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食堂:开局喂饱朱元璋》 第1章 曾许飞鸿荡人间 (大脑存放处) (免杠声明:本作存在部分和传统形象不符的历史人物,且历史人物性格不会从始至终) 天柱山。 十方观。 坐落于青山之巅,云雾缭绕,宛如仙境。 观主玄真道人,一袭玄色道袍,仙风道骨,眉宇间透着睿智与沉静,此时手中正拿着一本不知名的经典,端坐在一处蒲团上,看向一人。 “观主,我身患绝症,已觉时日无多。如今,我心向大道,只求入观出家,寻得一丝解脱之法。” 程宇面色苍白,却难掩眉宇间的坚毅。 他的头深深地低垂着,几缕凌乱的发丝从额前垂下,半掩住他的面庞,从侧面望去,只能看到他高挺的鼻梁,在光影中勾勒出一道坚毅的弧线。 说罢,程宇的嘴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线。 闻言,玄真沉默不语。 片刻。 “非是我不想收你。” 玄真观主微微摇头,看向程宇的目光中带着一丝悲悯,“你身患绝症,此乃命数。道观并非避难之所,出家亦不能缓解你的病痛。” “何况,我们这里不收重症患者。” 虽然有所预料,可程宇嘴角仍然流露出一丝苦涩。 低头深思了少许,程宇随即望向玄真,缓缓说道:“观主,我突然想起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不吐不快。” 玄真垂眸轻掸拂尘,声如松风过隙:“居士但说无妨。” “前段时间,有一个十年没见的,搞金融投资的女同学突然联系我。” 程宇喉结滚动,指尖无意识摩挲着袖口褶皱。 “嗯...就是我一个以前很要好的同学。她说,她有任务没完成,需要钱,正好听说我刚刚把家里房子给卖了。” “我说,行!我给你了!” 身患绝症,还被人骗走房子钱? 玄真看着程宇的眼神愈加怜悯。 “其实,我就觉得她可能卷我钱,就得跑了。” “但我没想到,昨天还是前天,她突然把我钱又打回来了。” “然后说还赚了不少钱。” 见程宇说话语气中多了一些起伏,玄真微微低眸,静静聆听着他的诉说,当一个倾听者。 “然后她就突然开口问我,你结婚了吗?” “要不然,我嫁给你。” “我说,不行。你这会嫁我,那会就成寡妇了。” “哈哈哈哈,哈哈...” 程宇扶着香案缓缓起身,笑着,指节因用力泛起青白,似乐,又似哀。 笑声就在这宁静的十方观中回荡,带着一抹无法言说的苍凉。 待喘息稍平,程宇才望着檐角铜铃轻声呢喃道:“要我说啊...当寡妇多不划算?” 玄真看着程宇,眼中的悲悯之色更浓。 “无量天尊。“ “施主,世间之事,变幻无常。人生有很多的意难平,但你的病……” 程宇摆摆手,止住了玄真的话。 “观主,我很清楚我的病,您也不用再宽慰我。” “即便身患绝症,我也不会放弃希望的。” 程宇灼灼的目光越过玄真,投向远方窗外,那缥缈的云雾,微微仰头,深吸一口气,感受着十方观中那带着丝丝清冷的空气。 随即亦步亦趋,迈着坚定的步伐向山下走去。 玄真走到殿外,望着程宇离去的背影,很长时间没有言语。 风轻轻吹过,带动着道观的幡旗微微飘动。 “怜我世人,处境多艰。” 玄真微微叹息,转身回到殿中。 下次给老道我再多钱,都不出来见客了。 老子自己还要修身养性呢,可不能见太多尘苦。 ………… “呼~~呼~~” “是小宇啊,这是,又在跑步呢?” 一位红衣穿着的中年妇女在林间小路上挑着扁担走着,脸上带着和善的笑容。 “是啊,赵大娘,锻炼锻炼身体。” 程宇微笑道。 “好,那你多跑跑吧,今天有空来大娘家里吃饭啊。”赵大娘热情地招呼道。 这小伙儿也不知道咋想的,跑到咱们这个穷沟沟里来。 在这里待着有什么前途啊,真是可惜了,这小伙。 啧,这小脸,真俊! “谢大娘,下次一定。” 程宇微笑着向驻足的赵大娘挥了挥手,继续沿着林间小路奔跑。 可没过多久,强烈的肌肉酸痛感和剧烈的心跳声让他不得不停下自己的脚步。 身体这是...越来越差了! 程宇大口地喘着呼吸,嘴角微微下撇,露出一丝苦笑。 一年半前。 他还在公司岗位上,还在为公司上市做最后的冲刺准备。 公司是他和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开的,那时的他充满了激情与活力,仿佛有着使不完的劲。 他们在简陋的办公室里,日夜奋战,大家都在为了一个共同的富裕目标而努力。 每一个决策,每一次讨论,都饱含着他们对未来的憧憬。 很快,公司就要上市了! 那时候,成功仿佛就在眼前,触手可及。 那时候,程宇,意气风发,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他的脚下。 然而,命运却在这个时候悄然伸出了它残酷的手。 身体的不适最初只是偶尔的疲惫和疼痛,他并未放在心上,只当是过度劳累的结果。 就在程宇审阅最后的上市材料的时候,头脑一阵恍惚,随即剧烈疼痛到晕厥过去,被人送去了医院。 当那一份沉重的检查报告摆在他面前时,他感觉自己的世界瞬间崩塌。 脑癌晚期! 这就等于被判死缓。 程宇人魔怔了,一段时间里,他都几乎难以接受。 由于发现的及时,医生还告诉他。 如果是经过积极治疗,好好休养,加强体魄锻炼,他还能活2到3年。 因此,他不得不离开那个他热爱的公司,看着朋友们继续为梦想拼搏,而自己却只能在病痛的阴影中挣扎。 他也不想告诉任何人,觉得自己不如就这样静悄悄来了,又静悄悄的走了好。 三岁那年,程宇是有印象的,知道自己是被父母丢弃在孤儿院门口的。 那时起,他便在孤独与迷茫中成长。 但他从未放弃对生活的希望,也或许那时候他还小,不懂得什么道理,只知道饿了吃,渴了喝,疼了叫。 在孤儿院的日子里,程宇学会了独立与坚强。 长大后,程宇凭借着自己的才华和努力,以小镇做题家身份,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 并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和坚韧,一路拼搏,才有了后来与朋友们共同创业的经历。 最初的半年里,面对脑癌晚期的残酷现实,为了活命,他卖掉了自己公司的股份,卖掉了自己的房产,四处求医。 程宇尝试了各种医疗技术、恢复药物,甚至是各种土偏方,但还是没能阻止脑子里那颗肿瘤的继续蔓延。 随后,他开始加强身体锻炼,健康饮食,增加自己的免疫力。 还四处求仙拜佛,遍访群山。 但这一切努力,他心里也明白有没有用。 三个月前。 程宇来到三星山。 这是位于中部的一处偏僻之地。 是东江的源头,生态环境保护良好,周边几百户人家已迁至县城安置,所以人迹罕至。 山清水秀之地,他乡埋骨之冢。 即使脚步停留了一会儿,程宇的呼吸依然急促,他缓缓地坐在路边的一块石头上,抬头望向远方。 林间的微风轻轻拂过,树叶沙沙作响。 古老的树干上爬满了青苔,那翠绿的色泽仿佛在诉说着岁月的悠长。 远处,一条清澈的小溪潺潺流淌,溪水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银色的光芒。 溪边,五颜六色的野花竞相绽放,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它们在微风中轻轻摇曳,散发着阵阵芬芳。 就像是教科书里的景色。 几只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仿佛在演绎着一场美丽的童话。 程宇来到溪边,蹲下身子,用手轻轻触摸着溪水,感受着那份清凉与纯净。 溪水从他的指缝间流过,又如同金色的焰火在指间飞舞。 “这世间,真是让人留恋。” 第2章 这人间,还不舍得我离开 一路沿着小溪走。 程宇拖着有些疲惫的身躯,缓缓朝着位于前三关庄,后山山脚下的一处饭庄走去。 这后山便是三星山的一个分支,三星山不是指一座山,而是指代这里的一片山脉。 一路上,极为寂静,偶尔传来几声鸟鸣,更衬得这片天地的清幽,远远望去,饭庄仿佛依偎在大山怀里。 这座饭庄便是程宇在命运的转折之际寻得的一处宁静港湾。 一年前,他便在网上无意之间看到这家饭庄。 这家饭庄早些年,是有投资客打算用来开农家乐的,但因为经济不景气,没有坚持下来,索性放在了网上进行挂售。 地理位置很偏僻,一直无人问津。 直到程宇发现,直接把它买了下来,并花费了大量的心血进行精心装修。 饭庄占地面积约 600个平方,前院是养鸡小院和餐厅区域的奇妙组合。 走进前院,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个颇有生机的养鸡场。 几只肥硕的母鸡在院子里悠闲地踱步,时不时咯咯叫,又时不时地低头啄食地上的米粒。 鸡舍旁,几株不知名的野花在微风中轻轻摇曳,绽放着绚丽的色彩。 餐厅区域布置得简洁而温馨,共四排桌椅,一桌可容纳4-6人。 实木打造的桌椅摆放得整整齐齐,桌上铺着素雅的桌布,一束束新鲜的野花插在花瓶中,散发着淡淡的芬芳。 几乎没有什么现代元素,一切摆放都是按照传统农家来。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餐厅里,形成一片片光斑,给人一种宁静而美好的感觉。 后院则是后厨和住房区域。 后厨里,没有过多的现代元素,因为程宇更喜欢原生态的风格,但各种炊具一应俱全,灶台上还残留着些许炊烟的气味。 住房区域完全是简约加田园风,白墙黑瓦,十分干净整洁。 至于,为什么要买一个无人问津的饭庄? 或许是因为程宇的儿时经历。 有一次,程宇路过一家饭店,里面飘出的阵阵香气让他垂涎欲滴。 他站在饭店门口,久久不愿离去,心中暗暗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开一家大饭店,要让孤儿院里的所有人都能吃上美味的食物,不再忍受饥饿的痛苦。 这算是圆了他儿时的一个梦吧。 程宇吃力地回到饭庄,每走一步都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他的脸色苍白如纸,额头上布满了细密的汗珠。 “咯咯!” 走进前院,几只母鸡被他的脚步声惊得散开,似是不想沾染他身上的东西似的。 程宇无奈地笑了笑,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悲凉。 曾经,他也是一个充满活力的人,可如今,却被病魔折磨得如此狼狈。 这段时间来,他是发现锻炼效果已经越来越差了,一开始还能绕着庄子跑三四圈的,现在需要跑一圈,歇一圈。 身体健康正在随着免疫力的下降而被逐渐侵蚀。 来到后院。 随着门把手的“咔嚓”扭动声。 程宇打开了卧室的门,累的一头栽倒在床上,双脚腾空,一阵轻松。 来不及洗漱,程宇裹着柔软的床被,被一股强烈到前所未有的睡意淹没。 刹那间,世界为之一暗。 ………… 不知过了多久,当柔和温暖的日光再次照射到程宇的眼皮上, 程宇那紧闭的眼皮下意识地动了几下。 下一刻。 程宇猛地睁开双眼。 嘶! 头有点痛! 程宇有些痛苦地呻吟着。 是又病发了吗? 等等!这是什么?! 程宇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脑海中似乎多了许多奇怪的知识。 仔细梳理后,他才得知,自家的饭庄连着自己一起,竟然融合了一种神秘莫测的伟力,能够沟通古今。 古代人物竟然可以来到他的饭庄吃饭。 而且只要得到食客的认可,他就能获得相应的报酬。 饭庄和他直接进行了绑定,只有他亲自做的饭得到食客认可,才能获得报酬。 他还被赋予了沟通各个时代的语言能力,而且不同历史年代之间的人物只要身处饭庄之内,都会自动被赋予现代语言能力,从而可以进行畅通自由的沟通交流,完全没有语言、文字障碍。 我一个上市公司的原董事竟然要成了一个厨子?! 程宇突然觉得有点无厘头,就感觉好像被神明整蛊了一样。 我是想开一个饭庄没错,但是,我现在还只是个病人,啊喂! 这股神秘的伟力并没有将他身上的绝症消除。 整个饭庄被做了一些改造,比如说饭庄的各种家具布置以及建筑材料都做了替换。 拥有了自动清理垃圾、灰尘的功能,每过去一天,饭庄就会开启自动清扫。 后厨的角落甚至还多了一个七彩漩涡,会随机掉落神秘的食材、食谱、食具、食灵、食术等众多和美食相关的资源。 只要每天做饭打卡都能获得奖励,而且每签到七天、三十天、三百六十五天就能获得更高的奖励。 不乏各时空的超凡食材。 嗯?! 等等,超凡食材?! 你是说,超越凡俗,像电影小说里的那些仙丹妙药一样的食材? 程宇突然瞪大了眼睛,兴奋不已,他迫不及待地站起身子,拖鞋都没穿好,便匆匆来到后厨。 有救了!我的病有救了!!! 进门就看见后厨的右上角,原来放水缸的位置,水缸消失不见了。 正有一个七彩漩涡正散发着奇异的光芒。 那光芒似乎只包裹了那角落之地,但程宇看过去却感觉无比明亮。 仿佛在召唤着他。 他小心翼翼地靠近漩涡,伸手摸向那漩涡。 【今日尚未进行烹饪】 程宇的脑海里突然神奇的浮现出一行字。 真奇妙的感觉,脑海里仿佛被塞进一个显示器一样。 程宇没有多想,既然这么提示,那就先做好饭再试试。 他开始忙碌起来。 做什么最快呢? 对了,昨天的饭菜还没吃完,不知道热一下算不算他自己做饭。 一边想着,程宇一边找齐了自己昨天放在冰箱里的剩饭剩菜。 (⊙o⊙)… 看着热好的大米饭,程宇闭上眼睛,将意识伸向七彩漩涡。 根据脑海里的知识,他不需要用手去触摸漩涡,只要他做好饭菜,用意识去接触即可。 【今日尚未进行烹饪】 果然,不能钻空子。 那么,是该做一道菜了。 程宇从冰箱里拿出了两个红彤彤的番茄,还有三个新鲜的鸡蛋。 番茄圆润饱满,散发着淡淡的果香,鸡蛋蛋壳光滑,握在手中仿佛能感受到生命的温度,都是程宇在庄里买的绿色无污染农业产品。 把番茄洗净,在顶部轻轻划一个十字。 然后,把番茄放入开水中稍微烫一下,看着那红色的表皮渐渐卷起,就像美丽的花瓣绽放。 接着,程宇轻松地将番茄皮剥掉,露出里面鲜嫩多汁的果肉,那色泽鲜艳欲滴,仿佛一颗璀璨的红宝石。 取出一个小碗,把鸡蛋轻轻敲开,那清脆的声音如同美妙的音符。 将蛋液倒入碗中,用筷子快速搅拌,蛋液在碗中欢快地流动,泛起层层细腻的泡沫,接下来,在热锅中倒入少许油,当油微微冒烟时,倒入蛋液。 蛋液瞬间在锅中膨胀起来,像一朵金色的云朵。 这时候需要立刻用锅铲轻轻翻动起来,这样可以让鸡蛋变得金黄蓬松。 取出炒好的鸡蛋,接着再放少许油,加入切好的番茄块。 番茄在锅中“嗞嗞”作响,慢慢变软,渗出红红的汁水,那浓郁的酸甜味道弥漫在空气中,让人垂涎欲滴。 用锅铲轻轻按压番茄,让它们的味道更加浓郁,然后,把炒好的鸡蛋倒入锅中,与番茄一起翻炒均匀。 鸡蛋吸收了番茄的酸甜汁水,一股浓郁的蛋香夹杂着番茄香氛的番茄炒鸡蛋就做好了! 程宇迫不及待的拿出筷子品尝。 番茄炒鸡蛋的美味在口中散开,那熟悉的味道中似乎又多了一丝别样的醇厚。 程宇细细品味着,涌起一股饱腹的满足感。 然而,他并没有忘记那神秘的七彩漩涡。 他再次闭上眼睛,将意识伸向漩涡。 这一次,他的心中充满了期待。 玉皇大帝、阿弥陀佛、上帝、真主…… 能不能给我一个可以治好癌症的神奇食材。 要求也不高,什么蟠桃、人参果、黄中李给我随便来一个。 只要能治好我的癌症,哪怕让我长生不老,夜夜...咳,我也愿意啊! 第3章 不讲科学的奖励 七彩漩涡旋转了起来,无声无息。 【今日烹饪完成,正在投送】 【首次签到,将获得神秘大礼包一份】 首冲礼包?还有这种好事? 怎么有种某鹅某猪的既视感。 程宇隐隐有些担心这次奖励,紧张地等待着结果,心脏仿佛要跳出嗓子眼。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每一秒都显得格外漫长。 三秒后,终于,脑海中的提示再次出现。 程宇眼前的七彩漩涡中出现了七个彩虹气泡,里面包裹着各种东西。 【钢棍:可用来制作面点时压出漂亮的花纹——出自《中华小当家》。】 【烹饪训练空间:可随身指导绑定者进行烹饪,大大提升厨艺经验。】 【闪光料理:《珍珠黄金白玉汤》烹饪食谱——出自《神厨小福贵》。】 【鸽子蛋汤食谱:鸽子蛋汤的奢华做法——出自《琅琊榜》】 【黄金餐具:黄金打造的餐具组合,彰显尊贵。】 【万能调味料罐:可调制出各种奇妙味道——出自《美食的俘虏》】 【仙豆:一种神奇的豆子,吃一颗可以让人恢复体力和能量,经过烹饪后,可轻微增强身体素质——出自《七龙珠》】 随着一股莫名的提示进入脑海,程宇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七彩漩涡中出现的七个彩虹气泡,心中满是惊喜与震撼。 这就是我的金手指吗??? 酷!!! 居然还能具现化动漫、影视剧中的美食,虽然可惜没有出蟠桃、人参果那种神话中的美食,但是这些东西也足以让人感觉到不可思议了。 如果说脑子里的知识,是受高科技的影响,程宇还能理解为自己被什么外星人绑架了,灌输进了一些虚构的知识,到现在七彩漩涡具现化了这些东西,程宇终于接受了现实。 没错,我就是天命人! 他先仔细观察起那个钢棍,光看着那钢棍上的精美花纹,程宇都能想象着用它制作出的面点会是多么精美。 出自《中华小当家》的钢棍,该不会是那位特级面点师解鲁手里的钢棍吧? 程宇将包裹钢棍的七彩泡泡从漩涡中拿出。 很快,奇特的泡泡在触碰到程宇手心的瞬间,便消失。 一瞬间,即使程宇有了心理准备,但双手仍然快速下坠,差点没有拿稳。 一根碗口粗的顶部点满黄色五角星的钢棍。 居然真的是解鲁的钢棍。 对于这部声名远扬,甚至将中华美食文化传遍全球的动漫,身为美食爱好者的程宇在小小的老子时期,就看过三遍。 平时干饭时间,也没少重温。 在《中华小当家》中提到,钢棍是面点大师钢棍解鲁的独特厨具。 解师傅有这样的设定: 来自面食文化悠久的山西,是一位天才面点师,数年前以最小年纪取得了特级面点师的荣誉。 (ps:山西真是个碳水大省,一到下午大家就开始午睡,下午三点钟路上看不到几家饭店的) 这根钢棍原本只是他用来做面点的工具,但随着他不断挑战各路一流厨师且取得胜利,他便将每一次击败对手的经历化作钢棍上的一颗五角星标记。 每一颗五角星都代表着一位曾被他在厨艺对决中击败的厨师,这些星星既是他辉煌战绩的证明,也是他实力的象征。 这根钢棍用途多样,解鲁通常用于擀面皮。 也可以将钢棍分成两半,一手拿半根来捣碎肉类,还会用钢棍来“指”人挑衅。 此外,钢棍也可当作武器使用。 这波,真属于二次元照进现实了! 程宇深吸了一口气,努力抑制住激动的心情,小心翼翼的将钢棍放置在了厨房的角落中。 真沉啊,这该有三四十斤了。 解鲁真是变态啊,拿这个做擀面杖。 不过话说,这玩意真不是我现在能使的,真是白瞎了我首充的一个坑位。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鸡肋啊~~~ 接下来,程宇将目光落在烹饪训练空间上。 烹饪训练空间所在的七彩泡泡在接触到他手指的瞬间,破裂,一道柔和的光芒从中绽放,然后冲进了程宇的脑袋里。 烹饪训练空间开启方法: 可在意识中默念进入,可随意选择开启关闭,时间和外界是十比一。 里面十天,外界一天。 在烹饪空间内,程宇可任意使用现实中拥有的一切烹饪事物,包括食物、餐具、厨具等。 在空间内,程宇对于厨艺的学习效果将提升十倍。 卧槽! 真是小母牛上天——牛*爆了! 这就是开局大礼包的核心礼物吧。 这强度,某些大厂学一辈子都学不来。 有了这个,我岂不是很快就能成为食神了? 程宇陷入了对未来美好的幻想。 但是...一想起自己的病情,程宇又一阵沉默。 要是找不到解决自己病情的方法,哪怕自己在空间里肝成了食神,也是英年早逝的命。 时不待我啊! 程宇继续耐着性子,查看给的物品。 闪光料理? 《珍珠黄金白玉汤》? 《神厨小福贵》? 每一个都很有槽点的感觉啊。 闪光料理?我记得这不是《中华小当家》里的吗? 应该是借鉴了《中华小当家》里的闪光概念。 《中华小当家》该动画于 1997年播出,作为美食题材动漫的先驱者,为后来的很多美食动漫创作树立了榜样。 很多国外观众甚至国内很多孩子,都通过这部动画,认识了中国的美食、了解了中国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 美食番里,几乎找不出几个不受《中华小当家》影响的。 可以说,它完全是霸主级的美食动漫。 而《神厨小福贵》,对于它的议论可以说是两极分化。 最大的原因就在于一部原以为是美食科普动画,最后成了成人教育动画。 唯一一个以悲剧结尾的美食治愈番。 剧情以清末,主角小福贵拯救爷爷为主线,不断用美食过关斩将的情节,最后爷爷死了、太医死了、小飞碟死了、小蜜蜂死了,主角身边的一切亲朋好友都死了,最后主角疯了。 要不是编剧是余华,估计这动画都得被人喷死。 而且程宇怀疑,这部动画后来不播了,也是大概率被人举报下架了。 另外要提到的是,“料理”这个概念不是源自日本的,华夏古而有之。 最早本义是“处理、整理”的意思,例如在《晋书?王徽之传》记载“冲谓徽之曰:‘卿在府日久,比当相料理。’” 这里的“料理”就是管理、处理事务的意思。 后来,“料理”一词逐渐用于饮食方面,意思是“烹饪、烹制菜肴”。 如《齐民要术?作菹藏生菜法》中有“料理白鲟法”的记载,这里的“料理”一词就有对食材(白鲟)进行烹饪制作的意思。 程宇拿出泡泡,《珍珠黄金白玉汤》食谱瞬间化成一道光,又钻进了他的脑海里。 一瞬间,《珍珠黄金白玉汤》的做法、注意事项、食用效果全都印在了程宇的脑中。 同时还给程宇普及了菜品的级别。 分为: 入门级:初出茅庐的厨艺作品,可勉强食用。 家常级:适合家庭日常烹饪,味道可口,能满足一般人的味蕾需求,偶尔能做出妈妈的味道。 珍品级:具备一定的烹饪技巧和艺术感,可在餐厅中作为特色菜品推出。 大师级:厨艺精湛,色香味俱佳,能给食客带来极致的美食享受,到哪里都会被奉为座上宾,只凭一道菜就能流传后世。 传奇级:稀世佳肴,不仅在色香味上惊为天人,还具有特殊的功效或食用价值,人世间凤毛麟角。 神话级:超越凡俗的极致美食,具有不可思议的神秘力量,往往只存在于传说之中。 而且还提到,只有菜品有级别划分,厨师是没有的。 因为大师级(包括大师级)以上的菜品往往都是需要厨师灵光乍现、或者呕心沥血才能做出的菜品。 只要厨师能做出一道大师级菜肴,几乎就可以成为大师级厨师了。 如果按照《中华小当家》里的厨艺理解,那就是特级厨师级别。 闪光料理是特殊料理称谓。 级别在大师级和传奇级之间。 成品就是大师级,如果能够融会贯通、推陈出新,做出超越原作的菜品,那就是传奇级了。 第4章 无限仙豆??? 闪光料理。 真是下限高,上限更高的菜品啊。 有一说一,这首次签到的东西,到现在来说还真没有一个差的。 真不错。 至于后面的... 程宇把《鸽子蛋汤》的光束拍进脑袋,这份出自《琅琊榜》的鸽子蛋汤食谱,和现实中制作方法差别并不大。 只是,食谱里面提到需要用到野生食材。 还增加了不少的制作经验。 【黄金餐具】 金碗、金盘、金勺、金筷、金叉,金杯,一共六样东西。 嘶,这得有三四斤重吧。 不知道纯度是多少,程宇感觉拿来卖钱不错,因为自己银行卡里没剩多少钱了。 至于放店里给食客用? 俗气,嗯...太俗气了! 做人做事,可不能太肤浅了。 【万能调味料罐】 程宇拿起这个罐身乌黑,巴掌大的罐子,仔细端详着。 打开盖子向里看去…… 罐内闪烁着神秘的光泽,仿佛蕴含着无尽的奥秘。 拿在手中,不知为何,程宇一下子就知道它的使用方法: 【万能调味料罐】中备着现实常用的盐、糖、醋、酱油等基本调味料,只需程宇在心中默念所需调味料,再打开盖子,倒出来就能获得调味料。 还提到一点,如果程宇能找到特殊调味料,将其倒入调味料罐中,之后程宇就能获得等同无限的特殊调味料。 好宝贝,好宝贝啊! 程宇咧开了嘴,笑容根本掩饰不住。 哦! 下面这个更是好宝贝! 仙豆! 好家伙! 要不是程宇定力还可以,他其实很早就想跳过前面几个看这个了。 因为上面提到经过烹饪后,可轻微增强身体素质。 尽管没有如程宇一开始所想,出现能直接搞定他的绝症的东西,但他觉得这个仙豆,一定程度上应该可以改变它的身体素质。 七彩漩涡真是不吝啬,一口气给了程宇一瓶。 一瓶里面有10颗,并且告诉程宇,仙豆不可一次性全部服用,一次服用便可基本恢复程宇的体力和精力。 坚持食用,身体素质可以累加。 程宇小心翼翼地捧着那瓶仙豆,仿佛捧着世间最珍贵的宝物。 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期待和希望,心中暗自盘算着如何合理地使用这些仙豆。 仙豆的神奇功效让他看到了一丝对抗绝症的曙光,但他也明白,仅仅依靠仙豆是不够的。 要知道,即使是拥有各种爆星怪物的《七龙珠》战斗体系里,孙悟空都因为心脏病病死过一次。 《七龙珠》里,即使有很多智商爆表、黑科技数不尽的科学家,也没能攻破心脏病。 科技树真是点歪了。 程宇觉得,应该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厨艺,然后借助七彩漩涡的签到奖励,才能制作出更多能利于帮助自己恢复健康的东西。 先保存好仙豆吧,随身携带,在关键时刻再使用。 想好这些,程宇再次审视着从七彩漩涡中获得的其他宝贝,心里感觉很满意。 真是感谢这个金手指啊,赐予了自己在绝境中逢生的机会,这一次,定会全力以赴。 让自己不死! 收拾好东西,程宇随意在厨房一处找了一个凳子,快速扒拉完那份做好的但连入门级都不算的番茄炒蛋。 这新鲜的食材真是怎么做都好吃啊! 程宇边吃边赞叹。 同时,对于自己选择一个偏僻的地方度过余生,心中竖起大拇指。 原本,程宇自己的厨艺只限于,做的饭菜能吃的下去。 但在这庄里住了三个月,他的身体能保持依然“健康”,其实没少依赖这些天然无污染的食材加成。 可惜,就是这个庄里仅限于种了一些家常蔬菜,如果想获得... 对了! 我这个饭店以后能接待古人,那让那些古人给我把食材带过来不就好了。 自带食材,过来让我做饭。 好说,好说。 吃完饭,程宇舒服的站起身子,伸了一个懒腰。 呼~~~ 人逢喜事精神爽啊! 这又吃饱了,程宇只感觉浑身是劲,仿佛病症已经消失了似的。 再好好探索一下这个被神秘力量改造后的饭庄吧。 厨房里再看看,程宇又发现了一个没见过的储物箱。 箱子通体呈古朴的木质,散发着淡淡的幽香。 上面有个洞,仿佛一个神秘的入口,吸引着程宇去探索它的奥秘。 这是?! 脑海里瞬间跳出这个东西的介绍。 【无限食材箱】 【目前可存放食材:1份】 【升级方式:1份好评】 难以置信,居然还给了这么一个好东西。 这不就属于弱化版的无限口袋吗? 下一刻,程宇又想到了... 我要把仙豆放进去! 这样就拥有——无限的仙豆! 程宇感觉自己的眼睛在这一刻仿佛都在发光。 就在程宇要将仙豆放进去的那一刻,握着瓶子的手突然又停住了。 现在他有十颗仙豆,其实不着急马上放进去,如果后面还有更好的东西呢? 虽说无限食材箱可以升级,但是好评如何获得,好评获取难度高不高,程宇还不能确定。 再等等,如果后面获得好评,多出一个食材放置机会,他再决定把仙豆放进去。 接着,程宇走出厨房,开始探索饭庄的其他地方。 院子中央出现了一个小巧的池塘,池水清澈见底,鱼儿在水中欢快地游弋,泛起层层涟漪。 程宇搜索了一遍脑中的知识,发现这个池塘并没有什么神奇之处,就只是一个普通的池塘。 院子中的鸡舍里,几只母鸡还在呼呼大睡,全然不知周围环境的变化。 房屋的门窗上多了很多精美的图案,有花鸟鱼虫、山水人物,每一处细节似乎都栩栩如生。 走进大厅内,家具摆放得更加井井有条,几乎没有什么变化,木质的桌椅依然散发着淡淡的木香,让人感觉仿佛回到了过去的时光。 也就是说,整体饭庄变化不大,核心就是厨房多了两个神奇的功能物品。 程宇在农庄里漫步,感受着这古色古香的氛围。 该给饭庄起一个名字了! 程宇突然想到。 其实程宇一开始没想着做什么生意,但现在马上要接待顾客,还是古人。 最好起一个名字能镇住他们。 程宇眯了眯眼睛,开始思考。 神仙居? 不行,有点太直白了。 即使想要标榜自己是神仙,但哪个神仙的住所叫神仙居的? 君不见,玉皇大帝的居所叫弥罗宫,太上老君的居所叫兜率宫,还有通天教主的碧游宫。 食神居? 啧,怎么有点中二呢? 万一让庄里人瞧见,岂不笑话。 程宇陷入了沉思,他开始在院子里缓缓踱步。 “有了!” 程宇眼睛一亮, “食仙居!” 这个名字既体现了饭庄的美食特色,又寓意着这里如同仙境一般。 古人对于仙境总是充满向往,这个名字一定能引起他们的注意。 另外这名字看上去通俗易懂,也能让人一眼明白这里是什么居所。 就这个名字了。 至于是否中二? 咳咳,人不中二枉少年嘛~ 第5章 大明太祖高皇帝——朱元璋 “臣,朱元璋!” “叩告天穹,日月,山川,以及历代皇祖之灵寝。” “自宋运告终,天命真人于沙漠入主中原,百有余年,今运也终!” “惟,臣!上承天道,下顺臣民。驱除百年之患,勘定南北枭雄。” “于正月四日,设祭于紫金山巅。” “昭告天帝皇只!” “立国大明!” “建元,洪武!” 洪武元年正月初四,紫金山巅。 这位站在山巅最前方,身穿龙袍、头戴皇冠的壮年男子手持祭器,说罢。 只见在他的身后,身着各色华丽朝服的文臣武将们,纷纷俯首拜地。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紧接着…… 万千披甲执戈的将士们纷纷高举自己的兵器,齐声高呼: “万岁!万岁!万岁……” “大明万岁……” 这一刻,不到四十岁的朱元璋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荣耀和自豪。 他,昔日的放牛娃,仅仅用了十五年时间,就扫荡了天下群雄,夺取了元廷。 此刻,他是天选,也是唯一! 建国仪式结束后,朱元璋率领着群臣和兵士们返回南京城中。 一路上,街道两旁挤满了欢呼的百姓。 他们挥舞着手中的彩旗,高呼着皇帝万岁的口号,脸上洋溢着喜悦和幸福。 是啊,新纪元了! 他们终于摆脱了昔日残暴的鞑子,跨越百年的时光,迎来了自己民族的汉人皇帝。 大明,大明,重换日月天,绝不只是说说而已。 南京城的百姓都坚信,朱元璋能够带领他们开创一个盛世。 朱元璋坐在龙辇上,微笑着向百姓们挥手示意。 他看到了百姓们眼中的希望和期待,心中充满了感慨。 大家都这么信任我,咱一定会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当龙辇经过一条繁华的街道时,朱元璋看到了不少走卒摊贩在贩售吃食。 那些食物散发着诱人的香气,突然间,让他不禁想起了自己昔日落魄时的日子。 那时的他,四处流浪,饥寒交迫。 有一次,他饿倒在路边,一位好心的农户请他喝了一碗名叫珍珠翡翠白玉汤的汤水。 那碗汤虽然简陋,但却是让他记了几十年。 是了!虽然他现在当了皇帝,但也不能忘本。 朱元璋心中一动,命人去找到昔日那位请他喝珍珠翡翠白玉汤的农户。 不久。 农户便被带到了皇宫中,朱元璋亲自接见了他,并命人按照当年的配方,制作了一锅珍珠翡翠白玉汤,请群臣一起品尝。 紫禁城,华盖殿。 群臣端坐在餐桌前。 “今日,朕命御膳房做了一道汤,请诸位品品。” 朱元璋举起了手中的碗。 “这……” 群臣们看着面前这碗飘着白菜帮子、菠菜叶儿、豆腐碎块和碎米粒儿的汤,心中充满了疑惑。 他们不知道朱元璋为什么要让他们喝这样一碗汤,但又不敢违抗命令,只好硬着头皮喝了下去。 然而,当他们品尝到那碗汤的味道时,却纷纷皱起了眉头。 那汤的味道实在是太难喝了,简直无法下咽。 但他们在朱元璋面前,又不敢表现出不满,只好强忍着喝了下去。 早已喝完的朱元璋看着群臣们的表情,心中有些失望。 农户发明的珍珠翡翠白玉汤,原来汤里还都是什么野菜、剩菜、烂叶子、馊豆腐之类的东西,他怕群臣喝不下去,还特地让御厨稍做了一些改良。 他本以为这碗汤会让群臣们感受到昔日的艰辛和不易,没想到他们却如此嫌弃。 这才多久啊,居然如此嫌弃。 “哼!” 群臣抬头,眼神惊恐。 有些还在慢慢喝的人,一听到朱元璋生气,迅速灌下。 “你们这些人,平日里养尊处优,不知民间疾苦。这碗珍珠翡翠白玉汤,是朕在落魄时喝过的最美味的食物。你们竟然如此嫌弃,真是让朕失望。” 群臣们闻言,纷纷跪地请罪,头都不敢抬起来。 他们知道自己犯了错误,但又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朱元璋看着他们慌张的样子,心中的怒气渐渐消散。 他知道,这些人已经习惯了宫廷的奢华生活,很难体会到他昔日的艰辛。 唉,罢了! 退朝后,朱元璋生着闷气,遣走身边侍卫,一人在皇宫之中转悠。 他想要一个人静一静,思考一下接下来自己的治国之道。 不知不觉中,他来到了皇宫一处后花园门口。 朱元璋踏入后花园,微风轻拂,花香四溢。 然而,他的心情却依旧沉重,脑海中不断浮现群臣们嫌弃珍珠翡翠白玉汤的画面。 他缓缓踱步在小径上,看着满园的繁花似锦,心中却感慨万千。 曾经的艰难岁月与如今的荣华富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他愈发觉得不能忘记过去的苦难。 如果忘记了过去,只贪图眼前的富贵,他岂不是和元廷那帮畜生无二了。 不行,朝中这帮文臣武将还是过得太舒坦了,还是得给他们多找点活干。 北伐,抓紧继续北伐。 王朝初建,绝不能就开始贪图享乐。 朱元璋知道,朝中还有不少人心向元廷时期的士族生活呢。 明朝初期,部分士人仍然向往元朝时期的生活,主要是因为元朝对佛道等宗教徒的优待,根据耶律楚材的提议,设置了儒户。 成为儒户的士人可以免除赋役,受到保护,而基本的义务是在书院里教书学习,履行就学。 甚至优秀者,还可以领取奖学金性质的“廪金”。 在社会地位上,不同于种族划分,实际地位与僧、道、也里可温(基督教)、回回等户计相同的,仅次于皇族和官员。 元代的百余年间,兴建与恢复的各类书院达四百余所,尽显元朝对于教育的重视。 朱元璋一边思索北伐之策,一边就在这条小径上走着,经过一个转弯处的时候... 下一秒,朱元璋消失不见。 ………… “食,仙,居,食仙居?” “咱的后花园里有这个地方吗?” 独处或者和亲近人聊天时,朱元璋习惯称呼咱,而不是朕。 前一刻,在穿过一个假山后,朱元璋突然感受到一道强光刺眼,慌忙闭上眼睛。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他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一个牌匾上写着“食仙居”的农庄门口。 建筑风格完全不像宫内建筑,倒有些江南建筑的影子。 而且庄园后面的那座山哪里来的? 老朱傻眼! 俺该不会在梦里吧?! 朱元璋身体紧绷,默默地开始观察起四周。 站在“食仙居”门口,心中满是疑惑与警惕。 这建筑看起来好生奇怪,墙体不知道是用什么造的,看起来如此光滑。 还有这道路,居然如此平坦。 正当他犹豫着是否要进入时,突然听到门内传出一首诗词。 “半人半神亦半仙,逍遥自在乐无边。” “美食佳肴香四溢,人间至味醉流年。” 门缓缓打开,一袭青衫的程宇走了出来,笑呵呵道。 “你来了。” “大明太祖高皇帝——朱元璋。” 第6章 古今相遇 两人四目相对,皆是一震。 好一个俊俏的病弱后生。 好一个霸气的皇帝。 两人心中都不由得赞叹。 程宇今天身穿一袭青衫,专门定制的服装,贴合明制,又多了一些现代感,但久病未愈,皮肤不仅相比以往稍显苍白,更多了一份娇柔之美,和他本来的剑眉星目、熠熠生辉的容颜结合在一起,有一种阴阳并济之美。 程宇很快神色自若。 对于朱元璋的到来,他早已知晓。 三天前,食仙居大厅收银台后面的墙上突然出现了一个挂牌,程宇仔细查看。 发现这竟是一个告示牌,上面写出了第一个到访者。 【时代:元末明初】 【人物:朱元璋】 【到来时间:71小时53分42秒】 【滞留时间:2小时】 朱元璋啊,这第一次来的就是,近千年来的超级名人啊。 所以当知晓千古名人的那一刻,程宇就兴奋地开始恶补各种历史知识了。 《中国通史》。 《中华上下五千年》。 《全球通史》。 《明朝的那些事儿》。 …… 各种有关明朝的史书,程宇就在网上买了不少,而且在电子书里面也下载了不少中国史书甚至世界史书。 另外,程宇还找了不少和明朝的影视作品、人物传记。 越是细细琢磨,越是发现老朱本人之厉害。 “食仙居本身并没有防护能力,若是争霸阶段的老朱前来,我可能会有性命之忧。” 还是要苟一点为妙。 他可不想刚得到金手指,还没来得及捂热,就被干掉了。 为此,又买了不少防护用具,比如防狼喷雾、防身电弧手电等、甩棍等等。 现在。 万事俱备,只欠老朱。 但当程宇真正见到朱元璋的那一刻,确实没由来的被惊了一下。 朱元璋身材魁梧,虽不至高大,但显得壮实有力。 面容方正,有国相,肤色略显黝黑些,是属于岁月风霜与战场烽火的印记。 一双浓眉下,藏着一双深邃而锐利的眼睛,仿佛能洞察人心,看透世事。 身着一袭黄色龙袍,绣着金线磐龙,栩栩如生,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金光,腰间是一条绿红相间的腰带,腰带上镶嵌着各色宝石,光彩夺目,与龙袍相得益彰。 没错了,像这样的人,大明朝,除了朱元璋还能有谁。 这就是千古名人吗,这就是历史上的人吗? 我真的见到了活的历史! “大胆,你是何人?此处又是何地?你竟敢如此称呼朕!” 大明太祖高皇帝? 太祖?高皇帝? 咱是大明开国之主,这些称谓我自然懂得是什么意思。 这不是给死人的称号吗? 听到程宇这般称呼自己,朱元璋心中怒气上涌。 不过突然莫名被“拘”到此地,老朱想了想,决定先不“打草惊蛇”。 此人头发如此短,莫非是个修行之人? 朱元璋这口音,和现在中原官话相差不大啊。 听到声音,程宇眼睛轻微聚焦,反应了过来,只见他自然而然地将单手放于后腰,不紧不慢地轻声答道: “我叫程宇,此处是食仙居,而我,便是这食仙居的主人。” 程宇?食仙居? 宫中有此人物吗? 哦不,咱现在可能应该是不在宫中了。 朱元璋微微皱了皱眉头,心中在思索。 真古怪,咱本是在后花园内随意走动,走的地方也是昔日有过印象的地方,怎么会来到这里? 他还是一时间不能接受自己出现在此处的情况。 见朱元璋没有说话,程宇也不急,容朱元璋思考片刻后,轻声道: “我本是千年以后的炼气士,因为机缘巧合,得了能穿梭古今的神通,如今和您相见,真是颇有缘分。” 炼气士? 朱元璋突然抬头,猛地和程宇对视。 卧槽!好凶! 程宇也是在商场沉浮多年,见过无数高管政要的人。 还是被朱元璋散发的杀意惊到了。 老朱,该不会要过来把我干掉吧? 我说错话了吗? 这套说辞,也是程宇斟酌了许久酝酿出来的,按理说就算是不信自己,也不应该这么大杀气啊。 史书上,没说过朱元璋讨厌炼气士、方士吧? 史书上确实没有明确记载,但程宇忘记了一点。 尽信史,不如无书。 朱元璋是没有记载过讨厌方士之言,但他厌恶白莲教、刘福通之流啊。 朱元璋出身贫苦,历经战乱,在民间就早早清楚这些迷信与巫术之流本质上都是祸害人的东西,而如今他刚刚成了皇帝,对于任何可能威胁到皇权的力量都持警惕甚至敌视态度。 见到老朱目露凶光,程宇急忙转身,错开和朱元璋的视线,连忙说道: “如果你觉得我说的有假,大可从此处返回你的紫禁城。” “非我拘你前来,而是你被上苍选中,冥冥之中与我相逢。” 说罢,程宇耳朵动了动,并用眼角余光看着朱元璋,瞧瞧朱元璋有没有后续动静。 这可是我第一个访客啊,可别真走了,我准备了这么久。 连最羞耻的吟诗我都作了。 难道人与人之间,一点点信任都没有吗? 见程宇这般解释,朱元璋眉头一挑,心中暗自思忖。 此人长得这样俊俏,但看起来好像有点外强中干的。 这种,不说是十年前的他,现在的他也能放倒十个八个。 片刻,朱元璋眼睛盯着程宇,缓缓又问道: “小…程真人,刚才你说咱是大明太祖高皇帝?” “大明太祖高皇帝”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谥号和庙号的组合称谓。 朱元璋明白,既然此人这般称呼自己,或许就是知晓了他的身后称呼,但他作为开国之主,这种称呼,即使现在的人也很容易能猜到。 若他真是神仙,自己也是真来到了他口中的两千年之后的世界,那么他一定知道自己很多的事,甚至大明之后的历史。 朱元璋一生最重要的品质之一,就是务实。 来都来了,他决定先了解了解这个食仙居,探探虚实。 程宇听到朱元璋的问话语气平缓,心中微微一松,看来老朱暂时没有离开的打算。 他缓缓转过身来,脸上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 “陛下,正是。在后世,您被尊为大明太祖高皇帝,您的功绩被世人传颂,您所建立的大明王朝更是辉煌一时,历十六帝,存两百七十六年。” 程宇的声音不紧不慢,如同山间清泉流淌。 十六帝? 两百七十六年? 朱元璋微微眯起眼睛,心中涌起一股复杂难明的情绪。 要说识人之能,从古至今,能超过朱元璋者,凤毛麟角。 朱元璋自然能听出程宇的话是真是假。 “此人所言不像有假,莫非我大明真的只有两百七十六年的天命吗?” “不,定是胡言乱语,咱会给子孙们打下一个稳固的江山。” 此时的食仙居,仿佛被一层神秘的氛围所笼罩。 阳光透过雕花的窗户洒进来,在地上形成斑驳的光影。 程宇静静地站在那里,一袭青衫随风微微飘动,苍白的面容在阳光的映照下,更显几分柔弱之美。 朱元璋负手而立,龙袍上的金线在阳光下闪烁着光芒,他的面容凝重,眼神深邃。 他缓缓踱步,每一步都仿佛带着千钧之力。 “程真人,你既说吾之大明历十六帝,存两百七十六年,那你且与吾细细道来,这后世之事。”朱元璋的声音低沉而有力,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 程宇微微颔首,心中快速整理着思绪。 他知道,此刻的回答至关重要,稍有不慎,可能便会引起朱元璋进一步怀疑甚至怒火。 “陛下,大明之辉煌,后世多有记载。自陛下开国以来,历经数代,有永乐之治、仁宣之治,国力昌盛,百姓富足。然,岁月流转,亦有风雨。土木之变,英宗被俘,大明陷入危机,幸有忠臣良将,力挽狂澜。此后,虽有波折,但大明始终屹立不倒。直至末代皇帝遭逢民怨沸反而终。” 程宇的声音平稳而清晰,仿佛在讲述着一段古老的传奇。 朱元璋静静地听着,时而皱眉,时而沉思。 他仿佛看到了自己所建立的大明王朝在岁月的长河中起起伏伏。 本来还等着朱元璋打断自己的话,问问自己一些东西。 望着朱元璋没有后续举动,程宇觉得他定是信了有两三成,这时候更需要趁热打铁。 “两百年的历史一时半刻也说不完,不如请陛下您进屋,咱们边吃边聊,我这有一道绝妙的美食。” 第7章 珍珠翡翠白玉汤 程宇的邀请让朱元璋微微一怔,他沉吟片刻,点了点头。 见状,程宇心中微定,面上却依旧云淡风轻,只是眼神中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喜悦。 微微侧身,做了个请的手势,在前引路,将朱元璋带入食仙居的餐厅之中。 “陛下,请坐。” 朱元璋微微颔首,缓缓坐下,目光却始终没有离开程宇。 进来的路上,朱元璋见到了池塘、鸡舍,结合这番环境,确实有些觉得程宇是个隐居山林的方士。 他还特别观察了四周,有没有其他人可能藏在附近。 就是饭庄内有些奇怪的物样,他不曾见过。 那个大厅上面放的黑箱子是何物? 还有掌柜台上那些小物件? 这个房子的天花板也好生奇怪。 程宇从收银台抽出一台pad,点进电台app,放在了朱元璋的桌位上。 “陛下,眼下正值饭点,鄙人隐居于此,尚有一道拿手的烹饪厨艺。” “您远道而来,不如我这就去给您做菜,不过需要有一会儿时间,你可以通过这件物什,听一听我们后世百姓对于您的评价。” “请看,这是后世墨家造物,能够收录世人的声音。” 程宇用朱元璋能听得懂的方式,来介绍平板电脑,迅速打开了他收录的历史电台。 还没等朱元璋询问收录声音是怎么一回事,下一刻: 电台节目前奏声响起。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 “嗯?” 这东西里有人? 朱元璋被突然出现的声音吓了一跳,不过见身旁的程宇没有任何别的举动,以及也没有看到有人从这块方片里跳出来,没花几秒钟,朱元璋便很快稳定自己的情绪。 不愧是开局一个碗,三十岁得天下的狠人。 见到朱元璋居然能这么快调整好自己的心态,程宇有些吃惊。 程宇扪心自问,换做自己是古人来到现代,真不能比朱元璋表现的要好。 古人除了见识比现代人差了点,聪明才智可一点没落下。 朱元璋微微眯起眼睛,好奇地看着面前这个被称为“后世墨家造物”的奇怪物件。 那物件方方正正,泛着一种奇特的光泽,上面似乎有着神秘的图案在微微闪烁,此刻确实有声音从里面透露出来。 如此古怪的墨家造物。 他心中暗自揣测,这东西真是如同此人所言,收录的是后世百姓的声音? “真人,你说这能收录后世百姓的声音,那我问你,百姓的声音被收录之后,百姓莫不是变成了哑巴?” 尽管是平淡的询问,但程宇能听出,只要他敢说“对,没错。” 那下一秒,朱元璋就要扑上来将他制住。 “呵呵,自然不是,这东西就像咱们的耳朵一样,能收录任何东西自然发出的声音,哪怕是虫鸣鸟叫,也能收录。” 听了程宇这般解释,朱元璋轻轻点了点头。 “唔?那,真人且去吧,朕就在这里听听。” 既来之则安之,或许是出于对自己实力的信任,老朱选择了等程宇做饭。 后厨。 程宇有条不紊地忙碌起来,似乎一刻都没有冗余的动作。 因为,为了这顿菜肴,程宇已经在烹饪训练空间待了七天。 还花了七颗仙豆,来维持自身的体力和精力。 烹饪训练空间神奇无比,程宇进入空间后,便看到自己身处一个农家厨房,布局和自己饭庄的厨房相差无几,但整体两三倍面积。 根据脑海里的提示,程宇可以在空间里获得自己认知以内的任何厨房用品和食材。 厨房里除了现实里有的东西之外,还有一个美食评价机器,外形长得很像一个聚宝盆。 把食物放在盆中间即可进行品评,只要是程宇亲手做的食物都可以品评,哪怕是在现实中的东西也可以。 这样一来,训练空间可以算成是残缺版的空间戒指吧。 可以存放自己亲手做的东西。 当然,仙豆也包括,但吃了之后不能获得仙豆原有的特殊功能,只能品尝到它的味道。 说起仙豆,呈绿色,瓣状,味道,程宇尝起来感觉有点像夏威夷果,脆脆的,味道香浓。 思索良久,为了让朱元璋能给个好评,程宇觉得这道菜最合适: 《珍珠黄金白玉汤》。 因为他唯一能想到的,能勾起朱元璋兴趣的东西,就是和他诽闻缠身的《珍珠翡翠白玉汤》。 朱元璋如今已经是帝皇了,自然不能真的给他做原版珍珠翡翠白玉汤。 程宇被菜谱灌输了珍珠黄金白玉汤的所有制作流程,在仔细翻阅后,自觉大开眼界。 稍加改变一下,做一份珍珠翡翠白玉汤征服朱元璋。 他自信问题不大。 …… 美食:【珍珠翡翠白玉汤】 评分:【入门级】 评价:参考了闪光美食——珍珠黄金白玉汤的制作,但仍然做出了入门级的珍珠翡翠白玉汤,进步不浅。 “……”程宇。 “系统?” “深蓝?” “master?” “你是真没有自主意识的吗?真不是在刻意羞辱我?”程宇气得有点牙痒痒。 进步不浅? 你给我翻译翻译,什么叫进步不浅? 入门级也叫进步? 自从得了这个饭庄金手指,程宇没少琢磨金手指功能,发现它似乎没有自主意识,只能通过自己的主动探索,来反馈新的机制和讯息。 深吸一口气,程宇心中安慰自己,以前都没做过,第一次做成这样不错了。 然后接着重新制作下一份。 …… 程宇花了七天时间,就练了一道菜。 回到现实,程宇从橱柜中取出了新鲜的白菜帮子,轻轻拿起,放在了案板上。 随即拿起,锋利的菜刀小心地均匀切成小块,每一刀下去,都发出了清脆悦耳的声响。 切好后,程宇扫了一眼成果后,便用手将其挪到一边。 这练了好几天的刀功,始终看着还是差点。 但这已经是他能做到的最好程度了。 接着,他又拿出菠菜叶儿,新鲜的菠菜叶儿绿油油的,让人欢喜。 将菜叶儿洗净,轻轻甩去水珠,然后也放在一旁备用。 再取出豆腐碎块,这是他提前准备好的,豆腐摸起来柔软细嫩,是上好的农家豆腐。 还有碎米粒,那是他精心准备的优质大米,煮至半熟后晾干,再碾碎而成,每一粒都散发着淡淡的米香。 程宇将这些食材一一放入锅中,加入适量的清泉水。 那泉水清澈透明,在食材的溅落下,荡漾起波纹。 随着水温的升高,锅中开始冒起缕缕热气。 那热气袅袅而升,带着食材的香气,弥漫在整个后厨。 程宇微微眯起眼睛,时刻注意着锅中的变化,不时地调整火候,让汤汁在最佳的状态炖煮。 这道简化兼变招的闪光菜品,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在于对于火候的把握。 或快或慢,或大或小,都能影响锅中美食的化学反应。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珍珠翡翠白玉汤的香气渐渐弥漫开来。 到时间。 最后再用上程宇前几天抽到的好东西。 【味极鲜:一份能让菜品上升一个档次的调味料(仅限大师级以下料理)】 这三天过去,程宇通过七彩漩涡抽到了不少东西。 除了第一天的大礼包比较丰富,一共有7份东西,后面两天每天只给一个东西。 而【味极鲜】就是程宇在第二天抽到的一份调味料。 也不知道是如何制作的,打开后香气扑鼻,让人口水直流。 我先尝尝。 程宇拿出勺子舀了一勺,吹了吹热气,便送入口中。 嚯。 程宇在竭力控制自己上扬的嘴角。 tmd! 我居然能做出这么好吃的东西。 给自己留了半碗,程宇小心翼翼地将汤盛入碗中,那碗还是他特意挑选的青花瓷碗,古朴而典雅,更是和这道汤的颜色相得益彰。 一路端着汤,白菜帮子、菠菜叶儿、豆腐块和碎米粒相互交织,香气扑鼻,在青花纹路的映衬下,如同一副美丽的画卷。 ---- “广积粮,缓称王。” 电台还在放着声音,程宇见朱元璋正靠在椅子上,闭着眼睛听着,不知是不是闻到了汤汁的香气,睁开了眼睛。 “他自己一称王的话,就变成大家攻击的目标了,他不要当目标,但谁称王,他就打谁……” “做好了?”朱元璋看向程宇,开口问道。 不知道是后世的美食?还是仙道美食? 若说朱元璋一点不在意程宇给他吃的是什么,那是不可能的。 “对,请你品尝,珍珠翡翠白玉汤。” 程宇微微躬身将汤碗放在朱元璋面前,说道。 珍珠翡翠白玉汤? 这不是我宴请群臣时的菜肴吗? 朱元璋没有马上动用,而是先抬头打量了一下程宇,拱手道:“有劳真人了。” 程宇一边将电台先关掉,一边笑了笑:“客气了。” 他可不想朱元璋因为电台分神,品不出他的珍珠翡翠白玉汤的滋味。 见那奇物的声音消失,朱元璋微微一顿,欲言又止,最后没有说什么。 随即拿起勺子,轻轻地舀起一勺汤。 那汤色泽淡雅,香气扑鼻。 缓缓送入口中,那熟悉的味道瞬间在口中散开,让他仿佛回到了过去的时光。 白菜帮子的清甜、菠菜叶儿的鲜嫩、豆腐碎块的滑嫩和碎米粒儿的软糯相互融合,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口感。 这个味道?!! 朱元璋的眼睛微亮,拿起勺子,不断将白玉汤送入口中。 程宇见朱元璋吃起来,如此之快,心中大喜。 “砰。” 朱元璋将抱起的碗,轻轻放下。 他看着程宇,平淡带着一丝回忆与好奇: “程真人,这汤的味道,与朕昔日喝过的珍珠翡翠白玉汤一模一样。你是如何做到的?” 第8章 大妹子,咱遇到仙人了! 人物:【朱元璋】 好评:1 在朱元璋喝汤的一刻,程宇瞥了一眼收银台挂牌,看到显示了一个好评,心中大定。 第一个好评,拿下。 而且,这还是大明太祖朱元璋的一血。 程宇对着朱元璋,微微一笑道: “陛下往日与今时早已有天壤之别,如今您日常饮食皆是山珍海味,如果想还原您那时感受的味道,必然需要以最质朴的食材,用心去烹制,方能唤起陛下往昔的记忆。” “质朴?”朱元璋念叨着。 “对,我挑选的食材都是选自农家之物,另外调味料也是后世特有的配方。” “另外,我在切菜时,还特意将菜切得粗大了些,这样能符合两淮之地的口味。” 明明是刀功不够,程宇还要把功劳强加在自己身上,程宇的脸上没有丝毫的异样。 听着程宇的话。朱元璋微微颌首,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感慨: “真人言之有理啊,如今朕已为帝皇,平日里早已吃遍了山珍海味。” “感谢真人能用心为朕着想,让我吃到了一道美食。” 这可是千古一帝的点赞。 程宇心中虽然高兴,但脸上依旧不卑不亢:“陛下谬赞了,能为陛下烹制美食,实乃我的荣幸。” 朱元璋看着程宇,眼神中多了几分惊叹。 “程真人,你这食仙居,确实别具一格。今日朕在此,不仅品尝到了美味的汤食,还听到了不少后世之人对朕的评价,收获颇丰。” “好啊,好啊!” 老朱心态真的稳啊,居然听了这么多关于他的历史,表面都没有太大波动,似乎没受影响似的。 虽然我专门找的是关于他前半生的品评,但管中窥豹,也能一见朱元璋的强大定力。 程宇微笑道:“陛下既然喜欢,可以常来。” 朱元璋起身,目光落在程宇身上,带着几分思索。 “程真人,今日与你相见,朕除了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之外,也挺高兴的。这食仙居,朕定会铭记于心,若有暇,朕定会再来。” 可以,多来好啊,给我多来点好评。 一边想着,程宇一边从胸口的口袋里掏出了一个木制的小盒子,抬手递向了朱元璋。 “陛下,此盒中,有名为仙豆之物,有瞬间恢复体力和精力之效,陛下想必日理万机,多有劳累之时,此物赠予陛下,聊表心意。” 为了确保让朱元璋相信他,而不是回去之后觉得是自己做梦,程宇决定拿出了仙豆这个大杀器。 朱元璋一怔,看着程宇手中的木盒,眼神中闪过一丝惊讶。 他伸手接过仙豆,仔细端详着。 “仙豆?竟有如此神奇之物。程真人,朕就不跟你客气了。” 朱元璋将木盒收入手中,他望了望平板电脑,欲言又止,思索片刻,看着程宇问道: “不知我该如何离开?” 由于是莫名奇妙过来的,老朱虽然胆识过人,但还是会有对陌生环境的警惕。 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紫禁窝。 冥冥之间,朱元璋还感知到自己在这里待不了多久。 程宇朗声笑道:“陛下从何而来,自可从而返。” 这个是程宇这几天吸收了脑海中的知识知道的。 食客会被食仙居牵引而来,牵引的方式不一,停留的时间也是随机。 回去的方式便是,只要离开食仙居二十米即可。 目前已知晓,古人是无法彻底离开食仙居,跑到现代的其他地方。 在食仙居大门前,程宇微微颔首,目视着朱元璋的离去。 无声无息间,朱元璋再次回到了后花园的假山后。 “郭四。” “臣在。” 一名身材魁梧的武将半跪在朱元璋面前。 “你可知,朕刚刚在后花园待了多久?” 郭四感觉有些莫名,但仍然正常回答道: “陛下,您从进入这后花园到目前,待了约一盏茶的时间。” 一盏茶的时间? 也就是说,除去我先前在后花园的时间,我在那...食仙居停留的时间,根本没有算进去。 朱元璋有些吃惊。 离开食仙居十米后,他没有感受到任何异常,就回到了原来的位置,他先是愣神思考了一会儿,看着手里的小木盒发了会呆,随即招来了侍卫询问。 这不相当于我在那个食仙居的时间,外面时间是静止的? 如此神奇的地方,那咱下次该如何进入? 这时候,朱元璋的脑海多了一份知识,告诉他下次进入需要间隔十天时间,还可牵手带着其他人一同前往,人数不可超过三人。 如此仙音,还有这仙豆无不都在提醒朱元璋。 我真的回到了后世! 还是数百年后的后世!!! 朱元璋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凉气。 ………… 坤宁宫。 大业刚起,万事待兴。 此时的坤宁宫还没有后来那么完备。 阳光透过雕花的窗户,洒在坤宁宫的地面上,泛起一层柔和的光晕。 窗外的松柏随风轻摆,斑驳的树影投射在地上,仿佛在诉说着宫殿的寂静。 马皇后正坐在一张雕花木榻上,身着一袭素青色襦裙,衣袖宽大,衣襟素雅,在稍显空荡的宫内,端庄典雅的看着书籍。 此时的马皇后已过了花容貌美之年,温和慈祥。 她的发丝整齐地梳在脑后,几缕发丝在微风中轻轻飘动,更增了几分温柔之美。 马皇后,名秀英,滁阳王郭子兴的养女。 她生于乱世,却有着非凡的见识和品德。自幼聪慧过人,饱读诗书,随身处动荡年代,却始终保持着一颗善良、坚韧的心。 在朱元璋还未崛起之时,马皇后便与他相识相知。她不顾自身安危,全力支持朱元璋的事业,在艰难的岁月里,与朱元璋同甘共苦。 她不仅在生活上悉心照顾朱元璋,还在政治上给予他诸多建议和支持。 因此,朱元璋常对他的部下们夸赞,马皇后既是他的贤妻,又是他的小诸葛。 正当马皇后沉浸在经书典籍的海洋里之际,突然听到了一道熟悉的声音: “大妹子!” “大妹子!” 马皇后听到朱元璋的呼唤,脸上立刻绽放出温柔的笑容,放下手中的书籍,起身迎了上去,动作优雅从容,裙摆随着步伐轻轻摇曳。 “陛下,何事如此匆忙?” 马皇后轻声问道。 朱元璋满脸洋溢着难掩的激动,但看到身边侍女、侍卫过多,连忙挥手示意郭四。 郭四见状,招手将人全都领了出去,在宫外等候。 马皇后好奇,朱元璋自从当了皇帝之后,很少如此喜形于色了,不知道是何事让朱元璋这么高兴。 朱元璋将木盒轻轻放在案几上,目光中带着几分思索。他抬头看向马皇后,语气激动中却带着一丝颤抖和紧张:“秀英,你可相信,朕今日遇到了一个仙人?” 马皇后微微一笑,合上手中的书:\"你都是做皇帝的人了,还相信这个?\"她的声音里带着几分调侃。 “是不是睡觉做梦,梦到仙人,要赐你长生了?” 朱元璋没有直接回答,只是缓缓将木盒打开。 “妹子,你看此物。” “此乃仙豆,有真...仙人言,吃了它,可以瞬间恢复体力和精力。” 朱元璋知晓,这么离奇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哪怕是自己最亲密的枕边人也得拿出证据来告诉她,才具有说服力。 见马皇后脸上还带着不以为然的神色,朱元璋便如吐豆子般开始讲述自己刚刚在食仙居的奇妙经历,从那神秘的地方到程宇的出现,再到这神奇的仙豆。 一边听着,马皇后一边看着木盒里的仙豆,心中有些发毛。 因为她知道,朱元璋不是在说谎。 此刻的他太认真,太严肃了。 听完全程,马皇后心中更是震惊不已。 她没有怀疑自己的重八会骗她。 她仔细端详着仙豆,眼神里的惊讶几乎掩饰不住。 “重八,你这是遇到仙缘了啊。” “嘿嘿。”朱元璋咧开大嘴,露出了牙齿。 咱就知道,咱只要一说,秀英一定会相信咱的。 “秀英,你不知道啊,那仙人对咱也是毕恭毕敬的,还吹捧咱是千年来所有的明君呐,后世称咱为大明太祖高皇帝。” “而且听他说,咱后来还成功击败了那蒙元鞑子,统一了千里河山……” “还有,那仙人还有个奇怪物件,能随意发出人声...” 朱元璋在食仙居里见到、也听到了各种怪事,但他为了维护自己身为帝王的身份,一直在程宇面前显得处变不惊。 如今,在马皇后的面前,朱元璋卸下了所有的伪装。 像孩子一样,炫耀着自己的功绩。 第9章 无限黄金,全世界最有钱的人诞生! 食仙居里。 程宇来到挂牌前,满眼期待。 在挂牌出现好评显示后,程宇只要来到牌前,即可获得好评奖励。 挂牌凭空飘起,随即浮现出一段文字。 【正在为您抽取好评奖励……】 散发出一道柔滑的白芒,一道物品便显现在程宇的面前。 【吴城瓜子10斤】:朱元璋曾在鄱阳湖一带的吴城镇经历过一段艰难时期,后来品尝到吴城的瓜子觉得味美,便将其列为贡品。吴城瓜子外形独特,粒大、瓣平、壳薄、肉厚、味香。 程宇:“(⊙o⊙)…呃,瓜子?” 程宇一瞬间想到一句女声: “你没事吧?” 我花了这么久时间,拿的好评,结果你给我一份这个奖励。 程宇不得不承认,是他对于食仙居的奖励期望值过高了。 不知道这奖励存不存在高低限度。 程宇看着面前那十斤吴城瓜子,心中虽有瞬间的失望,但很快便调整了心态。 他伸手拿起一把瓜子,仔细端详起来。 瓜子外形的确独特,粒大饱满,瓣平而规整,壳薄如纸,轻轻一捏似乎就能破开。 肉厚且色泽金黄,散发着一股诱人的香气。 程宇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尝尝这被朱元璋列为贡品的吴城瓜子。 他轻轻嗑开一颗,只听“咔”的一声清脆声响,瓜子壳应声而开。 瓜子仁露出,饱满圆润。 放入口中,一股浓郁的香味瞬间在口腔中散开。 那味道醇厚,咸香适中,越嚼越香。 程宇的眼睛微微一亮,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他吃过最好吃的瓜子。 “没想到这看似普通的瓜子,竟有如此美味。” 程宇心中暗自感慨。 也不错,这以后古人来了,大家吃饱喝足后,一起嗑瓜子聊天,也挺有意思。 虽然一开始对这个奖励有些失望,但现在看来,这吴城瓜子也有其独特之处。 程宇双手拎起这一大袋的吴城瓜子,放入了厨房中的空置柜子里。 另外又顺了一把装在口袋里,磕了起来。 不知道现实里还有没有这种瓜子了? 回到卧室,程宇打开了电脑搜索了一番,发现没有相关的产品。 可惜了,这么好吃的瓜子没有传承下来。 程宇突然发现这次奖励也确实不错,能让他品尝到历史中的美食。 该不会以后的奖励都是这种东西吧。 程宇有些担忧。 不管了,一切才刚刚开始,总有办法能解决自己身上的问题的。 程宇一边脑子里胡思乱想,一边嗑着瓜子。 咦? 我好像忘记了什么? 对了!我的无限食材!我的无限仙豆! 腾的一下,程宇从电脑桌前站了起来。 再次回到厨房。 程宇来到无限食材箱面前。 【无限食材箱】 【目前可存放食材:2份】 【升级方式:10份好评】 太好了,真的升级了。 现在能存放两份食材。 程宇没有任何犹豫,掏出了仙豆,直接放入了无限食材箱。 仙豆掉入箱中,没有任何的动静。 【目前可存放食材:1份】 将手伸入箱中,按照指示默念仙豆。 紧接着,他感觉自己手中握着满满当当的豆子。 有了! 程宇大喜,紧紧抓住一把仙豆拿出来看。 只见手中足足有上百颗仙豆。 开炫! 程宇另一只手拿起一颗就往嘴里丢。 (?w?)! 嗯,来劲了! 仙豆,横扫饥饿... 只一瞬间,熟悉的感觉回来了。 体力、精力全部恢复了。 好,好,好! 有了这无限的仙豆,自己能往死里肝厨艺了。 程宇心中别提多高兴了。 重要的是一点,他很清楚自己的病情严重到什么程度了。 癌症,在最后病发的时候,身体会垮的极其厉害。 虽然得到了食仙居这个金手指,但要是在病情真正发作前,没有得到能治愈或延缓病情的东西,当然也会死。 有了这无限仙豆,程宇知道,自己能在训练空间里有无限的精力和体力,还有大量的时间去练习。 而且仙豆也有一些强身健体的功效,目前吃了8颗仙豆,有明显感觉身体好像恢复到了一个月前一样。 除了皮肤仍然白皙得羡煞女人,其他没有太大的异常。 程宇望着无限食材箱的提示,心中开始思索。 眼前最有价值的东西丢进去了,那另一个栏位放什么呢? …… “喂,方总啊,是我,程宇,我有事找你。” “……” “呀,是程宇啊,不好意思,有点吵,你说。” 方明辉一边喝酒,示意下属把吵闹的ktv音响关掉。 “方总,我记得你老婆是开金店的吧?” “是啊,怎么了?” “能不能给我拿一块万足金,我银行卡给你转账。” 方明辉眼睛一亮,酒杯也放了下来。 万足金,这种黄金的纯度极高,含金量在 99.99%以上,是目前市场上纯度最高的黄金材质之一,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和投资价值。 对于一般的投资客来说,最好出手,无论是金店还是银行都很喜欢这种黄金。 当然,在目前的国家标准中,规定黄金纯度的最高标准是足金,即使是纯度达到 999.9‰的黄金也只能称为足金。 “好说,好说,你要多少克的?” 方明辉虽然经营了一家规模不小的装修公司,但因为是妻管炎,私房钱也不充裕,能给老婆拉点生意,他就能向老婆多讨点零用钱。 “100克的吧,要金条,需要麻烦你给我送过来。” “...行,没问题,老弟,你现在地址是?” “在……” 电话结束,方明辉挂掉了电话,摸了摸下巴。 “这程宇昔日这么有钱,买起黄金来,咋这么抠搜的。” 有钱人买黄金难道不是按斤称的吗? …… 一天后,程宇从邮政小哥的手里接过了包裹着黄金的纸盒。 “哥们,你这住的可真够偏的啊。” “不是哥们多嘴,你怎么在这里开了个饭庄啊?” “能挣到生意吗?” 邮政小哥好像是个自来熟,好奇地问道。 程宇微笑道:“做的熟客生意,有朋友喜欢来这里游玩,吃农家乐的。” “哦哦。”邮政小哥似恍然大悟,望着程宇的眼神中多了一丝羡慕。 养在深山无人识,一朝货于帝王家。 待小哥的身影随着快递车离去,程宇歪了歪头,感觉小哥刚才临走前意味深长的微笑有点莫名其妙的。 先看看黄金吧。 程宇一边快递箱飞快的拆开,一边朝里走着。 黄金,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作为食品食用的。 比如可食用金箔或金粉。 都是至少有千足金做的。 那当然算是食材啦。 如果无限食材箱认可了黄金就是食材,那么程宇将一举成为暗地里的世界首富。 他将拥有数之不尽的黄金。 程宇拿出了金条,金条颜色鲜艳、色泽均匀,程宇用力拿牙咬了咬,为的是确保无误。 接着他怀着澎湃的心情,将金条放入了无限食材箱里。 【目前可存放食材:0份】 第10章 重生之我不是神豪 中了! 中了! 我中啦!!! 只一霎那,程宇的心就提到了嗓子眼儿,高兴的几乎要跳起来。 真被他猜中了,无限食材箱认可了黄金作为食材,化身成为了无限黄金箱。 想着无限食材箱中会有数之不尽的金条,程宇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兴奋。 1根,2根,3根... 程宇小心翼翼地拿出20根金条,将它们放在了一起。 这些金条在阳光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翻来覆去地摸着,在欣赏了一会儿金条后,程宇逐渐平复了激动的心情。 咳咳...也就摸了几个小时而已,毕竟也是差点成为商业大佬的人,这点定力还是有的。 他拿起手机,拨打了庄里唯一的一家银行——实业银行的电话。 电话那头传来银行工作人员礼貌而专业的声音。 “您好,这里是前三关村农业银行,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程宇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随即淡淡说道。 “你好,我这里有一些黄金想要出售。” 对方显然有些惊讶,但很快恢复了专业的态度。 “好的,先生。请问您有多少黄金呢?我们银行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评估和收购服务。” 程宇犹豫了一下,说道:“大概20根金条。” 20根,两公斤重。 应该也就一百多万吧,不多吧? 程宇担心,如果出售太多,银行肯定要查黄金流水。一百多万,而且是在这小地方,他们应该没有那么的流程。 毕竟送上门的生意,谁会不要呢? 更别说,如今银行生意也不好做。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随后传来更加热情的声音。 “先生,您的黄金数量比较大,我们银行会安排专业的人员上门为您服务。请您提供一下您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程宇将自己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告诉了对方,然后挂断了电话。 拿起黄金来到大厅,程宇将椅子横向一挪,黄金放在了桌子。 大约一个小时不到,银行的工作人员就来到了食仙居。 他们穿着整齐的制服,带着专业的文件包和一个箱子。 为首的一位经理模样的人微笑着向程宇打招呼。 “您好,程先生,哇,我这还没见过比你更帅的人呐。” “我是实业银行的客户经理小叶,很高兴为您服务。” 程宇看着这个明显比自己一轮的中年人自称小叶,嘴角微抽,不动声色地将黄金用布兜带到了经理面前。 “您好,麻烦你们了。” 叶经理示意工作人员开始对黄金进行评估。 他们使用专业的仪器,仔细地检查着每一根金条的纯度和重量。 程宇在一旁紧张地看着,心中充满了期待。 方明辉给程宇的是标准的金条,是那种几乎不用证书证明,就能回收的。 经过一番仔细的评估,叶经理抬起头来,微笑着对程宇说: “程先生,您的黄金纯度非常高,我们银行可以按照市场价格收购。根据目前的市场行情,您的这些黄金价值大约一百二十万元。您觉得这个价格可以吗?” 真是按照万足金的价格啊,程宇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直到经理这一番话,心里的大石头才落地。 程宇毫无犹豫的点了点头: “就是拿来卖的,可以,这个价格我很满意,就是这购买凭证还需要我拿出来吗?” 叶经理一听这话,自然明白程宇的意思,深深看了程宇一眼,随即笑呵呵地说道: “哎,不用您麻烦,这些手续我们自己来就好了。” 经理向身旁人摇了摇头,示意他们办理收购手续。 很快,二十根金条被银行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收走装起来,交易结束离去,程宇的银行卡上也多了一百二十万元。 【余额:.0】 看着银行卡上的数字,程宇心中感慨万千。 他从未想过自己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拥有这么多钱。 他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攒够一百二十万的时候,已经在社会上奋斗了五年。 现在,他赚到一百二十万,只需要1个小时。 而且这些钱,再也不用他精打细算的花了。 有了钱,程宇决定进行一番大采购。 打开购物商城,他大手一挥,大量与相关的史书、地图、影像资料等等,都被装入了购物车。 上次买了一些,但并不多,他知道,这些资料越全,对于他与古人的交流和了解历史就越重要。 想了想,程宇又采购了不少华为的高配置平板电脑和手机以及米家的各种电子产品。 哦,对,大疆无人机也买点。 现在就下单。 一时间,程宇在购物商城里逛得不亦乐乎。 实业银行办公室。 叶经理坐在办公桌前,手中拿着电话,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笑容。 “领导,今天我成功完成了一笔大业务,收购了二十根金条,价值一百二十万。” 电话那头传来领导的夸赞声: “小叶啊,做得不错!这笔业务对我们银行来说很重要,你功不可没。区域业绩最佳,你都可以争一争了。” 回收黄金,也算银行一个很大的业务,这么大金额的回收,在大城市可能常见,但在这里那真是稀罕了。 叶经理眼睛一亮,连忙点头应道: “谢谢领导的夸奖,我一定不会辜负您的期望。” 挂了电话,他靠在椅子上,心中满是成就感。 这时,一个年轻的银行职员走了过来,脸上带着一丝讨好。 “叶经理,那个程宇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金条,我们要不要查查他的来源啊?万一有什么问题……” “哎!” 叶经理微微摆手,打断了他的话。 他坐直身子,看着这个年轻职员,语重心长地说道: “小吴啊,有些事情只局限在明面上就好。我们是银行,我们的职责是为客户提供服务,而不是无端地去怀疑客户。这个程宇能拿出这么多金条来出售,说明他有一定的实力和背景。我们要是无端去查他,不仅可能会得罪他,还可能会影响我们银行的声誉。” 小吴听了,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叶经理点起了一根烟,片刻室内烟雾缭绕: “在商场上,要懂得与人方便,就是自己方便。我们不能因为一点疑虑就去节外生枝。只要我们按照正规的程序办事,确保每一笔业务都合法合规,就不会有问题。而且,有时候,一个好的客户关系比什么都重要。” 叶经理站起身来,走到窗前,看着窗外的街道,眼神中透露出一丝聪慧。 “我们做银行的,要学会看人。这个程宇看起来就不像一般人,你说这里穷乡僻壤的,哪里能养出这种级别的靓仔,他也不像是会做违法事情的人。” “而且,他能这么果断地出售金条,就说明人家可不只是这个身价,只会更高。既然他对我们银行有一定的信任,我们不能辜负这份信任,给我把他提升到咱们银行的白金vip。” “好的,叶经理,还是您想的更周全,您身上的优点我真是怎么学都学不完呐。” “哈哈哈哈哈。”