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生花》 楔子 金光万道,紫雾瑞气千条,南天门琉光碧玉,沉沉晃晃,瑞石宝玉铸就,守门将领,英武无双。转眼入内,几根金鳞曜日的赤须龙,缠绕着白玉光洁的高大玉柱,直通云霄,没入云雾之内,不知几何;再往前是几座入云的长桥,桥上盘旋着翩翩彩羽凌空的丹顶凤,锐声入耳,乐音声声,久久围绕,弥久不散—— 都说这天宫有三十三重天,七十二重宝殿。每重皆是白云横铺,碧云错落。更有奇花满树,异蕊盛枝,掩映的满院祥光万道,瑞蔼千层。 入夜后,银月近悬上空,行走其间只觉清阴素影,异香扑鼻。 忽觉一条黑影,身形一晃,悄声无息地落入一处院落。只是,这一处院落却不比别处。虽说,院落内也遍植了琼树无数。但,入眼之处,树木静立院内,无一列外都是光秃秃地,独竖着一根根的枝干,了无生气,连个叶片都不曾挂上。 猛然间微风拂面,回身转首,那黑影早已静然落地。昏暗地光线中,细长的眉眼,凌厉地一一扫过眼前的景致。见着院内的树木,眉头微蹙,脸上满是不快之色。 下一瞬,只觉电光火石间,一个飞身掠起,修长的身形已掠过大半个庭院,来到了院落的深处,几十米开外的一个不起眼地昏暗地。在那一处静谧地,有一方青灰色巨石。 欣长的身形在微微停顿片刻,长眉微挑,快走两步,长身已直立与那巨石之前,仿似要伸手轻抚那青灰色凹凸不平的石面,但伸出的手指在即将要碰触的那一瞬,用是硬生生地停了下来。续儿,修长的手指缓缓卷曲成拳,用力紧握久久未成松开。 微风吹拂,掠过层层枝丫,带来唦唦地声响,仿佛在催促着巨石前的人影,万事随心,早下决定。 原本就紧握着的双手在紧了一紧后,又忽地一下松开。下一刻,只见巨石前的他身形微变,薄唇微动,修长的手指随着口中咒文,迅速翻飞变换。片刻后,等到繁长的咒文结束,手型也定在了最后的结印式。最后,双手一松,完成了一成串的法印结结,弯腰倾身。 稍作片刻,却又重新直起了身子。昏暗中,只见那一边薄唇微微勾起,始终隐于暗色内的脸庞上,更是难得的展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夺魂慑魄,似轻蔑,又似鬼魅。 忽的,耳畔一阵微风吹过,带起青丝缕缕。仿佛是吹开了那闭月的云雾,一轮圆月似含羞带怯般,慢慢露出了那圆润的脸颊,散出柔光许许。 此刻,晃晃月光下,似乎就连着底下这了无生趣的院子,也在这月色中起了明显的变化,展现出了与先前全然不同的模样。 朦胧的月色中,晃晃圆月高悬空中,薄云似纱如雾,快速游走变化,如同挂在了满是花朵的枝头。 不过是些微的碰触,便见底下的枝头微微轻颤,或开或闭的花朵似被不经意的轻触。有那似白如玉的花瓣,从这坠满了蓓蕾、花盏的枝丫间,静默无声地飘然而下。或是飘落地面,或在空中翩然而起,接着那些微的微风,轻轻扬起,轻柔地拂过脸颊,落入那一旁静默的欣长人影上。 随着最后一丝云絮散去,月色渐盛,一个呼吸间,只见溶溶的月光如云霞般照亮了四周。暖风微醺,轻风微拂,树下人影稍动,带起云衣蹁跹。 恍惚似眼中花,镜中月。待再次抬目四顾,却只见这原本就略显凉意的院落内,除了早先那些玉树,依旧光秃如前,了无生气的静静矗立。又何来的人影欣长? 更有甚者,切莫说是有那凭空多出的半丝人气,就连着早先月光下的朵朵琼花,仿佛也只不过是梦中影,水中月,散去无踪。 翌日,白云浮玉,高挂于天空的月娘终是隐去了身形。金乌圆圆光灿,再次揉揉酸涩的眼睛,慢腾腾地爬上云头。待喘匀一口气,又将那金灿灿的阳光,遍洒大地、云间,摇碎片片烟霞。 紫雾弥漫的三十三重天,处处祥和,瑞气千条。突的,只见立身之处,远处云雾蒸腾,一位紫晶束发,身着一领青色云纹绸缎衣的白发仙者,至东方翩然而至。 行至近前,青衣仙者惬意地撸着下颚地花白长须,走下祥云,来到院内。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得瞪大了眼睛,原本老神在在的脸,突然惊骇地一脸扭曲,嘴角更是抵不住地,在那一个劲儿的直抽抽。连带着,那光洁如斯的额头上,也在此时浮上了汗珠点点。 此仙者不是别人,正是这天界的仙君,名曰月老。想来诸位也定然不会陌生,这月老就是掌着人间姻缘的仙官。传其仙职,掌的不单单是人间姻缘之事,更是掌着三界的因缘。至于,那院落内的排排琼树,乃是象征天上神仙的因缘之树——月树。 可今早眼前所见,却是月树上报出了朵朵花蕾,没错是朵朵。那数量,绝不在少数。只见,纷繁的枝丫间,大片的粉红凝脂,正随着微风微微颤抖,一片的花枝绰约。 传天界之人,杜绝思恋,一旦月树报出花蕾,乃需修剪除去。 也因此,面对这眼前的满眼繁花,月老不仅没有常人见得繁花似锦时的心情畅快,有的只是满脸的惊骇,心中如同惊涛拍岸,惊虑不跌。 满是银丝的脑袋,“嗡”的一声犹如炸开了锅,头疼不已。愁眉紧锁间,就连那本是儒雅仙彰的脸面,也被愁地皱到了一起,不断地咋着牙花子,心情烦闷,焦急地直跺脚。却,全然不知所措。 犹豫彷徨许久,待心暗暗沉寂。突地一咬牙,一个跺脚间,仿佛下定了最后的决心,右手猛然一翻,原本空无一物的手中凭空多出了一把利剪。此剪,非金、非银、非铜、非铁,却在晨起的耀目的阳光下,闪出利利寒光,直晃人眼。 将左手探出,一枝布满花骨朵的褐色嫩枝,毫无防备间便已被擒在手中。同时,握有利剪的右手,带着飒飒的风声,凌厉而出,对着一朵挺立于枝头的花朵,迅猛而下。 瞬间,那枝条又突地一声弹了回去。只是,原本那该被除去的花骨朵,却依然如故,宛若一名少女,聘婷地挺立枝头。 原来,月老只是头痛地摇了摇头,手中祭出的剪子,寒光闪闪,却只是徐徐地架在了那柔嫩的花骨朵上片刻,犹豫了再三,始终心中一软,终是没有凌厉地绞下。 但倘若此时细细看去,在这大片的粉红香玉间,却有着一抹不太协调之色。那是隐藏在繁复枝丫间的,一朵几经透明的,水天色的花骨朵。 水天色的花朵上一片几经透明的淡色花瓣,在身前仙者的愣神间悄悄绽开,似挑衅、又似调皮玩闹。 “哎——”的一声,只听得一声轻叹出口。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春来花自青,秋至叶飘零。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一切皆为虚幻,命由己造,相由心生,一念愚即般若者。尘世间有太多纷扰,一旦落入凡尘,注定穷其一生兜转于轮回之间,于奈何桥畔饮下孟婆汤,忘却前程,又于第一次啼哭中开始,续谱簇新的轮回。纵使弱水三千,也无力承担上一世的恩怨情仇。彼岸花开得再艳,也终是不属于你我。听得老夫一句:‘尘世莫沾,莫沾尘世——’” 似等待许久,待月老茫然地回望,貌似无意识的一瞥,望向此处,那朵调皮的花朵,却仿似这一刻受了惊吓般,原本准备舒展的花瓣,忽地收了回去,恢复到了之前的端庄淑雅,亭亭玉立,隐身在众多的花骨朵之中。 临了,静怡的院内,依旧寂静无声,却只有阵阵携带着清冽花香的微风吹过,带起老者青色长袍的衣角,摇动花枝翩然,花盏迎风轻舞。似是在应对他先前的那一席话。 “罢、罢、罢——万事皆有因果,既然种了因,就必然要有承担果报的心思。有些事不是老夫能沾染地,也不是老夫所愿沾染地。只是,希望到时,不要悔不该当初才好——” 此番话说的疾言厉色,仿佛是自言自语,又仿佛是特意说给旁人听。只是,放眼望去,这偌大的花圃内,除了这一身青衣的美髯老者外,旁的再无任何一缕杂的气息。 “哎——”又一声长叹而出,老者满是无奈地轻摇其头,不再有任何犹豫地放开手中花枝,垂落手中的剪子,右手利落地复又一翻,敛去手中的利剪。紧接着,只觉眼前青色长衣,身形一晃,烟蕴蒸腾间,便已消失在这繁花似锦的院落内。 待到抬眼间,只见天边升起一片祥云,烟波蒸腾。瞧着那态势,却是一路往南,想是正朝着远处,天边的一处天宫的殿宇疾驰而去。 第一章 青梅竹马 人间三月天,春光灿烂,桃花灼灼。s市的市立第一高中的校园内,此刻也正是一派春意盎然。桃花朵朵缀枝头;柳枝冒新芽,嫩绿星星点点满枝丫。 “铃铃铃——”一阵急促地下课铃声响起,夕阳下,树荫里,暖风微醺,三五成群的学生背着书包,或轻声低语,或笑意盈盈,踏着轻快的脚步,走在校园的林**上。阳光淡淡的橙色光线,透过香樟树的枝间叶稍,光斑琉璃地洒落在青春洋溢的脸上、身上,轻扬逶迤。 离喧闹的主干道一路往前,紧接着左拐走上不多时,是一丛丛一人多高迎春花丛。葱茏茂盛的花丛,似一堵半高的小篱墙,在这喧闹的校园里,是一小偶难得的僻静之处。墨绿的小圆叶丛,密密匝匝;朵朵嫩黄色的娇花,肆意盛开,似繁星,似琉彩。 “那个厉晨曦,我,我喜欢你——” 忽然,似有那隐隐人声低语,透过厚实的花丛,悠悠传来。待转过茂密的花丛,只见,一个皮肤白皙的文斯少年,推了推脸上的金丝边眼镜,抿着双唇,一脸紧张地看着面前的娉婷少女,眼中满是灼热地期盼。但,明显占据了泰半的情绪,还是紧张和不安的焦灼。此刻,这两种情绪更是成为了他略显稚气脸上的主旋律。在这微寒的天气里,少年原本光洁的额角上,隐隐有着细密的汗珠渗出。 被告白的女生,是一个有着明亮清澈,灿若繁星般的漂亮双眸,白皙清丽的同龄少女。 此刻,十五六岁的少女,面对这个名叫袁浩的文气少年赤裸裸的告白,似乎显得有些手足无措。微低着头,被梳成马尾辫的长长的秀发,随着这一低间,有那缕缕黑亮的柔润发丝,顺势揉揉地拢过脸庞。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白皙无暇的脸上,也晕上了一层薄薄的粉色。少女纤细的双手有些局促地背于身后,一脚略微弯曲,脚上的鞋尖正有一下没一下的点着地。说不好此时是紧张还是羞涩,亦或是兼而有之,少女只是一贯的沉默不语着—— 少女名叫厉晨曦,高中二年级,每当紧张地时候,她就会在不自觉的,喜欢用一只脚在地上无意识的瞎划拉。 沉默,依旧是沉默,随着时间一秒秒的过去,在这一段不算短的焦心等待中,袁浩原本白皙的俊脸由白转红、又转青,续而又有隐隐转黑的迹象,活似变脸般,精彩地来回变了变。 局促间,就见着对面的少女似乎微微动了动,看来这姑娘对于刚才的“重磅炸弹”,终于有了反应。 只见,她抬起头,双唇微勾,清丽的脸上,浮上了一抹好看的笑容。而少年在炫目于眼前美颜的同时,自己原就紧张不已的情绪,也在这一刻,绷到了极致。 恍惚间只觉微风吹拂,耳边带来了少女柔柔的嗓音: “我——” “啊!——靠,谁他妈的推我!——” “咚!”的一声,似有重物从茂密的花丛中“跌”出来,紧接着又是一连串的闷哼。接着一连串的怪叫,当着惊骇不已的两人,只见眼前那茂密的迎春花丛,经过一阵骚动,竟陆续吐出了四五个同龄的调皮少年。 “唔——妈的,我的腰啊,压死我了——” “唔——” “啊——” “嘶——” 首先倒地的是一个俊美少年,只见他一个鲤鱼打挺,一个利落的起身,在自认帅气不可匹敌地扒拉了几下满头的花叶,顺便又毫不客气地,回身猛踹了几下,刚刚狠压在自己身上的一个肥胖少年后,才回过脸,对着眼前明显已经石化的文气少年,扯上一脸“畜生无害”的痞赖笑容,口中一叠声地称着:“抱歉、抱歉!你们继续——” “对啊,你们继续,我们只是路过打个酱油,而已!哈哈哈哈哈——”痞赖少年的身后,刹那又爆出一连串的笑声。 袁浩的俊脸在猛抽了两下后,觉的自己就算是脾气再好,这时都有了杀人的冲动:“打酱油?还路过?” “李念禹,我要杀了你!” “喂喂喂,袁浩,真不干我事——” “不干你事?你跑什么?” “那个,不是要去打酱油吗?” “你丫的,你还跑?你给我站住——” “傻子才站住呢——” “丫的,李念禹,看我不揍死你——” “李念禹——”一阵足以媲美河东狮吼,震得落叶飞絮。此刻树下的厉晨曦,完全没了刚刚的羞涩和矜持。 “哎——到手的鸭子,就这么飞了——” 夕阳下,天空中殷红色的残阳,将路上的行人拉出一个个长长的萧索身影。走在放学路上,看着阳光下,自己形单影只的身影,厉晨曦满心哀伤,哀悼着、回味着自己在刚刚那个闹剧下,胎死腹中的第15次被告白。是的,你没看错,是15次! “那么中意袁浩那小子,刚刚还装什么淑女啊?” “哇!你怎么会在这里?” “靠,还不是为了要来接你回家吗?!我这哥哥做的容易嘛我!?” “这还差不多——” 厉晨曦好不容易用心营造出来的伤春悲秋的心情,此刻,在被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来的李念禹给吓了一跳的同时,也早已所剩无几了。 “说真的,你刚才装的还真有那么一回事!挺淑女的!害我还以为,你这丫头,这回还真能拐上一个。” “装?拐?你会不会聊天?” “我不过说的是事实而已——” “——” “靠,有话好好说,你拧我干嘛?” “还不是你害得,你还有脸说——”不提还好,一提厉晨曦不觉又来了脾气。 “不过啊,还好那小子八成是祖上冒青烟“ “什么话?” “要不然他被你的假象所迷惑,真娶了你这只母老虎回家,啧啧啧——那可真是人间惨剧啊!” “你才是人间惨剧,你才是母老虎——” “哇,你还说你不是?你看你都捶了我几拳了?我都快被你捶的吐血身亡了,好不好?” “——” “哇,你还来——” “喂喂,我求饶好不好,算我怕了你了——” “不好——” 夕阳下,两个少年就这么一路打闹着,非常“热闹地”走在返家的路上。而,一旁弄堂内的阿姨、叔叔们似乎也只是满心欢喜地看着眼前嘻哈打闹的两人,挺有那么点习以为常的味道—— “喜欢就会放肆,但爱就会克制。”这是韩寒的电影《后会无期》中的一句台词。可这句话要是放在厉尘曦的身上,却变成了:“喜欢就会被辣手摧毁,但爱?!就只有天知道!”这也是她从15段,斑斑血泪,无始而终的感情中得出的最终结论。 都说十六是花季,十七是雨季,本该是一个情窦初开的美好年华,可她厉晨曦的情窦却早已在这雨量充沛的年纪里,烂熟于枝头上。只是,与别的不同,她的爱情果实还没来得及开出鲜艳的花色,但凡只是冒出一个嫩绿的小小花芽儿,就已被无情的辣手摧毁。 而这“辣手之人”不仅有爷爷、奶奶、老爸、老妈,还包括住在隔壁,从小一起长大,向来以护花人自居的竹马——也不多不少,硬是15次一次不拉的都橫插了一腿的李念禹。 说起李念禹,也许在厉晨曦的世界里,还不足以用青梅竹马来概括。可以说他们在还没出生的时候,两个人就成了“好邻居!” 两人的老妈,不仅在妇产科待产的病床号是连着的,就连进产房,也差不多是一前一后,前后脚进的。要是严格说起来,这个一直以“哥哥”自居的家伙,只比自己早出生了那么几分钟而已。 但这个家伙却说,别说是几分钟,就连几秒钟,那早还是早,“哥哥”就是“哥哥”,没什么好说的! 于是乎,厉妈妈这从产房一进一出间,就给厉晨曦多带来了一个“便宜哥哥”出来—— 第二章 约定 李念禹这个一直以“哥哥”自居的家伙,严格说起来只比自己早出生了那么几分钟而已。 可他却一本正经地说:“别说是几分钟,就算是几秒钟,那早了就是早了!” 于是乎,厉妈妈这从产房一进一出间,就给厉晨曦多带了一个“便宜哥哥”出来。 不仅如此,后者还美其名曰,异常自豪地自封了一个“骑士小哥”这么个没营养、没水准的“雅号”。 “拜托大哥,没文化平常也多看看书,多读读报!” 对于厉晨曦的冷嘲热讽,每次,李念禹总是露出一脸地灿然笑容,然后再非常自然地伸手揉乱她的一头秀发。真搞不懂,这家伙没事做出一副脑残样,在那里傻乐个什么劲?对此,饱受摧残的厉晨曦的态度,从来除了嗤之以鼻之外,也就只剩嗤之以鼻了。 终于,在17岁,这个雨季般的懵懂年纪里,面对第15次恋情被错杀的厉晨曦,对着眼前这个从上幼稚园起,就彷如护着幼雏的老鹰般,对所有企图接近自己的异性一律杀无赦,犹如一尊移动门神般存在的“竹马大哥”李念禹,无力地问出了一直纠结在心中的疑虑:“老实说,李念禹,你是不是喜欢我?” 而每当此时,那个身高上比之厉晨曦高出一大截,实际上却明明只比她早出生几分钟的李念禹,便会嘴角扬起,形成一个漂亮的弧度,紧接着如同拍着牙膏广告般,露出一口白晃晃的小白牙,伸手轻弹她的脑门(也不管她是不是真的会疼?!)。只是在说话时,那明亮的眼眸中,仿佛连着眼神,都闪着浓浓地化不开的笑意,一本正经地开口道:“死丫头,又在胡思乱想着什么呢?!” 看吧,她就知道! 自从上次在校园内袁浩向着厉晨曦表白后,两人每次遇到,都会显得异常尴尬。更何况,又是在两人好巧不巧的,是同班之下,情况就越发的糟糕。因此,两人除了尴尬之外,还是尴尬,唯一的区别只能说是倍显尴尬。 于是乎,慌忙间,干干的错开眼神,一个往左,一个往右,便成了最好的选择—— 但,两人间的尴尬却也没能持续多久。一个月后,那个斯文的金丝眼镜少年,突然就转学了。据说,促成袁浩少年转学的,还是在那次班主任老师找他,进行了一次“特别”语重心长地谈话之后。 