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的前世今生》 第1章 祸从天降 那天的事情恍若一场梦。当时我正在睡梦中,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吵醒。我有些恍忽的从床上爬起来,分不清梦境与真实。惨白的月光从窗外倾泄进来,像一片白晃晃的水淹没了房间,而柔软的席梦思床就像飘浮在水中央的小船,轻轻的晃荡。 我做的是一场恶梦,一个男人与我站在几十层高的楼顶,月光似乎就在我们头上,又柔和又刺眼。他的面目模糊,好像是何方,又仿佛是一个陌生人。他把我搂在怀里,我先是喜欢,回他一个环抱,后来却又恐惧了,用力的把他推开。他发怒了,猛的把我一推,于是我从万丈高楼上掉落下来。风在耳边猛烈的吹,我就像一片被大风刮得不知所措的纸,在空中翻卷流荡,心在胸中狂跳,似乎就要蹦出来,失重的感觉让我恐惧万分。 我就在无穷无尽的坠落中醒来,坐在床上气喘吁吁,在这冰冷的天气里,我的浑身都是汗水,睡衣都湿透了。我仍然感觉身子在不由自主的往下坠落,好一会还好似在晕船。但电话铃声依然顽强的响着,在中夜听来,惊心动魄。我感到害怕,就好像这电话会是午夜凶铃似的。如果何方在就好了。我是一个胆小的人,总是不敢一个人睡,从小到大,要么和妈妈睡,后来和妹妹一间房,直到嫁给了何方,我喜欢在冬夜里枕着他的手臂,偎在他宽阔的胸怀里,听着他有力的心跳声,像鼓乐似的催我入眠。在那些幸福的夜晚,我总是甜蜜的入梦,脸上带着笑容。可何方是一个医生,常常要值夜班,有时候甚至睡到半夜,一个电话进来,惊扰了我们的梦,他就得爬起床去医院。这时候我的难过就好像到了世界末日,宛如在战乱的年代,他被抓了丁,此一别千山万水相隔,生离死别难料。他走后我整夜整夜再难入眠,如果是冬天,温暖的被窝会越来越冷,直到我的脚冻得像一块冰。想到何方,我顿时惊起,也许是他打来的呢?虽然他从不在半夜给我电话,即使我屡次要求,他总说,你在家里好好睡觉,我打电话干什么?会惊醒你的。我告诉他,他不在的时候我从来都没有睡着过,是雪白的天花板陪着我,我看着窗外的月光,听着外面的风吟,只等他回家的脚步声从楼道里响起。他只是说,傻孩子。笑我孩子气。我急急的去接电话,因为没有开灯,差点把电话机推落到地板上。电话是医院里打来的,并不是何方。可怕的梦比起电话中可怕的消息来,顿时显得苍白无力。我猛的挂上电话,慌乱中只记得拿起放在桌子上的包包便出了门,顾不得换衣服了,更别说梳洗。 黎明时的街道非常静溢,薄薄的睡衣挡不住寒冷的风,但我没有感觉冷。这个时候没有出租车,我只是一路狂奔,一路想着,这不是真的,这只是梦的延续。我现在不是在真实的世界里,而是仍在梦中。虽然场景变幻,但对于杂乱无章的梦来说,那并不离奇,这条路那么漫长,漫长得没有尽头。这也符合梦中常常出现的场景。 然而我终于到了医院,浓烈的药水味道瞬间扑进鼻中,弥漫了胸口,我终于明白所处的地方是现实。在抢救科,李志医生平静的接待了我,他平静的表情让我安心,但想起电视里的医生永远是一脸冷静的样子,心不由得又跳到了嗓子眼里。 还没有醒来。他说。 我差点没有晕过去,一时不明白这句话意味着什么,没有醒来,是永远也醒不过来了吗?我忽然感觉到冷,恶梦醒来时出的冷汗好像已经结成了冰,贴在我的肌肤上,让我的心在颤抖,牙齿在打架。我多希望刚才的恶梦是真的,也不希望此时此刻面对如此残酷的真实。 检查过了,只是受了点轻伤,应该没事,你不用担心。轻度昏迷而已。 李志,你说话能不能一次性说完啊,你想急死我?我舒了口气的叫嚷。李志依然是一副波澜不惊的冷静样子,也许医生的职业让他们全变得铁石心肠,才不会在乎你是不是惊到了。他把我领进病房,我看到何方平静的躺着。 嫂子,你守着他,醒了就叫我。李志说。 虽然还没有醒来,可李志轻松的语气给我安慰。一路上害怕着:到了医院面对的会不会只是一具冰冷的尸体。(像电视里常演的那样,身上覆盖着白布,被一辆推车从病房里缓缓推出来。)这结果已经很好了。很好很好了。李志说只是受了点轻伤呢,真的很好了,他说没事的。现实还是比梦更美好。 我在床边坐下,想握了何方的手捂在脸上,但他的手中插着针管,我不敢动他,只是伸出手轻轻的抚摸他的脸颊。他的脸是温热的,如果不是手上的针管,他就像平日在家里熟睡时一样。 何方,何方……我轻轻的呼唤他,他没有应,但睫毛似乎轻轻的颤动了一下,仔细看时,却又根本没有动静。我不敢再叫,在这安静的病房里,每一声响都令人心惊。我怕呼喊对他并没有好处,也许会打扰他?我不懂,等李志回来问问他,面对没有苏醒的病人,是呼叫好呢?还是保持安静好?他会醒来吗?李志说只是轻伤,可是轻伤为什么会昏迷?说是轻度昏迷,但轻度昏迷也是昏迷呀,何况这么久了,还没有醒来,怎么能说是轻度呢?会不会醒不来了?像电视里常演的那样,变成植物人?不不,李志是医生,他说是轻度就是轻度,他说马上会醒来的。如果醒不来,那太可怕了。可是,那样他就不会离开我了吧?那样我就可以天天守着他,守一辈子,不用整天整夜的担惊受怕,心怕他一出家门便不再回来。 不不不,他是一个那么爱动,爱自由的人,让他一辈子禁锢在一张小小的床上,不能跑不能跳,不能跟朋友们喝酒聊天,不能去野外爬山游水,那太可怕了,即使我能守着他,但他不开心,我又怎么能开心呢?呆在家里,他还常常觉得不自由呢。他说他真想逃离,逃离世俗的一切,可世俗又怎么是能逃离的呢?除非你不活在世上,除非死……他难道是想以这种方式去逃离吗?不不不!我怎么能想到死呢?死是消失,是毁灭,是失去一切的一切,那叫什么逃离?那时只能躺在小小的黑黑的紧闭的棺木里,被泥土掩盖,方寸之间,连转身的自由都没有,那才是真正的可怕呢。 他说他不会嫌弃我,不会离开我,可我怎么能放心呢?他是那么的优秀,那么的英俊帅气,那么的才华横溢,那么的忧郁沉默,那么的男人气概,如果说以前我还有些自信,可现在我还有什么可自信的?我这样子,别说他不会爱我,就连我自己都觉得无法爱我自己了!何况他本来就没有爱过我,他从来爱的就不是我呢,他的心中一直有别人,虽说他不承认,但却瞒不了我,即使他能够瞒过自己,却无法瞒过我的眼睛,因为我是女人,女人是相信直觉的,若说他遇见我时没有爱着别的女人,杀了我也无法让我相信。但他说没有。其实有也没有关系,虽然想到这一点,便让我心痛欲碎,可我就是喜欢他那偶尔皱眉的样子,那线条硬朗的脸型,那忧郁如剑似的冷光。他之于我,就像一杯酒,是如此甘美,清冽,却又如此辛辣猛烈,喝进口中,浇进胸怀,醉上心头,是如此美妙,又如此痛苦。 我们相遇那天的情景总是在我的头脑中不断的浮现,就像一首绝美的诗,总有人不断的在耳边吟诵,宛若一场浪漫唯美的电影,看多少遍也没有足够,它是我人生最好的场景,是我做过的最好的梦。 那是一个春天的下午,天气晴朗,我在公交站台排队等车,他就在我前面。他的身材挺拔像河边的杨柳,匀称健壮,一头黑发裁剪得不短不长,穿一条灰色悠闲裤,一件乳白色夹克衫里面是雪白的衬衫,脚下是白色的回力球鞋,就像一个活跃在球场上的篮球明星在假日里来逛街,充满了青春活力。我故意向前几步,似乎是眺望车子有没有来,趁机看到了他的脸,是一张英俊的脸,散发出年轻的朝气。我想,如果今天我去见的那个男孩长得这么好看就好了。今天我是去相亲的。金黄的阳光像油菜花似的撒落在身上,暖暖的。好天气自有好心情,我忽然为自己的想法感到羞涩。 忽然,下起雨来,那雨下得又大又急,连前奏都没有,就像有人在天上突然倾倒了一盆水,那个站台很简陋,连遮雨棚都没有,等车的人都慌了,带了伞的纷纷撑开雨伞,而没有带伞的要么奔跑着离去,找地方避雨,要么缩着脖子,把衣服拉到头上,但这并没有什么作用,势必成为落汤鸡。此时正是初春,冬寒尚未远去,雨水落在身上很冷。我忽然明白,雨并不只是浪漫的,有时候甚至是残酷的。我真讨厌这场雨,因为我没有伞,我想离去,可是去哪里呢?这么大的雨,车又迟迟不来,等我跑到能避雨的地方,肯定都已经浑身湿透了。我感到沮丧,又暗暗趁幸,我本来就不想去相什么亲――相亲的男孩,怎么可能英俊到哪里去呢――我这样想着,又暗自觉得把自己也说进去了,相亲的男孩就不会好到哪里去,那相亲的女孩又能漂亮到哪里?可我恰恰就是漂亮的,我因此更感觉委屈,还是不去的好,现在,正好有理由,因为一场雨把我淋成了落汤鸡,我总不能就这样湿淋淋的去约会吧? 前面的男孩不慌不忙的从肩上的挎包中拿出一把折叠伞,红蓝相间的颜色,撑开来,居然是满伞花花绿绿的蝴蝶,我禁不住发笑,这么阳刚的一个男孩,怎么拿这么姑娘气的一把伞――会不会是他女朋友送的?――要不要钻进他的伞中去呢?如果被拒绝,会很丢人的。我终究没有勇气。正胡思乱想,他已经把伞伸到了我的头顶,他退后一步站在了我的旁边,低头一笑说,不介意的话,一起。他的笑容瞬间即逝,像冬夜里脱毛衣时摩擦产生的静电,只是一瞬间的花火,他不笑了,也不再看我,抬着头,眼睛从前排的人头顶望过去,那里是一把把颜色各异的伞。他的伞依然撑在我头顶,为我遮挡了天空,也遮挡了冷雨。 我说,谢谢。不由甜甜一笑。我的心无比温暖,虽然雨太急,衣衫已经有些湿,但他的举动就像一缕阳光,一把火,把那点湿润照干了。 人们喜欢用回眸一笑百媚生来形容美女的笑容,他的笑我不知要怎么形容,那与美女的娇媚是不一样的,也许就像阴云日久的天气里,从天空泻下的一缕阳光,或者是冬天晚上旷野里的一堆篝火,很灿烂,有热力,却又还有一种诗人般的忧伤。 有时候我看到别人淋雨,而我有一把伞,却没有勇气伸给别人,人与人之间没有信任,任何的好意都可能会让人产生戒备,我想每个人都有帮助别人的好心,只是因为羞涩而止步,在一个冷漠的世界里,似乎对陌生人伸出关爱的手也是一件丢人的事似的。这是一种奇特的现象,大家做起坏事来理直气壮,道德败坏起来觉得理所应当,可是要做好事了,纵然有那份心,也会扭扭捏捏。多么奇怪。 而他很自然的就把伞给了我,两个人同在一把伞下,他显得镇定淡然,似乎并不怕我有什么想法,不怕我怀疑他别有用心。他确实不像别有用心――并非因为我的美丽。我忽然有些失望,如果他是“别有用心”倒好了。他的伞是会伸向任何人的,只要下雨时在他身边又没有雨具,无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美是丑,他根本没有多看我,也没有紧张异样的感觉。我感觉到忧伤,对自己是一个美女的自信瞬间受到了打击。我甚至有点恼怒,不就长得帅点吗?用得着这样瞧不起人吗?是的,看到我而无动于衷,甚至不能默默的夸一句,你长得真美――他在心中也肯定没有夸的,我就像忽然有了x光透视功能,能看穿他心底所有的傲慢。也许我该堵气拒绝他的伞,宁可让冷雨敲打我的额头,淋湿我的眼睛,但这想法只是一瞬间的闪烁,我觉得自己真怪,一个素昧平生的男子,一个好心给你撑伞的人,我有什么资格赌气呢?种种想法真是可笑,花痴似的。我不禁自嘲的笑了,看到不远处,有些人已经淋得成了落汤鸡,却并不愿就此离去,只是缩着脖子,用手无谓的遮挡着头。我应该感觉到幸运,这其实是一场浪漫的雨,我甚至毫不怜惜那些被淋得浑身湿透的人,而希望车不要来得太快,雨要下个不停。就这样子,两人的手臂碰在一起,却又几乎相离,听得到彼此的呼吸,却不知道对方的名字,等车一来,便各自消失在人群中,像一滴雨落进了海里。 等车的时候,你越焦急,车总是越不来,现在,我不想它太快到来,它却已经来了。大家纷拥上车,队形早已不在。但他不急不躁,只是慢慢的移动脚步。车上的人太多,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我总算上了车后,却已经找不到他的身影,我踮起脚尖到处搜寻,车上的人站得密密麻麻,像长得茂盛的麦子,你的手根本不用扶什么也不会跌倒。我看到年轻的男女都一脸冷漠的盯着窗外,没有一张是他的脸。我想挤过水泄不通的人群,招来几声轻轻的埋怨,我没有找到他,车上人实在太多了。我忽然感觉后悔,也许我该鼓起勇气跟他说话的,他为我撑伞,已经给了我们结识的机会,是我的胆怯把这机会白白放弃了,像看到了一只美丽的兔子,却因为犹豫而让它跑掉了。 我还是去相亲了,既然已经来了,就去见见吧。反正也不打算有什么结果,见一面,聊几句,然后说没感觉,于是各自回家,这样就算交了差,至少不会落李阿姨的埋怨。到了约定的地点,对方还没有来。我来得本就很勉强,只因为李阿姨一片热情,不好太过拒绝,那样显得太不领情了。我百无聊赖的和李阿姨坐在咖啡厅,连喝咖啡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幸亏有那把足够令人回味的伞,否则为了这一场令人讨厌的相亲,却把自己淋成落汤鸡,真是何苦来哉?而且对方居然还耍派头,让一个女孩子等!我感到愤怒,我希望他不要来了,这样我马上就可以走,也免了见面的尴尬,李阿姨还可以去数落一下对方,却怪不到我。但我又觉得被一个男孩子放了鸽子,太没面子了。我希望他会来,最好他喜欢上我,但我自然对他会不屑一顾的,我将淡淡的看他一眼,他问我什么我就回答,不冷不热,不卑不亢,不必傲慢,但足够让他明白,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他实在不必摆什么臭架子。 等了一会儿,一个男子进来了,脚步虽然匆匆,但神态自若,叫了一声李阿姨,说,对不起,因为下雨淋湿了,去换了一身衣服,所以迟到了,实在对不起。 那人便是为我撑伞的男子。这话让我本能的感动,我并没有淋湿,那他是把伞全撑到我这边来了,他后来说,他并不是怕冷,只是觉得淋得落汤鸡似的去相亲,显得太没有礼貌,所以一下车就直奔服装商场,临时买了一套衣服。那衣服买得并不理想,因为太急,几乎是随便看到一套,穿上合身就ok了,连价都没有讲。 第2章 相亲 想不到我相亲的对象就是他,多么妙的巧合,多像看电影是不是?我觉得这种巧合本身就是世间最浪漫的事,我就像一朵含羞草,但看到他,不是合了起来,而是整个心都绽放了。但我的脸确实羞红得像三月里的桃花――别以为我是在自夸,那时的我就是有这么美丽。我想我应该矜持的低头喝咖啡,就像没有看见他,等他跟我打招呼,等他惊奇的说,真是在缘啊,居然相亲的人就是你呢。可我忍不住,惊奇的站了起来,说,是你? 他点点头,在对面坐下了,没有一丝一毫的惊奇,更别说惊喜了,似乎如此浪漫的邂逅并不值得赞叹,似乎他之前根本就没有见过我,根本没有同在一把雨伞下等待。我的兴奋像被浇了水的火,冷却了,我感到扫兴,更感到屈辱,他只是好心帮我撑了一回伞而已,也许我长什么样子都没有看清吧?即使看清了又如何?根本没有心动过。 但李阿姨还是感到惊奇,她问:你们认识? 刚刚见了一面。我说。努力让自己的口气变得平淡不在乎,但却无法掩饰心中的落寞,或许还有些赌气似的撒娇。 那可真有缘呢。 是啊,我说。 但他依然一言不发,如果说他不愿意相亲,因此对我如此冷漠,可我不是一个陌生人,是跟你刚刚有一段浪漫邂逅的女子呢。那浪漫的雨,那伞下的温馨,难道在他心中就没有激荡起一丝一毫的涟漪吗?也许他看不上我吧?是啊,他那么帅气,忧郁得像一个钢琴王子,怎么会看上我呢?我不过是一只丑小鸭!我忽然有些自惭形秽,不由得越想越伤心,竟流下了眼泪。 你怎么了?李阿姨惊奇的问。 他看不上我。我说,站起来要走,却又下不了决心。李阿姨忙拉住我说:怎么会呢?你这么漂亮,何方是有眼光的人,不会不懂得欣赏的。何况他都还没说话,你怎么知道他看不上你呢? 正因为他不说话,所以知道他看不上我,我知道我不漂亮…… 不,你很美。他终于开口了,说完这句话,便又低头喝咖啡。 这话让我破啼为笑,说明他并不是看不上我,他只是不喜欢说话而已。其实我就喜欢沉默的男人,沉默是金,沉默是山,沉默是一种美丽。 看,我说了吧,何方怎么会是那种没眼光的人呢?何况你们还那么有缘,刚刚都能碰上了。李阿姨说,真真,看来你对何方也是很满意的吧?要不然,你也不会这么在意他的看法了。说完,哈哈而笑。 我羞红了脸,深怪李阿姨的口无遮拦,这话怎么能当着他问呢?这叫我如何回答?我只能责备的叫了一声:李阿姨! 呵呵,真真怕羞了,没事没事,都这么大了,怕什么羞?今天来就是相亲的呢,互相对上眼了,可不就是有缘吗?何方,你说对不对?你对咱们真真也很满意吧?你看,她多漂亮,又温柔,又善良,所谓千里姻缘一线牵,我呢,就是那个牵线的人,现在,线我已经牵了,接下来你们好好聊聊,我就不打扰了。李阿姨说完,就忙忙的离开了。 我叫:李阿姨,你别走啊! 她回头说,没事没事,你们聊,他吃不了你。又哈哈笑说:我老人家就不当电灯泡了,那么亮,很招人厌呢! 这李阿姨,一张大喇叭似的嘴,倒还很幽默呢。好,走就走吧,虽然我看起来外表柔弱,但并不是那种胆小羞怯的女子,更不喜欢扭捏作态。我端起身前的咖啡,轻轻的抿了一口,自觉这样非常的淑女,我低着头,眼观鼻,鼻观心,手中的咖啡杯轻轻的旋转不停。我等着他说话。 但他不开口,我到底忍不住了,抬起头来看他,却见他低着头坐着,形态自然,并无局促之感,仿佛沉默的气氛一点也不让他觉得尴尬,仿佛眼前坐着一个美女,一点也不能让他紧张。什么呀,他要么是傻子,要么就是对我无视吧?委屈感又涌上心头,可我偏不愿意示弱,你这样,我偏跟你较劲呢。我右手肘放在桌面,撑着脸,歪头看他,目不转睛的,细细欣赏他的样子。脸上带着顽皮的神气。 他的眼睛很大,眉毛很浓,像两柄剑似的,头发又黑又密,像夏天里长得旺盛的青草。鼻子犹如用刀刻出来的,坚硬,笔挺,光洁。嘴唇微厚,牙齿洁白。我觉得他的英俊就好像一尊著名的雕塑,每一根线条都那么硬朗,每一处反光却又那么柔和,好吧,你不说话,我就静静的欣赏你,就当是在观赏艺术品――活的艺术品呢,我调皮的想。他总算发现我在看他,抬头问:怎么了? 没怎么啊。 哦。 我等了一会,见他再无别话,便只得赌气说,看看你不行吗? 哦,那你看吧。 他抬头认真的看了我一眼,于是又低头喝咖啡,不喝咖啡的时候,就仔细的端详着那只洁白的陶瓷杯,那上面印有一枝红梅花,好像那梅花里暗藏着无限玄机。 这是古董?我问。 什么? 这咖啡杯啊,你看得这么认真,它是古董吗? 不是。 那是能从中看出一首诗来? 哦,不能。 他似乎全听不出我话里讽刺的意味,更不能感受到我的委屈,说话总是那么平淡,平淡得让人恼,让人恨。 我倒能看出诗来。 是吗?他虽然问是吗?但其实一点好奇的样子都没有。 我想起好些咏梅的诗句,你知道哪句咏梅的诗最好吗?我问。 哦,不知道。 这谈话真是无法继续下去了,也许对于一个矜持的女孩子来说,为了自尊,最好的办法就是绝然离去。我并不是不矜持,可我更是一个喜欢较劲的女子,别说我其实还是挺喜欢他的,就算我讨厌他,我也不能就这样离开。你不说话是吧,那我跟你说好了。你听着就成,你不听着也成,除非你自己离开。你想叫我知难而退吗?可我从来就不是一个畏难怕苦的女孩。 你为什么不跟我说话? 在说啊。 这也叫说话啊?你这明明是敷衍嘛。 他认真的看了我一眼,然后说,我并没有敷衍,我只是不太喜欢说话,我的特长是听别人说。你想说什么说好了,我听着呢。 谈话是要对手的呢,一个人说,就像一个人孤独练剑一样乏味,你这人真是的,你要知道,谈恋爱之所以叫谈恋爱,是需要谈的,如果不谈,那算什么恋爱呢?说这话的时候,我还是感到羞涩,一片红云悄然飞上双颊。 嗯,那我该谈些什么呢? 他这回答虽然简单,可却让我开心起来,我说了这么多,总算是有了回应,至少他的态度是诚恳的,这样说话也算是承认我们是在谈恋爱的呢。 就谈谈你吧。我说。 我啊,有什么好谈的呢? 怎么会没什么好谈?比如你的性格呀,你的爱好呀,你的理想呀,你的报负呀,等等等等,好多好多可以说的呢,我也特别感兴趣,尤其是你以前的恋爱史呀什么的。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之类呀。 不清楚哦。 他脸上的神色是很无辜的,可越是无辜的表情越是能把人气死。我诧异的问:不清楚?什么不清楚? 都不清楚。 你是说你对自己的性格呀,爱好呀,理想报负呀都不清楚? 嗯。 对自己的恋爱史也不清楚?对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也不清楚吗? 我想我问这话的表情一定非常的穷凶极恶,一双大眼睛瞪得圆圆的,微微向前低俯着身子,撑在桌面上的手已经离开,端着咖啡杯,似乎不是要喝,而是随时准备泼到他脸上去。 真不清楚。 那喜不喜欢我呢?是不是也不清楚? 他点点头。我气极反笑,霍的站了起来,说,那你回去好好想清楚再说吧。然后转身就离去。我决定不再喜欢他了,虽然他长得确实很帅,即使说真不清楚时,傻傻的样子也是那么可爱,可这样的男人,还是算了吧。也许他根本就是一个傻瓜,所以什么都不清楚,回去得好好问问李阿姨,怎么能把一个傻瓜介绍给我呢?那不是害我吗? 李阿姨说,真真,你才犯傻呢,是不是傻瓜,还不一眼看得出来?有长得那么好看的傻瓜吗? 第3章 初情若水 这话虽然不合逻辑,不是每一个傻瓜都是丑陋的,也不是每一个帅哥美女都会聪明。但我却毫不犹豫的接受了这个“真理”。她又说,他才不傻呢,医科大学的博士生,会是傻子吗?全市著名的外科医生,人称风云第一刀。有这样的傻子吗? 也许他就是书呆子呢,或者智商高,情商却低呀。我争辩说。 情商低?他说你美得就像唐诗一样,高贵大方,典雅动人,情商低的人能说出这话来? 真的?他真的这么说? 我激动得几乎跳起来,一颗心咚咚的往外撞。从来没有人这么称赞过我,也许有人说我漂亮,可要么言不由衷,要么暧昧猥琐,要么老生常谈。唐诗,到底是才子,说出的话就是不一样。可他为什么不当面说出这话来呢?如果他当面这么称赞我,我一定不顾一切的抱住他,给他最温柔最消魂的一吻。看来他不是情商低,也不是不喜欢我,美得像唐诗呢,有谁不喜欢唐诗呢?看来他只是羞涩,羞涩的男孩,比女孩还矜持。多么可爱。 但我们的关系并没有因此而改变什么,足足半个月,他从没有联系过我。仿佛根本没有相亲这回事,我耐着性子又等了半个月,想像着有一天他打电话来,我该怎么说他,是不接呢还是接呢?当然要接,不然怎么说他?如果他约我出去吃饭,是去还是不去呢?当然要去,不然怎么去当面说他?对女孩子如此掉以轻心,不加重视的男人,电话里说说太便宜他了,得当着面狠狠的数落,数落得他道歉为止。可我再也忍不住了,问李阿姨,你不是说,他觉得我美得像唐诗吗?可他把一本唐诗三百首抛在脑后呢。也许他根本就不喜欢读诗,他喜欢读的是小说呢? 没有没有,怎么会呢?小说多低俗,唐诗才高雅,没有男人会不喜欢唐诗,反而喜欢小说的。 好吧,也许他只是没有空而已。如果他真说过我像唐诗,就没有不喜欢我的道理。也许他觉得唐诗太过高贵典雅,他觉得高不可攀呢?这个想法让我担心,也让我好笑,得了吧,还高不可攀,你以为你是公主呢?格格呢?还是千金小姐呢? 但这想法让我的虚荣心得到满足,被人瞧不起的失落弥补了好些。可当夜深人静,独自难寐,躺在床上,呆呆的望着雪白天花板时,阿q的精神胜利法沉了下去,自尊被刺破的伤感却浮上心头。他根本没把我看在眼里,放在心上,可我对他为什么还要念念不忘?我们也不过见了两面,一次短暂的邂逅,一次庸俗的相亲而已,凭什么要思他想他?我不了解他的性情,没熟悉到无法忘怀的地步,我为什么不能把他抛诸脑后?美得像唐诗的女子,还怕没有好男人来爱吗?这混蛋,为什么要说我美得像唐诗?这话说得太好太美太动人,本身就像一句美得让人沉醉的唐诗。难道我就是因为这句话而感动,因此对他无法忘怀?也许我根本就已经对他一见钟情?我无法忘记他站在雨中,淡然如柳的笔直背影,我无法忘记他坐在面前,似青花瓷般的淡定面容,也许我只是赌气,越是不把我放在意上的,我越是有去征服的欲望,我是一个绝然的女子,在爱情面前,矜持是一种软弱,被动等待男人的进攻,就像一只等着人来爱抚的猫咪般楚楚动人,呸,什么动人,是可怜。好吧,恰巧那天停了水,我何不主动打电话去叫他来给我担水呢?这个城市严重缺水,动不动就停水,停了水,便需到一里远的地方去挑水,那里有一口井,倒是四季不枯。每次停水,都是我最怕的时候,一个柔弱的女子,挑着一对小铁桶,走到一里之外去,那井只有半井水,得用挑水带钩的扁担把水吊上来,那是需要技巧的,一个弄不好,连桶也掉进去了,那可真是欲哭无泪。好不容易把水打上来了,挑在肩头,压得好不疼痛,只得屈腰弓背的忍受,一个亭亭玉立的美女瞬间变成一只丑陋的虾米,自己走在路上都不好意思,似乎满街都是嘲弄的眼神。到了,又还得挑上八楼去,没有电梯,楼梯又窄,对于我来说就像攀山越岭一般艰难,前高后低,一不小心水桶撞在楼梯上了,水倾倒不说,人都有可能倒栽下来,所以我都是在楼前把担子放下,一桶一桶,一级一级的提上去。哼,不管你喜不喜欢我,先帮我来挑一担水吧,男子汉大丈夫,若不能为咱们女子出力,要你们长得那么高大强壮干什么? 我拨通了他们家的电话号码,那是我不知不觉已经熟记于心的,有多少次想勇敢的拨过去,总觉得不知应该说什么而放弃了。现在有理由了,求他帮忙,弱女子求他呢,这个理由理直气壮吧? 电话接通了,心情到底有些紧张,我似乎听到扑通扑通的心跳声,可接电话的是一个女子,这让我的心冷了半截,难怪不理我呢,原来已经有了新欢了,想到新欢,我的眼泪差点流下来,可怜我连旧欢都算不上呀。本来要一言不发的挂掉,偏赌气要找他,于是一口气不停顿的说:你好,何方在吗?我是他朋友,找他有事情。麻烦你叫一下他好吗? 是真真吧? 我一怔,没想到她认识我,而且听语气,似乎对我还很熟悉的样子。 我是曾真。 我是阿姨,你怎么不来家玩啊? 阿姨?李阿姨?这电话是她给我的,难道她给错了,给了我她自己的号码吗?不对,这不是她家的电话号码,声音也不是她的。我瞬间便明白了,这是何方的妈妈。听她的口气,对我显然很有好感呢,顿时心情轻快起来,换上一副欢乐的语气,甜甜的说,是阿姨啊,你好。我倒想去玩呢,可何方总是不邀请我来着。 他不邀请我邀请,明天是周末,我正式邀请你明天来我家吃晚饭好吗?能赏脸吗? 阿姨说什么赏脸不赏脸的,阿姨的盛情,我受宠若惊啊,只是会不会麻烦您? 说麻烦就见外了,明天我叫何方去接你。 好的,他现在…… 呵呵。她意味深长的笑了两声,似乎说,这小妮子耐不住了,我感觉到脸红耳热起来。听她说,何方还没下班呢,下了班我叫他去找你。也不问我有什么事,又跟我闲聊了几句,就挂了。 今天我不上班,此时连刷牙洗脸的水都没有,我赌气不起床,钻进被中便又睡下了。忽然,何方走了进来,傻傻的样子站在我面前,说,对不起。我说,知道对不起就好,竟然把我晾在边上一个多月,连个电话都没有,该怎么罚你?你说该怎么罚就怎么罚。那就罚你挑十担水吧,即使停水十天,我也不怕了。 敲门声惊醒了我,我起来从猫眼往外一窥,竟然真的是他,这叫什么?梦曹操曹操到?正要开门,可是想到自己这样子,连脸都没有洗呢,头发乱蓬蓬的,污渍花脸,像什么样子?所幸这睡衣是我喜欢的,穿起来性感好看,不用换了。我忙忙的说,等一等,就来。然后急急的钻进卫生间,桶里滴水也无,拧开龙头,依然毫无动静,也好,不然有水了还怎么叫他挑水呢?于是忙忙的到饮水机里接了一盆水用来洗脸,此时没那么多讲究了,能洗干净就好。洗了脸还要梳头,还要搽脸,又心怕他等得不耐烦而离去,好吧,你要离去就离去好了,这点耐心都没有的男人,即使嫁给他也不会幸福。羞羞。谁说要娶你了吗?好不容易收拾好了,这才去开门,打开门来,只见他正呆呆的站在楼梯间出神,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对不起,让你久等了。 没事。 真气人,倒变成我说对不起了,他还没事呢。梦里他说的对不起呢?我说,进来吧。 他走了进来,略略打量了一下房子,房间杂乱无章,我有些脸红起来,也许让他进来就是一个错误。对不起,没有水,卫生都没打扫。我说。其实东西杂乱无章,与有水没水有个屁相干? 哪里,不错呢,到底是女孩子的房间,就是干净整洁些。 我怎么觉得这话像是讽刺呢?不过后来我见过他的房间之后,就知道这话绝对是真心话了。 没有水,都没梳妆打扮,让你见笑了。 哪里,天生丽质,不用雕饰,反而看起来更有种自然美。 嘿,看来说唐诗的话并不虚假,没想到沉默寡言的闷嘴葫芦,还这么会说话的。我真的很美吗?我问。 是啊。 那你又不喜欢我。 没说不喜欢啊。 哼,还说没有,一个月了连个电话都没有,不同意你明说嘛,用得着这样子吗? 不是的。 好了,好了,解释什么?先罚你去挑担水来,我还要洗头呢。 好的。他拿了扁担,挑了水桶就走,说这桶太小了点。 对于你来说小了点,对我来说可就大了。以后若停水,我的水你包了哦。 没事。 那就这样说定了,到时我给你买担大桶。我笑说。 第4章 情何以堪 何方依然没有醒来,但脸色平静,呼吸正常,就好像是在睡梦中。我望着他,心里无比害怕,真怕他会离我而去。在这么多年的婚姻生活中,这种恐惧一直萦绕着我,所以每一个夜晚,我必须抱着他才能睡着,可是他是医生,上夜班是经常的事情,还经常半夜三更被电话叫起,得去会诊,或临时有危急手术需要他去。他是如此的出色能干,医院需要他,病人需要他,我为此感到自豪,可又感觉被人争抢了我的幸福,因此有时候又想,我宁可他是一个平凡的人,每天按时下班,没人再需要他,而我却可以夜夜抱着他入睡。没有他在身边的夜晚是孤单的,是空寂的,尤其是冬天,夜寒如水,被温尤存,可我却辗转反侧,脚越睡越冰。 快快醒来吧,何方! 为了不让自己在等待中胡思乱想,我决定打电话通知亲朋好友,通知谁呢?老人也许还是不告诉的好,半夜三更的,把他们急坏了可不是添乱吗?朋友吗?我忽然发现,自己没有真正的朋友,也许以前曾经有过,可自从嫁给何方之后,他就成了我的全部,朋友渐渐疏远,我想起了妹妹,也许应该叫她来。曾经我们亲密无间,情同母女,可现在呢?也许她还恨我,把我当仇人。我应该叫她来吗?她会来吗?会的,如果她知道何方出了车祸,如果她知道何方昏迷未醒,她也会跟我一样焦急吧? 跟妹妹结仇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恨事。那时她才二十来岁,大学毕业之后在一家企业上班,因为受人排挤,一年后便辞职了,决定报考研究生,于是在我家复习功课。她姐夫是博士生,博学多知,成了她现成的老师。 见何方对妹妹好,我也很开心,我就这一个妹妹,向来爱她,关心她。每当妹妹在学习上有了什么疑难,便会大声的叫,姐夫,姐夫,快来!她姐夫于是走到她身后,俯身看她所指的问题,稍作沉思,然后便深入浅出的解答给她听。灯下的这副图景最温柔,我在旁边看着,有时会感动得热泪盈眶。妹妹是多么需要有个人,这样兄长般的爱她呀。 一次妹妹跟同学们去爬山,回来手指上扎了几根刺,她直嚷着痛,叫我帮她挑出来,可我用绣花针刚在她指尖一挨,她就直嚷着痛,让我无法下手。姐夫,姐夫,你来帮我挑。 你姐夫一个大男人,哪使得惯绣花针?男人的手重,只会更痛呢。 谁说的,姐夫是外科医生,一把手术刀都使得出神入化,挑个刺算什么? 于是何方左手捏着她的指尖,右手轻轻拈着针,只轻轻一挑,刺便出来了,针尖上粘着一个小黑点。 怎么样,我说了姐夫能的吧? 我不语,他捏着她指尖时,温柔的样子,忽然让我的心痛了一下。但我马上便在心中咒骂自己,觉得自己太小心眼了,她是我妹妹呢,我怎么能胡思乱想?一个女人吃点醋可以,也许那更显得情深深雨濛濛,酸酸甜甜就是我。但不能变成醋罐子。他对妹妹好我都吃醋,那不是太无聊了吗?难道叫他别对妹妹好?什么话呀! 可是有一天,我无意中看到了妹妹的日记――真是无意的吗?――我吃了一惊,日记中满满的写着对他的相思,相思不得的痛苦,那个他是谁?妹妹恋爱了我都不知道吗? 他真温柔,目光就像水一样,落在你身上,你感觉就像夏天在湖里游泳,碧波荡漾,轻吻你的肌肤,痒痒的,酥酥的,这痒能痒到你的心里,这酥能酥到你的骨头里,你感觉到沉醉,像喝了一杯酒,飘飘然,醺醺然。 他爱我吗?我想是爱的吧,不然不会对我那么好。他的每一次望你都是一次爱抚,虽然无言却胜过千言万语,虽然不动却远胜相拥相抱。啊,多希望他天天都能望着我哦,可他总是那么忙,不是上班,就是看书,也许他根本没把我放在心上吧?不,不,唉,放在心上又如何?他不是我的,他就像天上的星星,可望而不可即,他就像水中的月亮,看起来很近,其实却很远。 我觉得我真卑鄙,他不是我应该爱的人。我怎么能爱他呢?可是爱情是没有错的啊,当爱悄然而至的时候,是如此无声无息却又蛮不讲理,我能拒绝吗?能阻挡吗?不能!我只是一个弱女子,没有那么大的力量。何况,就算我是泰国拳王,是举重冠军,是俄国大力士,难道就有力量阻挡爱情的侵袭了吗?不能!爱情的力量是无所不能的!爱情的力量是无可阻挡的!那就不阻止好了,顺其自然好了,默默的爱,远比热烈的爱更幸福。我想,我爱谁,并不会伤害谁,谁又能因此怪我恨我呢? 本想说,原谅我!但我现在想通了,不用说原谅,因为你没有做坏事,你只是爱上了一个人,爱是神圣的,伟大的,用得着说原谅吗?不用! 我越看越心惊,她爱的到底是谁?虽然没有明说,我的心中却几乎雪亮了,难道……他们之间不经意间,竟已经做出了苟且之事?不,没有,从她的日记中也看出来,这只是女孩子怀春,是她的单相思。可谁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呢?妹妹年轻漂亮,他对她那么好,谁知道他会不会……我不敢想下去,太可怕了。而她说,用不着说原谅。她爱上了自己的姐夫,爱上了姐姐的老公,却说,用不着说原谅!好大胆的爱情宣言,是不是因为爱情是伟大的,即使抢了姐姐的老公,也可以毫不惭愧的说,用不着原谅呢? 其实每次他帮我讲题我都几乎没有听,因为我的心虽然感受着他的每一个字,那每一个字都像一个特别的吻,吻在我脸上,唇上,心上,我却无法把它们连贯起来,我越来越心神不宁,恨不得每一个题都要问他。但我不敢再问,我怕他因此说我笨,怕姐姐因此生气,姐姐近来看我的目光,越来越不好了。她是不是发现了什么呢?姐姐,你不用担心,我不会抢走你的老公的,他不是我的情郎,他只是我心中少年时的梦,这个梦我愿意梦好久,直到多年以后醒来。你不用害怕,我的爱不会伤害你,不会伤害任何人,甚至包括我。因为我会用这种爱来滋润心田,因此感到幸福,而不会让这种爱来伤害,来折磨。姐姐,如果你真猜到了什么,你就放心吧! 我怎么可能放心呢?周末他休息,这天难得他好兴致,买了三张去游乐园的票,说难得有闲空,一起去玩一天,好好放松放松。妹妹欢呼雀跃起来,可我的心一酸,却再也提不起兴致。这是不是一个阴谋呢?也许他只是为了她,他其实是想跟妹妹去游玩,我夹在中间算什么?我偏不去,破坏你们的开心。我装作头痛的样子,说,我不去了,身体不舒服。 他关切的探了探我的额头,说没有发烧,但还是给我泡了一杯解热止痛的药来让我喝。我说,没事,要不你带曾洁去吧。 算了,下次再去玩吧。等你身体好的时候。 没事,我没病。只是昨晚没睡好,有点累,睡一下就好了。 真的没事吗? 真的没事。票已经买了,别浪费了。 好吧,那我们去玩,你若好些了,再来。 他们竟真的去了。把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留在家里,他们竟成双成对的去游玩了,我多么希望他留下来陪伴我啊,我病着呢,你能玩得开心吗?尤其是曾洁,欢天喜地的样子,太没良心了吧?你是不是恨不得姐姐今天就死了,好让你跟姐夫在一起呢?我忽然开始恨她!不行,必须改变这种局面,不能让她再在家里呆了,否则,迟早会出事的。现在叫她离开,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如果真等到做出了丑事,那我的一辈子就毁了,他们的一辈子也毁了。 是的,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是到了做决定的时候了。 一天晚上我半夜醒来,感到肚子非常的痛,我搂紧一个枕头,让它抵住我痛的地方,但没有用,原来我也肚子痛过,何方就会帮我按摩,他的手又大又温暖,在你的肚腹上轻轻的挤揉,又有力又温柔,我会感到阵痛渐渐舒缓,渐渐隐没,像用熨斗熨皱了的衣服,一下两下,皱褶慢慢的被抚平,消失,变得光滑平坦。可现在他不在,忍不住打电话给他,他还没睡,手机里传来一片嘈杂,似歌舞厅,似大排档。有事吗?没事就不能打电话给你吗?我气冲冲的说,本来一个人孤单着就觉得委屈,他的问话更让我恼怒。 半夜三更的,突然接到你电话,我担心呢。 原来还知道担心我。我的心软了,同时一阵酸楚,告诉他,我肚子好痛。那你得去捡些药吃,是不是冻着了呢?要记得盖被子,家里有肚子痛的药,在柜子里你找找吧。我说,现在好些了。确实好了很多,有时候你所爱的人一句话,胜过了灵丹妙药。他冷静的说,没事就好,我在忙呢。忙什么呢?唱歌跳舞吗?喝酒狂欢吗?我的愤怒又涌上心头,问他,什么时候回来? 我不回了,今天有台手术。 笑话,电话里还传来唱歌的声音,还有啤酒瓶相撞的声音,这是在做手术?想要人命吧!我忽然觉得有些不正常,他是不是借着加班的名义在外面找情人,花天酒地?我肚子痛呢,你却一点不心疼,只顾自己寻欢作乐,这是什么男人? 洁洁在你那吗? 洁洁?她不在家? 我沉默,她今天同学过生日,去参加聚会了,后来打电话来,说不回家了。怎么事情会这么巧呢?我挂断电话,急急的穿好衣服,打了一个的直奔医院了,如果他生气了,说我监视他怎么办呢?我就说肚子太痛,来捡药的,顺便看看他。护士告诉我,何医生在做手术。原来真的在做手术,我感到惭愧,可我并没有见到他人,会不会护士在帮她打掩护呢?我真想冲进手术室里去看看,可自己也知道,那样太不可理喻了,也许我可以去妹妹跟同学聚会的地方,但忽然之间觉得无聊,便意兴阑珊的回了家,刚刚在路上的时候,肚子不痛了,现在却又痛了起来,像一把看不见的铁锤,不紧不慢的敲打着你。 妹妹没有再外出来,生活看起来一切正常,但我却越来越不安,像一条看似平静的河水,下面已经激流涌动,我几次想对妹妹开口,几次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她是那么天真无邪,是那么单纯善良,我这样想,是对她的亵渎吗?可她的日记却是如此荒唐,让人担忧害怕。 我终于找了个机会对妹妹说,你总呆在家里也不是事,大学毕业这么久了,该去工作了。 姐,我现在不是在复习,准备考研吗?我可不是在玩。 考研不能边工作边考吗? 那样会分心的,姐。 现在就不分心吗?只怕分得更厉害吧。 妹妹低下了头,但接着便又抬起来,抬得那么用力,那么坚决,好像开始的低头是我强按下去的,因此她要反抗。姐,你嫌我住在家里吧?你明说呀,咱们亲姐妹,有什么话不可以说的?你要赶我走,你明说呀。我在家吃饭,让人讨厌吧? 她的眼睛晶亮晶亮的,那是眼泪吗?不是,她没有哭,那是眼睛里有精光反射,她似笑非笑,仿佛在嘲弄我,又仿佛只是跟我开个玩笑。我有些慌乱,好似做错事的人是我。也许她暗恋的只是别人,并不是何方,我是不是过敏了呢?她在日记里的那些话,可以针对任何人。她有指出姐姐或姐夫之类的吗?我记得有,但又仿佛没有,也许那些都是我头脑中想像出来的话,那是我的想法,不是她的日记。我真想找出她的日记本验证一下,我开始怀疑我的记忆,也许……没有也许,不管是真是假,防患于未然,总是没错的,等到悲剧已经发生再来后悔,有什么用?可是,她是我妹妹呢,父母早亡,难道我就这样把她赶出家门?这于心何忍? 何方说,洁洁呢? 叫得这么亲热,我觉得无比刺耳,可他历来就是这样叫她的呀,我这样叫,于是他也这样叫,姐夫对小姨子亲热一点,不行吗?当初我可并不觉得别扭,甚至因为他对妹妹的好而感到很开心。 她走了。 走了?走到哪里去?他有些奇怪,但并没表现得特别关心。到底不是他自己的妹妹,竟连为什么走,去干什么了都不问,如此冷漠无情,真是没心没肺,如果是她自己的妹妹,也会这样毫不萦怀吗?走了一只狗,也得多问几声吧。 她说去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好好复习,马上要考试了,得加紧时间。 哦,在这里也很清静呀,我一天在外面,又没孩子,谁会吵她?你?何况有不懂的,我还可以教教她,你又可以帮她煮饭炒菜,还到哪里找更好的学习地方? 是吗?在这里我可以做她的老妈子,她可以安心学习是吧?可你会打扰她,弄得她不能心静,你不知道吗?装什么蒜。但这些话我没说,我说,她可能是觉得打扰你,不好意思吧。 傻孩子,自己姐姐姐夫,有什么打扰不打扰的,何况我工作这么忙,一天难得在家,她还可以陪陪你。 是啊,可以陪陪我,我生了病,你开始嫌弃我了,我不能工作,只能呆在家里,是可怜虫。没有啊,那时我还没有病,我还在上班,我要她陪什么?我头脑并没有混乱,我记得很清楚,我得病是在妹妹离开之后了。人生的命运真是难测,比如说病吧,看起来好好的,一直健健康康,可突然之间,你发现你得了病了,癌症,这让多少人闻之色变,让多少人家破人亡。从来也没有想到,自己会与这个字挨上边,多么可怕的命运。是的,我得的是子宫癌,最后只能切除。没有人知道,我挨那一刀时的痛苦。手术的时候,我坚决不要何方主刀,虽然他是我最亲最爱的人,虽然他是这个城市最可信的外科医生,虽然他在身边我总会感觉特别坚强,但不,我宁可死,也不要他来切除我――一个女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手术的时候,因为全身麻醉,我并不感觉到痛,可是我心中的痛却比刀割针刺更厉害。我还没有给他生孩子呢,与其这样,还不如直接死去,那样也许倒一了百了,反而没有这样的痛苦伤心了。 我对他是一见钟情的,我一直爱他,而竟因为太爱,所以太在乎,我似乎总是在担心害怕,担心他不再爱我,害怕失去他,有时候深夜梦回,我仔细的回想过往,依稀记起,我曾经也是自信的,有时候甚至得意的想,我们两个就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可我早已忘记那些幸福的时光,留在我记忆深处的,是每天的忧心忡忡。我害怕失去他,我觉得我就要失去他。他一个这么优秀的男子,怎么会爱一个没有子宫的女人呢?没有子宫的女人还能算女人吗?何况还不能生孩子了,没有孩子的家庭能说是完整的吗?能说是幸福的吗? 有一次跟他回家,婆婆明显的不高兴,从我进门她就没笑过,又有意无意的说起同事的孙子,是多么可爱,又是唉声又是叹气的。我感到非常委屈,谁还愿意生病呢?若不是生病的话,我也能生孩子呢,我不爱孩子吗?我也多么希望能有我自己的孩子啊。可她没有孙儿抱,好像一切都是我的错! 我强忍着泪水,还要强颜欢笑,最后说,妈,要不,我们去抱养一个吧。 谁知她用一种非常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好像在看着一个怪物。婆婆是大学教授,执鞭多年,桃李满天下,她的眼神自有一种威严,盯得我浑身都不自在起来。我本来以为她是知识份子,和一般的老太太并不一样,思想是开通的,对人是理解的,心地是善良的,没想到倒更可怕。 抱养一个,那也是别人的孩子,身上流的是别人的血,不是咱们老何家的血脉。 第5章 妹妹与姐夫 我黯然垂下头,仿佛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等着老师的处罚。可她不再理我,转身进了书房,并关上了门。直到吃饭的时候也没有再露面。 何方一直默然不语,过后却劝解我说,没事,咱们都是现代知识份子,观念没有那么陈旧。什么传宗接代,这都几千年的古董了,我可没这想法。两个人的世界才幸福呢,有了孩子便有了责任,也没了自由,何苦呢? 可我总觉得他言不由衷,我们是现代青年,可思想观念却并没有新到那个程度。谁不想有个孩子去爱抚呢?谁不想让一个天真的灵魂给自己安慰呢?何况,你现在既然这样说,刚刚当着你妈你爸你为什么又一言不发?知道你是孝子,可也不能让你的老婆如此受委屈吧? 我说,也许,那也是你自己的想法,你不好意思说出口,你妈只是帮你说了你想说而没有说出来的话吧? 那天我们狠狠的吵了一架,吵得他摔门而去,一晚没回。我打他电话,他说要上晚班,我不知道真假,心痛得像有针在刺,只能扑在床上哭个不休。他说我无理取闹,可我愿意无理取闹吗?我只是害怕失去他,我只是太过于爱他而已,他不但不安慰,不理解,还摔门而去,把我一个人孤零零的扔在空寂的房子里,扔给孤单冷清的黑夜! 吵架几乎成了常态,我知道越是这样,我越会更快的失去他,可我的委屈无法解脱,越是害怕失去他,越是变得敏感多疑,歇斯底里。 又一次去婆家,从那次之后,这里已经成了我的畏途,可我又不得不去,否则,他们更会有理由抛弃我了。我对自己说,一定要克制,无论婆婆怎么的讽言讽语,无论给我瞧什么样的脸色,我都得忍着,还得笑着,我爱他,我不愿意就此放弃。虽然不能生孩子了,但这不是我的错,不能这样子惩罚我。 可那天还是吵了起来。进门的时候,她倒是笑脸相迎,倒使我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甚至觉得自己太小心眼,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谁知吃饭的时候,隔壁的一个小男孩跑进来玩,这小男孩四五岁的样子,白白嫩嫩的非常可爱,一进来就叫爷爷奶奶,甜甜的笑脸上两个小酒窝儿。平时严肃冷峻的婆婆不禁露出慈祥的笑容,忙用碗给他夹了一只鸡腿吃。 若你能够给我生一个这么可爱的孙子那多好。我就是死了也值了。她说。 如果这话她是对我说的,我虽然伤感惭愧,但并不会生气,这也是人之常情,也是我的愿望呢。可她并不是对着我说的,她是对着她儿子说的。这就有些过分了。我非常的生气,这是什么意思啊?这不是明明叫她儿子离婚另外找女人吗? 我强忍着气说,妈,当初我并不是不能生,我也曾经怀过,是你儿子说我们还年轻,暂时不要孩子,我忍受着痛苦去堕了胎。现在我生了病,没法生育了,但这并不能怪我吧?要说怪,只能怪你儿子。我不恨他就已经够可以了,现在怎么倒似我犯了什么大错似的?你这话什么意思嘛?是叫他离婚另娶,还是说去***找小三帮他生一个出来? 我想尽量的语气平静,但说着说着还是激动起来,语声颤抖,心跳加速。 她再一次冷冷的看着我,良久不言,忽然说,如果你有自知之明,就应该明白该怎么做! 我该怎么做?也许我应该去死,这样就顺了你们的心,遂了你们的意了。我哭了起来。 她依然十分冷静,端起碗来把剩下的饭吃完,这才慢条斯理的说,别拿死呀活呀的吓唬人,那是农村泼妇的行为,都什么年代了?一切自由! 是啊,都什么年代了?可你的观念却还停留在几十年前,几千年前,还想着传宗接代,说什么自由,我跟何方相亲相爱,可你话里话外无不是给他压力,希望他能抛弃我另结新欢,这是干涉我们的婚姻自由,爱情自由,这是封建家长作风,说什么一切自由! 没想到得了一场病,倒得出泼妇脾气来了!生不出孩子倒像是很光荣似的?她冷冷的说,好了,你们走吧,我不干涉你们的自由,但希望你以后不要来看我了,我当不起! 妈! 我害怕起来,也后悔先时太过激动,说话没遮拦了。 别叫我妈,我不认识你。 我不记得我是怎么离开的,我也忘记了何方的存在,他似乎真的不存在,我跟他妈的争吵,他听不见也看不见,但我记得那天晚上,我抱着他不肯放松,他也给了我最难以忘怀的温存。我在他怀里哭泣,他抚摸着我的背,抱着我的腰。我感觉好像那是最后的拥抱,是离开前的告别。 不,我不愿失去他,我不能失去他,我要怎样才能挽留住他的心,挽回婆婆的意呢?一夜未睡,第二天他起来去上班,我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就像是永别,伤感之情似潮水般涌上心头。我不想起床,而头晕脑胀,被窝冰冷,口中发臭,寂寞难以排遣,此时的我多想扑进一个温暖的怀抱,抱着自己亲密的人大哭一场。可是没有这样一个人,没有这样一个怀抱。爸爸妈妈死得早,妹妹是我唯一的亲人,也已经离我而去。她是我赶走的,是跟我赌气离去的,我真是一个过份的姐姐。 此时我忽然理解了妈妈的死。想当初,爸爸也是一个局长,妈妈虽是一个家庭主妇,却与爸爸感情甚笃。爸爸不像别的官员,一天在外面应酬,吃喝玩乐,情人多多,他除了陪领导,从不在外面吃晚饭,下班就回家,对妈妈极好,是一个真正负责任的好男人,对于当官的男人来说,尤其难得。那时我们一家四口极为幸福,那种温馨的感觉是我一辈子的向往,我就希望我嫁的男人能像爸爸一样顾家,然后我们生一双儿女,每天一家团圆,其乐融融,可惜第一,何方不是一个经常能呆在家里的男人,他的职业便注定了这些;第二,我竟然没能生一男半女,没有孩子的家庭,纵然夫妻再恩爱相守,幸福也已经去了一半,而现在,有人竟然要把我剩下的另一半幸福也要夺走,我怎么能甘心? 我们家的幸福因为爸爸的死而终结,爸爸在正当有为的年纪得了胃癌,也许是因为平素酒喝得太多了吧,发现已经是晚期,他死后不久,妈妈便跳了河。当初,我有些恨她,觉得她太过狠心,就这样丢下一双女儿去了,让我们遭受了失去父亲的痛苦后,又接着遭受失去母亲的痛苦。如果她在,我多少有些依靠,至少心里难过了,有人倾诉,孤独了,有个温暖的怀抱可以依偎。何况,还有妹妹呢,她还在上大学,还没有结婚,你怎么能就这样一去了之? 但我现在理解了她,当自己爱了一生的男人离去之后,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值得你留恋的呢?也许,谁死去,世界都不会改变,但你的世界却因他的离去而轰塌,而分崩离析了。 我打电话给妹妹,无论如何,她是我这世界上最亲的亲人,我要请求她的原谅。电话拨通了,我未语先凝咽,到底是自己妹妹,她没有记恨我当初的小心眼,马上便关切的问我怎么了? 她不问还好,一问我便号啕大哭起来,她更是慌了,一面说,姐姐,你别哭,有什么事有我呢。你在哪里?是在家吗?你等我,我马上赶过去。放下电话,她立马打的过来了,一进门,我抱住她便又哭了起来。 此时她仿佛倒是姐姐,用手轻轻拍着我的背,柔声说,别哭,出什么事了吗?有什么事你告诉我,别怕,一切有我呢! 告诉你能什么用呢?我终究无法生出孩子来,我终究无法挽回婆婆与何方的心。难道你能替我生吗?忽然,我灵光一闪,想出了一个绝妙主意。对呀,你是可以帮我的呢!如果你真愿意帮我,也许可以起死回生,能够挽回我的幸福!可是,我将怎么对她说呢?我终究无法说出口,也许只能让事情自己发生。是的,她明明爱着他,而何方呢?面对美丽动人的妹妹,他不会不动心的,这是男人的本性,何方也从来不是那种特别能自律的圣人式的男人。主意打定,于是我请求妹妹的原谅,求她搬回家来。姐姐脾气不好,原来得罪了你,你一定要原谅我。 自己姊妹说什么原谅不原谅的,何况姐姐也没得罪我呀。 那你搬回来住吧。 可是马上就要考试了,我想清静一些,好专心学习。 姐姐家也没有孩子老人,也不吵。何况学习上有了疑难,还可以问你姐夫,这现成的老师,到哪里找去? 她还在犹豫,我说,你搬回来吧,如果你还住在外面,怎么能说是原谅我了呢? 妹妹勉强答应了,我为自己的计策得逞而开心起来,同时又心酸不已。人生最痛不过如此。 那晚何方回家,看到妹妹,有些意外的说,洁洁来了?是的,姐夫。你都好久没来了哦。是啊,为了考研的事,整天复习,都没有时间。 我说,女子考什么研啊,弄得到时都要嫁不出去的。 何方说,哪有你这样的姐姐,这样说妹妹。洁洁长得跟你一样美,怎么可能嫁不出去呢?不知有多少男人渴望以求呢。 跟我一样美,你这话倒是抬举我了,要说美丽,我若有洁洁一半,也不至于让你嫌弃了。 唉呀呀,你这人近来脾气怎么这样啊,谁嫌弃你了?我若嫌弃你,就不会娶你了。 当初我看你就不情不愿,何况后来我生了病,变得男不男女不女的,连个孩子都没法给你生,你当然嫌弃我了。 何方苦笑一声,对妹妹说,洁洁你看,我跟你姐姐简直无法交流了。 姐姐是病人,脾气暴躁一些也是正常的,姐夫你要用你的柔情给她安慰呢,这样她就不会焦躁了。 说得对,你以后多陪陪她,多劝劝她。 好的,姐夫。 我想到自己的计划,不想吵得妹妹尴尬,无法呆下去,于是强颜欢笑,使劲柔情,当晚我炒了几盘好菜,又拿来一瓶酒,何方也有了好兴致,三个人其乐融融吃喝起来。妹妹不胜酒,但我使劲的劝,她也就喝了一杯,顿时面映红霞,只是却还没醉。我又要何方喝,他倒是酒到杯干,并不推辞,我想把他们都灌醉,但结果却是我自己醉了。当我一梦醒来,天已经亮了,窗外的阳光刺痛我的眼睛,我却还以为是在灯下呢。我感到头痛,想起昨晚的事情,忙翻身起来,何方已经不在,我走出卧室,妹妹已经坐在客厅里看书了,她向我一笑,说,姐姐,你昨晚喝醉了呢。 你没有醉吗? 我有一点点吧,当时脸有些发烧,可是喝了两杯茶,也就没事了。 你姐夫呢? 他上班去了。 我是说他也没醉吗? 他还早着呢,姐姐你不会不知道姐夫的酒量吧?那点酒他也就洒洒水而已。 我不知道她说的是不是真话,不管他们醉没醉,反正我是醉了,我醉得人事不醒,他们之间有没有发生什么?我多希望有,又多希望没有啊。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们之间再无进展,我偷偷的拿到妹妹的日记,翻开来,却依然只是以前写的那些,之后竟无一字,也许因为我伤了她的心,所以她把心锁了起来?他们之间越相处以礼,我便越惭愧,又着急。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事情已经迫在眉睫,不,我得给他们创造机会。爱情的火花总是需要石与石的碰撞,不碰撞怎么会有结果呢? 这天恰好妹妹说肚子痛,我叫何方看看,何方问了妹妹痛的情况,说,不会是阑尾炎,应该是冷着了,吃点氟哌酸就好了。妹妹点点头,但依然捂着肚子,皱着眉,我说,很痛吗?叫你姐夫帮你揉揉。何方坐在椅子上,翻看一本海子的诗集,仿佛没有听到我说话。我只得提高声音说,听到没有,帮洁洁揉揉肚子吧。 他抬起头说,你揉吧,怎么叫我揉? 我撒抓着两只尽是面粉的手,说,没看我正在和面呢?你是姐夫,帮妹妹揉揉不行啊? 当然不行啊,姐夫怎么能给妹妹揉肚子。 不用了姐姐,我好多了。 我嗔何方,偷懒!又轻轻的说,装蒜。两人默然无语。空气中凝结着一股尴尬的气氛,像是清晨起来起了雾,我躲进厨房,揉面做饺子。 有一次我几乎以为成功。为了给他们制造机会,在周末,我嚷着一起去飞船山玩,飞船山在爱琴湖边,山上全是赭色的石头,几乎没有草木,圆秃秃的,其实没什么景观,只是远远望去,像一艘飞船,正于岸边起航。我们爬了一会坡,又坐了木制过山车,下来时,都有些兴奋,我正想借口落下,谁知妹妹一不小心,歪了脚,痛得流了眼泪。何方帮她脱了鞋子揉搓,才痛得好些了。他问她,能走吗? 能走。 我说,能走也不能走啊,万一落下后遗症可就惨了,你背她吧。 不用呢,姐姐。 何方也说,只是歪了一下,怎么可能落下什么后遗症? 谁知道会不会? 我是医生,我当然知道啊。 你就是偷懒,找借口。是我的妹妹呢,你不心痛,如果是你的妹妹,不用说,你早背起来了。 得得,那我背吧。说话就牵三扯四的。 妹妹说,不用呢,姐夫。 什么不用不用,他是姐夫,背背你不应该吗?讲什么客气?我不容分说,就把她扶上了何方的背。妹妹有着高挺的双峰,就这样压在何方的背上,妹妹有性感的双腿,被他双手挽着,我瞧两人神色,竟然都很坦然。我倒诧异了,妹妹不是喜欢他吗?怎么会不激动不紧张不红脸呢? 依然不见他们有暧昧的表情,没有传情的话语,没有慌乱的眼神,我不断的制造这种小机会,他们却只是泰然相对,不以为意,若稍有过份,何方就会诧异的看着我,像看一个怪物,偶尔还冒出一句:你有病吧? 是啊,我有病,我本来就有病嘛,若不是有病切掉了子宫,谁会做这些没羞没躁,无耻之尤,伤害了自己便宜了别人的事情呢?我是要有多绝望才会想出这样的主意呢?我暗地里哭泣,人生的命好命歹,也许真是八字里就带来的了,没有办法! 我有时开玩笑问何方:我妹妹长得漂亮吧?他嗯了一声,我于是又问:跟我比是不是漂亮得多? 他不理,我的心痛不已,这沉默里不就有着答案吗?偏要追根究底,问他,到底是我漂亮,还是洁洁漂亮? 问这些有意思吗? 有意思。 你想要我怎么回答? 按事实回答呗。 我觉得无聊。 怎么是无聊呢? 跟自己妹妹还要一比高低,不是无聊是什么? 哼,我知道你的心思,是不是觉得洁洁漂亮多了?本来嘛,她比我年轻,又比我长得高,又苗条,不漂亮才怪。你是不是很后悔当初娶的是我而不是她? 他用怪怪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然后便走进卧室去,我跟在他后面,不依不饶的说:其实没关系,如果你真喜欢她,我会成全你们的。 有病! 我决定跟妹妹摊牌。有一天,何方不在家,我叫住妹妹说,洁洁,我有话跟你说。 什么话,这么郑重其事的? 我遇到了一个大困难,需要你的帮助,不知你是否愿意呢? 什么事? 这件事关系到我后半辈子的幸福,只有你帮助我,才能让我度过难关。否则,你姐姐这辈子就毁了。 有这么严重?到底什么事?姐姐你快说吧,要急死我吗? 你先答应我。 你什么事都不说,我怎么答应你? 你先答应我,我再说。 好吧,什么事? 那你是答应了? 只要我能帮,我肯定帮你,你是我姐姐,答不答应,还用得着问吗? 好,洁洁,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你知道,姐姐以后是无法生育了。 我知道。其实姐姐你也不必伤心,生了病,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幸亏姐夫不介意,依然对你好,只要他对你好,其实你就不必想太多了。 可是,没有孩子,我这心总不落定。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太阳,决定着这个家庭的温度,没有孩子的家庭就像天上没有太阳,即使还有余温,也终将慢慢冷却,我担心你姐夫不会长久保持着对我的感情不变。 姐姐你想多了吧,姐夫不是这样的人呢! 谁知道呢?男人都是见异思迁的,有孩子还未必牵得住他们的心,何况没有孩子?何况他妈妈已经在给他施压了,老人怎么可能甘心没有孙子可抱呢? 不会吧?他们可都是知识分子。 再怎么知识分子,也是中国的老人,本质上其实都一样的。 妹妹低头默然无语,良久抬头说,姐姐,也许这就是命,真没有办法。 不,只要你帮我,就有办法。 我能有什么办法?我不是医生,就算是医生,你的子宫都切了,也无法还原了,这一生你终究是无法生育的了,我能怎么帮你呢?难道我帮你生?她只是随口一说,可是话一出口,自己也惊住了,她瞪大两只黑黑亮亮的眼睛,望着我说:你不会真…… 我点点头。 她似乎仍不敢相信,像是被定住了身似的一动不动,良久才缓缓的说,姐姐,你怎么可以这样想?你把我当什么人?把姐夫又当成什么人? 可是洁洁,只有你能够帮我了。你不是喜欢你姐夫吗?若不是知道你也喜欢他,我也不会这样想了,因为那对于你来说,太过残酷,可是你既然喜欢他,这事就不一样了,本来你喜欢他,因为我的关系,你只能把这感情痛苦的埋在心底,让它枯萎,让它烂掉,一朵爱情的花永远也无法绽放。可是现在不同了,现在是我求着你跟他好,你跟他好不但不是对我的伤害,还是在帮我,在救我,是我的救命恩人。这样一来,这事就成了一举两得的好事,既帮了我,又帮了你自己。这样难道不好吗? 她苦笑一声,摇了摇头,缓缓说,姐姐,我看你真是疯了,你怎么能想出这样的主意,说出这样的话来?我是你妹妹啊。这样你不觉得对你太残酷吗? 不不!正因为你是我妹妹,我才求你,妹妹不帮我,还有谁能帮我?洁洁,你知道的,姐姐从小对你好,我喜欢的衣服,你喜欢我就让给你穿,我拥有的布娃娃,你要我就给你。我再怎么心爱的东西,也愿意同你分享。现在,我最爱的人能给你分享,我不觉得这是残酷的事情,而是一种幸福。 姐姐你不用说了,我不会答应的,不错,我承认,我的心里喜欢姐夫,但那是一个少女对一个成熟男子的欣赏,也是一个妹妹对兄长的敬爱,却绝不是要做那种不要脸的事。何况,姐夫也不会接受的。 只要你主动,他就不会拒绝的,你这么漂亮,他怎么可能不心动?男人都这样。 不,姐姐。姐夫不是那样的人,他在我心中是一个完美的男子,是我的偶像,是我少女心中最美好的梦。如果他真像你说的那样,那我的梦就完全破碎了,那我不会再喜欢他,也不会再爱别的任何男子了,那这个世界对我来说还有什么美丽幸福可言?姐姐,请你留一个完整的梦给我吧,不要让我对生活绝望,对爱情绝望。 她哭了,我感觉自己好恶心,此时此刻,我仿佛就是一个恶魔,正逼着一个纯洁的少女去向毒龙献出贞操,我好似一个狠毒的巫婆,为了骗取钱财,把童男童女扔进河里。我觉得我是如此肮脏,如此丑陋,如此无聊透顶,我鄙视自己,恨自己,可是我又是如此绝望,绝望得好像到了世界末日。也许真到了世界末日倒好了,如果此时此刻,地球突然爆炸了,天与地,人与物,爱也好,恨也罢,一切的一切都烟消云散去,那多好啊。可是地球依然静静的转动,太阳照样升起。我只能为了将来的幸福,将丑恶进行到底。 洁洁,如果你真相信他,那你把这当作一场试验吧,考验你的偶像是不是真的那么纯洁,验证你的梦是否真的那么美好。如果他真的对你无动于衷,那我还有什么好担心的?那样,你的梦不会破碎,我的梦也不会破碎,我们都将趁幸,遇到了一个真正的好男人。 不,如果我这样做了,那我就会鄙视我自己,无论姐夫怎么做,我都将感到伤心。如果他接受,我的梦就碎了,因为他将变得丑陋,男人将变得丑陋,爱情也变得丑陋。如果他拒绝,我的心就碎了,因为被自己心爱的人拒绝,那是人世间最残酷的事。而且,他还可能鄙视我,讨厌我,这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姐姐,请你不要逼我做这样的事吧。 我感到绝望,本以为妹妹既然喜欢何方,那我叫他们相爱,她自然会欢乐以从,没想到她却如此伤心,如此绝决。可是怎么办呢?难道就这样放弃吗?任婆婆因为我不能生小孩而厌恶,任何方对我慢慢的冷淡变心,任爱情远逝,任幸福消失……不,当你已经掉进河中,你的手总会不自觉的去抓住一切可以抓到的东西,纵然那只是一根稻草,也总以为可以救命。 于是,我跪了下去…… 第6章 醒来 病房里灯光明亮,空调温暖,但外面依然黑暗,冷风呼呼。孤独与害怕就像夜色笼罩大地一般笼罩着我。 电话铃声空旷而持久,妹妹没有接。也许她睡了,也许她不愿意接我的电话。外面又下起了雨,我把窗户的玻璃关紧,不敢向外望。雨声凄凉而阴森,到底是冬雨。记得我是爱雨的,春雨。我觉得是一场春雨成全了我们的爱情。春雨贵如油,从这点来说,又何止贵如油呢?它简直就是一曲浪漫的歌谣,一支爱情的烟花,一束美丽的玫瑰。 何方睡在床上,头上缠着绷带的样子让我平静下去的惶恐又越来越澎湃起来,人总是喜欢把事情往坏处想的,此时的我就像一个人被抛弃在了茫茫大海的孤舟里,只有孤独,只有无助。我等着他醒来,可此时每一分每一秒都显得加倍漫长。 幸好何方终于醒来了。你可以想像我此时的狂喜。何方就是我的整个世界,他昏迷着,我的世界也就一片黑暗,当你以为你可能失去整个世界的时候,忽然发现,原来你的世界完好无缺,你能体会吗?我感觉好幸福,我几乎想跳舞,想纵声高歌。我大声的叫:李志,李医生,快来呀,他醒过来了,他醒过来了。我的叫声像洪水一般淹没了沉静的黑夜,唤出了天边美丽的曙光。 医生李志和护士小段都急急的进来了,李志忙帮何方检查身体,用听诊器听他的心跳声。我这时才知道担心:人虽然醒过来了,会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呢?伤口还痛吗?要什么时候才能完全好清? 李志说,没有什么事了,一切正常,天亮了再做个脑电图,彻底检查一下,然后打两天针就ok了。让他再休息一会吧。 何方醒来的时候没有说一句话,他只是突然坐起,好像不是昏迷过去了,而是正在家中睡觉,突然被一个恶梦惊醒。他这时便又一言不发的睡下了,但这样就好了,我知道他不会再有生命危险,这比什么都重要。 何方,你没事吧?你不知道我有多担心。我在他的耳边呢喃。 我的声音是如此轻柔,像母亲陪伴孩子入睡的催眠曲。何方睁开眼睛,看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他挣扎着要坐起,我叫他别动,小心扭到了伤口。但他根本不理会我,李志过来帮忙,我们一同把他扶起来,让他背靠在冰冷的铁床架子上。我拿枕头垫在他的身后。他没事了,能够坐起来了,这让我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可是他对我的冷漠让我幽怨。我为他焦急了一夜,可他醒来后,不是我想像中的抱着我,给我安慰,自己也感到安慰,而是透着厌烦。 李志摸摸何方的额头,微笑着说,没事了,一点轻伤而已,挂两瓶水,休息两天就好了。 何方点点头,他的脸上没有笑容,似乎刚在一场恶梦中睡醒,还没有回过神来,一脸的懵懂。 开车怎么这么不注意?跟你说多少次了,要小心,要小心。我轻轻的埋怨说。他不理我,就好像没有听见一般。 没事就好,现在让他先休息,那些话以后再说吧。李志笑着对我说。 我说,谢谢你李志。他是对的,我不该在这时候去责备何方,此时他的伤还没好呢。但如果他理解,就会明白,我那不是责备啊,那是一种深深的爱意,切切的关怀。就像母亲责备调皮的孩子,叫他们不要打架,不要玩水,不要爬高,不要走远。忧心如焚,惊惧忐忑了大半夜,此时我的心才稍稍安定呀。 吊在头顶的药水已经滴尽,护士走进来换了一瓶,笑说,何医生真算命大,那车头都撞得变形了,可人只是受了点小伤。这就叫福气。 是啊,是啊,福大命大。李志附和。我不知道他是在哪里出的车祸,当时是一个人在车上,还是有别的人,是否都受了伤。李志显然知道,我这时才有空问起他。何方也是这家医院的医生。他们都是他的同事,跟我也认识,虽然并不熟悉,但每次来医院,认识我的人都会亲切的叫我嫂子。 李志说,具体的他也不知道,只是听120的同事说,当时是一个女人打来的电话,说在子龙路和蓝泉街的交界处,发生了一起车祸,等120急救车赶到事发地点,那里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只有一辆小车撞在路旁粗壮的梧桐树干上。据说撞击得很厉害,车头都变了形。驾驶室里睡着何方,这时候他们才知道原来出车祸的是我们的同事,马上就打电话给了我。 刚送来时,何医生的样子挺可怕的,脸色苍白,双眼紧闭。其实伤并不重,但样子很恐怖。没有其他人在旁边,也没有谁报警。真是幸运啊,这个时候,街道上静悄悄的,若不是那个好心的女人打电话来,这么冷的天气,休克过久,若到天亮的时候才被发现送医,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他说。 不知那个女人是谁?她是何方的救命恩人,应该找出她来,好好感谢她。 可能是一个路过的人吧,这个时候还在外面的女人,要么是起早卖菜的,要么是夜深未归的。总之,这是何医生的运气。也是嫂子你的运气。 是啊,是啊。我点头说。 护士给何方换了药水,跟李志一起出去了。 你好些了吗?我问何方,他不回答。我担心起来,他不会说不出话来了吧?按理来说,伤得再重,舌头总是在的,怎么会影响说话功能呢?怕就怕摔坏了脑子,于是我忍不住又问:何方,你没事吧?你回答我啊,告诉我你没事,我就放心了呢。你这样子,我心里还是没底啊。 他皱了皱眉头,这皱眉的样子倒是熟悉的。我说何方,你不要烦,我只是担心你而已。你能皱眉,应该是听得见我说话,那你也应该知道我的担心,你告诉我,你没事啊,你只要说你没事,我就心安了。你真是不能理解我啊。你不知道,我这一夜是怎么过来的,那真是度日如年啊,每一分钟都是煎熬,每一秒钟都是畏惧,直到你醒来。其实我早就担心了,你根本不能理解这种担惊受怕的日子是多难受,每天你出门,我就要担心,直到你回来。担心你太过疲劳,担心你会喝酒。你们男人在一起,就把一切抛在九霄云外了,老婆也好,安全也好,只图喝个痛快,每次说你都不听,你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全不知道玩的男人不会有朋友的。并说比起别的男人来,更爱老婆更爱家。至少朋友们是这样嘲笑你的。甚至笑你怕老婆,气管炎。我觉得你说得没有道理,不是责怪你,只是你不理解我,也许男人都这样吧。你怎么可能怕我呢?何况自己老婆,又怎么能用个怕字呢?没有人能看到别人的心,所以没有人能理解别人的感受。我一个人呆在家里的孤单有谁能体会呢? 他翻了个白眼,我吓了一跳,以为他要晕厥,忙关切的问:怎么了何方?你不会有事吧?他不理,我继续问他,你告诉我啊,现在觉得怎么样了? 他说,没事。 简单的两个字,我却差点流下泪来。他终于说话了,这是他醒来后的第一次开口,声音正常有力,逻辑清晰,这说明他确实没事了,这让我松了口气。悬着的心落到了实处。我开心的说,你终于说话了,没事了。你不知我有多担心呢,怕落下什么毛病,留下什么后遗症:会不会说不了话了?会不会变傻?怕他头还痛,毕竟撞伤了一条口子,出了那么多血。我又问他还痛不痛,他只是摇摇头。 我忍不住又说起来:不痛就好。不过痛一下也好,谁叫你开车不小心?痛一下倒能让你长些记性。我跟你说多少次了,开车不是玩儿,一定要小心要小心,那可是人命攸关呢,不只你自己的生命,如果车上坐了别人,还有别人的生命,还有路上行人的命,而且若你出了事,我怎么办?爸妈怎么办?你有想过吗?喝了酒尤其不能开车,这城市就这么大,能有多远?打个的士最多也就十几块钱,钱重要命重要? 他皱眉不语,我又问:你没喝酒吧? 他不回答。 我说,我倒不是说你一定就喝了酒,但曾经有过这样的事。你们这些男人如果聚在一起,没有一次不喝酒的,还总是喝醉。不喝酒的时候也许还想着,喝了酒不能开车,可越喝得多,越不懂得控制自己,倒偏要开了。有一次,你记得吗,那个谁,喝醉了偏要开车,他老婆专门打电话叫了一个朋友来开车,可他还不让,谁不让他开车就跟谁急。男人有时候就像孩子一般任性,喝了酒比孩子更任性。当我在半夜三更被电话惊醒,当我听到你出车祸了的时候,你不知道我急得什么似的,赶到医院见你还没有醒,感觉天都快塌下来了,地都陷进去了。心想若让老人家知道,还不急死过去?所以我虽然像热窝上的蚂蚁似的没有一点主心骨,却也不敢告诉爸爸妈妈。 他忽然坐了起来,要下床的样子,我忙问:怎么了?你要去干什么?他不语,只是找鞋穿,我意会,他是要上卫生间呢,忙弯腰找到他的鞋子给他穿上,扶他起来,他意思是不用,我说,那怎么行呢?你刚醒来,身子虚着呢,若摔倒了怎么办?何况还有药瓶,我不帮你拿着,你拿得了吗? 进去后,我要帮他解裤子,他用手把我的手挡开了,这也让我不悦,我是你老婆呢,你怕什么羞?好心好意倒不领情。 