叶经理摸了摸自己地中海上侧边的头发,笑骂道:“少拍马屁。” 第11章 第一个目标:成为川菜大师 程宇没有见过凌晨四点的太阳。 但他见过凌晨两点的月亮。 又是一天顶七天的厨艺练习结束。 程宇躺在床上,静静地聆听着窗外的鸟语虫鸣声,舒缓的休息着,以此来恢复心力。 心力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从心理专业角度上来讲,它包括了人的意志力、专注力、情绪管理能力和心理韧性等诸多方面。 比如当人决定要减肥或者学习时,就需要依靠意志力来克服美食的诱惑或者学习中带来的枯燥感。 也会转换成压力,长时间处于这种高强度的学习状态下,心理负担自然会逐渐加重。 大脑一直处于紧张状态,就像一根紧绷的弦,久而久之,心力被过度消耗,就会感到心累。 自从朱元璋离开后,过去五天了。 程宇这里,却是过去了35天。 总共的学厨时间已经超过了一千多个小时。 不要小看了这一千多个小时,按照外界的标准,程宇感觉已经和学厨三年的学徒差不多了。 他们可没有这种什么都能具现化的厨艺训练空间。 这期间,程宇在训练空间的高强度学习下,不仅厨艺也有了显着的提升,就连耐心也是。 其实,那朱元璋的好评,程宇的实战表现占很大功劳。 程宇从小就发现,自己在每次考试时,多数时候都能超常发挥。 面对考验,他会比常人有更高的发挥。 上次的珍品级珍珠翡翠白玉汤,自然也是程宇在超常发挥下造就的。 在做出珍品级菜品之后,程宇其实有点得意洋洋,但很快被聚宝盆打脸。 评分:【不入流】 评价:这份土豆炖牛肉,火候掌握欠佳,食材搭配不够合理,味道平淡无奇。 ———— 评分:【不入流】 评价:没有选对正确的蒸锅,这蒸的馒头连狗都咬不烂。 ———— 评分:【入门级】 评价:面条软而不烂,一夹就断,能煮成这样也让人诧异,很养胃。 …… “……”程宇。 接二连三的评价,使得程宇的脸色可谓是精彩纷呈,心里那股子得意劲早就被打击得荡然无存了。 他本以为做出了珍品级的珍珠翡翠白玉汤后,自己厨艺就算是上了个大台阶,其他菜品怎么也能有个说得过去的表现。 那土豆炖牛肉,本想着凭借过往经验轻松搞定,却没料到在火候上失了准头,炖煮的时候一会儿火大了,让土豆险些焦糊,一会儿火小了,牛肉又迟迟不软烂,导致最后出锅时整个菜品的口感大打折扣。 食材搭配的时候,也是凭着感觉随意一凑,全然没考虑到相互间的融合与互补,吃起来自然平淡无奇,毫无出彩之处。 毕竟视频教学里,也没有告诉他“适量”到底是多少? 再说那蒸馒头,程宇想着这还不简单嘛,随便拿了个蒸锅就上手了,压根没去细究蒸锅的特性适不适合蒸馒头。 结果等规定的出锅时间一看,那馒头硬邦邦的,用手捏都费劲,更别说吃了,真如评价里说的,怕是狗见了都得犹豫要不要下嘴咬一咬。 入门级面条就更不想提了,这年头谁还做不出入门级的面条啊。 仔细反思了自身的问题后,程宇知道。 厨艺这事儿,容不得半点侥幸和骄傲,每一道菜、每一个步骤都得用心钻研,脚踏实地去掌握其中的门道。 “要是像美食小说里那样,给我来一个满级厨艺该多好。” “再不济,来个十年厨艺经验也好啊。” 没有目标去学习厨艺,始终是迈不进大门的。 他本来想的是,一门通,不如门门通。 而且未来他要遇见各种古人,是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古人。 如果人家觉得不好吃,自己岂不是就错失了一个好评? 程宇其实是知道,什么都学,只会害了自己。 但是他觉得没有办法,因为没有更广的厨艺,自己没办法让所有古人都满意,就得不到好评。 没有更多的好评就无法解锁食仙居更多的隐藏功能。 就不能治好自己的病。 在如今生活越来越好的时候,病情如同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可能落下。 于是就这样全面的练习了五百多个小时后,程宇停住了,因为他发现自己开始不喜欢学厨了。 甚至是有点厌恶。 没有娱乐,只有枯燥的学习,确实让人难受。 想了一晚上后,他想通了。 不再盲目地追求门门通,而是先选择一两个菜系进行深入钻研。 他想到了八大菜系中的川菜。 川菜以麻辣鲜香着称,其独特的调味和丰富的菜品让人回味无穷。 程宇很喜欢吃辣,所以对于川菜也是非常喜爱。 更重要的是,他的童年偶像刘昴星也是学川菜出身的。 如果失去了热爱和兴趣,生活也是乏味的。 既然自己现在无法掌握自己的生死,那就要让自己痛快的活着。 脑癌算球,没有金手指,老子照样要跟你杠到底! 再次进入空间后,程宇便沉入了对川菜的研究。 他精心挑选出几本经典的川菜菜谱,里面详细记载着一道道川菜名菜的由来、食材选用以及烹饪步骤。 他捧着书,坐在厨房的小板凳上,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时而眉头微皱,像是在思考着其中的关键要点;时而又微微点头,仿佛领悟到了什么独特的烹饪诀窍。 “原来麻婆豆腐这道菜,在辣椒的选用上这么讲究啊,不同产地、不同辣度的辣椒搭配起来,才能营造出那种层次丰富的麻辣口感。”程宇喃喃自语道,一边说着,一边在本子上认真地记录着这些要点,那专注的模样,仿佛外界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了。 程宇还重新给自己制定了每天的学习计划。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落下,程宇便准时睁开眼睛,洗漱完毕后,换上一身干净利落的厨师服,整个人显得精神抖擞。 程宇很注重学习的仪式感。 早上先阅读了解川菜书籍或文章,了解历史、文化背景、特色调料和烹饪技法,同时还会观看各种川菜教学视频。 烹饪空间很强大,即使程宇只听说过名字的书籍,它都能给人呈现出来。 对食材的学习也是必不可少的,有时候程宇一边看书,就会一边具现化食材。 有的人学习是为了去罗马,有的人学习的时候,就在罗马。 让程宇有点遗憾的是,观看视频,不能具现厨师。 下午,他会进行烹饪实践,选择一道川菜菜谱,准备食材和调料。 按照菜谱步骤进行烹饪,注意刀工、火候和调味的掌握。 一下午就只会做一道菜,有聚宝盆的能力,他能很快找出自己的错误。 记录下烹饪过程中的问题和心得,以便下次改进。 晚上,他会练习刀功以及火候的掌握。 这两个技能的重要性,放在厨艺之道上,不言而喻。 第12章 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 第六天。 程宇一早从床上起来,没有马上进入空间训练。 站在灶台前,程宇取出了三枚土鸡蛋,蛋壳只在青瓷碗沿清脆一磕,蛋液便如融金泻玉坠入碗中。 手腕轻旋间木筷化作残影,蛋液在急速搅动中泛起细密气泡。 他在做鸡蛋羹。 程宇从小就很喜欢鸡蛋羹,小的时候孤儿院条件总是不好,鸡蛋算是稀罕物。 只有在生病或者过节的时候,他才能吃上一碗热气腾腾的鸡蛋羹。 搅好了,把鸡蛋液倒进一个干净的碗里,用勺子把上面的泡沫撇掉。 然后,盖上一层保鲜膜,用牙签在上面扎几个小孔。 这样,鸡蛋羹就不会因为水蒸气而变得坑坑洼洼了。 过了一会儿,锅里就开始冒出蒸鸡蛋羹独有的香气,越来越浓。 终于,鸡蛋羹熟了。 程宇揭开锅盖,一股热气扑面而来,鸡蛋羹就像一块嫩嫩的豆腐,晃晃悠悠的。 加入少许海鲜酱油和麻油,用勺子挖一块,放进嘴里,软软的,滑滑的,入口即化。 鸡蛋羹的香味在嘴里散开,还带着一丝丝的甜味。 好吃! 程宇对自己竖起了大拇指。 十几年的鸡蛋羹功夫还是相当nice! 厨艺最重要的还是持之以恒啊。 待他炫完了今天的早餐,才开始了今日的美食签到。 【初级刀功修炼手册:使用可增长刀功熟练度】 居然是增长厨艺技能的好东西。 程宇双眉舒展,选择了直接学习。 下一刻,脑海里仿佛是在放幻灯片一样,程宇在厨房间不断的练习切菜、切肉。 双手也在不断的抖动,似乎在生成肌肉记忆。 呼~~ 结束灌输,程宇下意识地看了看双手有没有变化,发现双手依然和往日一般。 初级刀功修炼手册使用不会影响原有的身体素质,真倒是不错。 感觉像练了一个月的刀功似的。 前几天都出了一些现实里的食材,比如小麦、玉米、土豆之类的,没啥好东西。 今天总算转运了! 照常去巡视了一遍饭庄,喂了喂院子里的鸡。 程宇来到大堂,发现朱元璋的挂牌旁出现了一个新的牌子。 【时代:汉末】 【人物:曹操】 【到来时间:43小时48分02秒】 【滞留时间:6小时】 下一个人,来的是曹操吗? 而且这个时间,好像也不固定,上次朱元璋来的时候,到来时间应该是从72小时开始算的。 驻留时间也比朱元璋要长很多。 程宇走到柜台前,望着牌子陷入了深思。 那朱元璋,看着像个三十多岁的壮年。 但既然穿着龙袍,那应该是来自洪武初年的朱元璋。 这次来的曹操,会是什么年代的呢? 要知道,青年曹操和老年曹操的性格、三观那可是大相径庭。 可能是因为出身官宦世家,青年时期的曹操一心想要干成一番大事业来证明自己。 彼时的他有少年独有的轻狂和热血。在他任洛阳治安大队长时期,手持五色大棒,面对为非作歹的权贵子弟,他会怒目圆睁,毫不留情地痛殴权贵子弟。 还视班超班定远为偶像,曾言自己百年之后墓碑上要写着“汉故征西将军曹侯之墓”。 老年时期的曹操,历经了岁月的沧桑磨难、无数的权谋诡计和刀光剑影,成为了“枭雄”这一词的“第一形象代言人”。 如果来的是老年曹操,他会不会把我当做华佗一样给杀了。 毕竟是宣称“吾好梦中杀人”的家伙。 程宇不由地深吸一口气。 虽然提前买了高压电击棒、电棍、强光灯等防御武器,但是谁知道老年曹操的战斗力会有多强啊。 程宇身为一个现代普通人,面对任何一个古人,他都不敢掉以轻心。 自己的金手指并非战力类型的,看起来更像是后期发力的,对于他来说,如何在前期苟住很重要。 “这来的又是一个帝王类型的狠角色,该不会以后都是这样的吧?” 程宇在心里嘀咕。 若是这样,前期自己不得伺候爷爷奶奶一样伺候他们,不然一不小心就被他们砍了。 古代的皇帝,基本都有一手武艺傍身啊,不说别的,徒手打他一个现代病秧子绰绰有余。 虽然根据脑海知识所言,自己可以选择不招待来客,来客就会被送回自己的朝代。 但是自己有病症在身,不得不把握住每一位顾客啊。 这几天,程宇也试着拉现代人来饭庄吃饭,虽然他们都在夸自己做的好吃,但就是不能触发好评,也没有其他的反馈。 根本不给一点捷径走。 “曹操是安徽亳州人,一直生活在北方,口味应该偏北方一些。” “不对,具体到个人的口味,许因人而异。” “但古代饮食肯定没有现代饮食这么四通八达...” 程宇在大堂里来回踱步,眉头微皱,思考着各种可能性。 “还是先找找资料吧,结合正史...嗯....野史曹操的口味都结合起来分析吧。”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凭空想象太不靠谱了。 程宇回到卧室,开始翻阅各种资料。 ………… 东汉,汉灵帝熹平三年四月。 沛国谯县。 一十七岁的少年正提笔疾书,挥毫泼墨。 “阿瞒,咱们真要这样做吗?” 少年身旁有一个壮硕的大块头,面露难色。 “那帮恶棍都把百姓欺负成那样了,我凭啥不能骂他们。” “可他们是官吏啊。” “哼,吾就是要将他们扳倒。” 三日后。 “吾儿何出此言,这些官吏势力盘根错节,非汝所能撼动。”曹府内,曹嵩眉头紧锁,手中握着一根漆黑的檀木戒尺,正严厉叱责身前跪着的少年。? “我言之灼灼,百姓也可为我证。”少年虽然跪在地上,但脸上写满了不服。 “那汝可知道,若执意如此,必将引火烧身,害己及家。” 曹嵩继续冷笑:“你算什么东西,也配谈正义?你可知道,你这样做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整个家族?” 少年沉默,一言不发。 “阿瞒吾儿,”其母泪流满面,紧紧握住少年的手道,“听娘一言,汝去向大人悔过,安心读书,将来谋取功名,方为正途。” “这事交给你父,你好好在家读书便是了。” “母亲。”少年抬头看了其母,咬了咬嘴唇,将头扭了过去。 谯县牢狱内。 “大人们都如狼似虎,咱们还是少年,如何斗得过,你还是听吾的,和大人们认个错吧。”壮实少年试图耐心劝导对面牢房里的少年。 “呸,什么大人。”即使在狱中,少年仍面不改色。 “妙才,你出去告诉他们,吾宁死不屈,你也不必多劝我了。” 少年闭上眼,沉声道。 没有看到,自己在壮实少年的眼里正闪闪发光。 …… “阿瞒,汝可不能再如此任性了,这次你出来,可要好好谢谢夏侯家小子。” “嗯?吾父何出此言?” “若不是妙才,愿替你定罪,你如何出得来。” “什么!?”少年大惊。 “此事为吾一人所为,何难于妙才,不可,不可!我要去找……” \"呸!\"曹嵩一巴掌甩在曹操脸上。 “住嘴。”曹嵩跺脚大骂少年,“汝可知,你能出来,吾与你叔父废了多少心血,打点了多少人脉。” “汝所言百姓,你可知无一人为你仗义执言。” “他们不过是一群胆小怕事的黔首,不敢告官府,只会煽动你这等黄毛小儿罢了,你可知是被利用了,你可知啊!” “汝只图一时畅快,全不顾大局,可是要气煞老夫?” “来人,将小子送回住房,十日内不可外出一步。” “诺!” 午后的阳光透过稀疏的阳光,斑驳的挥洒在曹府内,但似乎无法驱散那股沉闷和压抑。 少年被两名家丁搀扶着,脚步踉跄地回到自己的内室。 门被牢牢关上,仿佛也将他与外界隔绝。 室内,光线昏暗,阳光努力从窗户缝隙中挤出一道,落在少年苍白如纸的脸庞上。 他跌坐在床上,眼神空洞地望着前方,心中五味杂陈。父亲的责备、母亲的哀求、夏侯渊的替罪,以及那些百姓的沉默,像是一幅幅画面,在他脑海中不断回放。 “我错了吗?”他喃喃自语,声音低沉。 少年不甘地闭上双眼,想起百姓面黄肌瘦地痛骂官吏,想起自己挥笔疾书时的义愤填膺,想起面对官吏时的毫不畏惧,想起在狱中仍坚守信念的自己。 然而,这一切似乎都化为了泡影,他的努力、他的坚持,在现实的残酷面前显得如此可笑、苍白、无力。 他捂着头,试图想让自己平静下来。 但每当他试图去回想那些美好的愿景时,父亲的怒吼、母亲的泪水就会像潮水般涌来,将他淹没。 他开始怀疑自己的信念,怀疑自己的选择,甚至开始怀疑为百姓出头是否错了。 第13章 黄金炒饭 “咯咯,咯咯,咯咯……” 迷迷糊糊之间,少年听到了鸡鸣声。 缓缓睁开眼睛醒来。 一张俊美的容颜浮现在眼前。 嗯!!? 于床头,少年猛地挣扎起身。 一脸惊愕地看着眼前陌生的环境,心中涌起无数疑惑。 他环顾四周,只见这地方布置得简洁而雅致,与他所熟悉的曹府截然不同,床单、床被所用的材质他都从未见过,就仿佛是用云朵织就一般,轻柔而细腻。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身体,确认自己并无大碍后,才稍稍松了口气。 程宇看着他惊慌失措的模样,心中暗觉有趣。 这可是稚真版本的曹操,那个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枭雄。 “小兄弟,莫要惊慌。你在我这门前饿得晕倒,我便将你扶了进来。我乃食仙居主人程宇,不知小兄弟你如何称呼啊?” 今天程宇早早卡着点在门口等着,还在担心来的曹操是啥状态的,会不会对他造成威胁呢。 然后就看到少年曹操一出现,就直接从大门口地上躺着了。 吓了程宇一跳,还以为曹操嘎了才过来的。 食仙居还能让我给死人做饭不成? “吾乃谯县曹家长子曹操,曹孟德。” 少年曹操定了定神,眼神中透露出警惕之色。 “为何吾会在贵地?” 握躯,真来了一个少年曹操! 个子不高,皮肤黝黑,胡须未齐,看起来还没成年,透着一股机灵劲儿。 眼睛来回在转,似是在观察自己所处的情况。 等缓过神来,曹操想起自己是被父亲关了三天没吃饭,然后人支撑不住倒在床上的。 那我即使醒来,也应该是在自己家里啊? “是你把我掳到此地的?” 想到这里,曹操眼神立马变得犀利起来。 “不,其实严格来说你不是被我掳来了!” 你是被我金手指召过来的,跟我可没关系。 程宇摆了摆手,顺便自然地找了一个小板凳坐下,笑呵呵地解释:“曹公子,你莫要惊慌。你如今身处之地是一个奇妙之所。你是自己被选中,机缘巧合之下来到了此地。” “当然,这也是你冥冥之中与我有缘。” 曹操眉头紧锁,眼神中依然充满警惕,他重新上下打量着程宇,只见眼前之人面容俊朗,气质不凡。 身着一袭白色的奇特服装,腰间系着一条蓝色玉带,长发随意地束在脑后,给人一种洒脱之感。 程宇自从得了金手指之后,就没有剪过头发了,一直有留着。 不然和古人不好打招呼。 “机缘巧合,吾如何信你?” “你说说,你是如何把我弄来的?” 年轻人说话就是有点直接啊。 程宇用告诉朱元璋的同样方式给曹操解释了一番,然后缓缓站起身来,双手背在身后,补充道: “曹公子,你且看我这食仙居,是否和你家曹府不同,这些摆件、桌椅你可曾见过?” 没等曹操回答,程宇继续道:“这里还有许多你从未见过的奇妙之物,等你以后,便会知晓。” 什么?两千年以后的人? 什么?炼气士? 什么?活了两千年的炼气士? 少年曹操惊得有些说不出话,就在床上呆住了。 只见他眼睛睁得老大,嘴巴微微张开,仿佛被定住了一般。 好一会儿,少年曹操黝黑的面庞上仍然写满了震惊和难以置信。 他的目光在房间里四处游离,还有程宇身上。 我就是饿昏了睡了一觉,怎么就睡到两千年后了? 此人是在骗我,还是我在做梦? 苍天在上,别跟我开玩笑了。 “既然你已经醒了,就该吃点东西了,饿了这么久,想必饿坏了吧?” 听到程宇说话,少年曹操回过神来,将双腿从床上拿下,起身弯腰答谢道:“麻烦...先生了。” 程宇朝他微微一笑点了点头,没有在意他的称呼。 随后,程宇转身离开客卧。 少年曹操望着程宇的背影,心中的疑惑还是很重,但此刻腹中的饥饿感确实真实强烈地袭来。 真不是做梦啊? 但是我到底是怎么来到这儿的? 少年曹操微微张了张嘴,低头摸了摸肚子。 然后将视线放在了屋子里。 不多时,少年曹操闻到了一股香甜味儿,一下子就冲进鼻腔。 好香! 少年曹操眼睛一下子亮了,冲着香气传来的房门方向望去。 这人做的是什么东西? 怎么这么香? 咕~~咕~~ 肚子仿佛也闻到了似的,奏起了交响乐。 不多时,程宇双手端着一个盘再度出现。 托盘之上,一份黄金炒饭正飘着诱人的香烟。 那炒饭色泽金黄,如同秋日的阳光洒在成熟的稻田上,每一粒米饭都饱满而富有光泽,仿佛是用金子雕琢而成一般。 旁边还搭配着一碗清水。 程宇将托盘轻轻放在桌子上,微笑着对曹操说道:“曹公子,这是我为你准备的黄金炒饭,你且尝尝我的手艺。” 曹操的目光至黄金炒饭出现的一刹那,就没离开过它。 他从未见过如此色泽鲜艳、香气满溢的食物! 听到程宇的声音,曹操回过神来,强忍着扑上去的冲动,再次弯腰拱手一拜。 “谢先生。” 少年曹操缓缓走到桌前,舔了舔嘴唇,然后小心翼翼地拿起勺子,轻轻地舀起一勺黄金炒饭放入口中。 那一瞬间,米饭的软糯与鸡蛋的鲜香在他的口中完美融合,咸淡适中,口感爆炸! 少年曹操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他忍不住伸手一拍桌子,发出一声赞叹: “此乃天上珍馐之味也!” 这饭真是太好吃了!我从来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我承认,这里确实是世外洞天了。 凡间哪里会有如此美味! 见少年曹操突然一拍桌子,程宇眼皮子跳了跳。 好家伙,我还以为你要把我这碗黄金炒饭给拍桌子上呢? 跟谁学不好,非要跟陈建斌学。 看着曹操开始大快朵颐,程宇靠在墙边,踮起脚回想起自己刚才黄金炒饭的做法。 这黄金炒饭,制作起来可不简单。 首先,程宇提前精选了颗粒饱满的优质五常大米,将其洗净后放入锅中,加入适量的水,用小火慢慢焖煮。 在煮米的过程中,程宇时刻关注着火候。 优质的大米口感软糯,香气浓郁,能够为炒饭增添丰富的口感和味道。 而在煮米的过程中,火候的掌握则是关键。 火候过大,米饭容易煮糊;火候过小,米饭则会煮得不够熟透。只有恰到好处的火候,才能煮出粒粒分明的米饭。 这道黄金炒饭其实一开始不在程宇的首选之中。 程宇有进行历史查阅。 真实历史上的曹操可能喜欢吃鱼和蜀姜。 清代严可均在《全三国文》中辑录的曹操私人食谱《四时食制》,仅存的十四条笔记中都是有关鱼的记载。 说起来,三国时期很多名人都喜欢吃鱼啊。 不知道以后能不能见到某个吃生鱼片出名的老登。 曹操一边吃着黄金炒饭,一边不时地抬起头来看看程宇。 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感激。 “好吃吗?” “先生,此饭美味至极,吾从未尝过如此佳肴。” 曹操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激动。 好评,这不就有了。 程宇哈哈一笑,随即道:“曹公子喜欢就好,只是你稍微吃慢点,喝点水别噎着,锅里还有。” 第14章 少年须持凌云志 看人吃着香,自己真的也会馋。 程宇回到厨房,把锅里的炒饭全都盛了出来,然后分成了两个碗装,端到客卧。 “来,还有,咱们一起吃。” 曹操正将最后一粒米吞下,见程宇又端来了一碗,激动坏了。 只见他还没将嘴里的米饭咽下,连忙答谢程宇。 程宇见他嘴巴沾着米粒和油渍,颇为好笑。 小小的曹操,没想到这么有趣。 汉朝吃饭还没有明朝时期鼎盛讲究,就一份家常级的黄金炒饭,都能把少年曹操香的找不着北。 聚宝盆的评级其实不受食材、香料这种外在影响。 主要考验的是程宇是否将它们烹饪运用到了极致。 有了现代高级的食材和高级的香料,即使是一份只有家常级的黄金炒饭,也能把“枭雄”曹操迷得找不着北。 程宇不知道,少年曹操还饿了好几天。 程宇笑着摇了摇头,将手中那碗黄金炒饭放在桌上,自己也拉过一把椅子坐下。 此时,阳光透过那雕花的窗棂,斑驳地洒在屋内的地上,仿佛给这一方空间铺上了一层金色的锦缎。 少年曹操咽下口中的食物,赶忙用衣袖胡乱擦了擦嘴,脸上带着些许羞赧,可那明亮的眼眸中依旧满是对美食的渴望与欣喜。 “这饭真好吃,多谢款待。” “吾从不曾吃过如此美味的米饭” 他的双颊因刚才吃得急切而微微泛红,与那黝黑的肤色相映,倒多了几分孩童般的质朴与纯真。 “程先生,您这手艺,莫说是我家庖厨,便是那宫中的御厨,恐怕也难以企及呀。” 少年曹操由衷地赞叹着,话语间满是钦佩,目光却始终没离开那新端来的一碗炒饭。 “那是。”程宇嘚瑟地回了一声,“以后你要是常来,还能吃到其他的美味。” 少年曹操一听,眼中瞬间闪过惊喜之色,忙不迭地点头:“那可真是求之不得,今日才得尝此等美味,以往食物如同嚼蜡。” 说着,他又拿起勺子,却不像方才那般急切,而是颇有几分文雅地舀起一勺炒饭,送入口中,细细品味起来,那副模样,仿佛是在品鉴一件绝世珍宝。 程宇看着少年曹操的样子,心中暗忖。 少年曹操虽年纪尚轻,但举止之间已有了不凡的气度,而且礼仪待人张弛有度。 这就是千古名人的厉害吗? 他一边想着,一边也开始吃起炒饭来,屋内一时间只余下轻微的咀嚼声和勺子触碰碗壁的声响,可这静谧却并不让人觉得尴尬,反倒有一种别样的温馨。 待二人吃完,少年曹操满足地靠在椅背上,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肚子,长舒了一口气。 但突然是不知想起了什么? 少年曹操变得有些沮丧。 “曹公子,你这是怎么了?”程宇也吃完了,满意地擦了擦嘴问道。 少年曹操抬头看着程宇,抿了抿嘴,欲言又止。 可能是因为蒙受了程宇的照顾,对他多了几分信任。 犹豫片刻,少年曹操叹了口气道:“程先生有所不知,吾近日为百姓出头,却遭官吏欺压。家中父母将吾禁足,言若不认罪,便不准出门,亦不许吃饭。吾之好兄弟,竟替吾顶罪入了监狱。吾如今心乱如麻,不知该如何是好。” “先生既然能够将我送到这儿来,还望先生能指点迷津,感激不尽。” 程宇眉头一挑,有些惊讶,没想到少年曹操居然是因为这件事而烦恼。 历史过于久远,不可考证。 传闻,曹操年少之时“好飞鹰走狗,游荡无度”,曾犯下过大罪,然后在其父曹嵩的斡旋下,让夏侯渊替他定了罪。 没想到少年曹操现在就遇到这件事了。 “程先生,您说,吾是不是错了?” 见程宇不说话,少年曹操小声地问起程宇。 程宇微微一怔,目光在少年曹操身上停留了片刻。 缓缓站起身来,走到窗边。 又沉默片刻,才转过身来。 “曹公子,此事确实两难。” “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你当初为何出手相助百姓?” “吾见百姓受欺,心中不忍,遂出手相助。” 程宇点了点头,“公子心怀正义,此乃大德。” “你若是此时认过,确实可以暂保亲朋无恙,自身安稳。” 程宇走过来拍了拍少年曹操的肩,“但你心中的火就灭了。” “百姓心中的火也灭了。” “你看似想解救百姓,实际上更加深了百姓的磨难。” 少年曹操闻言,脸上露出痛苦之色,他紧咬嘴唇,双手紧握成拳。 “那我该如何是好?” “我不想认罪,不想让父母担忧,也不想连累兄弟,更不想百姓受苦。” “那我想知道,你的志向是什么?” “我的志向?”曹操喃喃自语,随即眼睛炯炯有神起来:“我的志向是让天下人过的太平,让所有人都能有尊严的活着。” “好!那就坚持到底!” “一个人,他能不能成就一番事业,很大程度上取决他处在什么样的平台之上。” “且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 “忆往昔,古之豪杰,多起于少年。项羽年少,见秦皇仪仗,便言‘彼可取而代也’,其志豪迈,终成一代霸王;霍去病弱冠之年,率铁骑逐匈奴于漠北,封狼居胥,威震四方。此皆少年壮志,成就千古传奇。” 曹操闻言,深受震撼。 这位奇人竟持有如此一番做人的道理。 程宇手指用力敲了敲的桌子,“公子须与父母坦诚相待,直抒胸臆,让他们知晓你并非莽撞行事,而是为了奉行仁义。” “若父母仍然不听吾言,该如何是好?”少年曹操提出了心中的疑虑。 程宇恍然。 是了,没有底气的解释,只是个空架子。 在封建社会,父母的一言一行都是权威,几乎是不可挑战的。 就算是现在社会,哪怕你占理,说话就是顶嘴,不说话就是哑巴。 就像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道理,大不过铁拳的真理。 “无所谓,我会出手。” 程宇从口袋里拿出一枚仙豆,放在了桌上。 “这是一颗仙豆,食之可恢复全身精气。” “凡是来到我这的人,我看着顺眼都会送一颗,这下正好能帮助你说服你父母。” 少年曹操瞪大了眼睛,看着桌上那颗翠绿色、豌豆般大小的仙豆,心中充满了疑惑和好奇。 “程先生,此豆当真有如此神奇之效?”曹操轻声问道,语气中带着一丝不确定。 “放心。” 曹操凝视着仙豆,片刻后,缓缓伸出手,轻轻拿起仙豆。那一瞬间,他仿佛感受到了一股温暖的力量从仙豆上传来。 好神奇! “多谢程先生。”曹操郑重地向程宇道谢,眼神中除了感激,更多的是敬意。 程宇莞尔一笑,摆摆手,说道:“曹公子不必客气,希望你能凭借此豆,解决眼前的困境,坚守心中的信念就好了。” 程宇见过太多影视小说作品的曹操了。 当真的历史古人跨越长河而来,给他感觉最多的就是真实。 纵然历史大势会把人塑造成该有的形状。 倘若...我能压过历史大势呢? 就让我来试着改变少年曹操吧。 话说这调教千古名人的感觉,还真不错。 第15章 曹操想拜师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食仙居的院落里,形成片片光斑,仿佛给整个院落披上了一层金色的纱衣。 一只体型健壮的母鸡如同t台模特一般在院落里来回走着,挡住了扫把的路线。 “去去去!” 程宇靠在柱子旁,默默地看着少年曹操忙碌的身影,然后又低头看着手里的菜谱。 《川菜》一书,由英国美食作家扶霞所着,这本书汇集了扶霞20多年的川菜烹饪经验,涵盖了200道经典川菜食谱、56种烹饪手法、23种独特调味。 书中不仅介绍了川菜的起源、发展与烹饪技法,还包含了地域环境、历史文化和人文风貌的观察分析。 中华家千百年来积攒的美食文化真是浩如烟海啊。 从书中悟来,从手中得,品尝美食的味道,回味美食的历史,真有一番风趣。 也不知自己有没有机会能够回到古代去。 程宇知道古人能带人过来,但是已有食仙居知识并没有告诉他自己可不可以跟随古人过去。 哪怕是真的能过去,又如何回来? 比如说曹操或朱元璋把他带回去,他们是否还能收到食仙居的接引。 再者,如果他们有意不带着程宇返回,那岂不是更糟。 程宇还担心,现代人体的一些病毒啊、细菌啊,会不会也随着他去到古代。 在程宇看过的一些小说里,有穿越者靠着自身“百毒不侵之体”在异世界纵横的,有人携带致命病毒直接将异世界变成炼狱的。 总之,还是谨慎些好。 起码要等我有99.99%的把握我再去古代。 今天等曹操回去,要不让他带只鸡回去试试。 程宇心中一动。 曹操打扫完院子,又开始整理前院的养鸡小院。 几只肥硕的母鸡在院子里悠闲地踱步,时不时发出“咯咯”的叫声,趾高气扬的。 似乎不知道自己的使命。 曹操小心翼翼地将鸡舍打扫干净,又给母鸡们添上了新鲜的米粒和水。 他的动作温柔而细致,仿佛对待自己的宠物一般。 富家子弟能做到我这样的可不多。 少年曹操心中有些得意。 “若不是吾,经常和朋友一起到处耍,什么都做过,换成寻常钟鸣鼎食之家子弟,这些事情他们肯定做不来。” 少年曹操时不时偷偷看向程宇,似乎在等待程宇做些什么。 程宇刚才的一番说辞并没有立马说服曹操,而是因为曹操对此地还不太熟,而程宇的形象又过于超凡脱俗,将少年曹操一时给镇住了。 数十分钟前。 “程先生,吾有一事相求。”曹操的声音低沉而有力。 “曹公子有何事?但说无妨。” 少年曹操深吸一口气,然后缓缓说道: “程先生,听汝一言,如同醍醐灌顶,心中对先生的敬仰之情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先生的教诲让吾受益匪浅,吾愿拜先生为师,跟随先生学习,不知先生可否答应?” 如果是梦,拜师也无妨。 如果这里真是连接后世的奇妙洞天,那此人定是神仙之流的风流人物无疑了。 总之,不亏。 听着话,程宇一乐。 他没想到少年曹操竟然会提出拜师的请求。 不过。 “曹公子,你的心意我领了,但是拜师之事,就算了吧。”程宇缓缓说道。 少年曹操的眼神中先是闪过一丝失望,但他并没有放弃。 听着先生这话的意思,好像还有机会。 先生,不仅有贯通古今的伟力,还有令人发醒的智慧,如此大能,他当然要拜入其门下。 仙缘就在眼前,一定要抓住机会。 “程先生,吾深知拜师之事重大,吾愿以诚心打动先生。吾愿为先生做任何事情,只要先生肯收下吾这个弟子。” 少年曹操的声音中充满了坚定,好像再说下去,他就要当场跪下了。 程宇看着少年曹操,有些沉默不语。 他知道,少年曹操现在是一个有志向、有才华的少年。 如果能够好好教导他,或许能够改变他的命运。 但是,他也知道,自己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老师,他没有足够的能力和经验去教导曹操。 偶尔点拨一下还可以,像曹操这种聪明人一点就通。 何况,他当前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曹公子,你的诚意我感受到了,但是我还有更要紧的事情要做。”程宇缓缓说道,“若是我有空暇,自然可以帮你一把。” 少年曹操大喜,连忙拜谢。 …… 少年曹操终于将院落收拾得一尘不染,他轻舒一口气,脸上露出一抹满足的笑容。 程宇微微招手,将少年曹操喊到面前。 少年曹操快步走来,眼神中满是期待,他期待着程宇能对他的努力给予肯定,甚至期待着程宇能改变主意,收下他这个弟子。 程宇看着少年曹操,微微沉吟:“曹公子,你可想知晓你的未来?” “我的未来?”少年曹操微微一怔。 程先生难不成还能知晓我的未来吗? 是了,程先生既然能够贯通古今,那么能够知晓个人的未来,应该也算不上什么难事。 这样一想,少年曹操想拜师的心情更加火热了。 如此神通广大之人,吾万不能错过。 “怎么,你不想知道吗?” 见少年曹操许久不语,程宇开口好奇问道。 “啊?回程先生,吾想,当然想。” 曹操连忙回过神来。 程宇一脸古怪的看着少年曹操,一直看得他不好意思地东张西望起来。 “之前我不是和你说过,我是和你相间千年的人吗,我所知道的,关于你的历史,自然是因为有人写在了历史书上。” 啊!刚才光着如何拜师了,少年曹操拍了拍头。 “吾居然能在历史上留名,程先生,您快说说,未来我是个什么样子的人?” 究竟是名留青史的文臣,还是保家卫国的大将军? 曹操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期待。 “你很有名,甚至说后世的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少年曹操:“wow~⊙o⊙” “走,咱们去大堂坐下说。” 程宇领着少年曹操来到一张桌前坐下,突然想到什么。 “你先坐,等我拿点东西。” 程宇去后厨拿了一个托盘,上面盛了一堆吴城瓜子。 “尝尝这个,咱们边吃边聊。” 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用场了。 程宇和少年曹操相对而坐,程宇拿出一颗瓜子,演示了一番。 瓜子最早起源于北宋时期,《太平寰宇记》中才首次出现了“瓜子”的记载。 曹操自然不曾见过。 少年曹操如同乖学生,眼睛盯着程宇的一举一动,随即自己也好奇地看着面前的吴城瓜子,伸手拿起一颗,轻轻嗑开。 “咔!” 那清脆的声响随着瓜子的响起充盈了少年曹操的感官。 少年曹操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他从未想过,一颗小小的瓜子竟能发出如此清脆的声音。 他小心翼翼地将瓜子壳掰开,露出里面饱满的瓜子仁。 那瓜子仁色泽金黄,散发着淡淡的香气,让人垂涎欲滴。 他轻轻咬下一口,那瓜子仁在口中爆开,释放出一股浓郁的香气,伴随着恰到好处的咸香,瞬间征服了他的味蕾。 那是一种他从未体验过的味道。 “程先生,这瓜子真好吃!” “(╯▽╰)好香~~” 少年曹操忍不住赞叹道,他的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 第16章 汉末明星璀璨 “咔...咔...” 少年曹操嗑个不停。 程宇莞尔,“别吃太快,没人跟你抢,你还要不要听我说了。” 少年曹操迅速放下手中的瓜子壳,嘴巴立马闭上,双手放在了桌子上。 “关于你的故事我一时半会也讲不完,不如你挑着问。” 程宇看着少年曹操那急切又认真的模样,不由得轻笑出声。 他拿起一颗瓜子,慢条斯理地嗑开,享受着这悠闲的时光。 “曹公子,说说吧,你想知道些什么呢?”程宇问道,语气中带着一丝玩味。 少年曹操眼中的光芒更加炽热,他迫不及待地问道:“程先生,您说我将来当官会是个什么样子的人?是文臣还是武将?” “是文臣,也是武将。”程宇随手将瓜子壳一丢。 “文臣,你做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列为百官之首的丞相。” “武将,你也做到了最高,大将军。” “在一段时间内,你既是丞相又是大将军。” 啊? 既是丞相又是大将军? 少年曹操傻眼。 “这,这...这不是权臣吗?” “没错,还是坐拥半壁江山的无冕之王。” 他想过封侯拜相、出将入相,也想过着作等身、流芳百世,但他没想到自己将来会厉害到同时成为丞相、大将军。 少年曹操的心中犹如掀起了惊涛骇浪,他瞪大了眼睛,满脸的难以置信。 “权臣?吾……我将来会成为权臣?” 他的声音微微颤抖,眼睛失去了焦距,带着迷茫与不安。 “没错,不过那是曾经的你。” “而且当权臣怎么了,如果你能够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公正无私,那么你将会赢得人们的尊重和爱戴。反之,如果你滥用权力,那么即使没有人当面骂你,你的名声也会遗臭万年。” 少年曹操不语。 历史上人们对曹操这个人看法不一,争论也未曾休止过,一般都说他是“奸雄”,大家都很熟悉的评价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 当然,这个评价也为后世很多人所接受。 有人说曹操之所以是奸雄,是因为他挟天子以令诸侯,篡夺了东汉王朝的权力。 对于这种说法,程宇认为这是腐儒之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天子之位,姓刘的做得,姓曹的就做不得? 历史往前推,尊王攘夷、曲沃代翼、田氏代齐、三家分晋、王莽篡汉,哪一个弱于狭天子以令诸侯? 程宇很喜欢《大明风华》里朱高煦对历史的一句评价: “争当皇帝。” 虽然觉得有些不恰当,但是简单直白,仿佛有魔力般,将人心看得过于生冷。 说起来,还是因为三国的历史文化太过耀眼,人们不自觉间,就会用放大镜去看其中的人物。 少年曹操沉默良久,眼神中的迷茫与不安渐渐被思索所取代。 他微微低下头,看着手中尚未嗑开的瓜子,仿佛从那小小的瓜子中寻找着答案。 程宇静静地看着少年曹操,并不急于打破这份沉默。 他知道,这个少年需要时间去消化这些惊人的信息。 放在谁身上讲,告诉他你以后不会成为好人,会成为一个人憎鬼嫌的恶人,一时间都会不能接受。 终于,少年曹操缓缓抬起头:“程先生,那是另一个时空的我,但又不是我,而且我认为,权力并非罪恶之源,关键在于如何运用。吾虽不知另一个我如何做人处事,但吾若为权臣,当以天下的利益为重,公正无私,不负百姓之期望。” 程宇微微点头,眼中露出一丝赞赏。 少年曹操的想法果然和史书上的那个老谋深算、人海沉浮的曹操不一样。 不过,人是无法共情任何人的,哪怕那个人是曾经的自己。 “我希望你能时刻铭记初心,记住你现在说的话。” 少年曹操郑重地点了点头。 “曹公子啊,你可别答应的太早,未来的路长着呢,那可都是坑坑洼洼的,你得有个心理准备。” 少年曹操微微扬起下巴,“程先生放心,吾既已下定决心,自当不惧艰难险阻。” “而且先生也不要总是喊我曹公子的,喊我阿瞒就可以了。” 说着,少年曹操还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程宇挑了挑眉,“好,那就叫你阿瞒了。” 这时,院子里的母鸡突然“咯咯”叫了起来,少年曹操的目光被吸引过去。 “这鸡嘛,就像人生。有时候你得像鸡一样,该吃吃,该喝喝,该下蛋的时候就下蛋,别想太多。” 少年曹操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先生所言甚是有趣。吾定当牢记先生教诲,不被琐事所扰。” 程宇看着少年曹操,心中感慨万千。这小子虽然年少,但却已经有着超越年龄的成熟和冷静。 人经过磨难都会得到一番成长啊。 尊重他人命运,程宇也不打算告诉少年曹操太多关于他以后的人生经历。 少年就应该朝气蓬勃,一往无前。 “好了,关于你的事情你接着问吧。” 程宇这三天可没少备功课,既然这会活儿都让少年曹操干完了,他也想给自己放个假,休闲片刻。 “好的。” “请问先生,历史上我活到多少岁啊?” “66岁。” “那我父母呢?” “嗯...这个史书上没有记载。” 曹操在与徐州陶谦交战时,他的父亲曹嵩带着妻儿投奔曹操,半路一家人全被陶谦部将见财起意杀害。 还真没有记载曹操父母活到多少岁。 “好吧。” “那个,我,将来妻儿……”曹操有些扭捏地问道。 程宇呵呵一笑,“猜到你会问这个了,我就简单告诉你吧,你将来光是有名有姓的妻妾就有15个,有25个儿子和6个女儿。” “哇。”曹操的眼睛突然变得亮晶晶的。 那模样,就像一个孩子突然得知了一个巨大的惊喜,满是好奇与憧憬。 “先生,那吾之妻儿,可有何特别之处?”曹操急切地问道,脸上的兴奋之色尚未褪去。 程宇又拿起一颗瓜子,慢悠悠地嗑着。 “咔!” “阿瞒啊,这未来之事,不可尽说。你的妻儿,各有其命运。有的温柔贤淑,有的聪慧果敢,她们会在不同的时刻,给予你支持与陪伴。” 曹操有句话讲:“生子当如孙仲谋。” 在程宇看来,曹操的几个有名的儿子,每一个都不比那个东吴的孙权弱。 曹昂,曹操长子,为救父亲而牺牲,被乱箭射死,是为忠孝两全的完美人物。 曹丕,曹操次子,继承了曹操的大业,在公元220年逼迫汉献帝禅让帝位,建立了魏国,成为魏国的第一位皇帝,即魏文帝。 曹植:曹操的四子,同样由卞皇后所生。谢灵运曾说:“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共分一斗。” 这还是在篡夺了曹魏政权的晋朝时期,对于曹植的称赞。 而且,后世之人很多人不会怀疑曹植“八斗”的含金量,而只会质疑谢灵运的“一斗”。 曹操、曹丕、曹植,还合称“建安三曹”,文学造诣上和建安七子并列。 曹冲:曹操与环夫人所生,成语“曹冲称象”典故的由来人物。其聪明智慧深得曹操的喜爱,并有意立其为嗣。可惜,就是夭折的太早了,13岁时因病早逝。 曹彰:曹操的三子,卞皇后所生,以武勇着称,被曹操称为“黄须儿”,尽管名气没有前面几个兄弟大,但也有平定乌桓的战绩。 第17章 麻婆豆腐 正午,阳光高悬。 金色的光芒如瀑布般倾泻而下,给整个食仙居的院落披上了一层璀璨的外衣。 微风轻拂,树叶沙沙作响。 一少年手里捧着一堆瓜子,乐此不疲地嗑着。 “程先生,需要我来帮忙吗?” “不用了,你在外面等着就行。” “哦。” 少年曹操有些不明白,为什么像程先生这样的谪仙居然喜欢亲自做饭。 孟子都曾曰过:君子远庖厨。 厨房里。 程宇站在炉灶前,全神贯注地准备着午餐。 这次要做的是国民级家常菜——麻婆豆腐。 这道菜在当代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朝末年,大约在1862年左右。 这道菜由一位名叫陈春富的妇女所创,因其脸上有麻点,人称“陈麻婆”。 她在成都北郊万福桥附近经营一家小饭铺,以烹制豆腐闻名,其独特的麻辣味道深受食客喜爱,因此得名“麻婆豆腐”。 程宇先将一块洁白如雪的豆腐放在案板上,豆腐质地细腻,仿佛吹弹可破。 小心翼翼地用刀将豆腐切成均匀的小块,每一块豆腐都大小一致,如同精美的艺术品。 程宇动作轻柔而熟练,手中的刀仿佛有了生命一般,在豆腐上轻盈地舞动着。 这刀功,程宇在经过上百小时的练习以及初级刀功修炼的加持下,熟练度已经不下于三星级酒店每天掌切菜的大厨了。 切好豆腐后,程宇开始准备调料。 他从橱柜中取出豆瓣酱、辣椒粉、花椒粉、蒜末、葱花等调料,一一摆放在灶台上。 这些调料都是他精心挑选的,在厨艺空间内,他拿着酱料、香料配方,对着每一种调料都仔细品尝、使用过,才选出的目前他觉得最完美的麻婆豆腐配方,然后网购,顺丰包邮送到家的。 麻婆豆腐的酱料和香料可以说是这道菜的灵魂。 程宇拿起一口铁锅,放在炉灶上,倒入适量的食用油。 随着油温的升高,油开始发出轻微的滋滋声。 程宇看着油温,等待着最佳的时机。 当油温达到一定程度时,他将一勺豆瓣酱放入锅中。 豆瓣酱在热油的作用下,瞬间散发出浓郁的香气。 程宇用铲子轻轻翻炒着豆瓣酱,让它充分释放出香味。 接着,他又加入了适量的辣椒粉和花椒粉。 辣椒粉的火辣与花椒粉的麻香相互交织,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风味。 程宇熟练地控制着火候,让调料在锅中均匀地受热。 调料炒好后,程宇加入了适量的水。 水在锅中翻滚着,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他等待着水烧开,然后将切好的豆腐块轻轻放入锅中,豆腐在水中微微颤动着,仿佛在欢快地舞蹈。 程宇用铲子轻轻地推动着豆腐,让它们在水中均匀地受热。 他看着豆腐在锅中逐渐变得柔软,心中充满了期待。 麻婆豆腐要想做得好,每一步都很关键。 他知道,只有恰到好处的火候和完美的调料搭配,才能制作出美味可口的麻婆豆腐。 随着时间的推移,锅中的豆腐渐渐吸收了调料的味道,变得色泽红亮。 香气也逐渐弥漫开来。 少年曹操:“(⊙x⊙;)!” 哇,好香! 少年曹操用鼻子使劲的闻着香气,一会儿就跑到了厨房门外。 什么君子远庖厨,反正我不是什么君子。 程宇又加入了适量的盐、生抽、老抽等调料,让豆腐的味道更加浓郁。 他用铲子轻轻搅拌着豆腐,让调料充分渗透到豆腐中。 最后,程宇撒上一把葱花和蒜末,为麻婆豆腐增添了一抹清新的色彩和浓郁的香气。 美食:【麻婆豆腐】 评分:【珍品级】 评价:历经12道入门级,33道家常级之后,终于做出的一道珍品级菜肴,色香味俱全,垂涎欲滴,无可挑剔的经典之作。 珍品级! 程宇高兴坏了! 苦心人天不负,百二秦关终属楚。 程宇这些天可没少在麻婆豆腐这道菜上下功夫,如今终于做出了一道珍品级的麻婆豆腐。 珍品级的菜品有多珍贵,按照聚宝盆的评价,完全可以凭着这道菜,去一些五星级酒店应聘大厨根本不是问题。 聚宝盆的评价体系,程宇是觉得要比外面高多了。 程宇小心翼翼地将麻婆豆腐装盘,端出了厨房。 那盘麻婆豆腐犹如一件珍贵的艺术品,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红色的汤汁、绿色的葱花、白色的豆腐,相互映衬,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面。 “那个,程先生,您…做好了吗?” 虽然这样不太礼貌,但门外的少年曹操忍不住出声道。 “这就来,别急哈。” 程宇把煮好的米饭全都盛了出来,饭量足够三、四个人的正常分量了。 当程宇端着麻婆豆腐和米饭走出来时,少年曹操的眼睛瞬间亮了。 他看着那盘色香味俱佳的麻婆豆腐,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程先生,这便是您做的美食吗?闻起来真是香极了!” 少年曹操兴奋地说道。 程宇微笑着将麻婆豆腐放在桌子上, “阿瞒,这是麻婆豆腐,有一点辣,你应该没吃过,慢些吃哈。” 汉朝时候的人自然吃不惯这辣椒,程宇好意先提醒了一下。 可少年曹操脑子里哪里能听得进去。 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夹起一块豆腐放入口中。 “?(′?`?)好吃!” 瞬间,麻辣的味道在口中散开,豆腐的鲜嫩与调料的浓郁完美结合,让他忍不住发出一声赞叹。 可下一刻... “咳,咳咳,咳...” 少年曹操小脸通红,“好辣!” “悔不听先生所言。” “哈哈,喝点水吧。”程宇从冰箱里拿出了一杯水。 曹操接过后,急忙一口灌下。 “呼~~” “妙哉!” “哎,先生您这水,竟是冰镇过的?” 曹操这时候才发现水是冰过的? 好奇,莫非是先生施了术法? “这是使用后世的制冷匠器所制造的,可不是我凭空变出来的。” 程宇也在一旁,拿出了筷子,尝尝自己的这一道得意之作。 张嘴,吃进。 霎那间,入口即化,蓬松的热气和浓郁的香气灌满口腔,还混合着麻辣的鲜香。 程宇感觉自己几乎飘起来了。 卧槽,真好吃! 两人吃得津津有味,少年曹操虽被辣得不时吸气,却依旧停不下筷子。 一口豆腐,一口米饭的拌着吃。 少年曹操敢发誓,他从来没吃过这样好吃的食物。 此刻,什么功名利禄,他都不放在心上了。 “啊,程先生,你吃太快了!” “给我留点,给我留点!” “你不能吃辣还怪我咯。” 第18章 倚天剑 两人吃完麻婆豆腐,倍感惬意。 程宇带着少年曹操,拿出了两张摇椅摆在了大堂门前。 “程先生,此物有何用?” 程宇笑吟吟地弯下腰,身子便躺在椅子上。 “你看,就像我这样。” 少年曹操有些惊愕和好奇,也学着躺下了。 好神奇! 躺上去真舒坦! “呼~~” “舒服~~” 阳光温暖而柔和,洒在程宇和少年曹操身上。 他们躺在摇椅上,享受着这难得的宁静时光。微风轻轻拂过,带来丝丝惬意。 好像还缺个小桌子放个水杯、零食什么的。 下次网购买一个。 程宇心想。 时间悄悄过去,吃饱的两人,在柔和的日光浴下,美美地睡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少年曹操缓缓睁开眼睛,看着天空,发着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程先生?” “嗯?”程宇用鼻音回了一声。 “程先生,有个声音在提示吾,该回去了。等办好自己的事情,吾一定登门拜谢。” 少年曹操坐起身来,看着程宇认真说道。 程宇睁开眼,盯着少年曹操看了看,想了一下时间,随即点了点头。 这么快就有六个小时了吗? 有声音在提示? 原来他们对于自己停留的时间也有一定的感知。 “好,阿瞒。你去吧,把你的事情解决了,记得下次再来转转。” “哦,对了,我请你帮个忙。” “先生请说,不必说帮忙,吾愿尽微薄之力。” “是这样,我对于汉末的美食...以及医药都很感兴趣,下次麻烦你给我带来一些相关书籍看看。” 先生喜欢美食和医药? 曹操一怔,随即应道:“唯!” 回去就让父亲多搜集有关美食和医药方面的书籍。 能遇到先生这种奇人,他定要牢牢抱住大腿。 驻留时间一到。 少年曹操便拱手道别,转身离去。 他的身影渐渐消失在阳光中,留下程宇一个人躺在摇椅上,又闭上了眼睛,眯了片刻。 说实话,见过少年曹操后,已经对枭雄曹操这个世俗概念有点祛魅了。 他认为,大多数人在历史长河中的选择往往是逼不得已的。 在其位,谋其职。 是千古以来的“规矩”。 不过... 如今让我得到了这种莫大的奇缘,能够改变历史,能够教导历史名人,真是有种说不出的愉悦啊。 至于这样做会不会影响到真实的历史进程,影响到自身,程宇老早就考虑过了。 要是影响的话,从第一次见到朱元璋,历史或许就已经发生了偏移才对。 就算是朱元璋为人谨慎,谁也不告知。 提到对于少年曹操的教导意图,程宇是从一开始觉得很有意思,到后面的想法就是想验证会不会有历史偏移这种情况发生。 如果改变历史,他会消失。 不接触历史,他也会“消失”。 无解啊! 缓缓起身,程宇来到大堂收银台。 【时代:汉末三国】 【人物:曹操】 【好评:2】 两个好评,不知道能得什么好东西。 牌子前很快浮现出一行金光。 【正在为您抽取好评奖励……】 【特级九酝酒十斤】:汉室特供酒,用曲三十斤,流水五石,腊月二日渍曲,有壮肾补阳之功效。 【倚天剑】:明代小说《三国演义》中曹操的佩剑,与青釭剑齐名并称绝世双剑。 倚天剑?!! Σ(o?д?o?)!!! 程宇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倚天剑,眼睛瞬间瞪大。 居然是中国最有名气的武器之一。 倚天剑的名字据考是来源于战国时期宋玉的《大言赋》中的名句: “长剑耿耿倚天外。” 倚天剑因其锋利和历史渊源,被诗仙李白所仰慕,李白在《临江王节士歌》赞曰: “安得倚天剑,跨海斩长鲸。” 这剑身长度惊人,程宇目测,至少超过一米。 倚天、倚天,这个长度真是对应其名。 剑鞘木制髹黑漆,绘制金色云龙纹饰。 剑刃为八面,脊厚,靠近剑尖三分之一处有少许的收腰。 剑饰以螭龙纹饰为主,色彩有黑、金、青铜三色。 程宇伸手拿了起来。 好重! 程宇心中一惊,感觉剑估计有三十多斤重。 按剑,出鞘! 程宇拿剑在空中挥舞了几下,只感觉剑风呼啸而过,带着一种强大的气势(想象中)。 太酷啦! 程宇只把玩了一会儿倚天剑就体力不支了。 倒不是说他体力不足。 因为程宇已经吃了一个多星期的仙豆了。 虽然没有仔细测过自己现在的力量,但他之前能一个人拿着两百多斤的快递放到仓库里,已经比之前强太多了。 说起来倒也可惜,程宇发现仙豆吃到一定程度后,对于身体素质的加强已经越来越有限了,他现在感觉一次性吃上一碗仙豆,才感觉身体有一丝的加强。 倚天剑身太长,重量也不轻。 程宇把玩了一会儿倚天剑,又想起了刚刚得到的特级九酝酒。 他打开酒坛,一股浓郁的酒香扑鼻而来。 这汉室特供酒,看来也是不同凡响。 程宇忍不住尝了一口,口感醇厚、滋味无穷。 这酒精度数不高,还可以壮肾补阳,不错不错。 接着,程宇又拿出了每周签到获得的酒葫芦。 【醉酒葫芦:可放置任意酒水,无限容量,还能够保持酒水的味道,让酒越陈越香。】 在少年曹操来之前,程宇开启了第一次的周签到。 一共得了七样东西,除去常抽中的瓜果蔬菜、家常菜谱外,他还抽到了三样不错的物品。 酒葫芦是一个,还有两个是: 【奇蛋篮筐:可以使鸡蛋保持最佳新鲜度,在特定条件下还能孵化出具有特殊功效的神奇鸡蛋,比如增强食物口感或赋予特殊香味。】 【精致汤钵:具有保温和提升汤汁口感的功能,让汤品更加美味。】 将特级九酝酒一点点小心翼翼地全部倒入酒葫芦后,程宇望着倚天剑陷入了沉思。 这个东西对他来说,现在也是鸡肋。 就和之前解鲁的钢棍一样。 钢棍放在后厨,偶尔还能拿来压压东西。 剑的话,要不。就放在墙上挂着吧。 程宇在四周看了看,拿来钉子和锤头把剑挂在了一处墙上。 不断调整方位到满意为止。 …… 东汉。 曹家。 少年曹操猛地睁眼,起身发现自己还在内室的床榻上。 “我,真的去了那个神秘的地方?” 少年曹操瞧了瞧身体和四周,发现没有任何异样。 “真的一点也不饿了。” 在离开食仙居后,曹操感受到一道温暖的光芒照在了身上,有些刺眼,等再一睁眼,就发现自己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许久,少年曹操感叹了一声: “当真是不可思议。” 古往圣贤怕是不曾有过我这种机遇吧? 斟酌了一会儿,少年曹操整理好穿着和仪态,让门前的仆从通知曹父,表示他已经想通了。 “他说,他真的想明白了?”曹嵩和妻子正在客厅里交谈。 听闻小厮来报,说少年曹操终于想通透了,两人相视,纷纷露出一丝惊喜。 看来真的是懂事了。 “不愧是吾儿,还是懂得识大体的。” 夫妻连携来到少年曹操的内室,准备听他悔过。 见到父母,少年曹操急忙来到面前,恭敬行礼。 “哼,你知错了吗?” “父亲,孩儿无悔。” 还没等曹嵩怒气发作,少年曹操直接跪下,眼睛直直望着曹嵩,没有躲闪,沉声道: “父亲,汝常教诲吾,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为人者,当志存高远,心怀天下。” “您一生为官,深知官场险恶,也深知百姓疾苦。您不曾忘记为百姓谋福祉的理想,您是如此,孩儿亦要如此。” “且孩儿这几日苦思冥想圣人经典,尤觉甚理。” 少年曹操言辞恳切,字字在理。 见少年曹操如此情真意切,曹嵩第一时间没有立刻动气,只是微微皱起眉头,静默地听他说着。 “父亲,孩儿并非不知官府权势,亦并非不知家族责任。” 曹操的声音渐渐高涨,语气中带着一丝坚定的力量,“但孩儿更知,作为读书人,不能只知读书而不知担当。若孩儿只安分守己,蒙着眼睛做个无用的读书人,那与那些只知阿谀奉承的官吏又有何异?” 曹嵩沉默片刻,缓缓开口:“你以为你能改变什么?” “父亲,孩儿并非妄想改变世态。”曹操低下头,声音中带着一丝苦涩,“但孩儿以为,纵使只是一粒微尘,只要能为百姓带来一丝希望,亦是值得的。” “吾儿当真有志气。”曹母闻言,先是一惊,随即用怜爱的眼神望着少年曹操。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既然吾儿坚持走下去,母亲定当全力支持。” “母亲!”少年曹操感激地看向母亲。 第19章 生子当如曹孟德 曹母突然想到少年曹操已有多日未曾进食,慌忙催促下人去准备伙食,这时候少年曹操叫住了曹母。 “父亲母亲,吾有重要之事要告知。” 少年曹操认真道,两眼扫视了一下在场之人。 曹嵩原本还在思索,见状转头退却下人,沉声道:“哼,你既无悔还有何言同我说道,莫要在此空口白话。” 曹嵩还以为少年曹操还会像以前那样,装模作样的捡些好听的话好让他们服软。 乃父告诉你,在这件事上,你除非低头,别无他选。 虽然曹操今日的一番话让他侧目,但他作为一个合格的政治机器,一个国字头的官吏,曹操作为家族的领头人,必须要学会低头做事。 心中即使有再大的抱负,那也得有活着实现的机会啊。 少年曹操默念完腹稿,抬起头,目光灼灼地看着曹嵩,“父亲,孩儿得了莫大的奇遇,方从一处洞天世界归来,还遇到了一位像黄石公一样的奇人,此人犹如谪仙下凡,知晓古往今来。” 为了加深父母的信任,少年曹操一边说着,一边摸索起自己的胸口。 “他向孩儿展示了许多神奇之物,让孩儿大开眼界,孩子临走前,他还送了我一件礼物。” 曹嵩和妻子对视一眼,顿感荒唐至极。 “你!!!” 曹嵩暴怒而笑,正要转身离开。 少年曹操急忙从怀中拿出仙豆,“父亲,母亲,你们看,这便是仙人所赠之物。” “程先生说,此乃辟谷仙丹,食之可立刻恢复精力。” 疑似神仙的程先生说这是仙豆,但少年曹操一联想功效,感觉这很像道家所说的辟谷丹,索性就用道家说法来争取父母的信任。 汉末时期,道家学说传教甚广,不然也不会掀起声势浩大的黄巾起义。 曹嵩和妻子看着那颗所谓的辟谷丹,有些狐疑。 他们从未见过如此神奇的东西。 不是让下人将他身上东西都搜了一遍了吗? 身上怎么还会有这种东西? 曹嵩拿起仙豆,仔细观察着,心中充满了疑惑。 “这,真的是那位仙人给你的?”曹嵩惊疑不定地问道。 少年曹操点头道:“千真万确,父亲。仙人还教会了孩儿很多道理,孩儿深受触动,得悟本心。仙人还说,孩儿未来或可为丞相,为大将军,孩儿当以此为目标,努力奋进,为天下百姓谋福祉,成就一番大业。” “丞相?大将军?我儿竟有此能耐?” 曹嵩惊讶。 看了看少年曹操,又看了看仙豆,随即做了一个决定。 他将仙豆当即吃下。 是真是假,一试便知。 曹嵩吃下仙豆后,只觉一股暖流瞬间涌遍全身,疲惫之感一扫而空,整个人仿佛充满了无尽的活力。 他瞪大了眼睛,身子不由地后退一步,满脸的震惊。 竟然是真的,这辟谷丹竟如此有效。 少年曹操看着父亲的反应,心中一喜。“父亲,孩儿所言非虚吧。” 很快少年曹操如同炒豆子般将他进入食仙居后的事情全部告知了父母。 听罢,曹嵩和妻子对视一眼,双方都从眼里看到了惊愕和难以置信的荒诞感。 确实,就拿少年曹操现在的状态来看,丝毫没有一点饿了三四天的样子。 面色红润,精神饱满。 “吾儿竟有如此奇遇,看来是上天眷顾。” 曹母率先打破了沉默,笑吟吟地牵住了少年曹操的手拍了拍。 “这,真是...让人难以置信。”曹嵩额头仍然紧皱,叹了口气。 曹嵩站在原地,眼神中闪烁着复杂的光芒。他缓缓踱步,心中思绪万千。 这仙豆的亲身体验让他不得不重新审视儿子的奇遇。 少年曹操看着父亲的模样,心中有些忐忑。他不知道父亲会作何反应,毕竟这一切太过离奇。 “若此事当真,那你确实是得了天大的机缘。不过,此事切不可外传,以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少年曹操连忙点头应道:“孩儿明白,父亲放心。” “对了,程先生还告知我还可在十二日后再次进入食仙居。” “程先生?便是那洞天之主?谪仙人?” “正是!” 想起程宇的请求,少年曹操郑重道: “父亲,程先生喜欢美食、医术、药材,劳烦父亲在孩儿下次进入之前,多多准备一番。” “好。”曹嵩点了点头,“我马上派人去搜集这些东西。” “对了,父亲,下次进入我可携带三人一同前往,不知父亲母亲是否愿意一同前往?” 曹嵩、曹母嘴巴微张,先是惊愕,随即露出狂喜之色:“我儿,仙人竟然还同意你带人前往。” “嗯。”曹操信誓旦旦地指了指脑袋,“仙人留在我脑海里的信息告诉我的。” “好好好,仙人之所求,我们可要慎之又慎,精心筹备,阿瞒,你先好好休息,你的事情为父会去帮你处理。” 少年曹操高兴地几乎要跳起来,这就要跪下叩谢父亲时,连忙被曹嵩扶住,笑呵呵道:“吾儿既得仙人指点,那自然是没错的,是为父错了,虽然你祖父逝去已久,但仍然在洛阳是有些人脉的。” 曹家虽是阉人之后,但不是普通的阉宦世家。 其祖父曹腾,小黄门出身,皇太子刘保侍读侍读,后刘保登基为汉顺帝,幸迁中常侍。 作为宦官代表,又因拥立桓帝有功,迁大长秋,被封为费亭侯,加位特进。 曹腾一生历经东汉安帝、顺帝、冲帝、质帝、桓帝五朝,在宫廷任职三十多年,一生谨慎行事,又爱举荐人才,任职期间,还能与朝廷各个世家都有姣好的关系,是曹氏家族崛起和发达的奠基人。 不然像曹操这种阉人之后,怎么配得上和袁绍成为发小一起玩。 “你已是吾家麒麟儿,自然不可受半点委屈。” “父亲~~” 少年曹操感动得眼眶泛红。 许久后,曹嵩和曹母看着少年曹操又睡下,才走出内室。 出门后,曹嵩大步大步地迈着,脸上的笑容灿烂无比。 “哈哈哈哈哈,生子当如曹孟德啊!” “不愧是吾儿。” “祖宗庇佑,祖宗庇佑啊,居然能让我曹家搭上如此机遇,这真是…” “小心点,你要嚷嚷的让所有人都听到啊?” 曹母听曹嵩“发疯”,慌忙跑上前,捂住他的嘴巴。 曹嵩平复了一下心情,松开了妻子的手后,又紧紧握住,深情地对曹母说道: “也多亏了你啊。” 曹母哼哼了两句,“你不是常说我慈母都败儿吗?” 以往曹操在外面闯祸,都是曹母护着曹操,曹嵩总是埋怨她过于溺爱曹操。 “嘿嘿,这是我的不对,不如娘子看得准。” “少贫嘴了。” “儿子嘱托的事情你可别忘了。” “记得,记得,我这就回房写信。” …… 等父母的声音渐行渐远。 少年曹操嘴角才露出一丝微笑,安心地睡下。 脑海里逐渐浮现出程宇的身影。 这几天,对于一个少年来说,真是如同过山车一般。 若不是有幸遇到程先生,他真可能要背弃自己的理想,即使不至于和他们同流合污,相比,也会走上厌恶的一条路上吧。 先生,您的恩情,我曹孟德记下了。 日后有机会,定会……再拜为您师! 第20章 老朱喊上了徐达、常遇春 老朱要来第二次了,这次该给他准备什么菜呢? 不知道他会不会带人过来? 第二次来,食仙居就不给提示了,真的让人头疼。 自曹操离去,程宇也没在闲着。 今日,就是朱元璋即将再次来临的日子。 程宇依旧在厨艺训练空间中勤奋钻研,苦练厨艺。 另一边。 紫禁城内。 朱元璋正在坤宁宫和马皇后商讨。 朱元璋坐在椅子上,正微微皱着眉头,不知在想什么。 “重八,你在想什么?”马皇后见朱元璋心神不定的,不禁关心问道。 “呃,妹子啊,咱在想,要不要把标儿叫过来?” 朱元璋口中的标儿,正是那个历史上最有权力的太子——懿文太子皇长子朱标,今年才十五六岁。 “我说你真是有点傻乎乎的,标儿才多大,你还想带着标儿过去。” “标儿现在可是太子了,太子,你懂吗?那是国之根本,岂能随意跟你冒险。” 刚登上皇帝位不久的老朱,还没有完全适应自己已经是一位社稷之主的身份。 听到马皇后这么说他,老朱有点不乐意了。 “咱看那程真人相貌俊朗,举止优雅,又颇有好客之风,既然赠我仙丹(仙豆),那自然无害人之礼啊。” “而且看起来也挺瘦弱的,近身俺应该能擒住他” 马皇后白了一眼朱元璋,“总之,防人之心不可无,而且,国家不可无主。” “这,好吧,那咱们不带别人去了吗?” “带,怎么不带,既然真人给咱们名额,呃,要不就带上天德和伯仁吧。” 老朱不怕把这种事情泄密给外人,毕竟有能力带人穿越的人也只有他一人。 能够跨越古今的皇帝,谁还敢说他不是君命神授,不是天子? “天德?伯仁?你咋想带上他们的?”马皇后颇为有些惊讶,“莫非你是想?” “北伐。”朱元璋突然正色道,“开国之后当然要立国威,北伐是势在必行了,所以我想带他们一起去见程真人,程真人既然是千年之后的人,那他一定知道我们这次北伐的结果。” “不过真人也真是藏着掖着的,上次就一个劲儿地给咱听自己称帝的故事了。”朱元璋撇了撇嘴。 这要是让程宇听到,程宇肯定哭笑不得。 朱元璋那历史形象可是一个杀戮果断、极度以自我为中心的人,程宇如果不想被莫名其妙砍死,肯定是拍拍朱元璋马屁,捡些让朱元璋觉得好听的东西更安全。 两人一寻思,觉得让天德、伯仁过来也不错。 一方面能让他们知道朱元璋是仙人选中之人,是天命之人,加深他们对于朱元璋的忠诚。 另一方面,也可以保护朱元璋、马皇后。 很快,两人就被老朱喊人带来了。 “主公。” “主公。”两名体型魁梧的壮汉走进了坤宁宫。 朱元璋还未称帝,只是起义军领袖的时候,徐达、常遇春常称朱元璋为“兄长”“主公”,私下关系好的跟亲兄弟似的,非常亲昵。 当然,在称帝之后,正式场合,他们还是会喊陛下。 “主公,叫俺俩来,干啥来着,是不是要出征了?”伯仁,也就是常遇春,一脸兴奋。 徐天德倒是颇为平静,但是也带了一丝好奇。 要是说出征,肯定也是在正殿商讨啊,怎么来嫂子的坤宁宫来了? 朱元璋一脸嫌弃,骂到:“伯仁,你咋一天到晚老想着打仗,打仗,叫你来你嫂子的坤宁宫,可不是让你搁这儿谈打仗的?” 被朱元璋一顿骂,常遇春感觉有莫名的委屈,像个小姑娘一样,噘着嘴不说话了。 马皇后白了一眼朱元璋,不就是不让你喊标儿吗?把脾气还撒到伯仁头上了。 “伯仁,天德,我们叫你俩来,是有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要跟你俩讲。” “老朱,你说吧。” “咳咳,是这样……”朱元璋快速地把他进入食仙居“洞天”、遇到程宇程真人的事情,叙述了一遍。 “就是这样,那位程真人给我留了一份仙丹,咱掰成两半吃过了,确实如那位程真人所言,有增补精气之功效,颇为神奇。” 另一半朱元璋原本是想交给太医去研究的,但转念一想,有些不放心,所以就把另一半先保存了起来,以备后用。 常遇春:“……” 徐达:“……” 常遇春和徐达两人瞪大了眼睛,脸上满是震惊与难以置信。 他们互相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深深的震撼。 食仙居? 程真人? 大哥(主公)他竟然去过这种地方? 他们倒不是怀疑朱元璋的话,十几年沙场同生共死的,朱元璋别说是遇到了神仙,他就是说他是真武大帝下凡,他们也信。 但是当真遇到“神仙”这种事情,他们一时间也有点恍惚。 常遇春率先反应过来,他猛地一拍大腿,大声道:“主公,此等奇遇,简直闻所未闻!那程真人定是仙人无疑了!” 他的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仿佛已经迫不及待要去见识那个“神仙”所居之处。 徐达则微微皱着眉头,沉思片刻后说道:“主公,此事太过离奇,但主公亲身经历,又有仙丹为证,不得不信。只是,我们此去,是否需要做些准备?” 徐达虽战功赫赫,但为人却极为谦虚谨慎。 他深知朱元璋的多疑性格,因此在朱元璋面前总是恭敬有加,事事禀报请命。 即使在被朱元璋授予高官厚禄时,他也从不居功自傲,而是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和低调的作风,这也是他能在朱元璋大杀开国功臣的情况下得以善终的重要原因之一。 朱元璋点了点头,说道:“天德所言极是。咱也在寻思着,该给程真人带些什么礼物才好。” “那程真人既然请重八品尝美食,又将道场起名为食仙居,自然是一位酷爱美食之人,依我看,不如让我做些膳食前往,重八,你觉得如何?” 在听完朱元璋第二次叙述之后,马皇后仔细地想了想,觉得程宇应该是个喜爱美食的后世修行有成的真修。 “嗯,妹子你说的对。”朱元璋点了点头。 “那程真人的厨艺想必十分高超,我虽比不上,但也想略表心意。”马皇后微笑道。 常遇春咧嘴笑道:“嫂子的手艺那也是一绝,程真人定会喜欢。” 徐达思索了片刻,随即补充道:“主公,程真人既然知晓古今之事,想必对古籍字画也会感兴趣。我们不妨挑选一些珍贵的古籍和精美的字画带去,或许能合程真人的心意。” 朱元璋眼睛一亮:“天德此计甚好!咱这就命人去挑选。” “此次前去食仙居,我们定要表现出诚意。虽然不知道这位得道之人本领如何,但若能从他那里知晓一些咱们的北伐细节,对我们大明的未来大有裨益。” “哈哈,我就说,主公叫咱们来就是为了北伐。”常遇春嘿嘿一笑,嗓门颇大。 “行了,你这混不吝的样子到时候给咱收敛点儿。” 见朱元璋瞪了他一眼,常遇春立马老实。 徐达恭敬地说道:“主公所言极是。我们定要谨言慎行,不可失了礼数。” 朱元璋微微点了点头。 常遇春见状,也拍着胸脯保证:“主公放心,俺老常知道轻重。” 第21章 普通菠菜?no,是大力水手菠菜 【今日烹饪完成,正在投送】 【popeye的菠菜10罐】:大力水手波比的力量源泉,食用后,肌肉迅速膨胀,力量、体力、防御力、恢复力大幅度提升,持续时间10分钟,无副作用。 今天是朱元璋离开后的第10天,也是朱元璋可能要来的日子,程宇早早地就起来开始了每日签到。 大力水手的菠菜? 大力水手?菠菜? 好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说过? 程宇目光呆呆地看着面前的10罐菠菜,陷入短暂的呆滞之中。 罐头的外观是那种老式的金属罐,罐体表面就简简单单地画着一个大大的菠菜图案。 看功能,看样子,这应该就是那个动画里大力水手的超级金手指了。 “我今天是撞大运了吗?”程宇喃喃自语道。 经常刷动画片的人都知道《大力水手》中罐头菠菜是多么离谱的东西。 食物从进入口腔开始消化、吸收,再到转化为能量供人体使用,是一个相对缓慢且复杂的生理过程,需要经过消化系统的层层处理,营养成分才能逐渐被释放并参与身体的能量代谢等活动。 但大力水手只要吃下菠菜,几乎是在眨眼之间,肌肉就开始迅速膨胀,力量也即刻得到极大提升,能够轻松举起远超自己正常体能极限的重物,比如可以单手举起一艘轮船或者把巨大的对手像扔皮球一样扔出去。 只要信念够强,还能爆种,堪比超人。 而且吃完之后,还毫无压力地承载这些突然爆发的力量,自如地运用这些力量去进行各种高强度的动作,丝毫不用担心身体会出现损伤,相当不科学。 可以说,大力水手吃的菠菜相当唯心,纯纯黑科技美食。 终于有了防身的超自然手段了,程宇美滋滋地将这10罐菠菜拿回了卧室。 罐头不大,刚好可以放口袋了,程宇取出了2个,其余的都放在了卧室的密码箱里。 这可是好东西,得好好存放。 等下次无限食材箱扩展了,自己再把菠菜放进去。 想到这儿,程宇的眼睛都在放光。 哇,无尽的菠菜,可以一直吃菠菜,保持小超人的姿态。 这尼玛真的无敌! 每日签到,每日签到,我以后绝不会嫌弃你了。 一抽出金。 真是秦始皇摸电线杆——赢麻了! 程宇将一罐菠菜放在手中,好好端详了一番,随即用手指轻松地拉开了拉环,眼睛往里看去。 一整株迷你菠菜在罐头中放着,茎部看着挺直且富有韧性,就好像能够支撑起其蕴含的神奇力量一般。 茎上长着一片片宽大且舒展的叶子,叶子形状多为长椭圆形,边缘有着不规则的波状起伏。 这就是《大力水手》里菠菜的样子吗? 这么一看,果然不同寻常。 【食用后,肌肉迅速膨胀,力量、体力、防御力、恢复力大幅度提升】 不知道具体提升如何啊? 程宇决定一试。 试之前,程宇将全身衣服都脱了下来。 他害怕变得跟绿巨人一样,把衣服给撑坏了。 学着记忆中大力水手的吃法,他将里面的菠菜一股脑儿地倒进嘴里,大口大口地咀嚼起来。 菠菜入口的瞬间,一股浓郁的青草气息在口腔中散开,带着微微的苦涩和清新。 紧接着,能感觉到一股热流从喉咙开始向下蔓延,如同一条奔腾的河流在身体里涌动。 吞咽的同时,程宇察觉到手臂开始微微发热,仿佛有无数的小蚂蚁在肌肉里爬行,那是力量在苏醒的信号。 而就在是吞咽下去的瞬间。 神奇的效果立马出现了! 程宇原本正常大小的手臂肌肉开始像吹气球一样迅速膨胀、隆起,血管也跟着凸显出来,仿佛力量在身体里汹涌澎湃地流动着。 身体也跟着发生了变化,由原来1米82提升到了2米01。 紧接着,全身的肌肉都鼓了起来,变得无比强壮,原本合身的衣服也被撑得紧绷绷的,身体周围似乎都散发着一种强大的气场。 变化持续了30秒左右,持续过程中程宇只感觉到自己好像是,被泡在了温泉里的海绵,全身不断涌动着力量感,又像火车一般,全身似乎都在轰鸣,怪异但又很舒适。 他还不知道的是,自己的体重已从原本的 70公斤增加到了 125公斤。 这就是吃下菠菜后的力量吗? 待一切变化消失,程宇正要好好观察自己的身躯时。 首先发现自己的眼睛视线变得更加清晰锐利了。 眼珠四处转动,程宇感觉周围的一切都仿佛慢了下来,能够清楚地看到每一个细节。 甚至就连房屋内,空气流动中带起的尘埃颗粒度,都清晰可见。 在听觉上,程宇发现自己能接收到食仙居乃至食仙居三十多米外,路过行人的脚步声、宠物狗的哈气声。 太清晰了、太清楚了! 还有,这股力量。 程宇伸出双手,发现自己的手掌已经变得粗大起来。 身体感觉也很轻盈,仿佛轻轻一跃就能飞起来。 程宇正要将手中吃完的罐头扔进垃圾桶,只听“咔嚓”一声,金属罐头被自己一下给握扁了。 这是力量提升太大了。 正常人在经过长期力量锻炼后,都要一段时间来调整自己触碰每样东西的,所应该使用的力度。 更别说如此大的变化了。 