对于这个突如其来的变故,一直以乖乖女自居的厉晨曦,除了在心中表示很忐忑之外,剩下的只能是久久地愧疚与不能释怀了。 也就在那个周末,在与好友梅子,一起去看了场伤感的电影后,向来守时的厉晨曦,却破天荒的没有按时回家吃晚饭—— 当满头大汗的李念禹,在街心花园的小长凳上找到她时,她也只是木木地抬起满含泪水的双眼,一触及到眼前那张熟悉的脸庞的瞬间,厉晨曦便再止不住泛滥地泪水,靠着少年的肩膀,肆无忌惮地,却又异常安心地放声大哭起来。 而面对眼前哭得犹如黄河决堤般的厉晨曦,少年在经历了眉眼中最初的惊慌之后,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安静地任由眼前的少女靠着自己嚎啕大哭,哪怕她把鼻涕、眼泪糊了自己一身。只不过,会在空闲时顺带用眼神,一概秒杀投向这里的,所有好奇、探究的目光—— 不管你是否愿意,生活并不会因为任何一件事而停步。时间的齿轮,也会依旧按着它原有的步伐,一步一转的往前行去。 没有给厉晨曦过多喘息地机会,高中的学习生涯,很快就由每天做不完的试卷、习题的日子,直接切换到了紧张地倒计时。到了倒计时清零的那一天,18岁的厉晨曦,也终于不得不迎来,紧随着时间的脚步快步走来,粉墨登场地高考了。 在老爸、老妈祭出了各种优厚物质奖励地许诺下,六月的这一天清晨,厉晨曦咬牙走进了考场—— 据说,这次考试李念禹没来得及准备,大题全靠蒙,小题靠抓阄,也就是将写有a、b、c、d的纸揉成一团,抓一个,填一个。 可谁知成绩出来,在总分750分的高考中,当厉晨曦以685分脱颖而出,考了个全校第二的好成绩时,万众引颈期盼中,那个全校第一的桂冠,却是将那个高出她一头,总是扯着一脸痞赖相的李念禹,给砸了个正着。 面对惊讶到无以复加的厉晨曦,他只是皮皮地撂了一句:“那几天,爷正走狗屎运呢!” 于是乎,厉晨曦又纳了闷了,既然你这家伙运气那么好,连考题的答案都能一猜一个准,怎么就不想着去买个彩票啥的呢?好歹,大发一笔横财也是很多人的梦想!当然,那个很多人中,也包括她—— 对此,李念禹继续扯出一口白牙,颇为为难地捎了捎头,再扯出满脸地灿烂,厚颜无耻地继续道:“最近,我手气不太好!” “……” 随着九月的到来,很快就到了去大学报道的日子。没有任何意外,厉晨曦与李念禹两人,都考上了心仪已久的大学——s市第一医科大学。 五年的医学院生活,两人都异常忙碌,因为他们的主攻方向不同,所以就算是在同一所大学里,两人见面的次数却是屈指可数。 就业前的最后一个暑假,李念禹背着一身装备来向厉晨曦告别。他说自己准备在投入紧张繁忙的工作前,给自己好好地放个大假。他准备一个人徒步走一回西藏,遥望一下圣洁的天空中,那星光璀璨的无垠星空。去一次新疆,看一看美丽的额纳斯湖,会一会传说中的湖怪“大红鱼”—— 八年后 一身白大褂的厉晨曦顶着脑门上的大包,晃晃悠悠地走出了医院的会议室,就在刚刚她收到了网上“算税务!”的神回复,看得她哭笑不得。 原来在刚刚的例行晨会上,困到不行的厉晨曦,只觉脑袋一沉,很走心地狠猛磕在了会议桌上。在同事们异常灼热地眼光中,她还一个劲儿地告诉自己一定要假装没事,不一会儿,头上的包,就火辣辣地疼,这就是她额头上大包的由来。 在她佩服院长能把那些老生常谈的枯燥话语,说的那么热血激昂的过人之处时,她也就拿起手机十分无聊的问了下,自己这一脑门包算不算工商? 结果就—— “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姑娘,姑娘,听老夫一句,回头是岸啊!”绿草茵茵的草地上,微风中,一位白衣、白裤、白发、白眉的美髯老者一手背在身后,一手捋了捋颚下长须,对着迎面走来的厉晨曦语重心长地道,瞧那架势颇有些仙风道骨的意味。 “好,我知道了,福伯,我五蕴织盛是吧?!”说着,厉晨曦笑着抱着一沓厚厚的病例,越过老者后,又脚步不停地往办公室走去。 只是,他没有看到,就在自己与老者错身而过时,老者身上那一抹无奈的神色,似在叹息眼前女子的执迷不悟。 老者叫福伯,因一直神神叨叨,且又说不清家住哪里,也找不到家人的情况下,几天前被派出所送到了她们市立精神病院。 望着碧玺如蓝,纤尘不染的天空,厉晨曦又想起了那个有着一脸痞赖笑容的男子,他走的那一天,好像也是这样的一个好天气。 那天,临别前的李念禹似乎与平时的他很不一样,有着平常不曾有的严肃,“当初是我坏了你和袁浩——,害你伤心了很久,抱歉!作为补偿,不如,和你来个约定如何?要是你到了30岁还嫁不出去,我便委屈一下娶了你,可好?哈哈哈哈——”说完,也没管顶着个鸟窝头匆匆跑来开门的她有没有听明白,似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般,便大笑着离开了。 只是,那是她最后一次见到他!据说,那次野外徒步中的李念禹彻底消失了—— 也是拜他当年偷偷改了自己的高考志愿所赐,厉晨曦在医学院毕业后,便进入精神病医院工作,成了一名精神病科的医生。 而以后,每次相亲的对象一旦在知晓了她的工作地点后,无一不对她敬而远之—— 今年,转眼间厉晨曦也到了30岁,这个不尴不尬地年纪。 此刻,对着晴朗地天空,享受着阳光暖暖地照在身上的感觉,厉晨曦清丽地脸上浮现出一抹笑容,轻声呢喃道:“李念禹,你当年许下的约定,自己可还记得?” ”还有——,其实吧,我想告诉你——” 第三章 幼兽 葱翠欲滴的山林里,雾气弥漫,天色也越发的暗沉起来。不一会儿随着一声“轰隆隆”的雷声炸响,数声闷雷声过后,雨滴犹如断了线的珠子,滴滴答答地从低沉的云隙中纷纷落下。 一道又一道的银色闪电,由厚重的云层中急速闪出,一次又一次,犹如一把把怪异的兵器,试图要将这暗沉的天空尽数切割撕裂。但,每一次亮相却都只是昙花一现。一旦在空中尽情地扭曲绽放过后,又于刹那间消失无踪。只留下,震耳欲聋的闷雷声。伴着空中雷声越来越密集,不断下落的水滴也逐渐地由小变大,越下越密。 暗沉的天色下,豆大的雨珠由高空坠落,重重地打在树叶上、枝干上、泥地里。而后,又溅起层层的水花,续而再渐渐地汇聚成一小方、一小方的水洼。转瞬间,翠绿色的山林,如同披上了一层层厚实的半透纱幔。放眼望去,苍茫的天地间,似只剩下了眼前成片的茫茫雨幕。若说还有别的,便是那充斥着耳膜,“哗啦啦”响个不停的雨声了。 生活在这片山林中的兽类,似乎都很是喜欢如此这般的下雨天。 只因,大雨不仅能掩盖住它们声音,还能有效的掩盖住它们的气味。对它们来说,这无疑是那个视“天地万物为刍狗”的老天爷,给它们创造的一个理想的捕食机会。特别对于在林中带着嗷嗷待哺幼崽的母兽来说,这更是一个难得的好机会。所以,一般的母兽们,都会挑着这样的天气,外出狩猎。不过,这么做的一个大前提得是,没有一只幼崽跟在它身后捣乱才行。 就像所有的幼崽都不喜欢下雨一样,如今的厉晨曦也非常的不喜欢下雨。 从第一声惊雷炸响,被这恼人的雷声,猛然惊醒的厉晨曦,眼见着,眼前的这场雨,由淅淅沥沥的小雨,渐渐地演变为此刻的瓢泼大雨,她能做的,除了蜷缩着有些瑟瑟发抖的身子,困倦地揉着酸涩的双眼之外,再多的,只有在心底里暗暗地发愁了。 此刻,又一次懒洋洋地抬了抬头的她,再次发起了愣。直直地目视着前方,双目一眨不眨地见着茫茫成片的雨珠,落入地面,顷刻汇聚成了一片、一片的小水洼—— 直到—— 栖身之所又一次进了水,豆大的雨点,密密麻麻,重重地砸在头上、身上,弄得她狼狈不堪,无处藏身。神游太虚境的厉晨曦这才回过神来,双眉微微蹙起,暗叹口气,极其不情愿地挪动了下,有些略发僵硬的身体,往着灌木丛的更深处使劲地缩去。唯一不变的,就是不时的在心中祈祷着:希望老天爷能发发慈悲,让这场铺天盖地的大雨尽早结束! 如若说,此时有人突然告诉你,说:人要是倒了霉啊,她喝口凉水也得塞牙;放个屁都能砸着脚后跟;再不济啊,就算去买斤咸盐巴,它也能卖到在里面生蛆的!听闻了以上种种,如若是你,你是会选择信或者不信呢?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厉晨曦是信了。不仅如此,她还觉着,仿佛这世间所有的倒霉事,都让她一次给碰了个够。比如说:难得出趟远门,都能撞上即时的大暴雨—— 若是单拿下雨来说事,比如:见过去个机场赶飞机下雨的吧!?见过大暴雨过后来武大看海,顺带抓个个把小鱼、虾米的吧!?也见过人倒霉时,被连人带车的被困死在了立交桥下近两米的深水里,但最终获救的吧!? 但,有见过同样被深陷在立交桥的深水坑里,见形势不妙,准备下车自救,一打开车门,却一脚踩空,顿时被莫名出现的旋涡,裹挟着一路畅通无阻地被带进下水道的吗?!话说,那人得有多不受老天爷待见哪!? “尼玛,谁他妈的偷了窨井盖!?老娘跟他没完——”这是厉晨曦被卷进下水道,彻底昏迷前,留在人世间,待我们去细细品味的最后一句话。 春和景媚,柳舒花放,桃李争妍。萌芽初出土,百草已排新。山林内清奇鸟韵,树外氤氲烟笼。 当厉晨曦再次睁眼,便已是身处于眼前的这片林子里了—— 天生佳人,雪肤花貌,玉骨冰肌,若西子淡扫峨眉,自有动人处—— 浑身雪白,肥嘟嘟的胖身体,配上两只小短腿,胖乎乎的小肥手,大大的乌溜溜的眼睛,尖而挺的鼻子,小小的耳朵。也许你会说,这不是一个标准美女的配置,那至少也是个正努力飞奔在成为一枚美女的康庄大道上吧? 那谁来告诉她,这满身的柔软白毛,还有身后那条毛茸茸的大尾巴又是什么鬼? 在如今穿越众生万万千的时代,厉晨曦也赶了趟早,乘上了穿越号的动车,但结果却有些出人意料—— 如果硬要用一个字来形容的话,那就是“惨”;两个字“悲惨”;三个字“惨、绝、寰”;四个字“都不忍看”了呗!眼瞅着大批的吃瓜穿越者们,普遍混得风生水起的当下,别说现在的她是身份不明、时代不详,也就罢了。穿越虫洞后,别说人样子了,最最关键的是,她厉晨曦衰到,连个“人”都没有混上—— 雨幕中,又一声哀嚎声,凄厉地从厉晨曦的口中溢出。 到底这些破事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也许你会问,她厉晨曦是怎么确定自己落了个下水道就穿越了?而不是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呢?所谓庄公梦蝶,谁又能分得清到底是庄公成了蝴蝶?还是,蝴蝶成了庄公呢? 尼玛,有见过在梦中拿石头狠k自己的小肥手,结果从手中的石头第一次落下开始,直到现在还疼个半死,红肿的像猪蹄的吗?有见过鼓足勇气准备去跳个悬崖,结果冲刺到一半,四肢不协,硬生生的被半路上的藤蔓狠狠绊了个狗吭泥,满嘴青草味不说,蹭破皮的鼻子到现在都还疼得不能见人的吗? 好不容易等到雨止云开,暖阳下,波光嶙峋的水塘边,小狐狸再一次烦躁地举起了,自己犹如猪蹄般肥壮的前爪,恼怒地拨乱了一池清水,鬼吼鬼叫着,惊得鸟飞满天,好半晌都没敢落下。终于,在发泄完了全身的气力后,“咚”地一声,重重地犹如虚脱般的小狐狸厉晨曦,倒回了身下芳草绵绵的厚实的草地上,嗅着满鼻的袅袅娇花,再一次“死”了过去。 直到饿得虚脱地肚子,“咕咕咕”的一个劲儿直叫唤,羞得满脸通红的同时,才找到了那么一丝丝的真实感。 “难不成是穿越到了《聊斋志异》?来客串把狐狸精的?都说穿越是个技术活,谁说不是呢?” 水塘的这一方,是在肚子满天响的“咕噜”声,静静地烦恼着自己的烦恼小狐狸厉晨曦。而在水塘的另一边,在一人高茂密的蒿草丛中,有一双眼睛正一瞬不瞬的注视着,水塘边这只有些特别的“小狐狸”,满脸的算计,神色蒿草的掩映中,晦暗不定—— 第四章 诱捕 大雨倾盆过后,湛蓝的天空一如洗色的清朗,明晃晃的金乌娇羞的露出小半个脸,望着集聚的雨滴,最后一次从高处树梢枝头嫩绿色枝叶上,滴滴答答地垂落下一连串的水珠后,透过云层半遮着的脸,仿似还是放心不下般,只是一如以往,小心谨慎地俯视着下界湿漉漉的大地。 终于,第一声虫鸣打破了寂静,在确定了行云的龙王确已收工回府,它才放心大胆地露出了那圆圆,金光灿灿的圆润脸颊,如君临天下的王者站上了微微白云的山巅,俯视着下界的疆土,尽情地释放起自己那无尽的热力。 虽然,此时已经是温暖的春日,但却在这一场豪雨而过下,依旧显得清冷的厉害—— 雨后特有的带着泥土味的潮湿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平日里少有的清新味。特别是,靠近河塘边的那大片大片的绿色蒿草丛,正毫不吝啬地散发着,它那独特而又浓郁的清新香味—— 感受着满鼻的清香,忍不住打了一个刁钻的喷嚏,黄绿色的蒿草丛内,露出了一张青涩而又略显稚嫩的小脸。似乎有丝丝恼怒,小手胡乱的拨弄了下周身的蒿草。却又显得极度的小心。他这是怕惊动了对面那只正躺倒在地的慵懒北极白狐。 “吸气,吐气,再吸气——”通过这来回运气的方法,小脸的主人好不容易安耐下心中的毛躁,全身的注意力再次转向了北极白狐所在的方向。河塘边的这一丛蒿草草丛,也在经过先前的那一阵阵的晃动后,再次安静了下来。 原来在那一人高的蒿草丛中,窝身的是一个,身着左衽紫金色罗绣簪花桃花鸟蝶纹的窄袖团衫,腰配一块繁花镂空雕饰的白羊脂圆玉佩的半大孩子。 脚上穿着的獐皮靴,在被泥水一遍又一遍的浸滞后,已经变得黑乎乎的,看不出本来的色泽。头上温暖的紫貂毛滚边爪拉帽,也不知什么时候被蹭掉了,露出了满头编着麻花辫的乌黑秀发,清丽的脸庞也因着方才的那一场豪雨而沾满了泥渍。 孩子身上那原本华美的衣衫,也毫无意外的早已污迹斑斑。就连那同色的胡裤,左膝盖处,除去斑斑点点的暗黑色污渍外,还被磨出了的一个不小的破口子。破裂的锦帛,犹如一张大张的小嘴,堪堪露出了里面,孩子细嫩腿脚上的伤处—— 虽说,此刻的伤口已经被他七手八脚地胡乱缠上了,从袍衫下摆处撕下的布条子,早已全然看不出原先的样子。可,膝盖上的伤处,却依就不依不饶,一个劲儿地火辣辣地刺疼着。甚至于,只要微微一经碰触,便疼得他龇牙咧嘴,冷汗盈盈。于是乎,就算此时静心地卧着,他也要小心地避忌着伤口,万万不敢压制分毫。 这是两天前,自己一不小心从一处滑腻的小石坡上,翻滚下来,在尖锐的岩面上磕划的。当时的他,还曾傻乎乎地庆幸着,万幸只是伤了这一处皮肉。但就现在的情况看来,自己当时似乎高兴的太早了点—— 满眼的葱翠绿色,却根本就不知此刻自己身在何处!?自从于浑浑噩噩中,第一次睁开双眼,自己便已经到了此处。虽然说,他对于自己到底是怎么来到此地?的这一问题,也同样的一无所知着! 起身在林中兜兜转转,又转转兜兜,可无论兜转到何处,眼中除了那一望无垠地各种绿色外,上蹿下跳地他,都没能在这方山林处,找到任何的熟悉感!心中唯一能确定的是,这里绝不是自己所熟悉的北地。除了,那只不合时宜出现在这里的北极白狐—— 又一阵疼痛从伤口处传来,引得孩子一声低声咒骂—— 多雨的天气,左膝处那方皮肉外翻的伤处,在经过了两天雨水不依不挠的浸滞后,毫无意外的脓肿了起来。此刻,疼痛伴随着一阵阵的冷意席卷全身,感觉整个人都不得劲儿。全身湿透,饥肠辘辘,忧愁着没有食物果腹,再加上此时的身体状况,特别是还没能及时找到一处干燥的栖身处,这所有的一切,对于年幼的他来说,无意是一种灾难的开始—— 伸出舌头,轻轻舔舐了遍有些干渴的双唇,只看得眼前倒映在水中的那张红红的脸庞,烫得更加厉害了—— 他知道自己病了,似乎还是挺严重的那种!可即便如此,“咕噜噜”一声,肚子再一次饥饿地抗议了起来。起皮的嘴角微微撇过一撇,红红的脸上闪过一丝了然:原来就算是生病,肚子还是会一如既往地发饿!更有甚者,他甚至觉得,此刻比起平时来,似乎饿得更为厉害!就连“星星”也趁着此时虚弱出来欺负他,看样子欺负的厉害!看,就现在这当口,它们还调皮地围着他转起了圈圈,让他头晕得厉害。 咒骂一声,在暗暗紧咬了下唇,强稳心神,再次不放心地往前方探头看去,幸好那北极白狐还在原地未曾移动。不再带有任何的迟疑,下定了决心的他,小心地拖着自己的那条伤腿,借着河塘边茂密的蒿草丛的遮掩,艰难地磨蹭着缓缓往前爬行,那可是他今天,也许还是明天或者后天,甚至大后天的吃食啊!开玩笑,万一不见了,让他吃什么?! 可没曾想,只不过是稍微移动了下身子,腰间悬挂着的玉组环就发出一声刺耳的脆响,激得他起了一身的白毛汗不说,要是惊走了—— 要知道,北极白狐的听觉是出了名的灵敏。想到此,他不觉狠摧杵了下身下的泥地,低声骂着娘! 果不其然,就在他万分懊恼又惊恐的注视中,只见作为今后许多天的吃食的——那只躺倒在地的白狐,非常的没有作为食物的自觉!只见,它那灵敏的双耳突然间闪动了数下,同时又警觉得扬起了那颗略显傲娇的白色头颅,睁着一双美丽而又灵动的乌溜溜大眼,警戒地巡看起了四周。特别是自己现在藏身的这处蒿草丛,似乎颇受它的亲昵,竟在瞬间被来回扫了数次,显然已经成了它警戒的重点部位。