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奸臣》 第一章:从棺材里爬出来的男子 棺材外传来尖利的笑声:“叽叽叽,我的好堂弟!你想被土葬还是水葬?” 棺材内,一个绝望的声音在嘶叫:“萧昂,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萧昂温柔抚摸着一只水蜜桃:“萧遥,猪都比你聪明啊!你怎会相信老子会真心请你一起运粮?你要是不这么蠢,也不会轻易被打晕,叫凤凰寨的兄弟们钉进棺材里,林宛雪也不至于要求着被我睡。你说是吧?” “你胡说,宛雪姐绝不可能……”萧遥捶打着棺材内壁狂喊,因缺氧而开始喘粗气,接着撕心裂肺地哭了起来。 “我回去说你被绑了,要一百两白银赎人。你的童养媳表姐拿不出钱,你猜她会不会脱光了跪在地上求我?”萧昂惬意地蹲在棺材边上啃桃子,“我会帮你照顾你女人的,狠狠地照顾她……叽叽叽……” “杀死你……杀死你……”萧遥的哭号声越来越低,也越来越绝望。 “我好人做到底,帮你选个死法吧!先把棺材放在坑里,引河水淹坑,再填土。怎么样?吧唧吧唧……”桃子很甜,萧昂又说,“我要把这颗桃核种在你坟头,过几年,我把林宛雪弄到这里来,一边骑马一样骑她,一边摘树上的桃子给她吃,你说好玩不?” 萧遥身体开始抽搐,然后一口热血自口中喷出,死了,是被活活气死的。 外面的萧昂又邪恶戏弄了几句,见没了回应,也是没趣,就叫山贼将棺木丢进了河边挖好的大坑,引了河水进来,便开始填土。 很快,坑被填上。 萧昂种下了桃核踩实沙土,又撒了一泡液态肥料,才意犹未尽地和山贼们一起离开了。 棺材中,本已死去的萧遥,却突然睁开了空洞的眼。 虚无中有声音传来。 “穿越者,你好!这里是时空管理局随身系统安装部,你所寄宿的身体生命值为零,需绑定时空管理局特定系统,才有机会增加生命值。我们目前有家丁系统、王爷系统、闲人系统、祖宗系统以及奸臣系统……” “必须选吗?” “不一定,虽然你是被选中的人,但也有权放弃。只不过,你的本体已经死亡,弃权就意味着死亡,选择意味着重获新生。” “我选家丁系统。” “好……额……不好意思,家丁系统已经在半分钟前被一个分到平行位面的人选了,嗯对,他叫林晚荣。” “我三哥啊?那我不敢跟他争,要不……王爷系统?” “我看看……几秒钟前被一个叫杨凌,哦不,叫郑少鹏的绑定成功了。抱歉!时空跨度有点大,wifi信号不太好……” “我回明大杨凌?你就说还有哪个没被人选吧!” “闲人系统还没有……额,李素……祖宗系……身穿者云峥……我看看,目前还有奸臣系统……” “就这个!再磨叽下去,系统都被人抢完了!” “奸臣系统,你确定?”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哎姆秀儿!嘛溜儿的!” “奸臣系统正在绑定中……天可汗系统、状元系统、西门庆系统、寒门系统、纳妾系统、红楼系统、时空穿梭系统等一百零八个剩余系统,安装包退还中……” “草草草!!!你刚才没说完,我要重新选!” “安装包已经退还,目前还剩下一个超级太监系统,请问宿主,是否更换为超级太监系统? “擦……算了……” “超级太监系统退还完毕,咦?韦小宝秒绑定?” “我草!那货是假太监!我要投诉!” 叮—— “奸臣系统绑定成功!赠送宿主初始生命值二十分钟,现在发布第一个新手任务——逃离棺材。” “这他喵的还用你教?煞笔系统!才二十分钟?拉泡屎都不够……” “宿主辱骂系统,扣除生命值五分钟,你还有十五分钟生命值。” “干得漂亮!我无fu-ck说!” 地下漆黑的棺材中,萧遥的半个身子已经被浸入的河水打湿,再也顾不上跟系统讨价还价。棺材四个角被长铁钉钉死了,上面有盖着一层厚重的沙土,单凭手脚之力,不可能打开。 萧遥伸动手脚在身上和棺材里搜索,找到三样东西,一支表姐林宛雪为他做的半秃毛笔,一个萧遥用来敲晕他的水磨石砚台,一根意外掉进棺材的长铁钉。 水上升得很快,萧遥要和时间赛跑,他只有十五分钟。 萧遥先把铁定倒竖在棺材底部,拿砚台平敲多次,砚台被刺破碎成四五段。接着,他又拿一块砚台碎片去敲铁钉,撬开棺材板的缝隙,萧遥拿毛笔笔杆塞进缝隙,换出铁钉。 而后,萧遥用碎砚台将长铁钉敲弯、对折,使铁钉成为四十五度左右夹角。然后,以三角方式敲进缝隙,棺材板被扯得更开了。萧逸用一块碎砚台塞住缝隙,又如法炮制去撬另一头的棺材板。 当水快淹没整个棺材的时候,萧遥将棺材板顶了起来。 棺材上的沙土厚重,萧遥的力气不足以撑开棺材板。于是,萧遥将碎砚台顶在棺材一角,再把毛笔斜放在缝隙,不断用一块碎砚台敲打毛笔下端。用类似千斤顶的方式,慢慢撑开棺木这个角。 毛笔完全竖直后棺木被撑开一掌多高,加上另一端垫着十来厘米的砚台碎片,空间足够了。棺材里的水快满了,萧遥把脸贴在棺材上方呼吸,拼命用手挖掘旁边沙土,一边挖一边往里钻。 当他彻底挤出棺材后,便敲掉毛笔拿在手里。 棺木合上了,沙土倾泻下来埋住了萧遥,距离地面还有小半米左右距离,这些混蛋埋得够深的!沙土里不像棺材,没有空气,萧遥已经不能呼吸了。 这是最危险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萧遥憋着气,身体左右晃动,把沙土往身下压,努力抬高肩膀和头部。运动量很大,大约过了半分钟,萧遥就彻底坚持不住了。 这时,他扯掉了毛笔笔头,将毛笔笔直朝上含在口中,奋力抬起头,吐出一口气。 噗—— 通了! 这说明毛笔的另一端已经钻出地面了。 活下来了! 萧遥没有再动,而是用嘴巴含着笔杆贪婪的呼吸起来。刚才的一系列动作,都是在黑暗中完成的,累死个爹了。 “恭喜宿主,完成第一个任务,获得三天生命值。第二个新手任务,返回回龙镇,搭救童养媳林宛雪,任务奖励十天生命值。紧急通知:时空管理局发布最新系统补丁,奸臣系统需一天时间下载更新,并将耗费宿主一天生命值。特别提醒:宿主当前生命值为两天,若两天内宿主意外被杀死,则生命值归零。” 萧遥想破口大骂,却吃了一口泥沙,赶紧闭嘴。然后,他挪动身体,一点点往上刨。这是一个耗费体力的活,但在能够通过笔杆呼吸的情况下,已经没什么难度和危险。 许久之后。 从棺材里爬出来的男子坐在河边,仰望着九百年前的夜空中繁星明灭,心情无比惆怅。 这是宋徽宗重和二年夏,即公元1119年。 萧遥继承了这具十四岁的年轻身体,也继承了他的记忆和情感,还莫名其妙多了个奸臣系统。 从现在起,他就是萧遥,萧遥就是他,这很*********萧遥出生在cd府路荣州威远县回龙镇,是萧家庶支。曾为乡军都头的父亲七年前战死,家财被嫡支长房窃夺殆尽,又因林宛雪貌美异常,惹得萧家长孙萧昂垂涎,所以,萧遥自幼清苦并饱受欺辱。 七年来,萧遥与大他五岁的表姐兼童养媳林宛雪相依为命。 相濡之情,刻骨铭心。 萧家经营着一个大马帮,这一次,萧昂带队运官粮却假意请萧遥随行,美其名曰锻炼,日后好将他补入马帮做管事。今晚,萧昂带着萧遥上凤凰寨,按“惯例”交买路钱。萧遥刚一上山,就被打晕钉进棺材,醒来后萧遥才发现这一切都是堂兄的阴谋。 但是,萧遥绝不相信萧昂只是为了林宛雪而对他下杀手,这不足以让他冒这么大的风险。毕竟,马帮众人亲眼看着萧遥和萧昂一同上的凤凰寨,他就不怕官府追查吗? 以前的萧遥老实驽钝,但现在的萧遥却要精明许多。 他略一回忆,就知道了萧遥要杀他的原因。很简单,灭口而已,萧遥知道了一件能将萧昂置于死地的秘密…… 虽然跨越了九百年的岁月,但这穿越的地点,萧遥却一点也不陌生,这是他前世的家乡。 萧遥被活埋的地点,正是凤凰寨绝壁下的小溪回水凼,九百年后萧遥没少和同学们来这里游泳,此地正处五寨中央。 走后世记忆中的山路是不行的,北宋时西南边陲荒芜凶险猛兽横行,萧逸后世记得的乡间小路,现在还是虎豹豺狼撒尿标记过的固有领土。逃离的最好线路是向北上距此十里的大路,也就是从俩母山经葫芦口、古佛顶到县城婆日镇的骡马道,这次萧家四十多人的马队就在骡马道上露宿。 休息了一会儿,萧遥就将棺材所在位置的沙土抹平,遮掩了逃出生天的痕迹,然后摸黑离开。 萧遥走得很小心,一夜跋涉,生怕惊动了山贼们。 东方出现一抹鱼肚白。 萧遥在一个小山咀上望见了蜿蜒的骡马道,以及路边的马帮营地。只是,没有看见马帮伙计起来喂马装货,萧遥心下疑惑,马帮伙计们从来勤劳耐苦,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今天怎么还不起来干活?莫非是萧昂去凤凰寨还没回来,伙计们偷懒? 他打算绕过马帮宿营地。 就在这时,却突然听见后方山道上,传来密集而细碎的脚步声。 “叽叽叽……快点,快点,天亮了骡马道上人多,不好下手!早知道就不带活的僚人了,麻烦!先在山上杀了他们,再拖过来,岂不省事?” 这嗓音尖利得刺耳,像指甲划过玻璃的声音。 是萧昂! 第二章:出阴招 萧遥下意识往山下一蹿,钻入浓密的蕨类植物丛中,躲了起来。 保命才是当务之急。 奸臣系统提供的只是生命值上限,并不是保证萧遥一定能活那么久,而是说他最多能活那么久,半途被杀死就game-over。 近了,一个声音说道:“非也!非也!萧公子的计划是僚人劫掠了官粮,杀光了马帮伙计,我凤凰寨兄弟见义勇为救了你性命。那咱们就要在现场杀几个僚人,丢下尸首,充作双方交战斩杀之敌。否则,血迹、姿态、脚步一旦不对,衙门的人容易发现端倪。我赵秉文立功不成无法被招安,做不了军官还可以继续做我的山大王,你萧公子可就做不成富家翁了!” 赵秉文?! 凤凰寨山贼的大当家赵狗娃?怎么与传说中的青面獠牙不一样? 萧遥忽然感到毛骨悚然,他已经意识到这件事情,远比他想象的要更加复杂,也更加恶毒。 萧昂和赵秉文已经来到萧遥身旁,笑道:“叽叽叽……大当家的考虑得周到!我已让心腹罗刚给马帮伙计们下了蒙汗药,大当家快带兄弟们去送他们上路吧。我自幼学习孔孟之道,志在唱名东华门,见不得血腥,就在后面等你们便是。” 说罢,萧昂笑吟吟拱手,为赵秉文和众山贼让路。 “非也!非也!在下也深受先贤熏陶,打打杀杀实在非我所愿!我跟萧兄弟一并在后面压阵,杀人这等粗活,让牯牛去做就好。” 赵秉文跟萧昂站在一起,叫来一个虎背熊腰的粗汉领了众山贼下山,他自己却和萧昂在路边看日出论诗词,倒是颇有些风雅淡泊的味道。 一共三十多名山贼,带了十个被捆绑严实的僚人,往山下而去。 萧遥心下猛地一抽,萧昂竟然给自己的马帮伙计下了蒙汗药,勾结土匪要杀光他们私吞官粮,然后嫁祸给僚人?难怪他敢活埋自己,丝毫不担心被人揭穿。他一方面惊讶于萧昂的残忍贪婪,另一方面又同情起山下的马帮伙计们来,尤其放不下的是一个瘸腿的老马帮。 过了好一会儿,萧遥才悄悄从藏身之所爬出来,见四下无人,就钻入靠山一侧的山林向西而行。他已经知道了萧昂和赵大当家丧心病狂的阴谋,自然不会再走大路去送死,也不敢回头进入土匪窝。 这片山林正在马帮营地上风,相距不过两三百米。林中荆棘密布杂草丛生,萧遥没走多远就被草叶和藤刺划拉得遍体鳞伤。 晨风微醺,送来鲜血的腥臭气息,萧遥几欲作呕。 山贼们很乐观,一边砍杀昏迷的马帮伙计,一边还唱着山歌,跑调很严重。山脚的营地人影幢幢,伴有凄厉惨叫声,山贼又在砍杀手无寸铁的僚人。貌似山贼们很懒,也不怎么磨刀,那钝刀子划拉在骨头上的咯吱声,比僚人的哀嚎更有节奏感。 “别动。” 忽然,一道冷冽的刀锋抵在了萧遥的脖子上。 萧遥登时停下脚步,心都凉了半截,随即又是一喜,他觉得这沙哑声音很耳熟。 “小郎?” 一个苍老的声音从背后响起,刀被收了回去。 萧遥回头,果然是马帮老人瘸爷。 瘸爷曾是萧遥父亲的亲兵,十年前参与对吐蕃乱军的战争中断了腿,父亲将他安置在萧家马帮中。萧遥的父亲死后,瘸爷虽然从不受萧家重用,但却一再接济萧遥,从来以老仆自居。 两人相视良久无言,同时看向山下的惨景。 “你这是怎么了?” 二人同时出声。 萧遥将自己的遭遇说了一遍,瘸爷先是怒骂,又叨念萧都头在天有灵,最后,才娓娓道来他的经历。 昨晚所有人的饭食里都放了蒙汗药,瘸爷也没有幸免,但他为了藏下些粮食,给长身体的萧遥吃,自己吃得并不多,所以醒得早。瘸爷发觉被下了药,就偷偷进山去找被萧昂带走的萧遥。结果,他刚一离开营地,就被萧昂的心腹也是下毒之人罗刚追上。罗刚假意询问突然出刀偷袭,瘸爷更认定萧遥被害,怒而将其杀死,他的左手刀当年在军中也是颇有名头的。待他再要去山里救萧遥时,却险些撞上那群山贼,幸好他动作迅速躲进了这片树林。 “萧昂这天杀的畜生!” 瘸爷红着眼眶,一刀砍在旁边老松上。 萧遥道:“我要回去救宛雪姐。” 瘸爷急了:“小郎使不得啊!萧家长房在回龙镇只手遮天,你回去简直是自投罗网!” 萧遥摇头,只有两天寿命了,不救林宛雪就活不成了。 嗡!唆!嗡!嗡…… 是马帮铓锣告急的信号,这跟平时开道和打招呼的声音截然不同。 萧遥和瘸爷抢到林边一瞧,只见营地火起,萧昂和赵大当家各带了十来个山贼,骑着马敲着铓锣分东西两个方向疾驰而去,一边还大叫: “僚人作乱劫掠官粮……” 萧遥心知,他们是要吓住骡马道两边其他马帮,好留出时间转移官粮和伪造战场。而一旦萧昂先回到回龙镇,林宛雪的处境就非常危险了! 但诚如瘸爷所言,直接跑回去很容易被萧昂再次算计,怎么办? 忽然,萧遥眼睛一亮,问道:“瘸爷,你真杀了罗刚?” 瘸爷点头:“宰一条狗而已,若有机会,我定要将萧昂那畜生的狗头也一并砍了!” 萧遥露齿一笑,瘸爷逃出来和罗刚被杀,是一个意外,可以好好利用一下。他有了一个计划,萧昂狠毒,他也不介意玩一出骚浪贱。 于是,萧遥和瘸爷偷偷返回,找到罗刚的尸体。二人搜出罗刚身上的路引和萧家管事的身份牌后,将他的尸体藏到一处隐蔽的绝壁山洞。 最后,瘸爷带着萧遥下达的秘密任务离开了,而萧遥则根据瘸爷指点,从一条人迹罕至的偏僻山路赶回回龙镇。 日头已经偏西。 回龙镇北两里外的小山洼里,四间土墙茅草屋,便是萧遥的家。 这里曾是萧家养猪长工住的地方,萧遥父亲死后,他和表姐林宛雪被从萧家大宅赶了出来,就一直住在这里。 茅屋前的院子里,一个皮肤雪白身段婀娜的鹅蛋脸女子,正在摇动纺机织布。 女子大约十八九岁光景,穿了一身单薄麻布短褐,有三四个补丁,脚上的布鞋也已破洞,头上更无半点发饰,只用一张蓝布捆束发髻。如此简陋的装扮,也难掩她清丽动人的美貌,汗珠点点的精致脸庞上微微发红,既清纯却又成熟。 “宛雪姐,又织布呢?天天见你织布,都不见你穿新衣!” 一个长得标新立异的鞋拔子脸从竹栅栏外探进来,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 “狗剩?”林宛雪道,“这些可是上好的蚕丝锦布,我一个妇道人家哪能穿?再说,我织布是拿来换钱的,小郎要读书考科举,可不能苦了他。” 狗剩十七岁,家住在山洼下头,是一个外来猎户的儿子,自幼跟萧遥关系亲近。 “叫小郎去我家喝酒去,今天这头野猪三百斤呢,我拿猪头跟里正那个猪头换了一坛酒。”狗剩咧嘴一笑。 “小郎不在家。”林宛雪眼角有些湿了,“哎!要是我勤快些,多织些布,小郎就不用去走马帮了。他哪能吃得了那份苦啊……” “啊?什么时候的事?”狗剩脸色变了。 “三天前,说是运一批官粮,要十来天呢。”林宛雪坐回矮凳,接着织布。 “和……和萧昂一起?” “是。” “宛雪姐,你还没听说吗?”狗剩把装鸡蛋的篮子一扔,压低了声音道。 “听说什么?”林宛雪茫然道。 “刚刚我去镇上换酒的时候听说的。”狗剩道,“萧昂回来了,还带着十来个山贼。说是僚人劫了官粮,杀光了所有马帮伙计,只有萧昂一个人被山贼救了出来。” “什么?”林宛雪弹身而起,脸色顿时苍白,“这……这不是真的,小郎不会有事……” 林宛雪面色惨白,朝外奔去。 刚到出了小院,她就见到了走来的萧昂。 林宛雪哭着问:“萧昂,小郎呢?小郎在哪里?” 萧昂假装沉痛地道:“哎!都怪我没有保护好九弟。” 林宛雪顿时如遭雷击。 狗剩跳了起来:“小郎死了?” “九弟没死。”萧昂走进院子,道,“他被僚人绑走了,说是要一百两银子才能赎他回来。狗剩,我萧家的大事也是你能听的?” 狗剩听说小郎没死,放心不少,又迫于萧昂的权势,不情愿地走了。 林宛雪急道:“咱们快去赎人啊!” 萧昂忽然坏笑了起来:“救人?叽叽叽……你有一百两银子吗?” 林宛雪突然跪在地上道:“萧家一定拿得出一百两的,小郎是萧家九郎,求求你救救他,我下辈子做牛做马报答你!” 萧昂点头:“萧家当然拿得出钱,但问题是我不想救他。” 林宛雪几乎绝望:“你怎么能这样?他是你堂弟……” 萧昂说:“什么狗屁堂弟?一个庶出的野种罢了!不过……我可以给你一百两银子,你打算用什么来换?” 林宛雪道:“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萧昂叽叽怪笑道:“赎金我可以出!你现在就在这院子里脱光衣服,跪在地上求我,怎么样?这个买卖挺划算吧?” 林宛雪万万想不到萧昂竟然如此恶毒,这种要求比杀了她还要难以接受。但她又必须要救萧遥,她的贞操廉耻与小郎的性命只能二选一。 林宛雪不再流泪,反倒笑了起来,闭着眼道:“好。” (fbi-warning:本文系黑暗向邪恶风格,三观不甚笔直,节操负债累累,如有口味清淡者吞不下这坨重口味,请……忍着,细嚼慢咽,你会惊喜地发现余味……更臊口。) 第三章:七寸 萧昂狞笑道:“叽叽叽……快脱啊,贱货。” 林宛雪伸手去解自己的衣服,面色坚毅道:“小郎,对不起!姐姐不得不这么做,我不配做你的妻子。救你回来之后,我就去投河自尽!下辈子再做牛做马服侍你。” 萧昂听见林宛雪绝望的独白,笑得更放肆快意。 “姐,我饿了。” 毫无征兆的,一个声音从屋里传来,格外突兀。 萧昂的脸色登时从激动的红色,变成了恐惧的苍白,身体瑟瑟发抖。 林宛雪飞快起身,喜泪交加:“小郎!” 萧遥啃着半截黄瓜,从屋里走了出来,灰头土脸衣衫褴褛,脚上的千层底布鞋已经烂得几乎只剩鞋底了。他没有马,全靠步行,也幸亏山路比骡马道更近,萧昂虽骑马但要先回萧家造势,他才能堪堪赶上。 实际上,在林宛雪下跪的时候,萧遥才到后山山梁,远远望见自家院子里那一幕,他就发疯般冲了下来。 从后门进来的时候,萧遥刚好听到林宛雪绝望的独白,心里又是怜惜又是感动。这时,萧遥才发现,他已经与原主人融为一体,即便没有系统任务,他也绝不愿叫林宛雪陷入萧昂魔爪之下的。 “你,你,你……你怎么……” 萧昂的腿在哆嗦,裤裆已经湿了,是吓尿了,他以为自己见了鬼。 萧遥笑眯眯道:“四哥,怎么说也是我杀了七个僚人,才把你救出来的。让你先回来给宛雪姐保平安,你却来恶作剧捉弄她?” 萧昂有些懵圈,这家伙没死? 开玩笑? 萧遥杀僚人救他? 萧昂一时间不知如何回答,也不清楚萧遥到底是人是鬼,呆若木鸡地站在院子里。 “宛雪姐,四哥就是跟你开个玩笑,他这人一向脑残,你别当真!”萧遥上前牵着林宛雪柔弱无骨的双手,宽慰道,“事情是这样的,马帮遇到了僚人偷袭,死了很多人,是我去凤凰寨搬来赵秉文大当家,救了四哥一命,我还杀了几个僚人呢。僚人势大,粮食被他们抢走了,马匹也被抢了不少,所以,四哥等人骑马走骡马道,我走的小路,这才晚一些回来。” 林宛雪自然不信,毕竟,她刚才可是真真切切感受到了萧昂的恶意。 萧逸也不过多解释,递了十几文钱给林宛雪,把她朝屋外一推:“大难不死,我萧遥必有后福!姐,我一天没吃东西,真饿了!你去镇上买些熟的肉菜来。” 林宛雪不愿离开,但拗不过萧逸的坚持,只好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萧昂总算镇定下来,后退几步道:“你到底是人是鬼?” 搬了条矮凳坐在院里,萧遥啃着黄瓜道:“四哥,你尿裤子了!” 萧昂脸色阴晴不定,愤怒又恐惧。 萧遥戏弄了一句,才慢悠悠道:“我从棺材里爬出来了,命大吧?你现在一定在想,这家伙没有死,而且还发现了你勾结山贼私吞官粮的事情,那可是抄家杀头的大罪,一定要想办法弄死我,对吗?” 萧昂冷笑一声。 萧遥又道:“你不敢杀我的!因为,你的心腹小厮罗刚并没有回到你身边,不是吗?而且,想必你也得到了消息,马帮的伙计没有死光,那里没有瘸爷的尸体,对吧?” 说着,萧遥掏出从罗刚尸体上搜出来的路引和身份牌,丢给萧昂。 萧昂捡起来检查一番,然后眯起了眼睛。哪怕尿了一裤裆,但他却能视若无睹,而是冷静地苦思对策。 “想请赵秉文派人抓回瘸爷和罗刚?”萧遥笑道,满嘴胡诌道,“别白费力气了,他们现在应该已经到了荣县了吧?两日后,他们就会到达富顺监,瘸爷劫持了罗刚去投奔我父亲的老部下去了,那些都是保护盐井的府军,他们会很安全。现在,你还想要杀我吗?” “你认为我不敢?”萧昂道。 “当然不敢!”萧遥说,“你知道罗刚就是你们私吞官粮的证据,一旦我死了,你们的阴谋就会败露!或许,你们上面有人,自以为能按住这些证据。但你别忘了,你继母还怀着你的儿子或者弟弟,哎,关系真复杂!罗刚知道你和你继母的所有事情。所以,即便这案子不会穿帮,但你也要被你爹浸猪笼。我只需要拉你一个人陪葬,就够了!” 打蛇七寸,萧昂和继母私通,并导致继母怀孕,这才是萧遥敢回来直面萧昂讨价还价的真正筹码。 去年,萧遥去老宅就撞见过刘氏捂着嘴,衣衫不整的从萧昂书房跑出来。 前几天,刘氏和萧昂在老宅花园说她怀孕了,萧昂说已经让罗刚秘密去买药,又被萧遥听见。 可惜以前的萧遥木讷迂腐,两次巧遇,也没有怀疑什么,但萧昂却担心他泄密,所以才开始计划杀死他。 “你想要什么?”萧昂冷冷望着萧遥,这是他无法拒绝的要挟。 “分一杯羹。” “当心别撑坏了肚子。” “我一向胃口好!” “所以……刚才你跟林宛雪说的那些话,就是真相?” 萧昂终于明白为何萧遥一开始就要瞎掰,原来是再跟他要价。让萧昂不安的是,他发觉面前这个十四岁的小屁孩,不但一改往日愚笨,有了深沉心机,竟然还有了一股凌厉的气度。 “我觉得那就是真相。”萧遥直视对方。 萧昂点点头:“我明白了,是你去凤凰寨搬来的救兵,死掉的十个僚人你杀了七个,也是你救了我的命。行吗?” 萧遥心里一颤,这家伙很上道,但不全是好事,能受胯下之辱的家伙很难缠。完全没有逆转翻盘的快感啊! 萧遥笑道:“另外,你为了报答我的救命之恩,可能要送我两百两白银,我推脱不过,只好勉为其难收了。” 萧昂笑了,笑得很是狰狞:“理应如此!” 接下来,萧遥和萧昂深入探讨了僚人劫粮杀人的具体过程,萧昂表达了要不惜一切代价为萧遥请功的强烈愿望,又极度热情地表示要在三日内给萧遥两百两银子。 等一切细节都谈妥,萧昂尿湿的裤裆都快干了。 夕阳西下。 林宛雪提了一大包酱肉和几样小菜回来。 “九弟,为兄先告辞了。”萧昂咬牙切齿道。 “不急。”萧遥笑道,“刚才你跟宛雪姐开的那个玩笑,实在太过分了,你怎么着也得道个歉吧?” 萧昂望着萧遥:“怎么做?” 萧遥摆手道:“这个看你的诚意了,跪下随便磕三五个头就好了。” 林宛雪只以为萧遥疯了,萧昂乃是萧家嫡子,怎么能受这样的侮辱?她格外担心激怒萧昂,却不料萧昂直挺挺跪了下去,一连磕了五个头才起身离开。这更让林宛雪惊异错愕。 “他这是……魔怔了?”林宛雪问道。 “他被我说了一顿后,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所以对你磕头。”萧遥忽悠道,心里却越发觉得萧昂是个危险人物。 “那……你真的杀了僚人?”林宛雪不信,知道萧遥不愿意说,就问另一个事情。 “男人的事,女人别管!”萧遥佯怒。 林宛雪就飞了萧遥一个白眼,不管如何,只要萧逸平安归来就好,她是一个容易满足的女人。 夜幕降临。 林宛雪掌了桐油灯,坐在一旁,一边绣花,一边瞧着萧遥大口吃肉,笑得极美。 “你也一起吃啊!”萧遥含糊道。 “乱说!规矩还要不要了?”林宛雪就板着脸,道,“哪有女人跟男人一起吃饭的道理?” 萧遥一愣,这才“记起”以前吃饭的情形。林宛雪一定要等萧遥吃饱之后,才会用萧遥的碗吃饭。 这个时代的规矩就是这样,男人先吃,女人和孩子后吃,通常都是妻子用丈夫的碗筷。如果丈夫心疼妻子,就会把好吃的夹到碗里,留给妻子。上个月,萧遥把狗剩送来的兔子肉剩了两块在碗里,害得林宛雪一边扒饭一边哭,高粱饭都快吃成稀饭了。好久之后,她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还跟左邻右舍的小媳妇老婆子们炫耀,说自家小郎长大了,知道疼人了。 “在家里,我就是规矩!” 萧遥去厨房又拿了一副碗筷,硬要拉着林宛雪坐下一起吃。 林宛雪死活不坐下,萧遥拉扯半天,快把林宛雪衣服都扒下来了,堆雪玉白的两团水蜜桃型颤颤巍巍,无风自动。她还羞红着脸不动弹,萧遥无奈,只好将林宛雪拦腰抱起,放到桌边。 见自己胸前衣衫大开,林宛雪腿根一夹,终于服软坐下,连忙把衣襟扣上,顺手按在胸前不叫它们乱跳。 “乖!”萧遥这才拍了拍林宛雪的脸蛋,回自己座位继续吃,还道,“以后在家里,别跟我扯什么规矩!我说什么,就是什么,你要听话,明白吗?” 林宛雪知道萧逸这样欺负她,其实是想让她一起吃饭,没有几个女人能有这种待遇的,所以,她并不生气,反倒心下感动。她拿起碗筷慢慢吃起来,见萧遥说得煞有介事,像个小小男子汉,有点好笑,但她却泪流满面:“姐听你的话。” “哭什么?”萧遥有点方,这不是自己童养媳吗?还摸不得? “姐知道你对我好,姐高兴。”林宛雪一边落泪,一边笑。 萧遥难以理解,就埋头苦吃。 林宛雪很快吃完,又忙着去给萧遥烧水洗澡。 萧遥折腾了一天一夜,总算把命捡回来了,但也累得够呛。泡一个热水澡,简直不要太舒服。 泡着泡着萧遥就睡着了,等他醒来,林宛雪给他添了热水,正在给他搓澡。 噗通—— 想都没想,萧遥就把这只婀娜少女拉进了巨大的木澡盆,溅起水花无数。在她的挣扎哀求中,萧遥哼着小调,轻易将她扒扯了原生态无包装产品。 对萧遥来说,搭上这么个破系统,活得了多久还是未知数,今宵有酒今宵醉吧! 宁做禽兽,也不要禽兽不如! 第四章:成长路线 半夜。 “叮——” “系统更新完成,检索中……恭喜宿主完成拯救林宛雪任务,获得十日生命值,宿主当前生命值为十一天。请再接再厉,系统正在根据宿主生活状态,计算最佳成长路线。” “别吵吵,老子要睡觉……” 翌日,清晨。 骨骼清奇得让怪兽都自惭形秽的狗剩,端着萧遥家的饭碗,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小郎啊,你咋能欺负人呢?宛雪姐漂亮得跟画上的人儿似的,为了供你读书,她起早贪黑地养蚕、织布、绣花,还要种菜栽高粱,你居然还打她?昨天我是担心你才跳进院子来的,萧昂也是来通知你被僚人绑了的消息才来的,宛雪姐绝不是那样的人!宛雪姐比谁都担心你,你好不容易逃回来,却打她!实在是……” 萧遥蹲在磨刀石上拿柳条刷牙,怒瞪狗剩,有一万句妈卖批也不知当讲不当讲,更有种想要打死他的冲动。 这犊子又来蹭饭,却不知道吃人的嘴软这个道理。 说来哭笑不得,昨晚,这王八羔子担心萧遥,来找宛雪打听情况,正好听见萧遥在澡盆里弹奏林宛雪的声音。这货也是榆木脑袋,那种幽怨中带着兴奋,兴奋中带着凄惨的叫声,居然被他当成了挨打的惨叫。 要不是萧遥一声爆吼,把狗剩赶回了他自己的狗窝,那货说不定以为林宛雪家进贼了,搞不好就要冲进来英雄救美。 所以,刚才做好早饭的林宛雪一见到狗剩到来,饭也不吃,就红着脸背上背篓上山采桑叶去了。害得萧遥连跟她交流演奏心得的机会都没有,无比幽怨。 “咕嘟咕嘟……噗——” “宛雪姐织布全镇手艺最好,摊上这样的媳妇,你还不知足,哎?往哪吐呢?” “咕嘟咕嘟……噗——” “哎呀!我的新鞋,三块野兔皮换的呢!” 在萧遥连续喷水攻势之下,狗剩终于放弃了说教,开始左右闪避。 “闭嘴!昨晚的事情不许再提,也不许跟任何人说,否则,打死你!”萧遥恶狠狠对狗剩吼道。 狗剩咧嘴一笑:“你打不过我。” 萧遥洗漱完毕来到院子里,道:“那试一试?” 狗剩那神似魔兽剑圣的地包天大嘴一撇:“试试就试试。” 两人就开始打架,或者换个风雅称呼叫比武。