程宇苦笑了一声,决定出门感受一下这股力量。 来到镜子前,程宇看了一眼自己。 变化挺夸张,光看体型就跟换了个人似的。 衣服也不好找,程宇翻了半天,才勉强找了一套给自己能穿的。 这幸好是程宇喜欢买些大码的衣服,不然这样子都出不了门。 小心翼翼的推开门,程宇来到了室外。 程宇闭上眼睛,感受到血液在身体里急速流淌,心脏如同强有力的鼓点般跳动着,为身体源源不断地输送着力量。 双手紧紧握拳,能清晰地感受到肌肉的隆起和力量的汇聚,仿佛可以轻易地捏碎任何东西。 整个世界,都变得不一样了呢? 真是不得了的力量! 程宇试着轻轻一跃,整个人如同飞鸟一般高高跃起,轻松地越过了院子里围墙的高度。 见状,程宇没有多加思索,纵身一跃,跳过了围墙。 平稳落地,程宇回头看了眼院落,便将目光迅速锁定在了后山山顶。 前三关庄的后山没有名字,只是一个离地四百多米高的小山。 食仙居后面,是有一条小路能够直通到山顶的。 但是这条小路比较泥泞,不是砖石铺就的,而是前人用镐斧开辟出来的窄路。 第22章 超凡体验,ko野猪 “吱——” “吱————” 一声尖锐的松鼠叫声打破了山林的宁静。 在不远处的一片草丛中,一只野兔原本正安静地啃食着鲜嫩的青草,被这突如其来的声响惊得竖起了耳朵。 “啥玩意儿这么大动静,还让不让兔好好吃草啦!” 几乎是同时,一阵沉重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地面似乎都在微微震颤。 野兔惊慌地抬起头,只见一头硕大的野猪正气势汹汹地朝着它的方向冲来。 野猪那粗壮的四肢有力地踏在地上,每一步都扬起些许尘土。 它的眼睛里闪烁着凶狠的光芒,嘴里不时发出低沉的吼声,仿佛在说: “嘿,小兔崽子,今天你就是老猪的盘中餐啦!” 野兔吓得浑身一激灵,本能地转身就跑。 它如同一道闪电般在山林中穿梭,四蹄翻飞,速度快得惊人。 野猪紧紧地跟在后面,穷追不舍。 “哎呀呀,这可咋整,这大笨猪咋就这么难缠呢!” 野兔一边拼命奔跑,一边灵活地左躲右闪,试图避开野猪的追击。 它的心脏急速跳动着,仿佛要跳出嗓子眼。 前面有一块巨石,野兔灵机一动,灵活转向迈过那块巨石。 “噗” 野兔的双耳被一只手握住了。 “这运气挺好。” 程宇咧嘴,露出了雪白的牙齿,笑容满面。 “回去可以加餐了。” 倒退到十几分钟前。 程宇沿着蜿蜒曲折的小路,一路疾驰,每一步落下,都似重锤夯地,在泥泞的路面上砸出深深的凹痕,溅起的泥水如绽放的泥花四散纷飞。 他在风驰电掣间,敏锐地感受着身体每一寸肌理的奇妙变化。 速度仿若鬼魅,风在耳边呼啸而过,山林中的树木如幻影般迅速倒退。 程宇心中默数着时间,粗略估算之下,自己的速度竟比往昔正常状态快了近乎十倍之多。 往昔从食仙居小路爬到后山山腰处,就需耗费将近1个小时的时间,而如今,仅仅短短不到五分钟吧,他便已跨越这段距离。 途中,程宇看到远处有一棵粗壮参天的大树。 由于地处偏僻,这里的树木几乎都没有经过人为砍伐,所以都长得很旺盛。 程宇来到树前,只见那树干需数人合抱,树皮粗糙且布满岁月的褶皱。 程宇心中刹那间涌起一股强烈的冲动,决意测试一下自己这全新的力量。 他猛地刹住脚步,双脚深陷泥地,溅起一圈泥浪。 他双手如蛟龙出海般探出,稳稳抱住树干,随后牙关紧咬,一声暴喝从胸腔中迸发而出,全身肌肉瞬间紧绷如钢索。 那棵大树在他雄浑力量的撼动下,竟缓缓开始摇晃。 程宇见状,大喜过望,心中豪情更盛,他将体内力量再度汇聚于双臂,双腿如生根般扎入大地。 只见那树根处的泥土如溃败的蚁穴般逐渐松动、崩裂。 我这么猛地吗? 程宇松开了手,并不打算破坏这个树。 长那么大不容易,先留着吧。 正当他沉浸于力量带来的巨大惊喜之中时,前方茂密的树林间骤然传来一阵尖锐急促的松鼠惊慌叫声。 什么情况? 去看看。 沉浸于力量带来的巨大惊喜里,程宇听到声音后,不假思索地就沿着声音追寻。 来到了那颗巨大的岩石下,程宇正好抬头看到了飞翔的兔子。 心中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赶忙伸手抓住了野兔。 “我这也算守株待兔吧。” 程宇看着在手中仿佛放弃兔生,不再挣扎的兔子,感觉有点好笑。 “哼,哼…” 野猪临近。 程宇解开鞋带,将野兔绑在了一旁,随即往一个跟斗,翻上了巨石。 野猪被突然出现的程宇吓了一跳,它停下拱树的动作,警惕地盯着程宇,嘴里发出低沉的吼声,仿佛在警告他不要多管闲事。 程宇却一脸兴奋,他微微下蹲,摆好防御姿势,眼睛紧紧盯着野猪的一举一动。 有意思,居然遇到了后山的野猪。 在前三关庄,野猪常常在春秋两季下山光顾农田,春天会把刚种到地里的种子拱出来吃掉。 秋季庄稼成熟时,会取食玉米、水稻、林果等,还会破坏灌溉系统和围栏等农田设施。 野猪性格凶猛,具有较强的攻击性,近年来,多地出现野猪伤人甚至致人死亡的事件。 前三关庄位置偏僻,狩猎队鲜少来,所以在这边捕杀野猪,国家还发3000元奖金。 来,跟我打一场! 野猪小眼睛盯着程宇,见他浑身散发着强者的气息,一时间竟不敢乱动。 “你不上,我可上了啊。” 程宇见野猪居然不着急,他可急了。 毕竟,变身时间只有十分钟时间,他眼前没有几分钟了。 他迅速冲向野猪,速度之快,带起一阵狂风,吹得周围的树叶沙沙作响。 野猪察觉到了程宇的逼近,它猛地转过头,用凶狠的眼神瞪着程宇,嘴里发出更加响亮的吼声。 见程宇没有退缩的意思,它也愤怒地低下头,向他猛冲过来。 程宇目光如炬,紧紧盯着野猪的动向。就在野猪即将撞到他的瞬间,程宇身形一闪,如鬼魅般侧身躲过了野猪的攻击。 随即大喝一声,双手如铁钳般抓住还在冲刺的野猪的獠牙,用力一扭,将野猪摔倒在地。 野猪在地上拼命挣扎,程宇顺势骑在它的身上,拳头如雨点般落在野猪的身上。 每一拳落下,都能听到沉闷的响声,野猪的身体也随之剧烈颤抖。 几拳下去,野猪的头骨都见开裂,一动不动,程宇这才停下。 “呼~~~” “哈哈,过瘾!” 休息片刻,程宇从野猪身上跳下来,发现身体里的力量开始如潮水般渐渐消退,身体也渐渐恢复到了正常体型。 是持续时间到了啊。 心中虽有一丝怅然,但更多的是对这次力量体验的回味与思索。 他站在原地,微微喘着粗气。 “大力水手”状态消退过去之后,他感觉除了有点累之外,的确没有其他的副作用。 挺好。 过了会,程宇将野兔、野猪放在了一块儿。 掏出手机,和它们俩一起合了个影。 遇事不要慌,先发个朋友圈。 嗯...屏蔽掉亲近的人。 ╭(′▽`)╭(′▽`)╯ 捕杀野猪这种事情,程宇不炫耀一下,简直愧为爷们了。 经常钓10斤以上大鱼的朋友都知道,富贵不归乡,如锦衣夜行啊! 第23章 朱元璋一行到来 “┗|`o′|┛嗷~~” 终于,程宇登上了山顶。 俯瞰山下,他张开双臂,对着山谷大声咆哮起来。 那声音如同雷鸣般在山谷间回荡,震得山上的石头都微微颤抖。 没错,他又磕“菠菜”了。 这没办法,本想靠自己爬到山顶的,但是发现自己和野猪激战的地方,四周的地形太过复杂,想要快速登顶,并且把猎物运回去,只能借助“菠菜”的力量了。 程宇站在山顶,感受着体内澎湃的力量,心中满是兴奋与自豪。 他再次体验到了这种超越常人的强大感觉,也越发渴望能够彻底掌控这种力量,将其化为自己对抗绝症、改变命运的有力武器。 他望着远方连绵的山脉和山脚下渺小的村庄,思绪万千。 曾经,他以为自己的生命会在绝症的阴影下悄然消逝,而如今,食仙居带来的种种神奇机遇,让他看到了一线生机和无限可能。 山下,正在忙碌的赵大娘听到这声咆哮,吓得手中的菜篮子差点掉在地上。 她惊魂未定地说道:“哎呀妈呀,这是啥声音啊?吓得我这小心肝扑通扑通直跳。” 身旁边的几个村民也被吓得不轻,其中一个年轻小伙打趣道:“赵大娘,您这小心肝平时跳得慢,这一下给您跳到嗓子眼儿了吧。” 众人听了,哄堂大笑,赵大娘恼火,一脚将小伙脚下的板凳给踢掉,让小伙摔了个四仰八叉。 在庄里玩耍的几个小孩听到声音后,好奇地抬起头望向山顶。 一个小男孩奶声奶气地说:“哇,山上是不是有大怪兽啊?声音这么大。” 另一个小女孩则双手叉腰,一脸骄傲地说:“才不是呢,那一定是超人在山上,他在保护我们呢。” 孩子们的天真话语让周围的大人忍俊不禁。 程宇根本不知道自己强化后的嗓门有多大,他背着野猪、手拿野兔,此刻正飞速往山脚下跑去。 回到食仙居后,程宇将野猪扔在了后院,又将野兔放在了前院鸡舍旁的笼子里。 然后回到卧室里换上了一身穿搭,便一屁股坐在了电脑前,思考这野猪该怎么处理? 这头野猪个头不小,目测估计有个200公斤左右,在后山属于一霸了。 看来得买一个大型冰柜了。 程宇不打算把这头野猪拿出去领赏,因为野猪是被他生生锤死的,头部的拳印清晰可见。 正常猎杀野猪,都是使用工具猎杀的,比如猎枪、陷阱、巨石。 这要是拿出去,他根本说不清啊。 还是留着吃吧,毕竟自己也是开饭馆的。 野猪活动量极大,瘦肉率相当高,整体肉质比较紧实,有嚼劲。 其风气受野猪所食用的野外纯天然食物无影响,自带一种来自大自然的“野味”,和家猪肉那种相对较为清淡的味道有所不同。 红烧,还是炖汤,味道应该都很不错。 空闲下来之后,程宇躺在床上随手打开了朋友圈。 “拿着鸡腿的美女剑豪”:我靠,这么大的野猪,还有野兔,牛逼啊!!! “aa不吃香菜(考研中)”:哇,帅哥这是去打猎了吗,这么大的野猪,好酷!! “虚怀若谷”:我去!小老弟哪里整的?! “蜡逼消芯”:真吊,程总消失这么久,是去学习狩猎了吗?哪里能学,我报名! …… 见朋友圈没过多久就冒出这么泡,在夸自己,程宇忍不住裂开了嘴角。 程宇打字:无心之举罢了 “aa不吃香菜(考研中)”回复最快:“哇!!哥哥,你好棒!” …… “你好,有人在吗?” 一道清脆的呼喊声打破了食仙居的宁静。 是朱元璋他们来了? 程宇赶忙起身,快步走向门口。 打开门,只见快递小哥正站在门口,身旁有一辆快递三轮车。 “是前三关庄224号吗?” “嗯,是的。” 闻言,快递小哥很麻溜地便把车上的货都卸下来了。 “兄弟,你家是真远呐,我好一番找。”快递小哥拿出了一张纸,给程宇签字。 在小哥卸货期间,程宇进屋拿了罐饮料,这会递给了小哥,微笑道:“辛苦,麻烦你了。” “没事,哎,我说兄弟,你怎么在这里开了个饭庄啊?这里哪有什么生意?” 忙活完,快递小哥好奇地问道,眼神还不时地往牌匾上瞅。 食仙居,这名字还挺狂啊。 “常有朋友来玩,我也喜欢清净,喜欢这儿,就买喽。” “那挺好。”一听这话,快递小哥也不多言了。 程宇正要继续说话,突然瞥见以朱元璋为首的一行人正在不远处东张西望。 好巧,居然在这个时候来。 他忙跟快递小哥说了声“朋友来了”,便径直朝朱元璋一行人迎了上去。 程宇脸上露出微笑,拱手行礼:“陛下,我们有见面了。” 虽然好奇程宇身后的人和物,朱元璋还是走向前,笑着回礼:“程真人,别来无恙啊。” 朱元璋身后,除马皇后此刻还能维持基本的仪态,徐达、常遇春两人手里拎着不少东西,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还在四处张望。 马皇后、徐达、常遇春内心:好神奇,就这么穿越过来了? 上一刻,他们还在皇宫某处,朱元璋在心中默默呼唤食仙居,只是眨眼间,他们就来到了一户人家房外。 眼前的此人长得挺俊啊,确实如朱元璋所言,比较消瘦。 这个地方看着也颇为古怪,那墙屋似乎都不是用砖头砌的,不知道用的是什么材料? 还有这路,如此平坦、坚硬,不似普通泥土铺就的。 程宇换了一身简约的仿古素服,显得干净利落,加上他面容英俊,眼神明亮而自信,第一眼确实给马皇后三人留了一个好印象。 朱元璋今天穿了一身深蓝色的常服,虽没有龙袍那般华丽耀眼,但依然显得沉稳大气。衣服的材质看上去较为朴素,却裁剪得体,衬托出他挺拔的身姿。 马皇后身着淡蓝色的长裙,裙边绣着一些简单的花纹,显得素雅大方。她的发髻梳得整齐端庄,只插着一支简约的玉簪。她的面容温婉秀丽,眼神柔和而坚定,嘴角带着淡淡的微笑。 她跟在朱元璋身后,步伐轻盈优雅,如同一朵静静绽放的兰花,散发着母仪天下的慈爱与智慧。 徐达身穿灰色的长袍,腰间系着一条黑色的腰带,身材魁梧,面容刚毅,头发整齐地束在头顶,更增添了几分英武之气。 常遇春身着黑色的劲装,衣服上没有过多的装饰,显得干净利落。他身材高大威猛,面容粗犷豪放,如同一只凶猛的猎豹,随时准备投入战斗。 每个人的特点看起来都挺鲜明的,一眼看过去,都属于很难忘的那种。 余光中,看到快递小哥在发呆,程宇心中暗道: 不能在外面再耽搁了。 于是侧身做了个请的手势:“诸位既然应约而来,同我来吧。” 快递小哥在一旁瞪大了眼睛,一脸好奇加疑惑。 这就是刚才那位兄弟口中的朋友吗? 他忍不住小声嘀咕道:“这是在拍古装剧吗?还是在cosy?一个个都这么有型吗?” 其中一人给他的感觉,就好像偶然遇见的一位高管似的,那气质,站着不动,都有点吓人,其余几人气质也非凡。 快递小哥挠了挠头,又看着朱元璋等人进门,这才转身离开,嘴里还嘟囔着:“今天真是奇了怪了,遇到这么一群奇怪的人。” 嗯,没准是那些大佬们也喜欢玩cos吧。 第24章 程宇:真香 刚一进门,朱元璋便侧身,开口给程宇介绍道:“程真人,这位是朕的皇后。” “见过马皇后。”程宇露出一丝惊讶,礼貌行礼,马皇后目光落在程宇身上,嘴角挂着淡淡的微笑,没有任何架子的也回了一礼。 马皇后,也是大名人啊,没想到朱元璋第二次就带她来了。 她的身上带着一股淡淡的香气,似是檀香,似是沉香,混合着她身上特有的气息,令人心生敬意。 马皇后的目光落在程宇身上,她的眼神中带着几分好奇,又带着几分审慎,仿佛在衡量着这个“真人”的不凡之处。 马皇后的一生也颇为波折。 生于豪强之家,但到她父亲这代,家境逐渐衰败,其母在生下她不久便去世了。 父亲马二公因替人抱打不平惹上人命官司,为躲避仇家追杀及官府缉拿,携带家眷远避他乡,途中把年幼的马氏托付给濠州定远的挚友郭子兴夫妇。 马公最终客死他乡,郭子兴夫妇则将马氏收为义女抚育长大。 可能是因为从小缺少真正的父爱、母爱,所以她对于自己的孩子便格外疼惜,但凡能亲自养的,她都留在身边。 她对子女的关爱,如同一位母亲对待自己的孩子,又如同一位师长对待自己的学生,既温柔又严厉。 朱元璋与马皇后所生的五子二女,还有朱元璋的义子黔国公沐英、朱元璋的大侄子曹国公李文忠等,都是在马皇后的养育和教导下成长起来的。 真正母仪天下的第一人! 马皇后还时常劝谏朱元璋,令诸多臣民刑戮得以减免。 如参军郭景祥驻守和州时,有人说他的儿子持槊要杀父亲,朱元璋获悉后打算处死郭景祥的儿子,马皇后请朱元璋核实事件真实性,最终查明是被人冤枉的。 后世因《送东阳马生序》而出名的宋濂,受其长孙宋慎牵连而获罪,被逮捕至京城判以死刑,马皇后念其为太子之师、又是博学之士,恳请朱元璋善待他。 朱元璋不肯听从,马皇后便陪朱元璋吃饭时,既不吃肉也不喝酒,称在为宋先生做福事,来来回回几次后,朱元璋颇感伤怀,第二天便赦免了宋濂的死罪。 或许会有人说,后宫不得干政,马皇后做这些,不怕朱元璋埋怨他吗,或者引起宫斗? 初恋、白月光、富家小姐、知书达礼、儿子、同患难共富贵,这样的女人,杀伤力区域无穷大啊。 宫斗? 政变,朱元璋可能还需要虎符。 宫斗,马皇后甚至只需要一个眼神。 洪武十五年八月,马皇后溘然长逝。 天地同悲、满城缟素,满朝文武哭的比死了亲娘还难受,下葬时,沿途的百姓一听是马皇后离世,纷纷涕泗横流,下跪送行。 据野史记载,群臣上奏要求朱元璋殉葬,咳咳... 以至于后人常言,千古一帝或有争议,但千古一后非她莫属。 “这两位是朕的爱将,徐达和常遇春。” 中山王徐达?开平王常遇春? 又是两个超重量级历史明星啊。 老朱怎么把他俩也请来了? 要说马皇后来,他还有点意外,徐达和常遇春过来干啥?保护朱元璋? 那也轮不到他俩亲自上阵吧,朱元璋已经登基,身旁侍卫无数,真要来保护朱元璋,应该从大内侍卫中选出高手才对啊。 奇怪。 似乎猜到了程宇的想法,朱元璋接着道:“此次朕特地带他们一同前来,一是想让他们也见识一下真人的神奇之处,二是希望真人能给予他们一些指点。” 指点?我能指点他们什么? 再说了,我为啥要给他们指点? 要是每一位古人过来,我都要满足他们的所有要求,那我不得忙死。 程宇心中一动,眼中闪过一丝警惕和不满。 他轻轻一笑,心中却在盘算:“有意思,先看看他们要什么。” 早从脑海里的信息,程宇就知晓,食仙居只是对于给古人做饭有奖励,其他古人的要求,在他看来,不说求着他,但也得等价交换。 程宇眉头微皱,一时间没有立刻像对待马皇后刚才那样客套。 重八呀重八,你咋不能改了你那强硬的牛脾气。 马皇后察觉到了程宇的神情,脸上立马浮起笑容,上前搭话:“程真人,是这样,我们大明即将进行北伐,所以想从您这里得到一些关于北伐的未来讯息,所以……” 原来如此,是想从我这里获得北伐的未来信息。 程宇心中了然。 洪武元年,元惠宗自大都北逃上都后,一直逗留在大明的边境地区,企图夺回大都复辟,不时骚扰边境以及吸收大明境内的“有识之士”。 后年,朱元璋任命右丞相徐达为征虏大将军,浙江行省平章李文忠为左副将军,分兵东西两路大军,大胜残元。 第一次北伐,沉重打击了北元的残余势力,消除了北方的直接威胁,巩固了明朝的政权,极大地提升了明朝的威望,令不少蠢蠢欲动的属国安分了下来。 “原来如此,见过徐将军、常将军。” “见过程真人。”徐达、常遇春回道。 见程宇都没有对朱元璋这位大明皇帝毕恭毕敬的,徐达、常遇春也不傻,自然不会有什么其他动作,只是常遇春看向程宇的目光中带有一丝不满。 心中暗想:好大的架子,若没有真本事,我非要设法让你出丑不可。 程宇轻咳一声,打破了这短暂的尴尬气氛:“陛下,皇后娘娘,二位将军,既然来了,里面请吧。” 众人随着程宇走进食仙居,一路上,徐达和常遇春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徐达沉稳内敛,即使和之前朱元璋一样,观察到了很多不理解的东西,心中有诸多疑问,但并未急于开口。 常遇春却按捺不住,边走边嘟囔道:“这地方看着也没甚特别之处,似寻常农庄一样嘛,不知陛下为何对这里如此看重。” 马皇后微微侧头,轻声责备道:“常将军,不可无礼。” 马皇后的话,自然是要听的。 常遇春撇了撇嘴,不再言语,但眼睛不时地盯着程宇。 众人来到餐厅,马皇后便拿出了自己手中一直提着的东西,眼神示意朱元璋。 她的手中提着一盒糕点,盒子上绣着一朵金色的莲花,显得格外精致。 朱元璋微微颔首,对程宇说道:“程真人,此次前来,我们也备了些薄礼,还望真人不要嫌弃。” 徐达、常遇春也将手中的东西放在了桌子上,只听“嘭”的一声。 还挺沉。 “这盒中,是皇后亲自做的糕点,自从上次我在程真人你这里尝了那道珍珠翡翠白玉汤后就一直念念不忘,皇后想来学习学习,也想让真人尝尝她的手艺。” 朱元璋说着,又伸手指向徐达、常遇春刚刚放下的东西。 “头次来,也没有带礼物,这次特意为程真人你收集了一些古籍字画,希望你能喜欢哈。” 程宇心中有些意外,连忙摆手道:“皇后娘娘,陛下能来已是我食仙居的荣幸,怎敢收礼。” “来,都坐吧。” 朱元璋开口道:“程真人不必推辞,这些礼物只是我们的一点心意。” 程宇见推辞不过,脸上露出笑容,说道:“陛下和皇后娘娘如此厚爱,程宇感激不尽。” “那个什么指点的事情,好说好说。” 皇帝送的东西还能差的吗? 不就是动动嘴皮子吗? 这有何难? 程宇:真香! 第25章 常遇春:北伐怎么没有我? 程宇笑着请众人入座,然后转身从一旁的收银柜子里拿出了一个大碗,将吴城瓜子倒入碗中,端到了桌子上。 “陛下,皇后娘娘,还有二位将军,这是吴城瓜子,陛下不妨尝尝,闲聊之际,嗑瓜子也别有一番风味。”程宇微笑着说道。 程宇倒是好奇,这洪武贡品,朱元璋有没有吃过。 朱元璋新奇地看着碗中的瓜子,伸手拿起一颗,仔细端详着。 这瓜子外形独特,粒大饱满,与他以往见过的瓜子确实不同。 将瓜子放入口中轻轻一嗑,“咔”的一声,瓜子壳应声而开,露出了里面饱满的瓜子仁。朱元璋放入口中咀嚼,一股浓郁的香味瞬间在口腔中散开,那味道醇厚,咸香适中,越嚼越香。 “嗯,这瓜子味道甚是不错,朕从未尝过如此美味的瓜子。”朱元璋忍不住赞叹道,随即又嗑了几颗。 马皇后、徐达和常遇春见状,也纷纷伸手拿起瓜子品尝起来。 常遇春本就大大咧咧,他直接抓了一把瓜子放在手中,边嗑边说:“这小小的瓜子,竟如此美味,俺老常可算是开了眼界了。” 看来这位老朱还没遇到这吴城瓜子。 而且常遇春、徐达、马皇后看起来都这么年轻,还是那北伐之事... 程宇推测,朱元璋应该是洪武元年左右穿越过来的。 光吃瓜子,肯定要口渴。 程宇看着众人吃得开心,他又从冰箱里拿出了几瓶碳酸可乐,放在桌子上。 “陛下,娘娘,二位将军,这是碳酸可乐,也是后世的特色饮品,喝起来清凉爽口,气泡在口中翻腾,甚是有趣,各位可以尝尝。”程宇介绍道。 朱元璋等人好奇地看着这从未见过的玻璃瓶和里面黑色的液体,不知道这是何物,如何饮用。 程宇笑着打开一瓶可乐,递给朱元璋,说道:“陛下,您尝尝。” 朱元璋接过可乐,喝了一口,刹那间,一股气泡在口中爆发,那刺激的感觉让他瞪大了眼睛,不过很快,他就感受到了一股清凉甘甜的味道在口中散开,喉咙里传来一阵舒爽的感觉。 “这……这饮品甚是奇特,朕从未喝过如此特别的东西,气泡在口中跳动,仿佛活物一般,真是有趣。”朱元璋惊讶地说道。 常遇春见状,也迫不及待地拿起一瓶可乐,打开就灌了一大口,结果被气泡呛得咳嗽起来。 “咳咳,这啥玩意儿,咋还在嘴里蹦跶呢?不过,咳咳,味道还挺好。”常遇春一边咳嗽一边说道,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马皇后和徐达则相对文雅一些,他们小口品尝着可乐,脸上也露出了惊喜的表情。 马皇后说道:“程真人,这碳酸可乐真是新奇之物,喝下去让人感觉神清气爽,仿佛所有的疲惫都被驱散了一般。” 徐达也说道:“程真人,这等饮品若是在行军打仗之时能喝上一口,定能让将士们精神大振啊。” 果然,没有人能抵挡肥宅快乐水的初见杀。 常遇春下嘴贼快,很快把可乐喝完了,用手擦了擦嘴问道:“程真人可知这饮品的配方,我老常愿意用万金来换。” 有配方你能做出来吗? 古柯叶、可乐果、磷酸、咖啡因这些东西你们明朝现在一样都没有啊。 程宇只好笑了笑,拿着一瓶可乐说道:“这可乐的制作工程目前在明朝是不可能办到的,常将军还是打消这个念头吧。” “好吧。” 常遇春听闻程宇说无法得到可乐配方,虽有些失望,但也知道强求不得。 朱元璋则摆了摆手,说道:“常将军,莫要心急,这等新奇之物,若能轻易得到,也就失了其珍贵之处。” 朱元璋还以为此物是程宇使用法力或者特有能力制作的。 程宇苦笑,缓缓说道:“陛下,这可乐的配方涉及到许多独特的原料和复杂的工艺,在你们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确实难以实现。不过,陛下若是对后世的饮品感兴趣,我倒可以给陛下讲讲其他的。” 物质匮乏,这个说得朱元璋等人没脾气。 新朝初立,确实啥啥都缺。 田地荒废,人口锐减,市场凋敝,确实不能花心思去搞这些享受的东西。 朱元璋这么一想,一点兴趣也没了,索性直言道:“程真人不如跟我们聊聊北伐之事吧。” “可以,你们想从哪里开始知道?” 朱元璋道:“我想知道此次北伐,嗯...历史上,朕是任命谁为主将,谁为副将的?” “徐达为征虏大将军,李文忠为左副将军,都督冯胜为右副将军,御史大夫邓愈为李文忠副将,中山侯汤和为冯胜副将。” 天德?嗯,这和咱现在心中的人选一样。 天德治军严格,所到之处秋毫无犯,是北伐主将的最佳人选。 历史上的北伐有无数次,但成功的只手可数。 为什么? 因为北伐需要的不只是军事胜利,更重要的,是得收回人心。 北宋时期,童贯依赖金朝的助力,北伐辽国胜利,但由于路途中横征暴敛,不得人心,很快被金朝看出端倪,加速了北宋的灭亡。 刘裕北伐虽然顺利,但中道崩殂,实为遗憾。 倒是我那大侄子李文忠,他怎么为副将? 常遇春呢? 对啊! 我呢!!! 常遇春本来还在吃着瓜子,一听程宇口中的北伐名单没有自己的名字,立马急的跳脚了:“咋没有俺的名字,俺没参加北伐吗?” “因为你死了。” 朱元璋:“!!!” 马皇后:“!!!” 徐达:“!!!” 常遇春:“Σ(っ°Д°;)っ” “俺...俺死了?” 朱元璋立马站起来了,额头强忍着挤成了川字,沉声道:“程真人,这可不能说笑。” 徐达双眼瞪若铜铃:“程真人,这?” 几人都很激动,马皇后注意到程宇表情十分平静,立刻安抚众人:“这是将来才会发生的事儿,你们现在激动啥,先听程真人怎么说?” 马皇后的话果然有用,几人立马安静下来。 程宇见状,淡然一笑,继续补充道:“没错,洪武二年,元军进攻北平,常将军率领军队前往驰援并大获全胜。在班师回朝途中,当军队行至河北赤城县时,意外发生。” “当时正值夏季,白天天气闷热,将士们穿着厚重的盔甲作战后浑身是汗,故而常将军将身上的盔甲脱下,然当地昼夜温差很大,出汗的身体突然遇冷,常将军先是感冒,半夜时突然瘫痪,一天后不幸暴毙。” “是卸甲风。”众人老实地听完程宇的话,朱元璋突然道出一声。 程宇有些意外,点了点头:“没错!” “恍~” 朱元璋猛地站了起来,还没等其他人反应,一脚踹向了常遇春。 “砰!” 第26章 马皇后帮厨 不知过了多久,朱元璋才回到位置上。 可怜的常大将军因为屁股疼,只沾了一半板凳坐着,令人忍俊不禁。 朱元璋揍了一顿常遇春,力度和把握适中,没有将大堂桌椅碰倒。 “重八,这里可是程真人的地方,你真是不知道克制一点儿。”马皇后嗔怪道。 “哼,我已经很客气了,要不是在这儿,我非得让人把他打二十大板。”朱元璋余怒未歇,哼声道。 常遇春一脸委屈道:“就算,就算程真人说的是真的,可那也是未来的我啊,又不是现在的我,你为啥踹俺呀?” “你个混球,朕平日里是怎么教导你的?军规军纪岂能儿戏!你竟然因为贪图一时凉快,卸甲受凉,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若真如程真人所言,你这是置自己的性命于不顾,更是置北伐大业于何地?!” “不是现在的你,但是咱就相信,若不打你一顿,你今后屁股还会翘起来。”朱元璋怒目一瞪,常遇春不敢再说话了。 徐达这时,也在一旁打圆场:“主公,老常向来英勇善战,对主公您也是忠心耿耿,此次之事,他定会牢记,相信他不会再犯,还望主公看在老常往日的功劳上,饶了他这一次吧。” 朱元璋余怒未消,但在众人的劝说下,也渐渐冷静了下来。 他瞪了常遇春一眼,说道:“哼,看在大家的面子上,这次暂且饶了你。若再有下次,定不轻饶!” “咔!”程宇将瓜子壳准确地甩进了垃圾桶,随即笑道: “无碍,你们自己人请随意,要是碰坏了东西给我赔偿就行。” 马皇后:“真是让真人见笑了。” 朱元璋重新看向程宇,迫切地问道:“程真人,你继续说,这北伐后来如何了?” 程宇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北伐大军在徐达将军等人的率领下,奋勇作战。” “徐达将军率领主力部队,一路追击元军,收复了许多失地。而李文忠将军也在战场上表现出色……” 程宇将北伐的主要情况娓娓道来。 听完程宇的讲述,朱元璋四人都相当高兴。 “这怎能不叫大胜呢?哈哈哈哈,好好好。天德,你打的好啊!” 朱元璋表扬起了徐达。 徐达恭敬地说道:“主公,这一切都是主公英明领导的结果。若不是主公高瞻远瞩,制定了正确的战略方针,我等也难以取得如此战果。” 好一个马屁达,不愧是未来能寿终的洪武老人。 朱元璋看着众人,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他转头对程宇说:“程真人,多谢你告知朕这些,让朕对未来的北伐有了更多的信心。” 马皇后三人也对程宇道了一番谢谢。 程宇微笑着说:“陛下客气了,我只是将我所知道的历史告诉陛下而已。希望这些信息能对陛下有所帮助。” 经过一盘分析后,朱元璋等人不仅是开了战争视野,更是相当于在程宇这里获得了一份未来的北伐“推演”。 能看到未来战争走势,那基本相当于手握一半胜率了。 只要能赢下这一战,大明几十年无忧。 “虽然是历史的战绩,不能真的一五一十的打,但有了这份推演,咱们定然能比这打得更漂亮了。”常遇春兴奋地挥了挥拳头。 这时,程宇看了看时间,笑着说:“陛下,皇后娘娘,二位将军,聊了这么久,想必各位也有些饿了,今日我去给你们准备准备饭食吧。” 马皇后立刻起身说道:“程真人,我也略通厨艺,不知可否助你一臂之力?” “这...怎么...” 常遇春反应很快,立马站出来表示不同意。 朱元璋反应更快,甚至还想踹一脚常遇春,“这里有你什么事?” 一句话把常遇春要说的话给塞回了肚子里。 啊?马皇后来帮厨吗? 听到马皇后这么说,程宇也是突然一愣,见朱元璋似乎也没有反对的意思,他随即笑道:“皇后娘娘能帮忙自是再好不过,不过厨房简陋,怕累着娘娘。” 马皇后微笑着回应:“无妨,能与真人一同烹饪,也是一种乐趣。” 这时,朱元璋也说道:“程真人,就让皇后帮你吧,朕也想看看皇后的手艺与真人的厨艺能碰撞出怎样的火花。” “对,正好,我也想向真人学学厨艺。” 这时,徐达和常遇春也纷纷表示愿意帮忙,待在大厅没什么意思。 程宇见状,只好点头答应。于是,众人一同起身,向后院厨房走去。 当他们来到后院,一眼就看到了那头被程宇打死的野猪。 徐达和常遇春顿时眼睛一亮,快步走上前去查看。 “好壮的一头野猪。” “程真人,这野猪是你打死的?” “咦?这伤势?” 发现野猪头部清晰的拳印,常遇春、徐达一脸惊讶。 两人面面相觑,满脸的不可思议。 野猪性猛,皮厚肉糙,这头野猪体型如此庞大,恐怕一般的兵器都很难制服它,然而竟然有人用拳头就把它打死了。 徐达、常遇春自信也能制服野猪,但若是不使用武器,他们自己平心而论是办不到的。 众人纷纷看向程宇,没想到程宇往这边看了一眼,笑了笑,就走进厨房了,朱元璋也只是瞅了一眼,后脚也进了厨房。 到底是不是程真人打死的? 这个问题困扰到了常遇春、徐达,两人一头雾水,但也不敢问。 程宇当然注意到了常遇春和徐达跑向野猪的动作。 没必要炫耀,野猪是自己亲手打死的。 程宇还想在他们面前塑造一个接近仙人的形象呢,最好能御剑飞行的那种,多潇洒。 赤膊打死野猪,这可一点也不高雅。 程宇:我,不做莽夫。 厨房中。 “程真人,我们也没给你打招呼就来了四个人,这还麻烦你给我们做饭。”马皇后在程宇身边笑道。 “这有啥,你们人多热闹,我也高兴。” 程宇站在炉灶前,开始准备材料。 朱元璋、常遇春、徐达三人可不会丁点儿庖厨功夫。 但也不好意思看着程宇和马皇后两人忙活。 于是主动提出找点活干。 程宇自然也乐呵,于是先招呼常遇春和徐达从那野猪身上剁下一份肉。 老朱索性说,帮忙把整个野猪料理了,便带着常遇春和徐达跑到屋外去了。 今天要做什么,程宇其实都想好了。 闪光料理:【珍珠黄金白玉汤】。 选择这道菜的原因无他,上次做的毕竟是山寨版,程宇在经过数百个小时的练习后,厨艺足以秒杀之前的自己。 在动画剧情里,这道菜的材料非常简单,只用了萝卜、土豆、玉米三种蔬菜,兼桂皮、食盐等香料。 闪光级料理自然不会真的这么简单,在给予的食谱知识里,用料多少,最终成品和烹饪技法息息相关。 用料越多,烹饪技法就相对简单。 用料越少,烹饪技法就越难。 而且这道菜,程宇也已经练习了不知多少次了,是时候来展示实战功底的时候了。 还有,四个人不可能只做一道菜。 他准备的还有——麻婆豆腐。 上次招待少年曹操的效果就很好。 毕竟,这道菜算“初见杀”类型的菜肴,男女老少皆宜,有着很强的吸粉能力。 第三道菜是宫保鸡丁。 宫保鸡丁具有独特的煳辣荔枝味,集辣、甜、酸、咸、鲜等多种味道于一体,对于习惯了传统五味的明朝人来说,这种丰富的味型是一种全新的味觉体验,能够刺激他们的味蕾,带来别样的享受。 其主要食材鸡肉、花生米、黄瓜、胡萝卜等在明朝也较为常见,虽然明朝时期可能没有这样的搭配方式,但熟悉的食材会让他们更容易接受这道菜。 第四道菜,程宇准备了一道大菜:东坡肘子。 第27章 朱元璋:咱是皇帝,你们敢跟我抢 很多人一提到东坡肉,就联想到杭州,因为东坡肉发明的主要原因,就是苏轼在杭州找不到好吃的,才自己捣鼓出来的。 美食荒漠的古早认证。 进而有部分人以为带上“东坡”二字就是江浙菜。 其实不然,要论“东坡”美食的正统性,东坡肘子当属头号。 东坡肘子起源于四川眉山,此地就是苏轼的故乡。 相传有一次,苏轼的妻子王弗在炖肘子时因一时疏忽,肘子焦黄粘锅。 她连忙加各种配料再细细烹煮,以掩饰焦味,不料却成就了一道美味。 苏轼品尝后赞不绝口,不仅自己反复炮制,还向亲友大力推广,于是东坡肘子得以传世。 更有说法,“东坡肉”就是“东坡肘子”的红烧版本,其大部分的做法都是相同的,同属一脉。 最后一道菜,程宇准备了一道番茄炒蛋。 在现代虽然是家常菜,但在明朝,起码是洪武初年应该还没出现。 因为番茄是外来蔬菜,产于南美洲的安第斯山脉地带,大约在明朝中叶才传入中国。 而且最初它是以观赏植物的身份被引入的,当时人们看到它色泽鲜艳,便种植在庭院之中欣赏,并没有将它作为食材。 “马皇后,帮我把这些切一下吧,还有那边放的,记得切小丁。” “好。” “好。”马皇后应声走了过去,动作娴熟地拿起刀,开始切菜。 她的刀法干净利落,刀尖在案板上轻轻跳动,发出“咚咚”的清脆声响。 众人见状。 程宇心中啧啧称奇:有点厉害啊。 朱元璋看似表情管理一本正经,实则心底:“嘿嘿,俺家大妹子真厉害。” 常遇春颇有马屁大王的潜力,直接出声道:“哇,皇后这刀法,用在杀敌上都可以自创一派了。” 一旁的徐达则是没好气地瞥了他一眼,默不作声地拉开了和常遇春之间的距离。 一切材料都准备好。 程宇将炉灶点燃,火焰瞬间升腾起来。 “哇,你这灶台怎么一下子就着火了。” 这时候老朱三人料理完野猪,刚从外面回来。 见灶台突然升起一道火光,常遇春不由地惊呼道。 “这是21世纪的厨房煤气灶。”程宇转过身,笑着解释道。 “这炉灶可是比我们宫中的炉灶先进许多。”朱元璋眼睛一点也不眨地盯着炉灶。 程宇道:“陛下,这炉灶是经过改良的,火力可以随意调节,而且更加节能环保。” 马皇后好奇地问道:“程真人,这东西是如何调节火力大小的?” 程宇空出手,指着炉灶上的旋钮:“皇后娘娘,您看这个旋钮,转动它就可以控制火焰的大小。顺时针转动,火力就会变大;逆时针转动,火力就会变小。” 说着,程宇还挥手让马皇后尝试下。 马皇后一点不带怕的,上去就试着轻轻转动旋钮,火焰忽大忽小,惊得朱元璋四人嘴巴微张。 “好神奇的物什,程真人,你说,这是后世之物对吗,它是如何做到的?” 程宇想了想,尽量用简单的语言解释道:“这炉灶的原理是利用燃气燃烧产生热量,通过调节燃气的流量来控制火力大小。燃气在燃烧时会产生高温火焰,从而将锅中的食物加热煮熟。” “原理?”朱元璋和马皇后异口同声地问道,声音里带着困惑。 “燃气?””常遇春和徐达也跟着重复了一遍,面面相觑,一脸茫然。 几个名词也把这几个古人整懵了。 众人只好下意识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虽然他们不太明白其中的原理,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对这个新奇事物的惊叹。 程宇看着众人好奇的模样,心中暗自好笑,继续耐心地为他们解释。 “陛下,皇后娘娘,二位将军,这燃气是一种特殊的能源,就像我们平时烧火用的木柴一样,只不过它更加方便、清洁。而这个炉灶就是利用了一些巧妙的设计,让燃气能够稳定地燃烧,并且可以根据我们的需要调节火力大小。”程宇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说道。 朱元璋等人虽然对这些概念仍然有些模糊,但也大致明白了这炉灶的神奇之处。 “程真人,你们这个时代真是奇妙,连炉灶都如此先进。朕真难以想象,后世还有多少神奇之物。”朱元璋不由地感叹道,声音里满是震撼。 众人都齐齐点头。 程宇笑了笑,说:“陛下,后世的发展远超想象,还有许多东西会让陛下感到惊讶的。” 朱元璋也笑了:“那朕期待日后见识见识了。” 说着,程宇开始准备做菜。他先拿出几个鸡蛋和两个红彤彤的番茄,准备先做番茄炒蛋。 这道菜烹饪时间相对较短,而且做法也比较简单。 “这叫番茄,大概你们大明几十年才有,是从遥远的南美洲传来的。” “几十年后才有的啊,番茄?南美洲?”朱元璋眉头微皱,转头问了问对于地域最为清楚的徐达: “天德,你听说过南美洲这个地方吗?” 徐达摇了摇头,“没听说过。” 程宇边切番茄,边解释:“南美洲要从东海一直向东走,有数万里之遥,那里盛产很多高产量的农作物,其中就有番茄。” “这么远?”常遇春一听,倒吸了一口凉气。 “真人,你看你在忙,需要我来帮你做什么?”马皇后这看了一会儿厨房其他地方的古怪东西后,很快就进入了煮妇状态。 “嗯,那你帮我打几个鸡蛋吧。” “好。” 马皇后熟练地拿起鸡蛋,在碗边轻轻一磕,鸡蛋液顺势流入碗中。 她拿起筷子,快速搅拌起来,动作轻盈而娴熟。 见微知着,看来马皇后的厨艺高超真不是虚的,这种简单而又熟练的操作就可以看出一二。 不一会儿,番茄炒蛋就做好了。 程宇将炒好的番茄炒蛋盛在盘子里,红黄相间,色泽诱人。 一道道扑鼻的香气很快在厨房蔓延开来。 “嘶,好香。”常遇春忍不住用鼻子嗅着空中弥漫的香气。 朱元璋、徐达等人也忍不住直勾勾的盯着看。 朱元璋:“不行,我受不了,我去外面等着了。” 徐达:“同去。” 常遇春:“俺也不行了,走走走。” 三人急忙走出厨房,来到餐厅坐下。 他们一边闻着从厨房飘来的阵阵香气,一边焦急地等待着。 程宇和马皇后在厨房继续忙碌着。 接着,程宇开始做麻婆豆腐。 他拿出一块鲜嫩的豆腐,放在案板上,手起刀落,将豆腐切成小块,速度极快。 马皇后见程宇也露了一手刀功,惊讶道:“真人这刀功功底要比我强啊。” “哈哈,皇后娘娘过奖,过奖。” 听得出马皇后是真心发言,程宇小小的谦虚了一下,心中暗爽:在空间里练了上千遍,看来真没白练。 切好后,程宇拿出豆瓣酱、辣椒粉、花椒粉等调料。 他先将豆瓣酱放入锅中煸炒出红油,瞬间,浓郁的香味弥漫开来。 马皇后在一旁看着,不禁称赞道:“这豆瓣酱的香味真是独特,让人闻着就有食欲。” “哎,后世真是有福啊~~” “马皇后,你这倒说的没错,光是庖厨这一行,后世真是钻研透了。”程宇应和道。 似乎是闻到味儿了一样,程宇刚做好麻婆豆腐,常遇春就在外高喊道: “好香,这又是道什么菜啊?快给我尝尝,快馋死我了,啊呀!” 程宇被说笑了。 马皇后无奈道:“别理老常,他有时候就是个憨货。” “没事。” 在马皇后的帮助下,很快几道菜程宇都做好了。 “这叫番茄炒蛋。” “这叫麻婆豆腐。” “这叫宫保鸡丁。” “这叫东坡肘子。” “这叫珍珠黄金白玉汤。” “请诸位享用。” 等程宇报完菜名,朱元璋便迅速地拿起了筷子。 “我再来尝尝真人的手艺。” 朱元璋率先夹起一块番茄炒蛋放入口中,鸡蛋的嫩滑与番茄的酸甜在舌尖交融,那独特的滋味让他的眼睛微微眯起,仿佛沉浸在一场美妙的梦境之中。 “唔,真香。” 见朱元璋如此赞叹,常遇春也不甘示弱,他直接将筷子也伸向了番茄炒蛋。 常遇春:“哇~~~好吃!” 随即常遇春开始不停炫番茄炒蛋。 马皇后、徐达也好奇地拿起筷子夹向番茄炒蛋。 很快味道征服了四人,但盘子里的番茄炒蛋所剩无几了。 朱元璋只是下手稍稍慢了点,便见一大块自己看中的鸡蛋被人抢走,顿时有点恼了。 “咱是皇帝,都别抢。” 第28章 常遇春:程真人,我可以给你干活,管饭就行 说着,他快速地又夹了几筷子番茄炒蛋到自己碗里,那模样就像生怕别人把这美味都抢走了似的。 干饭最快的常遇春,嘴里塞得满满当当,含糊不清地说道:“陛下,您是皇帝,自然要多尝尝其他菜,这番茄炒蛋就先让给俺老常吧,俺可太稀罕这味儿了。” 朱元璋瞪了常遇春一眼,但手上的动作却没停,又夹了一筷子番茄炒蛋。 马皇后笑着说:“陛下,常将军,莫要着急,这桌上的菜可多着呢。” 说着,她优雅地夹起一块番茄炒蛋放入口中,细细品味着,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这番茄炒蛋的味道真是清新爽口,鸡蛋炒得恰到好处,嫩滑无比,番茄的酸甜也十分浓郁,二者搭配在一起,堪称一绝。” 朱元璋很快将目光投向了麻婆豆腐。 他夹起一块豆腐,只见那豆腐上裹满了红油,还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放入口中,麻婆豆腐的麻辣鲜香瞬间在口腔中散开,让他的味蕾受到了极大的冲击。 朱元璋的脸上微微泛红,额头也冒出了些许汗珠,但他却毫不在意,反而越吃越有滋味。 “这麻婆豆腐也好吃!” “麻辣过瘾!豆腐又嫩又滑,朕从未尝过如此美味的豆腐。” 朱元璋一边说着,一边不停地往嘴里送着麻婆豆腐。 马皇后也尝了一块,则用手帕轻轻擦了擦嘴角,说道:“这麻婆豆腐的味道浓郁醇厚,麻辣之中又不失豆腐的本味,程真人对调料的运用可谓是炉火纯青。陛下,您且慢些吃,莫要被辣着了。” 朱元璋哪里听得进去,他一边大口嚼着麻婆豆腐,一边说道:“皇后,无妨,朕就喜欢这等美味。这麻婆豆腐,朕吃了还想吃。” 这时,一直埋头苦吃的常遇春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桌上的东坡肘子。 他放下手中的碗筷,双手直接抓起一块肘子肉,大口咬了下去。 肉香四溢,瞬间充满了整个口腔。 常遇春吃得满嘴流油,脸上满是陶醉的神情,嘴里还含糊不清地说着:“好吃,好吃,这东坡肘子太好吃了!俺老常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美味的肘子。” “程真人,你这手艺简直是神了!俺感觉自己以后怕不是忘不了这东坡肘子了。” 朱元璋和马皇后、徐达被常遇春这副模样逗得哈哈大笑,程宇也忍俊不禁。 朱元璋笑着说:“你这吃相,可真是粗鲁。不过这东坡肘子看起来确实美味,朕也来尝尝。” 说着,他也夹起一块肘子肉放入口中,慢慢咀嚼。 肘子肉入口即化,浓郁的香味在口腔中弥漫开来。 朱元璋的脸上露出了陶醉的表情,他缓缓说道:“这东坡肘子真是美味绝伦,肉软糯入味,味道醇厚香浓。朕今日真是有口福了,能够品尝到如此多的佳肴。” 马皇后目光投向了珍珠黄金白玉汤,因为在后厨她知道,程宇对于这道菜最上心。 也不知道为什么,做好开锅的一瞬间,程真人的眼神从一开始的期待突然变得失落起来了。 马皇后舀了一勺汤,轻轻吹了吹,然后慢慢送入口中。 那醇厚的味道在味蕾上散开,白菜帮子的清甜、菠菜叶儿的鲜嫩、豆腐碎块的滑嫩和碎米粒儿的软糯相互融合,让他的身心都感受到了温暖和满足。 马皇后闭上眼睛,细细品味着这道汤的滋味,仿佛回到了过去的时光。 过了一会儿,马皇后才缓缓睁开眼睛,说道:“这珍珠黄金白玉汤的味道真是鲜美无比,食材的原汁原味都被保留了下来,每一口都充满了温暖和幸福的味道。” “程真人,我很好奇,你刚才在厨房做完这道菜,为何叹了一口气?” 程宇一愣。 啊,被注意到了吗? 程宇当然有点失落,原因很简单。 因为这是一道珍品级的珍珠黄金白玉汤。 没出闪光特效啊。 朱元璋等人听闻马皇后的询问,也纷纷将目光投向程宇,眼中满是疑惑。 程宇微微叹了口气,说道:“陛下,皇后娘娘,诸位有所不知,我本期望这道珍珠黄金白玉汤能达到更高的境界,呈现出闪光奇观,却未能如愿,故而有些失落。” 朱元璋好奇地问道:“闪光奇观?程真人,这是何意?” 程宇耐心解释道:“陛下,在我所学厨艺之道中,菜品有不同的等级之分。这珍珠黄金白玉汤,我曾多次苦练,期望能将其提升至闪光料理之境。闪光料理,其色香味皆达极致,且烹饪过程中会伴有奇异光芒与独特氛围,宛如美食之艺术极致展现。” 常遇春尝了一口,在那品了又品,大声说道:“程真人,这汤已经如此美味,俺觉得便是那神仙喝的琼浆玉液也不过如此。俺老常不懂什么闪光不闪光,只知道这是俺这辈子喝过最好喝的汤。” 马皇后微笑着说:“程真人如此追求极致,定能在厨艺之途取得更高成就。这汤虽未达真人期望之境,但在我等眼中,已是人间至味。” 朱元璋:“程真人,朕虽不知那闪光料理究竟何等神奇,但朕相信你的厨艺。今日这顿饭,每一道菜皆让朕等惊叹不已,你之厨艺已堪称一绝。” 千破万破,马屁不破。 何况是历史上千古一帝的夸赞。 程宇在众人的赞扬中,也很快丢掉了心中那一丝失落之情,加入了干饭行列中。 嗯,不愧是我亲手做的菜,真踏马香! “来,来,来,继续吃,不够我再做。”程宇豪气道。 众人纷纷点头,继续享受着桌上的美食。 朱元璋:“哎哎哎,遇春,那块肘子是我的。” 常遇春:“陛下,谁抢到是谁的。” 朱元璋:“你这是欺君。” 常遇春混不吝的:“那你回去再治俺罪吧。” “你(╬?益?)……” 马皇后:“别吵了,俩大人吃饭跟小孩似的。” 程宇:(??.???) 酒足饭饱之后,朱元璋等人满意地坐在椅子上,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神情。 朱元璋笑着对程宇说:“程真人,今日这顿饭,朕真是大开眼界,不仅品尝到了如此美味的菜肴,还见识到了你的神奇厨艺和这许多新奇的事物。朕回去之后,定会时常想起。” 常遇春凑到朱元璋面前,讨好道:“陛下,你看,要不你们一会儿回去吧,我在这里留着,等十天后你们再来接我。” 朱元璋听言,笑骂道:“你个常十万,打仗惦记着往前冲,吃饭你也要惦记。滚滚滚,这可是真人的地方,你要呆也不是问我。” 常遇春看向程宇,眼巴巴的:“真人,你看我这块头,干力气活是一把好手,您看,我待在这儿给你干活行不行?管饭就行。” 把我当饭票了啊,不过我愿意,食仙居可不愿意。 或许以后食仙居开启了某种新功能,就可以在这待着,但现在还不行。 程宇笑着摇了摇头,想了想,说道:“我倒是愿意要你,不过你们都是古人,身体受时空的制约,目前只能待满一天。” “啊,这样啊,好吧。”常遇春也注意到了程宇的用词,表示很遗憾,这次也是巧,陛下愿意带着他,下次就不一定能来了。 不过,一定要好好表现,让大哥多带自己过来吃好吃的。 第29章 朱元璋,鸟尽弓藏? 下午怎么安排朱元璋一行人,是令程宇有些头疼的事情。 如果跟他们讲明史吧,就会一定程度上改变很多人的命运。 可如果有明朝之后的古人到访,他也迟早瞒不住。 朱元璋是一个极其强势的皇帝,如果让他知道诸如洪武四大案和未来大明靖难之役的命运走向,一定会去杀的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上次没有给老朱告知他登基之后的信息,也是出于这个方面考虑的。 程宇倒不是可怜那些和他无关的人。 一方面,程宇在信息上掌握主导权,这样才能在与古人的相处上占据优势。 另一方面,如果古人大幅度的改写历史,那么很多未来的历史都会改变,程宇还想认识或见证一些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呢。 比如:程宇刚刚收拾好碗筷,从厨房回来,就听见马皇后在对朱元璋言道: “重八,我思量,下次可以带老大过来见识见识了。” 朱元璋即刻回应道:“嘿,妹子,咱就是说,俺看人的眼光不会错的嘛,标儿,等咱们再来就带上。” 标儿? 懿文太子朱标吗? 程宇心下暗忖,这可是一个颇有悲剧色彩的历史人物,他也倒想打卡见识一下。 朱标被后世普遍认为是中国历史上权力最大、地位最稳固的太子,号称明初二皇帝。 他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嫡长子,朱元璋对他有多喜爱,在攻打南京时得知朱标出生,喜不自禁,还留下了“到此山者,不患无嗣”的石刻。 在朱元璋自立为吴王后,毫不犹豫地立朱标为王世子。 在洪武登基之后,也立马册封十三岁的朱标为皇太子。 朱元璋对这个嫡长子那可是寄予了厚望,极其重视和爱护。 当世最有名的学者——宋濂是他的老师。 最能打的将军——常遇春,是他的岳父。 最高级别的文臣——李善长,是他太子府的常客。 大明最早的图书馆,是朱元璋为了他而建立。 无论是文学界、教育界,还是政界、军界,朱元璋全都给朱标拉到满配了。 朱标也没有辜负朱元璋的期望,成长为了一名各方面完美的皇位继承人。 后世之人因此戏说,他如果想要造反当皇帝,朱元璋不但不会生气,反而会心甘情愿的把皇位让给他。 地利和人和全都被朱标一人占完了,或许正是天妒英才。 洪武二十四年,时年38岁的朱标病逝在了考察建都事宜的回京路上,未能完成成为大明皇帝的夙愿。 明朝最强亲戚户方孝孺曾作诗:“宗社千年恨,山陵后世光。” 认为朱标之死是明朝宗庙的千年之恨。 程宇心中暗叹,像朱标这样的人物,若能多活些年岁,大明的历史或许会是另一番景象。 但命运无常,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谁也无法阻挡。 朱元璋瞧见程宇若有所思,下意识地开口问道:“程真人,你可知道我家标儿将来如何?” “是否使我大明更加繁荣昌盛啊?” 标儿今年十三岁,已经能够顺利完成外出替咱回乡祭祖的事情,将来当了皇帝,想必能力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再说了,有老子我给他先打下一个厚实的基础,他将来不说是个太宗,高宗应该是有的。 朱元璋心里对朱标的喜爱几乎溢于言表。 马皇后、徐达、常遇春也转头看向程宇,他们也很好奇这大明未来的皇帝,现太子朱标是什么命运? 程宇来到众人身旁,轻笑道:“我可不怎么喜欢在他人身后谈论他的未来,等陛下和皇后娘娘将朱标带过来,咱们再聊吧。” 朱元璋一怔,旋即大笑道:“程真人倒是个妙人,也罢,那就等待标儿来后,再听真人高见。” 马皇后心底微沉,似乎是出于做母亲的直觉,她觉得儿子的命运似乎不会像他们想的那样一帆风顺。 徐达和常遇春对视了一眼,两人并未言语,要知道,这可是关乎大明未来之主的事情,一不小心说错话,谁知道自家会不会遭殃。 一时间,气氛有些尴尬。 为缓气氛,程宇随即笑道:“太子既然不在场,你们不想知道你们各自将来的命运吗?” 听到这话,常遇春郁闷地撇了撇嘴。 咋一下子又聊到这个了? 真人,你是不是故意的? “真人,那你就说说看,我们几个,除了常将军外,将来都活了多久啊?”马皇后好奇问道。 嫂子,你是不是也是故意的? 程宇微微沉吟,目光在众人脸上缓缓移过,最后将目光定在了徐达身上。 徐达:先说我吗? “徐将军一生都在精忠报国,为大明立下赫赫战功,卒于洪武十八年,享年五十四岁。” 洪武十八年? 朱元璋一听,眉头上挑。 是自己的年号,看来自己活的还挺久。 但天德... “天德54岁就死了,真人你可知他怎么死的?” 还没等徐达做出反应,朱元璋急切问道。 程宇稍作停顿,看了看徐达,又看了看朱元璋:“徐将军的死,在历史存在一个争议。” 朱元璋:“哦,什么争议?” 程宇:“有人说,徐将军是因背疽病发而死,也有人说,徐达爱吃蒸鹅,是陛下赐下蒸鹅导致徐将军病发身亡。” 什么? 什么?! 众人神色各异。 兔死狗烹?鸟尽弓藏? 我会因为吃烧鹅而死? 徐达先是一呆,旋即苦笑摇头:“生死有命,达若因病而终,亦是常理。若真因陛下赐鹅……” 他抬眼望向朱元璋,目光坦荡,毫无怨怼,“达亦感恩陛下知遇之恩,一生相随,死得其所。” 朱元璋却拍案而起,怒目圆睁:“朕怎会赐死天德!朕与天德情同手足,并肩作战多年,共创大明基业,朕岂是那等猜忌功臣之人!定是后世有人恶意丑化咱,歪曲咱和天德的感情。” 其声如雷霆炸响,一时间程宇甚至能感觉到朱元璋身上的铁血杀气。 马皇后赶忙轻扯朱元璋衣袖,柔声道:“重八,程真人亦言此乃争议之事,真假未辨,无需因后人妄自菲薄而生怒。” 第30章 朱元璋:要让华夏再次伟大 朱元璋胸膛剧烈起伏,喘着粗气,良久,方才坐下。 “哎,没想到千百年后,咱还被后世小人污蔑。” “陛下无需担忧,你在后世口口相传中还是主要以正面想象为主的,甚至于后世子孙也曾打出过您的“驱逐胡虏,恢复中华”口号。” 程宇也相当理解,毕竟无论是谁,要是听到后世品评自己刻薄寡恩、不似人君,都会生气。 “什么?后世还有胡虏虎视中原?” 朱元璋面色一变,又猛然站起身来。 连徐达、常遇春、马皇后听言,也是眉头紧皱。 啧,无意中好像多说了什么。 “确实如此,上次我不是提到明朝存在了276年吗,下一个朝代正是女真入主中原的时代。” 常遇春、徐达、马皇后心想:“女真??他们也配?” 朱元璋皱眉:“女真,可是那金人又再次复辟。” 程宇:“是,也不是。” “这支女真是出于白山黑水之地的建州女真,他们逐渐崛起并建立了后金政权,而后改国号为清。” “趁着明朝末年的内乱,举兵入关,夺取了天下。” “又是内贼,又是外寇,我大明竟会重蹈赵宋灭亡之路。” 朱元璋眼神冰冷,语气中透着深深的愤怒与恨意。 “朕之大明,怎可毁于内忧外患之手!朕定要在有生之年,将一切隐患铲除,让大明江山永固!” “建州女真?哼,徐天德、常遇春。” “在!” “等咱们彻底扫除北元之后,我就命你们将那所谓的建州女真给我犁庭扫穴。” 徐达、常遇春神色凝重,单膝跪地,双手抱拳: “敢不从命,吾等定将为大明扫清这帮胡虏。” 他们虽然没有插嘴朱元璋和程宇之间的对话,但也在一旁听得火冒三丈了。 一开始听到大明存在了两百多年,其实他们第一反应不是只存在了这么久,而是像吃了一颗定心丸一样。 知晓与自己休戚相关的大明,能得以延续数百年,那么自己只要安分守己、努力为国效力,自己的后代就能过上好日子了。 可如今听到大明竟有此等潜在危机,心中的怒火瞬间被点燃,那是对大明的忠诚与守护之心在熊熊燃烧。 建州女真是什么角落里的垃圾,等我们消灭北元之后,将其灭族,以绝后患。 马皇后在一旁轻轻拉住朱元璋的手臂,眼中满是,柔声劝道: “陛下,此事还需从长计议。如今大明初建,百废待兴,百姓也需要休养生息。这些事情待北伐成功之后,咱们再一一安排。” 她的声音轻柔,语速平缓,试图让朱元璋冷静下来。 朱元璋微微转头,看向马皇后,眼神中的怒火稍稍缓和,他轻轻拍了拍马皇后的手,深吸一口气,说道:“妹子,你说得对,朕自是知晓轻重。但此患不除,朕心难安。” 这时,程宇开口道:“建州女真的事情,陛下不必多虑,眼下他们其实也处于野蛮未开化的时代,和此前的金朝女真根本不能比。” 随后程宇慢慢向他们科普了完颜女真和建州女真的区别。 完颜女真受中原文化以及契丹族的影响,在战斗力方面更强。 金朝女真和清朝女真虽然同属一族,但由于元朝时期也一直有提防女真,不仅驻军补防、时常征伐,还会占有他们的资源、管控他们的贸易。 不少女真族人不得已重新转入刀耕火种的时代。 数百年以来他们并未生活、居住在一起,文化上的联系也很淡薄。 现在就是未开化的野人。 朱元璋微微颔首,眉头稍缓,目光却依旧冷峻。 “朕自起兵之日起,心中便唯有一念,那便是驱逐胡虏,恢复中华!” “此志早已深入朕之骨髓,坚如磐石,任他风雨如何侵袭,亦绝不动摇分毫!” “朕日夜所思、梦寐以求者,乃是华夏大地能再度重现汉唐盛世那等耀眼夺目的辉煌!朕要让我华夏儿女皆能昂首挺胸,傲然屹立于世间,从此再不受外敌之欺凌羞辱!朕定要让那万邦来朝之盛景再度降临华夏,使我大明成为世界之中心,让我华夏文明之光再次普照四方,令世人皆敬仰尊崇!” “未开化的野人还敢觊觎我大明江山,当真是不知死活。” 他双手背在身后,来回踱步,每一步都带着沉重的压迫感。 众人听闻此言,心中皆如波涛汹涌。 真不愧是千古一帝,这话要是让其他人来说真是没有一点信服力。 但朱元璋不一样,那是敢作敢为的超级狠人。 常遇春瞪大双眼,满脸怒容,“陛下,管他开化不开化,敢对咱大明有不轨之心,就该早早灭了他们,省得日后麻烦。” 马皇后轻轻摇头,柔声道:“陛下,常将军莫急。此事确需谨慎,如今当以稳定大明根基为重。那建州女真若真如程真人所言,当下倒也不必急于一时。” 程宇点了点头,笑道: “没错,等大明击败北元,你们一波推就行。” 一波推? 这是什么词? “真人的意思应该是指,待时机成熟,我们就能像海波一般,推平建州女真吧?”马皇后温婉一笑,理解道。 程宇微微一呆。 呃,这么理解确实没错。 常遇春哈哈笑道:“真人说的精辟。区区野人,一波推的事。” “那真人,咱们还是接着讲寿命的事吧,你说说,我和老朱活了多久啊?”马皇后好奇问道。 对啊,陛下(俺)活了多久啊? 见众人目光瞬间专注起来,都看向自己。 程宇清了清嗓子,缓缓道:“陛下一生波澜壮阔,雄才大略震古烁今。陛下在位期间,大力推行改革,严惩贪官污吏,使大明官场风气为之一新。陛下重视农桑,兴修水利,百姓得以安居乐业。陛下寿至七十一岁,龙驭归天之际,举国同悲,万民敬仰,陛下之功绩传颂千秋万代,为后世帝君之楷模典范。” 咱竟然活了这么长时间吗? 能有如此寿数,定是能为咱大明定下牢固的根基。 标儿定能克承咱的大统,开创之前真人所说的永乐盛世吧。 永乐、永乐。 哈哈,这年号好。 马皇后和朱元璋对视了一眼,心里都是一喜。 连徐达、常遇春也都很安心。 既然陛下能活这么久,那么肯定不会做鸟尽弓藏的事情。 后人真是瞎扯淡。 程宇接着看向马皇后,神色中带着敬重,“皇后娘娘一生贤良淑德,母仪天下。娘娘在后宫倡导节俭,以身作则,关爱妃嫔宫女,使后宫祥和安宁。娘娘寿五十一岁,然仁德之名,广播四海,后世尊为贤后表率,为天下女子所敬仰效仿。” 徐达:!!! 常遇春:!!! 朱元璋:!!!!!! 第31章 返明 朱元璋瞬间瞪大了眼睛,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 他猛地转身,紧紧抓住马皇后的双肩,声音颤抖地喊道: “妹子,这怎么可能?咱不信!咱绝不会让你这么早就离我而去!” 他的眼眶泛红,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平日里威严的帝王此刻仿佛失去了所有的镇定,只剩下对妻子深深的眷恋和不舍。 马皇后微微一怔,一开始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但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她轻轻抬起手,温柔地抚摸着朱元璋的脸庞,仿佛在安慰一个受伤的孩子,轻声说道:“重八,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臣妾能陪伴陛下这些年,已是莫大的福分。陛下不必过于悲伤,应以江山社稷为重。” 五十一岁,能活这么长时间也不错了。 起码能看到孩子们成家立业、娶妻生子了。 朱元璋紧紧握住马皇后的手,声音依旧颤抖:“妹子,朕不许你说这般话。朕定要想办法让你长命百岁。” 马皇后温柔地摇摇头:“陛下,莫要执着。人生在世,各有定数。臣妾只愿陛下能一直保持龙体康健,引领大明走向辉煌。” 徐达与常遇春对视一眼,皆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沉重与担忧。 他们也不想看到一直善良温柔的大嫂这么早离去。 徐达上前一步,抱拳说道:“陛下,皇后娘娘吉人自有天相,或许程真人所言也并非绝对。” 常遇春快速扫了一眼程宇,也连忙附和:“是啊,陛下。说不定以后有啥转机呢。咱现在不是还没到那时候嘛。” 朱元璋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 “程真人,难道就没有办法改变皇后的命运吗?朕愿付出任何代价。” 程宇顿了顿,微微摇头:“陛下,我现在还没有这个本事。” 你们都能活到五十多岁还不满足啊? 我自己都不确定自己能否撑过癌症这一关。 朱元璋眼睛一亮,理解为: 真人说现在没有? 那就是说以后有可能有了? 真人既然能够做到跨越古今,那么想必延寿这种事情也能做到? 也或许是和我们交情不深,我们仙缘不够,不愿意和我们透露。 朱元璋沉默良久,而后缓缓说道:“好吧。” 聊完了众人历史上的岁数,程宇拿出了平板电脑。 虽然聊了不少北伐的事情,但毕竟只是空口白话,不如现成的史料记录来的清晰。 刚买的平板电脑通体漆黑,边缘线条流畅,光滑细腻。 众人的目光瞬间被这个外观奇特的物件吸引。 上次就见识过此物的朱元璋也不例外。 老朱和马皇后对视了一眼。 老朱:妹子,这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墨家造物。 马皇后:居然长得如此奇特。 常遇春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伸手想要触摸平板电脑。 见常遇春来到近前,程宇似是没有任何防备,大大咧咧地拿给常遇春看。 这物件看似平整如镜,却又能发出奇异光芒,常遇春纵是戎马半生、走南闯北,也不曾见过这样的东西。 常遇春摸着光滑冰冷的表面好奇问道:“程真人,请问,这是何物?” 程宇再次用古人能理解的方式解释了一遍,马皇后等人啧啧称奇。 上次给朱元璋只是放了一段音频,这次给你们来一个小小的震撼。 程宇点开平板电脑,找到关于第一次北伐的详细史料视频并点开了播放按钮: “诸位,请看。” “你们好,欢迎收看大明放映室第二期北伐……” “什么东西?怎么会有人被困在里面?” 常遇春见到有人在平板电脑里说话,立马大声问道。 朱元璋、徐达也微微眯起眼睛,目光紧紧锁住画面。 马皇后则是“呀”了一声,头干脆望向程宇。 “这是现代化的技术,叫视频。” “可以将现实中的画面一比一的录入到机器之中,方法上和录音相似。” “这其中的人物呢,就像戏剧表演那般,是后世人扮演出来的。” 程宇见众人疑惑,解释道。 “竟如此神奇!” “这真是几百年后的技术?” 不只是常遇春一脸怀疑人生,朱元璋三人也是满脸问号。 真人是不是拿什么仙器,比如什么摄魂镜在忽悠我们? 我们和唐朝也才隔了几百年,唐朝的一些技术也不比我们差呢? 这时,沉默一会的朱元璋突然说道:“真人既然这么说,咱们就信,继续看下去吧。” 在朱元璋四人还在走神的时候,程宇挑出了一b站知名历史区up主的视频,内容主要介绍了北伐的前因后果和其中战略要点,还剪辑了不少战争场面。 视频正式开始,朱元璋四人便在程宇的授意下拿起板凳纷纷坐下观看。 朱元璋:“嗯,这点说的倒是不错,鞑子们内部矛盾确实如水火一般难容。” 话锋一转:“若不是他们一再猖狂,还敢犯我大明边境,咱还能容忍他一段日子。” 北元内部矛盾重重,而喊着“日月重开大宋天”的大明则是一副朝气蓬勃的样子。 只要北元不来招惹大明,朱元璋实际上乐的看他们自个儿溃烂。 因为这时候大明综合实力还不如北元,可国家之间的交锋,不是只看纸面数据的。 北元现在就好比一个老狼,在不停走下坡路;大明如同成长中的老虎,每分每秒都在变强。 随着视频的播放,众人不断发表着自己的看法,一时间讨论颇为热烈。 徐达:“佯攻?声东击西,这招确实妙。” 徐达相当关注战术战略,眼睛根本不带眨地盯着战术布局和将领的指挥,从中汲取经验。 他还问程宇要了纸笔,开始记录起来。 常遇春时而兴奋地挥舞着拳头,时而为将士们的英勇表现大声喝彩。 “对对,就是这么打。” 时间渐渐过去,朱元璋等人对能够播放录音、视频的平板电脑越发喜爱了起来。 待视频最后结束,朱元璋和马皇后对视了一眼... “程真人,这仙...平板电脑实在神奇,咱愿以重金买下,不知真人可否割爱。” 朱元璋突然起身,面向程宇,诚恳地说道。 其实,上回朱元璋就想索要此物,但碍于初次见面,他也没带东西,没好意思张嘴就要。 程宇微微一笑,将平板推到朱元璋面前。 “陛下,此物虽珍贵,于我何加焉。” “我既然拿了出来,又是对于黎民百姓有益的东西,自然考虑到你们会有所求。” “直接拿去吧。” 一直不苟言笑的朱元璋一听这话,也露出了笑容,连忙道谢: “程真人高义,咱定当不负真人所托。” 程宇又给他们下载了不少北伐的资料,以及北元内部此时的情报。 虽然很多都是站在后世的角度上去看的,有一定失真。 但对于当局者来说,也无异于如获至宝了。 程宇还给他们传授了如何使用此物的方法。 考虑到使用时长,程宇在网上买的都是那种电池容量能待机超过3天,还准备了充电宝给他们。 “有了此仙物,朕对北伐之事更有信心了。”朱元璋信心满满地说道。 马皇后、徐达、常遇春三人也是满面笑容。 这是收获可大了。 不仅知道了自己历史上的寿命和最终结局,还得到了平板电脑这等仙家造物。 仙人不愧是仙人呐! 至夜间,朱元璋等人在琢磨平板电脑。 天时渐晚。 程宇本想再安排顿饭菜给他们,但这时朱元璋突然来了一句: “时间不早了,咱们该走了。” 常遇春张口还想说程真人能不能给他们再做一顿饭,被朱元璋一个眼神咽了回去。 老朱:咱们一行四人,岂能还在程真人这里再白吃一顿。 常遇春:可是...这么好吃。 老朱:什么可是、好吃,咱的皮带你要不要吃? 常遇春:t^t 程宇一听,也有点傻眼。 啊? 不是... 这次老朱的驻留时间不是有6个小时吗? 我羊毛还没薅完呢? 但古人的面子确实有点薄的让程宇有点不理解。 可在朱元璋一行四人看来,程宇不光给他们做饭、还送了他们“仙家宝贝”,他们真不好意思再白嫖程宇一顿饭。 第32章 万三蹄膀烹饪精要 朱元璋一言九鼎,一发话,其余人也纷纷起身言辞,程宇见状也是无奈。 很快,朱元璋等人拜别程宇,走出了食仙居大门,齐齐来到食仙居二十米开外,身影渐渐消散。 程宇见众人散去,叹了一口气。 唉,早知道不给他们好东西了,感觉他们是被自己给的东西太好吓到了,反而不好意思在这再吃一顿。 失策,失策。 回去,该看看这次的好评收获了。 来到大堂内。 程宇本想直接去开好评奖励的,突然眼神注意到了朱元璋等人留下的礼物。 哎? 先看看老朱给我带了什么好东西吧。 怀着好奇与期待,程宇快步走近那堆礼物。 缓缓打开裹着礼物的锦布。 啧,这锦布质地都不错啊,摸着这么丝滑。 以程宇的眼光来看,光这锦布拿出去到丝巾店卖,都能卖出一个高价了。 打开裹布后,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数本古籍,纸张虽已泛黄,但上面的字迹依然清晰可辨。 《食经》。 《齐民要术》烹饪三册。 《膳夫经手录》。 《本心斋食谱》。 看名字不太了解,但应该都是烹饪古籍吧。 是猜到我喜欢烹饪了么? 算是用心了。 没想到老朱还挺懂我,知道我对烹饪感兴趣,这古籍可真是宝贝啊。 现代烹饪确实是千年烹饪集大成的时代,但古人智慧程宇也向来不敢轻视。 能得到这种古籍,真让他眼前一亮。 如果说其他几本书,程宇不了解,但是《齐民要术》那可太有名了。 这可是写进教科书里的神作。 出于好奇,程宇翻了翻《齐民要术》。 “作酱法”“作酢法”“作豉法”。 “炙法”“脍法”“羹臛法”“蒸缹法”。 还都是跟烹饪息息相关的。 书中不仅有详细的烹饪步骤,还有对食材的独特见解和搭配技巧。 有些菜肴的做法甚至让程宇这个现代人都感到新奇,他不禁想象着如果按照这些方法烹饪出的美食会是怎样的美味。 接着,他又展开一幅字画。 《黄州寒食诗帖》。 这是谁的? 程宇不懂,直接用手机搜索起来。 卧槽! 居然是苏轼的!!! 卧槽! 还是天下第三行书?!这么牛叉! “这玩意,老朱从哪儿找来这么好的东西。” 嘶,这要是拿出去拍卖,不得上亿。 咦,现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 (⊙o⊙)…呃,打扰了。 程宇立马打消了拿出来拍卖的念头。 一是怕对不上碳十四测年,二是怕真假美猴王。 万一自己这个是假的,老朱给我拿错了? 至于故宫博物院里面那个是真是假,咳咳... 谁又敢现在确定呢? 最后,程宇发现了一个精致的食盒。 拿起来看,食盒本身感觉就像一个艺术品。 这食盒做得那叫一个精致,上面的雕花细致得跟微雕似的,感觉都能在这雕花上玩一场“大家来找茬”游戏了。 程宇忍不住嘀咕道:“老朱他们还挺会挑东西哈,这食盒拿出去,都能直接当古董展览了。” 因为看样子,在他们明朝也有一定历史了。 他小心翼翼地打开食盒,一股淡淡的甜香瞬间飘散出来。 糕点的造型小巧玲珑,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每一块糕点都像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上面点缀着各种颜色的糖霜和果脯,让人看了就垂涎欲滴。 程宇拿起一块糕点放入口中,甜蜜的味道在舌尖散开。 嗯...糕点的口感细腻柔软,入口即化,让人回味无穷。 “马皇后这手艺真是相当好啊。” “太谦虚了,说什么向我学习,光是制作糕点这项就能秒杀我了。” 想一想,程宇还真不敢说,自己若是和马皇后现在比拼厨艺就能稳胜。 既惊喜又颇为高兴。 好东西,好东西,都不赖。 程宇把这食盒小心地搁到一边,这才又想起来,自己本来是要去开好评奖励的呀,结果被这些礼物给吸引得差点都忘了正事儿了。 他赶忙走到那放置好评奖励的地方,站在跟前,搓了搓手。 来来来,看看能开出什么好东西来。 来看朱元璋的。 【正在为您抽取好评奖励……】 【万三蹄膀烹饪精要】:直接传授明代万三蹄膀的制作工艺和烹饪技巧。 直接变出了一本书放在了程宇手上,程宇轻轻一拍,便化作光点进入了脑海里。 学,美食技能书啊,怎么不学。 随着知识在脑海里翻涌,程宇知晓了这道菜的来龙去脉。 相传朱元璋称帝后,“猪”字成为避讳字眼。 一次朱元璋到沈万三家做客,沈万三用猪蹄膀招待,朱元璋故意问如何吃整个蹄膀,若用刀切开则有大不敬之罪,沈万三机智地从蹄膀里抽出一根细骨切肉。 朱元璋吃后觉得味美,问起菜名,沈万三答“万三蹄膀”,此后该菜扬名天下。 这道菜程宇也吃过,在沈万三的故居周庄那边是当地特产,还不错。 制作方法:先将猪肘煮至五成熟后抹糖色炸至微红,肉面楔成核桃形小块,锅内加底油烧热,放调料和猪肘及药料袋慢火炖至八成熟,取出蒸至酥烂后扣在盘内,原汤勾芡浇在猪肘上。 制作过程需注意炸制火候、慢火炖制及勾芡浓稠度。 无数次制作万三蹄膀的经验仿佛加持到了他的身上。 程宇感觉仿佛在某个岁月,自己从一个小小的万三蹄学徒逐渐成长了大师。 “师傅,你可以叫我小程,我是来学做万三蹄的。” “我这已经走了三个了,看你能不能坚持了。” “能...” …… “小程啊,我这三代单传的万三蹄秘方就交给你了,希望你能发扬光大。” “师父,您就安心走吧,我一定会重振门楣。” …… 数十年的万三蹄制作经验和心得牢记于心。 此刻,程宇感觉能直接做出珍品级的万三蹄。 好想现在就去试试。 对了,家里那野猪不是现成的吗? 程宇眼睛一亮。 不过,先把好评奖励领完。 忍住冲动,程宇继续开箱。 【最后一餐:大鹅】:一只带有神秘历史色彩的大鹅,传闻和徐达仇深似海。 “嘎嘎...” “……” 程宇和大鹅大眼瞪小眼。 和徐达有关的东西也不少。 像徐达发明的三样暗器:流星困马索、毒刺乾坤圈、日月乾坤刀。 还有徐达的配饰、配剑什么的。 什么东西程宇都想过,烧鹅程宇也想到了,可... 真没想到食仙居还能给他来只活的大鹅。 一个字:绝! 第33章 大明众人的猜测 这只大鹅品相相当不错,羽毛洁白、质地蓬松,身材也颇为壮实,二十斤估计有了。 鹅太大,一锅炖不下。 分几顿吃就完事了。 也不知道这鹅吃了会不会有事? 既然是和徐达有关,应该是对徐达1de专攻武器吧? 徐将军,你得感谢我啊,我把杀你的烧鹅找到了。 烧鹅因徐达而死,徐达因烧鹅而死。 ok,闭环。 先把大鹅放到鸡舍里,程宇回去继续开奖励。 【马皇后的徽菜心得】:记载了马皇后数十年来的一部分徽菜心得。 运气不错啊,又开了一本技能书。 徽菜烹饪心得,好东西啊。 程宇赶紧拍了学习。 闭上眼睛吸收了一会儿,程宇感觉自己对于尚未接触的徽菜多了很多认知。 回过神来,程宇开启了常遇春的好评。 【虎头湛金枪】:《大明英烈传》小说中常遇春使用的武器,具备锋锐、破甲之能。 虎头湛金枪突然出现在眼前,通体基本由百炼镔铁锻造,枪头加入了精钢,看起来就极其锐利。 长度约有四米左右,周身镀着铂金,光彩耀人。 这次是小说演义里的武器。 看着介绍和眼前霸气的外形和长度,程宇立马搜索《大明英烈传》小说。 既然是小说,说不定这武器是什么神兵利器。 在这篇小说中,常遇春号称怀远黑太岁。 他曾在武科场上技压群雄成为武状元,挑翻千斤重的铁叉车,枪挑元军四大先锋,刺败元帅脱脱又击杀八位元将,还曾与赛展雄于金彪大战一百多个回合并最终获胜。 好家伙,听这介绍就非人。 力气大的同时,耐力听着也离谱。 至于虎头湛金枪,文中没有直接的描述。 但既然是演义猛将用的武器,也绝对贼猛。 将其拿在手里。 果然,一瞬间程宇觉得沉甸甸的,如同手握一根千钧棒。 尼玛,这怕不是有五六十斤了,这重量也太夸张了。 算上曹操的倚天剑和解鲁的钢棍,自己已经有三件武器了。 程宇突然感觉有必要腾一个地方整个兵器库。 …… 洪武大明。 朱元璋等人回去后,没有直接散去。 