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女遇上穿越男》 第一卷 大梦无醒 第一章 天上掉下个夏妹妹 李恪醒来,只觉得头痛欲裂。他深吸一口气,缓慢地睁开眼睛,努力适应四周的光线。不仅头痛,全身上下都痛,只有脖子可以轻微的转动。 这是怎么回事?李恪记得高阳与房遗爱谋反,他被长孙无忌设计扯进这桩谋反案。只因为他太出色,只因为有他在,李治的皇位就坐得不安稳,长孙无忌就想除了他,以绝天下望。 李恪无语了。事实上,当他的父皇唐太宗李世民宣布李治为太子的时候,他的心就凉了。 所以,当他那以仁慈闻名于世的弟弟李治略带歉意的站在他面前,问他还有什么要求没?他所要的只是一杯毒酒。既然无力回天,他的骄傲让他选择死得更有尊严。 李恪很确定自己把毒酒喝下去了,那他现在在哪?阴曹地府吗?阴曹地府会有这么漂亮吗? 身下是一片绿色的草地,不远处有条河流。 “啊——啊——啊——”还未等李恪弄清状况,就听到有杀猪般的惨叫声从天下传下来,一断一续的。 费力地抬起头,半空中,李恪看到的是一副仙女下凡图。一位淡绿色的唐装少女从天上“飘”下来,李恪用力的眨了下眼睛,发现眼前的“仙女”并没有消失,还对着他笑。难道是传说中的轻功? 河水叮咚,绿色的草地,还有下凡的仙女,一切都那么的不真实,肯定是幻觉,我晕了,我晕了,他很光荣的再次晕倒。 夏雪穿越后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情景。 日出东方,照着这片寂静的大地。绿色的草地上,一位身着士子服,高而瘦弱的公子很不文雅、四肢大张地躺着,看了她半天的反应该竟然是晕倒给她看。 这就是李恪吗?夏雪想到有句俗话:古人诚不欺我。胡扯,她就觉得自己上当了。 眼前的这位公子哪有一箭射雕、震摄颉利全营将士的威风,明明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现在公元653年,按说李恪应该34岁了,可看上去竟然这么年轻,顶多比自己大三岁。夏雪打定注意一定要找机会向他讨教保养的秘方。 ☆☆☆ 长阳的来福客栈中 床上的李恪正晕睡着,夏雪站在李恪的床着前发呆,额上浮起一片黑线条。 早上来到这个世界,看着晕倒在面前的男子,神经大条的夏雪没有发现不对劲,只是考虑着要不要从河里舀点水来把李恪泼醒。最后,她把背包往地上一扔,自己也躺了下来。反正有6天时间,不急。 一觉醒来,已经到了中午,搭顺风马车来到城中,进了这家客栈,夏雪向小二一打听,才发现事情大条了。 这个国家名叫天楚国,她所在的地方是天楚的国都长阳。再向小二打听大唐,小二竟然不知道,不仅大唐,之前的夏、商、周、春秋、战国、秦、汉、三国、晋、南北朝、大隋,都无一人知晓。 夏雪以为自己已经够迷糊了,没想到姚安娜的迷糊才是深藏不露。她只不过是看了《贞观长歌》,想见见唐朝帅哥李恪,没想到她的室友姚安娜竟然把她送到了这个听到没听过的天楚国。 理所当然,姚安娜所说的6天后同一时间会有人在长安城玄武门接她也无法实现了。长安城都没有,又哪来的长安城玄武门。长阳城倒是有城门,可惜在长阳城八城门不存在玄武门。 夏雪的思绪回到几天前的那个中午。 “宾果!又接了一单,买家要500克玫瑰花,500克茉莉花,50克薰衣草!” 说话的是夏雪,一头很典雅的长发,加上一套白色休闲服,平时在长辈眼中是一位淑女。此刻,这位“淑女”关上电脑显示器,伸了个懒腰,然后蹦跳着走向饭桌。 夏雪不喜欢每天朝九晚五的工作,大学期间在淘宝网开了个网店,混到了两钻,毕业后她就和两位好友合租了小区这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夏雪专职淘宝,在网上卖花草茶,姚安娜读研,罗涵雅在一家小软件公司混着日子。都是年轻人,三人的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姚安娜和罗涵雅两人已经差不多吃了半个小时了,夏雪才“千呼万唤始出来”。今天的菜色是三菜一汤,菜的份量都很足,才不至于出现风卷云残的餐桌。这样的情景每天都要上演一次,姚罗两人已经见怪不怪了。 “夏雪,你算算自己有多少天没出去门了。天天除了淘宝还是淘宝!”罗涵雅翻个白眼,实在无法理解夏雪对淘宝的执着。 眼睛转了半天,夏雪正想承认错误,突然想到了什么,很小声为自己分辨:“不对!我昨天下午还出门了。” “那也算出门吗?”姚安娜终于也忍不住反驳:“你只不过把货拿到楼下交给快递员发货。” 夏雪张了张嘴,只能无声的抗议,谁叫她没理呢。 “国庆7天你是不是又打算泡淘宝了?”罗涵雅继续追问。 “牟(没)修(想)法。”把碗里剩下的饭全扒进口中,含着满嘴的饭,夏雪咕哝着,一边开始收拾碗筷。 夏雪可以随时随地泡出一杯杯令人赏心悦目的花草茶,对厨艺却是天生的白痴。几次试验之下,罗涵雅和姚安娜只要听到夏雪要下厨就胆战心惊。之后,夏雪就认命的退居二线,负责洗碗工作。“国庆我们老板搞了个穿越6日游,你们要不要去?”姚安娜提议。她的老板(对导师习惯性的称法)是留洋回来的博士,研究的时空飞船,得到社会的一致认可。 “听上去不错,可惜我们那万恶的老板让我们加班两天。”罗涵雅无精打采的说。 “我有空,我有空!”放下手中的碗,夏雪拉了张椅子坐到姚安娜的旁边,抱着安娜的手臂问:“穿越到哪里?” 看着夏雪兴奋的表情,姚安娜心里咯噔一下,忽然产生不好的预感。她考虑着要不要告诉夏雪。甩了下头,压下心中的不安,安娜继续说:“没有限定,你可以穿越到指定地点指定时间,然后遇到指定的人。” 顿了一下,安娜再加上一句:“由于我老板还处于测试阶段,本次穿越完全免费,还赠送你要穿越朝代的服饰两套。” 夏雪的两眼都冒着心型,免费耶。虽然她老爸很有钱,老哥很有钱,可她最喜欢还是占便宜了。想想国庆大家都忙着出游,加上大部分快递公司也休假,自己的淘宝网店也没什么生意。有这么好的机会放过的话,肯定会天诛地灭的。 夏雪前几天看《贞观长歌》,就想着假如有机会能见到李恪本人,看看这位历史上的悲情王子,那一定很幸福。决定了,国庆她要去穿越。 公元2008年10月1日上午11点50,某研究室 “夏雪,东西带齐了没?”说话的是罗涵雅。 “笔记本、太阳能充电电池、繁体新华字典、衣服、首饰、鞋子、菊花、枸杞、冰糖、玻璃杯、感冒药……”夏雪此刻已经换上唐装,听到罗涵雅的问题,她一样一样把东西从背包里拿出来展示给罗涵雅看。“可惜只能带5kg行李,要不我就把我的泰迪熊也带过去。” 在她们“同居”的日子里,罗涵雅和姚安娜当成小妹妹一样保护着。这次她要出门,两人都很不放心。 “夏雪,你去唐朝会不会有问题啊?”这回问话的是姚安娜。事实上,她已经后悔把穿越的事告诉夏雪了。 “放心啦,我到网上下了《中国古籍全录》,不仅有经史子集,还有专题库。特别是长孙无忌的《唐律疏议》,我可全看了一遍。”没想到自己竟然这么聪明,夏雪的神情透着得意。 “夏雪,你……要照顾好自己。”罗涵雅还是不放心的嘱咐。 不过,显然某人的心思已经放到穿越后的唐朝去了,夏雪只是挥挥手“放心。我已经22岁了。” “可是,可是……”22岁了还不是经常出状况,昨天晚上还把洗碗池堵了,水龙头也忘了关,现在家里厨房还一片狼籍。这是罗安娜的心理话,不过看着笑容满面的夏雪,她没好意思当面泼冷水。 夏雪很郁闷的瞪着眼前的两位好友,大有她们再说什么她就跟她们拼命之势。 “我的东西已经准备得够充分是不是?” “是的。” “我6天后就回来是不是?” “是的。” “你们不用担心我是不是?” “是……不对,我们就是担心你啊。”好险,差点被夏雪拐进了她的语言圈套。 “好啦好啦,10月7日记得来接我哦。”夏雪坐进了时光机,盖上舱门前又对好友喊了一句:“我会记得给你们带礼物的。” “时间:653年” “地点:长安” “人物:李恪” 姚安娜敲下回车键,一道银白色的箭光一闪,时光机就消失在她们的面前。她担忧的望着时光机消失的地方,祈祷夏雪能够一路平安,却听到后面的罗涵雅一声惨叫。 “长阳!长阳!……”罗涵雅指着操纵屏幕,眼睛瞪得大大的,仿佛那不是操纵屏,而是一只厉鬼。 姚安娜的视线转向罗涵雅手指着的地方,顿时头顶冒出无数只星星,汗也不受控制的往下流。操纵屏幕上,地点一栏,“长阳”两个字静静地躺在那里,如此的刺眼。 长阳!姚安娜不知道一向谨慎的自己怎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她记得输入时她心里想着唐朝的都城长安,后来武则天迁都洛阳。长安……洛阳……,她怎么就输入成了长阳。 时空机已经发射出去了,那说明确实有长阳这个地方没错,可是唐朝有这个地点吗?安娜和涵雅只能期待老天保佑了。她们不知道的是,姚安娜的一个错字,不仅把夏雪送到了长阳,连带改变了李恪的命运。 第一卷 大梦无醒 第二章 值十当五 再也不能回到现代,再也无法见到她的亲人,她的好友,再也无法进行她的淘宝事业,夏雪心情低落起来。 所幸她的乐观并没有让她低落太久。既来之则安之,当务之急,先替眼前这位男子请大夫吧。现在夏雪已经不敢确定他是不是就是她想见的李恪了。 下了楼,夏雪向掌柜的打听当铺的所在。 “出门往右,走到街的尽头就是李家当铺。” 春寒料峭,长阳城的大街上人来人往。 街的尽头,一个大大的“当”字在微风中摇摆着。夏雪有一刹那的迷茫,她还是不懂自己怎么就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感觉自己就像那风中飘摇的旗帜,无所适从。深呼吸一下,她走进眼前的当铺。 “来客人了!”夏雪还没进门,就听到当铺李掌柜吆喝。 “小姐,您要当点什么?”四十上下,长着八字胡的矮胖掌柜迎了上来,不愧是当铺老板,看到夏雪身上的奇装异服一点也没有惊讶,依然笑脸相迎。 “我要当点衣裳首饰。”夏雪在心里哈哈大笑。之前考虑到唐代和现代的钱币不通用,夏雪带了很多金银首饰。庆幸的是,总算长阳城有当铺,要不她今晚只能睡大街了。 长阳的女装与明朝类似,夏雪带的是唐朝的服饰,留着只是徒增背包重量,还不如当几个钱。 从背包里把衣服和自己不喜欢的首饰拣了几件出来,摆在柜台上。掌柜的眼睛也跟着亮起来。虽然夏雪来的时候特意选的一些比较古朴的首饰,但在落后了一千多年的长阳,无论是材质或是做工上无疑是上上之品了。 “衣服一套,首饰八件。”掌柜的口里喊着,一边手拨算盘,噼哩叭啦响,“共计价值15大金。” “那我可以得到15大金?”夏雪不知道掌柜的有没有使黑手,不过15大金已经很多了。无奸不商,反正只要不太过分她也不在乎。 天楚国的钱币分为5等,大金、小金、大银、小银、铜子。1个大金等于10个小金,等于1000个大银,等于10000个小银,等于1000000个铜子。在客栈住一晚,只要20个铜子,这是客栈的店小二告诉她的。 “不,按当铺惯例,值十当五,您的物件共计15大金,小店只能借贷给您7个大金5个小金。这借出的银子又是按月计息的。”掌柜的微笑着解释。 “太少了,有没有商量的余地?”一下子打了个对折,夏雪越想越心痛。 “小姐,当铺有当铺的规距。”掌柜很坚持,小圆眼里闪着精明的眼光。 “我这个是死当,不会来赎回去了,也不可以加点吗?”夏雪继续讨价还价。 “请您体谅,您死当的话,小店连利息钱都收不到,吃亏的是小店。”明明占了便宜,掌柜的却坚持自己吃了亏,果然是商人本性。 “好吧好吧,就按你说的办。”夏雪无耐地摆摆手。在现代,她在淘宝上网开店最怕的就是别人还价,为此她还特意取了个店名为“恕不还价”。 走出当铺,夏雪去请了郎中,诊金倒不贵,10个铜子。郎中说是李恪中过迷药,加上身体太虚,才会晕迷不醒,开副药喝下,过上半天就能醒。 晚上,夏雪换上天楚国的服饰,浅紫色的短衫长裙,腰上系着同色绸带,看上去竟然让人产生小家碧玉的感觉。 此时她坐在李恪床边的凳子上,正大光明的偷看着眼前的帅哥,粗黑挺拨的黑眉,挺直的鼻梁,棱角分明的嘴唇。突然,毫无预警的,李恪的眼睁开了。 “哎哟,想吓死人啊。”夏雪吓了一跳,没有检讨自己偷看帅哥还被逮个正着,率先发难。 李恪把她的话当空气,坐起来,扫视了一下房间的环境,才拿眼睛瞪着眼前的女子,“你是谁?。” 夏雪被问得一愣,在心里哀号:拜托,怎么一点都不怜香惜玉啊,我好逮也是你的救命恩人啊。明明两人都是坐着,夏雪却感觉对方的眼睛似乎居高临下地看着她,锐利的眼神更像要穿透她。 “你是谁?”得不到回答,李恪又问了一遍。他记得他上次醒来看到的就是这个女子,当时她从半空中飞下来。是她把自己弄到这里来的吗?又有什么目的。他现在还活着,是不是表示李治放过了他。 “夏雪,我叫夏雪。你呢?”夏雪没好气的回答。 “李恪。”虽然觉得对方是明知故问,李恪还是如实回答。 “李恪?唐太宗的儿子李恪?”夏雪有点激动地问。 “没错。”平淡地回答加上一点点不耐烦。 夏雪的心境有点不能平静了,她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她穿错了地点,可是却在正确地时间见到了她想要见的人。 “你是大唐的王子?”夏雪再一次确认。 “是。”李恪狐疑的看着夏雪,不知道她的表情是什么意思。“这里是什么地方?” “长阳城。” “哪个国家?”李恪可以肯定,大唐没有一座叫长阳的城,那就只能猜测他现在到了边远小国。 “天楚国。” “天楚国!”李恪有点震惊,这是个他从未听说过的国家。 “天楚国离大唐多远。”既然对方知道大唐,应该对大唐多少有点了解吧。 “很远很远,远到你这辈子根本到不了。这么说吧,这是个与大唐并存的空间,两个空间相互隔绝,你只是因为某些非常特殊的原因才来到这里。”夏雪有点头痛,她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就到了这里,更加解释不清。 “在这里,根本没人知道大唐,没人知道秦皇汉武。”虽然不忍心,夏雪还是决定实话实说,还未说完,就看见李恪用怪异的眼神看着她,她马上改口:“我的意思是除了我之外没人知道秦皇汉武。” 怎么可以说在这里没人知道秦皇汉武?那不就是说自己不是人。夏雪在心里把自己狠狠地骂了下。 第一卷 大梦无醒 第三章 1个铜子 长阳城由宫城、皇城、外城组成。最外是外城,中间的北部是皇城,皇城的北端正中是宫城——皇帝居住的地方,也就是皇宫。 外城又分为东西南北四个区,四区又各有一个市和若干坊。 夏雪和李恪所住的客栈就在东市之中。 昨天晚上,夏雪花了几个时辰,才向李恪解释清了眼前的状况以及自己的身份,至于李恪为什么也穿越到天楚国,穿越后变成现在的模样,夏雪也不知道原因。 李恪自己又出门溜达了一圈,这才相信夏雪没有骗她。虽然李恪对于穿越仍然难以理解,还是勉强接受了,连带接受了夏雪是来自比唐朝晚一千多年的未来的事实。 然后,他们就开始考虑眼前的情况了。 穿越到一个同样陌生的地方,他们必须互相扶持,两个人的力量一定会大于一个人的力量,这个道理他们还是懂的。 最先需要解决的,就是他们两个的身份问题,什么身份才会让人不怀疑,夫妻、兄妹或者师兄妹?男未婚女未嫁,如果假装夫妻的话,很多地方都会不方便。他们也想到以师兄妹相称,可是他们不知道这个陌生的世界是否存在师兄妹这种关系。最后,决定以兄妹相称。 问题接之而来,一个叫李恪,一个叫夏雪,怎么都不像兄妹。 “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姓李就是姓李,还是你改吧。”这是李恪。即使处于逆境,他也不愿轻易折服。 “姓李太俗气了,我觉得姓夏挺好的。我也不想改。”这是夏雪。竟然说姓李俗气,不知道李世民听到会不会气得活过来。 两人一来二去,直到夏雪上下眼皮打架,才一致通过李恪的提议:两人都不改姓,有人问起就说李恪跟爹姓,夏雪跟娘姓。 解决了姓名大事,夏雪第一反应就是回到隔壁自己的房间睡美容觉。