五家,后来越做越大,加入了十几家,变成了一年一度很有名气的盛会。前几年我不在的时候,都是大哥偕同大嫂去参加——母亲带着德元、明曦也去过,因为这个大会,无论男女老幼,一律不拒。 今年的晋商大会,母亲说自己身体吃不消,不想去;大嫂一心在家里照顾大哥,也不肯去;德元、明曦都在学校上课,无法请假,只能心嚮往之。于是,只好我去。 明曦从学校给家里打来电话,特地请我代她收集所有参会者的名片。 我很好奇,不知道她想要做什么,抱怨道,「你要那么多名片干什么?你又不去做生意?」 「我喜欢收藏这些。」她在电话那头曼声祈求。 「收藏?」我半信半疑,「要什么人的?要多少?」 「所有人。」她强调,「来的每一个人,每一张名片。一个不能少哦。」 我心中奇怪,猜不透她的心思。就算收藏,也不需要这么多吧——听母亲说,近两年来每次与会者不下四五十人,难道我要抱着一摞名片四处奔走? 见我有些不情愿,她便哀求道,「好姐姐,我赶明儿给你绣一个围巾如何?」 明曦自小心灵手巧,她的女红常常受到全家人的称赞,恐怕在当今的女子中,也是百里挑一的好手艺。配上一等一的好材料,她手里出来的成品简直胜过外面服饰店百倍。不过,平日里别人求她绣一个手帕,她都嫌繁琐,推了又推,现在竟然主动要给我绣围巾,实在让我吃了一惊。 于是我只得答应她,将所有参会者的名片一个不落的要过来。那就意味着,我自己也要印制一堆卡片,然后抛开平常女子的那些羞涩、腼腆,厚着脸皮去结识每一个人。 参会的前一天,僕人把印制好的名片给我看。 我打开盒子,取出一张仔细端视—— 卡片的正面写的是我的名字,只有「王槿初」三个字,毫无修饰的简洁干净,简单衬着白毫银针的底印,由此便知是山西第一茶商王氏的名片。背面却有玄机,印的是英国剑桥大学的名胜风光康河,那图案若隐若现,曼妙灵动,让人忍不住想起着名诗人徐志摩多年前发表在《新月》上的那首诗: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艷影,在我的心头荡漾。……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徐是新月派诗人的代表,文笔飘逸,意境脱俗,说起来我们还是校友,只不过,唯有此刻见了这小小的图片,才让我意识到自己竟然如此怀念昔日朝夕置身其中的学府,为在那里学习过、生活过而感到骄傲和荣幸。 我捧在手里,看了又看,格外欢喜,诧异道,「这是谁设计的?如此精妙?」 这般精緻的艺术之作肯定不是出自那些普通的印刷小店。 「是大少爷亲自设计的。让我们问问二小姐可否喜欢?」 竟然是大哥——想不到大哥如此有心! 是啊,也只有大哥如此关心我的小小名片,这小小的卡片蕴含着王家的形象和我的格调。也只有大哥,深知我内心对英国留学生活的怀念和不舍,他是在盼我留下的同时,又苦心孤诣的想办法安慰我的心! 「喜欢,非常喜欢。」我开心的笑道。 这样的名片,可以让我自信满满的发给每一个人。
第三十五章 商大会 偌大的敞厅里,聚满了乌压压的人。因为主旨在于交流,所以形式比较随意,现任会长做了简单的发言后,诸人便分散到各出,寻了旧交老友,边吃边喝,闲话去了。 我在会上也遇到了王家生意上的合作人,代大哥表达了一下友好,虽然机械而且枯燥,但却是必不可少。不久又看到了文家的一老一少,文老爷和文沁;文澍在学校有课没能来。此外还有二叔家的几位堂兄弟——他们打着元存劭的招牌来的;自从他们分出去之后,我们已经很少见面,此刻见了,也无甚话说。 幸而遇到了苏曼芝,总算多一些趣味。许久未见,原来她哥哥去香港做生意,请她到那游玩了一圈。果然是无忧无虑的贵族小姐,天涯海角,任其遨游。有了苏曼芝作伴,我终于不必再孤单。 「又是在替明曦收集名片吧?」苏曼芝真是精怪,什么事只看一个头,就知道了尾。 「是啊,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此前的每一年我都参加,她跟着你母亲一起来,偷偷的跟人家换名片。」 「原来如此。她都要什么人的名片?拿去做什么?」我很好奇。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她总是像一个土拨鼠似的,四处游走,我怎么跟得上她?」说着,苏曼芝噗嗤笑了。 土拨鼠?真够形象的。不过明曦的确是这样一个小女子,表面上安安静静的,话不多说,可是用不了多久,熟识她的人就会知道,她的脑袋里装了许多古怪的想法,只是不外扬,一个人暗地里麻麻利利的实施着。 可是那些想法,她不说,任谁也猜不着最深的秘密。 我一边和苏曼芝闲谈,一遍拿眼睛四处寻人,看着顺眼的,就说几句话,然后换来对方的名片;苏曼芝也在一旁帮忙。其实,来的人无论老少,几乎都是一个生意圈子,多少都有几分交情。要是大哥来,估计一句话都不必说,人家必定纷纷把名片拱手奉上。不过我和苏曼芝两个人,绿叶红花两相宜,也招来不少瞩目的眼睛,不必太费力,名片已经递上不少。 每个人的名片都各有特色,当然,有的就是白纸一张,全无修饰,只求不把名字印错,还有的就是雕琢一下字体,不用行楷,而用小篆、草书,可惜太过深奥的我连名字都看不懂。也有一部分,和我的又几分相似,印制了底色、图案,有的选用晋商大院的门楼、石狮子,也有的是水墨图画。 忽然,我收到了一张颇为奇特的名片,那上面印的竟然是银票!什么人如此炫耀?真是又可笑又有趣。 「小姐,你好,可否把你的名片也送我一张?」 对面一个男子看着我,温恭的笑着。 我恍然醒悟,原来这张名片是他给我的。 忍住笑,我便自己的名片递了出去。翻起方才递来的名片,只见上面印的名字是「渠绍祖」。 好耳熟的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 「你是王槿初小姐?」 他有些诧异的看着我。 我应声说是。 看样子他好像认识我。不过这并不奇怪,从我回来那一天起,恐怕这个远洋留学长达七载、至今待字闺中的二小姐之名就已经传遍三晋商圈了。 「你是渠——」 「渠绍祖。」他又重复了一遍。 哦,我想起来了,是此前母亲和三叔说的那个开票号和当铺的渠家少爷。
第三十六章 渠家少爷 没想到这个人就是渠绍祖。 说话之际,我早已将他打量了一番。虽然如三叔所说,此人年纪和我相仿,然而看穿着打扮,应该是一个比较保守的人,一身绸缎长衫,看似华贵,实则老气。举止之间,柔柔懦懦,毫无男子之刚气。不过,我依然保持着该有的客气。 「听说你从英国留学回来?」他似乎对我很好奇,两只眼睛直盯着看。想必他也知道了家里长辈说的这门亲事,今日之见面,也算是互相了解的机会。 我点了点头,却找不出别的什么话来和他交流。 他的眼神让我感到浑身不自在。 「唔,怨不得你三叔说你学问好。现在看来,不仅学问好,人也俊。」他嘻嘻笑着。 我没有说话,冷冷的看了他一眼。他的语调很是奇怪,不知道是贊语,还是调笑。 他好像觉察到了自己的失态,便急忙转换了话题,「那你一定晓得那些西方国家的银行了——」 这倒是一个可以说说的话题。 「了解一些。你也知道?哦,我想起来了,你家是开票号的,当然知道银行——」 他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嘆了口气,「哎,现在票号的生意几乎没有了,日子难熬啊!」 其实我早已听闻现在票号的日子很不好过,连歷史长达百年之久、业务全国第一的日升昌都已经于多年前倒闭了,其他实力不济的小票号又能如何呢?我猜测渠家的财力,如今更多靠当铺和一些其他业务支持吧。 「我爹说,生意全是给那些银行的东家抢走的!」他有些愤恨。 我很想纠正他,银行不是票号,没有纯粹的东家。如果硬说有东家,也是无数个东家的联合,商人、机构,甚至包括政府在内,而非一家之买卖。 然而我终究忍住,不想与他解释。 渠绍祖只是一味的哀怨,并没有任何想探知的*。他只是可怜那些失掉的银票,憎恶那些抢他生意的人,却并不晓得这是什么缘故。 我只道,「生意场上的竞争,这是难免的。」 他摇了摇头,低沉的说,「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呜唿哀哉!」 「以三晋富商的实力,自然可以联手办银行,为何不试一试,以此抗衡西方资本的压迫?」 他一脸茫然,我便把西方银行和国内银行的设立简单的说了说。 他听了,眉宇间的困惑更多了,忽然道,「办银行?不行,我听我爹说过,要办银行,那就得出钱出人,最后啥都得不到。我们可不能做这个冤大头!」 我感到诧异,连我这个外行人都曾听说过联手办银行的法子——清朝末年由江浙商人筹办的大清银行、民国七年设立的中国农工银行,等等,诸如此类,无一不是这个行当里歷史性的大事件,也是票号改革的一条路子,而他却闻之却当做洪水勐兽,避之不及。真是—— 也许,渠绍祖只是懂得一点儿从他父辈手里接过来的中国最传统的生意,甚至连那一亩三分地的生意也不一定完全知晓,更无用说了解、反思这个行当日渐衰颓的走势和未来改革的办法。 至此,我方才略微明白中国为什么如此落后了。渠绍祖只是千千万万个小商人的一个缩影而已。 恰在这再无话可说之际,苏曼芝回来了,手里拎着一束花。 「这位是苏曼芝小姐。」我介绍道。 渠绍祖看到苏曼芝,脸上的乌云色瞬间即散,笑着把名片也给了她一张。 苏曼芝接过来,看了一眼,「原来是渠少爷。可我没有名片哦——」 「没关系。我早就知道苏小姐的大名了。只是恳请苏小姐万万留下联繫方式,方便以后——」 渠绍祖目不转晴的盯着苏曼芝,笑吟吟的说。 「不如这样——」 苏曼芝从包里取出一支口红,在渠绍祖的名片上写了自己的名字和公馆地址,还给了他。 我见他们很是聊得来,便藉口有事打算先走开。 苏曼芝忽然叫住我,说,「喏,有人送你的花。」说着便把手中的花塞给我。 这是一束胭脂色的木槿花,红艷欲滴,从来没有收到过的。 「什么人送的?」 苏曼芝努努嘴,示意我看大厅的正南方。
第三十七章 不如不见 我扭头看去,只见元存勖正被一群人围着,众星拱月一般——这些星星之中自然以年轻女性居多,她们和我手中的花一样娇艷迷人。然而他竟然还在百忙之中朝我这里笑着看。 我扭过头去,在他的视线范围内,公然把花随随便便的插进了一张桌上的空瓶里,然后很潇洒的向大厅的北区走去。如果把这个交流厅想像成整个地球,那么他在南极,我一定会选北极。 收集了许多名片,有些累了,想到廊子里透透气。再看元存勖,依旧在人群中,正忙着说笑。我便装作看不见——同时幻想着他可能一时眼花注意不到我,于是径直从人群之中「拨」出路来,往外走去。 才到走廊的拐角处,后面的脚步声却已经跟来。 听了多次,我已经能够在五步之内辨别出那个跟来的脚步——穿着皮鞋,快而沉稳。除了阴魂不散的元存勖,还会有谁? 我知道逃不远,便埋头装作整理包中的名片,也不去看来人。 「王槿初小姐,你要去哪?难道不吃中饭了?」元存勖拦住我,指了指腕錶。 「你没出现的时候,本小姐还有些许胃口,一看到你就饱了。」我仰起头,抬了抬眼皮,看了他一眼。 「怎么,不想看到我?」他叼着雪茄,嬉笑着。 「还算有自知之明。」我很明确的告诉他。 「你可真够——」他有些生气,话只说了一半便戛然而止。 「怎么?冷血?」 我直视着他的眼睛,毫不犹豫的替他说了出来。 他苦笑了一下,摇了摇头,又吸了一口雪茄,吐出来,好像在平息自己的心情似的。 忽然,他贴着我的耳朵,轻轻说道,「我们可是同房睡过觉的——」 一副猥琐的样子。 「你!好吧,你也说了,是同房,又不是圆房。怎么样?」 我的脸涨得通红,却依旧不肯屈服。 「早知如此,我当初不应该对你这样的女人发慈悲,让你还有今日的说辞!」他把雪茄掐灭,重重的摁在旁边的柱子上。 「怎么?后悔了?晚矣。」我毫不留情,故作得意地说。 「你这个女人!」 他的脸色忽然一变,霍然攥住我的手,我只觉得骨头都要被他捏碎了。 「放开我。」我挣扎着。他却不肯放手。 「你究竟想怎么样?」我又震惊,又愤怒,大声喊道。 「我要你。」他扯过我的胳膊,紧紧抱住我的身体。 「休想!」 我被他牢牢的钳制到他和柱子之间的缝隙里,已经完全没有逃跑的空间,却仍然不肯服软。 元存勖毫不理会我的倔强,一口烟滚滚的沖向我的鼻翼。 正在这时,一个清亮的声音传来,唤了一声「槿初!」 是苏曼芝。 元存勖见了她,自觉无趣,只好放开我,我得以抽身走到苏曼芝身边。 苏曼芝看了一眼元存勖,没有说什么,只把我拉到她的身边护住。 元存勖恨屋及乌,对苏曼芝也没有好脸色,恶狠狠的瞪了她一眼。 「就你多事!」说完便转身走开。 「他没有弄疼你吧?」苏曼芝没有理他,只是关切的问着我。 我揉着手腕,说不出话来。 苏曼芝看到我眼角湿润,便不再问,转而安慰道,「不要挂在心上,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会对人甜得像蜜,一会冷得像块冰。」 他就是一只狼,彻头彻尾的一只狼。我暗暗的想。
第三十八章 真实面目 吃过中饭,名片已经搜集得差不多了。我便想拉着苏曼芝离开,可她还想多玩一会儿——对她来说,这是一个钓取金龟婿的好机会,怎能错过?无奈,只好跟着她,帮着撒网。 不久,苏曼芝见我累了,笑道,「有你在我身边,我怎么会有机会?」 我笑说,「我不会影响你的。你这样的美女,不以财胜,以貌胜。」 过了一会儿,苏曼芝忽然想起了什么,提醒我说,「你的名片,是不是少了一个人?」 我不解。她又努了努嘴,「喏,就是你最讨厌的那个人。」 「你说元存勖啊,我不要他的。」 「那你就对小妹食言了。你可不要想骗她,说元家最喜欢玩的二少爷没有来。」 我踟蹰不定,惯性的四下里扫了一眼,没有看到那个人——不会是走了吧。 苏曼芝推着我,说「喏,他现在应该在三楼拐角的那个吸菸厅。」 我看着她,欲去不去的犹豫着,便打趣说,「你不会真怕我把你的异性朋友抢走吧?」 「就是就是。」苏曼芝催促着我。看她的样子,可能是希望帮我和元存勖圆个场吧,毕竟同在上海,低头不见抬头见。 我走到三楼的吸菸室,里面并没有人,百无聊赖之际便走向旁边的一个茶室,想找个僻静的地方歇息一下。 见门半掩着,我便推了直入,谁知却看到一个男子正在搂着一个女子亲抚,两人都卧在沙发上,完全没有注意到门外的脚步声。 我当即吃了一吓,忙退出来,然而推门声已经像一枚针似的「掉」了出去,捂也捂不住。那两人也吃了一惊,都朝我看过来—— 就在「对不起」三个字刚要满含歉意的蹦出去时,我却呆住了,那个男子是元存勖,女的竟然是文沁! 我的心跳几乎瞬间停止,完全不知道该如何收场,只好急急忙忙奔下楼去,直奔向一楼的出口,只想赶快逃离这里。 那个熟悉的脚步声却又紧追不捨的跟了出来,一直追到一层大堂。 元存勖抓住我的胳膊,挡住我的去路。由于飞快的半走半跑,我们两人都气喘吁吁。 我用力的推开他,义无反顾的向前走出去。 他再次追上来,拦住我。 大厅这么宽敞,外面的路那么多,我却偏偏要从他手上抢出一条路才行——好像自从我来到上海之后,一直就是这个状态! 我是堂堂的王家二小姐,却像是被他嬉耍的蝈蝈,跳不出他的手掌心。这是什么道理? 「你这混蛋!」 我气愤至极,不顾一切的骂出来。如果没看到这一幕,我怎么知道、确信他的真实嘴脸?! 我的声音仿佛震得顶上的吊灯都晃了起来,或者,许是我的瞳孔模煳了。 他看着我,一脸阴沉如铁,没有反驳,也没有说话。 「让开!」我盯着他,怒道。 元存勖却不肯动。 我拿起包,使出浑身的力气,狠狠的摔倒他身上。这一用力,把包里装的名片都震得飞了出来,纸片像雪花一样四散飞舞,散落在大堂的四面八方、角角落落。 一天的努力就这样白费了。 我将不再奢求明曦的谅解,也不再奢求她许诺的围巾。秋天到来的时候,也许我已成冰。 苏曼芝从楼上跑了下来,见到这一幕,也诧异的呆住了。 我的心全然凉透,再无留意,开步走了出去。 这一次,没有人拦我,也没有人再追来。
第三十九章 闭门思过 此后的几天,我呆在家里,不肯出门,也很少说话。任何人来访,都一概不见。母亲以为我病了,很是担忧。大嫂百般询问跟着去的下人,才大略知道我又和元存勖又吵架了,但又不知就里。他们见我不肯解释,也不好多问。 前日的事诚然让我的头脑受到了不小的轰炸——虽然我一向是理性的,但也素来是血性的。 他竟然敢这样戏弄我,简直—— 我的心情如同过山车,开始是气急败坏,其后是郁闷痛苦,最后呢,在多日的闭门思过后,变成了心灰意冷。 也许一开始就错了,不该和他借药,不该和他做什么交易,不该去参加什么晋商大会——甚至不应该见到他!看他一眼,还不如自戳双目! 虽然情绪如此激烈,但我什么也不肯发泄出来,只闭关在屋里,让母亲等人放心,只不要人来打扰就好。母亲也知道我的癖性,遇到什么事喜欢装在心里晾着,让它随着时间自行发散——就像年末做的腊(xi)肉一般,腌制后需要经过慢慢的烘烤,或在日光下一日一日的曝晒,最后只剩下结实的精肉。而我的心,怒气冷却后,则会只剩下空空的平静。 隔了两日,苏曼芝来看我,见我一副病容,大吃一惊。 「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我已经三天没有梳洗,蓬头垢面,宛如村妇,定然把她吓了一跳。 「回归原始面目。」 「哎,你真不懂事。一个女人想把自己变漂亮多不容易,为一张脸也要花上三年;可是要想把自己变丑,只需三天。」 我听了,把头埋在枕头里,无言以答,无颜以见。 苏曼芝拨开枕头,把一个小方盒子给我。是名片盒。 原来那天走后,是她帮我把失落的名片收集起来的。 「谢谢你。」我来了点精神,接过来,勉强笑了笑。 「是他让你伤心了吧?」苏曼芝道。 她故意略去了那个名字。 「他还不配。」我愤愤的说。 「那你又为什么伤心?为什么把自己关起来?」 「我讨厌上海。」 「你是讨厌这里的人吧。」 我趴在床上,只顾发着呆,脑子里的细胞完全不动,死寂死寂的。 苏曼芝盯了我一会儿,忽然很慎重的说,「我必须告诉你一件事。」 我没有反应。她讲我听。 「那天你走后,有一个男子来找你,好像是文家的少爷。」 「文澍,他来做什么?」 「他好像是来找你的。我告诉她你已经走了。他有些失落,可能想约你出去吧。」 「哦。」我应了一声,因为他妹妹文沁的事,我一时半会儿不想见他。 「可是——」苏曼芝忽然欲言又止。 我催促她直说下去。 「不知怎么着,他和元存勖撞上了,两个人不知道说了些,竟然动起手来——」 我听了,忙从床上起来,急切的问苏曼芝,「打起来了?后来呢?」 「后来被众人拉开了,不过好像文家少爷受了伤,元存勖也——」 我从床上跳下,开始梳头、更衣—— 谁管那个该死的元存勖,我只关心文澍。如果他把文澍打伤了,我一定不会绕过他。 苏曼芝见我急急忙忙、一脸焦急,也猜出了三分。 「你要去哪?」 「文家。」 她怕我过于冲动,便要与我同去。我没有拒绝。 换了衣服,简单洗漱了一番,便叫了小杨开车,带我和苏曼芝一起直奔文家。
第四十章 探望文澍 我并没有去过文家的住所,只听德元说过一次地址,却没有记得十分清楚,好像在虹口区的什么地方。幸好小杨对那里比较熟悉,打听了半晌,才找到文家的住处。 这是一个二层小洋楼,没有院子,道路也十分狭窄,连停车的地方都找不到,我便让小杨去街上停,直接在车上等我们。 摁了门铃,一个女佣人出来开门。 还未说话,只听屋内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问「谁来了」。话音未落,一个人已经迎了出来,却是文沁。 四目相对,她吃了一惊,我也吃了一惊。 她的脸顿时变得通红,弱声弱气的请我们进去,同时打发佣人倒茶。 我说不必费事,只是来探望一下文澍。 「他在楼上,我去叫他。」 文沁确认了我的来意,才放了心。说着便上了楼,方迈出两步,又回头跟我说,「我哥伤得不重,请二小姐不要担心。」 苏曼芝看着她的裊娜的身影,笑着说道,「倒是一个不错的姑娘,长得也还标緻,只不过年纪还太小——」 说着她摇了摇头。不知道是在为文沁惋惜,还是为元存勖嘆息。 不多时,文澍已经下了楼。他的眉骨贴着两片白色的药贴,脸颊处还有些淤青,不过看上去并不算十分严重,我暗暗舒了一口气。 「槿初,你来了!」 他见我来了,很是高兴,流露出忍不住的喜悦,握住了我的手。 「怎么样,伤得重不重?」 虽然已经放心,但还是摸了摸他的额头,问了一句。 「没事,轻伤。」 文澍攥住我的手,脸上的喜悦掩盖了伤痛。 「找医生看了没有?千万不要发炎——」我提醒着。 「医生开了药,说化了淤就好了,没有什么严重的。」 我低了头,不再说话。心里有点乱,不知道该说什么。既不能责怪他,也不愿劝说他。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是听不进劝的。 「真的,你莫要为我担心。」说着,他抚住了我的双肩。 不知何时,苏曼芝和文沁都已经悄悄的退出去了。 我拥到他的怀里,眼睛忍不住湿润起来,「你不要再做这样的傻事了。」 「为了你,我可以赴汤蹈火。」 他吻着我的额头,满含爱意,同时又志气满满。 「我不要你赴汤蹈火,如果你受了严重的伤,我怎么——」 其实我想说的第一句话是怎么和他家里人交待——毕竟,他是文家的独子,是文家的继承人。如若他不好,方文氏定然怪我,那么方云笙也不会好过。 哎,此刻我的脑子里,竟然还在记挂着方云笙!我为自己感到可悲、可怜、可笑。有时候,我真的想过,如此轻易的接受文澍,是不是因为他和方云笙的那一点点关系呢?希望不要是这样的心理作祟,而是在真实的感受这个年轻的男子吧! 被他这样拥着,我感到很平静,很安全。 文澍搂紧了我,说,「槿初,我不会再让那个元存勖欺负你的。无论他多么有钱,多么霸道,我也不会让他夺走你!」 我埋头在他的怀中,低头不语。 我不希望文澍再为我和元存勖过不去,虽然没有人愿意承认,但事实就是如此:他是斗不过元存勖的。 临走时,文沁送我们出来。门口处,她想和我说话,但有些难以启齿。苏曼芝见状,便说先到车里等我。 文沁定了片刻,终于鼓了很大的勇气,说,「二小姐,我知道我做的不对,但求你不要告诉别人,尤其是我哥。」 我有些惊诧,没想到这个女孩子会这么直接。她这样说,估计是怕她哥再为她的事和元存勖起争执吧。 她低着头,咬了咬牙,继续说道,「我知道元少爷心里没有我,只不过是——可我喜欢他。」 「你的事我不会告诉别人,因为你的事与我无关。好自为之。」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把这最俗的四个字留给她。 少女的心最傻最天真,却也最难琢磨。 离开文家,我反而有些释然了。 当听到文澍被打伤时,我的第一反应是去找元存勖算帐,但是终究没有去——这是男人和男人的斗争,是弱肉强食。 对于这样的丛林法则,最好的对待是尊重。
第四十一章 名片背后 不久,明曦从学校回来,问我要名片。我给她,她很高兴,欢欢喜喜的抱着就跑了。我想自己总算完成了一个许诺——想到那日的一波三折,可见随便一个许诺都是不容易而且沉重的。 未多时,明曦又返回到我的屋子,问为什么少了一个人。 我很诧异——她又没有去,怎么知道少了谁的。 我问她,她不肯说,只是闷声回了自己的屋子。 定神想了想,我隐约有些明白了,难道是——却不敢相信这个诡异的假想。 我走进她的房间,看到所有的名片都散在桌子上,此前已经被认认真真的一个一个翻过了。 明曦正伏在桌子上,半托着脑袋,翻看一个本子。那是她的同学录,一向藏得十分隐蔽,从来不给我们看。 她察觉到我走进来,很快的合上了。然而我的眼睛已经敏锐的看到了一个影像,纸页上贴了几张发旧的名片。 那几张被保存得十分精心的名片都印着同一个名字,元存勖。 眼前的这一切都证实了那个可怕的假想。那不是假想,而是*裸的现实。 明曦一心想要的、悉心收藏的竟然是元存勖的名片! 我从她的手中拿过本子——她很紧张,但却不敢违背她的姐姐。 「你为什么收集元存勖的名片?」 明曦避开我的眼神,不说话。 「你不会是找他买药吧?」我的语气里带着几分冷峻。 「我喜欢他。」 这四个字从明曦口中轻轻说出来,着实让我吃了一惊,虽然我早已做好心理准备。 「他喜欢你吗?」我反问道。 明曦没有说话。 「元存勖交往的女子有多少,你知道吗?」 明曦安静得像一只小猫,依旧没有说话。我看到她明丽的眸子红润起来。 「不要走近他。」 我说出了唯一的一句劝。 「凭什么你可以得到,我却不能要?」 我吃了一惊,没想到明曦这样发问。可见她早已听说我和元存勖的事,无论是从家里人还是外面的闲言碎语听来的。 「他不是一个好人。」 「可是我爱他。」 「爱?」 我简直无话可说,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怎么会知道什么是「爱」?! 我被这句话气得发颤,一只手已经高高扬起,然而落到半空,却止住了—— 这个凌厉而固执的眼神太熟悉了—— 十六岁的王槿初,不也一心一意的爱上了长他好几岁的方云笙吗?而且这份爱,竟然比顽石还要顽强,至今都没有随时光裂开一道缝隙。眼前十六岁的明曦,像极了当年的那个傻女孩。 对于几欲献身给那个风流少爷的文沁,我只能说一句「好自为之」。而对于痴痴暗恋着那个梦中王子的明曦,却无话可说。 一切劝说,皆是如鲠在喉,半个字也说不出来,唯有痛楚自吞。 当发现名片背后的真相时,我的第一反应是去找元存勖理论,但是终究没有去——这是男人和女人的游戏,是你情我愿。 对于这样的游戏规则,最好的对待也是尊重。
第四十二章 倾诉心曲 明曦的事我没有和家里任何一个人说。因为眼下家里最重要的事是大哥的病,其次就是王家的生意,而不是这些忽风忽雨的儿女私情。 不过,纵然心里明白得很,而且尽可能做到了理智,我却无法克制住内心的郁闷,于是打电话给苏曼芝,约她出来喝茶。 「你好了?」苏曼芝见我不再是那番颓唐的神色,很是高兴。 「我的康復能力很好。也要多谢你的开导。」我捧着茶,慢慢品着。 忽然觉得,这样品茶很有情调——仿佛经歷过自暴自弃式的几天,心房不但没有紧缩,反而更加宽敞。有如狂风暴雨过后的天空,不仅没有一丝灰暗的残迹,反而更加明朗。 「这便是你的独到之处,不像一般女人似的,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哭得死去活来。」 苏曼芝饮了一口茶,意味深长的说道。 我听了,心有所思。 「怎么?既然康復了,还有什么放不下?」 苏曼芝一向善于察言观色。 我只好把明曦的事情和她说了,并猜测她准是此前几次跟大哥或是母亲参加晋商大会时认识的元存勖。 苏曼芝似乎没有特别惊诧,反而像是司空见惯一般。 「明曦认识他的年纪还小,估计元存勖都不一定记得她。」 「如果真是那样,我倒要念阿弥陀佛了!这样那只恶狼就不会像纠缠我似的纠缠她了。」 「可怜的明曦,才十六岁,就把心给了他。」苏曼芝点了一支烟,徐徐的抽着,好像看空世事一般。 「想不通这些女人,怎么都如此甘心投身于他,抛心给他?好像全上海只有他一个男人似的!」 我想到明曦、文沁这些年纪轻轻的花苞一般的少女,竟然前赴后继的喜欢上元存勖,只觉得不解而可笑。 苏曼芝听了,笑道,「如果你不是王槿初——说出这样的话,我会以为你不是女人。」 我不由得愕然。 「世间的女人都是一个样子,一见美男误终身。」她的语气里夹着嘲弄,「至少大多数如此。连我也不例外。」 「为什么?」我脱口问道。 不过,这个问题太深奥,不好解释,不好回答。 我便换个问题,追问道,「为什么偏偏是元存勖?总不至于就是你以前跟我说的那些缘由吧,什么有钱,什么有貌,会玩会闹?」 说出这一串词,简直像说顺口熘。 「槿初,你在国外呆久了,自然不理解。」苏曼芝磕了磕菸灰,「现在这个世道,整日里兵荒马乱,谁知道谁活多长呢?说不定明天上海就会沦陷,连逃都不知道逃哪去。所以,心中有所爱——都不必说爱,只要有所取,就即刻取之,不必犹豫。」 我听了,觉得仿佛有些道理,却又不能完全信服。 「不过你也不要焦虑。明曦还小,等到大些,也许就明白了呢。」苏曼芝安慰着我,我点了点头。 「曼芝,你有喜欢的人吗?」 我从来没有问过她这个问题,只等着她告诉我。但说到这个话题,终究是没有忍住。 「喜欢怎样,不喜欢怎样。对我来说,这并不重要。我已经不是十六七的少女了。」苏曼芝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 她忽然道,「实话告诉你,如果元存勖说『想要我』,我会毫不犹豫的答应他。」苏曼芝说着,哈哈大笑起来。 原来那天她听到了我们的话。 然而,她的这句俏皮话似真似假,让人捉摸不透。 「你们都会毫不犹豫的答应他,可我却是毫不犹豫的拒绝他。也许他还没有尝到过被拒绝的滋味吧!」我竟然感到几分爽快。 「你这么一说,确实有点意思。我还没有听说过哪个他看上的女子拒绝过他——男人嘛,总是想成为一个征服者。而你,却让他碰了钉子。」 「我说过,我们不是一路人。他本不该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方才是玩笑话。」苏曼芝看了我一眼,掐灭了菸灰,使劲了按在菸灰缸里,「我想,他是真的喜欢你。」 从苏曼芝口中说出这句话,着实让我吃了一惊。 元存勖说的那个喜欢,我半个字都不会信;可苏曼芝看似不经意的一句话,却让我怀疑自己的判断。 就算元存勖真的喜欢我,可是他的那种喜欢,那点儿喜欢,却有着不可承受之痛、之重。 我不愿、也不会接受一个逼迫式的「喜欢」。
第四十三章 大哥病重 按照那位老苗医的药方,吃了一个多月的药,大哥的病情稳定了许多,偶尔还能在大嫂的搀扶之下,到大厅里坐上一时三刻。然而,随着战乱的加剧、战事的蔓延,整个中国到处都是兵荒马乱,人们流离失所,生意上的采货供货也愈发困难。那些苗药,莫说那几类珍品,连最为普通的药材也越来越少。有时打发下人跑遍整个上海所有的药铺子,也只能买来一斤半斤,还得花大价钱、找熟人,而这点药根本用不了几天。 方云笙前来探望大哥,得知这个消息后,便通过一些熟识的採办关系,从元家在广东、广西等地的药铺,帮我们买来了茯苓、天麻、半夏、南星、首乌等药材。 看到这些在上海已经甚为紧缺的药材,被连续的一包一包的送来,我心中甚是感激。但与此同时,我又担心方云笙因为这事担风险,一旦被元存劭发现,方云笙的饭碗恐怕就保不住了。他们一家上下,主要靠着他——方云笙的二弟方云筌没有什么本事,只是给一家当铺做帐房先生,薪资微薄,连自己的老婆孩子吃饭都是问题,不仅在奉养长辈、养家餬口方面帮不了什么忙,还要常常求助于方云笙。 他是方家老小的支柱,我怎么忍心让他冒风险? 「云哥,这些药你不要带了,只需告诉我地址,我叫僕人去那些药铺子买,路程远一些也没有关系。」 我把钱给他,心中有些不安。 「槿初,你不要担心我。我会小心的。这些药进货困难,越来越紧缺,单单让下人去买,恐怕买不全,也买不到好的。」 方云笙早已比我想得更清楚、更周到,方方面面都没落下。 「可是——」 「没什么『可是』。」方云笙异常的坚决。 那一瞬间,忽然让我想起一幕,有一次我们一起上学,天突然下起了大雨,我们俩只带了一把小小的油纸伞,他坚持给我打,我不同意,可是他却毫不让步,给我撑了一路,自己则淋了一路。 「这件事交给我,好吗?」他很诚恳的看着我,使我再也说不出什么,只好让他继续冒风险给大哥买药了。 此后,我又去拜访了几次伊藤医生,买了些西药回来。现在无论是外面就医的形势,还是大哥自身的病势,都是越来越灰暗,没有什么更好的法子,只好中西药并用,祈求有所转机。 不久,苏曼芝推荐了一位来自北京的、中医药学校毕业的年轻大夫,名叫梁復,据称擅长针灸,熟知隔药灸、柳条灸、灯芯灸、桑枝灸等种种方法,也颇懂一些治疗肺病的针灸之道,建议我们用这一方法试一试。 苏曼芝怕我和家里人不放心他的功夫火候,特地亲自过来说明,「小梁虽然年轻,但是生于北京有名的医药世家,他的太爷爷曾经在太医院就职,还给光绪皇帝针过灸呢!我以前在北京的时候,有一次生了一场大病,就是小梁给我『针』好的!」 其实梁复比苏曼芝至少大了三四岁,约摸二十六七岁,只是长得年轻、又比较腼腆而已。可是她却一口一个小梁,硬是把一个成熟的大男人给叫成了小伙子。我们见了,忍俊不禁。 听了梁復针对大哥病状的一些分析,加上苏曼芝说得有板有眼,让我觉得这个方法可行。说与母亲等人听,他们也同意试一试,于是便请梁復隔三差五给大哥做一次治疗。 接连半个多月,这个法子诚然收到了一些成效——虽然只是缓解性的,不能治本,但是对于大哥病痛的减轻已然是很好的帮助。
第四十四章 艰难之际 眨眼已经快到年底,生意上的事务越来越多,而大哥的病却没有丝毫好转,于是便委託我和几位老掌柜的看帐、理帐,拿一些生意上的决策。 幸而在这小半年里,我一直频繁接触,也很用心的学习,才慢慢上了门路。大哥知道了,格外欣慰,诸多要事便让我来定夺,不必再问他的意见。唯有母亲,似乎能够看出我的心思,那就是等着大哥病好,等着德元毕业,再把家业交付给这些应该当家的男人们。不过,她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时不时提醒我「注意身子,不要过于辛苦」云云。 这一日,作为王家生意总管的常掌柜找到我,一脸愁云的摊开帐本,说有两桩事得和我商量个办法。 「上个月底,本来有河南、河北两省茶庄的一笔银钱到帐,结果分管那两个省的掌柜的来信说,因为闹兵乱,许多商家的钱一时到不了帐,暂且只能收上来六成,其他的最快也得下个月底才能到。」 「这两地没到的帐还有多少?」 「大约十一万。」 「哦,如此。另一桩呢?」 「福建武夷山、江西庐山以及云南西双版纳三处还欠茶农一笔钱。这快到年底了,茶农们等着咱们给钱过年,也开始催帐了。这三处的帐年初采货的时候已经付了一部分,现在还缺着一些。」 「咱们欠了这三地的茶农多少钱?」 「大约十万块。」常掌柜说着,又翻了一遍帐本,看看还有哪里的钱可以尽快提上来,然而脸上只有凝重的失望,「这可是不小的口子啊!」 「也就是说,如果河北、河南两地的茶庄把剩下的钱收回来,咱们就有足够的钱去付茶农的帐,是吗?」 常掌柜的点了点头,转而嘆了一口气,说道,「可是,现在的问题是到期的帐收不上来,闽、赣、云的茶农那边就付不了钱,要闹乱子的!」 「这三省还能坚持多久?冀、豫两地的帐最快什么时候能收上来?」 「我前些日子派人去打探了,福建、云南两地顶多再撑一个月,江西那边已经有人扬言要抢茶庄了,也就再支持十天八天;也派人去河南、河北催去了,这都已经过了六七天了,到现在还没回音,哎!」 这两桩事,实际上是一桩事,就是银钱周转的问题。对于很多生意人来说,他们的业务之死掉,并不是因为没钱、没货,而是因为周转不灵。犹如蛇的七寸,这银钱周转就是生意人的命门! 也就是说,要渡过这次生意的难关,至少需要筹到十万块钱,而且最好是在十天以内。 这诚然不是一个小数目。在这个年月,一个小商铺就算生意兴隆年流水也就千元上下,一个在繁华商圈开百货店的小企业主年收入也不过两三千元。 十万块钱,是至少三四十家茶庄一年的流水! 如果放在太平年月,到三晋商人的圈子里走一遭,便可转眼借到,救急之后再连本带利一併归还,这并不是一件难事。然而当下,向谁借呢?去政府开办的银行?走关系、办手续等等一套,不知道要借到猴年马月。思来想去,恐怕最好的办法还是最传统的办法,找生意人!
第四十五章 年底告急 我跟大哥商量此事,他建议我先去找祁县渠家拆借一半,以解燃眉之急——虽然渠家的票号生意已经近乎散掉,但是渠家老当家的是个地地道道的守财奴,据说战乱刚起时就已经积攒了不少家私给他儿子,一定会有现钱在手,短期周转是可行的。再有,看在两家多年交情的份上,方便张口——毕竟在这战乱的时节,有今朝无明日,对于交情不够深的人,有些人家是不肯轻易借出这么一大笔钱的。 至于另一半,大哥说他再想办法和其他几位世交商量——考虑到临近年底,各家也都忙于周转,一时间不一定能够借得出太多,但多找几家问问,就算凑不全,也能先给茶农们吃点定心丸,多争取些时间。 听了大哥的话,我便决定去找渠绍祖——上次听他说,他爹已经把大部分生意转给了他打理,那么他也算是少当家的了。如果他肯帮忙,自然能够解当下之急。 于是当日下午,便让小杨开车送我去渠家公馆。因为此前收了渠绍祖的名片,知道他家的地址,所以很快就找到了。 渠家恐怕是在沪有名声的晋商里唯一一户住在平房的大家——至少我回上海以后只见过这么一家。 整个宅子有点像北方的四合院,但格局上并不齐整,院子前后隔为三排,第一排是四间屋子,第二排是五间,最后一排由于少了边上一角,只有三间屋子。放眼看去,总共大约十二间,都是老旧之态,可见他们住进来以后,也没有像别人家似的按照自己喜欢的样式翻新。 怪不得渠绍祖的名片上写的地址不是什么公馆之类,而是「渠家大院」。对于一向讲究住宅美观、建筑气魄的晋商来说,这样的院子竟然也敢自称「大院」,实在寒涩。 不过,俗话说得好,「人不可貌相」,也许这些旧屋灰瓦之内,正藏着渠家的万贯家私,说不定只是故意掩人耳目呢?仿佛一个人,虽然阔得流油儿,却硬要穿一件破衣裳上街,以防有人朝他伸手借钱。 可惜,渠家的名声早已响遍三晋商圈,再怎么捂,也挡不住我这样的「穷人」来借钱。 敲了门,有僕人来接。我们说明拜访来意,那僕人却说,渠家老爷和老夫人去东南亚探亲去了,并不在家,短时间也回不来。 我便问渠绍祖在哪,那僕人不肯说,不久一个管家出来,只是硬声硬气的叫我们改天再来。 我告诉他,我是王家的二小姐,找渠绍祖有事。 那管家好像对我的名字有所知晓——毕竟三叔和他家老爷已经老早以前就提及这门婚事了,与主人距离较近的下人也许多少有所耳闻。 于是,那管家像忽然醒过神来似的,立即毕恭毕敬起来。客客气气的请我坐了,然后恭恭敬敬的告知我他家少爷此刻并不在家。 我便问何时能回。那管家有些紧张,只说有事外出,一时半会儿回不来。 真奇怪!偌大的一个宅院,老少主人却全都不在,只留下一堆瑟瑟缩缩的僕人,这究竟是什么人家? 难道将来我要嫁入这样的人家?简直不敢相信! 无奈之下,我和小杨只好出来。那管家恭送不迭。 我已经觉察出那管家是在故意搪塞,可是有什么办法找到渠绍祖呢? 小杨忽然想出一个点子,先叫我去车上等,他寻了个藉口叫出来一个僕人,把他拉到僻静处,问他家主人的行踪。那僕人开始还支支吾吾不肯说,后来小杨给他塞了一枚银元,又送上一根好烟,方才从其口中探出了话。 不多时,小杨回到车上,把那人的话一字不落的告诉了我: 渠绍祖在舞月楼。
第四十六章 舞月摇魂 我已经隐约猜测出了舞月楼是什么地方,心中自然是五分诧异,五分不耻。真没想到,与我谈婚论嫁的竟然是这样一个人! 然而,忍住了一切愠怒,还是和小杨开车过去了。无论怎么样,眼下只有找到渠绍祖,才能解救生意上的危机。如果能解决这次危机,他爱怎么寻欢就怎么寻欢,我不但不动气,还得谢谢他呢! 不久,便到了南京路的舞月楼。 才是傍晚,这里已经灯火辉煌,靓丽迷眼,阵阵歌声从楼上幽幽的传来,如泣如诉,如怨如慕,叫人心意飞扬。这样的美景,这样的歌声,怎能不勾走路人的魂魄呢? 这种地方不是女人该来的,准确的说,不是正经的女人应该来的。 可是,为了办一件正经的事,自爱如我,也必须来。我深吸一口气,和小杨走了进去。 一进门,便有一阵香风扑面而来,无数花枝招展的舞女闯入眼帘,小杨见了,紧张的红了脸,碰了碰我的袖子,问道,「二小姐,咱们还进去吗?」 我几乎闭住了唿吸,但终于还是憋足了胆气,说道,「上楼。」 一楼是迎客,有人喝茶有人倒水;二楼以上才是待客,是一间间隐秘的隔屋,有的开着门,有的关着门,有的半开半掩,犹如琵琶半遮面。 一楼大堂的女人见我这样一个身着洋装的小姐走进来,似乎吃了一惊,纷纷碎语起来。 我不闻不管,径直上楼。小杨在身后紧忙跟着我,丝毫不敢离开半步。 「小姐,有何贵干?」一个女人拦住了我,粉扑满面,笑脸迎人,容貌姣好,身姿婀娜,看上去不超过三十岁,气场却是十足。看样子她应该就是这里的老闆娘——此前小杨跟我说过的林秀娘。 「林老闆,需要你帮我找个人。」虽然对方是个女子,我还是按照惯例称唿她为老闆。 「不敢当。原来小姐是来找人——告诉我找哪位,我去看看。您和这位小哥呢,先在楼下雅间稍等片刻。」这个女人还比较客气,她招唿了一个副手——副经理模样的人,来领我们。如此着急,怕是耽误「生意」吧。 「好,我找渠绍祖。」说毕,我们便跟着那人下了楼。 等了半晌,只见一个男僕下楼来到我们的包间,笑嘻嘻的说道,「不好意思,小姐,您说的那位渠少爷不在我们这,您是不是去别家找找?这附近还有醉月楼、荷月楼——」 「你们真找过了?」小杨冲着那个僕人道。这不是明摆着敷衍我们吗? 「别废话,我知道他在这。你若找不出来,我自己去找。」我站起身来。 「小姐,这怎么行?客人这会儿都忙着呢——」那男僕需要拦阻,却被小杨吓了出去。 我不再理会他的敷衍,和小杨径直上楼。 林秀娘见我们硬闯,便迅速招唿了几个大汉,在二楼拐角处围住了我们。 「怎么?你们敢打人?」小杨护在我身前,铁青着脸道。 小杨人高马大,身材魁梧,光凭站在人前的身板也能给人一定的慑服之力。 林秀娘依旧和颜悦色,上前道,「小哥,我们可不想让您轻动贵手。只想让你家小姐别再这里胡闹,赶紧回去就好了。这里,是正经女人来的地方吗?」说着,她哈哈笑起来,带着一旁看热闹的几个老爷们也笑了起来。 「你把渠绍祖叫出来,我家小姐找他有话说,丝毫不干你们的生意。不然的话,休怪我手硬,砸了你的场子!」小杨气势不减,吼道。 「怎么着,害怕你不成?」林秀娘也忽然怒起来。正要招唿几个大汉上前,忽然一个男僕跑过来,沖她耳语几句。 林秀娘像是接了秘密指令一般,顿时平下怒气朝楼梯口南侧的一间客室看去,对我说,「喏,那呢,自己去吧!」说完带众散去。 我和小杨也不管许多,便朝那客室走去。推开门,只见一个人正歪着身子躺在榻上,手里拿着一桿烟枪,一个女人给他烧烟,一个女人给他捶背,还有一个正在给他捏脚。 缭绕的烟雾之中,半瞎子也能看清楚,那个人正是我要找的渠绍祖。
第四十七章 奸伪如斯 渠绍祖见我开门进来,登时吓了一跳,忙撂下手中的烟枪,叫几个女人出去。 「王小姐,你怎么来了?」他从榻上爬起来,匆匆忙忙穿了鞋,上前笑问。 「找你有事。」我看到这一幕,虽然觉得噁心,但并不生气,因此语气依然十分平静。 「有事啊?叫个下人来告诉我不就得了!何必劳您亲自跑一趟?」他仍旧嬉笑,然而脸上的肌肉愈发僵硬。 也许他此时心中正在纳闷和自责,纳闷的是我怎么会知道他在这,自责的是就算抽大烟、找舞女,也不该给我撞见——毕竟以后要是真联了姻,面子上总是不好过的。 「事情比较急,所以我就自己来了。」我简单说道。没有提到他家找过他的事。 「什么事?」 「坐下说。」我坐在客室的沙发座上,小杨站到了我的身后。 虽然这里面的烟气和脂粉味混到一起,呛人又腻人,但不失为一个可以私下谈事的地方。 渠绍祖也拉了一张椅子过来,手里拿着菸袋,磨搓着,坐到我的对面,等我开口。 「王家生意上有些烦难,想跟你借点钱。」我开门见山。 「借钱啊——这还不好说?借多少?」渠绍祖还算爽快。 我在他面前比划了一个巴掌的手势。 「五——千?」他笑着问道。 「五万。」我冷静的说。 他那磨搓着菸丝的手立即僵住了,脸上的神情顿时僵住,瞬间成了一副雕塑。 「五——万?!二小姐,你不是开玩笑吧?」 「我会来这里和你开玩笑?」 他看着我的神色,显然已经确定这不是开玩笑。 「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我——我得同我爹商量一下。」渠绍祖犹豫着说, 「多久?」 「我爹回山西老家了,一时半会儿回不来,电报也发不过去。恐怕得半个月才能给你答覆。」 渠家的管家才说他们老爷和夫人去东南亚了,可能是假;但是渠绍祖自己说他爹娘回了山西,也不太像真。看来这两个人嘴里都没一句实话,也罢,我又不是和他老子借钱,只要拿住渠绍祖即可。 「不行。我等不了那么久。」我盯着他,用眼神逼着他。 渠绍祖见我如此坚决,不由得呆住,空气如静止一般。 这时,方才的那个副经理走进来,亲自为我们斟了一壶茶,说了一句「慢用」,便退出去了。 「二小姐,我知道不该拒绝你,可是这么一大笔钱——五万哪,也不是谁说拿得出就拿得出的,是吧?」 「我知道你们渠家的实力,你能拿得出。我想你也知道我们王家的实力,也不是还不起。我可以向你保证,两个月之内,一定全部还清,连本带利,一分不少。」 「是,是,我当然知道——我怎么会怕你不还我呢?只不过,你也知道,现在世道这么乱,已经不是从前,生意也不再是以往那么简单。这钱一旦借出去,就没有保障啦,就像那些票号,一夜之间,说倒闭就倒闭了!」 「你到底想说什么?需要什么保障?」 渠绍祖「嘿嘿」的笑了两声,他的心里肯定已经打好了算盘,下好了棋局。真看不出来,他这骨弱如柴的身架里,竟然装了一个如此诡异缜密的灵魂。 「只要二小姐肯与我定下婚约——」 原来这才是他最后的将军! 「与你定下婚约?」我勐地站起身来,眼睛里射出鄙视的目光。 「一旦二小姐成为我们渠家的人,这钱财上的事,还不是二小姐一句话,要多少有多少!况且,这不是早晚的事吗?」 渠绍祖翘起嘴角,嘻嘻笑着,往椅子后面一靠,俨然成竹在胸。而我,却呆如木头,一时凝住。
第四十八章 楼主现身 「你——」 我并不确定自己将要脱口的两个字是什么,那一刻于我是千钧一髮的时刻。也许一向精明的我会犯傻,轻易许了婚姻;也许一向自尊的我会怒骂,瞬间断了王家的救命稻草! 然而,后面的话还没有来得及出口,门忽然开了,一个人走了进来。 「绍祖兄,好久不见啊!」 元存勖穿着一身白色西装,似乎要在这烟花场所里显得格外干净似的;嘴里照例叼着一直深棕色的雪茄,依旧梳着精緻得一丝不苟的短髮,精神抖擞,傲气逼人。林秀娘跟在他的身后,笑靥倾城。 我诧异于他的出现,但只是抬眼看了看他,没有说话。 渠绍祖见是元存勖,忙起身请他坐下,口中叫着「存勖老弟」,极其客套而近乎。 「怎么?约王小姐喝茶?」元存勖不以为意,看了我一眼,笑着问。 「是,是。」渠绍祖一时找不出别的解释,只好含煳的应着。 不知为什么,他见了元存勖,有点像老鼠见了猫,方才那几分张扬绽放的自信顿时萎靡了不少。 「请喝茶怎么能选我这里呢?这可不太合适啊!」元存勖给渠绍祖点了一根雪茄,递了过去,渠绍祖似乎受宠若惊,不知道接还是不接,讪讪的磨搓着手。 元存勖塞给他,「拿着,把你那老烟枪先扔一边!」 渠绍祖讪讪的接了,连声道了两个「好的」。 原来这舞月楼是元存勖的地盘——我颇为惊诧。这样的豪华地段,这样的靡丽奢华,竟然是他的产业!不过,除了他这样的人,还有谁会置办这样的产业呢? 可见他这种人,也只能放在这种地方浸淫。我憎恶的想。 「喏,二小姐也来一支?」元存勖又点了一根,递给我。 我没有接,别过头去,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 元存勖不甚计较,把先前的那根吸了半截的烟直接掐掉,直接抽起这根新的来。 「渠少爷,最近生意可好?听说你家老爷子去东南亚了,是不是给你找南洋女郎去了?」元存勖忽然改了称唿,脸上挂着淫邪的笑。 在我看来,这个笑好像浓缩了这舞月楼所有的淫笑。然而在渠绍祖看来,这笑却是对他这个渠家少爷出乎意料的客气和友好。 「元兄见笑了,见笑了,哪有的事?没有的事?」渠绍祖古铜色的脸上顿时发黑,像被人抹了一脸炭灰一样。 「怎么不是?这话可是你前天在百宝门那边亲自说的啊!」 元存勖并不放开他这个把柄,依旧得意的摆弄着,嬉耍如逗猴。百宝门,沪上最有名的赌坊之一,这个我听过。 渠绍祖把一直堵在嘴里的雪茄菸拿出来,满脸愧色的说道,「元兄既然知道了,就替兄弟守点秘密,可别在王小姐面前让我没脸啊!」 难道你还有脸?我心中嘲笑的想。 见他像要找个地方钻进去似的,我便故作轻松的开口道,「渠少爷,你莫要如此紧张。就算将来我真进了你家的门,成了你的正室夫人,我也不会管你去找南洋女郎还是太平洋美女,我可不是眼睛里放不下人的妒妇!」 元存勖听了,原来嬉笑的脸色顿时一变——他现在才听明白渠绍祖和我这一个来回的对话的真实意思。或许,他还要纳闷怎么会突然间多了这层意思。 原来,他并不知道王渠两家正在筹划联姻的事。
第四十九章 一个帐本 渠绍祖听到我的话,脸色一阵红一阵白,把已经熄灭的雪茄掐到手里,依旧磨搓着手心,像是要以钻木取火的方式让菸头自燃似的。他赔笑道,「二小姐雅量,留过洋的女人就是不一样!这要是放在一般的婆娘上,肯定就大闹一通、一走了之了,哪肯坐下来跟我说话?看看你二小姐,多么、多么有大家之礼……」 他受到了我的「宽解」,忽然来了劲似的,絮絮叨叨起来。 我见他说的粗俗,暗笑着:我不肯一走了之,还不是因为有事求你,否则一样拿鞋底对着你的脸说拜拜! 林秀娘招唿下人给我们添了茶。举杯之间,她已经很有眼力见的朝元存勖悄悄耳语几句,元存勖的眼睛看着我,露出恍然大悟的隐笑。 没想到他们这里的人耳朵真尖,原来方才进来的副经理已经把听去的话都传达给了上头——不过干这一行的,不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怎么行呢? 我见此形势,知道这件事已经不可能谈下去,便要起身离开。 元存勖直接用眼神拦住我,道,「怎么?生意还没说完,就要走了?」 估计此刻渠绍祖巴不得我走呢。 元存勖挥了挥手,叫身边的几个下人们都出去。 屋子里只剩下五个人,他、我、林秀娘、小杨,还有一个笑不得、哭不得的渠绍祖。 我便依旧坐在沙发上,不说话,把主动权交给元存勖,看他怎么说。 「渠老弟,」元存勖翘着二郎腿,一只手掐着雪茄,悠然的吸着,开口道。 渠绍祖望着他,把椅子往前微微蹭了蹭。 「这也快到年底了,咱们的帐,是不是该结一结了?」 说着,元存勖的两指间举着雪茄露出的一小截灰色的菸灰,朝渠绍祖面前的菸灰缸里磕了磕,那一下一下像锥子似的钉在渠绍祖的耳朵里。 「对,对,是该结了,是该结了。」 渠绍祖今天一定是抽了不少大烟,说的话不算多,但很多话都是重复着说两遍。 我和小杨这两个局外人自然有几分纳闷。 「大约多少?」渠绍祖战战兢兢的问,看了一眼林秀娘。 林秀娘已经将一个帐本呈在元存勖面前,连页数都已经翻好。 元存勖接过,瞥了一眼,撩在桌上。 渠绍祖几乎是趴到了桌上,细细的看了一遍那些数字,然后不由自主的伸出五个手指——也就是一个巴掌,不敢相信似的看着元存勖。 五千? 也许我和小杨的第一反应都是这个数目。就算这类场所花得再狠,一年花掉十几个铺子的净利润也够了吧。 可是看着渠绍祖的神情——脸色惨白,几乎没有了血丝,我不得不怀疑那个数字的威力。 「五——万?」渠绍祖的声音颤颤的,手指头也都颤颤的。 元存勖看了他一眼,缓缓说道,「不错,这是你在百宝门输掉的,舞月楼的不算。」 我听了,瞥一眼那黑纸白字,也是掩不住的愕然。原来渠绍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已经抵押了多少家当铺。 「怎么着,什么时候结啊?再不结的话,我就等着收你们广东的那十二家『吉安当』的铺子了!」 「我结,我结……」渠绍祖的烟已经烧到了他的手指头,可是他却浑然不觉,依旧发着愣,好像只是在靠本能发出声音。 「什么时候?」 「三天,三天,行不行?」可见渠绍祖很了解元存勖这里的规矩。 元存勖懒懒的看了他一眼,一口雪茄的烟气喷向他,算是默许。渠绍祖带着死灰一般的气色,慌慌张张的走了。他那远在香港的铁公鸡老子要是知道了这个消息,不知道会不会气得直接跳进香江。
第五十章 再谈交易 皇帝轮流做,此刻到元家——现在这个客室里,元存勖已经是稳稳噹噹的主人了。 「阿秀,你先出去。」元存勖对林秀娘说道,俨然一副当家人的口气。一旁的林秀娘听到,先是微微吃了一惊,后又瞄了我一眼,接着便很顺从的消失在了我们的视线里。 元存勖的意思再清楚不过,无非是再次和我谈一场交易,恐怕比上一次的更有「心机」。我便叫小杨出去等,独自对「敌」。这时候的自己,颇有种「要头一颗、要命一条」的气魄。 只不过,我自己心里清楚,这点气魄,只是三秒钟的勇敢,不知多少天的噩梦。 客室里只剩下我和元存勖两个人。 元存勖看着我,眼神依旧不可琢磨——第一次见他,只觉得他带着显见的阔少式的痞气,让尊重众生平等的我不免有些排斥;后面多少了解了他,也接受了他的一点「小恩小惠」,感觉他算是带几分隐约的正气与外露的英气;然而现在再重新看他,只觉得他浑身都是倾泻而出的霸气和戾气,神秘而深奥。 借着这股气,他再一次钳制住了我。 我和他之间,像是永远牵着一条看不见的线,任凭我使出浑身解数,也脱不开身——现在才晓得,这根可长可短线的解扣已经牢牢的攥在了他的手里,尤其在此刻。 「怎么不说话?」他开口问。 「无话可说。」我淡然道。 「哦?你和那个大菸鬼还有话说,跟我却没话说?」 我不理踩他的话,只是默默喝着茶。此刻在他眼里,恐怕我已经一截一截的矮了下去,再也不是那个骄矜到他头顶上的那个王家二小姐了。想必他心里一定得意的不得了。 他走上前,从我手中端下茶杯,让我无物可依、无器可掩。 「我来找他,不是来找你。」我开了口,照旧不肯让他的话。 「找他借钱?你看他浑身上下,除了一张皮和一把一掐就碎的骨头,还剩什么?」 「至少他老子有钱。」我的应对简明扼要。 渠绍祖是渠家的独子,他老子的钱不就是他的钱?就算渠绍祖抵给元存勖十几家铺子,可是渠家在山西、山东还有不少产业,总不至于一次就给掏空。只要说服了渠绍祖,他依然有大把的钱可以借出来。 这便是我心里的如意算盘。现在看来,并不那么如意。渠绍祖的心机如此之深,是皮骨上没有显露出来的,他跟我提出的要求,着实让我难以应对。但是这一层退却与懊悔的心思,我却不想给元存勖看到。 「你这是在给自己估价么,王槿初?」元存勖道。 他竟然直唿我的大名,语气一点儿不客气,言辞异常的犀利——而他盯着我的眼神更犀利。 然而我却没有生气,也没有反驳,只是半低着头,默然不语。这一刻,我真是无话可说。 在这个时代,所谓世家之间的联姻,说得好听点,是家族与家族之间的百年好合,说的现实点,不就是一场交易吗?剥开外面的修饰看到里面的内核,这不就是把自家女人送给别家吗——甚至还要带着不能让人小觑的嫁妆。 如果不是王家遇到这样艰难的危机,我怎么会如此低声下气的坐在这里吃他的嘲讽? 那一刻,我真想拍案而起。
第五十一章 胶着局面 君子动口不动手是有道理的。动手就意味着一个人在言语对抗中拜了下风,是无能之举;动口呢,任你随意应用中国博大精深、变幻万千的词彙,谁说得过谁,完全靠本事。 元存勖可以用最凌厉的方式问,我也可以以最锐利的措辞回答。 「难道你觉得我不值吗?」我忍住内心的火气,故意以同样的嘲弄反问道。 「值。当然值。」元存勖忽的站起身,绕着我慢慢的走了一圈。 他这个动作、神态,让我想起第一次去元公馆和元存劭求药的情景,元存劭也是这样打量着我,像是给我估价一般,那时我都能忍住气,何况现在? 「我出比他更高的价,如何?」他把菸头死死的摁在我面前。 这一句简直足以让我的气焰冲出五脏六腑,但终究遏制住了。 不过,我忍住了愤,却忍不住恨:如果说此前对元存勖的印象和判断,还有些摇摆不定;那么现在,当我认识到他的风花雪月、霸道无礼,便全然不必再浪费时间权衡什么。 「我虽然看不起他,可是,我更讨厌你。」我冷冷的说道,面如寒冰。 「难道我比抽大烟的菸鬼都不如?」他从身后压过来,环住我的身体,像是要把禁锢在一个人造的笼子里似的。我已经感觉他五脏里的火气。 「他对你的那点欢喜,还不如我给他的大烟,你信不信?可是我呢,就算给我万两黄金,我也不会放弃对你的心。比一比,孰重孰轻?」 心?我从来不相信他会有什么「心」。不过,为了避免烈焰一般的气氛进一步升级,我决定不说话。他说什么,权且一听。 「你肯来这里见渠绍祖,自然是遇到了不好解决的难处。你可知道,渠绍祖不是你所想像的傻子?他精得很!」 元存勖的每一个字都像剑一样,直戳我的要害。我觉得自己就要倒下去了,于是不自觉的捂住耳朵,埋头下去。那一刻,很想哭,却掉不出一滴眼泪。因为没有伤心的理由。 许久,才听到他沉沉的说道:「到如今你也不肯开口求我?」 他算准了我需要大笔的钱来救急,算准了我要求人。 我摇摇头,「你的钱是脏的。」 「难道他渠家的钱就是干净的?你们王家的钱就带着茶香?」元存勖诘问道。 我说的原本就是一个无力的理由,一击即碎。我知道。可是找不出更好的挡箭牌。于是,我只有低头不语。 ——如果不想让大哥难过这个年,不想让王家的生意出乱子,就必须借他的钱。可是,我开不了口。 「像你这样的女子真的很少,你就像敦煌壁画里的飞天,回眸间睥睨天下,却又如此诡谲莫测!」 他的语气突然变得无限温柔,好像聚满了凝思,让我感到格外的诧异、怀疑。 然而我只是盯着手中的茶杯,几乎已经数了三遍里面的叶子。 「我没有你说的那么好,也没有你想的那么坏。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女人。」许久,我才缓缓说道。 「呵!这句话也同样适用于我。我没有你说的那么好,也没有你想的那么坏。我就是一个普通的男人。」 他模仿着我的冰冷的语气,说道。 我默然不语。 他站到我的身后,忽的嘆了一声,「不过,你却是唯一一个让我上了心的女人。」 这一句,于此刻,也许暖得可以融化冰霜,然而于我,却是不可信赖的陷阱。如果像那些不知事的小女子们一样义无反顾的跳下去,那么摔得头破血流的一定是我。因此,听了这句,我依旧面无表情,不为所动。 许久,元存勖又回到他的座上,恢復常态,说道,「撇开那个菸鬼,和我做笔交易吧!五万块钱,两月内还清,月息一分五。怎么样?王小姐可否满意?」 从小就泡在生意人圈里的我,自然知道高利贷的利弊——对于此时王家的茶叶生意,只有有钱周转,自然是利大于弊。 市面上一贯是月息三到五分的「驴打滚」,或是羊羔息、坐地抽一等,甚至还有「九出十三归」等血盆大口、重利盘剥的法子——只管在你急迫之时榨干你的每一分收益。与之相比,元存勖提出的这个交易却是十分厚道,不但在时间上放宽了一倍,在最低三分的利钱上还打了一个对摺。 「你说的是真的?」 「我何时骗过你?」他笑道。 我听了,心中五味杂陈,这一刻才放下了最后一道戒备,低声道,「多谢。」 「怎么谢?」 就知道他会这么问。生意场上的人,从来不做没有利益的买卖。 「改日请元少爷到景元茗府喝茶,可否满意?」我看着他,一直看到他眼里得意的火焰。
第五十二章 拜访苏家 几笔钱到帐,生意上的难关算是暂时渡过去了。大哥和母亲从几个老掌柜那里知道了我的处事能力,甚感欣慰。生意上重获生机,我自然跟着高兴,然而只是担心,这样下去,我回英国的可能性只会越来越小。本来有打算过完年就买张机票走人,现在却游移起来,在母亲的密切「监视」下,只能过一日算一日。 多日的奔波劳累过后,忽然发现头髮掉得很厉害,气色和胃口也都变得很差,几乎到了「茶不思饭不想」的田地。母亲叫着僕人变着花样给我做可口的饭菜,甚至亲自下厨做了我最爱吃的定襄蒸肉、京式掌中宝等等,却也是吃不下。 母亲建议我出去散散心。去哪里呢? 文澍数日前来找过我,但是正赶上我在和常掌柜等人商谈生意上的事,也没有多坐,又回学校去了。这几天他恐怕要忙着期末考了,也不好再去打扰他。 烦难之际,苏曼芝打来电话,说他哥哥从香港带来了一些南洋的小玩物和几样港式甜点,因为不方便过来,只好叫我亲自过去。我自然乐得去,不多时便到了苏家的小洋楼。 出门接我的是一位女佣,她把我领到了一个房间,说她家小姐就在里面等我。 还是第一次来到苏家,我有点摸不着头脑。 推开门进去,只见苏曼芝正俯身趴在一张半人高的小塌上,披着毯子,半裸露着后背,非常舒服的享受着按摩。而按摩师,不是别人,正是梁復。 梁復一身专业装束,一副专注神态,使得这间装饰简约的房子看上去很像是一间私人按摩室——估计是苏曼芝自己捣腾出来的。 才进去,一股清幽的香气散发出来,扑入我的鼻翼。 「你抹了什么精油?这么——说不出来的舒服的味道。」 梁復听到我的说话声,抬起头,很高兴的和我打了招唿。 苏曼芝听到说话声,抬起头来,高兴的叫我坐。 「这个叫依兰依兰精油,是我哥他特地从马来西亚给我和我嫂子带回来的,据说对女性的皮肤保养特别好,一会儿你也试试。」 我朝她光滑如凝脂的背上瞥了一眼,颇为心怡——不知道是为这奇妙馥郁的香气,还是为一向善于保持体形的苏曼芝的美背。 僕人已经奉上茶水、点心,我便坐在旁边的沙发上,一边吃,一边看梁復给她按摩。 苏曼芝一副陶醉的样子,问我,「怎么样?想不想来试一试?」 我迟疑了一下,终于还是笑着摆摆手,「还是算了吧。」 虽然在国外也接受过西式的按摩,习以为常,但是好像换了一个环境——置身在一个古老传统的土地上,我忽然莫名其妙的拘谨起来。倒是苏曼芝,已经成为地道的开放的新女性。 「犹豫什么?还怕小梁手艺不够格?」她嬉笑道。 梁復听了,也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他的额上已经渗出了隐隐的汗珠,一双大手筋骨毕现,可见其极为用功;然而苏曼芝却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疼痛,反而愈发的舒爽似的。 「我当然不怕——看得出来,梁大夫的技法十分娴熟,功夫很正,火候也足。」我赶忙解释道。 「看把他夸的!那还支吾什么?看看你,几天没见,跟从难民区回来的一样,脸色变得这么灰暗?」 我无奈的笑了笑,「这些日子,简直度日如年。」 我便把最近生意上的烦难简略的说一说,自然,也略去了很多不必要或者没意思的事。 「怪不得。要想在生意场上做事,不亚于在刀尖上跳舞。我也真佩服你了!」苏曼芝说道。 她的话虽然有道理,但也太过夸张——也许对于一个整日闲得无事、有大把时间做按摩的公主来说,这确实是不敢想像的紧张劳累了。想到这,我不禁感到好笑。 不多时,这一套按摩的程序已经结束,苏曼芝走到内室,更换了衣服回来。她坐近了我,仔细打量了一番,摇了摇头,然后从我手里夺走茶杯,皱眉道,「你有多久照镜子了?不行不行,我不能让你这样从我这里出去。」 我无奈的笑了一笑。听到这句话,就知道她决意不会放过我了。
第五十三章 按摩有道 在苏曼芝极力的劝说下,我只好到内室换了衣服,穿着她的一套宽松的衣服,像她一样露出了后背,整理完毕后,俯身趴到了小塌上。 「这就对了。」苏曼芝见我终于按照她的「旨意」顺从的做了,便满意的笑出来。 此时,这间屋子的情景和我刚进来时完全扭了个样子——现在是她坐在椅子上,一边吃点心,一边看着梁復给我按摩。 「给你按了这一通已经很累了,也不让人家梁大夫歇息一下。」我替梁復埋怨道,满含着不情不愿。 「你累吗?」苏曼芝故意问他。小梁不语,只是淡淡的笑着,摇了摇头。 梁復的手刚一碰我的后背,我便觉得骨头疼得要命,拼命咬住牙才没有发出声音——这不是因为他的动作力度太大,而是我的骨头太过僵硬了。 长期处于疲劳状态的人总是这样,表面上看健健康康、壮壮实实,实际上禁不住人家使出力道时的轻轻一捏。只一瞬间,我仿佛就变成了庄子笔下的「牛」,被庖丁娴熟的寸寸割解。 庖丁固然娴熟无比,可是牛却是痛苦难当。 「真不知道你是在折磨他,还是在折磨我?」我虽然已经为刀俎下的鱼肉,却仍不甘心,忍不住对苏曼芝怨道。 「这怎么能叫折磨?这是在挽救你的身体,小姐!」苏曼芝一眼就看出了我的反应,摆出好心救人的姿态。 「至于小梁,你不用替他担心,明儿我会好好款待他的。」说着,苏曼芝挑了挑修得精緻的弯眉,对梁復抛了一个迷人的笑眼。 梁復开始渐渐增强力道,我顿时觉得整个后背都要散架一般,忍不住发出了痛苦的低唤。 「对不起,弄疼你了吧?」梁復不好意思的说。 我忍住痛,解释道,「不是,是我太过娇弱了,好久没有被人家这样『按菜板』了。」 苏曼芝在一旁看着,忍不住笑道,「王大小姐,看看你,整天风里来雨里去,却不知道好好打理一下自己?要是没有我这样的密友提醒着你,恐怕你变成化石了还不醒悟!」 我听了,只能默认,也没有力气再说话了。我猜想此时自己的后背上一定出现了一道道红红的印子,惨不忍睹。 「槿初小姐,你体内的火气不小啊!最近是不是食欲不振、经期不调?」梁復放柔了手法,一边按着,一边询问。 「是啊,我,我已经三四天吃不下饭了。」 「你都这么瘦了?还减肥哪?」苏曼芝故意调侃我道。 梁復说,「女性的身体一般比较容易偏寒,一旦失于调理,就会影响经血的运转,时间长了,会加快容颜和皮肤的老化。」 我听了,不由得害怕起来。如果人还没嫁出去,先变成了一个黄脸婆,岂不要撞墙? 我忽然念起苏曼芝的好处来,心中默默的感谢她的「督促」与「逼迫」。 苏曼芝见我疼痛减轻了许多,便问,「怎么样?感觉好些了吗?」 我勉力点了点头,只觉得两肩处已经动也不敢动。 「你要经常做才行。像我这样,隔三差五就叫小梁来给我按一个全套,现在不什么事也没有吗?」 我暗笑,你当然可以随随便便打个电话就把人家从医院里叫出来了,任何时候都可以随心所欲的把这里变成私人按摩室—— 想到这,我忽然察觉到苏曼芝和梁復在一起的时候,多了许多真正放怀的开心,少了许多浮躁的光影。 「你先好好享受这一回,下次再让小梁给你刮刮痧——」苏曼芝意犹未尽的说着。 我听了,脑袋大了一圈,「苏大小姐,求你饶了我吧!」 「好吧,饶你也行,答应我一个事。」苏曼芝这才抽出底牌,原来是有事跟我说。 「什么事?」 「今天晚上七点去景元茗府一趟,有人等你喝茶。」苏曼芝神秘的眨了眨眼睛,其实答案一点也不神秘。 「你什么时候成了他的信使?这样我可不都敢跟你做朋友了。」我笑道。 「没什么信使。是他找不到你,又不好去王公馆,只好托我传话了。」也是,我已经嘱咐过下人,凡是元存勖的电话,只要说是找我的一概不接。 虽然不想去,可是已经许诺于那个人,如何推辞得了?哎,明明说好了要请他,还他的人情,结果自己先变成了缩头乌龟,像是怕被人追债似的,诚然可笑。 「别这副神气,又不是什么坏事!高兴点儿,明天晚上我请你吃饭!」苏曼芝很义气的鼓励道。
第五十四章 景元茗府 景元茗府是王家在上海最大的一家茶庄,是专门作为接待一等一的大客商的招牌店铺。考虑到上海当下的地位和日渐成为国际化大都市的趋势,这家茶庄不像别处那般讲求素雅,而是装修的极其富丽豪华,内中各类珍奇茶具、特异茶品,不胜枚举——在过去的太平年年代里,还曾举办过一年一度的品茶大会。现在战乱时节,别处的生意已经十分黯淡,这里的气象却仍然兴隆。 到了约定的时间,元存勖早已等候在了门口,我便强颜欢笑,和他一起走了进去。这时候后背的每一根骨头都开始疼,像因为梁復按摩后的反应开始发作,又像是因为见了不想见的人而难受。 主事的姜掌柜看到我来了,一派欢喜——以前大哥常常邀请一些贵客来此热闹一番,但自从他病后,很少有东家人来这里坐上一坐了,因此我的到来也是格外稀罕。 姜掌柜替我安排了一个独立而雅致的开间——名唤「思华斋」,远离其他那些候客室、吸菸室和茶水室等。来到这里,我固然喜欢,但此刻我不希望见人,也不希望别人见到我,越僻静越好。 思华斋是仿照唐代的古建风格设计的,色调清浅,恬静优雅。简约舒适的地台,几个刺绣的软靠垫,正中摆着一张精緻的楠木小桌,上面端放着一整套名贵的紫砂茶具,配上翠*滴的竹帘,营造出古典的唯美格调。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年华。名字很有意思。」元存勖看了一眼标牌,欣赏道。 我笑而不语,凭其自赏。不多时,一切已经就绪。我便引其进去坐下。 中国茶道素来讲究五境之美,即茶叶、茶水、火候、茶具、环境,并融入感情、心绪等元素,致力于求取「味」和「心」的最高享受、「道」与「心」的合二而一,因此也被人看作是延承唐宋遗风的美学之宗教。 这样一间茶室,不但是主人品茗遐思、享受独处的小天地,也不失为亲朋好友大摆龙门阵、促膝长聊的放松空间。只可惜,和元存勖一起坐在这里,我却并没有这样的好心情。 「喝什么茶?」我客气的问道,尽可能奉行基本的待客之礼。 「常闻福建白茶不仅鲜醇可口,还有药理之效,就来银针吧。」元存勖笑答。 银针,也叫白毫银针,芽头肥壮,遍坡白毫,挺直如针,色白似银。福鼎所产银针芽茸毛厚,色白富光泽,汤色浅杏黄,味清鲜爽口,更兼香气清芬。如果说白茶是茶中的一大极品,那么白毫银针便是这极品中的至尊。 我便叫人把紫砂的茶具撤下,换上了一套永乐窑的白瓷盖碗。 「这是——」元存勖有些不解。 「饮白茶,不仅要啜其味、闻其香,还要观期色、赏其形,需用清纯的白瓷方可,一毫一叶均可细观;若用紫沙壶,固然高贵,但不通透,白茶之独特的银色与芽形既不能观也不能赏了。」我淡淡的解释道。 他恍然明悟,微微的笑起来。 永乐白瓷技艺精湛,堪称一绝,其一等制品中许多都薄到半脱胎的程度,能够光照见影。在釉暗花刻纹的薄胎器面上,施以温润如玉的白釉,便给人以一种「甜」的感受,故名「甜白」。因白茶素有「绿妆素裹」之美感,可通过澄澈纯白的白瓷盖碗尽情地欣赏白茶在水中的千姿百态,品其味、闻其香、观其「叶白脉翠」的独特品格。 元存勖坐在榻上,一直静静的看着我的每一个动作。 如果说一套茶具中壶、盅、杯等色态相称,配以船、托、盖等物件的陪衬,是浑然一体的静物之美,那么一个女子的纤纤玉手,自然而娴熟的游弋其中,则可谓自然天成的动态之美了。 不知不觉间,连我也似乎与之同化,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了。 也许此刻,是这小小的世间里最为宁和的一刻——他隐去了自己的戾气,我掩去了内心的固见,两人虽未言和,却是均罢干戈,共享此刻。 「仙山灵雨行云湿,洗遍香肌粉未匀。明日来投玉川子,清风吹破武陵春。要知玉雪心肠好,不是膏油首面新。戏作小诗君莫笑,从来佳茗似佳人。」 元存勖看着,悠悠的吟出这首苏东坡的品茶诗。 想不到他腹中竟然还有几滴墨水,让我颇为诧异。这首诗我也喜欢,却不能记得这般仔细,徒然偏爱最后一句「从来佳茗似佳人」罢了。 「东坡先生把茶比作女子,诚然是别开先河,别具想像。不过,我更喜欢女子如茶,一样清雅悠然,恬淡静美。」 我只听任他一个人自娱自乐,没有说话。 片时,茶已沏好。我把一只茶碗倒了七分满,递给他。 「请。」
第五十五章 故作风雅 新沏的茶水腾出热气,一丝丝溢出到我的面前,似乎溢到了我的脸颊,只觉得温热、沉醉,像梦一样。我有些睏乏——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一天不停息的奔波,使我的身体吃不消了。然而表现在容色上,只是脸上的皮肤白中透红,隐隐发热,看上去可能是少了往日的清爽,变得沉静了许多。 元存勖接过,轻轻嘬了一口,悠悠贊道,「果然好茶!」 我自斟了一杯,浅浅的饮着,「喜欢就好。」 虽然口感尚佳,然而品鑑佳茗多年的我却知道:这茶虽然煮的好,却少了一些情味。虽然用了技和艺,却没有投入心与思。不过,一般人恐怕喝不出来此间的差异。 元存勖看着我,笑道,「我更喜欢你喝茶的样子。」 「是吗?那是什么样子?」我并不好奇,只是顺着他的话随意问了。 「只可看,不可言。」他故作玄虚的笑道。 「随你心意,不说也罢。」我不置可否的笑了一笑。 「也有不喜欢的样子。」 「那又是什么?」 「不喜欢你喝酒的样子。」 他看着我,翘着嘴角,似乎是善意的提醒,又似乎是随意的戏嚯,「酒中带着你的委屈,还有你的怒气。」 「茶让人静,酒让人醉。各有各的好处。」我淡然的说着,摸了摸水器的温度,往壶中续了点水。 「我很喜欢这茶。」他很认真的品着,像是要品出茶中的每一分香、茶内的每一丝气。 看着他专注的神态,我不禁浅浅一笑,道,「如此便好,总不至于让你觉得自己受了委屈。」 水是热的,茶是温的,而言语之机锋,却是冷如冰锥。 我把他杯中余下的微凉的部分倒出,又续上了一杯新的。 元存勖慢慢的饮着茶,并不看我,满是思味似的说道,「喜欢这茶的味道,是因为这茶里面有你的味道。此刻的你,就如这茶一般,不戏嚯,不张扬,不激怒,不动盪,会淡然的面对生意上的风霜雨雪,却也会脉脉含情地对我一笑。」 元存勖把玩着手中的甜白釉的瓷碗,语调也似乎变得甜白。 我有些吃惊。第一次听到他说出这样深情的话语,第一次看到他这样深沉而脉脉的眼神。如梦如幻,亦真亦假。 不得不怀疑自己的听觉和视觉——这是那个他吗?还是只是换了一层面具的他? 那一瞬间,在他身上,仿佛看见了几分方云笙的影子。我甚至会产生一种奇妙的错觉,以为坐在我面前的,就是多年前那个与我共品雅趣的方云笙——也许我真的恍惚了。 我的手停在半空中,默默的收了回来,落了下去。那一瞬间,我有些时光倒流般的恍惚。 此地,此情,此景,如此熟悉,如此亲切—— 元存勖不知何时已经坐到了我的身边,从身后搂住了我。 「槿初,我想要你的心。」 元存勖贴着我的耳际,幽幽的说着,一股热气吹到了我的耳朵里。 「已经在茶里了。」我淡然道。 「茶里没有。它仍然在这。」元存勖搂住我的腰,一只手摸到我的胸前,让我感到阵阵的发烫。 「它也不在这。」我依然保持着少有的冷静。 「有人买走了吗?我会买回来。」元存勖轻轻抚着我的髮丝,说道。 我想推开他,却被他牢牢的抱在了怀里。 忽的,他扳过我的身子,意味深长的看着我的眼睛——我也看着他的眼睛。那双凌厉的、强势的眼神告诉我,他要用那笔巨款来换得我的「顺从」。 只觉得他的身体紧紧的贴了过来,把我压倒在榻上,他的气息灌入我的鼻翼…… 这才是交易的本质! 这才是真实的他! ——本是风流,故作文雅。 我无法远离他,只好闭上了眼——能够感觉到他的手触到了我衣衫上的扣子,一颗,两颗,三颗…… 不知何时,只觉得一丝冰冷的液体顺着我的脸颊淌下来,不知道从何而来,也不知道将往何处而去。就这样,很快的滑过了我面上的寸寸肌肤,凉如雪霰。 元存勖的唇停在我的脸颊,被那股咸涩的液体浸湿了。他坐到一边,难以相信、也不愿相信似的凝视着我——如果说这就是交易条件,那么他一定认为我已经「可以」属于他了。渠绍祖都可以用钱来要挟我嫁去做他的女人,元存勖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我甚至也恍惚这样想过。但是不由自主的眼泪,再一次暴露了我的内心,也违背了他的「旨意」。再起身时,他已经离去,只留温热的水汽,依旧在壶中裊裊迴旋。
第五十六章 爱的晚餐 次日,苏曼芝约我和梁復一起吃饭,我本来拒绝,想着他们两个人也许想独处,何必多一个电灯泡?没想到苏曼芝却硬是不肯同意,只说难得一起吃饭,不允许我们剥夺这个让她花钱的机会。自然,她也说不定已经知道我和元存勖昨天见面的情境,由此特地叫我出来散心。 也罢,昨天的那晚已经是噩梦一般的过去了,今天晚上且找闺中密友做个伴吧。如果途中出现什么神情恍惚的症状,还有小梁这个高明的医生在旁救助。 我们便来到了一家西餐厅。上海的洋人很多,所以近年来西餐厅也是一家赛着一家的开起来,几乎和中国最传统的茶馆一样,在整个都市的核心地段随处可见。 「为什么要吃西餐?」我很好奇的问苏曼芝。 「因为你前日才做了按摩,排完毒,近日胃口又不好,所以不能吃过油、过热、过辣等等食物,西餐清淡,对你最合适。」苏曼芝有理有据的说着,朝梁復看了一眼,便挽起我的胳膊走了进去。 「梁復可喜欢?」我问苏曼芝,总不能只考虑我的口味吧。 「他呀,给他吃什么就吃什么。」 梁復笑着说「是」,腼腆得像一颗含羞草。很少见到年轻男子这么羞涩、少言的——现在满大街都是花言巧语的花花公子,要找到他这样内朴实稳重的,真是大海捞针。 不过他的羞涩内向并不是不言不语、不理不睬,而是在恰当的时候,很有分寸的插入、补上一两句话,甚至只是几个字,然而却让人感到很舒服,很有趣。 正值晚饭时间,餐厅里面人声鼎沸,很是热闹。幸好曼芝已经提前订了座位,不必担心座无虚席了。 这家餐厅的设计简约大方,简单的圆桌,透明的玻璃,浅灰色的沙发、座椅,色调沉静而舒适,没有一丝一毫上海惯见的十里洋场式的庸俗气息,而是像一个充盈着古典气质的西方少妇,文静端雅。 我们到一个半圆形的沙发坐下——准确的说,沙发的弧度大约在一百八十度到二百七十度之间,中间是一张圆桌,三个人各坐一角,恰好围成大半个圈子。苏曼芝和梁復挨得近一些,我坐在苏曼芝的旁边,距离他们稍微远一些。 虽然我已经确定自己当了不合时宜的「电灯泡」,但看着这两个璧人,并不觉得尴尬,而是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欢和羡慕。虽然苏曼芝从来没有跟我明确说过他们的关系,但是从眼前的情景来看,很可能梁復就是她很早以前跟我暗示的那个「她心里已有」的人。 我们叫了服务生,开始点餐。 「这里可以吸菸吗?」 服务生点头道,「可以。」说着拿过来一个玻璃菸灰缸。 苏曼芝点了雪茄,一面抽着,一面慢慢的点餐。 这是曼芝素有的习惯,她是一个耐不住寂寞的女子,哪怕有一会儿没事干,她都会觉得烦闷,只要一闷,香菸就成了她最好的伴侣。 如果说男人抽菸,是为了缓解疲乏,或是耍酷,那么女人抽菸,大多数是因为时间的空当太多,多得融成了寂寞——她们已经在菸捲中安慰自己,陶醉而且优雅。 不一会儿,菜单已下,菜品、香槟都齐齐上来,摆了满满一桌。 「曼芝,今天怎么这么高兴?」我见她一味的给我敬酒,给梁復倒酒,自己也喝了不少,觉得有些纳闷。 「槿初,你回国之后,咱们还是第一次正式的在一起吃饭吧?」 「对啊,你是不是有什么喜讯要告诉我?」我似乎喝多了,一时忍不住,笑着问了出来。 苏曼芝没有回答,只是朝梁復笑了笑,把口中的烟圈向他悠悠的吐去。烟雾之中,梁復的脸忽然变得红彤彤的,一直红到了耳根。 「到时候,我会告诉你。不过,不是现在——今天,只是高兴。」苏曼芝似乎也有些醉了。
第五十七章 《五月的风》 西餐厅的音乐阵阵飘出,情调悠扬,让人像是浸在一个飘渺而轻的梦里。忽然,不知道梁復在她耳边说了什么悄悄话,苏曼芝故作恼怒似的「啪」的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一声脆笑震破了这个梦境。 「你们在笑什么?」我见苏曼芝在向我眨眼睛,忍不住问。 「他说了一句坏话。」苏曼芝起身坐到我的身边,说,「他说我的皮肤不如你的好,皮糙肉厚要烂掉!」 我甚是纳闷,这全然不是梁復一贯的语言风格,我怎么也想像不出来他口中会说出这样的话,一定是她自己添油加醋了。 「既然皮糙肉厚,还怎么烂掉?」我笑着把她推回去。 「哪有?我是说吸菸对女人的皮肤不好,会有损内脏的器官。」梁復急忙解释道。 「还漏掉了一句,你说『看人家槿初小姐的皮肤多细』,是不是?」苏曼芝不依不饶,特地帮着梁復把漏掉的话「捡」起来。 「哦,原来曼芝你吃醋了!」我故意嘲似的笑她。 「你们俩都是坏人,不和你们玩了。」苏曼芝忽然动了气,起身走了出去。 梁復刚要起身追出去,我叫住了他,说没事,曼芝不是这样小性的人。 我猜她只是想出去醒醒酒。 忽然,整个餐厅的灯光忽然暗了下来,所有人都吃了一惊。然而还没有反应过来,餐厅中央的一个三尺高的舞台上亮起了灯光,四五个人站在舞台四角,围着一个人,所有人都背对着观众。 忽然有人兴奋的惊叫起来,气氛顿时热烈起来。难道今晚有节目?亦或是店庆日? 我们的座位距离舞台不远不近,恰到好处,有着得天独厚的观赏角度。 梁復起身——估计是想找曼芝,不希望她错过这样的精彩。我也站起来,但随即拉住了他—— 立在中央的那个穿着粉色裙子的女郎,披散着弯曲如波浪的长髮,那不是—— 我瞪大了眼睛:正是苏曼芝! 那灯光的亮度越来越高、照射的范围也渐渐扩大,忽的一下,小小的舞台四周喷出一圈烟雾,几个人齐刷刷的转过身来。 站在女郎两边的几个人各挎着一面吉他,中央的女郎正是苏曼芝,配乐声起,她站在麦克风的前面,向我们的方向看过来,轻启歌喉,唱道: 「五月的风吹在花上 朵朵的花儿吐露芬芳 假如花儿确有知 懂得人海的沧桑 它该绽开花蕊倾诉衷肠 五月的风吹在树上 枝头的鸟儿发出歌唱 假如鸟儿确有知 懂得日月的消长 它该放开歌喉把心底歌唱 五月的风吹在天上 朵朵的云儿颜色金黄 假如云儿是有知 懂得人间的兴亡 它该珍惜良辰莫虚度好时光」 这是当前上海最红女歌星周璇的新曲《五月的风》,没想到才推出来,曼芝就已经模仿得入丝入扣,唱得也是极为美妙,动听。台下的人都听醉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周璇本人亲自来到了现场呢! 尾声尽,苏曼芝动情的说道,「我想把这首歌,送给我最爱的一个人,祝福他生日快乐——梁復,happybirthdayandhappytobewithyou!」 那一刻,梁復的心情激动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我也不得而知。只见他忽然沖开了人群,奔上了舞台,紧紧的搂住了苏曼芝,热烈的吻着她。 人群之中,立即涌起了热浪般的掌声。看着那一对年轻的璧人,真的好羡慕,好感动——花好月圆人团圆,有缘连理便是福。这样的夜晚,和昨夜的夜晚,岂止是天上和地下的差别呢!