我扶了何方从卫生间出来。一眼看到病房中站着一个女人。我并没有在意,以为是一个新来的护士,所以我不认识,我抬头看看举在手上的药水瓶,还有半瓶,并不用换,何况我还没按铃呢,于是问她,是要量体温吗? 她不回答,样子有些焦急,何况她穿着一件红色呢子的外套,下面是黑色短裙配肉色打底裤,豹皮纹的长筒靴刚好及膝,打扮时髦漂亮,并没有穿护士装,并不是护士吧。也许是一个走错了病房的女人。但我却问:你是谁? 第7章 陌生女子 她慌乱的样子和看何方那关切的眼神,让我瞬间明白了什么。不,她其实并不慌乱,她既然敢来,显然就是有备而来,这是一个既无耻又强悍的女人。慌乱的人也许是何方。我回过头去看他,却见他一脸平静,我又疑惑起来,也许我错了,是我多心。 她似乎并没有听见我的问话,因为她的眼里只有何方,看到他,她露出惊喜的笑容,急急的说:你没事吗?要不要紧?我一听说就赶紧过来了,问了医生是这间病房,可进来一看,是空的,一个人没有,我差点……我差点……她有点要喜极而泣了。 这是一个漂亮的女子,虽然看起来那么讨厌,但我不想否认她的漂亮。她是什么人呢?我跟何方在一起这么多年,他的亲戚朋友同事,大多我都认识。可这个女子我却从没有见过。一种不好的预感已经在我心头升起。女人总是敏感的,一句话,一个眼神,就知道面对的将是什么。我知道,我人生的最大困境出现了,可怕的事情不是何方的车祸,而是因为车祸而出现在病房中的这个女人。但显然,她早就存在,她就像潜伏在暗处的小偷,一直在偷着我的东西,可怜的我却还没有发现。我不知道她是关心情切,一时疏忽,无意中暴露了自己呢。还是早有预谋,打定主意,趁这场车祸,用她的关心作武器来明抢明夺,图穷匕首现!可我依然心存侥幸,想,也许她只是他的一个新同事,很有可能是一个刚实习的大学生――虽然她看起来并没有那么年轻,但现在的人越来越模糊了年龄,年轻的过早成熟,年老的却又喜欢装嫩,当初我还小时喜欢礼貌的叫人姐姐,大家都夸我懂事嘴甜,可后来慢慢长大,跟女子打招呼时还礼貌的叫人姐姐,便往往收获白眼。我看到一个陌生的人,总是分辨不出对方的年纪,尤其是女子,于是在心中掂量,而对照的标准是自己,她是比我大呢还是比我小?然而我对自己这个标准的认识就是模糊的,虚无的,不确定的,虽然明明知道自己多少岁了,可离开镜子,在脑海中浮现的自己样子却依然停留在十年前,还是那么年轻,似乎自己是不会老的,似乎岁月的刀锋只是侵蚀磨损了心灵,(那里早已经没有青春的萌动,没有少年的热血,没有虽青涩却活力四射的激情了,)而容颜却在脑海里永驻了。也许人是看不到自己成长的,就像你很久没看到一个孩子,会发现他长得如此迅速,但跟你天天生活在一起的孩子的成长你却几乎没有感觉一样。何况是自己呢?何况还是变老呢?所以看到一个其实比你还小着几岁的人,却以为比自己大呢,因为她看起来确实显老嘛。(到底是别人真的显老呢?还是看不清或说记不得自己更老的模样?在别人眼中,也许却是一目了然的吧?)――还没来得及介绍我认识而已,小姑娘嘛,总是情感外露,容易惊慌感动,听说老师出车祸了,因此关心焦急,不也是人之常情吗? 当我问她是谁的时候,她似乎才意识到这间房子里还有第三个人,她的眼中只有何方,我站在旁边就好像是隐形的,是一丝清风,是一缕轻烟,或者只是床旁的一张小板凳,床头柜上的一本时尚杂志,靠在床边的破枕头,踢在床脚的一只海绵拖鞋,看得见却又视而不见。我失望了,绝望了,愤怒了,伤心了,这绝不是一个学生的神色,那眼神,那惶急的样子,那扭捏的作态,怎么可能是一个心中没鬼的学生所有的态度呢?看,她的脸忽的红了,嘿,没有羞耻的女人原来还知道脸红。然后霎时间又变得苍白,惶然的样子比刚才还显得无助。做贼心虚呢!她毕竟还知道惶恐。可是我是多么的傻啊,竟以为这样的女人可怜,竟以为她会惶恐,会惭愧,会心虚,多么可笑!事实在一转瞬间就给了我狠狠的教训,就好比当你以为站在你面前的人是一个善良而柔弱的人时,她却狠狠的抽了你几耳光,而且是毫不留情的往死里抽,左右开弓。 何方这时在想什么呢?他一定在想,你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这是我们曾经的约定,可你毕竟出现在了这里,当此之时,我能责备你吗?难道你明明知道可能会碰上我老婆,还是出现在这里,不更说明你有勇气吗?不更说明你爱我,关心我,为此不顾后果吗?也许这样更好,我早就想离开这个黄脸婆了,她生不了孩子,脾气还怪异,每天叽叽喳喳唠唠叨叨没完没了,要有多讨厌就有多讨厌了,我早就想离开她了,只是下不了决心,现在你来了,这是逼着我摊牌,但这逼得好呀,这是给了我勇气,给了我力量。 我狠狠的瞪着他,似乎要看透他的脑袋,看出他脑海里的想法是不是真的如此。他掩饰得真好,但那丝慌乱还是没有逃过我的眼睛,也许他想故作镇静,也许他要辩解,要撒谎。好吧,所有的谎言在事实面前都像一张薄薄的纸似的不堪一击。我等待着他的谎言,他的演戏。说吧,说她是你学生吧,是你同事吧,或者是我从没有见过的表妹吧。现代人不是什么人都说是自己的表哥表妹吗?一个表字可以掩饰多少无耻,多少见不得光的感情啊。 看,他正在考虑着,考虑如何措词,如何掩饰过去,他不看她,也不看我,皱着眉,装出痛苦的样子,眯起了眼睛。好吧,如果你说得有理,我就相信你,我就假装相信,强迫自己相信,她就是你的学生,你的同事,你的表妹,如此而已,再无其他!好吧,你把谎言说得漂亮一些,华丽一些,说得我找不出破绽,无懈可击,我就当它是真的又何妨?只要能保住我的爱情,我的家庭,只要我还拥有现在的幸福,即使这幸福只是一条美丽的彩虹,看起来绚烂夺目,其实却像海市蜃楼一般虚幻缥缈。 恰好这时候李志进来了,那女人就像一个落水的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似的慌不择路,对着李志就叫:表哥。 表哥?李志一脸的懵懂。 显然,李志并不认识她。哼! 表哥,姨妈叫我来找你,刚刚你到哪里去了?急得我什么似的。 你是?李志挠挠头顶,依然没有反应过来。 眼看拆穿西洋镜,我的愤怒终究占了上风,忍不住冷笑说,表哥,哼,还真会演戏啊。可是既然是来找你表哥的,刚才对着我老公发什么急呀?那关切担心的样子,可真让人感动呢。 如果不是我这句话,李志也许还没有明白过来,可我这句冷嘲热讽的话,却就像黑夜里的电光火石一般,猛的照亮了他的心神,顿时明白了这病房里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上演的是什么戏码。马上如梦方醒似的说,哦,是啊,表妹,你怎么来了? 我来找你,姨妈在门诊看病,她叫你去打声招呼。 第8章 你是谁 好啊,走吧,表妹。李志说。然后和她转身欲走。但我可没这么好糊弄,虽然我刚才的想法就像掩耳盗铃的那个晋国人一样滑稽,但晋国人比我幸福,因为晋国人相信,掩住耳朵别人就听不见了,而我呢,却知道纵然闭上眼睛,有些事情也终究无法逃过,就像看到一块巨大的石头即将砸在你头上,你无法逃避,无力抵挡,除了闭上眼睛等待之外,又还能怎样呢?不,掩耳盗铃说的是偷东西的人吧。我没有偷没有抢,自己的老公被别人偷了,凭什么还要掩着耳朵装聋子,蒙上眼睛装瞎子?凭什么?尤其是,你李志,竟然帮她,这个刚刚还不认识的女人,一起来欺骗我。你平时可是叫我嫂子呢,平日里我待你不薄,你没结婚的时候,每天到我家蹭饭,我好酒好菜招待,就好像自己的弟弟一样。你现在竟然为一个不认识的女子圆谎,太过份了吧?太伤人心了吧?太可恶了吧?我本不想揭破你们的鬼把戏,可是你们欺人太甚了,我偏叫住他,站住李志。她真是你表妹? 是啊,是啊。 她叫什么名字? 叫什么名字?李志习惯性的挠挠头,说,名字,嗯,叫小花。是吧,小花。 对对,我叫小花。 是吗?你的身份证呢? 面对我的咄咄逼人,这女人忽然恼怒了,她不再慌张,也不再退缩,而是愤怒的逼向我:你是谁呀?查户口的吗?我有身份证,就在包里,可我凭什么给你看呢? 是啊,凭什么?我看是做贼心虚呢! 我做什么贼?心什么虚?你话给我说清楚。 自己心里明白。 我可不明白。 我不再理会她,而是转向李志,说,李志,你不认识这个女人是不是?你不要撒谎,你不是一个会撒谎的人,学也学不会,装都装不像的。只要有一个字的假话,你脸上每一寸皮肤都在告状,眼睛里每一丝光亮都在报警呢。我不知你为什么要帮人圆谎呢?你跟何方是朋友,叫我嫂子,我把你当弟弟。你应该明白,有些事情帮他就是害他。更在害我。 李志无言以对,他看看我,看看那女人,又看看何方。我给他鼓励的眼神,他犹豫了一下,终于说,好吧,我不知道她是谁,也不知道你们有什么矛盾,只是何方受了这么重的伤,现在刚刚醒来,需要安静,需要休息,有什么问题,我们能不能以后再谈呢? 好吧。我并不是要吵,要闹,何方出了事,没有人比我更担心更焦急,李志你也看到的。现在,我只想知道这个女人是谁。无论你是谁,无论你跟何方是什么关系,我都不会吵,不会闹,但我需要知道,你是谁?我转过身来,死死的看着眼前这个女人,目光灼灼。 我觉得我没必要跟你说。这里是医院,是公共场所,不是你家,我可以进来,可以关心病人,这没什么错吧?就算我走错了地方,认错了人,难道不行吗?就算我是他的朋友,来看看他,难道又不行吗?那女人一改温和的样子,很泼辣的说。 好,你终于承认了,你是他朋友。 承认就承认,难道谁还不能交朋友不成?你这女人,也未免太霸道了吧。 朋友,哼!什么朋友? 朋友就是朋友。 女朋友吧? 我是女的,当然是女朋友,难道还是男朋友? 看到她那无耻的样子,我感到无比的震惊。一个人,一个女人,真可以不要脸到这程度吗?没有疑惑了,她一定就是何方的情人。为什么啊为什么?男人终究是靠不住的。这一点我早已经明白,所以我才会把妹妹双手奉上。可是你为什么又要假惺惺的拒绝?这女子是漂亮,但也不过与我相当,年龄也与我相仿,哪里能够跟妹妹的年轻活力相比?妹妹那才是真漂亮,真有气质,充满着春天的芳草气息,可你却拒绝。那毕竟是我妹妹啊,人家都说,肥水不落外人田,古人姊妹同侍一夫的也大有人在,杨贵妃姊妹便都同时嫁给唐明皇。你却拒绝了,显得对我的爱忠贞不二似的,显得非常的男人。可一转身,你却有了情人,还是这样一个骚货,叫我哪里瞧得起? 看吧,她现在竟明目张胆的承认是女朋友了,这是小三要上位,要争名份的开始呢。是我的咄咄逼人逼得她慌不择路吗?但慌不择路的人往往落荒而逃,狼狈不堪,可她却是重重的给了我回戈一击,我不堪其重,就像《隋唐演义》里那些中了罗成回马枪的人。我脸上的神色由冷峻开始变得愤怒,似乎乌云堆满的天空,随时可能会有暴风骤雨降临,怒火在我的心头熊熊燃烧。 女朋友,好啊,女朋友!我咬牙切齿的说。我愤怒的问何方:她到底是谁?你们什么关系?你今天说不清楚,我跟你没完。好啊,枉我这么对你好,每天煮好饭煮好菜等你回家,难怪你每天不是这忙就是那忙,不是出差就是开会,原来是外面有情儿了?今天你没有喝酒,怎么就出车祸了?开车开了十多年,从没有说自己去撞树的。就算喝了酒开车,也从来没有出事过。是不是因为她?她当时就坐在车上是不是?听说是一个女子打的120电话,没错,肯定就是她。真不要脸啊,在车上还没羞没躁的亲热是不是?活该出车祸,怎么就不撞死呢?一对狗男女,全部一起死了才好! 我没在车上。她说。 那你是不是他情人?我回头又问何方:你说,她是谁? 我怎么知道她是谁?他低声说。他这只是随口答的,就像快要溃不成军的人面对敌人暴风骤雨的攻击时,无力还击,只是随手招架而已。可他没想到,这句话不但没能抵消我的愤怒,却又激起了那女子的怨恨。 什么?她一听,却也气炸了,脸上表情充满了痛苦、忧伤与愤怒,我看到她的眼睛红了,泪水在眼眶里打圈,却没有落下来。你好,何方,我算认识了你。她咬牙说。恨恨的瞪着他看,似乎要看出他的心底到底怎么想,如果是演电影,她可能会说一句这样的台词:我倒要看看你的心到底是黑的还是红的。 何方低着头,不敢与她对视。他在想什么呢?也许他是希望她能遮瞒的吧?也许他觉得时机还不成熟,还没有到跟我图穷匕首见的时候吧?可再聪明的女人,当她面对她所爱的人时,都会变得愚蠢的。女人就是感性,一句话,一个眼神,就能使她们激动起来,不顾一切。我记起了《天龙八部》里的经典片段,当慕容复大杀段正淳的情人时,段正淳因为恨王夫人,故意说只爱她,目的是引得慕容复杀她,王夫人大为伤心,段正淳心中柔情又起,恨意转消,于是又故意恶毒的骂她,目的是救她,可她听了却更为伤心,竟自己撞向了指着她胸口的剑锋。在此时此刻,越是恶毒的骂,就是越深沉的爱呀。我倒有些后悔激起这场战争,其实我知道自己外强中干,号称百万大军,其实不堪一击,既然他们愿意隐瞒,愿意撒谎,我何必还要去针尖对麦芒呢?女人,确实难以理智,平素再聪明,也抵不过情绪波动起来时的愤怒。而面对她的愤怒,何方胆怯的样子更让我着火,为什么要怕她?怕她从此不理你,不爱你吗?怕从此失去她没有她吗?可你有我啊,你为什么还这么在乎她?却不在乎我的感受? 他都已经说了不认识你了,你还站在这里干什么?我下了逐客令。 这又不是你家,我爱站就站。 我倒被她的无耻给怔住了,一时无言,良久说,好,你站吧。转身对何方说,走,我们换个病房,这个女人你不认识,站在这里真讨厌,可别影响了你的情绪,损害你的健康。我们惹不起,可躲得起啊,换个病房,眼不见为净呢。我自以为这番话说得极是委屈,你们不是假装不认识吗?好吧,我相信了,我不再逼问,不再咄咄逼人,不再喋喋不休,就当这是一个疯婆子吧,到这里来耍痴耍癫。至于真相如何,那重要吗?蒙上一层纸,背后的一切伤心,一切背叛,一切龌龊都可以看不见。只要纸这边的生活是幸福的阳光的就好,背面的黑暗就让它黑去,非要把纸戳破了,看到里面的肮脏,外面也同样会变得肮脏了。于人于自己真有何趣呢?我想我给了他们俩一个大大的台阶,他们自然借坡下驴的。一场风波就这样结束最好,否则漫漫人生路,天天风雨频,我真的受不起呢。 可是,现实总是那么残酷,你不是生活的编剧,也不是导演,你以为事情该怎么发展,它偏不依你的路子走呢。当你以为自己忍气吞声,可以换得一生安宁与幸福时,别人偏连那张遮挡伤心黑暗的纸都不给你留,要一把抓来撕了,扯得粉碎。那个撕纸的人不是那女人,竟然是何方。他好狠毒,他竟能如此冷漠的看着我,如此残酷无情的说出这句话来: 你又是谁?干嘛在这里喋喋不休? 第9章 爸爸 人的记忆真是世上最不可靠的东西,可有时候它又是那么的顽强。有很多记忆那么深刻,就像用刀在脑海里刻出了印痕似的,可是,随着时光流逝,其实记忆却在慢慢的变化,甚至错位,我们只是没有机会去印证记忆的正确性,如果有,你会发现,原来不是那样的啊。比如记忆中儿时吃过的美味,如果你现在去吃,才发现原来不过如此,甚至是难吃,美味只是在记忆中存留而已。比如你在回忆里清楚的记着某人的音容笑貌,栩栩如在目前,可某天有机会久别重逢,你会发现,原来他(她)其实不是那样的。我们总是把痛苦在回忆里淡忘,却总是喜欢把幸福在回忆里夸张。我们总是把恩情忘记,却喜欢把仇恨加深。你记得很小很小的时候见过一面的人,那时也许你甚至还不会说话,可你能回忆出这个人的一言一行,甚至包括衣着装饰,发型的样子。但你却会突然之间,忘记了最熟悉的人的名字,忽然之间,那名字被堵在了喉咙里,锁在了嘴间,你感觉到它的存在,却无法吐出来。 当何方问我,你是谁的时候,吵闹的病房忽然间变得非常的静默了。这是一间两床的普通病房,新装修过,所以四周的墙壁粉刷得雪白,床上的被单也是雪白,虽然是白天,明亮的日光灯也打开着,我到这时才意识到,到处都是耀眼的白。医院特有的福尔马林药水味和着卫生间里传出来的隐隐臭味混和在一起,刺激着我的鼻孔,使我突然打了一个喷嚏。 你是谁? 他竟然问我是谁,一起生活过将近十年,每日里同床共枕的丈夫,竟向你发出这样的疑问,这是多么令人愤怒又令人伤心的事情。他真的不知道我是谁吗?他人虽醒来,脑子却还没有清醒吗?难道……就像许多八点档的狗血电视剧常演的那样,他――竟然――失忆了? 你是谁? 爸爸死之前,也曾这样问过我。 那时他已经病了,我服侍他,给他洗脸的时候,他忽然这样问我,当时我的吃惊也是非常的大,我想,爸爸你并没有老,怎么就糊涂了呢?我说,我是曾真啊,爸爸。我没有女儿,你怎么叫我爸爸?他连有没有女儿都忘记了,他并没有摔跤,只是一场病,就让他失去了记忆。但他记得妈妈,跟妈妈说话的时候,一切都正常得很。 何方的爸爸来看望他,却被他骂了一顿,非要说他是什么何兵。公爹说,亲家,你怎么连我都不认识了?我是何存在呢,不叫什么何兵。 爸爸却笑了,说,何兵,你就别在这装了,什么何存在不何存的,你不就是何兵吗?以为改个名字就不认识你了?你把自己的母亲迫害致死,父亲因此变得痴呆,这一切都是改个名字就可以抹去的吗?别自己骗自己了,人嘛,应该要面对现实,我们都这把年纪了,什么没经历过?生与死,爱和恨,要学会看淡,曾经做过什么,那是历史,是没法更改的,该忏悔就忏悔,该补过就补过,遗忘了就没发生了?除了骗自己,让你以为自己是一个好人外,有什么用?如果真有天堂,你能骗得过上帝吗?你死后能进天堂而不是下地狱吗?如果有阴间,你能骗得过父母吗?当你死后,去面对他们,能不惭愧吗? 公爹说,亲家,看来你病得不轻。 爸爸挥一挥手,得了,何兵,你还是没有改变,还是那么的狡猾,强词夺理,死不悔改,也许笔写的历史可以纂改真相,口述的人生可以颠倒黑白,可是人的良心上那本帐是没有办法改变的。你就等着良心向你收这笔债吧。也许你已经没了良心,良心被狗吃了。可是,因果报应是不会爽约的。 公爹不理他,回头对站在身边的婆婆说:看,他老糊涂了。 爸爸愤怒起来,大嚷说:何冰,于瑗,你们两个大坏蛋,我死到临头,还有什么看不开的?这个时候骗我有什么用?你当初揭发自己的母亲,逼得她悬梁自尽,你母亲也被气疯了,这事别人不知道,难道我也不知道?后来你百般的讨好于我,不就是想封我的嘴吗?怪我没有原则,违背自己的良心,假装忘记,可是记忆是公道的,它像上帝一样无处不在,平时不现身,到我死的时候,终于来临。让我记起来了,你就是何兵,不是什么何存在。你现在还狡辩,可到将死那一天,它也将降临你身前,审判你,惩罚你。 婆婆微笑说,亲家公,你好好养病吧,我们过几天再来看你。说着,还帮爸爸掖了掖被子,临去时,对我说,好好照顾你爸爸,家里有我,你就不用操心了。 我点点头,送他们出了病房。公公跟婆婆边走边说话,似乎不知道我在身后一样。公公说,唉,想不到老曾英武一辈子,还没退休就倒下了,变成这样。婆婆说,是啊,病了倒事小,听他说话胡言乱语,连人都认错了,要疯的样子,真是晚景凄凉呀。公公说,人就怕得病,你看,一得病,把自己早年的私密事都说了出来。婆婆说,是啊,看来人真不能犯错,否则纵然假装忘记,可是心中却是一辈子的阴影,怎么也消散不了。灵魂无时无刻不在受着折磨,活着可以假装忘记,死去一切便昭然若揭。 看着两老的背影在楼梯转角消失,我真想叫住他们大喊:你们在说什么呢?你们说错了吧?爸爸明明是在揭露你们的隐私,怎么在你们嘴中,倒成了爸爸自己的罪孽?这不是颠倒黑白吗? 但我不敢喊,因为他们是公公婆婆。但我的心中也充满疑惑。我不爱读书,对往事亦不喜追寻。爸爸他们那一代人的历史,他们自己从不提起,我也没有兴趣。时间只知往前走,人也应该往前看,过去的事问什么呢?何况还不是什么好事。虽然读书时在教科书上学过,知道有什么文革之类,也偶尔听到别人提起,但究竟怎么回事,其实我是毫不了解,曾经的一场运动而已。听说迫害过很多人,到底怎么迫害,为什么要迫害,我也不明白。我总想,人与人之间相处,要么相爱,要么相帮,要么互不相干,别人不招你不惹你,干嘛迫害别人呢?不能理解。不能理解的事我就不去多想。我也不知道爸爸他们的曾经往事,也没有想问,虽然有时会对他们那个年代的罗曼蒂克会充满好奇,但这种事他们是不会讲的,缠着妈妈问过他们的爱情,妈妈只是笑而不答。在我与何方相亲的时候,我并不知道彼此的父母原来是熟识的,听爸爸刚才的话,他们认识的年月还非短呢。可是为什么?我一时不明白自己想问的为什么到底是什么,可我心中充满疑惑,于是不停的问,为什么?为什么?可知道到底疑惑什么,到底想弄懂什么,却一时并不明了。 我回到病房,爸爸依然非常激动,手上扎的针都歪了,一个护士正在给他扯了重新扎,而且非常不满的斥责他:乱动什么?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还像小孩子似的?我非常愤怒,说,怎么了,怎么了?你这什么态度呀? 我态度怎么了?病人不听话,我还不能说了?针歪了他自己也痛。护士也非常恼火的回说。 痛不痛不关你事,重新扎一下就累坏你了?你再说,我找你们院长去。医生听到我的声音,赶紧进来了,叫那护士出去,然后安慰我,嫂子别生气,这是新来的不懂事呢。我说你们医院都招些什么人啊?新来的服务态度就这么差。你爸爸这么大年纪了,什么人见了他不尊敬他?倒被她一个小姑娘训斥,也太过分了吧? 是的,回头我教训她。医生不住的道歉,因为熟识,我也不好再说什么。毕竟也是何方的同事,还是算了吧。不过我真替爸爸委屈。想当初,他在职的时候,一住院,不知多少人来看望,花篮堆得放不下,水果吃不完,随手就送给医生护士了,还有红包就不说了。别人送来,你不接还不行,你接了才显得欢天喜地的离去,有一次,爸爸因为某人困难,而退还了他的红包,后来还听人说,他因此充满了怨恨。现在才离职几天呢?别说有人来送红包了,连花篮水果什么的也寥寥。人走茶凉这话真说得太对了。可再怎么说,也不至于让你小姑娘斥责吧?何方还是这医院的著名医生呢,公爹还现当着局长呢,狗眼看人低,也别太势利了。 不过爸爸倒并没有生气,他已经从狂躁中平静下来,靠在床头呆呆出神。我说,爸爸,你躺下去吧,睡着舒服些。他也不理我,我于是不再说,忍不住问他,爸爸,你刚才说我公公叫什么何兵,他不是叫何存在的吗?你刚才说的什么,他害死他妈妈,也就是何方的奶奶,还逼疯他爷爷,到底怎么回事呢?奶奶确实早就死了,爷爷倒不是疯了,而是有些痴呆,我还以为是老了才这样的呢,难道是年轻时候就这样子了?是被他儿子逼的? 爸爸好像没有听见我说话一样。忽然抬起头来问,你是谁? 爸爸就是从那一刻开始不认识我的。我真觉得伤心,爸爸竟然不认识你了。如果他谁都不认识,我还没有那么伤心,可他认识妈妈,也认识妹妹,唯独就忘记了我。他曾经可是最爱我的呀,难道最爱的反而最容易遗忘?我想不通,甚至有些怨恨,觉得他不是真的爱我,也许,他其实还是更疼爱妹妹吧。 爸爸死后,妈妈不久也死了。我整理遗物的时候,看到了爸爸的日记,忍不住读了起来。我想找到爸爸妈妈恋爱时的情形,想了解他们那一代的罗曼蒂克,如果有的话。我想,爸爸妈妈相爱如此之深,别人当官,都是情人遍布,而据我所知,爸爸却从未曾有过风流韵事,连流言都没有。说明他持身之正,和爱妈妈之深。妈妈爱爸爸就更不用说了,她总是默默的支持他,从未怀疑他,在他死后,终究无法独自活在这个世界,郁郁而终。那他们的爱情故事,会是怎么的一种惊天动地,海誓山盟呢?但日记中,却只字未提妈妈。 这是一本多年前的日记了,黄色毛边纸的数学作业本,纸张已经发黄,纸角微卷,使纸张都粘在一起,稍不注意,就烂了,所以分开它们并不容易。我用女子特有的细心,轻轻的抚平脆薄的纸页,翻开来。字是用黑色墨水笔写的,所以还很清晰,而爸爸的字工整清秀,只是没有日期,只有分段,不像日记,倒像随想录,读了内容,则更像一个人内心里默默的忏悔。 第10章 爸爸忏悔录之一 爸爸忏悔录之一: 学校已经不正经上课了,但乐老师还是坚持着,没有课本,她就用她的记忆当课本,给我们讲古典文学。但学生们哪里要听?外面的革命已经是热火朝天,教室里的小伙伴们都躁动起来了,他们揎袖撸拳,就要跟着别人去造反。但乐老师不管这些,只是用她动人的声音,讲述着美丽的诗句。她是如此美丽,美丽得近乎威严,所以平素同学们喜欢她,也敬畏她,即使到了此时,也没有人真正走出教室去。也许,她那美丽的大眼睛,那温柔而严厉的眼神,是使这些半大的孩子所不敢撄其锋的原因吧。 今天讲的是诗经,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诗好美啊,乐老师说,男女之爱,发之于情,止之于礼,有女美好,男人求之,这是人生最美好的事,是人之常情。她在这个时候讲这些,是多么的不合时宜,但没有人起哄说,在这革命的时代,乐老师你不讲革命,却讲这些淫诗邪句干什么?不,没有,大家都陶醉了,不是陶醉在诗里,是陶醉在她的美丽里。因为外面热火朝天的革命而噪动的心都暂得平静,这后来也成了她的罪名。我想,如果这个如此美好的女子已经结婚了,还可以求之吗?也许不只我一个人在想,我知道这种想法是多么的大逆不道,多么的肮脏而丑恶,我不敢这样想,抑制着自己。可我忍不住不去他们家。她的儿子何兵跟我是同班同学,又是我的好朋友,这给了我去她家的理由,虽然每次去她对我都非常的温柔,就像我是她的另一个儿子,但我还是感到紧张不安,也许因为是冬天,外面天寒地冻,所以一进她们家,就有一种走进了春天的感觉。里面有熊熊的火盆,更有乐老师美丽的目光。如果我真是她儿子多好,那我就可以尽情的沐浴在这种爱的目光里了,还可以依偎在她的怀中,尽情享受那种温暖。我为自己的想法感到羞愧,不敢抬头看她,怕看到她高耸的胸膛,怕看到她美丽的眼睛。她是如此聪明,会不会一眼就看穿我的想法呢?会不会认为我是一个卑鄙龌龊的孩子呢?我的脸在发烧,耳在发热,不知不觉中,眼中竟噙了泪。啊,多么丢人,多么羞愧,我低着头,希望盆子里能有一根煤烟,可是熊熊的火连一丝烟子也没有,但我还是揉了揉眼睛,以示我眼中的泪水是被烟醺出来的。虽然有些欲盖弥彰。等我抬起头的时候,却发现并没有人注视我,没有人看到我眼中的泪,我感到趁幸,却也感到失落,她并没有看我呢,我就像一个死皮赖脸的陌生人,赖在他们家不愿离去,还以为别人会看你,人家哪有工夫? 这个冬天真冷。外面风雪交加,北风呼呼。看着同学们穿着破烂的衣裳,单薄得好像风中飘荡的旗帜,可他们的革命热情却驱除了寒冷,因为他们把寒冷加在了那些被批被斗的右派走资派身上。看着他们押着校长从窗前走过,喊声震荡着窗子上蒙的薄膜纸。那随风飘荡的好像不是破衣烂裳,是真的胜利的旗帜 我忘不了那天的情景,乐老师坐在长木椅上,身下垫着用稻草编织的坐垫,柔软而温馨。她的身前是一个火盆,火盆里的木炭燃烧得正炽热,红如我们革命的心。她正在做鞋垫,桌子上放着剪刀、报纸、浆糊、针线等等,她的左手拿着一个快完成的鞋垫,右手飞针引线,优美好似穿花的蝴蝶。 屋子里如此温暖,让我刹那间忘记了外面那个冰冷的世界。也忘记了刚才尴尬的泪水。我没想到平素美丽优雅的乐老师还会女红,不,她本应该就会,她似乎天然就会。她做针钱活的样子比上课的时候更美,熊熊的火光映照下,她的脸艳若桃花,美如烟霞。我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在加速,手心在冒汗。我忽然很嫉妒何冰,嫉妒他有如此美丽的母亲。 可是,忽然一件可怕的事情映入我的眼帘,桌子上放着一张用报纸剪成的鞋样,而上面竟有一个人头:毛主席的人头。剪刀正是从那伟大领袖的脖子上划过去的。我的心受到了无比的震动,革命与反动,领袖与女神同时在我心头碰撞,这事太可怕了。老实承认吧,当时的我没有把这看成无所谓的小事,我只知道乐老师犯大错了,我该怎么办?告发她?还是保护她? 何兵看到我的神色不对,顺着我的眼光瞧去,他也呆住了。他的眼睛盯得天大,脸上神色变得狰狞而恐怖。妈妈!他叫道。 乐老师还没有意识到灾难已经降临,她温柔的问:怎么了? 何兵不说话。他只是惊恐的望着桌子,望着那可怕的鞋样。 有蛇吗?哪里? 乐老师看到我们脸上的样子,疑惑的说,心里也有些紧张了。如果只是出现一条蛇就好了,即使是一条传说中的见血封喉五步即倒的毒蛇,又算得了什么? 妈妈,你怎么如此不注意?这是***行为啊,你知道吗? 乐老师的茫然更激起了何兵的愤怒,他怒斥着她,好像她不是他的妈妈,不是他的老师,而是他的一个顽皮的孩子,一个捣蛋的伙伴。 乐老师终于发现了自己的错误,但我真佩服她,她没有惊恐万状,她依然镇静如常,哦,我没有注意到。 她轻描淡写的说。好像她只是剪到了一首美丽的诗,一句有哲理的话,一个还有一读价值的新闻。她的轻描淡写更激怒了何兵,他几乎是怒吼,虽然声音压得很低,但沉闷得更像是一个炸雷:那可是毛主席啊妈妈!你闯大祸了,可你还没有事一样。犯了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误而不自觉,妈妈,你这是***的行为呢!怎么办?现在怎么办?完了,我们全部完了。 乐老师没有害怕,但却不能不愠怒。她说,好了,存在,你的样子让我失望。错误已经犯下,妈妈不是故意的――我跟你们一样尊敬毛主席――这并不是亵渎,只是一种无心的过错。这过错不会让我们心中的伟人受到分毫的伤害。而且,除了我们三个人,没人知道这件事。加军,你会告诉别人吗? 乐老师看着我的眼睛,她的眼神是澄澈的,温柔的,纯洁的,没有惶恐,没有威逼,没有乞求,好像她此时不是在叫我撒谎,叫我帮她隐瞒。这可是与她平素在课堂上对我们的教导相悖的啊。我当时想,但她的眼睛让我的心平静下来,我觉得她说得对,她跟我们一样爱毛主席,她只是无心的犯了一个错,并不是要诅咒我们心中的神。她怎么会这样呢?她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在她的注视下,我觉得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我向她发誓,我不会告诉别人。 她相信我,没有再说这件事,并把剪下来的报纸又小心的用透明胶粘了上去。好了,你们去上课吧。她平静的说。 我的心也平静下来,是的,乐老师只是无心之失,她那样美丽善良的人,怎么会有坏心呢?一个人无心的错误是值得原谅的,假如是我们自己犯了这样的错,我也可以原谅自己。我的心不再纠结,不再害怕,不再矛盾。一切都过去了,我想何兵之所以愤怒,之所以恐惧,就是因为我在。他是在害怕我。但我没有那么可怕,我没有对他说,我用行动跟他说了,我不是叛徒,不是告密者。 我为自己能这样想而骄傲,仿佛自己瞬间成了她的恩人似的。于是我又感到惭愧,我不应该这样想,乐老师是圣洁的女神,本来就没有错,我又何功之有?如果我这样做是一种功劳,那我对伟大毛主席就犯了欺骗之罪,所以,我没功也没罪,因为乐老师本来就没有任何的错误。 第11章 爸爸忏悔录之二: 我真后悔,一切都是我的错。如果不是那天我去乐老师家,如果不是我自作多情的胡思乱想,如果不是我看着乐老师剪鞋样时那异样的眼神,也许这一切的悲剧都不会发生?不,不是我的错,我不是告密者,我从来没有要伤害过乐老师,如果那天我不在,没有我这个外人,事情是否就会不同呢?我相信,我怀疑,我感觉惶惑难安,不知所措,事情的发展到了我不能理解的地步,我的胸中充满了愤怒,更充满了不理解,事情怎么可以是这样子的呢?人世间怎么可以是这样子的呢?就是地狱中,也不应该出现这样有悖人伦的事啊。可是,我的思想是不是已经有问题了?我该好好思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是不是就是人说的,错误思想一闪念?我竟敢把社会主义新中国,伟大领袖毛主席领导下的红中国,被太阳高照,被幸福包围的世界比成地狱,不不,我没有,那一闪念也没有。我只是为乐老师担心,这一切都只因为何兵,这个狼心狗肺,这个猪狗不如的家伙,这个坏透了的东西,我怀疑他是不是乐老师的亲生儿子,乐老师怎么会生出这样黑心肠的家伙呢?也许他就是一个汉奸的孽种,是日本鬼子留下来的,只是乐老师太过善良,收养了他,但古语说得好,养虎遗患,就像那个农夫用怀抱温暖了蛇,但蛇不会感激你,却反而狠狠的咬了你一口。何兵就是那条咬人的蛇,他是养不熟的白眼狼,是翻脸无情的老虎,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怎么形容都不过分,怎么形容都不能表达对他的鄙视,对他的厌恶。 可是,你看,他还有脸站出来呢。他脸上还在笑着,笑得那么邪恶,那么肮脏,那么不要脸,比鳄鱼的眼泪还要可恨,还要无耻。 这是我一生中遇到的最冷的冬天,从没见过这么大的雪。那雪初时如粉如沙,打得人生疼,后来就由狂暴而变得温柔,像棉花柳絮在天上飘飞,轻轻的飞扬,落在山上,树上,屋瓦上,湖中,路中,田野中,像妈妈抚摸熟睡中儿子的脸,是无声的,温暖的。南国的雪,总是随下随化,难得形成冰天雪地的水晶世界,可这天的天地却全被大雪覆盖了,到处都厚厚的像盖了棉被,让衣裳单薄的人恨不能掀开它,躺进它温暖的怀抱里。 那天,全校都没有上课,所有的师生都集中在学校巨大的操场上,那是一个露天的操场,平时长满了杂草,一下雨就变得泥泞不堪。此时雪已经把整个操场覆盖了,无论是枯草还是泥泞,还是平时丢在操场上的石块、枯枝、垃圾全部不见了,只剩下美丽的雪,纯洁的白。看不到丑陋与肮脏。操场上热火朝天,红卫兵的骨干份子们甚至在操场正中,用课桌拼成了一个高台。红旗漫卷,白雪纷飞,虽然大家都穿得破烂而单薄,可没有人觉得冷。革命的火已经把大家点燃,熊熊的烈焰烧灼着我们的心,啊,那时候我想革命是多么美丽,此后再没有能感受到那种似火的热情。 不一会儿,操场上的厚雪就已经被践踏得泥泞不堪了,到处是黑黑的脏污的脚印,被踩得过多,洁白的雪开始融化,变成青黑色的半雪半水的东西。 学校的几个老师被红卫兵小将们抓上了台。他们是曾经的校长副校长――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右派分子,一个美丽的女老师,因为平时打扮得娇艳多姿,说话泼辣大胆,这时也被拉上了台,说她是**跟破鞋。 最后一个被押上台的竟是乐老师!我的火热的心就像被浇了一盆雪水的火,熄灭了。她怎么也被打倒了的呢?她虽然美丽,但不妖冶,一种高贵的气质让全校师生折服,他们,竟能把她押上台批斗,我忽然对这些红卫兵小将们充满了鄙视。 把毛主席的相片剪了纳鞋底,还从脖子处剪断,用心恶毒啊!红卫兵小将们宣布了乐老师的罪行。 我吃了一惊,这事除了何兵,就只有我知道,怎么被别人知道的呢? 我不敢抬头,怕与乐老师的眼睛对视。虽然她披头散发,但脸色依然安详,眼睛仍是温柔。可我内心有愧,虽然并不是我告的状,可我觉得就是我干的,因为这件事除了我一个外人知道,没有别人知道啊。难道她自己会去告自己?难道她儿子会出卖自己的母亲?说出来谁也不会相信啊!她一定心里恨死了我,就连我自己都恨自己,难道是我说梦话的时候不小心透露了出去吗?难道说我喝醉酒后吐了真言?难道我有梦游的毛病?我只能这样怀疑。我不能不这样怀疑。虽然我从没有喝醉过酒,虽然我知道,我根本不梦游。 面对乐老师那任你风吹雨打,我自闲庭信步的样子,我觉得我们是如此可耻。她就像风雪中傲然绽放的一枝红梅,风来了,吹得它摇晃,雪来了,压得它弯曲,可它绝不屈服,风一停,它依然美丽娴雅,雪一化,它仍是美丽动人。芳香如故。 我不想回忆后来的惨状,把一枝美丽的花朵摘下来,用手揉碎,用脚踩踏,丢进臭水沟里,这是多大的屈辱痛楚,何况是一个人,一个如此美丽高贵的女人?这些孩子到底怎么了?如果能挖出他们的心来,我想看看,那是肉长的吗?是红颜色的吗?鲁迅先生曾经呼唤,救救孩子,他以为青年代表着希望的未来,可我们的革命青年就是这样一群人吗?这不就是他要救的孩子吗? 给乐老师戴高帽,逼她下跪,打耳光,揪头发,吐唾沫,所有的污言秽语铺天盖地而至……乐老师是我见过的最坚强的人,多大的侮辱她都没有变得慌乱,她让我真正懂得了什么叫宠辱不惊。什么叫高雅,什么叫气质。我记得她在课堂上说过一句话,别人可以侮辱你,但只要你自己不作贱自己,就没有人能真正侮辱你。那天这句话一遍一遍在我的心头回响,像巨木在楼板里滚动,像大石从山谷中坠落,轰隆隆不绝。 但当她的儿子,何兵走上台去的时候,我终于看到了她眼里的慌乱与绝望。也许她当初确实认为是我告的密,但她并没有因此恨我,也许她早看透了人心,所以虽然鄙视,却用她高贵的胸怀表示着最大的轻蔑。但她何曾想到,告密的人不是我,而是她自己的儿子呢?他当着广大师生的面指责自己的母亲,振振有辞的揭露她昭然若揭的司马昭之心。他说,除了毛主席是最亲的亲人,别的人,就算母亲也可以大义灭之。他不能容忍谁敢对毛主席有一丝一毫的亵渎,一丝一毫的伤害,所有的明枪也好,暗箭也罢,都别想过我们这些革命小将的关。 他真是慷慨激昂啊,可他没有看到母亲眼中的绝望,甚至流出了伤心的泪水。 第12章 爸爸忏悔录之三 爸爸忏悔录之三: 乐老师死了,这就像一个晴天霹雳,直接砸在我头上。我不能承受,我觉得她是我害死的。如果那天我不去她们家烤火,如果那天我不看她那一眼,不发现她手上鞋底的异样,如果我发现了,并不以为意,而不是死死的盯着,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何兵还会去告密吗?或许,他根本就不会注意到这个事情,即使注意到了,因为没有外人在场,也不会以为意吧?那么,她真是我害死的呢。 她是上吊自杀的!就在被儿子当着全校师生的面批斗的那一天。一颗耀眼的星辰就这样郧落了,一朵美丽的花儿就这样凋谢了。全校的人都感到震惊,那么多人被打倒,被批斗,有些比她还惨,那些大男人都忍气吞声了,她为什么要选择死呢?有人说,这是自绝于人民自绝于党,是死不悔改,是最大的恶毒!而只有我知道,她其实只有这一条路可走。我感到心快爆裂了,不只是悲伤,更有愤怒,可悲伤愤怒过后便只有一种软弱的无力感。我甚至暗暗的趁幸了,乐老师,你是对的。你是一块纯白无暇的美玉,你怎么能落在污水里呢?也许只有死,能保持你的高贵,能撼卫你的纯洁,只有死是一种解脱,是最大的抗争!你所受的其实又何止是屈辱呢?你有那样的儿子,是你这一辈子最大的失败,最大的污点,你一定感到绝望,感到惭愧吧。所以你选择了死,你死了,既是对这个世界无声的谴责,更是对你生下这样一个儿子的赎罪。 当学校师生都涌向她的家时,我没有去,我怎么可能面对如此惨绝人寰的场景呢?我不知道她的遗体是怎么处理的,丧事是谁操办的,我只知道,事情并没有完,作为***家属,乐老师的丈夫何老师受到了牵连,被打成漏网右派,从此被批斗,被劳改,受尽折磨。他总是一声不吭的忍受这一切,我虽然没见过他几次,但我知道,他从此就像一个哑巴似的沉默。 后来,我也曾质问何兵,为什么要丧尽天良的告发自己的母亲?他说,加军,你的立场有问题,我们拥护党,保护毛主席怎么能是丧尽天良呢?何况我这样做只是为了保护她,她是我妈妈,我自己来告发,就像自首一样,是可以算做立功的,这样既降低了她自己的罪名,也保护了我自己。我不告发,难道你就不会告发吗?得了吧,除非你不爱党不爱毛主席――你说你爱吗?――与其你去告发,何不我自己来? 他说得振振有辞,失去母亲的悲伤似乎根本没有浸染过他的心。他只记得革命,也许早把死去的母亲忘记。而我还曾在想像里,看到他痛哭流涕,悔恨不已的样子。我是多么天真可笑! 第13章 爸爸忏悔录之四之五 爸爸忏悔录之四: 我跟何兵彼此仇恨。我们都知道这一点。我还知道,他欲致我于死地。只是没有机会。我防着它,就像防着缠绕在身边的一条毒蛇,一言一行都不敢放松警惕。 在我们上学的路上,有一座小木桥,我们每天上学放学都要经过。有一天,桥上出现了攻击毛主席的语句,是用白色粉笔书写的,这引起了红卫兵小将们的愤怒。此时,何兵已经是一个红卫兵组织的副手,而我,再不喜欢与人接触,没有朋友,没有伙伴,每天只是独来独往,于是他们把我抓了起来,说字是我写的。因为只有我的字能写得那么好。原来字写得好,也成了***罪行,我感觉世界是如此荒诞。我当然不承认,质问他们,有什么证据说是我写的呢?谁看见了? 你说谁看见了?你的意思是确实是你写的,但没有人看见就不能算? 这真是狗屁逻辑,我愤怒的反驳,因为不是我写的,所以不可能有人看见。没有证据,就请不要血口喷人。 他们说,没有人能看见不代表不是我写的,没有证据证明是你写的,那你有证据证明不是你写的吗? 我自己能证明,我问心无愧。 你能证明?哼,你曾经帮着***分子说话,说明你的心是有愧的,你是有愧于党,有愧于伟大毛主席的人。 这是无耻的何兵说出来的无耻的话,我气得浑身颤抖,却不知该如何反驳。我只说,我没有写,如果血口喷人就可以,那我说是你写的,你因为你妈妈被批斗,心有不服,所以伺机报复。 我说出这句话就怔住了,这话连我自己都不信。刚刚还说我为***说话的人,而所谓***不就是他母亲吗?他会因为母亲的死而心生仇恨吗?如果是,他则总算还没有丧尽天良,可他明明是没有良心的呀。可是我知道,此时我只能用这些话来保护我,虽然我那么爱乐老师,可此时我口中也只能把乐老师当成****而把何兵往***身上靠,这样才能打击他而保护我自己。 他果然跳了起来,说,你才对那***有感情,我虽然是她儿子,但我只忠于革命。当初,是我揭发的她,而你,明明知道她的罪行,却还为她掩饰,你才是***的亲属。 得了吧,除非你不是她亲生的,一切的掩饰有什么作用呢? 这件事的争执不了了之,虽然没把我打成****但也挨了一顿打。我愤怒了,不再独来独往,也开始革命了,拉起了一帮红卫兵小将,组织了“她在丛中笑”革命武装战斗队,开始了“革命”之路。 爸爸忏悔录之五: 他叫何存在。我们不是朋友,但是盟友,在官场,总是需要盟友的,因为阴差阳错,让我们结成同盟。毛主席说,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他甚至说,可以与我结成亲家。我想,这虽是一个玩笑,但何方那孩子是个好孩子,阳光帅气,聪明善良,我极为喜欢,所以若果有缘,倒也不错。但我不喜欢何存在,我记得他还有一个名字,但我几乎要忘记了。因为我不愿听到那个名字,听到那个名字,就会有种恶心的感觉,令人不寒而栗。这个名字似乎就像撒旦一样,代表着邪恶,至于是什么邪恶,我也已经忘记了,既然是不愉快的事情,就不要去想吧,何必给自己找不自在呢?好比你在前方看到一坨屎,你何必去盯着它看?你只要偏过眼去,屏住呼吸迈过去就好。没必要看,太恶心,更不要去踩到它,去想着它。 忘记吧,忘记一切吧,在这个世界生存,尤其是在这个官场生存,是需要懂得忘记的。有时候记忆是一种良知,但良知往往让你痛苦,何必呢?这并不是堕落,这只是一种生存的技术。 第14章 谁是你的老婆 何方问我:你是谁?这句话就像远处山谷的回声,在我耳边又深又远的回响着。吵闹的病房忽然间变得非常的静默了。但我怀疑,到底是没有人说话呢,还是我在瞬间失聪了,除了你是谁这三个字,再也听不到一点声音?在那一刻,我的脑海里时而一片空白,时而所有的往事都纷纷往里面挤,既杂乱,又清晰。我看不到自己脸上愕然的表情,但知道就像有人画上去似的保持了好久,然后我哈哈笑了起来,有些疯狂,有些歇斯底里,直到笑得流出了眼泪。 曾真,这里是病房,病人们都要休息,你们别大声喧哗啊。李志劝我说。 他说不知道我是谁。哈哈,李志,你告诉他,我是谁?我说,仿佛在诉说着一个天大的笑话。 李志皱了皱眉,走到病床前,问何方:何方,是怎么回事? 何方摇了摇头,说,我也不知道。我一醒来,这两个女人就吵来吵去的,吵得我的头都晕了。她们是谁啊?她们要骂架到外面去骂呀,为什么在我这里骂?还好像与我有什么关系似的。 你真不认识她们?李志又皱了皱眉。 何方摇了摇头。 那你认识我吗? 你是医生。 我姓什么? 何方瞪着他挂在白大褂衣襟上的胸牌看了一眼,说:李医生。 你不是装的吧?何方。你的伤不重啊,头虽然撞到了,但照了ct,没有事,一点小伤而已。怎么就失忆了呢?何方,你不会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吧?你叫什么名字难道也不知道了? 嗯,刚刚你好像叫我何方。我叫何方吗? 问题似乎有些严重了。我急了起来。我已经忘了刚才的愤怒,忙走到他面前,焦急的问:你真的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吗?我是你的妻子啊,我是曾真,跟你生活了十年的妻子呢。 但他只是漠然的瞟了我一眼,不置可否。 就在这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那个女人忽然挤上前来,几乎要把我挤倒,她抓住何方的手,说:何方,你别听她胡说,我才是你的妻子。我叫罗婉,你的妻子是罗婉。你不认识她,是因为她本来就是陌生人。你认识我吧?我才是你的妻子,跟你一起生活多年的妻子。 她说完,抓住何方的手摇了摇,似乎在打暗号似的,死死看着他的眼睛,脸上的神情既温柔又急切。 疯了。李志说。 乱套了。护士也说。她忽然唉哟一声,回血了。果然,药水瓶里的药水已经滴尽,透明的输液管里却已经有了一尺来长的鲜血。她慌忙拿了棉签取了针,何方的手背已经有些肿了。她回头看了李志一眼,似乎是怕他责备,但李志根本就没有理她,只是又咕哝了一句,疯了。 确实是疯了。妻子可不是随便说是就可以是的,大家都知道,我是何方的妻子,哪里又会冒出一个妻子来呢?小三要上位,要逼宫,也不是这样明目张胆的来抢吧?我知道她的胆量从何而来,她一开始是惶恐的,虽然无耻却还知道胆怯,但何方说不认识我了,他可能失忆了,她是不是就觉得有机可趁呢? 那天真是一个特别坏的日子。天气这么寒冷,外面的地上结着厚厚的霜,我在黎明的街道上一路跑来,滑倒了好几次,手撑在马路上,痛得想哭,冷得想哭。何方出车祸的消息就如一个炸雷,把我从梦中炸醒。他昏迷的时候,我焦急忧虑,我忧心忡忡,好不容易醒了,以为坏事已经过去,好运将来,但他竟然说不认识我,这是那天扔在我头顶的第二个炸雷,让我震惊,让我慌乱,让我担心。但没想到,接着就来了第三个炸雷,炸得我外焦里嫩。 我气急反笑,说,确实疯了,这是哪里来的疯女人?见过抢钱的,抢包的,可没见过光天化日之下抢老公的。你想男人想疯了吧?那街上男人多得是,你若想男人想疯了,去随便抓一个呀。看你样子,长得也是人模狗样的,怎么这么不要脸呢? 谁不要脸还不知道呢。谁抢谁的老公也还不知道呢。 真无耻啊,老公不是一个饼干,不是一只碗,不是一只笔,你说是你的就成你的了吗?即使他失去了记忆,可他跟我生活的印迹:双方的家人亲戚、共同的朋友、一起住的房子、房中的一切,这些是无法消除的呢。她怎么能敢开这口呢?也许她只是一个疯子吧,是的,只有这样能解释她如此癫狂的行为,如此不可思议,如此乖张难解。除了疯子,还有什么能说得通?一个疯子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安慰自己。 你问下他们,谁是何方的老婆吧。李志,你说是我还是她是何方的老婆?我平静了好些,冷冷的说。 李志说,当然是你,我可以证明。 你凭什么说是她?那女子大声问。你凭什么证明?你是一个医生,医生最重责任。你要懂得说话是要负责的,话不能乱说,就像药不可乱吃,针不可乱打一样。 我跟何方是同事,从他调到我们医院那天,我就听说曾真是他的妻子。 哦,听说而已。这就是你的证明?亏你还是医生,证明能用“听说”这样的字眼?你看病也靠的是听说吗?法官判案也靠听说吗? 一句话说得李志竟哑口无言,他张了两次口,才挤出了一句虚弱的话:他们住在一起。这个很多人可以证明。 住在一起就是夫妻?按你这么说有男女关系的就是夫妻了?那你去*****也成你老婆了? 我不***李志嘟哝说。 她根本不理会他,乘胜追击:住在一起的也可能是情人。也许她是他的情人,但却肯定不是夫妻。而我也跟他住在一起,这个也有很多人可以证明。我甚至可以带你们去我的家看看,那里面有他穿过的衣服,看过的书,写过的笔记本,这所有的一切都可以证明他跟我住在一起,是我的老公。 没想到这个女人如此的伶牙俐齿,胡说乱扯,硬把歪理说成正道。我又是愤怒又是伤心,原来她果然是何方的情人,原来他们早住在一起了,难怪天天说加班,天天说出差,我就疑惑了,哪有那么多事情呢?亏我还那么傻,不但不疑心,还体谅他,担心他的身体。她还说有人能够证明,那么简直是公开的秘密了。也许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吧,秘密只是对于我一个的。 我说,好呀,不打自招了!怒火中烧之下,再也忍不住,甩手就给了何方一个耳光,发出啪的一声脆响。他被打得头一歪,但却仍是坐着不动,似乎对眼前的一切都无动于衷,又好像他不只是忘记了一切,连人也变得痴呆了似的。 喂,你凭什么打人?干嘛打我老公?那臭女人说。真是无耻啊。我扑上去就抓她的头发,叫道,你这个臭女人,不要脸的东西!跟她撕打起来。我记事以来,从没如此失态过。我真是羞愧,跟那样的人撕打,真是脏了我的手。李志拉住了我们,但我们仍怒目相对,像两只斗红眼的公鸡。 李志,你告诉她,我是何方的老婆。你是我们的朋友,又跟何方是同事,你最清楚的。我说。 第15章 妹妹 谁说也没用,他刚才还说是我表哥呢。如果他是我表哥,他又怎么会帮你这个外人呢? 李志刚要说什么,被她一句话便堵住了嘴,他呐呐了良久,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何况我只是一个医生,我也不知道你们这一团乱麻似的,唱的是哪一出。 什么一团乱麻,你跟何方同事多年,在我家吃我亲手做的饭也不知有多少了,你亲眼看到我们住在一起,看到我们同进同出,你能说我不是他老婆吗?我对李志的不仗义很不满。说话便有些不客气起来,你可是一个公道的人,你应该给我主持公道。我不是要逼你,我只是希望你明确的说出来,让那个疯女人不要再胡搅蛮缠了。 他吃过你做的饭你就是何方老婆了?这是什么逻辑?那女人却嗤之以鼻,她说,你还叫我疯女人,我看你才疯了。他又不是民政局办结婚证的工作人员,也不是派出所的户籍警察,既不是单位领导,也不是居委会大妈,他凭什么能证明你们就是夫妻?住在一起不代表是夫妻,不住在一起也并不代表不是夫妻。以前是夫妻不代表现在是夫妻,以前不是夫妻也不代表现在不是。现在社会变化那么快,离婚只要几分钟,结婚只要几分钟。他一个外人,即使是朋友,又能证明什么? 真是猪八戒倒打一耙啊。你这个女人强词夺理,硬要把死的说成活的,女的说成男的! 李志说:对不起,我确实不是很清楚,你们还是直接问何方吧,谁是他妻子,只有他最知道。 可他这样子怎么问?问了又有什么用?他什么都忘记了啊。我几乎要哭了起来。心中特别委屈,刚刚大闹大骂一场,心中的愤怒发泄出来后,只感觉虚脱无力。那女人确实厉害,就像一只修行千年的狐狸精,难怪何方会被她迷住,我都被她说得疑惑了,迷糊了。我有些恍忽,仿佛这一切都不是真的,此时此刻依然在梦中,是我昨晚那个梦的延续:当我在梦里从楼上跌落,就跌到了这个雪白色的病房中。何方没有出车祸,面前这个咄咄逼人的女人也不是现实中的人,一切都只是梦,可怕的梦,离奇的梦。我的愤怒已经消散得无影无踪,迷茫却像清晨的雾布满了天空一般在我脸上弥漫。这一天的遭遇太过离奇,我有些无法接受。所以我想要逃到梦里去了。 这世界到底怎么了?丈夫不认识妻子了,别人可以公然抢老公了。小三见得多了,但谁见过这么强势的小三?可关键是,现在我这个名正言顺的妻子,竟忽然间有了小三的嫌疑。 我走到何方面前说:何方,我不相信你真的失去了记忆。如果你不爱我了,想离开我――虽然我绝不相信你会这样绝情,这么多年了,我们是那么的恩爱,从没有红过脸,从没有吵过架…… 那女人在旁边冷笑说,他根本不认识你,当然不会与你红脸和吵架了。 我不理她,继续说,我待你举案齐眉,你对我相敬如宾,你怎么可能真想离开我呢?――如果你真要离开我,没关系,我们好合好散,我可以答应你离婚,我绝不会纠缠你半点,你要自由就给你自由,你要跟这个女人就让你跟这个女人,但你现在,请你说句公道话:我到底是不是你妻子?我只要一句公道话,看在曾经夫妻一场的份上,你说吧。 我越说越伤心,差点又哭了起来,但极力忍住了,我可不愿在这个女人面前低头,不想让人可怜。 何方说,对不起,我真的什么也不记得了,也许你是我妻子,也许她是我妻子,也许你们谁也不是。如果我能分辨就好了,问题是我不能。我也不想失去记忆,我并不是装的,这有什么好装的呢?如果你能站在我的角度想一想,就明白,一个人摔了跤,站起来却什么也记不起来了,这是多么痛苦的事情,可你们却还在这不断的吵吵闹闹,争执不休。 面对他似委屈似冷漠的辩解,我感到世界是如此荒涎,我觉得这样的闹剧绝不应该在真实的生活中出现,它更像是一出话剧,而我们只是在舞台上表演的演员。就算是话剧,这也是后现代的,是他们说的什么解构主义,所以可以荒涎不经,可以不可理喻,可以看不懂,此时此刻,我多么希望我自己失忆了。让过去的一切,幸福也好,痛苦也好,爱也好,恨也好,都随风而去,让自己变成一张干净的白纸,重新开始新的人生,美好的蓝图任描任画,不再有纠缠,不再有选择,没有厌烦,也没有内疚,不用去向往,也不用辜负,多好。 李志说,何方说得不错,他还是病人,最需要的是休息,我们都是他的朋友和亲人,应该为他着想。我想他休息两天,睡上一觉,醒来后也许就什么都记起来了,那么,谁是他的妻子不就一清二楚了吗?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时间能证明一切。我们何必着急呢? 我不语,我当然知道,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别说是一个人了,就是一个小东西,一个包包,是我的你非要说是你的,那也是不行的,那与公然抢劫有什么区别呢?可是,别人都公然挑衅了,上门来抢老公了,我还能无动于衷吗?哪个小三不是遮遮掩掩的?再无耻,也多少还有些做贼心虚吧?而如今别人都已经当众打了你脸了,我不是耶稣,难道还打了左脸又送上右脸去? 李志见我们不声,便说,好了,大家都出去吧。让何方先休息一下,稍后再做个检查。虽然伤不重,可毕竟伤的是脑袋,不是玩的事情。 不,我不走,我要守着他。我说。 我也不走,我也要守着他。无耻的女人也鹦鹉学舌似的说。 李志忽然笑了,也许我一脸的悲伤悲愤悲壮,可在他眼中却成了滑稽,护士小段也噗嗤了一声,我非常不满,这有什么好笑的呢?人与人的心之间,距离是多么遥远啊,此时的我迷茫无助,忧伤痛苦,心如刀割,可他们却只觉得可笑。我狠狠的瞪了她一眼,臭女人也瞪向她,小段忙用手捂了嘴,嘟哝说,刚刚还争得你死我活的,怎么就突然结成同盟来对付我了?我可不是你们的敌人。吐吐舌头,缩缩脖子,转身走出病房去了。 李志忍住笑,说,有什么好守的呀,一个大活人,还怕别人偷了不成? 哼,现在什么世道,不就盛行偷人吗?我说。 臭女人说,是呀,所以我一定要把老公守住了,不然让某些不要脸的女人偷了去,倒便宜她。 这真叫猪八戒倒打一耙呀,也许这女人就是故意要气我吧。我大怒说,你,你真是贼喊抓贼! 她说,谁是贼谁知道。 刚停歇的战争瞬间便又剑拔弩张了,我们怒目相对。 何医生,你真有艳福啊。两女争夫,这真是只有电影里才有的场面。李志哈哈笑着说。他竟不再理我们,转身出去了。看来即使我们打得你死我活,头破血流,他也并不会在意,只会当成一场笑话。 何方也躺了下去,还盖上了被子,把脸都蒙住了,我坐在床前,那女人也毫不客气的坐了下来。我们谁也不看谁,只是冷峻着一张脸,我觉得我们就像武侠小说里写的武林高手,正在比拼内力,别看表面上风平浪静,暗地里却已经斗得你死我活。 我忽然想起一事,便猛的站了起来,大声说,我想起来了。 她吃了一惊,脱口问道:你想起了什么? 我想起了什么呢?我想起了结婚证。我真是傻,现代社会,什么都要凭证,结婚也不例外,何方固然忘记了谁是他的妻子,这个女人固然可以钻这个空子,但结婚证呢?她有吗?可是我有,只要把证一摆出来,何方看了,不就什么都明白了吗?他失去了记忆,但字总还是认识的吧?我真是急晕了头,竟没想起这一节来,还在这与她争来争去的,真是搞笑。 我冷笑说,我回家去拿结婚证来,看你到时还怎么争! 我以为她听了这话,一定会脸上变色的,但她却并没有,而是平静如无风时的湖面,我倒不禁佩服她。 哼,说得不错,倒要谢谢你提醒。我怎么就没想到把结婚证拿出来呢?她说。 哈哈,真是可笑,你有什么结婚证可拿的?我气得都快吐血了。 笑话,现在是法制时代,什么都讲究凭证,我们结了婚,当然有结婚证,这是不用说的事情。不像有些人,以为摆了两桌酒席就算成婚了。摆酒席还不容易吗?现在酒店那么多,要想摆的话,天天都可以摆。 这些话本应该是我来说的话,结果竟被她说了出来,世间的事情,就是如此荒诞。 世界一直荒诞,有很多事你根本想不明白,看不懂,有时候你会觉得现实就像梦一般不真实,而有时,你觉得世界像童话一样美丽。比如我跟何方相遇的时候,相爱的时候,记得有一次我们在雪中步行,到处是晶莹洁白的冰雪,漫卷的雪花在头顶飘落,像是新娘子头上飘洒的礼花,当时的寒冷我已经全然忘记,但想起那种温馨,却让人以为是身处在童话里。 在我向妹妹跪下去的时候,我也感到世界是如此荒涎,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我曾经把妹妹当成假想敌,觉得她就要偷走我的爱人,可现在我在干什么呢?我向自己的妹妹下跪,求她去跟自己的老公好,以为这样才能保住我的爱情我的婚姻,这不是荒涎是什么?小说家也不会写出这样的故事吧。可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我自己身上。一种伤心委屈袭向心头,让我无法忍受,呜呜咽咽的哭了起来,有很多求她的话要说,可我已经无法开口,甚至无力抬头看她一眼,哭得伏在了地上,只留下一个抽动的背影给她。妹妹显然也没想到我会突然下跪,更是惊惶失措,只是去拉我,嘴里不停的说,姐姐,你这是干什么呀,你这是干什么呀?有什么话你就直接跟我说,咱们姐妹,有什么事不好商量的?我伏地上,似有千斤重,她如何拉得起呢?急得只能跟我一起哭。 两姐妹就这样哭得天旋地转,直到昏天黑地,我累了,她也累了,我们才停止哭泣,我把我的想法说给她,不是我要逼她,是我知道,她确实是喜欢她姐夫的,既然是与她喜欢的人好,对她来说,也就不是多难堪的事,而这样一来,又可以帮她姐姐,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妹妹只是叹了一口气,什么也没说。我知道她是答应了,可心中并无喜悦,反而有一种痛,像是被蜜蜂在心上狠狠的蜇了一口。 我终究不知道她跟何方之间有没有发生什么,妹妹没有搬回来住,但比往日来得经常,一切似乎都很正常,一切又似乎充满暧昧,我想发现一点什么,却又闭上眼睛,害怕看到了什么。我觉得他们已经按我所设想的走到了一起,这让我伤心,又让我感到了一种安全感,何方不会再离开我了,否则,他怎么对得起妹妹呢?年轻貌美的妹妹,就这样为了姐姐做出了牺牲,他还有什么资格离我而去,纵然我无法生育?同时我对妹妹的感觉却无比复杂,有时我无比感激,她是我的救星,挽救了我的爱情,就是挽救了我的生命,到底是亲姐妹呀!有时我有些恨她,何方跟她好后,心中还会有我吗?也许就在他躺在我身边的时候,甚至抱着我,吻着我的时候,心中想的却是她的倩影吧?她是我的敌人,夺走了我生命中最爱的人,即使躺在我身边,但他的心已经属于她了。我嫉妒她,嫉妒得发狂,如果我像妹妹一样年轻,美貌,健康,有文化,那多么好。我们是姐妹,可老天却如此不公平。而同时,我又对她充满愧疚,我知道,如果她爱何方,我让她得到又失去,那就像是把她推进了地狱,是如此残忍,自私。 我发现和妹妹的关系越来越尴尬,感情越来越疏远,她考上研究生后,我给她寄钱,可每次都被无声的退了回来,而默默无一字,她竟拒绝了我这个姐姐的支助,而我已经是她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了。我感到伤心失落,却又如此无奈。我们保持着一种很客气的联系,她几年没有回家,偶尔会打个电话来问问,但说不了几句话,就彼此都觉得无话可说,尴尬的感觉通过话筒在千里间传递,陌生的刺痛在心中泛起,想努力寻找话题来化解,却发现脑子发木,笨得想不出一个词。我于是说,你跟你姐夫说说吧。不了,我还有事,下回再打给你吧。她不等我回答,便匆匆挂断电话,那种慌乱又让我的心中五味杂陈。 第16章 结婚证 我不知道我在这样的时刻,为什么却总想起妹妹。我想我应该打电话叫她回来,无论如何,在这一刻,她是唯一能帮助我的人,不是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吗?但昨晚打她电话她没有接,此刻我竟一时鼓不起勇气,我只是回家去拿结婚证。只有把结婚证亮出来,这个疯女人才会死心吧。 我出了病房,却还不放心,便又回转身来,想,这不会有什么诡计吧?我对李志说,你要给我看着,不能我一转身,他们就跑了。 那女人冷笑起来,李志说,曾真,你这话就没意思了,何方是一个大活人,不是小猫小狗,他如果有心要跑的话,别说我看不住,你自己能看住吗? 他话中似有不悦,其实我也不高兴,想他原来都是叫我嫂子,现在竟然直呼我的名字了。我低头沉思了一会,说,你说得对。是啊,人不是东西,守是守不住的,现在我只是想告诉他,我才是他的妻子,他失去了记忆,不能让他被别有用心的人骗了。如此而已。如果他自己不愿意接受我,即使把他绑起来又有什么意思呢? 我匆匆离开医院。其时已经是上午十点钟了,天空虽然阴沉沉的,街上倒热闹起来,车辆行人来来往往。我打了一辆摩的,飞快的往家赶去,经过一个卖包子的铺子,才想起还没吃早餐,但此时根本没有半点食欲,肚子里像塞了两块石头,沉甸甸的。 我回家,在柜子里找到那本红色的结婚证,翻开来仔细看了看,没错,这确是我们的结婚证,男何方与女曾真,依法结为夫妇。上面有我们的结婚照。有民政局的钢印。我看着呆呆出了会神,想起当初一起去办证的情景。那时的我们都是如此年轻,一脸的阳光灿烂,如今才几年过去呢?忽然之间,我竟有种苍老了的感觉。我走到镜子前,发现自己穿着花色睡衣,头发乱糟糟的,脸色苍白,又憔悴又难看。此时我倒不再焦急,想起半夜醒来,着急忙慌的赶往医院,却得到这样的结果――但这样的结果总比他死了好。至少他人没事,这总算是不幸中的万幸。我安慰自己,想一下,如果这场车祸要了他的命,当我赶到医院的时候,却只能看到一具冰冷的尸体,那是多么可怕多么凄凉的事情?如果那样,此时的我不知已经哭成什么样子了呢!可想起他的背叛,此时的伤心,也许死了倒干净,省了以后无穷无尽的纷争和苦恼。我赌气的想。 好吧,他是我的老公,谁也抢不去。我努力平息自己心中的怒火与忧伤,干脆好好的洗了一把脸,仔细的梳了头发,换了一套漂亮的衣裳。又开始化妆。如果他真的失忆了,我也要用我的美丽征服他,可我看着镜子里那有些憔悴的容颜,眼角的鱼尾纹越来越深,黑黑的眼圈,原来洁白温润的脸上也有了黄褐斑,扑再多的粉也掩饰不住。都说岁月是把杀猪刀,杀死青春亮丽,杀死骄傲与自信,何况还加上疾病的摧残呢?如果妹妹在,我真想让妹妹去认夫,就说她是何方的妻子吧,如果妹妹出马,那个女人算什么呢?纵使打扮得妖精似的,在妹妹那种高贵典雅面前,也会黯然失色的。 我把结婚证放进包包里,提着出了门。到了楼下,我决定还是要吃一点什么,于是买了两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吃。 当我重新赶到医院,急匆匆的进了病房,看到何方依然躺在病床上,那个女人却已经不在了。我松了一口气,她毕竟知道,老公不是靠用嘴巴就能争来的,也许她就是来恶作剧一番,就是想气我一下吧?也许她心虚了,气馁了,知难而退了。也许她根本就是一个疯子,不知怎么阴差阳错的跑到了我这里,上演了这一出闹剧。而何方失去了记忆,又怎么能分辨是非呢? 我拿着结婚证递给他,说,你看,这是咱们的结婚证,这上面有你的照片。现在你相信我是你妻子了吧?你能想起来了吗? 何方并没有睡,眼睛睁开着,正定定的看着雪白的天花板。他的样子让我心疼,所有的不快也都消失了,我温柔起来,坐到床头,一手搂住他的头,轻声说,对不起,是我错怪你了。那个女人不可能是你的情人。她明显就是一个疯子。是我怀疑你,不相信你,动不动就歇斯底里,我向你道歉。 我忽然觉得挺可笑的,笑那个女人,也笑我自己。不知道她到哪里去了,她竟然说她也有结婚证,多么可笑。我对何方说,我这里有结婚证,就算拿到国务院去,也无法否认我是你的合法妻子。她又怎么可能有跟你的结婚证呢?她肯定是精神错乱了,所以认错了老公,说起来也是可怜人。我现在想想自己刚才的态度,真是有些后悔。也是我糊涂,如果我聪明一点,一眼就能看出她的精神不正常,就不会跟她争跟她吵了,还弄得你很不开心。你受了伤,连记忆都还没恢复呢,本来就痛苦得很,我还给你雪上加霜,真是…… 便在这时,那个女人又回来了,真是阴魂不散啊。她从容的走了进来。我吓了一跳,但我想到她是一个疯子,所以虽然惊恐,却还是忍不住对她同情。我想劝劝她,说,无论有多么不开心的事,也要想开些,何必如此折磨自己?也许你曾在爱情上受过刺激,被男人抛弃过,那又怎样呢?世界上好男人多得是,你这么漂亮,日后会找到自己幸福的。 她冷笑说,真不知你在胡言乱语什么,你自己不正常,倒觉得全世界的人都疯了。你说去拿结婚证,结婚证呢?拿不出来了是吧?想打同情牌?夸我赞美我,让我同情你,把老公让给你?怎么可能呢? 我把结婚证递到她手里,说,你自己看吧。同时紧张的站在一旁,我担心她会把证撕掉。我说,结婚证上可是明明白白写着的,我也不怕你撕,即使你撕了,民政局可是有底的呢。 她只是瞥了一眼,便还给了我,说,不错,确实是结婚证,只可惜是假证。真证在我这里呢。她说着,慢慢的从包中掏出一本红证来,递到我的手里。 我只看了一眼,不由得大叫:不可能,你这证才是假的! 我这里有张结婚证,结婚人是我跟何方,她那里怎么又有一张结婚证呢?而结婚人却是何方与罗婉,上面的相片也是他们两个。这怎么可能呢?我激动起来,她倒是冷静,也许每个疯狂的人背后都有一颗冷酷的心,正如风平浪静的海面下,却隐藏着狂风骇浪,汹涌激流。我拿着证给何方看,她也拿给他。 他两张证都看了,看得很认真很仔细,好像一个鉴定师,正在鉴定一幅古画的真伪。都不像假的,他说。都有钢硬,上面的相片也都是我。 可是你没发现吗?我这张才更像你,你照照镜子就明白的,而她那张,与你年龄就不符。罗婉说。 我说,我们结婚不是一年两年的事情,已经十来年了,当时年轻,现在肯定老了,虽然何方的脸相变了许多,但那眉眼,那神情,就是再过几十年也认得出来的。她那个结婚证上的相片确实是近照,可近照就说明了你是造假,这太明显了,也太无耻了! 我无法冷静了,喊道,假的,假的,假的! 第17章 故事 我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既然事情已经到了如此地步,任何冲动的做法都没有好处,歇斯底里除了让自己疯狂让别人讨厌之外还能怎样呢?我对自己说,冷静吧,冷静,并不是没经历过风雨,可不能在阴沟里翻船呀。我在病床上坐下来,仔细的思考,总觉得这像一个阴谋。一个人真的能这样动不动就失忆吗?人生的记忆何等深刻,那是比刻在石头上还难以抹去的啊。摔一跤,一场病,就让脑子变得空白,那不应该在现实中发生,而应该出现在狗血的电视剧里。是的,我明白了,他这是装的,不就是为了摆脱我吗?或者,因为我发现了他们的私情,两人情急之下的将错就错吧?我倒有些后悔起来,也许刚才我不应该那么逼人太甚,要知道,狗急了跳墙,兔子急了咬人,人急了失忆呢。我决定换一种方式,用我的柔情万种打动他的心,让他感化感动感伤,从而忆起我们共同生活中的种种美好,留恋我们那个温暖的家,让他回头,恢复对我的记忆。 于是我开始讲述我们从相亲相识相爱相知的故事,讲述那些或平常或浪漫,或柔情或感伤的过往。你还记得吗?我们结婚那天,我是多么的开心。我们摆了有几十桌的宴席,亲朋好友都开心的喝醉了。婚后的生活平静而甜蜜。你那么的宠我,娇我,我当然也对你体贴温柔。所以我想起今天的事情,恍然若梦,是不是天公在嫉妒我们的幸福,所以要出一些难题来考验我们?这样子想,倒也给我安慰,我相信我们一定能经受住考验的。风里雨里十来年,什么没经历过呢?这点霜雪算得了什么? 你还记得吗?有一天晚上,我们住的楼房忽然冒起浓烟,起火了,我们住在八楼,那么高,而楼梯是如此之窄。你最先从睡梦中醒来,你唤醒我,然后抱着我就走。你快速的从楼梯上奔下去,我听到你唉哟一声,我知道你歪到脚了,但你没有喊痛,也没有把我放下来。起火的地方是二楼,我们能够冲出去吗?那时的我已经六神无主,但在你怀里,靠着你的胸膛,抱着你的脖颈,我就不再惶恐。危险也许依然,你也不是超人,未必能带我脱离险境,但只要你这样的抱着我,不离不弃,就算死了又有什么关系呢? 结果是虚惊一场,不知是谁家里起了火,但并没有燃烧起来,只烧出一包浓烟。当我们跑出楼道,你一跤跌坐在地的时候,我哭了。我在想,无论发生什么事,我这一辈子都再也不会离开你。即使你要离开我,我也不会同意,我会跟着你,缠着你,我要爱你一生,照顾你一世。 何方,不管这个女人与你到底什么关系,我已经决定不在乎。如果可以,我希望你不再见她,如果不行,你舍不下她,那么我也没有办法,我可以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也看不见,只要你别离开我,不要说忘记了我。 我本来不想哭,可说到这里,已经泣不成声。我不知道何方是否真的已经忘记了一切,就算是真的,看到我哭泣的样子,听了我讲的这一切,是否也当感动于心?在我讲叙的时候,他一直默不作声,但那女人却总是时时打断我。她有时从鼻孔里轻蔑的哼一声,有时冷嘲热讽两句,有时说装吧,装吧。我不理她,好像根本没有听到,她说的话就像一阵轻风,从耳边吹过,却没留下痕迹。我此时的眼中只有何方一人,脑海里只有甜蜜的往事,其余的一切,都像泡影一般不萦于怀。 我从何方脸上的表情知道他并非无动于衷,也许他在极力抑制心中的感动,但眼神里的忧伤还是泄露了内心真正的感情。我一把抱住了他,说,何方,我知道你已经记起来了,十多年的共同生活,一起奋斗,相濡以沫,到今天我们终于拥有了现今的一切,那些往事,无论是困难还是快乐,点点滴滴都在心头,即使你失去了记忆,但我相信,它们已经深深刻在你的脑海里,进入每一个脑细胞,溶在每一根血管里,每滴血中,那是无法忘记的。 谁知那疯女人毫不客气的对我说,你这个女人,很会编故事嘛,你不去写小说,真是白瞎了这份才能了。可惜故事毕竟是故事,即使是真的,谁又知道里面的男主人公到底是谁呢?何方他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就像一张白纸,随你乱涂乱画,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怎么编都成,反正他都会相信。