这对狗剩和萧遥来说习以为常,狗剩自幼狩猎武艺绝佳,萧遥先后跟父亲和瘸爷学武套路清晰,俩人从小要好,也经常一起切磋武艺。以前,萧遥从来就没赢过,也不是萧遥武艺不如狗剩,实在是他输在了起跑线上。 萧遥老爹的基因不错,十四岁的他身高一米六,已经不比这个时代的成年男子矮。 狗剩家的遗传更为畜生,这坨十七岁的牲口身高超过一米八,膀大腰圆牛头马面,进了山都敢和熊瞎子贴身摔跤,单手能放倒一头水牛。 “仙人摘桃!” “嗷……” “虎鹤双……仙人摘桃!” “咿呀……” “螳螂……仙人摘桃!” “哦豁……” “仙人摘……扫堂腿!” “哎呀!” “你输了。” “你耍赖!乱报招数!” “你输了!” “我不服!” “不服就忍着。” “你……” 萧遥很轻松就放倒了不敢发力的狗剩,反正是切磋,倒地为输,又不是生死相搏。话说,自己这个死党也是有够蠢的,不看路数专听报招数,被萧遥晃点得不轻。 不知道他的桃子肿了没有? 算啦,先洗手。 萧遥舀了一瓢水,洗干净手,才问狗剩今天打算去祸祸哪片山里的黄花禽兽。 狗剩这才想起自己不是来找萧遥说教或比武的,他还要进山打猎,于是就叫萧遥同去。 萧遥委婉地拒绝说,去你喵的老子要在家休息,好不容易死里逃生活下来,还只有十来天生命值,谁他喵活腻了跟你去山里玩命?自己去作死去吧!早晚被野猪**了! 狗剩大惑不解,以前的小郎可是最爱跟他一起进山的,为何移情别恋了?说好的一起打老虎掏狼窝走上人生巅峰呢? 幽怨的狗剩灰溜溜走了,他忽然觉得萧遥变了,身没变,心变了!小郎以前对宛雪姐尊敬有加,昨晚却打得宛雪姐呜吁吁惨叫,隔着几道墙,狗剩都觉得头皮发麻,太残忍了!难道小郎昨天杀了僚人,武艺突飞猛进性情大变? 脑容量不够,狗剩自认想不通,只好独自上山打猎去了。 而事实上,他是最接近真相的人,至少,他知道萧遥已非以前那个小郎。 狗剩走了很久,林宛雪才背着一背篓桑叶回家,红着脸和萧遥一起吃早饭。至始至终,她都不敢瞧萧遥一眼。毕竟,昨晚上被他搓澡搓得太羞人了,要不是她死命守住底线,搬出姨生前的禁令萧遥十五岁之前不许和她圆房,指不定今天就迈不开步子去采桑叶了。 萧遥不算色中饿鬼,但也是血气方刚的男子,遇到林宛雪这刚满十九岁而媚骨天成的绝色,哪里把持得住? 再加上奸臣系统的原因,他觉得自己前途渺茫,当然要及时行乐了。 于是乎,哪怕有禁令阻挠,萧遥不能直捣黄龙去丈量林宛雪的深浅,但也验过她的博大胸襟,尝过她的巧舌如簧,听过她的婉转凄艳。萧遥秉着毁人不倦的原则,在雪白嫩滑的林宛雪这柄绝世乐器身上弹奏的时候,一边还跟她灌输“嘴上不愿意,身体却很诚实”这样的至理名言。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大半夜在院子里叫萧遥别打林宛雪的狗剩那破嗓子。 悖时砍脑壳的! 林宛雪忽然觉得小郎变得很可怕,所以,当萧遥吃过饭又准备乱来的时候,她也不洗碗了,立马抱着一盆脏衣服,假借洗衣服之名夺路而逃。 可惜,逃跑失败。 又是一幕盛世美景,或者说人间炼狱。 最后的最后,林宛雪所洗的衣物里有多了一条渎裤,是她自己的。 上午,烈日炎炎。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狗不叫肯定是熟人来了嘛!” 萧遥背着三字经,坐在窗前书桌旁昏昏欲睡。 穿越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灾难,事实上,这是一种幸运,也是一种奢侈。说难以接受难以进入角色的,都是穿秋裤吟古诗手机却放着**的虚伪之徒在无病呻吟而已。 能再活一次,你他喵还有什么好抱怨的? 人得知足,才能常乐。 萧遥就很知足,所以,他很快就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也不怎么排斥奸臣系统的存在了,因为……排斥也没用。 现在萧遥的生活状态虽然性福,但也危机四伏。 只有十来天的生命值,萧遥感觉电量严重不足,还要担心萧昂背后捅刀子。罗刚的死只能瞒住一时,瞒不了一世,萧昂一定会尽快把他和继母的事情抹平,到时候萧昂没了忌惮,萧遥就不好过了,搞不好还得被活埋一次。 萧遥打算搬家去县城,然后拿萧昂给的钱做生意赚钱,等有了一股属于自己的力量,才能和萧昂这种地头蛇抗衡,才算有活命的资本。 “叮!宿主完成两个新手任务,进入稳定期。奸臣系统经过精密计算,结合宿主资质、环境、能力等客观因素,得出宿主最佳成长计划……” 奸臣系统详细描述了一遍成长计划。 大意是让萧遥考武举,然后做武官,最终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奸臣。 一旦萧遥考上武举,便可获得三年生命值,十年内成为天下第一奸臣,则可彻底摆脱系统束缚,成为一个生命值完全正常的人。 这无疑是诱人的。 “去你喵的三字经!”萧遥把三字经丢到了窗户外的一滩鸡屎上。 他原来还以为自己要考状元当官做奸臣,所以,才会捧着三字经读,一听是考武举,萧遥瞬间就轻松多了。 话说,这具身体的前主人从小立志像父亲一样做一名武将,因为武官威风!但是,萧父却要他读书识字考科举,因为他深刻地知道,武官在文官面前都是孙子。 萧遥很清楚,他不是读书的料。 从九年义务教育洗脑长大的他,尚且是个连专科都考不上的学渣,最后还是学美术混了个大学文凭。所以,他绝对不适合考科举,更别说宋朝文人太吊炸天,穿越犯在这群牲口面前毫无优势可言。再说了,过几年当文官还他喵不如当武官,再有七年就要发生一件大事——靖康之耻。到时候,宋徽宗他老人家和一帮子高官皇族都要被掳走,徽宗的一群女儿在汴梁就被折辱死了一大半,剩下的都被金将们瓜分殆尽。 所以,考武举对萧遥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事情。 至于武官地位不如文官的问题,萧遥压根不考虑,等过几年金兵把大宋蹂躏得亚米蝶哈压库的时候,武官还是蛮有前途的。 搬家和考武举,成了萧遥的新目标,但他却出师不利。 “我宁愿死也不搬家,你要是敢弃文习武,我就一头撞死在姨坟前。” 这是萧逸把想法,告诉那个看似软弱可欺也确实又软又弱又可以欺负的童养媳后,她的强势回应。 当时,正在晾渎裤的林宛雪像一只炸毛的母鸡。 萧逸在她饱满大胸上好一番抚摸,才按下她的胸中怒火,却也不敢再提搬家的事,更不敢说要考武举。林宛雪是在萧遥母亲死前跪接了“遗旨”的,绝不会轻易改变老夫人定下的“国策”,惹急了真敢以死相逼。 这就很要命了! 继续呆在这山旮旯里,早早晚晚被萧昂找机会弄死,到时候,什么系统都没用。 第五章:搬家 六月三伏天气热,萧遥也不读书了,打算出去闲逛散散心,希望找到灵感说服林宛雪。这个平时对萧昂言听计从的童养媳,在原则面前相当固执。 武举除了考武艺和武略之外,还有一项必考科目——射箭。 萧遥跟着狗剩学过射箭,自我感觉良好,狗剩还把他小时候用的一石软弓留给了萧遥。 到狗剩家拿了弓箭,萧遥就到山坡上射箭玩儿,这玩意儿比读书有意思多了。 直到一箭飘忽射入草丛,把山那边赵地主的三姨太光溜溜炸出来,萧遥才觉得自己的射术需要狗剩指点。于是,他捧着湿哒哒的赵家三姨太给他的银簪子,瞄着草丛里的黑屁股辨认良久一无所获后,就收了弓箭去小镇上溜达去了。 小镇很小,就一条主街外加斜刺里一条小巷,主街光明正大做生意,小巷里的买卖就不大见得光。 萧遥是来买东西的,也是来打探消息的。 在上坡首饰店卖了赵家三姨太的银簪子,萧遥又给表姐买了个成色一般的玉坠。 在这里,他听说萧家马帮官粮被劫一案已经惊动了县令,听说还出动了不少府兵,最终确认是僚人作乱。 萧遥又去下市买了两个热腾腾的锅盔,拿草叶包好,准备带回去喂童养媳。林宛雪从小爱吃锅盔,很小的时候还抱着锅盔铺子的门槛哭闹过,她不是萧遥母亲的亲女儿居然就敢撒野,所以,结局是蛮悲凉。 从锅盔铺老板口中,萧遥听说凤凰寨四个分寨被僚人烧了个精光,主寨石墙上插满了箭,听说差一点就被僚人连根拔除了。 走在小巷的暗娼门前,萧遥从门口排队的七八个汉子嘴里得知,他们去劫杀现场收了尸回来。他们说战场很惨烈,但萧家态度诚恳,主动说要赔一部分粮,县令高兴要赏赐。而凤凰寨更是剿匪有功,听说要被招安,大当家赵狗娃一下子从山大王变成了官军都头。 萧遥知道,萧昂和赵秉文的阴谋算是彻底成功了,而尘埃落定后,萧昂就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来对付自己了。 萧遥拿了锅盔回家,林宛雪胸夹玉坠满脸幸福地煮了野猪肉汤,二人一餐饱食。 下午,萧遥哪也没去,在家把六韬三略搬出来翻了一遍,都是武举必考的东西。当然,他其实是在等萧昂送钱上门,直到晚上萧昂也没来。 第二天,萧遥再度拒绝了和狗剩钻山林,在家练字。 穿北宋末年,岂能不练就一手出神入化的瘦金体?当奸臣怎能不讨好皇帝?毕竟,这可是当今皇帝陛下自创的字体。萧遥在后世练过瘦金体,功力不深,但也已把字帖记载脑海里了,练起来还算顺手。 深夜,萧遥拿手指在林宛雪的身体上练瘦金体,把好端端一张雪白细嫩的宣纸,写得挣扎躲闪渗出水来。 萧昂依然没有来,坐等钱来的日子很煎熬。 眨眼间到了第三天下午,萧昂突然拎了沉甸甸一布兜银子登门。 萧遥总算松了一口气,一则萧遥需要这些钱搬去县城安顿,二则萧昂不来,萧遥就解决不掉林宛雪的固执。 萧遥的性命安危,是唯一能左右林宛雪意志的筹码。 这也是萧遥唯一能拿出的手段。 先拿秤称了称银子,确认无误后,萧遥才请这个曾活埋过他的家伙进屋喝老鹰茶。兄友弟恭非常和谐地互相祝贺一番后,萧遥简单暗示了两句,萧昂就明白要怎么做了。 萧昂先是离开,挑傍晚林宛雪采桑归来的时候再次临门,然后开始放狠话: “限萧昂三日内搬离回龙镇,并不许萧昂参加科举,家族不会给他结保,最多只能参加武举。否则,休怪我让萧遥英年早逝,让你林宛雪做寡妇!” 萧遥请他当面告诉林宛雪,威逼萧遥搬家还禁止他考科举。这么脑残的要求,萧昂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因为萧昂的“威胁”,林宛雪哭了很久很久。 林宛雪是柔弱的,像一朵不堪疾风骤雨的娇嫩睡莲,在水面沉浮不定。 这一夜,她哭得幽咽凄婉,赌咒发誓做鬼也不放过断了萧遥一生前途的家伙,那份悲彻,惹人怜惜。 林宛雪是坚强的,似一支能敌惊涛骇浪的圣洁睡莲,于池底根深蒂固。 哭过后,她笑得娴静从容,无悲无喜地说无论如何也要让萧遥考上武举当官,那份果决,令人动容。 “小郎莫怕,姐姐知道你前两天说要搬家和考武举,都是因为受了萧昂的逼迫。以前姨还在的时候说过,考武举也可以做文官的……” 一大早,林宛雪就开始宽慰萧遥。 搬家和考武举的事情定下来,萧遥总算松了一口气,以至于狗剩又来数落他的时候,萧遥都不觉得生气了。 狗剩昨天什么也没猎到,很晚才回家,早上又来萧遥家蹭早饭,却看见林宛雪哭得红肿的眼睛,就又开始苦口婆心地劝萧遥。这坨家伙的脑回路很刁钻,他下意识认为萧遥昨晚肯定暴打了林宛雪。 萧遥不理狗剩,反倒是林宛雪忍不住回护萧遥:“吃你的饭吧!小郎对我很好,从来没打过我!” 狗剩抱着碗蹲在门槛上,道:“乱说!前天晚上我就听见他把你打得惨叫!” 林宛雪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把碗一搁,也不解释了,去收拾行李。萧遥实在受不了狗剩那感人的智商,才耐着性子解释了一下林宛雪哭的原因。 得知是被萧昂逼着搬家,还不许萧遥考科举,狗剩从门槛上跳下来,满嘴喷饭吼道:“萧昂那畜生太不是东西了!竟然这样欺负你?老子回家拿了刀子去找他拼命!” 说着,狗剩就放下碗,转身往外走。 萧遥艰难地咀嚼着高粱饭,又粗又硬很难吃。他心想,以后去县城了,一定要弄些好吃的打牙祭,天天顿顿高粱饭,这日子没法过了。 什么? 狗剩要带刀硬闯萧家老宅去了? 萧遥压根没一点表示。 然后,狗剩在院子里转了一圈,就夹着尾巴跑回来继续捧起饭碗猛吃。 “干啥?快去捅死萧昂啊!我精神上支持你!”萧遥没好气地怼了狗剩一句,这货胆小就算了,还偏偏爱装逼,这毛病不能惯。 “那啥……我还没吃饱。”狗剩一点没有装逼被拆穿的羞耻感。 不一会儿,林宛雪又从屋里钻出来,一脸为难地看着萧遥:“小郎,咱家东西多,县城又那么远,我们搬家需要大牲口。” 萧遥想了想也对,回龙镇距离县城八十里,不可能全程自己挑着行李走着去。 于是,他就看向旁边的那坨吃货:“狗剩……” 几乎没有费任何唇舌,狗剩就答应和萧遥一起搬去县城。 萧遥其实对搬家的事情,早就有计划了,根本不用林宛雪操心,也不用真拿狗剩当牲口驮东西,这货不一定比牲口靠谱。之所以带上狗剩,是因为萧遥觉得进城做生意需要帮手,也担心萧昂耍手段,而他又恰好很欣赏狗剩颇具反差萌的智力值和武力值。 吃罢早饭,狗剩被萧遥踢回家收拾东西,林宛雪在家打理,萧遥自己去了萧家借骡马。本来只打算借两匹马,但当萧遥知道了林宛雪要带走的物品清单后,就默默地把数量增加到了五匹。 当然,名义上是借,但萧遥不一定会还,嗯,不对,是一定不会还。 次日一早,林宛雪拉着萧遥去他父母坟前敬酒上香后,就监督狗剩和萧遥把“金贵”物品搬上马。 第一匹马驮了锅碗瓢盆、桌子和八条长短不一的板凳。第二匹马驮了家里剩下的粮食、熏肉和一些坛坛罐罐。第三匹马装的是衣物、被子、席子针线等,外加萧遥的书籍和笔墨纸砚。第四匹马驮的东西是三只被捆住脚的母鸡、五只兔子、一架纺织机,以及几簸箕林宛雪养的蚕和一些桑叶。 林宛雪准备把一个大柜子装在第五匹马上,被萧遥严肃拒绝了。 萧遥把还不放弃的林宛雪抱上马鞍,表示这匹马驮的是他最珍贵的财富,不能放其他东西。林宛雪虽觉浪费,但还是羞红着脸逆来顺受了,没再提那个连搬出来都要先拆房门的巨大柜子。 相比之下,狗剩的行李就简单多了,只有一褡裢衣物、一把挑筋刀、两张牛角弓和一壶箭,其中还有一张一石弓是属于萧遥的。 太阳刚刚爬上山坡,一行人就上路了。 萧昂也不敢放任捏着他生死秘密的萧遥乱跑,他爹就在县城,但他又不敢强逼萧遥留下,怕萧遥狗急跳墙。所以,萧昂派了个马帮中出名的年轻刀手,全程紧跟萧遥,美其名曰路上不太平找人保护萧遥。 这跟来的八字眉麻子脸,名叫张来福,才二十来岁,却是跟马帮常走茶马古道入吐蕃卖砖茶的老手。死在他刀下的劫匪、吐蕃人和敌对马帮人数,都快满一百了。 结合他脸上茂密的麻子,有人称之为“杀人如麻张来福”。 萧遥知道这是个危险的家伙,私底下为请了狗剩随行而庆幸。真要是打起来,能把熊打骨折的狗剩应该是个好帮手。但问题是,明面上只有一个来福,萧遥却不知道萧昂私底下派了多少人,由不得他不警惕。 此去县城直线距离八十多里,川南本就多山,道路蜿蜒曲折,实际路程起码要远上一倍。再则,那骡马道狭窄陡峭,连马车都走不了,赶路速度极慢。 这晚,萧遥不敢吝啬,在路上找了个破店过夜。夜晚萧遥也没敢放松警惕,自己守前半夜,让狗剩守后半夜。 一夜无事,第二天傍晚,萧遥等人终于来到了威远县县城婆日镇。 第六章:买房赚活路 进了县城当然是住客栈,哪怕节约如林宛雪也别无他法。毕竟,萧遥搬家到县城只是为了暂避萧家锋芒,根本没有事先准备好落脚处。 一连在县城客栈住了六日,每天萧遥都能看到来福阴测测的脸孔。不过,萧遥也想明白了,萧昂还不敢对他动手,张来福就是个盯梢的,他也就不再担惊受怕。 这些天萧遥没有闲着,在不停地打听哪里有房舍出售。虽然人生地不熟,但在银弹攻势下,他还是收获不小,整个县城出售的房屋不多,只有四所,经过一番筛选,萧遥把目标锁定在了东门附近的一套临街小院。 六月十五下午,萧遥让狗剩在客栈保护林宛雪,自己跟牙人去东门旁看房子。 萧遥再也等不下去了,哪怕房源不多还贵,哪怕有张来福这个杀手尾随,萧遥也不得不冒险出去买房。原因很简单,他的生命值只剩下两天了,而奸臣系统发布的赚生命值的第三个新手任务,是要他买一个院子安家,可获得十五日生命值。 据牙人介绍那是一栋两进小院,侧门还带有一个宽大的临街铺面。房屋的原主人是邻县周姓酒商,生意萧条心灰意冷,这才准备出售房产。 行了不久,萧遥就和牙人来到了小院前。 东大街繁华喧闹,但周家酒铺的招牌已经爬满了蜘蛛网,大门紧闭落满了灰尘,看得出来好久没开门营业了。牙人去敲了门,一个肥圆的男人开门,笑盈盈把萧遥和牙人引了进去。胖子是酒铺少东家,也没带仆从,亲自领着萧遥简单参观了一下院子。 “院子加商铺,一共一百贯钱,绝不二价。”周胖子用脸帕擦着满头热汗,笑得很和善,但口气却没留多少余地。 一百贯就是一百两白银! 萧遥可不蠢,早已打听过此时县城房价水准,周胖子的报价高了起码三成。 “这房子闹鬼吗?”萧遥没有报价,反问道。 “怎么会?这是好房子,风水不错。”周胖子有点跟不上节奏。 “那你为何情愿住客栈,也不住这里?”萧遥又问,这小院里也已长满杂草,房梁窗户都是蜘蛛网,甚至连家具上都是厚厚的灰尘。显然,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住人了。 “我哪有住客栈?我一直住在家里啊!”周胖子矢口否认。 “周员外,你不仅住的是客栈,而且住的还是据此最远的云来客栈,在西门边上。”萧遥指了指胖子手里的脸帕,那上面还绣着云来客栈的名字。很显然,这个胖子很抠门,住客栈连脸帕都要随身带走。但是,这么抠门的一个胖商人,有家不住,偏要花钱去住客栈,这里面绝对有猫腻。 “呵呵呵……”胖子干笑两声。 气氛有点尴尬。 萧遥突然对牙人道:“我不在乎钱多钱少,但买下这院子恐怕麻烦不小,小子烦请先生为我另寻房屋。” 牙人赶紧安抚,又不断对周胖子使眼色。 周胖子脸上热汗滚滚,却翻来覆去只赌咒发誓说这不是凶宅鬼宅,至于他不住这里的原因,却从来不提。最后,见萧遥话也不回就往外走,周胖子终于忍不住叫道:“小兄弟,八十贯!” 萧遥不理,自己打开了院门往外走,看见尾随了他一路的来福,正在对面树荫下跟四个泼皮拉拉扯扯。那些泼皮似乎在逼问来福什么,还不时地朝这栋院子里看,以打杀见长的来福应对吃力。 “五十贯!一口价五十贯!不能再少了!我当初可是花了整整八十五贯买来的。”周胖子哀嚎道。 亏本卖? 这问题就更大了! 萧遥忽然转身问周胖子:“周员外,他们给你多少钱?” 周胖子一愣:“谁?” 萧遥指了指门外围住来福的四个泼皮,本着兵不厌诈的套路,冷静道:“他们压价不少吧?你不敢开酒铺,连这院子都不敢住,更不敢在这里留仆人,还真道我什么都不知道妈?” 周胖子飞快地扫了牙人一眼,牙人报以为难的笑容。 萧遥心下暗笑,这周胖子和牙人的眉来眼去,已经暴露了太多信息。一开始发现周胖子不敢开酒铺,不敢住家里,萧遥就觉得他似乎是在害怕什么人。显然,是有人逼得周胖子贱卖酒铺和院子,而周胖子却肉疼,这才请牙人找新嫩买家,准备坑一把。 “没有的事!我怕什么?我只是在云来客栈有个相好的……”周胖子演技略挫。 “六十贯。周员外把真相说出来,如果我觉得可以接受,我给六十贯买你的院子。如果不能接受,或者你不说,我立刻就走。”萧遥道。 “好,事情是这样的……”周胖子在钱的诱惑下,将事情经过娓娓道来。 真相很简单,县城东门有个地头蛇名叫鱼老大,主业是酿酒的。周胖子三年前没摸底就跑来东门开酒铺,周家的酒更好,生意也渐渐有了好转。鱼老大的酒铺生意就越发冷淡,到了去年底,鱼老大终于毛了,他先说看上了这院子的风水,企图强买。被周胖子拒绝后,鱼老大的手段越发狠辣起来,先后打伤多名周家奴仆砸了三次店铺,放话要让周胖子卖掉酒铺和院子滚出县城。 告状未果之后,周胖子才不得不转卖酒铺和院子。不过,抠门如他,自然接受不了鱼老大给出的低廉价格,这才买通了牙人准备卖个好价钱。 说完后,周胖子就不报多大希望了,他觉得萧遥一个外来人,肯定不敢得罪鱼老大的。 “周员外,准备好地契,我回去拿银子!” 萧遥的决定出乎周胖子意料。 实际上,萧遥哪里敢拿捏?过了这一村就没了这一店,六十贯买十五天生命值,划算啊!县城不大,万一剩下两天买不到院子,那他喵的就尴尬了! 萧遥离开了小院,回客栈拿了银子回来找周员外签字画押。而后,周胖子数了一贯钱,打发走了牙人。 买卖完成之后,周胖子才好奇地问萧遥:“小兄弟,你不用担心鱼老大,江湖自有江湖的规矩!你买这院子和商铺,只要不会影响他酒铺的生意,再稍微打点一下,他不会为难你的!不过,你准备用这商铺经营什么买卖?” 萧遥笑道:“卖酒。” 周胖子:“咳咳咳……” 周胖子三十啷当岁,名叫周见仁,人如其名,有些抠搜有些猥琐还有些贱贱的。 出身酿酒世家的周见仁,从未听过有个酿酒的萧家,所以,自然对萧遥越发好奇起来。一番打听,那小家伙却是出自萧家马帮的小少爷,这样一来周胖子倒更加疑惑了。萧家马帮乃威远县第一马帮,势力强大关系通达,自然不惧一个小小的县城泼皮头头,但萧家哪里会酿酒? 马帮擅长的是转运货物,难道说…… 果如周见仁所料,萧遥毫不遮掩地说,他不打算自己酿酒,而是买别人的酒来卖。 萧遥自然不是什么正经的萧家少爷,但这并不妨碍他拿萧家当筹码,反正这周胖子又不知道他和萧昂的对立关系。 周见仁心思立马就活泛起来,把酒铺和小院酒窖里的存酒都折价卖给了萧遥。即便萧遥日后被鱼老大收拾了,他也不关心。 实际上,萧遥搬家来县城,都是事赶事,压根没时间考虑来县城做什么生意。卖酒的想法,也是买了这小院和商铺,又听了鱼老大威逼周见仁的事情后才有的。他当然不是要作死挑战地头蛇,恰恰相反,他是要借用鱼老大的力量制衡萧家。听起来似乎很矛盾,但作为穿越者,萧遥有一点独特的优势,足够让不讲规矩的竞争对手变成他的亲密战友,至少,在卖酒这个行当可行。 谈妥之后,周见仁笑眯眯离开了。 萧遥没有急着离开,而是拿着钥匙去酒窖拍开一坛酒尝了尝。 等听到系统明确告知他完成任务,拥有了十七天生命值之后,他才完全放下心,锁好酒窖院门离开。 周胖子的酒口感不错,算得上好酒。 这个时代的酒才十几度,跟红酒差不多,萧遥的优势在于蒸馏技术。蒸馏白酒要在元代才会出现,明代开始普及,清代发扬光大,所以,这个简单得近乎简陋却效果非凡的技术,是萧遥独家所有。 出院门的时候,萧遥看见街对面的泼皮们又多了些,正不怀好意地盯着他,但却不冲上来,只围住了来福。 泼皮们仗着人多,对木讷的来福动手动脚起来。那些泼皮自然是鱼老大的人,见来福总是跟着萧遥,就把他当做了萧遥的仆人。 来福杀人无数,受不了泼皮们的挑衅,开始了回击,推搡慢慢变成了撕扯,接着就演化为了斗殴,来福一个人单挑一群泼皮。 萧遥隔着人来人往的街道旁观,如果泼皮们扑过来,他可以从容躲进院子关上门。 打斗引来了来往行人的围观,萧遥就看不真切了。 不一会儿,萧遥听到来福一声惨叫,接着就见泼皮们从人群中冲出来,怒瞪了萧遥几眼逃开了。 又等了一会儿,围观群众少了些,萧遥才来到对面,发现萧家顶尖高手来福同志一脸雪白地倒在地上哀嚎。 这些泼皮们不讲究啊,居然撒石灰! 萧遥咧嘴贱笑,这种事情当然喜闻乐见。可是,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脸色铁青一片,嘴角在抽搐。 “叮——奸臣系统发布副本任务:收服杀手张来福,时间三个月,可获得半年生命值的奖励。宿主可以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副本任务为非强制性任务,成功会获得奖励,失败无需受到惩罚。” 奸臣系统再次出现。 第七章:系统又作妖了 萧遥无语,你二大爷!要老子收服来杀老子的刀客?我脑子被驴踢了吗?我他喵还没活够呢!老子才不会蠢到…… 咦?半年生命值?一百八十多天? 这尼玛,跟之前那些任务的奖励比起来,简直就是天价呀! 到目前为止,奖励最高的任务才十五天呢!老子这些日子以来,跟得了绝症打强心针一样,一直都他喵的命悬一线啊! 节操早已喂狗的萧遥,动摇了。 不一会儿,萧遥就去旁边一户人家借了半碗菜油,回到来福身旁,满脸堆笑道:“喂!是我。” 本来捂着眼睛在地上蠕动的高手同志,忽然狗躯一震,右手就按在了腰间刀柄上。他受了萧昂叮嘱,所以刚才那些泼皮们对他撒石灰,他也没有拔刀,是怕惹了麻烦耽误主人的大事。 萧遥从这个简单动作,就看出了萧昂的底线,却并不紧张,道:“我找了一碗菜油,放在你脚边。” 来福顿住了。 萧遥放下碗,又道:“洗了眼睛后休息一下,别浪费力气急着去客栈找我,我马上就会搬家来这边。” 来福依然没有动作,不过,抓着刀柄的右手力道松了些。 萧遥没有骗来福,他回客栈就带了林宛雪和狗剩,赶着马匹搬了过来。然后,狗剩搬卸物品、喂马,萧遥就带着林宛雪去看房子。 林宛雪见了这两进小院,眉头紧锁,埋怨道:“小郎你太浪费了!我们两个人根本用不着住这么大的房子,一共十二间屋子呢!” 狗剩的品种,被林宛雪简单粗暴划在了骡马行列。 萧遥说:“哪里能凑合?这可是我们的新家。” 林宛雪摇头:“这里不是我们的家。” 萧遥用极具蛊惑的声音道:“有姐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家。” 林宛雪红了脸。 很快林宛雪埋怨的声音少了,开始叽叽喳喳着说要怎么布置这庭院,事无巨细一一道来,眼睛都开始发光。 在林宛雪说得兴致盎然的时候,萧遥冷不丁道:“嘴上说不愿意,身体却很诚实!” 林宛雪顿时大羞,不理萧遥,红着脸收拾屋子去了。 擦洗打扫、摆放家什这种相对轻松的活计是林宛雪和萧逸做,而拔草、休憩牲口棚和上房理瓦这种重活,都归狗剩包了。 时近黄昏,新家总算勉强收拾了出来,能住人了。 去街上买了些饭食回家,三人吃过晚饭,狗剩却突然把剩菜剩饭往外搬。 “你干什么去?”萧遥不解。 “来福还没吃饭!”狗剩头也不回,出去了。 萧遥脑袋晕乎乎的,来福没吃饭关你毛事啊?犯得着你去送饭吗?再说,你丫怎么知道他没吃饭? 好奇之下,萧遥就跟着狗剩出了院门。 只见,来福正缩在不远处的树下,捧着狗剩送来的饭菜吃得香甜,但一见了萧遥就脸红成了猴屁股,不好意思再扒饭。 狗剩毫无自觉,蹲在来福旁边朝萧遥咧嘴一笑:“小郎,今天下午来福的钱袋子被泼皮偷走了,哈哈哈,他连客栈都不敢去了,还没交房钱呢!” 来福更觉羞愧,悄悄咀嚼着食物不敢抬头。 萧遥心想,来福肯定是下午跟泼皮们起冲突的时候,被偷了钱袋。 狗剩忽然叹息道:“小郎你也真是的,整个萧家就一个来福肯沿途保护你,你竟然还不理他。他现在钱也没了,不如叫他和我一起住前院吧?” 萧遥大惊,这货怎么得出来福是来保护老子的这个结论的? “咳咳咳……” 来福也呛住了,鼻孔中喷出一大坨小米饭。 狗剩温柔地拍着来福的后背,道:“慢点吃,慢点吃。我今天也是第一次吃小米饭,真好吃!” 来福面庞扭曲,心道,老子走南闯北杀人无数,才不是头一次吃小米饭呢!我他喵的连大米饭都吃过!青稞饭也吃过! 萧遥愣了半天,最终确定是狗剩智商欠费,错误领会了来福的目的。 不过,这并不重要,就跟下午去借菜油让来福洗眼睛一样,萧遥颇为垂涎奸臣系统发布的那个副本任务的奖励。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适当拉拢来福,也是可以的。 万一成功了呢? 于是,萧遥笑道:“看来是我疏忽了,狗剩,你就带着来福一起住前院吧!” 来福大惊失色。 狗剩却一个劲劝他别太感激,小郎心地最是善良了。 来福一脸惊恐地盯着狗剩,心里一万头羊驼呼啸而过。他想,老子当初就不应该搭理这头蠢货,要不是以“保护萧遥”来搪塞狗剩,这家伙也不会经常缠着他聊骚,更不会因此被请进萧遥的院子去住。老子是来盯着萧遥的啊,甚至,如果萧遥有异动还要杀了他! 对萧遥来说,这一招看起来是引狼入室,但事实上并没有那么凶险。萧遥没有去见官也没有去找萧昂他爹,也就没有触及到萧昂的底线,投鼠忌器的萧昂还不敢立刻动手的。 当晚,萧遥和林宛雪住进了后院。 