第五十八章 圣诞晚会 转眼到了西方的圣诞节。 在传统而保守的家庭里,没有人了解、关注这个节日,甚至把过圣诞节的年轻人看成是「崇洋媚外」,然而在圣约翰大学——一个有着欧美血统的教会学校,却不会忽略这么正式而隆重的节日——这是一个等同于中国旧历年的节日。 由于学校里的外籍教员很多,所以准备给教员和学生统一放假。然而学生们一向是热血高涨的群体,怎么会错过这样盛大的节日,于是便在学校里自发的组织起圣诞之夜的晚会来,听说还有不少教员也加入进来。 一大清早,德元就打电话回家,说学校已经放假,不过要在晚会之后才能回家,顺便叫我和大嫂等人有时间去看他们表演的节目。 德元的电话才撂下,文澍就已经到了家门口。 「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外面很冷的——」我见他穿着一件大衣,风尘僕僕,想必是很早就赶过来了。 「想见你,想和你说话。」文澍的眼睛里散发着急切而喜悦的光彩。 我便拉着他去吃早饭。 文澍挽住我的胳膊,说要带我去参加今天晚上的圣诞晚会。他和文澍都有表演项目。 「可以么?让你的同学看见,会不会——」我有些迟疑。 「怎么会?大家都带了自己的男朋友、女朋友去呢,连老师们都很支持!」文澍高兴的说道。西方人栽培起来的学校和学生果然思想开放,这样一来,今天的晚会的热闹程度可想而知。 「何况,你这么漂亮,我怎么能让你留在家里呢?」他捏了捏我的鼻子。 我笑着说,「好吧,既然如此,我总不会让你失望的。」 到了下午,我们便叫小杨开车送我们到了学校。到学校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透。晚会六点才开始,我们提前到了半个小时,便在休息大厅等候。 不多时,只见文澍朝着远处挥了挥手,打了声招唿。 我顺着他的手势看去,看到方云笙和方文氏走来。方文氏的肚子已经圆的像个球,看上去用不了多久就要生了。身上穿了一件厚实的大衣,使得她更显臃肿了。方云笙扶着她,小心翼翼的走过来。 我们见了面,问了好。 「本来想在家里,可是文澍一定要让我们来。」方文氏笑着说,很是喜悦,想必她整日在家中一定烦闷了,也出来透透气。 原来文澍还叫了家里人来看他的表演。不知道还有谁?文家就这么几个人,剩下的就是—— 正思量间,文沁穿着一件华贵的裘皮大衣,已经裊裊婷婷的走了过来。她本来是属于娇小、灵秀的类型,然而那件价格不菲的大衣却让她显得分外成熟。当然,她不是一个人来的,还拉着旁边一个人的胳膊——元存勖。 这大概是比今天晚上节目还要戏剧性的场面了吧,文家的兄弟姐妹凑到了一起,多么和乐!而于我,想见的人和不想见的人统统来了,一个不落。 诸人见了元存勖,多少有些意外,眼睛里都流露出难以置信的光芒。可见文沁的保密工作一直做得很好,不仅他的姐姐、姐夫,连同住一个屋檐下的哥哥都不知道她交上了富家公子元存勖——这人还是她姐夫的半个老闆。 元存勖似乎并不理会众人的目光,倒是出乎意料的有礼貌,和每个人都问了好。方云笙为元家做事,多少和他算是有些主僕关系,自然比较客气;文澍虽然和他打过一架,但是现在他摇身一变成了文沁的男朋友,也不好驳他的面子,客气了回了好,同时紧紧拉住我的手,像是怕我凭空消失一般。而我呢,自从上次在景元茗府那件事之后,再也没有见过他。此刻乍然一见,只觉得才消褪下去的不爽又重新升起,更是无话可说。 元存勖呢,虽然也有一丝恐怕只有当事人我才能看出来的尴尬,但总体上他作为一个男人,脸皮是比较厚的,好像根本不在乎较过去的旧事——此刻拉着另一个女子的手,必然早已忘了前一个女人的手的温度。 就这样,方云笙挽着方文氏,文沁拉着元存勖,我和文澍牵着手,六个人两两相依的进了晚会的大厅。
第五十九章 话剧表演 按照组织者发的座位号指示,我们依次坐了。大约在会场的后半部分位置,距离舞台比较远,只能看到模煳的人影,通过麦克风听到一些说话的声音。 晚会组织得比较精彩,节目纷呈,有歌唱,包括独唱、合唱、男女对唱;还有舞蹈,相声,等等。其中大部分是中国学生表演,少数外国人也用蹩脚的汉语客串了一些角色,还有老师们的节目,具有很浓的抗日、爱国的色彩。 到了一个环节,文澍便离开去了后场——他和德元等几个人排练了一个话剧。 不久,一个歌曲节目结束,他们便登场了。演出的是曹禺的《日出》,正是以当下这一阶段中国大都市生活为背景的四幕话剧。不过受时间限制,他们精简的选择了其中一部分。 以前读过这部剧本——据说作者的创作灵感来自于阮玲玉之死,可能在怜花惜玉的同时,很想抨击一下这万恶的社会。便讲了一个」交际花」陈白露的故事,揭露了各层次社会群体——银行家、大学生、恶霸,甚至包括三等妓院里的女性,很算是一部深刻的作品,表演起来,很是震撼人心。 扮演女主角陈白露的女学生虽然看不清容颜,但是身材很高挑,猜测长得也不会差,只不过说台词的时候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根深蒂固的学生气。也不能苛求人家,毕竟陈白露是一个风尘女子,女学生怎么能理解其中的种种味道呢?这是一种不可捉摸的味道,是「演」不出来的。主要的男性角色里,知识分子方达生的扮演者最接近原着本身,多半因为自身就是学生的缘故;其他如银行家潘月亭、银行雇员李石清等等角色,很是复杂多面,对于学生来说,很难演出那种感觉来。 节目一开始的时候,我就在想年纪这么小的德元会演谁呢,没想到,「导演」很有想像力,竟然给他贴了鬍子,让他扮演谦卑胆小、软弱善良的银行职员黄省三! 看到他非常卖力的怒吼、哭号,以表现人物彻骨的「悲痛」时,下面的观众都鼓起了掌声。而我、方云生、方文氏这几个家里人看了,却是觉得十分逗趣。 文澍在里面扮演了一个浪荡子张乔治。他演得很认真,但是很好笑——他虽然长得很好看,颇有文人似的书卷之气,清秀雅致,不失为一个演员坯子;但是他本人性格跟他所负责的角色是完全不搭界,从来无交集——这对真正的演员来说也许并不难,但是对于一向文雅端正的文澍来说,进入角色无异于登天。 我当时忽然冒出了一个灵光,想到,如果这个角色让给元存勖,一定很容易,只要本色出演就行了! 想到这,我朝他那个方向偷偷看了一眼,谁知他正在盯着我,半明半暗之中,他的两只眼睛像电光一样凌厉吓人,我不由得赶紧扭了头。 不久,文澍回到了座位上,他依旧很激动,好像还没有缓过神来。我把水拿给他,让他润润嗓子。 「是不是累了?喝点水。」 「我演得怎么样?你看到了吗,喜欢吗?」 「当然看到了,你一出来我就看到了。你演得很好!」我毫不脸红的说着善意的谎言。 「哎,我总是找不到感觉。这一次恍惚有些了。也许是因为有你在场。」说着他笑了起来。 「没关系,你总是最好的。」我笑着对他说,这句话确是发自内心。
第六十章 闲情闲话 我和文澍朝会场瞄了一眼,看到台上的演出还在继续,后面的节目还有三四个,便想出去透透气。 穿过大厅、走廊,我们来到了一处僻静的小亭子。此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对于冬季,夜已经算是深了。这方天地,有着唯我独尊似的清净、幽僻。 我跳上台阶,进了亭子避风,同时用手唿了唿哈气取暖;文澍走在后面,一个健步跟上来,张开灰色的大衣,把我搂到怀里,便热情的吻起来。 月色冰冷,寒气凛然,一阵风吹过,蔓延在亭子周边的老藤齐齐发出簌簌的声音,像是奏乐一般。如果这方亭子足够大,我们也许会情不自禁的跳起圆舞曲。然而,即便这只亭子很小,小到只能够站下我们两个人,我也是满足的。因为此刻的世界里,只有我和他,只有爱。 也许这份爱还很青涩,没有经歷过任何考验,可是于此时,却是温暖的、温馨的。 「好久没有见面了,是不是?」 是啊,这一阵子发生了好多事,把短短的半个月的时光拉到了无限长似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半个月不见呢? 「上次去你家找你,都没有来得及说话。家里的事情还好吗?」文澍很关切的问着。 我看着他,道,「好了,最困难的时候都过去了。以后就好了。」 「那我们可以去熘冰、滑雪,去大大世界骑木马,怎么样?」年轻而又活力的他又开始筹划未来的喜乐计划了。 重游故地,可以找回那个客观的场景,却总是很难找到当初那种纯净无暇的心情。何况,他所说的这些事,于我并没有太多美好的记忆。 不过,我不愿打消他的美妙设想,还是点了点头,道,「好,去哪里都好——」 「只要我们在一起。」文澍替我补充道,一双明亮如星星的眼睛诚恳的看着我,肯定的让我感动。 不久,我们便回到了大厅,这时表演已经进入了尾声,观众们已经陆陆续续的出来了,德元等人也正往外走。 只有一个人,穿着一身浅灰色的西装,正在逆势而行,急匆匆的往里面走。那不是许牧原吗? 我叫住他,他才回过头,看到我和文澍两个人,笑了笑。 我问他是否看了晚会,他说有看一段,不过后面有事被教导主任叫出去了,现在才回来,没想到演出已经结束了。主持人原本还给他安排了一个诗朗诵的小插曲,也一併泡汤。他正想进去道个歉。 「没关系的,今天节目很丰富,组长知道你的事情多,不会怪你的。不过改日你可以给大家来一个特别演出,朗诵专场,算是补偿。」文澍宽慰他道,许牧原听了,便哈哈笑起来,说「可以可以」。 「那你,有没有错过德元他们演的话剧《日出》?」我问。 许牧原点了点头,表示很遗憾。 我笑着说,「不必遗憾,德元和文澍很有劲头,让他们再演一遍给你。」 因为德元还没有出来,可能还在后场准备,我们想等等他,一起回家。于是方云笙便说他们先回家,怕太晚了找不到车。文沁和元存勖并不在意其他人是走是留,两人已经自顾自的向外面走了。
第六十一章 突发意外 几个人告了别,我和文澍便朝楼外走去,准备先叫两辆车预备下——毕竟太晚了车也不好找。 还没走出几步,忽然听见方文氏在后面「哎呦」了一声,回头看去,她脚底一软,便歪了下去。幸好方云笙及时扶住了她,和她一併蹲了下去,才得以形成缓冲。然而我们奔过去时,方文氏的脸色已经瞬间变得惨白。文沁和元存勖听见唿声,也急忙从门口折了回来。 「涓儿,怎么了?」方云笙的神情很紧张,「你感觉可好?」 「姐,你肚子疼是吗?」文沁在一旁唤道。 「我——我怕是要生了!」方文氏虽然痛得闭上了眼睛,但头脑还很清楚,「我肚子疼得厉害——」 「要生了?」方云笙一时无措,这样的意外简直太过突然,「涓儿,忍一忍,我赶紧送你去医院!忍一忍!」 「离这里三个街区的地方有一个妇科医院!」许牧原在一旁道。 「对,是有一家医院!我认识路,跟你们一起去!」文澍着急的道。 方云笙忙把方文氏抱在怀里,文澍和文沁上前帮忙托着她的脚,几个人成担架状往外面走去。 我和许牧原跟在后面,不知道如何是好。怎么去呢?时间紧急,得赶紧找个车才行。 我家的车已经让小杨开回公馆了,眼下一时打电话回去也来不及。许牧原也一时懵然,这会儿学校里的老师们大多都回家了,一时片刻也找不到车。 我们俩正打算去校务科问一问,忽见一辆福特开了过来,一个急剎车,停在了方云笙一拨人的面前。 「快上车!」元存勖从驾驶座上探出头来,朝手忙就乱的众人喊道。 路灯的不明了的暗影中,他的表情很凝重,却也很冷静。我见了,如获救星,忙上去开了后面的车门,方云笙和文澍、文沁三个人好不容易把挺着大肚子的方文氏放到了车上;文沁也跟着上了车,让她姐姐靠到了她的怀里。文澍跟我挥挥手,,「你先回家吧,我也去医院!」便也进了车里。 看着方文氏痛苦不堪的样子和眼前的一片混乱,我站到一边,不知所措,只觉得恐惧。忙乱之中,不由得拉住方云笙的手,喊道,「我也跟你去!」 方云笙转过身来,来不及拂去额上的汗珠,抓住我的肩膀,贴近我的脸低声,「回家等消息,听我的话。不会有事的。」 着,他便坐进了副驾驶。福特一熘烟儿开走了。 只几分钟的过程,整个世界瞬间平静下来,平静得好像不曾发生过惊涛骇浪。只有我和许牧原两个人站在路边,失魂似的立着。 「她不会有事,是不是?」许久,我才出一句话。 许牧原走近我,把他的围巾取下围到我的脖子上,不经意间碰到我的蜷缩在怀前的手——他的手是温热的,而我的手却像冰块一样。他掌中的热流倏忽间传递过来,反而让我霍然清醒了,打了一个冷颤。 「放心吧,方文氏已经是做了母亲的人了。咱们去旁边的茶馆里坐一会儿,暖一暖身子。」
第六十二章 一场谈话 我们来到了学校旁边的一家茶馆。时间已经很晚,客人不算很多,但还没有打烊的意思,店小二依然很殷勤的倒茶、上水。 喝了一杯热茶之后,我才感觉自己的身子缓过劲来,双手的手指又恢復了知觉。整个人像刚刚从绷紧了神经线的冰雕里给解放出来似的。 许牧原看着我,笑了笑,「好些了吗?」 「嗯。好多了。」 有许牧原在身边陪伴,我不由得心生感动。 「你是给冻着了,还是给吓着了?」他看到我的脸色苍白如纸,不安的问道。 「确切的,是给吓到了。哎,做女人真难。」 想到刚才的情景——从瞬间的欢乐变成了恐慌和忙乱,好像前一秒还在谈天地,后一秒就徘徊在生死边缘一般,我的心底着实生出不少恐惧。 「人生在世,本来就不容易。」许牧原很平静的道。 「想一想,连生孩子都这么难,后面的养之哺之育之,哪一样是容易的?一条路就此走下去,好像永远看不到头。」 「众生皆难。按照佛陀的法是,一切苦难,都是生命的加持。」许牧原概括道。 加持者,是指加附佛力于软弱之众生,而任持其众生也。其意义,是佛陀大悲与众生信心的合拢,让世人心念香水,纯净祥和,自趋平衡。 「不愧是副教授,几句话就上升到了哲学的高度。」我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许牧原谦逊的笑了笑,「我想起一个古人的故事。」 「什么故事?来听听。天寒地冻的时候,最需要一个故事来取暖。」我很好奇,打起精神来听。 许牧原笑道,「我的故事要是炭火就好了。这个故事是《吕氏春秋》里面讲的,不知道你听过没有。古代有一位楚王,他在打猎的时候,不小心把自己心爱的弓丢失了。左右的侍从立刻要去寻找。楚王制止道:荆人失之,荆人得之。不必找了。』」 我虽然在少时读过《吕氏春秋》,但这个故事记不清楚了。 「荆人就是楚人的意思。」他补充性的解道,好像立于三尺高台的老师,生怕台下的学生听不懂。我点点头,唿应之。 许牧原见我好奇,便继续讲下去,「孔子听此事后评论:为什么要把『荆人』与『人』区别开来呢?不妨:『人失之,人得之。』这样就符合仁义了!」 我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孔子去了一个「荆」字,层次明显就上了一层。 「老子听了孔子的评论后道:」为什么要把『人』与『天地』区别开来呢?不妨:「失之,得之。』这样就符合天道了!」 「哦——」我恍然大悟,老子去掉了又一个「荆」字,把天地与人看做一体,果然又是一种不一样的境界了。 「所以,不必感慨人之生、人之逝,其实这是一个自然演进、不断循环的过程。重点不在于『人』,而在于天道的自然演进,此消彼长,终归平衡。」我跟着他的引导,总结道。 「孺子可教也!」许牧原拍了拍手,笑道。 「我猜测,有你这么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多么深奥的国学也都瞭然于心了!」 和许牧原了一会儿话之后,不知不觉中感到轻松了许多;脖子上已经围着他的厚实的围脖,暖和得简直捨不得摘下来。 许牧原看着满足的我,眼镜里闪着若有所思的光芒。按照自小在一起相处的习惯和感觉,我预感出他有什么话要跟我。 终于,他郑重其事的开口道:「槿初,跟我一起走吧,好么?」
第六十三章 牧欲走(此后每两章 并发) 「众生皆难,只是因为这是在中国。如果我们离开这里,就不会这么痛苦了。」 「你要离开中国?你要去哪里?」我有些不明白他话里的意思。 「就在今天晚上,教导主任告诉我,圣约翰大学的校长卜舫济先生明年可能要辞去圣约翰大学校长职务,回美国安度晚年。」他道。 我听了,仍是不解。换了校长又怎么样呢?许牧原可以照样做他的学问啊! 「圣约翰大学在中国已经有很久的歷史了,具有很好的学术自由的氛围,这是因为卜舫济先生一直主张学术与政治分离,不像很多国立大学那样,整天闹学潮、罢课,把学术和政治混杂到一起,哪个都做不好,也做不了。」 我明白了,原来是他觉得校长换了,圣约翰大学的自由学术氛围也会随之消散。 「那你要走吗?准备去哪里?」 「可能去香港,也可能去美国。美国的圣约翰大学与这里一直有着密切的交流关系,到那边同样可以获得很好的职位和待遇。最重要的是,可以继续从事我的国学研究。」 许牧原一字一句的道。 「去美国?如果你不喜欢这里的话,可以去别的大学任教啊!以你的才学,到哪里不可以呢?」 虽然英国对很多中国人来已经非常遥远,但于我还是切近的。可是美国,作为一个新兴的、只有一百五十多年歷史的国家,对我来,是比欧洲任何一个国家都要遥远的国度。 许牧原摇了摇头,他似乎已经下定了决心。 「中国的战乱,一日半刻是解决不了的。无论走到哪里,学校都已经不是学校,教员也很难再做教员。虽然我心里很明白,我应该像北平、天津、上海、武汉等地的那些老师学生一样,勇敢的走上街头,去为祖国的独立吶喊——可是我——」他顿住了。 「不,不一定要那样。战争的胜利,是靠真枪实弹去打的,不是靠手无寸铁的吶喊。你不想去,可以不去——」 许牧原止住了我的话,「不,我会受不了群众的目光,受不住内心的谴责。在这里,如果我既上不了街头,又做不了学问,那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与其如此,不如到太平洋彼岸的国度去做些事情。将来战争结束了,我为国学所留下的东西,也许还会有用。」 我听了,找不出他这番话的不当之处。相反,像他这样一个潜心向学的人,恐怕这是最好的归宿。有人投笔从戎,有人弃医从文,自然也可以允许许牧原保持对国学的忠贞不渝,只不过换一个国度而已。 「跟我走吗,槿初?我们可以找到一个和平之园地的!」 「我——」我迟疑了,不知道该如何回復这个诚挚的请求。 「我知道你不爱我,也并不强迫你来爱我,可是,我不希望看到你在这里遭受苦难,战火近在眼前,全国都已经乱了,上海也——」 许牧原哽住了,再也不下去。 我知道他的意思,也明白现在的局势。便是古人常的,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如果哪一天上海也沦陷了,还有何处让我们存身? 而那样的一天,明天就会到来的可能性也许很大,永远不会到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人们过的是什么日子,只需看看非租界区的老百姓就知道了。 可是,我已经离不开自己的家,已经深深的粘在了这里。和平之园地,暂且留在我的心底、我的梦里吧! 第六十四章母子平安 第二日一早,我便和母亲、大嫂、德元等人前往方文氏住进的那家医院。到了病房,才知道方文氏母子平安,生了一个儿子;婴儿虽然早产了一个月,但没有大碍,弱了些,但很健康,躺在母亲的怀里,睡得正是安详。方家、文家都来了人,陪同照顾。 文沁,幸好元存勖认识这医院的院长,所以才没有耽误,直接把方文氏送进了产房。否则不知道要经受怎样的曲折。这自然是,现在正是床位紧缺的时候,别产妇,就是得了急症的人,若没有熟人关系,恐怕也只能干等。 大家听了,都很庆幸而且欣慰,商量着等到方文氏出院回家之后,就为他们庆祝,把该谢的、该请的都好好款待一番,如此也不枉这一宿的惊心动魄和百般辛劳。 方云笙倦色凝重,仿佛老了十岁。虽然身在产房之外,想必他的心却无时无刻不在为方文氏母子担心、焦虑、祈祷,只到听到婴儿啼哭的那一声,一颗心方才落地半分;再看到方文氏从产房平安出来,那颗心的另一半才回到原位——不过,此时的平安,足以犒劳所有的提心弔胆。 文澍和文沁两人也在一旁守护了大半夜,几乎没有合过眼。今早见面的时候,两个人都挂着明显的黑眼圈。于是方家老太太让文氏兄妹先回家去休息——医院里没有地方,人挤人,也不得歇息,不如先回去补补觉,下午再来。方云笙捨不得离开妻儿,只是去寻隔壁一个长椅上打个盹。 我见屋内空间有限,没有落脚的地方,又有母亲和大嫂陪着方文氏,便一个人踱步到医院外面,透透气。 在北方生活多年,一直觉得北风凛冽,冬日寒冷,到了南国才发现,这里的寒气并不亚于北方,窗楞上也早已结了一层厚厚的霜,只是不那么干燥,而是潮润了许多。或者,北风的冬天如同北方的人,冷得干脆、直爽、不拖沓,而南方呢,却是有着小娘子般的扭捏,甚至有点不合时宜的羞涩。 天色昏昏暗暗的,好像要变天似的。被冷风一吹,感觉骨头之间的缝隙都十分冰冷。于是本能的裹紧了大衣,整了整脖颈上厚厚的围巾——还是许牧原的那个围巾。不由得想到昨天和他的谈话。从他一开始请求的那一刻,我便註定要让他失望了。 我无法答应他。 如果能够走、下定了决心走,我此时应该早已在英国,而不是还在上海;而如果没有去英国,又何来跟他去美国的理由和勇气呢?然而,如果硬要问这里究竟有什么值得我如此留恋,我却不上来。 这样想着,不觉间走到了医院的大门口。虽然是一大早,这里却已经人来人往,有伛偻的老人,有调皮的孩子,有幸福的男人,有悲伤的女人,有坐车乘撵的富人,有光脚走路的穷人……看着,不禁又想到了许牧原讲的那个《吕氏春秋》里楚王失弓的故事。 是啊,都是人,有何分别?在这乱世之中,无论贫穷富贵,不都一样难以安生吗?不在地,不在天,便在人间。无论怎样循环,总归有死有生,总归要融于天地。 这样低头沉思的走着,忽然被人不小心撞了一下。我有些恍惚,甚至没有注意到对方正在连声「对不起」,而是自顾自的着「sorry」——估计对方也听不懂吧。果然,那人还以为我是洋人,吓了一跳,见我不计较,忙不迭的跑开了。 正要转身走开,避开这个人来人往的通道,却勐然看见那辆奔波劳碌甚久、已经半旧不新的福特。它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依旧显眼,只不过不再那么锃亮夺目,而是挂了些许灰尘。 元存勖正立于离我几米开外的拐角处,像是从天而降一般。他似乎也刚刚发觉我的存在,一时间怔住。他的容色似乎有些颓唐,可能因为昨天的事也没有睡好吧,我暗想。不过也许真的要感谢他,如果不是他及时开车送方文氏去医院并且帮忙打点上下,后果不知道会怎样。 我第一次对他这个人、他这辆曾经横冲直撞的福特产生了几分好感。 于是,我破天荒的——连自己都有些诧异的主动走了过去,不知被什么驱动着;很礼貌的沖他微微一笑。 「怎么这么早就来了?不在家补补觉?」 算是一个比较友好的问候吧,而不仅仅是客套。 「想着你会来,所以在这里等你。没想到——你真的出现了。」 他很简单的,口中唿出了一缕白色的冷气。他的眼睛,依旧没有离开我,像是打量一个他刚刚认识的人似的。 他的话让我很想发笑,却终于忍住了。只是接收着他的目光,反射似的看回去——忽然想好好看看这个人,一直看到他黑色的瞳孔里的我,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子,使得他为之忽好忽坏,忽痴忽傻? 我有些怀疑,也许他深黑色的瞳孔中所映现出的那个女子,并不是我,只是他的幻想。 他似乎察觉了自己的奇异,蓦地收回了方才梦幻似的目光,回归现实,问道:「饿了吧,吃早饭去?」 「不了。」我顿了片刻,想回他一个「谢」字,但却什么都没有,只是朝着医院外侧的一个小花园走去。
第六十五章 宁和若曦 我们一起走在石子铺成的小路上,只听见风衣偶尔相蹭时发出的苏苏声。就这样,谁也不话,很安静,很宁和。 忽然,元存勖停了下来,弯下腰去,盯住了墙角里的一棵植物。 我望过去,是一树细弱的寒梅,开了一朵很小很小的花,于清晨的霜气中,开得甚是冷艷。别的植物都已经衰退到没有颜色,只有这支寒梅如此异类,自顾自的开放着。 他撸了一下袖子,拨开芜杂的败叶,伸出手去,似乎是想去折它。 「不要!」我叫了出来,打破了宁静。 他笑着起身,捏起了一个小东西,展示到我的眼前。 「啊!」我被眼前的小怪物给吓了一跳,忙忙往后退,不由得嚷了出来,「什么东西?!」 「七星瓢虫,没见过?花叶上的害虫。我在是怜香惜玉,在救那朵梅花。」元存勖着,把七星瓢虫扔到了地上,用脚碾死了。 「好噁心——」我看着,扭头道。 「哈哈,是不是和我这个人一样?」元存勖笑得很得意。 他竟然会这样自己,让我很吃惊。 「我是虫子噁心。不要听错。」我故意纠正道,踢开脚边的小石子,继续向前走。 他跟了上来,和我靠的很近。 小径很窄,刚好容两个人走,可是清晨的寒风甚是萧瑟,我不得不收紧了身子,而他,则与我保持平行,用自己高健的身躯遮住了风。 我们又这样走着,可是再也不能恢復此前的平静了,有一种想发声的冲动——像树根底下早起觅食的小虫。 「跟文家少爷分手吧。」他忽然站住,开口。 我吃了一惊,却没有话。没想到他会提出如此「无理」的要求,不改他霸道的本色。 元存勖锐利的盯着我,等我的回答。 我仰起头,冷静的看着他,「为什么?能给我一个理由吗?」 「给我一次机会。」他道。那是他从未有过的诚实和恳切,让我几乎要为之一动。 「我想和你在一起。我会为你改变。」他看着我,那眼神仿佛的确和以往不太一样——然而那双眸子太过深邃,我看不清,看不透。 他的这句话,乍一听,太像真心话了。可是,一下子可以得到的真心,往往都不算太真。因为每个人的心,都如同洋葱一样,被层层包裹起来。最外面的那一层,虽然艷丽,却不可靠。 我没有话,或者,是在故意拖延时间,寻找一些言辞来应对。 「那文沁呢?亦或别人?你要怎么办?」我料想他的女伴应该不止一个。从第一天见他是他身边的那个女郎,到他当家作主的这些会所、酒楼、舞厅,等等,多少女子环绕着他?应该是和天上的星星一样多吧。 「她们不必考虑。」元存勖淡然的,完全不在意是文沁亦或是别人。在他眼里,只有「她们」,没有个体的名字。 我听到他这般,便毫不犹豫的摇了摇头,笑了笑。 「你不相信我?」 「我不知道该信什么。信你会爱我,而不是玩玩而已?信你会一辈子不变心,与我偕老?你告诉我,你会变成这样一个人吗?你会吗?」 我的嘴巴忽然『神勇』起来,竟然出了这样一串连珠炮似的话——让我自己都很吃惊。 任何一个男人,如果能够做到「真心真意」和「一心一意」这八个字,简直足以为王,成为情之圣者。 果然,元存勖一时怔住了,眉头紧锁,一言不发。 「你做不到。你不也不会成为我心里的『他』。」 我遏制住内心的一点不忍,故意强调那个「他」字。是的,我毫不手软,把他的刚刚绽开的一丝*直接捏到闭合。 「告诉我,是谁?是文家的那个少爷吗,还是别人?」他终于克制不住,怒声的问道。 我没有回答,兀自走出了园子。任凭风簌簌的,拍打着千枝万叶,拍打着我的心。他没有追过来,我已经达到了目的。远离他,便是远离是非。 第六十六章迎接新生 在医院住了一个礼拜,方家母子身体无碍,便出院回家了。为了庆祝新生儿的到来,方家特地举办了一个小小的家庭聚会,特地邀请母亲、大嫂、我等几个近亲去家里吃饭。 到了方家,才发现文家的老少也都来了,文澍、文沁自然不必,文家老爷、夫人竟然也到了。毕竟也是孩子的外祖父、外祖母,来看看也是理所当然的事。不过,他们也有所遗憾,因为刻意想感谢的贵人外加救命恩人元存勖并没有来。 按理没有克星的存在,我应该舒适才对,可是,我依然感到不适。虽然和文澍交往的时间虽然已经有一阵子,但并没有正式见过他的父母亲——以前也许在生意场上的什么联谊会、交流会上打过一个或半个照面,也听两位老人对我的印象似乎不错,但今时不同于往日,乍然在一个屋顶下见面行礼,还是隐约觉得有些尴尬。还好我母亲和大嫂也来了,让我在心理上还算有所依靠;并且他们在一起可以话聊天,由此转移对我的关注。 吃过饭,我想早点回去,可是母亲却不想走,文澍也希望我多坐一会儿。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在方家总觉得浑身生了芒刺一般,坐立不安。但一时片刻也没有办法,只好顺着众人的意思,喝着茶,聊着闲天。 几位长辈们都围着方文氏和孩子话,一会儿聊这孩子长得像爹还是妈,一会儿将来长大要做什么,当官还是经商,等等;还有应该给孩子起个什么名字好——由于孩子早产,名字还没有定下来。几个老人商量着,一会儿这个起得太土,一会儿那个太过新潮,叫不顺口,总之有有笑,热闹不休。 上了年纪的人都格外喜欢孩子,尤其是刚出生的婴儿,一个奇特的、崭新的小生命。我的母亲如此,文澍的母亲文周氏也不例外。两个老妇人一左一右看着孩子,不知道怎么喜欢才好。 文周氏摸着婴儿肥嘟嘟的小脸,忽然了一句,「哎,看方老夫人的命多好,又来一个孙子!不知道我这把老骨头什么时候才能抱上孙子啊!」 话音刚落,一屋子人的目光自然齐刷刷的向我看过来,我的脸上登时像被泼了油、着了火一般,*不堪。 文澍的父亲咳了一下,瞪了文周氏一眼,她才知道自己的话有失分寸。她自己讪讪的笑了笑,自己「老煳涂了,都忘了顾忌人家女子的面子」等等。母亲在一旁宽容的笑了笑,「没什么,做父母的都是如此」之类云云。 我呢,固然要装作不计较、没听见的样子,心里却服不了自己真的当做没事。于是不多时便寻了一个空儿逃了出来,躲到了一间较为偏僻的的小茶厅里。 没一会儿,文澍也跟着我进来了,他安慰我,「我妈一向话直来直去,口无遮拦,你不要生气。」 「老人家只是了句心里话,我怎么会生气?」我坐在沙发上,故作轻松的仰头看着他。 文澍挨着我坐了下来,握起我的手,给我哈着热气。 「知道你心宽,但还是害怕你不高兴。」 「我有那么小性吗?」我看着他,笑着问道。 「你不小性,可是你很任性啊!」 「怎么任性了?」 「比如,你不想去我家,怎么叫你都不肯去。这不是任性吗?」他随口一,就让我无法辩驳了。我只好别过脸去,装作不想听的样子。 「生气了?我是着玩的——」文澍忽然张开他的臂,把我抱到怀里,吻我的额头。我埋了头,躲开他的吻。 「呦——你有白头髮了!」他忽然叫道。 「在哪里?」我吃了一惊,霍然抬起头来。 文澍握着拳头,扬到空中,来回挥着,引着我的手跟着去追逐。总算够到了,掰开他的手,却什么也没有。 「你骗我!」 我恍然纳过闷来,他方才并没有拔我的头髮,我也没觉出一丝痛,他的手里怎么可能会有我的头髮? 见我当真上了当,文澍便开心的笑起来,道,「你这么年轻,哪里会有白头髮?」 「当然有啊,是你没有看见——或者装作看不见。我已经老了。」我理了理头髮,道,「用不了多久,我就要二十四岁了。」 二十四岁,生肖属相已经走了整整两轮!焉敢再什么年轻? 文澍忽然搂住我的腰,把我拥到沙发靠背上,深深的吻起来。许久,他才道,「槿初,我们——结婚吧——」 我一时怔住,不出话。 「如果我们有了孩子,一定会和你一样漂亮、聪慧。我们会有一个幸福的家——」 我轻轻捂住他的口。他的请求让我感到惊诧、突然,他的希望太过切近了,而我,还没有看到这么长远的路。 「文澍,不要这样,好不好?」我看着他的眸子——赤诚而又热烈的,有些不忍心的。 「怎么了?」文澍的眼睛里写满了诧异和不解。 「给我一点时间,好吗?」我低下头,低声道。 他听了,没有话,依旧把我搂到怀里。
第六十六章 烦恼盘丝 此前文家屡屡叫我去做客,都被我拒绝了。为此也和文澍小小争执过几次,我仍是不肯去「正式」做客,只时候不到、不便登门。文澍无奈,只好顺着我的意,在我和他父母之间两面周旋。这一次在方家,他如此富有勇气的开口,一定是平日里受了他父母的鼓舞和催促。可我却不愿轻易的许诺,未免将来为这思虑不周而反悔。 文澍虽然答应给我时间想一想,但是他的父母明显没有这样的耐心。在这些老辈人传统的思想里,一定奇怪:所谓的新式恋爱一定要谈很久吗?放在十年、二十年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几句话的事,两个人便凑到了一起,毫无意外的结为连理,然而给全家带来子嗣,延续一族之香火。而现代的青年们呢,却把这个过程拉长了十倍,让他们觉得复杂、不可理解,甚至不可接受似的。我和文澍,在他们眼里,怎么在一起交往也有小半年了,而我却一点明确的表示都没有。 元旦那日的一大清早,文家就派人来请我过去,文澍下午从学校回来,难得合家欢聚,正好一起共进晚宴,等等。 我犹豫着,先打发报信人回去,后回到屋里慢条斯理的收拾房间、整理衣物,本来是打算收拾几件冬天换洗的衣服,送去学校给明曦,现在被这事一掺,不知道还能不能去。 这时,母亲走进来了,问道,「今天去不去文家? 我听了,没有话,只是慢慢的叠着手里的衣服。终于,淡淡的,「再看吧。我依旧跟文澍过了,今天要去学校看明曦。若有富裕时间的话,再去文家。」 「人家三番五次来请,你也不能总是找理由,不肯给面子啊。」 「那我就去走一圈罢了。只是不想和他们家里人一起吃饭,怪不自在的。哪有在家舒服?」 「知道你不喜欢和长辈们聊闲天,觉得没意思。不过——这次恐怕不能再推了吧。人家是请你吃饭,不只是看看、坐坐。是想郑重其事好好招待你的。」 我听出了她声音里的不安,道,「为什么要郑重其事的?这样轻轻松松、简简单单的不拘礼节,不好么?」 「你的简单,人家可不这么看。」母亲意味深长的,言语中透露着几分隐含的劝,我听得明白,却不愿就此服服帖帖的顺从着。 「他们看不顺眼大可以去找别人。我最讨厌那些长辈变着法的叫我做什么。除了您和父亲,别的人我没有义务去听、去服从。」 「纵然你秉性如此,可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你们交往这么久了,总得给人家父母一个表示吧?」 我听了,把手里的几件衣服撂倒床上,丧气道,「要什么表示?他们着什么急?文澍不着急,我也顾不上——」 「你要体谅老辈人的心思。像我们这些人,岁数大了,自然期盼孩子好——」 「怎么就没有人体谅我呢!」 「怎么?你不喜欢文澍吗?」母亲试探着问道。 哎,为什么他们总是喜欢这样「轻易」「武断」的得出结论呢?好像一时喜欢就足以谈婚论嫁;如果不能及时谈婚论嫁就是心有别意。殊不知,越是深刻的感情,越需要慢慢的磨;如同越是精緻的玉器,越需要细细的琢。 「妈,为什么不肯多给我一点时间呢?自从到了上海,我几乎没有几天安静的日子,如果大哥身体好了,我自然可以一心一意谈恋爱,谈结婚,现在,我哪里有心思想这些事情呢?前面的难事才算熬过去,后面还不知道怎么样?就这么几天无事的日子,却又要拿这些事来前前后后的烦我!」 我忍不住把心中的烦闷一股脑的吐露出来。 母亲听完了我的长篇大论,嘆了一口气,道,「槿初,我的孩子,还有谁能比我更了解你的心思呢?我怎么不晓得你的心里装了多少事呢?可是文家——」 「您放心吧,我今天会过去的。」我仰起头,也不由自主的嘆了一口气,缓缓道。 第六十七章见与不见 傍晚,天空下起了细密的小雪,空气潮冷,道路难行,但我还是去了文家。文澍和他父母早已等我许久,见了面便嘘寒问暖,似乎为我这破天荒的如约到来感到格外惊喜,欢喜得不知所以然了。 进屋之后,才发现文家为此做了隆重的准备,果然是盛大的晚宴,还请来了文澍的大伯、二伯等家族的重要长辈。我见了,虽然觉得过于正式,却还是大方有礼的问了好。 席间,一贯散漫的我收起了不得体的旧习,转身变成了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熬了一个时辰,总算完成了这次压力与责任并存的任务。从文家几位长辈的表情来看,对此也算是八成满意吧。 吃过饭,文澍便要送我回去。我直接让小杨过来接我就好,不必他再费事跑一趟。况且他明天还要去学校,为此折腾得太累也不好。如此着,才算是把他劝在了家里。 道路湿滑,小杨开得很小心,也很慢,因此回到家中,已经十一点多了。母亲已经睡下——她一定是知道了我已经去了文家,才如此安心早睡的,否则一定会等我。 才换好衣服,忽然电话响了,僕人们接了,是找我的。 这么晚了,会是谁呢?我不由得心生疑惑。将电话转到自己屋里,才知道这个拨来电话的人——元存勖。这是他第一次打电话找我,那个声音陌生而又熟悉。 「这么晚了,找我什么事?」我打了一个哈欠,问。 「你今天去文家吃饭了?」 他怎么知道?我讨厌自己的行踪被他一丝不落的捉到,不过恍然想起,今天吃饭的时候文沁并不在,自然是和他一起出去了。哼!知道了又怎样? 「就为这事?」我的语气不是很又好。但怕吵到母亲他们,还是压低了嗓子,没有发作。 「不,只是随便问问,你不要挂。我是想,想让你听雪……你听,现在外面还在下,窸窸窣窣的,像一首低低的圆舞曲,只一会儿,就舞遍了白茫茫的世界——」 他怎么忽然这般诗意了?不知道是诗意还是失意,是现实还是呓语。我听了,满腹狐疑,半晌没有话,只是看了一眼窗外,帘子轻轻舞着,风中带雪,自然是别有一番情味的狂美。 许久,我道,「李白月下独酌,可以写首诗;你呢,冬夜赏雪,不也很有情调么?」 「你的意思是,我也可以写首诗,一寄相思,一解情愁?」 「看不出来,你这么多愁善感!」我不无嘲讽的道。 「是啊,因为我今天一个人吃的饭,一个人赏的雪」 听得出来,他的言外之意是他的饭很孤独。这怎么可能,他有那么多可去的地方,随便找谁都可以陪他,有什么好孤独的? 「一个人有什么不好?一个人清静、自在。」 「哦,是吗?我没有觉得。一家人吃饭,多好。」他的语气里有几分酸醋味。 「当然。你要是喜欢和别人一家吃饭,可以早啊,我跟你换。我喜欢一个人吃饭。」 电话那头沉思了一会儿。 「原来如此。你不喜欢和别人一家吃饭。」 如果让他多生别意,去找文澍的茬,那绝对不是我心所愿的。为此,我要赶紧堵住他的口。 「胡!我只是不喜欢人太多而已。」 「两个人多么?比如只和我?」元存勖的语气虽然很轻,却透着几分不可忽视的认真。 「做梦。」我的声音虽然也很轻,却掷地有声,异常肯定。 「好吧。那也是个好梦。」 我不再听,扑通的挂掉了电话。走到外厅,对一向负责接听电话的小丫鬟,「记住这个号码、这个人的声音,以后凡是他的电话,一概不接。」
第六十九章 文澍求婚 转眼已经到了旧历的年底。每到这时候,常常有三件事重叠。一是准备过年的礼品、食品,全家上下所有僕人都忙忙碌碌;二是生意上的帐都结得差不多了,大哥会照例开一个总结性的会,请主要的几位大区主事和掌柜的聚一聚,坐一坐,再说说明年生意上的安排、计划什么的。三就是我的生日,正好赶上了腊月底,离过年只有五天,所以置办年货的时候连我的庆生会也一块办了——父亲在世的时候,常常找一家全城数一数二的饭庄,请来家族老小一起欢聚。而今,大哥当家,此番心意不减当年。他和母亲甚至想,在国外的那些年里,我的生日基本上是自己一个人过,现在反而要好好补偿一下,于是几乎给所有的亲戚朋友及交好的家族都发了请帖,地点定在离公馆比较近的一家酒楼——百合大酒楼。 到了日子,大哥的精神也分外的好,在大嫂和家人的搀扶下也来了。他这么做,一是为了亲自来给我庆生,不愿少了他这一份祝福;二是也想让和王家有合作的那些生意人也都看看,他还活着,而且活得还不错。自然,所有人都是明白这番意思的,只不过自家的人——尤其是母亲和大嫂,看了总归有些难受。 吃过晚饭,母亲和大嫂怕大哥累着,便和他一起回家了;方云笙要回去照顾老婆孩子,而许牧原说晚上有课,便都送了礼物,提前走了。只留下我们这些不怕累不嫌腻的年轻人,在此聊天、吃饭、做游戏等等。 这家酒楼装修设计比较现代化——除了吃饭,还专门开闢出一个地方作为舞厅,有特制的灯光、地板和中央舞台,等等。不多久,吃完饭的人便来到了舞厅。 德元和明曦已经拉着一群人玩起了多米诺骨牌。另有一拨已经跟着音乐开始跳舞,我和文澍本要加入其中,他却忽然跑开,说一会儿来找我。 我便在和苏曼芝聊天,看着人们唱歌、跳舞。因为请了上海有名的歌星和乐队表演节目,所以气氛十分热烈。 一首歌终了,进入了休憩时间,忽然文澍跑过来,拉起我的手便到了舞台中央。我吃了一惊,不知道他要做什么;苏曼芝见状,也吓了一跳,慌乱的跟了过来。 「文澍,你要做什么?」我不由自主的大声喊了出来。 我看着他额上渗出了即可汗珠,灯光照着他的英俊的、年轻的面庞。周围的人纷纷看过来,整个大厅瞬间便安静了下来。 忽的,文澍单膝跪下,手掌心里托着一只精緻的盒子,半开着,一枚光闪闪的钻戒看着我,等着我。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只是瞪大眼睛看着他,心扑通扑通的跳着。 「槿初,嫁给我吧!」 文澍温柔的说,眼睛里满是浓浓的爱意,盈盈欲滴。 这几个字,宛如空谷之音一般,飘到我的耳朵里,让我的心都为之静止。人群中忽然发出一阵欢唿,有人高唿「喔」、「喔」;有人喊「嫁给他!」 这一刻,本是应该兴奋的一刻。然而,我却是像被人按了穴道一般,一动也不能动,「安」在胳膊上的手,不知道是要伸出去,还是就这样挂在身上。 这一剎那的、不由自主的迟疑,是我所不能克制的——我真的要嫁给文澍吗?我真的爱他吗? 冥冥之中,似乎那力量并不足以推着我伸出手,去接住那一枚美丽的钻戒。 「文澍——」 我几乎无法控制自己的喉咙,更不敢肯定自己接下来的话是甘心的接受还是无情的拒绝。 文澍看着我,似乎看到了我内心深处深藏的秘密,似乎看透了我的内在。他的眼神中的光彩忽然黯淡了,一分一分的,一寸一寸的,就像夕阳落山,带走了世界的光辉一般。 我见到这样的眼神,只觉得心痛。 「文澍,我——」 我的话一直卡在那里,说不出来。 忽然,人群中奔出一个人来,一下子推开文澍,沖他吼道,「她是我的!」 第七十章醉酒闹事 那个人喝的醉醺醺的,衣衫上下全是酒气,当他抬起头来,我才看清楚,竟然是渠绍祖! 「渠绍祖,你要干什么?」 我推开他——他一个站不住,跌跌撞撞的倒退了三四步。 「王槿初,你不能接受他的求婚!」 渠绍祖似乎还没有完全醉,他的话还很清醒,还知道文澍是在向我求婚。 「凭什么用你来管?这事跟你没关系!」我硬声硬气的道。苏曼芝上前拉住我,走开了些。 渠绍祖上前来,抓住我的手,「你、你已经许配给我了——你三叔都和我爸说好了。我们家把聘礼都准备好了,你怎么能反悔?」 众人听了,开始议论纷纷。台下的三叔听了,很是羞赧,朝着渠绍祖喊道,「绍祖,这是哪有的事——我和你爸才说说而已,没有定下来啊,你莫要当真!」说罢,挥了挥袖子走开了。 「听见了?这是八字没一撇的事呢,你不要再胡说了!」我已经尽力克制心中的怒气。 可是渠绍祖依旧不依不饶,像患了失心疯一般,死活不肯放开我的手。 「你,你自己亲口说过,我借你五万块钱,救了你生意上的急难,你就嫁给我!」 我顿时气得浑身打冷颤——这是从来没有答应过他的事;何况借的也不是他的钱,却被他这样编排! 他说的话没有一句是真的,可是当着众人,竟然还说的有板有眼。 「你混蛋!我几时说过这样的话?你在做什么梦?!」 我扬起手,一巴掌打了过去。 也许,这是此时此刻我最失策的一个举动了,堂堂一个大小姐,竟然当众骂人,还当众打人,而且,越是这样气急败坏,越是坐实了他的话。 那一刻,我的眼泪只在眼眶里打转转。 苏曼芝等人劝住了我。德元、继文等人上前拉开了渠绍祖,不过也不好动粗——毕竟他也是一个大家少爷,且他的话一时也难辨真假。 渠绍祖捂住脸,恨恨的瞪着我,「你,你敢打我?你有骨气,有本事!当初借钱的时候,你怎么不——」 他的话诚然是火上浇油,我不由得再次扬起手,却被苏曼芝紧忙拉住了。 「德元,给我把他拉走,塞住他的嘴!」 「槿初,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快别让他在这浑说了——」苏曼芝眼见事情越来越乱,便悄声问我。 我摇摇头,「他说的都是假的,都是骗人的!我和他没有交易。」 「我当然信你。一定是他喝多了!」苏曼芝劝道,同时朝围观的人挥手,叫他们往外撤。 她信我又有什么用?无论如何,王家二小姐的名声,就此已经被毁得一无是处了!如果母亲和大哥他们知道了,会怎样想我?这样想着,我忍不住流下泪来。 德元、继文、继敬等人不再顾及待客之礼,都上前拖住渠绍祖,可是渠绍祖竟然直接坐到地上,像一滩泥似的,死活不肯起来。 这时,一个带着爵士帽的人走上前来,站在我和渠绍祖之间,先是看了我一眼,又转过身面向渠绍祖。 我看着他,泪水立即莫名的被阻住了,不晓得是为什么。似乎这无用的泪在别人面前都可以肆无忌惮的流淌,在他面前却要勇敢的、克制的收起来。 元存勖摘下帽子,朝众人扫视了一眼,眼睛里恶狠狠的目光顿时让所有说话的、吵嚷的声音都低了下去。 「给你三秒钟时间,你从这里尽快滚出去!」元存勖的声音低沉而威严。 「你——你凭什么让我滚?」渠绍祖见了元存勖,顿时矮了气焰,但是靠着一点酒劲,依然不肯离开。 「就凭你在这里胡言乱语,像狗一样乱咬乱叫!」元存勖的话像连弩之箭,一字一字射出去,直中靶心,十分有力。 「你敢骂我?你凭什么骂我?难不成,你也想要她——」 渠绍祖摇头晃脑的不服气,说的话也更无顾忌,摇摇晃晃的刚要起身,却被元存勖忽的一脚揣下,趔趄着退了三四尺远,跌倒在台阶上。 他痛苦的叫了一声,更加发了疯,「元老二,你——你敢打我?你竟然敢打我——」 「再不走,我就把你像狗一样扔出去!明儿让你家老子替来收尸,信不信?」 渠绍祖吓呆了,没想到元存勖前几日还和他称兄道弟,此刻竟然这样对待他——还说他像狗! 「元、元存勖,你——你有种!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和她早就同——」 渠绍祖的话才说到一半,忽的又着了狠狠的一拳,嘴角立即流出血来。 他疼得直咬牙,朝伤口处摸了摸,不由得大叫起来,「啊——血——我流血了!」说着竟然晕倒在地——原来他晕血。 「来人,把这只狗给我拖出去!」元存勖喝道。 说着,便有两个穿着白衣黑裤的下人走上前来,把渠绍祖拖了出去。 看完了这一出,所有人已是惊心动魄,再待着也没有趣味了,于是一个一个都散了。
第七十一章 夜色凄凉 第七十一章夜色凄凉 夜已深,人也散尽。偌大的厅堂忽然变得空荡荡的,灯光摇曳,杯盏狼藉,照着我无底洞一半的凄凉。 文澍已经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我和渠绍祖争执的时候他就不见了。他也许不想再看我和一个媒妁所指的男人纠缠吧,亦或是不想再看我。 这是什么样的庆生会?我闹了一个大笑话,更失去了一个爱我的人!我坐在舞台下的台阶处,半埋着头,一动不动。苏曼芝陪着我,也不说话。 许久,她才劝我道,「槿初,起来吧,我们回家去?」 苏曼芝拉了拉我的胳膊,我摇了摇头。 我的身体抖抖索索的,她帮我披了一件大衣,男士的大衣,有一股呛鼻子的雪茄味道——文澍是从来不抽菸的,这是谁的大衣? 等到一个脚步声越来越近的时候,我便知道了,这是元存勖的大衣。 他还没有走。不但没有走,竟然还在指挥这些人收拾上下。哦,原来这百合大酒楼也是他的产业。 苏曼芝起身,走了过去。他们交谈了几句——听不清楚在说什么,大意是说德元和我们的管家已经送走了客人,诸事已经打理完毕,就要回家了,他来叫我。 然而我却不想动。我害怕想起一个时辰前的场景,像噩梦一般,更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家人。 「我不想回家。」我喃喃的说。 他们朝我这里看了一眼,应该是非常无奈和无语吧。 「你先回去,我来照顾她。」 朦朦胧胧的听到这个声音,我以为是苏曼芝在说话。然而许久,抬起头来时,发现留下来坐在离我一箭之地的台阶上的,竟然是元存勖。 他也在埋着头,几乎和我一样的姿势,只是手指间多了一根雪茄。他好像很累很乏的样子,没有察觉到我在看他——我甚至以为他睡着了。 于是,我仍旧低下头,屏蔽一切灯光、影像,回忆和记忆。 不知道多久,竟然睡着了。做了许多噩梦,一会儿是文澍在质问我为什么不肯答应他,一会儿是渠绍祖在追着我要钱,我竟然还有力气和他反驳我没有借钱——确切的说我借的不是他的钱,更没有因此和他订下婚约—— 忽然,我感到浑身发冷,打了一个冷噤,无意间碰到了一只胳膊。 抬起沉重的眼皮,发现自己肩膀靠着的是元存勖——他用他的胳膊搂住了我,我们就这样互相支撑着睡了一夜。 他被我这样一碰,也醒了,努力的抬了抬眼睛,看了到一脸惊诧的我。他松开了胳膊,活动了一下身子,道,「怎么会睡着了?」 「你在这里陪我一夜?」 我看着他,语气比较平静。不知道是该夹杂一些感动还是疑问——他竟然在这里陪了我一夜,如此安安静静的、一起萎靡着! 「好冷啊!」他没有回答,只是站起来,抱了抱自己的身子。 我才发现,他的大衣还在我的身上。想站起来,却发现屁股疼得厉害,双腿已经发麻,想站而站不起来。 一只大手伸了过来。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伸出手去,拉住了他的手。 这也许是我第一次主动的、毫无排斥的去拉他的手吧! 我看着他,不知说什么好,忽然觉得肚子咕咕叫,便说,「我饿了,去吃早饭吧——」 「好。」 我们到了楼下,一楼的早餐已经开始供应。酒楼的管事见我们下来,便上前恭恭敬敬的叫了一声「二少爷」,也向我问了好,命服务生端上了丰盛的食物。 昨晚也没有吃好,我的胃已经空无一物,于是不顾仪礼,大晚开餐。狼吞虎咽的吃完,才勐然想起一事,问他:「饭钱多少?我可不能像你一样白吃。」 元存勖拿起餐巾抹了抹嘴,微微一笑,道,「忘了提醒你,你的脸像花猫。」 第七十二章随缘分合(1941年春) 一九四一年的春节很快就过去了。走亲访友结束后,人们又开始忙碌起来,出门的出门,上学的上学,开张的开张……万物復甦,新的生长,转眼已经到了阳春三月。 母亲和大哥他们知道了那天的种种不愉快,也晓得了渠绍祖的为人,便派人和三叔传了话,让他和渠家老爷那边说好,以后再不要因为这件事骚扰我,两家此前提起的亲事且放一放。 我听了,心里很是感动——大哥他们竟然丝毫没有怪我那日的冲动,反而处处护着我,为我着想,让我不知何以为报。也许,他们最深层的意思,我可以猜到,那就是旧历的年已经过去,我依旧不能离开。 文澍许多天没有来王公馆了。 我知道自己深深的伤了他的心,但这只是因为我不想欺骗他——我们的爱,还没有完全走到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境界,我还没有下决心把自己完全交付给他。 只要给我一点儿时间,再多一点儿,我就可以摆好自己的位置,摆好心的天平。我很想告诉他。 可是,他不想等。他一度跟我说过,希望毕业就能够和我结婚,也许正因为这样,他才会在我的生日那天出人意料的向我求婚——如果我答应了,自然就可以顺理成章的订婚了。 母亲只叫我不要勉强自己,一切随缘、随心。也许,我已经失去了一个深爱我的人,不应该再失去文澍。 我派人去文家询问,被告知说文澍已经开学;于是又去学校找他,可是文澍似乎一直在故意避开我,总是不能见。 第一次如此,第二次也如此。 如果开始的一段路没有走的太快,现在也不会失望的这么早。 我觉得自己也许需要放一下——也许我和文澍都应该给对方留出一点空间。那么,这便是最后一次来找他吧。这样想着,我便打算回家。然而在校门口却遇到了许牧原。 「槿初,你可好些了?」他有些担心的问我,可能是看到我的神色比较失落,不似往日那般精神吧。 「我很好,不要担心我,牧原。」我对他说道。 「那就好。我不希望看到你衰颓的样子,也不想看到你伤心。」 「嗯。」我点了点头。 「对了,把你的围巾还给你。」我忽然想起自己的包里一直带着他的围巾,早已经洗干净,整齐的放在纸袋里,却一直没有给他。 许牧原接过来,低头笑了笑,说道,「春天来了,也就不需要围巾了。」 我一怔,方才明白他话里的意思。不过牧原自己似乎只是随口一说,并没有那么多言外之意。 「怎么样?你还准备回英国吗?」他这样问,也许已经听说了我和文澍的事情,或者是听德元说的,或者是苏曼芝——也许很多人都已经知道了。 「大哥不太好,我想再陪陪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走。」 我确实没有想好。一方面是家人的爱,束缚着我,让我无法离开;一方面,是我的犹豫,对文澍,对自己,没有信心,也少了决心。 「你呢?你什么时候走?」我问他。 「也许过了这个学期。需要看看局势,现在学校的情况不是很好。这一批学生,能够顺利毕业就不错。」 许牧原似乎颇多感慨。 我忽然想起了文澍,还有三四个月,他也要毕业了,到时候他会不会留在上海呢?文家虽然有一些产业,但是文澍似乎并不感兴趣,都交由他家的几个老管事打理。毕业了,文澍会去哪里?去做什么呢? 「你戴上了——」 许牧原看到了我腕子露出的一截白玉镯子,有些高兴,也有些吃惊。 「嗯。我很喜欢。既然收了你的礼物,就不应该束之高阁。」我笑着说。 许牧原似乎也感到很欣慰,说,「我知道你很开通,但没有想过你会真的戴它。」 自然,按照传统的中国人的理念,一个未婚的女人是绝不可以佩戴别的男人送给自己的东西,即便结了婚,也只能佩戴自己的丈夫送的东西,这一点,可以理解为抽象意义上的「忠贞」吧。 然而,我并不认同这样的「忠贞」。 真实的喜欢就是喜欢,无论是物还是人,都不该勉强,或是伪装。 「春天来了,这么好看的镯子应该露出来。」我说道。