好吧,故事我也会讲,而且还都是真的,有相片为证。 她转过头对着何方说: 我跟你相识相爱的过程,也与公交车有关,那天我碰到了一件伤心事,心情极为低落,你就坐在我旁边。想起伤心事,我特别想哭,此时我多想是在一个无人的地方,如果那样,我会扑倒在地上,无论地上是青草,是鲜花,还是粗糙的沙粒,泥泞的路面,我都会扑入大地的怀抱,尽情的哭出声来。可这是公交车上,到处挤满了男男女女,他们都有自己的快乐,或陶醉在手机里的歌声中,或低头玩游戏,看小说,或跟同伴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车上的喧嚣把我包围,让我压抑而忧伤。 我忽然对坐在旁边的你说,我可以借你的肩膀一用吗?不等你回答,我顾不得唐突,只希望有一点依靠让我温暖,否则我想我会发疯。(我插口说,你本来就发疯了,原来那时你已经开始发疯。)我靠在你身上,双臂环在你的腰间。我能听到你心儿咚咚的跳声,像击鼓似的强而有力。我没有看到你脸上的表情,也不知道你想些什么,是开心还是厌烦?我想不会是厌烦,无论如何,当时的我年轻漂亮,这点我还是有自信的。(我从鼻孔里冷哼了一声。)哪个男子不愿意享受这种温柔旖旎的艳福呢?但你的样子是庄重的,并没有占到便宜的沾沾自喜,你有一种别人没有的绅士气度,一个君子的坦然,你甚至没有去注意口袋里的钱包和手机,很多人在这种情况下,要么意乱情迷,要么防范若敌,会把我当成有所企图的女骗子。我哭了,把眼泪擦在你雪白的衬衫上,你没有安慰我,但我知道你想安慰我,只是不知道怎么开口,毕竟我们只是陌生人,说不出温情的话语,但我知道你的心头一定涌现出许多柔情,从你轻拂在我背上的手心里默默传送过来。 车到站了,我哭了这一场,心里的郁闷也已经退尽,我对你充满了感激。我说,谢谢你,别问我是谁,我只是借你肩膀用用。我跳下车,匆匆离去,我似乎看到你远远在望着我的背影出神。后来你告诉我,车上的邂逅,确实在你心头激起丝丝涟漪,你在想,这女孩到底遇上了什么伤心事,才会这样的哭泣呢? 后来…… 她还要继续讲下去,可愤怒的我已经无法再忍受,我叫道,够了,够了。不要再讲了!也许你说的故事是真的,可这故事浪漫吗?动人吗?不,我只觉得恶心,这不就是一个小三勾引男人的故事吗?不就是一个骚货在公共场合无耻的卖弄风情吗?你不知丢人,可我听着还脸红呢。 第18章 公婆 那女人真是无耻,被我当面责斥,却并不觉得羞愧,反而冷笑说,你真是一个泼妇,不知哪里来的乡巴佬。跟我说话,简直污辱了我的嘴巴。好了,够了,我也懒得跟你讲。你不是要证据吗?不是说你才是她老婆吗?那你看看这些吧。 她说着,从包中拿出一叠相片来,全是她和何方的合影,是在各地旅行景区拍摄的,他们依偎着,或搂或抱,甚至他把她举起。还有站在轮船夹板上,两人双臂张开互握,展翅而飞,学习《泰坦尼克号》里经典镜头的样子。那些旅游景点不只是新马泰,还有国内各地的,九寨沟,长城,故宫,西藏,等等,等等。有几张在海边的照片,那臭女人甚至穿着洁白的婚纱,真是脏污了这婚纱的洁白。 我震惊了,懵了,可那女人却洋洋得意起来,说,看到了吧?我跟我老公结婚时,我提出要举办一个传统热闹的婚礼,向全世界宣告我们的幸福。可老公说,世界上一切的仪式都是做给俗人看的。现代人的婚礼更是不伦不类,不中不西,穿了婚纱却不上教堂,坐着汽车却没有花轿。有的是酒席与来宾,为的是红包和热闹,低俗而无趣。他说我们要与众不同,我们的婚礼要不同流俗,于是我们去了新马泰,去了全国各地,去旅行结婚。去度我们的蜜月。那些天真是快乐啊,我们到处游玩,留影。每一个景点,每一趟旅途都留下我们爱的气息。记录着我们爱情的回忆。你说我是冒充的,甚至连结婚证都说是假的,但这些相片是假的吗?这些足迹也是假的吗?可能吗?我们是合法的夫妻,我们虽然没有举办婚礼,但很多人知道我们相爱,知道我们成亲。有照片为证。 我从震惊中惊醒,但痛楚却在心底里泛起,像有千万只蚂蚁在肚腹间穿行,啮咬,这些相片撕碎了我心头的梦,一时之间,痛苦,愤怒,无法置信,各种感情都袭上心头,就像打翻的油盐罐,五味杂陈。我再也忍不住了,我发作起来,把那些相片乱抢乱抛,那些相片像雪花一般飘洒在空中,纷纷扬扬。 有几张相片被我撕得粉碎,我恨恨的说:别让我恶心了。你们去旅游,去浪漫,但那并不能证明你们是夫妻,没有哪对夫妻会那么浪漫。只有小三才享受着这种风花雪月。老婆是什么?老婆是老妈子,是柴米油盐浆醋茶,大家都不是富裕的人,努力工作,勤俭节约,为了把生活过好,没人舍得与老婆这样去游玩,那是败家子,也没有哪个老婆舍得去游玩,那是割她的心头肉。只有小三,只有小三能够享受这种待遇,男人就是这样下贱,而小三也才能尽情的享受,因为花的是别人的钱,她不心痛。老婆是要与男人过一生一世的,小三只是一场风花雪月的旅行,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有什么好夸口的? 我想责备何方,每次我要他陪我去哪里玩,他就借口忙,说他的职业让他走不开,让他无法休息,我理解他,体谅他,甚至怜惜他,可他呢?他陪这个女人就有的是时间,开会、培训、出差,这一切的借口不知用了多少次?亏我那么相信他。我真是个傻瓜。可是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他既然已经全然忘记,连你是谁都不知道,你又有什么资格责骂他?也许,有人有资格责骂他,那就是他的爸爸妈妈。再怎么失忆,养育之恩总是无法忘记的吧?只要他爸爸妈妈告诉他,我才是他的老婆,他不相信别人,难道还不相信自己的爸爸妈妈吗?我平息了胸口的怒火,问他,你真的什么人都忘记了吗? 他点点头。 爸爸妈妈呢? 他依然摇头。我问他,那你想见他们吗?想知道谁是你爸爸妈妈吗?我现在带你去见他们,去重新认识他们好不好?然后,他们会告诉你,谁是你的妻子的。他们的话你总会相信吧? 那臭女人忙说,你带去的,谁知道是不是他的爸爸妈妈? 我冷笑,说,露馅了吧?你不是冒充他的妻子吗?难道你会告诉我,你不认识公公婆婆? 谁说我不认识。 既然你认识,你怎么又会担心我带错呢?放心,有不要脸的女人冒认老公,却绝不会有人去冒领儿子。 哼,我只是不想跟着你这个疯女人瞎胡闹而已,既然你这样说,那去就去,谁怕谁?那臭女人好不要脸的说。 何方也答应了。李志怕他出问题,说,两位美女,咱们能不能把这事先放一放?等住院观察几天,确定没有问题了,出院了,再去问也不迟。他这样子怎么能出去乱走? 何方说,没事,我感觉还好。 我们走出病房,从医院门诊大厅里走过,这时正是医院最繁忙的时候,到处都是吵吵嚷嚷的病人,挂号交费处排的长龙,好比春运时火车站排队买票的情状,队形回环曲折了好几个来回。我感觉大家都在看着我们,似乎全世界都知道了,我被小三当面下了战书。看就看吧,我是正宗的女主,有什么好羞愧的?害躁的人应该是她,是那个恬不知耻的小三。我偷偷的看了她一眼,只见她披上了一件血红的毛呢大衣,黑色的紧身皮裤,脚上套着齐膝的黑色筒靴,昂着头,披散着火红色的长发,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我心中暗恨,世界怎么就有如此不要脸的人呢?偷了别人老公还如此理直气壮!想着前两天我看到一个视频,一个小三在街头被好几个人撕打,抓着头发在地上拖行,衣服被撕破,赤裸了上身,又是踢又是扇耳光,还吐口水,围观者众,却无不叫好。当时我真是善良得可笑,还暗暗心生恻隐,想着女人何苦为难女人!而现在,我恨不能也把她掀翻在地,扇她几千个耳光,再踩上一万只脚,可惜我没有兄弟相帮,只有一个妹妹,还视我如仇人。一种孤单无依的感觉猛然袭来,就像身处茫茫大海里,我已经被所有的人抛弃。我又不禁落泪。 到了门外,他们钻进一辆红色小轿车,我才清醒过来,这不是我们家的车,李志没有上车,而那个女人坐在驾驶室里。我说,我不坐她的车。何方诧异的看着我。是啊,他的车被撞了,现在肯定还停在路边,也不知被撞成什么样子。我说,李志,你送我们去吧。 嫂……我还要上班,实在走不开呢。我就不去了。他果然身上还穿着白大褂,这时便转身回去了。我被晾在风中,一时手足无措,如果我不坐,那不是便宜她了吗?让她两个人在车上卿卿我我? 那好,坐就坐吧,谁知道到底是谁的车还是我们家的车?弄不好是咱们何方出钱买的呢。我钻进后座,听到那女人无耻的说,对呀,这车就是何方买的,我老公帮我买车,关你屁事? 我们在后视镜里互相瞪视,我真想一把抓住她的头发,猛力的往后扯。我对何方说,你坐后面来。 凭什么?不行!那女人说,何方没有回答。 不能让你们两个坐在一起。 我的车,你管不着。 我并不关门,对何方说,你坐后面来。如果你不想气死我的话。 哼,想叫他到后面去跟你坐在一起,小心我一怒之下,把车开到桥下去。 开呀,你有本事开呀,大不了同归于尽,我被你们这样欺侮,活着也是伤心,还怕死吗? 她坐着不动,大家于是又僵持起来,李志不在,连个打圆场的人也没有。我急着让公婆帮我证明,可并不愿意让步,于是说,何方,我跟你换一下,你坐后面来,我坐前面去,这样大家扯平。也不等他答应,便开门下车,心怕那女人趁机把车驶走,丢下我。迅速的打开前门。何方没说什么,默默下了车,坐进后座去。我坐进副驾,眼视前方,她不看我,我也不看她。过了一忽儿,听到汽车发动的声音,然后车身一震,像生气的女人跺了跺脚,然后猛的向前驶去。 我们赌着气,互相不再看一眼,何方在后座默无一声,就好像不存在似的。车子向前行驶,每一个路口,我都用余光偷偷的看她脸色,想看到她因为不知道路而窘迫的样子。冒充吧,假装吧,你知道他爸妈住的地方吗?看来你这女人真是傻,干什么自己开车来?不知道路,却又不敢问,难道就这样在城市里兜圈子吗?可有些事是绕不过去的,圈子再大,也不能总是兜下去吧?然而我每次都失望了,她总能选择正确的路线前行,我想,她一定是瞎猫撞上了死耗子,蒙对的,到了下一个路口,她一定就不知道怎么走了,就会找借口问了,到时看你怎么装,说忘记了?你又没失忆!何况,问谁呢?问何方?他如果真失忆了,又怎么会知道?问我?你不是说我才是冒充的吗?来问我,就是承认我才是正牌呢,才是真的妻子呢。可她每次都对了,怎么回事?我就在这种希冀与忐忑中,直到看她把车开进公务员小区。我忽然恍然大悟,我真傻,谁不知道当官的人都住这里?这女人既然是何方的情人,不会不知道他爸爸曾是局长!哼,小区能蒙对,可住哪一栋哪一房,你也能蒙吗?在这高楼如林立的地方,我倒要看你怎么去蒙。可是,这女人竟毫不犹豫的把车开到了他们楼下,靠边停了下来。我终于绝望了,明白,这女人,早已经登堂入室了,而我,却还傻傻的以为,她即使是他的情人,也是见不得光的,只敢藏着掖着。 他们已经下车,而我却还坐在车上发呆,心中忐忑不安起来,想当初婆婆对我撂下的狠话。 好了,你们走吧,我不干涉你们的自由,但希望你以后不要来看我了,我当不起! 别叫我妈,我不认识你。 她会真的说不认识我吗?不承认我这个儿媳吗? 不过我的心中还有希望,平时吵架归吵架,但在大事大非面前,我相信她,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总会有最起码的良知,有最基本的原则吧?总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硬要指鹿为马,硬要把黑说成白吧?何况,我知道,她平生最恨小三,曾经说,那种女人无耻之尤,活在这世上就是给世界抹黑,好像在白雪上泼下的一盆脏水呢。因为公公曾经有一个情人,让她伤透了心,那一次,差点闹得一对老夫妻离了婚。如果她想起曾经伤痛的往事,将心比心,会不会放下成见,站在我这边一致对外? 那次事件,差点酿成一场祸,若不是婆婆的霹雳手段化解了危机,只怕公公的官场生涯不能安全落地。那是一个女老师,年轻漂亮,据她说,与公公是情人关系,她找上门来,对婆婆说,你已经老了,应该让位了。否则就闹出来,叫你们身败名裂。她说,公公曾经答应提她为校长,可是却食言了,她也想通了,当什么校长?不如直接当局长夫人,比当什么校长强多了。 公公显然没料到这女人如此胆大,又气又惊又怕,一时慌了神,不知该怎么办。婆婆倒是镇定得很,问她,你说与老何是情人关系,有什么凭据?说与他是情人关系的女人多了,现代的女子,都是别有用心,越年轻漂亮的,越是一肚子坏水,兼有狐狸的妖媚和诡计,轻轻一句话就想要这要那,未免想得太简单了吧?你要知道,我只要一个电话,就可以把你用敲诈罪抓起来。 那女子有恃无恐,说,那你打电话吧,抓起来更好,不用别人审问,我就会坦白从宽,好好交待,把他怎么引诱我,许诺我的事情全说出来,我手上还有我们在床上激情的录相,你想不想看看?相信很多人会喜欢看呢。既然他对我无情我义,我就让你们家破人亡! 婆婆冷静的说,我没兴趣看你们发骚,不过既然他与你相好了,那就是背叛了我,就是我的仇人,你把他揭发出来,让他免官,让他坐牢,正是我所想要的。你不是要我把他让给你吗?好,只要你把他揭发出来,让他落得一无所有的下场,到时我自会把他让给你。只是不知你到时还会不会要呢? 那女子显然没想到婆婆会这么说,一时倒不知该怎么办,婆婆还掏出电话,说,我这就打电话给检察院,你们跟检察官去说吧。这时,不但女子急了,公公也急了,他忙拉住婆婆的手,求道,于瑗,你别冲动,一切都是我的错,我会解决的,你给我一次机会,不看在我的面上,看在咱们儿子面上,孙子面上。如果我身败名裂了,你叫他们以后怎么做人? 我当时在一旁,面上一阵热,其时我刚刚检查出有子宫癌,还没有告诉他们,我知道,他们可能永远不会有孙子了。 婆婆说,你是你,儿子是儿子,你丢人,难道我跟儿子也要跟着丢人吗?我们又没做丑事!你做那丢人事的时候怎么不想着儿子,现在说这屁话有什么用?你也不想想,儿子都这么大了,当着儿媳妇的面,让一个比儿子还小的小婊子找上门来威胁我,跟我抢丈夫,真是廉耻丧尽,脸面全失,既然如此,还怕什么?衣服已经剥光,还要什么遮羞布! 面对这样的事,我无法解劝,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十分尴尬,何方也不知说什么,既不能指责父亲,更不能劝解妈妈,总不能叫她不要生气不要恼怒吧? 不过婆婆终究没有再打电话,她悻悻的走进屋去,我跟何方也赶紧离开,知道婆婆虽然恼怒,终究也不想因此事而让公公免官,是给他时间去解决这事。我不知道公公对那女子说了些什么,是威胁还是许诺,婆婆也没有再追问,我十分佩服婆婆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本领,轻轻一点便把危机化解于无形。颇有太极高手风范。我没再听到他们说起这事,似乎这只是一个小插曲,听过了便算了,让它随风去。但后来何方告诉我,因为此事,两老差点离婚,婆婆至少有半年没有理公公,任他道歉也好,写保证书也好。她也因此恨死了小三,对电影电视里演的小三殊无同情,即使是被当街暴打,她也只是轻轻的说一句,活该。今天,面对儿子的小三,她会站在我这一边吗? 他们并没有等我,已经一前一后进了院子。我只得下了车,走进院子,只见院子里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妇人推着一辆轮椅,轮椅上坐着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头,他微眯着眼睛,正非常享受的晒着快落山的夕阳。那是何方的爷爷和保姆阿英 何方,你回来了?来看你爷爷吗? 阿英笑着问何方。我看着何方,观察他的反应,只见他只是点点头,却没有称呼她,甚至没有笑,似乎也不知道谁是他爷爷。我向前叫爷爷,那女人同时向前,叫爷爷。 爷爷不理,就好像没有听到,依然眯缝着眼睛,只是看着天边红红的云彩。 这些是你朋友吗?阿英问何方,嗯,这位是你媳妇。她指着我说,我见过她几次的。 我高兴起来,没想到她还记得我。我早已经擦干了眼泪,此时兴奋得露出了笑容。可妇人接着又指着罗婉说,不对不对,她才是你老婆是吗?你看我这记性,才六十多岁,就老糊涂了,记不起来啰,好像两个都面熟。何方,到底谁才是你媳妇? 我刚刚高兴起来的心情不禁又跌落下来,就像一个玻璃瓶被抛在空中,瞬间又砸在地板上,摔得粉碎。 何方只是微微一笑,并不回答,太阳已经完全落下去了,天黑之前的天空,就像回光返照似的明亮而美丽。坐在轮椅中的爷爷,是一个干干净净的老头,穿着一件黑色的棉衣,灰色布裤,没有抛光的老式牛皮鞋。头发已经全白,但还很浓密。眼睛一直微眯着,鼻梁高挺,脸上的皱纹好像刀刻上去的一般棱角分明。 多年来,一直是阿英照看着爷爷。她没有工作,照顾老人既是一种善良而纯朴的感情,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何方的爸爸每个月给她一千块钱,她感觉很满意,心中充满了感激。 她对何方说,你爸爸妈妈可真是好人,我不过是帮帮忙,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俗话不是说,远亲不如近邻吗?我们十多年的邻居,照顾一下老人有什么呢?没有多少事情,陪他晒晒太阳,洗洗衣服而已,给我这么多钱,真是大方的好人。 显然,这是一个多话的妇人,就像我们常常碰上的那种邻居大婶。见我们认真听着,她更是说个不停:你爸爸妈妈真是孝顺,我从没见过这么孝顺的孩子。所谓久病床前无孝子,何况现在是什么时代?我那儿媳是在一起不能超过三天,不然必黑了脸。儿子买新房子了,叫我搬过去,我说才不搬呢。我们俩老虽然没有退休工资,可我能挣钱,每个月一千,跟老伴两个够吃了,何况老伴还出去捡捡破烂什么的,也有一些收入。所以我感谢你爸。真是大方。到底是知识人,我就没见你妈对你爷爷恶声恶气过。十多年了,从不嫌弃,这样孝顺的儿子儿媳,天底下都难找啊。 我爸妈呢?何方问。 今天是周末,他们钓鱼去了。天已经黑了,快回来了吧。 这么冷的天居然去钓鱼,这俩老真有雅兴的,我想像坐在池塘边的两位老人,北风呼呼的吹散银发,真够冷的,而且这种天气能钓到鱼吗?正想着,便听到车子驶来的声音,然后公公提着鱼篓和婆婆进来了,他们的身上带着一股冷风,风中隐隐还有鱼腥的味道。 回来了?钓到鱼没有?阿英问,你儿子来了。 回来了,今天收获不错,从来没有这么好的手气,钓到不少鱼。公公说。 儿子回来了?怎么不进屋呢?婆婆说着走近来,在昏黄的灯光中,我看清她那不苟言笑的脸上露出笑容。妈。我迎上去叫她,那女人也迎上去叫,妈!真无耻啊,她竟敢叫妈,亏她的脸皮竟厚到如此程度。 婆婆吃了一惊,显然,她一时摸不清状况,干脆谁也不应,理也不理我们,走近何方,笑道,儿子,你这是咋了?不言不语,傻瓜似的? 虽然她让我吃了一瘪,但她也没理那女人,多少让我有些安慰,甚至有些幸灾乐祸,却不想想,她是小三,婆婆不认识她,不理她是理所当然的,可我是她的正牌儿媳呀,也如此冷漠以待,真是没有道理。我说,何方出了车祸,失忆了,现在他什么也不记得了。 什么?婆婆大惊,忙摸着何方的头说,怎么回事儿子?伤了哪里没有?还痛不痛? 何方摇摇头。 怎么现在才告诉我?怎么不在医院里?你真的失忆了吗?难道连妈妈也不记得了? 何方点点头。 婆婆显然有些不悦,怎么就连妈妈都忘记了?这得撞了有多重呀!快到医院去,去检查一下,别落下毛病。她横了我一眼,似乎是怪我照顾不周,我满心委屈,但想着她责备我,而不责备那女人,不正是说明,我才是她所承认的儿媳吗? 我赶紧说,妈,没事了,刚刚医院里已经全部检查了,医生说没什么大问题。 连妈都不记得了,还没大问题? 是啊,妈,他连老婆都不记得了。 妈都不记得了,老婆肯定不记得了呀。如果妈不记得,却记得老婆,那我儿子不成讨了老婆忘了娘的人了吗?婆婆说这话,似乎很幽默,但她一脸严肃,全无幽默的样子。 妈,可是这个女人也冒充是何方的老婆,何方又不记得了,你得给我作主。我忙说。 妈,这个女人不知是谁,非要说她才是何方老婆,我也不知道她到底是疯了呢,还是别有居心。这不是趁人之危吗? 那万恶的女人也说。这真是猪八戒倒打一耙呀,本来我应该说的话,却全被她先说了,无耻之尤,以此为甚。 婆婆看看她,又看看我,那冷峻的眼光直看得我心中发毛,一时心神有些恍惚,倒好似我真的是冒充别人老婆的无耻女人似的,心中发怵,可是,我是何方正宗的老婆,这是无论谁也无法否认的事情,我何必怕她?我没有做贼有必要心虚吗?于是我也大胆的抬起头,迎着她的目光。 她却已经转过头去,不再理我们,她看看何方,忽然问: 我孙子呢? 孙子? 你们要证明谁是我儿媳妇,这很简单啊,谁带孙子来了,谁就是我儿媳。 我看到罗婉似乎松了口气。但我却几乎绝望了,一时顾不得是否失礼,说:妈,你怎么能这样说?我是你儿媳,你是知道的,这与有没有孙子根本没关系。 曾真,你读过书吧?婆婆忽然问。 我不知她为什么顾左右而言他,而且这问题问得奇怪,我做她儿媳多年,我读过多少书她又不是不知道。 读过。 那也算知识分子了? 我不知道算不算。 但总算是有知识的人对吧? 对吧。 那你要明白,现在是21世纪了,儿媳用不着公婆来承认了,这一切都是你们夫妻两个人的事情。现在恋爱自由,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昨天你也许是何方的妻子,但今天可能就不是了。你们找我来证明,我什么也证明不了。如果有孙子,我只能证明谁是我孙子的母亲,如此而已! 我想不到这一行,竟会是如此结局,心中充满绝望,我转向公公,用求助的眼光望着他,希望他能给我主持公道,说:爸爸,你一定要给我说句公道话,告诉何方,我才是他的妻子。我求你了。 我哭了起来。 但我的哭泣除了让自己难受,别的人却都有些烦。何方一脸漠然,在昏黄的灯光下,不像一个活人,倒像一尊雕塑矗立在院子里。 公公手一挥,说:我不知道,我糊涂了,忘记了,你们的事情你们自己去解决吧。 他进来的时候,手上持着钓竿,把鱼篓放在脚下,这时突然变腰提在手中,里面的鱼啪啪的跳动起来,似乎知道生命已经快到尽头,挣扎着要跳出命运的束缚。他急急的走进屋去了,没有向我们再招呼一声。 第19章 无缘的爱人 夜里忽然下起了暴雨,这雨下得猛烈,下得急躁,像是夏天的雨,瀑布似的从天空中倾泄下来,汹涌澎湃,哗哗的响声在窗外连成一片,密集得仿佛战场上的鼓声。我想,如果这时奔入雨中,冰冷的雨水砸在头上身上脸上,那感觉一定像是万箭攒心。 其实就是坐在屋子里,我的感觉也是万箭攒心的。屋子里没有开灯,没有烧火,冰冷而孤寂。曾经温暖的家,只因为没有了他而变得多么凄凉。其实昨夜我也是一个人,可那时我坐在电炉前,身上罩着柔软厚实的棉布罩子,在灯光下一针一线的绣着十字绣,那感觉是多么温暖。十字绣的内容是“家和万事兴”。还有几天就可以完成了,到时去用玻璃框上,挂在客厅,多美。 可现在呢?一夜之间,什么都没了。没了他,还有什么家呢?昨晚他虽然不在家,可我知道他随时会回来,充满希望的等待是让人幸福的。而今夜,我知道他不会再来,虽然总对自己说,这一切也许就是一场梦,马上就会响起敲门声,我打开来,便会看见他站在门口,微笑着说,我回来了。 昨晚我等他不回,也不敢打电话催他,怕正在手术台上呢,于是一个人洗了热水澡先睡下了。而今夜,我连脚也懒得洗,就钻进了被窝,但那么厚的棉被就像铁一般冷,我把身子弓成一只虾米,瑟索着。赶紧睡吧,越是清醒越是痛苦,也许一觉醒来,我会发现这一切都是梦,那时他已经回来,就躺在我身边,温柔的抱着我呢。 类似的梦我记得已经做过一回了。那次他无情的离开了我,说是家就像牢笼,束缚住了他,这个小城市就是池塘,只有一潭死水,他呆在这个家,这个城市,憋闷得无法呼吸,有种要窒息的感觉,他要离开我,离开这个城市,到一个谁也不认识谁也不知道的地方,他从此将在一群陌生人中生活,谁也不告诉,谁也不认识。当时的我忽然找不到他了,连只言片字都没有,电话是关机的,qq永远是一个灰色的图像,我疯了似的拨打电话,发短信,发qq信息,却就像把一颗石子投进大海里,瞬间消息,连泡影都不见涌一个。我伤心的哭泣,又担心他出了事,各种不幸的场面争先恐后的挤进我的脑海中,让我近乎疯狂。不知过了多少天,我一觉醒来,却发现他正坐在客厅里。我欣喜若狂,抱着他,问他,这些天去了哪里?他微笑不答。我忽然明白,那只是一场梦,梦中的他离我而去,当我醒来,他其实仍在我身边,我却拿梦中的事情去问他,你到了哪里?叫他如何回答我呢?我真是一个傻得可以的女人。 如果明天我醒来,发现他就在屋子里,我要不要问他,你是不是已经不记得我了呢?傻瓜,当然不用问了,这一切都是梦,我现在正在梦里。梦里的他无情无义,把我忘记,我却在醒着的时候问他是否记得我,岂非仍是很傻呢? 被窝渐渐暖和起来,我的心情也渐渐平静,如果这只是一场梦,无论是多么的可怕,多么的恐怖又算得了什么呢?毕竟不是真实的啊。于是,我在梦里睡着了,睡得几乎有些甜蜜。 我醒来的时候,窗外分外明亮,我拉开窗帘,发现下雪了。好大的雪,连城市的街道上都是白茫茫一片了。我想起昨夜的梦,于是顾不得穿衣,赶紧来到客厅,发现何方并没有回来,我想,医生真不是人当的,这么冷的冬天,不能陪着老婆睡在温暖的被窝里,却还要加班加点的做手术,真是辛苦。工作虽然重要,可也得担心身体啊,累坏了怎么办呢?得找华院长去说说,何方虽然是骨干,可年轻人也得培养,得让他们多上场了。让何方还是休息休息吧。我们还没孩子呢,累坏了怎么生孩子?得给他打个电话,手术做完了没有?做完了赶紧回家,我好给他煮早餐呢。 我打开窗户,外面清冷的空气扑面而来,雪光从窗玻璃上透进来,就像金色的阳光洒落在红色的被子上,一种柔和、温暖的情愫布满我的心间。我忘记了昨天的一切,那些悲伤,那些纠缠,那些背叛,那些离奇得像小说里的事情。我开开心心的刷牙洗脸,换上漂亮的衣服,像往常一般高兴的忙碌着。忙好了,我才拨打他的手机,可是却没有人接听。我固执的拨打了好几次,耳中传来的不是那个熟悉的声音,仍然只是那首忧伤的英文歌曲。 goodbyemyalmostlover goodbyemyhopelessdream i''mtryingnottothinkaboutyou can''tyoujustletmebe? solongmylucklessromance mybackisturnedonyou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把它设成了彩铃,这是我最喜欢听的歌之一,有时候独自一人,一遍一遍的听着,泪水会情不自禁的流下来。我的英文不好,但这几句的歌词倒也明白,它让人伤感,却从来没有像今日一样符合我的心境。 再见了,我无缘的爱人 再见了,我无望的梦想 我试着不再想你 请让我独自离去 再见了我不幸的爱 我将转身离去 我忽然清醒过来,不禁怔在了当地,昨天的点点滴滴慢慢的回到了心头,像用一滴黑色的墨水滴进一盆清水里,黑色像烟云一般慢慢扩散,渐渐弥漫了整整一盆。 我掐了掐自己的手,很疼。这不是梦,这是大白天,冬天的阳光居然也这么灿烂明媚。他不在了,他离我而去,而且还已经把我忘记。昨天那些不愿回首的往事像北风似的无情扑来。我扑倒在床上,再次呜呜哭泣。多想一觉醒来,这就是一场梦啊。可惜它不是。 我感到天旋地转,头痛欲裂,就像我昨夜回家后,把一瓶酒全部倒进嘴里后的感觉。那时,我已经醉了,可并没有感觉好受,天地在旋转,世界在崩溃,而我就像被野蛮孩子抓在手中的蚂蚱,虽然已经被摘去了两只翅膀,却依然挣扎着。 那首歌里唱的,是我的心境,却是他的行为,转身离去的是他,我虽然感到绝望,可我仍然不愿意离去,公公婆婆既然不愿意帮我作证,那还有谁能帮我呢?我忽然想到了单位,想到了领导,在现在国人的心中,也许没有比单位更让人依赖,比领导更让人敬畏的了。而领导,不就代表着公正吗?有困难找组织,我怎么就忘记了呢?我有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就像人在绝望的黑暗处,猛然发现了一丝亮光,在无际的沙漠里,忽然听到了泉水流淌的声响。希望的曙光总是令人欣喜,我马上就出了门,直奔他们医院而去。 我匆匆赶到医院,赶到外科医生办公室,他不在那里,以前我有事来找他,一进门总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穿着雪样的白大褂。护士洪敏见到我,跟我打招呼:嫂子来了? 我忽然有种想哭的感觉,这不就有人认识我吗?我喃喃的对着虚空说,你听到了吗?洪敏叫我嫂子。她是你同事,与你天天在一起上班的人,她不会骗你吧?她下意识的叫我嫂子,你听见的,这总没有错吧?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她知道我是你老婆呀。 洪敏说,嫂子你说什么?你怎么了?何医生今天没有来上班。 哦,他没有来。小洪,你叫我嫂子,你知道我是何医生的老婆是吧? 洪敏诧异的看着我,就像看一个疯子,她一定觉得我在胡言乱语吧。她没有说话,我急切的抓住她的手,说,小洪,你要帮帮我,帮我作证,给你们何医生说,我才是她的老婆,那个女人只是一个破坏别人家庭的狐狸精,是一个插足的第三者而已。 小姑娘似乎被吓住了,她呆了一呆,好像突然想起什么,迟疑了,说:这个我怎么证明?清官难断家务事,你们的家事,我一个外人怎么说得清楚? 可是你知道我是何方的妻子对不对?你们是同事,你叫我嫂子,这不就是了?你们何医生失忆了,记不起我来,被一个女人乘虚而入了。你可要帮我,真的,我现在是……真的是走途无路了。 你别这样,嫂……你别这样,其实我也不清楚你到底是不是何医生的妻子,何医生出了车祸,今天在休息,昨天倒是听人说他失忆了,但我想,人的记忆哪有那么容易就丢失?那都是电视里这样演,难道是真的? 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反正他不记得我了。可是,你知道我是他妻子的对不对?小洪,你说,我是何方的妻子吗? 我想是吧,以前有一次科室里聚会,他带你来了,说是嫂子。 是啊。我不是他妻子,他怎么会带我去参加聚会? 洪敏红了脸,嗫嚅道,可是他也带过别的女人,那她们呢?她们是嫂子吗? 我真是绝望,原来是这样,我真是傻子!我努力镇静了下来,这样逼问一个小姑娘有什么意义呢?李志都不能证明,何况她?别人早说了,在一起生活不一定就是夫妻。我想还是去找院长吧,无论他记不记得,都要工作,领导的话总会听。毕竟,我们都是单位的人,单位是无比重要的,人的归宿感在哪里呢?不就在单位吗,没有单位的人就像落叶,就像浮萍,是虚的,浮的,飘的,没有根,没有底,没有归宿。只要院长愿意出面,找他谈,向他证明,下个文件,盖个公章什么的,他一定会心服口服。 我没有去过院长办公室,但我知道在哪里,何方以前告诉我的。我直接坐电梯上了十八楼,去敲门,没有应声,只得在那里等,一等等了一个多小时,还是不见人来,心想肯定出差去了,沮丧得很,这时碰到了韩佳颖,韩佳颖原来是一个护士,曾经与何方是一个科室的,所以我们认识。这是一个美丽的女子,虽然年龄比我大两岁,但看起来却显得更年轻,她性格开朗活泼,一说话就格格娇笑,为了这娇笑,我当初心里很不舒服,心怕何方受不住这诱惑。因此对她很有几分敌意。美丽的女子都是狐狸精――也许我从没有觉得自己美丽?但韩佳颖升得很快,从一个普通护士到科室的护士长,再到护理部主任,不过三四年时间。而何方却还只是一个医生。 小曾,你来找华院长吗?韩佳颖热情的向我打招呼。 是啊,院长出差了吗? 没有呢,换办公室了。上级规定办公室不能太大,所以搬旁边那间了,这间太大,超标了。现在他只有休息的时候才在这里。 哦。我谢了她,按她的指点找到华院长办公室。敲门进去,华院长却已经不认识我,那是一个胖胖的老男人,整天腆着个大肚子,好像怀孕十个月,就要生养的女人。 听了我的自我介绍,他才记起来,说,哦,小曾是吧?何方的老婆? 其实他还去我家吃过饭呢。那时候他还是副院长,酒量大得很,后来却也醉了,非拉着我陪酒不可,而且不能意思意思,一定要干一满杯,我不是不能喝,只是讨厌喝酒,而他的样子我也不喜欢,所以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我记得他当时很不满,似乎受到了侵犯似的。而当时在坐的其他女人却陪他尽兴得很,不但酒来杯干,还与他喝交杯酒。 第20章 华院长 请坐请坐,找我有什么事吗?华院长亲切的问。他说着,还亲自帮我倒了一杯香香的茶。 我想让你帮我出个证明。 证明?什么证明?是小孩子要上户口吗?要上学了是吧?没关系,这个容易得很,怎么不叫何方来? 其实我是想让你开个证明,证明我跟何方是夫妻。我犹犹豫豫的说,这话说起来真是无比的难堪。 夫妻?这还要证明吗?华院长诧异的眼神好像是在看一个疯子。 我把昨天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讲给华院长听。他听得很认真,没有打断、插话,还把办公室的门关了,以免找他来办事的人打扰。静静的等我说完,他表示同情我,说:这真是天方夜谭,碰上这样的事情。只是我怎么证明呢?你有结婚证,她也有结婚证,这情况可有些复杂。 可是华院长,你是他的领导,是一院之长。你是知道的,我才是他的妻子,你刚刚也说起,曾经到我们家吃过饭的,只要你证明,跟他谈,他会相信你的。不相信谁,也不能不相信领导呀,领导就是组织,不相信组织还能相信谁?何方虽然脑袋撞了,但这点觉悟应该还是有的。你可以出一个证明,盖上医院公章,那就等于有了法律的效用。那女人虽然也有结婚证――不知哪里弄来的假东西――可她却没有单位的证明。我又有证又有证明,就像上了双保险似的,谁真谁假不就一目了然了吗?我急急的说。 问题是,我怎么能确定你就是她的老婆呢?说实话,我是在你们家吃过饭,可也仅仅是吃过饭而已,那天一起吃饭的人多了。有好几个女的,难道她们也都是何方的老婆? 可我才是主人呀,菜都是我炒的呢。 你炒了菜,可她们也有人进了厨房呀。 可我是在那里睡的呀。 第一,我并没有见你在那里睡,退一万步讲,就算我亲眼看到你跟何方睡觉,那又能证明什么?男女睡了觉,并不代表就是夫妻,好多男女睡了觉却并不是夫妻,就算住在一起,那也可以是同居,可以是偷情。华院长说着说着,腔调开始变得油滑,脸上的表情也越来越猥琐。 但我没有觉察,只是他的话让我感到伤心而绝望。 华院长,其实你知道我确实是他的老婆,你知道的,我不是一个撒谎的人。难道你就不能帮帮我吗? 帮你,倒也不是不可以。 真的?你愿意帮我吗?我又欣喜起来。 可是我帮了你,有什么好处呢? 我一怔,倒不好意思起来,觉得自己这样空着手就上门求人,真是太不识相了,现在是什么时代?哪个求人不是提着礼物上门的?现在是商业社会,从来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个规矩自己不是不懂,只是一时急忙就忘记了,应该准备一个红包的,现在直接拿钱给他是不是太赤裸了呢?不过也许没关系的,包包不就是一层纸吗?要的又不是那层纸。想到这里,我忙从包里掏出钱包来。但华院长拦住了我,他用一只手抓住我雪白的手,有些生气的说:你这是干什么?这可是行贿,犯法的,我华林生从来不做犯法的事情,你可别害我! 我涨红了脸,就好像自己正要偷东西,却被人抓了现行似的。嗫嚅道:我不是行贿,我只是表示我的感谢。 要感谢也用不着这样。 嗯,我只是不知道我应该怎么感谢你。 你真不知道要怎么感谢我? 我真不知道。 其实说起来也挺简单的。 真的?我又高兴起来。 真的。 你说吧,华院长,只要你能向何方证明我是他妻子,你要我怎么感谢我就怎么感谢。 华院长嘻嘻而笑,他的手一直抓着我没有放,这时他握得更紧了,一只手伸到我的下巴上,轻轻抬了抬。他说,你长得真是漂亮。 这动作,这表情,我就是再傻也明白过来了,我大为生气,一张本来就红的脸胀得几乎要滴血,猛的抽出了自己的手,不客气的说道:你想干什么? 你不是说我要你怎么感谢就怎么感谢吗? 华院长说着,一只手又伸向我的脸。我狠狠的一巴掌打开了,厉声说,华院长,请你放尊重点,你是领导,又是长辈,怎么能这样! 华院长大是尴尬,一张脸就像刷了一层黑漆,冷笑道:还真把自己当回事,难怪何方不要你,就你这性格,如果你是我老婆,我也不会要你。 我气极大叫:我不是你老婆,也不想你要! 好,那你走吧,谁叫你来我这的?难道我用八台大轿去请你了?还叫我证明你是何方的妻子,我看证明你是疯婆子还差不多。 得了吧,算我瞎了眼,竟来找你!什么领导,就是流氓。用不着你证明,你也没办法证明。拿着你那公章,去贪财贪色,贪到牢狱里去吧。 我狠狠的说着走了出去,砰的一声,把门猛的摔上了。 第21章 姐妹 怎么办呢?人生不相信眼泪,爱情不相信眼泪,何方也不相信眼泪,他明明知道我会哭,还是选择了离开,他以为用失忆的理由就不再残酷――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男人以任何理由离开你都是残酷的啊。也许,只有自己的亲人,妹妹才会真正的同情你,帮你。无论她表面上多么冷漠,无论她心里有多少恨怨,可到了关键时刻,我们身体里流着的同样的血就会产生共鸣,这是无法忘却,无法割裂的源头,打断骨头连着筋呢。我执着的拨打她的电话,虽然只有空旷的回音,但我不放弃。她会不会不耐烦起来,关机呢?这念头让我害怕,让我焦急,我这才想起可以发短信,我来不及编织内容,只说:妹妹,我需要你回来,不然我会死去。 还是没有回音,我觉得那漫长的沉默里好像有妹妹的叫喊,在一遍遍的说着:去死吧,去死吧,去死吧…… 她难道就这样恨我?就宁愿看着自己同胞姐姐去死而不愿问一声?我感到绝望,世界仿佛轰塌。原来恨远比爱要来得强烈,原来仇远比恩要来得深切! 妹妹考上研究生后一直没有回来过,无论我打电话也好,写信也罢,她总借口忙,要写论文,要陪朋友,要去旅游,要找工作等等,她也不接受我寄的钱,我不知道她靠什么生活的,奖学金?半工半读?朋友资助?一切不得而知,我们姐妹之间从来没有如此陌生过。直到要毕业的那一年,她忽然回来了,却不是一个人,而是抱着一个小孩。那是一个两岁的小女孩,刚刚牙牙学语,走起路来蹒跚不稳,因为不能生养,我看到别人的孩子总是心情复杂,充满了羡慕与嫉妒,却又那么喜欢。妹妹抱来一个孩子,这让我欣喜若狂,我把她抱在怀中,她也不拒绝,伸出一只稚嫩洁白的小手,在我脸上轻抚,还口齿不清的叫:妈妈。 我开心极了,抱着她走来走去,一边问妹妹,这谁的孩子呀? 我的呀。妹妹一甩头发,笑说。 开什么玩笑? 没开玩笑。 我看她认真的表情,知道这是真的了。心中自然是一沉,随之便释然了,说,你结婚了?什么时候?妹夫怎么没来?我是你亲姐姐呢,爸妈不在了,我就是你的家长,你唯一的亲人,你怎么结婚告都不告诉我一声?你们的婚礼没有娘家人参加,那得多孤单? 我本来想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可伤心与委屈却使我落了泪。 我还没结婚呢。 什么? 我更是吃了一惊,说,怎么回事?没结婚怎么有孩子? 没结婚怎么就不能有孩子? 我终于忍不住愤怒,把孩子放在地上,指着她鼻子说不出话来,良久才说,你是一个姑娘,一个学生,却未婚先生子,这成何体统?她爸爸是谁?他为什么不负责?为什么不娶你? 这都什么时代了,还负责!都是成年人了,谁要谁负责? 什么时代也一样,廉耻是每个女人最好的品德,负责是每个好男人最起码的担当! 也许我们既不是好女人,也不是好男人呢? 我被噎得说不出话,三年不见,她怎么变得这样无耻了?我觉得好陌生。我们曾家,可是有家教的,想爸爸妈妈当初何等品德?怎么会生出这样的妹妹来?自己说自己不是好女人,这不是堕落是什么?但我又想,这三年她一个人在外面,一定过得无比艰难,一个女孩子,容易吗?也许她的变坏都是生活所迫,说来说去,都怪我,要不是我当初逼她离开,她也不会变成今天这样子。可此时此刻我不想自责,那不是时候,也不想怪妹妹,她已经够可怜了。要怪,只怪那不负责任的男子。 我说,她爸爸到底是谁?他只知道寻快乐,却任你们母子流落街头,还是人吗? 得了吧,姐姐,我堂堂一研究生,谁告诉你我流浪街头了? 你若不是生活所逼,怎么会这样? 姐姐,你的想像力太丰富了,我生活得好不好,这与生孩子没半点关系吧? 好吧,我不想跟你争,但反正,你告诉我男人是谁,我去找他,他做的孽他必须负责! 妹妹却很是心平气和,她对我的愤怒只是感觉可笑,说:中国女人第一次跟男人上床后,常常会说: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你爱我吗?会永远爱我吗?会对我好一辈子吗?可是姐姐,欧美女人跟男人上床后,常说的是:亲爱的,你真棒!一个是索求,一个是赞美,体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态。都说要男女平等,但平等不是喊喊口号,也不是简单的表面的看起来平等或者甚至高其一等。平等首先体现在心态上。**本来是双方的事,你情我愿你浓我浓,你开心我也快乐,你让我快乐了,享受了,所以我赞美你,“你真棒!”可中国女人在心态上从没有觉得自己与男人是平等的,**似乎不是快乐的事,快乐是男人的,她只是在奉献,所以一旦闹翻,中国女人常常说出“你占了我便宜”这样可笑的话。既然是奉献,是付出,是“你占了我便宜”,那你当然得有所表示,所以你得答应永远爱我,对我一辈子好,但这种承诺其实有时候是很虚无缥缈的,我只知道我今天爱你,享受你,至于明天,谁知道呢?所有的天长地久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而已。我们当然希望别人永远爱你,可你自己是否能永远爱别人就是一个无法保证的事情。如果你情我愿的浪漫事却变成了一方吃亏一方占便宜,所以得有所表示,那与****又有什么不同?不同之处只不过一种支付的是现金,一种支付的却是承诺,一辈子的承诺而已。即使将来你不再爱了,你也得遵守你的承诺,如果不,你就要付出丧失道义的代价,就像**后,讲好的价钱你却只付了一半似的。真是要有多煞风景就有多煞风景了。 这一套长篇大论把我说得目瞪口呆,老实说,我根本没有听懂,是啊,她是研究生了,而我呢,不过是一个专科生,有什么资格跟她去争论呢?争也争不赢的。现在人动不动喜欢说代沟,我原来以为所谓代沟,那至少得相隔一代吧,是我跟父母辈之间的事,是我跟下一代之间的事。可原来,我跟妹妹之间,相隔几岁,这中间的沟也会如此深如此远。看来说什么都没用了,好吧,无论如何,这孩子是如此可爱!有这样可爱的孩子,其他的一切是不是已经不重要了呢?但是……我说,好吧,你们新生代的思想,我也不懂,也不想懂,不过你带一个孩子,马上毕业了又要找工作,这多累,多艰难。而且也会影响到到时找对象,这孩子就我帮你带吧。反正我没有生养,就当是你帮我生了一个孩子! 我说着,便俯身去抱小女孩。当我跟妹妹争执的时候,她站在地上一言不发,不笑不哭,只是瞪大一双略略惶恐的眼睛,一会看着我,一会看着她母亲。谁知妹妹一把抢过她去,抱在怀中,说,你少打她的主意!这是我的孩子,凭什么让你养? 我吃了一惊,一时倒说不出话,良久,气极而笑的说,你这什么话?我帮你养孩子,倒成了打你主意了?我这不都是为你着想吗? 什么为我着想,你想的都是自己!我知道你没有生育,心里焦急,可再焦急也不能抢妹妹的孩子吧,你要知道,她现在就是我的命,我的全部! 我真是恼怒,说,就算我为自己着想吧,你是我妹妹,难道就不能帮帮我?你以后还可以再生,而我却无法生育了,就算你帮帮我,这过分吗? 她说,反正你休想。抱了孩子就要走。我急了,忙拉住她手提的袋子说,不给就不给,也不用走呀!你不给,我终究还能抢不成?心想,孩子不是钱物,即使是亲妹妹,也终究不能逼着她给你。好吧,妹妹的孩子不也就像我自己的孩子吗? 我还是走吧。她挣扎着说。 这次我倒真的生气了,用力的一拉,说,姐姐都说了不要你孩子了,干嘛还要走?我又不是狼,还怕吃了她不成?至于吗?因为用力过猛,把袋子给扯得掉在了地上,东西散了一地。那是一只普通的塑料袋,里面装着孩子的一些衣物,尿不湿,奶瓶之类,还有一本书。我赶紧弯腰去捡东西,一面说,坐下吧。晚上咱们包饺子吃,那是你最喜欢吃的,你都有多少年没尝过姐姐包的饺子了呀。我是笑着说的话,眼中却不禁含了泪。妹妹显然也受了感动,终于不说要走了,把孩子放下来,帮我一起捡拾东西。 我捡起那本书,是一本波伏瓦的《女宾》,我不知道波伏瓦是谁,随手翻了一下,却从书页里掉下来一页信纸,是蓝色墨水写的钢笔字,字体略长,微微向右倾斜,清秀漂亮,我感觉是如此熟悉,捡起来正要读,已经被她一把抢了去,说,姐姐亏你也是大学生,怎么乱看别人的信? 我抬起头看着她,见她脸色绯红,像火烧云似的,眼神躲闪,故意弯下腰去整理袋子。可手却在不经意间抖了抖。我知道我没有看错,这不是别人写的信,就是何方写给她的。我说,我是你姐姐,为什么不能看你的信? 你这什么观念呀?像是一个知识分子说的话吗?信是个人隐私,是受法律保护的呢。 姐妹之间有什么隐私?就算是别人写给你的情书,让姐姐看看,参考参考也无妨吧? 连父母子女之间还有隐私呢,何况姐妹? 嗯,如果是别人写给你的信我看了是我的错,可你姐夫写给你的信,难道也要瞒我?你们之间有什么隐私?我冷冷的说。 妹妹一怔,忽然变色道,我跟姐夫能有什么隐私?你要看就看,真受不了你!说着把信狠狠的掷在我怀里。 我捡起来读,因为激动,手禁不住像风中的草似的抖索。信非常短,只是几句家常问候,还有一个关于哲学问题的解答,是什么萨特的,后面说,萨特跟波伏瓦的爱情,是这世界上最让我迷醉的爱情,虽然他们有争吵,有矛盾,有第三者插足,但他们始终相爱,就因为他们给了对方最大的自由,没有婚姻的束缚,甚至不受妒忌的毒害,他们彼此都可以随时与别的人相爱,但他们始终爱的是对方,虽然没结婚,却是终身的伴侣。也许,自由恰恰是爱情最好的保鲜剂。 这是在说我束缚了他吗?是说我没有给他和她相爱的自由吗?可我曾经明明想促成他们,却为何拒绝?还说我不正常,装得也太假了吧?而背着我却偷偷的情书往还,虽然没有卿卿我我的肉麻,但谈论爱的自由,不就是变相的表达吗? 信的最后说,这次能见到你,看到你过得不错,我感到很开心。想来你姐姐也会因此放心。以后出差,我再去看你,那些钱请收下,不要推辞,跟我还客气什么呢? 我读完信,良久不言,虽然心中已经惊涛骇浪,波流汹涌,但表面上却像无风的海面风平浪静。我轻声问,你姐夫去看过你了? 嗯。她点点头。 他还给你钱了? 嗯,我不肯要,但姐夫非要给我,说不然姐姐会不放心的。 他说得没错。我给你寄钱你不收,连一个字都不回给我,这伤了我的心,但更令我担心,你一个女孩子,还要读书,要生活,没有钱怎么过?我是你的姐姐,就像你的妈妈一样,你读书我不供你谁供你?若爸妈在地下有知,知道你不要我的钱,我没给你钱,只怕也会怪我的吧。可是,为什么要瞒着我呢? 并没有瞒着你啊。 没有?你收他的钱不收我的钱,给他写信不给我写信,可是,我才是你的姐姐啊,亲姐姐!我越说越激动,再也忍不住,声音大了起来。就像一曲渐进的音乐,先是低柔徘徊,终于高亢激昂了。 对不起,我没想这些。 是没想,还是故意的? 什么意思啊? 我什么意思你不懂吗?我觉得你们这样就是不正常。还以后会常出差,可以常去看你,这哪里是姐夫跟妹妹的语气,这分明是情哥哥情妹妹的语气嘛! 她的脸色更红了,像桃花映在朝霞里,我虽然伤心愤怒,却也不禁感叹她的美。她说,姐姐,真不知道你在胡说八道什么,总是这样疑神疑鬼,难怪姐夫说跟你过日子太累! 好啊,说真话了吧?跟我过日子太累!那跟你过呀!我原来求过你,也撮合过你们,你们为什么却又假惺惺的装清纯,要拒绝?是的,我曾经有过这想法,甚至求过你们好,那样,我不但不怪你,还要感谢你,因为你是在帮我。可这种暗中往来,偷偷摸摸的做法却太可鄙了。因为这不是帮我,是在偷我最心爱的人!明着动刀子那是手术,暗着动刀子,那是谋杀呢,你明不明白? 她的脸色变得很不善,阴云瞬间密布,似乎就要电闪雷鸣了,但忽然却又叹了口气,忍住了。好像突然来了一阵风,把阴云吹得四散去,露出一片虽不晴朗却并不黑暗的天空。 真是不可理喻!她说,口气并不如何的严厉,却满是鄙夷和不屑。亏我还常常想着你,后悔自己不该这么久不回家。亏我还回来看你,觉得你是我这世上唯一的亲人。没想到你却把妹妹当成了情敌,当成了偷人的贱人。如果是别人我也许会解释,可面对同胞姐姐,我觉得说什么都没有意义,这一切都没有意义。算了,我走了,你保重吧。 她轻蔑的神情让我更为愤怒,你可以跟我发火,但不能瞧不起我,你可以恨我,但不能嗤之以鼻,你可以跟我吵跟我骂,但不能给我冷眼,就好像鬼使神差,我忽然狠狠的抽了她一个耳光。她怔住了,我也怔住了,小女孩却哇的一声哭了起来。时间仿佛静默了,世界仿佛空旷了,天地苍茫中,唯有一个小女孩的哭声在其中回响。 去死吧! 她说,我从这话里听到了满满的恨意,让我不寒而栗。她再次提了袋子,抱起孩子走出门去。 伤心愤怒甚至绝望的情绪笼罩了我,我冲着她的背影大喊:走吧,走吧!走了就永远不要再回来!我就当从来没有你这个妹妹,我就当你已经死了! 她充耳不闻,一直向前走去,连头也不回。 从此之后,她真像死了一样,再没有给过我半点音信。 第22章 雪地 每一个孤独的夜晚都是漫长的。外面的雪越下越多,好多年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雪了。这一夜我又喝了半瓶白酒,早上醒来,满室酒臭。从前我滴酒不沾,真没想到自己的酒量竟是如此之大。原来人的潜力真是很大的,我忽然想到一个奇怪的问题:如果想醉死,要喝多少酒呢?能够醉死,倒也是一种幸福吧。 我穿上大衣,套上长靴,在呼呼的寒风中踏雪而行。靴跟踩在洁白的雪里,咯吱咯吱的声音像一曲歌谣。我向前行,漫无目的。该找的人都找了,公婆、领导、朋友、亲人。还有谁能够帮我证明呢?如果父母领导都没有用,别人就更没用了,除非是我们的孩子,可惜我们没有。 还有一个人可以,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她,罗婉能帮我证实,我才是何方合法的妻子,而她只是一个小三而已。但这种想法无异于天方夜谭,与虎谋皮。她是我的敌人,是我美满家庭的入侵者,也许所谓失忆,不过是他们两个人的合谋,是他们设计的。你看,连结婚证都准备好了。何方失忆,最大的获益者就是她。这里面的水太深,我不敢想下去,越想越心寒,越头痛。如果她良心发现,愿意承认自己是假冒者,是小三,无论何方是否真失忆,就都会相信吧?但她怎么可能良心发现呢?也许她根本就没有良心,一个有良心有廉耻的人,怎么会做出抢人老公的事情来? 但我还是要找她。就权是死马当做活马医吧。 我终于找到她。我们在雪地里相对而立,寒风吹卷我们的长发。我昨天没有仔细看她,但今天我不得不承认,她长得漂亮。她的长发染作金黄,卷成波浪,在风雪中飘荡的样子好似狮子的长鬃。她的皮肤像雪一样洁白无暇,红唇似焰,穿着火红的呢子大衣,黑色短裙,黑色长靴,临风而立,像傲立雪中的一枝红梅。 你这个女人,有完没完?她迎着我站立,冷冷的看了我一眼,然后从大衣口袋里掏出烟来,那是一枝细长的女士烟,白色的过滤嘴儿,叼进红唇中,用防风打火机点燃了,悠然的吐出一个烟圈。 忽然间我自惭形秽。经过两夜的醉酒与不眠,我知道自己有多憔悴,眼圈是黑的,眼神也迷乱,嘴唇乌紫,连口红也没有涂,脸上的蝴蝶斑也泛出来了,像一块白布上起了霉。肌肤被风雪一吹更显得干燥窒涩。 可我为什么要自惭形秽?之所以这样,都是拜她所赐啊。女人最好的化妆品是爱情,最能滋润你肌肤、幸福你心田的是爱你的男人。她抢走我的男人,当然红光满面了,就像一棵树抢走了另一颗树的水,一棵长得绿绿葱葱,另一棵就将枝枯叶落。 可我今天不是来吵架的,我是来求人的。如果低声下气能换回来往日的幸福,那低声下气又何妨? 罗婉…… 有什么事?她冷冷的说。 你离开她好吗?我求你。 你这个女人好奇怪,他是我老公,我是他妻子,我凭什么离开他?你又凭什么叫我离开他? 你不是,你知道。 我怎么不是了?结婚证都给你看了,你怎么还是这样的缠夹不清? 不,那是假的,你只是一个小三。别以为你们的事情我不知道。其实我早知道了你的存在,虽然我没有见过你,但女人的心哪颗不敏感?一个眼神的变化,一个动作的蹊跷,一声反常的话语,她无不看在眼里,记在心中,你也是女人,你知道的,男人有了外遇,就像中枪的野物般逃不过猎狗的鼻子。我只是装傻,以为那样就会让他迷途而返,让你们良心发现。一时的花心出轨不算什么,我可以原谅,甚至装作不知道。我不去戳穿你们,不骂他,傻就傻吧,有什么?不是说傻人有傻福吗?可你们呢?你们却得寸进尺,甚至闹出失忆这样的一出。不管它是精心导演,倾情演出,还是事有巧合,抓住机会,那都是给我心口插上了一把刀。为人得讲良心,你们不能这样啊。偷了别人的东西,还要倒打别人一拳头,外加踹上一脚,不厚道啊。 我看你真是病得不轻! 她说着,转身离去,我去拉她,被她反手一推,坐倒在雪地里,冰凉入骨。眼泪又要往外面涌,但我忍住了,怕泪水流出来就结成冰。我静静的坐了一会儿,任风刮在我的脸上,似刀割一样。 大雪纷飞,仿佛漫卷的柳絮,在天空中轻轻的飘呀飘。我好似灵魂已经出窍,荡在空中,冷冷的注视着那个坐在白雪地上的女人,冷冷的注视着她的伤心,她的绝望,却悠闲的欣赏着这童话般美丽纯洁的世界。 第23章 白色的梦 我从小就喜欢白色,一下雪就高兴得跳起来。我不怕冷,即使手冻得通红像胡萝卜,脚冻得通红像大虾,脸冻得通红像苹果,却依然喜欢在雪地里疯玩,乐此不疲。小时候很多玩伴,都是在雪地里认识的。他们大多是男孩。爸妈都叫我疯丫头,可管不住,虎着脸也不能让我畏惧,只能无奈摇头。 读初中一年级的时候,一连下了几天雪,终于天晴了,我跟一些男生到校外的野地里去玩雪,滑雪,堆雪人,最后打雪仗,把如粉如沙的雪捏成一团,像手榴弹一样掷出去,掷在人身上,于是炸开来,散成一团雪雾,是如此的令人兴奋。那天我穿着红色的棉衣,围着白色的围巾。大家玩得忘记了上课。等到终于想起来,虽然意犹未尽,大家还是往回赶。可是老师已经站在讲台上了,大家想溜进去,却被老师喝住了。我们教室前边有一个小水池,上面结了厚厚的冰,她叫我们去把冰凿开。我们不懂这是何意。她是一位严厉的老师,长得很美丽,但说话的时候眉毛耸立,形成一个尖角,像剑似的锋利,厚厚的嘴唇抿起,让人不敢违逆。我们互想看一眼,撇撇嘴。冰凿开了,她叫我们每人拿了一块,在教室门前站成一排晒太阳。不是喜欢玩雪吗?那就让你们玩个够,直到手上的冰融化为止。 对这样的惩罚我嗤之以鼻,冰我所爱也,太阳也是我所爱,拿着冰晒太阳,远比坐在教室里听她讲那枯燥乏味的xyz有趣。她特意瞪了我一眼,说没见过你这样的女生,野成这样,将来看你嫁不出去!这话伤了我的心,但环顾一排罚站的人中,我是唯一的女生,我没有不好意思,反而骄傲得像个公主。 只可惜江南的雪并不多,大雪就更少了。越后来,下雪的日子就越少了。梦里也总是见到雪的,山上路上屋顶上都像盖了厚厚的棉被,屋檐下吊着的冰棱像一支支利剑,掰下来拿在手中,直接就可以冒充西门吹雪,跟同伴比一回剑。口中喊着:一剑西来,白虹贯日……草上,树叶上也结了冰晶,轻轻一弄,叶子脱落,只剩下叶子形的冰块,晶莹剔透,含在嘴里直透心凉。而天空中的雪花似柳絮飞舞,似鹅毛飘洒,落在地上,水中,人的身上,都是那么轻柔无声。我们用一块木板,在山坡上滑雪,当速度渐行渐快,未冻的雪粒被溅得飞起,像激起一团烟雾,于是我们兴奋的唱起来:寒风萧萧,飞雪飘零…… 那时候正在热播电视剧《雪山飞狐》。那是我最爱的电视,常常坐着发呆时,脑海中却上演着一幕幕浪漫的场景,那些场景都与雪山飞狐相似。我穿着大红衣服,戴着白色手套,蹬着黑色长靴,在雪中独行,呼吸时吹出的白气飘浮在我的脸旁,这时,一个穿着白衫,骑着白马的男子走到我面前,他长得英俊潇洒,笑起来坏坏的,却能暖人心,一副玉树临风的样子,说,上马吧。于是我不问青红皂白,把手伸给了他。他轻轻一拉,就把我拉上了马背,坐在他前面,于是他抱着我纵马疾驰,寒风在耳边呼啸…… 见到何方,我觉得就是圆了我的梦。他的样子与我曾经梦中见到的白马王子就像是一个人。我想,等了这么久,他终于来了,虽然没有骑着白马,但穿着一件雪白的衬衫,干净,一尘不染。听说他是医生,我就更兴奋了,那不就是白衣天使吗?想像他穿着白大褂的样子,手中拿着雪亮的手术刀,沉稳有力,淡定潇洒,一刀下去,不是杀人,却是救人,这是多么美好浪漫的事。可惜他并不能理解我对白色那近乎痴迷的喜爱。我甚至听到一个人姓白都会喜欢。我后来给他买了一套纯白的西装,他却并不喜欢穿,说是容易脏,吃顿饭衣袖就会油滋滋的,弄得他穿着时很不自在。我说脏就脏吧,反正不要你洗。但他终究穿得少,还说在有些喜庆的场合,一身素白也不得体。后来买车,我坚持说要买白色的,白色没有现车,他却急着提,我坚决不同意,为此两人大吵了一架,最后还是他妥协了,可那段时间却总是闷闷不乐,有时出行,等车等得不耐烦,他就会大发脾气,说都怪你,若不是你坚持要买什么白色的,现在我们自己有车了,哪用得着这么麻烦?我这时候就默然不响,任他发泄,虽然心中也感到委屈,他哪里明白,白色代表着我的梦,白色的车子,那就是我梦中的那匹白马啊。 其实在结婚之前,我们已经发生过一次比较激烈的争吵。那时我们已经同居,像夫妻一样生活,却比夫妻更甜蜜,多了一层朦胧、试探、担忧、多疑,因此情感上更激荡、更痴迷、更在乎、更神经质。最让我受不了的是,他从不提结婚的事。每当电影电视上演男主向女主求婚的情节,英俊优雅的男主手捧玫瑰花跪下去,然后拿出戒子来,而那漂亮的女主接过花束在鼻端闻着那芳香,伸出手指让情郎戴上戒子,幸福得好像要晕倒似的。这时候的我也会呼吸急促起来,脸红耳热,头脑晕眩,好像那女主就是我,而男主是何方,他搂着我的腰,正要把我带上幸福的云端。从梦中醒来,我就狠狠的瞪他一眼,然后不再理他,说话不听不回答,睡觉也只用背对着他,让他莫名其妙,不知哪里得罪了我。这不知道更让我恨,女人的这点心事都不能懂,亏你还说是个细心男人,真不知你的细心都给了谁,只给了病床上手术的病人吗?我不求车不求房,不求你升官发财,我就希望能好好的办一场婚礼,穿上雪白的婚纱,像公主似的让别人簇拥着,听着别人的祝福,任雪花似的礼花在我们头上飘洒,耳边响起喜气洋洋的歌曲――这就是幸福了,这么简单,你为什么就迟迟不愿意满足我呢?难不成还叫我一个女人开口,向他跪下去,哭着说,何方,哦,亲爱的何方,你快快娶了我吧!我也不是不能这样做,不是矜持,不是害羞,不是别的什么封建观念,只是那样,幸福就会像从高台上跳水,砸得不剩什么了。 从小我就浪漫的幻想着我的白马王子向我求婚的情景,这人生中只有一次的最大幸福我怎么可能亲手去断送呢?我愿意等,等到你等不及为止。可是有一天晚上,他在梦里却喊起了别人的名字,好软,好软,我爱你。你还好吗?我被惊住了,想仔细再听,他却已经再次睡去,什么也不说了。我辗转反侧一夜未睡,不知道他喊的是谁?什么好软,这不像是名字,也许是另外两个字,是哪两个字呢?郝元?小阮?肖远?还是说谁的胸……不不,这绝对是一个名字,是一个让他深情呼唤的名字,难怪他迟迟不愿求婚,原来心中爱着别人。我悲伤得落泪,担心得失眠,却又一点办法没有。明天起来,我笑问他,你的好软是谁?他诧异的看着我,问,什么好软? 是呀,什么好软?这正是我要问你的。 莫名其妙。 他的冷漠再度刺伤了我,我哭了起来,说,你心中若有别人就告诉我,不要隐瞒。我知道你并不爱我,这一点我早就明白了,我不怪你,谁叫我长得这么丑,性格又不温柔,头脑又不聪明呢?若我是你,我也会去爱什么好软,不会来爱我的。可是,你告诉我啊,她是谁?我只想明明白白的知道我败在谁的手里。失败了,死了,却不知道被谁所杀,这才残酷啊,你明白吗? 你这人到底怎么了?无缘无故,没头没脑的,说了这一大通,又哭又闹的,什么意思嘛。现在还没结婚呢,若结了婚还得了?你天天疑神疑鬼的让人怎么活? 所以你不敢娶我是吗?你怕我闹,怕我吵,所以不愿意娶我是吗?你终于说了真心话,难怪从不向我求婚呢!其实这些都是借口,根本的原因是你心中有了别人。如果结了婚,你一心一意爱我,对我好,我的心定下了,怎么可能还疑心?何况,若不是你心中有鬼,我又有什么好疑神疑鬼的? 他懒得理我,摔门出去了,我一个人趴在床上哭了一天,幸好晚上他回来得早,不然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哭死。可是他回来的时候,我本来哭得已经没了力气,这时却突然来了勇气,声音再次大了起来,伤心得房子都跟着颤抖似的。他叹了口气,来抱住我,柔声说,到底怎么了嘛,我真的没有别的女人,心中也没有。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这样,没头没脑的,到底我做错了什么,你也告诉我原因嘛,我要检讨,要改正,也好有的放矢呀。 你昨天晚上,在梦中还喊她的名字,现在还假装无辜……我抽抽嗒嗒的说。 梦中喊了别人的名字?喊了什么?他奇怪的问。 你心知肚明,还来问我……我还想问你,这个人到底是谁呢。 我真的不知道我说梦话了,也想不起我会喊谁,你告诉我吧,看这人是谁,我认不认识。 不认识你怎么会喊她?你喊,好软,好软,我爱你。 他一怔,忽然哈哈大笑,说,好软,哪有这么怪的名字? 是啊,所以一定是我没听真,所以想问你,到底是哪两个字。 哪两个字也不是,我根本没有别的女人,认识的所有人中也没有名字与这两个字相近的。是不是我摸着你这里,然后说好软,好软,我爱你?他说着,把手便放在我的胸脯上。我说讨厌。可是心中却释然了,想着足足哭了一天,自己也不禁惭愧。 不久后的一个下雪天,那是周末,他不在家,说是医院里有事,我非常扫兴,好不容易下一场大雪,本来说好一起去玩雪的。没有办法,谁叫他是医生呢?我只得一个人出去玩,雪很美,可毕竟提不起什么兴致来,只是一个人在雪地里漫无目标的行走,听着自己用靴子高跟踏在雪中发出的咯吱咯吱的声音,有时雪花飘在面前,便轻轻的吹一口气,甚至张开口,接住飘飞的雪花,那菱形的雪花像雕刻精致的食品,轻柔的化在舌尖。 路上人来人往,有人默默走路,有人嘻嘻哈哈,边行边打着雪仗,当看到一片雪白的地上被人踩上脏污的脚印,总会让我非常痛惜。 忽然,我看到前面两个人向我走来,一个男人背着一个女子。那女子双腿夹在他的腰间,双手搂着他的脖子,还顽皮的在他耳边吹着气。边走边笑,一副亲密无间的样子,初时尚远,看不清面目,女子长发垂下来,遮住了男子半边面庞,我十分艳羡,不由得久久注视。心爱的人背着你踏雪而行,太浪漫了,太温馨了。忽然,那女子张开双臂,掌心向上,接住轻轻飘落的雪花,然后双手一挥,雪花却已经无影无踪。而我,已经看清了那男子,他不是别人,竟是何方。 我呆住了,就像旁边小孩子们塑的雪人,默然呆板,凝立不动,原来他有事,就是这事?就是跟别的女孩子有约,要背着她来玩雪?何方也发现了我,呆了一呆,便走到我面前,笑道,真真,你怎么在这?这么冷的天不呆在家里烤火,出来干嘛? 是呀,出来干嘛?若呆在家里烤火,不就看不到你跟别的女人卿卿我我了吗?这么冷的天,烤火就不冷了吗?是啊,我现在的心中就有一盆火,正熊熊燃烧着,要把我烧成灰呢,又何必烤什么火?无耻啊无耻。见到我了,竟还笑得如此无邪,连背上的女人都不放下来,背在身上好有味道好温暖啊,怎么舍得放下呢?这是要把我无视到什么程度才能做到这样?我在心中愤怒的喊着,叫着,脸上却像冰雪一样冷。 那女子也毫无羞愧,还哈哈大笑着,瞪着我饶有兴味的看,声音粘粘的说,这女人是谁啊,怎么像个傻瓜似的站在路中间?喂,美女,麻烦你让一让,我们要过去呢。 曾真,她…… 第24章 回忆 我什么也不要听了,我的头脑就像塞满了雪,只有一片冷,一片白,什么也不能想,什么也不能说,我拔起脚就向前狂奔,感觉自己就像骑着一匹马,没命的奔着奔着,忽然,脚下一滑,便摔倒在地。嫩嫩的手撑在雪地里,红通通的生疼。我把脸也冰在雪地上,不让自己哭。我知道泪水是忍不住的,让它流吧,让它流出来就化成雪,结成冰,就当两只眼睛是两根滴水的自来水管吧。那不是我的眼泪,我不要哭! 不知过了多久,仿佛过了几个世纪,我趴在雪地上,做了一个关于水晶宫的梦。到处都是一片星光灿烂,金碧辉煌,初时我觉得耀眼,渐渐适应了,只觉得这是一种从未见过的美,它不但耀你的眼,甚至耀你的心。一片水波似乎从脚底漫过,也只见波光粼粼,而鞋子却一点未湿,一些美丽的女孩站在两旁,弓身迎接我的到来,我想这些就是丫环吧。在宫深处,一个英俊的男子正在等待着我,他说,我是一只鱼。我吃了一惊,仔细的打量他,他身穿一套白色袍服,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又大又亮。 你说笑话吧?我说。 他微微一笑,没有再说什么,却在我面前单膝跪下,手中托着一枚大大的钻戒,起码有五十克拉,那闪光即使置身于这明亮的水晶宫中,亦是耀眼夺目。你愿意嫁给我吗?他问。我感觉阵阵晕眩,几乎要站立不住了。幸福来得太突然,来得太强烈,我一时还无法承受。在那一瞬间,我忘记了何方,忘记了身在何方,只知道自己被爱情所包围,被极大的快乐所包围,突然,他一把将我抱起,哈哈大笑,说,你答应了,你答应了。我恍惚记得自己点了点头,感觉到抱着我的臂膀是如此的有力量。他轻轻的把我托起,我就像一只小小的鸟儿,在快乐的飞翔。忽然,我一回头,发现抱着我的并不是一个美男子,却是一个魔鬼,狰狞的面容,青面獠牙,眼光凶恶。他嘿嘿冷笑说,现在我要吃了你,看你还往哪里逃!我吓得小心脏似乎都碎裂了,像落花时节的花瓣,片片在风中飘落。我吓晕了过去,在晕过去之前,只来得及叫一声:何方救我! 我是在漫天遍野的芦花中苏醒过来的,雪白的芦花在我身上盖了厚厚的一层。河水就在我耳边轻轻流淌,我不明白自己到了哪里,身在何方。耳边似乎还有那个充满恶意的声音在回响:我就是何方!我就是何方!我站起来,在西风漫卷中飘扬的芦苇全不能给我以美感,而一条金色的鱼在河边悠哉游哉的逍遥来去,也激不起我美好的心情。我离开河边,心怕被水中的鱼拖下去,芦苇一望无际,我看不到半个人影。一只鸟儿飞来,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歌唱,我的心情又轻松愉快起来,于是寻路向它追去。它有时飞起,有时停在芦苇尖上,把我慢慢的引到一处所在,当我分开草丛,看到一座坟墓呈现在眼前,那是一座新垒起的坟墓,土还是湿的,坟上插满花圈,上面的字迹在风中飘荡,我依稀看见写着小曾走好之类,心中诧异,这是谁的坟墓呢?难道墓主也姓曾?挽联上不写名字,却写什么小曾,真是可笑。忽然,轰的一声,坟墓从中裂开,新鲜的泥土直溅到半空中,然后落在芦苇上,哗啦啦的像在下雨。刚刚在水晶宫中的恶魔从中跳了出来,狞笑道:哈哈,看你能逃出我的手掌心!他伸出一双巨掌,手上毛茸茸的,指甲像鸡爪似的修长,坚硬、冰冷、弯曲。直向我的胸口抓来。那速度太快,我无法躲避,也忘了躲避,时间仿佛凝固了,我呆若目鸡。便在这时,一把剑从斜刺里伸过来,正好刺在那恐怖的手掌上,恶魔惨叫一声,猛的又跳回坟墓里去了。那裂开的坟墓瞬间便又合了拢来。 我回过头,只见何方一身古装打扮,束发冠笄,一袭白袍,骑在一匹白色的骏马上,左手执着剑鞘,右手捏着一把雪亮的宝剑,长长的披风飘起来猎猎作响。 何方!我大叫。你终于来了! 此时此刻他是如此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他就是武侠小说中的侠客,从天而降,救我于魔掌。我微笑着,沉醉在风中。我等着他拉我上马,像无数次想像过的那样,与他同骑,飘然远方。但他却调转马头,驾的一声,绝尘而去。风吹过,芦花落了一地。我绝望的叫道:何方,别丢下我! 傻瓜,怎么趴在雪地上呢?这么冷的天,冻坏了身子怎么得了? 我从梦中醒来,看到何方真的在我面前,他轻轻的扶起我来,把我抱在怀里,摸摸我的脸,说,看,冻成这样了,冻坏了看怎么办呢。 我说,冻坏了,你刚好找别人,反正有更年轻更美丽的女人等着你。 曾真…… 我不想听他解释,此时此刻也不想责怪他,想着梦里他绝尘而去,是如此无情,而我是如此绝望,心还隐隐作疼。我说,你不要我了。 傻瓜,怎么可能…… 还说不可能,你都不理我,一个人走了。 刚才是你自己没命的跑,我要追你,可我背着韩佳颖,她喝醉了,我总不能把她丢在雪地里吧?我急得什么似的,忙把她送回去,然后就来找你,谁知道你这傻瓜,竟然趴在雪地上,若冻出病来怎么办?来,我帮你捂捂。 他把我冰冷的手捂进怀里,我感到他身上的体温,不禁笑了,说,我不是说刚才,我是说梦里。我刚刚梦见自己睡在芦苇荡里,漫天芦花,可是突然出现了一座坟墓,坟墓中跳出一个恶魔要把我抓进去。这时你就像一个英雄从天而降,把恶魔打跑了。我那时多么幸福啊,你骑着白马呢,这可是我梦寐以求的情景,我爱的人,真的骑着白马翩然而至了,可你并没有带我走,却不理我就跑了,冷漠得就像这地上的雪。 傻瓜,梦都是假的呢。 可你刚才背着一个美女,总不是假的吧?你还骗我说是有手术……说起这话,我不禁又哭了起来。 唉,我没说有手术,我是说医院有事…… 那又怎样? 医院是有事啊,今天上面的人来检查,主要是外科建设这一块。检查完了当然要招待吃饭,院长叫我一起。我其实不想去的,但院长既然喊了,不去的话似乎不给面子,于是就去了,同去的还有韩佳颖,就是刚才那姑娘。谁知他们喊我去是假心,其实主要是想喊佳颖去,在酒桌上,不断的跟她喝,先是院长叫她敬酒,然后他们又回敬,她一个女孩,哪禁得起?就喝醉了。院长说要给她开房休息,她不肯,非叫我送她回来。我其实也明白,那些人不是什么好人,虽然领导可能不高兴,我还是答应送她回去。她是我同事,我们一起来的,我不管她谁管她?其实她虽醉了,心下还是明白的,知道那些人没安好心。她喝得太醉,根本无法走路,下雪天又打不到车,我只得背她了。傻瓜,我跟她除了同事之情,真的没有什么。 我听了也就释然,想着他今天叫我四声傻瓜,口气从没有如此的亲切,不禁有些陶醉。我们相恋之后,我叫他何方,有时候想叫方方,或叫亲爱的,可出口却又是何方。我希望他叫我真真,或者叫我宝贝,或者叫随便什么显得亲密,显得特别的称呼,可他从来都是连名带姓的叫曾真。我觉得两个人的称呼最能显示彼此之间的深情密意,爱有多深,称呼就有多甜。我知道我爱他,我不是不想称呼得他更甜蜜甚至更肉麻一些,我只是觉得他对我不冷不热,空气中少了些浓情密意,不够暧昧,不够浓稠,那甜密的只属于我的称呼叫出去,会不会像冰雪天气里的呼吸,像寒冬腊月里水管里的滴水,被冰住呢?