本来林宛雪还要像在回龙镇一样,两人同住一屋,却要分两张床睡,萧遥使出浑身解数,用化骨绵掌、一阳指、弹指神通和三寸不烂之舌等绝世神功,剥夺了林宛雪铺第二张床的企图。 即便如此,林宛雪也很有原则,不但守身如玉绝不开门,而且守口如瓶绝不启齿。萧遥找不到突破口,依然无法对表姐进行深入浅出的了解。 第二天一早,萧遥是被狗剩震耳欲聋的喊杀声惊醒的。狗剩和来福在前院打起来了,战况非常激烈。 难道狗剩识破来福的目的了? 萧遥只穿了一条短裤,就冲到了前院,见狗剩和来福各自拎刀杀得难分难解。萧遥来不及多想,更不在乎什么狗屁副本任务了,提着牲口棚旁边的钉耙就冲了上去。 许久之后,狗剩一边温柔地给来福伤痕累累的屁股上药,一边埋怨萧遥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原来是狗剩听过来福的赫赫威名,一早起来就手痒,逼着来福和他比武。 来福抵不住这脑残货的纠缠,提议比拳脚,却不料狗剩“呔”的一声就一刀劈来,他只能拔刀迎战。但他万万没想到,被惊醒的萧遥居然会搞偷袭,更没想到萧遥对九齿钉耙这种偏门兵器也颇有研究。 狗剩细致如画画般蘸着药水,在来福的翘臀上作画,并朝萧遥翻白眼:“我铁定能打赢他,哪里需要你帮忙?再说了,比武切磋点到为止,哪像小郎你?毛手毛脚的下手也没个轻重,这一钉耙掏得……原本白嫩光滑的屁股,现在变得跟他脸一样坑坑洼洼了,你叫来福以后怎么娶媳妇?来福别怕,等你屁股好了,我们再比过,到时候,我让你一只手……” 萧遥远远站在门口,似笑非笑地盯着来福。 他一钉耙薅在来福腚部的时候,明显感觉到了来福身上的杀气,尤其是那双被石灰激红的双眼,绝对阴骘冷酷。不过,话说回来,萧遥仔细回忆之前的情形,发现来福在和狗剩比武的时候,刻意放慢了速度减轻了力道,否则,狗剩只怕早就败了。 这个发现,叫萧遥细思极恐,狗剩可是能单挑熊瞎子的牲口啊! 萧遥这才发现奸臣系统虽然看似很脑残,但识人的功夫却不错,姑且也算是一种优势?如果能把张来福成功收服,且不说那半年的生命值,单就说他的武艺,也是大有用武之地的。 毕竟,系统要萧遥走的可是武途,身边没几个高手怎么玩得转? 来福的神色格外诡异,脸上浮出淡淡的忧伤。 一方面他很不适应被狗剩如此呵护,另一方面又知道萧遥清楚他的身份,这种强烈的反差,让他颇为憋屈。刚才比武时他感觉背后生风,猛然回头,明明看到了萧遥嘴角若有似无的笑意。那家伙绝对是故意的!他一定已经看出来我和狗剩只是切磋!可是,他那一钉耙还是势如破竹地怼了过来,这…… 刚被邀请住进萧遥小院的来福,因受伤而战斗力大减,好在伤口不深,他还能正常行动。还好萧遥头一次使用九齿钉耙这种刁钻武器,准头不是很好,伤口是一边四个洞一边五个坑,要是两边各四个伤口,那问题就严重了。 张来福屁股上的伤势渐渐好转,这离不开狗剩的悉心呵护,但来福并不领情。也难怪,他的菊花之所以残,就是因为这坑货,怎么感激得起来? 六月十九日,夜。 被弹奏得软哒哒湿漉漉的林宛雪沉沉睡去了,萧遥摸着表姐巨大而柔软的良心上面,那一枚愤怒的殷红,聆听来自奸臣系统的最新指令。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像个傀儡,并暗暗发誓,一定要成为最吊炸天的奸臣,然后,一脚踢飞这该死的系统。 “叮。” “叮你大……咳咳,系统君你好,代我问候你母亲和你八辈祖宗。” “嗯……系统没有亲属,但还是感谢你的好意。宿主目前生命值为十四天,生存状态较弱。” “都是你逼太紧,哦,不对,你没有……怎么会紧?” “当然,系统没有逼你!” “呵呵……” “奸臣系统是你最强大的助力,以及坚实的后盾!目前,宿主圆满完成了逃离棺材、拯救林宛雪和买房安家三个新手任务……” “有新手礼包?” “没有!宿主完成新手历练,系统接下来将发布初级任务,奖励为一个月生命值的初级任务。第一个初级任务,在生命值归零前,赚到一百两银子。” “喂?一百两啊!你以为一百块啊?再说,这也跟奸臣不搭界啊!” “捞钱是奸臣的必要品质!这是必须完成的任务,不可拒绝。系统要休息了,拜拜!” “虽然你没有逼,但你还是逼太紧了!” 萧遥只能委婉表达自己心中的草尼玛,至少,这样不至于被扣生命值。一百两银子啊!十万文钱啊!放后世也不低于十万块钱呢!才十四天的时间?这驴草的系统又作妖了! 第八章:酿酒进行时 六月二十,中午。 张来福借了个由头摆脱了狗剩纠缠,来了城西萧家马帮总舵,他是来见刚刚进城的萧昂的。 “听说,你最近过得挺滋润?” 萧昂端坐上首俯视着跪在堂下的张来福,笑容可掬。 张来福一愣。 萧昂又道:“萧遥对你不错?你被人撒了石灰,他亲自给你拿菜油来。你没钱吃饭,他给你吃的。你没地方住,他还请你去他家住。” 来福额上冷汗直冒,道:“我只忠心公子。” 萧昂摆摆手道:“别紧张!我并没有怀疑你的忠心,只是有些奇怪萧遥的作为罢了!那家伙自从被我活埋了一次之后,就变得古怪起来了。他竟敢让你住在院子里……对了,他最近在做些什么?” 来福为表忠心,毫无保留道:“他买了生姜和大蒜,在后院酿酒……” 萧昂道:“胡说八道!酿酒哪里需要什么姜蒜?” 来福赶紧赔罪:“属下没说清楚,公子勿怪!生姜和大蒜是萧遥买来的两个丫鬟,他带着林宛雪和这两个丫鬟在后院酿酒,也不让我和狗剩参与……。” “等等!”萧昂皱眉道,“他不是酿酒,而是重新加工了陈酒?他做出来的酒烈到什么程度?” “闻着烈,没喝过,他不许别人喝。每次运进去的酒很多,但出来的坛数只有三成,其余全是空酒坛。” “有没有那么邪乎?” “千真万确!” “其他呢,他除了加工酒之外,还做过些什么?” “除了准备重开酒铺的准备之外,别的都没什么了,经常在家练武、练字、读书。哦对了,鱼老大的手下来骚扰过两回,十几个泼皮都被打走了,我没有插手。” “是被狗剩打走的?” “不是,是萧遥!两次他都不让狗剩出手,他自己亲自上阵,他年纪不大个子不高,力道不太足,武艺也稀疏平常,但下手阴险。不是撩阴腿就是戳眼珠子掰手指,另外,他还喜欢打人下颚、肋下、小腹等脆弱部位,只要命中,对方就趴在地上爬不起来。我行走江湖这些年,还没见过这么刁钻的打法。他还多次躲过对方撒石灰偷袭,反倒假装赤手空拳,实际上捏着竹签扎人脊柱。如今,那些泼皮们在街上看见萧遥都绕着走,就连鱼老大知道了萧遥在酿酒,也没亲自来找麻烦,当然,这也是因为萧遥到处吹嘘自己是马帮萧家的九少爷,泼皮们对他不敢下死手。” “是吗……如果有需要,你能杀得了他吗?” “杀得了!他那些都是打架斗殴的手段,性命相搏的时候用处不大!” 萧昂又问了一些细节,才挥手让来福退下。 “公子,我还回去吗?”来福问道。 “他对你那么好,你不回去怎么行?去吧,他不怕你住在他家,我又怕什么?等我命令吧!现在杀他,只会给我惹来麻烦,我还没查到老瘸子和罗刚的下落。”萧昂心下却打鼓,莫非萧遥真的胸有成竹?吃定了我不敢动他?否则,他怎敢请这个危险的家伙去家里住? “是。” 来福不情不愿地离开马帮总舵,返回萧遥的小院。 让来福受不了的不是萧遥,那家伙总找机会阴他,让他干重活儿连续多次崩裂屁股上的伤口,痛不欲生,但一想到双方是敌对关系,来福就能忍辱负重。 最让来福郁闷的是对他很好的狗剩,那家伙不知为何总是对他照顾有加,抢着干活不说,还帮他洗衣物,甚至还常去厨房偷东西给来福吃。并且,狗剩是个话唠,最喜欢大半夜不睡觉拉着来福的手谈人生,以至于来福连夜里睡觉都心惊胆战的,不敢背对着狗剩,生怕腚部再受重创。毕竟,见多识广的老江湖来福非常清楚,铁打的九齿钉耙绝对不如有血有肉的盘龙棍恐怖,鬼知道狗剩那蠢货有没有什么另类癖好。 萧遥家的后院。 这里是禁地,不许狗剩和来福进入。这当然不是他思想封建,而是因为后院是他加工酒的秘密基地,不能被外人知晓。狗剩的嘴巴是个大漏勺,从来守不住秘密,而来福更是萧昂派来的人,萧遥当然不放心。 吱嘎吱嘎—— 萧遥在骑自行车,好吧,其实不是自行车,只是跟自行车样子有些相似的脚踩鼓风机,这当然是萧遥的作品。 有圆木和牛皮带做传动装置,做出一个鼓风机还是蛮简单的事情,就是踩起来很费力。 鼓风机旁边,是一个大火炉,上面架着一个巨大的桶状封闭铁锅,十来根竹管从顶端伸出来。蒸馏过的酒就从竹管滴落下来,落进下面的酒坛子。两个新买来的丫鬟很卖力,一个劈柴搬酒,一个捣鼓封泥装酒,经过萧遥几天的指导,她们已经完全能胜任这份工作。 林宛雪给萧遥扇扇子,瞅着两个丫鬟,脸色却很难看。 买这两个丫鬟,萧遥还跟林宛雪大吵了一架。 并非林宛雪阻止萧遥买丫鬟,而是她觉得萧遥花十两银子买来的两个丫头太丑陋,没有任何价值。在她眼里,不论是做萧遥的丫鬟还是做她的丫鬟,以后都是要陪床的,怎么能长得如此奇形怪状? 萧遥觉得林宛雪面对他的如意金箍棒的时候,保守得过分,但对丫鬟问题上,却又开放得近乎奔放。 不过,萧遥买丫鬟的目的就是为了干活的,选人标准当然也不走寻常路。 十四岁的生姜长得就像一根生姜,干瘪瘪的,脸色蜡黄,但头脑比较聪明,她是几十个备选丫鬟中,唯一答对萧逸出的算术题的人。 十五岁的大蒜生得也像一坨大蒜,看起来白白胖胖,但身高体壮力气也是巨大,在牙婆面前掰手腕赢了萧遥就被选中了。 因为林宛雪嫌弃,所以生姜和大蒜的名字是萧遥取的。很接地气的好名字,萧遥坚持认为比他们以前的名字好听,以前他们叫月娥和妙丽。 生姜和大蒜都是有卖身契的奴仆,保密问题不大,毕竟主家可以将其活活打死还不受刑法。 萧遥经过几天的试验后,彻底掌握了蒸馏的技巧,出现的一些小问题也全部被解决,蒸馏酒的技术达到了量产标准,至少在这个时代还算凑合。 只是,效率还是偏低,成本居高不下。 萧遥一天只能蒸馏五十斤老酒,出十五斤高度酒。按照一斤老酒十文钱的市价,再算上人工、柴薪和损耗等,萧遥弄出来的高度酒成本价差不多五十文一斤。这是极高的酒价了,而这,还远不是后世白酒,只有四十度左右。 技术敲定后,萧遥停下蒸馏进度,带着狗剩和便宜奴仆来福,在后院又打了两个大炉。很快,铁匠铺订制的桶锅也到了,这样一来,三个锅炉一天就能出四十五斤酒,不算少了,再熟能生巧,能达到日产五十斤。两个丫鬟忙不过来了,萧遥就把人力鼓风机改成了马力鼓风机,反正有五匹借来的马,萧遥也没打算还。 工艺成熟之后烈酒产量稳定多了,萧遥才本着兼听则明的态度,叫家里几个人尝尝酒,给点意见。 按照身份的高低,最先品尝的是林宛雪,她捏着鼻子喝了小半口,然后吐掉了,表示,这种酒不会有人喜欢喝。 第二个尝的是狗剩,他豪气干云连喝三碗,吐了来福一身,最后还是来福扶着又唱又跳的狗剩去休息去了。来福没有喝酒,见识过萧遥的阴险后,他还是担心中毒的,他觉得现在他还不敢杀萧遥,但萧遥未必不敢弄死他。 两个丫鬟本来不敢喝,被萧遥逼迫之下,才尝了尝。然后,她们坚定支持女主人的论断,这种烧喉咙的酒不会有人买,简直就是毒药。 萧遥当然不赞同这几个没见过世面的家伙的意见,他自己早就尝过雪花酿,颇有些后世白酒的韵味。至于现在的人能否接受这样浓烈的口味,萧遥并不在意,物以稀为贵嘛。只要有了足够的噱头,巧妙的推销,口感什么的,其实并不重要。 虽然萧遥很自信,但内心深处,还是有点小忐忑的。 萧遥在蒸馏酒的同时,也请了人把酒铺简单装修了一下。但他没有马上开门营业,而是开始了造势计划。毕竟,酒香也怕巷子深嘛,更别说萧遥的酒味道冲还贵,更应该先把广告打好。 只是,萧遥的广告有点陡,不知道这小县城能否吼得住。 六月二十一。 原来的周家酒铺换了牌子,一块黑色牌匾上写着三个消瘦大字——雪花阁。 就是这样一块匾额,却也引来不少围观者,当然不是因为酒铺本身的原因,而是因为这三个字。这是当今圣上自创的瘦金体,铁画银钩飞扬跋扈,颇具神韵。 前来围观的并非贩夫走卒,而是县学的学生和一些读书人。 现在连宋徽宗他老人家自己都还没能把瘦金体玩到炉火纯青,但现在这“雪花阁”三字却如此飘逸绝美,自然引得不少读书人驻足观赏,甚至有人夸张地拿了笔墨来这里现场临摹学习。 “此乃当今圣上的瘦金体!” “这幅字出自何人之手?竟写得如此绝美?” “不知。” “这是一家酒铺招牌?” “雪花阁,说产酒雪花酿,应该是酒铺了,可惜了这么好的字。” “烦请诸位让一让,小可拿了笔墨临摹,此等出神入化的书法,岂能不学?哦?你们不知道啊?这可是马帮萧家九郎亲笔所提,这酒也是他亲手酿造,说是琼浆玉露也不为过……” 其实过于枯瘦的瘦金体并不适合提大字做招牌,但萧遥要的就是这么个噱头。在这偏远小县城,大多数人只听过瘦金体之名,少数人见过一些学了点皮毛的假瘦金体,哪里见过如此完美的巅峰之作? 第九章:广告 六月二十二。 雪花阁的大门紧闭,但门前却挂了一张巨大的宣纸,上面用飘逸的瘦金体写着一首词。 《菩萨蛮》 人间何处难忘酒,迟迟暖日群花秀。 红紫斗芳菲,满园张锦机。 春光能几许,多少闲风雨。 一盏此时疏,非痴即是愚。 那“菩萨蛮酒”四字提在宣纸右面当中,字体很大,但词文字体却小,一首词只占了宣纸十分之一的地方,看起来颇不协调。 “好词!秒词!” “好字!秒字!” “好一个人间何处难忘酒,好一个非痴即是愚!这种上等佳作,不知是哪位大家的新词,以前没听过呢?” “谁知道呢!定是汴京哪位高人所作,被这无良酒商借了来用。不过,这字却是极好的。” “诸位挪一挪,小可今天搬了小桌来临摹大作,没想到萧家九郎竟然还作了一首词,真是文采不凡啊!” “喂,那临字的,你怎知道这词是萧家九郎写的?不是他抄来的?” “就是,一个马帮后生,哪有什么文采可言?肯定是抄来的。” “即便是抄来的,也是好词啊!临字的,把笔墨借我一用,我把这词抄了去,晚上叫翠微苑的艾大家唱来听。咦?你这瘦金体临得不错啊!烦请你帮我抄一份吧。” 六月二十三。 雪花阁门前的大宣纸还在,却多了一首词,用瘦金体写在昨天那首词的后面。 人间何处难忘酒,中秋皓月明如昼。 银汉洗晴空,清辉万古同。 凉风生玉宇,只怕云来去。 一盏此时迟,阴晴未可知。 “又是一首好词啊!也是菩萨蛮,也是人生何处难忘酒开头,这和昨日那首不相上下!” “好一个‘银汉洗晴空,清辉万古同。’写这首词的人,才高八斗!” “喂,那临字的,你还敢说这是萧九郎自己写的词吗?” “我敢!这本来就是他自己写的!” “你每日都这么说,却又没有证据,谁肯信你?” “别管我为何知晓的,反正我没错,不信你们等着瞧好了。这菩萨蛮-酒一共八首,每一首都以人生何处难忘酒启头,少一首,小可就把砚台吃了。”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我们可等着你吃砚台呢!莫说我们不信你,实在是你的说法太难让人相信了,连写八首,好大的口气!除非他是柳永再生。” 六月二十四。 雪花阁门口的大宣纸上,又多了一首词。 人间何处难忘酒,素秋令节逢重九。 步屟绕东篱,金英烂漫时。 折来惊岁晚,心与南山远。 一盏此时休,高怀何以酬。 “这句‘折来惊岁晚,心与南山远。’还真是才思奇绝!莫非这词真有八首?” “看来不会假了,一连三首,宣纸却还留了大半截。” “即便如此,这词也绝非萧家九郎能写出来的。我都让人打听过了,那萧家九郎才十四岁,只在乡下读了几年私塾而已,如何能写出此等卓绝的词来?一定是他从什么地方抄来的。” “是这个道理,我等就读县学多年,也写不出来呢,即便是最会做诗词的景公子,也没有这等水准。那萧家黄口小儿不知天高地厚,被拆穿之时,看他怎么说。” “临字的,你还敢带这么大的砚台来?当心崩了牙!” 六月二十五。 人间何处难忘酒,六花投隙琼瑶透。火满地炉红,萧萧屋角风。 飘飖飞絮乱,浩荡银涛卷。一盏此时干,清吟可那寒。 六月二十六。 人间何处难忘酒,闭门永日无交友。何以乐天真,云山发兴新。 听风松下坐,趁蝶花边过。一盏此时空,幽怀谁与同。 六月二十七。 人间何处难忘酒,山村野店清明后。满路野花红,一帘杨柳风。 田家春最好,萧鼓村村闹。一盏此时辞,将何乐圣时。 六月二十八。 人间何处难忘酒,兴来独步登岩岫。倚杖看云生,时闻流水声。 山花明照眼,更有提壶劝。一盏此时斟,都忘名利心。 六月二十九。 人间何处难忘酒,水边石上逢山友。相约老山林,幽居不伯深。 浮名心已尽,倾倒都无隐。一盏此时无,交情何以舒。 一连多日,每天一首词,绝无重复。看的人多了,说的人少了。如今,除了县学学生们每日来看,就连县学教授都每日要来欣赏片刻,甚至,不少富贵人家的小姐都来学新词。 当然,所有人都不相信这是萧遥写的,直到六月二十九,八首词全部写在了宣纸上,萧遥才在左下角落款,确认了著作权。 那一行小字,却引来了巨大的风波。 不少人表示怀疑,拍门怒骂萧遥无耻抄人诗作,也有少部分人相信,一心想要敲开小院跟萧遥结识一番,甚至,还有富家千金派了丫鬟往院子里扔香包手绢。 萧遥没有开门,酒铺门没开,小院正门也没开。 他在院子里准备大招。 六月三十。 写满八手词的大宣纸不见了,换上了一张小一号的宣纸,上面写着一首词。 《临江仙》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 一壶雪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这是明代杨慎的词,萧遥抄起来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还把浊酒改成了雪酒,也不管意韵是否有损,就是要往雪花酿上面靠。 前面八首《菩萨蛮》算是佳作,八首连作也是大噱头,但水准算不得顶尖。而这一首《临江仙》却能大火,注定要传唱天下的,以后任谁听到这首词都绕不开雪花酿,这广告植入性价比极高。 “看来,这些词作果真都是萧家小儿所作了!真是羡煞旁人!小小年纪不但字写得极好,还能作出这等精彩绝伦的词。” “以前多有怀疑,但现在笃信不疑了。” “似《临江仙》这种词,如果是别人做的这首词,只怕早就名扬天下了,我等即便身居偏僻,也不至于没有耳闻过。所以,这些词极有可能真是那萧家九郎所写。” “哎!为何我就做不出这么妙的词来?” “临字的,咦?那个临字的呢?今天怎么不见?” “不知道,估计是怕吃砚台。” “现在已经证明词是萧家九郎所作了,谁还好意思逼他吃砚台?我就想问他一些萧家九郎的事情,我们看了一旬的字和词,却对这萧家九郎一无所知……” 《临江仙》一出,所有的怀疑者都闭上了嘴,有人羡慕嫉妒,有学子崇拜景仰,也有千金暗怀情愫,甚至连翠微苑的头牌都送拜帖给萧遥。 吱嘎—— 就在这时,那酒铺的门突然开了,所有人都是一惊,抬眼看去,只见一个偏偏少年走出来。 “咦?你不是那临字的吗?” “临字的,你手里拿的什么?是你去人家酒铺偷的酒吗?” “哟!你该不会就是萧家九郎吧?” “不会吧,这家伙长这么高了,根本不像才十四岁……” “不对,他就是萧家九郎!你们谁没有回家练瘦金体?有谁现在写得比他好吗?仅仅临字几天,他能写得那么好吗?所以他就是萧家九郎!就是人长得着急了点而已。” “萧家九郎,你拿的瓷瓶里是你家的雪花酿吗?可是拿来让我们品尝的?” 萧遥笑眯眯看着众人,等大家安静下来,他才举起手里的瓷瓶,道:“没错,我就是那个临字的,我叫萧遥,我手里这瓶就是雪花酿。不过,却不是给大家尝的,是给大家闻的。” 说罢,萧遥就拔开软木瓶塞,将酒倒在了门外石阶上。 酒香四溢,那是完全不同于普通酒的浓郁香味,引得众人纷纷咂舌。这些天,所有人都只关注字词,根本没怎么讨论过酒,大家原以为雪花酿跟一般酒区别不大,自然不会关注。但现在他们才发现大错特错了,不少人惋惜萧遥将一壶好酒倒掉,还有人当即询价,要买来喝。 萧遥却道:“诸位,雪花阁明日正式开业,还请大家到时赏脸来尝酒,不过,别带钱!我的酒……不卖!” 六月的最后一天,一个消息在县城里疯传开来: “用瘦金体写新了一堆牛掰新词的萧九郎的雪花阁明天开张,酒免费喝!” 萧遥下午出去逛了一圈,自然早有耳闻,甚至,他还没少推波助澜助纣为虐。 然而,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 萧遥虽然说过明天喝酒不收钱,但并不意味着白喝。恰恰相反,明日雪花酿的价格很高,非常非常高,整个县城能喝得起的人不多。 萧遥从下午逛到晚上,然后花掉了十两银子,这是大手笔。钱分别发给了几十个他请来的托,这些家伙散布三教九流之中,专门为萧遥造势。 打广告十来天的时间,萧遥酿酒的工作也没有丝毫耽搁。酒窖里两千斤周家酒都被折腾光了,剩下六百斤烈酒,够用了。 七月初一,清晨。 萧遥很早就起床,没有如往日一般晨跑、习武、练箭,而是匆匆吃了早餐,辰时初刻,就带着狗剩和来福来去了酒铺。 店外已经围了不少人,一见开门便争先恐后往酒铺钻,结果被一个鞋拔子脸和一个麻子给拦住了,横竖不让进,还叫他们自己去看旁边的公告。 萧遥在店门旁放了一张大书桌,上面摆着笔墨纸砚,而书桌后面的墙壁上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着: “雪花酿乃酒中之精华,应由人中之精英品尝,方不辱好酒。凡入内品酒之人,皆要作与酒有关的诗词一首。这些诗词将由萧遥出资集结成《雪花雅集》出版,参与集会之人,每人免费获赠一本。” 不走高端路线,怎么卖得了一百两银子? 只有两天生命值了,如果今天卖不了一百两银子,萧遥就活不到明天晚上!哎,说多了都是泪啊! 第十章:五毒俱全群英荟萃 看过公告,已经有不少贩夫走卒开始骂娘。昨天说喝酒不要钱,今天却要作诗词才能喝酒,这不是玩人吗?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呢? 读书人却反倒来了精神,他们非但不觉得上当受骗,反而有些蠢蠢欲动。也是贱性!诗词酒会本就向来为读书人热衷,而今萧遥不但出酒,还愿意出钱出版诗集,这就是雅事! 纷乱之中,一名俊朗的白衣书生越众而出,潇洒执笔落墨,唰唰唰写下一首与酒有关的七绝诗: 刘伶之酒味轻浅,渊明之酒醇又深。 非深非浅雪花酿,不知传言假或真。 放下毛笔,那书生一扇纸扇,对众人傲然道:“早闻萧九郎诗才无双,雪花酿更是酒中仙品,景某今日特来尝一尝这谣言的真假深浅。清溪景世恒以拙作一首,买雪花酿一壶!” 他声音不大,却掷地有声,一时间竟压得周遭鸦雀无声。 压人的不是嗓音,而是身份。 这书生是威远第一家族景家的嫡子,也是县学中最具才学的学生,虽才十七岁,却被教谕苏老夫子赞为奇才。不论是景家的权势,还是教谕的认可,都让普通路人仰视,景世恒写了诗就是认可了雪花酿酒铺的规矩,旁人又哪里敢再捣乱? 景世恒看上去很儒雅,但心里早已骂娘。 他本不愿意来凑这热闹的,但昨晚莫名其妙收到一叠词稿,正是萧遥写的九首,后面还附了一封萧遥的亲笔信。信的大意是说:听说景世恒你写诗词很厉害,我也拜读过你的大作,觉得你写得稀烂,明天来雪花酿酒铺,萧遥我亲自教你写诗作词。 面对挑衅,高傲的景世恒不会退缩,即便知道今天是被萧遥激来镇场子的,他也不在意。县里已经有传言,说他景世恒还不如萧遥一根脚趾头,他要在文人雅士们面前,战胜萧遥,捍卫自己的名声。 萧遥把景世恒写的诗拿起来看了看,然后收进书案下的抽屉里。 景世恒貌似客气实则针对地问:“萧九郎觉得在下的拙作还凑合吗?景某可否入得你的酒铺?” 萧遥笑得很灿烂:“凑合,凑合,相当凑合!请进!” 景世恒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哼了一声,道:“我这个客人作诗了,不知你这个主人是否也要作一首?还是说,我们用诗词买酒,而你却白喝?” “萧九郎写一首!” “自己的酒就能白喝了?人家景公子都献丑了,你也献一下宝!” “随便写一首嘛,打油诗也行啊!” 景世恒脸庞有些轻微抽搐,这些都是什么人啊?什么叫老子献丑了?他就是献宝?我那首诗很不错好吗?什么叫打油诗也行?跟我威远第一才子比诗,打油诗就够了? 他当然不知道,人群中混杂着不少萧昂花钱雇来起哄的人。 “既然景公子都抛砖引玉了,我萧遥也来凑热闹,就当是锦上添花吧。” 萧遥笑着拿起笔。 景世恒呼吸急促起来,什么叫老子抛砖引玉?合着我抛的是砖,引来你这块玉?这家伙脸皮真厚!景世恒本来义愤填膺地盯着萧遥下笔,结果,对方才写了几个字,他就冷汗连连了,下意识念了出来:“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只见萧遥笔走龙蛇,没有一丝停顿地把几十年后辛弃疾的名作《破阵子》默写了出来。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 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了确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 可怜白发生。 萧遥放下了笔,心里暗爽,当众抄袭,到底比之前间接抄袭要刺激的多啊! 景世恒将这首词念完,拿宽大衣袖擦了擦额头冷汗,默然不语。在场的其余读书人也都沉默了,几名富家千金带着丫鬟大声称赞。 萧遥问景世恒:“小弟这首《破阵子》如何?” 景世恒一愣,才道:“平心而论,你这首词比我的那首诗,更凑合!” 哟呵! 这家伙还会玩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萧遥淡然一笑,领着景世恒这第一个顾客往里走,低声道:“景公子不要生气,我昨天那封信其实并非恶意,只是激将法而已。毕竟,发请帖可请不来悬梁苦读的景大公子!” 景世恒也不理会,仰着下巴道:“厚颜无耻!吾辈羞于与你为伍!” 萧遥又说:“有空请景公子逛翠微苑赔罪。” 景世恒不说话,直到进入店铺内坐下,才忽然问道:“何时?” 萧遥:“……” 你他喵不是羞于与我为伍吗?景大公子,你的节操呢? 两人对视,萧遥一脸茫然,景世恒满面真诚。 此时无声胜有声。 “偶向威远市里过,众儒尊酒共欢歌。十年别泪知多少,不道相逢泪更多。” 就在萧遥和景世恒互相质疑对方人品的时候,一个婉转悦耳的女声响起,店外,一个纤腰欲折的藕裙少女写了一首诗,自己吟了出来。 “是她!艾娘子……”景世恒嗖地一声弹了起来,萧遥才站起来,景世恒已经飘到了门口,跟鬼影一样。 萧遥心下坏笑,传言果然不虚,早听说景世恒钟情翠微苑头牌艾娘子!如此看来,自己花二十两银子外加一首抄来的诗,请艾娘子来捧场不算亏,真能勾起这些众读书牲口的狼性。 雪花酿成本高定价就不能低,只有卖给文化阶层才能赚钱。因为担心自己的词和酒吸引力不够,所以萧遥才斥巨资请来了当红歌姬艾娘子。当然,这还是因为艾娘子喜欢萧遥的词的原因,否则,区区二十两银子根本请不动。 店外又是一阵喧闹。 “是艾大家!” “翠微苑的头牌艾小娘子?她怎么来了?” “早听说艾娘子琴棋书画无一不精,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这首诗太美了!” “十年别泪知多少,不道相逢泪更多……” “艾娘子跟萧九郎什么关系?为何雪花酿酒铺开业,她都亲自来捧场了?” 景世恒在众目睽睽之下,扶着艾娘子的皓腕就往里拉,三分儒雅,七分奉承,不住地夸艾娘子的人妙衣妙诗更妙。 有景世恒和艾娘子这两个县里的名人打头,能进入雪花酿酒铺与他们喝酒,已经成了一件幸事。书生们也接二连三上来写诗,凡是做出诗词来的,都学了艾娘子的样子,自己吟着进入酒铺。 即兴作诗不是易事,半个时辰过去了,也才五个书牲过关,而且诗词作得歪瓜裂枣,姑且算得上格律工整平仄有序。 而萧遥已经沦为店小二了,端茶送水上点心。人太少,酒还不能上,只能先上茶点,让他们打发时间。 萧遥直接烧了一壶开水用现代方法泡茶,也不是标新立异,实在是宋代流行的点茶法太复杂,他压根不会。点出来的茶泛着白沫,有些像卡布奇诺,而泡的茶茶叶都不一样,自然看起来黄憋憋的,泛着浓重的苦味。 五个书生中有三个第一口喝茶就喷了出来,剩下两个意志力坚定,悄悄吐到了袖子里。