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的彩梦》 第一章 简介 主人公信息: 名字:朱珠 出身:平民 学历:本科以上 爱好:运动 特长:睡觉 口头禅:欠扁,bt 崇拜的人:居里夫人 梦想:诺贝尔奖 人生观:吃饭是一种享受,睡觉是一种享受,生活就是上帝给的一种全方位的享受。 金钱观:钱不用很多,够衣、食、住、行、玩、乐就可以了。 性格:心地善良,阴晴不定。 综合评价:懒散,有一点小聪明,有一点自以为是,喜欢发呆,喜欢水果,生活极度不规律,做事只凭个人喜好。对社会无益无害,可有可无的mini小人物。 本文是作者胡编乱侃的杂记,有许多地方不了解的,大家都发挥一下自己的想象能力自由想象。水平有限望大家海涵。 第二章 朱珠自白 我是朱珠。 大家喜欢叫我小猪。 我觉得自己挺可爱的,挺善良,挺温柔的,装事还装的挺像那么回事的。 我觉得自己脑子好使,但是说话很多时候没有逻辑性。偶尔她们会说我说话像**人。 -------------------------------------------------------------------------------- 而**人说话,就是先嘻嘻哈哈很兴奋的跟你说:“我来跟你们讲件事情。。。。”, 然后一帮子人停下手中的活,认认真真听她说话,然后她开始絮絮叨叨不停的讲,手舞足蹈,表情丰富,语调变化多端,如果你站在远处,你一定以为她在讲一件非常极其无比有趣的事情。 事实上,近处的观众也眼睛直愣愣的看着她。直到她安静下来。。。。。。 很长的一段沉默之后,观众仍把注意力放在她身上。 直到有急性子的人问道:“然后呢???” “没了!”她一副理所当然的口气。 然后大家面面相觑,“她想说什么?” “她说了什么?” -------------------------------------------------------------------------------- 我觉得我说话绝对没有达到**人的境界,虽然有时候我说话也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至少我没那么丰富的肢体语言和表情,也没有那么多观众。 我一个人的时候比较多,研究心理的时候,素材多半是自己。然后当我把结论推广大大多数人的身上时,它们基本上都适用。于是,再一次验证到自己的平凡。 我的理想是远大的,但行动是不受理想控制的。 但我始终坚信“只有像某某人那样日以继夜,付出巨大的努力才能达到某种境界”的鬼话是骗人的。世界上有百万分之一有那么意志坚定的人就算万幸了,其余的人能力是有限的。 你可以尝试,尝试的意义就是:验证你是不是那百万分之一。很多人觉得自己不是,很多人觉得无所谓,很多人尝试了,更多的验证了自己是那百万分之一以外的。 发呆的时候就喜欢让自己在如上的无厘头里绕来绕去,觉得挺有意思的。 换个环境,我就会换个自己,性格是多变的,除了知道自己心是善良的以外,没有给自己加更多的头衔,我总觉得自己还不了解自己,为了更好的发展性格的多样性,就不能给自己太多的标准束缚自己。更何况很多事情没有能不能够,只有愿不愿意。 太喜欢看小说了,一般人家说穿到某某地方,锦衣玉食,有爱情,有相公,像个桃花源,我也想去。可我太平凡了,没有玉镯子,也没有撕心裂肺的爱情。 我相信爱情,可惜它只活在我的心里,现实里,谈过两次不太投入、最后不了了之的“恋爱”。 不过现实里,我有一个平凡而幸福的家庭。我的爸爸妈妈用心在爱护我,他们说为我奔波着,他们很幸福。所以我不可能去撞车,因为我很善良,不会让自己受这么大伤害。 对于生命,我珍惜得不能再珍惜。 所以我只能在自己编织的世界里梦幻的活一次。 第三章 新生活,新开始 某天醒来的时候,我是个6岁小女孩。住着古色古香的房子,所有的设备看起来挺落后,应该可以称之为古代。而且,还有传说中的武功。 也许我穿越了,但是,我不知道怎么来的,也许只是一段记忆的复制。我记得一些现代的事情。但是仍有遗失来之前的一段记忆。我甚至不清楚这段遗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这娃儿是个痴儿,白痴的痴,所以我来的时候没有生病,没有伤残,也不用装失忆。自然而然的睁开眼睛,就看到我的窝。我沉默了好几天,发呆了好几天,然后在好几天之后才发现,原来我真是个白痴。 我所在的这户人家是将军府,上有两个哥哥,父亲只娶了母亲一个,让我一度以为这是一个一夫一妻制的国度。可我们家管家有三个小妾。 母亲是个知书达理的人,看着就让人舒服。 大哥今年18了,娶了妻,没纳妾。 二哥年长我4岁,一副小大人模样,喜欢跟我讲些趣事。只可惜,他讲的都是冷笑话。 父亲是将军,行军打仗去了,据说不久就回来了。 一家人过的其乐融融。我不喜欢说话,他们都当我是哑巴,偶尔能看到家人担忧的神色,我不想让他们担心,但是既然小玉(现在真名秦夢蝶)都不说话,我也不好吓唬到大家,我怕哪天家里来了一群摇着铃铛,念着咒语的“大师”灌我喝下一碗烧纸灰水。 我渐渐习惯这里并喜欢这儿了,新生活让我无比的惬意,府里的人都这么善良淳朴。 这里的我,同样很幸福。(唉~~~这个世界充满爱丫~~)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为了感受真正的爱情,现代的我,不缺友情,不缺亲情。可是上帝是公平的,现实是残酷的。一把年纪的我还不知道情为何物,我还没有尝试过爱情的滋味。为什么呢? 原因我也不太清楚~~~ 可能,我太丑了? 太没有气质了?可是,没有人这么说过啊~~ 可是,我多善良的一人啊!我可是有着一颗金闪闪的心的!虽然外在是不咋滴,可我内心是多么的美好啊~~~~~咋就没有慧眼识内在美的英雄呢!再说了,小女子就算长的不咋滴,我也没有跑出来是不?就算我跑出来了那也吓不死人是不?算了~~~万恶的社会啊~~~ 其实吧,我是有过恋爱史的人。谈恋爱的俩人并不一定都有爱情。我为追求爱情而谈的恋爱。我想也许我只是爱上了爱情本身,而不是某个人。我把爱情想象的太过美好,才会那么锲而不舍的追求。 第四章 将军归来 某一天,所谓的家书到了~~~家书上说,将军大人打胜仗了,快要回京都了。 听下人们说,将军今天就回来了,府里紧锣密鼓的张罗了好几天,现在府里上上下下都是喜庆。大家都占好位在等待着将军回府。 只听见一声:“老爷回府拉——!”仿佛世界都变热闹了。过了好一阵子,我才看见将军——英俊魁梧的中年汉子,他看到了我,一把举过头顶, “玉儿,有没有想爹爹啊?爹可想你了啊!”说完高兴的笑着,蹭了蹭我的脸,又过去摸摸二哥的头。 我远比自己想象的要冷静,虽然我很高兴,可是我懵了,居然没有表露高兴的表情。那个大叔抱着我乐了好一阵子,才发现这一事实。 他也冷静下来,问我母亲:“霜儿,我这出去的一年里,小玉儿还是这般模样么?” 母亲点点头,眼中泪光闪闪,“时好时坏,有时候觉得她正常了,可。。。” “你也别太担心,”父亲连忙安慰着,“这次行军,遇上贵人了,就是江湖上传言的神医陆天恩的后人!” 据说,将军行军路上遭人暗算,中了有毒的暗器,军医束手无策,恰逢一青年自称神医后人,把毒给解了,然后将军恳求人家回来为我治病。 将军说,先给人家安顿好了,过几天就来给我看病,一定能治好我的病。母亲一副不放心的表情,看到将军那么信心十足的样子,每每欲脱口而出的疑问又咽了回去。 我好一阵子才注意到大哥的存在,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进的大厅。(忘了说了,大哥叫秦天健,二哥叫秦天云,我爹叫秦坤,我娘叫刘芸霜)大哥是个帅哥,刚毅的脸庞,端正的五官,那棱角分明的,几乎能迷倒一车女孩。我痴痴的走过去,张开双臂,他愣了一下,我看到那吃惊的表情,才回过神来,他没有动,我尴尬的保持姿势,1秒。。。2秒。。。。3秒。。。5秒钟过后,他抱起我,看了看爹和娘。我第一次觉得一秒钟的时间也可以这么长```` 在大家大眼瞪小眼的时候,我把头靠在大哥胸口,假装睡觉。 这时,娘才似乎恍然大悟,道“原来玉儿困了!” 大家似乎有些许遗憾。而我却是真的松了口气,然后就真的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大家都各自歇息了。 这期待已久的、看似不平凡的日子也就这么平凡的过去了。 很多事情,经历的时候都远不及期待的时候与回忆的时候有感觉。传说中的神医都很自负,传说中的神医都喜欢游荡江湖,传说中的神医仙风道骨,英俊非凡。 传说中女(男)主人公可以很幸运的得到神医的真传和偏爱。 于是,我,怀着期待的心情,等待父亲尊敬的神医的后人来与我邂逅。我开始幻想自己是整个世界的中心,整个宇宙都围着我转。 我想,我睡着了的时候一定是面带笑容,流着口水的。 丫鬟说,神医果然了得,自从进了府,小姐的神情就丰富了,一定是带来了仙气。 可据说,神医很忙,对医学很是执着,很多天都不出门,专心研究医术,他人都不能打扰。 一晃就是好几天过去了。。。。。。 终于,这一天,他,出现了。 没有仙风道骨,没有风流倜傥。平凡的长相,平凡的表情下,略带些许不快。我的梦想瞬间被现实打的七零八落。我祈求上帝千万别让这么没长相的人与我一见钟情。上帝啊,保佑我。我开始怀疑他的能力。可是我可以怀疑他,但不应该怀疑将军。也许,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果然,他神情严肃地说:"你们都出去吧,我治病的时候不希望别人打扰。”然后其他人纷纷退了出去,恋恋不舍的离开了。 我开始紧张了,我想:他太神了了,莫非一眼就看出了我装白痴。脑中立即浮现以下情形: ================================================================================ 那平凡的男子,认真的看着我,说“行了,他们都走了,你不用装了!” "啊?你怎么知道的?”我疑惑道,难道我的神情有什么不对的么? “呵呵呵,我是神医的后人,连这点小把戏都看不穿岂不让人笑掉大牙!!”他露出神气的表情。 我只好赔笑:“我不是故意的。” 忽然他转过身来,愤怒到:“你这小娃,怎么如此淘气,你可知你的父母为了你的病,有多伤心,有多难过,你怎么可以这样视而不见!!” “。。。。。。” 然后他开始摇我,不停不停的摇。。。 ================================================================================ 事实上,他的确在摇我,我的神识被他晃的回到了现实。我看到的是他的一张焦急的脸,和满屋的晃动的东西。我开始觉得眼前的叠影越来越多。 然后,我终于被摇晃的昏了过去。 我醒来的时候,看到所有人都用担心的表情看着我。 事实上,我也很担心,我担心神医后人跟他们说,我是装的。他们一定会认为我是坏孩子。事实上,我在担心,神医是说了我已经好了,还是什么都没有说。我的内心在挣扎,我现在是该表现的像个正常的小孩,还是继续装傻下去。 正当我痛苦的挣扎的时候,丫鬟说 :“夫人,您别太担心了,神医说了,他去想办法去了,小姐无碍,很快就可以治好的。” 母亲忍住伤心说:“大家都回吧,让蝶儿好好休息。春儿,你好好照顾小姐。” 大家都退出去的时候,我一把坐了起来,我想,我真的是个坏孩子,我让家人伤心了。 我不能这样,我想。 又有很多天过去了,神医一直没有来。 他们说,神医说了,我的病不能急于一时,他要想治病的药方。 而我,每天都在煎熬中度过。我在想,会不会是神医,借故要我自己坦白自己的错误,他给我时间反省。我在想:我该不该站出来勇敢的承认自己是健康的。 精神上的折磨终于使我真的病了。 