一度,隐身于蒿草丛中的他,似乎都觉得自己,已经直勾勾地对上了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 “糟了——” 就在他全身的汗毛都要突然爆起,给白狐来个措手不及时的刹那,那白狐却猛然间长大了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娘的! 估计刚刚只是它觉得先前的姿势躺得极度疲惫,借着抬头转腰的动作,换了个更为舒适的罢了。现在,重又四仰八叉地躺了下来,倒在身下厚厚的芳草垫上,再也懒得动上分毫。 是的,那只狐狸就是这么四仰八叉的躺着,用着这个几千年来几乎可称为人类专属的睡姿,享受着天上明媚的暖阳—— 两天了,自他第一次在林中无意间见到这只北极白狐到现在,似乎每一次只要看到这只白狐,它都会给自己一个惊喜,仰或是称之为惊吓更为妥帖。只因每一次,它的古怪举动,都会刷新自己对狐狸的新认识。以至于,在很多时候,他恍惚中都会觉得,山林中的这只奇怪的北极白狐,像人多过于像狐狸本身。 比如:作为极北寒冷地带特有的狐狸种类,它有着比任何动物都要华丽的外衣,那也是所有极北的毛皮动物中最为温暖的皮毛。特别是那对毛茸茸的小耳朵,凭借着敏锐的听觉,它能探测到任何微弱的声音。即便是,猎物隐藏在雪地之下,也不列外。它通常都会先高高的跃起,在空中调转身体,大头朝下,利用身体的冲力,运用锐利的前爪,探入事先就已算计好的深度,将隐藏在地底的旅鼠刨出—— 可眼前的这只—— 显然,它对于旅鼠之类的鼠类并不感兴趣,甚至说是到了厌恶的地步。而对于怪异的它来说,眼前这方河塘内的鲜鱼,比之那毛茸茸的老鼠更有致命的吸引力。但笨拙如它,每次不是用力过猛,除了会大头朝下,四肢无力地在半空中乱划拉,而后伴随着“噗通”一声的炸响,一头栽进河塘内,来个透心凉的冷水澡,外加呛得猛咳外,似乎连片鱼鳞都没捞到过。 然后,经过了数次与池水的殊死搏斗后,拖着一身还在不断地往下躺水的,湿漉漉的皮毛,四脚前后一摊,倒卧在芳草茵茵的草地上,一脸的生无可恋—— 于是乎,在有了无数次的血淋淋地惨痛教训后,它愤然将目标转回到了,相对安全的陆地上—— 每当它用着前爪来回刨地,挖出的自然不会是老鼠,而是一个个块状物。 当然作为一个全然的旁观者,他也认得那个红红的东西是什么? 那是一种被南方的汉人,称之为“红薯”的东西。特别是在饥荒之年,生活于北地的汉人,也会不死心地去他们辽阔的草原上刨挖。虽然,他们自己也知道,他们北方的契丹草原上,根本就不会生出这东西。 见着眼前的白狐,用着那双特有的胖乎乎的小短腿,小心翼翼的捧着,吃地嘎嘣嘎嘣响,浑然忘我时,他迷惑了,难不成这被汉人们称之为“红薯”的东西,才是狐狸界的新宠?!它们的最爱?! 怪事还不仅如此,再比如:这只奇怪的白狐,它还会发疯地自残!如今,细细地扳指算来,两天内它撞过四次树,两次石头,外加跳过n次的河塘—— 要不是,如今自己饿得发慌,他也不会瞄上这只似乎快要成精了的“疯狂的怪狐狸”。 又一阵冷意袭来,引得他一阵眩晕,哆嗦着团紧了身子。 明明是一阵阵的发着冷,身子却是越来越烫了—— 只要有了吃的,填饱了肚子,特别是再加上北极白狐那一身厚厚的雪白皮毛,他相信自己一定能挨过去的—— 第五章 庆生 二三月间,在南方的大宋国,早已是春花烂漫的时节。但,对于燕云十六州之地及以北的契丹国来说,依然犹如隆冬时日,凌冽的北风如刀削斧凿般,经久不息,刮得人脸蛋生疼。今年,依旧毫无例外,天气还像往年一样的寒冷,确切的说,相比与往年,今年更是要冷上几分。 上京城外的牧场上,依旧孤零零地,矗立着几个牛皮大帐。原本肥沃的牧草,也抵不住这几个月来的寒风侵袭,瑟瑟寒风中只见草屑飞舞,一望无际的草原,也早在寒冬中,变得枯黄一片。不远处的上京城,也如同这城外的牧场一样,一如以往的平静,无甚变化—— “红伊姐姐,红伊姐姐,你快来,看这株古怪的荷花,好像有小花苞了——” 后花园内,一个头梳双环髻,全身都裹着雪色裘皮,白糯糯的,五六岁小女孩,拉着一个七八岁的紫衫女孩,在一个式样老旧的古朴荷缸面前,一脸甜笑的指着,荷缸内的这株葱绿异常的反季荷花,高兴地又蹦又跳。 府内虽说栽有奇花异草,亭台楼阁,假山池沼,循行往返,登降上下,有廊、榭、、台,门窗雕刻花墙图案,无一雷同,犹如江南之地,精雅为北地之冠。却也是花开随季,树长随时。 因此,在这北地初春的料峭日里,除了一年四季常青的松柏,就连园里的几丛翠竹也还蔫黄着,遍寻不到破土而出的嫩笋尖儿的当口,往年一年四季都安静如常,终年连个嫩牙都非常不给脸的,半寸也不冒的荷花,今年却反常的厉害,不到盛夏,就长得葱郁异常。 这一反常的情况,喜得园内的几个好奇的小娃儿们,欣喜欢脱,围着荷缸叽叽喳喳,闹个不停—— “红伊姐姐,红伊姐姐,你说是不是它也知道,今天老祖宗要来我们府上,所以特别开心啊?!” 白衣裘皮的雪儿,此刻正扒拉着双手,往着前面的荷缸探出大半的身子。咋咋呼呼的同时,还不忘拿着胖乎乎的手指,指着缸内的荷花,咯咯笑个不停。要不是一旁,那紫裘服的清丽少女,正怒力地扯着她的衣服,说不定此时,这小妮子,早就窜下荷缸,与那荷花来个亲密接触了。 “哎呦,我的小祖宗,你到是悠着点,要是掉进去了,奴婢还不得被三少奶奶扒掉层皮啊!” 两个小女孩的身后,是一个十七八岁的绿衣少女。 此刻,少女满脸地紧张,忧心地紧紧拽着,身前两个小女孩的衣衫,不敢有任何的怠慢,就连大气都不敢喘。但,当她在触及到眼前荷缸内的景致时,也禁不住笑容爬上了脸,欣喜的紧。 只见,眼前一米来深的荷缸内,五六片肥厚的墨绿色荷叶,高低错落地向空中伸展着宽大的叶片。 一阵寒风袭来,叶片仿似并未感到丝毫的冷意,反而伸展地更为张狂,随着风儿轻轻摇曳。同时,有那沁人心脾的阵阵花香,也随着这带着寒意的微风,悠悠荡荡地飘荡开来。那香味,初闻似“久坐不知香在室,推窗时有蝶飞来”的兰花般,幽香。续而,提鼻轻嗅,却又是回到了夏荷特有的清馨。 原来,打眼细瞧,在那丛密实的枝叶中,一朵散发着幽幽蓝光的细小花骨朵,正在成人手指粗细的嫩绿长茎支撑下,从巨大的墨绿荷叶中傲然而出,贪恋地吸收着,清晨难得的阳光。 春日里连日的阴雨,弄得到处处阴寒潮湿。 于是乎,平日里常见的晨阳,在这时也显得难得的珍贵。 “哈哈哈哈,二嫂,雪儿,这小丫头还真是越长越水灵了!瞧她那份活泼激灵劲儿,都快要把身后服侍的丫头,吓哭了——” 花园内的石桌旁,一个红衣锦服,模样俊俏的少妇,看着荷缸旁热闹的紧,打趣地拉了拉,旁坐年龄相仿的美妇,笑声朗朗。 “哎,雪儿你给我消停些!不然,看我等下回房,怎么收拾你——” 那被扯了扯衣衫的美妇,见着眼前女儿,明显有些玩脱了的模样。美目一瞪,对着前方那团雪白的身影,对着远处的女儿扯着嗓子,朗声道。 见着女儿全然不怕知己那充满了威胁的言语,只是调皮的对着自己回了个鬼脸,在把自己身旁贵妇乐得咯咯直笑的同时,无奈地蹙起秀眉,叹了口气续道:“也不知这丫头粗野的性子像谁?!一刻都不知道消停!还是啊,大嫂家的红伊养得好,斯文得体,那才是个女孩儿家,该有的样子!” “妹妹,你这么说就不对了!要我说呀,像雪儿这不拘的性子,才像我草原的豪迈女子!我家的红伊啊,多少少了点草原女子的味道!比起这北国,倒更像是那柔弱的南方女孩儿——” 自从到了这后院,便一直不忘摆弄着,手中盆栽的紫衣美妇。此时,见自己的两个弟媳,正谈论着自家的闺女,终于放下了手中的剪子,目光慈爱的望了眼,不远处自家的女儿,笑意盈盈地接口道。 这一方,几个贵妇谈论的热闹。那边厢,却见有些圆滚滚的雪儿,突然从地上抓起一把细雪,扬起胖嘟嘟的小手,就向着身旁,细瞧着荷缸中的女孩儿,毫不犹豫地扬了过去! 见那紫衣裘皮的清丽少女,被自己手中的白雪扬地满头满脸,又开心地拍着手咯咯直笑—— “雪儿,你这死丫头,又给我出幺蛾子是不是?!要是把你敢在欺负你红伊姐姐,看我怎么收拾你!“美妇猛然娇嗔而起,扬起纤纤玉指,怒而指着自己的幼女,虽说是怒而喝骂,却也显出风情万千。 “三婶婶,不碍事的,雪儿就和我闹着玩呢!” 红伊见着远处的美妇,似乎动了怒,立马露出满脸地甜笑,替依偎在自己身侧,害怕的扯着自己袖子的小女孩儿解围开脱道。同时,乖巧的任由身后的那绿衣丫鬟,帮自己整理着衣衫。 “妹妹,没事,没事!小孩子嘛,活泼本就是本性,随她们闹去,你在这,跟她们置什么气——” 紫衣美妇依旧一脸的气定神闲,还抬手拉下身边愤然而起的弟妹,一边软语宽慰着。 ”你们啊闹归闹,等下老祖宗过来了,可是要给她老人家拜寿的哦——” “嗯,知道了,娘——” “雪儿也知道了,大伯母!雪儿保证,不胡闹了——” 这是上京城内的北府宰相府——萧浞卜的府邸。而,他不仅是契丹当朝的宰相,同时也是当今皇太后——萧菩萨哥的亲弟。今天,萧家府邸,显得特别的热闹。只因,今年辽皇忙着春捺钵,上京城皇宫内独自一人的皇太后,决定来这宰相府,热闹热闹,顺带过了自己的生辰。 相府内的老少男家主们,大多随着辽皇一起去了春捺钵,这时间府邸上下的一切事物,也就自然地由着府门内的一众女眷的指挥解决。 也因着太后老人家要来相府,这几天府内的奴仆们,可谓忙地手脚翻飞,一刻都不敢懈怠。 眼见着一切都准备妥当,各房各院的大丫鬟们,还是放心不下地领着各自手下的人手,做着最后的检查。就怕有哪处做得不妥贴,丢了相府的脸面事小,到时要是惹得皇太后她老人家不顺心,就是大事了。 也因此,今天早上一大早,后院内宅的一众人等全都将自己早早收拾妥当。府内所有的家丁护院,也都被遣去了前院,就等着老管家多吉,到时通报,众人好在皇太后的凤驾亲临前,全都赶去往前院接驾。 第六章 噩梦 早上一大早,后院内宅的一众人等全都早早地将自己收拾妥当。府内所有的家丁护院,也都被遣去了前院,他们今天一天的首要大事就是等待,等着宫里的来人。 老管家多吉,更是在今天起了个大早,带着手下的几个仆役,早早地侯在了巷口,就为了能在看到皇太后的凤驾后,能在第一时间拔腿赶回府邸,通知府中众人做好接驾的准备。 眼瞅着,空中的那轮金乌越走越高,说好的时辰也早已过了许久,却迟迟未见有动静传来。院内的孩童依旧嬉闹个不停,石桌旁的几个贵妇人,早已频频地往外引颈张望—— “怎么还不来,难不成是路上出了什么叉子?!”红衣锦服的少妇,轻哄着怀中的幼儿,忍不住低声咕哝道。 “呸、呸、呸!哪个不长眼的,敢冲撞皇太后她老人家的凤仪?!难道真不要命了?我看那,估计是宫中什么事,给临时耽搁了才是!” “是,是,是,瞧我嘴笨的,还真是该打!哈哈哈哈哈——” “你呀,都是个当娘的人了,说话也没个轻重!” 就在众人的调笑声中,终于“蹬!蹬!蹬!蹬!”一阵仓惶急促的脚步声,夹杂着隆隆地马蹄声,喧闹声,由远及近裹挟着嘈杂声,杂乱的传来。 “看来,是皇太后她老人家的凤驾终于到了!” “是了,是了,但——” “哎呀,大嫂,你还在那‘但’什么呀,我们也该快快出迎才是,否则就真真要耽误事了!” “大,大,大少奶奶,快,快,带,带着——” 就在众人你推我拉的当口,一个老迈的身形,突然出现在了后花园入口处的月亮门下。只见,他靠着那灰色的弧形门橼,大张着嘴,大口地喘着粗气,原本梳理整齐的一头银发,此时也散乱不堪。而此人不是别人,正是老管家多吉。 “怎么了?多吉,看把你急得!是皇太后凤驾已经到巷口了吗?” 紫衣美妇,一见着老管家多吉的身影出现,不觉心头忽然一热,满脸堆笑,低头理着身上的衣衫的同时,也不忘招呼起身旁的一众家人,匆匆地就直接迈步往前走来。 “不,不,快,快走——” 多吉一手捂着胸口,口中艰难的一字一字的往外蹦着,仿佛每说一个字,都是在忍受着极大的痛苦。眼见着越来越近的众人,心中更为焦急,额头上豆大的汗珠,顺着苍白而又布满了皱纹的脸颊,不断的滴答而下。 “多吉,怎么了?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直到走至近前,紫衣美妇似乎才发现了,老管家的神情与往日不同。 旁侧的大丫鬟,很有眼色的快步赶至主子身前,刚想要伸手扶住老管家摇晃的身体,却不料,那老管家多吉不仅毫不领情,反而还用力猛推了一把,嘶声力竭地嘶吼道:“快,快,走啊——” 话音未落,只听得“噗!”的一声,箭矢穿透皮肉的声音响起,铁黑色的箭头,伴着滴答的血珠从多吉的胸口而出。 “啊——” 大丫鬟双目圆睁,脸上粘糊着飞溅而出的暗红色血液,“咚!”的一声,无力地瘫软在地。 “走啊——” 在院内一众人惊恐地呆滞眼神中,多吉拼着最后一口气,大睁着血红的双眼,顾不上,身体上传来的阵阵钻心的疼痛,紧咬着牙冠,转过枯瘦的身体,张开双臂,大吼着死命往着月亮门外扑去。 他只希望,凭着自已的这最后一口气,能为主子赢取时间,哪怕是一瞬也好。至少,这样,主子就多了一丝逃出升天的机会。 “找死——” 粗鲁的爆喝,伴着一阵寒光闪过,多吉满头银丝的头颅,随着腔子内喷射而出的暗红色血雾,高高飞起。只是,那枯瘦的身体,依旧不依不饶地挺立在月亮门前,双臂也依旧是僵硬的大张着的。 “砰!”的一声,随着一只穿着军靴的大脚猛的一踹,那具早已没了脑袋的残破身体,在被高高地踢出,于空中划出一道长长的抛物线后,重重地,将那原先坐满了贵妇的石桌,轰隆一声撞翻在地。 “啊——” “呜呜呜——” 尖叫声、哭闹声顿时充斥了整个后院—— “大胆狗贼——” 院内众人慌乱尖叫,乱成一团的同时,紫衣贵妇却是强压下心头的恐惧,第一个佯装镇定了下来,举起微微颤抖的白葱般的玉指,怒喝道。但“贼”字,还没来得及从红唇中吐出,只听得“噗!”的一声,一柄利刃毫不留情地,刺入了她的腰腹部。 随着那血红刀刃一次次地被刺入,是突入月亮门凶士疯狂的怒吼:“狗贼是吧?狗贼是吗?臭娘们,死到临头了还给老子装样子,臭娘们,臭娘们——” “杀人了,救命啊!救命啊——” 见着花园内往日里,总是一贯高高在上,高贵秀雅的贵妇、贵女们,甚至还有那些被漂亮的婢女抱着的幼小的稚子,因着自己的杰作,高声啼哭、尖叫,忙乱逃命的狼狈模样,一身黑色皮甲,手握长柄钢刀的黑胡子,就觉得心情异常的愉悦。 与此同时,一阵阵杂乱的脚步声,伴随着沉重的铠甲摩擦声,由月亮门内鱼贯而入,那是一群数十个穿着黑色皮甲的军士。手中,原本闪着寒光的森森刀剑,此刻也早就被暗红色的血液所侵染。 血珠,顺着利刃,滴滴答答地往下滴淌,在青灰色的青石板上,滴溅起朵朵盛开的殷红”血梅”。 “给我杀——“ 说着,那黑胡子甲士故意顿了顿,大声狞笑着,执起手中的钢刀,续而又道:”一个不留——”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黑色的甲士宛若一只只突入羊群的恶狼,手起刀落,几乎并不需要费用多大的力气,就能将眼前所到之处杀的人头滚滚。而这满园的妇孺,似乎除了只会哭闹尖叫外,完全不知道反抗。 “哼,相府!就算往日里,你们趾高气扬,人模狗样的高高在上又怎么?到了这时,还不都只有伸长了脖子,挨老子砍的份儿!” 黑胡子舔了舔嘴唇上被溅上的腥甜血渍,长刀再次高高举起,嘴角扬起的是带着嗜血地残忍微笑。只见他毫不犹豫地,一脚踹开早已死去的贵妇尸体,猛地向贵妇怀中,紧紧护着的幼子砍去。 “哼嗯,想要从老子手下活命,做梦!” 在他看来,杀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妇孺,就在秋天的牧场上收割牧草一般,只要他黑甲所到之处,刀刃没入皮肉,就会掀起阵阵血浪,收割起一条条鲜活的性命,原来也是可以如此容易。 “不要,不要——” 荷缸前,前一刻,还满是笑脸的,白嫩嫩的,雪娃娃般调皮的小女娃,如今就像一只残破的破布娃娃,头袋耷拉着侧向一侧,俯卧在荷缸上。小女孩那双原本乌黑的大眼睛,此时正了无生气地大睁着,死死地瞅着眼前的紫衣女孩。暗红色的血液,顺着她那无力垂落的雪白小手,滴滴答答地滴落在荷缸内—— 随着血液的氤氲,鲜红的水色,映衬着墨绿色的荷叶,散发着幽幽蓝光的花骨朵,显得异常的鬼魅—— “不要,不要——” 天空阳光明媚,风柔柔地吹拂在脸上,河塘内波光粼粼,河塘边是柔和的绿草茵茵的芳草地。草地上,北极白狐看着,佝偻着身子躺倒在地,满脸汗珠,紧闭双目,一脸痛苦的紫衣少年不停地颤抖,乌溜溜的大眼中写满了担忧。 “看来,是做噩梦了吧!” 在哀叹口气后,一身狐狸样的厉晨曦,叼着半片葫芦瓢,再次匆匆跑到河塘边,咬紧牙关,吃力地挽起小半瓢水,撅着胖胖的狐狸屁股,倒退着,拉着水瓢,向不远处那紫衣少年,四蹄并用的扒拉而去。 “原来这丁点儿水,还能重成这副样子啊!看来这水,也该减肥了——” 小狐狸厉晨曦松开了早已发酸的嘴巴,在回身看到,身后那依旧一脸痛苦的紫衣少年后,不禁咧咧牙,又“啊呜”一声,咬住了刚刚脱落的水瓢—— “呜唔,加油努力干那——” 就在大半天前,地上如同烂泥般的那个家伙,还模样凶狠,准备把自己给生吞活剥了—— 若不是,自己当年在医大还选修了中医学,若不是自己给他从山林中,费力的找来了适用的草药,处理了伤口,还这样24小时体贴入微地“照顾”着他,只怕原先那个凶神恶煞的家伙,此时早就“凉透了”! “照这么说,自己这算不算是:‘以德报怨’?!”