而现在,他叫我傻瓜,虽然这似乎不是什么好词,其实却是亲密无间的恋人才会用的,足够温馨,足够甜美,足够怜爱的称呼。呵呵,傻瓜…… 我正呆呆出神,这时忽见他推过一辆自行车来,笑笑说,我没有宝马,只有一辆破单车,这就是我的白马,你敢坐吗? 我看了捂嘴大笑,说,你就骑它来的? 是啊,我怕走路太慢,又不知你去了哪里,心中焦急,所以就骑了它来找你了。 可这冰天雪地的,路这么滑,这东西能骑得稳吗? 那当然,骑白马不算本事,骑单车在雪地上奔驰,这才算潇洒。就怕你不敢骑! 哼,我有什么不敢骑的?就算是摔跤,抱着你摔我也不怕。 反正有我垫背是不? 我们真的就骑了那单车在雪地上行驶起来,初时摇摇晃晃,十分艰难,似乎随时会摔倒,可他越骑越顺,终于越来越快,有时滑的地方,似乎就要摔倒了,可他单脚在地上轻轻一点,我们便几乎要飞起来。我搂着他的腰,任雪风在耳边呼啸,心想,这就是我的白马,这就是我的白马王子了。 这场景,我依稀觉得,曾经已经出现过。是在梦里吗?还是在一个久远的过去?我忽然觉得,我跟何方早在好多年前就已经相识了。一切都是这样熟悉,那美丽的冰雪,那温馨的感觉,那浪漫的场景。那时我们都还小。我们还在上学,上课的时候,我被窗外天空中飘落的雪花所吸引,下课铃声刚刚响起,我就迫不及待的冲出教室,奔向操场,在厚厚的雪地里奔走,有几个男孩在追逐嬉戏,打着雪仗。我正为独自一人不好玩,于是欢然加入战团,从地上抓了一把雪捏成团,看准一个男生便掷了过去。那人没注意,被猛的击中了面门,唉哟一声捂住了脸。我见战果辉煌,不禁格格而笑,许多男生也笑了起来,但并不是玩得开心,而是对被击中的男孩充满了讥嘲。男生本来就非常恼怒了,被同伴嘲笑了,更是羞愤。要知道那时候我们男女生之间有着一条清楚的楚河汉界,男生们全无怜香惜玉之心。那男生向我奔来,抬起手来就要给我一耳光。我天真烂漫,只是好玩,根本没想到得罪了人,更没想到他会打我,于是便没躲也没闪。一时怔住了。眼看手掌就要打在我脸上,忽然一男生一把拉住了他,于是他的手便落了空。 干嘛呢你?被拦住的男生大怒,喝问拦阻他的人。 别打人呀,何况还是女生。 是她先打我。 不是玩吗?打雪仗嘛,玩得开心就好,可不能发火。 谁跟她玩了?你跟她玩呗。 那一群男生都起哄的笑他,说,你跟她玩呗。你跟女生玩,我们才不跟她玩。就连旁边观战的女生也笑了起来,好像跟女生玩是一种可耻的事似的。要打我的男生又说,帮女生,真无耻。 救我的男生只是微微一笑,他并不在意别人的嘲弄,说,反正不许打人,否则我告诉老师去。 四周响起了嘘声,向老师打报告也是同学们最不耻的行为。他并理会,双脚一蹬,便向远处滑去。他那毫不在乎的淡定神情,潇洒前行的滑雪姿势顿时吸引了我。叫道,喂,谢谢你啊。你能不能教我滑雪呢?那时我并不会滑雪,对滑雪有着无穷的向往。但他只是在背后摇了摇手,便绝尘而去。不错,他就是何方,虽然多年过去了,他已经长大,但相貌并没有多大改变,只是我以前并没有想起而已。现在终于想起来了,忽然明白,姻缘前定,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了。心中顿起亲切之感。但我跟他说起往事,何方却说从不记得有这么回事。我终于不知道,这到底是真实发生过的事,还是想象中的错觉,或只是梦中的场景了。 第25章 大妈妈 我趴在雪地里,没有感觉冷,只是无尽的悲伤。少年时他曾经救过我,梦里面他也救过我,现实里他曾经骑着单车来载我归去,那就是他的白马,而现在,当所有的往事,所有的记忆,真也好,梦也好,都纷纷涌进我的脑海里时,他却说已经忘记了一切。还会出现奇迹吗?当我悲伤绝望的时候,他忽然而至了,滑着雪也好,骑着单车也好,开着车来也好,跟梦想里的骑着白马而来并没有区别,我将同样幸福,同样陶醉。可我知道,这次真的不可能了。 不!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不可能的事,正如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他会失去记忆,会把我全然忘记一样,我想过他会离我而去,会不再爱我,甚至恨我,讨厌我,但全然的忘记,既没有爱也没有恨,就像把一杯酒重新还原成一杯白开水似的,这太狗血了。可当狗血突然从天而降,泼了你满头满身,你就会明白,这世上没有什么不可能。坏事如此,那好事不也一样吗?他既然可以突然失去记忆,那为什么不能突然恢复呢?也许他一梦醒来,便什么都记起来了,也许他突然摔一跤,脑袋中那因车祸而撞得关闭的记忆开关又被撞得打开来。也许他根本就没有失忆,他故意骗我的,跟我开个玩笑而已,此时已经良心发现,正来找我呢。这么多年了,他爱我极深,虽然我老了,病了,变得不漂亮了,他也并没有嫌弃我。纵然我不能生育,失去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东西,他也没有一丝一毫的埋怨。是的,他是爱我的,所有的疑神疑鬼都是我自己为难自己,是我无理取闹而已。听,我已经听到了马蹄声,他做什么从来都出人意表,难道真从哪里弄来了一匹马?他这是要圆我的白马梦吗? 我的心砰砰而跳,这太浪漫,太让人惊喜,人生若此,便是马上死掉,又有什么遗憾的呢?即使这样死去,那也是去往幸福的天堂,奔向快乐的极地。马蹄声已经停止,他就在我身后了吧?要不要回头?要不要回头?可是我的脸怎么这么热?像用火在烧似的。我想它一定已经红得像苹果似的,红得像花儿似的吧。那定然美丽极了。我知道自己有多幸福有多紧张,就像那天我们在婚礼上,手挽着手喝交杯酒。就像我们第一次接吻的颤栗,就像他的手第一次抚摸我的肌肤,仿佛一阵极轻极轻的电流在浑身上下静静流动。 姐姐,你怎么在这里?怎么坐在雪地上?这还不冻出病来!我接到你的短信就赶紧买车票回来了,谁知家里却不见你,害得我到处找。都快急死我了。你这是干嘛呢?出什么事了?不管出任何事,也不能这样糟蹋自己身子吧?快快起来,整得像行为艺术似的。快回家去泡个热水澡,生病了不得了。 我听到了妹妹的声音。她怎么来了?她跟何方一起来的吗?何方不记得我却记得妹妹,他终究最爱的还是妹妹?我的心中满是失望,可是,也好,我不是打电话给妹妹,就是想叫她帮我夺回何方吗?既然她做到了,把何方给我带来了,我应该开心,怎么反而心中气苦呢?曾真啊曾真,你太不应该了。我心中骂着自己,缓缓转过头来。头上的雪顿时簌簌的落下,大半掉在地上,小半落在我的脖子里,我终于感到一种钻心的冷,好像有人用刀子在割着我的肉似的。 然而面前并没有何方,只有妹妹和一个小女孩。妹妹眼睛中充满了关切,正用手扶去我身上的积雪。那小女孩一头黑发,眼睛又大又亮,怔怔的看着我,好奇的问,你不怕冷吗?你坐在这里,身上落满了雪花,远远看着,还以为谁堆的雪人呢。我好开心哦,谁家孩子堆的雪人这么漂亮,这么逼真的?可妈妈说,不是雪人,是真人呢。妈妈说雪太冷,我想去堆雪人她总不许,不然就会生病,要打针的。可你却这么顽皮,你不怕打针的吗? 没有何方,我的心中满是苦涩,可小女孩稚嫩的声音是那么动听,让我不禁微笑,摇头说,大姨是大人了,不怕打针。 谁是大姨?她天真的问。 难道妹妹竟没有告诉她我是谁?她其实还是那么恨我呀。 我啊,我就是大姨。我说。一边想站起来,但坐得久了,两条腿早已经冻僵,此时全无知觉,妹妹帮我拂尽身上的雪后,正给我揉着麻木的双腿。 不!你不是大姨,妈妈说,你也是我妈妈,你是大妈妈,她是小妈妈。 一句话,就像透进窗子里来的阳光,把我黑漆漆的心房全都照亮了。我看了妹妹一眼,心中充满了感激。我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啊,其实妹妹从来没有记恨过我,她告诉女儿,我不是大姨,我是妈妈,是大妈妈! 这几天,外面雨雪交加,而我的心里也一直是雨雪纷飞,那种伤感、无奈、愤怒与绝望的感觉像在心里盘了一条阴冷的蛇,时时啮咬着我,现在,蛇虽然未被驱走,却像是被制服了,睡着了,我的心暂时摆脱了那种又冷又痛的状态。这么多年了,我对妹妹从未如此依赖过,我向她讲述这两天的变故,讲述心里的绝望。最后我说,现在好了,洁洁,你来了我就不怕了。你可以帮我的是不是? 我?我怎么帮你?如果姐夫真的失忆了,我难道能唤回他的记忆? 是啊。你能的。 姐姐,我凭什么? 凭他对你…… 姐姐,请不要说了!你怎么还这样?我早告诉过你,我跟他没什么,他只是我姐夫,我是他小姨子,如此而已。她恼怒的说,你如果还是这样,那我立马就走。我都多少年没回家了?咱们能不能不吵?你能不能不要这样冤枉我? 我见了她愤怒的表情,顿时不敢再说,如果我是一个落水的人,她此时就是我抓在手中的最后一根稻草,我说,对不起洁洁,我不是这意思,我的意思是,你愿意帮我的是吗? 姐姐,我当然愿意帮你,可我一不是医生,二不是警察,我怎么帮呢?我觉得最好是找医生帮姐夫治伤,他伤好了记忆自然就恢复了。 你能帮我,只要你愿意。 好,那你说怎么帮吧。 你年轻漂亮,纵然他记不得了,你也可以用你的魅力把他重新帮我抢回来。 她无奈的摇了摇头,苦笑说,姐姐说什么呢,我都三十岁了,还年轻漂亮呢!别说我知道自己没那么大的魅力,就算有,这事也不能做啊。姐夫是人,不是一件东西,可以抢回来然后转交给你,他是人我怎么帮你抢?我抢来了那也是我的啊,不是你的了。 是你的也好,咱们是姐妹…… 姐姐,请别说了,有时候我真怀疑你的精……她没有说完,但我明白她的意思,是想说我有精神病。想不到自己的妹妹却会这样想我,这让我无比沮丧,像在黑暗的风里生火,眼看着柴草就要燃烧起来,却忽然之间又被风吹灭了。如果这时你已经用完了最后一根火柴,而你又冷又饿又是在遥远的旷野里,你的感受会怎样呢? 大妈妈,你们在说什么?是谁抢走了你的东西吗?女孩忽然眨巴着好奇的眼睛望着我问。 我点点头。 是你的宝贝吗? 是啊。 这人太可恶了,大妈妈,我帮你去抢回来吧。 我看着她天真的样子,感觉又好笑又温馨,忽然,一个主意在我的脑海里冒了出来,也许,这是荒唐的,但可能却是最有用的,顿时,心中又充满了希望。 第1章 最后的晚餐(1) 那天真是阴差阳错。我本来没有想过去莲山。给何方打了几个电话都没有接。他曾经说过,不要随便给他打电话,他可能正在手术中,也可能在家里。但那一天我特别想他,就想跟他说说话,那是从心底散发出来的渴望,自己禁止不住。他不接电话,我有些担心,会不会被他老婆发现了呢?一时百无聊赖就去了莲山。这么冷的天气,山路上一个人也没有,林子里到处弥漫着雾气,看起来好孤独的样子。山不高,不一会儿,就来到了山顶的平台上,站在栏杆前往下望去,却发现此处其实极为陡峭,心中忽发奇想,如果从这里纵身一跃,会不会像鸟一样飞起来呢?就在这时,我忽然看见何方站在另一边,正独自凭栏远望,一副忧伤的样子。我喜欢他这样子,英俊,性感,酷,我又惊又喜,叫了一声,方方!奔到他身后,一把紧紧抱住了他。此时此刻真想把他抱进心里,抱进肉里。我开心的呢喃,方方,你怎么在这里?你是来找我的吗?怎么不叫我一声?要给我一个惊喜吗?我真开心。 从这平台上往下望,整个城市都呈现在眼底。在这个灰蒙蒙的下午,它被一层迷雾所笼罩着,正如我初时的心情。但这时候,天气虽依然,感觉却像忽然出现明媚的太阳,吹散了重重雾霾,心中的忧伤全部都消散了。 何方没有回应,依然双手抓着面前的栏杆,轻轻说,如果从这里跳下去,不知要多久才会到底?有时候我真想跳下去,体验一下飞翔的感觉。 听了这话,我感觉彼此的心真的是相通的,连想法都一样,于是说,是啊,我刚刚也是这样想的。要不,咱们手拉手的跳下去? 他回过头来,用手在我脸上轻轻的拍了两下,微笑道:傻瓜,活得好好的,为什么要跳下去? 如果两个人能一起死,一起飞,那不也很好吗? 我说这话完全出自真心,我觉得从未如此刻这么爱他,却也从未如此刻这么忧伤。心里面就像塞了许许多多的棉絮,满满的,却又空空的。两人相跟着下了山,他送我回家,然后就要离开,我死死拉住他,说什么也不放他走,我从未如此纠缠过他,两人相爱以来,我总是显得那么洒脱,那么独立,就像男人一样,似乎一切皆毫不在乎。他终于还是从了我,两个上楼,一进屋,我就抱住他,把他脱得精光,把自己也脱得精光,在这冰冷的冬日,两个赤裸的身体用拥抱给对方火热的体温,用渴望给彼此心灵以慰藉。 我们直缠绵到天黑了。也不开灯,只是拥抱着默默无言。我忽然想起来,问,方方,今天我打你电话,你为什么总是不接? 他沉默不答,忽然点上一支烟抽起来,那充满着性感的烟味便直扑我的鼻端,我把手伸向烟火闪烁处,拿过烟来,吸了一口,然后又塞到他嘴巴里。 我们分手吧。他忽然说。 什么?我没有听懂。 我们分手吧,以后不要再见面了。 他这句话像一块沉重的石头从天空中砸下来,我被砸得有些措手不及。但我没有哭,没有喊,只是拿过烟来,狠狠的吸了两口。其实这个结局早该想到的,与他相好,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要修成什么正果。一开始,我甚至是玩世不恭的,但为什么他要在我最爱的时候说出这个残酷的决定呢?也许正因为发现我爱上他了,所以他害怕了,要逃走了?男人常常嘴上说着爱你,也喜欢听你说爱他,可真正爱了,就会逃之不及,像看到毒蛇似的。已婚男人从根本上来说,是害怕真爱的。他们只受得起逢场作戏,只喜欢露水姻缘。这一点我早明白了,但事到临头,我还是感到伤心绝望,愤恨难平。难道今天就是最后的晚餐了?想起晚餐,我忽然感觉饿了,是啊,早过了吃饭时间了。于是我平静的说,我们吃饭去吧。就当最后的晚餐。 就当最后的晚餐……我想起了许多往事,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吃过几回最后的晚餐了?最后的晚餐真是一个忧伤的说法,忧伤到麻木。 如果没有那件事,即使后来与那男生依然不会有结果,但我的人生一定会因此而不同。我的叛逆性格,行事往往出人意表,就是从那时开始形成的,这直接影响了后来的婚恋,从而毁了我一辈子。 那男生叫宋多。长得高大帅气,成绩极棒,在各种考试、竞赛的获奖悬榜上总能看到他的名字。更重要的是,他充满阳光,笑起来真有光辉灿烂的感觉,即使是在阴天,也能冲散你心头的阴云密布。我知道,有很多女生都喜欢他,在课间,总是有事没事去找他,借书呀,问问题呀,他也有求必应,很随和的帮助她们。后来她们也渐渐大胆起来,不再找理由就与他去聊天。我坐在他的侧后面,听到他们嘻嘻哈哈的谈笑声,心里很不耐烦。甚至觉得他这人挺讨厌的,一个男人像个八婆似的叽叽喳喳,成何体统呢?我那时在班里高傲得就像个公主。其实我是有资本高傲的,爸爸是本市出名的大老板,朋友圈都是市长市委书记级别的,跺跺脚要响三声,一开初,无论男生女生都想巴结我,与我套近乎,可我的眼睛就像长在额顶上的,对他们正眼也不瞧。这些人变脸比翻书还快,眨眼间,没人再理我。还故意孤立我似的,男生没人再来追我,从前收到后看不看就扔进垃圾桶的情书一封也没有了。改去追那些我根本看不上眼的骚货。女生呢?大家一下课就三五成群,四六成伙的玩乐,或聊天嗑瓜子,或跳绳打羽毛球,总之玩得尽兴的很,背后难免对我风言风语,我略有耳闻,但因为不敢肯定,所以只是不屑的哼一声,有本事当着我面说吧,看我不老大耳刮子打过去。我是骄傲的,对这一切都不屑一顾。我知道,无论别人装得多不待见我的样子,其实他们对我是需要仰视的,心中不知有多羡慕嫉妒我。我每天在校园里走来走去,踩着一双昂贵的红色高跟鞋,度度有声,姿势自是曼妙婀娜的。这是我的特权,别的女生,有爱打扮的也学着我想穿高跟鞋,虽然买的鞋子与我没法相比,但也聊胜于无,只可惜她们刚刚走进校园,就会被管纪律的朱老师给叫住,然后一顿好训,也不管晴天还是下雨,冬天还是夏天,立马叫你脱下来,热也好冷也好,赤脚吧。你还委屈?叫你家长来,小小年纪就像社会上那些不正经的女子一样,穿高跟鞋,一副妖里妖气的。像什么话?你是来读书的,还是来勾引男人的?骂得那些女生往往又羞又气,嘤嘤的哭红了眼睛。也有大胆的反驳,罗婉穿怎么不说?她?你跟她比?她是谁?灰姑娘能跟公主比吗?你有那样一个爸爸,我也许你穿。 别人当然没有那样的爸爸,那样的爸爸就这样一个。就是偶尔有市委书记市长的子女在学校读书,那风头也是无法跟我比的,俗话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有几个市委书记市长是在这当一辈子的?只有我爸爸,在这里土生土长,跺跺脚摇三摇,哪个市委书记市长上任,也要给他三分面子。 管纪律的朱老师没人叫他老师,大家背后都叫他老朱,顶上只剩下三根头发,光光的头皮像长年四季被风吹过的黄土高坡,成了铁红色。同学们对他又怕又恨,他对校长巴结得很,对学生却严厉得变态,看见谁吃一个红薯,也要罚五块钱。 没有男生敢留长发,那时正流行四大天王和古惑仔,好多男生喜欢郭富城和郑伊健那种飘逸的长发,说起话时,头轻轻的一甩,遮住眼睛的黑发便随风而动了。那是多潇洒多酷的劲头儿。但因为老朱,谁也不敢留长,稍微遮住了耳朵,他看见了拿起剪刀就剪,剪得你的头发这里秃一块,那里秃一块,烂糟糟像被牛马践踏过的麦田。再好的理发师也无法修整了,只好理一个他们从不愿理的平头。他好像剪刀都是随身带的,有些男生头发稍长没剪,看到他便会惶恐不安。既怕自己的头发遭殃,更担心祸及池鱼,不小心耳朵也被他剪出一个缺口。 而女生没有人敢染指甲,即使用红色墨水在课间偷偷的染了之后,也会马上用纸小心的擦干净。当然也不敢涂口红,有一个女生涂了口红被老朱抓住,那女生强辩说,我的嘴唇天生就这样红的。他竟然就用手去擦她的嘴唇,样子像一个流氓,把个女生气得当时就哭了,几天没有来上学。女生们都老老实实的穿校服,着平底球鞋,所以看到我每天踩着高跟鞋,婀娜多姿的在校园里走来走去,她们是又妒又恨又羡慕。太美了。她们觉得不是我美,而是我的鞋美,如果她穿这样的鞋子走起路来,一定比我更漂亮动人。 所以那天我不小心歪了一下脚,高高的鞋根啪的断掉了,摔倒在地,痛得掉下了眼泪时,没有人同情我,大家都幸灾乐祸的远远围观着,就差没有鼓掌了。我知道,他们若不是因为怕我,早就欢呼雀跃起来了。我甚至能够想像,她们等下回到寝室,一定会互相击掌庆祝的,当她们拿了饭盆去食堂打饭的路上,甚至可能用筷子调羹敲击饭盆,因此发出清脆的欢乐声。我仿佛看到她们又笑又跳的样子,搂抱着倒在床上,压塌一床帐子。 而就在这时,宋多走到我面前,问我:怎么样?你摔到了吗?我当时的感觉并不是温暖,而是不耐烦,说,你的眼睛不会看吗? 宋多没有生气,笑了笑说,我扶你吧。伸出手来拉住我臂膀。我甩开他,说,不用了。挣扎着想自己站起来,终究力不从心,依然坐倒在地。宋多说,别逞强了,看,脚都肿了。于是扶我起来。我看到自己两只脚红红的样子,有着曼妙的丰姿,但确实肿了,我没有再拒绝,于是由他扶着到了教室。 我已经记不起后来的事情,当时,我绝对没有爱上他。可后来不知为什么,我们就好上了。我有时努力回忆,也想不起当时的过程。只记得在一个周末,我要请他吃晚饭。他当时开心的笑了,但说,怎么能让你请呢?要请也是我请呀。 今天必须我请。我说。 为什么? 不为什么!我斩钉截铁的说。直到一场温馨的烛光晚餐之后,服务员送上一盘蛋糕来,他才似有所悟,问道:今天是你生日吗?我气得直拍额头,没见过这么笨的男人,可他读书成绩却那么好!我忍不住说他,难道你竟然记不得自己的生日吗?你真是太笨了。 他不好意思的笑了。是啊,自己的生日都忘了。可这么些年,他从来没有过过生日,每次想起,都是在过去之后。他这样的家庭,母亲早逝,父亲艰难的抚养他,哪有那份奢侈呢?我明显看得出他的感动,虽然他脸上的神色依然淡定。我有些怪他的矜持,女孩子似的,像什么男人啊,你抱我啊,吻我啊,那才能表现你对我的感激呢。我仰起头,闭上眼睛等待着,却久久等不来那轻轻的一吻,我睁开眼睛,发现他正呼哧呼哧的吃着刚送上来的长寿面。额头上全是晶莹的汗滴。他终于舒了口气,抬头看了我一眼说,这面真好吃,像我妈妈煮的。我好久没吃过这么美味的面了。他的眼中似有泪水。他说,你要不要吃一些?你闭着眼睛干嘛?是不是困了?昨晚没睡好?我马上就吃好,送你回去睡觉。 当他说到妈妈的时候,我本来感动得要哭,没妈的孩子是不是总是让人爱怜无尽呢?可当听到最后一句话时,所有的感动便都化作恼怒了。但他一脸无辜的样子,弄得我又气又恨,终于也无法发作。算了,也许爱他的,不就是这副傻气吗?于是我干脆豁出去了,再次仰起头来,说,吻我! 他一呆,终于明白过来。毕竟不是傻子。他艰难的咽了一下口水,这才笨拙的把嘴伸了过来,重重的映在我的唇间。我感觉一痛,好像被咬了一口似的,想嗔怪他的鲁蛮,却终于没有出口,只是反手一把搂住了他的脖颈。 第二天醒来,阳光明媚,很奇怪,在记忆中,那时还有鸟儿在窗外欢快的歌唱。但我们家住在九楼,从来没有看到鸟儿飞过。也许是我心中欢快的鸟儿在吟唱吧?我那天走起路来简直像要飞起来似的。想起昨晚的事情,又想笑,又羞得不好意思笑。 走向学校的时候,我是蹦蹦跳跳的,好像要飞起来。进教室的时候,我又期待又羞涩,却发现他的位置还是空的。真是个懒鬼,这个时候还没有来。我在心中甜蜜的骂了一声,坐下后,不住的往门口望。我记得他是一个从来不迟到的人,我不知道他一般什么时候来,因为每次我来的时候,他都已经坐在那里了。今天他更应该来得早些呀,难道他不渴望早点见到我吗?我想着等会要不要不理他,装作生气的样子?嗯,至少要批评他。就问他,你是不是不想见我呀?所以故意磨磨蹭蹭的?可是直到上课,语文老师夹着一本书进来,站在讲台上的时候,他还没有来。我真有些生气了,却又有些焦急,他是不是病了呢?我希望老师会说点什么。他应该向老师请假了的吧?但老师只是轻轻的说,上课。等同学们起立说了老师好,重新坐下后他就开始讲课了,对那个空空的座位竟视如不见。这可不是他的风格呀。平时谁的座位若空的,他必定马上问班长,怎么回事?然后不管是什么原因,请假与否,他都要大谈一通纪律问题,有时候东拉西扯,没完没了,可以从迟到扯到家国民族的生死存亡上去,半节课就这样过去了还不罢休。 下课了他还没有来。我虽然有种要去问问班长的冲动,但还是忍住了。我这么关心他,别人会怎么想呢?可直到第三节课下课还不见他来,我终于忍不住了,走到班长面前,装作不经意的问,宋多怎么没来? 班长是个女生,长得并不漂亮,而且明显的家里穷,穿的衣服虽然干净整洁却难掩寒酸,却偏要一副傲然之气,好像成绩好就可以目空一切似的,平时我们从没说过话。这时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冷冷的看着我。那透过厚厚眼镜片的眼神似乎泛着清光,让人很不自在。 看着我干嘛?没看过美女啊? 我自认为这话说得俏皮,可班长根本没有理我,这让我既扫兴又恼火,这是从没有过的屈辱,我真恨不得一个耳光打过去。心想牛什么牛呢?是我不愿干,否则这班长哪里轮到你呢?捡别人扔掉的破烂,还把鸡毛当令箭,真真恶心!但因为爱情的甜蜜让我不愿太过跋扈,到时他会怎么想呢?没有男生喜欢野蛮的女生,还是温柔点吧。 放学了,我真想去找他,可我不知道他的家住哪里。也许可以叫爸爸的司机帮忙查,但还是算了吧,爸爸若知道我在恋爱,会不会雷霆震怒呢? 平时总嫌午间休息的时间太短,这个中午却觉得是如此漫长。午餐我食不甘味,随便扒拉了两口就放下了,然后早早的出门去学校。此时的太阳也变得那么讨厌,晒得我像毒日下的嫩草,恹恹的。下午他依然没有来,我再也忍不住了,问他同寝室的男生,他哪里去了?昨晚在寝室睡的吗?我想,我早恋了,迟早会让别人知道的,也用不着刻意去隐瞒,知道就知道吧,让大家都知道的幸福才是真的幸福,就像一件美丽的新衣裳,收在衣柜里有什么意义呢? 但那些男生都说不知道。昨天晚上就没见他回来了。我真的担心起来,昨天晚上他送我回家后,是不是在路上出了事?遇到坏人了?遇到车祸了?各种念头像冬天的风吹进门缝,挡都挡不住。这是一个煎熬的下午,接着是一个失眠的夜晚。而第二天依然不见他,他就这样消失了,像从来没有存在过。如果不是那个空空的座位依然在眼前,我真的会怀疑,曾经有过他这个人吗?是不是那一切都只是梦? 第2章 最后的晚餐(2) 我一直忘不了他,虽然此后的生涯中,我也曾喜欢过别的男生,但却没有一个男生敢向我表白,甚至有些畏惧我。我知道自己并非毫无魅力,有时候从他们的眼神中看得到喜欢欣赏甚至爱慕,但我就像一个有毒的人,别人总是与我保持距离。至于女生看我,除了羡慕嫉妒恨之外,又添加了一些幸灾乐祸。我平素独来独往,目高一切,这些男生也好,小姑娘也好,青涩得像毛还没有褪的桃子,哪在我眼里呢?但那种孤独感咀嚼时似有滋味,其实却是酸楚的。 我后来还是喜欢上了一个男生,那是个高高大大的体育生,成绩很差,但篮球打得极好,人却是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我喜欢看他打球,纵横驰骋无人能挡的样子。每进一个球后却咧嘴而笑,傻乎乎的。渐渐的,看到他的这种表情便能让我开心,久不看到,心里就像缺少什么,好像总是阴雨绵绵的天气里盼望太阳。 在一次比赛之后,我似不经意的站在他放衣服的地方,其实是特意的。等他过来拿衣服,我便顺手递给他一瓶可乐。他并没有感到惊讶,而是很随便的接了过来,然后一饮而尽。一副畅快淋漓的样子。真好喝。他说,向我咧嘴一笑。那一刻简直是让我沉醉。他并没有像别的男生一样,对我是又爱慕又畏惧,他们的那种表情有时候甚至让我感到恍惚,仿佛自己成了一只漂亮的毒蜘蛛,既美丽又可怕。 他对我却毫无芥蒂,眼光清澈得像春天的太阳。好像我们早已经是多年的朋友了。但他对爱情还显得懵懂,我只能主动把这份懵懂发展得越来越清晰。有一天,他们跟外校打球比赛,最后他以一个远投三分帮助球队险胜。我以庆祝为名,请他吃饭。他自然高兴的答应了,我带他去的餐馆是他这种农村来的孩子从来没有进过的,但他并不局促,所有的金碧辉煌似乎都像灿烂的阳光一样自然。那晚两人开心的喝了几罐啤酒,气氛整得甚是浓烈,不过都没有醉。我还要喝,被他诚恳的拦住了。我心中大骂他是傻瓜,我其实就是想醉呢,醉了才能大胆的抱他,吻他,可他诚恳的样子让我无法撒娇,何况我为自己的想法感到难为情,羞涩的低了头。第二天他又不见了。就像宋多一样,突然之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不过过了几天,倒是有确切的消息,说他被某某学校看中了,选去做了特长生。如果是这样,那是好事呀,为什么不向我告别?我们已经是恋人了,他虽然憨厚,却并不傻,怎么能这样绝情绝义呢? 这次比上次不同,除了痛苦之外又多了怨愤。我几乎对爱情失了望。我甚至对自己失去了信心,要说我不美丽,我绝不承认,有镜子为证呢。可这些男生,要么对我敬而远之,要么稍有亲密便无疾而终,难道说我身上有着致命的缺点?比如说身上有一股自己闻不到的臭气,让人无法忍受?不,虽然那些女生对我充满恨意,但却绝没有嫌恶,那些男生紧张的呼吸,躲躲闪闪却偷偷欣赏的样子,也说明我自有魅力。我百思不得其解,于是伤心之外,更显骄傲,每天踩着高跟鞋独来独往,大有虽万千人吾往矣的不屑。 何方不是我第一个情人,我却希望这是最后一个。本来开始的时候并没有认真,说是逢场作戏也不过份。可无论别人觉得我有多么的玩世不恭,其实骨子里却是一个多情的人。也许当你拥有的时候,你也并不觉得有多在乎,有多么的无法失去。但他真正要离你而去的时候,你却会有种撕心裂肺的痛。指甲长在指头上,你并不觉得多么可贵,可谁说要把它拔去的话,谁又受得了呢? 只可惜我并不是一个喜欢死缠乱打的人,经历过这么多,还有什么看不开的?当初相好的时候我就已经明白,他并不属于我。换句话说,我有使用权,却没有所有权。我知道他老婆都是叫他何方,连名带姓的,而我则亲热的叫他方方,更多时候则叫得越加的赤裸甜蜜,叫他老公。我这样叫,他也答应,但其实谁都明白,他并不是我的老公,我不在意,甚至不去刻意的想到这个问题,否则就会感到心酸。其实人生中很多事都是不能去想的,想得越是明白,就越是痛苦。 但我还是做出了一些类似痴人说梦般的傻事。有时恍惚间,我都会以为自己疯了。有一天,我在街边的地板上看到一则做假证的广告――这个城市的街道上,到处都贴着各种广告,担保的,贷款的,开锁的,做假证的,治疗性病的等等,就像这个城市生了疥疮一样。我忽然突发奇想,要做一张假结婚证。虽然知道那只是假的,一点用都没有,可也就算聊胜于无吧。于是我拖着他去拍照,他开始很反感,以为我逼婚似的。后来见我委屈得想哭,总算答应了。结婚证办下来了,一共才花了一百八十块钱,我独自一人的时候,拿着那有我和他肩并肩照片的大红结婚证,一遍一遍的欣赏。有时候恍惚之间,我会觉得这并不是假证,谁能说它是假的呢?与真的相比,真的没有一点区别。我简直是故意要去忘记办假证这个事,我觉得我们是真的结了婚的,他是我的老公,我是他的妻子。有时候从梦中醒来,想到结婚证居然是假的,我就想大笑,那种笑到疯狂的大笑。我不明白自己经历过这么多,怎么还是这样傻? 现在,他说分手吧。我真想狂喊,说分手就能分手的吗?如果要离婚,那也要签协议,去民政局办手续吧?虽然现在离婚不像以前那么艰难了,但手续毕竟还要呢!但我还没真的疯,所以马上就明白了,我们之间,根本用不着那道手续,不管感情有多深,多么舍不得,其实要分开,真的只需要一句话而已! 我当然不甘心,但我只是冷静的说一起去吃最后的晚餐。在这段时间,也许事情会有所变化。我说这是最后的晚餐,其实我并不相信这真的是最后的晚餐。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往往出乎你的意料之外,否则什么都按部就班,那也太没趣了。可是意外也并不都是有趣的事情,正如当初我跟爱我的男生去晚餐,何曾想到过那是最后的晚餐呢?那种出乎意料之外的事情,却只带给人悲伤与绝望呢。 我们来到“相思好味”,这是一家格调浪漫的西式餐厅,上的菜却多是中餐,而且极辣。唯有那环境优雅,琴声悠扬,适合情侣们来。何方一言不发的坐下,我也不说话,等菜上来,却叫了几支啤酒。他说别喝了,酒入愁肠容易醉呢。我说,什么愁肠?谁有愁肠?我只感到开心呢。你失望了是吧?以为要跟我分手,我会悲伤莫名,会痛哭流涕是吧?可我偏不。是你的不会离去,离去的不是你的,有什么好悲伤的?我要开开心心的为咱们分手而干杯,不是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吗?何况人一辈子才活多少年呀,哪里来的天长地久?我才不会去想那不靠谱的事情,不会那么傻呢。 他说,你能这样想就好了。 但他不肯喝酒,说要开车呢。好吧,虽然他平时开车也喝酒,不过今天我并不想他喝醉,我只是自己一杯一杯的喝,声音笑得很大,包厢门都掩不住。我故作佯狂,其实心中已经有了主意,只是当数杯酒下肚,看着满桌的杯盘狼藉,还是落了泪。 吃完饭之后,我们依然没有走,在包厢里坐着,听空中响起感伤的音乐。我不喜欢他的沉默,可自己也不想开口。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说什么,问他爱不爱我会不会忘记我吗?这时候问这些有什么意义呢?我只是一支一支的抽着烟,他终于说,别抽了,对身体不好呢。 你还关心我的身体吗? 什么话。 我一直忘不了他,虽然此后的生涯中,我也曾喜欢过别的男生,但却没有一个男生敢向我表白,甚至有些畏惧我。我知道自己并非毫无魅力,有时候从他们的眼神中看得到喜欢欣赏甚至爱慕,但我就像一个有毒的人,别人总是与我保持距离。至于女生看我,除了羡慕嫉妒恨之外,又添加了一些幸灾乐祸。我平素独来独往,目高一切,这些男生也好,小姑娘也好,青涩得像毛还没有褪的桃子,哪在我眼里呢?但那种孤独感咀嚼时似有滋味,其实却是酸楚的。 我后来还是喜欢上了一个男生,那是个高高大大的体育生,成绩很差,但篮球打得极好,人却是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我喜欢看他打球,纵横驰骋无人能挡的样子。每进一个球后却咧嘴而笑,傻乎乎的。渐渐的,看到他的这种表情便能让我开心,久不看到,心里就像缺少什么,好像总是阴雨绵绵的天气里盼望太阳。 在一次比赛之后,我似不经意的站在他放衣服的地方,其实是特意的。等他过来拿衣服,我便顺手递给他一瓶可乐。他并没有感到惊讶,而是很随便的接了过来,然后一饮而尽。一副畅快淋漓的样子。真好喝。他说,向我咧嘴一笑。那一刻简直是让我沉醉。他并没有像别的男生一样,对我是又爱慕又畏惧,他们的那种表情有时候甚至让我感到恍惚,仿佛自己成了一只漂亮的毒蜘蛛,既美丽又可怕。 他对我却毫无芥蒂,眼光清澈得像春天的太阳。好像我们早已经是多年的朋友了。但他对爱情还显得懵懂,我只能主动把这份懵懂发展得越来越清晰。有一天,他们跟外校打球比赛,最后他以一个远投三分帮助球队险胜。我以庆祝为名,请他吃饭。他自然高兴的答应了,我带他去的餐馆是他这种农村来的孩子从来没有进过的,但他并不局促,所有的金碧辉煌似乎都像灿烂的阳光一样自然。那晚两人开心的喝了几罐啤酒,气氛整得甚是浓烈,不过都没有醉。我还要喝,被他诚恳的拦住了。我心中大骂他是傻瓜,我其实就是想醉呢,醉了才能大胆的抱他,吻他,可他诚恳的样子让我无法撒娇,何况我为自己的想法感到难为情,羞涩的低了头。第二天他又不见了。就像宋多一样,突然之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不过过了几天,倒是有确切的消息,说他被某某学校看中了,选去做了特长生。如果是这样,那是好事呀,为什么不向我告别?我们已经是恋人了,他虽然憨厚,却并不傻,怎么能这样绝情绝义呢? 这次比上次不同,除了痛苦之外又多了怨愤。我几乎对爱情失了望。我甚至对自己失去了信心,要说我不美丽,我绝不承认,有镜子为证呢。可这些男生,要么对我敬而远之,要么稍有亲密便无疾而终,难道说我身上有着致命的缺点?比如说身上有一股自己闻不到的臭气,让人无法忍受?不,虽然那些女生对我充满恨意,但却绝没有嫌恶,那些男生紧张的呼吸,躲躲闪闪却偷偷欣赏的样子,也说明我自有魅力。我百思不得其解,于是伤心之外,更显骄傲,每天踩着高跟鞋独来独往,大有虽万千人吾往矣的不屑。 何方不是我第一个情人,我却希望这是最后一个。本来开始的时候并没有认真,说是逢场作戏也不过份。可无论别人觉得我有多么的玩世不恭,其实骨子里却是一个多情的人。也许当你拥有的时候,你也并不觉得有多在乎,有多么的无法失去。但他真正要离你而去的时候,你却会有种撕心裂肺的痛。指甲长在指头上,你并不觉得多么可贵,可谁说要把它拔去的话,谁又受得了呢? 只可惜我并不是一个喜欢死缠乱打的人,经历过这么多,还有什么看不开的?当初相好的时候我就已经明白,他并不属于我。换句话说,我有使用权,却没有所有权。我知道他老婆都是叫他何方,连名带姓的,而我则亲热的叫他方方,更多时候则叫得越加的赤裸甜蜜,叫他老公。我这样叫,他也答应,但其实谁都明白,他并不是我的老公,我不在意,甚至不去刻意的想到这个问题,否则就会感到心酸。其实人生中很多事都是不能去想的,想得越是明白,就越是痛苦。 但我还是做出了一些类似痴人说梦般的傻事。有时恍惚间,我都会以为自己疯了。有一天,我在街边的地板上看到一则做假证的广告――这个城市的街道上,到处都贴着各种广告,担保的,贷款的,开锁的,做假证的,治疗性病的等等,就像这个城市生了疥疮一样。我忽然突发奇想,要做一张假结婚证。虽然知道那只是假的,一点用都没有,可也就算聊胜于无吧。于是我拖着他去拍照,他开始很反感,以为我逼婚似的。后来见我委屈得想哭,总算答应了。结婚证办下来了,一共才花了一百八十块钱,我独自一人的时候,拿着那有我和他肩并肩照片的大红结婚证,一遍一遍的欣赏。有时候恍惚之间,我会觉得这并不是假证,谁能说它是假的呢?与真的相比,真的没有一点区别。我简直是故意要去忘记办假证这个事,我觉得我们是真的结了婚的,他是我的老公,我是他的妻子。有时候从梦中醒来,想到结婚证居然是假的,我就想大笑,那种笑到疯狂的大笑。我不明白自己经历过这么多,怎么还是这样傻? 现在,他说分手吧。我真想狂喊,说分手就能分手的吗?如果要离婚,那也要签协议,去民政局办手续吧?虽然现在离婚不像以前那么艰难了,但手续毕竟还要呢!但我还没真的疯,所以马上就明白了,我们之间,根本用不着那道手续,不管感情有多深,多么舍不得,其实要分开,真的只需要一句话而已! 我当然不甘心,但我只是冷静的说一起去吃最后的晚餐。在这段时间,也许事情会有所变化。我说这是最后的晚餐,其实我并不相信这真的是最后的晚餐。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往往出乎你的意料之外,否则什么都按部就班,那也太没趣了。可是意外也并不都是有趣的事情,正如当初我跟爱我的男生去晚餐,何曾想到过那是最后的晚餐呢?那种出乎意料之外的事情,却只带给人悲伤与绝望呢。 我们来到“相思好味”,这是一家格调浪漫的西式餐厅,上的菜却多是中餐,而且极辣。唯有那环境优雅,琴声悠扬,适合情侣们来。何方一言不发的坐下,我也不说话,等菜上来,却叫了几支啤酒。他说别喝了,酒入愁肠容易醉呢。我说,什么愁肠?谁有愁肠?我只感到开心呢。你失望了是吧?以为要跟我分手,我会悲伤莫名,会痛哭流涕是吧?可我偏不。是你的不会离去,离去的不是你的,有什么好悲伤的?我要开开心心的为咱们分手而干杯,不是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吗?何况人一辈子才活多少年呀,哪里来的天长地久?我才不会去想那不靠谱的事情,不会那么傻呢。 他说,你能这样想就好了。 但他不肯喝酒,说要开车呢。好吧,虽然他平时开车也喝酒,不过今天我并不想他喝醉,我只是自己一杯一杯的喝,声音笑得很大,包厢门都掩不住。我故作佯狂,其实心中已经有了主意,只是当数杯酒下肚,看着满桌的杯盘狼藉,还是落了泪。 吃完饭之后,我们依然没有走,在包厢里坐着,听空中响起感伤的音乐。我不喜欢他的沉默,可自己也不想开口。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说什么,问他爱不爱我会不会忘记我吗?这时候问这些有什么意义呢?我只是一支一支的抽着烟,他终于说,别抽了,对身体不好呢。 你还关心我的身体吗? 什么话。 我听话的丢掉烟,却扑在了他怀里,说,再抱抱我吧。他默默的抱了我,久久的。终于,他似乎下了狠心,把我轻轻推开,说,我们走吧,我送你回家。 走出餐厅,外面寒风凛冽,街上行人稀少,已经是半夜了,上了车,我说,这是最后一次送我回家了是吗? 他点点头,无声的发动了车。我沉默了一会,终于说,也好,你还是回到你老婆身边去吧,偷偷摸摸的日子我也厌烦了。只可惜他生下来就没有爸爸呢。老公,你说我要不要给他找一个爸爸呢? 谁?给谁找爸爸?他并不太明白。 我轻轻的抚摸着自己的肚子,说,我的孩子。 罗婉,你别开玩笑了。 我没有开玩笑。 他不语,也许并不相信,我在包里摸索了一阵,然后把一张化验单递到他的眼前。我说,我本来不想告诉你的,但既然你是他爸爸,我觉得你有权力知道。不过你知道就行了,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你有个孩子就行,将来我会把他养大,会给他找一个爸爸,让他有个完整的家,他会幸福的。 他接过化验单来,认真的看了一眼,似乎看不清楚,又凑近了看。我看到他的脸色变了,那是一种复杂的表情,似乎是惊喜,又似乎是恐惧。而就在这时,一个夜行的女子从马路上直穿而过,他吃了一惊,猛打方向盘,一声尖锐的声音划破夜空,于是车子就直撞向路旁的一棵梧桐树了。一瞬间里,我想的却是,这女子是刚从麻将馆归来吗?还是上夜班回家呢? 第3章 情书(上) 车子撞在梧桐树上,发出轰的一声巨响,似乎天崩地折了,这让我想起共工怒触不周山的传说,好像真的天柱折,地维绝了。天已经倾倒,日月星辰飞速的移动着,旋转着;地已经塌陷,所有的流水、尘埃、泥流、巨石都滚滚而下。车子发动机的轰鸣声好像一匹狂吼不息的狮子。在我的意识里,仿佛车身在天空中翻了几个筋斗,堕进了万丈深渊似的。这深渊是如此深,如此漫长,永无止尽。但我的头脑却很平静,就好像漫游太空的宇航员穿越星际时的平静,那灿烂的群星,那黑无际涯的太空,都被抛在飞船之外了。就像依然稳稳的坐在车上,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里穿行,想着刚刚突然穿过马路的女人。在那一瞬间里,我却记清了她的穿着服饰,是齐耳短发,一件桃红色的外套,里面是紫色紧身衣,背着一个白色的包包,看到小车向她飞速撞过去的时候,她惊恐的扬起了右手,无名指上戴着一颗钻戒。她有一张娇好的面容,但因为恐怖而变了形,似乎敷的粉也像受到撞击的墙泥一样纷纷脱落。原来已经老了,至少三十岁了呢,却扮成十来岁的小女生,回头去看她的穿着,便也显得不伦不类,那包包一看就是几十块钱的假皮包,那钻戒暗淡无光,也是假的吧?而且戴在右手的食指上,你有一颗修女的心吗?我几乎可以断定,这不是留连于牌桌上的良家女子,而是一个刚从夜场下班归来的小姐。女人的心思真是奇怪啊,在这车祸发生的瞬间,没有担心,没有恐惧,也许下一刻自己就将死亡,既然是堕入深渊,再漫长也有到底的时候,那时是不是一切都将结束了?也好,不是想拉着他的手一起飞翔吗?现在虽然没有手拉手,却也是在共同飞翔吧。也许这一瞬间实在太短,所以恐惧还没有那么快侵袭进我的心,也许女人的心思就是这么快,此时此刻,所想到的全是刚刚越过马路的那个陌生的女子,她的惊恐的面容,她的穿着,她的手饰,甚至去猜度她的职业。但这些与自己有什么相干呢?如果我们死去,倒是她的成全吧。如果不是因为她的职业,她就不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个地方,我们就不会翻车,就不会死。所以还是有相干的呢。 有一瞬间,我甚至对这女子充满了感激,我觉得从没有像现在这样爱何方,曾经所有的玩世不恭,无所谓的态度全都被淹没在要被抛弃的悲伤里。虽然使了一个诈,但那有什么用呢?假的毕竟是假的,总有穿帮的一天,就算是真的吧,就能挽狂澜于既倒吗?伸出腿给车使绊子,最多能阻得一阻,也许还把自己碾得粉碎。好了,现在一切都归于结束了,不用悲伤,不用孤独,不用想念。我从来没有想到,原来面对死亡,会如此平静。我忽然觉得,这女子有些面熟,但马上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不是的,她并不是冼兰兰。我只是忽然想起了她而已。此时的我好像被车撞得脑洞大开了,在那一瞬间里,不知有多少念头,多少往事同时浮上来,就像海水深处的一个漩涡,无论是巨舰大船,还是细叶小草,全部吸了进去。 冼兰兰也是一头齐耳短发,刘海半遮未遮一双浓眉,瓜子脸,大眼睛,笑起来左脸颊上一个深深的酒窝。学生时代,她并不是这样子,而是扎着一个大辫子,总是穿着一身蓝色校服,一双白色平底球鞋。她看着我时,大眼睛勿闪勿闪的,充满了崇拜,我当然看不起她,找我说话爱理不理,偶尔哼一声,还是从鼻孔里发出来的。但冼兰兰是唯一不孤立我的女生,也许因为她自己也没有人喜欢,没有人跟她玩吧,她以为孤独的人理应结成伴,互相温暖,但我却觉得,这简直是对我的侮辱。孤独与孤独之间并不相同,我是飞翔在蓝天白云之上的雄鹰,是耸立天际的雪山峰顶,是刺破苍穹的苍天巨树,是开在天山顶上的美丽雪莲,因为太高所以孤绝,因为太美所以冷艳,我的孤独是高处不胜寒的孤独,在那些普通的女生眼里,是无人能解,高不可攀不能仰视的。而她呢?她是一个肮脏的小女孩,普通得可以忽视,是的,她不是被孤立,她只是被忽视,被厌烦,被遗弃而已。她哪里懂得什么是孤独呢? 毕业后我就把她遗忘,也许她从来没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任何痕迹,就像一只丑小鸭从清波碧水中游过,之后连划痕都没有一丝。但没想到的是,十多年后重逢,我竟然一眼认出了她。她也一眼认出了我,她惊喜得睁大了双眼,叫道,公主,你是公主。然后捉住我的双臂急烈的摇晃。那一刻,我心中充满疑惑,好像我们是在拍一部电视剧,像很多电视剧中所演的情节一样,落难的公主与忠心的丫环久别重逢,于是丫环喜极而泣。我并不知道我上学的时候有一个外号叫公主,这个外号让我感受到当初自己的冷艳与高不可攀。冼兰兰说,当初女生都叫我公主,并不是一种尊敬,而是因为当时正在播出的一个连续剧,里面的公主漂亮却心如蛇蝎,她爱上的男人只睡一夜,然后就命人杀掉。当时的女生们都讨厌我,有人给我起外号叫蜘蛛,嘲笑我的两个男朋友都突然消失,她们在寝室开玩笑说,肯定被我睡过然后杀掉了。比起蜘蛛来,冼兰兰更喜欢公主这个名字,她并不觉得这是恶毒的鄙视,而是一个高贵的赞扬,在她心目中,我确实就是一个公主般的存在,高贵,冷艳,气质优雅。也许吧,其实小女孩们哪里懂得什么叫气质,什么是高贵和优雅呢?她们总以为衣服穿得漂亮时髦就是气质,家里有钱、用的东西比别人好就是高贵,高傲冷漠我行我素就是优雅,其实我知道,自己从来不是公主,更谈不上高贵,我只是用高傲和冷漠的外衣把自己包裹起来,不让我脆弱的心受更大的伤害。 我穿得好,用得好,别人没有手机的时候,我已经有了,别人还在穿校服,我已经拥有名牌裙子,但我曾做过好几次梦,梦里我站在高楼,下面人群如蚁,就像电视上常上演的那些想要跳楼的人,大家仰望着我,像一群追星的孩子仰慕着他们喜欢的明星,而此时我确实是耀眼的明星,因为我不是要跳楼,却是在撒钱。我的手中摸着一叠叠红色的百元大钞,双手轻轻挥洒,那些美丽的纸币便在空中轻轻飞扬,落在人群中,像落下一场红色的雨。人群欢呼着,尖叫着,疯抢着。我的脸上浮现在出迷人的微笑,仿佛一个女皇,戴上了皇冠,站在权力之巅,享受着所有臣民的山呼万岁。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有这样奇怪的梦想,也许我只是对富有的渴望,和对别人因为我的富有而崇拜的期待,当有一天我真的拥有了可以站在高楼向人群抛洒的财富,也许我的心才会真正知足。 那天在街上碰上冼兰兰,是我正寂寞无聊的时候,虽然天气晴朗,阳光明媚,可秋风吹落枯叶,我的心也特别萧索。失恋已经很久了,悲伤早已经离我远去,我甚至也不是觉得孤独,只是有些百无聊赖,就像一只离群的蚂蚁,在漫无边际的高楼顶上爬行,无论阳光照耀,也只是感觉茫然无措。 冼兰兰抓住我的手不住的摇晃,口中叫着公主,公主,我惊诧而怪异,感觉街上人的目光刷刷的射了过来,好像对准犯罪嫌疑人的聚光灯,我本能的想撒开她的手,可她的力气那么大,我甩了几次都没有甩脱,心中有些犯疑,难道说她是一个疯子吗?当初女生背地里叫我的外号,我其实并不知道,但她说起后,我倒想起来了,当初确实听见一些女生看见我的时候表情怪异,神神秘秘,偶尔嘀嘀咕咕,说到什么蜘蛛,公主。听到蜘蛛的时候,我本能的知道这是在骂我,但别人并没有当着你的面骂出来,你心中纵然恼怒,也只能充耳不闻,至于公主,则又让我迷惑,她们没有道理这样夸奖我,虽然在她们面前,我就是一副公主的面孔,比起他们来,我自有一种公主似的骄傲,但敌人怎么可能真心的夸奖你呢? 解开了疑惑,虽然公主当初并不是作为一个褒义的称呼加在我头上的,可我倒并不反感,就算是蜘蛛吧,那也是很美丽的,即使你们恶毒的诅咒我,可也不得不承认我的美丽,这就够了。至于恶毒,其实就像一面镜子,每一个看到别人恶毒的人,不过是在镜子中映出他自己。所以我又何必生气呢? 冼兰兰热情的邀请我去她那里坐,我本来还想矜持,但她那副巴结的样子让我很受用,仿佛我是真正的公主似的,那么我就临幸一下她的寒舍,就当是公主给一个丫环的恩赐又何妨呢? 那是在五月街上的一幢豪华高楼,她带着我乘电梯上了七楼,正要走出电梯井的时候,她忽然显露出为难之色,说公主,我糊涂了,我不该带你到这里来,这不是你可以来的地方。 我莫名其妙,说,为什么我不能来?心中很是不悦,你央着我求着我叫我来,到了门口却要拒之于门外,有什么毛病吧? 她说,我弄错了,这是我工作的地方,我们还是到我家里去喝茶吧。 我说,工作的地方就工作的地方,既然来了,顺便看看你做的工作也好。 我做的工作不好参观啊。 是怕你们领导骂人吗? 嘿,那倒不是,我就是老板,我就是领导,谁能骂我呢? 她得意的样子让我非常的鄙视。同时好奇心起,倒非进去看看她开的什么店子,当的什么老板了。在我眼里,她就是一只乌鸡,永远都是黑不溜秋的,纵然你当了老板,难道就变成了凤凰不成,看笑成那样! 公主,你饶了我吧,这真的不是你进的地方,你若进去了,非得杀了我不可。咱们是同学,是朋友,我可不想得罪你。 我的好奇心就像肚子里的馋虫闻到了特别的香味,更是无法禁止,我说,是我自己要进去的,不怪你。心想,她是做什么的,至于这么怕我进去吗?难道开的是黑店?我一进去就会被砸上一闷棍,然后被做成人肉包子卖?难道说她在贩毒?里面全是飘飘欲仙的瘾君子,正在吞云吐雾?……各种奇奇怪怪的想法像春风吹过之后的绿芽,全冒了出来。但冼兰兰还是不让我进,她说,公主,我真的是为了你好,你就别进了。到时你真的会怪我的。 我站住了,定定的看着她,她仰头而笑,我神色严肃的说,冼兰兰,到底怎么回事?你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至于这么怕我吗? 不是,我只是怕对你影响不好。 那你天天在这上班,怎么又没影响呢? 反正…… 别反正了,就算你在里面杀了人,今天我也要进去看一看,你放心,无论你做了什么,我都会为你保密的。 好吧,你到时可别骂我。她终于让了步。没想到里面却金碧辉煌,大白天的,却拉了窗帘,开着霓虹灯,地板上铺了红色的地毯,一股脂粉香扑鼻而来,与冼兰兰身上的味道相同,与她相遇后,她身上的香味总让我有种想打喷嚏的感觉,鼻孔发痒,却打不出来,现在就好像有几千个冼兰兰站在面前,我狠狠的打了两个喷嚏,鼻涕都流了出来,赶紧从包中拿出纸巾擦了,倒舒坦了许多。里面陈设极为简单,除了几块大的玻璃镜外,就是一排沙发,几个穿着妖娆的女子坐在沙发上,还有一张麻将桌,四个年轻的女子围在一起战得正酣,见我跟冼兰兰进来,她们并不搭理,仍然忙自己的,只有一个穿着黑裙子的女子甜甜的笑了笑,问兰兰,妈咪,又来了一个姐姐? 什么姐姐,我同学,读书的时候,人称公主。 我透过两块大大的镜子,看到我这时脸上的表情,冷如冰雪,凝若寒霜,确实像公主一般高不可攀。我没有理会那女子的笑脸,也没有看别的人,但一时进退失据,不知该走还是该坐下。虽然我从来没有见过,但却在瞬间便明白,冼兰兰是干什么的了,心中后悔不该没听她的话,硬要进来。可既然进来了,如果转身就走,未免让人笑话,我便坐一坐又如何?我身自洁,出污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就算掉进臭泥坑中,也无损我的清香分毫,若吓得转头离去,真要被冼兰兰笑话了。 要不,公主,我们还是到别处去吧? 就在这坐坐吧。 我坐下来,眼光无处可放,干脆放肆的打量起这些女孩来。呸,什么女孩,她们哪里配,虽然她们小的不过十七八岁,大的也不过二十五六,全都比我小,可那又如何?我才是真正的女孩,她们,连女人都算不上了,那她们算什么呢?我想起了一个字,也许这个字是最好的形容,是唯一的形容,那就是:鸡! 我正想着坐多久走,这时候已经进来几个男人,他们进来便在每个女孩的脸上身上扫过,我感觉有几道猥亵的目光在我身上瞄来瞄去,好像x光,已经把我的浑身穿透,锐利得好似剪刀,把我的衣服从上到下剪破,霎时间,我的脸飞红,好像喝醉了酒。 这个吧。 一个男子指了指我说。我还没说话,冼兰兰倒慌了起来,忙笑说,她不是的,她是我朋友,你找其他的吧。 我就要她,既然坐在这里,怎么不行?拒人于千里之外,不是待客之道吧。 冼兰兰收起了笑脸,说,请你尊重点,她只怕不是你能惹得起的,咱们出来玩,寻的是开心,若得罪了她,只怕你我都承担不起。她飞快的看了我一眼,脸上流露出惶恐的形色,我想她此时不知有多后悔把我带了进来。不过我倒并没有像她预料的那样愤怒,你既然坐在这里,别人误会也是理所当然的,有什么好愤怒的呢?他第一眼就看上了我,倒说明她的眼光,也说明我的美丽远胜于人。这些年来,我曾经骄傲过,也曾经怀疑过,偶尔照镜子,看到眉间眼角的皱纹,甚至有了惶恐。刚刚进来的时候,看着这些女子,虽然脂粉过重,有些眼角发黑,掩饰不了熬夜太过的疲惫,但她们毕竟年轻,靓丽也是明显的。我虽然看不起她们,但心中未免不嫉妒,如果我只十七八,那有多好。可这男子在这么多年轻的女孩之中,竟然一眼看上了我,这说明什么?说明我的美丽是超尘脱俗的,是她们这些庸脂俗粉所不能比的。所以那人虽然讨厌,但我并不觉得愤怒,倒有些得意。 那男子好像喝了酒,醺醺的有些醉态,还要说什么,但他的同伴息事宁人,说算了,这么多年轻漂亮的,何必呢?随便选一个得了。人家不是干这个的,你难道还能强人所难? 那男子偏不,一双醉眼死死的看着我,好像我没有穿衣服似的,说,既然不是婊子,坐在妓院里干什么?装他妈的哪根蒜呀! 冼兰兰顿时脸上变色,说,请放尊重点,什么妓院婊子的,说得这么难听! 尊重?哈哈,婊子倒要尊重! 冼兰兰凑到他耳边轻轻的说了句什么,只见他的脸色顿时一凝,一丝慌乱之情立马布满脸庞,酒意全部化作了冷汗冒出来,连醉态都没有了。他拉了拉同伴,转身就要出去,可看了我一眼,又不敢迈步。 我的心中本来十分愤怒,可不想让冼兰兰为难,她做生意的人,要的是和气生财,何况他害怕的样子让我十分受用,于是冷笑一声,说,滚吧!我心中想的是,看在他还算有眼光的份上,就原谅他的无礼吧。 冼兰兰却受惊不小,不停的道歉。我说,得了,没事。 她说,以后再也不敢让你来了。我说,什么话呢?不欢迎?不欢迎我偏来!不知为什么,每当孤独寂寞的时候,我竟特别喜欢到这里来,我跟店里的服务员也都混熟了,有时聊聊天,有时一起摸几圈麻将。我并没有真瞧不起她们,每个人的人生都有不同的选择,既然用自己的劳动换饭吃,你情我愿,没有伤害谁,又有什么可鄙视的呢?可冼兰兰并不欢迎我,只是她没办法拒绝,有时她说,求求你了,饶了我吧。我说,有那么严重吗?我坐在这里影响你生意了?我没那么丑吧?她连连作揖,说,你是美丽高贵的公主呢,我只怕玷污了你的声名,我就死无葬身之地了,与你的清白名声相比,我的生意算什么?其实我知道她怕什么,她怕的无非是让我爸爸知道,只怕会让她吃不了兜着走。可我百无聊赖,也许我只想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大魅力,每次坐在这里,有男人一进来就选我,我便为自己所体现出来的魅力而得意。然后陶醉在自己拒绝的高傲里。那种感觉,就像收到男生的情书一般让人耳热心跳。想当初,我不知道收到多少男人的情书,我并不去读他们写了些什么,不管文句有多优美,内容有多热烈,是赤裸大胆的,还是隐隐约约的,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爱你,喜欢你,而你却可以高傲的仰起头,冷着脸,就像一个高高在上的女皇。女皇根本不会读这些白痴似的情书,她直接把信扔进字纸篓里,扔信的感觉才是最爽的,如果那男生看着这过程,一开始是眼睛发亮的,心中充满热切的希望,脸红耳热,心跳加速,又是紧张又是害羞,最后变得脸色煞白,低头不发一语,心情失望而羞惭。这一切令人玩味,令人沉迷,让我开心。有时候我也撕开信封,抽出里面折成方胜的信纸,读一下里面的内容。我觉得同在一个教室却还要写信真傻,折成方胜的样子更傻,而信的内容也往往傻不可言。我有时候读得忍不住会扑哧笑出声来,任写信的男生脸红耳赤也不以为意。可惜我没有朋友,所有的女生都只是鄙夷的看着我的表演,让我非常扫兴,否则我会大声读出来。 而宋多和体育生都没有给我写过情书。当你体味过爱情之后,你就会明白,其实情书一点也不傻,再傻的情话从你所爱的人嘴里说出来都是让人陶醉的。当他们突然之间离我而去,消失得无影无踪之后,我曾经盼望着有一天收到一封信,拆开来里面是折得美美的方胜,可是我再没收到过情书,连别人的都没有了。我曾经不懂,所以把那些深情的情书直接扔进了字纸篓里,其实敢于表达爱总是让人尊重的,再卑微的人也有爱的权力,当我渴望读一读情书的时候,却再也收不到了。我不知道他们是因为我曾经的高傲与冷漠而觉得我高不可攀,还是因为宋多和体育生的突然消失,因此对我感到害怕。我倒并不是渴望爱情,但渴望被人追求的感觉。被人喜欢被人追求就好像春风,吹过去,草儿能够发芽,树叶能够变绿,花儿能够盛开。没有人问津的女人,就像很久没有下雨的大地,干燥撕裂,尘土飞扬,又像秋天被霜打的茄子,枯焉,萎败,毫无漂亮可言。 多年以后,当我孤独寂寞的时候,第一次收到了何方写给我的情书。那时候,早已经没有人写原始的信了,邮局对于我来说,已经形同虚设,大街上也再见不到那令人一见便心生醉意向往的绿色邮筒,有时候我会想,现在邮局是用来干什么的呢?没有人再寄信了,就算寄包裹,也有各种各样的快递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的冒出来,它们更快捷,更方便,更便宜。而信呢?现在的年轻人根本不知道信是什么,除非你说是“e-mail”。纸还能写信?还可以寄到别人手里?你别逗了,谁会那么傻呢?现在有什么事,要传递的方法太多了,不愿意打电话,不愿意视频,也可以发短信,发微信,发qq,发邮箱,有什么要说的,只须对着键盘噼里啪啦打一阵,然后鼠标轻轻一点,对方就能接到你的信了,他有什么要回复的,一分钟不要又可以回复你。还拿了纸笔去写,然后用信封封好,贴上邮票,巴巴的跑到邮局去丢进傻傻的笨笨的邮筒里? 但他们何曾明白原始的信虽然笨傻,却自有一种现代电子通讯所没有的意趣,朴实,清新,像大鱼大肉吃多了之后尝到的野菜,像突然在山野间见到红红的点缀于青草中的野石榴,野草莓,像看厌了都市中的烈焰红唇,金黄烫发,忽然见到一个美得脱俗的农村小家碧玉。其实电子邮件除了传达意思之外,再没有了信的味道,那种浓浓的纸墨清香,那种撕开信封时的激动猜测,那种盼望着信的急切心情都没有了,写在纸上的信是带着写信人的体温的,有写信人的味道和情感,你读着可以看到对方的音容笑貌,可以听见他心跳的声音,可以感觉他对你热切的喜欢,甚至有拥抱的感觉。而电子邮件却像是一枚火箭落了地,只留下黑色的炭,冷冰冰的好像机器人发出的讯息。 第4章 情书(下) 我想我对情书的渴望就好像一个曾经天天山珍海味大鱼大肉吃腻了的人,似乎对这些美食已经厌恶到看都不想看一眼的地步,可突然有一天,没得吃了,这时再回想起来好吃的滋味,忽然之间口中生津,口水直流,怎么想怎么美,可你就是得不到了。我甚至后悔当初为什么不读一读呢?如果读了,我至少可以回味那些甜蜜动人的句子,也许依然能让人耳热心跳红了脸吧。宋多和体育生都没有给我写过情书,但他们那无邪的笑脸,傻傻的话语,还是让我记忆清晰,那其实也是一封封动人的情书,当面发给你,好像以电波的形式,而我回他们嫣然的一笑,不知是否保存到如今? 亲爱的阿婉,我不知道这样叫你,你是否感觉突兀,甚至反感,如果是的,你就当这是一种礼仪,好像外国人相见时的拥抱,相别时的亲吻一般,不过我要告诉你的是,对于我来说,这样叫你,绝不仅仅是一种礼仪,像小时作文学写信,抬头一定是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妈妈那样,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情感,这种情感的真诚度就像万米之高的雪山上生长的一朵雪莲花那样纯洁,就像冰封千年的雪原中一粒雪珠子那样透明,这种情感也不只是随随便便的一个称呼,而是发自我内心深处的呼喊,就像旷野里照射在一株杨柳上的血红夕阳,就像春雨后那片布满蔚蓝天空的绚烂彩霞,如此热烈,如此深情,我感觉我必须这样叫你,否则那种深爱的殷殷,会炙热到像水在沸腾一样,会像火山爆发时那熔岩奔突的焦灼,把自己烧成灰,化成粉。我感觉到自己就是一团熊熊燃烧的火,我给你写信,担心这纸也会被烧起来。当它通过绿色的邮筒,通过陌生邮递员的手,千转百折,终于放到你的眼前,你似乎还看得到那腾腾的火焰吧?是否还能感觉到我爱你的温度呢?也许它会灼烫你的纤纤玉手的,也许它会刺痛你美丽的眼睛,这也是我之所以选择给你写信,而不是亲自去见你,我怕我心中强烈的爱的火焰会把你烧伤,会让你熊熊燃烧起来,我还是先让自己燃烧吧,虽然烧得很痛,可这种痛是我愿意的,被爱所灼,总比被恨所灼要好。 也许我说错了,亲爱的阿婉,虽然我是一团燃烧的火,但我们相见,并不能让你也燃烧起来,因为你是一泓清水,是一块坚冰,你不会跟我一起燃烧,却能把我扑灭。我如果想要不葬身在爱情之火里,就需要你的帮助,你可以救我的命,让我回复正常,不,可是我并不愿意,如果我不能让你跟我一起燃烧,我宁愿独自化成灰,化成烟,也不愿意扑灭对你强烈的爱之火。 那天第一次见你,你的美便让我震憾,当时我的心巨烈的一痛,就像有人用一把大铁锤给了我重重的一击。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人能美到如此动人心魄,如此击中我的灵魂。你就像一只利箭,远远的射来,我明明知道那是致命的,却无法躲藏,不,我根本不愿意躲避,我不但不躲避,还急切的迎上去,那致命的箭射在心口,剧烈的痛楚让我陶醉,让我癫狂,让我如疯似傻。你的眉儿弯弯,像那隐隐的远山,你的眼睛黑亮,像一泓清泉流水,你的鼻似琼瑶,你的嘴若樱桃,你的脸庞,好似那十五的月光,轻柔,光洁,明亮,动人。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蓉出绿波。洛神不如你美,玉环不如你亮,应惭西子,实愧王蔷。而真正惭愧的是我自己,我站在你面前,甚至没有抬头看你一眼的勇气,好像你是一颗刚刚升起的太阳,足以亮瞎我的眼睛。我就好比一块冰,没有你我感觉到寒冷彻骨,可靠近你,我又会被融化,化成水,化成气,直到无影无踪。有人说爱情就像火柴,只有燃烧才有意义,火柴因为燃烧自己而完成,爱情以失去自己而成全,我在失去自己的痛苦中迷茫,因为我并没有得到你的心,你的爱,甚至你多看的一眼。 有时候想想,我甚至有些恨你,咱们萍水相逢,不过同坐一辆公交车,好吧,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也许一切的缘分都是前世修来的,也不知我修了几千年,还是几万年,竟会让我们同坐一条椅子上。而你,竟然靠在我的肩膀上,你也许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具有致命的杀伤力,就算只是看你一眼,就算只是坐在你身旁,闻到你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清香,已经足够让我瘫软,无力逃离,何况你还要靠在我的胸口呢?你难道没有感觉我那时心跳的速度,足以让我死去一万次吗?你难道不明白,那轻轻的一靠,对于我来说,就像谋杀一样有效吗?我有时恨你,恨你为什么如此美,为什么让我如此沉迷,不,我不恨你,我只是恨我自己,为什么不能让你也爱我呢?为什么没有早能认识你呢?现在想想,从前的生活全是虚度,全是浪费,遇见你是我人生中的分水岭,没有认识你的人生,就像没有太阳的世界,阴暗,潮湿,冰冷,而当初,我并不明白,就像没有架电的时候,我们何曾体味到煤油灯的昏暗呢?没有体味过爱情的人,是不会懂得爱情的美丽动人的,没有穿过绫罗绸缎的人,是不会明白粗布衣服的粗糙咯人的,现在你终于让我体味到了,什么是爱,虽然我就像刚从沙漠里走出来的人,来到一眼清泉旁边,看着清澈甘甜的泉水汩汩流淌,却因为隔着一道无形的铁丝网而无法品尝一口,但我已经明白,什么叫甘霖,什么叫玉露了。望梅可以止渴,画饼能够充饥,我原来不明白,而现在,我终于懂了。 我不知道你对我是否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我想,那一车的人,你不选择别人的肩膀,而独独选择我,我的肩膀是何其有幸,被你依靠,给你温暖,这难道是随意的吗?这难道不是天意?天意从来高难问,人间真情如许多,你对我这个陌生人没有畏惧,没有猜疑,没有排斥,没有犹豫,说明什么?说明你把我当成老熟人,当成老朋友。不错,就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第一次相见,彼此都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他们何尝知道,其实前生他们就有过生死相依的缘分,一个是赤暇宫的神瑛侍者,一个是灵河岸上三生石畔的一株绛珠草,因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便得久延岁月。后来既受天地精华,复得雨露滋养,遂得脱却草胎木质,得换人形。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谁又知道,我们前生有着怎样的故事呢?也许你也是一株仙草,而我是一个农人,曾对你浇灌,你因此感激我,让我今生得缘相见;也许你前生是我心爱的女儿,到如今仍对我情牵依依;也许……谁知道呢? 我曾对自己说,如果我们再不相见,那就说明我们的缘分很浅,你并不是上帝从我身上抽出的肋骨,不是你身上的骨头,失落了也不会感觉痛,如果痛了,只是出于一种误解,也许只是踩到了一颗钉子,踢到了台阶,或者只是胃痛又犯了而已。我极力说服自己,那只是一个女人年少轻狂的玩笑,那只是两片叶子被风刮着到处飞翔时的擦肩而过,没有一片叶子会记得与它相遇的叶子,没有两片叶子会因为一次偶然的相逢而刻骨铭心。忘记吧,你一生也不会再看见她了,你会慢慢淡忘她的样子,就像在电视上曾经看到的某个明星,杂志上偶尔一瞥的封面女郎,再美,你也不会记在心上。也许下次相逢,你已经忘记她的模样,前生没有过故事的男女,今生又怎么可能互相牵挂呢? 可是,我们居然又相逢了,我想当时我的喜悦,就像跳下绝情谷底的杨过发现小龙女竟然没有死一样,是如此的欣喜若狂,无法言语。因为无法言语,所以我沉默,因为无法表达,所以我唱歌,你不知道,我平静的外表就像无风时的海面,而内心里却已经波涛汹涌,暗流翻腾,我再不能欺骗自己,说她不是你前世就已经认定的情人,我不能欺骗自己说,你们只是萍水相逢的两片树叶,我不能欺骗自己说,她并不是你身上抽出来的肋骨,所以会痛,也许只是你有了结石。我必须勇敢的表达出来,不管你是怎样的态度,我必须写这封信。 亲爱的阿婉,我必须告诉你,我在燃烧,因为与你相逢,就像火柴遇上了磷,纵然烧得粉身碎骨,我也心甘情愿,正如燃烧是火柴的宿命,爱你就是我的宿命,可以为之生为之死,但不可以不相逢。 亲爱的阿婉,如果我是一棵久旱的枯树,你就是我盼望已久的雨露,降不降下来,滋不滋润我是你的事,但我必须告诉你,我对你的渴望,你对我的重要!当我看到你在空中飘舞,我是多么兴奋,心中充满了希望。你来,或者不来,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已经看见了你,呼喊过你。爱你是我的宿命,枯死还是复苏,由你决定。 至死无悔的何方。 第5章 探险 天在旋地在转,一秒钟时间里,不知有多少念头像电一般穿过我的头脑,倏忽而来,倏忽而去,等我感觉猛的一震,车子停下来的时候,时光好像已经过去了几千个世纪,我很奇怪,我没有被翻车弄得晕头转向,懵懵懂懂,反而思绪纷繁,上下五千年,纵横百万里,如果把它们全部记下来,就是一篇很好的意识流小说,可以媲美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我忽然觉得,也许我具有文学的天分,只可惜这么些年来,从来没有往这方面想过,没有一本书激起我心头对文学的喜悦,没有一个人引领我走向这条路,没有一首诗激起我心中的诗情涌动如水。 我躺在车上,不知自己是否还活着,不知何方怎么样了,没有一个地方传来痛楚的感觉,要么我没有受伤,但我想这不太可能,要么我已经死了,死了是不会知道痛的。如果死了能像聊斋里的鬼那样有情,死倒也没什么可怕。小时候喜欢听大人给我们讲述聊斋的故事,虽然有时候害怕到躲在桌子底下去,却还是禁不住想听的诱惑。那时候我甚至常常幻想,自己就是一只狐妖,就是一个小鬼,可以千变万化,可以来无影去无踪,笑起来格格格嘻嘻嘻,天真活泼,美丽可爱,看谁不顺眼了,就在他睡梦里去挠它痒痒,用狗毛草挠他的脚底板心,看谁可爱了,就去伴他读书,给他端茶送水,红袖添香,想走就走,无人能留,想来就来,无人能阻。如果我跟何方已经死了,便没有人再能分开我们,已婚未婚不再是障碍,有情无情才是前提,我们可以携手浪迹天涯,像双剑江湖的神仙侠侣,不,比他们更快乐,因为我们将不再有拘束,不再有负累。 小时候,我不像其他的女孩子那样,沉迷于琼瑶,亦舒,岑凯伦,却喜欢金庸的武侠世界,还有三毛的撒哈拉,比起琼瑶的哭哭啼啼,我更喜欢金庸故事里的爱情,江湖儿女,爱就爱得热烈,恨也恨得缠绵,大漠草原中连骑奔腾,刀光剑影里生死相依,所以何方自比杨过,而把我比之冰清玉洁美若天仙的小龙女,我的心中是何等狂喜,就好像小龙女教杨过练功时撒出去的麻雀,在我的心头乱飞乱撞,只有当他拥抱我,亲吻我时,这些麻雀才像杨过使出“天罗地网式”后,一一被捉住,被收伏。有时情到深处,我会傻傻的说,方方,要不我们私奔吧。看着他愕然的表情,我会噗嗤一笑,但我的心情其实是痛的,好像被蜜蜂蜇了一口似的,隐隐的痛,尖尖的痛,我说,傻蛋,逗你玩呢。私奔是琼瑶小说里才爱出现的词语,金庸是不屑用的,我想说的是,我们可以去浪迹天涯,虽然没有马骑,可我们有车,不像骑马那样浪漫,却比骑马更轻松。我想像我们到处旅行,哪里有美景就停下来,去观赏,去留影,饿了就到饭馆吃饭,付帐时用现金,或者刷卡,不像武侠电视里的英雄侠女们拿出一锭黄金白银掷在桌子上那样潇洒,却更轻松方便,夜里,住宾馆,借宿农家,甚至荒山露宿,相拥着看明月升起在苍松之后,看星星撒落在蔚蓝的云海里。可他对老婆怕得厉害,根本不敢跟我出去,仿佛跟我去旅游一次,就会被我扣押,被我拘禁,一去不复回似的。 