恍惚中,我又见到神医,是的,又是他一个人,他又是焦急的表情,这一次,他又在摇,幸运的是,对像不是是我。他抱着柱子,使劲的晃动他自己的身体。我想,他难道快要疯了。 我觉得很有疑惑,我开始全神贯注的看着他的行动。 终于,我被发现了。 他开始呆呆的看着我。喃喃自语: “你到底怎么了?你到底怎么了?···” 我不忍心,问道:“你怎么了?” 然后,我听到他一声惨叫,喷了口血水,倒了下去。 然后,就陆陆续续有人跑进来,看看地上又看看我。 我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他怎么了。” 然后一屋子人,喜极而泣。 最后,还是爹爹反应快,爹爹说:“快,来人拉,快扶神医回房休息。” 整个屋子都站满了人,父亲,母亲,大哥,二哥,丫鬟,管家,小厮。 他们惊奇的,开心的样子。屋里的气氛传染了我,于是,我也开心的笑了。然后他们更高兴了,我更乐了。 传言说,神医不惜深受内伤,终于治好了小姐的病。 传言说,神医有着一颗金子般的心。 传言说:上天特意拍神医来助阵将军府。救了我们父女。 所以,神医会一直呆在我们家。 此后,神医被当作神人一样被供在我们家里。他仍然是那副很得意的表情。 我病好了,爹,娘说,我应该去拜谢神医。他们甚至鼓励我去拜师学艺。 我同意了。 在我病好后再也不用受煎熬的这段时间,我用自己的大脑仔仔细细的回忆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的时候,我知道所谓的神医不过只是所谓的神医罢了,可我还是同意了。 我在想,他的确很神-----神棍的神。 n多天以后,将军陪同我去拜访这个所谓的神医,他就住在我家的东厢房,据说这n多天里头他又治好了好几个人的病。我在想上帝为什么会给他这样一个人这样的狗屎运,估计是老天怜悯他长得太平凡了又没什么本事,给他指了神棍这样一条活路,顺便帮他顺顺运气。上帝想怎么弄他都行,就是别把他弄成男猪脚来配我这个女猪脚就行了。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可是要高大英俊潇洒风流倜傥风趣幽默而又文韬武略外加有身份有地位又很痴情很善良的十全十美的美男子,就算达不到理想程度那也要差不多,你说是吧?要不然我穿过来多没有意思。(汗。。。。。) 我们去的时候,他手里拿着一本貌似医书的东西,貌似在认真的研读。我想,他装的还真挺像那么回事的,跟我有的一拼了。。。 第五章 回忆现在生活的恋爱史 大晚上的,实在是睡不着。 躺在床上,回味着我的已逝的另一段人生。 小学时候 那时候我还是个乖小孩,对于恋爱没有概念。 初中 初一某一天,本班一女生八卦的问道:“你有没有喜欢的人?” 我当时就被雷到,于是我开始思考,我有没有,后来我说有! 是小学时候坐在我后面的那位男同学。映像中,他会免费给我几张贴画~~~比天天动手打我的同桌好多了。如果要说喜欢的话,一定是他了。 然后他们追着我问是谁谁谁,要指给他们看看,讨论要不要表白等等。 再然后,就是一个星期以后。。。。。 所有人都忘记了,包括我自己。初中的就over了! 高中的时候 我的成绩已经不再是永远摆在班上前3名的位置了,新的班级有新的强人了,班上的第一名永远被一个男孩占着。很自负的样子,却从不让人觉得讨厌,风趣幽默,爱运动,爱下棋,长得倒是其次。用我好朋友的说法是:很有人格魅力。 高一的时候班上还有人给他情书,被他用沉默无声无息镇压了。至于,我怎么知道的,是那女孩自己说的,因为我们是室友。 一开始只是很欣赏这个人,更多是他的成绩,我对成绩是很在意的,对成绩的在意导致我对这个人的关注。我的目标是赶上他。 后来,关注的越多,我就喜欢上他了,可我没有表白,因为怕被拒绝是很没有面子的事情。我只是经常会找他聊聊天,听他侃侃而谈的话语外加豪爽的笑声。外加偶尔送送秋波~~ 再后来,他有了自己关注的对象,常常在聊天的时候,被那女生一声叫唤就喊走了。她们说,他喜欢那女孩。我心里有那么一刻挺嫉妒的。听说,他还送那女孩回家。当有一次,我亲眼见证他温柔的要送那女孩回家的时候,我的心就绝望了,尽管,听说那女孩更中意另外一个男孩。 于是乎,我找了个黑漆漆的地方痛痛快快的痛苦流涕了一场。决定忘记这个男孩。高考后,大家各奔东西,也就淡忘了。 据说,高中期间,我也是差点就有可能会被追求的。 可是据说,那小子因为我成绩一般,长相一般,没什么特点,他考虑到要是被我这样一个无才无貌的女生拒绝的话,他会很没有面子,所以都没敢张扬的追求我。 不过话又说回来,虽然他长得不丑,但是他在同学中的口碑太差了,所以即使他开口我也是断然拒绝的。- -! 大学时代 上了大学,就无所谓早恋不早恋了,而我这个乖宝宝也可以堂而皇之的谈恋爱了。 大一的时候,遇上了他,第一眼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一脸的青春痘啊~~~回忆里第一印象超级不好,太吓人了,太不符合本人的审美观念了。 但是日后相处起来,就越发觉得不错,风趣幽默,有时还有些腼腆,跟他一起相处自在,快乐。在室友的鼓动下,我为他买感冒药,偶尔买买早饭,冬天还给他织了围巾,谁都没有表白,就自然而然的在一起了。 我第一次对一个人这么好,可是我高兴,跟他一起就是高兴,跟他吃饭的时候我都在乐呵,一直看着他傻笑,乐的他都不好意思吃饭。 可是,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并不理想。我把责任归咎于谈恋爱,外加他对我也有些冷淡了。 于是我在一天晚上,一边痛哭,一边给他发分手短信。内容很简单“我们分手吧”,他回得也很简单,大概是“恩”之类。 发完后我继续痛哭。其实我还想说,能不能暂时分手一年,可惜我没有说。 第二天,我就后悔了,我变着法的找他茬,他都不理我。 若干天后,我投降了,我主动提出希望和好。 但是, 我被拒绝了。当时,我感觉自己的脸皮瞬间就变厚了。 有人说:好马不吃回头草。 果然, 他是匹好马! 后来,我怀着越来越淡的期望等待着,偶尔发发短信,但是联系的次数越来越少,我也逐渐放弃了这样单方面的努力。再后来,他追求了一个女生,那女生说饿了,他就立马去买饭,那女孩过生日他就变花样讨她开心。 室友说,原来他也能这么浪漫啊。 对我来说,这是个很大的讽刺,因为他的浪漫没有见证在我身上。 他几乎不曾送我到宿舍门口。 在我说“我很冷”这么明显的拥抱暗示语的时候,他只是说,“下次多穿点”或“谁叫你穿这么少啊”,而我只能讪笑,或者放肆的大笑,以掩盖我的尴尬。 偶尔,我会因此疑惑,他有没有喜欢过我?可是如果没有,当时为什么我会那么快乐?为什么觉得他当时也是快乐的呢? 我想,我们的关系是纯洁的,纯洁到连kiss都没有过,只是在一起玩一起自习心里就很快乐。我想,我们曾经是相互喜欢过的,那还没有达到爱的程度。 也许,我在最恰当的时机切断了,然后保留下来的全是快乐,美好的回忆。 对他的回忆很多,因为他曾经让我那么天真的快乐过。 这并不是大学里唯一的一次恋爱。 大学的两次恋爱,一次在开头,一次在结尾,首尾呼应,跟作文一样,开头和结尾都是简洁的。 这结尾的一次的情况是:我的人生第一次有人跟我表白。他说我很可爱,想要追我。时间离毕业只有短短两个月而已。 我想尝试一次爱情。而我相信感情是可以培养的。所以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我们的约会从散步开始。 在没有牵手前,就接吻了。据说这样的男生是很自私的。 第一次的接吻,没有想象中浪漫,他的吻很霸道,让我喘不过气来。很不舒服,压的我脖子特别难受。 第三次接吻的时候,他会一边吻一边发短信。 第四次接吻的时候,他就把手伸到我衣服里。我是个保守的女孩,我对这一切都一无所知,当时我很气愤。只是我从不在不熟悉的人面前发泄我的愤怒。他说,这都是正常的。然后我开始关注校园里的男女。偶尔会有那么些人做些过分的举动。 他说,所有恋人都这样,只是有些人在暗处。 后来,我们看到一对情人接吻,看到那女生很主动,他说男生其实喜欢女生主动,然后我主动吻她。我希望他能喜欢我,爱我。 后来接吻的时候他把我的手放进他的衣服里,然后支配我的手去抚摸他的背,他的胸膛。他说,被摸的很舒服。再后来,我也会主动的摸他的背部,亲吻他的脖子。看着他很难受的样子,偶尔我会很痛快。我发觉我快成了心理变态了。 我跟他一起,最深刻的记忆就是接吻和身体接触,很不幸的是,这些带给我的只有困扰和精神压力,我是个传统的有些许保守的人。我觉得自己不再干净。我很害怕。 每次散步完回宿舍,基本上都没有短信联系,偶尔我发短信也会石沉大海。我的心受着巨大的煎熬。可他却什么事情也不知道。从来没有问过我的感受。 然后,某一天,我短信说,我以后要嫁给你。 这是我做的的决定,以便我不再受到精神的折磨。因为触碰我身体的这个人以后会是我的丈夫。 然后他打电话过来笑着说,你受到什么刺激了? 我打电话回家给妈妈,再次提到我的男友, 妈妈很关心的问道,前几天你过生日吧,你们怎么过的? (我妈是个骨子里有浪漫情结的人) 我顿时沮丧了,他什么都没有做。那一天他什么都没有做。 我偶尔还会很义务的送他一些纪念品。虽然不贵,但是心意,可是他,即使一句廉价的生日快乐都没说过。 妈妈听了我的陈述,很不满意,妈说,他压根就没有在乎过我。 再后来,我就不想这些了,我要结束这一切。 然后,就over了。时长2个月整。 这次的恋爱,是彻头彻尾的失败。我并没有获得真正的快乐,即使我是一个被追求者。可是我们互相都没有爱过对方。 这次留下的回忆是屈辱的。让我有着从未有过的挫败感。让我觉得自己顿时廉价了。 没有人能感受到我内心的难过。。。也没有人能理解。 我,会被保守的人耻笑,被开放的人嘲笑。 我对爱情几乎绝望。爱情不是不存在,只是我不是爱情的主角。也许我是个悲剧人物,也许我永远只是路人甲。 每每思及此,就会被消极情绪困扰。 再次,首尾呼应一下,开头是欢快明亮的,结尾是沉重和值得让人反思。 ================================================================================ 很多人期待自己的爱情是美好的,爱情里的男主角要帅气多金痴情。 可事实上,长得帅的人不多,长得帅又能担当善良的爱情男主角的人基本上没有。至少在痴情方面就很难做到。因为帅,一定会有很多色女诱惑。 本人总结:无论是不是你的爱情标准,在一起感到满足快乐就该知足了。 有人会说,如果在快乐和温饱问题面前你会选择哪一个?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快乐。 在现代社会,没有解决温饱问题我是一定不会快乐的,而没有衣食之忧的未必都很快乐。这并非一个并列选项的选择题。而是一个选项之间存在所属关系的选择题,所以应该选择一个更全面的选项。 当然,现实远比该选择题困难,因为食物除了质的区别,还有量的区别,加上环境因素的影响,加上不同人的认知能力不同,事情就华丽丽的复杂化了。 结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 以上是本人对“爱情和面包的问题”的山寨版本。 ================================================================================ 第六章 神医师傅 我的日子过的平淡。家人都很好,没有需要担心的阴谋诡计,也没有跌宕起伏的爱情故事。我在这里只是一个六岁的小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我生活的乐趣,就是围着那个所谓的神医打转。