厉晨曦有个小毛病,那就是没事就喜欢说话,也就是属于后世“话唠少女”的种类。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做完这一单,是不是就可以变成人了呢?!” “嗯嗯——“ ”一定可以的!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看着地上这个不省人事的紫衣家伙,厉晨曦就觉得这话有道理—— 第七章 戒严 “啊——” 一声凄厉的叫声划破长空,惊起了一林的飞鸟。 “死狐狸,看我不揍死你?!”十来岁,这个斗鸡撵狗,鸡嫌,狗不爱的尴尬年纪里,一身紫衣的少年,在这个无半点人烟的林子里,干起了撵狐狸的勾当。 只不过,那身姿却是“销魂的古怪”。换句话说——要多别扭就有多别扭。谁让现在的他,还瘸着一条腿呢? 前头,被撵得四处乱窜的小白狐,仿是逗弄腻了般,轻轻一跃,跳上一处高地,四爪并用着,咬牙爬上了一块布满青苔的岩石。虽然说,四肢不协,爬得极度的狼狈。但,看着下面眼巴巴对着自己,又叫又跳地紫衣少年,它还是觉得,自己刚刚的丑态,并不是个事—— “死狐狸,有本事你给我下来——” “切——有本事,你到是上来啊!” 岩石上的小狐狸厉晨曦,觉得如果此时的自己能说话,一定会对底下焦躁的少年如此这般的嗤之以鼻。可,此刻除了将乌溜溜的大眼睛,眯缝成了一条线,鄙夷地睨看着下面的这个少年之外,只能威胁性地呲出自己的一口白牙—— 这是今天以来,第n次的“人狐”对决。但,似乎每一次都是以厉晨曦,狼狈地爬上,脚下的这块巨岩而终结。 话说,这事的起因,源自于24小时的全天候看护事件。 犹记得,那时的厉晨曦正准备给双眼紧闭的他,弄上一些清水润润唇。可就在自己,将那张胖嘟嘟、萌翻了地狐狸脸,毫无戒备地凑上去时,一直昏睡中的他,猛然睁开了那双黑漆漆的凤眼,与自己来了个眼对眼。 吓得她的狐狸小心脏,“咚咚咚”地乱跳也就罢了!哪知道接下来,也不知他又抽起了什么风,竟然一把死命地紧紧掐住自己,口中还边在那一个劲地叨叨着直叫唤:“雪儿,雪儿——” 厉晨曦她承认自己长的很白,但长的白,并不表示自己就该叫“雪儿”吧! 还有这激动归激动,手上也得有个轻重吧!看他手上这不要命的劲儿,她敢断定,这个叫雪儿的估计八成是灭了他全家吧! 这番,被紧紧得勒住了的厉晨曦,觉得此时的自己,整个狐狸脸都变紫了。眼见着,自己只有出气没有进气,就快要断气了—— “去你娘的,我看你是睡抽了吧!” 说时迟那时快,后面发生的一切,全都出自于一种叫本能地东西。只见,厉晨曦猛地举起肉嘟嘟的前爪,向着那张近在咫尺,激动的有些变形的清丽脸庞,狠狠地招呼了上去—— “死狐狸,有本事挠我,你就别每次孬种地爬上巨岩蹲着,你给我下来!” 岩石下眼见着,那个瘸腿的紫衣少年,正不顾自己的伤腿,迈出了往岩石攀爬的第一步。居高临下的厉晨曦,彻底暴怒了,怒吼着,一脸凶狠样的又往着岩石边猛踏了数步,引得岩边的土屑扑簌簌地往下落。 “挠你?姑奶奶就挠你了怎地?!小样儿,还不服气了是不是?!姑奶奶在这就告诉你了,挠你还是轻的,没狠咬上你一口,就是你祖坟上冒青烟了!有本事,你就瘸着腿也给我爬上来啊——” 那仿佛鄙夷天下的气势,有那么一瞬似乎真把那紫衣少年,给忽悠住了。只是,后面那不小心的滑腿;出口的怒吼声成了“汪汪汪”的小奶狗叫声;还有,那紫衣家伙脸上浮起的怪笑;又都是些什么鬼?! 于是乎,一进一退间,小白狐与少年间,总是微妙地维持着一个所谓的“安全距离”。原来说好的撵狐狸玩,仿佛在此刻也走了形—— “臭狐狸,你又对着我放屁,你是怕熏不死人是不是?看老子今天不扒了你的皮——” 金乌走了,玉兔跃上中天。玉轮当值了一夜,一路瞌睡,揉着惺忪的睡眼补眠去了。而那金灿灿圆滚滚的金乌,又如期回归原位—— 几天的时间里,一狐一人从相看两相厌的水火不容,到了现在,除了偶有类似与上面的不协调音符出现外,原则上来说,少年觉得,自己与小白狐,相处的勉强还能——过得去! 都说: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是门艺术!现在的厉晨曦觉得,“人与兽”的相处,也是一种艺术。当然,人指的自然是自己。兽嘛,当然是这林子里,除了自己之外,长的比较接近“人”这个外形的生物了。 几天里,饿了,是小白狐找来吃的填两人的肚子。虽然说,那个叫红薯的东西,不怎么能入口,但至少,在填饱肚子上,还很是得力的。 对于现在的一人一兽来说,谁能找到吃食,谁就是老大。虽然说出来,有些丢人!但就在找食这点上,少年不得不承认,小白狐比起自己来,确要强上许多。至少,它每次都能准确的找到,这种能果腹的块状物。 所以,就算是睡到半夜,它喜欢大咧咧的爬上自己的胸口,时常将自己压得噩梦连连,他也可以全当不知,咬牙忍了。谁让他现在是寄人,哦,不,是寄狐篱下呢? 但—— “死狐狸,你还敢对着我放屁试试?!” “唔——” “收起你那蠢萌样,告诉你,这招对爷不管用——” 少年捏着俊鼻,大口的喘着气。在,再次深吸了口气后,还是没能忍住,干呕阵阵。 “你自己闻闻,就你那臭屁,比砒霜还要厉害上几分,那可是能活活熏死一池鱼的!看,看,就刚刚那一下,又有好几条被臭翻了,都翻着白肚子飘起来了——” 就在小白狐媲美毒气弹的臭屁攻势下,池塘内的几只青蛙,哇哇叫着,连蹦带跳的,跑进了一旁的草丛中,仿似也在抗议的大叫着:“臭死了!臭死了——” 当时间轴停在公元1018这个点上,那时的世界据说,在黑夜降临的时候,都还是漆黑一片。在日后发达的西方,基本还处于牧羊阶段。而这个时候的欧洲,也正是蛮族将古典文明彻底摧毁,最黑暗的中世纪时代。封建制度的顽固,守旧,愚昧在这个时代表现得淋漓尽致。严格来讲,当时的欧洲还不存在大城市,整块大陆几近一片荒芜。而日后,将成为欧洲第二大城市的花都——巴黎,那时的人口也只有近10万左右。 但,这时的东方却有着这么一个国度,那里有着一个一百多万人口的大城市。城市里有着宽阔整齐的街道,繁忙的商铺,不以风雨寒暑,白昼通夜。就算是在黑夜降临时,也依旧灯火辉煌。而这个都城不是别处,正是大宋帝国的都城——东京汴梁。 汴梁由皇城、内城、外城组成。皇城宣德楼一直往南,长约307米的街道,名为御街,是当朝皇帝——赵官家的专属通道。每逢皇帝有大事出宫时,被戒严使用。而在平时,则作为菜市,任百姓自由往来。 御街的两旁遍植桃、李、梨、杏之类的果树。每逢春天,花树上遍开缤纷花朵。就连着那御街的御沟水道内,也植满了荷、莲之属。每当春夏之季,花开遍地,闻之芳香扑鼻,沁人心脾;望之花颜美色,艳美如绣。 只是,今天的都城似乎有些不同寻常。特别越是近御街,气氛越是紧张得诡异。甚至,就连空气中,都弥漫着浓浓的肃杀气—— “今天也没听说,官家要出宫啊?怎么看这动静,倒是给戒严上了?!”提着菜篮,准备来御街买菜的张家大嫂,见着紧张地在御街周围,大队来回走动,全副甲胄的士兵,困惑地直皱眉。 当然,感到迷惑不解的,可不止这位准备前来买菜的大婶。只不过,居住在东京汴梁城这方土地上的人,不管是上至高官勋贵,还是下至市井骄民,无不都是那见颜见色的主儿:热闹要看,而保命,则远比是非更为重要! 因此,作为大宋朝的顺民们,还没等那些个当兵的丘八,上来对自己又拉、又推、又拽地动粗,这会儿他们都已早早地,躲离了眼前的是非地。有那好奇的,时不时从临街的半掩窗户,往外观瞧。 只见,没多大一会儿,一顶软轿悄悄地停在了一个隐蔽的巷口。只是,轿内之人,并没有出轿门的意思。在轿子停稳后,也就几个喘息的瞬间,就有那全身光明铠的兵员,疾步躬身来到在轿门前,静静侍立。光看来人的那身铠甲,便能窥知,此人绝对是有官职在身的武官。 “事情办得怎么样了?”许是听到了动静,有那声音隔着轿门,瓮声瓮气的传来。 “请转告大人,消息已经全面封锁。汴梁城的各处城门,也已经戒严完毕。犯事的贼人,休想逃不出这汴梁城一步。”武官侍立在侧,恭顺地回道。 “哼,最好如你所说。否则,你该知道你的下场——” “是,下官必不会辜负大人所望,请大人放心——” “哼嗯,知道就好。我们走——” 听着轿内不带任何温度的阴冷声音,悠悠传入耳内,武官只觉得遍体生寒。“咚!”的一声响,双膝生生触地,躯体下拜。直至那顶软轿,走出许久,也尚未直起身—— 第八章 走水 公元1017年,是辽开泰六年,这一年,辽驸马萧托云削同平章事,以公主杀无罪婢,托云不能齐家也,公主降为县主。 公元1017年,是宋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让德文明武定章圣元孝皇帝,天禧元年。这一年,上命宰相王旦,为兖州太极观奉上册宝使。王旦以疾求罢相,上又加王旦为太尉兼侍中,五天一次前往起居院,到中书省,遇到军国大事,不限时前往参决,仍领玉清昭应宫使。 这一年,真宗的第六子寿春郡王,加官中书令。并,也是在在这一年,郡王在皇帝的受益下,正式跪拜了王旦,至此王旦位至太保。 这一年,一脸老好人样的右谏议大夫乐黄目,仍然权知东京汴梁开封府。 而在就在这一年,入秋的时节却成了一个多事之秋。 眼看着那顶软轿越走越远,直至变成了前方道路尽头的小黑点。闵成九才支撑着,依旧有些颤抖的身体,缓缓站了起来。 东京汴梁城,作为帝都,城中骄民一向生活考究。身为“吃、穿、住、行”四大要素之一的“住”,也是颇为讲究。或庭院深深,或小楼耸立,多窗明几净。 有钱人家更有讲究,喜欢于楼前种树栽花。其中,尤以栽种各色牡丹为喜。每当花开时节,近乎于栏槛间,登楼赏玩—— 但,就像所有的大城市都会有的通病,这里也不能免俗——人多地少的困境,也时时刻刻困扰着汴梁城中的众人。于是乎,汴梁城内民居屋宇高森,接栋连檐,寸尺无空,巷陌拥塞,街道狭小,不堪其行。 也因此,作为人口、民居、商铺密集大城市的东京汴梁城,火灾成了一个大隐患。 当然,朝堂上的那些官员能吏们,针对此,也制定了严密的防护机制。比如:每坊巷三百余步,会设置一所军巡捕屋,以兵卒三五人为一铺。遇夜,巡警地方盗贼、烟火收领公事。同时,又于高处设置砖砌望火楼,派专人执事与上,一旦发现有哪处起火的,马上驰报。由军厢主、马步军、殿前三衙、开封府各领军汲水扑灭。 此时,作为马步军副都钤辖的闵成九,转身见着身后,布满军兵的御街;瞅着,零星几处,依旧在冒着黑烟的宅邸;嗅着,空气中的焦糊味,眉头不禁越蹙越紧。 自从太祖爷杯酒释兵权后,大宋一直实行的是重文轻武的策略。也因此,身为武官的闵成九,早有了在文官面前低头,被牵制的觉悟。只是,没想到,今天凌晨的这几处走水,还是把一直龟缩认命的自己,给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特别是,千挑万选,还选在了这么一个尴尬地节骨眼上—— 身为工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的王旦素来体弱多病,经年以来一直病情反复。今年刚入秋,病势更是来势凶猛,就在几天前,一朝重臣的王旦不幸病卒于家中,时年六十一。 据说,真宗帝知王旦卒,遽临哭之,废朝三日,诏令京城内十日不举乐。又优诏王旦赠其为太师、尚书令、魏国公,谥文正。 而今天,就是魏国公王文正出殡的大日子。凭着这几天王府门前人来人往,官车塞道的景象,不难想象今天的各色人等将会更多。更何况,这王宅就在御街的几个巷口外,对于负责汴梁城日常治安的各方而言,压在肩头的包覆,无疑又沉上了几分—— 不得不说,眼前的御街在规划之初就被设置的很宽敞。中间为御道,两边挖有河沟,河沟内种满了荷花,两岸种桃、李、梨、杏,河沟两岸有黑漆叉子为界,在两条河沟以外的东西两侧都是御廊,角楼对称而立,楼阁殿铺鳞次栉比,是平民活动的区域,允许老百姓临街开店铺,买卖于其间,热闹非凡。从宣德门到朱雀门里的州桥(汴河桥)之北的一段御街,实际上更像是宫廷前南北向的广场,它不仅,扩大了宫城前的视野,以显示宫城的高大雄伟。而且,中央官署,也多布设在这段御街的两侧。 今天凌晨,位于御廊的几处民宅、商铺却偏偏挑在这么个节骨眼上,如同商量好般同时走了水!如果,这火一旦烧到—— 想到这,闵成九又忍不住打了个激灵,摇头甩去脑中所想,大步朝着自己的部署大步走去—— 远远地,便能见着一群身着暗黑色铠甲的兵丁间,有一抹火红色特别地扎人眼球。而当这一抹亮色映射在闵成九眼中,更是让他不悦地眯起了双眼。原本就黝黑的脸颊,也在变了数变后,又黑上了几分。 “娘的,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那是一个朱衣朱裳,白花罗方心曲领,束大带,脚穿黑色皮履的中年男子,此刻正悠闲地站与原地,背着双手,一脸似笑非笑地,看着缓步走来的自己。 见着来人的打扮,再拿眼瞟过,不远处那早已停妥于一旁的官轿,闵成九就算没见过真人,此时用脚趾头想,也能猜出个大概。前方这个满脸透着算计的“货”,应该就是当今权知开封府的右谏议大夫——乐黄目了。 哼嗯,想来,主管开封的他也听到了风声,开始坐不住了—— 早前,有参与救火的属下来报:据望火楼的兵丁反映,凌晨的这几处着火点,差不多都是在丑时起的火。而且,无一例外,火势凶猛。等潜火队听得号令前往扑救时,火舌早已燎起大片屋瓦。 很明显,走水的每一处都是用了火油。不然,等快速响应的潜火队,赶到走水处,火势不可能如此猛烈! 另外,光同时起火这一点,就能说明:这定是有人故意为之。而且很明显,纵火的还不止一人。 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么一场走水,就惊动了上面的那位上官?!且,撇开那一层不谈,单单眼前的乐黄目,也让他错愕了良久,就算这汴梁城出了案子,也该是开封府的推官来才对吧?他一个权知开封府过来,又是几个意思—— 难道说,这一切反常,仅仅是因为今天是王旦的出殡日? 还是说—— 此时的闵成九,脑中乱糟糟的。觉得自己的平静安稳,混吃等死的好日子,就将要完结在这场走水中了。隔着眼前的景象,他就像嗅出了透过焦糊的表象,飘散出的那一缕缕阴腐气息,充斥着阴谋的意味,向着他劈头盖脸地席卷而来。 如果找不出真凶—— 不行,就算要死也不能是他死! 如同,他方才向着轿内那位上官特使保证的一样—— 他还不想死,也不能死!家中还有着娇妻美妾在等着他,老父、老母也还等着自己用下半辈子用心赡养—— “可恶啊——” 心中一旦有了计较,闵成九的脸色才又慢慢缓和了下来。紧握的拳头,也在向着乐黄目屈手行礼时,适合松了开来。 只是,看着眼前似笑非笑地乐黄目,闵成九就觉得浑身不自在—— 此时的闵成九知道,他正在被人算计着。可是,他不知道的是,这所有的一切,还只不过是,才掀起了帷幕的一角—— 第九章 掳劫 “唔唔——” 捂着头疼欲裂的脑袋,一身月牙白素衣长袍的少年,双眼费力的张开又合上,紧闭上几秒后,再次疲累地睁开。在如此这般,来回了数次,少年才终于勉强适应了眼前的光线。 只见,这是一个隐隐散发着,各种腐败恶臭的洞穴。条石垒成的粗糙岩壁上,插着一支晦暗不明的火把。随着火星子,“噗!”的一声爆响,橘红色的火焰,在突突地往上猛窜了几下后,又往下暗了数暗。 大约一人高的圆弧形洞顶上,不时有水珠,滴答滴答地顺着粗糙的岩壁,往下滴落。慢慢地,水滴在下方,形成了一洼小水洼,在昏暗的火光下,隐隐反着光。 少年想要试着挪动下,已略略发僵的身子。却发现除了身上的玉佩,因着移动互相撞击,而发出叮当脆响外,自己所做全是徒劳。不仅手脚动弹不得,还酸麻的厉害。他并不意外的发现,不但自己的双手,就连双脚都被人从背后捆了个结实。敢情,自己现在的状况,倒是和端午节里那应景的粽子,有了几分异曲同工之妙! 少年摇着还有些发懵的脑袋,来不及苦笑,思绪又立马回到了早些时候—— 先前,自己一身素衣代表着皇家恩恤,现身在太保王旦的送葬礼上—— 许是上苍也在哀叹大宋朝堂,失去了这么一位肱骨重臣,原来晴好的天气,说变就变。不多时,就有零星的小雨,淅沥而下。而,在抬棺出城的紧要关口,雨势更是不管不顾地,由小转大。没等多久,原本淅沥的小雨,转瞬成了大雨滂沱。而他,也在贴身内侍的侍卫下,匆匆一头钻进了自己的软轿。 路过御街时,掀起一旁的轿帘,还能看到,雨天本该清冷的街头,站满了全勤戒备的兵卒。听身边的内侍说,那是今天凌晨时分,御街一侧的民宅走了水,经初步勘探,似乎还是有目的的故意为之。见着御街上的紧张气氛,还有不少胆大好奇的百姓,或打着伞、或披着蓑衣好奇的在一旁张目观望。 但,随着扶灵啼哭声,纸钱洒落,沾湿在地,更多人的目光又转到了这一方。