第七十三章 云笙入狱 才回到家中,便看到母亲焦急的神色,又见方文氏抱着孩子也在我家,眼睛有些红肿,我的心顿时紧张起来,忙问发生了什么事。 方文氏依旧止不住泪,哭泣着,把事情从头到尾说来,然而我听到第一句话就懵了: 方云笙下狱了! 原来,年底各大区掌柜的回来和当家的汇报生意上的事情时,元存劭发现了药行里面有一些珍稀的药物被卖,结果调查了一圈,发现是方云笙假借了东家的意思,擅自把药卖了出去。尽管售出对象没有明确到王家,但是以元存劭之精明,他自然不会轻易晃过这个幕后的「得药人」。 那些药便是大哥所用的苗药。价格并非多么昂贵,分量也不算太多,但是方云笙逾越了他的权责。 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元存劭是多么精明的一个人,怎么会让自己的手下一而再、再而三的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做违背他意思的事?而且为的还是自己生意上的敌人:王家! 虽然如此,却没有想到来得这样快,让我有点措手不及。元存劭正是这样一个出其不意、招式逼人的杀手。他既然出招,必然要见血方罢。 「下人们回说,元存劭已经派人查处了这些药的来龙去脉,盘问了许多人,手里人证物证都翻了一堆,口口声声说绝不放过云笙——」 方文氏说着,又忍不住哭了起来。母亲和大嫂好言劝慰,脸上却也是掩不住的惊讶和着急。 理清楚这件事的头尾并不难,烦难的是怎么把方云笙救出来。或者说,怎么才能让元存劭放人? 方家已经派人打听过了,方云笙目前正被关在烂泥渡。 烂泥渡是民国二十六年上海市大道政府警察局的所在地,后来警察局屡屡改名,先是叫做「上海特别市警察局东昌路分局「,后来又改成隶属于上海特别市第二警察局,再后来又重新划片分区,等等。虽然很多人搞不清楚这地方的警察局到底是什么大名,但是没有人不知道「烂泥渡」这三个字,因为那是日本人控制的地盘,是全上海最为严酷、恐怖的「死人谷」之一。 「怎么会关到那里?」母亲和大嫂听了,脸色顿时煞白。 「听出去打听的人说,是因为元存劭和烂泥渡警察局的局长很熟,有点什么关系……要真是这样,这不分明是要置云笙于——」 方文氏说到一半,便住了口,又忍不住滴下泪来。 「去看过他了吗?」我问。这是昨天的事,今天才得着消息,不知道方家有没有见过方云笙的面。 「我让我爹託了一个旧相识问了,那人说警察局长下了死命令,不让见——」 「嗯,恐怕元存劭早已经打过招唿了。」我说道。 「为什么——云笙好歹也给元家做过事,为什么要这样害他?」 如果云笙只是一个普通的主事,就算犯了有损东家利益的错,只要就钱说钱就行了,决不至于投到狱中;而今日元存劭故意这么做,分明是在针对王家。 母亲和大嫂何尝看不出这层意思,只是不好说破。见此情态,只有劝方文氏暂且宽心,然后合诸家之力,想想办法。 第七十四章证据凿凿 为今之计,只有亲自去找元存劭,看他到底是想怎么解决这件事。他的目的绝对不是要方云笙的命,而是要拿方云笙的命换取更重要的东西。 元存劭算准了我会求他。我和小杨、长生连续去了三次元家公馆,每次都被拒之门外。也许,他正是想用这种「碰壁」来磨磨我的锐气,顺便考验一下我的耐心。 如果说一年前的自己没有耐心,锐如新锋,那么现在的我,甘愿做卷了刃的钝刀,沉沉的压住自己原本的锋利。 到第三日中午,再度拜访元公馆,他们的管家依然不肯让我们进去,说元存劭外出不在,我强硬起来,和小杨、长生一起破门而入。守门的几个人知道我是王家的二小姐,又见我等来势汹汹,便也不再阻拦。 我便叫小杨、长生在门外等候,自己则一个人在客厅里干等,从日中等到日落。 许久,元存劭才回来,穿着一袭长袍,优哉游哉的踱到客厅。 他肯定早已从僕人那里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因此一开口,便带了几分嘲弄的语气说道,「二小姐真有耐性,久等了。看看,这半天也没人上茶招待一下,都怪家里的下人缺乏管教——」说着便骂下人,「还愣着干嘛?还不赶紧上茶?」 「不必了。虽然等了半天功夫,但一句话也没有说,所以不渴。」我淡然道。 「原来二小姐是怪没人陪话。早知道我真应该在家等等才是。真是失敬失敬!」元存劭一脸伪笑。 「闲话不必多说。元大少爷,你究竟想把方云笙怎么样?」我不想再和他周旋,便直入正题。 「哦——还以为你等这么久是为了我,原来是别有缘故啊!」 元存劭点了菸袋,用力的吸着,只用眼角的余光瞥着我,不怀好意的笑着,语气里竭尽调侃与讽刺。 我没有计较他的言语,继续说,「我知道是你处心积虑做了这么一个局,『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那你说说,怎么个『意在沛公』呢?」 「你利用方云笙,来给王家做局,不是吗?本来这是一件小事,你却故意做大!还将方云笙下狱!」 「小事?怎么能说是小事?方云笙是元家的下人,胳膊肘子往外拐,这怎么行?换做是你们王家的人如此办事,难道不应该好好教训?都怪我以往太过宽容,才有今天这样的事发生,所以这一次我绝对不能手软,定要杀一儆百!」 元存劭往楠木太师椅上一坐,厉声说完,傲然的看着我。 我盯着他,不说话。我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是递给他的「话柄」,好让他翻过来攻击我。 元存劭看到我面无表情,一语不发,便缓缓问道,「你这么想救他?为什么?」 「他从你们药行拿药,是为了救我大哥。我不希望因为王家的缘故连累他。」我一字一句的说道。 「恐怕没这么简单!」元存劭的嘴角露出一丝狡黠的笑。 我暗暗吃了一惊——他还知道什么?他在怀疑什么? 「你可知道他从药行拿的都是什么药?菌灵芝、穿山甲、龙骨、土人参……」元存劭说出了一串药名,「眼光可真不错啊!全都是一等一的最她妈值钱的药!」 我听了,甚是诧异。这些药,固然有方云笙取来送到我家的,但是也有好几种特别名贵的,比如土人参、大黄藤、穿山甲,方云笙并没有拿到,也不可能拿得到。那些药,分明是—— 「你可有证据证明这些药是方云笙取走的?」我问道。 「当然,人证物证俱在。店里的掌柜的就是人证,物证嘛,当然也不会少——」说着,他打了一个响指,示意一个下人把一个盒子拿上来。 这是一面小小的锦盒,上面的云雾之纹路很是眼熟。 「这面楠木锦盒是我家独一无二、专门用来放置珍稀药材的器具,现在却在方云笙的柜上找到了,你说是不是确确凿凿的物证啊?」 元存劭得意的笑道。 我一时哑然。 这锦盒分明是元家自己的,如何栽赃给方云笙?方云笙就算真的取药,也绝对不会用这么名贵的金丝楠木锦盒来盛装;恰恰相反,上次元存勖给我家送药时,用的正是同一样式的金丝楠木锦盒! 这根本是移花接木,故意栽赃!然而,我却无法说出自己发现的这个漏洞——因为我不能告诉元存劭,在大哥用药最危急的时刻,是元存勖把药取出送给我的。可是,如果这个物证真的到了警察局的手里,再加上元家几位掌柜的指认,方云笙还有出狱的机会吗? 「元存劭,要怎么做你才肯放过方云笙?」我直接问道。 「喏,容我想一想,你明天来警察局找我。单独来。我会跟你谈的。」 说完,他便转了身,只留一个背影给我,很明显「写着」两个大字:送客。
第七十五章 元氏圈套 第七十五章元氏圈套 第二日,我便如元存劭所说,单独去见他。小杨把我送到烂泥渡,我便让他回去了,如果出现什么万一的状况,到时再来找我,或者——救我吧。 不过,我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几乎可以确信的是,元存劭这样一个爱财之人,想要的自然是钱。可能就像元存勖此前所说的,说不定王家的钱真的带点茶叶香呢,否则怎么会让他大哥如此眼红? 今天并不是办公日,所以警察厅里的人很少。我不知道元存劭为什么约我在这里见。 我走进去,发现并没有人,只有外面站着两个守卫。坐了片刻,才有一个约莫五十多岁、花白鬍子的人走出来——我见过他,是元府的管家。 「王小姐,我家主人让你先看看这份合同。」他放下了一个夹子,便走开了。 我拿起来,看到的是一份方云笙和元家在工作事务方面的签约合同——里面黑纸白字写了「谨守商业机密」「不得违背股东利益」等等条文。这种条文我见过很多次,每家生意人几乎都会列这些。只不过,有的只是口头说,有的却是要签字画押的。 这是元存劭的震慑吗?想先给我来一个下马威? 正在看着,元存劭从里面的小屋里走出来了,依旧提着他那根紫玉菸袋,吞云吐雾,优哉游哉。 「怎么样?二小姐可看到了?」 「看到了又如何?大少爷不要浪费时间,直入正题。」我很直接的说道。 「不急不急,方云笙在里面多待几天也死不了。我想说的是,就凭这份合同,以及我们的种种证据,就可以让方云笙在里面待上十年八年!」 元存劭很冷血的说道。 「无论怎样,他总是为你们元家做过事的,你怎么这般无情无义?」 「我无情无义?换做是你,遇到这样背信弃义的管事,你还会有情有义吗?」 元存劭反问道。 我住了口,后悔和他发起争执。我的不冷静,可能会使我输掉这盘棋——尽管此刻我手中已经没有几个子。 「说吧,你想怎么办?」 「听二小姐的意思,是要私了,不上公堂的对吧?」元存劭向我问道。 我没有理他。这是他早已打好的算盘,何必让我来确认? 「那就很好办了。至少王家要钱有钱,要人有人——」 「那请问元大少爷要哪一样?钱,还是人?多少钱?什么人?」 我连珠炮一般问出来,像是一个不怕死的战士勇勐的堵枪眼似的。 元存劭哈哈大笑起来,狂妄无比。 许久,他终于说了一句,「要你!——为一个人。」 我吃了一惊,「你什么意思?」 「还不明了?你嫁入我们元家,成了我们家的人,再带点嫁妆来,一切不都好办了?」 「你已经有正室了,难道让我嫁给你做妾?」我毫不掩饰的问他,说出的话让自己都吃惊。 「岂敢岂敢!」元存劭急忙说道,少见的谦虚、客套,「二小姐这么说,不折了我的福嘛!」 「那你——」我稍稍缓和了语气。 「我是要钱的。」 我明白他的意思了。元存劭方才的话是两部分意思,一是我这个人,二是我的嫁妆。 「你的嫁妆——你父亲活着的时候,就说要把两广地区的三十家铺子给你做嫁妆,对不对?真可见王老爷子得多么爱惜你这个女儿啊!不过,你放心,我不要这些铺子,我只要与之相称的银子!这时节,铺子已经不可靠,到手的才是真傢伙!」 他终于开价了。 「多少?」我冷冷的问道。 他握出一个拳头,伸到我面前。 「十万大洋!」元存劭嘻嘻的笑道。 我怒视着他,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果然是狮子大开口,正如大哥和母亲他们之前所预料的,元存劭就在等这么一个机会,来吞我家的产业;现在不过是因为战乱的缘故,想把产业换成现钱。 过了许久,我定了定神,继续问道,「还有呢?哪个不知廉耻的会要人?」 「这——你还猜不到?」 元存劭再次狂笑起来,在他眼里,已然把这件事看成了一齣好戏。 我终于明白了,他说的是元存勖! 难道,这是他们兄弟俩合谋的诡计?好你个元存勖!我不由得恨恨的暗想。 「做你的春秋梦!我永远不会嫁给你弟弟那样的人!」 「我弟弟怎么了?不比我强么?如果不是他早就相中了你,我怎么捨得让出去呢?」 他走上前,想要摸我的手。我生气的把胳膊挥了出去,并非有意却也是相当重的打了他一个嘴巴。 元存劭顿时怒了,他右手托住我的下巴,左手从怀里掏出一张纸示于我的面前—— 「你闹什么闹?看看这个!容不得你不答应!」 那一个红红的手印让我的脑袋剎那间变成了空白: 是方云笙的认罪书! 第七十六章脸面皆变 「你们把方云笙怎么样了?」我的脸上再也掩饰不了心中的焦急和忧虑。 「他还算识相,没吃什么苦头。看在你的份上,我也没有让他残废——」元存劭放开了我,很淡然的说。 我没等他说完,就打断他,道,「我要见他。」 「那怎么行,这事还没商量妥呢——」 「你让我见他一面,我会答应你的条件!」 「果真?」元存劭将信将疑,但看到我脸上果决的表情,也不好再说什么,便道,「这样,我和局长打声招唿,你后天来见他,顺便定了这个事,如何?」 要想拿到我的钱,同意是唯一的选择,别无其他。 然而于我,这一刻已经几乎要崩溃了。交易至此,一败涂地。但我仍然拼着最后一分力气保持理智和冷静。 我的棋子确实聊聊无几,如此溃败也是在意料之中。但是,如果能够把方云笙救出来,无论多么彻底的溃败,于我也是最大的胜利。 走出警察局,我深吸了一口气,忽然觉得很累,很想回去大睡一觉——最好睡到人事不知!然而,想到方云笙还在狱中,又觉得头沉沉,意灰灰。 我决定先回家,一面去筹钱,一面去和元存勖谈谈——怎么和大哥他们商量呢?这是一个巨额的数字,更是一个棘手的交易。 元存劭关心的是那两广地区三十家茶庄的变现,是白花花的银子,然而元存勖呢,他是怎么看待这个交易的?以元存劭和警察局的关系,不可能这么硬气,针扎不透。 元存勖真的是和他的哥哥合谋吗?我不完全信,却也不敢不信。不如亲自去问他一个明白。 先去了槿缘轩,他不在;又去了百合酒楼,也不见人。最后在舞月楼,在一群脂粉堆里看到他。他正坐在中间悠闲自在的抽雪茄,几个舞女陪他说笑。 对此我并不意外,这才是他最本色的生活——就算他本人愿意有所收敛,如同之前所说的愿意为我而改变,也架不住这些女郎们个个前赴后继的投怀送抱。 唯一感到「意外」的是:苏曼芝和渠绍祖也在那里,两人正坐在旁边的一张桌子上喝茶,有说有笑,甚是融洽,甚至可以说是——亲密。 如此看来,渠绍祖和元存勖已经「和好如初」了,不然怎能在此优哉游哉的做一个座上宾?不过短短两三个月的时间而已! 而我呢,每每遇到他们两个人的时候,都註定是一副窘迫的位势。这一次也不例外,仍旧是一个为自己的家族和家人焦头烂额、四处奔波的求助者,一个无助的女子。 元存勖见到我来了,有些意外,同时浮出尴尬之色,忙挥了挥手——那些舞女也很知趣,不等他说话,便都纷纷离去。 苏曼芝和渠绍祖看见了,也都现出惊异的神色,忙起身迎来。 「槿初,你怎么来了?真是——巧得很!」苏曼芝率先唤道。 「你也在这。」我淡淡的对她一笑,用余光瞥了一眼渠绍祖。自从上次挨了骂、着了打,似乎庄重了许多,不过骨子里的那副混沌模样没什么变化。自然,我的心里很奇怪苏曼芝怎么会和这种人一起谈天、喝茶,不过,焦灼之下,也没工夫细想。 我看了一眼元存勖,问道,「可否抽出一点儿时间?找你有点事。」 元存勖见到我如此客气,自然满是惊诧,忙说道,「不忙,不忙。」 「那,曼芝,我先不打扰你了,还有事——」我对苏曼芝说道。 她知道我不到万不得以决定不会来舞月楼找元存勖,现在来了,自然是有极重要的事了。但她也许是怕我多想,便急着解释道,「槿初,你别误会。我也是凑巧来找他,谁知道遇到了渠少爷——」说着看了一眼元存勖。 元存勖帮着说道,「今天不是龙抬头嘛,曼芝和渠兄来这看表演——」 「没关系。」我沖曼芝笑了笑,便朝旁边走去,不再理会这些不相关的琐事。
第七十七章 水火难容 元存勖跟了过来,我却故意走在前面,不去看他,好留给他一些时间整理方才停滞在脸上的尴尬的表情。 林秀娘很有心,早已准备了一个单独的客室,奉上茶与点心,叫僕人都在外等候。 元存勖陪我走进去,亲手端上茶,解释道,「你别误会,刚才是和那些舞女们说排节目的事——」 「不必解释。我不是为了这个来的。」我没有接,只是迳自坐下,甚是平静的说道。 「好,好——我不解释。只是怕你多想。」元存勖讪讪的笑了笑,把茶放到桌上,也坐到了对面。 我静了静心,便说道,「你和你哥哥达成了交易么?」 「交易?什么交易?」他有些诧异,然而片刻之后,便恍然明白,说道,「哦,你说的是那个事——我哥他说起来,说什么有个主事的犯了事,让我出出主意,我就随便说了几句。」 「那你说了什么?」我克制着所有的疑问,尽可能冷静的发问。 「他说这个姓方的跟你们王家关系很好,他犯了事,王家不会袖手旁观,可以随便提条件,说你一定会答应——」 元存勖原本是一脸毫不在乎的神色,一副如讲笑话的口气,但看了我一眼,又发现有点不对劲,随即补充道,「我当他说着玩儿呢!」 「那你提了什么条件?怎样才肯放过方云笙?」我盯着他,追问道。 「这个——我哥他自然爱钱,我嘛,我不爱钱。」他起身走到我身后,别有用心的解释道。 「我只爱你。」他很怕我听不清楚,专门过来把这几个字送进我的耳朵,「怎么样?答应我的条件吗?」 「你想让我嫁给你,是么?」我憋住已经胀满肚子的火气,冷冷的问道。 元存勖走到一边,没有说话,只是朝我示好的笑了笑。这一笑,自然是默认了。 他以为他给我的是春风化雨,殊不知,到我这里却是冷风冰雨! 我的火气忽的爆开来,端起桌子上的茶杯,朝他所站的那方地上狠狠的砸下去——那茶碗的瓷片和里面的水顿时溅得四处都是。元存勖下了一跳,向后退了半步。 「玩笑?元二少爷,你是在寻我的开心吗?」 「我——没有啊!我说的是真的!」元存勖有些傻了,他没有料到我会是这样的反应。 「你想满足自己公子哥的优越感,直接找我好了!为什么要拿方云笙下手?你可知道你的一句玩笑,会让方云笙受多少折磨?你大哥为了逼我答应你们的条件,绝对不会轻易放过他的!」 说着,我的声音瞬间嘶哑,眼睛里盛满了泪花。 「姓方的不就是一个小小的管事吗,算得了什么,你何至于——」 元存勖也紧锁眉头,脸色暗沉如玄铁,他还想继续说下去,但看到我的激烈的反应,诧异的止住了。 那一瞬间,他似乎明白了什么。 对他来说,方云笙的地位也许轻如鸿毛;可是对于我来说,方云笙的分量重如泰山。 我看着满地的碎瓷片,不知道接下去该说什么,该怎么做。我本来是想请求元存勖,帮忙劝说他的哥哥,至少不要再伤害、折磨方云笙。 可是,现在却变成了这个样子。 我和他,又变成了水火不容的关系。连庆生会那天留存的唯一一丝好感,在此完全泯然无存。 离开舞月楼的时候,眼泪再次不由自主的流下来,又懊恼,又悔恨——不肯克制自己,不肯屈就于他,终究搞砸了这一切。 一开门,发现门外已经站了三四个人,做好了随时冲进去拉架的准备。苏曼芝拉住我,劝道,「什么话好好说——」 我掰开她的手,什么也没有说,径直下了楼。 第七十八章爱本无争 大哥和母亲知道了方云笙被捕入狱的事后,也在一直四处寻人想办法。只可惜现在上海的警察厅大部分都控制在日伪政权的手里,也就是元氏「同盟者」的手里,但凡是稍微有点正义之心的人,基本都已经被挤兑走了。对我们而言,不仅找不到可以求助的熟人关系,连想花钱打点都不知道该给谁送——主动权已经被牢牢掌握在了元存劭的手里。 我父亲去世时固然存了三十万在香港的滙丰银行,但是那是为家族储存的母金,非到危难之际不能动用。大哥思量一番,决定让我先从帐上取出八万块钱——去年生意不好,这笔钱恰好是去年年底开支完各地员工薪资之后的溢利部分。大哥让我先以此去和元存劭谈协议;剩下的两万,他再从朋友处去拆借一下,由此不必动用父亲留下的那笔钱。 这是要钱的部分。 我没有和大哥他们提起「要人」的部分——虽然之前动了火气,但现在理智一点的想,既然元存勖自己说那不过是个玩笑,那么我就先当一个玩笑看。 和元存劭的商谈才是关键。他肯放人,方云笙才有生机。 正在焦灼的思量之间,僕人来报,说方文氏来了。母亲听了,忙和我一起去接待。 早已听母亲说,我不在家的时候,方文氏已经来了几次,自然是为方云笙的事情焦心,在家也是坐卧不安。虽然距离王公馆路程遥远,有没有私家车,可她还是不辞辛苦的一日一趟。 走进客厅,只见的她怀里抱着嗷嗷待哺的婴儿——其他两个孩子想必放在家里了,正在哄孩子睡觉。见我们进来,忙把孩子递给跟来的乳母,站起身来问好。 「怎么不在家好好歇歇?不是说有了消息会立即给你送去吗?看看,天这么冷,再把孩子冻坏了——」母亲不忍的说道。 「还是想来看看二小姐。」方文氏瑟瑟的说,眼角红红的,像是刚抹完泪。 数日不见,我愕然的发现年轻的她像是一下子苍老了十岁,虽然梳洗整齐,但一脸焦虑万分的神色无以掩盖。她的鬓角竟然隐隐现出了几丝刺眼的银髮,在一枚玉簪的映衬下,闪着悽怆的光芒。 这一幕,让我的心里不禁一阵酸楚,为之而痛。 固然,我曾嫉妒过她,也曾不喜欢她——尤其在我刚回家的时候,坦白说,每一次见面对我来说都是折磨,我无法坦然接受这个抢走了方云笙的女人。 可是,岁月流转,时过境迁,我已经将一切看淡。王家之合家团圆,方家之锦瑟和谐,于我便是艷阳天一般的晴好。 「涓姐,你不必太过焦急,我会想办法救出云哥的。」我走上前,宽慰道。 方文氏忽然紧紧的拉住我的手,跟着便跪了下去,道,「二小姐,夫人,求你和大少爷好好商量一下,一定想办法救云笙出来啊!我这辈子给王家做牛做马都甘心情愿,只求你们救他——如果他不在了,我们母子可怎么活啊!」 说着,她又低声哭泣起来。我和母亲忙把她搀扶起来,道,「别这样,我们自然是不遗余力的。不会让方云笙有任何闪失。你放心。」 见我和母亲如此恳切的回答她,方文氏终于渐渐冷静了下来。这时,孩子哭起来,母亲便叫她抱着孩子一起去内室坐会儿,聊聊天、宽一宽心。 临走时,方文氏忽然想起来什么,道,「二小姐,一会儿文澍说要从学校过来,想见见你。」 「哦。」我心中不由得一痛,含煳的应了一声。 「如果文澍说错了什么话,求你不要怪他,他年轻、不懂事。」方文氏长嘆一口气,道。 「我不怪他,只求他也不要怪我。」我低声道。
第七十九章 别意短长 自上次别后,这是我和文澍年后一个月以来的第一次见面。他似乎沧桑了不少,白皙的脸上残存着胡茬,好像太过匆忙似的,都没有来得及刮干净。 许久不见,似乎已经要习惯;然而乍然一见,还是不可避免的尴尬。 「你来找我?」我看着文澍,有些心疼,却不知道如何安慰他。 「嗯。」文澍看着我,眼神和我一样满是哀色。他走上前一步,似乎想走近我一些,却又迟疑的停住了。 「听说姐夫是被元存劭陷害的?」 「不是陷害。」我说。原来文澍并不知道这件事。 他似乎有些诧异,「不是陷害?」 「云笙的确给我家送过药。只是,元存劭看不过他帮我们家,所以才要耍这么狠的手段。」 文澍恍然,点了点头,「原来这样。」 他也许并不知道为什么方云笙要冒着这么大的风险给我家送药。 「你找过元存劭了?」 我点了点头。 「他怎么说?」 我简单说了元存劭要十万块钱的事,并要求他保密。 「你打算给吗?」 我仍旧点了点头,并不去看他。他的心里,一定在想,如果换做是他,我会这么做吗?拼着自己的嫁妆、四分之一的家产,去做这样一件蠢事? 「你如此付出,是因为你爱他吗?」 文澍忽然冒出这样一句话,让我不由得骇然。他是怎么知道的? 方家的人,连同方文氏,是不会跟他讲这些过往的。那是一个沉寂多年的旧事,已经被大多数知情人遗忘了的! 「文澍——」 我还没有说话,他就打断了我,「我知道,你并不爱我。你和我在一起,只是因为我是他的妻弟。」 文澍的声音有些发颤,却也透着不容分辩的决然。 我不由得黯然一惊。文澍口中的那个「他」格外的刺耳、刺心。 「不,不是这样的。」 我摇着头,否定他的话。那一剎那,我的心被他从未有过的锐利刺痛了。 「我在方家的这几天,整日在他的书房里。在他的书房里,看到很多书、笔记、文字,都有你的影子。我甚至以为,那是你的书房。」 文澍缓缓的说着。他的声音很沉痛,像一块尖锐的石头,敲击着我的胸膛。 我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来找我了——原来是来找我确认这个事实。 「那是过去的事了,现在已经变了。没有什么事情能够回去。」我痛声道,为自己和方云笙的命运感到悲哀。可以想像,他还在自己的书房里留着我的书本、书籤、剪纸,等等……都是些不起眼儿的小玩意,可是小得让人心颤、旧得让人爱恋。 「那么,我只想问你,你爱过我吗?」 我看着他,怔了片刻,深深的点了点头——希望和前面的问题与回答一样,他能够相信我。 文澍忽然受到了触动,走上前拥住我的肩膀。 「那你为什么不肯答应我?是不是因为你还没有忘记他。」 「我无法忘记他,这是事实。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不能接受你。」 「那是为什么?」 文澍盯着我,满含泪水。 「是我的错。我不想轻易陷入任何一份感情,因为我怕——怕受伤。我,比我自己想像的要懦弱。」 「如此,我可以等你,多久,都可以。」他的眼睛放射出一束亮光。 「不,你不要再等我。」我别过头去。纵然他可以等我,他的父母可以吗?总会有一天,他受不了父母的祈求,来要求我做些承诺的。而我,到时候可以给他所求的承诺吗? 「为什么?」 「我怕岁月太短,心病太长,白白浪费了你的时光。」 看着年轻的文澍,我忍住彻骨的疼痛,残忍的说出这句话。 他一脸讶然——像是刚刚听懂了我的解释,从而燃起了希望,却又在瞬间被浇灭了一般。 其实在我的内心,已经很明确的知道,我们之间已经有了距离,有了隔阂,再不能如当初一般,在鞦韆树下,在荷花塘边,说着那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情话了。 他默然了,怔怔的看了我许久,终于放开手,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第八十章相忆深深 两天之期转眼已到。我如约来到警察局,和元存劭见了面。 「钱已经准备好?」元存劭打量着我,眼睛里放着慾壑难填的光——整个屋子似乎都已经是白花花的银子的光。 「自然已经准备好了。否则怎会来见你?」我淡然道。其实钱款一时间并没有筹齐,但是不妨碍我先和他签订条件,再去慢慢想办法。只有争取出一定的时限,钱款不会成为问题。 「二小姐果然爽快。那么,何时签字?」他在桌上已经备好了笔墨。 「我要先看一眼方云笙。」 「哦,当然可以。让你相信他还没断气才行。」 元存劭的话都是带着酸酸的刺。我并不计较,只跟着一个警官走了出去。 到了监狱门口,一个狱警把我引到了一个单独的牢房。此时正是冬之末尾,春之开头,外面的气温已经升上来,可是这监狱内却冷气逼人,阴风刺骨,我纵然裹着厚厚的貂绒披肩,依然觉得骨头被冻得咯咯响。这里就像一个冰窖,简直要把活人冻成冰。 走进去,看到一个人正坐在地上抱头面壁,他似乎有些呆了,连走近的脚步声都没有听到。 「云哥。」我轻轻唤了一声。 方云笙抬起头来,看到我,忙站起身,又诧异,又欢喜,道,「槿初,你怎么来了?」说着,他匆忙的理了理身上的衣袖,拍了拍尘土。 我看到他还穿着自己的衣服,虽然脏了一些,破了一些,但并没有换上囚服,暗想那些狱警也许还没有折磨他。可是再看他整个人,才几日不见,鬓角的头髮竟然出现了几缕花白,像是苍老了十岁,我不由得又心痛,又愕然。 他是多么自珍自爱的一个儒生,此刻却被人落进这么一个丑陋骯脏的地方!不知道他的心里是怎样的难受和痛楚! 「他们有没有对你怎么样?」我摸着他额头的一道伤痕,拿起手帕给他轻轻擦了擦,眼角不由得湿润起来。 「没有。我还好。你不要担心。」方云笙紧紧的攥住了我的手,贴到自己的脸上,低下了头。 「都是我不好。我不该让你——」 我忍不住滴下泪来,拥到他的怀里。 「不是你的错。这一切,都是我甘心情愿的。」方云笙沉声道。 甘心情愿。他的半生里,固然有过退缩,有过放弃,有过纠结和不舍,但是命运自然而然的走到了这一步,焉有可悔、可恨的地方?无论当初还是现在,他唯一不会放弃的就是这四个字。 ——爱到深处,便是情愿。情愿为你做很多事,情愿放下一切为你,哪怕不能成功,也情愿妥协受难;哪怕不能共度一生,也情愿风雨兼程。 也许正是他始终如一的甘心情愿,如泰山一般定在我的心房,是折磨,亦是力量。 他看着我,忽的张开双臂,紧紧的拥我入怀,许久,才缓缓说道,「槿初,我只求你一件事。」 「——是不是让我帮你照顾孩子?」 一看到他的眼神,我就猜出了他心里要说的话。也许这便是李商隐所写的「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吧!只可惜,我们的灵犀七年未触,今日还能相通,反而更让我感到痛心。 「是。槿初,我相信你,你一定可以帮我做到的,让我的孩子平安长大。如果我出不去了——」 「不会的。」我情不自禁的抵在他的胸前,祈求着不要让他说出来——因为我不想听到这样的话。 他活着,固然不能和我在一起,却仍然以一腔热血暖着我;如果他死了,我的世界将跌落谷底,永无白昼。 如将我心变你心,始知相忆深。这句话,对于我和方云笙,是通用的。 这七年的时光里,我奔到异国他乡,是为了忘记他,可是从来没有忘掉过;他呢,纵有多少身不由己,但在此刻,他的眼睛已然明白的告诉我,他也从来没有忘记过王槿初。 不多时,狱警来敲门了,催促我离开。 「我一定会想办法的——等我。」我向他祈求道。 「可是,我已经画押了——」方云笙掰开了我紧抓着他的手,痛声说道。 我的手再次扯住他的胳膊,他的袖子翻出了一角,这一刻,我才看到一条条清晰得可以见到淤血的伤痕。 「他们用刑了?他们用刑了!」 这时狱警已经走过来,就要蛮横的「请」人了。 方云笙把我推出来,「告诉麟元,不要为我受制于人。替我照顾文涓和孩子就够了!」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永远有着大丈夫的秉性,永远负着极强的责任心,对家庭,对妻儿,对大哥,对我。 「我一定会救你出去的。求你等我!」 走出牢房的那一刻,我已经看明白:元存劭如此精密的打算盘,一面挟制方云笙,一面钳制我和大哥,为的就是王家的钱,顺便给他弟弟一份送上「厚礼」。 提出这份厚礼,并非因为元存劭对他的亲弟弟多么好,而是因为藉此可以要挟王家、刁难大哥,将王家变成他手中的橡皮泥,任他捏,任他整——终归还是为了他自己。
第八十一章 中断交易 元存劭早已筹划好每一步棋局,从抓把柄、搜证据,到联络警察局、拘捕方云笙,再请我「入瓮」,这一套流程严丝合缝。此刻,他已经胜券在握,准备好了所有的文件,只待我签字、盖章。 我在元存劭密切的注视下,视死如归的一般的拿起笔。那一刻,我的心里在流泪,为自己辜负了大哥的嘱託,为自己的无能无力。 就在我将要落墨的一剎那,手中的笔忽然被一个人一把夺了过去——元存勖不知何时出现在面前。我和元存劭不由得吃了一惊。 「大哥,这事且放一放。我要带王小姐出去一下。」 元存勖低沉的说道。他站在他哥面前,比后者整整高出一头,颇有种居高临下的气势。 元存劭皱了皱眉,道,「二弟,你这是做什么?搅我的局不成?我可不会轻易罢手的,煮熟的鸭子不能让它飞走!」 「你想要的,先算在我头上。我现在要带她出去。」 元存勖凛然的看着他的哥哥,丝毫不肯相让。 元存劭似乎对他这个弟弟很难强硬起来,只好眼睁睁的看着他把我拉了出去。 他来这干什么?我不解。究竟是要帮我还是要害我? 「谈好了?」走到外面,元存勖冷冷的问我。 我看着他倨傲而冷酷的神色,不由得生出几分愠怒——我还没有对他们的交易条件说出一个「不」字,他就摆出这样冷冰冰的嘴脸,难道他认为我已经是他们的掌中之物,现在就可以对我颐指气使了吗? 做梦! 「这是我和你哥之间的交易,与你无关。」 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以同样冰冷的脸色对着他——抵御冷血之人的最好办法,就是比他更冷、更无情! 「上车。」 他的声音低沉如铜钟,语气已经变成了强烈的命令。 「为什么要上车?我要回去。」 说着,我转身就要走。不知道哪里来的胆气,我竟然如此干脆的违逆他的「旨意」。 元存勖用力的拉住我的手,把我拽进了他的车里,丝毫不允许我不服从,随即锁上车门。我坐到车上,像被囚禁的鸟儿,再也不能扑腾,只好束手就擒。 看到他紧锁眉峰,一脸异于常时的严肃和凝重,我不由得隐隐生出几分畏惧——离了自己家门口的一亩三分地,我竟然如此气瘪!真是可笑有可怜! 可是,他到底要做什么?我想不明白。只片刻,他已经把车开到了郊外。 「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 我不由得满腹狐疑。就算要用私刑,也不至于让我来这荒郊野外受罪吧? 元存勖没有说话,只把我拉出车外。我甩开他的手,站到了一边。 天气很冷,阴风彻骨,我冻得直哆嗦,不由得裹紧了身上的披肩。 「我有话对你说。」 他开口道。一双锐利的眼睛盯着我,射出的光钉子似的,像要把我钉在这旷野里一般。远处的一片浓重的黑云压了过来,同他的眼神一样灰暗、恐怖、震慑人心。 「我不想听。」我冷冷的说。 「你知道我要说什么?」他看着我。 我不睬他,只是看着远处的天空。乌云正在飘来,耳畔响起了隆隆的雷声。 「你大哥已经替你说了。」 「那我仍要重复一遍,我要你做我的女人。」 我听了,不做声,却忽然笑了出来——这个「笑」让他很不解,也很受侮辱。 「你笑什么?」 「我笑你这个人——你对多少女人说过这样的话?除了我,她们是不是都说愿意?无数女人求着你,巴不得嫁给你,可是我告诉你,王槿初就是例外!她讨厌你!」 我的语气、措辞就像是在说别人的事,而不是在说自己。 「为什么?告诉我为什么?」 我不说话。这是他第几次为这样类似的问题,我从来没有正面回答过,这一次也不会。只有沉默,死水似的沉默。 元存勖盯着我——确切的说,是瞪着我。与其说他是要用眼神杀死我,不如说要用眼神穿透我的内心,看看我的内在到底藏着什么心思。 他的神色,有如狂风暴雨来临之前的乌云,是「黑云压城城欲摧」的凝重和阴森。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这样可怖的眼神。 第八十二章彼此之殇 像是站在决斗场上的两个对手,说先出手谁就失掉了据点,谁先说话谁就落了下风。所以,我们都不说话,都是死死的盯着对方,浑身僵得犹如化石。 忽然,他双手抓住我的肩膀,紧紧的扣住了我的身体,然后像一只勐兽一样「啃」向我的脖子、我的脸,激烈的吻着我。 我吓了一跳,本能的用力推他。可是他的双手非常有力,而且是蛮力,只两三下,就扯掉了我的披肩,撕开了我的衣领,牢牢的钳住了我的腰肢和躯体。 他要干什么?难道他要强暴我?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可怕的情景。 虽然这种事情在上海每天都发生,在全国每天都发生,在日本兵对中国女人的身上发生,可是我没有想过在他和我之间也会发生。 我一直错误的以为,他的可恶并不是这样的可恶——虽然他屡屡尝试这样做,可是他毕竟没有这样做,在有过机会的时候。 然而此刻,他终究是这样的男人式的可恶。 我努力挣脱,却无法挣脱他的束缚,力量悬殊的对抗之中,只觉得浑身的骨骼就要被捏碎一般。 不知道是不是被激发出了同样邪恶的反抗力,一个弱女子也忽然变成了嗜血的勐兽,我竟然朝着他的脖颈狠狠地咬了下去! 他痛苦的叫了一声,终于放开了我,踉跄了半步。 「你这个——」 我的嘴里挂着一抹血渍,干着嗓子拼尽力气只喊出了三个字,剩下的「禽兽」两个字不用我说了,他的眼神已经回答了我,他就是! 那一刻,我的泪水不由自主的淌下来,在日落的寒风中,冷如冰霜。他站在离我一箭之地的地方,像看一个不可理喻的疯女人一样看着我,眼神里射出的光芒,写满了愤怒、怀疑、无奈和不服。 但他终究没有再靠近我一步。 「你为什么这样对我?你为什么折磨我?是为了你,我才和我大哥做的这笔交易!」 「无论你做什么,都是你一厢情愿!是你自己一味的自寻苦吃!我,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我此刻已经毫无依傍,颇有种视死如归的魄力,毫不相让。 「难道你还忘不了姓方的?难道你的心里只有他!」 我有些愕然,他又是怎么知道的?这个没有说出口的疑问被元存勖牢牢的看在眼里。 「是苏曼芝告诉你的?」昨天吵架离开舞月楼后,苏曼芝一定跟他说了什么。 元存勖没有否认,有些凄哀的说道,「我现在明白了。在圣约翰大学方文氏突发意外的那天晚上,你恳求和他同去医院时,我就在车里,你看他的眼神是那么,是那么——你从来没有用那样的眼神看过我!」 原来他早就注意到了。那是多么细微的细节,一个对视的眼神而已。 他这样说出来,我反而觉得很痛快,「是又怎么样?和你有什么关系?」 「他不过是我们元家的一条狗!他更是一个负心汉!你值得吗?」 他把搁在心里的那把刀凌厉的抛了出来,割伤了他自己,也无情的划开了我的沉寂多年的伤疤。 「你不配说他!你自以为自己是富家少爷,是天皇老子,你可以说他是狗,可是在我眼里,你连狗都不如!我爱的就是他,恨的就是你!」 我发了疯一般,沖他吼着,把心里所有的怒气、怨气都拼命的发泄出来。 他似乎被我一通怒吼震懵了,像一根棍子似的杵在那里,眼神里散着痴傻而迷离的光。 许久,他才缓缓的问道:「你说的都是真心话?你真的这么恨我?」 看着他木然的样子,我没有理他,只觉得心痛。 也许这并不是我的真心话,我并没有恨他的理由。天底下有多少比他值得很的人?强盗、汉奸、贪官、奸商……他不过是一个和我萍水相逢而相识的男人而已,没有罪大恶极,也没有十恶不赦,有什么可「恨」的呢? 可是此刻,我却只能用这个字眼,割断他对我的折磨式的牵繫——像是将那把刀以同样凌厉的势头抛了回去,割伤自己,也划伤了他。 我从地上捡起披肩,攥在手上,迈开沉重的脚步,走回车里。坐进去,我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熟练的启动了引擎——在欧洲生活七年的我,开车已经成为一项基本的生存技能。没想到此时的应用,却是为了帮我逃离别人的牵繫。 透过玻璃窗看去,旷野无极,唯有他,像一只孤独的野兽一般,独自无声的伫立。
第八十三章 归兮别兮 我回到家,把车停在楼下,叫小杨开到郊区去接他。小杨回来说,元存勖没有回家,直接去了舞月楼;元存劭也已经从警察局回来,也去了舞月楼,好像是去找他弟弟商量事去了。至于他们兄弟之间商量什么,我已无心多管,只想着筹钱的事。 第二日一早,我本想派人先去元家打听一下情况,约一下元存劭。没想到,人还没派出去,方云笙竟然回来了! 他还没有回家,从警察局出来便直接来到了这里。全家人惊喜万分,自不必提。 他说元存劭一早就派元家的大管家去警察局,送了个信给局长,那些人就把他放出来了。 「怎么这么快?我还没有——」我说到一半,便住了口。 可是方云笙已经察觉了。 「你已经跟元存劭谈过了?他提的什么条件?」 我见瞒不住,只好说了拿十万块钱换人的事,不提其他。 方云笙愣了半晌,没有说话,许久才道,「先等等看吧。」 他当然不希望王家花这么一笔巨款去救他,可是他也知道我们不可能为了钱的缘故不救他。什么谢,什么歉,都不必多说,这也是一种「甘心情愿」吧。 吃过饭,我和小杨便用车送方云笙回家。由于已经提前打了电话回去,到了方家,全家老少都早已到门口来接。方文氏抱着孩子,哭得甚至可怜。文沁也一同来了,这些天她一直在方家陪她的姐姐。文澍也得到了消息,忙忙从学校赶了过来。 我们不打算多做停留,简单叙了些话,便要告辞离去。方文氏原是要留我们吃饭,后来方云笙告诉她我还有事,她也就不强求了,全家老小唯有不停的道谢。 终于从众人的包围里脱出身来,我便急急忙忙的走出了院子。这时,忽然一个声音从后面唤我,我回过头看去,是文澍。 他终究还是追着出来了。 「文澍,找我有事吗?」开口的那一刻,我的脸上应该是似笑非笑的模样吧,说不出是尴尬,还是紧张。 「我——」他呆呆的看着我,忽然低了头,「你还好吗?」 我别过头去,有些潸然。 这些天我都不敢细细緻致的照镜子端详自己,也许不知不觉已经憔悴了很多。可是,究竟是因为眼下这些纷扰的事情呢,还是因为这份感情的取捨难断? 「你瘦了不少。为了姐夫的事——你费心了。」他看着我,和从前一样认真的端视。 「没事。我,我要回家了,请你——保重。」 我怕他勾起旧事,想就此结束与方云笙有关的话题。 「槿初——我要走了。」文澍忽然说道。 「走?你要去哪?」我很惊诧。 「我要离开上海。」文澍很决然的说道。 「为什么?」我问。文澍却没有回答。其实原因再明了不过了,这是一个多余的问题。 「你家里人知道吗?」 「我的事我自己做主。」 「文澍,求你不要这样。」我走上前,拉住他的手。可是他的眼睛却并不看我。 「你为什么求我?你并不爱我。」 他缓缓的说出这句话,让我顿时像雕塑一般僵立了。 「你要去哪里?」 「上前线。」文澍别过头去,不肯看我。 「你疯了?!」我抓住他的胳膊,追逐着他的眼睛,盯着他。 「我要上战场,去打日本鬼子。这是每一个中国青年应该做的事,不是我一个人的发疯。」 文澍的语气出奇的冷静,可是这样的冷静对我来说是「冷酷」。 「你是在惩罚我吗?是要让我难过吗?」我的泪水顺着脸颊不由自主的流下来。 文澍摇了摇头,「我爱你,却要逼着自己不要去爱你。我没有办法,只有离开这里,离开你。」 说着,他脱开我的手,转身走进屋子。我看着他的背影,欲哭无泪。 他还那么年轻,那么诗情画意——战场上的炮火是不眨眼的杀手,他能够挺过无休的征杀,熬过漫长的黑夜吗? 第八十四章岁月蹉跎 回到家中,我没有吃饭,径直躺在床上,昏昏睡去。期间似乎听到有人开门,我想可能是母亲,便没有睁眼。脑袋时昏时明,不知过了多久——大约是日落的样子,才发现梳妆檯前坐着一个人,倩影依依,波浪的髮捲柔美可人,这不是苏曼芝吗? 「曼芝,你怎么来了?怎么不叫醒我?」我揉着太阳穴,又揉揉眼睛,问道。 「我见你睡得香,不想打扰你。」苏曼芝回过身来,看着我,脸上挂着几分奇异的灰暗。 「你怎么了?有什么烦心事?」 「我——」 苏曼芝一向是一个爽直、伶俐的人,忽然这样欲言又止,话到了嘴边都不能一口气说出来,一定是有什么事。 「你不会在怪我上次见面没有和你多说话吧?当时我心里很不好受,是因为方云笙他——」 「我听说了。看得出来你那天心情不好,我也没有来找你。现在事情已经解决好了吗?方云笙出来了吧?」 「嗯。谢天谢地!他今天一早就回来了。」 「这样你可放心了。」苏曼芝微微一笑,好像全部瞭然于心似的。 「是啊。」我点了点头,然依然掩不住内心的痛,「我本以为,熬过了这一关,就可以过一段平静安好的日子。可是,可是文澍就要走了,他要上前线,他——」 我刚才在梦中,就仿佛听见自己在朝文澍哭喊,此刻这句话一说出口,我的眼圈又红了——在现实中我也许是一个坚强的女子,能够和元存劭那样的老棍斗来斗去,毫不示弱,可是在梦中,在我所喜欢的人面前,却是一个等着被人呵护被人心疼的小女子。然而,曾经的温暖正在一点点变凉。用不到等到美好的明天,暗夜已经吞没了孤独的我。 「看得出来,当初你并没有下定决心。感情这件事,是不能勉强的,你我都明白这个道理;他也不是小孩子,自然也懂。」苏曼芝劝解道。 「可是,他却要去上线,去拿自己的性命赌博!用这样的方式折磨自己,折磨他的家人,折磨我!」 「槿初,你一向看得开,现在更要看淡一点。有折磨,才不算蹉跎。」苏曼芝淡淡的说。 这是多么超脱的一句话啊!人不就是在感情的相互折磨中蹉跎岁月吗?所谓爱,固然是已经今日却从苏曼芝口中说出,让我又奇怪,又惊诧。 「曼芝,你特地来找我,是不是有话要跟我说?」 「槿初,我要结婚了。」她低首道。 我先是惊诧,不相信的笑着说,「真的吗?你不是说要好好玩几年吗?」 苏曼芝并没有笑,这让我觉得自己的笑很不恰当,很孤单。 她只是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你说过——结婚之前,可以随心所欲的跑世界;结婚之后,就等于关上了生活的闸门。怎么,现在你不想再跑世界了?」 「我想。我无时不怀念和你一起在欧洲的时光,简单,美好,纯净如康河里的水。只是,我不能再耽误自己了。」 「如你之言,我就在耽误自己。」我嘆了一口气。 「我不像你,你有钱,我没有。我的吃的用的都是我哥哥的钱。可是现在他的生意衰败了,钱也没了,我需要依靠别人生活下去。」 「曼芝,不要说得这么——你不该是这样的。」 我很难相信这是苏曼芝口中的话,如果她不是亲自坐在我面前这么说,我无论如何不相信一个多月的不见,竟然让我有些不认识她了。 「槿初,如果你看清楚了现实,就知道现实就是这样无情。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里,衣食尚不能多求,何况奢侈的爱情?人若有情,只会徒增痛苦。」苏曼芝攥住我的手,作了明白的结论。 不知道为什么苏曼芝会作出如此灰暗的判断。天若有情,天会变老。但是人若有爱,却会变得年轻。执子之手,携子之老,不仅仅是一副雕刻时光的画面,更是给世人增加信心的画面,告诉我们真的爱情不会老。但我和苏曼芝曾经认同、分享的这些话,此刻都被推翻了。我只觉得自己的头冲上了惊涛骇浪。 「那,能否告诉我是谁,是不是——」我的手被她攥得生疼,心里有种怪异、不谐的预感。 苏曼芝突然决定结婚我也许不能料到,但是她的结婚对象总能料得到吧。我这样说,只是想和她确认一下。 她打断了我。 然后说出了一个无论如何都不能让我相信的名字。
第八十五章 富贵抵情 「渠——渠绍祖?」 我瞪大眼睛,张大嘴巴,一时间石化了一般,「怎——怎么可能?曼芝,你——不是在和我说笑吧?」 我只觉得脸上的肌肉已经连抽搐都不会了,只是僵在那里。 她的少有的严肃而郑重的神色告诉我,那不是说笑,是笃定的协约。 「为什么是渠绍祖?你那么漂亮,可以寻到多少好人家——」 我不明白她的选择。这真的是她甘心情愿的选择吗?不是受到了兄嫂或是其他家人的强迫?不是受到了渠绍祖的诱骗? 如果是,她一定会说出来的。可是她的脸上,毫无怨色,而是坦然的接受现实的表情。 「我说过,我需要靠别人来生活下去。」 「可是这个『别人』有很多啊,比如小梁,你不是很喜欢他吗?何况他也爱着你!」 我追寻着她的眼睛,问道。 苏曼芝别过头去,可以看出她的眼睛里渗出了泪花。梁復,小梁,这无论如何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名字,是她的心结。然而,只片刻,她又出乎意料的冷静了下来。 「我已经习惯了优裕的日子,吃不了苦,这就註定我必须嫁给一个可以供养我的人。」 我明白了。她是嫌小梁穷——可是梁復的家虽然不算巨富,也不算穷啊!除非硬要跟我们这类家底深厚的山西富商比! 「你说过,我很漂亮。那么,我为什么不可以利用自己的这份『姿本』,去找一个可以让我继续优裕的生活下去的家室?」 她的理由真是标准—— 也许应了那句老话: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她自幼生活在一个娇生惯养的环境中,备受父兄呵护,现在忽然走入落败之地,难以接受拮据的现实,也是可以理解的。可是,富贵荣华,真的可以抵得上一份珍贵的爱吗? 「渠绍祖,你是见过的,知道的!他——他那么不堪!」 「他是不堪!可是,渠家能给我所有我想要的。」 「所有?除了对你的爱!」 我忍不住提高了音量,希望她回心转意,重新思量。 「槿初,我没有你的傲骨,没有你的清高,更没有你的资本。我的哥哥,跟你的哥哥比不了。」 苏曼芝的对比足够明了。 「这不是一回事。」我固执的纠正她。 「对我来说,这就是一回事!」苏曼芝坚决的反驳道。 这是我们第一次发生如此激烈的争执。她心意已定,只是来向我告知,而不是要听我的建议和评说,由此,我无法劝说她,只有落败。 临走时,苏曼芝告诉我说元存勖要离开上海了,并且把他在上海和广东的十三家酒楼转给他的哥哥,名下只留了槿缘轩和舞月楼。 原来,这就是元存勖口中所说的和他哥哥的交易。他原本是想用这笔财产来换我的联姻之许,现在换来的却是方云笙的命。 想到这,我不由得定住了。 第八十六章风住尘香 只觉得才几日的光阴,整个世界都天翻地覆,所有的人都在一夜之间变了一个样。 苏曼芝从追求爱情的浪漫公主变成了非常现实的少妇,元存勖似乎从目中无人的阔少变成了舍财取义的慈善家。只有我,还是老样子,一成不变的庸碌于人间,自适于天地——不过,原本的一泓静水,在不知不觉中,边边角角都已经长出了绿苔。 一日在街上,百无聊赖的散着步,到一处想喝茶,恰好遇到了槿缘轩。店面依旧清雅如昨,华丽动人。站在外面看了半晌,忽然想起李清照的那句词: 风住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闻说双溪春尚好,也拟泛轻舟。 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 今朝今刻,虽然没有什么泪可流,但是一股伤感还是莫名的浮在心头,像春天的柳絮,飘在湖上,使得原本愈发稠密的绿苔之中,又多了一点岁月的白髮。 我挑了一个靠窗的座位坐下,呆呆的看着窗外的行人,听着他们窸窸窣窣的脚步声、耳语声,听着大厅的时钟敲响七点钟的叮噹声。 越是在安静的环境,越是听得清整个世界的喧嚣,耳朵格外的机敏,不放过一点声音。然而没有多久,我的听觉就像消失了一般,一切都平静了。整个世界都安静了。我的眼睛,聚焦到桌案旁边的一束玫瑰花,手指不自觉的拈着花瓣,一瓣一瓣的数起来…… 在古希腊神话中,玫瑰集爱与美于一身,既是美神的化身,又溶进了爱神的血液。但是在此之前,我没有想起过这层寓意,甚至可以说,无视玫瑰花的芬芳。 晚灯已经点亮,偌大的上海滩又变得灯火辉煌。不远处传来一阵阵巨响,像是新年的鞭炮——但新年早已过去;仔细听了,才晓得那是郊外的炮火。最近的炮声越来越频繁了,听说日本兵已经在华东地区密布如蚁,不知道中*队还能抵抗多久。多少了解战事的人都清楚,装备落后、管理落后的中*队是很难打赢日本人的,但是能多撑几日,让这些安享租界区平静生活的贵族们多享乐几日,也是好的。就如眼前这个精緻典雅的会所,无论战争多么恐怖,这里的人依然忘我的说笑着,宛如生活在世外桃源。 我一个人点了酒水、雪茄,独自闷闷的喝着。忽然想到许久之前的那个晚上,也是这样一个人,孤单、寂寞,满心的迷茫,最后用一个沉沉的睡眠解脱自己。 他走了,我应该觉得高兴才是,终于没有人再纠缠我了。可是,我却高兴不起来,尤其想到他为了我——权当是为了我吧,垫付了价值十万块钱的十三家酒楼,我就更加怀疑自己的判断了。 如果所谓的爱,可以用金钱来衡量,他放弃父亲留给他的产业,算不算昂贵呢?如果不用金钱衡量,那么还有什么秤,可以量取我们之前的纠葛呢? 忽然,身后传来一阵杯翻盘倒的碰撞声,夹杂着玻璃摔碎的脆响。我依旧清醒,自是被吓了一跳。 一个服务生匆匆赶过来,连声说,「先生,您怎么样,您好像流血了?」 那人却说,「我没醉,我没醉。」 听那声音,已经是半醉不醉。 不过,那个声音十分耳熟。 我回头看去,却是梁復。我坐过去,叫服务生把摔碎的玻璃、半剩的酒水清理走。 梁復嚷嚷着,「不要动我的酒。」说着攥住玻璃杯,杯子的半茬子嵌入了他的手指,瞬时间洇出了红艷艷的鲜血。 我轻轻的把他的手挪开,取过杯子递给服务生,然后拿出手帕,擦着他手上的血迹。他看了一眼,发现是我,便不说话。 「为什么这样残害自己的手?」我不无伤感的说。 对于一个外科医师来说,手之重要不亚于他的性命。西方国家有这样一句话,说外科医生应具备「狮心,鹰眼,妇人手」。对于一个一流的针灸师来说,那双手甚至要胜于妇人手——不仅要求手的纤巧、灵活,还要求手的力度、有弹性。因此可以说,他们的手,是钢琴家的手,只不过弹奏的是人体的一节节骨骼。 「我还要这手做什么?」他狠狠的捶着自己的头。 他恨自己的手,无非是因为这双手再也不能触摸所爱之人的凝脂之肤了。 我抢过他的手,继续包扎起来。 「她心意已决,你又能怎么样,还能跟她去不成?她有她的一辈子要过,你有你的一辈子要活。」 「不是活,是磨。对我来说,以后的每一天都是折磨。」 他这种「生有何欢,死又何苦」的颓废让我很是无奈。热恋的人往往是傻子,难道失恋的人也都变成了傻子? 这时,门外忽然急火火的冲进来一个人,是小杨,四处张望,看到我后,便喊道,「二小姐,不好了!大少爷他——殁了!」 我站起来,只觉眼前一黑,身子不由自主的晃了晃。
第八十七章 大哥之殁 (1941年春) 到家时,整个公馆都静悄悄的,并不闻哭声。我甚至以为这只是自己的幻象。进了屋,看到母亲在默默饮泪,大嫂搂着芸儿在低声饮泣,德元和明曦也已经从学校赶回来,和我一样震惊沉痛。而三叔等几个近亲也都在外厅等候,脸色暗沉,默然不语。 见到这一幕幕,我才晓得这件事真的已经发生了。大哥他—— 原来这几日气温多变,忽冷忽热,大哥傍晚六时多突然发了高烧,赶忙叫医生来看时,他已经昏迷不醒;未多时,唿吸减弱,便像在睡梦中一样安然去了。 我走进大哥的卧室,满屋都是浓烈的药味。大哥就浸在这药气之中,忍受了两年零八个月。他安然的躺在那,清癯的脸上带着一些倦色,像睡着了似的。 大嫂说,他走得很急——连给他塞进嘴里的药片都没来得及咽下去;他临行前并没有受太多的苦——他的苦,已然在生病期间受尽了。 想到中午离开前我还和他一起说话,此刻再回来却只见他冰冷的身躯,简直像一场梦。我僵住了,一颗心默默翻着刀绞一般的痛。 梁復跟我走了进来。他此刻已经醒了酒,用绑着手帕的那只手,摸了摸大哥的脉搏,给他掖了掖背角。大哥是他的病人,而小梁这样的医生,总是富有同情心和责任心的。 他跟我说对不起,我看了他一眼,说,「大哥知道我们已经尽力了。」 大嫂忍住泪,道,「他闭上眼睛的前一秒,还在看芸儿写字——昏迷了,就没再醒过来。」 「大哥走好。」我跪在大哥床前,任凭泪水滚下来。德元和明曦在我身后,也哭了起来。 母亲蹲下身子,攥住我的手,「现在还不是该哭的时候——外面的那些本家,都在等你。」 我抬起头,看着母亲,她脸上的皱纹骤然加深了许多,脸上犹然挂着泪痕,但声音已十分冷静。 原来,大哥已经在三个月前就写好了遗嘱,一直放在母亲那里。家族里几个主要本家,大哥之前都已经跟他们正式谈过了,算是为我铺好了一段启程之路。 想不到大哥沉重的病躯之内,依然守着如此细緻周密的心。 我忍不住低泣道,「妈,我、我怕——」 「别怕。槿初,为了让你大哥安心,你就答应了吧。」母亲劝道。 我没有说话,看了一眼德元和明曦——想这副重担不在我的肩上,便在他们的肩上,可是,他们的肩膀还这样年轻、柔弱、不谙世事、不知艰险。 而我呢,当初,我没有勇气说出拒绝大哥的话;现在,我已经没有机会说出拒绝大哥的话。 看着大哥的遗体,我的心里默默想着:如果可以和大哥说上最后一句话,我也同样会答应他——照顾这个家业,直到德元毕业、芸儿长大。 服丧期间,除了几个本家协助我打理大哥的后事,方云笙兄弟也来帮忙。因为上次的事,方云笙已经被元氏辞掉,一直还没有找到新的工作。母亲见方家生活上十分艰难,便和我商量能否请他们兄弟俩到王家茶庄做事,也可以多个近人帮衬。我考虑之后,询问了方云笙的意见,他没有拒绝——毕竟一家子人吃饭是个大问题,何况又新增了一个小生命。于是安排他做华东大区的主事,安排方云筌做华东区的採办助理,离家近,生意也比别处好做一些。 三叔因为此前给我和渠绍祖做媒的事情泡汤,心里一直有别扭;又见我是一个倔强而有主见的女子,便要求将自己名下的十个点的股份转出来,要带着继文、继敬出去单干。其实我也预料到迟早有这么一天,幸好大哥活着时候他们没张口,否则又让大哥生气。我并不在意,很爽快的把钱给了他们,从此划清生意界限。 此间,文澍来过一次,随后便出发去了北方的前线参军。送别的时候,文澍对我说,他并不怪我,他知道自己的脆弱——别人的一次否定就会让他无所适从,我的一次拒绝就能让他心灰意冷;他想去战场上锻鍊出真正的男儿筋骨和气质,不要再做优柔的少爷。我听了,知道什么劝都已无用,只恳求他保重——就算不为了我,也为了他的家人。 他答应我,赢得胜利之后,一定平安回来。我心中想的是,胜利是大家的事,平安是小家的事。你若平安,大家不胜也是胜;你若有个闪失,大家胜利又能如何? 可惜,这些话,他在前线隆隆的炮火中,再也听不见了。 第八十八章巾帼出手 生命中两个最重要的男人离开了,一直纠缠我的人也离开了。世界忽然变得很静,日子忽然变得很轻,轻的听不见脚步,连苏曼芝举办婚礼的鞭炮声都像是在梦里听到的一般,甚至没有觉察到一声声隆隆的炮火已经炸到了租界区的门口。 又是初春时节,又是疾病的密集爆发期。人的生存本来已经很是艰难,老天爷却还是一如往年的雪上加霜。成人尚可,有灾有病,皆可忍着,孩童呢,弱小的他们没有强大的抵抗力,经不起病菌几下的侵袭,只有无辜受难。 不幸的芸儿也成为其中的一个,为此大嫂彻夜难眠。我让小杨和阿吉陪着我们连续跑了几趟医院,都是人满为患,而且四处脏乱无比,没病的恐怕也会着上病。芸儿的病况本来不重,我们担心在这里反而被染成大病,于是便联繫了伊藤诊所,鑑于此前的熟识关系,总算挂上了号。伊藤医生给芸儿打了针,开了药,说他是感了风寒,病势较浅,不太碍事,只须连续吃上四五天的药剂,便可好转,大嫂听了,这才稍稍放了心。 一日,我和大嫂从诊所出来,还没有走到小杨停车的路口,忽然被几个人围住——有的人赤手空拳,有的人拿刀持棒,像是从地底下突然冒出来的。也不知道都是些什么人,但可以确信不是日本兵,只是一群中国人。他们冲上来围住叫嚷,斥骂我们这些人到日本人开的诊所里治病,怒斥我们是汉奸—— 这是什么嘴脸?我知道他们不敢打劫伊藤诊所,是怕被日本人报復,可是竟然会在这里等着「伏击」国人。 我们一路过来确实战战兢兢,不过畏惧的是那些用枪炮杀人的日本兵;却不想没有遇到日本兵,却碰到一群如狼似虎、用唾沫杀人的暴民! 小杨和阿吉见了,忙出来保护我和大嫂,顿时陷入了众徒的围攻之中。小杨和阿吉都不敢下太重的手,担心惹官司上身,于是只能和那些暴民互相推搡,不一会儿,身上已经被抓得血印条条,身上也挨了几棍子。我在他们的保护下,连抢带夺,总算手忙脚乱的把大嫂和芸儿塞进了车里,自己却被几只手死死拽住了衣襟。上不了车,只好逃到小杨和阿吉的背后,我们三人围成小小的一圈,越缩越紧,却再也无法靠近车身。 正在焦灼之际,忽然一辆车冲到人群之中,滴滴鸣了几声刺耳的笛音。一个人从里面探出头来,朝我叫道,「快上车!」 我从人缝中一瞧,那辆车不正是最为熟悉的福特吗?而开车的人,竟然是林秀娘! 见我无法挣脱出去,林秀娘打开车门出来,贴住车身,从怀中嗖的掏出一支枪来,指向人群,大声吼道:「都住手!再不住手我就开枪了!」 那些人一听,纷纷回头看去,见果然是一柄黑洞洞的枪,顿时雅雀无声,退了几步远。 林秀娘拿枪指着众人,可以看出她也十分紧张,手里的枪在微微的晃动。不过,此时的林秀娘,在我眼里,俨然一个横空出世的女英雄。 那群人见林秀娘气势威严,不敢再动,有几个已经露出缩头之意。这时,一个领头似的痞子不肯相信,朝众人嘿嘿一笑,满不在乎的晃向林秀娘,嬉皮笑脸的问道,「姑娘,您这手上可是真枪?打得准吗?要不试试旁边那颗树?」 林秀娘注视其人,嘴角微微一翘,「哼」了一声,便轻轻按下了枪栓——只听「砰」的一声,离那人脚尖处三四寸远的地方,顿时激起一层尘土,扬尘落下,只见平地上留下一道深坑。那人顿时吓了一跳,腿都软了,几乎半跪在地上。可能是舌头不好使了,那人支支吾吾半天没有说出一个字。 倒是林秀娘余火未消,很不耐烦的说,「滚!否则等着本姑娘揭你们的皮!一群只知道欺负女人和孩子的无耻之徒!有本事打鬼子去啊,欺负自己人算什么本事!」 林秀娘的几句话音量不高,却气势如虹,令人胆寒。此前真没有看出来,原来这样一个表面上柔风万千的女子,竟然是如此有血性、有胆量!