他穿着打扮似一个穷酸秀才,言行举止却极像一个神叨叨的神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确知道点医术。更确切的说,可能更偏好于与研究毒物。其实,自从我病好后,就明里暗里的暗示,给一般人看一般的病是大材小用了他。他能赖着白痴白喝白拿银子主要原因 归纳起来就是脸皮厚!其实,我对这个人很不屑,其一,他是脸皮很厚的神棍,其二,他打破了我对帅哥的幻想。我每天带着极度鄙视的心情,呼唤他为我的“师傅”。每每我叫他,他还一本正经、煞有介事的装成很有学问的样子,长长的“恩——!”一声。然后开始他胡言乱语的教导。 “来来来,小蝴蝶,我跟你说,本神医从来不收徒弟,所以呢,你是我的大弟子,你一定要好好学习,习得我的真传,将来发扬光大,悬壶救世!” “本神医救人无数,已然功德无量了,就只差这一身绝学后继有人了,蝴蝶啊,你知道师傅对你的期望有多大吧?” “蝴蝶啊。。。。。” 。。。。。。 他是个脾气很好的人,从来不曾大发雷霆。三年后这家伙才离开,我想,可能是被我气走的。 每天,大家都各忙各的,胸无大志的我,每天都无聊的很,每天都想干点坏事,而又不想破坏我的形象。于是,每天给“师傅”找茬就是我的工作。一开始,是我自以为拿住了他的把柄,进他的“实验室”随便不小心打翻几个药罐子。但是,他似乎只是轻松的摇摇头,继续无视我,或者用可以称之为“宠爱”的口吻开始他的神侃。我便一日一日渐渐加大我的找茬力度。到后来,他那些摆在我随随便便就能看到的瓶瓶罐罐,我已然不屑于去摔。我更热衷于在他出门,吃饭等等一切远离装着他宝贝的屋子的时候,拿着刀,锥子,锤子等作案工具去撬带锁的盒子,然后毁掉它。看到他每每将怒气当苍蝇一般吞到肚子的模样。我就很高兴。我想,我是个坏孩子,至少在他的眼里是。但是,即便是怒极了,他也不爆发出来。我便更加肆无忌惮,乐此不疲。 我是个好奇心很旺盛的人,他的东西很杂很奇怪,每每他给我他的那些药物的功效时候,我会很认真的听,问很多问题,如果听的满意,第二天便不再找麻烦,继续缠着他讲,慢慢的,他似乎知道这一规律,讲的格外卖力,外带一些江湖趣事,虽然大多数是关于他自个儿的牛皮。 无论我背地里摔坏他多少药,弄死他多少虫子,面对他,我还是一副乖宝宝,装委屈,装可怜。 他最生气的一次,大概是我扔了他的一条蚕虫。某一次他神侃的时候把这条蚕说的神乎其神,说有多么多么有用,做药能治百病,解百毒,然后又说这东西有多稀少,多难的,差不多千金难买。最后得意的补充一句说,他就有一条。往后的好几天,我翻箱倒柜,终于在一个隐秘的暗格里翻出了这条虫子。长的不错,跟蚕差不多,全身透明,软软的,凉凉的,不太动。曾今养过蚕,不太怕这个,给它喂了好几种树叶,它都不怎么吃,一怒之下,把它随意放在院子里的一棵树的树叶上任其自身自灭。 在寻找这条蚕的过程中,翻出了不少蜈蚣,蝎子之类的虫子,我一看到这些东西,全身都麻麻的,起疙瘩。所以我毫不犹豫的让它们丧生在我的鞋板地下。 当他发现他的蚕不见时,立即找到了我。狠狠的瞪着我,问,“是不是你?” “什么?”我有点装不懂。我知道肯定是我,但我不知道,他指的是哪一件。 “就是我前几天跟你说的冰蚕!” “恩。”我从不说谎。 “哪去了?”他有点急,颇有一点活要见蚕,死要见尸的气势。 我第一次发现他如此着急,便委屈道:“我怕它饿死,想喂它吃点东西,它不吃,我就把它放在院子里树上让它自己吃。” “哪棵树?” “不知道。反正是院子里。”我没说谎。我一向不屑于说谎。 他冲了出去。在院子里日以继夜的找了n天,几乎翻遍了每片叶子,每块土地。如果有人在院子里出现,他会惊呼一声,冲过去,瞧瞧是否那人脚下有条被踩着的蚕虫。n天后,为了避免重复,他搜集了n条毛毛虫。可是都没有那条透明的。此后他又把自己关在屋里反省了n天。不说话,也没有表情。我每天过去装可怜,表示悔过自新,重新做人,n+n天之后,他才缓过神来。咽下他的心痛和愤怒。一点一点恢复正常。我得出结论,这条虫子的宝贵程度应该不是他吹出来的。而我也在此后的两个月内,没有碰过他的东西。 在他的无意识的指导之下,我偷吃了很多好药,避毒的,强身健体的,延年益寿的等等等等。虽然我经常搞破坏,偷药,往往在他跟我讲了某种药材的好处后的几天就能以身试药,当然,补药自己吃,毒药给动物吃,一些吃不死人的药,就试在丫鬟和管家,或者二哥身上招呼,但出于对神医的肯定,我从来没有想过把药试在他身上。我想,这些个小动作,他是知道的,但他从来没有利用这点,骗我吃下什么让我吃苦头的药。 于是,我总结,这个神棍是个好人。我喜欢好人。于是,对这个人,我从不屑变得慢慢喜欢。 第七章 成长历程 母亲是个温和、知书达理的才女。她的柔弱看起来与将军的刚毅搭配的正好合适。 在我病好后的大半年里,为了稳定病情等等因素,我除了跟师傅学药理知识。没有学任何平常女孩应该学的东西。因为出身武将之家,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约束,我可以自由选择我想要学的,包括武艺。我无所谓。学什么都可以,我没有钟爱的项目,也没有特别反感的。一如从前。 半年之后,我的病情被视为稳定,完全恢复。母亲希望我像正常女孩家学习刺绣,学习琴棋书画。我按照正常程序开始了这些学习,每天被安排的很满,包括去神医那捣乱。 我不是个会苛求自己的人。但偶尔遇事不顺也会有点蛮横。比如说,练字。先生教了一个时辰,自己回书房练一个时辰。一开始,练得不好,就拼命练不停的写。 还是不顺的话就会将纸撕个粉碎,或者将笔别断,再踩个稀巴烂,以报复它们对我的不顺从。第二天亦是如此。我对这些东西并没有长久的恨意。因而,学习的过程中,我毁坏过很多笔,还有琴,棋。没有人逼迫我要学到何种程度,我也没有什么非要出类拔萃的心思,可只要我跟它卯上劲,我非得有长进。我想,那些破坏只是自己一时的发泄。因我的体内存有一头暴怒的狮子。而结论是:我是个有暴力倾向的人。 没有人知道我发横的时候是什么样子。这些破坏都是在没有人的情况下发生的。我隐藏的很好。我摔笔会很用力,会发出很大的声响,丫鬟们会冲进来。然后看见我在抹眼泪。什么也问不出口。我气急的时候会放声大哭以便宣泄我的憋屈。只有发泄完了,我才能继续做下去。当然,我不会一直破坏下去,我没有那么笨,不会学一样东西许久许久也没有门道,也因为我对自己要求不高,只要有一点点进步,我就会满意。我偶尔会想,即便是这些个死物,也会欺善怕恶。 也许大家都想到些什么,但是没有人亲眼看到,大多只是猜测。那便是谣言。谣言说,将军家的小小姐有狂躁症。谣言传得再远也是谣言。 几个师傅都谦和有礼。看得出都是有真本事的人,隐隐中透着那么点傲气。我们相处的还算融洽,在他们面前我算是个乖宝宝。虽然不是很有天赋,但学的还有模有样。只要有有长进,他们就会高兴。似乎就能看到希望般。家里的其他人偶尔听到师父们的赞赏也会很高兴。大家都高兴我便高兴。我喜欢的也许仅仅是大家的快乐,而不是那些个琴,画。因为没有用心去爱它们,所以,也许,我永远也拔不了尖,不能在任何一方面有所建树。听起来似乎有些遗憾。但那不是我所追求的,得不到也没什么难过的。 除此之外,我还会一些功夫,算是业余爱好。当做强身健体的工具。好奇心造就的业余爱好也就只能是业余的水准。 虽然爱装乖,但一般人我不爱搭理。跟丫头们也不甚亲近。管家老伯常一本正经的喊“小姐”,我也只是随他高兴。 我对母亲是特别喜欢的。她的温柔体贴,还有关心照顾,我都甘之如饴。她想让我学的,我都去努力。但我们并不能一天黏在一块,我有很多的功课。当我能向她展示我的成就时,我就会乐颠颠的去找她,想看到她宠溺自豪的表情。那是我快乐的源泉。 将军对我也是十分宠爱的,只是不常见面。给我的感觉就是无论我做什么都是很满意,很自豪。大哥倒是疏远些,难得在家也总是陪着大嫂。偶尔见面,送点小礼物,并无多少交集。尽管他很帅,但是看起来有点冷。大嫂文文静静,看起来还比较舒服,对我也比较客气。二哥是个半大的孩子。一边学习一边淘气。总爱在我面前装大人,在我面前献宝。其实,我很不屑那些小孩子的玩意儿。 我的私人丫鬟叫春儿。已经快到了嫁人的年纪。一副小女儿家的模样,有点世故,除了工作,对我并无多少感情。 第八章 我的伙伴 大约一年之后。春儿如愿以偿嫁了个如意郎君,离我而去。 府里又新招了一批人。如今我身体也健康了,母亲觉得找个年纪相仿的人陪伴会更合适一些。 我的俩个新丫鬟跟我年纪相仿,取名梅儿和雪儿。水灵灵的丫头,看起来干净而纯洁。据说,都是孤儿。母亲看他们身世可怜,买下她们,做我的丫鬟。刚来的时候,她们做事小心翼翼。我在的时候,她们做着事情还会拿眼睛瞟我一眼,似是观察我的动静。好像很精明的两姐妹。 梅儿八岁,看起来要更为懂事一些,能吃苦,干活也卖力。雪儿7岁,单纯而外向。一开始,我并不是很乐意接受外人介入我的生活,更何况这种半大的小孩。一看到他俩,我就觉得自己是一中年阿姨,带着俩拖油瓶。她们喜欢屁颠屁颠的跟在我的身后,看着我高兴而高兴,忧愁而忧愁。梅儿的照顾的很细致,睡觉的时候会帮我掖被子。真心的把我当妹妹一样照顾。我很快就从心理上接受了她。雪儿,活泼开朗,跟其他年纪相仿的小孩也很快就玩得比较熟。天真善良可爱,我觉得她比我更有当小姐的潜质。 随着相处的时间渐长,我们的关系逐渐亲密,有活一起干,有吃的玩的一起享。我的暴躁习惯,梅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视而不见。雪儿,每每见我发作,就乐颠颠的跑过的,高高兴兴把屋子里能摔的看起来不是很名贵的东西摔碎。常常兴奋大叫:“梅儿快看,我摔得比小姐碎!” “。。。。。。” 事后,有管事的过来问,我就会说“张妈,我不小心碰了一下,那啥啥啥就摔碎了。”而此时,她俩畏畏缩缩的站在一旁不吭一声。一开始,那管事的张妈还客客气气说,“呀!小姐,有没有受伤啊!没伤着就好。”而后,她会狠狠的去瞪梅儿和雪儿。若干次之后,张妈就不再这样费事,直接吼向她俩:“你们怎么照顾小姐的?!”而事后,雪儿总是不屑的翻翻白眼。梅儿也不甚在意。 再几次之后,张妈有些怒极,对她们更没好脸色。某次似乎和小雪有了冲突。仗着她人高马大的身板揍了雪儿一顿。并扬言因为她们照顾小姐不利,要被赶出去。雪儿跑来对着我一顿鬼哭狼嚎,说那大妈打得她有多疼,骂得有多凶,她有多委屈等等。哭完之后,来了一句“我不走!”。说完向我眨巴眼睛。愣是等我“恩”了一声才作罢。然后让我如何如何应对。没多久,母亲便来提这事儿,说要把雪儿调到别的院子。我一听,便开始大哭,母亲劝了好久都没有能够止住我的泪水,后来,将军,大哥,二哥也来了。他们都保证不会再提这事儿,说我最乖了,说雪儿也很乖,梅儿也很乖。他们都很喜欢。等我哭累了,我补充一句,张妈不喜欢雪儿。众人会意,道:我们也不喜欢张妈。没想到雪儿这哭招挺好用的。事后,资深的张妈被调到别的庄园去工作了。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院子里。 从此,府里的下人因此便对梅雪二人更恭敬一些,俨然他们是府里的二小姐,三小姐。跟她们一起,我变得快乐开朗起来,我似乎又回到了孩提时代。也许也正因此,家人对这样的事态也保持着似乎是默许的态度。后来,有很多人想来我的院子干活,我拒绝的。即使我不拒绝,家人应该也不会同意。 她们跟我一起学习琴棋书画,也乐在其中。梅儿的字写得好,棋也下的不错。雪儿更善于画,琴和舞蹈。偶尔,我们会比试一下,看谁更出色。而我,常拿着雪儿的字,梅儿的画作为参照物拿到母亲面前,以炫耀我的学习成果。我对母亲说:您的女儿是个很聪明的人呢。她微笑地点头。 雪儿俨然一个闯祸精,每次都让我收拾残局,用她那水汪汪的大眼睛逼迫我用哭招帮她善后,甚至于让我背黑锅。梅儿最喜欢的地方是神医的药房,偶尔也跟我一起捉弄一下神医,只有那时她才表现的像个顽皮的孩子。 第九章 神医离开 那年,我和雪儿九岁,梅儿10岁。