也有那,早就矗立在街头的百姓,随着棺椁的一路行来。 一路而来,路人神情肃穆,静静地呆立长街两侧,目送着王旦的棺椁缓行而过。满溢的悲伤,也顺着这滴答顺落的雨水蔓延—— “哎——”地轻叹一声,轿内的赵受益,似乎再次被浓重的哀伤所侵染,垂下轿帘,忧闷的闭目而坐。 突然,“当当当当”一阵阵急促的金锣声,伴着“走水了,走水了——”的惊叫声四处响起,数座方位不同的坊间,顿时升起了漫天红焰,映红了灰沉沉的上空,与这弥天大雨形成了诡异的对比。 听到动静,御街上的兵卒,不敢有丝毫地怠慢,分成数队,向着各自负责的失火处,匆忙奔去。 “杀人啦,杀人啦——”岂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兵卒纷赴火场之时,另一头,又在此刻,出了叉子。 只见,几个浑身是血的汉子,凄厉的叫喊着,没头没脑地,往着这方,还在错愕着的人堆处,一头撞来。 身后提着大刀的数位黑衣人,见着人群,非但没有惊吓着四处隐去,反而更加的肆无忌惮。提着手中染血的刀刃,犹如饿狼扑羊般,大睁着嗜血的双眼,冲着惊慌的人群,就是一通不管不顾地肆意砍杀。群黑衣人所到之处,顿时掀起一道道滚滚血浪。 原本有序的街道,在这一刻彻底乱了起来—— 哭喊声、讨饶声、咒骂声混成了一堆。人群骚动着,闯入了送葬的队伍。排列有序的轿辇,瞬时被慌乱的人群冲的七零八落。而送葬的各府亲兵、家院们,此时为了护住自家的主人,也顾不得许多,有上前拼杀的,也有护着主人乘上的轿辇,准备护着一路往旁边的街巷、岔道,避走而去的。 可,还没等他们走上几步,紧接着又有众多的黑衣人,从隐身的屋顶、商铺内窜身而出,加入混战。他们的出现,似乎只是为了能引起更大的骚乱,但凡见着人,无不抬手就砍,分毫不顾。 这一方,带领手下兵卒,慌忙赶去救火的闵成九,发现情况不妙,正准备带兵后撤时,却又被另一波黑衣人,给截住了去路—— “叮叮当当”兵刃相接的金属碰撞声中,赵受益在亲卫的护送下,刚刚转至一僻静处,还没来得及喘上一口气,便觉一股香甜的气息传来,片刻便已充斥在软轿内。 然后—— 然后,他强睁开双眼,便是到了眼前的这处所在—— “有人吗?”这句问话刚想出口,便被赵受益生生咽了回去。乘着此时没人,能逃出升天,才是要务。费力的转过身,想要寻找,借助着洞内的东西,松开身上的束缚。但,身后那一方景物映入眼中时,赵受益的心,顿时凉了半截。 眼前是一条冗长的甬道,凹凸不平的条石岩壁上,每隔数米,便会一簇橘红色的光亮。不出意外,那会是另一个火把。忽明忽暗的火光中,冗长的甬道被照耀的诡异幽深,仿佛永无止境地,一直向着前方延伸。目测也不知这甬道,到底有多长? 赵受益只知道,除了令人作呕的臭味,和昏暗带来的窒息感外,可以说,这里除了潺潺地流水声之外,唯一的声响,只有风偶尔吹过甬道,带来的沙沙声。 依着这般的寂静,不难察觉出这处所在应甚为荒僻。可是此刻,即便是搜遍了脑中所有,他也没能觉察出,自己到底身在何处? 如果说,这是在山中,能有如此长的甬道,山势必然不会小。可,放眼东京汴梁城,周围似乎并无任何高大的山脉。难道说,自己已经远远的离开东京汴梁城了?一想到这,赵受益只觉四肢冰冷,冷汗滢滢。 不,不会的! 从今早开始,东京汴梁城因着凌晨的那几场走水,早就已进入了戒严状态。不管掳劫了自己的人是何身份,想要于此刻偷出汴梁城,没那么容易! 雨依旧没遮没拦的下着,身着一身铠甲的闵成九早在小雨淅沥时,就已经全身湿透了。此刻,跪在冰冷的青石板上,雨随着铠甲的缝隙,脖领,依旧一个劲的往着里衣里钻着。虽然说,天气才刚入秋,但水汽,还是夹杂着丝丝的寒意,慢慢浸透进他的体内,冻得他瑟瑟发抖。 只是,对于现在的他来说,身体上的寒意都比不得皇上的震怒来得可怕! 如果有的选,他情愿在刚刚的那场突围中,就死于黑衣人的乱刀之下—— 寿春郡王,也就是真宗皇帝的第六子——赵受益,在这场混乱中不见了!当他一身血淋淋的赶赴出事点时,他看到的只有空无一人的软轿,和倒了一地的宫人、内侍。 为此,皇帝已经在盛怒之下,斩杀了郡王数位内侍、宫人。而“失职”这一罪责,也如屎盆子般,牢牢扣在了,他这个“号称”,当天在外官阶最高的武官身上。 他只不过,是个马步军的都钤辖而已,还是加了个“副”字的。平时里的他,也就是领着“潜火队”,负责救个火而已。现在人没了,怪他咯? 再说了,在这汴梁城一块板砖,都能拍死十个四品大员的金贵地头,他怎么就成了“失职的首犯”了?他这是招谁惹谁了?! 第十章 时间不多了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花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牡丹开时繁花似锦,绚丽灿烂,花姿雍容华贵,让人为之倾倒。唐时人喜牡丹,“谪仙人”李白喜牡丹,写下了清平调词。而作为生于这惶惶人世的宋人,同样对这富贵祥和,而又吉祥富贵的“洛阳花”,喜之爱之。 特别是那“姚黄三月开洛阳,曾观一尺春风面”的“花王”姚黄,尤受人追捧。盖因此花,花色艳黄,花朵硕大盈盈一尺,且花香异常,在大内禁中被誉为“一尺黄”。 初秋时节,虽已不是花令之时,但那朱红色的廊柱前,数丛已颇有些年头的“一尺黄”,翠枝绿叶俏枝头,无花缀色,也依旧青葱喜人。 只是,在这空无一人的僻静一偶,突然间有那低低的话语声,从枝繁叶茂的深绿色花叶后,悠悠传来—— 原本空寂幽静的走廊上,此刻正俏身端立着一位,身罩浅色荷边短袖外衣,内着玫红色宽袖长袍、浅玫红白团长裙,手挽披帛,神色晦暗不明的艳装妇人。 虽说,葱郁花丛遮去了妇人泰半的身形,但那玫红的袍角,还是似那争艳的花朵般,在身前的这一众绿意中,傲然峥嵘。 “回禀娘娘,按着娘娘的吩咐,所有的事情,老奴都已安排妥当。想来此时,那‘该死之人’,也尽数,向着阎老那报到去了。” 妇人身旁,一身着青灰色长袍,身形消瘦的男子,躬身轻声回复着,苍老的脸上,满是谄媚之色。当口中言及“该死之人”时,那布满皱纹,微微眯缝而起的眼角,都仿佛沾染上了口中的狠戾。 “哼嗯,事情顺意就好!“妇人对身前之人的回复,颇为满意地点了点头。但,转念间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只见她眉目轻转,又语带冷意的续道:”事情一旦办妥,收尾之事,你该知道怎么做!?“ “是,这个自然。还请娘娘放心,老奴乃晓事之人,毕竟这么多年,老奴也没算白白过活!什么事该用什么手段,老奴自有分寸。不然,娘娘你也不会把这攸关性命的事,交付于老奴了!” ”你既知晓这其中的厉害就好!否则,一旦出了纰漏,你、我——可——都不止死无葬身之地,那么简单!” 言及此,妇人原本艳丽无双的容颜上,满布狠厉之色,魅惑的眼眸凶光尽显,直直地盯视着,身前躬身回报的內侍。 “是,是,老奴万万不敢坏了,娘娘的大事。还请娘娘放心——” “哼嗯,若无事,便先退下吧!” “是,娘娘若无吩咐,老奴这就告退——” “慢着——”见着身前的内侍正转身待走,妇人似乎又想起了什么,在内侍耳边悄悄吩咐了数语。 稍后,只听那有些苍老的尖利嗓音低低地道:“老奴这就去办——” 言语恭顺的老者,在对着眼前的艳丽妇人,恭敬地躬了躬身后,便一个利落地转身,步履匆匆而去。只是,就在那转身的一瞬,老者原本恭顺谄媚的眼眸之中,似有那一丝异样的光芒一闪而逝。 见着远处那青灰色的消瘦身形,匆匆消失在走廊的尽头,廊中的艳丽妇人,这才重又收回了目光,迈着轻柔的步子,身态婀娜地缓步转身离去。也同样在这转身的瞬间,妇人艳丽的面容又恢复如常。脸上、眼中有着说不出的媚态,身上也早已没了方才,与那青灰色衣衫的内侍,交谈时的满身戾气。 这一处是观赏牡丹的钟美堂,由于不是花令时节,除了照顾园圃的宫人,会偶尔前来之外,早就没了以往在堂内赏花时的热闹景致。也因此,一旦涉及到某些阴私之事,此处不乏为一个隐秘的好去处。 沿着长长的走道,往前再转过数个回廊后,便隐约可见雕甍画栋,峻桷层榱的殿宇。明晃晃的琉璃瓦,朱栏彩槛在阳光下,闪着咄咄的耀目光彩。 一阵微风拂过树梢,带起沙沙的树叶声。院中的古柏老槐依旧青葱,时令的桂花香树依旧香气袭人,星罗棋布的亭台殿阁,纵横交错的花石子路,也依旧如往昔的清冷。放眼望去,偌大的花园在雅韵悠然的同时,也依旧古雅幽静着。可不管再凭般如何,少了人气,也就多少失了些灵性。 这是大宋的皇宫内院,只是近日来,后院花园廊台等却是越发冷清的紧。连着平日里,依稀穿梭于小径走廊的嫔妃们,也似乎失了踏青赏院的兴致,许久未闻人声,少人踏足。 延庆殿 紫金镂空的梵花龙纹香炉内,青烟袅袅,点点火光在星闪了几下后,终于燃尽了最后的一点香料,只留温软的余烬静躺其中。青灰的氤氲烟气,带着苏合香特有的浓郁香味,缓缓飘散满室。但即便是这样,却也掩盖不住,充斥着整个寝殿的浓重药味。偶有风过,窗外的光线,因树影变得忽明忽灭起来。几缕碎光透过雕花的窗棱投入室内,光影斑驳的斜落在明黄色的帷幔上。 龙形云纹的紫檀木雕卧榻上,宋真宗脸色惨白的闭目僵卧于上。年届五十的他,早已双鬓斑白。本就嬴瘦的儒雅脸庞,与数日前相比,似又憔悴消瘦了几分。 近日来,他原就龙体抱恙,加之因着王旦之死,悲痛异常免朝三日,数日来,他一直在延庆殿内静心修养。只是,今早突闻代表皇家,前往王家恩恤的寿春郡王,被掳失踪,顿时气结攻心,险险地喷出一口鲜血,在吓坏了身旁的一众人后,便人事不知地晕厥了过去。 从那刻算来,皇上昏厥也已有数个时辰了。龙塌边,真宗的贴身內侍王忠,手执拂尘,一脸焦急地看着眼前,雪眉霜须的太医院院正,在真宗的身上又小心地施下了一针。 可在静等片刻后,却不见真宗有任何转醒的迹象,心下的焦急担忧不免又多上一分,不由蹙着眉低声询问道:“傅太医,你不是说只要灸了这针,皇上就会马上醒来的吗?可为何,到了此时,也不见陛下有转醒的迹象?” “哎,王大伴,老夫何曾骗过你!?你看,陛下——” 眼见着,床榻上的真宗眼帘微微抖动,不多会儿就听得他启了启唇,声音含糊不清的低低唤了声:“水,水,朕要喝水——” 只单单这一句,就把愁眉深锁的王忠整个给高兴坏了,只见他三步两跨的来到桌前,端起桌上的茶盏,小心翼翼递喂到了,被半扶起的皇帝口中。 “咳咳咳,咳咳咳,朕,朕没事!你让她们都别候着了,早早散了吧!” “哎哎哎,老奴这就让她们都回去——” 王忠在高兴应声的同时,忙不迭地让同样静静伺候龙塌旁的小内侍,去给殿外的各家主子报个平安。 待那小内侍出门前,王忠的声音又再次急急地响起,道:“别忘了走趟刘后那儿,陛下让报声安!”这可是皇帝他老人家,刚刚特别嘱咐过的。 先前,皇帝不省人事的消息不胫而走。各宫的娘娘们为表忠心,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不管是被惦记着的,还是被冷落了许久的,都不忘屁颠屁颠地往这寝殿凑。见着满屋子的各色花花绿绿,不要说陛下他老人家醒着时会憋闷,就连他看着,也都觉着就快要喘不上气了。 但,王忠作为宫中的老人精,八面玲珑如他者,自是晓得这皇宫内院,从来就是风向难测,谁都不能轻易得罪。也就在他赶也不是,留也不是的当口,提着药箱匆匆赶来的傅太医,无疑成了一棵最好的救命稻草。单单一句:陛下诊病休养,众人需回避,就帮了他个大忙,将众色风物全都客气地请了出去。 而刘皇后—— 作为寿春郡王的生生母亲,连皇上在听闻了王子被掳劫的消息后,都承受不住,也不知道她现下却又如何了? 王忠在待真宗又对着自己低语的交待数声后,才服侍着他重新躺下。而后,自己又径直去了寝殿外,过了一会儿,这才重又回到殿内,跟在太医的身后,细细记着太医交待下的各种嘱咐。 “现在就连皇帝手中的密探都出动了,给你留的时间不多了!”昏暗的空间内,就着昏黄的烛火,一身黑衣的消瘦男子,尖细着嗓音,看着面前一个五大三粗,有些鼻青脸肿的毛脸大汉,苍老的脸上满是阴鸷之色。 第十一章 人与人之间讲究的还是缘分(一) 昏暗的空间内,见着面前一身黑衣,隐藏在黑色兜帽大氅内的,那张熟悉的苍老脸孔,精赤着膀子的毛脸大汉,虎眼一眯,对着老者露出了一口上好的白牙,笑道:“干爹,我办事,你还有什么不放心地?!” “那货物你可安置好了?” “那还不是妥妥地!只要一收到——”话说至一半,只见那大汉将食指与拇指相捏,轻轻揉搓着,满脸谄笑道:“嘿嘿,干爹您老,应该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吧!?” “哼嗯,就你那德行!”说着,老者从身后摸出一个锦缎的包袱,重重地置于身前的陈旧小木桌上,而后又续道:“瞧好了,这可是娘娘赏你的!”轻解搭扣,只见在昏黄的烛火下,一时间只觉那明晃晃的黄白之物,直晃人眼。 “还是干爹您疼我!干爹您,待我谢谢娘娘的美意!” 说着只见那大汉两眼放光,急不可耐地,就伸出了自己那双厚糙的毛耸耸的大手,向着那“阿堵物”豪不客气地扑了过去。以至于脖颈上,那块质地并不怎么清澈的翡翠猛虎玉牌,也随着身体的前倾,猛烈地摇晃了起来。 “诶哎,我话还没说完呢,你急什么!”见着眼前壮汉的模样,老者虽说满脸都是鄙夷之色,却也并不发作,嘴上只是如此这般地淡淡说着。但那干枯的右手,却是在不知不觉间,一把就扣住了大汉的脉门。 “得得得,干爹,您就饶了我呗!还有什么事我都听您的不就好了!”大汉见老者似笑非笑,满脸不悦,讨不到任何便宜的情况下,也只能腆着脸,满脸的讨好之色。 只是,手中也不曾停歇,希望能不动声色的,将自己那只,缺了尾指的右手偷偷抽回。 “哼嗯——”可他所有的小心思,都逃不出老者那双阴测测的双眼,但显然此刻对方也无意为难于他,只是在冷哼一声后,就松去了手中的力道。 就在那大汉低头吃痛地揉着手腕之时,老者冰冷的声音,再次由着斜前方响起道:“你倒是说说,准备何候,用何方法,让那货物大白于天下?” “汴河——” 见着老者,满意的点了点头,那大汉是来了劲儿,又得意地道:“而且,有幸第一个见到的,必是那些所谓的宫中暗探、密卫——这可是老子,给他们准备的大礼!” “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 等到一切处理妥当,毛脸大汉边咒骂着,边又穿起了,放置于身侧的那身早已被雨水浸透了的铠甲。 这寿春郡王一失踪,抓狂地可不止是这东京的开封府尹。就连五城兵马司,皇城禁军都毫不例外的被派了出来,参与搜捕。于是乎,不得不他后面的行事要倍加小心。 谁让这次失踪的是皇帝的儿子呢?不过,在他的眼里,什么皇帝的儿子,平头百姓的良家子,那都一样!都只不过,是些可以用来贩卖的,明晃晃的黄白之物罢了—— 初秋的这天,下了一天的秋雨。雨由淅沥而始,从厚厚的云层落下,或轻或重的在碰撞着下界的万物,而后又轻轻垂落,滴答有声。渐渐地,雨势瞬时转大,轻击之声也变得沉闷起来,很快耳边只剩那“哗哗”的隆隆声。 在临近黄昏时,这场让人心烦意燥的秋雨,才终于停了下来。在吸入鼻腔的空气中,还带着弥漫天地间的潮湿气息时,几近黄昏的时刻,快执行了一天隐身任务的金乌,还是抓住了在这一天最后的露脸机会,火急火燎中一个旋身,化为一轮西垂的红阳,遥挂于天边,向着下界的众生,张扬地狂刷着属于自己的存在感。 可谁知经它这么一闹,却在不经意间,扯出了一弯七彩绚丽的天虹。传说中女娲炼五色石补天,这天虹,也正是天上的五色石所发出的绚丽彩光。在脚下这方,神秘的古老东方国界中,它也被认为是双头蛇/龙的化身——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低缓的诵经声,轻柔地从宝慈殿的主殿内缓缓飘散而出—— 梵花雕刻的黄花梨木供桌上,数只白色骨瓷的瓷盘内,摆着数道当季的鲜果和糕点。红扑扑的苹果,橙色的鲜橘,还有即使在这繁华的汴梁城内,也并不多见的黄艳艳的香蕉。果气香四溢,糕品软糯,香甜诱人。而在这数只瓷盘前,供奉着的是,一尊温润的白玉观音像。 供桌前的蒲团上,跪坐着一位手持紫檀念珠,三十来岁的素衣妇人,从今日早些时候起,这妇人就一直如此这般跪坐于蒲团上,口中念念不坠的诵念着心经。 离蒲团不远处的黄花梨雕花圆桌上,是早已凉透了的饭食。只是,见着完好的品相,想来还未被动用过分毫。 “娘娘,娘娘,您都一天未曾吃过东西了,还是吃点吧!”见着天色越发的昏暗,一位模样清秀的宫女,在点燃了殿内的烛火,又匆匆转身,端来数道色香味聚全的饭食。在咬了咬殷红的樱唇,犹豫再三后,还是忍住了心中的畏惧,向着蒲团上跪坐着的妇人出声劝道。 “出去——” “娘娘——” “本宫让你出去,听到了没有——” “娘娘——” “大胆,连本宫的话都不听了,是不是?!” “奴婢不敢!奴婢知错了!娘娘您息怒,奴婢这就走,这就走——” 见着妇人发怒,宫女一脸惊恐的伏身跪拜。感觉着妇人似乎正怒意再起,才慌忙起身,端着早已凉透了的午膳,匆匆快步踏出了殿外。 