在我的纠缠下,利用出外学习、培训的时间,跟我也去玩过一两次,每到一个风景名胜地,我都喜欢留影,把自己漂亮的样子永远留在仙境似的山水间,宫殿似的屋宇旁,是我旅游最大的乐趣,胜过旅游本身。但他却不喜欢拍照,叫他给我拍照,他也乐呵呵的,我给他拍照的时候,他也还勉强,可每次当我把相机递别的游客,叫他们帮忙给我们俩合影时,他就老大不乐意的皱起眉,我于是适时的嘟起嘴,一副随时准备生气的样子,他终于也没能走开。每张相片里他都是如此严肃,可我觉得男人就应该这样冷峻,我欣赏这些相片中他英俊的脸,像山一样高大,像石一样坚硬。 我记忆最深刻的一次出游却没有相片为证。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会没有拍照,这不符合我的性格。但却真的是没有,我翻箱倒柜,找遍所有的角落,在电脑里,相机里,手机里一遍一遍的查找,没有,既没有洗出来的,也没有电子的,我努力回忆,是否当时拍过了,却不小心被删除了?我的相机是否被人动过?我甚至怀疑,是不是何方他自己偷偷的删除了?但我明白,这种怀疑是可笑的,何方绝不是那种人。他是真正的男子汉,不屑于任何偷偷摸摸的勾当。但我记得当时的所有场景,甚至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我真希望自己的头脑是一台电脑,可以把里面所有的画面截图保存下来。 那与其说是一次旅游,不如说是一次冒险。那个地方是在一个山村,好像是何方的老家,听说这山村有一个石岩,里面非常深,非常美,只因为偏僻而没有开发,我性好探险猎奇,听说后便总想去里面玩一次,他却总不愿意,说那有什么好玩的,我说,岩洞其实是非常好看的风景,越是这种没开发的,越是值得去探险,弄不好还能找到宝藏呢,像《雪山飞狐》里的胡一刀一样。我五次三番的纠缠不休,他没有办法,只得答应了。我们开车来到那个小山村,刚刚下了一场雨,此时却天晴了,太阳像新开的菊花,嫩嫩的,雨后的天空碧蓝纯净,山色如洗,我们把车停在村中,叫村民带到洞口,村民说他就不进去了――因为传说里面有鬼。 这个岩洞非常隐蔽,在一个山窝里,看到满山遍野的绿意盎然,我的心也仿佛那些绽放的花朵。洞前桃李芳菲,蜻蜓在阳光下翩跹而舞,有两只黄色的蝴蝶背靠背的飞,我想那是否就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呢?禁不住叫起来,山伯,山伯,英台,英台。追着它们在树丛间穿来穿去,两只蝴蝶对我并不惧怕,有时几乎飞到我眼前,我并不捕捉它们,只是喁喁而语,山伯,英台,你们蝴蝶双双飞,好幸福哦。来,吻一个给我看。但蝴蝶听不懂我的话,翩翩飞走了,我走到何方面前,猛的抱住他,在他脸上轻轻一吻,何方一直沉默不语,这时也禁不住笑起来,说,真是疯丫头。我喜欢他说我疯丫头时的口气,那就像一个父亲对自己女儿的溺爱,爱到随便你怎么顽皮他也只有欢喜。 洞口长满了荆棘,中间点缀着小小的黄色花朵,洞口几乎被封住了,只有一条清澈的小溪水从里面缓缓流出来,好像一个唱着欢歌的小姑娘,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我说,这里不会是陶渊明去过的桃花源吧?你看这里有桃花,有溪水,里面会不会住着人呢? 这里又不是武陵。 谁知道呢,也许陶渊明记错了。 何方只是一笑,于是用农人处借的铲子把荆棘斩断了一些,开辟出一条路来,我们这才钻了进去,荆棘上还沾着的雨水滴落下来,钻进脖子里,非常清凉。里面黑黑的,一丝光也没有,我们亮起手电筒,慢慢往里走去。洞里阴凉,只听得小泉流水汩汩之声,洞顶湿润,不时有水滴滴落下来,落在水中、石上,发出叮叮咚咚的声响。我们手拉手摸索着前行,虽有手电筒,但光束暗淡,也看不到什么景致,只觉得洞子非常大,非常深,用手电照不到尽头。何方担心起来,说我们还是别进去了,等下若出不来怎么办?我说,出不来才好呢,我们就住在这里,生儿育女,那可不就成了真正的桃花源了?说完,我想看他的反应,但抬眼望去,只是一片漆黑,他完全溶入在黑暗里,我又不愿用手电光去耀他的眼,但我仿佛能感觉到他的表情,他只是笑了笑,不置可否。 怎么,你不愿意吗?我问。心中忽然感觉失落。本来只是一个玩笑,却好像要当真似的。为什么不呢?在外面的世界虽然多姿多彩,可此间的宁静却是平素所寻找不到的。何况我们在外面,只能偷偷摸摸的好。如果我们到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就像古代的隐士一样,多美? 那不成了野人吗? 野人就野人。 那孩子成了野孩子你也不在意? 去你的,谁要跟你生孩子。我赌气松开他的手,一个人往前走。其实我也就是说说,偶尔想想而已,还真能住这呢!我是一个喜欢繁华世界的人,所有的热闹与喧嚣都让我陶醉,就像一杯酒,就像一首歌,给我的欢乐纵然带着颓废吧,也好过孤独寂寞。可他的回答却不是我想要的答案。有美女要跟你避世隐居,你应该毫不犹豫的答应,并且感到荣幸。就算不是发自内心深处的由衷之言,哄哄我也成啊。 小心,别摔着了。 他从后面追上来,我紧走几步,忽然感觉一脚踏空,差点摔倒。虽然没有摔倒,但当踏空之时,有一瞬间我有一种穿越的感觉,好像一脚踏进了另一个世界,另一片时空。也许是因为有一缕阳光从洞顶穿透,晃了我的眼,致使我产生了幻觉。但前面确实让人豁然开朗,不但有一丝光亮,也看到挂满洞顶的石钟乳,千奇百怪,姿态万千,非常漂亮,虽然不能变化,但恍忽间,就好像是天上的云,有些像人,有些像狮子,有些像狗,有些像马,有些像一棵树。而且各具形态,狮子威猛,狗则调皮,马儿似奔腾,树却弯弯,像男人的威严,像女人的漂亮,相对的似喁喁私语,想背的似生气而去。我一时迷醉其中,不知身在何处,惊叹道,太美了,实在是太美了。方方,我们是不是来到了仙人洞呢?你看这些人啊,马啊,一定是神仙和他们的坐骑,现在也许正睡觉呢,会不会被咱们惊醒啊? 何方撇了撇嘴,说,哪里有人有马?我怎么没看到? 你没看到?我惊诧无比,就好像他突然说看不见我似的。我跑进洞中,抚摸着那些形态万千的石钟乳,一一指给他看,并告诉他像什么,看,这鼻子,这眼睛,这嘴巴撅起,像不像是一个女孩子在生气呢? 嗯,就像你刚才的样子。 我不理会,继续指给他看:看,这马儿,好像正仰首狂嘶呢,这,这,像不像马的尾巴?还有这个,多像一只抱着竹子正吃的熊猫…… 何方点头赞叹,我心中欣喜,正要说话,却听他说,我还是没看出来。不就是几块石头吗?没什么特别的! 我恨不得捶他一拳,就像当你对一首歌如痴如狂的陶醉时,别人却说吵死了;就好似你钟爱着一本书,深深的沉醉其中,一片热情的推荐给别人,别人却说看不进去,而且还看着看着便睡着了,让你恨得牙根发痒,却又无可奈何。我不甘心,一一的向他描述出我心中的所见,你看,这个人像不像观音?而这个,多像在她面前哈哈大笑的孙悟空?看,这里还戴着金箍咒呢。看这里,看这里,这不是猪八戒吗?看,还有唐僧,还有沙和尚,难道说这里是像敦煌莫高窟那样的存在?这些其实不是石钟乳,而是古代壁画?不然怎么会有唐僧西天取经图?如果真是的,那这地方可就价值连城了。 何方看着我,又用手摸了摸我的额头,说,没发烧呀。 我大为恼怒,一巴掌打开了他的手,心想,对一头牛去弹琴,对一个蠢夫去谈贝多芬的美妙,莎士比亚的伟大,我真是可笑透顶。我无比的失望,甚至怀疑起我的爱情来,他真的值得我的爱吗?他跟我在文化艺术的见识,是一个档次吗? 你听过贝多芬吗?你读过莎士比亚吗?你认识米开朗琪罗吗?得了吧,跟我谈艺术的档次,真不知丢人。我好像听见他说,就仿佛他知道我心里的想法似的。不过我确实脸红了,因为我其实从没有听过贝多芬,也没有读过一本莎士比亚的剧作,何方呢?我知道他读的书极多,也喜欢听古典音乐。我刚刚在心中的愤怒只是一种比喻好吗?别说你才有文化,才懂艺术,可你连这么美妙的石雕都看不出来,你还有什么资格谈文化素养,夸艺术细胞呢?好吧,至少在鉴赏力方面,在眼光方面,你比我差的不是一个两个档次,这之间的差距只怕比你在打麻将的水平上跟我的差距还要远。 我想也许他是故意要气我的。不过因为发现这美妙地方的激动让我没时间生气,我到处去看,又往里走,希望有更大的发现,有更美的洞子。转个弯,果然又是别有洞天,我欣喜得跳了起来,叫道,方方,你看,这里还有个池塘呢,里面的水真清啊,不知道有没有鱼呢?都说水至清则无鱼,我倒要看看。我朝前直奔而去,只见那池子上面萦绕着一层烟云,就像《西游记》里的天宫、瑶池。 忽然之间,我想脱掉衣服,赤裸着跳进池里,我想这池水一定是温暖的,是光滑的,是芳香的,我再次有了穿越的感觉,好像我不是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罗婉,而是唐朝的杨玉环,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那何方是谁呢?是那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唐明皇吗?那他的老婆就是梅妃吧?如果她是梅妃,不管她曾经多么得宠,最终也将成为我的手下败将呢!命运早经注定,你又何必顽抗,何必挣扎呢? 皇上,臣妾要洗澡了。我格格娇笑着回过头来,却发现不见了何方,我吃了一惊,顿时出了一身冷汗,他竟然没有跟来!方方,方方,我大叫。没有回音,我更是心焦,顿时无心洗浴,连忙循原路想去找他,却听轰隆隆一声,就好像冬天突然打下的一个炸雷,直震到耳朵里,只见几块巨石忽然塌下来,宛若地震时的山崩地裂,响声不绝于耳,等到声音止歇,刚刚我进来的洞口竟已经被堵住了。我顿时怔住,但只是一秒钟的时间,恐惧便像一条蛇似的直钻进我的心中,我大叫,方方,何方!你在哪里?你听得到吗?只有远远的回声从洞子深处传回来,何方就好像突然凭空消失了似的。我吓得哭了起来,却没有怀抱可以让我依靠,洞子里的温暖也变得寒冷,那池子里的烟雾也不再似仙境一般美妙,而散发出妖气来。想到妖,我的心中一凛,难怪刚才我觉得那些石钟乳像极了唐僧师徒,难道说这里有妖怪吗?他们师徒也是被妖怪摄进来,然后禁锢在了石壁上? 无尽的恐怖像烟雾一般把我包裹住,我感觉自己好像被唐僧附体了,正战战兢兢的感受着被妖怪抓走的感觉,情不自禁的叫道:悟空救我!若在平时,我一定会为自己的滑稽笑出声来,此时却全没有荒涎感,只觉得无比真实,也许孙悟空真的会来救我吧?如此恍恍惚惚迷迷糊糊了不知多久,我终于清醒过来,慌张不是办法,幻想也没有用处,难道说就这样死在这洞子里?我不甘心,我狂叫着何方,虽然没有听到他应声,但我相信他会来救我的,他就是我的孙悟空,无论如何,他都不可能就让我这样死去。想到这里,我的恐惧渐渐消散,慢慢镇静下来,也许我现在要做的就是等待,我对他有信心,他是一个让你看着就有安全感的男人,那坚定的眉宇,那宽阔的胸膛,那伟岸的身躯,何况他不是一个没有责任心的男子,他能担当,有气魄,而且还是爱我的,只要他在外面,我有什么好担心的呢?一开始我因为他不在身边,心中感到怨恨,好像他背叛了我,像范跑跑一样弃我而去了似的,在孤单和恐惧中,多希望他在身边,可以抱着我,握住我的手,给我温暖,让我安慰。但此时我却因为他没一起被困在里面而倍感欣慰。如果此时的我是一艘漂泊在大海中的小船,夜很黑,而我没有方向,只有孤独和寒冷,那他就像远远的一盏灯火,也许很遥远,却让我看到了方向,看到了希望。如果此时的我是一个在寒冬里的夜行人,他就是那在山后的太阳,纵然此时还什么也看不见,但我知道,不久就将慢慢升起,发出万道金光,照亮我的路,温暖我的心。 可是他为什么不答应我一声?如果他真的爱我,他难道不明白,他这时的声音就像纶音一般美妙,是绝望的人听到佛的声音,是孤寂的人听到亲人的声音,是干旱的大地听到雨的声音,是赤壁之战时的周朗听到风的声音。虽然我们被一堵石墙所隔绝,但声音是隔绝不了的,他为什么不呼喊呢?我的眼泪禁不住流了下来,什么爱情啊,我其实只是他心中的玩物呢,他何曾真正爱过我?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娶我,他像天下所有的男人一样,只是希望享受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艳福而已。就算这次来探险,他都不情不愿的,就在刚才,他对我的发现我的惊喜也是不屑一顾,明明这里如此黑暗,他为什么不害怕我会有危险?为什么不担心我会摔倒?为什么不陪着我,紧紧拉着我的手不松开?他根本没把我放在心上,一切都是敷衍,一切都显得不情不愿。现在我被困在这里,也许他不但不担心,反而感到高兴,因为就像远行的人丢掉了一个包袱,就像不孝的儿子死去了久病在床的父母,他其实是怕我纠缠他的,就像所有出轨的男人一样,勾引你,诱惑你,到手了却害怕你,躲避你,你只是一个过客,只是偶尔一尝的小鲜,家中的妻儿才是他们放在心坎上的人,你的死活他哪里会在乎呢? 我感到心痛无比,悲伤得无法呼吸,曾经觉得自己具有一种魅力,足以让他痴迷,此时只感到自己是如此天真,如此狂妄。也许你有让人寻欢的迷人处,却没有让人真心相爱的魔力。我不再恐惧,只是让失望笼罩住了。好吧,既然他不爱我,死就死吧,既然别人根本没把你放在心上,你在别人眼里像一根鸿毛似的无足轻重,那死就死吧。没有人爱的生活是多么令人绝望呢! 可是我又不甘心,失望之后又禁不住涌出恨意。曾经你也花言巧语过,虽然知道相信男人的甜言蜜语还不如相信铁树会开花更实际,但就像沉醉于烟花的美丽,明知道虚幻,明知道短暂,还是忍不住为那转瞬即逝的灿烂着迷,就像为一本书一场电影而感动得声泪俱下,不是不知道那是假的,是编出来的,是演员扮演的,只因为画面太美,情感太真,所以愿意为之笑为之哭。在我们的内心深处,总认为自己遇到的是例外,自己的男人是有担当的,对你是真心的,是不会说谎的。不到非常之境,焉能知人之心?可知人心不是让人醍醐灌顶的豁然,而是令人痛彻心扉的悔恨。别的事情看清真相认识错误,便可以亡羊补牢,回头再来,纵然是朋友的背叛,伤过痛过之后还可以绝交,时间会抚平你的伤痛,唯有爱情,伤痕的血是止不住的,就像有一根针留在了心头深处,每一次呼吸都是一次刺扎,每一次心跳都是一次煎熬,再高明的医生也无法拔出来,因为拔出来后你也许就会死去,连时间这位无比高明的神医也束手无策。而你,甚至会慢慢的适应它,爱上它,你害怕爱的伤痛会慢慢好起来,因为它是你曾经拥有爱情的证明,如果连伤痛都不再了,这次爱情还给你留下什么呢? 我在洞中百般煎熬,痛苦不堪,就在我几乎绝望,简直要发狂的时候,我忽然听到轰的一声,一块巨石被从外面推倒,外面微弱的光并不能透进来,但我却看见何方那沉静的脸,这张脸是如此帅气,如此迷人,就像被困在五指山下五百年的孙悟空忽然看到了唐僧,就像唐僧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后站在了如来佛面前,他就是我的爱,我的心肝,我的救星,我的佛。 阿婉,你还好吧? 这声音是如此美妙,仿佛地震之后被埋在地底下的人忽然听到救援人的到来,仿佛在沙漠中跋涉几天几夜后忽然听到泉水叮咚流淌,仿佛大旱三年后的夜里忽然听到下雨的哗哗响,仿佛跳下绝情谷底的杨过,看到小龙女曾经居住的小屋,忍不住埋头哭泣时忽然听到那熟悉的声音叫他“过儿”。 我还好,我当然还好。只要你来了,只要你没有丢下我,只要你爱我,只要你的心记挂着我,我怎么会不好呢?我还好,我真的很好,我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好过,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子幸福。 久旱之后的雨才珍贵,饥饿过后的食物才美,干渴时候的水才是甘霖,孤独时的酒才沉醉,寂寞时的陪伴才温暖,失去之后再得到才懂得珍惜。假如我曾经对你并不是特别在意,如果那曾经只是我一场逢场作戏的爱情,而此时此刻,当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之后,当我以为我可能已经失去你时,我才知道我有多么的爱你,我宁可死去的是我,我也不愿意你受一丁点的苦楚,也许我曾经不懂得自己的心,但我现在知道,我是爱你的,而且比爱我自己还更深更切。 这些话他说了吗?我已经不记得了,按理,如此动人的表白,我怎么可能忘记?但我太激动,因此太脆弱,我感觉头晕目眩,我感觉耳朵里像有浪潮在涨,轰隆隆的响声绵绵不绝,我听不到一点声音,世界如此喧嚣,又如此安静,安静得好像到了末日那一天,只有我和你默然相对,没有恐惧,没有遗憾,像两尊石像似的,要站成永恒。 我只是看着你的眼神,你眼神中的爱与焦急,你不用说话,我从你的眼睛中已经全看出来了。不管你说没有说出口,都不重要。因为这也是我要说的话,你在我的眼神中也可以读出这样的告白。 汽车在翻转,天地在翻转,而你依然在我眼前,只是你是背对着我的,我看不到你的眼睛,如果看到,我相信你此时的眼中定然有着无比的欣慰。如果说出口的话可以是假的,像ps过的相片,像修饰过的冬青,那么眼神中流露出的誓言是不可能掺假的,那是灵魂与灵魂间的直接通电,那是相爱男女的赤裸相拥,而你,刚才竟然要跟我分手,说以后不再相见,我不相信这是你的真心,这只是你无奈的选择,命运对我们如此相煎,可命运又让我们如此幸福,让我们一起去死吧,我再也不会失去你了。 第6章 客串 发现自己没死,有一瞬间我甚至感到了失望。但接着便是欣慰,也许当灾难来临,我们的想法会出人意料,但当我们明白,你还可以活下去,而且能活得很好的时候,你就会感到趁幸,我转动脖子,伸动手脚,没有一点问题,除了被震得有些隐隐作痛外,竟然没有受伤。何方呢?方方,方方,你没事吧?我想他是司机,我都没事,他更应该没事了,但却没的回答,我急起来,但一时也无法起来,我不知道车子是在什么地方,但已经翻了,却是肯定的,我看不见何方,只能望着窗外,窗外是一段长长的水泥地板。我忽然想起电影里翻车的情景,车子在天空翻转,掉在地上,然后轰的一声爆炸,火光冲天。我心中非常焦急。如果说刚翻车的瞬间并没有惧怕的话,现在我却感到了恐惧,也许是恐惧给了我力量,我竟打开了车门,挣扎着爬出去,然后转到何方那边,只见他已经晕了过去。我打开车门,把他拖了出来,远远的放在梧桐树下,我累得气喘吁吁,这时才发现,小车并没有坠落到路边的崖下,仍在原地,只不过撞在一棵梧桐树上,翻了个个儿。我不知道刚才自己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力量,而且头脑中什么也没想,一片澄明,像格式化之后的电脑。我抬起头,才发现天空中挂着大大的月亮,刚刚大地一片光明,我甚至都已经忘记这是一个夜晚,我镇静的掏出手机,拨打了120,然后便静静的等待。虽然何方人事不醒,但他呼吸均匀,这让我安心不少。 夜凉如水,我抬头望着天空,今晚的星星特别少,整个碧蓝的天空似乎只有一轮圆月,这月亮特别大,特别明,我似乎都隐隐看到月宫中的桂树,还有正端杯而饮的吴刚,他的面前,是舒袖轻舞的嫦娥。都说嫦娥寂寞,可有吴刚陪着,应该也不孤独了吧?至少比我好,我在这人间,看似热闹喧嚣,走在街上,到处人头攒动,如潮如海,可谁认识你呢?谁关心你呢?如果你突然发病晕倒了,是否会有人把你扶起来?如果有坏人欺负你,是否有人挺身而出?如果你感觉伤心而哭泣,是否有人会给你安慰?没有,也许有人看着你,围观你,甚至有人怜悯你,但绝不会有人真正关心你,更别说有人会知你懂你爱你了。身在人群中的孤独比自己独处沙漠或森林中的孤独更加凄清,更加伤感。而唯一一个,曾经爱你,陪伴过你的人――虽然并不完全属于你――现在也要绝情的离你而去了,我回头看着何方,忽然心头一紧,眼泪再也忍不住,像雨似的滚滚而下。 120还没有来,现在医院的速度就是如此,他们何尝拿别人的死活放在心上呢?何方会不会死?仿佛到了这时,我的头脑中才第一次想起“死”这个字来,一旦想起,就感到无比的恐惧。就好像你站在悬崖边上,因为心有所专,所以并没有发现自己的危险,而当你所专注的事情已经过去,你忽然一低头,看到脚下那深不见底的深渊,顿时吓得双腿发抖,浑身都瘫软一样,想起今天还跟你相拥相吻,还跟你激情如火,还跟你说着话的人,转瞬之间就将变成一具尸体――也许已经是一具尸体了,想到这我赶紧试了试他的呼吸,幸好,还正常的呼吸着,可我的担心与恐惧并不因此稍减――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想到他会死,我不再恨他刚刚的绝情,我后悔不该欺骗他,不该告诉他我怀孕了,他要分手,那就分手吧,为什么要为难他?他是我爱的人啊,为什么要让他伤心难过?纵然从此不再见,可你知道他在哪里,知道他生活得很好,知道他跟你同处一个城市,同顶一片天空,我们呼吸的空间也彼此相连,吹过他的风也将拂过我的发梢,也许某一天,我们会在街头突然相遇,梦里相思无数,蓦然回首,却看他在灯火阑珊处,我们相对而望,默然无语,久久的,像鲁迅野草复仇中的男女,然后到地老到天荒――或者我们擦肩而过,装作不相识,却又同时停住脚步,突然回头。 可如果他死了,我就再也见不到他了,我会想到,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他了,再也听不到他的声音,再也看不到他的笑脸,即使想到心儿痛,也不能在qq上给他发个消息,在电话里拨个号码,再也不可能突然之间,收到一封古色古香的信,那里面写着一首深情款款的小诗,即使不署名,却看到那熟悉的字迹,吹在我耳边的风再不会带来他的话语,十五的圆月也没有照过他的脸庞…… 分手就分手吧,此时,此刻,我只求他活着,好好活着,我一切都不会在乎,即使换我去死,我也愿意,即使孤独一生也再所甘愿,我只求他好,只希望在这个世界上,还会看到他微笑的脸庞,还能看到他矫健的身影,我宁愿让给他老婆,只要他们能够幸福。 也许我是一个失败者,那又如何?在这几十年中,我骄傲得像个公主,我从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失败,可失败的阴云一直笼罩着我,而只有在这一刹那,我是心甘情愿的失败,只要他没事就成。 120救护车终于来了,那在静夜里呼啸的警报声是如此惊心动魄,可在我听来,却如闻仙乐,我不愿意让别人看见,如果在何方的车祸现场发现一个年轻女子,却不是他老婆,这对他没有好处,我悄悄的躲在一丛女贞树后,看到救护车在路边停下来,几个穿着白大褂的男女从车上下来,明亮的月光让他们很容易的便看见躺在地上的何方。何方并没有受外伤,所以身上没有血迹,也许只是脑震荡吧,我焦急的听着医生们会说何话语。一个护士惊呼了一声,说这不是何医生吗? 是呀,怎么是他? 没事吧? 呼吸血压倒正常,可能是休克了。 先给他老婆打个电话吧,让她赶快到医院里来。 我看着他们把何方抬上救护车,却只能躲在一边,虽然我担心他,心中焦急,却不敢守护在他的身旁,明明我们相隔咫尺,却似乎远在天涯,他老婆明明离得很远,别人却要打电话叫她来,我的心中忽然被嫉妒所填满了,我狠狠的跺了跺脚,说,我就去陪你,我关心你有什么错?为什么我要偷偷摸摸的?爱情是没有高贵与低贱之分的,也没有所谓道德与不道德,只要出于真心的爱,就是对的,而没有爱的婚姻才是错误,没有爱的相守才是不道德。我沿着人行道往人民医院赶去,好像前面是地雷阵,是万丈深渊,但我并不惧怕。只要何方没事,只要他好好的,我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其实我一生率性而为,从没怕过什么。在爱情上,更是大胆追求,可偏偏幸福总是对我避道而行,几经伤怀,半生坎坷,到底因为什么?其实我知道,只因为有人在不断的阻挠我,他是爱我的人,却又似乎心怕我得到幸福,我想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 也许就是因为偏激,让我做出了一个最错误的事情,那事情让我至今想起来还觉得恶心。 冼兰兰不希望我去她的店子,是因为怕惹祸上身,但我偏要去,她也没有办法,后来见也没事,她也便不再说什么,只希望别让我爸爸知道就好了。有一天晚上我又上她的店子里坐,那天晚上来的客人特别多,不一会儿,几名服务员就都被叫走了,冼兰兰接到一个电话,说她女儿有些发烧,她要带女儿去医院。 你帮我守着店子吧。她对我说,然后匆匆离去。我们彼此都感觉好自然,仿佛这是家服装店,是一家杂货店似的。我一个人拿着沙发上的一本时尚杂志低头翻看,没有什么好看的,随手翻了一遍,便丢开了,没有人聊天,没有人打牌,正百无聊赖,这时又来了一个客人,这客人还挺年轻的,二十刚出头,长得非常帅,浓眉俊眼,高鼻,中分的头发遮住了耳朵,像刚出道时的谢霆锋,我的眼睛感觉一亮,却只是看着窗外,就好像没有看见他。此时外面正热闹,街上车水马龙,对面的华天大厦霓虹灯闪烁,像是一道亮丽的彩虹,只是没有真正的彩虹那么美丽自然,而有些过于刺眼,就好似真花与塑料假花的区别。 按摩。 年轻男子见我没理他,轻轻的说了两个字,我抬眼望着他,心想这么帅,为什么要到这种地方来呢?难道还找不到女朋友吗? 现在没人,你等等吧。 没人?你不是? 我不是。 男子轻轻的哦了一声,转身欲离开,我看得出他其实还是有些腼腆,不知为什么,鬼使神差的说了一句:坐这等下呀,她们马上就来了。 他转过身来,忽然说,不如就你给我按吧。 我并没有反感,也没有拒绝,他又说了声,好吧? 好吧。 两个字一出口,我自己都吓了一跳,我觉得那时就好像有鬼在附身似的,好吧,我竟然说好吧。难道说我竟然要出台?可我都答应了,难道拒绝?我已经站了起来,熟门熟路的带他进了房间。 其实我虽然常常坐在这里,这里面的房间我却还是第一次进来,房间的灯光是粉红色的,房间里所有的东西,床单,被套,浴盆,就连电视机,茶杯,都散发出暧昧的味道。我感觉有些轻轻的晕眩,就像一个对花粉过敏的人掉进了花丛中,就像一个晕车的人看着窗外的树飞快的后退,就像一个晕机的人坐着飞机在云端里穿行,就像一个晕船的人在甲板上看着海浪阵阵,我感到迷糊,不明白自己怎么会站在这里。这是什么地方?看那灯光暗红,床单也是桃红色的,就好像古人结婚时的洞房花烛夜。 我觉得自己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沉醉在一个不真实的梦里,我羞红了脸,一切都显得被动,镜子里呈现出一副娇羞的样子。任那男子把我抱到床上,轻轻的说,你真漂亮。 当他脱我的衣服时,我轻声说,我还是处女呢。说出这句话,我的心头一震,是啊,我还是处女呢。难道就在这种地方,以这种方式,献出自己的初夜?我顿时无比的慌乱,我怎么可能还是个处女呢?怎么可以呢?我不能,怎么能在这样的地方向一个陌生男子献上自己的初夜?可我又为什么要保留呢?为谁保留?我所爱的那个人他在哪里?既然这么迟还没有出现,他有什么资格享受我的初夜?我忽然无比的凄凉而且愤怒了。 我回想起我的上一个男朋友,本来我以为他就是我等的那个人,我的初夜就是专门留给他的。可是……他是一个样子很清秀的男孩,像韩剧里的欧巴,跟我相恋多时,还是显得羞涩腼腆,他这样子是我最着迷的地方,可有时又未免恼恨,每次外出,都是我主动挽起他的手,他还不情不愿似的,就算在家里,抱我也是扭扭捏捏的,可那手每次拿起放下,拿起放下,分明也渴望我的温度。我倒偏不主动,你是男人我是男人?还以为你对我没兴趣呢,既然也想抱我,那就想死你,谁叫你不像一个男子汉?男子汉对自己心爱的女人就要主动,甚至粗暴,女人喜欢自己爱的男人像海一样,既深沉又宽广,既温柔又不由分说,有时候她们宁可躺在枯涩的稻草上,也比柔软的棉被里更浪漫,更刺激。就像他们刺扎扎的络腮胡子,黑骏骏的体毛,也往往获得女人的喜欢。可我最终没有盼来他的拥抱,没有迎来他的亲吻,我甚至有些后悔,为什么要喜欢这样一个小白脸呢?可他那英俊的容颜是能够迷醉人的,都说男人好色,女人何尝能免?不得已,我只得主动了,有时我吻着他,看着他羞红的脸庞,会忍不住笑出声来,也许世道变了,人不是都喜欢反串吗?我们俩,到底谁是男谁是女呢? 然而我毕竟是一个女孩,我可以主动挽他的手,主动抱他,主动亲他,可总不能叫我主动脱他的衣服吧?那样,他会不会鄙视我呢?会不会觉得我随便,觉得我是一个风骚的女子呢?再怎么说,女孩子最后的矜持总是要有的。所以我等着他,等着这傻瓜开窍的时刻来临。可我左等右等,他还是没有勇气,我恨得牙痒痒的,甚至开始胡思乱想了,难道他是一个弯男?难道我毫无魅力?我决定,还是主动吧,都说男女平等,凭什么女子就不能主动呢?我爱他,真心实意的,我要嫁给他,陪他过一生,那么我凭什么不能向他献出我的一切呢?这美好的一切他理应享受,他也有责任让我享受。 我总以为,只要我主动,那么一切便都在我掌控之中,可惜我猜得到过程,却没能猜到结果,就在我准备好了之后,他却忽然离我而去了,我打电话也不接,发消息也不回。就像我曾经所有的男友一样,凭空消失,仿佛从人间蒸发了似的。这让我痛不欲生,更让我惶恐,我到底是被谁下了诅咒,才会这样呢?难道我注定得不到爱吗? 好吧,既然我得不到爱,那就让我以这种方式献出自己吧,就像那些拿自己的身体献祭神的人一样,我怀着悲壮的心情把自己脱得精光。我感到痛苦却快意,像一个被人抛弃的女孩,面对负心汉而饮剑自尽,剑刺进心中的痛楚,和因为看到他悔恨的眼神而产生的快意交织在一起,像口渴之极时饮下一杯毒酒。 然而男子笑了,说,你装得真像,不过我喜欢。虽然明知道是假的,是逢场作戏呢,但我就喜欢女人娇羞的样子,纯纯的表情。也许这世界上已经没有纯洁的女孩了,可就算装一装也总比一副粗鲁势利摆在脸上好啊。 怎么,你不信? 信啊,我肯定信了。但他脸上满是嘲弄的神情,说,如果你真是处女,我给你十万。 我被他的神气所惹怒,故意说,我并不要你的十万,如果我是处女,我要你娶我。 他笑了,说,有趣。好,就是这样。 最后他慌了,说,你肯定是做了***手术的。 再没有痛苦,也没有欢乐,有的只是无聊,是空虚,这种无聊像针尖似的穿透我的心,刺进我的灵魂,空虚如十五之夜的月光般弥漫天地,笼罩四野,我感到无比的肮脏,像是掉进了粪坑里,就连他那长得像谢霆锋的脸,也变得扭曲,丑陋,我一脚踹在他的胸口,说,滚吧,谁真要嫁给你? 他滚在地上,愤怒的说,你干嘛踢人? 就踢你了,老娘踢人还要理由吗? 哪有你这样做生意的? 滚! 虽然你不是处女,也不必恼羞成怒呀。那本来就是一个玩笑,我也没当真呢。 什么?我不是处女了?我忘记了愤怒,茫然低头,只见粉红的床单上确实干干净净,没有一丝血迹,我犹怕是因为颜色相近看不清,可仔细去找寻,用手一寸一寸的抚摸,确实没有血迹,连湿润的地方都没有。而刚才他也并没有慌,也没有说什么我是做了***手术的话。甚至我也没有踢他,没有骂他,这一切都是我脑海中想像的故事,他只是做完该做的事,平静的递过两张百元大钞来,我忽然怒吼一声,滚,拿了你的钱滚!我的样子是如此可怖,如此歇斯底里,他一定被吓了一跳,把钱往床上一丢,便落荒而逃。 于是我再也想不起来,我到底是在哪里失落了我的初夜。我努力回想,是宋多吗?我们甚至都没有接吻,唯一的情缘不过是一个晚餐而已;是体育生吗?也没有啊,他倒是拉过我的手,也曾抱着我把我抛上天空,可也仅止而已。是上任吗?我倒曾经想献给他,然而他初时羞涩胆怯,后来却忽然消失了,虽然我百思不得其解,但我搜寻一切的记忆,清清楚楚,我们没有过床第之欢;是曾经醉酒,在迷迷糊糊之中,被人乘机而入吗?没有,也许我曾醉酒过,但再烈的酒,能醉你的心,能醉你的头,也不可能让我醉到如此糊涂。我是一个自信的人,但我找不到我失落的初夜了,这让我迷茫而感伤。我不是有处女情结,我甚至因为我成为一个老处女而羞愧,而悲伤,我知道我漂亮性感,在学校的时候,我是学生的焦点,是老师的至爱,有人用手机了,别人会说,罗婉都没用,你用什么手机?有人穿高跟鞋了,别人会说,你以为你是罗婉?少臭美了!我感觉自己是被群星包围的月亮,但却是如此孤独,如此无助,我总得不到所爱,就像被巫婆下了诅咒似的,当初还矜持,还羞涩,后来我甚至大胆起来了,甚至主动的投怀送抱了,可最后……反正到了快三十岁,我还是处女,我会成为老处女,这是曾经做梦也没有想过的事。 用客串这样的方式献出自己,我觉得比传说的古老故事里,那些被敬献给神的少女更悲哀,更壮烈,我感觉自己被投进了河水里,被放在祭台上用烈火焚烧,我似乎听得到烈火灼伤自己肌肤的声音,像芝麻爆裂似的,轻微的啪、啪、啪…… 悲痛而壮烈的……可我的处女竟早已经失落了,怎么可能? 第7章 追车 我失魂落魄的走出门,好想痛哭一场。没有人知道我心中的伤,没有人体会我心中的痛,从小到大,别人拿我当公主,我也习惯了冷若冰霜,像雪山上的金钱豹,孤独的高傲着,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人知道,我冷峻的外表下是一颗火热的心,我的脑海里每时每刻都充满幻想,别人以为我是用冰雪堆成的,没有温度,没有感情,更别说种种奇奇怪怪的想法了,如果说我是最新完成的类人机器人,有些人可能半信半疑,若说我也是一个有血有肉有幻想有欲望的小女孩,别人只会更惊讶。有谁知道,我即使在喷头下洗澡,也会幻想成自己正在淋一场雨,那雨均匀、温暖,洗涤你身,滋润你心,就像你是过了一冬的即将干枯的草,迎来了春天的第一场雨,你感到振奋,迎着风蓬勃生长,而有一个爱你的男子与你携手在雨中漫步,尽享美好时光。因为这样的陶醉,所以我每次洗澡都要洗好久,一次去朋友家做客,洗澡洗得过久,朋友不放心起来,以为我煤气中毒了,咚咚的敲门,一边喊我的名字,才把我在梦幻中惊醒。而有时我在野外遇上一场雨,我并不会像别的人一般慌乱,匆匆忙忙去找避雨的地方,一副落汤鸡似的狼狈相,我依然闲庭信步,任雨水打在我的脸上身上,湿了我的头发和衣服,任雨滴从我的衣领里钻进去,贴着我的胸,敲打我的心,我把淋雨想像成一场浪漫的天浴,我爱的他正和我一起鸳鸯戏水,如果是夏天,那水比喷头里的水还清爽,还浪漫,倾刻间洗尽你一身的污垢与疲惫(可此时此刻我身上的肮脏,纵然是这样的天浴也无法洗掉了);如果是冷天,我会幻想自己失恋了(也许我确实失恋了,或者根本就没有恋人,)一个人伤心的要洗去心头的悲痛,雨水虽然像针一般刺骨,但痛苦才能克制痛苦呢,正如以毒攻毒似的,我便愿意这样刺痛着,沉醉在想像的悲伤里。 在城市里的孤独比在旷野里的孤独更令人无助,因为在旷野里你可以对着天空呐喊,对着远山歌唱,无论有多悲伤,至少有山有水,有花草树木,你可以扑在地上,无论是柔软的青草,还是粗糙的泥沙,都能给你抚慰,那轻柔的刺痛,像小时妈妈的责骂,像爸爸假装严厉的竹鞭,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如果有鸟儿飞过,有鱼儿游泳,甚至有兔子在远处奔跑,有狗儿围在你的脚下,你就会像他乡遇故知一般欣喜,所有的痛苦都消淡了,伤心都释然了,山水花草是比酒更能醉人的,更能浇愁解忧。而在都市里的孤独是有再多的伤心再多的痛苦,却无可诉说,没有人听你的,你甚至不能对天喊,因为你的周围到处都是人,别人会像看一个疯子一般看着你,奇怪的眼神像潮水一般,会淹得你喘不过气来,你只能忍着,连眼泪都拼命的忍住,一旦掉落下来,就怕泛滥成洪灾。我在人群中奔跑,看到前面一台公交车停下来,不假思索的就跟着人挤了上去,我害怕我再不找个地方坐下来,就会趴倒在水泥地板上,哭得像个傻瓜。 车上人很多,下了一批人,我赶紧找到一个座位坐下了,旁边一个胖胖的女人匕斜着眼看我,眼神中充满了鄙视。我的心很是愤怒,恨不能给她一个耳光,你这样长得像一头肥猪的人,有什么资格瞧不起我?看你那一身肉吧,车一摇动,就好像是一盆水在晃荡,看那脸吧,像一个大碗,可这样的人竟然用这种眼神看我! 幸好在下一站,这女人就下车了,我想如果继续同路下去,我会不会疯狂,会不会突然掐住她的脖子,直到掐得她口吐白沫死去。何方就是在这一站上来的,他走到我面前,看了我一眼,问我,可以坐吗?我点点头,他于是坐下来了。公交上的位置窄小,两个人几乎是紧挨着,我感觉到他的体温,像火炉发射出温暖。此时我讨厌人,但我对他却没有,我感觉他有些面熟,就好像是一个天天在一起的老朋友,我没有去绞尽脑汁想他是谁,因为我知道,我从来也没有这样一个朋友。那他就不可能是现实中的人,只能是我梦里的知己,好吧,反正他出现得如此及时,在我感觉就要崩溃的时候,他让我感觉到一种依靠,我靠在他的肩头,尽情的痛快的哭了一场,无声的。他没有诧异,也没有提防,就好像真是我的朋友似的。哭过之后心情好多了,我决定把今天的一切都忘记,包括那个厚实的胸膛,那个暖暖的肩膀。 有些事情是无法忘记的,既然同样不能忘记,与其去想不开心的事,不如想一想开心的事,于是我会常常回想起他的样子,头发剪得短短的,显出一种不加修饰的成熟,鼻子是高挺的,好像能够看出他心中的坚毅果决,嘴唇厚厚的,充满了男人的性感,我想他平素并不是一个平易近人的形象,甚至会让一些人望而生畏,但我为什么却对他感到亲切呢?我甚至一点没有担心他会把我推开,他也果然没有。他的样子就像梦中的父亲,像小时候一起玩的大哥哥,他心咚咚跳动的声音,强大有力,不急不徐,好似名家敲出来的鼓,沉稳,悠长。我想了好久,为什么会有那熟悉感,他并不是我认识的人,不用去思索,这点就可以确定。那这熟悉感从何而来呢?也许这辈子不认识,前生呢?这种熟悉感,会不会是前生带来的?也许他前生是我的父亲,所以才注定了今生的相遇。可如果这样匆匆一见,然后便错身,那就算不上真的有缘。我们还会相见吗?我突然有些后悔,为什么不问他的电话号码呢?如果真是前世的缘分,就这样错过了,是多么痛惜。可如果真是前世的缘分,又怎么会错过?我想我们还会相见的,如果不能,那说明这一切都只是我的错觉,如果重逢,那他就是我寻寻觅觅二十余年的那个人,我一定要紧紧的抓住不放开。 还真重逢了。就在当天下午,我下车后便打的到修理店提我的车,然后开了车漫无目标的在街上逛。街上人多车多,车流就像被堵住出口的溪水,无处倾泻,我心中的烦躁也像那流水一般越积越多,似乎随时要决堤而出。好不容易过了红绿灯口,我干脆转弯出城,不如去郊野逛逛吧。车中的音响正放着歌,这时非常合适宜的恰好播放着张学友的《想和你去吹吹风》,想和你再去吹吹风,虽然已是不同时空,还是可以迎着风,随意说说心里的梦……我的脑海里浮现的“你”竟然是刚刚遇见的男子,其实此时我就只想吹吹风而已,无论有没有“你”相陪都无所谓。一辆黑色的丰田轿车从后面超过来,几乎是擦着我的车身而过,我吃了一惊,慌乱之中向右打方向盘,才没有与它来个亲密接触,但这路本来就窄,两旁都是水田,此时正值初春,刚刚插下的秧苗一片碧绿,我出了一身冷汗,想着刚才真是大意了,轮胎几乎贴着路边驶过,如果再往外偏一点点,就掉下去了。为什么要靠边让他呢?他挤让他挤吧,若是擦到我的车,一切责任都是他的。越想越生气,不禁恨恨骂了一句操!还是不解气,于是猛的踩油门,追上前面的黑色轿车,便强行往前超。心想,不就一台日本车吗?牛什么牛?你以为你是劳斯莱斯?是兰博基尼? 前面车的表现简直是我刚才慌乱的翻版,这让我有报了一箭之仇的得意,心中暗哼一声:跟老娘斗,你还嫩了点。于是左手伸出窗外,朝后竖了个中指,然后踩下油门,车子离弦之箭似的向前驶去。 我想把对方远远的抛开,但从后视镜中往后看,发现对方竟然紧紧的咬着我不放,看来他是与我铆上劲了。好吧,谁怕谁呢?我再次踩下油门,一瞬间,便把它甩得不剩踪影,我觉得我的血液中有疯狂的因子,在这狭窄的山间小路上,却开着120码的时速,不是疯了是什么?我全然不顾忌车子的损伤,路边的长草刮过车身,发出哗哗的响声,偶尔碾到一块石子,会猛的把我抛起,脑袋差点撞到车顶。 好吧,在我最烦恼最忧伤最无处发泄的时候,竟然有人要跟我飚车,这就好比李白正要写诗的时候有人送上酒,猪八戒口渴的时候有人送上西瓜,你想打瞌睡的时候有人送上枕头,太及时了。及时雨啊,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比开着车风驰电掣的狂奔更开心,更过瘾的了,尤其后面有人气急败坏的追着你,偏偏追不上,追上了想超过你,偏偏路太窄只能无可奈何的空自生闷气的时候。 我故意转上了一条山间小道,前面越来越窄,人烟越来越稀少,而那辆黑色的丰田渐渐追近来,我心中忽然感到害怕,后悔不该转到这小路上,这人紧紧跟随着我,显然也不是善茬,万一……可此时后悔也没用了,开弓没有回头箭,反正我不停车,他能咋样?赛车的话,他未必是对手,记得前面有个农场,成行的茶叶树像士兵一样整齐排列,到了农场,那就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任你是坏人也好,好人也罢,我一踩油门,在茶叶行里兜几个圈,把你甩得无影无踪。但此时路太过窄小,虽然边上并没有悬崖峭壁,可我也不敢开得太快。万一掉进水田中,那可糟糕透顶了,如果是万丈悬崖倒好,掉下去就像飞机起飞似的,倒可以过过瘾呢。 黑色轿车已经追了上来,他不按喇叭,也不把头伸出窗外大嚷大骂,只是紧紧的跟着我,好似鱼儿衔尾而行。他越是如此沉默,我越是担心,不会遇上真正的大坏蛋吧?他会不会突然猛撞我的车尾呢?在这样荒无人烟的地方,纵然他撞了我的车,我也不敢停下来,更别说下来与他理论了,万一他把我强奸了怎么办?我忽然一哂,刚刚经历过那样的屈辱,难道我还真怕吗?我忽然有了破罐子破摔的绝决,可万一他先奸后杀呢?虽然对人生有无限的失望,可想着马上会死,我还是感到了恐惧,对生的留恋让我害怕,好像自己已经被人杀害,抛尸荒野了似的,无论如何,人生总是好的,也许你失望过,可之所以失望,只是因为有太多希望了。我还没结婚呢,还没生孩子,还没有好好的去爱一个人,怎么能这样就死去呢?而且还死得这么窝囊。我加快了油门,但前面的路确实太过崎岖,如果一不小心撞在路边的山石上,也许我就真挂了。想像中的恐惧总不如真实的恐惧那么令人紧张,我还是先慢慢开好车吧。如果你真要撞上来,我只有吃个哑巴亏了,算老娘倒霉,认栽。 不过让我趁幸的是他并没有撞我,而只是紧紧跟随,他的车技娴熟,跟着我非常的从容,如果说一开始还能看出他的暴躁,那么此时他就像一个怒火中烧的人忽然间变得心平气和。也许他有什么阴谋诡计,可只要不是危险迫在眉睫,我就不怕,眼看着前面绿树隐隐,茶场就要到了。我更是放心的长吁了一口气。 不久就到了茶场,我猛的一踩油门,车子飞快的在茶行里前行,却听倏的一声,黑色丰田车已经从我旁边越了过去,速度快得像离弦之箭,我吃了一惊,顿时脸上变色,心里咚咚的跳起来,像有只鸽子在胸腔里扑腾,像有人在我的肚子里擂鼓,我深觉自己太过自信了,原来他的车技如此了得,他已经超到我前面,就要把车一横,把我截停,我该怎么办?他会对我怎么样?我有种在劫难逃的灰心,像是知道自己得了死症时的绝望。但我还不愿就此束手就擒,心想不如来个紧急掉头,茶树不高,又细小,未必能挡得住我,大不了损伤了车子而已。正要一咬牙猛转方向盘,却见丰田车已经离我远去,他并没有拦我的意思,更别说有所企图了,甚至就像夜行的女人以为从后追来的男子欲图不轨,结果他匆匆而过,却根本没有回头看我一眼!我松了口气,又不禁哑然失笑,为自己的疑神疑鬼感到难为情,又不禁好奇,他跟着我来到农场,却对我不屑一顾,到底什么意思呢?我咬了咬嘴唇,加油向前追去。这种心理,连我自己也难以言说,就像初恋时,对你喜欢的人若即若离,欲说还休,欲迎却拒。 丰田车在前面停了下来,我并没紧张,因为我看到有两个采茶的老人,这时正走近轿车,一个男子打开车门走下来,接过老人手中的背篓,背篓里是满满的新采绿色茶叶,原来他是来接老人的。两位老人一是男子,一是女人,约六十岁,看起来都非常的有气质,也许是他的爸爸妈妈吧?我故意把车从他们旁边驶过去,猛的吃了一惊,这不是刚刚在公交车上借给我肩膀的男人吗?他怎么在这里?他既然有车为什么却坐公交车?我更加觉得我们缘分不浅,似乎冥冥中自有天意,两个都有车的人,一年难得坐一次公交车,竟然能在同一辆车中相逢,而且坐在同一个位置上,而且正处在悲伤之中我,却发现他的肩膀是可以依靠的。而且下车后还能再次相逢,而且我对他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亲切,仿佛一见钟情……我在心中说了无数个而且,而且……我要不要牢牢的把他抓在手中?我边上前驶,边思考着,犹豫着,心中充满了紧张,像少年时第一次与男同学约会,像第一次收到令人耳热心跳的情书,像第一次接吻,像男友第一次把手伸向你的胸膛。我感觉脸在发热,想必已经红如桃花,灿若朝霞了。我就这样冒冒失失的跟他打招呼吗?该怎么开口才不会让人觉得突兀? 对了,我就问他茶叶卖不卖,多少钱一斤。他肯定不会卖的,我怎么说?我就说留个电话号码吧,有一天有茶叶卖了就打电话。可今天都不卖了,哪一天又会有得卖呢?就说我也想采些茶叶回去,我喜欢喝自己采的新茶,有一股令人心醉的清香,可我知道采摘却不知道怎么制作,让他妈妈教我吧,对,不直接找他,找他妈妈,妇人总是比较好接触的。人都好为师,我这么虚心的向她学习,她一定很开心,不会拒绝的。 想到这里,我的心就像被春风轻轻的拂过了,轻轻的温柔,暖暖的软和,我的耳朵像被火烧了似的,又热又红,知道自己已经中了丘比特之箭,无药可救了。我仿佛看到一个金黄色头发,白色翅膀的小天使降落在不远的一棵榕树上,在一片青绿的,像一把撑开的巨伞似的张开着的榕树梢头轻轻站稳,然后从背上拿出一付黄金做成的弓,拈弓搭箭,对着我的胸口描准,然后拉满松开,于是那支像象牙一般光滑的白色箭羽便飞快的向我胸**来,我感觉微微一痛,那是一种幸福的痛,好像幸福是一把火,在轻轻的灼着我的心。 我把车掉了个头,却发现那辆黑色的轿车已经无影无踪,连同那三个人一起。就在这一会儿,他们已经走掉了,以他开车的速度,我知道我不可能追上了。可我还是踩下了油门,一瞬间车子飞快的奔跑起来,扬起不少尘土。我深感失望,后悔自己不该扭扭捏捏浪费时间,我应该马上就停下来的,招呼一声有那么难吗?就这样的失之交臂,丘比特之箭应该射向两颗心,可它只射中了我,让我孤单无望的刺痛,我一路狂奔,一路连车影都没有看到,我的心就像此时的山野一般荒凉,刚刚冒出的绿意还不深,冬天枯黄的草木还占有半壁江山,想到自己坎坷的一生,经历过的爱情无不艰难,苦涩,无疾而终,也许我根本就不是一个可以拥有爱情的人,也许有一个看不见的敌人在暗暗的给我下了蛊,诅咒我得不到所爱。 第8章 重逢 我觉得这个诅咒是真实存在的,当我与何方相爱到深处,我一度以为,那个诅咒已经被解除了,因为我终于获得了爱情,获得了真真实实的拥抱,虽然我知道他有妻子,那又如何呢?我至少是真正拥有了,至于是否能天长地久又何必在乎?又有哪一对情侣是能天长地久的呢?杨过和小龙女也终有一天要死去,不死的是他们的传奇,是他们曾经留下的恋歌,是传说中他们感天动地的故事。可当何方说出“我们分手吧”时,我终于相信,命是必须认的,命中注定我的爱情都会有一个悲剧的结局,神仙也无法改变。我多么希望他忽然抱住我说,亲爱的,这只是一个玩笑。可他即使开着车,也一脸的冷峻,我知道事情是无可挽回的了。最令人心痛的就是覆水难收,可如果你并不是那泼水的人,而是那被泼出去的水,你甚至不知道别人的悔恨,也永远不会明白他是否曾有过要重收覆水的心情,你的忧伤是否更是千倍万倍的呢?当我用假怀孕来试图做最后的一博,而最终却导致翻车的结果,虽然车毁人未亡,可何方昏迷不醒,死生难料,我就知道,我应该认命的,任何的反抗都是徒劳,除了给自己和别人造成更大的痛苦而外,还能有什么? 救护车已经呼啸而去了,而我就像一个疯子,疯狂的在后面追赶,在静夜里,救护车的警报声格外刺耳惊心,但我只听到我哭泣的声音,泪水像雨水一般打湿我的脸,我记起有一次周末,我们去他的老家,我们没有开车,而是骑着单车,骑了五十公里,然后驶进一片梨林,那时正是秋天,黄澄澄的雪梨挂满枝头,它们密密麻麻的挤在一起,像一串串葡萄似的,所有的树枝都垂下来,有些快要落到地上了,我们只能弯着腰在树下行走,地上是一片梨叶,黄黄的铺满地,踩上去像雪花似的沙沙响,他脱下外套铺在地上,说我们躺一下吧。然后坐在梨叶中,双手交叉在脑后躺下来,嘴中嚼着一根草茎,像香烟似的,还时时旋转,好像从前的收音机天线,在转动收台。我在他铺的外套上躺下来,把头枕在他的胸口,看着几乎垂到眼前的梨子说,我们到这里来,瓜田李下的,被农民看到,会不会怀疑我们是小偷?他说,我们就是小偷,我带你来就是来偷梨的。我一笑,说,这梨看起来就好甜,真想吃一口。他一抬手,摘下了一颗梨,递到我嘴边,说吃吧。就这样吃吗?好脏啊。脏什么?纯天然,干净得很。我就着他的手咬了一口,一股甜丝丝的汁液从嘴中直流进喉咙,甜得沁进了心里。他于是自己也吃了一口。我忽然想起什么,说,唉呀呀,梨不能分吃的呢。分梨就是分离,你怎么也吃? 没事,我们又没用刀切开,不算分。 但我还是不愿意再次这个梨,自己伸手又摘了一个,说,我们这样偷吃,好不好呢? 他一笑,说,你不好意思,等下就放一百块钱好了。 一个梨,哪要这么贵? 天空忽然下起了大雨,雨水啪啪的砸在梨树上,有些梨子掉了下来,梨叶飘飞得更多了,外面已经一片迷雾,只看得见一片雨幕,像瀑布似的把梨林包围,梨林里面却只有零星的水滴掉落,地上的叶子都还是干的。我们站起来,我问何方,下大雨了,怎么办? 怎么办?偷梨啊。 我以为他在开玩笑,却见他已经伸手摘起梨来,没有带袋子,便把外衣袖子扎了口,把梨子往里面放。 真偷啊? 我来这里,就是带你来偷梨的。我记得小时候,我也是带了一个女孩,在下雨天来这里偷梨,那时我们不是故意来的,而是给亲戚放牛,牛跑到这里来,我们来找牛,无意中发现了这片梨林,于是我们就顺手偷了很多梨,我的衣服裤子口袋都放满了,她又把裙襟兜起,往上面放了很多。当时也是下了这么大的雨,没有人在外面,没有人看见,雨水把我们淋成了落汤鸡,可我却觉得,那是我这一辈子最浪漫的事情。 原来你是来怀念的啊?那个女孩子是谁? 不知道,也许只是一个梦,梦里的女孩就是你。 我恍忽间好像那个女孩子真的是我,我努力搜寻,有一条记忆的线索在头脑中若隐若现,难怪这片梨林有股熟悉的味道,难怪连这场雨也给人以亲切,虽然已经有点冷了,我也兜起了裙襟,摘下几个梨放在上面。 密集的梨林已经挡不住雨水的渗透,我们浑身湿透了,于是走出梨林,任雨水在身上洗刷,天地苍茫,雾雨蒙蒙,霎那间,我感觉又回到了从前,回到少年时的那个梦里。 如今我泪流满面,我想起的便是那场梨林中的雨,我已经意识不到自己在哭泣,而是觉得自己在暴雨中奔走,因为雨太大,所以才模糊了双眼,看不清道路。你在我人生中出现得这么迟,却要如此早早的就离去吗?像有一次我在一桌酒席中久久期待你的到来,大家等得菜冷饭凉了你才姗姗来迟,我兴奋得心儿砰砰直跳,你却只是喝了一杯酒,跟我微笑片刻,跟朋友们挥挥手便又匆匆而去。那时我的失落你不会懂,但朋友们都看到了我落寞的眼神,我虽然强颜欢笑,在随后的唱卡拉ok时,当我唱起张宇的《曲终人散》,却忍不住落泪。我想让朋友们看到你,知道我的男友丰姿英发,优雅有致,而且是一个高材生,我想让她们对我羡慕嫉妒恨,平素我看着她们手挽着自己的男友,那亲密无间,那缠绵浪漫,我已经羡慕得太多了,也该让我得意一场,我希望你能陪我一晚,跟我唱一首《花好月圆夜》,跳一曲慢三慢四,让朋友们用热烈的掌声给我祝福,而我只要尽情的笑到貌美如花,那就是最大的幸福。 《花好月圆夜》对我来说,具有特殊的纪念意义,因为那是我们重逢的纪念,是相恋的开始。那天在茶场失之交臂,我以为我们毕竟只是有缘无份的,萍水相逢,便想天涯永聚,这本就是天真的奢望,童话似的幻想,可没想到,我竟然会在表哥的生日party中与你劈面相逢,那天我跟闺密们在一起吃饭,表哥打我电话说去唱歌,我并不想去,那天的心情莫名的低落,跟闺密们喝了不少酒,也未能把心中的忧愁浇灭。表哥打电话来说去唱歌,我懒懒的,问闺密们去不去,也都说不去了。可表哥接二连三的打电话来催,还说,今天是我生日呢,你都不来给我庆祝?我玩笑说,吃饭都不叫我,唱歌才想起我来,明显是让我去凑数的嘛,是不是有所企图? 啥企图?给你介绍对象呀。 我不要你介绍对象,你妹我嫁得出去! 开玩笑,那当然。我只是跟一帮哥们夸口说我有一个多么漂亮的妹妹,貌美如花,天是天仙胜似天仙,就像天上掉下来一个林妹妹。你就当来满足一下我的虚荣之心吧。 我切了一声,暗笑他夸赞得不伦不类,心中却无比欢喜,原来马屁是可以治疗忧伤的,难怪古人云,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我答应了表哥,匆匆赶到歌厅,却劈面见到准备离去的何方,心中又喜又急,暗想,这真是缘分啊,幸好我来了,不然又会错过了,却又暗怪表哥为什么这时候才想起我来,他们肯定是一起吃饭的,如果吃饭就叫我,我们早相识了。现在他又要离去了,难道还要错过?不行,我一把拉住他的手,笑说,别走别走,我刚来你就走,什么意思?我还没丑到这地步吧,能把人吓跑?我说话的样子就好像我们是无比熟识的朋友。表哥在后面说,我说了叫你别走吧?再怕老婆,哥们过生日,偶尔破破例,也不至于就跪搓衣板吧? 我的心直沉下去,原来他已经结婚了,我还是迟了一步。我强笑着与表哥祝福,给他敬酒,他开心的把我一一介绍给他的哥们,我机械的与他们碰杯,虽然早已经有了醉意,此时却全不推辞,酒到杯干。何方终于也没有走,让我的心稍有安慰,此时我就希望他在身边,纵然不属于我,至少能看见他,看着他英俊的脸,看着他纯洁的眼神,看着他无邪的笑容。他坐在沙发一角,我与他敬酒,他就端杯一口而尽,然后便无话,显然,他已经忘记我了,曾经的两次相逢,原来都是我一个人的奇缘,在他却如轻风拂过,毫不萦怀,全无记忆。我的心口一痛,却更不甘心就这样错过,很多人跟我喝酒,邀我唱歌和跳舞,而他静静的坐在一旁,与周围的人显得格格不入。有人向他敬酒,他就干杯,但不主动出击,文静得像一个女孩――不,这一夜,所有的女孩都不再文静,大家都喝醉了,很开心,疯狂的又唱又跳,我很怕他突然站起来走掉,我知道以他的性格,真要走的话无人能留,刚刚我作为一个陌生女子,热情的拉他的手,他才给了我面子。感觉拉过他的手上还有余温,却又有种失落,我想再拉拉他的手,于是邀请他跳舞,我真怕他说不会跳,他没有拒绝,我兴奋起来,感觉自己快乐得都要飞舞了,自觉舞姿曼妙,容姿丰发。一曲终了,我点了一首歌,男女对唱的《花好月圆夜》。很多男子来抢话筒,但我径直把话筒递给了他。我以为他不会唱歌,但没想到他唱得那么好,声音充满磁性,淡淡的忧伤,低沉如石,流动若水,这一晚这里所有的人所有的歌声都不如他。唱完之后,掌声阵阵,那是送给他的,也是送给我的。大家都用善意的玩笑起哄,他面色坦然,我也不再羞涩。唱完歌便在他旁边坐下。 我说,你可能已经记不起我了,但我却没有忘记你。我看着他的眼睛,忽然说:我可以借你肩膀一用吗? 那是我们第一次相见时我说的第一句话。我不等他回答,已经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一股令人心动的热气隔着衣服沁入我的肌肤,他身上的味道,淡淡的香烟如旧,淡淡的酒味似新,他笑了,说,你还记得我吗? 我当然记得你,我说。你也记得我? 他点点头。这真是让人兴奋的事情。他说他一见我就想起来了。 但你怎么不向我打招呼,不跟我说话呢?你明明认识我的,却如此淡然,如此冷漠。他说他并不冷漠,否则他就不会留下来。我又开心了,问他,我们曾经相遇两次,你是否都记得? 记得。 在茶场那次,你也看见我了认出我了吗? 嗯。 我几乎愤怒的想摔手而去,你认出了我却连招呼都没有一声,还逃也似的走掉了,好像我不是一个美丽的女子,而是一只会吃人的老虎,会咬人的毒蛇,你根本没把我放在心上,一切的一切,都是我的幻想,我一个人的自作多情。我感到失落而悲伤,自尊心受到很大的伤害。我曾经幻想,他也在到处找我,可寻寻觅觅,总是错过,他因此悲伤失望,一副落漠的样子,有时在街头看到一个女子的背影,会突然疯狂的追上去,他以为是我,可扳过别人的肩膀,女子回头一脸的惊愕,才发现错了,连声道对不起,女子骂声神经病扬长而去,他只是一脸伤感。 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由悲伤到欣喜,是一种美丽的邂逅,对于我来说是这样的,可如果他曾经明明看到我,却只是漠然飘过,那对于他来说,相逢又算什么? 我就是怕你,我就是要逃。因为我害怕这一辈子都逃不脱你的罗网了。 他忽然说,仿佛他听到了我心中的话语,知道了我的忧伤和责怪,所以解释说。他说这话的时候一脸的沧桑,是曾经沧海不见沧海的失望,是到了巫山要离巫山的无可奈何,是爱到深处不敢爱的畏惧,我忽然感到了喜悦,感到了心疼,他并不是对我漠然,只是不敢爱啊。是呀,他已经结婚了,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男人,即使碰到再心爱的人,也唯有默默祝福而已,这本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我原谅了他,包括他已经结婚这件令人心碎的事情。只要他爱我,只要他像我对他一样对我念念不忘,其他一切都不重要了。 我掩饰了心中的波涛汹涌,而是开玩笑说,你怎么知道我叫罗婉? 你叫罗婉吗? 你不知道? 他摇摇头。 那你现在知道了,所以说你逃不掉的,油门踩到底也没用。 是啊,你逃不掉的,即使以死亡的方式。你怎么能这样轻易的离我而去?没门。我追着离去的救护车,来到人民医院,进了大门,院子里静悄悄的,昏暗的灯光下,树影婆娑,显得好像鬼影瞳瞳似的,我看着前面不远的急救中心,正要走过去,却见一个红衣女子忽然走到我面前,她走路悄无声息,一头长发垂散着,嘴唇红如焰火,我叫声鬼呀,差点没有晕厥过去,一颗心急促的跳动起来,像是有人在我的胸腔里擂鼓,我平素就怕到医院这种地方,总觉得阴森可怕,有多少不甘心的鬼魂在此间飘荡,刚刚因为焦急,倒没有害怕,但此时所有的畏惧都被风吹起,寒毛都竖了起来。难道真的是鬼吗?自问此生并未做过坏事,有鬼也不应该找上我的。难道是刚刚被撞的女子?可我记得并没有撞上她,明明是为了避开她,何方才把车撞上了梧桐树的。可此时我忽然感到怀疑,也许并没有避开?我努力回想刚才女子的衣服,却已经很模糊,似乎就是红色,但并不敢肯定,我鼓起勇气看她,非常忐忑不安,如果在我眼前的是一张脸色苍白,舌头伸出,眼神阴森的样子,那我一定会当场吓死的,幸好我看到的却是一张非常漂亮的脸,看到这张脸我就不害怕了,因为很明显,这绝对不是一个鬼所有的脸。虽然《聊斋志异》中的鬼也都是绝色天仙,可那些鬼并不恐怖,而是非常可爱。这女子长得非常温柔可亲,我现在可以肯定并不是刚刚差点被撞上的女子了,因为当时我看到那女子忽然想起了冼兰兰,但这人却与冼兰兰没有半点相似。冼兰兰是圆脸,她是瓜子脸,冼兰兰的鼻子稍大,她的鼻子却小巧,冼兰兰是单眼皮,小眼睛,虽然也可爱,却哪像她的双眼皮,大眼睛,美丽灵动,神彩飞扬呢?我忽然想起了“我见犹怜”这句话,暗暗吃了一惊,难道说她是何方的老婆?是来这里专程等我,打算兴师问罪的? 她就像熟人似的对我说,你来了? 我真不愿意她就是何方的老婆,因为她太过漂亮,即使在这样昏暗的夜晚,也自有一种风致,就像一阙宋词似的清新婉约,杨柳岸,晓风残月,柔情似水,佳期如梦,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疑怪昨宵春梦好……我从来对自己的美貌感到自负,但此时此刻竟有些自惭形秽,不,并不是觉得她比我漂亮,可我觉得她更让男人喜欢,如果我是一团火,那熊熊燃烧的样子固然动人,可她却是一池春水,让人身不由己的便想投之怀抱。 我来了。 我有些窘,竟鬼使神差的答道,说完之后却也释然,无论你是谁,无论你是否在等我,我已经站在你面前,要怎样就怎样吧,死猪不怕开水烫,我到底还怕什么?大不了被她打一个耳光,既然偷了别人的东西,那就是我应受的。何况她不像那种会撒泼打人的女子,甚至是不会骂人的女人,可正因如此,我更感心虚。 我自认是一个强悍的女人,从未如此心虚过,除了那天,当我再次来到冼兰兰的店中,却发现贴着封条的时候。我知道出事了,而且与我有关。我几乎立马在脑海中浮现出香港电影里的画面,几个年轻人冲进店子里,见人就打,见物就砸,那些娇滴滴的小姐被打得抱头鼠窜,哭爹叫娘,而玻璃镜被打得粉碎,散落了一地。不,不会是这样,他不会来蛮的,但谁知道呢?他一定无比愤怒,可他怎么会知道我曾经……他不用知道这些,只要知道我经常来这里,就足够他砸掉这一切了。但大门上的封条让我知道,那一定是另一个场景:一队警察忽然冲进门去,喝住众人,然后到楼上搂下到处搜,每间房门都被砰的一脚踢开,有些正在交易的男女在警察的喝斥下,惊惶失措,他们赤身裸体,无处可藏,面对警察嘲弄的目光和长长的警棍,还有强烈的手电光,只能选择低下头,用双手捂住自己最后的颜面。也许这时候女人反而是最镇定的,她们宠辱不惊,只是任长发披散,遮住了眼睛和脸,而那些平素趾高气扬的男人,此时惊恐得发抖,眼睛无处可逃…… 冼兰兰一定也被抓住了,也许她根本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为什么相好的警察没有通风报信?连一个信息都没有发?为什么平时上下打点,经常一起吃喝玩乐的人突然之间神情严肃,铁面无私?是严打吗?不,每次严打都是有风声的,提前就知道了日子,知道了行动的规模,目标等等,是上面突然有人来明察暗访吗?那就应该有记者,有摄像机,而不是清一色的警棍,而且就连其中一个客人,把头埋在被窝里,悄悄的伸出警服,也照样没有让警察们手下留情,虽不无同情的摇摇头,还是带走了;也许她心中已经明白祸根出在哪里,她从来就不欢迎我的到来,只是我是这样的驴脾气,越不让我去的地方,我偏去,就像曾经他不许我谈恋爱,我偏谈一样,纵然他们一个一个的从身边突然消失,可我还是要寻找我的恋人,寻找我的爱情。我还记得那天她知道我竟然客串了一把时,脸上惊恐的神情,就好像世界末日已经来临似的,不断的拍打着自己的头,说,我说了不能带你来的,我就是猪油蒙了心,泥巴糊了眼,竟然把你带到这种地方来。这下好了,这下好了,一切都完了! 得了,我自己愿意,你用不着内疚。 我不是内疚,我是害怕啊! 你害怕什么? 害怕什么?我的姑奶奶,你说我害怕什么? 我撇撇嘴,说,看把你吓的,我不说你不说,这谁知道呢? 但她依然无比惊慌,又恼怒又不敢恼怒的样子,想骂人却骂不出来,只能压抑的埋怨说,唉,你要玩可以,可也要考虑我的处境呢,你这是害我呀,我的公主,我的姐姐。 我当时想起《红楼梦》里,茗烟与贾宝玉偷偷出府去祭奠金钏,害怕回去被骂的情景,忽然有些得意,如果我真是公主,她就是跟在我屁股后面的丫环?如果我犯了什么错,什么皇上呀,太后呀,是不会拿我怎么样的,可跟着一起去的丫环就惨了,轻责被打,逐出宫去,重责处死。 我回到家,爸爸还没有回来,我左等不见人,右等不见人,心中烦躁不安,也许他这时正跟市领导们在一起,一定是在“人间天上”吧,这是一家高档会所,虽然我从来没有去过,但我知道他请贵客都是在那里,平素没事了,也是在里面休息,我曾经要去,他却只是微笑不语,说多了便说,小姑娘去那里玩干什么? 你能去玩我为什么不能去? 我是为了陪客人。 难道能陪客人就不能陪女儿? 他摇了摇头,好像我还是三岁的小女孩,说出让他哭笑不得的话。我都快三十岁了,说姑娘已经可笑,还在前面加上一个小字,连我自己都觉得肉麻。 你们在里面都干些什么?我好奇的问。 吃饭啊,喝茶啊。 就这些? 打打牌,泡泡澡,打打高尔夫。 第9章 重逢(续) 我后来听人说,这会所其实是他的产业,民间称为“组织部”,我也没有明白这其中的意思,一家会所,与“组织部”这样高大上的地方实在没法联系起来。而又纷纷有传言,说会所里黄赌毒俱全,我引发了好奇,再次想进去看一看,但这并不是普通的会所,有钱就可以进的,因为它只接待会员。当被保安挡在门外的时候,我感觉特别失落,身为老板的女儿,竟然进不了自家的地方,眼看着一些穿着漂亮的美女,气质高雅的贵妇,挽着一些气派非凡的男士出入其中,也不见保安检查什么证件,仿佛他们脸上就写着“通行证”三字似的,还啪的立正,行了个军礼。像模像样的,我就气不打一处来,但爸爸就是不给我会员证,还说等你结婚再说吧。这搔到了我的痛处,也激发了我锲而不舍的劲头,我在他书房到处翻找,却没有找到他的会员证,还被他看见了,问我在找什么? 我顽皮的伸了伸舌头,说,找钱呢,近来手气不好,比较穷,没有钱用了,看看爸爸在哪里有没有落下万儿八千的,也让我救救急。 你当你爸爸是洛丽塔的爸爸?拿钱当书签? 因为此时我的手上正好拿着一本书,是翻开的《洛丽塔》,是我发现爸爸进来的时候,慌张之中随手拿来做掩护的,这书我读过,那小姑娘并没有一个爸爸拿钱当书签用,我也不指出他的错误,只是嘿嘿的傻笑。 找会员证吧? 没想到他一语道破,我只能不好意思的点点头。 就知道你不甘心。可你也不想想,你爸爸要会员证干嘛?我进那里谁还敢查我的证件不成? 我说,爸爸你太霸道了,列宁进克里姆林宫还要查通行证呢,我们小时候学过《列宁与卫兵》,列宁还夸奖了那个卫兵呢,你比列宁还厉害。 爸爸得意的笑了,被我这个巧妙的马屁拍得十分舒坦。我趁机说,爸爸,你就带我进去吧,外面传说什么黄赌毒呀,你若不带我去,我敢肯定就是真的了,若没有见不得光的事情,你怕什么? 他伸出食指点点我的头,笑说,你呀,你呀。昨天是不是私自去了?被挡在门外,丢脸了吧? 爸爸你怎么知道? 女儿的行踪爸爸都不知道,那我还算个称职的爸爸吗? 不会吧爸爸,你监视我?我愤怒的说。监视自己的女儿,这哪里是爸爸做的事,是领导做的事呢。 我只是关心你。 我不要这种关心。 好了好了。今天我就带你去吧。 我并没有因此而开心,里面固然富丽堂皇,难怪叫人间天上,但也无非是包厢高档一些,卫生整洁一些,服务小姐美丽一些,态度好一些而已,若说那菜,并不好吃,我还不如在外面习惯的饭店里吃火锅。 也没有人打牌,也没有看到歌舞,到浴池里泡了泡温泉,里面只有三三两两几个人,全是些胖得只剩下赘肉的,我真奇怪,丑到如此惨不忍睹,为什么还有勇气在这里脱光光的泡澡,那神气全无丝毫的不好意思,仿佛她们是世上最美丽的胴体似的,让我恍惚以为回到了唐朝。她们穿上衣服,也许都是一副贵妇人的样子,但其实看这身体,就知道不过是暴发户罢了。奇怪,在外面看到很多的美女,她们怎么倒不来此泡澡,顺便展示一下身材?我忽然有些不好意思脱光,因为我觉得那样做太残忍,她们若看到我这曲线玲珑,凹凸有致,光滑紧凑,洁白无暇的身体,会不会都失去了生趣?我这不是在示威吗?在欺人太甚吗?我忽然明白了那些美女为什么不下水了。可我偏要下水,我就是要让你们明白,没有好身体还是穿着衣服的好,就算面对老公,也最好关了灯再脱衣服,在这大庭广众之下,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好。我知道自己刻毒,我就刻毒好了! 我去过那一次,再没有去过,我对那种地方并不感兴趣,爸爸似乎早知道我常去冼兰兰那里,有一次隐晦的说,你实在喜欢玩,那就给你办一张人间天上的会员卡吧。我说我不要,我去那里干什么?他不悦的皱眉,摇头说,难道是骨子里带来的东西?他这话没头没尾,但我却生气了,没有理他就回了房,我明白他的意思,是骂我骨子里有低贱的基因吧,是说我流着低贱的血吧?那人间天上真的就高雅吗?别以为我真傻,藏污纳垢,比冼兰兰的休闲中心还脏,谁不知道呢? 我等他不来,忽然有种冲动,想打个电话报警,就说人间天上有黄赌毒,看也抓你一个措手不及,谁叫你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当然不会当真的去告自己爸爸,即使再大的愤怒也不至于冲晕了头脑。可我忽然想做个恶作剧,我就算打了电话又怎样?也许怎样也不。那我何不打一下试试?记得一个同事曾经故意恶作剧,打110说自己饿了,能给我送个外卖来吗?明白反正也不会真的送,就当跟值班的民警开个玩笑,帮他们度过孤独无聊的午班时间。谁知那民警一口答应,还问她地址,吓得她赶紧挂了电话,怀疑那民警是不是故意钓鱼,等她说出单位地址,就过来把她抓起来,定她一个扰乱公共安全罪。 此时我已经不是对爸爸的恼怒,为冼兰兰的不平,而是一种恶作剧的冲动让我鬼使神差的拿起了电话,就像初中时一个同学,明知后果很严重,还是忍不住在教室门顶放了一盆水,当老师推开教室门时,哗的一声,水泼了老师一脸一身,水盆还砸在老师的头上,老师又是狼狈又是愤怒,那一天都没有上课,不审出罪魁祸首坚决不罢休,同学们开始也没有觉得事情的严重,看着老师狼狈的样子,还欢快的哈哈大笑,可老师那张黑幕重重如暴雨前天空似的脸让大家很快噤若寒蝉,那肇事者更是再没有先前的活泼,像一只猴子被狠狠的抽了鞭子,(他平时顽皮跳脱,人送外号猴子。)只知道低头发抖。同学们不是勇敢的夏明翰,不是宁死不屈的江姐,倒有做叛徒的潜质,老师还没有严刑拷打呢,就已经有人把他招出来了。结果让我们很是意外,居然不是写写检讨,或罚站罚跑甚至罚跪,而是直接开除了。当我们看着她妈妈,一个瘦弱的老妇人,拉着他给老师,给校长下跪的时候,明白了恶作剧虽有趣,可别乱开。 下跪也不能挽回,当我收回同情的目光时,却发现同学们都看着我,而且慢慢围了拢来,我吃了一惊,同时心中疑惑,好像是我把他出卖了似的,但我明明记得我并不是那个叛徒,老师甚至就没有审问我,只是问了我一声知道是谁吗?我说不知道,就让我坐下了。那群围着我的人中其中就有冼兰兰,还有班长。当时冼兰兰并不是我的朋友,而班长肯定是我的敌人,我不问原因,挑衅的看着她,她却没了平时的傲慢,而是像电影中共产党人秘密接头似的,既严肃又沉重的说,同志,就靠你了。好吧,“同志”是我在回忆里不由自主的加上去的,因为那是我第一次成为同学们的同志,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同志,是被寄予所有希望的英雄。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认为我有这么大的能量,我爸爸只是一个商人,并不是官员,但我不愿辜负“同志”们的期望,严肃的接下了这个艰难的任务。只是任务完成起来却并不艰难,我只是回家跟爸爸说起此事,并求他帮帮忙。不好好学习,成天在学校里捣蛋,这样的学生就应该被开除。当时他这样说,我撒了撒娇,说,就算犯错,也罪不至死嘛,除了杀人犯,没有说无论犯什么罪都要判死刑的。