而是禀退他人,开了一个小会。 “你们手里拿着的就是上次朕之前也得到过的仙丹,可以辟谷一天,而且还有强身健体的功效。” 朱元璋开口,直接打断了常遇春、徐达两人研究手中之物的动作。 本着相遇就是缘,程宇给每个来访的客人都会送一个仙豆。 “陛下,这是仙丹?” 常遇春两根手指夹着仙丹,瞪大眼睛看着,又喃喃重复了一遍。 朱元璋看着常遇春一脸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嘴角一撇。 “好神奇,我们在程真人那里待了一个白天,回来后,时间完全没变化。” 徐达倒不像常遇春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在打量了一会儿后,便迅速收入了袖中。 只是,多偷偷瞄了朱元璋一眼。 怕咱抢过去? 我看天德是皮结实了,等我改天治治你。 朱元璋当是没注意到徐达的小动作,继续说着:“没错,那程真人的实力实在让咱看不透,竟有如此寰宇的法力,掌握时空。” 也是这点,让老朱觉得程真人非人。 古往今来,哪怕神话史诗,朱元璋何曾听说过谁有如此能耐。 常遇春:“俺怀疑那程真人应该是某个大神仙转世。” 可是,哪个神仙这么喜欢美食呢? 还给自己的道场起名食仙居。 听到常遇春这话,众人陷入了遐想。 沉默中,徐达冷不丁来了一句: “你们可曾看到那仙居大堂墙壁上挂着的宝剑?” “见到了啊,怎么了?”常遇春好奇地问道。 “我曾经见过一把和它一模一样的宝剑。” “哦?” 徐达的话刚落,立马引起了三人的注意。 “何剑?” “剑名:倚天。” “倚天?”就在朱元璋还在揣摩这是啥时,博学多才的马皇后直接惊呼了一声: “可是汉末魏武帝曹操的倚天剑?” 徐达拱手应道: “皇后博识,没错。” “就是那把传闻中陈友谅自杀前销毁的倚天剑。” “而且我看那把剑很新,比陈友谅手里那把断掉的剑还要新。” …… 清晨。 如金絮般的光线吃力地透过窗帘射入卧室。 伴其而来还有一道呼喊: “小程~~小程~~” “小程...” 谁啊,这么一大早的上门。 程宇一边皱眉,一边缓缓睁开了眼睛。 坐起来,揉了揉太阳穴,程宇穿好便服出了卧室门。 “小程~~” 年迈的声音还在呼喊。 “哎,来了。” 程宇打开了大门。 “村长,你找我有事?” 程宇微微愣神,没想到找他的人是前三关庄的村长。 村长说起来别扭,放以前,管理前三关庄事务的人通常称为“庄主”或“里正”。 不过现在,被行政规划为一个村落了,自然叫村长。 前三关庄的村长是一个年富力强的中年人,据说村长之位是在老村长的主持下,全票推选上去的。 “是这样,我想和你聊聊这后山的事儿。” 后山? 程宇一脸疑惑。 村长见程宇一脸不解,索性坦白道: “就是承包后山这事儿。” 程宇恍然大悟。 时间线拉长,大概是在一个月前,村长就找到程宇,问他要不要承包后山。 前三关庄后山占地不小,足足有四百多亩地。 但是山路泥泞、山形陡峭,再加上地处偏僻,道路崎岖,无论是开发种田还是开发旅游,难度都颇高。 所以没人承包。 新任村长一直想要把这块“荒地”变废为宝,所以时常对外跑,拉招商。 在知晓程宇直接花钱买下了山脚下的农家乐后,于是便前来游说程宇参与招商。 说是这么大块地很多公司都在竞争,承包下来绝对不亏。 程宇那时候哪里还有心思搞这个? 而且看这村长还一副我给你机会你还不上的样子,程宇自然随便找了个理由,打哈哈无视了。 村长见程宇似乎有了反应,连忙继续笑道:“小程啊,你看这后山一直荒着也不是个事儿。” “村里为了修路,其实已经入不敷出了,而且我也说实话,之前也没什么公司竞争,之前联系到的那些公司来实地考察后都放弃了。” “咱们这儿要想有人气,就得修路,就得把这后山利用起来啊。” “你现在经营这农家乐,要是能把后山承包下来,肯定有大发展,搞纯生态农家乐+旅游……” 听着村长开始越侃越像画饼,程宇倒是陷入了沉思。 想到自己拥有食仙居这么个神秘的地方,确实需要更多的空间来保护自己的秘密。 这后山地处偏僻。正好可以为他提供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 而且,他还想知道,将食仙居后山承包下来,食仙居会不会有什么变化。 “村长,承包后山可不是个小事情啊。” 程宇突然打断了村长的滔滔不绝。 村长一听有戏,急忙说道:“小程啊,你放心,村里肯定会给你最大的支持。这后山的承包价格绝对公道,而且以后有什么政策优惠,也肯定先考虑你。” “不是,我有要求。” “您说,您说。” “我要求:路不要修到后山来,包括我这儿。” “没...啊?” 第34章 周签 村长一听,下意识地喊了一声。 “你没听错。”程宇伸手拍了拍门口阶梯,直接一屁股坐了上去,笑着示意村长也一同坐下。 “我和我朋友就喜欢原生态,连路你都不要修,也不需要你帮我拉什么客。” “只靠我那些朋友就能够维持我开店了。” 真是个怪人啊,有钱人的想法就这么不一样吗? 要是路都不修好,真有人来你这玩吗? 村长虽有些疑惑,但还想劝几句,于是挨着边一屁股坐下。 “呃,你可是想...再便宜点,其实也不用……” “不。” 程宇挥手示意拒绝。 村长一脸困惑地看着程宇,实在不明白他为何提出这样古怪的要求,可别整什么幺蛾子。 但村长也知道,如今村里财政紧张,好不容易有个可能愿意承包后山的人,他不能轻易放弃这个机会。 “小程啊,你这要求可让我有点为难啊。咱村里修路也是为了大家好,你这不让修路,那后山可就更难开发利用了。而且,你这农家乐要是没路通着,客人也不方便来啊。” 村长试图劝说程宇改变主意。 程宇微微摇头,说道:“村长,我有我的考虑。我和我的朋友们就喜欢这种原生态的地方,路修过来反而破坏了这里的氛围。而且,我也不指望有太多客人来。” 村长皱着眉头,思考了一会儿,说道:“那好吧,既然你这么坚持,我回去和村里其他人商量商量。不过,既然你这么坚持,我也就多给你点实惠。” 程宇笑了笑,说道:“价格不是问题,只要能按照我的要求来就行。” 两人互相交流着,开始讨论承包的具体事宜。 承包期限、价格、责任义务等方面一一确定下来。 最好,村长握了握程宇,笑道:“行,我尽快回去商量,给你个具体的方案合同。” 说完,村长便准备告辞起身离开时,被程宇突然叫住了。 “等一下,村长。” 程宇笑着从厨房里拿出一个精心包装的野猪肉,递了过去。 “我这里有些野猪肉,我一个人也吃不完,村长你带点回去吧。” 村长一愣,接过野猪肉,眼睛顿时亮了起来,“这是...野猪肉?“ “没错,刚送来的。“程宇漫步到门口的石阶上,随意地坐在上面,“我朋友打猎的时候顺手弄了些回来。“ 村长仔细端详着手中的野猪肉,脸上写满了震惊,“这...这野猪肉也太新鲜了吧?这可是上好的野味啊!“ 程宇笑了笑,“朋友在山里有固定打猎的地盘,时不时会带些野味回来。“随后顿了顿,压低了声音,“不过你可得小心点,别让其他人知道哈。“ 村长连连点头,脸上带着感激的笑容,“好啊好啊,这么好的东西,程老板真是客气!“ 村长喜笑颜开的离开了,手提着野猪肉的同时还不忘回头看看。 这程老板的农家乐居然叫什么食仙居? 八成是一群富二代搞的,整点野味吃吃喝喝。 哎~~你们真会玩。 送走村长后,程宇来到厨房做起自己今天的早饭。 为什么要送给村长一份野猪肉? 程宇自然是有意为之,以后说不定自己还会得到什么好东西,虽然这地方小,但小地方往往也很难藏着什么秘密。 有时候,需要展露点自己的实力,来证明自己不仅仅是开普通农家乐的老板。 今天是第二次周签,不知道会给什么好东西。 来到七彩漩涡前,程宇兴奋地搓了搓手。 给我来个金色传说吧。 【今日烹饪完成,正在投送】 很快程宇面前出现了七个七彩泡泡。 【精钢餐刀:刀刃锋利无比且不易磨损,切割食材时干净利落,还能根据食材特性自动调整切割力度。】 给顾客用的餐刀也能抽到,该描述应该算是个小极品吧。 餐刀通体银白色,似乎和寻常的西式餐刀没有太大差别。 程宇试着拿它切了一些食物。 能轻易切开野猪肉,几乎没有受到任何阻力。 确实挺锋利的。 拿来防身似乎也不错。 【丹东极品草莓10斤:来自丹东本地的正宗草莓,颗颗皆是35克以上的极品大果,入口即化。】 食仙居很贴心,还给程宇送了一个装草莓的水果筐子。 看着硕大饱满的草莓,程宇自然忍不住,直接拿起一颗尝了起来。 刹那间,草莓爆汁,鲜甜的口感充斥口腔。 “唔!好吃!” 程宇忍不住喊出声来。 真甜! 甜而不腻,芳香四溢。 尽管之前签到过不少水果蔬菜,但那些都是普通货色,像这种极品地方特产还是第一次见。 好东西,可是一想,10斤草莓,自己哪里吃的完。 系统给的这些水果蔬菜,保质期比现实里的水果久一些,但始终会有过期烂掉的风险。 “不能浪费了,没事就分点给庄里尝尝吧。” 【普通水杯:简洁实用,可用于喝水或调制简单饮品。】 我周签里面怎么还混入这种小东西? 可恶,浪费我的周签名额。 【简易食材盒:用于存放少量常用食材,保持食材整洁有序。】 啊?? 程宇有些傻眼。 怎么又来了一个普通奖励? 【万能削皮器:内部自带芥子空间,放入任何水果和蔬菜,机器将根据使用者所需,自动除去外皮,小巧便携。】 来好东西了! 程宇看着手里二十公分不到,长相有些奇特的削皮器,乐呵了起来。 根据到手的信息提示,这个削皮器的作用真不算小。 只要在它的开口处放上水果和蔬菜,它就可以将其容纳,再意念一动,便可以根据使用者的指示,削去外皮。 无论多坚硬,多繁杂的外皮,它都可以消除。 甚至是刚刚到手的草莓上的草莓粒也能消除。 程宇好奇的把玩着。 这倒是个挺有意思的小东西。 算是爆了个小极品。 具体还能怎么使用,看以后吧。 放下万能削皮器,程宇紧接着将目光投向了下一个。 【便携食用袋:1:1000的空间,方便携带食材,适用于外出烹饪或野餐。】 这个袋子和寻常的、超市里的小型白色塑料袋似乎没有太大区别。 出于好奇,程宇将手直接伸入袋中。一瞬间,他感觉到袋子里的空间似乎随着他的手在变大变小,但是从外表来看,这个食用袋没有变过。 正常的小型超市购物袋应该能放5-10斤左右的重物,再重就要考虑不同超市之间的购物袋质量。 如果按照最低的存放重量,或许能放5000斤? 那岂不是2.5吨。 好神奇的器物! 不知道质地有多坚硬? 虽然有点想尝试一下,用餐刀能不能划破,但出于这玩意仅有一个,程宇可不敢随意浪费。 如此奇特的造物,不能随便损坏。 仔细玩了一会儿,程宇这才放下。 还剩一个呢,看完再琢磨琢磨也不迟。 【万福增味菌:吸收了天地之间的自然百味。拥有能够调和一切料理,臻至完美的菌菇,将其加入料理之中,使美食等级综合提升一个级别。提示:无法放入无限食材箱中。】 程宇:(*?Д?*) 居然抽出了这种东西? 能够提升美食等级? 那是不是说。只要我做出大师级的料理,就有可能给我升到传奇级? 传奇级的料理就能给我升级到神话级? 我去!!! 那这小小的菌菇,简直逆天啊! 至于不能放入无限食材箱里那都是小事了。 像这种逆天的概率物品程宇想了想,也不会觉得食仙居现在就能给出这种能无限的东西。 程宇发了会呆,随后赶紧激动地接了过来。 【万福增味菌】通体呈白色,和香菇的形状类似。 但只是刚拿出来,整个房间内就充斥着一股奇异的香气,这股香气程宇说不上来。 草香?花香?果香?菌菇香? 似乎都涵盖在里面。 摸起来软软的,感觉像果冻一般柔软。 哇! 看上去好好吃,真的好想现在就吃下去。 忍住,咳咳,一定要忍住。 第35章 定规 每一次月签都给了不少好东西啊,这不禁让程宇有些期待,月签会给什么更好的奖励。 又花了一点时间摸索了一会儿新东西,程宇继续投入进厨艺学习之中。 第二天,村长再次来到了程宇这儿。 程宇有点意外。 “村长,这么快啊?” “嗨哟,程老板,村里可是连夜给你整出了承包合同啊,你可看仔细点儿签,毕竟不是小事情。”村长好心提醒道。 程宇点点头,说道:“行,那就麻烦村长把合同拿出来吧。” 村长从包里拿出一份合同,递给程宇。 程宇仔细地看着合同上的条款,以确保每一项都符合自己的要求。 做过上市公司高管的朋友都知道,如何签一份对自己有利的合同。 程宇看着合同,一边审阅,一边和村长交谈。 “村长,我看这块儿就拿掉吧,你这不是给我挖坑吗?这……” “好。” “还有这里,你帮我明确这条规定的细则吧,放备注里也行。” “好好好” “咱们的干部还是不够细心呐,你看这块疏漏就挺大……” 村长心底冒汗:原以为只是一个富二代,没想到懂这么多东西。 在多次修改确定后,合同出来了。 合同中明确规定,村里不会修路到后山,并帮助程宇明确后山是私人承包用地,非本地居民,未得到本人允许,不得随意进出,本地居民如果破坏后山环境,将追究具体责任。 而程宇则需要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承包费用,并承担后山的开发和管理责任。 为期十五年,承包费用包括转让费是三百八十万。 程宇还想把时间再拉长些,村长死活不让,说什么,时间再长他都不好意思收这么多钱。 程宇看完合同后,觉得没有问题,便在合同上签了字。 “呼~~” 村长松了一口气,露出了笑脸:“这下好了,后山终于有主了。小程啊,你可得好好开发这片地方,为咱村里做贡献啊。” 程宇点了点头,淡然微笑道:“村长放心,我会尽力的。” 几百万的合同签下来,还能这么镇定。 这程老板是个真有本事的人呐。 谈好合同,就要谈到怎么交钱了。 不过,钱的问题好解决,程宇很快利用黄金沟通外地银行获取了三百万。 外地银行一听有大量黄金,屁颠屁颠的派人上门来取了。 随着承包合同的签订以及款项上交,程宇正式成为了前三关庄后山的承包人。 程宇在庭院之中,抬头望着青绿的后山,不禁有些失神。 二十年前,程宇还要为吃饱饭发愁。 二十年后,自己居然有了一块属于自己的山。 这种感觉真奇妙! 趁这几天没古人来访,程宇在忙活学厨的同时,又找到村长托人做了一些警示标志,用来提醒后山已有主。 有一点遗憾的是—— 食仙居对于程宇承包后山,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而且,程宇邀请了村长来食仙居吃饭,做了一顿饭后,村长也是大呼好吃。 但食仙居没有给到任何好评。 这让程宇有一些期待落空。 不过也探出来不少讯息。 地块绑定,有自己的一套运行规则。 现代人来,不会触发好评奖励。 当然,如果说程宇做的菜确实不对村长胃口,没有收到村长发自内心的好评,程宇也无话可说。 现在的实验结果还不足以支撑程宇得出最终结论。 在合同签完不久,程宇想到该在自己的食仙居立一些规矩了。 有了保命的手段,也有保密的地盘,确实要树下一些规矩才能体现自己的逼格。 毕竟,自己可是有金手指的男人。 说不膨胀那是不可能的。 自己可不是那些小说里的男主角,只要作者想写,无论多么高的本事,多么强的欲望都能压抑住。 太反人性了,属于。 得亏自己现在还身患癌症,不然心态早就翘起来了。 对朱元璋他们还有说有笑的,那完全是程宇出于后人对于祖先,尤其是这种对华夏文明有功之人的敬重。 要是换个什么赵高、秦桧的,程宇非得先出气,把他们打一顿才可。 不是说程宇有“求”于他们,就非得舔他们。 第一个规矩:守规。 【凡是进入食仙居的客人,都必须遵守食仙居的规矩,违者后果自负。】 这点就是先告诉古人,你们来到了我的地盘,就得给我守规矩。 要是做点什么出格的事情,是死是活都是我说了算! 第二个规矩:盲盒出餐。 【客人不能自己点菜,店家做什么,客人就吃什么,不想吃请立刻离开。】 程宇可以根据古人的喜好来做饭,但不意味着古人可以想吃什么,就得给他们做什么。 做饭是我的兴趣。 当然,现在也是我的生活。 可程宇现在不会为了生活就给人低头。 第三个规矩:不明确收费。 【不明确告诉客人菜品收费标准,客人可根据自己的用餐体验,自由给予费用,费用价值由店家评定,费用不足者,将由店家依据实际情况处置。】 这个很关键,食仙居的规则里,没有要求顾客一定要付钱吃饭,可如果来的人都想着白嫖,久而久之,程宇自然会相当不爽。 之所以没有设置饭钱,程宇大概也能猜到: 可能是不同时空对于货币的价值衡量不一样,索性食仙居就没有把定价权抓在手里。 【最后注:一切最终解释权都由店家所有。】 营业时间要不要写上去? 程宇犹豫了片刻,没有写。 没有这个必要。 他目前就一个人忙活,营业时长多少基本看到访的时空顾客决定。 先定下这三条规矩吧。 程宇找到庄里专业的老木匠,请他用繁体字雕刻将这三条规矩刻在了一块木牌上。 老木匠手艺颇为精湛,在笑眯眯的收下程宇三千块后,拍着胸脯保证自己会用上好的木料给程宇整上最好的木牌告示。 没过多久,一块古朴而厚重的木牌便呈现在程宇眼前。 那繁体字雕刻得苍劲有力,仿佛带着历史的韵味,与食仙居的古风氛围相得益彰。 程宇满意地接过木牌,亲自将它挂在食仙居大门旁最显眼的位置。 嗯,不错,为了庆祝一下,那就做个烧烤兔肉吃吧。 好久没吃过烧烤了。 来到厨房,他将兔肉放在案板上,拿起之前从【七彩漩涡】中获得的【万能削皮器】,只是轻轻一挥手,削皮器便自动剥离了兔肉的外皮,程宇心中不由地惊讶。 真是方便啊,几乎不费什么力气就把兔皮给剥离了。 随即他便将兔肉和兔皮都切成了均匀的块状。 “烧烤的关键在于调味。”程宇一边切肉一边自言自语。 他从厨房里取出一些常用的香料和调味料,包括黑胡椒、蒜粉、洋葱粉、孜然粉等,仔细地混合在一起,制成一份独特的调味料。 将兔肉、兔皮均匀地涂上调味料,程宇又从冰箱里取出一瓶啤酒,细心地将啤酒淋在其上,让酒香与肉香交织在一起。 最后,他又撒上一层橄榄油,确保肉块不会在烧烤时变得过于干燥。 一块兔肉一块兔皮,就这样排列组合穿插在木签上,待全部串好,程宇走向院子里的烧烤架。 那是一个简单的金属架子,下方堆满了木炭。他点燃了火源,木炭逐渐燃烧起来,发出“噼啪”的声音,散发出阵阵热浪。 当火焰渐渐变小,木炭变成红热的余烬时,程宇将兔肉块一片片放在烧烤架上。 滋滋的油声立刻响起,肉香四溢,弥漫在整个院子里。 “啊,真香!”程宇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眼睛里闪烁着期待的光芒。他用筷子翻动着肉块,确保两面都能均匀受热。 随着时间的推移,野生的兔肉逐渐呈现出诱人的金黄色,外皮略显焦黑,却散发着更加浓郁的香气。 当肉块完全烤好后,程宇迫不及待地拿起一块,放在嘴里咬了一口。 “这也太好吃了吧!”程宇忍不住感叹道。 他又吃了一口,细细品味着肉汁和香料的结合,感受着食材的鲜美与火焰的香气交织在一起的完美体验。 已经入夜,院子里的火光映照着程宇满足的笑容。 他一边满嘴流油地品尝着烧烤兔肉,一边吸溜地感叹道:“果然,简单的生活才是最幸福的。” 第36章 第三位顾客 “宋老二,你家孩子要生了,你还不赶紧回家去看看。” “什么!?” “什么什么,快放下你手里的扁担吧,我来帮你挑水。” 闻言,一憨厚的壮年男子脸上惊喜交加,两腿飞快的奔向家中。 宋老二站在门槛前,焦虑地踱来踱去,耳边是妻子的呻吟和接生婆的急促呼喊。 “出来了,出来了!” “哇~~~哇哇~~~” 就在婴儿的啼哭声响起的瞬间,远处突然有一缕阳光刺破云层,洒在村头的古槐树上。 “是个男孩!” “哟,这嗓门还挺大,像我。” “宋老二,你打算给孩子取什么名字啊?” “取名?” 宋老二抱着孩子还在晃着,突然被媒婆拉到妻子身前,说该给孩子取个名字了。 这可有点为难宋老二了,他私塾都不曾读过,只是曾经跟着账房先生学过几个字,哪里会取名字这种厉害的本事。 但宋老二转念一想,如今村里很多人,饿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一个个面瘦肌黄的。 他虽然只是一个挑担夫,但他有预感,觉得日子往后可能会越来越差。 村里老人常说,遇到这种情况,不如给孩子取一个贱名,好养活。 “就叫他毛孩吧。” 时光如同风中的烛火,就这么晃晃悠悠的往前,毛孩来到了该上私塾的年龄。 虽然世道光今不好,家里的钱也不多,但是宋老二夫妻俩还是一咬牙,决定让孩子去上私塾。 他们的想法很简单。 宋老二自己只会识几个字,就能做村里的记账师傅,比别家多一分收入。 这以后毛孩要是上了私塾,学好了,那不就能比他俩挣得还多来。 一日,宋家。 宋氏给毛孩递过去一碗热腾腾的汤水,笑着提醒道:“儿啊,快来,娘给你煮了蘑菇汤,喝了暖暖身子,以后要好好读书哦。” 宋老二在一旁,叉着腰,也笑着念叨:“到先生那儿,可要好好听话哦。” “知道,爹、娘。”毛孩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 俯下身,宋老二又轻轻拍了拍他的小脑袋,在耳后嘱托道: “到那,别给恁爹省纸墨,给我使劲写,那都是咱们花了钱的。” “哦哦。” 毛孩很争气,读书读的很好,也很听老夫子的话,很快就受到私塾老夫子的喜爱和表扬。 时常给他备小课。 孩子得了老夫子的夸奖,宋老二夫妻俩也很高兴,总爱和村里人动不动聊起自己孩子。 “毛孩,如今你已到束发之年了,可以去试试考童生了。” “什么,真的吗,先生,我现在已经能去考秀才了?” 老夫子看着他,眼中带着欣慰与期待。 “傻孩子,你读书刻苦,用心不缀,自然本领就水到渠成了。” “去吧,拿一个童生身份回来。” “是,先生。” 毛孩颇为兴奋,急忙回到家里跟父母说出此事。 宋老二一听大喜,“真是天大的喜事啊!” 宋老二听到儿子毛孩已经可以去考童生了,脸上笑得像盛开的向日葵。 第二天一大早,宋老二便挑起了路上的行囊,陪着毛孩启程前往县城。 这一路上,山高水远,颠簸不已,不过毛孩知道要去县城,少年心性的作用下,倒不觉得多累, 渐渐地,行人多了起来,但茶棚酒肆中却总能听见人们议论纷纷。 “听说了吗?两广那边又有洋人打过来了。” “该死的洋鬼子!” “那西洋鸦片害得多少人家破人亡,但是禁了又惹恼了洋人,真是...” “还有呢,南边的长毛军,这会儿也闹得天翻地覆,听说他们喊要推翻清廷!” 什么? 朝廷输了? 还有人造反? 宋老二听得心惊肉跳,忍不住拍了拍毛孩的肩膀,低声说道:“毛孩啊,这世道乱了。你得记住,读书不是光为了出人头地,也是为了保命。” 毛孩读书虽然多,但对于行人谈的东西还知之甚少,他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看着父亲眉宇间的凝重,第一次觉得这书读得沉甸甸的。 到了县城考场,宋老二叮嘱再三,便在外等候。 毛孩进入考场,一笔一划写下先生传授的毛笔字。 放榜那日,毛孩榜上有名,成了童生! 宋老二得知消息,大笑着迎了上去,同时伸手将毛孩高高举起。 “你是我宋家的骄傲。” 然而这笑声未能持久,宋老二因为常年干活劳累,又受了一路冷风,寒气入体,一病不起,奄奄一息。 临终前,他握着毛孩的手,眼神慈爱而不舍: “毛孩,爹不能再挑起这个家...不能再多陪你和你母亲几年了...可你要记住,世道再乱,心要正,脚要稳,要好好读书,要好好活着。” 毛孩跪在床前,泣不成声,目送父亲离世。 十八岁时,毛孩告别依依不舍的母亲,再次踏上离家的路,披星戴月,前往省城考取秀才。 时至五月上旬,大渡河流似乎不同往常平静,滚滚流向远方之际,还会时不时泛起偌大的水花。 “噗”,一道水浪高高跃起,四溅的水花沾湿了河边行人的衣裳。 “可恶!” “这是又快到汛期了吗?” 毛孩急匆匆跑到离河边远些的地方,拍打掉落身上的水花。 这可是母亲在他临行前,给做的崭新的新衣裳,他一路上都爱惜有加,可不想被这浑浊的河水弄脏。 整理好行装,毛孩抬头挺胸继续向前进发,这次,他希望能一举得中,挣个秀才头衔光宗耀祖。 …… “王上,渡过眼前这条大渡河,咱们很快就到成都了。” “先锋已经控制了安顺场渡口,附近经探查,只有小股彝族吐司部队。” 一名急行军穿过层层士兵,终来到一名身材魁梧,身披赤金色甲胄的大汉面前。 “好!” 金甲大汉闻言,因为连夜赶路导致的疲惫似乎都为之一散。 身边的将士们一听,也纷纷高兴地嚷嚷起来: “那渡过河,咱们就可以直取成都,摆脱鞑子军了。” “好消息,好消息啊、” “不可大意啊,成都还有不少守军呢。” “自然,我等不会轻敌,但咱们身经百战,对付那些草头兵不是手到擒来。” “哎呦,我说你小子,啥时候学的成语啊,还手到擒来。” “嘿嘿,那不是在王上身边久了,自然而然懂了嘛。” 面对将士们嘈杂的声音,金甲大汉没有出声呵止。 他知道,他这一行数万将士已经历经长途跋涉、多次恶战了,眼下终于听到一个好消息,放松放松,倒无事。 这时,在金甲大汉身后,一名身穿儒袍、面容方正的谋士快速挪步来到众人面前,掷地有声道: “眼前,鞑子军动作迟缓,离咱们还远,但宜早不宜迟。咱们还是快些渡河吧。” 第37章 有的人就是生来带着使命 鞑子军虽然人多势众,围剿声势浩大,但行军速度实在拉胯,现在他们要是渡过河去,简直轻而易举。 金甲大汉只稍作思考,便采纳了谋士的意见,命令专人寻船渡河。 大军在安顺场紧锣密鼓筹备,可船只稀缺,费了好大周折,也才集齐寥寥数十艘。 麾下将士略有忧色,进言当另觅他法,或可分兵别处寻渡。 金甲大汉却摆手,望着安顺场略显平静的河面,心中笃定:“清军尚远,时间充裕,待慢慢将这四万将士送过河去,直捣成都,大事可成。” 偏生在这档口,营中传来喜讯,金甲大汉的一个小妾诞下麟儿。 金甲大汉欣喜若狂,大手一挥,下令全军歇整三日,大摆酒宴欢庆。 一时间,营帐间酒香四溢,欢声笑语回荡,将士们紧绷的神经松弛下来,都沉浸在这短暂的喜悦之中。 三日后,风云突变。 大渡河仿若被触怒的蛟龙,河水陡然暴涨,河面瞬间宽阔汹涌,浪涛滚滚,拍击着河岸,似要将一切吞噬。 与此同时,鞑子军迅速逼近,转瞬便形成铁桶合围之势。 金甲大汉大惊失色,匆忙组织渡河。 五千精锐集结河岸,奋勇争先登上船只,欲强渡天险。 然而,湍急的河水似恶魔之手,肆意翻搅着船只,鞑子军的火炮又自对岸呼啸而来,炮弹落水,炸起冲天水柱。 一艘艘船在水火夹攻之下,或碎成片,或倒在河中,无数士兵惨叫着落水,瞬间被洪流卷走,河水被鲜血染得通红。 对岸,毛孩躲在树上,远远目睹这人间炼狱,只见他浑身缩成一团,分不清是恐惧还是悲痛,泪水不受控制地夺眶而出,顺着脸颊肆意流淌,打湿了他的新衣裳。 他看到茫茫人海中一位年轻的母亲,将襁褓中的孩子托付给一名军士,决绝转身,跳入河内,瞬间没了踪影,孩子似乎不舍妈妈,想要啼哭,嘴巴却又被军士死死捂住。 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兵,死死抱住船舷,似乎在声嘶力竭地朝着船上的人呼喊着什么,可最终还是因为力竭,被浪涛淹没。 那惨烈的厮杀声、绝望的呼喊声,深深刺激着毛孩的内心。 不知道过了多久,毛孩机械地在树上缓缓挪动有些麻木的身体,跳下来,脚步踉跄,摇摇晃晃地站在岸边,眺望前方。 嘴巴颤颤巍巍地喃喃道: “人,人,人都死了...” “咱们都是汉人呐,为何要自相残杀?” “若是能过得了河,他们或许就都不会死了。” “为什么不过河?” “为...什么?” 惊涛拍岸,浪声依旧千古不变。 没有人能回答此时他的疑惑。 …… 不知道是不是受此影响,毛孩未能如愿考取秀才。 那一次不成,那就再试试。 外面的世界愈发混乱不堪。 朝廷摇摇欲坠,各方势力割据混战,百姓苦不堪言,饿殍遍野的惨状随处可见。 毛孩每次外出,看到那些流离失所的人们,心中便一阵刺痛,他越发明白父亲那句“世道再乱,心要正,脚要稳,要好好读书,要好好活着”的深意。 每次外出都要经过家门口的这条大河时,毛孩常思考,如果再有一支军队面对同样的困境应该怎样绝处逢生? 再次回到家中,看着母亲日益增多的白发和愈发憔悴的面容,他心中既开心又酸涩。 看孩子心情低落,母亲默默走进厨房,不多时,端出一碗蘑菇汤,放在他面前,轻声说:“儿啊,别灰心,喝口汤,咱们再想办法。” 毛孩望着那碗汤,眼眶湿润。 读了这么多年,他得到了什么? 多次不中,让他逐渐醒悟,或许,自己不是什么书里的大才子,自己就是一个普通人。 但他知道,自己不能停下脚步,读书依旧是他改变命运、也或许是改变这乱世的唯一希望。 很快,毛孩已过而立之年,虽未能考取秀才,但因为能够断文识字,在村里族老的安排下,他接任了去世的老夫子,成为了村里私塾的新夫子。 望着身前孜孜不倦、渴求知识的孩子们,毛孩恍惚间像是看到曾经的自己。 可是世道乱了,这些孩子未来能否成人都难得知。 岁月吹皱了脸颊,毛孩终于考取了秀才。 可这时的他,已有九十岁了,白发苍苍,功名对于他来说,来的太迟了。 就在他考中秀才不久,村里突然来了一群行色匆匆的陌生人,他们身着灰布军装,脚蹬草鞋,虽衣衫破旧,却个个眼神坚毅,透着一股不屈的精气神。 这支军队在村里休整时,纪律严明,对村民秋毫无犯,还帮着大家修缮房屋、挑水砍柴。 一支充满朝阳气息的军队。 毛孩看在眼里,心中十分吃惊。 这可和他这辈子看过的军队,都截然不同啊! “听说哟,都是好汉呐。” “这些年打来打去,就他们没有来咱们村抢钱粮。” “……” 出于好奇,毛孩一打听才知道,这是一支基本都是农民出身的军队,和长毛军差不多,但不像几十年前的长毛军那样肆意妄为,甚至能帮助百姓,将缴获的粮食分给穷苦百姓。 几十年来,毛孩阅尽千帆,走过不少地方,见过不少军队,可从不曾见过这样的军队。 这样的军队若能一直维持下去,可了不得,了不得! 但处境似乎也不是很好,似乎是被其他军队撵到这里的。 这让他不禁想起了曾经亲眼目睹的长毛军惨状。 曾经的尸横遍野。 闭上眼,毛孩默默地在心中为他们祈祷。 一天,毛孩正在自家屋下盯着重孙念书。 突然听到空中传来了轰鸣声。 重孙也好奇的抬起了头。 “太爷爷,你看,是飞机︿( ̄︶ ̄)︿哎~~” “看到咯~~”毛孩笑着,懒洋洋地回了一句。 唉,这飞机又不知道是去哪里造孽啊。 老天啊,为啥让我活这么久,见证这么多苦难? “咦,太爷爷你看,天上有东西掉下来。” 重孙似乎不像小时候的毛孩自己,非常顽皮,不顾毛孩的劝阻,冒冒失失地接住了掉下来的东西。 “你这孩子,怎么什么东西都借。” “嘿嘿,太爷爷你看。” 是一份传单,上面写着: “大渡河就是红军覆灭之地!” “太爷爷?太爷爷?上面写的啥啊?” “太爷爷?” 毛孩久久未语。 不知不觉间,老迈的双手狠狠地用力紧攥着传单。 霎那间,毛孩突然愣住,脑袋就像被雷击一般,随后思绪惊醒。 他突然明白,他无缘无故思考了一生的问题,且能在乱世中高寿近百岁,就是为了让他完成使命,在此地等待天命之人。 第38章 时来天地皆同力,扶龙入海荡寰宇 “铁柱。” 一个颤颤巍巍的身影出现在了村长家中,村长一看,慌忙上前搀扶。 “大爷爷,您怎么来了?” “我听说,你能和红军那边沟通?” “是啊,怎么了?” “帮我联系他们。” 毛孩左手压着右手,右手用力地压着拐杖,沉声道: “帮我联系他们长官,说,老朽我能帮他们渡河。” …… 夜间的红军营地,点着几堆篝火,一部分士兵已经抓紧时间休息,另一部分正在抓紧时间找船渡河。 大渡河畔,红军长官站在河岸边,面对滔滔大渡河水陷入沉思。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石达开没有走通的路,就让我们来走通吧。” 他忽然对着身旁的几位将领笑着说道。 饱读史书的他自然知道,七十多年前这里曾发生过和他们处境十分类似的场景。 “长官!莫要发愁咧,我可给你找来了一位土地公公!” 红军长官回头望向来者。 望着浑身散发着亲和气息的红军长官,毛孩安心地走上前一步,缓缓开口道: “长官您好,老朽是前清的老秀才,我有一条要事禀报。” “唉,老先生,您不必如此恭敬,快快,给老先生拿个板凳来。” 众人在篝火旁坐下。 “长官,他说他亲眼目睹了当年翼王石达开兵败被杀的全过程,和我们谈了当年石达开兵败安顺场的原因。” 身旁的人急忙提醒道。 这句话激起了红军长官的兴趣,急忙询问起毛孩。 毛孩略微沉吟,叹息道: “当年翼王石达开最大的失误莫过于在安顺场渡口耽搁太长时间,整整二十九天,大军没有渡完,却等来了清兵。” 红军长官点了点头: “老先生高见,如今我是不愿做石达开第二的,老先生可有渡河的良策?” 毛孩道: “如今河水已经涨起,大军从安顺场渡口过河是绝无可能的。” “我们这儿有句谚语:大渡河里想行船,一只脚踩鬼门关。” “长官若想不重蹈石达开的覆辙,可以北上300里,那里有一座泸定桥,唯有走此桥大军才有一线生机。” “唯有走此桥大军才有一线生机……” 红军长官眉头微皱,轻吟道。 “对,急行军,去泸定。” 毛孩斩铁截铁地说道。 红军长官眉头渐渐舒展,露出了微笑,只见他站起身,握住毛孩的手:“老先生,您这番话可真是雪中送炭!我们红军不怕困难,只要有一线生机,就定能闯出一条路来。” 毛孩感受到那有力的手掌传递来的决心,心中也涌起一丝希望。 众人继续交谈了一会儿,有个年轻的小战士给众人送来了吃食。 “今天运气好,在山上采到些蘑菇,这天冷,喝点暖暖吧。” “嗯,给长者也来一碗。” 毛孩一愣,感激了一声,递了过来。 听取了毛孩的建议,红军迅速召开会议,制定战略。 众人考虑到他们如今遇到的局面之困难,远甚于翼王石达开。 他们决定,并分两路,一路要佯装渡河,吸引敌军注意力;一路向着泸定桥急速进发。 他们日夜兼程,不顾山路崎岖、风雨交加,向着目标狂奔。 毛孩望着红军远去的背影,心中满是担忧与期待。 之后的日子里,他时常在村里踱步,牵挂着红军的安危。 村里的孩子们围在他身边,睁大眼睛问:“太爷爷,红军叔叔们能打过坏人吗?” 毛孩摸摸他们的头,慈爱地说:“红军都是好汉,他们为了咱们老百姓能过上好日子,一定会拼尽全力。” 一天天过去,村里时不时传来前方战事的零星消息。 终于…… “太爷爷,太爷爷,他们说红军过去了,他们赢了!” “过去了!” “好!好!好!” 金灿灿的阳光暖暖地洒在了毛孩的身上,像似给毛孩披上了一层金色的纱衣。 毛孩靠在椅子上,在私塾的小院子里,微微眯起双眼。 隐隐约约间,眼角流露出泪光。 在阳光的照耀下,格外刺眼醒目。 听着红军胜利的消息,毛孩的思绪渐渐飘远。 想起了自己这一生历经的种种,从年少时懵懂求学,怀揣着考取功名光宗耀祖的梦想,到目睹战乱中无数生命消逝的惨烈,心中满是对这乱世的无奈与悲叹。 而如今,看到红军这支不一样的队伍,为了穷苦百姓的幸福,不惧艰难险阻,奋勇向前,他深知自己虽已年迈,却也能在这历史的洪流中出一份力,为他们指明渡河的路,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使命感在心底油然而生。 …… “长官,你还记得帮咱们渡河的那位长者吗?” “记得啊,怎么了?” “他听说咱们赢了,写了一首诗给咱们。” “哦,念来听听。” “前有大渡河天险阻拦” “右有唐右门雄狮百万” “左有松林铁索斩断” “后有铁寨子倮倮把关” 红军长官点了点头,轻笑道: “概括的不错啊,就是诗味差了些。” 众人听见,纷纷笑然。 “哈哈,还有呢?” “红军起义替天行道” “百税厘金一笔勾销” “贪官污吏望风而逃” “打尽土豪百姓欢笑” 红军长官挥手称赞道: “好,可惜啊。” “他不知道,咱们红军,是解放全人类的。” “不晓得这位长者,对咱们红军还有什么嘱托啊?” “嗯...送了五个字——” “首长勿停留。” …… 不知道是否是因为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毛孩的身体像是燃尽了最后一丝精力,渐渐虚弱下来。 他每日坐在私塾的院子里,眼神愈发浑浊,却又时常透着一抹满足。 一日,温暖的阳光洒在身上,他却觉得寒意透骨,恍惚间,竟想起母亲常给他做的蘑菇汤。 那碗汤,在物资匮乏的岁月里,是难得的美味,承载着最温暖的记忆。 因为每每远行回到家中,母亲都会给他做上一碗蘑菇汤。 此刻,他无比渴望能再喝上一碗,那熟悉的味道仿佛近在咫尺,召唤着他。 意识愈发迷糊,毛孩的眼前光影交错,待回过神来,竟发现自己置身于一处奇怪而又陌生的院落门前。 门口站着一位面如冠玉、气宇轩昂的年轻人,正一步步笑着向他走来。 “老人家,您快里边请!” 第39章 要一碗蘑菇汤 “唉,你好,后生,老朽名叫宋大顺。” “老朽刚才还在自己家里呢,这一会儿功夫我怎么跑来这儿了?” “后生,打扰了,不知道你这里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来到这里啊?” 时间回到几天前。 程宇见到门口再次出现了新客人的信息。 【时代:清末民初】 【人物:宋大顺】 【到访时间:47小时55分39秒】 【滞留时间:8小时】 看到人物信息的第一时间,程宇是有点懵圈的。 一方面,程宇算日子,感觉是少年曹操快要来了,结果没想到少年曹操没来,第三位访客就先来了。 这人的滞留时间竟然比朱元璋、曹操还要久,程宇猜测,这个时间大概率是随机的。 目前已知滞留时长在2-8小时之间,也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比这个时间更久的。 莫非,食仙居是在有意给我卡着营业时间拉客? 另一方面,这名字好陌生,是哪个自己不晓得,但鼎鼎有名的名人吗? 程宇立马在脑海里过了一遍清末民初的历史人物。 姓宋的历史人物,这清末民初这一时间段里最出名的当然莫属宋氏家族成员。 但排除掉宋氏家族的三女,其他几个人里好像没有叫宋大顺的吧? 还有谁呢? 莫不是另一个出名的大佬,宋教仁的化名? 总之,带着满心疑惑,程宇直接打开了随身携带的手机进行查阅。 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 程宇在认真查阅了众多资料之后,才晓得原来历史上还有这么一位传奇的老人。 莫名之间,程宇感觉这位好像自己不久前玩过的一个游戏里的人物。 天命人。 “老人家,您别着急,你先进来坐坐吧,这些问题,请我慢慢跟您讲。” 宋老爷子身形佝偻,脚步虚浮,每迈出一步都显得极为吃力,仿佛一阵微风便能将他吹倒。 程宇连忙走上前搀扶。 人过九十,早已是从心所欲,不逾矩。 虽然奇怪这个地方还有眼前的人,但是见程宇一脸笑容,而且容貌英俊,像个大户人家子弟,没有表露出什么恶意。 宋老爷子便在程宇的搀扶下,颤颤巍巍地走入食仙居。 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宋老爷子嘴里不停念叨着: “后生,你这地方布置的比我家好啊,有池塘、有鸡舍、还有这么气派的房子,地方还挺大。” “哟,这鸡养的挺肥。” “嘿嘿,老人家,我这过得还算凑合吧?” 程宇声音中带着的不是炫耀,而是一种想要得到长辈夸赞似的语气。 “好,好,好极了。” 程宇请宋老爷子在院子中的石凳上坐下,又赶忙去厨房端来了一杯热气腾腾的茶。 “老人家,您先喝口茶,听我慢慢和您道来。” “好。”宋大顺接过茶,轻抿了一口。 “我叫程宇,是此地的主人,之所以会来,是因为……” “总之,每位来到此地的客人,我都会热情的招待他们一番,品尝一下我的手艺。” 程宇一五一十的把宋老爷子自己为何会出现在这的原因说了出来。 而且为了证明自己说的话,程宇像变戏法一样。 利用训练空间的能力,将手里的茶水一会儿变没,一会儿变有。 茶水是程宇提前泡的,算是自己亲手做的。 见到程宇神乎其神的能力,宋老爷子吓得有点口吃。 “这...么...说,程先生,您是天上的...神仙下凡吗?” 能够穿梭古今? 在宋老爷子的想象里,这种事情只有天神才能做到啊。 还得是那种顶高顶高的神仙。 食仙居,食仙居,莫不是,这位是食神下凡? 不是,我一个打盹,食神就把我拉过来做客了? 越想越吃惊。 宋老爷子不由地瞪大了眼睛,手微微颤抖,差点把茶杯弄洒。 “不好意思,老朽...我有些激动。” 程宇连忙摆手,微笑着说:“没事,老人家,我并非神仙下凡,我现在也是一介普通人,也会老,也会死,只是得了些机缘,才拥有了这食仙居,我的能力都是之后因此得来的。” 普通人? 对对对,神仙说什么,那就是什么。 宋老爷子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见宋老爷子明显不信,程宇无奈,直接掏出了自己的身份证。 “老人家您看。” “我出生于20世纪九十年代末,也就是在您之后的七十多年后,对于您来说,我是未来人。” 宋老爷子别的不说,眼神还比较好使。 他依着程宇的指尖,凑近身体,看清了程宇还真的是来自七十年后的人。 脸上的震惊之色却仍未褪去,宋老爷子喃喃自语道: “这世间竟有如此奇妙之事,这……这让老朽实在是难以想象。” 宋老爷子再次在程宇身上仔细打量,似乎想从他身上找出更多未来的痕迹。 程宇接着说道:“之前也有不少古人来过这里,他们一开始也和您一样惊讶不已。像朱元璋,那位明朝的开国皇帝,第一次来这里,我请他吃了一碗珍珠翡翠白玉汤。” “什么,朱元璋?可是那大明朝的开国皇帝?”宋老爷子再次瞪大了眼睛,有些难以置信地问道。 “对头。”程宇一脸诚挚地点了点头。 “珍珠翡翠白玉汤?好耳熟,那不是民间传说吗?” 程宇一乐,笑道: “哟,宋老您也知道,是啊,我告诉您,这民间传说可是真的,因为我是从朱元璋那儿确认的。” “对了,还有曹操,三国时期的枭雄,我也见过。” 魏武帝曹操! 又是大名人呐! 这难道不是地府吗? 宋老爷子再次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支支吾吾道:“曹操也来过?这可真是……我竟能有幸与他们一样来到这儿,真是...实在...是不可思议。” 程宇见宋老爷子又有些被吓着了,语气愈发柔和起来。 “千真万确,老人家。他们在这儿都尝过我的厨艺,也和我畅聊了许多。我这食仙居啊,虽不是什么神仙洞府,但也算是一处能让大家放松交流的地方。” 宋老爷子微微点头,眼神中仍带着惊叹,说道:“能与这些历史名人有相同的际遇,老朽这一辈子也算没白活。只是不知,程先生您的厨艺究竟有多厉害,竟能让那朱元璋和曹操都满意?” 程宇站起身来,自信满满地说:“老人家,不瞒您说,我对自己的厨艺还是颇有几分信心的。您一路前来,想必也饿了,不如我这就去厨房给您做些吃食,您也好尝尝我的手艺。” “老爷子,您想吃什么?我尽量给您满足。”程宇完全把刚刚立下的新规抛后面了。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能够接待这位老人,程宇当然愿意给他安排的舒舒服服,诚心诚意。 宋老爷子不知道程宇的心思,他一想到程宇这种谪仙下凡般的人物要给自己做饭,和古代帝皇一样的待遇,连忙摆手摇头说道: “这怎么好意思,程先生,这贸然前来,已经给你添了不少麻烦,哪能再劳烦您做饭呢。” 行动大于语言。 程宇没有让老爷子继续推辞,笑着走到宋老爷子身边,轻轻搀扶起他。 “老人家,您就别客气了。您是我的客人,在我这儿,没有让客人饿着肚子回去的道理。您就说想吃啥,我扶您到屋里,您安心等着,我去做来。” 不是程宇说大话,经过十多天的不间断的烹饪练习。 在聚宝盆的品评里,程宇的烹饪水平已经能够和外面五星级酒店的川菜大厨相提并论了。 百天的空间练习加上十倍的学习感悟加持,以及这些天来的持之以恒,程宇的厨艺以惊人的速度成长了起来。 “那...这...给老朽我来一碗蘑菇汤吧。” “好!” 第40章 闪光料理,这次一定拿下 程宇笑着将宋老爷子扶进屋内,让他在餐桌旁稳稳坐下,又贴心地为他拿了一个软垫子放在背后,好让他坐得更舒服些。 最后又拿出了平板电脑。 “老人家,您稍等片刻,看看戏,我这就去准备蘑菇汤,很快就好。” 看着桌上的奇怪的黑砖传出阵阵唱戏声,又渐渐呈现出了画面,宋老爷子有些惊讶。 “这是什么东西?竟然有人能在出戏?” “不是人在里面,它叫平板电脑,后世的科学造物。” “西洋玩意儿?” “不。” “百分百国产。” 说罢,程宇转身快步走向厨房。 见程宇离开,宋老爷子转过头来,好奇地打量着平板电脑。 我们后世能造出这样的东西了吗? 看起来,后辈们过得很好啊。 “辕门外那三声炮如同雷震” “天波府里走出来保国臣” “头带金冠压双鬓” “当年的铁甲我又披上了身” “……” 听着从这个什么“平板”中传出的婉转戏腔,宋老爷子不由地放空了思绪,畅然地笑了起来。 早听说有发出声音的盒子了,但都是西洋玩意。 现在我们也能造了。 好啊,好啊! 后厨。 程宇在热火朝天地准备。 在他所学的川菜谱系中,蘑菇汤的做法虽然不似麻辣鲜香的经典川菜那般声名远扬,却也有着独特的魅力。 但是对于现在的他来说,有闪光级料理《珍珠黄金白玉汤》和万福增味菌在手,自然不用再费劲心思去找了。 何况这道汤食更适合老爷子的口味与需求。 加上顶级的美食制作往往需要长达数个小时,甚至上百天的时间。 程宇在知道老爷子身份后,便早已做好了制作准备。 再次做这道菜,程宇先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回想。 这道菜之所以能被奉为闪光级,其核心在于两点:一是对于食材巧夺天工的搭配,这道菜几乎不限定于任何食材;二是精密巧妙、如同抽丝剥茧般的烹饪技巧。 首先是食材。 食材筹备是这场美食烹制的关键开篇。 程宇从冰箱里拿出了准备好的薏仁。 产自黔中兴仁的顶级薏仁米。 兴仁市地处北纬,25度黄金气候带,平均海拔 1300米,属亚热带温和湿润季风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为薏仁米的生长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被称为“薏仁米之乡”。 兴仁薏仁颗粒小巧,色泽白皙泛光,恰似珍珠般温润。 挑选时,以质地坚实、无杂质、无异味者为佳。 这些薏仁程宇早已淘洗干净,并用清水浸泡了数个小时。 经过长时间的浸泡,薏仁已经变得十分软糯。 这一步是为了去除可能存在的涩味,使其充分吸收水分,为后续炖煮出绵密口感奠定基础。 “黄金”的角色由金黄甜玉米担当再合适不过,也是选自东北那片丰饶黑土地上的顶级食材。 轻轻掐一下玉米粒,都能渗出清甜的汁水。 洗净玉米,程宇用锋利的刀将玉米粒小心地切下,每一刀都精准地切入玉米粒与玉米棒的连接处,确保玉米粒完整而饱满。 那金黄的玉米粒在案板上堆积起来,像是一座金色的小山,散发着诱人的甜香。 接着是白玉般的豆腐。程宇选用的是当地农户手工制作的卤水豆腐,这种豆腐质地紧密却又不失嫩滑,用手轻轻触碰,还能感觉到它的弹性。 豆腐制作几乎传遍神州大地,虽然也有参差之分,但是考虑到运输问题还有保鲜问题,程宇在精心挑选后,选择了庄里老农户的卤水豆腐。 程宇将豆腐从冰箱中取出,放在案板上,豆腐表面还挂着些许水珠,在厨房灯光的映照下闪烁着微光。 他手持刀具,刀刃与案板垂直,沉稳而缓慢地切下,将豆腐切成大小均匀的方块,每一块豆腐都如同精心雕琢的玉石,方方正正,细腻柔滑。 看到如此出彩的刀功,程宇莞尔一笑,如春花之绽。 很好,上百个小时的刀功真没白练。 “白玉”非新鲜莲藕莫属。 莲藕要选表皮光滑、藕节粗壮、色泽洁白的。 市场上常见的莲藕有七孔藕与九孔藕之分,制作此汤,自然要选口感粉糯的七孔藕。 将莲藕洗净、去皮,切成均匀薄片,此时的藕片,如白玉般晶莹剔透,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为防止藕片氧化变色,程宇将其浸泡在加了少许白醋的清水中,待烹饪时捞出,确保每一片藕都能为汤带来纯净清新之感。 万福增味菌该出场了。 程宇拿出了那颗珍贵的万福增味菌。 这菌菇在灯光下闪烁着神秘的光泽,轻轻一闻,便是香气扑鼻。 轻轻用刀将其切成薄片,香味儿更加浓烈了。这种香味儿似那种含蓄内敛的,不会对外疯狂扩散,但只要一闻到,整个人都感觉神清气爽。 这绝对是超凡级食材,程宇从香味中缓过神来,给它下了定义。 这次是程宇准备最充分的一次尝试了。 烹饪宛如一场精心编排的舞台剧,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 将浸泡好的薏仁米沥干水分,放入砂锅中,用小火慢慢炖煮。 他不时地用勺子搅拌一下,确保薏仁米受热均匀,防止粘锅。 随着炖煮时间的增加,薏仁米的香气逐渐融入到水中,那原本清澈的水也变得略微浓稠起来,呈现出一种淡淡的乳白色。 在薏仁米炖煮的过程中,程宇将切好的玉米块放入锅中。 玉米粒在锅中翻滚着,释放出浓郁的甜味,与薏仁米的香气相互交融,形成一种独特的复合香味。 深吸一口气,程宇满足地闭上眼睛回味。 这就是顶级食材自带的香气吗? 这特么是我做的?! 真滴香啊! 再轻轻盖上锅盖,让它们在锅中继续炖煮,以便更好地融合味道。 待薏仁米和玉米炖煮得差不多时,程宇打开锅盖,将切好的豆腐块小心翼翼地放入锅中。 豆腐块在汤汁中轻轻晃动,仿佛是在欢快地舞蹈,程宇就好像这场“舞蹈”的总导演兼制作人。 再次搅拌下,以确保豆腐也能充分吸收汤汁的鲜美。紧接着,程宇放入切好的白菜和菠菜段,以及万福蘑菇片。 用小火炖煮着,不断调整着火候,让汤汁始终保持在微微沸腾的状态,以便各种食材的味道能够充分融合。 在烹饪过程中,程宇没有品尝汤汁的味道。 因为他相信自己的火候把控和对于时间的掌握程度。任何一次冒险打开锅盖,中断烹饪过程,都是对于厨艺的不自信。 在等待时间里,程宇全神贯注。 仿佛在与这道汤进行一场灵魂的对话,力求将每一种食材的味道都发挥到极致。 突然间,程宇双眼一凝,闭住了呼吸。 好了!? 第41章 大师级料理的美味 “老爷子,做好了。” 程宇双手稳稳地端着那一碗珍珠黄金白玉汤,缓缓从厨房走出。 宋老爷子虽然年纪较大,但是这听力依旧很好,听到程宇的声音,他缓缓转过头来。 唔? 好香! 原本还想打招呼的宋老爷子,一瞬间目光仿若被强力磁石吸引,紧紧锁住那青花瓷碗。 只见那汤碗,虽有碗盖遮挡,但热气不断从碗盖四周袅袅升起,老爷子断定,这热气就是香气的来源。 程宇稳步走到餐桌前,轻轻将汤碗放下,那动作轻柔得如同在放置举世无双的稀世珍宝。 程宇带着自信的笑意,抬手缓缓揭开了碗盖。 刹那间,整个大堂仿若被无数道无形的光线点亮。 “这是?!!” “珍珠黄金白玉蘑菇汤,您老请尝尝。” 宋老爷子眼睛睁得溜圆,双眼牢牢盯着珍珠黄金白玉蘑菇汤,流露出惊愕与不解。 这是什么菜? 居然还能发光? 程先生这是做的什么菜? 没等宋老爷子多想,一股汹涌澎湃、仿若裹挟着天地灵气与星辰光辉的香气轰然扑面而来。 光芒并非来自外界,竟是从碗中的汤里透射而出。 碗中,薏仁米、玉米粒、豆腐、莲藕、白菜、菠菜与万福增味菌完美交织在一起,它们不再是单一的食材,而是化作了一场视觉的盛宴。 薏仁米如同珍珠般颗颗晶莹,在浓稠的汤汁中闪烁着温润的光;金黄的玉米粒像是被阳光亲吻过,散发着璀璨夺目的金色光辉,那甜香愈发浓郁,直沁心脾;豆腐块洁白如玉,在汤的润泽下,似有丝丝缕缕的微光流淌,显得更加细腻柔滑;藕片宛如精心雕琢的白玉,通透纯净,清香四溢,与其他食材相互映衬,美得惊心动魄;白菜与菠菜的翠绿鲜嫩,为这锅汤注入了生机与活力,仿佛春日里最蓬勃的绿意。 万福增味菌的薄片仿若神秘的符文,散发着幽微却勾人的香气,穿梭于食材之间,将所有味道牢牢锁住、升华。 看着陷入呆滞、深受震撼的宋老爷子,程宇心情十分高兴。 这就是大师级料理的威力! 正儿八经的闪光料理! 就在厨房,程宇在打开锅盖后的几十秒钟之内,也一直处于被深深震撼之中。 闪光料理,这绝对是幻想料理。 被他在现实之中做成了! 评分:【大师级】 评价:这道珍珠黄金白玉蘑菇汤堪称美食艺术的巅峰之作,蘑菇的鲜美与薏仁的软糯、玉米的香甜、莲藕的清爽完美融合,是一道实际意义上的闪光料理。 这种感觉像什么? 就像金庸古龙的武侠秘籍,你发现在现实里也能用,《功夫》里的如来神掌照进现实一样的震撼。 这种震撼已经不能用言语来形容。 程宇花了上百天、上千个小时的时间,终于见证了这超越美食历史的瞬间。 在程宇看来,这种感觉要远比第一次吃仙豆,切身体会超凡力量的感觉还要爽。 宋老爷子的鼻腔渐渐被馥郁之气强势攻占,只是下意识地深深吸了一口气,脸上的每一道皱纹都仿若被这神奇的香气轻柔抚平,沉醉之色溢于言表。 “老爷子?老爷子?” “哎,哎...” 宋老爷子被程宇的声音惊醒,连忙回复道。 程宇拿开了摆放在宋老爷子面前的平板,轻轻将汤碗推至宋老爷子身前,同时递去了一个汤勺。 “这是我的一道闪光料理,烹饪成功后会闪烁出无形的光芒。” “老爷子,您快吃吧。” “啊?这?程先生,不如你先吃吧?” “哈哈,您不必谦让,我这儿可没有让客人吃第二口的道理。” 宋老爷子点了点头,微微颤抖着伸出手,紧紧握住汤勺。 当勺子探入汤中,轻轻舀起那如梦如幻的一勺,宋老爷子也是缓缓将勺子送至嘴边。 轻轻地吹了吹,仿若一位即将开启神秘宝藏的探险家一样,无比重视。 接着,他微微张开嘴,将这一勺汤慢慢送入口中。 刹那间。 他的眼睛瞪得如同铜铃,眼中的震惊如电闪雷鸣般划过,旋即被极致的享受所彻底取代,仿若从人间瞬间踏入仙境。 “毛孩,来喝汤啦!” “娘,这是什么汤啊,好好喝啊。” “这是娘摘的蘑菇,蘑菇汤,好喝啊,好喝,以后娘天天做给你喝。” “娘!你真好\\(^o^)\/~” …… “毛孩啊,这趟出去累着了吧,娘去给你做碗蘑菇汤。” “谢谢娘!” …… “毛孩啊,我好困,我想...我该是时候找你爹去了,这些年...我好想他。” “你自己日子过的挺好,娘很高兴,娘走了也没什么遗憾事儿,那锅里还有一碗蘑菇汤,我刚做好的,记得趁热...喝...喝了哈。” “娘...娘!你不要走啊!娘!” …… “这……这汤……” 宋老爷子的声音带着一丝哽咽,眼眶微微泛红,那似是被某种东西冲击心灵的动容。 宋老爷子猛地一抬头望向程宇。 “程先生啊,您这简直是仙汤啊!” “莫说是我这辈子,便是古往今来,听闻世间珍馐无数,也绝难有能与之媲美的。老头子我说出来也不怕惭愧,我感觉这碗汤...像是我娘亲手给我做的一样。” 声音出现了一丝哽咽,宋老爷子也不知道是又想起了什么,眼眶里的泪珠开始打转。 “程先生啊,这哪是汤,这分明是能勾人魂魄的仙酿啊!我这辈子,吃过的苦比吃过的饭还多嘞,可这一口下去,那些苦都化成了甜,暖到了心窝子里。” 见宋老爷子如此情真意切的评价,程宇既惊喜又动容。 这道汤,竟如此神奇吗? 他抬手轻轻拍了拍老爷子的肩膀,感慨道:“老爷子,您这一辈子是真不容易,这汤要是能给您添些慰藉,也算没辜负我这些日子的忙活。” 宋老爷子又接连舀了几勺,每一口都会砸吧砸吧一会儿。 见程宇在看着他喝,他咽下一勺后急忙提醒道: “程先生,你也来尝尝吧。” “哎,好!” 程宇取来一个小碗,又拿了一个汤勺,小心翼翼地舀了小半碗汤。 第42章 当老爷子看到后世 程宇:“……” “怎么样?感觉?” 宋老爷子见到程宇沉醉良久,乐呵呵地问道。 “这味道...好喝,真的是妙不可言。” 仅轻抿一口,舌尖被各种美妙滋味包裹,程宇忍不住赞叹出声。 “平日里做菜,只顾着钻研技巧、调配食材,倒没这般静下心细细品味过成品。如今一尝,才真正知晓真正的美食能带给人们什么,或许,这才是我热爱美食的初衷。” “烹煎炖煮皆诗意,炒炸蒸烧尽乐章。” “热爱此中多妙趣,人间...百味自悠扬。” “哈哈哈,好诗,先生做的一首好诗啊。” 宋老爷子一只手举起称赞,脸上皱纹都舒展开来,笑得开怀:“程先生,我说什么来着?这可是仙酿般的好东西!咱爷俩今日能一起品着这汤,也是缘分。我这心里头啊,满是感激,感激您这份用心,感激这缘分让我尝到久违的温暖。” 说着,他又舀起一勺汤,慢慢送入口中,像是在回味什么珍贵的记忆,眼神里透着一抹悠远。 吃饭间,两人不言。 两人就这般你一勺我一口,伴着窗外透进的细碎阳光,静静享受着汤的美味。 屋内弥漫着温馨的气息,仿若时光都在此刻慢了下来,所有的烦恼与疲惫都被这一碗汤驱散。 良久,汤碗见底,宋老爷子意犹未尽地放下勺子,长舒一口气,还有些恋恋不舍:“程先生,这一顿汤喝下来,我这身子都像是年轻了几岁。往后的日子,怕是再也忘不了这滋味咯。” 他的目光在屋内缓缓扫过,最后落定在汤碗上,满是眷恋与不舍。 “只可惜,我不能日日都来叨扰您,不过您放心,今儿这场面、这味道,我定会记在心底,时常拿出来回味回味。” 程宇微笑着起身,帮老爷子轻轻捶了捶背,柔声道: “老爷子,您这说的什么话。食仙居的门永远为您敞开,您要是想再来,我备好汤等着您。您回去之后,也多保重身体,要是遇上什么烦心事,就来这儿坐坐,喝口汤,心情自然就舒畅了。” 宋老爷子微微点头,又似突然想起了什么,目光中透着些好奇与向往,轻轻拉了拉程宇的衣袖,指着放在一旁平板。 “程先生,今个儿我算是开了大眼界,尝了这神仙汤,又见着您这稀奇玩意儿。我心里就琢磨,您说您是后世之人,咱这往后的日子,到底是个啥模样?您给我这老头子讲讲,成不?” 程宇见老爷子眼中满是恳切,笑着应道: “老爷子,这有啥不成的。您且坐好,我慢慢跟您唠唠。” 说着,他扶着老爷子重新坐定,自己也在一旁落了座,眼神里透着些自豪,开始讲起来: “如今这后世啊,和您那会儿可大不一样咯。就说这住的地儿,有的地方高楼大厦拔地而起,直插云霄,家家户户都宽敞明亮,冬有暖气,夏有凉风,再不用像过去那般受冻受热啦。” “出行更是方便,汽车满街跑,速度快得像风一样,还有那火车,呜呜叫着,能日行千里,要是出远门,坐上飞机,几个时辰就能跨越大半个国家。” 宋老爷子听得眼睛越睁越大,嘴巴微张,满是惊讶,喃喃道: “这……这真能做到?老头子我年轻时,从村里进趟城,都得走上大半日,累得骨头都要散架,这什么汽车、火车、飞机,竟这般神奇?” 程宇笑着点头,起身取来平板电脑,轻轻点亮屏幕,“老爷子,眼见为实,我给您瞧瞧。” 说着,手指在屏幕上轻点几下,一段城市繁华景象的视频便播放起来。 画面里,霓虹闪烁,车水马龙,人群熙熙攘攘,穿梭在现代化的建筑之间。 宋老爷子凑近屏幕,眼睛一眨不眨,像是要把这些画面都刻进心里。 “这……这就是后世的街市?这般热闹,这般繁华,可比我年轻时见过的京城还气派。” 他的声音微微颤抖,透着震撼与欣喜。 程宇指着屏幕,继续介绍: “老爷子,您瞧,这街边的店铺,吃的、用的,啥都有,世界各地的好物都能买到。而且现在人人都能读书识字,学校多得像繁星,孩子们都有学上,再不用担心没文化咯。医疗更是发达,有个头疼脑热的,进了医院,没多久就能治好,人的寿命也越来越长啦。” 宋老爷子听得入神,频频点头,虽然有些东西他看的云里雾里的,但脸上的皱纹里都像是填满了笑意。 “好啊,好啊!咱这国家,是越来越有盼头了。想当年,我为了让村里的几个娃能识几个字,费了多大劲儿,还得偷偷摸摸的,生怕惹上麻烦。如今可好了,孩子们都能光明正大地进学堂。” 说着,他的眼眶微微泛红,似是想起了往昔的艰辛。 程宇轻轻拍了拍老爷子的手背,安慰道:“老爷子,那些苦日子都过去了。您看,现在咱们不仅生活好了,国家在世界上也挺直了腰杆。科技发达,军事强盛,外国人都得竖起大拇指,不敢小瞧咱。” 说着,他又切换了一段国防力量展示的视频,战机翱翔天际,战舰乘风破浪,气势恢宏,同时还伴着一些国之脊梁的话语。 “打的一拳开,免得百拳来。” “勿谓言之不预也。” “你们没有资格从实力的角度和我们说话。” “……” 宋老爷子看得热血沸腾,双手握拳,猛地一拍桌子,“好!这才是咱大国的威风!想我年轻时,看着国土被列强践踏,百姓受苦,心里那叫一个憋屈。如今可算扬眉吐气了!” 他的声音突然间高亢有力,透着股豪迈劲儿。 两人就这般你一言我一语,沉浸在对后世的畅想与喜悦之中。 窗外的阳光不知不觉挪了位置,洒在他们身上,暖烘烘的。 良久,宋老爷子才回过神来,长舒一口气,感慨道: “程先生,今日听您这一番话,看了这些,我这心里敞亮得很。咱这国家能有今天,不容易啊,是多少人拼了命换来的。我虽没赶上这好时候,也没什么本事给后世留下什么,可知道后辈们过得好,我这把老骨头也高兴。” “您老谦虚了,还是多亏老爷子像你这样的人在前面栽树,我们才能在后面乘凉。” 第43章 送别老爷子 老爷子微微摇了摇头。 他觉得,程先生既然有能力将他喊来,自然知道他一生有什么成就。 老朽我平平庸庸、混混碌碌过了一生。 不过就是在最后做了一点微不足道的事罢了。 “程先生,您再跟我多唠唠,这后世还有啥新奇玩意儿,我还没听够呢。” 程宇见老爷子兴致颇高,笑着应道: “行,我再跟您讲讲。” 时间指针不断划过生冷的数字,金色的阳光逐渐斜射入大堂之内。 “……智能手机就是这样用的,您看,是不是非常方便。” 宋老爷子听得入神,频频点头,脸上的笑意怎么都藏不住。 “好啊,好啊!这日子过得越来越舒坦,人也能省不少心。” 见到太阳渐渐西落,大堂的地面上铺上了一层金衣裳。 程宇突然问道: “宋老爷子,我们搁这儿也说半天了,您要不要出去走走瞧瞧,我这外面能看到现在的村庄。不过,咱们不能离食仙居太远。” 宋老爷点了点头,笑道: “那太好了,我再瞧瞧。” 见宋老爷子同意,程宇连忙起身,扶着老爷子往外走。 “老爷子,您慢着点儿。咱这就出去逛逛,您瞧好了。” 两人出了门,阳光洒在身上,暖烘烘的。 食仙居外,绿树成荫,街道整洁宽敞。 由于地处后山脚下,地势要比其他地方要高些,能看到村庄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食仙居邀请来的客人,基本都只能在食仙居四周二十米左右,就像有个结界一样,会挡着他们。 程宇身患癌症,久病成医,老爷子身体情况他也能看出来个大概,在外面走不了多远。 “程先生,这变化可真大啊!我还记得以前,这种农村都是泥泞小路,两边都是破旧的茅屋,哪有这般繁华景象。那时,人们为了生计奔波,脸上大多带着愁苦之色,哪像现在,个个都喜气洋洋的。” 宋老爷子感慨地说道,脸上洋溢着喜悦。 程宇点头称是。 有些人活在当代,觉得很痛苦,成天抱怨这,抱怨那。 殊不知,要是让他们活在百年前的任何时代,绝大多数人连思考人生的时间都没有。 真是多亏了多年前的那些行走在大地上的巨人们呐。 逛了一圈回来,天色渐晚。程宇想着老爷子今日心情好,又想起老爷子之前提到能吃辣,便笑着说: “老爷子,我瞧您今儿个高兴,我给您做道麻婆豆腐尝尝,如何?这可是道经典川菜,香辣过瘾。” 宋老爷子眼睛一亮,连忙点头,“好啊,好啊!我好久没尝过辣味儿了,正馋着呢。” 不多时,程宇端着一盘热气腾腾的麻婆豆腐从厨房走了出来。 只见那豆腐色泽红亮,上面点缀着细碎的肉末和翠绿的葱花,香气扑鼻,让人看了就直咽口水。 宋老爷子拿起筷子,迫不及待地夹了一块豆腐放入口中,瞬间,辣味在舌尖散开,混合着豆腐的嫩滑,那滋味让他忍不住闭上眼睛,细细品味。 “程先生,这麻婆豆腐做得太地道了!又辣又香,好吃,好吃!您瞧这豆腐,入口即化,那辣味恰到好处,刺激着味蕾,让人欲罢不能。还有这肉末,增添了别样的嚼劲,和豆腐搭配得天衣无缝。” 老爷子一边吃,一边竖起大拇指称赞。 程宇看着老爷子吃得开心,心里也高兴,讲起了制作技巧,“老爷子,您喜欢就好。您慢点儿吃,别噎着。这麻婆豆腐啊,关键就在这调料的配比,辣椒、花椒得选上乘的,才能调出这正宗的味儿。” 吃完麻婆豆腐,宋老爷子心满意足地放下碗筷,擦了擦嘴,突然想起什么,说道: “程先生,您这顿饭,我可不能白吃。我没啥值钱玩意儿,就写得一手字还能拿得出手,您看,我给您留张字帖当饭钱行不,您可别嫌弃。” 这吃了人家两顿饭还没什么表示,宋老爷子突然有点不好意思的。 说着,他便要起身找找笔墨。 程宇赶忙扶住老爷子,“老爷子,您这是干啥?您能来,就是给我面子,哪能要您的东西。” 可宋老爷子执意要给,程宇再三推辞不过,只好给他拿来笔墨纸砚。 这一套东西正常家里是什么的,也是程宇之前在网购中被大数据推荐,买来的。 老爷子拿起毛笔,手却微微颤抖,今日这一番折腾,到底是累着了些。 程宇见状,轻轻握住老爷子的手,帮他稳住笔杆,“老爷子,您别急,慢慢写。” 在程宇的帮助下,老爷子一笔一划,认认真真地写下一幅字帖。 那字刚劲有力,透着股精气神,一看就是下了几十年功夫的。 “程先生,献丑了。希望您别嫌弃,留个念想。”老爷子略带歉意地说道。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写的真好,宋老您这墨宝,我可要珍藏着。”程宇拿起字帖,一字一句地读了出来,夸赞道。 天色已晚,尽管宋老爷子也不想走,但似乎有股念头在脑海里告诉他,该到走的时候了。 “程先生,我想我得走了,时候到了。” 见宋老爷子缓缓起身告辞,程宇了然,知道留不住,便将早就准备好的10颗仙豆拿了出来,说清了这仙豆的作用,便递到了宋老爷子手中。 “老爷子,您回去之后,要是饿着,就记得吃颗仙豆。您路上小心,要是想再来食仙居,随时来就是。这仙豆虽说神奇,但您身体康健才是最重要的,平日里也得多注意休息。” 老爷子颤颤巍巍地接过仙豆,惊讶之中带着几分感激。 “程先生,您这心意,我记下了。” “今日之事,老朽实难忘却,您也保重,咱们...后会有期。” 扶着老爷子慢慢走到食仙居的结界旁,见老爷子渐渐消失在结界之外,程宇瞥了一眼木牌,才转身回屋。 回到大堂中,看着桌上的字帖和还未收拾的碗筷,程宇心中颇为感慨。 这一天,他与宋老爷子的相遇相知,就像一场奇妙的梦,温暖而美好,他默默期许,老爷子能够身体平安。 虽然宋老爷子不在意,对他来说,活到九十多岁,已经比世间人百分之九十的人要幸福了。 程宇缓缓走到窗边,望着窗外的夜色,思绪飘远。 他想起了自己钻研厨艺的这些日子,为了调配出独特的味道,反复试验,不知熬过了多少个日夜。 而今日,看到宋老爷子这般满足的模样,他觉得一切都值了。 这美食,不仅仅是满足口腹之欲,更是传递情感、连接过去与未来的纽带。 单一的学科已经不足以表达对于烹饪一道的认知了,他认为现在的烹饪之道更是便于人与人之间敞开心扉交流的交叉学科。 如果后面真治不好自己的绝症,能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和古往今来的人物交流也是一件不得了的幸事。 就当,做了一场美梦吧。 想着,想着,程宇不由地笑了。 第44章 举孝廉,回洛阳 发了一会儿呆,程宇来到了收银台前。 是该收获好评奖励了,不知道宋老爷子能给我带来什么奖励。 【时代:清末民初】 【人物:宋大顺】 【好评:2】 程宇深深呼了一口气,心中开始默念。 “深蓝,给我加点!” 咳,走错书场了。 “食仙居,开启好评奖励。” 【正在为您抽取好评奖励...】 【清代版本论语一册:保存完好的一册论语,出自光绪年间,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 【大渡河治理心得:蕴含了一位老人关于大渡河数十年的治河总结,可直接融会贯通该知识。】 一本论语,一本治河心得。 程宇微微挑眉,有点意外。 说实话,奖励要比自己想的价值要高一些。 原因很简单,好评的奖励规则是根据人物生平和传说传记来随机抽取的。 宋老爷子毕竟在历史的名气较小,所以好评基本是基于他本身去抽取的。 那老爷子活了九十多年,所接触、拥有的东西可太多了。 能获得一本具有收藏价值的论语以及一份可以直接学习的治河经验书,相当不错了。 这些东西在程宇看来,以后就算自己用不到,也可以卖给那些古人啊。 美滋滋地将奖励收下,程宇准备一会儿把它保存在仓库的保险箱里。 抬起头,程宇紧接着又看向了告示牌。 【人物:曹操】 【到来时间:13小时47分07秒】 【滞留时间:3小时】 13小时,那就是明早七点多到吧。 这不正好能赶上早餐时间! 程宇眼睛一亮。 之前和朱元璋、少年曹操都是第一次见,程宇没有实验过自己之前的想法。 第二次虽然心有所想,但是朱元璋拉着人先跑了,功亏一篑。 这次是得逮住少年曹操实验一番。 通常情况下,人的饮食基本是以一日三餐为主,也就是说我至少可以在一个人身上薅到三次好评。 那如果我给他们加餐呢? 比如一天整上十顿、八顿的。 那岂不是说招待一天,就能赚不少好评。 食仙居这方面毕竟没有告知程宇好评的具体规则。 全靠程宇自己去探索。 总之,等少年曹操来了,跟他讲一讲,让他配合一下试试。 有了上一次美食的经验和身份磨合,让他做到配合一下应该不难。 而且马上自己就能达到10份好评了,无限食材箱又能多出一个位置了。 细数下目前有价值的食物。 呃...不用细数了。 除了大力水手菠菜,其他食材还不太够资格。 拥有了无限的大力水手菠菜,那他岂不是可以保持恒定的“超人”姿态? 程宇的呼吸不由地一窒。 “呼~~这种事情还是想想吧。” 因为转念一想,水手菠菜保持时间也不久,长期维持超人形态就意味着自己要随身携带大量菠菜,这就很麻烦。 二是,超人形态实在是太醒目了,要是被人发现秘密,自己可没有能力守住眼下的财富。 三,不清楚自己的身体会不会因此受到更难以预料的影响,毕竟他还有绝症在身。 抛弃掉自己不切实际的想法,程宇心里依然乐呵呵。 无论怎么说,已经能解决自己面临时空食客,战力不足的问题了,之前自己老是担惊受怕的,好容易获得了这么逆天的金手指,他可不想英年早逝。 拿起《论语》和经验心得,程宇哼着歌回到了卧室。 …… 汉末曹府。 清晨的微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纷纷扬扬地落在庭院之中,给这座传承了数十年的府邸凭添了几分朝气。 忽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院内的宁静。 “公子,公子!” 小厮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带着几分兴奋与急切。 书房内,少年曹操正在书房研读兵书。 听到外面的动静,曹操眉头轻皱,放下手中的书卷,起身快步走到门口,打开门看着急匆匆跑来的小厮问道:“何事如此匆忙。” 小厮微微喘着气,眼中闪烁着喜悦的光芒,笑着躬身道:“公子,宫中的小黄门来了,说是有天大的喜讯要告知大人和公子。” 哦?莫非是? 曹操心中猛地一动,有一股难以言喻的期待感涌上心头。 他与小厮匆匆来到大厅。 只见曹父正陪着一位身着宦官服饰的小黄门交谈着。 见到曹操进来,曹嵩连忙招手示意他过来,“孟德,快过来见过这位公公。” 曹操恭敬地向小黄门行了一礼,小黄门微微点头,定睛打量了一下曹操,笑呵呵对曹嵩说道:“早就听闻曹公家的公子饱读经典、气宇不凡,百闻不如一见啊。” 曹嵩连忙谦虚道:“公公过奖了,小儿只是略懂些皮毛,尚需多加磨砺。” “既然你们都到齐了,那咱就开始念了。” 小黄门从怀中掏出一道圣旨,展开念道: “曹嵩为母守孝三载,孝行彰显,品德贤良,朕心甚慰。今特召其回洛阳,继续担任大司农之职,以展其才,为国效力。其子曹操,温良恭俭,素有孝名,经举荐为孝廉,朕闻之甚悦,特命其随父返京,同赴洛阳。望尔等父子忠心耿耿,尽心尽力,为大汉江山社稷,贡献心力。” “钦此。” 这圣旨一出,曹嵩与曹操皆是面带喜色,心中激动不已。 终于,那数十万贯钱没有白花啊,没想到天子效率这么高。 给钱是真办事。 曹嵩连忙跪下谢恩,朗声道:“臣曹嵩携子谢恩,定当倾其所能,为天子分忧。” 曹操也跟着跪下谢恩。 待接过曹嵩的小心意,小黄门眉开眼笑地走后,曹嵩将曹操喊进了书房,关起了门。 曹嵩将曹操喊进书房,关上门后,脸上露出了一丝欣然的笑容。 他定睛看着曹操,说道:“孟德,这次我让亳州太守举荐你为孝廉,同我回洛阳,可是个好机会。你可要好好表现,为咱们曹家争光。” 曹操点了点头,“父亲,那咱们什么时候出发?” 曹嵩沉吟片刻,眼中闪过一丝精明的光芒,“不日便启程。此次回洛阳,为父已打点好一切,路上我会教你到了京城怎么做事,如何交友,切勿像之前那样莽撞行事了。” 曹操心中虽有些不以为然,但毕竟心智经过这一次磨砺有了些成长,面上还是恭敬地应道:“孩儿明白,定会谨遵父亲教诲。” 第45章 曹操二访食仙居 “父亲,您这次要随我同去食仙居吗?” 书房里,曹操看向坐在书桌前磨墨的曹嵩问道。 “我就不去了。”曹嵩也不抬头,继续用手磨着墨汁,“为父当了太久的大司农,这身上的铜臭味太重了,我怕随你一同前去,有被仙人厌恶的风险,你少年痞气,应该比我受仙人欢迎。” 曹操微微一愣,不知道父亲这是在拐着弯说自己,还是啥意,旋即说道:“父亲,那我此次去食仙居,您可有什么要嘱咐的?” 曹嵩抬起头,看了曹操一眼,“阿瞒,你此去食仙居,一是要向那位程先生表示感谢,把为父筹备的礼物带过去;二是要多向他请教一些为人处世的道理,他若真是仙人,自然见识过无数的风云变幻,定能给你一些有用的建议。” “上次你说的那个拜师想法是好,但是你们两人相识一面,就想成为人家弟子,有点失礼了,这次你只要注意多和仙人搞好关系就行了。” 曹操点了点头,心中暗自记下了父亲的嘱咐。 …… “看时间,小曹操该来了哇。” 在食仙居中,程宇不时地看向告示牌和门外。 过了几分钟,程宇终于看到拎着大包小包东西,背上还背着一个书篓的曹阿瞒,手里好像还牵着一根绳子。 时间回到几分钟前。 “此次前往食仙居,定要有所收获。” 