那个所谓的神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收拾好了包袱,在我们都还没来得及伤感的时候,就要向我们告别。对于突然而来的这件事,我们措手不及,不知作何反应。他离开时,问我们愿不愿陪他去云游四方,求死扶伤。在我们还为回过神来,他便又开始了另一翻说辞:“算了,算了,还是我一个人去游历好了,带着你们几个拖油瓶不方便。嘿嘿。。。师傅我这次出去要广收徒弟,然后将我的医术发扬光大。你们几个以后就是大师姐二师姐和三师姐啦,我会给你们收一堆一堆的师弟师妹,然后让他们再给你收徒子徒孙。”听到这我脑子他的形象立马变成孙猴子,恶寒了一把。他还没停下他的说辞:“将来你们要是用到我所教授的知识,一定要宣扬是我的门下,这样,我们的美名就能一传十,十传百,世代相传。当然还要广收徒弟,一般人不能收,要收就收有悟性的,这样才能更好的传承我的医术。。。。(此后省略数千字),总之,一切以本门长远发展为首。为师此去也是本着这一宗旨。”说完,便向将军等人告别,说些有的没得客套话。 之后,他走了,挥一挥衣袖,带走了一叠银票。 n天后,我们才真正知道他是真的走了,不再回来。梅儿总是会去神医曾今住过的房子看看,或者发一会儿呆,她原本淡然的表情里抹上了一层淡淡的忧愁。此时,我们才明白,为何她如此喜欢学医,如此喜欢跟说话毫无边际的那个神医搭话。我想,如果当时他问我们愿不愿意跟她走时不是那么突然,也许,梅儿会选择离开我们。 雪儿也难得的安静,她望着梅儿的忧愁有些难过。她说:“其实,我早就知道梅儿姐姐喜欢神医师傅,她从那回来的心情总是很高兴的。”雪儿的观察力总是很强,又或许是我从未关注过这些。毕竟我们都还小,还不懂什么是爱情。喜欢与不喜欢,并不能与爱情挂钩,也许不久的将来,梅儿会忘了这个人,会有真正的爱情降临。 神医离开的日子,我也是很不习惯的,没有人可以让我肆无忌惮的捉弄。听不到他那毫无道理的胡编乱造。感觉世界一下子安静下来了。 又过了两个月,大家才习惯了这种日子。没有神医,我们照样学习各种本领。梅儿继续一个人研制那些毒丸毒药,而我跟小雪,时不时会拿这些东西去做实验。偶尔也会在梅儿的研究基地帮点倒忙。此外,梅儿更下苦功夫学功夫,她其它的功课都赶不上我们。师傅们也渐渐失去了对她的关注。她练功很刻苦。数年下来也能跟大哥过上几招。对此,我是很敬佩她的,她给我的感觉就是那种,只要她想做,就一定会付出千万般努力,然后最终也能获得成功。她跟我们并不甚亲厚。反而我能雪儿经常厮混一起,性子渐渐的有些相似。物以类聚,不知道是先类,还是先聚。我一直觉得我是近墨者黑。。。。 家里其他人对神医的离开没有太多的变化。经过几年的相处,她们倒是对梅儿和雪儿更多的喜欢和亲近。梅儿跟雪儿各种功课都学得不错,礼数也不错。他们到真有点把她们当做家里的一份子。母亲常说:“就是把梅儿跟雪儿当亲生女儿看待着呢!”雪儿当然毫不含糊,经常对着母亲撒娇。我就纳闷她咋就这么自来熟呢!也许我是真的有点吃醋了。 家里甚至想再派几个丫鬟过来照顾我们仨,被我们坚决的拒绝了。我们还是喜欢过自己动手的日子,有了其他人,就不方便我们再院子里烧火做烧烤,或者别的什么事儿了。我们的院子不常有人来,经常被我们折腾的乱七八糟,然后就被小雪拖着去管家那里要人来打扫卫生,还要演戏说我们真的不是故意的,是不小心,千万别告诉夫人和老爷。这话骗鬼鬼都不信,我还得每次都说。数次之后,我们跟管家也混得比较熟了。到后来,他只要见着我俩,立马伸出一只手,向前一推:“行!我知道了。”雪儿立马拉着我向前拍马屁:“管家伯伯对我们最好了!” 不得不承认,由于雪儿的“乖巧”,我们闯的大祸小祸都逃过去了,从小到大都没怎么挨过打。她常常对我说:“看!我就说这招有用吧?!”“我带着你是让你好好学着!”的确,现在这些个招数我也学的有模有样了,但我总觉地太狗腿了。不符合我的风格。算了,老实说,我也没风格。 我们偶尔会很珍惜彼此在一起的时光,时常感慨,要是长大了怎么办?雪儿总能想到些让我吐血的法子。 “长大了我们就嫁给同一个人,这样就一辈子一起了,” 我白了她一眼, “你做大我跟梅儿做小总行了吧。” 我彻底无语。 “那要不我们找个有三兄弟的人家,我们一人嫁一个,这样我们都能做大。” 我说:“成了亲,兄弟们是要分家的。” “那我和梅儿嫁给你好了!” 我看见梅儿跟我一样,抽了抽嘴角。 第十章 离家 就这样又过了六年,我们都长成了婷婷玉立的少女。梅儿已经16岁了。 母亲认她们做了义女,现在已经开始给我们物色合适的人家。梅儿最先被考虑出嫁的问题。我们一直住在自己的小院子里,除了家人,从来诶有接触过更多的男子。我们似乎不曾在意这些,因为即便是我们一起,也活的很快乐,不孤单。我们对哪家少爷是谁,一点兴趣也没有。梅儿变得恐慌起来,最先离开的应该是她吧。我跟雪儿也很不安,害怕陌生的环境。家里年青男子的画像也多了起来。 母亲说,这些人家世人品都不错。母亲对梅儿说:“我一直把你当亲生女儿看待。你的婚事定也办的风风光光!” 数天后,梅儿留书一封,离家出走。 “老爷,夫人: 梅儿已有意中人,此去寻他。 老爷夫人对梅儿的养育之恩,感激不尽。他日归来,必将侍奉左右,以尽孝道。 梅儿不孝,就此告别。 梅儿” 梅儿走的很坚决,都没有通知我跟雪儿一声。她的意中人,大概就是那个神医。没想到那个人竟然在他心里留下如此深的痕迹。也许她早就有此计划。 雪儿心里也发愁了,她说她不想嫁,也不想我嫁出去,不然就没有人跟她一起玩了。梅儿走后这些日她再无心做任何事,脸上也没有了平日的笑容。母亲对梅儿离开之事也不能释怀,甚是伤心难过。家里顿时气氛冷清了许多。 某一日,雪儿突然对我说:“蝶儿,我们也离家出走吧?”我一惊,“为什么?”她说:“我不想嫁出去,我想永远跟你在一起。还有我想梅儿姐姐了。” 可是,我担心:“那母亲怎么办,我不能让娘伤心。” 雪儿看出我的坚持,忍了忍,最后终于没再说什么。 自从雪儿提出离开后,我便也对此有些念头,从小到大,这家人都对我如珠如宝,我从来没有见过外面的世界,甚至于出府的次数也是屈指可数的,每天有雪儿和梅儿陪着玩乐,还有各种功课。呆着府里的日子也不难熬。可将来,成亲了,就不能这么自由的玩乐,说不定还会有许多你争我夺的戏码上演,我不要过那样的生活,那样活着太累人了。我只想简简单单的自由自在,若是哪天有幸遇到一个心仪的男子,与他白头偕老,过一辈子闲云野鹤的日子。可这个家,给予我太多太多的关心和宠爱,我不忍看他们难过。一边是我的家人,一边是我的自由。我权衡了许久都不能做出决定。一次次的,我起草了许多份书信,但一次次得我又狠狠地将它们四个粉碎。 受了近一个月的精神折磨。那一天,家里的大人都出去办事了。雪儿拉着我,睁着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我知道她在祈求什么,其实我也想走。于是,我终于狠下心来做了决定,提笔冲冲留下几句:“爹,娘,孩儿已经长大,想出去游历一番,长长见识,至多五年,必然回来。勿挂念。” 写毕,雪儿添上一句:“雪儿必当尽心尽力照顾小姐,请老爷夫人放心。” 我无语,好像这事儿是我一个人谋划的一般。 署好我俩的大名后,简单收拾了一下,带了足够的银两(不大清楚,反正很多),冲冲溜出了将军府。出了府,换了男装,雇了辆马车,出了城,向南方出发。 我们也不知道去哪,没有地图,没有可投靠亲人朋友。我俩畏畏缩缩的呆在马车里,心里忐忑不安。马车奔了几天,一路上除了赶路,无心念及其它。我对陌生的环境太过担心了,与雪儿俩人都不敢露脸,生怕路上遇上什么打家劫舍的,或者什么土豪恶霸。就这么战战兢兢的过了半个月左右,心里的不安渐渐缓和了下来。这才跟雪儿慢慢计划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 我舍不下那个家,舍不下自己的自由。所以我给自己五年的自由,这五年里,如果我还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生活,我就回去,听候家人的安排。可我到底想要什么,除了自由,还有什么事我想要的,我也不太清楚。或许,在外面也呆不了五年那么久,一切就可以安定下来。 第十一章 梅儿番外 我的本家是个武林世家。爹娘曾今都是武林中赫赫有名的人物。我本名江馨月。我爹叫江峰!那在当时几乎是武林中家喻户晓的名字。可惜,如今,再也无人提起。 据说,是因为一件宝贝,我们一家一百多号人惨遭屠杀,竟在一夜之间被人杀个鸡犬不留,然后在一场大火之中飞飞湮灭。那年我正好七岁。我抱着装有宝贝和剑谱的匣子躲在密室里,听着外面的惨叫声,蜷在角落里大气都不敢出。爹娘在外面,面临着血腥屠杀。与我在一起的,还有那比我小一岁的妹妹。 她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安静得很。我们一起听着外面刺刀划破肌肤的声音,大火燃烧的声音。无声的流泪。大火过后,等外面一切都安静下来。许久之后,我跟妹妹才开始从那几近倒塌的密室里向外挖掘。又过了许久才见到一点点的光束,最终,我们都逃离现场。那一片狼藉,深深印在脑海。 我跟妹妹开始流浪乞讨。怀里揣着宝贝和剑谱,那宝贝是一颗药丸,据说能延年益寿,有起死回生之功效。妹妹虽然乖巧,但身子羸弱。我想把宝贝和剑谱卖了,给妹妹治病,又怕引来杀身之祸。想让妹妹吃了药丸,但妹妹坚决不肯,说是有生命危险的时候才用。日子过得很艰苦,时常被其他乞丐欺负。一日,妹妹被人推下水中,死命挣扎。我立马跳入水里,忘记自己也是不识水性之人。 醒来后,我躺在岸边,全身几乎不能动弹。缓过好一阵,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去寻找妹妹。我一路打听都没有结果,渐渐的失去了希望,昏了过去。次日后醒来,感觉自己身体越来越差,很久都不能动一下,可我想要活下去,我不能相信妹妹已经死去,我要找到她,只要我活着就还有希望。我花光了我最后一丝力气将那宝贝吞了下去。然后便没有了知觉。再次醒来,身上充满了力气,疼痛感也消失了。我知道这是那药丸的功效。的确很好用。只不过,这只能救一人性命的药丸竟然害的我全家丧命,实在是不值当。而现在,我只想找我的妹妹。沿着河岸打听,才知道原来几天前真的有个女孩被淹死了,年纪跟我妹妹差不多。我第一次感觉到上天的残酷,那一刻,我已绝望,想就此死去,可又不甘心。 浑浑噩噩的过了很多天,最终我还没能去死。也许我真的太胆小懦弱了,又或许我真的是个贪生怕死之徒。我觉得自己可悲而又可笑。接下来的日子,我被人踢来踢去,买来买去。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还活着,我身上的伤总是可以很快的恢复,身体也很健壮。就这样过了五年,五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五年了,我还是停留在7岁,仿佛我的时间从来不曾流失,也正因为被卖的太频繁,竟然没有被人看出来。我倒要看看上天到底想把我如何。 幸运之神终于眷顾到了我。那年我的真实年龄是13岁,被当做7岁的孩子卖进将军府,那人贩子将我们运到京城,恰逢将军府招人,我和另几个看起来长的不错的女孩被买了下来,大概是我们的面容干净,没有明显的伤痕。在大院子里住了俩个月,教了些基本的规矩。吃穿都还很正常,是这几年遇到的生活中比较好的,不愧是大户人家。这些日子里,有个叫雪儿的女孩特别惹眼,很是活泼,跟大家都很快就相处的很熟,常常围着我姐姐姐姐的叫唤。仿佛我又回到了从前的快乐日子。 再然后,我们被派去伺候这家的小姐,据说是从小痴傻,这两年才刚被治好的,据说性格是有些怪异的。我们是被买进来的,以后就跟着主人家姓了秦。我叫秦小梅,而那个叫雪儿的女孩叫秦雪。夫人说,我们俩一个稳重,一个活泼正好适合照顾小姐。 