景世恒道貌岸然最是无耻,他抿了一口茶,脸色骤变,却故作从容,又把茶水吐回杯子里去了,看上去最从容优雅。 艾娘子第一口喝茶的时候,差点呕出来,但好歹昨晚被萧遥仔细叮嘱过,所以,很快她就按下了不适,慢慢品茶。她毕竟出身勾栏,即便如今众人争相追捧,以后总会吞些稀奇古怪的恶心东西的,或许是受过某种专业训练,忍耐力远强于书生们。 良久,或许是不觉得恶心反胃了,艾娘子才挤出笑容道:“九郎的茶也非是凡品呢!冲泡简单却飘逸,符合大道至简的道理,味道苦涩却余味微甜,更贴合苦尽甘来的哲理。” 五个书生却对艾娘子的话笃信不疑,浑然忘了刚才喷吐的丑态,纷纷拿起茶杯又喝起来。然后,这群王八蛋果然喝出了诸多哲理禅意,一个个争先恐后抒发自己的感悟。 景世恒犹豫再三,也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还是耐不住苦,悄悄吐了回去。然后,他居然敢一脸陶醉地道:“这茶果然妙不可言!颇有古意,真如魏晋逸士之狂放不羁……” 萧遥在一旁瞠目结舌,看群魔乱舞鬼魅魍魉,却绝不喝自己面前的茶。 尼玛,这是搬家前林宛雪从山上摘来的老茶尖,生的,前两天萧遥拿铁锅炒了两下,糊了一半,不苦才怪呢!他心道,书牲们果然虚伪到爆、阴险到炸,老子不跟他们一起学儒学考科举,实在是明智之举! 话说回来,这群家伙这么虚伪,这么不愿违逆艾娘子,对萧遥来说也是大好事。苦茶能接受,烈酒你们还好意思贬低? 日头渐渐高了,酒铺又进来了十多人,嘉宾们的成分也就越发复杂起来。 有一人凑一句互相支援进来的县学学子,有抓破头皮拿学生作品充数才进来的教书先生,有偷偷花重金买诗混进来的商人,有悍然改诗溜进来的衙门书吏,甚至还有一个拿抽签的句对拼凑进来算命先生。 真可谓五毒俱全,哦不,是群英荟萃。 这时,大家在探讨着酒铺的装修风格,有人说空空如也丑陋不堪,有人说没有凳子有辱斯文。艾娘子却说这风格颇具秦汉古风,大家席地而坐,喝酒聊骚,哦是聊诗,非常有韵味。于是乎,话锋一转,众人有开始吹捧起这酒铺的古典雅致来。 怕大家等得不耐烦,萧遥提议让艾娘子唱支歌活跃一下气氛,又被一群书牲喷了个狗血淋头,大意是艾娘子作诗死了好多脑细胞你这畜生还忍心让她唱歌?艾娘子来这里就是天大的面子了,你算老几,还敢让她唱歌? 然后,艾娘子表示她喜欢萧遥的新词,要唱一唱,众人立马喝彩表示很期待,并勉为其难地附带着称赞了一下萧遥的词。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艾娘子清唱萧遥写的《临江仙》,声音不够婉转,韵味不够浓厚,但众人却色眯眯鼓掌叫好。 第十一章:不速之客 很快,巳时已过,到了午时,也就是后世十一点。 众人忙着跟艾娘子聊骚,倒也没有觉得太过无聊,毕竟,寻常要见艾娘子一面花费不菲不说,还不一定见得着。书牲们聊-骚准不高,但胜在口味奇重,话题低俗露骨,颇有禽兽风范。有人硬拉着艾娘子讨论肚兜材质,有人争论竹笋型和蜜桃型的手感,有人互相交流男女交战姿势,更有畜生细问艾娘子喜欢草木灰填充的姨妈巾还是喜欢草纸填充的。 “萧遥,你的酒呢?为何还不拿出来?” 当艾娘子被八字胡的猥琐算命先生揉捏着小手看姻缘的时候,景世恒终于忍不住了,逼问萧遥。 萧遥正要开口,却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进店门。 是萧昂。 他怎么来了? 萧遥心里一惊,他之所以敢用来福,是因为知道他还不敢动手,但现在,似乎情况有变!他正在跟奸臣系统激烈斗争,现在又掺和进来一个萧昂,还让不让人活了? 萧昂吟了一首诗走进酒铺,脸上笑意盎然。 他也是县学的学生,但跟景世恒不怎么对付,见他一来,景世恒的脸色就有些阴沉了。也难怪,他们一个是出自书香世家,一个来自草莽马帮,一个孤傲清高,一个桀骜阴险。 萧昂进来先跟艾娘子打招呼,两人亲切交谈了好一会儿,萧昂才来和萧遥玩兄弟情深,互飙演技。 “九弟开酒铺这么重要的事情,为何不与为兄说?莫不是嫌弃为兄才学不够,喝不得你的雪花酿?” “四哥勿怪!萧遥知道四哥不但兼顾学业,还要照顾家中生意,实在不好意思因为些许小事劳烦四哥。” “你我兄弟何必见外?为兄虽忙碌,但你的事情,我又如何不操心?昨夜,我去俩母山一处隐秘山洞,收殓了被僚人残杀的罗刚的尸骸。今日一早,为兄便马不停蹄地赶回来为你捧场。”萧昂笑得有些咬牙切齿。他不但知道罗刚死了,更知道是被瘸爷的左手刀杀死的,也就知道自己被萧遥骗了,这家伙手里压根没有任何把柄。 “是吗?难为四哥了,待会儿小弟自罚三杯。”萧遥发觉自己低估了萧昂的能量,但好在早有准备,也不惊慌。 “该罚!该罚!叽叽叽……谁教你连这种大事都要瞒我?可瞒得住?”萧昂语带双关,颇有嘲讽意味。 两人打着非常浅显易懂的哑谜。 萧昂既然找到了罗刚的尸体,还敢直言不讳告诉萧遥,说明他已经把他和继母之间的关系抹干净了,至少孩子打掉了。而告萧昂勾结山贼私吞官粮?别闹了,他从来不怕这个,证明他上面还有一个庞大的利益网,在这次阴谋事件中获利,萧遥要是捅破这件事,只能是引火烧身。 “四哥慧眼如炬。不过,四哥肩负家族重任,又何必事必躬亲?”萧遥笑眯眯道。潜台词是,有些事情你就不要踩过界了,否则对谁都没好处。 “是啊!怕麻烦就只能快刀斩乱麻了!我来帮你撑撑场面,好叫人知道你是我们萧家的少爷,免得有人不开眼,给你找麻烦。”萧昂笑道,其实是表示要采取强硬手段了,老子今天来了,等你死了我反而能撇开嫌疑。 “四哥过虑了,没有人能找我的麻烦。” “是吗?小九长大了啊……噗……你这是什么劣茶?这么苦!” 萧遥知道摊牌结束了,也就没有再说话。 茶太苦。 萧昂毫不做作,直接把茶杯摔了。这自然引来在场诸人的讨伐,萧昂却面不改色。 “嗷嗷……” 门外传来惨叫声。 本来正阴骘盯着萧遥的来福,突然鬼叫了起来。一群泼皮围着他撒石灰,拳打脚踢的同时,还质问他为什么要谩骂乐于揍人的鱼老大。 来福大吼:“是狗剩骂的,我一句话没说。” 狗剩那怂货一边和鱼老大解释进入酒铺的规矩,一边扯着嗓子喊后院的生姜大蒜拿菜油出来。 貌似继萧昂之后,又多了个不速之客? 武林高手张来福同志,再一次“阵亡”。大庭广众之下,他不敢拔刀,且自认能力敌十来名泼皮,然后他就被泼皮们教育了。却说,泼皮们先围殴,打不过就撒面粉,来福以为是石灰,东躲西藏被打成了猪头,然后他就不躲了,果断跟泼皮们刚正面,再然后……泼皮们就真的撒石灰了。 先撒面粉再撒石灰,这种真真假假的猥琐手段,只能是萧遥的手笔。 萧遥当然指挥不动东城的泼皮们,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指挥不动泼皮头头鱼老大,毕竟,利益的诱惑是巨大的。 对鱼老大来说,被炒得热火朝天的雪花酿不卖贩夫走卒,便不会侵害他太多的利益,而鱼老大以自家的酒为雪花酿原料入股分三成利润,又是一笔大收入,由不得他不跟萧遥合作。 当然,这些勾连都是秘密操作的,成天被狗剩黏着的张来福发现不了,旁人更无从得知。甚至,连鱼老大手底下的泼皮们都知之甚少,这是萧遥收买了隔壁街从事肉体服务行业的两坨黝黑椭圆形姐妹花的结果,那是鱼老大的最爱。 三天前的深夜,鱼老大嗷嗷嗷骑着一个背着一个锻炼身体的时候,萧遥偷偷潜入姐妹花的闺房和鱼老大密谈。当然,鱼老大被吓了个激灵,差点活撕了萧遥,但最后的密谈结果是令人满意的。以至于鱼老大都盛情邀请萧遥和他一起蹂躏那两滩黝黑乱颤的肥肉,萧遥婉言拒绝了,回家后两天没敢吃肉,怕吐。 为了活命,萧遥也是蛮拼的。 所以,此时大家都以为鱼老大是来捣乱的,只有萧遥为鱼老大的拙劣演技捏了一把汗。 萧遥心说,你丫手下的泼皮们都表演得辣么奔放把来福往死里揍,你他喵的居然文质彬彬地跟狗剩交流入雪花阁的规矩?你是黑老大不是穷书牲啊,本色出演好不好? 扎头发作妖呢?胡子上还扎个蝴蝶结,你卖萌呢?平时披头散发络腮胡如扫帚的疯狗韵味荡然无存啊! 穿什么大袍子,遮住了你浓密性感的护心毛和两颗黝黑大痣,魅力值陡降呐! 手里抡两个破核桃嘎哈呀?扮斯文禽兽呢?你那本从不离手的彩色版重口味黄-色书刊呢? 来来来,露出你的畜生本质来让大家瞻仰瞻仰啊! 鱼老大到底还是让萧遥失望了,他没有一脚踹翻狗剩,也没有扯着嗓子骂街,甚至脸上还堆着笑。 其实,这并不怪鱼老大不敬业,他毕竟只是一个资深泼皮而已,纵然再彪悍也只是一个小人物,哪敢跟景世恒、萧昂这种档次的大咖叫板?更别说,这雪花阁里面还有西南最大的连锁妓院翠微苑的头牌,以及几个能量不小的富商、书吏。 很快,大蒜就端了菜油出来,狗剩温情脉脉地扶着来福去后院洗眼睛。 张来福是悲剧的,他不会知道这是萧遥故意削弱他战斗力的阴谋。 萧昂也只以为这是一个巧合,但他也不好站出来教训鱼老大。 “你个泼皮想进来?笑死人了!你要是作得出诗来,我就让你进来。你要是作不出来,就从这里滚出去。如何?” 萧遥看不过鱼老大过于拙劣的演技,只能站出来助攻。 一场雅集有没有鱼老大并不重要,没有他或许会更好。但萧遥本来就醉翁之意不在酒,鱼老大进场的作用是抬高酒价的,责任重大,是萧遥计划中很重要的一环,不能让他缺席。 书牲们拍手称快,跟着起哄,自然没有人相信鱼老大能作出诗来。 “作诗有什么难的?嗯,让我想想……马上就有了!”鱼老大道。 雪花阁内的书牲们大笑不止,富商、书吏和算命先生等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外面的观众们无缘入内,更是起哄给鱼老大加油。 萧遥眨巴眨巴眼,看着鱼老大扭曲如便秘的脸,心下暗叫一声糟糕,这货该不会记不住老子教他的诗了吧?那首诗如此霸气,居然也能忘? 果然,啪嗒一声,鱼老大捏碎了一只核桃,脸色顿时涨红。 围观群众们哄然大笑,书牲们更是毒舌尽出各种嘲讽。 萧遥翻了个白眼,淡定上前,拿起鱼老大手里的核桃,挑出核桃仁塞进嘴里,大声讥讽道:“猪鼻子插大葱——装象!”然后背对众人,低声快速又念了一遍诗。 鱼老大顿时被勾起了记忆,大叫一声:“我有了!我有了!” 萧遥:“……” 鱼老大来到书案旁,拿起毛笔对着宣纸瞄了半天,然后手一伸,把笔递给萧遥:“我不会写字,你帮我写。” 萧遥翻了个白眼,没有安排这一情节啊!你他喵是来帮忙的,还是来羞辱我的? 奈何大家都好奇鱼老大能做出什么样狗屁不通的诗来,于是都叫萧遥写,萧遥又担心鱼老大的记忆只有七秒,只能接过毛笔。 鱼老大道:“好个雪花阁……” 众人一愣,还行啊! 鱼老大又道:“还他妈不错!” 众人登时爆笑。 鱼老大有人来疯倾向,听大家哄笑仿佛是受了表扬,一气呵成念完全诗。 好个雪花阁,还他妈不错! 书生能到的,俺也坐一坐。 靠窗摆下酒,高唱拾捌摸。 来来猜几拳,舅子怕喝多! 萧遥默默写完,抹了抹额头的汗,心里松了一口气。 而雪花阁外早已笑得人仰马翻,这么出类拔萃骨骼清奇的诗,实在是大快人心。尤其是拾捌摸和舅子怕喝多这些字句,更人接地气又足够直白,简直犀利。 雪花阁内一片死寂,这尼玛怎么玩?真是一首五律啊!只是,字眼和意思太粗鄙低俗了。怎么能让这种低级畜生和我们这种高级书牲共饮?他们的一致反应是拒绝。 第十二章:大人物 萧遥没有说话,然后,他事先布置好的暗托开始发力,鼓噪着和普罗大众一起强力支持鱼老大进入雪花阁。店内书牲们刚才也起哄同意了让鱼老大作诗这件事的,实在不好意思翻脸不认账。 这出戏演得不够好,但好在还没人怀疑萧遥和鱼老大有所勾结,张来福的惨状就是有力证据。 书牲们愤怒过后,选择了无视鱼老大,毕竟,真要他们撸起袖子跟鱼老大打架,他们还不敢。鱼老大这体格,要把他们摆成老汉推车,他们就变不成观音zuo莲。受了鱼老大的鼓舞,外面的人越发踊跃起来,三教九流都不自卑了。 午时三刻,雪花阁内已经聚集了快三十人,其中一半是县学书牲,另外一半成分复杂,除了富商、教书先生、书吏、算命先生、黑老大等人之外,甚至还有一个穿男装戴耳环身上香喷喷的大家千金。这个才十二三岁的豆芽菜,长得倒是极为水灵,粉雕玉琢像瓷娃娃,写的词也不错,羞煞好多县学书牲。 萧遥让安顿好伤员来福的狗剩搬来了大箱子,里面是用精美瓷瓶装好的三十瓶加了花香的雪花酿。萧遥开始发酒,一斤一瓶的烈酒,一人一瓶,足够他们喝得妈都不认识了。等他们晕晕乎乎的时候,就是萧遥跟鱼老大唱双簧捞钱的时候了。 接着,生姜和大蒜把专门从县城最高档的吴楼定来的菜肴端上来,用小碟装着放在列席诸人面前的小几上。 本来林宛雪为了节约打算自己下厨,萧遥以怕她累着为名委婉拒绝了,实际上是不敢让她献丑拉低了酒的档次。 林宛雪的厨艺和她的容貌成反比,而她的长相放在后世,也是祸水级别的。 开席前,又迎来一个不速之客。 “烈士千金买宝刀,诗词换酒逞英豪。满腹经纶需珍重,黄汤犹能乱德操。” 一个苍老的声音念出一首诗,这是一首讽刺在场诸人滥用文采换酒的诗,是一首好诗,但语调却也高傲得吓人。 进门的是一个穿得朴素的老学究,所谓学究其实是教书先生的雅称,但这个教书先生跟在座的两位私塾先生截然不同。这老头一进屋就带着一股无形压力,所有人都慌忙起身行礼。书牲们自不必说个个一揖到底,尊重的同时还面带愧色。胖富商们吃力弯腰,书吏战战兢兢,算命先生赔笑,教书先生们巴结,就连鱼老大都缩头缩脑装隐身。最离奇的当属花魁艾娘子,她执礼甚恭,眼睛却闪闪发光,仿佛在对老头儿放电,就差流口水了。 萧遥最是纳闷,貌似是大人物啊!这老家伙什么来头?听他诗里的意思,是来捣乱的吧? 老人傲然踏入雪花阁,先来到景世恒面前冷哼一声,景世恒差点跪下,又来到萧昂面前站了站,杀人越货无恶不作的萧昂,竟也心跳加速。 最后,老人来到了处于懵逼状态的萧遥面前,道:“怎么?萧遥小儿,老夫不值得你拱一拱手吗?” 萧遥是唯一没行礼的,他反应很快,马上行礼赔罪。 “哼!老夫方才那首诗,是送给这些县学学生的,更是送给你的!因为,你最胡闹!你来县城闹出这么大动静,却不来县学报道,莫非还要老夫来请你不成?”老头骂孙子似的指着萧遥的鼻子喷口水。 萧遥差点冒出一句妈卖批,你丫是谁啊?再说,系统要老子考武举,我上个什么狗屁县学? 景世恒现在也看出萧遥跟萧昂有矛盾了,再加上萧遥承诺过要请他去给艾娘子捧场,所以对萧遥还算不错,他拉了拉萧遥的衣袖,低声解释了一番。 萧遥这才恍然大悟,赶紧又是赔罪又是赔笑,跟孙子似的,还一点也不觉得委屈。 原因简单,这个不到五十岁的老头姓苏,叫苏逊。 虽然他不叫苏洵,而是苏逊,但他是苏洵的孙子,苏辙的第三子,关键他还是威远县的九品教谕,县学的山长。按说苏逊官品在知县以下,与县丞县尉平级,但知县、县丞、县尉在他面前都要夹起尾巴。因为,苏逊的官阶原本是六品奉议郎,因为直谏花岗石劳民伤财,得罪了昏君宋徽宗和-大-奸臣蔡京,被贬官外调,才来了这里。 “正是好年纪,却把聪明才智用在歧途,你可知错?”苏逊板着脸问萧遥。 “晚辈知错!”萧遥低头认错,心下却想老子凭本事忽悠……哦不,是打广告卖产品,哪里有错了?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明日来县学。”苏逊捋了捋胡须,点头道。 “是,山长……”萧遥不敢把集会搞砸,先答应下来再说。 大家都以为苏逊训完话就该走了,谁知他一言不合就坐下了,而且还是上首主坐。 “愣着干啥?还没饿?”苏逊瞪眼道。 众人纷纷坐下。 苏逊自己开了瓷瓶倒酒,道:“听说雪花酿是难得的好酒,老夫也尝一尝。” 原来,苏逊早就听说了连作八首《菩萨蛮》的萧遥,很是惜才,却也没有主动上门劝学的想法。昨日听了孙女念的《临江仙》更是辗转反侧半宿才睡着,今日一早就打算去县学,拿萧遥的文采激励学子们上进。谁知,县学里只有一半人正常上课,县城很小,当景世恒去了雪花阁的消息,以及萧遥那首荡气回肠的《破阵子》传到书院,又跑了一大帮子人,苏逊终于忍不住来了。 苏老夫子都开动了,其他人自然也不客气。 座位满了,萧遥眼珠子一转,看到那个扮男装混进来的小萝莉缩着身子不动弹,还以为他不喜欢桌上的饭菜,就厚着脸皮跑过去挨着她坐下,嘴里念念有词:“小盆友哪里吃得了这么多才?我帮你分担一点,不要太感激我……” 砰—— 苏老夫子猛地一拍木几,吓得众人杯子都拿不稳,酒洒了一地。 苏老夫子指着萧遥道:“你不许坐那里!” 萧遥不知道老头儿又发什么疯,心说,老子坐哪里你都要管?再说,要不是你坐了我的位置,我至于跟人挤着坐吗? 苏老夫子手指略微一偏又道:“你也不许喝酒!” 萧遥大怒,老子自己酿的酒都不让我喝? 他刚要说话,旁边传来一个娇嗔的声音,让萧遥后背顿时汗毛都竖了起来。六月三伏,如坠冰窟。 “哎呀……爷爷……萧遥哥哥坐这里怎么了?伦家又吃不了这么多菜肴!再说,伦家今天是来听学长们论文的,顺便帮你要一壶酒,我才不喝呢!伦家又不是你,才不会整天只知道喝酒呢……” 说话的是萧遥身边冒着奇香的小豆芽,她身子一扭一扭的,水灵的大眼睛里写满了委屈。 其他人表情格外古怪精彩,有惊异,有呆滞,有恐慌,但更多的还是幸灾乐祸,比如,之前还跟萧遥说这种豆芽菜压起来别有一番风味的牲口景世恒。 “胡说,老夫岂能好那点杯中物?”苏老夫子脸色顿时不自然。 “哼!也不知道是谁前天下午喝多了,非要牵着我的小黑去城外骑马?小黑明明是只狗……”小豆芽噘着嘴,揭短爆料毫不手软。 “噗嗤——” “咳咳咳……” “哈哈,额……这酒闻着好烈,哈……” 众人顿时爆笑,但却极力掩饰。 身处漩涡中心的萧遥不敢笑,强行用手掐自己大腿,生怕一不留神笑喷了。 苏逊这就很尴尬了,他也是在萧遥坐过去后,才发现那躲在角落的孙女的,本来要好好训斥一番,结果反被打脸。于是,苏逊绷着脸装模作样教育自家孙女,出来玩没问题,不喝酒也是对的,把酒拿回家给我说明你很有孝心,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苏逊安抚了小萝莉,就低头喝酒,接着就呛住了,差点没咳死。良久,才在景世恒和萧昂的帮助下恢复正常,然后,他颇豪放地又喝了一杯,道:“好酒!男儿就当喝这种烈酒!” 萧遥心知苏逊赞美雪花酿,更大的原因是因为刚才被小萝莉爆了糗事,找回面子。 但有他这句话定基调,后面就容易多了。 果然,其余人也开始喝酒,被呛住的不少,喝得呲牙咧嘴吐舌头的更多,但没有一个人敢说不好喝,都捏着鼻子称赞。并且,喝了两三杯后,大家也渐渐喜欢上了这种浓烈的口感。 小萝莉那筷子戳着一只蒸乳鸽,拿白眼对着酒来杯干的苏逊:“就知道喝酒……” 萧遥往嘴里塞了四坨东坡肉,问:“你爷爷很喜欢喝酒吗?” 小萝莉对萧遥却又是另一副表情,扭捏中带着浅笑,雪白的俏脸上就露出两个淡淡的酒窝,声音也悦耳多了:“才不是呢!萧遥哥哥不知道,爷爷以前不喜欢喝酒的,自从被贬回蜀中之后,才喜欢喝酒的,他说他是借酒浇愁。” 萧遥见小萝莉可爱,就问:“你叫什么名字?” 小萝莉顿时就娇羞起来了,还有些小惊慌,默默拿筷子戳乳鸽,不作声。好羞人哦!萧遥哥哥居然问人家闺名,不能马上告诉他呢,那样一点都不矜持不淑女。 她拿着筷子戳啊戳,直到那乳鸽粉身碎骨了,才用蚊子一样的声音,从齿缝间蹦出两个字: “妙香。” “妙香?苏妙香?” “嗯。” “人如其名!人如其名!” “呀……” 萧遥骨子里是个现代人,想什么说什么,苏妙香本来就很香,叫这个名字很合适。 但苏妙香听在耳中却掀起了惊涛骇浪,她忍不住腹诽,萧遥哥哥坏坏的,居然来闻人家身上的味道,爷爷还在这里呢,羞死了! 第十三章:半路杀出一只萌萝莉 接下来的时间,大家默默吃肉喝酒,菜肴精致且美味,雪花酿浓烈而醇厚。 都不错! 就是气氛有点诡异。 本来,有艾娘子这个红粉佳人在,书牲们是准备谈论些奔放话题的,结果山长来了,谁还敢放浪形骸?其余人等更不敢在苏逊这个曾经的六品大员面前放肆,更别说在场的另一个女孩子还是苏逊的孙女,谁敢作死聊骚? 一顿饭吃得沉闷,除了拍苏逊马屁,一起慷慨激昂骂蔡京猪狗不如祸国殃民之外,再无波澜。 还是艾娘子这个风尘中人会来事,饭局到尾声的时候,就主动献舞,又弹琵琶唱了一段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让气氛重新热闹起来。这词是苏逊的大爷写的,一日为大爷终生为大爷,苏逊即便觉得这场合不够庄重,却也只能捏着鼻子鼓掌叫好。 气氛热络起来,萧遥赶紧抓住机会,把最要紧的事情提出来:“诸位前辈,各位学长,萧遥今日有个不情之请,我酿这雪花酿颇费了一番工序,天下再无第二家。今日雅集,诸位尝过雪花酿之后,觉得其价值几何?畅所欲言,萧遥感激不尽!” 大家都很聪明,知道这才是萧遥的最终目的,拿他们炒价格。所以,没有人说话,都低头喝酒吃菜。 图穷匕见,萧遥赶紧跟对面吃得满嘴流油的鱼老大递了个眼色。 鱼老大一抹嘴巴,道:“我是卖酒的,我帮你定价!跟我的酒一样,十文钱一斤!” 萧遥大怒:“我这烈酒其实你那寡淡马尿能比的?一斤雪花酿的成本,乃是普通酒的十倍。”比实际成本,说高了一倍多。 鱼老大反唇相讥:“一百文钱一斤?也得有人买!在场诸位愿意用诗词换酒,却未必愿意用钱买酒。” 萧遥怼道:“你觉得一首诗词还不值一百文钱?” 鱼老大早跟萧遥对过台词,顺口道:“什么破诗烂词,不能穿不能吃的,十文钱都不值!要是有人拿诗词来换我的酒,老子把他腿打断!” 萧遥接下来要赌气花十两银子买回自己的诗词,证明其价值。然后鱼老大用一文钱买他的诗,再让鱼老大去怼其他人,叫他们为了面子不得不花钱买自己的诗,或者说买脸面。最后,萧遥把这些银子折合成雪花酿,卖给他们。 但是,萧遥还没来得及说话,旁边香喷喷的小萝莉就嚷嚷了起来:“诗词无价!” 萧遥顿时就噎住了,尼玛!插嘴的习惯可不好啊,小丫头,你酱紫以后也会经常被别人插嘴的,咳咳……反正,半路杀出这么一只萌萝莉,萧遥就不敢再说拿钱买诗词了,那是自己打自己脸,人都说了诗词无价。 苏妙香叉腰朝鱼老大吼道:“你目不识丁就罢了,还贬低诗词价值,这是鼠目寸光。我还觉得你方才做的诗虽然粗俗不堪,但还算有些章法,没想到你竟然……竟然……哼!朽木不可雕也!” 鱼老大目瞪口呆,活了三四十年,第一次被十二三岁的小丫头骂得这么劈头盖脸啊!老子以后还怎么在场面上混? 其余人更是呆若木鸡,看看小萝莉又看看鱼老大,最后都把目光投向教谕苏逊。 苏逊在喝酒,嘴角有点抽搐,他是知道自家小霸王花的厉害的,这时候哪敢冒头?假装没听见就好!不然,小丫头回家告诉她奶奶老夫又喝酒了,还不得翻天? 接着,苏妙香小胸脯一挺,拦在萧遥面前道:“萧遥哥哥的词,是我听过最好的!连我爷爷都差了十万八千里呢!” 苏逊又被呛住了,这次不是酒烈,是因为话太冲。 苏妙香继续喷:“你的歪诗或许不值钱,但萧遥哥哥的词,一定是流芳千古的佳作,岂能用钱来衡量?” 鱼老大勃然大怒,一拍桌子道:“谁说老子的诗不值钱?我出十……嗯,嗯……那个……我出一两银子买了!” 苏妙香:“我,我,我……” 萧遥喜忧参半,忧的是小萝莉打乱了他的节奏戏不好演,喜的是鱼老大居然开窍先买了诗,也算回到了正轨。 鱼老大一瞪眼:“你怎么你?苏小娘子,我的诗有人买了,你的诗有人买吗?” 萧遥顿时get到了鱼老大的点,马上叫道:“我买!我出十两银子,用于《雪花雅集》的刊印!不是因为妙香的诗只值十两,而是因为,我觉得她的诗比你的好十倍!” 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作诗比泼皮好十倍,并不是值得骄傲的事情,或许还是一种耻辱。 “谢谢……”被一声“妙香”叫得半边身子都酥了的小萝莉,立马就泪眼婆娑了,哪里还顾得上考虑那么多?她只觉得萧遥哥哥太看得起自己了!不枉我这么喜欢他的词,不枉我冒着被爷爷责骂的风险,也要来参加他的雅集。用后世的话说,苏妙香就是萧遥的一枚铁杆粉丝,平时没少在闺房里抄写萧遥的词解闷。并且,昨日见萧遥就是那临字的小鲜肉后,苏妙香回家还偷偷画了画像来着,只是画被苏妙香撕了,那幅画只有一个缺点——不够英俊。 书牲们愣住了,不明白为何变成了买诗攀比。 其他十来个社会经验丰富些的,有点狐疑起来,觉得这事情有古怪,却又想不透。 首座的面瘫脸苏逊,嘴角居然闪过一丝诡笑。 作为萧遥请来的最大的托,艾娘子开始发威了,她先是恭喜苏妙香的才情几句,接着又楚楚可怜自怨自艾,说道:“哎,苏小娘子诗写得不错,奴家可就差远了,怕是没人愿意花一文钱买吧?” 话音一落,景世恒就道:“我出十两银子买艾娘子的诗!这些钱,也当刊印资金即可。”见苏逊看过来,他就缩了缩头,却也没反悔。 萧昂和其余几名书牲刚要叫更高的价,却碍于苏逊冷冰冰的眼神,不敢开口。 最终,景世恒花十两银子买了艾娘子的诗,得意极了。 艾娘子也玩的溜,顺手十两银子买了景世恒的诗,叫景世恒心花怒放,只以为艾娘子在对他暗示什么。 接下来,艾娘子又鼓动其他人买相熟之人的诗,富商书吏等花了些小钱,但书牲那边却不动,是怕苏逊。 结果,苏逊道:“萧遥那首《破阵子》不错,老夫出十两银子买了,记得写下来装裱一番送老夫府上来。” 萧遥跟老头子眼神一对,就知道他洞悉自己的手段了,这是变相帮忙呢。所以,萧遥只能点头致谢。 小萝莉也不管有钱没钱,就跟着拿十两银子买了苏逊的诗。 苏逊开了头,书牲们就不再束手束脚了,纷纷互相花钱买诗词,生怕自己的价值低于了旁人,意气之争而已。但他们也不敢超过萧遥、景世恒和苏逊的十两价格,玩得不算大。 萧遥很是时候地站出来,道:“诸位共同努力,捍卫了诗词的价值,但诚如妙香所言,诗词无价。不过,诗词无价酒有价!诸位的钱不是白给!幸得诸位错爱,既然诸位喜欢雪花酿,我便用雪花酿抵各位的出资如何?以景公子为例,他出价十两,便可得雪花酿百斤,因产量有限,我每日派人送去一斤即可。” 这就有点势力了,变着法卖酒呢,还是先收钱后交货!在场诸人都反应过来了,有些抗拒,却又不好意思推脱,毕竟刚才是自己报价了的。 鱼老大演技略有提升,道:“笑话!你这与强买强卖有什么区别?” 萧遥假惺惺向各位告罪:“我话还没说完,若你们同意买酒,就当是出资赞助《雪花雅集》刊印。若有难处,也可不必订酒,萧遥愿意一力承担《雪花雅集》的刊印。” 话到这个程度,刚刚还有心拒绝订酒的几个,也不好意思退了,还是面子问题。而且,一天一斤酒也才一百文,不是太多。这里没有一个穷人,几两银子还不算太要命。书牲们自不必说家里多少有钱有粮,富商、书吏、教书先生也不是穷人,算命先生更是坑钱的好手。 于是,在交际花艾娘子的带领下,众人纷纷表示愿意订酒,支持本县这次难得的雅集。 鱼老大败退,丢下几句场面话走了。 他已经吃饱喝足,戏份也演完了,是时候去隔壁街找椭圆形姐妹花开战了,一路盘算着用什么新姿势折磨那对黑得发亮的骚蹄子。 简单统计下来,一共报价一百两五十三。按一百文钱一斤来算,一百两够买一千五百多斤雪花酿,而萧遥目前库存才六百斤而已。也只有这样的预售方式,才能赚够一百两啊。 萧遥掐指一算,除去请托和请艾娘子花掉的三十多两,他还赚了一百二十两,够了,够了! 总算又能再多活一个月了! 萧遥咧嘴一笑,比哭还难看。草!算错了,还要分三成利润给鱼老大呢!难怪系统没吱声!这样算来,萧遥自己赚到的,才八十多两啊!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哈压库…… “吃饱喝足,萧遥,扶老夫出去走走。”苏逊不但有点自来熟,还倚老卖老。 萧遥也不敢拒绝,扶着有些飘忽的老头儿就往门外走,心想要不要找一架马车把他送回家,免得在这里耽搁大家玩奔放,他还指着大伙喝高了再骗点钱呢。 苏妙香纵然不愿离开,却也被爷爷盯得脸红,也颇乖巧地扶着爷爷另一只手。 苏逊出了雪花阁,却不回家,而是指着旁边小巷道:“萧遥,老夫不胜酒力,去你家坐坐,你可欢迎?” 萧遥当然捏着鼻子说欢迎,不明白这老学究为什么揪着他不放。 很神奇,苏逊一进院子,酒就醒了。他在院子里看了看,发现满院子都是石锁、木枪、弓箭等练武的东西,就深深皱眉,但也没太当回事,只以为马帮奴仆多练武,想必是萧家奴仆们的东西。 