少年曹操一边低声自语,一边看向自己身边的东西,语气中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决心。 “开启传送吧。”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曹操发现原来身处父亲面前的自己,一下子来到了食仙居的正门口。 “呼~~”曹操深呼吸了一口气,感受着明显不同于曹府的新鲜空气。 “真的,是真的!” “我又来了。” 曹操站在食仙居的门口,心中的激动如同汹涌的潮水,难以抑制。 数日以来,曹操心里颇为忐忑,他一直有担心自己是否真的碰上了仙缘。 唯恐脑中的提示是假的。 直到再次见到熟悉的场景,曹操悬着的心终于放下。 “哼~哼~” 他身旁,一头驴突然哼唧了几声。 “安静点。”曹操摸了摸它的头。 驴背上,驮着一大包礼物,那包裹被捆扎得严严实实。 甚至把驴背都压的有点弯了。 见门是开着一边的,曹操径直来到了门前。 “程先生!” 少年曹操大声喊道,声音满是兴奋和欢喜劲儿。 程宇从大堂走出,带着和煦的笑容迎了上去。 “来了啊,阿瞒。” 很快,他就发现了让自己好奇的东西是什么。 “阿瞒,你这带的东西真不少啊,连驴都牵过来了。” 少年曹操满脸热忱,几步上前,先是恭敬地向程宇行了一个大礼,直起身时,脸上的笑意愈发明显,说道: “程先生,家父知晓我要来拜访您,所以特意准备了这些礼物,还嘱托我一定要向您表达最诚挚的感激之情。” “感谢您上次为我亲手做的饭。” 说着,他轻轻拍了拍驴背上的包裹,又指了指自己背着的书篓和手中拎着的大包小包。 然后偷偷打量着程宇。 “先生好像比第一次见,气色要好上不少啊。” 莫不是修仙又有所成。 想起修仙,少年曹操的心里都不禁有些火热。 见曹操父亲曹嵩给自己准备了这么多的东西,程宇笑意更甚,“阿瞒啊,你和你父亲真是太客气了,你准备了这么多礼物,我都怕我这次招待不周了。” 见程宇有些“不好意思”,曹操连忙说道:“先生千万不要推辞,这些礼物虽不算珍贵,但也是家父和我特地根据您的指示找来的,上次在这里您对我的教诲,我一直没忘呢。” “那好吧,那你先把驴一起牵进来吧,不要放在外面了。” “是!” 走进庭院,在程宇的示意下,曹操将礼物都放在了后院的角落里。 “这次来,你能呆多久啊?” “从脑中传音得知,可留三个时辰。” 程宇心想:那就是六个小时了,时间还行,那就实验下我的想法吧。 在汉代,六个小时可以表达为“三时辰”。 汉代采用十二时辰制,将一昼夜分为十二个时辰,每个时辰相当于现代的两个小时 “这驴你走的时候还是带走吧,我就不要了。” 程宇指了指驴,对少年曹操说道。 说实话,程宇没想到少年曹操没有带自己家里人,反而牵着头驴独自过来了。 如果自己不说,少年曹操肯定会把驴留在这里。 在少年曹操这种汉末大家族眼里,送礼肯定是连带着搬运牲畜一块送了。 但真要多头驴在院里,程宇一方面要照料,一方面还担心被人见到,自己还得解释一番。 再者,以后要是大家都有样学样的,我这里将来岂不是要成为牲口畜牧场了。 杜绝,杜绝,直接从源头就杜绝。 少年曹操刚放下东西,甩了甩被勒出红印的双手,见程宇不要驴,而且听着语气很坚决,他正想询问原因,脑海里突然回想起父亲的叮嘱。 “程先生说什么就是什么。” 虽有些疑惑,少年曹操还是忍住好奇心,抬起头恭敬地应道: “先生既然这么说,那阿瞒便听您的,走的时候把这驴带走。” 程宇看着少年曹操如此懂事,心中满是欣慰,笑着说道:“阿瞒,你这一路赶来,想必也累了,先坐下喝口茶,歇歇脚。” 说着,便引着曹操来到大堂。 程宇转身走向一旁的茶桌,从精致的茶罐中取出些许茶叶。 那茶叶色泽翠绿,条索紧结,在阳光下闪烁着柔和的光泽。 分主宾坐下。 程宇手法娴熟地将茶叶置于茶壶中,缓缓注入沸水,顿时,一股清新的茶香袅袅升腾。 少年曹操好奇地盯着程宇的一举一动,目光中满是探寻。 “先生,我观这泡茶之法与我汉代大不相同,不知这其中有何讲究?” 程宇一边泡茶,一边给曹操科普起来: “阿瞒,你们汉代饮茶,多是将茶叶与葱姜蒜等一同烹煮,注重的是实用性与养生功效。而现代茶饮,更追求茶叶本身的香气与滋味,以沸水冲泡,方能最大程度保留茶叶的本味。” 说话间,程宇将沏好的茶倒入杯中,递给曹操。 “阿瞒,你尝尝。” 少年曹操小心翼翼地接过茶杯,轻抿一口,顿觉一股清爽的滋味在口中散开,那茶香清幽绵长,沁人心脾。 唔?! 这味道~~ 与平日里所喝的茶饮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先生,我看你这泡的也是绿茶吧,为何滋味如此香醇?” 一口绿茶喝下去,少年曹操有点难以置信。 只泡绿茶不是很苦的吗? 这个怎么这么好喝? 见少年曹操一脸疑惑呆愣的样子,程宇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你们那个时代,喝茶还比较原始,多是将绿茶茶叶煮成茶汤使用,我这个时代可不一样,经过两千年的发展,在更好的制茶工艺和人为创新的作用下,只泡茶叶,茶香也远胜你们那个时代。” 第46章 屠龙少年终成恶龙 “咕咚” “哈~~” “先生,这茶滋味实在独特,清爽宜人,令人回味无穷啊。” 曹操赞叹道。 见曹操如同牛饮一般,一杯一杯的喝下,程宇不禁摸了摸额头,一脸无奈。 小年轻,真是难登大雅之堂,浪费我的茶叶。 “既然你这么喜欢。走的时候,我送你些茶叶吧。” 少年曹操一听,心中大喜,连忙起身恭敬地谢道: “多谢先生,如此厚礼,阿瞒感激不尽。先生的慷慨,阿瞒没齿难忘。” 不经意间,程宇看了看告示牌,摆了摆手,示意曹操坐下,说道:“些许茶叶,不足挂齿。你既对这茶饮感兴趣,往后若有机会,我再与你分享更多关于茶的知识。” 曹操这样子,看得出是对这碧螺春真的喜欢,但告示牌上没有显示好评。 看来,给古人烹饪非得是厨房烹饪的那种形式。 曹操坐下后,依然沉浸在那独特的茶香中,对程宇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程宇看着曹操,心中突然涌起一个想法,他微笑着问道:“阿瞒,你可曾想过知晓自己未来的一些事?在两千年历史的长河中,关于你的故事可不少呢。” 曹操闻言,眼中闪过一丝惊讶,旋即满是好奇与期待,急忙起身深深一躬,郑重道: “既是吾未来之事,还望先生告知。” 程宇点了点头,示意曹操先坐下,接着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曹操的目光瞬间被这个小巧却散发着奇异光芒的物件吸引。 “阿瞒,此物名为手机,在我所处的时代,它就像一个无所不知的百宝箱,能知晓天下事,还能记录各种奇闻轶事。” 程宇耐心地解释着,手指轻轻触碰屏幕,黑色的屏幕突然变亮。 “手机?” 用手使用的机关造物吗? 曹操眼睛注视着手机,心中有些疑惑: “可是,这跟我的未来有关系吗?” 曹操小心翼翼地接过手机,好奇地打量着,手指轻轻触碰屏幕,看着屏幕上的画面随着他的动作而变化,眼中满是惊叹。 “先生,这……这实在是太神奇了!” 程宇拿回手机,打开了抖音,展示给了曹操看。 “这是手机其中的一个功能,能够将世间发生的一段影像记录保存在手机里。” “简单来说,就是文字一样,原来只存在于我们的口述之中,因为后来有了龟甲、竹简、蔡侯纸,文字语言才得以显现在我们面前……” 随着程宇的一番详细又贴切的解释说明,年轻的曹操很快就明白了手机、视频这些是什么作用了,心想: “两千年后的人真是厉害啊,连世间发生的一切都能通过这种手段记录下来,所以程先生的意思是后人通过演绎我的人生,可以把我在历史上的形象展现在了视频之中吗。” 见曹操明白了手机视频是个怎么回事之后,程宇随即在抖音界面上打开了一个视频,似笑非笑地对曹操说道: “有个关于你的视频给你看看。” 果然,如自己所料。曹操心中暗赞自己聪明。 既然程先生说我日后当上了大将军和丞相,那看看是否有我的后人夸赞他祖宗的功绩。 少年曹操点开视频,看到一面容端庄的中年男子正为一卧榻美髯老者熬药。 随画面展开,伴随着一首曲调哀伤的乐曲,初次听之,少年曹操不知为何有股莫名的神伤。 “你心碎,空流泪,人不归,忘川之水...” 好曲! 少年曹操进而开始思考这副画面: “莫非我便是这演绎中的中年男子,是何人要我之位煮药?” “莫不是父亲?” “难道,父亲在不久的将来会重病?” 没等少年曹操多想,上面很快出现了一行旁白说明: 【曹操时常会发头风病】 【每次都需要吉平为其熬药医治】 【吉平有了下毒害曹操的机会】 看到这,少年曹操大骇。 卧榻老者竟然是我? 那吉平是何人,竟然要在未来害我? 本来少年曹操还觉得此人面善,现在觉得可憎起来。 这时,少年曹操看到视频中出现了人物对话。 卧榻老者:“这药为何这般难煎啊?” 中年男子:“呃...就好。” 【曹操假装头风发作让吉平医治】 【吉平将毒药放入汤药中,浑然不知是计】 少年曹操眼睛睁得老大,暗自思忖: “这旁白是何意,难道说未来的我早已发现此贼阴谋?” “好啊,不愧是未来的我。” 吉平缓缓端着汤药走到曹操身边。 【将准备好的汤药给曹操端来】 吉平恭敬道:“丞相,药已煎好,一剂下去病可尽除啊~” 少年曹操:“人言否?” 老年曹操缓缓将头抬起,眼睛斜眼眯着,盯着这汤碗。 “哦~” “病可尽除…” 老年曹操突然叹了一口气:“先生既读诗书,必知礼仪呀!” 然后动弹着要挣扎起身,吉平以为曹操这是要示意他近前搀扶,快步搭手上前。 突然!老年曹操猛地一把抓住了吉平的手,并将其掌心掀开,颇有玩味地问道: “想你必知君有疾,饮药,臣先尝知。父有疾,饮药,子先尝之。” “你乃我心腹之人,何不先尝而后进?” 老年曹操眼神死死盯着了吉平,似乎在告诉他你要适可而止。 吉平毫无畏惧,和老年曹操平静地对视道: “药以治病,何用人尝?” 【吉平感知到曹操已经察觉】 【于是给曹操强灌毒药】 画面中两人开始用力地互相掰扯起汤碗来。 看到这儿,程宇下意识地瞅了一眼少年曹操,只见他双手紧握,面色凝重的似乎下一秒就要滴出水渍。 此时,少年曹操心中在想: “我不会就在这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了吧?” “不,不,这太可笑了。” 见画面中老年曹操脸庞肿胀,似乎使出了全身的气力和吉平掰扯。 终于,曹操凭借多年从军的身体素质,一脚踹开了吉平和他手中的汤碗。 汤水溅在地上,冒出了“吱吱”的酸性气泡。 看起来毒性分外强烈。 老年曹操看着地面散发着浓烈刺鼻味的汤水,心有余悸。 不多时,老年曹操忽地望向被逼到墙角的吉平。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 曹操指着吉平失败的身影大笑不止。 看到这,少年曹操松了一口气,心想: “还好失败了,根据前面所言,视频中此时的我已归为丞相,居然还有人行刺于我,真是斗胆。” “莫非是将来我在进行某种改革,惹恼了某些人。” 画面一转,少年曹操见到一神似卧榻老者的中年男子双手持剑,在一屋内,正缓缓拔剑。 这时,旁白恰当的出现了。 【十余年前,曹操行刺董卓】 卧榻上出现了一个没见过的蟒袍老者,猛地翻身看向曹操。 “孟德何为呀?” 此时,一面相英武、身材高大的武将在画面中步入屋内,气魄惊人。 视频中的曹操见状,反应极快,立刻单膝跪下,献上自己手中的刀,朗声道: “操近得七星宝刀一口,献上恩相。” “哦?” 董卓接过,画面就此定格。 少年曹操怔住了。 第47章 少年曹操:故事的结局将由我重新书写 厨房里。 程宇端出了自己做好的皮蛋瘦肉粥,边走边想着: “是时候找阿瞒验证一下之前的想法是否可行了。” “等他吃完这份粥,确认好评出现之后,立刻再做一碗面试试看,能不能在短时间内通过一个人获得两份好评。” 如果这样做没问题的话,之后他完全可以手动自制“刷好评”的外挂了。 来到大堂内,见少年曹操还在两眼紧盯着刷着手机。 程宇无奈地摸了摸额头,快步走上前说道: “还在看那些评论呢?” “嗯。” 少年曹操缓缓抬起头,看向程宇。 这是,程宇惊奇的发现少年曹操的眼睛里隐隐泛着泪光。 这是看到什么啥? “程先生,你说,人到最后都会和以前的远大志向告别吗?” “我以后真会变成世人所言中的恶龙吗?” “难道这就是我的未来吗?难道我一生的努力,最终只能成为乱世的枭雄?”少年曹操心中充满了不甘。 见少年曹操还在和自己较劲,忘记了半小时前自己开导他说的话。 程宇拉开椅子,面对面和少年曹操坐着,语重心长地慢慢说道: “适逢千年未有之乱世,身在你...那个曹操的位置上,不想成为恶龙都难。” “不做恶龙,他自己连同整个曹家早就死绝了。” “在浩浩汤汤的大势面前,个人的志向也会同化成群体的志向。” “而且你不也看到了这个曹丞相的笑了吗?” “你觉得他笑得有几分开心?” 少年曹操闻言,稍作莫言,随即眼眉低垂道: “开心或许有吧,我看大家说得挺对的,更多的是自嘲。” 程宇单手撑着眼角,靠在椅背上,接着漫不经心地说道:“是自嘲如何?是开心亦如何?这对你来说,不都是还没有发生的事情吗?” “可是...”曹操还想再说什么。 “你和如今的人一样,总喜欢设身处地的想一件事,但为何不能想着跳脱出来?”程宇直接打断了曹操的支支吾吾。 “跳脱?” “对,跳脱出来。” “当因果站出来,你会发现世上根本没有可怜人。” “当慈悲心站起来,你会发现世上全是可怜人。” “你眼中的你不是你,别人眼中的你也不是你。” “你眼中的别人,才是你真实的样子。” 在曹操愣神之际,程宇一把拿回了手机。 “行了,我这粥已经做好了,你先吃吧。” “唯!” 见程宇这样说了,少年曹操连忙起身,应了一声。 跳脱出来?如何跳脱?莫非.... 曹操边想边拿起勺子。 嗯!?? 这粥怎这般香甜? …… 看着少年曹操逐渐化“悲愤”为食欲,程宇欣慰地笑了笑。 对嘛,先吃饭,吃完再去想后面的事情嘛。 “先生,您这粥,如琼浆玉液,入口甘美,真乃人间美味,和之前做的那个黄金炒饭一般,令吾心旷神怡。” 曹操大口喝了几勺,直至打了一个嗝。 才想起边上还有程宇注视着,连忙不好意思的擦了擦嘴,高声赞道。 “夸赞就不必如此奉承了,你好好喝吧,我就先不打扰了,一会还有道佳肴呢?”程宇不经地咧开嘴角,起身摆了摆手,示意曹操继续喝。 “我还有点东西在厨房,一会儿做好了也给你端出来。” 说着,程宇快步离开了大堂,往后院厨房走去。 少年曹操放下碗筷,又起身“唯”了一声。 先生走这么快,是灶房的饭菜快好了吗? “好评,哈哈,又是一个好评,已经有10个好评了,真不错。” 程宇走的快,当然不仅仅是因为要烧菜的原因。 而是他突然接收到了自己的金手指——食仙居给他发来的讯息。 鉴于他已经获得了十个好评,食仙居正式告知他,已经通过了食仙居最后的考验——即连续获得古人的十份美食好评,正式继承了食仙居的全部功能。 在古人离开后,食仙居将彻底进行最终的改造。 此后,程宇便能成为食仙居真正的主人。 程宇是万万没想到。 还有这么一档子隐藏设定。 要不是自己足够耐心,花费大量时间去学习厨艺。 说不定金手指还会离自己而去呢。 程宇心中暗道好险。 回到厨房。 看着案板上静置了有一会儿的面团。 程宇取出其中一块,放在面粉撒过的案板上,轻轻揉成一个小圆球。 接着,拿起擀杖,程宇扫了一眼安静置于角落的那根解鲁棍。 现在,还没有用它的资格。 除了在面点的功夫还不如之外,关键是自己目前还身患脑癌,重病缠身,自身没有一把子力气。 虽然大力水手菠菜能让自己秒变超人,但是那副形态和自己现在实在差异过大,无法在外人面前显露。 手腕微微用力,将面团擀出一张张薄薄的皮。 皮的厚薄程度程宇需要拿捏好,太厚会影响口感,太薄则容易破裂。 程宇一边擀一边观察,直到皮达到完美的状态。 “包馄饨最重要的是捏合。” 已经不知道是哪本菜谱上的名人名言了,但程宇已经牢牢记在了心里。 随着程宇拇指和食指灵活的一张一合,皮的边缘逐渐被紧紧封住,形成了一道完美的褶皱。 案板上很快摆满了一个个白生生的馄饨。 “好了,现在要煮馄饨了。” 程宇起身走向灶台,将一大锅清水倒入,加入了一撮盐。 水开后,白气袅袅升起,仿佛一场轻纱般笼罩着锅口。 再将馄饨一颗一颗轻轻放入锅中,动作轻柔。 “熟了。” 程宇眼睛紧盯着锅里的情形,终于等到了它们浮到水面上的那一刻。 用漏勺轻轻捞起馄饨,白生生的皮在热气中泛着光泽,仿佛涂了一层薄薄的油。 再将馄饨倒入碗中,加入了一点酱油、香油,撒上一些新鲜的葱花和香菜。 香气四溢,浓郁而诱人。 美食:【猪肉馄饨】 评分:【珍品级】 评价:皮薄如绢,馅鲜多汁,汤汁清香四溢,堪称馄饨艺术的匠心之作! 可以啊。 程宇的眼睛在汤汁的反射下,熠熠发光。 居然做出来一道珍品级的美食。 比刚才的皮蛋瘦肉粥评价高不少。 “阿瞒,刚才的粥喝完了吗?” 程宇的声音由远及近从厨房传来。 少年曹操听见程宇的声音,迅速寻觅厨房的方向,见程宇身影显现,起身答道:“美味至极,吾已尽食。” “那好,现在还有一道菜,名为馄饨,尝尝如何?” 少年曹操如小鸡啄米般直点头:“好!” 曹操接过碗,白雾缭绕间,一股鲜美的香气扑鼻而来。 他夹起一个馄饨,咬了一口,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这皮薄如蝉翼,馅料鲜美,汤汁清香。 实在是—— 实在是———— “好吃!好好吃!” 程宇静静坐在一边,微笑着看着少年曹操狼吞虎咽的吃着。 “当心点,别烫着。” 程宇开始渐渐有些理解,为啥有的人做好饭,希望看着别人把自己做的饭全部吃光了,而且是越快越好了。 好像,自己少年时期里,也有一个吃饭很快,还不挑食的家伙。 经过少年曹操一波扫荡,一碗馄饨很快也被吃光了。 两碗下去,曹操的肚子肉眼可见的圆润了一些。 程宇:“饱了吗?” 少年曹操:“饱了。” 程宇:“还难过吗?” 少年曹操一愣,低头回想了一下。 哎,好像...还真没有这么难过了? 程先生做的美食好好吃,还想...再吃一碗。 “你看,未来这不就改变了吗?” 程宇露出惬意的笑容。 “你年少慕乂,喜多变,既然已经知道了一种选择,如今有了新的环境、新的认知,自然可以选择走别的路。” “重新选择?”曹操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光芒。 程宇点了点头:“带着对未来的认知,重新书写自己的人生。你可以选择成为西域大将军,也可以选择成为乱世的英雄。但无论你选择什么,都要记住,今后你的每一个决定,或许都将影响无数人的命运。” “你接纳什么,什么就消失。” “你对抗什么,什么就存在。” “真正的强大不是对抗,而是允许发生。” “允许付出没有回报。” “允许遗憾、愚蠢、丑恶、虚伪。” 程宇所言,犹如铜钟般敲击着少年曹操的心灵,如醍醐灌顶,沉默许久。 第48章 姜黄鸭 良久。 少年曹操缓缓说出一句让程宇有些惊愕的话。 “先生,如果阿瞒未来真的干了什么不可饶恕的事,希望先生能将我铲除。” 不过少年曹操又笑了一下:“不过,我不会给先生机会的。” 程宇也乐了。 “行啊,那我可拭目以待了。” “阿瞒,你吃饱了吗,要不要再吃点东西。” 少年曹操眼睛一亮,“啊?还有吗?” 少年曹操指尖还沾着馄饨汤的油星,两手一抬,起身看向程宇。 “跟我来吧。” 程宇带着少年曹操来到厨房。 进入厨房,少年曹操一脸好奇的四处张望,动作幅度轻微。 “先生,这个金属的大柜子是什么?” “那是冰箱,一个用来存储食物,保鲜用的,用途类似冰窖。” “哦哦,那这个锅也长得好生奇怪。” “那叫电饭锅,用来煮米饭的。” “这样啊。” 见少年曹操一副话很多的样子,程宇决定给他找点活干。 “阿瞒,我看你对这些新鲜玩意儿挺好奇,正好,我接下来要做一道菜,你要不要来搭把手?” 程宇笑着看向曹操。少年曹操一听,顿时来了精神,用力点头道:“好啊,先生!能跟您学做菜,那是求之不得的事!” 不管少年曹操说的话有几分真心,但能让一代枭雄跟自己学做菜,程宇觉得很有趣。 程宇满意地点点头,从冰箱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食材,一只肥美的鸭子,还有色泽鲜艳的姜黄以及各种香料。 “阿瞒,今天咱们要做的这道菜,叫姜黄鸭,我可是研究了不少史料,发现这可是你生平最爱吃的菜之一。” 少年曹操有些惊讶,“先生竟然知晓我爱吃的菜?只是,这姜黄鸭……我却从未听闻过。” 没听说? 程宇手突然停住了片刻,随即解释道: “这姜黄鸭在你这个时候或许还没出现,而且据说是你十数年后爱吃的东西,你现在没听说过也正常。” “当然,也不排除历史记载有误的可能。” 说着说着,程宇拿起姜黄,展示给曹操看,“你瞧,这姜黄颜色鲜亮,味道独特,是这道菜的关键所在。” 少年曹操凑上前,仔细观察着姜黄,好奇地闻了闻,“这味道,辛辣中带着一股别样的香气,倒是奇特。” “来,你帮我把这鸭子处理一下,先把它洗干净。” 程宇将鸭子递给少年曹操,同时指了指水槽。 少年曹操接过鸭子,虽然动作有些生疏,但还是认真地开始清洗。 他一边洗,一边偷瞄程宇,看他下一步要做什么。 程宇则在一旁准备其他配料,将葱、姜、蒜切成细碎状,各种香料摆放整齐,有条不紊。 “阿瞒,洗好后,把鸭子沥干水分,放在案板上。”程宇吩咐道。 少年曹操照做,看着程宇这是拿起一把锋利的刀,眼神中充满了好奇与期待。 先生这是要露一手了。 只见程宇手起刀落,熟练地在鸭子身上划了几道口子,然后如庖丁解牛般轻易地将鸭肉分割成了数十块,动作流畅自然,让少年曹操看得目瞪口呆。 “先生,您这刀功真是厉害!我从未见过如此利落的刀法。” “这都是练出来的,你要是真喜欢下厨,以后也可以多练练。” 程宇笑着回应,接着开始往鸭子身上涂抹调料。 少年曹操伸了伸脖子,悻悻然。 我只是觉得这刀功能拿来杀敌不错。 程宇将姜黄粉均匀地撒在鸭子表面,用手仔细揉搓,确保每一处都能沾上姜黄的味道,随后又加入适量的盐、料酒和其他秘制香料。 “下调料也有讲究,调料必须涂抹均匀,里里外外都要注意到,不然烹出来的鸭子有一点问题,都会影响整道菜带给人的感受。” 曹操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 “先生,应该是在告诉我做事要周到,万不可马虎大意吧。” “都说治大国,如烹小鲜,先生的用意应该不是教我做饭,而是借此告诉我一些为人处世的道理。” 鸭子很快就被处理好了。 程宇将腌制好的鸭子放入锅中,加入适量的水,准备开始炖煮。 “这一步很关键,火候的掌握直接影响着鸭肉的口感。” 程宇一边说着,一边调整炉灶的火力,将火调至适中。 少年曹操紧紧盯着锅,眼睛都不敢眨一下,心中细想: 掌握火候?应该是指要把握时机吧,做事要在合适的机会去做,才能事半功倍,不过这炉灶... “先生,这炉灶也甚是神奇,火力竟然能随意调节。”少年曹操好奇说道。 “这在后世是很常见的厨具啦,等你以后有机会,多见识见识就不觉得奇怪了。”程宇笑着回应。 在炖煮鸭子的过程中,程宇开始教曹操如何辨别火候。 “你看,当锅里的水开始沸腾,冒出均匀的气泡时,就说明火候差不多了。这时候要把火稍微调小一点,让鸭肉慢慢炖煮,这样才能入味。” 曹操听得十分认真,不时点头表示“阅读理解”。 程宇以为他真听进去,还挺高兴。 随着时间的推移,厨房里渐渐弥漫出一股浓郁的香气。 姜黄的独特香味与鸭肉的醇厚香味相互交融,让人垂涎欲滴。 少年曹操忍不住深吸一口气,“好香啊,先生!这味道,光是闻着就让人食欲大增。” 程宇看着他这副馋嘴模样,心中暗喜,看来这道菜好评有了。 “阿瞒,这还只是刚开始,等会儿做好了,你尝尝,保证让你赞不绝口。”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趁鸭子还没好的这段时间,程宇给少年曹操没事科普一下现代生活用品的常识。 终于,鸭子炖煮得差不多了。 程宇打开锅盖,一股热气扑面而来,香气更加浓郁了。 他用筷子轻轻戳了戳鸭肉,发现已经变得软烂。 “好了,差不多了。” 说着,他将鸭子从锅中捞出,放在一个大盘子里。 此时的鸭子色泽金黄,表面泛着诱人的光泽,姜黄的颜色均匀地附着在鸭肉上,让人看了就忍不住想咬一口。 程宇又在鸭子上淋上一些特制的酱汁,这是他用多种香料调制而成的,为的就是让这道菜的味道更加丰富。 美食:【姜黄鸭】 评分:【珍品级】 评价:鸭肉鲜嫩多汁,姜黄的香气完美融入其中,调味恰到好处,每一口都充满浓郁的风味,烹饪手法娴熟,将食材的特质发挥到了极致,算是一道不可多得的佳肴。 程宇撇了撇嘴,没有较真。 第49章 测试结果 “阿瞒,来,尝尝这道姜黄鸭。”程宇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鸭肉,递给曹操。 少年曹操迫不及待地接过,放入口中咀嚼起来。 “唔!!” 鸭肉入口即化,那浓郁的香味瞬间在口腔中绽放开来,刺激着他的味蕾。 他的眼睛瞬间瞪得滚圆,脸上满是惊喜与陶醉。 “先生!此物真乃珍馐美馔啊!其味之妙,鲜香醇厚,入口即化,实乃我生平仅见!” “在您这里,真是每时每刻都在刷新我对美食的认知啊。” “我都怕以后回去吃下饭了。” 程宇看着曹操狼吞虎咽的样子,成就感满满。 一方面是真的高兴做的菜还不错,另一方面是曹操又给他带来了一个好评。 三个好评了这就。 程宇的笑已经止不住了。 “走,去大堂吃,后面还有几道菜呢。” 可能是不久前才喂饱肚子的原因,这次吃的没有像之前那般迅速。 少年曹操好不容易咽下口中的鸭肉,忙不迭说道:“往昔所尝之食,不过果腹之物罢了。今日这姜黄鸭,味道之鲜美,口感之丰富,实非我能想象。这鸭肉鲜嫩爽滑,尤是那独特的辛香之味,更是奇妙无比,我从未曾领略过如此滋味,当真令人欲罢不能!先生,您说得没错,这道菜定是我之后的平生所爱。” 程宇哈哈一笑,突然伸手轻轻止住了曹操的下筷动作。 “阿瞒,来,再帮我实验几道菜,你还能再吃点别的不?” 少年曹操本就吃得满足,但一听程宇这话,想着能继续品尝先生做的美食,用力的点头道:“能!先生做的菜,阿瞒就是再饱也能尝上一尝。” 程宇转身便往厨房走。 少年曹操看了看桌子上的姜黄鸭,咽了咽口水,有些恋恋不舍,但还是跟着过去了。 来到厨房,这次程宇打算做一道阳春面。 他从橱柜里拿出一袋优质的面粉,开始和面。 面粉在他手中逐渐变成光滑的面团。 曹操在一旁看得认真,见程宇熟练的动作,他心中满是钦佩,暗暗想着: 先生果然厉害,做什么都如此精通。 面和好后,程宇将面团擀成薄片,再切成粗细均匀的面条。 动作娴熟又轻柔,似把每一根面条都当做是一件艺术品对待。 接着,开始烧水准备下面。 将面条轻轻放入锅中,面条在水中翻滚,仿佛欢快的鱼儿。 听着咕嘟的水泡声,少年曹操感觉自己好像又饿了。 趁着煮面的功夫,程宇又在碗里调好汤汁、调料。 “这道菜名为阳春面,这汤汁可是阳春面的灵魂,调料的比例一定要恰到好处,多一分则咸,少一分则淡。”程宇耐心地给曹操解释着。 “阳春?阳春三月?” “嗯,这道菜的来历相传是源于此出处。在后世,是一道大众美食。” 不一会儿,面条煮好了,程宇将面条捞出,放入调好汤汁的碗中,一碗热气腾腾的阳春面就做好了。 根根利爽、面汤清澈、汤上还浮着金色油花和翠绿蒜花。 “阿瞒,尝尝这阳春面。”程宇将面递给少年曹操。 少年曹操伸手拜谢,小心地接过面,轻轻吹了吹,便挑起一筷子面条放入口中。 少年曹操: “( ̄~ ̄)嚼!” “0^)吞!” “(╯▽╰)好香~~” “先生,这阳春面看似简单,却如此美味!面条入口爽滑,这汤汁更是鲜美无比,阿瞒从未吃过如此好吃的面食!”曹操一边吃一边赞叹,脸上的肌肉都因这极致的美味而微微颤动。 程宇看着曹操吃得津津有味,连表情包都展现在脸上了,表面上神色淡然,心中却在期待着食仙居的好评提示。 然而,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却始终没有提示响起。 难道? 程宇眉头微皱,心中有了猜测。 莫非一人一次性只可以提供三次好评? 看来是不能卡食仙居的“bug”了。 虽然有些失落,但他也觉得这是一次有价值的探索。 曹操吃得很快,不一会儿,一碗阳春面就见底了。 这次,他满足地拍了拍肚子,“先生,您这手艺真是绝了,不管做什么都好吃,不过我只恨我肚量有限,不能再品尝先生美味了。” 程宇笑着摆了摆手,“阿瞒,无妨,以后有的是机会。” 此时,曹操突然打了个哈欠,困意开始上头。 吃饱喝足,刚刚又在温暖的厨房里待了一阵子,加上程宇做饭时那有条不紊的动作,竟让他生出了几分倦意。 “先生,不知为何,突然感觉好困。” 曹操揉了揉眼睛,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他也不想睡,因为这可是在先生这里停留的宝贵时间,可是这会他的困意袭来,他感觉自己有点渐渐挡不住了。 程宇看了看窗外,晌午的太阳已经直直立于高空之上了。 到午睡时间了。 他见状说道:“阿瞒,你若是困了,就去客房休息一会儿吧。” 说着,他便带着曹操来到客房。 客房布置得简单而温馨,一张床,一张桌子,还有几幅字画。 曹操走到床边,轻轻躺了上去。 “先生,这床躺下去,好舒服,这也是现代才有的东西吗?” 程宇点了点头。 随着程宇走出门外,少年曹操裹着薄被,眼皮子逐渐合上了。 醒来后,少年曹操得程宇传授仙人兵书三卷,大喜,拜谢后离开。 回到自己的时代,少年曹操洗心革面,发奋学习,在洛阳城广交好友,以图乱世之变。 直至遭遇了乱世之贼。 “皇天后土” “汉臣骁骑校尉曹操” “誓杀奸贼董卓。” “上安朝廷社稷,下谢天下黎民。” “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 曹操刺杀董卓未遂,果断离开了洛阳。 后于乱世之中厉兵秣马,终逐鹿中原。 临死之际,曹操言: “孤死之后” “于彰德府讲武城外,建疑冢七十二座。” “勿令后人知我葬于何处。” 后人唯命是从。 又一夜,曹操疑心病愈发严重。 卷缩在榻上的他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忽觉门外人影攒动,他猛地起身高声质问: “门外所立何人?!” 只听一道熟悉的少年之音传来,英气勃发: “身为汉臣却不思报国,与禽兽何异。” “大汉征西将军曹操在此,今日誓讨汉贼!” 睡梦中,少年曹操露出了笑容。 吾好梦中杀人。 老来多惊醒,似有献刀人。 第50章 食仙居大更新 少年曹操这一觉睡的很香。 醒来后,少年曹操第一时间找到了程宇。 此时的他,眼神中还带着几分刚睡醒的惺忪,但更多的是一种坚定。 只见他走到程宇面前,扑通一声跪了下去,这一举动让程宇着实吃了一惊。 “阿瞒,你这是做什么?” “先生,我刚刚做了一个梦,在梦里我看到了未来的自己,多疑、猜忌,做了许多错事。我不想变成那样,我想顺从本心,做一个真正为百姓、为国家的人。恳请先生收我为徒,我愿为您做任何事!” 少年曹操言辞恳切,眼中满是期待。 程宇看着眼前的少年曹操,心中有些感慨。 看来,这是要讹上我了啊。 他伸手扶起少年曹操,缓缓说道: “阿瞒,你的心意我明白,但我眼下实在没有精力去教导你。而且,我这人对其他的事情兴趣不大,若要收徒,也只会收一个真心想学厨的徒弟。” 少年曹操听闻,脸上露出了深深的遗憾之色。 见少年曹操满脸的失落,程宇的眼神里露出一丝无奈之色,他走到柜台前,从柜台的抽屉里拿出了一部平板电脑。 “阿瞒,这是一个放大版的个人手机,叫平板电脑。这里面我放了几本书,还补充了古汉字的翻译版本,你拿回去好好看看吧。” 程宇将平板电脑递给了少年曹操,并教会了他如何使用。 为什么不送少年曹操一些书籍,反而给他一部平板电脑? 程宇自然是有深思熟虑过的。 一方面,还是考虑方便。 纸质厚厚的一摞一摞,不如装进电子书里便捷,利于贴身携带。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有效的进行保密。 书带过去容易被偷,容易被传播,可平板电脑被偷了,古人怎会使用呢? 打开了电子书架,赫然进入少年曹操眼帘的是五本书。 《中华通史》。 《三国演义》。 《赤脚医生手册》。 《民兵军事训练手册》。 《军地两用人才之友》。 “阿瞒,这几本书你带回去好好研读。这本《三国演义》里记载了从你所处时代开始的一段历史,虽然有些内容与真实历史有出入,但能让你了解后人对你的看法。” “《中华通史》这本书,是现代编撰的一部史书,能让你纵观古今,知晓中华上下五千多年历史长河的发展脉络,明白朝代更迭的规律,从中汲取经验教训。”程宇耐心地解释着。 电子屏幕的亮光照得少年曹操的脸熠熠生辉。 程宇接着说起《赤脚医生手册》,“这本是《赤脚医生手册》,里面记载了许多治病救人的方法和常见病症的应对之策,在乱世之中,它能帮助不少人。” 那这就是一本医书了。 少年曹操一边听一边点头,心中对这些知识充满了渴望。 “还有这本《民兵军事训练手册》,它能教你一些练兵打仗的技巧和方法,里面涵盖了排兵布阵、战术运用等知识。最后这本《军地两用人才之友》,则是教你如何培养各种实用技能,无论是在军中还是在地方,都能派上用场。” 程宇详细介绍着。 少年曹操听完,眼中大放异彩。 只见他再次双膝跪地,郑重地说道:“先生,您的大恩大德,阿瞒无以为报。这些书对我来说,比任何珍宝都要珍贵。” “请受吾三拜。” 程宇微笑着接受了少年曹操的拜礼。 在剩余的停留时间里,少年曹操坐在庭院的一角,迫不及待地翻开了《中国通史》开始阅读。 他看得十分入神,时而皱眉思考,时而露出惊讶的神色。 根据程宇的指示,遇到不懂的地方,就在上面使用触控笔进行写字记录。 由于没用过触控笔,少年曹操第一次用起来还比较困难。 这个也没办法,只好等少年曹操以后自己慢慢克服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就到了少年曹操该走的时候了。 少年曹操不舍地看着程宇,说道:“先生,时间到了,我该回去了。回去之后,我定会牢记您的教诲,好好研读这些书。” 程宇微笑着点头,说道:“好,阿瞒。” 两人来到食仙居大门口挥手告别。 曹操离开后,食仙居突然被一股淡淡的金色光晕包裹,开始震动起来。 程宇惊讶地看向四周。 这是?要升级成正式版了? 十几秒钟过去后,食仙居的异样便停止了。 突然,程宇的脑海里涌入了大量关于食仙居的使用说明。 原来,真如之前他所料,美食好评,每位古人一天最多只能给出三个好评,对应早中晚三餐。 可正式规则是:古人一次到访,好评累加,但奖励次数不会累加,奖励只会根据好评的累加(上限3次),增加更高的价值。 程宇了然。 就是说,以后古人每次到访,每个人只能开一次好评奖励了。 他还被告知,随着古人来访的次数逐渐增多,之后古人将于第三次来访后,固定间隔一月才能到来一次。 每月固定倒没啥,程宇还担心以后人多起来,自己忙不过来呢。 【食仙居自成一片天地,内部环境可任由程宇根据现有布局改造,且适应世界底层规则。】 这个好,自己的地盘以后可以任意扩大、缩小了,还可以改造建筑物。 缩小版我的世界啊,这是。 程宇有些兴奋。 【食仙居不再限制古人的活动范围,该权限将任由程宇进行调控。】 看到这条,程宇有点惊讶。 挺不错,以后古人也可以外出看看现代世界,想想都很有趣。 【程宇若离开食仙居,食仙居将进入隐蔽形态,自动屏蔽外界对于庄园的感知。】 不错,居然还有外界防干扰模式。 【新增时空穿梭功能。在达成古人时空锚定条件后,程宇可随同古人前往其所在时空,存在时间不受限制,古人在食仙居停留时间不受限制。】 听到这个功能,程宇心中十分激动,他一直好奇古代世界的模样,如今终于有机会亲自去体验了。 不过,程宇注意到,想双向穿梭,必须达成“时空锚定条件”。 也不知道,这个锚定条件难不难完成。 还有,达成以后,古人也能在我这里不受限制的停留了。 是不是说,以后自己能从古人里挑选出几个人,帮我下厨了?可以可以,这个很棒。 【新增美食寻觅探索功能。在庭院中心,会固定刷新三大美食福地,玩家可自行探索获取食材,也可让古人帮助探索。】 美食探索功能? 这个令程宇有些好奇。 这个功能是新出现的,程宇一眼便看到庭院中心确实出现了一个之前没出现过的东西。 一个新池塘。 看向池塘的同时,程宇立刻获得了食仙居关于这个池塘的全部信息。 【垂钓之海】 【一个充满未知、神秘气息的海洋,它很友好,垂钓时会让你百分百不会空军。】 程宇:“……” 程宇扯了扯嘴角,脸颊微抽。 (钓鱼佬:太好了(。???)ノ,我们有救了。) 第51章 垂钓之海 望着庭院中突然出现的“垂钓之海”,程宇满心好奇。 这新功能到底怎么玩? 按照食仙居的说明,能通过垂钓来获取渔获,可这“垂钓之海”听着就感觉神秘莫测的,谁知道会钓上什么玩意儿? 不行,保险起见,我还是再想想吧。 程宇拿了一个板凳坐在了垂钓之海附近仔细的观察。 垂钓之海占地不大,只有五个平方左右。 “垂钓”,嗯,这让他联想到钓鱼、海洋、水生生物这些元素。 “海”,通常会让人想到广阔、神秘、资源丰富,但五平方米的面积显然不可能是真正的海洋。 那这个地方可能是某种“浓缩”的海洋? 或者是一个充满象征意义的微型空间? 有点意思。 或许内部别有洞天,这可能是某种“折叠空间”,虽然看起来很小,但实际上能容纳丰富的生态系统。 这海域虽然面积不大,但却给人一种深邃无垠的感觉。 海水呈现出一种独特的碧绿色,一眼望去,似乎清澈见底,但却不见水中存在什么生物。 琢磨琢磨着,程宇突然感觉自己坐在板凳上,好像缺点什么东西拿在手里。 对! 得先找根趁手的鱼竿。 家里可没有。 思来想去,最后完全忘了前面猥琐发育念头的他,决定去赵大娘家借她老伴的鱼竿。 程宇出了食仙居,没多会儿就到了赵大娘家。 赵大娘正在院子里择菜,看到程宇过来,笑着招呼:“小程啊,今儿咋有空过来啦?” 程宇笑着回应:“大娘,我想借您家大爷的鱼竿用用,心痒痒,想去钓钓鱼。” 赵大娘一听,立马放下手里的菜,站起身来:“嗨,这有啥难的,你等着,我给你拿去。” 没一会儿,赵大娘就拿着一套崭新的渔具套装,递给了程宇:“小程啊,这是你大爷新买的鱼竿,他还没来得及用呢,你拿去使吧,可得小心点啊。” 嗬! 好东西,九成九新啊。 程宇接过渔具。 第一次上手拿着渔具,程宇没由来的涌起一股“立刻马上就现在去钓鱼”的冲动,连声道谢:“大娘,您放心,我肯定小心着用,用完马上给您送回来,也不耽误李叔钓鱼。” 见俊朗的程宇感谢自己,赵大娘眉开眼笑,“哎,客气啥,咱们都是邻居,你尽管拿着钓,我家老李那儿要是问起来,我替你挡着。” “不过,大娘就是希望你常来和大娘唠唠嗑,你李叔啊,成天在外面钓鱼不回家,大娘我一个人在家啊,有时候就缺一个说话的人。” 说着,赵大娘饱经风霜的脸上露出了一丝丝羞色。 望着赵大娘的别样风情,程宇顿时打了一个激灵,忙不迭说道“那...那啥,我先...我先回去了。” 转过身就要离开,却又突然停住。 “(⊙o⊙)…呃,我就是鱼竿买了还没到,用一段时间就给你送回来哈。” 随即撒腿就跑。 见程宇还没和自己唠两句就“落荒而逃”,赵大娘的眼神里露出了些许幽怨之色。 “又是一个不解风情的钓鱼佬。” 回到食仙居。 “呼~~” 程宇擦了擦头上的汗,低头望着手中的渔具。 “差点为了你出事,你待会可得给我争气点。” 他赶忙来到“垂钓之海”旁,按照说明指示,将渔具组装好。 看着眼前平静的水面,程宇像扎马步般坐在凳子上,深吸一口气,把挂好鱼饵的鱼钩甩了出去。 来吧,看我第一次钓鱼能出来个啥? 鱼钩落水,溅起一圈小小的涟漪,随后一切又归于平静。 程宇紧紧盯着水面,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的心跳也随着等待的时间逐渐加快。 突然,鱼竿猛地一沉,程宇兴奋不已,赶紧用力收线。 “噗~” 咬饵物浮出水面。 一只破旧的雨靴。 上面还沾满了污泥,散发着一股难闻的臭脚丫气味。 “我擦,什么鬼东西!” 拉上来,雨靴的难闻气味愈发严重,程宇捂着鼻子嫌弃地把雨靴扔的老远。 第一次居然给了一只鞋。 程宇有些欲哭无泪,嗯...怎么说呢,比空军好点吧。 抬头挺胸,程宇重新挂上了鱼饵,准备再次抛竿。 这次说不定是因为鱼饵挂的量太多了,把重物都能勾上来了,这次放少一点。 再次抛竿,这次等待的时间更长,就在他快要失去耐心的时候,鱼竿又有了动静。 程宇小心翼翼地收线。 心中在默默期待:这次感觉沉甸甸的,肯定是个大家伙。 随着鱼线不断收回,水面下渐渐浮现出一个巨大的黑影,程宇的心跳开始加速。 马萨卡... 程宇的双手因为激动而开始微微颤抖起来。 “这得是条大鱼。” 他在心里暗自猜测,脸上满是期待的神情。 然而,当这个“大家伙”完全露出水面时,程宇的笑容瞬间僵住了。 原来是一个巨大的塑料玩偶,模样怪异,眼睛瞪得老大,仿佛在嘲讽着他。 玩偶身上还缠着一些水草,散发着一股湖水特有的腥味。 程宇:“……” 稍作调整心态,程宇一把把玩偶扯离鱼钩。 “怎么净整这死出?”他心里一阵郁闷。 不过,程宇骨子里天生就有一股不服输的劲儿,他可不会这么轻易放弃。 结果出问题,一定是方法论出了差错。 程宇决定换一种鱼饵试试看。 “鲫鱼料不行,那就是试试鲢鱼料,哎?等等。“ 程宇突然灵机一动,跑到厨房,翻找出一些食材。 “面包屑、火腿肠、菠菜叶...甚至还有巧克力,总有一款,是你们的最爱吧。” 程宇抱着东西慢慢走到垂钓之海旁,自言自语道。 “嗯...先用鲢鱼料试试。” 满意地挂好饵料,程宇又是一发自信的抛竿,鱼线以一种帅气的弧度飞入垂钓之海中。 刚把鱼钩甩出去不久,程宇就感觉到了鱼竿被一股力量拉扯。 程宇兴奋地大喊:“来得好快!” 这次程宇迅速收线。 一个陈旧的黑色铁盒,上面锈迹斑斑,几乎遍布海藻,看起来在水里有些许年头。 程宇:“或许比我年龄都大。” 吐槽归吐槽,程宇还是手比心老实,将铁盒子用网捞了上来,仔细打量着。 锈迹斑斑的铁盒子,尘封多年的历史痕迹。 这幅好奇心拉满的刻画,如果你不给我开一个宝贝,有点对不起你的画风吧。 程宇拿起来,想要将它打开。 可是,无论他怎么用力,盒子都纹丝不动。 程宇不甘心,准备动用他的杀手锏。 第52章 水世界——银甲磐鱼 吃下一罐大力水手菠菜,程宇力量瞬间暴涨。 再次将铁盒放于手中,程宇使劲一掰。 只听“啵~”的一声,锈铁盒被打开了。 映入眼前的是一个防水的透明包装袋,里面放着一张小纸条和一个疑似u盘的电子器件。 程宇啧啧称奇,打开了包装袋。 “二弟已死,对我而言,世事是非已了然生趣,我也无心苟活。” “这10tb的学习资料,我本打算带进棺材板,但不想被我家人发现,社死。” “又念我多年耗费精血,收藏不易,就放入海中吧。” “有缘人啊,希望你能享受这份福气。” “——一位不明身份的热心网友。” 看完这纸条上写的东西,程宇眉头皱了皱,紧接着叹了一口气。 这次也不能说完全没收获吧。 居然还能收到大量珍贵的学习资料。 也不知道是异世界的,还是现实里的。 嗯...学习,有空必须要好好学习一下。 程宇默默地将u盘拿出来,塞进了兜里。 继续钓鱼吧。 我就不信了,今天就钓不上一个活物来? 又一次发挥出完美的抛竿,程宇全神贯注了起来,眼睛紧紧盯着水底。 但垂钓之海似乎有种神秘的力量,即使在大力水手菠菜加持的超强感知下,程宇也无法探知鱼线落入水中后,实际的去向。 通过反复的观察,程宇发现,只能通过鱼竿、浮标激烈的晃动和手中明显感受到的拉扯力来得知是否有东西被钓上来了。 海水清澈,却仿佛被蒙上了一层薄纱般,充满神秘未知。 突然,鱼竿猛地一沉,一股强大的拉扯力从水下传来,鱼线立刻被绷得紧紧的。 刹那间,程宇的心跳开始加速,兴奋与紧张交织在心头。 “来了!这次绝对不是什么普通玩意儿!” “是条大鱼!” 这股力量疯狂地撕扯着鱼线,程宇感觉自己就像是在和一头挣脱牢笼的猛兽拔河。 他双脚用力蹬地,身体拼命后仰,双手紧紧握住鱼竿,手臂上的肌肉因为用力而高高隆起。 心中也从刚开始的兴奋,到逐渐的震惊。 “不对劲,很不对劲。” 按理说,李叔那鱼竿绝对钓不来大鱼。 鱼钩的设计,渔具说明指示上说了,只适合钓中小型鱼类,钓大鱼极易脱钩。 眼下手中时时刻刻传来的吸力,在提醒着程宇。 这家伙咬的很紧。 若是能钓上来,这次收获肯定非同一般。 “好家伙,还挺有劲儿!” 鱼竿已经弯曲了将近90度,程宇担心给李叔把鱼竿折断,直接一把抓起鱼线来。 程宇咬着牙,脸上露出既兴奋又紧张的神情。 “今天非得把你给制服了!” “鱼儿,鱼儿,快到我碗里来。” 鱼线被拉得嗡嗡作响,仿佛随时都会断裂。 由于握持方式非常费力,程宇的额头上已经开始冒出细密的汗珠。 “比耐力,我还怕你?” 程宇的手臂也开始酸痛起来,但他丝毫没有退缩的意思。 “给我起!!!” 他一边喊着,一边用尽全身力气收线。 每收一点线,他都感觉像是在和一个无形的对手进行一场激烈的较量。 靠北,这鱼线这么结实吗,居然还没坏。 “砰!” 只见程宇猛地一跺脚,直接在地面上踩出一个十公分深的坑。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就在他以为鱼线将要被拉断的时候,水面下终于浮现出一个银色的身影。 程宇瞪大了眼睛,死死地盯着那个身影。 终于,赛不过我了吗? 随着鱼线被不断收回,银色身影挣扎的气力愈发微弱。 一条拇指般粗细,八公分长的银色怪鱼出现在他眼前。 这怪鱼浑身包裹着极其细密的鳞片,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就好像身着一件银亮的皮甲。 身体呈流线型,线条流畅而优美。 鱼头小巧而尖锐,一双黑豆般的眼睛镶嵌在两侧,虽然不大,却透着一股灵动,从他的观察中还能发现,眼睛中流露出惊恐之色。 摔落在地面上,它的嘴巴微微张开,露出两排细密而尖锐的牙齿,仿佛在向程宇示威,那模样就好像在说:“你可别小瞧我,就算被你钓上来,我也不是好惹的!” 鱼鳃快速地开合着,发出“噗噗”的声响,仿佛在愤怒地喘息。 “好有灵性的鱼!” 程宇惊叹了一声,随之小心翼翼地将银色怪鱼从鱼钩上取下来。 手掌触碰到银色怪鱼的一瞬间,怪鱼突然发力扭动了一下,但程宇依然纹丝不动的握了它。 喔唷,还好我有心理准备。 程宇一手握着怪鱼,一手将其放入刚刚用意念改造出来的小水塘中,并用钢筋制作了一个笼子。 力气这么大的鱼,真不能放在桶里。 放入水塘里,怪鱼还有力气扑腾,溅起一朵朵水花。 程宇蹲下来,趴在水塘边,仔细地观察起这条怪鱼,心中充满了疑惑。 “这到底是个什么物种?”他自言自语道。 就在他话音落下,垂钓之海福地便射出一道光进入他的脑中后,紧接着一道信息提示在他脑海中响起。 【银甲磐鱼】 【阶段:幼年期】 【习性:生活于异时空水世界深海一万米的高压水环境之中,成年后普遍能长到三米长,力量极大,特别喜欢向比它更大的物种发起战斗】 【价值1:肉质细嫩,肉味甜美,食之,可增强自身体质、改善肌肤健康,初次食用效果显着,多次食用后效果递减。】 【价值2:交易,由于出自深海且战斗力极强,在水世界属于稀有物种,可于水世界进行渔获交易】 看到脑海中浮现的信息,程宇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能增强体质,还能改善肌肤健康?这可真是个宝贝啊!” 至于交易属性,程宇自动忽略了。 什么狗屁水世界,等他能遇到再说。 他激动地搓了搓手,原本就对这怪鱼充满好奇,现在得知它还有这般神奇功效,更是迫不及待想品尝一番。 “既然如此,那就别浪费时间了。” 程宇站起身,活动了一下因为刚才拉扯而酸痛的手臂,瞅了一眼银甲磐鱼后,然后大步走进厨房。 他一边走一边思索着烹饪方法,“这么珍贵的鱼,一定要用我最擅长的方式来料理。” 川菜之中,做鱼的手法可以说数不胜数。 但这条鱼太小,程宇一时间还真想不到有什么合适的手段来烹制它。 不能马虎了,这可是自己亲手钓上来的异世界灵鱼啊。 第一条鱼就是条超自然鱼种,程宇认为应该是新手福利加之前的垫刀加成才得来的欧气。 第53章 川菜:干烧银甲磐鱼 想来想去,程宇决定采用川菜之中制作干烧鱼的做法。 干烧在川菜中的历史颇为悠久。 有传说称干烧鱼起源于三国时期,诸葛亮带兵在泸水一带作战时,当地百姓送来大量海鲜,因数量过多,诸葛亮让士兵将海鲜煮熟后,用辣椒、花椒、姜、蒜等调料炒制,后经不断改良演变成干烧鱼。 也有传说,干烧鱼起源于清朝,一位姓杨的翰林官场失意回乡后,研究烹饪,用当地名为“油条”的海鱼尝试多种调料和烹饪方法,发明了干烧鱼的做法。 到了现代,干烧鱼甚至衍生出了不同的流派,在制作干烧鱼时对于是否放肉末、是否用酒酿以及如何使用酒酿等方面,不同流派都有不同的做法和见解。 选择使用干烧的做法,程宇也是考虑到了多种原因。 干烧过程中,调料能充分渗入鱼的内部,同时鱼表面的水分逐渐蒸发,使得鱼皮变得焦香酥脆,鱼肉则保持鲜嫩,形成外酥里嫩的独特口感。 而且,相较于一些长时间炖煮或油炸的烹饪方式,干烧鱼的烹饪时间相对较短,且不需要过多的水分参与,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鱼中营养成分的流失,更好地保留鱼的营养价值。 最关键的是,干烧这种烹饪方式几乎适用于各种鱼类,能根据不同鱼类的特点和口感,搭配不同的调料和辅料,创造出味道独特丰富的干烧鱼菜品。 程宇站在厨房,看着水槽里那条灵动的银甲磐鱼,深吸一口气。 进入烹饪训练空间。 还是在烹饪训练空间里先试试看制作吧。 这可是来自异世界的灵鱼,他可不能有丝毫马虎。 …… 不多时,程宇再次现身,此刻,他的脸上多了几分信心。 不过在开始烹饪之前,程宇将目光投向了无限食材箱。 【无限食材箱】 【已存放食材:仙豆、黄金】 【目前可存放食材:2份】 【升级方式:100份好评】 在少年曹操那里刷了三份好评之后,将食材存放栏位提升了一次后,现在可以存放2份新的食材了,程宇露出了笑容。 不过,升级要求指数级提升了。 要不要将银甲磐鱼放入无限食材箱? 程宇有些纠结。 因为不清楚银甲磐鱼的珍贵性,加之目前就钓上来一条。 在训练空间内容,程宇只能品尝到这条鱼的味道,而不能感受到这条鱼给他身体带来的变化。 如果现在食用了,以后还能不能钓上,还是个未知数。 可是无限食材箱的栏位又弥足珍贵。 当前放入的食材分别是:仙豆、黄金。 有一个位置肯定还要给大力水手菠菜,那么只能一个位置的情况下... 程宇思索半天,决定还是不放了。 一方面,这是才钓上来的鱼,后面说不定还能钓上来更好的。 另一方面,这是一条小鱼,还未成熟,而且也只有在第一次吃的时候,效果最佳。 实现无限供应,对于之后的他来说,帮助没有像仙豆、黄金、水手菠菜这么显着。 这三样哪个不是规则级武器。 横向比较,银甲磐鱼还是不够格。 那么,可以开始烹饪了。 程宇自认为还是幸运的,幸好是条幼年的小鱼,若是换做是一条成长到三米长的大银甲磐鱼,或许这会儿是他进银甲磐鱼的肚子里了。 拿起菜刀,程宇的手微微颤抖,毕竟这鱼太过珍贵,他生怕一个不小心切歪,就破坏了这难得的美味。 在烹饪空间里训练了数次,有一两次开头他就搞砸了,这磐鱼身前皮肤极为坚韧,程宇怎么用刀划都无法在鱼身上留下什么印子,还是先找到了鱼腮,给它来了个精准割喉处理。 这在现实中,可没有反悔的机会。 他小心翼翼地将鱼按在案板上,鱼身滑溜溜的,眼珠翻动着,还不时扭动一下,仿佛在做最后的挣扎。 “小家伙,对不住啦,要是你能帮我治好我的癌症,来年,一定给你烧香。” 程宇轻声念叨着,手上的动作却丝毫没有犹豫,看好位置,迅速且精准地一刀下去,结束了银甲磐鱼的挣扎。 处理好鱼后,程宇开始挑选调料。 他的目光在瓶瓶罐罐间来回穿梭,“这鱼肉质细嫩,味道甜美,可不能用太浓烈的调料掩盖了它本身的鲜味。” 他一边嘟囔着,一边拿起了四川特有的二荆条辣椒,这种辣椒辣度适中,香气浓郁,最适合用来做干烧鱼。 着,他又挑选了颗粒饱满的花椒、新鲜的葱姜蒜,以及秘制的豆瓣酱。 “这豆瓣酱可是我从老朱带来的美食孤本里学来的,味道堪称一绝,用来做这干烧银甲磐鱼,味道肯定错不了。” 程宇喃喃自语道,眼睛里闪烁着期待的光芒。 一切准备就绪,程宇开始烹饪。他先将锅烧热,倒入适量的菜籽油。 炒菜还是得用菜籽油,这味儿才正宗。 随着油温升高,程宇将鱼轻轻放入锅中。 “刺啦”一声,鱼与热油接触,瞬间发出一阵声响。 在程宇的耳中听来,便是一阵美妙悦耳的声音。 他用锅铲轻轻翻动着鱼,让鱼的每一面都能均匀受热。 “兹~兹~~” 不一会儿,鱼皮变得金黄酥脆,发出诱人的香气。 看来这鱼入锅后,倒是没之前那么神奇了,和普通的鱼类一样。 程宇满意地点点头,将鱼盛出备用。 接着,他在锅中留下少许底油,放入葱姜蒜爆香。 瞬间,厨房里弥漫着浓郁的香味。 “这香味,太上头了!”程宇深吸一口气,陶醉在这香气之中。 随后,他加入特制的豆瓣酱翻炒,炒出红油后,放入二荆条辣椒和花椒继续翻炒。 辣椒和花椒的香味与豆瓣酱的醇厚完美融合,形成一种独特的香气。 “这味道,真是川菜的灵魂啊!”程宇一边鼻子猛嗅,一边感叹道。 最后,他将煎好的鱼重新放入锅中,加入适量的水、生抽、料酒和白糖,盖上锅盖,小火慢炖。 “让调料的味道充分渗入鱼肉里,这干烧鱼才够味。” 程宇一边看着锅里的鱼,一边自言自语道。 在等待的过程中,程宇的心情既紧张又期待。 他不时打开锅盖,看看鱼的情况,调整火候。 终于,经过一番周折,干烧银甲磐鱼出锅了。 程宇将鱼盛在盘子里,端到餐桌上。 看着眼前这道色香味俱全的干烧鱼,他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未命名菜】 【评分:珍品级】 【评价:充分考虑到了银甲磐鱼的食用特点,将鲜、香、嫩、滑较为完美的进行了融合,但鉴于高级食材的处理不够熟练,仍有瑕余。】 珍品级,可以了。 用从没见过的食材,能做出一道较为完美的菜肴,没有在烹饪上失分算不错了。 他拿起筷子,郑重其事地夹起一块鱼肉放入口中。 下一刻… 鱼肉像一道水流般,迅速冲入了他的喉咙,紧随着一股沁人心脾的凉爽开始由内而外的传遍全身。 鱼肉外热内冷,这种极其独特的冰火体验,让程宇瞪大了眼睛,“哇靠!这是什么神仙味道~~~” (╯▽╰)好香~~ 闭上眼,程宇咂咂嘴,回味完第一口的感觉,才将视线看向盘中剩余的鱼肉。 在极其不舍又极其享受的过程中,程宇吃完了整条鱼。 每一口鱼肉都让他陶醉其中,他细细品味着鱼肉的鲜嫩、调料的醇厚,以及那独特的冰火交融的口感。 “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鱼,没有之一!” 竭力控制自己表情包的情况下,程宇露出一副满足无比的表情。 ~( ̄▽ ̄~)(~ ̄▽ ̄)~ 第54章 身体的变化 吃完鱼后,程宇静静地靠在椅子上,十分满足。 然而,没过多久,他就感觉身体出现了异常反应。 他先是觉得浑身发热,仿佛有一团火在身体里燃烧。 额头开始冒出细密的汗珠,用手一摸,滚烫滚烫的。 程宇赶紧走进浴室,用手接了些凉水泼在脸上,可那热度却丝毫未减,水珠落在滚烫的脸颊上,迅速蒸发,只留下浅浅的水渍。 接着,他发现自己皮肤开始变得透红,就像熟透的苹果,甚至能看到皮肤下清晰的血管。 皮肤的触感也开始变得细腻光滑,不再像之前那般粗糙干燥。 与此同时,头脑也开始昏昏欲睡,眼皮越来越重,仿佛被灌了铅一般。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鱼有问题?” “该不会这鱼自带罂粟成分吧?” 程宇心中一惊,但很快他就想起了银甲磐鱼的功效,“说不定是它在发挥作用呢。” 他强撑着身体,摇摇晃晃地走回房间,带着疑惑和一丝期待,他一头栽倒在床上。 这一睡就是36小时。 睡眠期间,程宇的身体变化也没有停止,仿佛有一股力量在时刻修复着他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 终于,程宇缓缓睁开了眼睛。 咦,这种感觉… 程宇发现自己头脑无比清醒,思维也变得异常敏捷,之前因为生病而产生的那种混沌感消失得无影无踪。 背上有点不舒服啊。 程宇起身抬手,伸了个懒腰,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动作变得如此轻松敏捷,手臂伸展时,肌肉的收缩和舒张流畅自然,没有了以往的酸痛和僵硬。 他从床上跳下来,在房间里来回走动。他发现自己的步伐轻盈,每一步都充满力量,脚底与地面的接触坚实有力,走路时不再气喘吁吁,呼吸平稳而顺畅。 程宇又试着做了几个简单的跳跃动作,身体轻松地弹起,落地时也稳稳当当。 来到镜子面前。 程宇有些吃惊。 容貌变化不大,只是看起来更有精气神了。 可肤色变化不可谓不小。 原来程宇为了维持身体肌理正常,时常在阳光下长跑、快步走。 倒不是说有多黑,而是皮肤有较为明显的小麦色。 这眼下… 他摸摸自己的皮肤,白皙、光滑、细腻,查看全身,也没有发现之前的粗糙和暗沉。 程宇又捏了捏手臂上的肌肉,原本有些松弛的肌肉此刻变得紧实有弹性。 他甚至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有力而规律,每一次跳动都仿佛在向他宣告身体的活力。 这股活力给他一种自己重回20岁巅峰身体的感觉。 “难道我的病被一次性治好了??” 程宇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喜悦,但同时也有些不敢相信。 走出卧房。 程宇走出卧房,程宇满心都是疑惑与惊喜,他迫切地想要弄清楚自己身体的具体状况。 恰好,他之前因为养病,购置了一些简单的医疗器械,有血压计、血糖仪,还有个体脂秤。 程宇先拿起血压计,熟练地绑在手臂上。 随着血压计开始工作,他的心跳也不自觉加快,眼睛紧紧盯着数值的变化。 “噗呲噗呲”,血压计的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格外清晰。 终于,数值稳定下来,高压120,低压80。 这可是标准的健康数值,以往他的血压总是偏低,高压勉强才到100。 “好家伙,这鱼的效果也太逆天了吧!”程宇忍不住惊叹道。 程宇再回想起以前,因为长期服药和身体虚弱,血糖总是不太稳定。 再测测血糖。 结果同样令人惊喜,血糖值也处于正常范围。 他又站上体脂秤,看着上面显示的体脂率、肌肉含量等数据,差点惊掉了下巴。 体脂率竟然回到了他20岁时的状态,肌肉含量也增加了不少,要知道,之前因为生病,他的肌肉可是萎缩了不少。 为了更全面地了解身体变化,程宇决定进行一些简单的体能测试。 他先是在房间里做起了俯卧撑,以前做几个就气喘吁吁,现在他轻轻松松就做了 50个,而且一点都不觉得累。 “我这还是我吗?感觉比以前还猛啊!”程宇一边做一边自言自语。 做完俯卧撑,程宇又来到院子里,准备测试一下自己的速度。 他在院子里画了一条50米的直线,然后深吸一口气,开始冲刺。 “嗖”的一下,他就冲了出去,脚步轻快得像一阵风。 到达终点后,他看了看时间,竟然只用了6秒,这速度,比专业运动员都不差了。 嘶~ 这效果这么夸张? 程宇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思议。 不过转念一想,自己吃的,那可不是一条普通的鱼。 那可是一条能和自己在“超人”状态下掰手腕的存在。 像之前自己在用出五分力气之下,哐哐两三拳打死了野猪,可别小看了这拳劲。 如果自己全力施为,一拳就能打死那头野猪。 为了更直观地感受,以职业拳击手为例,一般职业拳击手出拳的冲击力能达到几百公斤,换算成牛顿大概是几千牛顿,但这远远不足以一拳打死野猪。 像拳王泰森这样的顶级拳击手,据说其巅峰时期出拳力量能达到500公斤左右,也就是约5000牛顿,但这也也不太可能一拳打死成年野猪。 顶多给野猪来个脑震荡。 要一拳打死野猪,冲击力可能需要是泰森出拳力量的数倍,至少要上吨级的力量。 而能和上吨级力量拉扯的幼年期银甲磐鱼能是什么普通货色吗? “搞不好,就像小说里写的一样,是什么高级魔兽或凶兽的幼崽。” 程宇心中默默猜测着。 思量间,他发现自己的感官也变得异常敏锐,能听到远处鸟儿的叫声,能闻到空气中淡淡的花香,甚至能看到院子角落里一只小蚂蚁的活动。 这是自己从来没有体验的新奇感受,哪怕是生病之前。 “不知道这种感受是临时的还是能长期存在?”程宇默默地在心中想着。 就跟近视眼做完近视康复手术之后一样,短时间会有超频的视觉感受。 时间拉长自己就恢复了变化。 他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随后又猛地睁开,全神贯注地捕捉周围的一切信息。 食仙居外,路过行人的交谈声、虫鸣鸟叫声,此刻都清晰地传入他的耳中。 程宇蹲下身子,盯着院子角落里的小蚂蚁。 他能清楚地看到蚂蚁身上的绒毛,以及它腿部快速移动时的细节,每一个动作都被他尽收眼底。 “真是新奇的感受。” 程宇兴奋地喃喃自语。 这条银甲磐鱼给他带来的变化,不可谓不大,超凡不愧是超凡。 兴奋过后,程宇想到自己的病情。 虽然身体的各项变化都指向康复,但他还是不敢掉以轻心。 他决定还是要去海都的三甲医院做一次全面的检查,毕竟只有专业的医学检测才能让他彻底安心。 癌症这种病症,不是单单能从身体强度上来推断的。 程宇打开电脑,开始查询前往海都的交通信息。 他一边查看车次和航班,一边在心里盘算着行程。 很快,他订好了车票和机票,又在网上搜索海都医院的专家信息,预约了一位知名的肿瘤专家。 第55章 阿瞒的厚礼 【无限食材箱】 【已存放食材:仙豆、黄金】 【目前可存放食材:2份】 【升级方式:100份好评】 厨房里,程宇拿出一罐水手菠菜,缓缓放入无限食材箱。 吃完鱼后,关注身体变化花了不少时间,现在要把大力水手菠菜放进去。 程宇眼睛紧紧盯着这一切,生怕无限食材箱不认可这食材。 谁知道它会不会觉得这玩意是科技与狠活。 【已存放食材:仙豆、黄金、popeye的菠菜】 【目前可存放食材:1份】 文字跳动,也拨动了程宇的心弦。 太好了! 程宇松了一口气,随之笑容满面。 以后都不缺大力水手菠菜了。 随后,程宇又迫不及待地来到大堂,准备开曹操好评盲盒。 程宇站在大堂的好评奖励领取处,搓了搓手,眼神中满是期待。 少年曹操这次可是给了他三个好评,而现在的规定中,奖励会根据好评次数进行价值的累加,这让他对即将开启的奖励充满了遐想。 “也不知道这次阿瞒能给我带来什么惊喜,可千万别让我失望啊!”他喃喃自语道,脸上的笑容如同即将拆开圣诞礼物的孩子一般灿烂。 怀着激动的心情,程宇在心中默念:“开启曹操的好评奖励!” 几乎是瞬间,一柄带鞘宝刀映入眼帘,长尺余,刀鞘通体乌黑,宛如深夜的天幕,鞘身中央镶嵌着七颗璀璨的宝石。 它们闪烁着蓝、紫、红、黄、青、白、金七种光芒,仿若北斗七星。 【七星宝刀:极富盛名的历史宝物,削铁如泥,锋利无比。——出自2030年《三国志战略版ultra》】 【特技“回响”:“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持有该武器,可增加持有者发动攻击的成功率。】 好家伙! 把这把刀给开出来了。 但凡看过《三国演义》的朋友,无不知晓这把刀的。 在《三国演义》中,曹操为了刺杀董卓,向司徒王允借来了七星宝刀。 在刺杀过程中,曹操被董卓发现,情急之下将刀献给董卓,从而逃脱一劫。 这把刀后来在董卓被王允设计杀死后,又回到了王允手中,王允死后丢失,相传经过几番易手,最终还是落入曹操之手。 程宇左手轻轻握住刀柄,入手手沉甸甸的,一股寒意顺着手臂直窜上来。 将刀抽出半截,刀刃寒光闪烁,锋利得让人不敢直视,仿佛轻轻一挥就能划破空气。 挥舞了几下,感受着它的重量和质感。 轻盈、丝滑、流畅。 他的第一反应——好刀! 看说明,这把刀是出自某款未来游戏的,还带有被动技能。 “针不戳,还是把加幸运值的武器。”程宇忍不住自言自语道。 外观看着,逼格也高,收藏还是自身使用都不错啊。 不愧是加持了三次好评,开出的奖励。 研究完宝刀,程宇的注意力又立刻转移到了曹操带来的那些礼物上。 他来到后院,看着堆成小山的礼物,不由地感慨曹家真是财力雄厚。 要问曹家到底有多富,可能很多人都没有概念。 程宇可是有仔细研究过曹操一家的情况。 曹操父亲曹嵩是东汉超级宦官曹腾的养子。 曹腾在东汉时期先后侍奉了多位皇帝,包括安帝、顺帝、冲帝、质帝和桓帝,因拥立桓帝有功,被封为费亭侯,拜大长秋。 历经五帝而不倒的宦官,而且位高权重,安然离世,如此人物在历史上都是屈指可数的。 曹嵩凭借养父的关系和自身的处世能力,官拜司隶校尉,后又被擢拜为大鸿胪、大司农,这都是掌管国家财政和礼仪的官职,位列九卿,这些官职使他有机会接触和掌控大量的国家资源和财富。 拿数据说话吧。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汉灵帝创建西园新军,号召天下筹款,为了谋求更高的官职和前途,曹嵩捐赠给西园一亿万钱。 汉桓帝时期,1石米大约花50钱,当时的1石相当于现在的30公斤。 按照这个购买力来换算,汉末的50钱大约相当于现在150元人民币的购买力,也就是说1“钱”与现在3元人民币相当。 一亿钱就相当于如今3个亿左右。 这只是单单从购买力来算,如果再考虑到当时古代是小农经济社会、商品价值体现不高,货币流通率低的情况,这个价值至少还能往上翻个番。 由此可见曹嵩在其位置上捞了多少油水。 曹嵩的贪财,以至于在之后,陈琳都在《为袁绍檄豫州》中指责曹嵩“因赃买位,舆金替宝,输货权门,窃盗鼎司,倾覆重器”。 曹嵩最后的结局也和钱有关,据《吴书》记载,曹嵩是被陶谦部下的都尉张闿所杀。 当时曹嵩准备从琅邪前往泰山,陶谦派张闿护送,但张闿贪图曹嵩的财物,于是杀害了曹嵩。 要是不够有钱,也不至于说,人家不顾曹嵩的人脉、后台,将其杀害。 因此,见曹操这次到访,带来了这么多东西,程宇要说没有点期待值,是不可能的。 在一堆礼物中,程宇首先发现了一个小巧的红色锦盒。 打开锦盒,里面是一块温润的玉佩,玉佩上刻着精美的图案,仔细一看,竟是一幅古代的山川河流图。 程宇对古董虽不算精通,但也能看出这块玉佩价值不菲。 “这玉佩看起来就不简单,阿瞒这小子,还挺会挑礼物的。” 他把玉佩拿在手中把玩,感受着它的温润质感,“说不定这玉佩还有什么特殊的来历呢,等下次阿瞒来了,可得好好问问他。” 礼物堆最上面是一个锦布包裹,程宇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本线装古籍,封面写着《食珍录秘传》。 《食珍录秘传》? 没听说这个书,程宇赶紧上网查询了一下,发现确实是现世没有的书籍。 “这难道是本失传的美食秘籍?” 程宇眼睛一亮,迫不及待地翻开。 拥有语言通晓能力的程宇查看起来,自然不费吹灰之力。 里面记载的全是各种珍稀食材的烹饪方法,从选材到烹饪步骤,都写得极为详细,甚至还有每种菜肴的独特功效。 “乖乖,这里面随便一道菜拿出去,都能震撼美食界啊!”程宇一边看,一边咋舌。 谁说古人在饮食各方面都比现代人差的,我就不同意。 你看这道菜,“汉韵满堂鲜”。 主料:五花肉、鸡胸肉、鲈鱼肉、河虾仁。 辅料:干贝、海米、香菇、木耳、竹笋…… 调料:精盐、酱油、料酒、醋、桂皮、香油…… 前后用料超过五十种,使用的烹饪器皿也超过十种。 不仅种类,对食材的新鲜度要求也高,耗时也长。 第56章 古人智慧不输今人 程宇继续翻阅着《食珍录秘传》,越看越惊叹。 有的菜光是准备食材就得花上数年时间,还得根据时节和食材的产地精心挑选。 “这要是做出来,估计能让那些顶级大厨都自愧不如。”程宇忍不住感叹道。 他又翻到了另一道菜的做法,名为“八珍玉食宴”,这道菜需要用到八种顶级的珍贵食材,每种食材都有特定的处理方式,最后还要将它们巧妙地组合在一起,形成一道色香味俱全的佳肴。 “这古人对美食的追求,真是到了极致啊!”程宇喃喃自语,心里已经开始盘算着找机会尝试做这些菜。 看完美食秘籍,程宇将注意力转移到其他礼物上。 他从礼物堆里找出了一本用丝绸装订的医书,用的应该是蔡侯纸,封面上写着《伤寒杂症论笺注》。 程宇知道,《伤寒杂病论》是东汉张仲景所着,在医学领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但这本笺注他却从未听闻,想来又是一本未曾流传后世的书籍。 翻开医书,里面详细记录了各种病症的症状、诊断方法以及治疗方剂,甚至还对一些经典的医案进行了深入剖析。 程宇虽不是专业的医生,但久病成医,对于这本书的价值渐渐也有体会。 “是本经典,阿瞒真是给我带来了不少好东西啊。”合上书籍,程宇情不自禁地自言自语。 “加上前面老朱送的那些医书,我要是都掌握了,估计可以被称为古代的神医了。” 在医书下面,他发现了几十卷竹简,都是秦汉或者更早时期的经注,粗略翻看了一遍,并非都是全本,很多都是专门精心挑选的,涉及医学、烹饪方面的内容。 除了这些,曹操还带来了许多名贵的药材。 程宇看到了几株百年人参,人参的须根完整,根体饱满,泛着淡淡的光泽,一看就是难得的珍品;还有一些灵芝,伞盖厚实,纹理清晰,散发着一股神秘的气息;另外,还有一些他叫不出名字的珍稀药材,整齐地摆放着。 真是费了不少心思啊。 “这些药材,随便拿出一种,都能在市场上卖出天价。”程宇惊叹道。 他知道,这些药材不仅可以用来制作药膳,还能作为珍贵的礼物送给那些对中医药感兴趣的古人,或者用于如今药材拍卖。 翻看完所有礼物后,程宇将礼物一一进行了分门别类。 这些东西都弥足珍贵,其中很多东西价值都极高,可得好好存放。 幸好如今,整个食仙居都有须弥芥子,也就是折叠压缩空间的能力,他也不用担心,以后东西放不下。 为了存放这些东西,程宇开始使用建造能力,先是一口气造了很多大小不一的房子。 拿起最小的,只有拇指大小胶囊形状的“仓库”,程宇将几本书塞了进去,随后心中默念: “我要《史记》。” “仓库”没有一点反应。 看来没有那种小说里的空间戒指那么好用啊。 程宇想着能一步到位,实现存放自由呢。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下巴,默默思考起来。 “或许,是因为我应该给建筑物加入科技,比如说ai智能、物品识别、物品自动归纳、机器自动采集能力、神经元感知能力、恒温控制功能……” 这样应该能实现传说中的空间戒指能力了。 “不过建造能力是要根据食仙居现有的物质以及根据我自己的知识面去建造,这些电子产品所需要的东西,短时间也很难凑齐。” “还是有点麻烦的,之后有空用ai帮我搜集好材料,花时间再弄吧。” 思考了片刻,程宇嫌麻烦,索性就造了一个普通货车车厢大小的仓库,挨着卧房后面。 来回腾移,安置好这些宝贝后,程宇开始琢磨起食仙居的其他改造计划。 “光有仓库可不够,得让这食仙居变得更有格调,更符合我招待古人的气质。”他摸着下巴,眼睛滴溜溜地转着,脑海里冒出一个个新奇的点子。 来到庭院内,程宇意念一动。原有的池塘消失不见,在原有的位置转而出现了一个新的池塘,看着面积也不大。 现在还不需要用上空间压缩能力,看以后钓上什么东西吧。 改造完池塘,程宇将庭院拓宽了一部分,在拓宽的位置上,加上了一个凉亭,在亭中摆上了凳椅。 接着,程宇把注意力转移到了书房。将书房打造得更具古代韵味,同时又不失现代的舒适。 忙完这些改造工程,程宇已经有些一些疲惫,随即吃下一颗仙豆补充精力。 隔行如隔山,程宇在改造中还是一边联网搜索案例,一边进行改造的,虽然建造起来容易,但脑子里的想法要落地,还是颇费功夫的。 “这一番折腾下来,食仙居简直大变样啦!不过可不能让庄里人看出啥端倪,不然还得费不少口舌解释。” 他深知食仙居的秘密不能轻易暴露,所以在改造过程中,充分运用了移步换景的手法,让食仙居从外表看上去和原来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路过的人只要短时间不进来,只会觉得这里好像比以前更有韵味了,但又说不出具体哪里变了,这正是程宇想要的效果。 “以后还得搞,得找个建筑大师给我看看。”程宇心想道。 改造调整好建筑后,程宇回到卧室,休息了片刻后,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学习。 进入烹饪空间,他把现代的烹饪书籍和所有的古代典籍放在一起,开始钻研起来。 古人对于食材的理解和运用和如今的粤菜理念比较相像,更加注重食材的天然特性和相互之间的搭配,从而追求食物最本真的味道。 现代烹饪和古代烹饪差异较大的方面,就是更注重创新和科技的运用,能够通过各种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提升食物的口感和品质。 “要是结合二者,既追求食物最本真的味道,又在这基础上,放大享受食物的口感和品质,那岂不是无敌。”程宇越想越激动,随后轻笑了一声。 以现在自己的厨艺来说,谈这个还有些为时过早。 慢慢来吧。 第57章 尝试复刻 在烹饪训练空间内,学一天,就堪比外界连续十天日夜不懈的学习。 这一天下来。 随着对古今烹饪知识的深入学习,程宇对古代烹饪的理解越发深刻,就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里面的各种奇妙烹饪技巧和独特食材搭配让他目不暇接。 特别是那本《食珍录秘传》,每翻一页都能给他带来新的灵感和启发。 “可惜,不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何人。”合上书本,程宇抬起头,轻靠在躺椅上,叹了一口气。 作者在写书时,压根就没有提到自己。 通过翻阅,程宇知晓,这是一本传承厨谱,推测是某个世代以厨艺为生的家族,数代先人合订所作。 “翠玉凝脂羹?” 程宇揉了揉眉心,使其缓缓舒展,喃喃自语道。 “就决定是你了。” 在众多菜肴中,唯有这一道名为“白玉凝脂羹”的宫廷菜深深吸引住了他。 这道菜的食材搭配极为精妙、奢华,主要食材是一种选自深山清泉旁的特殊莲藕,这种莲藕需在特定的时节采摘,讲究的是,那时的莲藕已经吸收了足够的自然营养,口感脆嫩、藕香浓郁。 搭配上清晨带露的鲜荷叶,那荷叶必须是取自尚未完全绽放的花苞,只取最鲜嫩的部分,为这道菜增添一抹清新的荷香。 顶级的银耳也是不可或缺,同样采自深山幽谷的银耳,色泽洁白如雪,质地柔软似棉。 银耳在采摘时,需等在清晨时分,待露水未干之际,轻轻采摘,保持银耳的完整与新鲜,要选那种朵大、肉厚、色泽如羊脂玉般的,炖煮后能释放出丰富的胶质,让羹汤更加浓稠顺滑。 再加上用百年老蜂巢里的蜂蜜调制,那蜂蜜的甜润醇厚能将所有食材的味道完美融合在一起。 光是想象那画面,程宇就觉得这道菜肯定美味非凡。 而且书中记载,这道菜不仅口感绝佳,还有养颜美容、调养身体的功效。“这要是能复刻出来,说不定能成为食仙居的招牌菜呢!”程宇眼睛放光。 说干就干,程宇开始为复刻这道菜做准备。 他先是通过互联网搜索,寻找与书中描述相似的食材。 为了找到合适的莲藕,他联系了全国多地的莲藕种植户,详细询问莲藕的生长环境和特点。 只为了能找到和原有食材最接近的品质。 烹饪训练空间虽然可以直接具现食材,但也需要程宇了解到足够的信息。 有些食材未必是要最好的,而是要最合适的才行。 经过一番艰难的筛选,程宇终于锁定了一家位于偏远山区的农户。 他们家的莲藕生长在一处清泉环绕的池塘,水质清澈甘甜,周围没有任何工业污染,与古籍中描述的生长环境极为相似。 找到了具体地址和实物信息后,具现化就很简单了。 鲜荷叶和银耳则需要特定时间段,不过这些倒是难不倒烹饪空间,经过几次挑选后,程宇留下了他认为最好的三批鲜荷叶和银耳。 百年老蜂巢蜂蜜较为简单,程宇直接选择具现中国境内最好的百年老蜂巢蜂蜜。 一瞬间,一罐通体雪白如玉的蜂蜜出现在了他的手中。 食材准备齐全后,程宇又开始筹备厨具。 为了更贴近汉代烹饪工艺,程宇自然是选择具现出汉代厨具。 古书记载,这道菜要用到特制的陶锅小火慢炖,才能最大程度地激发出食材的香味和营养。 还好作者还细心的将陶锅的特制方法和形状写在了书里。 此外,他还准备了竹制的搅拌工具、特殊的滤网等,确保每一个工具都符合古代的烹饪要求。 一切准备就绪,程宇深吸一口气,开始了他的第一次复刻尝试。 他特地穿上一套厨师服,戴上围裙,眼神凝然。 先将具现出来的莲藕从水中轻轻捞出,放在一块洁白的纱布上,小心翼翼地吸干表面的水分。 他拿起一把薄如蝉翼的汉代特制刀具,屏住呼吸,开始切藕,每一片莲藕都被他切成厚度均匀的薄片。 切好的藕片被整齐地码放在一旁,他随即取来一个雕花的玉盆,将藕片放入其中,倒入一小碗用桃花浸泡过的清水,让藕片在这带着淡淡花香的水中浸泡,去除可能残留的生涩味。 接着,程宇把注意力转向鲜荷叶。 使用经过特殊处理过的竹筷,轻轻夹起鲜嫩的荷叶,放入一个银质的浅盘中,盘中早已盛有从清晨花瓣上收集的露水。 荷叶从摘取到放入锅中,必须全程浸润在露水中。 随后,他拿起一把小巧的银剪,沿着荷叶的脉络,将其剪成细碎的丝状,每一根都纤细而均匀。 处理银耳又是一番精细的操作。 他将银耳放在一个纯净的水晶钵里,倒入用山泉水和雪水按特定比例调配的液体,让银耳慢慢泡发。 泡发后的银耳,他要用镊子仔细地去除每一丝杂质,确保银耳的纯净。 接着,他用手将银耳轻轻撕成小朵,每一朵的大小都相差无几。 撕好后的银耳要被放入一个竹制的蒸笼中,用微火蒸上片刻,让银耳初步释放出胶质。 做完以上内容,终于到了烹饪环节。 程宇把那个特制的陶锅架在一个精心制作的炭炉上,这炭炉中的炭火也是经过特殊挑选的果木炭,燃烧时能散发出独特的香气。 他往陶锅中倒入适量的山泉水,这山泉水是他特意具现的来自名山大川的清泉,水质清冽甘甜。 待水微微泛起热气,他将浸泡好的藕片捞出,轻轻放入锅中,动作轻柔。 随着锅中水温逐渐升高,程宇拿起竹制搅拌工具,开始轻轻搅拌。 书中要求,必须顺着一个方向,缓缓搅动,让藕片在水中均匀受热。 当锅中的水开始冒出细小的气泡时,他将蒸笼中的银耳小心地倒入锅中,继续搅拌。 之后,他把荷叶丝从琉璃罐中取出,均匀地撒在锅中。刹那间,清新的荷香弥漫开来,与藕香、银耳的香气相互交融。 此时,程宇还要控制火候,将火缓缓调小,让锅中的食材在微火的慢炖下逐渐融合。 每隔一段时间,他就用特殊的滤网轻轻撇去汤面上的浮沫,这一步看似简单,却需要极高的专注力,稍有不慎就会撇去过多的汤汁,影响羹汤的口感。 随着时间的推移,羹汤逐渐变得浓稠起来,程宇知道,到了加入蜂蜜的关键时刻。 他拿起那罐珍贵的百年老蜂巢蜂蜜,用一把精致的金勺舀出一小勺蜂蜜,在距离羹汤表面一寸的地方,缓缓滴入。 蜜如同一缕金色的丝线,融入羹汤之中,他随即用竹筷快速而轻柔地搅拌,让蜂蜜均匀地分布在羹汤里。 接着,他盖上陶锅的盖子,这盖子也是经过特殊设计,能让蒸汽在锅内循环,使食材更好地融合味道。 在盖子盖上的那一刻,他需要在心里默默计时,分秒都要争。 终于,在经过漫长的等待后,程宇认为时间差不多了。他熄灭炭炉,揭开锅盖,一股浓郁而诱人的香气扑面而来。 程宇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看来是成了。 第58章 终成 【白玉凝脂羹】 【评分:入门级】 【评价:色香味皆差了不止一筹,如此上等的食材,却被入门汉如此糟蹋,令人怜惜。】 空间评价,打脸来的太快。 程宇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 不应该,我全部按照步骤走的啊。 而且全神贯注,不曾分心。 嘴角往下拉的老长,他半信半疑地看着刚做好的白玉凝脂羹。 他端起羹,用勺子舀了一口放入口中。 “怎么会这样?我明明每一步都按照古籍来的啊!” 程宇眉头紧锁,这味道和他预期的都相差甚远,莲藕的脆嫩感不足,蜂蜜的甜与其他食材的融合也差强人意。 调出制作过程回放,他开始仔细翻阅,眼睛还时不时望着那锅失败的汤羹。 他把制作步骤一遍又一遍地回放,还不时对照着《食珍录秘传》,逐字逐句地核对。 经过几次推理验证,他终于发现问题大致出在几个极其微小的细节上: 在浸泡藕片时,他用的桃花浸泡水温度稍高,破坏了莲藕原本的口感; 藕片不是越薄越好,而是根据实际的量和锅的大小,去调整实际厚度比例; 蜂蜜加入的时机应该是差了一点,导致味道没有完美融合。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行,那再来吧。”程宇自语道。 这种事情,程宇已经遇到太多回了,他情绪调整的很快。 “不就是几个小细节嘛,看我这次不把这道菜拿捏得死死的!” 他一边给自己打气,一边重新准备食材。 这一次,他拿出了一个温度计,在调配桃花浸泡水的时候,眼睛紧紧盯着温度计的示数。 水温一达到合适的温度,他就迅速把藕片放进去,还不忘轻轻搅拌几下,让每一片藕都能充分浸泡。 切藕片的时候,程宇更是打起了十二分精神。 他根据锅的大小和食材的量,仔细调整着每一片藕的厚度。 “嗯,这边要切的再薄一点。” “这个太厚了,不能要了。” 终于到了再次烹饪的时候,程宇站在灶台前,眼神坚定得像即将上战场的战士。他把特制陶锅架在炭炉上,小心翼翼地倒入山泉水。 随着水温逐渐升高,水里开始“咕噜咕噜”的冒出细小的气泡。 放入藕片后,程宇拿起竹制搅拌工具,按照顺时针方向缓缓搅动。 他的动作轻柔而有节奏,眼睛紧紧盯着锅中的动静,耳朵也仔细听着水的声音变化,就怕错过任何一个细微的变化。 随着锅中的水开始沸腾,“咕噜”的声音变得更响了,程宇赶紧把火调小,让锅里的水保持微微沸腾的状态。 接着,他把蒸好的银耳倒入锅中。 程宇继续搅拌,银耳的胶质慢慢融入汤中,让羹汤变得越来越浓稠。他又把荷叶丝均匀地撒在锅中。 刹那间,清新的荷香弥漫开来,与藕香、银耳的香气交织在一起,让程宇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 “嗯,这味道闻着就比上次强多了!”闻着诱人香气,这次他的脸上却显得平常。 当羹汤逐渐变得浓稠,程宇知道,加入蜂蜜的关键时刻再次到了。 用金勺轻轻舀出一小勺。 蜂蜜在勺子里缓缓流动,在灯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金色的光芒,就像一条金色的丝带。 他在距离羹汤表面一寸的地方,缓缓滴入蜂蜜。 可以了。 程宇立刻拿起竹筷,快速而轻柔地搅拌起来,竹筷与羹汤碰撞发出的“沙沙”声,仿佛是在演奏一首欢快的小曲。 搅拌均匀后,程宇盖上陶锅的盖子,开始在心里默默计时。 这等待的过程中,他的心里像揣了只小兔子,七上八下的。 “这次一定行,一定行……”他不停地在心里念叨着。 终于,计时结束,程宇迫不及待地揭开锅盖。 一股浓郁而诱人的香气瞬间扑面而来,那是莲藕的清香、荷叶的清新、银耳的醇厚以及蜂蜜的甜润完美融合的味道,让他忍不住猛吸了几口气。 “哇,这味道,闻着就成功了一半!”他兴奋地自言自语道。 【白玉凝脂羹】 【评分:家常级】 【评价:食材搭配精妙绝伦,烹饪火候却稍有欠缺,没有完全发挥出陶锅的优势。当一道菜看着很香、闻着很香,吃起来不一定很香。】 “还是差一点吗?” “以评价来看,是火候的问题。” “看来还是对古代器具的操作不够熟练导致的。” 程宇以手扶额,接受了这次的失败。 没错,就是失败。 以目前他的厨艺加上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他不认为自己只能做到这个程度。 “没关系,多练习几次肯定能行!” 为了恢复精力,程宇一边说着,一边往嘴里塞了颗仙豆。 第三次烹饪... “嗯,这次是搅拌力度差了点。” 第四次烹饪... “艹,别分心,只是给莲藕切片,又不是要你雕哪吒。” …… 就这样,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尝试,程宇在失败中不断成长。 终于,到了第6次复刻。 程宇深吸一口气,眼神中透露出前所未有的专注和坚定。 他像一位经验丰富的大师,每一个动作都流畅自然、精准无误。 从处理食材到烹饪的每一个环节,他都做到了极致。 【美食:白玉凝脂羹】 【评分:珍品级】 【评价:这道白玉凝脂羹完美复刻了古代经典菜肴,食材搭配精妙,口感绝佳,烹饪技巧娴熟,将各种食材的特性发挥到了极致,是一道不可多得的佳肴。】 看到这个评价,程宇激动得差点跳起来。“我终于成功了!”他兴奋地大喊,脸上洋溢着喜悦和自豪。 终于完美复刻出了这道“白玉凝脂羹”。 程宇舀起一勺放入口中。 瞬间,一股美妙的味道在他口腔中散开,莲藕的脆嫩、银耳的胶质、荷叶的清香和蜂蜜的甜润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口感丝滑醇厚,味道鲜美无比,如同书中记载,一般无二。 这份耗时三日,历经他反复琢磨的白玉凝脂羹,他,总算完美复刻了。 这味道怎么形容呢? 记得《齐民要术》某卷夹页间,有半行诗句:“碧髓凝天魄,冰绡锁海魂,此味不应人间有。“ 第59章 "手不释卷"的曹孟德 谯县来福酒楼包厢内。 几名身穿锦帽貂裘的少年正在开怀畅饮。 “来来来,咱们已多日未见,今日一聚,定要喝个痛快。”说话的是丁家公子丁冲,体态略胖,但并非臃肿,而是带有一种富态的圆润感。 只见他满脸通红,端着酒盏,眼神中透着豪爽。 酒桌上,摆满了珍馐美馔,酒香四溢,令人微醺。 “那是自然!”桓家二代桓昌也端起酒盏,一饮而尽,“最近家中事务繁忙,可把我憋坏了,就盼着和兄弟们聚聚。” 与其参会的还有谯县的刘家、朱家、夏侯家几个大家族之中的少年。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气氛热闹可谓非凡。 酒过三巡,话题渐渐聊到了最近的新鲜事。 这时,刘家的一位少年突然问道:“说来也怪,怎么近日都不见曹孟德的身影?往常他可是最积极的,今日却不见他来凑这热闹。” 丁冲放下酒盏,擦了擦嘴角,说道:“我前些日子才回来,有去找过他,本想约他一起去围猎,可曹管家说,他最近根本不出门,整日把自己关在书房里,说是在看书学习呢。” “看书学习?”众人都露出惊讶的神色。 在他们的印象里,曹操虽然聪慧过人,但平日里也是个喜欢四处游玩、结交豪杰的主,怎么突然变得如此勤奋好学起来。 “渊弟,你和孟德关系最好,不如你去看看他到底在搞什么名堂,顺便叫他来参加咱们的聚会。”丁冲转过头,向身旁一位魁梧少年提议道。 “这...”夏侯渊微微皱眉。 他是了解自己的这个大哥孟德的,在家读书,不外出游玩,或许有他自己的打算。 加之上次那件事之后,他虽然不清楚大哥受到了怎样的惩罚。 但被罚禁足一段时间的可能性也很大。 “唉~~”丁冲见夏侯渊有些犹豫,直接一把揽过夏侯渊的肩膀,对着他吐出酒气,大大咧咧道:“咱们几个都是从小玩到大的,你想我们几个,得至少半年多没见了。“ 接着,歪着头,迷离的眼神中带有一丝深意地说道:“我知道你和孟德前不久搞出来的事,说实话,我...” “很是敬佩。“丁冲拍了拍胸脯。 “不过,你和孟德也许久未见了吧,难道不曾想念吗?” “你比我们几个和他的关系更近,不如就替我们探望探望他也好。” 其他几位少年点了点头,纷纷应和丁冲。 见好友都这么说了,夏侯渊只好点了点头,“行,明日我便去曹府走一趟,看看这小子到底在干啥。说不定,是被大伯请的夫子逼着念书,脱不开身呢。” 众人听了,都哈哈大笑起来。 第二日,夏侯渊早早地来到了曹府。 凭借着和曹操的亲密关系,他熟门熟路地穿过庭院,径直朝着书房走去。 一路上,曹府的下人们纷纷向他行礼,他随意地点点头。 曹操房前,有一刚入曹府的仆人正想上前说话,却被身旁一人拉住,夏侯渊见状神情没有任何表示。 “二叔,你拦我干嘛?公子不是说,没有他允许,不得让任何人入内吗?” “嘘,你这混小子,我之前是不是和你说过,这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那位可是咱家公子的生死兄弟,名为夏侯渊,家主甚至都传过话。 ‘妙才来访,可自由出入’ 可不算在‘任何人’之内。” …… 还没走到书房,夏侯渊就听到里面传来微弱的“呢喃”声。 “这声音,是孟德在读书吗?” “不过听着这声音,好像有些不太像,莫非...” 他心里不禁有些疑惑,加快了脚步,听到的声音也逐步变大。 走进书房,只见曹操正坐在案前,全神贯注地看着手中的竹简,丝毫没有注意到有人进屋。 夏侯渊有些诧异。 “竟然真的在看书啊。” “不过,大哥的脸上怎么透着白光。” “还有,除了大哥明明没有别人啊,哪来的声音?” “好奇怪。” 夏侯渊见自己的到来没有惊扰曹操的专心致志,他索性移了移身子,藏在门后观察这一怪异现象,心中默默揣测: “这声音好像是从大哥身上传过来的,说的是什么话,俺怎么听不懂。” “那白光又是怎么回事?如此诡异。” “不想了,我还是上前去问问吧。” 夏侯渊深吸一口气,大步从门后走出,清了清嗓子,大声说道:“孟德,你在看什么好书,这般入神,我都来了好一会儿了,连我来了都不知道!” 听到夏侯渊的大嗓门,少年曹操先是猛地抬起头的同时,一把按下竹简,横眉正要怒斥。 见是夏侯渊,神情才是一缓,随即脸上绽开惊喜的笑容: “是妙才啊,你怎么来了?” “快,快坐上前。” 说着,连忙起身招呼夏侯渊。 夏侯渊坐下后,带着古怪的眼睛瞅着少年曹操,还有那放于竹简前方方正正、还散发着光芒的物什。 夏侯渊坐下后,眼睛却一直盯着曹操手中的东西,再次问道:“大哥,你这看的是什么?莫不是什么失传的秘籍,怎么用料这般奇怪?” 曹操笑了笑,也不隐瞒,“妙才,你有所不知,这可不是什么竹简,而是我偶然间得到的一件奇物,名为平板电脑。” “平板电脑?这是何物?”夏侯渊一脸茫然,从未听过如此怪异的名字。 曹操低头想了一下,心中在准备说辞。 终于... 他将自己遇到程宇,以及在食仙居的种种奇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夏侯渊。 从神奇的美食,到能让人瞬间恢复精力的仙豆,再到这能查阅天下书籍的平板电脑,听得夏侯渊目瞪口呆。 而他,在三天前才刚刚回来,回来后,连书房门都不舍得出去过。 夏侯渊:(⊙o⊙!) “孟德,你...你莫不是在跟俺说笑?世间怎会有如此神奇之物?” 沉默许久,夏侯渊还是有些不敢相信,有些结结巴巴地说道。 曹操也不啰嗦,直接拿起平板电脑,解锁屏幕,手指在上面划动几下,屏幕上瞬间出现一幅精美的山水动画,潺潺的溪流仿佛在流动,鸟儿似乎在振翅飞翔。 “妙才,你看。” 夏侯渊凑近一看,眼睛瞪得大大的,“这……这画怎么会动?” 他伸出手,想要触摸屏幕,却又有些害怕,生怕弄坏了这神奇的东西,只好悬在半空。 曹操见他这副模样,忍不住笑出声来,“哈哈,妙才,莫怕。” 曹操不紧不慢的向夏侯渊说着此物的来历和用途。 第60章 少年曹操:妙才,和我一起改变这个世界吧 夏侯渊眼睛瞪的老大,一直直勾勾地望着少年曹操。 不多时,少年曹操被他盯得有些不耐烦,随即抬手在夏侯渊面前晃了晃。 “妙才,妙才?妙才!” “啊,(⊙ o⊙)啊!”夏侯渊忽地回过神来,眼神恢复了正常。 后一秒,他双手紧紧抓住曹操的肩膀,激动得声音都有些颤抖: ““孟德,你说的可都是真的?真有仙人相助于你?这……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真的,真的,我还能骗你不成。”曹操笑着拍了拍他的手,一脸微笑,实则都被这个憨憨问得有点烦了。 这家伙,连吾一半的定力都没有,将来如何能成大事。 这一刻的曹操脑袋里似乎完全忘了自己初次见过程宇后,兴奋了好几天没睡觉。 夏侯渊的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松开了曹操的手,在书房里来回踱步,嘴里念念有词: “仙人啊,那可是仙人!孟德,你有此奇遇,日后必定飞黄腾达。” “我夏侯渊以后跟着你,岂不是也能闯出一番大事业?说不定以后我也能封侯拜相,光宗耀祖!” 说着,他突然停下脚步,猛地一拍大腿,“哎呀,早知道如此,我平日里就该多读些书,多学些本事,也好帮衬你!” 曹操被他这一连串的反应逗得哈哈大笑: “妙才,你也别着急。有了这平板电脑,咱们一起学习,一起进步。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你学习的机会多的是。” 夏侯渊挠挠头,嘿嘿一笑:“还是大哥想得周到。对了,大哥,你快再给我讲讲那食仙居,我还好奇那里的美食到底有多神奇?” 曹操便又绘声绘色地描述起食仙居的美食,从饭香浓郁的黄金炒饭,到口感奇妙的麻婆豆腐,再到香气扑鼻的姜黄鸭,听得夏侯渊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等以后有机会,咱们一起去,让你也尝尝。”曹操说完,拍了拍夏侯渊的肩膀。 夏侯渊非常感动,不停点头。 等夏侯渊好不容易冷静下来,曹操起身走到案前,拿起平板电脑,招呼夏侯渊过来: “妙才,来,和我一起看看这部《中华通史》。这可是一部记载了从上古时期到两千年后的历史奇书。” 为了方便少年曹操更加深入地学习,程宇在临走前还贴心的给曹操下载了《中华通史》和《三国演义》的视频。 夏侯渊一听,又兴奋起来:“好啊好啊,我倒要看看这未来的历史到底是怎样的。” 【公元183年冬天】 【东汉京师洛阳异常寒冷】 视频里,随着一支烛火的摇曳,缓缓出现了字幕和声音。 夏侯渊瞪大了眼睛,看着视频里的画面,但是对出现的声音感觉到陌生。 “大哥,它这是讲的什么话?” “我咋听不太懂啊。” 曹操愣了一下,思考了片刻才回想起来。 对了,夏侯渊没有去过食仙居,所以根本听不懂后世语言。 “这是后世语言,我得程先生传授方才通晓,下次我带你去,先生也会传授给你,你先看,不懂的我来跟你讲。” 夏侯渊眼睛立马亮了起来:“真的?好,好好!大哥果然待我最好。” 曹操微笑不言,继续播放起视频。 【黎明时分】 【京城各大衙门的外墙上】 【竟然不约而同的出现了两个醒目的大字】 【甲子】 很快,画面中出现了一片混乱的场景,百姓流离失所,哀鸿遍野。 一群头戴黄巾的人,正在和朝廷军厮杀。 曹操面色凝重,指着画面,给夏侯渊讲解道:“这便是九年之后的黄巾起义,由此,天下陷入大乱。” “什么?!” “天下大乱?” “九年后?” 夏侯渊眼睛溜圆,前面听说出现神仙,现在又听到说九年后天下大乱,他现在有点觉得是不是自己在做梦了。 “这么快天下就要大乱了?” 他看着画面中悲惨的场景,刚才还残留在脸上的兴奋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凝重。 视频继续播放,曹操和夏侯渊一边看,一边讨论。 “若不是羌人在边境屡屡作乱,怎会给黄巾有可乘之机。”夏侯渊愤愤道。 夏侯渊认为都是这些年来,羌人动乱的锅。 “等我有机会领兵作战,定要将这些异族杀的片甲不留。” 听着夏侯渊的话,曹操面色微动,看着视频中演绎的百姓流离失所,没有说些什么。 他没有否认九年后天下大乱和边疆之乱有关系,但他已经刷完了《中华通史》,早就知道了国家衰亡的原因繁多。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曹操没由来地小声感慨了一句。 随着视频的播放,画面中出现了朝廷官员贪污腐败,欺压百姓的场景。夏侯渊看到这一幕,气得脸都涨红了,一拳砸在桌子上: “这些贪官污吏,简直是国家的蛀虫!百姓都快活不下去了,他们还在贪图享乐。” 曹操看着画面,眉头紧锁:“边患频发、朝廷腐朽、天灾人祸不断,难怪汉室如此衰微。” “如此下去,天下苍生该如何是好?” 两人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一直看到深夜。 蜡烛的火苗跳动着,将两人的身影投射在墙壁上。曹操伸了个懒腰:“妙才,时间不早了,咱们先休息吧。明天再接着看。” 夏侯渊虽然还意犹未尽,但也知道曹操说得对,便点点头:“好吧,大哥。不过,我今天晚上肯定睡不着了,满脑子都是刚才看到的那些画面。” 曹操笑着说:“我刚开始看的时候,也是这样。不过,慢慢就习惯了。等你看完这部《中华通史》,你就会对这个世界有更深刻的认识。” 两人吹灭蜡烛,准备抵足而眠。 夏侯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过了一会儿,他轻声说:“大哥,你说咱们看到了未来,真的有能力改变未来吗?” 曹操沉默了片刻,然后缓缓坐起,靠在枕头上,坚定地说:“能!只要我们有决心,有勇气,就一定能改变这个世界。我相信,只要我们努力,将来一定能让百姓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 “妙才,和我一起改变这个世界吧。” 夏侯渊哈哈一笑,随即起身,用力地点头示意道:“好,大哥,我听你的!不管你做什么决定,我都跟着你!” “自从你上次为百姓仗义出头,俺就决心跟定你了。” 闻言,曹操心中的热血与豪情也是涌起,牢牢抓住了夏侯渊的双手。 妙才,这一世,我定不会让你命丧定军山! 第61章 你好,袁本初,在下曹操曹孟德 后面几天,夏侯渊也同曹操一道,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丁冲、桓昌等人迟迟未曾见夏侯渊来找他们,还曾派人,甚至亲自上曹府拜访,不过都被拒之门外。 “妙才这家伙,也真不靠谱,让他去看看曹孟德在干嘛,他怎么也跟着进去消失了。” “而且听曹府人说,他也跟着曹孟德在读书,你们听听,这不是在唬我们吗?” 一杯饮尽,丁冲白皙圆润的脸庞上出现了些许气急败坏的神色。 “我说,丁兄,你怎么如此关心曹孟德那黑炭小子。”朱姓某公子一脸玩味地询问道。 “哼!”丁冲白了一眼朱姓少年。 “你以为我闲着卵疼,我当然不是为曹孟德操的心,我是为……” 说着说着,丁冲的脑海里浮现出了一道身影,是家里那位外表美丽端庄,实则凶悍的长姐,酒意立马就消失了。 “哎,不说了,喝酒喝酒。” …… 辰时。 曹府内一片忙碌景象。 大厅里,曹嵩正指挥着家仆们整理行装,准备启程返回洛阳。 这是,许久未出书房的少年曹操一脸正色地走到父亲面前,把自己和夏侯渊的事情,以及将奇遇告知夏侯渊的事儿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曹嵩这几天很忙,由于被天子召回,很多人都来府上恭贺,他一直在忙着招待亲朋好友、恩师宾客,甚至都没时间过问曹操前往食仙居的后事。 曹嵩停下手中的动作,看着曹操,神色温和却又带着几分叮嘱:“阿瞒,你能有真正的朋友,为父自然欣慰。只是你要记住一点,日后行事,务必三思而后行,莫要再像从前那般冲动。” “为父也相信你能分辨忠奸。” 曹操能被仙人青睐,自然是曹家的大事,他虽然忙碌,但也不是不管不问。 不然,像最近几次有亲朋因为曹操干出的莽撞事,点名想看看曹操,他都委婉拒绝了,不让他们打扰曹操。 曹操认真地点点头,心里明白父亲这是在为他的未来担忧。 夏侯渊那边也没闲着,他满脸兴奋地跑回家,跟家人说要去洛阳和曹操作伴,还掏出曹嵩的书信当作“通关文牒”。 夏侯家主反复看了看书信,又瞧了瞧自家这满心吃了砰砣,非要跟着曹家那混小子的傻小子,最终无奈地叹了口气,点头同意了。 就这样,夏侯渊背着行囊,欢欢喜喜地加入了曹家的回京队伍。 这次回京,曹家带了一百余车行李,其中有大半是金银财物,随从一百多人,还有二百军士保护。 从谯县到洛阳主要通过陆路交通,经陈留、浚仪(开封))、荥阳再到洛阳最出名的关隘——虎牢关,最后抵达洛阳。 曹操当然不是第一次去洛阳,相反他常去洛阳,陪伴在京为官的父亲。 但是以往,曹操可能只是走马观花地看看沿途风景,可这一次,他的目光更多地落在了沿途的那些穷苦黔首身上。 一日,路过一个遭饥荒的村落,只见村子里房屋破旧,百姓们面黄肌瘦。 曹操亲眼看到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叟,衣服打满补丁,躺在大路一旁,眼神空洞地望着大路上的行人。 他的身旁,几个孩子饿得有气无力,不知是冷是饿,紧紧靠着,蜷缩成了一团。 而这样类似情况的人每走几步路就能看到一个。 曹操见状,立刻吩咐家仆停下,打开一车行囊,把干粮和一些衣物分给百姓。 家仆们面面相觑,毕竟以往出行可没干过这事儿。 但看到曹操坚定的眼神,也只好照做。 曹嵩看着儿子的举动,微微皱了皱眉,却没有出声阻止。 若是换做以前,曹嵩早就无视曹操,将其赶到马车上去了。 救得了一人,能救得了天下? 救济百姓是可以,收下当狗,不也是救? 何况你明着救... 随行士兵脸色各异。 夏侯渊更是像个仗义疏财的游侠似的,跑来跑去,帮着分发东西,嘴里还念叨着:“大伙都别着急,都有份儿,都有份儿!” 沿路的百姓们纷纷围拢过来,眼中闪烁着感激的泪花,不停地向曹操等人道谢。 就这样,走走停停,多日赶路,他们终于抵达了洛阳。 在安顿好之后,曹嵩便借助关系,将举孝廉的曹操,安排进入太学学习。 汉灵帝虽然在历史上以荒唐着称,但他对太学的重视程度并不亚于前任皇帝。 他在位期间,太学的规模和影响力达到了东汉时期的顶峰,顶峰时期,太学生有上万余人。 在教育史学上,他更是里程碑式的人物,正是他的授意下,出现了有史以来的第一个官方授权的,招纳寒门子弟入学的学校——鸿都门学。 这天,曹操和夏侯渊来到太学。 一进太学的大门,就感受到了浓厚的学术氛围。 学子们三三两两的相聚,有的在诵读经典,有的在热烈讨论。 曹操和夏侯渊漫步在太学的庭院中,四处打量着这充满学术气息的地方。 忽然,一阵悠扬的琴音传来,二人循声而去,只见一处幽静的角落,一位学子正专注地抚琴。 琴音时而激昂,时而舒缓,仿佛在诉说着一段动人的故事。 夏侯渊听得入神,不禁感叹:“没想到在这太学之中,还有如此妙音。” 曹操微微点头,眼中流露出欣赏之色:“此子琴艺不凡,虹香楼的芳儿都比不上他。” 二人正说着,那抚琴的学子停下手中动作,起身向他们拱手作揖: “方才见二位兄台听得专注,想必也是爱琴之人,在下王璨,不知二位如何称呼?” 王璨一袭青衫,头戴儒冠,风流雅士之貌。 曹操连忙还礼:“我乃曹操,字孟德,这位是我的兄弟夏侯渊,字妙才。” “曹孟德?我好像听着有点耳熟啊。” 王璨挠了挠耳朵后的碎发,就觉得这个名字确实耳熟,但现在就是怎么想,也想不起来。 哎,不管了。 既是高山知音,又是同窗好友,王璨便热情地招呼起两人来。 在道路一旁找了一个地方,三人相谈甚欢,从琴艺聊到学问,又聊到时局。 王璨言辞间对天下局势有着深刻的见解,曹操心中暗自佩服,心想:“这太学果然藏龙卧虎,日后定要多与这些才俊交流,增长见识。” 然而,王璨心中更为吃惊,这位孟德兄虽然全程话少,但为何字字珠玑、妙句横生。 或许换成史书上的曹操来言,没有这般功底,但现在这位可是熟读《中华通史》、知晓了古今未来的先知版曹孟德。 突然,一阵喧闹声传来,曹操、夏侯渊、王璨三人抬头望去,只见一群人正簇拥着一位青年缓缓走来。 那青年身材高大,体态健壮,相貌俊美,仪表堂堂,气质高雅,气度不凡。 近前看,他浓眉大眼,眉毛浓密如剑,眼睛大而有神,仿佛能洞察人心。 身着一袭白色长袍,腰系玉带,头戴高冠,举止间透露出一种威仪。 曹操心中一动,暗道:“此人是谁?竟有如此气度。” 他仔细打量着这位青年。 只见那青年面带微笑,与周围的学子们谈笑风生,举止平易近人,丝毫没有架子。 他的声音洪亮而温和,每一个字都仿佛带着一种磁性,吸引着周围的人。 “伯仁(王璨表字)兄,你可知此人是谁?”曹操转身问起身旁的王璨。 王璨似乎对于曹操的询问毫不吃惊,站起身来,淡然笑道: “这位乃是袁绍袁本初,乃当今朝中名门之后,才华横溢,待人彬彬有礼,能折节下士,深受咱们太学学子敬仰。” “听说袁本初最近还被举孝廉,风头更是一时无两。” “咦?” “举孝廉...” “我想起来了!”王璨突然一拍脑袋,恍然大悟。 “你竟是那个和袁本初同时举孝廉的曹操曹孟德。” 这时,袁绍似乎听到了王璨所言,向着这边靠近过来,和曹操四目相对。 袁绍姿貌威容甚伟,仪容华美; 而曹操则是面容黝黑、细眼短须、身材矮小。 此时,无人在两人之间,两人就这样互相对视。 终于,袁绍微微一笑,向曹操点头致意,曹操也回以微笑。 袁绍:“在下袁绍袁本初,幸会幸会。” 曹操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同样拱手道: “你好,袁本初,在下曹操曹孟德。” 第62章 奇迹 “喂,村长。” “哎,哪位啊?” “食仙居,程宇。” “噢~程老板啊,有啥事啊?” 程宇把要出远门去大医院瞧病的事情和村长说了一番,并拜托他帮忙看下房子和后山,村长立马正色道: “行,你去吧,这看病要紧,这边我亲自帮你注意着。” “谢村长,等我回来请你吃饭。” “哎呦,程老板真客气啦,小事儿。” 又寒暄了一会儿后,程宇挂掉了电话,来到了镜子面前。 原本有点病恹恹的面容如今已经变得轮廓分明,眼眸深邃而明亮,肌肤更是如同被精雕细琢般,白皙细腻。 整个人的气质都变得有些超凡脱尘了起来。 只是随意那么一站,就让人有些移不开。 “这还是我吗?”程宇忍不住喃喃自语,“早知道自己能帅成这样,自己还创什么业。” 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程宇特意选了一件低调的连帽卫衣和一副黑框眼镜。 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戴上口罩,这才出了门。 刚走到村口,就碰到了村里的张大婶,独自一人生活,就住在赵大娘隔壁,家里有儿有女,都在大城市。 张大婶正挎着菜篮子准备去庙会赶集,看到程宇的瞬间,脚步猛地顿住,眼睛直勾勾的看着程宇从身旁走去。 “这是谁家小孩,感觉好有气质啊,捂得这么严实,跟个大明星似的。” “看身高、背影,好像是后山那个开饭店的老板吧。”张大婶抬手提了提快要掉下去的篮子,站在原地自言自语道。 感受到了张大婶的目光,程宇的脚步刻意加快,心中暗暗叹息了一声。 果然不出自己所料,现在魅力真是太大了。 一路上,程宇尽量避免和人对视,可即便如此,还是能感受到无数双眼睛投来的目光。 容貌骗得了人,但气质不会。 在公交车上,坐在他旁边的一位年轻女孩,偷偷地拿出手机,想要偷拍他,结果不小心被程宇发现,女孩的脸瞬间红透,尴尬地低下了头。 该死的魅力,无处安放。 好不容易到了海都,程宇打车直奔海都人民医院。 医院里人来人往,嘈杂喧闹,大家都在着急忙着自己的事。 程宇挂了号,按照指示来到了各个检查科室。 影像学检查、神经系统检查、实验室检查,程宇统统都做了一遍。 过程中也是全程积极的配合着,每一个问题都认真回答,以盼医生最终能得出一个准确的判断。 终于,所有的检查都做完了。 程宇坐在候诊区,手里紧紧握着检查单,紧张得手心都出了汗。 不知道自己的癌症如今是好是坏。 如今身体虽然自我感觉很良好,但万一是回光返照呢? 如今已经拥有泼天的富贵,千古一帝朱元璋、一代枭雄曹操都对自己毕恭毕敬,未来甚至还可能会有成仙作祖的机会。 他可不想自己现在就倒下。 “这种事情来一次就够离谱的了,千万不要再出现第二次了。”程宇在心中默默祈祷。 “年轻人,别太紧张。”坐在程宇一旁的一位白发老头突然冲着程宇笑着说道,“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癌症这种事情,你还是放宽心态吧。” 老头不知道是猜的,还是看到了程宇手里拿的报告单。 程宇转过头,对白发老头勉强挤出一丝微笑,“谢谢您,我就是有点担心。” 老头摆了摆手,“我年轻那会也和你一样,遇到点事就慌神,后来经历多了,就看开了,你瞧我这还不是顺顺利利的活到了八十多岁。” 两人又聊了几句,老一辈的豁达让程宇稍微放松了些。 没多会儿,一位穿着白大褂,戴着黑框眼镜的中年医生走了出来,他扫视一圈,喊道:“程宇。” “来了!” 决定自己今后命运的一个转折点到了。 程宇猛地站起身,快步走向医生,跟在医生身后进了办公室。 程宇将报告单交给了医生,医生坐在办公桌前,翻开程宇的检查报告,表情严肃,一页页仔细查看。 过了好一会儿,医生终于抬起头,挪了挪眼镜架,指了指椅子: “坐吧。” 程宇缓缓坐下。 “以前查过自己得过什么病吗?” “医生,你就直说吧,我能承受的住。” 医生愣了一下,颇感意外地看了一眼程宇,随后又低头看着手中的报告单,说道: “好,那我就直说了哈。” “从各项检查结果来看,你患的是癌症,而且是恶性脑癌。” “嗯。” “但是,你的情况,有点复杂。”医生开口,程宇的心猛地一沉。 “在我三十多年的从医经历里,我都没有见过像你这么特殊的病例。” 医生又挪了挪镜架,一边来回抬头低头看着程宇和电脑上的报告内容,一边继续好奇地说道: “你的脑中有一块阴影部分,我一开始以为是扩散的癌细胞侵占了过去。” “但是仪表数据显示,那里什么癌细胞都没有,真是奇怪。” 程宇神情一动:“所以呢?” “所以...不算这块区域,你还有一块低级别的胶质瘤区域,目前处于i级,通俗的来说就是脑癌早期。” 程宇只觉脑袋“嗡”的一声,头皮发麻。 “医生,你是说我只是i级胶质瘤是吗?” 程宇的记忆瞬间想起半年前自己做的那次检查。 “先生,我很抱歉地告诉你,现在您已经进入脑癌晚期了……” 见程宇似乎了解脑癌的症状,反应也比较强烈,医生耐心解释道: “低级别胶质瘤相对来说,情况不算最糟糕,你也不用太悲观。通过手术切除,再配合后续的放疗、化疗,治愈率还是比较高的。保守估计,生存期能在 10年以上,只要积极配合治疗,康复的可能性很大。” 10年? 还能康复? 程宇愣了好几秒,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试探着又问了一遍:“医生,您确定吗?真的能治好?” 他被这个脑癌折磨了太久太久了,眼下听到传来好消息,他还是有点不太敢相信。 第63章 千里香馄饨 医生笑了笑,微微颌首:“确定,我从业这么多年,这种情况见得多了,只要你维持好积极乐观的心态,全力配合治疗,就有很大希望战胜病魔。” 这时,医生像是突然想起什么,好奇地打量着程宇:“你这打扮挺严实啊,大热天的,把口罩摘了吧。” 听到自己竟然真的有机会彻底摆脱癌症,程宇紧绷的神经瞬间放松了下来,听到医生的话,他伸手摘下了口罩。 原本还在专注看着报告的医生,不经意间眼睛扫了一眼程宇,瞬间停下了手里的动作,身体前倾,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 “哟,小伙子,你是大明星吗?咋这么俊?” 程宇笑了笑,谦虚道:“可不是什么大明星,就是一平平无奇的普通人。” “啧啧,平平无奇古天乐是吧?难怪你一直戴着口罩,阿姨我啊,要是再年轻二十岁,一定要追你了。” “呵呵,姐您过誉了。” …… 大都市三甲医院的医生待人处事就是好,给程宇开了些药,还拉着说了一些平时的注意事项和安慰的话,程宇便很快离开了医院。 踏出医院大门的刹那间,程宇只觉得阳光格外耀眼,洒在身上暖洋洋的,仿佛驱散了他心底长久以来的阴霾。 从得病到治疗的这段时间虽然很短,但程宇却觉得自己恍如隔世。 自己再也不用和死神争分夺秒了。 曾经,在被癌症宣判死刑的日子里,他觉得世界都失去了色彩,每一分每一秒都像是煎熬。 而现在,重获希望的他,仿佛重新拥有了整个世界。 一刻也不想在医院门口多待,他深吸了一口气,便随意朝着一个方向走去。 街边的店铺琳琅满目,即使今天是工作日,路上的行人仍不少,虽然步履匆匆,却都洋溢着生活的气息。 程宇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贪婪地呼吸着都市中特有的喧嚣和活力。 这才是生命独有的——生机的味道。 走着走着,程宇突然感觉不远处有道炽热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他正要侧目,只见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女孩,身着某校校服,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正小心翼翼地朝他走来。 小女孩走到程宇面前,紧张地揪着衣角,结结巴巴地说:“哥……哥哥,我看你很久了,感觉你长得...好帅好有气质啊,我能和你合张影吗?” 程宇看着小女孩可爱的模样,心情大好,笑着说:“当然可以啦。” 说罢,见女孩就要掏出手机,他还配合地摘下了口罩。 一瞬间,当小女孩看到程宇俊朗的面容,脸更红了,像熟透的苹果,眼神中满是羞涩与惊喜,以及流离。 她手忙脚乱地拿出手机,和程宇站在一起,比了个剪刀手,“咔咔”按下了快门。 “茄子!” 拍完照,小女孩红着脸,很有礼貌地鞠了一躬,小声说道:“谢谢哥哥。” 然后转身,像只欢快的小鹿一样跑开了。 程宇看着小女孩离去的背影,忽地笑了一声,嘴角有些微微上扬,继续他的漫步之旅。 走过繁华的商业街,看着橱窗里精美的商品;穿过热闹的公园,听着鸟儿欢快的歌声;路过古老的小巷,感受着岁月留下的痕迹。 这座城市的每一处角落,此时都让他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也内心暗忖: “这种单纯的满足感,以前怎么没感觉到呢?” 不知不觉,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夕阳的余晖将整个城市染成了橙红色。 此时,他来到了一条古旧的胡同口,胡同里弥漫着各种美食的香气,摊位上的灯光闪烁,如同繁星点点。 似乎是香气的勾引,程宇的肚子开始咕咕叫了起来,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逛了一整天。 程宇走进胡同,只见里面摆摊的人很多,美食五花八门,有烤串、煎饼、臭豆腐……每一种都让人垂涎欲滴。 他左顾右看,突然,一股颇有些熟悉的香味闯进了他的鼻腔。 他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家卖千里香馄饨的摊位。 看到那热气腾腾的馄饨和油渍斑斑的招牌,程宇的记忆瞬间被拉回到了童年。 那时,每次他经过学校边上的大学城时,都会见到一家千里香馄饨,汤里放的香料味十足,多少次,他都被馋的直流口水,忍不住停下一会儿脚步,看着别人吃,望梅止渴。 又因为有一天,他实在受不了孤儿院里每天的饮食都是清汤寡水的。 他便来到馄饨摊面前,壮着胆子,点了一碗馄饨,想着吃完就跑。 可当他吃完,准备偷偷溜走的时候,却被身宽体胖、体毛旺盛的老板发现了。 尽管被吓得腿直颤抖,小小的程宇还要装出一副要杀要刮,随你便的硬汉样子。 满心以为老板会暴跳如雷,大声呵斥他吃霸王餐,甚至可能会揪着他去见警察。 可长相粗犷的老板只是静静地看着他,有些狭小的眼睛里没有愤怒,只有笑意与怜爱。 “小子,是不是饿坏了?”老板的声音洪亮而有力量,“要是没钱,这碗馄饨就当叔叔请你吃了。” 程宇一下子愣住了,原本准备好的“豪言壮语”全憋在了喉咙里。 “老板,我不是白吃的...我...我以后一定会把钱还给您的。” 原本的台词全忘了,程宇有点结巴的道出了另一番台词。 糙大叔哈哈一笑,用带着油点的粗糙大手,摸了摸他硬气的小脸蛋,没再多说什么,而是转身继续招待着就餐的客人。 “小子,不用你还钱,你以后记得好好学习就行了。” 听了这句话,程宇如蒙大赦,立马“哦”了一声,两腿一抬,就走了,而且是越走越快。 “大哥,来碗馄饨不?” 热情的招呼声将程宇从回忆中拉了回来。 说话的,是千里香馄饨的摊主,年纪不大,二十来岁的青年模样,身材高大魁梧,浓眉大眼的,一脸正气,笑起来还有两个深深的酒窝... 程宇回过神,笑着点头:“来一碗吧,多放点香菜。” 第64章 兄弟,帮我摆个摊 青年应了一声,手脚麻利地开始煮馄饨。 程宇走到旁边的餐桌前,也没擦油,就一屁股坐了下来。 看到程宇坐下,青年一边下馄饨,一边自来熟地和程宇聊了起来。 “大哥,俺家这馄饨,味道那叫一个绝!每天都有好多人专门来吃的,您尝尝就知道了。”青年自夸道。 他手臂上的肌肉随着他的动作一起一伏,脸上洋溢着质朴的笑容,说话间还带着浓浓的外省口音。 不一会儿,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端了上来。 “给。” “谢谢。”程宇摘下来口罩准备用餐。 “呃,客气,谢啥。”青年被程宇的超高颜值惊了一下,但反应很快,语气恢复了正常。 程宇接过,拿起勺子,轻轻舀起一个馄饨,放入口中,姿态优雅。 青年瞅着程宇,暗暗细想:这哥们真的帅,差点赶上俺了。 吃着吃着,程宇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他又细细嚼了几下,脸上露出一丝疑惑。 “怎么样?”见程宇吃了起来,青年忍不住问道。 程宇放下勺子,清了清嗓子,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委婉一些:“兄弟,你这馄饨吧,闻起来确实挺香的,汤料香味很足,不过……这馄饨吃起来怎么有点臭臭的呢?” “啥?臭?”青年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置信,“大哥,你可别跟俺开玩笑,俺这馄饨都是俺亲手包的,天天拿回去放冰箱里的,怎么可能臭呢?” 天天回去放冰箱? 程宇被青年的话噎了一下,接着问道:“那你这馄饨多少天?” 青年回答道:“也就一个多月啊,怎么了?” “……”程宇。 如果放在冰箱里,手工馄饨的保质期相对较长,确实可以保存1-3个月。 但听他的意思,还经常从冰箱取出来,再放回去。 常温下,手工馄饨的保质期极短,一般只有1- 2天左右。 这还要取决于环境温度和湿度,如果天气炎热潮湿,馄饨更容易变质。 程宇无奈地笑了笑,耐心地给青年科普起食品保质常识: “兄弟,这馄饨即使天天放冰箱不拿出来,时间长了也会变质的,你还一来一回的,早就坏了,我都怀疑我是不是你最近的第一个客户了。” 不知道是哪句话刺激到了青年,脸一下子就红了,不过他还是不服气,取了一个勺子,从程宇碗里捞起了一个馄饨,就塞进了自己嘴里。 嚼了几口后,他的表情变得有些不自然,但还是嘴硬地说:“哪有臭啊,俺吃着挺好的啊。” 为了增强自己所言的说服力,他又紧接着喝了一口汤汁,补充道:“这汤还是老好喝了,真不愧是俺从齐鲁省带过来的。” 程宇看着青年这副模样,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兄弟,你是不是便衣警察啊?”程宇压低了声音问道。 青年的身体猛地一僵,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惊愕: “你……你说什么呢?我怎么可能是警察,我就是个摆摊卖馄饨的。” 他一边说着,一边还故意低下头,回到摊位上,装作整理摊位的样子,一本正经,试图掩饰自己的慌张。 程宇没有理会青年的否认,他伸出手指,轻轻指了指自己的袖口。 青年下意识地顺着程宇手指的方向看去,接着又看向自己的袖口,脸色瞬间变得煞白。 原来,是他的警衫袖口不小心露了出来。 青年心想: “md,大意了,没有闪!” 程宇向前走了两步,来到青年身边,小声说道: “除了这个,你下馄饨的手法和方式都十分生疏,一看就是新手,甚至是厨艺初学者。” “还有,你的摊子虽然又旧又脏,但你整个人却非常干净,一看就没长时间摆过摊。” “没生意还坚持摆摊,你觉得合理吗?” “这恒河里啊!”青年清澈的眼睛望着程宇,此刻仿若影帝附体。 见他跟自己演上了,程宇面无表情,两手往兜里一插,往回就坐。 他实在是懒得拆穿他的新装。 此刻,年轻警察知道自己是被看出来了,可他听到程宇说他厨艺不行,他的倔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 “哥们你说俺厨艺不行,俺不服,俺妈都说俺的厨艺真不孬,咱俩比试比试,要是俺输了,俺就...俺就算你厉害。” 青年双手抱在胸前,有点生气地看着程宇,眼神中略带挑衅。 程宇一听,乐了。 “行,比就比。” 可不能让他这碗千里香馄饨把我的童年记忆给玷污了。 就在两人剑拔弩张,准备开始比试的时候,青年耳朵里的麦克风突然传来声音: “注意,注意,xx地点发现有持械绑匪,附近人员包含便衣也请迅速前往支援。” xx地点发现持械绑匪? 这地方离俺不就五百米? 握草,俺的二等功你等俺,俺来了!!! 年轻警察脸色一正,立刻低声回应道:“收到,马上前往。” 说完,他抬起头,一脸焦急地看着程宇: “大哥,那个咱们待会儿再比试,俺这突然有点肚子痛,麻烦你帮俺看会儿这个摊,可以不,这边有馄饨的面皮和水,你可以先和好面等俺,等俺回来跟你一较高低哈。” 还没等程宇回答,他就像一阵风似的朝着任务地点跑去。 “啊?”程宇有些傻眼。 此时的他听力还很敏锐,自然听到了年轻警察麦克风的声音。 他无奈地摇了摇头,走到馄饨摊前,看着那还冒着热气的锅和摆放杂乱的食材。 有意思,有意思。 我竟然有一天也成为了千里香馄饨摊的老板。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程宇索性系上围裙,开始整理起摊位。 他先把那些摆放凌乱的调料瓶归位,又将食材重新分类摆放好。 接着,便开始重新和面。 熟练地往盆里倒入适量面粉,缓缓加入清水,同时用筷子顺时针有条不紊地搅拌,面粉逐渐变成絮状。 接着程宇放下筷子,伸出手开始揉面,力度适中,每一下都揉得扎实。 随着他的动作,原本松散的面团慢慢变得光滑细腻,仿佛一块温润的白玉。 揉好后,他将面团用湿布盖住,让其醒发。 第65章 头客 等醒发的时间里,程宇无事便默默观察起四周来。 千里香馄饨的摊位在胡同的最角落里,周围视野也不怎么好,这警察为何要选在这里便衣呢? 程宇有些不太明白。 好奇归好奇,程宇没有继续花心思在上面。 他拿起勺子,在汤桶里转了一遍。 牛腿骨、鸡架、小茴香、花椒、桂皮…… 嗯,这汤料确实如他所说,下了功夫的,基本不用改。 先调料吧。 调馅是程宇最拿手的环节,他将猪肉末、葱姜末、盐、生抽、香油、胡椒粉等调料依次放入碗中,然后用筷子朝着一个方向快速搅拌。 随着筷子的舞动,肉馅逐渐变得粘稠,调料的香气也充分融合其中。 面团醒发好了,程宇将其从盆中取出,放在撒了面粉的案板上,再次揉匀,揉出的面团光滑得仿佛能反光。 他手法娴熟地将面团搓成粗细均匀的长条,接着用刀切成一个个小巧的剂子。 每个剂子都像是被精心丈量过,大小几乎一致。 “健康的身体就是好啊。”程宇双手叉腰,看着自己的杰作。 以前做这些东西,得消耗不少精力,现在感觉像没事的人一样。 接着,程宇拿起一个小剂子,擀面杖在他手中如同灵动的画笔,在案板上轻轻舞动。 随着擀面杖的滚动,小剂子逐渐变成了薄如蝉翼的馄饨皮,边缘微微翘起,仿佛是一片片轻盈的花瓣。 这些准备工作做好,程宇便开始包起馄饨。 程宇包馄饨的手法很娴熟,三下五除二便将数十个馄饨馅儿包好了。 每一个馄饨都包得恰到好处,褶子均匀细密,宛如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程宇将包好的馄饨放入锅中,馄饨在沸水中开始翻滚。 看好火候捞出锅,他又加入适量的紫菜、虾皮和翠绿的香菜,最后淋上一勺鲜美的汤汁。 不一会儿,一碗浓香四溢的千里香馄饨就出锅了。 【千里香馄饨】 【评分:珍品级】 【评价:在现有材料的基础上,能将食物的美味凝聚到最大化,殊为不易。】 “还行吧。”程宇看着眼前这碗馄饨以及空间给的评价,嘴角微微上扬。 要不是这厨具、汤料限制了我,也许我能做的更好。 程宇知道,珍品级美食,可以说是他在原材料和厨具都局限的情况下,能做出的最好美食了。 他拿起勺子,轻轻舀起一个馄饨,放入口中,细细品味。 “嗯,味道还不错,有点还原自己小时候吃的味道了。” 他坐在摊边,拿着碗,一边吃一边自我点评:“这馄饨皮的薄厚恰到好处,口感爽滑;肉馅的调味也不错,咸淡适中,香味浓郁。不过,要是紫菜能再新鲜一些,香菜再多放一点,可能会让味道更上一层楼。” 就在程宇吃着馄饨的时候,一位身子有些瘦弱的少年从附近的网吧里走了出来。 少年头发凌乱,眼睛中带着血丝,一边盯着手机屏幕,一边朝胡同摊位这边走来。 “天马流星拳”:“你吃啥,帮我带一份。” 消瘦男子打字:“滚,菜狗,0-10-0的家伙,还想让我给你带东西吃,吃骆驼翔子吧你。” “天马流星拳”:“【可恶.jpg】” 少年还在专注地和队友斗嘴,脚步却不自觉地已经走到了胡同前。 此时正值饭点,众多摊位面前都排了不少人,少年见状,心想: “好饿,好饿,前面摊位排队的人太多了,我得找个不用排队的。” 于是往胡同更深处走去。 没走多远,一股浓郁醇厚的香气钻进了少年的鼻腔,那是一种混合着肉香、香料香与面香的独特味道,瞬间勾住了他的味蕾。 前面摊位上的东西闻着也很香,像什么炒饭、炒粉、鸡架、臭豆腐,都香气扑鼻,但他闻着这香气却觉得有点不一样,就感觉闻着这馄饨的香味,自己的胃都在欢呼雀跃,催促着他赶紧去尝一尝。 顺着香气,少年来到了胡同最里面,也看到了程宇的馄饨摊。 “奇怪,这里什么时候有个馄饨摊儿了,我怎么不知道?” 少年脑子还在疑惑,鼻子却情不自禁地直嗅着。 彼时程宇正惬意地坐在摊边,还在享受着自己亲手制作的美味馄饨。 摊位前冷冷清清,一个顾客也没有,与其他热闹的摊位形成鲜明对比。 “老板,你是老板吗?来碗馄饨!” 少年扯着略显沙哑的嗓子喊道,他的眼睛没有注意到程宇的长相,而是死死地盯着程宇手里的馄饨。 程宇闻声,将碗中最后一个馄饨吃完,便放下了手中的碗筷,站起了身子。 这时,少年才注意到程宇的超高颜值,微微有些吃惊: “我去,这哥们怎么长得这么帅,有点东西啊。” 程宇并未在意少年的惊讶,脸上立刻换上了热情的笑容:“好嘞,马上就给你做,你稍等会儿。” 终于来生意了。 几十年来,第一次摆摊做生意,还是这么戏剧性实现的,有趣。 程宇一边心想,一边熟练地拿起面皮和馅料,手指上下翻飞,眨眼间,一个饱满的馄饨就出现在他手中。 在等待的过程中,少年的目光被程宇娴熟的手法吸引,不禁出声道:“老板,你这包馄饨的手艺可真厉害,跟变魔术似的。” 程宇笑着回应:“干得多了,自然就熟练了。你是附近上学的,还是上班的?” 少年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说: “我啊,刚在网吧打游戏呢,玩了一天了,肚子饿了才出来找点吃的。” “哦,对了,老板帮我打包哈,我带回去吃。” “行。” 两人交谈间,程宇已经把包好的馄饨下了锅,他一边看着火候,一边往锅里加入紫菜、虾皮和香菜。 没过多久,一碗热气腾腾、香气扑鼻的馄饨就递到了少年面前。 “哇,老板,你做的好香。” “一共十一块钱,你看看微信还是支付宝方便?”程宇笑着问道。 少年掏出手机,扫码付了钱,拎起包装袋便快步往网吧跑。 来到自己和朋友的网吧五连坐位置上,少年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包装袋盖子。 热气裹挟着鲜香扑面而来,少年深吸一口气,感觉全身的疲惫都被这股香气驱散了几分。 他夹起一个馄饨,放入口中,轻轻一咬。 馄饨皮的爽滑、肉馅的鲜美以及汤汁的醇厚瞬间在口中绽放。 “唔~~~” 少年的眼睛一下子瞪得溜圆,脸上满是震惊与惊喜,待馄饨咀嚼下肚,他才忍不住喊出声: “我靠,这馄饨也太好吃了吧!” 第66章 逐渐火爆 网吧包厢里,少年这一嗓子喊得那叫一个响亮。 少年身边朋友一下子安静了下来,齐刷刷看向少年。 “阿诺,你在搞什么飞机。”他旁边的一朋友摘下耳机,一脸疑惑地看向他。 “不就是吃个馄饨吗,能好吃到让你嗷嗷叫?” 阿诺这会儿可顾不上和他拌嘴,又夹起一个馄饨,囫囵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你懂个屁,刘新,这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馄饨!” 几个朋友见阿诺的表情不像是装的,这时都纷纷摘下耳机,围了上来。 “真有你说的那么夸张?”一个戴眼镜的男生推了推眼镜,满脸怀疑地问道。 见他们不相信自己,少年阿诺也不理他们了,只是一个劲的埋头苦吃。 “给我吃一个呗。”一个少年被阿诺的样子馋的有点受不了。 听到朋友的声音,阿诺的动作略微顿了一下。 “这个是大腿,要不给他吃一个吧。” 阿诺心里纠结了一瞬,毕竟这馄饨实在太好吃,他真有点舍不得。 但看着朋友眼巴巴的模样,又想着好东西确实该分享,便夹起一个馄饨递过去,嘟囔着:“就一个啊,吃完可别再惦记。” 那少年连忙接过,一口塞进嘴里,原本半信半疑的表情瞬间变了,眼睛瞪得溜圆,含糊不清地喊: “我去,还真是!阿诺,你从哪搞来的这馄饨?” 这个少年的表现和言语,让还在旁观的几个朋友有点坐不住了,纷纷挤到阿诺身前,张嘴表示:“我也要吃,不能厚此薄彼啊!” 阿诺无奈,只能又分出去几个馄饨,很快,一碗馄饨见底了。 众人意犹未尽,直勾勾地盯着剩下的汤。 阿诺看朋友们如饿狼般的眼睛,立马将汤护住,“畜生啊,你们,吃了我的馄饨,还要喝我的汤。” “别这么小气嘛,好东西要分享到底!” 刘新伸手去抢阿诺护着的汤碗,脸上带着半开玩笑的急切。 阿诺左躲右闪,奈何寡不敌众,汤碗还是被夺了去。 刘新端起碗,仰起脖子,将剩下的汤汁一饮而尽,喝完还夸张地咂咂嘴。 “不行,我还要吃!” 阿诺突然跳了起来,“走,咱们一起去买,那老板做馄饨可快了。” 有一少年闻言,有点支支吾吾地说道:“可是,咱们开的机子怎么办?” “什么机子,不机子的,这老板做的这么好吃,咱们不赶紧去吃,一会儿可能就吃不上了。” “那……那行吧!”那少年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美食的诱惑更胜一筹,咬了咬牙,同意了。 于是,五人火急火燎地冲出网吧,朝着程宇的馄饨摊奔去。 此时正值饭点,胡同里的人流量逐渐增多,五人在人群中来了一波迂回穿插后,终于来到了程宇摊前。 此时,程宇的馄饨摊前冷冷清清,一个顾客也没有。 程宇站在摊后,正一边包着馄饨,一边心里想着那个便衣警察什么时候回来。 看到刚才买馄饨的少年又回来了,他笑着招了招手。 刚才还在想这个小年轻会不会再回来吃一顿呢,这不,果然来了。 程宇对自己下的馄饨颇有信心。 “老板,老板,给我们几个来五碗馄饨。”几人来到程宇面前,少年阿诺率先开口道。 “不,不,我能吃,我要多来一碗。”刘新突然开口,看着程宇的同时,还拍了拍胸膛。 “好。”程宇边回应着,边开始了下馄饨。 看程宇在忙,阿诺刘新等人来到摊子旁餐位上坐下。 刘新挨着阿诺坐,用肩膀碰了阿诺一下,“真像你说的啊,这老板有点太帅了吧。” “那是!”阿诺仿佛与有荣焉。 看着程宇的双手在案板和汤锅上快速穿梭,仿佛灵动的精灵。 几个少年又是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你们看到老板的手速了吗?” “哇,真是夸张。” “这dps至少得有400了吧。” “岂止...我估计都超过加藤鹰了。” “加藤鹰是什么?” 就在他们你一言我一语讨论的时候,程宇已经将馄饨下了锅。 “哇,这香味,太诱人了!”几个没怎么吃饭的少年用力吸了吸鼻子,肚子也适时地“咕咕”叫了起来。 不远处,一个炒米粉的摊主正好不忙,空了下来,无意间看到程宇的摊位。 “奇怪,馄饨老板不是那个小赵吗,怎么换人了?” “而且这摊主看着有点帅啊。”炒米粉摊主自言自语道。 “什么?有帅哥?” 炒米粉摊主一旁,挨着的是一个卷饼摊,两个妹子正闲着无事,等着买饼。 一听到炒米粉老板最后的话,两个妹子瞬间眼睛一亮,立刻朝不远处的馄饨摊看去。 “这远远看着,好像还真挺帅。”其中一个微胖,带着青春痘的女生两眼望着程宇。 “走,过去看看!”另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生一把拉住同伴的手,迫不及待地朝着馄饨摊走去。 “哎~”还在做卷饼的老板,见两个顾客就这么走了,急了。 见妹子没有理会他,卷饼老板立马转头,以哀怨的眼光看着炒米粉老板。 炒米粉老板尴尬地轻咳两声,低头装着一副在忙的样子。 此时,程宇正专注地煮着馄饨,他熟练地用漏勺捞出煮好的馄饨,放入准备好的碗中,再依次加入紫菜、虾皮和翠绿的香菜,最后淋上那勺鲜美的汤汁。 六碗热气腾腾的馄饨一瞬间香气四溢,引得原来还在聊天的少年们立马围了上来。 “老板,做好了吗?” “好了,给,小心烫。” 少年们纷纷接过馄饨,然后飞快端回桌子上。 阿诺用力吹了几口气,然后舀起一个馄饨入口。 “(* ̄w ̄)嗯~~” 就是刚才的味道,甚至比刚带回去的还好吃。 “握草!绝!” 刘新突然大喊了一声,十分激动。 其他少年也吃了起来,含糊不清地赞叹起来。 声音传到了逐渐走来的两个女生耳中,马尾辫女生眼睛里闪烁着好奇的光芒,看着少年们,“姐,你听,他们好像都在说这老板的馄饨好好吃。” “姐,姐?你有听我在说话吗?” 见自己的话没有回应,马尾辫女生立马转身看向微胖女生,只见她一脸痴呆地直勾勾盯着程宇。 “哇~~~好帅呀~~~” ~>_<~ 见微胖女生露出这副花痴模样,马尾辫女生立马也将视线转向了程宇这边。 wow~⊙o⊙ 第67章 海都第一馄饨男神 马尾辫女生也被程宇的帅气吸引,一时间竟有些看呆了。 两人就这么直愣愣地盯着程宇,直到程宇开口提醒道:“你们好,要来碗千里香馄饨吗?”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摊前。 啊,声音也好好听。 我死了~~~ “买,买!”微胖女生红着脸说道,“老板,给我们来两碗馄饨!” 程宇笑着应下,手上的动作依旧麻利,不一会儿,两碗馄饨就递到了她们面前。 两个女生找了一个空位坐下,微胖女生舀起一个馄饨,轻轻咬了一口,馄饨皮的爽滑、肉馅的鲜美以及汤汁的醇厚瞬间在口中绽放。 她的眼睛一下子瞪得溜圆,满脸震惊与惊喜,含糊不清地对着马尾辫女生说道:“我去,这馄饨也太好吃了吧!” “嗯?你还在看呢?小色女,别看了。” 见马尾辫女生还在盯着程宇,没有关注眼前这碗宝藏馄饨,微胖女生有些不满地拉了拉马尾辫女生的手。 马尾辫女生这才回过神来,脸上泛起一丝红晕,有些不好意思地对微胖女生说道:“啊,我这就吃。” 随即,她拿起勺子,舀起一个馄饨放入口中,瞬间,馄饨的美味在她舌尖散开,她的眼睛也亮了起来,“哇,姐,这馄饨真的绝了!” 摊位上,七个人狼吞虎咽,不时地赞叹馄饨的美味,如此客流,很快让更多路过的人注意到了这一情况。 一位戴着棒球帽的年轻男生原本正赶着去办事,被这热闹的氛围和诱人的香气勾住了脚步。 他凑近摊位,好奇地张望着。 阿诺嘴里正塞着馄饨,抬起头含糊不清地对旁边的小伙伴说:“太好吃了,以后我要天天来这边吃馄饨。” 小伙伴们纷纷点头认同。 棒球帽男生这一听,也决定来一碗。 扫码付款后,站在一旁眼巴巴地看着程宇手中的馄饨。 没一会儿,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就端到了他面前。 他也立马尝了一口,入口瞬间,眼睛放光,嘴里含糊不清地说道:“这味道,绝了!早知道有这么好吃的馄饨,我还忙什么事啊,先吃饱了再说!” 说着,他也摘下帽子,不顾形象地狼吞虎咽起来。 程宇的摊前人一下子多了,从众效应也便很快显现出来。 无论是路过的路人,还是来凑热闹的人,无不选择品尝一碗千里香馄饨。 程宇就一个人,包起来的速度即使再快,也赶不上增加的食客需求。 食客们只好边排队,边热烈讨论着。 “这老板不仅人长得帅,这馄饨的手艺也简直了!”一位大妈扯着嗓子说道,脸上的表情就像是发现了新大陆。 “这是个大网红吗,来搞节目效果的吗?”有人怀疑。 “搞节目效果?你看那些在吃的人的样子,要是这也是演出来的,那我只能说服气。”有人反驳道。 有人也直接问程宇是不是网红,程宇摇了摇头,专心烹饪。 有个年轻哥们,拿到馄饨,刚吃了几口,就掏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喂,兄弟,你快来啊!我在这胡同里发现了一家宝藏馄饨摊,这老板包馄饨的手艺,那叫一个绝,关键是馄饨的味道,我跟你说,你来了就知道了,绝对让你吃了还想吃!” 挂了电话,他又埋头苦吃起来,仿佛这馄饨是什么稀世珍宝。 女生们则更加大胆,看到程宇忙的间隙,纷纷走上前去,红着脸问道: “老板,能不能和您合个影啊?不打扰您,您这馄饨太好吃了,我们想发个朋友圈。” “可以。”今天程宇的心情不错,心想反正都是体验,点头答应了。 女生们立马开心地站在程宇身边,摆好姿势。 “咔嚓”一声,留下了和帅气老板的合影。 拍完照,她们还不忘再夸几句:“老板,你人又帅,馄饨又好吃,以后肯定会火的!” “以后就是咱们海都的第一馄饨男神了。” 人群中,一个戴着眼镜的男生突发奇想,他来到程宇面前,也不打扰程宇,就掏出手机,开始拍摄程宇包馄饨、下馄饨的全过程。 他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电影二创博主,视频剪辑得心应手,很快关于程宇的视频被他发布到了网络上。 当然,作为一个充分尊重知识产权和肖像权的博主,他自然先询问了程宇的意见。 程宇微微耸肩,表示无所谓。 引起关注又如何,如今他拥有了食仙居所有能力,其中一项便是超绝的隐藏能力,只要他想藏起来,世界上就没有人能找到他。 借助博主原有的粉丝加上视频里的亮点太过耀眼,视频瞬间便在平台上爆火。 点赞数、评论数和转发数如火箭般飙升。 “海都第一馄饨男神”的话题迅速登上了同城热搜榜。 打开视频评论区,各种留言五花八门。 “这手艺丝滑的,这馄饨一看就很好吃。” 有颜值粉激动留言:“这是什么神仙颜值!卖馄饨简直是屈才了,直接出道当明星吧,我第一个粉!” “我宣布,以后吃馄饨就是我每天的动力,就冲这老板的颜值,吃多少碗都不腻。” “我是名小说作家,我承认,这男的和我的读者们一样帅。” “有人知道这帅哥的背景吗?我要把他之前的所有视频都翻出来!” “看这包馄饨的手法,就知道味道肯定差不了,这馅料、这汤汁,光看着都要流口水了,在哪呢,有没有老铁说下的,我必须去打卡!” “同上,急急急急急急!!!” “抱歉了大家,就是偶尔出来摆个摊,没想到会引起大家的注意。” “楼上二比,鉴定完毕。” “我将不再摆摊,停止对素材的供应。” “憋笑挑战吗,我承认我输了。” “既然你不供应,那我也不供应了。” “你俩都不供了,但我也不供了。” “两个时空的我吗,有点意思,我这家伙。” “能说出这种话的,家里得请哈基高了。” …… 短短半个小时,眼镜博主看着自己视频流量蹭蹭上涨,乐开了花。 如今的信息素传播的太快,很快,越来越多的人从城市的各个角落,像潮水般涌向这条原本不起眼的胡同。 小小的胡同被挤得水泄不通,大家排着长队,脖子伸得老长,眼睛紧紧盯着程宇的一举一动,只为品尝一碗他亲手制作的馄饨。 与此同时,周围摊位的摊主们也都被这热闹的景象惊吓到。 “这哥们谁啊,不去靠颜值吃饭,来这跟咱们抢生意。” “哎,放心,我看呐,他做不长。” 随着顾客越来越多,馄饨摊的食材渐渐见底,再加上程宇的身体也有了一些疲惫。 程宇只好无奈地对大家说:“抱歉了,各位,馄饨已经卖完了。” 第68章 离开 “什么?已经卖完了,我才刚排上队。” 一个年轻的上班族满脸沮丧,手中还紧紧握着手机,屏幕上是付款的界面,就等着买到馄饨付款。 “嘿嘿,还好来得早,抢到了一碗。”有人一边美滋滋地吃着,一边说道。 “老板,明天你可得多准备点啊,我还想带家人一起来吃呢!” “啧啧,你们都是冲着馄饨来的吗?我不信。” 见馄饨已经售罄,大家还是热情不减地围在自己身边还不走,还在不断拍摄,这让程宇颇有些哭笑不得,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是好。 就在程宇在考虑现在走还是不走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胡同那头匆匆赶来。 这人正是馄饨摊的真正主人——警察小赵。 数小时前。 当警察小赵赶到绑匪现场时,发现自己并不是到来的第一个人,有点失望。 大家,都太想进步了。 在合力制服歹徒后,警察小赵趁着在回警局路上的休息间隙查看了一下手机。 这一看可把他吓了一跳,手机支付二维码的付款消息已经堆满了消息栏,那密密麻麻的提示音让他以为手机出了故障。 仔细一看,全是馄饨摊的收款记录,他颇感诧异,再将歹徒送回警局后,他一刻也没耽搁,立马返回了馄饨摊。 远远的,警察小赵就看到程宇被众人围得水泄不通,心中满是疑惑,加快脚步走上前。 他挤过人群,大声问道:“这是发生什么事了?”众人纷纷回头,见小赵穿着警察制服,自动让开了一条路。 程宇见警察小赵终于回来,也松了一口气,笑着说:“你可算回来了,我都快招架不住了。” 警察小赵一脸疑惑地看着程宇,又扫视了一圈周围热情的食客,挠挠头问:“到底咋回事啊?我这一去抓歹徒,回来你就被这么多人围着,我这小馄饨摊啥时候这么火了?” “你……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程宇笑着把自己从吃馄饨到卖馄饨的经过简短地说了一下。 警察小赵听得目瞪口呆,嘴巴张得老大,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一脸夸张地说道:“不是,兄弟,你这也太牛了吧!我这摆了这么久摊,也没见生意这么火爆过,你一来,直接给我整成网红摊了!” 警察小赵没想到程宇竟然能卖掉这么多馄饨。 他可是留了足够包一百多份馄饨的面粉和材料啊,这地方这么偏门,往常他自己摆摊,一天能卖出去一两份就很不错了。 周围的食客们听到他俩的对话,这才知道程宇原来只是临时帮忙的,警察小赵才是这个摊的主人。 短暂的沉默后,人群里瞬间炸开了锅,大家纷纷开始七嘴八舌地出招,挽留程宇。 “警官同志,你这便衣警察也暴露了,不如这摊就转让给这位帅小伙吧。” “是啊,警察,你就退位让贤吧,这馄饨摊交给程老板,保准生意越来越红火!”一个大叔扯着嗓子喊道,脸上写满了真诚。 “就是就是,程老板,索性你直接开个店面铺吧,就凭你这手艺和颜值,肯定能赚得盆满钵满!”一旁的网瘾少年们还没走,纷纷挥舞手臂示意着,激动地说道。 “我认识大饭店的老板,我可以介绍你去那儿工作,工资肯定比摆地摊高多了!”一位穿着西装的中年人拍着胸脯保证。 更有甚者,直接言道:“兄弟,我出钱给你开店铺,咱们合伙做生意,利润对半分,你就说行不行吧!” 一旁的炒米粉摊主转身对卷饼摊摊主小声说道: “你看吧。我就说他干不长。” 程宇被大家的热情弄得哭笑不得,他连连摆手,一口否决了大家的提议:“谢谢大家的好意,但是我真的只是临时帮忙,这馄饨摊还是小赵的。而且我也有自己的打算,开店、去大饭店这些暂时都不考虑。” 见众人对程宇如此热情,警察小赵有点恍然,竟然是程宇的厨艺征服了众人,他缓了一会儿,用复杂的眼神看着程宇,说道: “兄弟,看来你的厨艺是比我厉害啊,我一直守着这个小摊子,一天也没几个来吃的,没想到你一来,直接把它变成了网红打卡摊了。” 小赵的语气里满是敬佩与感慨。 食客们见程宇还是坚决拒绝,可还是不死心,继续出谋划策。 “程老板,你就再考虑考虑呗,这么好的手艺,窝在这小胡同摆摊太可惜啦!要不这样,你每个周末来出摊,平时忙你的事儿,咋样?”一个女生提议道。 周围的人纷纷点头附和,觉得这主意不错。 这时,眼镜博主站了出来,推了推眼镜说道:“程老板,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你可以做美食博主啊,把你的手艺展示给更多的人,再以你的颜值,说不定还能成为超级网红,到时候名利双收呢!” 这话一出,人群里又炸开了锅,大家都觉得这想法新颖又可行。 程宇看着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心里既觉得好笑,又感动、无奈。 “真的谢谢大家,大家的心意我都领了,但是我现在真的不想被这些束缚住。我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去做,不过见今天这么多朋友来品尝我做的馄饨,我很高兴。” 既然人也来了,事也解释清楚了,程宇知道是时候告别了。 他对着众人挥了挥手,大声说道:“各位,今天真的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喜爱,我要走了。但咱们说不定哪天在街头巷尾又碰上了,到时候再一起吃馄饨!” “啊?你真要走啊?”人群里满是失望的声音,大家都没想到程宇真没有往这方面想的心思。 “程老板,你走了,我们以后可咋办呀?”