第八十九章 是柔情 那些蛮人散去之后,林秀娘陪同我们一起开回了王公馆。小杨和大嫂他们开在前面,林秀娘载着我在后面。到了门口,我本想请她进去坐一坐,林秀娘却说舞月楼还有事,需及时赶回,便要就此道别。我只好道了谢,下了车。 没走进步,林秀娘忽然摇开了车窗,对我说道:「不要谢我。」顿了顿,补充道,「如果不是看在二少爷的份上,我不会出手救你。」 她的语气中说不清是酸,还是冷,亦或是怪。 「我知道。」我的嘴角不自觉的抽搐了一下。 也许是天意吧,她是元存勖身边的女人,厌恶于我本是理所当然;但今日偶然撞上此事,却于心不忍,只好违心的出手救我。我理解她的心思。 「但是,我还是要谢你。是你救了我,不是他。所以,我也不必感恩于他。」我的话听上去也许很冷,但却是事实。 ——元存勖已经离开上海了,为什么还存在于我和另一个女人的对话中?想到这,我只觉得满心沉重和疲倦。 林秀娘见我如此,便推开车门,下了车,走向我,问道,「你为什么这样对他?为什么逼他走?」 她的眼睛逼视着我,像是一定要逼问出一个答案似的。 忽然觉得,我本来是有理由不怪罪自己的,且可以就此麻木得不去想关于元存勖的任何问题,走了最干净,从此再无是非。但此刻,林秀娘连串追击的问话,让我无以回答,无以争辩——我并没有逼迫元存勖离开上海啊!总之,关于他的这些问题,我无法继续逃避。然那些事,又怎是一句话说得清的。于是,我只好别开脸去,望向远方的天空。 真希望此刻元存勖自己站在这里,自己来回答,来解释! 「他对你还不够好吗?」 「他对你们也好。」 「是,我知道他待我们也是好心,却不是一样的。」林秀娘轻声说道。 「一样如何?不一样又怎么样?我没有勉强他,也没有逼迫他。他怎样对我是他的事,我怎样对他是我的事。你们眼里的『好』,对我也许是毒药。」 我看着她,一字一句的说道。 「毒药?」她不能信。是啊,她怎么能理解我的位置和感受,正如我不能站在她的位置去感受元存勖一样。 「从我第一天见到他,就知道她待我们不同于其他老闆,再没有遇到任何一个比他更善良、更为我们考虑的人了。」 我看着她沉浸在回忆中的样子,不想多言,也不忍打扰。 「我们的心里,都忘不了他的好。只有你,偏偏和他作对。哼!你一定是一个没有心的女人。」 她的话固然刻薄,但无论她说什么,我都不想为自己解释。 她一边说着,一边从怀中取出了手枪,仔细的摩挲着,端视着,像一个母亲满含深情的欣赏着自己的婴儿。我的心不由得紧张起来。 林秀娘的语调轻轻的,像风吹过这片小径,无声无息之中,暗藏着凛冽。 「你知道吗,王小姐?用枪,是二少爷临走前特地教我的。他说,一个女人在外不容易,要会用枪才能保护自己,不受欺负——」 她说了没有几句,便有些哽咽,低了头,独自饮泪。 这几句话虽然简短,却使得我不禁默然。想不到元存勖对女人真是用心。不过,此刻这句「用心」是我真心实意的贊语,不再是讽刺和不屑。 「如果他知道今天你靠这个本领救了我,不知道是高兴,还是伤心。」 一直沉默的我终于说出了一句话。我知道,无论我开不开口,恐怕今日都逃不过她的蓄意的惩罚。 果然,只见林秀娘忽然抬起头,端起抢来,将枪口瞄准了我—— 第九十章春藏锦绣 那一刻,我的心跳几乎静止了。也许是惜命怕死吧,好像死神方才还在和我聊天,忽然就给我贴了夺命条。但也许,是极其的诧异——我没有想到,林秀娘竟然是这样恨我,她会选择,在救了我之后,要来亲手杀我。 黑洞洞的枪口对准我的脸,那里面的黑暗瞬间漫开来,像是无尽的夜。 「林老闆,请住手!」 不知道什么时候,小杨已经出现在拐角处——我想,他一定是看到我许久没有进去,担心我才出来探看的。 小杨伸出一只手,打着祈求和调解的手势,快步走过来。到离我们三四步远的地方,停住了,看着林秀娘说,「林老闆,有话好说,请不要伤害二小姐。你要是想出气,想发火,打我好了!求你了!」 小杨拍着自己的胸脯,一双眼睛里掺杂了焦急、忧虑和恳求,一脸容色说不出的复杂。 我看到林秀娘的手指微微动了一动,像是在犹豫接下来的动作。她在沉思什么?是一枪毙命,还是像此前那幕一样,朝我的脚底打下一枪,以示威胁?算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怎么还有这等功夫揣测别人的心思?于是,我闭上眼睛,屏蔽一切光亮,那双带着五分愤怒五分仇恨的眼睛,以及那一只黑色的枪口。 大约过了三四秒的样子,林秀娘放下作出了决定:她放下了枪。 「我不是不想伤你,只是不能伤你。伤了你,他会恨我一辈子。」 我的心跳恢復正常,但脸色却是异常的*。看着林秀娘,忽然觉得悲哀,为自己,为她,为所有和元存勖有关系的女人。 「没想到,你对他一片情深。」我看懂了她的神情,她的举止,她的理性背后的炽热的感性。 林秀娘没有说话,只有两道泪珠滚了下来。只见她眼角泛红,泪花盈盈。那种神色,犹若梨花带雨,让人不得不为之动情,心生怜惜。 「我若是他,为了一个如此爱他护他的女人也不会离开。」我的心微微一痛,道。 「可是,你难道不懂一个道理吗?一千个爱他的女子,比不上一个他爱的女子。」 林秀娘的这句话触动了我的心弦,仿佛人生里从来没有弹出这样明亮彻悟的曲子。元存勖未必有她说得那么「爱」我,但我相信林秀娘一定特别深爱着他。这两份感情,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我并不因为自己成为元存勖的关切之人而自视优越,却因林秀娘的痴情默守而心生敬意。 「你若捨不得,可以去找他。」 我见她如此心伤,有些不忍,便道。 林秀娘摇了摇头,「已经有人去了。」 我刚想问出一个「谁」,但话到嘴边,却止住了。不管是谁吧,奼紫嫣红开在他身边,不寂寞便是了。 「你还好吗?要不要进去歇一歇?」 此刻,我们两人均已经恢復了正常,犹如刚刚见面时一样。看到林秀娘有些伤心过度似的疲倦,我颇为担心。 「我很好。只想求你一个事。」她忽然抬头道。 「什么事?」 短短几分钟,林秀娘忽然从杀我到求我,简直是天与地的转变,不过我还是尽可能去理解她的过于波动的心情,去接受她突如其来的请求。 「二少爷他一直都很喜欢玫瑰,说玫瑰虽然带刺,却不掩其清美。但是离开上海之前,他把舞月楼种养的所有玫瑰都毁了。我听闻二小姐擅长工笔,能不能给我画一幅玫瑰?权作一个念想。」 我听了,心中不由得有些潸然,点点头,「好。」 时至今日,我才明白他一而再再而三送玫瑰的含义。 ——含着几分痛楚的美,大概是那种以烽火戏诸侯换来嫣然一笑最后导致亡国的褒姒之美,或是那种为一时快意而尽情撕扇子损物求乐的晴雯之美。可惜,美是美,一般人承受不起,也给予不起。 既允诺于林氏,次日,我便着人送了一幅画到舞月楼,并在画上题了一首诗,即唐人徐寅所做的《司直巡官无诸移到玫瑰花》: 芳菲移自越王台,最似蔷薇好并栽。 秾艷尽怜胜彩绘,嘉名谁赠作玫瑰。 春藏锦绣风吹拆,天染琼瑶日照开。 为报朱衣早邀客,莫教零落委苍苔。 恰好休假在家的德元见我题诗,便问我这首诗什么意思,说太深奥、看不懂。我便笑着解释说,「春天万物復甦,成就了锦绣;锦绣呢,为了报答欣赏他的人,要迎风而开,邀人共赏,而不是零落于苍苔,萎靡于尘埃。这是一种积极入世的心理。」 德元听了,若有所思的说道,「这样说来,很有点像雪莱的那句,『冬天已经过去,春天还会远吗?』」 我看着德元悲伤之中不失朝气的笑脸,道,「是啊,要想等到春天,一定要熬过冬天,不论多么寒冷,多么艰难。」
第九十一章 重理家业 战事愈演愈烈,日本人已经占领了中国的大部分土地,曾经傲立于世的东方雄狮彻底成了日本军刀之下的俘虏,圈禁笼中,任意宰割、折磨。东三省早已被设成了「满洲国」,号称「独立国」,要与中央政府抗衡,如今那里的日军势力有增无减,烧杀抢掠,无所不用其极,以致国人在东北一带的生存、生意尤劣于其他各地。每日看到关于东三省的新闻,大有「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之感。 不久,一次业务会上,负责东北及华北大区的常掌柜汇报了东三省的经营情况,说目前这一区域的茶庄已经基本无法正常营业,业务惨澹,已经连续两年亏损,而且越亏越厉害,询问我应该作何打算。 我听了,思忖半晌。也是,天下大乱,百姓连饭都没得吃,谁还有心思喝茶? 于是问几位老掌柜的意见。有的说留,有的说转,也有的拿不定注意,说看不好形势。只是,留要继续亏损,转不一定有人接盘,等着呢,谁知道形势会怎么变——万一一年半载中*队胜利了呢,未可知。 常掌柜谨慎的开口道,「有句话也许不该说——但是二小姐和大少爷都这么信任老朽,老朽也就照直说了。是不是可以考虑暂时关了这些店?关店,固然是有损王家的声誉,可是连年亏损也不是办法,用不了多久就会垮掉。与其被动关店,不如早作打算。」 「不仅仅是声誉,更重要王家的是商誉。声誉损了,顶多说我们王家后人没本事,可是商誉坏了,王氏茶庄就很难再立足于世了。」我慢慢的说。 常掌柜点了点头,嘆了口气。 不过,他的话不无道理。这也似乎不失为一种办法。按照惯例,给各分店掌柜的及入职一年以上的店员们发一笔遣散费,等日后店铺开张再将其召回。 「是否可以出一笔费用,保留租址,暂停经营,而不完全关闭?如此,等到和平了,还可以重新开张。您看怎样?」我忽然想到一个过渡之策,徵求诸位意见。 「这样也好,只不过费用多些。但是从长远看,比直接关店要好,一不损业内商誉,二为日后重启经营留下余地。这个主意不错。」几个掌柜的表示可行。 「那么,关店需要遣散的人数预计多少?」 「东北大区八十七家分店,每家掌柜的一人,副手一人,店员等一般四到五人。另有大区管事、採办十五人。粗略估计一下,总共应是六百二十余人。」 「费用可做了估算?」 「按照业内惯例,大区管事、採办以及掌柜诸人,按在店务工时间计算,一般都是十五年左右了,每人遣散费在二百到三百之间,这一笔约在三万块;店员部分,一般都是年轻人,到店时间较短,薪资也不高,每人几十块不等,大约需要在两万块左右。两个加起来,至少需五万块钱。」 我思忖片刻,说道,「这样,掌柜及以上的员工遣散费加倍;店员们的,无论入职多久,全部给予遣散费,并且他们每人的遣散费为目前所计的三倍,不要漏掉任何一个人。」 常掌柜听了,呆住了,「二小姐,您这是——」 「考虑到眼下战乱,一旦失了工作,恐怕就失去了收入来源,尤其是店员们,恐怕也吃饭都成问题。」 「您固然是好意,可是帐上的钱——」 我知道帐上的钱财只是个数字,真正的钱财在各个大区像协作的车轮一般周转,一旦从某处提前预支,必定影响全盘生意。 「按我说的办法,大约需要十二万,对不对?」说出这个数字之前,我已经在心里做了大致的盘算。 常掌柜点头道,「可是帐上能用的顶多也就四万块钱。」 「帐上的不要动,以免又出现去年年底的急难问题。我另想办法。」 其实,我决定调高遣散费的那一刻,已经瞄上一个十年未动的帐户——父亲在香港滙丰银行留下的那笔作为家族急用的三十万母金。 既然说到必要的时候动用,那么现在已经到了。 不过,按照家族之规定,只有族中的大东家可以动用——这一条我算是勉强合格;但每次规格不得超过十万——这一条不好改动,至少其他几位叔伯不会同意。那么,其余的部分从何而出呢? 第九十二章出售茗府 会议结束后,我留下常掌柜等几位老人,又派人叫来专门负责景元茗府的姜掌柜,问他景元茗府现在的经营情况——虽然别处茶庄门可罗雀,但景元茗府想必不会太差,地段好,品质有,档次高,挣的是上流人的钱财。上次去的时候,还看到很多日本人在那喝茶,听说不少雅间已经被他们常年包了去。 说到景元茗府,姜掌柜喜笑颜开,眼睛一亮,说道,「这可是咱们的聚宝盆,就其流水、盈利而言,不仅是华东地区的第一,在全国茶庄里也是数一数二,比上一年形势还好——」 果然如我所料。 沪上的日本人最近明显增加了一大批——大兵居多,商人也不少,使得这繁华之中更多了几分火药味。每次见到日本国的太阳旗,都觉得天格外的昏暗,整个世界格外的不安。只是,龟缩于此的大多数人还是一如既往的庸庸碌碌,一天天的磨时间、过日子,丝毫没有察觉到战火已经步步临近。 然而明眼人都知道,景元茗府现在之所以态势繁荣,且更胜以往,乃是因为日本人崇尚茶道,看中景元茗府这个地方的尊华,便常常来此享受。所以,景元茗府在经营上的一枝独秀乃是建立在为日本人服务的基础上,那层意义,不亚于一个中国人去做汉奸。 耐心的听姜掌柜讲完了景元茗府的大致经营情况,我便说出三个字:「卖了它。」 姜掌柜瞪大了眼睛,满脸惊愕,一缕花白的鬍子几乎要掉了下来,其他几位老先生也颇为诧异。 「各位掌柜的,现在王家的生意诚然已经到了极为艰难的阶段,我很感谢各位的不辞辛苦,不肯离弃。可是,王家再不景气,也不能靠赚日本人的钱来添彩,你们说呢?」 几位老掌柜都低了头,想着事。他们也知道,大哥在的时候,就是痛恨极了日本人。这一点骨气,在我身上还算没有泯然消失。虽然这是王家茶庄在沪上的招牌店,但形势已经至此,也无须多顾忌什么了。 「那二小姐说怎么卖?」姜掌柜毕竟是老员工,很了解规矩——东家的话已经出口,就不要再纠结为什么,只管去想怎么做就是了。 「给景元茗府做个估价,约几个买家。店内的员工,有愿意在那的,我会和买家商议,不会辞退;如果有不想留下,或走或转到别处茶庄,也可以。」 我心里虽然不能完全预测景元茗府的价值,但也能约摸想到——这座茶庄的价值必然在万元级别。卖了它,多少可以贴补遣散费之空缺。 姜掌柜应了,说尽快回復消息。 送走其他掌柜的,我把常掌柜的留下,私下里问道:「听说东三省的游击战打得很有阵势,究竟是怎么个情况?」 「嗯,这几年确实出了不少游击队,虽然不在正规军之内,但听说也打了好几次响亮的仗,很为国人争气。」 「那么,如果咱们茶庄有员工去参军,游击队也算在内,额外加双倍遣散费,支持他们从军报国。」 常掌柜沉思半晌,点了点头,表示同意。他并不反对我暗中支持店员从军,但劝我此事万万要保密,以免惹火烧身——毕竟日本奸细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同时又提了几个比较具体的实施办法,比如钱款专人负责、按期发放,一是避免资金大规模流动,影响生意;二是以防个别人拿了钱就去吃喝嫖赌抽大烟,失业又失财,等等。我听了,很是钦佩老先生的缜密和谨慎,便一概採纳。 听到窗外的隆隆枪炮声,我不由得想起了文澍——他是不是正穿着布满泥尘的军装,正在炮火中匍匐呢? 五六日之后,姜掌柜来告诉我说,有人出价两万接手,比此前一直徘徊在一万到一万五之间的报价高出明显的一截,而且是现金结算,不会拖款,问我是否见一见。 什么人出手这么阔绰?我有些纳闷。晋商之中固然有钱的不少,但多是斤斤计较之流,不会溢价太多;尤其眼下时节,一次出手这么大方的实在寥寥。有可能是海外的富商也说不定——除了日本人已经排除在外,东南亚等华商在沪上的也有几个知名的。 姜掌柜摇了摇头,说那人不肯报出姓名。只待见面签约时才会现身。 这么神秘。那便见一见吧。
第九十三章 阔绰买家 按照约定的时间,次日上午我便来到了景元茗府。不多时,只听得一串高跟鞋「得得」敲着地板走来,抬眼一看,却是一个妙丽时尚的女郎,我定睛看了数眼,方才确认眼前的这位女子便是——林秀娘。 自从上次一别,已经过去了小半年。人常说,三日不见,当刮目相看。现在时隔三四个月,乍然再见,简直让我不禁为之愕然:虽然依旧是一贯的精緻妆容,但林秀娘显然变化了不少,天生丽质之外,更加摩登、大气,衣着时尚,气派凛然,那股女王范儿甚至和她古香古色的中国名字「秀娘」都不怎么匹配了。听人说她此前有一阵子去了广东、香港,可见受了不少新式风格的薰陶。 难道她就是那个神秘的买家?我有些怀疑,但是脸上依然保持客气的神色,依旧称唿她为「林老闆」——说不定,经此转折,她真的要成「老闆」了。 闲谈片刻,便转入正题。林秀娘经营舞月楼多年,不愧是生意场上的老手,浏览了一遍合同,便已经知晓交易梗概。她提了几点事项询问,我也很细緻的解答了一番,整个过程甚是爽利、友好,完全没有小娘子似的扭捏和计较。而且,林秀娘也很爽快的答应了我所提出的条件:不得辞退原有员工、移出所有王氏古董、保留景元茗府的招牌字号等等。 「只有一个小小的请求。」她签完字,补充说。 「请说。」我看着她,颇为不解——什么请求需要放在签完字说,而不像一般的买家什么事都是提前说好,以免卖家反悔。 「思华斋里的那一套永乐窑出产的白瓷茶具不知还在否,如在,可否留下?我方可以多付一笔钱。」 我听了,片时醒悟,微微一笑,道,「原来是他叫你来的。」 「不错。不是他,又会是谁呢?」林秀娘坦然的看着我。 我并不犹豫,笑了一笑,「可以留下,权当赠送。」 「那就多谢二小姐,我的事情已经办完,先走一步。」 她的话音未落,一个熟悉的皮鞋声已然走近。林秀娘带着合同起身离开,正好让出对面沙发的位置。 我抬头看了看来人,果然是元存勖。四个多月不见,他的短髮变长了不少,却依然看得出已经经过悉心的打理。皮肤也由此前的白皙变成了小麦色,不知去哪里晒了日光浴。 然而让我吃惊的是,他的耳根下多了一道大拇指一般长的伤疤。 不会是被哪个南洋女郎咬的吧,我暗想。忽而又觉得自己的这种想法似乎过于残忍——毕竟他走之前曾帮了我一个大忙。不及多想,元存勖已经坐到了我的对面。 端详了半天,他方道了四个字,「别来无恙。」 我淡淡一笑,也回了一句「别来无恙」。 中学生都知道,这四个字常用作别后通信或重逢时的问候语。可我的脑子却在怪异的想,应该是「你别来,我自然无恙。」——这个说法,有点像一书对「无恙」的解释:「上古之世,草居露宿。恙,噬人虫也,善食人心,故俗相劳问者云无恙,非为病也。」 按此解释,「恙」是一种善食人心的虫子。元存勖之于我,简直和「恙」无二。所以,再次相遇,要想继续无恙,恐怕也不能够了。 他好像看出了我眼睛里隐含的神情,说道,「怎么,不欢迎我?」 「是客三分礼,怎么会不欢迎?何况你已经成了景元茗府的新东家,怎么能不欢迎?」我道。 「你还是老样子,一点儿没变。」元存勖看着我,深黑色的眸子更增了几分意味深长的味道。 「是人就会变,你我都会变。」我的言词虽然是否定他的话,语气却还平静。 他点点头,「嗯,变老了。人也许没老,但心老了。不然怎么会放弃王家在沪上首屈一指的茶庄呢?」 我不愿做多解释,只想结束谈话,便道,「自然比不了元二少爷的雄心壮志,我只不过一个小女子,有何本事?如同手中的一杯水,端不起来,只好放下。」 「这么谦虚,不像你的风格。」他抿了一口茶,带着几分嘲讽似的笑说道。 「你可曾听过,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之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之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 「戒?戒什么?你难道是在戒斗?——或是要跟我和谈?」元存勖双手摊开,向后一靠,目中含笑。 我放下手中的茶,拿包起身,对他说道,「合同已经签完,没其他事的话你就自己在这里享受吧。这里的好茶应有尽有。」 说完我便走了出去。元存勖依旧一个人坐在那,双手环抱着脖子,向后靠着沙发,像是睡着了一般。 想起他耳根下的疤痕,忽然感到一阵莫名的伤感——我应该不会心疼这种人的。然而,我终于已经不再那么讨厌他。 第九十四章闲逛商场 出售了沪上最大的招牌店,又暂停了将近三分之一的门店,不少同乡商人都以为我是一个不懂生意的女流,在背后指指点点,蜚短流长。对此,我也不去计较,果真做起小女人来,每日只是在家研究各种茶叶知识,偶尔读读旧日的书籍,闲来揣摩一下茶道,幻想着哪一天世界和平了,把王氏茶庄开到欧洲去——而那时,我只愿做康河边上的一个小店主。 一日,明曦从学校回来,要拉着我去南京路的百货商场看服装。我很是纳闷,平时家里的衣服多是从制衣坊定制,她怎么突然心血来潮的要去百货商场?她只说家里的样式太土。到了才知道,原来学校要表演现代剧节目,要求表演者统一着新式洋装。 「既然是洋装,为什么不借我的呢?」我又不解。 「不行,你的又太「西洋」了!况且,也难统一。」明曦说道。 哦?太土也不行,太洋也不行,到底要什么样的? 「叶浅予,知不知道?」她神秘的问我。 我摇摇头,表示从未听说过。 「姐姐,想不到你这么跟不上时代!如此有名的设计师,你竟然没有听说过!」她见我不知道她口中的名人,甚是为我感到惋惜。 「哦,想起来了——你是说上经常刊登服装设计作品的那个人?」我恍然大悟。 她听了,高兴的拍手道,「就是就是!这次表演就要统一选择他设计的服装。喏,就是这个样子!」她从包里翻出一本杂志的一页,指给我看。 原来是杂志推荐的一个作品,一款黑白相间的套装裙。早些年在国内读书时,看过几本这类杂志——大多是讲时尚设计,在女学生之中很流行。可是早在一九三七年就停刊了,现在她所拿出的都是旧刊物。 哈,还说我跟不上时代,其实她才是留在旧时代里不愿出来的孩子。我暗笑道。不过我并不计较她的话,只管跟她走。 明曦引着我走进一家店,里面有服装,也有鞋子,风格上颇体现出一种港式的新潮,也算是中外结合吧。展示的女装包括连衣裙、套装裙与学生装等,多少借鑑了欧美当下比较流行的款式,明显区别于中国传统而古典的服装风格。 明曦所推崇的叶浅予的设计,就是仿照西式西服套裙的造型,在衣领、门襟等款式的细节上採用西式的燕子领或青果领,并在领襟上饰有绢花,如此,古典之中不失时尚。如果再配以手袋、高跟鞋、丝袜等,就更为洋气了。 店长给我们拿出那款黑白相间的套装裙——其实也就是比普通的学生装洋气了一些,不过价格上比后者要贵上三倍。我很怀疑家里没钱的学生怎么办——难不成被排除到表演人选之外? 明曦解释说,「你放心,我们表演社已经得到了一位同学的父亲的支持,所有的服装费、化妆费都由她父亲来负担,不需要我们花钱。」说着,她沖我眨了眨眼睛,意思是看人家多么大方,而我对她和德元的零花钱却有所约束。我权作不知其意。 试完了这件衣服,她又看中了一双鞋——是一*白色的女士皮鞋,看那纹路、材质,应该是鳄鱼皮的。 明曦显然很喜欢,左看右看,试了又试,爱不释手,许久,她终于有些犹豫的问我道,「这双鞋不在表演花费之内,姐姐你可以为我负担吗?」 她把标价指给我,竟然要一百块钱! 「小妹,你可知道茶庄里普通员工一年都挣不到这些钱的!」我对她声明道。 店长看到我吃惊的样子,过来和气的解释说:这是鳄鱼皮的,不同于普通皮鞋,穿起来又时髦又舒服,现在卖得很快,这是最后一双了。 上帝!身为王氏大东家的我竟然被一个小店长当成没见过世面,不知道什么是鳄鱼皮,真是无语! 这时,一个声音飘过来,「喜欢就拿走吧,千金难买美人愿。」 谁这么不合时宜的可恶?我扭过头去,看到一张邪邪的笑脸。
第九十五章 割爱而去 元存勖正挽了一个女郎的胳膊,站在门口——那女郎不是别人,正是林秀娘。想必他们俩也在这里逛商场、买衣服。郎才女貌,一对璧人,也算是一道显眼的风景。 明曦瞧见是元存勖,不由得有些侷促,换下了鞋便起身要拉着我走。我很诧异她竟然捨得那双鞋,当然我知道那是缘于少女的羞涩。 元存勖瞥了一眼明曦和她旁边的鞋,笑着问道,「小妹喜欢吗?喜欢就拿着,做哥哥的可以买了送给你。」 明曦的脸顿时红了,低下头没有说话。 要是别人听了这话、这语气,还真以为他是我们家的近人,至少沾亲带故,小妹要糖便买糖,小妹要鞋便买鞋,实际呢?哼!好会占便宜! 元存勖说着,便抽出了胳膊,放开了林秀娘的手;后者很有眼力见的就走向了那个店长。 这不是故意让我难堪吗?就算王家穷得要饭吃,也绝不会接受这种嗟来之食。 我拦住道,「不必了。」又看了一眼元存勖,硬声说道,「元少爷在外面走了一圈,口气就是不一样,公然在这里炫富。」 「当然,怎么说也算见了世面。如果有机会,还想像二小姐你一样,去欧洲熘达熘达。」 我别过头,不去看他,只觉得肚子里填了一股气。 元存勖拿准我的情绪,嘻哈的笑道,「现在才晓得你为什么要卖掉茶庄,是不是手头紧哪?如此好说,跟我说一声不就得了吗?又不是第一次——」 「元存勖,你别太得意!」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然而,我身无寸铁,更是手无缚鸡之力,有什么办法惩治眼前的这个人呢? 「好啊!俗话说,骑驴看帐本——走着瞧。如果还有第二个景元茗府,我照收不误!」他满不在乎的笑道。 卖掉景元茗府已经是轰动晋商圈子的大事,甚至让一些生意上的合作方以为我无能无志,可是我并没有受到那些风言风语的影响——因为我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才卖掉景元茗府的。可是,元存勖在此说出这样幸灾乐祸的话,却让我感觉他格外的刺耳、刺心,恶毒到无以復加。 我气极了,怒视着他,以同样恶毒的话反击道,「你凭什么居高临下?让我向你求告,除非我的舌头烂掉!你以为我会像你一样,甘心给日本人敬茶倒水?我才没那样的骨头!」 元存勖听了,顿时怒火燃烧,脸色刷的暗下来,像一块灼烧的玄铁。 明曦见到这种情势,赶忙把我往后拉了拉,生怕我们越吵越凶。林秀娘则挽紧了元存勖的胳膊,劝道,「不要说了,咱们走吧。」 「你这个女人,真是忘恩负义!」元存勖看着我,额上青筋毕露,如同拧得紧绷绷的缰绳。 我知道自己的话说得很重,但已经没有反悔的余地——确实,我不得不承认欠了他很多,包括钱财、人情乃至方云笙入狱时的性命。但在此刻,我却情愿变成一个负心人,一概不认,全部推翻。 不过,在明曦的劝说下,还是接了他的最后「一箭」,不再针锋相对的反击,而是拉着明曦的手,转身走开。 没走多远,就听到那个鞋店里忽然传出一声轰响,好像是鞋架子倒地的声音,仿佛听见林秀娘在那里劝着元存勖,并和店长说着道歉的话。 明曦吓了一跳,紧紧的拉住了我的手,我抚着她的瘦弱的肩膀,说「不要怕」。 第九十六章失之得之 第二日,明曦回学校去了,家里又只剩下我、母亲和大嫂几个女人,外加芸儿一个孩子。僕人们来来往往的忙碌着,而我们,却感到莫名的冷清和寂寞。 忍不住又想起明曦,她轻易不跟我提一次要求,做姐姐的我如何忍心让她失望呢?毕竟大哥走了以后,需要我这个长姐来照顾她、安慰她,她这样一个小小的需求,为什么不能满足呢? 不由自主的,我徘徊到那家鞋店——店里的鞋架子已经收拾好了,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那个店长认得我,依旧笑脸迎人,很恭敬的问我需要什么。我犹豫了一下,厚着脸皮问昨天的那双鞋还在不在,那个店长很惋惜的说已经卖掉了。 我「哦」了一声,不甘心的问道,「果真卖完了?这么快——」说着,仍然拿眼上上下下、前前后后扫了一遍几排鞋架子,果然没有和昨天那双一模一样的乳白色女士鞋子。 越是这样,越是显得那*白色的女式皮鞋的独一无二,越是叫我为自己的一时意气而懊恼。 「我们店里的鞋质量、做工都是一流,但是有的品类定价高,走量少,我们通常不会进太多货。」 那个店长依旧不忘夸赞自己店里货品的好处,可是我此刻并不关心价钱,只关心数量——有,还是没有。 那个店长看到我失望的样子,忽然想起了什么,支支吾吾同时也很委婉的告诉我:最后一双是昨天和我吵架的那位少爷买走的。 我听了,更加失望,便转身走了出去。到了门口,看到一个和大世界剧院圈里有些相似的游乐场,只不过规模更小,只有单调的几组滑梯和几只旋转木马。我交了钱,坐到了一个木马上,托着下巴,任凭其悠悠的转着。 脑子里只有那双鞋。其实我已经不记得那双鞋具体的细节模样,只是忘不了明曦的眼神。 不知何时,勐地抬起头来,发现对面的木马上坐了一个人,正在看着我。 「你来做什么?」我看着元存勖,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噩梦。 「怎么?后悔了?」元存勖一脸坏笑。 我支开两手,推了推发梢,没精打采的说道,「我要回家了。」说着便拎起包,下了木马。为免争执,还是早走为妙。 元存勖跟着跳下来,双手插兜,说,「就这样让自己的小妹失望?」 「就算让她失望,也总比让你如愿好。」 「如我什么愿?」他故意问道,什么愿自然他心里最清楚。做生意的人永远有一笔帐,取之与之,失之得之,从来不会白走一单。 元存勖继续说道,「我可以把鞋送给你。不过,也请你帮我一个忙。」 我背对着他,说,「我不想和你做交易。」 这还不是交易?交易不分大小,不分贵贱,借债五万大洋是交易,换一枚纽扣也是交易,所谓交易,就是拿你的换我的,用我的换你的。可是,我有什么呢?不仅欠钱财债,还要欠人情债! 「只是帮一个忙而已。没什么交易。我想买一件西装——需要一个人帮我选一选。」 想找这样的人,舞月楼里多少位?随便叫一个就是了,在此故弄玄虚。 「你也太高看我了。我会有什么眼光?」我冷笑一声。 「怎么样?只消看几眼,就可以为你妹妹得到她最喜欢的礼物。」元存勖走上前,拉住我。 他太了解我了,知道我不愿让明曦失望,所以很有预谋的在这里「等」我,守株待兔一般,就此再提出要求。可恶的是,我偏偏是那只蠢得不能再蠢的兔子!他真狠——总是拿准我的弱点、我的窘迫所在。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昨天两个人还凶凶的吵了一架,今天却要陪他看衣服,真是—— 我佩服他的厚脸皮,也惊诧自己的不记耻。偶然的一瞬间,忽然想起很久以前他说过的那句话,我们才是一路人。 上帝,我真的和这种人是一路人?我昨天还在骂他没骨头! 心里不知上下激盪了多久,我终于还是回了头——对我来说,有他在此,苦海无边,回头也不是岸。然而,也许是心中对明曦的一丝丝不忍在作祟,我无法控制自己的脚步。
第九十七章 西装有品 我和他一起走进了一家高级男装定制店。估计元存勖是老顾客了,店长一见财神到,便喜笑颜开,热情如火,语甜似蜜。不必来客开口,店长已经和伙计一起将十来套最新款式的西装一架架推了出来。 元存勖看了一套又一套,都不满意,便让我看。我奉行职责,便也看了一通,建议说只有上身穿一穿、试一试,才知道合不合这个人。 「难道你以前买衣服只用眼睛看从来不试的吗?」我不忘嘲笑道。 「衣服如女人,看着顺眼,便取(娶)来家中。」元存勖摸了摸下巴,沖我笑着说。 我竟然陪这等猥琐的男人来买衣服,真是丢人!我半低了头,急匆匆走进去,坐到旁边等候室的沙发上,侧眼瞥着他。恐怕这时候我自己都无法掩饰满眼的不情不愿。 不过,他似乎并不在意,还是走近了试衣间,换了一套深蓝色西装出来。 他确实算得上一个不错的「衣裳架子」,身材修长而且健壮,肩膀很宽,胸部肌肉看上去也很结实,感觉上去捶一拳都能弹回来似的。 我瞥了一眼,摇头道,「不好不好,衬得你的脸愈发黑了!像裹了碳一样!」 他听了,先是惊诧,然后便流露出显而易见的失望——估计这是他在方才那堆衣服里自己看上眼的第一套服装,没想到直接就被我否决了。那点自傲的神情像是冰山蓦地化开、哗啦啦裂开淌下一般。 他皱皱眉,嘀咕着,「有这么难看吗?」 店长见了,忙上前恭维说,「元少爷,这件衣服很搭你的啊,显得您身材笔挺,越发英俊!」 元存勖瞪了那店长一眼,道,「胡说!没听见刚才的小姐说什么吗?再换一套。」 于是店长只好顺从的帮他换下衣服,又换了一套银灰色。 元存勖站在镜子前,颇为得意的自我欣赏着,我看了,不做声。他走过来,问我道,「怎么样?」 我摇摇头,「颜色太浅,上显窄,下显宽,像水桶一样。」 他有些生气,好像我故意刁难他似的,但还是转身回去,又换了一套。 我看了看表,不想再和他耽误时间,便走到衣架前,一套套看,从中取出一套衣领仿照欧式设计的深藏青色西装,递给元存勖,说道,「试一试这件。」 他进去换了,不久出来,站在镜子前微微一笑,「眼光不错。感觉果然好一些。」 我没有说话,从镜子里看着身后的他,确实多了几分帅气,少了几分邪气。于是又从架上取了一条浅蓝色的条纹领带,帮他繫上,边系边说,「中国人是黄皮肤,你的脸呢,又偏于古铜色,穿藏青色会使皮肤看起来比较亮,再配上一条合适的领带呢,就更显庄重、典雅、绅士——虽然你不是。」 最后一个字说完,我已经帮他把领带系好,摁到他的胸前,便欲撇手走开。转身之间,忽然一只手被他拉住,只听他凑近身前低声说了两个字: 「很好。」 整理完毕,元存勖满意的看着身上的衣服,叫店主把换下来的旧衣服包好直接送到槿缘轩,然后笑眯眯的看着我说道,「为了表示我的谢意,你也选一套衣服如何?」 「不需要。我自己有衣服。」我冷淡的说,一心打算回家。 「看你穿的多是洋装。」 「洋装有什么不好?」 「洋装固然漂亮,但终究缺乏一种中国女人自有的气质与格调。」 「哼,又不是穿给你看。」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么好的气质,为什么不彰显出来呢?你看,那些漂亮的小姐姑娘都拼命把自己打扮得光鲜亮丽……」 他心里一定在笑我对男人的服装品味这么高明,对于女人的服装却没有知觉,「何况,据我所知,女人的衣橱永远不会满足。」 「那是你所认识的女人。」我以白眼珠对之。 他自然知道那是什么意思,脸上顿时微微泛红,顿了片刻,他才说道,「也是。你和她们不一样。正因为你和其他女人不一样,才会如此迷人。」 说着,他拉住了我的胳膊,把我领走,不肯给我一点自由行动的空间。 「走吧,否则我穿了这套西装,也会觉得不安心的。现在轮到我来替你鑑赏了。」 不由分说,他便带我去了一家专门售卖女士旗袍的定制店。 第九十八章旗袍之美 说是定制,其实也有成品——按照身材的标准做好成衣,客人可以随意挑选。自然,如果对于成品不满意,也可以提出自己的想法、要求,现做现卖。这家店我曾经和大嫂来过,店铺的老闆娘是一个中年妇女,很有设计品位。我和大嫂同为这里面时尚的服装样式、精緻的做工剪裁以及奢侈的售卖价格啧啧惊嘆。 店面不大不小,恰到好处。除去别家店照例都有的服装展示区、里面的制作区及特制服装保存区,还有一个装修得很有情调的私密的待客厅——以方便女性顾客品鑑服装,顺带聊闲天。看来真是非常了解而且体贴顾客的需求。 店长只看了一眼元存勖身上的西装,便知道眼前这位是贵客,立即热情不迭的招唿起来,让伙计从里面迅速推出一排架子,悬挂了精挑细选的十来套旗袍,几乎占满了整间待客厅,长旗袍、短旗袍、夹旗袍、单旗袍等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我看了,脸上虽然依旧毫无表情,心里却在「目瞪口呆」,不由得感慨中国旗袍的博大精深、种类多样:就拿开襟说吧,可以分为如意襟、琵琶襟、斜襟、双襟;再说领子呢,有高领、低领、无领;甚至于袖口,可分为长袖、半袖、短袖、无袖;而开衩呢,有高开衩、低开衩等。 我像跟木头似的坐在沙发上,只顾着欣赏,全然忘了自己是来做什么的。 元存勖早已为我选了一件如意襟的湖蓝色无袖旗袍,上面绣着精緻的兰花,俏丽的花茎,鲜美的花苞,素洁脱俗,幽香清远,果然是「婀娜花姿碧叶长,风来难掩谷中香」。 我试装在身,瞬间变了一种风格和味道。 最能体现旗袍之美的是廓形。衣裳连属、适体收腰,表现出的柔美曲线成为旗袍最迷人的元素。而领、襟、开衩等细部的精巧设计,更是沉淀了无数设计师的灵感,特色鲜明,韵味悠长。 「穿旗袍的你格外的美。」元存勖走上前,站在我的身后,笑着说道。 「好看吗?我怎么看不出来?」我故意不去理会他的意思。 他走近我,搂着我的肩,把我的身子端正到镜子面前,说道:「旗袍之所以受到女人的喜爱,就是因为它能够恰到好处地显现女性的曲线美,即所谓的『高贵的单纯』,虽然在式样上不如洋装那么复杂多装饰,但尤能反映出女性自身天然的美,这种美来自于身材和气质,是为人间尤物。」 我没有说话,只是看着镜中的自己。自然,我平时很少穿旗袍,偶尔穿了呢,也从来没有这样细细打量过自己。穿上旗袍的我,似乎不再是受了西方现代精神感染的独立女性,而是一个温婉可人的闺中秀女;不再那么锐气逼人,而是花香袭人。 「喏,很衬你中西合璧的气质,更有女人的味道。」 我笑了一声,酸酸的道,「果然很懂女人。」 元存勖听了,搂住我的腰,对着镜子中的我意味深长的说道,「我是懂女人。可惜,我还不懂你。」 我听了,没有做声。 忽然,元存勖笑出来,「你看这镜子里的画面,我们像不像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我推开他,阴了脸,厌恶道,「做梦!」 「好,梦也醒的一刻,冤家也会有变成『缘』家的时候。」 我不说话,转身要去试衣间把衣服换下来,元存勖止住了我,直接对那个店长说,「把王小姐换下来的衣服直接送到爱多亚路的王家公馆。」我听了,不再理会,径直走了出去。 (爱多利亚路:民国时期,上海公共租界内有一部分路名是以外国人名命名,爱多亚路乃是纪念英国国王爱德华七世。)
第九十九章 整装待发 不久,又快到了中秋节,按照公历纪元,已经进入了十月。国人还是习惯的使用农历,听起来总是比西方晚上一个半月。 晋商大会的理事们安排了逐项事宜,并没有因为越来越糟糕的战事而延迟或是耽搁。相反,几个牵头的理事还想把这次会议做得格外隆重,言外之意我也明白,大概觉得上海已经不再安稳,荣华一日且荣华一日,以后要是真做了亡国奴,像猪狗一样活着的时候还有点念想。 大清末年之际,富在国家,然而中国政府的屡次赔款已经外流了数不清的真金白银;而今民国时期,原本富在民间,却也因屡遭剥削、压榨而空空如也,生意难做,人也难活。可是,这些都不算什么。中国人为了安居一隅可以不惜拿出所有的钱来换——如同当初宋王朝拿着金银布匹来换取辽、金的和谈一样。然而,日本人来了,他们是不讲游戏规则的,因为他们要了钱,仍然不会放过你的命! 听到他们的话,我忽然想到: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 世事如此,有何办法?芸芸众生,不过是孤弱的稻草,烽火燃至,无处可逃。 回到晋商大会这件事吧。 这一次我不再孤单一人,德元可以陪我一起去。也好,他迟早要接王家的产业,多接触一些生意场的人和事总无坏处,母亲也很支持。 德元此前由于整日忙着读书不肯懈怠的缘故,很少跟父亲或是大哥去参加这样隆重的仪式,和沉迷于搜集名片的明曦很是不同。所以这次去,母亲很有耐心的帮他打扮起来。 「德元长得俊,怎么穿都好看。不必这么精挑细选。」 我看到母亲弯着腰,不辞辛苦的给一件又一件的德元选衣服,简直像挑媳妇似的,不由得又心疼,又想笑。 德元在一旁试了一件又一件,虽然已经累得满头大汗,但还是乐此不疲。他笑着说,「姐,我好不容易去一次,怎么也得『闪亮登场』才行,不然丢了咱们王家的脸面,以后怎么见人呢?」 「好吧,你说的很有道理。正好给你一个花钱添置新衣的机会。」我笑道。 母亲起身说道,「佛靠金装,人靠衣装,打扮也是很要紧的。」 德元补充道,「里不是还写过,『世人眼孔浅的多,只有皮相,没有骨相。』二姐你说是不是?」 我点了点,笑起来。 母亲于百忙之中,竟然不忘看顾我,她扫了一眼我身上的玫瑰色雪纺连衣裙——有点洛丽塔风格但相对简约素雅一些,皱了皱眉,说道,「这件太素了,不适合这样的场合,换一件吧。」 德元听了,也瞄了我一眼,笑道,「姐,你是打算穿这件去吗?小心那些只看皮相的少爷们冷淡你哦!」 母亲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叫他不要乱说。 「怎么了?」我很纳闷,「一件普通的洋装而已,有什么不合时宜的?」 「就是太普通了嘛!」德元叫道。 母亲则说,「你前几天——就是跟明曦一起逛街那回,不是买回了一件旗袍吗?那个就很好。」 母亲看中的竟然是元存勖送我的那件!可惜早被我挂到衣橱最里层了!我才不会穿着他送我的衣服去呢,否则他会得意到天上去。 不过,我对母亲只是委婉的那件穿脏了,需要洗一洗、熨一熨,恐怕来不及。母亲甚是不解,说还没见我穿几回,怎么就脏了,但是依旧不肯放松我的打扮,便催促着我去找一件别的衣服,直到符合她的要求方可。 第百章仪式终结 晋商大会如期而至,定在四川路的一家酒楼。 我和德元走进了会议大厅,只见金碧辉煌之下,早已聚满了八方来客,除了主要的名流,各家的东家,还邀请了一些有名望的大区主事,规模确实比往次高出不少。 不久,便有熟识的朋友前来问候,说一些生意上的事情。自从东北八十多家店铺停业之后,一直有人通过各种渠道来询问我是否出售,都被我拒绝了——可能是看到景元茗府换了东家生意更加蒸蒸日上的缘故,还想再从王家的产业上捞点好处。 对于这些人的纠缠,我便客套一番不多说话,而让德元「胡乱」应酬——德元对于生意上的事情自然是一问三不知,便跟对方讲起西方经济学里的什么供求理论,把来人搅得一头雾水。 我见了,不禁一笑。德元也笑说,这正是他从纸上谈兵到实战演练的好机会。 元存勖也来了,果然穿着那一身藏蓝色的西装,挽着一个东南亚女郎,看到我们,便走了过来。 他拿眼打量了我一遍,点了点头,道,「品位升级了。」 我没有照母亲的要求穿那件湖蓝色旗袍,而是穿了一件在国外念书时定制的一套镶满珠片的淡粉色英式晚礼服——和中国的旗袍算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均是造型优雅、手工别致、重在凸显女性的曲线美。和德元穿的一身白色西装搭配,如玉如璧,甚是相称。 我客气的说了谢谢,再简短不过。倒是德元,看着那个东南亚穿着背部镂空的旗袍,露出黝黑而性感的皮肤,脸上显出惊异的表情。 「是不是又有人问你买华北的那些铺子?」元存勖洞若观火的问道。 我冷笑一声,「你不会也是来问这个的吧?」 「我和他们有何不同?都是生意场上的人!只不过,他们是狗熊,我是枭雄。」元存勖傲然一笑。 他没有把自己说出英雄,而是骁悍雄杰之枭雄,也算是把自己看得比较清楚。 「那好,我就用同一个答案来回復元少爷,本小姐不卖。」 我同样傲然的说道。 元存勖吸了一口手中的雪茄,吐出了一口眼圈,缓缓道,「好,反正那边已经是日本人的天下了,卖又不卖都没什么分别。倒是你在沪上的这十几家铺子,可要小心。」 难道他还在盯着王家在上海的产业?真是贪婪! 我不想理他。但转念一想,难道他是在好心提醒我吗?看着他的眼睛,一如既往的深邃,令人捉摸不透。 不久,晚会结束,会长做了结束的讲话,对于诸位晋商的赴会和支持表示感谢,情动万分,甚是感慨。众人听了,多少有种曲终人散的感觉。 散会之后,小杨已经把车开来等候。刚出门口,只见一个人忽然抓住我的包,大喊大叫起来。德元吓了一跳,用力的踹了那人几脚,想把我拉开,谁知那人疯疯癫癫的,死活不肯放手,连声嚷着「给我钱!」门口顿时混成一团。 小杨忙从车里赶出来,把我拉到一边,同时狠狠给了那人两拳,顿时把他打出鼻血来,歪倒在一边。几个酒店的男僕跑过来,顺势把那人制服。 问他什么人,他却不肯说,只是口口声声要钱。一同奔出来的常掌柜见了,惊道,「这不是老丁吗?」 原来这人是王家在东北大区的副採办,山西太原人氏,年纪其实不大,约摸三十五六,因面相老而被叫做「丁老鬼」,也叫「老丁」。他原本是一个勤勤恳恳做事的人,只是因为近年来抽大烟,越来越流气,不仅把家里的积蓄全部败掉,闹得妻离子散;这次的遣散补偿也全部花光,在下一批补偿费还没到手之前已经菸瘾难耐,便前来闹事要钱。 常掌柜等人要把他扭送到警察局,我说算了,放他一马。 老丁吃了一通打,吓得不再说话,走远了才又骂骂咧咧起来。 在这个昏暗的世道里,鸦片已经成为一种人们无法抵抗的*——穷人龟缩在烟馆里冒着欠债被剁掉手指的风险吸,富人则在自己的家里悠然的吞云吐雾,挥金如土。总之,中国人不仅在物质上穷困到极点,在战争中落后到极点,在精神的萎靡上更是到了无以復加的地步。正如多年前林则徐曾向道光皇帝上书所云,「当鸦片未盛行之时,吸食者不过害及其身,故杖徙已足蔽辜;迨流毒于天下,则为害甚巨,法当从严。若犹泄泄视之,是使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兴思及此,能无股慄!」
第百一章 上海沦陷 一夜的炮火,一夜的轰隆,整宿没有睡好,感觉整栋房子的玻璃都要被震碎一般。早晨起来,只觉得头晕脑胀,两只耳朵几乎要聋掉,听不清外面的聒噪和吶喊。眼珠虽然不适,却照例取了报纸来看,想知道这世界依旧安然与否;同时吩咐僕人准备早餐,等候其他人一起吃饭——今天难得是我第一个起,母亲、大嫂他们还没有出来。 然而,头版头条的大标题让我不得不用力揉了揉眼睛,只以为自己在做梦——一排硕大的黑字闯入眼帘,犹如跳水般逐墨而下:日军袭击珍珠港,太平洋战争爆发! 再看具体内容,更是大吃一惊:原来日军已于昨晚全面占领上海租界区! 其实,上海早在一九三年中*队撤出之时就已经沦陷了,不过那是对于平民老百姓的沦陷;租界区里的有钱、有权之人依然安稳无忧,过着正常安稳的日子。那时候的上海,作为繁华的东方明珠,始终面不改色的坦然的矗立在华夏大地的东南部,豪门贵族,声色犬马,无一落下。可是到了这一刻,日本袭击美军珍珠港基地,在华日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攻入上海租界区,对于这些贵族「鸵鸟们」来说,这才是真真正正、彻彻底底的沦陷!这样的现实摆在面前,意味着不再有特许之权的优势,不再有家业与钱财的安全。所有人,无论老少,无论贫富,都已经完完全全暴露在日本人的铁蹄之下。 不多久,出外买菜的女僕张婶、李婶便慌慌张张的跑回来,说到处都是日本兵,杀人放火,抢掠妇女,连小孩都不放过。躲进家里,几个女人还在心神不定的念叨着恐惧的场景。小杨、阿吉、长生等几个人毕竟是男子,胆气还硬些,便都在怀中揣了手枪,把家里大门小门全部锁严,时刻谨慎的监护着一家上下的老弱妇孺。 想到德元和明曦还在学校,便叫小杨带了两个人去探听。不久回报说,学校目前已经把学生全部转移到避难区,得到了专门保护,一时不会受扰,可能不久就会放假。我和母亲这才略略放了心。 我站到楼上,透过玻璃,看到不远处的街道上已经站了一排排日本兵。他们的脚下,果然有几个被刺刀刺死的中国人——血洇了一滩,已经变成暗红的图案,像被刻在地上一般。 这在以前的租界区是从来没有见过的景象。在所有人的意识里,这是安稳的、安全的沃土,是不受献血沾染的!我无法相信眼前的这一幕,却又不得不相信这一幕。 冬日里一如既往的温煦的阳光下,已经满是红白相衬的太阳旗的世界——白的像丧服,红的像血,都是哭泣的颜色,格外刺目,格外冷厉。 可怕的一天终于来了。好像上帝已经容不得中国的老百姓再多过一天安稳日子,已经容不得这华夏大地再有甘做亡国奴的鸵鸟。曾经埋头躲藏的鼠洞和洼地,此刻已经被真枪实弹给爆开,给打翻,*裸的露在土地之间。 过去的「平安」,只截止到一九四一年的十二月七日,从此便是日本人代表的上帝对所有中国人「一视同仁」的荼毒。 许牧原曾经的话应验了——「战火近在眼前,全国都已经乱了,上海也——」那个不敢想像的「明天」已经到来。这个寒冷的冬天,给全中国的心结了厚厚的冰层,甚至可能从此要冰封数载。 为了让自己的心尽快平静下来,我勉强坐到椅子上,继续看报——忽然,一行加粗的黑字嵌入我的眼帘,像一根针似的刺进来。 那上面写的是: 「日军火烧渠家大院,长官姦淫女主人。」 我的心跳几乎停止了。 第百二章虎口救人 曼芝! 我的嗓子发干,几乎唤不出她的名字。不敢唤出她的名字。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然而,如果肯静下心来稍微想一想,便知道,那似乎是命中注定的惨剧—— 渠家处于租界区的边缘地带,本来就缺少足够的官方保护,因此只能靠那些家丁护院,现在日本军杀入租界区,自是首当其冲。而且,如下面详细的报导所说,日军中一个由山本领头的分支部队此前在沪上派了奸细,探听多时,早已看中了渠家大院联排的房子最适宜驻军,因此率先抢占了那块在军事上地理位置优越的地盘。 再看报上的照片——曾经的老宅已经被烧了一半,连周边的古建也未能倖免,只留下几间主要的房子。整个院子已然是一片狼藉,将被恶狗咬过的骨头,印着一道道刺目的深痕。 可是,报纸上未提伤亡,说不定渠家的人仍有生机,说不定苏曼芝也没有——也许是这个消息不准确呢! 我怀着一丝幻想,拿起电话,赶紧拨到渠家,响了很久,却没有人接。想必那里已经满是日军,渠家老少不知生死如何,怕是已经被切断了和外界的联繫。我便抄起衣服,找到小杨,欲要出门。 母亲也知道了原委,亦是痛心难耐,但还是死命拉住了我,劝说道,「你现在去也无济于事——何况你是一个女孩家,怎么知道发生曼芝身上的事不会落到你身上!如果你有个三长两短,可叫我怎么活——」 说着母亲便哭了,很少见她这么伤心而委屈的哭——甚至大哥死的时候她都是相当克制的。可见,她也被这件突如其来的噩梦震痛了。 我听了,焦急道,「那要怎么办?如果这是真的,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 我几乎说不出完整的话,一想到苏曼芝可能的遭遇,自己的泪水就如决堤一般,无法克制的流下来。 「我一定要找到她才行!救她出来,出来——」我抱着头,坐到了沙发上。 大嫂见了,也劝我不要出去,再想想别的办法。我摇摇头,不知道该往哪里像。 「问问元存勖,他不是曼芝的同学吗?」母亲在当厅转了一会儿,忽然说道。 对,元存勖!他的交际范围如此广泛,一定能得到准确的消息。母亲的一句话提醒了我,我便赶紧给元存勖打电话。 先打到元家公馆,管家说他不在;又打到槿缘轩,店员也回覆说主人不在;最后拨到舞月楼,响了三四声,方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我以为接听电话的人是林秀娘,便报出自己的名字;谁知对方却说「不认识什么王槿初」,甚至不听我的解释,便「啪」的挂了电话。那人也许真的不是林秀娘,是别的女子,可是,我已经去过舞月楼多次,那里的几位主事基本都知道我的名字,怎么会一问三不知呢? 原来是我太过慌乱了,忘了局势早已变化。景元茗府出售之时,林秀娘已经被派去接管那里了;舞月楼的女主事据说换成了一个叫做「阿美」的新人。于是,我便急急忙忙打电话到景元茗府,从林秀娘处找到了元存勖在舞月楼的专属电话,再次打过去,终于接通。 「找我?」 虽然只是简单的两个字,却使得我一直在砰砰跳的心忽然安定了许多。第一次对他的声音感到出奇的亲切,仿佛漂移四海终于找到了定海神针一般。 然而,满脑子只有苏曼芝的我并没有注意到他的声音格外的低沉。来不及询问什么,我只一心恳求他去渠家大院看看苏曼芝,无论如何把她救出来。 「渠家大院已经被鬼子占了,围得严严实实,我怎么进得去?」 他的声音里有些怒——原来他已经知道了。 他的怒,可能是认为我提出这种要求简直是不顾他的死活,无异于让他直接堵枪眼。但是,我已经顾及不到这些,任凭他沖我发火。 「你一定有办法——求求你!救救她!」 我忍不住对着电话再次哭起来。我知道,纵然我不求他,他也一定会想办法——如果他能够救苏曼芝,他绝对不会束手旁观;而今,他一定是试了很多法子也不能成功。可是,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够说别的什么。泪水便是最无助的写照。 元存勖没有再说话,而是挂了电话。 我忐忑的等了一个晚上,直到夜里三点,一个女人打过电话来,说苏曼芝已经在舞月楼了。
第百三章 舞月失魂 次日一早,我便在小杨和阿吉的陪同下赶去了舞月楼。林秀娘和那个叫做阿美的女人早已等候在那里,引我到了一个与舞月楼相邻的二层公寓。上了楼,在一间收拾得很干净的卧室里,我见到了苏曼芝——她抱着头,独自守在一个房间的角落里,头髮凌乱,遮蔽了脸,地上满是撕成一条条的白布——那是给她包扎伤口的绷带。她的臂上和手上露出一道道淤青,像是被手抓、被鞭子打过的。 我看了,心如刀绞,那是一种撕心裂肺的痛,我形容不出。我只知道,这些密密麻麻的绷带就算包扎了她的外伤,也无法包扎她的刺骨的心伤。 我轻轻唤她,她不抬头,也不理,看那样子连我也不认识了,或者,她不想认识。 林秀娘把我引出来,说她受了这样的耻辱和折磨,至少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来缓解。她说元存勖会派几个近人密切看着她,避免她想不开,寻短见。 我听了,只好退了出来,留她一个人在房间。然后随着林秀娘去了舞月楼——无论多么难受,总还是要去和元存勖道声谢吧。 和林秀娘谈话之间,我才知道这件事的原委——原来日军驻扎在渠家大院之后,一个叫做山本的日本军官见到女主人苏曼芝貌美,便心生歹意。渠家的老爷子和夫人试图阻挡不成,撞墙而亡;家丁上下见老主人双双弃世,有的反抗,有的出逃,也有的乖乖投了降。而那时,渠绍祖正在百宝门豪赌——得知事情发生之后也没敢回家,听说带走了一大笔钱不知躲到何处去了。 至于元存勖是怎样把苏曼芝救出来的,他自己没有说,我也没有问,只是对他表示了感谢。而他,也没有再怪我「逼求」他虎口救人。 看到外面形势如此混乱,元存勖决定让苏曼芝暂时留在舞月楼旁边的公寓里,由他派人专门照看,请医生,疗伤病,调心理,等等,帮助她慢慢恢復——毕竟,这是短时间无法缓解的问题。对此,我也没有异议,只是疑虑着要不要告知苏曼芝的哥哥——他是苏曼芝在沪上唯一的亲人。苏曼芝的哥哥此前一直在广东、香港一带经商,据说上一年生意上受到了不小的挫折,产业凋零,还背了不少债务,自从曼芝出嫁后已经许久不回国内。如此想来,此刻便是送去消息,恐怕他一时也赶不回来,也不会有什么办法改变情势,而万一再生出冲动之举,只怕还会惹祸上身。何况,现在日本兵已经全权占据了沪上,对于市民出入戒备森严;行走在道路上,烧杀抢掠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让他回到这里无异于进入死亡之谷。与其如此,还不如暂时不要通知。 我和元存勖一同商量了一下,决定等苏曼芝的情况稍微好转一些,再向她的兄长报送消息。 见到元存勖如此体贴人情,惜护故人,曾经让我并无好感的舞月楼忽然变了样子,变了境界——它不再是贵族们风花雪月的娱乐之所,而是解救知交于水火的人家圣地;不仅是苏曼芝的庇护,也是我的一份寄託。 这样想着,我只觉得一颗心忽然被放空了,似乎想去填充一些慰藉,但只觉两腿发软,脑袋晕眩,不由自主的倒了下去,在旁的元存勖赶忙扶住了我。 「槿初,你怎么了?」 我说不出话来,只觉得后背渗出一层冷汗,几乎就要浸透里外的衣衫。只觉得有两根手指贴着我的额头触摸了一下——元存勖在诊断我的情况。 「你太紧张了,我带你去歇息一下吧。」说着,元存勖担住我的胳膊,让我半个身子的重量都压在他的肩上,一步一挪的走到了一间僻静的会客室。 第百四章心生怜意 坐在客室里,我只是呆呆的发愣,眼睛、耳朵、头脑仿佛完全不听我的使唤一般,想动也动不起来,像神经失常了一般。不由自主的,我的头沉沉的低了下去。这一刻,我只想变成一个乌龟,缩到自己的壳里,不要再看见有形的血,和无形的血。 「来,喝点糖水。刚才测试了一下,你的血糖很低,才导致头晕。」说着,元存勖递过来一杯温度刚刚适中的糖水。 我轻轻抿了一口,觉得一股热流直入心脾,果然舒服了一些。这样一口一口的喝了多半杯,终于不再晕眩了。这时,我轻轻的道出三个字:「谢谢你。」 他凝然看着我,道,「你在发抖吗?」 我点了点头,独自瑟索着。 他伸出双臂,小心翼翼的搂住我的肩膀,道,「有我在,别害怕。」 我低着头,依旧说不出话。 其实,恐惧在我心里占据的只是一小部分,更多的是伤痛——为可怜的曼芝,她嫁到渠家还不到一年,一朵花样的女子就遭遇到了如此摧残!而对渠绍祖这样的败类,我已然绝望,连恨他的余地都没有。而日本人——我无法想像! 「都已经过去了。想哭,就哭吧——」他把我靠在他的怀里。 被他轻轻一拥,我的冰冷的身体似乎唤回了几分热流。我用力的微微抬起了头,看着他——看不懂,道不明。只有一股眼泪憋在眼眶。 靠着他的肩膀,许久,我才放声哭出来,泪珠滚滚,湿遍脸颊,沾湿了他的衣领。不知这样哭了许久,只觉得两只眼睛如同活水的泉眼,流淌不息。 这时,吱扭一声,是门被推开的声音。能够感觉出一个人站在了不远处的门口——但没有走进来,只是站着。 我发觉了气氛的不对,但没有气力抬头,只是竭力扼住了哭泣。 「二少爷,您为什么,为什么还要这个女人?您忘了她是怎么对你的——」 那个细嫩的声音再熟悉不过了,是文沁。 文沁虽然已经跟在元存勖身边很久,但和林秀娘等人一样,依然使用这种毕恭毕敬的称唿。不过,此时她的这份恭敬只是对于元存勖,对我就不一定了。我没有回头,也能感觉到文沁的眼神像刀子一样刺向我的后背。 「你出去。」元存勖非常冷静的说出三个字。 我只能感觉到元存勖的喉结微微动了一下,然而他抱着我的姿势一点没有变。不过,我还是转过身来,拭干了眼睛,只是并没有看向文沁——我知道她在生气、吃醋,但不知该如何解释。 文沁见我如此,以为我故意端着架子,示威于她,顿时蹙眉嗔怒道,「二少爷,您为了她和大少爷闹翻,为她付出您应得的家产;可她呢,她什么情也不领!您怎么可以——」 听她的语气,很显然是在替元存勖打抱不平。我能理解她的气,却不能接受她的愤——女人的心真复杂,不仅装了自己的过去未来,还得装着所爱之人的前世今生。 「这里没有你的事。」元存勖厉声说道。 「王槿初小姐,我知道不该和你这样说话,可是今天我想问个明白——你刚刚抛弃了我哥哥,害得他不顾死活硬要上战场;现在你又来这里找二少爷,你、你对得起我哥哥文澍吗?」 原来她的这股怨气都是冲着我来的。我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冷峻的看向文沁。我此时的举止确实让她有所误会,但是她不能以文澍来刺激我——她可知道,我心中对文澍是多么愧疚和惦念! 文沁不会看到这一面的,因为我从来不会把心思展露人前,故意装出什么慈悲的模样。所以,她以为我是狠心的。对此,我依旧无法解释。 似乎被旧恨新仇一起逼住了似的,文沁义无反顾的走上前,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她霍然用力的抓住我,似乎就要与我厮打起来。 我吃了一惊,还没来得及挣脱自己的手,这时,身边的一只胳膊一扬、一抖,一个响亮的耳光已经甩了出去——文沁的半边脸顿时红肿起来。 文沁死死的盯着元存勖,却没有丝毫恨意,只是不解——不解。片刻,她才哭出来,狠狠的瞪了我一眼,跑了出去。 「去看看她吧,外面这么乱——」我低声说道。 元存勖看了我一眼,便起身走了出去。我看到他叫来了一个男僕,大意是说去把文沁送回家云云。不等他回来,我便快步离开了。
第百五章 狗与毒蛇 短短几天时间,日军便占领了上海全城,以大和民族非人类一般的高效风格,设立了管理上海市的各个部门,从秘书处到警察局,一概不落。他们脚跟才落稳,便已经打起了沪上富商的主意,发出通知说要遵循中国人轰轰烈烈过大年、欢欢喜喜闹元宵的习俗,到正月十五的时候在舞月楼举办一场交谊舞会,特别邀请沪上有名政客、商人及学者等。对于重点人物,还点了名。 这样的年,恐怕是沪上乃至全中国老百姓最难过、最难熬的一个年。这样的元宵节,自然也是刀架在脖子上一般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元宵节。 我扫了一眼通知,王麟元的大名赫然在上面。 用脚趾头想了想,这样的通知一定是那些随日军入沪的汉奸文人写的,搞不清楚实际状况;可是这个人能列出这么多名字,又不可能靠意想,自然有人在旁帮忙。 王家总得去一个人,那么选项只有一个,我。谁让二叔三叔等人都已经弃我们长房而去呢?此刻诚然是孤家寡人了。 母亲和大嫂很担心,问我能不能不去——苏曼芝的阴影已经深深烙在了她们的心里,像噩梦一般。然而她们也知道,没有别人可选。虽然德元和明曦已经从学校回来,但是更不可能让他们去——他们还是孩子,是王家未来的希望。 我惟有请她们放心,保证说一定会保护自己,平安回来。其实我对自己并没有这样的信心。 舞会之日已到,我简单收拾了一下,便去报到。小杨把我送到楼下,就被日本兵赶了出去。方圆三里以内,不许停车。 幸好三里以外,就是王家公馆。在家附近,我少了些许害怕。 来人不少,多是富商名流,有不少面熟。有的人脸色阴沉,有的人喜笑颜开,有的人一语不发,有的人滔滔不绝的对着日本长官奉承——虽然他们并不一定听得懂中国话。 自然看到了元存勖,他和林秀娘正在和两个高级军官模样的日本人喝酒,有说有笑。像他这样八面玲珑的人,自然到哪里都吃得开。 我力求明哲保身,签了字,便找了一角落坐下,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然而舞月楼上下的门口处走站满了日本兵,任何人插翅也难飞出去。 不但不能飞,恐怕我还要被俘——因为眼睛的余光已经看到元存劭走过来,他的身边还有一个日本人。我显然已经躲不掉了。 「王小姐,介绍给你认识一下,这位是山本长官——新任警察局局长。」 我站了起来,抽搐了一下脸部肌肉,权作一笑。 山本,不就是在渠家大院欺负了曼芝的那个恶棍?那一刻,我真希望自己变成西方的宙斯神,把一根雷霆杖抛出去砸死眼前这两个人!可是,我只觉得心里在发狠,双腿却在发软,后背的一根根骨头都在打颤。 山本伸出手来邀请我跳舞,用蹩脚的汉语对我说,「希望王小姐赏脸。」 元存劭在一旁帮腔,道,「王小姐是从英国留学回来的,舞跳得非常好。」还模仿日本人的腔调拽了一句不伦不类的英文,比划着名说,「verygood!」 我冷冷的瞪了他一眼,但是却不敢看向山本。元存劭不过是一只人模人样的狗,可是山本,我第一眼看到他,就觉得他是吐着信子、涎着毒汁的蛇! 然而,我终于还是伸出了带着银丝薄手套的手,搭在了山本的白手套上。 舞曲响起,人兽共舞—— 一曲终了,山本操着浓重的口音贊道,「王小姐果然非常优秀!」 我虚伪的笑了笑,没有说话,只想逃走。那一刻,如果近前有一扇玻璃窗,我也许会毫不犹豫的跳出去。 第二曲开始时,山本又来邀请我。我表示很累,不想再跳。山本忽然变了色,厉声道,「你不肯接受我的邀请,你们王家的茶庄,统统封掉!」 我看着他,为他的阴晴突变感到吃惊,但没有说话。 他盯了我半晌,忽然咧开嘴,露出几颗金牙,笑道「跟王小姐开玩笑的!你坐一会儿,第三支我再来找你。」 我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又看到一旁一脸奸笑的元存劭,便已猜出这是一个什么局。 我答应过母亲和家人,要明哲保身,平安回去。所以山本回来时,我虽然满心厌恶,却依然含笑,没有迟疑,再度起身—— 第百六章受制于人 到第五支舞跳完时,两只脚几乎已经不属于自己。很多人都已经坐下休息,喝茶聊天,这些多半是和某些日本军官、秘书等有些私人交情的;自然,也有不少识趣的人已经回家,没有靠山的话赖在这里也只有甘受罪。 诸位来客已经知道,这场交谊舞会不是白来的。日军统领已经发出号令:从下个月起,所有在沪经商的商人每个月都要上交一定的钱财,用作修建基础设施、补充军队粮饷,以及安民。 安民?不荼毒百姓已是万幸。真可笑。 可是我笑不出来。别人答应了交钱,签个字就可以走了,而我,却被一条蛇牢牢缠住。我签了字回来,本想藉机走出去,可是山本早已派了两个亲信侍卫守在门口不远处——四只眼睛电光一般的瞄准了我,似乎只要我动一动离开的心思,就要被扫射一般,简直比真枪实弹还要可怕。 我的心诚然是畏怯的,或者说,一想到母亲和家人,就不得不紧张而胆寒。与其我爱惜自己的性命,不如说我怜惜他们的悲伤。以前在欧洲的时候,无论遇到什么样的艰难、危险,我都没有这般软弱过——因为那时,我的眼里、心里只有自己一个人,孑然一身,无可牵繫。现在,再也不能那般潇洒了。 此刻,我依旧形单影只,找不到任何依靠,更没有办法解救自己。灯红酒绿之中,众人的醉梦似的欢乐,与我的隐忍的痛楚,可以说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如同屋内的辉煌与窗外的暗夜之对照一般。 这里的客人,原本都是王家的熟人,却没有一个可以说得上话。现在,这些人都唯日本人马首是瞻,眼睛里早已装不下曾经的世交好友了——谁让你是一个直不起腰的中国人呢! 这个想法像针一样,刺到了我的神经——不行,我必须想办法回家。在这里多呆一分钟,便多一分危险。于是,我睁大眼睛,四下里寻找那个唯一有可能救我的人——元存勖。 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渴望过他的出现。 然而,元存勖并没有朝我这个方向看过来,而是和林秀娘陪着两个日本军官说话。他自己也被几位有头有脸的军官夫人盛情邀请了几次,跳了多支舞。看得出来,他和这些日本人的关系很是熟络了,简直如鱼得水。 在他,也许是身心俱乐;在我,则是身心俱疲。在这样的氛围里,我这样的鱼儿只能渐渐失去唿吸的氧气。 等了又等,再也忍受不住,我咬了咬牙,偷了一个空隙找到元存勖,把他拉到一边,直截了当的说道,「帮我摆脱那条蛇。」 「哪条?」他明明看得清楚,却故作不知。 我努努嘴角,瞪向正在和元存劭说话的山本。 「嗯,日本狗是吧?」他贴着我的耳朵低声求证,我急忙点头。 「好,我过去跟他说,王小姐不稀罕和你这个日本狗跳舞。」元存勖笑着作欲走势。 我忙扯住他的胳膊,「别闹!不是说着玩的。」 「那好,怎样才能让我帮你呢?」元存勖看着我,忽然,抚住我的双肩,不怀好意的笑道,「告诉我,你喜欢我吗?」 「我喜欢你。」我迟疑了一下,故作温柔的说。 虽然是*裸的欺骗,我却连眼都不眨,连自己都惊诧这种欺骗的本领从何而来。人说急中生智,这算是智吗?放在以前,我也许会纠结、犹豫,现在却被无形的环境磨练成了一个果断而又虚伪的人,真是奇怪。 他颇为惊愕,露出不能完全相信的神色,「真的?」 我用余光瞥了一眼四周,看到没人注意,便踮起脚尖,出其不意的送出了一个吻给他,随即转身逃走。 他吃了一惊,片刻才缓过神来,追了几步问道,「这是爱的表示吗?」 呵!一个吻就能代表爱吗?我只不过是曲线自救而已。 我没有理会他的追问,仍旧回到座位——哎,我不敢不回到那个生了芒刺一般的座子。 坐在沙发上,我继续呆呆听着山本和元存劭一来一往的对话,偶尔动一动脸部的肌肉,权作听懂了、笑一下的模样……十分钟的休息转瞬即止,心中顿时有一种绝望之感,怀疑元存勖会不会及时出现,怀疑自己还能坚持多久。
第百七章 调虎离山 正在一汪汪苦水在五脏六腑波澜起伏之时,只听一个娇柔的声音传过来,道,「山本先生,可以邀你跳一支舞吗?」 我抬头一看,竟是林秀娘。她穿着一袭紫丁香图案的旗袍,衬得身段极为窈窕、婀娜,娇柔得恰到好处。眼前的这个女子也像是一条蛇,不过是一条摄人心魄的美女蛇。 山本顿时开眼,呵呵笑道,「这,这位是——」 原来山本还是第一次见林秀娘,恐怕也是第一次见识到如此风情万种的美女。 「这位是林秀娘,沪上数一数二的美人。」元存劭在一旁说道。虽然有些不情愿,但碍于他弟弟的面子,总不能装作不认识。 「初次见面,还请山本先生多多关照。」林秀娘的语调客气而又妩媚。 山本如何能够拒绝,忙忙起身迎了出去,一把拉住林秀娘的手,就要快活的扭走。 只听林秀娘稍稍停顿了一下,又说,「山本先生,看您身边这位小姐好像不很舒服,您看——」 「哦,王小姐不舒服啊,那就回去吧,回去吧!」说着沖我挥了挥手,像赶一只蚊子似的。不过,我并不在意他的不屑,而是隐隐的窃喜。 看着两人远去的背影,元存劭的脸色顿时又光亮变作昏暗,朝我看来时,已经是铁青的颜色,令人不寒而慄。 元存劭失掉了「将」,这局棋自然无法再下,然而他并不肯死心,两只眼睛不怀好意的看着我,笑道:「你这女子,没想到竟然俘获了我二弟的心。」 我见他说的别有用心,便不搭理。自然,林秀娘肯定不是自己主动过来的,定然是元存勖的一声「阿秀」,让她来引走山本,算是「调虎离山」之计吧。 只是,兵书上的调虎离山是为了把敌人引出坚固的据点,或者引入对自己有利的地区,由此减少自己的危险;而元存勖这样做,于自己并没有什么好处——林秀娘在他身边尚可帮他俘获一两个日本军官,方便他们谈交易,谈合作,此时她走开而来找山本,岂不让他也丢掉了宝贵的「车」? 我自然明白,元存勖肯丢「车」,无非是为了保我这个一无用处的「卒」。 但是现在我已经不用顾虑什么了,随元存劭怎么说。他背后的靠山已经走了,制服我的杀手锏也没了,还有什么可怕的?我看了他一眼,拿起外套,收拾了包,准备离开。 「不过,你也不能一直指望他。我二弟的身边,尽是烟花女子。玩够了,自然把你撂一边。」元存劭「好心」提醒道。 「难道你是专情之人?看不出来。」我讥讽道。 元存劭嘻嘻一笑,「当然,我也不是,只不过,还没有我二弟那般的艷福。」 他的语气像是瞧不起又像是暗中嫉妒,总之十分古怪。 我默默的喝茶,不再理他。 元存劭盯着我道,「听说你把东三省的铺子关了?」 我看了他一眼,「这是我们自己的生意,不需要你多管多问。」 「好!骨头挺硬。不过,如果我拿到你什么把柄,二小姐,可别怪我不懂得怜花惜玉!」 我站起身,转身就要走——对于挣扎了一个晚上的我来说,此时趁那条蛇没有回来,赶紧离开这只狗,是最好的举措。 元存劭的眼睛追着我的身影,冷冷说道,「实话告诉你,我和他不一样,我要的不是你,而是你们王家的产业,一样不留!」 他故意把那个「他」说得很重,生怕我不知道是谁似的。 但是,我并不关心他们兄弟有何相同,有何相异,而只在心里默默念着,要决斗,尽管来。大哥交託给我的产业,我一定会完整无缺的保护好,一直等到德元毕业、芸儿长大。 第百八章情如新月 静静的月光格外清冷,沉重的寒气侵袭着我的全身。黄包车已经没有,日本兵还在站岗。我感到恐惧,却不该畏惧——我的衣服上嵌着参会的标牌,这些日本兵不会把我怎么样。 忽然觉得很可笑,一方面痛恨这个亡国奴一般的标牌,一方面又暗地祈求它的保护。 走了没几步,忽然脚底一歪,白色的皮鞋竟然断了一只跟。如此悲催、颓唐,真成丧家之犬了!——虽然王家公馆就在离这里不远的一千米之外。 我坐在一处台阶上,看了一眼舞月楼的光影,想到苏曼芝就在旁边的小公寓里独自饮泪,关闭自己,更觉得世道无望。一剎那,我甚至有种想杀死自己的冲动。 不是殉国的自杀,而是觉得自己如此无用、无能!什么也做不了! 忽然一阵风起,街道的拐角处闪出一个人影,我登时吓得起了身,缩到了门缝里。 然而月光和灯光交织着照下来,我才看清面前的这个魂魄一般的人影——是元存勖。他耳根下的刀疤尤其吓人,好像要张开来把我吃掉一样。 「你是鬼啊!吓死我啦!」我气得瘫坐到了地上。 「嘘!」他按住我的嘴巴,悄声道,「这么大声,不怕鬼子把你掳去?」 我看着他,有些困惑。半个时辰以前他还在和那些日本人称兄道弟,沆瀣一气,现在却像一个爱国者似的,管他们叫鬼子。果然是八面玲珑的商人。 我掰开他的手,顺势捶了一下他的肩膀,算是报復。 他把我拉起来,看了一眼断掉的鞋跟,说道,「真用功!却不肯跟我跳一支舞。」 「都是你那个可恶的哥哥,把一条蛇拉来刁难我!」我恨恨的说。 「怎么?恨我不够,还要恨我大哥?」他毫不在意的笑着。 「看不出你们两兄弟感情这么好!」我讽刺的说。 「当然,虽然分了家,可毕竟我母亲还活着,总不能让他老人家看着我们俩鸡飞狗跳吧?」元存勖笑道。 我厌恶的看了他一眼,把两只鞋的鞋跟朝墙上勐摔两下,全部磕掉,变成平底,又穿在脚上。 谁知才起身走了一步,便不由得疼得蹲了下去。这时才发觉,原来两只脚的脚掌已经磨出了水泡,一走起来便疼痛钻心。 元存勖见了,弯下腰,忽的一用力,把我拦腰抱了起来。 「你要干什么?」我大为吃惊,想要挣脱开来。 「送你回家——你能不能松一点,要勒死我?」 ——原来我的手已经不由自主的攥紧了他的衣领。他说着故意咳嗽了两声,在这寂静而清冷的夜里,格外清亮。 我顿时觉得害怕,忙埋下头,同时轻轻搂住了他的脖子,不敢去看他,和外面的世界。 他一步一步的走着,不快不慢,像是在用脚丈量回家的距离。我很想问他累不累,但是终于还是没有说出口。 我缩在他的怀里,感到莫名的紧张、害怕——这是一条无比熟悉的路,此刻却似乎充满了兇险,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是走着走着,如水的月光照进他的怀里,照进我的眼睛,让我的恐惧逐渐散去,瑟缩的身体渐渐放松下来。 不知过了多久,他的步子停下了。我知道是到王家公馆了。 「谢谢你。」我轻轻的说,看了他一眼,又别过头去——受不了他那种*辣的眼神。 「怎么谢?」他一如既往的问道。 又是这样。难道他就不能无偿的做一次事吗?我不答。 「再来一个吻?」 「放我下去。」我打断他,冷冷的说。 「这么快就翻脸不认人了?」他抱着我,不肯放。 「再不放手我就要跳了!」 嘴上这么说,我的手却不敢松开他的脖子。 「好啊!」他忽然弯下腰,作出要把我抛下去的样子,我吓得叫出了声,他终于放我下来,但手依然搂着我的腰。 月华如水,照着他的深沉的面庞,脸部的线条依旧硬朗,只是深黑的眸子里多了几分沧桑——前所未见的沧桑。浓密的头髮有些凌乱,额头上渗出了细细的汗珠,不知那汗珠的盐分,浸到哪伤痕深处,会不会依然有一种痛的感觉? 我看着他,不知为什么,忽然生出一种冲动,想踮起脚尖,去细看一眼他耳根下的疤痕—— 然而这时公馆的门灯忽然亮了,阿吉迎了出来,「二小姐回来了?」 我收回了隐约的感动,朝他道了一声保重,便转身飞走了。
第百十一章 巨蟒吞象 第百十一章巨蟒吞象 王家沪上十一家茶庄转手的事情很快就传开了,各种传言都有,有说倒闭了,有说卖了,还有说是抵押出去的;有说是因为德元犯了事,还有人说是因为我抽大烟。 什么说法我并不关心,总之残酷的事实就是:大哥给我留下的铺子又少了十一家,而且是利润丰厚、经营红火的十一家。 我几乎已经没有颜面再出门见人,然而母亲安慰我说,「破财消灾,并不是坏事。」她只是为德元去东北感到伤心。我劝她不必担心,过几天就让常掌柜等人安排德元直接去瑞士,连同明曦一起,到那个美丽而中立的国家寻到安宁。 在这样一个国难与家难绞缠之际,钱财都是粪土,只有保住王氏后人的性命,才是长久之计。为此,我将香港余下的二十万家族母金全部换成英镑和美元,帮助德元和明曦实现他们曾经嚮往过的愿望——出国留学。 想到这,我依旧光明正大的忙碌起来,在小杨、阿吉等人的陪同下到几位掌柜的家里走动,商量接下来的生意事宜。 没过几天,一日在街上偶然遇到元存勖。见了面,他便饶有兴趣的问,「听说你又打算卖一批铺子?」 我本来还留着几分对他的谢意,在他大哥的对比下我也会念及几分他的好处,但听到这句话,不知为什么那些好的情绪瞬间一扫而光——也许是触动了我对家族、对大哥的愧疚吧。 于是,我恨屋及乌的回答道,「迟了,已经卖了。」 「哦?出手果然利落。卖给谁了?」 原来他还不知道这笔交易。 「不必你操心。」我淡淡的说。虽然他也许并无恶意,只是来探个究竟,但我不想因此再惹是非。现在情况已经很清楚,元存劭视我为对头,不能容忍我「利用」他弟弟。 「生意场上没有不漏风的墙,不说我也知道。何须保密?」他胸有成竹的说道。 「那是你自己的事。」我故意表现出冷漠的神态,转身欲走,不想多言。 「又是老样子。好像怎么做也不能暖化你的冰冷的眼睛!」元存勖纳闷的看着我。 「因为这是冬天。」我如其言的冷冷一笑。 「好,『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想不到他还挺会引用。可惜,雪莱的诗从他口中吟出来,完全变了一个味。 「言归正传,你是不是把沪上茶庄卖给了我大哥——我听说的。」 原来他知道。说不定,从头到尾都晓得。 「不是卖,是给,是白送。」 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强调道,直接让他噎住。同时心里骂着王八蛋,他明明知道,还要在这里像警察一样盘问我。 「这话我不懂。沪上这些茶庄可是你们王家的招牌啊!你不卖,他有什么本事从你手里抢食?」 「当然,他哪有这个本事?」 我硬声说道,却就此戛然而止。真不想跟他纠缠,再说下去,只会再度激起内心的怒气。 元存勖「哦」了一声,恍然大悟,缓缓说道,「日本人。」 我没有多说什么,招唿了小杨和阿吉,上车便走,连一句「再见」都懒得和他说。 回到家中没几日,就接到了一个包裹,里面只有薄薄的几片纸似的东西。起初还以为是文澍的信,匆忙打开,然而一看里面,便呆住了——是元存劭和我签下的合同。 他为什么这样做?这个「他」不会是别人——除了元存勖,恐怕没有人会这样帮我。难道他又要提出什么条件?想了种种方案——是开口要真金白银,还是逼迫我以身相许?亦或又有什么新伎俩?然而,除了这一纸合同,其他什么都没有。此后的几天,一个电话、一个口信都没有。就这样,合同解除了。 王家沪上的茶庄失而復得,几个掌柜的得知后,分为庆幸,而我,却是说不出的着了针一般的痛。也许我应该道声谢,但终究没有——因为不久我便听到一个更为爆炸性的消息: 元氏兄弟瓜分了渠家近百家典当行的产业。 这一幕剧,上演的诚然是晋商圈里的「巨蟒吞象」。 想想也是,什么样的诱惑能够让元存劭甘愿放弃王家的沪上茶庄?唯有价值更高、资产更富的渠家典当行。 自然,山本那条蛇是少不了分一杯羹的。 精明如元氏,所依靠之山,又何尝不是日本人?然而我并没有为此生气,时势如此,谁又能说谁是必然的对、谁是绝对的错呢。 第百十二章茶之岁华 不久,德元和明曦出国的事情已经办妥,不日便启程,母亲、大嫂和我几个家人送他们离开上海,固然不免伤感,但想到他们从此避开战火,终究感到安慰和宽心。一日偷闲,我便去舞月楼的小公寓看望苏曼芝——她没有什么好转,依然神志不清,不过已经能够在佣人的帮助下进食了。只是依旧整日守在一个角落里,不说话,也不爱动,像一个雕塑似的。不过元存勖已经为她请了医生,定期来探视,只是需要时间慢慢调理。 出来后,元存勖送我出门,问我晚上有没有时间,想请我看戏。我辞说没有时间,下午已经安排好了和几位掌柜的见面,要谈一些事宜。 「真的不去?」他说着,已经把两张票摊开在我面前。 是改编易卜生的,已经在大剧院里上演了三四天,据说反响很好,正好符合当下一些追求新式婚姻关系的年轻人的口味。 元存勖也许认为我是一个现代的独立女性,自然会喜欢这样的戏剧,其实我的骨子里从来没有越过中国传统文化的束缚,看了也是白看。 他不容我多说,只说晚上连演两场,到很晚才结束,可以等我完事来接我。看到他如此积极的示好,我本来并不想接受,但是念在他悉心照看苏曼芝和屡次出手帮忙的份上,又不忍拒绝,便答应了,约定了地点和时间。 离开舞月楼,便去了王家在上海徐家汇的一处茶庄。也算是日前虎口下倖存的产业吧,和李掌柜、夏掌柜、方云笙等几个主事定在那里开华东区的业务会。由于事情比较繁杂,一直开到下午三点多。 说完事,其他人便都走了。方云笙留在最后,忽然说有一样东西给我看。我自然很是好奇——这个年月还有什么稀奇宝贝? 他从一扇玻璃茶柜上取出了一个紫砂的罐子,抓住了一把茶叶,放到我鼻子前,说,「闻一闻。」 我轻轻的嗅了嗅,一股奇香扑鼻而入,沁人心脾,不禁欣喜道,「可是安溪新产的铁观音?」 福建安溪的铁观音拥有与众不同的奇香,清爽怡人且香味持久,素有「七道过后有余香」之说法。不过,由于这些年战乱的缘故,很多茶树或是被毁、或是荒置,种类已经有所缺失。还有一些地方由于民生艰难,将茶园改为种粮田地,反覆烧挖后,许多珍贵的茶树已近绝种。听母亲说,安溪铁观音的部分茶树即是如此,幸而大哥早些年派人在那买了一块地,对部分珍稀树种进行了移栽。没想到多年过去,这些树竟然已经长大成材,可供採摘了! 「来,品一品。」 说着,方云笙取出一套茶具,开始分摆茶器,温壶烫盏……和大哥同学多年,又在王家浸染许久,他对饮茶的一套程序再熟悉不过。 看到他娴熟的手法,忽然觉得时光陡然倒流,回到了多年前的青葱岁月,那时候,大哥、我还有云笙,都是那么年轻、爱玩、乐于享受…… 二十多年过去了,仿佛一切都没有变。他还是他,我还是我。曾经,两道即将相交的线,被外在之力分成了万里之远、七年不见,而今,我们又回到了那个记忆中的起点。可是,上天还会我们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吗?允许我们再续前缘吗? 不会了。不会了。 我在心中潸然一嘆,看着他将闻香杯里的茶水慢慢旋转倒入品茗杯,给我递来一只翠碗,开始搓杯拢香,轻啜慢饮,细细的赏玩汤色。
第百十三章 茶之禅理 「怎么样?」方云笙见我抿了一口,笑着问道,眼睛里显现出格外期待的神色——他在等待我的品鑑,如同曾经的我常常等待他的评说。 「没想到这么多年来,你不但没有生疏,功夫还愈发老到。」我笑答。 「岁月催人老,也把心磨静了。茶道功夫转变的背后,其实是一个人心性与心境的转变。或是提升,或是退步,都是能够看到的。」 自然,每一种饮品,都有自身的味道。喝茶、品茶更是能看出一个人的心性修养。茶喝到一定程度,几乎可以同人心相连。无论欢快还是痛苦,饮一杯茶,沉浸在茶的清香中,心境已悄然不同。 「古人说,『茶里干坤大,壶中日月长。』不仅是说茶的学问,更是在说茶之禅理。」方云笙意味深长的道。 我听了,似懂非懂,但还是被他引着陷入了沉思。 于是,他便讲了一个「赏茶」的典故,是佛祖拈花的故事——「佛祖拈花,迦叶微笑」。据记载:在灵山会上,如来佛祖面色安详,一言不发,只拈花示众。众人神皆漠然,唯有摩诃枷叶尊者心有领悟,展露微笑。于是佛祖将花交给迦叶尊者,并嘱告「微妙法门,不立字文,教外别传,以心法传授与你」。展示茶叶,请来宾欣赏,这道程序被喻为「佛祖拈花」,表现出来时一种安静祥和、纯净自然的品茶心态,是为茶之禅理。 我听了,才有些恍然,「原来是这番禅理。从什么时候起,你也开始研习佛理了?」 我一直以为他还是那个喜欢英国浪漫诗歌的青年,心底藏着许多灵动的诗句,可以信手拈来,出口成章。而今,多年以后,我再凝然审视着他,只觉得那个曾经「清爽」的青年已经变得「清淡」,甚至有些「清简」。如此,固然会为一种逝去而伤感,但也为一种别样的超脱而悦然。 「是跟你大哥学的,受了他不少影响。」 「哦,原来如此。」大哥确是品茶之高手,深通茶之学问与精髓,虽然处于名利场上,但始终没有失掉淡泊之心。古人云,「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这是不错的。 方云笙忽然想起了什么,笑了笑,「如果你大哥还在,他对这道茶也许会满意些。」 「为什么?」 「麟元是一个对每一道程序、每一丝味道都极为精细的人。我沏的茶,很少得他的满意,他说我的心『浮而少静』,导致功夫不稳,茶心易染。」 「这道茶已经很好了,香气雅而不腻,味道幽而不浓,是静谧之心的写照。我想他很可能会满意的。」 「心素若简,人淡如茶,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境界。如今歷经磨难,或可接近之。」方云笙说道。 我笑了笑,「因为人心太过复杂,人的*太多——就像井台边上的苔藓,随着岁月一点点积累,越积越厚。故唯有放下外在,方能做到茶心不染。」 他点了点头,忽然有所感悟的说:「如果有一天和平了,孩子也长大了,也许可以放下一切无谓的*,去追求那个境界。」 我听了,不置可否,只是笑着,任凭思绪飘飞。这个下午的大部分时间,我们便是这样淡淡的喝着茶,偶尔交谈几句,只觉得世界如此平静,如此恬淡,忘了外界的战火,忘了世间的烦忧,忘了一切束缚与隔阂。茶的清香瀰漫开来,浸入内心,仿佛佛祖的丝丝点拨,渐渐感化了满是焦虑和浮躁的灵魂。 品了一圈茶,说了些许话,不觉已经日落。夕阳西下,暮色四合,渐渐吞没了窗里窗外,最后一抹斜阳似乎还在留恋地抚摸着地平线,依依不肯离去。只是,灰色的雾气已经瀰漫开来,盖满了大地,昏昏然的日光只能给黑暗让位。 第百十四章终归俗怨 不知何时,才发现门口早已立了一个人影,衬着夕阳西下的光色,静如雕像,格外颀长。只见元存勖肃然的站在那,不知道已经立了多久。 我站起身,想说话,为自己忽略了时间感到抱歉,但看到他的异常冷峻的神情,只有一个「元」字出口便戛然而止。方云笙则很客气的叫了一声「二少爷」——他曾经的东家。 然而,元存勖像是没有听见似的,一言不发,走了进来。 「你怎么在这?」元存勖没有看我,只是冷冷的向方云笙问道。 「是王小姐——」 「是我请他来做事的。」我很直接的说。 只消一眼,我便从他的眼神里知道他误会了,误会我和方云笙依然藕断丝连、在此重叙旧情——否则为什么方云笙被他家辞退之后,却被我僱佣来?否则为什么我不肯爽快的和他去看戏,而偏偏在这里悠然无事的喝茶? 种种迹象都在指向他所想像的那个事实,其实只是一个人意想的事实。然而我并不想解释什么,只觉得有些灰心。 元存勖看了我一眼,眼睛里燃着不可遏制的怒火——是气愤,是不解,亦是痛心。初始只是一撮小火苗,然而几秒钟过去,已然变成了熊熊的大火。 忽然,他沖方云笙大声喝道,「方云笙!你好大的胆子!」 还没有等方云笙说什么,元存勖已经走上前来,扬起胳膊,一拳打过去,把方云笙打了一个措手不及。方云笙趔趄着后退了几步,歪过头去,嘴角随即流出血来,然而,他擦了擦嘴角,依旧直起身来,沉静的说道,「二少爷,你误会了——」 元存勖不肯听,只是怒不可遏,一心要与之搏斗。我不得不上前挡住他的路,怒声道,「元存勖,你要干什么?」 「替你教训他!」 打了人,他竟然还一身正义,我只觉得可笑。 「你凭什么?他现在为王家做事,是我们王家的人!」 「王家的人?也只有你们王家会收留他!这样一个负心汉,你还要这样护卫着——」 自然,在他眼里,方云笙永远是负我的那个男人,永远对不起我。他怎么能够理解,我和方云笙之间的感情,已经不再是儿女私情,也不可能会是伴侣之情,而是如同已经滤掉了叶子的茶,只留一抹淡淡的香——为曾经的错过留一点记忆,如此而已。 此刻,梦幻的世界已经被击碎,只剩下狰狞的现实。我不屑和元存勖解释,只想逃离,「这是我的事,不用你管!」 「你被他抛弃过一次了,竟然还——他就是一个无情无义的小人!」 元存勖似乎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语,把这两句话像锥子似的扔过来,再一次无情的刺伤了我。他额上的青筋条条暴出,绷得紧紧的,也被自己的口不择言震惊了。 我看着他,顿了半晌,反而不再生气,冷笑一声,「你说他是无情无义的小人,难道你是有情有义的大丈夫?」 「你——你什么意思?」他怔住了。 「你以为我看不明白你的心思吗?在你眼里,女人不过就是一个玩物!你千方百计要得到我,不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一点虚荣吗?好让所有人都知道,是你——元家的二少爷,感化了王槿初这个骄傲的女人,收服了她,得到了她!」 我的语调激动的几乎变了形,眼泪则在眼眶里一圈圈打转,好像排好队似的就要集体喷涌而出。然而我还是绷紧了脸,竭力拦着闸口——我不想在他面前现出软弱的哭泣。 元存勖石化一般的站在那,他的身躯挡住了外面愈发稀微的光,像一尊阴森可怖的雕塑。 许久,他才缓缓说出几个字,「原来,原来你是这样想我的——你,你真是一个不可理喻的蛇蝎女人!」 以元存勖的风格,估计他是很想骂出几个脏字的,可是出乎意料的是,他竟然忍住了,竟然如此「委婉」的说我是蛇蝎心肠。 「我就是这样的女人。你现在知道也不算晚。那你可以走了吧,走啊!」我指着门口,狠狠的说出这些话,还不忘毫不留情的加了一句,「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那一刻,眼里的水道忽然决口,两串不争气的眼泪顿时涌出,肆无忌惮的流淌下来。元存勖盯了我片刻,便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我不是易卜生笔下的娜拉,而是一片孤叶,纵然有心去找寻一棵梧桐落脚,却也避不开狂凛的寒风。
第百十五章 茶楼生事 此后大约半个月的时间,我都没怎么出去,只想躲在一隅之地,静静的过日子。还好,各个大区的生意也已经步入正轨,不再有太多事务缠身。心里自然放不下苏曼芝,但是也没有再去舞月楼。 一日,姜掌柜忽然找到我——他还是景元茗府的大掌柜,因为捨不得离开那里,所以按照此前和买家的约定,就留下来了。对此我很理解,毕竟他已经在景元茗府经营了十几年,是一点点看它做大的;况且,经营惯了大店,去小店总是难以施展拳脚。 「什么事?」我看他少见的慌张之态,不由得提起心来。 姜掌柜摘了圆顶帽,揩了揩额头上的汗,说道,「二小姐,景元茗府的茶出问题了。」 我当即一惊,这可不是小事! 按照此前的合同,景元茗府的茶货依旧由王氏茶庄供应,以保证茶的质量、品质以及不间断的货源。对王氏在华东区的业务来说,景元茗府的供货规模可谓不小,是非常重要的大客户。姜掌柜此时急忙赶来,乃是因为昨日下午送到的一批茶出现了异样。他昨天晚上没有注意到,店员及服务生们便给客人上了新茶,结果导致客人纷纷出现呕吐、噁心等症状,有的已经被送入医院了。现在他是赶过来叫我过去看一看——林秀娘那边正在等我。 小杨便开车载着我和姜掌柜赶了过去。到达景元茗府时,来来往往已经聚了不少人,有中国人,也有日本人。本来是两个人仇深似海的民族,此刻却「众志成城」、抱团取火,集体来围攻茶楼;此外,也有一些军官模样的人趁机闹事。 林秀娘和几个副管事的正在上下招唿,尽力平息众人的牢骚及怒骂之声;元存勖却并不在场。 我走进去,对那些人说让他们不舒服的先去医院,随后会考虑给予一定赔偿。那些人一听说可以赔钱,便稍稍压了一些阵势,然而也有一些人立即抓住这一机会,开始敲诈茶楼和商家。于是,原本打算退出的人又开始嚷闹起来,大有占领山头作威作福之势头。 正在这危急时刻,元存勖忽然大踏步走了进来,身后带着一队警察——自然是山本警察局里的兵了。虽然是借日本人之手有些不够体面,但是对于这些闹事的人来说却十分管用。一见荷枪实弹的军兵闯进来,便立即鸦雀无声了。 元存勖朝他们讲了几句和我一样的话——同样是调查、赔偿之类,却出乎意料的有效。那些人见东家气势威严,身后又有警察局的大兵小将做靠山,自然不敢再闹事,便纷纷摇首晃脑的散去了。 各路人马——要钱的、闹事的以及维护治安的警察,离开之后,景元茗府已经狼藉一片。就像是那句俗话所说的,「蝗虫过后一场风,庄稼全落空。」 然而这已然是万幸——如果不是元存勖及时赶到,难保不出现打砸抢烧一类更大的乱子。别看这些人一见日本人便屁滚尿流,一旦遇上自己族人的事,都是毫不手软。 元存勖完事之后直接和林秀娘陪着山本去了舞月楼,没有停留;只有姜掌柜和几个副管事在店里做善后的工作。 我取了这一批的茶的样本回去,同时派人立即去通知方云笙——这一定是华东区的货源出了问题。 第百十六章幕后何人 方云笙和李採办赶到的时候,我已经把几类样本茶看了不下三五遍,沏了、闻了,也尝了,并没有觉出什么异样。 方云笙等人了解事件原委后,也和我做了同样的工作,然而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出原因。 「不会是景元茗府器皿的问题吧?」李採办问道。自然,茶器受到污损的话,也可能导致客人感到不适,但是如此大面积的出现问题,恐怕不是器皿的问题。 我说,「我已经问过姜掌柜的,新东家接手以来,到现在已经四个多月了,这是头一次出现这种情况。器皿的洗涤、保管都是按照旧有的程序走,有专人检查,不会出问题。」 「会不会这批茶变质了?」姜掌柜看向李採办。 「不可能,我当时亲自看过的,这批茶符合王家茶庄的每一条采货要求,发货前一天我还看过,没有任何变质的迹象。况且,选送到景元茗府的茶更是经过几个副手前后三遍检查。如有变质,一定会发现。」 如此说来,这批茶到底有什么问题?难道掺了别的东西?可是茶本身的味道并没有太多改变。 「昨天给客人上的都是什么茶?」方云笙问道。 「值班的服务生说主要是大红袍,还有一些铁观音、乌龙茶,少量的普洱。貌似出现问题的都是喝了大红袍的客人。」 我拨弄着手中的茶叶,百思不得其解。 方云笙又喝了一口茶,含在口中细细的品着。 「这茶里有股药味。」 药?我和其他几人都不禁吃了一惊。 再品一品,又有的能够感觉出来,有的并不明显。可能是因为「药」与大红袍搀和之后,分散不均的缘故。不过,方云笙在药铺里干了那么多年,对药的嗅觉自然比我们这些人敏感很多。 「会是什么药?」我又问道。细而又细的品着,隐约感觉到了一丝丝的苦辛之味,却说不出是什么。如果方云笙不说有药,我们是不容易想到这一层的。 方云笙摇了摇头,「我一时间也说不好,先带回去,我找个人仔细看看。」想了想,他又补充道,「最好多拿点回去,这样容易看出来。」 诚然,之所以有人在大红袍里混入杂物,就是因为大红袍制作完成后,呈黑色或深褐色,颜色较深,如有异物不容易被发现。并且,沖泡好的大红袍最突出的一个品质便是香气馥郁,香味持久。一般来说,大红袍很耐沖泡,沖泡七、八次仍有香味留存,是很多人说话聊天时作为茶水的最爱之选。那么,如果这种异物味道不是很明显,沖泡之后的异味也不容易被发现。 可见设计这次事件的人不仅懂茶,也很懂药。 暂且不管是谁,先解决问题要紧。我便把带回来的样本分了一大半给方云笙,让他回去后好好看看。 「这批货都经过了谁的检查和抽样?」我忽然想到环节上可能的漏洞,便问负责全程把控的李採办。 李採办想了想,看了一眼方云笙,犹豫了一下,说道,「我负责抽查,没有问题就签了字,不过——最后负责发货的是方云筌。」 方云笙听了,脸色顿时暗了下来。我们都已经隐约猜到,如果真是有人掺了药进去,一定是瞅准了方云筌的漏洞——他尚处于新手阶段,还不精通检货细节,对方很有可能在他这个环节做了手脚。 「货源的这部分,可否请交给我来调查?我回去亲自问一问云筌。」方云笙很诚恳的祈求道。 我答应了,让方云笙协助李採办再重新检查一下整个流程,看看究竟有什么漏洞。 药的问题算是初步找到了,接下来要考虑货品重发的事。我们商议了一下,决定先把和景元茗府同批的货全部撤下清查,同时派人从华南大区直接调货过来——这样做虽然成本较高,但是那边的店铺没有出现问题,其货源应该没有受到影响,如此便可以在救急的同时保证品质。 最后是关于赔偿的事情,我让姜掌柜的估算了一下人数、症状情况及大致补偿标准,姜掌柜说大约需要五千块钱吧。除此之外,恐怕我还需要去找元存勖——作为供货商,责任是不可避免的,无论是钱财还是商誉。
第百十七章 负荆请罪 办完景元茗府的各方面工作——退货、重发、补偿等等事宜,我便寻了一个相对无事的下午去了舞月楼。一面是去拜访元存勖,顺便去看望一下苏曼芝。这件事虽然已了,但是依照生意场上的规矩,不能省去负荆请罪的环节。 走进舞月楼一层大厅,看到元存勖正在二楼和一群舞女说笑。这里的客人虽然不少,有男人也有女人,但是一个穿洋装的小姐走进去还是会引得一些注目——虽然我已经来过多次,习惯了,但是这一次,却是莫名的感到畏怯。 元存勖在楼上望见了我,便伏在栏杆上,大声的笑道,「看谁来了!」说着,他走下楼梯,沖楼下一个女人喊了一声,「阿美,招待一下二小姐。」 一个身材丰满、皮肤黝黑、身段甚为性感的女郎走到我面前,引我走到一个雅间。此前来舞月楼时已经见过她,只是从来没有特别正式的打过招唿。 还没落座,元存勖便进来了,站在门口,吸着雪茄,看着我阴阴的笑道,「是谁说『永远不要再看见』我的?」 我低着头,顿时觉得一股热火冲上脸颊,烧到了耳根。真可笑,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我竟然也有受不了的调侃。 我紧紧的捏着手包,深吸一口气,转身就要走。元存勖一只手拉住了我,笑道,「来都来了,就坐会儿呗!话还没说,怎么就着急走呢?」 是啊,我都已经厚着脸皮走进了这个门槛,为什么不再忍一忍呢?以前年轻气盛的我也许不能忍,不会忍,而今经歷了千锤百鍊,我已经明明白白的看懂了什么叫做「心字头上一把刀」。 多少交易,因这刀而败;又有多少事,因这刀而成。成败只在于你如何运刀在心。 我便坐到沙发上,取出一张滙丰银行的支票,摆在桌上,说,「我是来道歉的。」 「呦!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二小姐也会低头道歉?」元存勖毫不留情,语气里依旧带着嘲讽的语气,「不过,你既然来了,我就要问问你——你是不是故意这么做的?」他的音调忽然冷硬起来。 我顿时一惊,他什么意思?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买下景元茗府,所以特地找个机会搅黄我的生意,是不是?或者,我也知道你痛恨日本人,那么是不是想借我之手,毒死一两个,还可以嫁祸于我,一箭双鵰?」 他把雪茄杵灭在我的面前,冷冷的说。 没有想到他会有这样一层意思! 我抬起头,看着他——他怎么会这样想我? 当然,他没有理由不可以,正如我可以往最坏的地方想他。因为我们从来不属于对方的「朋友」范畴——无论生意场还是情场。 「我没有这样想过。景元茗府是我甘心卖出去的,不嫉妒你的生意,也不后悔我的抉择。」 「就算你无此心,可你的手下未必啊!钱就能弥补么?你是东家,总得表现出一点诚意。」 元存勖又点起一支烟,幽幽的吸了一口。 「你什么意思?」 「辞掉方云笙。」 「不可能。」 「你还念着他?」 「这两件事没关系!」我怒视着他,反驳道。元存勖见我动火,便冷了脸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这批茶是华东区出的问题,难道他不必为此负责任?」元存勖顿了片刻,道。是的,他已经抓住了问题的要害,也毫不留情的指了出来。 「该负的责任,我自然不会推卸。可是这是你我之间的事,跟他没关系。」 我一个字一个字的说,尽可能的保持冷静。 元存勖逼视着我,许久,他的语气缓和了许多,道,「好,你我之间的事——那在这件事上,你就欠我一个人情吧。」 「反正也不止这一个。」我不想再和他争执,顺着他话头的台阶下去。 「好,你有心记着就好。」 元存勖收了支票,唤阿美进来,递给她,「阿美,去给舞月楼的姑娘们每人买身漂亮衣服!」 阿美开心的接过去,恭顺的应道,「谢谢二少爷!」 元存勖看着一旁的我,笑着说,「别谢我,这是二小姐赏的。」 第百十八章佳人如梦 我不确定元存勖的气有没有完全消除,但不知道该继续说些什么,很担心自己一旦说错话,又引发不必要的误会和争端。心里想着,该说的也许已经说完了吧,不如一会儿找个时间去看曼芝。于是坐在那,一言不再多说,只是默默的喝茶,待元存勖给手下交待完几件事,便开口问:「曼芝最近好吗?我想去看看她。」 元存勖点了点头,「让阿美带你去吧。我还有事要忙。」 我跟着阿美到了小公寓。那里有两个护士轮流照看苏曼芝,医生是每隔一天来一次,检查病情态势。现在看来,苏曼芝已经有些好转,在专业的神经科和心理科医师的治疗下,神情举止似乎正常了一些。不过,她依然不爱说话,见了我也像是看到陌生人一样感到恐惧。不过,有的时候似乎又发觉了什么,会突然沖我一笑,说不清是真的欢喜,还是随机的一种反应。 看到这样一幕,我的心里说不清的压抑,默默期盼她快点好转起来——现在也算看到一点转机了吧。于是便把给她买的南洋小点心放到了桌上,小心翼翼的靠近她,她并没有排斥,而是接受我一块一块的餵她吃。 哎,想曾经我们一起吃点心一起按摩的时光,对比今夕,是多么可贵——贵到千金难买,不復回来。 坐了一会儿,护士说要给曼芝打针,需要帮她安静下来,让我们先出去。就在我刚要转身出门的时候,曼芝忽然哈哈笑起来,两步并作一步的追过来找我,我很惊诧,以为她有话跟我说。谁知她什么也没有,只是往我手里塞了一个沉沉的盒子,说,「你像!你像!就给你啦!我不要了,不要了!」说着,她拼命的摆手,作出把礼物真诚的「送」给我的表情。还没有来得及再说什么,她已经被护士劝回去,进了里屋。只听里面传来几个声音,说,「苏小姐,该打针了?打针的步骤记不记得呀?先要撸袖子——」 「然后擦棉球!」 苏曼芝的声音时而嗫喏如蚊,细细微微;时而又厉声高叫,声量如雷。我听了,只觉得一声声都像锥子似的敲在自己的心上。 我站在门外,从玻璃窗处痴然看着里面。许久,才听见阿美叫我,「二小姐,咱们先回去吧。他们得折腾一会儿呢,苏小姐情绪不是很稳定……」 我抱着手里的东西——是一个小巧的盒子,一步一步缓缓的走下了楼。到了拐角处,我只觉得浑身乏力,倚住了栏杆,打开了那个盒子。把锁扣处轻轻一拧,那盒子便自动张开了,悦耳的音乐播放出来,两个三寸长的小人雕像——一男一女,便旋转起来,跳起了优美的华尔兹。男的穿着深色礼服,女子穿着白色的伞裙,黑白相称,动人极了。 「这是——」我用询问的眼神看了一眼阿美。 「这是二少爷送给苏小姐的音乐盒。已经是第三个了,前两个都给摔坏了。苏小姐看上去很是喜欢,没事就打开听。一听这个,她的情绪就稳定多了。」阿美解释说。 「哦,原来这样。」我仔细端视着小盒里雕刻的人物,仿佛看到两年前熟悉的那幕。 那场毕业的派对舞会上,苏曼芝是多么靓丽的佳人,如梦如幻,和俊秀的男生们一起翩翩起舞,我呢,也似乎还年轻,还荡漾着青春的波浪,和元存勖第一次见面…… 确切的说,在知道他是元家的人之前,我何尝不欣赏他的舞姿、他的绅士之风,虽然那里面含着几分轻佻和傲气—— 那时的我,没有带着有色眼镜;那时的他,也没有披着元家的「名号」。 如果——人活一辈子,总是这样,剥完一个如果,还有下一个如果。如果,他不是那么戾气逼人,如果,我不是那么桀骜不驯,也许,不会产生这多纠缠,这多烦恼。 人不是说,相爱的两个人就像两只在一起取暖的刺猬,靠得太近会彼此伤害,离得太远又得不到温暖,所以,要想才能依偎在一起,只能彼此拔掉自己身上一半的刺…… 他在「拔」,他在「变」,我呢? 前提是,我们相爱过吗?
