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大地主》 第一章:古代农家 临终前的一个月时间,大多都在昏睡中度过,每当入睡的时候,脑海中总会浮现出一幅画卷,如同回到几百年前的古代民间。 “没想到我的梦境还能连贯,和电视剧一样。” 呵呵一笑,再次陷入昏睡当中,脑海中画面一转,出现在一片荒野丛林之中。 四五岁的小屁孩在丛林中乱转,惊慌失措的目光来回扫视四周熟悉而又陌生的环境。 何铁蛋,何家第五子,王方梦境中的主角。 “这家伙怎么跑这里来了?” 如同灵魂般漂浮在何铁蛋身旁,目光在四周扫视。 现在是入夜时分,按理说这个时间农人们早已下田,村里的小屁孩们也会乖乖回家等待开饭。 不过眼下看铁蛋的表情,明显一幅迷路景象,王方心知这小子一定迷路了,毕竟这家伙的智商一向不高,相对于同龄人来说,恐怕只有三四岁的水平。 前世王方身边很少有这种明显低能的例子,不过眼下是古代,医疗卫生条件跟不上就很容易导致出现这种弱智儿童。 不过对于古代来说,能干活,能吃饭就已经算是正常人的标准,毕竟还有很多的孩子,刚一出生就因为种种原因遗憾夭折,甚至于一名壮年的成年人,都可能因为一次小小的感冒去世,更遑论四五岁的小孩,智商稍稍低点,已经算是正常表现。 而在眼下,误入丛林的铁蛋,明显已经忘了来时的路线,如同一只无头苍蝇般在四周乱转,幸好此时还未进入深夜,否则的话,丛林中的凶禽猛兽,可不会放过这样一个弱小的猎物。 依靠自己的意念渐渐升高,王方的身形悬浮于半空当中,这是他梦境中独有的能力,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念,简单改变身周的环境,以及身周的物体。 漂浮于半空当中,目光向四周扫射,发现不远处的丛林当中,出现了星星点点的火把光影,看样子铁蛋的族人已经发现了他失踪的消息,现在正在寻找当中。 飘落下来,想要通过意念指点铁蛋族人的方向,却忽然想到,自己改变物体的能力,只能缓慢进行,如同植物的生长一样,根本不能一蹴而就。 目光愣了愣,随即飘落下来,蜷缩在铁蛋身旁,目光注视着这个刚刚年仅五岁的小屁孩。 在他身上,有着明显的古代孩子特征,上半身是一套劣质的麻布衣裳,明显是大人的衣裳改制而成,下半身是一条破旧的开裆裤,对于五岁的小屁孩来说,穿开裆裤已经是一件很羞耻的事情,不过从张铁蛋的脸上,始终没能发现羞耻的表情,依旧甩着一坨小小的肉虫,在从林间乱转。 转眼间已经过去一个小时,耳畔渐渐传来呼喊的声音,声音粗壮好听,这是铁蛋二伯的声音。 何守义,何铁蛋的嫡亲二伯,年约四十余岁,身材中等,身穿一件破旧的麻布长袍,看起来比铁蛋身上的还要破旧两分。 此刻何守义刚刚下田,忙碌了一整天的时间,还没休息就听到铁蛋失踪的消息,急惶惶的朝山林里寻找,两个时辰过后,喉间发干发苦,嘶哑的声线一句跟着一句,恍惚间看到丛林里有道小小的身影,急忙跟上去,发现是自家铁蛋之后,终于松了一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张铁蛋起初看见丛林间有黑影过来的时候,还有些害怕,发现是自家二伯后,急惶惶的扑过去,抓住二伯的衣袖,手臂还有些颤抖。 “二伯!” 低声唤了声二伯后,铁蛋累坏了,趴在二伯怀里呜呜哭泣。 “你这娃子,作死吗。” 怒骂了一句,抬手想要打人,却发现手臂酸痛的厉害,无奈挥挥火把,招呼自己的族人过来。 此刻山林间的族人已经发现了二伯的异样,互相呼喊着向何守义走来。 其中一名二十余岁的少妇,踉踉跄跄的冲过来,一边哭,一边叫,冲到铁蛋身旁,抬手就打。 “你个死孩子,不要命了,这里是什么地方,你就乱钻,你死了,娘该咋办。” 哭声撕心裂肺,伴随着一阵拍打的声响。 铁蛋此刻都快睡着了,猛地几巴掌拍在身上,呜咧咧大哭起来,紧接着一口气没喘上来,哽咽几声后,昏睡在二伯怀中。 “你这当娘的,打坏了怎么办!” 何守义看情况不对,连忙阻拦,一边挡着何李氏的拍打,一边抱着铁蛋安抚。 发现铁蛋只是睡过去之后,松了口气,挣扎着站起身道:“行了,回去吧,一切等孩子醒了再说。” 两人勉力的站起身,何春花还在后面抽抽泣泣的哭泣,一点没发现四周微风涌动,一点细细微光,向着铁蛋头顶的百会穴涌去。 “怎么回事!” 王方大惊失色,隐约感觉到铁蛋额头中央传来一股极大吸力,仿佛泥沼般拖拽着他向前涌去。 挣扎间模糊感应到,医院里警铃大作,一旁的小护士守在身旁,一脸惊慌表情,另一边,一名年老的医生赶到后,盯着心电图看了一眼,随即无奈的摇摇头。 “自己,死了!” 医院里死人的场景,王方早已经历过数次,重症监护室里几乎每天都有病人去世,眼前这副景象明显意味着自己已经死去。 对于死亡,王方早已看淡,只是对不能给父母尽孝略有遗憾,而在眼下,身患绝症的情况下,早早离世,或许也是一种解脱。 不过他却从没想到,自己怎么会在梦境中就突然离世,而且隐约间还有一种附身到铁蛋身上的感觉。 不过没等王方细想,伴随着最后一丝吸力的消除,他的神智再也承受不住,挣扎间昏睡过去。 再次醒来,已经是三天之后,村子里早已恢复鸡鸣犬吠的景象,只是相对于其他家庭不同,老何家的宅子门口,多了一个痴痴傻傻的身影。 王方,不对,现在应该是铁蛋才对,何铁蛋痴愣愣的蹲坐在自家门槛之上,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盯着门前的道路,显露出一股迷茫神色。 “明朝,何家?” “自己怎么会附身到这个小屁孩身上!” 吸溜一下鼻涕,现在的何铁蛋一脑门疑惑,目光茫然的看着身前的道路,脑海中满是不可置信的想法。 在他身后是一名身穿大红袍的俏丽身影,此刻铁蛋的三婶,侧依在门框边缘,一边嗑瓜子,一边看着何铁蛋娇笑道:“你这小傻蛋,不会更傻了吧?” “说什么呢,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何家的奶奶周氏端着一簸箕秕谷子从堂屋出来,瞪了三婶杨氏一眼,一边筛除簸箕里的尘土,一边怒骂道:“闲着没事了是吧,没事干就出门打猪草去,要是让我听见你在外人面前说什么闲话,我就让老三休了你。” 何奶奶的威胁明显不被何杨氏放在心上,娇笑一声,转身回了自己房间,至于打猪草的活计,一向是小辈的责任,怎么可能让她这个名门正娶的媳妇,去干这些下三滥的活计。 对于何杨氏不听指使的举动,何奶奶本就没有放在心上,对这个刚娶进门没两年的媳妇,何奶奶一向头疼,今天要不是发现她编排自己的孙子,她也懒得管她,既然何杨氏已经退让,何奶奶也不愿计较太多,急忙放下手上的簸箕,走向何铁蛋道:“这孩子,不会丢了魂吧?” 目光盯着何铁蛋看了两眼,何奶奶心中打定主意,等何家老爷子回来,一定让他请个神婆回来,要是真出了什么问题,也好提早解决。 王方一点都没发现何家奶奶眼神中的异样,要是被他知道,自家奶奶打算去请神婆的话,他肯定会尽力阻止,免得自己被发现异样。 第二章:饱饭生涯 时间一晃,已经到了下晌时光,此刻秋收已经临近结束,有些家里活计少的,早早从田里回来,蹲在门口抽烟闲聊的同时,静静享受晚饭的美味。 一般来说,此时的农村,还没有一日三餐的区别,对于普通的农家子弟来说,一天当中只有早饭和午饭两种,至于晚饭,也只有在这个农忙的季节,才会特意多出一顿,用来犒赏家中的劳力。 晚饭的任务,由刚进门的四婶负责,二伯家的三姐,则在一旁打下手。 三姐名叫何花,年约十一二岁,具体的年龄,王方并不知晓,其中一部分是穿越的缘故,另一部分则是铁蛋记忆中没有太多描述的缘故。 三天的时间里,王方脑海中多出了许多模糊的记忆,只是由于铁蛋本身低能的原因,这些记忆并不清晰。 仔细回想,倒是能回忆起家中大部分人的身影,只是关于一些细节的问题,始终不能明白。 为了避免被人发现附身的困境,王方这三天的时间里大多都是一副痴痴傻傻的模样,幸好以往的铁蛋就不算特别聪明,哪怕寡言些,也不怕被人发现异常。 此刻太阳已经落山,王方被奶奶叫进房内吃饭。 一碗米粥,两张黄面面饼,华夏的饮食文化发展了数千年时光,等到明清时期基本已经定形,除了调味料以及菜蔬种类方面会有些差距之外,其他的地方已经相差无几。 由于今天农忙的缘故,晚饭特别丰盛,除了固定的米粥面饼以外,餐桌上特地多了两份炒菜,一份是猪油炒的青菜叶子,还有一份是参杂着点点肉末的葱爆豆角。 或许是饮食习惯的原因,餐桌中间还放着一口黑色的大酱酱缸,小小的黄土瓷碗,裂了一个豁口,谁要是喜欢,可以用筷子沾点大酱,搭配着面饼吃,也算是别有一番风味。 晚饭的时光过得很快,可能是食不言寝不语的缘故,也可能是劳累过度的缘故,饭桌上没人说话,只剩下一片稀里呼噜的咀嚼声响。 仅仅片刻之后,两块小小的面饼已经下肚,还想再吃,却发现餐桌上已经空荡荡的,古代的农村,本身就没有晚饭的习俗,纵然农忙,也不可能放开大吃。 一碗稀粥,两块面饼,大体五六分饱的程度,这还是看在自己是男孩子的份上,王方可是清晰的看到,自己身旁的大姐,二姐,大多只有一个饼子,还有些调皮捣蛋的小丫头片子,可能是受罚的缘故,连块饼子都没有。 对于现如今自己这个庞大的家庭,王方了解不多,隐约觉得,自己这一房可能有些异类,除此之外,家中总共四房人口,大大小小总共二十余口,除了三名壮年劳力之外,剩下多是不顶用的妇女和孩童。 如此众多的人口,却只有三名劳力支撑,王方可以感受其中的压力。 堂屋正厅的饭桌旁,爷爷正在吧嗒吧嗒的抽烟,年仅四十余岁的何老汉看起来足有六十多岁,一脸沟壑的皱纹蔓延开来,形似一张多年的老树皮。 “明天的下晌饭停了吧,剩下的活计,一上午就能忙完,中午的时候做顿好的,农忙就算结束了。” 简单的一句话,意味着从今天开始,以后的晚饭将没有着落,满屋子十几口人大眼瞪小眼,没有人多说一句。 奶奶何周氏领着两个媳妇收拾餐具,两个大点的姐姐跟在后面帮忙,这些餐具通常都要洗上两遍,涮锅水用来喂猪,据说能起到增肥的作用。 目光在餐桌上光亮可见的餐具上扫了几眼,王方第一次认识到自己即将饿肚子的事实。 “这里是古代,这里是明朝,饿肚子是常有的事。” 摸摸肚皮,一遍遍的安慰自己,安抚了千万遍后,终究还是难以介怀。 让一个一日三餐,甚至多餐的现代人,猛然承受饿肚子的感觉,一定非常难以忍受。 无奈的撇撇嘴,最起码自己很难忍受。 一旦有了目标,就有了动力,王方第一次开始正视自己的处境,最起码也要达到不饿肚子的标准。 自己此时身处的朝代应该是明朝没错,之前只是有一个朦胧的印象,经过这三天的生活之后,王方终于可以确信。 首先宋朝的炒菜还没有流行,其次烟草也是明朝时期传入华夏。 除了以上两点之外,身边的农人大多都是一头长发,也没有清朝时特有的半秃瓢发型。 简单的几点可以确认自己所处的朝代,另外对于自己所处的地域,王方也有了一个简单的认识。 天气闷热,湿气过重,这里应该是南方才对。 前世的王方勉强算是半个南方人,一生中的大半时间都在南方度过,相似的环境,再加上大面积的水稻作物,基本可以确定自己所处的地域。 除了以上两点之外,还有太多不能确定的东西,例如现在到底是什么年代,又或者自己所处的州县省份,以及四周的民俗等等。 既然已经穿越过来,王方自然打算好好的生活下去,前世年纪轻轻就因病去世,这辈子他打算好好享受一番。 脑海中根据以往网络小说中的经验,确认自己现在最需要做的事情。 却发现其中的很多桥段都不能适用,例如很多女主向的小说里,穿越古代农家,第一件事就是分家。 但在眼下看来,自己的亲戚们还算不错,家中爷爷奶奶也算权威,单从正常生活来说,绝对没有问题。 另外就是发财的秘诀等等,仔细想想,自己只知道玻璃和肥皂的大致工艺,详细的根本没有了解,再加上玻璃这东西竞争有限,中世纪以后,已经有了种类繁多的玻璃制品,明朝时期玻璃镜逐渐流入中国。 至于肥皂,大概明白是用碱和猪油制成,由于学历不高的缘故,王方对皂化反应一直是一知半解。 或许经过大量实验,自己可以研究出肥皂,但现在绝不可能一蹴而就。 另外就是穿越必备的特异功能,王方仔细检查了自己身周,心中默念了数遍进出,开关之类。 发现并没有空间,灵泉之类的金手指存在,或许睡梦中灵魂缓慢改变物体的能力还在,但这样的速度实在过于缓慢,不可能用来大肆发财。 仔细检查自己所具备的物质财富,以及知识财富之后,王方不得不得出一个结论,或许自己相对于古人来说,唯一的优势就是独特的眼光,以及超乎寻常,经历过大讯息时代磨练出来的理解能力。 对了,除此之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诗歌和科举。 王方眼前一亮,随即又暗淡下去,自己本身就属于学历不高的差生系列,更不是专业的古文诗歌专业,脑海中的诗句少得可怜,大多还都是唐宋时期的传奇诗词,想抄都没办法乱抄。 至于所谓的科举和八股,八股到底是什么玩意,恐怕很难理解,除了某些人特地寻找资料,仔细研究之外,恐怕正常的普通人都很难理解。 更何况参加科举最重要的是熟读四书五经,甚至于达到默写的地步。 仔细想想,四书五经,再加上一些杂学之类的书籍,数十本书,数十万言,完全背诵通读之后,才有了进行科举的资格。 这样一想,王方就瞬间打消了参加科举的想法,首先不管自己穿越之后,有没有过目不忘的能力,单是想想背书这件事本身所蕴含的痛苦,王方就倍感头疼,往年上学的时候,仅仅几百字的古文背诵,都将他折磨的欲死欲仙,一想到自己需要背诵几十万言的古文,仅仅想想,王方就觉得不可能做到。 “难道说转世投胎过后,自己还是一个废人!” 前世的大半时光都躺在床上,算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废人,现在纵然有手有脚,但是对一个穿越者来说,假如不能做出一番事业,同样等同于废人。 至于传说中的造反大业,更是只能想想罢了,现在的农人还远没有达到活不下去的地步,单靠自己振臂一挥,想要造反,恐怕第二天就会被人剿灭,更何况,行军打仗这种事,具备有极大的风险,作为一个极端的享乐主义者,还是放弃造反大业,安安心心做一个良民好了。 简单的总结了一下自己的优势和劣势,王方对于自己的未来并不乐观,眼下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尽快熟悉自己身周的环境,也只有熟悉之后,才能确定未来的道路。 隐约间总觉得自己忘记了什么,随即幡然醒悟,现在最重要的是将前世的知识记载下来,零零碎碎的知识,最容易遗忘。 现在距离自己成年,还有十余年的时光,这段时间之内,很容易忘记前世的知识。 趁着现在记忆清晰,需要赶快记载下来,省得以后想用时,却无奈忘记。 脑海中一阵思绪翻飞,正当王方打算去找块木板,记录信息的时候,却听到耳畔传来一阵兴高采烈的声响。 “铁小五,四哥带你抓鱼去。” 第三章:星光灿烂 村子名叫何家屯,依山傍水,单从表面环境来看,非常不错,只是每次大涝的时候,总有洪水冲过堤坝,故而本地居民不愿在此居住,反倒便宜了外来的老何家一族。 老何家迁来此处已有百年光景,第一代的祖先名叫何炳夫,当年曾是永乐爷手下的一名伍长,南征时因伤不能随军,留在当地农户家中。 战乱结束后,没来得及返乡,只能落户当地,成为何家村的第一代先祖。 经过百余年的发展,何氏一族传承九代有余,族中人口多达五百余人。 王方所在的这一房大致二十余口,除了上面的爷爷奶奶之外,还有四个叔伯,至于自己所在的这一房,经过一路上旁敲侧击的探问,总算明白了大概。 自己这一房算是家中的特例,母亲当年由于性子炽烈,无人上门提亲,只是招了一个上门女婿,也就是自家的老爹张氏。 称呼自己的老爹为张氏,王方总觉得奇怪,却也知道原因和民俗有关。 例如自己的奶奶,名叫何周氏,三婶何杨氏等等,一旦嫁人,就在姓前冠以夫姓,赘婿同样如此,反倒是自己的母亲,身为一家之主,名叫何莲儿。 对于这个只见了一次面的母亲,王方倍感好奇,只是醒来的时候,母亲就已经离去,也来不及仔细了解。 据说母亲在大户人家中当乳娘,算是一份不错的工作。 说到母亲的时候,王方的四哥,名叫狗蛋的小家伙一连艳羡,看样子恨不得以身替代,重新换个母亲。 关于母亲的话题,因为不了解的缘故,王方不敢多说,几个小伙伴走在一起抓鸡撵狗,短短一里地的距离,硬是走了半个时辰。 这是一条半人宽的小水沟,不算正常的溪流,而是农人特地挖掘出来灌溉的沟渠,渠中水深半米左右,小娃娃进去危险不大。 现今虽已过了盛夏,但天气同样炽烈,经过一日的曝晒,小河沟里的水温暖融融的,甚是舒爽。 旁边的小泥娃娃们,一个个脱得精光,将衣裳小心包好,放在远处的大石头上,这些算是不菲的财产之一,一旦弄脏,回家必定挨揍。 赤着脚跑向沟渠,一个猛子扎下去,大多都陷在泥里,嬉笑着往对方身上抹泥,清澈的水面不一会变得昏黄起来。 王方懒得和这些小家伙们胡闹,只是试了试水温后,就站的远远地。 抬头向四周望去,不远处村中点缀着几口火堆,村人们坐在一起,或闲聊,或下棋,还有十余名大大小小的妇女,凑在一起绣着各式各样的布帛。 抬头向天上望去,漫天星光灿烂,似是挂在头顶,下意识的抬手触摸,仿佛能伸手抓到。 现在是明朝民间,一个没有工业污染,没有化学肥料的年代。 注视着头顶这片天空,星河壮丽多彩,脱离了小小的土屋房子,站在没有一丝污染的纯净野外,王方真切体会到,自己穿越了,穿越到这个让人心旷的年代。 “啪叽!” 一道泥团砸在王方身上。 “臭二柱,不许欺负我弟弟!” 何狗蛋怒吼了一句,两人扑打在一起。 看着身上沾着水迹往下滴的泥团,王方眉梢发青,假如没记错的话,这是自己唯一的衣物。 抬首撇了水渠里泥呼呼的小娃娃们一眼,心说难道自己明天也要像他们一样光着身子出门。 “不行,绝对不行。” 打了个冷战,扭头就跑。 “你看,你把我弟弟打跑了吧。” “切,小傻蛋,一旦都不经玩。” 后面扑腾腾的打闹着,王方懒得多想,继续顺着田埂,一幕幕看过去。 这里的水田形似后世的稻田,却要稀疏不少,稀稀拉拉的稻田收割后,留下一脚高的稻茬子,直愣愣的竖在地里。 旁边是数十口大大小小的稻杆垛子,这些晾干之后,可以用来铺床,烧火,甚至房顶漏了,也可以暂时抵挡风雨。 走着走着,不经意间走到田地的尽头,这里是一片山区,也是前些天自己失踪的山区。 此刻王方的心神已经完全融入铁蛋的身份,毕竟是一具完全被自己操纵的肉体,并没有留下一丝一毫铁蛋的痕迹。 抬起手掌拨拢着面前的树枝,想要折取一根趁手的木棍,却听到身后传来大片嘈杂的声响。 “你看你看,我没说错吧,这是失了魂了,特地跑过来找魂来了。” 最近王方很反感灵魂的话题,听到后猛地打了个冷战,回过头,密密麻麻的火把下是十余道人影。 其中包含着自己二伯四叔的身影。 “一个五岁的小娃娃,没事干一直往林子里跑,这不是失了魂是什么。 肯定是这小子知道自己的魂丢在了这片野地里,所以才一直往这里跑。” 身穿红色衣服的神婆,絮絮叨叨的说着什么,脾气一向炽烈的母亲畏畏缩缩的打了个冷战:“不对啊,我孩子没来过这啊。” 神婆看主家不信,说的更加激烈:“孩子没来过,说不定你怀孩子的时候来过,又或者他爹来过,这孩子又不是第一天傻了,村里大大小小上百个孩子,谁是什么时候傻的我还不知道,我看啊,肯定是孩子他爹来过这里,把孩子的魂丢了。 我跟你说啊,这小孩子的魂魄,可不是一个人的事,你想啊,女人只有有了男人,才能生孩子,这说明什么,说明孩子的魂可是男人带来的……” 神婆絮絮叨叨的说个不停,四周的村人看她的目光带着一股敬畏。 眼看着众人已经被神婆说服,一道娇媚的声音响起:“什么魂了魄了的,我看啊,这孩子天生就是个傻的,就算找到魂了都好不了。” “三姑啊,我看这傻病还是不用看了,花了忒多的钱财也不见好。” 三婶何杨氏笑着开了口,看向自己的目光,带着浓浓的鄙夷。 “滚你娘的蛋去,我们老何家的事不用你管,有什么贱毛病回你娘家犯去,莫要脏了我们老何家的门面。” 母亲何莲儿嗷的一声扑了过去,纵然这些年脾气好了许多,却也不容别人说自己的孩子,两人厮打在一起,口中骂骂咧咧的脏话不停。 附近的族人有心阻拦,却限于男人的身份不敢大肆插手。 王方兴致勃勃地看着这场斗殴,时不时上前帮上一把,身为小孩子自有小孩子的优势,起码不用注意男女观瞻的问题。 “行了,不要吵了,这事回去再说。” 二伯吼了一句,铁青着脸对神婆道:“法事的事还请您准备着,我等回家商量个日子再说。” 这话已经有了一丝推脱的意思,神婆略有些着急,扯着二伯衣袖道:“不着急,不着急,老二家的,你回去好好说道说道,不用大型法事,中型的就行,我看这孩子动作麻利的很,估摸着有个一天半天就能好。” 第四章:家中大闹 古代物资贫乏,医疗条件简陋,为了尽可能保证健康,一般新生儿出生后,通常都会经历漫长的哺乳期,甚至于有些孩童,三岁之后,仍在吃奶。 大户人家的乳娘,算是一份极丰厚的职业,平日里不用做工,不用忙碌,只需守在小少爷或小小姐身旁即可。 除此之外,每月除了聘金之外,乳娘还有额外的赏金,补偿,炭敬等等。 何莲儿外出做工一年有余,手中的碎银裸和铜钱相加,已有八贯有余,相当于八两银子左右。 或许是孩子痴呆的缘故,何莲儿并没有隐瞒王方太多,将存有银钱的瓷缸藏好,施施然向着堂屋的方向走去。 母亲去和叔伯们商量办法事的事项,这样的场合没有自己说话的余地,更不需要自己在场,拽拽身旁的小被子,将自己和妹妹盖好,一岁半的小娃娃刚学会几个简单的词句,由于从小缺少母乳的缘故,看起来柔柔弱弱。 此刻小妹妹已经睡着,王方贴心的在她屁股下方垫了一层草绒,以防这个小妮子尿床蔓延过来。 盖好妹妹后起身从床铺上跳下,摸黑走向瓷缸的方向。 瓷缸附近摆着乱七八糟的杂物,缸体内还塞着几间破旧衣裳,翻开表层的铜板,细细把玩一番,随即摸索出下方银灰色的银裸。 这是王方第一次见到古代的银裸,小小的银裸子大概拇指大小,两边有些剪开的痕迹,借助月光仔细查看,银子表层黑灰,期间夹杂着小小的黑点,一点没有后世银首饰鲜亮的外表。 “或许是有杂质,又或者沾了灰。” 嘟囔一句,王方开始盘算这个时代银子的价值。 手中的银裸大致半两左右,按照后世的看法,明朝一两银子大致相当于六百六十元左右。 对于这个看法王方不太确信,毕竟这个比例是根据米价折合,而对古代的农人来说,米粮却又弥足珍贵,不像后世般随处可见。 相对来说,王方更喜欢大多数小说中的看法,例如一比一千就是一个合适的比例。 这样算来,自己手中的银裸大致在五百元左右,而这装满半瓷缸的银钱,大约价值八千元左右。 一年的时光,存款八千有余,除了日常的花销之外,母亲的月薪在一千五左右,对于普通的农人来说,这样的月薪已经算是极为丰厚,毕竟农忙时来家里帮工的大叔日薪也就三十大子,算起来连一两银子都不到。 对于一个普通的农家来说,一年有二十两银子,已经足够整年的花销,自己母亲一人就能存够八两银子,这在外人看来算是相当不错的成果,但在王方看来却显得极为不足。 八两银子,按照米价的算法,也就相当于三千斤左右的大米,按照一家五口人来算,每人每天一斤多的大米,吃食上已经足够,但要吃饱,吃好,却闲的极为不足。 再加上乳娘的工作终究不能长久,假如没有外来的财源,王方很难保证自己能够健健康康的成长,更何况还有一个柔柔弱弱的小妹妹存在。 低头看了自己妹妹一眼,小家伙睡得正香,口水从嘴角流下,将被角沾湿。 “幸好不是自己这方向的被角。” 王方暗自庆幸,却听到堂屋方向传来一阵激烈的争吵声响。 “你这个死了男人的泼妇,凭什么要我们帮你出钱!” “想都不要想,老娘就是死,也要从你们身上咬块肉下来。” …… 家庭矛盾爆发开来,王方隐约间知道什么,却总是不太清晰,想要跑过去听墙角,却害怕被人发现。 眼下刚刚穿越过来,正是安分守己的时候,要不然很容易被当成妖魔鬼怪,浸猪笼都算轻的。 细细的叹了口气,重新钻入被窝,手中捏着一块铜板把玩,这是一块油光水亮的铜板,看上去卖相极好。 心里打定主意,明天找根绳子串起来,挂在脖子上充当护身符,另外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一定要抓紧时间赚钱。 心中盘算着赚钱的门路,时不时被堂屋传来的声响打断,争吵已经步入最后阶段,眼看着就要厮打起来。 对于自己的母亲,王方一万个放心,听说她老人家本身就是由于过于泼辣,才会嫁不出去,而从这两天的观感来看,母亲绝不是一个能吃亏的人,恐怕就算打起来,其他的几个伯娘婶婶也不能占什么便宜。 吵架的起因自然是经济问题,眼下的何家老宅名义上未曾分家,私底下却早已经济另算,除了明面上还在一起吃饭之外,其他各房都有自己的小金库,例如三婶婶杨氏,每天的穿着布料就比二婶强上不少,至于传说中的大伯娘梁氏,更是穿金戴银的主。 虽未见过这个传说中的大伯娘,但想来也是一个极有手段的人,此时此刻哪怕重生之后,每次想起大伯娘来,王方总要禁不住的冷颤,看样子在小铁蛋的内心深处,绝对遭受过极大的痛苦。 一家子的情况逐渐清晰起来,渐渐的,堂屋方向的争吵声平息下来。 隐约间听了几句关于死人的话语,整个老宅内平息下来,紧接着爷爷何老汉咳嗽的声响从院内传来。 子孙之间的争吵,看样子将这个老头气的够呛,剧烈的咳嗽几下,随即又传来吧嗒吧嗒抽旱烟的声响。 等到门外传来脚步声后,王方急忙进入装睡状态,眼角却忍不住露出一条细缝,观察来人的身影。 “这孩子,可怜的,从小没了爹,娘又是个泼辣的,以后啊,有你受的。” 奶奶何周氏坐在床侧,粗粝的手掌摸着王方的脸颊。 月光昏暗下,奶奶并没有看到王方眼角的异样,只是一脸慈爱的盯着他愣愣出神。 浓浓的慈爱使得王方心头一暖,却始终没看到奶奶的目光瞥向妹妹的方向。 “我的好奶奶呦,又是一个重男轻女的。 幸好自己投的是男胎。” 伴随着何周氏一句又一句的嘟囔声,王方逐渐睡去。 第五章:堂前遗望 第二日的清晨,事件已经平息。 大人们的争吵并没有波及到孩童身上,王方起床方便的时候,还看到三婶朝着自己发笑。 今日是三婶轮班,早早起床准备一家人的饭食,至于自己的母亲,还在屋中熟睡,将妹妹小九儿抱在怀中,一点不介意她屁股底下湿湿的尿痕。 起床和四哥何狗蛋打声招呼,这小子一脸迷糊,又往菜地里方便幸好奶奶还没有起床,否则又是一顿胖揍。 明朝中后期的农间,已经明白了沤粪的用处,家中拥有固定方便的地方,刚来的几天王方还略有不适,现在已经渐渐习惯起来。 和已经起床的长辈们问好,重新钻回自己房内,母亲还在熟睡,妹妹却已经醒来,小小的人儿从小缺少父母关爱,现在却极为董事,趴在母亲怀里一动不动,不一会又打起哈气。 这时候的小孩正是贪睡的时候,王方不再管她,走向床头去解母亲昨日带回来的包袱,假如没记错的话,每一次母亲回来总会带些吃食玩物,留给孩子们开心。 厚厚的包袱其实并没有太多杂物,除了两身衣衫外,只剩下一角小小的花布包着半斤重的散碎糖块。 这个年代的糖块极为珍贵,平常的孩童一年都没有几次机会吃到,铁蛋也是因为母亲在大户人家中做工的缘故,才会有机会吃到,故而每次母亲回来的时候,铁蛋总要欢呼雀跃几天。 既然已经占据了铁蛋的身子,王方不介意依靠铁蛋的身份生活下去,为了避免被人发现异常,他只能如往年铁蛋的做法一样,将布包内的糖果分成两半,选出一份细心掩藏。 “你这个小馋鬼,又来偷我的糖。” 母亲呵笑着伸个懒腰。 这样的场景发生过几次,往日铁蛋必定会惊慌失措。 此时的王方呆愣片刻,随即又学着铁蛋的反应,将布包放好。 “行了,拿出去跟哥哥们分了吧。” 母亲呵呵笑着,一点不介意被藏起来的一半,王方脸上如同做了极大的坏事一样,心虚的抱着布包跑开。 这样被人当场发现的举动,三五次中总要经历一次,可怜的铁蛋一点都没想到自己早已被母亲发现,还以为她没有注意,自己才能顺利逃过一劫。 装出一副开心的样子逃出门外,留下身后的母亲低叹一声:“一点都不知道给你妹妹留点。” 屋内的一切和自己无关,屋外却早已等待了数十道人影。 除了自家的几个哥哥弟弟之外,还有其他几支的族人存在。 何氏算是一个庞大的家族,整个何家屯接近五百余人,数十名大大小小的娃娃,往上数上几辈,大多都是同一个祖先。 这样的分赃大会,自然不会被同龄人放过,哪怕其他几个外族家的孩童,也舔着脸跑来奢求一块糖块。 小孩子的友谊极为神奇,只要你跟我好,那我有什么好东西就一定跟你分享,王方清楚的记得,自己小时候也是在农村长大,有时候为了一包方便面的调料,都可以倒在手心,几十人一同分享。 手中的碎糖块不多,大概只有巴掌大小。 类似于后世芝麻灶糖的焦黄色麦芽糖被捧在王方手心,如同珍宝般展示给自己的小伙伴们观看,王方清晰的听到其中传来数道吞咽口水的声音。 很难想象此时的物资匮乏到什么程度,大抵类似于现代的山区农村,过生日只要一包方便面就能满足。 依据着脑海中残存不多的记忆,将麦芽糖分成几份,随后又在每只伸过来的掌心中掰下一点,每人的糖块只有指甲大小,却令人极为满足。 王方的几个堂兄弟自然获得了额外的优待,每个都相当于两个指甲的大小。 散完糖块后,孩童们轰隆一声散去,现在正是早饭的时间,要是回去晚了,那帮肚大饭量大的大人可不会给他们留饭。 “你这家伙,怎么又没有给你妹妹留点!” 三哥何永成算是一帮孩子的头头,从小就讲究江湖道义,颇有种领导天赋。 只是他所谓的江湖道义大抵也就停留在乡间传说当中,能记得把好东西给弟弟妹妹们分享,在他看来已经是极具江湖义气的举动。 身为何铁蛋的三哥,年方十岁的何永成想要冲上来教训这个不讲道义的弟弟,却被四哥何狗蛋拦住:“三哥,我把糖块留给妹妹吃,放心吧,我还留下半块呢。” 何铁蛋,也就是现在的王方奋力的点点头,痴愣道:“对,三哥哪里还有,一会我给妹妹送去。” 单从品格上来说,何铁蛋绝不算是个好哥哥,每次发糖或发点心的时候,何永成总会提醒他留下一些,他却总是没能留下,连带着四哥打圆场准备留给妹妹的那份,也会被他偷吃干净。 其实这些都不能怪他,只是这家伙智商有限,只要手中有了吃食,那么除了吃之外,就很难想起其他的用途。 一早上的时光,在几个小伙伴开开心心的嚎叫中度过。 现年六岁和五岁的何家老四老五还没到能给大人帮忙的地步,大半的时光都在嘻嘻哈哈中度过。 回到房内,中午饭已经开吃,母亲抱着妹妹一口一口地喂她稀粥,另一边二伯却在絮絮叨叨说些什么。 “已经商量过了,事情再过几天就办,二十八是个好日子,到时候王神婆会带着紫霄宫的仙师到场。” “紫霄宫?” 王方神色一滞,印象中紫霄宫是武当山的宫殿名称。 “难道说这里是湖北武当山一带。” 前世的时候王方去过紫霄宫几次,对于道法佛法信仰的不多,却对华夏的大好河山极为仰慕,伴随着求神拜佛的父母游历过无数的名山大川,希望神佛保佑自己的病情好转。 可惜,拜再多的庙,烧再多的香,最终还是没能起到用处,想来自己上一世的父母一定悲痛莫名。 “这也算是一种解脱吧。” 前世王方家中的条件并不算好,能够早早的离开人世,也算是减轻父母的负担,而在眼下,重新回到古代的民间,未尝不是一种神佛显灵的手段,希望自己能够好好的生活,也算是在某种程度上满足父母的愿望。 回想间不知不觉已经泪流满面,堂前的母亲长辈更加确信自己的孩子一定是丢了魂了,否则怎会一听到紫霄宫的名字,就生出如此大的反应。 “乖孩子,过几天就好。” 第六章:发财展望 午后的时光在昏睡中度过,秋收的忙碌告一段落,唯有十岁以下,不事农务的孩童,还保持着精力的旺盛,嚷嚷着上山采集野菜和蛇虫。 野菜的用处极多,除了自家食用之外,还可以用来喂鸡喂猪,直到此时王方才明白前世所说的猪草,并不是普通的草类,而是特定的,人类也可以食用的野菜种类。 征得长辈同意后,家中的孩童背起半大的箩筐,三五成群的向山间走去,几个要好的玩伴早在半路上就打闹起来。 这样的采集,劳动的成分远小于踏青的成分,王方也很乐意陪着四哥六弟一起,前往山林间游玩。 家中还有一个三岁的弟弟小七何牛蛋,可惜这娃娃从小怕蛇,并不能一起同行。 三人一伙兴冲冲的往丛林里跑,手中都拿着长长短短的木棍,木棍顶端分叉,放在后世就是极好的弹弓材料,可在古代,因为没有橡胶的缘故,只能充当打蛇棍的用处,防止蛇虫的侵害。 此时的山村附近,多是原始山林的景象,由于水脉环绕的缘故,附近的山林格外茂盛丰盈,走在半途中,就已经听见数声野鸡的鸣叫,可惜没有合适的工具,根本不能捕捉。 王方曾想做一副弓箭,用来捕猎赚钱,却发现此时的牛筋属于管制物品,一般人很难获得。 村里的猎户大多都是用手搓的麻线,弓力微小,射程很短,很难起到太大的作用。 至于传说中设置陷阱的手段,王方倒是在网上看了不少,只是没有经过实践,谁也不能保证会有多大的用处。 此刻的这片山区濒临村庄的东南方向,由于靠近山脉出口的位置,故而山上没有太多野兽,而在其他几个方向的山上,听传出现过虎啸的声响,至于所谓的狼吼,更是每夜间都要经历。 “这里属于华夏的中南地区,不知有没有东北虎的存在。” 这个年代的华夏,还有着大片山林的存在,曾在北方出现过的东北虎未尝没可能出现在这里。 对于这种传说中最大最威猛的虎类,王方倍感好奇,可惜后世华夏的东北虎基本已经灭绝,只剩下残存的几头,生活在动物园中。 眼下自己生活的村庄周围,就可能拥有老虎的存在,心头惊惧的同时,也生出振奋的好奇。 假如有机会的话,王方很想看看这个年代野生的老虎,又或者其他后世已经灭绝,现在却依旧存在的动物。 恍惚间已经奔行到山腰的方向,一条环形水流盘山而下,扒开水底的卵石,可以看到几只小螃蟹四散逃开。 “可惜,只有硬币大小。” 这样的螃蟹根本没有食用价值,或许在后世油量充足的年代,还可以抓回去油炸食用,可在现在这个油料极为珍贵,仍以猪油为主的年代,很难享受到油炸小螃蟹的美味。 无视螃蟹的存在,又在水中翻找一番,发现河岸的边缘,出现一道圆圆的身影。 “乌龟? 这是什么品种?” 墨绿色的小乌龟足有成人手掌大小,趴在水底的原石上,形似一块石盘。 用手点了一下,小乌龟并没有如想象中缩回壳内,反倒惊慌失措的逃走。 “这个东西,应该也能吃吧?” 摸着下巴思索一阵,前世的确听说过食用乌龟的记载,尤其是在某个南方大省极为流行。 “你这家伙,怎么把它放跑了,这么大的王八,卖钱都能卖几十文。” 四哥狗蛋一脸痛惜表情,看那模样,恨不得冲上来暴揍王方一顿。 王方无话可说,只能糯糯的点头。 狗蛋恨铁不成钢的瞪他一眼:“行了,以后你可要记住了,这东西可以入药,煲汤可以补肾,以后要是再有发现,一定记得叫我,要是叫不到就自己抓,这东西卖钱都可以买一大块糖。” 伸手比划了一个大大的圆圈,仿佛又觉得夸张,手臂虚晃两下:“总之你要记住了,它不叫王八,它叫糖!” 斩钉截铁的说完,狗蛋愤恨的向下游找去,看那副表情,如同死了最心爱的宠物一般。 王方很难想象古代的小屁孩可以精明到这种地步,难道不应该如同大多数的穿越小说一般,古人都是傻瓜,放着野菜不知道采,全都留给主角采,放着野物不知道抓,全都留给主角抓,又或者山里长着百年人参,别人都不认识,就他认识,一上来就能赚个几千两。 摸摸鼻头,总感觉自己的穿越生涯不会太过美好。 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数千年的文明发展,老百姓们早已将所有食材的食用烹饪方法研究透彻,王方并不觉得古人的智商低,只是见识的多寡罢了。 例如后世的小说中经常有主角遭遇灾荒,下水捞鱼的场景发生,其实仔细想想,老百姓都已经到了易子而食的地步,谁还会在乎所谓的妖魔鬼怪因果报应,起码王方可以确信,真到了那个地步,自己什么都吃。 这样的例子就如同晋代君王所说的何不食肉糜一样,假如真的有肉的话,哪里还会发生灾荒。 摇摇头,将胡思乱想抛之脑外,继续寻找起来,可惜除了第一只以外,再也没能发现其他乌龟的身影。 四哥也从下游走来,一脸垂头丧气,手中拿着几颗野果子的样子。 “吃几个垫垫吧,以后晚上就没饭了,省的回家饿肚子。” 半个鸡蛋大小的果子包着一层青皮,剥开后才发现是山核桃。 山核桃,又称野核桃,和经过数十代培育的薄皮核桃不同,这种核桃果肉稀少,果壳坚硬,吃起来麻烦,又不顶饱,一般的人家很少上山采集,只有孩童玩闹间,才会采集一些,用来食用。 此刻正是秋高气爽的月份,核桃逐渐成熟,王方接过几个,用力砸了下去。 咔嚓,石头碎成两半,核桃完好无损,废了老大的功夫终于敲开一个,却发现中间的果肉少的可怜。 幸好山核桃的味道不错,带着股淡淡的奶香,否则的话,王方绝对没精力吃第二个。 一连吃了五六个核桃,外加十几个灯笼果,几人继续前行,王方终于发现了自己发财的第一条道路。 第七章:青阳地带 大耳菇,毒蘑菇的一种,不同于后世湖北房县所产的耳菇,这是一股含有微量毒素的菇类。 正常来说,这样的菇类根本不可能食用,但在襄樊民间,却有一种奇特的吃法。 大耳菇用碱水浸泡后可以去除毒性,晾干后反倒有一股特殊的鲜味,只要不是大量食用,绝对不会出现问题。 之所以知道这个秘方,还是因为一次偶然的经历,王方的高中同学分配到襄樊地区,接待过一档美食节目的拍摄团队,本想将大耳菇推广出去,却因为官家严厉禁止毒蘑菇的流通而宣告破灭。 随后王方住院的一段时间,同学们前来探望,王方还记得这名已经成为基层干部的同学对着自己大肆抱怨,声称少了一次为民造福的机会。 对于官家的规定,王方举双手赞同,毕竟不是谁都能分辨出毒蘑菇的种类,万一上市的话,很可能出现问题,更重要的是,眼下这种蘑菇晒干之后的模样和耳菇极为相似,想来可以鱼目混珠,冒充耳菇出售。 而在眼下这个年代,应该没人知道这个处理方法,一是前世的这个方法本身就没有流传开来,只在小范围内推广,另外则是相对于古代来说,碱的制作方法有些复杂。 前世的化学课,大多都是在听天书的过程中度过,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和英文字母有关的课程,王方统统都是白日做梦。 浑浑噩噩的度过整个高中时期,不但古代的居民不懂碱的制作,就连他也同样不懂。 不过看了许多穿越小说,总算明白了一点,草木灰中含有碱性,某种程度上可以代理碱类使用。 心中盘算着发财大计,旁边的四哥用异样的眼神盯着自己。 “这小子,不会饿了吧。” 瞅瞅王方,又瞅瞅树丛边的毒蘑菇,何狗蛋打定主意,一定要告诉自己的傻弟弟,毒蘑菇不能乱吃的道理。 一下午的悠闲时光在欢快中度过,纵然被四哥训导了几句,王方依旧采摘了一些大耳菇放在筐内。 现如今还不能保证草木灰的功效,只能通过一次次的试验得出正确的结论。 而在身旁的何狗蛋就是一个很好的试验品,可怜这小子刚刚抓了一条白花蛇,正沉浸在卖钱的傻乐当中,一点没意识到危机的到来。 白花蛇是一种中药,可以祛风镇痛,对风湿病有着极好的疗效,这样一条筷子粗细的小蛇,可以卖到一百五十文的高价,可惜被打烂了,可能会影响价格。 除此之外,三人的背篓里还装满了猪草和野菜,两者之间没有太好的区分,鲜嫩的回家当菜,衰老的回去喂猪。 一时兴起,王方又抓了十几条蚯蚓,打算回家尝试一下养蚯蚓的妙用。 养蚯蚓算是古代穿越小说中一道必备的发家手段,据称许多穿越的主角都是靠这个发家致富。 背着自己收获满满的背筐,兴冲冲的往山下走。 接下来的几天,平静而又忙碌。 何家老宅内时不时传出一阵哀嚎和哭泣的声响,不过可以忽略不计。 对于自己的嫡亲四哥,王方自不能直接下手,先是将蘑菇浸泡晒干后,喂了隔壁老张家的大母猪一口。 据称老张家负责割草的二柱子被他爹揍了一夜,理由是割了毒草,害母猪拉了一晚上。 接下来的几天,尝试两三次后,发现已经没有大碍,可以将试验的目标,放在人类身上。 环视四周,大哥不在家,二哥是个傻的,三哥不贪嘴,老六老七又太小,只能将目标盯在四哥身上。 “狗蛋呀狗蛋,谁让你是我四哥呢,将来有了好处,一定多分你一点。” 诱拐着四哥吃了两次,一次口吐白沫,将二伯吓得半死,一次拉了一晚上的肚子,第二天走路都是虚的。 等到第三天的时候,终于稳定下来,原因是四哥再也不贪嘴了,看到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习惯性的总要多看几眼,等发现没什么意外之后,才愿意开口尝试。 接下来的几天,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王方只能就此作罢,将目标转移到大人们身上。 不知道是不是大人们抵抗力强的原因,试验了几次总算没出毛病,不过纵然如此,王方也不敢随意拿出来贩卖,毕竟小孩子的试验还没有做完,一旦出现什么问题,那就是极大的罪过。 距离母亲上次回家,已经过去八天时间,这八天里母亲断断续续回来过两次,不过每次都是住上一晚,第二天就匆匆离开。 听母亲的话语,这样的日子很快就会过去,张家的小娃娃已经到了两岁的年纪,渐渐地已经不需要乳娘的照顾。 今日晚间,母亲又回来一趟,留下一笔银钱后,匆匆离去。 第二日的清晨,王方才明白母亲回来的用意。 明天是办法事的日子,今日一早二伯要拉车进城采购,用于明天的法事宴席。 大夏天刚过的缘故,食材不能储存太久,只能临近法事的头一天,前往偏远的县城,采购所需的物品。 直到此时此刻王方才明白了自己所处的县城名叫青阳县,所属的州府名叫池州府。 “应该是后世两广浙江一带。” 具体的位置记不清楚,印象中属于南中部一带。 这里算是一个好地方,濒临大明的南京金陵,向东是一望无际的大海,向西是丰盈富饶的湖北山区,向北是滚滚奔腾的长江,向南是人杰地灵的江西。 四周都是明朝中后期丰盈膏腴的地方,也是后世盛传曾出现资本主义萌芽的地方。 想来在这样一个环境中,应该有自己施展拳脚的余地,应该不会默默无名才对。 第八章:大肉包子 青阳县城有些远,大致四十余里。 早上五更的时候,二伯就开始套车,车是提前借来的,租一天五十个大子,比人都贵。 现如今牛马属于高价值牲畜,一头牛的价格在八贯左右,一匹马则是十五贯。 母亲一年的存款也才八贯有余,放在后世也就意味着一名高薪白领,一年的存款才能买一头牛。 套好车后,家中的小伙伴们一窝蜂的往车里挤,对于这时候的孩童来说,县城是一个类似于天堂的地方。 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更重要的是家中的大人这个时候总是格外大方,只要哼唧几句就可以品尝到糖葫芦桂花糕等平日不得见的美食。 除了年龄小的小六小七之外,剩下的几个半大孩子全都在场。 三哥提着一把破刀,希望铁匠铺可以满足他兵器的幻想。 这样的破刀早已失去熔锻的价值,二伯乐呵呵看着,却也不去提醒。 小四扯着他的白花蛇,细心的用棉布包好,这可是一百五十个大子,可以换五十个大肉包子,又或者七十五个糖葫芦串。 至于二哥手中,则是空空如也,他的主要责任是帮二伯搬东西,也没有购物的打算。 王方手中是历次母亲回来打赏他的零用钱,不多,四十余文,小心的用布包好,贴身挂在脖子上,这可是他发家致富的第一笔资金,自然要好好珍惜。 五更天出发,走出山区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车上除了何家五人外,还多了几名乘客。 这时候的山民大多非常淳朴,上车的时候自觉掏出一个大子,口中吆喝着给牲口加把料钱。 假如遇到某些往县城贩卖山货的村民,对方也会额外掏出一个大子,二伯来者不拒,一连拉了五六个人,小小的牛车被挤得满当当的,乡亲们互相之间,开始闲聊村中的趣事。 恰逢其中一名老汉在茶馆工作,听了几十年的商旅奇闻,练了一口口才。 一路上天南地北的乱侃,听得几名小娃娃眼睛都快直了。 其中一个故事讲的是正德年间,兴建豹房的趣闻。 据称南越交趾国的一个小部落为了讨正德帝的欢心,出动了五百余人捕捉了一头两丈长的猪婆龙,当场死了一百五十余人,其中包含着十余名的部落勇士。 进贡给正德帝后,换回了等重的金银钱帛,整整拉了五十多车,可惜回国没多久,这个部落的五千余人就被其他部落屠了。 一则则小故事从老者口中说出,给无聊的旅程增添了许多乐趣。 整整行驶了两个时辰,天色已经大亮,不远处的县城遥遥在望。 古代的民间县城并不比后世的乡镇大上多少,只是相对于村中小儿来说,已经是极繁华的所在。 进城的位置,有官兵把守,查验过户籍后,本地人可以免税,外地人除了检查路引外,还要交纳一笔不菲的城门税。 将牛车停在城外的茶肆旁,小二自觉地迎了上来。 “客官可要加料加水,本店的草料都是现摘的,最适合远路的牲口贴膘。” 干料需要加钱,青料价格便宜,何家众人身上衣物朴素,小二自然不会自讨没趣。 将牛车拴好后,二伯犹豫了片刻,又招呼小二甩出五个大子,声称加把干料。 临走的时候还对王方等人嘟囔道:“你二堂叔是个抠的,要是把牛累坏了,必定又是麻烦。” 等到进城之后,小心追问了半天,总算明白了为什么不坐车进城的原因。 明朝的税收都是按照车马收的,牛车一个价,马车一个价,不管有没有货物,只要进城就有税收,某些水域的船只同样如此,大船一个价,小船一个价,也是后世车马税,车船税的来源。 对于收税来说,的确简便不少,否则的话,明朝可没有那么多官吏追着商家讨钱。 城内的集市位于东南方向,距离城门不远,作为附近几十万居民的行政中心,县衙就坐落在集市旁边,便于管理,易于收税。 可惜王方的道路恰好将其错过,故而也没见到这时候的县衙是何等模样。 刚刚经历过秋收,家中的稻米还有一些,面类却已消耗殆尽,家中几人直奔城东的粮店,据传王方的大伯就在粮店工作,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掌柜。 对于这个传说中的大伯,王方素未谋面,只是听家人偶尔提起,算是一个体面人物。 粮店里人来人往,自不能全都进入,几个小的在外面等着,二伯和三哥进去,片刻之后出来,两人的面色有些异样,黑着脸招呼几个小的,一起从粮店的粮仓方向,搬出五十斤白面,五十斤高粱面。 粮袋子被二伯和二哥扛回城外,三哥带着两个小的负责采购油盐。 这时候的榨油技术已经有了长足发展,民间也开始食用植物油,后世颇为高档的茶籽油在这个时候还是普通的油料,最好的则是胡麻油,芝麻油,菜籽油。 称了五斤的茶籽油,用小罐装好竹篮提着,又买了两斤白糖,四斤粗盐。 这时候已经有了制糖技术,更多的称之为糖霜,又或者白沙糖。 买完这些杂货的时候,已经临近中午,二哥过来叫人,去附近的饭铺吃饭。 说是饭铺,其实就是两排长长的摊位,特地摆在树荫下面,遮挡正午的阳光。 询问了二伯的去向,说是去找屠户定猪肉,王方等人率先开动起来。 这里的饭食专为平民提供,其中多是顶饿的米面之类。 来的时候王方就询问好了,粮店里粗粮二十五文一斗,糙米三文钱一斤,面前的老板还算厚道,馒头一文钱两个,粗饼一文钱一个,包子两文钱一个,四哥心心念念的大肉包子自然更贵,要十文钱三个。 要了四碗骨头汤,以及一些包子馒头之类,花了三十个大子,几个小的早已吃饱,二哥却还在瞅着蒸笼。 “走了,去铁匠铺看看,看完了哥哥带你们去个好玩的地方。” 三哥站起身,招呼小四小五一起走,二哥坐椅子上没动,看样子不打算离开。 “二哥怎么办,留在这里吗?” “别管他,等二伯来了,他还要吃一顿,这点东西根本不够他吃的。” 留下二哥乐呵呵的傻笑,王方等人向铁匠铺走去,对于这个憨傻的二哥,王方一向是敬而远之,据说他小时候烧坏了脑子,一身的疯病,还特能吃。 出了饭铺,直奔铁匠铺走去,等到老铁匠告诉三哥这破刀已经完全生锈,只能当废铁买掉的时候,三哥整个人都木了。 颓废的三哥双目无神的走出铁匠铺,直到老四追问好玩的地方的时候,才算是回过神来。 “见过耍猴的吗,走,带你们看看去。” 第九章:斗犬比赛 猴戏传承了数千年光景,自人类出现以来,就和猴子结下了不解之缘。 此时的猴戏和后世类似,多是鞠躬磕头翻跟头等等,机灵点的猴子,还知道端着铜盘讨赏钱,给的少了,做出一副抓耳挠腮打人的举动,惹得众人哈哈大笑。 一枚枚铜钱铺天盖地的投入铜盘之中,清脆的声响惹得猴戏艺人咧嘴大笑。 鞭子一指,几个猴子扑过去将落地的铜板捡回捧给主人,主人则从口袋掏出干果赏赐。 和国外的马戏团不同,传统的猴戏艺人很少使用鞭子,多是将猴子当成自己的家人看待,手中的鞭子只是警醒作用,类似于后世的发令枪一般。 收了一轮的赏钱,看似挺多,其实也就百十枚罢了,猴主人谢过众人赏后,鞭子一甩,准备露两手绝活给大家看看。 几个猴子翻着跟头上了竹竿,五米高的竹竿顶端挂着细细的麻绳。 两只猴子在麻绳上走来走去,胆大的还翻个跟头。 看起来类似于后世的走钢丝,却比钢丝还要惊险几倍。 纵然只是猴子,也看的众人心惊胆战,又一轮铺天盖地的赏钱投了过去。 就连王方都扔出两个大子,四哥更是直接甩出十个大子。 这时候的铜板类似于后世的一元钱,眼下明朝中后期的时代,百姓手中有了余钱,自不会客气一文两文的赏钱。 看完猴戏顺着街道向里走,隔壁的斗鸡同样精彩,抬手想要扔出赏钱,模糊间感觉手中的铜钱重了不少。 掏出一看原来是自己选的那枚油光水亮的铜钱,经过十余天的尝试,王方确认了自己异能的存在,只是这种能力有些限制,对于越大的物体,效果越差,例如眼前的这枚铜钱,十余天的努力,仅仅只是增加了十分之一罢了。 要想依靠这种能力赚钱,恐怕自己就将饿死。 将铜钱塞进怀中,打定主意一会去买条好看的长绳,顺便看看药铺有没有自己需要的化学原料,假如有的话,对自己的赚钱大计绝对会起到很大作用。 斗鸡比赛是一种类似赌博的活动,赌的不大,大多一文两文罢了,看了一会觉得无聊,继续顺着街道不断逛街。 逛街途中买了两串糖葫芦,两文钱一个,上面的糖浆少的可怜,绝对不同于后世几乎要滴下来的程度。 不过纵然如此,四哥也吃的非常开心,看他那副舍不得的样子,王方干脆将自己的糖葫芦也递了给他。 这条街大多都是杂耍艺人,走鸡斗狗的存在,路边还有几个耍大刀的。 大刀自然不是真正的大刀,刀具属于管制物品,一旦被官府发现,就是坐牢的下场。 纵然是假的大刀,也看得众人啧啧称奇,这时代的武艺都是从小吃苦打熬,绝不像后世表演多过实战。 看了一会,王方也升腾起和三哥一样的行侠仗义的想法,对于后世的小年轻来说,很难拒绝单剑走江湖的诱惑和热血。 不过仅仅一会,王方就放弃了这个想法,只是一看卖艺人手中的老茧,他就心底发寒。 这时候的手艺人,大多都是货真价实的高人,很多古代的手工艺制品,就算放到后世,都很难仿照复原。 华夏古代的民俗艺术,以及一些小的手艺技术,几乎达到了鬼斧神工的地步,能在这个时代,亲眼感受这个时代的壮丽,王方倍感荣幸。 接下来的街道尽头,直通青阳府的港口,说是港口,其实只是一个很小的停靠码头。 南方多水城,几乎每个城市都连接水脉,放在古代主要的运输手段,也是以漕运河流为主。 路旁走过的行人中,依稀看到几名洋人的身影,还有一名汉人手中干脆牵着一头昆仑奴。 昆仑奴最早出现在唐代,随着大航海时代的开启,世界之间的贸易越发兴盛,直接导致的因素就是银价大跌,百姓的生活更加富足。 放在唐代,一两银子可以换算两千到四千元,宋代就已经降低到一千五左右。 等到明清时期就更加稀少,明朝的一两银子大致可以兑换六百到八百之间,清朝更是降低到一百五十元左右。 这也是为什么明朝的皇帝会为了几十万两的军饷发愁,清代却可以随随便便赔出几亿两却不心痛的原因。 眼下街边的洋人对于百姓来说不算稀奇,有很多祖祖辈辈生活在港口城市的明朝居民更是可以天天看到洋人的身影。 几个洋人身上穿着明朝的衣物,身后的通译敲锣打鼓叫道:“万国商会的洋夷运了一批奇珍异兽,想看的可以去码头看看。” 这时候的外语没有标准的教材,很多通译都是随便瞎喊,面前通译口中的洋夷明显带有侮辱色彩,不过看几个老外的表情,依旧非常高兴。 话中的大致意思是码头来了一批奇珍异兽,对于这种凑热闹的举动,华夏自古以来的民间都非常热衷。 呼朋唤友的叫上几人,一起向码头走去,王方和小四的身影混杂其中。 华夏古代很早就有贩卖奇珍异兽的举动,连带着西边的汗国部落等等就经常给明朝进贡狮子老虎等奇珍异兽。 眼前的码头上就关着一头狮子,据说抓捕的时候,一共抓了五头,经过四个月的航海后,只剩下一头存活。 这头狮子属于非卖品,要进贡给京都的大明皇帝。 王方很好奇为什么不走海陆直接赶往京城,问了身旁的小四后,小四一脸奇怪的望着他:“你不知道?最近东洋那边倭寇闹得厉害,整个海岸都被封锁,村里好多人都被征调过去当民夫了。” 说话间语气停顿一下,眼角闪过一丝痛惜和同情。 听到倭寇的消息,王方心中盘算起来,并没有看到四哥眼中同情的眼神。 “明朝真正的后期并没有倭寇肆虐,也就是说现在距离明朝灭亡还有几十年的时间。 再加上正德帝已经去世,也就是说现在的年代应该是1520-1570之间。 戚继光,胡宗宪,俞大猷,徐阶,严嵩,张居正,乃至于文天祥……” 一个个历史名臣的身影在眼前闪过。 “没想到自己来了这样一个年代,这样一个星光璀璨,英雄辈出的年代。” 摸着下巴想了片刻,心中乐道:“说不定张居正还没出生,自己还能调教一番。” 说话间已经走过了盗猎团的范围,旁边的空地上围着一群赤膊大汉。 “斗兽博戏,来者有份,压多压少随意。” 王方伸着脖子看了一眼,脑门一层黑线。 “这他妈是斗兽,要命啊!” 只见一名通译站在空地中间,一边牵着一条油光水亮的黑毛土狗,另一边则是两头被关在笼里,毛色半黑半白的平头生物。 “蜜獾?” “平头哥?” “这家伙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第十章:母子连心 印象当中蜜獾属于非洲的特产,其实亚洲的西部南部也会出现。 对于这种位列吉尼斯世界记录的传奇生物,王方印象极深。 前身混迹于各类猛犬贴吧,热烈讨论那种犬类最厉害,却被某人轻飘飘的一句话,打击的无以复加。 “切,猛犬还能有非洲二哥厉害,二哥面前一切都是浮云。” 关于二哥的讨论持续了数百楼层,接下来又有人掀起惊涛骇浪。 “二哥算个屁,你让它招惹平头哥试试。” 这句话并不是说蜜獾就比鬣狗厉害,而是一般的猛兽,根本不敢招惹蜜獾的存在。 甚至于蜜獾大摇大摆的从狮群中路过,狮子也会无视这个无理的家伙。 蜜獾,吉尼斯世界纪录最勇猛生物称号的获得者,多生活于非洲及亚洲西部南部,以及中东欧阿拉伯地区。 王方记得前世的时候,自己看过一则视频,动物园中的蜜獾使用各种工具手段逃跑,然后在狮子笼旁边打洞,进去和狮子打架。 第一次蜜獾获得胜利,将狮子脸部抓伤。 这种神奇的动物丝毫不知道谦让,随即展开第二次越狱行动,再次挑战狮子。 虽然第二次的挑战以失败告终,但这种生物的勇气简直无以复加。 还有一则视频是垃圾桶内蜜獾正在寻找人类的食物,一旁几头鬣狗只能看着,随后在蜜獾的恐吓下离去。 要知道成年蜜獾的体重只有二三十斤,相对上百斤,乃至于数百斤的猛兽,简直如同幼童一般。 而它能以小型动物的体型横行于各种大型猛兽遍布的非洲草原,达到几乎没有天敌的地步,可以想象这种生物的勇猛和战力,到底多么骇人。 而在这场斗狗比赛当中,一方的选手居然是蜜獾。 王方下意识的同情起一旁还在乐呵呵摇尾巴的黑狗。 黑狗毛色水亮,体型壮硕,体重在八十斤左右,算是一条不可多得的猛犬。 另一边的蜜獾却瘦小可怜,蜷缩在一起,两者紧紧相拥。 “应该是一头雌性和一头小蜜獾。” 小蜜獾被保护的不错,蜷缩在母亲怀中仍不忘对周围的生物呲牙咧嘴。 母蜜獾的状态则要差上许多,周身密布着伤口痕迹,以及长途海运后天然的疲劳。 斗兽的组织者明显是个骗子,想要通过蜜獾的勇猛换取大量金钱,可怜围观的明朝人丝毫不知道这种生物的恐怖,依旧乐呵呵的不停下注。 赌博又称博戏,在华夏的历史源远流长,等到唐宋时期发展到巅峰,士大夫之间,甚至于皇帝都会下场赌博。 等到明朝时期,由于赌博的危害以及不稳定性,明太祖朱元璋严厉下令禁止赌博行业的发展,而在明朝中后期,赌博行业再次流行于民间,甚至于士大夫之间以不工赌博为耻。 这样的环境下,很难禁止民间赌博行业的诞生,凝望着眼前众人的一张张笑脸,王方仿佛看见了他们家破人亡的下场。 “这洋鬼子是不是傻了,居然开这样的庄子。” “洋鬼子的通译也是傻的,一点不知道阻止。” 忠君思想的影响下,围观者对通译的行为极为不耻,好歹是自己的主顾,一点不知道为自己的东家着想。 不耻归不耻,下注还要继续,一名看客投了十两银子,乐呵呵道:“说不定是个好的,专为咱大明百姓着想。” 斗兽的风声传播开来,知道了这样一场盛世,整条街道为之一空,甚至刚刚收场的猴戏艺人也来凑个热闹,将自己的收入压在黑狗身上。 四周的围观者越来越多,斗兽的场地被换到旁边的看台上。 一番宣传和讲解之后,斗兽正式开始,急于赢钱的观众,一点不介意对面的生物长着一副奇怪面庞。 对于他们来说,只要能赢钱,哪怕长着一张狮子面孔,也敢随意下注。 王方撺掇着自己的三哥四哥下注,下注的结果自然是蜜獾获胜。 对于这个选项,两名哥哥不太理解,王方只能做出各种保证,以及用借款的名义,凑够了二百文钱。 自己的四十文,四哥的十五文,三哥的一百五十文,一比十的赔率,只要赢了就是二两银子的巨大财富。 本金有点少,王方略有不甘,只是一想到即将出风头,就只能强压不甘。 毕竟自己这边只有三个小孩,一旦赢得太多,很难保证安全。 压了二百个大子后,打斗正式开始。 结果根本没有悬念,伴随着黑狗的一声声惨嚎,结果瞬间明了。 看台上的黑狗一脸鲜血,畏畏缩缩的缩在台边,丝毫不敢上前,另一边的母獾同样多了几道伤口,顾忌自己的孩子,也没有肆意追杀。 