李恪本来想考虑下现在的情况,并为将来的打算作个计划,可是现在他这个身体消受不了,也早早睡了。 一夕消逝,日曦又起。清晨,早起的雄鸡用它嘹亮的嗓子唤醒了沉睡的大地。在一片鸟鸣声中,夏雪迎来了她在天楚国的第二天。 绿暗藏城市,清香扑酒尊。 长阳城最大的酒楼,醉香楼,夏雪和李恪在二楼临窗而坐。 醉香楼,因其招牌酒“醉香”而出名,醉香是用小麦酿制而成,它的特色倒不是喝上几杯就醉,相反的,即使不能喝酒的人,也能千杯不醉。醉香酒香飘千里,让人沉醉其中,却又不用担心醉后丑态毕露。 果然好香,不同于香料的香,而是那种食物的香,让人忍不住想喝。夏雪在现代的时候喝过一次啤酒,让她皮肤过敏了两个星期,一直对酒敬而远之,此刻也受不了“醉香”的诱惑了。 “听说了没?九王爷家世子失踪了。”说话的是临桌的一位麻脸男子。 酒楼,永远是八卦的最佳传播之地。 “这个没听说,我倒是听说今上无子,有心要把九王爷家的世子立为太子呢。”同桌的瘦竹杆用手拦住口,神秘兮兮的接口,或许是因为觉得自己能打听到这样的内幕很有面子,最后几个字故意说得特别大。 “难道是因为要争储位,才暗害世子。”八卦就是八卦,不用负责任。旁边的一位胖脸男子马上展开了他的联想。 “嘘,你们小声点。”麻脸男打断他们,用眼神示意门口。 门口,进来两位军爷。看到酒楼人满为患,随便找了还有空位的桌子坐了,刚好坐在李恪他们邻桌。 酒饱饭足,夏雪拉着李恪去逛街,她的理由是: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他们对这个国家不熟悉,才更要去了解它。 从酒楼出来,李恪就发现被人跟踪了。他低声告诉夏雪,然后就装作若无其事地一样悠闲地走着。嘴角扬起一抹弧度,会是谁这么关心他们呢? “我们怎么办?”夏雪的语气里透着惊慌,可是李恪从她放光的眼睛,看到的是满眼的兴奋,真是个惟恐天下不乱的丫头。 “该干什么就干什么,那边有冰糖糊芦,你要吃吗?”李恪岔开话题,想要将夏雪的注意力引开。冰糖糊芦,夏雪应该会喜欢吧。他瞟了瞟身后那道执着的人影,事情越来越有趣了。 “好啊。”夏雪眼睛一亮,人就先跑了。后面的李恪哭笑不得,叹了口气,看来冰糖糊芦比他的吸引力大多了。 “还在发什么呆,过来付钱,1个铜子。”夏雪看到李恪没动,跑过来拉他。 李恪再次深深地叹了口气,早上出门之前,夏雪坚持要把她的钱分一半,他一个大男子怎么肯要一个女子的钱,当然坚决不要。夏雪却变戏法一样拿出一张借据,让他签字划押。他没办法推脱,而且事实是,他确实需要用钱,所以被迫向夏雪借了钱。在酒楼,夏雪又说有男子在场,她付帐会让李恪很没面子,所以她请客李恪付帐。现在,连1个铜子也非要他付不可,李恪不得不怀疑夏雪主动借钱给他,是不是就是为了让他帮她付帐呢。 付完钱,李恪抬头一看,夏雪正站在前面一个首饰摊前对他招手,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哎,李恪摸摸鼻子,认命地走向夏雪,继续当他的冤大头。 李恪和夏雪走走停停,悠闲而惬意,后面跟踪的人也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博雅茶行!”夏雪突然发现了新大陆,拉着李恪往里面冲。在天楚国,有茶馆,是休息消遣的地方,用的也是普通的茶叶;也有茶肆,主要是卖茶具,此外还有少量的茶叶出售;而茶行,则是专门销售茶叶的地方。 茶叶,夏雪对这个感兴趣?李恪在心里问,实在是夏雪的活泼让人无法想象她文静地品茶的样子。 第一卷 大梦无醒 第四章 群芳斋 茶叶,夏雪对这个感兴趣?李恪在心里问,实在是夏雪的活泼让人无法想象她文静地品茶的样子。 “老板,你这里有什么茶叶?”李恪一进店,就听见夏雪在问掌柜。 “普洱、铁观音、乌龙、龙井,什么茶叶都有。小姐,您要什么茶叶?不瞒小姐说,本店在全长阳城茶叶品种是最齐全的。”掌柜已经年近中年,一副儒士打扮,还算有几分气质,介绍茶叶的同时不忘夸奖自己的店铺。 “菊花有没有?”夏雪最喜欢喝菊花茶了,黄色的菊花加上红色的枸杞,再放上点冰糖。光看着就是种享受,喝起来也不错,还对视力有良效。在现代她喝菊花还有讲究的,只喝黄山野菊,黄山野菊花小又黄,泡出来的菊花更娇艳,香气也不错。但是天楚国没有黄山,估计也不存在黄山野菊了,夏雪只好退而求其次买普通菊花。 “菊花,那不能算茶,估计得去香料店找了。”听到菊花掌柜的脸就拉下了,不知道这位小姐是来寻他开心的,还是真的这么无知,竟然跑到茶行买菊花。 “枸杞呢?”菊花没有,枸杞总该有吧。 “药店应该有吧。”掌柜的脸已经黑了,敢情人家当他的店是杂货铺了。 “冰糖?”夏雪打了个寒颤,还是很有勇气地问。 “没听过。也是茶吗?”掌柜的脸更黑了,“冰糖”是什么东西,他卖了二十年的茶叶,听都没听说过。 夏雪虽然有时很迷糊,察言观色还是会的。吞了口吐沫,在脑子里转着该怎么回答掌柜。 “冰糖是我们家乡的一种茶叶,我们离家几年了,我妹子特喜欢,所以来贵店问问有没有卖。”旁边的李恪适时的接口。虽然他一路被夏雪逼着付款,又被逼着帮夏雪拿这拿那,不过他是男子汉,才懒得跟她这个小女子计算。 走出博雅茶行,夏雪拍了拍李恪的肩膀,“幸好有你在,要不我会被那老板吃了。” “那倒未必,说不定是老板先被你气死。”李恪嘲讽她。“我们是不是该回客栈了。” “还不行呢,你没听那老板说,要买菊花要去香料店,买枸杞要去药店吗?”夏雪回了个你很白痴的眼神,“所以,我们要去逛香料店和药店。” 话一说完,夏雪就看到李恪的脸也黑了,奇怪,是被茶行老板传染的吗? 逛香料店?他堂堂七尺男儿,还是大唐朝的亲王,去逛那种地方,不是让人笑掉大牙吗。还有药店,有听说过有人逛药店吗?谁会没跑到药店里面逛?李恪觉得头顶一群乌鸦飞过,他到这个世界遇到夏雪,才一天的时间,所产生的无力感比他在大唐活了34岁的次数还多。 “你又怎么了,逛个街也要闹别扭。”真的是,比她的花样还多。 李恪才发现自己真的错了,他的错在于他从一开始就不应该纵容夏雪。找夏雪借钱错了,和夏雪去酒楼错了,在酒楼吃了饭后付帐错了,而他最大的错还是不应该同夏雪出来逛街。 一步错,步步错。李恪终于明白了什么叫“一失足成千古恨”。 “我累了,你知道的,我身子昨天才康复,还算半个病患。”李恪当然没有那么笨,直接跟夏雪说他不想去逛什么香料店和药店,只得另找了个理由。 “那好吧,咱们回客栈吧,来,我帮你拿东西。”夏雪大发善心。 那明明全是你的东西好不好,李恪在心里抱怨。 长阳客栈中二楼李恪的房间中 “决定了,我要开店,专卖花草茶。你看连自称长阳城茶的品种最齐全的‘博雅茶行’都没有花草茶,那咱们开店不是连竞争都免了。我店名都想好了,就叫‘群芳斋’。” “卟。”李恪很不文雅的把茶喷出老远。 “请注意形象,还有,不要暗算我。”眼明手快,夏雪赶紧往旁边一闪,躲过李恪的“偷袭”。 我才是受害人好不好。“叫什么名字?群芳斋!你是打算开青楼吗?”忍无可忍,无须再忍,连群芳斋都想出来,不知道她大小姐下一步又弄出什么名堂。 “别说得那么难听好不好,群芳斋又不是群芳楼,你听到哪个青楼取名为斋的啊?我开花草茶店,卖的是各种各样的花,‘群芳’二字当之无愧。” “那好,我们不说这个名字。你也知道,长阳城没有卖花草茶的,你连长阳城的几张城门在哪都不知道,又从哪进货?难到你要去香料店、从药店进货,用零售价买进再以天价卖出?” “而且,”李恪停顿了一下,喝了口茶,看到夏雪下意识的又往旁边躲,他瞪了她一下,语重心长地说:“你可以确定天楚国的花可以用来泡茶喝吗?地质不同,气候不同,长出的植物也不同。桔生淮南则为桔,桔生淮北则为枳,这个道理你总听说过吧。难道你想学神农试百草?” “没兴趣,我还想留着我的小命呢。”夏雪连连摆手。“可是,”神色一暗,夏雪继续,“那我们怎么办?我们的钱加上我剩下的首饰足够我们十年吃喝不用愁,十年后呢?” “事有轻重缓急,眼下我们还是先找个地方稳定下来。正如你说的,他们对这个国家不熟悉,才更要去了解它。天楚和大唐的文字差不多,我还凑合,可是你——”李恪打量了夏雪一眼,夏雪从她眼睛里读到了两个字:蔑视。 “繁体字斗大的字不识一框,而毛笔字也写得……嗯……也不是特漂亮。”他本来想说毛笔字写得也很难看,想想还是不要太打击人家女孩子的自尊心,到头来倒霉的还是他自己。 “我们可以请个教书先生教你,当然,我也可以跟着学点。”他又补充了一句:“赚钱的事,以后再作打算。” “这就叫磨刀不误砍柴工,是不是。”夏雪终于找到机会卖弄了。 第一卷 大梦无醒 第五章 狂书生 毕竟是办过大事的人,李恪的速度还真不是盖的。第二天下午,他就卖下了一处宅子,由于考虑到皇城离宫城最近,天子脚下,消息也比较灵通,方便他们更快地了解天楚国,所以宅子选在皇城里。 宅子就位于皇城的通正大街上,宰相府和九王爷府都离得不远,之前的主人是告老还乡的尚书都省都事谢常卿谢大人。 下子马车,夏雪就看到绿树掩绕之下,“谢府”的府门静静地矗立在那里,隐隐可见楼阁飞檐。看着“谢府”那两字,夏雪突然想到了什么,回头笑着对李恪说。“哥,你说,这宅子是该叫李府还是夏府呢?” 李恪极不自然地“呵呵”笑了两声,“这个嘛,咱们再商量商量。”他可没忘记,前两天他们为了姓李和姓夏的事还争了将近一个晚上。“按理说,这宅子是用你的钱买的,应该是该叫夏府……” “夏府,这是你说的哦!”夏雪逮住机会,马上拍上称好。 “可是……”如果取名夏府的话,我哪还有面子住进去,李恪心说。 “好啦,我开玩笑的,李府就李府罗,只要房契上是我的名字就行。”夏雪发现自己真的是越来越善解人意了,而一旁的李恪也松了口气。 “公子,小姐,你们回家了,快请进吧。”一位头发半白慈祥可亲的老者出现在他们面前。 回家?在现代,夏雪和罗涵雅、姚安娜喜欢把那个三室一厅的小窝称之为“家”。蓝管家不知道,他一句回家了,给了夏雪非常好的印象。终于,她又有家了。 “蓝管家,辛苦你了。我是乡下丫头,不懂事,还请你多提点。我叫你蓝伯可好,以后你就把我当晚辈一样就行。”身份是早就商量好的,夏雪是在乡下长大,也没机会识字。李恪自小离家求学,现在家里已经没有其它亲人了,李恪才把妹子从乡下接来。这样即使夏雪二十多岁还不识字也没有人怀疑。 李恪奇怪的看了夏雪一样,夏雪的刁蛮任性他是见识到了,曾不只一次感叹“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而此刻的夏雪是他所不认识的。 蓝管家则在心里想,主子人不错。 进了府,迎面而来的就是花园,环境意外的清静幽雅,夏雪暗赞李恪的眼光。花园小径的尽头是流风楼。流风楼实际上并不只有一个楼,由一栋三层楼的主楼和两栋配楼组成。主楼是主人房,配楼分为东厢和西厢,主要用作客房。 流风楼的后面有一个醉荷池,池面上漂着朵朵睡莲,池子里一群群锦鲫游来游去。此时还是春节,睡莲只有叶没有花。池子中间是座梅花亭,与众不同的是,梅花亭独立于池塘中央,没有桥与岸相连,只在池边停着两叶小舟。炎炎夏夜,泛舟醉荷池,应该别有一番情趣吧。 绕过醉荷池,就是倚栏居了,蓝伯介绍到,“倚栏居以前是书房,谢老爷只有两个女儿,归老还乡的时候只拣了几本喜欢的书,其余的都留下来了。公子和小姐可以看看,有喜欢的书可以留下,不要的老头子就收拾了。” “不用了,全都留着吧。”李恪觉得自己是挖到宝藏了,书房里整整有四个书架的书,其中还有不少是精装本,看来这谢老爷也是爱书之人。 走过倚栏居,是翠竹轩。院子里几竿绿竹迎风而动,似乎欢迎它们的新主人。“小姐,公子说这个院子以后就是您的闺房。”走到翠竹轩的门口,蓝管家不再进去。“府里现在就我和我老婆子两个下人,小姐看需要个什么丫头,老头子去帮你找。” 这就是我的闺房了?夏雪心里狂汗。她知道古代女子一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那她以后是不是就只能呆在翠竹轩了。她很喜欢翠竹轩没错,可是竹轩诚可贵,自由价更高。在翠竹轩和自由之间让她选择一样,她一定选择自由。而且让她一个人住在翠竹轩,即使以后再加个丫头,她也不敢啊,从小到大,无论是住家里还是住学校宿舍或许后来在外面租房子,她从没一个人住过一个院子。 “哥哥,你住流风楼是吗?我可以住你房间隔壁吗?反正流风楼的房间多。一个人住翠竹轩我怕。”夏雪觉得自己现在叫李恪哥哥越来越顺口了。 “那好,你就暂时先住流风楼,等蓝伯给你找了丫头你再搬回来好了。”在府门口看到了夏雪可亲的一面,而现在又看到夏雪软弱的一面,李恪几乎没考虑就答应了,虽然他也知道这不符合礼教。或许,我注定不是一个好哥哥吧,李恪在心里叹气。 “好啊。对了,蓝伯,你不用急着帮我找丫头,我不急的。”最好是不要找,夏雪心里补了一句。 第二天,李恪把蓝管家叫到书房。 “蓝伯,我想帮小姐请个先生,你有没有什么人选。”李恪也跟着夏雪叫蓝管家为蓝伯。帮夏雪找先生的事他考虑了好久,本来想张榜征才的,可是虽然他在唐朝文韬武略,在这里他只能看懂一些浅显的文章,要考别人,却是万万不能的,他总不能考较别人的《四书五经》吧。 “眼下倒是有一个人,也有点才,就是谢老爷也夸过的,不过——”蓝管家有点犹豫。 “不过什么?”既然有这种人才,他当然要请来了。 “此人名叫东方醇,人挺狂的,有人暗地里叫他‘狂书生’。” “他人现在在哪?你带我去请吧。”就是他了,狂点才好,遇上个怕事的估计也教不了夏雪。 “他现在借宿寒夜寺中。” 寒夜市在外城,位于西区。 “东方施主正与住持方丈下棋,请施主改日再来。”李恪和蓝伯在寺里喝了半天茶,等了半天,结果小和尚却告诉他们东方醇没空见客。 “那本公子等他。”李恪一点也不生气,只吩咐蓝伯先回家,告诉小姐他今晚不回去了,让蓝妈今晚陪她。意思很明白,他与东方醇耗上了。 小和尚转头又走进帘内,估计是报告东方醇了。李恪以为东方醇很快就会出现,可是东方醇并没有出来,小和尚也没有再出现。直到东方乏起鱼肚白,才出现一位蓝衫公子。“你找我何事。” “你就是狂书生东方醇?”李恪先入为主,以为东方醇是个中年文士,没想到却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在下李恪,想请先生到我府上教小妹习文写字。” “哦?”东方醇只是扬了下眉,不置可否。 “我有一妹,今年二十有余,自小长在乡下,大字不认识一斗,倒是把脾气养得刁蛮任性。一般的先生是教不好的,听人说起先生有些才能,想请先生下山教她,不知道先生自认能不能教好?”李恪对症下药,决定采用激将法。 “你不用激我,这个西席先生我做定了。只有我不想教的学生,还没有我教不会的学生。我现在就去收拾包裹。”明知是激将法,还是想试试。也不待李恪答话,自回后堂收拾行李。 搞定,望着东方醇的背影,李恪的嘴角扬起一抹微笑,不枉他等了一夜。刘备三顾毛庐才请到诸葛亮,他就幸运多了。 第一卷 大梦无醒 第六章 拿牛当马骑 倚栏居 蓝管家端上来三杯茶,就立在旁边等待吩咐,这些本应该是小丫头做的,现在还没请小丫头,只好他亲自上阵了。 “东方先生,这就是舍妹夏雪,也就是先生要教的学生。大字不识几个,以后就请先生多教教了。”李恪向东方醇介绍。 想我堂堂的大学毕业生,起码毕业时还得了个省级优秀毕业生,结果到这里竟沦落成为不学无术的乡野姑娘。夏雪在心里哀叹自己的命运,趁李恪不注意给东方醇扮了个鬼脸。 “你放心,只有不会教的先生,没有教不会的学生。”当作没看到夏雪的鬼脸,东方醇回答李恪。 “哥,我有意见。虽然东方先生答应了教我,可是我还没有答应要承认东方先生这个老师呢。”夏雪话是说给李恪听的,可眼睛自始自终都盯着东方醇,很好,面不改色,东方醇果然不是常人。 李恪没有发火,望着东方醇,其实他也想知道东方醇有什么本事。 东方醇也没有发火,他微笑着问,“那么夏小姐要怎样才肯承认我这个老师呢?”李恪说她刁蛮任性果然没错,没想到竟然要给他这个当老师的一个下马威,那他只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见招拆招了。 “很简单,只要先生你答对我三个问题。”昨天晚上,蓝管家回来告诉夏雪李恪拜访东方醇的情况,夏雪就准备今天要整一整东方醇了。 “没问题,你出吧。”东方醇无所谓地耸耸肩。李恪佩服他的大度,夏雪却暗暗气愤他的嚣张。 “听好了,第一题。我和哥哥要去南城门,我徒步走着去,一个时辰能走二十里,哥哥比较懒,牵了条牛当马骑,牛的速度是一个时辰十里。哥哥走到一半的时候,遇到熟人,借了一匹快马往南城门赶,你猜哥哥能不能超过我?”这道题是老师以前拿来考她们班的学生的,现在被她借来考老师了。 我怎么可能会比你还懒,懒到拿牛当马骑?这不是损坏我形象么?李恪为自己鸣不平。不知道夏雪是要难倒东方醇,还是要借机诋毁他。 小姐到底是小姐,考虑问题不周全,她都没说那快马的速度多少,怎么知道有没有赶上。旁边的蓝伯想。 “这题不难。按照你们两个的速度,你哥哥……呃……骑牛走到一半的时候,你已经到了南城门了,别说是快马,就是千里马也没法儿赶上了。夏小姐,我答错了吗?”东方醇依然是微笑,不过说到夏雪的哥哥骑牛,想到李恪骑着牛拼命挥着牛鞭,他稍微停顿了一下。 “嗯。”夏雪假装考虑,半晌才答,“算你对吧。还有两题呢。” “第二题,现在是辰时,外面下着下雨,你猜九九八十一个时辰后,天能不能出太阳。”这道题是夏雪从她老爸收藏的一本书中看到的,从小学到大学,她拿着这道题过五关斩六将,难倒不少同学。 蓝管家有点佩服这位小姐了,连八十一个时辰后有没有太阳也能算出,他活到这么一把岁数,也仅能凭晚上的天色猜测第二天的天气。 难道夏雪还通晓天文?李恪在心里想。不对,这个问题藏着玄虚。现在是二月初三辰时,八十一个时辰后,不就是二月初十丑时……答案呼之欲出,那边东方醇已经答出答案。 “不会出太阳,八十一个时辰之后是深更半夜,哪里可能出太阳。”东方醇依旧潇洒的微笑着。 “果然厉害,听好了,第三题,什么东西有两个脑袋五条腿,一根尾巴七双手,还会边走边叫?”哈哈,这回总该难倒你了吧。 这是什么东西,李恪肯定,他在唐朝没有见过。会不会是夏雪所在的那个世界特有的动物,说不定天楚国也没有。他在考虑着要不要提醒一下夏雪。 原来这么小姐还挺有见识嘛。蓝伯心想自己活到这个岁数,还没见过小姐说的这种动物呢。 有这种东西吗?东方醇想着,这应该是夏雪以前居住的乡下才有的动物吧。“小生不才,没见过此种东西。” “我也没见过。”夏雪好笑的看着几双疑惑不解的眼睛,老神在在地继续说:“所以答案就是:怪物。既然是怪物,当然不会真正存在这世间罗。” “哈哈哈哈……”首先笑出来的是东方醇。“没想到被个小丫头给骗了。第三道题我没答出来,请你们另择高明吧。”说罢,就往书房的门口走。 夏雪这下可急了,她也听蓝管家说了,这东方醇除了人狂点,还确实是有才华的。把这个老师气跑了,再想找个好的就难了。她用眼神向李恪求救,李恪却正在研究他手上的茶,没有注意到她。很明显,她自己惹的祸还得她自己解决。 “东方先生,请等一下。”眼看东方醇就要走出书房了,夏雪急急地叫住了他。“其实这第三道题是我瞎编的,至于说答案是怪物也不能算准确,先生说没见过这种东西也没错,是学生我出题考虑不周了。”学生两字都说出口了,当然是承认东方醇这位老师了。 “哈哈,东方先生,我在寒夜寺就说了,我这小妹刁蛮任性,东方先生就原谅她这一次,”李恪适时的出口,给东方醇台阶下。“回头先生想怎么罚就怎么罚,我没意见。” “先生就勉为其难应了吧。”夏雪这下也不计较李恪说她刁蛮任性,只怕东方醇真的不答应。 “夏小姐这么聪明,我能任她的西席倒是我的幸运了。”东方醇忽然觉得教夏雪也许会是一个有趣的事。 东方醇终于点头,夏雪自是高兴不已,赶紧拉住李恪给他安排住处。“哥,先生住哪啊?” “摘星楼是空的,东方先生可以住那里。”蓝管家建议到。 “流风楼的东厢房和西厢房不是都没住人吗?东方先生也住流风楼好不好,人多更热闹。”夏雪也提议。 “先生的意见呢?”李恪转身问东方醇。 “我没意见,只要有张床让我睡就行。”对于住东方醇也不讲究,要不也不会住在寒夜寺他也甘之若饴。 “那先生就住摘星楼吧,那里清静。”夏雪和他共住流风楼本就违背礼教,起码他还是夏雪名义上的哥哥,传出去顶多说他们不懂礼法。要是再住个东方醇,那夏雪的闺誉就危险了。 倚栏居里传出笑声,树上的鸟儿惊醒了,扑腾着翅膀。 第一卷 大梦无醒 第七章 恶魔老师 “不要啊!东方先生,我以后会乖乖学习的。不要啊!”无视夏雪不断的哀号着,东方醇执着铁作的尺子步步逼进,脸上是恶魔般的笑容。 “夏雪同学!夏雪同学!” 睁开迷茫的双眼,夏雪看到的是东方醇放大的俊脸,吓得一震,本来挡在脸上方便睡觉的书也趁机溜到了地上。 原来是一个梦啊,还好,东方先生从来没有打过她。 东方醇成为夏雪的老师已经月余了。来到天楚国的第六天,夏雪在长阳城的正门等了整整一天,结果一直没见到时空飞船的出现,此后就安安心心地做个天楚国人,努力隔入这个国家。 东方醇是个通才,不仅教夏雪使用毛笔写繁体字,教夏雪学习古诗文,教夏雪骑马射箭,东方醇甚至讲起了天下形势。 当今天下有九个国家,天楚国并不是最强大的,九雄并立,都想着要一统天下,成就一代霸业,却又担心率先发难,会遭受群起而功之,只能按兵不动。可以说,平静的湖面上,下面涌着的是翻滚的激流,所缺的只是一个导火线而已。 东方醇讲古诗文很生动,引经据典,而那些故事是夏雪从来没听过的,夏雪常常听得津津有味。东方醇讲解天下形势、叙说天楚国的历史,并能加上自己精辟的分析,不仅夏雪喜欢,就是李恪,也常来旁听。 可是,很不幸的是,夏雪的毛笔字依然难看得很。虽然她也希望能写好毛笔字,可毛笔就是很固执地不跟她。渐渐地,夏雪对毛笔字失去了耐心,像今天,东方醇从自己看了半天的书中抬起头来,却发现他的这位女学生早已神游太虚,甚至做起春秋大梦。 “你写几个字给我看看。”东方醇把蘸了墨的毛笔递给夏雪。 夏雪古怪地看着东方醇,很认真的讨价还价,“不写可以吗?” 东方醇扬了下眉,依然把毛笔递到夏雪面前。 “好,我写。”豁出去了。夏雪一副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样子,先写了个“夏”,再写了个“雪”,东方醇满意地点了点头,这两个字还算过得去。 “还要写吗?”夏雪抬起头问。 “当然。” 这可是你说的,不要怪我。夏雪又接着写“天楚国”“李恪”“东方醇”,却见东方醇的脸色越来越黑。原来,夏雪的名字是她从小写到大,而且简繁体大同小异,当年写字课的时候也练过的,所以“夏雪”两字还过得去,至于其它字,她只能乱画符了。 东方醇除了叹气之外还是叹气,当然不可能罚夏雪写几千几万遍,勉强一向不是他的作风。偷偷地看了下东方醇发黑的脸色,夏雪赶紧扯开话题,“外面春光明媚,这么好的日子呆在书房岂不辜负大好时光。先生,今天去后院教我骑射如何?” 夏雪喜欢骑马,喜欢在马上驰骋的感觉。不喜欢射箭,只要离箭耙一百步,她就连箭耙边缘都很难射中。而东方醇百步能中红心,李恪虽然现在这副身体没有以前身体强壮,却依然能射中一百二十步之远的一个铜子。 虽然射箭每次她都无法讨得好处,但如果让夏雪选择射箭或是练毛笔字的话,她会毫不犹豫选择射箭。她的射击不行,起码还在缓慢地进步着,而毛笔字则是她自己看了也觉着惨不忍睹。 东方醇没有反对,教学生感兴趣的事,让学生提高学习的兴趣正是他的教学原则。 很快,教学场地转移到了后院练武场,下人已经牵了夏雪的白云和东方醇的演月过来。现在家里除了蓝管家夫妻俩人,还请了三个丫头和两个小厮,只是夏雪独立惯了,坚持不要丫头随身侍候。 练武场,其实只是一块草地而已,夏雪要取名练武场,大家只好跟着叫。 夏雪换了一套白色的骑马装,骑在她在白云上,给人一种飒爽英姿的感觉,当然,前提是她不要开口大叫着破坏自己的形象。 东方醇穿也换了骑马装,颜色是他的招牌蓝色,“东方先生好酷哦。”夏雪心想。 学习射箭,在想象中看来是那么的豪情有趣,只是持续在日头下端臂瞄准,东方醇一遍遍不厌其烦地纠正她的姿势。汗水从额际流了下来,滴到地上,手臂也微微发酸,夏雪只想后悔回到书房,可是看到东方醇一副“我就知道”的表情,话没说出口就被她自己吞了下去,凭什么别人可以吃苦,她就不行。 张弓,拉箭,射向百米外的箭耙,眼着就要中耙,却在离箭耙一步之遥的地方直直地坠落下地。夏雪简直要暴走了,考虑着是不是要每天练上几百个俯卧撑,增加臂力。当然,只是想想,假如一个女孩子练出一身的肌肉,不吓死几个人才怪。 另一边,张弓,搭箭,张弓如满月,箭发似流星,东方醇轻轻松松地射中了百步外的红心。挥挥手,让下人把箭靶拿到一百一十步的地方,再射。 “好耶,东方先生射中了。”夏雪叫嚷着。 “东方先生的箭法越来越好了。”说话的是李恪。不知道何时,李恪也到了练武场。 东方醇笑笑,“比李公子差远了。” 夏雪受不了他们夸来夸去。“好了,你们就不用争了,最差的反正是我。”下了马,就李恪奔来,她的脸被晒得红红的,犹如红透的苹果。立在李恪面前,兴奋地问,“哥,你也来练箭?” “不是,今天出皇榜了,朝庭广招天下能武善战者。我想去报名,也为国家尽一份力。”李恪感觉天天呆在家里,自己都要生霉了。 为国家尽力,这恐怕不是真正的目的吧。其实夏雪知道李恪自从用她的钱买下这座宅子就有点于心不安,可能是他的大男人主义心里作祟,想着要靠夏雪这个小女子来养活自己,他就认为自己很没面子。 经商是最赚钱的,可是,在唐朝根深蒂固的礼教思想里,经商是不入流的职业,在夏雪的影响下他已经不那么的瞧不起商人,但要他自己经商,他还是放不下面子。当初极力反对夏雪卖花草茶,这也是他一个没有说出口的原因。 从文的话,在唐朝,他的文才是不错的,可是到了这里,他就与夏雪不相上下了,算得上文盲一个,他总不能与别人讨论《四书五经》,也不能作首唐诗去吓唬别人。 他所能走的,就只有武功一途了,好在武功是不分时空的,只有高下之分。 “哥哥要报名,我全力支持哥哥。先生呢?先生是不是也要去报名?” “我就不去凑这个热闹了,还是当我的教书先生。”东方醇笑道,张弓射了一箭,又中了。 第一卷 大梦无醒 第八章 比武招兵 繁华的长阳城东区,人流如织。百姓们奔走相告,朝庭比武招兵,不论出身,武艺好的还有机会录取成为武职官员。 天楚国并没有三年一次或一年一次的武举考试,只有不定期的比武招兵,有时一年就可能一次,遇上太平年间,可能就要十年一次。因此,家境不好,有点武艺的无不卯足了劲,期待能混个出身。 除长阳外,天楚国还有二十二州。招兵的布告一个月以前就快马送达各州,各州的武生也陆续赶到了长阳。 东区校场内,主考官平西将军洛修竹洛大人穿着他的二品官服,看着下面黑压压的武生,分列在二十三面大旗之下,感慨良多,对两位副主考官说,“皇上鸿福齐天,天下万众归心。武生们都想着报效朝庭,我们的担子不轻啊,既要让有才的武生不被埋没,也要为皇上多选些有用的人才。” “那是,那是。”副主考官韩松和闵仲威赶紧应是。 “时辰差不多了,比武开始吧。”抬手招过旁边的旗牌官,让他宣布比武开始以及规则。 比试一共有三轮,一轮是射箭,第二轮是比武,第三轮才是行兵布阵之法。 第一轮,射箭,能射中百米外的箭靶,方可进入第二轮。 第二轮,比武,比武又分为两种,初试和复试。初试是为想入军营的武生们准备的比武,复试是为想成为武官的武生准备的比武。当然,要想参加复试,首先得通过初试。 初试两人一组,能打败对手就可以进入军营,成为御用常备军的一员。御用常备兵与各州的征召的兵不同,一是奉禄较高,最普通的兵一个月也有两个小银,这几乎是一个普通三口之家半年的用度。二是他们是常备军,军队不像各州征招的兵一样,打过仗就解散。即使没有仗打,他们照样拿奉禄。 初试通过的武生还可以自由报名参加复试。考官们会把复试报名者分成八人一组,先两人对打,胜出四人再两人一组比武,胜者再单挑,最后只留一人通过复试。每年复试通过的名额没有限定的,而是根据报名的人数决定。只要通过复试,就可以参加第三轮比赛。 第三轮考的是行兵布阵之法,由主考官或两位副主考官亲自出题,并当场表决通过或不通过。 只有通过三轮考试,才有机会成为武职官员,当然最后的决定权还在于皇上和吏部。 李恪和夏雪早早地就来了校场,正站在写了长阳的大旗下的方阵中。 李恪穿了一套淡蓝色士子服,他本就身材欣长,俊秀非凡,再加上与生俱来的皇族气质,即使是站在武生当中,也是如此抢眼。 夏雪今天特意换了身男装,一身蓝色的士子服,头发也挽了个髻,倒也像个俊俏的公子哥。也不知道她从哪摸来一把扇子,自以为很潇洒的扇着,站在都拿着兵器的武生中,显得格格不入。 “哥,我打赌你一定能考上武官,如果我赢了,你是不是答应我帮我把我电脑里的‘本草纲目’抄下来。”前几天,夏雪忽然记起她的电脑里有不少有用的资料,如果拿出来那都是非常有用的。可是她的毛笔字太烂,而除了李恪,又不能让他们看到自己的电脑,没准被别人当怪物看。只能找李恪帮忙罗,可李恪却死活不答应。 这丫头,李恪笑了笑,“我也赌我可以考上武官,如果我赢了,妹妹是不是要把咱们宅子的房契输给我啊?” “那也好啊,你考上了武官,我就把宅子的房契输给你,你帮我抄‘本草纲目’。”钱财是身外之外,夏雪倒是很想得通,反正宅子给了李恪,李恪还是会养她。 李恪暗呼好险,“不行,打赌怎么可能双赢,这个赌我不打了。” 见李恪不上当,夏雪挠了挠头,继续想其它方法对付李恪了。校场内,已经架起了二十三个靶,第一轮射箭开始了。 箭是由考场提供的,弓也是公共的,这样就避免了因弓箭的差异造成比试不公。 “第一队射箭,长阳考生毕海峰,西琴考生古巡……” 真个是几家欢喜几家愁,第一轮射箭的二十三位武生中,就有八位被刷下来,刷下来的哎声叹气,通过的则欢天喜地。百米射箭李恪是手到擒来,他不担心,倒是担心旁边的夏雪。看她盯着自己傻笑,脸上闪着异彩,不知道这小丫头又在想什么法子暗算他了。 太阳从东边爬到了正中,考场上的人也渐渐少了。有些考生确定自己排到明天才能射箭,已经回客栈了,有些则是已经射过箭的:没通过的人回客栈准备收拾包袱回家,通过的人也回客栈养精畜锐,准备后天的比武。 等待是可怕的,看着被刷下的同伴,等待的武生不知道前面等待自己的是什么?部分人选择用大声说话来驱走心中的恐慌,部分人则选择沉默。 “第五十九队轮射箭,长阳考生李恪,西琴考生张庆……”终于听到自己的名字,李恪和夏雪都精神一震。李恪站到指定的地方,张弓,拉箭,没有一丝的犹豫,箭射了出去,正中红心。 “哥哥真棒!”突兀的女生压倒了一切,众人都循声忘过来,等夏雪发现的时候已经迟了,只好掩耳盗铃地用扇子挡住自己的脸。 “这是谁啊。” “好像是个女的吧。”霎时间,众人议论纷纷。 李恪无耐地摇摇头,走下台拉上夏雪就往外走,暗自庆幸夏雪是在他射了箭之后“爆发”,要不他真不知道是先射箭还是先带夏雪避难了。 “哈哈哈!事情就是这样。”倚栏居内,罪魁祸首夏雪正夸大的描写着当时李恪射箭的潇洒英姿,以及她爆发后的当机立断。东方醇则向李恪投了个同情的眼神,幸好他没去。 第一卷 大梦无醒 第九章 一千个毛笔字 三月的天,百花齐放,处处吹着和煦的春风,淡淡的花草香飘散在空气中,这一切是如此的令人心旷神怡,可夏雪却没机会,也没心情好好欣赏。 “哎!”夏雪重重地叹了口气。今天李恪去参加比武初试了,由于她前天的“突出”表现,这回李恪死活也不让她跟去,还让东方醇看着她。 “我这个老师的讲课水平真的有这么差吗?我是不是该跟你哥建议让他帮你换个老师了?”东方醇好心的建议。 “没有,东方先生,您知道的,你讲的课精彩绝伦,整个天楚国没有人可以跟您相比。”这话不假,东方醇讲的课比她大学的老师还好,可惜她现在的心已经飞到校场去了,这可以她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有机会看到比武,没想到这样难得的机会也被李恪剥夺了。 “那为什么一大早我就听到了你叹了四十一次气?” “这个嘛,东方先生,你有没有看过比武?”