少年阿诺唉声叹气,像是在为以后吃不到这么美味的馄饨而发愁。 程宇一边笑着回应大家有缘再会,一边往胡同外走去,身影渐渐消失在众人不舍的目光之中。 见程宇真的走了,还在摊前的一些客人,纷纷上前和警察小赵打起招呼:“警官,那人真是你找来的吗,他的厨艺这么好,想必你的也不错吧,以后还有机会吃到吗?” 这些人不清楚警察小赵的手艺。 警察小赵的耳朵微红,咧嘴笑道:“那,那当然,我这个摊,是长期的哈,欢迎大家明天来品尝。” 第69章 请村长吃饭 那些单单被程宇的手艺吸引而来的食客们还好说,随着程宇的离开,放弃了念头。 可那些被程宇超高颜值吸引的颜粉们,不甘心就这样与他失去联系。 之后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寻找程宇的下落,甚至组织了各种小型的粉丝团,在网络上发起寻找程宇的话题,以求引起更大范围的关注。 第二天的程宇,再次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像个神秘的特工,在海都的大街小巷穿梭,尽情享受着久违的娱乐时光。 他去了电玩城,在那闪烁的灯光和嘈杂的机器声中,玩着各种刺激的游戏,仿佛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少年时代。 投篮机前,他帅气地投出一个个篮球,引得旁人侧目,只是他们都不知道,这个戴着帽子和口罩的人,就是那位“海都第一馄饨男神”。 玩累了,程宇又钻进了电影院,找了个角落,舒舒服服地窝在座位里,看着大屏幕上的精彩剧情,时而捧腹大笑,时而紧张揪心。 这一天,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尽情释放着压力。 终于至夜幕降临,程宇心满意足地踏上了回前三关庄的路。 回到食仙居,看着熟悉的一切,他的心里满是踏实。 程宇拿起手机先给村长拨了个电话,告诉他自己已经回来了。 村长在电话那头爽朗地笑着: “哎呀,程老板啊,你回来啦,回来好啊,你那病怎样了啊?” 程宇回道:“托咱们这儿的福,我的身体养的很好,村长,谢谢你帮我照看家里了。” 为了感谢村长,程宇邀请村长中午来食仙居吃顿饭。 村长虽然推辞了几句,但还是在程宇的再三邀请下,相约中午一叙。 两人再简单聊了几句,挂了后,程宇便开始准备感谢村长的晚餐。 程宇走进厨房,打开冰箱,看到了之前在后山收获的野猪肉。 一看量还不少,程宇决定今天的主料就用这个了。 怎么说也算一个野味了。 做好午饭的准备工作之后,程宇先简单做了一份早餐,进行美食签到。 前两天周签没抽到什么超凡物品,只是得了两本比较有用的新的,是关于八大菜系的烹饪经验。 在烹饪之道的广度上,程宇又获得了一些提升。 “今日签到。”做好早饭后,程宇默念。 七彩漩涡缓缓绽放出道道光芒。 【美食地图:触摸即现各地知名美食制作方法与食材源。——出自《舌尖上的中国》】 《舌尖上的中国》美食地图? 这玩意有什么好的? 程宇有些疑惑地选择了触摸。 顿时,他的脑海里出现了众多各省市当地美食的制作技艺。 闭上眼,程宇进行了细细品味。 过了一会儿,他才缓缓睁开眼睛,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又是一个给自己拓展知识面的好东西。 程宇感觉,这份地图不亚于之前周签给的一份心得。 程宇一直觉得自己运气杠杠的,但自从上次“日签”获得了大力水手菠菜后,后面签到就没出过什么好东西,甚至连“周签”都拉垮了不少。 这次,总算来了一个小极品。 吃完早饭。 程宇径直来到庭院中央,取出了自己从海都带回来的东西。 一大包钓鱼用具。 上次钓鱼,险些把赵大娘家的鱼竿弄坏,趁这次到海都,程宇又用黄金兑换了一百多万的rmb,去海都最大的渔具市场购置了一些更好的渔具。 钓鱼竿就买了三根。 daiwa saltiga:日本高端渔具品牌,采用高强度碳纤维材料,具有出色的强度和韧性,能够承受大型海鱼的强烈拉力。 shimano:日本品牌,专门针对大型鱼类设计的拖钓竿,具有强大的拖拽力和顺滑性,能够轻松应对大型海鱼的挣扎。 光威“剑武鲤”:国产品牌,由中国最大钓具生产厂商光威制造,具有超轻超硬的特点,可以钓长达9米的巨鱼,且适合在不同水域钓巨型鱼类。 鱼线上,程宇也买了不少好东西: 丝强:德国品牌,以其卓越的生产技术和严格的质量控制而闻名。丝强的鱼线具有出色的拉力、灵敏度和耐久性,能够满足钓巨型海鱼的需求。 钓邦(diabang):台湾的知名渔具品牌,其鱼线产品以高品质、低价格着称。钓邦的鱼线具有高强度、耐磨、抗老化等特性,适合在淡水和海水钓鱼中使用。 凯旋(koi-tec):凯旋鱼线以其优异的材质特性而闻名,强度和柔软度都达到了极高的标准,适合各种钓鱼场景。在水中,凯旋鱼线的灵敏度很高,能够快速感知鱼的动态,且使用寿命长。 本来一切都买好了,但是程宇在抖音上刷到了一个“经常钓十万斤大鱼”的视频后,默默联系了某地的钢铁厂给他邮递一根十米长的螺纹钢加航母阻拦索过来,现在还没到。 花了一上午时间,才把这些渔具组装好。 程宇来到厨房,要准备给村长做几个拿手菜。 程宇打算先用野猪肉做一道家常菜——回锅肉。 回锅肉作为川菜的代表菜肴之一,其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朝末年。 据传,当时有一位四川的厨师在烹饪猪肉时,偶然将煮熟的猪肉再次回锅炒制,发现这样做出的猪肉味道更加鲜美,于是回锅肉便逐渐流传开来,成为川菜中的一道经典家常菜。 挑选出纹理清晰、肥瘦比例恰到好处的野猪肉,这是做出美味回锅肉的关键。 程宇将猪肉洗净后放入锅中,加入没过肉的清水,再放入葱段、姜片、花椒、八角和一勺料酒,大火烧开后转小火慢煮。 这一步急不得,小火慢炖能让肉充分吸收香料的味道,肉质也更加鲜嫩。 煮到用筷子能轻松插入猪肉时,便将其捞出,放置一旁晾凉。 待猪肉冷却,程宇将其切成薄片,每一片都切得薄厚均匀,薄到能透过光线看到案板。 动作行云流水,尽显娴熟。 接着,程宇烧热铁锅,倒入少许菜籽油,菜籽油独特的香味瞬间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待油温七成热,他将切好的肉片逐片放入锅中。 肉片刚一入锅,便发出“滋滋”的声响,油脂在高温的作用下迅速渗出,肉片也逐渐变得金黄卷曲,如同盛开的花朵。 第70章 村长:程老板,你可别走啊 不一会儿,一盘色香味俱全的回锅肉就出锅了。 回锅肉完成后,程宇马不停蹄地开始准备第二道菜:鱼香肉丝。 鱼香肉丝这道菜也是家喻户晓,是用烧鱼肉的调料和方法烧猪肉丝。 他将剩下的野猪肉切成粗细均匀的肉丝,放入碗中,加入少许盐、料酒、生抽和淀粉,手法娴熟地抓匀,让肉丝充分吸收调料,静静腌制片刻。 趁着这个空档,他把木耳、胡萝卜和莴笋切成细丝,红的、绿的、黑的,色彩搭配得十分好看。 接着,他开始调制鱼香汁,香醋、白糖、生抽、淀粉和适量清水在碗中混合,用筷子轻轻搅拌,调出那独特的酸甜比例,这可是鱼香肉丝的味觉密码。 热锅凉油,程宇将腌制好的肉丝倒入锅中,快速翻炒,直至变得鲜嫩爽滑,盛出备用。 锅中留少许底油,放入葱姜蒜末爆香,倒入切好的蔬菜丝,快速翻炒,蔬菜丝在热油的作用下逐渐变软,散发出各自独特的清香。 再将炒好的肉丝再次倒入锅中,与蔬菜丝充分混合,最后倒入调好的鱼香汁。 随着汤汁的翻滚,鱼香肉丝特有的酸甜香味弥漫开来,那香味勾得人直咽口水。 汤汁变得浓稠,紧紧包裹住肉丝和蔬菜丝,一道色香味俱佳的鱼香肉丝大功告成,红亮的色泽和扑鼻的香气,让人垂涎欲滴。 两荤一素可是标配,最后,程宇再炒了一个四季豆。 简单的调料,配合上“每日签到”送的纯天然有机四季豆,一道简单质朴且诱人的煸炒四季豆很快做好了。 三道珍品级菜肴。 不多时,村长掐着饭点来到了食仙居。 一进门,村长就看到庭院中的“垂钓之海”和凉亭。 “上次没注意看,这个池塘怎么多出来了一个,还有这凉亭...” “莫不是和我爸一样,健忘了?”村长嘀嘀咕咕道,但没有太在意。 或许是最近自己太忙了,忘记了他们家确实有这些东西。 不过很快,他便被一股诱人的香气转移了注意力,夸张地深吸一口气,嚷嚷道:“哎呀呀,程老板,你这做的啥呀,香得我在大门口就闻着味儿了,这肚子早就咕咕叫啦!” 听到声音,程宇笑着从大堂里走了出来,将村长迎进了屋内。 “程老板,这好几天不见,你这气色比以前可好太多了啊,看来病是快治好了?” 村长来到桌前坐下,程宇笑着回应道:“是啊,还是咱们这个地方养人,我这身体一天比一天好了,今天我可得好好感谢感谢你的照顾。” 说着,程宇从柜子里拿出一瓶飞天茅台,轻轻放在桌上。 村长的眼睛一下子睁大,看着那瓶茅台,就像看到了什么稀世珍宝,有点磕巴地说道:“程老板,你这……太破费了吧!” 程宇笑着摆摆手:“村长,这都是你应得的,你就别客气了。” 村长咽了咽口水,盯着茅台,心里那叫一个激动。 上次喝茅台的时候,好像还是自己结婚的日子。 暗暗想着一定要和程宇把关系处得更铁。 随着程宇把厨房里的菜一一端上桌,村长的注意力瞬间被美食吸引。 “嗯,程老板,您这手艺相当好啊,艾玛,这也太香了。” 程宇哈哈一笑,给村长和自己满上了一杯茅台酒,举杯示意道:“村长,请。” 村长赶忙端起酒杯,和程宇碰了一下,一仰头,小半杯酒就下了肚。 “好酒!”村长咂咂嘴,眼睛又瞄向了桌上的菜。 他迫不及待地夹起一块回锅肉,放入口中咀嚼起来,刹那间,他的眼睛瞪得像铜铃,含糊不清地嚷嚷道: “哇塞,程老板,你这手艺绝了啊!这肥的不腻,瘦的不柴,比我在城里那些高级饭店吃的还香!什么米其林厨师,在你面前那都得靠边站!” 程宇笑了笑,没有谦虚,只是表示请村长尽管吃。 程宇从来都不是什么喜欢谦虚的人,如今在他面前,也没有人能让他谦虚。 村长可顾不上回应,在疯狂炫了好几口回锅肉后,才扭头夹起一筷子鱼香肉丝。 刚咀嚼几口,他嘟囔着嘴,竖起大拇指。 接着,村长又把筷子伸向了煸炒四季豆,又是一个满足陶醉的表情,“我敢说,我活了大半辈子,也走南闯北过,真没有几道能和程老板你的手艺比的。” 后面的时间里,村长化身“夸夸党”,一边吃一边满嘴“呜呜”地竖起大拇指,对程宇的厨艺赞不绝口,那夸赞的话就像连珠炮一样,根本停不下来。 程宇也就一开始每道菜吃了几口,看村长吃得开心,索性都让给了村长吃。 虽然足足有三道菜,但村长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非常能吃,不一会儿,饭桌上的菜就被村长风卷残云般消灭得差不多了。 村长打了个饱嗝,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的吃相,脸上微微一红,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哎呀,程老板,你看我这吃相,太丢人了,实在对不住啊。” 程宇笑着摆摆手:“村长,您这是吃得开心,我看着也高兴,有什么对不住的。” “哈哈哈,我就知道程老板不是一般人。” 吃完饭后,村长没事在食仙居待了一会儿,和程宇多唠了几句村里的事情后,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临走前,村长又突然转身,看着程宇,有些犹豫地问道:“我记得当初你是为了养病,觉得我们这儿环境好才来的。” “这眼下,你这病也快好了,等你好了,你是不是要走了?” 程宇笑了,“和我当初来的时候,我说的一句话一样,来了,我就不会走了。” 不过语境不同了,当初说不会走,是打算就在这安度余生。 听到程宇的回复,村长喜笑颜开,连忙道:“好好好,我代表我们全庄欢迎您。” 见村长缓缓离开,程宇才回到大堂,意念一动,将碗筷还有厨房污渍全部清洗一遍。 这建造功能就是好用,附加的物品转移、清洗能力,拿来洗碗筷、厨具真方便。 收拾好这些后,程宇吃下一颗仙豆,重新恢复精气神,来到了“垂钓之海”边上。 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地要试试新买的钓鱼竿和钓鱼线了。 挂上鱼饵,程宇便将鱼钩甩入“垂钓之海”中,随即躺在太师椅上,悠闲地等候鱼儿上钩。 下午的阳光并不灼热,暖融融地洒在程宇身上,让他整个人都沐浴在一片金黄之中。 这没有紧赶慢赶的生活就是好啊,程宇现在谢谢,还总觉得自己像做梦一样。 大抵是看程宇这么悠哉,老天很不高兴。 时间直至夜晚,程宇除了收获到了一些新的鱼种:两条沙丁鱼和一条鲫鱼外,钓上来的都是奇奇怪怪的东西。 什么破旧无用的木箱子、造型古朴奇特的木雕、锈迹斑斑但花纹独特的古钱币... 总之,一直到程宇最后因为困乏,回到卧室休息才结束。 第71章 太真观杨太真 开元二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玄宗废三子,即太子李瑛、鄂王李瑶、光王李琚为庶人。 同日赐死于长安城东的驿站郊外。 宰相张九龄闻言大惊失色,待其匆匆赶到。 只见三位帝国皇子已如同猪狗般被宰割悬挂于木桩上。 史载“血流成渠,长安昼晦”。 六十多岁的张九龄几欲吐血,大叫一声“荒唐”。 彻夜上书怒斥李四郎。 唐玄宗李隆基闻言,尤为震怒,因为他此时依然不认为是自己的错。 于是在第二日朝会上,便将张九龄喊到殿前训斥。 张九龄一人独立于诸位大臣中间,承受着李隆基的雷霆震怒。 “张九龄,你还有什么话说?” 张九龄一脸悲痛地看着李隆基,缓缓用苍老的声音喊道: “四郎,你是怎么了?” “四郎,你老了吗?!四郎?!!”张九龄声音突然变大,也吓到了在场的大臣们,纷纷惊慌地看着张九龄。 “我们要二十五岁的四郎回来。” “你做了皇帝。” “就要训练自己一直留在二十五岁,一直往前冲!” “不能自得,不能贪图享乐,不能对政务不耐烦,不能借口该做的事情年轻时都做了,就无须再用功。” “这是你的责任!!!”这一句话喊出,满朝文武一片寂静。 张九龄年事毕竟已高,待他喘了一口气继续说道: “你,不是别人。” “你是有过丰功伟业的帝王啊~~~” “你是老臣!这一生!都崇敬的圣人!!” 这一段发自内心的陈情述言,令在场所有人都一阵静默。 但很快唐玄宗李隆基立马反应过来,指着张九龄恼羞成怒道: “张九龄,你竟敢当面教训寡人,你眼里还有没有国法朝纲!” 张九龄伸手深深做了一揖,悲痛言道:“老臣身家性命不足惜,大唐可不能再重蹈前朝的覆辙了呀。” 随后他又伸手指向一旁如同木头人般的李林甫:“你想要陷害陛下杀子的恶名吗?” 唐玄宗大惊,脸上一阵白一阵红,最终怒喝一声:“来人,将张九龄拖出去,按律法处置!” 后,张九龄被贬为荆州长史(这相当于将内阁总理直接贬为了地级市市长)。 这一场朝堂风波,如同一场暴风雨,彻底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也将一名彼时过的无忧无虑的女子卷入了更加复杂的漩涡之中。 自张九龄被贬后,寿王府内也不安宁。 因为寿王李琩是唐玄宗最宠爱的妃子,武惠妃的亲子,而武惠妃便是背后勾结权相李林甫,构陷太子李瑛、鄂王李瑶、光王李琚的策划者。 唐玄宗李隆基此时并非是真的昏聩,在被张九龄一番痛斥后,很快回过了味来。 开元二十八年,武惠妃竟因整日担心废太子三人化身恶鬼寻仇,而精神失常,暴毙于宫中。 母妃一声不吭便突然的暴毙,立马吓到了寿王李琩。 整日愁眉苦脸,胆战心惊,寿王妃李玉环见状,也同样为其担忧。 彼时,唐玄宗在武惠妃离世后,陷入了无尽的空虚与孤寂之中。 一次偶然的华清池宫廷宴会上,他的目光被翩翩起舞的杨玉环所吸引。 杨玉环,这位天生丽质的女子,肤如凝脂,眉若远黛,眼眸中透着灵动与温婉,一颦一笑都仿佛能勾动人心。 那一刻,时间仿佛静止,杨玉环的绝世容颜和曼妙舞姿,如同一束光照进了他黯淡的世界,什么后宫佳丽三千,全都黯然失色。 高力士,这位在宫廷中摸爬滚打多年的老臣,敏锐地捕捉到了唐玄宗的心思。 他开始在唐玄宗和寿王之间周旋,传达着那些隐晦又不容拒绝的暗示。 寿王李琩得知此事后,犹如五雷轰顶。 他看着高力士,眼中满是愤怒与不甘,双手紧紧握拳,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高公公,玉环是我的妻子,夫妻情深,怎能如此轻易分离?” 高力士低垂着眼帘,声音平淡却又不容置疑:“寿王殿下,陛下的心意已决,这是皇家的旨意,殿下还是……早做打算吧。” 很快,唐玄宗李隆基便秘密召寿王李瑁入宫,让他把自己的王妃杨玉环献出来。 当真听到这个要求的李琩又惊又气,但他不敢反对,自己的母妃死了,还是死的这么离奇。 他怕,他怕的要死,于是他答应了,连恨意都不敢表现出来,只说了一句“儿臣领命”。 回到宫中,他痛苦地将自己一个人关了起来,在杨玉环再三的追问之下,他才道出了令人不耻的这件事。 李琩握着杨玉环的手,声音哽咽:“玉环,对不起,我……实在是无能为力,为了我...我们的安危,你……只能答应。” 杨玉环难以置信地看着他,泪水夺眶而出,她怎么也想不到,曾经誓言要护她一生的丈夫,竟会在皇权面前如此懦弱。 那一刻,她的心碎成了无数片,悲凉与伤感如潮水般将她淹没。 为了更好更正当的得到这个儿媳,唐玄宗用为自己母亲祈福的名义,硬逼着杨玉环“自行”上了一道奏章,自愿在太真观出家,为唐玄宗死去的母亲窦太后祈福。 道号“太真“。 就这样,杨玉环被迫与寿王分离,入住大明宫太真观。 踏入道观的那一刻,她仿佛从云端跌入了谷底。 曾经的繁华与热闹都已远去,只剩下这清冷的道观和无尽的孤寂。 由于是打着“尽孝”的名义,尽管唐玄宗已经急不可耐,但他还是打算等众人的目光散去,再动身。 晚些时日,又何妨。 在道观里,杨玉环的生活变得压抑而沉闷。 她想念曾经在寿王府中的自由自在,想念与寿王相处的甜蜜时光。 她想要跳舞,想要弹琴,用这些曾经的热爱来排解心中的苦闷,可道观中追求的是安静与清修,她的这些举动都被严厉禁止。 夜幕降临,她独自一人坐在庭院中,望着天上的明月,心中的思念与痛苦愈发浓烈。 回到床上,她辗转反侧,彻夜难眠。她望着窗外洒下的月光,思绪飘回到了小时候。 那时的她,生活简单而快乐,父母的疼爱让她无忧无虑。 终于,在疲惫与困乏中,她缓缓入睡。 “玉娘,玉娘?” “爹爹在这里,你快来抓我啊。” “啊,看偶要抓到泥叻。” 杨玉环在梦中,听到父亲那熟悉又亲切的呼唤,儿时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 她欢快地奔跑在庭院中,笑声回荡在空气中。 母亲在一旁微笑着看着她,眼中满是慈爱。 她抓住父亲的衣角,撒娇道:“爹爹,你跑慢些,玉娘都快追不上啦。” 父亲一把将她抱起,高高举过头顶,她咯咯地笑着,那笑声清脆悦耳,仿佛能驱散世间所有的阴霾。 突然,一阵阴风吹过,天空瞬间变得灰暗,父母的身影渐渐模糊。 杨玉环惊恐地伸出手,想要抓住他们,却只抓到了一片虚无。 “爹爹,娘,你们别走,别丢下玉娘!”她大声呼喊着,声音在空旷的梦境中回荡,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她猛地从梦中惊醒,大汗淋漓,泪水顺着脸颊滑落。 环顾四周,只有清冷的道观和无尽的黑暗。 她的心中充满了失落和孤独,那种被世界抛弃的感觉愈发强烈。 就在她沉浸在悲伤之中时,一道奇异的光芒突然从窗外射进屋内。 杨玉环惊恐地瞪大了眼睛,看着那光芒逐渐笼罩住自己。 她想要逃离,却发现身体无法动弹。光芒越来越亮,她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 第72章 杨玉环:不敢睁开眼,发现是我的幻觉 当光芒散去,杨玉环缓缓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这里有绿树成荫的庭院,花香四溢,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她从未闻过的清新气息。 她站起身来,脚步有些踉跄,心中满是疑惑和恐惧。 “这是何处?我为何会来到这里?”她喃喃自语道,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我还是在做梦吗?” 而此时,程宇也听到动静,从屋内快步走出。 两天前,当他得知这次前来的历史名人是杨玉环时,就像个备考的学子一样,一头扎进了有关杨玉环的历史资料里,日夜研读。 脑海中不断勾勒着这位传奇女子的形象,满心期待着与她相见。 这可是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杨贵妃哎,谁能像自己这样,竟能有机会相见。 程宇仔细查看了有关杨贵妃的资料后,对杨贵妃没有什么太大的恶感。 史书上都说她是一个祸国殃民的红颜祸水。 但在程宇自己看来,她就是个美丽聪慧、多才多艺的女人而已。 没啥问题。 只是李隆基晚年想玩女人,而这个女人可以恰好是杨玉环罢了。 《新唐书·宦者传》载:“开元、天宝中,宫嫔大率至四万”。 李隆基的宫女,竟能达四万人之多,供他一个人的淫乐,骇人听闻。 还比如另一个广泛的的论断,说杨贵妃恃宠而骄,竟要劳民伤财,四千里岭南路快马加鞭十日送荔枝入长安。 这个论断出自,《唐国史补》卷上:“贵妃欲得生荔枝,岁命岭南驰驿致之”。 这是传统说法。 宋·苏轼《荔枝叹》自注:“唐天宝中,盖取涪州荔枝,自子午谷路进入。” 这里的涪州便是指后世四川的涪陵,也就是说荔枝是从四川送的,两千三百里路,路程足足少了大半。 另有唐·鲍防《杂感》诗曰:“五月荔枝初破颜,朝离象郡夕函关” 证明荔枝本就是皇帝享用品。 杨贵妃喜欢吃的明明是石榴,荔枝全被唐玄宗吃了。 2002年西安何家村出土银罐,内置石榴籽碳化残留(编号hjct:56),同批文物就有“贵妃私用“铭文。 蒙曼《大唐气象》也指出,荔枝道实际上是玄宗为满足自己“八百里加急“的军事化运输癖好所建。 再论,没有资料记载她主动影响唐玄宗的施政方略,主动干预唐朝政治。 有人说,那奸臣杨国忠上位一事,她难道没有影响吗? 有!但更多的只是光环效果以及抱团取暖。 毕竟,她可是皇帝最宠爱的贵妃,你见过哪个受宠爱的贵妃,其亲族没有当上高官的。 外戚能共享贵妃光环,也要为贵妃在宫里的地位做扶柄。 明明唐玄宗自己把政治搞坏掉,一手牌打得稀烂,却反过头把锅都扣在女人身上,这是不公正的。 《明皇杂录》载:“(贵妃)每见帝与大臣论政,即屏退奏琵琶自娱。” 就连安禄山755年反叛檄文中列举杨国忠罪状二十条,无一字提及贵妃。 在他看来,杨贵妃是鼎盛王朝的一个标志,是盛唐时代最绚烂的花朵,她因为盛唐到来而绚烂,最终也会随盛唐离去而凋谢。 杨贵妃很大,大到整个唐代都容不下,杨贵妃很小,小到只有一副棺材就可以装下,盛世需要美人点缀,乱世却需要美人顶罪。 可笑,可笑。 当程宇正面看到彷徨的丽人的时候,一时间竟无语失声。 他忽然想起《酉阳杂俎》里说玄宗曾命画师描摹贵妃醉态,可那些丹青圣手最后都掷笔长叹——原来真正的绝色,原是画不出三分神韵的。 “云想...“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将李白的诗句和唾液一齐咽下。 眼前十九岁的杨玉环,身着轻薄的睡服,那柔软的布料贴合着她的身体曲线,隐约透出《簪花仕女图》里都未曾描绘的曼妙轮廓。 领口微微敞开,露出如天鹅般修长白皙的脖颈,颈后未施粉黛的肌肤上浮着细汗。 这让他想起《长安志》里记载的华清宫温泉,蒸腾的水汽也曾这般朦胧过这具海棠汤畔的玉体。 睡服的裙摆随着微风轻轻飘动,若隐若现地露出她纤细的脚踝,宛如仙子下凡。 然而,她脸上还残留着未干的泪痕,梨花带雨的模样更添楚楚可怜。 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是惊恐与迷茫,让人看了心疼不已。 乌黑的秀发随意地披散在肩头,几缕发丝贴在她泛红的脸颊上,更衬得她娇弱动人。 程宇的心跳陡然加快,一种难以言喻的冲动涌上心头。 他的喉咙变得干涩,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 但他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强行压下内心的波澜,努力保持镇定。 他深吸一口气,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而温和:“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今日得见杨姑娘,才知诗中所言不及姑娘万一。” 在杨玉环自言自语时,脑海里突然跳出一句提示。 她可在此地停留的时间为4小时。 就当杨玉环还在疑惑之时,她听到了有人的声音,慌得转身朝着声音方向看去,目光与程宇交汇。 眼前的男子,剑眉星目,眼眸深邃而明亮,鼻梁高挺笔直,英气十足;薄唇轻抿,带着恰到好处的温柔笑意。 一袭素衣,衣角随风轻轻飘动,周身散发着一种出尘脱俗的气质,好似不属于这世间的凡人。 大抵,便是传说之中的潘安在世了吧。 “刚才,是他在吟诗吗?” 她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声音带着一丝颤抖,盯着程宇问道:“你是何人?我还是在做梦么?你为何知道我...我姓杨。” 程宇向前一步,微微欠身,举止优雅又带着几分谦逊,说道: “杨姑娘莫怕,这里是食仙居,在下程宇。姑娘并非在做梦,只是机缘巧合之下,来到了此处。” “至于我为什么知晓你姓杨,夜色已至,天寒地冷,杨姑娘穿着单薄,既已到此地,不如进来一叙。” 杨玉环犹豫了片刻,似乎在思考着些什么,过了一会儿,她才微微颔首。 见状,程宇侧身将大门打开,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亦步亦趋,两人来到庭院之中。 杨玉环环顾四周,看着这陌生又美好的庭院,同时感觉到此处院中确实有几分温暖。 “哦,对了,姑娘稍等片刻。” 程宇伸手一挥,一件大衣便出现在了手中,杨玉环见状,美眸瞬间睁大,眼中满是惊讶与好奇,不自觉地轻掩住嘴唇。 程宇轻轻走上前,没有贸然自行给杨玉环披上,而是伸手将大衣递了过去,动作轻柔。 “这是一件避寒的衣裳,杨姑娘披上吧。” 他的声音低沉而温和,带着恰到好处的关切。 杨玉环微微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她轻轻伸出手,接过程宇递来的大衣。 “多谢公子。” 她小声说道,声音轻柔得如同春日微风中的花瓣。 感受到来自大衣的温暖,杨玉环再次恍惚,她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真的来到了一处未知之地,害怕这一切是幻觉。 “是爹娘听到了我的呼唤,派人来救我了吗?”杨玉环默默想着,眼眸低垂。 第73章 客欲美我者,私我也 在杨玉环穿大衣的时候,程宇也没闲着,他在查看杨玉环的信息。 【人物:杨玉环】 【时空锚定条件:品尝自由的味道。杨玉环在宫中享受着荣华富贵,但她的生活充满了政治斗争和宫廷纷争。她由衷希望获得自由和安宁,请制作一道美食,帮助她感受到自由的气息。】 果然如他事先所料,时空锚定任务绝不简单。 品尝自由的味道? 说得太抽象了。 程宇没想到时空锚定条件竟然是做一道让杨玉环感受自由的菜。 自由,一种全人类都在追求的东西,要如何把它融入到美食之中呢? 自由的情感,将情绪融入菜品之中,程宇自认为自己现在还没有这个实力。 还是说让杨玉环脱困之时,品尝到他的菜。 见时空锚定条件如此苛刻,这可一下子让他眉头微皱。 不过他没有长时间去思考这个问题。 眼下,程宇见杨玉环仍是一副将信将疑的模样,心中明白她心中的疑虑非三言两语就能消除。 他温和地笑了笑,说道:“杨姑娘,我知道你心中困惑,不妨试试我这两个法子,或许能让你确定这并非梦境。” 他微微弯腰,拾起地上的一片落叶,递到杨玉环面前。 “杨姑娘,你先亲身感触一下周围的环境。梦境往往模糊不清,而现实中的一切都是这般清晰可触。你摸摸这叶子,感受它的脉络,闻闻它的气息。” 杨玉环犹豫着伸出玉色皓腕,指尖轻轻触碰那片落叶。 粗糙的纹理、淡淡的草木清香,真切地从她的指尖和鼻尖传来。 她又缓缓蹲下,双手贴在大地上,泥土的湿润与坚实,让她的心中泛起一丝波澜。 接着,她站起身,走向一旁的瓦墙,轻轻抚摸着墙面,那凹凸不平的触感,每一处细节都如此真实。 她的眼中闪过一丝动摇,但仍有一丝犹疑藏于眼底。 程宇注意着她,发觉她似乎还有点疑虑。 他伸出手,真诚地说道:“姑娘,你可以看看我的手臂,碰一下也无妨,梦里的触感可不会这般真实。” 要碰陌生男人的手? 杨玉环的脸颊瞬间染上一抹红晕,她咬了咬下唇,犹豫再三,才缓缓伸出手。 就确定一下吧。 当她的指尖触碰到程宇的手臂时,一股温热的触感传来,那是真实的、带着生命力的温度。 她像触电一般,迅速缩回手,脸颊愈发滚烫,低垂着头,不敢再看程宇。 “这...这感觉...真的...”杨玉环轻声呢喃。 程宇微笑着点点头,又说道:“姑娘,还有一个法子。等你离开之时,我会给你一颗仙豆。若这是梦,待你醒来,仙豆自然不会存在。” 随着程宇的再三解释,杨玉环心中的疑惑也渐渐消散,她抬眸看向程宇,眼中多了几分信任。 “程...程公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为何会来到这里?” 见杨玉环言语平静,程宇内心松了一口气。 每次来,都要解释一番确实麻烦,但没有更好的办法。 他神色认真,缓缓开口讲述和之前说的相同话词。 杨玉环微微颔首,眼中虽仍有疑惑,但已然少了几分防备。 “程公子,可命运为何要将我带到此处?我又该如何是好?”她的声音轻柔,带着一丝无助。 程宇思索片刻,觉得是时候向杨玉环了解她目前的处境了。 “杨姑娘,我虽知晓一些你的过往,但还想听你亲口讲讲如今的生活,或许能从中寻得帮你摆脱困境的办法。” 杨玉环的眼神瞬间黯淡下来,回忆起那些痛苦的过往,她的声音微微颤抖,向程宇倾诉起自己的心事: “我本是寿王妃,与寿王夫妻恩爱,生活虽不波澜壮阔,却也幸福美满。可圣人只因在宴会上多看了我一眼,便改变了我的一生。寿王不敢反抗,我被迫与他分离,入了太真观。在那里,我就像被囚于牢笼的鸟儿,不能跳舞,不能弹琴,之后...之后会发生何事...我...” 说着,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她强忍着不让眼泪落下,见者犹怜。 听着杨玉环哭诉自己的遭遇,程宇心中暗暗思忖: 初入太真观吗? 听其言,唐玄宗还没有宠幸她。 杨玉环现在应该处在十九到二十岁风华正茂的年纪吧? 难怪美的令人如此窒息,我突然有点理解唐玄宗了。 呸呸呸...想什么呢? 程宇心中满是同情,轻轻叹了口气:“姑娘所受苦难,实在令人痛心。不过既来之则安之,在这食仙居,你暂时不必再受那些痛苦。” 两人在庭院中相对而坐,杨玉环的情绪稍稍平复,她抬起头,看着程宇,眼中满是祈求之色:“既然您能带我来到这里,可否再将我从太真观带走呢?” 程宇迎着杨玉环的目光,反问道:“将你从太真观带走,你想去哪?” “我要回寿王府。”杨玉环下意识道。 “那你可知寿王李琩会欢迎你回来么?” 程宇的问题如同一记重锤,敲在杨玉环的心间。 “我……”杨玉环张了张嘴,声音却卡在喉咙里。 她的眼神瞬间黯淡下去,嘴唇微微颤抖,却一时说不出话来。 想起李琩那一副怯懦害怕的样子,她痛苦地闭上了双眸。 “我来告诉你,若是你真的要回寿王府,不说寿王府里李隆基的布下的各种眼线要抓你回去,寿王李琩会第一时间再将你送回皇宫。” 杨玉环缓缓抬起头,泪水打湿了眼眶。 只见她咬了咬下唇,像是下了极大的决心,突然“扑通”一声跪在程宇面前,眼中满是恳切: “程公子,求你救救我,只要你能把我从这困境中解救出来,让我做一个普通的女人,我愿意把我这些年积攒的所有金银财宝都给你,那些可都是价值连城的宝物,足够你一生荣华富贵。” 程宇连忙伸手扶起杨玉环,一脸认真地说道:“杨姑娘,我会帮你,但绝不会图你的钱财,我...” 见程宇不为钱财所动,杨玉环扶着他的手,微微倾身,似乎是不经意间露出如天鹅般修长白皙的脖颈,锁骨下雪浪般的起伏也同时惊鸿一现。 这时,青丝如瀑垂落,发间若有似无的牡丹暗香掠过程宇的鼻尖。 她的双手不自觉地搭在程宇的手臂上,声音带着一丝颤抖和哀求:“程公子,只要你帮我,我……我愿意做任何事。” 程宇仓皇后退半步,却见一滴清泪正巧坠在她胸前衣襟,缓缓洇开的水痕竟比霓裳羽衣更灼人眼目。 他的心跳微微加快,呼吸也变得有些急促。 我去,何为温香软玉杀人刀,我这次真是体验到了。 他终于明白史书为何要用“燕瘦环肥“定论千年,这丰肌秀骨的美艳确能蚀魂刻骨。 但他很快回过神来,猛地侧过身,避开杨玉环的目光,轻咳一声,让自己的声音尽量保持平静: “杨姑娘,你这又是何必。《邹忌讽齐王纳谏》中有言,‘客欲美我者,私我也。’” “我非梁上君子,岂可乘人之危。” 闻言,杨玉环眼神中凄苦之色更浓,但很快听到程宇继续道: “我可以帮你,但并非要图你什么?” “是因为我知晓你今后的悲惨命运。马嵬坡下,香消玉殒,如此结局,实在令人惋惜。” 他微微停顿,目光凝视着杨玉环,眼中没有一丝欲望,满是怜惜,轻声笑道: “红颜非祸水,而是天地点缀人间最美的造物。你本应在这世间自由绽放,不该遭受如此悲惨的命运。” “我,会帮你的。” 第74章 白玉凝脂羹的首位食客 当听到程宇那句“我,会帮你的”,杨玉环原本黯淡的眼眸瞬间亮了起来,泪水还挂在脸颊上,却已绽放出一抹笑容。 那笑容如同雨后初晴的阳光,又似昙花一现般绝美。 然而,情绪的大起大落加上长时间的精神紧绷,让她的身体不堪重负。 笑容还未完全展开,她便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双腿发软,整个人朝着地面瘫倒下去。 程宇眼疾手快,一个箭步上前,稳稳地扶住了她。 入手处,是杨玉环柔软的手臂,虽然隔着两层衣裳,也让程宇的心跳陡然加快,一种难以言喻的悸动涌上心头。 他分明看见她胸口暗绣的并蒂莲纹随着喘息起伏,如同一池春水荡漾。 而且,隔着层层衣料仍能感受到她微凉的体温,怕自己失态,程宇不敢低头看那张近在咫尺的容颜,却清晰感知到鬓边碎发扫过自己喉结的痒意。 “失礼了。“程宇慌忙错开视线,扶她坐在青石凳上,“杨姑娘,你没事吧。” 看着程宇并非像嘴上说得那样正人君子,杨玉环泪痕未干的眼角忽然勾起狡黠弧度: “程公子耳尖红得倒像玛瑙珠子。” 唐朝因为某位女皇帝的出现,彻底颠覆了传统观念,为女性参政开辟了道路。 在她之后,不少女性在政治舞台上崭露头角,展现出卓越的才华和智慧。 此外,还有民族融合,风气整体外向开放的原因。 唐朝女子性格上都会更像现代人。 不过下一刻,杨玉环觉得自己有些失礼,摇了摇头,气息微弱地笑道:“多谢程公子。” “咳咳。” 见杨玉环身体如此不适,程宇想了一下,便转身掏出了一枚仙豆,直接递了过去。 “给,这是一枚能恢复体力和精气神的东西,就是我刚才说的仙豆,你先吃了吧。” 杨玉环接过仙豆,见其形状就像一颗大一号的绿豆,但细细查看发现表面似乎有一道温润的光晕。 没有多加犹豫,杨玉环看了程宇一眼,便将仙豆吞服了下去。 “好奇妙的感觉,我真的不累了。” 杨玉环眼中满是惊喜,原本苍白的脸颊也渐渐恢复了血色,她站起身,轻轻活动了一下身体,只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疲惫之感一扫而空。 “程公子,这仙豆果真如你所说,多谢你。”她的声音清脆悦耳,带着几分感激。 程宇看杨玉环恢复了精神,那份美艳更甚之前,脸上也露出温和的笑容:“杨姑娘不必客气,只要你感觉好些就好。” 他顿了顿,又说道:“仙豆虽能让你恢复体力,但不能提供饱腹感。你想必也饿了,来了我这食仙居的人,我都会招待一番。你且随我来,到大堂休息片刻,我去下厨为你准备些吃食。” 杨玉环微微颔首,眼中带着一丝好奇:“有劳程公子了。” 这个陌生的男子,不仅能将她招来,并答应帮她,还有能变成衣裳和仙豆的能力,还如此细心体贴,让她在这陌生的地方感受到了一丝温暖,警惕性再次放下了不少。 留杨玉环一人在大堂休息,程宇来到后厨。 这次,在杨玉环来之前,他已经将能提前完成的工作都做好了,现在将剩下的烹饪流程走完即可。 …… 待程宇转入后厨,杨玉环方敢用好奇的目光地仔细打量着屋内的一切。 这里没有寿王府的奢华,也没有大明宫的宏伟,却处处透着一种简约舒心的气息。 木质的桌椅摆放得整整齐齐,墙壁上挂着几幅淡雅的字画,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的茶香。 虽然整体简单,但也有很多她惊奇的地方。 比如为何不用火就能亮的灯烛,表面的指针在不断自转的金属物品。 在观察一遍四周后,杨玉环闲着无事,便站起身,轻轻踱步,近距离观察这里的一切。 不过很快,她的目光便被一面墙上的字画吸引,缓缓走近,细细端详,越看越吃惊。 “这应该是幅行书作品,内容苍凉多情,情感真挚。而且融合了楷书和行书的元素,既有静态的美感,又不失动态的韵味。” 看看落笔是谁,杨玉环美目扫向落款处。 “右黄州寒食二首。苏轼撰并书。”杨玉环缓缓道出。 也不知为何,这些字包括刚刚看到的其他行文字体,她明明看着陌生,但都能读懂。 “苏轼?”杨玉环想了想自己知晓的名人,最后摇了摇头。 没听说过。 但想来应该是位大书法家才对。 如不然,那位神秘的程公子,如何愿意将它悬挂在大堂内以示众人呢? 厨房内。 程宇将羹汤盛在一只精致的白瓷碗中,那洁白如玉的羹汤,表面还冒着袅袅热气,散发着淡淡的奶香和糯米的香气。 白玉凝脂羹。 大功告成! 【评分:珍品级】 【评价:汤汁的浓郁与清淡相互交融,让人回味无穷,每一口都能感受到来自食材纯粹的自然风味。】 前面说汤汁兼具浓郁和清淡,后面却说具备食材的自然风味。 空间还是在讽刺我没有完美融合这道料理的味道吗? 程宇:( ̄_ ̄) 程宇小心翼翼地端着白玉凝脂羹走出后厨,羹汤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开来,引得杨玉环循香望去。 “程公子,这便是你为我准备的美食吗?” “光是闻着这香气,便已让人迫不及待想要品尝了。” 杨玉环眼中满是期待、好奇。 程宇微微一笑,一边将餐具递给了杨玉环,一边回道:“是的,来,尝尝看。” 杨玉环缓缓坐下,目光落在那碗白玉凝脂羹上,只见羹汤如羊脂玉般细腻温润,甚至表面还精心点缀着几缕玫瑰花瓣,宛如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程公子亲自为我下厨,妾身在这里谢过公子。”杨玉环没有直接进行品尝,而是弯身对程宇道谢。 却不料,峰峦如聚,波涛如怒。 好诗,好诗。 程宇快速扫一眼诗词意象,哦不,两眼。 “前面既然说过此地食仙居,自然不会让你空口而来,扁腹而去。”程宇笑道,“快吃吧。” 杨玉环这才缓缓坐下,拿起勺子,轻轻舀起一勺玉羹。 “好像是...莲藕和银耳?”杨玉环在心中思考。 她小心翼翼地送入口中。 第75章 摆脱之法:上中下三策 当丝滑的羹汤刚一触碰到舌尖,她便不由自主地轻颤了一下。 刹那间,有一种独特的口感在她的味蕾上绽放开来。 首先袭来的味道是莲藕的清甜爽脆,仿佛每一口都带着大自然的清新气息。 紧接着,软糯的银耳如云朵般在舌尖散开,细腻绵滑,与莲藕的爽脆形成了奇妙的口感对比。 似乎,还有甘甜的蜂蜜在内,恰到好处地融入其中。 杨玉环感觉这几种味道相互交织,层次分明却又和谐统一。 仿佛让她看到了一支乐队在演奏天地自然的乐章。 “嗯~~”杨玉环轻哼了一声,抬头看着程宇,“程公子,你这道羹很好吃很好吃,这道菜叫什么?” 程宇微微一笑,回应道:“它叫白玉凝脂羹,是我搜寻的汉代美食,不知道你是否知晓?” 杨玉环一边慢慢品尝,一边蹙眉思考。 “程公子,妾身未曾听说过。” 程宇在杨玉环对面,伸手一挥拿来了一套茶具,给自己一边煮茶,一边颔首道:“也许,这道菜到唐代就已经失传了。” 见多不怪,杨玉环细细品味着白玉凝脂羹,一边由衷赞叹:“程公子,如此美味的佳肴,失传实在是太可惜了。” 说罢,她又舀起一勺羹汤,缓缓送入口中,那满足的神情仿佛在告诉程宇,这道羹汤已深深俘获了她的味蕾。 程宇见杨玉环虽然给了好评,但身上的时空锚定条件果然未达成。 不过,对此他早有所料。 杨玉环吃得正香,忽然抬起头,与程宇目光交汇,眼中满是好奇与期待,笑着问道: “程公子,你既然能做出如此美味的菜肴,又有诸多神奇的本事,那你究竟是何人呢?” 既然你这么诚心诚意的问了,那我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吧。 程宇放下手中的茶杯,正色道出自己早已编制好的身份,在最后道: “只是我修炼时间尚短,能力还不够强大,暂时无法直接将你从深宫之中解救出来。” 无法直接? 那就是还有其他办法? 杨玉环听到这话,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但她很快调整情绪,嘴角依旧挂着甜美的笑容: “那程公子,我们该如何是好呢?只要能摆脱这困境,我一定积极配合。” 程宇凝视着杨玉环那绝美的眼眸,没有回避: “我这里有上中下三策。” “你想要先听哪个?” 杨玉环歪了歪脑袋:“先听最好的办法吧。” “好。”程宇点了点头,“上策是你先想办法拖延时间,或用月事,或用规矩,或用喜欢,总之,尽可能地躲避唐玄宗。” “然后呢?”杨玉环道。 “然后,等我修炼有成或者获得强力法器,前来助你脱困。” 杨玉环微微颔首,若有所思地说道:“程公子,这个要等多久?” 程宇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或许是一日,又或许是一年。” “啊?”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急切,“程公子,那中策呢?” 程宇轻轻抿了一口茶,缓缓说道:“中策便是我给你一件临时防身之物,虽不能直接让你彻底摆脱困境,但能在关键时刻帮你逃离皇宫。只是这也并非长久之计,你逃出后,还需面对诸多难题,如唐玄宗的追捕,以及如何在宫外生存。” 杨玉环秀眉轻蹙,心中权衡着利弊。 她明白,这程公子的手中,现在应该有一种能让自己暂时脱离皇宫牢笼的东西,但要是直接逃跑,后续的麻烦也不少,太莽撞了。 不过,相比之下,这似乎是一条更为现实的出路。 “那下策呢?”杨玉环接着问道,眼神中带着一丝紧张。 程宇仰起头,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看了一眼杨玉环,略顿道: “这下策啊,便是我给你一剂药,这剂药可以让你暂时陷入假死状态,心跳和呼吸都会暂停,将会持续七日。” “七日后如果你能醒来,一定是在棺材之中,若是还没下葬,你需自行坚持到可以来我这里的时辰,然后我再会给你一些吃的,帮你度过还未下葬的时间。” “若假死的你已下葬,按照此时你已经是尼姑身份,那么就不再是寿王妃了,是一个普通人家,那唐玄宗八成会将你安葬于平民墓地,到时,你醒来,即可设法在四处无人之时,逃离即可。” “下策虽然看似完美,实则风险极大。” “一方面,我不能保证我这药,就一定能帮助你假死七日,它有可能会让你真的死亡。” “另一方面,你假死后,身体是否会被人损伤,只能看天命。” “最后一点,即使你运气够好,度过了前面的危机,你在逃出来后,还要独自一人在外面流浪,面对突发的危机。” “所以,你现在的选择是?” 本来还在边听边吃的杨玉环听完下策,脸上血色尽失,手下意识地攥紧了勺子,指节因用力而泛白。 少顷,她放下了餐具,张了张嘴,半晌才挤出几个字:“这下策……这也太危险了。”声音带着明显的颤抖,眼中满是惊惶与恐惧。 程宇双唇微抿,看着她没有说话。 十九岁的杨玉环果然还是逃不开面对生死的恐惧。 还没有二十年后,慨然赴死的勇气。 杨玉环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可声音仍有些发颤: “程公子,我明白。这下策实在是赌上了性命,我还是先想想上策和中策吧。” 程宇轻轻点头:“杨姑娘所言极是。这脱身之法,确实需要谨慎斟酌。不过....”程宇顿了一下,眼神微眯,透着几分探究的意味:“杨姑娘,要不要在选择之前,先看看未来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 “或许,看过之后,你便会有答案。” 看看自己的未来吗? 杨玉环一怔,眼中闪过一丝犹豫,咬了咬下唇,认真思考片刻后,缓缓说道:“好,我想看看。” 程宇抬手一挥,巨大的电视屏幕凭空出现在了大厅。 荧幕上开始放映杨玉环的一生。 【杨贵妃,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原名杨玉环……】 第76章 杨玉环的选择 当一听到开场白说“杨贵妃”时,杨玉环柳眉便轻轻挑起,美眸中带着一丝惊讶和愁苦。 “果然,我没能逃出圣人的手掌心,成为了妃子。” 回忆起和寿王那些甜蜜的誓言以及相视而笑的瞬间,杨玉环心中默默叹了口气,脸上痛苦之色一闪而过。 “中国古代四大美女?” “我吗?” 总觉得这个称谓,不是什么好说法。 很快,画面中出现了杨玉环的演绎角色,程宇暂停了片刻,对杨玉环进行了一番科普说明,杨玉环听罢,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懂了,这大概就是后世,梨园的表现形式吧。 接着看,当视频述说杨贵妃的前半生时,杨玉环只是抿了抿嘴,没有什么太大反应。 心底暗暗道:“虽然部分叙述有出入,但大体没什么问题,就是扮演我的角色没我好看。” 当听到后面自己入宫立马受宠封为贵妃,画面切到贵妃坐在李隆基怀里的时候。 杨玉环微微瞪眼,眼神中带着一丝恼怒,嘴角向下撇了撇,似乎在无声地表达着自己的不满。 【杨贵妃与唐玄宗的爱情故事,堪称中国古代最浪漫的传奇之一……】 杨玉环心道: “玄宗,是当今圣人死后的称号吧。” “爱情?哼,别无选择的爱情吗?” 【在唐玄宗的宠爱下,杨贵妃的生活极尽奢华。她不仅拥有无数珍宝,还拥有自己的宫殿和庞大的侍从队伍……】 看到对杨贵妃奢华生活描写的片段,程宇注意到杨玉环的眼睛确实亮了一下。 果然,还是喜欢奢华的生活吗? 当后面提到唐玄宗对她宠爱至极,为博她欢心,不惜劳民伤财。 杨玉环的眼神中便透露出一丝忧虑。 “君王为她劳民伤财,那她不就是烽火戏诸侯的褒姒吗?” 画面突变,安史之乱爆发,皇宫陷入混乱,百姓生灵涂炭。 杨玉环随唐玄宗逃亡,马嵬坡下,士兵哗变,要求处死杨国忠和她。 最终,唐玄宗无奈将她赐死。 绝代佳人就此,香消玉殒。 视频播放至尾声,杨玉环盯着画面中的一口棺材久久无言。 随之惨然一笑,透着一股让人心碎的凄美,自言自语道: “为什么?” “为什么上天要赐予我这般的命运?” 程宇看着杨玉环的眼眸似蒙了一层薄雾,朦胧中透出无尽凄婉,眼尾微微泛红,似有泪意隐忍其中。 此时的她,整个人宛如从古画卷中走出的凄美仕女,周身散发着让人心疼的哀伤气息。 他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静静地陪伴。 程宇很清楚,杨玉环这时候需要自己调整的时间。 不知过了多久,杨玉环缓缓抬起头,眼神中透着一股决然,看向程宇说道: “程公子,我才不要这样的命运。” “我虽喜爱那奢华的生活,可这代价实在太大,我不想成为祸国殃民的褒姒,不想成为笼中雀,我想要自由,想要自己选择人生的权利。” 她的声音微微颤抖,却充满了坚定。 “啪啪啪。” 程宇拍了拍手,眼中满是赞赏:“好!杨姑娘,你能有这样的觉悟,实在难得。既然你已下定决心,想改变自己既定的一生,我定会全力相助。” 说着,他从袖中取出一物,递给杨玉环:“这是特制的安眠药,你若实在无法避开唐玄宗时,寻求安静时机的时候,服下七片,便可进入假死状态。” 说来有缘。 程宇在数月前,通过特殊渠道购得此药,本是为了让自己在生命的最后,不至于走的太痛苦,购买的特制安眠药。 这种药,寻常安眠只可服下一片即可。 如果服用超过十片,人就会直接在睡梦中死去。 服用超过五片,人体便会进入假死的状态,失去呼吸和心跳,几天后才会苏醒。 五片到十片以内服用,只能增加假死时长。 程宇考虑到少服用一些更安全,便告诉杨玉环服用七片即可。 接着,程宇又拿出一样东西,递给杨玉环道: “这是大力水手菠菜,虽名字奇特,但它有着神奇的功效。当你遇到生命危险,急需力量的时候,食用它,便能在十分钟内让你力量暴涨,应对突发情况。” 最后,程宇掏出一个小巧的锦囊,里面装着10颗仙豆: “这10颗仙豆,你也收好。除了能恢复体力和精气神,在你受伤时,它还能帮助你快速愈合伤口,是关键时刻的救命之物。” 杨玉环接过这些东西,心中满是感动,眼眶微微泛红:“程公子,你如此帮我,我却无以为报。待我摆脱困境,定当重重酬谢。” 程宇微笑着摆摆手:“杨姑娘不必如此,能帮你改变命运,于我而言便是最大的回报。” 程宇从小便看不惯世间有太多悲苦,尽管他也曾是其中的一员。 不过也不能说帮杨玉环他没有一点心思。 比如说,她身上那个时空锚定条件【品尝自由的味道】要达成的话,让杨玉环实现自由是有必要的。 再者,见如此绝代佳人受难,哪个男人会不伸出援助之手。 此时,杨玉环只觉一阵困意袭来,大概是情绪的大起大落让她身心俱疲。 她轻轻打了个哈欠,不好意思地询问程宇道:“程公子,我有些困了,不知您这里可有休息的场所?” 程宇连忙点头,带着杨玉环来到一间布置温馨的客卧。 “杨姑娘,你安心休息,若有任何需要,随时唤我。” 为她关好门窗后,程宇轻声说着: “对了,一定记得将我给你的东西睡觉时也随身带着,若不贴身携带,你无法将东西带回道观。” 杨玉环轻轻点头,缓缓躺到了床上,睡得香甜。 不知过了多久,停留的时间到了。 杨玉环在一阵轻微的光芒中渐渐消失,回到了太真观。 第二天天亮,当杨玉环缓缓睁开双眸。 下一刻,她似乎感受到了什么,掀开了被窝一看。 如同黄莺出谷般笑了出来,清脆婉转。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 第77章 蓝鳍金枪鱼 “开启杨玉环好评奖励。”程宇心中默念。 【极品贵妃石榴10斤:果形端正,色泽艳丽,籽粒大而饱满,汁多味甜,营养丰富。】 眼前白光一闪,十斤贵妃石榴凭空出现在他面前。 这石榴个个圆润饱满,表皮红得透亮,就像一颗颗被精心打磨过的红宝石,在阳光下闪烁着诱人的光泽。 程宇拿起一个,轻轻一掰,“咔嚓”一声,石榴籽如红宝石般晶莹剔透,紧紧簇拥在一起,散发出清甜的果香,瞬间弥漫在程宇周围。 程宇眼睛微微一亮,这奖励不错啊。 他迫不及待地剥下几颗放入口中,轻轻一咬,汁水四溢,那浓郁的甜味瞬间在舌尖上炸开,甜蜜的滋味顺着喉咙直抵心底,让他忍不住眯起了眼睛,脸上露出满足的神情。 “这味道,简直绝了!”程宇一边嚼着,一边含糊不清地赞叹道,“怪不得是杨贵妃的最爱,我以前的石榴都白吃了。” 根本不用吐籽,因为极品贵妃石榴的籽都相当好吃,味道程宇品起来,感觉有点像瓜仁。 吃完一整颗石榴,程宇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随后将剩下的石榴小心翼翼地收了起来,准备留待之后慢慢享用。 杨玉环走后,日子很快又恢复到了往日的三点一线,程宇每天的生活简单而充实。 清晨,第一缕阳光还未完全照进食仙居,程宇就已经在厨房里忙碌起来。 各种食材在他手中如同有了生命一般,被巧妙地组合、烹饪。 他时而专注地盯着锅中翻滚的汤汁,时而熟练地挥舞着手中的刀具,将食材切成均匀的薄片。 豆大的汗珠从他的额头滚落,但他浑然不觉,全身心地投入到烹饪之中。 待烹饪结束,他便会进行常规的每日签到。 【红富士苹果10颗:真正产自富士山的红苹果】 苹果? 程宇撇了撇嘴,将其收入了仓库。 要不是没有什么东西吃了,谁会吃苹果? 午后,程宇会来到垂钓之海,手持钓竿,静静地坐着,等待鱼儿上钩。 他的目光会紧紧盯着水面,手中的钓竿握得稳稳的。 但是姿势再好、再专业,程宇钓上来的还都是一些普通的鱼类或杂物。 傍晚时分,程宇结束了一天的垂钓,开始他在烹饪空间里的训练和学习。 朱元璋和曹操带来的古书虽然不多,但因为是古人所着,没有标点符号。 尽管程宇在空间内的阅读速度极快,但理解起来,还真是挺耗时间的。 不知不觉间,到了宋大顺老爷子差不多要来的时间了。 看以往经验,第二次来一般都在10天左右。 可是,随着时间分秒过去,却始终不见宋大顺的身影。 程宇不禁感到有些奇怪,心中暗自思忖: “莫不是宋老爷子忘了还有第二回来的事?” “还是说...” 他突然想起,上次宋大顺来的时候,身体就已经非常虚弱了,连走路都有些不稳。 “难道……” 程宇不敢再往下想,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悸动。 接下来的一段时日里,程宇始终没有等来宋老爷子。 “生老病死,真是人生无常啊。” 站在后山顶上,程宇望着天边的七彩云霞,轻声叹息道。 看来,宋老爷子以后可能不会再来了。 程宇站在山巅上,眼神直直地盯着前方,似有千言万语积压在心底,却一个字也说不出,像一尊静默的雕塑。 …… “又是一条黑鱼。” 程宇熟练地将钓上来的黑鱼取下,随手丢进一旁的水塘里。 “今天是第三条黑鱼了吧?”程宇喃喃道。 每天都钓这些普通货,一点惊喜都没有。 莫非那一次真的是自己欧皇附体,才钓上来的银甲磐鱼? 他一边嘟囔着,一边重新挂上鱼饵,再次将鱼钩甩进垂钓之海中。 百无聊赖地等待着,程宇的思绪却飘回到了上次吃大力水手菠菜钓鱼的场景,心中一动: “莫非是吃了大力水手菠菜的缘故?” “不行,我得再试试。” 程宇脱下了衣物,换了一个超大号的内裤后,便毫无犹豫地从便携食用袋中掏出了一罐菠菜,大口大口的吐了下去。 上次吃的时候还是在身体虚弱的时候,这次身体基本恢复到年轻时候了,不知道一会儿会有什么变化? 程宇开始全神贯注地感受着身体的每一丝变化,像一位严谨的实验者记录实验数据般,在心中默默记录着。 首先是肌肉,原本紧实的肌肉像是被注入了新的活力,开始微微颤抖,肌肉纤维不断收缩、膨胀,每一块肌肉都似乎在欢呼雀跃,力量感不断攀升。 他下意识地攥紧拳头,只听“嘎吱”一声,指关节因为用力而发出轻微的声响,一种前所未有的强大力量在他的手臂中涌动。 紧接着,骨骼也开始发生变化。 程宇能感觉到每一根骨头都在生长、强化,仿佛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在重塑他的骨骼结构。 伴随着“咔咔”的细微声响,他的身高开始迅速增长,原本非常宽大的内裤现在变得合身了起来。 他的视野也随之抬高,原本平视的门板,现在需要低头才能看到。 程宇赶紧走到附近的一棵大树下,以树干为参照,仔细观察自己身高的变化。 只见他的头顶很快就超过了之前做的标记,而且还在持续上升。 他拿出随身携带的卷尺,快速测量了一下,好家伙,身高直接暴涨到了两米二,比之前的变身还足足高出了一大截。 不仅如此,他的感官也变得异常敏锐。微风拂过,他能清晰地感受到每一丝风的流动,甚至能分辨出风中夹杂着的垂钓之海的水汽味儿。 强,现在的感觉... 程宇看了看自己目前的超人形态,用心感受着这一切。 现在的我,可以打之前五个自己吧。 力量没有翻倍增长,程宇感觉只是增长了三到四成左右。 但是在超人形态下,打架可不只是看力量定高低,而是综合的身体素质。 程宇兴奋地研究了一会儿自己新的“身体”后,终于将视线转移到了垂钓之海上面。 再次拿起钓竿,他准备验证自己的猜想。 他将鱼钩抛入湖中,全神贯注地盯着水面,等待鱼儿上钩。 没过多久,钓竿猛地一沉,一股强大的拉力从水底传来。 程宇心中一喜,果然,这垂钓之海渔获品质真的和钓鱼者的身体素质相关。 而且这股拉力来回扭动,上钩的一定是个生物。 程宇紧紧握住钓竿,凭借着现在强大的力量,轻松地与水下的生物展开较量。 这个生物的力量,不如银甲磐鱼啊。 随着鱼线不断被拉出水面,一个巨大的身影逐渐浮现。 竟是一条长达三米一的蓝鳍金枪鱼! 第78章 程宇,我终于找到你了 蓝鳍金枪鱼,又称海洋爱马仕、海洋劳斯莱斯。 体型巨大,最长能长到3米多,体重可以超过450千克,相当于一辆小汽车的重量。 居然能在我这个像小池塘一样的地方,钓出来。 “这就是大力出奇迹吗?”程宇盯着在地上翻腾的蓝鳍金枪鱼,略微有点呆滞。 这条蓝鳍金枪鱼实在太大了,程宇望着它,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他的脑海里瞬间闪过两个念头,一是把这大家伙先放进池塘里养着,等想吃的时候再处理;二是直接杀了,找个地方存起来。 可如果要实现第一个念头,那么问题来了:蓝鳍金枪鱼是高度洄游的鱼类,在自然环境中需要广阔的海域来觅食和繁殖,这就需要程宇将空间放大到至少数公里长。 空间是能放这么大,可是只有空间,没有水啊。 程宇现在上哪里,能给它整上这么多海水啊。 还得根据蓝鳍金枪鱼的食谱给它找点吃的。 第一个念头一时半会根本没法实现。 还是杀了吧。 程宇看着被鱼尾扫得乱七八糟的庭院,无奈地叹了口气。 说干就干,程宇挽起袖子,一挥手,厨房里飞出了一把长刀。 看准蓝鳍金枪鱼的头部,程宇大喝一声,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巴掌拍了下去。 “嘭!” 这一拍,原本还活蹦乱跳的蓝鳍金枪鱼就像被施了定身咒,一下子就晕了过去,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然后程宇把将其一把抱起,放置在了一个临时的工作台上。 随后他拿起长刀,运起超级感知,就像开启了透视眼一样,仔细地定位着蓝鳍金枪鱼的动脉。 “找到了!”他轻声说道,然后手起刀落,精准地划破了动脉。 刹那间,鲜血喷涌而出,幸好程宇早有准备,迅速在工作台下方放了一个大盆,接住了喷涌而出的鱼血。 这放血可是个技术活,放得好,鱼肉才会更鲜美。 放完血,程宇马不停蹄地开始去鳃、开膛、去鳞。 他的动作干净利落,每一刀都恰到好处。 要不是大力水手菠菜吃下去,自带超强感官、超强的掌控力,能让程宇像在普通形态下一样挥刀,他不可能可以将其精细处理。 “呼~~”做完这些工序,程宇吐出了一口气,紧紧握住长刀,眼神变得更加专注而有力。 “那么接下来,要给它切片了。”程宇小声自语道,开始将金枪鱼切成薄片。 。他的眼神紧紧盯着鱼肉,每一片的厚度都控制得极为精准。 “一片、两片、三片……”他嘴里数着,手上的动作却丝毫没有停歇。 不一会儿,工作台上就摆满了整齐的金枪鱼薄片,每一片都晶莹剔透,纹理清晰,就像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哇塞,这要是拿去卖,不得卖个好价钱啊!” 程宇看着自己的杰作,得意地笑了起来。 处理完鱼肉,程宇又开始发愁了: “这么多鱼肉,放哪儿呢?冰箱肯定是放不下的。” 他挠了挠头,在院子里来回踱步。 突然,他灵机一动:“对了,我可以建一个地窖啊!先把鱼肉放在地窖里保鲜,等冰柜到了再转移过去。” 经过几分钟的选址和十几分钟的样式改造,程宇总算做出了一个符合他审美的超深地窖。 随后程宇拿出了保鲜袋,将鱼片一一包装好了后,放入了地窖之中。 “好了,暂时先委屈你们在这里待着吧,等我的大冰柜来了,就给你们换个更好的家。” 程宇对着地窖里的鱼肉说道,仿佛它们能听懂他的话一样,随后自己说着说着也笑了。 就在程宇忙着处理蓝鳍金枪鱼的时候,在天府的一栋写字楼里,一位名叫姜木兰的女子正坐在办公桌前,穿着一身剪裁利落的黑色西装,长发随意地挽在脑后。 她的办公室宽敞明亮,却冷清得让人发寒。 落地窗外是繁华的城市夜景,霓虹灯的光芒透过玻璃洒在她的侧脸上,映出一层淡淡的疏离感。 屏幕上的文档打开了许久,却一个字也没被敲下。 她的眼神空洞,思绪早已飘远。 “程宇……”她的唇间轻轻吐出这个名字,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 …… “你好,请问你知道程宇去哪儿了吗?我找他有急事。” 程宇前公司同事摇摇头:“我们也不清楚,他突然就辞职消失了,什么都没说。” 某大学。 “程宇啊,毕业后就没怎么联系过了,我也不知道他现在的情况。”程宇曾经的辅导员扶了扶眼镜,回忆着说道。 姜木兰强忍着失望,又问了几个程宇的大学同学,得到的却都是相同的答案。 某地。 “这位美女,我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他好久都没联系我了。”通过关系介绍,姜木兰找上了程宇的一位朋友,同样表示不知其去向。 程宇曾经生活过的孤儿院。 院长是一位和蔼的老人,看到姜木兰,眼中满是疑惑。 姜木兰把来意说明后,院长皱着眉头想了很久:“小宇那孩子,确实有段时间没来看我了,我也挺担心他的,可我真不知道他在哪里。” 姜木兰再也忍不住,泪水夺眶而出:“院长,我真的很担心他,他怎么能一声不吭就走了呢?” 院长似乎看了一点什么,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笑着安慰道:“孩子,别太伤心,小宇那孩子很有韧性的,就像野草一样,说不定哪天就回来了。” 从孤儿院出来,姜木兰感到前所未有的绝望。 我应该早点和他见面的。 应该早点了解了解他的情况的。 …… 就在这时,姜木兰的手机“叮咚”一声响了,是闺蜜发来的消息,还附了一个抖音视频。 姜木兰被声音惊醒,麻木地看向手机。 “木兰姐!木兰姐!” “你最近是不是一直在找一个人?” “我这里有条视频你看看吧。” “你看他,像不像你要找的那个人啊?” 看到这两行消息,姜木兰浑身像被震了一下,随即伸手点开视频。 视频里,一个长相酷似程宇,但明显更加成熟、英俊的男子,正在一处馄饨摊前下着馄饨,手法精湛娴熟。 她的瞳孔微微一缩,心跳陡然加快。 “好像是...不,一定是他。”姜木兰激动地叫出声来,全然不顾声音是否会穿透办公室,被外面的同事听到。 姜木兰赶忙想打开视频评论区,寻觅主人公地址。 却发现自己还要下载app。 这时候的她,一分钟的下载时间她都觉得煎熬。 她连忙一个电话给闺蜜打了过去。 “瑛子,你刚才发我的视频我看了,你知道这里面的人在哪吗?” 电话那头,正在家边看电视边学插花的闺蜜东方瑛有点惊讶,她没想到她冷傲的木兰姐有一天会对一个男人这么上心。 她刚发出去消息,没想到姜木兰就回复的如此之快。 要知道,姜木兰一向是工作狂,看条朋友消息回复的时间平均至少要在三个小时以上。 “啊?哦!我帮你看看吧。” “好像是,海都。” 海都! 擦了擦眼角的泪痕,姜木兰抬起头笑了,笑得梨花带雨的。 程宇,我终于找到你了。 第79章 探索垂钓之海 处理完三百五十公斤重的蓝鳍金枪鱼后,程宇望着平静的垂钓之海,心中的探索欲再度熊熊燃烧。 他心想,既然吃了大力水手菠菜能钓到蓝鳍金枪鱼这般珍贵的鱼类,那要是继续探索,说不定还有什么惊喜。 程宇哼着小曲,迈着轻快的步伐来到了垂钓之海。 他熟练地整理好钓具,挂上一块从蓝鳍金枪鱼身上切下的新鲜鱼肉作为鱼饵。 这鱼饵可是相当珍贵,蓝鳍金枪鱼那鲜美的肉质,在这世间可不多见,程宇想着,这么好的鱼饵,说不定能钓上更稀奇的东西。 他将鱼钩用力甩入海中,鱼钩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扑通”一声落入水中,溅起小小的水花。 程宇紧紧握住钓竿,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水面,不放过任何一丝动静。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程宇的耐心却丝毫未减。 突然,钓竿猛地一沉,一股强大的拉力从水底传来。 程宇心中一喜,他知道,又有大家伙上钩了。 他紧紧握住钓竿,身体微微后仰,开始与水下的生物展开较量。 这股拉力也很强劲,钓鱼线在剧烈摇摆,幅度剧烈。 程宇此时也暗暗吃惊,这会是条什么鱼,这股劲儿比蓝鳍金枪鱼要大几倍啊。 突然,只听“嘶啦”一声,钓邦的鱼线竟不堪重负,断裂开来。 程宇睁大了眼睛,看着手中只剩一半的鱼线,有些欲哭无泪。 好家伙! 我,我空军了? 不,是跑鱼,这比空军了还难受百倍。 程宇有些懊恼,心中思索可能是刚才钓蓝鳍金枪鱼的时候,鱼线就已经不堪重负了,或者这条鱼的力量太猛,超出了鱼线的承受力度。 没办法,只能换线重来了。 程宇无奈叹了口气,迅速翻出备用鱼线。 这次用丝强的吧。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程宇发现这次好像等了时间有点久了。 “已经过去快两个小时了,竟然一点动静都没有。”程宇低声自语道。 莫非,这垂钓之海也在给我匹配势均力敌的对手? 渐渐地,程宇对于单纯地等待鱼儿上钩就要感到无趣的时候,钓竿终于轻轻颤动了一下。 程宇瞬间来了精神,也反应飞快,如闪电般一把握实了鱼竿。 鱼线被绷得紧紧的,发出“嗡嗡”的声响,程宇能清晰地感受到水下生物在拼了命的挣扎。 但…… “你就这点力气?还不够...”程宇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自信的笑容,心中暗自猜测,这条鱼的力量比起之前跑掉的那条,似乎差了不少,但又比蓝鳍金枪鱼的力量大一些。 他稳稳地握住钓竿,不紧不慢地收线,如同一位经验老到的猎手,正在戏耍自己的猎物。 随着鱼线逐渐收回,水面下的身影也越来越清晰。 很快,一个巨大的鱼头露出了水面。 程宇定睛一看,原来是一条巨大的翻车鱼。 这条翻车鱼体型极为庞大,足有四米长,身体扁平宽阔,犹如一个巨大的餐盘,那小小的眼睛和大大的嘴巴,看起来憨态可掬又有些滑稽。 这是一种主要以水母、海藻等为食,常常在海面上翻滚身体,以利用阳光来调节体温的生物。 程宇将这条翻车鱼拉上了岸,看着这条翻车鱼,心中不禁有些纠结。 翻车鱼虽然体型巨大,但肉质并不鲜美,而且处理起来也颇为麻烦。 思量片刻,程宇还是决定将它放回海里。 时间又过去了许久,就在程宇以为今天的垂钓之旅就要这样平淡结束的时候,钓竿再次有了动静。 随着程宇使用巧劲在尽量不再绷断鱼线的情况下,将巨物身影显现在了水面。 程宇定睛一看,不禁一怔,原来是一只巨大的海龟。 程宇急忙用手机查询了一下这个海龟是否属于地球品种。 结果显示,这是一只棱皮龟,世界上最大的龟类之一。 这只两米多长的海龟,龟壳看起来坚硬无比,上面布满了岁月的痕迹,它的四肢像粗壮的船桨,正在水中奋力划动。 “能吃吗?好不好吃?”看到显示内容,程宇第一反应问道。 根据搜索结果得知,棱皮龟的肉质较为粗糙,一般不被食用。 程宇有些失望,自语道:“看来,又做了白用功。” 将海龟嘴里的鱼钩取出,程宇将其放生。 再来吧。 时间缓缓流逝,一直到了夜晚八九点钟。 这个时间段,本该在烹饪空间学习的程宇却还在钓鱼。 “最后一竿,再钓最后一竿,我就结束。”程宇暗暗心想。 程宇收获完棱皮龟之后,又陆续遇到咬钩的猎物。 但要么是鱼线被崩坏,要么是鱼竿被折断,导致直接跑鱼。 要么就是为了防止渔具损坏,程宇不得已忍痛将鱼线取下。 还有就是钓上来一些奇葩物件,比如某种渔船的大型发动机,某块残缺而又巨大的雕塑作品。 程宇深吸一口气,将鱼钩再次甩入那片神秘的海面。 波光粼粼,仿佛为这片海域披上了一层银纱。 此时的垂钓之海,在夜色的笼罩下,显得更加神秘莫测。 倒不怪程宇钓鱼上瘾,而是之前程宇从没有在夜间垂钓过。 今天也是程宇想尝试多探索一下垂钓之海,看看夜间垂钓,会不会和白天区别很大。 “吱~~” 见鱼线再次绷紧,程宇立马变得生龙活虎,但这次咬饵的生物似乎力气也不太大。 很快,程宇将其甩了出来。 “啾啾~~”生物掉落在地面上,发出了尖锐的叫声,那声音似乎是在求救般。 “竟然是只海豚。” 看着地上不断扑腾、发出急切叫声的海豚,程宇眉头微皱。 海豚他是了解的,留着只能耍宝,根本不能吃。 之前他有看过一个新闻,说在一只海豚里检测出了放射物含量超标,这他哪敢吃啊。 而且海豚肉也是腥味重、肉质粗糙,不适合烹饪。 思考片刻,见海豚还在凄惨的叫着,程宇走上前来,将它一把扔了回去。 说最后一杆,就是最后一杆。 程宇将庭院里的东西收拾干净,之后便回到了卧室。 躺在床上,程宇久久未能入眠。 程宇回想着白天的经历,从钓上蓝鳍金枪鱼开始,到后来跑掉的那条力量巨大的鱼,以及接连钓上来的翻车鱼、棱皮龟,还有那些莫名其妙的物品,这一系列事件看似毫无关联,却让他逐渐理出了一些头绪。 首先,垂钓之海主要规则是:百分百不会空军。不管等待多久,最终总会有东西上钩,这一点在多天的漫长垂钓过程中都得到了充分验证。 但,虽然不会空军,但是有没有本事把鱼钓上来又是另说了。 其次,程宇愈发坚信垂钓之海会根据钓鱼者的身体素质匹配上钩之物。 就像他吃了大力水手菠菜后,力量、感官等身体素质大幅提升,才有机会与那些力量远超常人所能应对的生物展开较量。 钓蓝鳍金枪鱼时,他虽费了些力气,但凭借增强后的身体素质还是成功将其捕获;而那条跑掉的大鱼,力量比蓝鳍金枪鱼大几倍,也正是因为他身体素质的提升,才能够短暂地与之抗衡,换做以前,可能鱼线瞬间就会被拉断。 再者,关于鱼饵的猜想也在他心中逐渐明晰。 他使用珍贵鲜美的蓝鳍金枪鱼肉做鱼饵,钓上来的生物和物品都有着独特之处,无论是珍贵的海洋生物,还是那些看似无用却充满神秘色彩的物件,都暗示着鱼饵的价值和美味度与钓获物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 这让他想到,如果下次使用更特别、价值更高的鱼饵,是不是能钓出更令人惊叹的东西? 比如:美食? 另外,在钓鱼时长上面,似乎钓鱼时间长短,并不影响渔获品种。 嗯,不一定。 还是要再研究一下。 随着思绪飞舞,程宇也缓缓进入梦乡。 第80章 寻寻觅觅 海都火车站。 姜木兰和东方瑛站在熙熙攘攘的出站口,人潮如涌,每个人都行色匆匆,与她们俩略显迷茫的状态形成鲜明对比。 姜木兰目光扫过每一个从站内走出的身影,眼睛里满是焦急与期待,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是程宇的人。 东方瑛在一旁看着姜木兰在等车时间还是这副模样,心里满是无奈,轻轻叹了口气,拉了拉姜木兰的胳膊说: “木兰姐,你别这样搞得跟个私家侦探似的,疑神疑鬼的。” 东方瑛穿着一件米色风衣,长发微卷,眉眼间透着几分慵懒,与姜木兰的冷冽着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私家侦探。”姜木兰的声音很轻,“你说的对,我应该联系下海都的私家侦探。” 东方瑛无奈地轻拍了一下脑门,眼神中透着一丝懊恼。 我就不该说什么私家侦探,木兰姐真是倔得像块石头。 姜木兰眼神依旧执着地在人群中搜索着,嘴里喃喃自语:“他一定在这里出现过。” 东方瑛知道劝也没用,只好陪着她继续站在那里,时不时跟着姜木兰的目光去打量那些过往的行人。 按照之前的线索,两人离开火车站,来到了程宇曾经摆摊的胡同。 胡同里依旧热闹非凡,各种小吃摊散发着诱人的香气,摊主们的吆喝声此起彼伏。 她们好不容易找到了视频里的那个千里香馄饨摊,摊位前坐着几个食客,正吃得津津有味。 摊主是小赵警官,他依旧穿着便衣,正熟练地给客人下馄饨。 姜木兰的脚步微微一顿,心跳不自觉地加快。 她深吸一口气,走上前去。 “请问,您是这里的摊主吗?您还记得之前有个男生在这里帮您摆摊吗?”她的声音依旧冷静,可指尖却微微发紧。 得,又是一个来找那个家伙的。 这几天出摊,小赵警官真是又爱又恨的。 小赵听到声音,心想着打算随便应付一下打发走两人,于是抬起头正要说话,见到: 一身黑色西装套裙,身材曼妙惹火的都市丽人以及一位甜美可爱如同邻家姐姐般的美女。 小赵警官随即摇了摇头:“你也是来问那个视频主人公的吧,之前他确实帮我摆过摊,但也是碰巧我不在,拜托他帮忙的,他没和我说过自己的名字。” 听到这个消息,姜木兰的眼神里闪过一丝失望,但很快她接着问道: “那您有没有他的联系方式或者其他什么线索呀?