与天上的璀璨星空相映成趣,当地上也隐现出了点点星光般的灯火时,这灰暗不明了一天的天色,也算是彻底地暗了下来。 只是,就算是在灯火辉煌的皇宫内院,也终有些烛火照不到的灰暗角落,比如巨大建筑物在烛火的照耀下,所投射出的那些厚重的影子。 此时,在宝慈殿的殿门口,那高大浑圆的朱红色,色漆的圆柱后,一个唇红齿白,十一二岁的俊朗少年,正隐于圆柱后阴暗的一角,目光灼灼—— 当见着被殿内橙红色的烛火,掩映在窗户上的,妇人的消瘦的背影,听着耳中那早已沙哑的诵经声,脸色也犹如此时的天色般,越发的晦暗了起来。 “咳咳咳,咳咳咳——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咳咳咳,以无所得故,咳咳咳,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 “娘娘,娘娘,你不吃饭,好歹也喝口水吧——” “出去——” “娘娘——” “滚——” 见着殿内倔强的妇人,又一次发狠地挥落了递到身边的茶盏,随着茶盏触地的那声清脆的脆响传来,少年的黑眸中,也随着这一声脆响,眸中突的闪过一丝狠厉。身侧紧拽成拳的双手指节,此刻也早已盈盈泛白。下一瞬,只听得“砰”的一声响,手便狠狠地捶上了眼前碍眼的圆柱。 夜色中,有那暗色的温热液体随着手背滴落,但少年似并未感觉到丝毫的疼痛般,只是扭身往着殿外疾步而去,决绝的背影未有任何的停留。 “自从有了那个家伙以来,似乎一切都不再一样了。要是不见的那个是我,你是不是也会如此?!我敬爱的皇后娘娘——” 少年的嘴角扯上一抹苦笑,俊朗的脸上只留自嘲的苦意。腹诽的话语刚刚涌上心头,却即刻被心中的冷酷嘲弄压了回去:“可能吗?这本就是个可笑的假设,从头到尾,都只不过是你在自欺欺人而已!醒醒吧,你当自己是谁?” 此刻,脑中盘旋着的一幕幕、一段段似乎为了印证着后者的所言不虚,以排山倒海之势,向着他蛮狠地欺压而来。 那是妇人听闻赵受益失踪后的惊骇无措,一路跌跌撞撞的从他的寝殿狼狈奔出的模样。就在他只觉得自己快要喘不上气,似乎只有奔跑,一刻不停的一路向前奔跑,才能有所缓解,让自己好受些—— 可跑了许久,他似乎才发现,妇人那些无助惊恐的画面,犹如跗骨之蛆般,任凭他怎么逃离都甩不开—— “赵受益,我恨你,我恨你——”即便再憎恨,再厌恶,这些话能,而且只能化作肚内无声的呐喊。 对于此刻的他来说,赵受益死了才好! 第十二章 人与人之间讲究的还是缘分(二) 在铜壶滴漏内的水滴,再次滴答而下时,凸显出于壶身的铜柱上,水刻度已经来到了酉时一刻的位置。 “怎么?有消息了?”明黄色的帷幔被撩起,真宗在听到殿门被轻轻地磕上后,不安的翻身坐起,急急地向着正在轻手轻脚地关着殿门的王忠问道。 “那个,回官家的话,现在暂时还未曾收到,任何有关——寿春郡王的消息。”王忠有些为难地答道。 语罢见着龙塌上的真宗,黑眸了无神采的暗了暗,他又于心不忍,即刻上前宽慰道:“不过,还请官家放宽心,六皇子吉人自有天相。更何况,宫中的暗卫密探也都已尽数出动。想来,要不了多久,就陆续会有好消息传来。” 王忠说着,又细心的帮着真宗,掖了掖被角。见龙颜不展,暗叹一声,再次小心地试着道:“要实在不行,官家您先歇着,老奴再出去探探?!但凡有任何消息传来,老奴必定第一时间回禀官家。” “那方才——” “哦,方才是去皇后娘娘那边通报的小內侍。此刻,才来回话!不想,还是吵着您休息了。” “原来如此,那可知,皇后那边可曾安好?”真宗闭了闭眼睛,似无心的随口问道。 听闻此话,只见王忠眼中眼波微转,旋即扯出一抹笑容,淡淡地道:“皇后娘娘那,那好,好着呢!” “你个狗奴才,又来诓骗与朕,她现在怎么可能会好?!” “嘿——还真是什么,都瞒不过,官家您的法眼!“ 见谎言被揭穿,王忠不自在地干笑着。停顿片刻,才又为难地,低声如实禀道:“皇后娘娘那,急是必然的。说是,说是已经一整天,滴水未进了!” “什么?你这狗奴才!快,快给朕更衣,朕要去看——看,咳咳咳——”说着,斜倚着床榻的真宗,又挣扎着要起身下榻。 见着真宗如此这般的模样,却着实急坏了跟前的王忠。此时,他是拉也不是,按也不是。只得上前,边急急地扶着真宗,边宽慰着劝道:“官家,官家,这可万万使不得啊!您早上才气急攻心的,现在龙体未安,才刚转过神,就要这样硬撑着过去,您这不是去给皇后娘娘添堵吗?” “你哪儿来的这些废话?还不给朕更衣——” “官家,官家——傅太医,可说了,您这病可是要安心、细心将养着的。万一,万一有个什么,到时六皇子回来了,您难道忍心,让他既要忧心与您,又要分心照顾娘娘吗?” 见着眼前噗通一声跪拜于地,急红了眼的王忠,耳中是字字直戳心窝的话语,微微冷静下来的真宗,只得无奈地撇了撇嘴。他知道眼前,这个跟了自己大半辈子的”狗奴才“,做什么都是为了自己好。这才又极不情愿地勉强躺了回去,口中不满地道:“咳咳咳,咳咳咳,是了,是了,是朕考虑不周,朕今晚不去就是了!” “谢官家体恤老奴,谢官家——” ”好了,好了,还不快起来——“ “哎!” ”可皇后那儿,朕还是不放心哪——” “那老奴这就打发人,再去瞧瞧?!” “嗯嗯,去吧——” 片刻后,“官家话又说回来,娘娘那儿啊,您大可放心!毕竟娘娘也有人伺候着,出不了事!再说了,娘娘她啊,也只是坐在殿内诵经祈福!没事的——” 说着,说着,那王忠似乎又想起了什么,只见他双眉微舒,脸上也跟着,浮起一抹笑容道:“官家您可知道,刚刚那小內侍来回禀,说是,进殿时在娘娘那里撞见到谁了?” 见真宗闭着眼睛并不搭话,王忠又笑着自顾自地道:“他说啊,在娘娘那儿见到商王家的三小子了!” “咳咳咳,商王家的三小子?”真宗听到这,略有所思地眯了眯眼,似自言自语地道。 “是啊——” “哦,你是说允让啊?!” “是啊!官家,正是右千牛卫将军。” “前两天,依稀还听说,这小子跟受益在院内玩的时候,不慎落了水,现在可是好了?” “想来啊,已无慎大碍了!这几天,都是皇后娘娘在跟前照顾着。别看这孩子,平时挺规规矩矩的,但毕竟是皇家人,那骨子里傲着呢!从来也不见得,他给宫中其他娘娘面子。就啊,独独跟这皇后娘娘亲近!” “哈哈哈哈,是啊!说来,这小子打小到这宫里,就寄养在皇后那里,哪能不跟她亲啊!?哎,不过啊,这段日子里里外外的都不安生,也真是苦了她了!” “是啊!娘娘也真是不容易——” 孔子在《论语·为政》中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真宗作为太宗皇帝的第三子,既非太宗长子,也非皇后所生,本无望坐上王座的他,却出乎意料的,在而立之际问鼎了王座。以九五之尊之势,统领天下,成为了宋王朝的第三位皇帝。不可不谓,受老天庇佑之胜。 而后的近二十年时间里,作为一国的皇帝他,不仅广开言路,勤政治国,使得政治清明的同时,国家在他的治理下,经济日趋繁荣。这段时期的发展,在后世也被称颂为“咸平之治”之称,可谓是达到了事业的新高度。 但,许是人无十样好,不带处处春风尽得意。又或许是,有些缺憾的人生才更为真实。作为一国之君的他,也不能免俗。于是乎,纵有后宫佳丽三千,身历潘、郭两任皇后,并与两人育有五子,却也没有一个王子,能安然的活过十岁,子嗣的单薄,对作为一个帝王的他来说,不可谓,不是一种缺憾。而后,年近不惑之年的他,许是为了以防万一,在长子周王赵祐去世后,依然决定于皇宫内,抚养宗室之子。 有了这么个由头,在当年郭皇后由于痛失爱子,伤心过度,身子也垮了下来的情况下,前往商王府遴选嗣子的事,也就自然落在了,当时还是美人的刘皇后身上。而据说,当刘后亲去王府厅堂时,面对眼前一群眼巴巴瞅着自己的孩子,刘皇后挑来挑去也不甚满意。 眼见事情往着收养无望,这事往着要黄的节奏上一路高歌猛进时,正准备过花园出后门走的刘后,却在后院中意外地见到了,那个与众不同的“右千牛卫将军”——赵允让。 那时的赵允让,正犹如一位横刀立马的大将军般,指挥着院子里,或大或小的孩子,捉对厮杀。刘后见着虎头虎脑的孩子,颇有些不同寻常的意味,便凑上前去与他搭讪。 没想到,那孩子见着,刘后这个生人,却毫无惧色。神色淡定如常,话语也流畅得体,一问一答之下,才知道他也是商王的儿子,在家中排行老三,名叫赵允让。这也许就是所谓的:人与人之间真的需要讲究些缘分吧! 于是乎,入宫受帝后抚养,这个华丽丽的光环,便落在了这个,当时只有4岁的孩子身上—— “没想到,仿佛只是一眨眼的光景,允让这孩子,入宫也有八年多了——” 虽已时过境迁,但他当年用,绿车旄节,迎赵允让到宫中抚养的情景,似还历历在目,而此刻的自己却也已到了,知天命的时节了。想着,想着真宗修长的手指,抚上了早已斑白的鬓发。 或许,允让这孩子对他来说,还真的是个“福星”。那孩子入宫后的第二年,他就有了第六个儿子,也正是现在的寿春郡王——赵受益。而后,又在今年的初夏,他又迎来了自己的第七个儿子。 那个入宫不久,就母凭子贵坐上了妃为的妖媚女子,所为他生下的小儿子。就算是这么静躺着,只要一想到那个妖媚的艳丽女子,他似乎都能感到,身子又有些不自然的燥热了起来。 “官家,丽妃求见——” 呵,还真是想曹操,曹操都能到啊! 真宗眼角微微一抽,心思微转,低低道了声:“宣——” 在王忠的搀扶下,刚刚半靠着床头坐稳身子,就见一抹玫红色的身形,向着殿内,风情万种的款款而来。随着这一抹亮色,同时浸入鼻尖的,还有那浓郁的玫瑰花香。 “这么晚了,你不去照顾小七,怎么到是跑到朕这儿来了?” 真宗嘴上虽说有着丝不快,但自从这女子踏进寝殿的那刻起,自己的这双眼眸,就是始终没有从这女子凹凸有致,丰腴妖媚的身上移开过。 只见那女子未着着褙子,仅着单薄的玫红色锦缎连身长裙。可就单单眼前的这袭长裙,却已将眼前女子的身形,勾勒的曲线毕露。胸前傲然,衣襟鼓鼓,相比之与未生产前,似乎又丰硕了许多—— “那,还不是臣妾担心官家嘛!”妇人不悦地嘟起饱满的红唇,不满地娇嗔着,不由得人浑身酥麻。 谁都知道容貌艳丽,身材高挑妖娆的丽妃,最喜穿着亮眼的玫红色裙装。而放眼整个皇宫内院,似乎也只有她丽妃,穿玫红色是最为艳丽,媚态万千,摄人心魄—— 第十三章 灰姑娘 千秋无绝色,悦目是佳人,倾国倾城貌,惊为天下人。 在文人雅士们高唱:“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倚着诗情雅意,追着心仪女子满街跑的时候,也有那贩夫走卒,在不经意间,执起自己媳妇儿的娇嫩小手,深情款款地,谈起了柴米油盐酱醋茶。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 时未遇兮无所将,何悟今兮升斯堂! 有艳淑女在闺房,室迩人遐毒我肠。 何缘交颈为鸳鸯,胡颉颃兮共翱翔! 凰兮凰兮从我栖,得托孳尾永为妃。 交情通意心和谐,中夜相从知者谁? 双翼俱起翻高飞,无感我思使余悲。 有像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凤求凰”,言浅意深,音节流亮,深挚缠绵,传为千古美谈的;自也有细水长流,清雅寡淡的。 世间女子千千万,有的风姿绰约,有的温婉如玉,有的婀娜娉婷,有的冷清疏离,有的甜美可人—— 面对着世间红尘这些林林总总,总总又林林的各类美色,不用觉得眼花缭乱,无从下手。只因,总有一款适合你的丽人,在你尚未觉察之时,由红线所牵,冥冥中,早已与红尘中的你默默相约。 在面对,弱水三千,世人大多采取只取一瓢饮的大姿态,大趋势时,对于这一大洪流,古往今来,似乎也唯有,历朝历代的帝王,是逆着洪流,拼命而上,逆流而行的。 而他家——皇宫内院,更是集各美色为大成者。不管是清新寡淡的,还是温柔可人的,亦或者是热情如火的,只要帝王一回身,总有一款在身边。可以说在这帝王的后宫,历来都不缺乏美色。缺的,只有那双发现“美”的眼睛。 世人历来都不乏相争之心,又何况是在这,差不多囊获了,美女中的精英级“战斗机”,之所在的后宫呢?!到了这里,面对着各类“极品型”美人,无时不刻,都会让你脑洞大开。换句话说: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碰不到的。 不管当初,进宫的动机是什么?心情是如何?在充斥着各种厉害角色的宫苑里,想要好好活下去,并且活出个,万众之内独一份的,无不都使尽了浑身解数,或以他人为踏脚石,或以作践他人为乐子,表里南辕北撤着,手段也是层出不穷的变着法儿,轮番上阵,为的,也只不过是能努力爬上最高峰。 想要爬的高,过得好,那你就得要在皇上的心里,占有一席之地。也不管,在这皇上心中的,那一席之地本质如何?是出于政治利益也好,权衡前朝的需要也罢,还是说,有其他一些什么?而这一席之地的大小,也往往决定着,作为一个“小女子”的你,可以在后宫内享有多少vip的特权,以及能惠及你背后的家族势力,带来实质性的利益。 例如:在现任皇宫内院的主人——宋真宗的心里,有一个人是个特例:皇后刘娥。 话说,这刘娥,首先是个姿容秀丽的绝色女子,相当然而,对于这一点,各位看客都是毋庸置疑的,予以十二万分之肯定的。此外,她还是一个毫无身世背景的平头百姓。甚至于,更引人非议的是,她还是个为过人妇的再嫁女子。当初与真宗相遇,也许在外人看来,两人除了是同年生人外,一个是高高在上的皇家子,一个则是位于食物链最低端的小虾米,并无任何的可能,能将两人轻易地联系到一块。 可世间之事,往往就是那么的神奇。也许在不经意间,这个宋代版的“灰姑娘”,也有了那么个神秘的神仙教母。仙女不经意间的一抬手间,便在这个刘姓小女子的身上,施展了神奇的法术。 于是乎,皇子与灰姑娘刘娥,这两个看似无论是今生,还是来世都不可能有交集的人,就这么相识、相知、相恋了。而且,似乎爱的还有些那么的离经叛道,虽然过程惨烈的了点,但貌似在如今看来,这结果还是完满的令人满意的。 想当年,对着这么个看似普通的女子,当年面对太宗的勃然大怒,甚至动用圣旨棒打鸳鸯的举动,真宗也依旧对她不离不弃。甚至于,不惜将她偷偷藏起,也与她在暗地里“藕断丝连”,暗通曲谱了十五年。 可以说,对于这个在前朝毫无根基的女子,真宗是动了真情的。对着刘娥,他是执拗的。坚持着,一种称为“今生非卿不娶“的执着。 也许,当初刘娥的那个神秘的“神仙教母”,对着他俩施展的神奇法术,是一种称之为“缘分”的东西。又或者,更为直白的来说,是一种称之为“爱”的东西,它无疑成了两人间,唯一牵扯不清的牵绊。 风风雨雨中,牵手一路走来,两人相知相守。一路上,真宗也从皇子,成为了一掌天下的帝王。如今,面对年届五十的刘娥,他也依旧一如往昔的宠着,疼着,护着—— 这是宫中的人,乃至前朝都知的事情。也是她,丽妃所羡慕、嫉妒、恨的。而,似乎又是她,唯一或缺,从来不曾得到过的。但,这却也成了她心中的魔怔,是她用尽手段也想要去争,去夺的东西。 实质上,虽然在丽妃的心底,可能并不看中帝王那份,所谓“情比金坚”的爱意。可以说她从来都是一个现实的人,她注重的从来都是物质化的现实。至于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虚无缥缈的东西,比如说:她从来就不相信,这世间有什么所谓的“真爱”。甚至于,在心底还有那么些的鄙夷和嗤之以鼻。 但,帝王的那份无尽地“宠爱”和“维护”,却又矛盾地成为了,她和后宫所有女子,今生所期盼得到的“情意”。 只因,有了这些“宠爱和维护”,能让她们无限接近,中心一直渴望着的“权利”。比如说,它能具体到,决定未来皇位的继任者—— 所以说,“齐人之福”也不是那么好享的。没有老婆是一种苦恼,老婆一多,又岂止是多了一种烦恼。 后宫中的那些小心思,也自然落入了宋真宗的眼里。但,为了后宫和前朝的制衡,有些东西,也是他在享受了帝王的权利后,必须要去付出的。比如:在照顾到自己情感的同时,对着后宫的这一大海票的女子,尽量的做到“雨露均沾”,可“宠”,却一定不可“纵”。 延庆殿的寝殿内已寂静无声,明黄色的帷幔层层拂落而下,那一身玫红色衣装的丽装妇人,已不知在何时爬上了龙塌。此刻,她正媚眼如丝的半依在了床头,身上的衣衫半褪,松松地垮搭在了白皙的臂弯处。一双莹玉的白手,正执着男子的右手腕,将男子宽大的手掌,抚按在了自己裸露的丰满上,脸似娇羞,媚眼魅惑。 方回神的男子,似乎感受到手下的柔软,身体略微一僵,右手下意识地就要抽回,却,没曾想,又被那艳丽的女子,媚笑着牢牢牵住,重又覆上。恍惚间,真宗低垂的黑眸,略微暗了暗,额际青筋,几不可微地,微微跳了数跳。见着眼前的香艳景色,呼吸却不自觉地急促了起来,眼中欲望地火苗,也正越燃越甚—— 但,有时见着眼前这道魅惑到极致的风景线,也会让他头疼,外加心烦不已。哎,有时候“齐人”的艳福,享太多了,面临的问题也就多了。 