第一场打斗结束后,围观者一脸痛惜,不断怒骂黑狗的主人养了一条废狗。 黑狗的主人同样惊怒交加,不过看着自己伤痕累累的爱犬,终于起了恻隐之心,宣布退出比赛。 第二场的比赛同样如此,一连几次下来,场中的观众终于明白这个半黑半白的生物没那么简单。 两相下注的比例逐渐缩小,赢了十两之后,王方早已收手,旁边几个输红眼的赌徒却将目光盯在赢钱的观众身上。 等到第五场的时候,蜜獾终于坚持不住,一连奋战了数个小时,再加上航海的疲劳,再怎么强大的战士,也会被车轮战压倒。 母蜜獾临死前的嚎叫,使得小蜜獾狂躁不安,想要冲出去手刃敌人,却被铁笼牢牢锁紧。 对于母蜜獾即将被咬死的举动,围观的看客们响起一连串的叫好声响,尤其是输钱的赌徒恨不得以身代替,亲口咬死这个平头家伙。 坐庄的庄家自然没有阻止的打算,面对数百名围观赌徒,假如赢了钱就走,绝对会招来极大的怨恨。 一头母獾换来几千两白银,这笔买卖划算,几名洋人通译和账房,乐呵呵的计算收益,早已无视看台上挣扎的母獾和幼獾。 心头升起悲哀和恻隐之心,环顾四周,发现几名耍蛇的艺人也在其中。 偷摸着将蛇筐搬走,不一会传来消息,母獾死了,小蜜獾同样死了。 “怎么大的死了,小的也死了?” 看客们意犹未尽的讨论,另一边有人插嘴:“你懂个屁,这叫母子连心。” 第十一章:入土为安 蜜獾的另一个特点在于极强的蛇毒抗体,后世的网络上几乎搜不到蜜獾被毒死的新闻和消息。 对于毒蛇来说,这家伙是无敌的存在,哪怕眼镜王蛇,也只能令它睡上一觉,睡醒之后,又是一条生龙活虎的好汉。 眼前的幼獾死了,死于王方的毒手,王方不确定这种生物对本地的蛇毒有没有抗性,但他确定自己不出手的话,幼獾的下场一定极为凄惨。 这是一只猫咪大小的幼年生物,看样子只有两三个月的光景,如此幼小的蜜獾不可能在洋人的狩猎名单之内,唯一的可能就是它的母亲被捕时就已经怀孕。 又或者说,正是因为怀孕的缘故,它的母亲才会轻易被捕,否则的话,按照王方的理解,蜜獾从来都是力战到死的生物,也只有自己孩子的安危才能让它放弃抵抗,例如刚刚的几场决斗,明明可以冲上去撕碎对手,却因为幼小的孩子,不敢肆意拼杀。 后世的网络上没有关于蜜獾母子亲情的描述,重点在于描述蜜獾的勇猛和无敌。 或许是愧对母亲的缘故,王方自小对母爱的信息极为敏感,记得蜜獾的记录片内拍摄了寥寥几副画面,一只成年母獾带着比自己体型还大的孩子在荒野上游荡。 唯有极深的爱意才能令它无私照料比自己还要强壮的孩子,雄性的小蜜獾需要等到两岁以后,体型超过母亲,甚至大出母亲两倍的时候,才会离开母亲,独自外出觅食。 这也是很多人分不清蜜獾身份的原因,荒野上一对行走的蜜獾,很可能大的是孩子,小的反而是母亲。 这样的场景在动物界中极为少见,或许并不能称之为亲情,仅仅只是本能罢了。 毒死幼獾的举动对王方来说也是一场冲动,冲动过后他也不确定小蜜獾能不能存活下来。 幸好在场的明人不知道蜜獾的特性,而在不远处收钱的洋人,更不可能在乎一件没有价值的物品。 花费了十两银子,顺利将两条蜜獾尸体买走,理由是尝尝鲜,没吃过西洋的奇珍异兽。 大明人的吃货精神名扬海外,洋夷们畅快的挥挥手将两条肥肉扔出笼外。 抱着小蜜獾离开,大蜜獾被三哥抗在身上,他意味深长的看着王方,仿佛看出什么。 “这家伙,不会发现自己是假货吧!” 王方忧心忡忡,三哥拍拍他的肩膀:“你是个好样的,不枉费三哥细心教导,这样的猛士就应该入土为安,哪怕是个野兽,也该受人尊敬。” 脑门一层黑线闪过,原来又是侠义精神作怪。 “不对啊,我是真打算回去吃掉的,怎么变入土为安了!” 虽然不确定蜜獾能不能吃,但他真是馋了,穿越过来十余天,几乎看不到肉食,对一个四五岁的小孩来说,仿佛身体空荡荡的,每天恨不得吸收自己骨髓的营养。 想要张嘴争辩,却看到三哥仿佛珍宝般手捧蜜獾的眼光。 知道肯定没戏,也就不再开口。 此刻天色已晚,出城去和二伯会合,路过药铺的时候,四哥将白花蛇卖掉,压价压的极狠,只卖五十余文。 王方想要询问化工原料,却发现药铺里根本没有慈祥的老爷爷,也没有慈眉善目的掌柜,只有几名壮硕的伙计恶狠狠道:“小屁孩一边玩去,再敢捣乱给你扎上几针。” “妈的,这时候就拿打针吓人。” 打针的恐惧与生俱来,不管疼或者不疼,只要感受到小小的针头对准自己,都会莫名恐慌。 王方撇撇嘴:“真当自己是小孩子。” 心里嘴硬,身体却落荒而逃,现在只是个四五岁的小娃娃,哪怕从体型上来说,面对比自己高出两倍的大人,也会莫名恐惧。 很羡慕某些穿越流小说的主角,四五岁的小孩子就敢对大人动手,又是打又是骂,瘦弱的小姑娘一个头槌就能撞到一个成年人,这在王方看来简直不可想象,就像一个普通人面对奥尼尔一样,看着对手的体型,就没有动手的欲望。 回过头来,二伯已经将牛车套好,茶肆里有刷毛服务,老牛看起来精神不错。 米面肉油各式各样的物资都有,米是特地采购的江米,用来制作糕点,今年王方家中没有种植,只能外出采购。 对于小三小五身上的蜜獾,二伯并不多说什么,家中的孩子难得出来一趟,自己又有各自的银钱,想买什么全凭自愿,哪怕扛了一车糖葫芦回去,也归各自的亲爹亲娘教管。 三哥是大伯家的,自己是母亲家的,唯有小四二哥是二伯家的。 或许是因为二哥痴傻的缘故,二伯一直抬不起头来,平日里不吵不闹,只是闷头干活,偶尔施展一下爱心,对所有的子侄全都包容,王方知道他害怕自己老后,二哥无依无靠,想要兄弟们帮扶一把,却不愿开口明说。 盘腿坐在车上,抚摸手中的幼獾,小家伙真像死了一样,任由王方摆弄,唯有鼻端的气息缓慢吹拂指尖,如同幼儿的舔舐般,痒痒的。 回城的路途要顺利许多,由于装满的缘故,也没有再拉乘客。 直到频临村口的位置,三哥骤然下车,招呼王方走向山坡,小四也想跟去,却被二伯阻拦。 此刻天色已晚,王方犹豫片刻,最终跟了过去。 这是一块向阳坡地,山脚有小溪流过,从风水上来讲,有山有水是难得的风水宝地,只是山中碎石颇多,故而也无人埋葬垦殖。 这个年代可没什么趁手工具,有些穷苦人家耕地都是借的农具,想在石头山上挖一口合适的墓葬,难度非常巨大。 幸好三哥对这片区域较熟,顺利找到一口废弃蛇洞。 王方看完心道:“这是一块好地方,哪怕母獾死后,也可以享受美食。” 用土块将洞口填满,堆出一层小小的土丘,看起来像是一座坟头,三哥满意的拍拍手。 王方想了片刻,最终将幼獾放掉,假如它能存活,就是这片山区的霸主,假如不能存活,也是天命所归。 至于自己,暂时还没有抚育它的能力,甚至于自己连自己的肚子都不能填饱。 回去的路上,身心舒畅,仿佛放下了万斤巨担,一旁的三哥突然停住,正色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欠的钱一定要还。” 按住王方的肩膀,三哥正气道:“小五,我相信你!” “你是讲道义的好孩子。” 第十二章:传宗接代 金钱开路,第二天的仪式格外顺利,神婆们说尽了好话,保证王方恢复正常。 两名仙师高高在上,打着紫霄宫的名义施展了一番符法道术,大致跟白磷酒精有关。 乡民们看的瞠目结舌,何家人只能痛痛快快付钱。 家中的老老少少,表情不太美好,只有王方的母亲抱着王方乐呵呵的傻笑。 事后王方偶然知道,这场仪式总共花费了十五贯,大致一万五千余钱。 重金之下,所有人都觉得王方好了,哪怕没好,他们也会表现出一副你好,你很好,你将来会更好的状态。 理由非常简单,害怕再次花钱。 王方理所应当的表现出机灵的一面,归功于紫霄宫的道法,这一次无人发现。 入秋之后,生活逐渐步入正途,三哥跟着大哥去县里学堂读书,二哥跟着二伯打磨木料。 家中的小六小七还是尿裤子的年龄,唯有小四小五整日在山间胡闹。 挖了一种不认识的块茎植物,放在火上烧烤,吃起来有种土豆的感觉,却带着淡淡的苦涩。 旁边放着豁嘴的陶碗,里面放着耳菇材料。 “来,四哥再试试,这一次保证不会有事。” 烧开的陶碗里放着满满的耳菇,蒸腾的热气散发出诱人香味。 心有余悸的望了陶碗一眼,四哥开口道:“小五,你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我保证,绝对没问题! 这是最后一次,我算你十文利钱。” 王方的语气就像前世的推销员:“这样一来,你就有了五十文的利钱,加上本金足足六十五文。” 小四是个精明的人,当初借给王方十五文后,还知道计算利钱。 王方干脆破罐子破摔,用不还钱当砝码,邀请四哥试毒。 小四痛快答应,没办法,谁让欠钱的是大爷。 一次次尝试过后,王方已经寻找到合适的比例,这一次过后,应该就能贩卖,唯一可惜的是另一条发财妙计宣告破灭,蚯蚓的养殖并没有那么简单。 原因在于蚯蚓需要冬眠,入秋以后,活动量明显减少,除此之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蚯蚓砍成两段后,可以变成两条,却不会变成两只,唯有有头的一段才可以正常存活,剩下的一段几天后会逐渐死去。 “坑爹的穿越小说!” 王方感觉自己备受打击,养蚯蚓的事只能放到来年开春尝试。 眼看着四哥将一碗耳菇吞下,王方心中盘算着发财大计。 四哥脸上带着犹疑,局促道:“小五,你卖钱是打算上私塾吗?” “为什么会这么问?” 王方心下奇怪,关于耳菇的事情,他早已告诉小四,毕竟是自己的嫡亲兄弟,王方并没有隐瞒,假如赚钱的话,必定会分他一些,在这个宗族社会中,唯有自己的亲人才值得信任。 面前的四哥继续道:“能不能,借我一些……” 说话间,泪珠涌下:“我也想上私塾! 我爹是个憨的,我哥是个傻的,我三姐就要嫁人了,我也想像大伯那样,在县城当掌柜,在县城买房子,我不想跟我爹似得,整天下地苦干。” 小四目光茫然,带着奇怪的色彩,王方吓得半死:“毒蘑菇起幻觉了!” 有些毒蘑菇食用之后,会产生幻觉,王方不确定四哥是不是傻了,也不敢随意乱动,继续听他道: “我已经七岁了,再过两年就要下田干活,再过五年就要议亲定亲,我不想像我爹那样,连个媳妇都守不住,我娘回娘家了,原因是我爹没钱……。” 狗蛋的情绪激动,王方一片默然。 他这个时候才想起,现在不是后世的现代,娃娃们十几岁了还在没心没肺胡闹的年代。 现在是五百年前的古代,七八岁的小孩就要帮着干活,十几岁就要下田生产,十一二岁的时候,逐渐议亲定亲相看人家,等到十五六岁,女方十四五岁的时候,两者就要结婚生娃,有些结婚早的,十五六岁已经是孩子父亲,担负着养家重任。 这是一个极其成熟的年代,普通人的寿命在四十岁左右,草原上的平均年龄更是不超过三十岁,一个族群想要繁衍,只能提前他的生育周期。 作为一个将传宗接代作为首要责任的宗族社会,八九岁的小娃娃已经知道,自己马上要相媳妇了。 后世婚恋的观念,导致王方一直没能回转过来,据称县城的大哥已经有了孩子,自家的爷爷已经是老太爷的存在。 “我呢,过完年六岁,四哥七岁。” 心头一片默然,这个时候王方才真切发现,在这个庞大的家族里,二十余口人当中,始终没能见到二伯娘的身影,干脆连听都没能听过,应该是被休弃了,其中肯定发生过难以想象的污秽。 勤劳寡言的二伯何守义,痴傻愚钝饭量极大的二哥何永春,整日里极少说话,只是闷头做工,却又即将出嫁的三姐荷花。 对于狗蛋来说,没了母亲,整个二房的未来全都压在他的身上。 假如他将来只是一个普通的农人,父兄的养老难以承受,就算姐姐出嫁后受到欺辱也无法反抗,这就是他的生活,又或者命运。 王方不知道四哥真是毒蘑菇中毒了,还是仅仅只是一时的心有所感,只是仍听他絮絮叨叨的说: “我想我娘了……” “她送我上私塾……” “她坐在地上骂……” “她说她没了活路……” 明朝中后期的江南,文风鼎盛。 经过数千年儒家文化的熏陶,所有人都知道书中有黄金屋,书中有颜如玉,书中有车马,书中有钟粟。 所有人都知道,且深信,读书才是唯一的出路。 或许眼前的何狗蛋还不太明白读书是什么,也不知道读书怎么就能读出车马,钟粟,和颜如玉。 但他知道,他娘想让他读书。 很早的时候王方就知道四哥上过半年私塾,本以为是因为调皮捣蛋才会不上,没想到另有隐情。 长叹一声,将他抻开放好,四哥昏了过去,不知道是不是毒蘑菇的原因,王方只能回家叫人。 第十三章:夕阳山外山 四哥病了,病的很重。 在这个年代,小小的伤风感冒就能要人命,更何况是四十度的高烧。 从那天起,四哥被家里禁足,整整一个月没出房门,只能透过昏暗的小窗,呼吸新鲜空气。 一个月后,王方想上门探望,被赶出去,二伯看他的眼神像仇人。 不怪他,可以理解。 那是他唯一的希望,唯一能养老送终的孩子。 一场病患,整个二房的人仿佛老了十岁,唯有痴傻的二哥,还在整日里傻笑。 母亲回来了,张家大户的孩子已经两岁,不再需要她的哺乳和看护。 自此以后,母亲像疯了一样外出寻找工作,去过县城两次,去过府城一次,结果都不美好。 一则是她年龄大了,不复往日的娇艳,二则是她还有两个孩子,不能长久外出工作。 这一个月以来,王方仔细思索过自己的出路,发现这个时代和后世没什么不同。 说的话一样,做的事一样,吃的饭一样,每个人都在努力的活着,为了明天的一口饭,又为了自己的子孙后代。 长久以来由于穿越小说的缘故,一直以为这个时代就像一个简单的副本,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远见卓识,可以轻轻松松的活着,后来发现没那么简单,这个世界真实存在,每个生灵都有血有肉,自己身边的亲人会老会死,会病会痛,唯一的区别是见识上的问题,单从智商上来说早已相差无已。 例如古代的诗人,能做出浩瀚雄伟的诗篇,放在现代,很少,或者说几乎没人能达到同样的地步。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宋代的诗仙,词神,苏东坡的才华光耀千古,放在后世,谁人敢言超越,谁人敢言诗词。 又或者李煜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辛弃疾的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李白的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 秦观的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敢问天下,谁人胆敢无视华夏文明数千年以来耀眼到夺目的诗篇。 这些都是古人,不知道飞机,不知道大炮,不知道手机,不知道电视。 他们都是现代人眼中的无知人,但放在古代,放在同一个时代,他们都是惊才绝艳,青史留名,后人只可远望,而绝不可乞及的精英。 古人不傻,只是见识,或者说整个世界的知识有限。 一时间王方很反感后世小说中的弱智,仿佛穿越之后,身边都是脑残,唐伯虎一代书画名家,几顿酒就分不清东南西北,苏东坡一代诗仙词神,几顿饭就能掏心掏肺。 这个时代同样精彩,要想活下去同样艰难。 读书是必要的,没有功名,单凭一届农家,再怎么有钱也会烟消云散,仅凭几名衙役就能令人焦头烂额。 赚钱是必要的,没有钱财寸步难行,甚至百里之外进一次县城都要花费钱财。 土地是必要的,旱灾涝灾,几十年后小冰河时代,没有自己的产出,饥荒年代,哪怕装满金银财宝,也不能果腹充饥。 除此之外,这些都是次要的,唯有人口才是最重要的。 作为一个标准的宗族社会,唯有人口才是一切。 明朝的皇帝同样知道民间有钱,贪官有钱,但他不敢随意抄家,假如放开来随意抄家,不用他收敛钱财,仅凭太监就能把他造反。 一切的一切都有自己的规则原则,不管是谁想要贸然打破规则原则,都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一幕幕一层层,无数的资讯讯息在脑海中闪过,王方心中有了一个朦胧的计划。 “三哥是个侠义的,适合当打手头子,二哥是个憨傻的,跟着三哥混好了,四哥是个精明的,先读书看看,没天赋就去经商,应该会是个管账好手,小六小七是个柔弱的,极具塑造性,将来可以读书看看,读好了当官,读不好就打,总会出现人才。 二伯是个颓废的,给他希望,再把二伯娘找来,有了孩子就有了一切,四叔是个废物的,学礼仪好了,不管是谁,拿出去糊弄人没错。 至于自己,王方顿了顿,无奈的想:“自己是个懒的,走一步看一步,寻找自己合适的。” 对了,还有自己的母亲,那是个精明的,泼辣的,勤快的,能干的,也是个贪财的。 “母亲怎么办,干脆守财好了,有什么交给母亲,想来绝对会看护的很好。” 又想起一个月前母亲和几房兄弟妯娌间打闹的场景,王方更觉得自己没错,母亲负责守财绝对没错,一个孤零零的弱女子能从十几个如狼似虎的成年人手中硬生生敲来十余贯银钱,想来是绝不会被人占便宜的。 “这就叫精英培育计划!” 王方乐呵呵的想,单凭自己就算赚取了泼天的财富,没人分享,没人看护,没人帮忙,也是绝对不可能的。 这里是宗族社会,这里是自己的家族,都是自己的族人亲人,不依靠他们依靠什么。 脑海中胡思乱想连天,精神上骤然清明不少,突然间王方想到,自己已经存储了不少的大耳菇干货,假如不告诉家人的话,永远也别想卖出去,甚至于单靠自己,连县城都走不过去。 “告诉母亲好了,家人还在怀疑四哥是大耳菇吃坏了肚子,现在这个关头,也唯有母亲才会毫无保留的相信自己。” 打定主意,起身从宅院的门槛上站起,最近不知怎么了,王方特喜欢蹲坐在自家的门槛上,看着外面的山川,河流,草木,溪流,以及一个个神色匆忙或悠闲,从道路上走过的行人。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不知不觉中王方没能发现,自己越来越像一个明人,越来越融入这个社会,越来越融入这个时代。 又或者说,他本身就极希望融入这个社会,成为一个夕阳山外山,荒草碧连天,牛羊遍地走,男耕女织桑的农人。 这将是美好的,一定。 第十四章:目标裤子 没有谁是天生的傻瓜,只要稍微细心点的人,总能发现身边的异常。 作为何家老宅中唯二不用照顾孩子的成年人,三婶的生活清闲而又安静。 她总是静静注视着何家老宅中所发生的一切,然后用一种局外人的眼光来观察她所看到的一切。 早在王方刚刚穿越的时候,她就有所察觉,只是在她的世界里,根本没有穿越的词汇,更没有重生这件事的发生。 所有的一切,都被归功于神佛的力量,当王方痴傻的时候,她以为是缺了魂,当王方恢复的时候,她以为是神佛的功劳。 神佛的力量是庞大的,放眼古代的华夏,有太多神佛可以一言以定生死,只要神佛有了预兆,只要神佛有了要求,有太多的人可以放弃他们的家庭,财产,乃至生命。 作为遭受了无妄之灾,硬生生损失两贯银钱的劳苦大众,三婶很想看看自己的银钱到底有没有起到效果,自己的银钱到底起到了什么样的效果。 哪怕是强制花出去的钱,人们也很愿意观察它的下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银钱也是人们的另一个孩子,都是他们心头最珍贵的宝贝。 从很早的时候开始,三婶就察觉到王方的不同,这个小子总是神神秘秘的,领着二伯家的小四,一直在山野里转悠,收集了一堆破破烂烂的蘑菇,用灰泡,用水洗,用锅煮,用水蒸。 本以为是小孩子之间扮家家酒之类的无聊玩意,却没想到小四可以一口气吃掉老大一坛。 这帮孩子从小在山野间长大,没道理不认识毒蘑菇的种类,假如是误食的话,更不可能,一大坛子的分量,几乎相当于成年人的晚饭,三婶清晰的记得,小四被抬回来的时候,仰头吐出好大一坛,两个孩子没有厌恶的表情,反倒有些可惜的样子。 “这两孩子,一定有什么秘密!” 三婶并不知道毒蘑菇可以食用的秘密,她只是本能察觉到有些不对。 或许是想看看神佛的效果,又或许是本能的无聊,最近的三婶对王方颇为关注,关注到王方已经有些害臊。 心理上早已是老气横生的成年人,身体上却只是四五岁的孩童,面前的三婶也才十七八岁,放在古代早已是当家主妇,放在现代却还是青春靓丽的美少女。 或许是新婚的缘故,少女中还带着一丝成熟风采,当她打算对人示好的时候,任何人都难以忍受。 正当王方蹲在地上写写画画,盘算销量和定价的时候,三婶从身后走过来,很自然的将他揽在怀里,如同面对自己的孩子一样,亲热的道:“小五,你告诉婶婶,你和小四最近在商量什么?” 十八岁的少女吐气如兰,两瓣娇嫩的嘴唇就在自己脸侧,看她那副模样恨不得亲自己两下,手指还在自己的屁股上摸来摸去。 “三婶,你干嘛!” 挣扎两下想要挣扎出去,却无意间触动某些柔软。 三婶丝毫没有男女大防的观念,就算有也不可能放到一个五岁的小屁孩身上,王方内心有种和犬类发生亲密关系的无奈感,却深感庆幸的想:“幸好这辈子长得够黑,就算脸红也看不出来。” “非礼勿视,非礼勿言,她是我的三婶,我还是个孩子!” “嗯,对,我还是个孩子!” 咬牙切齿的确认自己的孩子身份,又低着头确认自己不会出现某些妖孽反应,王方的胆子大了许多。“三婶,我没和四哥玩,二伯不让我和四哥玩。” 脸上一副我好怕怕,我不知道,我不能说的表情,就算王方都能感到自己的恶心。 三婶的表情好像失望很多,拍拍王方的屁股让他走远。 “妈的,有钱一定要买条不开档的裤子!” 恶狠狠的赌咒发誓,自己一定要脱离开裆裤的日子。 眼下却没有太好的办法,家中的孩子普遍只有一条裤子。 想要新裤子,唯有等四哥换下来,留给自己。 而他,现年六岁的何狗蛋同学,仍旧穿着三哥传下来的开档裤子,都快成传家宝了。 这样的情况还算好的,有很多山村里的穷苦孩子,据说一家只有一条裤子,出门的时候轮流出门,哥哥出门不用卷,二哥出门卷裤腿,三哥出门卷两圈,四哥出门卷三圈,小五出门不用卷,八岁以下没人看。 这是小孩子之间的正常状态,王方怀着深深的恶意想:“或许传说中的光腚干活也是真的,自己有机会一定要晚上出门看看。” 先不管脑海中的胡思乱想,隔壁的四哥偷偷从门缝里钻出来,两人如同地下党接头一样悄悄地说:“小五,怎么办,三婶好像知道了咱们发财的路子。” “不用管,大不了分她一份。” 两人之间的交流不能超过两句,小四呦的一声缩了回去,正巧菜田里的二伯探出头来观察,发现王方老老实实的蹲在地上乱画之后,他松了口气,不是他想阻碍两者间的兄弟情谊,而是小五这个人有点不分好坏。 可以理解,四岁以前都是傻,五岁以后恢复正常,分不清蘑菇不是问题,毕竟他才刚刚还魂。 至于自己的孩子,最近却有些不对,明知道蘑菇有毒,却还是胡乱吞吃,现在又不是饿死人的年代,没必要拿命乱吃。 “难道说小五的魂找回来了,小四的魂却丢了!” 忧心忡忡的锄了两下,却将菜苗锄成两段。 另一边安抚了四哥,自己却忧心忡忡,不是王方不想分享这个秘密,而是他不相信三婶这个理论上的外人。 自己姓何,三婶姓杨,自己所能依靠所能生活的只有眼前这片土地,三婶却还有邻村一大家的兄弟姐妹。 秘密告诉了三婶,就相当于告诉了杨家庄的外人,就像自己会将秘密告诉嫡亲的四哥一样,她也会毫不保留的告诉自己的兄弟姐妹,而当这个微小的秘密通过亲族之间的裙带关系逐渐传开的时候,那就不能叫做秘密。 这是自己的发财利器,也是自己挖掘第一桶金的唯一手段,王方有些自私的想:“不是自己不告诉她,而是现在不能告诉她。” 或许等王方赚足了启动资金之后,他会将这个秘密公布开来,但也绝不是现在,就宣扬的满大街都是。 正当王方满心苦恼思考办法的时候,外面的母亲挎着竹篮回来,脸上的表情笑眯眯的,仿佛偷鸡成功的黄鼠狼。 “小五啊,事情办成了,你告诉娘,还有多少存货?” 第十五章:秋日来临 王方很后悔将这个秘密告诉自己母亲,更后悔将贩卖的权利交到她的手上。 母亲这种生物,在小孩子面前,通常是最不讲理的存在,尤其是面对一笔巨大财富的时候,更是如此。 在母亲看来,卖耳菇的一百多文铜板,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尤其是知道这笔财富仅仅是自己孩子犯傻时胡乱吞吃得来的之后,更是决定将这笔财富牢牢抓紧,哪怕是自己的孩子,也不容染指。 “小娃子要那么多钱干嘛,娘帮你收着,等你长大了给你娶媳妇。” 话说间,母亲挎着竹篮进了屋,一点没和自己分享的打算。 王方很想说,我往年的压岁钱就是这样被你骗走的,后来一想,又觉得没什么底气,受骗的是何铁蛋那个蠢蛋,要是自己早点穿越过来,指定不会被骗。 时至今日,王方逐渐认清了自己的身份,自己就是何铁蛋丧失的分魂,何铁蛋也是自己丧失的分魂,只是由于某种时空的关系,自己的灵魂被分为两半,投入到两个不同的时空当中。 唯有如此才能解释何铁蛋为何先天痴傻的原因,也唯有如此才能解释自己为什么一直柔柔弱弱,英年早逝的原因。 既然是自己的嫡亲母亲,那被她抢走一些钱财也没什么大不了,只是对于有可能泄密的外人,那就绝对不能容忍下去。 将三婶的打算告知母亲,母亲的声音,简直要冲破云霄。 “什么,杨槐花那个蠢蛋,敢打我老何家的主意,看我不弄死她。” “呃,杨槐花,这名字可真够香的。” 王方擦了一头冷汗,急忙阻拦道:“别,你这样一闹,还不是告诉所有人,你有了赚钱的法子。” 已经抄起菜刀冲向上堂屋的母亲骤然顿住,表情略显犹疑。 王方急忙补充道:“再说了,三婶不在家,她刚刚出门和二堂婶聊天去了。” 母亲终于放弃了和人拼命的打算,一手抚摸着菜刀,一脸纠结道:“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估摸着这个贱蹄子就等着我过去闹呢,到时候闹得全家都知道,谁也得不了好。” “我的亲娘哟,你说话就不能小声点。” 四周房门里大大小小的孩子已经好奇的探出头,就连菜田里的二伯都有种走回来的冲动。 急忙拉着自己脑袋不太灵光的母亲回了房,这破房子连个隔音功能都没有,王方只能小声的说:“不着急,慢慢来,首先不能声张出去,到时候啥都没了。” 说完后,母亲愣愣的看着他,王方心头发怵,也感觉自己今天有些话多。 实在是三婶的举动把他逼急了,否则他也不会如此毫不遮掩的告状,如此迫不及待的算计。 母亲愣愣的盯着他看了好久,终于嗷呜一声哭了出来,激动道:“我的儿啊,你终于好了,不枉老娘和人打了一架,从那帮作死鬼手里硬生生扣了做法事的钱。” 语气有些激动,有些兴奋,有些复杂,有些畅快,正说着呢,突然停顿道:“不行,回头还得办场法事,稳固稳固,别好了几天又变傻了。” “对了,还得给你那个死鬼老爹办一场,让他保佑保佑你,我就告诉他,要是不保佑,我回头就找人再嫁,要是保佑了,我就算守寡也有个盼头。” 母亲絮絮叨叨的说着,王方目光呆滞。 “死鬼老爹,这么说我爹死了,不说服劳役去了吗,难道出什么事了?” 一连串的问号在心头闪过,总觉得其中蕴含有极大的隐情。 不过此刻也不能多问,刚刚好了点就把母亲感动的稀里哗啦的,要是再追问几句,说不定她能上房揭瓦。 安抚了又哭又笑的母亲,王方再次陷入踌躇当中,以母亲大咧咧的性子,想来也想不出什么办法。 这样一来,自己的三人小分队里也唯有自己能派上用场,四哥是不能指望了,这家伙现在说点什么,做点什么,哪怕无关紧要,都能在二房众人心里引起一片震荡,要是被二房的人知道,四哥又和自己研究蘑菇的事情,恐怕二伯再怎么老实,也会恨不得杀了自己。 正当王方苦思冥想的时候,三姐正好从身旁路过,一股浓郁的大酱味道直冲鼻梢。 酱,华夏古代传承了数千年的饮食技术,数千年以来,经过不断的开发和研制,酱类已经发展出许多分支,例如黄豆酱,豆瓣酱,甜面酱,肉酱,鱼酱,虾酱等等。 甚至于酱油也算是酱类的一种。 而放在古代,酱类的记载更加细分,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就有以酱入药的记载,大致统计一下,其中有甜酱,咸酱,大麦酱,小麦酱,麸酱,豆酱,豌豆酱,小豆酱等等。 或许许多人都不知道,在古代,酱类并不是食物的调味料,很多都是将它当成菜蔬食用,冬天的时候,蔬菜稀少,很多种类还没有传入华夏,于是只能用酱来补充米面所没有的营养。 例如何家老宅饭桌上的大酱酱缸,不管有没有蔬菜,几乎每餐必见,有时候菜类吃完了,还可以用大酱拌饭。 这一习俗,不管是北方还是南方全都通用,每到入秋的时候,趁着物产丰富,总要制作一轮大酱,不管是平日吃,还是用来入菜,都是极为实用。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王方自己的原因,每当他闻到这股酱味的时候,总有种呕吐的冲动。 正常的酱类都是以臭味为主,甚至于后世二十一世纪,某些无良商家为了增加臭味,都会在里面添加奇怪的佐料,王方就曾遇到过一次,隔壁的邻居把腌制黄豆酱的酱缸,放在公用的厕所门口,每次看到邻居摆摊卖烧饼的时候,他都有一种打人的冲动(不要骂我,真事,我以前租房子的邻居)。 而在眼下,三姐端着酱缸从王方身旁路过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了,一闪身从院内跑了出来。 外面的青山早已褪去荣华,如同调皮的小姑娘,换上一层橙黄色的轻纱。 一想到冬天来临,自己就要面对没有蔬菜食用的日子,王方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迎着秋日的微风呆立了许久,他突然惊醒道: “等等,我为什么不能自己做酱呢!” 自己虽然手艺不行,但好歹也吃过不少酱类,后世超市里大罐小罐,满满都是的酱类,起码没那么浓臭,甚至还有点鲜香。 陡然间,一道名词闪过王方的脑海,一直以来困扰的问题仿佛也迎刃而解。 “香菇酱!” 第十六章:第一桶金 香菇酱,一种横行于后世各大火锅店和超市的畅销酱料。 王方仍记得自己进火锅店的时候最喜欢来点牛肉酱和香菇酱,再加点蒜汁,那种味道,想想就让人流口水。 尤其是涮牛肚的时候,新鲜的牛肚在滚烫的辣锅里涮上几下,沾点芝麻酱,沾点香菇酱,或者干脆不沾,怎么吃怎么好吃。 可惜,辣椒这个时候还没能传入华夏,自己想吃辣锅的梦想只能等到几十年后实现。 而在眼下,香菇酱的优势无与伦比,首先是不臭。 王方怀着深深恶意的想,这个年代恐怕也有很多接受不了大酱味道的同胞存在,只是碍于没有选择,只能生活在臭酱的泥沼当中。 毕竟后世的市场上绝大部分的酱料还是以不臭为主,要是真的喜欢的话,也不会缩减份额。 其次,香菇酱可以完美掩饰自己大耳菇的秘方,本身大耳菇和耳菇的类型就极为相似,一般人很难分辨,再加上剁碎以后,腌制成黑乎乎的酱料,一定不可能被人发现。 其次,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干耳菇没有什么太大的市场竞争力,作为一种常见的食用蘑菇,农村的荒郊野外到处都是,市面上也早就有人售卖,这样的情况下,首先价格就不可能提的上去,其次被发现的危险也会大大增加。 仔细盘算着其中的利益得失,王方决定下来,就用香菇酱来打开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条销路,挖掘出创业的第一桶金。 决定下来之后,自然不可能轻松实现,首先是寻找场地,加工酱料不可能在家中进行,否则的话根本没有保密的必要。 其次是市场调查,正常的酱类是什么价,好一点的酱类是什么价,自己需要怎样定价,甚至于调查一下市面上有没有同样种类的香菇酱,看看自己产品的竞争力如何。 做生意从来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所有能赚钱的生意人在他做出某个决定的时候,一定会将所有条件考虑在内,直到他觉得没问题的时候,才会放手一搏。 传说中拥有某个秘方就能横行一切的生意人根本不可能存在,毕竟许多商品根本不是必需品,人家不用你的商品,不吃你的食物照样可以活的很好。 在这样的前提下,唯有做好一切准备,才能大获成功。 直到如今,穿越过来的第三个月,也是王方萌生用大耳菇牟利的第三个月,他才有了一个朦胧计划,而将这个计划顺利进行下去,恐怕也需要很长的时间。 这在外人看来可能过于缓慢,有损于穿越者的威名,但在王方看来却已经极为满足,毕竟他才五岁罢了,人生中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要走,没必要把自己逼得太紧。 决定下来的第一件事是去找自己的母亲通报,这在王方看来是一个极为无奈的决定,而在将来的日子里,他也的确因为这个问题受到了极大的困扰。 “香菇?” “这个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又好像没听过?” 香菇在华夏的历史长达八百余年,早在北宋年间就有了人工栽培技术,只是由于各地叫法的不同,导致母亲一时半会没能回想起来。 “其实也叫北姑或薄菇,市面上应该有。” 经过王方的提醒,母亲总算回想起来,却更加谨慎的道:“这样直接占用别人的名字,不太好吧。” 对于占名字这种事,王方并未多想,一则是香菇的名字比较熟悉,叫的也顺口,其次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则是香菇有史以来就是一类重要的货物,由于香味浓郁且易于携带的缘故,华夏古代很早就有了香菇贸易。 而在本地人看来,香菇算是一种价格不菲的干货珍品,有利于提高自己售价的同时,也更能被世人接受。 至于味道不同的缺点,王方根本懒得去管,反正大明的酱类普遍都很臭,只要用香臭抵消的原理,想来很容易忽悠顾客,再加上大耳菇加工过后本身也有一股独特的香味,想来应该不会出现问题。 详细的解释一番之后,母亲终于同意了他的计划,轮到真正掏钱的时候,却还是一副肉疼的表情。 场地的问题好办,临时在自己小屋旁边搭建锅灶废不了什么功夫,唯有锅具铲具的问题不好解决。 这个年代,只要跟金属有关的东西,都是极为珍贵的货物,青铜,金银就不用说了,直接可以充当钱财使用,至于剩下的铁器,也属于军事管制物品,对于民间来说,虽然不限制使用,但在价格上自然不能放松,记得后世史书记载,明代的一斤铁是一分二里银子,也就是十二个大子。 一口可以烹饪香菇的铁锅,怎么也要二三十斤,单纯的铁价都将近半两银子,再加上人工等等,恐怕要一两银子。 除了铁锅之外还有铁铲,在王方看来,自己以后少不了要和厨艺打交道,既然这样就有必要弄一口巨大的铁锅,例如后世农村办宴席的时候,煮饭的大锅。 这样一来,再加上铁铲,铁勺等等,全都计算在一起,恐怕需要二两银子,甚至于二两都不够,还有可能超出,毕竟酱料需要容器,不可能直接倒进锅里,也不可能直接端出去售卖,要是真扛着几十斤的铁锅跑市面上售卖,自己恐怕会被人笑死。 仔细盘算下来,实在没什么可以降低成本的办法,没办法,只能伸手要钱,幸好这段时间母亲存了不少私房,否则凭她一个弱女子,怎么也不可能一下子掏出数两银子。 也幸好王方是她唯一的儿子,出于母亲的天性,她只能相信自己的孩子,否则的话,真要是投胎到某个一穷二白,上顿顾不住下顿,家里还拖家带口一口气生了五六个的家庭,别说赚钱谋生了,恐怕过不了几天就会被生生饿死。 事情顺利的解决了,纵然有些瑕疵,却也不算大碍。 接下来王方又陷入纠结的思绪当中,开始思考包装的问题。 第十七章:人际关系 包装从来都不是小问题,尤其是对长久的生意来说,从来都是极需要重视的问题。 而在眼下,可供选择的不多。 首先是家中土黄色的陶土酱缸,因为长期使用的缘故,已经多出一个豁口,且被无数次的酱料,渲染的黝黑发亮,只是看着,就能感受到一股浓郁的臭味,甚至于不放酱料,也有臭味产生,颇有种后世茶养茶壶,养的时间长了,不放茶叶也有茶香的意思,只是这玩意散发的是臭味,丝毫没有香味可言。 趁着母亲订锅具的功夫,王方仔细思索了两天,顺带带人打听了一下各类容器的价格。 土陶类的容器最为便宜,每个只需要三文,量大的话可以降价,两文钱左右就可以购买。 再好点就是可以绘制图案的彩陶,以及多了一层釉的釉陶。 再往上就是各式各样的瓷器,这东西就不要想了,价格死贵死贵,说不定比香菇都贵,根本没有考虑的必要。 至于其他的,葫芦,囊,木桶等等,实在不太习惯,选了半天,终于决定下来,竹筒,类似于竹筒饭的竹筒。 这玩意价格便宜,制作简单,只要有点木工手艺的人就可以做到,甚至于普通人看上两眼,也能轻易制作。 王方所做的类型和普通的不同,早先他打算镶刻出螺纹痕迹,包装吗,怎么精细怎么来。 后来发现太过麻烦,打制一枚竹筒只需要几分钟时间,打磨螺纹却需要一个小时,还极易损坏。 后来想想,还是算了,使用木工中的错扣技术,就是下面的竹筒打出槽,上面的竹盖打出突起,到时候拧动一下就能卡住,拧动一下就能打开。 专门弄出盖子,倒不是为了防漏,只是简单的美观以及遮蔽杂物,否则的话千里迢迢跑出去卖了打开一看虫子树叶落了一地,估计还没买呢,顾客都吃不下了。 包装的问题顺利解决,却遭遇到另一个人际关系上的问题。 按说这样的木工手艺只要随便找个农人就能打造,却始终绕不过何家二伯这个巨大的门槛。 按说自己家二伯就有这个手艺,却偏要去找外人帮忙,这样的事情一经传扬出去,不但二伯的脸上过不去,就连村中的族人都会说闲话,例如何花家嫌弃二伯的傻子了,害怕老二的傻子拖累了等等。 作为一个地道的农村人,生活在古代的宗族社会,不可避免的要考虑名声的问题,兄友弟恭是一个很严重的词汇,要是连自己的兄弟都不能亲近团结,那也怪不得别人欺负自己。 而且一旦名声坏了之后,不单单对王方所在的一房有影响,甚至于对整个何家老宅来说都有影响,到时候外人谈论起何家老宅的第一印象,绝不是何花这一房有多么奸诈,更多的则是何家老宅有多么的勾心斗角。 作为一个试图融入这个社会的现代人,王方可不愿走在大街上被人指指点点,假如那样的话,还不如不挣钱,安安稳稳的当个农人好了。 不过以二伯对自己的态度,王方很难相信他会同意自己的请求,答应帮自己制作竹筒的想法。 无奈之下,只能将这个问题交给母亲,却没想母亲毫不在意,摸着王方的头颅道:“你呀,你呀,小小年纪心眼不少,我看你是聪明过头了,你二伯这种人,找他做事干嘛说那么清楚,只要告诉他需要竹筒就行。” 说着,母亲施施然的去找二伯商量竹筒的问题,一点没把二伯的意见放在眼里。 从身后看着母亲的背影,王方始终觉得这是个问题,母亲对二伯的态度太过随意,她可能不知道,对内心柔弱的人来说,这样不说明原因就随意指使的态度,本身就是一种侮辱。 不过眼下,实在没工夫担心二伯的自尊问题,因为第一锅的酱料已经出炉。 纵然有着后世的经验,他也不保证自己做的酱料就一定好吃,口味这种东西从来都是经过长期摸索,才能得出一个较为合理的配比。 更何况眼下的王方根本不打算做后世那种酱料,毕竟其中蕴含的油料太过浓厚,对自己这个还没起步的小本生意来说,成本过于高昂。 并且王方也不确定现在的古代人能不能接受后世的饮食文化,毕竟经过几百年的发展,谁也不能保证其中有没有口味问题。 例如眼下的古代人由于油盐的稀少,根本没机会食用油大的食物,从某种程度来说,颇有种和后世韩国日本类似的感觉,其次是盐的使用,放在古代的民间,一顿饭加点盐就已经非常奢侈,很多人甚至好几天都不吃盐。 类似于后世白毛女的故事绝不少见,有很多穷苦人家的百姓因为买不起盐的缘故,年纪轻轻就满头白发。 这倒不是王方危言耸听,从古代的贩盐运动就可以看出一二,穷人或者富商们为了贩私盐想尽一切办法,颇有种后世毒贩的风采,假如没有十倍百倍的利润,很难让人如此去拼,这也能从某一方面看出,古代的盐价绝不低廉。 而在眼下,单纯的香菇酱自然不可能投入太大的成本,否则的话利润空间会是一个问题,存在的市场也是一个问题。 正想着呢,第一锅酱料已经出炉,这是一种不同于古代的酿制方法,真要说起来,颇有种类似后世红烧肉的做法。 加油,加香料,加剁碎的香菇,爆炒之后,加盐,花椒,芝麻等调味料,最后再加入碾碎的豆料,麦粉等等。 总之这是一种以淀粉为主的糊糊状物质,酱油上色后黝黑发亮,看起来和大酱类似,闻起来却有股独特的清香。 做好之后,王方尝了一口道:“糊了。” 再尝一口:“淡了。” 第十八章:步入正轨 时已入冬,香菇酱步入正轨。 经过数次尝试后,终于得出合理配比,只是味道仍显微臭。 没办法,饮食习惯积习难改,对现在的明人来说,没有那股臭味,仿佛吃的不是大酱,而是另一种食物。 为了不让自己显得突兀,只能减少油料的投入,没有油香的香菇酱有种奇怪味道,数次尝试以后,就连王方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玩意。 不过这东西却在母亲口中大受好评,看在销量不错的份上,他也懒得计较。 除此之外,二伯对自己的态度也有了改观,作为亲手打造容器的参与者,以及各种苦活的实施者,他有幸目睹了香菇酱的生产过程,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母亲惯于指使二伯,类似于搭灶台了,翻生酱了,种种活计都被她交给二伯操办。 亲自尝试了几次之后,他对王方的态度大为改观,尤其是知道这是和自家小四一起鼓捣出来的以后,更是将王方提升到亲儿子的地步,在他看来既然是自家儿子和侄子鼓捣出来的东西,那么收入以后,自然会有二房一份。 不过看母亲的表情,王方很难想象她会同意将收入分给二房,可怜的二伯沉浸在发财美梦中仍不自知,依旧拼命苦干。 至于销售的问题更加不用王方操心,两个被铜钱迷花眼的大人将一切包揽,除了烧火的时候自己还能有点用处,其他的时候已经不用插手。 家中的其他几房也知道了二房和何花家有额外收入的消息,不过碍于情面却懒得计较。 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控制了销量的产出,否则的话,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香菇酱每三天生产一次,每次生产一百多斤,不是不想增加产量,而是自己和四哥两个月以来存储的干菇只有三百多斤,这还是两人整整忙碌了两个多月的成果,要不是有了先前的两个月垫底,现在恐怕连三百斤都没有。 而在眼下,时间步入冬天,天气转冷之后,很难在山间找到菇类的身影,至于用其他干菇代替的打算,不是没考虑过,只是因为成本太高的缘故,却也懒得计较。 其次还有一个小小的原因,就是害怕销量太多被人出手抢夺,在自己没什么实力的时候,最好不要暴露太多的财富,否则的话,很难想象会发生什么。 而在眼下,三百多斤的储量,可以烹制出一千五百斤的大酱,按照每斤十八文计算,可以售卖两万七千余钱,也就是二十七贯,除去油料盐糖的成本,纯利在十五贯左右。 一个冬天加两个孩子秋天的收获,可以获利十五贯钱,这在母亲看来已经是极大的收入,毕竟她在别人家当乳母的时候,辛苦一年也才十五贯罢了。 有了稳定收入以后,母亲自然不用外出寻找工作,每日回来以后总要抱着自己的两个孩子,享受天伦之乐。 只是这样的乐趣王方实在难以忍受,仅仅几天之后,他就强烈抗议起来,想要搬出去和四哥居住。 其中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母亲刚刚二十出头,每次看她换衣服的时候,王方都有种吐血的冲动。 其次是母亲睡相不好,或许是家中只有她一个女孩,从小独占大床的缘故,母亲养成了伸胳膊蹬腿的习惯。 经历了两次半夜被蹬下床,数次被冻醒的事故之后,母亲终于同意了王方的请求。 临走的前一天,母亲还有些恋恋不舍,不过第二天早上,看着自己儿子鼻青脸肿的模样,最终还是选择放手。 搬到四哥房里后,两个小娃娃的关系更近一步,连带着王方和二哥的关系也有了飞速发展。 深入了解后他才发现,二哥其实不傻,只是有时候转不过弯来,例如吃饭的时候某人说了个笑话,他可能要第二天才能理解其中的深意,这就导致了某个正在熟睡的夜晚,经常能听到二哥突然半夜发笑,你问他原因,他也不知道解释,非要等到第二天的早晨才告诉你,原来是听了三天前笑话的原因。 除此之外二哥也不是没有优点,干活就不用说了,身强力壮,一个顶俩,不管再脏再累的活计,只要有人指挥,就能完美解决,当然,刻竹筒的活不能让他进行,这家伙天生神力,稍微用点力就能将竹筒捏爆。 其次二哥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能带出去吓人,一米八多的身高,放在这个年代,绝对凤毛麟角,往自己身后一站,颇有种纨绔少爷带着金牌打手的风采。 记得香菇酱第一天售卖的时候,由于新品上市没什么口碑,连带着销量不好,一整天时间,只卖出去两瓶,还是顾客看错了,当成肉酱购买。 等到第二天王方亲自出马,特地带了一口炭炉,加热过后的酱料香气四溢,终于打开销路,正好地痞前来捣乱,二哥大吼一声,吓得地痞屁滚尿流,事后询问原因,才知道他发现三天前家里有黄鼠狼偷鸡,也算是告破一桩无头公案,省的何奶奶天天计较。 这一天五更时分,王方有些尿急,挣扎着起身坐好,却发现身下传来一阵呼噜声响。 “难道是我继承了母亲的优良传统,也把四哥踹下去了。” 心头大乐,急忙下床查看,却看到一团黑白相间的物质,蜷缩在床下屋角。 “平头哥,这家伙怎么来了。” 平头染发黑西装,不是在干架,就是在去干架的路上。 蜜獾又称平头哥,对于这个黑白色的小家伙,王方极有好感,没想到它居然活了下来。 摸着下巴思索片刻,隐约明白了原因。 对于常人和普通的动物来说,看见毒蛇的第一反应是:“哎呀,毒蛇,快跑。” 平头哥看见毒蛇的第一反应是:“哎呀,妈呀,太幸福了。”然后扑上去。 或许是气候的原因,本地的毒蛇不知道平头哥的厉害,这就导致了平头哥一点没被饿着,反倒吃的白白胖胖。 从它圆滚滚的肚皮就可以看出,平头哥进屋前一定饱餐了一顿。 不过细心的王方仍能发现,眼下的平头哥浑身上下都在瑟瑟发抖,看样子习惯了非洲的气候,猛地来到现在的长江沿岸,这家伙有些不适,故而特地找了个温暖的地方,钻入自己屋内。 至于为什么它会跑来找自己的原因,王方不太清楚,可能是自己抱过它两个时辰,也可能是帮它掩埋母亲的原因。 总之不管怎样的情况下,对于这种恐怖的平头生物,王方一向懒得招惹,他可是清晰的记得,网络上有句名言用来形容蜜罐,你在撒哈拉沙漠以南踹了它一脚,它能追你追到撒哈拉以北。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极端记仇的家伙,既然眼下它没有伤害自己,那就不用管它,否则的话,鬼知道会发生什么后果。 第十九章:大雪降临 半个月后的冬天,下了雪。 往年的福建浙江等地,极少下雪,现在却下了整整一夜,小腿深的大雪足以覆盖成人的脚掌,这在家中的老人看来,极不寻常。 但在小孩们看来,却是极好的玩乐场景,一个个飞扑入雪地丛中,丝毫感受不到寒冷的侵袭。 或许众多孩童中唯有王方能够感到时代变迁的残酷,也唯有他才知道,后世的十几年将迎来小冰河时代最寒冷的时期。 一次小冰河的降临,毁灭了整个大明王朝,很多人都说明朝亡于党争,但没有任何人敢否认,其中一定有小冰河的原因。 寒流从北方的西伯利亚平原,一直吹拂到地球的南方,季节的变迁使得整个华夏大地饱受灾厄的困扰。 打开网络的浏览器,小冰河时期降临后,随便搜索那个年份,其中都记载着天灾人祸的场景,地震,饥荒,大旱,大涝,种种灾祸汇聚在一起,形成了令人恐怖的地狱场景。 在王方想来,假如可以吃饱的话,李自成一定不会造反,假如可以吃饱的话,北方的女真也不会丧心病狂的攻击南方。 李自成知道不造反就是死,女真们知道,不抢劫就是死。 而明朝的军队,大多还生活在安逸当中,享受美食,享受美女,享受天朝上国提供的一切,一点都没发现两个丧心病狂,急于拼命的敌人,已经张开他们锋利的翅膀。 这是一场影响后世数百年的灾祸,甚至于以后的世界格局都和这场灾祸有关。 早在重生的第一时间,王方就思考过造反的问题,最终却被他无奈打消。 明朝灭亡的时候,假如它拥有足够的物资,根本不会灭亡,而当它灭亡之后,没有足够的物资,自己也要忍痛掀起战乱,杀掉多余的人。 不管是否造反,都会给这个民族带来巨大的伤痛,他只能将暴虐的想法,隐藏在灵魂深处,久久的封存。 没办法,谁让他是一个喜欢种田文的宅男,种田文的真谛在于快快乐乐的发财,拒绝流血流泪,打生打死。 仔细回想自己的性格经历,王方可以万分确定,他来这个世界是为了寻找快乐,而不是为了打生打死,满足帝王心的虚荣。 或许在自己足够强大的时候,会为了这个时代悲惨的人们,寻找一条快乐的道路,但绝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豪情,将屠刀对准流民,对准百姓,对准所有的生灵。 下午的时候,村人发现了几处兔子的脚印,长久生活在热带的动物,仿佛也被这种突如其来的天灾打乱,一个个从自己窝内跑出,惊慌失措的注视着眼前白茫茫的世界。 几只慌乱的兔子无意中跑到村庄的地界,两名好运的村人幸运的将它们捕获。 收获的消息传遍了整个村庄,村里的老老少少只要还能动的,都快快乐乐准备迎接大雪带来的收获。 蹲在地上抓了一把雪,这样的雪层根本不算厚,却让这帮热带的动物极难适应,兔子走着走着就会一头栽进雪里的沟渠动弹不得,野鸡们也会留下长长的痕迹,引诱农人们捕捉。 狩猎的狂欢蔓延了整个世界,何家屯的小伙伴们聚在一起,雄心勃勃打算给自己抓两幅毛茸茸的兔皮手套。 “你等着,我一定抓只兔子给你看,居然说我个子低跑不动,我现在就跑给你看……” 一帮乌泱泱的小娃娃散播开来,后面的王方满头黑线,这样一帮大大小小上百的孩子,看起来像放羊似的,别说兔子了,就算老鼠都知道有人来了。 孤零零的跟在人群后面,由于刚恢复的缘故,他还没来得及融入孩子们的世界,不过在他想来,就算自己真的融入,也会格外别扭,毕竟已经是成年人了,很难和孩子玩到一起。 家中的女眷们也走出家门,三姐和四姐依着门框向外张望,两者已经到了相看的年纪,此刻最需要注意形象,哪怕极为好奇也只能藏在门内,而不是像弟弟们一样疯疯癫癫的乱跑一气。 对于这个时代的女人,王方总是抱着同情的想法,对她们来说自己的男人就是一切,不管是父兄还是丈夫,都能轻易决定她们的幸福。 或许这句话看起来非常苛刻,但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明朝的妇女终究不能像后世一样,抛头露面,完全不顾自己的形象。 或许自己的母亲算是一个异类,但她也是生活所迫,丈夫战死沙场,儿子年幼,女儿还在襁褓,她所能依靠的唯有自己的强硬,强硬的找工作,强硬的赚钱,所求不多,仅仅是养大自己的孩子。 在王方看来,母亲以前一定是温文尔雅,知书达理,温润如玉,贤良淑德…… 说着说着,自己都说不下去,仔细想想,这仅仅是自己挨了几顿揍之后的美梦罢了。 说实话,对于大人来说小孩子恐怕也有解闷的功效,闲着没事调戏两句,拍打两下,在他们看来是极有趣的事情,尤其是在这个不能出门的季节来说,更是一大乐趣。 吸溜吸溜鼻涕,王方肯定的想:“自己母亲还是有贤良淑德的可能的。” 一日的玩闹持续到晚间时分,村中的农人三三两两回来,很可惜,何家的众人没什么收获,二伯进门的时候还在数落二哥的粗壮和笨重。 很担心自己半夜会不会被二哥的认错声吵醒,却没想到他被另外一件极恐怖的事情惊醒。 半夜醒来,感受到异常的温暖,抱着怀中毛茸茸的物体蹭了两下,朦胧中陡然惊醒。 “平头哥!” 假如是平常小孩的话一定会惊呼出声,自己怀中居然多了一个诡异的物体。 平头哥缩成一团,紧紧蜷在一起,王方手脚并用,四肢压在它的身上,更重要的是四哥的腿也搭在自己胯上,整整五条四肢将平头哥遮掩的严严实实。 看了看自己的小胳膊小腿,王方确信它只要轻轻一口就可以将它们轻易咬断,根本不用第二下,就能像吃黄瓜一样吞吃下去。 而这样恐怖的场景足足持续了半夜的时间,正当王方满眼黑圈却还在苦苦支撑的时候,旁边传来一阵嘟囔声响。 “什么东西?” 说话间腰间的脚掌用力,一脚蹬了出去,只见平头哥以一个平沙落雁的姿势扑通一声掉在地上。 “啥玩意,怎么了?” 四哥还在迷糊,王方愣愣的道:“四哥,你完了,快跑吧,最好找二伯去,他皮厚,抗咬。” 寒冬的第一场冰雪在四哥鬼哭狼嚎的惨叫中结束,当然,王方也提供了不少可行的意见,例如跑的时候扔鞋子,后来发现不管用,大概是蹬的时候没穿鞋子。 后来想了想,扔裤子,两者入睡的时候都舍不得脱裤子,害怕脚冻着,还特地缩在裤腿里。 这样一来,只见四哥光着屁股站在雪地里鬼哭狼嚎,一只黑白相间的动物趴在裤子上发泄仇恨。 王方站在一旁很无耻的想,这好像是四哥唯一一条棉裤,也是他唯一不开裆的裤子。 第二十章:金光大道 蜜罐,吉尼斯世界纪录最勇猛的动物,也是一种极端记仇的动物。 记得前世有一部电影,其中的男主角踹了它一脚,随后被它追出整个沙漠,直到男主角将鞋子扔给它的时候,它才放过主角,将仇恨转移到鞋子身上。 不对,又或者说,它的仇恨本来就是那只鞋子。 王方搜索记忆,赫然发现,密獾不单单是个记仇的生物,也是一个恩怨分明的生物,当鞋子踹了它一脚的时候,它会追着鞋子跑,但当对方脱掉鞋子,它却可以无视对方,任由对方搂抱,或用食物勾引自己。 这也就是说密獾不会随意攻击陌生人,尤其是对它好的人。 目光投注在不远处冰天雪地里跳脚的四哥身上,又看了看咬着裤子,疯狂发泄的密獾一眼,王方的眼神越来越亮,一个模糊的计划浮上脑海。 假如说前世的铁饭碗是体制的话,那么现在的铁饭碗绝对是土地无疑。 灾荒,尤其是王朝将要灭亡的年代,不管是当官,还是经商,都存在着极大的风险,相对的,留存在自己的土地上,老老实实的务农,养殖,反倒是最稳定的发财方式。 而对于普通的农户来说,之所以养殖和务农不能发财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一是山林里的野兽太多,农田容易遭受野兽的侵害,例如野猪,兔子,熊等等,种植出来的农作物,天然会损失一部分,有时候甚至会损失大半。 再加上蛇虫鸟蚁的存在,每次造成的损失,全都相当巨大,导致眼下的农村,经常会在田地里竖立稻草人的标志,用来防止鸟兽的破坏。 而另一方面,养殖业最大的困境在于,眼下没有合适的铁笼子,以及钢筋水泥土的库房,所有的收获都极易受到老鼠,黄鼠狼,蛇,甚至虎狼的侵害。 王方印象中自家奶奶最喜欢把鸡笼放在火炕旁边,一方面可以保暖,一方面可以防止黄鼠狼的侵害。 眼下可不是后世农药泛滥的年代,山野丛林间,各式各样的动物应有尽有,假如谁敢把鸡笼放在外面的话,很容易被成群结队的黄大仙吞吃干净。 而以上的几点,对密獾来说都不是问题,不要说小小的黄鼠狼了,就算真的来了几头恶狼,都不一定能战胜这个横行于非洲草原,连狮子鬣狗都不愿招惹的家伙。 而自己能养一头的话。 王方摸着下巴想,种种优势浮上脑海。 首先不用担心黄鼠狼等野兽侵害的问题,完全可以在院子里扩大规模,而不用担心损失的问题。 至于蛇,就更不用说了,基本上只要来了,就有死无生,甚至于自己都不用给平头哥准备食物,这家伙绝对可以将所有蛇类玩死,毒蛇杀手的名字可不是白叫的,哪怕是五六米的蟒蛇在平头哥面前都不够看的。 另外农田里,粮仓里,也不用提心吊胆的看护,只要把密獾放过去,想来足可以威慑各式各样,从老鼠到野猪大小不等的动物。 甚至于野熊,在密獾的战绩表里也是被抢夺食物的可怜对象,历史上被密獾抢走食物只能干瞪眼的野熊不在少数。 仔细盘算了半天,一条闪烁着金光的康庄大道浮现在王方眼前,此刻在他眼里,眼前的平头哥仿佛换了一个模样,完全变成了一副金灿灿的模样。 “正好这家伙是幼年期,且自己对它有恩,再加上天气寒冷,它只能依靠自己,这样一来,恐怕由不得它不归顺自己。” “归顺?” 这个词语出现的第一时间,王方就心生警兆,随即摇摇头:“还是算了,只要和平共处就行。” 这家伙可是极端记仇的暴躁脾气,对自己来说,别说归顺了,只要能相安无事就行。 “嗯,对,应该对平头哥好点,实在不行给它弄个火炉,非洲的生物跑到冰天雪地里,实在是有点可怜。” 盘算结束,王方的态度瞬间转变,招呼四哥跑来给平头哥道歉,不管它能不能听懂,起码态度要好点,这可是自己未来发财的保护神,不管怎样都不为过。 将自己的打算跟四哥解释一遍,四哥脸上还是一副犹疑神色,看着平头哥瘦小的体型,实在很难想象这家伙可以和野兽搏斗。 不过一想到当初母獾连斗五条恶犬的壮举,终于承诺下来,帮助王方隐藏平头哥的身份,两人一起负担平头哥的养育工作。 事情顺利解决,平头哥住进了王方的小屋,小屋内只有三人存在,根本不担心被发现的问题,再加上平头哥的主要居住地点是在床下,想来更应该不被发现才对。 至于二哥,根本不用担心,等他发现平头哥的身份,然后再想起来告状的时候,恐怕整个冬天都已经过去。 安顿好平头哥以后,王方整日里带着开怀笑容,不过仅仅几天之后,他就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甚至于有些超乎想象的残酷。 密獾,又称平头哥,杂食动物,由于新陈代谢极快的缘故,几乎每天都要消耗大量的食物。 假如王方有幸带着笔记本穿越,且还能上网查资料的话,他一定能在网上看到这样的描述。 而在眼下,真正和平头哥共处一室的时候,他才发现这家伙食量巨大,巨大到一个成人的饮食对它来说根本不是问题,甚至要两到三个人的份量才能满足它的消耗。 