第十四章:抱大腿别嫌腿毛多 进了堂屋坐下,苏逊等萧遥上了茶,他喝了,也吐了,还骂了几句。最后,苏逊才问道:“你只读过私塾?” 萧遥站着答道:“在家乡上过五年私塾。” 苏逊摇头:“萧昂能十二岁入县学,你为何十四岁也不来?” 萧遥听出老头儿的不满,心里暗暗叫好,苦着脸道:“萧遥虽是萧家子弟,但父亲曾是武官,而且是庶出,所以……父亲故去之后,家产都被长房接手了,我也被赶出了萧家老宅。这些年,我和表姐相依为命,读私塾,也是表姐织布绣花苦苦支撑,实在没有余钱来县城读书。这次进县城,借了周员外的小院做些小买卖,一是为了赚钱考科举,二是为了不教表姐再操劳辛苦。” 萧遥说得很平淡,不带任何怨恨,除了买院子说成借院子之外,没有任何虚假。 苏妙香在旁边居然暗暗垂泪,道:“萧遥哥哥好可怜……” 苏逊脸上怒容也淡了,叹息道:“原来如此!是老夫错怪你了!老夫不知你还有这等难处,既然如此,明日便来县学上学吧!你刚刚骗了外面那些家伙一百多两银子,可别告诉我你还没钱读书!” 萧遥一时为难:“这……” 苏逊道:“还有什么难处,一并说来!老夫乃一县教谕,便说是尔等读书人的父母,也不为过!” 萧遥竟然有点感动,如果不是奸臣系统画下了道道,他说不定就动摇了。萧遥硬着头皮道:“我打算考武举!院中那些练武器材都是我的……” “呀!” 苏妙香跟见了鬼一样,脸都变得苍白了。 苏逊的目光灼灼,直勾勾瞪着萧遥,带着愤怒和仇恨,吼道:“不行!你必须学儒学。” 当老师的,大概都有天才学生收集癖,美其名曰爱才心切。 而对出身文学世家的苏逊来说,萧遥就是比景世恒还要强出一个档次的极品。或许这个时代的读书人,不是全部都认可文学才华等同于才华,但苏逊绝对是认可的,毕竟他爹、他大伯和他爷爷都是文学天才。 苏逊威逼萧遥走儒学之路,在他看来,是为了萧遥好。一方面,他认为萧遥有天赋,另一方面,他觉得儒学高雅而武学是下等末流。 萧遥虽然知道苏逊是一条可以抱的大腿,但不敢轻易改变奸臣系统定下的路线,他果断摇头拒绝了。 苏逊暴怒了,抄起板凳追杀萧遥,苏妙香美女救狗熊,拦在前面把萧遥护住。 “妙香,让开!老夫今日要好好教训教训这个不思上进的蠢货!” “不让!萧遥哥哥只是一时误入歧途,你莫要打他。他如此聪慧,好生规劝一定能叫他回心转意的。” “让开!老夫不打他一顿,难消心头恶气!” “不让!” “让不让?” “草市街槐树巷……” 萧遥原以为苏逊是那种生气起来连自家孙女都砸的人,结果他错了。在苏妙香喊了几个字后,苏逊居然就灰溜溜缩回去了,甚至,脸上隐约还带着讨好之色,实在诡谲。苏妙香说的那几个字,一定是什么厉害的咒语。 “你为何一心要考武举?莫非是因为你父亲是武官?”苏逊还不罢休,问道。 “不是,父亲希望我考科举。”萧遥半真半假道,“但我志不在朝堂,而在开疆拓土,救北地汉民于水火,挽江山社稷于即倒。” “呵!好大的口气……”苏逊想说本朝重文轻武,武官毫无地位,但他还是忍住了,改口道,“救北地汉民就罢了,他们被辽人欺压已久。但我大宋国泰民安,正是鼎盛之际,何来社稷倾倒之危?” “金。”萧遥之所了一个字。 “你……也不认可联金灭辽?”苏逊突然眼神一亮,低声问道。 “取死之道也!”萧遥本来只是敷衍,但见苏逊似乎也不赞成宋徽宗的政策,心知这是拉关系的好机会,朝中有人好做官啊!尤其是当奸臣,更要打好关系。他便慷慨激昂瞎扯道,“宋辽两国征战百余年,不分胜负。而金立国不久,便杀得北辽丢盔卸甲大片沦丧,天下有目共睹。试问,宋军与辽兵孰强孰弱?” “自然是辽国强!”苏逊点头道,“所以,一旦金灭了辽,我大宋非但不能拿回燕云十六州,反而有灭国之祸!” “先生英明。”萧遥拍马屁道。 苏逊苦笑了一下,道:“可你真考武举做武官,又能如何?宋军之弱,不在将不强,不在兵不壮,更不在器不利,而在……” 他没有说完,但意思已经很明显。 萧遥见苏逊有所动摇,便道:“至少,当一名武官,我能以我的血肉之躯铸就钢铁长城,护我大宋黎明。我一日不死,便不叫金兵南下一步。” 苏妙香哪懂战争残酷?她只觉得萧遥的话帅呆了,眼睛里就狂冒小星星。 而实际上,萧遥只想赶快忽悠走苏逊,回去继续坑钱。对现在的萧遥来说,时间就是金钱,而金钱就是生命啊! 苏逊摇了摇头。 萧遥又加码,他以标准的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只看见屋顶脏兮兮的破瓦,却豪气吟出了岳飞的《满江红》。因靖康之耻还未发生,他偷梁换柱把靖康耻换了檀渊之盟,那是一次城下之盟,也算是耻辱。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 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澶渊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 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这首词对付文艺老年苏逊同志,再合适不过了!在认定联金灭辽是作死之计的情况下,爱国人士兼保皇党苏逊同志,绝对会为萧遥的高瞻远瞩和忠君爱国喝彩。毕竟,“收拾旧山河,朝天阙”的意思,就是收服国土然后去朝拜皇帝。 “好!好!好!” 苏逊激动得发抖,主要还是因为这首词太精彩,太豪迈,其次,才是对萧遥的远见和忠心的赞赏。 苏妙香更是连小手都拍红了,暗暗记下来,准备回去写下来天天读。 “先生,这首《满江红》是我即兴之作,也是我的志向。”萧遥脸有些红,毕竟,岳飞现在已经二十郎当岁了,这剽窃牲口了一点。 “哎……老夫明白了,你有豪迈之志,而非鼠目寸光,老夫也宽心了。同是为国为民,不分文武。但你还是要去县学上学,武举也考策论的。再则,多读先贤经典,对你也有好处。”苏逊更加爱惜萧遥的才华了,显得有些纵容。 “遵命,山长大人。”萧遥没有太大抵触,读书而已,如果这样能跟苏逊打好关系,抱上大腿,没什么不好的。 苏逊有说了些劝学的话,就对萧遥说:“你今年十四岁,还没表字吧?时间还早,但老夫帮你先取一个……” 萧遥大喜,有了这层关系那就是是在亲戚了! 通常,只有长辈和师长才会赐字,苏逊这样做,等同于把萧遥当家人或者弟子看待,有冲动的成分,但也有爱才的原因。 不管如何,萧遥不会拒绝的。 “请山长赐字。” “遥,遥远……你既然志在千里,老夫就赐你千里二字。符合你的名字,也符合你的志向。” “谢山长。” 萧遥,萧千里。萧遥还是挺满意的,当然,他最先想到的是——千里做官只为财。不知道苏逊知道了,会不会吐血。 “你可知我为何会亲自来叫你去县学?”苏逊又问。 “不知。”萧遥摇头。 “不是因为几首词,是因为听说你经常痛击城东泼皮,不少人都赞你有侠义之心。”苏逊说道,他是因此认定萧遥人品靠谱,堪称德才兼备,这才主动来的。 萧遥脸庞抽了抽,打泼皮起初是为了向鱼老大示威而已,后来是掩饰和鱼老大有合作故意演戏,没想到…… 苏逊走了,还顺走了萧遥画的一副画。 其实,那也不算什么大作,而是萧遥以前装修酒铺的施工效果图,是他用毛笔在宣纸上画的水墨素描,作为一名美术生,这没什么难度。苏逊见了被丢在墙角的画,就挪不开眼睛,都顾不上跟萧遥谈人生谈理想了,问了两句,抄着画就走,情绪有些亢奋。 萧遥心道这老头子从不把自己当外人,还脾气贼火爆。不过,能忍就忍吧!既然要抱大腿,就别嫌弃人家腿毛浓密。 苏逊走了,苏妙香也跟着走了,萧遥还要接着送。 当苏逊三人走到雪花阁外的时候,里面传来一阵浪笑,是一名书牲正在讲带颜色的笑话,连艾娘子都笑得花枝乱颤。苏逊来到门口,里面的人顿时吓得变色,尤以书牲们为最。但苏逊没有发作,只是叫了萧昂出来。 萧昂一脸茫然地跟着苏逊走在街上,看了看萧遥,萧遥同样一脸茫然。 苏逊忽然对萧昂道:“子扬,你才学不错,多加努力,有出人头地的机会。但老夫希望你不要再行差踏错,圣人门徒当养浩然之气……” 巴拉巴拉一通之后,萧昂更晕乎了,萧遥也不明就里,但二人都很紧张。 苏妙香又用“草市街槐树旁”六个字咒语,把萧遥那幅画抢过去欣赏去了,一个劲啧啧称奇,拉着萧遥问个不休,也不管对方愿不愿意搭理她。 萧昂道:“学生驽钝,还请山长明示!” 苏逊哼了一声道:“说太明白了,可不太好!萧遥已经把什么都告诉我了,你和你父亲做的那些事情……大违圣人之道!” 苏逊意思很简单,萧遥以前被你们长房欺负得很惨,现在好不容易开个酒铺赚钱读书,你们不要又来打他酒铺的主意,那样很不道德。 萧昂冷汗都冒出来了,心说,萧遥这小畜生,居然把老子勾结山贼私吞官粮的事情跟这老顽固说了?搞不好,连活埋他的事情,跟继母乱搞的事情,都说了!怎么办?以苏逊的能量把这些事捅上去,不但自己前途尽毁,而且还容易家族覆灭…… 第十五章:天上掉馅饼 萧遥知道苏逊的意思,心下感激,但却觉得老头子白费功夫。萧昂那家伙都要搞死我了,你还劝他不要抢我家产,有用吗?萧遥倒有点被这老头感动了。他可不敢把“僚人作乱劫掠官粮”的真相告诉苏逊,这位是敢跟宋徽宗和蔡京唱对台戏的,知道了真相绝逼第一时间捅出去。 萧昂连忙道:“山长放心,学生定然痛改前非!还盼山长给个机会。” 苏逊笑道:“好!今后,萧遥有任何闪失,老夫唯你是问。” 萧昂当然点头答应,心想,这老头太可恶了!不但不许我对付萧遥,还要我保护他的安危?但这老家伙地位非比寻常,他可不敢违逆,只能忍气吞声。 接着,两兄弟送走了苏逊祖孙二人,一起返回雪花阁。 萧昂冷笑道:“原来你有苏逊这老不死的当靠山?我说你怎么如此胆大!算你厉害,连苏逊都为了你,不把真相捅出去,而是来威胁我。叽叽叽……很好!很好!” 萧遥诧异:“什么意思?” 萧昂微眯着眼:“还装?你敢说把撩人劫粮的事告诉苏逊?他都为保护你,向我施压了,还承诺你不出事就不追究!” 愣了半晌,萧遥才反应过来,知道萧昂误会了。他当然不会给萧昂解释,原本只是抱苏逊大腿,没想到引出这么个误会来,算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萧遥不动声色道:“刚才山长给我赐字了,千里,萧千里,还不错吧?” “我会把来福调走。”萧昂咬牙切齿,又想起山长亲自来参加酒会,山长的孙女也来了,他仿佛找到了缘由,不至于吧?这小畜生真有艳福! 萧遥可不愿意放来福离开,那可是半年生命值啊!不管成不成,总要先试一试吧?尤其是在萧昂不敢再动手的情况下,何乐而不为? 于是,萧遥道:“来福走了,鱼老大的泼皮们闹事怎么办?搞不好我会被他们活活打死!脑浆迸一地……” 萧昂神色复杂地看着萧遥,只以为对方真抱上了苏逊大腿,有恃无恐,他只能恨恨道:“那就叫来福留在你身边保护你,我会给他下命令……” 萧遥嘟囔:“把他的卖身契给我就行。” 萧昂脸庞顿时抽搐。 严格来说,雪花雅集重点不在吟诗词入内,也不在佳肴和美酒,而在一个雅字。所谓雅集,大致就是一群人玩琴棋书画这些东西,而实际上,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重点在于关起门来纵情声色。 理所当然的,关上店门之后的活动,艾娘子成为了绝对主角。狼多肉少,艾娘子却早有准备叫来了两个帮手,是两只前凸后翘穿得很热的妙龄少女,据称是她的贴身丫鬟。 艾娘子算是“科班”出身,对这种活动最是擅长,不论是游戏种类还是撩拨气氛,都是个中好手,而她的两个所谓丫鬟更是荤素不忌的女流氓。雅集的气氛在几番烈酒催化下,再加上她们的一手操持,到达了顶点。 这些活动,让萧遥这个后世人都有些脸红。 老得跟丝瓜瓤似的教书先生,被大家逼着说追溯几十年前的初夜。算命先生跳了一出鬼哭狼嚎的胡旋舞,跳着跳着就要扒某丫鬟的衣服,说是怕热坏了小姑娘。景世恒都被艾娘子挤对着,详细评价了一番自己的通房丫鬟的身手和嗓音。萧昂还趴在地上学蛤蟆,结果,两个丫鬟骑在他身上一通扭动,害得萧大帅哥爬起来后,发现后背都湿了。 萧遥看得目瞪口呆,这些牲口都是高手啊! 同时,他也庆幸自己请来了艾娘子,否则,真办成了高雅诗歌会,肯定不对这些衣冠禽兽的口味,鬼知道是什么下场。 作为雅集发起人,萧遥自然也是众人瞩目的对象。 他先被要求评价自家童养媳的深浅,萧遥拒绝,并喝了三杯罚酒。 接着,他被挤对着给艾娘子当坐骑,萧遥很有自尊的拒绝了,又喝了三杯罚酒。 然后,又有书牲提议萧遥为艾娘子写一首词,换艾娘子香吻一个。萧遥一来并不在意什么香吻,二来酒喝多了头昏脑涨的,什么诗词都记不住了,没法抄。所以,萧遥又喝了三杯罚酒,总共一斤酒下肚,超量了。 再后来的活动,萧遥没有拒绝,因为他不能再喝了,再则酒壮了他这怂人的胆。 他先和一个胸前衣物被算命的假瞎子扒去的丫鬟跳了贴身舞,又何另一个丫鬟一起把“一壶雪酒喜相逢”唱成了艳词,最后,还跟艾娘子一起玩投壶,输了,终于还是被当了坐垫……不过,萧遥是仰躺着的,他的理由很强大,怕把自家地板杵烂,艾娘子笑岔了,没敢坐下来。 在各种奔放游戏之中,艾娘子还主动帮萧遥卖酒,喝嗨了玩爽了的众禽兽也不好拒绝,先后又卖出了五十两左右。 转眼,到了申时末,也就是快五点了。 最后一个节目格外雅致,颇具人文气息,画画。 在座诸位各为艾娘子画一幅画,以作为她七夕夜梳头出阁所用。众人一听艾娘子要出阁,个个都跟打了鸡血似的,嚎叫着要为艾娘子画一幅倾国倾城的绝世佳作。 于是,笔墨纸砚被端了上来。 直到此时,萧遥才恍然发现,艾娘子对这场雅集热心过头了,二十两银子的酬劳,远不足以让她如此卖力。而拉拢在做本县精英,抬高自己身价,好在出阁日卖出个好价钱,才是她的真正目的。 城里套路深,我想回农村。算了,农村也路滑,人心更复杂。 这年头,凡是粗通笔墨的人,都会画画,水平高低不同,但都敢出手。这不,有书牲把艾娘子画成了如花还怡然自得,有富商把娇滴滴的艾娘子画成了抽象画也毫不脸红,而景世恒和萧昂的画功还不错,先不论像不像,至少画面上是一个美女。 萧遥不同,他不会画国画,只能拿毛笔画素描,加了水也能画出黑白灰的层次感来。毕竟穿越前是个成熟的杂志插画师,萧遥画人物的功底还在,没几下就画好了,不过,他没有交出去,而是自己收了起来。 最后,艾娘子选了萧昂和景世恒的画作,还让两个丫鬟分别带景世恒和萧昂去翠微苑坐一坐,以示感谢。两人付了钱被丫鬟领出门时,外面居然准备好了两辆马车,马车走了,带着让路人侧目的痛苦女声绝尘而去。 萧遥感叹,这年头的文人真他娘的豪迈啊!说做一做,就真敢做?才上车就迫不及待了? 不管艾娘子怎样夹带私货,这场雅集也算圆满成功了。 其余人在拍着胸口答应要去参加艾娘子出阁盛况后,付了各自先前承诺的酒资,才意犹未尽地离开了。 这日之后,雪花阁就火了,参加雅集的人各处宣扬这雅集的格调之高雅、水平之拔尖、文风之鼎盛,简直就是文化界的一股清流。实际上干了些什么,他们是绝对不会说的。当然,这是后话。 萧遥一直在称银子,都没顾得上送客。 “九郎你的画呢?” 空荡荡的雪花阁里,只剩艾娘子婉转的声音在回荡。 萧遥道:“没画好。” 艾娘子却不信,走到萧遥之前坐的位置,从木几下拿出画卷摊开。然后,她就红了脸,偏偏还舍不得把目光从画上挪开:“你画的什么呀!” “你啊!”萧遥坏笑。 “衣服呢?” “你让我画你,又没让我画衣服。” “你坏死了。” 艾娘子气得跺脚,狠狠瞪了萧遥一眼,卷起画夹在腋下,就这样占为己有了。在她看来,这幅画简直逼真到了极点,她从未想过有人能把画画得如此真实,除了某处毛发过于浓密以外,居然跟她的身体完全一样。 “叮!” 当萧遥正在对拿羞怒眼神瞪他的艾娘子坏笑的时候,他听到了来自系统的悦耳声音,一个月的生命值到手了!这得多亏了艾娘子后来帮忙坑来的五十多两银子。 “恭喜宿主完成第一个初级任务,获得一个月生命值奖励,当前生命值为三十一天。” 萧遥松了一口气,终于不用担心明天就死掉了。 “画归我了,不能让你留着这画做坏事。” 艾娘子的声音再次传来。 萧遥心情美妙,调笑道:“我只是有一颗纯洁的爱美之心而已!” 艾娘子好奇道:“这是什么画法?不画衣服就算了,还把人家画成那种姿势,叉开着腿,羞死了。你还偏偏画得那么细致,人家都没脸见人了。” “既然你喜欢,改天我给你画一幅彩色的,更加逼……真。” “谁喜欢了?奴家之所以特意留到最后,不过是想问问九郎是否有意几日后为我梳头……” “啊?怎……怎么个情况?我还只是个孩子啊!” “噗嗤!就会作怪,哪有十四五岁的孩子?哪有画那种画如此顺手的孩子?哎……奴家出身风尘,又不喜萧昂、景世恒等虚伪之徒的做派,且极为仰慕小郎的锦绣才华,即便是被欺辱,奴家也情愿被九郎欺辱的。所以,奴家有意将数百两积蓄托付九郎,好叫九郎将我赎了去,哪怕为奴为婢奴家都愿意。没成想,奴家在九郎眼里竟然不名一文……” 十五岁不到,就存了数百两银子? 这行当很赚钱啊! 萧遥可没敢相信艾娘子的话,不相信艾娘子会喜欢上他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认定是这个女人拉自己去哄抬物价的招数。 艾娘子气得不轻,又是撩拨又是撒娇地,直到萧遥承诺七夕去为她撑场,她才扭捏地抱着那幅羞羞的画卷走了。 萧遥把三两银子丢进柜台下的箱子,然后就把什么七夕出阁忘到九霄云外去了。直接关门,抱了银子回后院。 第十六章:高手过招 小院与酒铺中间是一个小天井,旁边是酒窖和库房。 萧遥走到酒窖对面的库房,用九浅一深的淫-荡节奏敲了敲门,一个爆烟子老头探头探脑从门里钻了出来。 不用说,这个老头就是瘸爷了。 当秘密处置了罗刚的尸首后,瘸爷就被萧遥安排着来了县城,他曾在军中做过斥候队长,略会些乔装之术。等萧遥搬来县城后,他又一直躲在暗中保护萧遥,不然,萧遥只带一个智力值无下限的狗剩,还真不敢在来福面前晃荡,这也是萧遥敢任由萧来福跟着来买房的原因。 买下院子后,瘸爷就秘密住进了库房。这些日子,瘸爷白天休息,晚上则时刻留意着不远处的前院,提防张来福突然出手。 不严谨的算,萧遥已经死过两次,自然更怕死。 “小郎,有情况?”瘸爷左手拎着单刀,皱眉问道。 “嗯……从今天开始,你不用躲在暗处了,萧昂的事情解决了……”萧遥对他没有隐瞒,把苏逊对萧昂的弹压,以及萧昂自己的误会都告诉了瘸爷。 瘸爷先是错愕,最后才咧嘴一笑,直叹萧遥遇到贵人了。但他还是不能理解萧昂要留下张来福的行为,甚至,还要萧昂把张来福的卖身契送来。用他的粗暴逻辑来说,就要一刀砍死张来福这种隐患。 “如果我没看错,来福的武艺比狗剩更高。”萧遥当然无法解释系统发布的副本任务,无法解释为什么张来福值三个月的生命值。 “是这样,我再老两年,就完全不是他的对手了。他的刀很快!”瘸爷非常忌惮。 “三个月的时间,若不能收服张来福,我会让你除掉他。” “好吧。” 简单交流之后,萧遥就抱着小二十来斤银子,呲牙咧嘴地踢开了小院侧门。 将银子交给林宛雪安放妥当之后,萧遥就带着瘸爷去看望“负伤”的张来福,顺便跟他挑明情况。萧遥想让他知道他已经被萧昂抛弃了,以降低日后收服难度。 别人是存钱存粮过日子,萧遥却是要存生命值过日子的苦逼。 来福也很悲催,遇到一个颇具主人翁精神的丫鬟,此丫鬟正是大蒜。在听说来福被洒了石灰需要菜油洗眼睛之后,大蒜就舀了半碗菜油兑了水送来。在大蒜单纯的心思看来,一个家奴用菜油洗眼睛,而且一用就是一大碗,简直就是罪大恶极的事情,所以,她决定替主人节约一些。 现在,狗剩出去给来福买药去了,只有来福一脸亚米蝶地在牲口棚旁的小房子里呆着,他现在躺在床上双目通红,眼皮都肿了起来。都一整下午了,眼睛还只能睁开一条缝。 “来福,不是洗过眼睛了吗?怎么这么严重?” 萧遥一直忙着卖酒和喝酒,压根不知道兑水事件,所以,一进门就颇为诧异。这一诧异,反倒叫他忘了开门见山说出萧昂对来福的抛弃。 来福听见萧遥的声音,顿时一个激灵,强行睁开眼,不知从哪里拔出了短刀,嗖的一声,朝萧遥扑了过来。 当当当…… 在几声清脆响声之后,来福就缩在地上干呕起来。 却是瘸爷眼疾手快,挡住了来福突然暴起的三连斩,接着反手拿刀柄撞在来福腋下和心窝。来福手段虽狠,但经验比不得军阵中厮杀出来的瘸爷,加上眼睛巨疼看不太真切,这才被瘸爷突然反击得手。向萧遥解释的时候,瘸爷的声音还有些发抖,看来刚才吓得不轻。 萧遥也愣了好久,才发现后背发凉,是惊出了一声冷汗。 这就是高手过招吗? 萧遥只眨了一下眼睛,愣是几乎什么都没看清,瘸爷说来福一瞬间砍出了三刀,萧遥只看见一道残影,另外两刀没看见。而瘸爷击中来福两处要害,但萧遥回忆半晌,却只记得看见瘸爷身体靠近了来福一下而已。 “今天萧昂来的时候给你下了命令,让你可以动手了,对吧?”萧遥对地上的来福道,“我劝你再等等,萧昂的第二道命令很快就会下来。” “你为何不杀我?”来福不理这些,他只以为一个刀客行刺失败对方不杀他就是羞辱,于是怒道。 萧遥正在盘算怎么给他解释,好让他更痛恨萧昂。 这时,狗剩回来了,慌忙扶起地上的来福,道:“从床上摔下来了?还高手呢!丢不丢人。” 来福:“我……” 狗剩把他丢回床上:“乖乖躺着别动,我不会笑话你的,哈哈哈……鼻血都摔出来了,哈哈哈……” 萧遥很想告诉狗剩,来福是被瘸爷打得内出血了,只是咬紧牙关充硬汉,这才嘴里没喷血。 狗剩给来福垫了个枕头,才发现瘸爷,并不惊异,反倒是一脸遗憾地说:“瘸爷,您跟来福一样,也被萧家马帮开除了吗?哎……没关系,卖身契送到小郎这里,你们的日子还好过一些。” 瘸爷纳闷:“狗犊子,什么卖身契?” 狗剩指了指门外远处一个歪瓜裂枣的人影,道:“喏,那个人说是萧家马帮的管事,送来福和您的卖身契过来的,说以后来福就是小郎的奴仆了,跟马帮无关。我一听人是来送礼的,我就带他进来了。” 来福终于扛不住,噗的一声,喷出一股热血来。 萧遥撇嘴,不用费神解释了。 狗剩这蠢货飘忽递出一刀,扎心啦! 来人是萧家马帮的一位常驻县城的管事,得了萧昂的命令,就亲自送了卖身契过来。他当然并不知道内情,听了狗剩的奇葩言论,也信以为真,在交了卖身契给萧遥后,还骂了来福一通。 萧昂很懂事,不但送来了张来福的死契,还有瘸爷和萧家马帮的活契。 不过,管事没来得及骂瘸爷,他才趾高气昂地瞥了瘸爷一眼,还没来得及张嘴,就被瘸爷一耳光扇到门外去了。再后来,狗剩拎了挑筋刀嚷嚷着要为来福报仇,管事嗷嗷叫着逃了。狗剩在院子里跑了两圈,就回屋给来福熬药去了,这货一向很怂,还惯会装逼,管事要是梗着脖子不逃,他大概会很尴尬。 这天晚上,萧遥带着一家子人大吃了一顿,嘛,都是林宛雪抠下来的剩菜。她觉得上午吴楼送来的菜分量太足,怕撑坏了那些书牲喝不下酒,便很人性地将菜量减半了,剩下来的菜留着自己吃。 席间,林宛雪自然免不了对瘸爷嘘寒问暖。这位算是萧家老仆了,老夫人刚死那两年,若非瘸爷的帮扶,年轻的林宛雪无论如何也难把才七八岁的萧遥带大。老头儿也红了眼眶,发誓说即便拼了一把老骨头,也要护得萧遥周全,并不时看向来福。 狗剩喝多了酒,就勾肩搭背占来福便宜,还一个劲夸来福忠心耿耿是条汉子,能放弃马帮的优渥条件转投萧遥。 来福脸色更加难看,哑巴吃黄连就是他的真实写照。 瘸爷的脸色比来福还难看,他好几次想要戳破来福的真实身份和来历,但一再被狗剩的低智商言论击溃,最终只好作罢。 萧遥早就发现,以狗剩的智商基本也就告别自行车了,说了也没什么卵用。还不如让他保持一颗纯洁童心,往死里怼张来福。 值得一提的是那坨白胖饱满的大蒜,见了来福这般惨状,她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勤俭节约有多残忍,就跟着狗剩的话头死劲夸来福。 张来福脸成了猪肝色,瞧着萧遥和瘸爷嘲弄的笑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饭后,萧遥在瘸爷的保护下,找来福谈了谈,萧遥还没开口,来福就先表明了态度。来福说萧昂对他有大恩,值得以死相报的那种恩德,他不能背弃萧昂,既然被萧昂送给了萧遥,那他也表示遵从,不会再想着杀萧遥。他表示可以接受萧遥的调遣,这是一名刀客的基本道德,但他却不会与萧昂为敌。 这就够了! 萧遥也没天真的以为马上就能让张来福肝脑涂地,能先稳住他就是胜利。不过,萧昂对他有恩,这让萧遥很不得劲,这样一来,彻底收服张来福的难度系数直线上升。 果然,三个月的生命值,不是那么好赚的! 夜凉如水。 萧遥惬意地掌握着林宛雪高耸入云的胸器,在意识里跟奸臣系统交流。闲聊居然还要收费,萧遥肉疼地花了一天生命值,却只能聊几分钟,坑爹。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嘛,为了全面了解系统,以方便以后做任务赚好处,萧遥也忍了。 “今天我赚了一百二十两,算是超额完成任务了!有没有额外奖励?” “没有。” “就知道没有!我说你到现在除了生命值还是生命值,就没点别的好处?我感觉你很喽啊!人家的系统还送各种金手指金大腿,到你这就什么都没有?” “没有。” “这个可以有。” “这个真没有。” “哎!以后会不会有?你让我走武途,总得给点好处,不然以后我和高手过招会很吃亏的。比如什么武学绝招什么的。易筋茎,乳奶神掌,**大法什么的?” “系统提供的奖励只有生命值,再无其他。” “实在不行,葵花宝典、辟邪剑谱也可以啊!我家狗剩骨骼清奇,是块练武的好材料……” “没有。” “要你有何卵用?” “系统利用历史偏转力转化为生命值,供宿主活得更久一些,完成最终任务,这就是本系统的价值。活着,已经是最大的金手指了,宿主鼠目寸光,理解能力还有待提高。” “很好!天已经被你聊死了!剩下的时间送你,大爷我不想和你说话了。” 萧遥气鼓鼓地转过身捣鼓更好玩的林宛雪去了,发誓再不跟这喽逼系统闲扯淡。等有朝一日成为大奸臣顺利踢开系统时,他要把这破系统骂得狗血淋头尸横遍野。 第十七章:饥饿营销与共同富裕 转眼间,雪花雅集已经过去了两天。 那日乌烟瘴气的重口味集会,也在那些掌握县城舆论的与会人士们,硬是把自己的丧心病狂描绘成了高雅小清新,以致于,萧遥的名气大涨。当然,随之水涨船高的就是雪花阁的高档定位,以及雪花酿的价格了。 听说雪花酿乃古往今来世间罕有的烈酒,又产量极其有限,还被与会者将未来几个月的产量瓜分殆尽。这逼得不少追风之辈,不惜花大价钱从他们手里购买雪花酿的预购票据,据说有人已经卖出一两银子一斤的高价了。如今,凡是参与了当日集会的人士都门庭若市,甚至连知县大人都亲自登了苏逊的门。 这不是运气使然,而是人为。 毫无疑问,萧遥就是最大的幕后推手,雪花雅集落幕的第二天,萧遥就派了不同的托高价购回了几十斤的预购票据,瞬间把雪花酿炒热成了香饽饽。市场总是不乏跟风者,加上参加雅集的都是颇具号召力的人物,他们吃了萧遥的哑巴亏,却不好意思声张,就大肆夸耀雪花酿,以掩饰被坑的糗事。结果就被别人当真了,买预购票的人越来越多,票价也就高了。 有爱酒人士买票,是真为了尝一尝雪花酿;有富贵之家,只是为了附弄风雅装逼摆阔;有动机不纯的,买票是为了攀交情变着花样送钱;还有的人,是为了买这种最热门最高档的酒来送礼。 不论如何,雪花酿预购票的价格被炒高,已成事实。 那天肉疼而去的诸位,原本都回家画圈圈诅咒萧遥出门被驴踹死,结果没多久就登门攀交情来了,都是来找萧遥再买些预购票的。 萧遥当然没有再卖票,而是告诉他们待《雪花雅集》刊印成册,送书的时候,才会进行第二轮预售。大家有些失望,但也算安心,总算第二轮还是能买到的,到时候一定多买个几百斤的票。 诗集还未印出来,但当日那些诗词已经在县里流行开来,尤其是萧遥那首《破阵子》更是叫所有读书人热血沸腾,而贩夫走卒们也以鱼老大那首霸气到处漏的歪诗为谈资。 大家卖预购票赚得挺开心,萧遥却只觉得肉疼。 其实,只要萧遥愿意,他大可以自己卖预购票,赚更多的钱,也把雪花酿价格推上去。但为了实现共同富裕,额,好吧,是为了跟县里的上层人打好关系,他不得不搞饥饿营销,任由那些人赚钱。只有这样,萧遥才不会被人视为眼中钉,不会被莫名其妙的强大势力巧取豪夺。 