夏雪期翼地问,眼睛睁得圆圆的。 “比武么,看过啊。”东方醇也是练武之人,练武之人怎么可能没看过比武。“上次我和你哥比武,你不也看了吗?” “不是那个啦。我是说我哥今天的比武啦。” “你想去?”东方醇考虑了一下,“你想去可以啊。” 不曾想到东方醇这么好说话,夏雪一下子适应不过来。 “不过,回来后你得写一千个毛笔字,要用心写的,别想乱画符来唬我。”东方醇提出他的条件,夏雪暗忖果然没那么容易。 一千个毛笔字换一次去看比武的机会,夏雪真不知道如何取舍,她是很想看比武没错,可是要写一千个毛笔字的话,那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耶。 可是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下次朝庭再比武招兵不知道是哪年哪月了。 “好,我答应,不过——”不愧是师生,夏雪现学现卖,先答应东方醇的条件,再提出自己的要求,“东方先生能不能陪我去啊,你知道的,我一个女孩子出去不方便,要是遇上什么坏人……”重要的是,等下李恪骂她话,她可以拿东方醇做挡箭牌。 “成交。”东方醇显示并知道夏雪真正的想法,他只是自己也想去看看。这就是练武者的通病,即使自己不打算上台比武,也想知道自己处于什么水平。 “对不起,请让一下……借过……借过。”有了上次的教训,夏雪今天没有穿男装,而是大方地穿了一套浅绿色的短衫长裙。东方醇跟在她后边向前挤,托她这位女弟子的福,人家一看她是个女子就纷纷让道。 没想到这里的男子还都挺有绅士风度的,夏雪暗想。脚上可没客气,直往前冲,不一会,他们就挤进了西擂台的包围圈。 今天比武开了东西南北四个擂台,夏雪刚刚在外面的皇榜看到了李恪被分配到西擂台。果然在看到李恪站在擂台的另一边等待上场。 夏雪把食指放在嘴唇上,比了个禁声的表情,又指了指另一边的李恪,告诉东方醇,不要让李恪发现她来了。 东方醇没理她,只顾看台上。她自己要站在那么明显的地方,用不着他告诉李恪,李恪很快就会发现的。 台上的两人已近尾声,蓝衣使刀的男子砍断了对方的剑,又一招“大漠飞雪”剥去了对方的一片衣襟。 蓝衣使刀男子向对方抱拳道:“多谢万俟兄歉让。” 万俟云对他的话根本听不进去,下了台,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两人武艺都不错,这万俟云初试就遇到这么强硬的对手,只能算运气太差了吧。夏雪正神游太虚时,听到台上旗牌官唱名了,“下一场,长阳武生李恪对凉州武生林莫然。”看来他们来得还真是时候,晚点就看不到李恪的比武了。 李恪优雅的走上台,清爽文雅的脸上挂着淡淡地笑容。向对手一抱拳,道了一声“请。” “请。”请字话音未落,林莫然的剑就出了,“一字穿阳剑”刺了过来。 “这个林莫然还挺厉害的。”夏雪向东方醇发表感慨。 “那可不一定,我看那个李恪才是真正的厉害人物。”东方醇没接口,旁边一位蓝衣男子倒接口了。 夏雪一看,对方打扮得不像武生,倒像一个儒士,腰间还坠着一块玉佩,手里拿着一把扇子。看到他的样子,夏雪就想起前天自己也是这副打扮来着。不过对方比他高了将近一个头,也有喉结,估计不是女扮男装,而是哪府的公子哥儿。 台上,李恪也不含糊,向后一仰,躲开了这剑。说时迟,那时快,他也递出了一剑,刺向林莫然的左肩。眼看就要刺着,林莫然往右一让,回剑想去搁开他的剑,哪知他这是虚招,剑早就不见了,只感到膝盖处疼,竟跪了下来。 李恪伸手把林莫然拉了起来,又是一抱拳:“承让。” 林莫然心服口服,黯然走下台去。 “我说得没错吧。”蓝衣男子自豪地对夏雪说。 “那还用说,我也知道啊。”夏雪不服气,见李恪走下了台,把李恪拉到那蓝衣男了面前,这会她已经忘了要躲着李恪了,“你问他自己,我前天就说话他会赢的。” “可是刚刚你明明说那个林莫然厉害来着。”蓝衣男子试图跟夏雪讲道理。 “我说他厉害,又没说他比李恪厉害,谁叫你听话只听半截。”夏雪回答得理直气壮,连带指出对方的毛病。 “你——”蓝衣男子气结,显然斗嘴并不是他的强项。 “夏雪,谁让你来的。”李恪好笑的看着夏雪,“我不是让你呆在宅子里?” “这个……”夏雪后知后觉,才想到自己是瞒着李恪偷偷溜来的。“是东方先生。” “夏雪答应用心写一千个毛笔字,我就让他来看比武了。”东方醇刻意强调“用心”二字。 “哈哈,不错,这样好了,夏雪下次再想出问,都按此例来办,只要用心写一千个毛笔字就行。”李恪笑了,东方醇笑了,只有夏雪郁闷地瞪着旁边的蓝衣男子,都是他惹的祸。 第一卷 大梦无醒 第十章 皇上驾到 夏雪最近可忙了,十天前为了看比武,答应东方醇写一千个毛笔字,这几天她除了白天听东方醇上课,其它时间差不多都花在跟笔墨纸砚奋斗上了。 除了忙毛笔字外,夏雪还忙着她的发明,她实在被毛笔吓怕了,笔尖太软,一笔下去不是太瘦就是太胖。她想着是不是可以发明出另一种笔,钢笔、圆珠笔甚至铅笔都行。 要发明钢笔,那是前路漫漫,先不说要造出钢笔复杂的零件是天方夜谭,就是要找到适合钢笔用的墨汁她就搞不定。天楚国用来写毛笔字的墨水,不用说,杂质太多。 圆珠笔么,不说其它,笔芯前端的笔尖她是弄不出来的,实际上,到现在夏雪也不明白,为什么圆珠笔笔尘有了那个小小的圆珠子就能写出字来,没了那个小小的圆珠子就只流墨水,字也写不了呢? 夏雪以为最容易的是铅笔,结果发现铅笔她也发明不了,因为她解决不了铅笔芯的问题。她知道铅笔芯的主要成份是石墨,在石墨里加上粘土,可以制成铅笔芯。但是要怎样把石墨和粘土变成铅笔芯,她就无可奈何了。 最后,她想到了小时候画画的水彩笔,水彩笔由笔外壳、笔尖、内芯、笔盖、笔套组成。外壳可以用竹子做成,笔盖和笔套都可以省略不要,内芯用棉花凑合,虽然质量差了点,可是笔尖……她找不到可以用做笔尖的材料 夏雪生性乐观,乐观得有点嚣张。无数次试验失败,她安慰自己,也许是老天爷认为她现在发现这些先进的笔还太早了,说不定她“众里寻它千百度,蓦然回首,那材料就在灯火阑珊处”。 ◇◇◇◇◇◇ 初试比武通过的人有3522人,而这些人当中又有2106人报名参加了复试,主考官把他们分成了264组。与初试不同,能进入复试的本就不是平庸之辈,而复试中又只八中取一,胜算可说难乎其难。 李恪果然不负众望,理所当然成为了这264个幸运者之一。 第三轮,三位正副主考官一番行兵打仗之法考较下来,又刷掉了三分之二,只剩下80人,李恪正是其中的一个。这80人能不能做官,具体做什么官,得看吏部和皇上的决定了。 吏部的官员们头痛了,看着下面站着的80个武生,这些都是过五关斩六将的精英啊。可是人有80个,职位空缺只有53个,僧多粥少,剩下的27个就只能成为闲职的补官了,该选谁不该选谁,他们心里都没底儿。 拿着名单,吏部尚书刘兰冬刘大人问:“谁是李卫平?” 下面武生一阵静默,左列闪出一位紫袍武生,年约四十上下,战战兢兢。“草民……就是。” “你且说说,你为什么要当官。”尚书刘大人尽量让自己说话和善点。 “当官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没有人敢欺负我。”不知道李卫平是太紧张还是真这么想,一句话引得众武生哄堂大笑。 尚书刘大人摇摇头,在李卫平的名字旁打了个叉,又写了一行小字,“好了,你先退下。下一位,李恪。” 李恪正待上前答话,突然听到有人高喊,“皇上驾到——” 尚书刘大人马上带着众官员到门口迎驾,武生们则乱成一团,忙着下跪,忙着检查自己的仪容。他们都是没见过皇上的,第一次见到这位皇帝,有兴奋,也有紧张,唯有李恪,波澜不兴,笔挺的跪着。 远远地看见穿着一人穿着明黄色龙袍在转角处出现,后面浩浩荡荡跟着一队侍卫,正是当今天子李政廷。 “臣参见皇上。”这是众官整齐的声音。 “草民……叩……见皇上。”这是武生们的声音,拉拉杂杂,很不一致 “都平身吧。”皇上扶起尚书刘大人,也叫众人起身,“刘爱卿,朕只是来看看,至于怎么拟定官职,还是你这位吏部尚书决定。” “臣不敢,皇上请上座。”按照惯例,吏部通过甄选,先决定各官职人员,拟好名单承交给皇上,皇上选几位召见意思意思一下,这件事就算完了。而现在皇上连个招呼都没打,就亲自到吏部来了,足见皇上对这次招兵比武的重视了。 皇上也不客气,居中坐了,扫了下面众武生一眼,对尚书刘大人说:“刘大人,你继续。” 尚书刘大人在下首坐了,“下一位,李恪。” “草民在。”李恪闪了出来,低着头,眼观鼻、鼻观心。 “你且说说,你为什么要当官。”刘大人问的还是那个问题。 “回大人,草民认为,大丈夫应当有所作为,才不枉活于天地之间。草民此生为男儿,自当立志向上,为国尽忠,为民请命。草民之所以想做官,只求为国家,为皇上出自己的一份薄力。”不卑不亢,李恪答道。 刘大人摸摸胡须,满意的点点头,在名单上打了个勾,又注释了一行小字,不动声色。“好,你退下。下一位,……” 旁边皇上却忽然发话了:“且慢!” 刘大人心里一咯噔,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哪里出错了。 “李恪,”皇上看着李恪重新跪到了殿中间,“你且抬起头来。” 李恪微微抬起头,却不敢直视皇上,那可是不敬之罪。皇上却忽然站了起来,叫了一句:“行之。” 第一卷 大梦无醒 第十一章 有客来访 李恪微微抬起头,却不敢直视皇上,那可是不敬之罪。皇上却忽然站了起来,叫了一句:“行之。” 李恪神色一震,不知道皇上为何反应如此失态。别说李恪迷糊了,就是吏部的众位大臣也迷糊了,行之是谁啊? 皇上终于意识到自己的不当行为,咳嗽了一声,“李恪,你是哪里人,家住何处?” 李恪暂时压下心中的疑惑,“草民长阳人,就住在皇城的通正街。” “家里还有何人?”皇上又问,丝毫没发现他对一个第一次见面的臣子,好像关心过头了。 “只有舍妹一人。”李恪仍旧不卑不亢。 皇上仍想问什么,张了张嘴,没有出口,挥挥手。“你且退下吧。” 之后,尚书刘大人又让每个武生都回答了一两个问题,就让他们回去等候消息。自始至终,皇上都没有再开口,一副神游太虚的样子。 从吏部出来,李恪发现,自己又被人跟踪了。 过了一个月的逍遥日子,他都差不多忘了一个月前那个跟踪他和夏雪的小贼了,今天不可能像上次一样放过他了。微微一笑,他不动声色,继续往前走,到了人多的地方,闪进一个偏僻的小巷,再往外看,果然看到一位穿着灰色长衫的青年男子神色慌张的四处找着什么。最后,好像是放弃了寻找,往回走。 这下,就变成李恪跟踪他了。李恪当然没有他那么笨,只远远的跟着,反正既不会让他发现,也不会跟丢。 “祈王府!”李恪跟着那男子左拐右拐,终于看到那男子进了祈王府,半晌也没出来。李恪百思不得其解,不知道自己怎么得罪了祈王府的人。 边想边往回走,到自家宅子的时候,看到门口停了两顶轿子。刚进门,就看到蓝管家就迎了上来:“少爷,您的两位朋友来拜访,小姐和东方先生在倚栏居招待他们。” “哦?是谁,来了多久了?”李恪随口问到,除了一起参加比武的武生,他还没其它朋友。 “好像姓李。大概半个时辰了。”不知道少爷什么时候交了那么老的朋友。 “姓李?”李是天楚国的国姓,李恪想到了刚才跟踪他的人就是祈王府的,是不是跟这两个客人有关。 “哈哈,丫头泡的茶不错,老夫第一次喝到这么好喝的茶。”李恪走进倚栏居的大门,就听到笑声从客厅传出来,看样子,夏雪已经跟人家混熟了。 第一次有客人上门,夏雪心情特好,连自己所剩不多的菊花都拿出来招待客人了。可惜夏雪只有一个玻璃杯,不好意思拿出来泡茶,要不然用透明的玻璃杯泡出来的茶效果更好。 “那还用说,这可是我的看家本领,不轻易拿出来示人的,你问问东方先生,他还是今天托您二老的福,才能喝到我泡的菊花茶。”夏雪正自吹自擂,看到门口的李恪,“哥,你回来啦。” “是啊,这两位是?”李恪从门口进来,正好看到那两人的背影。 这时其中一人转过身来,是一位中年文士,白色的儒衫,模样俊美,皮肤白皙,不难想象,年轻时候定是个美男子。对方的眼睛里带着期盼,又闪着慈爱,李恪肯定自己没看错,是期盼和慈爱,问题是他不认识对方,“请问阁下是?” “你没见过我?那你认识他吧。”中年文士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指着另一位同伴。 那人看上去比中年文士年长几岁,也是一套白色的儒衫,他的模样也很俊美,可是给人的感觉更多的是威严。 这个人李恪认识,今天才在吏部见过的。李恪张了张嘴,犹豫了一下,一抱拳,“李老爷!” “李恪,我们想单独跟你谈谈。”年长者开门见山地说。 “那我们去书房吧。”李恪引着两位客人往书房走。东方醇知趣的坐在客厅继续喝茶,唯有夏雪满脸的不开心。 关上门,李恪纳头下拜,“草民李恪叩见……” 拜到一半,被那年长者扶住,“你真不知道我们是谁?” 这下李恪又纳闷了,自己要拜他又不让拜,这会倒问他是谁。心里的某个深处,猜想着是不是自己的这个身体跟皇上有什么关系。“请皇上明示。” “你左胸上是不是有颗痣,右脚脚底也有颗痣。”皇上只是用眼睛看着李恪没说话,高深莫测的样子,倒是他旁边那位中年文士说话了。 看来自己的想法猜对了,“自己”果真与皇上有关系。这位中年文士连自己的脚底有痣都知道,应该是“自己”的亲人吧,如今只能静观其变了。李恪脑子里思绪万千,脸上却不动声色,应声“是。” “行之!”中午文士忽然激动起来,就连一旁的皇上,脸上也不再平静。 行之,今天是第二次听到这个名字了,在吏部的时候李恪还没听清,这下可是听得清清楚楚。 “这位老爷,在下姓李名恪,不是什么行之。”李恪心里想到了什么,可是一下子还是连贯不起来。 “不,你是,你就是。”中年文士忽然想到了什么,恍然大悟,“行之,你还在怪你爹,不该把你送往西凤当人质,是不是?” 也不等李恪回答,中年文士继续说,“两个月前,西凤终于答应让你回天楚国,我和你母亲、你伯父就天天盼着你回来。可是没等到你,却等到你在路上遇害失踪了的消息,你母亲天天以泪洗脸。听说一个多月前你买下这处宅子,你就这么狠心,王府就在附近,离家只有几步之遥,都不肯回去看看你年迈的父母?”中年文士说到动情处,格外伤心,李恪看到他眼睛里闪动的泪花。 李恪也情动了,想想远在唐朝的母妃,这辈子估计是无法再相见了,不知道她怎么样了,犹记得自己被独孤谋带来的母妃血书劝回,母妃却因思己心切病到在床。现在如果她再病了的话,不知道谁可以随侍床前侍奉汤药。将心比心,眼前这位老者的也不过是位思子心切的可怜人。 “对不起,一个多月前我昏迷了一天,被夏雪所救,醒来后之前的事就忘了,只记得自己姓李,就取名李恪。”其实李恪之前没想过要认亲的,现在却改变了主意。看看眼前的“父亲”,想想那个天天以泪洗脸的“母亲”,他不忍心拒绝。“夏雪没有其它亲人,我们就认作兄妹,买了宅子在这住下。我实在不知道还在这么多担心我、牵挂我的人。” “哦,这样啊。我叫李政敏,是你爹。”虽然儿子失忆了,可他还是有点高兴,至少看到儿子健健康康地站在自己的面前,听皇上说在这次招兵比武中儿子表现还挺出色,以前的儿子可是弱不禁风,手无傅鸡之力的。而且儿子只是失忆了,并不是不想认自己。“这是你伯父。” 李政敏,这可是天楚国的九王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李恪本来想到自己跟当今皇上有点渊源,没想到自己竟是九王爷的儿子。他也听说过,当今皇上无子,对九王爷的儿子宠爱有加,更是把他当亲身儿子一般。李恪刚下定的决心又有点松动了,认了这个爹,荣华富贵,权势金钱,就应有尽有了。可是他不想为了这些去认这个爹。 “行之!”久久等不到儿子的回应,九王爷李政敏的脸上充满了失望,没想到儿子还是不愿认自己。 “爹!”这下李恪不再犹豫,双膝一跪,扎扎实实磕了三个头。男儿膝下有黄金,可是他面对的是一个疼爱“自己”的爹,这辈子他已无法回去给他的母妃尽孝了,就让他代替李行之来好好的孝敬眼前这位老人吧。 第一卷 大梦无醒 第十二章 认祖归宗 “爹!”