不过又或许,眼前这具,正处于最佳生育年龄的,凹凸有致的丰满娇躯,也会给他带来更多的惊喜。比如:最为让他头疼的子嗣问题。 又或许,有很多事情不管情之本身,单单只是出于身体的本能,未及多想,最终他还是欺身,覆了上去—— 子嗣繁盛固然是好事,但对于皇家来说,他似乎又忘了一点:儿子多了,原本简单的问题,也会成了麻烦事。比如人选多了,单项的选择,也就成了一道令所有人都头疼的多选题。 而过多的选择,有的时候,何止是让人苦恼那么简单—— 闲话休说,话说此时,在汴梁城的另一端,虽然不是在金碧辉煌的宫殿里,也不是沉溺于熏香软玉的温柔乡里,但,面对着放在自己眼前过多的选择,赵受益的额头,也一样青筋微微凸起,颇为头疼。在这一点上,这时的父子两人,可谓是同病相怜。只不过,赵受益要选择的,不是面前的美女,而是眼前昏暗的火光中,往着远处衍生开去,交错纵横的诸多甬道。 同样的,他身旁的这个,与自己一样正大口喘着粗气,年纪相仿,相貌俊美,却又衣衫褴褛的少年,也正头疼不已。俊眉都在不知不觉间,拧成了麻花。原本黑亮的眼眸中,此时满是茫然之色。他正手足无措地,来回看着眼前衍生开去的昏暗甬道,干着急。 听着,从空旷的甬道内,传来的,越来越近地杂乱脚步声,呼喊声、还有那忽明忽暗地火光。汗水不停地从两个少年的额际,手心渗出,全身一阵一阵地冒着寒意。在这方昏暗的环境中,他们似乎都在,对方清澈的眼眸里,看到了一种称之为“恐惧”、“慌张”、“害怕”的复杂情愫—— 两人的喘息声,也随着甬道中,脚步声的临近,而越来越急促—— 第十四章 剑拔弩张 “你知道鬼樊楼吗?”这是面前的这个俊美少年,见到赵受益时,所说的第一句话。 当历史的车轮卡在达宋朝的时候,比如北宋,在这个时代的城市中,唐朝时,原本井然有序的坊市制,已被人为打破。发达的商业、庞大的人口规模、宽松的管制,在创造了社会繁华的同时,也制造了,无数藏污纳垢的空间—— 例如:热闹的勾栏瓦舍,它既是“士庶放荡不羁之所,亦为子弟流连破坏之门”。 又如:现在很多人都会说,国外城市的地下排水沟,不仅宽敞,还四通八达。它可以容纳无处栖身的流浪汉和穷人,被誉为是,城市中的“良心工程”。就如同眼前一千多年前的东京汴梁城,在这座地上容纳了,上百万人的大城市中,也有着不逊色于现代的,地下排水系统。 即便是在今天,一些城市但凡只要下大雨,就会出现“水漫金山”、“来城市看海”的窘状。而当时,作为北宋京畿汴梁城的,地下排水系统,却早已极深广。当大雨倾盆而下,撑着油纸伞在雨中溜达,即便发现裤脚湿了,却也不觉脏;青石板的街道虽滑不溜丢,却也不曾积水—— 可凡事都有正反两面,也因此,“极深广”的下水道,也会成为藏污纳垢之处,成了犯罪者的天堂。据说,当时犯罪者、亡命者多藏匿其中,并自名此处为“无忧洞”。甚者盗匿妇人,贩卖孩童,与汴梁城内的第一楼”樊楼“相对应,隐于地下的,这个热闹的,犯罪者的极乐之地,又被冠上了“鬼樊楼”之名。 接下来,还是得拿着“极深广”来说事。话说排水沟渠的宽阔和深长,在使得犯罪分子成批、成片的扎堆,逐渐变为,让其为所欲为的“地下王国”时,也演变成了汴梁城中一颗取之不去的毒瘤。随后,即便是来了能吏,也难以将其彻底整治、根除—— 当时间倒转,回到数个时辰之前 是的,阴沉着的天空,依旧还是那么的晦暗。虽然已是午后,但恼人的秋雨,却丝毫不见有任何停歇的迹象。滴答有声中,雨珠犹如断了线的珠子,源源不断地,往着下界滚滚而落。灰蒙蒙的雨幕中,是一个个身穿铠甲的甲士,不停地来回穿梭在,汴梁城大街小巷中的,忙碌身影。 “将军,将军,可算找到您了——”一个穿着黑色铠甲的年轻军士,伸手抹了把脸上的雨水,见着刚刚从一个小巷口,转悠而来的,身着光明铠的毛脸大汉,即刻屁颠屁颠地迎了上去,心中更是如释重负地,长吐出了一口气。 “怎么,老子就去解个手,也就离开了这么会儿,你就这么惦念上老子了?”大汉名叫秦广,是他们这队近百人甲士的头儿。 “是啊,是啊——”年轻军士满脸谄笑地道。心中却早就骂翻了:你他娘的哪是去了一会儿啊?这大半个时辰都过了,要不是知道你是个大老爷们儿,还以为是跑去生养孩子了。就拉个屎,都能这么拉到地老天荒的,你丫也算是个人才!要不是这会子,他们一整队人,遇到了为难又棘手的麻烦事,有待人顶包背个黑锅啥的——哦,不,是有待解决问题,谁吃饱了撑着,管你是去生孩子,还是去拉稀啊!? “少来这套!说吧,什么事?有事快说,有屁快放——”毛脸大汉似看穿了眼前人的心思般,不爽地粗声道。 “哎,哎,头儿果然英明神武!什么都瞒不了您——” “怎么——” “哦,哦是这样的,这寿春郡王不见了,我们这一队人不是奉命搜查吗?您看,前面这宅子,我们是搜?还是不搜啊?”年轻的军士见着毛脸大汉似要发作,立马说道。同时还一脸为难地用手指了指前面,那高墙大瓦的宅邸。 “搜啊!为什么不搜?!不光要搜,还得给老子围好了,一寸一寸地慢慢地搜!” “可,将军,门口的那方牌匾上,写着的可是——” “娘的,写的什么?不就是彭王府吗?怕个球啊!?照样给老子搜——” “可——” “可,什么可啊?有完没完了?老子的话你听不懂,是不是?”秦广说着,猛踹了脚眼前的军士。一手指着,前方的朱漆铜钉大门,狠狠地啐了口,道:“你他娘的懂个屁,不就是八大王府吗?今天,就算是阎王殿,也给老子搜!要是走脱了绑走郡王的贼子,你他娘的,就算是有再多的脑袋,也不够砍的!” “秦广,瞎了你的狗眼!也不拿眼好好瞧瞧这是哪里?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含沙射影,如此的信口雌黄?!我们家王爷行得正,坐得直,怎么可能做出危害皇家子嗣,此等大逆不道之事?!” 听闻今儿个城中出了大乱子,左右都等不着家主回府的王府管家,在王妃的受益下,从午后一就直都守侯在府门前。可没想到,等来等去,王爷没见到,到是等来了这帮丘八。此时,这带头的竟还敢如此公然抹黑王爷,不由气愤至极,颤抖着双手,指着眼前这不长眼的东西,破口大骂道。 “怎么,我有说错吗?要是你王府行得正,坐得直,还怕我搜不成?” “你——” “你什么,你?”见着为之气结的老管家,这秦广似乎更来劲儿了,边指挥着手下,人又往前紧逼了数步。 “你,你,还有你,带人给我把这围起来!剩下的人都跟我进府去。” “大胆,没有王爷发话,今天我看谁敢擅自闯入王府?!”管家拧眉怒喝道。 “呦,怎么着?你道给我说说,是你‘八大王’大?还是官家大?今天,就算你王府再横,也该知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天下,如今还是皇上的天下!还是说,难不成,你王府的人,都要反过天去?” “你,你,放肆——” “放肆,我就放肆了怎么着?!给我进府搜!我看今天谁敢拦我——” “退下,要不然,休怪我等不客气!” “呵,好,那我倒要看看,你要对我怎么不客气法?” “擅闯者,死——” “哦?那正好,我来个一锅端——” “秦广,你这胆子,可真是越来越大了!竟然跑到彭王府来撒野?!” 眼看着王府中的管家与一众王府亲卫,已经跟秦广一行人拔剑相向,就在双方剑拔弩张之际,只听得耳边厢一阵“铿锵”有声的铠甲声密密传来。原来,是又一队全身铠甲的人马闪身从旁边的巷道中,鱼贯而出。眨眼间,就已将眼前的两方人马团团围住。待打眼细瞧,那领头的将领,不是别人,正是闵成九。 见着眼前,同是一身光明铠的粗狂大汉,秦广的眼睛抽搐了下,扯起一侧的嘴角,逐似笑非笑地拱了拱手,道:“我道是谁呢?原来是闵老弟啊!怎么?这事你也要参合?” “哼嗯——”闵成九只是冷哼了一声,转眼就从眼前人身上,瞟了过去。显然,他现在并不想和眼前的这人搭话,满脸寒霜。 “呦,呦,呦,谁都知道你闵老弟平时,就跟这‘八大王’走的近,难不成现在,呵呵呵呵——”秦广耻笑着,斜睨着冷着脸的闵成九,故意拖长了尾音,似意有所指地道。 “秦广,你什么意思?” “什么,什么意思?我不过是奉旨搜查而已。尔等却如此这般多番阻挠,莫非是做贼心虚不成?” “秦广,捉奸捉双,拿贼拿赃,你少在那儿含血喷人——” “我含血喷人?要是没有过硬的东西,我一个小小的都虞候哪敢在这撒野?!若我记得不错的话,今天要不是我带着人马及时赶到,恐怕你就要和这彭王府里应外合,放走那些黑衣人了吧?!“ “秦广,如若你再信口开河,休怪我对你不客气——” ”对我不客气?我看你是想杀人灭口吧!你可看清楚了,这可是事后,在被当场诛杀的,其中一个黑衣人身上,搜到的重要信物。如果我没看错,这该是彭王府的东西,没错吧!” “来,来,来,老管家,你也看看清楚。到时,可别说我秦广栽赃陷害,欺负了王府的人,那可就不好了!” 见着秦广满脸得意地扬了扬,缺了尾指的右手上,拿捏的那一道熟悉的府符,横刀立马的闵成九,紧眯着的眸色暗了数暗,紧抿着唇,不再说话。只是握着身侧佩刀的手,正不断拽紧,咯咯有声—— 此时的地面上,情势紧张,冲突随时都可能爆发。而地面下昏黄的甬道内,赵受益同样面临着,眼前之人的致命威胁—— 一人高的空洞内,一个弯腰,宽脸、三角眼、塌鼻、大嘴的中年男子,在昏黄的火光的照射下,正极尽猥琐着看着,眼前退缩至洞壁的赵受益,欣赏着他眼中的惊恐。脸上那一条长长的刀疤,从额际斜划至嘴角,在忽明忽暗地光线中,显得狰狞异常。 “啧啧啧,真是可惜了这身好皮相,要是将你卖去南风馆,呵呵呵呵,那可绝对是万里挑一的上等货色,只可惜——”说着,他似十分怜惜般,伸出那毛耸耸的大手,就往赵受益净瓷般白俊异常的脸上摸去—— 第十五章 你敢不敢再迟一点 面对着,站在身前一尺开外的猥琐男子,赵受益尽管此刻心中,已是恐惧到了极点。但他还是高高地扬起了,那张漂亮的稚嫩脸庞,以一身傲然之势,向着周集狠狠地瞪视了回去。 而这一瞪,显然也把周集弄得一愣。先前,眼前的孩子,虽然手脚被捆缚着,却一个灵巧地闪身避过身子,不仅让他扑了个空不说,对着欺身而来的自己,眼中即使是有着深深地恐惧,却也能掩饰的很好。此时,竟还摆出一副傲然的模样—— “哼嗯,有意思!”周集小眼一眯,随即大嘴一咧,对着眼前的孩子,他似乎更来了兴致。 嘴在一张一合间,露出了一口黝黑的烂牙,只听得他续而讥笑道:“呦呵,不愧是皇家子弟,有气势!哈哈哈哈,不过,老子喜欢!” 说罢,又像打量货物般,俯下身一手抬起少年的下颚,细细地品评道:“脸蛋长的不错,这身子骨虽然还没长开,但瞧着现在的模样,啧啧啧,够味啊?” 见赵受益一脸恶心的撇过头,手下一用力,钳制住了少年的下巴,似威胁、似唏嘘的道:“老实说,像你这种货色,老子可还没尝过呢如!如今,既然落到了老子手里,等下我可得要好好的尝尝、好好的享受,享受——“说着,又张狂地大笑起来。 “放肆——” “放肆?怎么,到了这个时候,你他娘的还跟老子摆谱是不是?”周集似被赵受益眼神中的凌厉,所激怒,高高扬起的右手,眼看着快要落下—— “说吧,你要多少银子?” “什么?”对于这突如其来的转变,周集身形一顿,显然没有料到,眼前的少年,会在此时说出这种话语,不由得又让他,将眼前的少年细细打量。 昏黄的火光中,只见少年的脸上,有着超越年龄的沉稳,黝黑的黑眸微闪,心中已是有了计较:“你既然知道我的身份,绑我也无非是求财。说吧,你的条件是什么?要多少银子?” 等了会儿,见面前的男子并未接腔,赵受益强自稳了稳心神,又沉声重复道:“说吧,你要多少银子?” “怎么着,想跟老子讨价还价?“周集瞟了眼面前的少年,脸上扬过一丝得意,扬眉:”虽说,爷是很喜欢银子,没错!不过,可惜啊——“说着,又故意,意有所指的拖长了尾音。 真不知道,这小子是天真呢?还是被那些夫子给教傻了?或者说,这时的自己,看上去比较像要钱不要命的脑残? 笑话,他可是郡王,皇帝的儿子!自己的脸这会儿,都让他瞧了个干净。要真是应了这小子,那到时,等着自己的可不是什么金山银山,而是千刀万剐了!若果谁敢说他猜的不对,他就把脑袋摘下来,给那人当凳子坐。 就凭这此刻他正面沉似水,正气定神闲地,等着自己的下文,他就知道,这小子绝不是什么好鸟! 哼嗯,要玩,那老子就陪你好好玩玩! 想罢,周集嘴角一扯,勾起一抹玩味地笑容,慢悠悠地道:”可惜啊,你这笔生意,爷就算是再动心,那也成不了啊!” 说完,昏黄的火光中,他恍惚见到了,眼前的少年顿时变颜变色,眼中、脸上有的只是绝望无助和深深恐惧。在周集看来,也只有这样的表情,才是这个年龄的孩子,对于现在的处境该有的正确反映。 但理想是丰满的,现实却依旧如此的骨感。让他失望的是,那些只是自己的幻想罢了。眼前,见到赵受益脸上,那一抹似笑非笑地轻蔑地笑容,他就知道自己的话语,并未起到什么作用。 不仅如此,有那一瞬,在忽明忽暗的火光中,他似看到那孩子的眼中,有一抹异样闪过,不过刹那,那张白净的漂亮脸蛋上,依旧淡定自若地,扯嘴轻笑。 而这一幕,显然深深刺痛了他的眼。恍惚中,他似乎重又回到了遥远的从前,深埋于记忆深处的那张脸,正在慢慢地,和眼前的少年重叠—— “你娘的找死——” 不知为何眼前的周集突然暴怒,只手掐住了赵受益的脖子,随着越来越红的双眼,不断的收紧—— “咳咳咳,咳咳咳——” 看着手中的少年,拼命地挣扎着,脸色由白转红,又慢慢地换成了紫色,双眼也翻起了白。可让他更为愤怒的是,即便是快要窒息了,他也始终未曾开口求过饶。而,这一发现,让他觉得很不爽,可以说是非常地不爽。 突的,狂怒中的周集,眼中似看到了什么,双眼猛地一眯,手中也即刻松了劲儿。 ”咳咳咳,咳咳咳——“ 直了直身子,凶狠的双眼,扫过地上佝偻着身子,猛咳的赵受益,周集发现自己,似乎刚刚在无意中,差点上了套儿—— 微微平复过心绪,只见他复又蹲下了身子,咂吧着嘴,一脸讪笑地,对着还在猛咳不已的赵受益道:“你说,你的父王、母后,若是看到你被凌虐致死的残破身体,犹如破布娃娃般,漂浮在汴梁河上,那画面会不会更有意思?!哈哈哈哈哈哈——” 黄昏的光线中,嘴角挂着残酷的笑,周集的身影,如同一头张着巨口的妖兽,准备将蜷曲在地上,正大口喘息的赵受益瘦小的身躯,完全地吞噬殆尽。 “滚,滚,滚开——” 当周集满是恶臭的气息,吹拂在脸上,奋力反抗的身体,被死死的压制在那微胖的身躯下,赵受益直到这时,才真正感受到了恐惧,心也止不住地往下沉去—— 此时的每一分,每一秒对于他来说,都成了撕心裂肺地煎熬。也不知过了多久,只听得“砰——”的一声,赵受益突然觉得,前一刻还死压在自己身上的身体,竟软软地倒伏了下来。 “你敢不敢再迟一点?”赵受益厌恶的推开了,压制在身上的肥胖身体后,终于忍不住爆喝出声,脸上也早已没了往日里的优雅。 “靠,你就是,这么感谢你的,救命恩人的?”洞内一手拿着木棍,一脸痞笑的少年,似乎对于自己,在刚刚的路见不平一棒抡后,受到眼前的这种待遇,非常的不满。 “你就是这么救人的?” “是啊,干净利落,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啊!再说了,你不是还没被那什么嘛——”少年说着,用又棍子捅了捅,倒地不醒的周集。口中的话语,却在赵受益的瞪视下,越来越轻,直至微不可闻—— “没被那什么?你,你——”而后者,此时显然也被少年的话语,噎个半死,洞内一时静默了下来。 “当时你不是隐身在暗处,探头探脑地看了许久了,为什么这么迟才动手?”吸气、呼气,再来,发怒对身体不好。尽管想要平息怒气,可赵受益只要一想到,自己刚刚被周集,压在身下的感觉,就恶心地想要发狂。 若不是,当时这小子一直在洞口,偷偷地对自己打着手势,让自己保持安静。而自己在与周集周旋地同时,还得忙着在壁角,磨着背后的绳子,他真保不齐,会上前一脚将此时还在痞笑的少年踹飞。 虽说,最后还是这小子,在千钧一发之际救了自己,这样对待“救命恩人”,似乎非常的不地道—— “我不是就想找一个能一击即中,万无一失的机会吗?!你不觉得,当这蠢货,刚刚趴到你身上的时候,那高度,那角度,无论怎么看,都是最佳的偷袭点吗?而且,那时他浑身放松,毫无防备。否则,要是万一失手,你也知道,那会很麻烦的!” “浑身放松?毫无防备?最佳偷袭点?你是故意的吧?” “切,这都被你看出来了?”其实,老实说在他的心里,他也看赵受益这张面沉似水的死人脸,非常不爽。刚刚只不过是,巴望着能看一出变脸的好戏罢了。想不到自己纯洁的心思,还是在此时被看穿了。 “哈啊,终于承认了是吗?” “喂喂,你想干嘛?我可是刚刚救了你的——”见着一脸怒意,愤然出拳地赵受益,少年嘴角抽搐着,本能地闭眼,惊叫道。 “砰!”的一声,当赵受益的拳头带着劲风,从他的脸上划过,而他也呲着牙,做好了挨揍的准备。可是,没想到,到了最后,那一拳却狠狠地,砸在了一旁的石壁上。 “你这样手不会痛吗?“少年心有余悸地抚了抚胸口,痞痞地道。 “会——” “那你——” “我能忍得住——” “。。。。。。” “你——” “还是说,你也想试试?” “。。。。。。” 