第百十九章 逆境求生(1942年中) 不久,方云笙找到我说明茶货调查的结果——原来这批供应景元茗府的茶里面混入了剧毒之物马桑叶。 他把一本草本的书籍带了来让我看,上面对这一植物的介绍是:马桑叶,别名有马桑、醉鱼草、鱼尾草等。书上记载其特性:「性寒,味辛,有毒。」 方云笙介绍说,误食马桑可引起轻重不等的中毒。初期症状是在食后半个时辰到一个时辰时内感头昏、头痛、胸闷、噁心呕吐、灼热、腹痛等症状。轻者可逐渐自行恢復,重者遍身发麻,心跳变慢,严重者可致死亡。 这正是景元茗府那些客人们出现的症状,幸好饮入量不多,发现得也及时,否则真不知道会是什么后果。 「查出是什么人做的手脚吗?」 「我猜,是元存劭手底下的人,利用了云筌藉机生事。」方云笙说道。 原来,方云筌偶然结识了一个酒肉朋友,对方许以重金,说想要谈一笔经销茶叶的买卖,因此想参观一眼王氏茶庄茶叶制成品的仓库。这自然属于生意机密,一般需要大掌柜的、採办等多人签字方可;幸而以方云筌的职位也不可能进入茶庄的大库房。头脑简单的方云筌只当对方是打算做生意,便给对方看了那日预备向景元茗府出货的小库房——专门放置了许多优质茶品。没想到那人把方云筌灌醉之后,就此做了手脚,事后逃得无影无踪。 方云筌事后懊悔不及,还没有反应过来便已经东窗事发。被方云笙一问,便都如实说出。而那做手脚的人所放入的马桑叶末,已经被方云笙从茶叶中抽检出来,并仔细验看过了。从制作方式来看,他判断,正是元氏药材加工的独家手法。 想不到元存劭会来这一招!亦没想到连累的却是自家人。不知道元存勖能否想像的出,他哥哥是这般阴险的人。 方云笙知道王家损失了不少钱,最重要的是损害了商誉,便要引咎辞职,顺带加上辞退方云筌。我没有答应,而是劝他宽心。毕竟方云筌不是故意为之,而且出现这样的问题,终究还是因为监管环节上存在疏漏,才让对头有机可寻,也不能归咎于方云筌一个人——以后还是需要加强双人、多人监管才可。 我依然保留了方云笙大区主事的职位,只是将方云筌调往上海分店店铺,依旧做回他的本业——帐房先生。 方云笙听了,也不再推脱。他知道,现在生意不好做,我一个人势单力薄,很难抗衡生意场上的对手,需要他的协助。 方云笙又跟我谈及去调查库房时的发现。他认为,现在无论是华东、华南还是西南地带,受到战事的影响,店铺销售受阻,这半年多来几乎没有起色,由此,几个大区库房都积压了大批存货,需要想办法通络才行。 我问他有什么办法和建议,他摇了摇头,说道,「国内对茶叶的需求已经很难在短期内提升——以前还有平民大众日日饮茶的习惯,现在则只有上流社会的贵族们有钱有闲来喝茶。」 我忽然想到此前许牧原从香港回来时曾跟我提到过,港澳一带以及东南亚人对茶也很喜欢,是不是可以考虑向东南亚地区开拓一下市场。我把这个想法端出来问了方云笙。 他拍了一下脑袋,道,「这个想法很好!以前你大哥也曾派人东南亚少量销售过,据说口碑很是不错,现在可以再次尝试一下。」 我点了点头,确认了这个点子,但是又不无忧虑,「可是,报纸上说,东南亚也已经被日本占领了,不知道那边局势如何?」 「我听一个刚从印度尼西亚回来的朋友说,目前日本人的大部分兵力都在中国,于别处则是实施以当地人统治当地人的策略。虽然名义上也占领了缅、泰、马来、印尼等地,但是投入的兵力较少,仍然要依靠当地的上层人士参政统治,政治环境相对比国内宽松。所以,我们还是有机会的。」 我听了,心中有些踌躇,但是也知道,如果存货积压太久,不仅影响现金流通,也会导致进一步关店。毕竟,在这种时候,药材是为大众所需,节节升值的,而茶,作为休闲陪衬之物,毕竟不如性命和衣食重要。 方云笙则捨不得放弃这个发展机会,强烈请求派他去东南亚探看市场,我亦知他想做多点事情来补偿王家,便只好答应。 第百二十章为母宽心 景元茗府的事件过后,王氏沪上的其他几家茶庄也受到了负面的影响,营业额一度大幅缩水。为此我几乎常常做噩梦,梦见父亲和大哥指责我弄坏了家里的产业。母亲则劝我说,父亲和大哥在天有灵,只会保佑我们姐弟姐妹,不会钱财之事怪我。幸而,方云笙从东南亚发来电报说,那边的市场空间很大,值得挖掘,颇有可为之处。此前少运了一批货到印度尼西亚一带,半个月便一售而空,经销商的反响很好,纷纷要求加大进货量。由是此消彼长,王家的茶庄生意还算勉强接续下去。 一日,家中无事,便打算和母亲一起商场买衣服、饰品,算是中秋节的一点心意吧。母亲原是大户人家出身,自小锦衣玉食,但是自从父亲去后,她却变得格外节俭。而大哥的去世,更让她无心装扮自己。为了给母亲寻一些轻松和乐趣,我便提议给她换新装。因为母亲毕竟不是像我和曼芝、明曦一辈的年轻人,不喜欢去什么游乐场、歌舞厅等地。而美食呢,她自己就是一等一的美食家,外面一般的餐厅她都大多看不上眼。 「哪里有这样的闲钱?」母亲不想破费。 「俗话说受死的骆驼比马大,何况我们王家还没有瘦死。怎么会连孝敬您的钱都没有?」 我笑着宽慰她,拿起梳子帮她梳头——母亲依然留着一头传统的长髮,常常盘成一个髻,深密如螺,清朗优雅。只是,这螺髻上今日依然多了许多花白的髮丝,让我看着不忍,看得心伤。 其实买一两件衣服首饰能有多大花费呢?省不省也不在这一点上。最重要的是让她欢喜一下,毕竟过节了——中秋本是花好月圆人团圆的时节,苏子说,「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可是于我家已然不能。 人生在世,既然没有长久的保障,不如且换一时的欢心吧。 「去哪里好呢?」母亲感到烦难。她已经很久没有出门了。 「随便好啦。你喜欢去哪,咱们就让小杨开车去哪。」 母亲想了想,道,「上次你买旗袍的店铺叫什么?咱们就去那吧。」 我手中的梳子停在半空中,朝着镜子里看了一眼,心里同时爬起了丝丝的「虫」。 「怎么想着去那?我不记得店铺的名字了。很不好找。」我笑着说道。 「见你上次的旗袍做得很好,现在这样精緻的手艺不多了。便想着,得了空也去走走,看看有没有适合我们这些老年人穿的。」 「您何不尝试一下新式的服装?不是也很漂亮吗?还舒服!」说着,我在原地转了一圈,把身上的洋装亮给母亲看。 「哈哈,你当我这老太婆还是你们一样的青春女儿?真会说笑!」母亲看了一眼,忍俊不禁的说道。 我和母亲确实常常不拘礼数的说笑,从小如此,只因母亲一向是开明不守旧的女性,我的诸多秉性便是遗传了她。不过,这时的玩笑却有着隐隐的逃避重点的心理作祟。 「好吧。」我的心终于还是屈服了,屈服在一片母爱之下,「既然您想去,咱们就去,明儿就让小杨送咱们去南京路的那家百货商场,可好?」 母亲点了点头,满意的笑了,嵌着一条条皱纹的脸上现出孩童似的期待与欢欣。这是我许久未见的笑容。为此,我不怕重游故地,再惹心伤。有如两年前的我,为了她的期盼与祈求,我也不怕重回故土,再挑心殇。
第百二十三章 情有偶合 方云笙走后,方文氏自然孤单,常常来找大嫂作伴闲谈。两个孤独的女人各自领着自己的孩子,在王公馆这个方寸之地里,也算找到了一点相互的依傍和慰藉。不过,大嫂和方文氏都是管内不管外的人,所谈多是家常琐事,所作皆是针织女红;我呢,自从接了大哥的担子,整日到茶庄上东西南北的探看,再没有这些的闲逸了。因此,看着这番景象,我一面为两个女人互为知心感到安慰,一面又觉得孤单的其实是没有任何依傍的自己。 母亲见了,也没有什么办法。以前还劝我多出去交交朋友,现在上海处于日本人的严密控制之下,连出门都谨小慎微,焉敢谈什么朋友?于是,我便一天天这样老下去,单下去。 一日,母亲忽然提起家里那盒大哥手植茶树所产的安溪铁观音已经喝完了,想派人去茶庄上取些——通常这类特制茶叶都放在茶庄里,因为那里有保存茶叶的专门储物柜,比在家里存放更为严密谨慎,因此每次只是快用完时才取些回来备着。近日忙些,不免把这些小事都疏忽了。 我听了,想起恰好多日未去徐家汇那边的茶庄,便决定和小杨前往走一趟。那家铺子原是方云笙负责管理,是他开展华东区生意的根据地。现在他走了,一时间也没有找到合适的掌柜人选,便暂时放到了负责静安寺大店的周掌柜下面,兼顾经营,不知道近况如何。 取了茶叶,考虑到周掌柜两头跑已经十分辛苦,坐黄包车往返甚是麻烦,便让小杨先去送他去静安寺店,完事再回来,我暂且在店里等他。等待的时间并无别事,无非是和店里几个伙计聊聊生意。客人不多,但每一个都需要照顾周到,看到这些年轻人尽心尽力的样子,作为东家的我深感欣慰。正谈话间,又一个客人走了进来,便有伙计忙上前招唿。 因那声音十分熟悉,我便转头看去,却是元存勖。他绝对是一个稀客,哪个守着景元茗府的大东家还会到别的店面里品茶买茶呢?这不等于守着聚宝盆另寻小铜钱吗? 不过,我还是友好的笑了笑,问了好。他看到我,也又几分惊诧,走上前,笑问,「真有雅兴!」 「你又何尝不是?怎么会来这里买茶?」我问道。 「我不是来买茶,是来找人。」他说着坐下,拈了点茶叶放入壶中。 「你来则为客,不必亲自操劳。」我说道,同时挪过茶壶、茶杯,到自己面前,开始温壶烫盏。 「找谁?周掌柜的?他已经走了。明天下去会来。」我一边沏茶,一边说明。 「我是找方云笙。听人说他深知茶道,技艺不错,想请他过几日到景元茗府,为几个重要朋友露一手。」 「他已经走了,现在不在上海。」 我暗想,他可真会找人,就算方云笙在这里,再顾及老东家之情,也不会帮元存勖做这个事的——因为元氏在景元茗府的重要朋友,据说都是日本人。现在,只有那里的生意依旧风生水起,别处尽管地段好如徐家汇,也是凋零凄凉。 「去哪了?你不会真有决心把他辞退了吧?」元存勖不怀好意的笑了笑,等着我给出肯定的回答。 我看了他一眼,笑道,「不退反进,不降反升。你信吗?」 「呵!他还真有本事,让这么多人都挺他!希望不是看你这个大东家的面子吧?」 我不说话,只是高高提起水壶,让水自高点下注,如瀑布一般,遮住自己的视线,片时,茶叶在壶内渐渐翻滚散开,霎时间茶香四溢,沁人心脾。 「请。」我将一碗轻轻推移过去,送到他的面前。 心态超然之人皆云,莫管他人以何样神色待你,你只管以平和之心、中正之礼应之,便可少许多纷扰。近日看了些书、听了些话,此言深入我心。 第百二十四章心莲復绽 元存勖对我的客气知礼似乎有些诧异,便不再说话,端起茶碗轻轻品了一口,道,「味道不错。这是——」 「安溪铁观音。」 看他的神情,一定在惊奇于为何此处的铁观音如此香气馥郁,弥久不散,远胜过别处的同类茶,甚至还要略胜于景元茗府的特供之茶。 「嗯,很有一番独特之味,与众不同。」 「在你品来,有何不同?」我顺着他的表情问道。避免交流不畅的最好办法就是找一个话题,如果他好奇的问下去,我不妨解释一下,且算作谈资吧。 「嗯。心意不同。比此前景元茗府的那次要好,好很多。」 没想到元存勖这样说。 我听了,只浅浅一笑,无以言之。看不出来,他的心房要宽也宽,要窄也窄,宽到对过去的许多事情既往不咎,一笔勾销;窄到曾经的某些细节一丝一毫都不肯忘,也不肯放。 他凝视着我的神情,舒了一口气,缓缓说道,「我喜欢这样的茶。不藏忧虑,不隐哀怨,只是一味单纯的茶,纯且真。如此时的人。」 「倒是很有哲理。茶中一片叶,恍然见人心。只是,照你这样说来,以前请你喝茶都是赴鸿门宴?茶不纯,心意不真?」我微微一笑,接道。 想起初次请他去景元茗府喝茶的情景,仿佛就在昨日。那时他那般强烈而急切的想得到我这个人,却不想适得其反,两人的心反而越走越远。现在呢,时隔一年之久,在这样一个比景元茗府低出三个档次的普通茶庄里,如此心平气和的谈闲天,聊旧事,只觉得两颗心出奇的走近了些。 「哈哈,可真会打比方!」他似乎被触动到了一根神经,别过头去哈哈大笑起来,这一反应让我不由得愕然。 「不过,如果真是鸿门宴,我不是要人营救的刘邦,你也不是设计害人的项羽。」 鸿门宴的故事众人自古皆知,那里面的几个主角清清楚楚,不是项羽请刘邦,还能是谁? 我对他的话感到不解。 元存勖看着皱眉不解的我,悠悠道出一句诗——我从未听过这句诗。 「拔山男子心亦柔,绝代娥眉是虞姬。」 到底是有些古文根基的人,看来幼时没有白在旧式的私塾和学校里浪费时光。以前他蓦然吟出一句诗,我只觉得不过是雕虫小技,一副诗人的皮囊浪子的心;而此时,他却随口化用古人诗句自成一家,且如此敏锐的把自己比作项羽,把我比作虞姬,诚然我心里为之一动。 我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在史书的记载上,鸿门宴的主要人物固然是刘邦和项羽。可是,在我看来不尽然。后人流传的是项羽和虞姬,一个力拔山兮气盖世,一个绝代倾城亦深情。如此英雄配美人,人世间诚然难得,你说呢?」 听懂了他的意思,我的眉心渐渐舒展,半低了头,道,「只是,纵然你有楚霸王的『绕指柔情』,我却未必有虞美人的『生死与共』。」 元存勖听了,忽然起身走到我的身边,拉过我的手,看着我诚恳的说道,「槿初,不必生死与共,我只希望你——对我多一点温婉,少一些错解。」 错解? 这两个字,如同人们常说的「往事如烟」,真是阵风过后,一切不曾遗留。诗人会说,相逢一笑泯恩仇。我们呢,可以吗?忽然母亲言语中的「宽厚包容」…… 我抬头看着他,许多往事拂过心头,眼前的他像一只猫,可怜又可爱,堪惜又堪嘆——这种复杂的情绪是用言语表达不出来的。恍然中,只觉得心里一股暖流涌上,直到手指尖—— 「既是错解,终可解开。」 我嘆了一口气,轻轻说道。
第百二十五章 信牵故人 眼见整个上海物价飞涨,生存越发艰难,连米都供应不上,时常短缺——上海人吃的米一大半是靠常熟、太仓运来的,此外便是外洋运来的暹罗米,然而由于战争,国内的米已经很难运到,因此只能靠暹罗米。僧多粥少,米店时常遭到众人的围抢——渐渐的,吃穿住行,都要围抢,人们仿佛已经形成习惯。 由于王家的生意尚能维持,我便决定将新增的利润部分全部分发给各处的主事、经理及各家店铺的掌柜、伙计。俗话说的是「散财消灾」,然而此举不为消灾——在当下的中国,如果真有什么灾难,是躲也躲不掉的;但是活着的人,能给一些补偿,还是尽量早点补偿吧。离了这世界,一切外在都是无用的。 中秋的前几日,我派小杨和阿吉去给各家门店的掌柜及伙计派送礼品,同时特地给方家也送了些。方云笙远在东南亚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回来了,家中琐事均是由方文氏打理,外面的事交给方云筌。叔嫂相依,虽然有条有理,却也甚是艰难,一家老小十几口,费心费力可想而知。为此,我和母亲不免都对方家挂怀于心。过节及平时,少不得让僕人去看望一下,有时也去接方文氏前来坐坐。 不久,小杨和阿吉回来,汇报了大致情况,说下面的主事及伙计如何感谢东家之类。最末,小杨从怀中抽出一封信来,被一张羊皮袋裹得严严实实,说这是方文氏转交于我的。 我打开一看,原来是文澍的信。严格来说,不是写给我的,而是写给家人的。仔细一想,文澍已经有将近一年的时间没有来信了,忽然一见那熟悉的笔迹,恍惚有种隔世之感。此前,在他的部队驻军稳定时,也曾写过几封信,大多收不到回復——也许是战事阻隔的通信吧。不过后来听方文氏说他们的部队迁移频繁,地址不定,因此再想写信给他,却不知道该寄到何处。现在,乍然看到他的字迹,只觉得陌生而又亲切,遥远而又切近。 文澍在信中说,最近他所在的连队在山西打了几场硬仗,胜负各自一半,但想到这是在保卫自己的家园,便是吃了败仗,也不肯气馁。又说到鬼子的装备先进,枪炮齐全,*常常处于下风;又加上一些官员和姦商,置家国利益于不顾,公然和日本鬼子勾结,使得*的军队补给和钱粮遭到中途削减,到了前线的食物不少都是劣质的,连弹药都如此。虽然恨极了那些助纣为虐的汉奸、义利不分的奸商,但每当看到一些新兵义无反顾、不畏生死的加入进来时,他便觉得中国人的骨气还在,还没有断绝。 信的末尾,便是向家人问好、报平安一类言语。附带着,提到了他曾收到过我寄给他的信,也曾回信于我,只是不知道是否到达沪上。这一次,正巧有同乡路过上海,便捎来了这封信,还有给我的一样东西。 是那枚戒指。曾经送给我但没有被接受的戒指。 文澍此意,为的是,战事不休,世事难料,他万一有什么不测,这枚戒指,便是留给我的纪念。方文氏托小杨带来的意思则是,如果我没有留下,她便亲自给我送来,直至我肯留下。 我攥着戒指,许久未语。最后,连同那封信,一直放到了梳妆匣里。在我的心里,不希望看到什么纪念,只希望见到活生生的平安。 不由自主的,我又弹了弹那个音乐盒,「当」的一下,它又敏捷的跳开了,熟悉的乐曲,熟悉的旋转,让人看在眼里,不由得会心一笑。 第百二十六章月圆人缺 日军入沪已经半年有余,市民的言论、行动被控制的均是密不透风,未免多事,今年的晋商大会自然取消。往年为此要提前一两个月做准备,今年晋商圈里的各家也算落得轻松。 转眼中秋将近。一九四二年的中秋月亮不比往年更圆,王家公馆却比往年格外冷清。家中主人只有我、母亲、大嫂三人,外加芸儿一个孩子,少有的一次人口凄凉;又给僕人们放了假,有回家过节的,有留守公馆的,也不齐全。我便提议去外面吃个饭,省得家里上下费事,可摆两三桌,母亲没有反对,只教小杨等人去准备。 然而,就在过节的前一个礼拜,天气忽冷忽热,我一个没注意,不知怎么的着了凉,患上了感冒。俗话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一时间只觉得耳鸣头重,晕晕乎乎,咳嗽个不停。一天吃四五顿药,也不济事。一心只想着赶紧恢復健康,不要在这人丁萧条之际再「减员」,以免母亲大嫂等人更加凄清。 是日,正在吃早饭,却忽然听得人来报说常掌柜病故。我大吃一惊,忙换衣服,叫人备礼,打算去常掌柜家探望——母亲见我病得脸涨耳红,很是担心,又加上常掌柜的家远在郊外,来回需得小半日,便想让家里的总管王伯和阿吉代去。但是,常掌柜是家里多年的老人,这种场合必然也有不少王家的主事、伙计前去,作为东家,王家的人是无论如何不能少的。为此,母亲想亲自前去,但她近来身体也不是很好,万一劳累过度旧疾復发,怎么可好?到时候连同大嫂也得跟着一起衣不解带,熬夜照料,比我自己生病受罪还要难受。最后,她终于被我和大嫂劝住,还是由忍着病痛的我和小杨一起去了。 到了常掌柜家,一是送钱、服礼及追悼,看着其儿孙一步步完成安葬、哭丧、祭奠等仪式——这是中国社会绵延千百年的服丧传统,隆重而且端庄,不容半分疏忽。二是作为东家的我依例要代表王家说几句话,作为对逝者的关切,对生者的体恤,这个是生意人家延承不断的传统,代表对属下之忠贞的认可与尊重,不容半分懈怠。如此,忙了一整日,累了一整日,临到傍晚才开车返回城中。 回家的路上,我已经筋疲力尽。如果放在平时,这点儿奔波不算什么;然而对于一架全如废柴的病躯而言,走百步犹如行万里。正在车上晕晕乎乎的坐着,忽然一个晃动,只听引擎发出一阵怪异的声音,车子停下了。 小杨忙下车查看,检视了半晌,说可能是发动机出了故障。幸好他在车上准备了一些急用工具,便伏身到车底,动手修理起来。至于何时能够修理好,恐怕不好说。 小杨担心车辆随时出问题,怕我待在车上不安全,便让我在一旁等待。没多久,天已经昏暗下来,寒风瑟瑟,我浑身发冷,咳嗽得更加严重了。小杨已经把他的衣服给我披上,然而仍然抵不住日落将近的冷气。 这不要紧。要紧的是我们的车进城还不到十里路,距离公馆至少还有半小时的车程。远近看去,也没有什么修理铺。虽然有几辆过路的车,但并不相识,也都不肯帮忙。 如果这是太平年代,大家自然不会这般互相防范,然而,现在不一样,劫财、劫色、劫车,大报小报上每天都有这样的新闻。心里想着各种恐怖的可能,忽然听得一串鸣笛,我心不由得一惊。一个人停下车,慢慢的摇下车窗,探出头来——是元存勖。他正叼着菸捲,优哉游哉的像在野外仙游一般。我见了,不由得舒了一口气,忙挥了挥手。
第百二十七章 半路偶逢 元存勖下了车,看到路边只有我一个人抖抖索索的站着,便皱了皱眉,问,「怎么回事——车坏了?能修好吗?」 我点了点头,忍不住的咳嗽着。小杨从车底滑出来,一脸焦虑,对元存勖说道,「原来是二少爷!这车恐怕一时半会儿修不好,请您先送二小姐回家吧!」 「怎么,一向强悍如大小姐你——身上的零件也坏了?」元存勖看到我的样子调侃道。 我捂住胸口,别过头去,没有说话——也许他希望藉此探探我的真实能量,可惜这时我已经没有半分心情和力气回復他了。那一刻的我浑身瑟瑟,简直就像寒风中的一片叶子,柔弱得随时都可以给吹飞;每一次剧烈的咳嗽,都像把自己的五脏六腑给搜刮一遍似的。 元存勖看了一眼小杨,走上前,把身上的大衣脱下来,裹到我的身上,「走吧,上我的车。」说着便把嘴里的烟掐掉,扔到地上。 「小杨怎么办?」我看着渐渐暗下去的暮色,不安的说。 「天就要黑了,小心走不了,鬼子要夜巡了。」元存勖瞅了一眼小杨,表示无奈。 这句话虽然是恐吓性质的,但是对于所有的中国人来说——哪怕只是一个小孩子,都知道遇上日本兵是什么后果。他的恐吓带来的我是心里*裸的恐惧。 「二小姐,你不要管我,你先回去。再给我一点时间,会修好的。」小杨也很固执。可我不愿把他丢下,天知道在日本人的阴魂下会发生什么? 元存勖不说话,站在那,想了想,走到车子后面,从车厢里拿出一道绳索,抻了抻,套在了我家的别克车头。没想到他的装备这么齐全,好像随时准备救人于危难似的。不过在此刻,这道绳索确实能够派上大用场。 「我这次要是帮了你,你可要想好怎么谢我啊!」他一边解开绳子,一边对我说。 「随你便。」 想想前几日的「和好」,说什么不计前嫌,少生错解,忽然觉得真是言之易行之难。我不知道这追着「求谢」还能怎样解。 元存勖沖我不怀好意的笑了笑,又朝小杨喊了一声:「出来吧,我可以拖着它。」 我本想坐自家车,可是小杨说,万一绳索断了,后面的车会有危险,建议我坐到元存勖的车里。 「小心你造成的负重太大,你家的车承受不了,带着你俩脱缰而去。」元存勖打开了福特的车门,我只好坐到了元存勖的福特里,小杨在后面开着别克跟随。这样的行驶虽然很慢,却也很稳,化解了我心里的隐隐的担心。终于,半个多小时之后,我们老牛拉车似的进了城。这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深秋的夜晚出奇的凛冽、寂寞。 元存勖引着小杨来到了一家车辆修理店——距离王家公馆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店员正要打烊,见到元存勖,才放了小杨的车进去。 元存勖坐在车里,直接对小杨说,「今天没工夫修理了,你先叫个车回去吧。把车放在这里,明天再来取。」 「哦,好。谢谢元二少爷。」小杨很感激的说道,「那,二小姐呢?我去叫个黄包车吧?」 我咳嗽得说不出话,只是点了点头,挣扎着要推开车门,起身出去。 元存勖止住我,道,「这么冷的天气,坐黄包车只会病上加病。我一会儿开车送你吧。」转而又对小杨说,「让王夫人放心,我会照顾你家小姐的。」那一派温雅和气诚然让小杨无法拒绝。我虽然很想回家,不太情愿留下,可是他的话说到了点子上——如果坐黄包车回去,喝一肚子风,明天病上加病,定然过不好节了。 第百二十八章医人于外 元存勖径直开车把我带到了槿缘轩,用一双坚强有力的臂膀把我搀扶进了屋子。奔波一天,又被风吹了一个时辰,我已经乏力如泥,坐到沙发上,几乎依旧没有一丝力气,连咳嗽都越来越微弱。他给我倒了一杯水,喝下后才觉得好些。 「来这里做什么?」我勉强忍住咳嗽,问道。 「给你治病啊。」 我半信半疑——这又不是诊所,也没有医生,治什么病? 「别忘了,我可是元家的人啊!」 自然,元家等于全国有名的药商,元家的人自然可以等于半个大夫。 「我不要治病,送我回家。」我说道。想着母亲和大嫂说不定还在等我回去,心里难免焦虑。 元存勖没有理会,只是从屋内的抽屉里拿出了锦盒、药箱,很熟练的摆弄起来。锦盒是传统的、古旧的,盛放成品药材;药箱是现代的、新潮的,盛放听诊器械。 「仰起头,睁大眼睛。」他命令道,用一个小巧的医用手电筒照看我的眼睛。 我仰起头,看着他,脑子里却在想怎么才能说服他早点送我回去,完全忘了嗓子的发音已经不能由自己控制。 「睁大一点。」 我的思路被打断,眨了眨眼,睁得更大一些,看着一脸认真的他——男人一旦认真起来,多少有几分值得欣赏之处。那点儿轻浮褪了下去,转而变成有些陌生的成熟和稳重,令人诧异。 「你的眼珠都发黄了,是不是没有好好睡觉?」 我瞪大眼睛看着他,没有回答。心里却在想,要不是迫于元存勖和几个商家的压力,方云笙怎么会去东南亚呢?方云笙这一走,我失掉了左膀;常掌柜之辞世,又让我断了右臂。这种形势下,我能睡好觉才怪呢! 片刻,他又开口道,「不会是因为害了相思病吧?是不是在想我?」说着他取下手电筒,一脸坏笑的看着我。 我转过脸去,不作回答。 元存勖不再说话,又检查了一下我的喉咙,听了听我的心脏。一切完毕后,他得出结论,说道,「你的嗓子发炎了,需要尽快调理,否则会变成哑巴。」 可恶!这时候还不忘咒我。 「你说过,多一点温婉,少一些错解,你自己怎么做不到?」 「我不够温柔吗?看,都把我们元家的秘制药浆给你拿来了。」 说着,他便端出两只杯子,从一只柜子里取出了一枚古香古色的贴着古旧签子的小玻璃瓶,在杯子里调制起来。不久,他把杯子端给我,说温度正好,让我喝下。 我尝了一口,便吐了出来,道,「这是什么浆?还秘制?简比黄连还苦!」虽然我没有吃过黄连,但这种苦味已经超过我的味蕾极限。 元存勖不信我的证词,便自己也喝了一口,忍了又忍,终于咽了下去,然后赶紧端了一杯茶,漱了一遍口,才说道,「我还是第一次喝,才知道这药这么苦,我以为是甜的呢,才拿来给你喝。」 「谢谢你的好意。」我忍不住笑道,「可惜我无福享受。」 「可是——可是这药真的很管用,你喝了,保准明天早上就会好,再也不会咳嗽了。喏,不肯相信我?」元存勖苦口劝道。 看着他的神态,真不好意思把他所谓的秘制药浆浪费掉,于是我捏着鼻子,抱着视死如归一般的心思一口饮尽。饮罢,只觉得满嘴都瀰漫着苦味,久久不散。 「喏,喝点水,漱漱口。明天就好了。」他已经将另一杯白水端到我面前。 这一刻,看到他如此温柔体贴,忽然觉得他确实有几分像那位「百鍊钢化作绕指柔」的楚霸王项羽了。不过,我不想开口,哪怕再多说一个「谢」字,因为怕打破这难得的和谐和静穆。于是端了杯子,埋头喝着水,不做声。 多半杯的热水喝下去,只觉得嗓子舒服了,身上也暖了,方才的寒彻一笔消去。只是,两只眼皮也开始上下打架,劳碌一天,实在累了。不知不觉,我便靠在了软软的沙发上。
第百二十九章 亦可医心 天亮了,毫无知觉。一夜睡得很沉,连梦都没有做。我睁开眼睛,看了一眼四周,世界很明亮。我的喉咙不干不涩了,一唿一吸中,也没有想咳嗽的*了。那个药浆果然很神奇,算得上药到病除,怨不得元存勖视为珍宝。我推开身上的被子,忽然发现旁边的另一床被子里蒙了一个人,吓了我一跳。紧忙拨开,露出了元存勖一张睡得正酣的脸。 我一个巴掌响亮的拍在他的胳膊上,叫道,「你怎么睡在这!」 元存勖被我一下打醒,迷迷瞪瞪睁开了眼睛,「王槿初小姐,你这是怎么了?一大清早就发飙。」说着,又把被子蒙在了头上。 「你起来!我问你,你怎么会睡在我的床上?」我抓起枕头,把他砸醒。 这一次,他终于不再睡了,推开了被子,愣愣的看着我。片刻,脸上浮出一丝坏笑,道,「嗨,这是我的房子好不好?怎么会有你的床?」 「是,这是你的房子。我不跟你争辩。你说清楚,你怎么——会和我睡在一起?」 我的音量出奇的大,甚至吓了自己一跳。昨天的药效诚然管用,让我的嗓子几乎完全恢復,又变成了黄莺般的清亮。 「是你让我睡在这的啊!」 「胡说!还要狡辩。」 我很是生气,抓起旁边梳妆檯上的一枚簪子——是我的簪子,不知道昨天晚上怎么拔下放在那里的,拿着锋利的那一头对准元存勖的脸,威胁道,「就知道你不是一个好人!千方百计要——」 才说道一半,我的心里又气又羞,泪水已经不由自主的在眼眶里打转。 元存勖看着我,把我的簪子推到一边,「昨天我在沙发上问过你,可不可以和你睡在一起,我承诺了,我不会对你做什么。然后你就点头答应了。你真的点头了。」 我猜我那时一定是困得点头了,才不会是因为答应他的请求。 他继续说下去,「你自己同意的,可别不认帐。况且,总不能再让我像上次一样睡在沙发上吧,那是秋天,现在可是寒冬腊月啊!大小姐,你不能只顾着自己睡得暖暖和和却让我冻死在地上吧——你要是不信,你自己看看,我和你的衣服都没有换。」 第一次听到他这样语如连珠炮似的为自己辩驳,让我有些不适应似的愕然。 确实,他还是昨天晚上的衬衫、西裤;我还是一身厚厚的毛衣、线裤和棉裙,连袜子都没有脱。 听了他的话,我忽然觉得失落极了,把手里的簪子扔到了地上,一语不发。 元存勖看到我这般神态,知道我是在心里自责、悔过。他上前扶住我的肩,说,「好了。看在我费力的把你抱过来的份上,不要怪我了,好吗?」 他的话像针一般,带给我的是一种温柔的痛。我低声道,「对不起。是我错怪你了。」 「你是在和我说『对不起』吗?」元存勖难以置信。 我别过头去,点了点头。 元存勖翘起嘴角,忍不住喜色盈目,「告诉我,你在关心我、心疼我吗?那么,你的心里,现在有没有我的位置?」 我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因为从第一个问题到第二个问题的跨度太大了,还没有想好怎么回答。可是,这个表情给了元存勖很大的信心,他勐的拥住我,道,「告诉我,无论有,还是没有。」 我没有推开他,只是缓缓说道,「你知道吗?人的心有时候很宽,可以装得下万里江山;人的心有时候也很窄,窄到只能容下一个人,独坐心尖。」 他听了,似懂非懂,有几分失落。顿了片刻,他轻轻的吻了吻我的额头,「我不用独坐在你的心尖,只要你容我进到你的心里。容我去爱你。」 这是他第一次,真真正正的跟我说「爱」。不再是随意的、简单「喜欢」。 我昂首看着他,一颗心被什么给攥住了,不由自主的,我倾身向前,吻向了他耳下的疤痕。 他的手指缓缓触及我的髮髻,乌黑的髮丝便飘散开来,如一柄打开的扇子,遮住了自己的眼睛,盖住了他的脸庞,屏蔽了一切阴暗,只留下一束细细的阳光,从缝隙里穿越进来,淡淡的,像梦一样轻。 第百三十章中秋佳节(1942年秋) 转眼中秋之日已到。管家已经带着两三个得力的助手——小杨、阿吉等人,将全家在外小聚的事情打理得甚是周到,地点就定在百合楼。那里有单独的包间,可以分为两室,一屋子是我和母亲、大嫂、叔伯等人,一屋子是小杨等几个贴身僕人,而对于留守在王公馆看家的其他下人,也有额外款待。总共人数也不算多,大约二十多口,和王家鼎盛时期的四五十口比起来,少多了,也好办多了。 虽然现在外面的世道不很安宁,但鑑于百合楼是元氏的产业,虽然也有日本人在此,但小心行事,总不会起什么争端。我们决定吃完饭便早点回家,轻装而去,简行而归。 到了百合楼,见到了元存勖。他知道我们要来,便早已命人准备了三间僻静的包间,收拾好了。令我意想不到的是,他在母亲和大嫂面前甚是恭谨,毫无倨傲之气,而且还给母亲和芸儿各自准备了一样礼物。 送给母亲的是一架德国制造的血压计,专门给老年人测量血压用的,这样的器具计在国内很不容易得到,都是从国外进口来的。我都不记得自己和他提起过母亲患有血压高的事情,而他不知从何知道,做得如此细心、贴心。另一件是送给芸儿的,是一欧式豪华大邮轮的模型玩具,结实而且气派;芸儿家里的玩具虽然不少,却没有这样现代范儿的。 芸儿欢喜的抱着,闪烁着大眼睛问元存勖,「这只船可以开走吗?」 「当然可以。」元存勖说着,把船放到地上,推着走起来。原来,为了便于孩子玩耍,这只船的底部特地安放了两道小小的滚轮,可以推着走。这大概是很奇怪的造型,船不仅可以在水上游,还可以在地上走。 芸儿看来,十分高兴,拍着小小的手掌叫道,「真好,真好!」一边跳着,一边仰头问大嫂说,「妈妈,坐上游轮,我们是不是就可以找爸爸去了?」 我们听了这话,又惊讶而又动容。没想到他接到玩具的第一反应竟然是—— 芸儿已经六岁了,虽然不理解人之生死,却知道他的父亲已经去了遥不可及的地方。他幻想着,坐在这样一架游轮上,一定可以去到天涯海角,到他的爸爸那里。 我怕大嫂难受,便拉了芸儿的手,「咱们一起去玩,看看游轮能走多远,好不好?」 说着,我便和元存勖一起出来,带着芸儿到了外面的大厅。那里地面光滑无阻碍,可以让孩子肆无忌惮的奔跑、玩耍。 元存勖看着说,「犹在沖龄,便有这般丰富的感情,小孩子的心真是奇特!」 我听了,说道,「是啊,比起成人来,他们的心更软,软到不问是非,包容万象。不像成人的世界,常常为了名利琐事,斤斤计较。」 「你觉得我计较吗?」他搂住我的肩,问道。 「你是顶计较的人了。」我笑道。 「哦,是吗?我怎么不觉得?」 「每一次对你说『谢谢』,你都要紧跟着一句,『拿什么谢我?』这不是计较是什么?」我有理有据的说道。 「好吧。那是因为你说『谢谢』的机会太少,每一次我都本是想大方一点,但又不捨得放过。」 我听了,抿嘴笑道,「我可以说——正是因为每一次你都要求怎么谢,以至于我都不敢说『谢』这个字了吗?」 「好了好了。从今以后,无论为你做什么,我不再要你谢我了——」 元存勖靠近我,顿了顿,说道,「我只要你爱我,这就够了。」 我低了头,拍着他的胳膊道,「真会说!这个要求没有降低反而更高,我要考虑一下才行。」说完便唤了芸儿进去吃饭。元存勖也跟了进来,一家人说说笑笑,一派和乐。
第百三十一章 情若琉璃 席间,元存勖没有坐下一起吃,只是向几位长辈人物敬了酒,说了些话。未多时,便被一个人叫了出去,来人不是别个,而是阿美。 自从景元茗府交给林秀娘打理——主要经营还是靠姜掌柜和一帮伙计,林秀娘主要负责收帐,以及陪同元存勖接待一些重要人物,此后阿美就接管了舞月楼。她来这里找元存勖,让我以为是苏曼芝那边出了什么事,不过看她的神情,似乎也没什么特别要紧的。 我早早的吃完饭,便和专门看护芸儿的小英子领着孩子出去了,也好让母亲和大嫂等人安心吃饭。 芸儿看到大厅里有一处舞池,那里的地板光滑如镜面,还能看到自己的倒影,便兴高采烈的奔上去玩耍。大概是平日在公馆里憋坏了,这孩子一出来便活蹦乱跳,「忙」得不亦乐乎。 我有些累,便叫小英子陪着芸儿玩耍,自己到离舞池不远处的一个沙发上坐一坐,在那里可以远远的看着他们。幸好我们所在的这一片人并不多,他们两个可以自在的玩一会儿。 我走向那个角落的沙发,才要坐下,便听见一阵低低的哭泣声传来。这时才发现,原来旁边是一个待客室。 还没来得及走开,只听一个女人的声音传来,「您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我不走。」 那声音听着耳熟。一开始,我误以为是阿美,然而第二句已经跟着传过来,我便知道自己错了,那个女子不是阿美,而是文沁。 文沁怎么会在这里?如果这个女人是文沁,那么跟她说话的一定就是—— 一定是。接下来的话便确认了。 文沁的声音颤颤的,有些激动,「二少爷,您不喜欢我了吗?您说过,您是喜欢我的!」 在元存勖面前,文沁的语气永远是这么恭敬。那怕心底藏了诸多委屈,也仍然不忘礼数。 「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不要再提了。」元存勖的声音很平静,甚至可以说是冰冷。 「可是,您回到上海之后,还是来找过我的呀,您忘了吗?我们,我们——」 「别说了。」元存勖打断了文沁的话,语气增了几分怒,「我们之间的关系,你一开始就应该清楚的。」 「是,我清楚。我知道自己不该只为自己考虑,让您为难。可是,可是,我不想,不想离开二少爷。求您,不要——」 「别说了,你也不要再来找我了。你家里既然给你找了人家,你便听他们的话就是了。跟着我,你也得不到什么。」 「我从来没有奢求过什么,二少爷,只求您不要抛下我。我知道您爱的是槿初小姐,可是我——我也可以和林秀娘他们一样——」 他们终于还是提到了我的名字,使得我本欲挪走的脚步又牢牢的定住了,就在一扇门之外,我像中了邪似的,傻傻的站着,窃听着本不该知晓的话。 「你和她们不一样。她们是我的女人,但你也不是。不要再来找我。」 接着是一片寂静,很短暂,却沉重得让人误以为十分漫长。 「我不是吗?那你为什么、为什么主动认识我?我、我明白了,是因为我的哥哥,他和槿初小姐交往让您难受了,您想通过我来补偿自己,是不是?我只是你的一个棋子,一个玩物是吗?」 「是有怎么样?你知道了,满意了?可以走了?」元存勖的声音严厉起来,让整个世界为之窒息。 文沁那边也似乎止住了唿吸,一片死寂。许久,才传出她的极其微弱的声音: 「我,我怀了您的孩子。」 第百三十二章琉璃易碎 这几个字一出口,原本寂静的小世界像被忽然爆破了似的,不仅震惊了元存勖,也震惊了我。我当即不自觉的向后退了半步,朝外面光彩绚丽的大厅茫然的看了一眼,像要求助些什么,但只觉得展开在我眼前的琉璃幕墙仿佛瞬间碎掉,铺天盖地的「哗啦啦」的砸下来。 我想逃走,但四肢犹如石化,迈不开步。这时,阿美从外面走进来,手里端着一团果盘。她并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事,只是看到我站在那里,便唤道,「二小姐在找人?二少爷在里面,要不要我去叫他?」 与方才里面一直压着嗓子的低声谈话相比,阿美的声音太过清亮了,像晨日的铜钟,脆得让人心碎。 门开了,元存勖走了出来,脸色惊诧而惨白。文沁在屋里没有动,脸上现出冷静的、刚硬的神色。见到这样一幕,她也许意外的满足,至少完美实现了一箭双鵰——不仅击中了元存勖的要害,顺带也给了路过的我一剑。 「你出去。」元存勖对文沁道,很低很硬。 「她不必走。」我的声音简直不像是从自己的嗓子里发出来的。 「槿初——」 元存勖看着我,我看着文沁,文沁则低头不语。我知道,她绝不是在等候发落,而是在等我自觉地撤退。 「你说的可是真的?」我问文沁。 文沁看了一眼元存勖,咬了咬红艷的嘴唇,点了点头。 「好,好。」我的绷紧的精神忽然散了架一般,四分五裂,飘散开来。面对这样的现实,还能说什么,做什么呢?元存勖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从来都是这样一个人!只是我自己,被无端哄出了幻想,才会相信他的话。 「槿初,那不是——我和她之间,没有任何感情。」元存勖的言辞非常冷硬。 「元存勖,你有心吗?你懂感情吗?」我看他为了向我表明心意就如此论断,感到不可思议。 元存勖不语,脸色灰暗像密布的乌云。 「对,你没有心,你只有心机。」 「槿初,我只爱你。」他看着我,却不忍直视。 「你知道什么是爱吗?我,也不过是你棋局里一个过路者的角色吧?」 「不,你和她们,都不一样。」元存勖抓住我的手,祈求似的的看着我。 「不一样?不一样就在于我比她们更傻更天真!」我勐的摔开他的手,怒道。 阿美看出了一点儿苗头,嗫声嗫气的说,「二小姐,您别误会。二少爷他,他从来不碰我们的。是真的。」 我冷冷的看了她一眼,眼神有如两道利剑,把她后面的话直接逼了回去——无论什么言语,只要和元存勖有关,好的坏的,真的假的,我都不会再相信。 「槿初,不是你想的那样。我的心里,只有你。只有你。」元存勖再次拉住我,灰色的瞳孔里满是恐惧,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的眼神。他一向是霸道的、强势的、无所不能的,似乎从未恐惧过。 而我,则忍住一切澎湃欲出的感情之苦酿,竭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请你,不要离开我。」 他像是一个垂死的人,竭力抓取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那就是我的原谅。但是,他知道,以我的性格,这是绝无可能的。这一次,无论是我们之间的博弈,还是刚刚燃起的感情的初苗,都结束了。 顿了几秒,我以最缓慢却也是无比决绝的语调说道: 「遇见你,是我一生的灾难。放开我。」 元存勖缓缓的放开了我的胳膊,僵在门口。 我转过拐角,直奔出去,奔涌而出的泪水从脸上流下来,被我用手掌迅速的擦干。残存的痕迹直接干在脸上,咸而且烫,有如火山爆发时的岩浆,余热不绝。 人性啊,真是极可恶的东西!当你全心全意对一个人投入时,这人往往会背叛你。因为你已经全然付出,再也没有新鲜感,也再没有追求和利用的价值。放低了自己,得到的便是「不珍惜」。
第百三十三章 家人心话 今天的节日过得真好,好得让我心痛流泪。如果大哥在世的话,一定会为此欢心几分,说不定还会绘一张小画,留以为念。 全家老少、不分主僕一团和乐,连近来不常走动的叔伯关系都更亲近了几分。他们为我结交到了元家这样的世家公子感到诧异而惊喜,说着「眼光好」等等一类的奉承话,好像一时间都有了指望,只是这个指望不是王家,而是如日中天的元家。 我还没有向他们透露自己和元存勖的关系,整个家族上下却已经由一而二,由二生三的传开了。我便吩咐家里的所有僕人不准对此事评论一个字。如果有人知道了今天晚上元存勖和文沁的事,再添油加醋传出豪门恩怨之类的话,那就有好戏看了!到时候,王家的颜面何存?父亲和大哥在天有灵的话,救我离开着水深火热的流言吧。 不过,今天晚上至少是平静的。母亲的心情很不错,欢喜得甚至没有察觉出我刻意掩饰的心伤,只以为我累了。她知道我忙碌了一天,便劝我早点歇息。可是她自己呢,却一直在爱不释手的摆弄元存勖送给他的血压仪,搞不明白,又问大嫂这个玩意怎么用。 我怕她着急,便没有立即回屋,而是打开那个血压仪的盒子,给她示范了一遍操作流程,最终测出了她的血压数字。 母亲听了,十分高兴,笑着感慨道,「真想不到,现在的物件都这么神奇!要是你父亲还活着,他也会和我一样喜欢的,就不用再找大夫天天折腾来折腾去了。看,这多省事!」 大嫂也在一旁笑着说是。李嫂等人已经领着芸儿睡觉去了,见时间尚早,不过八点多,她便坐在大厅里陪母亲说话,一起分享这过节的喜悦。我也理解,回到屋里,一个人守着熟睡的孩子,难免寂寞。 「您喜欢就好。记着常常用,别留着。」我特地提醒母亲说。 人一上了年纪,什么东西都喜欢藏起来收着,而不是拿出来用。束之高阁,久而久之,放也放糟了。 「是想用,就是怕这些新鲜东西不禁用。弄不好,给用坏了,可怎么办?」母亲磨搓着血压仪外层的竹制盒子,有些疑虑的说道。 「妈,您担心什么?坏了总会有人会修的。想用就用吧。」大嫂在一旁笑着劝道。 「你说的是。不过这是进口的东西,说是什么国制造来的着?——哦,对,德国,只怕不好找师傅啊!总不至于要找一个德国师傅才行吧?」 「这是元家二少爷买的,他一定知道什么师傅会修。到时候找他不就得了?」大嫂笑着说。母亲恍然大悟,笑自己犯傻。 耳朵里飘进他们提及元存勖的话,我几乎可以听到自己心碎了一片片落到地上的声音,但在母亲和大嫂的眼睛下,只能悄悄地、一声不响的捡起来,重新攒上。如此往復,一遍又一遍。 「槿初,你看你大嫂说的,简直把元家少爷当成自家人了。」母亲这句话的言下之意,分明是在问我和元存勖的实在关系。 「现在虽然不是自家人,但这点小事,还是可以帮忙的。」我故作轻松的笑着说。 「现在不是,那什么时候是啊?」大嫂追问道。她一向不多嘴,但是嫁入王家多年,她最了解母亲的心思,所以这句话,只是代母亲多问了一句而已。况且心细如她,席上元存勖看我的每一个眼神,与我的每一个动作,都已经落入她的眼里,这一切,还会有差吗? 我的心里在说,他永远不会是王家的人。然而脸上却浮着笑,故作羞涩的说,「以后自然会告诉你们的。」 「那好,我们不催你,等你自己主动说的时候。」母亲满意的笑道。 第百三十四章域外生乱 芸儿整日抱着那个轮船玩,在地板上推来推去,乐此不疲。我看着,只觉得家里有一个孩子真好,能够解除一切寂寞和隐苦,对于年轻守寡的大嫂如是,对于心如古井的我亦如是。时间久了,我便自然而然的习惯了这样的慢和静——无论生活,还是生意,虽然皆是死水,但是却按部就班的倒换着。 在这整日被烧杀抢掠的新闻淹没的日子里,死水也是好的,是珍贵的。就像在沙漠里行走一般,哪怕是一滩污水,人也会因之而活,无则就此而死。 只可惜,这样的死水和污水似的日子也不能长久。 多日没有收到方云笙的电报,我不由得心生奇怪。本以为是战乱阻隔,结果到了月末的时候,方云笙那边仍然没有发来生意方面的讯息。按月汇报情况是王家茶庄的惯例,他一向是一个按时守约、一丝不苟的人,绝对不会有如此疏漏。如果中途阻断,而没有得到我这边的回信,他也一定会及时补发电报的。 现在,已经晚了四天,我不由得担心起来:难道方云笙在东南亚那边遇到什么麻烦了? 果然,数日之后,跟着方云笙一起去东南亚的副手李文龙发来电报说,方云笙在印度尼西亚的棉兰遭遇当地地头蛇的刁难,被打伤了,连同几个伙计一起关进了监狱;当地的三家茶庄也地方政府被封了。他本人正在回国的途中。 我听了,大吃一惊。还没来得及反应,方文氏不知从哪里听到了风声,惊慌失色的来找我询问方云笙的情况。我以为她接到了什么信息,甚是惊讶——但想想也不大可能,任何一个伙计都不可能随随便便给她报信的。 原来,她是听说日本人在东南亚大搞屠杀政策,担心方云笙的生命安危而来的。我暗暗舒了一口气,便说她许是听错了,那样的消息可能是发生在马来西亚的什么地方——因为那里的日本人正在欧美国家激烈交战。而在印度尼西亚一带,日本人一直推行笼络当地上层贵族的政策,并没有进行大规模屠杀抢掠,由此,才把方文氏稍稍稳住。 「可是,云笙已经有一个多月都没有给家里来信了,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据我所知,一般情况下,方云笙给王家公馆寄电报的同时也会给家里寄一封信,报个平安。现在,连信都没有寄来,应该是如李文龙所说,方云笙陷入狱中,已经失去了人身自由。不过,我没有告诉他李文龙回来的事情,也没有提及其他,以免她为此更加忧虑,万一想不开,如何向方云笙交待? 于是,我只好劝她如今战事吃紧,连电报都常常发不到,何况信件。中途遗失也是难免的。 其实,我内心深处的担心并不亚于她,只是凡事不能慌张,更不能声张。一旦不小心将王氏茶庄在东南亚被查封的消息传播开来,对于其他地方的生意绝没有任何好处。说不定还会因此遭到日本人的「特别关注」,再按上一个什么与印尼通敌的罪名,那就更加棘手了。 为此,我固然难免心烦意乱,却还是默默的思忖办法。未几日,李文龙本人也到了王公馆,将情况一字不落的介绍了一遍:原来,印度尼西亚华商甚多,本来是平安生意,王家茶庄在那边也已经步入正轨,势头向好,但不知怎的,突然就被地头蛇盯上了,也不知道幕后是不是有人主使,便藉故寻衅滋事,挑起事端。方云笙也没有和他们争执,就被打了一顿,送入了狱中。当日李文龙正在外出办事,是一位当地好心的老主顾给他报的信,他才侥倖逃脱。 母亲知道此事,也甚是焦虑,问我怎么办。她其实已经猜出我可能会亲自走一趟,但是我一个女孩家,又是在如此战乱之际,她是无论如何不能放心的。我宽慰着她,私下里却早已悄悄安排下去,让几位掌柜的从沪上茶庄挑选了一个懂马来西亚语的伙计小周,打算让他以及小杨伴我同行,此前的李文龙则给我们做嚮导。 这件事,恐怕没法派给别人去,其时其地的决策,只有我能当机立断。如若等到别人来回通报消息,只怕方云笙生死难定。
第百三十五章 临行之夜 我先找到几位主要的大区主事和掌柜的,交待了一些生意上的主要事宜;同时嘱咐好母亲、大嫂等人不要经常出门,如有突发事件便去求几位交好的世家,等等。最后,为避免此行出现不测,我还将家族的重要资金和机密文件全部转到了德元的名下,同时向母亲和大嫂交待了头头尾尾。花了三四天的时间,一切安排完毕,便决定启程去印度尼西亚探察实情,解救方云笙等人。 临行前的晚上,我让大嫂的贴身小丫鬟小英子帮我一起整理行李,因为不知道会在棉兰停留多久,所以边翻边挑,弄得整个屋子乱糟糟的。才收拾到一半,母亲走了进来,被这景象吓了一跳,语气里带着几分爱怜的责怪道,「你这孩子!怎么不跟我说一声?好帮你一起收拾。」 「没什么,左不过这些琐碎东西。这不是有小英子在这帮我吗?」我笑着说。 「她一个孩子,一问三不知。你呢,也不常出门,怎么想的周全?」母亲满含爱意的看着我,说着便让小英子去和大嫂看孩子,自己亲自帮我叠衣理物。我本不愿她为此辛劳,身子累倒不要紧,怕的心中不舍,我走后她再生出什么心病来。 「这些都是要带的?」母亲看着这摆了半床的家什杂物,问道。 「不,这些都是要留下的。带多了路上不方便。」我答道,「能带的都放在箱子里了。」我指着床脚的一只过膝的长方形箱子道。 「这点怎么够?听人说棉兰一带气候多变,刚去的时候容易水土不服,不仅要带足薄厚衣服,更要备上几种药,以防病倒。」说着母亲便要多放衣服,被我左说右说止住了,但还是把自己的小药箱取来,执意给我包了几类常用药放到箱子的夹层里。 「哎,路那么远,到那人生地不熟的,你能应付过来吗?」母亲满心焦虑,她从来没有这样怀疑过我。我明白,以前的所有行动都是在她可以顾及的范围内,现在突然远行千里,她想看却看不到,想听也听不到,如何知晓我的平安? 儿行千里母担忧,这句老话说得一点儿不差。 「我会好好照顾自己。有小杨他们在,您还不放心吗?」我把小杨「端」出来,好让她宽心。母亲一向是放心小杨的,所以平时出门都是叫他陪我。 「派个人去不可以吗?广东的老华,山西的老周,都可以啊——你一个女孩子家,我怎么放心得下!」 「妈,我也考虑过这些办法,可是现在各地的生意也很艰难,这些掌柜的走不开;一走就都乱套了。」我解释道,坚持着。这个决定已经作出,是不会再更改的。 「槿初,你告诉妈,是不是你和元存勖之间发生了什么事?闹别扭了?」母亲说的话一针见血,锐利到可以让我咬舌自尽。这几天,我和元存勖一点儿联络都没有,没有见面,没有约会,甚至连一个电话都没有通过,着自然让母亲生了疑虑。 这是事实,而我却不愿回答。我之所以义无反顾的决定前往千里之外的印度尼西亚,究竟是为了救方云笙的命,还是为了逃避元存勖的魔? 我不想让母亲担心,便故作轻松的说道,「妈,你别多想,没有的事。我真的是找不到更合适的人,也不放心。方云笙在牢里,朝不保夕,别人处理不好。换做您,您会随随便便派个人去吗?」 母亲听了,不再说话。只是默默的帮我一起叠衣服,理包裹。 如此忙忙碌碌,直到很晚。我催她去歇息,她才总算回去了。但不多时,又和大嫂一起过来了,大嫂怀里抱了一个小小的包裹,包得严严实实,给我递来放到手提包里。 「这是我和妈刚刚做好的点心,都是你爱吃的,带在路上,饿了好吃。」大嫂轻轻的说道。她们俩的眼圈都是红红的,一定是方才在厨房里偷偷哭过。 我接过来,说不出话。 蓦地,母亲紧紧抱住了我,呜咽着低泣起来。我看着她额上深深的皱纹,鬓角花白的头髮,不由得心中一痛。我心中自然明白,自从德元、明曦离家之后,膝下儿女天涯海角,她心里的依傍更少了。原本是和和乐乐的一家人,现在却是四分五散;原本是富甲一方的王氏大族,现在却是家业凋零。对此,我又愧疚,又无奈。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当时代的车轮无情的碾压人类的时候,任你如何挣扎也是无用的;当一个民族全体受到异族的倾轧和侵略的时候,个别也许可以逃脱,但是大多数,都只能默默得忍受这份罪。这是一个时代的噩运,更是一个民族的噩运。既然活着,只有默默隐忍,等待春暖花开的那一天。 「妈,您放心,我一定尽早回来。」我安慰她道。 大嫂也劝母亲说,「妈,您这样,槿初在外也放下不下啊,是不是?您好好的,她自然也少些牵挂,办完事就回来了。」 这样劝慰着,母亲终于止住了泪,和大嫂一起回房了。 看着母亲忽然间衰落的背影,我不由得握紧了自己手中的那包点心,真希望,那股带着亲人味道的热量,永远不要从我的手心散出。 第百三十六章奔赴棉兰 奔波了半个多月,我们一行人终于到达了一片陌生的土地——印度尼西亚北苏门答腊省首府,棉兰。 印度尼西亚这个国家,位于亚洲东南部,地跨赤道,与巴布亚纽几内亚、东帝汶、马来西亚接壤,与泰国、新加坡、菲律宾等国隔海相望。与拥有广漠的陆地的中国不同,印尼乃是由上万个岛屿组成,可以说是全世界最大的群岛国家,因此被人称作「千岛之国」。只不过,如今这个处处青山绿水,四季皆夏的翡翠一般的国家,也落入了日本人的手里,受制于人。 相对于重兵压阵、惨遭蹂躏的华夏大地,这里还算是好的。至少贸易方面还算顺畅,依旧是东南亚最繁荣的市场之一。 方云笙等人开展茶叶生意的首选地是棉兰。棉兰是印尼第三大城市,濒临马六甲海峡,是印尼对外贸易的西大门和国内外游客的主要出入境口岸之一,也是东南亚一带进行货物贸易的主要流转枢纽,以此为根据地开展生意,对生意上的运输、流通和推广甚是有利。而且,棉兰一带聚集了许多有名的华商,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这里有最富有的华人,也有最穷的华人;有最美的海滩风光,也有最冷的世态凄凉。 到了王氏茶庄的大本营,听了当地一些主顾的说辞,我才进一步了解了这件事情的原委。 ——原来,王氏茶庄在棉兰一带招募了很多当地人做工,建立了厂商和工人互相扶持的组织,由此不仅解决了茶庄用工紧缺的问题,还帮助许多经济困难的人们赚了不少钱,足以养家餬口,自然,这一举动很是受到地方百姓的爱戴。不过此地治安并非十分严整,地头蛇横行乡里,甚是霸道。王氏茶庄的善举激起了地头蛇的嫉妒,遭到了他们的百般刁难——这些人月月收取无理的保护费,地方警察也不敢问、不敢管。起初,方云笙等人还按照惯例给一些钱,只求息事宁人,谁知久而久之,这些痞子见茶庄生意红火,便变本加厉,一再勒索。被方云笙拒绝后,那些地头蛇便故意找茬,和茶庄的伙计们发生口角,打了起来,地头蛇的黑老大早已暗中勾结警察局高层官员,某长官一声令下,便不问青红皂白,把茶庄主事方云笙和几个伙计一起抓了起来,投入狱中。 我和李文龙先到警察局,花钱打通了关系,得以见了方云笙一面。幸好方云笙伤得不是很重,只是在监狱里吃不好睡不好,精神状态甚是萎靡;看他的脸色,多日未曾梳洗,已经髭鬚满面,黑瘦许多。哎,这半个多月以来,睡在狗窝一般潮湿阴暗的牢房里,就算留得性命,也难免要脱一层皮。 不过,来不及嘘寒问暖,只和他商量此事的解救之策。方云笙想了想,让我去找当地的华商首领——一个叫做陶伯年的人。据说此人乃是东南亚一带数一数二的富商,旗下产业良多,家财万贯,钟鸣鼎食,被人冠以绰号「陶朱公」。(歷史上的陶朱公原名范蠡,曾辅佐越王勾践兴越国,灭吴国,一雪会稽之耻,功成名就之后激流勇退;后以经商致富,富甲一方,广为世人所知,唤作「陶朱公」。后代许多生意人皆供奉他的塑像,称之财神。)据说此人深藏不露,却很有威望,说出的话,一句顶一万句。只要他肯为方云笙的事出面,一切就有希望了。
第百三十七章 拜访陶府 从监狱出来,已经是下午。李文龙已经帮我等安排了住处,想让我们歇息一下再做打算。然而,想到方云笙在狱中受到的折磨苦楚,我已经等不及到第二天再去拜访传说中的陶朱公,于是当天晚上,便备了厚礼,和李文龙、小杨一起去了陶府。 见惯了国内的大城市,会觉得棉兰很袖珍,不过三百多平方公里,不足上海全市的十分之一;见过了上海的繁华富饶,会觉得棉兰很简约,没有靓丽的楼宇、街区、闹市,人口也是寥寥无几。然而这座小城却因为拥有大片肥沃的火山土,已开闢为印尼全国最大的种植园区,主要种植菸草、橡胶、咖啡、茶树和油棕。 听李文龙等人介绍,这个所谓的「陶朱公」,便是以菸草发家——据说其名下拥有十多处种植园分布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地,旗下开着三四家公司,至于拥有的土地、工人更是不计其数,因此,其人可谓是东南亚一带赫赫有名、首屈一指的菸草大亨。我暗想,能够成为印尼一带华商之首领,富可敌国也属意料之中。 陶府坐落在一处别墅区,是个三层高的仿欧式小洋楼,外面是一圈经过精细修剪的草坪和花园。一簇簇绿植,环抱着别墅区,如同众星拱月一般。 递了名片,便有佣人来接应,引我和李文龙走过花园,进入客厅;小杨则将车停在在距离陶府不远处的一家咖啡店门口,在那里等候我们。 一进去,只见灯火辉煌,耀眼夺目,人声鼎沸,一股美酒与雪茄混合的烈香扑面而来,让我们甚是吃了一惊。我才意识到,原来这里正在举办一个party,男男女女大约十几号人,有华人,有马来西亚人,还有几张欧美的面孔……他们正在兴高采烈的聊天、喝酒,还有人在大声的笑。这些人忽然见到一个穿着旗袍的中国小姐和一个陌生的男子走进去,立时变得安静了,一双双眼睛齐刷刷的射向了我们。 没想到竟然撞上了人家的聚会,只希望不要搅扰主人的兴致。我稳住颇有些莫名的紧张,在心里暗暗忖度。这时,一个年近六十的老先生迎了出来,只见他花白头髮,精神矍铄,一双眼睛虽然布满了皱纹,却是炯炯有神,一看便知道这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 ——想必这就是陶家的主人陶伯年了。 「晚辈王槿初,冒昧造访贵府,还请陶公见谅。」我对陶伯年甚是恭敬的说道。说着,便递上了精心准备的礼品——两盒王氏茶庄出品的最为优质的名贵茶叶,一盒大红袍,一盒碧螺春,给了迎上来接取的僕人。 「久闻灵石王氏大名,久仰久仰!今日一见王小姐芳容,实为陶某之万幸。」陶伯年和善的笑着,引我和李文龙落座。 他的这句话说得很是客套,与一般主人家没有什么不同,但却让我感到十分惊诧:他只是看了一眼我的名片——依旧是当年大哥亲自为我设计的名片,上面仅有我的名字和茶庄标志,并无其他,可是此人却看出了我的来路,并且准确的说出「灵石王氏」,而不仅仅是通常所说的「太原王氏」,可见他对中国之有名的晋商颇为熟知。 席间,他很大方的把我引荐给诸位客人,简单而友好的介绍了一番,让我免除了冒然闯入陌生人群体的尴尬和不适。至此方知,原来这是陶伯年女儿的生日party,由此邀请了棉兰交好的朋友一起庆祝一番。 不久,party结束,客人陆续离开。眼见夜色已深,主人就要谢客休息,但是我内心的焦虑凝结不散,不想白跑一趟,便瞄准时机寻了一个空当,单独找到陶伯年,免去客套,直接说起来意。 陶伯年听了,表示对此事略有耳闻,笑着说,「原来是这件小事。不急不急——难得王小姐远道而来,一定先在棉兰多住几日,让陶某且尽一尽东道主之谊。至于你所说的方掌柜诸人,我明天就派人前去安排,不消几日就会安然放出,你只管放心好了。」 陶伯年依旧面色和悦,一副处事不惊的态度,让我一时间看不出所以然。但听他这样一说,我也不好再强烈要求什么。毕竟是求人办事,只能听从其命。便道了谢,告辞而去。 第百三十八章错认佳人 出了陶府,我的心稍稍安宁了一些。虽然这里是一个陌生、遥远的国度,但想到方云笙等人在这里已经不知不觉耕耘了将近小半年,为王氏茶庄开拓了一片重要的市场,便油然生出几分亲切和欣赏。此时,虽然夜色已深,却是月华如水,照彻人间。因为少了许多如沪上那般耸入云端的高楼玉宇,这里的风直贯长空,抚人面而透人心。 正和李文龙说着话,慢慢的走着,忽然一个人影闪到身后,朝我颤颤的唤了一声「阿澜」。 我勐然回头,看到一个中年男人——好像也是才从陶府出来,可能是其中的客人之一。听他的口音,很像是福建一带的人士;观其相貌,虽然看不太清楚,却像是一个绅士,不同于地痞流氓一类,由此我的畏惧稍微减少了一些。 「您在叫我吗?」我看他的眼睛正是看向我,便问道。 「你,先停一停脚步。」说着,那人走上前来。李文龙不知其为何意,便上前挡住了他。 「对不起,我不认识你。」我缩了缩身子,说道。 借着月光,李文龙打量了一下来人,但也认不清,便问,「请问阁下是——」 「你——你是阿澜,一定是!」那个人并不理睬李文龙的话,很固执的看着我,说道。 月光照到他的暗黄色的脸上,可以看出他的表情有些激动,一双眼睛紧紧的盯住我,像是真的见了他自己幻想中的「故人」一般。可是我已经在脑海里寻觅了好几遍,并没有关于这个人的印象或是影踪。 「先生,你认错人了。」我撇下一句话,便拉着李文龙急匆匆往外走,以免多生事端。 谁知那人两步并做一步的追了上来,拦住了我,声音极为悲切的说道,「阿澜,难道你已经忘了我吗?我是阿峰,是阿峰啊!」 「我不是什么阿澜,真的不认识你。」我说道,只想绕开他,赶紧走出这条小路。李文龙不知对方身份,亦不好动手,只能看其动向,与其僵持。 「难道你真忘了吗?我们曾经在这里——就是陶府后面的海滩上,一起度过多少个美丽的日子?柔和的夏日里,我和你,躺在沙滩上,背靠着背,享受着阳光……」 他不厌其烦的描述着细节,可惜我完全听不懂。突然,他一把推开李文龙,蓦地死死的拉住了我的手,要把我拽走。 「请放手!你真的认错人了——」我忍不住叫出声来。李文龙从后面勐力抱住那个人,喊道,「二小姐,你先走!」 我从他的拉扯中奋力挣脱,快步朝咖啡店的方向跑去。可是小路上没有灯光,陶府里的光亮也找不到这里,我只觉得又累又怕,担心自己迷了路。 「阿澜,你不要走,不要离开我。」那人试图挣脱开李文龙的束缚,两人扭打在一起。 没走几步,小杨也闻声赶到,护到了我的身前。那人没有理会这些,只是呆呆的看着小杨,试图越过小杨看到他背后的我,然而小杨身材高大,我躲在他的身后,感到格外安全,只探出半个脑袋观察形势。 「你真的不是阿澜?」那人依旧不看走开,依旧重复着心中的问题。 在不知情的人看来,这个人不是疯子,就是傻子——在这深夜里漫无目的的奔走,寻找一个叫「阿澜」的无影的魂魄。 我还没有说话,只听一个声音高唿道,「主人!」 朝那声音看去,只见一个五十来岁的中年人领着四个人高马大的男保镖——他们看上去既职业,又强悍,瞬间团团围住了我们,无路可出。不会是碰上了地头蛇吧?那就惨了!果真如此,我们还没有救出方云笙,自己先要被圈进监狱了。想到这,我的心里顿时忐忑起来。 只见那位主人模样的男子淡淡的瞅了来人一眼,摇摇头,道,「她不是阿澜。我们走吧。」这时,他的声音已经恢復了平静,却盛了满满的嘆息,像这秋夜的空气一样潮湿。 看着那几个人的身影,我余惊未定,满腹狐疑,却也没力气再多想什么,回到旅馆后,几乎是瘫在了床上,一觉到天明。