直到现在王方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它喜欢捕食蛇类的原因,实在是小点的猎物根本不能满足它的消耗,唯有两米以上,小儿手臂粗细的蛇类才能满足它的消耗,而它吃干抹净后的第一件事不是休息,而是一颠一颠的继续跑出去捕猎,原因是没吃饱。 而当王方发现这个事实的时候,家里的米袋子已经空了一半,没错,平头哥是杂食动物,养殖场里养殖的平头哥主要以谷物为主。(鬼知道为什么要养这个,反正百度百科里写的有养殖须知) 与之伴随的,还有何奶奶惊天动地的嚎叫声,从那以后,她老人家天天手持菜刀,守在库房门口,声称要和老鼠抗争到底,连带着老何家其他几房的大人也被发动起来,在家里进行了数次的打鼠运动。 此事暂且不提,转眼间,穿越以后的第一个大年夜即将到来。 第二十一章:新年总结 大年夜,又称除夕,对于所有华夏血统的族人来说,这个节日无需多言,早已如生命般烙印在灵魂深处。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王方都能真切的确定,自己是华夏人,流淌着华夏的血脉,在这个世界上,拥有着数千万和自己同样血脉的亲人,而到五百年后,这个数字将增加到十四亿左右。 整整十四亿同胞,每到这个节日,都能涌现狂欢般的热情。 这是数千年来烙印在我们灵魂深处的节日,也是一个最能体现华夏传统的节日。 放在往年,五百年前的明朝,这也是一年中最大的祭祀日子,不管是老老少少,总会在这个节日回到自己的家乡,陪伴自己的亲人,度过这个传说中打年兽的节日。 明朝的中晚期年间,火药早已流传开来,爆竹充斥大街小巷,成为所有人庆祝新年的方式,尤其是对小孩子而言,更是充满童真和喜悦的时光。 早早吃过饭,和四哥一起来到家门前的平地上,两人贼头贼脑的观察四周,发现并没有大人观看后,急急忙忙的点燃炮仗,扔在门前的黄土路上。 王方也跟在四哥后面,很想提醒他,这样大的响声,不用躲藏也知道他偷放鞭炮,不过可能是从小被打怕了,直到现在他也没能回转过来。 这个年代的炮仗,总体来说和后世相差无几,不要不信,后世的鞭炮也不过是土制的炮仗,不可能使用颗粒火药等高级货色,否则的话国家早已监管起来,也不会出现那么多私营炮厂的悲惨事故。 只是相对于后世的炮仗来说,这年月的炮仗,并没有那么大的响声,可能是纯度的问题,也可能是纸张的问题,总之会有一丝微小的差距出现。 而在今日晚间,据说族中祭祀的时候,会有烟花燃放,对于这个年代的烟花,王方极为好奇,据说在宋朝时期就有了各式各样的烟花,等到明朝时期,甚至有皇宫被烟花烧毁的记录流出。 伴随着一阵阵炮仗的爆鸣声响,王方的新年并不出奇,和后世农村的新年极为相似,大多是小孩子玩玩闹闹,大人们也格外开恩,倚在门框上看着自家孩子玩笑打闹,吃着零嘴的同时,不断点评哪家的孩子更健壮,更漂亮,更有出息等等。 直到落日时分,村中祭祀召开,大大小小只要是何家男丁,全都聚集在祠堂门外,等待族人到来,至于其他几支外姓的村人,他们也有自己的祭祀地点,有钱的就修个大祠堂,没钱的就修个小祠堂,总之只要人活着,就有各自的祭祀方式。 直到现在王方才明白,自己的族人原来是上午上坟,下午去祠堂拜祭,而有些外姓的人,干脆二十九的时候就已经上坟结束,很多其他地方的习俗,甚至于二十三的时候就已经上坟结束,总之只要上坟了,就算是表达了自己的心意,完全没必要拘泥于某个特定时间。 这样的祭祀典礼,王方还是第一次参加,首先是族长宣告今年的收获收成,然后是明年打算做出什么功绩,然后是族中最老的三名叔祖,带领族人向祖先磕头,然后希望祖先保佑等等。 当然,磕头只是做做样子,领头的一个叔祖是抬过来的,别说磕头了,想站着都难。 至于其他的小辈,必须按照三跪九叩的标准,完完整整的行礼。 礼仪结束后,长辈开始训斥晚辈,谁家偷了鸡,谁家吵了架,谁家公婆虐待子侄等等。 总之这是一场总结今年,展望明年的盛大典礼,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功效,就是告诉身边的族人,我们都是兄弟,我们都是族人,我们都是自己的亲属,我们都是自己的家人,我们拥有共同的祖先,我们需要谅解,共同创造美好明天等等。 这在古代的宗族社会极为重要,每当这个时候,小伙伴们总要抬头看着堂前的老人,然后恍然大悟道,我们真是一个祖先,都是由祖先开枝散叶生养出来的,既然这样,往日的恩怨情仇自然退让一步,当然,假如谁真的不愿意谅解,想来族中的长辈也会让他们谅解。 看了三位踉踉跄跄的老人,王方确认,面对这样的长辈,估计族中的土老帽们挨打都不会躲闪。 这样的祭祀典礼对小孩子来说还不清楚意味什么,王方也懒得装出一副肃穆样子,嘻嘻哈哈的和四哥打闹结束。 等到祭祀结束,已经是亥时时分,各回各家,享用过年夜饭后,开始各家自己的总结会议。 晚饭的时候爷爷脸色不好,环顾四周,大大小小十余口人始终没能看到大房的身影,不单单没有大伯大伯娘的身影,甚至连小六小七都被接走,回到县城的家中过年。 “你大哥呢,他怎么说。” 总结的时候爷爷脸色不好,奶奶率先发问,气色有些阴沉。 二伯低垂着头,劝解道:“今年县里新来了主簿,明日一早各大商家的掌柜要前去拜会,大哥说劳烦家中谅解,等明年他一定按时回乡祭拜。” “你大嫂呢,她怎么说。” “大嫂说主簿夫人设了宴席,到时候城中各大夫人都会前往,打算带小三过去看看,顺便相看人家。” 两句话说的大家哑口无言,对方的理由极为充沛,爷爷重重抽了几口,烟袋敲在桌上:“这个逆子,这可是祭祀,祭祀……” 后面的话没说,不过可以猜出是不认祖宗之类,直到这个时候王方才明白,为什么家中没那么多极品,原来是因为极品比较有钱,早已搬出去的原因。 正在这个时候,又是一道熟悉的声音响起,三婶笑道:“先不管老大的事,人家姓不姓何还两说,反倒是我听说今年有人发了财,怎么也不见给家里人说道说道。” 说话间目光从二伯身上扫过,定格在何花身上。 母亲拍桌子站起:“杨槐花,你什么意思!” “我什么意思!” “还能是什么意思!” “你们一个个都有自己来钱的门路,不愁吃不愁穿,偏生我家当家的被你们气走,留下我一个妇道人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年到头连个铜子都没有。” 三婶的火气也上来了,拍着桌子道:“我杨槐花嫁到你们老何家是来享福的,不是来吃苦的,假如你们不给我个说法,我过完年就回娘家,让外人好好看看,你们老何家是怎么对待新媳妇的。” “你还有脸说,要不是你个贱人撺掇着我男人服役,你家老三怎么可能走,要走也是你家老三走,凭什么让我家男人替他去……” 两人打在一起,几个小娃娃缩在墙角,抬头看爷奶的脸色,两人脸色发青,看起来比提大伯的时候还生气。 “够了,这件事的确得好好说道说道。” 第二十二章:春暖花开 过了年,春天就到了。 往日的积雪化得极快,几乎是太阳刚刚照射,就化为满地泥泞。 跑在草地上,没有胶鞋,干脆脱了鞋跑,裤腿卷的高高的,从村头跑到村尾,看冒出头的嫩芽,抽条的嫩枝,蚂蚁洞门口小小的土粒。 春天,万物复苏,几乎是一眨眼的时间世界变了。 前些天的争吵,并没有影响到王方的生活,他现在才六岁,就算有事也不会跟他商量,只是可以看出,母亲的心情不好,连带着二伯的心情也有些低落。 不过这些都没关系,王方相信自己能赚钱,赚大钱,将来给母亲搬坐金山,给二伯搬坐银山,让俩人天天看,看到厌恶为止。 没什么比玩乐更重要,尤其是春天的时候,万物复苏,天地变幻,假如不能趁此机会好好享受,那就白活一趟。 这些天草地里有了野鸡的影子,离得远远的就能听见啾啾的鸣叫,这是到了交配的时候,相信附近一定有公鸡存在,等着压在母鸡身上,做些羞羞的事情。 不单单野鸡到了交配的时候,连带着村中的大黄狗也到了交配的时候,经常能看到村头有两只纠缠在一起的黄狗,有人去撵,俩狗粘在一起跑。 王方渴望抱养一条小狗,养蜜獾太没成就感了,这家伙就跟个大爷似得,吃了睡睡了吃,整整两个月的时间几乎将王方的存款吃光,这还是他经常偷些干饼的结果,否则的话依靠母亲分给他的那些红利,完全不够看的。 至于二伯,他也有他的红利,只是有些少,王方偷偷翻出来看了,几乎和自己一样多,母亲完全把他当成小孩看了,可怜的二伯还乐呵呵的,指望来年还靠大酱生活。 还有四哥,可能意识到这是他最后一年的玩乐时光,玩的比以往都要疯狂,上山抓野鸡,下河捞草鱼,整整一个春天的功夫全都沉浸在玩乐当中,丝毫没有去年忧愁的模样。 听四哥的说法,再过一年他就要去县城当学徒了,酒坊,一天十五个大子,不管吃不管住,学徒三年,出了师就跟东家订契,只要十年就能自己出来开酒坊,这是他的未来,也是二伯昧着良心争取来的,至于大伯,根本没人请他赴宴,他也没资格赴宴,拜会主簿是人家大掌柜的事,他只是一个记账的账房。 不过这样的账房在二伯眼中已经是手眼通天的人物,哪怕瞒着父母也要为自己孩子某条出路。 四哥认命了,满足了,只想着玩完这一年,然后走向他的光辉大道。 王方不能承诺什么,也不敢承诺什么,终其原因只是太小,现在才六岁,明年才七岁,他可以确认自己发财,但不敢确认什么时候发财,还有好几年的时光,他才能独立的做工,做活,或者靠着自己走到镇上,走到县城。 至于现在,六岁的年纪,不用等到镇上,出了村就可能被人拐走。 他只能认命,替四哥高兴,与此同时盘算着买些鸡仔,养在家中后院,那里是大伯居住的地方,现在彻底闹僵,他们一家全都搬走,看样子不打算回来,正好用来安置蜜獾。 问母亲,她说可以随便处置,敢回来就打出家门,别人不知道她可知道大伯的为人,无非是看不起自家人,穷,泥腿子,身上连件好衣服都没有,还老的老,残的残,一家只有二伯一个真正劳力,四房不顶用,三叔跑了,爷爷老了,只剩下二伯,却要养一大家十几口人,还有一个傻的。 这样的家境,啧啧,王方不想多说什么,只想着赚了钱,让那帮人转过来求自己,跪着磕头也不原谅。 对这个想法母亲极赞同,使劲夸了王方几下,转过身去为他买鸡仔,对现在这个儿子,她非常满意,懂事,听话,不乱跑,不乱闹,衣服也是干干净净,有子如此妇复何求,想要什么,买。 当然,最主要的也是鸡仔便宜,五文钱三个,随便挑。 母亲一口气买了十五个,总共花了二十个大子。 鸡仔这么便宜,王方出乎意料,后来想了想,确实如此,鸡蛋两文钱三个,孵出鸡翻了一倍还多,已经不便宜了,却又显得很便宜。 主要是养鸡的成活率太低,公鸡没什么用,长不大就要杀掉,然后再加上病死饿死,黄鼠狼偷死,种种原因加在一起,要想养大一只鸡,可能要死十几只。 这样算来,成本已经相当高昂。 王方不会告诉她自己有保护神,也不会告诉她鸡的死因是通风。 这些都是自己的秘密,也是自己发家致富的第一步,至于母亲,还是算了,有点钱她都恨不得埋了,要想靠她埋得钱发财,可能要等下辈子。 有了鸡,就不能整日玩闹,小鸡吃不了硬东西,小米必须煮软,每次喂一点点,然后让它们跑,让它们闹,跑出来才能活,闹出来才能壮。 王方很庆幸自己在农村长大,也很庆幸自己喜欢看农业频道,记得某台播的养鸡大户,害怕小鸡生病,天天追着鸡跑。 其实和人的道理一样,越机灵的越能活,越精神的越能壮,懒洋洋不想动的提早扔掉,不是病了,就是瘟了,总之不能留。 养了一个多月,可以分出公母,小公鸡提前杀掉,不敢喂蜜獾吃,怕它吃上瘾,小母鸡留着,仅剩七只,被二哥踩死一只,王方找了七天,二哥才告诉他,害他以为是蜜獾吃了,揪着蜜獾问了好几次。 平头哥已经一岁多了,长得肥肥壮壮,这天地简直太适合它了,山野里蛇虫到处都是,还没人跟它抢食,唯一可惜的是没有蜂蜜,它现在馋的喜欢偷糖吃。 揪着蜜獾问的时候,王方气急攻心,事后心惊胆战,又发现平头哥并不咬人,也是,都喂了快半年了,从三四个月喂到一岁,同睡一张床,同吃一口饭,要是这样还咬人,那才是真的失败。 从此以后王方肆无忌惮,经常揪着平头哥把玩,这家伙的皮毛松的吓人,你揪着屁股它能拧过头,却不咬人,只是呲牙咧嘴吓唬几下。 使劲的捏了几下,总算明白为什么不怕猛兽的原因,一般的猛兽咬住它只能咬到皮,却伤不到内脏,转过头它可以三百六十度攻击,就算狮子被它咬到,伤口感染也要死。 其次皮毛巨硬,像刷子一样,被蜜蜂遮了也没事,只是这样的皮毛终究稀疏,导致它不能取暖,整个冬天冻得跟死狗似得,直到春天才慢慢缓过劲来。 这个春天王方用半大的母鸡换了八十只小鸡,别人说他傻,马上要养成了又转手让人,他不想解释,只是闷头开始自己的赚钱大业。 第二十三章:私塾 这年夏天,王方打算跟母亲好好谈谈。 这一日母亲从集市回来,带了两块江米糕,偷摸着进了院子,发现两个孩子都在,小的已经睡了,大的给她扇扇子。 “你四哥呢?” “他去山上采蘑菇,还没回来。” “那正好。”母亲高兴,从怀里掏出米糕,大热天的,有些馊了,王方不想浪费,往嘴里塞了半块,又递给母亲一块。 “剩下半块就够了,妹子胃口小。” 母亲心情高兴,拍着自己的褡裢道:“知道这是什么吗。” “这是钱,整整一贯!” 母亲自顾自的说:“大夏天的生意不好,县城的王掌柜看中了咱的秘方,十五文一筒,一天要十筒。” “除掉成本,一筒能赚六文,一天就是六十文,赚的少点,可胜在稳定,娘打算再出去找个活计,一个月八百文,等你娶媳妇的时候,一定给你找个好的。” 摸着王方的脑袋,陷入美好的憧憬,仿佛她已经到了当婆婆的年龄,指使着儿媳满街转,还能看着儿孙满地跑。 “娘,我打算跟你说件事。” “什么事,你说。” 何花心情不错,她没想过儿子会打她钱袋的注意。 “给四哥拿份束脩,让他上私塾去吧。” “你这孩子是不是疯了,凭什么让他去,你可知道私塾是什么,半年八百文的束脩,再加上三年五日的节礼,一年起码要四两银子,凭什么让他去,又不是我肚子里生的,要去也是你去。” 母亲像个跳脚的猫,恨不得跳起来抽王方两下。 这孩子有些疯了,一点不知道银钱的金贵,看样子应该去求求神了,省的又犯了疯病。 母亲满脑子都是神的问题,完全不顾自己孩子的感受。 王方叹了口气,知道不可能了,依照母亲的脾气只要进了她的口袋,除非她心情好的时候能**出来,其他时候就完全不要想了。 至于外人,那就更不用想了,自己的嫡亲二哥,嫡亲侄子,在她眼里只是免费的劳工,根本不可能获得尊重。 王方有些无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母亲也不是圣人,在她的世界里,只有自己和自己孩子才是最重要的,至于其他人,有多远滚多远。 这不是一个人的通性,而是很多人的本性,不是谁都能将问题看的透彻,也不是谁都能重活一次。 “我打算把鸡卖了,应该足够半年的束脩。” “你疯了吗,那可是你起早贪黑养了小半年的母鸡,养成了每只能卖八十文,每三天能下两个蛋!” 母亲的尖叫声直冲云霄,在她看来这孩子真的傻了,兴许求神都没有用了,说话间她眼泪流下来:“我的命怎么那么苦,嫁了人的男人跑了,养的娃儿四五岁了都是傻的,好不容易求神好了,现在又要傻了。” 母亲开始唱了,王方无奈道:“只供半年,过完年四哥就走,听说是去县城当学徒,就半年,认点字就行,兴许将来还能混个掌柜,他还能记得你的好。” 母亲呦的一声停了,狐疑道:“真的,只供半年就行,你听谁说他要走了,这事要是假的我可不认。” “二伯说的,说是跟族长商量好了,过完年村里有一批孩子要出去当学徒,正好跟着一起去,还能学个手艺。” “这样啊?”母亲眼珠子转了几下,最后咬牙道:“半年还行,这点钱我出得起,不就是一两银子吗,回头我就给他送去。” 说话间去屋里拿钱,她身上可是一两多的铜板,除了一贯的定钱,还有今天的大酱钱。 走的时候,嘴里还嘟囔道:“我也不指望他记得我的好,只要记得回来时带点干菇就行。” “不过咱可说好了,你那鸡不能卖,里面有我一半,将来养成了我还等着吃鸡蛋呢,一天一个,每天都不重样的。” 王方心说:“那是,也没见鸡蛋长得完全一样的。” 顺利的敲出钱来,这事不能让二伯知道,他要是知道这是母亲给的工钱,绝不会让二哥上私塾去。 供四哥上私塾是王方很早就有的想法,一是满足四哥的愿望,其次是遮掩自己识字的基础,到时候就算看了什么文字类的东西,也可以说是四哥教的。 这可是自己发财的重要基础,到时候再有什么就可以推到书本上去,否则的话很难解释自己的奇思妙想。 顺利的解决了读书的事情,王方急着去找四哥交代,没注意身后跟着三婶,看样子她从刚才就等在这里。 “她三姑啊,咱可是自家人,自家人用不着遮遮掩掩,听说你和县城掌柜定了契子,还打算找份活干。” 母亲族中排行第三,姑嫂之间称三姑,或小姑子。 三婶追着母亲进了房,直截了当的道:“既然这样,卖酱的事你顾不上,我也嫁过来三年了,总该有份收入。” 村外山路的小山旁,四哥还在采蘑菇,用好菇打掩护,筐子下面全是毒菇。 这片山是埋母獾的地方,等闲没什么野兽,连毒蛇都被吃光。 旁边蜜獾躺在母亲坟上晒太阳,最近的日子太滋润,蛇虫都跟傻了似得不知道跑,连带着它的大胃口都能吃饱。 扫了蜜獾一眼,顾不上管它,径直向四哥走去。 “小五你咋来了,不是说今天要歇一天的吗?” 一年过去四哥长高不少,看样子二伯娘的基因不错,说不定将来能长到二哥的身高。 赶过去歇了几口气,轻快的说:“我娘打算给你掏束脩,明天你跟她去村里的族学报到。” 说是族学,其实也要掏学费,毕竟何家屯穷,没资格专门养个读书人。 教课的老师是个秀才,专门从隔壁杨家庄请来,一年五两银子的聘金,不为别的,就为自己族中的孩子不用走远路。 四哥的表情明显愣了一下,手里的柴刀哆嗦着道:“你不会把鸡卖了吧。” “没,咋可能啊,还等着下蛋呢,三十五只大花母鸡一只都不少,回头你可以随时过来看看,我还等着你帮我喂呢。” 一年多以来,两者的关系早已突破堂兄弟的范畴,四哥也不多说什么,重重的点头:“我会好好学的。” “别高兴的太早,你只有半年时间,能学多少是多少。” “我知道,今年一过年我就走,绝不给你添麻烦。” 第二十四章:砍了他的手 四哥昨晚哭了一夜,临走时却精神奕奕,信誓旦旦的告诉王方一定学好,然后被母亲拖拽拉走。 接下来的几天,三婶一直对自己笑,笑得有些吓人,就像看见鸡的黄鼠狼。 王方无奈,只能劝阻道:“三婶,你不用对我笑,你也知道母亲的性子,要是少了一个铜子,她会杀了我的。” 一边说一边整理身下的背筐,今天是杨家庄开市的日子,他要带着大酱去集市售卖。 一旁的三婶想说什么,却被王方打断道:“你也不用骗我不去,母亲早就告诉我了,绝不能让你一个人去,否则你会涨价,坏了我家大酱的名号。” 一切都挑明了,三婶的态度冷下来,等王方数好了背筐里的大酱,自顾自的背在身上,向杨家庄走去。 王方有些无语,只能咬牙跟上去,虽然知道三婶一个人去卖,交给母亲的钱也绝不会少,但她就怕三婶涨价,坏了自家的信誉。 母亲一早就和王掌柜商量好了,县城里归他家售卖,自家只是留些自用,或者逢年过节去集市上售卖。 周围的几个村子都有自己的集市,杨家庄是逢三逢七,周家庄是逢五逢十,本来何家屯也有自己的集市,后来因为人少,也就不再召开。 这样的集市通常都是村人售卖家用物品,没有固定的地点,可以随意摆摊,只要交给村里一笔摊位费就行。 王方不用担心摊位费的问题,杨家庄是三婶的本家,还没人敢在她家门口收钱。 这一日又到了去杨家庄售卖的日子,王方一早准备了二十筒大酱,打算卖完就回。 一筒十八文,价格相对冬季低了不少,眼下是盛夏时节,菜蔬瓜果丰盛,还没到吃不起菜的时候,故而只能降价。 幸好何家的大酱算是新品,尝鲜的不少,每日里都能售卖干净,不用担心压货的问题。 这一日王方蹲在地上守摊,照例在地上抛出十枚铜板,每一枚都有一二三四五的标记,按照四则运算的规矩组成数学公式,打发时间的同时,也能锻炼自己脑力。 脑力就像机械一样,长时间不用也会生锈,害怕自己忘了前世的知识,只能用这种方法加强记忆,幸好这时候没人懂阿拉伯数字,自然也不懂铜板上的符号。 随意的摆弄一阵,时间已经下午,三婶是从来不守摊的,尤其是在杨家庄的时候更是如此,邻里都是自己的亲戚,每回都有聊不完的话题。 母亲之所以请她,主要是担心王方走丢的问题,没有大人看护,他这样的小孩不敢随意出村走动。 很好奇母亲为什么相信三婶,王方强烈的抗议几次,每次都会详细解释三婶和自己家的恩怨情仇,害怕她会虐待自己。 每当说起三婶坏话的时候,母亲都非常高兴,甚至于从县城回来,也会特地准备瓜子,摆出一副听众的样子,等着听三婶坏话。 话说多了就没意义,王方只能认命,提心吊胆的跟着三婶卖了几次,发现她并没有拐卖或殴打自己的想法,只是不乐意看着自己。 王方也乐得清闲,自顾自的玩数字游戏。 “三千七百九,除以二百五十八,在乘以一百四十六等于两千一百四十六点八六……” 嘴里嘟囔着别人听不懂的话语,一点没注意摊前来了个五尺壮汉。 这年代的五尺,也就相当一米六左右,放在后世是二等残废,放在眼下却是正常人的标准。 至于二哥那种一米八的,已经算是巨人体型,也只有那种没心没肺的傻子,才能肆无忌惮的生长。 习惯了二哥的巨人身高,再看身前一米六的矮子,自然没什么崇敬之心,下意识的问道:“有事?” “你家大人呢?” “这是你家摊位?” 张口就问自家大人,不是眼瞎,就是故意找事,抬头看了对方一眼,腰间鼓囊囊的,可能揣着凶器,手里握着一枚竹筒,还是初春时青葱的翠绿。 知道对方是故意找事,王方也懒得搭理,懒洋洋的道:“我家大人不在,怎么,你想找事?” “别怪我没提醒你,你拿的竹筒是我家初春时用的酱筒,用这个当借口行不通,傻子都知道天热大酱放不了多久,你拿一个初春发霉的酱筒跑过来找事,明显找错人了。 另外,我再提醒你一点,这里是我三婶本家,她家离这里也就一条街的距离,不想挨揍的话就走远点,省得我叫人揍你。” 农村的集市经常遇到无赖,幸好何家的酱筒每季更换,否则的话总有人拿着发霉的酱筒过来以旧换新。 这样的事情王方遇过几次,驾轻就熟的训斥几句,等待对方离开。 或许是低估了对方的决心,又或许看错了对方的目的,来人脸色青红变幻,紧接着突然出手抢过王方摊前的布袋,转身就跑。 这样的事情还是第一次遇到,王方有些目瞪口呆,直到对方跑远才想起追赶,却感到一阵心悸。 “不对,这人衣着干净,不像是缺钱的人,且目的明确,不吵不闹,一出手就是自己的钱袋,说明对方早已观察许久,摸清了钱袋的存放位置……” 强烈的警戒感让他不敢追赶,甚至在心头怀疑是不是三婶缺钱花了,故意指使陌生兄弟出手抢夺,否则的话,怎会有人在杨家庄行窃! 这里可不是县城,这里是村庄,村人们抓住窃贼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剁手! “他疯了吗?” 王方扪心自问,除非是疯了,否则谁敢出手。 果然,没过多久又有两人过来,特地留在自己摊前查看,看的时候嘴里还闲聊道:“后街抓了个蟊贼,专找小孩看护的摊位下手,抢了钱就跑,现在被抓住了,就等失主过去领钱。” 假如是普通孩童,害怕父母责罚,第一时间肯定是冲过去领钱,但在王方脸上却一脸淡然,仿佛完全忘了丢钱的事实。 两人围着摊位看了半天,发现王方并没有出走的打算,只能悻悻离开。 等待两人走远,王方额角有冷汗留下,假如他没猜错的话,三人应该是结成团的拐子,专等落单小孩下手,没有目标的时候也会设下圈套,引诱对方离开。 幸好对方没有强行下手,否则只能大喊大叫,至于丢失的钱财,只能说被三婶抢走,以母亲对三婶的恶感,想来不会怀疑自己。 正在思索间,后街方向传来一阵嘈杂声响,只见那名抢钱的壮汉,踉跄着向街尾逃去。 穿过了一条街市,前街的拐角处,两名高大身影等在哪里。 杨满江,杨海江,杨家庄的两大泼皮,也是何家三婶的嫡亲兄弟。 而在那名壮汉身后,杨家老二手持一把菜刀,慢悠悠的追着。 王方松了一口气:“早就说嘛,没事别找我麻烦,这里是三婶的本家,她老人家那一身毛病可不是等闲人家能惯出来的。” 心里有句话没说,她老人家那一身毛病也不是等闲人家敢娶的,就跟自己母亲何花似的,杨家三婶也是年近二十才刚刚出嫁,可惜刚嫁出去没多久,丈夫就出门跑了,听说是找自己父亲去了,具体的原因王方也不太懂。 守在自己的摊位前,注视着前街的动静,刚刚那名泼皮早就被抓住了,可到现在还在争吵,前街的方向围了一群老老少少,听声音仿佛在争论什么。 王方想了一会,还是走过去,刚走过去没多久,就听见一道尖利声响。 “王十八啊,王十八啊,别人不敢动手,老娘可不在乎,二哥,给我把斧子,我要剁了这家伙的手指头。” 等王方挤开人群的时候,正好看到三婶利刃砍下。 没等落斧,她还怪叫道:“哎呀,砍歪了,不好意思王兄弟,你这只手算是废了。” 王家,也算是杨家庄的本家,两者生活在同一个村子,抬头不见低头见,算是较为和睦的邻里关系。 王方想不明白为什么王十八会对自己动手,也想不明白三婶为什么可以砍别人的手,砍了一下还不够,一连砍了三下,直到对方的手臂呈肉酱状态,才笑眯眯的停手。 目光愣愣的盯在三婶身上,望着她那张笑脸,王方心悸的同时,隐约感觉到,这个世界变了,仿佛有什么事情将要发生。 第二十五章:明朝开海禁 总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仔细思索后发现这种感觉不假。 或许早就应该知道,只是长时间的玩乐生涯,导致他忘了自己的身份,忘了自己的年龄,忘了自己所曾受过的教育,以及脑海中早就应该牢牢铭记的记忆。 警惕心,这是王方失去的东西,也是他现在追悔莫及的东西,自己早就应该注意到,市面上的东西都在上涨。 粮价上涨了百分之三十,米价上涨了百分之四十,牲畜价格上涨了百分之八十。 短短一年之内,发生了如此大的事情,自己却没能察觉,王方深感惭愧。 惭愧自己的慵懒,惭愧自己的洒脱,惭愧自己的执迷不悟。 他始终还未意识到,这里不是后世,这里是五百年前的古代,这里是古代的民间。 三婶的凶利带给他极大震撼,震撼到他醒悟自己所处的时代。 这里是大明朝,1567年的大明朝,一个最为璀璨的年代,也是华夏历史上最有骨气的年代。 这时候的民间,还残留着一言不合取人性命的习俗,还残留着宗族械斗,动辄杀人的习俗。 王方忘记了,忘记戚继光的戚家军就是由这群农民组成,而这些农民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动辄组织出数千人的斗殴。 整整四个月,两方人持续不断的斗殴,父亲死了儿子上,儿子死了兄弟上,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杀,就要打,就要弄死你。 整整四个月时间,类计三万人次的斗殴,死伤两千五百余人。 这是华夏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民间斗殴,也是最光荣的斗殴。 正是这一场斗殴,成就了戚家军的威名,又或者说,正是有了这一批农民和矿工,才能成就戚继光的威名。 不是否认戚继光的功绩,也不是强调义乌人的凶猛。 只是令人真切感受到了,明人的凶猛。 一切以事实说话,当明朝灭亡后,这群凶猛的明人,组建了世界上最长久的帮会组织,打着反清复明的旗号,整整抗争了二百余年。 当清朝灭亡的时候,或许人们只记住了袁世凯,孙中山的名字,但他们不能忽视的是,袁世凯的儿子就是这个组织的大佬,孙中山本身就是这个组织的大佬。 而那个时候,这个组织已经改变了名称,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的前身就是那群勇于抗争的明人,而清朝的灭亡,也和这群天地会的后人,有着极大的关系。 至于明朝的民间,勿须多言,仅仅因为一缕头发,他们用几十万的性命,证明了自己的凶猛,证明了自己的坚贞。 不称臣,不纳贡,不割地,不赔款,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这是历代大明天子的骨气,当我能打你的时候,我拼了命的和你打,当我打不过你的时候,好,可以,要我的命可以,不投降,不逃跑,煤山上的崇祯证明了这一点。 我可以死,但绝不屈服! 这不仅仅是大明天子的骨气,也是明朝民间的骨气,他们可以为了利益械斗,可以为了一缕头发放弃生命,也可以为了仇恨抗争二百余年。 这里是五百年前的明朝,也是整个华夏历史上最有骨气的年代,最为壮丽的年代。 而自己,轻视了这个年代,轻视了大明人。 王方很后悔,后悔自己的轻视,后悔自己的疏忽。 假如他没疏忽的话,应该能早点意识到物价的上涨,也能早点意识到海禁解除的到来。 隆庆年间,明朝解除了持续百年的海禁,王方不知道这其中蕴含了多少的权利斗争,但他不相信一个刚刚上台的太子,有魄力解除持续了两百多年的海禁,也不相信他刚刚上台,父亲尸骨未寒的时候,就敢率先打破持续了数百年的祖宗宗法。 而这一切举动的背后,一定弥漫着激烈的权利斗争,而对于明朝的朝政而言,有决定权的,一定是江南民间。 明官多出江南,大明朝数万官吏,起码有一半出自江南。 东林党,浙党,楚党,等等权倾朝野的党派,全都来自于江南民间,这也就意味着,一旦朝堂上有什么异动,率先反应过来的不一定是京城,很可能是江南民间。 物价上涨,意味着通货膨胀,通货膨胀,意味着大量的财富正在涌入江南。 江南的士族们已经率先反应过来,准备用即将贬值的银钱,购买足够的货物,朝堂上的争论还在起始阶段,而这帮为富不仁的官商,却已经开始着手收割民间的财富。 整个明朝解除海禁,到它灭亡为止,整整数亿两白银流入民间,再加上金铜等货币金属,整个大明朝的物价将翻升两倍不止,而货币的价值,也将贬值两倍不止。 直到清朝时期,白银将贬值数倍不止,以至于哪怕赔款了数亿两白银,清朝的皇族依旧可以享受荣华的生活,而这些放在明朝身上,不要说数亿两,就算几百万两,也可以将国库掏空。 这是一个充满机遇的年代,也是一个充满危机的年代,王方很惭愧自己的轻视,很惭愧自己的疏忽,幸好现在还不算太迟,他还有足够的时间,展开自己的布局。 当王方正在思考的时候,母亲和三婶一脸担忧的望着自己。 “这小子不会傻了吧,不就是剁手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三婶不屑的嘟囔着,目光里充满了嘲讽色彩。 假如是往里日,母亲一定会跳起来和她大骂,但在今天,却只是静静看着,目光里充满了莫名意味,仿佛看不清自己的孩子。 感受着身边的变化,寻找自己的机遇,而到了1576年的后半年,事情出现转机。 爷爷病了,病的很重,四十余岁的老人只能躺在病床上,咦咦啊啊的张嘴,却说不出话来。 中风,一种常见的老人病,这本身只是一件寻常的事,但在自己家中,却极不寻常。 直到这个时候,王方才知道,二伯是奶奶再嫁带过来的,而当爷爷病了之后,家中的一切,都是大伯做主。 长兄如父,长嫂如母,这句话不是说说罢了,放在这个年代,它和法律无疑。 “三婶,你说大伯会不会把二伯赶出去。” 三婶咧着嘴笑了:“一定会的。” 第二十六章:人体本能 “爹,他们说你不是爷爷的儿子,还要把你赶走。” 二伯脸色青红变幻,门口处四哥哭着大叫:“他们还说爷爷瘫了,大伯要回来把你赶走。” “放你娘的屁,这话是你应该说的,给老子滚,有多远滚多远。” 二伯冲过来,蒲扇大的巴掌一下一下打在小四屁股上,怒道:“放你娘的屁,听他们瞎咧咧,只要你三叔还在,谁都不能把爹赶走……” 一下一下用足了力气,四哥的身子就像布娃娃一样一颠一颠的腾起。 打了一阵,两者都累了,七岁的小娃娃瞪了他爹一眼,转身跑出去。 “……” 无言的摇摇头,转身进房去拿自己的鱼钩。 四哥怒极了只有两个去处,一个是母獾的坟头,一个是池塘的河沟。 池塘里有鱼,白花花的大鲤鱼,走过去的时候四哥蹲在草地里哭,只能听见哭声,却看不见人影,大白天的有点吓人。 甩钩甩进水里,鱼钩是特异功能做的,一根缝衣针调试到圆润的弯度,看起来有艺术感。 怒极时候的哭泣,是说不了话的,只能一下一下的哽咽。 足足等了半个时辰,他才停下来。 “怎么,你不是早就知道了吗,有什么可生气的。” 二伯是外来人的事不算秘密,王方和小四知道的一清二楚,否则的话二伯也不会如此任劳任怨,是个人就有脾气,绝不像他那样恨不得累死在地里。 今天四哥的反应有些反常,往日里绝不会生出如此大的怒气,他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习惯了被人指指点点的日子。 “二哥被打了。” “一群五六岁的孩子。” 四哥表情羞愧:“我没帮忙,他们人多,我害怕。” 这种话都是内心最深处的羞耻,很多人都有过在亲人朋友受辱时逃避的经历,但这些话却不能说出口,哪怕羞愧万分,也会独自承受。 因为实在说不出口。 王方很满意四哥的诚实,这也意味着他真的把自己当成兄弟。 想了想,用轻松的口气道:“这有什么,二哥又不是没挨过打,村里三四岁的娃娃都能欺负他,白长了一身大个子,除了受欺负全没其他用处。” “你闭嘴!” 何狗蛋厉声叫了一句,随即又低落下去:“我不想让他挨打,他是我哥,亲哥……” 后面的话没说,但能理解他的心情,对自己二伯这一家王方相当无语,二伯是个憨的,二伯娘被人逼走,二哥是个傻的,三姐马上嫁人,就剩小四一个精明人,却还只是七岁孩子。 如此大的压力压在身上,王方很担心他的精神问题,这是自己的亲人,除了母亲之外最亲的人,王方不愿看他堕落,更不愿看他出现精神问题。 张了张嘴,想要劝说,却看到四哥希冀的望着自己:“小五,你是最聪明的,能赚钱,能养家,听话,懂事,认字也快,你告诉四哥,一定有办法。” “办法?” “有,就是有些残酷。” 后面的话王方没说,这个办法实在不好出口,二哥是个傻的,但又不是真傻,只是脑回路有些慢,想事情花费时间。 这样的情况不是没办法诊治,只是有些痛苦。 回想起前世精神病人的案例,王方确认所有人都有本能存在,一个突然发病的人,哪怕忘了自己的名字,忘记了自己的家庭,也会说话,也会认字,也会吃饭,走路,睡觉。 这些不是知识,是本能。 一个人的本能是强大的,强大到出生就知道吃奶,饿了就知道哭泣,开心了就知道发笑,累了困了就知道睡觉。 没有人会去想我为什么睡觉,我为什么哭笑,因为这些不是知识,是本能,是人体的自身记忆。 一旦形成了人体记忆,根本不用思考,根本不用记忆,就能依据本能做出反应。 而诊治二哥的方法很简单,就是让他形成打架的本能。 仔细想想,当一个一米八的壮汉,疯了一样和人对打的时候,想来任何人都不敢继续招惹,反而要纷纷躲避。 “你确定想知道答案?” 这件事不能由自己决定,只能由四哥决定,他们才是亲兄弟,也只有这样才不会怨恨自己。 “当然,只要我哥不被欺负,什么办法都可以。” 狗蛋的表情充满惊喜,听完王方的答案后,却瞬间沉默下去。 王方不想多说什么,这件事只能四哥决定,虽然他很愿意拥有一个惊天动地的打手,但也不愿强迫对方同意。 小四想了许久,最终转移话题道:“小五,你觉得大伯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真的会把我家赶走吗?” 人在软弱的时候总喜欢征求外界的意见,不管有没有用,他们总是希望获得一丝安慰。 但对这个问题王方实在无话可说,只能如实告知道:“不知道,你也知道我醒过来后就没见过大伯,他是个什么人我还真不知道。” 这句话有些假,身为一个饱受资讯熏陶的现代人,仅凭一个人的做事方法就能看穿他的本性。 至于大伯的为人,无须多言,只从他不回家祭祖,却还故意托人欺瞒就能看得出来。 这是一个不孝的人,在他心中没有祖宗,没有礼法,没有父母,只有自己的利益。 这也是个弱懦的人,他不敢违背祖宗的宗法,却还希望通过别人的话语隐瞒自己逃避的事实。 归其全部,这是一个不忠不孝,胆小懦弱,却又极端自私的人。 但这话不应该由自己来说,王方不想给人留下自己不敬长辈的印象,更不想让四哥察觉到自己不尊礼法的事实。 最终的结果是四哥独自回去,王方留在池塘边静静思考。 “大伯会把二伯赶出去吗?” “答案是一定会的。” 不管是三婶口中的话语,还是自己打听的结果,都表明了大伯是个自私的人,或许在眼下的这个时刻,他不会将二伯赶出去,但当他出现意外的时候,却一定会的。 而在最近这段时间,王方不觉得大伯不会出事,反倒觉得一定会出事。 一个小小的账房,一个月只有二两银子,而他养活了一大家人,大伯,大伯娘,大哥,大哥的媳妇,大哥的孩子,三哥,小六小七,四姐。 整整九口人,而这九口人当中,大哥要考秀才,三哥要上私塾,四姐马上嫁人。 整整一大家的收入,全靠一个小小账房每月微薄的二两银子,这件事有些天方夜谭,也意味着大伯一定有他额外的收入来源。 早在王方意识到粮价上涨的时候,他就开始观察自己身周的一切,而大伯一家,恰恰是处在风口浪尖,最为危险的存在。 根本不用思考,就知道他的收入来源是粮店的贪污受贿,根本不用思考,就知道这种事迟早要爆发开来。 当大伯没了收入,又或者被赶回家的时候,他会允许累赘一样的二伯,跟在自己身后吗? 绝对不会! 王方不想继续乱想下去,事实有些残酷。 而从这天夜里,何家老宅宅院内,总能听到半夜传出一阵阵鞭打声响,以及一声声惨叫声响。 王方告诉小四的办法很简单,让反抗成为二哥的本能。 通过鞭打,让他知道,只要反抗就能停止挨打。 每当半夜里熟睡的时候,王方总能看到一大一小两个身影,满脸泪痕的站在床角,一个挨打,一个抽打。 一样的是,两者都是哭着完成这一过程。 第二十七章:秋收 秋收之后,四哥走了,说是酒坊新来了一批陈粮,急需人手。 这是大伯给的理由,王方却本能的以为是借口。 他仿佛早就知道了酒坊会需要人手,早在一年前就答应帮二伯说和,而眼下随着物价上涨,约定的时间又大大提前,仿佛总在急迫的做些什么。 不过眼下不是管这些的时候,小四走后,王方接手了对二哥的抽打工作。 一个月的时间他已经知道抬手,但这还不是王方所需要的结果。 不知道为什么,王方总觉得自己目睹了三婶的壮举后,变得有些心硬,心硬到他能毫无顾忌的出手。 或许对小四来说,他只是希望拥有一个不被欺侮的哥哥,而对王方来说,他还希望拥有一个勇猛无敌的打手。 王方的训练方法有些不同,更为疼痛的同时,也会加深修炼结果。 专门对着左臂抽打,目的是培养他的反抗,专门对着右臂抽打,目的是培养他的打架,专门对着左腿抽打,目的是培养他的疯狂,专门对着右腿抽打,目的是培养他杀人的决心。 这里是宗族社会,一个危险的古代社会,经历过一次差点被拐卖的经历后,王方对自己的安全问题有了很大的提高。 他迫切的希望拥有一个打手,一个完全听从自己指令,可以不管不顾为自己挡风遮雨的打手,而眼下,二哥是最合适的人选。 相应的,他也提高了二哥的伙食标准,也动用自己的异能,提高了他的体型标准。 七天后,确认二哥完全明白之后,王方问他后不后悔,这个即将突破一米九的壮汉,指了指县城弟弟的方向,流着泪摇头点头。 王方的异能是改变物体的形状,增大物体的体型。 七天的时间,二哥长高了一毫米,七十天的时间,长高了一厘米,不能确认是饭食的功效,还是异能的功效,但他可以确认,二哥在不停生长。 心目中的篮球偶像是奥尼尔,拳击偶像是泰森,他希望拥有一个拥有奥尼尔的体型,泰森的凶猛,两者完全融合的偶像,而二哥,是最合适的人选。 这些没有征求二哥的同意,只是掩藏在心里,他本能的觉得,二哥也希望成为一个有用的人,而体型,就是他最大的优点。 除此之外,王方和三婶的关系也有了很大进展,这是唯一一个几乎窥破他秘密的人,也是唯一一个让他不方便隐瞒的人。 自上次事件结束后,三婶就像疯了一样盯紧自己,她救了自己一命之后,仿佛有了底气,理所应当的想要分享耳菇的秘密。 而母亲好像也默认了这一点,两人一起上山,一起赶集,一起想办法隐瞒母亲。 王方不相信这个时代的人们,真的不能接受前世的酱料,他花了一个夏天的时间,复原了前世的酱料。 油光奕奕的香菇酱定价三十五文,销量还算可以,一部分交给母亲,充当普通大酱的利润,一部分交给三婶,充当她替自己隐瞒的代价,一部分被王方存储起来,充当启动基金。 这一天下午,王方找到三婶,希望她帮自己购买杂粮,条件只有三个,不能亲自露面,只能让外人前往,不能去其他店铺,只能去大伯的店铺,不能挑三拣四,给什么就拿什么。 三婶想了一阵,用手指点着自己:“你呀你呀,假如不是我亲眼看见你从傻变精,一定以为你是山林里跑出来的妖孽。” 说话间转身离去,一边走还一边嘟囔道:“紫霄宫的道术真有如此神奇,看样子应该给二哥的孩子试试。” 这里的二哥自然不是王方的二伯,不过他也懒得提醒,道术这种东西,有用就皆大欢喜,没用也不能怨天尤人,毕竟山林里的精怪多得是,谁也不知道到底那种道法奏效。 窥探粮店有没有贪污的方法非常简单,一个是从账面入手,一个是从实物入手。 贪污的方法大多也是如此,一个是明目张胆的更改账目,一个是从实物入手,掺杂一些碎石,沙土,陈粮,旧粮等等。 王方不知道二伯会不会对账目动手,但他相信二伯一定会对实物动手。 因为相对来说,更改账目是最危险的贪污手段,一旦被聪明人检查账目,就很容易发现问题。 而实物,根本没有证据可寻,除非是当场抓住,否则的话,根本不可能以实物定罪。 毕竟这年代没有完善的保存设施,也没有准确的衡量标准,谁也不能确定今年收上来的粮食是干瘪,还是饱满,谁也不能确定某一个地区的产物,会不会和另外一个地区有何不同。 除此之外,没有人能确保自己收上来的粮食会不会参杂泥土,至于些许杂质更是应有尽有。 不要说现在,就是后世都很难确保粮食贪污的发生,因为有太多办法可以在粮食里参杂杂质,可以让粮食被老鼠吃,被蛇虫吃,被发霉,被腐烂甚至于被火烧。 这些东西完全无法避免,放在五百年前的古代更是如此。 账目上检查的再清,实物上出现损耗,没办法定罪,没证据定罪,也没办法理论,因为这个世上不可能存在一个完全没有漏洞的仓库,也不可能存在一袋完全没有杂质的食物。 甚至于在眼下这个时代,根本不可能找到两个尺度完全相同的度量容器。 这是这个社会的现状,也是贪官手中的利器。 王方相信,哪怕二伯没胆子对账簿入手,他也一定会对实物入手,因为这简直就是一个毫无危险,反倒一本万利的举动。 而当三婶将实物购买回来,他又拿以前的存粮和现在的杂粮对比的时候,这才发现,大伯简直不是贪污,而是想将全家害死。 一斗最次的粗粮,筛出三分之一的沙土,一斗中等的米粮,筛出五分之一的沙土。 而县城最大粮铺一天的销量根本不用去问,仅仅通过人口就能计算出来。 青阳县城八万余人,总共七家粮铺,按照一个粮铺一万人计算,每人每天最少需要三两杂粮。 也就是说,一个粮铺一天售卖的粮食在三千斤左右,这其中除掉细粮之外,还有两千斤左右的粗粮。 也就是说大伯一天要往这两千斤粗粮里面掺杂三分之一的沙土,大约六百余斤。 按照现在的粮价,一斤粗粮五文铜板,六百斤就是三千文铜板,除掉其他打通关节,以及损耗的费用,二伯一天起码能赚一两银子。 一天一两,一年就是三百六十五两。 一个小小的粮铺,一年贪污三百多两,这样的数额简直吓人,在这个人命并不多么珍贵的年代,三百两银子足可以购买十名奴仆五年的效命。 “大伯疯了吗!” 王方的眼眶发红,假如他没记错的话,这样的数额,哪怕是明朝中后期年间,也足够适用于全家流放的刑罚。 而这,还是最底限的算法。 第二十八章:游侠 王方不想害人,更不想杀人,但他不能容忍别人伤害自己。 而大伯所做的一切,或许在他眼中仅仅只是一场普通的贪污举动,但在王方眼里,却有可能影响自己的家人,朋友,又或者族人。 “凭什么他可以肆无忌惮的贪污,而不告诉家里人! 难道他不知道这是宗族社会,刑罚适用于家里人。” 虽然不愿多说,但也必须承认,宗族社会,也是一个株连社会。 放在后世,贪污仅仅是一个人的事,但在眼下的宗族社会,一人犯罪,全家受罚,只要你没分家,就必须承担家人的责任,甚至于某些罪行,需要整个家族来承担,哪怕是已经分家的同性人,也会殃及池鱼。 这是株连九族的由来,也是一种极为有效的震慑手段。 或许许多人不了解株连九族的详情,以为仅仅是屠杀掉家里的人,但事实上,株连九族包括了你的家人,朋友,亲戚,甚至于你所见过的普通人。 放在后世,大槐树下,数亿华夏子民的祖先都是通过强制移民手段,分散到全国各地。 为什么要移民,原因很简单,因为当地的百姓被杀光了,这其中,有战乱的原因,灾荒的原因,以及株连九族的原因。 古代的株连九族,不会跟你讲理,也不会跟你核对名册,官府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也没有足够的人手去审理每一个案件,核对每一个人的身份。 而实行株连九族的手段非常简单,一排排军士,手持利刃分开,包围一片需要株连的地方,通常是以里作为范围。 在这个范围内,进行诛杀。 而眼下,大伯所犯下的过错,远远没到株连九族的地步,但他依旧会连累自己。 “凭什么! 凭什么他可以肆无忌惮的贪污,而完全不顾我们这些同种同姓的家人。” 一人犯罪全家同罪,这其中不单单涉及到刑罚的问题,同样也涉及到声誉的问题。 就算大伯不被告上官府,哪怕只是驱逐出来,也会影响到何氏一族的声誉。 “这一族出过骗子,他们一族都是骗子。 这一族出过荡妇,这一族都是荡妇。 这一族出过硕鼠,他们一族都是硕鼠!” 绍兴师爷之所以出名,在于他们尽心尽责的为主顾谋划,景德瓷器之所以出名,在于他们烧毁的瓷器根本不对外出售。 人以信义行天下,诚信乃立人之本,这句话不管是放在古代,还是后世,全都通用。 而何氏大伯的所作所为,根本就是在践踏何氏一房的信誉。 心头杀意纵横,王方第一次开始厌恶现在的朝代。 不管是任何朝代,都有它的缺点,眼下不是极乐天堂,它也有它的肮脏。 想要平平安安的发家致富,哪有那么简单,不踏平眼前的沟壑坎坷,那能那么简单。 这世间不只有王方一个机灵人,当他察觉到问题的时候,家中同样有人察觉到同样的问题。 “哪有那么复杂,只要你三叔不倒,任何人都不敢在咱家门前跳脚。” 这是三婶给的答案,也是母亲给的答案,再加上之前二伯的种种表现,王方第一次对自己素未谋面的三叔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凭什么,凭什么所有人都认为只要有三叔存在,他们就可以过好。” 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哪怕王方接连追问下也无人回答,仿佛在躲避什么令人不耻的问题。 “这有什么,他们只是不好意思开口罢了。” 九九重阳节这天,四哥从县城回来,话语中带着不屑,仿佛对家人充满鄙夷。 “难道三叔真有那么厉害?” “不是三叔厉害,是三叔那帮人厉害,何守勇,张承安,杨满江,扬青江,丁发魁,牛守勇…… 隐约察觉到张承安可能是自己父亲的名字,面对面的四哥兀自讲述道:“他们都是各村各寨的话事人,你以为市井间的游侠儿是怎么来的……” “是啊,自己以为的游侠儿,都是怎么来的?” 面对面的四哥讲述着祖辈的丰功伟绩,王方陷入迷乱当中。 “古代的游侠儿都是怎么来的?” 游侠儿诞生于春秋战国时期的豪门望族,多为士大夫门下门客,随后演变为当地的豪强望族,唐朝时的二贤庄,单雄信,本身就是当地游侠,而在古代这些依据山庄,村庄为生的游侠儿不计其数。 这些真的是无家无室,游荡于市井之间的地皮无赖吗? 又或者说,古代的侠客不事生产,他们行走江湖吃什么,喝什么,抢劫吗? 在王方的印象中,侠客一直是仗剑直走天涯,行侠仗义,劫富济贫的正义化身,但这些侠客真的不吃饭吗,又或者说他们本身就全都是富二代子弟。 这其中涉及到一个豪族的问题,而在此时,面前的四哥继续道:“你以为咱们三婶真的穷吗,整日里穿金戴银,梳妆打扮,不需要钱吗,她的钱哪里来的,还不是族里给的,一年十五两,有了孩子再加五两,三叔在的话每年三十两,一年下来五十两。 这些都是族里给的买命钱,族里有人上街被欺负了,三叔要出面,两村寨抢山抢水打架了,三叔要出面,族里有什么不法事了,三叔要出面,就连族里有人***浸猪笼的时候,三叔也要出面。” 兴奋的三哥挤眉弄眼的道:“还记得我小时候,村里刘老三的媳妇跟人***扒光了浸猪笼就是三叔下的手,啧啧,那身段,比咱大伯娘都白。” 王方有些无语:“四哥,你知道你才七岁吗,你知道你七岁这么龌龊会提前早熟的吗。” 可能是觉得这些话题没意思,何狗蛋砸吧砸吧嘴,又道:“不过我总觉得大伯会出问题,他总是半夜去给我们酒坊送粮,还总是一个人去,害的我们酒坊大半夜就得开工,提前将米粮泡上。” “是啊,他当然得一人去,六百斤粮食,一两的银子,他也不敢请别人去。” “而这些事,真的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吗?” 隐约间总觉得有什么圈套,王方只能寄希望于,自己三叔的影响力足够巨大,巨大到何家三哥这个脑残粉依旧没忘记道义。 第二十九章:养不熟的白眼狼 今天去县城卖鸡蛋的时候,罐哥非得跟着去,这家伙仿佛也知道自己是从那来的,打算去青阳城的港口看看。 套上了铁笼头,倒的确有副狗样,不过不像也没事,反正这时候的人们也没见过密獾,只能任由王方忽悠。 牵着罐哥出了门,二伯扛着做好的干饼打算去大伯家看看,小四的酒坊不管吃住,目前他寄居在大伯家里。 一早约好了在酒楼见面,这里的酒楼距离粮铺不远,能看到一辆辆的粮车进进出出,眼下秋收不久,正是收粮售粮的大好时机。 这时候的粮车,种类有些复杂,独轮的载重五百斤左右,两轮的载重八百斤,牛马所拉的粮车最多可以一千五百斤,有些黑心的家伙也会多放一些,累的拉车的老牛不停喘气。 盘腿在酒楼坐好,这样的酒楼王方还是第一次来,打量四周的装横摆设,很有些武林外传的风格,只是桌椅稍多些。 二楼靠窗的位置上,选了个小隔间,甩给小二半块碎银,颇有种当大爷的感觉。 静静的注视着窗外粮铺的方向,很难想象这样大的一间粮铺会任由手下贪污,而能在临近县衙的闹市区,开设这样一家粮店,本身也能想到对方的背景。 出于谨慎思想,王方很难相信自己那个素未谋面的三叔,虽然知道对方是本地出了名的游侠,但他也不想将自己的安危寄托于某个游侠身上。 这帮人在有用的时候,都是市面上一言九鼎的好汉,但在某些权贵人家眼中,仅仅是跑腿的狗腿罢了。 仔细思量三叔的身份,明白是类似于某些乡村派出所的职务,协助县城的捕快们处理收税的事物,以及维持乡野间的风气,风纪以及利益的分配等等。 这年代还没有黑社会的产生,但乡野间已经有了类似的游侠存在。 何家三叔在王方眼中就是一个不和谐的黑帮分子,但在眼下这个社会,却又必须拥有这样的不和谐分子存在。 书本里描述的县令处理牛吃草的案例,很难想象会真正发生,正常的县令大人,统御着数十万子民,怎么可能有时间处理邻里争风,田地越界牛吃草的问题。 假如真的这样的话,不要说一个县令,哪怕十个县令也会累死。 而宗族,就是处理这些事情的人选,而自己的四叔,就是宗族摆出来,明面上的打手,毕竟宗族的宗老们,普遍都有六十以上,王方记得自己祭祖的时候,有一名族叔就是抬过来的,这样的人,你指望他去抓人,指望他去带头打架斗殴,根本是天方夜谭,他能完整的将事情说明,就已经算是老当益壮。 而在眼下,王方不敢将自己的希望寄托于这样一个打手身上,他害怕,害怕自己的生活被打破,害怕自己的亲人被打扰,他只想平平静静的发家致富,至于其他的,后世有句名言,挡我者死。 一个普通的小孩,是不会无缘无故被绑架的,尤其是在杨家庄的地盘。 一个普通的账房,是不会被轻易算计的,除非他会牵扯更多。 开海之后,倭寇消失,理论上自己的父亲,三叔就要回来了,而显而易见的,眼下有人不希望他们回来,又或者说,眼下有人希望他们回来之后,被其他事情所拖累,例如亲侄子被绑架,亲兄长因贪污而下狱等等。 人的思想是邪恶的,这个世界上最龌龊的生物就是人类,王方不想将事情想的过于邪恶,他只想安安静静的生活,但他更怕别人处心积虑的撕破自己的生活,这样的情况下,就让他们去死好了。 当王方陷入沉思的时候,外界的小四带着三哥进来。 大半年没见,何永成长高不少,十一二岁的少年,已经有了些许市井流氓的本色。 望着逐渐走来的人影,王方叹了口气,希望这个三哥还能记住他的梦想,希望这个三哥,还能记住他的道义,而不是像大伯那样,被县城的繁华迷花了双眼。 小四进来,却又转身离开,留下兄弟俩面对面对坐。 三哥挥挥手,招呼小二过来,豪气的说:“老五你是第一次过来,三哥请你吃好的。” 一口气点了十余道好菜,大多以肉类为主。 望着三哥熟练的动作,王方心中的不安愈发凝重,这样的三哥仿佛变了,作为一个连指甲盖大小的糖块都要斤斤计较的人,他凭什么如此豪气的请客。 忽然间王方不想多说什么,静静的等待上菜后,小四从门外进来,他以为两者间有了完美的沟通,嘻嘻哈哈的将肉块塞进嘴里。 “这可是你说的,只要三哥帮我们,大伯就不会出事。” 小四的嘴里塞满了肉,仍然嘟囔道:“只要大伯不出事,他就能在县城过得很好,只要大伯不出事,他就不会回乡下,只要大伯不出事,他就不会赶我爹走……” 一个个数落着王方许诺的好处,并没有发现三哥的脸色逐渐变青。 哐当,鸡骨头砸在身前的餐盘里,何永成玩味的道:“原来你都知道了,是小四跟你说的!” 王方点点头:“我害怕大伯影响家里人。” 身为何继宗的儿子,三哥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在做什么,而在大伯家居住良久,小四也知道大伯在做什么。 理所应当的认为是小四告诉了王方,何永成冷笑道:“影响到家里人,有什么可影响的,凭什么别人就能大鱼大肉,我们就得为了一块糖争抢,凭什么别人出手大方,我们却连酒楼都没进过。 这年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什么影响之类的事情,以后休要再提,我们都是堂兄弟,有什么好事,三哥一定记得你们,放宽心,跟着三哥有肉吃。” 说话间,仿佛做示范一样,将一条猪腿端到小四面前,而在此时,王方继续道:“去年的时候四哥跟我说过,他想当账房先生,就是他生病的时候,想上私塾,想当账房,想和大伯一样……” “何老五,你什么意思?” 何永成的眉梢挑了挑,王方默然道:“我想分家,让二伯和我们分出去。” “放屁,想都不要想,什么分家,你们有什么可分的,吃我家的,喝我家的,就连这桌酒席都是我掏钱买的,你凭什么分家! 我看你是精明过头了,你以为何守义在家里种的田是谁的,那是我们家的,你以为你们住的房子是谁的,也是我们家的,你自己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样子,一个是寡妇改嫁带过来的外姓人的儿子,一个是嫁不出去,招赘赘婿的儿子,你们以为自己姓何就能分家产了,我告诉你们,想都别想,一群养不熟的白眼狼。 以前我还觉得你是个讲道义的,现在完全看走眼了,一个能贪自己妹妹糖的家伙,怎么可能是好东西,还想着分家,做梦去吧,就算爷爷没中风的时候都不可能分家,顶多把你们赶出去。” 一口气骂了几句,三哥仿佛也意识到自己的口重,半年没见培养出来的戾气一闪而逝,转而和颜悦色道:“小五,你和小四不一样,你家的老爹恐怕是很难回来了,没关系,到时候来县城跟三哥混,三哥给你谋前程。” 很难想象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怎会拥有如此大的戾气,或许是青春期的缘故,或许是钱财的缘故,总之王方深深觉得,自己的三哥变了,再也不是那个可以为了半块糖块呵斥自己弟弟的人了。 何永成说完后转身走了,王方很想问问他,这是自己托人请的地点,又没打算让他出钱,家里的田地都是二伯种的,凭什么没他一份。 但这些话,终究没能说出口,他只是掩埋在心里,看着小四跟在何永成身后走了。 “客官,这是您要的蜜糖。” 半罐子糖霜熬到粘稠,甜的令人发腻。 轻轻将糖罐放在罐哥面前,现在的蜂蜜太贵,还养不起。 第三十章:延时爆炸 早起起床的时候,村口死了人,说是当初服徭役的人。 死人的不单单只有何家屯,隔壁的杨家庄同样如此。 对于这些问题,大人们好像全都封了嘴,尽力不让孩童知道。 王方之所以知道,在于三婶领回来一个人。 年约八九岁的小姑娘长的柔柔弱弱,唯有一双大眼睛,闪烁着摄人光芒。 这是三婶买回来的,花了五两银子,说是给王方当媳妇,却没见她找母亲要钱。 问了几句,问不出什么缘由,只能任由她跟着自己。 静静的坐在庭院中,摆弄着手中的线香,这是一种延时装置,可以将爆炸的时间拖延数个时辰。 制作的方法非常简单,普通的香柱碾磨成粉,加入蛋清后粘合晒干,一炷香可以延时两刻钟,也就是半个小时左右。 整整十二柱香被他碾磨成粉,加工成盘香形式。 盘香,也就是后世的蚊香,盘香尾端绑上火线,四周是一层层鞭炮里拆卸出来的火药。 这个一个简单的延时爆炸装置,也是一个点火装置。 早在一个月前,从县城回来的时候,他就打算制作这样的装置,可惜找不到石油,而白磷更不用想了,直到现在他也就仅仅知道白磷是红磷升华产生的,但他却始终没找到红磷的身影。 没有石油白磷的情况下,点火只能依靠火药,小小的盘香被装在纸盒里,两边是塞满的火绒。 这是王方所能想到的最优秀的点火装置,也是他眼下唯一能制作的点火装置。 