第一次见到小姐时,她才六岁,小小的,安安静静的,有些孤单和寂寞。对我们的态度淡淡的。她的样子看起来让我想起了妹妹,竟怜惜起她来。我偶尔自嘲,她是小姐,难道还需要我来可怜?只是她的神情淡漠的不似她应有的年龄。我对她除了基本的照顾,更多了份亲人的呵护。也许正因为如此,她渐渐的对我依赖起来,也变得更为信任。雪儿也不知道从何时起与她玩得火热,虽然我知道这是必然的。她雪儿像阳光一样照进我们的心里。真的是很难得,被卖了她还能一直快乐的活着。我们彼此默契的不谈论过去的事情。也没有人问起。在这生活的两个月是幸福快乐的。我那些悲惨的过去似乎都离自己遥远了。可是,我的身体,这个一直停留在我七岁的身体却渐渐成了我惶恐的根源。如果一直不能改变,我就会看成异类,极有可能被赶出去。我渴望正常的活着。据说府里有一个神医,除了小姐,只是一般人都很难见到。或许有希望治好它。 小姐对这个神医很是不屑,说他没本事。但还是会每天过去跟他学知识。有一次,我偷偷跟了过去,被小雪发现了。她说,原来你想偷偷学医呀!我没搭话。后来,雪儿便跟小姐说,我们也要学功课,这样才能当个更称职的丫鬟。小姐当时很吃惊,“你们真的要学?,不会觉得无聊么?辛苦么?”事后,我们就跟着小姐学她所有要学的功课。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有活我们三个人一起干,有吃的一起吃,雪儿经常小蝶小蝶的叫着小姐。再后来便都只叫名字。 那个神医20岁的样子,长的并不出众。相处下来才发现他真的是个十分温和的好人。温和的与他的年纪一点也不相称。当然,他的确喜欢胡乱瞎扯。但是,小姐无论弄坏他多少辛苦研制的药物,他都只摇摇头,表示无奈。终于有一天我鼓起勇气,跟他说了自己的秘密,希望他能有办法让我恢复正常。那天我唯一一次看到他正常严肃的表情,他说:“没想到你也吃了那不老丹,小小年纪真是浪费。想当年,我一时好奇吞了这药丸,哪知一晃十几年年过去了,我仍是这摸样,不得不常常更换住所,变换身份。我自恃医术毒术高明,苦心研究十年,快要成功之时,又遇上你这小孩,真是天意,天意。”他叹了口气继续说:“我研制一份消除那药丸药效的毒药,但不知道功效如何,不知道你敢不敢试一试?”我没得选,我不想拖着这样弱小的身子,活着这么不正常,如果我能再长大些,或许又是另一方情景了。我点点头。此后,我按着他的药方吃了一个月他所谓的毒药。 从他的神情中,可以知道他也等这份药很久了,谁能知道那份寂寞呢。他是真傻。他说:大不了我再多年青几年好了。那天,当他决定把这份药给我时说了很多。他说,他已经知道大概配方了,下一次不会花太多时间了,只是那些材料比较难找罢了。他说这些似是在安慰我又似乎在安慰自己。他说,这样永远年轻的活着,他不敢交朋友。不敢在一处久留,这具身体有太大的药用价值,连血也是百毒不侵的。且能与多种毒物相克。如果被人识出抓住将永远活在黑暗里当疗伤的工具。他说,这世界真奇妙,世界上只有本就只有两颗不老丹,居然就落在你我身上。世人争得你死我活,而你我却费尽心机想要消除它。可笑啊可笑! 他没有问我的来历,药的来历,只顾自己一个人述说着,仿佛许久不曾说过,不吐不快! 那天之后,他又变成了从前的摸样,说着不着边际的话语。那之后,我看到的只有他的孤单。他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人,最无所求。好到让我忘却了我的悲惨以及仇怨和悲伤。 我果然恢复了正常,身体有长高,和其它变化。那逝去的几年被抹掉了。我从现在的身体以正常的速度成长。 而他也在两年后离开了将军府。 第十二章 离家 小蝶与雪儿最终还是离开了将军府。 刚离开家来到陌生的地方,二人都不太能适应。在那个小小的空间关的太久,外面的世界实在是太花哨了。只是心中太过忐忑,竟也无法欣赏身边的风景。 经过数日的奔波,她们来到了黎城,看起来也是个繁华的城市。这里离京城大约有半个月的路程,算是个比较远的地方了。在这里订了家客栈就住了下来,一开始,小蝶一直害怕被家里人追赶上来,剥夺了自己的自由时间, 整日畏畏缩缩,藏头露尾,一听见风崔草动就紧张起来,浑身毛都竖了起来。就这样折腾了几日竟也没有任何寻人的消息。她不得不感慨古人的办事效率实在是太低了。由过了几日太平日子,她们终于放下心来,慢慢为接下来的几年筹划。 蝶儿说,“雪儿,我们改个名字吧。这出来的五年我们用一个新的身份来生活。” 雪儿兴奋的道:“好主意!那我们叫什么呢?叫个与众不同的名字吧!” 蝶儿突然想到了曾今的另一段生命,那时,她叫朱珠。那真是段遥远的记忆,淡淡的让人怀念。确已渐渐模糊起来。她毫不犹豫的说道:“我就改名叫朱珠好了!”雪儿愣了一会儿,道:“猪猪?!真逗,不过你叫猪猪,我叫什么?牛牛?不!绝不!”蝶儿笑了,心想,雪儿真是个可爱的孩子。正待她要解释此珠非彼猪时,雪儿又高兴起来:"我想到了,我是你妹妹,你是我姐姐,你叫大猪,我叫小猪,我俩合起来叫猪猪!"小蝶差点被呛到。雪儿撒娇的摇着她的手臂,“好不好,大猪姐姐。”虽然有点被雷到,但她不是很在意,名字只不过是一个认出彼此的代号。她笑着点头说好。她对这个妹妹真是一点招都没有,有她在,她的生活鲜明起来,很快乐,很简单。她习惯性的答应她所有的请求。看着她高兴她就特别满足。 此后的几天,大猪和小猪总是随时随地的唤着彼此的名字,然后笑作一团。偶尔她们也会引来旁人的侧目,穿着光鲜的两兄弟居然有着这么不雅的称呼。 “大猪哥,你去哪啊?”小蝶扯扯嘴角,小声道:“能不能不要再大庭广众之下喊得这么大声?”雪儿笑笑,继续大呼;“大猪哥,大猪哥。”蝶儿无语。雪儿说:“这名字多好听,多与众不同。也不怕喊错人,又容易被记住,我特喜欢。”蝶儿其实还是觉得有损形象。但她忍了。回归正题,她是想去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房子可以租下来或者买下来的。毕竟住客栈不是长久之计,她想就在这个小城镇安个小家,住一段平常人的日子,以后说不定还能常来,有个美好回忆。蝶儿对雪儿说:“我想去看看房子,你不睡了么?要不跟我一起去看房子吧。” “不睡了,睡久了不太舒服。我们去看房子吧,终于要有自己的家了。” 一路上雪儿唧唧歪歪说了很多,对未来的设想,怎样布置房间,要种菜种花,要收留小孩等等。她很兴奋的设想。秦梦蝶听着她的幻想也弯起了嘴角。她一直想过没有束缚的生活,前世被金钱所束缚,这一生又有家庭的牵绊。幸好,她有这五年的时间,不用担心钱。可以自由的干自己想干的生活。其实她并没有什么理想和抱负,只是过普通人的生活。一样的日子,抛开那些精神枷锁,一切都变得轻松而愉快。 最终她们相中了一家城外的小房子,那里一共3间相连的屋子。一个小小院子,看起来还不如将军府一个偏院大。只是这附近有条小河,周围也有很多人家,离城区也比较近,有乡村的感觉,更准确的说是城郊。 这里原来的主人发了家,搬到城里去住了,所以这里的房子被卖了出去。终于等到有人来买,那卖主特别的热情,说了个价100俩,一百俩是什么概念,大概是很多钱,只是我们不懂行情,只是知道住3天店也要花个1俩银子,大概就是住两年客栈的价钱。 这环境不错,秦梦蝶是很满意的,只是,她犹豫着要不要去看看有没有更好的,那卖方的大叔立即高声的又降了价:“九十五俩,公子!怎么样,您绝对不亏。”她这时才想起来讨价还价这回事,立马来了兴趣,道:“40两!”眼看那大叔就要愤怒了,连雪儿都睁圆了眼睛,秦梦蝶意识到自己以前买衣服对半砍的毛病又犯了,她忙讨好的笑道:“开玩笑的,开玩笑的,八十五两如何?”那大叔干笑了俩声,态度缓和一些,但仍有些不喜,不温不火的说:“90俩,最低价,绝对不能不买您再看看。”雪儿这时,终于发挥了她的作用,嘴巴似抹了蜜般,把那大叔侃的七荤八素的,最后以88俩的吉利数字卖给我们,签了地契,随便谈谈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结束了今天行程。 自己的家 买了房子之后的一段日子,仍然住了几天的客栈。这期间她们偶尔去打扫房间,打扫完了之后又买了不少家具,对于自己布置的房间,秦梦蝶觉得特别的温馨和舒适。她照着自己模糊的记忆,尽量把这几间小屋装扮的有现代家居的感觉。房子装修好了以后,其实在这样一个村庄的显得有点不太融洽。 秦梦蝶与雪儿又有许多新想法。这样的年纪,男的该取,女的当嫁。这村里的大妈大婶这么多难免以后遇到这些麻烦。她们决定扮做夫妻,雪儿个子稍矮,又调皮可爱,便扮演妻子的角色。而秦梦蝶相对稳重些,又不爱说话,便扮做丈夫。吃了颗变声的药丸,穿着男人的衣服,便也有几分英气了。俩人搬来这间小屋,为了与这边的环境搭调,换了身普通的农家衣裳。但总掩不了那份贵气。 住进这房子之后,左邻右舍的大妈大婶偶尔探头往里瞧瞧,却不敢进院子里,她们深信里面住着富贵人家。直到看到主人们朴素的装扮,才热络起来。雪儿依然讨喜,很快就跟这些乡亲们混的很熟悉了。家右边的王大妈还时常感叹:“这娃儿长的俊俏,人也机灵,真是惹人喜欢,我要是有你这样的媳妇儿那可多好呀!”雪儿回道:“我要是有您这么好的婆婆才好呢!”王大妈笑的嘴角都弯了。秦梦蝶对这些不慎关系,觉得无聊了就唤道:“小猪,回家做饭去。”其实,俩人都没正经做过饭,在家吃现成的,出来了一直是在客栈里买,住进来这几天,也是赶个集买很多干粮,再不行就去城里继续吃酒楼。当然在乡亲们面前她们表现的还很朴素。家里也没经常来人,俩人平时没事做,经常研究如何做一顿可口的饭菜。经常是熏得一脸乌黑,然后再吃干粮。 三间小屋,一间是卧室,一间厨房,中间的那间是客厅。在院子的另一头有一间有模有样的茅房。卧室里贴了淡绿色的墙纸显得格外明亮活泼。一张床,一个梳妆台,一张书桌,上面摆了几本新书。客厅里也糊了墙纸,一张桌子,几张椅子。这样简陋的条件在这个村落里也算得上是富裕了。厨房已经被数次大火小火熏的漆黑一片,晚上俩人是绝对不敢靠近的。院子里有一棵不知名的小树,然后便是一大片的空地。 在这捣腾了近半个月,与左邻右舍都比较熟了,至少村民们都知道这新来的一对年轻小夫妻长啥样了。女孩们见到小雪儿便羡慕她长的漂亮,却遗憾没有嫁一个有钱的公子哥,春妞说:“雪儿姐这样的姿色便是富家小姐也比不上的。便宜了你家大猪。”但当她见到秦梦蝶时,便花痴起来:“真是太好看了,难怪雪儿姐要嫁给这个人。”村里的有几个女孩儿时常痴痴的看着梦蝶发呆,那样子仿佛掉了魂一般。但是村里的男人们便是很不屑的。这样的娘娘腔身体不强壮,干不了什么活儿,弱不禁风的样子。有几个小伙子时常不岔这样弱小的人怎么能够保护漂亮的雪儿。一开始,还挑衅过秦梦蝶。 一日,秦梦蝶刚从城里回来,便遇上这么几人,拦着她的道。气焰嚣张的喊着:“大猪,今个儿大伙看你走累了,哥几个特地过来给你松松筋骨。说着几个人便上来要抓梦蝶。幸好她以前在家的时候,会时常陪着梅儿练练功夫,对付几个不会武功的乡下人还是不吃亏的,但是她以前没有临战经验,又遇到这么多人围上来,竟打斗了好长一段时间才把那几个小流氓给打趴下,而且自己还挂了彩。但终究还是赢了这场战斗,颇有成就的拎着东西一瘸一拐的回去了。雪儿在家正等得无聊,看见秦梦蝶那狼狈的样子,说不出差异。本来她是要一起去的,但身体不太舒服,便留在家中。 看到秦梦蝶这狼狈的样子,一边忙上前扶她,一边打趣道:“相公,我是让你去买东西,可没让你去偷去抢,怎么被人揍了?”秦梦蝶郁闷的说:“路上几个小流氓想抢你相公呢!”顺便刮了一下她的翘鼻子;“也不知道当心我,就知道看我笑话。” “我家大猪神勇无敌,小猪不担心。”说着扶着秦梦蝶进屋。 那日后,挑战的人便少有了,偶尔有人传言,小猪家的大猪力大无穷,能一个打十个。少女们对秦梦蝶又多了一份敬仰。更夸得小雪直乐呵。 一个月以后,隔壁家的王大妈便被雪儿干妈干妈的哄得晕头转向,天天让这俩假夫妻在他们家里吃白食。俩人一点也不愧疚,如自己家一般自在。