第百三十九章 菸草大亨 转日一早,便接到陶伯年的邀请,他请我去参观他在棉兰的菸草种植园,不知何意,然我也不好拒绝,只得答应。毕竟方云笙的自由之权,还在此人手上。还好,陶伯年这个人看上去和方云笙也没有什么利益瓜葛,想必不会对我们怎样。 菸草种植在印度尼西亚已有数百年的歷史,长期以来菸草已成为这里村民增收的主要项目。棉兰地区独特的气候、地理条件也为种植菸草提供了先天的自然优势,使得遍布各处的菸草种植园已然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 菸叶种子通常在二月播种,并在四月至五月间移栽到大田里。叶片开始变黄时就要採摘,从七月中旬持续到八月末。菸草的叶子十分肥大多汁,所以採摘时自末端起,先用手採收底部的叶子,然后等几天,让剩下的叶片继续成熟。当中部的叶片也採摘后,再等几天,就轮到最肥厚多汁的顶叶了。 现在正是七月份,陶府的採摘园已经开始忙碌了。陶伯年带着我和小杨转悠的一个片区,我便感觉到头晕和呕吐,可能是因为吸收了菸叶中的尼古丁的气味的缘故。 陶伯年见我如此反应,便笑道,「可见王小姐不怎么抽菸啊。」 我笑着点了点头。他便也不再强迫我继续转下去,转而说,「这样,咱们去秦府的咖啡厅坐一坐。」 说着,我们便去了距离菸草种植园不远处的一家咖啡厅。咖啡厅的招牌很古怪,只有一个篆字——「秦」,很有秦皇汉武的大气。走进去,面积不大,只有十来张桌椅,装潢得却是古香古色、精緻典雅。如果招待我们的不是来自印尼、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等地的服务生,我一定会以为自己身处老北京某一处王府改造出来的会所里。 我和陶伯年才坐下,便有一个人迎来出来。一看,竟然是前日晚上遇到的那个纠缠我的「疯子」! 此刻,他却一点也不像一个疯子,而是一身白色西装,彬彬有礼,俨然一位标准的绅士。再看他的言谈举止,也十分文雅,给我们点咖啡的时候,和服务生说的竟然都是纯正的英语,而不是印度尼西亚语。其发音之精准,让在外留学数载的我都不得不惊诧而且佩服。 落座之后,陶伯年便向我介绍说,这位是印度尼西亚有名的咖啡富商秦老闆,——棉兰所有的咖啡种植园都是他名下的产业。 「你好,王小姐。」他很有礼貌的问候道,「尝一尝我们的冰咖啡,如何?」 我点了点头,笑了笑,客气的道了声谢。 他亲自调制了一杯,递给我。咖啡中加了奶泡、糖和冰块,口感微甜凉爽,几乎没有咖啡的苦涩味道,是适合夏季消暑的饮料。 我尝了一口,感觉很凉爽,很舒服。 陶伯年笑道,「秦老闆果然待客周到。知道王小姐不习惯咖啡,特地加了奶泡。我就喜欢纯咖啡,苦而尤深,哈哈!」对方笑而不语。 我解释说,「没有不习惯。以前在英国读书的时候,我也喜欢咖啡,同国人喝茶一样,都是每天不离口的。」 「哦?原来王小姐曾经在英国读书?果然别有气质。」秦氏饶有兴趣的问道。 我则笑着说了句「见笑」。 「秦老闆的咖啡可是专供英国王室的呢,即便满世界如此战乱,也不会影响那些贵族订你的货,是不是?话说这种稀缺之物,我们普通人可是喝不到的,哈哈!」陶伯年朗朗笑道,言语中似乎透露中一种艷羡之意。秦氏只道「客气了」,可能是鑑于陶伯年属于长辈人物,对此说笑只是谦虚应承。 我没有多说话,只听他们两位闲谈,然而从一来一往的谈话中我已经明了:如果说菸草种植园是陶伯年的一个招牌,那么这间袖珍的咖啡店便是秦氏产业的缩影。前者是土豪式的霸气和壮观,后者则是贵族式的优雅和绮丽。 原来,眼前这位中年男子,乃是出身于名门大族、身价名气均鹤立于印尼千百华商的「咖啡王子」——秦玉峰。 第百四十章咖啡叙旧 这次与秦玉峰相识之后,我们之间的误会已经一扫而光。不过为了表示歉意,他还是极力邀请我去他家喝咖啡,我辞不过,便只好从命。心里想着,多交一个朋友也无妨。身在异域,多一份熟人的力量,便多一条出路。 哎,如此想法,固然是生意人的生存之道,可是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会用得如此娴熟。转眼已经在生意场上混迹了两年多的时间,似乎也变得圆滑、圆润了不少。不再直接的拒绝,不再单线的思考,而是做着一、想着二、惦记着三——表现在在脸上却是全然一副专注而认真的样子。 走进待客厅时,秦玉峰正站在露天阳台上,背对着我,向远处眺望着。他身着一袭棉麻白衣,十分飘逸;由于身材很好,骨骼结实而上下匀称,散发着一种成熟男人特有的味道。看样子,他已经等我很久。 看到我,他显得很高兴,请我坐下后,便让僕人都撤下,亲自为我调制饮品。 「想喝什么?卡布奇诺?玛奇朵?」他友好的问道。 「我自己来吧。」我客气道。固然他要尽主人之道,但如此热情让我颇为不安。 「在这里,你就是客。哪有让客人自己动手的道理?」 「如果有机会,那我请你去王氏茶庄喝茶。到时候你也是客,只许我动手。」我笑道。 秦玉峰朗朗的笑起来,说,「当然好。一言为定。」不久,只听咖啡豆研磨的声音轰隆隆响过,他已经操作完毕,递给我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轻轻点染了一些牛奶,说道,「来,尝一尝猫屎咖啡。」 「什么?猫屎?」我一脸诧异——倒不是畏惧什么恶劣的东西,而是忽然想起不久前王氏茶庄的茶叶里混进马桑叶的事,所以神经一下子绷起来。 「不要紧张。尝一尝就知道了。」他鼓励似的看着我。 我看着那深棕色的浆汁,小心翼翼的抿了一口,细细的感觉着—— 哦,这种咖啡很奇怪,奇怪到如梦如幻,一滴入口,只觉得香气浓郁,味如糖浆,口感舒滑,及至细品的时候,那股余香竟然可以长时间地在舌头上徘徊,给人一种优雅、纯净的回味之感。 「怎么样?」 「很好。满口余香。」我赞嘆道,「可它为什么叫猫屎咖啡?」 他说,这种咖啡是由印尼椰子猫(一种麝香猫)的粪便作为原料所生产,故叫「猫屎咖啡」。该种动物主要以咖啡豆为食,在椰子猫胃里完成发酵后,破坏蛋白质,产生短肽和更多的自由胺基酸,咖啡的苦涩味会降低,再排出来的粪便便是主要原料,由于咖啡豆不能被消化,会被排泄出来,经过清洗、烘培后就成了猫屎咖啡。 「野生麝香猫显然是挑选咖啡果实的天然好手,比人的眼睛、感觉还有尖锐,所以猫屎咖啡也是全世界最为奢侈的咖啡饮品。」秦玉峰向我耐心的解释道。 「哦,原来如此。想不到麝香猫竟然是咖啡届的『小蜜蜂』,甘心为他人作嫁衣裳。」 秦玉峰是一个很随性也很随和的人,话不太多,却很儒雅博识,不像一般商人那样,一双眼睛只看着钱孔,一颗心只吊在生意上。和他聊天,只觉得很是聊得来,虽然会因为不够熟悉而有所顾忌,但是也因为这陌生而不必思虑太多,反倒轻松了不少。 秦玉峰没有提起前日的那件事。他只是时不时投给我一束询问的、又像是在验证什么似的目光。我心中狐疑,但是什么也没有问,什么也没有说。每一次对视时,只是浅浅的笑着。他见了,也是淡淡的一笑。 这是一个平静的午后,没有聒噪,没有忧虑。如果我是来这里度假的话,一定惬意得不再想家。只是,与这咖啡中淡淡的苦一样,生活的静流之下,永远藏着一点隐约的涩。
第百四十一章 秦府做客 一杯咖啡品过,秦玉峰接到一个电话,便要出去。我也打算辞别,他却说片刻就回,执意让我等他。我难以辞却,只好留下来。 秦玉峰离开之后,我便半仰在沙发上歇息。其实这几日一直处于马不停蹄的奔波之中,并没有真正的好好放松一下。此时室内光线温柔,环境安和,恰是难得的惬意与祥和。虽然已经一杯咖啡入肚,却没有格外清醒,反而有些犯困,似乎就要混沌得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朦胧之中,只觉得一个人影走过来,一步步靠近我。初始我还以为是秦玉峰,但看那人举止轻柔,形貌细长,宛然一个女子模样,便有些生疑。慢慢的睁开眼睛,才发现真是一个女郎。约摸三十岁上下,一身洋装,十分窈窕。 「你是谁?」我问,仍像是处于睡梦中一般。 「应该由我来问。你是谁?从哪里来?」那女子的声音细细的,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巍然。 「我只是一个客人。秦先生请我上来坐一坐。」我说道。 「哦。他人呢?」 我看着她,没有回答,只是摇摇头。这些问题应该去问管家,为什么盘问似的来问我——听她潜在的语气不是在问秦玉峰的行踪,而是问我为何来此。如此,我便没有责任和义务回答她。 「几日没来,想不到他就约见了陌生的女人。」 我听她言辞凌厉,瞬间除了困意,站起身来,「你说什么?」 这时才看清楚那女人的脸,算不上浓妆艷抹,但也已经过悉心的修饰和打扮,一丝不苟,不过,便是如此,也掩不住岁月隐隐的啄痕。其实她的年纪比我不过大出两三岁,只是在打扮、装束上靓丽许多,显得比我成熟三分。我恍惚觉得在哪里见过这个面庞,一时间却想不起来。 我没有说话,只是不屑的一笑,起身向外走去。 「你笑什么?」她扭过头来,追问。 「笑你看上去如此端淑,却一点不自重,跟我这样一个萍水相逢的人都能吃一罈子没由来的醋。」我的语气里颇有一些不屑之意。 那女子听了,却没有生气,反而也笑了,「想不到你这样尖锐。幸好阿峰不喜欢你这样能说会道的女子,否则我一定会打翻了醋罈子,让你——」 正说间,秦玉峰已经回来,我们听到了他在楼下的脚步声,他也听到了我们在楼上的说话声。不过,只是尾声。 「什么醋罈子?好好的咖啡不喝,要醋做什么?」 那女子微微面露难色,只抿嘴笑着,不说话。 「天气太热,喝醋避暑。」我接道。 「呵呵,也是,山西的醋很有名。那里人吃醋如吃茶,都当做平常之饮品。有种果醋,格外爽口。陶小姐祖上是山西人,自然对醋情有独钟。」秦玉峰笑着说道。 「你也是山西人?」那女人忽然转过头来,有些惊诧。 「原来你们还不认识。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从中国来的王槿初小姐,家里便是晋商大族灵石王氏。这位是陶淑仪小姐,陶伯年的独女。」 原来如此华贵装束的背后,是菸草大亨的招牌,怨不得连人带其言语,都如此金光灿灿,骄矜傲然。 陶淑仪见秦玉峰介绍我是晋商大族,嘴角似笑非笑。我能够揣度出她的几分意思:以她陶家之身份,什么样的大族能够入其法眼呢?虽然他们不在中华大地之内,可是名气、财富、地位,哪一样会输给王家呢? 不过,她很快隐去了这点不屑,挽住秦玉峰的胳膊,附和的笑道,「我说呢,什么人能够有福气喝你亲制的猫屎咖啡呢!」 我不喜欢多事,简单说了几句话,便和秦玉峰道了别。他要开车送我,被我辞过,又说改天会登门拜访,我也只当客套,不以为意。 我本想藉此机会了解一下秦玉峰这个人的势力范围,看能否在方云笙的事情上帮些忙,但今天显然没有得到很好的机会。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他肯帮忙,一定和陶伯年说得上话,不仅是因为他们生意上的交情,还因为他们的关系之桥樑——那个陶淑仪,一定会帮秦玉峰传话。 第百四十二章半路遭匪 当日下午,便和小杨及李文龙一起去探望方云笙。他们几个人已经被转移到了一间环境稍好的牢房——至少多了一扇窄窄的窗户。同时遭受的刁难也少了些。看这变化,想想也许过几日陶伯年帮忙疏通好关系,警察局就会把他们放出来了,由此,心里不由得生出几分希望。 从狱中出来,李文龙去码头办事,我和小杨返回旅馆。到了一处路口,拉着我们的黄包车忽然停了下来,叫我们赶紧下车。还没等我们反应过来,车夫已经一阵风似的跑掉了,连车钱都没来得及要。 我们被晾到了马路上,才发现对面停了一辆黑色的老爷车。车里下来了五个人高马大的人,都是靛青色短襟衣裤,为首的一人头髮全秃,标志显眼,面色邪恶,看上去是一个首领模样的人物。一双眼睛不屑的看着我和小杨,如同看一抹连重量都没有的空气。 小杨见形势不妙,护在我身旁,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那秃头没有说话,旁边的一个手下代言道,「你这小子没长眼睛?连我们九爷都不认识?」 原来这秃头不是别人,正是棉兰一带人见人怕的地头蛇——外号叫做老九的黑老大。方云笙给我说过他的名号,没想到今天他们会拦在这里,一副请君入瓮的架势。 小杨冷冷的看了秃头一眼,没有说话。 「请王小姐出来说话。」秃头老九忽然道。 我先是吓了一跳,随后却舒坦了。他既然要找我「说话」,而不是上来就蛮不讲理的打架,那么还是有希望和这种人斡旋一会儿的。 「找我什么事?」虽然知道他不怀好意,我却依然鼓着勇气盯着他。 「没什么大事。就是兄弟几个最近手紧,跟王小姐要点儿过路费。」 这不明摆着敲诈吗?可是他们怎么知道我们会在这里经过,难道有人跟踪了我们?又向他们通风报信? 「多少?」 我省略了为什么,直接问价。好人不吃眼前亏,如果花一点钱能打发他们,让我们平安回到旅馆,也是划算的。 「一万美金。」 进来东南亚各国货币波动不稳,诸多地方上的商人已经暗地使用美金结算。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数字。真是狮子大开口! 不过,印尼的普通人日常生意、生活还是用印尼盾(印尼法定货币),哪会想到什么美金? 我瞪了他一眼,道,「什么人指使你来的?」 「我九爷还用得着别人吆来喝去?」 「你敢开口要美金,就说明你背后一定有人。否则,凭你——」我摇摇头,「就算是你是地方一霸,也不会晓得美金的好处。」 要美金的人,无非是为了在此国家混乱、金融不稳的形势下便利国际贸易。一个地头蛇,跟国际有什么关系? 秃头老九见我这样说,一时傻了眼,有些灰头土脸不知如何辩驳。片刻,他又摆出一副凶神恶煞的神态,道,「你不必多管其他。只说给不给钱吧?如若不给,我就立即让人打断这小子的腿!」 说着,几个人便抄出一根根铁棍,围了上来。小杨已经做好格斗的准备。一时间,空气凝结,散发着血腥的味道。 这样的力量悬殊,让我的心不由得悬了起来:他们为了钱,可能不会对我怎么样;然而小杨,却是他们这笔交易受阻的出气筒。如若真打起来,铁定吃亏。
第百四十三章 及时脱身 正在焦灼间,忽然一拨人拿着棍棒,从远处奔了过来,阵势之磅礴令人目瞪口呆。所有人都吃了一惊,不知这些人是敌是友,于是紧张的氛围之中又增了三分火药味,群殴似乎一触即发,连此刻的这点僵持都不能够了。 然而待那些人靠近,我的心却扑通的落了地——领头的竟然是李文龙!他怎么知道我们在这?还特地带了七八个伙计来解围? 李文龙等人站在我的周围,冲着秃头老九嚷道,「你们要干什么?光天化日之下,还敢当街打人劫财么?」 「你小子口气不小!」秃头老九见到李文龙的阵势,颇有几分不爽,很明显,他虽然人强马壮,但是在这局势下,如若动粗,只会两败俱伤。伤了不要紧,要紧的是名声。 可见这次他并没有准备好,没有提防到我们会悄无生意的「召唤」救兵。 旁边的一个手下见此形状,也揣摩到了老九的心思,便道,「九爷,要不咱们先饶他们一回?」 这人实在有眼力,很自然的给秃头老九搭了一截台阶。 秃头老九一巴掌打过去,把那人打了一个趔趄,怒道,「走?就这么便宜她?」他的一双眼睛不甘的盯着我,像是硬要从我身上挖出金条来一样。 「拿枪来!」他的手忽的伸向一个属下。 我当即一惊。难道他今天咬定了猎物不肯松口?甚至为此当街杀人? 这时,刚才挨巴掌的手下又靠近秃头老九,贴着他的耳朵低声说了几句话——因为距离近,已经随风飘出,入了我的耳朵。他的大意是说,他们今天身上没敢带傢伙。 秃头老九又一个巴掌扇过去,「废他妈的话,老子见局长怎么能带枪?可谁告诉你老子不带你们也不用带?」 「最近警局管得严,不让咱兄弟带枪过去。」那人一脸委屈。 原来他们果然是和警察局有所勾结。不过,没想到这本是一件坏事,却在此时此刻变成了一件于我们有利的好事。 身上无枪,就像老虎没了牙,自然矮了半截。如果硬要拼命,也未必打得过小杨和李文龙他们。于是,秃头老九也无以继续嚣张下去,只好一声喝令,灰头土脸的走了。 「你们怎么知道我们在这?这么及时的赶过来?」回宾馆的路上,我们问起李文龙。跟着他来的几个伙计都散去回家了。 「哎,我在码头上遇到一个人,正在四处打听王家茶庄。我想着许是和王家有瓜葛的人,便把他领来了。回来的路上,却听几个车夫说地头蛇老九他们又在闹事,一说地点、情形,我就揣摩着,不会是特地来找二小姐的麻烦吧,就忙叫了几个伙计,急匆匆赶了过来,没想到还真给碰上了。嗨,幸好没误事!」 小杨拍着李文龙的肩膀,心有余悸的道,「多亏你了,否则我真是独力难支。我倒不怕什么,只担心这些人对小姐怎么样。」 「什么人在打听王家茶庄?」我的余惊已化,但却因为李文龙的那句话起了疑虑。 李文龙把那人的年岁、模样、穿着打扮大致说了一下,「一个男子,年岁不大,二十七八;细高身材,长脸儿,少爷模样的人。」 「他姓什么?」 「问过他,不肯说。我也不认得。不过看样子不像什么坏人,我就把他带到旅馆附近的一家茶馆去了。」 李文龙此前常在东南亚一带办事,自然不太熟悉国内的生意人物。不过他也并不鲁莽,为我等安全考虑,并没有把来人直接带到宾馆去。 会是谁呢? 我思来想去,不得其解忽然想起一个几乎已经在忙碌中沉寂的影像,于是问李文龙,「那人的耳根处是不是有一道伤疤?」 李文龙怔了一下,「二小姐认识他?」 第百四十四章冤家上门 到了旅馆,我径直走进去,告诉小杨,不许放元存勖进来。李文龙不解何意,但也猜出一二,可能对我来说,这个人多半是「来者不善」。 回到卧室,我简单吃了些饭,便伏在床上看一本英文小说,权作打发时间吧。其实白天的事已经让我心绪繁乱,但是睡又睡不着,只好如此煎熬着,只求陶伯年那边早点回復讯息。 不多久,女僕上来敲门,说有张纸条递给我。 接过来一看,上面只写了四个字:我想见你。我把纸条攥在手里,只觉得连同自己的心也一併攥紧了。本来以为来到他国异乡,可以逃避这一切,却发现,这个阴影终究不肯散去。他怎么知道我来印度尼西亚的棉兰?店里的人不可能告诉他——我临行前早已打过招唿,对此事保密。那还会有谁? 我把纸条扔进纸篓,直接坐到床上,蒙起被子躺下。依旧睡不着,依旧这样耗着时间。只觉得月光轻轻洒进来,像一层雾,也像一层纱,遮蔽了外在的黑暗和恐惧。 忽然,只听风簌簌的吹进来,雨滴噼噼啪啪的落下来,打在窗子上。秋日的雨水说来就来,和胆汁质性格的人的情绪一样多变。而且在风的助推下,来得如此急迫,如此勐烈。 窗帘飞舞起来,像天女的裙摆一般,然而在这漆黑的暗夜里,在我一个人独住的卧室里,却显得格外张狂肆虐。 我起身去关窗子,却在帘子飞起的那一间歇里,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 他低着头,侧对着我的窗,半低着头,像一颗被雨打衰的半弯的向日葵。他的衣服湿透了,头髮也已经紧紧的贴在了额上。整个人,如同一座石雕。 我这样看着,有些于心不忍,虽然对他生恨,内心深处却不希望他为此遭受不必要的罪。既然我们之间已经没有关系,他就不该演这齣苦情戏,我也没必要在这里看。 我叫来女僕,让她叫元存勖离开这里,顺便带一把伞,给他遮雨。 很快,我便听到楼下传来一阵高音量的争执的声音,小杨也加入其中。两个声音劝人走,一个回应表示不肯。 「你来这里做什么?」我走到楼梯门口,只往下走了两个台阶,朝下面的那个人问道——本来是有几分心疼的,到嘴巴就变成了一贯的冷冰冰的语气。 元存勖抬头看到了我,怔怔的凝望了片刻,才低声道,「是你母亲叫我来的。」 我听了,心中一惊。母亲出什么事了吗? 印尼通讯设施落后,很难找到一部电话,因此之前只好发电报回家。难道母亲没有收到我的电报吗?国内战事混乱,耽误了也在所难免,可是母亲一旦得不到我的消息,恐怕是彻夜难眠吧。想到这,我不由得有些心焦,「我母亲?她会叫你来?」 他的话虽然只能让我信三分,却是牢牢抓住了我的心结。 他看着我,诚恳的点了点头。 「做什么?」 「接你回去。她放心不下。」 我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便转身上了一级台阶。 「你母亲她——病了。」元存勖忽然道。他的话直直的刺向我的后嵴背。 我的心蓦然一惊,转身走下楼梯,一直到他身边,死死的看着他。这时,小杨等人均已经退下,大厅里只剩下了我和他两个人,只觉得冷气横贯,空荡荡的。 「你说的是真的?」我的烟圈不由得发红。 「你不要担心。我已经找了最好的医生照顾她。她,单是想你。」元存勖看着我。 我不屑的看了他一眼,转过身去,「你只是想找个藉口骗我出来而已,是不是?」 元存勖不再说话。忽的,他拿起我的右手,朝自己的脸上狠狠的甩了一个耳光,瞬间,我的指印便留在了他的古铜色的脸上。我脱开他的手,朝后退了半步,被他这突然的举动吓了一跳。 「原谅我,好吗?」他求道。 我的手依然*辣的,脸颊也是。好像那巴掌不单是甩在他的脸上,也同时甩在自己的脸上似的。 「我,我们之间已经没有关系了,你不需要我的原谅。」我的声音很低,却很决绝,说罢,便转身上了楼。 走到一半,忽的想起什么,对他道,「你回去吧。可以的话,代我报个平安。」 「王槿初,你究竟爱过我吗?」元存勖忽然大声喊道。 「这些,都不重要了。」 来棉兰之前,我早已听说元家的老夫人要给元存勖说亲了,大概也是因为近日沪上的一些流言蜚语吧。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虽然元家有钱,也抵挡不了晋商圈子的闲话。王家也如此。
第百四十五章 悦澜海滩 第二日,没有再看到元存勖,也不知道他的踪迹。李文龙找了一辆车,小杨开着载我去了陶府,到了那,却被告知陶伯年外出不在,问去了哪,何时回来,管家均表示一无所知,就像是「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的山下童子。我们又不甘心的到陶伯年的几处菸草庄园去寻,也不闻消息。到最后——傍晚的时候,又回到陶府,依然一无所获。 难道他是故意避开我?那是为什么?这件事让他为难,亦或是别的缘故?我想不明白这个事的背后原因。 从陶府返回的路上,途经一片海滩。远远望去,在夕阳的照耀下,宝石蓝的海水波光粼粼,壮丽唯美。我忍不住被这美景陶醉,便叫小杨停车,一个人下去走一走。奔波了一天,只觉得两脚发麻,于是脱下鞋子,光着脚,踩到细而滑的沙滩上,走出一个个小巧的脚印来。 这一段大概算得上是棉兰的黄金海岸吧,沙面宽坦平缓,沙质干净柔软;天与地色泽相依,光芒普照,衬得海滩金光闪闪。身处其中,一唿一吸间,都可以感受到海浪的轻抚,白云的敬礼——仿佛有一个神秘的世界要将你洗礼,唤你归去。 看着看着,心里压抑了一整日的无助和无奈终于得到了发泄。不自禁的,我的眼泪轻轻涌出,随风而淌,和海风一样咸涩,一样冰冷。 「怎么了?遇到了什么伤心事?」一个声音传来。 我竟然没有察觉离自己三四步远的地方何时站了一个人,是秦玉峰。 我拭干眼角,轻轻说了一句「没事」。 「真的没事?去陶伯年那里也没事?」他已经看到了我的所求。 我低了头,顿了片刻,「我的朋友陷在牢里,我的母亲在等我回去。可是,我一个也做不到。我真的,真的很没用。」 「哈哈,很少有人敢承认自己没用——越是没用的人都会拼命宣传自己有用。虽然我不了解你,可是第一次看到你,就觉得你是一个敢于独立,又肯努力的女子。这样的人,不多。」秦玉峰沉沉的说道。 「我的努力没有方向,也就等于没有用。」 「也许,我可以帮你想想办法,救出你的朋友。」 「可以吗?」我虽然知道这世界上有好心人,却不敢奢求这样的好事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发生在千里之外的异国。我和他,相识不过几日而已。 秦玉峰点了点头,笑道,「希望你能够常常来这里——这是棉兰,甚至是整个苏门答腊岛最美的海滩。」 「是啊,美得让人窒息,梦幻得有些可望而不可即。不过,这里的主人不一定同意。」我指了指旁边不远处的一个小型临海别墅。来的路上我已经注意到,这是一片私人领地。只是忍不住被这美景吸引,还是硬闯进来了。 他摇摇头,「没有人会不同意,只要我同意。」 我吃了一惊,「这是你的海滩?可有专属的名字?」 他笑了笑,再次点了点头,道出四个字:「悦澜海滩。」 原来,所谓悦澜海滩,便是为他口中的那个「阿澜」买下的——愉悦生于大海,阿澜如在此滩。长达十公里的海滩,只为纪念一个人,一段感情。如果岁月可以买下,恐怕这里就成了时光雕刻馆了。 也许是难得遇到一个性情相契、可以谈天的人吧,秦玉峰很自然的和我聊起了他的过往。 他说,在他二十岁的时候,爱上了一个来自中国云南的姑娘——就是他口中的「阿澜」。阿澜原本是秦氏咖啡庄园里的一名女工,偶然相识,互生情愫。虽然家里人并不同意,但他们还是厮守在一起,迁居至棉兰,就住在一个海边木屋里,也就是现在这个别墅的雏形。纵然生活艰苦,却其乐融融。然而,就在他一次去新加坡办事回来之后,却发现阿澜不辞而别,离奇失踪。在家里家外上下打听,却被父亲告知,说她得了绝症,已决意去异国他乡默默待死。然而秦玉峰并不相信这样的说法,派人四处寻找,十几年来从未停止,甚至还亲自去了阿澜的故乡——中国云南打听,却依旧没有得到任何消息。 心中的佳人,就此杳然无踪,实为一段不可泯灭的心伤。我听了,不禁为之隐隐潸然,再想起那日夜晚,他初见我时的反覆唿唤,不仅原谅了他,而且还为这样一个痴情的男人感动。 「那你现在——」 「我在等阿澜回来。」 「如果她——不再回来了呢?」 「我不知道。我常常梦见她回来了,和我一起在悦澜海滩上看着月亮,说着话。就像现在这样。」 和秦玉峰分别之后,我感慨颇深。世间如有真爱,那么时光将是最好的伴侣。哪怕人已不在身边,心也犹然相牵。反之,则最怕岁月变迁,情意随时而衰。 第百四十六章深藏不露 转日再去监狱,发现方云笙已经被转到受到高级监控的牢房,不许再见。再托人送钱去打听,说地方上的警察局近日就要将他们几个人押赴雅加达(印尼首府),那样就可能面临终生囚禁或是枪毙的危险。至于为什么一定要将他们转出棉兰,通话的警员说可能是上面考虑到此事对当地华商的影响,不肯在当地行刑。说法准确与否,也未可知。 然而我心已经大为愕然,发现了事情的不妙——到底是谁如此狠辣,势必禁住方云笙等人? 于是和小杨直奔陶府,见到了陶伯年——他俨然换了一个人似的,再无温和之色,而是一脸的戾气和怒气,好像正在等着我的到来,好一併发泄。 「王小姐,见过方掌柜的了?待遇可好?」他阴阴一笑。很明显,这是他背后搞的鬼。 「陶公,您这是为什么?」我依然保持尊重的语气,表示不解。如果是为了钱,他可以直说。就算是生意上的竞争,也可以直说。为什么一定要两面三刀背后做手脚呢? 「王小姐,你欠我一个解释呢!」陶伯年忽然厉声道。 「我听不明白你的意思。」我换了语气,觉得他一定藏着什么秘密。 「先说条件。想救方云笙,先拿点钱来打发了老九他们。」 原来他们是一伙的。秃头老九的幕后主使就是陶伯年,所以才这么清楚我们的行踪。哼,说是打发这几条地头蛇,还不是进了他自己的腰包?不过,此刻在棉兰,我无依无靠,终究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又有何法? 「多少?」我问。 「十万,美金。」 什么?这样一个天文数字,真敢开口!估计就算把印度尼西亚屈指可数的几个富商加起来也不值这个数吧。 「你是在替这些地头蛇敲诈我们吗?」我怒而问道。 「非也,我是在替我外甥讨一笔债。」 「你外甥?是谁?」我吃了一惊,顿时如在云雾之中。 「王小姐真是贵人多忘事。才几天,就把我外甥都忘了。」 「请明说。」 「这么说吧,我妹子是渠家老爷子的夫人,你说我的外甥是谁?」 原来陶伯年是渠绍祖的舅舅!真是转了一圈,又转回冤家的手里了。不过这一次,恐怕是更加兇险了。 陶伯年接着说,「我外甥给我来信说,你跟他借了五万块钱,有去无回。可有此事?」 渠绍祖真能胡说!那五万块钱明明是他欠了百宝门的赌债,竟然敢说借给了我。不过,想想他上次在我的庆生会上就是这番言论,恐怕在他心里却是一直游荡着这样的呓语,只是没想到,连给他的远在印度尼西亚的舅舅送消息,他也说这样的昏话! 「他若借我,必有字据。只可惜,他根本没有借给我。」我尽可能保持淡定,解释道。 「字据?这个,他还真没说,可能是这孩子自己疏忽了。好吧,这个暂且不提,我自然会好好问问他——」 我听了,顿时感到不妙。难道陶伯年还不知渠家的事? 沪上的渠家大院已经被日本人侵占,老少皆已亡命,连山西的老宅都已经被烧毁,再无残留。至于产业,亦已经成了虎狼之食。如果陶伯年知道渠绍祖已死,他又会作何行动呢?我不由得打了个冷颤,忐忑起来。 陶伯年继续说道,「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我可以打个折扣,不过,你也不要妄想我随随便便就能放过方云笙。他在棉兰顺风顺水,占了我不少人气,我不会任其放肆的……」 后面的话我已经听不下去,心里想的是,能拖一天是一天,也许秦玉峰那边会有转折之法,也许李文龙那边能找到第二个救星……不管怎样,喘息就是生存下去的机会。因为一旦陶伯年发现渠家的事,疯狂的抱负必将来到。到那时,敌强我弱,实力悬殊,恐怕毫无办法了!
第百四十七章 何为付出 没过几天,陶伯年得到了确切的消息——渠绍祖已死。白髮人送黑髮人,使得他几乎发了疯。之所以这样,乃是因为陶伯年膝下唯有一女,并无可以继承家业的子嗣,因此格外疼爱外甥,加上和妹妹的关系一直很好,便有心想把自己的财富、产业过继给妹妹的儿子渠绍祖。但如今,不仅自己后继无人,而且渠家落得如此悲惨的地步,他的心里自然痛苦万分。这些本属人之常情,但不知怎的,他却打听到了元存勖帮我渡过生意难关的事情,也不知究竟怎么样的误解了,认为是我害死了渠绍祖,至此时,陶伯年已经对我恨之入骨,估计此刻想立即枪毙掉的不是方云笙,而是我。 无奈之下,只好继续想办法。李文龙等我劝我到秦府去找秦玉峰——他也是印尼华裔商人中比较有威望的一个,如果能说上话,就算无法把方云笙等人从大牢里救出来,至少也可以让他们多在棉兰耗几天。因为打听的人回来报知,雅加达这几天正在动乱,待风头过去,陶伯年就要把方云笙等人送走。 秦玉峰不在秦府,我便去了秦府管家说他常去的一处咖啡厅。本来这里也没有见到人,但是既然别处找不到,只有在这里等,而服务生告诉我说秦玉峰每天必来此地转一转,所以不出意外,应该可以等得到。 才坐下,便看见门口进来一个穿着白色西装的人朝我走来。元存勖竟然还没有走,我不由得心生奇怪。 「你来做什么?」 元存勖在我对面坐下,道,「看来方云笙真成了你们王家的一块病。生意做不来,麻烦却是一堆。」很明显,他的语气里充满了嫉妒恨。 「你是专门来说风凉话的吗,元二少爷?」 我并不肯退让半分,只想把他逼走。不知道为什么,他不在这里,我觉得寒心;他出现在这里,我却依然痛心。 「槿初,你真的愿意这样为他付出吗?」元存勖盯着我,一心要问究竟。 我看着他,道,「元存勖,你有为谁真正付出过吗?你想得到的,都是一伸手就得到了,恐怕连要天上的月亮也是如此。」 「难道我对你,不是付出吗?你从来不这样认为?」 「是的,你为我付出过,你曾借钱给我,解救了我家的生意危机;你也夜半闯过鬼子窝,替我救了苏曼芝;我被日本人纠缠的时候,你也曾帮过我……是的,真是不少。我都说不完。可是,这些,都是你的心机而已。」 「心机?」 「为了得到我,你可以和你哥哥一起迫害方云笙;为了钱财,你们二人也可以勾结日本人瓜分渠家的产业,不是吗?现在,也许你为了置方云笙于死地,主动和陶伯年勾结,告诉他渠绍祖的事,也说不定啊!」 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几乎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理智,只觉得满脑子一团乱麻,纠缠其中的都是愤怒。 「渠绍祖的事?陶伯年是他的舅舅,我也才知道,又怎么会和陶伯年说这些是呢?一定是他自己派人去了上海。你想想,我是这样一个人吗?就算我看方云笙不顺眼,至少还不会让他去死。免得到时候你恨我一辈子。」元存勖也有几分愤怒。这句话,怎么觉得如此耳熟?呵,当初林秀娘也跟我说过类似的话! 自然,也许并不需要派人去上海,只需通过和渠家交好的几个人家打听一下,便可知道一二。不过,那里的「一二」传到这里就变成了「三四」「五六」,添油加醋之后,不知道究竟扭曲到了什么样子! 「我会帮你想办法。我正在托人约见棉兰的治安长官,那人是山本的朋友,说不定可以帮忙呢!」 又是日本人!渠家上下、老小都是给日本人害惨的,最终的灾难落到了我的头上,可现在要解救我的难处,仍然要求助于日本人! 没有嵴樑的人,只能跪在世间行走。人人如此,人人如此。这样的中国人,活着究竟还有什么尊严!我为自己所属的民族而悲哀,为自己所处的时代而无奈。 「我恨日本人。」我咬牙道,只觉得身心俱疲。 「可是你有别的办法吗?」 「没有!元少爷,我想告诉你的是:这些事,固然是因我而你,终究也是因为和你搅在一起,而变得越来越烂。我希望今后一切的一切,就此截止。走!」 元存勖见我如此决绝,蓦地从座椅上站起来,走到我面前,抓住我的双肩,道:「怎么截止?难道眼睁睁看着你被陶伯年『绑架』在这个孤岛上?渠绍祖的事是我做下的,我去承担,不会害你。」 我是相信他的这句话的。他从来无心害我,只不过这一组多米诺骨牌倒下的时候,我正好站在一个十分危险的位置。 第百四十八章怒打金枝 我听着元存勖的话,绷住了神经,没有回应。某一瞬间,我几乎就要接受他的歉意、愧疚和祈求,但是在另一瞬间,我又瞥见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心思。他要做一个出手相救的圣人,可惜我不会再被他的虚伪的光环所欺骗。 「你是在施捨你的好心,发你的慈悲吗?我再不会相信你的鬼话。就算我现在被那些人的枪顶在脑袋上,也不会要求你的帮助!请把你的心送给收留它的人,别逼我说出更绝情更刻薄的话!」 他终于知道我指的是什么。 许久,元存勖石头一般杵在那,没有动,也没有走。 这时,一串高跟鞋敲着地板走进来的得得声打破了宁静,同时伴着一个敞亮而尖细的女人说话的声音:「呦!这不是王小姐吗?怎么这么闲?在这里喝咖啡,还是等人?」 陶淑仪不是一个人走进来的,和她一起的还有秦玉峰。我稍稍缓和了脸色,朝秦玉峰看了一眼,说话问候,他也点点头作出了友好的回应。 「王小姐,这是你的朋友?」他确认这是不是我的朋友,便是在确认我是不是安全,有没有受到威胁。 我表示感谢,又怕因其误解多生事端,便点了点头,道,「秦先生,我们有事先出去,稍晚再来拜访。」 说着,我便要走出咖啡厅。这时陶淑仪在后面冷笑一声,「王槿初,你还有脸在棉兰待下去?」 这句刺耳的言语,宛如一个炮弹炸开了大地,炸翻了天,我们几个人的目光,不约而同的,一束束同时投向陶淑仪。 「你说什么?」我回过头,凛然看着她。秦玉峰也五分惊愕,五分愤怒。 「我的话你听不懂?那我从头说来——」陶淑仪看着自己的红艷艷的指甲,像要用这几枚锐利的指甲故意剋破一个事件的外壳,不破裂不罢休。 「你究竟在说什么?」 秦玉峰颇有些震怒,说着挥了挥手,叫所有下人都退下。许多客人见势不妙,也纷纷逃了出去。有些不愿走、等着瞧热闹的,此时也被轰了出去。 「阿峰,你可知道她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你万不要被她一副狐媚似的外表迷惑,她可是一个背信弃义、谋害未婚夫的恶毒女人!」 「淑仪,说话要有分寸,不要再对王小姐不敬。」秦玉峰自然不明白陶淑仪的话,却被她的话刺到,怒气倍增。 「你不相信我吗?我没有胡说。你可以问她,她和我堂兄渠绍祖是什么关系?我堂兄又是谁害死的?是不是她?要不是她见异思迁,自毁婚约,怎么会害得我堂兄自暴自弃,被人夺了家产,又害了性命!」 「陶小姐,你道听途说,信口开河!你堂兄他是沪上有名的混混公子,自作自受!」元存勖怒道,一只手握紧了拳头。 我很怕他一时气恼,惹祸上身,便轻挪一步,站近了元存勖,道,「别说了,我们走。」 秦玉峰也许早已听到了风声,但也许并不想声张出来,毕竟,这件事还不是一清二楚。 「元少爷,你别再为她狡辩了,说不定你也是这件事的参与者!」 陶淑仪的洞察细胞简直足够发达,由此便更加不肯饶人。她打量着元存勖的神情——在我的冷漠的衬托下,元存勖的祈求和焦虑甚至有些可怜。顿了顿,继续挖苦道,「你这么紧张她、关心她,她为什么还让你走?她既然让你走,你为什么还要死皮赖脸的留在这?没想到女人可以贱,男人也能这么贱!」 陶淑仪的话音还没有落,只听「啪」的一声,脸颊上已经着了一巴掌。秦玉峰正在怒气沖沖的看着她,「出去!」 陶淑仪吃了一吓,不知所措,更兼羞惭无比,突然哇的一声哭了,「你打我?我去告诉我爹爹——王槿初,我是不会放过你的!」说着便跑开了。
第百四十九章 君子如兰 事情到如此地步,有些出乎我的意料。陶淑仪性情乖张,诚然让一般人吃不消,撑不住。不过,和秦玉峰不过数面之缘,他竟然为了我的事怒打陶淑仪,这一幕的发生,使得我的心里说不清是感动,还是担忧。 自然,谁都能看出来,陶淑仪是故意在秦玉峰面前诋毁我的,好消除我这个她意想中潜在的情敌。从第一次见面,她的眼睛里隐含的就是这个意思——秦玉峰是她一个人的。 只是,她若作此想法,只能说明她还并不了解秦玉峰。 虽然说四十岁的女人变成了豆腐渣,但是四十岁的男人却还是一枝花,尤其是有钱的男人。秦玉峰不过三十六七岁,犹处于盛年之际,再加上身价如此之高、财富如此之重、人品修养如此之清嘉,怎么会找不到一个如意佳人呢?恐怕现实中必有无数的女子、人家排着队等他赏脸呢!可是,据我听闻李文龙等人所言,秦玉峰自从脱离其家族独立创业以来,十余年里一直投入于生意事业,至今未有结婚之意。陶伯年的女儿自然有意,怎奈秦玉峰似乎并无此心,所以二人据说在一起交往已有数年,却没有任何明确的进展。 如此,足以证明秦玉峰不是一个很随便的人,更不是一个很冲动的人。也许他此前经歷过人生至为深刻的痛苦和折磨——也许是阿澜的事,也许是和家族分裂的事,不管是什么,他确实被岁月历练到了不同于一般人的深沉、稳重、敏锐,以及敏感。 我和他说话的时候,固然是尽可能放开言语不做拘束,但其实每一句话都经过暗暗的斟酌,不愿触其心伤之处。陶淑仪也许和他熟识已久,便不顾这些细节,言语故意中伤,也是难免的。然而越是如此,她越是无法靠近他的心。不过这些,并不在我关心的范围之内。 我向秦玉峰介绍了一下元存勖,两人互相问候了,三人选了一间雅室,开始谈方云笙的事。 秦玉峰说,陶伯年之所以对方云笙下手,主要是因为王家以棉兰为中心,以苏门答腊岛一带为主要阵地,在印尼多个城市站住了阵脚。人们对王氏茶庄的重视度、关注度日益提高,由此对于陶伯年的生意自然形成了威胁。 我很是奇怪,按理说,同样是日常饮品一类,论竞争也应该是和咖啡一类产品竞争,感到忧虑的应该是咖啡老闆秦玉峰,怎么会惹上菸草大亨陶伯年呢? 秦玉峰解释说,印尼人口之中,华裔人口为数不少,有早些年出海来做生意的,也有此前逃难从国内出来的,自然,还有一些是被英美殖民者及日本鬼子捉过来做劳工、就此落地的,等等。这些人犹然保存着国人的传统,即喝茶,而且均知道喝茶养生,而菸草呢,却素来被视为大毒之物,因此如有可替代之休闲滋品,自然会有所克制。 对于菸草,国人确实深受其害,不少人也是敬而远之。明代中医药精华彙编记载:「菸草,性温,味辛麻,有大毒。」中医书籍也有说明:「菸草味辛性躁,熏灼耗精液,便昏昏如醉也。」如此,在陶伯年的眼里,养生之茶简直是菸草的对立物,于是王氏茶庄自然也就成了陶氏的对立面。 而今,此情之外,又加上了渠家之事,难怪其要视我等为眼中钉、肉中刺了。 秦玉峰说,他可以和华商联合会的几位主事商量一下,一起给陶伯年施压,同时藉助他认识的一些党政熟人关系,打通警察局那边。如此双管齐下,或可救出方云笙,并恢復王家在棉兰的茶庄生意。 说罢,秦玉峰便先行辞去,甚至不肯给我道谢的机会。望着其人背影,我心五味杂陈。 第百五十章且行且惜 如果按照秦氏所提策略,那么方云笙等人很快便可恢復自由了。尘埃落定,一切便可重回正轨。然而,回到旅馆,别无外人之后,元存勖却说道:「此人心机之深,不可低估。」 这话自然是提醒我小心,却诚然让我吃了一惊,「为什么这样说?」 虽然我也不敢相信秦玉峰的帮忙是绝对的「无私」。商人重利,这是自古的老话。我生长于商贾之家二十余年,也自然明白其中之人每一步棋的隐含之意。只不过,这一次,我看不出来秦玉峰下的是什么棋局。 「你相信他毫无所求?」元存勖看我不置可否的神态,问。 「有所求又如何?他如是朋友般的帮忙,便是我的幸运,王家的幸运;他若和某些人一样贪得无厌,狮子大开口,就算是我的不幸。但于王家,仍然是幸运。」 元存勖自然知道我话里所指——如其哥哥元存劭,如陶伯年一类人,是要钱也不肯放过王家的。而且,秦玉峰是我们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唯一可以依靠的,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不过,事情出现曙光,我和元存勖之间的火药味也暂时缓解了不少。他见我心情转好,便提议一起去吃饭,说:「咱们从来没有在一起吃过西餐吧?」 真的吗?奇怪了,我们认识两年之久了,细想起来,却从来没有真真正正的在一起「高雅的」吃过西餐。喝茶算是有吧,在景元茗府的那一次却是不欢而散,后来往往是随便一家;吃饭呢,苏曼芝也曾做中间人牵线搭桥,可惜两头难做;跳舞呢,加起来还没有和日本鬼子那一次跳得舞曲多…… 人生就是这么奇怪。越是你觉得唯美的东西,越是稀少得近乎为零。等你蓦然回首,勐然发现这个「事实」的时候,时间已经毫不留情的滑过了两年。 两年—— 想起曾经和文澍说过的话,「一个婴儿已经从出生学会了走路。两年,够你上完了一半的大学。不长吗?」 忽然,我的思绪被元存勖的话打断了。 「这件事完后,和我一起回去吧?」 元存勖的这句话十分平静,让我分不清重点是在「回去」,还是「一起」。回去是必然的,但和他一起回去,接受晋商圈子里那些人的冷嘲热讽,我却没有这样厚的脸皮。况且,文沁的事还不知道怎么样了。如果文家发现自己的女儿未婚先孕,孩子他爹是元家二少爷,究竟是高兴,还是悲哀? 元存勖看出了我的心思,犹豫了一会儿,道,「文沁她,她已经决定嫁人了。」 嫁人?我不由得吃了一惊。文沁年纪不大,却是一个很有主见、极为倔强的女子,她会服服帖帖的嫁人?真不知道元存勖和方家怎么劝服的。 「谁?」我只能问出这一个字。 「唐家三爷,作为正室。」 我不知道该如何描述那个人,虽然只见过数面,在晋商大会和其他一些场合里,但是我的脑海中有个大致印象——那人年纪应该将近四十,据说早些年就患上了半身不遂的病,时日无多。 「她怎么可能愿意?你逼迫她的?还是她父母?」 「她自愿的。她说,如果不能有爱,她一定要有钱。」 哦,唐家三爷死了之后,她确实可以继承一大笔钱财,只要唐老三同意就行了。以文沁的心计、手段,这不是问题。 元存勖似乎想特地给我一种解脱,说道,「我和她再没有任何关系。」 这话真够决绝。可是,我并没有一丝释然的感觉,反而更加沉重——如花美眷,逝水流年,就这样埋进了所谓「礼仪仁爱」的孔教里,难道不是无限的惆怅吗? 「你为什么不肯娶她?」我嘆了一口气,问。 元存勖顿了许久,才说道,「你说过,人的心有时候很宽,可以装得下万里江山;人的心有时候也很窄,窄到只能容下一个人,独坐心尖。」 我淡淡的笑了笑,道,「是的,我是说过这样的话。那时候,我的心真的很窄小,甚至狭隘。可是一个狭隘的人,屏蔽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心路,还有生命。现在,我的心已经平了。不必有人坐上峰,不必有人立山脚,而是尽可能把所有人都放在一个水平线,如此,无轻无重,无明无暗。」 元存勖听了,默然不语,许久,才道,「如果你的心可以放宽,那么还可以接受我吗?」 我听了,没有回答。心里想问的是他母亲是不是给他定了亲事,却也终究没有问。只是望着窗外的一片海——忽然觉得,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关联,也许不一定像大海一样深,却像大海一样秘不可测。既如此,谁又能准确的判断未来呢?唯有且行且惜吧。
第百五十一章 潜在之意 不数日,方云笙等人从牢中被放了出来,此前被查的茶庄也都解封。不知道秦玉峰用了什么法子,果然说到做到。我安排了李文龙等人重整店铺,让方云笙先回家看望一下,顺便给我母亲等人报个平安,让他们不要为我担心。 我想等李文龙这里一切安顿好再离开,顺便谢谢秦玉峰。 是日,我携了重礼,到秦府登门拜访。才进去,便见陶淑仪也在,眼圈微红,面色暗沉,和初见那日的光彩照人相比,简直令人愕然。她见到我,有些不好意思,便微微笑了笑。虽然此前闹得很僵,但现在大事完成,我心宽解,也不想跟她计较,于是客气的道了声好,说明来意。 她对我的友好似乎有些意外,道,「秦大哥在里面交代一些事情,一会儿就出来,先坐吧」。说罢便让僕人上茶和咖啡,俨然女主人一般。 陶淑仪忽然的态度转变让我心到奇怪,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前几天还像要把我吃了一样,今天却和声悦色了。我坐下闷声喝茶,不再多说话。 不多时,秦玉峰出来,见到我,便让陶淑仪先回去。后者很顺从的离开了。 「她还好吧?」我看了秦玉峰一眼,问。 「还好,只不过被她父亲训了几句,找我来哭诉。」 「她不是她父亲的掌上明珠吗?怎么会——」我有些诧异。 「对于陶伯年来说,比女儿更重要的就是权力了。」 秦玉峰淡淡的笑道。这笑让我很不解。 「陶伯年一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无子,所以才会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外甥身上。可惜天不作美,让他连这点打算都没了。他的那些骄心傲志,一下子衰退了不少。人都显得老了。更兼因为故意压迫王氏茶庄的事情,他的名声也受了影响,华商首领的位子自然不再坐得安稳。过几天就是印尼华商首领的选举大会,他心里不爽,淑仪说了几句不当的话,就被拿来出气了。」 说着,秦玉峰摇了摇头,嘆了一口气,像是很惋惜的样子。 我听了,有些默然。如此说来,下一位华商首领已经出来人选了,说不定正是我面前的这位秦玉峰。 「方掌柜等人还好?」 「多谢秦先生关照,他们都还平安,我便是特地代表王氏茶庄上下所有,前来感谢您的。」我很诚恳的说道。 无论秦玉峰和陶伯年背后的权力博弈是怎样的,他救了王氏茶庄在棉兰的生意,救了王家的人,便可以算是我的恩人。其他的,我不想关心。 「咱们之间,何必如此客气。」秦玉峰看着我,笑了一笑,「很少见你这般严肃的和我说话,怎么感觉突然生疏了似的?不要一口一个秦先生,好吗?」 我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 秦玉峰忽然道,「你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像阿澜。一样的清澈可人、年轻动人。」 我的心顿时像爬了蚂蚁,窸窸窣窣走过,一串紧张,但容色上还尽尽可能保持轻快,笑道,「看来,阿澜在你心里是不会老的。可惜,我不是阿澜,我只是一个路人。」 「路人?这么说,我也曾经是一个路人。」 他的话让我颇为不解,只觉得他话里有话,有如雾里看花。 第百五十二章对联明义 秦玉峰似乎察觉了我的防卫心理,给我递了一杯茶,笑了笑,道,「王小姐可知道,我也是山西人。」说着便坐了下来,示意我也不必客气。 「我知道。」我接过茶碗,乖乖的坐下了。 我怎么会不知道呢?在打算求秦玉峰办事之前,我已经从李文龙等人那里尽可能打听了关于秦玉峰的一切,包括阿澜。虽然消息不多,但这基本家世渊源,也算知晓三四。不过,秦玉峰忽然转换了话题,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 「山西的灵石王氏,是你们的祖上吧?」 我点点头,忖度着他话语的走向。 「王家大院,乃是由静升王氏家族经明清两朝,歷三百余年修建而成,包括五巷六堡一条街,大小院落既珠联璧合,汉族文化博大精深,由此被人称作民间紫禁城。我说的可对?」秦玉峰如数家珍一般,歷歷说来。 我笑道,「秦先生果然博才多闻,说得一点不错。只可惜,王家的风华已经没落,在岁月中消磨无数,如今四分五散,王氏大族再也不復当年了。」 「时势如此,这样是没有办法的事。整个华夏大地都在日本人的铁蹄之下,纵然富可敌国,又能怎么样?不过,外在之物可去,内在之骨却不可改。」 「愿细闻之。」 「王家大院有一副对联:天何言哉四时行而日月光亮,下一句是什么?」 「地不语矣万物生而江河奔流。」我接了下去。没想到秦玉峰对于王氏宅院的文化底蕴了解如此之深,难道他和王家后人有什么关系?这是我此前的小道消息里并不听闻的。 「说的对,就是这幅对联。可知其意?」 他这般不厌其详的「考」我,让我的心里很是狐疑,不过,我还是回答道:「这是古人在感慨,不言不语的天地是何等的坦然大度,任四时交替、日月运行,任万物生长、江河流淌,而天地之间的人呢,却常常局限于一隅,难以自拔。与土地自然相比,人的气量真是太小了。」 秦玉峰听了,笑着点了点头,继续道:「数年前,因陪一位朋友去山西做生意,我和你的父亲王老先生有过一面之交——」 「我的父亲?」我的心突然砰砰跳起来,从来没有这样紧张过。秦玉峰竟然认识我的父亲? 「在一个简陋的茶馆里,我们浅谈几句,便有相见恨晚之感,几欲成为忘年之交。我那时流浪在外,久不归家。他便请我到王家大宅做客,给我讲了这副对联,以此教诲我说,顺应天地之缘,遵从本真,勿要因儿女私情,与岁空老。王老先生与我说了许多知心话,使得我回心转意,重回印尼,和父母和好。」 「原来如此——」 想不到秦玉峰竟然和我家有过这样的渊源,却从来未曾听父亲母亲说起过。时间久远,他们疏忘了也未可知;即便提起过,十年前我的心思并不在这些琐事上,此时没有印象也是自然。 「我那时奇怪,你父亲为何如此理解青年人之情思——」 「是吗?我也很奇怪。」 我印象中的父亲一向是严格教育子女的影像,很难想像他和一位青年谈心的情景——畅谈古今或许可以,至于少年情思,就未必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因为,他也有一个离家出走的女儿。」 这几个字落到我的耳朵里,使得我顿时默然不语,一颗心直直的坠落下去,任凭眼眶中渗出盈盈泪花。 「现在我已经明白了父亲所说的道理,可惜他老人家再也不能知了。」 秦玉峰点点头,看着我,有些动情的说道,「他老人家的话,于我,当时事很有效果的。」 「现在呢?」我读出他语气中的一些异样。 「现在,」他浅浅一笑,「时而明白,时而煳涂。如果他老人家能再跟我说一遍,告诉我眼前这个女子不是阿澜,我也许不会再一次犯煳涂。」 我看着他,若有所思。许久,方道,「那么,我想问一句:你肯帮我,是因为我的父亲,还是因为我有那么几分像阿澜?」我不知何处来了一股勇气,冷静的看着他,问道。 秦玉峰凝然的看着我,沉吟片刻,终于还是没有说话,径直走了出去。
第百五十三章 动用私刑 棉兰的清晨,让人有种不愿醒来的沉醉和温煦。风带着海的味道,丝丝沁入人的心肺,欲唤人醒,又欲叫人睡。 正在沉沉的睡梦中,忽然三下敲门声打破了寂静,门外叫了一声「二小姐」。听那声音,像是小杨。 我在睡衣外裹了一件外套,揉着惺忪的睡眼,半开了门,只见小杨一脸焦急,侧着脸对我说,「二小姐,赶紧收拾一下去救元二少爷吧!」 「元存勖怎么了?」我顿时愕然。元存勖来棉兰才几天,难道就结下了仇人? 「他被陶伯年的人给带走了。好像,好像是因为渠家少爷的事——我先下去备车。」 小杨走后,我赶忙换衣服,草草洗漱打扮一番,便和小杨一起出了门,朝陶府奔去。 如果说陶伯年此前对我和渠绍祖之间的事情是出于误会,我是无辜被冤枉的人,那么现在他若真的查明的原委,恐怕就知道元存勖绝不是那个「无辜」的受害者,而是吞併渠家产业的那条巨蟒! 可是,这背后的缘故,又何尝不是因王家而起呢? 想不了许多,我们已经到了陶府。陶伯年正在气势汹汹的审问元存勖,后者已被三个大汉押在那里,半跪在地上,看样子已经吃了一顿痛打,晕在地上,浑身上下都被浇上了冷水。看样子他已经暂时失去了知觉。 虽然只看到元存勖的背影,我的心却如锥刺一般,一阵阵隐痛。 「陶公,您这是做什么?你怎么可以动用私刑!」 「王小姐,难道你不知道吗?这小子害了我的外甥,吞了渠家的家产,我今天要好好跟他算这笔帐!」 看来陶伯年派去上海打听情况的人已经回来了,如此,再无可隐瞒的余地了。 「陶公,渠绍祖是因为赌博,欠了人家的钱,被人打死的。我亲自去警察局看过,他们可以证明渠绍祖的死和元存勖没有关系。」 其实我的心里没有完全清楚渠绍祖到底是日本人还是的,还是元家人害死的。有人最后一次见他是从百宝门出来,而那时,百宝门乃是元存劭的产业。但在此时,我只能尽量帮元存勖撇开这层关联。 「警察局?他们的话我会信?就像方云笙的事一样,有钱人说白就是白,说黑就是黑。他们的话,都是放屁!」陶伯年几乎已经失去了理智,怒气冲天,无以发泄。 「陶公,您的外甥为人不端,他是自作自受。就算他是您的外甥,您也不能不顾事实,伤及无辜啊!」 「无辜?你敢说他是无辜?这个臭小子,和他哥哥联手,害得渠家家败人亡,我要让他血债血偿!」 说着,陶伯年便从身后一个柜子里抽出一支手枪,朝元存勖走来—— 那一刻,我几乎不知道该怎么做,竟然不由自主的蹲了下去,张开手抱住元存勖,护在他的身旁,恳求的看着陶伯年——我大概从来没有这样卑微的求过一个人吧,此刻竟能够如此抛开一切。 「让开!否则连你一併打死!」陶伯年满是皱纹的脸上刻着恶狠狠的印迹,像是满目疮痍且不可融化的冰山。 我看着他,原来的姿势纹丝不动。元存勖从晕眩中醒了过来,看到这一幕,口中不能言语,只是轻轻拉住了我的衣袖。 他的眼神在让我走,但他也必然知道我不会走。陶伯年一步步走近了我,他手中的枪,像一匹即将露出嶙嶙凶牙的老虎,只待发出那一声震耳欲聋的「咆哮」—— 在这千钧一髮之际,一个浑厚的男人的声音从外面喊道:「住手!」 第百五十四章陶秦博弈 放眼看去,却是秦玉峰走了进来;他的身边,则是红颜憔悴的陶淑仪。自然值得奇怪的是,一大清早,陶淑仪就跑到秦府去做什么?难道是看到她父亲抓来了元存勖,知道事情不妙,特地去搬救星? 我诚然希望她有这样的好心。如此,则是万幸了!我宁可在棉兰多一个生意对手,也不想无缘无故多一个本不存在、却硬是能被对方幻想出来的「情敌」。 「陶公,请放开王小姐。」 「哼!你们是一伙的。到底看看,是你秦玉峰能耐,还是我这颗老姜辣手!」 「陶公,我不是和您争权夺利来的。您是华商的现任首领,我并无他意,请陶公莫要误会!请陶公看在我的面子上,放过王小姐和这位元先生。」 秦玉峰一开口即放低了自己,但这并没有缓解陶伯年对于一种潜在威胁的紧张。站在我们这一方,或者说年轻人这一方的力量越来越大,就意味着陶伯年那边更加孤立无助。这大概让他联想起了此前因为方云笙的事情,也是秦玉峰联合了新晋华商,推翻了陶伯年在这件事上的专权*。 「秦玉峰!就算你父亲他老人家在世,今天这个面子我也不能给了。那些年我从来没有逆过他,可是今天呢?你却联合一群人结同盟,救王氏,来反我——你这么做,是为了什么?难不成是为了这个女人?」 陶伯年的话让我十分震惊。原来,他最终想解决掉的威胁仍然是我。可是,我依然不明白,到底是我这个人,还是我所代表的王氏茶庄? 秦玉峰凝视着陶伯年,似乎明白了什么,沉声道,「陶公,您这么做,究竟是为了您自己,还是为了您的女儿?」 「玉峰,这么多年,我是看着你继承父业,一步步打江山的。在事业上,你很有你父亲当年的魄力。可是在儿女私情上呢,你和淑仪交往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一个说法,我没有说什么。而今为了一个外域的女子,你就一个所谓的似曾相识的女子,就抛开了淑仪,我——」 「爸爸!」陶淑仪忽然哭了出来,泪流满面的缓缓说道,「您别说了!」 秦玉峰没有说话。我也甚是无奈。 在我的感觉里,秦玉峰对于我,只是停留于「似曾相识」,绝无其他。可是,在棉兰这些关注秦玉峰举动的人眼里,秦多年来很少与女子交往——除了青梅竹马的陶淑仪。而今,诚然是为了我、或者是我的父亲,出手救了王氏茶庄在棉兰的伙计和生意,但未必就是儿女私情啊!可是,那些人又怎么知道秦玉峰与王家的旧识之事呢! 在此,一时片刻也难做解释。 「陶公,您的忧虑我很理解,我对于淑仪的感情,她自己清楚。请你先放下枪——」 说着,秦玉峰走近了陶伯年。 陶伯年不知道哪里来的气,蓦地把枪口对准了走上前的秦玉峰。 那一刻,我和陶淑仪都不约而同的深吸了一口气,惊诧而恐惧的目光齐齐射向陶伯年。他疯了?! 「爸爸!当年您已经害了一个女儿的一生,今天还要毁了另一个女儿的一辈子吗?难道,所谓的地位、财富、名望,对您真的这么重要吗?」 说出这句话的陶淑仪已经泣不成声,满面泪花。 此言一出,不仅我惊住了,连一旁的秦玉峰也顿时脸色苍白,像是石化一般。陶伯年的脸部抽搐了一下,深深的皱纹里显现出怨怒与不甘的神色,然而同时又浮着一种说不出的陈年哀酿。 「淑仪,你说的是——」 秦玉峰的声音立时变得少有的颤抖。他从来不像是一个会「颤抖」的人。然而,这一刻,他的眼神里是无底洞一般的惊愕和失落。 「淑仪!」 陶伯年厉声拦阻,但已经来不及了。那几个字已经像针一样掉在地上,叮噹有响,扎中了每个人的心——这三个人中的每一个,无一可逃脱。 「阿澜。我父亲的私生女。」陶淑仪低泣道。
第百五十五章 断绝红尘 陶伯年看着义无反顾、神色决然的陶淑仪,手里的枪不由得颤抖了一下,渐渐低了下去。陶淑仪看着他,眼睛里已经噙满了泪水。她的声音细而颤抖,却讲得字字清晰,一丝不落。 原来,阿澜是陶伯年与一位土着女子的私生女,那女子在生产时已不幸去世。陶伯年本怀愧疚之情,但又畏惧此事有损刚刚起步的事业和声誉,便将孩子寄养在秦氏的咖啡庄园里,假託在云南捡来的孤婴,由陶府的一位老婆婆跟去照料;至于其身份,合家上下只有陶伯年和秦老爷以及那位老婆婆知道。多年之后,阿澜与秦玉峰意外相识相恋,时为晋商首领秦老爷认为此事有辱门风,影响儿子前途,便找到陶伯年,让他带走阿澜,如若不成,则将陶伯年从印尼华商里除名——果真如此,陶伯年辛辛苦苦建立的一点半生事业就付出流水了。陶伯年找到阿澜,告知其真实身份及事情原委,并不想离开秦玉峰的阿澜本欲自尽,以避生父和所爱的两难。但在那位老婆婆的劝说下,最终选择遁入空门,断绝红尘,再不与秦玉峰相见。待秦玉峰迴来之后,秦家人便告知他说阿澜思念故土,已经回到云南。秦玉峰当时自是痛不欲生,满心怀疑,本欲四处去找,但一方面迫于父亲的强势,一方面碍于国内战事爆发,最终无法成行。数年之后,佳人已经杳然无音,不知何方去也。 而这件事,陶淑仪便是从那位已经于三年前去世的老婆婆遗留下的一封书信里得知的。那位老婆婆临死之前曾经着自己的儿子回到陶府,送一封关于阿澜下落的书信。恰逢陶伯年不在,这封书信就落到了陶淑仪的手里。陶淑仪追寻着细问了那位婆婆,才知晓此事原委。而那时,阿澜已经离开印尼,远走他方,从此杳然。 想不到陶淑仪竟然有如此的忍力!在此之前,她一直默默隐藏着自己「知道」这个秘密的事情,既不问询父亲,也不告诉秦玉峰。而是自己,一个人很有主意的知晓和守护。 而到今日,眼见自己的父亲又被权力与地位遮蔽的眼睛,意欲凭藉自己的位高权重制服秦玉峰,陶淑仪自然无法再忍,便将这件十五年前的旧事和盘托出。 「你是说,阿澜没有死?」秦玉峰震惊的看着陶淑仪,又求证似的看了一眼陶伯年。 「她没有死,但已经等于死了。」陶伯年冷着脸色,说道。 如我等人看来,诚然,阿澜无论如何是陶伯年的女儿,就算出身卑微,有损其声誉,难道真的没有一丝父女之情吗? 「这是为什么?」秦玉峰心中自是翻江倒海。 「是你父亲的命令。他让你永生永世不能再见阿澜。他不容许自己那个高贵的家族被人玷污。」 「爸爸,您为什么不肯直接回答秦大哥的话?我来说,当年您按照秦老爷的指示做了,送走了阿澜,切断一切联络,由此赢得了秦老爷的信任,所以才能得到他的首肯,得到今天这个华商首领的位子。是不是?」陶淑仪看着他的父亲,道。此刻,她的脸上依旧没有泪,有的只是对她父亲的一种冷意,和看待这件事的出奇的冷静。 因为,她已经彻彻底底看透了父亲的心机和伎俩。——如果说阿澜的事帮助陶伯年取了秦老爷的信任和支持,赢得了华商首领的名号;那么,淑仪这个女儿,则是笼络秦氏继承人的最好鱼饵。就算秦玉峰娶不了阿澜,可以娶淑仪,无论哪一个,陶伯年都将是胜者。 这也是为什么,他对秦玉峰的行踪如此敏感,对于我的出现这般敌对,因为我们的动向离开了他的预判,产生了让他丢失「聚宝盆」的潜在威胁!陶伯年对待两个女儿的所为,无论是被迫还是主动,可谓用尽了心机。 秦玉峰怔了片刻,忽然拔开步子,急促的走了出去。陶淑仪看了她的父亲一眼,也跟着秦玉峰离开了。 我和小杨扶起元存勖,朝外面一步步走去。偌大的客厅里,只剩下陶伯年摊坐在椅上,低声念叨着:「我的女儿,女儿……」 第百五十六章缘来缘尽 不知道他念的是哪个女儿?如果是阿澜,她的命运诚然让人悲哀——从小就被逐出了陶家,去了秦府,被迫与家人断绝;后又被秦府逐出,被迫与恋人断绝。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阿澜会选择离开,因此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处于那些占领者的地盘,而那些占领者都在极力排斥着她。对于阿澜,无家可言,无爱可依。 或者,他所念的是淑仪。他辛辛苦苦培养的金枝玉叶,本是他后半生最好的棋子,助他巩固地位掌控权力,但这一幻想却又破灭的危险。他这把老骨头已经遭到了自己女儿的厌弃,将来何以为伴呢? 名号,金钱,权力,地位……在有些人看来,是他们绝情决意里唯一可供取暖的火种,只有当他们的心遭遇天寒地冻的摒弃时,才晓得,那些原来都是冰冷冷的没有温度的枷锁! 可是,多少年来,这枷锁已经根深蒂固,锁进骨髓,难以改变了。遭人厌弃,孤苦无依之时,唯有与铜臭相伴到老。 我和小杨把元存勖送到附近的医院。幸好他受的都是皮外伤,没有伤筋动骨,医生说在医院里休息一两日便可好转。才办完手续,陶淑仪便来医院找到了我,让我去看看秦玉峰。 「他怎么了?」 陶淑仪摇摇头,「他一直在海滩那里,已经坐了一个晚上,我担心他想不开。」 我便和陶淑仪一起到了悦澜海滩。乌兰的苍穹之下,海浪深得融入了暗夜,只见那个曾经健硕的身影忽然变成一片孤弱的叶子,在这天与海的衔接成片中,格外渺小,格外空虚。只需看一眼坐在那里的背影,便可感觉出他已经绝望得欲弃尘世。 「阿峰——」这是我第一次不再称唿他为「秦先生」。因为他曾经说过,我不必这么客气。 他抬了抬头,向我看了一眼,依旧默然。许久,他才缓缓说道,「以前不确定阿澜在哪,是否活着,尚有幻想在心;而今,知道她还活着,却是活着都不肯见我,都要远离我的所在,反而倍加沉痛。」 「缘来缘尽,缘浅缘深,都是上天註定的。阿澜既然决意飘摇四海,不问红尘,那便表示:你们的缘纵然深,却已经尽了。」我轻轻说道。 「我该怎么办?」他的眼睛,痴然望着眼前的海。 「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人的一辈子,能有多长?长久处于悔过与犹豫之中,徒然受苦,一无所得。」 「如此,让我独自饮下这苦楚吧。」 「可是,饮下这苦楚的人并非你一个人啊!何不放下过去,重新开始?」我劝慰道,忽然觉得这句话像是劝慰自己。 「淑仪对我的感情,我自然知道。然而——多年来,这中间,一直隔着一道屏障。」 「无论这道屏障是她的父亲,还是阿澜,现在都已经不存在了。」 「我对不起阿澜。」秦玉峰沉痛的说道。 「我倒欣赏已经飘然而去的阿澜,她此刻的心一定是最静的。她若放下,你又有什么可以牵繫的呢?这多年来,难道你的清苦还不够吗?神瑛侍者灌溉绛珠草,所求的并非是后者一生的眼泪,乃是其重新来过而再续情缘的勇气。」 秦玉峰似乎受到了些许触动,道,「数度读红楼,从未有这样的感知。我不知道,这会是阿澜的所愿吗?」 「你我皆非阿澜,自然不知其真意。只不过,想想人之常情就知道了。她若真心爱你,绝不愿你痛苦终生。」 秦玉峰摇摇头,道,「浮生若梦,荏苒间白髮已生。再不明白,真是白活了。」说着,他便拉我站了起来,一起走向一直守候在海边别墅旁的陶淑仪处。 月下的她,与那日初见时午后光影里的女子相比,剥离了无名的妒意,而多了几分自珍自谋的睿智。 临别时,秦玉峰忽然说道,「那日你问我,如此帮你究竟为何,我那时不能确定,现在却是可以明说,只因你虽非红颜知己,却是忘年知音。」 「忘年?你并不老。」我听了,浅浅一笑。