原料非常简单,火药,香,火绒,松油。 制作好的点火装置只有两个巴掌大小,效果却非常好。 王方试验了几次,可以轻易点燃柴堆,以及这个时代常见的木制结构。 而对于一间放满谷物的仓库来说,这样的装置更不是问题,只是出于某种安全上面的考虑,他必须减少火药的容量,加大盘香的体积,否则的话,他可以轻易制作出数种威力更强更大的爆炸装置。 当然,前提是有钱,毕竟鞭炮也是要钱的。 制作盘香的时候,一旁的小姑娘一直盯着王方看,虽然她不明白王方的所作所为,但也知道这是某种害人的东西。 而自己的姨表姑姑,明确的告诉自己,要盯紧这个看起来有些呆傻,经常发愣的小子,因为他是自己将来的依靠。 在表姑姑口中,这是一个聪明到妖孽的人,但在这几天的观察里,杨蓉并不这么认为。 这是一个经常犯傻的人,经常蹲在没人的地方哭哭笑笑,又或者说些听不懂的话语。 而在最近的相处中,她也得知面前的小男孩,以前的确是个傻的,傻到三岁了还不会说话。 听说是最近变好的,花了十五贯银钱,潜意识里杨蓉始终认为,面前的小男孩依旧没好,只是他的家人不愿继续花钱,所以只能对外宣称,他已经完全好了。 “否则的话,一定会影响相媳妇的。” 八九岁的小女孩已经明白了嫁人的意义,杨蓉心中充满恶意的想,至于要跟眼前的小男孩过一辈子,那只是说说罢了,等她长大了,一定会给爹爹报仇,给娘报仇,报完仇就远走高飞,找一个所有人都找不到的地方,孤老终生。 没有人告诉自己,但也大约能猜到真相,再加上村里总有嘴大的妇女,听多了闲言碎语,王方已经明白了小女孩的身份。 小女孩名叫杨蓉,这个名字是三婶告诉自己的,不用猜,而她爹爹就是这次服徭役的其中一人,和前些天自家村口一样,被抛尸在家门口。 至于母亲,早在看到尸体的第一时间就投河自尽,留下孤儿寡女,孤儿被村里人收留了,寡女却不好处理。 三婶花钱定了契,将她接回来照看,原因非常简单,当初她爹爹是替杨青江去的,也是替杨青江死的。 徭役这种事,理论上不允许替代,但在现实中,又没有照片,也没有录像,只要对方一口咬死了自己是某人,那么在别人没有告发之前,他就只能是某人。 至于画像,普通的村人根本没资格画像,也没什么人能画的完全相像。 而在三年前摊派徭役的时候,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周围的几个村庄都被摊派到话事人成为人选。 杨家庄的人选,由杨蓉父亲顶替,何家屯的人选,由自己的父亲顶替。 记得当时选定了三叔之后,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家里人都不愿三叔前往,而在自己母亲刚刚生完妹妹,坐月子的时间,父亲被家里人说动,顶替三叔前往。 这些都是瞒着三叔进行,年仅三十刚刚结婚,又娶到如花似玉老婆的三叔,根本没有在意外界的事情,再加上三婶新婚燕尔刻意隐瞒下,当三叔知道事情真相的时候,父亲已经出走半月有余。 身为一代游侠,三叔是合格的,不管是出于对妹妹的愧疚,还是其他的什么原因,三叔毅然决然的去寻找父亲,打算将他替换回来。 这是家中为什么三缄其言的原因,也是王方为什么两年后才知道父亲下落的原因。 当然,其中肯定还蕴含着自己不知道的事情,但在眼下,知道这些就已经够了。 另外,村口死的自然不是父亲,也不是三叔,一个村子不可能只派出一个人选,通常来说都是每家每户选出一人,一起前往。 杨蓉的父亲算不得富贵子弟,为了十两银子自愿代替杨青江前往,本以为几个月的时间就可以回来,但现在两年之后,却只剩下一具尸体。 村人们不知道其中发生了什么,但也能感受到其中的不同寻常。 而在眼下,面对着和自己拥有同样遭遇,却又比自己凄惨更多的小女孩,王方无疑多了许多耐心。 蹲在地上详细讲解着手中装置的原理,且一遍一遍的讲述某些自己前世留下来的知识。 不管她能不能听懂,但她是自己唯一能诉说的人,此刻王方的心情紧张到极点,时不时望向县城方向。 假如没猜错的话,四哥将在这个时间到家,而假如装置不出问题的话,昨夜的粮铺,已经化为灰烬。 这还是王方第一次运用前世所熟知的阴暗知识,虽然明知道成功的可能性很大,但他依旧充满担忧。 只能祈祷,祈祷四哥不会被人发现,祈祷装置不会失灵。 第三十一章:韭菜鸡蛋 这几天王方过的很苦,苦到了连鸡蛋都吃不了。 “你确定要拿我的鸡蛋喂这个玩意?” 低头看了脚下巴掌大小的黄皮狗一眼,王方恨不得一脚踹死对方。 眼下正是盛产韭菜的时节,身为一个五百年后的现代人,没有人比王方更怀念前世的味道。 而韭菜鸡蛋,正是所有美食中,最贴近后世的味道。 用料简单,制作简单,自打重阳节过后,王方恨不得把每天的饭食都换成韭菜鸡蛋。 早上韭菜鸡蛋汤,中午韭菜炒鸡蛋,晚上韭菜包饺子。 当然,也就是想想罢了,毕竟眼下还没那么多的鸡蛋供他挥霍。 而眼下,某人居然不经过自己允许,强行将自己预留出来的鸡蛋分出一颗用来喂狗。 这让王方感受到了极大的侮辱,而眼前的杨蓉,丝毫没有顾及王方的想法,一小瓣一小瓣的鸡蛋喂给小狗,还理直气壮的说:“什么叫你的鸡蛋,你敢说这些鸡没吃过家里的粮食,还是说我没帮你照看。” 嘴里反驳一句:“我又没让你照看。” 面前的杨蓉继续道:“更何况我还是你媳妇,吃你点鸡蛋怎么了,难道你就是这样对待媳妇的。” 王方有点无言,倒不是说想要拥有这样的媳妇,只是自己一旦否认后,面前的小姑娘一定会一哭二闹三上吊,恨不得吵得全家都不得安宁,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学来的泼妇手段,居然运用的如此纯熟。 “这样的媳妇不能娶,绝对不能娶。” 心里咆哮着警告自己,一旁的小四却一脸艳羡表情,这家伙小小年纪,就知道偷看大姑娘洗澡,现在王方都怀疑到底这家伙是穿越来过的,还是自己是穿越过来的,怎么他成熟起来,比自己还要成熟。 无视小四的目光,王方继续劝解道:“可你为什么要养狗呢。”说着朝后院方向努努嘴,继续道:“你也知道,咱家根本不用看护,只要有小贼过来,估计连围墙都接近不了。” 面前的杨蓉大眼珠子瞪了自己一眼,嘴里嘟囔道:“男人全都靠不住,还不如养条狗。” “噗” 王方都要吐血了,什么叫男人靠不住,你个小丫头片子懂什么,吃我的,喝我的,就连你喂狗都是用的我的蛋,凭什么说我靠不住。 说话间,王方的亲妹妹,张九儿小朋友歪歪扭扭的走了过来,手里端着一套特制的容器,甜滋滋的对杨蓉道:“蓉蓉嫂嫂,我把我哥偷藏的鸡蛋拿来了,给你喂狗狗。” 三岁的小娃娃已经能稳当当的走路,只是端着一套蛋盘的时候,还是有些踉踉跄跄。 王方急忙伸手接了过去,愤怒道:“这是我的蛋,我自己养的蛋,需要卖钱的蛋!” 没等王方说出更难听的话语,一旁的杨蓉斜眼撇他胯间一眼,那意思仿佛在说:“你的蛋还在你裤裆里长着呢,我又没玩你的蛋。” “奶奶的,气煞人也。”正当王方打算好好理论的时候,二伯挑着一担黄泥从旁边路过,犹豫地说:“小五,你确定今天要去卖鸡蛋,今天可才攒了三天不到,还不足五十个,跑一趟的话不划算。” 距离上次卖鸡蛋已经过去三天时间,也是王方给小四送点火装置的时间,眼下小四平安归来,但他却不能确定自己的计划是否成功,只能趁着卖鸡蛋的功夫去县城打听,顺带看看大伯,以及粮铺的反应。 点点头后,冷漠的道:“就今天去,我打算去买点东西。” 二伯并没有因为王方的冷漠生气,而是仔细思索一阵,点点头道:“那我去收拾一下,正好家里缺盐了,还得再去采买一些。” 家里是不是缺盐了王方不知道,但他知道二伯肯定会答应自己,自打知道了父亲的去向后,他的态度就发生转变,而二伯的态度也更加低调微小,毕竟当初是他强烈要求的让王方父亲去顶替三叔,也是他的极力促成了三叔不知道事情真相的结果。 其实对王方来说,一个素未谋面的父亲,很难让他产生亲切感,但眼下的现实是,假如自己知道了真相,反倒对二伯一如平常的话,他一定会更加羞愧和惊慌,这是一个胆小如鼠的人,始终因为外来人的身份低调做人,再加上一家弱童的拖拽和连累,导致他时时刻刻都处在担忧当中,母亲之所以对他不假颜色,不是她不怜悯对方,而是当他认识到自己还有用处的时候,他才会充满安全感,才不会整日里担忧被家族赶走。 目送着二伯苍老的背影远去,三十余岁的汉子看起来足有五十岁还多,可他仅仅因为身世问题就不得不在晚辈面前伏低做小,假如放在后世的话,恐怕轮不到他去做小,就连奶奶都会闹腾的天翻地覆。 “行了,懒得跟你计较。” 无奈的撇了杨蓉一眼,王方招呼二哥去收拾东西,今天除了去县城查看情况之外,还要给密獾购买糖霜,这家伙自从吃了糖蜜之后,已经懒得再去外出捕猎,整日里懒洋洋的,一个劲的盯紧厨房方向。 收拾好牛车后,已经是辰时左右,卖鸡蛋不用耽误太多功夫,只要交到杂货铺就行,随着物价上涨,鸡蛋的价格也在不断上涨,眼下已经涨到四文钱五个,而自己每日里可以收获二十余枚鸡蛋,大致十五文钱,再加上大酱的收入,王方已经积存了五贯银钱,相对于一个还不满七岁的孩子来说,简直是一笔巨款。 套好牛车,慢悠悠的向县城走去,等到县城的时候,已经是午饭时光,还是之前的酒店,正好可以观察粮铺的现状。 一边吃饭的同时,一边观察着粮铺的所在方向,王方所不知道的时,在一旁的阁楼方向,同样有人观察自己。 “一个月前这小子来过县城一趟,和自己的三哥大吵了一架。” 一名身穿灰蓝色皂衣的中年老者,指了指粮铺方向,解释道:“他的三哥就是何继宗的儿子,也是现在市面上出手最大方的公子哥。” 说着不由停顿一下,发现面前的少年没什么反应后,继续道:“吵完架之后的一个月时间,也就是三天前,这小子又来过县城一趟,就在他离开的第二天,老梁家的粮铺发生一场大火。 事故是人为的,但没找到原因,假如我没猜错的话,一定和这小子有些关联。” “这有什么,无非是他们家也有聪明人罢了。” 白衣白袍的少年人懒洋洋的坐卧在软榻上,冷漠的道:“一个五六岁的小娃娃,你还真以为他是张太岳吗,那样的家伙出一个就够我们受的,再出第二个,恐怕整个江南道都得天翻地覆。” 听了少年的反驳,面前的老者却没有多说什么,反倒摸着自己的胡须,含笑道:“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确认了粮铺的现状后,王方起身从酒楼离开,走出门外的时候,忽然指了指阁楼方向,问小四道:“刚刚那个老头你认识,就是和一个白衣服小子吃饭的那个。” “当然认识,怎么会不认识,那可是我们县城出了名的大好人,也是这家酒楼的东家。” 小四兴奋的说:“第一次我和三哥来的时候,他们的小二还觉得我们小,不愿接待,正是金掌柜训斥了小二一遍,还给我们打了折扣。” 看着小四一脸兴奋的样子,王方古怪的嘟囔一句:“那是,从哪以后你就天天领我过来吃饭,就连何永成听到请客,也是第一时间想到这里。” 小四愣了愣,惊道:“你怎么知道!” 王方扭过头不再理他,心说:“三哥的衣物又不破烂,小二凭什么阻拦对方。” 扭过头,走向铁匠铺的方向,除了糖霜之外,他还打算购买另一个部件,一个对自己的安全问题来说,极为重要的部件。 第三十二章:三哥回家 去铁匠铺的路上,路过一家首饰店,进去挑了两件首饰。 一旁的四哥何狗蛋不解地问:“你不是很讨厌杨蓉吗,干嘛还给她买首饰?” “你懂个屁,你真以为我会为了几个鸡蛋跟她计较。” 无语的望了自己一向精明的四哥一眼,王方解释道:“你没发现她刚来咱家的时候,眼神就像死了一样,看什么都想上去咬两口,这样的人,你能放心跟她一个院子,假如她什么时候受刺激了,拿刀捅人怎么办,捅你还是捅我。” “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她刚来的时候,的确一副家里死人的样子。” 小四摸摸脑袋,恍然大悟后,转而又不解的问道:“那你怎么知道给她抓只小狗就能好,难道不是把小狗吃了吗?” “这其中涉及到一个心理原理,人只要有了依靠,或者别的东西需要依靠她,她就能产生求生欲望,这就跟有孩子的男人,和没孩子的男人是一个道理,前者不懂攒钱,后者绝大多数都会产生责任感……” 一路上讲解着心理学的原理,不一会来到铁匠铺门口。 进去之后发现铁匠铺已经有了客人,正在跟掌柜讨价还价,直接绕过掌柜,对着正在烧马蹄铁的壮汉道:“我三天前定的货呢,家里的长辈让我过来取货。” 壮汉撇了他一眼,仿佛在思考什么,最终咧嘴大笑着,从旁边的炉膛内抽出一根铜管。 “纯铜打的,尽量祛除了杂质,这玩意用上几百年也不会坏。” 摸着手中的铜管,大致手臂长短,后面的尾部开了口子,还做了链接装置,只要划上膛线,就是一根合格的枪管,手枪这种东西,他也不太了解构造,不过其中的原理倒是懂得,正好先做好枪管后慢慢摸索,说不定哪天就能摸索出合理构造。 其实这个年代,已经有了火枪的存在,甚至于遥远的欧洲方向,已经有了燧发枪的存在,不过要等到五十年后,也就是1600年以后,这种枪械才会大规模流行起来。 而在眼下,自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王方不介意让这样的大杀器提前问世。 仔细抚摸着手中的铜管,王方露出满意表情,而在此时,他身旁的客人开口道:“这东西可不常见,据我所知,唯有军伍中才会大量配备。” “军伍,什么军伍?” 王方愣了两下,迷茫道:“这东西是回家吹火用的,后面套上竹竿用来吹火,奶奶说这样才不会熄灭。” 一身冷汗的从铁匠铺出来,这个年代也不乏见多识广的人存在,更何况火枪已经发展了三百多年,宋朝时期就已经有了突火枪的存在,很难保证不被外人看出什么。 幸好王方订制的型号,本身就是最微小的铜管,假如真的订制一根成人手臂长短的铜管的话,恐怕用不了多久,就有衙役找上门来。 而在王方身后,那名刚刚说话的客人旁边,一名幼童开口道:“公子,你是不是太小心了一点,那种玩意就算做火枪,恐怕也只能打蚊子罢了。” 白衣白袍的青年人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轻笑着点头默认,而假如王方足够细心的话,一定会发现,眼前的青年人和酒馆的少年人几乎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料。 从铁匠铺出来,已经是下晌时光,回到家中,正好是晚饭时间,而在距离家门不远,还未走进宅院的时候,就听到宅院内传来一阵扑打的声音。 “这是什么鬼东西,怎么会在我家房子里!” 伴随着扑棱棱的声响,只见一只足有成人小腿高度的大公鸡,从后院的房门内飞了出来,二姐挥舞着手中的包袱,尖叫道:“杀了人,杀人了,大公鸡成精杀人了。” 足足两尺多高的大公鸡,正是王方余留下来,等着明年配种的种鸡。 又因为想要提升鸡类体质的原因,王方有意无意的使用自己的异能提升了大公鸡的体型。 足足两尺多高的大公鸡,看起来就跟妖怪似的张开翅膀,扑打身前贸然闯入的敌人,还没等王方呼喊住手,就只见二姐身旁陡然窜出一道人影,一把抓住大公鸡的脖子,两手用力一扭,公鸡落在地上,成诡异姿势抽搐起来。 “这是什么鬼东西,谁家的大公鸡可以长到这么大的样子,还是说山林里的妖孽跑了出来,专门跑到我家捣乱来了。” 与此同时,刚刚出手将公鸡脖子扭断的三哥何永成,冲着王方和二伯所在的方向,和颜悦色的笑了一下,随即拉着自己二姐离开。 走过去蹲在地上查看,硕大的公鸡已经呈现濒危状态,除了脚掌还不时抽搐两下之外,已经完全没了生命痕迹。 再看公鸡的脖子,两侧的鸡毛都被蹭下来好大一块,农家的孩子八九岁就要下地干活,数年的锻炼,再加上三哥有意无意的习武,手劲已经大到惊人地步。 招招手,呼喊杨蓉道:“赶紧拔毛烧了吧,正好庆祝大伯一家回来。” 脸色漠然的走向后院房内,既然大伯一家回来了,这样的鸡笼和獾窝自然不能留在房内,否则的话,被大伯一家看到,必定又是一场闹剧。 对于自家大伯一家回来的结果,王方早有预料,一是粮铺烧毁后,大伯没了经济来源,不可能长久居住在县城范围,二是经过一场火灾的提醒,大伯应该也能意识到自己的危机,这样的情况下,他不可能将自己的家人,全都留在城内。 而从院内的动静来看,大伯应该没有回来,应该是三哥何永成和几个姐姐,以及小六小七提前回来,否则的话,不管是大伯,还是大伯娘回来,家中都不应该这么安静才对。 吃过晚饭后,从堂屋出来,正常的农家没有吃晚饭的习俗,这样的习惯也是大伯发家后,以及王方强烈要求下,才有的习惯。 走向自己房间,还没入门的时候,就听到三哥何永成呼喊,招呼自己出去走走。 走到之前埋葬母獾的位置,密獾正在它母亲坟旁享用晚餐。 三哥何永成看了密獾一眼,惊惧道:“这东西复活了!” 关于密獾的事情王方并没有解释太多,三哥仔细观察后倒也发现了两者的不同,转而面向王方盘问道:“粮铺的事情是你做的。” 第三十三章:密獾 月光下看不清何永成的脸色,不管对方有没有发现,王方的回答都只有一个,那就是不。 面前的何永成仿佛也知道王方的反应,静静的沉默片刻后,走上来拍着王方肩膀道:“不管是不是你做的,三哥都不会怪你,三哥也知道你大伯做事欠妥,不过这件事之后我们还是兄弟,之前在酒楼的那番话,还望你不要放在心上,那只是三哥的气话罢了。” 说完后,两者间的气氛仿佛恢复了以往的活络,开始聊起以往的糗事起来。 半刻钟后,两者起身回家,不管是在何永成脸上,还是王方脸上,都没有之前芥蒂的样子,假如何永成真能恢复到之前的样子的话,王方自会高兴,只是他有些想不明白,为什么短短时间之内,一个人的变化会如此之大。 今年的气候过于温和,直到九月底仍没有转凉的影子,反倒是下了两场不大不小的秋雨,使得山林间的气候,格外温润一些。 早起起床的时候,去山林间采摘蘑菇,杨蓉看到后,也打算跟去,最近家里的气氛格外压抑,尤其是对她这个外人来说,压抑的有些沉重。 背好背筐,领着杨蓉向常去的山区走去,山林间生长着密集的草木,几乎每株草木下面,都能找到大耳菇的身影。 一旁的密獾仿佛发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对着一口洞穴足足挖了一刻钟时间。 这种生物天生对挖洞感兴趣,眼前的老鼠洞一共有三个出口,被它堵住两个后,盯紧一个猛挖。 王方也不去管它,采摘野菇的同时,不断观察四周环境,到底是南方地区,哪怕到了九月时间,山林里依旧保持着葱郁的样子,假如是北方的话,恐怕此刻已经大雪纷飞。 不过这样的时间恐怕也持续不了多久,仅仅十几年后,小冰河时期最寒冷的寒流就将吹拂这片大地,足足持续半个世纪的时间。 一旁的杨蓉也在好奇的打量四周,身为女子,从小就被拘束在家里,很难像男孩子一样,在山林间乱转。 正在观察间,忽然听到四周传来一阵嘶嘶地声响,只见罐哥挖了一刻钟的洞穴非但没挖出老鼠,反倒挖出一条巨大蝰蛇,一时不察之下,罐哥被狠狠咬了两口,不过转瞬间它就将蝰蛇放倒在地,恶狠狠的撕咬起来。 蝰蛇的蛇毒终究起了作用,密獾将蝰蛇咬死后,也开始摇摇晃晃昏睡起来。 知道密獾不会有事,却也懒得管它,采满竹筐,正打算下山的时候,骤然听到不远处传来几声狼嚎声响,旁边的杨蓉紧张道:“这片山区有狼!” “当然,要不然你以为随便那座山就有这么多野菇吗?” 无语的望了杨蓉一眼,这小姑娘平时一副胆大的样子,现在却一脸惊慌失措,看着她手足无措的样子,几乎要吓尿出来,王方也不愿继续调侃,招呼对方道:“来,帮把手,把罐哥抬到旁边的树上。 圆柱形的大榕树足有十几米高,拖着死沉死沉的罐哥爬到中间位置,至于蘑菇已经懒得管了,反正土狼也不吃这些。 伴随着狼嚎的越来越近,旁边的杨蓉不由自主的靠了过来,王方一边躲闪一边安抚道:“没事,放心吧,狼是不会爬树的。” “可是,它们要是一直守着怎么办,难道我们就不下去了吗!” “都怪你,第一次进山为什么把我带到这里,你明知道这里有野兽,你还要带我过来。” 杨蓉好像受了什么刺激,激烈的叫骂道:“一定是你心疼自己的鸡蛋,想要把我害死,你这人怎么这么抠门,不就是两个鸡蛋吗,亏我还让阿黄不要咬你。” “你等着,只要我能回去,一定告诉阿黄使劲咬你,你这个不要脸的死老抠,居然为了鸡蛋杀人,我算是看错你了……” 激烈的叫骂半天,发现三五头土狼在树下转悠的时候,她才停了下来,只是那副戒备神色,仿佛害怕王方将她推下去一样。 等了两刻钟时间,土狼不见散去,杨蓉的表情逐渐变幻,仿佛有一种率先把王方推下去的打算。 无语的瞪了对方一眼,正好密獾也有醒来的迹象,王方伸出脚,一脚将密獾踹了下去。 接近两年的雄性蜜罐足有三十多斤,再加上王方的体型增幅,此刻罐哥的体型并不比野狼小出多少。 正在熟睡的密獾猛然间被踹了下去,再加上之前被毒蛇咬到的憋屈感,此刻嗷嗷叫着扑了出去。 “你这人怎么这样,你果然是个心狠的人,它才那么小,还没土狗大,你怎么忍心让它去死。” “妈的,女人真是麻烦,自己的命都快保不住了,还有闲心关心别人。” 正说话间,树下传来一阵激烈的嗷嗷声响,罐哥趾高气扬的看了四周的野狼一眼,仿佛在说:“妈的,小煞笔,没事滚远点,别来招惹大爷。” 热带气候的土狼只有胡狼大小,看上去比密獾大上一些,却也构不成威胁。 已经爬到树梢的杨蓉心惊胆战道:“它在说什么?” “它说你们这群小瘪三居然敢招惹本大爷,今天弄死你。” 说话间密獾扑了过去,杨蓉兀自不忿道:“你别骗我,它才那么小。” 王方不知道杨蓉心中怎么想的,总之这小妮子下山的时候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连带着看向密獾的表情也是一脸恐惧模样,始终躲在王方身后,不敢靠近密獾的样子。 罐哥倒是没察觉气氛的异样,一脸兴奋的往家里赶,嘴里还叼了一条稍小些的五步蛇,这玩意是泡酒的奇珍,一条二两银子,王方和它商量好了,一条蛇换一罐糖蜜,罐哥以为王方是个傻的,自己占了便宜,连带着跟王方的感情越来越好。 回到家的时候,正好是晚饭时间,一进门王方就闻到一股浓烈香味。 目光扫过厨房一眼,鸡毛散落一地,以往被视做奇珍的鸡头鸡屁股被扔了一地,二姐何菊仍在招呼王方道:“小五啊,你回来了,快来尝尝,二姐炖了些鸡,几天不吃还怪想的慌,这家里也就这几只鸡还能入口。” 一只**十文,下蛋的鸡价格翻一半,再加上最近物价上涨,一整刚刚养成,还没下多久蛋的母鸡足有一百三十文。 两只鸡二百六十文,普通的工匠要干七八天,足够一户人家一个月的生活。 而对王方来说,几乎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两只鸡,我养的鸡!” 心中的愤怒无以言表,旁边的杨蓉怯怯的看了他一眼,这家伙一颗鸡蛋都能让他心疼半天,很好奇他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第三十四章:掌控一切 王方没有发怒,也顾不上发怒,猛然间他发现,自己的理念出了问题。 转过身,无视杨蓉看好戏的目光,王方向池塘河沟走去,这里不仅是四哥哭泣的地方,也是他沉思的地方。 幽静的月色笼罩在大地上,山林间的林木唰唰作响,正常的七岁少年,绝不会晚间来到这里,但他来了,原因是他无愧于心。 盘坐在河沟旁,手中没有钓竿,只是望着河面,静静发呆。 自己一直以来的理想是成为受人敬仰的大地主,但他一直以来忽视了一个问题,大地主是需要代价的,受人敬仰也是需要代价的。 而一只没有攻击能力的乌龟,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获得别人的敬仰,原因在于根本没人需要顾忌它的意思。 人世间的万事万物哪能如意,假如没有足够的爪牙保护自己,那么不用别人欺辱自己,仅仅是自己的家人就能将一切瓜分干净。 一家不平何以平天下,一屋不扫何以扫乾坤,而这些绝不是光凭善意就可以做到的。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亘古传下来的名言自有它的道理,一个善良的人,不可能拥有足够的财富,也不可能守护住足够的财富。 就连传承了数千年的佛教都在教育人们减少自己的欲望,但自己的欲望又何其深重。 想要吃好吃的,想要穿好看的,想要住大房子,想要拥有一眼看去接连天日的田亩,甚至于想要达到一言以定乾坤,左右世间万物生死轮回的地步。 欲望越大,所要遭受的罪孽也就越大,需要付出的代价也就越大,而自己来到了这样一个时代,真的只是为了躲在深山中孤寂至死吗。 绝不可能,起码在一个饱受信息化熏陶的时代,他能深切的明白,懒惰就是原罪,没有欲望就是原罪,安于现状就是原罪。 这个世间最顶级的真理非常简单,在这个世界上第一个生灵诞生的时候开始,所有的生灵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都需要为了生命而不断拼搏。 争抢打斗,生命的本质在于进步,社会的本质在于进步,数万年以来,自己的所有祖先,上古至今的所有生灵,都在向着前进的目标不断努力,凭什么自己要停滞不前,安于生死。 至于所谓的减少欲望,不过是阻碍社会发展的毒瘤罢了,而在渴望着永远把持权柄的高层们看来,这样的毒瘤恰恰是他们最需要的,掌控世界的利器罢了。 而自己,真的打算就此荒废一生吗,肯定不是,早在降临到这个世界的第一时间,他就意识到了自己的使命,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这个社会的命运,避免后世华夏令人心痛的悲剧再次发生。 身为华夏人,流淌着华夏人的血脉,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血脉负责。 不管他人的想法如何,起码在王方的心底,不愿看到后世的惨剧发生,更不愿看到那些异族趾高气扬的登临在华夏的土地。 数千年以来灿烂文化,一直以来矗立在世界顶端的文明,眼看着就要面临它最惨重的浩劫,而身为这个文明的后代,能眼睁睁看着它坠入深渊吗? 绝不可能,庞大的戾气从身周散出,陡然间一个不可置信的想法,出现在脑海。 摇摇头,将这个看似至高无上的想法驱逐出脑海,自己是来新生的,绝不是来毁灭的,要想登临那个至高的位置,注定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而眼下,真正的浩劫还未来临,自己还有足够的手段,来迎接它的到来,甚至于改写它的命运。 更何况,那个位置绝不代表着善意的人生,当自己的家人都需要向自己跪拜的时候,王方不觉得那样的日子有多么美好。 而在另一方面,换一个角度去思考问题,这世间真正的掌权者,不一定非要登临那样的位置,有太多的手段,可以让那个位置上,号称至尊的人,成为自己的傀儡。 而摆在明面上的,始终是别人注视的目标,唯有隐藏在水底的,才能培养出真正的滔天大鳄。 很期待掌控一切的感觉,那个时候,自己应该也能上街买菜,茶馆下棋,就像一个普通人,却又像个巨人一样,享受生活。 目标有些高远,甚至比登临那个位置的难度还要巨大,但又不是遥不可及,对于一个拥有五百年后世知识的现代人来说,假如不能实现的话,那就是愧对祖先多出来的五百年传承。 思绪通达,情绪稳定,正当王方打算回家,好好奋斗的时候,陡然间看到山林间一道人影匆匆闪过。 一身老农装扮,全没有仙风道骨,曾替王方主持招魂仪式的紫霄宫紫极道长,急匆匆的从身旁路过。 “咦,你这小娃娃,大半夜不回家干甚,赶快回家,莫要让家人担忧。” 说完后,紫极道长打算离开,王方下意识的喊了一句:“仔鸡道长。” 当地的方言叫起来总有种仔鸡的韵味,之前经历招魂仪式的王方也很难想象,给自己主持仪式的居然是一名小鸡道长。 而在眼下,小鸡道长明显没认出自己,却又急匆匆的离开。 等待片刻后,王方终于明白了原因,侧面的道路上,十余只火把在山林间穿梭,几十名农人怒气满满的叫嚷道:“那个该死的骗子呢,赶紧找出来,莫要放跑了这个害人的东西。” 摸摸鼻头,隐约间明白是道长的法术被人拆穿,对于这种乐于助人的事情,王方一向颇感兴趣。 指了指道长的方向,对着搜寻的村人道:“他在哪里,刚走没多久。” 村人们恍然大悟,与此同时,山野间的另一端传来一阵咆哮声响:“小子,你给我等着,总有一天老道要和你结算因果。” 道长跑了,王方也不愿继续停留,起身向家中走去,他始终没发现的是,在自己身后,跟着一名战战兢兢,却又坚定不移的身影。 “这个小子,生气了就往山沟里钻,也不害怕出现问题。” 杨蓉拍了拍自己的小胸脯,胆战心惊,却又居功甚傲的道:“幸好我跟着他,否则保准出事。” 回到家中的第一时间,王方可不管自己有没有想通,急惶惶的将母鸡塞进笼子里,打算明天一早就去买掉。 这可是自己的鸡啊,辛辛苦苦养了大半年的鸡,绝不能让他们吃掉。 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收拾鸡笼,这可是一大筐韭菜炒鸡蛋啊,绝对不能让他们糟蹋。 第三十五章:大明黑社会 二十七只大花母鸡,一共卖了三千六百五十文,也就是三两半的银子,再加上最近所存的鸡蛋,一共接近四两银子。 再加上之前所存的存款,以及蜜獾最近抓的蛇虫,王方手中一共存了十五两银子。 这是王方一年多以来的劳动成果,也是他辛辛苦苦所积攒的血汗钱。 一枚枚的数着铜板,心中充满了快意色彩,正当王方陷入在铜板的海洋不能自拔的时候,外面的庭院内传来一声尖利声响:“我家的鸡呢,是不是被你这个狗东西吃了。” 害怕对方和蜜獾起冲突,王方急忙冲了出去,却看到何家二姐何菊对着巴掌大的小狗猛踢两脚,转过头来,笑眯眯的对着王方发问道:“小五啊,咱家的鸡呢。” 想通了之后,王方可不打算软弱下去,硬生生的回答道:“早就卖了。” “那钱呢,正好小六吃鸡吃腻了,打算割两斤猪肉换换口味。” 二姐玩味的看着自己,仿佛只要她开了口,自己就要将钱拿出去一样。 心中就像和犬类发生关系一样无语,转过身冷冷的说了句没钱,回到自己房内。 身为一个拥有成年灵魂的男人,他实在不想和这个无理取闹的小姑娘争吵。 而在另一方面,何家二姐何菊却不愿轻易放过,径直追了上来,扒着门板道:“那是我家的鸡,就算卖了也是我家的钱,五弟啊,赶紧拿出来吧,等姐姐下次去县城的时候,再给你买好吃的。” 头疼了,却不愿多说什么,只是无奈的看着对方,面前的何菊算账道: “五弟啊,我跟你说,就算仔鸡是你买的,但那也是吃的咱家的粮食,所以说也是咱家的鸡,实在不行我把买鸡的钱给你,回头你再买些继续养。” 小小年纪的姑娘家完全不要脸皮,却也能看出对方这几天过的相当难熬。 而在庭院的另一侧,大房的几人已经听见热闹走了出来,却也没上前阻止,只是乐呵呵看着。 王方强烈认为自己需要做出了断,正好此刻几房的人都已经惊醒,王方盯着何菊的眼睛,开口道:“二姐,现在你还是我的二姐,我明明白白的告诉你,养鸡的粮食是家里出的没错,但那是二伯辛辛苦苦种出来的,假如你敢说那和你有一丝一毫的关系,我现在就将钱给你。” “怎么没关系,那是二伯的地吗,那是我家的地,凭什么他种了地不需要交租子,凭什么你养的鸡吃了我家的租子就不需要交钱。” 很奇怪对方的脑回路是怎么形成的,王方愣了许久才缓缓开口道:“我不知道大伯是怎样教育你的,也不知道大伯娘是怎样告诉你的,但现在,我希望你能明白,眼下这个家里,还轮不到大伯做主,更轮不到大伯娘做主,爷爷还在,他只是中风了,还没有完全离世,不管是你,还是我们所有人,都没资格占据家中的土地,那是祖上传下来的,也是爷爷的土地。” 本以为这样一番话,可以打消对方的念头,却又看到对方豪不在意的嗤笑一声想说什么,却又改口道:“五弟呀,你真的变聪明了,不过你还是没聪明到点上,这家里的地,迟早是我家的,就算打到官府也是我家有理,该是我家的东西,就是我家的东西,你好好的把钱交出来,将来说不定二姐帮你说说好话,也能让你享受享受二伯的待遇。” 不想多说什么,自己也不是吵架的高手,用力关上门,却听到何菊用力拍门道:“给我滚出来,给脸不要脸,连爹都没有的杂种,凭什么拿我家的钱。” 钱财惑人心,不论佛家的好坏,但它有一句话说的对,钱财猛于虎。 而自己将来,注定要迎接这样的场面,甚至于哪怕登临到至高无上的位置,也要时时刻刻提防别人的抢夺,而在这个过程中,提防最多的恰恰是自己的亲人。 “明面上的皇帝不行,就做个暗地里的皇帝好了。” 心里打定主意,却也不愿开门,正当王方以为对方会这样闹下去的时候,门外突然传来了一声清脆的声响。 “啪。” 巴掌声在离门极近的地方响起,紧接着听到一声冷漠到极点的警告声,三婶开口道:“不要让我听到你说话,也不要让我听到你喊疼,只要我听到你发出一丝一毫的动静,我就将你的脸刮花。” 门外没什么动静,只听见清脆的巴掌声响起,果然,这家中还是三婶做主,哪怕他的丈夫两年没能回来,也没人敢无视三叔的影响。 这就是威吗? 王方觉得畅快无比,自身的理念愈发通达,无规矩不成方圆,要想有规矩,首先要具有自身的威势,而这股威势就来自于自身的力量。 王方迫切的想要拥有自身的威势,哪怕不去害人,也要足够保护自己。 而眼下,身边就有极好的人选,二哥何永春,四哥何狗蛋,以及何家庄的小伙伴们。 急急忙忙招呼自己的小伙伴们,除了二哥四哥之外,还有一个意外的人选。 何二柱,之前刚刚穿越过来,河沟打闹时扔了自己满身泥泞的人,也是四哥何狗蛋除了自己之外,关系最好的人。 何二柱的年龄比两人都要大上不少,现年九岁的他脸上已经有了农人特有的黑黄。 这是日光暴晒的结果,可以想象,这家伙在整个夏日里到底经受了何等的煎熬。 而在另一旁,四哥何狗蛋一脸惊惧的望着自己几乎认不出来的小伙伴,心中暗下决心道:“假如有机会的话,一定要去县城当账房,绝不能在地里刨食吃。” 三人强烈的交流了想要组成团伙,一起奋斗的想法,对于团伙这种事,不用过多解释,三叔的例子摆在前面,村里的所有人都知道那帮人聚在一起,到底是何等凶利。 至于自己的二哥何永春,根本不用管他,这家伙外号傻大春,脑回路还慢,等他明白今天聚会的意义,恐怕王方早已俯视了这片世界。 而在另一方面,王方看着眼前高低不等,年龄也不等的三人,心中升腾起强烈的调教想法。 对,还有一个合适的人选,杨蓉。 这小妮子加入进来,就有了五个人的人选,当这个人数增加到五十人,五百人,五千人的时候,还有什么能阻挡自己。 猛然间突然有了一种做出极大罪孽的预感,提早将黑社会这个大杀器释放出去,真的有利于民生吗? 不过眼下也顾不了这么多,要想和接下来蓬勃发展的地主豪强们做斗争,没有完善的组织结构根本不可能。 而眼下,还有什么比黑社会的发展方向,更适合自己的吗。 对,我要做一个大地主,明面上富有海外的大地主,私底下掌控世界走向的黑暗皇帝。 当然,内心中王方也明白,黑社会的结构肯定会对民生造成伤害,但在眼下,假如不想造反的话,唯有这个组织可以给自己提供足够的力量。 而相对于造反来说,这个组织对民生的伤害却又小之又小。 更何况,眼下的地主豪强,本身都是和黑社会类似的组织,几乎每一个能在历史上留名的富商豪强手下,都豢养着数量庞大的打手。 假如自己能将农人的力量全都统合的话,说不定对地主豪强来说,也是一个重大的打击,毕竟从伤害百姓的程度上来说,地主豪强们所做的一切,绝对比出自百姓,生于百姓,成员多来自于百姓的黑社会,更加的残酷。 这件事很好理解,地主豪强们的成员,多来自于自己的家庭成员,外人对他们来说,只是奴隶的存在。 而黑社会的绝大部分成员,大多来自于普通百姓,他们理所应当的,会维持自己的利益。 就像后世上海的黑帮一样,绝大多数的黑帮,都是由码头的抗包工,车行的拉车工组成,而他们组建帮会的目的,绝不是欺压别人,更多的还是保护自己。 自古以来,华夏的社会构造,主要来自于四个阶级,士农工商。 而之所以农工商屈居于士之下的原因,其实非常简单,在于他们没有合理的组织,以及没有帮他们说话的人罢了。 而在眼下,假如自己提前为他们成立,属于底层民众的组织的话,对于大明的百姓来说,绝对可以很大的缓解,商人地主士大夫阶级对他们造成的危害,也会更近一步的延长华夏文明灿烂的时光。 身为一个农民出身的孩子,王方比任何人都知道,话语权的重要性,既然想要为华夏最底层的农民谋福利,那就需要成立属于他们的组织,凭什么皇帝就要霸占一切,勋贵就要霸占一切,商人就要霸占一切,士大夫就要霸占一切。 对于一个生活在几乎平等的年代的现代人来说,再没有人能比王方更理解平等的重要性。 而就算黑社会这个庞然的大物,真的超出自己的掌控的话,王方也有信心,能够清除掉这个功过参半的组织。 而之所以眼下将它释放出来,不仅仅是满足他的权利欲望,更重要的在于,对于古代的平民底层子弟来说,这的确是为他们谋取福利的最好手段。 思索间,王方隐约间想到,自己好像不是历史上第一个组建帮会团体的存在,好像几千年前的时光里,华夏就有了漕帮的存在,而某个帝王的崛起历程,就和这些漕帮有些关联。 仔细想想,王方又确认自己是第一人存在,毕竟漕帮的组织结构还不够完善,远没有达到后世的地步。 而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也会朝着这个目标前进,争取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这个世界,以及世界后世几百年的格局。 “大明朝的黑社会,自己好像还是第一人。” 仔细盘算前世的网络小说,应该可以确定,很少有人在古代玩黑社会的,这一定会很有趣的。 第三十六章:人心 小孩自有小孩的优势,起码在召集人手方面,有着别人难以想象的优势。 仅仅是一把糖果,整个村子的孩童都聚集在王方面前,还是老规矩,一人一块指甲大小的糖块。 发糖的时候,王方特意说明道:“这是我媳妇发的糖,他爹爹前几天死了,她想知道发生了什么,假如你们听到什么消息的话,一定告诉我,我会再给同样的糖块。” “小媳妇,小媳妇……” 孩子们哄笑的同时,却又义正言辞的答应下来,关于王方多了个童养媳的事情,他们知道的一清二楚,此刻欢笑过后,一个个散去开来,有些不放在心上,有些却鼓起劲来打听。 四哥何狗蛋一脸心痛的望着王方手中的糖块,吸溜口水道:“小五啊,你也太大方了点,假如是打听消息的话,只要跟我说,不用发糖也能问出来。” 一脸无语的望着自己的四哥,王方很想撬开他的脑袋看看,不过仅仅片刻后,王方就赫然想到,自己好像只跟四哥说了帮会的事情,却还没告诉他这方面的知识。 于是语重心长的道:“不是为了糖,也不是为了消息,而是为了人心。” 说着,抬手指了指远去的孩童背影道:“打听消息的话,的确不难,但要耗费大量时间,我们的人手太少,没必要浪费在这些上面。 其次是习惯问题,我们需要通过发糖,告诉这些同龄的孩子,为我们做事会得到好处,为我们做事会有糖吃,一次发糖的举动,只能建立起他们的信任,但第二次,第三次,次数多了之后,这些人就会习惯性的为我们服务,通过服务获得好处。 这样说可能有些难以理解,我讲个故事给你听。 秦朝时商鞅变法,但百姓不相信官府,商鞅在城门口立了根柱子,谁帮他搬走,就给谁五十两金子……” 简单的讲述了商鞅变法的案例,看着四哥似懂非懂的样子,继续道:“其次是为了挑选合适的人手,想要发展壮大,绝不能只依靠我们五人,最重要的是挑选人手。 而眼下对我们来说,没有那么多时间去一一考量,只能从他们的做事结果,以及信义程度来决定。 吃了我的糖,拿了我的钱,却不帮我办事,一句话都不说的,这样的人信不过,根本不用考虑,吃了我的糖,却不好好打听,只是随意听两句,过来告诉我的,这样的人可以成为储备人选。 最好的人选就是吃了我的糖,帮我好好打听,还继续找我要糖的人。 这样的人都是真正的精明人,可以作为培养对象。 至于其他的?” 仔细想想,好像没什么漏洞,招呼四哥向家中走去,却看到这小子仍是一脸迷茫样子,反倒是一旁的杨蓉,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明显是将王方的话语,真正听了进去。 各人有各人的缘法,各人也有各人的天赋,王方不想多说什么,假如发现四哥不适合这方面的话,他也有其他的方面以供四哥选择。 回去的路上,无意中看到何二柱五叔的家门口,跪着一道人影,王方正打算离开的时候,却又看到五叔的宅院内,冲出一道人影。 何继忠,何二柱的嫡亲五叔,也是王方的同族族叔。 身材魁梧的何继忠足有六尺有余,冲出来后,手持一根藤条,噼里啪啦的打在人影身上,隐约间听到几声叫骂声响,仿佛在说,滚,你的事我管不了之类的话语。 王方的眼中浮现深思神色,一旁的何狗蛋解释道:“被打的人叫何永定,跟我们同辈的族兄,他爹和杨蓉他爹一样,都是前几天死在村口的人。” 小心的看了杨蓉一眼,何狗蛋继续解释道:“他爹死了,娘又改嫁,自己孤身一人,长辈的叔伯不愿收养,这小子整天想着报仇,却不知道报仇的门路,正好三叔这两年没回来,何继忠想当庄头,在村里吹了好几次牛,却也不见他干正事。” 何狗蛋的脸上一脸鄙夷神色:“整天话说得好听,却只知道欺负村里人,一提外面的事情就推脱,要不是何永定没什么门路,早就自己出村报仇去了。” 庄头,古代农村决定事情的人,也是眼下村寨中,负责调解邻里纠纷的人,而在眼下,三叔离开的日子里,的确有人想竞争庄头,却没什么能力,遇到事情只知道推脱。 两人说话的同时,不远处的何继忠已经抽打完毕,自己村内,他还没胆量将族人活活打死,只是抽打了一顿后,扔在路边,等着对方自己离开。 王方走过去的时候,何永定已经挣扎坐起,年约十一二岁的脸上,满是仇恨神色,盯着何继忠的家门口,仿佛恨不得吃了对方。 饶有兴趣的看了对方一眼,王方伸出手道:“我帮你报仇,你帮我做事。” 抬手打开王方的手掌,何永定自顾自的站起道:“滚,再乱说我揍你。” 无奈的站起身,摸摸鼻端心道:“果然小说都是骗人的,什么感激涕零了,以身相许了,自己又不是大爷,凭什么相信自己。” 望着对方的背影,王方仍不放弃的道:“三天后的下午,河沟旁的小池塘边,我等着你来,别不相信,我真能帮你报仇。” 话音未落,对方的人影已经走远,创业的途中难免遇到挫折,王方也不放在心上,转身向自己家中走去。 回到家中发现,半个月未见的母亲突然回来,像一个正常的小孩子一样露出欢欣笑容,顺便讨点赏钱。 “这就是我家铁蛋的小媳妇吗,来来,娘给你点好东西。” 说话间从怀里掏出一颗圆滚滚的事物,何花谦虚的道:“来尝尝,这可是大户人家中才有的好东西,听说是从南边那边传过来的,市面上没有,也只有娘才能得到东家的赏赐。” 说话间将圆滚滚的事物塞进杨蓉手中,一点不在意自己儿子目瞪口呆的表情。 “红薯,这东西已经传入华夏了吗。” 红薯不是华夏的本地物种,大致在万历年间传入华夏,眼下是隆庆元年,距离万历仅仅只有五六年的光景。 再加上地处江南腹地,四周都是通商的海城,这样算来,的确可以率先享受到海洋贸易的福利。 摸着下巴仔细想想,一个庞大的计划浮现在脑海当中。 能不能一举获得安身的资本,就看这一次了。 第三十七章:开会 三天后,何家屯的小池塘边,第一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后世又称之为第一次六中全会。 列席的有以下几人,杨蓉,何狗蛋,王方,何二柱,何永定,以及二哥何永春。 为了防止某人黑着脸离开,王方一开场就直入话题道:“打听的消息出结果了,接下来我跟你们讲述一下我们的仇人背景,以及仇人目标,还有我们的复仇方针。” 也不管台下的几人能不能听懂,王方兀自开口道:“事情从两年前说起,大家都知道,官府下令召集民夫,前往东南沿岸支援战场。 但据我所知,自嘉靖三十八年,东南沿海最大的海盗头子王直被胡总督处死以后,东南沿海的倭寇基本已经不成气候,几乎被戚继光戚将军和俞大猷俞将军完全扫平。 接下来,戚继光戚将军和俞大猷俞将军不用解释吧?” “我知道,都是东南那边的将军,杀倭寇就跟杀鸡似得,一杀一个准。” 四哥何狗蛋举手发言道:“不过王直是谁,胡总督是谁。” 王方解释道:“胡总督是胡宗宪,你们只要知道他是我们的民族英雄就行,其他的不用知道。” “至于王直这个人,需要好好解释。” 王方开口道:“倭寇的真相你们知道吧?” 台下的众人点头道:“知道,其实就是东南沿海的海匪,大多都是我们大明人,真正的东夷人很少,几万人里面也就几十个。” 王方欣慰的点点头,起码这时候的百姓不傻,知道所谓的倭寇都是假的,而在这些倭寇背后,大多都是以华夏人为主,尤其是以各大豪强地主为主。 至于所谓的倭寇占据主导权,倭寇极为凶悍,骗鬼的吧,几万人里面就只有百十个日本人,你跟我说这些日本人是老大,开玩笑,一人一口唾沫都可以把他们淹死。 其次还有一个人,可以有效证明倭寇是以大明人为主。 王直,又号五峰船主,明代南直隶徽州府人,也是明朝时期,东南沿海最大的海匪头目,手下有几千条船,十几万马仔,后世出名的郑成功,郑芝龙,就是继承了王直的遗产。 而王直的权势对日本人来说,也是一个难以企及的地步,不单单各地的大名依靠王直的商贸为生,就连日本的天皇都对王直礼敬有加。 甚至于王直直接在日本本土占据了一块地盘,自封为“徽王”,几乎垄断了整个东南海域的海洋贸易。 仔细回想那个时期,王方清晰的记得,史书上有一句话说道:“当时的东南沿海,所有外藩的船只,都需要悬挂王直的旗号,否则下海后就会被击毁。” 一个几乎垄断海外贸易的人,一个所有外国人经商都需要悬挂他的旗帜的人,这样的人,怎可能允许倭人骑在他的头上。 仔细解释了王直的身份势力,四周的小伙伴升腾起憧憬目光,唯有一人打断道:“你怎么知道的?” 瞪了不合时宜的杨蓉一眼,王方拒绝解释道:“这个你们就不需要知道了,总之我有我的消息来源。” 适时地保持神秘感,也是上位者贯用的伎俩,王方也懒得找借口,继续讲解道:“既然倭寇都已经快消灭了,为什么还要让民夫运物资,为什么还要让民夫上战场。 这其中,主要跟昆仑奴有关。” 停顿了一下,等待小伙伴们消化口中的话语,王方继续道:“众所周知,王直死后,大海上王直的几个手下不断开战,抢夺老大的位置,这就导致了眼下的东南沿海,很难形成正常贸易,没有了海商的贸易,自然就没有了昆仑奴的来源。” 话说间,王方再次停顿一下,询问何狗蛋道:“四哥,你还记得一年前我们去县城吗?” 何狗蛋茫然的点头道:“记得,好些个蛮夷番子,还有一大帮通译。” “对,你还记得他们说了什么吗?” “听说是准备去京城进贡的,东边的海路走不通,只能从陆地上走。” 王方点点头:“对,正常来说,进贡走海上路线最近,耗费也最少,但那帮番子却偏偏要走陆路,不但难走许多不说,就连耗费都会大大增加。 为什么,原因在于他们知道,东边的海上在打仗,海路走不通,也不安全。 这样的情况下,位居于东部沿海的豪商们就很难获得昆仑奴的补给,只能通过其他的手段掠夺人口。 历史上记载,王直死后,混乱的海域对东部沿海的商贸造成了很大影响,而在这段时间,又正好是明朝社会转型,逐渐出现资本主义萌芽的时间,虽然还未达到真正成长的地步,但地主豪强之间,已经开始想尽一切办法,收拢人力资源。 “开矿需要人口,种田需要人口,就算海上贸易也需要人口,没有人什么都做不了,没有了昆仑奴的来源,他们只能从本地想办法。 而各地前往东部沿海的民夫,就是一个极好的人选。 不需要月钱,不需要买人钱,只需要把人骗过去,然后看住不要跑就行,对贪官污吏来说,事后只要报上一句,被倭寇袭击,人员失踪就行。” 这样一本万利的生意,别说贪官污吏,就连王方都有些心动,当然,就算是将来需要下手,他也是对外族人下手,绝不会伤害自己同胞。 “说到这里,估计你们都已经知道这些人去哪了,而他们现在又在哪里。” 说话间,同族的族兄何永定起身愤怒道:“怪不得摊派的时候,要把各个庄子能打的算进去,既可以赚钱,也可以弄死自己地界上看不顺眼的游侠。” 欣慰的点点头,自己身边除了杨蓉之外,总算出了一个聪明人,至于四哥何狗蛋,还是算了吧,他的智商也就停留在小聪明的地步,大事上还需要调教。 说话间,何永定继续开口道:“我这就去找县令报仇,反正我也没了家人,一条烂命换一个县令,值了。” 急忙叫住对方,王方道:“不一定是县令,假如是县令的话,他根本不用阻碍村里人回村,杨满江等人也不可能找到顶替的人选。” 何永定转身疑惑道:“为什么这么说?” 王方擦了一把冷汗:“你想想,他们为什么要在村口杀人,不就是震慑其他逃出来的人,不想让他们回村吗,而另一方面,为什么要阻碍他们回村,不就是害怕他们告状吗。 假如真是县令的话,你以为他会害怕几个泥腿子的告状吗,更何况,告状的地点就在县衙,堂堂一方县令,百里侯,自己领地的居民,跑到自己的县衙上告自己的状,县令是煞笔吗,他会害怕吗?” 这样一想,何永定醒悟道:“这么说,和县令无关。” “也不能这么说,不过起码八成和县令无关,最大的可能是县令手底下的书房小吏联合其他有权势的人,故意欺瞒县令,假托朝廷派遣民夫的名义,将所有人都骗走。 也只有这样,他们才会害怕村里人回村,因为他们知道,只要村里人回来告状的话,一定会找县令,而县令又肯定不会不管不顾。” 心里还有句话没说,县令不会害怕三叔何守勇回来后找他麻烦,也不会故意找事,妄想等三叔回来后,拖住他的脚步。 假如王方没猜错的话,自己的三叔,那个名震乡野的男人,应该快回来了。 第三十八章:源头 早在很久之前王方就开始思索自己遇袭的原因,再加上最近所搜集的情报,他已经大致弄清了事情的脉络,能够影响朝廷选派民夫的,一定是官场中人,能够明目张胆在村口杀人的,也一定是官场中人。 没有一定的势力,根本不敢插手这样的大案,只要被查处出来,不但青阳县的县令要被撤职,就连府城中的官员都要问责。 而眼下这样的敌人,对自己来说,绝不可能与之抗衡,唯一所能做的,恐怕只有报复一两个小吏,以及村中的族老罢了。 族老,族中决定税负和徭役的人,除了何家屯的族长外,一共有三名族老有资格参与这样的事情。 王方不相信族长会参与其中,毕竟三叔是他手下的庄头,将三叔弄走,相当于自断一臂,眼下的族长还没有这样的动机和魄力。 这样说来,唯有一两名和三叔有矛盾的族老可能参与其中,其中最有可能的,应该和何继忠有关。 何继忠,之前殴打何永定的人,身为族中的普通人,他在三叔还在的时候,并没有争抢庄头的念头,而在三叔走后,却仿佛笃定三叔不会回来一样,整天在村里吹牛,想要竞争庄头的位置。 他凭什么如此笃定三叔不会回来,作为一个连县城都没有去过几次的人,他凭什么如此肯定。 除非有人告诉他,否则的话他不可能拥有这样的胆量。 而告诉他的人,八成就是幕后黑手。 这只是王方的假设,却已经是最接近真相的假设。 将事情的脉络告诉场中众人,何永定的脸上升腾起强烈的愤怒神色。 “父亲死了,母亲改嫁,怪不得一心相当庄头的何继忠不帮自己。” “原来是这个原因!” 何永定几乎想要马上冲出去,去找何继忠报仇,但他最终停了下来,在王方的话语中,仇人不止一位,除了自己的族老有可能参与外,还有县衙的小吏,以及某些官场中的官人有可能参与其中。 报仇不是一时的热血上头,更多的则是铲除背后的敌人。 他留了下来,打算听听王方的想法,以及是否还有更多确定身份的敌人存在。 而在另一边的王方擦擦冷汗后,深深地松了口气,一连串的话语总算没有白费,假如何永定真的冲出去报仇的话,他一定会悔之晚矣,并且深深懊恼自己看错人的举动。 而眼下,何永定停了下来,这意味他是一个理智的人,也是一个值得相信的人。 共事以及组建帮会的标准在于,一定要尽可能的联合聪明人,假如自己身边都是蠢货的话,谁知道哪天会被利用算计自己。 何狗蛋,杨蓉,何二柱,何永定,二哥何永春,这是自己身边最早期的班底,也是最值得信任的班底,这样的班底绝对不能出错,最起码不能有蠢货存在。 至于二哥,外号傻大春的何永春,他只是脑回路较慢而已,并不是说他真的就是傻子,更何况脑回路慢也有脑回路慢的好处,起码能将事情思考的更加清楚。 有句名言叫贵人语迟,其中的原因就在于贵人所思考的事情较多,他们在做出每一个决定,说出每一句话的时候,通常都要经过漫长的思考。 而眼下,王方对自己的班底还算满意,确定了何永定值得信赖后,他终于可以放心的开展自己的赚钱大计。 首先是询问四周有没有合适的土地,自己的赚钱大计会和土地有着很深的关联。 四哥何狗蛋举手发言道:“土地我知道,咱们村子西边的山路,顺着河沟往里走,就有一大片河滩地。” “你是说咱们村子里那条小河的源头。” 王方想了想,自己村中的小河算是活水,理应有自己的源头才对,而在村中的居民却从未提过小河的源头,仿佛自己这边就是发源地似得。 将自己的疑问告诉四哥,一旁的何永定打断开口道:“这个我知道,以前我们村不住在这里,包括南边的杨家庄,东边的周家口,我们几个村子以前就住在小河的源头。 不过前面几十年,那边一直不断的发大水,每一次都将房屋农田冲垮,导致后来的村民全都搬了出来,那边也就成了真正的荒地。 前些年还听说有村民打算去那边种地,后来发现原先的山头被老虎占据,死了两个人后,也就没人再提山沟的事情。” “怪不得呢。” 王方终于明白了自己村子为什么不被豪强占据的原因,按理说自己的村子也算风水宝地,山清水秀,林木丰盈,正常来说,早已被豪强地主占据,成为某些勋贵的田庄,而在这几年的经历中,始终没发现有人想对何家屯动手,原来是因为村庄上游经常洪水泛滥的原因。 仔细思索自己刚刚穿越过来的时光,的确有人提过自己村中发大水的事情,不过由于年龄还小,并没有考虑太多,而在眼下看来,的确是一处不可多得的好地。 仿佛知道了王方的想法,何永定打断道:“不过种地你还是不要想了,听说那片山区有老虎,还不止一只,按照村里猎人的估计,起码有两只以上的老虎,就连村中的猎户都不敢轻易前往,只有在实在没猎物可打的情况下,才会靠近那片山区。” “老虎?” “应该是华南虎。” 不管是华南虎,还是东北虎,都不是普通人可以抗衡的存在,尤其是在山野当中,没有几十人的狩猎团队,就连自身的安全都无法保证。 这也是为什么武松打虎可以名留青史,流传千百年的原因,一般的故事根本不会流传下来,唯有这种个人武力达到巅峰的故事,才能让百姓震惊和欢喜。 不去考虑其中的真假问题,华南虎的确是一个重大的威胁,这时候的山野丛林大多还保持着原始地貌,唯有等到民国以后,老虎才会渐渐绝迹起来,甚至于王方前世的时候,老家村中就有虎皮和豹皮的存在,每当逢年过节的时候,村人们都会用棉花将虎皮支撑起来,挨家挨户的游街展览(作者的老家陕西合阳那边,大概四十年前还有)。 而在眼下,不去解决老虎的问题,自己的计划根本不可能实施,王方咬咬牙道:“老虎的问题我来解决,还有一件事需要你们去办。” 第三十九章:乞丐 野兽再怎么凶猛,终归只是野兽,哪怕是老虎,也很难和现代化的火枪抗衡。 抚摸着自己的后腰位置,哪里藏着一支小小的火枪,威力不大,只能射穿十米之内的鳞甲。 早在遇袭的第二天,王方就去铁匠铺订了一根枪管,而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他逐渐将火枪完善。 其中蕴含的原理并不复杂,只是明朝军伍中流行的鸟枪的一种。 鸟枪,明代军队大量装配的一种火器,需要用引火物点燃后才能发射,而加装了燧石击发系统后,就可以成为一支相对先进一些的燧发枪。 燧发枪也是原始火枪中的一种,现在的十六世纪,已经有了燧发枪的存在,不过需要等到三十年后,才能被大众接受,进而彻底淘汰火绳枪,成为主流枪械的一种。 王方不觉得自己使用枪械,会对历史造成很大影响,毕竟这个时代已经有了燧发枪的存在,只是因为信息流通缓慢的缘故,才没有流传开来,而仅仅是自己使用的话,想来应该不会造成影响才对。 潜意识里,王方还不愿对历史造成太大影响,自己相对于古人的优势就在于对历史的了解,而当某个不存在于这个世上的小小蝴蝶煽动翅膀的时候,他只能尽可能的减少蝴蝶的影响,以确保历史不会脱离自己的掌控之外。 对于自己本身的聪明才智,他不会过于高估,也不会过于低估,相对于历史长河中庞大的名人群体来说,自己的些许算计,实在不算什么。 张居正七八岁已经略显才名,十二岁已经获取秀才功名,等到他十三岁考举的时候,所写的文章,已经让主考官为之惊叹,只是因为还需磨练的缘故,才被当时的湖广巡抚顾璘强制落榜。 举人,古代士大夫社会的基石,也是传统乡绅中最常有的身份。 只要考上举人,就可以跻身于士大夫一族,甚至有些举人,不用参加会试就可以获得官身。 张居正十三岁就能让主考官惊艳,王方实在不知道自己能够骄傲什么。 且自己在自己所处的年代,根本不算是精英中的一员,只是相对于眼下的古代人来说,多出了五百年的见识罢了。 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假如能不使用火枪的话,他也不愿随意使用,原因就在于,害怕影响到历史的发展,让它超出自己的掌控之外。 但在眼下,当老虎阻碍到自己发展的时候,王方并没有太多的选择,假如不能摧毁这个拦路石的话,他以后的计划,就将不能进行下去。 简单的应承下来,话语中并没有太多为难的意思。 何永定愣愣的看了他一眼,强忍住转头就走的冲动,嗤笑道:“好,我等着,等你杀了老虎,我就算为你做事又如何。” 目光中闪烁着晶亮色彩,王方沉默片刻后,微微点头道:“好,你等着。” 接下来还有一件事情要办,和村庄中散发糖果类似,只不过扩大到了县城的范围。 