这下李恪不再犹豫,双膝一跪,扎扎实实磕了三个头。男儿膝下有黄金,可是他面对的只是一个疼爱“自己”的爹,这辈子他已无法回去给他的母妃尽孝了,就让他代替李行之来好好的孝敬眼前这位老人吧。 李政敏看着儿子终于肯认自己了,差点老泪纵横,上前抱住李恪,说了句“行之啊……”就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皇上看着这对父子终于相认,也为他们高兴。看到李恪神情有些别扭,知道他还不习惯他这个爹的热情,对他老弟说,“政敏,你就打算让行之一直这样跪着啊。” 九王爷这才回过神来,拉起地上的儿子。话也不说,只顾盯着儿子看,真个是越看越满意。两年不见,儿子长高了,更俊了,也更有气质了。“行之,咱们回家吧。” 一句话,把李恪拉回了现实。“嗯……爹……”李恪别扭地叫了一声爹,“我先陪您回王府看看娘,等下还要回这里。夏雪救过我的命,我也认了她做妹妹,我不能不管她。” “哈哈哈,不愧是我的侄儿,有担当。”皇上满意地摸了摸他下巴下仅有的那几根山羊胡子。 九王爷执着李恪的手,也说好。 ※※※※※※ 九王府离李府很近,真的很近,李恪他们三人步行,后面轿夫抬着空轿跟着,一眨眼的工夫就到了。 九王府不大,却很雅致。 进了王府,九王爷直接带着他们进了听雨楼,寝房内,一位素装少妇靠坐在床上,脸色有点苍白,旁边站着两个丫鬟,不是特别美丽,但是气质确实高贵。 李恪估摸着这应该就是九王妃,果然,九王爷拉住他的手走到那少妇床前,“兰瓶,你看,行之回来了。” 九王妃本来靠在床上闭目养神,听到九王爷的话,缓缓地睁开眼睛,等看到李恪,无神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行之回来了,想死为娘的了。”伸过手来,就要去摸李恪的脸。 下意识地,李恪避开了王妃伸过来的手。顿时,空气倏忽之间沉默下来,房间里安静得令人尴尬。王妃伸出来的手停在半空中,望着李恪,李恪难堪地回头望向九王爷。而九王爷和皇上显然还没反应过来。 时间就这样停住了,半晌,九王爷握住了爱妻的手,“兰瓶,你别误会。”看着爱妻脸色凄苦,他就知道妻子也和他一样误会了。“行之发生了一些事,失忆了,忘记了以前的事。”也忘记了父母。 “是啊,弟妹,行之不是有意不认你的,你别往心里去。”皇上也说话了。 王妃目不转睛地看着李恪,看来还不能接受自己儿子失忆的事。 李恪看到皇上在向自己打眼色,让他说话,可是一向能说会道的他这下子真不知道怎么开口,因为没想到突然会出来一个爹,一个娘,他也没注意过,不知道在这九王府他该怎么叫王妃。是叫母妃、母亲、娘或是其它呢? 九王爷回头一看,儿子正神游太虚,“行之,还不叫娘。”这下倒是给李恪提了个醒。 李恪跪倒在王妃的床前,“娘,儿子回来了。”这情景似曾相识,曾几何时,自己跪倒在自己母妃的病床前,对母妃说:“母妃,是您不孝的儿子回来了。”眼前也是一位与母妃同样伟大的母亲啊,想到这,这位血性男子眼里也充满了泪花,神情也变得恭谨。 王妃摸着李恪的脸,心疼地说,“行之,你受苦了,又瘦了。”事实上,李行之的身型比之两年前高了不少,也稍微壮实了点,只是在母亲心中,永远是担心自己的儿女过得不好。 李恪小心翼翼的捧住王妃干瘦的手,“娘,我回来了,你要快点好起来。” 许是见了想念已久的儿子,王妃终于展颜笑了,精神也好了许多,晚饭的时候,由小丫头扶着出来,也一起吃饭。 李恪倒是头一糟这么多人同一桌吃饭。皇上不像皇上,倒像个和蔼可亲的伯父。王爷也不像王爷,只是个慈爱的父亲。 李恪知道在天楚国的皇帝也自称为朕,可是除了初次在吏部见面,他的这位伯父就再也没有在他面前自称为朕,只是让自己叫他伯父。 席上,皇上、王爷、王妃都抢着给李恪夹菜,他的碗里很快就堆得像小山一样高。王妃念叼着他在西凤吃苦了,让他多吃点。直到他实在吃不下,王妃又让她喝汤。一顿饭倒是吃得其乐融融。如果说之前李恪只是不想让王爷王妃伤心而认了他们,那现在他心里又多了一份亲情的感动。 反反复复的劝菜中,一顿饭的时间很快过去…… 吃过饭,李恪要回府,王妃又要相留。最后李恪只得向王妃保证明天一定再来。 还未走到宅子,远远地就看见夏雪在等他。一看到他就抱怨,“哥,你去哪里了,这么晚才回来,我们等着你吃饭呢。” 李恪笑笑,夏雪叫他哥越来越顺口,他也越听越习惯了,似乎他生来就是她的哥哥,她生来就是他的妹妹。人还真的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在唐朝他有十三个兄弟和若干姐妹,可是没有一个能与他如此亲近。而这个跟他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孩却让他产生一种真正的亲近之心。“我已经吃了。” 这下夏雪不乐意了,哼了一声,也不说话,直往里走。 李恪微笑着摇摇头,也不劝她,知道这个妹妹小孩子心性,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 晚上,夏雪的房间还亮着灯,李恪知道他大概又在捣腾她的宝贝电脑了。说也奇怪,放入两节电池,那电脑就能用了,能写出字,能看书,能听曲子,还能跟人下围棋。他跟那电脑下过棋,第一次就被它杀得落花流水,后来才偶尔能赢上一盘。更神奇的是那两节电池好像永远也用不完似的,明明看着不能用了,只要放到那个太阳能充电器里放上几个时辰,又可以用了。 敲了敲门,夏雪却没有回应。看来小丫头还在生她的气呢。 “夏雪,我有事要告诉你,你不开门我就走了罗。”李恪对着房里说。 门吱地一声开了,夏雪倚门而立,“这么晚了,哥哥进我的房间不方便吧。” 第一卷 大梦无醒 第十三章 兵书宝库 门吱地一声开了,夏雪倚门而立,“这么晚了,哥哥进我的房间不方便吧。” 这小丫头,她什么时候考虑过这些啊。好几个晚上都是直接冲进他房里,门都不敲,有一次还正好碰上他在换衣服,上衣都脱了,这小丫头却突然冲进来,又一阵风的冲出去,弄得他现在每回换衣服都要一再的查看门是不是栓好了。 “哦,这样啊,那明天再说吧。”李恪潇洒地转身,在心里默数“三……二……”一还没数出口,夏雪就沉不住气了。“哥,你打算告诉我什么事啊。” “还是明天再说吧,难道你要让哥站在门口说?”李恪就知道夏雪的好奇心已经被他引出来了。 “那进房间吧。”闪到一边,夏雪让李恪进门。 夏雪的房间有两进,里间才是她的卧房。外间靠窗的位置是张书桌,电脑正开着。离书桌不远,是个小巧的书架,这是李恪特意为夏雪挑选的。 夏雪虽然毛笔字写得不好,不过看繁体字的书籍基本上没有问题,只是速度慢点,关键时刻还有她的法宝——《繁体新华字典》。李恪就帮他弄了这个书架过来,她可以放些自己喜欢的书籍,方便她晚上独处时看,而不用去书房。 看到电脑果然开着,李恪没有急着把事情告诉夏雪,而是问她“你在干什么?” “我啊,我在后院发现有一大块空地,本来想着种花草茶的,”夏雪兴奋地说,“打算着从我的宝贝电脑里找些关于种植花草的资料,我记得有本《齐民要术》就有提到,没想到真的挖到宝贝了。你看!” 顺着夏雪手指的方向,李恪看到电脑屏幕上显示着几个大字——铜人针灸经。 李恪来了兴趣,“夏雪,我怎么不知道你对医术还有研究啊。” “医术,没有哇。我晕血,也最怕闻医院的药水味了。”夏雪猛摇头,“我只是觉得这个《铜人针灸经》好有趣啊。不知道哪时有铜人买,我也买一个来玩玩。” 李恪不知道所谓的医院是什么地方,估计跟药铺差不多吧。不过看着夏雪兴奋的神情,他有点胆战心惊的,觉得针灸好玩,普通之下大概只有夏雪这么想了,还好她是说要买个铜人来扎着玩,而不是拿他当实验品。 “没想到你这个薄薄地电脑,里面装的东西还不少。”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李恪赶紧换了个话题。 “那当然,你要什么书就有什么书。”夏雪自豪地说。 “那是。”小丫头吹牛还真不怕吹破,那么薄的电脑,就算里面全部装书,也不能装几本。 看李恪的表情,满脸的我不信,夏雪不服气,“你不信,那你随便说个类别,我来帮你找。” 小丫头还真给他较真格了,李恪心想,得了,随便给她出个吧,“那你找找兵书吧。” 夏雪先打开了那个叫“专题库”的文件夹,里面分为:书法、绘画、诗词全集、四库全书四类。返回又打开了“子库”文件夹,在“法家”的后面,果然看到一个叫“兵家”的文件夹,双击打开,“找到了,你看吧。”夏雪得意洋洋,用眼睛斜睇着李恪。 李恪这下可顾不得在意夏雪那副小人得志的样子。在这个叫“兵家”的文件夹里有30本兵书。有他读过的《孙子兵法》、《三十六计》等,更多的是他没读过的,有些甚至是唐代以后才著作的。他看到有一本叫《唐李问对》的,迫不及待地打开,竟然是他父亲李世民与李靖的对话。真的是一个兵书宝库啊。 李恪虽然贵为皇子,自小博览群书,但是唐朝印刷术还未得到很大的普及,书籍一般靠手写流传,因此少而珍贵,身为皇族李恪有机会读到比普通人更多的书,但是也远远不及现代。 李恪虽然没有带过兵打过仗,可也熟读兵书,一下子看到这么多兵书,欣喜之余就想着好好研读一番,“夏雪,能不能把你这宝贝电脑借我段时间,我想看看这些兵书。” 夏雪眼睛转了一圈,笑着说,“哦,哥哥有兴趣?那哥哥答应帮我把《铜人针灸经》抄下来,我就借给哥哥,而且哥哥想借多久就借多久。”在心里补了一句,前提是自己不需要用的话。 果然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夏雪还真不忘趁火打劫,李恪翻看了一下夏雪所说的《铜人针灸经》,还好,字数不多,比上次夏雪说的《本草纲目》字数少多了。“好,我答应。”李恪忽然又想到了什么,“话说回来,夏雪,你的毛笔字怎么样了?” 一听到毛笔字,夏雪就伤脑筋,“就那样罗。所以才需要哥哥帮我抄书,我也正好拿哥哥抄的书当字贴,瞧,我多聪明,一举两得。” 李恪宠溺地敲了下她的额头,“你啊,拿你没办法。”他话峰一转,“夏雪,你知道今天来的那两位客人是谁吗?” 夏雪想了下才反应过来,“谁啊?姓李,不是说你朋友么?哥,你什么时候认识那两位老伯的啊。他们找你干嘛?不是来提亲的吧?” 感叹于夏雪丰富的想象力,李恪无耐的摇了摇头,直接告诉她,“他们是我这个身体的父亲和伯父。” “啊!”听到李恪的话,夏雪十分配合的马上站了起来,“那你有没有穿帮啊。” “穿帮?”李恪还是有点无法习惯夏雪的新鲜词汇。“没有。我跟他们说我昏迷了一天,失忆了,以前的事都不记得了。” 夏雪长长地舒了口气,拍拍李恪的肩,崇拜地说,“哥哥真聪明。”李恪咳嗽了一声,算是回答。 “哥哥打算怎么办?你会认他们吗?”望着李恪,夏雪问。 李恪安慰夏雪,“他们只有这一个儿子,他母亲因为他都病倒了,我已经认了他们。我占用了他们的儿子的身体,就代他们的儿子孝敬他们。不过你放心,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 “那当然,谁让我这么可爱呢。”夏雪大言不惭地说。 第一卷 大梦无醒 第十四章 太子之位 “干娘,您的气色好多了,也更漂亮了,别人看见了肯定以为您是我姐姐。” 顺着九王爷的“水榭楼台”的长廊走去,再通过一片竹林后,有一处铺着鹅卵石的空地,上置石桌、石椅。此时,正坐着两个对饮花茶的女子,一紫一白,一个年轻活泼,一个优雅高贵,紫衣女子面前是一杯菊花茶,白衣女子面前是一杯玫瑰花茶。 紫衣女子是夏雪,三天前,李恪认了爹娘,要搬回王府。夏雪也认了九王爷、王妃为干爹、干娘,跟着住到了王府。李恪更是给自己取了个字:恪,从而正大光明的继续叫李恪。 白衣女子,也就是九王妃,她的病本就因为儿子而起,现在儿子平安归来,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此时王妃听了夏雪的话,微微一笑,她本就气质高雅,这一笑更是犹如枝头盛开的梅花:“小丫头,打趣你干娘来了。你干娘老了,不像你们。你看,你跟你哥哥是日出的太阳,我跟你干爹就是这落日,不是有句话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天边,太阳渐渐西落,晚霞映红了半边天。 夏雪又是摇头,又是摆手,“干娘,话可不能这么说,我只知道,夕阳无限好,黄昏更美好。现在哥哥都这么大了,该是他孝顺你们的时候了,你们正是好好享受生活的时候。” 王妃拍拍夏雪的头,“其实能看到他平安回家,健健康康,我们就比什么都高兴了。” 提到李恪,夏雪想起李恪从早上进宫,现在还未回来,“不知道皇上伯伯把哥哥叫进宫有什么事吗?现在还没回来。” 王妃喝了一口花茶,“应该就要回来了吧。” ※※※※※※分割线※※※※※ 实在是太快了。 李恪早就知道皇上有意要立李行之为太子。没想到他才认祖归宗两天,他的皇上伯父就迫不及待把他召到宫中。 李恪随着皇上进入承庆殿的时候,大臣们都瞪大了眼睛,盯着李恪。九王爷也是一脸疑惑,显然他也不知道皇上把儿子召进了宫,还带他来参加只有几位众臣参加的会议。 皇上在中间位子落座,眼光扫过拜倒在地的众臣,“众爱卿平身。行之,你坐你父王旁边。”李恪接收到众人的目光,镇定自如,依言找位子坐下,皇上又开始说话了,“众爱卿,今天朕召你们来,是想就关于选太子之事听听众位爱卿的意见。九王爷世子李行之两年前入西凤国为人质,今平安归来,朕的意思,就立他为太子。” 话音刚落,四座皆惊,皇上的话无异于在平静的湖面抛下一颗炸弹,众臣都议论纷纷。几年前皇上是很宠信李行之不错,也曾提议过要立李行之为太子,可是两年前李行之去了西凤,能不能活着回来都不知道,众人都几乎要忘了这个人。而他现在突然出现了,而且一回来,皇上就要拟定他为太子,这太出人意料了。 “皇上,请您三思啊。”最先说话的是左丞相杜国威杜大人,他倒不是对李行之有什么意见,只是觉得皇上此举的确太过草率,“选择皇储自当慎之又慎,九王爷世子才回来,在文治武功方面未有表现,恐难服众,皇上请三思而后行。” “皇上,祈王爷世子屡立战功,在朝廷、在军中素有威望,更是太子的不二人选。”工部尚书毕海峰毕大人奏道。“臣推荐祈王世子为皇储。” 哗啦啦,一下子跪倒六七个,“臣等也支持祈王世子。” “皇上,梁王世子仁厚宽大,素有廉名,臣等拥立梁王世子。”哗啦啦,又跪下一片。 李恪冷眼旁观,可以看出,自己出现之前,大臣们分成三派,祈王世子派、梁王世子派以及中立派。祈王世子派自然拥立的是祈王世子,梁王世子派看好的是梁王世子,即使是中立派,也没有人支持自己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九王爷世子。在这个房间里唯一支持他的,大概只有皇上和九王爷吧。 自己现在在朝中完全没有势力,即使皇上力排众议,让自己当上了这个太子之位,那也只能是让众人把矛头指向自己,引火烧身。唯今之计,只能以退为进,想到这,李恪站了起来,“皇上,行之才疏学浅,而且刚回来,对朝局不熟悉,还是请皇上另选储君吧。” 九王爷一看李恪拒绝,很快就想到了李恪的担心,因此也站出来力辞,“皇上,行之刚回来,谈立储之事为时过早,皇上不如过一两年再说。” 皇上没想到李恪会当众拒绝,连九王爷也反对。大臣反对他可以不管,但是连李恪自己也不想当太子的话,那他一个人唱独角戏还有什么意义?”罢了,罢了,这件事以后再议,你们先散了吧。”摆摆手,皇上让众人退下。 ☆☆☆☆☆分割线☆☆☆☆☆ 银烛朝天紫陌长,禁城春色晓苍苍。 千条弱柳垂青琐,百啭流莺绕建章。 剑佩声随玉墀步,衣冠身惹御炉香。 共沐恩波凤池上,朝朝染翰侍君王。 这首诗描写的是由入朝到退朝的早朝宫廷仪式。 李恪今天起了个大早,因为他今天要早朝。比武招兵的结果已经放榜出来,李恪被任了个兵部员外郎,正六品。 在天楚国,只有五品以上官员方可上朝言事,但皇上特许李恪上朝,以及参加一些只有重臣才可以参加的会议。