王大妈是这样引狼入室的:一天,雪儿说王大妈手儿巧,要跟她学做饭,然后大妈热情答应,然后让小两口来吃午饭。吃完后,二人直夸饭菜可口,结果大妈来了兴致说以后常来吃,然后这俩人就天天过来蹭,还认了亲戚。王大妈也真够善良淳朴的。 所幸,我两除了会甜言蜜语还有点良心,偶尔给这家补贴点家用,雪儿也真是去学做饭的,偶尔也有样学样的帮着家里干点简单农活。 江湖 在这里慢慢过了两三个月,天气渐渐冷了下来。 秦梦蝶自上次斗殴狼狈胜出后十分郁闷,反正左右没事,便天天窝在家中习武。她手里有一本武功秘籍。那是梅儿留下的,其实,梅儿走之前并不是没有一点征兆的,那日她留下了一本秘籍,说是很厉害的武功。说这是她的家传宝贝,留给秦家。秦梦蝶并没有上交这本秘籍。这是梅儿家传宝贝,理应还给她。她随身带着这本秘籍,斗殴事件后她才想起有这么件宝贝。便拿出来翻阅,发现真的是一本不错的书。从此便一心一意的开始练习。 雪儿自从进了厨房便对食物的做法感兴趣起来。时常听说谁家什么菜做的好吃就乐颠颠的跑去过求教。学过村里的后,还时常跑到城里面的客栈去。总之她那自来熟的性格给她带来了十分的便利。秦梦蝶对此表示万分佩服。 接近年关,村里城里都变得喜庆起来。秦梦蝶偶尔会怀念家里的娘亲以及将军。还有那个冷酷的大哥和以小卖老的二哥。她时常矛盾着,一边享受着自由,一边感叹着这古代的办事效率低的离奇。虽然到这有三个多月了,但是除了王大妈一家,跟其他人并不算亲厚。秦梦蝶本身是个不大爱说话的人,懒得走动。而雪儿虽然活泼,但也不经常带朋友回来,后来又迷上了厨艺,东跑西跑的。村里人知道这家两口子不干活也有饭吃,有钱花,大多数人又因此生疏。有看上他俩钱财来巴结的,她们又不屑于结交。总而言之,就是来了这么久,她们俩就是王大妈家最熟。其他人交情是有,但不深厚。 这一日,俩人坐在屋子里烤火。秦梦蝶提议回去看看。她说:“小猪,我们回家一趟吧,哪怕在门外瞧瞧,也不知道家里怎么样了。”雪儿低着头说:“你后悔出来了么?” “没有,我觉得跟小猪一起在外面过的很开心。但是,我想回去看看娘过的好不好,如果家里一切正常,我们就继续回来。”秦梦蝶说的是实话,毕竟那个娘亲这些年来一直对她疼爱有家,她一直担心家人会因为她的离开而伤心痛苦。 雪儿没有再犹豫,她说:“好,我们去看看就回来。” 于是,次日,她们买了许多家用品,送给王大妈,说是要回家里看看父母,顺便请王大妈照看下这几间屋子。王大妈很高兴的答应了下来,有些不舍,嘱咐了许多,又做了许多好吃的让他俩路上吃。俨然是把她们当做自己的孩子般爱护着。秦梦蝶心里很庆幸,能遇上这么善良的人。她知道这个世界有好人和坏了,但是至今为止,她觉得她所遇上的大都是好人,即便那些个流氓地痞,也坏的不够档次。 第二天她们便简单收拾了一下,带着简单的包袱以及足够的银两,租了辆马车,开始了回京的路途。一开始的几天俩人都很安静,这一回去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也许真的再也出不来了。也许大街上的官兵拿着画像正在寻找她们。也许那家人心急如焚,她们再也不忍心离开。三个月的自由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了。也许该知足了。俩人都做了这番打算。正为即将失去的自由而默哀。 也许是安逸日子过得太久,俩人并没有太多的其他的担心,比如说路上遇到劫匪,比如说遇到被打劫的人。但现实,总是喜欢在你提心吊胆的时候紧紧给点精神折磨,但一旦松懈下来,就立马把那些个倒霉的衰事全倒在你面前。 是的,她们遇上了强盗。在行进的路上,有一伙人在打劫另一伙人。而那条道是她们必经的路。甲方乙方打的热火朝天。分不出好坏,又或者是黑吃黑。谁知道呢!她们本想就此掉头,等过阵子再走,她们并不赶时间。正待车夫调转头时,就听见一声大喝:“今天到场的都不能离开!”说着便有几个青衣人飞了过来,车夫连滚带爬的跌了下去,:“嘶-——”的一声,刀划破几乎得声音,随后是溅起的红色血注。车夫惨叫了一声。秦梦蝶这才缓过神来,恐惧用上了心头。她看看小雪,亦是对这突如起来的杀戮吓呆了。安逸的日子过得太久,还不能适应这瞬间的血腥。可是,她们预料到的悲惨没有到来,便又听见几声惨叫,似又有人倒下。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车外终于安静了下来。全身哆嗦的俩人终于掀开了车帘,看见满目的红色和尸体。让他们更加惊恐的是一个满身是血的人正跌跌撞撞的向她们的马车。上帝又跟她们开了个玩笑,就在她们紧张的连呼吸都快忘记的时候,那个男人倒在了马车的旁边。再也没有站起来。 俩人顿时失去了力气趴在窗口,好一阵才缓过来。她们努力巡视了四周,终于确定,这附近除了她们再也没有活动的人。那个趴在马车旁的人,似乎还有呼吸。重要的不是他有呼吸,而是,他挡着马车前进的路。 【本来还有两千字,结果没保存上,废了!怒!】 救人 秦梦蝶在内心挣扎了一阵子,终于在最后一刻决定救人。雪儿这时从惊愕中回过神来,像个乖宝宝,帮忙着搬运那个浑身是血的男人。 俩人驾着马车七弯八拐的除了树林,在一条小溪边清理了一下自己和那个被救回来的人。俩人身上带了不少创伤药毒药等。出家门的时候,俩人出于对未知世界的恐惧,带着不少备用药。如果不是路上除了状况,大概连她们自己也忘了。秦梦蝶给那人处理玩伤口,包扎好后,又灌了些软筋散。 这个男子,眉目清秀,皮肤白皙。扯开上衣才确定这的确是一名男子。如果不是看血腥的一幕,谁能想到这文弱相貌的人也能参与过这样的杀戮。秦梦蝶之所以救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与围在马车附近的几人穿着并不一致。至少他消灭了那伙要灭口的人。这人相对于那些死了的人应该功夫不错。这样的相貌,这样的功夫。让秦梦蝶想起,许多年前自己的愿望——爱情。秦梦蝶轻笑一声,更细心的照顾起来。她在想,他第一次睁眼会不会对她一见钟情。毕竟她们互相救过对方。 马车驶入一个小镇,在一家小客栈安顿了下来。她们并不赶时间。或许她们心里默默祈祷能更加延误一些时间。修养的这些天,秦梦蝶经常守着那个男子发呆,一呆就是大半天。雪儿有心里不是滋味了,经常过去打断她的思绪。可惜,秦梦蝶久久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能自拔,她想象着若干种这个男子的性格,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等等。由于失血过多加每日灌不少的迷药的缘故,男子在数天后才醒来。他睁眼的那一刻,发现一张近距离的面孔,呆呆的看着他,他的头脑一片空白,又或许闪过无数个念头,却什么也捕捉不到。好一会儿他才嫌恶的皱了皱眉头:“你是谁?这是哪?。”被他这一问,秦梦蝶这才回过神来,有些手足无措。努力平复了一下心情,才与这男子交谈起来。 这人叫潘磊,是江南潘家唯一的继承人。此次到附近来打点些家事。不料路上遇到杀手追杀。谈话的时候,秦梦蝶并不专心,她似乎想从潘磊眼中看出些异样的情愫。潘磊对于眼前这个自称救命恩人的男子心中颇为忌惮,他试图运功活动,却发现气息微弱。此刻的他甚至连街边的妇人都打不过。他想此人敌友不明,无形中又拉开了距离,语气颇为疏远。再加上这男子奇怪的眼神,探究的目光,让他浑身不自在。潘磊甚至想出言赶人。但良好的家教让他并没有这么做,于是有一搭没一搭的俩人讲着对牛弹琴的话。纵使秦梦蝶再不专心,也看出了潘磊的不乐意。于是,她垂头丧气的去找雪儿。 雪儿今个儿又大加打扮了一番,美丽灵动。秦梦蝶有那么一瞬的差异:真是漂亮!她的心情又在这一刻好转起来。秦梦蝶毫不吝啬的夸奖了小雪:“我的小猪,你今个儿美的跟仙女似地!” 雪儿也不客气:“那是当然,我可是花了好几天的时间才整出今天这身打扮,你瞧瞧,这衣服是镇上最好的店里做的,还有这发髻,也是拜托街头聂大娘弄的。” 秦梦蝶无奈的笑道:“雪儿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人儿了!” 雪儿很得意:“比那个捡来的家伙漂亮十倍百倍对不对?” 秦梦蝶又无语了。。。 于是这一天,雪儿拉者秦梦蝶把这个小镇逛了个遍,漂亮的雪儿引来无数目光,都在秦梦蝶的怒视下退却。她紧紧的护着雪儿,散发出强大的:“生人勿近”的气场。 傍晚,二人去看望潘磊,雪儿兴冲冲跑进去要让这个捡来的人看看她的美貌。看到那男子惊艳的目光,她得意的笑了。她就知道今天自己格外美貌,那男子愣了好长时间。随后进来的秦梦蝶看到了这一幕,对这个男子半点期待都没有了,现在是连一点好感也没有了。她一把搂住雪儿,道:“这是我的内人,小猪。来,小猪,这是潘磊潘公子。”雪儿顺势往秦梦蝶怀里一靠,微笑着与潘磊打了个招呼。潘磊有些尴尬,讪笑两声。三人沉默了好一会了,雪儿与秦梦蝶退出了房间。 往后的几天,秦梦蝶除了帮潘磊解在他身上吓得毒,其余时间都是练功,或者是与小雪游逛。数天后,打发走了潘磊,二人才开始继续回京的路。 秦梦蝶对此次邂逅路人甲潘磊的经历,颇为失望。 回京 自上次遇到麻烦后,上路时俩人便绷紧了神经,毒粉毒药随身带着,秦梦雪也更加勤奋修炼自己的功夫。但是,这一次,直到进了京城的大门,也没有遇到什么大的问题。此次进京,她们才真正感受到这里的繁华。解释上的小商贩们不计其数,很是热闹,人们的衣着华美,也不乏许多有气质的美女俊男。二人进了这里,才能真正淹没在人群中。 俩人住了这里较好的一家客栈,这里附带着茶楼酒间,还有说书的,唱曲的。项目繁多却又仅仅有条。来这里的人也是有些个身份的人。但大多数是些个游手好闲的人物,一个个一副悠闲自得的模样。俩人都没有急着回将军府,而是在这里住下了,顺便细细感受下这自己生活了十年的城市。 这短时间,市井里,大家谈论的最多的话题就是宫中选秀的事情,据说皇上要给太子和适龄皇子选择德才兼备的妃子。然后大家互相比拼哪家小姐有才,哪家小姐貌美,哪家的势力庞大。互相争论不休,似乎那家小姐是自己家的一般。 忽然有人说道将军府的小姐。俩人均竖起了耳朵。将军府就一个女儿,那便自然是指秦梦蝶。 “听说将军有一女儿,才貌双全,我猜此次必能脱颖而出,当个正妃不在话下。”路人甲说。话音未落,便听到一人嗤笑一声,随即便奚落起来:“你这消息未免也太不灵通了,那将军府的大小姐,半年前就跟人私奔啦!” 这时便有人附和:“这事我也有所耳闻,我有亲戚在将军府做工,据说,这事丢了将军府的颜面,直接将这大小姐从家谱中除名了呢!” 。。。。。。 此后又陆陆续续有人说了些什么,但二人都听不进去了。匆忙回了客栈。一到房间,秦梦蝶便瘫坐在床上,有些失魂道:“原来他们已经不要我了,难怪路上都不见又人出来寻找。”雪儿拍着她的后背安慰:“市井之言,怎么能信呢?”她顿了顿又补充道:“你看他们说你是与情人私奔,可是你有情人么?与人私奔要说也是说梅儿,怎么会指的是你呢?这都是人们传来传去传的没个谱儿了”秦梦蝶听了,也希望这其中是有什么误会的。便想去探个清楚。便匆匆出了客栈,奔向将军府。 秦梦蝶心中怀疑是有人捣鬼。因为她明明留书出去游玩,她不能相信也不会这样一封书信会让那个慈爱的将军大人震怒到需要把她从家谱上除名才能泄愤。她凭借着自己的轻功轻易的混进了将军府,不过她很快就被发现了,她这才发现这个家里大多数人都是会武功的,不论如何小心掩饰,最终还是被发现了,发现她的是那个曾经对她十分友好的老管家。老管家见到她并无惊喜,他只是淡淡的说:“小姐,你怎么回来了?”秦梦蝶几乎不能相信这个人曾今是那么宠爱她的管家。她伤心了,难过了,她问:“将军真的要赶我出门么?真要把我从家谱中赶出来么?”管家的眼中闪过沉痛的神色:“将军放下话说,有生之年不许你回来。”秦梦蝶不敢相信,她的眼中闪着泪光,也许她曾今无数次用这样的神情看着管家,但是唯有这一次她的周身散发着浓浓的悲伤,管家不自觉的别过脸去:“此事,你自己去问将军大人吧。”