想要发展壮大,就必须拥有足够的人手,而在眼下,不管王方用出何种办法,都无法掌控村中孩童们的自由。 既然如此,王方只能将目光投向城内,也唯有哪里,才能为自己提供足够的人手。 “乞丐,你是说城里要饭的乞丐?” 惊疑地目光浮现在众人脸上,四哥何狗蛋质疑道:“那帮要饭的能干嘛,不是缺条胳膊就是少条腿,听说外地的小孩被拐来后,就被打断腿,加入了一个要饭的组织,天天在大街上要饭。” “对,就是这帮要饭的,假如我没猜错的话,他们的组织应该叫丐帮。” 将孩童打断腿,扔在大街上要饭的习俗,可以追溯到宋朝以前,历史上最清晰的记载,就是宋朝无忧洞的记载。 宋朝的都城汴梁,拥有着庞大的排水系统,而一些天性阴暗的人,利用这些排水的沟渠,在整个城市的地下,构建了庞大的黑恶势力。 这是一段惨痛的记载,幼年的孩童们被拐卖后,运送到无忧洞内部,有家人掏赎金的话,可以被释放回去,而当家人无力支付赎金的时候,绝大多数的孩童都被人工致残,扔在大街上要饭。 当然,长相姣好的女童,也有她们的命运,不过大抵是供人摧残一类。 早在很久之前,了解到这段历史的时候,王方就产生了浓重的同情色彩,或许在自己拥有足够能力的时候,他也会尽力杜绝这样的事件发生。 而在眼下,相对于受父母管束的村中幼童来说,这些饱受摧残的乞丐,无疑是更好的手下人选。 在王方想来,当有人将他们解救出来的时候,想来他们也会更加感恩才对。 当然,这并不是说所有乞丐都值得信任,毕竟他们背后的组织,也会在其中安插人手。 不过王方也有自己的挑选办法,基本可以杜绝内奸的诞生。 仔细说明了自己的计划,这个方案很难获得大家的认同,只能告知对方,七天之后再说。 七天,这是王方为自己确定的时间标准,也是他所能挤出的最大时间。 母亲在府城找到工作后,基本上半个月回来一次,而王方需要的正是这段母亲不在的时间。 假如有可能的话,他宁愿欺骗别人,也不愿欺骗自己的母亲,更何况在潜意识里,王方始终不想让母亲知道,自己有可能是妖孽的事实。 “能骗多久就骗多久吧,希望等我们老了,她还能平静的离开。” 长叹了一声后,宣布会议解散,接下来去找二伯,他是为自己打掩护的最佳人选。 “二伯,三叔回来了,但他不能见你?” 二伯何守义的眼神亮了一下,随即暗淡下去,紧接着追问道:“为什么,我是他亲兄长,他凭什么不来见我。” 装出一副为难的样子,王方纠结道:“三叔说有人不想让他回来,他还有些事情处理,不过他打算带我去运一些东西,大概需要七天时间。” 不得不说,三叔在二伯眼中拥有极高的地位,一听到三叔有事情要处理,这个憨厚的汉子立马拍着胸脯道:“放心吧,别说七天时间,就是半个月都没问题,你安心的去跟三叔运东西,我保证家里人不知道。” 第四十章:荒滩 有二伯打掩护,王方可以放心的进入到山脉后山。 连带着二哥也被他诓骗出来,担任自己的保镖人选。 这是一个合格的保镖人选,足有一米九五的身高,看起来如同铁塔一般,哪怕只是站在那里,就能带给人极大的震慑。 后世的非洲,有一个奇特的种族,这个种族的平均身高在两米左右,当他们的孩童年满十五周岁以后,会去完成一个令人不可思议的成人礼。 猎杀狮子。 十五岁的少年,孤身一人前往无尽的非洲原野,当他能够回来的时候,说明他已经完成了他的成人礼,当他不能回来的时候,说明他已经葬身狮口。 马赛人,一个极为彪悍的种族,当狮子看到他们的时候,第一反应不是攻击,而是转身逃跑。 而这个种族最大的爱好,就是等待狮子捕猎结束后,冲上去抢夺狮子的口粮。 后世的马赛人由于保护动物的需要,已经取消了猎杀狮子的成人礼,而在眼下,自己的二哥,又何尝不是准备进行这样的成人礼,只不过,对象换成了老虎罢了。 至于自己,王方从不打算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下,也从不打算正面面对老虎。 二哥算是一个合格的肉盾,密獾算是一个合格的僚机,至于自己,就当一个远程攻击的法师好了,准备在紧要的关头,进行致命一击。 吹拂一下手中没有硝烟的枪口,迈步向丛林中走去,心中有一种牛仔的快感,只不过自己的猎物会更加凶残一些。 后山的河滩地,也就是何家屯的原址所在地,这是一片方圆三里左右的山谷,假如全都开垦出来的话,足足拥有数千亩的土地,而在眼下,广阔的土地上上,并没有人类居住的痕迹,假如不是路边砍伐树木的痕迹的话,他也不敢确认这里就是自己村庄的原址。 眼下的河滩地上,数条小溪从山峰间流过,汇聚在一起,形成一条两丈宽的小河,缓缓向下游流去。 而在山谷谷口的另一边位置,还残留着洪水泛滥的痕迹,整片山石被冲刷下来,形成一片杂乱的碎石滩地。 一些巴掌大的小鱼在石缝中流淌,几只懒洋洋的绿皮龟趴在沙滩上,享受日光的暴晒。 而一些散碎的鹿群,三三两两的分散在小溪旁边,不时有一两只调皮的小鹿,在溪水中踩出一片四溅的水花。 很难想象距离自己村庄只有二十余里的地面上,会是这样一副世外桃源的景象,不过听着丛林中不时传出来的兽吼,也算明白了这片土地人迹罕及的原因。 兽吼中有狼,有豹,有老虎,还有一些王方不太认识,却看似凶残的獾科动物。 这个科目的生物中,不仅仅只有密獾的存在,而且普遍的,都是相当凶残的存在。 不过在密獾面前,这些同类全都不够看的,仅仅只是望了它们一眼,这些小家伙们就惊慌失措的逃窜起来,假如不是王方叫住密獾的话,恐怕它已经开始猎杀起来。 叫住的原因,倒不是害怕密獾伤害小动物,而是到了华南虎的地界后,他始终害怕丛林中窜出一只恐怖的老虎。 紧紧贴在二哥身后,小心的隐藏自己,唯有真正深入丛林后,才能感受到丛林的可怕,密集的丛林里,任何地方都可能蹿出一只老虎,而这种生物又恰恰拥有着极强的跳跃能力,远在二十米之外,就可以轻易将自己扑击致死。 迈入到荒草滩中,可以看到野鸭的存在,今年的气候格外温和,连带着这些本应该过冬消瘦的家伙,也吃的肥头大脑。 可能是长久没见过人类的缘故,一只野鸭将王方当成了无危害的草食动物,大摇大摆的从他身前路过,路过的时候,只是斜眼看了王方一眼,目光中充满鄙视。 强忍住一脚踹飞对方的冲动,王方开始打量四周的环境。 河滩地已经有三年没发生过洪灾,水草却异常茂盛,由于气候温和的缘故,山谷中仍是翠绿一片。 不远处能看到几十株早已熟透的野果,应该是以往居民栽种的果树。 随手摘了一颗枣子塞进嘴里,甜的有些发腻,咬过之后才发现,里面还有半条断裂的,喷洒着浆汁的虫子。 强忍住呕吐的冲动,冲到小溪旁漱口,清冽的溪水来源于四周山脉上刚刚融化的雪水,甘甜中带着一丝冷冽。 放到后世,这里就是一片四星级的风景保护区,而在眼下,由于没有水泥堤坝的缘故,这里只是一片饱受洪水摧残的荒滩野地罢了。 仔细考察了山谷中的环境,的确适合自己的计划发展,不需要开垦出太多良田,只需要百亩就足够了。 王方的计划在于利用番薯这个新兴事物控制粮价市场,而对于番薯来说,土地的要求,并不是特别高昂。 和土豆一样,番薯也是一种对土地条件要求不高的高产作物。 在后世,番薯的产量在亩产一万斤左右,不过那些都是经过人工培育后的高产种子,眼下王方的要求不高,亩产三千斤也就够了。 按照一亩地三千斤的标准,一百亩总共可以产出三十万斤的番薯,而在南方温润的气候下,很容易做到一年两熟,甚至于三熟的地步。 按照县城八万人口的标准,每人每天需要一斤多的口粮,也就是十万斤的粮食。 总的算来,一个月也才三百万斤。 假如自己拥有几十万斤番薯的话,应该能对粮价市场造成影响,而当自己能撬动粮价市场的时候,想来赚上几千两银子,应该问题不大。 这是自己积累财富的第一步,也是现在唯一一个能在短时间之内积攒财富的办法。 至于其他的办法,王方不是没有想过,只是需要花费的时间精力太多,而他又恰恰是一个不太懂化学知识的人。 考察完之后,打算捕捉一两头野兽,充当吸引老虎的诱饵,却意外的发现,山谷另一侧的半山腰上,有烟火气息传出。 “猎人,又或者流民?” 对于山谷会被人发现的事情,王方从未担心,当自己杀掉老虎以后,过不了多久,这里肯定会被猎人发现。 但在眼下,杀掉老虎的一年之内,他不希望有外人来到这里,起码在自己的计划成熟以前,不能有任何人闯入这里! 目光中凛然的神色一闪而逝,假如是猎人的话,那就驱逐出去,假如是流民的话,王方不介意给他换上一个身份。 第四十一章:放松警惕 从生理学上来讲,女人是一种柔弱的生物,这也就导致了人类的进化史上,发生了无数关于女人的悲剧。 直到后世的二十一世纪时期,女人的地位才慢慢提高,但在华夏的网络新闻里,仍能时不时找到女性被囚禁数年,充当某种生理奴隶的新闻和消息。 而在眼下,五百年前的明朝社会,王方早有预料,自己会遭遇到这样的惨剧发生,但他没想到,这件事的到来会如此之快。 不想描述地牢里的肮脏,王方只是看了一眼,就在二哥的腿上拍了一掌,一枚小小的钉子镶入后,仿佛传达了某种信号,身高接近两米的男人,抬手将面前手持猎弓的男人捶碎。 短小的猎弓不能对鳞甲造成太大影响,这是王方花费了半年时间,从密獾手中虎口夺食,硬生生抢夺过来的蛇皮鳞甲,整整五十余条毒蛇组成的蛇皮鳞甲,单从防御力来说并不比铁甲柔弱多少,只是造价上面,却要昂贵了数十倍不止。 猎弓射在鳞甲上面,仅仅穿透两层后就无力前进,而在眼前男人惊骇欲绝地目光中,锅钵大小的拳头,已经砸向他的脑袋。 蹲下身打算在男子身上好好查看,却看到地牢内一团黑影猛地窜了出来,却因为脖劲处的铁链,又倒飞着扽了回去。 而在黑影扽回去之后,仅仅不过一个呼吸的时间,就见她再度冲了出来,如同一只疯狂的猛犬一般,想要在男子身上撕下一片血肉。 “这个女人,疯了。” 后退一步,指使二哥将男子的尸首扔了进去,不一会的时间,就听到地**传来一阵咀嚼声响。 无关人性的问题,无关道德的问题,对一个因为仇恨,以及恐惧而疯狂的女人来说,唯有她的仇人才能令她解脱,而眼下,当自己将男子杀害后,女人复仇的想法,会成为永恒的执念,永远留存在她的脑海当中。 世间有没有地狱他不知道,但在王方想来,一个被拘禁在地牢里,长达数年,甚至数十年的女人,无异于生活在地狱当中。 长久的折磨会令人发疯,不能报仇的想法也会令人发疯,双重打击下,眼前的女人已经彻底疯狂。 足足等了半个时辰后,地牢内的咀嚼声响才停了下来。 昏暗的地**散发着极度的恶臭,以及一股浓浓的血腥味道。 不敢想象里面发生了什么,王方也不愿想象,摇摇头,从密獾手中抢过一条刚刚捕获的毒莽,走到地穴的入口道:“刚死不久,蛇牙里还有毒性,假如想解脱的话,用它扎自己两下。” 说话间将毒蟒扔了进去,正当王方打算离开的时候,却又闻到一股奇异的香味从地**传出,下意识的猛吸两口,随即后悔道,自己太松懈了。 后悔的情绪并没有持续太久,紧接着眼前一黑,睡了过去。 曼陀罗,一种笼罩着神秘色彩的麻醉药剂,相传古代华佗麻沸散的主要成分就是曼陀罗。 王方不敢肯定自己遇到的是不是曼陀罗,但他确信应该是和曼陀罗类似的某种药类植物。 两口呼吸之间,就能让自己晕倒,想来药性不错,应该也能让二哥和密獾昏睡过去。 “没想到自己就要死了,说不定还能回到现代。” 这是王方朦胧中最后的想法,当他再次醒来后,却没看到自己朝思慕想的高楼大厦,反倒依旧处在一片荒野当中。 在自己的不远处,二哥早已醒来,又或者说他根本没有昏迷过去,而在另一旁,密獾吃饱后趴在溪水边的空地上,看水中的鱼儿不断游动。 正当王方以为危机就这样过去的时候,却又突然看到二哥身旁一个瘦弱的身影,正在浆洗手中的衣物。 衣物是之前那名猎人的,在王方发现地穴的时候,并没有在女子身上发现衣物。 而现在,她穿着二哥的长袍,手中摆弄着一件仍带血丝的长衫,目光中充满着自由的快意,仿佛手中浆洗的不是死人的血衣,而是自己璀璨的新生一般。 “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家伙使了妖法吗。” 很难想象久经自己调教的二哥会允许陌生人靠近自己,更难想象密獾居然会对一个陌生人熟视无睹。 “这个世界怎么了,自己又穿越到妖怪的世界了吗。” 诡异的想法始终在心头缭绕,静静的躺在地上装死了一刻钟的时间,却始终没发现那名裸露着下半身的女子,有什么额外的举动。 这是一个极为漂亮的女人,估计也只有这种长相的女人才能使一个男人长久隐居在荒山当中,只为了霸占她的肉体。 没有丝毫色情想法的,静静打量着眼前宛如艺术品一样的完美肉体,却听到面前的女子嗤笑一声道:“你这小娃娃,看样子不过五六岁的年纪,却知道偷窥女人的美妙。” “怎么回事,她明明没有转身,凭什么知道自己的举动。” 一脸羞臊的红了半天,干脆直起身向女子走去,反正自己也才是一个不满七岁的孩子,放在偏远山村还是穿开裆裤的年龄,凭什么害怕。 说话间又偷窥了对方浑圆的臀部一眼,王方深深吸了口气后,终于冷静下来。 “谁家的小娃娃,小小年纪就往山林里跑,看你的样子,应该不是无意走失。” 伴随着女子的话语,王方终于打消了自己心中旖旎的想法,这个女人不是仙女,顶多算是一个魔女。 又看了看对方手中油腻腻的药袋后,为了避免自己再次昏迷,他只能老老实实的道:“王方,周家口人氏,现年六岁,打算来山林里找两只老虎玩玩。” 这句话半真半假,不告诉对方自己的身份,是害怕对方是妖孽化形变的,害怕她去找自己家人报复。 不过转念一想,自己对她有恩,又没有仇恨,顶多算是说了一句让对方去死的话,凭什么低三下四。 于是气场渐渐强硬起来,正当王方打算跟对方好好理论一番的时候,却听到女子扑哧笑道:“你还真以为老娘疯了,真以为老娘会生吃人肉,不过听说人肉的味道不错,假如做熟的话,倒可以尝试一番。” 说话间粉嫩的舌尖舔了舔自己的嘴唇,王方下意识的颤抖一下,却被对方误以为王方害怕,反倒取笑道:“傻小子,你自己仔细想想,没弄清楚你身份的时候,假如老娘不装疯,还能拖延时间吗,假如遇到一个心狠的,一把火扔了进去,估计老娘哭都哭不出来。” 仔细想想,确实是这个道理,荒山野岭中,一个极为美貌,且全身裸体,只有一根铁链的女人,只要用屁股想想,就能猜到她的下场,不是被第二个人享用,就是被一把火烧死。 这么说来,她的疯狂完全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放松警惕,同时升起怜悯之心,从而将她仇人的尸首扔进地穴。 假如没猜错的话,他仇人身上,一定有钥匙,或刀具工具才对,而自己听见的咀嚼声响,应该是她为了锯断锁链,故意制造出来的声音。 心中为自己的松懈汗颜,也为自己的智商汗颜,这里是五百年前的古代,不是治安良好的现代,更何况现代都经常有某女神被下迷药的事件发生,凭什么自己要放松警惕。 深深地自我反省一番,又抬头打量眼前的女子身影,这还是王方第一次遇到智商比他高的人,单凭这名女子的手段,或许不能和一代名相张居正媲美,但也绝不逊色老奸巨猾的朝堂奸臣。 正当王方将她和一帮年过半百的老滑头相媲美的时候,却猛然看到女子拍了自己的脑门一下,道:“你这小娃娃,又胡思乱想什么,老娘不是神仙,也不是妖孽,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普通人罢了。” “就这还是普通人,单凭这幅长相,要是普通人的话,我也愿意做个普普通通的普通人。” 心里腹诽两句,下意识的开始询问对方的来历。 仿佛提到了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一样,女子趾高气扬的道:“扬州瘦马,秦淮河畔,听说过没,谅你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娃娃,也不可能听过。 老娘可是其中的佼佼者,要不是一时不查,受了奸人的迷药,老娘还在扬州享福呢,哪能和你一个穷酸的小鬼呆在一起。” “好吧,原来是个********不过,这有什么可骄傲的?” 王方愣了愣后,忽然想到:“这家伙不会是故意引导自己,让自己以为**是一个光荣的职业,然后想要祸害自己吧。” 猛地打了一个寒战,听说这年头流行龙阳之好,这女人,看她的年龄,年约三十岁上下,不会是个老鸨吧。 第四十二章:老鸨 女子自然不是老鸨,她也不可能是老鸨。 按照曼娘的说法,姑且称之为曼娘好了,老鸨是一个受人尊敬的职业,哪怕私底下,再怎么令人不耻,但在明面上,没有人敢对老鸨不敬,原因在于,老鸨私底下豢养了几十名打手,且和一大帮国公侯爷,保持着非同凡响的关系。 曼娘的话语中,透漏着浓浓的艳羡情绪,当王方问她是否想成为老鸨的时候,她又断然拒绝道:“哪能啊,老娘最讨厌的就是虚与委蛇,不过要是调教人的话,倒可以尝试一番。” 说话间在王方的鼻端上捏了一把,随即娇笑着穿上仍旧湿淋淋的血衣。 可以看出,曼娘的身份非同寻常,但她不愿多说,王方也懒得追问,只是好奇的问起,关于迷药的秘密。 说话间,曼娘握紧手中的药袋,做出一副惊慌的样子,柔弱道:“你想做什么,小女子可就只剩下这一点护身的东西了。” 无视心头的恶心,正当王方打算说些什么的时候,却发现她将药袋扔了过来。 急忙躲到一旁,却又为自己的胆小无语,既然对方敢扔过来,那就说明这东西没什么危害,否则的话,早在自己昏迷的第一时间,就会被大卸八块。 提起药袋看了一眼,里面空荡荡的,只剩下一些黑乎乎的痕迹,曼娘大大咧咧的道:“用完了,刚刚你闻到的是最后一点。” 对方的语气不像作假,却又显得太过正派一些,知道对方不愿告诉自己,王方也懒得多问。 聪明人之间交流很麻烦,却也很省事,既然那是她最后一点防身的东西,想来绝不会告诉自己。 这让王方升腾起巨大的失落感,早在前世的时候,他就听说了各种迷幻药物的妙用,可惜自己穷,长得也不漂亮,始终未能得见,而在眼下,好不容易接触到之后,却依旧不能一窥究竟。 不过失落感仅仅持续了半分钟之后,就被一旁的蜜獾打断,小家伙从地上跃起,然后一脸兴奋的在四周嗅来嗅去。 “天黑了,野兽也要来了,野地里不安全,我带你们去个安全的地方。” 曼娘说了一句,起身向山脉间走去,王方环顾四周一圈,的确没什么可以休息的地方,只能跟着对方前往。 至于蜜獾,这家伙一脸不情愿的被王方拖走,养蜜獾也有麻烦,就是一点不畏惧危险,明知道野兽来了,正常动物都会紧张慌乱,唯有这家伙恨不得故意叫上两句,吸引人和它打架。 最勇猛的动物不是白叫的,蜜獾走过的地方所有动物都惊慌逃窜,甚至于还有两头土狼惊慌逃走,看样子和上次围攻王方的狼群有些关联。 “你这家伙,到底养了个什么怪物。” 曼娘古怪的看了蜜獾一眼,略带惊讶道:“迷倒你的时候,这家伙一点事都没有,要不是我身上涂抹了食草动物的尿腺,恐怕它会连我一起攻击。” “那是,这可是世界上毒抗最强的獾类” 骄傲的抬抬头,随即醒悟道:“既然对蜜獾没有,那就说明迷药里有蛇毒的成分,既然这样的话,自己也可以尝试制作一些。” 心里为自己的小聪明窃喜,转身跟着曼娘来到一处山洞的位置。 和之前的地穴不同,地穴里连个尖锐的物体都没有,眼下的山洞却菱角分明,除了洞顶的钟乳石外,地面上还有一层油光可鉴的鹅卵石,从四周摆放的家用工具可以看出,这里才是猎人长期居住的地方,否则的话,要是长期跟曼娘住在一起,恐怕早就被她生吞活剥。 随脚将地面上的木凳子踢飞,又从拐角的石壁内摸出一把粗盐,生起火后,也不知她从哪里摸出了一块干肉,直接烘烤起来。 “看样子,你对这里挺熟悉的啊?” 摸摸下巴,惊讶的叹了一声,曼娘略显得意的道:“那是,用不了多久老娘自己都能脱困,不过我也明确的告诉你,不要试图把救命之恩强加在我身上,没有你,老娘也可以逃出来。” 无视对方薄情的话语,曼娘却仿佛长久没跟人说话一样,热情的道:“来尝尝,金陵春,金陵城里出了名的好酒,这可是窖藏了三十年的好货,等闲人见都不能见到。” 接过对方手中的酒壶,王方也对这个年代的美酒产生了兴趣,喝了一口后却差点吐出来,酒是酒味没错,却多了一股酸味,喝起来就像别人吐出来的东西一样,差点没把王方恶心死。 “没见识,果然小娃娃们不适合喝酒。” 自顾自的长饮起来,王方很想提醒对方一下,她可能遇到了假酒,不过看对方的神色,明显不将酒味放在眼里。 也是,不管是谁被关押了好几年,出来后的第一件事都是大吃大喝一顿,至于喝的是什么,那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说了半天,还没问小娃娃你是过来干什么的。” 既然对方发问了,王方也不想隐瞒,将自己的猎虎计划说了一遍,却隐瞒了猎虎的原因,既然两者间互不信任,那就没必要全盘托出,在王方想来,曼娘这样的人物,迟早都要离开,既然这样,那就没必要说出太多,省的给自己惹下不必要的麻烦。 无意中叫了曼娘一句,对方拍着脑袋道:“对呀,我差点连自己的名字都忘了,不过曼陀罗这个名字不错,以后我就叫曼陀罗好了。” “至于你这个小娃娃,看在你帮过我一次的份上,我就允许你叫我曼娘好了。” 望着对方醉醺醺的样子,明显一副喝多了的景象,王方也懒得多说什么,自顾自的抱着蜜獾睡去。 等到五更时分,陡然听到洞外传来一声枪炮声响,王方猛然惊醒,冲出洞外后,却看到一名女子手持短枪,身上披着一身半湿半干紧贴在身上的长袍,秀出玲珑曲线道:“原来这就是你猎虎的依仗,不错,这东西归我了。” 这是除了母亲和何菊之外,第三个抢自己东西的女人,王方愣了一下后,阴沉沉的道:“既然你都已经发现了,那就不用走了,这东西现在还不适合出现在世上。” 说话间拍了拍二哥的肩膀,体型庞大的汉子,向着不远处的女子冲去。 枪,王方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最大依仗,既然已经被人发现了,那就让她留下来好了。 第四十三章:猎虎 “你还真以为,他会对我造成威胁。” 曼娘娇笑着在二哥的肩膀上摸了一把,拔出一枚小钉子道:“驯养死奴的手段,我又不是没听过,只要拔了控制的法门,这东西不过是个肥壮的肥猪罢了。” 说话间,曼娘捏了捏二哥的肌肉以示炫耀,没等她反应过来,却发现雄壮的汉子一只手揽着她的腰肢,将她扔到王方面前。 蹲下来,俯视着对方的面庞,道:“驯养死奴的手段我知道,但他不是死奴,假如你还想活着的话,以后不要在我面前提这个词语。” 地面上的女子先是愣了一下,随后抚平自己额角的乱发道:“这么说你是不打算杀我喽,男人果然都是一路货色,越聪明的男人就越知道女人的美妙,据说某些王公家的孩子,八九岁就知道扒女人裤子,看样子你的身份也不一般吗。” 出于形象的考虑,王方也对自己使用了增幅手段,此刻的身高看起来如同八九岁的孩童一般,无怪乎对方将自己向淫邪的方面考虑。 不过眼下却懒得和对方争吵,掏出自己随身携带的匕首,在对方的额间划了一道:“别以为我真不敢杀你,我这几辈子见过的美女多了去了,裸体的更是数不胜数,假如不是看你可怜的话,早在昨天之前,那口地穴就会被我烧的一干二净。” 划了一刀后,曼娘老实不少,一手抚摸着额间的血迹,一手支撑着从地上坐起。 “小伤口,不会留疤,别告诉我深山里的猎户没有伤药,自己去找伤药涂抹,然后将猎户的东西拿出来给我看看。” 两把短弓,十二支铁箭,一小瓶蟾蜍的毒液,这是猎户留下来的狩猎财产,至于其他砍刀一类的东西,已经懒得统计,除此之外,山脉的碎石之间,还挖出大大小小一百多两的碎银。 按照曼娘的说法,将她掳掠过来的猎户,是金陵城里出了名的大盗,凭借着一手制作迷魂香的手艺,横行街市二十余年,假如不是曼娘的原因,恐怕他此刻依旧在金陵城里花天酒地。 对方没将迷魂香交出来,王方也知道那是她最后的依仗,抬头看了看狩猎工具,除了两口精铁制作的捕兽夹之外,实在没什么可以对老虎产生威胁的东西。 至于弓箭,还是算了吧,连五层的蛇皮甲都射不穿,恐怕也很难起到作用。 真正深入丛林的时候,王方才知道老虎的可怕,假如没有合适的计划的话,单凭一支单发的短枪,很难对老虎造成威胁。 而在眼下,自己所能利用的资源实在太少,如何困住老虎,成了最大的难题。 “想猎老虎,你还是不用想了,没有几十人围追堵截,就凭你的小短腿,累死你都追不上。” 瞪了说风凉话的曼娘一眼,对方毫不在意的笑道:“看你的样子,应该也是富贵人家出身,是不是跟自己的小兄弟们打赌了,不猎到猛虎不许回去。” 对方猜测的话语不太靠谱,不过唯有一点没错,假如不能猎到老虎的话,王方还真不能回去,不但会被自己的小伙伴嘲笑不说,就连何永定也会丧失对自己的信心。 而在创业的早期阶段,员工的信心是最重要的东西,身为一个社团帮会的首脑,假如一开场就无法做到自己承诺的事情的话,这个社团也就没有了成立的必要。 这是立威,也是收揽人心的手段,他可不想回去之后,就面对小伙伴们质疑的目光。 而在王方思索的时间里,面前的曼娘目光闪烁几次,咬咬牙道:“假如你能答应我三个条件的话……” “怎么换谁都是三个条件……” 无语的嘟囔一句,直接打断道:“一个,只有一个,且是能立即兑现的,不要跟我说什么日后再想,要是耍这种手段的话,你还是不要开口好了。” 曼娘的气势直接泄了一半,骂骂咧咧的嘟囔一句小滑头后,开口道:“公虎你就不要想了,不管怎么说都不可能捕到公虎,母虎倒是还有些可能,只要你能找到它的住处就行。” 隐约间知道了对方的想法,王方开口道:“这么说,这里有一头带崽的母虎。” 低头沉思起来,带崽的母虎的确不用担心它受伤之后逃跑,但要面临的危险,却要比单独的老虎大上数倍不止。 首先是因为幼虎的存在,母虎会格外疯狂,其次是公虎也有可能在母虎身边游荡,一旦攻击的过程中出现意外,一下子面对两条老虎的话,不用想王方都知道自己的下场。 至于所谓的残忍问题,这个时候根本不用考虑,假如说后世的老虎是保护动物的话,这个年代的老虎,就是食人的猛兽,不管是普通的农户,还是猎人,面对老虎的时候,都是弱势的存在,而在眼下的这个世界里,老虎杀伤的人命,绝对比人类击杀的虎命,多出数倍不止。 杀掉一只老虎,就等于解救了数条人命,时代不同,处事的标准也不同,假如是后世的话,王方一定是个坚定的动物保护者。 盘算了半天时间,心中决定下来,一定要对母虎下手,这不单单关乎着自己的威信问题,也关乎着以后的计划能不能顺利实施,而对眼下的这片荒滩地,王方势在必得。 详细的了解了母虎的所在方向,正好天光大亮,将狩猎工具搬到二哥身上,向着山脉的另一侧走去,至于曼娘,被王方留下来看家。 至于对方的去留问题,王方并不愿过多干涉,当然,更重要的则是他根本不相信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可以独自离开这片山区。 穿越两座山头,来到曼娘所说的地点,地面上还残留着狩猎的痕迹,一只年老的母鹿被老虎袭杀。 地面上还有些挣扎的痕迹,从痕迹上可以看出,这是一头公虎。 麻烦了,公虎还停留在这片山区。 第四十四章:杀虎 “我改变主意了,我要对公虎下手。” “那母虎呢?” 回到山洞的第一时间,王方就向曼娘说明了自己的计划:“母虎不用去管,只要我们能将公虎击伤或打死,想来母虎不会对我们出手,起码在幼虎成年之前,它会逃得越远越好。” “你就这么确信。” “对,我确信,只要还没丧失母性,它就会顾忌自己孩子的安全。” 之所以有如此信心,在于王方看过一则老虎的纪录片,纪录片中,一帮猎人击杀了公虎,母虎带着两只幼虎逃生,却被猎人追上,而母虎临终前将猎人们带到了相反方向,使得幼虎得以生存。 生物的本能是伟大的,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类,当受到威胁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保护自己的孩子,而在整个自然界中,不单单老虎会保护自己的孩子,包括野鸭在内,很多动物都会为了孩子,不惜以生命来吸引天敌的注意。 “好,你需要我做什么。” “我需要一个听话的诱饵,也需要一个可以在紧要关头帮我一把的诱饵。” “好,我答应你,不过我有什么好处呢?” 知道没有好处,对方根本不会陪自己冒险,王方伸出手道:“除了不能让你离开外,我会答应你三个条件,不过事先说明,其中两条需要立即兑现,只有一条可以等你想明白之后再告诉我。” “好,可以,第一个条件是你需要找些人过来陪我,最好是年龄不大的幼童,你也知道,我是个弱女子,假如你找些身强体壮的男人的话,我也不能管束对方。” “这个不算条件,不管你说还是不说,我都会在不久的将来,安排一帮孩子过来。” 将王方当成富家子弟的曼娘,自不会怀疑他的实力,愣了愣后,道:“那好,我换一个条件,那把火枪看着不错,我要那把火枪。” 其实早在说完的第一时间,王方就有些后悔,自己干嘛要那么嘴贱,不过对自己的合伙伙伴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信任,王方此刻也不愿欺瞒对方,以免对方察觉后,对自己的信任产生裂痕。 “好,我答应你,不过需要等我用完之后再给你。” 第一个条件说完后,曼娘继续开口道:“第二个条件是我需要你去金陵城里帮我带一个人回来,她叫哑娘,居住在东坊市街南门……” “好,我答应你,剩下还有一个条件,你仔细想好,是现在告诉我,还是以后想好了告诉我。” 曼娘玩味的看了他一眼,道:“这个条件吗,等你长大了再说。” 无视对方赤裸裸的目光,计划决定后,王方要去考察伏击地点。 要想挑战比自己强大的敌人,绝不能将自己置于危险的环境当中,挑选好合适的地点后,又等了两天时间,终于等来了老虎的身影。 这是一条不大不小的河沟,河沟两侧还残留着洪水冲刷的痕迹,由于冬季到来,河沟里并没有太多水迹,除了一层浅浅的泥沙外,只剩下偶尔几个水坑,才能看到河水的痕迹。 因为老虎会游泳的缘故,王方也不指望能将老虎淹死,只能尽可能的限制对方的行动。 而这样的河沟地点,也是他考察了一天之后,最终决定的战场,假如老虎真的袭来的话,由于没有林木的遮蔽,可以轻而易举的发现对方的举动,且河沟地带不利于受伤的老虎移动,只要能拖住对方,王方有信心获得一张完整的虎皮。 只是相对于河岸两侧的王方和二哥来说,河岸中的诱饵会陷入极大的危机当中,毕竟河中的泥沙,不会挑选限制的对象,不管是对人,还是对动物来说,泥水就是泥水,绝不会因人而异。 选定地点的第一时间,王方就将其中的危险告知曼娘,本以为对方会推脱,或大吵大闹,却没想到对方一口答应过来。 直到看到对方手中的弩机后,他才怒冲冲的放下心来。 “这个女人,果然还是个骗子。” “女人吗,总会给自己留下点最后的手段。 放心吧,这是最后一件,除了弩机和迷魂香之外,这真的是最后一件。” 望着对方可怜兮兮如同小白花一样的表情,王方也懒得多说什么,指挥着二哥将鹿群驱赶到河沟中后,静静等待老虎的到来。 一连等了两天,终于看到老虎的身影,假如是以往的话,刚刚捕猎过后,老虎起码要七天之后,才会再次捕猎,不过由于幼虎的缘故,眼前的这头公虎,明显没怎么吃饱。 “没吃饱就好,就不信对方会放弃唾手可得的美食。” 河沟中间的位置上,曼娘有意无意的显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王方充满恶意的想:“有什么用,老虎又不会怜香惜玉。” 不管有没有用,河沟中看似挣扎的曼娘的确吸引了老虎的注意。 这是一种极为聪明的动物,正常情况下,绝不会随意攻击自己不认识的猎物,不过眼前的这头老虎,明显吃过人类,发现曼娘的第一时间,就从河岸边窜了出来。 “小心,它在你的头顶。” 两侧的河岸足有三十米宽,除了一侧的河滩外,另一侧的河岸距离河中心只有不到十米的距离。 眼睁睁看着猛虎向着曼娘的头顶扑去,王方第一次意识到这是一种怎样危险的生物。 整整十米的距离,只是轻轻一跃,就飞跃过去,而它下落的位置,正是曼娘的头顶位置。 听到王方的喊声,曼娘终于面色大变,扣动手中的弩机后,向一旁滚去。 “不对,躲不过去。” 随手射出的弩机自然没有击中老虎,而曼娘的举动在老虎的轻轻一跃中根本来不及反应。 抬手伸出自己早已准备好的火枪,顾不上杀伤力的问题,直接扣动扳机,却因为受潮的原因,始终不能打响。 正当曼娘即将被老虎击杀的时候,在她脚下的泥滩中猛然窜出一只黑白相间的动物,向老虎的胯下咬去。 重要部位遭受攻击,还没落地的老虎猛然回头,一口咬在蜜獾的脖颈处,死死将它按住。 看似蜜獾陷入危机当中,王方却重重的松了口气。 一边指挥着手持捕兽夹的二哥向老虎冲去,一边打开阀门,重新更换火药。 蜜獾最大的特点在于皮肤极为松弛,正常的猛兽捕猎时最喜欢攻击猎物的脖颈,而蜜獾的脖颈恰恰是它全身上下,最厚实的地方。 不止一次看到蜜獾被狮子鬣狗咬住,却始终难以杀死,哪怕是被花豹攻击,也需要一个小时才能将它咬死。 而在眼下,没道理体型增大两倍的蜜獾会被老虎轻易咬死,更何况还是体型稍小一些的华南虎。 施施然的换上火药,已经是半分钟之后,而从没和蜜獾打过交道的猛虎,明显被自己嘴中这个不认识的猎物搞得心烦意乱。 明明已经咬住了它脖子,凭什么它还可以攻击自己,一连被咬了几次的老虎终于忍不住松开虎口,却被迎面走来的壮汉一锤砸在头上。 老虎的皮毛极为厚实,一般的刀具很难对它造成影响,正常来说猎人捕杀老虎最喜欢使用长矛一类的武器,而在杀伤力上来讲,锤类等钝器的攻击,也比刀剑要好的多。 一锤砸在老虎的脑袋上,另一只手手持三十多斤的捕兽夹向老虎的后胯位置砸去。 这东西上面带着锋利的锯齿,单从攻击力来说要比锤子还要生猛一些,只是由于体型硕大的缘故,很难被人手持使用。 而在体型早已超出常人两倍还多的二哥手中,却如同稻草般,砸向老虎的后胯位置。 大猫,之所以称之为大猫在于对方极为灵活的身手,眼睁睁看着老虎躲过捕兽夹的攻击,王方也并不气馁,抬手举起装好火药的火枪向老虎的胸腹位置打去。 假如是十米开外的话,王方还担心自己的准头问题,但在眼下五六米的距离上,面对一只比人都要庞大的动物,根本不用瞄准,只要开枪就好。 至于所谓的瞄准要害的问题,根本不可能实现,这个时候的火枪能够十米内射中靶心,已经是不错的准度,要想五十米外攻击敌人,简直跟乱打差不了多少。 这也是为什么眼下还是冷兵器为主的原因,否则的话,手持着精准的火枪,清兵根本不敢在大明面前嚣张。 一枪打在老虎的后腰位置,王方有些无语,自己明明瞄准的是脑袋,为什么会射到这个诡异的位置。 不过眼下也顾不了太多,另一侧的老虎受到一连串的攻击后,已经打算放弃捕猎的举动,挣扎着从泥潭中窜出,向着丛林的方向逃去。 临走前旁边重新装好弩箭的曼娘再度射了一箭,却依旧射向一个莫名奇妙,跟老虎八竿子打不着的地点。 无语的望了对方一眼,指挥着蜜獾向老虎追去。 其实根本不用指挥,蜜獾的另一个特点在于极端的记仇心理,不用王方多说什么,它就嗷嗷叫着扑了出去。 “你怎么还不去追。” 连射两箭全都落空的曼娘理直气壮的要求王方前去追捕。 也不知道对方哪来的信心,王方断然拒绝道:“老虎刚刚受伤没多久,先等它放放血再说。” 第四十五章:本草纲目 受伤的老虎并没有跑出太远,当王方赶到时,对方已经是奄奄一息的状态。 抬手用重新装好火药的火枪在老虎的下颌位置开了一枪,王方获得了一张相对完整的虎皮。 挥挥手,舒缓后座力带来的刺痛感,足足过了半刻钟的时间,刺痛感才渐渐消去。 这还是王方经过改装后,威力最小的火枪类型,假如是有效杀伤力达到五十米以上的火枪的话,不要说他一个六岁半的孩童,哪怕是十一二岁的少年,也难以抵挡后座力带来的阵痛。 这样一只老虎,体重在三百八十斤左右,除掉有用的皮毛,以及虎鞭虎骨等等,已经只剩下两百余斤的碎肉。 带回去五十余斤相对完整的肉块,这些是曼娘的口粮,至于王方,他根本没打算在这里过多停留,趁着夜色还未降临,简单收拾后,向着山外走去。 临走前,曼娘将他叫住,在虎鞭根部的尿腺位置,剪下两撮细毛道:“这是老虎卵蛋下面的毛,上面沾有老虎的尿味,把它做成佛尘,或香囊一类的东西,一般的猛兽闻到后会退避三舍。” “这是道家修士穿山越岭的法门,也是他们走街串巷驱逐猛犬的秘术。” 一小撮细毛被她用红绳系在一起,交给王方道:“你个小娃娃可千万不能出事,假如出事的话,老娘一个弱女子可走不出这片山林。” 无语的瞪了她一眼,一手强弩,一手火枪,假如她是弱女子的话,恐怕山林间的野兽都要哭了。 接过对方手里的细毛,微微点头,算是谢过对方的好意,时至今日,看在对方帮自己猎虎的份上,王方已经懒得去管她的去留,更何况王方扪心自问,假如对方真想离开的话,自己除非将她直接杀死,否则无论如何都无法阻挡对方的脚步。 两人又是寒暄几句,王方向山外走去,走出山外的第一时间,曼娘急惶惶的道:“别忘了给老娘带点布料过来,最好是云纺轩的成衣,要是实在没有的话,金丝阁的也行。” 心中有种回过头询问对方尺寸的冲动,后来想想,还是算了,自己都将人家看遍了,要是再问的话,难免有调戏的嫌疑。 二十余里的山路,在夜间极为难走,足足走了一夜的时间,终于来到何家屯的地界。 此刻已经是五更时分,要不了多久天光就会大亮,想找四哥让他去叫何永定,却发现四哥并不在家,仔细想想,应该是去酒坊做工去了,刚刚烧毁粮铺的那段时间,酒坊没找到新的粮食供应,只能停工,而在眼下看来,既然他们重新开工的话,那就说明又找到了粮食供应。 “希望大伯不会参与其中。” 心中默念一句,自己向何永定的家中走去,叫上何永定后,回到家和二伯会合,将虎皮等猎物展现给二伯看了看,对方摸着手中几乎没什么损伤的虎皮道:“你三叔是个精壮的人,这样的老虎,也只有他才能猎的出来。” 无语的和何永定对视一眼,王方交代道:“这东西县城卖不出价钱,最好是去东边的金陵城卖,三百多里,三叔给了七天时间,到时候不管有没有卖掉,你俩都要将它尽快处理,要是超过七天时间,就会烂掉。” 今年的气候格外异常,明明已经到了隆冬时节,却依旧温暖入春,生活在山林里的农人,自然知道防腐的重要,二伯拍拍胸脯道:“放心吧,你回去告诉你三叔,二伯我就算拼了这条老命,也会抓紧将虎皮卖掉。” 一帮的何永定也跟着点点头,亲眼目睹了王方带回老虎的壮举,不管他有没有找人帮忙,也算完成了自己的诺言,既然如此,那就帮他做些事如何。 看到两人答应后,王方也算放下心来,紧接着皱眉道:“还有一件事,可能有些麻烦,假如买不到的话,就去南边的广州府,或东边的扬州府看看。” 说话间,从怀中掏出母亲从大户人家带出来的番薯,交给两位道:“你俩可以尝尝,尝完后立即出发,总之不管什么原因,哪怕虎皮没有卖掉,也要将这东西买回来,我不管你们想什么办法,总之要尽可能的购买,最好是五千斤以上。” “除此之外……” 王方咬咬牙,将山中猎户扫荡来的一百多两银子,交给两位道:“假如你们发现市面上这东西不多的话,那就全部买过来,能运的运,不能运的就地销毁。” 李时珍在1593年去世,而他在1590年的时候完成了本草纲目的著作,按照本草纲目的记载,番薯,西洋夷物,性甘凉平和。 作为一代名医,没有十年以上的食用和品尝经验,李时珍绝不可能随随便便将一种西洋植物写入本草纲目,那是他一生的心血,也是他一生的骄傲所在。 既然这样的话,暂定番薯是在1580年大范围推广开来,也就是说距离1580不到十五年的时间里,市面上一定有了番薯的存在。 而现在,出于私心的考量,王方必须尽可能的推迟番薯的推广时间,幸好这时代的农民对田地看的极重,假如没有确凿的证据的话,不可能随随便便种植西洋作物。 交代完后,或许是被王方的语气感染,两人慎重的点点头。 紧接着王方有些不好意思的道:“还有一件事,能办就办,不能办就不办。” 说话间,举手比量道:“这么大,这么大,腰这么细。” 比划了两个大大的圆圈,以及一个小小的盈盈一握,王方尴尬道:“金陵城里应该有家叫云纺轩的成衣店,去买几件女人的衣服回来。” 面前的两人古怪的看了王方一眼,心道:“这么大,这么大,腰又这么细,有这样的女人吗。” 看着两人不信的神情,王方恼怒的冷哼一声道:“别管为什么,这是三叔交代的。” “没问题,包在二伯身上,只要是你三叔的事情,就算拼了命我也会办到。” 三叔是二伯的亲弟弟,和大伯这种毫无血缘关系的不同,两者是货真价实的嫡亲兄弟,看的出来,二伯何守义是将自己的所有人生希望都寄托在了三叔何守勇身上,否则的话,他也不会在这个让他憋屈的家里,累死累活的苦干一生。 交代完后,挥挥手示意两人离去,幸好眼下是隆冬时节,否则的话平日里根本没有这样的空闲。 目送着两者的背影远离,王方陷入深思当中。 第一个计划已经起步,第二个计划也要筹备起来。 第四十六章:市场经济 第二个计划的目的在于,通过县城的乞丐,吸收足够的人手。 而它的关键在于,如何在不惊动乞丐背后的丐帮势力的同时,将自己选定的人手接走。 对于这个能将孩童们手脚打断,扔到大街上行乞的组织,王方一直以来都保持着极大的戒心,假如不是实在找不到人手的话,他也不会将目光投放到这样的组织身上。 后世史书上记载,宋朝时京都汴梁的无忧洞丐帮势力,达到了极为骇人的地步,甚至于官宦人家的子弟,被无忧洞掳走之后,也只能通过中间人赎回。 而在宋朝的历史上,官府针对这个穷凶极恶的组织,展开了数次围剿活动,但令人失望的是,每一次围剿都无功而返。 而在眼下,面对这样一个组织,王方不得不提起最大的戒心,哪怕对方没有无忧洞那样的势力,但对自己一个小孩来说,依旧是无法阻挡的庞然大物。 将自己的担忧告知杨蓉何二柱二人,这也是自己身边唯二可以使用的人选。 年逾九岁,已经快要成为半大小子的何二柱退缩道:“既然这样,要不然我们再想想好了,实在不行的话,也可以请人帮忙耕种。” 无语的看了对方一眼,早在开会的时候,王方就向他说明了自己想要种地的计划,只是眼下已经过去了七八天的时间,这个小子依旧没能醒悟其中的精髓。 这个计划的关键不在有没有田地耕种,更重要的是,一定要隐瞒消息,以求能通过数十万斤的粮食作物,对青阳县城的粮价市场产生冲击。 番薯奕菜亦粮,单从填饱肚子的角度来说,并不比其他粮食差上多少,且和粗粝的大饼相比,带有浓郁甜味的番薯,明显要好吃不少。 只要自己手中能够拥有五十万斤以上的番薯,再加上详细的计划,青阳县城的粮价一定会降低两成不止,到时候再通过一些其他的手段,促使粮价回升,翻手间就可以赚取数倍以上的利润。 站在市场经济的角度来说,单凭某种新奇作物,很难在短时间内积攒大量的财富,假如只是单纯卖番薯,或卖种子的话,可能要数年,甚至于数十年时间,才能积攒到足够的财富。 而现在,经历了一连串事件的王方,已经有些等不急了,假如可以的话,他恨不得现在就拥有可以决定他人生死的财富。 而眼下,番薯就是一个机会,粮价市场更是一个巨大的机会,这个年代的粮价,可没有保护价的说法,灾荒年间,一斗粮食的价格可以翻升数倍,乃至于数百倍不止。 金银财宝不会填饱肚子,饥荒年代,唯有粮食才是一切,这个年代的市场经济单纯的令人可笑,没有保护,没有抑价,没有市场调控措施,真正想要赚钱的话,唯有从市场入手。 至于所谓的卖粮食,粮食多了以后会贬值的,当单纯的数十万斤,乃至于数百万斤粮食上架的时候,粮价一定会降低到一个让人心痛的位置。 通货膨胀,市场饱和,经济危机,身处在这样一个单纯的年代,没有任何人比王方更能理解市场的妙用,哪怕前世不是经济专业出身,但他也听说过市场,听说过调控,听说过通货率的问题。 感谢这个年代,感谢这个社会脆弱的经济,而它们,也会为自己带来这个世界上第一笔丰厚的基金。 将自己的所有计划,再度复述一遍,何二柱闭口不言,对这个老实到憨厚的孩子,王方实在有些无语,也不知自己半个月前,脑袋是抽了什么筋,居然要将他拉拢过来。 而在另一边的杨蓉,听完王方的复述后,深深地吸了口气道:“我可以帮忙,我还可以找人帮忙。” 没有问对方找的人是谁,只是问道:“可信吗。” 杨蓉坚定的点点头:“可信。” 仿佛害怕王方不相信似得,又再度重复道:“一定可信。” 无奈的捶捶脑袋,不管可不可信,眼下的计划已经提上日程,假如不想让计划无限期的拖延下去,他就只能相信杨蓉,相信自己的合作伙伴。 懒得多说什么,直接对两人交代道:“村里发糖的举动,不用杨蓉去了,你收拾一下,换身好看的衣服,过几天陪我去县城一趟,叫上你说的那个人,一起去,我们有事情要办。” 简单的吩咐下各自的任务,交给杨蓉半块碎银,让她去裁一件稍好的衣裳。 仔细摸摸手中的钱袋,自己一年多以来的存款,几乎使用干净,假如自己不是一个成年人的话,一定会对空荡荡的钱袋心痛不已,但在三十余岁的心理下,王方能够清晰的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意味着什么。 更重要的是,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体中是一个成人的灵魂,成人的年纪,否则的话一旦真的融入到孩童的心理当中的话,很容易产生懈怠心理。 再过一个月就过年了,过完年就七岁了,按照农家虚一岁的说法,已经是八岁的小子了。 摸摸自己的衣袖,不经意间,两年时间过去,这身传承自自己四哥的衣裳,明显已经缩小许多。 “不行,现在的年龄还是太小,外表看来,顶多像八九岁的年龄,还是应该增幅一下,起码要十一二岁才行。” 十一二岁,已经是一个接近成年的年龄,古代的农家普遍十四五成婚,这个年龄已经是相看媳妇的年龄。 对于自己的特殊能力,王方隐约察觉到,随着年龄的增长,它也在不断减弱,假如说以前改造一把火枪阀门,需要十天的时间,那么现在,起码需要半个月的时间。 应该是灵魂的原因,灵魂体的时候,王方可以缓慢改变身周的环境,而现在,随着灵魂的慢慢本土化,这样的能力也在渐渐消失。 “会不会和孩子的敏感一样,成年后就彻底消失。” “不行,火枪还需要再来一把,最起码在自己成年之前,需要准备两把备用才行。” 一想到自己人生中失去的第一把火枪,王方就恨得咬牙切齿,那可是自己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才打磨出来的半成品遂发枪,这还是他降低了对二哥和蜜獾使用能力的结果,假如不降低的话,恐怕需要整整半年的时间。 不过眼下不是关心这些的时候,杨蓉两人离去后,王方向池塘边走去。 他需要忏悔,深深的忏悔,忏悔自己这段时间的所作所为。 第四十七章:忏悔 秋后的小池塘边,撒满落叶。 静静坐在自己常坐的位置,仿佛又回到五百年后的校园间。 单从本质上讲,王方并不觉得自己是个恶人,但从他最近的所作所为来说,他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恶人。 杀人,杀虎,威胁曼娘不要离开,包括之前火烧粮铺,欺骗孩童,全都是恶人才能干出的事情。 甚至于之前选择猎杀公虎的举动,也是王方经过长久思考后得出的结论,不是他不愿击杀母虎,也不是他有怜悯之心,只是在于,他不希望曼娘离开,因此才故意留下一只充满仇恨的母虎,用来防备曼娘的逃走。 否则的话,他大可以杀完公虎后,再去杀母虎,但事实上,他不愿曼娘离开,至于母虎会不会逃跑,他不知道,但他知道,当自己离开后,母虎绝不会害怕一个看似柔弱的弱女子。 两者间的争斗,会出现什么结果,王方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只是做了他所能做的最大限制,假如曼娘真的离开的话,他会失落,也会替对方高兴,当然,假如母虎将曼娘杀死的话,他也会为她报仇,为她安葬。 “自己真的是恶人吗?” 扪心自问,王方并不觉得自己是个恶人,生在这样的年代,这样的家庭,任何人都希望保护自己,保护家人,亲人,族人,以及后代子孙。 而眼下,他有这个能力,也能看到后世五百年的发展。 既然这样,凭什么要容忍,凭什么要退让,凭什么要安安静静的过一生。 自己真的不喜欢荣华富贵吗,真的不想掌控一切吗。 这是不可能的,不管是谁,只要还没成为传说中的仙人,他都有私心,都有私欲。 而在潜在的内心里,抛除自己的私欲,他也更不希望看到这个年代,这些纯真的汉人,就此沉沦下去,沦落为异族的奴隶。 不要说什么满清也是华夏的一部分,起码在这个年代来说,他们是异族的一部分,穿着不同的衣裳,说着不同的语言,恪守着不同的习俗。 是的,或许放在后世来说,满清的确是华夏的一部分,但现在,不是。 而自己呢,自己会成为满清的奴隶吗,不会,绝对不会,王方不羡慕满清的宫廷生活,也不想剃光脑袋,留下金钱鼠尾的发型,他想融入这个时代,但那是大明的时代,而不是后世几十年后,满清的时代。 无关乎人品问题,无关于道德问题,仅仅是自己灵魂中真切的想法,他想要改变这个社会。 这其中不可避免的,必须要付出代价,不是王方付出,就是别人付出,总归要有人付出。 是对是错,王方不想探究,但他知道,要想改变这个社会,就必须付出代价。 例如撬动粮价后,百姓会吃高价粮,甚至于有些人会吃不起,但假如自己不去做,不积攒资本的话,后世会有更多的人,会死在战乱中,会死在异族的统治当中。 这样的代价够吗,还不够,接下来的时日里,自己还会面临更多的问题,事实上,任何一个举动面前,都不可能做到完美,这个世界上,不管是从物质角度来说,还是从社会角度来说,能量守恒的定律都是通用的。 一个朝代灭亡了,就有一个朝代兴起,一个皇帝努力了,下一个皇帝就会不可避免的昏庸,这不是皇帝的智商问题,而是他们所能做的事情的问题,蒋琬是诸葛亮的接班人,他傻吗,他不傻,但为什么他的名气要比诸葛亮小,原因在于诸葛亮已经做到很好,而他只需要延续诸葛亮的英明就行。 而在三国的历史中,刘关张等人真的就是好人吗,不见得吧,甚至于可以说那个时代的所有枭雄们都不是好人,都是挖华夏一族墙角的罪人。 为什么这么说,原因在于,死了太多的汉人,汉朝在三国以前,是个强大的国家,哪怕在它晚年的时候,依旧没有异族敢窥视中原。 但在三国时期,近百年的战争当中,死了太多人,死了接近七千万的人。 这是史书上的记载,汉朝末年,人口七千余万,而在西晋灭吴以后,整个华夏只剩下七百万人。 六千多万人,假如算上这其中百年时光繁育的人的话,足有一亿,乃至数亿的人。 为了刘备的雄心,为了曹操的雄心,为了东吴的雄心,华夏一族几乎陷入灭族的地步,这也为后世五胡乱华,北方的汉人被当成两脚羊,被人吃,被人杀,几乎被完全杀光埋下了伏笔。 而从这个角度来看,刘备,曹操,东吴,就真的是好人吗?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因为万事没有对错,只在利益的多寡,以及欲望的需求。 放在古代,三妻四妾是对的,放在现代,三妻四妾是错的,放在清代,成为皇室奴隶是值得称赞的,放在后世是极度卑微和邪恶的。 一切的一切,都没有定论,也没有对错。 王方曾经试图在内心催眠自己,这里是古代,是异世界,是npc,但他们又如此真实,杨蓉的可怜和坚强,母亲的泼辣和小气,二伯的憨厚和懦弱,四哥的精明和愚蠢,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的真实。 早在刚刚穿越的时间,王方也曾怀疑过,这是不是别人的恶作剧,但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他验证了这一点,他们不是恶作剧,他们都是真实存在的,有血有肉的,有自己思想的生灵。 时空的问题,是一个极难考证的问题,没有人敢确认,在我们生活的宇宙中,没有另一个时空,也没有任何人敢说,宇宙中不会出现时空问题。 假如真的有一天,发现了外星人的存在,王方不会好奇,假如真的有一天,人类有了穿梭时空的手段,他也不会好奇,几百年前的人类,想象不到飞机大炮,但它们真实存在。 现在的人想象不到时空穿梭,但谁又能确认,它不会实现呢。 而眼下,王方面临的不是抉择的问题,只是良心的问题,依据于自己所受过的教育,产生的良心的问题。 就像很多人明知道会伤害别人,却一定要去做一样,他需要忏悔,类似于基督教教堂的忏悔。 可惜,这个年代,没有人能听他的忏悔,或许只有眼前的死物,才能放心的对它们讲述一切。 对着小河塘诉说了自己的苦恼,伴随着清冽河水的流动,仿佛思想都空明许多。 后世有一句话说得对,假如可以重来的话,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圣人。 而眼下,自己又何尝不是重来一次。 第四十八章:画像 在家懒懒的呆了七八天,直到第九天的上午,才被杨蓉从被窝里拖出来道:“你不是说要去县城了,这都多久了,难道你还打算过完年再去不成。” 懒得跟她说自己已经去过一次,也懒得跟她说自己已经完成了初步的准备。 王方从被窝里爬起道:“行,今天就去,收拾一下,去租辆牛车。” 无视对方怒冲冲的背影,王方走向东堂屋方向,去检查自己最近的劳动成果。 这是几张略显粗糙的画像,上面画满了一个个长相普通的人脸,假如有对县城熟悉的人的话,他们就可以轻易看出,这些画像上的人脸,都是各大商铺掌柜的人脸。 有东街口,卖烧饼的蔡大妈,南门市,卖菜的李大妈,还有每日清晨,按时给城中大户送炭的刘老头…… 五六张画像,看似普普通通,却将各人的特点展现的淋漓尽致。 这是王方七八天以来的工作成果,也是他考察人心的重要手段。 县城中总共有二百多名乞丐,而他又不可能去一一了解,既然这样的话,唯有拿出后世考试的手段,交给乞丐们去解答。 收拾好之后,已经到了早饭时间,简单的吃完早饭,登上杨蓉借来的牛车,启程向县城走去。 自从二哥长到两米以后,已经不需要二伯带着前往县城,有这样一个看似威猛无敌的保镖看护,没有那个不长眼的家伙,敢对王方下手。 两个时辰后,时间临近中午,不远处的县城遥遥在望,这个时候王方才想起,应该问问杨蓉挑选的人手:“你请的人呢,怎么不见他过来。” “你还有心思关心这个。” 仍是怒冲冲的杨蓉,一脸寒霜的道:“你看看你的样子,你还想不想报仇,嘴上说的好听,自己却整日里睡大觉……” 一连串的呵斥声从她口中涌出,王方也懒得和她解释。 等到中午的时候,在路边摊上简单的吃了饭,又去铁匠铺取了自己早已订好的枪管和阀门等等。 这个时候,王方已经弄清了火枪的构造,自然不用再浪费能力,用在火枪身上,两只枪管,以及数种火枪部件,分成三家铁匠铺订购,全都取出之后,简单的组合在一起,就是两把简易的火枪。 当然,这个时候的火枪还不能使用,必须经过调试后,才能放心开枪,否则的话,连他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制造出来的东西,到底会不会炸膛。 一切忙完之后,已经是下晌时光,今天的任务不重,只是将画像拿给乞丐们观看就行。 找了几名路边的乞丐,一人发了十枚铜板,吩咐道:“我需要在县城找几个人,一个时辰后,通知你们所有能看到的同伴,去城西的关帝庙集合,到时候每人十个大子,帮我找到之后,再给半两银子。” 找人的消息,通过乞丐们迅速传播开来,这帮生活在地狱中的孩子,每天都有他们需要完成的份额,假如完不成的话,轻则不能吃饭,重责断手断脚,此刻听说仅仅集合一下,就有十个大子,一个个散播开来,飞速的去通知自己关系好的同伴。 在关帝庙等了一个时辰,几乎半个县城的乞丐全都到场,领钱的事情这些家伙一个比一个积极,有些甚至于提前半个时辰就在这里等候。 招呼杨蓉去给每个到场的乞丐发钱,等到整个关帝庙都被站满之后,王方掏出两幅画像,对着在场的众人道:“仔细看看,这两个人,每找到一个给半两银子,全部找到,给一两银子,三天后我会过来,到时候谁先找到就先给谁银子。” 说话间,为了防止太多人串通,王方再度开口道:“除此之外,我手里只有十两银子,也就是说,先到先得,其他的人哪怕找到以后,也没银子可领。” 简单的吩咐完任务,王方转身离开,至于所谓的拿钱不办事的问题,根本不用担心,半两银子,几乎相当于一个普通农户半个月的生活费用,对于眼前这帮赤贫的乞丐来说,几乎相当于一个月的乞讨份额。 等到所有乞丐认完画像上的人后,王方重新将画像收走,不是他不想将画像留下,而是害怕留下后会被乞丐背后的组织者抢走,到时候前来领钱的一定不是普通的乞丐,而是那帮组织的核心骨干,毕竟十两银子,也算是一笔不小的财富,这帮组织者一天的收入,也不一定能超过十两银子。 收拾完后,从关帝庙离开,一旁的杨蓉询问道:“万一他们不相信怎么办?” “不会不相信的,起码看在衣裳的份上也不会不相信。” 说话间指了指自己和杨蓉身上的衣物,道:“这就是为什么让你找件好衣裳的原因,虽然你穿上再好的衣裳,看起来也像丫鬟,但起码我像个公子不是。 大户人家的公子,一时兴起,想找两个人玩玩,这件事情需要理由吗,不需要。” 简单的解释过后,无视杨蓉阴郁的表情,王方再度询问道:“你找的人呢,带过来看看,不是说在县城吗,怎么始终没见他过来。” “他还没忙完,要等肉铺收摊后才能过来。” “卖肉的,屠夫。” 极有兴趣的看了杨蓉一眼,王方道:“你怎么会认识这样的人。” “不是卖肉的,也不是屠夫!” 仿佛刺到了小妮子的痛点,杨蓉急切的道:“他是个读书人,很好的人,假如不是没人供养的话,现在肯定还在书院读书。” 本以为是杨蓉青梅竹马的情郎,王方一脸玩味的看了她一眼,却听到对方一脸低沉的道:“他是我哥哥,我爹就是为了给他交书脩,才顶替杨老二去徭役的。” 