目的不言自明,就是要让李恪更快的熟悉朝局,也让他有更多的表现机会,逐渐建立自己的威望。 第一卷 大梦无醒 第十五章 祈王世子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巍峨的天楚国皇城,五品以上的官员跪倒在地,山呼万岁,声音远远地传到宫门外,震耳欲聋。 站在大殿之上,皇上李政廷看着匍匐在自己脚下的臣子,突然感概起来,一晃眼自己即位已经二十余年了。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几番红绿之间,他都快五十了,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了。可是太子人选未定,他想御下这副担子,路还长着呢。回过神来,看见臣子们还跪着,一抬手:“众卿平身。”声音温和又不失威严。 众臣子刚爬起来,皇上马上又说了句:“李行之,你站到你父亲后面。”李恪从武班的队伍最末端走出来,走过长长的队伍,站到九王爷身后。 群臣马上又议论起来,李恪是六品小官,本来不允许上朝言事,让他来上朝已经是皇上格外开恩了。这下皇上又让他站到九王爷后面。上朝站班是按照品阶高低来的,最前面自然是亲王和一品大员,之后依次是二品、三品、四品、五品。李恪虽然是王爷世子,但并未有任何的册封,现在只能算个六品官员,要站到一品大员的位置,那是不合规矩的。 左丞相杜国威杜大人咳嗽了一声,正待开口,皇上却没给他机会:“洛爱卿,听说西凤国要南下,怎么回事?” 平西将军洛修竹马上站了出来,“回皇上,此事纯属子虚乌有,西凤国边境的一伙流民涌入我国,那县令昏了脑袋,竟然当成是西凤国进兵,微臣已经责令严办了。”西凤国太过强大,边境的县令都成了惊弓之鸟,时时担心着西凤进兵。 皇上点了点头,“没事就好。众爱卿,还有何事要启奏?” 杜丞相把到嘴的话收回来,刚才已经失了先机,现在再来出来反对李恪站班位置,显得小提大作,幸好皇上只是让李恪站到一品大员之中,并没有给李恪实权。他也当作没听到没看见吧。 “皇上,臣有事启奏。”众人看时,是礼部尚书袁陌袁大人。 皇上把手虚抬,“准奏!” “南照国遣使来访,使团昨天抵达长阳,臣已经把他们安排在行馆,请皇上示下,什么时候接见来使。”南照国是天楚国的邻国,国力不及天楚。 “使臣远道而来,天楚国一定要热情招待。这样吧,就由祈王世子和九王爷世子这两天负责招待使臣,两日后宫中设宴,到时朕亲自接见使臣。”见使臣也是有学问的,不能太急,那样显得太过重视,也不能不急,那样别国就会有意见。 祈王世子、李恪以及袁大人同时应是。 下了朝,李恪在皇宫门口等待九王爷出来一起回家。远远看到祈王世子李诚向他走来。 李诚二十多岁,比起李恪,身材高大了许多。看到李恪,李诚的眼睛一眯,脸上马上堆出笑容,“行之,两年不见,你比以前长高了。皇上让我跟你一起招待南照国使者,我想跟你谈谈,走,上我家。” 看上去很熟络的样子,李行之大概以前和李诚的关系还不错吧。李恪失忆的事情,除了皇上和九王爷王妃知道,外人并不知晓。 李恪也不推委,“好啊,我先去跟我爹说一声。”刚迈出一步,手臂被李诚拉住了,“我已经跟叔父说了,你就放心走吧。” “那行,我们走。”李恪不再推迟,跟着李诚往祈王府去。 祈王府比九王府大,也更显华丽。到了王府,李诚比出个“请”的手势,“走,行之,咱们去书房谈。” 李恪往旁边一让,“请世子头前带路。” “哈哈,行之,你就不要跟我客气了。虽说两年没来咱们祈王府,总不会连祈王府的书房你也不知道在哪了吧。” 李诚本是开个玩笑,没想到还真给他说中了。李恪上次跟踪人跟到了祈王府,并没有进来。这是他第一次来祈王府,当然不知道书房在哪。李恪表面上不动声色,“还是请世子头前带路吧,行之担心两年没来,祈王府的书房换了地儿。” 李诚不疑有他,走在前面。 走过长廊,穿过假山,终于到了书房所在——停雁阁。李诚请李恪进入,丫上马上送上茶来。李诚拉着李恪,却不忙着商量接待之事,只是闲话离情,李恪小心而谨慎地应着,唯恐露出什么马脚。不久,小厮上来说该吃午饭了。李恪也不好就此告辞,只得留下来吃饭。 菜很多,也很精致,李诚还特意烫了一壶酒,席间,他一次次向李恪敬酒,又不断帮李恪夹菜,礼节周到而热情。 酒足饭饱,李恪睁着微显迷蒙的双眼:“世子,咱们是不是该讨论关于招待使团一事?” 李诚神色一怔,随即恢复常色,他说道,“别急,先尝尝点心,等下再慢慢谈。”把点心递到李恪面前,“行之尝尝,这是咱们府厨子做的,外面尝不到。如果喜欢,等下行之走的时候,也带点给叔叔婶婶尝尝。” 李恪拿起点心,吃了一个,“嗯,味道不错。”又去拿一个。却突然头晕,点心也掉在地上。 “行之,怎么了,不舒服。”见李恪神色有异,李诚关心地问。“要不要请大夫?”扶起李恪,就要往卧房走。 “没事,不用了……”李恪坚持自己没事,话没说完,已经重重地倒在地上。 李诚从地上扶起李恪,旁边小厮马上要过来帮忙,李诚却挥手让他们退下了。“九王爷世子只是喝醉了,我先扶他去我卧房,休息下就没事了。”架起李恪,李诚吃力地扶着他走向自己的卧房。 到了房中,李诚把李恪往床上一放,关了大门。卷起墙上的字画,露出里面的机关,也不知道他按了哪里一下,旁边就出现一张门,原来是个密室。把李恪架进密室,用绳子绑了,这才坐在椅子上长长地舒了口气。 “李行之,想不到吧,你还是逃不出我的手掌心。”对着被自己五花大绑,扔在地上的李行之,李诚也不管他已经昏迷了,根本听不到自己说的话,恶狠狠地说。 第一卷 大梦无醒 第十六章 胜者为王败者寇 “李行之,想不到吧,你还是逃不出我的手掌心。”李诚一改方才在人前的温文尔雅,露出一脸的奸笑,对着被自己五花大绑,扔在地上的李行之,也不管他已经昏迷了,根本听不到自己说的话,恶狠狠地说。 他语气阴森,话里好像带着冰,连假装昏迷的李恪也感觉到了一阵寒意。 李诚又踢了李恪一脚,“没想到你的命还真硬,我挖空心思,想方设法让你去西凤当人质,你却没死。我派人暗杀你,属下说已经把你弃尸荒野,没想到你还能活着回来。” “哼。”他重重地哼了一声,给自己倒了杯茶,喝了一口,又意犹未尽地说,“事到如此,我只好亲自动手收拾你了。这回你插翅难飞,看你还能生出什么事。” 地上李恪努力调整自己的呼吸,不让李诚发现有异。现在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李行之就是被眼前这个李诚害死的,至于自己为什么一觉醒来,身体就变成了李行之,就不得而知了。 李恪心中冷笑,却仍旧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心说,“就让你先嚣张,等你把戏演完,把词说尽,就是我收拾你的时候了。” “卟。”李恪顿时感觉脸上一阵凉意,原来是李诚泼了一杯水到他脸上。李恪心中苦笑,他记得夏雪告诉过他,第一次见到他,夏雪就想拿水泼他把他弄醒,今天还真被人给泼水了。 脸上被泼了水,李恪知道自己该醒来了,慢慢地睁开迷蒙着的双眼,李恪暗自观察了一下周围环境,刚刚他被李诚扶着进来的时候就知道这是一处密室,可是进了密室,李诚就一直盯着他,他还没机会好好观察一番。“这是哪儿啊,下雨了吗?” “哈哈,”李诚心情大好,“是啊,下雨了,都下到房间里来了。”他话峰一转,脸色一变,刚刚还微笑着的脸马上变成了横眉冷眼,“李行之,这回你死到临头了。” “啊!”李恪假装被吓一跳,后知后觉地喊了起来,“我怎么被绑了起来。世子,行之是不是有什么地方得罪于你?请世子明示。” “得罪于我?没错,你是得罪了我。你的出生就是个错误,你不该出生在帝王之家,之后你更是一错再错,竟然得到了皇上的宠爱,让我食不下咽,夜不安寝,生怕哪天皇上一高兴,就把太子之位传给你。”看了地上的李恪一眼,李诚恨恨地继续说,“我费尽心力,买通了西凤的元帅林忆白,让他提出要让你为人质,才同意退兵议和。要是你不明不白地死在西凤,皇上也不能追究,太子之位迟早总会是我的。” “可是,你偏偏不死。这两年天楚国日渐强盛,皇上向西凤国提出要放你回国,我怎么还坐得住。派了德威乔装强盗,在路上劫持了你。这个奴才,回来告诉我说已经杀了你,将你弃尸荒野,我还以为从此高枕无忧。没想到你阴魂不散,不仅好好地活着,还怂恿皇上在承庆殿宣布要立你为太子。” “我本不想亲自己动手,你我的父亲是兄弟,我们还得就你一声弟弟,如今,我顾不得这许多了,你要怪,就怪自己投错了胎吧。”从墙上拨出一把箭,抵在李恪的脖子上。 “别,别,有话好好说。”李恪一脸惊恐,死死地盯住箭,生怕李诚一不小心,就让他魂归地府。“世子,如果行之不与你争太子之位,你是否能放行之一命。” “怕了?太迟了。我已经骑虎难下,今天不杀你,说不定明天就等着你杀我。”李诚嘴上说杀,手上一使力,眼看剑就要划破李恪的脖子。李恪把眼睛闭上,似乎完全放弃了,乖乖等死。 剑并没有划破李恪的脖子,李恪往后一仰,后上脚上的绳子都弹了开去,劈手抢过李诚的剑,就地打了个滚,站起来时,已经到了李诚的背后,用剑指着李诚的背心,懒洋洋地说,“我劝你不要乱动,剑可不长眼睛的。” 事情发生在眨眼之间,等李诚明白过来,自己已经落到李恪的手中了。“你不是中了软筋散么?” “原来你下在酒里的毒是软筋散啊,我没喝啊,给他喝了,”李恪从袖子里掏出两个布团,扔到李诚面前。李诚一看,那两个布团都是巴掌大小,两边还系着绳子,里面似乎全是塞的棉花,此刻已经被酒浸湿了,变得了透明的颜色。“我未卜先知,先准备了这个来喝你的酒。” 这得感谢夏雪的多事,昨天听说他要上早朝,今天一清早就给送来两个“护膝”,说是她昨天拆了一个枕头做的,样子虽然难看,不过绑在膝盖上跪起来就不会痛。为人臣子跪君那是理所当然的,戴了“护膝”那是对君父不敬,李恪当然不会用,随手塞在袖子里,没想到还派上用场了。 “那你怎么知道酒里有毒?”李诚自认已经够小心了,他花了不少时间,才找来巧匠打造了那只阴阳壶。 李恪很好心地为他解答:“你派人不止一次的跟踪我,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会想到我不仅发现了,还知道他是祈王府派出去的。你今天邀我来祈王府,甚至等不及我跟我父王说一声就拉着我走,我就怀疑了。等到了祈王府,你却迟迟不谈招待使臣之事,只顾与我东拉西扯。其实谈招待使臣之事只是你的借口,你心里根本没想过这件事,而且你认定我今天必定命丧你手,不可能与你一同招待使臣了,你甚至懒得花脑筋来认真考虑招待使臣的事来应付我。” 顿了一下,李恪继续说,“你用右手给我倒酒,却用左手给自己倒酒,酒壶中肯定暗藏机关吧,因此从同一个酒壶中倒出来的酒,我的有毒,你的却无毒。很不巧,我手上的这个戒指是银的,在天楚没有人知道,银器可以试毒,我也是在西凤才知道的,这还得感谢世子你呢。” “那你又是怎样弄断绳子的。”明明自己用绳子把李恪扎扎实实地绑了起来,而李恪刚刚上朝出来,身上是不可能带任何兵器的,也就没有搜李恪的身。 “其中的花样还是得从我手上这个戒子说起,这个戒指由三片连接的戒指组成,合起来是一个很厚的戒指,展开来又成为三个连续的戒指,中间的这个戒指角是尖的,锋利如刀,用来割绳子正好。”其实这个戒指是夏雪给他的,名字叫防狼戒指,上次李恪告诉她跟踪他的人来自祈王府,夏雪就逼着他戴着这个戒指了,由于太小,只能戴在小指上。要不是有这件宝贝,他能乖乖让李诚捆么。 李诚死心了,终于开始考虑自己的处境,“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你打算如何处置我吧。别忘了,这里可是祈王府。” 第一卷 大梦无醒 第十七章 崭露头角 李诚死心了,终于开始考虑自己的处境,“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你说打算如何处置我吧。别忘了,这里可是祈王府。” “祈王府?”李恪仿佛听到了一件十分好笑的事,哈哈大笑,“那我也请祈王世子别忘了,你还在我手上。”收了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点了李诚身上的要穴,又用绳子来了个五花大绑。 “你……”李诚只说了一个你,就被点了哑穴,只能眼睁睁看着李恪喂了一粒红色药丸在自己嘴里,“世子,这颗‘天堂豆’可是我花了重金买来的,据说吃了天堂豆的人如果三日之内没有吃到解药,就会七窍流血而忙,运气好的话说不明能上天堂。不过,我看世子如此处心积虑想要害行之,估计只能下地府了。” 听了李恪的话,李诚的脸一阵青一阵白,最后只剩下恐惧。 启动开关,李恪走出密室,从李诚卧房出来,吩咐门外候着的小厮说:“你家世子在休息,没他的命令不要进去打扰他。”大大方方地走出祈王府,扬长而去。 回到九王府,九王府也正热闹着。原来李诚所说的已经跟九王爷说了也是骗他的,他当然不会笨得告诉九王爷是他把李恪弄走了。九王爷下了朝没找到李恪,就先行回了家,到家才知道李恪根本没有回来。这一下王妃和夏雪也急了,因为有李恪被暗害的事在先,不知道李恪会不会又遇到什么危险。 王府的下人全被派出去了,满大街地找李恪,可是哪有李恪的人影。现在已经过了午时,王府上下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也顾不得吃饭,全在大厅等着去找李恪的下人的消息。李恪再不回来,九王爷就要进宫,求皇上封锁城门,派御林军全城搜索了。 李恪把在祈王府发生的事情跟九王爷说了,又告诉九王爷自己去西凤做人质的幕后和路上暗害的事,九王爷一听,这还了得,也顾不得还没吃饭,当下带着李恪进宫向皇上禀明了这件事。 皇上也极度震惊,马上命人传来御林军统领安德怀,带着圣旨随李恪进祈王府拿人。 大队人马穿街过巷,片刻之后,御林军包围了祈王府,把前门后门死死守住。李恪和安德怀带着众人长驱直入,直奔李诚的卧室。进入李诚的密室,李诚正如李恪出去时一样,正被五花大绑着扔在地上。几个御林军从地上把李诚架起,带了出去。安德怀又带着众人从密室搜索,找出了西凤国元帅的信函。 走出密室,安德怀给大厅中的祈王请了安,告之是奉旨拿人。又命人把祈王府的仆人全带到大厅。 看着乱成一团的祈王府下人,胆战心惊地不知道出了什么时,安德怀也顾不上安慰,只是问,“你们之中,可有一个叫德威的?” 众人面面相觑,半晌,才有一个老头回话:“有一个秦德威,是世子的亲随。刚刚还在,这会子不知道哪去了。”话音刚落,几个御林军就押着一个人过来,二十岁上下,青布长衫,原来是这秦德威见势不妙,想从后门附近爬墙溜走,被留守后门的御林军逮了个正着。 不到半个时辰,李诚和他的属下秦德威就被送进了刑部大牢,而西凤元帅的书信和“阴阳壶”也呈到了皇上面前,皇上痛心之作,令素来有公正之名的刑部尚书尹斌亲自审理此案。 当是时也,朝野上下震惊。祈王世子李诚平时的表面功夫做得很足,素有人望,朝中上下拥护他为太子的人不在少数。他们大部分都不相信祈王世子会暗害李恪,更有甚者,认定这只是李恪设计的圈套,目的在于太子之位。 事情炒得沸沸扬扬,祈王世子派强烈要求还世子清白,梁王世子派坐观其变,中立派也密切关注此事。 只是,从祈王世子密室搜出西凤元帅的信函,秦德威的招供,及从祈王府搜到的“阴阳壶”以及壶内残留的下过软筋散的酒液,无不证实了这位祈王世子背后的阴险和谋害九王爷世子的事实。 事已至此,李诚不得不招供。从买通西凤元帅,到路上暗害,以及这次有预谋的下毒,全部供认不诲。 皇上顾及兄弟之情,没有追究祈王管教不严之罪,只是将祈王世子和秦德威判了死刑,秋后处斩,暗杀李恪的其它人等也下了狱,由刑部量刑,酌情叛处。 李诚并没有因为知道自己还可以多活几个月而安心,他时时活在恐惧之中,李恪曾言“天堂豆”三日之内得不到解药,就会七窍流血而死。想起这件事,他就觉得头痛、胸口也痛,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三日后李恪进天牢看他。