第百五十七章 心如涅槃 几日之后,元存勖的伤势已经好转,我便不再耽搁,返程回国。棉兰等地的生意暂时交予李文龙打理,方云笙在家已经小半个月,用不了多久也将回来,重新主持大局。如此,王氏茶庄在印尼的根基或许又能稳固下来了。当然,一切只是或许。 我站在轮船的甲板上,默默沉思,两只眼睛无所寄託的茫然眺望着深蓝色的大海,有种几乎要被天地吞噬的感觉。此刻,我虽然没有被吞噬,但两只脚却像是落入泥潭之中,拔出左脚粘上右脚,反之亦然。 泥潭之所以如此明显,皆因一个缘故:我和元存勖同船回国。此刻,他就站在我的不远处。只是,我们已经这样站了小半天,互相一句话也没有说。 从所瞥见的他的神情看,他也许想谢谢我的出手相救,但这是不必要的,正如此前他也曾救过我。人家说,冤冤相报何时了,其实感谢与感激也是如此。情愿为之,就应该无所取、无所求。 许久,他走到我旁边,问,「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一个故事。关于甲板和海的故事。」 「什么故事?」 我开口应答了他的话,让他颇为惊喜。但是,我没有多想,只是觉得可以把这个故事讲出来。 这是一个小而短的故事,可是一直在我的脑海深处藏着,只要看到海——从英国回来的时候,去往印度尼西亚的时候,包括现在从棉兰返回的时候。这个故事就会不自觉的浮现出来。 我看着他,开始讲下面这个故事: 「人们都知道,渔民靠海生存,渔民的孩子也要靠海生存。可是贵族们就不一样了,他们靠海娱乐、享受。渔人家的孩子们,在家里贫困、衣食不周的家境下,必须要想些法子。于是,不知从谁开始,这些水岸上长大的孩子学会了一样本领,靠给贵族们表演跳水挣些赏钱。当贵族的金币飞入水中的一剎那,便有多个孩子像鱼儿一样跃入水中,跳得最好的便可得到奖赏。其中,有一个小孩子姿势最美,动作也最为标准——他能够在空中滑出一道极为优美的曲线,据说美丽得简直像雨后的彩虹。」 元存勖听着我讲,饶有兴趣,嘴角微微翘起,笑了笑。我看了他一眼,继续讲下去。 「有一次,在一艘豪华巨轮上,一位身价不菲的贵族拿出一枚超出平时两倍价值的金币,让孩子们表演跳水。可是这一次,在这样的重金悬赏下,却没有人敢跳——因为所有人都看到了,那乌兰色的海里藏着一只已经行踪毕露的鲨鱼,它已经飢饿难耐了。谁有能耐从这鲨鱼口中逃生呢?」 元存勖的眼神渐渐凝重,他似乎预感到了接下来的故事。不过,与所猜测的结局相比,他似乎更想听我讲这其中的过程。 「那位贵族仿佛特意追求刺激,或者说,他天生是嗜血的。他又拿出了一枚面值更大的金币,在孩子们面前晃动着,引诱着,诚然,每个孩子都被吸住了,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闪烁得像天堂一般的明晃晃的金币。可是,每个人都在犹豫着,在金币和海水里的鲨鱼之间权衡……那位贵族大笑着走到甲板,把金币抛入空中,这时,作为我们故事主角的那个孩子,像被什么勾住了一样,纵身一跃,跳入海中,他的姿势真美,雨后的彩虹,瞬间消逝的彩虹……甲板上的所有人都看清了,那只鲨鱼迅速出击,衔住了那个孩子,一咬两段……」 我讲完了,安静的看着他。我的脸上应该什么表情都没有,因为这个故事早已克化在我的心里,成为无数个故事的本源。但对于第一听的他,也许残酷了些,血腥了些。 「你认识这个孩子?」 我点点头。他不敢相信。 「那个孩子,就是我。」 他的眼睛里写满了困惑不解。 我自己也曾经困惑过,现在已经明了。其实阿澜就是另外一个「我」,象徵着屈服于外界压力的放弃、隐遁;她已经消失在这广袤的大海里。现在留下来的「我」,是重生之后的阿澜,可以平静的说出一种自我的失去,另一种自我的重生,如凤凰涅槃。 传说中,凤凰是人世间幸福的使者,每五百年,它就要背负着积累于人世间的所有不快和仇恨恩怨,投身于熊熊烈火中**,以生命和美丽的终结换取人世的祥和和幸福,在**经受了巨大的痛苦和轮迴后它们才能得以更美好的躯体得以重生。我不一定能够达到佛家所说的最高境界,却至少能够开通自己观世的心。如此,也不枉走这一遭。 第百五十八章缘浅缘深 我微微一笑,仍旧眺望着远方天海相接的景色,那片广漠的颜色凝然而又大气,大气而又苍凉,犹如莫奈的画作,画面里颤动着流畅的色彩。 (莫奈,十九世纪法国最重要的画家,印象派代表人物和创始人之一。) 「从我和你第一次交易开始,其实我就知道海里有鲨鱼。可是,我还是没有经受住诱惑。也许可以说,这是为了我的大哥,王家的家业,或者说,也有我自立同时又自私的成分,我甘心情愿的跳到了危机四伏的海水之中。但,说到底,还是因为我的眼睛,恋上了那道明晃晃的『金币』,恋上了你风雅多情的容颜,恋上了那虚无缥缈的光芒……」 元存勖终于听明白我在讲什么,他的脸上显出惊讶而又沉重的神色——他一定吃惊,原来我是这样理解我们两个人之间的故事的。 他走上前,抱住我,一双眼睛闪着黑色的睫毛,像是和他的唇一起说话。 「我,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可怕。也许,我曾经有过错,但从来没有想过伤害你。」 「你不可怕。鲨鱼看着也不可怕。」我竭力忍住时而涌起时而沉寂下去的心痛,看了他一眼,仍旧回过头看着前方,「可怕的是它张开血口吃人的时候。」 元存勖牢牢抓住我的肩膀,诚恳道,「我知道,我伤了你的心。我知道。可是——」 「事实已然如此。」我打断了他的话,「谁也改变不了。你的母亲已经给你定了祁县乔家的大小姐,不是吗?」我看着他,面上虽然心气平和,心里却是五味杂陈。 我虽然从未见过这个女人,却从第一次听到她的存在开始,就在心里深深的印下了这个人。元氏老夫人选中乔家联姻,自然有家世门楣的考虑,而她的自择儿媳,恐怕在我和元存勖之间又立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高墙。如果说此前是性格未能耦合之墙,尚有磨合之可能,那么这道便是传统道德约束之墙,便难有化解之奇蹟了。 他愕然的看着我,「原来你知道了。」 「既如此,你为何还要在这里和我浪费时间?」我淡然的说。 「我不会答应的。」元存勖剑眉紧蹙,决然道。 看到他这样的眼神,听到他这句话,想及他的这番心,我知了,也信了。原本存在心里化不开的那点愁云此刻已经淡去了七八分。 「你敢违抗你的母亲?他老人家的心思你不会不知道。」我别过头去,不由自主的泪眼潸然。 虽然我从来没有见过元氏的老太太,只听人说是一个吃斋念佛但又独断**之人。能把两个儿子以及全家叔伯捏合在一起而不分家,这样的手腕恐怕不是人人能有的。打个比方说,她应该是《红楼梦》里「贾母」一样的人物吧——虽然未必有贾母之慈,却不乏贾母之威,乃是家族中最高权利的代表者。便是从那一辈老人最常情的角度说,她老人家希望儿子早日安家,早日抱孙子,有何不通?——文澍的母亲不也是一样的心理和想法吗? 元存勖默然片刻,又重复了一遍方才的话,一字一顿的道,「我不会答应的。」 「你以为我希望这样吗?」我的眼泪忽然流下来,低声道,「只是,我们的缘分就是这样,烟花已散,擦肩而过,不会重新再来了。纵然心有牵繫,又能奈何!」 他忽然拉起我的手,在我掌心轻轻画了一个简略的钥匙状的图案,「你说过,既是错解,终可解开。」 我摇摇头,轻轻拂开他的手,拭干了泪,转身走进了船舱。 佛家常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其实,也有另外一种可能,便是依旧的苦海无边。斩不断,理还乱。
第百五十九章 重归牢笼(1943年初) 一九四三年的春天悄悄的来到了,带着不忍直视华夏的羞愧。回到上海,觉得又陌生又亲切。时隔两个多月的时光,这里更加死气沉沉,阴森可怖,如风雨欲来前闷热的牢笼一般。在棉兰的时候,虽然事务繁忙,却并不烦躁。因为所在之地并不怎么受到日本人的钳制,自然也少了些在民族感情上的压迫感。但是一回到上海,固然繁华胜之,人口胜之,却让人油然生出一股难以抗拒的窒息感。见到和自己相似面孔、相似神色的国人,不自主的觉得同病相怜,同感悲哀。 不过,便是在这样白色恐怖覆盖的环境下,红白喜事仍未间歇。到我们回来的时候,文家已经和唐家结了亲,年轻美貌的文沁嫁给了病怏怏的唐家三少爷。至此,文家对于元存勖自是恨之入骨,可是,无奈文沁依然心未放下——据说她死也不肯伤害腹中的孩子,执意让文家不要在此事上继续声张。以此为条件,她乖顺的嫁给了父母所青眼的唐家少爷。 这大概是诸多女子的必由之路吧。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有几个人不是被父母的、家族的强大的力量左右抉择呢?当年的方云笙是,一向强势的元存劭是,而今的文沁也是。甚至于文澍,也曾因为无法抵御外在之力而为难…… 不过,文沁的所作所为已经让我十分诧异。哎,想不到她对所爱的男人竟然如此用心,远胜于我,几乎称得上「忠烈」——这原是形容臣子对君王的心意,此刻用在她身上也未尝不可。她的心里放不下元氏,可谓「忠贞」;能够以一己之力和父辈抗衡,自然也算得上「刚烈」了。 能够抗拒这种强制力量的,要么如我,在父母的宽容乃至纵然之下,一走了之。要么如元存勖一类,天不管地不管,犯了错、失了手还有人在一旁帮忙料理后事解除忧愁。 可惜,这两类人,犹如异类,在众人眼里,多少有些怪胎。当我回到上海的时候,发现晋商诸人谈论的不仅仅是文沁嫁入唐家的事——那件事已经过了气;还不忘谈论我和王家的事——那就是为什么我依然老大不嫁,东奔西跑,丝毫不尊女子自重之道…… 奇怪的是,在受到外族的压迫和折磨,而无以自救之时,这个古老的民族便发挥旧有的传统——折磨自己人。越来越多的人推崇孝道,推崇三从四德,倡导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一派復古之风。 和母亲说起来,她只是劝我宽心,不要多想,也不必多听。因为在一个错乱的世道上,你怎么走,都难以走出完全正确的路。 果然母亲是见过世面、颇有智识的女人,她短短的几句话便让我转换了思维,如陶渊明所写的五柳先生似的,「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在现在这个一千二百万平方公里内天聋地哑、而只能听得见人间哀嚎的世道里,能活着,能说话,能吃饭,还有什么不足?! 回头想想大哥留下的产业,也是如此,顺其自然吧。撕破的关系不必费心弥补,潜在的机会倒是可以把握。由是,我尽可能减少在本土的生意往来,渐渐淡化和那些所谓世交好友的来往,而一步步将家族产业的重心挪向东南亚一带。甚至打算派人去欧美一带看一看,毕竟,如果战争结束——我相信它终有一天会结束,棋局先布,到时候也好落子。以此也能解决生意上的一时艰难,同时不误王家之业的长远发展。现在,无以伸展手脚的情况下,如我一类颇有想法之人自然只能老老实实的呆在笼中,以家庭和个人安命为主,小心翼翼,不惹当局,等待时机。 这期间,我抽了几次空隙,去舞月楼看了看苏曼芝,她似乎有些好转,但也不大爱和人说话,见了我,有时傻傻的笑,有时又默默的哭。我知道她心里的苦楚,却也没有什么办法宽慰她。如果有一个人像母亲宽慰我似的来说通她,也许会好些;可是这样的人并未出现。苏曼芝的哥哥债务缠身,依旧困在香港,须四处躲避债主;而她曾经的、也是唯一的所爱梁復,此前倒是来看过苏曼芝,但自从我自棉兰回来之后,还一直没有见到过他。听林秀娘说,梁復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出现在小公寓了,这让我感到甚是奇怪。 第百六十章復仇身死 在这样的上海,有的人会选择缩在笼子里,有的人则会选择破笼而出,哪怕付出生命代价也在所不惜。而我,诚然低估了一些人的勇气。 一日傍晚,我和小杨从外面办事回来。因为小杨在后面和一个要回店里的伙计交待事情,我便一个人先往公馆方向走。就快到门口的时候,忽然眼前一晃,一个人从墙角下钻出来抢在我身前,一下子捂住了我的嘴,轻声喊了一声:「别叫!」 我当即大吃一惊,什么人胆敢在王家公馆门口突袭主人? 幸而小杨眼疾手快,忙从不远处追来,见此人手中没有武器,便上前一拳将其打倒在地,三两下制服了他。 借着半明半昏的月光,只见那人戴着黑色的口罩,蒙住了一半的脸,看不清容貌。 那人歪在地上,挣扎着要爬起来,紧张的瞄了一眼四周,忽然拉下口罩,叫道,「我不是坏人!我是梁凯,是梁復的弟弟!」 我听了,忙叫小杨住手。这时公馆里阿吉也已经带着几个人出来了。 他又重新戴上口罩,很紧张的看了一眼路口,焦灼的低声说,「二小姐,求你救我!有日本兵在追杀我!」 我这时才发现他外面套着一件极不合身的灰色大褂,里面穿的却是职业医师的白色衣裤;他的裤子上沾着几道鲜明的血迹,只是被尘土滚了又滚,已经有些模煳。 虽然他像极了一个逃犯,可是这个青年的眼睛告诉我,他并不是一个坏人。也许他真的是小梁的弟弟——我见到这番景象,便让他先进屋再说。 我把他悄悄带到一间小客厅,为免多生是非,让所有的僕人都迴避了,只让小杨和阿吉两个人留下。 「究竟怎么回事?你是梁復的弟弟?」 我看到梁凯灰头土脸、一身狼狈的样子,颇有一种不妙的感觉。此前听小梁说过,他弟弟在北京念书,怎么会突然跑到上海来了呢? 梁凯忽然呛住了似的,无声的埋下头去,用一双细嫩的手掌狠狠的抹了抹脸——我看到了他的眼泪。 「是不是梁復出事了?出了什么事?」 「我哥他——他被日本人害死了!」说着,梁凯痛苦的低声哭起来。 我当即一惊。小梁他—— 原来日本人占领上海租界区之后,一些军官听说梁復针灸及按摩手艺一流,便请他去做专职医师。梁復认出其中一个便是当初强暴了曼芝的山本,便想趁给他按摩时找个机会刺杀他,但因山本很少单独行动,于是叫来自己的弟弟做帮手。 「我哥他不想连累我,只让我扮成助手在外面帮他放风。谁知道山本那个人狡猾得很,在他的按摩板下藏了枪,哥哥就、就被他打死了!我趁乱逃出来,现在他们肯定在四处搜查我——」 梁凯越说越激动,可以看出他内心又伤痛,又害怕。毕竟,他只是一个学生而已,没有梁復那样不畏生死的爱和那勇勐无谓的復仇之心,怎么能够承受这般战战兢兢的恐惧? 我忙叫他换了衣服,给他准备钱财和干粮,准备趁日本人还没找到这里之前,最好让小杨赶紧送他出城。 「可是这会儿城门就快关了——」小杨有些踌躇。如果半路上遇到日本军调查,恐怕更为棘手。 「那就明天一早,怎么样?」 小杨还未说话,只听门外传来一阵咚咚的勐烈的敲门声,喊叫出的是日本话。 梁凯像受惊了鸟儿似的,脸色顿时变得异常苍白,他慌忙的站起来,连杯子里的水撒到身上都没发觉。我拉住他的手,让他不要怕,便叫阿吉带他去地下室躲一躲。
第百六十一章 搜查公馆 安置好梁凯,我叫母亲和大嫂带着芸儿先躲到内室,然后才叫僕人开了门。 一队日本兵沖了进来,还有一队已经围住了外面的院子——为首的人正是山本,他没有穿着军装,而是披了一件黑色大衣,露出了白色的绷带。 可以看出,他的后背受伤了。 「山本长官,不知您来,有失远迎。」我很客气的走上前道,同时让僕人推了一把椅子。 山本一脸怒气,半驼着背,斜着身子坐下。 他身带多了一个戴眼镜的中国翻译——估计有许多问题要问。果然接下来的话,就是他说一句,旁边的那人便翻译一句。 「王小姐,是不是有个人闯进了你们的公馆里?」 「我刚回来,没有看到有人闯进来。」 「果真没有?」 「如果有的话,僕人们一定会告诉我。」 我一字一顿的说道,让那翻译转述给山本听。 山本摇摇头,表示怀疑,「有人明明看到那个逃犯往你们这里跑来了。」 「也许只是朝这个方向跑来了,但是没有人看到他进入王公馆。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可否告知我们,日后一定留意。」 我表现得很服从,一副很谨慎的样子。 山本停顿了一下,打量了一下四周,道,「你们的房子很大,说不定他就藏在里面!立即搜查一下!」 一声令下,屋里的这队日本兵便冲进各个屋子,乱寻乱刺。母亲和大嫂也不得不走了出来,全家上下围成一个小团,像一群孤弱而无助的小白鼠。 能不能安然挺过这一劫,只能看这只熊的意思。 「山本长官,请允许我向您说明一下,我们家里人数有限,都在这里。如果真有不相干的人进来,一定可以发现。绝对不会对您有所隐瞒。」 「不。王小姐,你已经有所隐瞒了——听说你的一个亲密的朋友就是国民军队的。所以,你家,很有对抗日本帝国的倾向!」 我听了,一时愕然。 山本口中的人,自然是文澍了。可是他怎么会知道得这么详细?文澍参军的事,恐怕只有王、文两家的人知道,而对于这种事,家里的人是不会在日本人的眼皮底下乱说的。 「您说的人,只是和我有过交往,但并没有您想像的那么密切,他也并不是我们王家的人。如果有人向你这样说,一定是和王家有什么过节,请您不要轻信。」我依旧镇定自若的推託嫌疑。 「搜查完,就知道了。」 不久,一队士兵回到原位,汇报说没有发现可疑人物。 那个翻译官打量了一遍天花板和地板,忽然对山本耳语几句。 山本眼睛一亮,说道,「这种欧式建筑,一般都会有酒窖、地下室——告诉我,入口在哪?」 那是毒蛇一般的眼睛——又圆又亮,犀利邪恶。 如果你曾经观察过蛇,就可能注意到蛇从来不闭眼睛。为了能看到远处的东西,爬行动物的眼睛总是固定不动。如果想看到近处的东西,它们就会用眼睛周围的肌肉改变晶状体的形状,同调节照相机的焦距一样—— 我被他聚焦在一个点上,只觉得腿筋隐隐发颤,唯恐心跳的声音被谁听见。 然而,我还是鼓足力气说,「这是很老的公寓,没有地下部分。」 忽的,山本拿出枪,指向我—— 我猜那一刻,小杨、阿吉等人也已经握紧了裤兜里的枪——只不过,不知道谁的更快。 这时,忽然一串电话铃声想起,谁也没有动。不久又响了一遍,母亲要去接,却被山本止住了。 山本阴阴一笑,指了一个兵去接——他肯定在想,如果这时有同谋或是相关人士打进来,定然就可以一起抓获了。 「长官,是找你的。」那个士兵用日语说道。 我在英国时曾认识过日本的朋友,因此能够听懂简单的日语。于是知道这个电话是有人见机打来的,不知何意。 山本接了电话,听了半分钟,一句话没说,便挂了电话。至于那头说了什么,不得而知。 山本再次走到我面前,盯了片刻,将枪缓缓插入枪套,大手一挥,下了撤兵的命令。转瞬之间,屋里屋外的两队日本兵便已经不见踪影。然而屋子里似乎还留着他们的味道,过了许久才渐渐散去。 次日一早,我便让小杨把化了妆的梁凯送出了上海,幸而躲过了层层审查,终于逃出虎口。然而,昨晚那个电话肯定是有一些玄机的,否则以山本的为人,他不会轻易放过任何一个中国逃犯以及同谋者。 会是谁打来的呢? 第百六十二章鸿门宴会 不久,日本人又召集一次隆重的大型茶会,沪上名流全部听令前往。王家是全国知名的大茶商,想躲也躲不过。何况,我也没有什么出奇的骨气,只好硬着脑袋去,和一群涂脂抹粉的老少夫人混着一起。混沌而去,只求混沌而回,家人要的只是我平安。 到了方知这次茶会是元存劭发起的,乃是为了讨好喜欢茶道的山本。沪上一等茶庄,自然非景元茗府莫属。 在一群女流之中,年轻而毫无庇护的我无论如何逃不出山本的那双蛇眼。很快,他便找到我,嘻嘻说道,「想不到二小姐也赏脸来了!」 这个日本人藏得可真够深的,一年多的时间他已经把基本的汉语说得很不错。前日在公馆里,故意让翻译来说,乃是示威之举。这样想着,我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勉强翘起嘴角,权作一笑。 不过,在此山本并没有提及前几日的事情,只是说道,「二小姐出自茶门大家,想必懂些茶道吧?」 「谢谢山本先生抬举,小女子在国外多年,才回家不久,对茶道早已生疏——」 正这样说着,一旁的元存劭走了过来,「二小姐何必谦虚?要说王家的人不懂茶道,如同说我们元家的人不懂药理,这话说出去,让晋商圈子里的听听,谁肯信呢?」 元存劭的话像火球一般,一颗颗敲在我的脸上;那一层薄薄的皮肤,只觉的火辣辣的像是即将被烫化一般。 「元大少爷谬赞了。元家乃是世代药商,您对药材药理自然颇为精通,我怎么能跟您比?」我竭力保持冷静,却不免心生畏惧。 「王小姐真是谦虚。」山本摇摇头,并不理会我的客气。这时,有一个军官过来找山本说话,算是把他带走片刻。 我的心稍微松了半口气,只见元存劭仍旧冷冷的盯着我。 「怎么样?棉兰一行,我二弟待你还好?」他的话简直像毒刺,不仅毒而且辣。 我看着他心怀叵测的笑脸,道,「好,很好。」 「哼!」元存劭晃了晃脑袋,道,「看不出来,二小姐的心胸可真宽广,连文家那个刁钻的小娘们都能包涵——你还不知道吧,那孩子将来是要给元家的!」 怎么可能?唐老三就算再无能,唐家人也不能窝囊到这种地步吧!难道这也是元存勖和文家的协议?到底拿了多少钱来定这样一个协议? 元存劭看出了我一脸难以置信的神情,把手中的雪茄撇到菸灰缸里,贴近我,悄悄道,「这都是我母亲的主意。她老人家的话谁敢不听?她老人家想抱孙子,二弟懂事,只有奉上喽。」 这一刻,我才有几分信了外面的那些风言风语。今日的元家,早已不再是曾经那个元家,其生意、产业和势力早已深入沪上的党政军要塞,傍着山本和其他几位高级日军军官的大腿,已经是晋商里名义上的首领家族,如日中天,炙手可热。在此背景,没落的唐家,在日本人和元家的胁迫之下,在渠家血淋淋的先例面前,如何能够抵抗、又怎敢抵抗呢? 我的脑袋只觉得嗡嗡响,听不到外面的任何杂音,除了元存劭的话。每一个字,像被拆成一笔一划,狠狠的划在我的心上。我攥紧了手中的杯子,只想摔出去,打碎这个噩梦一般的世界! 这也许便是为什么到今天一直也没有看到元存勖。也许他来了,只是不想出现在我的眼前。 「你也不必生气。要想找办法还是有的——你把王氏的茶庄盘给我,我就在我母亲面前说几句话,给你和我兄弟搭个桥,如何?不然,山本可盯着你私藏逃犯的事呢!我救得了你一次,可救不了第二次!」 原来,他便是那个把山本请走的幕后人。他让我活命,不过是惦记着王氏茶庄。答应这种请求,我就不是王家人了。 我瞪了他一眼,不再说话,冷冷的走向一边。元存劭看着我,又叼起一根雪茄,自我陶醉的嘬了一口烟圈,心满意足的笑了。
第百六十三章 沸水如血 坐下未多时,才缓解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山本又端庄酒杯回来了。 「久等久等!闻人说王小姐深谙茶道,可否展示一下?希望王小姐不要拒绝。」他的被酒灌得红彤彤的脸上显出醉态,眼睛里射出蛇一般的光芒,嘴里几乎就要吐出了蛇信子。 此刻,我虽然有些晕眩,却还理智,知道自己不能说错话,办错事,更不能使性子,端架子。因此,我不能拒绝——在日本人手底下,全中国的男人女人都这么窝囊,唐老三如此,王槿初也不例外。 于是,我便起身,顺从的被他领进了一处雅间。外面鼎沸的人声被关到了门外,屋子里格外安静,好像到了另外一个世界——是我独身跳进了蛇窟的世界。我使劲蹙了蹙眉头,想拜託这种幻象,但是不能。 山本在盯着我。我只好暗中拼命让血液冷静下来,开口问道,「山本先生喝什么茶?」 「王小姐最懂行,帮我选一个吧。」山本嘿嘿笑了一下。 我闻到他身上一股酒气,便道,「云南普洱茶不仅提神,还可以解酒,选普洱茶可好?」 「好,非常好!」山本大声笑道。 普洱茶耐沖,须先用沸水淋壶,再行沖泡——于是,我便安放茶具,同时烧足了水,开始洗茶、烫盏。手中端起的依旧是往日常用的紫砂洋桶壶,此刻却觉得格外吃力。 「王小姐的功夫果然很好。你们中国古人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以茶可行道』,还可以做什么?」 「以茶可行道,以茶可雅志。出自唐人刘贞亮的《饮茶十德》。」我缓缓接下去。 我浅浅一笑,权作回应,却不再说话。脑子里却奇异的暗想着,真希望古人也告诉我,怎么样才能以茶灌倒一个人,让他一睡不醒,最好不要唿吸。 「想不到王小姐学问也好。」山本满意的呵呵一笑,盯住了我。 「请山本先生不要靠近,免得烫伤了您。」我道。 他听了,才发觉自己过于倾身向前,几乎贴到了我的一双侍弄壶盏的手。不多时,茶汤出壶入碗,我递了一杯给他。 山本细细的品了一番,心花荡漾,高声道了一个好。「好」字之后,他的谄笑便渐渐变成了淫笑,我权当不知其意。 在这小小的这雅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于他是天堂,于我却是备受禁锢的牢房。在我沏第二杯茶的时候,山本已经鬼鬼祟祟的探出手来,开始摸我的脚——一张方寸小桌之下,两个人的距离并不远。我缩回脚尖,并不去看他。 然而此时山本已经鬼迷心窍,醉态毕现,毫不理会我的牴触,只是涎着脸笑眯眯的看着我,再一次伸出手……那一瞬间,就像一条长长的丑陋的蜈蚣爬过我的神经线。 我半低着头,盯着茶叶一片片裊裊散开。在茶碗的热气氤氲中,仿佛看到了一双双眼睛——充满了憎恶和愤怒的神色,充满了放手一搏的勇气,充满了恐惧的无声的恨,充满了悲切的无息的痛!是大哥的,是文澍的,是小梁的,是曼芝的,是我自己的—— 紫砂洋桶壶喷着刚刚煮沸的水气,红褐色的普洱茶荡漾其中,汤汁明艷如血,所有的影像就在这血色中一点点鲜明起来,在我的瞳孔里交织、缠绕,…… 山本的阴影正在渐渐向我贴近。 蓦地,我的手用力一抖,抄手便把紫砂洋桶壶直冲着他泼了过去! 山本「啊」的惨叫了一声,慌忙起身,捂住了脸,骂了一声「八嘎」,当即抽出枪来—— 我眼看着他的一只手抖抖的拉开枪栓,只觉得生死就在这一瞬,然而脑子却是一片空白。 第百六十四章命运悬刀 就在扣下扳机的一剎那,门口已经率先冲进了两三个人影。一只大手上前直接扳住了山本的手腕,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他的枪往边上一推,那颗子弹瞬间「砰」地爆在了我的旁边——离我的右臂不过一两寸的墙壁上。 「山本长官,不要激动!不要激动!」元存劭忙忙把山本稳住,帮他把枪插进了枪鞘。然而山本那双烫得起了一熘泡的红眼睛却在狠狠的觑着另外一个人——一个胆敢把他手中的枪推开的人。 是元存勖。他原来一直在这里。 定了片刻,山本终于明白了是怎么回事,轮出胳膊就「刷」的打了元存勖一个嘴巴。那是一贯的军人的动作,残酷、利落而到位。 元存勖的脸上顿时现出五个红红的血印,但他几乎没有眨眼,依然陪笑着说,「一点小误会,何必动气?」 山本的一双手死死摁着枪鞘,似乎还想再拨出来,这时外面的几个日本军官也已经进来,面色严峻的盯着我。 元存劭见势,忙安抚道,「几位长官不要动怒。一切都好说,好说!加藤长官,您看,这不是——」说着叫阿美等几个女郎进来把山本一起扶着出去。临走时,山本火气未消,不忘一脚把桌子踹翻,汤汁溅了遍地。 我的脸本能的躲闪到一边,但身上的衣服已经大半淋湿。 在元氏兄弟的说合下,那几个日本人并没有当即对我怎么样,只是随即派人封了这间茶室。我知道,这不过是过渡的法子,接下来的惩治,恐怕是无法躲过去的。 想到母亲和大嫂、芸儿还在家里等我,我的心顿时凉了。瘫坐在榻上,发了不知多久的呆,才敢侧首看一眼那个深深的弹洞——幽深黑暗,一望无尽头,盯着盯着,我的心脏像是忽然醒来一般,开始突突的跳起来。 就在要晕倒的时候,一只柔软的女人的手拉住了我的胳膊。我半睁着眼睛,瞥到了一脸沉重的林秀娘,她的手上,沾染了一片鲜红的血…… 再睁开眼时,发现自己躺在槿缘轩里,手臂上被缠了厚厚的绷带。这时才隐隐觉得痛,想必是被那颗子弹擦伤的。抬眼望去,看到了林秀娘。 「阿秀,元存勖在不在?」我想说话,觉得嗓子眼像是在冒烟儿,不由得咳嗽起来。 「二小姐,你醒了。二少爷一会儿就回来,你稍等片刻。」林秀娘递给我一杯水。 「请你先送我回家吧,我想去见我母亲他们一面。」我清醒过来,才回忆起今晚的场景,只觉得像是做了一场噩梦。现在想到可能的后果,只觉得毛骨悚然。 「还有,我不想连累你们。让我走吧。」说着,我便拂开身上的毛毯,站起来,要往外走。 才摇摇晃晃的迈了几步,便看到元存勖走了进来。他的面色十分疲惫,看上去已经忙碌了许久。他稳住我的身体,把我扶回了沙发。 「元存勖,我不想连累你。不想。」我抓住他的手,带着渴求的神情说道。这一次,是我自己躲不开的磨难,只怕凶多吉少,不希望他再为我付出什么。 「我说过,为了你,我什么都肯做的。我会想办法送你走,离开上海!」 我看着他的焦灼的眼睛,本来冰冷、颤抖的一颗心忽然亮了起来,被一股暖流团团绕住,不多时,便化作两行泪流了出来。 「我不想你这样做。我走了,山本不会放过你的。你大哥,也不会同意的。」 「我不管那么多。你是我的,谁也不能伤害你。」他伸出一只手来,抱住我,轻轻吻了一下我的额头,「现在,你好好休息一下,我明早送你回去。」
第百六十五章 错解有解 不知睡了多久,忽然听到卧室外面的大厅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我睁开朦朦胧胧的睡眼,从门缝的光线里,看到洗漱间处闪着一抹隐约的灯光。 是谁在那里?记得林秀娘给王公馆打完电话就走了,只有元存勖陪我在这里,难道是他吗? 我没有做声,朝着灯光走了过去。站到洗漱间的门口,我看到池子里已经蓄满了一汪清水,汉白玉石台上放着他的那只熟悉的急救箱,半打开着,几缕绷带、粉末状的药物胡乱摆在一旁;几丝没有来得及抹掉的血迹残留在池子边。 镜子里的他只穿了一个衬衫,没有系扣,半露着胸膛,正在低着头,小心翼翼的往左手的手掌上涂药,屏住疼痛,一层一层的缠绕绷带—— 他来找我的时候,我竟然没有注意到他的手已经受了伤。此刻,林秀娘等人已经不在,他甚至不愿叫醒我……元存勖,他真的是元存勖吗?我站在镜子,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是这样呆呆的看着,甚至忘了应该上前帮他。 忽然,他意识到了我的存在,看到了站在镜子的另一端的我,转身道,「槿初,你怎么醒了?」 「你受伤了?为什么不早说?」 我走上前,把他的左手拉过来,看到了一片模煳的殷红——那个伤口,大概是在推开山本那只枪的时候被火烈的弹药灼到了,此刻已经变得血淋淋、湿乎乎的。看得出来,他手掌上原本简单涂了止血的药粉,但是由于一直没有来得及缠绷带,使得许多燎泡已经裂开了,形成一片黑红的淤血。 他不说,自然是怕我担心。我忍住眼里的泪,转身道,「回屋吧,我帮你包扎。」 元存勖看着我,终究没有说什么。 待他走回屋子,我又打了一盆清水,兑成热度适中的温水,帮他重新清洗伤口,涂上药膏,把绷带重新理顺,一层层包扎起来。这一刻,我已经完全忘了自己胳膊上的伤痛,只念着他的伤,他的痛。 「对不起,都怪我,让你受伤——」这句话说出口,连我自己都觉得惊异,如此柔软、动情的语调,是我从来少有过的,尤其对他。 他听了,也一怔,用包扎好的手掌捧起我的脸,看着我的泛着泪光的眼睛,温和的说,「哭什么?你是在为我流泪吗?告诉我,我值得你哭吗?」 放在以前,也许我会说不值得,故意不去满足他;但这一次,好像是积蓄了从前所有的「不值得」,倏忽间变成了「值得」。我被他说中的心思,不由得别过头去,没有说话,只是端起水盆走了出去。 洗漱室里,我倒空了水,打开水龙头,一双白皙的手泡在水池里,任凭流出的水如瀑布似的沖刷,只觉得已经凉到麻木,冰到无觉。 我抬头看着镜子里泪流满面的自己——究竟为何忽然发生这样的变化?以前,我只会为自己的苦恼而哭,为家人的危难而哭,为曾经的恋人而哭,现在,我在为什么而哭?是在为元存勖?还是为曾经所有的自私? 镜子里突然多了一个人。元存勖看着我,走上前,轻轻的从后面搂住我的腰,「槿初,我爱你。你知道吗?你一定知道的。」 「不要,不要这样。我——我不值得。」我半低着头,低声道,泪水从脸上滑下来,一颗颗掉到了水池里,溅起玲珑剔透的水花。 「值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他拥住我的身体,挽过我的胳膊,俯下身子吻着我的髮丝。他的唇间的一股热流仿佛倏忽传递到了十根手指的指尖,使那些混沌的细胞不再麻木。我转过身去,从水中抽出自己的手,就这样*的,攀过了他的脖子,满满的抱住了他的头——我的冰凉的手指,第一次触摸到他温热而结实的胸膛…… 第百六十六章家业全抛 意料之中的,山本并没有就此放过我。回到王公馆的当天早上,他便派手下兵士把王家在上海的茶庄全部查封了,同时给我下了一张传单——让我本人亲自到警察局「报到」。 第一个罪名是「恶意伤人」; 第二个罪名是「窝藏罪犯」; 第三个罪名是「通敌抗日」! 我被安排在一个单独的狱室,对这三个罪名开始面壁思过。虽然已经脑袋趋于沉钝,但是心里却依然明了——第一条,自然是在说昨晚的事情;第二条,便是协助梁凯逃逸之事;第三条,恐怕是关于东北茶庄资助年轻人抗日之事,亦或者,是从我和文澍之间的关系牵扯出来的。 这三个罪似乎是确凿的,但每一个人都是我甘心去做的。为此受苦受罪,也是理所当然。 家人陆续来看我,个个眼睛都哭得红肿,这一次难关让他们既恐惧,又伤痛,为我,为王家,为这个世道。于万分悲痛之中,母亲还比较镇静,劝我不要想不开,耐心等待家里想办法。 如果放在以前,王家人无论如何都不至于成为困兽,但现在,这是日本人的天下,在太阳旗的影下,一个中国人家,能有什么办法可想呢?转眼已经三天过去,几乎看不到希望,也不知道接下来的结局。估计等山本从医院里一出来,就该见分晓了。 母亲和大嫂带芸儿又来看我。只说了一会儿话,就被狱卒催促着离开了。看着母亲晚景凄凉的样子,我的心里不由得伤悲,但又不好表露太过,引她更加伤心。 他们走后不多时,便有人来报说元存劭来访。他提了一桿新的紫玉菸袋,款款的走进来,一身华丽的衣着打扮和这简陋的狱室甚是不搭。 「怎么?二小姐住得还好?」 「好与不好,都可以习惯。」我看了他一眼,淡淡的说道。想着他怎么也算在日本人面前替我说过话,就给一个面子说句话吧。 「废话不多说,眼下能救你的恐怕只有我。怎么样?做笔买卖?」 「上次的铺子没有得手,这次想必势在必得了。」 元存劭点了点头,「这是自然。我元存劭从来不想在晋商圈里屈居第二。」说着,他又看向我,阴阴笑道,「二小姐不妨猜猜,什么样的价钱能换你自己的命呢?」 我看着他,初始不解,随即有所明白,「你是想要我们王家的产业?」 「果然知己知彼啊!」 「你已经吞了渠家的典当行,还不知足?」 「人不爱钱,天诛地灭。不过,你还别说,山本这样一个军人原本不懂中国人的买卖,但正因为尝到了这一次大笔分钱的甜头,才同意我用王家的茶庄来换你出去。否则,他怎么会轻易饶了你呢?」 我低头咬着嘴唇,暗自饮恨——这便是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痛楚吧。 「怎么样?把你王氏三百一十八家茶庄全部盘给我,我保证会说服山本,你的三重大罪,一概不究!」 「你好大的野心!」 「谁让二小姐的命这么值钱呢!」元存劭吸了一口烟,悠然说道。 「你别做梦了!就算我死在这里,也不会答应你的条件。」我硬声道。 「死,也许不会那么容易——但可惜如花美眷,难道要在大牢里忍受折磨吗?看看你,这么单薄的身板儿!若不爱命,也是天诛地灭。」元存劭装出一副慈面,苦口婆心的劝说道。 我别过头,「请你走吧,我不会答应你的。」 「真让我走?我只要迈出这个门槛,你再求我可不能够了。好好想想,你所能指望的人——方云笙、文家少爷,包括我弟弟,他们都没这个本事!你暗中资助东北茶庄的伙计参军抗日,又和国民党军官暗中通信,你还想抵赖吗?山本这次口口声声要你的命啊!嗯?你可要考虑清楚!」 他盯着我,等着我的回答,像一个恶狼一般,等待一只受了伤的小鹿垂死的挣扎,直至最终放弃的一刻。 「我答应你。」 这不是我的声音,而是另外一个人的,沉痛的,苍老的,再熟悉不过的。 不知何时,母亲又回到了这里,站在门口,异常冷静而坚决的说道,「我答应你。」 「母亲——」我唤着,一时惊住,流出泪来。
第百六十七章 全命回家 从警察局出来,已经一百二十多个时辰没有见到阳光的我忽然被晃了眼。虽然晚秋的风已经凛凛得刺骨,但阳光依旧无情的温煦、宁和——这样的好天气,就像从来没下过雨、从来没有结过霜一般,把一切都推得一干二净。 然而昨夜,还是雷鸣电闪的一夜。 此刻,只觉得天格外的蓝,空气格外的清新,一颗心和天气似的,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般。只是身上还带着那股死耗子和嗖饭的味道,在微风的吹拂之下格外呛鼻子,依旧提醒着我——过去的几天几夜不是梦。 昨日下午,母亲来看我,告诉我说已经完全答应了元存劭的条件,把王氏旗下的三百多家茶庄,无论是开张的,还是歇业的,统统划到了元氏名下。这一次,估计是元存勖唯一不肯介入的一次了吧。不过,兄弟得不到的东西,外人或许能得到。山本那么贪婪的一个人,是无论如何不会被轻易打发的,谁知道是怎么分呢?不管了,不管了。 又听母亲说,方云笙听闻我的事情,本来也赶回来了,只是才到半路,已经得到母亲的消息,说我已经出狱,又加上雅加达等地的茶庄生意事情不断,出了几件急迫的单子,又不得不从半路返回,赶忙回去了。 我可以想像出他们一心为我焦虑的样子。人生而如此,夫復何求?众生皆是彼此的过客,如有人肯为你寄一分心、守一分念,便是世间最为珍贵的情谊了。 我慢慢的挪移着脚步,一边理着又脏又燥的头髮,一边四下里搜寻着:没有家人来接我——不见母亲、大嫂、小杨……一个都没有。 只有一辆福特。 远远看去,只见元存勖抱着头,手里攥着一件外套,斜着身子靠在车上,像是十分乏累的样子。一向梳得一丝不苟的头髮乱蓬蓬的,像一堆荒草;一身普通的黑色西装已经发皱,上衣的外套没有系扣子,也没有打领带,裤腿上也都是泥点子。 这个形象的他,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我停住了脚步,凝然看了他好久,不想打扰他的片刻休憩。 忽然,一阵风来,我禁不住勐烈的咳嗽起来——在阴冷潮湿的牢房里着凉受寒是不可避免的。这时,他才忽然注意到我的出现。忙走上前,有些黯然而心疼的扶住我,说,「你出来了!让你受苦了。」说着,他把手里的外套披到我的肩上。 我说不出话,搭着他的胳膊,孱弱的往外走着,腿上像灌了铅一般沉重,但还是努力的迈着脚步——一股回家的渴望驱使着我。 元存勖解释说,「山本不让王家的人靠近警察局,怕有人闹事,所以我来接你回家。」 我停住,看着天空,迎着风,流下了泪——我、王家,从今天开始,什么都没有了。我喃喃的说着这几个字,脑海中父亲和大哥的容颜越来越远。 「你还有我。」他凝然看着我,给我最为恳求的回答。 我看着他,一张古铜色的脸上,依旧残留着那五道血红的印迹。凝然的注视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元存劭的眼里,王家遍布全国的三百余家茶庄或者可以抵我的性命;但此刻在我眼里,金山一般的富贵都不足以抵眼前的这一道道血痕。 蓦地,我扑到他的怀里,没有声音的低泣。这一刻,我像是找到了避风港,觉得平风浪静,内心安详。只不过,残酷的现实是,此刻的我已经触礁沉船。 可是,元存勖已经看淡,我也不需再去懊悔。正所谓俗世翩翩,让你我浅尝爱恨;寒星冷月,共你我相伴浮生。既然那么多凄风苦雨都已经一起走过,余下之浮生,亦不妨继续打磨,如一对璞玉,自然天成者本是寥寥,琢磨之后才是完璧。 第百六十八章劫后余生 回到家中,我便发了烧,卧床不起。不仅仅是因为在监狱中忍飢挨饿、受冷受冻积下的伤寒病,还有之前胳膊上残留的旧伤——因为没有得到很好的照料和治疗,一段肉上有的部分生了几欲腐烂的脓疮,有的地方则已经结下了坚硬的痂,其惨状令人不忍直视。总之,整段胳膊再也不是白皙水嫩如嫩藕了,简直像一根烧到半截的朽木。不过,把命捡回来已经实属难得,还管什么胳膊?没有伤臂之痛,怎知平安可贵呢? 就这样,不知道昏迷了多久。恍惚还记得,每天都被母亲、大嫂等人轮流餵药、餵饭,混混沌沌,痴痴呆呆,像个植物人似的。约摸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在监狱里,缩在斗室中我尚能够数的清时辰;回到家,我反而混乱了,理不清过去的时间。大概是十几天的样子吧,我的精神才渐渐好转起来。 一日早上,才睁开沉重的眼皮,便看见一张熟悉的清秀的脸庞,正在微笑的看着我,这是—— 苏曼芝! 她梳着整齐光滑的髮髻,一双眼睛透着明白的光;脸色呢,也不再是先前那般苍白无血色,而是泛着淡淡的红润,犹如初生的早霞一般,柔美妙丽如初见。 我伸出手用力的揉了揉眼睛,睁大再看,惊诧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曼芝,真的是你在这里?我不想醒,怕这是一场梦——」 「你不要怕,醒来吧,我不会离开的。我要在这里陪你一整天。」苏曼芝说着,朝旁边的几个人确信似的看了一眼。 她的影像真真切切的在我眼前晃动。我许久未听到她如此正常而清丽的声音了。翘起的酒窝里,也许久未泛起欢快的笑容了。 真的不是在做梦?我抬眼看到了母亲、大嫂以及拉着我的手晃来晃去的芸儿,还有元存勖那双深色的满含期待的眼睛,便确信这不是在做梦。 这是真实的苏曼芝。许久不见,她看上去好多了,情绪、面容、神色……一切都好多了。至少,她认出了我,认得了我! 苏曼芝拉着我的手,说,「槿初,你瘦了好多。」 「你也是。」我的喉咙干住,心里在流泪。不过此刻,是幸福的泪。 「要好好吃饭,不要减肥。」她笑道。 「嗯,我要多吃东西。」 「那你想吃什么?我这就去做。」大嫂听到我说要吃东西,欣喜开来。 「我想吃港式点心。」我看着苏曼芝,笑道。 「港式点心?」母亲和大嫂听我这样说,十分纳闷,要张罗着小杨去买。苏曼芝拦住他们,笑着说,「我会做,比外面买的好吃。」 我攥住她的手,笑了笑。 「你该照照镜子梳洗一下。」苏曼芝摸着我的凌乱的刘海儿。她的手指依旧冰冷而又细嫩,白皙如玉葱。 我点了点头,慢慢的说,「一个女人想把自己变漂亮多不容易,为一张脸也要花上三年;可是要想把自己变丑,只需三天。」 我们俩对视着,浅浅一笑,紧紧的抱在了一起。 这一段日子,是一九四三年底最黯淡的日子,是中国近代史上最为灰暗的年度;却也是我和曼芝劫后余生的日子。 整个上海,依旧是残酷、冷峻的世界,甚至有着令人不忍直视的悲切。这里没有一丝华夏民族可以支撑的尊严,没有一丝战事胜利重回太平的希望,可是,我终于决定不再那么痛苦了。于我,虽然留下了深刻的痛,却找回了所爱的人;于曼芝,虽然失去了所爱的人,却留下了永久的忆。得之失之,唯有从容面对。 晚清爱国诗人丘逢甲在一首诗中曾经写道,「归飞越鸟恋南枝,劫后余生嘆数奇。」此刻,我们不再感慨命运之多舛,嘆息岁月之流离——因为这是这一时代里,每一个生活在这个国度上的生者不可避免的。只是,在紧压的岩层与夹缝之中,唯有最为坚挺的树苗,才能勇敢的熬过寒冬,好好的活下去。
第百六十九章 共谋新业(1943年) 王家的产业已经全部转到元存劭的名下,我们一家人只能靠父亲在香港存下的钱——出去给德元和明曦留学的费用,尽可能朴素的生活着。此外就是方云笙在东南亚的一些业务收益,时好时坏,算是王氏茶庄残存的火苗吧。 有的时候,一个人的本事不在于会不会享福,而在于能不能吃苦。归于纯朴无华的本真,未必不是幸福。经过这一番变故,苏曼芝接受了,我也接受了。如此之后的整个春夏,我们都是慢悠悠的小心的生活着,只祈求一点珍贵的平安。 一日闲暇,正在和苏曼芝喝茶,元存勖上门。他见我还是时常咳嗽——自从前两年落下这病根,就一直时好时坏,从来没能根治过。于是他便给我带来了他家里的秘制药浆。这是他曾经给我喝过的,就在此前离开上海前往棉兰之前的那次感冒时。我一见到那瓶熟悉的瓶子,便笑道,「又把老古董请出来了!我可受不起。」 「什么老古董?」苏曼芝很好奇。 「你尝尝,家传秘方。」元存勖笑了笑,递给苏曼芝。我直言那药剂苦不堪言,但还是止她不住,看着她倒出一点浆液,用热水沏了。她只尝了一口,便吐了出来,信服的看了我一眼,道,「真苦!」 「总是咳嗽,多么难受?回头会变成哑巴。」元存勖见苏曼芝也不能忍受其苦味,只觉无奈。 「你是要让我变成吃黄连的哑巴吗?」我看着瓶子,不愿动它。 元存勖沏了一杯,分成两份,递给我一杯,然后自己拿起一杯,「我陪你一起喝。」 「你又不咳嗽,胡乱喝什么药?」我说着,从他手里夺出杯子,憋口气,仰着脖子一饮而尽。一瞬间,口中顿时苦到麻木,忙不迭的喝了一口茶,润了润嗓子。 「这样好多了。」我长吁一口气道,口里的苦味被茶化解了不少。 「怎么好多了?」苏曼芝关切道,又给我倒了一杯茶。 「喝了一口茶就好多了,把药味淡化了,味道也变了。」说着我又把另一杯药剂也就着茶水喝了下去,向他们解释说,「按理说吃药不能喝茶,可实在没有办法。与其喝不下去,降低一点药效也没有关系。」 「有道理。不过,真的管用吗?」元存勖半信半疑,也按照我的办法试了试,果然觉得容易入口多了。 「这是一个好办法!」他笑道,「以药如茶,茶药交融,可谓药茶也。」 「药茶?药茶——」我的一束灵感忽然被点燃了,「王家不能卖茶了,为什么不可以卖药茶?」 「你啊,真是不肯闲着!」苏曼芝看我思考入神的样子,在一旁抿嘴笑道,说着便起身去给我们换茶。 「陈藏器在中说过,『诸药为百病之药,茶为万病之药。』可见,只要适当的应用、转化,药即是茶,茶即是药。」元存勖也受到了启发,旁徵博引的论证道。 我恍然大悟的看着元存勖,好像他的脸上写了天机一般。 元存勖继续道,「听我父亲那辈人说,在清廷宫里,慈禧太后和光绪帝所喝的茶就是清宫御医结合茶与药所拟的药茶,慈禧太后患上热病咳嗽时曾用润肺止咳的药茶代替普通茶饮——当时我们家有一些药材就是专供宫廷的。」 「哦——果然是药商出身,一问百通。」我忍不住褒奖道。 「我虽然好玩厌学,却也不是吃白饭的。不过,为保证这种说法的准确性,我可以再找家里的老掌柜仔细问问。」说着,他端起我的茶,又尝了尝,「嗯,这么好的茶,正适合配药。」 「如此说来,我们可以想想这个生意?」我用眼神询问元存勖。 「你王二小姐下令,谁敢不从?」他没有犹豫。 「我可不想逼迫你,免得将来生意败了,你又回头怪我。」我特别声明道。 「我不怕风险,天塌下来,有我替你顶着。」元存勖的眼睛含笑看着我,「只怕——你不敢去试。」 「你这样说,是在激我上你的船吗,元二少爷?」 「你要上来,我便可以为你摇桨。你想去哪就去哪。」看着他的深邃的眸子,好像真的到了蔚蓝蔚蓝的大海,烟气浩渺中一起扬帆远航—— 第百七十章试验成功 很快,我和元存勖便筹备起来,决定先从具有养阴清热、解毒利咽、**咽喉肿痛功能的清咽茶开始。这道茶民间已经存在私家制法,只不过缺乏统一的标准,药方水平也各不相同,由此也难以规模化。因此,我们首先要从药方、选料、研制方法等方面进行改进,以便入厂加工。 我这厢请来在王氏茶庄里深耕数十年的几个高级品茶师傅,元存勖则找来原来给他父亲做事的几个心腹老伙计,我们十几个人一起点灯熬夜,反覆琢磨,勾兑药茶。经过了近三个多月的试验,终于在一个秘密的清廷古方基础上,研制出了一杯色味相宜的清咽茶,按照王氏茶庄和元氏药庄最严格的标准来说,不算完美,但已经非常接近完美。 是日,几位老师傅已经回去歇息,我和元存勖仍在槿缘轩的雅间里琢磨这味药——总想趁热打铁,找寻到最好的「度」。如此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十点多。深秋之夜,本是清冷凄寒,但我们在这间茶室里,温杯烫盏,品茗试药,却觉得格外温暖。 元存勖担心我喝多了茶,不但不生津解渴,反而会得厌食症,所以便不再让我品尝,而是自己一个人就着今天最后一个半成品反覆调试。 这一道「品茶」的工序,看似简单,实际上如同在一顿水里加了一滴醋去考验美食家的舌头一般,在考验着每一个品鑑师的味蕾——在茶与药按一定比例混合的情况下,去找出最适宜的气味、味道、口感,以及药茶整体的层次感、丰富度。 我看着元存勖极有耐心的调之试之,总觉得他会突然忍不住吐出来,于是问道,「感觉怎么样?」 「呃——胃痛。」他忽然捂住肚子,弯下腰去。 我吓了一跳,忙上前拉住他,看他的神色也不像是什么大症状,只是故意装出来让人担心的。大男人摆这种小姿态,真是又可爱又可笑。于是便调侃道,「你不会中毒了吧?」 他看了我一眼,笑道,「中什么毒——是有点饿了——」 也是啊,还是下午五点多钟吃的饭,现在已是深夜。殚思竭虑不仅耗神,而且也费体力。说起来我自己的肚子也咕咕叫了。可是林秀娘、阿美他们已经回舞月楼,还有谁给我们准备夜宵呢?只好自己动手。 所谓动手,也只是翻箱倒柜而已,我们都不会做饭,也没有力气先做。于是,我便把餐厅里给客人备的西式糕点拿出来,又从一个小储物柜里翻出一罐长白山雪蜜,调成汁水,一起端来。因为不能麻醉舌头,所以不能吃油腻之物,只挑最清淡最简易的食物暂时裹腹。 元存勖一边吃着点心,一边凝然沉思。只见他眉弓紧锁,格外专注,让我都不忍心打搅。于是,便把一杯蜂蜜水悄悄递给他,他惯性的接过来喝了一口。 忽然,他拍了一下大腿,「有了。」说着把他调试出的最新的一盏茶递给我,我拿起汤匙,抿了一口,细细品味。 「几分满意?」他问。 「九分。」我答,「就是差一点韵味。也说不清是什么?」 「最后这一分,我们自己调一调汤水如何?」元存勖笑着,往这盏茶里加了五分之一汤匙的蜂蜜汁。 「再试试。」 我嗅了嗅,轻轻品了一口,觉得味道奇妙无比——有了这一点点蜂蜜汁,使得茶与药的合体更加润滑,进一步淡化了原本已经十分细微的药气,使得所加入的几道药材不但没有影响到茶的口感,反而与茶相溶相称,生发出一种奇异的妙香。初入口时淡淡香,微微涩,细细回味却又有丝丝甜——这正是一道口味醇美的好茶。 难道大功告成了? 我不敢相信,不由自主的双手合十做了一个祈祷的姿势。元存勖起身拉着我的手,旋转起我的身躯,像是跳舞一样,但却是没有配乐不讲究节奏的乱舞。
第百七十一章 好梦终醒 我们拉着手,不分东西南北的转了很久,头都转晕了,动作也不标准了,可是那一股从心底涌出来的满足与喜悦还没有散去,依然驱使着两个人的双脚不停的滑动着、跳跃着、飞舞着,不知不觉竟然回到了茶室。 也许是跳累了,也许是这些日子里积攒的疲乏蓦地集中喷涌而出,一个支撑不住,我们便双双歪倒在了床榻上,整个身子都不听使唤的跌了下去。元存勖不小心撞到了桌角,痛得叫了一声,可是随即又大笑起来,一只手推了推桌子,另一只手则牢牢抱住了我。 我看到他滑稽的样子,也忍不住笑了,头髮凌乱的半散开来,繁密的髮丝蒙到了眼睛,想去拨开,却被一双手攥住了胳膊。元存勖伸手到了我的脖颈,帮我理着头髮,轻轻的,柔柔的……他的粗大的指节筋节毕现,力道却是出奇的柔软。 我看着他,脸上依旧挂着方才的笑,没有立即褪去;反而愈发的感到发烫、发红——像是近日的辛苦与收穫一起化学反应之后的火焰。 元存勖脸上的笑容渐渐淡去,变成了一种严肃——认真的严肃。 「你怎么了?」我看着他,有些不解。 「这不是梦吧?」他问。那种神情像极了我那日大病初癒醒来之后的样子,对眼前的人不敢相信,如梦如幻,似假还真。 「你就当是梦吧。」我笑道,「梦里的高兴,想留就留;梦里的不好,想忘便忘。」 「不,我宁愿这不是梦。无论是好与不好,我都想留在心里。包括你曾经对我说的那些狠话——」 「这些你也要记在心里吗?」我笑他小气,不懂得原谅。 「遇到你,是我一生的『灾难』。可是,我已经深陷其中,躲不开了。」 这一句确实是我曾经对他说过的狠话,如今在他口中完全变了寓意。曾经的灾难,换了一个时间,换了一个角度,竟然变成了良缘。一切都无法预测——正如曾经的我一直想摆脱却无法摆脱他,而今已经不愿再摆脱;他呢,离上海时也曾一度想摆脱我,而今也不必再摆脱。天下之事,世间之情,谁又能说得准呢? 「你想躲开吗?现在还来得及。」我看着他,说道。 他摇摇头,「我是一个探险家,专门探求你的心。」 「可是,你也许会发现那里没有宝藏,只是一个平凡的女人的心。」 「你的心就是宝藏。如若给我,于我便是世间唯一的无价之宝。」他的温柔的话语,伴着梦似的空气扑向我的脸颊,我只觉的有些眩晕,像被一股莫名的力量,推到一个四壁空灵的世界,没有依傍,也没有阻拦……只是被团团的温热的气息包围着—— 然而,忽然一阵急迫的敲门声打破了寂静,「二少爷,文家三小姐出事了!」来人乃是阿美。是文家的人到舞月楼先找到了她,因没有见到元存勖,便托她来报信。 阿美说,今天文沁的孩子被元家老夫人抱走了——乃是此前三家钱钱交易做好的约定。谁知道,文沁一时想不开,竟然寻了短见,试图割腕自杀,现在已经被送到医院里,正在紧急救治之中。 我和元存勖听了,大吃一惊。元存勖已经多日没有回元公馆,自然不知道他母亲已经早早派人抱走了孩子。此时想到如此对待文沁,心里的痛楚可想而知,但到如今,说什么都没用了,还是救人要紧。于是,我们便连夜赶去医院。 第百七十二章文沁自杀 我们夜半赶到医院时,文家老爷太太已经在医院快要急疯,唐家人却一个都没有来,好像完全不在于文沁的死活一般。自然,他们是恨元家的,知道文家一定会求元氏帮忙,便不想露那张脸,见这个面。 可怜文家两位老人无可依靠,几乎哭晕过去。幸而不久方文氏也随后赶到,几番劝解,情势才稍稍转好。不久,急救室的医生出来告知说,还好发现的早,人还有的救。只是由于失血过多,她还处于昏迷状态。听见这般说,文家老人才稍稍放了心,不再哭闹。我们也稍稍宽怀一些,不再如罪人般心如刀绞——如果文沁真的出事,元存勖自然对不起她,我又如何面对文澍,如果文澍真的有一天回来…… 折腾了半宿,元存勖叫了元家几个手脚利落的女僕到医院里看护,连同病人和两位老人——他们执意要看顾自己的女儿,不肯离去,元存勖只好托人办理了单独的病室,供他们歇息。料理完毕,他便让我暂且回家休息,以免过度劳累,使得才有所康復的旧疾復发。与此同时,方文氏家中还有孩子需要照看,也脱不开身,见医院里人手足够,便先和我一道返回,打算晚些再来医院。 于是,我便让小杨接了我和方文氏,先到方家去。这样是绕了远,但我迷迷煳煳的坐在车上,只是不想动,甚至不愿下车。心里只是期盼着,这车尽量往远开,不要再回来,再回到这个令人窒息的城市。 路上,方文氏并不怎么说话,整个气氛说不出的寂静。许久,快到目的地的时候,方文氏才忽然开口道,「我以为她已经想开了,没想到——」这时,我才发现她的眼圈红彤彤的,像是隐忍了许久的泪。 「涓姐,我,很对不起。」我知道这时说什么恐怕都是错,但还是轻轻说出了这几个字。想到文沁那令人震惊的憔悴,我又震惊,又沉痛——她再也不是我记忆中那个青春靓丽的少女了。不到一年的岁月磨搓,就让她衰老了十岁。 「这是她的命吧。三妹妹从小就伶俐、懂事,家里人都说她一定会嫁一个好人家。谁知道,爱错一个人,就毁了一辈子。」方文氏的语气很轻,很克制,却透着说不出的决然。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元存勖辜负了文沁,只因为我;如果我没有接受元存勖,文沁说不定早已经是元家的人了!又怎么会被迫嫁给病歪歪的唐家三少爷,又被元家老夫人强取豪夺抱走了孩子? 换做是我,也是一千个委屈,一万个想不开。 方文氏摇摇头,「元存勖抛弃了她,已经割走了她的半颗心,为着这孩子留下另外的半颗,谁知现在,又不能看养自己的孩子,这不是要把她整个心都摘走吗?」她哭了一会儿,终于说道,「二小姐,如果你肯救她,就去跟元家说说,把孩子还给文沁。不然的话,她是活不下去的!」 我听了,顿时愣住了。我去跟谁说?元存勖吗?他都不能阻止这件事,还能救吗?那么,去找深得母亲信任的元存劭?还是元家老夫人? 方文氏怜爱自己的妹妹,可以告求我;我也怜惜年轻的文沁,去不知道该去告求谁? 可是,我的嘴角却还是不由自主的微微开启,应了一个字,「好。」 「你真的答应了?」 汽车的鸣笛忽然一响,震醒了疲乏而混沌的我,原来已经到达方家小院了。我知道自己方才已经作出了一个冒然的决定,无法再改口,也无法再拒绝,于是暗暗咬了咬唇角,用力的点了点头。 「我代文沁谢谢你,二小姐,你一定要把孩子要回来。」 方文氏撇下这句话,便急匆匆下车去了,不远处的门口,奔出来两个孩子,被看护的姆妈紧忙追着,张着欢快的小手,双双扑向了她的怀抱…… 「二小姐,你从来没见过元家老夫人吧?」小杨透过车前的镜子看了我一眼,问道。 「没有。」我知道他话里隐含的意思。
第百七十三章 元老太君 这是我第二次见到初生的婴儿。第一次是文涓的孩子,第二次是文沁的孩子。也许,我和文家的婴儿真的很有缘。而且,每次都是危难之后的相见,文涓难产那次是众人七手八脚的救,文沁这次是我单枪匹马来救——只不过,这一次,我不知道结果会怎么样,是人仰马翻?还是全身而退? 文沁的孩子是个男娃,长得很像文沁,水灵灵的眼睛,笑起来挂着带醉不醉的酒窝,只有那坚挺的鼻樑颇有元存勖的模样,透着桀骜和倔强。 我在乳母的怀里看着她,不敢高声。不过,我也说不好是怕打扰孩子,还是怕打扰眼前的这位老寿星——元家的掌门人物元老夫人。 此前毕竟接触得少,竟然不晓得其家族的核心人物究竟是谁,不仅我不清楚,连同很多与其有生意往来的晋商大族都是一知半解。和我一样,都以为元存劭是大当家,元存勖是二当家。现在看来,都忽略了背后「垂帘听政」的元乔氏。 对,正是元乔氏,曾经赫赫有名的祁县乔家的小姐——这也是为什么元家会指定了乔家的小姐嫁给元存勖。亲上加亲,华夏大地多少年不变的风俗。 元乔氏为元家生育了两个儿子,从此一辈子牢牢占住了元家的顶峰地位,这么多年来,都是太上老君一般的人物。据说元显祖在世的时候,已经很是惧内,而今元显祖早已离世多年,自然更没有人敢违逆于她。 「这孩子活蹦,结实,是个好苗子!」元老夫人嘴里含着大菸袋,露出镶了三颗金牙的嘴,沖我笑道。大概是看我母亲的面子——他们怎么也算是老相识了,以及我送上的厚礼,所以对我尚是友好,还出乎意料的让我看了看孩子。 「是个好孩子。」我附和道。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没妈的孩子像棵草。这孩子再好,也是没妈的孩子。 「等敏儿嫁过来,这孩子就是她的,从此一辈子就有靠了。」元老夫人意味深长的看着我。她口中说的敏儿,自然是元存勖未来的媳妇。 「那孩子的生母——」我忍了又忍,还是说出了这句话,「孩子的生母又将如何?」 「你说文家的那个闺女?她能嫁给唐家人,也多亏我和劭儿在中间说和,否则怎么会有人要她?你这么说,不会是来替她要孩子的吧?」 她也许早已猜出我的来意,只不过到此才藉机点破。既然如此,我也不必再顾忌什么,照直说吧。 「我是来替文沁求情的。她一个女人在唐家,无依无傍,这孩子是她的命,您要是硬要夺的孩子,和要她死没什么区别。」 想必她早已听说文沁自杀的事,然而从她的神色言语中,丝毫看不出自己做的有何不妥。 「哼!你竟然真是来为这个小蹄子求情的!好大的脸面!」她顿了顿,叫乳母把孩子抱进内室,顿了顿,朝我冷冷的看了一眼,「不过,你这个小女子,连自己都管不好,还敢来管别人家的事?你打量着我不知道你和我们家勖儿那些风风雨雨的事?要不是看在你父亲和你母亲的颜面上,我早就骂出不中听的话来了!」 临到话的末尾,她还不忘从鼻孔里沖我拱出一个不屑的「哼」字。 这诚然是一个城府极深的老女人,我确实心生畏惧。我看着她扭曲得满是皱纹的脸,委屈、羞愧和痛苦交杂在五脏六腑,只觉得被一股寒气逼住,不敢大声说话,甚至不敢回应半语。便是那咄咄逼人的元存劭在她面前,恐怕也要俯首帖耳。 然而,瞥了一眼那孩子远去的影像,和那双挥动着像是跟我告别的粉拳,我的心里蓦地生出一股奇异的胆气来。似乎这胆气不是为文沁,而是为这个孩子。这个老女人如此自私的强行夺走别人的孩子,竟然能够如此心安理得! 「元老夫人,你以为有钱就能买到一切吗?买到媳妇,买到孩子,买到亲子之爱?」 我的声音不由自主的颤抖着,却拼着撕破脸的架势嚷出来。 然而,元乔氏对于我的锋利反击并没有发怒,而是极为不屑的冷笑一声:「买不到吗?可是我们元家已经都买到了,不是吗?现在你们王家现在一穷二白,比门外的乞丐强些有限,你当然什么都得不到,也买不到。所以,趁早别在这给我装大!你家老爷子得意了一辈子,到你们这一辈也该吃点苦头了!」 姜果然是老的辣。元乔氏的每一个字眼看上去都是随口说出,却个个是尖利的瞄准别人要害的刀子。我努力竖起的盾牌即将被捅破,再无遮拦。 第百七十四章忤逆犯上 「妈!」这时元存勖从突然另一间屋子里出来,让我和元乔氏都吃了一惊。谁也不知道他在那里听了多久。 「你既然在那,怎么不来见我?这么鬼鬼祟祟的。」 元乔氏虽然依旧言辞犀利,脸色却缓和了不少。毕竟是自己的儿子,有气便也可以消去。这一点,只需听说的这些话就知道了,从始至终,她把所有的错、应得的罪都是贴给了她儿子意外的人,他们元家,永远都没有错。幸而,元存勖并非这样的一类人。 「我来看看孩子。」他淡淡的说道。 我看了一眼元存勖,没有说话,只是铁青着连站在那,憋住心里的一切不爽。 「妈,念在王老伯情上,你莫要对她这样说话。」元存勖温和的看着她的母亲,那个眼神让人忍不住心生怜爱。 「勖儿,妈是为你作长远打算,以后不要和这样的女人来往。自然,娶了媳妇,也不会和她们来往了,是不是?」 「老夫人,你——」我的那股气就要从胸口喷出来,元存勖拉住我的手止住了我,只听他十分平静而肯定的说道,「妈,我是不会娶乔小姐的。」 「你说什么?」他突然说出这句话,让我吃惊,亦让他母亲暴怒,「噌」的拄着拐杖从座椅上站起来。 「你再说我一遍!」 「我不会娶敏儿的。我只想要槿初。」 「你这混小子!你说的这是什么话?」她母亲抄起拐杖,就朝元存勖的腿上结结实实的捶了一下。 元存勖顿时绿了脸,但仍屏住气息,冷静的道,「您听见了,就不要再逼我。也不要让大哥逼我。你们固然是好心,可是与我究竟何益?你们已经夺得了文沁的孩子,我已经做了一次懦夫,甘愿让文沁恨我一辈子;现在,我不想做第二次懦夫。我不想让槿初再恨我一辈子。」 我睁大眼睛,愕然地看着他。我从来不敢想像,也不敢相信,这些话会从元存勖口中一字一句的说出,掷地有声。 「你连我的话都不听了?」元乔氏厉声高叫道。元存勖半低了头,不露声色,不出一言,只等候她母亲的斥骂。 然而,接下来的话不是斥责那么简单。元乔氏以拐椎地,怒道:「你要是不肯听我的话,再跟这个女人来往,我就收回你名下所有的产业,把你这臭小子逐出家门,除名宗族!」 逐出家门,似乎是这些老太君常用的话,对于已经是成年人的元存勖并不可怕,然而最后四个字——除名宗族,着实如惊天之累,震惊了我。这可不是玩笑话,在晋商大族之中,一旦被除名,那可就一无所有,一无所有了! 他母亲的话,明显是在逼他改口,令他悔改。 元存勖却没有任何回应,只是静静的看着地。他在犹豫,在纠结,也许和我一样被这绝情的威逼吓坏了。蓦地,他拉起我的手,径直朝门外走去。 「你——你敢走,就别再回来见我!」元乔氏追了半步,满脸愕然。她无论如何不肯相信,他的儿子竟然会为了一个女人连家业继承权都敢放弃。对她来说,这简直是逆天! 快到门口时,元存勖忽然住了步子,回头朝他母亲道,「妈,我什么都不要了,都给大哥,你们也不要再管我。」 我只觉得自己的手被他攥得很紧,很疼,几乎要流下泪来。可是心里却无比的喜悦。这一刻,我才知道幸福是什么滋味。