杨老二是何家三婶的亲哥哥,也算是王方的亲眷,仿佛害怕王方生气一样,杨蓉急切道:“我不是怪杨家叔叔,他给了二十两银子,比别家多出一倍,只是我爹运气不好,才会遇到这种事……” 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等到话音说完,已经是泪流满面。 这种事的确不能怪杨家老二,毕竟人家给足了银钱,但眼下的结果是,杨蓉的爹爹被奸人害死,她的母亲投河自杀,本来前途伟大的哥哥从书院退学,跑到肉铺里当伙计,而她自己,被五两银子买过来,充当他人的童养媳。 可以想象这是一个何等美满的家庭,儿女双全,生活富足,儿子在书院进修,女儿长得清秀可人。 可惜,因为一场劳役,一切都烟消云散。 第四十九章:货到了 因为时间的关系,最终没去找杨蓉的哥哥,等到三天之后,两人再度来到县城。 来之前王方数了数自己的银子,已经所剩无几,无奈之下,只能偷偷从母亲的钱罐里摸出十两银子,幸好母亲半个月回来一次,也幸好她等闲不会检查钱罐。 更何况这钱罐里大部分的钱,都是因为自己的耳菇秘方挣得,王方用的心安理得。 只是实在想不到,母亲居然攒了五十多两银子,铜钱和银块混杂在一起,整整装满了两个钱罐,其中一口还藏在茅房的青石板下面,假如不是她亲儿子的话,任谁都找不到钱罐的储藏地点。 心安理得的从钱罐中摸出十两银子,又将钱罐小心的放好,王方打定主意,迟早有一天,自己会将这两个钱罐装满,到时候全部换成金子。 因为要和杨蓉哥哥见面的缘故,今天起的格外早。 这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放在眼下,已经是成年人,假如不是家中变故的话,恐怕已经成婚,再加上多年读书的经历,看起来颇有种书卷气息。 四个人简单吃完饭后,各自离开,王方带着杨蓉和二哥,向关帝庙的方向走去。 庙堂里已经等了五十余名乞丐,十余名身强体壮的家伙率先跑到王方面前,争抢着要银子。 也不推辞,笑眯眯的发了十两银子后,王方并没有离开,在关帝庙外转悠一刻钟的时间,再度回到关帝庙内。 “怎么又回来了,难道你想祈求关帝爷保佑。” “别随便乱说,我这个人遇到事的时候,最讨厌求神拜佛。” 说话间,在关帝爷的神像前恭恭敬敬的坐好,王方指着外面的方向道:“刚刚领钱的二十个家伙,一个都不能信,八cd是乞丐组织背后的骨干。” 说完之后,停顿一下,正好看到门外有人进来,王方笑眯眯的道:“现在来的,才是合适的人选。” 半两银子,算是一笔庞大的财富,主要目的在于吸引乞丐背后的组织注意,根本没想过通过这半两银子挑选人手。 而十文大子,已经足够乞丐乞讨的时候,帮王方留意一下画像上的人选,假如更多的话,那就不是等价交换,而是单纯的购买问题。 唯有不在意后面的半两银子,只是拿了十枚铜板,还想着帮王方找人的人,才是有责任心,且懂得感恩的人。 这是一个简单的诡计,也是前世某些公司挑选职工的重要法门,很多公司的老板面试的时候,都喜欢或多或少的告诉员工,他们转正的机会不大,只是公司缺人手,暂时把他们招进来帮忙罢了。 假如应聘者真的自暴自弃,混工资的话,这样的人,自然不能任用,而当一个人明知道自己不会转正,却还尽心尽责的话,这样的人才会获得重用。 至于眼下的乞丐,自己已经施展了自己的恩情,不管有没有后面的银子,只要他还保持有一颗感恩的心的话,绝不会无视自己之前发过的十文大子,且自己选用的画像也并非那么简单,其中也有考察参选者是否细心的功效。 一个身材瘦弱,明显被打断腿的少年,一瘸一拐的走进来,对王方道:“刚刚他们说的不对,你那副画像上的人,不是蔡大妈,应该是李大妈才对,蔡大妈的脖子下面没有痣,只有李大妈的脖子下面才有痣。” 笑眯眯的看着对方打量几下,眼前的少年并没有讨要银钱的打算,拱拱手后,告辞离开。 观察力不错,胆气也不错,重要的是有感恩心,和责任心。 过关一个之后,陆陆续续又来了几人,其中有些是单纯的想混银子,有几个却真正看出了画像的不同。 仔细考量一番,最终选定了三个人的人选,指着刚刚离去的几个人,对着杨蓉道:“刚刚那几人,记住他们的样子了吗。” 杨蓉用力的点点头,转而对王方鄙夷道:“你真奸诈。” “这不是奸诈,只是考试而已。” 摇摇头,带着杨蓉从关帝庙离开,此刻天色已经临近下午,该回家了。 接下来又去了县城两次,使用不同的画像,最终选定了九个人的人选,拜托杨蓉的哥哥,找到这九个人经常乞讨的地方,又详细的观察一番,最终决定下来。 一个月后,也就是初春时分,风尘仆仆的二伯和何永定终于回来了。 “老虎卖掉了,总共卖了三百四十两银子,其中虎皮只卖了二百两,金陵城里的皮货掌柜说完整的虎皮,起码能卖一千两,不过等闲人家出不起价格,又等了两天之后,眼看着就要烂掉了,我只能将它贱卖。” 二伯一脸羞愧的对王方讲了半天,仿佛对自己贱卖的事情极为心痛。 王方摇摇头,懒得多说什么,这样完整的货色,自然不可能只卖二百两,估计皮货店的掌柜早就和附近的商家商量好了,谁也不能出高价,就等着虎皮烂掉。 而对于没有门路的农民来说,就算明知手中的虎皮可以卖高价,也找不到合适的出货渠道,只能趁着虎皮还没腐烂的时候,尽早处理。 这样的事情既不怪二伯,也不怪何永定,只能说自己太过急切,又没有硝制的手段。 “虎皮的事情先不管,我要的货呢?” 虎皮只是小事,唯有番薯才是关键,听到王方的询问,二伯一脸兴奋的道:“全买了,整整两万斤,这东西没人认识,价格还高,除了某些大户人家的子弟会尝尝鲜之外,附近的农家没人购买。” “每斤五文钱,和粗粮的价格差不多,总共花了九十两银子,卖货的番商打了折扣……” 价格还算可以,毕竟海运的番商也不可能亏损太多,其次是普通的百姓不知道这东西的产量,否则的话一定会抢着购买。 听到二伯并没有说处置方法,王方急切的道:“运回来多少?” “总共两万斤,运回来一万两千斤,其中六千斤就地销毁,还有两千斤在路上损坏。” 说话间,一口银袋递给王方,其中夹杂着几张银票,和几锭大额银锭。 简单的扫了一眼,王方皱眉道:“怎么少了这么多!” “其中四十两是雇佣牛车的车钱,还有漕船的船钱,还有四十两是买衣服的钱,老板给抹了零头,还省了五两。” “你们到底买了多少衣服,居然这么贵!” 额头青筋暴跳,隐约间有种不祥的预感。 “没买多少,总共两件。” 说话间,二伯去拿车上的包裹道:“这衣服还真是漂亮,一件二十两,一件二十五两,两件加起来花了四十两。” 接过二伯手中的包裹,王方有种吐血的冲动,整整四十两,接近五斤的份量,相当于普通农家五年的生活费用,就换了这两件轻飘飘的衣裳。 抖开衣衫看了一眼,顾不上欣赏其中的华丽,一旁的二伯还在感叹道:“人家云纺轩的成衣就是漂亮,这两件还是最便宜的,其中有件读书人穿的锦绣吉祥衫标价六百两,差点没把我吓死。” “呵呵,是啊,我也差点吓死,四十两就买了这两件破玩意,还没后世印了卡通图案的外套好看。” 口中咬牙切齿的嘟囔两句,心中充满了对曼娘的恨意。 货买回来了,直接运到山里,又运了一些物资进去,接下来,该是行动的时候了。 第五十章:花胳膊 再次到了县城一趟,通知自己选定的人去关帝庙集合。 整整九人,暗示他们可以带上自己亲近的人,这些都是王方选出来的聪明人,几乎不用王方多说什么,他们就知道王方的意思。 等到夜色降临,大大小小十余口人在关帝庙集合,正当王方刚刚诉说完打算解救他们的想法,就被门外的一声冷笑打断: “爷爷我早就看出你们几个不正常,没想到居然打着这个主意。” 几道健硕的身影,从门外走来,其中为首的一人身上,上半身穿着一身敞开的短褂,露出胸膛上张牙舞爪的纹身。 “花胳膊!” 王方眼前一亮,饶有兴致的开始打量这家伙身上的纹身。 纹身并不是现代才有的物件,早在唐朝时期已经流传起来,而等到宋朝时期,已经成为泼皮打手的标配,俗称花胳膊。 打量眼前的花胳膊几眼,却看到这家伙阴冷的目光冲着在场的乞丐瞪了一眼,眼睁睁看着自己挑好的手下已经有了退缩的打算,王方自然不能让他如意。 懒得多说什么,抬手一枪打在壮汉的身上,只见身高六尺的彪形大汉,手捂胸口,向后倒退几步。 “威力还是小了些。” 长叹一声,对着枪口吹了口气,摆出一个自认为很帅的姿势,王方长长的感叹道:“没办法,现在的身体,顶多承受三分之一的后坐力。” 说完后,顾不上眼前的众人能不能听懂,抬手又是一枪打在壮汉的随从身上。 一连两枪开过之后,纵然没打死人,也能看到在场的泼皮脸上升腾起惊骇目光。 慢条斯理的将火药重新填装,对着领头的花胳膊笑道:“杨九,周家庄人氏,匪号九霸王,你想说些什么吗。” 面前的花胳膊捂着胸口冷哼一声,王方也懒得管他,对着早已目瞪口呆的乞丐们笑道:“想走的跟我走,不想走的留下。” 整整十五口人,没人打算留下,尤其是看到杨九的表情后,更是不敢留下。 带着二哥从十五口人身前路过,庙堂外,围了十几条打算来帮忙的泼皮,其中两人还提着口袋,看样子打算将王方绑走。 无视外面十几口面目凶历的壮汉,直接顺着大门走去,几乎所到之处,人影分离,没有人敢在两把火枪面前张目。 等到王方带着十余人渐渐走远,身后传来杨九的冷笑道:“不知哪里来的小爷,又或者军伍里出身的将爷,可否留下名号,让小的们瞻仰一下。” “名号吗,叫我蜘蛛侠好了。” 远处传来一声调侃的声音,紧接着庙堂里的泼皮们叹气道:“这是什么火器,怎么比军伍里用的小了许多。” “管他什么火器,能随身携带两把火器的人,岂是我们兄弟可以惹得起的。” “也是,不管是谁,就当是强龙过江好了。” 几名泼皮一边嚷嚷,一边去帮杨九检查伤势,唯有杨九咬着牙道:“大明的火器数百种,短柄不用点火的还是第一次见,去查查市面上有谁见过这样的火器,总能查出它的来路。” 不管身后泼皮们的讨论,王方走出关帝庙的范围后,陡然感到脚下一软,差点软到在地。 一旁的杨蓉胆战心惊的扶住他的肩膀,惊魂未定的道:“假如刚刚真的动起手来,你打算怎么办。” 心虚的呵呵两声,王方放松的道:“还能怎么办,投降呗,兴许还能把自己赎回去。” 说话间望了自己的二哥一眼,王方心中冷汗连连道:“以后绝不能把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尤其是不能把自己的安全交到一个没有实战经验的莽夫手里。” 不得不说,王方对二哥的调教已经到了最后阶段,只是因为找不到对手的缘故,二哥始终不能形成系统的打法,依旧处在依仗蛮力胡乱挥动的进程当中。 而在眼下,不管将来有没有用处,王方都打算让二哥增加一些实战经验,起码面对十几号人的时候,可以保证自己的安全。 从关帝庙离开,面前的城门口方向,已经停了两辆马车,杨蓉的哥哥和何永定一人一辆,至于自己的二伯,王方从没打算对他坦白山谷的秘密。 十五口人,再加上王方杨蓉和二哥等十八人,分批次在两辆马车上坐好,朝着面前的城门方向,缓缓驶去。 假如说刚刚面对十几名泼皮的场面是小场面的话,眼下面对城门口的守城官兵,就是真正的大场面。 深呼吸几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抢过牛车前排的位置,将一口备用的黑铁枪筒端在怀里。 夜色降临,城门口已经到了关门的时候,而在远处,几名官兵看着承载着二十余人的牛车即将出城,叫嚷道:“谁家的马车,停下来让爷爷看看。” 不管是否对错,王方始终坚信城里的乞丐一定有官方势力,否则的话,数百名儿童不可能轻易进到城里,也不可能被打断腿后,求告无门。 而在眼下,面前这些负责守门的城门官兵,一定知道车上乞丐的身份。 不管是出于天生的谨慎,还是其他一些的因素,王方都不想让马车接受检查,阴着脸抬起自己早已准备好的黑铁枪筒道:“滚开,滚远点,小心小爷嘣了你。” 说话间,另一只手手持短统贴着黑铁枪筒开了一枪,随后又扔出一块令牌道:“小爷是东平侯家的马夫,再不让开小心小爷宰了你。” 夜色下,没人关注王方手中的火统到底有没有开枪,也没人去关注王方手中的令牌是真是假。 十余名守城官兵在火枪的威胁下急急忙忙的让开,等到王方等人走远后,其中一名领头的守城官招招手,吩咐自己身旁的小兵道:“去告诉杨九,不止两把火器,还有一杆军用的火统。” 这名小兵也算是守城官的得力骨干,同样阴声阴气的道:“需要派人跟着吗?” 守城官道:“先问问杨九再说,他们的牛车走不远。” 第五十一章:春雨 从城门出来,二十里外的山坡地带,何二柱等在哪里。 在他脚下,体型增大两倍的密獾焦躁不安的乱转,王方从牛车上下来,指挥众人将牛车赶走,带着众人向山坡走去。 穿过这片山坡,前面是九华山的山林地带,唯有进入山林当中,才能摆脱追兵的影响,且一旦等杨九等人反应过来,发现令牌是假冒之后,就不是追兵那么简单,假冒勋贵同样是一桩大罪,到时候他们很可能会请动官府出手,前来追剿王方等人。 手持火枪在前面开路,留下密獾在后面充当警戒,也不知它能不能听懂自己的指令,总之待在后面的山路上一动不动。 这条小路也是王方特地选定的路线,林木狭窄不说,唯有一条小路可以正常穿过,且他特地给密獾留了足够舔舐两个时辰的蜂蜜,到时候一旦有人跟踪,首先面对的就是被打扰进食,怒气冲天的密獾。 与此同时,王方等人的正后方向,三条人影聚在一起道:“怎么办,他们扔掉牛车,走山路去了。” “还能怎么办,留下一人回去报告,剩下一人去找牛车,连牛带车这可是三十两银子,不能白白浪费。” 三人分开后,唯有一人跟着王方等人前往,临走前他朝着身旁的伙伴招招手道:“我先跟过去看看方向,放心吧,他们腿脚都打残了,走不快。” 而在三人分道扬镳的同一时间,杨九等人恭恭敬敬的站在一名老者身前道:“这是那小子扔出来的令牌,王老帮忙看看真假。” 老者借助灯火细细查看两遍,冷笑道:“国朝有个东平侯没错,不过人家的令牌是镶金的,这玩意一看便是假货。” 与此同时,高堂上的另一个人影道:“假冒勋贵,招摇撞骗,手持火统,当街伤人,是否能请动杨把总出兵追剿。” 杨九拱拱手,冷汗连连道:“我家那位叔爷早已言明不插手官府私事,恐怕眼下这点小事,还请不动他老人家出手。” “那就让官府的衙役去吧。” 话音落下,人影离去,杨九告辞离开,门外一名泼皮追上来道:“查出来了,之前有人见过那小子,确定是本地人,不过不知道叫什么,至于他身后那名汉子,倒不敢确认。” 杨九扭头道:“怎么回事?” “那汉子看起来眼熟,不过城里的乞儿都说这几个人出现之前,没见过这么高的汉子。” “会不会是最近长高的?” “不可能,本地六尺以上的汉子都有名有号,没见过一下长这么高的。” “那就查,查他们的牛车,查他们的口音,我记得那小子说的一口官话,会不会是北地来的。” “还有蜘蛛侠是怎么回事,去查查看,南来北往的绿林里有没有听过这个名号。” 不管县城里的混乱有否,山林里的王方等人经过一天一夜的长途跋涉,总算穿越六十余里的山路,来到之前选定的山谷当中。 曼娘早已得知了王方动手的日期,架起几口大锅熬了数锅的肉羹,等待众人享用。 借助冰凉的河水,灌了数口肉羹后,顾不得疲劳,招呼自己的小伙伴们询问道:“身后的痕迹清扫了吗?” 杨蓉的兄长杨玉堂点点头道:“扫了,还选了附近的一群鹿群赶到我们身后的路线,等闲人不可能看的出来。” “那就好。” 点点头后,转身问杨蓉道:“租牛车的时候怎么租的。” “花了四十两押金,又请了附近的游商帮忙租的,总共花了六十两银子。” “妈的,这帮游商真够黑的,牛车一辆十五两,押金顶多三十两,这家伙转手赚了一倍。” 说话间看到杨蓉脸色发青,王方急忙道:“不怪你,不给一倍的价钱他们也不会帮你租去,说不定拿着银子跑了。” 说完后,杨蓉的面色变好许多,王方转头问何永定道:“乞丐里有没有故意留记号,给人引路的。” 何永定沉默片刻,摇摇头道:“我都盯紧了的,绝对没有。” 一旁的何二柱也附和道:“我和永定哥盯了一路,绝对没有。” 那就好,转身想问问密獾有没有人跟踪,不过看它嘴角一嘴鲜亮的血迹,以及浑身上下打斗的痕迹,想想还是算了,这家伙不可能听得懂,更何况就算有人跟踪,想来下场也会极为凄惨。 紧接着,正当王方打算继续询问细节的时候,洞外的天际边,突然传出一阵轰隆隆的雷雨声响。 “下雨了。” 先是愣了一下,随即一股狂喜之情涌入脑海。 正当王方高兴的时候,洞外走进一道人影娇笑道:“王家小子,怎么样,老娘选的日子不错吧。” “你会看天象。” 再度愣了一下,随即想起出发前曼娘强烈要求昨天出发,且不惜以准备不足为借口,尽力的拖延时间,当时的王方还以为对方是胡搅蛮缠,没想到是真有把握。 与此同时,曼娘自信满满的道:“当然,老娘会的还多着呢,佛道儒三家的法门多少都懂一些,怎么样,有没有兴趣拜老娘为师?” 紧接着,正当王方打算开口的时候,一旁的杨蓉刺咧咧的道:“切,有什么了不起,村中的小孩都知道这几天要下雨,往年的每一年都是这几天下春雨。” 两者说完后,王方有些无语,转头看向四周的小伙伴道:“你们都知道?” 不用知道答案,单看四周众人的表情就可以看出,唯有自己一个是个傻的。 “差点被忽悠了。” 这是王方的想法,也是四周小伙伴的想法(有兴趣的去查查,正常年景,各地什么时候下雨,下雪,刮大风都是有依据的,不是作者胡咧咧,包括孔明借东风,也没那么神奇,当地几乎每到那个时间都会刮风,要不然孔明这么聪明的人也不可能拿自己的小命开涮)。 一切都挑明后,曼娘脸色讪讪,干脆起身道:“我还是出去看看那帮孩子吧,一个个都累坏了,连走路都走不稳,有几个一瘸一拐的,别累成瘸子了。” 不管曼娘的想法,总之一场大雨过后,再多的痕迹也会烟消云散,自己也算是真正安全下来。 王方靠在密獾身上,美美的睡了一觉,第二天的清晨,天色还未透亮的时候,就听到山谷间传来一声长长的尖叫道:“王家小子,给老娘滚出来,这就是你给老娘送来调教的人选。” 长长的伸了个懒腰,假如说昨天所有人都累坏的情况下,不会出现的意外的话,那么接下来的几天,就是意外最为高发的时期。 而自己,要做好迎接任何意外的准备。 第五十二章:被骂是一种幸福 “你看看他,你再看看他,这就是你给我送过来的人,这他娘也能叫做人!” 叫骂的曼娘一点没给乞丐们留面子,幸好这帮人走街串巷,早已接受了无数的谩骂,故而只是略显尴尬外,倒没产生什么额外的情绪。 而王方端着陶碗冷眼蹲在一旁,一点也没阻拦的样子,等到曼娘骂够了之后,他才缓缓开口道:“我想你们也听出来的,我没打算对你们怎么样,也没打算打断你们的另一条腿,刚刚骂你们的是这座山谷的谷主,从今以后你们归她管束。” “她的意思很明显,她想要身体完好的人,这意味着她不会随便对你们下手,也意味着她会把你们当人看。” 相对于动辄将人致残的丐帮子弟来说,曼娘的态度已经算是好的,而随着王方将话语挑明,面前的几个年龄稍小的乞丐已经泣不成声。 乞丐背后组织的人从来不管他们的哭闹,也不会对他们叫骂,原因是没这个必要,不听话直接动手,打断一条腿不行,那就打断两条腿,两条腿还不行,那就把四肢全都打断,总之越凄惨越好,越凄惨要的钱就越多。 不只是王方一个人在前世看过丐帮组织凶历的样子,这些从小生活在乞丐群体中的少年乞丐们同样看过,不止一次的看到同伴被人打死,不止一次的看到同伴们拖着四肢在街道上爬行,假如不是医疗手段不过关的话,他们恨不得把所有人都弄成瞎子,聋子,以及瘸子,就像后世印度的街道一样,孤独的瞎眼乞丐在唱着歌,四周的围观群众扔过来一张张钞票。 而在眼下,随着骂声的持续,越来越多的乞丐泣不成声,这是尊重的滋味,也是被人当成人看的滋味。 因为骂你而生气的是好人,因为骂你而高兴的是贱人,因为骂你而舒心的是敌人。 恨铁不成钢,适用于废物身上,也同样适用于关心废物的人身上,能够挨骂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就像后世的学堂一样,好学生放个屁老师都恨不得关心百遍,坏学生当街打架,老师只会当做看不到,一个是在乎,一个是不在乎,两者的态度迥然不同,其产生的结果也不同,好学生越来越好,坏学生越来越坏,归根结底,是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 此刻王方已经懒得承诺什么,能被拐卖的儿童对别人的承诺通常都存有戒心,因为他们很多就是因为相信别人的承诺,例如叔叔请你吃糖类的承诺,而惨遭眼下的待遇。 任何承诺对他们来说都是放屁,不管王方说的再怎么好听,他们也会置之不理。 眼睁睁看着曼娘休息了一会,再次鼓起劲谩骂,只是骂人的对象已经从群体扩散到各人身上。 “呀,这小姑娘长得挺漂亮的啊,咋会被人当成乞丐呢。” 说话间,被曼娘指着的小姑娘冲着她莞尔一笑,曼娘捂住眼,冲着王方叫喊道:“王家小子,给钱,给钱,赶紧让她闭嘴,不对,赶紧把她给我送走,看见她我吃不下饭。” 白白净净的小姑娘一嘴獠牙,几颗牙被打掉,几颗牙被磨尖,几颗牙被强行掰弯,还涂抹上了一嘴的黑黄痕迹。 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单从牙口来说看起来像是七八十岁的老太太,却又比老太太肮脏许多。 一旁的一名少年走上前护住小姑娘,紧张道:“我妹妹从小身体不好,那帮人害怕把她打死,于是就给换了一口牙。” 不想多说什么,强忍住心头的恶心,王方扔过去一小锭银两道:“你的,随便你找个地方藏好,等将来你俩打算离开的时候,去找个大夫看看,有没有矫正的希望。” 仿佛这口牙才是她的生命一样,小姑娘紧张的闭上嘴,看样子以前有人对她说过想把她的牙治好,然后送她前往某些被老鸨管束的地方。 仿佛是确认王方会不会动手一样,在她身后的少年终于下定决心,走向前去,将银两贴身藏好。 这是一个瘸腿且手臂残疾的少年,看的出来他的手臂已经呈现萎缩状态,用中医的说法来说,就是血脉淤积,筋络不通,假如不能合理医治的话,用不了多久就会影响到全身血脉,进而提前衰老。 除此之外,在场的十五人当中,还有三名瘸子,两个哑巴,三个聋子,以及…… 数了数发现情况不对,怎么还有一个瞎子。 “自己没打算要瞎子啊,难道是其他人带过来的。” 仿佛是察觉到王方的目光一样,瞎子上前一步,笑呵呵道:“我是自己来的,我能听出一个人是否怀有好意,第一次发钱的时候那名小姑娘叫我的语气不对。” 五官残疾的人总会在其他方面异于常人,能够辨识他人话语的真假,也算是某种超长功能,既然人都已经来了,王方也懒得将他赶走,微微的点点头后,转而看向另一个人影。 这是一名身材瘦小的中年人,只有常人的一半大小,看起来如同孩童一般。 中年人畏畏缩缩的看了王方一眼,然后糯糯的道:“我是关帝庙隔壁的杂耍班子来着,他们下午收工的时候骂人,我就打算在关帝庙睡上一夜……” 扶额满脑门的无语,怎么把隔壁杂耍团的也拐带来了,可以想象当时的情景,身材瘦小的侏儒本就受人歧视,又被自己的团队欺辱,想要找个地方安身过夜,却又被一帮地痞围住,于是他只能跟着看似和蔼的王方等人离开,进而迷迷糊糊跟到了山谷当中。 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计划还是有些仓促,只是实在没想到对方背后的组织会发现自己的异常,否则的话,应该会很完美才对。 一个个的介绍完身份,勉强算是互相认识,接下来王方拜托曼娘希望教他们识字,随后又承诺在他们能写出自家地址的时候,帮他们去找他们的亲人。 王方的承诺并没有曼娘的辱骂有用,尤其是在王方承认曼娘的谷主身份之后,这帮小子们纷纷对曼娘鞍前马后。 懒得多说什么,挥挥手宣布解散,随后向山谷的谷口方向走去,至于那名杂耍团的杂技成员,暂时只能委屈他呆在这里,恐怕只有当王方的计划成功后,他才能顺利离开。 第五十三章:同伴的恨意 送需要回家的几人离开山谷,杨蓉离开前询问王方,为什么乞丐会听曼娘的话,却不听王方的话。 很难解释人类心理扭曲的病变,也很难解释为什么有时候骂人也是一种关爱。 除此之外,更不希望杨蓉成为一个类似于曼娘的人,王方只能欺骗道:“可能是曼娘比较凶吧。” 小姑娘点点头后,乖乖的跟着何二柱走了,后面有蜜獾护送,王方可以放心他们离开。 这片山区的确已经没了老虎,也不知曼娘使了什么手段,不过对方既然不打算离开,王方自然不会多问,眼下正是缺人手的时候,而出身扬州瘦马,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曼娘自然是最好的老师人选。 王方不打算把自己的第一批伙伴培养成只知道干活的奴隶,他需要信任,需要和谐,需要团结一致,而懂得这些知识就需要良好的教育,而他自己又实在没有担当老师的时间。 等到夜色降临,草草吃过午饭后从山谷离开,没告诉其他人自己的打算,也没告诉其他人自己的去向,唯有何永定理解到了王方的深意,借过曼娘的强弩后走向另一个方向。 山谷离开的方向总共只有两个,一个是进入山谷的方向,一个是山谷后方河岸堤坝的方向,剩下的两个方向全都被群山环绕,其中虎啸狼吼不断,任何人都不能轻易离开。 一连守了三天三夜,没回过山谷,只是依靠干粮为生,等到第三天的夜间,远处有人影走来。 抬起火枪瞄准一下,却发现是自己熟悉的人影。 杨蓉的兄长杨玉堂端了一碗肉粥过来,这是三天来山谷的主食,目的是为了给那帮乞丐弥补身体的亏损。 “你不该来的。” 静静的沉默片刻,随即开口道:“你来就等于告诉他们,山谷外有人看守,尤其是当你端了一碗肉粥的时候。” 说话间,杨玉堂将肉粥倒掉,缓缓道:“这三天我睡的很香,每晚都能梦见十岁以前的事情,我想应该有人希望我给你端些肉粥,于是我就来了。” “这是曼娘告诉你的。” 杨玉堂愣了愣后,点头道:“的确是她提醒我的,她告诉我她最近也经常做梦,梦见自己穿着云纺轩的锦衣在绣楼里起舞。” 杨玉堂算是一个正直的人,但不算一个聪明的人,常年的读书经历培养了他的书卷气息,却也磨灭了他敏感的本性,假如是杨蓉的话,一早就能发现肉粥的异样,那是一个聪明到极点,不断从自己身边吸取知识的精怪,也是一个极像曼娘的人。 摇摇头,将两者渐渐融合的身影在脑海中驱除,潜意识里王方不希望杨蓉成为一个太精明的人,那会剥夺她最傻最天真的幸福。 聪明人很多都是不幸福的,越是聪明也越能将自己的痛苦放大,或许很多农人不能理解,为什么有钱人喜欢住在农村,不只是因为空气的原因,很多是因为厌倦了城市的繁华。 而有了自己的看护,杨蓉此生不可能遭遇太大的困境,或许对她来说,成为一个普通的女人,才会更加幸福。 “我听蓉蓉说过,你以前是个傻的。” 点点头,无所谓的道:“以前的确是个傻的,后来招了魂,才渐渐正常过来。” “我知道,听三表姑说过,她说你是个精明到极点的傻子。” 意识到对方口中的三表姑是指自己的三婶,王方皱眉道:“为什么这么说?” 杨玉堂呵笑两下,开口道:“原因是你想的太多,例如你在家的时候,一直防备着三表姑,她说你根本没那个必要,不管怎么说,她都是老何家的人,从底子上,她就不可能对你下手。” “这个我信。” 自己的三婶是个直来直去的人,有什么想法一定会挂在脸上,有什么仇恨一定要当面解决,自己以前受到的荼毒太深,总以为妯娌之间总会盼着对方过的不好,其实真正的宗族社会,很多人都希望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巴不得自己的亲族有出息。 “其次还有你家大伯,他是个自私的人,也是个愚钝的人,但也绝不会有意害你们本家,只是做事方法有些不对。” “这也是三婶跟你说的?” 杨玉堂摇摇头道:“不是,这是蓉蓉告诉我的,他说你把你大伯看成了恶人,这样的态度不对。” “或许吧……” 默然片刻,并不否认对方的说法,身处在这样一个不熟悉的时代,自己必须提高警惕,这是一个人的本性,也是无法否认的事实。 而在另一旁的杨玉堂继续道:“其次是乞丐的问题,我想你应该看出了那些人不对,但你没去纠正,只是想着等对方露出马脚。” “其实大可不要,这世间有真有假,谁又能保证判断正确,有了怀疑,就有了因果,当自己没那么大的精力的时候,最好不要任由隐患生长。” 杨玉堂自顾自的说了半天,却被王方打断道:“这是曼娘跟你说的。” 个子已经长到一米六的书呆子愣了好大一会,终于吐气道:“你果然是个聪明人,这样我也就放心了。” “不需要你放心,我不一定会娶杨蓉。” 杨玉堂仿佛知道王方的想法一样,点点头道:“我知道,更何况她也不一定嫁给你,身契就在三表姑身上,只要杨蓉想要,三表姑随时都会给她。” 很难想象杨家兄妹曾受过怎样的教育,起码这样豁达的心胸自己不曾拥有,王方思索片刻道:“你不恨他们吗。” “恨,但不是三表姑家的人。” “是背后插手徭役的人。” “这些也是杨蓉跟你说的。” “不是,这些不是,起码我也算是半个读书人,自然了解官场的规矩,没有人在背后做依仗,任何人不敢对民夫下手,也不会挑这个新皇登基的时间下手。” 杨玉堂苦笑了两声道:“正是因为我想报仇,也正因为我知道报仇的难度,所以才会把蓉蓉卖给你们家,否则的话,单凭我一个人也能养她。” “只是我本来不打算让她掺和进来,但没想到她前些天跑来跟我说,她也想报仇,且已经知道了某些仇人的名字。” 说话间,杨玉堂的脸色变了。 王方点点头道:“对,是我告诉她的,任何人都有了解真相的权利,也有选择是否报仇的权利,假如没人告诉她真相,你以为她就会快乐吗?” 杨玉堂面色扭曲,咬牙道:“是,她的确不会快乐,但起码她能活下去!” “原来你恨得人是我。” 王方摸摸下巴道:“怪不得总觉得你身上带有一股恨意。” 第五十四章:全天下都在隐藏的秘密 杨玉堂很想揍自己一顿,但他最终没能动手,这天夜里山谷中走出第二道人影,那道中年侏儒的身影。 “为什么?” “为什么你明知道山林中危险,也会为那帮人卖命。” 假如对方给出一个合理的理由的话,王方会很乐意放了他,例如亲人被要挟,兄弟被关押等等。 但对方没为自己找借口,只是威胁道:“你可知道你面对的是什么人,哪怕天涯海角也会将你追杀到死的人,假如你能放了我……” 没等对方说完,抬手一枪打了过去,瘦小的身躯倒飞出去数米的距离,等到王方上前查看的时候,人影已经死去。 与此同时,山脉的另一个方向,传来蜜獾的嘶吼声响,以及何永定的呼喊声响。 “这边发现了一个人,打算逃跑。” 这是一个缺了两条胳膊的人,目光中充满了麻木,以及无穷的恨意,很难理解为什么这样的人会冒着生命危险跑出去给自己的仇人报信,也很难理解为什么他被人发现后,却并不反抗。 任何人都有自己的理由,去做他们想做的事,王方不想听到原因,只能帮他尽快解脱。 两条人影被扛了回去,当着十三名乞丐的面被喂狼。 曼娘笑嘻嘻的对王方:“你应该留下活口,直接剥出两条人皮挂在山口。” 懒得搭理对方,对方却追上来道:“要不要我教你剥皮的手段,保证剥下来的时候人还是活的,甚至养上几天都没问题。” 静静的凝视对方,随后推开她的身躯道:“你累了,该休息了。” 身影渐渐走远,留下身后的曼娘嘟囔道:“累了,你也知道老娘累了,谁让你去招惹那帮家伙,一个个不省心的。” 自以为已经解决了山谷的隐患,但当王方一个月后再次运送物资的时候发现,山谷外吊着一道人影。 赤裸裸的身躯上抹满了蜂蜜,几千只蚂蚁顺着绳索爬上去,正在吞吃他的血肉。 “为什么?” “是你告诉我关帝庙隔壁没有杂耍班的,也是你告诉曼娘有人打算在粥里下药的。” 眼前的人影正是王方所挑选的第一个人选,那名有些瘸腿的少年。 并不是为了自己的愚蠢愤怒,只是为了对方的残忍愤怒,王方问道:“为什么,按理说他们是你的同伴,但你却出卖了他们? 就连他们死的时候还以为有人会为他们报仇,却没想到杀他们的正是自己的同伴。” 很想愤怒的咆哮出来,却最终只是冷漠的开口。 面前的人影吊挂在树上,享受着万蚁噬身的待遇,却仍笑道:“什么狗屁的同伴,只是两个无用的废人罢了,一个个自以为有了功劳,就打算重新做人的走狗,不杀了他们,难道还继续养着他们。” 很想直接杀了他,却被一旁不断涂抹蜂蜜的曼娘阻拦,王方继续道:“那为什么不直接逃走,一个月前,假如你们分成三个方向的话,应该也能逃走。” 面前的人影仿佛也会后悔似得,低沉道:“没说的,小爷认栽,本打算留下来看看你们打算做什么,却没想到卖了两条狗后,还是被你们怀疑。 另外,再告诉你一点,小爷的这条腿不是瘸的,那天只是装出来的罢了。” 晃了晃已经血肉模糊的左腿,人影仿佛示威似得道:“我承认低估了你们,也低估了这个臭娘们,不过别以为小爷死后你们就会好过,记住喽,小爷叫杨十一,杨九是小爷的亲哥哥。” 说完后,人影仿佛已经死了,却被曼娘一盆水泼醒道:“放心吧,老娘是有分寸的,好歹也算是唯一的正常人,哪能让你轻易死去。” 说完后,嗔怪的瞪了王方一眼,仿佛在抱怨他找来的都是残废。 懒得理这个心理已经扭曲的女人,王方继续道:“那你看出什么了吗?” 被泼醒的杨十一道:“番薯,西夷那边来的,看样子你知道它的产量。” 瞳孔骤然紧缩,王方追问道:“这么说你也知道!” “当然,这玩意亩产在两千斤以上,田地好了,也能长到三千斤。” “那你们为什么不推广出去,你可知道这世上还有人会饿死!” 或许是害怕对方不知道推广的意思,王方改口道:“为什么不散给百姓耕种?” “切,一帮泥腿子,谁管他们的死活,放眼这天下,谁家没几千亩的土地,当朝阁老都有几十万亩,加上隐匿的足有上百万亩,泥腿子们都去吃番薯了,谁还买阁老家的粮食。” 缓慢的愣了下来,随后又想到一件极其悲哀的事情,根据史书记载,番薯和马铃薯等高产作物,都是在明朝中期传入华夏,但等到清朝的康熙年间才逐渐推广开来。 而在这一百余年的时光里,无数的百姓被饿死,也有无数的百姓加入造反的团队,进而直接导致了大明的灭亡。 “原因竟然是因为这个吗?” 心中始终保持着怀疑的思想,随后又被另一种作物打断。 烟。 随着海禁的开放,烟草几乎和马铃薯同时传入华夏,但在那个无数人被饿死的年代,这些能救命的高产作物却没被推广开来,反倒是促人上瘾的烟草被推广开来,进而直接导致崇祯初年,崇祯帝直接下令,严禁民间种植烟草。 这也是华夏历史上,第一条关于禁烟的指令。 很难稳定自己心头的震撼,或许后世的史书上说得对,明朝亡于党争。 而这帮热衷于党争的官员,大多出自于豪强地主。 他们不知道老百姓会饿死吗? 不对,他们肯定知道? 这帮传承了华夏数千年文化的精英知道百姓会饿死,也知道百姓会造反,他们也清楚的知道,华夏历史上十余个朝代灭亡的原因,就是土地兼并。 但他们不愿放弃手中的利益,又或者说,他们党争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别人放弃手中的利益,用来填饱正在造反的流民。 “怪不得崇祯临死前说,天下官员皆可杀。” 孤零零的身影,吊死在煤山之上,怪不得他多疑,也怪不得他绝望。 和宋朝不一样,明朝出名的清官只有一个,那就是海瑞。 而海瑞临终前的奏章就是,恢复朱元璋时期剥皮填草的祖制,严惩贪官。 “这个世道,已经到了这一步吗?” 很想问自己一句,假如自己是崇祯的话,面对着满朝贪官污吏,没有一个清官的朝堂,会有办法吗? 第五十五章:有心无力 番薯的生长期在三个半月左右,眼下刚刚步入二月中旬,早在一个月前,王方刚刚动手的时刻,他就命令在场的乞丐全都投入到垦荒大业当中。 这里本身就是何家屯等三个庄子的原址,附近一共有数千亩贴近河道的荒滩。 以往这些都是上好的水田,可惜被洪水冲泡后,已经无人耕种。 十余年的光景,附近的河滩地上早已长满杂草,甚至某些还未干涸的深坑内,还能见到鱼儿的身影。 一名哑巴围着深坑捕鱼,作为山谷中唯一四肢俱全的壮劳力,他被勒令负责十余口人的伙食。 至于那名满嘴獠牙的小姑娘,本来她也可以作为厨娘掌厨,但山谷内的大小乞丐们,实在不愿吃她做得饭食,强烈抗议几次后,最终换了哑巴掌厨。 对于这一点,王方很欣慰,既然敢提意见,那就说明他们已经接受自己,等到某一天,他们敢理直气壮跟自己提要求的时候,那就说明他们已经信任自己。 一个月的时间,总共开出六十亩荒地,整整十二口人,相当于一天两亩,平均六个人一天才开垦出一亩。 单从生产效率上来说,他们是不合格的,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们却已经竭尽全力。 这一天再次进入山谷探望的时候,王方带来了两头老牛,随着海禁的开放,物价不断上涨,一头牛的价钱已经涨到十三贯左右,假如放到某些大城市的话,甚至能涨到三十贯的价钱。 这两头都是拥有多年耕种经验的老手,随着两头牛的加入,开垦的效率大大增强,短短几天时间,山谷中再次多出几十亩田地,不用王方下令,曼娘已经带着他们将番薯播种下去。 六个人负责开垦,六个人负责耕种,按照一天六亩的效率,两个月后,自己将拥有接近五百亩的土地。 按照一亩地两千斤的打算,总共接近一百万斤,这还是王方计算的最低标准,假如生长正常的话,甚至于可以达到一百五十万斤的标准。 一百五十万斤,相当于整个县城半个月的口粮,如此庞大的粮食作物,一旦流入青阳城的粮价市场,可以想象,县城的粮价,一定会降低到一个骇人的地步。 与此同时,王方也在思索着第三步的计划,招招手,示意何永定过来,询问道:“河沟上游的堤坝检查的怎么样了。” 早在半个月前,王方就指使何永定前往上游考察,而在眼下,从他的表情来看,结果并不怎么理想。 “今年的雨量不够充沛,上游的水量距离堤岸起码有四米距离,假如夏末还没来大雨的话,无论如何都不会决堤。” “四米吗,差不多够了。” 沉默片刻,脑海中不断思索,上游的堤坝,王方并未看过,但想来入秋之前,一定会再下两场以上的大雨,到时候水位线可以提升到两米左右的程度,距离决堤,只有两米的距离。 两米,说高不高,说低不低,但在眼下,王方不想将自己的所有希望,寄托在洪水身上,假如真的没有洪水诞生的话,他不介意人工制造一场洪水。 “只希望,有洪水的警醒,推广的可以顺利一些。” 一场洪水,和推广粮食作物孰轻孰重,很早之前王方就开始考量,考量到最后,他已经懒得去思考结果,最终交给上天决定。 假如自己能顺利收割的话,那就推广粮食作物,假如番薯不能顺利收获的话,那就放弃决堤的想法。 与此同时,正当王方和何永定闲聊的时候,那名獠牙的小姑娘跑过来,笑嘻嘻的道:“方师叔,那个准备逃走的小子交代了,曼师父让你去拿结果。” 无语的瞪了对方一眼,恶狠狠的道:“闭上嘴,以后不能对我笑。” 被称为柔儿的小姑娘无所谓的咧了两下大嘴,嘻笑一声后,乐呵呵的跑开。 她现在是曼娘的跟班,也是她的大弟子,据说曼娘还有一个弟子,就是那名名叫娅娘的女人,可惜数年之前,娅娘就已经去世,当消息传回来的时候,曼娘只是无所谓的耸耸肩,随即苦恼道:“看样子老娘真是孤家寡人了。” 能够感受到曼娘的低沉,据说消息传来第七天的时候,她还去后山金陵城的方向烧了纸钱。 哭没哭倒是不知道,据称那一天曼娘的眼睛都是红的,可惜王方跟过去,想偷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迷了路。 等回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第二天的早晨,一切风平浪静,曼娘乐呵呵的宣布,将獠牙怪小姑娘收为大弟子,并赐名王柔儿。 姓是跟着王方的姓,时至今日,曼娘已经知道了王方的真实姓名,但她始终不愿叫何铁蛋的名字,依旧按照王方之前的说法,称呼他为王方。 按照她的说法,铁蛋什么的太难听了,假如自己的师弟名叫铁蛋的话,那还不如一头撞死算了。 而在另一边饱受打击的王方,也盘算着给自己改名,说实话,小时候叫狗蛋,铁蛋,牛蛋什么的无所谓,要是真等长大了,还被人叫做铁蛋,那就真的有些丢人了。 不过改名的事情需要母亲同意,而她老人家,始终没为自己的宝贝儿子想出一个合适的名字。 只是起了一些类似于何永根,何永柱,何永银,之类的名字。 半个时辰后,来到曼娘之前被拘禁的地牢,此刻这里已经换了一个人居住。 那名名叫杨十一的乞丐组织成员,经历过一个月的处罚后,终于安定下来,只是他的脖子上,始终多了一条铁链,没有曼娘的指令,任何人不能打开。 走过去的时候,曼娘正在地牢外晒太阳,姣好的身姿暴露在阳光下,仅穿一件纱衣的娇躯上,若隐若现的显露出两枚红点。 何永定早在第一时间就转身跑了,生活在山谷中的这段时间里,他起码学会了一个道理,对谁不敬,也不能对这个女人不敬,否则的话,下场就会跟地牢里的杨十一一样,连自己的名字都会忘记。 无视曼娘身旁,被改名为王媚儿的杨十一,王方直接冲了上去,抓起旁边的衣物,一把扣在曼娘身上,怒道:“现在才三月份,你也不怕把自己冻死。” “哪里,哪里,只是脱一小会,假如不是你来,老娘才懒得脱呢。” 两条修长的美腿换个姿势交叉,王方平视眼前的山谷道:“不要对老子使媚功,老子今年才七岁,就算虚两岁也才九岁,就算有心也没力。” 第五十六章:扬州瘦马的调教手段 “你把他放出来,就不怕他对你下手?” 目光投放到一旁端茶送水的杨十一身上。 已经改名为王媚儿的少年,经过一个月的修养,身上的伤势已经大致长好。 除了某些地方还有些嫩红痕迹外,其他的地方已经与常人无异。 不知是不是王方的错觉,他总觉得伤势恢复后,杨十一的肤色白嫩不少。 与此同时另一旁的曼娘娇笑道: “没事,他现在就算想对老娘动手,恐怕也有心无力。” “怎么说,难道你已经把他驯养好了。” 早在很久之前,曼娘就告诉自己,她懂得驯养死奴的办法,而在眼下看来,杨十一的情况明显和死奴类似。 这是一种极为忠心的人,也是绝不会对主人出手的人。 否则的话,古代的王公贵族也不敢随随便便的收留瘦马,万一谁心存记恨,对贵族出手怎么办? 到时候倒霉的不仅仅是青楼,甚至连青楼背后的主子也会受到牵连。 故而扬州瘦马从小就被洗脑调教,使得她们永远不会对主人出手。 不想知道曼娘以往的经历,也不想探究青楼驯养瘦马的手段。 他现在只想知道,眼下这个解除锁链,在旁边端茶倒水的男人,到底有没有威胁。 紧接着,曼娘回答道: “怎么可能,现在才一个月,哪怕不顾及皮肉损伤也需要起码半年时间。 现在吗,那只是他装出来的样子罢了,假如他有能力的话,早就对老娘动手。” 似乎是被曼娘说破一样,杨十一也就是现在的王媚儿手腕抖了一下,茶水洒落一地。 曼娘斜眼撇了他一眼,并未多说什么。 直到这个时候,王方才发现,杨十一的胯间,似乎少了什么,走路的样子也有些不对劲,于是皱眉道: “你把他阉了。” 呵呵干笑两声,曼娘并不否认,只是解释道: “咱们的师门规矩可不准收留男弟子,不把他阉了,老娘又怎么调教。” 说完后,不顾王方的恶寒道: “放心吧,咱家的师父早就去世了,老娘现在是掌门人,回头就把门规改了。” 心头松了口气,他还真怕什么时候曼娘发疯了,把自己也抓过去阉割。 说话间,王方再次询问道: “对了,你说的师门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起码也要有个名号吧。” 所谓的师门,也就是曼娘突然搞出来的东西,为了避免她时时刻刻的惦记自己,王方只能忍痛加入到这个师门当中,担任大长老的职务。 至于大长老以下的长老,分别由,杨蓉,何狗蛋,何永定等人担任。 至于可怜的何二柱,根本没混到长老的名号,只是按了一个管事的头衔。 按照曼娘的说法,师门的长老不能有蠢货存在,安排一个何狗蛋进来,已经是格外开恩,要是再安排一个何二柱进来,那就真的不用混了。 时至今日,王方仍没告诉何二柱这个惨痛的消息,假如他知道的话,王方害怕他一怒之下,脱离自己的组织。 至于杨蓉的哥哥杨玉堂,则是被王方严令禁止。 在他看来,自己的帮会,也就是师门当中,绝不能有读书人的存在。 否则的话,一旦某些官场中人,混入到帮会当中,很难想象,他们到底会不会代表底层民众的利益。 而到了今天,王方才彻底弄清自己未来的目标。 那就是建立一个代表底层民众的组织,总不能一直让士大夫阶层决定华夏的未来,起码这些生活在底层的民众,也应该有自己说话的途径。 或许将来,眼下的师门会发展到会党的程度,但起码在眼下这个王方还能掌控的时代,绝不能让某些阶级敌人,混入进来。 其实按照杨玉堂的身份,这些话不够合理,但王方不敢开这个口子,因为他还未曾确认,杨玉堂究竟还有没有科举的想法。 与此同时的另一边,曼娘继续开口道: “你说咱们的师门到底取个什么名字好,老娘想了一个月了,都没想出一个合理的名字。 至于逍遥谷,你又不同意!” 嗔怪的看了王方一眼,仿佛他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一样。 “绝对不能同意!” 逍遥谷这个名字太俗套了,翻开前世的网络小说,起码一半的武侠书籍中都有逍遥谷的名字。 这名字眼下看起来不错,但对于一个脑海中塞满了逍遥谷的现代人来说,实在太过难受。 “你觉得洪门怎么样?” 这可是一个发展到数百万成员的超大组织,虽然不确定其中到底有没有名字的因素,但在私下里,王方始终觉得洪门的名字不错。 只是还没等他说完,就被曼娘否决道: “狗屁的洪门,你这个乌鸦嘴,咱们头顶上可还顶着一条大河呢,小心有一天淹了咱家这片基业。” 说话间,王方无语道: “你还真打算在这里生根发芽,别忘了,头顶上顶着一条大河,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真被淹了。” 潜意识里,王方始终不想在这片山谷长久发展,不过眼前的曼娘明显有其他想法。 “你觉得再开条口子怎么样,你不是会造火药吗,到时候炸开一道口子,将河水分流出去。 一旦没了洪水的威胁,这片山谷可就真成了咱家基业。” 说话间,王方陷入沉思当中,这个想法不错,看样子自己应该提前考察一下。 与此同时,另一旁的曼娘跳起来道: “我想起来了,就叫凌烟阁好了。” 说话间曼娘无视身上脱落的衣物,光溜溜的围着王方乱传道: “古代不是有个凌烟阁吗,还有句诗叫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咱们这里算是九华山支脉,九华山凌烟阁,这名字听起来就大气。” “这什么乱七八糟的!” 无视王方的反对,曼娘强硬的决定下来,没办法,她是帮主,也是掌门人,至于王方,一个七岁的小屁孩就当帮主,实在不能令人信服。 “自己还是等着当第三代帮主好了。” 至于第一代帮主,自然是王方和曼娘名义上的师父。 据说是一名老鸨,具体的名字不知道,只是她调教过曼娘两年,除此之外,大概知道自己的师父是杭州人士。 王方无语的想: “第一代帮主是个不知道名字的老鸨,第二代帮主是个用假名字的曼陀罗,第三代帮主是个穿越者。” “这情况,怎么就这么乱呢?” 第五十七章:销售的概念 时光流逝,光阴如梭,转眼间,1568年的夏末即将到来。 “事情筹备的怎么样了。” 抬眼望向何永定的身影,身为九华山凌烟阁的五长老,也是这片山谷的管事,他被责令督办所有储粮事宜。 “第一茬的番薯已经运往山外,第二茬的货物正在收割当中。” 半年多的时间,山谷中总共开垦良田八百余亩,除了五百亩的水田外,还有三百亩的山坡地带。 从二月份至今,到今年五月下旬,第一茬的番薯已经收获成功,整整九十万斤的番薯,通过王方所建立的渠道,转送到县城周边的各个村落当中。 这其中杨家兄弟,也就是王方三婶的几名兄弟,起到了极大的作用,没办法,现在王方身边可用的人手实在太少,假如没有外力帮忙的话,无论如何都不能将货物运送出去。 “总共建立了八个分销渠道,召集了周边各个村落两百余人的销售散户,帮我们一起分销。” 分销渠道,销售散户,以及分销的概念,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被王方强加给场中众人,其实明朝的商户之间,已经有了这样的名称和概念,只是各地的俗语叫法不同,听起来格外别扭,故而被王方强硬下令,改变它的称呼习惯。 “其中三个渠道,由杨家兄弟负责,剩下的五个渠道,由我们自己负责,每个销售地点,储存了超过十万斤的储量,一旦开始销售,三天内,可以占据县城的大街小巷。 另外,四月份订制的烤炉,也在生产当中,迄今为止,已经有了八十口的储备,等到我们分销开始,可以达到一百一十口的储量。” 烤炉,也就是大铁桶,类似于后世的汽油罐子,这玩意制作简单,价格低廉,几乎只要跟铁匠铺一说,就可以仿造出来。 除此之外,烘烤的方法,也被王方传授出去,他不打算靠这种小玩意发财,只希望能在秋雨降临之前,将自己的一切准备妥当。 “另外就是价格方面,你确定一文钱一斤?” 在何永定看来,王方的做法相当不能理解,单从口味上来讲,番薯要比粗粮好吃数倍不止,但在价格上来说,王方始终坚持一文一斤的价格,甚至于同意分销的散户可以赊账,将番薯贩卖之后,再回来结账。 不是不信任销售的散户,只是相对于传统的销售手段来说,这样的做法简直和白送无疑,一文一斤,可以赊账,假如真有人不顾脸皮,赊走数百斤的话,到时候如何回本。 “这确实是个问题。” 摸着下巴想了片刻,王方点头道:“还是一文一斤,同意对方用米粮抵账,就按一斤换六斤的标准好了。” “可是?” 何永定踌躇片刻,最终道:“可是县城的粮价才一斤五文,这样一来,我们不是亏损的更多。” 无所谓的挥挥手:“不用管亏损的问题,只要我们将所有番薯销售出去,哪怕白送,也可以赚取大笔银钱。” 经济的问题很难解释,哪怕经受了半年的教导,何永定依旧不能理解市场的妙用,而在眼下的这片山谷当中,真正看懂王方计划的,恐怕只有曼娘和杨蓉两人,不得不说,这两人的智商已经到了王方汗颜的地步,恐怕要不了多久自己的知识储备就会被全都吸干。 顾不上头疼的问题,王方继续道:“县城那边怎么样了,是否找好了藏身的地方。” “找好了,租了三家小院,每家每月四百文,其中有两家已经运了一批货过去,到时候一旦县城外的渠道出现问题,也能保证县城内的货物不会断供。” 点点头后,欣慰的道:“看样子已经可以动手了。” 说话间,再次道:“通知下去,除了山坡上还未长成的番薯外,水田中所有第二茬的番薯全都销毁,能收就收,不能收的掘开河岸淹死。” “这?” 五百亩的水田,接近一百五十万斤的产量,单是一文一斤,就价值一千五百两,而在眼下,王方居然想放水淹死。 何永定还想说些什么,却被王方打断道:“照做就是,为了我们的安全,必须将它淹掉。” 何永定带人走了,等到对方走远后,王方冲着一旁的曼娘招招手:“你确定杨十一可信?” “要叫媚儿,王媚儿。” 无语的瞪了王方一眼,经过无数次纠正后,这家伙依旧不能更改。 “当然可信,你以为老娘的手段是放屁不成,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自汉唐以来,瘦马一行传承千年不绝,要是没点手段,秦淮两岸的青楼济院早就被各大勋贵才子灭绝。” 点点头后,王方又道:“让他跟我去,其他人暂时不适合接触这些。” 说完后,王方皱眉片刻又道:“让哑巴也跟着去,他不是你的三弟子吗,应该也学了些手段。” 说话间,曼娘掰着手指道:“不只是哑巴,瞎子,瘸子,聋子都可以跟你去,我挑的好徒儿,总归会派上用场。” “不用,哑巴一人就行,加上我和我二哥,总共四人,差不多够了。” “行,听你的。” 曼娘也不否认,只是点点头笑道:“这一次准备杀几个。” “能杀几个就杀几个,打草惊蛇,就要打到他们的痛楚,否则的话,很难保证我们的安全。” “就是可惜了这片山谷,起码一年之内,不能用了。” “没什么可惜的,等我们将事情忙完,到时候大可以再买一片山谷。” “行了,你忙你的去吧,剩下的老娘帮你看着。” 挥手告别曼娘,王方带人从山谷离开,接下来还有半个月的时间,而在这半个月内,王方需要杀人,甚至于不停的杀人。 与此同时,刚刚走出山谷的第一时间,杨蓉,杨玉堂两兄弟追上来道:“你打算动手吗?” 王方沉默不语,杨蓉哭着道:“那是我家的仇人,我爹娘被他们害死,你凭什么躲开我们,不让我们动手。” 目光茫然的望了刚刚十岁的小姑娘一眼,带她去,真的没问题吗? “那是我爹,那是我娘,你不让我动手,我就把你的事情抖搂出去。” 第五十八章:调虎离山 “杀人的手段分为数种,不留痕迹,让人正常死亡的手段也有数种。” 说话间,王方望向台下的哑巴等人道:“我不管你们跟着曼娘学了什么,不过起码有一点,在我动手的时候,不希望你们开口,只在一旁看着就行。” 说完后,又看向杨蓉和杨玉堂道:“一年多时间,经过周边数千条消息的林林总总,大致可以确认的仇人有三人。” “一个是何家屯的族老七叔公,一个是杨家庄的六爷,还有县城户房的张书吏……” 话音未落,杨蓉急切道:“还有县城的杨九呢,你明知道他也参与进来,甚至很可能就是他动的手。” 目光定定的望着这个小姑娘,王方道:“我知道他参与进来,但现在我们惹不起他,不过你放心,等我们能惹得起的时候,一定让你动手。” 不想让自己的计划出现意外,也不想因为身边人出现意外,王方只能同意杨蓉加入进来,只是杨玉堂被他严词拒绝,声称不能让师门手段外泄。 计划决定之后,投入到紧锣密鼓的准备当中。 半个月后的深夜时分,行走于黑暗当中,王方已经有些喜欢上这种感觉,放在前世,灯火灿烂的时代,做些坏事都要顾忌摄像头的存在,而在眼下,没有摄像头的存在,也没有高科技手段的存在,想要无声无息的杀人,实在太过简单一些。 面前的不远处,走过来一道醉醺醺的人影,接受到何进忠的邀请,七叔公刚刚赴宴回来。 肥胖的身躯上,只穿着一件单薄的短卦,夏末的深夜时分,天气已经有了一丝凉意,不过对七叔公来说,再多的凉意,也不能侵透他体表的脂肪。 身为何家屯仅有的三名族老之一,凭借着辈分的关系,他自小就生活不错,每当各家各户开宴的时候,他老人家都是主位的人选。 这也导致在这个社会并不富足的时代,他成了何家屯少有的胖人之一。 对于这身脂肪,七叔公格外满意,这是富贵的代表,也是富家翁们才有的体型。 “可惜,这时代没有高血压药的存在。” 王方细细的嘟囔一句,放开身旁的黄狗,一年多的时间,当初收养的黄狗已经成长到大狗的体型,而在今年夏初,它刚刚诞生了一窝小狗。 疯狂的黄狗,一经放开后,朝着七叔公扑去。 “谁家的疯狗,不想活了!” 肥胖的老者,尖叫着朝相反方向逃去。 疯狗追逐了数百米的距离,直到王方一声呼喊后,才停下脚步。 “你是…… 何花家的小子,不想活了吗,赶快把这条疯狗弄走。” 气喘吁吁的喘了半天,王方静静等他喘允了后,缓慢开口道:“对,我是不想活了,不知七叔公可还记得我三叔,我父亲,还有何家屯服役的三十口人……” 说话间,后方两道黑影扑了上去,王方挥挥手道:“找棵树吊起来。” 两个时辰过后,倒挂在树上的人影已经没了声息,一旁的杨蓉问道: “为什么他会死?” “中医中有种血虚的疾病,也叫做高血压。 这是肥胖才会患的疾病,这种人不能剧烈运动,且绝对不能倒挂。” 说话间,仿佛是害怕对方不能理解,王方继续道:“这种病最怕的是血液上头,轻则脑梗瘫痪,重则血管破裂,而正常人倒挂十二个时辰,也会被血液冲脑冲死,高血压患者剧烈活动后,不用十二个时辰,两个时辰也就够了。” 说话间,将七叔公从树上解下来,此刻肥胖的脑袋上,青黑色的血色淤积,双目中还有两道血丝流出。 这是第三个了,差不多也够了。 与此同时,或许是察觉到王方心情不错,一旁的杨蓉再次追问道:“那第一个呢,县城的书吏是怎么死的,为什么他喝完酒后就会死,我们又没有下毒。” 以往的王方并不愿回答这些问题,不过一连杀伤了三条人命后,他好像也释怀起来,解释道:“酒精本身就是一种毒药,宋朝以前,还没有高度酒的存在,所以不管喝多少都不会把人毒死,而到了我们大明时期,已经有很多人被酒精毒死,不过因为地域的关系,并没有流传开来。” 酒精中毒,最简单的死法,也是最不会被人发现的手法,杀人的办法很简单,抓住你想杀的人,灌他三斤高纯度的白酒,更何况,王方灌得是自己提纯过的酒精。 “大概八十度吧。” 细细的嘟囔一句,另一旁的杨蓉继续道: “第二个呢,为什么把他关在伙房的时候也会死。” “煤气中毒,也叫火毒,它本身就含有毒性,把他家的烟道堵了,人扔进去不到半个时辰就会昏迷,一个时辰就会死。” 杀人的手段有很多,还有更多千奇百怪被自杀的手段,后世庞大的科技力量下,很多悬案都不能告破,放在眼下这个时代,王方不相信会有人发现自己的手段。 更何况,这是一个对尸体极为尊重的年代,没有一定的允许,任何人都不能破坏尸体。 简单的诉说完石炭的解释,与此同时,县城的方向。 “开始发售了吗。” “开始了。” “周围的村庄总共一百六十个半大小子,还有五十多个老农,加上县城愿意帮我们分销的乞丐,总共三百多人。” “还有县城一些商家也打算帮我们发售,怎么办。” “告诉他们,一次提货只能五百斤,每个人不能购买超过十斤,另外,带他们去看看我们囤货的地点,告诉他们,这东西我们多的是,接下来几天还很会再次降价,让他们不要囤货。” “对了,还有三十多人卖完货后没给钱,想再次提货。” “给他们,这是谷主的命令,不管是谁,只要来就给,不过要限制他们的提货数量,半大娃子一次二十斤,大人一次五十斤,争取让最多的人帮我们分销。” “另外,山谷那边准备的怎么样了?” “二十五道口子,全都埋好火药,只要杨九他们进来,一定能把他们困住。” “行了,通知我们的人手,把第一批货散出去之后,一定要尽快回来,起码在杨九出城的这两天,我们的人不能在市面上出现。” 一条条指令下达下去,数十道人影开始奔走起来,这些都是王方一年多以来陆陆续续收揽的人手,大多都是以附近村庄的半大孩子为主。 “杨九出城了,看样子他已经发现我们!” “带了多少人?” “六十多号人,全都高头大马,手持刀具,还有人持了两把火统,看样子是从军伍里替换下来的。” “准备吧,决堤。” 第五十九章:洪水淹没 1568年的第一场秋雨,随着王方等人的行动最终降临下来。 “河岸上的堤坝怎么样了。” “全炸了,炸了十几道口子。” “六百多斤火药,全都运了过去,除了两处因为下雨没点燃之外,其他的已经全都炸了。” 青阳地带的山脉属于九华山一代,距离长江的直线距离不到六十里,附近又是出了名的水乡,且靠近长江的地方,还有一片方圆百里的湖区。 如此巨大的水量,一旦炸开后,后果显而易见。 随着一道道消息的传来,王方已经大致估算出洪水淹没的位置。 附近无人居住的荒山当中,总共会有接近百里的范围被洪水淹没,而在靠近县城的几个村落当中,也会有十几个村子受到洪水的波及。 “传令下去,调集第二茬的三十万斤番薯,分散给附近受灾的村落,不过要等一个月后再发,现在等粮价危机过去再说。” 早在番薯开始发售的时间,青阳县城的粮价就开始遭遇价格危机,而在王方加大发售的情况下,整整九十万斤番薯,短短十五天内,涌入县城。 只有八万人的青阳县城,面对超出自身十倍的番薯数额,短短七天内,县城各大粮铺的粮价跌落三成不止,几乎已经掉到去年海禁还未开放,三文一斤的水准。 “通知下去,粮价下跌四成,就大肆购买存粮,三文一斤,有多少要多少。” 说话间,转头问向另一个方向道:“我们的资金还有多少?” “资金?” 身旁的瘸子愣了一下,随即道:“存银还有一千五百两左右,除了九十万斤番薯的钱之外,还有一些是先前猎虎,以及其他野物卖的钱。” “可以,全都用来购粮,再加上番薯换粮,争取在洪灾消息传来的时候,囤积八千石的粮草。” 说话间仿佛也被自己口中的数额吓到一样,王方继续道:“告诉帮我们分销的商户,可以找他们入股,每借十两银子,半年后还他二十两,用番薯做抵押。” 说完后,好像害怕资金还不够一样,王方继续道:“实在不行就去借,高利贷也行,总之入秋之前,一定要积攒一万石的数额。” 一条条指令下达后,与此同时,县城的方向,之前那名跟在杨九身后,被王方打伤的泼皮,恭恭敬敬的站在一名中年男子身前道:“李公,恐怕我们的粮价不得不降了。” “到底怎么回事,查清了吗?” “说是金陵城那边的大商户们,积攒了数万石的番薯,无处发卖,专门跑来我们青阳城发卖。” 说话间,一道茶盏掷在地上,男子怒吼道:“狗屁的无法发卖,他们是不想让自己的粮价下降,否则的话,就近发卖就行,为什么偏偏要跑来我青阳城的地界。” 骂完之后,仿佛冷静下来:“杨九呢,让他去查,抓到一个封一个,谁敢卖就给我封了他的铺子。” 泼皮的冷汗都流了下来:“不是铺子,就是最近几个村子的农户,还有半大小子,整整百十号人,每天背着箩筐,十文钱一筐,跟白送一样。” “另外,九爷前些天就出城了,说是发现了半年前那帮人的行踪,带了几十号人出城去了。” 似乎是被气急了,一连怒骂几声道:“衙役呢,捕快呢,让他们去,背筐的也给我查,查住一个抓一个,全都给我扔大牢里去。” 破皮没敢告诉他,不止百十号人,足有数百号人每天背着箩筐在县城分销,否则的话,眼前的中年人一定会被气死,只能无奈道: “衙役们查案去了,半个月内,一连三条人命,还都是和我们有关的人,王主薄以为是有人打算对我们下手,所以派衙役查案去了。” 气氛骤然沉静下去,男子长舒几口气道:“你说,这件事会不会跟何老三有关?” 似乎是在组织自己的语言,泼皮沉默片刻后,小声的道:“应该没什么关联,要是何老三回来的话,依照他的脾气,早就动手了,也不可能隐忍到现在。” 似乎是被一连串的事件打击到一样,中年男子挥挥手道:“算了,降价吧,已经存了一年了,本打算等青黄不接的时候涨价,眼下看来,能挽回多少损失就挽回多少损失。” 秋粮就快下来了,现在不卖,意味着又要存上一年,且有了足够的番薯,明年的粮价不知要降到何等地步。 没告诉对方已经不可能挽回损失,泼皮恭敬行礼后,转身离去。 而在另一端的王方挥散众人后,静静的沉思起来,开始盘算自己计划中的漏洞。 这是一个庞大的计划,从去年的春天开始,整整筹备了一年半的时间,从第一步的给村中孩童发糖,招揽人心开始,一直到现在,自己身边已经有了十余名可用的人选。 假如说加上正在考察的种子的话,已经有了近百人的人选。 “对了,杨九他们怎么样了?” 一旁负责清账的何永定点点头道:“三天前被杨十一引走,出城之后,直奔我们的山谷去了。” “两天前大坝被炸开,现在他们应该已经被洪水淹死。” 似乎是不敢肯定自己的话语一样,何永定补充道:“就算不被淹死,也会被洪水困住,眼下山谷附近三十里的范围,已经全都被洪水冲垮,他们最多只能困在某处山上,等待洪水退去。” 点点头后,似乎是同意了何永定的说法,早在半个月前,王方就开始谋算如何将杨九等人调出城去。 假如说杀和官府有关的族老书吏等人,是为了拖住衙役的话,那么冒险让杨十一在县城露面,就是为了调走杨九。 亲弟弟被抓,自己被打伤,十余名乞丐被接走,对方手里还有火枪,杨九带走了县城内的大半地痞,衙役带走了县城大部分的捕快。 假如是平时的话,王方不敢保证自己的计划成功,而在眼下,没了两大拦路虎后,没道理不成功。 仔细思索着脑海中的计划,发现并没有太多漏洞后,王方终于松懈下来,一屁股坐在身下的草地上,沉沉睡去。 一年半的时间,他累了,也困了,这还是他第一次在古代大规模运用自己所熟知的知识,而它的结果已经显而易见。 会有一部分人被杀,会有一部分人挨饿,会有一部分人赚钱,会有一部分人亏损。 还有包括四周的山林在内,十几个村子被洪水困扰,数万亩田地被洪水淹没。 很难想象自己到底做了什么,但他又千真万确的确认,自己真的做了。 第六十章:平息粮价 初秋的大雨,接二连三的下着,用不了多久,等雨停了之后,就该迎接秋收的到来。 今年算是一个不错的年景,起码从眼前的雨量来看,不用担心干旱的危险。 且足够的雨水,意味着充沛的水源,在这个谷物快要成熟,即将灌浆的时刻,越是充沛的雨水,意味着谷物的颗粒越是饱满。 可惜,当洪水到来的时候,一切都变了。 “现在县城的粮价涨到多少了?” “七倍! 三天时间,整整涨了七倍,不单单我们在收购粮草,城中的大户也在收购粮草。 本以为今年应该是正常年景,不过谁都没想到,会有人将堤坝炸开!” 何永定兴奋的叫着,仿佛看见一车车白花花的银子,砸向自己。 很无耻何永定的表情,当然,更无耻自己的做法。 “吩咐下去,等粮价上涨十倍的时候,就逐渐出货,争取在七天之内,将所有囤积的粮草卖光。” 何永定的表情略显不甘,挣扎道:“往年饥荒的时候,粮价起码会涨到十五倍以上…… 我们……” 对方还想说些什么,却被王方打断道:“照我说的去做,他们和我们不一样,这样的事情,只能做一次!” 说话间,仿佛是在警告自己一样,王方喃喃自语道:“只能做一次。” 粮价也好,饥荒也罢,伤害最多的,都是普通的百姓。 而眼下,七倍以上的利润,已经够了。 一条条指令下达后,多达数千石的粮草,被运往县城当中。 大户们还沉浸在洪水的喜悦当中,疯狂的收购粮草。 此刻距离秋收,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去年的储粮,早已被消耗干净,而从现今的雨量来看,洪水还有进一步扩大的姿态。 这是一个丰收的季节,却偏偏被人为的拉入到灾荒当中。 三天前,杨九等人刚刚出城的时候,王方就下令断绝了番薯的供应,而当洪水降临的时候,整个县城都陷入恐慌当中。 番薯没了,洪水却来了,正直青黄不接的季节,明天的口粮该怎么办? 这是一个无解的难题,起码在有心人看来,所有的一切,都预兆着饥荒的到来。 当然,这只是某些人的看法,起码在山谷众人看来,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 半个月后,当自己手中的粮草,分批次卖给城中数十个大户后,王方再次下令道: “吩咐下去,将我们第二茬抢收的番薯,以及山坡地上长成的番薯,全都投入市场。” 第一茬的番薯,足有九十万斤,也正是依靠第一茬的番薯,王方撬动了整个县城的粮价。 而他手中,还有第二茬的番薯。 六个月的时间,山谷地带总共开垦了八百亩的良田,除了五百亩的水田外,还有三百亩的山地。 其中五百亩水田被人为损坏,最终只抢收了三十万斤,而三百亩山坡地带的番薯,则被顺利收割下来,整整七十万斤。 也就是说,王方此刻手中还有一百万斤的番薯储量,依旧没投入市场。 说话间,仿佛是害怕自己的举动招人嫉恨一样,王方继续道: “不用去县城中售卖,只在县城周边的村落售卖就行,哪怕对方没钱,哪怕赊账,也要在一天之内,将所有番薯销售干净!” “甚至于,哪怕扔在县城附近的大街上,也要将它们全都扔光!” 一条条指令下达后,十余道人影分散开来。 担忧的目光凝望在分散的人影身上,假如说先前的举动,只是稍稍触动县城大户的虎须的话,那么现在的举动,无异于虎口拔牙。 “王家小子,没想到你还有害怕的时候。” 懒懒的伸了个懒腰,曼娘调笑的目光望向王方道: “不过我没想到,你这家伙的胆子居然如此之大,假如是一般人的话,恐怕早已被吓死。” 无语的望了对方一眼,王方刚想说些什么,却被一道人影冲上来打断道: “何老五,你疯了吗!” “你知不知道,你之前的举动,意味着什么!” 假如说山谷中还有一个人能理解王方的举动的话,那么这个人,一定非杨玉堂莫属。 身为山谷中唯一一个接受过正统教育的读书人,也是唯一一个接受过举人教导的人,此刻杨玉堂的脸上,弥漫着复杂神色,尖叫道: “一百万斤的番薯,一旦这个时候投入市场,你知道意味着什么!” 定定的目光,投放到杨玉堂身上,王方点点头道:“我知道!” “既然你知道,为什么还要去做,你可知道,眼下县城中都是什么人收粮!” “我知道。” 说话间,掰着指头道:“一个县令,一个县丞,一个主簿,一个典吏,总共两个进士,七个举人,十五个大户,三十五个秀才。 可以说,只要有能力收粮的人,都在收粮。” 仿佛是不敢相信一样,杨玉堂愣愣的道:“既然你知道,为什么还要去做,你可知道一旦粮价平息,损失最大的就是这帮高价收粮的人,而他们每一个人都可以轻易将你我捏死。” “我知道。” 点点头后,起身度步两圈,王方转向杨玉堂问道:“你可知道我为什么不愿让你参与到山谷当中?” 杨玉堂愣了一下,随即莫名道:“不就是因为我是个读书人吗,而你们的师门不允许读书人加入?” “不,没那么简单。” “实话告诉你,只是因为身份的不同。” “你是个读书人,而我们,包括曼娘在内,全都是泥腿子,你知道泥腿子最恨的是谁吗。” “贪官污吏,奸商豪强。” “对,你知道。” 王方再次度步道:“囤积居奇,抬高粮价,致使百姓卖儿卖女,流离失所。” “对,我不否认,这一次的灾荒因我而起,但凭什么,这帮百姓的父母官们,这帮贤良淑德的乡绅们,也要跟着我一起发财!” “既然他们能跟着我发财,凭什么不能让百姓跟着我发财!” “对了,你不说我还差点忘了。” “吩咐下去,让附近的百姓把手中的存粮全都卖给城里的大户,告诉他们,秋收马上到了。 而有人,会帮他们把洪水引走。” “你还打算把洪水引走!” 差点指着手指头骂了,杨玉堂的脸上青红一片道:“你会把城中所有富户得罪死的,他们会恨死你的!” 懒得解释太多,王方平静的道: “对,他们会恨死我的,甚至还会下通缉令,不过那些和我有什么关系,我现在改名了,我叫王方,绿林悍匪,蜘蛛侠王方。” “并且,从始至终都没有何铁蛋的名字,也没有何老五的名字,只有蜘蛛侠的名字。 还有,谁会相信是一个八岁的小屁孩,主持了粮价呢。” 说话间,杨玉堂转身走了。 愣愣的望着对方远去的背影,而在一旁的曼娘哈哈大笑道: “王家小子,看样子你的媳妇没了,这家伙打死也不会把妹子嫁给你了。” 眉头微皱,无语的道:“这好像是唯一损失。” 第六十一章:杨九回来了 伴随着一阵轰隆隆的雷声,困扰县城半个月之久的洪水风波,最终平息。 与此同时,靠近长江的河岸边上,两道负责点火的人影闲聊道: “怎么总感觉这条河的走向不对,不是应该入江吗,怎么向后拐了?” “喂,哑巴,你说说话啊?” “哦,对了,你不会说话。” 黑暗中一道一瘸一拐的人影,无语的嘟囔道:“早知道就跟聋子来了,好歹也能说说话。” 与此同时,在他面前的人影仿佛受到极大侮辱一样,转过身,挥舞手臂比划道: “你傻啊,聋子也听不懂你说话。” 紧接着,瘸子自言自语,又仿佛说给哑巴听一样,失魂落魄的道: “你说,曼大娘和王小子真会放我们走吗?” 仿佛说出了自己都不信的话一样,瘸子猛摇头道: “还是算了吧,能留下就留下,省得被挂在树上让蚂蚁啃一个月。” 两者失魂落魄的走向何家屯的方向,这里是山谷众人临时的集合地点。 与此同时,何家屯北边的祠堂内,王方手持一团包裹递给曼娘道: “你的,托人从云纺轩买的衣裳,上面秀了丹青如意图,价值八百两。” 说完后,顾不上曼娘喜滋滋的笑脸,转身对杨蓉道: “你的,府城翡玉阁的包金祥云翡翠簪,价值六十两。” 初看簪子的时候,杨蓉一脸兴奋,听到价格后,却脸色铁青。 王方懒得管她,将一件件礼物分发给场中众人,唯有分到何永定的时候,对方望了王方手中的银锭一眼,转身道: “杨九回来了,等他死了再说。” 摸摸鼻头,王方苦恼的想:“自己真的打不过他。” 早在两天前,王方还未决定泄洪方向的时候,杨九回来了,整整十五号人,被困在洪水中二十余天,走进城门的时候,听说是被抬进去的。 而除了这十五号人之外,还有包括六十匹马在内,整整四十号人被洪水淹没。 假如不是衙役在场的话,恐怕用不着王方动手,杨九也会被泼皮的家人围殴致死。 四十号人,占据了县城泼皮一半的力量,但哪怕对方损失了一半力量,自己依旧不是对手。 “不过,恐怕他也活不了太久。” 假如说杨九仅仅只是得罪泼皮的话,他还有活命的希望,但当他得罪县城数十家大户的时候,不管是谁,哪怕是县令也不敢为他求情。 “而眼下,县城的大户正处在跳脚当中。” 因为杨九的过失,整个县城一多半的泼皮被他带走,且因为命案的关系,衙役们也被死人拖住。 而在这个县城守备力量最为空虚的时候,有人从县城大户的钱袋中,撬走了超过六万两的银子。 整整六万两,相当于四千亩水田的价格,八万石精米的价格,以及三千匹牛马的价格。 如此庞大的财富,自然不是被王方一人撬走,他只是提供了一个可以在大户手中捞钱的机会,而当整个县城的平民百姓都知道洪水即将退去,且还有几百万斤番薯即将上市的时候,整个县城的粮价一落千丈,再次回归到之前三文一斤的水准。 整整六万两,被王方和手有余粮的百姓瓜分干净,而在王方手中,因为七倍粮价的关系,赚取的银钱就在一万六千两左右,再加上两百万斤番薯的售卖价格,总共盈利接近一万八千余两。 如此庞大的财富,被分散到百姓手中,城中的大户们不敢对百姓下手,也没机会对早已消失的幕后黑手下手。 那就唯有对杨九下手。 “杨九死定了。” 心中恶意满满的想了半天,一边想的同时,一边发放手中的财物,等到发完后,正好瘸子和哑巴进来。 王方挥挥手,示意乞丐们走近前道:“一年前我答应过你们,等事情完结后,放你们离开。” “现在,这是送你们的东西。” 一把短刀,一把战俘刀。 战俘刀又叫三棱军刺,这玩意制作简单,类似于长矛,却又比长矛多了一条刃角,单从威力上来说,两者相差不大,但在放血量上来说,前者要比后者强出数倍不止,基本上只要被伤到身体的躯干位置,那就必死无疑。 早先王方以为明朝没有炼钢技术,制作军刺有些困难,但当他逛了几家铁匠铺后发现,其实明朝年间已经有了炼钢技术,只是在产量和质量上难以和后世媲美。 眼下手中的军刺,就是他仿照后世订制而成,可惜,由于钢铁质量的缘故,眼下的军刺不够锋锐,也没有韧性,只要稍稍碰撞,就很容易破碎。 不过在杀伤力上来说,军刺又比普通的刀剑强上不少,王方思索再三后,最终订制下来,打算看看自己有没有改进的方法。 而在眼下,将东西分散给众人后,王方继续道:“长刀是给你们防身用的,战俘刀是给你们杀人用的。 我听说在杨九进山,我们准备决堤的时候,有人躺在山谷的淤泥滩中,硬生生拉了两个地痞下马,假如不是洪水刚好到的话,这个人已经死了。” 说话间,瘸子下意识的后退半步,王方继续道:“还有两人在杨九等人即将出山的时候,守在山口打算用强弩刺杀,却因为下雨弩弦泡发的缘故,最终没能成功。” 说话间,曼娘的眼神望了其中的两名乞丐一眼,仿佛在质问他们借走强弩的用途。 与此同时,王方不管不顾的继续道:“我知道你们想报仇,也知道你们的手脚都是那帮地痞打断的,但我要提醒你们一点,假如没什么把握的话,最好不要动手,既然要动手,那就让对方必死无疑。” 说话间,指了指身侧的军刺道:“例如这个,用刀砍人可能砍几刀都不死,用这个戳一下就死。” “我们人少,经不起消耗,没把握的时候就不要动手,不能一击必杀的时候也不要动手,而当能动手的时候,就想想办法,怎样一下弄死对方。” 说完后,又扔了几千两银票出来,道:“自己分吧,分完了趁着天黑赶紧走。” 不耐烦的挥挥手,自己起身向家中走去,杨蓉跟在后面,紧张道:“你怎么了,是不是花钱花多了心疼,要不我把簪子还你。” “对,我心疼。” 人不是没感情的动物,相处了近一年的时间,一起生活,一起劳动,一起为了撬动粮价做各种冒险的举动,又为了躲避有心人的耳目,故意杀人调虎离山。 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总算平静下来,一时间心里充满舒爽,却也意味着即将离别。 王方没打算放弃自己的诺言,也没打算拘束这些受苦的乞丐一辈子跟着自己,自己已经给了他们防身的武器,以及离开的盘缠,想来明天起床的时候,他们应该已经走了。 抱着一锭大大的金元宝躺在床上熟睡,第二天的清晨,正当王方做梦的时候,却被杨蓉拉了起来。 迷迷糊糊的走到小池塘的位置,朦胧间听见有人对自己呵斥道:“你这家伙起码赚了两万两,却只分给老娘几十两,想赶老娘走,起码再掏一百两。” 迷迷糊糊的把金元宝扔过去,面前瘦小的身影兴奋的咬出一排牙印道:“不错,真金的。” 说完后,小姑娘疯疯癫癫的跑了,王方还在疑惑曼娘不是进山去了吗,怎么还有人自称老娘。 说话间,又是一道人影走上来道:“呵呵,见者有份,我也不要真金,给银子就行。” 掏出睡觉都舍不得扔的钱袋,拿出一张银票递过去道:“金的没有,银的也没有,只有纸的。” 来者也不计较,一瘸一拐的走了。 一连遭遇了十二名劫匪,正当杨蓉以为王方真的迷糊,偷偷摸摸走上来打算故技重施骗钱的时候,却被王方恶狠狠的撵走道: “小丫头片子,要那么多钱干嘛!” 说完后,仿佛遇到什么开心事一样,哈哈大笑起来。 “真是个傻子,被人打劫了还高兴。” 杨蓉一脸不忿的嘟囔出声。 却被王方打断道:“你懂个屁,那是他们的卖命钱。” 与此同时,洪水退去,何家屯西北角的进山方向,两道人影混杂在一起,交谈道: “瞎子,咱就真的不走了,你就不想回家看看。” “走什么走,回什么家,你觉得我们这种人会有家吗?” 瘸子摸着下巴想了半天,一拍自己大腿道:“这倒也是,就爷爷这条腿,啥都干不了,就算我娘想养我,也会被兄弟赶走。” “对了,你家里还有什么人?” “记不清了,被拐的时候才五岁,只知道是姑苏人士,有个爹,有个娘,其他的,大概姓曹吧。” “曹瞎子,曹瞎子,这名字还行……” 第六十二章:河道畅通 转眼间到了秋收时刻,王方跟着二伯下田。 八岁的小子身高一米三左右,因为增幅的缘故,看起来如同十一二岁的少年一般。 正在田间忙碌的时候,几名十三四岁的小子跑来嘲讽道:“小五,你大舅哥又来闹事了,你还不过去看看。 农活什么的不用弄了,哥哥们帮你弄。” 知道对方是来讨赏的,王方也懒得计较,甩过去几十枚桐子后,施施然的走了。 经过一年半的相处,何家屯的小伙子们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何小五有钱,且帮他做事有好处。 道理简单,通俗易懂,产生的效果也非同反响。 起码王方现在已经不用对农务插手,每天只是来田里晃悠两圈,就有缺钱花的小子跑来帮忙。 且这时候的农人们都极为朴实,干活偷奸耍滑的也不会自讨没趣。 施施然的向家中走去,不一会就听到前院方向传来激烈的争吵声响。 “我妹妹在您家养了两年,我承您的情,这是两年前订契的卖身钱,我算了利钱,双倍奉还。” “呦,杨小子最近发达了,怎么不掏个百八十两银子让三姑见识一下……” 前面说的还好好的,后面就开始大骂起来:“忘恩负义的东西,当初是你求着我收留你妹妹,现在你发达了,就想把妹妹要回去,你怎么不去死,连妹妹都能卖的东西……” 三婶的语言一向犀利,再加上最近她一直忙碌蘑菇的事业,也不知道杨玉堂一心报仇的实情,只把对方当成了忘恩负义的废物,故而言辞越发犀利起来。 王方有心阻拦,最终却蹲在墙角偷听起来,原因很简单,偷听的感觉很爽…… 等到三婶骂的喘气,杨玉堂快被骂哭的时候,王方才从围墙下站起身,隔着围墙招招手道:“走,去河边走走。” 杨玉堂终于看到了正主,几乎以一种落荒而逃的姿态从何家老宅内逃了出来,而在一旁的三婶明显还没过瘾,嘴角仍在骂骂咧咧的骂着。 带着杨玉堂向小池塘走去,王方有心和他谈谈。 只是还没走到地点的时候,身后的大小伙子已经迫不及待的质问道:“你到底怎样才会放过我妹妹!” 头疼的揉了揉头,王方道:“不是我不放过你妹妹,实在是你妹妹不愿放过我。 你没发现三婶是杨蓉请来骂你的吗,要不然的话,那张破契子早就还给你了。” 似乎是害怕对方不能理解一样,王方继续道:“也就是说那张契子在杨蓉手里,只要你妹妹想离开,随时都可以离开。” “一定是你这个妖人骗了我妹妹,否则的话她怎么会不愿离开!” 似乎是不敢相信一样,杨玉堂破口大骂道:“你这是在害他,迟早有一天你会被大户们发现,迟早有一天你会被他们生吞活剥。” 懒得搭理对方,径直向小池塘走去,这家伙现在的情绪过于激动,说不定一会会动手打人。 足足等了半刻钟的时间,杨玉堂才跟了上来,而在小池塘的河塘边上,王方已经画好一副草图。 这是前世的记忆,也是前世的图纸,只是没有地域名称,一般人根本不能理解图上的画像。 与此同时,当杨玉堂走过来的时候,王方指着草图道:“这里是何家屯,这里是杨家庄,这里是无忧谷,这里是周家口……” 说话间,木棍滑向东北方向的一角道:“这里是金陵城,这里是范阳县,这里是池州府……” 说话间,再次反问对方道:“还记得我们炸坝的方向吗?” 杨玉堂迷迷糊糊的点点头道:“这和我妹妹有什么关系?” “有关系,关系大了。” 王方解释道:“你不是担心杨蓉被我牵连吗,仔细看看这张图,看出什么没有?” 对方摇摇头,刚想说什么的时候,却被王方打断道:“这是我们青阳县的水域图,也是附近长江水脉的水域图。” “长江在我们北边,从西向东流过,而我们向西的方向,则是一条长江的支脉,也叫青阳支脉。 “这一次炸的大坝就是青阳支脉,它的水量足以在大山间冲出一条河道,而我泄洪的方向,正好是范阳河的上游。” “范阳河和金水河相连,一旦这条河道畅通后,就意味着青阳,范阳,金陵,三个城池连为一体。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杨玉堂算是少有的精英人物,随着王方的讲解,目光逐渐明了道:“你是说,这是一条商道!” “对,一条商道,一条后世贯穿两个县城,一座省城的商道!” 心里的话没说,只是沉默的点点头。 前世生活在南方城市,恰好对长江附近的水域比较了解,根据本地的地方志记载,早在唐宋时期,这里就有一条小小的河道,不过随着水流的下降,以及大坝的建成,河中水患渐渐消弭,这也导致曾经的商道,被人为毁去,而眼下,却又被王方人为打开。 “这样一条商道建成后,意味着我们和金陵城的距离只有八百多里,也意味着商船只要五天的时间,就能在两地之间跑上一个来回。” 似乎是被自己的想法振奋一样,王方凛然道:“你觉得有了这样一条商道后,城中的大户还有心思找我麻烦吗?” 随着时间的流失,杨玉堂逐渐弄清了河流的走向,长舒一口气道:“这么说你早就计划好了!” “当然,我只是一个八岁的小孩子罢了,假如没有足够的后路的话,你以为我会轻易动手吗!” 河道的想法,早在王方刚刚穿越的时候,就有过考量,只是因为要炸坝的缘故,始终不能付诸现实。 而眼下,趁着粮价波动的时候,正好将它付诸现实,更何况,还能彻底的解决掉自己行动的后患。 与此同时,王方继续解释道:“一旦商道畅通后,哪怕只是在河岸边建上几家客栈,一天也是数百两的流水,再加上周家口的码头,到时候这就是一片年产值数十万两的通货区。 且因为直通金陵城的缘故,根本不用担心销路的问题,哪怕只是一斤普通的牛肉,运往金陵城后,都能赚取三成利润。 你觉得有了这条商道后,城中的大户还会把目光盯在我身上吗。” 说话间,王方冷笑道:“毕竟我只是在他们身上撬了几万两罢了,详细点说,每家分摊起来,也才两千两上下。 为了两千两银子,以及数十万两的通货码头,你觉得孰轻孰重?” 杨玉堂已经懒得和王方辩解,只是疑惑道:“那为什么以前他们不将这条河道开通呢?” 关于这个问题,假如不能跟对方好好说清的话,王方知道对方一定不能安心,于是解释道:“首先,没有人能确保炸开大坝后,这条河道能不能畅通,更何况,河道下游还连着数万亩的水田,以及十万亩的山地。 假如是平常人家的话,县城的大户可不会管小民的死活,哪怕为了两成的概率也会尝试一番。 但这条河道下游的数万亩水田,全是老田家的产业,而他们家恰恰出了一个举人,正在西南的某个县城当官。” 说话间,王方呵笑道:“试问这整个青阳县城当中,除了我之外,还有谁能无视举人的影响,随随便便就把他家的田亩淹没。” 另一边的杨玉堂似乎完全呆住了,最终咬咬牙道:“你这家伙,真是个疯子!” 第六十三章:女权思想 杨玉堂被打发走了,杨蓉又缠上来道:“你真的打算放弃那条商道,这可是一年几十万的流水?” 王方皱眉望她一眼,随即无所谓的耸肩道:“没办法,几十家大户出手抢夺,就我们这种小渣渣,一露头就会粉身碎骨。” 似乎是不能理解小渣渣的意思,杨蓉沉思片刻道:“富贵险中求,这天下哪有不冒险的买卖,哪怕街边卖个烧饼都要讨好地痞,不冒险怎么赚钱!” 似乎是被对方的执着打动,王方皱眉道:“这是曼娘告诉你的?” “当然,除了她还有谁。” 杨蓉转眼间就将曼娘卖了,畅快道:“曼娘说了,一件衣服哪够穿的,连个替换的都没有。” 王方无语道:“她不是还有两件吗,一天一件也能穿三天?” “屁!” 模仿曼娘的样子,杨蓉冷笑道:“二十两的衣服也能叫衣服,穿身上都膈的慌。” 就在对方模仿曼娘的时候,王方仿佛发现了什么秘密一样,讶然道:“你是不是也拿了好处?” 一句话戳破她的心事,小姑娘扭捏起来:“曼娘说了,要教我青楼手段。” “额滴神啊!” 前世的俗语都差点蹦出来,王方心中怒骂两句后,小声道:“你知道青楼是干什么的吗?” “当然知道?” 杨蓉一副了然的样子,兴奋道:“王侯贵戚,风流才子,琴棋书画,歌舞乐音……” 十一二岁的小姑娘一脸对某个地方憧憬的样子,王方心道:“这姑娘一定是疯了……” 详细的跟对方解释了青楼的样子,杨蓉的双目瞬间冷了下来,紧盯王方道:“我知道,我还知道一些窑子里窑姐过的惨不忍睹。” “不过凭什么你们这些男人就能掌控一切,我们女人就要相夫教子,我大哥报仇不带我,把我卖到你们家,你去杀人也不带我,他们还是我的仇人……” 说话间小姑娘的脸上已经有了泪痕,王方一看就知道情况不对,且还和自己有很大关联。 “自己是不是对她太好了?” 受到前世女权思想的影响,王方一直没将对方当成童养媳对待,反倒因为平等的关系,一直向对方灌输某些男女平等的思想。 “现在似乎有些不能掌控了……” 小丫头被满脑子的女权思想占据,再加上曼娘这个妖人的存在,此刻杨蓉的心里,已经完全忘记自己的女人身份,反倒开始强硬的要求权利起来。 似乎有些可以理解杨玉堂的苦恼,他肯定看出了杨蓉不想离开的打算,但他没什么办法? “而自己呢?” 王方苦笑一声,自己好像也没什么办法…… 整整两年时间,一个满脑子仇恨的小姑娘,再加上无时无刻平等思想的影响,王方很难想象,眼前这个正直叛逆期的小姑娘心里,到底经受了多大的惊涛骇浪,也更难想象,此刻她的心里,到底想着什么! “不行,绝对不行,哪怕为了我的小命着想,也绝不允许你跟曼娘学东西?” “为什么,你不是一直跟我说男**阳相和,缺一不可,应该平等的吗?” 似乎是不能理解王方的反对,杨蓉追问起来。 “你哥哥会杀了我的?” 似乎已经预见到杨玉堂杀人的场景,王方苦笑道:“那只是一种理想的状态,或许还要几百年时间才能实现,而在眼下,这里是大明社会……” 想凭着自己的伶牙俐齿说服对方,却被杨蓉打断道:“狗屁的理想状态,说到底还是瞧不起女人。” 小姑娘尖叫道:“曼娘说的没错,你们这些男人果然只会口是心非!” “不过我倒是想问问,凭什么你们看不起女人,古代还有女皇称帝,放在隋唐年间,还有萧皇后历经三朝,服侍六代皇帝,凭什么你们看不起女人!” 王方冷汗都下来了,细声问:“这么说你打算成为萧皇后?” “不,我打算成为武则天!” 杨蓉坚定的回答,王方苦恼的想:“好吧,我就知道!” “只是,我咋就那么贱呢!” 王方第一次对自己传出去的现代知识有了后悔的想法,假如可以的话,他一定会把嘴巴封上。 紧接着,正当王方投入到萝莉的思想纠正大业的时候,隆庆二年的除夕,姗姗来迟。 今年是闰年,全年366天,过年的时候,大伯一家照例没有回来,连带着三哥何永定,二姐何菊等人,也在秋收到来之前,重新返回县城当中。 经历过一年时间,自己已经九岁,按照农家虚一岁的说法,已经是十岁的半大小子,再过两年就要议亲,再过四年就要成亲。 简单总结一下今年的收获和付出,展望一下明年的年景和未来,过完元宵节后,王方向山林中走去。 因为洪水的缘故,山中河道发生改变,连带着河水变缓不少,已经能通过一条二十里的小河,直接进入到山谷当中。 找出藏在山林里的竹筏,带上二哥何永春,四哥何狗蛋,向着山中划去。 对了,过年的时候,母亲总算想起一个不错的名字,何永年,唯有二伯还处在名字的忧愁当中,以至于四哥一个十一岁的大小伙子,依旧顶着何狗蛋的名字。 对二伯的起名能力极为担忧,思绪间王方略带同情的看了四哥一眼,可能他以后都要顶着何狗蛋的名字度过一生。 一想到一群小娃娃围着四哥叫狗蛋爹爹,狗蛋爷爷的场景,王方就忍不住心底发笑,连带着手中的竹篙都有些不稳。 “小五,怎么了,要不要四哥帮你撑船?” 王方点点头后,将竹篙让了出来。 第六十四章:血肉磨盘 此刻山谷中包括曼娘在内,已经有了三十左右的人口。 除了一部分是趁着县城大乱,再次拯救的乞丐之外,还有一些是跟何永定一样,无家无室,被族人抛弃的幼童。 这些幼童总共占了山谷中十分之一的人选,统归于何永定管理,至于曼娘,她已经不再管理山谷的俗物,每日里不是懒洋洋的晒太阳,就是研究王方鼓捣出来的古怪东西。 这是一架金属结构的榨油机,经过三年的研究后,总算被王方研究出来。 榨油机依靠水力运作,有时候也依靠蓄力拉动,榨油的效果还算不错,起码比眼下市面上的强出数倍不止,只是相对于后世来说,仍有差距,依旧不能达到令人满意的标准。 “可惜,自己的能力消失了 数月之前,刚刚炸开大坝的时候,不知是因果的关系,还是透支使用的关系,王方彻底变成普通人的存在,好在他已经积攒了一部分底气,完全不用顾忌赚钱的问题。 眼前的榨油机就是他的底气之一,也是他真正发财的手段之一。 油,人体必备的营养物质之一,也是大航海时代的关键所在。 早在汉唐时期,华夏就有了足够远洋的航海技术,可惜因为食物储备的原因,以及鱼类食用的原因,很少有人将目光投入到大海当中。 其中主要的原因有两点,一是食物保质的原因,明朝以前的食物保质,主要以腌制为主,但在海洋上没有淡水的补充,一旦食用过多盐类后,很容易引起缺水问题。 第二点是营养问题,绝大多数生活在水中的生物都不能提供足够的热量,用中医的说法就是属性寒凉。 这也是很多鱼类,包括螃蟹都不能多吃的原因,假如多吃的话,很容易引起腹泻问题,而放在古代,腹泻就意味着病症,病症就意味着死亡。 而有了油之后,食物的保质期大大延长,且油炸的鱼类不但好吃,还能提供足够的营养。 因此直到十五世纪的中后期,榨油技术有了长足发展后,大航海时代才真正开启。 且身为一个五百年后的现代人,没有人比王方更能理解人类对油的喜爱。 炒菜要放油,做饭要放油,炸东西要放油,烙饼子要放油,甚至于做汤都要放油…… 华夏的美食历程,其实就是一部油料的发展史,也正是有了足够的油料以后,才有了后世八大菜系的辉煌。 而在眼下,应该没人能拒绝油炸食品的诱惑。 炸年糕,炸鸡腿,炸麻花,炸油条,炸焦圈…… 总之,炸一切能炸的东西。 一想到后世油乎乎的各类美食,王方猛咽口水的同时,也更能体会到榨油机钱景的伟大。 与此同时,正当王方陷入到钱景中无法自拔的时候,一旁的瘸子笑嘻嘻的开口道:“王小师叔,事情好像并不像你想的那样,县城的大户好像并不在意商道的投资。” 投资,也算是王方教给山谷众人的名词,紧接着,王方皱眉道:“怎么回事?” 另一旁的瞎子替他回答道:“阿弥陀佛……” “等等,你怎么把头发剃了!” 瞎子回答道:“曼师傅说我长的有佛像,可以装成和尚打探消息……” 懒得管对方的信仰问题,挥挥手,示意对方继续说明道:“最近县城因为杨九的关系安分不少,不过县城周边的几十家大户,始终不放弃对我们的追寻,一直在四周的山林中乱转……” “等等,这帮人不可能放弃商道才对!” 说话间,王方好像想起了什么,皱眉道:“山,水,河,盘山自然保护区,升金湖自然保护区……” “对了,以前我们这里的地名叫什么?” 说话间转向众人询问起来,足足等了一刻钟时间,身旁的四哥何狗蛋才糯糯的道:“好像叫铜陵……” “对,铜陵!” 一道闪光在脑海中闪过,东晋时期青阳县的一部分地域归属于铜陵管辖,只是因为铜矿渐渐枯竭的缘故,才被改名为青阳。 而在后世距离自己不到三十里的山路上,还有一座名叫铜梓的乡镇存在。 “这么说他们发现了铜矿! 怪不得不将商道的利益看在眼里!” 铜,华夏自古以来最重要的金属货币,没有之一,甚至于很多朝代,唯有铜币才是唯一的法定货币。 “一座铜矿!。” 印象当中华夏绝大多数的铜矿早就被开采干净,而在自己附近的地域上,甚至因为铜矿的枯竭,而改变当地的地域名称。 这么说来,后世的铜梓乡应该是明朝以后发现的铜矿,才被改名为桐梓。 “怪不得我想不起来,应该是一座很小的铜矿才对!” 不过再怎么小的铜矿,也是一座铜矿,相对于商道辛辛苦苦的经营来说,铜矿肯定便利许多,放在眼下的年代,只要开采出来,就可以当做银钱使用,怪不得那些大户们不将商道放在眼里。 “而它的地方到底在哪?” 仔细思索后世桐梓的方向,应该是田家大户良田所在的方向。 王方深思片刻道:“难道说是因为洪水冲刷的关系,才把铜矿冲了出来。” 仔细盘算脑海中的思绪,渐渐理清后,讲解给身旁众人。 “这么说我们周围有一座铜矿!” 包括瘸子等乞丐在内,所有人的眼睛瞬间明亮,甚至于懒洋洋的曼娘都靠了过来,询问道:“王家小子,你打算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抢过来呗!” 还未等王方回答,身旁的几个大小伙子就急吼吼的吆喝起来。 一座铜矿,哪怕是再小的铜矿,也意味着上百万的财富,且还是可以直接使用,几乎不用经营的财富。 只是当王方仔细思索其中的厉害关系后,最终否决道:“不行,起码眼下不行。” “为什么,你疯了吗,那可是一座铜矿!” 不单单乞丐在内,甚至曼娘都疯狂起来,质问王方道:“你是不是傻了,那可是一座铜矿!” “我有个更好的主意!” 说话间,一个血红的名词在脑海中闪过:“血肉磨盘。” “说不定这一次能将县城的大户一网打尽,到时候,整个青阳县都是我们的!” 第六十五章:经营山谷 血肉磨盘,这是王方的计划,它还有一个通俗点的名字,二桃杀三士。 或许现实中并没有二桃杀三士那样理想化,但大体意思相同。 将自己的计划告知场中众人,至于那些新来的乞丐自然被摒弃在外。 目光扫到杨十一身上,似乎是询问对方是否可信,曼娘点点头,示意杨十一可信。 经过一年多的时间,昔日这个铁血的汉子,已经变成美娇娘的存在,身上举手投足之间都有一股柔媚的意思蕴含其中。 出于对曼娘的信任,王方并未多说什么,但在潜意识里,他始终不愿相信杨十一可信。 而在接下来的谈话当中,王方自然有所保留,只是大概诉说了自己的计划,并未完全说清。 紧接着正当众人云里雾里的时候,王方开口问向何永定道:“县城中怎么样了,那帮乞丐是否可信?” “有一半可信。” 王方点点头,对这个结果表示满意。 早在半年之前,他就开始在乞丐中招揽人手,得益于瘸子等人的良好待遇,王方在众多乞丐当中,有了良好的信誉,以至于他现在都不敢轻易在县城出现,一是害怕被县城的大户报复,二是害怕突然有乞丐跑出来想要投奔自己。 这是一群可悲的人,也是一群绝望的人,整天生活在地狱当中,唯一的希望就是有人能拯救自己。 而当他们发现昔日的同伴,突然活的人模狗样的时候,整个县城的乞丐都仿佛活了过来。 “吩咐下去,让他们散播铜矿的消息,当然,散播的范围不用太大,只要让城中的大户知道就行。” 说完后,目光转投到杨蓉身上道:“你回去跟杨家庄的三位叔叔商量一下,就说我打算和他们的族长见上一面,请他们帮忙确定时间。” 一条条指令下达后,众人分散离去,王方起身向山谷中走去。 山谷的上游方向,原本是一片碎石滩,后来因为洪水冲刷的缘故,彻底变成一片小湖。 站在小湖的上游方向,附身向下游俯瞰,湖水波光粼粼,四周是成片的荒滩。 似乎是看出王方的想法一样,跟过来的曼娘询问道:“你打算经营山谷?” “对,我需要一个稳定的后方。” 咯咯笑了两声,曼娘道:“你原先不是打算放弃吗,怎么改变主意了?” 王方沉默片刻,紧接着道:“村里不安全了。” 似乎是松了一口气一样,王方渐渐平缓下来,曼娘目光凛然道:“谁干得?” “不知道,不确定。” 王方摇摇头,仿佛又难以启齿一样,道:“可能是我家里人。” 仿佛是听到什么天大的笑话一样,曼娘仰天大笑,足足笑了半刻钟的时间,随后一指柔荑点着王方的脑门道:“机关算尽太聪明,防得了县城的人,防得了村里的人,又怎么防的了自己身边的人。” 似乎是被戳破什么秘密一样,王方恼羞成怒,一把将曼娘拉过来,按在身下,等他想要动手的时候,却发现曼娘一副任君采摘的样子,丝毫没有反抗的打算。 忽然间没了动手的欲望,王方恼怒道:“我只是想点你脑门,又没打算上你!” 似乎是耍赖一样,曼娘躺在地上不起来,扭动腰肢道:“有怀疑的人吗?” “我原先怀疑的是杨十一?” “不可能!” 尖叫着从地上坐起,曼娘起身踱步道:“不可能是杨十一,假如是他的话,我们早就逃了!” “对,我后来发现不是他。” 王方也不否认道:“不过我从没在县城露面,包括杨蓉在内,所有何家屯的人都没在县城露面,凭什么会怀疑我?” 似乎是想王方思考一样,曼娘道:“你是怎么发现村里不安全的?” 王方皱眉沉思片刻,紧接着道:“也不能确定村里不安全,只是我总觉得哪里不对,似乎村里人都知道我有钱一样?” 曼娘围着王方转了一圈,在他身上依旧穿着三哥传下来的破布袄,且曼娘可以确定,王方离开的时候并没有携带太多钱财,绝大多数的钱财都掩埋在山谷当中。 仔细看了半天,似乎看不到王方的马脚,曼娘道:“会不会是你想多了。” 王方点点头道:“有可能?” “不过你不觉得经营山谷会很有趣的吗?” 话题被转到山谷上面,王方指着四周的荒滩道:“不过这里不行,离何家屯太近,离县城也太近,假如真的被人发现的话,只要一天时间,县城就能派人围剿。” 说话间,两者不约而同的将目光投放到山谷北侧的荒山道:“大江。” 大江又称长江,又可以单独称之为江。 王方蹲在地上画线道:“大江距离我们不到百里,而在大江周边因为江水泛滥的缘故,并无人居住。” “数千里的河岸,再加上六百里的荒山野岭,几乎可以跟宋代的梁山泊媲美。” “到时候,只要我们能把住两江的入口,任何人都不能肆意进去。” “到时候你可真就成了山大王了。” 曼娘娇笑一声道:“不过,盐的问题你怎么解决?” 盐,人体必备的营养物质,放在宋朝以前并没有太过严苛的盐铁专营制度,又或者说,任何一个朝代都没有明代的盐铁专营制度苛刻。 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明朝以前的盐田矿山多由文官士大夫负责,且因为士大夫地位崇高的原因,贩卖私盐并不会受到死刑的惩罚。 而在明朝,贩卖私盐一律死刑,且明朝的盐田矿山,多由镇守太监,以及锦衣卫,又或者东厂等人负责。 这就导致了明代的私盐走私极为艰难,纵然有人可以走私一部分私盐,但也绝不像宋朝那样明目张胆。 毕竟宋朝面对的只是一个不怕被杀的文官,而明朝面对的是文官,太监,东厂,以及锦衣卫。 重重严防死守之下,再加上明朝食盐的按需配给,以及定时检查制度。 这就导致了明朝的前中期时期,几乎没有太大的土匪产生。 毕竟土匪也是要吃盐的,没有盐,土匪出来抢劫的时候都会手脚发软。 “盐,这的确是个问题。” 第六十六章:三叔回来了 明朝的食盐制度之所以苛刻,主要在于配给制度。 配给制度,顾名思义,居民需要根据自己的需要,去指定的粮店买盐,且需要上报自己家中的人口,按照人口的份额购买。 而在这样的情况下,明朝中早期年间几乎没有太大的盐商产生,唯有等到万历以后,也就是明朝中后期时间,因为朝政的败坏,以及开中法的实行,才渐渐有了各大盐商的身影。 这也是为什么明朝早期年间,并没有太多土匪的原因,毕竟土匪也要吃盐。 而在眼下,困扰王方最大的难题,就是食盐问题。 假如仅仅是几十人的话,他还可以想办法搜集一些,但假如人口一旦上百的话,那就必须解决食盐问题。 说话间,曼娘一脸玩味的盯着王方,仿佛看他笑话一样。 紧接着,正当曼娘想说什么的时候,却听见王方嘟囔道:“我需要一种草。” “你说的不会是碱蓬吧?” 碱蓬又叫盐蒿,也叫海鲜菜,是一种生长在盐碱地的植物,可以被当成菜类食用,也可以用来提炼食盐。 曼娘娇笑道:“你知道的,官府自然知道,这东西也是明令禁止的东西,任何人不能种植。” 说话间,王方却摇摇头道:“不是盐蒿,是盐角。” “盐角?” 似乎是在搜索脑海中的记忆一样,曼娘沉默片刻道:“这东西也能练盐?” 王方点点头,解释道:“盐角和盐蒿类似,属于一种盐类作物,不过盐角中含有一定毒性,故而没有流传开来。” 说话间,王方挠头道:“我记得西北方向会有,不过不在我们大明国土,应该在楼兰一带。” 很好奇王方是从何处得知,曼娘刚想发问,却被王方打断道:“不要问我是怎么知道的,我不想骗你,也很难解释清楚。” 曼娘算是一个不错的合作伙伴,点点头表示理解 “楼兰距离青阳足有万里之遥,你又如何弄到手。” 王方想了一下,道:“不用跑到楼兰,眼下东边的番商应该就有。” 印象当中盐角除了中亚之外,只在高加索地区分布,眼下正好是明朝海禁开放的时候,没道理会没人知道盐角的存在。 说话间,王方继续道:“我需要有人替我去苏州一趟,找到哪里的番商,告诉他们我需要这种东西。” 能在这个时候涉足海运的人,大多都是心狠手辣的人,只要价钱出的起,天王老子都能买到,而王方所要购买的,仅仅是盐角罢了,只要给足价钱,应该会有人帮忙贩运。 与此同时,曼娘沉思片刻道:“瞎子可以去,不过需要度牒,另外瘸子也可以去。” “度牒好办,只要给钱就行。” 王方点头后,紧接着道:“不过不能让瘸子去,我还需要他帮我做事。” “那就让聋子去好了,一个法师带着一个小沙弥正好互相照应。” 决定下来后,两人向着谷口的位置走去。 因为母亲还未外出做工的缘故,王方不能再山谷过夜,必须回家才行。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入夜时分,为了避免母亲发现,王方特地带了一筐野菜。 进入家门后,发现母亲并不在家,王方以她出门闲聊去了,并未放在心上。 提起柴刀,将野菜剁好,投给家中的小鸡食用。 这是去年孵化的小鸡,再过一个月时间,就可以当成成鸡卖掉,又或者建好鸡笼等待下蛋。 与此同时,正当王方喂鸡的时候,却发现鸡圈的墙角处多出一丝鲜血痕迹,正当他以为是蜜獾偷吃的时候,却又发现,小鸡数量并未减少。 一丝不祥预感浮上心头,紧接着冲向后院方向,打开后院房门一看,蜜獾懒洋洋的趴在地上,而家中的大黄狗也趴在它身旁,一副低三下四的样子。 心头冷静下来,既然蜜獾在家,那就说明母亲是自愿外出,不过为了以防万一,王方牵着黄狗,带着蜜獾向山林中走去。 跟在大黄狗身后,一路寻找线索,足足走了一刻钟后,终于发现母亲的身影。 不远处,两道人影相对而坐,其中一名是三十多岁的男子,另一名则是王方的母亲。 小心的靠近人影所在的方向,等到差不多五十米的时候,王方停下脚步。 不远处传来一阵细碎的说话声响,两人似乎在争吵什么,其中有些关于寡妇,守寡之类的话题。 王方一脸尴尬,转身向家中走去。 一路上王方想了许多,主要是男女问题,因为古代结婚较早的缘故,自己的母亲才二十多岁。 二十多岁的青年女子,正是欲火旺盛的时候。 再加上父亲四年没能回来,至今生死未卜。 这样的情况下,自己有必要阻止吗? 又或者说自己有权利阻止吗? 王方仔细想了许多,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权利阻止。 毕竟自己是人,母亲也是人,是人就有欲望,有欲望就需要解决。 更何况,眼下虽然是封建社会,但从根本上来说,王方仍把自己当成现代人看待。 站在现代人的角度,王方潜意识里并不希望自己的母亲孤独一生。 至于自己的父亲,王方摇摇头,实在没什么印象,一是因为穿越时父亲已经离开的缘故,二是因为铁蛋本身低能的缘故。 这样的情况下,一方是自己熟悉的母亲,一方是素未谋面的父亲,只要用脚想想,就能想出答案。 想到最后的结果,王方选择放手不管,虽然身为人子,他潜意识里并不愿意接受后爹的存在,但在理智的层面考量,他又必须接受后爹的存在。 只是当回到家中的时候,王方始终不能从纠结中回转过来,连带着吃饭的时候都三心二意,草草吃了几口,就打算外出走走。 与此同时,正好母亲从门外回来,拦住王方,拉到墙角,双目通红的道:“小五,你三叔回来了。” “三叔!” 一道亮光从心头闪过,王方陡然间畅快不少,紧接着却听母亲道:“两只手被人剁了,一路从松江府逃回来,七天时间累死两匹马,就连手上的伤都来不及包裹。” “小五,娘知道你变聪明了,你告诉娘,娘该咋办。” 说话间,何花的眼泪从鬓角流下,这个坚强的女人第一次在她儿子面前流泪。 “自己能怎么办?” 第六十七章:钱有的是 三叔回来了,失踪四年的三叔第一次回来。 按照母亲的说法,三叔并不想在族人面前露面,也不想让族人知道他回来的消息。 假如不是有东西藏在家里的话,恐怕他永远也不会在母亲面前出现。 一把弓,一把弩,一把削铁如泥的匕首。 这是三叔藏在家里的东西,也是母亲从后院挖出来的东西。 古铜色的箱子上镶满龙纹痕迹,按照王方理解,这应该是皇家的东西。 “咱家祖上是永乐爷的羽林卫,这些都是供奉在祠堂的东西,前些年被贼偷偷了,没想到是你三叔藏的。” 拿起匕首把玩一下,却被母亲从他手上夺走。 “傻小子,这东西也是你能玩的,小心把手指头割掉。” 此刻的母亲已经恢复平静,将箱子收拢好后,向着院外的黑暗中走去。 等到母亲从院外回来,王方也从床上爬起,向着黑夜中的小池塘走去。 来到自己熟悉的小池塘边,王方觉得自己需要发泄一下。 “你他娘的凭什么报仇,你他娘的就是个残废,你他娘的还有没有良心,我三婶才二十二岁……” 一连串的国骂从口中涌出,在黑暗的丛林里清晰可闻。 通过母亲昨日的话语,他已经知道了事情的脉络。 四年前一封伪造的公文从池州府传来,县令让新来的主簿督办。 本意是三百名民夫协助府城整修官道,却被改为六百名民夫前往东南沿海运送粮草。 三叔追着民夫的痕迹,追出去一千多里,最终在松江府发现民夫的踪迹。 等到他做好准备,想要动手救人的时候,却看到两艘大船从海上驶来,将所有民夫接走。 打听了一年的消息,终于知道那是松江府知府家的产业,却被护院家丁发现。 ………… 而在眼下,他想找县城的官吏们报仇。 很早之前王方就知道自己的三叔是个猛人,比杨九还猛的猛人。 何守勇,张承安,杨满江,扬青江,丁发魁,牛守勇…… 这是早年间青阳出名的地痞,也叫做市井游侠。 随着时间的流失,曾经的游侠们渐渐归隐,而在不久之前,正当三叔喜结连理,以为就此能安定一生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和自己的妹婿被人算计。 接下来的一切,王方不太清楚,在他穿越过来的那段时间,始终未见到三叔和父亲的身影。 本以为自己能忘掉这段往事,忘掉这段仇恨,但当三叔真正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时候,他却发现自己始终不能平静。 三婶才二十二岁,假如不出意外的话,她要守一辈子的活寡,母亲也才二十多岁,她也要守一辈子的活寡。 自己姑且不论,妹妹刚刚出生还未满月就失去父亲,连带着母亲也需要不断做工,以求能赚取养家的银钱。 凭什么,凭什么老子不能报仇。 起身在院子里踱步两圈,最终来到鸡圈的墙角处,提起铁锹开始挖自己以前埋下的东西。 这是一本油黄色的小册子,上面写满了英文字母的痕迹。 翻开查看一番,一层层模糊的记忆浮上脑海。 早在刚刚穿越过来的时候,为了防止自己遗忘,他将自己所有熟知的知识全都记载下来,本以为一辈子也没有动用它的机会,而在眼下,却又不得不挖掘出来。 第一页的书页间写着两行字母,假如有现代人的话,一定能念出它的读音。 “水泥。” 除了第一页之外,剩下还有林林总总数万个汉语字母的拼音。 这是王方一年的劳动成果,也是他拼尽全力回忆出来的所有记忆。 “这是什么?” 不知不觉中杨蓉从院外走来,王方回头瞥她一眼道:“一本西洋书籍。” 拿着自己的宝贝,贼头贼脑的回到房内,他迫切的希望重新检查一遍,以求增加自己的印象。 “水泥,这东西不错,可以在六百里水脉内建立无数个堡垒。” 早已将长江河滩看成自家地盘的王方开始盘算基地的建设计划,假如可以的话,他很想在这片原始丛林中,建设一片永不被攻破的堡垒。 “水泥需要的原料是什么?” “石灰,粘土,石膏?” 仔细盘算周边山脉的产出,这几样东西几乎随处可见。 “焊接?” “这东西不行,没有合适的助燃剂。” “高炉,这东西可以,简单的土法炼钢自己知道。” “合金,这东西必须要有矿才行,眼下还不适合。” “拉丝,水压,杠杆,压强,密度……” 一张张书页在面前翻过,很多东西由于时间的关系已经记不清楚,随着书页的翻动,逐渐清晰起来。 不过自己不是机械专家,也不是化学专家,很多东西都是一个模糊的概念,要想真正实现,还需要继续研究。 “看样子自己需要一座书院。” 确定自己目前最需要的东西,却发现自己根本没能力建设这样一家书院,也没机会找到足够的学生来学自己稀奇古怪的知识。 “既然这样,只能找那帮乞丐了。” 说实话,对于乞丐们的劳动能力,王方一直处在深深地担忧当中,毕竟绝大多数的乞丐,都不能保证四肢完整,且就算四肢完整,也会在其他方面出现差距。 既然如此,还不如把他们培养成科技人才,毕竟科技这种东西,只要长个脑子就行。 前世一个个身残志坚的高才生的面孔从脑海中掠过,王方越发觉得,自己做了一个英明决定。 正当他处在感慨中的时候,却听到院外发现一阵嘈杂声响,何狗蛋的身影从远处跑来道:“小五,我们发现铜矿了。” “你说我们有钱了怎么办,要不要把我娘接回来。” 傻乎乎的少年由于在酒坊做工的缘故,并不知道王方已经赚取了大笔银钱。 而在眼下望着四哥红扑扑的笑脸,王方突然间感到鼻子一酸,点点头道:“当然,现在就去接我二婶。” “现在,咱有钱吗?” “屁话,钱,有的是。” 第六十八章:终于推广开来 铜矿位于何家屯的东北角方向,几乎不用太费神,直接走过去就可以看到。 而在眼下,铜矿已经被田家大户占据,王方也懒得出手抢夺,转而对山谷的众人道:“派人传播铜矿位置的消息,其他的不用管了,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早在三天前,母亲再度前往府城做工,王方也有机会从家里出来,长期定居于山谷当中。 “找几个人去六百里江滩察看地形,一个月内,我需要详细的地形资料,你们可以画成地图的样式,等下我会教你们画地图的方法。” “除此之外,我还需要几个人帮我寻找一些原料。” 说话间,将水泥的配方掏了出来,递给场中众人查看道:“最迟明年,瞎子他们就会回来,不管他们有没有获得盐角,我们都必须建立一个合格的堡垒。” “堡垒的位置由地图决定,现在我们需要研究一下建筑材料。” 一番话说的场中众人面面相觑,或许是自己话语间蕴含的信息太过丰富,眼前的众人明显没能听懂。 无语的愣了半天,王方只能尽可能的简化自己所说的内容,等他彻底将事情交代清楚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时辰之后。 拍拍自己酸疼的脑门,王方只能将文化课的课程提上日程。 简体字,拼音,这些算是基本内容,由王方教会几个聪明人后,再传授给其他乞丐。 单是这些基础内容就花费了一年时间,等到开始教授数学的时候,已经是隆庆四年的夏天。 有了目标的王方倍感充实,一点没在意自己身旁的时间流逝,等到四哥兴冲冲的从门外回来,他才恍然间发现,又是一年过去。 走在成片的盐角田中,身旁的四哥兴冲冲的道:“打听清楚了,我娘在刘老财家做工,他家请了西席先生,正好可以教我弟弟。” “你还有个弟弟?” 王方疑惑不解,一旁的四哥兴高采烈的道:“当然,我弟弟可聪明了,从小就是读书的材料,当年要不是因为我弟弟,我娘才不会走呢。” 似乎自己一直弄错了什么,原本以为是因为四哥不能读书的缘故,二婶才离家出走,现在看来,原来他还有一个更聪明的弟弟。 经过四哥的解释后,总算明白了当年的场景,二婶的三胎是一对双生子,除了前面的四哥外,还有一个柔弱的五哥。 不过由于和家人闹翻的缘故,二婶从家里除名,连带着自己也荣幸的获得了老五的称号。 “原来自己排行老六。” 对于古代农家的人际关系,王方一直搞不清楚,不过眼下也顾不了那么多,既然已经知道了二婶的消息,那么自然应该先把她接送回来。 关于接二婶回来的打算,二伯和家里人一直不能同意,不过对于此刻的王方来说,已经不太在意家里的看法,毕竟自己有钱,且自己已然长大。 五年多的时间里,距离当初刚刚穿越的时候,王方已经彻底长成一位翩翩美少年的身影,再加上营养充足,以及体型增幅的缘故,此刻他的身高在一米六左右,放在古代已经是成年人的标准,再加上他天生的老成气息,任何人都不能将他当成普通少年看待。 换上一身读书人特有的长袍,手持一把装饰多过于扇风的折扇,起身向县城走去。 此刻距离上一次的粮价事件已经过去两年光景,因为身量暴长的缘故,王方已经不害怕在县城露面。 走在县城的大街上,已经是入夜时分,没办法山谷距离县城的距离太远,光是赶过来就需要花费大量时间。 四哥盛情邀请王方去他工作的酒坊看看,不过鉴于酒坊的学徒不可能有太好的住宿条件,王方只能坚定拒绝。 在县城最大的客栈定了一间最贵的上房,四哥看自己的眼神都透漏着一股崇拜目光。 “小五,你怎么这么有钱?” 纵然身为山谷名义上的四长老,但由于长期在外做工的缘故,四哥对山谷并不了解,只知道那是一群苦命人生活的地方,也是他们逃避官府的地方。 懒洋洋的伸个懒腰,指了指自己身上的衣物道:“知道这是什么吗?” “长袍呗,天青色的长袍。” “傻子。” 颇有种优越感的嘟囔一声,王方显摆道:“这是云纺轩的丹青如意袍,没看到上面画有牡丹的图案吗,这叫高雅。” 说了一连串四哥听不懂的话语,不过这并不妨碍四哥崇拜的目光盯在自己身上,流口水道:“这东西能卖多少钱,能换二两银子不?” “屁,别说二两,二百两都成。” 没告诉他这玩意价值六百两,说实话王方第一次看到的时候,也吓了一跳,要不是已经买回来的缘故,他肯定会把曼娘按在地上猛抽屁股。 不过这也仅仅只是一时的心痛罢了,毕竟两年多的时间里,依靠山谷的产出,王方再次获得了几笔横财,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番薯种子,和油坊的产出。 说种子可能有些出入,但大致意思相同,因为第一年害怕被人报复的缘故,王方并没有全力推广番薯的种植,故而很多县城的百姓纵然知道这东西好吃,却依旧不知道这东西的产量。 直到第二年的时候,随着第三岔,第四茬的产出,他才将番薯的产量告知给县城百姓,以至于数百万斤的番薯根本供不应求,不单单本县的百姓大批量购买,甚至于其他外县的百姓,也会特地办上路引,前来购买。 整整五百万的番薯,按照一斤两文的价格全都销售一空,整个县城周边,包括其他临近几县,全都开始大规模种植起来。 除了种植的方法之外,王方也将保存方法告知众人,想来等到今年秋收,第五茬番薯下来的时候,整个青阳县,包括临近几县的产量,恐怕会达到数亿斤以上。 出于推广的考量,王方并没有将这东西会降价的事实告知百姓,毕竟只有这东西卖不出去的时候,百姓们才会想办法卖给其他没有的地方。 