李恪告诉他,他服下的不是什么“天堂豆”,而是九王爷为了调理李恪的身体,为他准备的参丸,李诚悬着的心才放下了,也不觉得哪里痛了。 ※※※※※※※※※※※※※※※※分割线※※※※※※※※※※※※※※※※ 祈王世子的事告一段落,一切恢复正常。 李恪此前还想着自己占用了李行之的身体,从而得到皇上的宠爱,心中存着忐忑,对太子之位也不是很热心。可是经过祈王世子之事后,他的斗志又被激了起来。身处这样一个环境之中,他无伤人之意,却不可避免要被人所伤。 李恪与别人不同,如果换作另外一个人,知道有人因为太子之位,而处心积虑害了自己一次又一次,恐怕更多的是害怕。而他则是遇强则强,别人想阻止他得到,他偏要得到。来天楚两个月了,他第一次对权势,对太子之位有了祈盼。 从此,李恪每日清早上朝或参与议事,都格外多用了一份心,偶尔也会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有空的时候,就把夏雪电脑里的书用毛笔抄录成册,方便自己需要时查看。 第一卷 大梦无醒 第十八章 秋澜山剿匪 从此,李恪每日清早上朝或参与议事,都格外多用了一份心,偶尔也会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有空的时候,就把夏雪电脑里的书用毛笔抄录成册,方便自己需要时查看。 天气渐渐转热,九王府水池中的荷花也开了,夏天就这样无声无息地到了。 “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文武百官跪下齐呼万岁。 “众卿平身。”皇上满意地看着文武百官,在龙椅上坐了。“各位爱卿可有事要启奏?” 左丞相杜国威站了出来,他的胡子黑白参半,说起话来胡子一抖一抖,“启禀皇上,夏天又至,洪水即来。近看来,天楚国饱受洪水之害,咏安河两岸更是洪水成灾,是不是可以做好防预事宜,防范于未然。” 咏安河是天楚国第一大河,贯穿东西,也是天楚国重要的运输河道,遇到洪水,不仅两岸百姓遭殃,船只无法通行,也给天楚国上下带来诸多不便。 提到洪水,皇上的眉也深锁起来,“众位爱卿可有什么好的建议。” 工部尚书毕海峰建议,“皇上,臣认为当务之急,应该加高堤防。” 皇上叹了口气,“爱卿言之有理,可是天楚几乎每年都要加高堤防,洪水依旧泛滥成灾。依朕看来,仅靠加高堤防,收效甚微啊。” “这……”群臣议论纷纷,又是摇头又是叹气,就是没有一人答话。 李恪心中一动,站了出来,“皇上,微臣认为治理咏安河,无外乎‘开源节流’一道。” 皇上还是首次听到“开源节流”,来了兴趣,“何谓开源节流?” 李恪侃侃而谈,“开源即疏通咏安河下流河道,并视情况在下流增开运河;开源则是在中上游修筑高坝。此外,天楚国境内山地众多,长期荒废,不仅不能带来收成,山上水土流失,造成河道堵塞,微臣认为对于此类山地,我们应该分两种情况处理,坡度高的种树,坡度低的建立梯田。” 整个朝堂顿时安静无声,皇上也精神一振,马上问,“梯田?那是什么?” 李恪一慎,随即明白在天楚还未出现梯田,其实在唐朝时他也未曾听说过梯田,不过夏雪电脑里有提到,在唐明之后一个叫明朝的朝代,云南哈尼族开垦的梯田高超技术闻名于国内,还受到皇帝的称赞。他解释道:“把山坡上的土地,修成一阶一阶的,像楼梯一样,就称之为梯田。” 皇上完全被吸引了,众大臣也是带着期待,掺杂着一抹不置信的惊喜,没想到困扰多年的问题终于要不得解决了。只听到皇上继续问道,“那你所说的建立梯田又该如何做?”梯田的开垦李恪是在书上看到过的,当时感兴趣就多留心了一下,事后还特意向夏雪请教。夏雪虽然对梯田也不是很了解,不过据说在她那个时代,梯田还是取得了很大的效果的。 不慌不忙,李恪回道,“梯田开垦一般从下而上。先根据山向走势先开山沟来,再用石块、粘土填垫、精心拍捶,使田埂平整牢固,不漏水。田埂建成后,再平整土壤,使其成炎水平梯田。一块梯田建成了,再向上开垦第二块梯田,一年开垦建成一两块梯田,逐年层层向上。在开垦梯田的时候,所用的泥土和石头一律就地处理好,不往下面抛弃,不乱取土和取石块。此外,还可在山顶修建水库,解决灌溉问题。” 皇上心情大好,“不错。开源节流,修梯田种树,再加上毕爱卿所提的加高堤防,相信天楚国的洪水之灾,终会被我们征服的。李恪,你功劳不小啊。” “此乃皇上洪福齐天,社稷之福啊!”李恪不敢居功,跪下回道,刹时间文武百官都跪了下来,“皇上洪福齐天,社稷之福。”喊声震天。 皇上摆摆手,继续问道:“众位爱卿还有何事启奏?” 兵部尚书慕全趁机上奏,“皇上,秋澜山出现盗匪,四处骚扰当地百姓,请皇上派人围剿。” 听到慕尚书的奏报,皇上刚疏展的眉头又皱了起来。沉吟片刻,皇上冷声问,“共有多少人?” “匪首纠集了盗匪两千余人。”慕尚书慌忙回道。“盘据在秋澜山上。不仅抢劫过往客商,还经常入室抢劫,附近百姓痛苦不堪。” 皇上扫了一眼群臣,“众位爱卿谁愿帮朕去剿匪?” 武官中走出一人,正是平西将军洛修竹,“微臣愿往。” “好,洛爱卿,朕封你为元帅,你带三千御林军前去。先礼后兵,如若盗匪无意投靠朝庭,就进行围剿。”皇上顿了一下,“李行之,你为监军,跟着洛将军好好锻炼锻炼。事不宜迟,你们明早就动身。” “是,皇上。”李恪和洛修竹跪下领命。 ※※※※※※※※※※※※※※※※分割线※※※※※※※※※※※※※※※※ 散了朝回到王府,九王爷告诉了王妃和夏雪剿匪的事,让她们帮着李恪收拾行李。夏雪一听李恪要离开长阳,兴奋莫名,缠着李恪带他一起去。 王府花园中的凉亭内,兄妹两正在讨论出行之事,“哥,你就带我去嘛,你知道的,到天楚之后,我还没机会离开长阳。” 李恪叹了口气,“夏雪,这次不行,哥是去剿匪,刀剑无眼。而且你一个女孩子家,有诸多不便。哥以后有机会再带你去。” 夏雪想了想,“那我就女扮男装嘛,做哥哥的亲随好了。哥,就这样说定了,我去收拾行李。”夏雪话说完就跑,生怕李恪不答应,留下李恪无耐地摇头叹气。忘着消失在水榭走廊夏雪的背影,心中暗叹:好逮他也算皇帝的钦差,难道他明天出门还得偷偷摸摸不成? 第二卷 初出江湖 第十九章 约法三章 清晨,万籁俱静,唯有树上的麻雀孤独地鸣叫着。九王府里里外外一片安静,忽地,门房屋里的灯亮了,侧门被悄悄地打了开来,轻微的吱呀声在寂静地清晨显得分外响亮。李恪拿着包袱,带着两名亲随,偷偷地出了王府,他昨天晚上已经跟王爷王妃告别了,并让他们照顾夏雪。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夏雪一向起得较晚,等她起床,肯定发现自己早就走了。李恪心想着。 面前闪出一个白衣少年,笑嘻嘻地出现在李恪面前,“大哥,早啊。” 李恪心里大汗,没想到夏雪早就出门等着呢,还被逮个正着,这真是早起的虫子被鸟吃。“夏雪,早。” 夏雪知道李恪躲她,也不点破,“我怕哥哥忘了叫我起床,或者不忍心一大早就把我从床上拉起来,特意起了个大早,在这里等着哥哥,哥,咱们走吧。”挽着李恪的胳膊,也不管李恪同不同意,拉着他就往前走。 李恪在心里翻了个白眼,“行了,夏雪,你要跟去也行。不过得约法三章。其一,路上你要听我的。其二,你就这样女扮男装,做我的亲随,叫我世子,不能泄露自己身份。其三……”想了一下,“其三还没想到,想到了再补上。你答应我就让你跟着,不答应我现在就把你送回王府。” 吐了下舌头,夏雪知道李恪言出必行,只得委委屈屈地说,“好啦,我答应,世子大人。” 李恪派了一名亲随回王府告诉王爷和王妃,小姐跟着他走了,请王爷和王妃不用担心。也不再跟夏雪废话,转身就走。他和洛将军约定在御林军大营见面。夏雪摸摸鼻子,也不敢再出状况,乖乖地跟上。 到了御林军大营,洛将军也正好刚到,同行的还有洛将军的副将商军以及和李恪一起比武招兵刚做了武官的邓大勇。四人当中,除洛修竹三十多岁外,其余三人都是二十多岁年轻人。 御林军骑兵不多,大部分都是步兵,速度也就慢了。点齐人马,一行人浩浩荡荡往秋澜山进发了。 秋澜山位于凉州境内,从长阳出发,一路南下,依次要经过西琴、洛州、良州,方可到达凉州。沿途的知了叫得越来越凶,天气也越来越热。这几天,夏雪倒也乖巧,没有惹出什么祸事,李恪悬着的心也慢慢放下来。白天他让夏雪跟在自己身边,晚上就把自己的帐篷让给夏雪,自己跟亲随挤一个帐篷,倒也相安无事。 沿途多次遇到市集,但是忙着赶路,夏雪当然不能那么任性影响队伍的行程,只得把好奇心忍下来。晚上只有李恪偶尔跟她说说话,李恪的亲随是知道她身份的,不敢打扰这位小姐,而御林军的将士当然不会注意到她这个微不足道的亲随,偶尔有一两个想跟她说话的,也被李恪弄出了视线之外。 夏雪已经后悔跟李恪出长阳了,她现在快要闷死了,白天被李恪盯着,没人跟她说话,晚上李恪又不准她们出房间。她唯一的乐趣,就是晚上躲在房间里,偷偷地摆弄她的电脑,或是读读李恪帮她抄写的《铜人针灸经》,觉得无聊的时候,她也会拿这本书当字贴,练练毛笔字。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她一向敬而远之的毛笔字竟然像模像样起来。 “我毛笔字好了,并不能说明毛笔这东西好,有机会我还是要发明钢笔、圆珠笔的。”夏雪信誓旦旦地告诉李恪。她的大言不惭只换来李恪的一顿爆笑。 行了十来日,这日终于到了凉州地界。人烟逐渐稀少,许多田地也荒芜了,无人打理。因人数太多,驿站安顿不了,洛将军命人找了一处宽敞的地方安营扎寨,马上有凉州州令冯恬、各县县令等人来迎接两人钦差大人。 李恪虽然只是个正六品,但他现在是钦差身份,州令、县令一见到洛修竹和李恪,马上下跪:“下官恭迎钦差大人。下官在长乐楼摆下酒宴,为钦差大人接风洗尘。” “好,我和世子就恭敬不如从命。”洛修竹也不推却,“冯大人把熟悉秋澜山盗匪情况的人也一并找来,咱们边吃边谈。” 冯州令马上闪到一旁,让出道来,“洛将军请,世子请。” 李恪怕留下夏雪惹事生非,把夏雪也带上。当然,大人吃饭,亲随只能吃小桌。菜色自然没有主桌的好,菜样也不及主桌。 酒足饭饱,洛修竹和李恪也把秋澜山盗匪的情况弄了个大概。秋澜山上现有盗匪二千人左右,盗首三人,是结拜兄弟。大哥叫卢群,二哥叫闻仲天,三弟白云斩。起初这伙盗匪只是劫持过往的客商。这两年,盗匪势力日渐强大,就时不时的下山抢劫附近的百姓。百姓哀声怨道苦不堪言,却又拿他们莫可奈何,很多百姓不堪其扰,只得携家带口,远走他乡。冯州令也曾带领州里官兵捉拿盗匪,无耐匪多兵少,反倒被盗匪打了个落花流水。 回到军营,天已经黑了。洛修竹把李恪、商军、邓大勇三人叫进大帐商量。 洛修竹开门见山,“皇上的意思,你们也知道,先礼后兵,能不动武就不动武。” 副将商军说,“对方的意思我们还不清楚,估计不可能轻易的归顺朝庭。依我看,我们还是先派人送封信,看看他们的意思再决定是战是和。” 李恪应道,“正是,我们只能见机行事,将危害降到最低。”“最好派个机灵点的,顺便可以打探一下山上的情况。”邓大勇也提议,别看他人叫大勇,也长得三大五粗的,人倒挺细致。 “我去吧,我扮成兵萃,他们应该不会提防。”李恪自告奋勇。 李恪的提议马上遭到洛修竹的反对,“不行,你是监军,不能随便亲身犯险。” “是啊,世子,你要是出了什么意外,我们可不好向皇上和九王爷交代。”副将商军也不赞成。 “主意是我出的,还是我去吧。”邓大勇又说话了,这下四人都没有异议。洛修竹修书一封,让邓大勇明日送去秋澜山。 第二卷 初出江湖 第二十章 秋澜山送信 “主意是我出的,还是我去吧。”邓大勇又说话了,这下四人都没有异议。洛修竹修书一封,让邓大勇明日送去秋澜山。 天空中没有一丝云,头顶一片烈日,没有一点风,秋澜山上的树木都无精打采、懒洋洋地站在那里。邓大勇额头上的汗流不止,倒不是因为这天气的热,而是他眼前这些对他虎视眈眈的盗匪。从半山腰起,道路两旁就整齐地站满盗匪,人人都手持兵器。他心里打了个突,额的娘啊,两千个人,一人一口唾沫,足可以让我淹死三回。 邓大勇毕竟不是一般的小兵,心里虽然怕极,面上却没有任何示弱的表情。他知道这是盗匪想给他一个下马威,他偏不如他们愿。不紧不慢地跟在给他带路的盗匪身后,一边暗中观察地形。转过不知道多少个弯,终于来到了山顶,到达了秋水寨,他被领进了议事厅。 没想到盗匪当中也有精通文墨的,“议事厅”三个字苍劲有字,显然是下过大功夫的。 邓大勇迈开步伐,走进议事厅,他偷眼观看,只见议事厅内众盗匪有高的,有矮的,有胖的,有瘦的,个个精神抖擞。中间有三个座位,中间坐着一人,眉目舒朗,身材欣长,身穿着一件白色长袍,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几乎遮了半个脸的胡子。这应该就是卢群吧,邓大勇心里暗想。明明是盗匪头子,却给他一种压迫感,甚至觉得眼前这人气质出尘的感觉。正思索间,那卢群问话了,“你家洛元帅让你来有何事。” 邓大勇不卑不亢,“当今圣上仁义爱民,我家元帅派我来,给卢壮士送来一封信,希望卢壮士能带领全寨上下投降朝庭,一来可以为国效力,二来以免涂炭生灵。”从怀里掏出信来,递给站在一旁的盗匪。 卢群展开信看了,沉默半晌,正要说话,他左手旁的红脸汉子开口了,“大哥,不要跟他废话,咱们把他砍了,送回去给他们家洛元帅。”邓大勇看他面貌和口气,即知他是秋水寨三匪首中最没心思的白云斩。 “三弟不可鲁莽,听大哥安排。”这回说话的是坐在卢群右手边秀气公子,毫无疑问,闻仲天是也。 邓大勇暗中观察卢群的神色,见他除了皱着眉头,并没有要动怒的意思,稍稍松了口气。“卢壮士对我家元帅的信里的意思,可能接受?” 卢群瞟了他一眼,把信往地上一甩,“两军交战,不斩来使,我今天就不杀你。你回去告诉你家元帅,让他休要再花言巧语,我们是不会降的。”邓大勇一惊,不知道这卢群怎么突然又动怒了,刚刚稍微停止的冷汗这下又争着往下掉。 旁边的白云斩又补了一句,“他李家坐天下,咱们吃不饱,那就换个人做皇帝。”邓大勇心中更汗了,看这意思,可是要造反了。 ※※※※※※※※※※※※※※分割线※※※※※※※※※※※※※※※※※※ 元帅大帐内,洛修竹居中坐在主帅位子上,李恪、商军、邓大勇分别坐在两旁。此刻,邓大勇正在讲叙在秋澜山送信的情形。 洛修竹抓住重点问“你说秋澜山山上的盗匪没有我们想象中的杂乱无章,反而像作风硬朗、纪律鲜明的军队?”邓大勇稍微回忆了一下,随即肯定,“没错。无论是路上的,还是坐在议事厅中的,都显得很有纪律。” 洛修竹叹了口气,“看来这是一场硬仗了。” 旁边的李恪却突然想到了什么,问邓大勇,“你再想想,那个卢群看了洛元帅的信有什么反应?脸上有没有喜色或是动怒?” 邓大勇不明白李恪的意思,却仍是老实的回答,“没有喜色,他开始没有动怒,只是皱着眉,后来却突然动怒,还把信扔到地上。” 李恪继续追问,“那你看到的那些盗匪当中,可曾见到妇孺?” 邓大勇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还一直觉得哪里不对劲,你这么一说,我才想起,整个山寨都没有见到妇孺,而且山寨中的盗匪大多是青壮年,连老年人都极少。” “这就怪了,一般盗匪,无不拖家带口的,而他们不仅没有妇孺,竟然还大部分都很年轻。这伙盗匪来头非同寻常啊。”商军感概到。另外三人也想到了这个问题,神色沉重,大帐内一片安静。 打破安静的是李恪,他问邓大勇,“那三个盗匪首领有什么不同寻常之处没?” 邓大勇又想起了他初见到卢群那会的感觉,“那个卢群好像不是一般的盗匪。他半个脸给胡须遮住了,可是给人的感觉不是粗鲁,而是觉得很有气质,甚至给人一种压迫。闻仲天没怎么说话,白云斩正如我们知道的,很鲁莽,最后他竟然说……”见邓大勇神色有异,一旁的洛竹修追问:“他说什么了?” 邓大勇只得回答,“他说,他说‘他李家坐天下,咱们吃不饱,那就换个人做皇帝’,这是他的原话。” 旁边三人都有思索白云斩这句话背后的意思,“对了,”邓大勇忽然想起了什么“白云斩说起话来,腔调有点怪异,似乎并不习惯说天楚话。” 