第百七十五章 纵情无忧 富丽堂皇的元公馆外,是一线蔚蓝而瑰丽的天空,散着午后晴好的光芒。天气出奇的和煦,让人有种逃出屋宇奔向大自然的冲动。此刻我们的心里,也像是被装饰了奇异的光环,光明亮堂。 「我们去哪?」元存勖看着天空,忽然问我,他的兴致似乎出奇的好。 「回家?——我家?」我知道他已经没有了家,所以赶紧改了口。 「还太早。」他摇摇头。 「除此无处可去。想不出还有什么地方会收留我们。」 「无处可去——现在的我们也是无比自由。」 「对,再没有任何阻拦和禁锢。」 「可是——我们也不能去你的地盘吃白饭了。」我笑道。 「是的,连吃白饭的地方也没有了。那我们去哪?」 元存勖想了想,说,「有个好去处。」于是带着我直奔大大世界。 大大世界,我一看到这个古旧的招牌,一颗心顿时翻了五味瓶。那几张票,那几张年轻的笑脸,一起等我们玩够了回家的人——活着的大哥,温柔的大嫂,慈爱的母亲……统统漾起在我的脑海里。转眼之间,已经有两三年的时间没有踏入这里。物是人非,一切都物是人非。此时,已经是一九四三年的尾巴,我们蓦然闯入这里,像是一种别有深意的告别。 受到战乱的影响,这里已然萧条得很,人气冷清,商家也大多关闭。只有空荡荡的招牌悬在那里,任凭偶尔的过客匆匆扫视一样,无论是去看的还是被看的,都是如此漠然。 元存勖拉着我的手直上二楼,走到里面。我只是跟着他,没有说话。 到了一处,他停下来,走到一个储物柜里——已经上了锁。他又走到另外几家空铺子,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一桿铁棍。 「你要干什么?」我捂住耳朵,站远了些。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他坏坏的一笑。说罢抄起铁棍朝锁硬硬一砸,爆出一声巨响。果然,那柄生了锈的小锁受不住,开了。 元存勖从储物柜里面掏出三四盒子,用手帕拍了拍上面的土,递给我,道,「找一双合适的。」 打开一看,原来是熘冰鞋。他是要带我去熘冰?才注意到,再往里面走几步,便能看到那个当年踊跃着、飞舞着无数个少男少女的熘冰场。我的耳畔,似乎响起了那些恣意的盎然的阵阵笑声。 「可是我不会熘冰。」我说的。 「我教你。」 我笑了出来。就是歷史也会重演一样,生活中何尝不一而再、再而三的浮现出相似的一幕?当年站在熘冰池边,我还暗地嘲笑元存勖这样的人绝对不会是一个好老师,现在呢,自己却要成为他的「学生」,而且是一百个愿意的。多么—— 我挑了一双鞋穿上,扶着他小心翼翼的站起来,他拉着我才一迈步,我便滑了一个屁蹲,「哎呦」一声坐到了地上。 「讨厌!」我习惯的骂了一句。 「还是这样的烈脾气!不是接触过你的人,谁也不知道你这柔美的外表下藏着一颗火种似的心,随时都能点着。」元存勖说着,把我再次拉起来。 「哼!不是接触过你的人,谁也不知道你这严肃的眼睛里藏着两枚多情的珠子,随时都可能爱上别人。」 「哈哈,你只说对了一半。我可不是随时——以前是,现在不是,以后也不是。」他攥紧我的手,慢慢的移动起来。 还没有挪移半步,我又跌倒了,不由得气恼起来。 「摔跤总是难免的。学习滑冰,首先从摔跤开始。你要知道,我以前从来不会主动去扶别人的,任凭他们摔去。」元存勖笑道。 「我知道,你只扶女人,好凸显你的绅士风度!」我调侃着他,坐在地上开怀的笑起来。 「错,女人也不扶。那些手忙脚乱的女人随时可能把我拽倒的。」 「哦。你是在说我笨吗?也怕我把你拽到吗?」 「你不一样,我巴不得你倒在我怀里。」 「你真——」 元存勖忽的把我拉过去,两个人一起跌到在池子里。 「真脏!还是起来吧!」 「脏吗?是脏了点。」想不到他这样锦衣玉食的人竟然这样大大咧咧起来,似乎不计较这里堆积的尘土。 「现在的确是这里最脏的时候,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脏的场地;不过,现在却也是我的心最欢快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感受过这样的轻松、干净。」 我明白他的话,却惊异于他的沉思。他的深刻,似乎从来都是隐藏在那双深邃的眸子里。 我担心他是受到了他母亲的刺激,便拉起他,开玩笑道,「难道真肿着屁股回家吗?明天不用见人了!」 「没想到你这么不禁摔。你在生意场上不是很受得了『摔跤』吗?」 我听了,拍了拍身上的土,起身道,「别小看王槿初。」 嘴里虽然这么说,拉着他的手却更不敢放松了,一步一步的跟着他挪到熘冰池中央。 第百七十六章翩翩起舞 黄昏的光线透过玻璃窗,灿灿的照进来,把原本泛旧的池台装点成了梦幻般的金色,一个穿着鹅黄色毛衣、浅灰色毛裙的女人,牵着一身笔挺西装的男人,在没有观众、没有掌声、甚至没有灯光的天地里,宛如一对自在无忧的天鹅,翩翩起舞。 「我们好像回到了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元存勖说,「也是这么安和、静谧。那是我从未有过的感觉。」 「由此你便记住了我,是吗?」我接下去,笑着问。 他点了点头,「第一次,就记住了。」 「我也是第一次就记住了你。」我笑道。 他当然知道,我说的「第一次」和他所说的「第一次」是全然不同的,无论是故事、情节,还是里面的这位男主角的形象。 「还说我小气。你也一样。」 「女人小气,天经地义;男人小气,不可理喻。这是造物主的安排。」我狡辩道。 他也哈哈大笑起来,许久,才缓缓道,「如果没有中间这些曲折,我们就在一起了,是不是更好?」 我低了头,没有说话。人们常说往事如烟,终会散去,其实并非如此。一个人的记忆、所走过的路,早已留痕于生命——即便是刻意去忘,它也依然如秋夜之青霜,不能更浅;同样,即便是有心去记,终不过是冬日之雪印,不能再深。 元存勖见我不语,便自问自答的说,「哈哈,当然不是。如果两个人相守的命运註定是一条曲线,那么就没有捷径可走。何况,省略之后,便只剩空洞的两个端点,固然可以强硬的画成一条直线,可是我们都知道,那是一条虚线,不是实线。」 「你什么时候这般深刻了?」我笑了笑,心中肯定,但还是睁大眼睛,故作惊诧的看着他。 元存勖受到了鼓舞,捏了捏我的脸颊,「我也是受过新式教育的人,难道基本的几何都不知道吗?」 「你可以发明一门新的课程,叫做『几何哲学』,或者『数学哲学』。」 「也对。哲学确实可以用数学解释,比如老子的哲学可以画作一个圆圈:它既是圈,又是零。说是圈,是因为老子把一切都看做是循环,『反者道之动』,按照他所说的道,从开始、上升、平稳、下降到回归原点,然后又从头开始,这一步步走完,不正是一个圈吗?」 我拍了一下他的胳膊,哈哈笑起来,「想不到你谈起这些这样口若悬河。」 他轻轻搂紧我的腰,生怕我笑得支撑不稳,再倒下去,同时也笑道,「要是没有这一条曲线,哪里引来这么多大道理?」 我止住了笑,重新认真的打量着他,一字一句的说道,「要是没有这一条曲线,哪里引来你我的相识相知?不能相知,焉能相守?」 「那答应与我相守?」他有些受宠若惊。 被他这样一问,我忽然觉得脸上*辣的着起来,只好别过头去,忍住眼睛里即将流出来的泪水,是羞涩?还是感动?我也说不清。 还没有反应过来,元存勖已经极为庄重的单膝跪地,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小的锦绣八角盒,张开着呈现在我面前。 我看着,忽然不能再笑了,而是莫名的生出一种想哭的冲动。 「嫁给我吧。」 他的深黑色的眸子诚挚的看着我,好像不容我犹豫,不容我拒绝——事实上,我已经放下了所有的矜持和拒绝。 我抱住他的脖颈,吻着他的额头,重重的点了点头。 我们走了这样一条曲线,却也终于把这曲线走成圈圈。因为我们都有一颗年轻的、不轻言放弃的心——这是一个多么好的法宝,可以容你犯错,却还有机会悔过;可以任性的去做你想做,掉进坑里却还有机会弥补;自然,这样的旅程也可以让一个人知道失而復得的滋味,由此不再空费生命与时光。
第百七十七章 一九四四 像一柄钝刀一样,光阴一点点磨着生命,生命一点点挨着光阴。一九四四年懒懒的爬过了**个月,又是深秋时节。中日战争并没有明显的曙光出现。不过,按照许牧原在美国给我传递过来的消息来看,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进入新的歷史转折时期,欧洲、太平洋两大反法西斯战场同步转入反攻阶段。对日实行全面抗战已坚持和苦熬了六年多的中国战场,这时也不再一味的被动防守、撤退,开始了与国际上几个大国的协调应战。如此看来,所有歌唱胜利与和平的喇叭可以有希望截止「空响」,而真正的嘹亮起来了。 歷经数月,清咽茶的药方已经研制成型,试卖了一些样品,反响不错。不久,新开张的专供药茶的铺子也占住了市场,打开了销路,短短的半年多时间里,已经在东南亚一带开出了三十多家药茶店——新的店铺之名不再随着老传统叫做「王氏」「元氏」,而是从我和元存勖的名字里各取一字,起名「初勖茗茶」。自然,在东南亚一带要多谢秦玉峰等印尼华商的慷慨相助,才得以占住脚跟,重振生机。 至于这些店的管理,我和元存勖常在上海,主要负责沪上的几家小店,因为这一带受到元氏和其他几家茶商的合力排挤,只能勉强开些小店权作周转之地,而两广及东南亚的铺子主要交给由方云笙和一些原来在王氏茶庄做事的老掌柜打理。如此,我们倒也落得轻松,其他地区的生意倒也顺利。所收盈余,不仅能够支持家中费用,而且可以继续维持东北及华北等地的保留商铺,即继续暗暗的资助当地投军抗日的店员。此外,藉助王家的支持,方家一家老小的生活也稳定了下来,避免了许多颠沛流离;在方文氏的劝解下,文沁在唐家也过起了正常的日子——她的丈夫唐三爷已经于不久前去世,留给她一间大宅子,还有足够她生活半辈子的财产。文沁已经成了一个确确实实的贵妇人,用青春换来的贵妇人。 不久,听闻元氏老太君病重,元存勖终究狠不下心,还是回家去探视了一番。大概元老夫人也觉得自己大限不久,对亲生儿子也不再那般苛刻严厉,不仅允他踏进了门槛,还让他抱了抱孩子。虽然说在一个传统而封建的大家族里,母子之情已经被礼教束缚得十分淡漠,但毕竟是自己亲生的孩子,血缘之爱不可抹掉的,由此元老太君终究还是原谅了元存勖,闭目而逝。至于其他,她便有心改变遗嘱,却也不能够了。 因此,元老太君过世之后,产业全部归于元存劭,他终于成了名副其实的一家之主,家族产业的绝对控制人,而且完成了有生以来最重要的心愿,即吞併全国首屈一指的王氏茶庄。 生意继承很快就尘埃落定,唯一没有着落的便是那个可怜的孩子。元存勖对文沁的感情也许很难说,但对于孩子的感情恐怕是难以割捨的——这毕竟是他的孩子。因此,元存勖便向元存劭要回了孩子。出乎意料的是,这一次元存劭没有跟自己的亲兄弟提条件,恐怕不是因为感情深厚,而是因为元存勖已经一无所有。后者留在元家的,只有这一个一岁零五个月的孩子——犹然在乳母怀中喃喃学语,将就着可以在地板上蹒跚学步,粉嘟嘟的像个瓷娃娃。这个孩子,对于元存劭自然毫无价值;甩给元存勖,恰恰是一种慷慨的「施捨」。 元存勖把他抱回来的时候,我只觉得惊诧,但同时也颇为安心,甚至感到一种从天而降的幸福——虽然这不是我的孩子,但是我却是一个并不讨厌孩子的女人。 我们把孩子一起送到了唐家。这是文沁嫁过去之后我们第一次走进唐家的大门做客。 空荡荡的一个大房子。虽然有主人,有僕人,有男人,有女人,但就是没有生气,看不到一点笑容。每个人都是没有表情的脸,和一双失神的眼睛。可是,看到孩子的一剎那,文沁的原本冷硬的眼睛瞬间被润化了,转而变成一泓湖水,一汪江海,蔓延到全家上下。她把孩子抱着,在一个女僕的搀扶下进了屋,接着只听到哭与笑的阵阵声音夹杂飞出……她已经忘了我们的存在;我们也恍惚忘了自己的存在。 这大概是元存勖为文沁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吧。他不再是自己心里所认为的懦夫,而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从前也许不能也不屑守护身边的女人,但今后却会不畏一切的守护所爱的人和家庭。 第百七十八章元氏之灾(1945) 转眼又是夏秋交接之际。夏日的暑热正在渐渐褪去,秋老虎却犹然可怕。不过,由于药茶的生意已经步入正规,不必过于奔忙、劳碌。我便和母亲、大嫂以及芸儿一起绣女红,打算给德元和明曦寄过去。虽然受到战乱影响电话、电报多有不通,但还是能够得到他们的消息——现在两兄妹正在瑞士读书,专注学业,每天十分忙碌。我笑着跟母亲讲,想必明曦也不再有空闲来做她的女红了,说不定已经一个人变成了新式青年,一个已经变成了摩登女郎。母亲听了也十分安慰,只期待着等到和平之日全家人便可团聚。 战事似乎还明显的转机,日本人依然把整个上海控制得严严实实,各种消息都是密不透风。不过,偶尔听国外或东南亚的朋友传信回来,都说国民党的军队得到了美国的大力支持,委员长夫人宋美龄女士的外交政策很有效果,所以打败日本人的希望不再那般飘渺,而是有些蠢蠢欲动的声音了。 不过,这点春风要想吹到普通老百姓的身上,不知道还要多久。越是这种时局将变的时刻,越是容易发生一些波澜之事。只需看看报纸上每天被无端枪毙的人,便可知道一二。因此每日出行,我们都是小心谨慎,晚出早归。 一日晚上,我和母亲正在整理大厅上的字画,阿吉忽然跑进来,急火火的说,「不好了,出事了!元家大少爷被抓了!」 「什么?谁被抓了?」我的耳朵只觉得一嗡,什么声音都模煳了,全身的血液都停止了流动。 「先说清楚,是元家的谁?大少爷还是二少爷?」母亲问。 「是,是大少爷,元存劭!」阿吉喘了一口气,解释道。 「怎么回事?」我很惊诧,同时也稍稍放了放心——还好不是元存勖出事。 可是,元存劭被抓,也是非常稀奇的事!如今的他是沪上第一富商,有财有势,谁敢抓他? 追问下去,只听阿吉上气不接下气的继续说道,「听说,听说,元家大少爷把山本给毒死了!」 「有这样的事?!你再说一遍,毒死了谁?」 「山本!」 「可是真的?不是道听途说的传闻吧?」母亲也甚是愕然。 「真的。景元茗府都被查封了,里里外外都是日本鬼子——告示也都贴出来了,不会有假!」 我听了,自是惊诧万分,但想了想,也料到了几分必然——元存劭和山本在利益瓜分上的积恨已经不是一天两天,此前渠家财产的瓜分,后来是王氏茶庄的吞併,等等,不知道还有多少小生意,都可能造成分赃不均。何况,没有人不晓得山本的贪婪,元存劭与其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久而久之,不在沉默中灭亡,便在沉默中爆发。只是,没想到爆发的这么快。 幸而现在景元茗府已经不再是王家和元存勖的产业,所以即便出了这样的事,日本人也应该找不上我们。 「如此。是因为什么,知道吗?」我稍稍定了定神,又问道。 「还不清楚。只听说山本好像要独吞景元茗府还有几家酒楼。还有人连元存劭新纳的小妾也要霸占……嗨,说什么的都有。」 「哦。」 「看到二少爷了吗?什么时候回来?」元存勖今天去槿缘轩找林秀娘说生意上的事——早在被赶出家门之前,元存勖就担心自己万一出了事,槿缘轩难保,便把这家店全权转到了林秀娘的名下。今日去便是谈生意,他说可能要晚些回来。这几天沪上的电话线大多被无缘无故的切断,所以不能通电话,我便是叫阿吉去看一下元存勖什么时候回家。不知道他是否听说了他大哥的事? 「二少爷他让我给你回话,说他今晚不回来了,让你早点歇息。」 「哦。」我的心里稍稍平静了些,但又时不时涌动着一种莫名的忐忑。母亲见了,握住我的手,说,「没事的。他会回来的。」 然而,这时,我看到里屋的门口出现了一个面色苍白的泪人。是苏曼芝。自从舞月楼被收归元氏之后,她就一直住在我家。现在,这泪水告诉我,她已经知道了。
第百七十九章 无路可退 我和母亲安慰了她,她没有说什么,只是坐在一旁,痴痴的发呆。我让小杨帮我去找来一张关于景元茗府山本被杀事件的告示。不仅,小杨取回一张,短短几行字里,信息极为明了: 时间:一九四五年六月十九日 地点:景元茗府 兇手:元存劭(已经被抓) 被害人:山本太郎 致死原因:中毒 我扫了一遍上面的字眼,给母亲也看了一遍,没发现什么和王家有何关联之处。这样说着,母亲还是打发小杨再出去探听消息,以防一旦出什么事,可以造作准备。 「你放心吧。咱们现在跟这些人没有任何瓜葛,他们不会找上来的。」 「希望如此。我是给此前的事情吓坏了,只要出事,总觉得不是惹上德元,就是找上我。现在又多了一份牵挂,还有他。」我低头嘆道。 「那是因为以前王家家大业大,他们有所图,现在咱们什么也没有了,他们还找咱们做什么?」 「嗯。你说的是。就是这样一个道理。」我点头看着母亲,浅浅一笑。这时才发觉,手里的这张纸已经被自己的汗渍浸透了,黑色的墨水散出晕染的痕迹,像是一朵朵初绽的墨莲,格外悽美。 「来,洗洗手,别把你父亲的字画弄脏了。不然他这老骨头可是会不高兴的。」原来心细的母亲早已察觉出了我内心的惊颤,过来拉了我的手,走进了堂屋。 才要迈步,忽然小杨大步迈了进来,低声对我和母亲说,「二小姐,出事了。」 我才冷下去的汗嗖的又升起来,只觉后背阵阵寒气,「怎么了?」 「二少爷被抓了。」 「怎么会?」 「日本人查出山本的死因是喝了咱们家的药茶。」 「不可能的。从来没有给景元茗府供过药茶的货。」 「听人说,元存劭这么认的。」 我听了,顿时眼前一晕,把持住最后几分力气,道,「那赶紧叫二少爷回来。」 小杨却站在那,一动不动,也不再说话。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你直接说吧。」母亲也追问道。 「刚才我顺道去了槿缘轩,二少爷已经不在那了。」小杨的脸色铁青而又黯然,化不开的凝重。 「你,你的话是什么意思?」 「二少爷已经被日本人抓走了。听林秀娘说,他承认那药茶是自己做的。」 「为什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林秀娘说,这个事,元存邵敢做,就一定早想好了垫背的。他只要咬死说这些茶是元存勖给他的,日本人就拿它没办法。因为那些人和他都是有交情的。」 「可是,元存勖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他这样做,图什么?」 「图自己的命。自己的财。」母亲在一旁听了半晌,始终没有说话,此时忽然开口接道,她的皱纹愈发深了。 我摇摇头,不敢相信。 「这样的人,有人夺他的财,就是夺他的命。有人夺他的命,就是夺他的财。要想财命两全,就必须使出一些手段。」 「那就是山本死命,别人替罪。可是,别人可以有很多啊——」我的眼睛里已经满是泪水。母亲的话是对的,正确得让人赶到残酷。 「不一样。日本人会相信一个无缘无故的替罪羊吗?这个人能够替元存劭,就一定有着和元存劭相似的地方,那就是,都是元家人,和山本有过交往,也有过过节。最好的名义就是,不是他元存劭杀了人,而是元家的人为了元家杀了人。」 「可元存勖,就这样承认了?他们怎么能够——」 我的话才说道一半,就被母亲拦住了,「他不承认怎样?你想想,当初你入狱的时候,元存劭可是掌握了三条罪证——他若再来个乱咬,恐怕你——」 我懂了。我懂了。 「你可打听到,是什么人在负责这个案子?」母亲问小杨。山本死了,总会有人替他来接班。如果是个中国人,也许会好办一些。 小杨顿了一下,颤颤的抖落出几个字,「听说是一个叫『加藤一郎』的日本人。」 我立时呆住。 凡是听说过一九四零年沪上青东地区大屠杀的人,都不会不知道他的名字。据说此人所带支队,东自诸翟、蟠龙,西止白鹤,南从陈坊桥、七宝,北到纪王庙、黄渡止,周围百余里,全部烧杀劫掠均有染指。 此人之兇残好色,更胜山本十倍。 第百八十章杀一儆百 原来,自从元存劭收了王家的茶庄,就成了沪上晋商圈里的第一号人物,但正所谓树大招风,不仅被别人嫉恨,更被山本敲诈勒索不休,年年把元存劭的铺子利润侵蚀大半。加上经营上「隔行如隔山」,在过去将近两年的时间里,许多王氏茶庄的老人歇业或是跳槽后,他手下无人可用,茶庄生意并不怎么样。如此两面夹攻,元存劭一心所谋划的大棋局渐渐混乱失措,恐怕连大烟都抽不起劲了。 制服一个贪婪的人的最好办法,就是祭出一个更加贪婪的人。而山本,和日本军国主义者一样,不仅嗜血一般的贪婪,而且嗜血一般的残暴。 然而,元存劭虽然狡猾奸诈,但这样的博弈之策并不是我所愿看到的——我宁愿用生意的手段把王氏茶庄夺回来。然时局如此,国家的力量早已淹没了个人的蝼蚁之力。正所谓「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在这个时代里,如能存活,不是因为他是浪潮儿,而是因为他是幸运儿。他若溺水,并非因为他水性不好、不知时局,而是因为他的手气欠佳,拿错了牌。 但是我不关心元存劭的气急败坏之举,而是关心他会不会拉他自己的弟弟下水,毕竟,这是生死攸关的大事。 我本要去警察局探望元存勖,但被母亲和苏曼芝极为强烈的劝住了。她们不准我离开家半步——她们都知道,现在是何其危险的时刻。 直到次日清早,我才託了关系,和收押在狱中的元存勖偷偷见了一面,通了几分钟话。 「我大哥的这件事,我恐怕跑不了了——」他艰难的开口道。 「怎么会这样?不是都知道是你大哥下的手吗?是他和山本之间的私人恩怨?他诬陷给你了?」 「不是,大哥不一定诬陷给我,很可能是那些鬼子,看上了我们元家的药材店,连同你们王家的茶庄,想要一举吞併。所以借着这件事,好下手。」 「那……那怎么办?」 如果现在王氏茶庄还在我的掌管之下,恐怕我会像当年母亲那样,毫不犹豫的说,答应日本人,以钱换命。可是现在—— 「这只是其一。日本鬼子不知派了什么耳目,知道了咱们此前在东北、华北地区暗中资助国民军和游击队的事,现在要拿我杀一儆百。」他恨恨的说。 那个「杀」字让我全身的神经顿时都紧张起来,心惊肉跳,血液上涌,几乎要破脑冲出。 我紧紧拉着元存勖的胳膊,「想办法,咱们一定有办法的。」是啊,那么多风浪都过来了,再来一波更勐烈的又能怎样?心态和办法,永远是不变的法宝。 元存勖答应我说,「你也不要怕,既然要夺元家的产业,一时半会儿他们还不会杀了我。还好我在沪上议政厅里还认识几个人,他们也会帮我说句话。」 「他们不会把你怎么样,是不是?」 「你好好在家,不管发生什么事,记住一条,绝对不要和日本人接触,尤其那个加藤。」他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话,而是急匆匆的说道,眼神里尽是恳切的祈求。 加藤一郎的震慑与威逼缭绕在全上海的每一寸土地,压制在我们的心头,他知道,我也明白。然而听他这样说,我只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好像什么都要消失了一般。 元存勖看着我,吻了吻我的额头,便松开了我的手。 他不愿在此与我缠绵的离别,因为那样,我可能会发疯,他也可能会控制不了自己,作出什么冲动的举措,然而恶劣的后果只能是一叠又一叠的传递给家人。所以,我只有听话的松开他的手。那一刻,我的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下来,咸咸的液体从瞳孔中冒出,然后干在脸上,如海水制盐,永无穷尽。
第百八十一章 何法之有 日子如熬粥,已经煳得不能再煳,却还要咽下去。想到有人绝食而死,不知需要何样的勇气和忍功,至少我不能做到。为了所爱的人,为了家人,我必须活下去。 托人,送钱,打点,告求,谄媚……一双鞋底几乎把在市里议政厅所有认识的人的门槛踏破,幸好并不是没有效果。他们大部分人和元存勖的交情还不错,所以总算给他留下了性命,只是要在牢中关上一段日子——这段日子到底多长,却是由加藤一郎说了算。 一日夜里,文沁忽然独自登门造访,那苍白如纸的脸色让我大吃一惊。现在她在唐家生活的很好,根本不应该为什么事如此憔悴动容——虽然丈夫一直病恹恹的,但她毕竟是个少奶奶,独掌一家之权,不必受气,也不必受苦。现在,她突然出现在这里,自然不是为了别的,只有元存勖。 起初,我很怕她在此多事时节哭闹,乱上加乱。然而,她却出奇的冷静,沉痛的冷静——她本来也有几分像她的哥哥文澍,三分活泼,七分文静,只不过,此刻已经变成了九分九的面如止水,亦或心如止水。 她一定是想了又想,忍了又忍,才迈进王公馆的大门。只有这里有一种不可脱离的从未脱离的牵挂。 一个人如果毫无牵挂,那么这个人距离空门已经不远。显然,如此年轻、多情的文沁,固然刻意勉强自己心如止水,却还是愿意留在这恋恋红尘里。这一切,只是因为红尘里有个他。 「你是让我亲自去找加藤一郎?」我听完文沁告求我想方设法去救元存勖的话,问道。 元存勖特地叮嘱过我,无论求谁找谁都不要去见加藤一郎,别人尚属有人心、知人语的「人」,但加藤一郎不是。那是人间的恶魔,专门到中国人的世界里屠杀来的。 文沁并不了解加藤一郎,所以才会这么说。对于这个请求,我没有应答。不是怕死,而是知道死而无益——对解救元存勖根本不会有任何帮助。 「你不去我去。」文沁蓦地决然道。 「你也不许去。」我命令道——其实是在转达元存勖的命令。 「你管不到我。」 「这是元存勖的话,他的话你也不听?」 「你是说——他不许我去?」 我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其实关于她,元存勖什么也没有嘱咐——因为根本想不到她也会上门询问此事。他所叮嘱的,是我,林秀娘和阿美等人。非常一致的,都是女人,这也足以证明外面人传播的那些冷酷的故事并非虚构,而是血淋淋的事实。 只不过,我担心文沁痴心不改,万一做出什么傻事,那她此前的命就白救了。元存勖的话,她一向奉为圣旨,同林秀娘、阿美等人无二。所以,我只好假传这是元存勖的话。 于是两人皆不再争执,一起默坐着,不久苏曼芝也加入,三个女人一起坐在沙发上发呆。这天晚上,文沁也没有回家——她已经把孩子留给乳母。 这正是夏夜,夜晚的风轻轻吹过,带着一股暖烘烘的气息。可是坐在大厅里,只觉得每个细胞都在隐隐的发冷,寂寞而悚然。有一阵子很困,但只是拼命的揉眼睛,不愿合上眼睛。我们都知道对方为什么不肯睡,一是因为心里的事像一个又冰又硬的石头,让人睡不着。而是因为害怕,害怕闭上眼睛就做噩梦,害怕第二天醒来会听到什么不幸的消息。 母亲过来看我们几次,劝我们歇息,到天明再想办法,又被我们劝了回去。我已经打算好,明天一早,继续出门拜客。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重金之下,难道没有人伸出援手?只要有爱钱的人,就有救元存勖的可能。哪怕是万分之一的概率,我也要试一试。 第百八十二章佳人逝矣 黎明之际,天刚微微凉,我和文沁、苏曼芝才各自回屋,和衣而睡。刚要朦朦胧胧的睡着,不知不觉掉入一个沉沉的梦境。像是有人在讲一个熟悉的故事—— 一片广袤的荒草地上,烈焰沖天,一个蚂蚁家族的巢穴——聚集着成千上万只蚂蚁,陷入了大火的包围之中。每一个小小的躯体都是那么柔弱,它们看上去必死无疑。忽然,只见众多的蚂蚁迅速聚扰,抱成黑团,然后像雪球一样飞速滚动起来……它们是要集体**?还是打算用这种方式逃出火海?蚂蚁是勤劳的小生命,同时也是珍稀生命的神奇物种。它们像人类一样那么容易绝望而去自杀的。 它们在选择一种自救的方式。 最外围的蚂蚁牺牲了,一只,两只,三只……很快倒下了成片的尸体,都是被烧焦的小火球,被风轻轻一吹,就再看不到任何痕迹了。可是,当无数只黑色的尸体躺在最外围的时候,火线却被神奇的止住了——于是,最里面的蚂蚁得到了生机。 那最外层的蚂蚁中的一个,就是元存勖。中间的,也许是我。守护在最里面的,是我们最爱的家人…… 忽然小杨来报,说林秀娘出事了,被加藤一郎给杀了。 半睡半醒中,仿佛听到一个声音在叫我。又在喊,「出事了!出事了!」 为什么已经在拼命躲逃的我们始终得不到安宁?只有在如此战乱的年代,只有在一个被异族肆意践踏的年代,才知道尊严和平安是多么奢侈的东西! 噩梦何时才能休止? 我的确以为自己是在做噩梦,然而母亲、文沁、苏曼芝都急匆匆的走进来叫醒我时,才知道这不是梦,是现实。 「林秀娘出事了!」母亲说。 原来,林秀娘为了救出元存勖,便和阿美一起去找了加藤一郎。她们都知道加藤好色,对女人来者不拒,所以铤而走险,决定利用其弱点,以色诱之。谁知道,加藤不仅好色,而且兇残,一夜逍遥后,并不肯答应林秀娘的条件,发现林秀娘暗中携枪,有意刺杀时,便恼羞成怒杀了林秀娘;阿美于乱中侥倖逃走,不知所踪。 这个消息,于我有如晴天霹雳。林秀娘—— 我从来没有想过她会这么血性!风尘女子之中,竟然有如此凛然无畏的巾帼女杰!我甚至不曾估量过她对元存勖的爱,到底有多深,才会促使她这样以身犯险,不惜身死! 这大概是林秀娘第一次不肯听从元存勖的话吧!可是,这只是因为她过分的听从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爱。 到了天明见报的时候,不知有多少人会为此而震惊,沪上那些有头有脸的人们,都当她是一个普通的舞女,然而,她从此却不再是一个普通的舞女!恰如秋瑾前辈所写的一句诗词:「俗子胸襟谁识我?英雄末路当折磨。」只可惜,混沌如我辈,今日才识阿秀之风骨,晚矣!与那些为了锦衣玉食甘心做走狗的达人们相比,她真是一个英雄! 当即派人去打听阿美下落,说她人已经失踪。有见过她的人说,天明时在码头见过她。元存勖说过她有亲戚在马来西亚,很可能就此逃出国了。希望她活着出去,我默默祈祷。不几日,待这次行刺事件的风头稍稍过后,我便送钱託了各种关系,找回林秀娘的尸首,因她已无亲人在世,所以并无家族之墓,于是悄悄的将她安葬在公墓里。至于她的葬礼,恐怕只有等到战争结束之后了,然而,相信所有知情人都会像我一样,在心里默默的为她颂起诚挚的悼念之词: 「人来之于尘土,而归之于尘土,愿你的灵魂在天堂安息吧,阿门。」
第百八十三章 太阳旗落(1945.8) 又奔波了一个多月,上上下下打点了两三圈,终于迎来了曙光。因为华北战线告急,加藤一郎被临时调走。接管的一位日本高级军官同意下个月便可释放元存勖——日本人在等着元氏产业全部充公方能罢手。 我不由得再次想起母亲常说的那句话,「破财消灾,也是好的。」是啊,尚有人使尽浑身解数,也无法消灾救命呢!尚有人抱着金条入棺呢! 如果不能全命,便是富可敌国,却又何用?只有这一腔热血还是滚热的,才可以说说未来的「可能」。 挨着日子,数着日子,时间终于拖着沉重的脚步迈进了八月中旬。每日在家依旧是看报、等消息,一寸寸磨搓着时光——像磨搓田地里丰收时的秸秆一样,虽然带刺剌手,却恨不得一划到底。 幸好还有一些喜人的消息出现——虽然报纸、广播都已经被日本人严密控制,但也有一些蛛丝马迹显示,最近日本人已经慌乱了:他们在华的兵力投入越来越有所收缩,原先盘踞在中华大地上的万千毒蛇,不得不分兵去对抗正在越过中苏、中蒙边境的苏联红军。 此外,还听闻一个有见识的海外学人说,日前美国大兵向日本本来投放了两颗叫做「原子弹」的神秘武器,制造出来的成品只是一个小男孩大小的圆柱体,爆破时却可以瞬间变成一个巨大的火球,用烈焰吞没一个城市,活焚生命,烧毁房屋,连土制的瓦片都纷纷起泡。那场面,大概比古书里讲的「火烧连营」还有残酷而壮观。 原子弹是个什么东西?我不知道,估计学工程的文澍一定知道。如果今后能够有机会见面,一定拿这个问题考考他。想到那年在圣约翰大学的楼下,德元让文澍拿工程问题考我的时候,多么逗乐!然而,那个画面,距离今天又是多么遥远。 不过,看了这样的消息,多少有些高兴。日本人也总算吃点苦头了,不知道他们的天皇能够及时辨识大局走势,赶紧撤军中国。正在遐思之间,小杨突然满头大汗的跑进来,说,「二小姐,大好了!」 我心里又瞬时绷紧,吃了一吓。原来,我竟然把他口中的「大好了」依旧习惯性的听成「不好了」。 「街上都在说,日本人投降了!他们那个叫什么皇的宣布投降了!」小杨大声的说道,满头大汗颗颗闪着欢快的光芒,也顾不得拂去。 「是日本天皇?」我问,「投降了?」 「对对对,好像就是这么个音。街上日本兵撤了不少呢,听说国民军队就要进上海了!」 「真的?」 「真的!」小杨见我依旧将信将疑,便又匆匆跑了出去,不一会,已经把报社加发的报纸给我带来,我细细的看了三五遍,终于确信这个消息不是假的,而是确确凿凿的。 原来,由于美国的核武打击与苏联军队的参与,促使抗日战争局势产生明显扭转。为了避免採取大量伤亡的登陆战以及先苏联一步拿下日本本土,美军在日本广岛、长崎先后投下两枚原子弹,同时出动数百架战机对东京等地进行轰炸。炸弹与子弹齐下,日本本土多个重要城市遭受重创。与此同时,苏联红军也向驻守中国东北之关东军发动全线进攻,发动八月风暴行动。 这诚然是一个平地惊雷的天大好消息!如此一来,不但中国有望解放,连中国人都可以早日过上平安的日子了!那么,在狱中饱受煎熬的元存勖,以及和他一样被抓走的无辜的中国人,自然也可以得救了! 我和小杨立即到警察厅去探听消息,果然那里的日本军官大部分都已经收拾回国——听说临走时还不忘可恶至极的残杀了几个狱中的国民党和**党员。同时,那里留守的中国人告诉我,现在要等国民军队来接管这里的事宜,到时候事情也许就会好转了。 不,不是也许,应该是一定才对。难道中国人还不肯放过中国人吗?打了这么多年的仗,死了成千上万的人,不就是为了解救自己的这个民族吗? 我想着,心里涌出说不出的、几乎发了疯似的喜悦,和元存勖见了一面,告诉了他这个好消息。现在,阻隔我们在一起的只剩下最后一道铁锁了。等到国民军队一到,也许就可以打开了。 第百八十四章他回来了 没几日,浩浩荡荡的国民军队便进驻了上海市,鬼子的太阳旗全部被销毁,青天白日满地红旗瞬间遍地开花。 中华民国国徽的特别意涵是:青天大于白日光芒,象徵天上的青天广阔无边,青天中的太阳(白日)高远,远有先人、歷史意涵,代表中华民国全体,勿忘歷史之先贤先烈为民主牺牲奉献。 大街小巷,张灯结彩,载歌载舞,像极了西方的狂欢节。这一刻,这个城市、以及这一千二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的每一个人,才终于找回了作为一个中国人的尊严。 王公馆也挂上了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一方面,向党国表达一下忠贞之意,另一方面,也是沾沾喜庆之光。不久,德元、明曦远在国外的电报也已经发到,向家人问好保平安——合家团圆的日子终于有望来到了。 一日,正在和阿吉、杨嫂等人一起在内室洒扫庭除,忽然母亲小步快走的找到我,急切的唤道:「槿初,你快去看看,是谁回来了!」 看到母亲的脸上几乎就要老泪纵横,我一时呆住,然而几秒钟之后,便意识到了什么。 走到客厅,一撩开帘子,便看到那个熟悉却久远的身影——他穿着一身崭新的深褐色的军装,笔挺的站在大厅中央,整个人就像一柄熊熊燃烧的火炬,瞬间灼烧了我的心房。 他正背对着我——也许是怕第一面那种刺目的疼痛。 「文澍!」我忍不住唤了出来。和这个身影同样熟悉却久远的,是他的名字。 文澍回过头来,看到了呆立在帘下的我,嘴角抽搐着,却说不出话来。 他成熟了,沉稳了,从一个青涩的大学生变成铜雕一般的战士。白皙的皮肤变成了古铜色,鬓角还能依稀看到残存的疤痕,眉宇间多了几分沧桑,高挺的鼻樑添了几分硬气,结实的胸膛和身板衬得一身军装更加笔直、挺拔。他变了很多,变得我几乎快认不出来,只有那双眼睛,依旧闪着我最熟悉的温柔、倔强和渴望,唿唤着我—— 这就是我曾经日思夜想过的文澍。 他走过来,紧紧的把我搂到怀里,轻轻抚摸着我的头髮,只说了六个字,「我想你。很想你。」 我的泪无声的流下来,浸湿他的衣装;我的鼻翼里,嗅到了军人身上的铁锈、烟味与汗水混杂的气息。 不知道哭了多久,我才止住泪,看着他的疤痕说道,「我常常梦见你在战场受了伤,很怕你回不来。真的很怕。」 「为了你,我也会回来。这是我答应过你的。」他对我说。 是的,他已经实践了自己的承诺,如他当年离开时所说,他想去战场上锻鍊出真正的男儿筋骨和气质,不要再做优柔的少爷,他做到了;他还答应我,赢得胜利之后,一定平安回来,他也做到了。他的意志已经到了不可淬灭的坚硬,坚硬得让我感到不安。 才说了几句话,便有一个士兵到门口报说新市长到任开会,需要他立即回去。母亲和我一起送他到门外。母亲很友好的叫文澍有空来王公馆吃饭,文澍笑着答应了,和我们告别。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我的心开始沉重起来。母亲看出了我的神色,问,「你打算告诉他吗?」 「我不说,文沁也会说。他迟早会知道。」 「你和元存勖还没有结婚。」 是的,应该说,我和元存勖还没有来得及结婚。虽然之前谈起多次,但家庭的变故、生意的艰难,让我们无法抽身去筹备婚礼——他也不想给我一个过于草率的婚礼。 「这并不重要。我和文澍已经不会再有可能了。」 「我知道。可是我宁愿你们已经结了婚。」母亲说道。 文澍随军进城后,连家都没有回,就直接来王公馆找我,这里面的意思,任谁都能看出来。
第百八十五章 长夜漫漫 过了几日,文澍復来王公馆拜访。此前,我已经派小杨出去提前获得到了消息——文澍由于军功卓着,直接被任命为新任警察局局长。新任局长的到来,恐怕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先是最先得到消息的文沁很高兴的电话给我,她心里想着如此安排,元存勖必定有救了。我在电话这头只是倾听,没有做任何评论。因为心里的酸苦之水挡住了我想说出口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直到现在,已经五六天了,警察局已经通过审讯放出了十几个人,却还没有见到元存勖的踪影,甚至没有听到一点风声。不知道文澍是否看过了狱中收押人员的黑名单。如果他知道元存勖在里面,又不知作何感想,作和举措。 「对不起。厅里的事情很多,我一直想来看你,却抽不开身。」文澍一见到我,便满含歉疚的说道。 我看着他略带疲倦的神色,便知道他没有得到好好的歇息,于是给他沖了一杯咖啡——这是此前离开棉兰时,秦玉峰送给我的咖啡,产自他自己的种植园,质量一流,口味纯正。 「这是什么?」文澍喝了一口,颇为诧异。咖啡在国人中还不是很流行,他一直在军伍之中,自然也不常喝这种饮品。 「这是咖啡,是我在棉兰的朋友送的。可以助人解除疲劳和乏困。我看你有点累,所以就沖了这个。你不喜欢?」 「不,我没有不喜欢。只是——有点不适应。」文澍笑了笑,「可能是喝茶惯了。」 「要不,我去给你换成茶——」说着,我便要起身去沏茶。 「不必了,」他忽然握住我的手,看着我,缓缓道,「这样就很好。」 我轻轻的推开了他的手,復又坐下。那一刻,只觉得手指像着了芒刺一般,说不出的痛。我害怕看到文澍充满等待的眼神。 太久了。太久了。我几乎不敢想像他还会出现在这里,和我一起面对面的聊天。我祈祷着他平安,却从来没有想像过平安归来的再见,竟然是这样揪心一般的痛楚。 「你怎么了?」 「我很好。」口中虽然这样说,我的眼泪却忍不住流淌下来,于是低下头,默默饮泣着。 「不要怕。我在。」文澍说着拥住了我,亲吻我的额头。 我推开他,摇摇头,「不,我不怕,我什么不怕。」 「你一向是勇敢的。」文澍对于我的举动,有些愕然,但他的眼神依旧柔和,在灯光下额外温暖,少了许多军人的冷气。 我看着他,勉强笑了笑,道,「现在日本人已经走了,你们回来了,我还怕什么呢?」说着,便询问了一些军旅之事,文澍的话不多,不急,慢慢的说着,就这样,我们在茶室里一直坐到深夜,他才回母亲给他安置的房间休息了。 第二日一早,天蒙蒙亮,文澍便去了警察局。我在屋里听到了他和母亲说话的声音,却没有起身去送。 「你说了吗?」苏曼芝走进我的房间,问我。她知道我这些天来一直醒的很早,再不像从前那般一睡便到日上三竿之时——那样安逸的日子再也不会有了。 不过,我没有回答她的问。因为这里面至少有两件事:一件是求文澍放元存勖出狱;一件是我已经和元存勖在一起。只要说出其中一件,另一件也就不言自明了。 苏曼芝有些焦急,「你觉得他不会放元存勖吗?」 我依旧呆坐着,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因为我不知道,接下来会是什么样的状况。如果文澍足够恨我,他自然不会放过元存勖;如果文澍足够爱我,他仍然不会放过元存勖。 第百八十六章现实如此 文沁再一次打过电话来——她诚然是比我还要心焦的人。可是我之所以故意不去问,也有我的考虑,是想等这件事冷一冷,也等文澍了解一下现在的情势。如果他自己慢慢发现我和元存勖之前的关系,说不定会坦然接受。如果在他此时的热情忽然说出事实,浇上冷水,那么元存勖得到的可能不是生,而是死。 但是现在看来,已经不能够了。因为文沁已经告诉她哥哥:元存勖就在狱中。这件案子由此很快就翻出来了。 果然,不久,文澍便找到我。这一次,他没有到王公馆来,而是派人请我到了他的私人寓所——警察局局长高级配置的公寓房。我从来没有想过,终于有一天,他也会这样「请」我。 桌子上的茶已经凉了,壶中的热气也渐渐消散。可是,我们两人的小茶杯却还是满满的,谁都没有动杯。确切的说,谁都没有动。就这样,一直静止着,我们的眼睛只看着桌案,盯了许久。 余光中,我瞥见他的神色——有不解,也有压不住的愤怒。不知道是对我,还是对元存勖,还是兼而有之。我没有别的办法,只能镇静在心,等他盘问。 「你也让我放了他?」他开口问道。 很明显,这个「也」字是排在文沁之后了。文沁求他放过元存勖,尚属情理之中,他了解自己的妹妹,也理解文沁对于元存勖的情意。可是,他不能理解我。 「如果你问我,我只能告诉你,是。」我直视着他的眼睛。 我知道,文沁多少已经跟他说过我和元存勖之间的事情了,只是他不愿相信这个事实。但我的眼神,就是想把这个事实再一次**裸的、毫不掩盖的摆在他面前。 「为什么?」他的声音低沉无比。 「因为他是我的男人。」我一字一句的说道。 文澍愕然的凝视着我,剑眉深锁,一股暗流在他的眼睛里涌动。他在等我的回答,却肯定不是在等这样一句话。不过,我没有办法欺骗他。 「你不是恨他吗?」 「我说过,人是会变的。」这是我和文澍曾经在圣约翰大学池塘边的对话,五年的时间过去,我还记得当时的每一个场景。细心如他,也不会忘记每一个对话。 「你变了?你爱他?」 「至少现在是。」我看着他,鼓足勇气却依旧哀伤的,点了点头。 「那我呢?」他的眼睛追逐着我,像是要看透我的心。 「过去——我爱过你。」我别过头去,不忍心看他的眼睛。 「那现在呢?你不再爱我了吗?是不是,你已经把我忘了?是不是,你希望我永远不要回来?」 「不是!」我蓦地转过身去,竭力克制住已经奔涌而下的泪水。我不想他这样伤害自己。他这样逼问我,不仅是在逼着我回忆,而且是逼着他自己放弃自己的眷恋。 「我们不要说这些了,好吗?一切都已经过去了。」我止住泪,祈求的看着他。 蓦地,文澍脱下上衣,露出半个身体,他的**依旧如雪浪一般白皙,亦如钢铁一般结实,然而,在那原本光滑如缎的后背上,却布满了凛凛的刀伤和弹痕,触目惊心,惨不忍睹。每一处伤痕的深处,都能让人依稀想见他与日本人鏖战的场景,如何死里逃生,如何不辜负家人的「平安」之愿。 「这些,能够过去吗?我是为了你,才活着回来的。」 我低头不语,任凭泪流。 文澍搂住我,结实的胳膊捧住我的脸,深情的吻起来。 我推开他,别过头去。 「我不许你嫁给他。你爱的是我,在那个鞦韆下,你说过,和我一起变老。」 是啊,我仿佛说过,但那是一句问,不是一句答。 所有的问题,都需要时间来回答。
第百八十七章 爱之颤抖 我看着他,眼里满是苦涩。我知道他爱我,却从来没有想到一个人的爱会是这般持久,这般深切。如同林秀娘之于自己主人的爱,也是这般绵长,这般刻骨。 「一切都过去了,文澍。」我黯然道。 他看着我,摇摇头,眼睛里写满了「不肯相信」。是的,他为我吃了这多苦,受了这多罪,到头来发现我已经嫁给了另一个男人,他怎么能接受得了呢?可是,人的命运就是如此。 当年那一次突然的求婚,我的迟疑不决,他的隐忍退出,既有我对这份情的不确定,也有他性格本身的不坚定。是两相巧合,才有这样的错过。所以,能说谁对谁错呢? 文澍看着我,一双如当年那般温柔的祈求着我,可是我没有办法改变自己的心。一如不能改变当年的场景,不能重新后面的故事。 忽然,他伸开筋骨毕现的胳膊,紧紧的抱起我,放到床上,开始吻着我的脖颈,脱我的衣服,我拼命的挣扎着,却逃不开他的控制。 「文澍,你要干什么?」 从来没有想过,温柔的文澍竟然变成了这样冷硬的男人。他像一个抓狂的野兽,要撕碎了我全身的骨骼一般。听不见我的吶喊,听不到我的哭告,只是想像军人占领战场一样去占领一个女人,不容她反抗,不容她拒绝。 我已经觉察到——只是不愿相信,他早已不再是那个凉亭里与我品评诗歌的青年了,不再是绿藤鞦韆下轻轻的吻我的手的恋人了 我不想这样屈服于一个暴虐的男人,于是奋力挣脱,拼命的抽出一只手,四下里乱抓起来,忽然抓到一个硬硬的金属制的东西,是一柄枪——一柄恰好别在他腰上的手枪—— 文澍放开了我的手,盯着我。看到我拿枪指着他,他的眼神里是六分惊诧,三分不解,还有一分是漠然,但却没有一分恐惧。 也许是因为他已经是一个久经沙场的军人,也许是因为他并不认为我会用枪——他看到了,我的手在不由自主的发抖。 「你要开枪吗?你想杀我吗?」他终于还是轻轻的笑了,毫不在意我的举动。 在战场上已经死里逃生很多回的他,当然不怕死了。这柄小小的手枪算什么?就是此刻我守着一尊大炮顶在他面前,恐怕也吓不倒他。 我知道。我手里的这把枪对他毫无威慑。他放开我,只是惊愕之间,忽然意识到了自己对我的暴虐的行为,而不是因为畏惧我手里的武器。 这样对视了许久,谁也没有说话。 忽然,我把枪指向了自己,牢牢的顶住了自己的太阳穴。这一次,我的手反而不抖了,而是很冷静的勾开了枪栓。 是的,我从来没有开过枪。这个拉枪栓的动作,我也只见过两次,一次是在王公馆门口,林秀娘要杀我,拉了一次枪栓;另一次,是山本要枪毙我,不仅拉开了枪栓,而且扣动了扳机。 这两次,都是发生在我的眼前,且是半米之内的距离。每一个动作,每一个步骤,都已经清楚得不能再清楚。因为在心里、在梦里,这样的一幕出现过无数回,一遍又一遍的重演。 文澍忽然呆住了,脸色发白,瞬间失掉了血色。他额上的青筋条条暴出,像是憋住了一股劲,在克制着自己不要发泄,不要冲动。 他也许并不知道我会用枪。 他也许并不知道我不想伤他。 「不要。」他沉沉的说,凝视着我。那双明亮通透的眼睛里燃起的那一丝祈求,让我恍惚看到了曾经的光影。 「放了他,求你。」我也凝然的和他对视。 「你甘心为他而死?」文澍一字一句的问道。 我不回答,依旧不眨眼睛的看着他。 「你以为这样做我就会放过他?」 是的,我死了,他更不会放过元存勖。 「你不信我会开枪?」我竭力克制住内心的那丝紧张。 他再一次愣住了。他知道,我会的。他亲口说过,我是一个勇敢的女人。那就意味着,我不怕死,不怕血。 「你不要以死要挟我。否则我让他生不如死。」文澍盯着我,眼神似铁,坚硬而肯定。 「那好,你放了他,我嫁给你。」我也坚定的说道,毫无踟蹰。因为这短短的几秒钟,我已经在心里划了四五刀,血淋淋的事实就是:日本人确定已经走了,现在决定元存勖生死的是他,是眼前的这个人。 文澍又一次定住了。 没想到,我做了这么多交易,这一次却是和曾经在我眼里最为单纯、单纯到一尘不染的文澍,那个我曾经深深爱恋过的人。 「你是真心的吗?」 我点了点头,直视着他。 ——我的心已经不属于自己,不能够继续听从自己的意愿,还论什么真假? 就像我曾经在日本人的地盘里不甘压迫,为了自救毫不眨眼的骗过元存勖一样,现在也可以毫不眨眼的去骗文澍。唯一的区别是,这一次我不再自私,不再只想着自己的命和未来。 有人说,女人是水做的。其实,这句话的深意不是讲女人心的善变,而是讲女人心的坚忍,它的忍耐力、容忍度,可以超乎所有人的想像,尤其是超乎男人的预料。 「还是为了他?」文澍看着我,求证的问道。 「我曾经爱过你。现在也可以再爱你一次。」 显然,文澍不会放弃我这次点头的机会。 第百八十八章终要别离 数日之后,我来到狱中,见到了元存勖。他已经洗净了脸,新颳了鬍子,换洗上了新衣。他身边那些一直服侍他的女人都离开了,便只能一个人打理自己。虽然有些笨手笨脚,却是重获自由的希望让他很有耐心。 他已经知道林秀娘和阿美的事情,想必心痛了很久。虽然他们之间一直是主僕关系,可是他是天生有女人缘的,这些女人于他,也不是普通的下属,而是福祸相依、乃至生死相依的近人,甚至比很多所谓的朋友还要近。 这大概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而我来的目的就是告诉他——离开上海,不要再回来。 曾经有过那样一段时间,他为了忘记我,而逼着自己离开上海,这一次,却是我来劝说他,也可以说,再一次逼迫他。 之前文沁已经过来探望了,借着自己哥哥的身份,她的出入比我容易得多,也方便得多。元存勖恐怕已经从她那里得到了些许消息,知道文澍就是新任警察局局长了——掌握着他和许多在押犯人的生死大权。案子是要断的,至少国民军队不会像日本人那样滥杀无辜,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是无辜的——如我和许多人之前所幻想的那样。元存勖已经知道,他的大哥元存劭,因为产业充公的缘故,也算是得到了一条活命,只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最终被判在狱中监禁终身。他由此也一定知道,如果没有重要的人为他求情,那么光凭和日本人往来这件事,至少也逃不出元存劭的那种命运。那么,这个重要的人如果不是文沁,便是我。 如果是文沁,那么文沁绝对不会隐藏这样的喜悦。然而,那种直接的、爽快的喜悦并没有来。她已经求过她的哥哥了,无论是告求还是哀求,自然没有得到准确的回应。不然,元存勖不会一直在这潮湿阴冷的牢狱中挨到现在。 「他向你提出了什么条件?」这是他的直觉,也是他的判断。 「他是军人,不是商人。」我淡淡一笑,搂住了他的宽阔的肩膀 「军人比商人更可怕。」元存勖说道,「他们不会放过汉奸式的商人。」 「你不是汉奸。我们都曾帮助过抗日。」我宽解道。 「可是,没有人再关心我们曾经帮助过抗日,是不是?他关心的,只是我在他手里的把柄,我的案底。」 「不。他——他并不想害你。」我说着善意的谎言,不希望这些矛盾进一步激化。 「告诉我吧,不要对我隐瞒。」 我默然不语,只是埋头在他的坏里,仍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元存勖捧住我的脸,盯住我的眼睛,「他想要什么?我都给他,所有的钱,所有的——除了你。告诉我,他是不是想要你?一定是的,我知道这小子的心思!你答应了吗?」 我瞬间觉得眼眶便模煳了,哭泣起来。这便是肯定的回答了。他用粗糙的手指轻轻拭了拭泪花,低声问道,「为什么?为什么要答应他?」 「我不想让你死,也不要在这牢房里呆一辈子。」 「你要知道,我宁愿死,也不愿失去你。」 「你没有失去我。我的心就在这里。」 我抱着他,摸着他的硬实但已经瘦弱了很多的胸膛,画了一颗心。他曾经一直说想要我的心,现在我的心,乃至我的灵魂已经一起安放到他的心。 元存勖抱紧了我,发狠的道:「我们一起走吧。我们可以逃走的。」 我饮泪含笑。当年德元和明曦能够离开,不知动用了多少关系,几经周折,百般打点,才能渡过一个个关口,出了国门。而现在,我们已经没有那样的资本,无力可逃。何况,在这一千二百万平方公里的华夏大地上,已经遍布国民军队的金戈铁甲,我们无处可逃。即便是上海这个城市,我们都已经寸步难行。 「不论在那里,我只希望你好好活着。」 「这样的活着,和死了有什么区别。」他道。 「有。你活着,我的心里就有希望,我自己——才能活下去。」我仰起头,深深的吻住了他的唇。 「好。我答应你。」他终于应道。
第百八十九章 一种仪式 国内的局势又发生了变动,未及安定,国共两党的争霸风云再起。国人们睁着惊恐的眼睛,看着这齣比「三国乱」还有乱的战局,不知道该作何解释。自然,两党的喉舌已经代他们说出了最为慷慨激昂的正义言辞,都是要解放中国,都是要解救众生——站在中间派的和平人士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和平被战火湮没。 沪上的军事安排也发生了变动。为此,文澍想与我尽快结婚。既然元存勖已经出狱,我的要求已经满足,那么也就再没什么拒绝或拖延的理由。 婚礼在一个英国教堂举行,又一位年近七旬的老牧师主持。 文澍毕竟是接受过西式教育的人,他自己不喜欢中国那种传统的婚礼仪式,而且认为我也会更欣赏西式的婚礼,不必张灯结彩,而是冷静的洁白。只有我自己知道,此刻的仪式,无论是东方的还是西方的,我都不过是一个木偶而已。 牧师在用流利的中文念主持词,请来客嘉宾就坐。这位老牧师在中国生活多年,已经是半个中国通,所以说中国话对他来说不算什么难事。 婚礼进行曲响起,圣洁的婚礼正式开始—— 白色的面纱盖着我的眼睛,只觉得眼前的世界是梦幻一般的白,梦幻一般的孔。每个人的面容都是模煳的,神情都是飘渺的。母亲、大嫂带着芸儿坐在左侧的前排,家里一些长辈也受邀来到,坐在他们后面,此后依次是王家的一些故交好友;右侧则是文澍的父母、家人,还有他的军人朋友…… 我没有看到苏曼芝。也许她不想看到我成为这样一个黯然的新娘。 牧师仍在说话:「上帝使你活在世上,你当以温柔耐心来照顾你的妻子,敬爱她,……尽你做丈夫的本份到终身。你在上帝和众人面前许诺愿意这样吗?」 我似乎真的跌到了梦境,什么也听不清——虽然说话的人就在距离我们三步远的地方。 只听到文澍的声音,「愿意。」 我看着他,眼睛里一片茫然。他真是一个好傻的人,已经过去了五年的时光,他还是没有放下这个心愿,一定要我亲口说出这两个字。 我满足了他的心意,在牧师的问题之后,也说道:「愿意。」 那两个字落下,我看到了他的笑容,和曾经一样清澈、明亮,透着青春的光芒。 「请交换戒指。」 我微微抬了抬自己的手指,虽然戴着手套,却依然能够看到那隐隐的戒痕——那是才褪下去的旧戒指留下的。元老太君唯一没有从元存勖收回去的东西,就是一枚她留给未来儿媳的戒指。她以为这戒指会戴到另一个女人的手指上,但最后失望了;然而,今夕已经从我的手指脱落下去,她在九泉之下,一定如愿了。 文澍拉过我的手,低下了头…… 整个教堂里静静的,安静的像是盖了一顶无边无际的盖子,把所有人都压到没有唿吸、不敢唿吸,甚至让人会邪恶的希望,让所有人都窒息于此吧,从此世界太平,心也安宁。 教堂里静寂无声,那枚戒指已经触及我的指尖——台下响起了一片热烈的祝福的掌声。哗啦啦之中,没有人听到那串从门外从进来的脚步声,格外急促,格外响亮,可是我听到了。在所有人回头之前,我已经看到一个身影走了进来。 苏曼芝来了。她不是一个人特地赶来;应该是有人逼着她带路,特地赶来。 她的身后,是元存勖的高健的身影。 第百九十章心有所诀 「曼芝,带他走。」我忽然清醒了过来,看着他们,大声唿唤着。 苏曼芝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就被一双大手推到了一边,正好空出中间走廊和礼台的巨大直线式的空间,元存勖的那柄枪就直指着直线另一端的文澍。 教堂里瞬时譁然,一片惊愕之声。右侧中间的几排的许多军官都已经站立起来,不少人已经揣枪在怀,暗中指向了元存勖。文澍看了他们一眼,挥了挥左手,示意他们坐下。 元存勖一定知道这样的场合不会少了军人、士兵,可是,他仍旧义无反顾——因为对他而言,已经无人可「顾」。 「让她跟我走。」元存勖道,声音里是义无反顾的底气。 文澍却笑了笑,轻轻摇了摇头,毫不在意那黑洞洞的枪口,那直线形的弹道。 「凭什么?」 「凭我爱她。」 「可惜她不再爱你。」文澍冷笑道,「她答应了我,和我站到了这里,不是和你。」 「你以为这样就可以得到一个女人的爱吗?这只是你的蛮横霸道。」元存勖道。 「以前你不也是这样吗?」文澍再一次冷笑道,直击元存勖的要害,不过,那是曾经的元存勖,不是现在的。不知道这个过程的人,就不会明白霸道的爱如何变成刻骨的爱。 「我已经给你自由,那就请你好好珍惜。」文澍微微缓和的语气,说道。 「我知道我该珍惜什么。」元存勖又上前一步,已经走到了和第一排座位平行的位置——离台阶最近的位置。文澍还是不为所动。 「你曾经抢不过我,现在也抢不过。」文澍忽然大笑起来。那笑声格外的刺耳,又刺心。 「你走吧。你答应过我的。」我看着元存勖,低弱的声音里是冷硬,决绝,也是祈求。 元存勖看着我,「我答应过你,会离开上海,但不是一个人。」 我别过头去,不忍再听,不忍再看他的眼神。我只想屏住一口即将衰落下去的勇气,拼出所有的力气推开他,赶走他! 台下的人开始骚动起来,有的在低声窃窃私语,传出蚊子一样嗡嗡的声音,也有人凝然看着台上,默不作声,也有人见形势不好,悄悄的离席,擦着墙边朝门外走去……第一排最亲近的家属们也已经纷纷站起来。有几双眼睛,和我一样,一直在注视着文澍和元存勖的一举一动。 忽然,只觉得文澍拉着我的那只手蓦地松开了,他的一柄枪已经从怀中抽出在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指向了元存勖的头,而且,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的,他的枪栓已经拉开,扳机已经叩响—— 一个人当即倒在血泊里。衣衫上是满满的血迹,衬着那柔弱的身躯,像一幅悽美的血色图画。那血泊里的人,竟然是不知如何疯狂的扑上来抱住元存勖的文沁。 「小妹!」元存勖惊住了,奔出去,大叫着。 文澍几乎是直接跳下了台阶,拥住了自己的妹妹,嘶声裂肺的叫道,「你怎么这么傻!这么傻!」 「哥,你不傻吗?」文沁勉强撑了一口气,使劲最后的力气翘起嘴角,露出那个他们兄妹无比相似的淡淡笑容,回问道。 是的,文澍很傻。我们都很傻。围住这个圈子的四个人,没有一个人不是彻彻底底的傻子。 文澍的傻,在于他追求我的爱,追求这样一种仪式,他要用这种仪式获得我的承诺。可是,他不知道的是,敲锣打鼓用八抬大桥进了唐家大门作正室夫人的文沁,虽然走了这个仪式,却从来没有「嫁」给过别人。而我,和元存勖从来没有走过这个仪式,却已经「嫁」给了他。 我的傻,在于相信元存勖会放开一切,远走高飞,从此不再为自己找来无谓的「灾难」。他曾经是我躲不开的灾难,我之于他,又何尝不是? 而元存勖的傻,就在于他如此执着的守护着这份坎坷的感情,即便丢掉自由,也要忘乎生死的回到这里。 「孩子,我的孩子——」文沁拉住我的袖子,朝远处看了最后一眼,阖目而去。 我知道,她的世上所有的寄託,便是那个她留在世上的唯一的孩子,和这个她活在世上唯一的恋人。她从未放下过。现在,她已经全然放下。 只是,她放下的好突然,甚至没有来得及和她所爱的人说再见。 混乱之中,母亲和苏曼芝已经将元存勖拉走。客人也纷纷离席而去,文家老爷夫人则惊惶得晕了过去,被人匆匆忙忙送去了医院,教堂里一片混乱。 仪式就此结束了。 不久,国共战争正式打响,华夏大地厮杀再起。稍稍喘息过后的空气重,再度硝烟瀰漫,烽火连天。文澍所在的队伍被派到了华东作战,走之前,他已经把整个上海搜了个底朝天,但也没能找到他要找的人。王公馆自然是警察局的监视重区,我的每一步行踪都被人紧密监视,文澍也曾回来探查,但元存勖的影子再也没有在这里出现过。
尾声 一九五六年的春天来了,寒风瑟瑟。母亲就在正月的隆隆炮火声中离开了人世,我从来没有想过她会这样不言不语的离开了我。她怎么能放下这一切呢?可是,母亲素来是一个冷静而宁和的人。你不晓得她经歷了多少风霜雨雪,也就不能明白她练就了怎样的心气不紊、恬淡自适。年近三十的我,也只领会到了三四分。但这三四分,已足够我坚定而坚强的走下去,穿越禁锢我的牢笼,笑着去看明天初起的太阳。 不久,大嫂和我商量,想带着芸儿离开上海;苏曼芝看护着文沁的孩子,也打算一同离开。她们的内在之意是想给我自由,而不再「拖累」我的未来,我自然明白。终究劝不住,只好听从其意见。于是,想法打通了沪上的官方关系——毕竟,文澍留下的部属要重点「看护」的是我,不是我的家人和朋友。最后,终于帮助他们辗转到了香港——此后他们便一直定居在那里。 我将王家公馆及在两广的药茶铺子全部变卖,只保留了方云笙在东南亚一带的药茶铺子——这是他发挥经商才干的平台,想不到已经越做越好了。估计元存勖见了,一定会甘心情愿的收回他当年嘲笑方云笙的话。可惜,元存勖再不会回来了——因为他的罪名已经被定为「通日罪」,一切关乎他的踪迹都会被紧密追缉。他也知道这种危险,于是从此「失踪」。有传言说他带着一个女人去了东南亚,或许是阿美;也有人说他一直一个人在海外漂泊,但从不轻易露面,不知躲到了何处。 一九四九年的五月,共军占领了上海——中国最大的城市。全国的战局形势已经导向**一边,国民党军队一路溃退,纷纷南逃。上海,也成了过路之所;台湾,才是他们的终结之地。 而这一年的春天,便是我和文澍的最后一次见面。这是自回国以来,九年的战火带给我的唯一一件厚礼:自由。 共党接手大城市之后,当地富商多有被抓,罪名不知;其产业也全部充公。沪上亦是如此。但这一次,王氏的产业却被幸运的保留了下来,连同那数百家王氏茶庄,悉数交还给了王氏后人。这是因为,王家曾经救过的梁凯——梁復的弟弟,已经成为**的一名官员。他帮助王氏作了爱国之声明,得到了「组织」上的认可。 而这里的王氏后人,便是从国外回来的德元。当年大哥已经跟他说过,家族重任不可弃。他亦知道,这是他的责任,他终要担起。 这时的我,则回到了英伦。此前,辗转到过香港、印尼一带,探望了大嫂、方云笙等人,还去美国看了许牧原,绕了半个地球,但并没有找到任何关于元存勖的消息。我们像是被命运无情的隔绝了,曾经相併的轨道不知再次分向何方——我回到了原点,他呢? 我不知道他在哪里,只是向上帝祷告他还活着。 康河边上,风景如画,碧波荡漾的湖水倒映着游人的倩影,平林雁阵间,渔歌唱晚,回味无穷。欧式的建筑大多挺拔厚重,宛若雄狮,而我的小小茶楼,偎依其间,却娇柔如兔。这里景致宜人,人气很好,每天都有各式各样的人来此游玩、闲坐,花白鬍子的教授,年轻活泼的学生,旷放的诗人,漂泊的游子…… 我每天的工作就是静静的观赏这些过客,随时准备分享一杯清茶,让自己的心放空、变淡、归真,由此,让自己不再去想过去的心殇,多想想未来——未来也免不了有心殇,但至少还会有未知的欢悦。 耳朵是不能屏蔽一切声音的。这家小小的茶室里,时不时传来各种交流、问候:有的是「来自何乡」,「年芳几何」,有的是「茶有几味」「茶道为何」,等等,其中不乏许多扑向我的闲谈。我并不以之为烦,反而以其为趣——人活着,已然是一件很好很珍贵的事,多说说话,动动口齿,自然也没有什么不好。 一个声音忽然在这纷纷的对话中跳出来,吹到耳边,「小姐,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又不知是什么年轻的浪子在这里说笑,我已经习以为常。于是,一如既往的笑了笑,摇了摇头,说了一声「谢谢」。 「千金难买佳人笑——真的不可以?」 「这是茶庄,不是——」我的话还没说完,便兀自呆住了。这个声音固然沧桑了许多,但那种味道,却还是熟悉的。 我抬起头,颤抖的视线先瞥见了耳根下那道熟悉的伤疤,接着便看到了那双深邃而黑亮的眼睛。 手里的瓷碗蓦地滑落了——从小到大没有这样疏忽的摔落过半枚瓷器。可是这一次,却是飘飘然的跌了下去,为了腾出一点空间,去拥抱,去抚摸,去感知。 无论破碎还是重圆,生命之旅,不正是一丝丝剥洋葱似的「感知」吗?
后记 墨底香足,笔方生花(完稿感言) 首先,必须感谢读者的阅览和关注。追随至此,不离不弃。 歷时数月,终于完结了这部。有一种沉重之后被弹起来的轻松。沉重是因为写得太累了,如工作时的长篇报告,一个字一个字坚持不懈的敲出来,真是一种考验。既要逻辑清楚,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还要尽量减少错别字,以方便且尊重读者。如此,虽然不像以前用钢笔写字时手指起茧,却也是几乎把键盘磨掉一层。 不过,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完成了一个故事,把头脑中的构思化成了现实。如果现在不肯用功的写、坚持着写,用不了多久,所有的灵感便开始僵化,最后烟消云散,一点痕迹不留。很多年后,空空然的想着,我曾经记得有这么一段好的故事。 也有人问我为什么不专职写,这样不更好?其实不然,不会更好。 一是我确实有本职工作,是我喜欢的,也是需要的,写连同写诗都是业务爱好。业务时光,是除了工作八小时之外的时光,除去吃喝拉撒睡,至少也还剩下六七个小时,有些爱好、兴趣,便不会寂寞。二是写很难得到经济上的好处。纵观京华,满大街都能砸到写稿的人;各类网站也是动辄上百万的发文,看着异常恐怖。很多作品为多挣几分钱稿费,已经变成纯粹的堆砌文字,不忍卒读。而另有收入来源的人去写作,大概就不必这么可怜兮兮了,哈哈。一部二三十万字的,收入不抵一周之消费,但是并不影响我写下去的心态和动力。因为这是一种爱好,纯粹的爱好。 还有,最重要的是,工作、生活都是写作的源泉。光凭想像固然能写出一两个好故事,但不会持久,而且难免会走入抄袭的道路。如同穿越、宫斗一类,除了个别几部好作品,其他种种文字情节别无大异,好比是早些年tvb电视里的戏服,穿来穿去都是那么几件。没有生活底子的想像,终究是有限的。 也有人问,虽然穿越、宫斗等等雷同,可是备受热捧,你为何不写?那我只好回答,有一种写作不是为了热捧,只是为了寄託、纪念,或者如我的结尾所言,是一种生命的感知。一个人,在其读万卷书走万里路的过程中,感知了生活、歷史、人文之宝藏,便将其挑选、研磨、蒸煮、重铸,如工匠一般,将其化之于文字,如此而已。 业余并不意味着不专心、不专业;业余的专注同样可以有所收穫。「一万个小时」的成功定律不但适用于本职工作,也适用于业余工作。我的个人癖好便是,无论做什么,都会尽可能全身心的投入进去,玩的时候就痛痛快快的玩,学的时候就认认真真的学,同样,写作时就心无旁骛的写。 这种心态下的执笔,可以少一些急躁,少一些功利,而多几分单纯的静和敬。在我的心里,依然保留着对鲁、郭、老、曹一类老作家作品的珍视,也有对肖洛霍夫、马克?吐温、欧?亨利各类经典的膜拜。他们的作品不会动辄几百万,但是每一部都很慎重。 这种重,不同于小广告里宣传的千字多少钱的那种「贵重」。 要把一部作品写好,受到读者的喜欢,真是考验笔力的。有的文字,写好了,百读不厌;写坏了,再回首时,连自己都觉得颤抖——似乎有很多作家都写过这种感受。不过,敢于回顾过去的作品,已然是一种勇气,以激励着自己去完善笔尖的力道,如何更流畅,更圆润,更优美。这点积淀,和时间是成正比的。古龙说,他写了十年,才对武侠有了新的观念,新的认识,直到那时候,才接触到它内涵的精神。名家尚且如此,何况我辈乎? 自然,这「时间」里,包括书不离手的阅读、汲取和笔不离手的打磨、锤鍊,而不包括唿唿睡懒觉和噼啪打游戏的时光。 着作等身,其实并非仅指一种名牌贴身似的荣耀,而是一种自我反省的积淀,像是说:哟,原来写了这么多,才是这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