毕竟,大头都被那些家伙赚了去,萧遥相对而言就不那么扎眼了。而且,还能继续为他们创造财富,他们保护都来不及呢,哪里会乱来?谁敢心黑贪婪,就动了所有人的蛋糕,很不明智。 这天晚上,暴雨似箭狂风如刀。 萧遥撑了油纸伞带着瘸爷来了隔壁街的小院,当然是来找鱼老大的。 尸山血海里杀出来的瘸爷,竟然被两坨黝黑肥肉吓得倒吸一口凉气,险些就要拔刀斩妖除魔。 见多识广的周胖子也好不到哪里去,虽然也被姐妹花吓得险些吐出来。但抠门如他,雨天都舍不得带伞怕淋坏了伞的人,又怎么会做出呕吐这种糟蹋粮食的事情来?于是,强大的周胖子捂着嘴,视死如归地强行吞下,之后就低头整理自己淋湿的衣衫,绝不抬头伤害自己的眼睛。 艾娘子是坐轿子来的,除了脚底都是干的,优雅从容,这让准备瞧湿身画面的周胖子颇为失望。艾娘子见了两朵造型别致的姐妹花,笑容更加灿烂了,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她很喜欢这种伤害。 住在这院子里的鱼老大是最后出来的,他病了,据说是昨天带着姐妹花在暴雨中激战,然后就一病不起了。不然,四家开会也是去翠微苑艾娘子的地盘,或者是萧遥的酒铺,怎么也不至于到这里来。 病中的鱼老大又恢复了犀利的疯狗造型,油腻腻的长发披散着,文人衣袍被他穿成了风衣,胸前一团杂乱护心毛,与扫帚状络腮胡相映成趣,格外协调。在两只精力旺盛且体格健壮的姐妹花搀扶下,虚弱的鱼老大坐在了椅子上,浑圆的肚皮晃悠悠许久才停下来,然后他说话了: “萧遥!你说你办的什么事儿?钱都让那群王八蛋赚走了!我们喝西北风去啊?照我说,我们要自己卖预购票,一直卖到明年去!出他个千百张,狠狠地赚上一笔!” 萧遥笑了,笑得淡定。 艾娘子也笑了,笑得花枝招展。 周胖子也跟着笑了,笑得很鄙夷讥讽。 “周滚驴,你笑个卵蛋啊?”鱼老大勃然大怒,络腮胡都立起来了。 “是。”周胖子点头。 鱼老大顿时愣住,气得护心毛都炸了,当场就要殴打周胖子,不过他跳起来后,就被艾娘子轻飘飘按了下去。 艾娘子解释了萧遥的盘算,说明利害关系后,鱼老大也就不闹了,知道萧遥虽然让钱被别人赚了,但更有利于雪花酿日后的发展。接着,鱼老大反应慢半拍地质问周胖子为何在这里,听说准备在临近州县推广雪花酿,需要周胖子的渠道和人脉,鱼老大见自己还能分到钱,就不反对了。 在萧遥的一手操持之下,雪花酿成了四家合股,萧遥占五成,鱼老大和周胖子各两成,艾娘子一成。其中,萧遥以技术入股,鱼老大以酒原料和泼皮人力入股,周胖子以渠道入股,而艾娘子直接投了两百两银子。说起来,艾娘子的投资力度很低,但她的影响力很大,鱼老大和周胖子也捏着鼻子忍了。 而实际上,萧遥请艾娘子来,不过是想花钱雇佣她造势,并许她一些利润,完全没料到她会主动出资占股。 不过,周胖子和鱼老大都嫌萧遥占股太高,萧遥承诺半年内将雪花酿的机密共享,周胖子和鱼老大便不再提这一茬。 萧遥知道这俩人动机不纯,但没钱没势的他要想得到他们的帮助,只能出血。再说了,萧遥已经想好了,等半年后他把蒸馏酒秘密告诉他们后,他们非但不会另起炉灶,还会越发离不开萧遥,因为,他会拿出更赚钱的技术。 合作的事宜谈起来很简单,没多久就谈好了,然后就是签合同。 鱼老大不会写字,就按了手印,不过,这货太不讲究,也没个印泥,就拿血代替了。一开始萧遥还敬他是条汉子,没成想,这货居然咬了黑小妹的手,然后抹了血在自己拇指上按下去。他还振振有词,这俩娘们儿壮得跟牛犊子似的,每个月都流血好几天,这对她们都不算事儿。 完事儿后,鱼老大还盛情邀请昔日的死敌周胖子留宿,还不无感叹地说他病了,糟蹋不动这两块肥沃水田,请周胖子随意蹂躏帮他解围。抠门如周胖子,竟然也严词拒绝了,不敢住这免费的房子,而是逃也似的奔西边云来客栈去了。 望着周胖子狼狈的背影,鱼老大颇有些遗憾,就把目光转向萧遥。 萧遥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抢着奔向门口,道:“祝鱼老大早日康复,自己精耕细作你家的水田,我该回家了。艾娘子,我送送你?” 艾娘子忍着笑和萧遥走了。 鱼老大看着萧遥的背影,撇撇嘴,再用对比的眼光看看走路一步三摇的艾娘子,又看看走路地动山摇的两块黑水田,颇有些曲高和寡地道:“读书人真没见识!居然喜欢艾娘子那种痩马,忒没挑战性!还是你们两个壮如水牛的最带劲!” 接着,鱼老大就被喜笑颜开的姐妹花霸王硬上弓了。 大黑磨盘大的屁股怼下来,椅子腿都在发颤,小黑再来个千斤坠,地板嘎吱作响。 小黑突然问:“老鱼,你为啥要装病?” 大黑自以为是道:“他这是准备找机会拉拢,想拉姓萧的和姓周的留宿,让我俩好好收买收买他们,帮老鱼赚钱。” 鱼老大把小黑掰成一字马,又把大黑扭成倒栽葱,五肢并用策马狂奔道:“你们懂个屁!老子这叫明弱暗强,决不能去翠微苑,姓艾的狠着呢,城西吴刀疤怎么死的谁也不清楚!不得不防!你们还真以为她跟你们一样,只是一个小娼妇?” 叫鱼老大颇为忌惮的艾娘子,没有上轿,而是撑了伞和萧遥漫步在小街上。 瘸爷一脚高一脚底走在萧遥和艾娘子中间,歪撑着伞,雨水都滚到萧遥身上去了。 艾娘子突然笑了,毕恭毕敬朝瘸爷弯腰行礼。 瘸爷侧身避过,目光锐利盯住这个女人。 艾娘子笑道:“艾霜这是感激瘸爷当年的救命之恩,您不用如此戒备。艾霜虽然学过武艺,却不是您的对手,更不会对小郎不利。 瘸爷皱眉,似乎苦思许久,也想不起这女人是谁。 萧遥更加纳闷,这名冠县城的小歌姬居然会功夫?而且还和瘸爷认识?对了,她还叫自己小郎,这是只有瘸爷和林宛雪这样的家里人才叫的。她如何会知道? 艾娘子却不再解释,对萧遥道:“小郎,你好奇为何我会出银子入股,对吗?哎!我这种苦命人,一百两可都是卖笑赚来的血泪钱啊!你道我不心疼?你占股太少,鱼老大和周胖子都不是省油的灯,我帮你多占一股,免得你以后被他们暗算了去。还有,你说要共享酿酒技术,这是绝对使不得的!” 萧遥笑了:“艾娘子,为何如此替我考虑?” 艾娘子幽怨道:“奴家都告诉你名字了,你这负心家伙还叫奴家艾娘子……” “咳咳……那啥,我先回家开门。” 瘸爷肉麻得抖了三抖,在确定艾娘子对萧遥没有恶意后,他就很知趣地跑远了。心下又有些担心萧遥的小身子骨,哀叹道,才在长身体的年纪啊,可别被那女人榨干了。 不行,我要赶紧回家告诉宛雪,让她去救小郎,赶走那只狐狸精。 第十八章:女人的战争 萧遥仔细看了看艾霜,这女人只比他大几个月,才十五岁。她身材纤细婀娜,容貌也是瑰丽美艳,胸脯不大但很挺翘,双腿笔直而修长,尤其一对乌黑水灵的大眼睛,颇具勾魂神韵。毫无疑问,这是一只美女,虽然距离林宛雪还有些差距,但若假以时日,等熟透了熟烂了,还是有点可比性的。 所以啊,这种女人怎么会略过萧昂、景世恒等一群对她趋之若鹜的二代,而看上萧遥? 萧遥很理性,自然不会愚蠢的以为自己有主角光环。 艾霜见萧遥久久不语神色狐疑,顿时翻了个白眼,娇嗔道:“还有四百两在我轿子里,待会儿你拿去,七夕的时候,你用这些钱把我买出来,到时候,我的那些股份就是你的了……连我都是你的。” 萧遥道:“艾大家……” 艾霜伸手去掐萧遥的腰:“你叫我什么?” 萧遥这些天练武不缀,自以为身手了得,又挡又躲,然后,他就被掐得乱跳,愣是没躲开一下。萧遥不由得灰心丧气,练了这么久,居然武艺还不如这个女人! “艾霜啊!你这么主动,我会很不安的!我这个人比较保守,不太喜欢女人太主动,只听过人骑马,没听过马骑人啊。” “小郎莫不是怕一匹马?” “当然怕,尤其是又健壮又聪明的小烈马,最会尥蹶子。” “哎呀!真打起来,人家也只有惨叫的份儿,哪能真打得过你这个男人?你们可比女人多一根武器呢!” “额……” 萧遥无语,这个女人惯会聊骚,奔放得让萧遥这个后世人都难以招架。 艾霜似笑非笑看着萧遥,良久才叹息道:“哎!知道你不信我!跟你说实话吧,我不想嫁给萧昂,不想嫁给景世恒,不想嫁给那些混吃等死的富家子弟,不想被当成猫猫狗狗这样的玩物!但我是妈妈一手养大的,卖身契还在她手里拽着呢,能有什么办法?私逃的话会被通缉的吧?她想拿我卖个好价钱,那就如她所愿,我可以付出所有的积蓄。我不想为奴为婢,只想做自己的主人!” 萧遥点头,很认可这个理由!他突然有些钦佩这个女人了,在这种时代,身为歌妓,居然能如此独立,也不容易。萧遥道:“懂了!可你怎么能确信,我买了你以后会放你自由,而不是真把你当奴婢折腾?” 艾霜就笑得花枝乱颤:“咯咯咯……你才十四岁,折腾得动?” 萧遥黑了脸,掏出来能活活吓死你!林宛雪这种熟透了的女人都见之色变,放厨房能当擀面杖用的犀利武器,还镇不住你这只小女子? 萧遥自信道:“有志不在年高!” 艾霜目光下移,满脸不信。然后,她夸张地拍胸脯,一件襦裙被她拍得圆润饱满,活蹦乱跳。接着,她还用一般只出现在床头的奇异声线叫道:“哎哟哟!我家小郎好有志气!奴家好佩服!” 不能真掏出家伙来怼人家,萧遥就只能忍了这口恶气:“说人话。” 艾霜神秘道:“至于我的凭仗嘛……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如果到那时你还敢把我当奴婢肆意欺辱,那……” 萧遥冷笑:“那又如何?你还能杀了我?” “那奴家就只能任凭主人凌辱了,只求主人轻一些,奴家可不敢反抗呢,顶多就只敢叫疼。” “咕嘟……” “吞口水啦?有志气的少年!” “咳咳……啊!这暴风雨中的夜晚阳光格外明媚啊,那什么,艾娘子辛苦了,早些回去洗洗睡吧!” 萧遥一开始还打算刚正面,不就是聊骚吗?谁怕谁?但最终萧遥败了,本来身上单薄的衣物就被雨水淋湿了,偏偏还被撩得铁棍出鞘,在前方自家小院门口的灯笼照耀下颇有立体感。再看着艾霜那好奇的目光,以及变成o型的小嘴,萧遥就觉得自己快要爆炸了,只能仓皇败退。 艾霜一跺脚,在背后喊道:“哎!银子!” 萧遥佯作未闻,三两步抢到院门,就要钻进去。不管怎样,萧遥觉得艾霜这女人问题很大,他决定不蹚这浑水。 吱嘎一声,门开了。 林宛雪怒气冲冲站在门口,旁边还跟着瘸腿老仆。 瘸爷故作隐秘地指了指萧遥身后追来的艾霜,低声说一声:“就是她。”然后,瘸爷开始抖脚吹口哨,左顾右盼,假装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说。被萧遥盯得不自在了,瘸爷老脸一红,干咳一声就缩回门后去了。 “哟!小郎,这是你母亲?这么年轻!” 艾霜追了上来,故作娇柔地趴在萧遥肩头喘息,说话带刺。 萧遥险些喷出一口老血,他心知,这艾霜为了让自己帮她赎身恢复自由,一定是打听过他家里情况的。换句话说,她是知道林宛雪的身份,这绝逼是故意怼林宛雪,变着花样说林宛雪老。 林宛雪狠狠瞪住艾霜,眼睛要喷火了。 艾霜笑得恬不知耻,趴在萧遥耳边假装耳语,实际上超大声地说:“这是你后妈吧?看起来才二十多岁啊!” 萧遥脸在抽搐,这该怎么解释?要不要一巴掌把艾霜扇走?不行啊,人家怎么说也是股东,再说,她耍手段也是为了摆脱悲惨命运而已,挺可怜的。 林宛雪上前来,扒开拿胸脯蹭萧遥手臂的艾霜,拉着萧遥就往里走,摆出了高冷范儿,不搭理艾霜。 萧遥适时推开艾霜,虽然她的胸怀也很细腻温暖,别有一番风味。但关键时刻一定要做出正确选择,他道貌岸然道:“艾娘子请回吧,这是我未来的妻子!” 萧遥在暗示艾娘子,你要我帮你赎身,可不能得罪“女主人”。 艾霜竟愚蠢地道:“你怎么娶这么老的妻子?是童养媳吧?小郎真是苦命!” 林宛雪忍无可忍,回身冷哼:“萧家不欢迎勾栏中人!” 艾霜再不复游刃有余的胜利者模样,咬牙道:“你凭什么看不起我?你不就是屁股大一点吗?有什么好得意的?屁股大,屁股大,就是好玩而已,也,也……也不一定好生养!”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萧遥险些笑出来,好不容易才掐了自己一下憋住笑。这一刻,他忽然觉得艾霜再怎么聪明,也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小女孩,方才这番话就孩子气十足。 林宛雪静静地看着艾霜,可是,脸上却看不到怒气,她眼圈突然有些发红。 萧遥刚准备道歉,林宛雪就拉着他进了院门,把还在跟她攀比臀部尺寸的艾霜关在了门外。 林宛雪拉着萧遥直接进了后院,还让生姜大蒜拿扫帚去轰走门前的女人。萧遥本以为会被林宛雪大骂一顿,结果林宛雪什么也没说,反倒心疼地给萧遥烧水洗澡,给他准备干净衣物。 不多久,萧遥就泡在热水里给林宛雪搓背了。林宛雪背对着萧遥,双手环胸。当然,这次也是被萧遥强行拖进浴桶的,虽然也挣扎了,但一如既往失败了。 萧遥才试探着道:“宛雪姐,你别生气啦,我和那个艾霜没什么……” 林宛雪突然叹息了一声。 “真的!她入股了雪花酿,还准备把积蓄给我,让我帮她赎身,我没接。你千万不要多想……” 萧遥有点慌,他虽然总是欺负林宛雪,完全不顾她的羞耻心乱折腾,但他心里还是挺在意林宛雪的。 林宛雪摇了摇头:“我没怪你……” 萧遥听林宛雪真没生气,才又装起胆子恢复了禽兽本质,笑眯眯去掰林宛雪的香肩,道:“背后搓得差不多了,换一面搓。” 其实,林宛雪虽然装作不在意,但还是被这晚的事情刺激得不轻。 萧遥对此表示……很开心。 却说一向守口如瓶的林宛雪,居然主动表示要学乐器演奏,然后,萧遥就坐在浴桶边,手把手教她吹一种和萧遥的姓同名的乐器。林宛雪天赋不高,而且肺活量太小,以至于整个学习过程都断断续续的,没多久就要休息一下。到最后喉咙疼得没法,就只能用手演奏了。萧遥倒是耐心,用毁人不倦的精神头,一直教到洗澡水都凉了,才送了林宛雪一滩天然护手霜,收起了自己的乐器。 床头,林宛雪看着自己刚穿好就被扒掉的衣物,对萧遥说:“小郎,到年底你就十五了,而且你长得比同龄孩子快很多。所以,姐姐也不拿老规矩约束你什么,除了那最后一步以外,你想怎样摆弄姐姐都行,但是,你以后不得和那个女人来往太密……” 萧遥心说林宛雪是真受刺激了,道:“好!我答应你。” 林宛雪又说:“姐姐不是不通情理的人,以后会为你娶年轻漂亮的女子做侧房的,保管让你满意。而且,正妻的位置,姐姐也不贪的!那个天天来找你学诗词和画画的苏家小娘子就不错,年纪比你小两岁,正好!而且,听说他爷爷是大官……” 萧遥赶紧打住:“想都别想!除了姐姐你,我谁都不娶!苏妙香还是个小毛孩,你扯她干什么?” 林宛雪道:“妙香都十三岁了,不小了!就是不知道她家里看不看得上咱们……” 萧遥一想到跟那个爱插嘴的瓷娃娃发生什么关系,就忍不住打了个冷战,太邪恶了!赶紧摇头摆脱这份诡异,掏出武器戳了戳林宛雪的肥软翘臀:“姐,看你精神头不错,再奏一曲呗!” 林宛雪立马打了个呼噜:“小郎,姐姐已经睡着了。” 能把装睡演绎到装死的程度,除了林宛雪也就没谁了,自从萧遥开始弹奏她之后,她就经常用这种方式躲避。萧遥没办法,盘龙棍在林宛雪精致绝美的脸上拍得啪啪作响,萧遥看着都疼,但她偏能牙关紧咬地继续装睡,萧遥也只好躺回去找周公聊骚去了。 第十九章:一只书牲的日常 七月初七,清晨,天气晴好。 辰时初刻,也就是后世五点,他就用手丈量柔软细滑的林宛雪,通过绝妙的手感刺激,强迫自己睁眼。 萧遥的武学课程很丰富,骑马、射箭、刀法、拳术不一而足。甚至,还有瘸爷还传授了一套专门练习吐纳之气的方法,他说这叫气功。萧遥一开始还颇为震惊,后来才发现不过就是炼肺活量和发力方式的玩意儿。不管如何,萧遥还是挺认真的,毕竟,因为那狗哔系统的缘故,武道对萧遥来说,已经不仅仅是前程问题,而是关系着他的生死。 课程样式虽多,但量并不大。萧遥还在长身体的时候,这时力量练习太过度,会影响身高。 早上起来,萧遥洗漱完毕后,就和瘸爷出去骑马跑一圈,然后回家练习刀法和吐纳之术。接着和狗剩练习拳脚,最后才是射箭,每天早晨萧遥用一石弓射二十支箭,绝不超量,否则,胳膊会肿。就狗剩这种畜生体格,也只能开一百下一石弓,他自己的两石弓,根本开不了二十下。这个时代所谓的神射手跟后世的枪手完全不同,不是子弹喂出来的,而是天赋。每天只能拉一定次数的弓,同样的练习量,悟性很重要。 毫无疑问,萧遥对弓箭的悟性很糟糕,明明向前射,但箭好像总是会拐弯,好几次把箭射到茅房,吓得来福尿频尿急尿不尽,日子过得挺刺激的。 对于萧遥惨绝人寰的射术,好老师狗剩很有办法,把原本二十步外的靶子,移到了五步距离。果然,萧遥的射术直线上涨,几乎都不脱靶了。狗剩和萧遥都很开心,但来福总觉得有不对的地方,但簸箕大的靶子挡住了半个院子,来福也安全多了,就什么也没说。 练武后,才吃早餐,这是瘸爷定下的规矩,还强迫萧遥只能吃五分饱。 这天早上,林宛雪红着眼眶准备早餐的时候,狗剩又撅着屁股蹲在门槛上,一边抱着大海碗吸溜加了肉末的白米粥,一边语重心长的数落萧遥: “小郎,我知道你打不过来福和瘸爷,当然,更不是我的对手,但你也不能打宛雪姐撒气呀!大不了以后我让你几招?大男人对自家媳妇要疼,你看我对来福多好?哎呀,来福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又呛住了?肉末粥好喝,你也不用这么猴急嘛!要淡定,瘸爷见笑了,我家来福没见过什么世面……” 狗剩怒怼了萧遥两句,结果萧遥脸皮厚没理他,反倒是张来福先扛不住了。 来福表演了从鼻孔喷出稀粥并用碗接住的绝技,咳得死去活来直翻白眼,险些窒息。狗剩并不觉得是自己的原因,还温情脉脉地替来福拍背,满脸怜惜之色。 瘸爷蹲在墙根啃馒头,静静地看着狗剩装逼,欣赏来福这个“前任刺客”咬牙切齿喝稀粥。 这些天来,瘸爷功劳不小,把前院打理得井井有条不说,还把给两个家仆立下了规矩。所以,任凭萧遥怎么邀请,瘸爷、狗剩和来福都不上桌,而是蹲在一旁吃饭,一日三餐都是如此,甚至连生姜和大蒜都只敢端了矮凳坐在远处,据说她们害怕瘸爷拿她们立威。 能上桌的,就只有萧遥和林宛雪了。 本来狗剩是萧遥的玩伴,不是奴仆,可不知怎的,昨天瘸爷就把狗剩的卖身契弄来了,还有官府的印戳。萧遥很是自责,要还给狗剩,结果狗剩怒了,指天画地表示自己绝对比来福忠心,不收卖身契就是看不起他。萧遥只好收了,还好是活契,随时可以作废,算了,别还了,他这智商还给他反倒容易被人拐走。 家里的糟心事萧遥实在不想操心,交给林宛雪和瘸爷打理就行,他现在需要扮演的是一只书牲。 早餐后,就要去出院上学了。 从七月初二开始,萧遥就去书院报道了,已经上了好几天课。 可不敢得罪新苏老爷子,这老头腿毛多还有脚臭,但好歹大腿够粗。萧遥表示节操早已喂了狗,原则什么的从来没听过,所以,极尽所能地去讨好巴结苏老头。 这些天的读书生涯很操蛋的,萧遥好歹算是个县里的名人了。一进学院还引起了不大不小的轰动,当然,大多数是来套交情想骗酒喝的,少部分是来求引荐艾娘子的。很明显,萧遥是个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的学渣,渣滓中的战斗机,所以,除了三字经这种初级读物外,对于四书五经他是完全抓瞎。自然而然,上课的时候也没少闹笑话,听天书的时候更多。 按理说,萧遥这种混进天鹅群的秃毛野鸭子,应该被竖中指鄙视才对,但没有,书牲们反倒越发喜欢和萧遥打交道了。说起来简直匪夷所思,他们认为萧遥是大智若愚,换句话说就是装蠢或者藏拙、接地气,并且,纷纷表示很喜欢萧遥那风骚且畜生的幽默感。甚至,没没萧遥回答问题牛头不对马嘴或一问三不知的时候,老夫子们都吹胡子瞪眼叫萧遥不要捣乱要严肃。 原来,宋代对诗词的推崇已经到了一种疯狂的境地,认定能做出《临江仙》和《破阵子》这等霸气词作的萧遥,绝对是饱学天才。 萧遥表示很冤枉,词是我抄的! 先入为主的观念要不得啊!但这也省去了许多麻烦,萧遥不用伪装,也不用真的悬梁刺股,摆出混吃等死的真实模样就好。反正早上练两个多小时的武,还是很累的,正好可以到书院睡觉聊天,权当消遣了。 在学院,萧遥碰到过两次萧昂,没有起什么冲突,看得出来,萧昂还是颇忌惮苏逊的“威胁”的,这让萧遥安心。反倒是景世恒,不知为何最近总是来找萧昂,既不是为了雪花酿,也不是为了艾霜,口口声声说是欣赏萧遥的才华。这让萧遥有些难以接受,因为,他觉得自己应该可以靠脸吃饭的。 在景世恒的连翻骚扰下,他成了萧遥的朋友。 直到相处久了之后,萧遥才发现这根身世略高贵,气度略雍容,性格略傲娇的世家子,其实是个脑残。他想问题的方式非常简单直接,近乎粗暴。比如,他觉得艾霜很漂亮,所以,明知道被她坑了许多钱,他也觉得心甘情愿。比如,他认为萧遥很有才,所以,即便被激将羞辱了,他还觉得是不打不相识。再比如,他觉得那天艾娘子对他有过诸多暗示,所以,本着不做负心人的道德感和使命感,他要挑战家里的禁令,把艾娘子买回去好好研究研究,哦不,是交流、沟通、切磋。 今天下学后,萧遥刚睡醒,牵起同桌的衣袖擦了擦口水,准备收拾东西走人,就被跳窗而来的景世恒拖住了。景世恒是来找萧遥同去翠微苑参加艾娘子的出阁会的,此外,还要萧遥帮助他一臂之力。 “怎么助攻?”萧遥眨巴眨巴眼,对这个看似傲娇实则蠢萌的大帅哥道,“什么出阁会?那就是个拍卖会!歌姬嘛,商品嘛,当然是价高者得了!” 景世恒就略娇羞地搓手,眼神真挚。 萧遥大惊:“我没钱!” 景世恒嗔怪道:“乱说!我怎么会向你要钱?” “那是?” “要酒!” “那不还是钱吗?” “我知道你每天酿一百斤,只卖三十斤,蠢货多着呢!我又不是没学过数术!” “你想咋滴?” “给我就行了,别的你不用管。” “存酒我留着有大用……别拉我手啊畜生!你跟哪学的?我靠!我服了你了,自己派人去店里搬去!” 萧遥最终还是屈服了,这群书牲都有个坏毛病,动不动就拉手,还一手握着一手轻柔抚摸。好几次,萧遥都被摸得毛骨悚然了,所以,当已经混熟的景世恒故意使出这招杀手锏,萧遥就缴械投降了。 很反常的是,景世恒居然没有再缠着萧遥讨论诗词歌赋,而是一溜烟跑了,只留下一句“晚上翠微苑见”。 萧遥在心里盘算了一下要怎么加倍从景世恒那里掏好处,然后就离开了书院。他没有马上回家,而是先去了苏逊家。 老苏不在,这很好,萧遥是来找苏妙香的。 小妙香从雅集之后,几乎天天往萧遥家跑,苏逊也不管,她是去找萧遥学画画的。却说,自从看了萧遥画的毛笔素描后,苏妙香就彻底着魔了,非要学会这种以假乱真的高超画技。一度还准备烧黄纸拜师磕头,还是林宛雪本着辈分乱了以后不好下手的心思阻止了她。 因为林宛雪对苏妙香有些不切实际的邪恶企图,萧遥就不大愿意让苏妙香去自己家了,所以,约定每天下学来教妙香画画。 苏妙香很厉害,不知从哪儿弄来了半生不熟的厚宣纸,颇有些后世水彩纸的感觉,惹得萧遥都一时忍不住技痒。顾不上教苏妙香画几何体和水果静物了,萧遥直接给苏妙香画了一幅水彩人像,当然,用的是国画颜料。 不用说,画得很传神很生动,也非常像,甚至,连头发丝都纤毫毕现。 画完后苏妙香激动得热泪盈眶,抱着画就不撒手。 天色暗了,萧遥也就辞别了看自己的画像看得神魂颠倒的苏妙香,回家去了。 今晚,还得去帮艾霜撑场子呢,毕竟人家帮过他,萧遥要还人情啊。但一想到艾霜那日说的“想做自己的主人”,萧遥就有些难受,但也仅仅是有些难受而已,还远不足以他改变自己的立场。 第二十章:互相算计 晚饭后,萧遥借口学友请喝酒,出门向着翠微苑而去。 林宛雪也丝毫没有怀疑,毕竟她知道下午景世恒的仆人来拖了百斤酒走,而且还没付钱,所以也不会问是张学友还是景学友。 萧遥来翠微苑的时候,其实已经晚了,被景世恒拉着灌了三杯雪花酿赔罪。小一斤烈酒下肚,喉咙烧得滚烫,萧遥反灌了景世恒三杯复仇,才有闲打量四周,他发现这翠微苑二楼的诗雅堂内已经人满为患了。 诗雅堂便是这次拍卖……哦,出阁会的举办场地了。 这里是翠微苑最大最豪华的大厅,装饰布局也堪称优雅大气,大堂两侧是十几个豪华小包厢,能坐好几十人,堂中还有一个小台以供歌舞表演专用,放后世就算个小小演艺厅了。即便在后世出入惯了各种高档酒吧夜总会的萧遥,也对这种纯古风的精致华美动容。对受够了西方开放风格的现代人来说,这种东方式遮遮掩掩欲盖弥彰的禽兽作风,有种进故宫打野战的刺激感。 现在,小厅里已经坐满了人,各个包厢门洞大开,少说也有四十多人,而且都是县城的上流人物。其中,一小半是县学的书牲和几个有些名气的文人,剩下的要么是富商要么是衙内,论质量比当初雪花雅集还要翻倍。 果不其然,死胖子周见仁也来了,和几个富商坐在一起,远远对着萧遥举杯,萧遥没理他。 周胖子这抠门到鼻涕都要吸回去消化一番的畜生,才不会为了一个漂亮女人大把砸银子呢,绝对不可能!他来这里,唯一的目标就是艾霜手里的一成股份,他已经不止一次找萧遥试探过要加钱买股份了。 景世恒对于萧遥的到来非常振奋,激动得又要抚摸萧遥的手,被萧遥踩了一脚,哀嚎着作罢,便又呼朋唤友带萧遥进了正中一间大包厢,开始大口喝酒大声吟诗。究其原因,是要把另外一拨人的势头压下去,他景世恒今天可是要做主角的。 而景世恒最大的敌人,来自正对面的包厢。 萧遥朝对面的包厢扫视了一圈,除了萧昂和几个大龄书牲以外,他都不认识,但明显不是景世恒这样的清流文人。 “你怕萧昂跟你抢艾娘子?” 萧遥见景世恒即兴作诗卡壳了,挠头半晌,除了抠出一手头皮屑,啥也没憋出来,便半是解围半是好奇地问道。 虽然萧遥知道景世恒和萧昂不对付,这也是与萧昂敌对的萧遥,能被景世恒的圈子轻易接受的原因。但萧遥更知道,论底蕴论实力论人脉等等,景家都远超萧家,所以,景世恒从来没有把萧昂当做一个合格的对手。这就是萧遥好奇的原因,作为每届县试独占三成名额的景家的嫡长孙,景世恒为何要怕萧昂和他抢艾霜?萧遥心说,萧昂虽然抢粮赚了一大笔钱,但未必敢拍景家的肥硕屁股,弹力惊人,会把手蹦断的。 景世恒摇头,指了指对面说:“萧昂也配?是坐上首那个混蛋!” 萧遥一看,果然,坐在上首的居然不是萧昂,而是另一个跟萧昂差不多年纪,但明显要丑上几倍的龅牙斗鸡眼兄台。那家伙不但长得标新立异,而且穿着打扮也颇为华贵奢华,显然是个会糟蹋东西的有钱牲口。 萧遥不认识那个人,便问:“我看那混蛋骨骼惊奇……是何许人也?” 景世恒冷哼一声:“禽兽!” 萧遥皱眉:“县里有姓秦的大家族?” 景世恒噗嗤一声笑了。 倒是衣袖经常被萧遥拿来擦口水的同桌,很耐心地讲道:“那个龅牙斗鸡眼的混蛋不姓秦,他姓王。他排行老八,但却是王知县唯一没有夭折的儿子,所以,我们都叫他王八公子。” “哈哈哈……王八公子……哈哈哈……额,王知县是他爹?” “对啊,哈哈哈,王知县生了个王八!” “哈哈哈……王知县是王八他爹!哈哈哈……” “对啊,对啊!” “哈哈哈……” 萧遥和书牲们一起笑,很开心,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王知县只一个光明正大的贪官赃官,风评一向不好,景世恒这帮朋友都是县里大族,才不会给王知县面子呢。 这里还有一桩趣事,说王知县前年准备在县试名额问题上捞点钱,派人游说各大家族慷慨解囊。结果大家族们同气连枝,直接内定了一份中县试的名额给他,分去了一半名额,剩下的让王知县自己填,想怎么捞怎么捞。王知县大怒,准备不选大家族的士子给他们一个教训,结果县衙上下罢工了,从县丞、县尉、教谕到书吏到厨子再到洗衣服的大娘,不约而同地病了,县试被迫延期。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剧本照着大家族写的走,王知县还亲自登了景家大门道歉。结果景家大门坏了,他是从进出牲口的后门进去的,踩了一脚的马屎,还是稀的。鬼知道本来应该圆圆的亮亮的半固体状的马屎,为什么会是稀的,踩上去吧唧一声就爆开来,溅射伤害强大。 县学的书牲们通常都是拿王知县当笑话的,主要是因为王知县并非科举出身,而在教谕换成了铁骨铮铮的苏逊老夫子之后,书牲们更不正眼看王知县。苏逊才来半年多,已经扇过王知县一记耳光,踢过王知县屁股三回,大概都是因为低智商的冤假错案,以及商户主动送钱这些事情。 不过即便是苏逊,也没办法搬倒王知县,听说他后台很硬。