爸爸哈哈一笑,似乎被我这个不伦不类的玩笑逗乐了,但第二天上学,那个被开除的猴子同学居然又回到了教室,坐在了原来的位子上,而我进去的时候,同学们同时鼓起了掌声,好像欢迎一个刚从战场凯旋归来的将军。那是我学生生涯中最得意的时刻,从此我的世界好像寒冬里,吹来了春风,阴云密布的天气里,射下了阳光,只是那个恶作剧的同学却再不像一只可爱的猴子了。 我拨通了110,是一个男警接的电话,我试探的说,我要报警。人间天上有违法活动。 什么违法活动? 好像是赌博,**什么的吧。 好像?公民,如果举报请有证据,否则就是诬告,是犯法的,明白吗? 他问明白吗的时候,语气忽然变得很严厉,我的心中有了底,于是说,我有证据,他们组织**,聚众赌博,容留吸毒,现在正在进行,你们去抓吧。 你是谁? 你管我是谁。 我们警察是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的,可不是儿戏,不能听风就是雨,如果我们事后发现你是在诬告,那我们就要找你负责,你既然言之凿凿,那为什么藏头露尾,不敢报出你的真面目? 我有什么不敢的? 那你说说你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什么单位?举报人间天上有什么目的? 我叫张柏芝,住在谢霆锋家里。举报人间天上就是逗逗你傻逼。 我说完挂断电话,忍不住哈哈大笑,我并不怕他们追查我的电话,如果真有这么无聊找到我,那又如何?还能判刑不成?虽然这种可能并不是没有,至少有可能给我一个劳改,但毕竟我有爸爸这把保护伞呢,别说是开个玩笑了,就算事情再大一些,也不会有事。如果他们追查,追到底发现是爸爸的女儿打的一个恶作剧的电话,一定会哭笑不得吧。 第10章 父亲 夜很静,月光如水一般在地上流动,我抬头看看天,似乎有一双眼睛在夜空里跟我眨眼,我低头,看到月光在她的身上流淌,这一切都好像是一个令人恍惚的梦,她不是真实世界里的女子,更像聊斋里走出来的鬼狐,可是一辆救护车警报声呼啸着开进来,惊醒了我,让我明白此时的处境:面对情人的老婆,在这阴森的医院里,而情人不知在何处,生死不明。我们像两尊泥雕木塑似的对望着,谁也不先开口,就像两个旗鼓相当的武林高手的生死决战,谁也不愿先动手,等待机会,等待对方露出破绽,然后给以致命的一击。于是就这样静静的对望着,全身肌肤绷紧,每一次呼吸都严谨,每一个响动都严肃,每一个眼神皆锐利。 我是防守的一方,我只能以静制动,我等她开口,无论说什么,我绝不能承认,我甚至想逃之夭夭,但我不能走,如果何方死了,我怎么能离去?就算她打死我,让我给何方殉葬,我也不能逃。希望没有最坏的结果,希望在她口中不要说出这个残酷的消息。 呼啸的救护车已经开到医院深处,警报声已经停下来,夜依然归于沉寂,而对面的女子沉静如水,她始终不开口,也没有受伤者原配所应有的盛气凌人,她就像一个真正的高手,高到返朴归真时,甚至看不到她给你的威压,但你知道,一旦出手,就是雷霆般的凶猛。我终于受不了这种令人绝望的对峙,如果注定是失败,那就早战早结果吧,如果反正要死,那就早死早超生吧。 何方怎么样了?我问。就像武林高手刺出的一剑,中宫直进。 何方?他死了。她说。眼神中终于现出一抹悲伤之色。 我吃了一惊。想不到结果竟真的是如此残酷,他怎么可以死呢?我们曾经一起坐在车里,像两个并肩战斗的战友,我如今毫发无损的站在这里,他却已经天人相隔,我坐的还是最危险的副驾呢,是他为了救我,把所有的危险都给了自己吗?是他对我如此绝决,即使死也不愿意我相随吗?我忽然感到窒息,好像月光真的是水,已经把我淹没,但奇怪的是此时我已经没有了眼泪,我忽然有些发恨,既然你对我如此无情,我又何必对你念念不忘?死就死吧,这个世界没有了你,再听不到你的消息,再闻不到你的气息,我也还要活下去呢。也许明天我会爱上别的男人,也许明天我将把你忘记。 他早死了,死了好多年了。对面的女子又说。 在听到何方死去的噩耗后,我几乎已经忘记她的存在,可她这句话再次把我惊起,什么叫做死了好多年了?此时我真有种生活在聊斋世界里的感觉,与你生活多年的爱人,突然有一天发现,是一个死去多年的人,何方死好多年了,难道刚刚还和我缠绵,经历生死的人是鬼不成? 胡说八道! 我忍不住斥责她。你到底是不是他的老婆?他刚刚遇到灾难,你还要诅咒他?是了,也许对于你来说,他早死多年了,因为你们之间没有爱,虽为夫妻却彼此不相亲,在你的世界里他早已经死去,你不断的对自己说,他已经死了,就当他死了,他不回家也好,外面养情人也好,你都装作听不见看不见。因为想着他已经死了,这让你少了很多悲伤,消了很多愤怒。 她有些愕然的看着我,似乎不明白自己说错了什么,我忽然感到怀疑,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姚远。 哦,遥远,她虽然站在面前,看起来却飘忽得很,感觉上确实好遥远。 我叫罗婉,我说。 罗婉你好。 她向我伸出手来,我吓得差点退后一步,但还是鼓起勇气与她相握,她的手是有些冰冷,但也并非全无温度。不是死人的手。 你是何方的妻子吗? 我?……妻子?她忽然一脸茫然,看着我,目光散乱,她已经看不见我,茫然的说,不,我不是他的妻子,我没有嫁给……我没有嫁给……他死了…… 她转过身去,走进院内,脚步轻盈,身形飘忽,消失在月色里。我忽然感到寒毛直竖,刚才这女子是人吗?她会不会是鬼?想到鬼字,一股寒气直从脑门侵入,透进心底。此时如果可以选择,我宁可刚刚面对的是何方的老婆,只要是人,我就并不害怕,是何方的老婆又如何?不就多了一张纸吗?那并不能代表什么,爱情才是两人在一起的唯一理由,爱情才是最理直气壮的。没有爱情的婚姻难道不都是一种罪过吗?两个不爱的人整天在一起,除了互相折磨之外,还能有什么? 我忽然生出许多勇气了,也从没有如此刻这般对他爱得深切,我曾经以为爱情可以游戏视之,只有此时面临生死相离,才知道,拥有你所爱的人,是多么难能可贵。如果何方活着,我不能轻易放弃,我也不要再这样偷偷摸摸,我要嫁给他,我要获得幸福,也要让他幸福,人生中所有的幸福都是自己争来的,没有人能够给你。以前我以为爸爸能,但他给我幸福了吗?其实没有,我有时甚至想,也许我一生的不幸,就是因为有他这个爸爸。 那天爸爸回到家,我气冲冲的向他嚷,是不是你干的?是不是你?!我的喊声里充满了愤怒,也许我从来没有这么发过火,他被惊住了,同时感到伤心与愤怒,我就像一只被不断吹着的气球,砰的一声爆炸了,虽然破碎成千片万片,但那声爆裂声,还是把他吓了一跳。 你疯了吗? 我疯了?我如果疯了都是你逼的!你为什么要这样? 我怎样了? 爸爸,你别装了,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冼兰兰没有得罪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她? 爸爸看了我一眼,没有再说话,他沉静的退后两步,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又从茶几上拿起一盒烟来,轻轻一弹,从中抽出一支,叼在嘴上,拿出手枪形的高级打火机,啪的把烟点燃,好整以暇的抽了一口,悠然的在空中吐出一个烟圈,顿时青烟袅袅升起。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特别喜欢看爸爸抽烟的样子,他是一个英俊的男人,眉眼之间有一股英气逼人,抽起烟来,自有一种特别的韵味,似乎挥洒间,有周朗赤壁,谈笑间强橹灰飞烟灭的潇洒。我有时对着那袅袅升起的青烟,数着它们的圈数,在淡淡的青色间,似乎看到变幻莫测的风云。但我此时哪有心情欣赏他的从容,我甚至恼恨起来,再也顾不得礼貌,走过去一把抢过他嘴中的香烟,就要掷出去,想一想却放进嘴中,恨恨的抽了一口,一股辛辣的味道直刺心肺,却又过瘾之极。似乎心中的所有皱褶都被熨平,胸口郁结的块垒全被浇透,我忍不住又狠狠的抽了两口,直到呛得咳嗽起来。 爸爸冷冷的看着我,说,你照照镜子,看看自己都变成什么样了。 我变成这样子,还不是你逼的?! 抽烟也是我逼的?他嘲讽的说。 你没逼我抽烟,可你做了逼我忍不住要抽烟的事。 哦,那说说看。 冼兰兰没有得罪你,你为什么封了她的店子?谁都是为了吃口饭,容易吗?你这是欺人太甚…… 你给我住嘴!他忽然暴跳如雷,猛的一巴掌打掉了我手中的香烟,我看到一缕青烟直飞出去了,掉在沙发上,不一会儿,就闻到一股皮子被烧焦的臭味。他全然不顾十来万的沙发被烧出一个洞来,一只手点着我的鼻子,兀自气得颤抖,大声说,别跟我提冼兰兰,亏你还有脸提冼兰兰! 我没想到他会发这么大的火,我感到震惊,更感到伤心和愤怒,我也大声说,我为什么不能提冼兰兰?她是我同学,是我朋友,我为什么没脸提她? 我问你,她是做什么的? 她做什么的重要吗?她不偷不抢,碍着谁了?谁愿意做那个事吗?都是为了生存! 罗婉,想不到你的脸皮这么厚。你也是为了生存吗? 我被震住了,我有些懵,像在长坂坡前,被张飞大喝一声时的那些曹兵,他的声音并不大,可那句话却好比一阵连绵不断的雷声,在我耳际轰轰不绝,他似乎已经平静过来了,长叹一声,坐在沙发上仰面望着天花板,似乎那雪白的天花板上暗藏着什么玄机似的。 我的眼泪哗哗的流下来,头发也披散了,如果有镜子,我将会看到自己变形的脸,红肿的眼睛,我又羞又愧,顿时全化作恼怒,觉得此时自己就像一个疯子,已经没了脸面,还顾什么脸面?而这么多年的所有孤独、伤心和委屈全都自心底里涌出来,好像树根间松动了浮土,蚂蚁黑压压的爬出来。 我大声喊,我有什么脸皮厚的?我都三十岁了,还是一个老姑娘,我也是一个女孩,我为什么不能拥有我的幸福? 他冷笑:那就是你要的幸福? 那不是我的幸福,可我已经没有幸福,这么多年,我经历过很多次恋爱,那么多人喜欢我,我也喜欢过不少人,可幸福却永远离我那么远,别以为我不知道,这一切都是你在弄鬼!你毁了我的幸福,却还骂我不要脸,我就不要脸怎么了?我三十岁了还是一个处女,连一个丑八怪都不如!你不是要管我吗?不许我恋爱吗?我偏要恋爱,我偏要这样,我就用这种最下贱最肮脏最丑陋的方式气你,我就是要糟蹋自己。你不是把我当作宝贝吗?不是生怕别人碰一下,挨一下吗?你这样做说是为了我好,说是为了爱我,可你知道我的感受吗?体会过我的伤心与孤独吗?我并不是公主,就算是公主,也需要有人爱她,关心她,你不就有几个钱吗?可有钱人也是人,也需要吃喝拉撒睡,你以关心之名,以爱之名,剥夺了我爱与被爱的权力,我恨你! 我说完,转头就走,可一个男子把我拦住了,那是爸爸的手下。我一把推在他胸口,但他强壮有力,就像一座铁塔似的巍然不动,我根本推不开他,气得大喊:滚开,你挡住我干什么? 他沉默不答,只是抬头看着爸爸,显然在等爸爸的指示。我见他仍是不动,抬手就是一个耳光,只听啪的一声响,清脆得像咬一口初出的黄瓜。他依然纹丝不动,脸上连表情都没有,我的心头忽然冒出一个怪念头,如果我勾引他,他会心动吗?他显然是一个英俊的男人,但我知道,就算再借给他十个胆,也绝不敢沾一下我。要不是此时心中只有伤心和愤怒,我真想就当着爸爸的面抱一抱他,亲一亲他,倒要看看两人尴尬的样子是多么有趣。 我回过头看着爸爸,冷冷的说,叫他让开。 你以后就呆在家里,哪里都不许去! 你凭什么把我关起来?我不是囚犯,不是你的奴隶! 就凭你是我的女儿!凭我是你爸爸! 我不是你的女儿!你也不是我的爸爸! 我说,声音冷酷得能够撕裂风。我看到爸爸的脸再次变色,痛苦就像喝醉了酒后的红一般,渗透了他的额头,他的脸庞,他的脖子,他的眼神中透出一股令人害怕的忧伤,像一个刚失手杀害了自己儿子的母亲似的,充满了悔恨,愤怒和绝望。我的心也同时咯噔了一声,像是有一个伤口忽然被撕开了,钻心的痛直袭上来,我不敢低头,因为再痛苦的痛都可以容忍,而惨不忍睹的伤口如果呈现在眼前,也许我会呕吐,会发抖,会牙酸,会痉挛,会晕厥。我不看他的眼睛,也不去想心中那个被撕裂的伤口,似乎只要不想,伤口就不存在了,就像一件被烧了个破洞的衣服,我们在外面缝上一朵漂亮的花,这衣服便不再是破的了,而变得更好看,更新颖。 我闭上了眼睛,等着他抓起茶几上的茶杯掷过来,或者走过来给我两个响亮的耳光,但我等了良久,没有一点动静,睁开眼来,见他仰面坐在沙发上,叼在嘴上的一支烟已经熄灭,被咬得变了形。 我再次往门外走,而那个酷酷的男子依然一动不动的挡住我,我忽然抬起一脚踢在他的裆下,只见他顿时痛苦得弯下腰去,冷峻的脸庞也因为痛苦而变了形,像被扭成一团的纸。我从他身边直奔过去,出了门。 空气中没有一丝风,烈日像火一般炙烤着大地,马路上的水泥似乎都要溶化了,散发出一股热腾腾的蒸汽。街上没有多少车辆,更看不到几个行人,我在寂寞的街道上奔跑,只一会儿,便热得忘记了哭泣,它们全化作汗水从我的脸上脖子上流下来,我恨不能像一条狗似的伸出舌头来喘气。也许呆在家里比较好,至少有清凉的空调,不至于热得像一条狗。近处的街道边连一棵树都没看到,找不到一丝阴凉,也许我该找个超市去吹吹空调,或去一个咖啡厅、饮冰室喝一杯清凉解火的咖啡也好,冰水也好。但我此时只想一个人,不想去有人的地方凑热闹,我看到旁边是这个城市最高的大楼,于是乘坐电梯,直来到楼顶。 上次来这里还是跟冼兰兰一起,她的店子就在对面的楼上,一个月前,我跟她坐在阳台眺望这个高楼,看着蓝色玻璃窗上映着的太阳像一个火球在旋转,她忽然说,不知站在那楼顶是什么感觉,我还没上去过呢。 站在那上面是什么感觉?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我想起李白这首诗来。我曾经上去过多次,并没有觉得高处不胜寒,但吹着轻风,任它吻着你的肌肤,抚摸着你的长发,自有一种特别的感觉,那是一种春风十里的沉醉,是白云舒卷的飘逸,是绿水长流的自在,是小桥飞渡的安闲。高处和低处是不一样的,你放眼望去,世界尽在眼中,有时候我就忍不住会有种想要跳下去的冲动,如果我用鸟的羽毛做成一副翅膀,我是不是能够飞……如果有一天,我想离开这个世界,我一定选择从这里跳下去,因为在人生的最后,我可以尝到飞翔的滋味,我可以在最美丽的体验中死去,然后让鲜血溅成一朵绚烂的花…… 冼兰兰有恐高镜,上得楼顶,就不敢站起来了,坐在地板上,还觉得天旋地转,说好晕,我拉着她去楼边看风景,死也不肯,吓得向我求饶,差点没哭出来。那让我无比扫兴,只得下来。她说,这么高,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喜欢上面,你不害怕吗? 我说,有什么好害怕的?又摔不下来,有很高的护栏呢。何况就算摔下来,也没有什么好恐惧的。 你真奇特。不知她是夸赞,还是讥讽的说。 我是奇特吧。我想。站在那上面,我有时会把自己想像成女王,世上芸芸众生无不对我顶礼膜拜。从那时起,我就有个理想,希望有一天,我有用不完的钱,那我一定要站在上面向下撒钱,然后看着地下那像蚂蚁一般密集的人群,面对从天而降的红色钱雨,惊喜得尖叫,他们仰面向天,接着,捡着,争着,抢着……那才是富有的极致,是最浪漫,最让人开心到疯狂的事。 我再次站在楼顶,强风已经吹干了我的眼泪,此处的太阳似乎也变得温柔了些。人生到此,为什么不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呢?我喜欢飞翔,但如果跳下去,就不能做别的事了。我喜欢撒钱,那就撒吧,要想有用不完的钱,那不知到何年何月才能实现,也许永远也不能。那何必等?现在就撒,用钱买自己最大的欢乐,为什么不可以?我把包中的钱拿出来,可惜只有两三千块,那就这么多好了,我嗷的大叫一声,把钱全部撒出去,那些红色的百元大钞在风中飘荡,像一些飞翔的鸢,缓缓的飞落,而有一些像放不起的风筝,又飘回楼顶,我一一的捡起来,再次抛下去,直到全部飞掉,这才俯身看下面,楼太高,我看不清楚人们的表情,我甚至看不到那些钱飘到了哪里,钱太少了,没有人注意,更别说尖叫与哄抢了。就好像把一块金子丢进大海,连泡影都没有看见一个,这让我很不开心。钱真的是太重要了,你如果不够富有,就别去玩撒钱游戏,因为除了丢人之外,什么快乐也不会得到。 第11章 你又是谁 姚远离去后,我走进急救中心,在走道上碰到一个上夜班的女护士,她很热情的问我,有事吗?我说来看望一个病人,刚刚送来抢救的,车祸。她说,你是说何医生吗?你是他的朋友? 是的。 她告诉我房间,便走了,我推开房门,却发现里面空空如也,被子是掀开的,说明刚刚还有人睡过,我的心咯噔一声,无尽的往下沉去。难道说我来迟了一步?他已经死去,被送往太平间了吗?我感到房子里好像忽然蓄满了水,它们是白色的,轻轻的浮现来,淹没了我的胸,我的脖子,我的头,我被窒息了,感到耳朵听不见声音,眼睛看不见一切,世界即将沉没,山海全将毁灭。 我不知我在房间里呆了多久,也许只有零点零一秒钟,也许有一千个世纪,这段时间对我来说,就好像宇宙中的一个黑洞,无尽的深沉,看不见,摸不着,却足以让沧海变桑田,让星移物换。 当何方与那个女子从卫生间里出来,我真是无法形容我那刻的心情,不仅仅是惊奇(就像城市中的人,忽然看到两个从古代穿越而来的男女,身着古装站在你面前。)也不仅仅是惊喜(就像从一个恶梦中醒来,发现在梦中死去的爱人其实正好好的睡在你身边。)我觉得我的小心脏有些受不了,就像恐高的人去玩过山车,从很高的地方忽然掉落到低谷,然后又突然冲到云霄,那颗心也随着扑通扑通在胸腔里蹦,从绝望到希望,从希望再到绝望,我知道扶着他的那个女子就是他的妻子,曾真。我曾经见过她的,有一回,我们从咖啡厅出来,我拉着他去超市买小吃,在货架之间穿行,何方忽然紧张起来,拉我改变方向,在货架间躲藏,我回过头,看到不远处有一个漂亮的女子正在选购。她是你的妻子吗?我问。何方没有否认,也没有回答,其实用不着回答,我的心中不是滋味,却强装欢笑说,长得挺漂亮的嘛。我偏故意向她走去,何方想叫我,却只无声的张了一下嘴,他当然不敢叫出声来的,我直走到女子身旁,细细的打量她,是的,确实挺漂亮,即使这样近的距离,也没发现她肌肤的瑕疵,她的皮肤真好,全不像这个年纪的人,雪白而有弹性,没有斑,没有痘,却有着一些细细的绒毛,显得更是青春活力,这让我非常失望,我本来是想看到另一幅情形的:远看漂亮的脸蛋其实搽了厚厚的白粉,就像刷了一遍又一遍的墙壁,脖子是黑的,与脸庞交界处泾渭分明,额头眉角的皱纹像被洪水冲刷了几个世纪的沟壑,千横万纵。 等我回头,已经找不到何方,我更是生气,走就走吧,偏不去追赶,慢条斯里的选购,漫不经心的排队,好不容易轮到我了,却忽然没有了兴致,把购物车往旁边一推,便走出了超市。我意兴阑珊,心灰意冷,他的车已经毫无踪影。至于吓得这样吗?她老婆又不认得我,就算看到我们站在一起,超市里这么多人,她知道我是谁?然而我恼怒的不是他这种做贼心虚的态度,也不是他弃我而去的无情,而是他老婆的美丽让我感到失落。我总以为,她一定是一个又老又丑脾气还怪的女人,我站在她面前,就像一个天仙站在一个老太婆面前,把她比下去是不言而喻的,他爱的是我也是不言而喻的,她虽然占着正宫娘娘的名份,但她占不了他的心,她不是我的敌人,因为相差太远,就像一个武林高手面对一个小孩子,不用战,胜负已分,甚至根本用不着分的。 可没想到她这么年轻漂亮,与之相比,我并不觉自己更美。凭什么说他会更爱我呢?而他那么怕她,不顾我的感受就悄然离去,这不已经说明了一切吗? 后来见到他,我都懒得发脾气,意兴萧索的样子。他告诉我她叫曾真,我说不如读二声,他一笑,我知道这只能是我的一厢情愿,她从来不是曾经,她永远是现在。 后来我们还是吵了一架,用的是莫名其妙的理由,但我不敢太过分了,因为我知道我是没有资格吵的,而我还不想失去他,选择了他就是选择了这种郁闷,就注定了不尽的忧伤,何必还要闹得鸡飞蛋打的呢? 我努力忘记超市里的相遇,我奇怪刚才竟然会把那个叫姚远的女子当成他的妻子,好像我从来不知道他妻子长什么样子似的。人的记忆是多么奇特,它总是会忘记一些你不想记起的人和事,而有些却是你用一辈子的力量,也无法忘记的。 此时再次面对她,我感到惶惑不安,其实我只要知道何方安好就成了,现在我看到他站在我面前,虽然受了伤,但精神挺好,看得出没有大问题,我感到很安慰,如果是我扶着他就好了,可人要知足,得陇望蜀是会被老天爷骂的,何方活着,而且健健康康,这不正是几分钟之前我最大的心愿吗?我用全部的身心所祈祷,愿意用一切的东西去交换,现在,梦想已经实现,我怎么能却有埋怨呢? 我不敢看她,我甚至不敢看何方,但我不得不看他,因为我想知道他是否安然无恙,所谓关心则乱,我恨不能走近去,细细的查看,查看他头上是否有伤口,是否有流血,我也能感到曾真疑问的眼神,像一支箭似的射上我的后背,我感到一种咄咄逼人的气焰,心中非常生气,我凭什么要怕她?何方是她的老公,可何方更是我的爱人,人不是房子,不是车子,证上写着谁的名字,他就属于谁。人只能跟着心走,心属于谁,他才属于谁。而对于这一点我毫不怀疑,他是应该属于我的。你嚣张什么?像是别人偷了你钱包似的一脸黑线,给谁看呢? 我听到她冷冷的在问,你是谁?我想撒谎,就说我是来看病人的,走错了病房。我也可以说我是医生,是护士,大摇大摆的走出去就成了。但我忽然不愿意这样做了,曾经我有很多次在梦里与她相见,有时候她非常凶猛,揪着我的头发,狠狠的撕下来,撕得我鲜血淋漓,左右开弓的抽打着我的脸,把我的衣服撒破,用脚踹我的肚子,周围都是围观的男女,他们对我全无同情,还发出幸灾乐祸的欢呼,有些人拿出手机,拍着照片,有些人说打得好;有时候她非常柔弱,楚楚可怜的样子,似乎风一吹就快倒下了,她哭泣着求我,离开何方,不要破坏她的家庭,因为他是她全部的幸福,所有的寄托,而我并不愿给以怜悯,我轻轻一推,任她倒在脚下,哭得像一条狗;有时候我们像两个泼妇一样撕打,在街上滚来滚去,头发散乱,衣裳破碎,到处都是泥水;有时候我们是两个女剑客,剑光似雪,你来我往的在森林里,在雪地上打斗,飞来飞去像两只翩跹的蝴蝶;有时候我们只是默默面对,都不说话,但眼神里全无让步,我们就这样对峙着,势不两立。其实我曾经设想过很多次与她见面的情景,那是与梦中的场面皆然不同的,我设想着怎么与她摊牌,劝她明事理,心走了人是不必留的,现代人,应该有拿得起放得下的气度,君子成人之美,也是成全自己,否则,跟一个不再爱你了的男人生活,除了互相折磨你还能得到什么?然而此时真的面对了,一句你是谁,就问得我慌张失措,我对自己是多么的失望。而当一个医生进来的时候,我竟张口就叫表哥,我自己都吃了一惊,这不是随机应变的机智,而是落荒而逃的狼狈。但我安慰自己,我并不是怕她,我只是不想叫何方为难,车祸前何方说要离开,就说明他有难处,我既然爱他,何必逼他?何必让他不知怎么做人? 何方这时在想什么呢?他一定在想,你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这是我们曾经的约定,可你毕竟出现在了这里,当此之时,我能责备你吗?难道你明明知道可能会碰上我老婆,还是出现在这里,不更说明你有勇气吗?不更说明你爱我,关心我,为此不顾后果吗?也许这样更好,我早就想离开她了,只是下不了决心,现在你来了,这是逼着我摊牌,但这逼得好呀,这是给了我勇气,给了我力量。他会这么想吗?可他为什么不言不语?也许他在责怪我,责怪我逼迫他,不让他有喘息的时候,刚刚从鬼门关里回来,我就又来逼他,他会不会恨我呢?可我并不是要逼你,我只是来看你。好吧,我走,我装作一个不相干的人,不让你背上麻烦。即使你从此再也不回来,我也只能认了。但我还是不甘心,所以临走又禁不住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我想看看他对我是否还有留恋,是否充满了无奈的忧伤? 是的,他的眼神中满是忧郁与不舍,他还是爱我的,但他也怕眼前这个女人,也许只因为他太过善良,不愿意去伤害这个女子,即使他并不爱她。我忽然心头一酸,充满了对他的怜悯,如果不是她在这里,我恨不能把他搂在怀中,抚摸着他的头,给他无言的安慰。他此时的心一定在滴血吧?既然如此,我何必还再在他伤口上撒一把盐?我甚至不能让他看出我的忧伤,我应该高高兴兴的离去,让他知道我因为他的安然无恙而无比开心,让他明白,我对他毫无怨言,对他老婆毫无妒恨,我只要他幸福,他开心,就会心满意足。我趁幸我的急中生智,我叫了医生表哥,并说,表哥,姨妈叫我来找你,刚刚你到哪里去了?急得我什么似的。我还没想出来,姨妈叫他干什么。而他居然没有反应过来,一脸的茫然,等到终于反应过来,已经迟了,西洋镜已经拆穿,再演戏便只剩尴尬了。但我还是硬着头皮演下去,我不去看那女人的眼睛,说,姨妈在门诊大厅,她找你。然后转身欲走。可曾真叫住了那医生,问他,李志,她真是你表妹? 原来他们都是熟识的。是了,何方也是这医院的医生,他和这些人都是同事,而曾真是他的老婆,所以他们都认识她,我的心中忽然涌出一股酸意,我忽然有些恨何方的谨小慎微,平时有什么朋友聚会,从不愿意带我,说是怕影响不好。有什么不好的呢?现如今,哪个有出息的男人不是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那些只爱钱只爱权的女子都可以抛头露面,何况我还是真受?如果他常带我出来,那他的朋友怎么会不认识我呢?怎么会有眼前的尴尬呢? 是啊,是啊。那叫李志的医生说。 她叫什么名字?曾真咄咄逼人。 叫什么名字?李志医生习惯性的挠挠头,说,名字,嗯,叫小花。是吧,小花? 对对,我叫小花。 是吗?你的身份证呢? 当李志说我叫小花的时候,我忽然感到无比滑稽,我叫小花?多难听的名字,我明明叫罗婉,凭什么突然就变成了小花?而我还得点头答应,这多么可笑,可那女人并不愿甘休,竟然叫我拿出身份证来。你以为你是谁?警察查户口吗?就算你是警察吧,我又不是犯人,凭什么你叫我拿身份证我就拿身份证?我终于恼怒了,人真的是不能软弱,所谓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你一退再退,别人却得寸进尺,好吧,是你逼我的,逼得我绝地反击!在那一瞬间,我甚至想到图穷匕首现,想到要跟她摊牌,既然何方没有勇气,那我就站在前面来。我干脆说,我是何方的朋友,怎么了?不行吗?难道何方不能交朋友? 她死死的看着我,目光灼灼。 朋友,哼!什么朋友? 朋友就是朋友。 女朋友吧? 我是女的,当然是女朋友,难道还是男朋友? 她被我说得哑口无言,一副又惊又怒的样子。我感觉到暴风雨就要来了,就像天空布满乌云,天昏地暗的时候。 女朋友,好啊,女朋友!她咬牙切齿的说。她愤怒的质问何方:她到底是谁?你们什么关系?你今天说不清楚,我跟你没完。好啊,枉我这么对你好,每天煮好饭炒好菜等你回家,难怪你每天不是这忙就是那忙,不是出差就是开会,原来是外面有情儿了?今天你没有喝酒,怎么就出车祸了?开车开了十多年,从没有说自己去撞树的。就算喝了酒开车,也从来没有出事过。是不是因为她?她当时就坐在车上是不是?听说是一个女子打的120电话,没错,肯定就是她。真不要脸啊,在车上还没羞没躁的亲热是不是?活该出车祸,怎么就不撞死呢?一对狗男女,全部一起死了才好! 她此时就像一头受伤的母老虎,凶相毕露,暴跳如雷,一席质问斥责仿佛冰雹似的砸向我和何方,我无处可逃,我真没想到她那柔弱的外表里面竟然隐藏着如此凶暴的能量,像是一竹筒豆子狠狠的砸在我脸上,虽不致命,却非常疼痛。 我没在车上。我慌乱的说,就像面对一个武林高手如狂风暴雨般的攻击,除了随手招架,已经招不成招,式不成式。 那你是不是他的情人? 我真想说是的。也许所有的抵赖、否认都只能让她得寸进尺,更加的咄咄逼人,而如果我承认呢?所谓无招胜有招,我因为想隐瞒,所以在她的攻势面前节节败退,我如果不想隐瞒,那我还怕什么?老子所谓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对于我来说,退就是争,不争就是争,如果我不怕了,那承认对于我来说并没有什么伤害,却足以给她致命的一击。我能想到,当我说出“是的”两个字时,她那愕然的表情,那是愤怒与忧伤的混合,是绝望与无助的交织,她也许会打我一个耳光,但我不会让她得逞,她也许想撕乱我的衣服,但除了当众表现出她的泼妇风范之外,不会有任何成果,她也许只是伤心绝望的哭,柔弱得像带雨的梨花,被风轻轻一吹,就摇摇欲坠――这倒是我最怕的,那在何方的眼中,也许我就是那罪恶的雨,凶残的风――但从她刚才的表现看,这女人绝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她怎么可能向我示弱呢? 正当我犹豫之时,她已经回头质问何方了:你说,她是谁? 我怎么知道她是谁?何方低声说。 我听到这句话,又是愤怒又是悲伤,她竟然说不知道我是谁,他竟然敢说把我忘记――纵然明知道他是为了骗他老婆的一时之计,但亲口听他说不知我是谁,我还是感到伤心而绝望,刚刚要争一争的雄心顿时化为乌有。其实我跟曾真之间的战争,不在于我们两人谁强谁弱,所有的决定都在于他,就像两个打架的孩子,父母才是决定性的裁判,如同古代争夺太子之位的两个皇子,父皇不认同你,你表现出来的一切优秀作为都好比一个女人向不喜欢自己的男人搔首弄姿。我感到无比的痛苦,我本来以为自己无比强大,完全可以和对方一博,却没想到还没出战就已经溃不成军,我咬着牙,恨恨的瞪着他,我不知该说什么,骂什么都不解恨,骂什么也都没有意义。而那个女人乘胜追击,竟对我下了逐客令。 他都已经说了不认识你了,你还站在这里干什么?她说。 我本来就打算黯然离去,可她这句话激起了我心中的倔强,我就偏不走,你能怎么样?本来不想做一个死缠乱打的人,可如果把我逼急了,我什么都做得出来。我傲然的抬起头,冷冷的与她对视着,毫不畏惧。 这又不是你家,我爱站就站。我说。 我等着她过来推我,打我,那我一定好好教训教训她,心中的怒火正无处发泄呢,来吧,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但她却似乎退让了,说,好,你站吧。转身对何方说,走,我们换个病房,这个女人你不认识,站在这里真讨厌,可别影响了你的情绪,损害你的健康。我们惹不起,可躲得起啊,换个病房,眼不见为净呢。 这些话出于一个敌人的口,并不能让我伤心,但我想到何方会乖乖的跟着她走,把我像一只穿破了的鞋子似的扔掉,都不会回头看一眼,那种被人鄙视,被人遗弃,被人冷落的感觉我从没有品尝过,我仿佛看到他冷漠的背影消失在病房门口,如果我日后还有勇气给他电话,他也许都不会接听,甚至对面相逢,也歪着头装作看不见了。男人都是这样,到了此刻,我忽然后悔自己不知不觉中做了小三,没有一个小三会有好下场,没有一个男人会真心爱第三者,他们也许会迷恋你的美貌,也许可以为你大手大脚的花钱,他们更不会吝啬比蜜还甜的花言巧语,但一旦面对选择,他们都会毫不犹豫的回到原配身边,他们甚至可以无耻的宣称,我跟你只是玩玩而已。他们就是这样的德性,而我却以为在自己身上会有例外,以为自己的魅力真不可挡,得到的肯定是真爱,多么天真的错误,多么可笑的天真! 但就在这时,何方忽然对着他老婆说道,你又是谁?干嘛在这里嘀嘀不休? 第12章 结婚证 人生的转折往往是从一句话开始的。当初在公交车上我们相遇,何方问了一声,我可以坐吗?就这么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改变了我的命运轨迹,这句话就好像一把神奇的钥匙,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或者说,这句话就好比无意中触动了汽车的方向盘,虽然那触动只是微乎其微的,但不知不觉,前进的方向却已经改变了。后来我与他相爱,我做了第三者,这一切都是从这句话开始的。 而现在,何方说,你又是谁?这一问再次改变了我的人生。虽然这句话不是对我说的,但在我耳中听来,却不谛是贝多芬的交响乐,那么震憾人心。我本来已经绝望,但这句话就好比落水的人抓住了一根稻草,不,不是稻草,而是一根实实在在的绳子,可以救命的那种。一个念头几乎在瞬间就产生了,我收起了所有的怒气,变得非常冷静,有一万种念头在我的脑海里回旋,我非常精准的抓住了核心。我一开始并不以为何方是失忆了,我觉得他只是忍无可忍,下意识的说出这句话来,可这多么完美,就好像是挖空心思精心设计的阴谋一样。我甚至感到惋惜,怎么原来没有想到这个计谋呢? 不,现在回想起来,好像我早有预谋似的,虽然何方从来也没有参与其中过。有一天独坐家中,思念着何方,却知道他其时正陪着他的老婆,我能想到两人开心说笑的样子,相对而坐吃饭,并肩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手拉着手去散步,卿卿我我,非常温馨,而我却孤独的站在阳台上,看着大街上车来车往,和远处昏黄的灯光,我能想像到夜空中星星的寂寞,它们看似挨得很近,其实却根本无法交谈一语。如果我是他老婆多好啊!为什么不是我先遇见他呢?这世界真不公平,明明我才是他身上抽出来的那根肋骨,明明我才是最适合他穿的那双鞋子,明明我才属于他心中的肉,可就因为相遇太晚,就不得不忍受这所有痛苦,这所有相思!我百无聊赖中拨打了曾经下意识里记下的一个办假证的电话号码,我要办一个结婚证,虽然是假的,也可以聊胜于无,当我一个人看着那结婚证时,我有时会恍惚以为那是真的,而我叫着他老公的时候,从来没有觉得,他其实是别人的老公。 我们一起玩的地方并不多,照的相片也不多,每当想他的时候,我就幻想我们双宿双飞,走遍了世界各地,我在电脑上下载了那些想去的地方的照片,然后把我们的合影ps上去,当相片打印出来,我翻看着,会陶醉其中,觉得这些都是真实的,我们确实去那里旅游过了。我甚至还办了一张他们的假离婚证,她相片是他放在钱包里的,我对他钱包里夹着的却是她的照片感到很不满,偷偷的把它藏了起来。有一次他偷偷带我回家时,我把那假证放在了抽屉里,我想像她发现假证时吃惊的样子,也许她会疑惑,是不是他们真的离婚了?人对自己的记忆并没有绝对的自信,我们会忘记很多人很多事,而很多我们以为铁证如山的记忆,其实又只是一种错觉。当一个人对你说,曾经的一件事是你做的,因为你清楚的记得,那与你无关,你会坚决否认,当第二个人又这样说的时候,你依然会觉得奇怪,怎么会发生这样的错位,当你三个人这样说的时候,你也不禁疑惑了,难道是自己的记忆出了问题?而当所有的人都这样说的时候,你只会相信这是真的,而自己的记忆出了问题,把它忘记了。 当她在家中发现那张假离婚证时,肯定会特别吃惊而疑惑,但她绝不会去想这是假的,她会努力的回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怎么可能已经离了婚?可这证摆在家中,总不可能是凭空而来,上面有她的照片,也有民政部门的大印,她甚至不敢向何方去求证。怕想起许多伤心的往事。很多中国的夫妻离婚后仍然住在一起,但其实他们已经不是夫妻了。他们曾经多次争吵,甚至有时候真的赌气走到了民政局门口,她会想,难道某次两人没有忍住冲动,竟真的办了离婚证?她甚至开始在脑海中浮现出当时的情景―― 两人争吵之后,他说这日子还有法过吗?离婚!她说,离婚就离婚,谁怕谁?于是两人气冲冲的前往,他竟然说这日子没法过了,她对他还不够好吗?还嫌没有把他捧在手心里,放在心口间?这话太伤人了,人都是有自尊心的,谁离开了谁还不活了吗?而现在离婚又那么容易!离婚处的工作人员是个小姑娘,非常冷漠,甚至没有劝说一句,她多么希望听到她说,你们还是先回家考虑几天吧。她愤怒的想,现在人太不负责任了,这是离婚呢!宁拆十座庙,不破一门婚,怎么能这么草率?小姑娘就是如此不负责,想以前的工作人员,谁要离婚了都要不断的劝和,实在劝不了的,还要叫别人回家考虑再三,去了一次又一次,最后见他们实在铁了心,才勉勉强强的给办理。一出门她就哭了,她想矜持一些,可她知道,再矜持下去,她就永远的失去他了,她怎么舍得?没了他,她是真的没法活啊。于是她说,再一起吃一顿饭吧?他点头答应,似乎也很伤感。两人肩并肩的一起去菜市场买菜,她先还感到不好意思,慢慢就习惯性的挽住了他的胳膊,她记得两人好久没有这样一起去买菜了,这种亲密的感觉让她感到幸福而心酸,她决定要留住这幸福,所以暂时忘记了心酸,就好像两人不是刚去离了婚,而是新婚不久似的。她非常快乐的买菜,挑选,讲价,看秤,付款,然后把东西叫他提起,她还特意买了他喜欢的菜,又在楼下的超市买了好多罐啤酒。两人的手都提得满满的,他任劳任怨得像一个搬运工,她也不感觉累,也许正因为累,让她忘记了伤心和绝望。回到家,他默默的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却没有看,她一个人在厨房里忙进忙出,她很快就把几个菜做好了,然后快乐的叫他吃饭了,就像这幸福的生活真可以天长地久似的。两人微笑着对面而坐,难得的喝起了酒,她不停的喝,不停的喝,还不断的敬他,他劝她别喝了,她不听,酒喝得越多,她越觉得伤心,当她醉了的时候,她就抱住他呜呜的哭个不停,哭着哭着,她忽然激情澎湃起来,两人热烈的亲吻,从没有的热烈,他的嘴唇都被她咬烂了,他们急不可耐的剥掉对方的衣服,急切得像两个初恋的小伙子小姑娘,这是从没有过的激情,像一场狂风暴雨,风雨过后归于平静,他的胸膛上背脊上,到处都是她留下的吻印和抓痕。就这样,两人和好如初,好像离婚只是一场游戏一场梦。 是这样的吗?她的记忆中为什么没有这一段?可现在为什么又会浮现出这样的回忆?好像她是一个编剧,在别人那里听到一个引子,就自动的编造出了一段感人的剧情,并且已经在脑海里拍成了电影。 其实我才是编剧,我猜测她的反应,想像她的心理活动,怎么疑惑,怎么思索,怎么记忆错乱,怎么想起根本没有发生过的离婚往事,怎么幻想和好如初的浪漫激情。如果当初我把假证偷偷放进她的抽屉,只是一种聊胜于无的意淫,但我没想到,现在这成了一个最好的伏笔,像是围棋高手在你根本没有意识到的地方落下一颗子,到最后竟然成了反败为胜的奇兵。当听到何方问她是谁的时候,不管他真失忆也好,假失忆也好,我都敏锐的意识到,我的机会来了。 当我宣布,我才是何方的妻子时,她一定以为我疯了,但我不无同情的想,也许接下来,她就会真的疯了。我一开口说时,心中还是有些忐忑,我弄不清何方真正的心意,我怕他站出来否认这一切,可他居然无动于衷,好像真的失忆了,对我和她都已经没有了印象,像是用粉笔写在黑板上的字,用湿布一擦,便干干净净,连印痕都没有留下,是真的失忆了吗?虽然如果他连我也忘记了,也会让我伤心失落,可这未尝不好,反正即使他对我已经毫无记忆,但我也有自信重新赢得他的心。我总觉得他爱的是我,这是前世已经命定的,也许曾经的迟遇是一个错误,现在冥冥之中,上天要来改变这个错误了,不然为什么一场车祸,他别的伤都没有,偏偏就失忆了呢? 而我偏偏还就拿得出结婚证。我想她回去拿证的时候,一定也看到了那个假离婚证的,否则她为什么根本不提去民政局查底呢?我事后跟在民政局工作的朋友打了招呼,如果有人去查,就说原来的档案都在一场火中烧掉了,但后来我问他,说根本没有人去查。看来是我多虑了,那天当我说出,他们其实已经离婚的时候,她又惊又怒,却做了一个奇怪的动作,就是突然掀开何方胸前的衣裳,何方用奇怪的眼神看她,于是她说,我真想看看你的心到底是红的还是黑的。她这话不无恨意,但我总觉得她其实是在查看他的胸口是否有她曾经抓出的伤痕,那场想像出来的醉酒当然不会留下什么痕迹,可她显然已经进入了一种恍惚之中。 何方说,你是谁?这几个字让我看到了希望,像漆黑的夜里看到了曙光,但对于曾真来说,却无异于当胸的一剑,直从心前刺进后背,如此致命,我能够感受到她此刻的心情,因为我也曾经感受过,是在何方说,我们分手吧的时候,还有爸爸说,你当你是谁?你给我滚的时候。 很多年以来,我都生活在一种虚假的幸福里,虽然没有妈妈,虽然爱情总是离我那么遥远,可至少有一个爱我宠我的爸爸,别人拿我当公主。我甚至已经忘记了,他其实并不是我的亲爸爸,也许人是真的会失忆的,即使没有车祸,脑袋没有被撞,也没有生什么疾病,你也会选择性的忘记一些不愿记住的事情。 可是一声“你以为你是谁?给我滚!”从他慈祥的面孔中那个漆黑深遂似深渊一般的嘴里说出来,就像从中跃出一条毒蛇,一口咬在了我的心头,巨大痛楚让我把所有的记忆都回想起来了,像一个炸雷劈开了一棵千年的古树,隐藏在古树深处的秘密全部浮现,沉渣泛起。 无论我怎么逃避记忆,无论我如何欺骗自己,我还是不得不记起,我并不是罗武的女儿,他只是我的养父而已。在模糊的记忆中,我还能隐约想起,当初跟着母亲来到这个富丽堂皇的新家,宽敞明亮得对于我来说,就宛若进了皇宫。我天真的问妈妈,这是皇宫吗?于是罗武笑嘻嘻的把我抱起,说,不错,这里是皇宫,而你就是皇宫里的小公主。当时我已经十岁了,在一个陌生男子的怀中感到不安,却只是静静的享受那刻的温暖,从此,他便叫我公主,我后来跟他熟悉了,当他叫我公主时,我就说,父皇有何指示?他开心得哈哈大笑,对母亲说,咱们的小公主真可爱。 第13章 高楼 我从没见过亲生父亲,也不知道他是很早就死去了,还是离开了我们,或者妈妈根本就是未婚而孕,总之,我不知道我的父亲是谁,问妈妈,她也从来不说。她工作很忙,平时都是把我托给一个老婆婆,那是她的一个邻居,我也没见过外婆,仿佛妈妈除了我之外,就是一个孤孤单单的人,没有父母,没有兄妹,也没有朋友。她带着我来到罗武的家,罗武很爱她,也很爱我,我终于感受到了父爱,感受到了一个家的温暖。后来我渐渐长大,脑袋瓜里会有各种奇奇怪怪的想法,我偶尔会想,爸爸――我已经习惯了他是我的爸爸,我就像他的亲女儿一样喜欢他,粘他――为什么会这么爱妈妈呢?因为妈妈漂亮吗?可他这么有钱,身边不知包围着多少年轻漂亮的姑娘,而妈妈还带着一个孩子。也许他爱的就是这个孩子?我不无得意的想,我虽然是一个拖油瓶,可我也是一个漂亮的公主,有这样一个现成的可爱女儿,无论谁都不会拒绝的吧? 妈妈死于一场车祸,当时我伤心得不能自已,我感觉整个世界都轰塌了,她是我唯一的亲人,也是我一切幸福的基础,她死了,我就什么也没有了,这个爸爸也不再属于我了,他会另外娶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做妻子,她会给他生一个更加漂亮的女儿,而我算什么?我就像一个倚在门口不肯走的叫化子,死皮赖脸的要吃要穿。我的脑海中已经浮现出那幕凄惨的情景。一个漂亮的女子挽着他的手,而一个美丽的小姑娘跑在他们前面,他在后面叫,小公主,小公主,小心一点。(那是他们的亲生女儿。)而我衣裳褴褛,跪在地上擦地板,听到这个曾经属于我的称呼,不禁呆呆的出神。小姑娘走到我面前,大声喝斥我,你还不快干活?吃我们家,喝我们家的,却偷懒卖乖,今天不许睡觉!她说完,傲慢的转身离去,地板刚擦未干,一不小心滑倒了,于是呜呜的哭了起来。她妈妈焦急的奔过去扶她起来,一面恶狠狠的瞪着我。而爸爸跑过去把她抱在怀里,又是亲又是爱,低声安慰,那曾经属于我的爱全部倾注到她的身上,我的心中一片凄凉全化作愤怒,恨不能冲上去把她掐死,也许她死了,他就会重新爱我了。愤怒让我失去了理智,像一个疯子般直冲上去,掐住了她的脖子,她的眼睛惊恐的鼓了起来,双手在空中乱舞,像是溺水的人在寻找救命的稻草,她妈妈尖声叫喊,掐我的手,揪我的头发,扇我的耳光,可我就像一头暴怒的狮子,充满了力量。而这时爸爸出手了,他重重的给了我一个耳光,我就像遭到了雷击,脸颊肿了起来,眼睛冒着金星,而心像被用棒子狠狠击打过的向日葵花瓣,一瓣瓣的随风飘落,洒在地上,草上,满目金黄。我的双手垂落下来,人变得失魂落魄,好像被鬼附身过后,所有的精气神都已经失去,小姑娘喘着粗气,哭不出声音,而我也伤心得哭不出来。爸爸说,你滚吧,你不是我的女儿,我养你这么大,倒养出一只白眼狼来,我再也不要见你。听了这句话,我终于哭了出来,一旦泪水破堤而出,就像山洪爆发似的不可抑制。我在哭声中清醒过来,听到爸爸轻声的呼唤,小公主,小公主,你怎么了?他就站在我的旁边,没有开灯,窗外明净的月光照在红木地板上,让他的脸像梦里一般恍惚。我抬头四望,没有另一个姑娘,他叫的就是我,他还叫我小公主,我还是他的小公主。我投进他的怀抱,呜呜哭泣起来。对未来那可怕的预测仍不能释怀,就像一个身上怀揣着黄金的人,总担心被人抢劫。 心中那可怕的预测并没有成为现实,他对我比妈妈在世时还要好,我依然是他的小公主。直到我渐渐长大,我已经不再害怕,我甚至开始劝他,为什么不找一个呢?我并不想看他这么孤单,也许他并不缺女人,但至少在回家后,他身边需要人陪伴。而我,已经慢慢的喜欢出去玩,已经不耐烦守在家里了。他摇摇头,说忘不了我妈。虽然大逆不道,但有时候我会忍不住的想,妈妈到底有什么好,能让他如此不能忘怀?小时候不懂,现在想想,当初他娶妈妈,就像一个童话故事。他年轻富有,不知有多少年轻漂亮的女子投怀送抱,可妈妈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还是一个单亲妈妈,带着一个其实未必可爱的孩子。 我一直把他当成亲生父亲,不,我觉得他就是我的亲生父亲,我从根本上忘记了自己本是一个拖油瓶的事实。我长得越大,跟他矛盾日深,但那是父女之间的矛盾,是每一对父女之间,随着成长所必然爆发的战争,他是一个慈父,但也是一个严父,而我青春躁动的心渴望自由。我享受着他带我给的一切繁华富有,却慢慢的变成了一个老姑娘,老处女。无论是姑娘还是处女都是一个美好的名词,散发着青春的气息,像春天般的鲜艳动人,可加上一个老字,霎时之间,就变得腐朽,干枯,浊臭,我是一个早恋的女孩,浪漫多情,我怎么也没想到,我会落到如此地步,仿佛冥冥之中,一切皆是命中注定。到底是为什么?我想不明白,如果说是父亲严格的要求,可我并没有被他教育成一个呆板的灭绝师太,我活泼的天性就像春天的花草一般欣欣向荣,我其实更是一个我行我素的人。也许在内心深处,我怕失去他,怕失去这种衣食无忧的生活,怕失去那种被尊为小公主的虚荣,更怕失去那唯一的爱,可我并不愿意就此表现出来。他不许我恋爱,我偏偏喜欢恋爱,我觉得恋爱是人生之中唯一的乐趣,我是一个女人,我有权利享有,可偏偏我就是得不到爱情。 我几乎已经忘记是在哪个时间,他对我吼出那句话的,你以为你是谁?你滚!我的心瞬间崩塌,也许是在他知道我客串了之后,也许只是在梦里,依然只是我曾经害怕的,想像的一幕。 我爱上了酒,爱上了烟,当深深的吸一口烟,那一口灼热足以熨平我心中的皱纹,而一口酒下肚,我能感觉到那包围心的冰块被渐渐融化,只是这种感觉非常短暂,烟吸多了,渐渐感觉不到舒坦,只有一嘴的苦味,酒喝多了,并不能浇灭心头的郁结,只会头痛欲裂。 我独自一个人居住在外,孤单每天像潮水一般包围着我,我甚至怀念在冼兰兰店子里的日子,那时候我至少有一个地方可以去,至少可以有人打打牌,聊聊天,我甚至堕落的想,就算真的去出台又如何?虽然我并不需要钱,但这未尝不是一个消磨寂寞的方法。我终于忍住了没有堕落,也许只因为冼兰兰的店子被查封了,她还关在拘留所中。 那段时光我真的就像一个疯子,直到疯狂的爱上何方,于是我真的变成了一个疯子。我听说父亲出事的那晚,正是我跟何方的初夜。当我跟他在床上疯狂的时候,我暗自趁幸不再是处女了,我知道一个男人对一个处女的畏惧,冼兰兰曾跟我讲起,她有一次与一个在夜店认识的男子去开房,当她从卫生间里洗澡出来,裹着雪白的浴巾,美丽而性感,他忽然说,你已经结婚了?她点点头,她和老公的合影就在包里。那算了吧,我从不跟结婚的女人上床。他说。被人拒绝在宾馆床上,这是从未有过的侮辱,她心中大怒,却只是反唇相讥说,你不会说,你只跟处女做爱吧?恰恰相反,他说,我也从不碰处女。她冷冷的哼了一声,脸上充满了讥嘲,不屑问出“为什么?”他却自己已经回答了:因为这两种女人都是麻烦。而我找的是乐趣,不是麻烦。据说那晚那男子真的没有碰她便扬长而去,她气得在后面吼,少装蒜了,不行就不行,不行就承认吧! 那是我最疯狂的一夜,高潮就像海浪,一浪高过一浪,我第一次明白什么叫欲仙欲死,我觉得自己已经仙去,我觉得我真的要死了。其实能在快乐中死去,也许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当海潮退去,我像一只疲惫的龟,平静的躺在沙滩上,电话铃声响起,我都慵懒得不愿去接听,还是何方提醒我,说接吧,电话铃声如此急促,别是有急事。 你帮我去拿过来。我撒娇说。手机放在电视机前的柜子上,他爬起来,俯过身去,拿了手机递给我。我看了一眼,是一个陌生的座机号码,按下接听键,一个男子问我,你是罗婉吗? 你是谁? 我是公安局的。你是不是罗婉小姐? 我好想说,你是公安局的又怎么样?还管我找男人?我的心中涌起愤怒,你以为我真的是小姐吗?要扫黄也扫不到我身上吧!我甚至想,如果他们真的把我抓起来,我就要去求父亲,我豁出去了,他生气就生气好了,即使是他所指使,我偏要故意气他,我是一个快三十岁的女人了,我有权力找自己喜欢的男人。那一瞬间,我觉得真的可能是他所指使,他肯定跟踪了我,我的行踪始终无法逃过他的掌握。如果真是公安局搞行动,是不会如此文质彬彬的打电话通知你的,早就一脚把门踢开,直接用照相机对着我们赤裸的身子一顿狂拍了。 是的,我是罗婉,你有什么事?你是公安局的怎么了?公安局的就可以随随便便在半夜三更打电话,吵醒别人睡觉? 他显然很诧异我为什么这么大的火气。他说,你父亲出事了,你来公安局一趟吧。 我并没有在意,他能出什么事?公安局长见了他都得笑脸相迎。他的会所被扫黄打非?那怎么可能!市里面只怕没有一个领导没有去玩过;因为他打击了冼兰兰?虽然他曾叫人先砸了她的店子,但最后却是叫公安局出面,把人抓起来,把店子封了的。也许他被省纪委的查了?我是听说过,省纪委派驻工作组到了市里,每天明查暗访,我们上班都严多了,我们单位一个领导,上班的时候***,结果看到纪委的进去,吓得抱了电脑就跑,可惜他没文化,真可怕,跑是跑得快,却抱错了,把显示器抱走了。纪委的本是例行检查,并没在意,可见一个人慌慌张张的出去,桌子上只留下一台主机,于是换了一台显示器查看,这一看便看成了一个爆炸性的新闻,成为市里尽人皆知的笑话,那个领导被就地免职不说,单位一把手和市领导都受到了批评,我们走出去,总有人问起这事,然后笑个不了。其实明察暗访的笑话何止一个,又何止是我们单位。某镇政府就有一个,纪委的晚上突击,到政府值班室检查,并叫值班人员通知有关领导来开会。一领导接到电话,以为是同事开玩笑,说,开会?是开扑克会还是开麻将会呢?这话全被记者录了起来,结果自然是免职。从此我们一说起开会,总会有人说,是扑克会,还是麻将会呢?但爸爸并不是官员,纪委也管不到他头上吧?我还在跟他赌气,我出来后,他也从没有打过电话给我,连原来总是阴魂不散的手下,也从未见踪影,我不无凄凉的想,他是完全放弃我了,也许这次我是真的伤透了他的心。也许不是亲生的毕竟不是亲生的,若我是他的亲生女儿,他怎么可能这样对我?怎么可能不体会我的感受,不想到我的幸福?即使我的行为让他伤心失望,又怎么可能说放手就放手,就算出掉一只让你亏钱的股票还有如割肉一般痛呢!无论曾经他有多疼爱你,多宠你,其实那种感情毕竟是脆弱的。他需要的是一个听话的奴隶吗?不许谈恋爱,不许这不许那的。我是一个叛逆的孩子,虽然我似乎忘记了现实,但他不是我亲生父亲这个事实也许一直刻在我的心灵深处,所以导致我更加的叛逆,因为就像那些时不时要考验一下男友的女孩,问一些诸如我跟你妈同时掉进水里了,你会先救谁这样的无聊问题,不是她们不知道这问题的无聊,而是需要证实一下在男友心中,自己才是最重要的。这与其说是蛮不讲理,其实是没有安全感,没有自信的表现。我要用不听话来掩盖内心深处的害怕,用叛逆来表现自己脆弱的自尊,只有在你一次次的反对他,他却依然爱你宠你如故,你才能感到满足,感到骄傲,感到自己的重要。可是像所有骄蛮的孩子,或者任性的女人一样,他们总是沉醉在这种任性里,放肆的享受别人依你,宠你的爱意,却不明白,这种爱是会被挥霍光的,就像一个败家的富家子,放肆的花钱,挥霍,却不知道坐吃山空,再大的家业败起来也是很快的。或者说像一个年轻的人,总以为年轻是永远的,青春是永恒的,时间是用之不尽的,有一天忽然回首,才发现自己老了,青春不再,却一事无成,此时后悔已经为时太晚――多么痛的领悟! 当他叫我滚的时候,我虽然伤心到哭泣,却并没有绝望,我常常安慰自己,他只是一时之怒而已,像所有的父亲,对自己的孩子再严厉,又岂会绝情?也许他马上就会打电话给我了,向我道歉,叫我回家。真就这样跟我决裂,他怎么对得起妈妈?我觉得他是真的很爱我妈的,他之所以对我这么好,是把对妈的所有爱都转移到我的身上了,我就是妈活在这世界上的替身,是她灵魂的延续!虽然迟迟等不来他的电话,我觉得是因为他老了,老人总是顽固一些,不然怎么会有老顽固一说呢?算了,也许我应该低头,主动向他求和,他毕竟是长辈,何况曾经那么爱我,就凭这一点,我也不应该赌气。我还在犹豫,还在矜持,没想到等我再次见到他的时候,竟只是一把骨灰了。 他是从望远广场楼顶跳下来的,我想,也许他就是从那天我曾站过的地方一跃而起,我曾经想过要享受飞翔的感觉,但终于还是没有勇气,他虽然老了,却到底比我勇敢。我甚至绝情的没有去看他最后一眼,因为我实在没有勇气去看那一片模糊的血肉。我的脑海中总是浮现出血肉横飞的样子,像一朵绽放的红花,还有他破碎的头颅,白色的脑浆,鼓起的眼睛,总是在我梦中浮现,我是怯弱的,这种惨不忍睹的场面,光是想想就让我的心颤栗不已。 我真是后悔与他赌气,叫我滚就滚,我也未免太听话了,这么多年,虽然他爱我宠我,但我何尝不是死皮赖脸的在索求?不然我早就应该离开他了,在那么多我爱的人突然消失的时候(我终于明白,其实都是在他的威逼利诱下离开的,我感到恨,感到绝望,又感到鄙视,我瞧不起那些没有骨头的男人,无论是被他的暴力所吓住,还是被他的金钱所收买,都是没有骨头的表现。我独独不恨宋多和体育生,他们那时毕竟还小,哪受得了强权的逼压呢?就算他们不怕,可他们的父母呢?他们毕竟身不由己,就算他们像一株小草般顽强柔韧,但当巨石压来,即使压你不死,但终究也无法出头)。他风光一辈子,晚来为什么要走这一步?虽然市长在前几天就已经被双规,但我并不觉得这与他有什么关联,曾经也有市领导倒台,他还不是依然风光!我知道上面开始调查他了,我也知道他的水有多深,但我并不信他的死会这么简单,一句畏罪自杀太轻飘了。我觉得他只是累了,或者,是他爱的人已经不在――妈妈死了,我走了…… 他无法选择…… 第14章 疯子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真的是一个疯子,或者,这世界上,其实每个人都有疯狂的一面,我常常在深夜里躺在床上的时候,或者坐在会议室听着领导喋喋不休的时候,甚至走在路上,漫无目的的漫步之时,灵魂好像能够离开躯体,跳在空中俯视自己,就好像孙悟空留一个假身在人面前,真身却早不知到哪里去了,我有时会感到担心,如果灵魂回不了躯壳怎么办呢?会不会就这样死了,或者傻了?有一次去坐过山车,本质上我是一个大胆的人,所以刺激惊险的过山车是我的最爱,当我在空中回旋飞驰,风吹着我的长发和裙裾,我忽然感觉自己是在深海里,在一个漩涡的中心,我的头脑被挤得变了形,我的思维仿佛要被撕成两半,我忽然感到惊恐,难道说我精神分裂了吗? 当回到地上,我第一次感到了晕眩,休息了一会儿,我觉得自己还是正常的,不过精神真正分裂的人,是不会觉得自己是疯子的。我不敢再想下去,有些问题想多了就会钻进牛角尖里。 有一天我在医院里又遇到了姚远,她老远就向我微笑,我一开始并没有认出她来,只是礼貌性的回以笑容,她却停下了脚步,像老熟人似的问我,去找何方吗? 没想到她也认识何方,那天晚上在医院里碰到她,今天又碰到,她肯定也是医院里的护士吧?她的脸上挂着笑容,让我感觉温暖而亲切,不像那天晚上那么飘忽,鬼气,阴森。象由心生这话果然不错,那天遇见她是在半夜,我当时的心境也不好,所以会疑神疑鬼。 我点点头。说,是啊,你下班了? 你找不到他的。 我吃了一惊,她怎么知道我找不到他呢?那天,我们三个人去何方家找他爸妈,证明谁才是他的老婆,曾真以为我没有这个胆,其实我虽不能说是有恃无恐,却并非不能赌一把。早在这之前,我就见过他妈妈于老师了。那是一次狭路相逢,我们在八达岭长城上游玩,游人如织,我们手拉着手免得走散,何方忽然对着前面一个气质高雅的女人叫妈。我当时以为他疯了,这里哪来的妈?没想到还真有这么巧的事,这世界实在太小了。 游人像鱼儿一般擦身而过,只有我们三人呆呆站着,他妈似笑非笑的看着何方,神色不善。她并不看我,好像根本没有我这个人存在,好像我只是一个不相干的游客。我非常尴尬,想叫一声阿姨,声音只在喉咙里转了一圈便闷进了肚里。直到坐在饭店里吃饭,她一直保持着一副高冷的样子,我暗暗生气,我又不是你的儿媳,凭什么受你的气。可正因为我不是正牌儿媳,所以就必须忍受。当何方去卫生间的时候,我本能的站起来想逃,就借口也要上卫生间吧,不然两个人坐着,气氛太让人难受了,你纵然低着头,她纵然不看你,你也能感觉一种火辣辣的灼烫,像身边坐的不是一个慈眉善目的妇人,而是夏天里一个熊熊燃烧的火炉。但没想到我刚刚欠起身来,还没开口说去卫生间,她居然第一次向我开口了。 小罗是吧? 我只得重新坐下,点点头,不知道她怎么就知道我的姓氏了。 按理来说,你看得上我儿子,我应该感到开心骄傲,但我作为一个母亲,还是希望孩子的生活单纯一点,平实一点。多姿多彩当然很美,可就像烟花一般易逝。我不希望有一天,看到何方的生活被搞得一团糟。 她说话的语气很平淡,但我却听得出里面的严厉,就像包裹在棉花里的一根针,幸好我曾了解,她虽然是一个知识分子,却也免不了像一般老太太那样渴望抱孙子,而她的儿媳偏偏不能满足她这个最热切的愿望。我知道,没有不能搞定的人,关键是你说的要能打动她的心,捉蛇捉七寸,牵牛牵鼻子,比喻虽不雅,道理却是这样的。我说,我不会破坏何方的生活的,我爱他,只希望他幸福,除此之外,别无所求。我只希望有朝一日,能给他生下一个孩子。 她沉默了,没有再说什么,脸色也许柔和了一些,也许并没有。等何方回来,直到吃饭结束,除了何方问什么她就答什么外,没有一句多余的话,然后她就走了,说是跟同事一起来的,还要去跟同事会合。我在她眼中,依然像隐身人似的,视而不见。但我想,我的话是打动了她的,也许她并不赞成小三上位,但心中的理智与情感交战时,渴望孙子的情感还是占了上风。 那天我心中忐忑不安,没想到她居然用那样一副装糊涂的面孔来帮助我,真是令人喜出望外。当她对曾真说,你要明白,现在是21世纪了,儿媳用不着公婆来承认了,这一切都是你们夫妻两个人的事情。现在恋爱自由,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昨天你也许是何方的妻子,但今天可能就不是了。你们找我来证明,我什么也证明不了。如果有孙子,我只能证明谁是我孙子的母亲,如此而已! 我知道,这一战,我胜了。这一赌,我赢了。但我没想到的是,后来我去他家,何方却拒不见面,他母亲甚至根本不让我进门,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状况,是她知道害得儿子出车祸的罪魁祸首是我吗?是何方已经醒来,并且选择了曾真吗?是她忽然变褂,情感的天秤还是偏向曾经的儿媳了吗?这也是完全是有可能的,毕竟这么多年了,也许平时有矛盾,有厌恶,可若说一点感情没有,那也只能是自欺欺人。我彷徨无计,却并不愿意就此认输,只得到他单位来找他,但找了几次,也是没有遇上。 我问姚远,你怎么知道我找不到他? 因为,他不在这个世界上。 她说完,便转身走了,留下我一个人站在当地发呆,直到听见脚步声传来,我抬起头,发现是李志,他向我一笑,说,小罗,你好。我像抓到了一根救命的稻草,赶紧问他,何方这几天有上班吗?他的伤怎么样了?怎么也不来治疗? 李志说,他没有来,好像请假了吧。他的伤没有问题。 哦。 我想问他,那他的记忆恢复了吗?但终于没有出口,我总以为,何方从来就没有失忆过,那只是被她老婆发现我的存在时,急中生智想出的办法,可也许这正是他心中的渴望,因为他实在太厌烦那个女人了,他早就想离开她,忘记她,这次车祸,无疑给了他很好的理由。但即使他真的失忆了,我却是他唯一不可能忘记的人,那天他看我的眼神,那种关切,就像溶溶的月光一般,柔和淡雅,深情迷离,这绝不是一个失忆的人所能有的目光,失忆的人目光都是茫然的,迷惘的,散乱无神的。可他为什么又不来找我呢?又不肯见我呢?难道你真的连我都已经忘记?不!你忘了谁都可以,怎么能忘了我呢?你不是说我是你的至爱吗?不是说把我刻在了你的心上,印进了你的脑海,融进了你的灵魂里吗?用刀削不去,用水洗不干,用火烧不尽。要忘记我,除非你死了,化成灰,化作烟,随风飘散。现在,怎么说忘记就能忘记呢?别跟我说失忆,如果失忆就能忘掉的人,绝不是你说的那么爱得深的人! 他对我避而不见,也许只是想清静几天吧,他会来找我的。就算不来找我,我也会找到他,就算他确实真的把我忘记了――虽然这令人伤心――那我也要让他把我重新刻在心上。让一切重新开始,让他再次爱上我,而且心里面绝对没有别人。这也不错吧,就像本是一张画满人物花草的纸,现在天降魔法,竟然让它还原成了一张白纸,这样未必就不好,因为现在这张白纸是属于我的了,完完全全的,我在上面画上什么,它就是什么。 李志点点头,向院内走去,忽然又回过头来,笑笑说,刚刚那个女的是个疯子,你小心一点。 我矍然一惊,她看起来那么正常,竟然是一个疯子?那我呢?我想起了我这几十年的人生,颠之倒之,似梦似醉,如疯如狂,我深深的感觉到人生的虚幻,感觉到自己的失败,也许对何方的爱情是我现在唯一能去抓住的幸福,我就像一个落水的人,冰冷的水即将把我淹没,我感到了呼吸的艰难,海面上一片苍茫,我看到头顶上一根稻草,那也许并不能救我,可我依然拼命的去抓。 我正常吗?还有这大街上熙熙攘攘行走的人们,谁又是正常的呢? 第1章 时间 我怀疑我已经混淆了时间。有人告诉我这是21世纪某一年的某一天,手上的表告诉我这是某一时某一刻,但我对这一切表示怀疑,有谁能证明这是21世纪而不是19世纪呢?有谁能证明这是这一年而不是别的年份,今天不是别的日子呢?世纪与世纪相连,年与年不断的重复,昼夜交替就像抽刀难断的河水,又像一个循环往复的圆。我们不知道我们到底生活在圆圈上的哪一个点,日历与钟表只是我们人为在圆圈上做的刻度,没有这些刻度,我们所处的时间就与过去或未来的任何一天没有任何不同。如果我们丢掉一切计时的东西:日历、钟表、电脑、手机、报纸,如果我们身边什么工具都没有的站在地球的荒原上,我们还能分清什么时候是什么时候吗?还能明白昨天和今天的区别吗?也许在时间的刻度上,某一个与我们相爱的人比起钟表和日历来更加重要。我们活在今天,身边有这个人陪伴,这才是这个日子与别的日子――无论是过去的还是未来的――根本不同的地方。 我也常常弄不清地点,当我在城市中穿行,总觉得每一条街道都如此相似,到处都是拥挤的人群,都是喧嚣的车流,两边都是如树木般林立的高楼,整齐化一,同样的钢筋水泥,同样的磁砖贴面,或者是巨大的玻璃,如果是晚上,到处都是霓虹灯在闪烁,一片灯红酒绿,歌舞繁华。在这时候我总是会迷失方向,我也不焦急,反正到哪里都一样,没有目的,没有归途,就这样自在前行,仿佛一条江河里随波逐流的小鱼。当我忘记一切的时候,我感到随意闲适,没有忧伤,没有欲求,有的是自在和逍遥。可有时候我会忽然记起,不是记起什么事情,而是记起自己为什么没有事情要做,我会突然感到焦虑,于是想啊想啊,我是要去干什么?依稀记得,我是在寻找,可到底是在寻找一个人,还是寻找一个地方,我已经无法确定了。我只知道,我不能放弃,我要继续,就像一个孩子寻找曾经见到的一颗星,他甚至已经无法记起那颗星星的样子,他只知道,如果他见到它,一定会想起它,会喜欢它,会感到开心快乐。它是他儿时的朋友,是他梦里的宁馨儿,是夜航时看到的前方灯火。我也在找我儿时的朋友,找我梦里的宁馨儿,找那次夜航时给我指路的灯火。虽然我并不知道,它到底是一颗星星呢还是一个月亮。 我回到这个城市的时候,是在一天深夜里,那个晚上天气很好,天空碧蓝得像一块丝绒,上面洒满了星星,月亮像一只圆圆的银色飞碟,在缓缓飞行,我仰头看着它,月亮走我也走,直到一声尖锐的刹车声把我惊醒。一个美丽的女子开着一辆黑色轿车在我面前停下来,车头与我的身体几乎已经挨在一起。找死啊?不要命了吗?女子的头从车窗伸出来,瞪着我骂,我有些懵,但还懂得愤怒,怎么她差点撞了我,还骂人呢?我想回骂,却忽然觉得没力气,于是顺势坐倒在地。女子见我轰然倒下,吃了一惊,叫道,你没事吧?撞到你了吗?怎么倒下了?我听到一阵混乱的惊叫声,还有拨打电话的声音,而我干脆睡在地板上,就这样仰头看着明亮的月光。我的耳朵就像自动关闭了似的,夜晚的喧响全部屏蔽了,世界一片寂静,寂静到我仿佛听得见月光抚摸脸庞时那如抖动丝绸的声音。月光非常的柔和,像小时候妈妈凝视的眼睛。小时候我以为没有妈妈,那时我对妈妈没有任何的印象,不知她叫什么,长得怎么样,漂亮吗?温柔吗?周围一片嘈杂喧响,很多人都围拢来,他们七嘴八舌的议论着,有人说,看,她眼睛睁着呢,应该没事。有人说,可是一动不动,会不会撞傻了呢?我对一切都充耳不闻,只是静静的躺在冰凉的地板上,欣赏美丽的月光,想起妈妈的眼睛。那是很久很久时候的眼睛,静静的凝望着还躺在摇篮里的我,轻轻的唱起一曲童谣。我想睡,隐约听到救护车的警报声,有人把我放在担架上,抬上了车。我忽然烦躁起来,我看不到月亮了,就像睡在摇篮里的我发现妈妈不见了,我大哭起来,又吵又闹,伸手蹬腿,一个护士来按我的手,一边安慰,别哭,别哭,没事的。我叫道,我的月亮,还我的月亮,把我的月亮给我! 护士忽然吃了一惊,说,这不是姚远吗?你们看,这是姚远啊,姚远回来了! 车上的医生护士都围拢过来,有些人并不认识我,说,姚远是谁?年纪大点的都感到惊奇,说确实是姚远。这几年不知所踪,还以为死了呢,没想到又回来了。 是啊,你们看,她一点样子都没变,我们倒是老了。看来疯子比较不出老。 你们别当着她面疯子疯子的,她听得懂呢,小心她咬你。说这话的护士说完,自己便格格笑了,大家也都笑,于是上来问我,姚远,你还认识我吗? 我没理他们,我叫,还我月亮,把我的月亮还给我。 一个护士叹了口气,说,还是这么疯。 这样的疯子不回来倒好,这不是给医院添负担吗? 我一跃而起,趴在窗户上往外伸头,众人一片尖叫,嚷着,抓住她,别让她跳窗!但我并没有跳窗,我只是死死的抓着窗框,伸出头去看天上的月亮,月亮还是那么圆那么亮,她温柔的抚摸着我的脸,像妈妈温暖的手。车上的人见我没有跳车的意思,也都安静了,只是在后面默默的防护着我。 我又回到了这个城市,回到这所医院。 有一天,我在路上碰到一个人,他让我感到亲切,可我又想不起他是谁,只是隐约觉得他其实早已经死了,这让我感觉悲伤。这是挨近医院后门的一条小路,平时鲜有人行,因为尸体常从此运出,所以更显得阴森恐怖。这是一个昏黄的下午,路边的树木依稀,远处的灯光开始闪烁,我忽然感到头皮发麻,一股冷气从脚底板升起,直冲心门,双腿有些发软,想逃,却终究没有动。他也被我吓了一跳,说,你是谁?是医院的护士吗?他说话的样子很像人,这让我镇定了不少,我大胆的走近前去,站在他面前,我听到他厚实均匀的呼吸,闻到他身上的淡淡烟草味,我放心了,问他,你到底是人是鬼? 什么?我是人是鬼?你才像鬼呢!他的害怕也消失了,像用水洗去了手上的污痕。我穿着粉红色的裙子,戴着一个白色棒球帽,脚下是一双鲜红的高跟鞋,嘴唇红得像玫瑰花,青色的眼影,长长的睫毛,头发披散着。我知道自己的美丽,可在这阴森的地方,美丽或许才更像鬼呢。聊斋里的女鬼都是美丽的。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何方。 你真是何方吗? 我是何方。 你不是死了吗? 你才死了呢。 你没有死吗? 我当然没有死。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觉得他已经死了,仔细搜寻记忆的库存,却又没有关于他的场景,就好像根本不认识他似的,只是一看到他,就有一股熟悉的味道,熟悉到像你长年四季穿在身上的睡衣,像每天都会用的一支自来水笔,像你喜欢的反复阅读的一本好书。也许他是我儿时的伙伴?虽然年深月久,已经把他忘记,但那味道却已经渗进了骨髓里,沁透到灵魂中,宛如在摇篮里就听熟了的妈妈唱的催眠曲,你不记得歌名了,不记得歌词了,甚至也忘记了旋律,可一旦听到,还是会感到熟悉,感到亲切。就像毕业多年,在某一个环境中会忽然闻到当初寝室中混杂了各种味道的特殊气息,虽然这气息并不好,却仿佛回到了从前,回到了青春浪漫的时光,回到了那个美好的年代。 遇到一个活着的朋友,这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我开玩笑说,你真的是人不是鬼吗?你可别神出鬼没的来吓我。 他生气了,懒得理我,转身便走,我只得跟上去,就像一个母亲去追赶自己生气的孩子,我说,何方,对不起啊,我看你会生气,脸色也会黑,肯定是人。可是我明明记得你已经死了呀。这真是莫名其妙。 你会不会说话?我看你才莫名其妙吧? 唉,对不起,这世界真是荒谬,也许我是在做梦,可是你掐,我的手明明会痛的,这不可能是梦。我向他伸出一只白白嫩嫩的手。 我纠缠不休,我只是想证明,他确实活着,并希望突然之间,打开记忆的闸门。他曾经应是我熟悉的人,熟悉到每一声呼吸都了然,每一次心跳都记得。可是恍惚间,我好像记起他的葬礼,人群缓缓在山间小路上前行,五颜六色的花圈,漫天飘洒的黄纸,悠扬凄清的哀乐在空中环绕。 我哭了起来,眼泪像珍珠一般挂在脸庞上,长长的一串。我们走进医院的院子,昏黄的灯光下行人很少。我的哭泣让他感动,他说,你的话让我产生了一种可怕的幻觉,我仿佛看到自己是一具尸体,脸上遮着白布,被人从这条荒凉的小路上抬出去,暮色笼罩下来,让整个世界变得晦暗难明,像游戏世界里的荒漠,那么美丽,那么凄凉,那么虚假。一个女人跟着抬尸架哭哭啼啼,不是曾真,不是罗婉,而是你。可是你是谁呢?我一点印象没有,我努力的搜索记忆中的每一处角落,都没有找到你的影迹。你站在我面前,就像有人凭空画上去的。我忘记你了,可你却认识我,你说我死了。那么站在你面前的这一个我是真实的吗? 我也感到了疑惑,他就像我们曾经读过的一本印象深刻的书,却在图书馆怎么也找不到它了,还记不起名字。