一想到番薯等高产作物,在整个华夏大地盛开的场景,王方就忍不住心情愉快,既然其他大户们不愿推广,那就由自己推广,起码身为一个现代人,他很不想看到自己同胞被饿死的场景。 一路上晃晃悠悠,来到一家饭摊上坐好,捞起一筷子青菜查看。 “不错,是我家的油。” 第六十九章:榨油机 之前的榨油机经过数次改良,终于获得王方满意的效果。 榨油效率在每天四百斤左右,出油率在三成左右,相对于这个年代一成,两成的产出来说,整整提高一倍不止,相对的榨油成本也降低到原先的三成左右,毕竟其他油坊大多还处在人力阶段,而王方已经率先达到了水力机械阶段。 除此之外,榨油种类也获得了极大提高,很多原先因为出油率过低,而不能使用的作物,也被他拿来榨油,渐渐的王方所产出的油料,掺和了许多其他油类古怪的味道,不过终归属于植物油的范围,所有味道都在人类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甚至于相对普通油料来说,还多了一股额外的芳香。 闻着眼前青菜盘中混合油的芳香,王方心情大好,吃了一整盘的青菜之后,又点了两盘下酒的肉菜。 不过眼下的年龄还不能喝酒,为了自己以后的身体着想,王方始终处在一个克制阶段,连带着他最近的日子过得极为清苦,毕竟十一岁的少年已经有了某方面的反应,而自己身边偏偏还有一大一小两个妖精一样的美女。 一想到杨蓉也跟着曼娘学坏的样子,王方就头疼欲裂,最近他经常在两个女人的调戏下落荒而逃,连带着有时候走路都需要躬身前行,幸好这年代的衣物比较宽松,因而也没有闹出太大的尴尬。 “等着吧,总有一天老子要让你们尝尝老子宝器的厉害。” 男人吗,对自己某方面的能力总是格外关心,因为自己能力的缘故,早在很小的时候,他就对自己的宝贝使用了增幅功能,连带着现在的宝贝已经增幅到让人惊叹的大小。 幸好没过多久能力就渐渐消失,否则的话王方很怀疑自己会不会真的缠在腰上。 只是对于能力的消失,王方始终处在惋惜当中,毕竟对于科技发展来说,那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能力。 不过外物终究只是外物,一想到一年以来自己山谷中的发展,王方就格外振奋,连带着对能力的失落也减轻几分。 吃完饭后回到客栈休息,第二天一早被四哥拉着向刘老财家中走去,刘老财住在城南的朱雀坊,正好从县衙门前路过。 对于这个年代的县衙格外好奇,正好县衙外面围了一群人影,看样子里面正在审案。 这个年代的县衙和后世的法院不同,任何人都能随意围观,取的是公正严明的意思。 从人群中挤过,面前的县衙内正在打板子,一名二十余岁的少妇因为某些缘故,被按在地上打屁股。 古代的刑法可不讲男女关系,打屁股就是打屁股,所有人都要扒光,露出白嫩的屁股。 和围观的群众一样,津津有味的看了半天,正当王方打算离开的时候,却听到一道意外声响。 “带人犯,何继祖……” 脑子瞬间懵了,后面说什么没听见,只是听到自己大伯的名字。 “应该是弄错了!” 心头安慰自己两句,想要转身离开,却发现四哥一脸震惊的望着某个中年男人的方向。 男子年约四十余岁,由于胡须的关系看起来足有五十岁上下,仅仅只是看了一眼,王方就确认眼前的男子一定是自己大伯无疑,原因是因为他和自己的三哥太像了,简直就如同一个模子印出来一样。 此刻在这名中年男子身上,由于长时间养尊处优的关系,还能看到一身富贵景象,但因为牢狱的关系,在他的脸上,已经能看到一丝苍白的窘迫。 “这是怎么回事?” 转过头来问自己身旁的四哥,十二三岁的小子明显一副吓傻的样子,愣愣的回答道:“不知道啊!” “三天前还好好的,前些天我还看见他给我们酒坊送粮……” “你是说他还在给酒坊送粮!” 脑子一片空白,王方盯着自己四哥问:“难道你不知道他送粮的下场!” “我知道,不过这不是一直没事吗……” 四哥的眼神有些躲闪,王方心知其中必有内情,不过此刻也懒得管他,目光转投到县衙上面。 县衙正中央的位置,坐着一名中年官员的身影,从他头顶的乌纱来看,应该是本地的县令无疑。 县令阴冷的目光从何继祖身上扫过,开口道:“何继祖,你可知罪。” “不知……” 何继祖刚想说些什么,却被一旁一道尖细的声音打断:“污了我家一千多两银子,现在说什么不知道,别忘了老娘可是亲眼看着你从我家粮库偷粮,一连偷了两次,一次三百斤,两次六百斤,你告诉我这六百斤粮食哪去了。” 说话间,女子继续道:“一天两次,一次三百斤,一年就是一千二百石,一石八百文,就是一千多两,你告诉我,老娘的银子那去了!” 女子扑上来对何继祖打骂,县令只是看着并未阻拦,连带着四周的围观百姓也看的津津有味。 王方脸色一阵青白变幻,最终想要拉着四哥离开,却看到他满头冷汗,嘴里嘟囔出声:“一千两,一千两……” 与此同时,堂上的县令开口道:“何继祖,你可知罪。” 人证物证俱在,何继祖已经懒得辩解,一边呜咧咧的惨叫,一边吆喝道:“莫要打了,莫要打了,小人知罪,愿意赔偿东家损失……” 按照大明律的刑法,民间财务纠纷只要获得原告谅解,就可以减轻刑罚,按照何继祖贪污的数额,只要能原价赔偿,就可以免除流放的刑罚,顶多打上几板子,罚上一些银钱。 此刻听到何继祖愿意赔偿,另一边的女子也愿意谅解,王方已经懒得管他,刚想离开,却听到何继祖道:“小人家中还有良田三十五亩,折价四百八十两,二进老宅一座,折价六十两……” “我去你娘,凭什么算你家东西!” 掏出随身携带的干饼扔了出去,紧接着怒吼一声,扑了上去。 正当王方想要殴打何继祖的时候,却听到县衙一旁的角落里,传来一声冷哼道:“殴打自家长辈,辱骂自家亲祖,悖逆人伦,有违人道,何永年,你可知罪!” 一身冷汗从身上流下,紧接着王方脑海中只剩下一个想法:“老子被人算计了!” 第七十章:谋夺财产 “大意了。” 仔细想想,世间哪有那么多的巧合,自己两年多以来第一次进城,恰好遇到县令办案。 再加上当场就有人认出自己,不用想也知道,一定有人算计自己。 “只是,这个人到底是谁?” 目光环顾四周,首先四哥被排除在外,身为自己的嫡亲堂兄,也是自己关系最好的兄弟,他没理由算计自己,除此之外,最有可能的就是那帮损失银钱的大户。 不过王方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们知道自己今天进城,且正好从县衙门前路过。 “不对,不是那帮大户!” 两年多时间,当初的事件早已平息,仅仅每家每户几千两的损失,没道理一直盯着自己,且眼下正是铜矿争夺激烈的时候,没理由会在自己身上耗费精力。 一丝冷汗从额角流下,既然不是曾经的仇人,那就只能是自己身边的亲人,除此之外,王方实在想不出其他理由。 “为了钱吗?” 目光从何继祖身上扫过,假如说有人想对自己动手的话,一定是大房无疑,毕竟只有他们才知道王方有钱,也只有他们才能如此准确的掌握自己的行踪。 一丝怒意从心头闪过,王方总算明白了前因后果,这几年来因为香菇酱以及养鸡的缘故,何花一房存了不少银钱,按照一年六十两计算,五年时间就是三百两的银钱。 而在眼下,因为贪污举动逐渐败露的缘故,大房一家一定察觉什么,故而想要陷害自己,以求能从自己这里获得银钱。 “怪不得刚刚何继祖提出赔偿的时候,这个女人并不反对。” 目光从那名女子身上扫过,王方心头了然,身为粮店东家,这名女子明显不是什么良善人家,假如真的发现何继祖贪污的话,她大可以将何继祖千刀万剐,又何必为了区区千两银钱,闹得人尽皆知。 一切想明白过后,王方心头稳定下来,扭头环顾四周,疑惑道:“何永年,谁是何永年?” 身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王方自认为演技可以,不过刚刚开口,就被人打断道:“不用装了,你就是何永年。” “当着老父母亲面,殴打自家长辈,辱骂自家亲祖,你可知罪。” 与此同时,台上的县令大人也皱起眉头,身为一个宗族社会的读书人,县令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忠孝二字,且自古以来不孝都是大罪,别说殴打长辈,就是被长辈活活打死,都不能轻易反抗,否则的话,就是悖逆人伦的大罪。 而在眼下,一旦自己被投入大牢当中,不用想王方就知道会发生什么,毕竟自己家中,除了大伯之外,都是土包子的存在。 二伯就不用说了,本身就是一个憨厚的老实人,母亲就更不用说了,身为一个女子,始终不能轻易抛头露面,否则的话,一旦像刚才那名女子一样,被扒光了衣服按在地上打,到时候母亲也不用活了。 除此之外,自己家中爷爷中风,奶奶老了,三婶也是女子,只剩下一个四叔又是极为恪守礼法的人,到时候被他知道自己是因为殴打长辈下狱,说不定四叔不会帮忙,还会落井下石。 到时候,县衙的事情全由大伯出面,且身为被王方殴打的苦主,大伯自然是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而母亲为了拯救自己一定会倾其所有,毕竟自己可是她唯一的儿子。 一股极深的怒意从心头蔓延,王方怒瞪那名女子一眼,紧接着扑到何继祖身旁,一下一下的猛烈抽打起来;“王八犊子,小爷今生最恨汝等贪赃之人,想当年小爷家中也有良田万亩,正是被汝等奸贼欺上瞒下,以至于破败至今……” 一边叫骂,一边伸手抽打,如此猖狂举动骇的众人面面相觑,以至于四周的衙役都忘了出手阻拦,眼睁睁看着这个狂徒,当着县太爷的面大打出手。 紧接着,一连被抽打几下,何继祖也有些急了,恼怒道:“哪里来的王八羔子,你家破败那是你家经营不善,于老夫何干!” 说一出口,何继祖面色突变,紧接着急忙改口道:“何永年大逆不道,悖逆人伦。” 说话间,转向县令道:“此子猖狂跋扈,当街殴打长辈,还望老父母为小人做主。” 一连串的惊变骇的众人面面相觑,经过一连串的突兀变动,已经有人看出不对。 堂上的县太爷也脸色发青,冷眼看了何继祖一眼,转头望向王方道:“你可是何永年?” 王方翻翻白眼,躬身行礼道:“老父母明鉴,方才此人亲口承认小人乃范阳人士,且家道破败,既如此,小人又怎会是他家中晚辈,难道他也是范阳人士不成?” 说话间,四周响起一片轰然大笑,紧接着何继祖面色青红变换,开口道:“老父母明鉴,此子乃何家屯人士,的确是小民子侄无疑,否则的话,断然不会听到小民变卖家中财产,就对小人大打出手。” 出手打人的举动的确非同寻常,王方自知理亏,故而未曾狡辩,反倒朝县太爷拱拱手道:“可否容小人问他几个问题。” 县太爷点头后,王方转向何继祖道:“你是何继祖。” “对。” “我是何永年。” “对。” “我跟你什么关系。” “汝乃吾家中子侄无疑,黄口小儿切莫狡辩。” 说话间似乎意识到什么不对,急忙改口道:“不对,汝乃吾家中幼妹招赘之赘婿之子,即为甥舅,又为叔侄。” 说完后,似乎是识破王方的话语陷阱,极为自得道:“吾乃嘉靖二十五年童生,此等言语之惑,又岂能欺瞒老夫。” 说完后,王方似乎神情低落许多,长叹一声道:“即为叔侄,你可知我今年岁许几何。” 话音刚落,何继祖面色大变,不敢确定的道:“现年整十。” 紧接着,县衙外再度传来一片轰然大笑,从王方的外貌看,起码十四五岁,已经是成年人的标准,而何继祖口中的子侄不过十岁幼龄,又怎会十四五岁。 此刻王方也懒得多说什么,朝县令拱拱手,刚要告辞离开,却被何继祖打断道:“不对,小人年老昏花,记错年龄,应该是十四才对,还望县令大人明鉴。” 很难想象,一个四十余岁的中年人脸皮如此之厚,王方只能回过头来,继续问道:“既如此,敢问汝家幼妹现年几何。” 何继祖脸色青红变幻,一滴滴硕大的汗珠从额角流下,直到此刻他也不敢肯定王方的身份,毕竟在他的印象中,自己的侄子不过十岁而已,又怎会如此老成。 第七十一章:我真没笑 何继祖无话可说。 王方面向县令拱手道:“此人即为城中粮铺掌柜,必长居青阳城中,还望父母大人差人查访,必能一探究竟。” 说完话后,何继祖瘫软在地,别人不知道其中详情,王方知道的一清二楚。 首先自己之前问的问题,本身就是无解问题。 一个是自己的年龄,一个是母亲的年龄。 自己的年龄何继祖可以胡编乱造,毕竟他常年离家未归,就算记错也情有可原。 但母亲的年龄却不能乱说,毕竟是自己亲妹,又怎能记错年龄。 且一旦说出母亲年龄,之前的谎言又不攻自破。 毕竟母亲才二十七岁,又怎可能拥有十四岁的孩子。 此刻王方脸上表情淡漠,从他发问开始就没打算设置语言陷阱,毕竟何继祖读书多年,还算有点智商,单凭几句语言陷阱,又怎会二次上当。 且王方根本没必要设置语言陷阱,只要何继祖敢胡编乱造,他就敢请县令去他家中查访,毕竟何继祖一家长居县城,就算他自己胡编乱造,也不可能全家乱造。 更何况,王方此刻确定大伯原先的目标不是自己,而是自己身后的四哥无疑。 又或者说,是四哥身后的二房。 老何家一家的情况比较复杂,其中何继祖和四叔属于爷爷亲子,拥有天然继承权,谁也不能剥夺。 除此之外,二伯和三叔是奶奶改嫁带过来的外姓子,纵然已经改性,但在族人看来,依旧不算何氏血统。 至于自己母亲,只是一个寡妇而已,身为母亲的长兄,何继祖有足够权利为自己守寡的妹妹寻找夫婿,到时候自然不用分割财产。 而在剩下的几个兄弟当中,四叔没主见,三叔失踪,剩下的只有二伯。 这样一来,要想争夺财产就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让二伯主动净身出户。 其中主要的原因有两点,一是文人不可能背负恶名,二是账房要有诚信。 一个辛辛苦苦操劳一辈子的弟弟,是不能被赶走的,那会损坏自己的名声和诚信。 既然如此,那就只有一个办法,让二伯主动离开。 而眼下,要想达成这样的条件,也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家中出了罪犯,家人需要撇清关系。 不得不说,只要何继祖在官府走一遭,所有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到时候他会获得家中的大半钱财,且依旧保持良好名声。 甚至于只要四哥敢对他呵斥,或动手的话,他还可以用悖逆人伦的名义,让四哥下狱。 这样一来,二伯不会袖手旁观,自己的母亲也不会袖手旁观。 就如同眼下对待自己一样。 一丝庆幸在心头弥漫,紧接着之前的怒气也烟消云散,此刻王方已经不把何继祖放在心上,又或者说,他已经不把何继祖当成自家大伯。 “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 心头嘟囔一声,王方向县令请辞后,转身从县衙离开。 “现在还去接我娘吗?” 四哥的表情低落,但未受县衙影响。 王方问:“何继祖被抓,你不奇怪?” 何狗蛋嘟囔:“有什么好奇怪的,之前那个女人根本不是大伯东家,他只是想把我家赶走。” 很好奇四哥怎会拥有如此智商,王方刚要询问,就听四哥嘟囔道:“之前我看过那个女人在大伯房里洗澡。” 王方无语,这小子喜欢偷看别人洗澡,从五岁偷看到十二岁,真不知道有什么好看的。 “对了,要不我们先不接我娘了。” 何狗蛋道:“反正家里也不同意。” 这句话的深层含义是接回来也养不起,何狗蛋不傻,他能意识到自己家的处境。 说实话假如自己处在何狗蛋这个位置,自己也会头疼。 父亲是个憨的,哥哥是个傻的,姐姐前年嫁了,家里只有自己。 不过没关系,谁让自己有钱呢。 王方道:“接,凭什么不接。” 一边说话,一边向刘老财家中走去,穿过两条街后,走进朱雀坊范围。 坊市制度最早出现在唐朝,等到宋朝时被取消。 现在华夏依旧有坊市存在,不过已经失去原本意义,只是作为地名存在。 来到朱雀坊中,这里算是青阳县的富人区。 县城七家粮店,有五家开在这里。 除此之外,还有数家女支院,大白天的就有透皮露肉的少女站在街边揽客,其中还能看到胡女。 自得其乐的和胡女打招呼,王方道:“哦耶,哦买尬。” “小五,你说啥?” 何狗蛋面色通红,却充满探究精神。 王方正色道:“意思是吃饭没。” 再度穿过两条街,来到一片绿荫当中。 此刻的江南还保留着众多园林建筑,单看其中景色,已经和后世的苏州园林相差无几,毕竟这已经是传统艺术的巅峰水准,哪怕再过几百年,也很难出现太大突破。 参观了一路景致,在一家大户人家门前停下。 “我们从后门走,正门只能走贵客。” 相对于雄伟高大的正门来说,后门明显寒酸不少,平日里只有厨娘等仆从出入,自然不用太精细。 因为没有门房的缘故,王方和何狗蛋只能守在门口。 “等着吧,一会有人出来,求他帮我们转告一声。” 等了一刻钟,始终未见人影。 王方忍不住四处转悠,来到一片杨柳依依的河堤边。 向下看去,河滩上有人吵架,王方在树荫下坐好,打算慢慢欣赏。 “你也是来看戏的。” 变声期的声线相当难听,一名十一二岁的少年询问自己。 王方点点头。 吵架的是一男一女,离太远听不清声音,只能看见动作,如同一副无声的电影。 先是男人哭,后是女人笑,接下来又是打打闹闹。 男女吗,总是这样你纠缠来,我纠缠去。 眼下这个没有电视的年代,王方看的津津有味,就差一袋瓜子,就能上演一场生死绝恋。 “你咋这么没良心呢?” 一旁变声期的小屁孩询问自己,王方懒得搭理。 正好演到男子向女子下跪,王方差点笑出声来。 “你可知道,那两人是谁?” 小屁孩故作老成的叹气,声线嘶哑难听。 “我知道。” 一边说,一边笑,一旁的小屁孩似乎没想到自己的反应,呆傻傻的愣了半天,最后继续故作老成的叹气道:“那是我爹,还有我娘。” 转过头来看向这个像极了四哥的身影,王方点点头,笑道:“我知道。” “你知道个屁。” 似乎是被气急了,小屁孩不再装模做样,怒冲冲的道:“看人笑话是吧,信不信老子揍你。” 小屁孩卷衣袖露出伤疤,一副凶狠模样。 “滚,滚远点,再不滚老子揍你,一个个闲着没事,整天看人笑话,有什么好看的,都给老子滚……” 说话间小屁孩想冲上来,王方后退一步,喊停道。 “第一,我没笑。” “第二,我是开心的笑。” “第三,我知道。” 说话间,王方也学着小屁孩老气横生的样子,指着河岸边的男女长叹道: “第四,跪的是我二伯,哭的是我二伯娘。” “你说,我又怎会去笑。” 第七十二章:我叫贺永年 印象当中想起两件事,一个是五年前自己第一次进县城,二伯失踪一个时辰,说是去定猪肉。 现在想想,定猪肉那需要那么长时间。 再盘算一下城门口距离朱雀坊的距离,一切都清晰明了。 再加上香菇酱第一年的分红,二伯一个出劳出力的大人,居然没自己一个六岁小孩多。 王方本以为是母亲对二伯苛刻,现在想想,那毕竟是她同母异父的兄长,又怎可能用零花钱打发。 “我爹是你二伯,这么说你是老六。” 看得出来小屁孩和二伯关系不错,起码称呼上不见生疏,王方转过头来,定定的道:“不对,我是老五。” 一句话似乎说到对方伤心事,小屁孩的表情瞬间冷淡下来。 王方解释道:“不是不把你当成老五,而是不能把你当成老五,现在很多事不能跟你解释,以后你会慢慢知道。” 对这个理论上的五哥,王方印象不错,为了避免对方误会,王方详细解释。 “你已经被逐出家门,族谱上没有名字,这是好事,也是坏事,但过不了多久,它一定会变成好事。” 语气前所未有的郑重,他也是真心诉说。 小屁孩的智商不错,理解道:“这么说家里……” 说到一半,改口道:“老何家出事了。” “对,现在还没出事,将来一定会出事。” 不管是何继祖东窗事发,还是自己的事业被人发现,王方都确信一定会出事,但他现在还不能解释太多,毕竟是第一次见面,没必要,也没理由相信对方。 小屁孩表示理解,转过头撇开话题道:“你跟二哥差不多,二哥十四身高七尺,你虚龄十一身高六尺,假如不知道的人,一定以为你和二哥是亲兄弟。” 对方没怀疑自己的身份,王方本有些好奇,转念一想,却又明白原因。 一是家中本有二哥作为先例,二是二伯经常往县城跑。 想来这个小屁孩一定知道自己有个身量惊人的弟弟,且和自己二哥极为相像。 “想家吗,我带你回去看看。” 没接对方的话茬,王方打断道:“可以偷偷看,起码也看一眼自己曾经生活的地方。” 五哥离家时已经五岁,对故乡必有记忆,且身为无家之人,谁又不想家乡。 对方沉默下来,并未回答,也并不反对。 看得出来对方想回去看看,却因为某些原因不能回去。 “一切不用担心,我能帮你解决。” 王方第一次真心想帮别人,大包大揽的承诺一切。 面前的小屁孩笑道:“看的出来,你过的一定不错。” “云纺轩的丹青如意长衫,价值六百两” “湖州端南曾大师的金丝紫纹折扇,单柄六十两,加上名士题词,价值三百两。” 打开自己的折扇,并不隐瞒,上面画了一副山水图,出自沈周笔迹。 沈周是吴门画派的创始人,和唐寅等人合称明四家。 身为一个后世人,没有人能比王方更理解这些书画价值,很早之前他就开始搜集,可惜唐伯虎的画作高昂,暂时买不起。 “沈周的!” 五哥的呼吸急促,片刻后舒缓道:“纵然只是仿品,也能价值百十两。” 没解释太多,只是道:“我确实过得不错,但……” “不用跟我解释,这是你的事,不是我的事。” 两者间气氛尴尬,王方害怕对方误会,只能道:“二伯过得很苦。” 说了一句,却又觉得多余,小屁孩哈哈大笑道:“傻子都能看的出来,他才三十二,长得跟五十二差不多。” “你不用告诉我,也不用解释,过得好是你的事,过得不好是我的事,我不怨你,也谢你能来,不过我走不了,有些事要解决。” 对方不想多说,转身走了。 一切的事情都有因果,不能离开的原因无非是卖身刘家。 王方没了偷窥的兴趣,拉着四哥离开。 何狗蛋满脑门疑惑,但五年来已经喜欢听从王方安排,跟着走出去一里地的距离,步入到一家油铺当中。 掌柜的名叫杨实,也是一名瘸子。 两年多的时间,昔日断手断脚的少年已经被王方治好,只是踝骨的骨骼已经粉碎,哪怕能力都没效果。 瘸子掌柜一瘸一拐的走来,王方道:“我需要两个人,一个叫李秋娘,一个叫李自珍,下午就要,你去帮我把人带来。” 说完后交代了地址,王方静静在油铺中坐好。 下午时分瘸子从门外回来,道:“花了四百两,对方死咬不松口。” 不关心花了多少钱,只是道:“什么时候能带来。” “最迟明天,身契过户要等书吏上衙,已经托了牙人去找,恐怕还要六十两。” “花了多少不用管,等人过来,她就是油铺掌柜,那小子想去私塾,就送他去,县学最好……” 印象中好像刘老财的儿子也在县学挂名,这是一种镀金手段,于是道:“送去池州儒学,一个名额八百两,银钱不够,找曼娘支取。” 说话间,转向何狗蛋道:“对了,是谁告诉你二伯娘在刘老财家的。” 一年多以来,二伯瞒的死死的,家人也从未提起,为何何狗蛋会突然知道,且第二天就遇到县令审案。 “算了,不管是谁,知道个大概就好。” 摇摇头,起身从油铺离开,他现在有事要办,没时间留在这里浪费。 回到家中,已经是入夜时分,母亲在府城做工,二伯还未回来,找到三婶道:“我要分家,现在就要。” 不知道对方还有没有其他手段,但他不想时时刻刻处在算计当中,眼下正是最好时机,正好将一切弄假成真。 说话间,数道人影从堂屋走出,道:“呦,口口声声说自己不是何家子嗣,现在却想分家,何小五,你长本事了。” 那名女子率先发难,在她身旁的何继祖一脸铁青道:“你真是何永年!” 目光环顾四周,大房一家都在,王方否认道:“不,我叫贺永年。” 第七十三章:分家 王方的确叫贺永年,不单单是他,包括山谷众人在内,所有需要外出的人,都有自己的名字。 一张户籍三百两,十五张户籍四千五百两。 明朝的户籍制度在历朝历代算是严苛制度,但在银钱面前,它也仅仅只是严苛罢了。 身为一个现代人,没有人能比王方更了解户籍的重要性,也没有人比他更能理解自己此刻所遭遇的危机。 山谷中的一切,一旦曝光出来,就是一场谋逆大案,它有自己的食盐,有自己的军工,有自己的百姓,也有自己的法律制度。 纵然只是一个不到百人的小山谷,但在某些层面来说,它已经具备了造反的一切条件。 王方不想造反,但更不想将自身置于危险当中。 早在很早之前,他就开始为自己谋求后路,也开始不断的通过银钱的力量,准备一切自己所需的东西。 户籍,俗称身份证,没有户籍,哪里都去不了,不能考学,不能赶路,甚至走出青阳地界,就需要户籍资料所办理的路引。 一张户籍三百两,放在明代已经是一个家庭的所有财产,十五张四千五百两,几乎花了山谷一年中一半的产出。 但这是值得的,起码将来真的东窗事发的时候,王方可以保证自己有条后路,也不担心被抄家灭族。 而在现在,这个五百年前的古代,不用担心被揭发的风险,也不用担心存在假证的问题。 原因在于,当初的经办人已经死了。 五千两银子,相当于三百亩上好良田,放在后世,纵然有电脑,有资料,也有数十个机构的监管,依旧有人能获得双重,乃至于多重的身份资料。 更别提眼下这个时代,仅仅依靠一块木牌,一张薄纸,就能断定身份的年代。 根本不需要花费太大精力,仅仅只是五千两银子,有大笔的人愿意帮自己办理户籍,且当文书摆在县衙的档案当中,而这个经手人又因为意外去世的时候,王方可以确认,自己此刻的身份天衣无缝。 但他没必要跟何继祖解释,也不想让大房中人知道自己此刻的身份。 仅仅只是吼了一句之后,或许是因为两个名词几乎完全一样的缘故,大房众人并没有醒悟其中含义,只是恼怒道:“何小五,何永年,你等着,殴打自家长辈,辱骂自家亲祖,你还想分家,分个屁的家,老子现在就去请族长,让何花一房净身出户。” 王方冷眼看着,并未阻止。 三哥何永定在何继祖的呵斥下去找族长。 找来后,本以为王方会大吵大闹,但他静静的点头,静静的同意,身为何花一房的唯一男子,且已经长到相看年龄的男子,他有权决定自己的一切,包括母亲和妹妹的一切。 分家契签订后,族长们并未离开,何继祖身旁的女子开口道:“不瞒各位叔伯,我家大郎遭奸人算计,已被县尊传去县衙,未免家中被大郎牵连,还望各位叔伯可以做主,将我家一房一并分家出去。” 一旁的何继祖长叹道:“这个逆子……” 言语意犹未尽,似是充满无穷恨意。 对自己传说中的大哥并不了解,王方也并未多言。 而在眼下,族中的族长包括族老等人,仿佛也知道何继祖心中的悲痛,安抚道:“你是家中长子,本应瞻仰双亲,但眼下家中突遭大难,必不能床前侍奉…… 且大郎遭受如此境地,必要使银周转…… 按照何氏一族传统,长子可分得七成家产……” 冷眼看着眼前这一幕,王方心知何继祖使了银钱,且终归属于何氏一族的嫡亲血脉,族长们也不愿何氏财产流落外姓人手中。 可以理解,毕竟是宗族社会。 最后的结果是二房三房被净身出户,何花一房奉养双亲,四叔分得两成家产,但因膝下无子的缘故,交由大房掌管。 一切尘埃落定,三三两两的人群从家中离开,王方冷眼注视着眼前一切,心中始终不能平静。 转过头来看向三婶,曾经张牙舞爪的少女逐渐成熟,但往日的戾气仍在。 “别看我,小家伙好好想想,什么情况下才会分家,且族长们会同意。” 很早之前想过这个问题,一个是家中爷爷去世,何家大房提出分家,但绝不可能如此平静,也不可能将二房三房净身出户。 还有一个可能是何继祖贪污败露,家人急于撇清关系,但眼下明显还未败露,又为何会急于分家。 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所以然来,三婶已经飘然离开。 等到杨蓉从外面回来,附身于王方耳畔道:“杨家庄的杨家三兄弟死了两个,前些天在金水河发现尸体,泡发了十余天,连面孔都看不清。” 隐约间知道了其中原因,王方收拾自家的东西静静离开,因为要侍奉双亲的缘故,何花一房分得三亩山地,以及一座用于山间乘凉的小屋。 需要收拾的东西不多,王方决定当夜离开。 正在此时母亲从门外回来,提着大包小包的包裹道:“小五,我们分家,通知你二伯,越快越好。” 母亲算是爷爷奶奶的亲生血脉,此刻回来的第一件事是回房看望奶奶。 不知说了什么,总之响起一片哭号。 等到彻底搬家结束,已经是后半夜时间,王方想要问些什么,却看到母亲双眼通红。 低声抽泣了一个时辰,她才回过头来,对王方道:“县城封了,说是南边来了一股流贼,本是前些年被打散的倭寇,躲在山里三年,现在被官府追到九华山上,落草为寇……” 后面的话没说,王方已经大概明白。 一年当中,养伤半年,再加上适应武器,打探消息,以及召集人手的关系,三叔需要一年时间。 一个双手被砍断的人是不能立即报仇的,一个有家有室的人也是不能立即报仇的。 经过一年的筹备,他做好一切准备。 现在,他打算动手了。 “他打算什么时候动手?” 王方想从母亲这里获得消息,但母亲只是哭泣,最终道:“好好过日子,娘有些钱,够咱们过日子。” 第七十四章:三家协议 造反是一件危险性极大的事,不管是杀官,还是落草为寇都与造反意义相近。 眼下不是明朝后期,没有建奴和天灾人祸。 可以想象三叔的下场一定极为凄惨,所以他才会想办法让家中分家。 恐怕三婶已经明白,且她正在收拾行李回娘家。 名义上她的丈夫已经死了,两个兄弟也已经死了,但现实是,他们没死,但已经必死无疑。 假如可以撑到十五年后,或许造反还有一线生机,但在眼下,这个张居正即将上台,且即将将大明拉入最后一轮中兴的年代,王方并不觉得有人可以造反成功。 张居正,字叔大,号太岳,幼名张白圭。 身为一个生活在明朝的现代人,不能不知道张居正的名字,也不能不知道这个人有多大能力。 “千古一相,明朝第一相。” 这是后世人强加在张居正身上的美名,也是他能力的体现。 王方不觉得自己比张居正聪明,也不觉得随随便便一个人就能比千古一相聪明。 在这样的情况下,身为一个了解后世历史的现代人,他的本意是老老实实度过这段时间,但现在,因为三叔的拖累,他又不可能老实下去。 身为一个标准的农民,何家三叔明显将事情想的过于简单。 身处在这样一个宗族社会,且刑法上明确标明了株连的范畴,假如落草为寇这样的事,能被分家简单躲过的话,未免太过可笑一些。 不可能被躲过的,也不可能不被发现。 雁过留声,人过拔毛,只要造成因果,就会留下痕迹。 更何况三叔的仇人主要以官吏为主,当他向官员们下手的时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已经等同于造反。 杀官,造反,这是两个不同的词语。 但每当有人造反的时候,却都会将两个词语组合在一起使用。 原因在于,造反之前一定要杀官,杀官之后,基本都会造反。 不管是放在那个朝代,杀官都是大罪,或许并没有直接造反那么严重,但也绝不会那么简单。 而在眼下,三叔的仇人是县城的官吏,这也就意味着,将来官吏们报复的时候,绝不会简单放过。 且身为官场众人,皮厚心黑是必备技能,到时候他们完全不会在乎你有没有分家,也不会在乎是不是你。 莫须有就够了,从宋朝岳飞开始,这个词语被官场众人用的越来越熟练。 而当三叔开始向官员们下手的时候,根本不需要罪名,也不需要原因,只要官员们产生怀疑,王方一家就必定遭殃。 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起码在很多人眼中,根本不需要证据,也根本不需要确认,只需要怀疑,也就够了。 更何况,下手的对象只是普通小民,而自己,还是身居高位的官员。 一晚上的时间,想了很多,眼下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将水搅浑。 浑到所有人都看不清真相,浑到所有人都被怀疑,这样的情况下,才会避免报复,也不会使得家人遭殃。 决定下来后,已经有了行动方案,正当王方打算前往山谷的时候,却看到家门口躺着一具硕大尸体。 “不对,人还活着。” 赶过去,发现是自家二伯,人已经昏迷过去,且浑身上下布满血迹。 不用想就知道是谁下手,王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等到下午时分,四哥接到消息从县城回来。 回来的第一件事是告诉王方:“我辞工了,两个月的月钱没给……” 何狗蛋还想说些什么,却被王方打断道:“这些都是小事,等着看好戏吧。” 语气里包含着极大的怒意。 等到第二天一早,或许是知道二伯没事,大房一家跑来闹事。 “山沟沟里来的野杂种,吃了我家那么多年,用了我家那么多年,现在分了家,还来我家闹事……” “打坏我家东西,伤了我家人,哪能这么简单,赔钱……” “何小五,我知道你家这几年过得不错,不用太多,三百两就行,要是没有三百两,我砸了你这个破屋子……” 一句句叫骂在茅草屋门外响起,紧接着正当母亲打算出去和大房众人拼命的时候,却被王方拦住。 “等着吧,人在做,天在看,自作孽,不可活。” 骂声一直持续到下午时分,从县衙来了两个捕快,将何继祖带走。 理由是欺瞒官府,且抢占民财。 “你做的!” 何狗蛋一脸惊惧的看着何继祖被两名衙役带走,转而问王方道:“你是不是把他骗人的把戏传出去了。” “没,只是找到大伯的东家,告诉他们粮铺被烧是何继祖做的,且我还送了他们一套点火装置。” 三年前为了避免自己被拖累,王方陪同四哥将粮铺烧毁,当时的具体损失并不清楚,只知道烧了两个粮库。 由于是在夜间动手,且有点火装置,因而王方未被发现,何继祖贪污的举动也被掩盖下去。 而现在,他不想忍了。 何继祖被带走后,何家彻底平静下来,母亲再次外出做工,王方也有机会回到山谷当中。 回到山谷的第一时间,王方问何永定道:“铜矿那边怎么样了。” 早在一年前,铜矿被发现的时候,王方就开始关注铜矿。 而在眼下,一年多的时间里,并没有听到太多关于铜矿的消息。 这意味着铜矿背后参与抢夺的人已经达成协议,而王方现在需要毁掉这份协议。 “三家大户,一百二十个家丁,包括四百五十个矿奴……” “现在铜矿周边都被封锁,田家使了银子,将铜矿周边数万亩的山地全都买走。 原本没打算现在对铜矿下手,而在眼下,却又不得不下手。 “通知下去,准备去铜矿杀人,就用前几天县城那帮土匪的名义。” “打算抢铜矿了吗!” 何永定双目发光,一座铜矿,上百万财富。 第七十五章:战前准备 “我大明的百姓还真是凶猛。” 捏着手里的纸片,感慨万千,上面写满了米粒大小的小字,主要以铜矿的情报为主。 “一年多时间,铜矿五次易主,先是被田家占据,随后又被二十七家平分,再然后发生逃奴事件,周围十几个村庄用被逃奴惊扰的名义,占据铜矿长达半年之久,最后实在因为没有开矿人才,塌方了十几次后,农人们才渐渐退去。 就算如此,剩下的铜矿也不安稳,一旦有谁想从矿里运铜出来,就要面对山路上多入牛毛的劫匪。” 捏着手里薄薄的纸片,王方又气又笑,气的是大明的百姓如此淳朴,笑的是各家大户如此无能。 “笑个屁,你真以为那帮大户无能,主要是这种事不能捅到上面,要不然谁家没几个通天手段,别说大军压制,就算十几个衙役往矿前一站,你看那个泥腿子敢动手。” 曼娘跪坐在身前的凉席上舒展筋骨,薄薄的轻纱将完美曲线展露无疑,王方始终眼观鼻鼻观心不敢乱看,主要是这娘们下半身只穿了一层兜裆布,看起来颇有***风采。 “话不能这么说,起码这些老农知道,守着山路比什么都强,没看铜矿三天运一次的铜锭已经缩减到一个月一次,每次还总有百十人护送。” 说着说着,大笑起来,后世摆渡人的故事被这帮纯朴的农人演绎的淋漓尽致,我不挖矿可以,我守着山路,不管谁从这里路过都要交钱,偏偏这帮手眼通天的大户还不敢把这事捅到上面,要不然一旦朝廷派人过来,别说吃肉了,连口汤都没有。 说话间,目光继续下看,看的王方啧啧称奇:“一年之前,铜矿被二十七家大户占据,十天一次的运铜队派了六十人护卫,整整六十个手持刀剑的彪形大汉,被百十个乡间农人打的落花流水,要不是其中有两人骑马,恐怕连消息都传不出来。” 紧接着一旁的曼娘也凑上来道:“邬家堡的老爷子算个人物,听说早年在戚大人手下做事,三年前戚大人被调往边境苦寒之地,要不是年老体衰,说不定邬老爷子也会跟去。” 盯着手中的路线图看了两眼,王方双眼发亮:“就它了,派人出去传消息,就说九月初十,九华山的流贼要在邬家口动手。” 曼娘慢悠悠的出去传信,一边走,一边嘟囔道:“你小子,也不怕被两帮人合伙吞了。” 就在王方和曼娘制定计划的同时,山谷的另一个方向。 “你真要跟他们出去杀人?” 杨蓉轻咬嘴唇,一脸纠结的望着身前赤裸上身,正在奋力磨刀的大汉:“听小五说杀人不是小事,他们从前年开始,练了一年零九个月才敢出去杀人,你又没跟着操练,凭什么出去杀人。” 杨玉堂擦了把汗,揉了揉妹妹的团头道:“一条人命一百两银子,等闲人家找不到这样的买卖,你兄长又没什么本事,也就这两年肉铺剁骨头练了股狠劲,你等着,等我有了功名,帮你找个殷实人家嫁了,也省的做这杀头买卖。” 说话间,看到杨蓉面色苍白,杨玉堂安抚道:“何家小子确实聪慧,不过不走正道,眼下有了银钱,本应求取功名,偏偏喜欢在这山野间胡闹,这样的人或许能逍遥一时,又怎能逍遥一世,等我凑足了盘缠,今年秋试下场一试,若能博得功名,也算为我杨家光宗耀祖,到时候不用你委身与他,哥哥我自能为爹娘雪恨。” “可是,我有银子……” 杨蓉想要争辩什么,说话的声音却越来越小,杨玉堂呵笑道:“人都说七尺男儿,想我杨玉堂也算半个读书人,又怎能用妹妹的体己钱,你的钱你自己存着,将来就算真要嫁于何家小子,也省的没银钱可用。” 说话间笑意满满,内里的意思却言辞拒绝,杨蓉又是叮嘱两句,转身从磨刀石离开。 晕晕乎乎走到山谷库房门前,恶狠狠撬开门后,开始翻检防具。 二哥专用的蛇皮鳞甲被她翻检出来,整整一百五十条毒蟒蛇皮编织的鳞甲足有二十五斤,等闲刀具只能破掉三层外皮,就算强弓硬弩也只能射穿五层鳞甲。 这些都是王方的宝贝,平日里有专人看护,瘸子手持长刀在门口探头探脑,始终不敢进来,整个山谷中只有三个人不能惹,一是媚笑的曼娘,二是不说话的王方,还有一个是发怒的杨蓉。 当然,真正不能惹的已经被派来看守仓库,不过看着门外懒洋洋晒太阳的蜜獾密大爷,瘸子始终不敢打扰,要不然告状的话,鬼知道它会咬谁。 等到杨蓉挑了一副鳞甲,两张盾牌,四副护腕,一顶头盔,已经是下午时分。 心满意足的从库房出来,招呼瘸子帮自己把这些东西搬走,转而又看到蜜獾密大爷在地上打洞,赶紧跑过去细心叮嘱道:“等明天真打起来,别管你那个蠢货主子,帮我看好哥哥,要是他能完好无损回来,我许你十罐蜜糖。” 说话间又觉得战场上刀枪无眼,又怎会毫发无伤,于是道:“不管受不受伤,只要回来就行,许你一百罐蜜糖。” 听到蜜糖,密大爷已经乐呵呵的从洞里出来,围着杨蓉绕了两圈,始终未见蜜糖,最终怒冲冲的继续挖洞事业。 与此同时,另一边的王方仍在做战前准备。 穿越以来第一次进行火拼事业,王方心头充满担忧,首先是时间问题,因为没有手表的缘故,任何人不能做到行动一致,这对王方的计划产生极大影响,毕竟他手中的力量太过弱小,不可能压倒敌人,只能通过合作完成目标,却又不可能完美协同。 其次是路线问题,山林间的路线太过复杂,路程长短有远有近,有些路途看起来极近,但因为各种山路问题,可能要绕路才行,这就给行军路线造成巨大困扰,比如规定某人按时到达某个地点,但因为山路滑坡,他要绕路百里,等到作战时刻,一看人员未到,万一出现问题,总不能简单杀头了事,毕竟自己不是标准的军伍,要是随随便便杀人,不用去打别人,自己就先乱了阵脚。 再其次是补给问题,因为要抢劫铜矿的缘故,必须准备合适的运输工具,要不然几十号人背着几千斤铜锭,再加上林林总总的武器弹药等等,恐怕走不出十里就会被追兵追上,更别提逃跑问题。 一切的问题全都忙完后,已经是晚间时分,由于还有四十里山路的缘故,此刻必须出发才行。 穿上自己特制的蛇皮鳞甲,又帮二哥准备好各种作战器具,等回过头来巡视四周,始终未发现蜜獾密大爷的身影。 急急忙忙跑出去寻找,终于在厨房门口看见蜜獾的身影。 蜜獾密大爷趴在杨玉堂身旁,正在舔舐他手上的蜂蜜,一旁的杨蓉小心翼翼的叮嘱:“这就是我哥,记好他的味道,要是我哥出现意外,我就一辈子不给你糖吃。” 蜜獾密大爷已经六岁,因为长期跟人类生活在一起的缘故,已经能简单听懂人言,此刻听到杨蓉的话语,乐呵呵的答应下来,保证不出现任何意外。 至于自己所谓的主子,那个一脸怒容站在自己身后的男人,早就被密大爷抛之脑后,主子哪有蜜糖好吃,再说了那个该死的主子一直要求自己减肥,连蜜糖都不能多吃。 站在门外头疼的看了一眼,王方转身离开,假如再停留下去,他很怕杨玉堂会羞愤离开,从此永远不再搭理自己。 这是一个自尊心的问题,也是一个最让人头疼的问题。 “罢了,就让蜜獾跟着杨玉堂好了,反正自己此刻不需要防护。” 正当王方满脸孤寂走出山口的时候,终于看到一个人还关心自己,曼娘施施然走来道:“铜矿事小,人命事大,假如事不可为,定要抽身离开。” “这是在劝自己逃跑吗?” 说话间,王方感叹一声,紧接着就看到身旁的何永定重重点头。 “奶奶的,这到底是对谁说的!” 何永定一脸痴迷的盯着曼娘离开,假如是以往的话,他绝不敢这样目不转睛。 “小子,想什么呢,起码老子没跑之前,你绝不能跑!” 义正言辞的叮嘱何永定两句,王方很怕他真以为曼娘是对他说的,结果没上战场就转身逃跑。 第七十六章:引蛇出洞 鹰嘴坳铜矿原本坐落于河滩当中,直到两年前因为河流改道的缘故,才渐渐显露出来。 此刻鹰嘴坳的山腹当中,早已被挖空的山腹被改造为一座硕大的冶炼工厂,正在接连不断的烧铸一枚枚油光锃亮的铜锭。 铜矿的大匠躺在摇椅上,一边品尝美酒的同时,一边指使一名十五六岁的矿奴给自己扇风:“小子,别哭丧脸,只要爷爷教你两招,保你荣华富贵。” 说话间,指着四周看守的矿监道:“想当年爷爷也是从矿奴一步一步走来的,最早的时候,才八九岁,被这帮王八羔子,一天一顿打,打了整整二十年,最终学成手艺,那天大匠烧融了手,被监工活活打死,爷爷我开始接手,两年时间矿被采光,其他人都被埋了,唯有爷爷活了下来,为什么,就为了咱这手艺。 你出去打听问问,这江南地界,谁家开了矿,不请爷爷过去掌眼,别看爷爷现在是矿奴身份,这帮小子哪一个敢对爷爷不敬。” 说话间酒气上头,大匠摇摇摆摆的站起身,推开身旁的矿奴,走到矿监身旁,一巴掌打在矿监脸上:“滚你娘的蛋,看什么看,给爷爷拿酒去。” 矿监捂着脸走了,十五六岁的矿奴眼中似乎升起憧憬目光,却被大匠打断道:“狗屁,就你也想学手艺,老子早就想好了,谁都不教,把手艺带到地下,你以为当初的大匠是为什么烧了手,那可是建宁府手艺最好的大匠,还不是被老子一锅铜汁给浇了,亏他还以老子的师傅自居。” 说话间,大匠沉沉睡去,少年面露狰狞神色,却被四周的矿监阻止。 “娃子,你也是苦命人,莫听这老汉瞎说,这老汉可是东家花了五千两银子买的,浑身上下算起来头发都比银子金贵,要是掉了一根毫毛,咱这些下人们可吃罪不起。” “滚你的蛋,老马家的,干甚要和他多说,不过一矿奴罢了,你还真以为这小子能活着出去,就像这老头说的,等这矿挖完了,还不是一口气埋了。” 十五六岁的矿奴被连踢带打的赶走,按照鹰嘴坳大匠的习惯,每天伺候的人不能重样,就连看守的监工都要三天一换,否则的话他宁愿被打死也不下矿指点。 等到入夜时分,二十五辆装满铜锭的大车走出山口,按照一车两千斤计算,相当于五万斤铜钱,七千两银子。 “直娘贼,要不是怕被官府发现,老子宁死也不走这夜路,前些天刘家的小子从山路上滚下去,东家只赔了二百两银子,连尸首都没找。” “这破地方找甚尸首,山林里虎狼多得是,难道他还能飞回来不成。” 六十名前来交班的护卫押送铜车前行,还有二十名骑马的家丁在四周拱卫。 来来往往的人马将山间道路照射的灯火通明,转眼间来到邬家口位置。 这是一条纵横交错的三岔路口,除了三条主路之外,还有四五条山间小道,向黑暗的山林中蔓延。 “邬家口到了!” 前排的骑手呼喊着从车队中路过,四周原本闲聊的护卫瞬间提起心神。 “他娘的,姓邬的听说都六十了,怎的还不去死,搞得爷爷们心惊胆战,连个夜路都不能好好走。” “莫要多言,别忘了老马家的车队,整整六十号人,半晚上时间只逃回去两个。” “直娘贼,要我说干脆灭了他的邬家堡,省的每回都提心吊胆。” “放你娘的屁,邬家堡大大小小一千多口,壮丁都有三百余口,你去灭一个个试试……” 一路怒骂间,来到邬家口位置,陡然间前面开路十几名的骑手向后退缩,叫喊道:“赶紧回去叫人,姓邬的就在前头。” 说话间,十余名骑手向后方的矿山方向逃去,剩下的人急急忙忙将牛车挡在前头,彻底将山路堵死。 与此同时,王方带着十余名手持火统的山谷乞丐在山路前埋伏,由于被发现的缘故,王方终于松了口气,懒洋洋在草地上坐好。 身旁的何永定怒目环视一周,盯着十余名乞丐道:“刚刚是谁管不住裤裆放的屁,吃番薯吃多了的是吧!” 等他说完,十余名乞丐瑟瑟发抖,王方终于忍不住上前踹他一脚,怒骂道:“老子放的,怎么了!” “你他娘开会的时候就光顾着盯着曼娘看了是吧,老子说什么你都没听见是吧。” 越想越生气,尤其是当他发现何永定和曼娘搞到一起的时候,心头总有股莫名怒气。 何永定自知理亏,躲闪道:“不就是一个女人吗,再说了你虚龄也才十一,难道还要曼娘再等五年,到时候她都能给人当奶奶了,难道你还能霸着人家一辈子不成。” 相处了五年时间,由于现代知识的熏陶,当年淳朴的何永定也越来越油嘴滑舌,此刻一番话说的王方哑口无言,紧接着,何永定再次道:“再说了,别以为我没看出来,你根本就没看上人家。” 此刻王方也不知道自己心头想的什么,说实话,从和曼娘相遇开始,他的确不能接受一个比母亲还大的女人成为自己妻子,毕竟一想到曼娘向何花叫娘的时候,他就浑身汗毛倒竖。 不过自己说的根本不是这个问题好不好。 “谁他娘管你和曼娘好不好,老子又没说要娶曼娘,老子气的是你能不能正常开会,他娘的,感情小爷说了整整一个时辰,你就看了一个时辰,一句话都没听进是吧。” 此刻何永定也不在躲闪,笑嘻嘻道:“这么说你同意了。” “老子同意有个毛用,曼娘又不是我家的人,说到底还是要她自己同意。” “就等你这句话呢。” 说话间,何永定哈哈大笑,紧接着一屁股坐在地上,道:“别打了,我又不是真的傻,开会的时候,我也听了,一边听一边看的。” “哎,你怎么还打!” “你他娘的再打,我可还手了啊。” 身影向一旁的草丛躲去,王方挺身追了出去,不管对方有没有听,他都觉得自己此刻需要发泄一下。 与此同时,山路的后方位置,百余名农人手持锄头铁锹藏在山林当中,一名十七八岁的少年向身前的老者问道:“爷爷,你说这帮人真的要对车队下手,不会是找死的吧。” 怀疑的目光在前方的山路上来回打量,按照邬文化的理解,前方山路的山坳里顶多掩藏五十余人手,五十人对一百人的车队,实在没什么胜算,更何况鹰嘴坳的铜矿配备了八十名骑手,只要有人逃出去通讯报信,用不了一个时辰就能请来援手。 “小子,好歹你和上古神人同名,好好想想这帮人为什么敢动手。” 说话间,老者自得已满的道:“想当年爷爷跟在戚将军手下,也算见识了倭寇的凶悍,不到百十号人,追着一千多的明军满地跑,别说百余人的车队了,就算官兵押送这帮人都敢动手。” “那是,也就戚爷爷能跟倭寇一较高下,咱大明的其他官兵实在没什么好货。” “也不能这么说,还有俞大猷俞将军,那也是一代猛将,比之隋唐猛将不差分毫。” 祖孙俩互相拍马半天,趁着爷爷心情好的时候,邬文化道:“爷爷,你说这两帮人谁能赢。” “这就不好说了,就看眼前这伙流贼到底是真倭还是假倭,要是真倭倒还不好说,这帮人劫掠东南数千里,倒也有些真本事,要是假倭,那就不用说了,必败无疑。” “不过不管谁输谁赢,对我们都有好处,只要两边打起来,总会出现损伤,到时候爷爷再带人上去,这叫啥,戚将军以前教过来着,忘了。” “渔翁之利。” “对,对,听说还是兵法里说的,等劫了这一票,咱就买几本兵书供上,每天早晚三炷香,迟早也能成兵法大家……” 爷孙俩说话间,一阵轰隆隆的马蹄声从前山方向传来。 老者面色突变:“这帮孬孙八cd是假倭,好不容易从松江府逃了过来,又怎会被冒然发现。” “爷爷,咱还等吗?” “等,为什么不等,真打起来,五十号人,多少也能造成点损伤,到时候咱爷俩再上去,总能拉走几辆大车。” 与此同时,王方向着后方黑暗的丛林中望了一眼,接着转向何永定道:“发信号吧,让铜矿的人动手。” “另外,找几个胆大的过去商量一下,只要留下两辆牛车,就放他们离开。” “真要放他们走?” “你他娘的,你果然没好好听。” “哦哦,我明白了,拖延时间是吧,不过谁去呢。” “反正我不去。” “那是,我也不能去,我家就我一根独苗,现在连媳妇都没有,总不能让我家绝后吧。” “算了,再等等,等上半个时辰,要是他们还不过来,我们再派人过去。” 选定人选的时间,一共花了半个时辰,说实话,自从这帮乞丐有了知识之后,一个个胆小不少,假如是往日的话,根本不用王方多说,只要告诉他们能获得瘸子等人的待遇,他们必会抢着前往,而现在。 “好吧,都是科技分子,终究不适合这样打打杀杀的战场。” 十几个人,选了一个长了麻子的乞丐,这家伙临行前还非要王方把身上的鳞甲给他,否则打死都不去。 与此同时另一边被调走大半人马的矿山上。 瘸子发号指令道:“记好我们的任务,找到矿奴住的地方,把兵器扔进去,其他的不用管了。” “瘸哥,咱这五十号人辛辛苦苦来了,真的不打吗。” “打个屁,要打你自己去打,爷爷的命珍贵比不上你这条烂命,另外记好了,只要矿奴发生暴乱,我们就走,其他的不用管。” 第七十七章:阳谋和阴谋 鹰嘴坳的铜矿山上,只剩下六十人的护卫力量,根本来不及防守就被枪声突破。 瘸子走在人群前方,一边重新装弹一边道:“以前见大长老使过这玩意,那时候他还是个六七岁的小屁孩,真不知道这么大的后力他怎么承受,难道是天生神人不成。” 一旁的哑巴挥舞四肢道:“这叫后座力,小心杨蓉回去抽你,另外不是神人怎能有如此神力,说不定真是天上来的。” “你他娘的就不能说话吗,摆什么摆。” “哦,对了,你不会说话。” 哆嗦着将弹药填好,瘸子紧张道:“打仗这玩意果然跟想的不一样,原先还想得好好的,一个人能干掉十几个,真要真刀真枪干起来,你还别说,爷刚尿裤子了。” 四五十名奇形怪状的人影冲入矿山当中,杨玉堂浑身挂满鳞甲跟在后面,不是他不想冲,实在是冲不动,身上的鳞甲二十五斤,两侧的盾牌三十五斤,再加上护腕头盔,兵器等等足有八十斤。 等到冲入矿山后,杨玉堂实在忍不了了,将两口盾牌和护腕一扔,手持长刀冲了出去,身为山谷外人,他没资格手持火统,甚至眼前在场的五十人中,只有不到十人有资格手持火统,这些都是山谷早期的老人,只有一两个是因功获得,且就算如此,也不能随意动用,每日里除了训练之外,其他时间都要随时抽查,一旦发现谁胡乱开枪,就会被剥夺使用权利。 来的时候杨蓉想给哥哥争取一个,不过被王方言辞拒绝,一想到王方冷声冷色的嘴脸,以及自己妹妹哭泣的样子,杨玉堂就感到怒气横生,虽说他此刻怀中真有一把火统,但那也是妹妹偷偷摸摸塞过来的,假如被发现的话,就连自己妹妹也会被剥夺使用资格。 伴随着心口的怒气,杨玉堂向矿山深处走去,一进门就看到一个老头头笑眯眯跪在门口,对自己道:“大爷莫要动手,小老儿是矿中大匠,祖传一门开矿手艺,不管是铁矿还是铜矿,只要被小老儿看上一眼,保证万无一失。” “大匠?” 杨玉堂犹疑目光在老头身上看了一眼,发现对方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头,再加上身无长物,也没放在心上,正当他打算离开的时候,却听到身旁一道冷哼道:“狗屁的开矿,不就是土木工程吗,爷爷家里多的是开矿好手,就连那边那个残废都能开矿。” 说话间打算一刀剁下,却听到老者惊呼道:“莫要伤我,小老儿还在山腰里藏了八千两银票,愿意献给大爷。” 与此同时矿中的另一边,暗无天日的地***一口口雪亮的关刀长矛被扔进地穴,紧接着正当瘸子砸门的时候,一旁的哑巴比划手势道:“那边顶不住了,对方有强弩,准备撤吗。” “你别比划,爷爷又看不懂。” 说话间牢门被砸开,瘸子朝里面吼了一句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看在都是可怜人的份上,爷爷放你们离开,能逃多远就逃多远,莫要再被这帮孙子抓到。” 正说话间,呼啦啦十余号矿监从门外冲来,正当瘸子打算后退的时候,却看到附近地牢的黑暗中,陡然伸出一张粗粝的手掌,抓住一名矿监的脖子,仅仅只是轻轻捏了一下,整个人的头颅软趴趴耷拉下来。 “妈的,这边都是鬼,准备向里逃吧。” 正当矿山上闹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另一边的山路当中,麻子刚刚谈判结束,将一枚银锭交给王方道:“对方让我向邬老爷子问好,山不转水转,都是一个县的百姓,没必要打打杀杀,另外他们那边已经有人去县里报信,要不了多久他们东家就会带人过来。” 掂量两下手里的银锭,王方道:“五十两,还算不错,看样子这帮人真是被打怕了,随身都带着买路钱。” 说话间,王方再度对麻子道:“你再去一趟,告诉他们,五十两不行,起码三百两,再让他给五锭就行,给五锭爷爷就让路。” 麻子胆战心惊的走了,后面山路上的邬文化问爷爷道:“怎么还不打,不会出事了吧。” “出个屁事,就算出事跟咱们有什么关系,另外找个人过去跟那帮流贼商量一下,定个时间,我打算跟他们领头的见上一面。” 这边邬文化自告奋勇的想去,却被邬老爷子拉住道:“知道你这名字的前身是怎么死的吗,就是蠢死的,身为爷爷的孙子,你过去要是被扣了怎么办,难道爷爷还真能不管不顾打上一架。” “那为啥还去,咱等着开战不就好了。” 邬老爷子无语道:“开个屁的战,没见这都一个时辰了还没打起来,要么是人家正在商谈价格,要么就是这帮人志不在此。” 说话间指了指铜矿所在的方向道:“这叫拉虎皮扯大旗,这帮人也真是胆大,就不怕被老子包圆。” “这么说他们是打铜矿的注意,不过铜矿上的铜都拉出来了,就算他们打了铜矿又有什么用。” “是啊,也就这点想不明白了,否则的话爷爷也算身经百战,怎么会被他们轻易诈来,刚开始的时候爷爷也想了,他们是不是打着咱邬家堡的旗号想调虎离山,不过又觉得没甚道理,一帮流贼不想着抢钱,光想着占人家的铜矿,难道不怕人家反扑过来。” 说话间,连连摇头叹气道:“不明白,不明白……” 邬文化急忙拍马屁道:“爷爷啊,这事不能怪你,只要是个傻子都知道劫车队才有好处,劫矿山屁的好处没有,实在是这帮人傻到家了,我估摸着领头的说不定真是个倭人,也就这种人没啥脑子。” “嗯,也是。” 邬老爷子满意的点点头,对身后招招手道:“去个人定时间,另外找他们领头的要一百两银子,总不能让老子们白跑一趟,不管是谁,只要要到银子,分他一半。” 另一边的麻子也谈判完毕,总共要了二百两银子回来。 眼看着时间差不多了,王方也并不计较,招招手,吩咐身周打着几十支火把的乞丐道:“走吧,准备撤,能做的我们都做了,就看铜矿上闹得怎么样了。” 正在此时,身后有人过来,王方估摸着对方也差不多想明白了,于是扔了两锭银子过去,拱拱手道:“烦劳转告邬老爷子,他日小子定会登门拜访。” 说话间,跟着众人从另一条山道离开,至于后面的车队会不会被邬老爷子再次敲诈,已经和他无关,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和车队开战,也没打算骗住邬家庄众人,不过就算被识破又如何,总归车队已经经不起再次抢劫,他们也不会眼睁睁看着前面被百十号人堵了,而不回去报信。 与此同时,身侧的何永定总算弄明白了整个计划,问王方道:“你怎么确定邬家庄的人一定会来。” 恋爱中的人智商都会下降,王方翻翻白眼道:“为什么不来,总归只有两个结果,一个是拼的你死我活,邬家庄的人坐收渔利,一个是没打起来,邬家庄拍拍屁股回家,反正离家也近,也没什么损失,一半的几率抢七千两银子,换你你会不会来。” 何永定似懂非懂的点点头,紧接着王方再次道:“这玩意其实对邬家庄来说是阳谋,不管是否被识破,他们都会过来,对护矿队才是阴谋,不过就算被护矿队识破了又能怎样,难道我们十几把火枪,堵着一条狭窄的山路,就堵不了一个时辰。 更何况他们还被打怕了。” 最后一句话没再解释,想来何永定肯定能听懂,一年多时间因为铜矿大大小小火拼数十次,损失数百人,不管是谁都是惊弓之鸟,更何况这钱又不是护矿队的,返回去报信多好,有了援兵自己安全,至于所谓的铜矿,被砸了也就被砸了,反正是东家财产。 说话间,另一边的何永定继续问道:“那咱们直接攻打矿山多好,犯不着这么费事。” 再次对对方的智商感到无语,王方怒骂道:“开会你真的没听是吧,老子开会前说的好好的,这一次的主要目的是把水搅浑,另外找个见证人,证明我们是流贼。” “只有让更多的人知道我们是流贼,三叔那边才安全,也只有流贼对矿山出手,才能让他们弄不清流贼的身份,毕竟谁知道这股流贼是不是别的大户请过来专门闹事的。” 心里有句话没说,只要坐稳了流贼对矿山出手的事实,到时候就算三叔他们被发现,那帮官员们也不敢大肆报复,否则的话,鬼知道这座价值百万的矿山,会不会被朝廷发现。 而这对王方来说也只是一层保险罢了,毕竟整座矿山对他来说,并没有太大意义,真要赚钱的话,他有大把手段可以赚取比矿山更多的钱。 说话间,王方突然想到什么,转过来对何永定道:“对了,你和曼娘进展的怎么样了。” 十七八岁的大小伙子脸红道:“没,也就看看。” “没出息,对了,你说的看看是看到什么程度了?” “姓何的,老子看在你是小孩的份上不和你计较,以后你要是再敢在我家曼娘身上乱看,我就杀了你。” “滚你的蛋,指不定是谁家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