秦梦蝶仿佛抓住救命稻草般,此刻她只想去跟将军解释清楚,她心里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将军定不知道她只是出去玩,玩累了就会回来。她只是一时经不起自由的诱惑,才调皮的出去玩了会儿。现在她回来了。她甚至可以一直呆在家里听候家人的安排。 她终于见到了将军——那个曾今慈爱的父亲。她还来不及开口,只见那人皱着眉头:“你怎么回来了?”她眼中充满了泪水,想说的话好半天都没有吐出来。终于那人又发话了:“你走吧。”她静静地站在那里,时间仿佛静止了,她的眼睛已经模糊了,她不能确定眼前这个人还是不是她的父亲。可是那人又淡淡的扔了一句:“不想死就马上走。”她再也不能忍受了,够了,这种残酷的语言这种程度就够了,她再也听不下去了!她冲出了房间。此刻,她只想找个地方躲起来。她不想让人看到自己如此的狼狈。她疯了一般不停不停地走着。心里难过极了。终于在黄昏时候,她走进了那家客栈,走进了自己的房间。雪儿焦急的在那里等待。见到秦梦蝶就一把抱住她,说:“没事的,没事的!”事实上,就在秦梦蝶出门后,她也急忙出门了,她向以前玩的好的丫鬟姐妹们打听,知道这事儿确实是真的。她想,秦梦蝶一定是很难过的,于是又冲冲跑回客栈,她希望给秦梦蝶一个温暖的怀抱。而此时的秦梦蝶脆弱得仿佛一个脆弱的玻璃娃娃。她轻轻啜泣着。紧紧抱着雪儿,她觉得冷极了,即便是误会,她觉得没有解开的必要了。那个家已经彻底抛弃她了。雪儿轻声安慰:“有我呢,大猪,我陪你过一辈子,绝不抛弃你的!即便你赶我一百次我还是会回来黏着你。我最喜欢跟你俩个人一起过了。。。。”雪儿絮絮叨叨说了很多很久,计划着将来,计划着要有一个庄园,计划着要领养着一堆无家可归的孩子,计划着带给那孩子一个家,一个幸福的家。计划着这一辈子两个人要一起做的许许多多有趣的有意义的事情。秦梦蝶在这样的絮叨中不知不觉睡着了。她紧紧搂着雪儿,雪儿紧紧抱着她,两人相拥睡去。半夜的时候,秦梦蝶做了个噩梦,梦里那个将军拿着剑,他喊道:“你这个孽种,不是我秦家的孩子,我要杀了你!”然后,他一剑猛的向秦梦蝶的胸口刺来。秦梦蝶惊醒过来,泪流满面,她低低的哭泣着,雪儿,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动静弄醒了,望着秦梦蝶满脸的泪水听着隐忍的啜泣声,说:“哭吧,难过就哭出来吧,放声哭出来吧。”于是,秦梦蝶像是得到鼓励般嚎嚎大哭,雪儿说:“我可以陪你做任何事情,但是我不能陪你哭泣,我要做你的阳光,时时刻刻给你温暖!”在秦梦蝶哭声渐止的时候,雪儿搂着她,扯着嗓子干嚎了着,虽然眼里还有泪光,但是却连一滴眼泪也没有掉下来过。嚎着嚎着,俩人又渐渐睡去。 第二天京城里便传言,秦梦蝶她们住的那家宝来客栈闹鬼,听说一开始是一个女鬼在哭,然后有胆大的想去瞧个究竟的时候便又有个女鬼哭的更加凶猛,据说后来又有一群女鬼来哭。吓得没有人敢出门了。 秦梦蝶一开始听说昨晚有女鬼哭的时候极为不好意思,但听到又有一群女鬼在哭时,她扯了扯嘴角,仿佛头上冒了数条黑线——|||。雪儿亦是尴尬不已。 开店 秦梦蝶的心情反复无常了好几天。最终决定离开京城。她知道这里面一定是有什么误会的,或者说有什么秘密。但这一切已经不重要了,她没有6岁之前的记忆,而脑海里又多出一些不符合这个时代的画面,虽然离开是见很难过的事情,但是那并不是生活的全部。她还是对这个世界的大局有着好奇,而且,她跟雪儿计划了很完美的生活计划。她并不责怪她的爸妈,也许他们真的有什么秘密,又或者什么不得已的苦衷。现在的她只想离开这里去过一段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 秦梦蝶与小雪的第一个计划就是周游各国,这里的大家所熟知国家并不多,一共3个大国家,秦梦蝶出生的这个国家是封国,封国的南面是水国,西面是烈国。还有一些依附于这三个国家的小国家。俩人的计划就是先往南一路到水国去看看,然后再往西游历一下烈国,最后选出个最佳的风景优美气候宜人的地方安定下来,捡一堆的漂亮小孩子来养,教他们功夫和琴棋书画,说不定再成立一个名垂千史的惩恶扬善的组织。一想到她们的完美计划俩人就得意不已。 计划总是没有变化快,俩人一路游山玩水不亦乐乎,在封国南方的丽城游玩时突然就意识到俩人如果照这么花钱下去,搞不好还出不了封国就要上街当乞丐了。于是俩人便开始策划赚钱计划。所幸俩人手头还有点资本,盘了个市中心一个较好的地段的酒楼,装修了一番,请了厨子伙计,零零总总就把俩人身上带的银票花了个十之七八。剩下的钱也就能够再继续前行俩三个城市。于是俩人决定先在丽城呆上几个月等回本盈利之后再将店面交给可靠之人打点。二人想到之前那神医说要收徒孙满天下,于是大胆做了将他们的店开满天下的计划。一想到这个伟大的计划,俩人做梦都乐的合不拢嘴。二人为了将自个儿的名头打出去,又避免与别人的店名重了,放弃了风雅路线。索性将店名取为双猪楼。店的标志就是一大一小两个猪头,店里的筷子,盘子,桌子椅子等等凡是属于双猪酒家财产的东西都刻有俩头猪的图案,就是所谓的商标。 她们没有什么开店的经验,对这一行一无所知,全凭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傻劲风风火火的开了这家店,她们对这方面用钱又没有什么概念,开张那天场面很壮大,舞狮队摇了一天的舞,送了一天免费的小甜点,全城的人都过来看热闹了。给这个店做了很好的宣传,几乎就那么一天大家都知道有这么一家店新开张了。都说这老板阔绰,原本就不多的钱就更少了。当然,她们那古怪的店名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大家都在谣传这“商标”背后的意义。 有人说,开这店的俩兄弟姓朱,取个谐音叫双猪。虽然这个猜测比较接近事实,但大家最难相信的就是这个。大家都不能理解把朱谐音成猪的这样不雅的举措。 大家比较认可的谣言还有以下几种: 百姓甲说,这家店的老板比较爱吃猪肉,而这家店的特色就是各种猪肉,所以叫双猪楼。 百姓乙说,这猪代表的是福气,这家店的老板为了招福所以取名双猪。 百姓丙说。。。。 百姓们都在说。 本来一个普通的名字被人越说越风雅,越说越深刻,越说越玄妙。就差把它说成猪神入世开双猪店了。 二流的厨师,三流的伙计,店的开头几天就生意平平,还全冲着这双猪的新鲜劲。本来这店装饰的豪华,一般人不敢进门,进门的瞧着这服务不行,菜的口味一般,名字奇特但又不雅。几天之后,这家店的生意越来越不行,来的客人越来越少。眼看要做赔本生意,关门大吉,秦梦蝶和雪儿愁得直皱眉头。 这天俩人正窝在屋里想办法。 秦梦蝶急了:“要是这店歇了,我们就去当乞丐了。” 雪儿说:“怕什么?不是还剩了些么,还能撑一段日子。” 秦梦蝶想了想:这次考虑的不够周到,急急忙忙就开了店,又没有什么特色,准备也做得不够。 雪儿说:“要不这样,我们去体验体验看看到底差哪了?” 二人为了保持神秘感,除了掌柜,店里的人都不知道这店的主人长的是圆是扁。俩人除了开店当天来了会儿店里凑热闹,平时都忙自己的事情,秦梦蝶继续练武,而雪儿继续折腾药品,食物,以及女人喜好的化妆品。听到掌柜的报告,郁闷的不行。 二人扮作兄弟走进这家店,掌柜反应过来刚要说话,就被二人阻止。于是只好招呼着小儿上前打点。小二领着俩人坐下,便问:“俩位来点啥?”雪儿问:“你们这有什么特色的,好吃的没?”小二倒是热情,呼啦啦的报了一窜菜名,回头俩人一个也没记住。于是吩咐道:“把你们家最拿手的菜上来。”小二下去后,俩人回顾了一下四周,果然客人很少,小二就显得多了,还有干站着聊天的,少数的那么几个客人也匆忙的吃着。若干时间过去了,小二姗姗端来了几个菜,说是几个,却摆满了整张桌子。秦梦蝶皱了皱眉头。雪儿退了小二,招来了掌柜。掌柜一看就忙解释:“最近生意不好,也没什么特别菜式,看着还算是贵客的,就多上点。”二人无奈,开吃。雪儿随便吃了几口,说:“这青菜怎么蔫,鱼肉一点也不细腻,鸡肉太难嚼了吧?那里来的厨子,连我大哥都比他做得好!” 秦梦蝶抽了抽嘴角,想:我从来都没做过。。。。。 不过,这菜的确做得太一般,一路过来吃了不少客栈,相对起来,这家菜做的实在没有出彩的地方,菜式做得不够细致。不过,她们为了避免住黑点,住的那些个客栈都是一等一的好客栈。加上雪儿与日俱增的厨艺,更是看不上这一般的菜点。于是乎,这顿饭俩人没吃几口,就招呼着附近的乞丐把这些全部打赏出去了。掌柜的看着心疼却也无话可说。 最后秦梦蝶自己去厨房赶走了厨师,在里面大显身手,做了这顿午饭。掌柜的尝了几口连声称好。马屁拍的雪儿兴致百倍,直把掌柜从午饭时间教导到晚饭时间,站的掌柜的双腿发软。而秦梦蝶自吃完午饭就去房里练功,到晚饭时间出来催雪儿做饭,雪儿这才依依不舍的向厨房走去,掌柜刚要松口气,雪儿一回头:“掌柜的,你等我一下,我做完饭继续跟你讲。”掌柜无奈,应声点头。望着雪儿远去的身影,直抹冷汗。 开店(续) 对于这家店的发展秦梦蝶本来还是挺担心的。但他帮不上忙,她对烹饪不胜了解,对管理也不了解,甚至在看人方面也颇有欠缺。如果非要让她纠结在这个上面,除了让她感觉到自卑就没有别的。雪儿对这方面特别热情,虽然能力有待考究,但热情是秦梦蝶不能相比的。于是在秦梦蝶还没有感到自卑之前,雪儿一把包揽了此事。而秦梦蝶也在几次出面想干点啥却总是被晾着之后索性蹲屋里继续练功。 雪儿将酒楼里的厨子好好调教了一番,如果有看的顺眼的客人来,她还会亲自下厨做点好吃的。大堂的伙计看见当家的在楼里转悠,干活也卖力些,雪儿还时常跟他们探讨如何更讨客人欢喜。晚上,雪儿回去就回叽叽喳喳不停的讲今天楼里的生意如何,客人是个什么什么人,看起来怎么怎么样。这让秦梦蝶想起了一些自己曾在一中高档饭店打工的经历,那里的同事喜欢围着说, 看a8桌的客人好帅啊; 今天v5房里来的是某某明星呢; 。。。。。。 还有那些看起来就很可口的菜肴。 着实让秦梦蝶怀念不已,最近,她对那个世界的思念多了起来。于是,她跟雪儿讲那些画面,讲那些礼仪,菜式,讲那些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还有那里的电视剧集,书,技术。她想把那里的一切都告诉雪儿,让她与自己分享。也许只有雪儿才能津津有味的听,像乖宝宝一样吸收这些奇奇怪怪的理念,故事。没有惊讶,没有疑惑,仿佛那就是存在的,只是不曾被人告知罢了。这让秦梦蝶觉得安心,她不用试图去解释一些连她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为什么的问题。她有一个很好的听众。雪儿每次总是听的很高兴很认真,这让秦梦蝶觉得自己的存在是有价值的。也许雪儿能将这些零碎的知识应用到这酒家的管理上。雪儿常说:“我家大猪太棒了,知道的可真多!” 日子这么过着,酒楼的生意进入平稳期,虽然达不到红火的地步,但总是稳赚不赔的。秦梦蝶常想:“有雪儿在真好,真安心!” 雪儿心地很善良,常常将店里剩下的饭菜送给路边的乞丐,甚至于雪儿跟他们的关系也很好,而他们也会偶尔到后院里帮忙,劈柴跳水扫地等等。对于来帮忙的,雪儿还会送些衣服布料。或是热腾腾的馒头。秦梦蝶常常望着窗外雪儿那忙碌的身影,看着她的笑颜,看着她的一举一动,阳光照耀在她的身上,仿佛是特意为雪儿打的聚光灯,吸引着秦梦蝶的目光。秦梦蝶的心很安静,安静到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她想,这样的生活就很好了。好到一辈子这样也不会有遗憾。 偶尔秦梦蝶也会去院子里帮忙,与雪儿嬉戏,看她做饭,给她打下手。给忙碌的雪儿捏捏肩捶捶背。她觉得生活很幸福,很满足。 她望着雪儿,说:“我们一辈子这样生活好不好?”