站在我面前的他是真实的吗?是不是只是我走在这条小路上的回忆?我想起了他,在思念他,于是他站在了我的面前。他只是我想像里的一个幻影,就好像小说家虚构的人物,他的思想,他的言语,都只是我头脑里折射出来的光,好比倒映在湖中的云彩、群山、屋宇,无论多么美丽真切,只要把手伸入水中,轻轻一搅,这一切就都将随波散去,破碎虚空。 我是真人吗?是不是只是你的一个梦?他再次问我,语气并非玩笑,而是很认真,我感到诡异起来,好像心中的每一个想法,他都洞悉,也许我的想法,也正是他的想法,我再次伸过手去,让他掐一下,我感觉到了痛,这是真实的,并不是梦,但有时候梦和现实,我又并不能分得很清。也许人生就是一场大梦,梦中又有小梦,当一场一场小梦醒来,我们就回到了真实,当我们死去,于是便是大梦初醒。对很多的梦我丧失了记忆,就像用一个篓空的篮子装着米行走,一路行来一路洒落,是的,就算曾经遗忘的,我也并不是就一无所知。大地上曾经草木茂盛,即使一场大火烧得干干净净,可还会留下根,春风吹来的时候,还会生发出来。白纸上用铅笔画过画,写过字,橡皮擦擦得再干净,也终究会留下印痕。就算电脑的硬盘被清空了,格式化了,也还是有蛛丝马迹可寻。我也在他手上掐了一把,我的指甲很长,很尖利,所以几乎把他掐得出了血,他嗷的一声喊痛,他说,是真实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可我真的不记得你了。这话让我感到悲伤,我又不禁好笑起来,如果他只是你梦中的人,你却叫他记得你,这是否有些可笑呢? 有一次,一个女人翻到了我的日记,她笑起来,说,想不到你还会写日记。我说,你是想说,想不到一个疯子还会写日记吧?她有些尴尬,也许是因为我瞪视着她的眼睛让她感到害怕,她慌乱的合起那本日记本,说,你写日记怎么没有日期呢?我不理她,这种无话找话的方式是我所不喜欢的。我为什么要写日期呢?我写的又不是历史,只是我自己的所见所想所思,我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在日记本上胡言乱语,如果把有些话说给别人听,别人就会说你是一个疯子,可我在日记本上无论怎么胡说八道,它也不会抗议。就算你用笔划破它的肌肤,刺痛它的心,它都不会哼一声。何况,日期是什么?你说今天是几月几日,可换一种历法,就变成了另外一个日子,你们都用耶稣诞生的时候作元年,可我更愿意把我诞生的时候作元年。我诞生之前,对于我来说,世界是不存在的。我死去之后,这世界对于我来说,也是不存在的。 可就算在我短短的三十年时间里,很多事情也已经忘记,时间也是糊涂的,就像连成片的雨,你却还想去数有多少雨滴,那只能是徒劳而已。就像何方,我记得他是曾经淋在我头上的雨,可却不敢肯定,不是因为每一滴雨都如此相似,所以分辨不清。那是不同的,进入过你生命的雨,淋进你身心中去的雨,它就带有了你特殊的印记,留下了你的体温,附着了你的气息,有了你呼吸的节奏,就像你身上流淌的血。所以我一眼见到他,我就敢肯定,他曾经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既然是这么重要的人,我却已经把他忘记,他对我也全不认识,除了那是前生发生的事之外,还有什么其它解释呢? 第2章 女孩 我每天晚上睡在床上的时候,就会努力去回想,去回想曾经发生在我身上的故事,曾经与我有过交织的人。我想起了许多事,许多人,有些很重要,有些无足重轻,有些甚至只是在路上擦肩而过时的一瞥,我想努力追寻,有关何方出现在我生命中的蛛丝马迹,既然找不到,那我想,如果把从我出生到现在的事情,按年月日的排好,就像从出生就开始写日记的人,翻看他的日记本,每天的故事,每天的心情便都会脉络分明的呈现在眼前,比专业会计做的帐目更分明,更条理,更清晰。但我的记忆已经发生了问题,别说从出生到现在,就是前段时间发生的事,很多我也已经忘记。小时候的事情我可以追忆到两三岁的时候,外公给我买的一条裙子的花色,某天早晨妈妈给我买的一根油条的香味,因为调皮,爸爸向我瞪大的眼睛,以及我因此生气赖在地上不肯起来的样子。可我的初恋是在什么时候?那个最初闯进我心中的男子是谁?我甚至记不起,我哪怕有过一次恋爱的经历,这一切都是空白的,对于一个如此美丽的女子,这太不可思议了。我甚至怀疑,我是不是曾经出过一场车祸,或者从高处摔了下来,或者生了一场大病,发烧发热,因此失去了记忆?但那童年的往事如此清晰,历历在目,又是怎么回事呢? 难道失忆也是有选择性的吗?就像一本书只是从中选择性的撕掉了若干页而已。 我觉得何方应该是找到我记忆的关键,如果说我忘记的很多往事是被尘封在一个锁起来的柜子里,那么他就是那个掌管钥匙的人,只不过他也已经把这件事情忘记了,钥匙也许在他身上,也许被他随手丢在了某个地方,某一天他在满是灰尘的屋子角落里拾起,看到它身上锈迹斑斑,却想不起这是用来开哪把锁的,甚至记不起是自己遗忘的东西,还以为是没有用的废品。我想我应该启发他,让他记起掌管钥匙的责任,在那把钥匙被彻底丢弃之前回想起来,并打开我被尘封的往事。 我经常在医院的院子里遇见他,我总是远远的便向他微笑,他回我以微笑,有时打声招呼,下班了?吃了没?我们就像两个非常熟悉的朋友,他总是很匆忙,每天走路的样子都是风风火火的,如果不是那么忙的时候,就站下来跟我交谈几句。我们谈着话,我总是感到很亲切,像回到了某个甜美的梦境里,于是我绞尽脑汁的回忆,我感觉有些画面似乎要浮现出来,就像小时候去井里挑水,井深水浅,一不小心桶就掉了下去,于是用水钩去打捞,看看钩住了,可却又沉了下去,急得你抓耳挠腮。也许因为我的失神让他停住了正说的话,我忙说,对不起。他微微而笑,他真是一个喜欢笑的人,有人说他是一个严肃的医生,冷面冷心,可我却觉得完全相反。他喜欢说话,说起来滔滔不绝的。我认真的听着,寻找打开我记忆的关键,就像面对一大串钥匙,一一的与你的锁相对甄别,一把又一把。 今天我们聊得正开心,一个女子走来,叫他,老公,到处找你呢,怎么在这里? 老公? 我的心口忽然一阵痛,好像有两颗尖利的针刺进了我心中,我捂住心口蹲下来,他忙关心的问我,你怎么了?我摇摇头,说没事。其实我很痛很痛。 要不要去看看医生? 你就是医生,又要我去看谁?我强笑说。 那我给你看看吧。 我说不用了,走到路边的亭子里,在石凳子上坐下来。他跟进来,摸了摸我的额头,说,不烫。我想开玩笑,说你是外科医生,我这是心内的病,你能医吗?那女子脸上似笑非笑的,说,姚远,你还认识我吗?我摇摇头。她从包中摸出一张红色烫金的喜帖,用笔在上面写了几个字,然后递给我,说,请到时来参加我们的婚礼。我机械的接过来,见她用很嘲弄的眼神看了我一眼,便拉着何方走了,远远的似乎听见她说,这是一个疯子,你跟她说什么?何方好像说,你怎么见人就发请帖?她说,你们这么聊得来,不是好朋友吗?好朋友当然得请了。说完格格而笑,仿佛有多滑稽似的。那些话传到我耳中,似是而非,因为已经被风吹得七零八落了。我也无心理会,只是拿着请帖呆呆的看:恭请姚远女士,(我的名字墨迹还未干,因为刚刚才添上去的。)兹定于某年月日星期几为我俩举行婚礼,特备喜酌,敬请您的光临。何方,罗婉敬邀。 原来他要结婚了,我是不是要恭喜他呢? 但是我并不开心,就仿佛自己心爱的东西被人抢走了似的,但他又不属于我,我为什么要难过?我觉得自己的感情真奇怪,难道说我爱上他了?那这爱情也未免来得太轻易了。但爱情本来就是一件莫名其妙的事,仿佛两件毫不相干的化学物质放到一起,突然就起了变化,产生出第三种东西来。就像水遇冷化成冰,遇热化成气,当你遇上了一个人,使你不知不觉间起了变化,人变得多愁善感了,心变得敏感多情了,容易开心也容易忧伤了,就连脸庞都变得漂亮了,那你不是爱上他了又是什么? 这时,我看到一个女人走近来,她的身后跟着一个小女孩。我认得她叫曾真,曾听别人喊起。此时的我孤独而忧伤――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忧伤,但孤独是肯定的。我曾经独自一人走在旷野里,有时是在暗夜迷失了方向,四周是一片漆黑,深深的树林里悄无声响,远处有黑压压的暗影像鬼一般迷离,没有星没有月亮,但我并不惶恐,我小心翼翼的前行,只要不摔下悬崖,不掉进坑洼池塘,不撞在树上石上,不落进柴草深处,就没有什么可怕的。如果累了,我就找个温暖的地方,睡在草地上,这时的我不是孤独,而是宁静。可在城市里,到处都是喧嚣的人群,到处都是热闹的歌舞声,我却倍加孤独,我找不到一个可以说话的人,他们无不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我,要么像看耍猴子把戏似的笑着,逗着,要么鄙夷的皱眉,唯一拿我当朋友,真心跟我说话的人是何方,可他又要结婚了,他要娶的那个女人对他说,我是一个疯子,他以后还会理我吗? 我恍惚记起,有人说曾真是何方的老婆,那何方怎么又要娶罗婉呢?我想不明白,也许她被抛弃了,她也是一个失落的人,我仿佛在孤独的暗夜中找到了一个同伴,可以一同穿过可怕的人群,忙叫她:小曾,小曾。 她看了我一眼,理都不理就径直往前走去了。她的眼神充满了厌恶,这惹怒了我,忍不住嘀咕说,什么人呢,叫她都不理,怎么这么没礼貌?活该何方不要你! 没想到这自言自语的说话却被她听见了,她大怒,猛的转过身来,逼到我面前,大声道:你说什么? 我说你这人不识好歹,难怪何方不要你! 她狠狠的瞪着我,眼里闪出愤怒的火花,我寸步不让的回瞪着她,我才不怕你。我防备着她会暴起打人,但没想到的是,她忽然大哭起来,哭得几乎坐倒在地,她呜呜的说,连疯子都欺负我,你们都欺负我! 我倒被她哭得手足无措,好像我真欺负了她似的,我可没打人,也没抢她东西,我们都是同病相怜的女人。我的心也被她悲伤的眼泪所淋湿,伤感在心中漫延,一颗眼泪眼看就要从眼眶掉落了,但我不愿意哭泣,便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像一个疯子。 小女孩跑到我面前,气势汹汹的叫道,你不许欺负大妈妈! 这女孩长得真漂亮,洁白的肌肤嫩得像凝脂,象牙似的牙齿,乌黑的齐耳短发,一双大眼睛黑又亮,我在她黑宝石的眼珠里看到我的倒影,我觉得那是深邃的海,而我被天真的海水所淹没,自己也变得天真善良了,仿佛沐浴在春风里的树木,感觉到无限的活力,于是褪尽荒芜,重又变得青春靓丽。我蹲下来,双手按在她弱小的双肩上,柔声说,我并没有欺负你妈妈。 你还说没欺负她,你都把她骂哭了。你骂人是不对的!小女孩义正词严的说。 我说,那她骂我是疯子,又对不对呢? 她毫不犹豫的说,不对!脸上的表情已经不像刚才的义愤了,一时不知道该继续指责我,还是离开。 我笑了,她那可爱的样子可以让人喜欢到骨头里,如果她是我女儿多好。一种失落伤心又在心头泛起,就像快要下雨前的太阳,忽然起了雨晕。她已经转过身去,拉住曾真的手一摇一摇,劝说,大妈妈,你别哭了,我会保护你的。 我问她,你为什么叫妈妈要加个大字?难道还有小妈妈? 是呀。 小妈妈是谁? 小妈妈……小妈妈就是……她仰着脖子正要说,却又忽然停住,好像一时想不起来是谁了,她眨着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像天使手上颤动的杨柳。小妈妈就是妈妈。她终于说。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这孩子真太可爱了。 我跟小女孩就像知心朋友似的谈起来,她告诉我,爸爸又找新妈妈了。 你见过她吗?我问。 嗯,她都还没大妈妈漂亮,不知道爸爸为什么喜欢她,连爷爷也喜欢她。 哦,你爷爷也喜欢她吗? 是呀。大妈妈带我去找爸爸,告诉他我是他的女儿,可他说什么也不记得了,那个女人……嗯……新妈妈,她说爸爸从没有孩子,大妈妈就跟她争了起来,后来新妈妈就说去见爷爷奶奶,爸爸虽然失忆了,但爷爷奶奶不会记不得自己的孙女,去一问,不就真相大白了吗?于是我们就去了爷爷家,那天下着雨,天气好冷,我还以为要下雪呢,如果下雪就好了。 为什么下雪就好了? 因为下雪了,真相就大白了呀。 我大笑起来,太可爱了,原来真相大白可以这样解说的。我还想问详情,但曾真已经站起来,拉了小女孩的手说,悄悄,我们走吧。她已经停止了哭泣,脸上已经没有了愤怒,却更加的悲伤。我说,曾真,对不起。她不理我,但我感觉到,她对我也已经没了敌意。小女孩回头向我挥手再见,我也挥了挥手,送她一串笑声。 第3章 桃花 曾真和小女孩又来医院了,曾真在亭子间发了一回呆,就走掉了,小女孩蹲在一丛千年矮旁边的泥土里看蚂蚁,看得出了神,她发现妈妈走了,也没有哭,只是跑到我面前问,我妈妈呢?我说走了。她说,也不叫我,真是的,你们大人都这样。我说,你妈妈走了你不焦急吗?她说,没什么好焦急的,反正她会回来找我的。我问起那天就想问的事情,她于是告诉我去找爸爸的场景,我听着听着,仿佛回到了多年以前,还是她这么大的时候。妈妈带着我去寻找爸爸,我们走过了很多田间小路,那路上长满了青草,露水打湿了我的光脚丫,田野里是一片金黄的稻谷,一只白鹭潜伏在稻草深处,忽然窜起来,吓了我一跳,我对妈妈说,妈妈,好大好漂亮的白鹭。而妈妈充耳不闻。我能感受小女孩那种茫然无助感,仿佛身临其境――我就是她,她就是我,而妈妈怒气冲冲。当时爸爸正跟那可恶的女人一起吃火锅,场面温馨浪漫,四周到处都是幸福的人,而我跟妈妈刚淋了雨,浑身冰冷,脸被冻得通红,头发也散乱了,手肿得像胡萝卜,我欢叫着爸爸,跳到他的膝上,搂住他的脖子,但等来的并不是他的亲吻和拥抱,却被无情的推了下来,摔到冰冷的地上。我爬起来,哭着叫爸爸,但他只是皱了皱眉,一脸的厌恶,好像我是一个肮脏的叫化子。妈妈因此大骂,而那女人反唇相讥,两人又争又吵,整个火锅城的食客都围过来看热闹,而爸爸一言不发。后来大家一起去见爷爷奶奶。天空中终于飘起了雪花。爷爷奶奶都在家里,奶奶坐在沙发上看书,爷爷在桌前写毛笔字,妈妈讨好的夸奖爷爷的字写得好,说什么颜筋柳骨,说得爷爷很开心,那女人便讥讽的说,这么懂,不如自己也写几个?妈妈很窘,于是我叫爷爷,爷爷,还是你写吧,你写的字才叫好呢。妈妈的字虽然漂亮,可不能跟你比。爷爷开心的捋起了胡须,我又叫他帮我写一幅字送给老师,说马上是老师的生日了,我还没准备生日礼物呢。爷爷开心的写下“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给我,我拿着字跑到奶奶面前给她看,说,爷爷的字写得真好。奶奶微笑着说,他越老越像个小孩子,就喜欢戴高帽。我问她:奶奶,你看什么书?这里面讲的是什么故事呢? 呵呵,奶奶看的不是故事书呢。 我看了看书名,笑着说:哦,《存在与虚无》。奶奶,我知道这里面讲的是什么。 讲的是什么? 存在与虚无嘛,存在就是活着,比如我们活着,所以我们就存在。而有些人已经死了,那么他们只能出现在我们梦里,所以他们就是虚无的。奶奶,是不是讲的这个呢? 奶奶听了开心的大笑,回头对爷爷说:这孩子真是一个天才。 我叽叽呱呱的说个不停,笑声清脆的在屋子里飞翔,我笑起来时有两个甜甜的酒窝,奶奶说,孩子就是可爱,即使胡说八道的话,在一个可爱的女孩子口中说出来,也像清晨草尖上滚动的露珠,于是她把我抱在怀里,我搂住她的脖子,在她脸上重重的印了两个吻。 奶奶忽然问爸爸,方方,这是谁家的孩子呀?这么可爱的。嘴巴又甜,笑脸又多,聪明伶俐,活泼漂亮,要是咱们家孙女,那我就心满意足,再无遗憾啰。我伏在她怀中,撒娇说,我就是奶奶的孙女呀。 好好好,是我的孙女。 但她接着又叹了口气,说,如果这真是我的孙女就好啰,虽然是女孩,但如此活泼可爱的女孩,也抵得上一个孙子了。 妈,这就是您的孙女,何方的女儿,您忘记了吗?大妈妈说。 奶奶看了她一眼,说,你这孩子,我有那么老糊涂吗?是不是我的孙女我能不知道?这孩子很可爱,我也很喜欢,但那不等于说就可以冒名顶替。如果是我的孙女我怎么会否认呢?你们年轻人的分分合合爱情纠裹我并不想干涉,现代人嘛,两天吵了,三天好了,我见得多了,我不是一个老古董,虽然未必赞成,但也不会看不惯。但你们几个为这事吵得我们俩老都不安心,就未免过份了。 可这的确是何方的孩子,你们的孙女啊。 奶奶摇了摇头,叹息:这孩子受了刺激,脑袋有点不正常了。 妈,我正常得很,头脑也清醒得很。我知道你们为什么不认她,也不认我,我也能理解,我知道你们想要一个孙子,可惜我不争气,只生了一个孙女。你们不甘心。 胡说八道! 我没有胡说。妈,这真的是你们的孙女,当初你们嫌弃是女儿,怕影响何方工作又不能再生,不高兴我也是理解的。 越说越没谱了。我跟老何都是有知识的人,不是一般的老古董,怎么可能重男轻女呢?更别说做出不认这么可爱的孙女这样无情无义的事了。奶奶愤怒的说,然后她又低下头来,温柔的对我说:小姑娘,你告诉我真话,你是谁家的孩子?叫曾真什么?你不要撒谎,奶奶喜欢你,但不喜欢撒谎的孩子。你看着我的眼睛,你的眼睛会告诉我你心里的真实,你看,它们多么美,多么清澈。这样的眼睛是没有受到污染的灵魂,如果你说谎,就像把一滩臭水倾进美丽的小湖中,那碧蓝的清水将受到污染,将变黑变臭。你愿意吗? 我看着奶奶的眼睛,沉默了,我似乎也已经茫然。我到底是谁?我的印象中从来没有爸爸的概念,爷爷奶奶也忽然之间变得那么陌生。我听到大妈妈叫我,悄悄。我回头看着她,看到她焦急的眼神,正催促着我说话。我忽然发现,她也是如此陌生,我感觉一切都像是在梦里,人是缥缈的,景物是模糊的,世界是晃动的,没有什么是真实的,一切皆是虚无,一切皆不确定,就像水中的倒影,看起来真切,可只要用手轻轻的伸进水中一搅和,所有的美好便都开始晃动,散乱,直到消失。 根据小女孩悄悄的简略描述,我在想像中经历了那场荒涎的相见,我想悄悄的样子一定就是那样的,而爷爷奶奶呢,是那样的吗?是充满慈爱却又无比傲慢,喜欢孩子有时却又非常冷漠的吗?没想到当我醒过神来的时候,却见到了真实的爷爷奶奶,何方带着他们来看病,我吃了一惊,他们和我想像里的面容真的是一模一样,就好像我曾经见过他们一样,但我怀疑,也许想像里的他们并不是这样子,所有梦幻里的面容在你醒来后就已经变得模糊飘忽不确定,于是当真实的他们出现在我面前,我以为自己曾经想像出来的他们就是这样的。所以我有种熟悉感,只是这感觉并不好,不是亲切的,却是畏惧的,疏远的,隔膜的。我迎上去,笑着招呼,想叫伯父伯母,开口叫出的却是何局长,于老师。何局长早没了在位时的派头,却依然硬朗,花白的头发理着平头,还没有变得稀少,都很精神的根根竖起,他笑容可掬的看着我,本能的伸出手来跟我握,就像他当局长时去下属单位视察,亲切的握住下级的手。小姚你好。还好吧? 而于老师一脸冷峻,甚至都没有稍微扯动嘴角。她还是显得那么年轻,那么漂亮,脸上没有皱纹,也没有什么斑,头发依然乌黑,理一个齐肩短发,穿着一身藏青色的套裙,如果从后面看,会以为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少女。她看我一眼,我不禁一凛,脸上的笑容就像被寒风吹冻的水,凝结了,然后她就转过头去跟老公说话了,我松了口气,不禁为自己竟然如此怕她而感到奇怪。难道她对我有什么仇恨吗?不,那并不是仇恨,而是厌恶。可我哪里惹她了?至于像嫌弃鼻涕虫似的吗? 原来你认识我爸爸妈妈?何方说。 我一怔,是啊,我怎么好像认识他们似的?我怎么知道他们的职业,了解他们的过去,甚至熟悉他们脸上的表情和说话做事的风格?我甚至从心里面对他们感到畏惧,像一个怕冷的人面对冰雪,像在冬天要出门的人想起刺骨的寒风。而何局长认识我,叫我小姚,于老师也似乎认识我,投给我厌恶的一瞥。我们认识?我茫然的随口问。 爸妈,你们认识?何方又问他们。 何局长哈哈一笑,说,认识认识,听你说的嘛。 何方显然记不起什么时候把我介绍过给爸爸妈妈了,我在他的记忆中也早已经消失,只是新近才重新结识的一个新朋友而已。他还在思索,他妈妈拉了拉他的手臂,说,快带你爸去检查一下吧,他的腰椎总是痛,也不知是不是椎间盘突出。何局长哈哈笑着,说,如果是椎间盘突出才好啊,活了一辈子,平平凡凡,没名没利没权没势的,记得那年老曾给我的评价是,贡献不突出,成绩不突出,能力不突出,可现在我可以说,至少我椎间盘突出嘛。于老师并没有响应老伴的幽默,而是轻轻的说,走吧,笑得老小孩似的,痛起来的时候有你哭呢。 三人并肩走远了,而我却陷入了沉思,我曾经觉得,何方是打开我记忆之门的钥匙,看来这想法并没有错,他爸妈认识我,似乎还很有渊源,这中间到底发生过什么?如果何方不知道,至少他爸妈是知道的。我激动起来,就像一个人丢失了装有身家性命的钱匣子后,突然接到别人的电话,告诉你,你的钱匣子找到了。 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还很年轻,在一个非常美丽的地方,阳光明媚,绿草如茵,樱花开得绚烂缤纷,我携着一本书在柔软的草地上躺下,任书滑落在身边,仰望着樱花在春风中摇曳多姿的娇媚,任阳光像金钱似的撒落在我的裙子上。我闭上眼睛,于是听到布谷鸟欢快的歌声。当我听到汽车声时,便睁开眼睛。一条公路像一条缎带似的,从远处铺来,沿着一排樱花树伸向远方,从停下的公共汽车上走下一个男子,然后又摇摇晃晃的驶上前去,直到消失在青山深处。 那男子提着一个行礼箱,抬头望了望金色的阳光,眯起了眼睛,他吸了吸鼻子,猛的嗅了嗅,就像刚从水里浮出来的人,贪婪的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我把打开的书放在脸上,闭上眼睛假寐,我听到脚步声从远及近,终于在我的身边停了下来。讨厌,偷看姑娘睡觉,太没礼貌了。我一动不动,只是不自觉的缩了缩脚,掖了掖裙子。 这桃花真美啊。他说,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跟我打招呼,我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把书拿开,坐了起来,我抬头看他,见到他一脸的腼腆。更不由得好笑,问他,这哪里有桃花? 这不是桃花吗? 我觉得这小伙子太逗了。忍不住又笑了起来,我把脸伏在膝上,好似不胜娇羞,他看着我,却又不敢看,于是回头看着那树树红花,花枝随风摇曳,花影落在他脸上,那是一副迷茫的神情。他一定想,难道我说错了吗?这不是桃花是什么?红里透着白的花瓣,小巧伶仃的花骨朵,细细长长的花蕊,连成一片,像云一般飘逸,像烟一般轻软,像雨一般朦胧。 那这是什么花呢?他疑惑的问。 不管是什么花,反正不是桃花。 是花就成,什么花都是美丽的。 这话倒不错。我说,这是樱花呢。 樱花?中国也有樱花? 他那傻傻的样子又可笑又可爱,我禁不住格格的笑了起来。他也笑了,于是在我身边坐下,轻轻搂住了我的腰。我并没有反感,而是甜密的依偎着他,我们就好像多年的恋人一样。不,我们就是多年的恋人了,梦里的时光瞬间向前移动了好多年,像在电脑上看电影,直接把光标向后移动了许多。我倒在草地上,他在我旁边躺下,右手帮我枕着头,左手抚摸着我的脸颊,头微微抬起,俯视着我的眼睛。我感到自己的眼眶里盈满了泪水,阳光依然灿烂,却变得忧伤,风依然轻柔,却忍不住叹息,我爱你,何方。我说。我没有听到回答,只感觉一记凉如清露的吻印在我的嘴唇上。 我在甜蜜的忧伤中醒来,我感觉我做的根本就不是梦,那一定是往日真实的场景再现,可那是在哪里?是什么时候?梦中的男子是谁?我叫他何方,他是何方吗? 第4章 樱花 我天天盼望着能再次回到梦里,让梦中的故事继续演绎下去,无论是甜蜜的还是悲伤的,可是每天我合上眼睛,头脑却像打了鸡血似的清醒,我从月亮东升时上床,直到窗外的天空开始发白,仍翻来覆去睡不着,我失眠了,感觉浑身都酸痛,我起来,想在书架上找一本书看,看什么书呢?在梦中,我坐在樱花树下看的书是什么书?我想不起来了。我只记得他好像说了一句,不要看那么忧伤的书,会让人落泪的。我说,落泪有什么不好?泪水是心灵的清洗剂,常常落泪的人说明他善良,感性,因此心灵一定是清洁的,柔软的。我把书摊开在膝头,正想读上几段,一阵风吹来,几瓣樱花恰好落在书上,于是我把书合上了,而那些美丽的花瓣便被永远的保存了下来。我把书架上的书一本本的抽出来,左手捏着书脊,右手快速的翻动书页,像舞起一把扇子。我找了几十本书,仍没找到那干枯的花瓣,终于失去寻找的耐心,也许那仅仅是梦中的场景而已。 我坐在医院院子里的八角亭中,手上拿着罗婉给我的红色请柬,看到曾真带着小女孩又从前面走过,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心理,突然问她,明天你去喝酒吗?她停下来,看了我一眼,显然没有明白我问话的意思,但她根本不屑跟我说话,于是继续朝前走去。我恶作剧似的扬了扬手中的请柬,说,明天何方结婚,请你了吧?她回过头来,眼神中充满了愤怒与忧伤,好像我就是她的情敌,是抢了她老公的女人。但她眼中的怒火渐渐熄灭,眼神黯淡下来,她已经不再讨厌我,因为她完全被忧伤所包围了。她叹了口气,说,他们不是早就是夫妻了吗?她不是告诉我,她才是他的妻子吗?怎么还结婚? 我说,也许只是补办一个婚礼吧。 随便吧,反正我跟他已经离婚了。一切皆与我无关。 什么时候离婚的? 前几天。他既然记不得我了,心中也没有我,说我根本不是他的妻子,他爱的既然是别人,既然说她才是他老婆,那我何必还要纠缠不休?不如成全他。 你既然不是她的妻子,那还离什么婚?怎么离婚? 她张开嘴,却什么声音也没有发出来,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张口结舌吧。她就像一个被人转晕的傻子,头脑里只有一堆的浆糊,但我看到怒火再次从她的眼睛里迸射出来,像在深夜里用铁锤敲击石头,火星飞溅。 我想今天这场纠纷,也许与我昨天的那句话有关。既然说她不是何方的妻子,可两人却去办了离婚证。曾真一定后悔死了,她回家后一定痛骂着自己,咋就这么蠢呢?若不是夫妻,就根本不可能离婚,既然离了婚,那就说明是夫妻,可这醒悟却已经太迟了。这就像一个陷阱,让你不知不觉就掉了进去,就像饶口令,你根本回旋不过来。当她明白过来的时候,不禁气愤的说,我要去告他,告他重婚罪。我说,既然你们已经离婚了,他又怎么还称得上是重婚呢?曾真就像一条被当头敲了一棒的鱼,晕头转向,好比被骗子骗进局中的人,当醒过来时,不是恍然大悟,而是如在梦中,不明白自己当时怎么这么傻。 我本来不打算去参加婚礼,因为我无法怀着开心的心情去欣赏他们的幸福,我感到悲哀,这种悲哀的感觉来得莫名其妙,就像诗人们看到一场雨的忧伤,看到一朵花凋残时流出的眼泪。可当他们的婚礼闹得不欢时,我也并不感到开心,我更为他感到难过了。这忧伤与忧伤交织在一起,重重叠叠,像把青与蓝混和,很难分出谁是谁。 我来到酒店的时候,宾客已经满堂,新郎新娘却还没有来,大家都站在酒店门口等待,不一会儿,一溜儿车阵像长龙似的蜿蜒而至,清一色的豪车,光摄像机就有好几台,非常奢华。我想这肯定是罗婉的主意,我甚至能看到何方因此皱眉的样子。果然,他们下车来,罗婉红光满面,幸福像花儿似的在脸上绽放。她今天穿着一套白色的婚纱,更显得身材高挑,肌肤雪白,脸上化的妆得体漂亮,头发也是精心做过的。他们往酒店门口一站,后面相伴着英俊帅气的伴郎和美丽可人的伴娘,我忽然有些恍惚,好像站在那里,亭亭玉立婀娜多姿的人是自己。如果是我那该多好,世界为什么总是不完美,人生总是不如意?如果我早点认识何方就好了。我一定不会让他娶别人的。可是,难道我不是认识他很早吗?那在樱花树下抱着我的情形,不是已经是很早很早的时候吗? 我又记起了在樱花树下,我们初见时的情景。难怪我这么爱樱花,原来是有原因的。在我们家楼下,曾经有一树樱花,每当春暖花开,满树的樱花便怒放了,远远的望去,像是一朵红云,近了细看,白里透红,红中沁雪,细细的花蕊发出诱人的清香,我喜欢搬一条竹躺椅放在树下,然后仰躺着,任花瓣飘落到我的身上脸上,任蜜蜂和蝴蝶围着我飞舞,有时我会张开双臂,轻轻的拥抱一簇花枝,开心起来,不禁手舞足蹈的唱起歌来,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亲爱的你张张嘴,风中花香会让你沉醉,亲爱的你跟我飞,穿过丛林去看小溪水……有人远远的听见,互相打着招呼时便说,看,那疯子又发疯了。是呀,每当草变青,花儿开的时候,就容易发病。 我对所有的恶意嘲骂都充耳不闻,她们哪里会知道,心随花一起香是比喝了酒更令人沉醉的感觉,哪里会明白看到蝴蝶飞舞时你的心也随着飞翔舞动的美丽,她们是庸俗的人,每天劳劳碌碌忙进忙出,不是柴米油盐浆醋茶,就是老公孩子炕头热,在菜市场为了买到特价菜而逛来逛去,在街头巷尾和三姑六婆对别人家的事儿飞短流长,她们既不懂得爱情的动人,更不会明白相思的苦味,对月不会伤怀,对花何曾落泪,凡事跟她们不同的人,凡是出类拔萃者,无论是你思想的先进明白,还是你艺术上的想像大胆,就算在爱情上曾经惊世骇俗,便一律斥之为疯子。凡是他们所不懂者,所不理解不赞同的,便皆是疯子所为。 一群孩子围拢来,他们手牵着手,把我围在中间,他们蹦蹦跳跳,好像藏族男女在跳锅庄舞,鼻子下面还挂着清亮如水的鼻涕,他们叫着嚷着,姚远姚远,要嫁很远,嫁到日本,变成汉奸,汉奸汉奸,潜伏身边,爱看樱花,却露了馅,小心提防,莫要上当,假装疯癫,野心如狼,虽然漂亮,莫要迷恋。我喜欢他们可爱的样子,喜欢他们天真浪漫的叫嚷,他们随口编排着骂人的童谣,却像歌声一般琅琅动听,他们哪里懂得什么是汉奸,什么是日本,只是听了大人的教育,人云亦云,但他们知道我漂亮,这却是出自本心,孩子的眼睛是最纯净的,他们最明白什么是美,什么是丑。所以我开心的跟着孩子们一起跳,一起叫嚷,欢快得像过什么节日。远处的大人们哈哈大笑,他们不是因为欢乐,而是出于讥讽,他们哪里会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快乐? 大家都知道我爱樱花成痴,所以叫我花痴,其实我一点也不花痴,于是他们又叫我日本鬼子,简称日本或者鬼子。当我想起和何方初遇在樱花树下的情景时,我明白了,爱樱花不是无缘无故的,那代表着我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印刻着我人生最幸福的瞬间,看到樱花,就像回到了初恋。 他有些腼腆的站在我面前,长身玉立,高大健壮,黑黑的头发不长,短短的留海微微向左,整个人显得非常有精神,他笑起来有些像陆毅,憨厚的样子,我不敢看他,其实早用余光瞥了好几眼。 我还以为是桃花呢,看,粉色的花儿连成一片,像夏日清晨太阳初升时的红云,绚烂多彩,摇曳生姿。他说。 我忍不住噗嗤一笑,说,是不是婀娜多姿,像一个二八少女似的美丽?你以为你是普希金,还是拜伦?写诗呢。 他搔搔头,不知怎么接腔,我于是拿起手中的书读了起来,其实书里的字连成一片,在阳光下闪烁,像是飞舞的蜜蜂,我根本一个字都没有认出来。我想也许我不该讽刺别人,就算诗人又有什么不好?虽然早过了全民崇拜诗人的年代了,曾经的青年若说不爱文艺,不喜欢诗,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青年,似乎你的年龄突然就被拔高了好多岁。不会背几首朦胧诗,不知道北岛、舒婷,不能对顾城杀妻,海子卧轨津津乐道,如数家珍,就会感觉自己是一个文盲,一个时代的落伍者,被残酷的抛在文化之外,落在潮流之后,沉在庸俗的深渊之中。而现在诗人却已经成了穷酸的代名词,谁还说爱好文学,说自己写了什么什么,别人就会问:赚了多少钱?除此之外,他们别无关心。才子皆受非笑,财子才受追捧,酒桌上流行的是段子,乐闻的是黄色笑话,只宜谈些谁与谁好,谁偷了谁之类的绯闻,酒桌之外是打牌,唱歌,跳舞,此外也谈政治,不过所争的无非是毛主席好还是邓主席好,蒋介石是否无能……但诗在我的心目中,依然是至善至美的,能令人怦然心动的,我的发笑一定让他误会了,难怪会一副不好意思的神情。我看他一眼,想说什么,终于还是忍住了,我一个女子,何必搭讪一个陌生男人,就算他长得像陆毅又如何?爱误会不误会吧。 请问卫生院怎么走?他问。也许他想离去,又不甘心。其实卫生院就在不远,一条斜斜的小路下去,便是卫生院的大铁门,院子之后一幢三层楼房,破破烂烂的掩印在湖光山色之间。(哦,不经意间,就背起了鲁迅。) 第5章 讲述 你就是新来的大学生啊?我很高兴的问。 想不到你竟听说过我!他也兴奋起来,是啊,你怎么知道的? 医院里这几天都在说呢,说……说有一个高材生,竟然自愿到我们这穷乡僻壤来工作,真是难得啊,院长逢人便夸,现在这样的年轻人不但不多,简直是绝种了。这不就是当代的雷锋吗? 把主动来乡镇工作比喻成雷锋,明显的不伦不类,我有些迟疑,因为我想起大家谈论他时的表情,那不是赞赏,而是笑话。 是不是说我是大傻瓜呢? 我笑了,还真不傻呢。我说:对啊,是有人这样说,我也觉得傻呢,人人都削尖了脑袋想进城,你却主动要求来这穷地方,不说别的,在这种地方,要设备没设备,要助手没助手,你学的知识未必有用武之地呀。 他又是腼腆的笑笑,没有说什么,我不知道我们之间,将来是否会发生什么故事呢?我有一种直觉,也许会发生点什么的,人生的故事有时候就像一本小说,而我们自己就是作者,虽然我们还无法像上帝一样,完全主宰自己的人生,有时候甚至无法把握前进的方向,更别说一路之上会遇到的风浪、颠簸、意外种种,但你往哪条路走,这却是能够选择的。我不能预料我们将来的故事会是什么,动人的,平淡的,完美的,悲伤的……当时不能,现在我也回想不起来结局,但至少,不会是幸福的,否则,现在站在上面,穿着雪白的婚纱,挽着他手臂,笑脸如花,陶醉在亲朋祝福里的人就不是她,而是我了! 何方,你是否愿意娶罗婉作为你的妻子,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她,对她忠诚直到永远? 我愿意。 罗婉,你是否愿意嫁给何方作为他的妻子,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他,对他忠诚直到永远? 我愿意。 开始举行婚礼了,司仪说着千篇一律的祝福话,我看到何方的脸上有不悦之色,我理解他,他不喜欢这种形式上的东西,何况这形式还是如此不伦不类。这里不是教堂,我们心中也没有上帝,有什么愿意不愿意的呢?不愿意也不会走到这里来了。但我喜欢这种形式,有时候形式也是幸福的一种。罗婉笑得如此灿烂,这时候的她是最美的。对于女人来说,没有什么衣服能像婚纱一样让你光彩照人,能让你容光焕发,能让你轻舞飞扬。但她的美丽给我的不是享受,而是一种酸溜溜。 就在这一片喜庆欢乐之时,忽然一个人冲上台去,对准何方就是一耳光。这一耳光又脆又响,遮住了音乐声,主持人当场懵住了,吓得哑了声。我也懵了,感觉那一耳光打的不是何方,而是打在我脸上。新婚之时,当着这么多的亲朋好友的面,新郎却被人殴打,这叫他情何以堪?我觉得他的颜面就像被万千人踩踏的雪,污了颜色。是谁,竟敢如此放肆?然后,我看到了后面那个女子,是曾真,是这女子,她真的是疯了!就算再大的悲伤,也不应该这样啊,那是你曾经爱过的人,何必却要变成恨? 新娘也被怒火点燃,她美丽的脸庞变得狰狞,她高举起戴了白色手套的玉手,似乎就要与人撕打起来,但她终于还是忍住了,也许她害怕,这将成为今日本市最大的新闻,它将像爆炸的雪球,飞进千家万户,从此她走在街上都将是一个笑话,人人将在背后对她指指点点,朋友圈里,微博上,将到处是她的相片,穿着美丽的婚纱,却一脸狼狈。我能想像那些新闻的标题:《女子结婚,前任大闹婚宴》;《婚礼上两女争夫,大打出手。》;《谁是小三?婚礼上两女子决战华山之巅》…… 我不知道何方是不是被打懵了,他呆呆的站在那里,没有闪避,没有还手,就像一个木偶,不会思想,不会愤怒。 哥,你干嘛呀,你别打人。曾真叫着,一边拉住那男子的手,苦苦的哀求。 我打你狗日的,我妹妹到底哪点对不起你?你要这样对她?你这个始乱终弃的陈世美,攀上高枝就丢弃糟糠之妻,我今天打死你。她哥还作势要打何方,却被曾真死死拉住了。 这时,全场的人已经回过神来,一时嘈杂之声四起,整个酒店大厅闹哄哄的,有人怒骂,有人惊奇,有人疑惑,议论纷纷。罗婉的爸爸怒吼一声,站了起来,说,这是哪里来的野狗,竟到这里来横行?今天是我老罗嫁女的好日子,虽然说我是虎落平川,龙潜池底,但也不至于被狗来欺,给我打! 话一落音,便有两个男子跳上来,对准曾真的哥哥就是两拳。把他打倒在地。这两位身强力壮,一脸蛮横,若非是在婚礼上,只怕当场就要见血。曾真的哥哥头上挨了一拳,眼睛肿了起来,形成一个黑眼圈,遮住了眼珠。两人还要继续打,曾真大叫,别打了,别打了!挡在哥哥面前,拦住了两人。两人见她是一个女子,迟疑不决。罗婉叫道:就是这女子使的坏,打她! 两人听了她的话,就要动手,却见先前如泥雕木塑的何方,忽然窜上前去,挡在曾真面前护着她,叫道:住手,别打她。 罗婉又是悲伤又是愤怒,吼道:何方,你到底是跟我结婚还是跟她结婚?你到底要护着谁? 何方说,我当然是跟你结婚,你问得奇怪。但不要打她。 可她破坏我们的婚礼,还叫人打你,你看你的脸,都肿起来了。 叫他们出去就是了,今天是我们的婚礼,这样打来打去,怎么是了? 什么怎么是了,打一顿再拖出去不就结了? 我不想我们的婚礼变成战场! 说来说去你就是不忘旧情,你就是要护着她。 她爸爸终于愤怒了,指着何方的鼻子说:小子,胳膊肘该向着哪边拐都弄不明白吗?弄不明白娶什么我女儿?你给我滚开,不然连你一块儿打。 但何方不站开,罗婉叫他:你站开吧。 他还是不挪步,说,你们谁也不能动她,要打她,先打我吧。 她爸爸冲上去就给了他一个耳光,说,你以为就不敢打你?你这样的人,脚踏两条船,也配娶我女儿?你给我滚出去! 我的心一颤,感觉到无比的痛,我差点忍不住冲向台去,对着罗婉爸爸的脸狠狠抽几巴掌,可是我不能,他们疯了,我不能疯。我只是在心中喊,疯女人,两个疯女人,你们打了何方,打了你们爱的人,让他颜面扫地,让他心痛难受,你们就开心了嘛?你们这叫什么爱?你们懂得什么是爱?你们都是疯子,都是不可理喻的神经病! 罗婉忙上前拉住爸爸的手,叫道:你别打他! 她爸爸愤怒的说,他都这样对你,你还护着他? 她说,今天是女儿结婚的好日子,你就忍着点好吗?爸爸。她爸爸终于被劝得坐下去了,他强忍着怒火,脸胀得通红。 何方说,这婚结不下去了,咱们……我在心中大叫赞成,别结婚了,千万不要再娶这样的女子,此时悬崖勒马,未为晚也。快快,千万千万。 他没有说完,她不让他说完,她的愤怒已经消散了,只剩下悲伤,她说,何方,请你别说了,爸爸打了你,是他不对,如果你恼怒,那你怪我好了。现在是咱们的婚礼,被这两个人搅和成这样,如果我们半途而废,那就遂了她的心,如了她的意了。面子已经丢尽,可我们要把婚礼举办下去,否则不但面子,里子也将一点不剩。刚才我没有阻止他们打人,是因为他打了你,如果他打的是我,我一定没有这样愤怒,这一切只因为我爱你,关心你,希望你理解。她又转身向曾真说:现在事情闹到这一步,你满意了吧? 曾真哭着说,哥哥要来,我没有要他来,我劝他求他,无法阻止他。对不起! 罗婉说,要不是看在何方的面子上,今天就叫他死在这里。你这个疯狂的女人,我以后再也不要看到你,否则别怪我不客气。现在你带着他离开吧,没有人会动他,但如果他还要闹事,就别怪我翻脸无情! 曾真俯身扶起哥哥,慢慢走了出去,没有再看她一眼,也没有再看何方一眼。 一场闹剧之后,婚礼继续下去。就像刚刚这一切全没有发生,欢笑又浮现在众人的脸上,杯筹交错之声又不绝于耳,音响里欢快的歌声震耳欲聋,一切的繁华喧嚣都如一场梦,在耳际萦绕,我的思绪不知飘到了哪里,但我的脸上微笑如花。有些泪只能流在心里,有些痛只能独自承受。 再次见到何方,我的心中五味杂陈,我有些恨他,为什么就如此匆匆忙忙的把自己交出去?但我又有什么资格恨他?而更多的,我是对他充满了怜惜,他在结婚这样的大事上,却遭遇了如此尴尬的事情,当时他心中的愤怒、难过、惶惑、忧伤、迷惘一定交织着,就像风雨交加的天气,被打得零落的花朵,我想像如果是我,将会怎样?一定哭得晕过去,不愿意再醒来。有时候死去,或者晕倒都是逃避的方式,可他却不能不面对,困惑之后还得强打精神,笑着听别人或真心或假意的祝福,端着杯向亲朋好友敬酒,说着言不由衷的感谢。我说,何方,真难为你了。 他笑笑,说,有啥难为的? 唉,结婚碰上这事,是够难受的,不过过去了也就过去了,别去想它吧。 他说,是啊,结婚摆酒实在是够麻烦的了,我说不用摆,罗婉偏不听。累得人啊,腰酸背痛。对了,你怎么不来喝酒? 我惊愕的望着他,说,我来了呀。 来了?我怎么没看到你? 你没注意吧,太忙,又被人打了。哪里还有心思看我来没来? 被打?谁打我了? 你原来老婆曾真的哥哥啊,他打你两个耳光,结果你现在老婆的爸爸,也就是你的泰山大人又叫人打她的哥哥,那混乱呀,你夹在中间,一定头都大了,我真为你难受。 这次是他愕然的望着我,眼睛睁得大大的,像看一个怪物,这让我很受伤,我同情他,他却用看疯子的眼神看我,什么意思嘛,我说,为什么这样看着我?脑子被打坏了吗?说完噗嗤一笑。 他也笑了,说,曾真没有哥哥,她就一个妹妹。罗婉的爸爸也不在了,前些时就死了,跳楼的。 那那天来闹事的人是谁?是她堂哥?表哥?或者是朋友?那个站起来叫人打她哥的老者又是谁?是罗婉的伯父?叔父? 那天没人闹事啊,一切平安顺利。 我想他是不是受刺激了啊,我亲眼所见,他居然说没有这回事。这事虽然令人难受,让人尴尬,但过去了也就过去了,就像猛烈的暴风雨,只要你扛过了它的吹打,就是雨过天晴,何至于像鸵鸟似的把头埋进沙子里去呢?难道说他的失忆症又犯了?我张大了嘴,几乎要惊呼出声,前段时间他出车祸,听说失去了记忆。怪不得他根本记不起我跟他在樱花树下的相逢。可是,你忘记谁都可以,怎么能忘记我呢?当初,你说我已经印在你眼中,刻在你的心上,溶入你的血液里,你的灵魂,你的记忆,每一处每一丝都有我,就像面前吹起许多水泡,每一个泡泡里都是你的面容。你说,要忘记我,除非把你的眼睛刺瞎,可眼睛瞎了还有心,除非把心也摘掉,可心摘掉了你还有血,除非把血液抽干,即使你化成飞灰,化作青烟,你还有灵魂,你灵魂里的我是无论如何也消不去了。可你竟然把我忘记了,可悲的是,我也把你忘记了。我们都高估了记忆的深度,都高估了爱情的力量,却低估了失去的痛苦,低估了时间的力量。不,但我还是想起了你,想起了我们在樱花树下的相逢,想起你曾经跟我说过的那些甜言蜜语,发的那些海誓山盟。我没有忘记,失忆只是暂时的休眠,你一定也一样。 你真的失忆了吗?我问他。他不语,我说,如果你真失忆了,你怎么知道曾真有没有哥哥?怎么知道她有一个妹妹?你又怎么知道罗婉的爸爸已经死去? 是她告诉我的。 谁?罗婉吗? 他再次沉默。我不想再问了,他忘没忘记曾真,这对我重要吗?也许我跟她有同样的命运――失去了同一个男人,但我跟她又是不一样的,她不是我的重复,也不是我的延伸,我相信,在何方的记忆深处,我们有着不一样的位置,也许我藏得更深,但我的地位一定也更重,她如果曾经在他的心上,而我,却在他的灵魂里,不只是曾经。 我记起了何方说海誓山盟时的样子,但我却记不起他说的话语。我记得那是一个凉爽的秋夜,天上星星稀少,月光暗淡,我穿着一件黑色的西装,下身是一条绿色裙子,挽着他的胳膊在卫生院后面的山路上漫步。夜凉如水,落叶在地上积成堆,一阵风吹来,它们便翻动飘舞,发出哗哗的声音。我仿佛看见自己孤单的身影,在这个秋夜里,显得无比的楚楚可怜。就在这时,他适时的把我拥进怀里,给了我温度,让我由楚楚可怜变成楚楚动人。他对着我的耳边轻轻呢喃,我记不起一个字,却深切的记得他那时那刻所表达的全部爱意,那是一种灵魂与灵魂的交流,是血液和血液的融合,是心跟心的紧贴。我由此沉醉在一种大欢喜中,像是沉醉在一曲打动你心灵的乐曲里。我凝视着他的眼睛,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我自己,我知道,他一定也能从我的眼睛里看到他,就像用照相机按下快门,从此留下你的样子,时间的流逝无法让它淡去,岁月的侵蚀无法让它消失。 何方经常来跟我聊天,仿佛我们是最亲密的朋友,虽然我并不喜欢朋友这个词用在我们之间,但我仍觉得欣慰,我以为他之所以与我一见如故,也许正是心中还保留着爱我的气息,这是一种下意识的亲切,是自然而然的欢喜,就像大地渴求着春雨,就像草木见到了阳光。但我抑制不住心中的醋意,我故意叫他讲述和罗婉相爱的故事,笑得很开心的样子,我充满好奇,又担心是否受得了他讲述时幸福的样子。 但他并不愿意讲,好像他根本就不想提起,也许他并不爱她,只是受不了她的纠缠,男人有时候傻得天真,心软得没有原则,一辈子的爱情也可以因为几滴眼泪,几抹笑容就付出,甚至一次夸奖,一次效劳就出卖,他们没有女人对爱情的洞察力,对真爱的孜孜以求,他们可以为了美色放弃灵魂的寻找,可以为了温柔放弃刻骨的陶醉。我为他感到不值,他走过太多的岔道,虽然不知道我们为什么会失之交臂,但他先是错失在曾真的怀里,又掉进罗婉的网中,当有一天他明白,我才是他身上抽出的肋骨,才是他生命中的另一半,是他前世就已经认定的人,他是否会为曾经的选择感到痛苦悔恨呢?如果他是一把锁,而我就是那把开锁的钥匙,可他把它遗失了,于是找到了别的钥匙,那些钥匙占据了锁孔,无论怎么扭,也打不开他的心门,甚至因为扭得太重,断掉了,锁孔中插着断成半截的钥匙。而我来了,可却已经太迟,我无法再插进锁孔中,打开他心上的锁了。我感到惶恐,因为我是一把找到自己锁的钥匙,而他却是锁孔被人占据的那把锁。我只能绝望的站在旁边观看,看那些折断的钥匙骄傲的以正统自居,我甚至无法告诉他,我才是那把配他的钥匙。我只能以朋友的玩笑,不断的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语。来掩饰心头的落寞。也许我应该先寻找到打开我记忆闸门的钥匙,如果我们曾经的故事全部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记起每一个点滴,每一个细节,我就知道怎么重新插进他的锁孔中,打开他的记忆,打开他的心门。 我因此对他的往事喜欢追根问底,可他是一个失忆的人,他能记得什么?也许他没有真正失忆,但我作为朋友,不能哪壶不开提哪壶,如果他愿意跟我讲,自然什么都会跟我说,如果他其实连我也记得,却要假装忘记,那我说出来又有什么意思? 有一次,我跟他正在聊天,一向严肃的他忽然说了一个笑话,逗得我开怀大笑,眼泪都差点流出来,正在这时,罗婉远远走来,一脸的不悦,说什么事这么开心?我说,开心就是开心,一定要有什么事吗?其实我听到她刚才嘟哝的一句话了,跟一个疯子也这么聊得来,这人是不是也疯了?我懒得理她,就装作没有听见,反正特立独行的人,在别人眼中都是疯子,天才也皆是疯子,美人也皆疯,你说我疯,你明目张胆的抢别人老公,难道不够疯吗?这时何方被同事叫走了,我便问她,你是怎么把何方抢到手的?我用一抢字,就像春秋笔法似的,暗含讽刺,可她却浑然不觉,还洋洋得意的讲起他们的故事来。 她说,我每天晚上都去相思520吃饭。终于有一天遇见了何方。你可以说我是在守株待兔,但我觉得只是有缘千里来相会。那是我们第一次约会的地方,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相信缘分的。没有道理他会不来。 那天晚上风雨萧萧,但饭店里开着空调,温暖如春。我要了两个菜,一瓶劲酒,独酌着,我其实知道,姐喝的不是酒,是孤独。他进来了,一个人。我想,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我哈哈大笑,笑她用词的不伦不类,她横了我一眼,很是生气,我只得抑制笑声,请她继续讲下去),终于让我等到了他。我靠窗而坐着,看到他就坐在我的隔壁卡间。我按铃叫来服务员,轻声给他点了几个他最爱吃的菜,和一瓶他最喜欢喝的高档白酒,叫服务员直接送过去了。 酒菜上了,我听到他说,这不是我的。 是你的,一位小姐帮您点的。已经付帐了。 他很疑惑,站起来四处观望,想看看是哪一个帮他点的菜。但我坐在凳子上低着头,隔着隔板,他根本看不见我。我却看到了他,不禁想笑。 对不起,这菜我不能吃,你端下去吧。我听到他说。 可是都已经付帐了,而且也无法退。 既然已经付帐了,那随便你自己怎么处理吧。反正不明不白的东西,我不会吃的。 那放在这桌上,至于您吃不吃,是您自己的事情。 那服务员倒也有个性,似乎还有些生气,说完就走了。 我偷偷的瞧他脸上神色,见他一副心神不定的样子,看着一桌好菜,一瓶好酒,却不敢吃喝,不由得好笑。 我看了一会儿,站起来,走到他桌前坐下,笑说:怎么,怕酒菜里有毒吗? 是你帮我叫的酒菜吗? 是啊,我请你吃,怎么样,合口味不? 谢谢。他说,却只吃自己点的菜。喝的也是一瓶普通白酒。 能认识一下,交个朋友吗?我对他说。这是电视上常演的男人向美女搭讪的伎俩,只是我今天反其道而行,美女向男人搭讪了。 你不是早就认识我了吗? 这么说你记得我? 前几天你曾来病房看过我,还说是我妻子。 那这之前的事你还记得吗? 不记得了。 我有些失望,原来他并不是假装失忆来骗人的,不过无所谓吧,男女之间从陌生人到相识相知相爱,这是最浪漫最美丽的一种体验,我虽然曾经体验过了,可是能再体验一次,那又何乐而不为呢?很多人的婚姻总会触礁,甚至沉船,只因为人会审美疲劳,会见异思迁,会越来越没有激情,一句话,当新鲜感失去了,就像花儿没了水分,会渐渐的枯萎,所以保持新鲜是相当重要的。现在,他的失忆能让我们重新体验一次全新的恋爱感觉,这何尝不是因祸得福呢? 我说好吧,那你就当我并不是你的妻子吧。我只是一个你萍水相逢的女人,就在今晚相遇,就在此刻相识。不介意请我喝一杯吗? 请坐,这酒菜可都是你点的,所以应该是你自己请自己。 我坐下来,笑说,放心吧,我不会赖账的。 于是我们开始吃喝起来,我知道自己虽称不上倾国倾城,却也是风情万种,陪他喝了几杯,言笑晏晏,红晕满颊,灯光之下自然是美艳不可方物的。他开始的时候,还非常沉默,似乎心情不好,但后来就渐渐的话多起来,气氛也热烈了许多,他有时候还偷偷的看我,似乎不好意思,似乎我真的只是一个刚刚认识的陌生女子。男人嘛,我知道,就是喜欢新鲜,所以不爱熟悉的人,却偏爱陌生的女子,有时候即使假装陌生,也能激荡起无限的激情。我有个朋友叫冼兰兰就曾跟我讲过一个故事,她的老公平时根本不碰她,对她冷漠疏远,却热衷于和网上陌生的女子打情骂俏。她于是想出了一个主意,注册了新的id,取了一个风情万种的昵称,加了老公为好友,主动找他谈,一来二去,两人就热络起来,老公于是约她见面,她欲迎还拒,只惹得他心痒难搔,终于他们约定在一个舞厅见面,她那天特意请人化了浓妆,简值就像换了一个人,在舞厅暧昧昏暗的霓虹灯下,老公硬是没认出她来。她发现平时连拉拉她手都心不甘情不愿的老公拥着她跳舞,激情澎湃,浪漫多情。跳罢舞,两人去开房,因为她掩饰得好,假装得好,又不许开灯,所以老公始终没有发现她就是他老婆。两人浪漫之后她就离开了,匆匆回家换回原来的样子,等老公回来,他依然回复平常的冷漠,爱理不理,稍问一句话都显得极其不耐烦。她好恨啊,同样的一个人,为什么只因为变得陌生了,他就如此激情万丈,爱不释手,可回到家,变成他的老婆,爱他体贴他,千依百顺,他却冷若冰霜,连正眼也不想瞧上你一眼。难道男人就是这么贱吗?第二天她提出离婚,并把昨晚他去了哪里与别的女子约会的事情说了出来,他又惊又怒,说她跟踪他,她不想解释,想了一夜,暗暗哭了一夜,全部都想通了,这样的男人没必要爱他一辈子。不懂得珍惜你的人,何必?但我倒是能够理解男人,谁不喜欢美丽和新鲜呢?女人还不是三天两头换发型,换包包,衣服多到衣柜里挂不下,恨不能三百六十五天每天穿的都不同。还不就是爱一个新鲜吗?谁都喜欢绽放的花朵,却不会爱那枯萎的花儿。就算是普通的青草吧,春天绿油油的草儿也比秋天枯黄的草儿可爱万倍。所以你自己要把自己变成黄脸婆的样子,穿得又土气又邋遢,说话办事俗不可耐,又怎能怪男人不喜欢呢?爱情是需要保鲜的,这保鲜就是保持美丽,让自己每天看起来都不同,都充满阳光般的灿烂,月亮般的柔软,花儿般的芳香。男人不是见异思迁,男人只是审美疲劳而已。 所以不管何方是真不记得我了,还是假装,我都无所谓。何必苦苦抓住曾经不放呢?曾经我们是恋人也好,夫妻也罢,就让我们重新开始又如何呢?忘记曾经,新的开始只会更让人陶醉。 于是等我们喝完了那瓶酒,我便要求他送我回家。我们有些醉了,但只是微微的,头脑还清醒,心智还明白,而那天微醺,却让我们的心情都兴奋着,激昂着。我早就没有住在家里,而是自己在外面租了房,我爱清静,所以租房的地方有些偏。有不少抢包包的飞车党在那里出没。曾经有女生被人在那里打了闷棍。你问我为什么要选那样一个地方,不怕吗?说实话我不怕,没有人敢动我,你知道的。但这地方却有个好处,就是你可以装柔弱。不但女人可以装,男人也可以装。记得第一次和何方好,就是他说那地方危险,坚持要送我回家,我说不用,可他不,一副关心我的样子,其实藏着坏坏的想法,男人那点小心思,谁不知道呀?他们总以为我们女孩是好哄的傻瓜,其实他们自己才傻呢。那一次何方坚持把我送回家,可是却说一个人不敢出去了。我暗笑,说那容易,我送你出去吧。他说那你怎么进来呢?我可不放心让你一个人进来。我说我不怕的。他说你不怕我也不放心。若出了什么问题,我可百死莫赎了。我说你不就是想在这里睡吗?直说不就得了,扭扭捏捏的干嘛呀?说得他面红耳赤,倒不好意思起来。正是他的脸红让我对他心动难抑,不可自拔。 那天何方送我回家,到了门口就说要走,我说你敢一个人回去?他说我是男人,有什么好怕的?我说你以前不是说一个人害怕,不敢出去的吗?他说什么以前?我笑,我说你送我进去吧,看看我住的房间。他说好,进去后,不禁轻轻的咦了一声,我说你是不是觉得好熟悉?他说倒不是有熟悉的感觉,只是奇怪怎么相框里镶着我的相片?难道我真是你的老公?我说如果你喜欢这个身份,就这样认为也可以。如果你不喜欢突然冒出一个没留在记忆中的妻子,那我告诉你,我只是你的一个暗恋者,我暗暗的恋着你已经多年,今天终于鼓起勇气向你表白,用阿紫的方式。不管你喜不喜欢我,反正我是爱你的。歌德说,我爱你,与你无涉。不管你对我有没有感觉都不能改变我对你的感情。 在这个寒冷的夜晚,我的房子里却暖融融的,一束火红的玫瑰花摆在桌子上,在灯光下散发出清香。他问,谁送的?我说,反正不是你。他说当然不是我,我虽然失忆了,但却不是健忘。我一笑,进了卫生间洗澡,然后换了那套他曾经特别喜欢的红色睡衣,轻柔绵软,红得似火。他的眼睛开始迷离,酒醉加心醉,衣红映颊红,花香与人香,我知道,他已经在劫难逃。 罗婉讲完,得意的笑,好像她抢的人是我的老公似的。可我的心的确在痛,因为她抢的人,确实是属于我的。她把重逢的故事说得像《天龙八部》里的情节,编造得太明显了,我只是冷笑,不断的冷笑,终于笑出声来,笑出泪来,连绵不绝宛如扫射的机关枪声,又好似漆黑的夜空中阵阵枭鸣,她吃了一惊,然后逃也似的落荒而去。 第6章 记忆的门 那天下午,夕阳照出万道霞光,我独自乘坐着一页小舟在湖中划行,湖水波光潋滟,天地间的景致全都变了颜色,水是红的,山是碧的,就连草也像发着金光。我的身上也有金光浮影在闪烁。轻风吹拂着我的长发,清凉的水气蕴籍着我的呼吸,我坐下来,光着脚伸进水中,清凉之感直沁心脾,水波吻着我的脚心,鱼儿也来凑趣,麻酥酥的感觉像是小时候妈妈的抚摸。波光荡漾,一圈连着一圈的涟漪从近及远,慢慢消失在碧绿的荷叶之中,我把船划过去,摘下一朵荷叶遮在头顶,一股清香散发出来,我不禁深深的吸了口气。太美了,一片碧绿,荷叶之上还有水珠在轻轻滚动,我想一定是风吹起浪花落在那上面。我的裙子也被白白的浪花打得微湿。我忍不住唱起歌来,可刚唱了一句,忽然看到荷叶下像鱼似的游出一个人来,不禁吓了一跳。他向我一扬手,咧开嘴傻傻的笑,原来是何方,我说,要死了,怎么藏在这里,你想吓死我吗? 我在游泳,游累了,在荷叶下休息一会。 你真牛哦,还能在水中休息。 得了我的夸奖,他不好意思的笑。我拿起船中的勺子,偷偷的舀满水,忽然猛的全倒在他脸上,他措不及防,就像被一块石头砸中了似的,惊愕的张大了嘴巴,他几乎本能的潜入水中,然后便不见了。我吃了一惊,难道刚刚这一下,让他无意之中呛了水?他不会有事吧?他的水性那么好!我四处张望,等着他浮出来,可是没有,还没有,一直没有上来,时间显得无比漫长,我叫着,何方,何方!声音在水面上远远的传出去,直到西边的山谷中,并没有回声,就像水落进海绵里似的。我的声音里已经带了哭腔,怎么办?我无意中害死他了!就在这时,船猛的一摇,我差点掉落水中,等我回过神来,却见他已经浮出水面,并用手掌猛的击打水面,于是飞溅起一片水花,全打在我的身上,我的衣服湿了,但我却无比开心,叫道,你真坏!拿起水勺,再次舀了水倒向他。我们一个在船上,一个在水中,欢快的打起了水仗,他不怕水,而我的全身也已湿透,天气并不冷,我开心的嚷着,叫着,笑着,我想把水对准他的脑袋淋,于是站起来,上身向前倾,一勺水还没有泼出去,船忽然一侧,我没有站稳,尖叫一声,顿时落入水中。我并不惊慌,顺势潜入水底,双手前伸,正要向两边一分,然后游上来,耳中忽听得何方惊慌的叫喊,然后看到他迅速的朝我游来。我不禁又起恶作剧的念头,于是闭紧眼睛,装作下沉的样子。我感觉到一条强有力的胳膊揽住了我的腰,然后迅速的往上,不一会儿就浮出了水面。姚远,你没事吧?姚远,姚远!他焦急的叫着,我并不回答,双眼紧闭,连呼吸都极微,他极为费力的把我放上船,然后自己翻身爬上船,叫道,姚远,你醒醒。我才不醒呢,谁叫你先吓我呢?我也吓吓你。他把我翻过身来,头架到船外,想叫我吐出水来,可我抿紧双唇,连一口水都不吐――我根本没喝水,哪来的水吐呢?他更是焦急,再次将我翻过身来仰躺着,伸手向我的胸口按压,我感觉一只有力的大手按在胸口,顿时像触电似的一麻,我几乎要把他推开,可想着他焦急的样子肯定很好笑的,便又忍住了。他按了几下,见我绝无反应,于是俯下身子,对着我的嘴连做人工呼吸,我再也忍不住,忙歪过头去,同时伸手把他推开,格格笑道,傻子,亏你还是医生,人死没死都看不出来? 他一怔,顿时大喜过望,笑着挠挠头,说,关心则乱嘛,明明感觉你的呼吸很匀称,可眼睛紧闭,牙关紧咬,就急了。 看你这样,医生怎么当呢。 还说,这样作弄我,我不饶你。他说着,扑到我面前,作势挠我痒痒,我最怕痒,顿时大笑不止,双手护在身前,身子弓成一只虾米,叫道,我不敢了,你饶了我吧。 我才不饶你呢。他说着,手已经在我腋下轻轻一挠,我顿时笑得喘不过气来,叫道,你快放过我吧,不然我又要掉进水里去了。 你叫我三声好哥哥,我就饶你。 好哥哥,好哥哥,好哥哥。不知羞,还哥哥呢,我看你是好咯吱还差不多。 他放下去的手又作势向我伸来,我忽然向前一纵,一把抱住他,不让他的手挠着我,可他一怔,便把我紧紧的搂在了怀中。我感觉到他的吻印在了我的唇上,顿时有种要窒息的感觉,像是冬天从风雪中钻进暖暖的被窝里,是一种幸福的窒息。此时夕阳已经西下,整个天空都披上霞光,仿佛有仙女在云端起舞,她们水袖飘洒,吹来一阵轻风,吹来一缕清香,吹落万千花朵,都来见证我陶醉的样子。我知道我的脸庞就像那天空一样绯红,就像那彩霞一般美丽。是幸福与羞涩的交织。水波轻轻吻着小舟,我听着那呢喃似的水声,感觉自己就像在一个神话的世界里,天地间只剩下美丽的景致,晴朗的天空,可爱的小动物,还有就是我跟他,两个相爱的人相拥在一起。 我回想起这个场景,就像打开了一道记忆的门,这门里的场景如此美丽,如此温馨,我知道,这不是梦,绝对是真实的往事。我的感觉没有错,何方果然是我曾经的恋人,他曾经占满我的记忆,充满我的生活,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竟会把他忘记?而他也不再记得我了。我想,也许他有失忆症,只要稍微碰到头什么的,就会忘记过去吗?就像他前些时发生车祸,就忘记了曾真一样。可灵魂里的东西也是可以忘记的吗?我感到痛苦,我想回忆起更多的往事,我想知道我们所有的过往,怎么相恋,为何失忆,我好比读到一本好书的残页,如痴如狂的寻找那本完整的书,可我不知道书名,不知道作者,只能像见不到一朵花的蜜蜂寻找花儿般苦苦寻找。 我到处疯狂的寻找何方,他去哪里了呢?明明约好在这里相见,可左等他不来,右等他不来,天已经黑了,月光如水,大街上没有一个行人,没有一辆车,安静得好像是在沙漠里。我感觉自己陷入了一个安静的陷阱,就像溺水的人,无论你怎么拼命挣扎,也爬不上岸来,水漫过你的嘴巴,漫过你的鼻子,漫过你的眼睛,你无法呼喊,无法呼吸,无法看见一丝光亮。 我奔跑着走过一条又一条的街道,后来爬上一幢楼,这幢楼有无数层,每一层有无数的房间,我一间一间的打开门,每一间都是一模一样的空旷,没有家具,没有人,只看到雪白的墙壁和一尘不染的地板,我大声呼喊,何方,何方!远远的传来我的回声,何方,何方!这声音经过无数墙壁的反射,转折,像是一粒火星,爆出无数的花朵,回声与回声碰撞,重叠,又汇在一起,像从同一个源头分流的溪水,经过无数曲折的流淌,又汇聚到同一条河流,那声音变得越来越宏大,传到耳中时,震得我几乎要聋掉。我拼命的跑下楼,上来的时候似乎没有爬几层,可这时往下,那曲曲折折的楼梯却如通往地狱似的无穷无尽,我跑得腿都快断了,却无法歇下来,仿佛只要一停下,腿就会因为受不了惯性的压力而断折,楼梯间的窗口隐约看到星光在闪烁,我已经快崩溃了,终于忍不住,直接向窗口跑去,然后毫不犹豫的一跃而下。 我稳稳的落在了地上,因为这已经是第一层,我跳下的高度只有一到两米,本以为跳的是万丈深渊,这落差反而让我一震,外面的世界已经恢复到原先的样子,街上车水马龙,到处都是来来往往的人,灯光闪烁,霓虹迷离,一片华彩的世界。我就像一个从阴间回到阳间的人,经历了从生到死从死到生的惊恐,无比的安慰。可是没有见到何方,我依然焦急,再次奔跑起来,跑到我们约会的地方,他已经站在那里等待。我纵体入怀,紧紧的抱住他,就像一个找到了走失多日的孩子的母亲,抱紧了舍不得松开。我忽然伤心的哭泣起来,双拳捶打着他的胸口,责骂他,你到哪里去了?为什么我到处都找不到你?可他听了并没有感动,而是诧异的问,你怎么不打我手机呢?我被他问得张口结舌,是啊,为什么不打他手机呢?我怎么从来没有想到可以打他手机呢?我感觉自己就是天字第一号的大傻瓜,白焦急了一个晚上,白跑了那么多路,白受了那么多惊恐。可我对他的口气大为不满,我的思念我的担忧我的执著没有让他感动,反倒受到了嘲弄。所有的焦急是不是都成了笑话?我委屈得想哭,也许对我来说,仿佛一个从古代穿越时空而来的女子,只沉浸在一个浪漫的古典意境里,寻找正因艰难才可贵,正如重逢的喜悦因为不易,因为意外才令人惊喜…… 第7章 宝马 雨一直下。我站在亭子间望出去,雨帘像珍珠似的挂在眼前,远处的树木一片朦胧。我想像何方到来的样子,他没有打伞,手撑着一件外衣遮在头上,匆匆的从远处烟雨中跑来,进了亭子后,甩动着湿了的衣服,头发也湿了,粘在额头,脸上也是水滴,他摇摇头,雨水便轻轻溅在我身上。他微笑看着我,说,下雨了,我怕你等得急,所以跑来了。好像我们早约好了在此幽会。 幽会?我记起来了,我跟他是幽会过的,多年前,在那个江南小镇上,卫生院破旧的小木楼里,他每天晚上悄悄的来,第二天清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又悄悄的离去。有一次我不舍,披着一件外衣,打开门,凝望他离去的背影。我看到的情景让我发笑,赶紧伸手捂住自己的嘴。因为怕走廊上的木板地太响,惊动了别人,他用手提着自己的鞋子,弓腰曲背,踮着脚尖而行,双脚赤裸,动作滑稽。远处的曦光照在绿色的栏杆上,像是一幅古典的水墨画。这场景让人无比温馨。我矗立着,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在楼梯转弯处。 我们的往事就像用明矾画的布浸了水,一点一滴的浮现在我的脑海中,只是这画布太大,这里浮现一团,那里浮现一块,却连不成一幅完整的画卷。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把我的故事讲给何方听,如果我在他的心里,在他的灵魂中,他一定会记起来的,记忆就像一只丢失了钥匙的柜子,我们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但无论打开与否,里面的东西都不会变,它们永远在那里,日久弥新,等到有一天找回钥匙,当你打开柜门的时候,你能感觉一种久违的气息扑鼻而来,它们散发着亲切的味道,所有的故事仿佛就是昨天,所有的感觉却又好似梦里。但每次何方与我相逢,他总是匆匆忙忙的样子,有时点点头,有时微微笑,有时问候一声,却从没有停下来与我交谈,当我们擦肩而过,我回过头,落寞的望着他匆匆而去的背影,像失落了珍宝的孩子,惆怅的望着秋风吹落的一片黄叶在尘土中飞扬。 像这样下了雨的时候,我便数着亭檐上掉下的雨滴,当雨越下越大,雨滴由成串的珍珠变成了水帘,又变成雨幕,再变成一片汪洋,水汽烟似的笼罩了我的眼睛,好像我小小的眼睛成了深不见底的海,里面清澈得可以容下无数的人,有缘者在里面遨游,尽情嬉戏,而我,却化成了虚空,化成了大海上面飘荡的云朵,在阳光照射下,淡定的望着深蓝的海水里自己美丽的倒影,姿势变幻莫测,但不是为了搔首弄姿,或舒或卷也由自然,就像一个美人春睡醒来,伸伸懒腰,打打哈欠,在她只是自然而然的姿势,在旁人看来却有了动人心魄的妖娆。 等我从灵魂出壳中回过神来,雨已经停了,空气一片清新,散发出香椿树叶的味道,远处的山像新出浴的美人,即使安静不动,也是一派姿态万千的感觉,就连近处的水泥地板,也一改平素的死板和冷漠,显得生机勃勃。就像所有的动物植物一样,在春天里会复苏,会充满活力,充满生命的力量,当我看到雨后园子里的草树呈现出一片让人兴奋的绿意,忽然明白,这就是春天了。春天的脚步就像何方走来时的样子,让你兴奋,激动,却又不知不觉。所以我抬起头,忽然看到他正向我走来,便不由自主的跑上前去,一边叫着他的名字,就像久别的恋人,刚听到他乘坐的那趟航班出事的消息,一时震惊愕然,悲痛迷茫,却忽然看到他出现在你面前。在旁人看来,我大有纵体入怀之势,就像电影里上演的那样:我搂着他脖子,他搂着我腰,原地转360度,仿佛世界也要飞起来似的。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何激动,也不清楚自己会不会去抱他,只是当我看到他身后的罗婉时,便站住了,虽然无声无息,却像急刹车似的给人一种牙根酸的尖利感,我低着头,双手在身上扭绞,为自己的兴奋感到羞涩,我不用抬头,就能感觉到罗婉那嘲弄的眼神,嘴角微微翘起时带讥带刺的样子。我无地自容,但我恨自己的正是这无地自容,我恨自己为什么要像一个小三遇见原配似的惶恐?甚至还生出罪恶感?这种感觉明明是应该属于她的,她也才是正儿八经的小三,即使上位了,也脱不去小三的原色。 所以我脸上的羞涩、忸怩、不自在都忽然消去,像一阵风吹走一股青烟,我不照镜子,却能够看到自己脸上的愤怒,那愤怒因为来得太突然,好似一个拙劣的画家随意画上去的,所以罗婉扑哧一声笑弯了腰,笑得何方莫名其妙,回头问她,你发什么疯呢,无缘无故的笑?罗婉忍住笑说,我就是笑我疯了,居然吃一个疯子的醋。何方不高兴的说,谁是疯子?不要乱说话。罗婉嘲弄的咧了咧嘴,笑说,是我疯了,我能说谁呀?我看你也疯了! 何方不理她,跟我笑笑,说,吃饭了吗?我不喜欢这种问话,吃饭了吗?这一国问,就像qq聊天时的呵呵一样煞风景,是一种无话可说的表现,是一种客气的陌生,我有满腹言辞在这一问里彻底消散,化为轻烟,于是笑笑,不无嘲弄的问,你说的是中饭呢还是晚饭呢?其时正是半下午,中饭时间早过了,晚饭时间还未到,他笑笑,说,我走了,有个手术。罗婉说,帮我动手术,割阑尾,这阑尾呀,毫无用处,还捣蛋,捣起蛋来让你痛不欲生,真真讨厌。她边说边走,似自言自语的说,有些人就像阑尾,除了捣蛋之外别无用处,要也能割掉就好了。忽然叫道,何方,等等,我的手机没有带,落家里了。 何方说,没带就没带,去手术要带手机干嘛? 不行,我要拍照呢。 手术拍什么照? 手术肯定要拍照呀,上手术床挨刀呢,还是挨的老公的刀,这是多难得的经历,我得发到朋友圈里晒晒,你等着我,我马上去拿。罗婉说着,转身就走。 何方说,你别这么无聊好吗?手术室的手术排得满满的,好不容易挤出时间来,你这一去,要耽误多少时间?还好多病人等着呢。 我开车去,一会就来,你等着我。罗婉头也不回,跑到前方停车处,一会就开出了医院。那是一辆宝马,我记得她原来开的不是这辆车,忍不住问何方,又换车了? 何方望着车子消失的地方,无奈的摇摇头,苦笑说,是呀,没办法。 什么没办法,还是有钱嘛! 二手的。为了这车,已经吵了一场了。 买车是好事呀,为什么吵? 就因为我跟人说了是二手的。说是扫了她面子。 二手的也是宝马呢,倍有面子了。 她不这样想。 何方似乎并不想再谈这事,于是改变话题,跟我聊起别的,可我明显看得出他的心情不好,新婚的人,却没有新婚的燕尔之乐,我仿佛看到他摇头叹气的样子,说,全不是想像的那样。 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罗婉在沙发上无声的躺下后,何方关切的问她。她不理,自从吃完饭,都没有说一句话,就像突然之间,变成了哑巴似的。你是不是感冒了?何方再次关切的问,又用手放在她的额头,看发不发烧。罗婉恼怒起来,似乎他的手不是放在她额头,而是捂住了她的口鼻,让她艰于呼吸。她一巴掌打开了他的手。 你到底怎么了?有事说事,一天黑着个脸给谁瞧呢?我做错什么了吗?哪里得罪你了?何方终于忍不住了,愤怒起来。 哼,你自己明白。她冷笑说。 我就是不明白。 不明白就算了。 不行,你要说明白,我最讨厌的就是受这种葫芦气。 好,说就说。我问你,你为什么当着我朋友的面,扫我面子? 扫你面子?什么时候?他显然还不明白,不由自主的搔了搔头,可是依然想不起来。我哪里扫你面子了? 哼,都扫到地上去了,还说没有。何方,你也是个聪明人,今天咋了?变傻了?还是装傻? 我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我今天的一举一动,可没有半点错误的,更哪谈得上扫你面子了?是不是你觉得我跟着你就是扫了你面子?嫁给我让你丢脸了?