传说,王知县曾经是高俅的贴身丫鬟的二表哥的一个小妾的儿子……的大舅哥,但他却成功获得了高俅的赏识,几番运作,外放了一任知县。 “王八很有钱,而且很无耻!” 笑过之后,景世恒对知县公子做出了恰当的点评。 同桌也抽回被萧遥抓着擦嘴的袖子,解释道:“你童养媳不会缝手绢啊?我的衣袖……那个王八能拿出来的钱,绝对比景兄多得多,还有无所不用其极的王知县顶着,翠微苑当家也不敢得罪他。而且,听说前些天他就带衙役来威胁过翠微苑了,说什么翠微苑生意好造粪太多,需要每月额外支付一百两银子的运输费,意图太明显,够无耻吧?” 原来,王知县贪墨不少财物,除了敬献部分给高俅之外,剩下大部分都给他的独苗糟蹋了,一点不知收敛。 王八在县城就是一霸,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甚至,他曾为了对付一个不让他当街摸屁股的少妇,愣是砸了上百两银子请泼皮打断少妇的丈夫的腿。本来在县学上学的他,半年前因带**进县学野战,被苏逊拔了衣服打出县学。而在县学那两年,他就和萧昂狼狈为奸了,萧家这些年发展势头这么好,未尝不是因为王知县的缘故。 萧遥心道,果然够无耻的! 而他真正担心的是,僚人劫粮事件与王知县有关。那样,自己就算傍上苏逊这条粗腿,危险也不会解除,这种货色什么手段都用得出来的。 “那这样看来,景兄,你是没机会了!”萧遥很惋惜地拍了拍景世恒的肩膀,心里替艾霜默哀,那对龅牙啃在她娇嫩身体上,这剧情简直不要太虐。 “也不一定,我早有准备,还记得我从你那买的一百斤烈酒不?”景世恒坏笑道。 “是借!还没付钱……”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山人自有妙计,我要让他自动退出这场竞争!”景世恒很自然就学会了萧遥的话语,也学会了部分萧遥的无耻。 “计将安出?” “灌他们喝酒,喝晕为止!待会儿我就派人过去跟他们斗诗,然后故意输,送几十坛就过去。雪花酿都是一斤一斤卖的,他们哪见过这么多?王八又是一个酒鬼,嘿嘿嘿嘿嘿……” “额……只喝酒?不加什么特别的佐料?” “酒都很贵了,肉疼呢,还加佐料?” “……” 萧遥对景世恒的妙计很不适应,这算哪门子妙计?要想把人喝倒,不说鹤顶红断肠散这种高级货,蒙汗药你该准备点吧? 一群书牲们开始商量斗诗的细节,争论谁演技好作诗挫,然后排在前面。 萧遥也蛮希望艾霜珍爱生命远离龅牙的,就拉着景世恒来到角落,低声道:“蒙汗药有吗?” 景世恒大惊:“你要***艾娘子?” 萧遥暴怒,掐着景世恒的脖子:“我是为了帮你!” 景世恒大喜:“帮我***艾娘子?” 萧遥狂怒,继续掐着景世恒的脖子:“我他喵是要放在酒里里面,给对面那群混蛋喝!就你那破计策,万一人家酒量千杯不醉,你就等着哭吧!” 景世恒顿时肃然:“果然有道理,论无耻,还是你魔高一丈啊!可我没有蒙汗药,怎么办?” 萧遥惋惜地道:“那就退而求其次了,你景家在县里一共三家药铺,对吧?” 景世恒点头:“嗯嗯……你要什么样?” 萧遥道:“巴豆。” 景世恒的眼睛顿时亮了:“给艾娘子吃了巴豆,她身体不好,就会取消这次的出阁会了?哈哈哈……别掐,逗你玩呢!知道是给对面那群混蛋吃的,我这就派人去准备,保管一会儿弄来好几斤巴豆粉。” 商量妥当后,一群人继续喝酒,反正距离出阁还有一个时辰,时间长着呢! 然后,对面就来人了,以萧昂和王八为首的几名书牲,居然是要和这边比诗。然后理所当然的他们输了,留下了几坛据说是王八公子存下来的几坛雪花酿。 接着,萧遥和景世恒就亚米蝶了,不敢开这几坛雪花酿。鬼知道里面加了什么特殊东西! 肿么办? 萧遥和景世恒大眼对小眼半天,刚订好计策,对面就抢了创意,接下来还怎么玩? 第二十一章:又见斗诗(求收藏) 那些酒,开或不开,都是难题。不论开或不开,刚才萧遥和景世恒商量的计策都无法实行了,所以,景世恒莫名其妙地展开了神创意。他建议萧遥直接帮他进入艾娘子的闺房,这是后面一个活动环节,以才华赢得与美人儿独处洽谈的资格,然后,他用蒙汗药迷-jian艾娘子。 说实话,景世恒是整个县城最有修养最有风度的才子了,然而,骨子里也是一个双腿间长着一根黑暗恶魔的犊子。这种与生俱来的设定,决定了他一定会想方设法把恶魔放进女人胯下幽暗深邃的地狱,才能得到解脱。这一点上,他跟普通男人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能装能演罢了。 萧遥没有同意景世恒的建议,毕竟,他知道艾娘子武艺不凡,并且神秘莫测,鬼知道景世恒去给她下蒙汗药,会是什么惨绝人寰的下场。除了慷慨借衣袖给萧遥擦口水的同桌以外,萧遥在书院就只有景世恒这一个朋友,死一个少一个啊。他还不想看着萧遥丁丁上插着一把刀满青楼喷血狂奔,那场景太刺激,小心脏受不了。 最后,还是以猥琐阴险见长的萧遥想出了办法。 雪花酿被景世恒以借花献佛的方式,分给了其他十来个包厢的客人,博得每名的同时,也想看看这些人喝了到底会如何。 而在萧遥授意下,景世恒又赶紧叫小厮去了一趟豪华酒楼吴楼,定最有名的菜肴。萧遥的想法很简单,斗诗词什么的痕迹太重,容易被人看穿,所以让人定了大餐给各包厢,说是艾娘子请客就好。只不过,王八公子和萧昂那包厢的酒菜都会加大量巴豆粉。 定计之后,景世恒轻松多了,拉着萧遥猛喝酒,还描述他对艾娘子的垂涎经历。 却说,这货以前从不逛青楼,因为家里给他配的通房丫鬟就有四个,累死都折腾不完。但自从半年前在初春踏青会上,见到了撑一把粉色油纸伞的艾娘子,他就着了迷,四个通房丫鬟也再没有受过他的宠幸,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打听到艾娘子还是待出嫁的清倌人,景世恒更是鸡血狂喷,发誓要把艾娘子弄到手。他还时不时来翠微苑洒银子和艾娘子增进感情,谈谈人生和梦想,大概是人的生理本能和梦遗的想法之类的高深玩意儿。 “嗯嗯,艾霜身材不错,臀是葫芦状,胸是竹笋型,腿是内八字,很紧很紧……” 一旦接受了景大才子的牲口型设定,萧遥跟他沟通起来还是蛮自然的,谁说古人古板了?完全不会像和苏逊那老顽固交流时一样,无时无刻不夹紧屁股蛋子。至于艾霜的体态细节嘛,能隔着衣服画果照的萧遥,早在后世当画师的时候,就阅女无数了,穿上棉袄他都能看出你的罩杯和臀型。 “是内八字吗?好得很,好得很……额……你知道她的闺名?叫艾霜?我都不知道!你怎么知道的?”景世恒咕嘟灌了一口酒,先是亢奋,然后就诡异地盯住了萧遥。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我们接着说内八字的奥妙……” “你闭嘴,为什么你知道她的闺名?” “……” “你说啊!” “你到底是要我闭嘴,还是要我说话?” “算了,我不问了……你这么有才华,还能请动她帮你卖酒,我就知道你们早就勾搭成奸了,哎,枉我痴心一片……” “勾搭是有的,为了赚钱嘛!但是还没成奸。” “当真?” “不信待会儿你自己看,艾霜那大腿夹得可紧了,耳后脖子上还有黄色绒毛,绝逼是一剑飙血的雏儿。” “那就好……” “吁——” “啊!来了,艾娘子出来弹琴了……额,内八字呢?那大腿一点也不紧啊!耳后脖子上哪有绒毛?是不是你干的好事?” “我没干!” “你绝对干了!” “没干,我他喵自己还是个雏儿呢!” 包厢里其余书牲都在看出场的艾霜,被一喜红装还盖了红盖头的艾娘子的美态惊艳了。完全没人理会在墙角互相掐脖子,貌似要同归于尽的萧遥和景世恒。 老鸨走前面,花枝招展得让人几欲呕吐。后面是穿了新娘妆的艾娘子,以及一名抱琴的丫鬟。 老鸨说了几句场面话,被人扔杯子筷子砸了一头包,就笑眯眯赔罪,长话短说,让艾娘子演奏一曲,再让诸位各作诗词一首。然后,就可以确定谁能入闺房与艾娘子洽谈了。 虽然说规矩是谁花钱多,老鸨就把人卖给谁,但艾娘子毕竟是清倌人,跟普通人家养的黄花闺女还是有那么一丁点相似之处的。所以,除了钱之外,还要艾娘子亲自认可才行。 当然,这些都是噱头而已。入得闺房的不一定就能受艾娘子垂青,但一旦她看上了选上的人,就会拿出自己的家当给那人,变相增加那人的竞争力。所以,对于入幕之宾这个头衔,大家的争夺还是很踊跃的。 艾娘子开始弹琴了,琴法依然娴熟美妙。 众牲口听得如痴如醉,或摇头晃脑,或击节赞叹。嘛,不管听不听得懂,都得装作很欣赏的样子,不然会被大家鄙视的。 景世恒也不掐萧遥的脖子了,他已经想通了,反正娶回家只能做妾,是不是雏儿都不重要了,而且,萧遥还是自己的好朋友。 所以,他最后很大气地对萧遥说:“帮我得到艾娘子,以后咱俩都有好处,我也不是吝啬的人。要是被王八抢走了,哼哼……他可是吃独食的!” 对于景世恒的大方,萧遥感激涕零。 良久,景世恒又飘忽问道:“艾娘子的那手艺怎么样?” 萧遥无言以对,这脏货脑袋里不自觉就冒出了艾娘子面对两杆大枪时的情形,她是该有点小怕怕呢,还是该死士如归? 萧遥想了会儿污的情节,艾娘子的演奏就到了尾声。他又盯着艾娘子瞧了半晌,果然胸还是能弹死人的竹笋型,但腿已经不是内八字,也没有耳后绒毛了!怎么会不是内八字?怎么会没有绒毛?前两天晚上,她还腿根紧得能夹碎核桃呢,难道她这两天经历了什么不堪回首的往事? 正想着,一个球状物滚了过来,挡住了萧遥的视线。 “周胖子你干嘛?” 萧遥皱眉。 周胖子打了个酒嗝,有些歪倒地坐下,眼神迷蒙地道:“雪花酿好啊!才一坛,就放翻了我们那一桌六个人,就我还挺得住。呃……萧遥啊!跟你合作我乐意,但你占那么多股,别什么都不管啊!这些日子,僚人作乱,城门一直戒严,我每次运酒去其他县都……呃……被大头兵敲诈,这得算在成本里面啊,不能我一个人出钱,你们一起分利。” 萧遥冷笑:“谁知道你出了多少钱,怎么报你说了算吗?不好吧!再说,你以人脉和运输入股,这些事情都是你该做的,做不好被讹钱,怪谁?” 周胖子不爽道:“哼!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不过,僚人头领被捕好些天了,这乱局也快平定了。我不跟你计较这些,我只要雪花酿在cd府的独家经营权。” 萧遥皱眉道:“这里是谈事的地方吗?” 周胖子轻蔑道:“你和艾娘子在床上都能谈,让她入股给你占主导,这里为什么不能谈?实话告诉你,拿不到cd府的独家经营权,我就把股份卖给萧昂,怎么样?” 萧遥平静下来了,看来萧昂找过周胖子了,周胖子来翠微苑也不是为了艾霜,而是为了要挟萧遥。并且,他应该不是要撕破脸皮才对,他想要cd府的经营权,一定还有后手。 砰。 周胖子一头栽在桌子上,睡着了。 萧遥撇撇嘴,一坛雪花酿三斤左右,能喝翻六七个人?加了蒙汗药就能!萧昂和王八为何想迷-昏这群书牲? 他抬头看向对面,萧昂朝他点了点头。显然,萧昂是在说,有苏逊提供保护伞,他不能直接下手,就采取迂回战术了,让萧遥准备好接招。 已经有书牲开始吟诗了,所有人都火力大开为入幕之宾的名额展开了殊死争夺,就连景世恒都撸起了袖子。 萧遥没有参与,而是指挥景世恒家的小厮叫人布菜,因为景世恒没空。 必须要翠微苑的人动手,不能说是景世恒花的钱,要说是艾娘子请客。而最重要的一点是,必须要确保加了巴豆的菜和酒上给萧昂包厢,这很考究。算算时间,等入幕环节结束再到最后竞价环节,差不多小半个时辰,时间刚刚好。 等萧遥忙完,作诗环节也结束了,萧遥没有参与。 丫鬟将卷抄好的诗词拿回闺房去了,没多久,又跑出来问:“萧家九郎为何没有诗作?可是抄漏了?” 然后,所有人都盯住了萧遥,如临大敌。 萧遥道:“我没写。” 小丫鬟就道:“那你现在写一首吧!” 其余众人顿时表示不服,说萧遥超时了,又说萧遥已经自觉放弃本环节。但小丫鬟不知为何格外坚持,即便被众书牲怼得哑口无言,被几个暴发户用语言发生了深入浅出的关系,她都没有跑,红着脸哭兮兮地看着萧遥。 这么欺负一个小丫鬟很不好,所以,萧遥就答应作诗了,问了后才知道作诗的主题是雪。萧遥提笔就写,一点酝酿时间都没有,很牲口,抄诗就是这么霸气。至于景世恒一直跟萧遥使眼色,萧遥没有理会,他写这首诗,已经是变相助攻了。 写完后,萧遥放下笔,对小丫鬟露出一个人尽可夫……哦,不对,是人畜无害的微笑,回去喝酒去了。 小丫鬟哭得笑了,抱着诗一步三回头去了。 景世恒憋着笑念萧遥的大作: 什么东西天上飞, 东一坨来西一堆。 莫非玉帝盖茅房, 撅着屁股筛石灰。 第二十二章:艾娘子的血光之灾 吴楼精致的菜肴,是在众人对萧遥诗作的嘲笑声中开始上的,所以,只听翠微苑仆从说是艾娘子请诸位吃好喝好,他们也并未顾得上细问。而酒被抬上来分发到各个包厢时,他们更顾不得看了,甚至连雪花酿这种好酒,艾娘子哪来这么多都没空深究。 却是外面传来一个爆炸性消息——被捕的僚人首领,刚刚被劫狱了。 传闻有僚人混进了县城,趁夜杀了狱吏,劫走了僚人首领。与此同时,一千多僚人蛮兵,今天下午已经从山沟里杀出来了,目标正是县城,而县城只有数百乡军驻守。众书牲并不惧怕,反而亢奋无比,纷纷出谋划策指点乾坤,弹指间就要将僚人杀个片甲不留,仿佛他们个个都是能日翻曹操和小乔是周公瑾。 一时间,县城夜空飞满了被吹上去的大水牛。 然而,接下来的一个消息,却让这些胸怀韬略智多近妖的书牲们,齐齐低下了高傲的头颅,既而哀嚎遍野无力回天。 因为,小丫鬟又跑出来了,还带来了艾娘子中意的入幕之宾的人选——萧遥。 除了被迷晕睡过去的所有人都很意外,景世恒也相当意外,萧遥自己更意外。这么挫的一首诗,居然还能入艾娘子的法眼?后世某狗肉将军的诗作遇到伯乐了?当然不可能,绝逼是有内幕,萧遥认定,艾娘子肯定还没放弃让自己帮她赎身的打算。 萧遥牵起同桌的衣袖很自然地擦了擦嘴角,压压惊。同桌这回竟忘了反抗,已经惊呆石化了,萧遥就又借他衣袖擤了一把鼻涕。 萧遥的同桌就叫童卓,县南大地主童家子弟,和景世恒是世交。萧遥第一次见他时,问了十遍他的名字,直到他把名字写下来,萧遥才没有揍他,确认对方并没有调侃自己。 直到童卓企图把衣袖上的鼻涕在萧遥身上擦干净,萧遥才一脚踢开童卓,施施然和小丫鬟进闺房幽会去了。 艾霜的闺房就在诗雅堂里面不远,是一处背靠翠微苑后花园的阁楼,精美且雅致。 进了香喷喷的闺房,小丫鬟退了出去,萧遥大马金刀坐在房中小桌前,四下打量,看艾霜在哪里。 没有人,鬼影都没有半只。 萧遥撇嘴,人都来了还不来摊牌,玩什么犹抱琵芭半遮奶啊!演得太用力会很浮夸的!就像岛国动作片里那些还没戳进去就嚎得天昏地暗的女主一样,很没有代入感呀! 萧遥起身在小客厅里转悠,然后往里面走,里面是卧室,掌了两盏蜡烛。跟这个时代的大多数卧室一样,前面是座椅摆设,后面才是床,中间被一道屏风隔开。 “艾霜,艾娘子,小烈马……” 萧遥叫了一声又一声,却没听到回答,纳闷起来。他愣了愣,准备退出卧室时,终于听见了艾霜的声音。 “小郎,你怎么能进人家的卧室?” 艾霜的声音有些急。 萧遥笑道:“我来了很久了,你却不出来,是为何?” 艾霜道:“啊?是吗?奴家……奴家正在换衣服呢!没听到你进来……” 萧遥就说:“换这么久啊?要不要我来帮你?” 艾霜娇嗔道:“坏死了!” 萧遥就准备退出去,却看见墙上挂着一幅画,是当初他为艾霜画的果照,不过,这幅画与之前有所改变。画上原本不着寸缕的艾霜,被添上了一层薄纱,遮住了胸前和腿间,不是国画风格的笔调和用色,倒像是漆画笔触,看起来不算太突兀。 “哇,你毁了我的画!”萧遥道。 “羞死了!你还说!” “画得不对的地方,你可以让我观摩观摩,我再改嘛!至于毁掉我的心血吗?太残忍了!” “呸!你要有这心思,把我买了去,想怎么观摩怎么观摩。就怕你家母夜叉不让,你就只有色心没有色胆。” “我家母夜叉可温柔了,还张罗着帮我娶大家千金呢!再说,我还只是个孩子呀……” “哼!知道我为什么请你进来吗?” 就在这时,艾霜换上一套鹅黄长裙出来了,略显浮夸,发型很简单,但头上插满了各色发饰。她俏脸红扑扑的,喘气有些急促,貌似有些娇羞的意韵。艾霜见萧遥一直盯着墙上的画,就把他推了出去。 在桌边坐下后,萧遥才笑眯眯道:“难道不是垂涎我的美色?准备对我有什么不轨的企图,才叫我进来的?” 艾霜忍不住笑:“真不要脸!你一定想,我就是一个倒贴都没人要的ji女,还要舔着脸求你把我买了去,是吧?哎……我呀,是跟你告别的!” 说着,艾霜就低下了头,神色略哀伤。 萧遥没说话。 艾霜又振作道:“没关系了!谁让我屁股没别人的大呢?活该!” 萧遥尴尬。 艾霜要给萧遥倒茶,发现茶水是凉的,只好罢手。落座时,却忽然嘶了一声,眉头微皱。 萧遥忽然嗅了嗅鼻子,不怀好意地笑道:“艾娘子,你今夜有血光之灾啊!” 艾霜惊诧道:“什么?” 萧遥道:“我鼻子可灵了!有浓郁的血腥气息啊……” 艾霜腾地一声站了起来,怒视萧遥。 萧遥一愣,心说这艾霜不是一向奔放么?九浅一深之类的技术性话题都能交流,为啥来了大姨妈被说破了还生气?不至于嘛! 艾霜俯身问道:“你知道什么?” 萧遥砸吧砸吧嘴,看着她近在咫尺的俏脸,目光就落在了她耳后,那里一片金色绒毛在烛光中熠熠生辉。萧遥瞳孔突然睁大,再看向她身下,两条笔直紧绷的大腿向内微微扣拢,还是轻微的内八字。 对视之中,谁也不说话,艾霜眼睛微眯,萧遥额头见汗。 忽然,萧遥伸手把空茶杯往地上一扫。 艾霜眼疾手快,俯身接住,却疼得呲牙咧嘴,漂亮的脸蛋有些扭曲。 萧遥趁机跑向房门,准备逃离这是非之地。 可惜,还没来得及开门,一把冰冷的匕首就抵在了萧遥的咽喉。艾霜虽然受了伤,但武艺还是娴熟,萧遥虽也习武,但底子不够扎实,又一心想逃低估了她的速度,自然来不及闪躲。 “其实……我只以为你来了天葵!你不必这么激动。”萧遥笑得很忧伤。 “是我太敏感了!但是,现在你全都猜到了!”艾霜笑得很明媚。 “没有,其实我的联想能力很一般。” “噗嗤——你应该说,我还是一个孩子!” “我还是一个孩子!” “呸!回去坐好。” “我刚好也这么想,看来,我们很有默契。” 萧遥很没有骨气地回去坐下,挤出生硬而牵强的笑容,警惕瞄着艾霜手里那把匕首。他在盘算自己若是以死相博的话,能不能有活下去的可能。 事到如今,已经不需要什么推理能力了!真相只有一个,艾娘子就是从监牢劫走僚人首领的人,她自己也是僚人,这从她改画时用的异族漆画风格可见端倪。作案时间也很充裕,整场出阁会持续两个时辰,她只需要蒙头出去弹一曲,那个人不是她,只是一个替身。而她则趁机劫囚,刚刚归来,准确来说,萧遥进入她卧室后,她才翻窗回来的。这样,即便被查到蛛丝马迹,这场出阁会还可以作为她完美的不在场证据。 只可惜,萧遥的鼻子太灵敏,把艾霜受伤流血,当成了大姨妈。 艾娘子紧挨着萧遥坐下,仔细打量萧遥许久,没有说话。最后,她就叹了一口气:“哎……其实,僚人并没有劫粮。” 萧遥默然。 艾娘子又道:“他们都说你在那次劫粮事件中杀撩立功,县里正要给你嘉奖。可是,黑水僚人真没有劫粮,袭击你的僚人,并不是……并不是我们!” 萧遥道:“我知道。” 艾娘子大怒:“你知道?那你为何不去县里说明?害得我们被官军剿杀这么久?” 萧遥又不说话了。 吼过之后,艾娘子冷静下来:“我只需要你帮我做一件事。” 萧遥问:“什么事?” 艾娘子摸出一个小纸包:“这是一包蒙汗药。你想办法让王八公子、萧昂和景世恒喝下。不让他们竞价,我找到买我的人了,但不想也不能出太多钱。” 萧遥迟疑道:“王八和萧昂正在吃加了泻药的酒菜,用不着蒙汗药了,我帮你搞定景世恒吧!” 艾娘子眼神一亮:“你对付王八和萧昂干什么?你……想买我?” 萧遥赶紧摆手:“我只是帮景世恒。” 艾娘子怒道:“滚!” 萧遥就真的滚了,头也不回地滚回了诗雅堂,在一群牲口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备受煎熬。摸了摸怀里的那个小纸包,萧遥就亲热地拉住了景世恒的手,把他拉到墙角倒上酒单聊。 死道友莫死贫道啊! 保命还是最重要的事情啦,艾娘子不简单,能纠集人手就走僚人首领并藏匿,还能轻松请人假扮自己,说明她的势力不小。至少,在翠微苑里,没有瘸爷和狗剩保驾护航,萧遥还是很虚的。 再说了,弄昏景世恒,让他买不成艾娘子,也是在超度他嘛!这样一想,萧遥的负罪感就完全没有了,半包蒙汗药怼进了一杯酒,蛮扎实的。 景世恒问了一番入幕后的细节,被萧遥忽悠过去了,又听萧遥准备借些银子给他买美人儿,景世恒顿时豪气干云,大叫一声:“买回去你我各一半!来!好兄弟,满饮此杯!” 萧遥喝了酒,看了看对面正大吃大喝的萧昂和王八,又看看一脸期待的景世恒,心想,艾霜说她找到买她的人了,会是谁?从目前状况来看,最大可能是艾霜找了一个自己信得过的人,这样,她才能真正做自己的主人! 环视一圈后,萧遥把目光锁定在了东南角的一个小包厢,那个包厢自始至终没有打开过,却有翠微苑的仆人送酒菜进去。 第二十三章:搭车人 艾娘子很厉害也很神秘,更有凶悍的僚人背景,但翠微苑毕竟是蜀中最大的连锁青楼,黑白两道的关系网错综复杂。所以,她其实并不敢真正得罪翠微苑,该人家赚的钱还得让人家赚,这才有了小包厢里那个据说来自成(cheng)都(du)的公子哥。 竞价开始时,萧遥是亲眼看着景世恒栽倒在桌面睡过去的,这一度让童卓等书牲非常惋惜,说景世恒太激动喝太多了。不过,对面萧昂和王八等人拼命抢着上茅房,根本顾不上竞价,也让书牲们颇为快意。再加上其余几个包间被蒙汗药迷昏的人,整个诗雅堂中参与竞争的人寥寥可数,情形变得很诡异。 老鸨子脸上的痦子都红了,还清醒的在座之人也感觉到了古怪。直到那个从不打开的包厢里,递出来一块玉牌赏赐给老鸨子后,老鸨居然重又喜形于色了,也不理筹划已久的出阁会已经被折腾得不成样子了,依然置若罔闻地操办起来。 有见过世面的书牲神秘道,那玉牌大有来头。 但是萧遥却很笃定,那不敢露面的家伙,绝对是在扮猪吃虎,他不过是艾霜的一枚棋子罢了。 最后,小包厢里的公子,用公鸭般嘶哑的声音叫出了四百里的报价,竟然无人敢跟价。 老鸨子在复杂的神色中,让人将卖身契送了进去。 萧遥自始至终没有参与竞价,在关注那个神秘的公子哥。甚至有那么一刻,萧遥怀疑包厢里的所谓公子哥,就是刚被劫出来的僚人头领。 那个神秘公子从未现身,却用四百里银子换走了艾娘子,听说连在翠微苑待一夜的规矩都没管,直接要接艾娘子离开。一场出阁会虎头蛇尾地结束了,可怜景世恒费尽心机还花了大价钱,最后竟连最关键的环节都没参与上。 因为知道了艾霜劫狱的真相,萧遥怕艾霜乱来,就很义气地亲自扶着昏迷的景世恒出了翠微苑,还坚持同坐景家马车送他回去,搞得景世恒的小厮都感激涕零。 当马车吱嘎吱嘎行出翠微苑的时候,一队士兵包围了翠微苑。 萧遥拉开窗户,看见了一张有些熟悉的脸,曾经的凤凰寨大当家赵狗娃,如今的厢军都头赵秉文。他是以搜查越狱僚人的名义围住翠微苑的,不过,碍于翠微苑的背景,也没敢贸然闯入,而是带了很少的亲兵在得了老鸨应允后,才准备入内检查。 可是,当赵秉文在门口遇到被人扶着出来的萧昂和王八公子的时候,就放弃了亲自带队的打算,让手下进去。他自己则护着萧王二人往外走,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三人还不时朝景世恒的马车看过来。 萧遥忽然间有些后怕,好像,赵秉文并不是为了什么僚人而来,目标应该是他,而之前萧昂让人送来加了蒙汗药的酒,大概也是布局的一环。不清楚萧昂到底是什么打算,但从被活埋的经历来看,萧昂的手段显然不会简单,大概会是趁萧遥昏迷之际做出什么栽赃的事情,再或者是直接杀了灭口,推到僚人身上?他们还敢对付自己,不怕苏逊把事情捅出去么? 但是,他们怎么会提前知道僚人首领会被人劫走?如果他们事先预知,又怎么会放过身在翠微苑里的真正凶手艾霜?这些,又跟那个神秘公子有何关联? 现在不是想事情的时候,萧遥催促着看热闹的景家小厮牵马车回家。 马车穿城而过,一路吱嘎作响。 酒喝得有点多了,萧遥一路上压根没照顾景世恒,而是不停地揉太阳穴,总觉得自己好像忽略了什么关键地方。 直到手指都揉疼了,萧遥才在景世恒的鼾声中,忽然一个激灵。 “明白了!” 萧遥用很低的声音呢喃一句,然后苦笑起来。接着,他打开窗,往前看,小厮正拿鞭子抽打着马,往后看,灰暗泥泞的街道上留下两道深深的车辙印。坐景世恒的马车也不是头一回了,今天特别慢啊,吱嘎吱嘎的声音也格外刺耳。 “四喜,停一下,你跑回翠微苑看看你家公子的玉佩掉哪了。”萧遥叫住了小厮,命令道。 “啊?公子的玉佩掉了?我这就回去。”四喜是个很机灵很勤勉的小厮,对主人更是忠心耿耿。他答话之后,就将马车停在路边,然后一溜小跑往翠微苑而去。 又过了一会儿,四周一片死寂。 “哎!”萧遥突然叹了一口气,道,“兄弟,人我都支走了,你也该离开了吧?” 没有人回答。 “我猜你是觉得自己的行踪被发觉了,想搭在这马车下,混进景家宅院,好躲过官兵搜查。不过,你想太多了,官兵不是冲你来的,是冲我来的,你继续留在马车下,你我都会有麻烦。” 萧遥解释了一番,他已经想通了,萧昂根本不知道今晚会有人劫囚,但暗算萧遥的计划早已定好。如今,萧昂没有喝有蒙汗药的酒,又上了景世恒的马车,再加上僚人首领真被劫了,这让他们不好再下手。但如果他们再追来,找到车下的僚人,理由就充分极了,这会很被动。 至于萧遥为何会知道车下有人搭车,这更简单,马车的车辙太深了,而且平日左摇右晃的马车今天特别稳。非常仔细地去听,还会有微弱但急促的喘息声从车下传来,吊在马车底下,是一个体力活啊。而会趴在马车底下的,除了被艾霜劫出来藏在翠微苑的僚人首领,不会再有其他人了,他见赵狗娃带兵来,就以为被发现了,自然要逃离安全的翠微苑。 又过了一会儿,车子抖了一下。 一道黑影出现在了车窗外,看不清面容,是个中等身材的男子,他用粗粝的声音,不太流畅的汉话道:“你是萧遥?” 萧遥纳闷,感情连僚人都知道我的名号了?该不会是老子邀功说杀了僚人,被他嫉恨上了吧?这货不会是要报仇吧?大意了,忽略了这一茬呀!大不了干一架!估计,自己这半吊子水准是打不过人家了,但逃命还是有些希望的,最不济就跑去找官兵,同时被抓的话,自己这边还能指望苏逊帮帮忙。 就在萧遥警惕思索的时候,僚人又说:“艾霜连劫囚这种事都跟你说了?她可真是……我和艾霜还没有暴露?你是说真的?” 萧遥点头道:“当然,萧昂和赵秉文杀马帮劫粮的时候,准备把我也杀了,所以……” “我能猜到。”僚人打断道,“那个事情让我们这一个月一来一直被官军围剿,他们抓我就是为了逼反僚人,得到那个东西。另外,今晚劫囚的不止艾霜,还有他们的人。那伙人的目的,是要把我劫到你家,然后将计就计把我和昏迷的你一起杀了。” 萧遥大骇,原来是这么回事! 僚人又道:“艾霜在那波人中有眼线,这才将计就计把我救了出来。现也不知道是为了帮我,还是为了帮你。本来,我们是计划等艾霜将自己赎身后,再行动的……” 萧遥不明白僚人首领为何对自己说这些,最纳闷的是,这僚人为何看起来对自己很了解的样子?难道是因为艾霜?不过,艾霜为什么凭什么对自己这么好? 萧遥道:“多谢告知。” 僚人笑了笑说:“你要谢就谢艾霜吧!她……不说这些了,你以后会知道的。过两天我们会围城,你要走武途,或许可以借机捞一个击退撩兵的功劳,我们会配合你。汉人,对艾霜好一些,否则……我不会放过你。” 萧遥想要解释自己并没有买走艾霜,但僚人好像不愿意多说,几个闪跃就消失在了对面的屋顶。事情越来越奇怪了,这些都是艾霜在帮自己?而且,还说要在两天后帮自己立功,萧遥觉得自己越来越看不透艾霜了。 又过了一会儿,四喜回来说没找到玉佩,萧遥就和他一起送景世恒回家了。 等萧遥小心翼翼赶回自己的家,已经是子夜过后。 这晚之后,萧遥明白了萧昂并不真正忌惮苏逊,所以也就越发小心谨慎起来,出门都是带着狗剩一起。 劫囚事件在接下来两天开始发酵,赵秉文的厢军封锁了县城,开始大肆搜捕,却没有找到任何蛛丝马迹。而在第三天中午,僚人蛮兵来到了东城门下,说是要为官府诱捕他们的首领讨回公道,大有要冲击县城的架势。 