什么天楚话,我在唐朝还不是一样说这种话,李恪心里暗忖,也不说出来,只在心里想着,天楚国全国上下使用同一种语言,为何那白云斩不习惯说天楚话?心中有某个念头闪了一下,还来不及抓住就消失了。 “好了,邓大人今天辛苦了,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候了,我就不招待几位了,几位吃完饭,我们再议。”洛修竹笑着说,终于为这沉闷的空气再来一丝轻松。 李恪、商军和邓大勇也告辞回各自己的营帐吃饭。 第二卷 初出江湖 第二十一章 落霖国三皇子 秋澜山后边是万丈悬崖,前面只有一条大路,周围是一望无际的平原,要想攻上山,就只能从这条路攻上去。 昨天晚上商量的结果,决定今晚夜袭秋澜山。将士们忙着为夜袭做准备,李恪也没闲着,换上百姓衣服,就到秋澜山的山下转悠,探探路,也不敢从正路往上山走,那无异是送羊入虎口。转到悬崖之下,看着高耸入云的山顶,李恪本来盼着能从这里找到突破口的幻想也破灭了。那悬崖笔直陡峭,没有任何可供攀爬的树枝,要想爬上去,难于登天。 李恪继续往前走,打算从山的另一边绕回军营,迎面走过来一个五六十岁的老人,神采奕奕,背上背着一捆柴,大概是个樵夫。李恪也没在意,继续往前走,与老者擦身而过。走了几步,李恪突然想到,这里除了秋澜山,周围都是平原,这老人的柴又是从哪里砍的呢?想到这,李恪叫住了那老者,“老人家,请留步。” “咦?这位小哥,有什么事吗?”老人家胡子花白,一脸的疑惑带着一丝戒备。 “晚辈想请问一下,老人家这柴是从哪打的?”看这老者的样子,应该不是山上的盗匪吧,李恪心想。老者把李恪从头到脚看了个够,似乎评价他的威胁度,半晌,方回答,“小哥,这柴是从秋澜山上打的。” 果然如此,“我听说这秋澜山上有盗匪,他们同意老人家在山上打柴?”李恪话音刚落,老者马上回了一句:“那哪能了。”说话又意识到面前这人不知道有什么目的,赶紧住了嘴。 如果夏雪在这里就好了,一定能把这老者的话套出来。现在夏雪不在,只能他自己想办法了。“老人家,你不用害怕,我不是坏人。”没想到李恪这样一说,那老者反而更加充满戒备,那表情无异告诉李恪:坏人都说自己不是坏人的。 “老人家,朝庭派了官兵来剿灭山贼,这事您知道吗?”李恪看着老者似乎安心了不少,继续说道:“我就是官兵,我们想知道有没有上山的捷径。老人家,您这柴是从山上打的,您应该知道吧。” “你真是官兵?哎哟,你不早说。老汉这是有眼不识泰山啊。”老者叹了口气,继续说道,“老汉在这附近住了一辈子了,这伙盗匪还没来之前就经常在山上打柴,对这山是熟门熟路。后来盗匪来了,老汉就只能在这背山的这边偷偷打柴了。” “哦,这么说老人家知道上山的小路了?”李恪高兴地问,看到老者点了头,李恪忽然觉得这秋澜山也不是那么的碍眼了。 ※※※※※※※※※※※※※※※※分割线※※※※※※※※※※※※※※※※※※ 皓月当空,月辉倾洒下的秋澜山,安静地矗立着。如果认真看,就会发现后山并不安静,一群黑衣人带着武器,悄无声息地往山顶上潜行,这正是李恪带队的御林军。大队人马由洛修竹带领,半个小时辰后,由正路进攻,与李恪带的御林军前后夹击。 到了山顶,盗匪们已然安睡,只有几个查夜的小卒睁着迷蒙的双眼,强打精神,正与周公努力奋战。李恪往后摆了摆手,队伍就停了下来。前面几个士兵迅速往那几个查夜的靠拢,神不知鬼不觉地勒住他们的脖子,卡住了他们的呼吸。之后,他们更是如入无人之境,许多盗匪还没有及穿好衣服,就被生擒或砍去了脑袋。山下的洛修竹也带领大队人马适时的发动进攻。等盗匪醒悟过来,就看见官兵从天而降,山上早已经一片红光冲天,局势完全是一面倒。 天刚刚亮,官兵们就带着他们的战利品——俘虏下山,留下商军带着部分官兵清理战场。此战非常成功,盗匪差不多一网打尽,匪首三人生擒其二,只有闻仲天逃脱。 卢群和白云斩被五花大绑推着进帅帐,两人身上都挂了彩,卢群的白衣早就染成了土灰色。邓大勇踱着步走到卢群面前,“卢壮士,咱们又见面了。” “胜者成王败者寇,要杀便杀。”卢群当作没看到邓大勇,直对坐在帅位上的洛修竹吼。 “是吗?我们是不是该请落霖国皇上来监斩呢?”李恪微笑着说,看到卢群马上变了脸上,本来视死如归的脸上更多的是不置信,李恪暗想,所料果然不差。旁边的将士都看着李恪,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处斩卢群为什么要扯上落霖国皇上。 “怎么样,卢群,或者我该称落霖国三皇子殿下,落霖国皇上已经穷到要靠殿下做盗匪抢劫才能养活了吗?”满意得看着卢群的脸色变了又变,李恪很好心的建议,“或者下次殿下再来天楚抢劫,是不是该摘下象征落霖国皇族的紫薇戒?” 众人看去,卢群的右手小指上果然戴着一枚紫色的戒指。这才知道,眼前的卢群竟然是落霖国的三皇子。 洛修竹走到卢群面前,抓住他的胡须一扯,马上露出一张白静的俊脸来。“三皇子,幸会!听说三年前落霖国二皇子当了皇帝,三皇子就此下落不明,大家还猜测是不是为了争夺皇位被二皇子杀了灭口。没想到三皇子竟然带了两千人来天楚国当起了盗匪,三皇子好雅兴啊。” 李恪在旁边补了一句,“就是不知道来天楚国是三皇上的意思,还是落霖国皇上的意思呢?” 卢群本来是看着洛修竹,突然转过头来瞪着李恪,“这是我的意思,与皇兄无关。”只是,他现在急着否认,正好证实了李恪的猜测的正确性。 盗匪捉住了,明天就该搬师回朝了,卢群和白云斩也会被押着上路,等回长阳交由皇上处置。最郁闷的莫过于夏雪,好不容易出了长阳城,却没机会好好玩上一场。 第二卷 初出江湖 第二十二章 上品枸杞 盗匪捉住了,明天就该搬师回朝了,卢群和白云斩也会被押着上路,等回长阳交由皇上处置。全军将士都很高兴,最郁闷的莫过于夏雪,好不容易出了长阳城,却没机会好好玩上一场。 “哥,我听说凉州的枸杞是全国有名的,我想买上一点带回长阳泡茶喝,哥哥要不要跟我一起去?”吃过午饭,夏雪的眼睛滴溜溜转了半天,然后兴奋地跑去告诉李恪,她要去买枸杞。 李恪看夏雪的兴奋样,就知道夏雪最主要的目的不是买枸杞,逛凉州城才是真。可是他们都从长阳千里迢迢到了凉州,正事也办完了,只等着明天回长阳了,不让夏雪出去逛逛还真说不过去,更何况,这一路夏雪都表现良好,没有给他惹麻烦。“好啊,咱们下午去逛凉州城。” 凉州城自然不能跟京城长阳相比,长阳的街上商铺林立,而凉州城更多的是小贩。大街上小贩的呦喝声,叫卖声,汇成一道凉州城特有的景观。看到琳琅满目的首饰,虽然夏雪明知道它的质地不怎么好,还是忍不住被它吸引,或许,喜欢首饰是女子的天性吧。选几件自己喜欢的首饰,再吃一些喜欢的零食,夏雪终于把心中的郁闷一扫而空。当然,老规矩,她购物,李恪付帐。 “卖红薯饼罗,新鲜热乎的红薯饼。”小贩的声音从前面传来,夏雪的脚步不由自主的往声音的来源走去。在现代,她就喜欢吃红薯饼,虽然姚安娜一再强调那是垃圾食品,罗涵雅也一再的说街上的油炸食品不卫生,让她不要吃,她还是一次一次受不了诱惑。 两只手各拿着一只红薯饼,夏雪心满意足地咬了一口,等着后面的李恪来为她付帐。看到李恪一脸嫌恶的盯着她手上的红薯饼,夏雪想着不知道眼前这个人,是嫌红薯饼是垃圾食品还是觉大街上的食品不卫生,看他跟她逛了半天的街,她一路吃个不停,他却什么也没吃,夏雪突然兴起捉弄李恪的念头,往李洛背后一指,“哥,你看那是不是洛将军他们?” 李恪不知道夏雪心中的小九九,不疑有它的回过头,没看到洛修竹,却发现一个红薯饼已经被强行塞到了自己的嘴里,以及夏雪讨好的声音:“哥,很好吃呢,你尝尝。”只得咬了一口,味道还行。只要不想着大街上高昂的灰尘,不想着这是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还是挺好吃的。 夏雪心中嘿嘿大笑,李恪没意识到,他这个皇子现在正很不体面的,在大街上吃着从小摊上买来的红薯饼。无论是以前认识李恪的人,或者现在除了她之外,认识九王爷世子李行之的人看到,恐怕都要把眼珠子吓得掉出来吧。 前面是杜家药堂,也就是夏雪的目的地。门旁两边各挂着一个大灯笼,上写着一个“药”字。夏雪进去了,李恪还在门口徘徊,他在心中为自己哀号,没想到他还是逃脱不了逛药店的命运,上一次装病躲过了,现在自己健健康康,想装也无从装起。再说现在都到了药店门口,再装病人家就直接把自己送进药店了。 夏雪走进药房,柜台着站着几个顾客,两个伙计正忙着捡药。杜掌柜一见她,马上迎上来,“小姐可是要捡药,药单呢?”夏雪尴尬地笑笑,“我没有药单,就是想买点枸杞。” “好的,小姐请稍等。”转身回到柜台,杜掌柜从一排排的药柜中抽出三个抽屉,拿到夏雪面前,“小姐看看要哪一种。” 夏雪看时,第一个抽屉的枸杞颜色红艳,粒大,很讨喜的样子,而第二个抽屉的枸杞却颜色略发黑,看上去一粒粒还挺大的,第三个抽屉的枸杞颜色则比第二个颜色更暗淡无光。伸出手,从第二个抽屉里拿了一颗,放到嘴里嚼了一下,随即满意地点了点头。指着第二个抽屉,夏雪笑着对掌柜,“就这一种,掌柜的给我称两斤吧。”难得来一次凉州,就多称点吧。夏雪一直后悔从现代带的菊花和枸杞不够,没想到这凉州的枸杞,比她现代带的枸杞一点也不差,应该可以跟宁夏枸杞媲美吧。 李恪刚刚进来,对枸杞他不了解,只是看到第一个抽屉的枸杞红艳饱满,明显比第二个抽屉的枸杞好看多了。 在一旁看着的一位老者却突然笑了,“没想到小女娃倒是个识货的主。枸杞的好坏要从色、形、味在个方面判断。颜色过于鲜艳的枸杞一般是硫磺熏过的,颜色过于暗淡的枸杞则是陈年枸杞。”他从第二个抽屉拿出几颗枸杞放在左手掌心,又捏了一粒放进嘴里,“只有这种枸杞,颜色略发黑,颗粒又大、肉厚,尝起来甘甜籽少,这才是枸杞中的上品。” 众人看时,那老者头发和胡子都是灰白,显然年纪不小,可是脸上皮肤却很红润有光泽,别人不明白,李恪却很清楚,这老者肯定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他不动声色地走到夏雪旁边,把她和那老者隔开,却看到那老者对他投来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 “小姐,这是您要的枸杞,共二十个大银。”杜掌柜的话时的响起,打破了李恪和那老者之间暗涌的激流。夏雪接过枸杞,李恪很自然地掏银子付帐,等他再回过头,却发现那老者已经消失了。 买到枸杞,夏雪又拉着杜掌柜的问有没有那种标明的全身穴位的铜人买,弄得杜掌柜一头雾水,不知道夏雪说的是什么。 从药店出来,又是逛街,夏雪喜欢的东西无非两种,一种是戴在身上的首饰,一种是吃进肚子里的零食。首饰买了就扔给他李恪,让他帮忙拿着。零食则是直接拿来吃,所幸夏雪虽然差不多看见每样零食都想吃,每样买的份量倒不是很多,吃完这样买那样,如果手上还有剩的,就直接塞进李恪的嘴里。半天下来,夏雪发现一个有趣的事情——李恪很有吃零食的潜力,只要是夏雪塞进他嘴里的东西,他都来者不拒,全吃了进去。 日落西山,李恪终于得到夏雪的批准,拖着疲备的身体回军营了。看到夏雪开心的样子,李恪突然觉得,自己这么累也值了。 第二卷 初出江湖 第二十三章 毒圣vs胡椒粉 这里是哪里? 李恪一觉睡醒,只觉得头好重,睁开眼,周围乌黑一片。不过可以肯定,这不是他睡觉的大帐,更不是他的床。被堵上的嘴和被缚的双手双脚告诉他,他被绑架的事实。手上的防狼戒指也没了,足见对方的谨慎。 是秋澜山的余党,还是另一个想做太子的人?除了这两种可能,李恪不知道他还得罪了谁。他试着在地上滚动,想找找有什么工具能帮他解开绳索。很遗憾的是,地板上很干静,什么也没有,除了一个人,凭感觉,李恪猜那个人是夏雪。从她均匀的呼吸,可以判断出她还没醒。 门吱呀一声开了,突来的光线逼得李恪闭起了眼。门口出现两个人,一个老头和一个老婆婆。那灰白胡子老头正是李恪在杜家药堂见到的那位。他走到李恪旁边,扔下一个背包和一个包袱。“小子,你醒了,你看看这是不是你们两个的东西,有没有少了什么?这女娃的东西还真沉。” 李恪一看,背包是夏雪的,包袱是自己的。里面东西有没有少,就不得而知了。他现在被绑了双手又脚,连嘴也被堵上,只能拿愤怒的眼神瞪着那老头。 最后还是旁边的老婆婆出声提醒老头,“老鬼,这小子被你绑住了,你让他怎么看啊。” “这好办。”那老头伸手就扯掉李恪口中的布团,然后并掌如刀,照着李恪手上的麻绳劈下,李恪手上的数十道麻绳纷纷断绝。仔又如法炮制,劈断了李恪脚上的麻绳,李恪一获得自由,就去查看夏雪的情况。拨开她堵在嘴上的布团,解掉她手上的脚上的绳子,却发现怎么摇也摇不醒她。 “小子,你别急,她中了我们的迷药,等会自然就醒。”看到李恪猛摇夏雪,老头出言相告。李恪却不领情,质问他,“你们给她吃了什么迷药?” “放心,只是普通的迷药,份重很轻,对身体也没有伤害,我们给你也下了,不过看样子你的抵抗力比她强。”老头已经在心里后悔了,显然李恪不是好说话的主,他在考虑着是不是该后悔把李恪弄来了。 李恪一看夏雪,呼吸均匀,就像是睡着了,明白老头没有说谎,自己这是关心则乱。放下了悬着的心,他开始考虑现在的状况了,开门见山的问,“你们有什么目的?为什么要把我们弄到这里来。” “小子,你知道我们是谁吗?”老婆婆不答反问。 看样子,他们应该是江湖上成名的人物,不过自己对江湖人物一无所知,当然不认识了。既然是绑架自己的人,也就不用客气,“我该认识吗?”一句话,堵了回去。 那老头摸了摸灰白胡子,“不错,不错,不愧是我曲不通看上的人,有个性。” 曲不通?好像在哪听过。李恪正疑惑间,曲不通又发话了,“小子,你不会现在还不知道我是谁吧。” 李恪很认真的回答,“曲不通是哪号人物?我怎么从来没听过。” 老头果然受不了激,气得吹胡子瞪眼,想他也是江湖上鼎鼎大名的人物,别人见了都要称一声医圣,这小子竟然说听都没听过。“小子好没见识,竟然没听过我医仙曲不通的大名。” 他这一说,李恪终于记起,九王爷和王妃曾提问,想请江湖上有名的医圣曲不通帮他治失忆之症,无奈这医圣居无定所,没人可以找到,因而作罢。这老头是医圣的话,那不用说,另一位一定是毒圣萧慕容了。这两人素来心高气傲,肯定不会为人所用,那他所猜的是秋澜山余党或争夺太子之位而被人绑架的想法显然不成立了,只是不知道这两人把自己绑到这里有什么目的。 “现在知道了,可是还是不知道你医仙曲不通为什么要把我们弄到这里来。”李恪笑笑,“难不成是想把自己介绍给我们认识。” 曲不通正待说话,却被萧慕容拉住了,右手一扬,撒出一把粉红色粉末,“小子,先试试我这多情散的滋味。” 李恪看到老婆婆撒出粉末,连忙闭住呼吸,往旁边急闪。 萧慕容哈哈大笑,“哈哈,小子,你躲也没用的,我这个‘多情散’不用呼吸进去,只要你的皮肤沾到一点,毒就可以漫至全身。你看看你的右手心,是不是有一个红点,那就是中毒的症状。” 李恪一边抬起手,一边暗中注意他两人的动静,果不其然,手心中出现一个红点。他怒目而视,早就听闻医圣和毒圣介于正邪之间,办事只凭自己喜好。今天自己遇到这两天,真的是倒了大霉了。 “小子,是不是手指感觉被针扎一样,现在刚刚开始,你就慢慢享受吧。”看到李恪痛苦得手颤抖,萧慕容心情似乎格外的好。她当然不会在意李恪恨不得杀了她的表情。“这是治治你的嚣张。” 一个声音响起,“老太婆,嚣张的人是你们吧。使下三烂地手段把我们绑来,还对我哥使毒。”原来是夏雪醒了。“你看看这是什么。”夏雪抬起手,拿着一个把掌大的瓶子对着萧慕容猛按。 萧慕容没想到夏雪也会对她暗算,直到看到一团喷雾向自己直射而来,她才想到要避开,可惜已经晚了,眼睛一阵刺痛。 夏雪暗笑,幸好背包里有这瓶掌上防狼喷剂,胡椒粉的味道不错吧。 趁那两人一个受伤,一个忙着帮忙医治的同时,夏雪往李恪看过去,看见李恪也正向她使眼色,他俩很有默契地一起往外跑,当然,没忘了带上夏雪的包袱,那里面可有她的宝贝电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