带不出手去?那好,如果后悔了,我可一点也不勉强! 何方,你混蛋,你明知道我不是这意思!带不出手去我会嫁给你吗?罗婉大怒,把沙发上的一张报纸拿起来狠狠的砸向他,但报纸只是轻飘飘的跌落地上去。她哭了起来,不仅是愤怒,还有委屈!才结婚多久呀,就这样对我!什么后悔了,我可一点不勉强!说得多洒脱多不在乎呀!是啊,是我缠着他,千方百计要嫁给他,我为了要嫁他,丢尽了脸。这样的事情对于我来说,是多么的难得,他不知珍惜,还要来嘲笑我。什么带不出手去,难道他不明白,我挽着他跟朋友们相聚的时候,心里是多么的得意,多么的自豪吗? 那你告诉我到底什么地方我做错了呀!你知道我笨,你不说出来,我可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呢。他见她生气,忙坐了下来,搂住她,劝慰她,轻声的问她。 都跟你说了,别跟人说这车买的是二手的,你倒好,还没坐下,一见人就大声宣扬:是二手的,是二手的。好像心怕全世界的人都不知道似的。真不知道你安的什么心。 他怔了怔,然后笑了,那笑就是传说中的哑然失笑,也是现实中的苦笑。但这笑容更让她生气。看来他还是不能理解,不明白自己所犯的错误有多严重。 你就是为这生气?犯得着吗? 犯得着!我罗婉是开二手车的人吗?那说出去多倒面子? 本来就是二手的嘛。他轻声嘟哝说。 你还说!谁叫你没钱,有钱我至于买二手车吗?我为你节约钱,买二手的,那是付出多大的牺牲,受了多大的委屈呀,你不知怜惜,还笑话我! 唉,好,是我的错,是我考虑不周,说话不用脑子,没有想到这会丢你的面子,对不起,下次我一定不说了,我告诉他们,我是开的玩笑,这明明是花了一百万买的一手新车呢!二手车,哼,咱们家罗婉是用二手货的人吗?给也不要啊。 女人就像孩子,经不得哄,她被他一哄,又开心起来。说,本来就是嘛,我罗婉长这么大,可从来不用二手货的。 是呀,是呀。他笑着说,可是,二手人要不要呢? 什么二手人? 我这人可也是别人用过的二手货哦。你嫌不嫌弃呢?他逗她。 去你的。我肯定嫌弃啊。 她笑了,但那笑很勉强,她不喜欢这个玩笑,什么二手货的,说谁呢? 你是不是也嫌弃我啊? 怎么会。 哼,你的潜台词明白得很,不就是说我不是处女吗?告诉你,我这一生可只有你一个男人,我的第一次就是给你的,只是你已经忘记了,所以我即使不是处女,那也不是我的错。 唉呀,我自己都是离过婚的了,我会在乎这些吗?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敏感? 哼,你们男人什么德性我会不知道?只许自己放火,不许女人点灯。所以这个事情可必须说明白,不然的话,你心里不痛快,不声不响的郁闷难受,怄出病来了损失的可是我。 好吧。 什么好吧? 你说的,只有我一个男人。 听你那口气似乎不信? 信。 可你分明是不信! 信不信重要吗?那都是以前的事了。他的本意只是不想争了,她却哭了起来,好像他在侮辱她。 我想像他们吵架时的样子,想像她哭得梨花带雨,而他一脸的无奈,忽然觉得挺有趣的。也许等她来了,我就问一问她,宝马车呢,多少钱买的? 第8章 华院长 好久没看到何方,我所站的地方,是他上下班的必经之路,我天天守着,还是不见他的踪影,除非他故意躲着我,否则没有道理看不见他。可他怎么会躲着我呢?我是他朋友,就算别人跟他说我是疯子吧,我也从没有纠缠他,他没有道理害怕我。就算罗婉也犯不着紧张。没见到何方,罗婉就更加看不到了,因此我也没机会问她一声,那宝马多少钱买的。我去他科室找他,他同事一见就很诡异的笑,问我:找何方?我点点头。一个年纪轻轻的护士说,你不会是想嫁给何医生吧?我笑笑,懒得回答,她便大笑起来,说,你们看,她笑得很开心,看来真是看上何医生了。我讨厌她的大笑,她笑起来的样子特别难看,两颗黄黄的大门牙露出来,像呲牙咧嘴的兔子。这有什么好笑的呢?爱情是神圣的,无论谁爱上谁,都不是可笑的事情。我说,何方是不要你,如果要你,你会不愿意嫁给他?她顿时变了脸色,而其他人却更加笑得欢了。她说,你们听听,真是疯子说疯话,还挺伤人呢。我说,说到你的痛处才伤人,否则就只是一个笑话,伤不了人的。她气得一顿脚,往病房里去了,另一个年纪大点的护士说,你们看,都说她疯,这话一点不疯嘛,句句有力呢。我懒得跟他们扯这些没用的,单刀直入的问:何方到底去哪里了?他什么时候回来?年长的护士说,他老婆说怕你抢她的老公,把他藏起来了,具体藏在哪里,我们也不知道,你去问领导吧。 是要去问领导了,一个这么大的活人,无缘无故的失了踪,总得弄个水落石出,否则晚上睡觉也不安心。我出了外科,转身上了楼,电梯门合上时,我听到后面爆发了鞭炮鸣响般的大笑声。 我来到院长办公室前面,门是紧闭的,我敲了敲门,没有人应声。旁边的办公室主任出来,见是我,脸上有些诧异,问我,你找华院长吗? 我说是的。 有事吗? 有事。 他不在。 但我觉得他就在里面,虽然没有什么证据,但我有第六感,所以我依然站在那里等,办公室主任有些不耐烦了,他张了张口,嘟哝了一句什么,虽然没有听清,但我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他说的是,这疯子发什么疯呢,你也找院长,我也找院长,院长还不忙死?他说出来的是,你找他有什么事跟我说吧,能解决的我帮你解决,不能解决的,我帮你传达。虽然他忍住了没有当面骂我疯子,但我还是讨厌他那一脸厌恶的表情。我知道这种人,永远有两张脸,一张是对领导的,笑得欢畅谄媚,一张是对来找领导办事的,冷着脸,皱着眉,不耐烦,一副厌恶的样子。仿佛他的两只手随时各握着一张面具,看到领导了,就把笑脸戴上,看到别的人,就把黑脸戴上,变幻之速,令人叹为观止。我也黑着脸不理他,你讨厌我,我更讨厌你呢,就凭你,也配给我解决问题? 他见我一动不动的守着,也没有办法,自进办公室忙去了。我守了很久,里面一无动静,但我很有恒心,我也不怕累,不焦急,不信他不出来,办公室主任又来说了我几次,意思是赶我走,可我只是用一副奇怪的眼神冷冷的瞪着他,我不说话,就这样瞪着他,像用两把无形的剑直刺他的灵魂。他果然受不了,逃也似的走了。 华院长果然比不过我,把门打开来,他看到我,好像突然发现似的,好像我根本没有敲过门似的,诧异的问,你站在这里干什么? 我说,我找你问个事。我看到门里面,一个女子正在帮他打扫办公桌上的卫生,她把散乱的文件整理整齐,把满满的烟灰缸倒进垃圾桶里,我走进去,听到华院长说,坐。于是在沙发上坐下,眼睛跟随着女子移动的身影。她是总护士长韩佳颖,脸蛋红红的,像是喝了酒,耳根和脖子也有红润,像刚开放的海棠花,非常美丽。我什么都明白了,仔细的打量着办公桌后那堵墙壁上的巨幅毛主席画像,仿佛要看出上面是否隐含着藏宝地图。据说院长办公室并不像看到的这样小,原来是挺大的,因为后来上面规定办公室的标准,于是便改造了一下,从中间起了一堵墙隔成两半,那门就隐在毛主席像的后面,于是,这一隔,便应了“别有一番天地”那句话,外面除了一个办公桌,就是一条朴素的皮质沙发,还有两条单木椅,简单到简陋,而里面是什么样子呢?我虽然没有看见,却能够想像,就像我有透视眼似的,那豪华有如宫殿,一张松软而宽大的席梦思床,上面粉红色的床单上绣着戏水的鸳鸯,玻璃隔成的浴室,垂着珠帘……韩佳颖见我一直看着她,又一直看着毛主席像,有些不自在了,红色像水滴进毛边纸似的迅速在她脖子上漫延。华院长笑道,你是小姚吧?你倒挺敬爱伟大毛主席的。我说是呀,要不华院长把这张毛主席像送给我吧。他说,那可不行,你敬爱毛主席,我更敬爱他呀,这张像可是我的挚爱,我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向毛主席致敬,这样我在工作生活中,就会更有力量,不会让自己犯错了。我笑笑说,吾日三省吾身吗?华院长大笑,说,不错,不错,小姚连论语都会背,真是博学多才呀,你虽然没上班,但也是我们医院老职工了,我没见过你,但也听说过你的大名,你找我有事吗?我说,是疯名吧?他再次大笑,不置可否。 我说,我想问一下,何方哪里去了?怎么很多天没有来上班了? 华院长听了,意味深长的冲韩佳颖一笑,说,他没告诉你吗?医院里派他去省城进修了,要一个月方回。 哦。 我感到放心了,却也同时无比失落,他去进修了,连招呼都没跟我打一声,我在他眼中,就像路边的树,花坛里的花一样,高兴了看一看,欣赏欣赏,也可以说说话,虽拿你当倾诉的对象,其实却更像是自言自语,然后转身离去,便已经把你忘记,再美丽的花,谁又会对它念念不忘呢? 看到我沉默的样子,韩佳颖忽然格的一声笑了出来,华院长也很开心,问她,你笑什么?也许他们把我的忧伤当作开心的茶,我越忧伤,这茶喝着就越香,而且可以不断的续水,一泡再泡。 韩佳颖不禁捂住了嘴,轻声说,这世道,连疯子都要当小三了。 华院长正在喝茶,听了她的话忍不住大笑,笑得茶全喷在办公桌上,一叠放在桌上的文件全湿了。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笑的,所以并不跟着笑,只是冷冷的看着二人,看他们像耍猴儿似的表演。他们表演得卖力,而观众却无感,一点不给面子。 华院长好不容易才忍住了笑,对笑得合不拢嘴的韩佳颖说,别只是笑,还不帮我来收拾一下,韩佳颖于是拿了一块布,边笑着,边去给他抹桌子。华院长说,真不知道这何方到底有啥魅力,这么多美女被他迷得颠三倒四。 韩佳颖说,长得帅呗,又有才,家里也有钱呢。 华院长看着她,眼神里满是话语,韩佳颖不自在了,嗔道,你看着我干什么? 你是不是也喜欢他呢?华院长问。 喜欢――才怪!韩佳颖说着,又是格格一笑。她自以为这话幽默,其实却是无比虚伪,我偏揭穿她,说,不喜欢才怪。真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韩佳颖大怒,说,你算哪根葱,要你说话?一个神经病居然对我说三道四,这世道真太可笑了。 我说,一个被强奸的人,却顺势做了强奸者的情人,才可笑呢! 韩佳颖勃然大怒,连华院长也变了脸色,见办公室主任闻声进来,不禁大发雷霆,你们是怎么办事的?一个疯子也让她进我的办公室来纠缠不休?还不赶快叫保安来把她弄走。办公室主任忙答应了,过他那边打电话。 其实有什么好恼怒的呢?虽然刺着了他们的痛处,揭了他们的伤疤,但这个故事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也许就像掩耳盗铃的人,明明全世界都听到了铃响,他自己却以为没有人听得见呢。 据说当初韩佳颖只是何方手底下的一个小护士,长得漂亮清纯,笑起来眉毛像两弯新月,煞是可爱。其实何方已经结婚,但韩佳颖少女初怀春,一个芳心可可,全部倾注在何方身上,何方的帅气胜过明星,博学多才,高大壮健,为人本分正直,原是女人心中仰慕的对象,韩佳颖近水楼台,难免日久生情,本也正常,可惜她太漂亮了,所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华院长念兹在兹,只想把她弄到手,有一次借口陪领导,叫她去喝酒,然后叫人轮番敬她,把她灌醉了,可惜何方也在场,硬是不同意让她开房休息,把她背回了家,做了一个保护她的大哥哥,尽心尽责的护花使者。韩佳颖本来就一份芳心可可,这一来更爱何方了,无奈何方只把她当小妹妹,就像木头人似的不懂她的柔情,最后,终于被华院长逮着机会,把她弄到了手。当时她哭得伤心,像梨花被雨揉碎了,在风中吹落飘零,何方的肩膀也湿了一大片,问她怎么了,她却沉默不语,最后什么也没说。但不久后,她便升了护士长,从此与何方有了生分,不像原来跟屁虫似的,亲密无间,没过几个月,她又调到行政当护理部主任,两人不再同科室了,越发疏远,似乎连朋友都不是了。何方也不在意,只是后来纷纷传言她做了院长的情人,未免唏嘘感叹,心中不是滋味,后来更有传言,说她是先被强奸的,强奸后,没有告他,反顺势做了他的情人。有人说起来的时候,对她深表同情,觉得她懦弱愚蠢却也可怜,有些人却充满了鄙视,用的词语是:顺水推舟。何方只觉得荒诞,他选择不相信,无论说她是院长的情人也好,说她被强奸也好,他都觉得是别人嫉妒她高升而编造出来的,这世界看不得别人好的人本就太多,小韩年纪轻轻,就当了总护士长,不知有多少人嫉恨呢。所以他也没有去问过她,不是他觉得两人关系疏远了,他没有资格过问她的事情,而是觉得,两人曾经是心心相映的好友,兄妹,如果他去问她,那是对她的亵渎,是不相信她,他是她曾经最信任的兄长,如果都去相信那些流言蜚语,那还有谁能相信她呢? 而我现在却当她面把这事说了出来,我发现自己恶毒起来也未遑多让。但我没想到韩佳颖的脸皮已经修炼到如城墙般厚了,话一出口,还本有些后悔,觉得自己是不是过份了,即使别人无耻,但也未必不是可怜人,何必揭人伤疤呢?所谓骂人不骂短,当着和尚不说秃驴,当着矮人不说矮话。谁知她居然毫无羞耻之心,而是反唇相讥,冷笑说,姚远,想不到你还记着呢?我还以为你忘记了!我有些愕然,不知她指的是什么,随口问,忘记什么? 忘记你的伤心事呀。就是你说的,被人强奸,却反而做了别人的情人,这不正是你的伤心史吗?所谓打人不打脸,我们当着你的面,也不好意思提起,不过你自己说出来了,那说明你已经正视现实,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纵然念念不忘,也终究不能从头再来!她的话里似乎充满同情,但神情却满是讥嘲。 我望着窗外晴朗的天空,那里飘着一朵白云,像是碧绿的湖水中飘着一团柳絮。如果此时电闪雷鸣,暴风骤雨,我的心情或者更切合,但这样碧空万里,我倒像被震住了似的反应不过来,我并不是因为愤怒,或者伤心,而是迷惑不解,被人强奸了反而顺势做了别人的情人,这样的故事发生在别人身上,听起来就像听一个传奇,看一部小说,这样的事情与我有什么相干呢?可偏偏当她说出这句话时,仿佛有电光石火在脑海里闪烁,我的记忆之闸又打开了一道门,一些伤心的往事顿时像潮水一般涌上心头,因为潮水太急,而闸门太窄,它们往上冲涨之后便又回落下去,只留下一些白色的泡沫和丝丝水迹,我拼命想留住往事记忆的潮水,又害怕它太过清晰,直到几番潮起潮落,留在沙滩上的虽然是一片狼藉,却也无比清楚,我于是终于看到了我的伤口,就像一条死在沙滩上的鱼,瞪着大大的眼睛。 第9章 碰瓷 记忆其实就像一条溪流水,总是缓缓流淌,却从不完全消逝,溪流漫过的地方,很多时候鲜花似锦,绿草如茵,飞鸟驻唱,兔儿饮水。可有的地方却是腐烂的枯草败叶,发臭的动物死尸,还有腥冷的毒蛇毒虫出没其间,于是我们便自然而然的漏过这些肮脏阴冷,只愿意记得那鲜花和绿草的清香,和那鸟飞兔跃的美丽了。 我仿佛被人强行带进电影院看一场恐怖的电影,我本不是一个胆小的人,可是,如果你看到的屏幕上出现的人却是你自己,即使那故事你全无记忆,你也还是会感到惶恐、惊骇,即使闭上眼睛,蒙住耳朵,还是无法不恐惧,不慌乱,我对自己说,别害怕,那只是一场电影,是假的,不是真实的。但我就像一个患上强迫症的人被催眠,所有失去的场景又回来了,好比电脑上删除的文件,被高手还原。 华林生忽然拉着我的手,我想甩开,但他的手无比有力,就像铁钳似的令我无法动弹。我努力挣脱,却感觉力气被化功大法吸干了似的,越来越无奈,我想大喊,张开嘴却发不出声音,就像嘴边有一个巨大的洞,声音还没出口便已经被吸得干干净净,我回过头来,想找韩佳颖求助,她却邪恶的笑着,已经把办公室的门紧紧关上,手中拿着一根粗大的绳索,华林生说,帮我绑起来。韩佳颖说,遵命。华林生捉住我的双手反拷着,韩佳颖则上来把绳子一圈圈的在我的手腕上绕,墙壁上毛主席像忽然不见了,一条门却无声无息的打开来,里面暧昧的霓虹灯闪烁,一股脂粉香熏人欲醉,我大喊大叫,却只有自己听得见,我哭着,泪水像决堤的洪水,淹没了我的视线,但在他的眼中,却就像一场毛毛雨,连头发都无法淋湿,铮的一声,他的手上多了一把剪刀,从我的小腹处开始剪开我的衣服,一股冰凉直透心底。 喂,你发什么呆?别这样瞪着我,你的眼神让人害怕,我至于让你这么愤怒吗?看,眼睛里都要喷出火来了,好像要把我烧成灰似的,然而又透着一股寒冷,好像想瞬间把我冻成冰,你别怪我说你,是你先说我的! 耳边一个女人的声音把我从恶梦中惊醒,华林生就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他并没有对我怎样,脸上毫无表情,低头翻阅着文件,他也许并没有认真读什么,只是用这种姿态下着逐客令。我看他身后的墙壁,毛主席像还悬挂在那里,而韩佳颖就站在我前面,她似乎对我感到害怕,双手情不自禁的举在胸前,害怕别人突然攻击似的做着防卫动作。就站在这里,也许还没有一分钟,可我的头脑中已经经历了惊涛骇浪,我觉得那绝不是什么梦,但也并不是完全真实的,至少那个男人不是华林生,可是谁呢?难道是何方?这想法让我不寒而栗,绝不可能!何方是我的恋人,在我所回忆起来的记忆里,他每一次出现都是那么温馨,那么可爱。但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他会弃我而去,也许原因就在刚才突然出现的场景里。所以这场景虽然可怕,我却要追寻那恶人真实的面孔,他是谁?他现在在哪里?何方是否还记得这件事?也许这事令他太过伤心,他才选择了逃离? 我决定不顾一切的去找到何方,我要问清楚他,当初我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我会忘记他?他也完全不记得我?是不是因为我失去了贞操,让他嫌弃?是怎样的伤心,会让我们彼此把刻骨的相思全化作青烟随风飘散,连痕迹都不留下一些?虽然我不记得,但我知道,他肯定是我的初恋,那是多么美好的回忆啊,就这样让它失去?如果曾经在梦里断断续续见过的温馨场景仿佛电影一般的浪漫,可此时我见到的场景却是一场噩梦!如果曾经我即使不记得往事也能平静的生活,那现在这残缺的记忆会让我痛不欲生,如果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活一辈子,即使死了,我也难以瞑目。 我在大街上狂奔,天气无比的躁热,乌云像一个巨大的锅盖压在大地上,晦暗的太阳藏在云层里,躲躲闪闪的光芒却只让人想发狂,我恨不能撕掉身上的所有衣服,就赤裸着奔跑,任汗水如雨一般挥洒,衣服在我身上像一张网,把我捆缚,让我透不过气来。我看到街上的人群纷纷闪开,又纷纷围拢,他们都用好奇的眼神看着我,有女人大笑大叫,看,那疯子又发疯了,难道今年春天来得这么早?前几天不是还下了雪吗?草又青了,花又开了?有男人起哄,脱呀,脱呀,脱掉衣服,全部脱光,你的身材好美好性感,你就当这是舞台,而你是模特。有孩子齐声唱起了童谣:姚远姚远,要嫁很远,嫁到日本,变成汉奸,汉奸汉奸,潜伏身边,爱看樱花,却露了馅,小心提防,莫要上当,假装疯癫,野心如狼,虽然漂亮,莫要迷恋。衣服脱光,男人爱看,男人爱看,小心完蛋。 我忽然冷静下来,我停下了奔跑的脚步,放下撕扯着衣服的手,我为什么这么狂躁?这样怎么可能找到何方?纵然见到他了,他又怎么敢跟我说话?天空落下几滴清凉的雨滴,随后便消散无影了,我想,不会下雨了,如果下了雨,洗一个清凉的天然浴,让冰凉的雨水冲去我心头的躁动,那倒好。可是我已经不再躁动了,雨水无法灭去心头的邪火,自己淡定才是良方。既然何方是我寻觅的那个人,那他就总有一天会出现的,也许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他却正在灯火阑珊处。 我静静的在街头漫步,没有人围观,没有人喊叫,大家各走各的路,谁也不认识我,谁也不关心我。我喜欢这种感觉,既不孤独也不紧张,我想也许劈面就会遇到何方,他刚从省城培训回来,我们隔着许许多多的人互相凝望,那些来来往往的人像流经两条鱼之间的水,我们对之漠不关心。你瘦了。他说。你也是。我说。 一声哎哟打断了我的思绪,是一个年轻的女人,她大着肚子,可怀里却还抱着一个小男孩,她是踢到什么东西,摔倒了,手里提着的一个菜篮子散落一地,大家都围着她,七嘴八舌的说话,怎么大着肚子还出来走呀?买菜怎么不叫你男人来?她爷爷奶奶呢?外公外婆呢?孩子也不应该带来呀,快一岁了吧,这么胖,还抱着,摔伤了没有呢?千万不要流产,那就惨了。 没有人上前去伸一把手,我赶紧挤进去,把她扶起来,一边问,怎么样,有没有摔着?她笑着说,谢谢,没事。看她的笑脸,确实没有摔伤,这么大的肚子,想想都令人心惊,真够强悍的。我于是放下她,去抱一边哭泣的男孩,谁知她猛的过来,一把抱住男孩,说,谢谢了,不用。我感觉她过来的时候迅猛如一阵风,真没想到这么大的肚子行动还能这么快,令人佩服得很。我说,你挺着这么大的肚子,空手走路都够难为了,哪里还抱得动他?我来帮你抱吧,没事,那菜篮子不重,你应该提得了,你就提着它吧。说着,便要把孩子抱进怀中。但女人紧紧的攥住孩子的腰,好像是谁要抢走她的宝贝似的,脸上是一种讨好的表情,笑着说,不用了,谢谢。我有些奇怪,但并没有多想,只以为她在客气,于是继续抱孩子,还稍稍用了点力,一边说,不用客气,你是孕妇,我帮帮忙也是应该的,你住哪里?我反正没事,就送你到家里。但没想到的是,她依然不松手,还往自己怀里拉,说,真的不用,我抱得动。我顿时生气了,怒道,你这人怎么回事?这么大的肚子了,还没事没事,刚刚摔倒了,若不是走运,都有可能摔流产了,你现在刚刚爬起来,也不知道是否动了胎气,依我说你得去医院检查一下才是。你还要抱孩子,再摔一跤怎么办?不但你自己危险,肚子里的孩子更危险,就是手上的孩子摔一跤也痛,现在还在哭呢,你这妈真不知怎么当的。 那女人也怒起来,也许因为我扶了她,她一开始还不好破脸,这时一把将孩子抢了过去,紧紧的搂在怀中,一脸怒容道,你这女人怎么回事?我自己的孩子,抱得了抱不了用得着你管闲事吗?我不要你抱,你偏要抱,到底安的什么心? 我大是愕然,张开空空的双手,一时又是尴尬又是愤怒,又是伤心,想不到一片热心做好事,倒被人怒斥,真是莫名其妙,何苦来哉?而更悲凉的是,周围的人这时也起哄起来,不似开初扶人时的冷漠,都热心的你说一句,我说一句,同声对我声讨质疑起来,好像主持公道的村长,声讨一个入室偷窃的贼人。 是呀,这女人好像不正常,现在丢孩子的可多了,她不会是人贩子吧? 看起来就有些像,想不到长得这么漂亮,心却如此坏!这种人就应该打死,活埋才解恨。 是啊,太可怕了,当着这么多人,就从妈妈怀里抢孩子,抢不走还骂人,还有没有天理,有没有公道? 哪里是什么美女,应该在后面加上一个蛇字,是美女蛇。 大家七嘴八舌的说着,越说越气愤,恨不能用唾沫把我淹死,还大有要动手打人之势,我的眼前浮现出电影里演过的,古代民众围着押往菜市场斩头的大**时,那如雨般砸下的鸡蛋、石头,我被吓住了,头脑几乎一片空白,连愤怒也忘记了,幸好这时有人认出了我,看来出名还是挺好的,在关键时刻,便救了我一命。只听一个妇人忽然叫道,这个女人我认识,她不是人贩子,她是一个疯子,但她不是武疯是文疯,平时疯起来除了唱歌跳舞之外就是笑,长得也干净。没事,她最爱孩子了,不会要你的孩子,何况她要你孩子干什么?她是一个好心的疯子,看来是真的要帮你,你说一个疯子也懂得学雷锋做好事了,这世道! 她这一说,便又有许多人也认出我来,纷纷附和,是呀,她就是人民医院的疯子,想不到这么漂亮,我倒几乎不敢认了,还错把她当成了人贩子,你说可笑不可笑? 把孩子让她抱吧,你这大着肚子,没人帮一把,确实挺难的。何况她好心帮你,反让你误会,一定很伤心,若一恼怒发起疯来,你可就惨了。 那孕妇听别人这样说,一时也有些羞愧,但听说我是一个疯子,又禁不住害怕,她说,算了,我抱得了,还是我自己抱吧,我也不敢让她抱,万一…… 我知道她想说的是,万一我发疯了,掐死她孩子,或摔死她孩子怎么办?我忽然有些意兴阑珊,呵呵的傻笑两声,便默默的穿过人群,像一个被遗弃被孤立的英雄,从万千人中走过,高昂着骄傲的头颅,目不斜视。我并不伤心,我觉得其实也挺好玩的,帮别人抱小孩会遭到拒绝,孕妇和老人摔倒了,则没人敢去扶,人与人之间还有信任吗? 扶老人,扶老人,有如电光石火在我的脑海中闪过,在那一瞬间,顿时照亮了黑漆漆的每一个角落,我忽然想起一件事。 一个老人在马路上摔倒了,周围的人都冷漠的看着,有些人远远观望,有些人匆匆而过,有些人心生恻隐,想上前帮助却犹豫不决,这是一个穿着很体面的男子,头发梳得整齐,但神情痴呆,目光茫然,嘴上不停的说着两个字,我听不清是什么,直到走到近前,才听清楚他说的是万岁。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说万岁,一度以为他说的是要睡觉,但那是差异如此明显的两个词,万岁,是在想活一万岁吗?自己给自己的祝祷?想不明白,我也不去想,很多老人都会有各种古古怪怪的习惯,你觉得特异,其实对于他们自己来说,都是各有原因的,人与人之间如此隔膜,却又喜欢以己之心度人,就难免误解,恋人之间尚且如此,何况陌生人呢?但我知道,他绝不会是一个碰瓷者。我走过去要把他扶起来,但他似乎并没有要起来的欲望,我便有些力不从心,我说,老爷爷,你摔到了吗?要不要叫救护车的呢?他说,万岁。我说,老爷爷,要不要打电话给你家人?你有没有他们的号码?他说,万岁。我无奈的叹了口气,这时围拢几个人,也不禁笑了,七嘴八舌的说,这肯定是一个老年痴呆,无意中走失了。他的儿女们一定很焦急吧。有些人说,未必呢,也许儿孙根本就不孝,不然怎么会让这么老的老人家一个人出门?也许恨不能被车撞死,就去了一个累赘,还可以敲一笔钱呢。有些说,姑娘你好心,但还是少管闲事的为妙,弄不好就惹祸上身了。我对这些无论好心的恶意的言论一概充耳不闻,想看看他脖子上是否挂有写了信息的牌牌,却失望的发现什么也没有。 一个非常有气质的女人走到我面前,脸上的笑容非常高贵,让你感动却不会亲切,就像天上的月光,雍容华丽,温柔如水,可却不会让你感到温暖,你仰望她,感觉非常遥远。可你又喜欢她,喜欢沐浴在她的目光下。她说,小姑娘,谢谢你。然后低头对老人说,爸,你怎么走出来了?快跟我回家吧。 老人并没答应,仍是目光呆滞,但却在她的轻扶下站了起来,我说,我帮你吧。扶了老人的右胳膊。她向我一笑,说,谢谢你。我想她一定不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看那气质,便知是有文化的人,甚至可能是手握权力,叱咤一方的女强人,她很美丽,但外表绝不柔弱,我就像一个喜欢月光的浪漫女孩,追随着月亮的脚步,像追逐一首美丽如浪花般的诗。 穿过半条街,我们进了一套老式的四合院,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妇人慌慌张张的迎来,看到老人,几乎要喜极而泣,一边念佛说,祖宗,我洗洗衣的时间,你咋就走了呢?若有个三长两短,我可怎么活呀! 女人说,刘妈,没那么严重。来客了,你去倒杯茶吧。 刘妈忙说,好好,于老师,我这就去。她对于老师既敬又畏,既服帖又惶恐。我觉得自己也有这种感觉,情不自禁的似乎就有些畏惧她,又想巴结她,我对自己这种心理非常的莫名其妙,我跟她素不相识,有什么好害怕的?更犯不上巴结,所以当何局长走进来的时候,我不禁奇怪,难道我有种心理感应,知道她是局长夫人吗?否则那紧张从何而来?如果有人在那一刻知道我的心理,一定不会相信我不认识她,不知道她是我们局长的夫人。可奇怪的是,我见了局长,却反而并不紧张,绝不害怕,更不想巴结。我此时担心的倒是,于老师会不会怀疑我扶老人是别有用心呢?会不会把我想成一个马屁精,为达到某种目的,挖空心思不顾廉耻的人?我只希望局长并不认识我,我只是乡下卫生院中一名普通的护士,他不认识我并不奇怪。认识我倒让人意外了。 然而人生中总是充满意外,他一口就叫出了我:小姚,是你救了老爷子?年轻人不错。我有些惊喜,堂堂局长一口就叫出了我的名字,还是感觉脸上有光的,我看了一眼于老师,见她也是和蔼的笑着,并没有皱眉,心中顿时很高兴,笑说,这也是应该的,我没想到老人家是局长的爸爸,爷爷身体倒是挺硬朗的……我停住了,觉得自己这话说得有问题,老爷子这样子,怎么也说不上硬朗,我想问他是不是头脑有问题,但这话怎么能出口?而说什么硬朗,则未免有拍马屁之嫌,自己都觉得别扭,我决定不说什么话,坐坐就告辞吧,无意中扶起了局长的爸爸,和扶起的是别的老人并无不同,只要没人碰瓷,能得句感谢足矣。 第10章 LV 天边有朵彩色的云,我望着它,久久的凝视,它一动不动,像一个男人,身材魁伟,我并没有看到它的变化,可是只一眨眼的工夫,却发现它已经面目全非,这时它什么也不像,又过了一会儿,它变成了一匹奔驰的马。我想,人生有时候就像这云,一天一天的过去,似乎什么也没发生,可当你有一天突然回首,会发现一切都已经改变,而且无法回头。 我思念何方,我有满腔的话语要跟他说,我曾经疯狂的寻找他,可当有一天我远远的看见他,却几乎想逃。当我转过身去时,听见他在叫我的名字,我只得回过头来,勉强一笑,这笑容像苦瓜,我不敢抬头,不敢正视他的眼睛,我说,你去哪了? 他说,我去省城进修了一段时间。 看来华院长并没有骗我。 我说,哦。 对不起,走得匆忙,没有跟你说一声。 跟我说一声干嘛? 他嘿嘿一笑,不知说什么,韩佳颖走来叫他,何方,院长找你。他答应着,还想跟我说什么,我已经转过身去,于是他跟着韩佳颖走了,我听见韩佳颖在跟他说,你怎么跟一个疯子这么热乎?她好像爱上你了,嘻嘻。你真是命犯桃花,挡都挡不住呀。连疯子都能动情。何方语气不善的说,谁是疯子?请不要跟着那些无聊的人说别人。她是我朋友,我觉得她一点都不疯。 好吧,就算她不疯,用得着对我这么凶吗?韩佳颖怒道。 何方说,当初别人纷纷传播你的流言,可无论什么时候我都相信你,都把你当朋友。我对她也是一样,这是我做人的原则。我不愿听到别人说我朋友的坏话,即使说的人也是我朋友。 好了好了我不说了,真怕了你了。我看呀,不只是她爱上你了,你只怕也爱上她了吧? 别胡说,我有老婆呢。 是呀,还不只一个。嘻嘻。 别胡说。 我看着一棵绿草发呆,那草叶上一只蚂蚁正艰难的爬行着,长长的草路,像天梯一般耸立,一颗晶莹的水滴落在草叶上,像阳光下挣扎的露珠。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已经泪流满面了。 这个男人有一张狰狞的脸,他总是笑,可他的笑容背后就像隐藏着两条毒蛇,三角头,丝丝吐着信子,眼睛射出绿光,让人在六月里也会感到一股寒意从脚板心升起。我恨不能扑上去咬他几口,咬住他的脖子,像吸血鬼似的吸干他的血液,可是光想想,就已经让我恶心得呕吐不已。也许我有一把刀,我会不顾一切的捅进他的胸膛,但其实就算给我一把枪,我也已经无力举起扣动板机。我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不是血液在流失,而是灵魂在消散,像风中的一股青烟似的。我狂喊着,但嗓子已经嘶哑,声音像在狂风中被吹散了似的似有如无。禽兽,禽兽。我要去告你,我要告得你坐牢,让你家破人亡。 你不会告我的,因为我是他爸爸。 我目瞪口呆,就像从一场恶梦中醒来,忽然发现地震来临,到处是震耳欲聋的轰鸣,到处是凄厉的呐喊,到处是黑漆漆的夜,我恐惧的奔跑,但到处都是断壁残砖堵住了路,我看不见前方,寸步难行,仓皇的在原地打着圈,当我终于累得倒在地上,却无比惊恐的发现,身上爬满了青蛙,还有毒蛇腥冷的在脖子上环绕…… 何方专程来找我,说晚上请我吃饭。我有些诧异,这么久以来,他从未请我吃过饭,我们有的只是亭子间聊天的交情。为什么?我问。因为开心。他说。他勉强的笑容表示他并不真的开心。也许,心烦也是理由。我没有道理不答应,何况他说,就想跟你喝一杯,好好聊聊。我也想跟他好好聊聊,心中有千言万语,就像湖中储满了水,忍不住要倾泄,却又不能倾泄,只能好好的呆着,如果有一天崩溃了,决了堤,就会泛滥成灾。我不想成灾,我只想忍成一个死海。 在一个小包间里,酒菜上来,我们端杯碰一下,仰头饮尽,一连三杯,我说,好了,有什么郁闷的事情,可以说了。 他笑笑,说,其实真没什么郁闷的,我也觉得奇怪,此时的心情自己都难理喻,也许我应该难过,所以我下意识的变成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可刚才三杯酒下肚,我忽然觉得轻松,也许这真是我要的。 你在说什么,我不懂。 我离婚了。他看着我说。 那又怎样?难道要我安慰你,替你难过?还是要我恭喜你?我的语气忽然有些阴阳怪气,然而他并没有觉出来。 难道你不觉得奇怪? 我为什么要奇怪? 我才结婚多久!何况还是离开自己妻子娶她的,这样来得艰难,不是应该好好珍惜吗? 人总是觉得别人碗里的肉好吃,别人的衣服好看,别人的工作轻松。等千方百计到手,就会发现不过尔尔,甚至完全不符合想像,于是就会失望,失望之后自然是离开。我觉得没什么好奇怪的。 是啊,当初觉得她什么都好,漂亮温柔体贴性感大度,觉得曾真平淡无味,死缠乱打,没有品味,现在才知道…… 原来你还记得曾真。 其实所谓失忆,是我假装的,我倒不是故意想骗她,只是被她发现罗婉的存在,我一时有些惊惶失措,几乎是下意思的假装失忆,就像鸵鸟遇到危险时把头埋进沙滩里,以为这样别人就发现不了你。没想到罗婉也会顺水推舟,我没有办法,只能假装到底。 哦,你一向喜欢假装失忆吗? 他有些不明白的看着我说,什么意思? 假装记不得我啊。 他看着我没有说话,但那脸上的神情还是在问我,什么意思?我耸耸肩膀一笑,改变话题,问,你跟罗婉为什么离婚? 他沉思起来,好像这是一道高难度的奥数题,虽然有千百种解法,一时却不知从何入手,良久,他才说,其实每一个婚姻都是由于误解,人们以为婚姻是爱情的升华,是爱情的保障,其实不是,古代社会,包办婚姻也有幸福的,而现在爱得惊天动地,发誓海枯石烂的人往往过得并不幸福,那个把婚姻比作鞋子的比喻虽然通俗,却是真理,人们总是爱漂亮的鞋子,却不管舒不舒适。 不穿一下总不知道是否夹脚是吧? 是的。 当车祸后何方说失去了记忆,罗婉以为他们是重新开始,其实何方从来没有忘记她,当然也没有忘记曾真,他之所以选择罗婉,是因为曾真给他的生活已让他厌烦,他觉得每一天都是前一天的重复,人的一生就像一个由无数个点串成的直线,毫无新奇,每天有的是各种各样的鸡毛蒜皮,各种争吵不休,而他是一个内心充满浪漫激情的人,觉得这样过一辈子无疑是白活一场,也许外遇就是寻找生活中新鲜感的必然之路。他讨厌平庸,却又无法传奇,所有的逃离都是白搭,像一条鱼,从一个池塘跳进另一个池塘,都是一潭死水,没有壮阔的波澜,没有奇异的海景,没有梦幻的龙宫。但在跳进去之前,鱼儿不会这样想,总误以为旁边的池塘是大海。所以与罗婉结婚以后,他发现生活并没有改变,只不过曾真的唠叨换成了罗婉的唠叨,鸡毛还是鸡毛,蒜皮还是蒜皮,平庸的争吵却换了一种吵法,曾经是节衣缩食的,如今的争吵却有些奢侈:二手的宝马,比别人晚买一天的lv,排队买的苹果6…… 罗婉动了阑尾炎手术,还特地在朋友圈里发了照片,休病假的时候对何方说,我挨了你一刀痛得很,你得给我买一个lv,不能让我白挨。何方苦笑不得,却也满足了她,谁叫她撒娇的样子那么可爱呢?病假后第一天上班,罗婉背了新包姗姗去迟,虽然她七点钟就已经起了床,恨不能早餐都不吃就赶到办公室去。我想女人买了好看的新衣服,名贵的包包,漂亮的首饰,就像小孩子一般,有着一种特别想要炫耀的心理。记得小时候,每次妈妈给我买了新衣服,我就迫不及待的穿起来,走到邻居家给小伙伴看,看到他们围着我,眼中射出羡慕的光,嘴中发出啧啧的赞叹,即使碰到个别特爱嫉妒的,故意装出一副不屑一顾的表情,都能让我感到从身心底里的满足,这种得意的感觉,远胜于漂亮衣服本身带给我的快乐。如果妈妈是在晚上拿出给我买的新衣,小伙伴早已经睡着,那这夜对我来说简直是煎熬。lv,那是品质的象征,是高雅的代名词,有几个女人不想拥有一个呢?难怪罗婉要炫耀,她想像着同事们羡慕的眼光,嫉妒的谈论,就有一种迫不及待的感觉。但她知道不能去早了,去早了谁会注意到你的包包呢?巨星总是最后一个出场,闪光的总在后面。她整整迟到了一个小时,去补签了一个到,这才来到办公室,可她发现自己还是太心急了,因为她们竟然全都还没有来。真是令人失望啊,那想像中如众星拱月的场面没有出现,迎接她的只有冷冷清清的静默,纵然你的肩头挎着lv。她们办公室几个都是女人,工作上的事情少得可怜,男人坐办公室喜欢喝茶看报纸,她们不喜欢喝茶,也不想看报,每天只是聊天打卦。那些国家大事与我们什么相干呢?与其关心领导人访俄访美,不如说说谁穿了一件新衣服,谁的老公又升职了,谁新做了一个头发,谁的孩子考试考了每一名。 同事们陆陆续续来了,都没有看到她特意摆在办公桌上面的包包,也难怪,不过没关系,等下借口办事先走一步,她们就会看到她肩头耀眼的包包了,可是最后进来的同事让她感到了绝望,那是比她小两三岁的女子,用她的话说,长得不漂亮却风骚得很。其实是一个美丽的人,而且还是她的上司,副处了。所谓一山不容二虎,一室也难容二美,她们俩表面和和气气如姐妹,但明争暗斗不休,比的是谁的香水更好,谁的包包更漂亮,谁的衣服更高雅贵气,谁的老公更帅更有钱。那女子进来的时候,明显精心打扮过的,新烫的头发披散在肩头,长长的脖子上围着一条红色丝巾,黑色高档皮衣外套,灰色包裙,肉色打底裤,过膝的黑色长桶高跟靴,衬上修长的美腿,苗条的身段,婀娜多姿。而更炫眼的是,肩上竟挎着一个新包,高档的做工,精致的线条,美丽的色泽,不错,也是lv,而且连颜色都跟她的一模一样。罗婉迅速看了一眼自己的包包,它还在那里!她什么时候买了这个包呢?同事们没有一惊一乍的感到惊奇,说明她们已经见过了。却也当作一件新闻告诉了她。罗婉无比恼怒,竟然比我更先买,太过份了!这不是专与我作对吗?她感到后悔,为什么早早的发了朋友圈?她一定是看到我发的朋友圈,这才急急的去买的,可在同事们看来,明明是她先买啊。还买一模一样的,太毒了!古人说宁为鸡头不为凤尾,用一个新的东西,第一和第二的区别就好像奥运赛场上的冠军和亚军。即使他们相差只有0.0001秒,可是冠军就是冠军,金牌就是金牌,其中的荣耀与声名,奖金与实利,都是不可同日而语的。第一个踏上美洲大陆的哥伦布是英雄,青史留史,第二个踏上去的人是谁呢?无人知道。她回到家里,对何方大骂那“**人”,可何方不但不理解,不安慰,还说她虚荣,无聊,她本来是想找个安慰的,结果碰了一鼻子灰,自然不依不饶。而何方也感觉厌烦了,他从来就讨厌虚荣的女人,何况这样虚荣! 第11章 何兵 诸如此类事件,让两人争吵越来越多,最后懒得争吵,男人跟女人之间的交流可以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什么都想跟对方说,都想告诉她,即使是鸡毛蒜皮,即使是废话连篇,说的人兴致勃勃,听的人津津有味。此时说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跟她说,听他说。这是好感阶段,心中已经爱上了对方,却还不自觉;第二阶段是想跟对方说,也明知道对方想要听,喜欢听,却偶尔要故意不说,忍着不说,这是热恋阶段,难免会有赌气争执,患得患失;第三阶段是定时说些什么,但说的东西只是不断的重复,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为说而说,这时高烧已退,感觉渐趋平淡,之所以还说,不过是一种习惯,一种客气,一种感情的脆弱维系;第四个阶段是什么都懒得说,即使最必要的话也宁可忍着,不得不说了,也是一说就争,一说就吵。此时剩下的只有厌倦。 何方说他总有一种逃离现实生活的冲动,他总觉得自己就像呆在一潭死水中的鱼,看似自由,其实不自由!我们拥有的世界并不是我们所想要的,而我们想要的,却根本无法拥有。每个人都对自己的生活感到不满,对别处的生活怀着美好而虚幻的向往。可是却没有几个人真正有勇气毅然放弃眼前的生活而去追求那不确定的幸福。人对未来不确定性本能的感到恐惧,虽然向往着大海的宽广,却又惧怕它的凶险,它的波涛浪涌,也许一条鱼在浅滩困久了,也会忘记自己遨游的本能。所以每个人都有追寻非凡的欲望,却没有放弃平庸现实的勇气。 但他还是努力的去逃离,鼓起那并不多的勇气,总想寻找到一种全新的生活,他说,是人都想飞,可是如果你是一只鸟,被折断了翅膀,你怎么飞?如果你是一只鱼,却在陆地上,没有水,你怎么游?我就像一只鸟却没有了翅膀,就像一只鱼却没有水,我飞不了,游不了。我不断的寻找着能让我遨游的海洋,纵然所有的努力都是徒劳。 我觉得这是应了那句俗话: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可何方说,并非如此,如果真有爱情,婚姻就不是坟墓,其实走向死亡的婚姻,只因为我们把一时的好感,一时的愉悦一时的欢乐当作真爱了。 我说,看来爱情是最不可靠的,当初你们也曾爱得死去活来,转眼间却只剩下憎恶,厌烦和仇恨。你说那只是一时的愉悦,一时的欢乐。可爱情不就是为了那一瞬间的陶醉吗?而婚姻却想把瞬间延长成永恒,不明白,永恒的东西不是拥有,而是失去。如果你根本没有得到罗婉,她也没得到你,你们的心里就会把对方永远珍藏。 不,不是这样的。他说,真正的爱是可以永恒的,即使走进婚姻。而我跟罗婉的爱只是一种误解,我当初以为爱上她了,甚至一度痴迷,只要闻到她身上的味道,我就会如痴如狂,我们觉得爱上一个人的气息就是爱上了一个人的灵魂。直到有一天,她换了一种香水,我才恍然大悟,我爱的不是她,其实爱上的只是她香水发出的味道。我知道,那一定是我曾经爱上了一个人,后来她离我而去了,于是我对她朝思暮想,对这气息念念不忘,后来,幸运的,或说不幸的,我又遇见了用同一种香水的罗婉,于是爱的感觉又回到心里,我对她一见钟情,以为她具有勾魂夺魄的魔力,其实,那只是对一种香水的习惯而已。我想找到这个爱的源头,那个让我爱上这种香水的女人。我一度以为她是曾真,也许在遥远的往昔,我曾真正爱她,但曾真其实从不用香水,也从未散发过这种气息,我知道不是她,因为我从没有真正爱过她。我在车祸后假装失忆,其实我明白,自己的确有一段往日时光在记忆中是空白,就像一篇文章,有高手从中间删去一段,然后连接起来,看起来合逻辑,却又总觉得欠了点什么,找不到原因,找不到痕迹。我仔细回忆我从出生到现在的所有时光,越是久远的记忆越清晰:两岁时趴在妈妈背上听到远处隐隐传来的歌声;三岁时候等在外公家门口,等他出差归来给我带好吃的糖;四岁时外公给我买的第一把折扇那上面的梅花;五岁时第一次去游泳穿的白地黑圆花的短裤,一切都那么清晰,那么真切,后来,上学了,学校里的往事,也皆历历在目,大学毕业,在人民医院上班当医生,一切按部就班,一切顺风顺水,到底在哪里缺少了一段时光呢?就像被神仙偷去了似的。那应该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让我恍然若梦。 我的心在颤抖,他忘记了一切,我却记得越来越清楚。 他满脸忧伤与愤怒,却又克制的问我,是真的吗? 我说,你明白。我不看他,脸上一副无情无义的样子,可是心里滴着血,流着泪。 我不明白。 一定要我亲口说出那两个字吗?好吧,真的。 他绝望的仰起头,双拳紧握,似乎随时会向我的脸挥出。我不害怕,我等着,我甚至盼着那双铁拳重重的打在我的脸上,即使打得我的颧骨破碎,那样我才过瘾,仿佛是打在了我恨之入骨的仇人脸上似的。但他没有,他只是瞪着我,眼神中满是绝望和鄙夷,他冷冷的说,你真无耻,你们真无耻!然后掉转头,绝然的向前走去。他高傲的迈着大步,却难掩心头的悲愤,竟不小心一跤跌倒,我的心都碎了,向他奔去,我真想扶起他,扑进他的怀里大哭一场,但他迅速的爬了起来,忽然向前奔跑,跑进白色的阳光里,耀花了我的双眼。 不是我绝情,但我还有什么脸爱他,并被他所爱?难道我还能嫁给他,与何存在那畜牲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叫他爸爸?我装作对他越来越冷漠,明确说出分手,他却总问我原因,我说,因为我不再爱你了。他不信,对我依然执著,我的心软得像面团,却不得不装作硬如铁的样子,我不理他的笑脸,黑着脸,甚至想到骂他一句死皮赖脸,可话未出口,我的心已经在颤抖,我怎么可能这样骂他?他是一个高傲的人,却对我如此低声下气,是我多大的荣幸,是有多爱我!我感觉眼泪就要流出来了,眼睛里像揉了辣子。我的心就算真是铁,在他如火的热情中也要化成铁水了,何况我的心本来就是水做的呢?可我不能再享受他的爱了,心就像被针刺似的痛,我恨得咬牙,却又无可奈何,也许唯一的办法就是去死。 我绝望的望着何存在,痛哭的喊,为什么?为什么?我是真的不明白,到底为什么,不相信一个人可以卑劣无耻到如此地步,我可是他儿子的女朋友啊,我虽然不知道他是何方的父亲,可他明明是知道我是他儿子的女朋友,他未来的儿媳啊。他说,我就是不想让你嫁给何方,我就是不想要你当我的儿媳妇。可是不想让我当儿媳妇,就要做如此卑劣的事吗?我并不想。但何方不听我话,我叫他不要娶你,我告诉他,你妈妈是神经病,将来对后代会有影响,他都不听。我妈不是神经病,他是因为遭受刺激,精神有些失常而已。精神失常不是精神病是什么?可那不是遗传病,只是受了刺激。谁知道会不会遗传?我不能拿我儿子的幸福,拿我子孙后代的幸福去冒险。就仅仅为了这个吗?就仅仅为了这个,你就不让我跟何方好,甚至不惜做出畜牲不如的事情?! 他居然冷笑了,他居然还能冷笑,他堂堂局长,却是衣冠禽兽,我真不敢相信,何方那么好的人会有这样的爸爸,这太不合逻辑了! 你别装了,姚远,你想当复仇女神,哼,还嫩了点。 复仇女神?我再次被怔住了,不明白他指的是什么,就像走在迷雾里,看不到手伸出的地方,复仇,我找谁复仇?我有什么仇? 嘿,你真会装。我早调查得清清楚楚了,你的爸爸是不是叫姚英? 是的。 看吧,现原形了吧?狐狸露出尾巴了吧?你这招也真够毒的,居然想嫁给我儿子,然后再抛弃他,搞得他生不如死,搞得我们父子反目,搅得我们全家不得安宁。幸好被我识破了,否则我们父子一生的幸福就被你操纵在手里,任你宰割了。 他说得我越来越糊涂,不明白这是什么强盗逻辑。明明他才是坏人,是禽兽,把我灌醉,趁机强奸了我,破坏了他儿子的幸福,可却还要猪八戒倒打一耙,我就不明白了,我要嫁给他儿子,是因为爱,是出于一片真心,怎么就成了阴谋了?怎么就搞得他们父子反目,全家不安宁了? 他只是冷笑,你别说你是真心爱何方的,省省吧,什么爱情呀,爱情呀,爱情呀,肉不肉麻?大家都是成年人,就别用那些童话故事来骗人了。你不就是恨我当初批斗了你爸爸,害得他自杀身亡,因此对我怀着深仇大恨吗?是了,你并不知道那些往事,你当时还没有生出来,一定是你妈妈,胡爱莲那疯婆子叫你来的。她现在虽然住在精神病院里,可仇恨居然全没忘记,她是疯子,你也是疯子,虽然如此疯狂的来报复,可我何兵岂是好惹的? 何兵,何兵,原来你就是何兵?我的心再次掀起狂澜,不知是愤怒,是悲伤,还是绝望。 你终于承认了?何方太年轻,上了你们母女的当,可有我何兵在,你们那点伎俩算得了什么?毛主席诗词说的,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你真是畜牲,我知道你,曾经为了上位,连自己母亲都害死了,父亲也被你害得半生不死,你不知悔改,还变本加厉。我从来没想过复仇,我甚至不知道你就是何兵,你这是做贼心虚,你是为人亏心事做得太多,半夜才怕鬼敲门。现在,你做出这种畜牲不如的事,我即使不去告你,不让你在法庭中受审,可如果你稍有天良,良心又何得安?自己将日日夜夜审判自己,上天也在看着你,你终将受审判,终将下地狱。你的心就是你的地狱,别看你高官厚禄,可你绝不会得到幸福,只可怜无辜的何方也要受你的牵连,也要为你陪葬。 第12章 爱莲 下了一夜的滂沱大雨,满世界都是哗哗的声响,像夏夜里响彻世界的哇鸣,像一曲贝多芬交响乐,清晨起来,大地被洪水冲洗得干干净净,劫后余生的花草又散发出新生,一直以来,我总会在空气中闻到一种类似巧克力的味道,苦的,可你会享受这种味道,留恋这种味道,用鼻子嗅嗅,除了清草气息,什么也没有,连医院里惯有的药味都已经因为习惯而淡然无存。这味道并不存在于空气里,而是在心中,是散发在记忆里的花香,是布满舌尖的鲜肥。这种味道伴随我长长的一生,几十年来,它随处不在,随时不有。每当我在梦中醒来,这种味道就把我包围,让我的心微微激荡,就算在樱花树下,花香也掩盖不了它,或者说花香与它相溶,产生化学作用,分化出一种独特的滋味,像相思一样把你萦绕,像惆怅把你包围,像酒醉一样让你沉迷。相思,是的,这味道就叫相思,终于准确的捕捉到了它,就像在记忆里搜寻一个熟悉的人,你明明觉得与他很熟悉,可就是想不起他的名字,记不起他的身份,而有一天,你忽然豁然开朗,想起来了,原来是他,我居然忘记了! 我知道它是相思的味道,伴随我一生,可我却无法明了自己相思的是谁,就像一个醉酒的人,晕晕乎乎,被一种飘然的感觉浸泡着,像落在水里,你感到往深处沉,又有一种力气让你不断的浮起,你感到痛苦,可又感到陶醉,像吸毒的人无法摆脱,也不愿摆脱。 我现在终于知道我相思的是谁了,可又宁可记忆并没有苏醒,假如一个疯子是无忧无虑的,那一个清醒的人就往往意味着痛苦,我终于记起了一切,记起了所有痛苦的往事,可那有什么用?如果一个人挨上一刀死去是一个悲剧,那么,让他活过来重新死一次就是惨无人道的。就像但丁在《神曲.地狱》篇中那些无穷无尽受苦的鬼魂。没有希望,没有出路,没有尽头…… 既然曾经选择了放弃,难道我现在能去相认?幸好,何方还没有想起我是谁。我决定不再见他,我感到无比的害怕…… 我忽然明白了母亲的绝望,当初我曾经暗暗恨她,为什么生下我来?既然生了我就要负责,再苦再累都得熬着,我不是小猫小狗,生下来就自己能活,可她倒好,就像根本没有生我这回事似的,我从记事起就见不到妈妈,养大我的婆婆说,妈妈生下我之后就不知所踪,但在我八岁那年,她出现了,一脸的笑容,婆婆见到她,也是十分意外,叫道,爱莲,你回来了?妈妈身穿一件黄色衬衫,戴着一个白色棒球帽,甚至还在头发上夹了一副镜框极大的黑色墨镜,我不能把这个时髦的女人和我的妈妈联系起来,在这个穷乡僻壤的村庄里,难得见到如此漂亮的女人,我一见到她就想,如果她是我妈妈,那多好,那样明天芳芳就会对我感到无比的羡慕,我的虚荣心将得到极大满足,这么多年来,因为没有妈妈而被人讥嘲被人笑骂的屈辱,以及由此对那个没见过的妈妈的怨恨也将烟消云散。我只是有些不敢相信,从来没有见过的妈妈真就这样从天而降,好比你崇拜的偶像明星突然微笑着站在你面前似的。 我回来了。 婆婆张大了嘴,一时愣在那里,似乎还不明白,这是真实还是在梦里,良久才机械的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爱莲回来罗,爱莲回来罗。忽然,不知从什么时候围拢来的孩子们都大叫着,同时手里的花呀,枝呀,土呀,石呀同时向我们抛洒,仿佛忽然下了一阵雨,雪中还夹着冰雹,我的头上着了一下,并不很痛,可眼睛里进了沙了,迷住了,忙扯了衣襟揉眼睛,就听到孩子们哄的一声而散,等我睁开眼睛,只见田野里到处都是四散的孩子,他们穿着五颜六色的衣裙,点缀在碧绿的田野里,像突然长出的花朵。母亲追着他们跑,越过了几个池塘,几片稻田,又进入了一片绿荫如画的李子林里,消失不见了。婆婆似乎这时才反应过来,叫道,爱莲,爱莲,你怎么跑了?快回来,跟孩子们斗啥气呀,这是你女儿,你还没好好看看她呢! 但母亲早已经听不见了,婆婆气得跺脚,说,遭孽呀,遭孽呀。也不知是怪母亲,还是骂孩子,还是叹息我的命运。我那时还小,花衣服因为擦鼻涕而变得油油的,留着乱蓬蓬的长发,见大家叫爱莲疯子,本能的就想一起叫,一起跑,只是因为站得与她太近,被殃及池鱼,迷了眼睛,一时没能跑,不禁怅然若失。婆婆说那就是我妈妈,这让我睁大了好奇的眼睛,如果时间能倒回去,我一定好好看看她长的样子,妈妈这个词语在我的世界里太陌生太新鲜了,别人总拿我的妈妈当笑话,我的记忆里从没有见过她,却要因为她而被人嘲笑,被人欺负,因此受罪,但我也不恨她,因为从此刻往前,妈妈仅仅是一个词语,一个让我不开心的词语而已,我无法把它和一个女人联系起来,更别说爱呀,关怀呀什么的了。 我以为这个妈妈在我的生命中就像昙花似的一现便将永远消失,消失在那片绿色的树林里,没想到她却又回来了,只是手中不知何时多了枝荷叶,并用它遮在头上,挡住明晃晃的太阳,她唱着歌儿回来了,虽然她愤怒的追赶着骂她的孩子,谁也没有追上,回来时却已经开心的笑着,她走到我面前,把荷叶像伞似的撑在我头顶,我顿时感觉到一片阴凉。她笑着说,你一定是我女儿吧,我一看就知道,瞧,这美丽的小脸蛋与我多像啊。 我怔怔的看着她,然后说,你才是我女儿呢。 这孩子,咋还骂人呢?婆婆说。爱莲,你看这孩子,长得多可爱,我可帮你带着呢,你这次回来了就别走了吧? 这孩子就像我小时候一样野。她格格娇笑着,伸出一只手在我的脸颊上轻轻的一捏,我啪的一声,一巴掌打在她手上,左手一扬,早准备好的泥土全洒在她头顶,然后大叫一声,转身就逃,渐渐围拢的孩子们也齐身奔逃,一边叫喊,爱莲疯婆,爱莲疯婆。我也叫着,跑出不远,摔了一跤,回头却发现她并没有追来,顿时感觉十分失望,慢慢的转回去,打算再给她来一下子。她并没有看我,而是与婆婆说着话,她说,我还得去找何兵,他害得我这么惨,害死了姚英,让我的远儿生下来就没有爸爸,此仇不共戴天,我不得不报。她忽然蹲下来,温柔的抚摸着我的脸庞,慈祥的凝视着我,我感觉到她对我的关心,心中忽然一热,顿时再不像往时的没心没肺,眼泪都流了出来,我感到羞耻,忙用衣袖擦干了,然后在她肩头推了一把,大咧咧的嚷道,摸我脸干嘛,你这疯子。并嘻嘻一笑的转身逃开。她温柔的一笑,脸上顿时有一种凄然的感觉,我忽然觉得,她并不疯,正常得很。她对婆婆说,还要麻烦你帮我照顾这丫头几天,我报了仇就回来,否则她长大了也会看不起我的。她转身沿着坑坑洼洼的马路向前行,这马路一到冬天就满是尘土,这时却透出一种清新,路边的草正迎着阳光疯长,茶子树白色的花朵也开得正艳,散落在茶树林里吸食花密的孩子再次围拢来,一边叫着爱莲疯婆,一边欢歌跳跃,像是欢送她的离去,我站在原地不动,有些落寞的听着别人的欢笑,看着她的背影,忽然之间,竟有些希望她能回过头来,希望她留下,希望她不要走。 从此,在我的心头留下了许多莫名其妙的情绪,就像一场雨之后,花儿会绽放,草儿会生长,庄稼会开花结果,落下可爱的小豆角,小黄瓜,小辣椒……我心头的小辣椒也在慢慢的生长,我开始把妈妈这个曾经对于我来说并不美好的词语和一个美丽的女人联系起来,她剪着齐耳短发,皮肤极好,洁白而光滑,双眼皮,一笑起来大大的眼睛特别明亮,她穿着黄色的服装,我却忘记了到底是裙子还是衬衫,只记得那鲜艳的黄,像早上地里刚开的瓜花,花瓣上滚动着晶莹的露水。我还开始思考爸爸这个词,从妈妈的口中我知道他叫姚英,难怪我也姓姚,他是怎样的一个人呢?还有那个何兵,让妈妈浪迹天涯四处寻找的敌人,他是怎样一个恶魔呢? 我开始对父母的故事感兴趣,并从此听到别人说起“爱莲疯婆”而感到愤怒,并因此与人吵过几次,甚至打了起来,打起来的时候,我不管对手是男是女,是大是小,就跟一头疯狂的老虎,又抓又咬,因此我吃了许多苦头。一开始大家都嘲弄我,我越不喜欢别人骂爱莲疯婆,他们越故意的骂,可后来他们尝到了被我纠缠的滋味,便再也不敢当着我的面骂爱莲疯婆了,有时无意中说到,也会有些害怕的看看周围,看看我是否在旁边,但我自己却也因此得了一个疯婆的名字,用他们的话说,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女。我听婆婆讲述父母的故事,她虽然说得不是很清楚,但还有一些别的人给以补充,加上一些道听途说,我终于弄清――或自以为弄清了父母的故事。我在头脑中像电影一样,让他们的故事在我的小脑袋瓜子里清晰的上演,爸爸是男主,妈妈是女主,而那个叫何兵的,自然是大反派。 我脑海中父母故事的发生时间模模糊糊的有些像是在民国,这明显是错误的,却符合我那小女孩心中浪漫的幻想,后来我读到《青春之歌》,我觉得他们的故事好像一部《青春之歌》的翻版,我甚至怀疑,我曾经是不是早读过这本书,看过电影,或者至少听别人讲起,于是在我脑海中,把父母的故事与小说的故事混合在了一起,否则,不能理解我的想像力为何会如此神奇。我的父亲姚英,十八九岁的样子,年少英俊,穿一件白色的衬衫,留着分头,黑色西裤,总是把衣袖卷起,他瘦高瘦高的,非常文静,讲起话来却往往慷慨激昂,他来自一个教师家庭,自有一股诗书世家的儒雅和一股知识分子的傲然之气,母亲是典型的小家碧玉,虽出身农家,衣服上还有补丁,却干净清爽,穿在她身上,衬着她婀娜的身姿,杨柳般飘逸。其时,文化革命正如火如荼,红卫兵小将们穿着各种各样的也不知哪里找来的军装,显得奇形怪状,却自以为英姿飒爽,手中虽然没有枪,随便拿着什么东西――笔,书本,木棒,树枝――挥洒,就有了铁马金戈的味道,他们把批斗当作一场战争,对敌人自然不用留情,那时我的爷爷早已经被打成右派,隔三差五的被拉出来示众一番,父亲这时总是无比激动,却又只能隐忍,表情就显得加倍痛苦。母亲对这个男孩充满同情,一有机会就想去安慰安慰他。那时候父亲是黑五类,别人避之还唯恐不及,这个美丽女孩的关怀让父亲感觉到温暖,一来二去两人就相爱了。 这时候,大反派何兵登场了,我不知道该把他想成什么样子,虽然他其实倒是我最熟悉的人,但那是他上了年纪的时候,挺着啤酒肚,国字脸,浓眉大眼,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笑起来乐呵呵的和蔼可亲,我无法想像他年轻时的面容,更不愿与何方有任何相像的地方,唯一的做法就是让他的脸一片模糊,像用铅笔勾勒的漫画,只有一个抽象的轮廓;而父母的样子,在我脑海中却清晰得如在目前,眉眼如画,颦笑皆真。何兵爱上了我母亲,他紧紧的追求不舍,因为母亲的拒绝让他觉得大倒面子,他以为他一个城里学生,能爱上你一个农村丫头,那是看得起你,谁知还不知好歹,太过分了!他是一个小心眼的人,平时骄傲惯了,忍不下这口气,偏偏母亲外表温柔,其实却像辣椒,线条光滑柔润,看起来赏心悦目,只是吃起来辣死人,她是贫农出身,不怕谁,何兵也拿她没有办法,只有拿爷爷出气,批斗的次数明显多了,批斗的狠劲也加强了,他对父亲说,我就是要整你爸爸,谁叫你跟姚远卿卿我我的?以后我给你记着账呢,你跟她说话一次就多打你爸爸一鞭,所以你要做个孝顺儿子,想叫你爸爸少受苦,最好就是离她远远的,她要跟你说话都要赶紧逃开。父亲自然不受威胁,可看到爸爸在台上挨斗,屈辱的挨着鞭子,那鞭子就像抽在他身上一般,火辣辣的疼,直疼到心里,疼到灵魂中,父亲叫何兵批斗自己――有什么事冲我来!何兵偏不,他深通人心人性,知道什么叫你最难受,最屈辱,最无可奈何。 母亲知道真相,非常愤怒,也为父亲的不受胁迫而感动,她直接找到何兵,把他臭骂了一顿,她还想打他,但扬起的手被他轻轻就抓住了,无法动弹,他用力一捏,痛得她尖叫了一声,于是飞起一脚踢在他裤裆上,他惨叫一声,顿时滚倒在地,身子弓成一只虾米。想到这里,我摇了摇头,似乎要否定自己的想象――这确实不太真实,一个农家姑娘,忽然之间像是传奇里的侠女了,但我知道,细节完全可以虚构,事实的大体不走样就好。我继续在脑海里演出父母的故事,母亲像一个侠女似的把何兵踢倒在地,还摆了一个马步,然后她扬长而去,却不知祸根已经种下。她对父亲说,我把何兵打了,狠狠的帮你出了一口气。父亲知道后有些担心,说,你这是何必呢?他打我的爸爸已经让我痛苦不堪,如果他再拿你开刀,欺负你,侮辱你,叫我如何活?母亲说,怕什么?我们家三代贫农,他拿我没办法。父亲还是有些担心,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此时何兵正得势,是学校里的红卫兵头头,呼风唤雨,飞扬跋扈,他因为举报自己母亲而大受上级造反派头头的赞扬,人不要脸,百事可为,因此批斗各类分子,揪出走资派,打击右派,各处出击,无往不胜,心既毒,手亦辣,地富反坏右皆是他的革命敌人,而他则像炸碉堡的董存瑞,堵枪眼的黄继光,足智多谋的杨子荣,英勇悲壮,无所畏惧,只是他只壮不悲,悲的都是被他所打倒批斗的人。他没有对母亲怎么样,却让父亲遭遇了灭顶之灾,罪名是父亲在桥头写下了诅咒毛主席的标语。那两行白色粉笔字写在横架于小溪之上的光滑圆木中,字体圆润,力道遒劲,非常漂亮,整个学校都惊恐了,公安都出动了,何兵趁机兴风作浪,说标语是父亲写的,理由是除了他,没有别人能写得这么好。就这样,字写得好也成了罪过,父亲被抓走了,几天之后,母亲见到了他的尸体,说是自杀的:自绝于人民,自绝于党。 母亲悲伤欲绝,愤恨欲死,她决定找何兵报仇,却悲哀的发现,自己已经有了身孕,我的到来并没有让她感到欣慰,而是让她感到累赘,她在骨子里其实根本不是小家碧玉型,而更像一个花木兰,现在,她再不能纵意恩仇了,当我出生时,她痛苦得哭了,那不只是因为阵痛,更因为绝望,因为她当了母亲,可孩子却没有父亲。她并不在意别人的白眼,流言蜚语太弱,淹不死她,可她无法承受爱人已经死去的事实,她永远也将见不到那个爱她的,也是她所爱的人了。也许就是这种想法让她绝望,看到我不但没有给她安慰,反而在残酷的提醒着她失去了什么。所以我出生的第三天,她就不知所踪。 第13章 相忘 我知道,对何方的爱就像生在胆囊里的结石,怎么吃药也打不出拿不掉,时不时的让你痛,如果用手术生生割了,也得痛个半死。不,根本不是结石可比,结石大不了痛一回,手术之后就好了,这爱却是无法手术的,无论多伤多痛都将伴随你的一生,如附骨之痛,如刺心的针,如血中的癌,即使有一天死了,还将随着你的魂,你的灵,好吧,我何必逃避,反正他并不记得我,就让我们这样彼此相望,他拿我当朋友,我拿他当爱人,默默相随,我闻着他的呼吸,他看着我的笑容,同在亭上听风雨。我曾经渴望他能记起我,现在,我唯一祈祷的却是,他最好永远失忆吧,那些往事只应该属于我,我曾经深深的伤害过他,何必还继续让他受伤呢? 当初,纷纷传言,我成了局长的情人,原因是我被调到城里了。我想这调动是何存在故意为之,他真大胆,也真无耻,我对这谣言倒也无所惧,我知道迟早何方会听闻,那听闻就听闻吧,既然不能嫁给他,不如就让他死心,长痛何若短痛,如果注定要伤害他,我宁可一次伤个够,就像要杀一个人,因为慈悲,反而用一刀致命。 我成功了。我不知道他在何时失去记忆的,是因为什么意外,还是就这样莫名其妙的选择性失忆了,就像我们在电脑上选择删除那些不需要的文件,就像用火烧掉日记。而我也忘记了他,用疯狂的方式。有时候忘记是一种幸福,至少,是一种阿q式的逃避方式,如果生命太过沉重,何不给自己减减压呢?太敏感的肌肤注定是痛苦的,太敏感的心何尝不是呢?人说,世间的感情莫过于两种:一种是相濡以沫,却厌倦到终老,另一种是相忘于江湖,却怀念到哭泣。我们相忘于江湖,是真正的相忘,所以连怀念都不用,也就不会悲伤。 可我记起了他,空空的心渐渐充满了惆怅、思念和感伤,但我觉得,还是比遗忘好,遗忘是空白的纸,是没有故事的文字,没有悲伤可也没有美。只是,痛苦就让我一个人承受好了。可有一天,何方好像忽然记起了什么,他说,我终于找到那种气息的源头了。我一时有些不明白,问他,什么气息?他说,爱的气息。我因为一种香水的味道爱上罗婉,以为是爱上她的味道,其实这味道源于曾经的爱人,现在我明白了,这味道就是你身上散发出来的,难怪我会那么喜欢跟你在一起。我说,也许你弄错了,我从来不喷香水的。他说,阿远,你还要骗我吗?我闻到你的味道,不是用鼻子,而是用心,用灵魂闻到的,不管这是不是一种香水的气息,但确实是你的气息,是我爱的气息,我记起了一切,那是我多年来所苦苦寻找的梦,这梦纵然缥缈,纵然辽远,可就像天外一颗星辰发出的光,无论多远,多微弱,总有一天,会照临我的头上,会让我豁然醒来,并沐浴在这爱之光中,亲吻它,享受它,无论是甜美还是悲伤。 我望着他发呆,头脑里一片空白,没有思没有想,连天空划过的一颗流星也没有注意,天地已经静止,没有声音,没有风,只有洁白柔和的月光笼罩四野,大地一片苍茫。 序 在深冬的时候,我回到故乡。郊外的天空,风萧水寒,漫天芦花,满目黄草。我在北京漂泊多年,依然是一无所有,看到生我养我这座小城市越来越漂亮,矗立的高楼大夏比起北京来也未遑多让,不禁心情复杂,有时候甚至微微后悔,如果我留在这里,听爸妈的安排,进一个机关单位上班,也许像许多老同学一样,早已经车有房有了,老婆孩子热炕头,闲来聚会喝酒,打打麻将跳跳舞,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呢。但这种后悔只是一瞬间的思绪,认真想起来,我还是不喜欢这样的生活,如果当初真的留在这里,真的过着这种一帆风顺却平庸至极的日子,每天都是过去的重复,人生的路一眼便可望到尽头,那会有多无趣,泯然于众人,就像一滴水混在溪流里,根本没有自己。真这样,我会不寒而栗的。我宁肯每天啃着窝窝头,挤着地铁,住在廉租房中,因为这样的生活充满未知,我喜欢的就是未知,我就像一条本来待在池塘里的小鱼,明知道大海里充满凶险,依然拼命的往海里去,因为只有在那里,你才可以尽情遨游! 这么多年了,我在朋友中也博得了个作家的头衔,虽然不过是出版了两本小书,躺在书店的角落里,无人问津。我的内心充满了焦虑,这焦虑不是因为没名没利,对于我来说,若说对名利毫无追求,那未免矫情,可比起功成名就来说,更让一作家绝望的是,你根本写不出来。我像所有的作家一样,遇到了写作的瓶颈,于是决定回家乡住一段时间,也许会有什么灵感突然而至,像火花一般在脑海中闪烁。 妈妈60岁了,刚刚给她过了大寿,每天除了跳广场舞,就是窝在沙发上看连续剧。她看到我苦恼的样子,便问这问那,我根本不想和她谈写作的事情,她不会懂的。但她偏喜欢问喜欢说,就像天底下所有的妈妈一样。她说,儿子,你写的东西我也看不懂,你为什么不写一些电视上演的那种故事呢?一个人出车祸了,失去了记忆,于是记不得家人朋友,也记不得原来的情人了,这可以产生多少误会,演绎多少故事出来?我只是一笑,没有说什么,其实我最讨厌这种狗血情节,所以多年以来,从不看电视剧。动不动就是失忆,要么成为植物人,哪有那么多植物人?然后突然又恢复过来了,失去既然莫名其妙,恢复也是其妙莫名。人的头脑是脆弱的,可不像电视开关,啪的一按,开了,啪的再一按,关了。哪有那么恰到好处的不死不活。但妈妈很热情,也很执著,不管我喜不喜欢,就开始喋喋不休的给我讲述她所知道的故事。 这其实是一个多角恋爱的故事,或者说是一个小三的故事,这样的故事每天充斥在网络上,电视剧中,三流小说里。就算每天无所是事专爱八卦的妇人,热衷于追韩剧的小女生,也对这样的故事不感兴趣了。一个医生因为车祸失忆了,于是小三来冒充老婆,与原配相争,他们相争的方式很特别,似乎从没有考虑用法律去解决问题。也许这也是国人解决问题的普遍现象吧,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好像总是缺失的,无论碰到什么事,我们想的不是报警,不是起诉,而是要么用暴力,要么找关系,找后台。当两人争执起来,我们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等着!言下之意很明白,要让你吃不了兜着走。比如一个人被另一个人打了,他不会想着报警,用法律来惩罚坏人,而是找人打回去。如此你来我往,好像这还是一个江湖的世界。 故事中的医生后来与小三结了婚,但好景不长,没多久他便爱上了一个疯子。听到这里我有些感兴趣了,一个医生,一个小城市的精英,为什么会去喜欢一个疯子呢?是不是他也疯了?而据传说,那个医生车祸时并没有失忆,他只是想逃离,逃离那个他不爱的女人。而他之所以爱上疯子,是因为他想起来了,这个疯子就是他最初的恋人。就是说,他曾经确实失忆过。一次假失忆,一次真失忆,三个他爱或不爱的女人,这中间的兜兜转转纠纠缠缠,就像一团乱麻,外人无论怎样传说,是无法理清的。因为失忆还有真假,这令我的兴趣越来越浓,不禁想了解他当时到底是怎么想的?据说他曾自比是一条窝在鱼缸里的鱼,向往着江河湖海,总想着一次次的逃离。这种想法让我想起了我自己,我何尝不是这样想呢?只不过我真逃出去了,而他呢? 我决定去见见当事人,了解一下故事详情,也许真能因此来了灵感,写出一本好书呢? 小城市就是这么小,我花了不少心力,用了许多心思,通过朋友,朋友的朋友,一番辗转,几番波折,三个女人我都结识了,她们倒并不反感向我讲述她们的故事,也许人都有倾诉的欲望吧,有事情闷在心中是令人难受的,这时她们好比一只笼中的鸟对天空的向往,牢狱中的囚犯对清新空气的渴望一般,内心里充满了诉说的欲望,而我,最善于倾听,从不厌烦,从不打断,静静的倾听着,知道什么时候该答话了,什么时候该沉默着。她们的讲述都显得缠绵,又像是疯子的呓语。可是作为故事的中心,男主人公我却没能见到,他对我避而不见,更别说讲述什么故事了,或者说我根本就找不到他,本还以为和他能成为朋友呢――有共同的想法,共同的追求,为什么不能呢?我感到失望,可也无法可想,有时候强求是没用的,我是一个执著的人,但他显然比我更固执,我只有放弃。本市日报副刊的编者是我朋友,他为我的采访牵线搭桥,出力良多,因为没能见到何方,他也倍觉遗憾。有一天,他拿了一叠搞件来,兴奋的说,这是何方写的,你看看,兴许对你了解他有用呢。我拿过来一看,是一叠十行纸,上面用黑色墨水笔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文字,是一篇童话故事。朋友说,这是他整理旧稿时翻出来的,已经记不起是什么时候的作者投稿了,也许已经好久好久,纸张都已经微微发黄,当时肯定也没有认真读,因为太长了,根本不适合发表。这次清理那尘封的一柜稿件,想着该烧的烧,该用的用,没想到看见这篇署名何方,不禁大是惊奇,一读之下,文笔还大有可圈可点之处。这虽是一篇童话,但我不知道是否代表了他本人的某种心情,你读一下吧。他说。朋友告别后,我便迫不及待的读完,也不禁震动,那天我又来到效外,站在一条小河边,任北风吹着我的衣襟,耳中响起河水轻轻流淌声,好像一曲忧伤的歌谣。其时霞光满天,夕阳如血,我有些恍惚,心中涌出一个奇怪的念头:也许这并不是一篇童话,而是他真实的日志?也许他本就是一只鱼,已经消失在大海深处,所以我才无处可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