雪儿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绚丽的盖过了阳光的色彩,她说:“当然好啦!”这时,秦梦蝶的心情就很复杂,她想说的一辈子是她们俩的一辈子。可雪儿她笑着说好。她笑着说,毫不犹豫,毫无思考的说。秦梦蝶看着她的笑颜便不再说什么,她想,也许她自己还不能真正清楚自己想要什么。雪儿说好,那她还需要什么呢。可是,秦梦蝶还是会时不时的问这么一句,得到明确的回复后似乎就能安心一点。 守着这个店3个月了,秦梦蝶基本上算是没有什么贡献,每天吃饭,玩,练功,睡觉。像是被人包养了一般。与在家的感觉不同,这个养着她的人是雪儿,虽然本金是她从家带来的,但是,她就是觉得自己像个米虫,依附着别人生活。这样活着,怕被抛弃。所以更想抓住些什么。 自雪儿管理起这个酒楼后,这里便有一个常客,雪儿对他的印象不错,所以,每次来都亲自给他做菜。而这个人出手大方,却谦谦有礼。他第一次进这家店的时候就是雪儿做得菜肴,他对此赞不绝口,隔三差五的过来,或带朋友过来吃饭。久而久之便与雪儿熟络起来。他是这丽城的富豪陈家的二公子陈杰,拥有许多玉器珠宝店铺。当他第一次得知雪儿叫小猪,而且有个哥哥叫大猪的时候,喷了满桌的茶水。秦梦蝶第一次见到他便是在这样的情境发生之后。 秦梦蝶对他的第一印象很好,好到有点抵触的程度。帅气阳光的脸庞,带着谦和的笑容,全身又散发着豪爽的气息。可这一次,她对这个白马王子没有任何向往。她冷冷的敲了一眼,便不再搭理。雪儿亲切拉着秦梦蝶向陈杰介绍:“看,这是我哥哥——大猪。像不像?像不像?”陈杰笑了笑,说:“真是一对有趣的兄弟,幸会幸会。”秦梦蝶干笑了两声。草草聊了几句,秦梦蝶便回了自己的屋子,她越来越觉得自己见不得阳光。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封闭,这么不愿意甚至抵触与外界的交流。也许是因为心里有那么点见不得阳光的心事。 雪儿说:“今天陈公子又来咱店了,还带了他表弟。” 雪儿说:“陈公子说明个儿要请咱吃饭呢!” 雪儿说:“陈公子送了块翡翠给我呢!也有你的一份。” 秦梦蝶已经听说了不计其数个陈公子,她想打断,想过滤掉这个人,可是却一次次的被提醒。 这天,雪儿又提起了这个人,她说的很起劲:“你知道么,大猪,陈公。。” “别说了,我有点烦。”秦梦蝶打断了雪儿要说的话,她心情很是低落。她想,她吃醋了。只是她不敢承认自己这奇怪的感情,什么时候起,她对这个女孩有了这般的依赖。 “怎么了,我的亲亲大猪?”雪儿歪着头瞧着秦梦蝶。 秦梦蝶努力的使自己冷静下来,也许她不能这么自私,也许那个阳光大男孩更适合雪儿。这一刻,她多么希望自己是一名真正的男子,这样至少他有竞争的权利。她告诉自己:放她自由吧。她很想鼓起勇气说出自己的想法,也许雪儿能够接受,她是如此特别,可以接受许多21世纪的事物,也许也能接受这个。也许,也许也能接受她。她可以一辈子扮作男子,这样就不会受世俗眼光的约束。他练好功夫可以保护她。她还可以为她做许多事情。可秦梦蝶连说出来的勇气也没有。既然没有勇气说出来,那就放弃吧。 那就放弃吧。 放弃吧。 沉默许久,秦梦蝶的脑子闪过许多念头。她抬起头:“呵呵,没事,对了,你刚要说什么?” 雪儿哦了一声,便又想起什么,嚷道:“陈公子看出我是姑娘家了!” 雪儿之死 此事秦梦蝶心中隐隐是有感觉的。雪儿的目前的行为举止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偏向姑娘家的,改变的仅仅是发型和服装,与自己不同,她连变声药丸都没有吃,其它身体部位的的修饰更是没有。处的时间稍长一点,观察细致一些就能戳穿她的身份。那陈公子多半是一早就看出了雪儿的女儿家身份,才会跑的如此勤奋,送这送那的献殷勤。秦梦蝶对这个陈公子一直没有好感,她常迷惑是不是自己的嫉妒心过重了。因而她压抑着自己内心的不快,避开与他的交流,雪儿每次与那人相处她都主动回避。她明显感觉到自己内心的变化,似乎那头暴怒的狮子要汹涌而出,她——想——杀人!所幸的是,她现在功力大有长进,能够较好的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情绪。每次她觉得快要控制不了自己的时候,她就会去打坐修炼。 雪儿说:“陈公子约我明天去游湖,大猪你也一块去吧。陈公子说风景可好了呢。” 秦梦蝶心情烦闷,本想拒绝,一抬头又看见她那可怜宝宝的神情,再一次,她屈服了。 第二天雪儿换了女装,不停的在秦梦蝶眼前晃:“漂不漂亮?漂不漂亮?” 雪儿穿着的是一件米白色的长裙,特意的打扮过后,美的跟仙女下凡一般。秦梦蝶被迫穿了一件白色男装。这颜色本与她由内散发的气质不太符合。但与雪儿并肩站着,这身装束却着实搭配的恰到好处。到了湖边,陈杰已经在船上等候一段时间了,他身着一身蓝色长袍,看起来风流倜傥。他身边站着一个穿着粉色衣服的姑娘,容貌也算美丽。 几人寒暄一番,原来那女子是他的远房表妹,特意过来游玩。陈杰下意识的把那粉衣女子介绍给秦梦蝶。秦梦蝶冷着张脸,使得旁人不敢接近。场面颇为尴尬。几人划船有了一会儿,聊了些家常。便又说到那粉衣女子,说是还待嫁闺中。话说到这份上了,意图便十分明显了。秦梦蝶倒没搭腔,明显一副不敢兴趣的模样。雪儿不干了,说:“我家大猪是我的,我是她媳妇儿。”此话一出,众人又陷入一片沉默。秦梦蝶的心情又顿时好起来,阳光也变得格外明媚舒坦。她总是在这样患得患失的心情里徘徊。有时候就是这一点点希望在心里滋长,蔓延。好一会儿,大家才恢复过来。但都各怀心事,无心赏景。 此后,那陈杰便有好长时间不来了。但是,一个月后,他又来到这家店,说是之前出了趟远门办事。他的神情也的确有些疲惫。但是,秦梦蝶却总能感觉到他似有若无的敌意。可他还是会隔三岔五的来店里吃喝一番。但自那日游湖以后,秦梦蝶便不再觉得他是个威胁。自己继续做自己的事情。日子又似乎恢复了平静。只是这一天,秦梦蝶正好在大堂吃饭,邻桌的几个人不知为何吵了起来,随后便大打出手,砍坏了桌椅,打碎了碗碟。秦梦蝶二话不说,上前制住了这几个人,搜刮了他们的银子,说是赔偿损失,将银子扔给掌柜的,然后把这几个人统统扔出了酒楼。按雪儿的话说是:“颇有大侠风范。”这句话对秦梦蝶来说颇为受用。她立志要当一位真正的大侠。于是更加用功的练习武功。 那次露脸以后,大家便都知道大猪此人是个会武功的家伙。陈杰也不例外,时不时会说要跟他切磋一番。陈杰的武功不弱,看得出从小就有武功底子。秦梦蝶的功夫练得愈加勤快。短短的半年间便几乎能赶上陈杰,与其打个平手,这让陈杰颇为惊讶,毕竟他自认为自己武功不弱,也能算个准一流高手。二人本来互相看不顺眼,却因为这武学成了朋友。 秦梦蝶隔三差五要去与陈杰讨论武艺。留的雪儿一人在店里打点。 这天,秦梦蝶照常出去。雪儿有些不快,说:“你最近也跑得太勤快了,那个陈公子也真够讨人厌的,你好久没陪我一起出去玩了。”这感觉真好,秦梦蝶想。如果自己是个男子那就更加完美了。她笑了笑,捏捏雪儿的鼻子,她想:等她功夫再好一些的时候,她要做个大侠,带着雪儿,可以一边锄强扶弱,一边悬壶救世。她要与她一起做这世界上最善良的事情。想到这些,她快步出了门。 陈杰今天没有来,他身边的小厮,说他去了邻近的湘城办事,过几天才能回来。 天气依旧阳光明媚,对秦梦蝶来说,这也许是生命里最灰暗的日子。他重回这家酒楼,店面已经被砸的七邻八落。掌柜和小二都倒在血泊里。还有不计其数的青衣人,一股强烈的恐惧涌上心头,她疯了一般冲到楼上,却没有发现她的踪影。她一间一间的翻找,一声一声的呼喊,从楼上到楼下,大厅厨房,每个角落都找遍了,也找不到雪儿的踪影。她向人打听,听说中午有队青衣人马,冲进店铺,轰走众人,便开始了一场屠杀。她四处翻找,跑遍大街小巷,她想,只要没有找到尸体就有希望,精明的雪儿一定可以逃出这场厄运。她不断安慰自己使自己安静下来。当她再一次回到客栈,官兵已经开始清理现场。他静静地看着,希望看到些什么。旁边忽然有人喊道:“咦,这不是双猪楼的大当家么?二当家去城东的林子里找你了。”那林子是她练功的地方,雪儿没事,雪儿去找她了。他的脑海一直闪着这样的念头,便箭一般的朝林子跑去。 到那里,她看见了浑身是血的雪儿。她惊呆了,愤怒悲伤痛苦自责等诸多感情夹杂在一起将她笼罩。她冲了过去,抱住雪儿,不知不觉中已泪流满面。雪儿笑了,说:“终于还是能见上你一面的。。。。”她抚摸秦梦蝶的脸庞,她说:“对不起。。。不能再陪你了。。。我真的想一辈子。。。一辈子跟你一起。。。”雪儿忍不住的流泪,“我。。。爱你,想。。。一辈子。。。一起。。。”她那么不舍,身体里的血液已经流干,她还想再说点什么,但她的意识已经模糊,所有的力气已被抽干。忽然她的手耷拉下来,重重的垂下,击打在秦梦蝶的心上。 她还仅仅的搂着雪儿,仿佛这样抱着的人儿只是睡着了,她在等等她醒来。 她放声哭泣,想用尽力气来宣泄心里的疼痛。白天黑夜她都毫无顾忌的哀嚎。仿佛遇上世界最悲惨的事,成为世间最悲惨的人。她的哭声吸引了路人,她毫不犹豫的拾起身边的石子杀了哪些可能打扰到她的人。那些惨叫似乎能安抚一下她已疼的麻木的心。渐渐的这里传出林子便被传得越来越恐怖。 几天天已经过去,她的身体也渐渐支撑不住,可她还是紧紧地抱着。用尽所有的力气,闻不见尸体的腐臭,听不见鸟兽虫鸣。她的头脑一片空白。只是不愿放手。 她的意识渐渐涣散,朦胧中,仿佛有人向她伸手,她想看清那是不是雪儿,她耗尽全身的力气,最终却只是陷入一片黑暗。 被遗忘的记忆 眼前一片漆黑,身体也似乎没有什么力气,突然一些画面在眼前闪过。那是小猪,那个被遗忘了的自己,她满眼的笑意,深情的望着坐在对面的男孩,视线所及之处再无任何人。那是她深爱过的男孩。 与他相识之前,她已经谈过两次玩笑般得恋爱,可这一次,她知道,完全不一样,她深深被他吸引着,她是他的初恋,他也很小心的呵护着这段感情,他常说,自己没什么经验,怕做错什么。事实上,她知道并相信他所做的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好,至少她的世界,她的生活圈子还找不出第二个这般好的人。那是段幸福的日子。 她偶尔会取笑他:“你皮肤还挺好的,嫩嫩的,像个女生。” 他会得意的说:“我觉得我如果是个女的肯定是个美女!”——!! 有时候她会故意打击他:“你看你,怎么都没有喉结。”说完还会拿手摸一摸。 注意,这不是调戏,这是事实! 他会不自觉的摸一摸,还真是,瞥见她怀疑的目光,他会辩解:“我是个男的,真的!不信我掏出来给你看看!!。” 她假装投去鄙视的眼神。 而他会掩饰说:“你。。你想什么呢,我,我是说掏身份证给你看。” 与他更为熟悉之后,发现这家伙特别爱讲荤段子,讲的一本正经,讲的特无辜。他言语轻佻,行为却十分规矩。他常说自己是个道貌岸然的人。(囧吧。。。)而她一直觉得他讲的特别好笑,时间一长,她也慢慢学着他的荤幽默。跟他一起的时间总是过得飞快。跟他在一起,她每天都特别开心。他说,以后一定会娶她。 他还说,只要你是我老婆一天,别的女人都没有机会。 她还记得他说过许多次,他爱她。 他陪她去打电玩, 他对她嘘寒问暖, 他每天打电话叫她起床, 他抱着她泪流满面。 这个温柔体贴的男孩,让她如此依恋,如此不舍。 现在这个她无数次凝望,无数次想刻在心里的男孩,他的脸清晰的印在眼前,而这张脸又恍恍惚惚的换成雪儿,似乎很神似,似乎又不一样。 她现在已经想不出来为何会出现在这里,这里有雪儿,与他那么神似的雪儿,可在她的生命力来去忡忡,是否他也已经走出他的生命,自己才会到这古代,又或许,这许多许多都是一个梦境。她分辨不清,她难过的什么都分不清,头痛欲裂,如果可以,就继续遗忘,忘了已经忘记的,忘了需要忘记的,忘了这一切,什么都不知道,重新变成一个6岁孩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