静默了许久,见着赵受益破了皮,又红肿起来地手,少年忍不住又偷耶道:“靠,你武功这么好,刚刚怎么不自己动手?” “你被捆着手脚试试?!” “诶,不是,喂,你干嘛?” “找出路——” “哦哦,那你等等我啊,喂!等等,你折回来又是几个意思?” 好不容易抬腿跟上,可还没走出没几步,就见着赵受益突然一个转身,快步走回了周集身边,然后,抬脚、重重下落,穿着云纹地黑靴,就这么毫不犹豫地,往着周集的胯部狠踩了下去。 “嘶——” 听着从周集灵魂深处溢出的惨叫,痞气的少年本能地夹紧双腿,捂着自己的裤裆,他只觉得那里凉飕飕的。 “走的急,差点忘了要为民除害——” “哈啊?喂,你等等我——” “你这又是在干嘛?” “那个,我不是看你刚刚把他踩醒了,怕麻烦,再补一脚把他踩晕吗?”少年说着,得意地拍了拍赵受益的肩膀,全然是一副:我懂你的模样。 “。。。。。。” “喂,好好地,你干嘛拍掉我的手啊?” “我还没打算跟你心有灵犀——” “。。。。。。” “喂,你认识出去的路?” “不认识——” “不认识,你还走那么快干嘛?再说了,你的手还在流血呢,好歹处理下吧!” “要你管——” “。。。。。。” “诶,这可是‘鬼樊楼’,不要瞎闯啊,喂——” 第十六章 所谓抱大腿 都说在宋代有两大现象,其一就是,一言不合占山为王,做一名职业的山贼。比如,为现世人所熟知的行业代表,同时也是《水浒传》里扛把子——“及时雨宋江”的原形。现实中的宋江,原为山东郓城县押司,身材矮小,面目黝黑,仅仅聚众起区区36人,便大着胆子在梁山泊(又名梁山泺)起义,率众攻打河朔、京东东路(治青州,今山东省青州市),转战青州、齐州(今山东省济南市)至濮州(今山东鄄城北)间,攻陷十余州县城池,剽掠至海,趋海岸,劫巨舰—— 直到遇到遭海州知州张叔夜伏击,拉风的“起义”事业才告终止。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 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 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 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 男儿若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 另一个现象就是在宋真宗的,这首于民间广为流传,劝勉学子读书上进的《劝学诗》影响下,出现的另一火热现象——读书参科举考取功名。 众所周知,宋代官员的待遇非常之好。其一,工资待遇不低:基本处于干活的发钱,不干活的也发钱的状态。其二:官员的退休年限,基本和唐代差不太多。而且,休假日比之以前,也更多、更人性化。除了上述的两大基本特点之外,退休官员的待遇,那也是杠杠的。更甚者,宋代还一度准许官员,带职致仕,并领取全俸。这样的好福利,纵观世界古代史、近代史,乃至于到了现代,就算与欧洲的那些高福利的地方比起来,也毫不逊色。 就冲着上述的高福利,高待遇,走官场路线,很快就成了,很大普罗大众的职业首选。所谓条条大路通长安,上述所说的这两大现象,或间接、或直接,都可能导致入仕这一结果。当然,其中最大的通途是——科举。 特别是在大宋帝王,抛出了一个“与士大夫共天下”的香饽饽时,也不管自己或者是家中的小辈,有没有读书的慧根,是不是读书那块料,都无一例外的,被裹挟着,走上了科举这跟独木小桥上。当然,机会永远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所以在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那个年代,胜者必然是玲珑剔透的精英人物。 而为什么要说山贼,可能会导致间接走官场,入朝堂,成为当朝的一员官吏,续而到手一份很有钱途的职业呢?只因当时的大宋,以重文轻武之策,压制武将的同时,也造成了地方上衙门治安力量,十分有限的窘况。于是乎,面对全武装伤官、抢民的“职业盗贼”,在武器和武力值,暂时都不足以,拿下对方的情况下,该如何才能做到伤亡最小,效果最大化呢? 有这么一招,在当时可谓屡试不爽——招安。 可如若你认为通过“武装反政府”这种路数,入朝为官,而后就能安稳地安享俸禄,那就大错特错了。 都说,这读书人是最清高的。话说,朝堂中的那些,通过寒窗苦读,才熬出头的花花肠子,又怎么会坦然接受,以前让自己闷声吃大亏的“仇人”,成为与自己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同事”? 都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是他当时不出手,而后事后,他们有的是办法,既能不落人话柄,又能变着法地弄死你。 秦广当年,就是这么一占山为王的,土霸王。不过,他唯一与,那些被招安的土鳖不同的是,他知道怎么做,才能避免,落得和以前的那些“同行”一样,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悲惨结局。而他的秘诀就是,瞅准了抱人大腿,而且只要,抱着的那大腿够粗、够健壮就行。 可问题又来了,这大腿那是说抱就能抱的? 所谓抱大腿,首先你必须能给它提供必要的养分。譬如说:能毫无怨言的供给大把的银子,而它也不用担心,因为你的告发,而出现营养不良。再譬如说:你要能心甘情愿地为它干见不得光的“脏活”、“累活”。当你和大腿间有了说不清,理还乱的关节纠葛,谁也离不开谁的时候,恭喜你,已经成功了! 此刻,乘着外面的天色已全然黑透后,秦广才又寻了个借口,循着熟悉的路线寻了下来。 下了一整天的雨,许多地下的排水道,此刻正汹涌澎湃地发挥着,其它最为原始的功能。一刻不停的,将城内堆积下来的雨水,源源不断传递输送而出。也正因此,许多地下甬道,自然而然的积水成“河”,暂时不再适合人通行。 因满身汗湿,将上衣紧扣在腰间,精赤着上身的秦广,在熟练的换了好几次甬道后,才满头汗湿的赶到周集在“鬼樊楼”的地盘,而那枚不曾离身的猛虎玉牌,还是依旧不离不弃地,被紧系在了脖项间。 要是没有亲眼看到赵受益的尸体,这颗心就是放不下来。当然,这与他拍着胸脯,跟那“阉人”干爹说的,自又有些不同。特别是,今天与闵成九,在“八大王”彭王府门前的那一场冲突,不得不让他行事更为小心。 脑中思绪翻飞,不经意间嘴角一掀,却又扯动了那处伤处,而后免不了,又是一番龇牙咧嘴的疼痛。现如今的他,不但脸上挂了彩,就连胸腹处也疼得厉害。要是他猜得不过,闵成九刚刚那一拳,估计累他折了两根肋骨。 真他娘的背! 要是不能做实,谋害皇嗣一事,成功栽赃给“八大王”,倒霉的将不单单是他。而这件事最为关键的一环,无疑就是赵受益——这个“寿春郡王”。 除了赵受益必须得死外,他还必须得死的透透的。最好是,死像越凄惨越好。而,到时一旦当光天化日之下,残破的死尸一旦被公然发现,这毕竟激发出那个“懦弱”帝王,最为凶残的一面。而这,就是他这这些事后,最希望看到的。 而他之所以,会把这件事交给周集—— 嗯! 想到此他不由嗤笑出声。想当年,占山为王时,周集据说是犯了事后,听得了他的名头,而来投奔他们山寨的。虽说,当时入寨子,周集并未没明说,自己到底犯了什么事?但就事后,他那变态的行事手段,特别是虐杀这一段,简直可说是做到了人神共愤。可以说,周集是个连幼小的孩童,都不放过的人间败类,人渣的代表。可,他就是喜欢,他的这一点。 也光凭着周集的这一点,他能武断地断定,就算以后有招安的可能,他周集也不会,出现在特赦的这一类人的名单内。 于是乎,后来所发生的事,也正应了他的猜测。周集这厮,果然在得知山寨要被招安的头天晚上,就偷偷地逃了出去。当然,这也是当时做为大当家的他,所受益的。 俗话说,狡兔还要三窟呢?更何况是人呢!所以,周集是,当初他为自己留下的后路之一。没想到这一招,也成了招安后,他找钱的门路之一。 而,身在东京汴梁城,这“鬼樊楼”的生意,他自然也会参合一脚。 但,碍于现在的官方合法身份,除非必要,他绝不会轻易踏足此地。也因此,周集自然而然,就成了,他这地下生意的代理人。而知道这层关系的人,除了最为得力的几个亲信外,别人自然是无从得知的。 “醒醒,醒醒,你他娘的给老子醒醒——” 见着洞**,在地上团缩成一团,且明显已经不省人事的身影,在被暴怒的秦广狠狠地猛踹了数下后,似乎才哼哼唧唧地呻吟出声,有了些微的动静。 “人呢?你他娘的,把那小子给弄哪去了?”高高抬起腿,暴突着血红双眼的秦广,不确定自己的下一脚,会不会在不受控制的情况中,就一脚踏断地上人的脖子。 第十七章 捅了大篓子 “你确定认识出去的路?”迎着昏黄的火光,赵受益再一次狐疑地睨向了身旁,那个衣衫褴褛的俊美少年,光洁的额头上,早就渗出了细细密密的汗珠。 “那是自然,青雀出品,从始至终都恪守社会公德,以诚信为终身原则,信青雀,得永生——”少年喘着气,又拍了拍自己的胸脯,满口蛊惑。只不过,满嘴跑马车的同时,头却不争气地侧向了一旁,眼中眸光微闪,明显话到最后,自己也有些底气不足。 “那这又是怎么回事?”赵受益似笑非笑地指了指,身旁甬道上一个新鲜的划痕道。这是,半个时辰前,他在第一次路过此处时,用地上捡拾的石头,做的记号。显然,兜兜转转间,他们又回到了原先的地方,而且来回了还不止一次。换句话说,他们不仅迷了路,还迷的很是彻底。 “啧,那就奇怪了,莫不是遇上了鬼打墙?”少年俊眉微皱,说的一本正经。 “嚯?”赵受益听闻,嘴角止不住地抽搐了下,斜睨着少年的眼中满是玩味。 “是啊,我告诉你,你可别不信邪!有些地方,就特他娘的邪门!比如说,现在这幽暗的地方。你是不知道,先前,鬼樊楼那帮子人渣,在这里不知祸害坏了多少人?!跟你说,你是没见过,那一个个的死相,啧啧啧,那个“惨”啊——”少年一脸真诚,说的绘声绘色,煞有其事。笑话,也不看看,他是谁?这会儿,他自己感觉,都不得不,佩服自己的好口才了。而且,看那架势,大有继续长篇大论的瘾头。 “你——见过?” “没——啊?什么?”有些时候,人的嘴往往比脑子反应的更快。 顿觉失言的少年,在嘿嘿干笑过两声,掩过尴尬后,续而又唾沫横飞地道:“我说,那啥,不正因为她们身前没见过咱俩,所以这会儿有幸得见,特别是一见你我两人,那个长得玉树临风,帅得天上有,地上无,丰神俊朗的俏模样,还不得跋山涉水、披荆斩棘地赶来好好瞻仰瞻仰、膜拜膜拜吗?!” 眼见着,眼前人说的口沫横飞,赵受益又似笑非笑地道:“看不出,会的成语还挺多!” “那是——”少年一脸地嘚瑟,心说:“这么多年的书,也不是白听的!” 此时,见对方听得用心,这会儿说地更为来劲了:“你都不觉得这儿的气温都特别低吗?我估计啊,这会儿怕是人,哦,不鬼太多,一时看不过来,所以就变着法儿,将咱两困在这儿了。言而总之,总而言之,就是出了这茬儿,我们才逗逗转转,无论如何都出不去的!” “哦,原来如此——”对方不咸不淡地回了句。 “自然!”说着又扬了扬头,满脸地傲娇。 他可真是越来越佩服自己了,都禁不住要在心中暗暗地,对自己竖大拇哥儿。但都说人不能太骄傲,要谦虚!莞尔又自信地道:“嗯嗯,没错!看到前面那个诡异的亮光没?那肯定是她们阴魂不散,躲在一旁作怪呢!” 看吓不死你,老子的名字就倒过来写! “扯,有本事你就继续扯。” “咳咳咳——”不行,情节转化太快,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 若换做是别人,此刻只怕是早就被自己绕晕了。可面前的这小子,非但没上套不说,还语带森冷地一字一字往外崩字。就连那张面瘫脸,也一如既往地看不出任何的变化。只是,那双瞧向自己的,蛊惑人心的凤眼,却是危险地眯了起来。 这边厢,俊美少年被盯得一脸心虚,在艰难地咽了口唾沫后,低声咕哝道:“如果,不是鬼打墙,那——“ “怎么?” “这可是你逼着我说的哦!“ “嗯嗯——”赵受益微挑了挑眉,显然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那啥,还不是你先前,不听劝的,到处乱跑才——” “呵,怪我咯?!” “那是自然——”而“自然”两字,还来不及吐口,就在不安中,又被安稳地吞回了肚子里。 “你这是在为自己的路痴行为找借口吗?” “谁说我是路痴来着,也不看看连日来的豪雨,都让这排水沟溢满了水,很多原本的道也不能走了——” “好,姑且就信你一次——”说完,赵受益似不情不愿地摆了摆手,一副无奈状。 “我如果理解的不错的话,水是通过这些暗渠流往城外的,若是顺着这些水流走,应该就能出去了。跟上,我带你出去——” “诶,不是——”为什么每次跟他在一起,他都感觉这家伙画风转化的太快,让自己都有点跟不上节奏。 后者也不知是突然的想到了什么,他又好奇地看了眼,已先走一步的赵受益,道:“你就不好奇,我究竟是什么身份?为什么正好出现在那儿?若是,要有心害你——” “如果你想说,自然会说!否则问了也是白问,还不照样满口胡诌——”赵受益头也不回地淡淡道,脚上也未曾停歇,往着前方的另一个空洞走去。如果没记错的话,这岔路先前他们并未走过。 “有意思!”听闻此语,少年默声地道。嘴角微扬,修长的手指,摸了摸俊挺的鼻梁,一脸灿笑的便快步跟了上去:“哎,等等我!” “唔——你干嘛!我知道自己是多么秀色可餐,可你也不用这么恶狼扑食吧!”当然,那俊美少年,除了那个“唔”字之外,其余的话语都被突然动作的赵受益,给只手捂了回去。 而原本还忽明忽暗地火把,也在第一时间,被手快的扔进了一旁的水洼内。此时,在拼命挣扎着忽闪了几下后,化为缕缕青烟,熄灭殆尽。 “嘘——”只见,赵受益紧靠着墙壁,在将少年紧紧钳制在身前后,修长地手指放于好看的薄唇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他都能感到,他温热的气息,吹拂在自己的脸上了—— 娘的!这个别扭的姿势,都弄得他起了好几身的鸡皮疙瘩了。而前者,好像并未觉得有何不妥,黑暗中,那双好看的晶亮星眸,正一瞬不瞬地,盯视着前方越来越亮的甬道。而他自己也在挣扎了几下,发现努力无果后,便也认命地,偏头向着那方越来越嘈杂的地方望去—— “他娘的,也不知道是哪个王八羔子干的好事!将原本鬼樊楼内囚禁的那些妇人、孩童全放跑了!还得要老子一个一个地儿的搜,要是让老子找到他,看不生剥了他的皮!” 一个举着火把,长得要多磕碜就有多磕碜地瘦子,怒气冲冲地道。可还没等他抱怨完,身后一只大脚,就死死地狠踹了他一脚,害得他一个踉跄,用着狗啃泥地姿态,与地面来了个亲密接触。 “你他娘的,那儿来那么多废话,还不给老子细细地搜!要是放跑了一个,看老子不第一个扒了你的皮!” “是,是,老大,我这就去,我这就去——”说完,麻杆儿举着火把,带上两个人,就一溜烟地往着左边的甬道,一头扎了进去。 今天,也不知道这鬼樊楼是撞了什么邪?不仅放着粮食、宝贝的库房让人给点了。还趁着他们,火急火燎地救火的当口,一下干掉了数十个守卫,将那些被囚禁的妇人、孩童都给放跑了。现在,那些个尸首,还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呢!原本,想去找周老二吧,整一天都没见着他的鬼影了!也不知道是,又跑哪儿去祸害人了?! 直到,一向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秦老大,一脸暴怒地拖着,一摊烂泥般,倒地不起的周老二,出现在彼时正忙着跟兄弟们一起救火的自己身后,将自己踹翻在地时,他才吃了一惊!也不知道是,哪阵风把他给吹来了! 就在他还在呆愣的当口,就觉得自己被人一把拽起,而拽起他的不是别人,正是那秦老大。在他觉得自己双脚离地,被摇晃的如同风中树叶般,漂浮不懂地时候,那带着唾沫星子的话语,就直接喷在了自己不慎俊美的麻子脸上:“他娘的,都烧完了,还就个屁火,都给老子去找人,要是走丢了一个,老子一个个地活剥了你们的皮!” 于是,凭着多年做小弟的直觉,他觉得今天的老大特不得劲儿,可以说是反常地厉害,往深了说,他似乎是在恐惧着什么?这也是自己自从跟了他,做了n多年的职业山贼后,都不曾见过的!难道说,这老大是捅了什么天大的篓子? 联想到,先前看过那些尸首的兄弟们说,那些人被杀时,几乎都是在还未有所察觉,便就被一刀毙了命的—— 麻杆儿想到此,不自觉地抖了抖身子:难不成,他们还真是在不知不觉间,惹到了不该惹的人?捅了大篓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