不过,跟传言不同的是,蛮兵数量远不到一千,只有三百,这也难怪,黑水僚人的人口才不到两千,其中除掉老弱和妇孺,壮年男丁也不到五百,哪可能出动千人蛮兵? 僚兵驻扎在护城河对岸桃花山下,赵秉文在其立足未稳的时候,领了五百厢军出城突袭,实际上就是他以前的山贼部众,结果大败而归。僚兵的战斗力的强悍显露无疑,让城中居民更加恐慌。 三百僚兵并不足以攻克县城,但却实实在在让县城居民感受到了恐惧。传言,僚兵是比山贼更残忍血腥的,他们生怕僚兵杀进城来烧杀抢掠,即便杀不进城,也很可能祸害县城周遭。 而在萧遥家,却没有这种紧张气氛,瘸爷、狗剩和来福对僚兵没有任何恐惧感,大蒜和生姜整天忙着蒸馏酒,累得死去活来没机会听到外面的流言,而林宛雪仿佛压根不知道这件事,正忙着串门。 萧遥也没关注僚兵的事情,他知道这只是一个示威行动。萧遥很苦恼,他觉得自己脑袋上绿油油的,这是最近两天才有的感悟。 第二十四章:林宛雪的秘密 隔壁院子新搬来一家人,听说户主是个只带了一个小厮的英俊才子,而林宛雪串门的对象,就是这个新邻居。并且,林宛雪每天偷偷串门三次以上,每次回来都喜笑颜开,连走路的轻飘飘的,跟要升天了似的。最重要的是,他还瞒着萧遥。 萧遥这两天一有空就磨刀,打算在逼问林宛雪未果之后,就杀进隔壁院子。 僚兵临城的第二日,也是七夕出阁会后的第三天,七月初十,旬休。我大宋的休假制度堪称封建时代的良心,每年九十多天的各种休假制度,让明清时代的公务猿们捶胸顿足。书牲们不用上学,官吏们也不用上班,可以到处去浪。 萧遥没有去浪的心思,一大早起来练武,然后发现林宛雪早饭没吃完就出去了,说是去买菜,却偷偷从床底下的箱子里拿走了十两银子。萧遥顿时恨得咬牙切齿,然后在前院磨刀。 “城南赵铁匠的手艺不错,这把雁翎刀比瘸爷和来福的刀都好!什么时候给我也搞一把?哦,对了,给来福也来一把,到时候你去京城考武举,我和来福就是你的亲兵!瘸爷老了,留在家里看院子算了。” 狗剩咧嘴傻笑,蹲在磨刀石旁边垂涎着萧遥新打制的佩刀。这是瘸爷根据军中雁翎刀,缩小了一些后指挥铁匠打了十天弄出来的,正适合萧遥现在的身高和力量。 来福在马不停蹄地搬酒坛子,像个苦力,不时催促狗剩去帮忙。 瘸爷担忧地看着萧遥,竟然没有教训说他老的狗剩。瘸爷不是狗剩,他能够感觉到萧遥的心情,也知道林宛雪这两天很不对劲,他同样愤慨却不知如何插手。好几次,他欲言又止,直到萧遥闷声不响把新刀磨得雪亮了,他才把狗剩踢去干活,然后凑到萧遥身旁,低声说了一句话。 “林宛雪,不是你表姐!” 萧遥愣了愣,将刀入鞘,插在腰间,茫然道:“我知道呀!小时候就知道,我娘没有姐妹,听说是捡来的丫头。” 瘸爷说:“我的意思是,她要是做出什么不守妇道的事情来,你一刀宰了她!” 萧遥大惊,然后苦笑:“宛雪姐还不至于……只是,我总觉得她这些日子有些古怪!不但劝我娶苏家小丫头,还老是往外跑,以前在乡下的时候她不这样的。” 瘸爷冷哼一声:“小郎下不了手,我来……” 萧遥赶紧按住瘸爷,道:“宛雪姐大概有什么苦衷,不对,她明明很高兴的样子……或许,她还没想好怎么跟我说吧,这件事我自己处理。” 瘸爷点了点头,面色并不怎么好看。 这时,林宛雪回来了,还提了一篮子菜和半块肉。脸上自然还是幸福洋溢的笑容,她穿着最近新做的衣衫,几乎把所有首饰都插头上了,还戴上了萧遥买给她的玉坠。从来朴素的她,居然开始打扮起来,并且,今天她手腕上还莫名其妙多了一个玉镯子。 “小郎,今天旬休,你为何不和学友们去游玩?不要老在家里呆着!去城外踏青,或者去翠微苑喝喝酒也是好的,再或者买点东西去看看苏小娘子。” 林宛雪对于萧遥的宅居然还颇为不满,甩给他一个嗔怪的表情。 瘸爷的脸黑了。 萧遥怕瘸爷一言不合乱刀砍死林宛雪,就忍着气把林宛雪往后院拉。 “哎呀,你干嘛呀!姐姐要去做饭啦。” 林宛雪进了后院就扭身躲开。 萧遥追进厨房,问:“宛雪姐,昨晚你去哪儿了?” 正在放菜的林宛雪一惊,篮子翻到在地上,她颇为慌乱的捡起菜篮子,强作镇定道:“哪,哪有……” 萧遥道:“子时初刻,你走的时候我醒了。最开始,我以为你只是去茅房,可是,等了很久你也没回来,然后,我就起来找你,正好看见你从和隔壁相连的院墙上下来。接着,我回了房假装睡着,我以为你会对我说,可是,直到现在你也没有说。还有,这两天你经常往隔壁院子跑,你以为我不知道,可是大蒜和生姜知道我才是一家之主,她们根本不可能替你遮掩。另外,箱子里少了十两银子,而你的玉镯是哪来的?它可不值十两银子!” 林宛雪彻底慌了,她险些哭出来:“小郎,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情,我,我只是……” “只是什么?” “我不能告诉你!但是,我真的没有对不起你!你相信我好吗?” “我要是不相信你,瘸爷的刀都架到你脖子上了。说实话,即便你喜欢上别人,我……也是能理解的,毕竟……我只希望你如实告诉我。” “没有,小郎!姐姐怎么可能……” “你并不是我表姐,但如果你不愿意做我的妻子,看在你这么多年照顾我的份上,我可以把你像嫁姐姐一样嫁出去。我只是不希望你骗我!” 从这具身体的情感来说,萧遥是绝不愿林宛雪离开自己的。但是,从一个现代人的意识来说,萧遥又觉得林宛雪并非奴仆,她有权力追求自己的幸福。很矛盾,有时候也很圣母,萧遥都觉得自己很贱,这种情况完全应该大耳刮子扇过去,然后把隔壁那枚帅哥拎出来揍成残废。 林宛雪哭了,赌咒发誓要萧遥相信她,但却拒不透露跟隔壁才子的关系。 萧遥没有劝没有安慰更没有心软。 最后,林宛雪道:“小郎别赶我走,姐姐愿意为你做牛做马!我再也不去隔壁了!再也不去了!只求你不要去隔壁,这是我唯一的要求!” 萧遥叹了一口气,他不知为何心里堵得慌,也没回答,就扭身走了。 因为对林宛雪的身体了如指掌,所以萧遥知道林宛雪并没有做出什么越界的事情,她还是完璧之身。但他总觉得这件事还没完,而隔壁院子藏着一个巨大的秘密,一个跟林宛雪关系很大的秘密。 回到前院,正巧苏家仆人来传话,说苏逊让他去东城城墙。 萧遥猜到跟城外僚兵有关,就带上瘸爷去了。 第二十五章:谁蠢 萧遥赶到的时候,苏逊正带着神色略恍惚的景世恒在城楼上巡视,隔着一道护城河和茂密的树林,可以看到桃花山下的僚兵营地。 “老师。” 萧遥走到苏逊面前行礼,他前些日子已经拜苏逊为师,跟景世恒算是同门师兄弟了,这也是景世恒和他亲近的原因之一。 而萧遥不知道,自己不会考科举,苏逊为何还要收他为徒。不过,萧遥还是颇为感激的,对苏逊也越发尊敬起来。 “萧遥,你来看看对面那些作乱的僚人,作何感想?” 苏逊指着东面问道,神色有些沧桑。 萧遥不明就里,看了一眼远处山脚下稀稀拉拉的营地,与其说是军营不如说是难民营,讲真,僚人不是一般的穷,帐篷都没有一顶,全是临时搭的茅草棚。 萧遥张口就道:“一个字——穷。穷山恶水出刁民,穷**计富长良心,所以,不论汉人还是僚人,吃不饱饭活不下去,才是作乱的根源。” 景世恒立刻就不干了,这跟他学的圣人之道大相径庭,他反驳道:“九郎此话差矣,僚人生性粗鄙贪婪残暴,与汉人百姓大相径庭,岂可同日而语?再则,不论缘由,作乱造反便是取死之道,无需任何怜悯!” 苏逊居然笑了笑,看了看景世恒,又看了看萧遥。 萧遥叹道:“你只是想当然耳,因为,你根本不知道那些僚人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不知道他们的生活环境有多凄苦,更不知道,他们受到的迫害和剿杀有多阴险惨烈!他们住的是野兽遍布的大山,他们吃的是野菜苦荞青稞,他们穿的是兽皮麻衣,而且,是传了几辈人的旧衣服!而且,还要面对官军的剿杀。” 萧遥之所以这么说,并不是同情心泛滥装好人,实在是他知道,僚人是被萧昂等人的奸计逼成这样的,谈不上城府心机的他,不吐不快。再加上,现代人的平等观念,让萧遥从来没把僚人看得比汉人低等。在这个时代,如果说北方的异族是择人而噬的虎狼,那南方的异族就是待宰的羔羊。 景世恒有点面红耳赤了,说道:“若是汉人百姓,自然情有可原,但异族嘛……” 萧遥道:“僚人早已归附大宋羁縻,自然是我大宋子民。” 景世恒还要反驳,苏逊摆手打断了他,苏逊又问道:“依你二人之见,如何处理这次的僚兵临城事件?” 景世恒道:“调大军剿杀之!逼其退回山里,或者跪地乞降!” 苏逊又看向萧遥。 萧遥苦笑了一下,道:“老师,我认为应该听听他们的诉求。如果他们铁了心造反,不至于才来这么点人,也不至于蠢到来攻打县城。” 景世恒冷哼一声,虽然和萧遥关系好,但并不意味着他可以容忍萧遥的“软弱”。 苏逊眯着眼睛:“萧遥,你可是立志要考武举的,如果你是一名将领,这样软弱地处理事情,合适吗?” 萧遥说:“合适。对付弱势且一向臣服大宋的僚人,待之以诚。对付强大又虎视眈眈的辽人、金人,才需血荐轩辕寸土必争,而不是每年以岁币买平安。” 景世恒张了张嘴,没敢说话,他没想到萧遥敢在苏逊面前,公然置喙朝廷岁币。 苏逊摇了摇头。 萧遥以为苏逊不认同自己的观点,但也没有改口的想法。嘛,反正我是要做奸臣的,或许,这个奸臣跟大多数所谓忠臣的想法不一样,反倒是好事。 不料,苏逊道:“萧遥说得在理。遇弱则弱,遇强则强,才是君子之道!再则,这些僚兵来县城,的确是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缘由,贸然出兵剿杀,只会让真相永远被埋藏。今日,老夫和知县大人吵了一架,他大概正在写奏折弹劾老夫吧。昨日,僚人送来一封信,说他们没有参与一月前的劫粮事件,朝廷不应剿杀他们,更不应诱捕他们的首领。” 景世恒对此却不怎么相信,拿出之前衙门调查的真相来说事。 苏逊没有解释,若有似无地看了一眼萧遥,然后领着二人下了城楼。 萧遥追上苏逊低声解释道:“老师,萧遥并非有意欺瞒,只是……” 苏逊摆摆手:“老夫知道你的难处!你那样的处境还能活下来,也算有几分急智了,加上你心眼不坏,所以老夫才顺手帮你一把的。” 萧遥连连点头,不用过多解释了,苏逊什么都知道,从一开始就知道。难怪,他那日用隐晦的言语敲打萧遥,并不是什么误会,而是故意帮忙!至于说萧遥诗词写得好,又打泼皮除暴安良什么的,都是把萧遥当傻子耍呢,可怜萧遥居然信了。苏逊收萧遥为弟子,大约也是保全萧遥的一个举措。而他因为僚兵的事公然和知县闹翻,还叫上萧遥和景世恒上城楼观看僚兵状态,应该也不是偶然。 想到深处,萧遥看向苏逊的眼神就有些变了。 “看什么看?老夫是刚直不阿,不是迂腐,更不是愚蠢!”苏逊立刻瞪起了眼珠子。 “……”萧遥不敢解释,一起他真以为老头子迂腐愚蠢来着,现在看来,真正愚蠢的是自己啊! 萧遥大概猜到了苏逊想做什么,但景世恒这个自诩聪明的家伙,因为不知道僚人劫粮的内幕,所以,一直没想通今天这一遭是为什么,全程一脸懵逼状态。 送了苏逊回家,又被苏妙香缠着帮她修改了两幅画作,萧遥这才和景世恒离开苏家。一出门,景世恒就冷哼着对萧遥摆脸色,还不阴不阳地说苏小娘子跟你很熟的样子,祝你们这对奸-夫***早生贵子儿孙满堂。 萧遥能理解,没有得到艾娘子,又见萧遥和小萝莉打得火热,他肯定不爽。 “世恒兄,你还是好好想想怎么答老师今天布下的课题吧!如果答好了,保管你日后考科举和为官都一路坦途!”萧遥笑道。 景世恒果然上钩,诧异道:“老师布了什么课题?没听见啊!” 萧遥笑道:“你没看出来吗?萧遥想帮僚人,或者说,借帮僚人而挖出背后的阴谋。今天可不是叫我们去闲逛的,这是在考校你我!而你,仿佛之前的对答不怎么让老师满意啊……” 景世恒紧张道:“那该怎么办?” 萧遥要抢人头,当然要忽悠皮糙血厚的景大公子做肉盾冲锋陷阵,道:“你知道,知县大人正准备嘉奖我一个月前杀僚人的事迹,但其实,真相是这样的……” 第二十六章:冲冠一怒很懵逼 忽悠完景世恒回家,萧遥并没有什么成就感,充其量不过是危机感略有减弱而已。 本来僚人劫粮事件的真相,是萧遥不能对人说的秘密,但萧昂的不讲究,让萧遥别无选择。既然在保守秘密的前提下,萧昂依然没有停止对萧遥的暗算,那么萧遥还有什么必要为他保守秘密? 再则,因为今日苏逊的表现或者暗示,萧遥明白苏逊不仅仅是一个教谕,六品大员来偏僻县城做教谕本来就是很诡异的事情,这说明他还有其他目的。既然如此,萧遥最好的办法就是借苏逊的力量搬倒萧昂和他背后的势力,在自保的同时,或许还可以捞点额外的好处。 而在苏逊引而不发的情况下,拉上景世恒这个世家子,无疑就是最好的选择,他背后的景家,比孤立无援的苏逊更有力量。 回到家,萧遥秘密吩咐瘸爷时刻注意来福的动作,一旦他有什么异动,立刻抹杀。这个时候,萧遥已经顾不得什么半年的生命值了,活命要紧。 下午,萧遥在后院酿酒,又在考虑艾霜那一成股份的问题。 她人已经消失了,股份还要不要?按照周胖子和鱼老大的打算,是直接瓜分掉,但这样做可不像做生意的套路,完全是山贼风格,萧遥对此意见没有采纳。 吃过晚饭后,萧遥骑马去城里兜圈,不为闲逛,而是为了磨炼骑术。 通常,他每天都会出去骑半个时辰的马,但今天心情不佳,又担心萧昂等人的算计,萧遥还没到东大街街尾就折转回家了。 然后,他发现林宛雪又又又不见了,这两天神经格外敏感的萧遥顿时就生出了各种恶意的揣测。在后院前院找了半天,没发现林宛雪的身影,逼问下两个丫鬟居然支支吾吾,萧遥就知道那女人一定又去了隔壁。 明明早上才赌咒发誓不再去隔壁的,为什么又去了? 被欺骗的愤怒感,让萧遥失去了理性。 萧遥来到前院,叫上了瘸爷,带着刀,直接去了隔壁院子。那是一栋比萧遥家的院子略小的小院, 敲门这种礼节就免了,萧遥是直接踹开对方院门的。 这是一个小巧却精致的四合院,院内种了几棵梧桐树,而在靠近萧遥院子一侧的围墙,竟然还有一把梯子,显然是为方便林宛雪串门用的。院门正对着的是一栋二层小楼,楼上亮着烛光,两道影子被烛光投影在窗纸上,一个女子装束,一个文士打扮。 哪怕只是一个剪影,萧遥也能辨认出那个女子正是和他朝夕共枕的林宛雪! 这一刻,萧遥很得咬牙切齿!瘸爷更是杀意深沉地骂了一句脏话,对他来说,这是主人的奇耻大辱。 踹门的巨大动静,惊动了里面的人。 小楼上的烛光突然熄灭。 紧接着,一个矮小的黑影冲了上来,是一个童子略尖利的声音:“你们是谁?凭什么私闯民宅?快离开,否则我们报官了!” 那小小人影想要推搡萧遥,却被萧遥单手拨开,接着,萧遥和瘸爷直往小楼而去。 “小郎!我们回家去好吗?” 当萧遥来到小楼下,林宛雪已经提着裙摆慌乱地冲了出来,借着依稀的月光也能看见她脸上的惊恐和慌乱,她的声音也在颤抖。 瘸爷想要拔刀,被萧遥单手按住,瘸爷哼了一声,对林宛雪道:“早知如此,当初老夫就不应该救你!” 林宛雪还要来拉萧遥,被萧遥推开,她只好哭着哀求。 萧遥已经怒发冲冠,岂肯罢休?他绕开林宛雪,带着瘸爷往楼上而去。刚到二楼,就见一个人影冲来,速度极快。 “小郎小心!” 瘸爷拔刀而出,挡在萧遥面前。 当。 寒芒一闪,两种武器碰撞,火星飞溅。 “畜生受死!”瘸爷怒吼一声,挥刀而上,速度极快,瞬间在空中斩出数刀。 那人手中拿着断匕之类的武器,不敢硬扛,飞速退后闪躲,脚下略显踉跄。瘸爷趁机突进,刀刀杀招,格外凌厉。但那人占据高处,又身手灵活,瘸爷的攻势每每落空。但瘸爷手段明显更胜一筹,那人虽能暂时不败,却呼吸越发沉重起来。 林宛雪从楼梯扑上来,几乎是跪在萧遥脚下,哭道:“小郎,求求你,快叫瘸爷住手!会伤到人的!” 萧遥心里莫名一疼,刚才那人偷袭他,也不见林宛雪如此紧张。现在,她见那人不是瘸爷的对手,竟然为他跪地求情?! 而那名方才被萧遥摔倒的小童子,这时也跑了过来,跟着林宛雪求情。 萧遥冷着脸,不回答。 只见瘸爷刀出如龙,于月夜中划出一道雪白刀芒,直击那人咽喉。那人躲闪不及,狼狈地在地上一滚,才险之又险地躲过。瘸爷跟上又是一刀斩来,那人也不顾风度,就地滚了几圈,跌到楼梯上。 “哎哟!好疼啊!不打了,不打了!瘸爷还是那么厉害!” 那人捂着屁股,突然叫道。 是一个女人的声音,而且是很熟悉的女人的声音。 这时,萧遥终于借着月光,看清了脚下那小童子的脸,不就是七夕当夜请萧遥去艾霜闺房的那个丫鬟么?不用多想,刚才跟瘸爷过招的,也不是什么公子哥,而是扮男装的艾霜。 瘸爷也发现事情跟他想的不一样,但还不放心,回到萧遥身边暗暗守卫,刀也没有入鞘。 艾霜揉着屁股爬起来,嘻嘻一笑,道:“小姐夫好狠心!偷袭你不过是想检验一下你的武艺,你竟要瘸爷杀了我!哼!太过分了!” 萧遥处在懵逼状态,看向哭得梨花带雨的林宛雪。 林宛雪道:“小郎,这是我妹妹林艾霜。” 艾霜?宛雪? 一听就是亲姐妹啊! 不过,艾娘子不是姓艾吗?怎么姓林了? 这时,瘸爷气鼓鼓哼了一声,把雁翎刀归鞘了,显然是知道危机解除。他叹了一口气,指着艾霜对萧遥道:“女大十八变,老夫才明白那夜她谢我救命之恩的原由!十年前,老夫奉都头之命,救过他们姐妹俩,不过,我已经认不得她了。” 本来冲冠一怒为红颜的萧遥,现在更加懵逼了,这到底怎么回事?怎么瘸爷又卷进来了?好像他们都知道真相,就自己一个人啥也不知道! 第二十七章:往事 “这他喵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萧遥被这诡异的情形气笑了,但心里非但没有释然,反倒更加气愤起来,这种事情有什么好瞒的?不是活活折腾人吗?害老子这两天一直觉得自己头上绿油油的! “小郎,是姐姐不对,我不该骗你,我是怕你知道我也是僚人,然后……” 林宛雪拖着哭腔道。 萧遥啧了一声:“怕我知道你是僚人,就不要你了?怎么可能!你用点脑子好不好?” 林宛雪道:“不是!是因为你和萧昂说过,黑水僚人袭击过你们。虽然妹妹总对我说那次事件不是他们做的,但我更相信你,所以……” “所以你怕我把你当仇人?哎!我那是骗萧昂的,你怎么信了?算了!这件事,看样子不是一时半会儿说得清楚的,愣着干啥?去楼上把等点上啊!” 萧遥的后半句是对艾霜说得。 艾霜,不,现在叫林艾霜,她嘟囔了一句“小姐夫好凶”,然后就带着她的小丫鬟去楼上掌灯了。 瘸爷没有进入艾霜的闺房,坚持要守在门口,萧遥也不坚持,和低眉顺眼可怜兮兮的林宛雪一起进了房间。 “小姐夫喝茶!嘻嘻……”落座后,林艾霜摆出一副谄媚笑容,给萧遥倒了茶,然后抱着萧遥的手臂摇来摇去,打算用胀鼓鼓的胸脯让萧遥消气,她解释道:“其实呢,我一开始是让你帮我赎身的,这样,我就可以和姐姐生活在一起了!可是,你嫌弃人家……” 萧遥挪了挪手臂,既然知道了林艾霜是林宛雪的妹妹,再磨蹭人家小胸脯就有点不道德了。奈何艾霜拽得紧,萧遥挣扎不脱,就只能勉为其难地享受了,反正以前也没少跟她开黄玩笑,连果照都画过了。 林艾霜扮出可怜模样道:“人家屁股没姐姐的大,你看不上,那我就只能自己想办法了!总不能嫁给萧昂或者景世恒吧?恰好,姐姐怕我缠着你,把你抢了去,就偷偷来找我,所以,我就让她办成成(cheng)都(du)府来的公子哥,把我赎身了,还提前帮我买好了这栋院子。她是不愿意我住这里的,但也不能看着我被别人买走吧?所以,她让我偷偷住进来,不许让你知道,她呢,哼哼!嘴上说经常过来看我,实际上却是过来显摆的,不是说你这些年对她有多好,就是说你给她买了好多新衣服和金银首饰!啧啧……连我送她玉镯,她居然还嫌弃,说没你买的好看!气死我了!” 萧遥已经明白林宛雪瞒着他的原因了,其实根本不是怕林艾霜抢走他,而是以为萧遥曾被僚人袭击,怕萧遥生气或者报仇。 萧遥又问:“听说瘸爷救过你们的命?这又是怎么回事?还有,艾霜怎么又成了翠微苑的清倌人?” “哎!我命苦呀!有什么办法!”林艾霜努力想挤出眼泪,没成功,就对姐姐翻白眼,“算了,你来说吧。” 林宛雪才道:“那是父亲被伏杀时的事情……” 萧遥听得直皱眉,没想到林家和自己家还有这么一段渊源。林宛雪和林艾霜的父亲叫翁林,是黑水撩人的首领,僚人以父亲的名字为姓,所以,两姐妹姓林,加上他父亲崇尚汉文化,所以给她俩取了汉名。 翁林深知黑水僚人穷苦艰辛,早想率部出山归顺宋朝,让子民有田种有衣穿,奈何宋人朝廷排斥异族,他的想法一度落空。直到后来,翁林认识了萧遥做府军都头的父亲萧明远,知道萧明远同情僚人心情真挚,便与他说以僚兵补充府军,为黑水僚人在富顺监盐井旁换数百亩旱地,青壮还可进盐井做苦力。这些汉人不愿要的地方和工作,对僚人来说却非常渴望,翁林和萧明远很快达成了约定。 萧明远请示上司罗克敌,对方表面上答应得很好,而等僚人迁徙的时候却突然出兵剿杀,斩杀八百颗人头,当做作乱僚兵的首级献上请功去了。这一战,僚人被杀得七零八落,剩下少部分逃回了原来的领地,而首领翁林和家眷全部被罗克敌擒获。萧明远得知情况后,急忙前来救援,却不敢对顶头上司翻脸,求情无果,翁林被斩杀,而他的儿女被卖做了奴隶。 木已成舟,罗克敌在富顺监只手遮天,萧明远无法反抗,只能暗地里派了瘸爷跟踪并救下了被卖为奴的林宛雪姐弟三人。因翁林被杀,僚人崩散,接下来黑水僚人的生计将会更加困苦,于是萧明远准备留下一个翁林的女儿为童养媳,以弥补愧疚。这并非是坏事,对僚人女子来说,能生活在汉人军官家庭成为童养媳,绝对胜过僚人部落千百倍。林宛雪比林艾霜大四岁多,本来艾霜和萧遥的年岁最为接近,萧明远本来更中意她。但瘸爷说了一句林宛雪屁股更大好生养,萧明远想想也有道理,就把林宛雪留下了,把林宛雪的弟弟和妹妹,派人秘密送回了僚人部落,同时,还给予了他们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 听完后,萧遥终于明白了林艾霜为何屡屡酸不溜秋地提起屁股的尺寸,原来,从那时她就有了心理阴影。 “你还有个弟弟?”萧遥看向林宛雪。 “二弟比我小两岁,比艾霜大两岁,现在是黑水部落的头领,艾霜说前两天你见过他?”林宛雪还是受气小媳妇模样,她知道萧遥不喜欢被欺骗。 “哦!他呀?难怪他让我对……”萧遥闭了嘴,那家伙果然认识我,或者知道我。可是,他叫我对艾霜好一点干啥?不是应该对林宛雪好一点吗?不过,话说艾霜赎身后,不回部落,留在这里干啥?最关键是,她为什么会沦落风尘? 艾霜见萧遥狐疑地打量她,就有点脸热,道:“看什么看?我是被送回部落了!可是,父亲死了,几个壮汉争夺首领的位置,然后要面临僚人生活问题,于是,就把部落所有的小女孩都弄出来卖给了青楼。怎么?很稀奇吗?僚人活不下去的时候,都是这么赚银子的!我就是这样被卖入翠微苑的。不过我运气好,在翠微苑遇到了我老师,她……反正,幸亏了她,我才没有被糟蹋,也跟她学了武艺,最后,我成了一个清倌人,用了些手段回到了这县城。然后,我在县里赚钱和经营势力,最后,帮哥哥成为了首领。” 第二十八章:为了什么 听艾霜说,她因为师父的照顾,在翠微苑的几年岁月过得还算安全,后来师父因故离开了,艾霜的状况开始不妙,因为长得漂亮被送往成(cheng)都(du)培养。但是,长大的艾霜不带武艺不俗,而且非常聪明,她开始布局,最后用了一些手段,成功得罪了翠微苑的某高层,又被贬回了威远县。接着,她又在县里用钱和手段,建立了一股还算不错的势力。最后,她联系上了自己的哥哥林罗,帮他成为了僚人头领,并开始想办法改善僚人的生活环境。 三姐弟其实有很多年没有怎么联系,艾霜和林罗取得联系后,开始打探林宛雪的消息。虽然萧明远已经死了,但军中还有许多人知道他的底细,所以,就在半年前,兄妹俩人找到了林宛雪。他们派人去联系过林宛雪,林宛雪虽然很高兴能再次和弟弟妹妹取得联系,却并不愿意回到僚人部落,她只想照顾好萧遥。 这个月,林宛雪和萧遥来了县城,艾霜终于和林宛雪见了面,也是因为林宛雪的原因,艾霜才会再之前的雪花雅集那么捧场。很奇怪的是,因为这些年颠沛流离的生活很苦,林艾霜心里也有些嫉妒姐姐的,所以,她对当初萧明远选了林宛雪没有选她很是不满,因此也有些故意引诱萧遥的嫌疑。 当然了,这在僚人来说是很正常的事情,姐妹共侍一夫很常见,在这个时代的汉人生活中也不罕见。所以,不论林宛雪还是艾霜,亦或者是林罗,都不觉得艾霜对萧遥的“执念”有什么不对劲,只有萧遥表示有些接受不能。 虽然艾霜看起来很好玩的样子,但拥有现代人灵魂的萧遥,心里一边有些难以接受,一边又有些丧心病狂的小刺激。不过,他觉得艾霜是因为跟姐姐林宛雪赌气,才会对他这样,并不是真的喜欢他。 “那劫狱又是怎么回事?” 萧遥被艾霜的胸脯蹭得有些燥热,就强行转移话题。 艾霜苦笑道:“因为萧昂和赵秉文诬陷僚人劫粮,官军开始剿杀黑水部落,哥哥不想族人被杀死,就去和官军谈判。官军承诺保证他的安全,哥哥就去了,然后,他就被捕了。官军关押哥哥,就是为了逼反僚人,我们其实一直在修生养息,青壮严重不足,所以,根本不敢与官军打仗。但是,他们不知为何,总是步步紧逼……” 萧遥皱起了眉头:“所以,你亲自去救了你哥哥出来?” 艾霜道:“本来准备得很充分的,等我把自己赎身之后,就展开救援行动。但萧昂和赵秉文阴谋嫁祸你,把你和哥哥一起杀死。我不得不仓促发动,结果就是那天那样的结果,好在进行得还算顺利……哥哥那天以为被发现了,躲在你们马车下离开,结果反倒差点被发现。前天,我买通了翠微苑运货的马夫,将我哥哥送出了城。昨天,黑水僚人的青壮被哥哥带着来县城,其实是我给出的主意,如果我们不摆脱劫粮的嫌疑,就一定会被官军剿灭,我们不得不冒险!” 萧遥没法评价艾霜的计策,艾霜很聪明,但她独特的人生经历,也让她往往喜欢破釜沉舟背水一战,没给自己留多少后路。她留在县城不离开,最主要的目的,是协助僚人的示威行动,一旦行动没有朝着预想的效果出发,她便会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来。而这也是她没有执意和萧遥相认的原因,是怕连累了萧遥。 艾霜很聪明的地方在于,她选择的突破点不是知县县丞什么的,而是苏逊。她两天前把僚人的真实情况写信告诉了苏逊,这才有了苏逊脚上萧遥和景世恒去城楼的事情。 相反,林宛雪就要笨许多,或者说迟钝更合适,她并不知道僚人的真实处境,也不明白妹妹的计划,还单纯的以为妹妹是要和她争萧遥,这些天一个劲拦着,生怕艾霜去找萧遥。 最后,萧遥把林宛雪带了回去,不论如何,他必须按照艾霜的计划行事,这样虽然危险,但也是目前唯一能帮到僚人的方法。 翌日清晨。 苏逊再次脚上萧遥和景世恒去了城楼,为了避免被士兵们听见,他们没有讨论,只是默默看了僚人的情况,又了解了一下士兵们的情况。 “王知县一手遮天,又有萧昂父子和赵秉文助纣为虐,他们执意要剿灭僚人。如何才能解决僚人的问题?” 苏逊带着萧遥和景世恒回了家,煮上一壶茶问道。 景世恒说:“把他们的恶行告到转运使那里,罢官查办!” 苏逊不满意:“一来二去少说也要一个多月,如何来得及?再则,你以为他们上面没人吗?王知县跟高俅的关系,你们又不是不知道!他们在军方的关系非常深厚。” 景世恒又道:“那我们请大家族合力出些钱粮,把僚人安抚下去,让他们暂避锋芒,然后再……” 苏逊摇头,他自己也没有主意,本来他是要去富顺监做监军的,结果为了找高俅的罪证,自告奋勇来了威远县做教谕。没想到,找证据很容易,但要做成事情却非常难。 把茶喝得见底了,萧遥才道:“最要紧的是,我们必须弄清楚,萧昂等人为何要陷害僚人,他们并非为了那些官粮!他们想以此为借口剿灭僚人,也就是说,他们香葱僚人那里得到什么东西!这才是关键!” 苏逊抬起头来:“为了什么?那大山沟里,能有什么……” 萧遥摊手表示他不知道,甚至,连艾霜这个僚人军师都不知道。还没有到关键时刻,萧遥还不打算把艾霜的事情告诉苏逊,等到弄清楚了萧昂等人的目的,找到了解决的办法,在没有危险的情况下,萧遥才会对苏逊坦白。 苏逊也不喝茶了,起来在院子里转圈,然后就披上衣服出门了,说是去县衙。他是去找王知县等人对付僚人的目的的,他相信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萧遥和景世恒告辞回家,结果萧遥又被苏妙香缠住了,景世恒酸溜溜地独自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