我真的很着急找他。” 小赵警官无奈地摇了摇头:“真不好意思,我和他就见过那一次,没留联系方式,对他的情况也不了解。” 线索再次落空,东方瑛忍不住劝道:“木兰,咱们还是回去吧,你看这一点线索都没有,再找下去也不是办法,你工作那么忙,别因为这个耽误了正事儿。” 姜木兰轻咬双唇,过了一会儿也没有回应东方瑛,似乎在想些什么。 “不,我这次一定要找到他。” 姜木兰眼神坚定,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似的,“我不能再错过了。” 说完,她拿出手机,在东方瑛目瞪口呆的表情下,当场就向自己的领导提了辞呈。 领导在电话那头惊讶不已,连连劝说,甚至主动要给姜木兰放假,但姜木兰心意已决,直接挂断了电话。 东方瑛看着她的举动,瞪大了眼睛:“木兰,你疯了吧,为了一个男人,你居然把你工作都辞了!” 就算这个男人长得确实挺帅的,但也不至于让木兰姐跟着了迷似的。 有秘密,绝对有大秘密。 姜木兰看着东方瑛,眼神里透着一丝决意:“瑛子,我知道你不理解,但我必须这么做,这一次,我不想再留下遗憾。” 在提了辞呈后,姜木兰像是卸下了某种沉重的负担,整个人的眼神中都透着一股孤注一掷的决然。 她立刻着手联系海都的私家侦探事务所,不惜花费高额的报酬,只为能得到有关程宇的哪怕一丝线索。 在如今的大数据运算和大模型推理加持下,私家侦探事务所的寻人效率很快,第二天,便传来消息,说是找到了一个据称见过程宇的人。 姜木兰和东方瑛马不停蹄地来到了事务所,见到了线索提供者,只听到他回忆道: “那天我在医院门口等车,他就站在我旁边。我记得他长得贼帅,捂得却很严实,另外气质也很独特,和周围的人格格不入的感觉,所以我印象特别深。” 姜木兰仔细地询问着他回忆里的每一个细节,包括程宇当时的穿着、神情,甚至他站立的位置,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医院...”姜木兰低声念叨着,情绪很是低落,“是了,他一定是在医院看病。” 两人匆匆来到了医院。 医院里人来人往,充斥着消毒水的味道,人们或焦急或疲惫地穿梭在各个科室之间。 姜木兰和东方瑛在人群中艰难地前行,每看到一个身形与程宇相似的人,姜木兰的眼神都会瞬间亮起来,而后又在看清面容后黯淡下去。 东方瑛跟在后面,看着姜木兰不知疲倦地寻找,心中既心疼又无奈。这一天下来,两人在医院里跑上跑下,累得气喘吁吁,却依旧一无所获。 夜幕渐渐降临,医院的灯光逐渐亮起,将长长的走廊照得通明。 东方瑛终于忍不住再次劝说道:“木兰姐,今天先回去吧,这么找下去也不是办法,咱们明天再继续。” 姜木兰看着医院里来来往往的人群,眼神中闪过一丝落寞,但还是倔强地摇了摇头: “不,我再找找,说不定他还在这附近。” 东方瑛看着姜木兰,心中有些生气又有些心疼:“木兰姐,你到底为什么对他这么执着?你俩到底是什么关系?值得你为他做到这种地步?” 姜木兰沉默了许久,抬起头,坐在医院内的座椅上,远远望向窗外的天空,脸上露出了一些莫名的神情。 沉默了许久,姜木兰缓缓开口: “瑛子,你想知道我和他的故事吗?” “嗯嗯嗯!”东方瑛连忙点头,顺势在姜木兰身边坐下,她知道,姜木兰愿意开口,就意味着她终于愿意放下心中的防备,倾诉那些深藏已久的过往。 第81章 那年年少 “我和程宇,是从小学一年级就认识的。” 姜木兰的目光变得柔和而悠远,仿佛穿越了时光的隧道。 “那时候,我们俩都是班里的尖子生,每次考试都在争夺第一名的宝座。他聪明又骄傲,我也不甘示弱,所以我们一开始互相瞧不上眼。” “每次考试成绩出来,要是他比我高一分,我都会暗自生气,发誓下次一定要超过他;要是我考得比他好,我也会故意在他面前炫耀。”姜木兰微微顿了顿,嘴角泛起一丝笑意。 “原来是木兰姐的竹马啊!”东方瑛心底暗暗道,“好嗑,好嗑,快!快!继续讲,我还想听。” “后来学校组织了一次登山活动。在爬山的过程中,我不小心被一块石头绊倒,整个人扑了出去。当时山路崎岖,下面就是陡峭的山坡,我心里特别害怕,以为自己肯定要受伤了。” “就在这时,程宇从后面冲了过来,一把扶住了我。那一刻,我心里的感觉很复杂,有感激,也有一丝不好意思。从那之后,我们俩之间的关系就慢慢好了。” 姜木兰的眼神中闪烁着,“之后的日子里,我们开始互相帮助。一起讨论难题,他擅长数学,经常给我讲解那些复杂的公式;我语文成绩好,就帮他修改作文。我们一起准备考试,包揽了全年级的第一第二。” “每天放学,我们都会一起走在路上,分享着彼此的小秘密,讨论着未来的梦想。”姜木兰的声音变得轻柔起来,带着一丝甜蜜,也带着一丝苦涩。 “然后呢?”东方瑛此时都贴着姜木兰,脸都伸到了近前,托着双腮,一副求知若渴的样子。 “我们一起考上了同一所初中,又一起进入了同一所高中。可是,在选择大学的时候,我们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分歧。” “我想去明珠大学,因为那里有我向往的金融专业,而且地方也比较优越,可以让我在喜欢的领域深入学习。” “而他,不想离开生他养他的地方,不想离开孤儿院。他很倔,我也很倔,就这样,我们俩赌气,说今后再也不联络了。”姜木兰的眼中泛起了泪花,声音也微微颤抖。 “我的天,木兰姐竟然要哭了!”东方瑛见状,眼中闪过一丝难以置信的光芒,她忍不住问道:“那后来呢,为什么木兰姐你如此急切地想寻他,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吗?” “抱歉,瑛子。”姜木兰扭过头看向东方瑛,眼中闪过一丝躲闪,轻声说道:“这个我暂时不能告诉你。” 东方瑛见姜木兰不愿再多说,也不好继续追问,只是轻轻拍了拍姜木兰的肩膀,以示安慰。 …… 海都某写字楼22层。 某个发量有些稀疏的青年正在工位前无聊的刷着手机。 “我是什么山顶洞人吗?”某营销号开场白。 青年快速滑过,还不忘补一句:“是。” 某营销号:“我吃什么,你告诉我,我吃什么?” 青年:“吃它(米田共.jpg)”,滑过。 某营销号:“我是什么很贱的人嘛?” 青年:“是!”,滑过。 某营销号:“救命!” 青年面无表情滑过,“不救。” 玩了一会后,青年带着一些烦躁的情绪点开了同城。 抖音刷多了,就会容易被各种营销号毁掉。 也只有同城正常一点了,青年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框。 随着下滑,青年看到了海都最近爆火的一个视频: 《海都第一馄饨男神》。 暂停看了一下点赞:34w;评论:10k;转发:5k。 “这视频剪辑明显很用心啊,将主人公剪得这么帅。”青年喃喃自语道,“好家伙,才两三天就火成了这样。” “来让我好好看看,他能有多帅。” 青年带着几分戏谑的心态点开了《海都第一馄饨男神》的视频。 随着观看的不断深入,青年脑门挤成了“川”字,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这人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嗯,看起来是挺帅的,算你厉害。” 青年接着往下滑同城视频。 《求海都第一馄饨男神联系方式》 见到这个标题,青年笑了。 “这么快就有颜粉了吗,哎~帅哥美女起号真简单。” 趁晚班大巴还没到,青年便无事继续看着视频,看到评论区作者说: “如果有人能给我他的联系方式,我这边直接给他转1w元。——海都某侦探事务所” “啧啧,真有钱啊,要是我知道这个人的联系方式就好了。”青年随口嘟囔了一句,准备将手机调为静音模式,继续码字。 “叮铃铃,叮铃铃。” 手机突然响了起来,青年拿起电话,看到显示人后直接按下了通话键。 “喂,妈,你有啥事啊?” “有为啊,妈跟你说,咱们后山承包出去了,村里给每家每户都发了一笔钱。” 青年毕竟有些累了,提不起什么精神了,懒洋洋道:“嗯嗯,那很好啊,咱们那儿穷凶僻壤的地方,能承包出去挺好的,妈,你还有啥事吗?” “啊,呃~妈也没啥事,妈就是想和你多唠唠,你不想知道咱们后山承包给谁了吗?” “哦,承包给谁了?” “是那后山的农家乐老板,就你走之前见过的那个人。” “哦,是他啊。”张有为脑海里缓缓浮现出了一个身影,“他也长得挺帅的。” “嗯?!!”脑海里的身影跟刚才某个视频画面里的人物开始重合起来。 “等等!”张有为猛地抬起头,搜索了一下刚才的历史记录,然后给老妈转发了过去。 “妈,你帮我看看我转发给你的视频,咱们后山那个老板,是不是视频里的这个人啊。” “好。咦,这好像是程老板啊,和我前几天看到的,穿的衣服都一样。”张有为老妈张大婶定睛看了看,回复道。 哇塞,刚才那个侦探事务所说有联系方式,就给1w元。 那这笔钱,我岂不是能拿到手了。 一想到能白嫖1w元,张有为差点兴奋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急冲冲地对老妈说道:“老妈,我真是爱死你了,老妈。” “老妈,你先别挂电话,快跟我说说,你确定是他吗?有没有可能看错呀?” 张大婶在电话那头回复道:“儿子,我还能认错不成?妈在村里住了这么多年,这点眼力还是有的,就是他,错不了。” 第82章 柳暗花明 得到老妈肯定的答复,张有为感觉自己仿佛已经握住了那一万块钱。 他连忙打开和侦探事务所的聊天界面,手指飞快地敲击着屏幕:“我知道海都第一馄饨男神的联系方式,他姓程,是我们村后山农庄的老板,你们要是不信,我可以让我妈跟你们说。” 消息刚发出去,对方就秒回了:“你确定吗?可别拿我们寻开心,要是信息有误,我们会追究责任的。” 张有为赶紧回复:“我确定,千真万确!我妈作证,还能有假?” 与此同时,姜木兰和东方瑛在海都已经找得疲惫不堪,回到了酒店正准备休息。 “今天找的好累啊,我看还是拜托别人找效率更高点哎。” 一边说着,东方瑛一边就甩掉手提包,躺在了床上,感受着柔软的酒店床被轻哼了一声,提议道 “我看明天还是让侦探找吧,我们不如去海都中心去转转怎么样?” 姜木兰看着闺蜜东方瑛为她忙前忙后如此疲惫的样子,有些于心不忍,可是一想到程宇身患绝症,已经没有多少时日耽搁,她立马眼神一凝,要说话。 这时,她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她心头一紧,赶忙掏出手机,看到来电显示是侦探事务所,眼神瞬间亮了起来。 她迅速按下接听键,语气中带着难掩的急切:“喂,是又有了他的线索了吗?” 电话那头传来侦探沉稳的声音:“是的,姜女士,我们这边又有一位新的线索提供者……” 侦探将事情简单说了一遍:这人是在寻人视频下找到他们的,而且开门见山地就说知道这个人姓程以及他所在的地方,然后还给了自己的联系电话和地址。 姜木兰闻言,她看了一眼正在抱着枕头休息的东方瑛,深吸一口气,悄然来到了卫生间。 而另一边,张有为正和侦探事务所的人反复确认信息。 他担心到手的一万块钱飞了,不断地给对方发消息,不仅详细描述程宇的外貌特征,还把自己知道的程宇在村里的事情一股脑儿全说了出来,甚至还把老妈拉进了聊天,让老妈帮忙证实。 姜木兰在卫生间拨通了张有为的电话,电话铃声在安静的空间里响得格外清晰,每一声都揪着她的心。 过了好一会儿,电话那头才传来张有为的声音:“喂?哪位?” 姜木兰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稳:“您好,请问是张有为先生吗?我是姜木兰,就是委托侦探事务所找程宇的那个人。” 张有为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语气中带着几分得意:“哦,是你啊!我给的线索没错吧,我可是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他们了。” 姜木兰连忙说道:“是的,真的很感谢您。我想再跟您了解一些程宇的情况,您现在方便吗?” 张有为看了看周围,同事们都在各自忙碌,便走到茶水间,找了个安静的角落说:“方便方便,你想知道什么尽管问。” 姜木兰抓紧机会问道:“您说程宇是你们村后山农庄的老板,那您能跟我讲讲他在村里的具体情况吗?比如他平时都做些什么,生活状态怎么样?” 张有为挠了挠头,努力回忆着:“他啊,我走之前就听说他把那农家乐盘下来了,后来听说他一直在弄那个农庄。平时看着还挺忙的,不过具体在忙啥,我也不是特别清楚。就是感觉他这人挺神秘的,很少跟村里的人打交道。” 神秘,不喜欢和周围人打交道。 和我记忆里的程宇好像不一样了,姜木兰在脑海里回想起那个曾经的阳光大男孩。 随后转念一想,得了绝症之后,人的性格大变也很正常。 姜木兰越想越心痛,忙问道: “还有吗?” 张有为挠了挠稀疏的头皮,想了想:“没有了,我就只记得这些。” 姜木兰眼中闪过一丝失望,握着手机的手指微微发白:“您能带我去找他吗?明天就动身。” “这……“张有为支吾着,茶水间的白炽灯在他头顶投下犹豫的影子。 他瞥了眼手机银行里四位数的存款,想起母亲提起程宇时欲言又止的神情,突然压低声音:“耽误我工作的话……“ “延误费我出。“姜木兰打断得干脆,“双倍。“ 张有为喜笑颜开:“老板大气!”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碰面时间和地点后,通话结束。 从卫生间走出来,姜木兰看到已经入睡的东方瑛,她来到了窗边的椅子上静悄悄地坐下,没有打扰东方瑛的美梦。 …… 次日的晨雾还未散尽,姜木兰、张有为便一同走进了前往东江的机场内。 飞机穿过五千米的高空时,姜木兰的耳膜嗡嗡作响。 看着手机相册,她的目光停留在一张程宇正弯腰替她系松开的鞋带,阳光在他发梢镀了层金边的照片。 她的手指轻轻摩挲着屏幕,仿佛这样就能触碰到照片里的人。 身旁的张有为察觉到姜木兰的情绪,微微侧身,眼神中带着一丝好奇与关切,却又不敢贸然询问。 就在张有为肚子饿,掏出了一张早上买的煎饼吃时,听到姜木兰拿着手机“喂”了一声。 “啊啊啊,木兰姐,你怎么一个人就走了?”东方瑛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声音中充满了对姜木兰独自抛开她的幽怨。 “瑛子,我看你睡得那么香,就没忍心叫醒你。而且我这边有新线索了,就想着赶紧去。” “什么嘛,这么大的事居然不叫上我!”东方瑛不依不饶,“你在哪呢,我现在就赶过去。” “不用,你还是等我消息吧,说不定还是没找到,我就回来了。” “那哪行?” …… 姜木兰无奈地笑了笑,知道拗不过她,只好把位置和情况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东方瑛。 东方瑛听完,立马说道:“你等我,我最快的速度赶过去。”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张有为咬了一口煎饼,含糊不清地问:“你朋友啊?” 姜木兰没有回答,只是点点头。 见姜木兰一副生人莫近的样子,张有为也不好再找话题继续聊。 无所谓,反正付钱的才是爷嘛。 第83章 终相见 “老弟啊,你有多久没回来过了?”泥泞的道路上,滴滴司机和张有为你一句我一句地聊着,打发着时间。 “三年多了吧。”张有为一边说着,一边想着这还是自己自大学毕业之后第一次回家,心中泛起对家乡的复杂情感,有思念,也有一丝近乡情怯。 司机笑着说:“那时间可不短了,不过这前三关庄啊,三年来倒是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这地方太偏僻,基本不会有外人过来。” 姜木兰眼睛瞧着窗外,发现,这里确实如司机所说,非常偏僻。 道路崎岖蜿蜒,两旁是连绵起伏的山峦,几乎看不到什么行人。 “我说老弟啊,我看你是学生吧,有没有想过回来建设自己的家乡啊?” 张有为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干笑了两声:“我哪有什么本事建设家乡,我最大的希望就是在海都买套房,把我老妈接过去就好。” “呦~~还真孝顺。”司机师傅扭过头,咧嘴一笑,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是啊,这年头,能有心把自己老妈接出来一起住都算不错了。 谈建设家乡什么的,首先得有个家啊。 要是家都散了,人都没了,还有什么值得留念的。 姜木兰忽然转过脸去,山风掠过她耳际碎发,露出耳垂上淡青的血管。 没人看见她,此时,攥着的指节已然发白,更不知此刻她眼前正浮现手术台无影灯的冷光,监护仪刺耳的报警声,还有消毒水都盖不住的血腥味。 “哎,师傅你当心呐,手扶好,那边有块石头!”张有为本来想谦虚一下,但视线里正好看到了前面有个凸出来的石头,脸色煞白,赶忙提醒司机师傅。 只见司机师傅不慌不忙,单手抓稳了方向盘,就是一个九十度旋转。 “哧哧~” 本坐在后排一脸神游天外的姜木兰,此时也被惊了一下,回过了神来。 “奈奈的,这路咋还是那么难走?”司机暗骂了一声,随后连忙抱歉:“不好意思啊,两位,这段路难走,我现在好好开。” 经过漫长的舟车劳顿,车子终于缓缓驶入前三关庄。 张有为指着不远处的一间屋子,声音兴奋地对司机师傅说道:“那就是我家了。” 车子停下,张有为率先打开车门,跳下车来。 他站在土地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熟悉的乡土气息,让他瞬间红了眼眶。 还是家的味道让他感觉舒心。 这几年来,一直在海都打拼,过年都没能回来。 此时的张有为突然明悟了以前小学学的那篇乡愁课文了。 姜木兰紧随其后,她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个被群山环绕的小村庄。 环境确实很好啊,不过她还是不理解程宇为什么会跑这儿来? 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原始,那么宁静,仿佛时间在这里停滞了一般。 司机师傅将车停稳后,也下了车,帮张有为把带回家的东西都拎下来后,对着张有为说道:“老弟,这就是你家了,我就不打扰你们了,要是回去的时候需要车,给我打电话,我随时过来接你们。” 张有为连忙点头道谢,递上了一根烟:“好的,师傅,真是太感谢你了,这路不好走,还麻烦你了。” 司机师傅接过,摆了摆手,驾车离开了。 “姜姐。”路上,张有为已经知道了姜木兰的称谓。 “这条道直直到头的那家,您看到没,那就是程老板的农庄了。”张有为伸手指了指远处后山脚下的建筑,然后讪讪一笑道:“有事您可以再电话喊我,我就先不陪你了。” 以前,张有为觉得冰山美人只是一个字面上的形容词。 现在,他发现,这个词用来描述姜木兰真是再恰当不过。 这种美人还是留给像程老板那样的高富帅去征服吧。 姜木兰冲着张有为点了点头,然后径直朝着张有为指的方向走了过去。 而张有为则是一脸喜悦地大喊道:“妈!我有为啊,我回来了!” 姜木兰沿着张有为所指的方向,缓缓朝程宇的农庄走去。 一路上,她的心跳愈发急促,脑海里不断浮现出与程宇过往的点点滴滴。 曾经那个阳光开朗的少年,如今究竟变成了什么模样? 他这些年都经历了什么? 为什么生了重病,不去大城市,非要跑到这么一个穷乡僻壤的地方来? 自暴自弃了吗? 太多问题,她太想问程宇了。 越靠近农庄,姜木兰的脚步越慢,心中的紧张与期待交织。 嗯? “食仙居?”姜木兰抬头,看到了农庄大门前的牌匾上写着三个字。 好嚣张的名字。 还食仙... 还没等她继续思索,她又看到了门口的告示牌内容,表情越发古怪了起来。 “守规、盲盒出餐、不明确收费。”姜木兰一个字一个字地念了出来。 程宇?他这是开了一家饭店? 这是他开的吗? 居然还立了这种规矩? 不过,姜木兰很快联系到程宇火到互联网上的视频。 莫非,这些年他都去学烹饪去了? 也不对啊,我记得之前了解到,他不是创业去了吗? 原来的问题还没解决,新的问题都冒出来了一大堆。 姜木兰轻轻摇了摇头,朝大门走去。 这些问题等找到程宇之后,慢慢问他吧。 当务之急,还是要赶紧确认这人是不是程宇? 巧的是,还没等姜木兰敲门,大门便“吱呀”一声缓缓打开了。 吃完午饭的程宇打开大门,正准备去取顺丰加急的快递。 姜木兰的瞳孔骤然收缩。 终于找到了! 立于她面前的人,正是她多年未见的老同学:程宇。 “程...“她的声音卡在喉间。 “若男?!”程宇的声音带着一丝疑惑和惊讶。 居然是姜若男,她怎么会找到这里来? 两人就这样对视着,一时间,空气仿佛都凝固了。 或许有预感到这次可能会见到程宇。 姜木兰换了身简约的修身风衣,完美勾勒出她纤细的腰肢和几乎黄金比例的两条大长腿,高挺的鼻梁上还架着一副精致的无框眼镜,更衬得她双眸深邃,带着拒人千里的清冷。 在家的程宇虽然没有怎么打扮,只是一件简单的白色t恤,下身搭配了一条黑色的休闲裤,却恰到好处地展现出了程宇的健硕身材,还带着几分随性与洒脱。 姜木兰张了张嘴,却发现喉咙干涩得发不出声音,满心的思念与疑问在这一刻竟不知从何说起。 程宇眼中的惊讶慢慢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复杂的情绪,有重逢的欣喜,也有几分难以言说的复杂情绪。 “若男,是你吗?”程宇率先打破沉默,淡淡笑道,“好久不见啊。” 第84章 倾诉 看着眼前曾经的白月光,程宇略微有些发怔。 他确实没想到,还会有机会和她见面。 他的视线在姜木兰的脸上定格。 曾经那个青涩的少女,如今已出落得这般清冷惊艳了。 “程宇,我好想你!”忽地一下,姜木兰像是积攒了许久的情绪瞬间决堤,一把上前紧紧抱住了程宇。 当温热的躯体撞进怀抱时,程宇稳住了身子,眼神略微有些失神,不过很快便恢复了。 而姜木兰双手紧紧环住程宇的腰,仿佛一松手,他就会再次消失不见。 程宇缓缓抬起手,轻轻拍了拍姜木兰的背,像安抚一只受伤的小猫。 “木兰,先松开吧,咱们找个地方好好聊聊。”他的声音很轻,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 姜木兰微微仰头,看着程宇,眼中满是不舍,但还是缓缓松开了手,手指却还抓着程宇的衣角,似乎生怕他跑掉。 两人走进食仙居,姜木兰的目光被屋内的布置吸引,古朴的桌椅、摇曳的烛光,一切都透着一股别样的韵味。 程宇指了指椅子,示意姜木兰坐下,随后转身走进厨房,不一会儿端出两杯热气腾腾的茶,茶香袅袅升腾。 姜木兰双手捧着茶杯,感受着那丝丝暖意,开口说道:“程宇,你知道吗?自从上次你给我转了那笔钱之后,我一直想找机会感谢你。后来我去你住的地方找你,却发现你已经消失了,我找了你好久好久……” 程宇微微一愣,脑海中瞬间闪过当初的画面。 那时自己刚得知患了绝症,万念俱灰,恰好姜木兰说有任务没完成需要钱,他便把卖房子的钱转给了她。 没想到,她竟然一直在找自己。 “都过去了,你不是也把钱给我转回来了吗,没什么好提的。”程宇轻描淡写地说着,端起茶杯,抿了抿嘴。 姜木兰的情绪稍稍平复,她坐直身子,仔细打量着程宇的面容,心中满是担忧: “程宇,上次你说你得了绝症,还是晚期。这些年你是怎么过来的?为什么不告诉我?我们一起想办法啊!我现在有能力了,能带你去一线城市找最好的医生,一定能治好你的病。” 说着,她的手紧紧抓住程宇的胳膊,语气中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 程宇笑了笑,笑容里带着几分释然:“木兰,我的病已经快好了,真的没必要去。这些日子我在这,用自己的方式调养,身体已经好很多了。” 姜木兰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信,她提高音量说道:“你别骗我了,哪有光调养就能好的绝症?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倔!”她的眼神中带着焦急和心疼,眉头紧紧皱在一起。 程宇没有再争辩,只是静静地看着姜木兰,眼神平静如水。 如今的他,心境早已不同往昔,食仙居带给他的不仅是美食的奇遇,更是对生活和命运的重新认知。 他虽然不能肯定自己就是这个世界唯一的超凡幸运儿,但是他知道,自己或许是最有希望实现人类上万年来的终极梦想长生不老的凡人。 姜木兰的到来确实给他如今的生活带来了一些波动,但他不想再和姜木兰有太多情感牵扯,有些事情,就让它随着时间过去吧。 他微微转头,目光落在墙上一幅古画上,缓缓说道:“木兰,你还记得咱们上学的时候吗?那时候多好,没什么烦恼,每天就想着好好学习,考个好成绩。” 姜木兰微微一怔,没想到程宇会突然说起这些,她轻轻点头:“记得啊,那时候你总是很努力,成绩一直很好。我还老是抄你的作业呢。” 她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回忆的笑容。 “我也不是经常抄你作业。”程宇笑了笑,笑容中带着些许感慨: “后来你去了别的城市,我们也渐渐断了联系。你知道吗,当年我选择留在姑苏,是因为当时孤儿院资金突然断裂,面临关闭。而姑苏大学为了招揽本地状元,会给高额的奖学金,我是从孤儿院出来的,我当时想着不能就这么不管,于是就留了下来。” 姜木兰的眼睛瞬间睁大,她从来不知道还有这样的隐情。 心中顿时五味杂陈,身体微微颤抖着。 他,他竟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吗?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我们是朋友啊,我可以帮你的啊。”一向情绪稳定的职场冰山,今天情绪不断起伏。 程宇摇了摇头,看着姜木兰的眼睛: “那时候我年轻气盛,总觉得自己能行,况且你的情况我也知道一些嘛,不想给你添麻烦。” 姜木兰的眼神有些复杂,她看着程宇,像是在重新认识眼前这个人。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姜木兰突然说道: “程宇,我改名字了。” “我不叫姜若男,我现在叫姜木兰,木兰当户织的木兰。” 姜木兰? 程宇微微一愣,随即轻轻笑道:“好名字啊,恭喜啊。” 姜木兰轻轻叹了口气,眼神中流露出一丝痛苦: “你知道的,我家一直重男轻女,我妈因为生我伤了身体,不能再生育,他们就更觉得我是个祸根。” “小时候,爸妈还染上了毒瘾,有次毒瘾发作,他们差点把我打死。”说到这儿,她下意识地抱紧了双臂,仿佛那些伤痛还历历在目。 程宇紧紧闭上嘴唇,没有说话。 这件事情他是有猜到的,因为她在icu的那段日子,程宇是有一直陪在她身边的,起初他还以为真是姜木兰说的,是自己从楼梯上跌了下来。 可后面,他看姜木兰出院时,是警察叔叔接的她,而没有看到她的父母。 “这些年,你一定很不容易。”他轻声说道。 似乎听出了程宇话中的心疼,姜木兰抬起头,对着程宇微微摇头,试图驱散那些痛苦的回忆: “都过去了。我改名字,也是想和过去彻底告别。”姜木兰眼神中多了几分坚毅。 程宇点了点头,没有再多问。 他起身走进厨房,不一会儿,端出一些精致的点心放在桌上: “尝尝这些,这都是我自己做的。” 嗯,签到送的也算。 姜木兰看着那些点心,造型别致,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暖意。 她拿起一块放入口中,轻轻咀嚼,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程宇,你什么时候厨艺变得这么好了?这也太好吃了。” 程宇笑了笑:“这开饭馆嘛,总得多琢磨琢磨厨艺。” 姜木兰顺势问道:“你为什么不好好休养,非要开这家饭馆呢?以你的能力,完全可以做更轻松的事。” 程宇微微一顿,眼神变得有些悠远: “这算是我的一个梦想吧。我一直想开一家饭馆。想着,在有限的时间里,做一些自己真正想做的事。” 他没有把食仙居的秘密说出来,只是简单带过。 姜木兰看着程宇,她知道程宇肯定还有没说出口的话,但也没有再追问。 两人一边吃着点心,一边继续聊着从前的回忆,不知不觉间,夜幕降临。 第85章 活水豆花两重天(上) “程宇,你为我做了那么多,现在我也想帮你完成你的梦想。就像当初你二话不说把卖房子的钱转给我一样,我也想尽我所能帮你。”姜木兰轻轻放下手中的点心,看着程宇。 程宇微微皱眉,“这不是之前已经和你说了吗?我现在过的也很知足,你无需为我做什么,你过的好,我就觉得挺好的了。” 他觉得姜木兰把这些事情分得太清楚了,有一种刻意的生疏感。 姜木兰却不认同,她的声音不自觉地提高了几分,似乎对程宇这种独自承担一切的行为感到有些生气: “你总是这样,什么都自己扛。现在开饭馆,有什么难处也自己憋着,这里这么偏哪有什么人会来玩。” “你想开饭店,哦,农家乐,也可以找其他地方,有风景更好的、有客人比较多的,总之,我不明白你在想什么。”姜木兰被程宇的话激得有些气恼,什么叫“我过的好,你就觉得好。” “你总是把我当外人,我现在就是怕你有一天会消失,我过的怎么会好。”这句话姜木兰很想说出口,但不知怎地,卡在了喉咙里。 程宇一时无言以对,心中只能苦笑: 我最开始只是想在这里等死罢了,哪会想些其他的。 程宇知道姜木兰说得也不无道理,但是有些事,他现在还没想好怎么说,因为姜木兰突然而来,也因为食仙居对他而言,事关重大。 看着姜木兰气恼又焦急的模样,程宇心中泛起一丝复杂的情绪。 他深吸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轻松:“木兰,真的,我选择这里开饭馆有我的原因。虽然现在看起来偏了些,但我相信以后会好起来的。你就别为我操心啦。” 姜木兰双手抱胸,眼神里满是怀疑:“你肯定有事情瞒着我。程宇,你还是老样子,什么都不肯说。”她顿了顿,又补充道:“我是真的担心你,你别这么固执。” 程宇无奈地摇摇头,看了看天色,转移话题道:“先不说这个了,看这时候也不早了,咱们先吃饭吧。我给你露一手,做几道菜,尝尝我的手艺。” 姜木兰原本还想继续追问,但看着程宇诚恳的眼神,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轻轻点了点头:“好吧,那我今天就尝尝程大厨的手艺。” 两人一同走进厨房,程宇给姜木兰系上了围裙。 程宇这个厨房装修得还挺别致的,有股古色古香的感觉。 进了厨房,姜木兰下意识地打量起了厨房。 程宇也给自己系上了围裙,转身对姜木兰说道:“你在旁边坐着歇着,一会儿就有美味出炉。” 姜木兰扭头看着程宇,却没有要坐下的意思,笑着说道:“我可不想干坐着,我就在旁边看着你,顺便跟你学学。” 程宇无奈地笑了笑,知道拗不过她,便点点头:“行,那你在旁边看着,有什么不懂的随时问。”说罢,他开始动手准备食材。 程宇决定先做一道麻婆豆腐。 他从橱柜里小心翼翼地拿出一块豆腐,那豆腐质地细腻,洁白如玉,在灯光的映照下还泛着微微的光泽,是之前签到获得的极品豆腐。 他将豆腐轻轻放在案板上,拿起刀,眼神瞬间变得专注而认真。 只见他手起刀落,豆腐在他的刀下被切成了均匀的小方块,每一块大小几乎毫无差别,边缘整齐平滑,如同精心雕琢的艺术品。 姜木兰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忍不住惊叹道:“程宇,你这刀功也太厉害了吧!我以前怎么不知道你还有这一手?” 程宇嘴角微微上扬,笑道:“有手就行。” 姜木兰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这点倒是和以前一样,自恋自大。 等到豆瓣酱下锅,瞬间,“刺啦”一声,豆瓣酱在热油中翻滚,红油迅速被逼出,浓郁醇厚的香气弥漫在整个厨房。 姜木兰深吸一口气,有些陶醉,这个豆瓣酱的味道好浓郁。 她虽然在天府工作了好些年了,但从没闻过这么香的豆瓣酱。 程宇看着锅里的豆瓣酱,手中的铲子不停地翻炒着,确保每一粒酱料都能受热均匀,“这豆瓣酱得炒出红油,香味才够浓郁,等会儿你尝尝,就知道这味道有多正宗了。” 姜木兰在一旁认真地听着,眼睛紧紧盯着程宇的一举一动,时不时地点点头。 在程宇熟练的操作下,麻婆豆腐很快就完成了,然后程宇一边准备食材,一边将另一道素菜——手撕包菜也做好了。 “两道菜咱们俩就够吃了吧,我胃口小。”这时,姜木兰突然说道,因为她见程宇还在忙碌。 考虑到程宇还是个病人,姜木兰不想让他太忙。 程宇抬头看了她一眼,微微一笑:“还有一道特别的,很快就好,你应该没尝过。” 说着,他又拿出了做活水豆花两重天的食材。姜木兰好奇地凑过来:“什么特别的?我可真是越来越期待了。” 程宇把提前用冷水泡的黄豆拿了出来,这些黄豆颗颗饱满,在灯光下泛着自然的光泽。 来到后院石磨处。 他把黄豆和 1800ml山泉水一起倒入石磨中,开始缓缓推动石磨。 石磨在他的推动下,以每分钟15转的速度匀速转动,乳白的豆浆缓缓流出,散发出清新的豆香。 姜木兰在一旁看着,有些跃跃欲试,程宇见状,笑着对她说:“你要是想试试,就来帮我推磨吧。” 姜木兰兴奋地走过去,轻轻握住石磨的把手,和程宇一起推动起来。 两人的手不经意间触碰,姜木兰的脸微微一红,眼神有些慌乱,忙别过头去,而程宇似乎也感受到了那一瞬间的异样,手上的动作微微一顿,但很快又恢复了正常。 磨好的豆浆被倒入锅中,程宇开小火慢慢煮着。他紧紧盯着锅中豆浆的变化,眼神专注,手里的勺子时不时轻轻搅拌,防止豆浆粘锅。 姜木兰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厨房中只有豆浆在锅里翻滚的“咕嘟”声。 第86章 活水豆花两重天(下) “你知道吗...”程宇突然开口,目光深邃地望着锅中翻滚的豆浆,“这豆浆煮的过程就像人生,火候要掌握得恰到好处,急不得也慢不得。煮豆浆时,每一个细微的温度变化,都可能影响最终的口感,就如同人生中的每一个选择,都会改变我们的轨迹。” 姜木兰微微一怔,她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下意识地抿了抿嘴,双手不自觉地抓紧了衣角。 她听出了程宇话里似乎有更深的含义,心中五味杂陈,那些过往的回忆又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豆浆终于煮沸,程宇小心地将温度控制在85c,眼神中满是谨慎。 他轻轻舀出一些豆浆备用,动作轻柔得如同在对待一件稀世珍宝,这是用于制作未点卤部分的豆浆。 接着,他耐心等待剩余豆浆降温至78c,这个温度是点卤的关键节点。 他拿起准备好的胆水和石膏粉按7:3配比而成的凝固剂,用铜壶以细流的方式开始点卤。 姜木兰在一旁被程宇认真且俊朗的脸庞吸引,眼睛都不带眨一下。 在等待豆花成型的时间里,程宇开始准备其他部分。 他把预留的热豆浆倒入方形模具,在表面均匀地撒上木鱼花粉,利用其天然酶促凝固的特性,让豆浆慢慢形成独特的凝块。10分钟后,他将冷藏后的豆浆凝块切成 方块,用竹签串起时,小心翼翼地用米浆粘合,防止散开,每一个动作都精准而细致。 接着,程宇开始制作蘸水。 用擂钵将鲜藤椒、仔姜、青椒、生蒜粒擂碎,他的手臂有节奏地挥动着,力度恰到好处,脸上的神情专注而投入。 随着擂碎的食材越来越细腻,那浓郁的鲜辣香气逐渐弥漫开来,刺激着姜木兰的嗅觉神经。 她忍不住深吸一口气,眼中露出期待的神色,同时也对程宇的手艺越发钦佩。 豆瓣油很好说,就用之前特制的豆瓣酱慢炸取油即可。 此时,程宇取出了青石太极盘。 青石是一种石材,太极盘指的是设计成太极图案的盘子。 盘子的造型是这道菜的艺术精髓之一。 程宇将青椒酱顺时针铺在阴鱼眼处,又逆时针把陈年豆瓣油铺在阳鱼眼,动作流畅而自然。 接着,他把成型的豆花小心地堆砌成山形,将插着竹签的豆浆块倾斜 30°插入豆花山顶,营造出摇摇欲坠的视觉效果。 【美食:活水豆花两重天】 【评分:大师级】 【评价:一碗豆花,两味蘸水,道尽半生冷暖。】 望着评价,程宇微微一怔,随之他释怀地笑了。 用上了最好的材料,苦练了数十次,这道倾注了他无数心思的古川菜,终于得到了大师级的认证。 不过此时,更重要的是,他希望姜木兰能懂这其中的含义。 程宇端着这道“活水豆花两重天”来到餐桌旁,轻轻放在姜木兰面前。 姜木兰看着这道菜,造型独特,色彩搭配巧妙,两种蘸水散发着不同的香气,一鲜辣一醇厚,交织在一起,莫名地让人心神荡漾。 “木兰,尝尝吧。”程宇的声音带着一丝期待。 姜木兰抬起头,对上程宇的目光,她看到了他眼中的紧张与期许。她缓缓拿起筷子,夹起一块豆花,先是轻轻蘸了蘸青椒酱,放入口中。 刹那间,鲜辣的味道在舌尖上爆开,刺激着味蕾,让她微微皱眉,但很快,这股热辣又被豆花的嫩滑中和,一种别样的快感涌上心头。 “怎么样?”程宇忍不住问道。姜木兰笑了笑:“很特别,这辣味很过瘾。” 程宇看着她,鼓励道:“再试试蘸另一种蘸水。”姜木兰依言照做,这次蘸上陈年豆瓣油的豆花入口,醇厚的味道瞬间蔓延开来,那是岁月沉淀的味道,有着独特的韵味。 “这道菜,一半是现在的热烈,一半是过往的沉淀,就像我们。” 程宇终于鼓起勇气说道,目光紧紧锁住姜木兰。 姜木兰的动作顿住,她何尝听不出程宇话里的深意。 这些年,他们各自的生活,那些错过的时光,此刻仿佛都在这道菜里汇聚。 她沉默了片刻,缓缓开口:“程宇,我懂你的意思。其实这些年,我……”姜木兰欲言又止,一时间,她不知道该如何回应程宇这份隐晦的暗示,只能将所有情绪都藏在心底,继续默默吃着。 她也知道,多年之后再相见,当刚开始的热烈消退了,就会回到现实的基础上。 这顿饭,两人都吃得很安静,偶尔的交谈也只是关于饭菜的味道,可空气中却始终弥漫着一种难以言说的复杂情绪。 饭后,两人一起收拾碗筷,在厨房中默契地忙碌着。 “木兰。”程宇突然喊了一声。 “嗯?”姜木兰听到程宇的话,抬起了头,看着他。 “时候不早了,你来应该没有订住宿吧,今天就在我这里的客房睡吧。” 姜木兰微微一愣。说实话,她确实没有考虑过住宿的问题,一心只想着找到程宇。 犹豫片刻后,姜木兰轻轻点了点头:“那……好吧,麻烦你了。”她的声音很轻,轻得仿佛一阵微风就能吹散。 程宇笑了笑,试图缓解这略显尴尬的气氛:“说什么麻烦,你能来,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客房我平时都有打扫,很干净的,你放心住。”说完,他便带着姜木兰走向客房。 “你先休息吧,有什么需要的就跟我说。”程宇站在门口,轻声说道。 “好,你也是,今天忙了这么久,早点休息。”姜木兰回应道。 程宇点了点头,转身准备离开。就在他快要走出房间时,姜木兰突然叫住了他: “程宇……”程宇停下脚步,回过头看着她,眼中带着一丝疑惑。 姜木兰咬了咬嘴唇,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似地说道:“其实,这些年我一直没有忘记过你。离开你之后,我经历了很多,也成长了很多,但你始终在我心里的某个角落,从未离开过。”她的声音微微颤抖,眼神中满是真挚。 姜木兰如此隐晦且直接的言语一时间让程宇有些沉默。 许久,望着姜木兰有些微红的眼睛,程宇笑了笑:“过去的人和事都不会回来了,世界是动态的,我们也一样。” 第87章 朱旗何时过石桥 元至正二十八年。 山东滨州境内的一个小镇,正笼罩在一片血雨腥风中。 元军的胡虏队伍如同一群恶狼,在小镇中肆意横行。 他们为了向上邀功请赏,竟丧心病狂地将屠刀挥向无辜百姓,残忍地杀良冒功。 小镇的广场上,被押来的百姓们惊恐万分,他们的衣服破旧不堪,有的甚至打着补丁,头发凌乱,脸上满是污垢和恐惧。 “南边的汉人政权会替我们报仇的!” 一个年轻的百姓,虽然身形瘦弱,却目光坚定,拼尽最后一丝力气在元军屠刀到来之前高喊着。 周围的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百姓,听到这话,反应各异。 有人眼中含泪,暗中在众人之中怒视着元军,满是皱纹的双手紧紧握着,手上青筋暴起,仿佛在积蓄着怒火; 有人无奈地摇摇头,虽然同情,但长期的苦难早已磨灭了他的斗志; 有人抱着哭泣的孩子,望着倒在血泊中的丈夫,眼神空洞,似已痴傻。 待元军“满载而归”之后,围观的百姓纷纷上前寻找自己的亲友。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佝偻着身子,跌跌撞撞地在人群中穿梭,嘴里不停地念叨着: “我的儿啊,你在哪里?” 她那枯瘦如柴的双手颤抖着,在血泊中翻找,沾满鲜血的双手在破旧的衣衫上抹出一道道血痕,眼神中满是绝望。 不远处,一个年轻的女子瘫坐在地,怀中抱着一具早已没了气息的尸体,正是她的父亲。 她的眼神空洞,泪水早已干涸,嘴唇微微颤抖,却发不出一丝声音。 周围的百姓纷纷投来同情的目光,却也只能无奈地叹气。 突然,不知何人唱道: “月牙弯弯照破窑” “阿爹埋在西山腰” “元兵马蹄卷黄沙” “十户共用一把刀” 众人听到这悲凉的歌声,纷纷合唱了起来: “哎呦呦北斗星儿高” “朱旗何时过石桥” “铁蹄踏碎百家碗” “泪珠子泡饭苦难熬” …… 紫禁城东阁。 烛火摇曳,气氛凝重而又热烈。 朱元璋正与一众文臣武将商议北伐之事。 朱元璋身着一袭明黄色的常服,头戴黑色幞头,端坐在主位之上,目光如炬,扫视着在座的众人。 徐达、常遇春、李善长、刘基等人分坐两旁,朱标则在一旁安静地听政,眼神中透着好奇与专注。 “今日召诸位来,还是为了商议北伐之事。” 朱元璋的声音低沉而有力,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我大明初立,虽根基未稳,但元廷残党仍在北方肆虐,对我大明虎视眈眈。若不北伐,百姓难有安宁之日,我等又何以为天下之主?” “宣国公、诚意伯,不知如今北伐诸事筹备的如何了?” 李善长身着一袭华丽的朝服,头戴乌纱帽,面容和善,眼神中却透着精明。 只见他身形微微前倾,双手恭敬地捧着笏板,脸上带着一贯的沉稳与谨慎,说道: “陛下,粮草辎重方面,臣已着人全力筹备。江南之地虽经战乱,但百姓感念陛下恩泽,各地富户纷纷响应捐献。” “只是运输路途遥远,北方道路崎岖,又时有匪患,臣已安排精锐士兵沿途护送,确保粮草及时供应。但即便如此,臣仍担心战事一旦持久,粮草储备恐难支撑,还需从长计议。” 身材清瘦,面容白皙的刘基手持羽扇轻轻晃动,面容清癯却透着睿智。 他微微欠身,也不紧不慢地说道: “陛下,情报方面,臣早已广布暗探于北方各地。” “元军内部腐败,情报传递多有疏漏,我等已掌握了不少关键信息。只是元廷近日似有所察觉,加强了戒备,后续情报收集恐会愈发艰难。此外,北方气候寒冷,士兵冬衣的筹备也在紧张进行,臣已督促工部加快赶制。” 徐达猛地站起身,身上的黑色劲装随着动作发出细微的摩擦声,他身姿挺拔如松,双手抱拳,声音洪亮: “陛下,末将以为,战略部署才是北伐之关键。元军虽人数众多,但内部派系林立,矛盾重重。我们可先以部分兵力佯攻大都,吸引元军主力回援,而后派精锐奇兵直捣元军粮草囤积之地,断其补给。待元军大乱,主力部队再全线出击,定能大破元军。” 离开食仙居之后,徐达把自己关在家,召集了一群自己手下的幕僚,进行了数次推演,发现还是按照历史上的战略进行最为稳妥。 徐达于此时道出自己的战略想法,实际上是告知朱元璋,自己认为以历史上成功的案例行事最为稳妥。 常遇春跟着霍然站起,他身材魁梧壮硕,满脸络腮胡,一身褐色战甲更衬得他气势汹汹,“俺同意徐将军所言!俺愿率先锋部队,直插元军腹地,杀他们个措手不及!那些元军都是纸老虎,俺定要让他们见识见识咱们大明军队的厉害!” 他一边说,一边挥舞着粗壮的手臂,仿佛已经置身于战场之上。 随后又说起具体战略谋划,实际上是他将历史原有的作战方案说了一遍。 朱元璋微微颔首,眼中露出赞赏之色,似是表达自己对于徐达稳妥的军事看法的肯定,同时又撇了一眼搁那装大蒜的常遇春。 “徐将军、常将军所言极是,此次北伐,战略战术至关重要。” 他的目光缓缓扫过众人,最后落在朱标身上,“标儿,你对此有何看法?” 朱标微微一愣,随即站起身来,他身着素色儒服,面容清秀,举止间透着儒雅。 他恭敬地行了一礼,说道: “儿臣以为,北伐不仅是军事上的较量,更是民心的争夺。元廷暴政,百姓苦不堪言,我们应在进军途中广施仁政,安抚百姓,让他们知道我大明是为他们谋福祉的。如此,方能得民心,稳固后方。” 朱元璋满意地点了点头:“标儿所言甚是,得民心者得天下,此乃千古不变之理。” 不愧是咱的儿子,十三岁就这么有眼光了。 但下一刻,朱元璋突然提高音量,语气坚定道: “此次北伐,朕要亲征!” 此言一出,众人皆惊。 徐达和常遇春对视一眼,眼中满是惊讶。 他们原以为朱元璋会命他们二人为主将,自己坐镇后方。 如今朱元璋要亲征,虽然他们知晓朱元璋有仙人相助,又知晓未来,但这仍让他们感到意外。 第88章 北伐,北伐! 李善长“扑通”一声跪下,双手高高举起笏板,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焦急地表示: “陛下,万万不可啊!您乃一国之君,身负天下重任,怎可轻易涉险?北伐之事,有徐将军和常将军等一众英勇将士,定能旗开得胜。陛下若亲征,万一有个闪失,我大明江山将何去何从啊!” 刘基也跟着跪下,手中羽扇放在一旁,神色凝重: “陛下,李大人所言极是。亲征之事,还望陛下三思。陛下坐镇京城,统筹全局,同样能掌控北伐局势,不必亲赴战场。” 就连一旁,从不主动表现自己的少年朱标也愣了,他身形微晃,张了张嘴,却欲言又止。 朱元璋神色坚定,将众人反应都看在眼里,随后目光又望向远方,似乎已经看到了北伐的战场,“朕心意已决,此次北伐意义重大,朕要亲眼看着元廷覆灭,还百姓一个太平盛世。” 徐达和常遇春见朱元璋心意已决,虽然心中仍有担忧,但也明白朱元璋的决心不可动摇,于是微微躬身纷纷支持朱元璋亲征。 他们暗自思忖,大哥既有仙人相助,又知晓未来走向,或许真的有十足的把握亲征。 李善长和刘基无奈,只好起身,两人互相看了对方一眼。 此时两个互相谁都瞧不上谁的大佬脑袋里的想法却出奇的一致。 今日陛下和两位将军都好似变了个人,徐将军依然稳健,但后面居然皇上亲征,明显不像他昔日所为,常将军更奇怪,今天好像长了个军事脑子,最最奇怪的当还属咱们这位陛下了,居然决定亲征。 随后,他们决定去找马皇后,希望她能劝劝朱元璋。 两人匆匆赶到后宫,一见到马皇后,李善长便一脸焦急地说:“皇后娘娘,陛下要亲征北伐,这可如何是好?还望娘娘能劝劝陛下,以江山社稷为重啊!” 马皇后静静地听完李善长的话,脸上依旧带着温和的笑意,她抬手示意两人起身,和声说道:“李大人、刘先生,先起身说话。” 待两人站起身,她才缓缓开口,“陛下做出亲征的决定,并非一时冲动,其中自有深意。” 刘基微微皱眉,拱手道: “娘娘,臣等深知陛下圣明,只是亲征之事关乎重大,陛下万金之躯,实在不宜涉险。哪怕只是些许风险,也可能危及大明江山的稳固,还望娘娘能再斟酌斟酌,劝劝陛下。” 马皇后轻轻摇头,目光望向远处的宫墙,似是透过那重重宫墙看到了更远的地方,轻声道: “先生,李大人,你们都是陛下的肱骨之臣,跟随陛下多年,想必也明白陛下的志向。此次北伐,是为了彻底推翻元廷的腐朽统治,还天下百姓一个太平。陛下想要亲眼见证这一时刻,想要在最前线鼓舞将士们的士气。这不仅是为了战事的胜利,更是为了向天下人表明,我大明是真正为百姓谋福祉的朝廷。” 李善长脸上满是忧虑,拱手急切说道:“娘娘,臣等自然明白陛下的雄心壮志,可战场之上,刀剑无眼,实在太危险了。陛下若有个万一,这天下百姓又该如何是好?” 马皇后目光柔和地看向李善长,语重心长地说: “李大人,陛下既然敢做出这个决定,心中必然是有十足把握的。你们也都知道,陛下一路走来,历经无数艰难险阻,哪一次不是在绝境中逢凶化吉?他心中有乾坤,自有他的考量。我们身为臣子,应当全力支持陛下的决定。” 李善长和刘基对视一眼,两人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无奈。 他们心中虽依旧担忧,但也明白马皇后所言不无道理,只是他们依旧觉得好像有哪点不对劲。 刘基微微叹气,再次拱手道: “既然娘娘都这么说了,臣等也只能遵从陛下的旨意。只是臣等还是会竭尽所能,为陛下的亲征做好万全的准备,确保陛下平安归来。” 马皇后微微点头,眼中露出赞许之色:“有二位大人尽心尽力,哀家也能放心许多。相信此次北伐,在陛下的带领下,定能大获全胜。” 李善长和刘基又向马皇后行了一礼,才转身离开后宫。 两人走在宫道上,脚步沉重,神色凝重。 “刘先生,你说陛下此次亲征,真的能如娘娘所言,平安归来吗?”李善长忍不住开口问道。 刘基微微摇头,目光中透着一丝忧虑: “李大人,陛下天纵英才,又有诸多奇事相助,或许真的能创造奇迹。只是战场瞬息万变,谁也无法预料会发生什么。我们现在能做的,只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北伐提供最坚实的后盾。” 李善长默默点头,心中暗自思忖,不管如何,一定要确保北伐的后勤供应万无一失,不能让陛下在前线有任何后顾之忧。 众人走后,朱元璋有些疲惫地揉了揉自己的眉心,也来到了马皇后这里。 “妹子,是刚才李善长和刘伯温在找你了吧?” 马皇后微笑着迎上来,轻轻扶住朱元璋,给他揉着肩膀,说道:“是他们,两人忧心忡忡,来劝我劝你放弃亲征呢。” 朱元璋在椅子上坐下,轻轻叹了口气,笑道:“咱何尝不知道他们是为我好,可此次北伐,咱只在后面看着,实在太眼馋了。” 马皇后微微一笑,没有点破朱元璋。 上回在食仙居知晓到第一次北伐就打得北元迁都,收回了燕云十六州在内的众多领土后,朱元璋心中便燃起了亲自参与这场伟大战役的强烈渴望。 他深知,这不仅是开疆拓土、成就帝业的关键一步,更是向天下昭示大明威严与正义、大明天子是真正的天命所归的绝佳契机。 “陛下,妾身明白您的抱负。只是战场上刀枪无眼,您万金之躯,千万要小心才是。” 马皇后轻声说道,眼神中满是关切。 朱元璋握住马皇后的手,轻轻拍了拍,“妹子放心,咱既然决定了,就有十足的把握。再说了,咱身边有徐达、常遇春这些猛将,还有诸多谋士辅佐,定能平安归来。” 第89章 谕中原檄 北元大都。 闻南明朱逆竟要誓师北伐,朝野震惊,城内百姓也是议论纷纷。 元廷宫殿内,气氛紧张压抑得如同暴风雨来临前的天空。 一众大臣分成两派,正激烈地争吵着。 主张议和的大臣们,一个个面露惧色,声音颤抖地陈述着明军的强大,认为此时议和才是保全大元的唯一出路。 而主战派以扩廓帖木儿(汉名王保保)和纳哈出(木华黎后裔)为首,他们身着华丽的战甲,眼神中透着坚毅与决然,大声驳斥着议和派的懦弱。 王保保眉头紧锁,在大殿中来回踱步,随后猛地停下,目光扫过众人,高声道: “诸位只知明军势大,便要屈膝求和,可曾想过求和之后又当如何?莫非是天真以为南明政权只想同咱们称兄道弟?汝等可忘宋金旧事?” 王保保这一声厉喝,仿若洪钟鸣响,在空旷的大殿内激荡回响,震得众人耳膜生疼。 一时间,主张议和的大臣们皆被问得哑口无言,面面相觑,神色间满是尴尬与惶恐。 王保保深知如今朝廷腐败丛生,内部党争不断,外部民生凋敝,百姓怨声载道,就像一座根基已损的大厦,摇摇欲坠。 但此时南明大举入侵,若此时不奋起一战,人心只会更加涣散,不出多久,大元便会如蚁穴之溃、堤坝之崩,被这腐朽的大势彻底吞没! 一旁身材魁梧的纳哈出在一旁听得热血沸腾,他重重地一拍手中佩剑,剑身嗡嗡作响,大声附和道:“王将军所言极是!我大元铁骑纵横天下之时,这些南人还不知在何处苟延残喘。如今不过是一时受挫,便要畏敌如虎,实在是丢我大元的脸面!” “对...对...对...”两人身后,主战派武将们纷纷纷纷附和,声浪一波高过一波,在大殿内轰然作响。 主张议和的大臣们,被这气势汹汹的反驳逼得节节败退,脸上一阵青一阵白。 其中一位身形消瘦、面容憔悴的老臣,哆嗦着嘴唇,好不容易鼓起勇气站出来,声音却还是忍不住发颤:“话虽如此,可明军兵强马壮,又有良将谋士辅佐,我们贸然出兵,胜算能有几何?万一战败,大元百年基业可就毁于一旦了啊!”他说着,眼中泛起了泪光,满是绝望与悲戚。 说话者叫李思孝,元朝末年的进士,曾先后在北元多地担任过重要官职,他清楚了解如今敌我双方的各方面差异。 王保保目光如炬,紧紧盯着这位老臣,李思孝同样无惧对视,正欲剑拔弩张之时,王保保语气却平静下来,缓缓说道: “李大人,您只看到了明军的强大,却没看到我们的优势。我大元虽如今内忧外患,但军队根基尚在,将士们久经沙场,作战经验丰富。且我军骑兵天下无双,在北方广阔的平原上,定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 他微微一顿,环顾四周,提高音量,“更重要的是,此战关乎我大元的生死存亡,关乎我等的尊严与荣耀。将士们心中憋着一股气,只要我们上下一心,同仇敌忾,又何惧明军?” 这时,王保保暗中给身旁的亲信武将们使了个眼色,武将们悄然围拢,隐隐对元顺帝形成了压迫之势。 乱世当用重典。 自从脱脱丞相冤死后,他尤为觉得这句汉话振聋发聩。 脱脱何许人也? 蒙古大族蔑儿乞人,但自幼熟读儒家经典,聪颖超常人,他的汉文化修养极高,是二十四史中《宋史》、《辽史》、《金史》的主编。 当脱脱出任御史大夫和中书省右丞相后,便大改伯颜旧政,在任内恢复科举制度,平反了前丞相伯颜时的很多冤案,同时还减轻剥削、放宽税政,深得民心,后世称之为“脱脱更化”。 后来,脱脱还提议发行新钞票“至正交钞”,并派贾鲁治理黄河,成绩斐然卓着,赢得水患灾民的民心,被赞誉为“贤相”。 同时,脱脱还曾经修黄河民工起义,镇压抗元红巾军,是个能文能武的人才。 而就这么一位能文能武的“贤相”落了一个什么下场? 1355年1月7日,脱脱接到了一份签署日期为1354年12月24日的诏书,元顺帝就在奸臣哈麻的谗言下,认为脱脱养寇自重,要造反,下令罢免脱脱的兵权和一切职务,并流放到云南。 可笑,可笑,我大元一代贤相竟被这个昏庸无能、没有独立思考能力的皇帝拖累至死。 元顺帝感受到了这股无形的压力,心中一阵恐惧。 他环顾四周,看到主战派大臣们那坚定的眼神,以及暗藏的涌流,无奈地叹了口气,缓缓说道:“既如此,便依卿等所言,全力备战吧。” 王保保和纳哈出相视一笑,跪地谢恩。 他们知道,这场与明军的大战已不可避免,而他们,决心为大元的荣耀而战。 王保保心中下定决心:南明伪帝,这次我定让你有来无回。 …… 与此同时,南京城却是一片热火朝天的备战景象。 出征在即,朱元璋站在高高的点将台上,身着一袭黑色战甲,头戴金色盔胄,威风凛凛。 这次天子即将亲征的消息,如同一股强劲的春风,迅速传遍了整个南京城。 百姓们听闻后,纷纷涌上街头,眼中满是激动与期待。 他们自发地组织起来,为即将出征的将士们准备物资,有的送上自家腌制的腊肉,有的拿出亲手缝制的鞋袜,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对北伐的支持和对胜利的渴望。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这首诗可不只是陆游一人的抒情诗,而是亿万汉家儿郎这百年来共同的抒情诗。 朱元璋缓缓抬起手,全场顿时安静下来,只有微风拂过军旗,发出猎猎的声响。 “将士们!”朱元璋的声音低沉而有力,在空气中回荡,“元廷暴政已久,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我们大明,肩负着救万民于水火的重任,此次北伐,是为了天下苍生,是为了夺回属于我们汉人的山河!” 将士们听着,心中的热血被点燃,纷纷振臂高呼:“救万民!夺山河!”那声音震耳欲聋,仿佛要冲破云霄。 “我们的先辈,在这片土地上辛勤耕耘,创造了辉煌的文明。然而,元人的铁骑踏破了我们的家园,抢走了我们的财物,杀害了我们的亲人。他们的暴行,我们不能忘记!” 说话间,朱元璋回忆起这些年见到的、听到的、甚至闻到的汉人的血泪,眼神中透露出愤怒与坚定,“今天,我们要让他们血债血偿,让他们知道,我们汉人不是任人欺凌的羔羊!” “宋濂。” “臣在!”身后文臣中,站出了一位气质儒雅的中年人。 “念!” “唯!” 宋濂缓缓登上高台,站至朱元璋左侧,大声朗诵道: “檄谕齐鲁河洛燕蓟秦晋之人曰:” “自古帝王临御天下” “及中国居内以制夷狄” “夷狄居外以奉中国” “未闻以夷狄居中国而制天下也” …… 第90章 老朱又来了,这次要带谁 “盖我中国之民,天必命我中国之人以安之,夷狄何得而治哉!” “志在逐胡虏,除暴乱,使民皆得其所,雪中国之耻,尔民其体之!” 宋濂的声音清朗而激昂,一字一句如同洪钟般在广场上空回荡,每一个字都仿佛带着千钧之力,重重地砸在将士们和百姓们的心上。 “如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能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故兹告谕,想宜知悉。” 随着宋濂念出最后一句,全场先是短暂的寂静,随后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声。将士们的眼中燃烧着熊熊的斗志,百姓们则热泪盈眶,他们深知,这篇《谕中原檄》,不仅是一篇讨伐元廷的檄文,更是大明向天下宣告正义与决心的宣言。 朱元璋看着台下群情激奋的场面,心中满是欣慰。他在程宇那里就已知道,这篇檄文出自宋濂之手,却凝聚着无数汉人的心声和期望。 “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斯民”,这十六个字,就是大明的使命,也是他朱元璋一生的追求。 “将士们!”朱元璋再次开口,声音因激动而微微颤抖,“这篇檄文,就是我们的战书!我们要让元廷知道,我们大明的军队,是正义之师,是仁义之师!我们不仅要夺回失去的土地,更要让天下百姓都能过上太平的日子!” “正义之师!仁义之师!”将士们齐声高呼,声音响彻云霄。他们的脸上洋溢着自豪和坚定,仿佛已经看到了北伐胜利的那一天。 “此次北伐,朕将与你们同生共死!”朱元璋目光坚定地扫视着全场,“我们要一路向北,收复燕云十六州,直捣元廷的老巢!让我们的旗帜,飘扬在大都的城头上,以慰华夏众烈!” “收复燕云!直捣黄龙!”士兵们的呼声此起彼伏,士气高涨到了极点。 他们握紧手中的武器,仿佛已经迫不及待地要冲向战场,与元军决一死战。 在台下的人群中,徐达和常遇春并肩而立。 徐达面色凝重,眼中却闪烁着坚定的光芒,他深知此次北伐责任重大,但他有信心,在朱元璋的带领下,他们一定能够取得胜利。 常遇春则兴奋得满脸通红,他摩拳擦掌,恨不得立刻跨上战马,杀向元军。 “老徐啊,这次可真是要大干一场了!”常遇春兴奋地说道,“俺早就盼着这一天了,一定要让那些元军尝尝咱们大明军队的厉害!” 徐达微微点头,微笑道:“老常,不可轻敌。元军虽已腐朽,但他们的骑兵依然不可小觑。我们必须要小心谨慎,按照既定的战略行事。” 常遇春满不在乎地挥了挥手,“徐兄,你就是太谨慎了。有陛下亲自指挥,再加上你我兄弟二人,均已事先知晓未来局势,还有什么可怕的?” 徐达看着两眼放光看着陛下的常遇春,无奈地摇了摇头。 这个先登莽夫,不足与谋。 朱元璋看着台下士气高昂的将士们,心中满是欣慰,他大手一挥,宣布今日的动员就此结束。 待人群渐渐散去,他转身对身旁的朱标、常遇春和徐达说道:“标儿、常将军、徐将军,随朕来。” 三人对视一眼,心中虽有疑惑,但还是默默跟在朱元璋身后。 至无人处。 朱元璋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看向众人:“今日,便可去食仙居了。” 食仙居? 什么食仙居? 在紫禁城还是金陵城内,有这个地方吗? 少年朱标听到父皇说起这个地名,一头雾水。 常遇春一听“食仙居”三个字,原本笑呵呵的脸上顿时绽放出更加灿烂的笑容,眼睛也亮得如同夜空中的星辰: “陛下,您可算答应带俺去了!自从上次回来,俺对那食仙居的美食就朝思夜想,都来找您好几回了。” 朱元璋没好气地瞥了他一眼:“你呀,就知道吃。这次带你去,就当是给你北伐成功提前预支的奖励。你可得给咱好好打仗,当好前锋,别辜负了这奖励。” 常遇春连忙跪地,双手抱拳,一脸正色:“陛下放心,俺一定在战场上奋勇杀敌,不夺得胜利,绝不回来!” 徐达则一脸沉稳,他微微皱眉,眼中透着思索的光芒: “陛下,此次去食仙居,除了美食,末将更想从那位奇人那里获得更多关于大明未来的历史轨迹。末将深知,知晓未来,对于我们大明的发展至关重要。” 美食?奇人? 一旁的朱标越听越糊涂了,父皇和两位国公都在打什么哑语呢? 朱标忍不住开口问道:“父皇,这食仙居到底是个什么地方?为何常将军和徐将军的反应如此不同寻常?还有,什么奇人?” 朱元璋看着朱标满脸的疑惑,微微一笑,耐心解释道: “标儿,这食仙居啊,是个神奇的所在。那里面疑有一位叫程宇的仙人,他能做出世间罕有的美味,吃过的人都赞不绝口,常将军就是被他的厨艺给迷住了。” 说着,朱元璋瞥了一眼还跪在地上的常遇春,常遇春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嘿嘿笑了两声。 “更神奇的是,”朱元璋继续说道,“这位程宇似乎知晓未来之事。朕与徐将军、常将军曾在那里,听他讲了许多关于我大明未来的事情,那些信息对我们的大业有着难以估量的价值。” 朱标瞪大了眼睛,满脸的震惊与难以置信,“仙人?还知晓未来?这……这怎么可能?父皇,您不是在开玩笑吧?” 朱元璋神色一正,严肃地说:“标儿,朕岂会拿这种事开玩笑。那程宇所言,件件都有迹可循,绝非虚妄。你今日去了,便知真假。” 朱标心中依然充满了疑惑和好奇,但见朱元璋如此郑重,还有两位将军的背书,也不再多问。 他暗自思忖,若真有能知晓未来之人,那岂不是天助我大明?想到这里,朱标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兴奋和期待。 常遇春从地上站起身来,迫不及待地说道:“陛下,咱们还等什么呢?赶紧出发吧,俺的肚子都开始咕咕叫了,就盼着能快点吃到食仙居的美食。” 朱元璋笑着摇了摇头,“瞧你这点出息,就知道吃。不过今日去,可不光是为了满足你的口腹之欲,这次还要有重要的事情向程公子请教。” 这时,常遇春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挠了挠头问道:“陛下,以往去食仙居,您不是都带着马皇后吗?这次咋不带啦?” 朱元璋嘴角微微上扬,笑着解释道:“皇后最近忙着照看孩子呢,说不去了。正好,这次就带标儿去见见那位仙人,让他也开开眼界。” “你们先回去准备吧。” “是!” 第91章 月签 这一天,姜木兰起的很晚,似乎是要把这许久未曾睡足的觉一次性补个够。 程宇在卧室里,望着窗外的晨光,心中五味杂陈。 姜木兰的突然到来,就像一颗石子投入他平静的心湖,泛起层层涟漪。 曾经,她是他生命里的白月光,照亮过他无数个孤独的时刻。 可如今时过境迁,他深知两人身处不同的世界,有着不同的命运轨迹。 而且两人性格上都太过强势,强强联合只会两败俱伤,何苦呢。 程宇走进厨房,为姜木兰准备早餐。 他熟练地煎着鸡蛋,煮着米粥,每一个动作都带着几分专注。 厨房里弥漫着食物的香气,可他的心思却全然不在这上面。 他想着一会儿见到姜木兰该说些什么,如何掩饰自己内心的波澜。 不多时,早餐摆上了桌。 姜木兰睡眼惺忪地走了出来,看到桌上的早餐,微微一愣,随即露出一抹淡淡的微笑:“谢谢。” 程宇回以微笑,轻声说:“快吃吧,别饿着了。” 两人坐下吃饭,默契地没有提及昨天的分歧,气氛有些微妙,像是一层薄纱,轻轻掩盖着那些难以言说的情绪。 饭后,姜木兰站起身:“我准备走了。” 程宇表面微笑,语气尽量显得自然:“有空常来。” 姜木兰点点头,转身走出了食仙居。 …… 前三关庄唯一的酒店前,姜木兰站在门口看了看,嘴角微微上扬。 “老板在吗,帮我开个大房,我要住一个月。” “哎!好嘞!” 程宇,等我这边把东方瑛搞定,你会很快见到我的。 程宇这边,此时他正待在厨房里,等待着开启这次七彩漩涡的月签。 是的,距他获得食仙居这个金手指之后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了。 今日他将迎来第一次月签奖励。 前四次周签,程宇觉得奖励虽然很好,但对他而言,帮助一直都不算太大。 这次更有分量的月签,不知道会给我什么好东西,快,来吧,我都有些等不及了! 【夜兔族饭桶:容量堪比黑洞的便携饭盒,装满时自动保温保鲜——《银魂》神乐同款】 【霍格沃茨家养小精灵:每天2小时厨房代工服务,注意不要给他衣服——《哈利波特》】 【蟹黄堡秘方石板:用海星文字记载的神秘配方,阅读时耳边会响起海浪声——《海绵宝宝》】 【美食细胞·伪:暂时获得「爆衣评审」特效的料理buff(持续24小时)——《美食的俘虏》】 【神之舌体验卡(72h):能尝出雨水来自哪个街区,副作用是说话会变傲娇——《食戟之灵》】 【传说厨具·伪永灵刀(冰箱版):凡是由永灵刀处理过的物品,都可以永久使其保留最鲜美的时刻,但缺点是只保留一半——《中华小当家》】 【食炁法(炼身篇):吞噬万物之精气,滋补己身,详见翻阅。】 程宇看着眼前屏幕上的月签奖励,一时间有些眼花缭乱,大脑飞速运转着分析起这些奖励的利弊。 “夜兔族饭桶,容量堪比黑洞还能自动保温保鲜……”程宇摸着下巴喃喃自语,这玩意儿不错,以后要是遇到那种饭桶,比如之前的常遇春那种,这饭桶绝对能满足他。 可对自己而言,好像用途不大,自己又不是大胃王,平时做饭也用不上这么夸张的容器。 一个永久盛米饭的饭桶。 再看“霍格沃茨家养小精灵”,每天 2小时厨房代工服务。 这个相当不错啊,可以节省自己很多时间。 好东西,好东西。 “蟹黄堡秘方石板……”程宇嘴角微微抽搐,海绵宝宝里面海洋生物的最爱,但是…… “不知道人能不能吃?”他小声自语道。 “美食细胞?伪,暂时获得「爆衣评审」特效的料理 buff……” 程宇轻轻抚额,这特效也太尴尬了,在保守的古代,爆衣什么的,简直不敢想象。 而且只有24小时,时间太短,实用性不高,pass。 还是给评审,也就是食客用的,鸡肋的玩意。 不知道怎么混进月签里的。 至于神之舌体验卡…… 这个就有说法了,虽然只有72h的体验,但程宇觉得这一能力要比之前给的烹饪经验、心得之类的物品要珍贵许多。 这可是一种超凡能力。 如果完全按照《食戟之灵》中的设定。 拥有神之舌就拥有了绝对感知,能尝出雨水产区\/0.1克盐差\/食材冷冻时长(精确到小时),而且还能通过味道追溯料理人情绪。 追溯情绪? 想到这里,程宇愣了一下。 还真是及时雨啊! 程宇正愁如何将厨艺进阶到大师级呢,他几次做出大师级的体验其实都挺意外的,因为没有一个是他自己能掌控的。 不过他也慢慢感悟到大师级料理要达成的关键就在“情绪”二字上。 如果能借助神之舌追溯情绪,那他便能精准把握自己的情绪反馈,从而针对性地为食客改进菜品,说不定真能让自己的厨艺逐步达到大师级水准。 程宇接过神之舌体验卡,发现卡上居然还有说明:可间断使用,操作可由念头控制。 这让他不禁喜出望外。 原本还担心72小时的时间太过紧凑,若是能间断使用,那就大大增加了这张体验卡的实用性。 再看“传说厨具?伪永灵刀(冰箱版)”,这把刀能让处理过的物品永久保留最鲜美的时刻,虽然有只保留一半的缺点,但对于食材保鲜来说,依旧是个不可多得的利器。 不过有一说一,程宇觉得这个传说厨具对他来说不如其他几个传说厨具来的好。 不知道凑齐八大厨具能不能炼出长生美食? 在中华小当家漫画中可以提到集齐八大厨具再加上获得长生食谱,即可烹制出长生美食。 收下前面的东西后,程宇有些眼神火热地看向这最后一样东西。 “食炁法(炼身篇)”,吞噬万物之精气滋补己身,这无疑是个能让自己变得更强的功法! “终于能走上修炼道路了,以后再也不用谎称炼气士了。” 程宇不知道是不是食仙居听到了自己的呼声,给自己送来了修炼法。 刚碰到《食炁法》,便只见一道耀眼的光芒闪过,大量的关于食炁法的修炼信息涌入了程宇的脑海。 第92章 千古最稳太子朱标到来 【食炁法(炼身篇)】 【万物皆可炼,五味通玄关】 修炼食炁法可以显着增强修炼者的身体素质。 一方面,可以通过不断吸收天地间的自然之炁来缓慢增幅身体素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吸收潜藏在美食之中的美食之炁来提升。 美食的品级越高,身体素质提升效果越高。 一旦入门,即可学习炼身篇食炁法的法技。 【食炁入魂】:通过注入自身炁息激发食材潜能,使料理效果大大提升。 这法技好啊,极大的提升了烹饪美食品质的上限。 程宇眼睛一亮,修炼法还附赠技能,真是套极品功法。 不过食炁法还存在一个隐患,那就是据功法所言,食炁法是一个成套的体系功法,炼身篇修炼到最高层次以后,便需要抓紧修炼下一篇章:淬灵篇。 否则会因为无法控制强大身体的欲望,而逐步沦为被欲望控制的奴隶。 有弊有利,但总体是利大于弊的。 当程宇沉浸在功法感悟时,忽闻院外传来敲门声。 有客人来了。 …… 食仙居门外,朱元璋一行人立在青石板路上。 “陛下,这里好像比之前多了一个告示牌。”常遇春注意到了门口旁程宇立的规矩。 朱元璋认真地看了一遍,若有所思道: “这应该是程真人亲自立的规矩,你们进去之后可要好好遵守。” “是!”常遇春、徐达、朱标。 身后的朱标偷偷看了父皇,他没想到还有人能让父皇守规矩的。 他越发对这个程真人感到好奇了。 “程真人!”见到程宇的瞬间,常遇春老远便抱拳高呼,“俺可是饿着肚子来的!” 程宇笑着迎出:“常将军稍安勿躁,今日有新品呈上。” 他余光扫过朱标,将少年眼中的好奇与谨慎尽收眼底。 “陛下,好久不见。”程宇转头看着朱元璋,今天老朱穿了一身朱红色的常服,但仍有一种不怒而威的气势。 “哈哈,程真人,今日我等又来叨扰了。”朱元璋大笑,伸手虚引,“这是犬子朱标,听闻食仙居有仙人驻世,吵着要来拜见。” 朱标上前一步,拱手行礼:“程先生大名如雷贯耳,今日得见,三生有幸。” 13岁的朱标,生得眉目清秀,面容白皙中透着几分朝气。 他身材修长,身着一袭月白色绣着金丝龙纹的锦袍,腰间束着同色系的丝绦,更显挺拔。 这就是少年时期的朱标吗,看起来很像那种邻居家的聪明孩子啊。 程宇点了点头,笑着将四人迎进院内。 然后将朱元璋带的礼物一伸手,使其悬浮在空中,然后飞向了后院之中。 朱元璋等人一看,心中一惊。 上次来,程真人还没有这个本事吧。 莫不是程真人的法力又精进了? 朱元璋一开始也吓了一跳,随后心中对程宇又多了几分重视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忌惮。 “程真人,这浮空悬物的本事?”常遇春眼睛微瞪,他有点结巴地问道。 “哦,没啥,新领悟的。”程宇笑了笑,简单说了下。 倒不是摆谱,而是随着自己综合实力已经今非昔比,没必要在他们面前掩饰或者摆谱。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真性情才能真正展示出来。 四人步入大堂,程宇挥手间取出了之前签到给的新疆哈密瓜、极品丹东草莓与苹果。 当朱元璋等人看到程宇竟又有“凭空造物”的能力,眼皮跳了跳。 常遇春脸上写满了吃惊,他忍不住问道: “程真人,你这个凭空造物的能力,也是新能力吗?跟神仙无二了呀。” 程宇微微一笑。 要的就是你们的吃惊。 不然怎么让你们配合达成时空锚定条件。 【人物:朱元璋】 【时空锚定条件:在其世界传播一种未出现的美食,令世人甚喜(将按照百分比显示进度)。】 一见面,程宇自然就看到了朱元璋身上带着的时空锚定条件。 竟然是传播一种未出现的美食。 程宇说不好这个难度低不低,但前提他清楚,那就是这件事必须得到朱元璋的支持才行。 “常将军过誉了,这不过是些小手段罢了。”程宇谦虚地笑着,心中却在暗自思索如何让朱元璋帮忙传播美食。 “诸位,快来尝尝这些水果,都是我精心准备的。”他热情地招呼着众人。 朱元璋拿起一块哈密瓜,轻轻咬了一口,那香甜的汁水瞬间在口中散开,他不禁瞪大了眼睛,“这瓜竟如此甜美,朕从未尝过这般滋味!” “陛下,这叫哈密瓜,产自遥远的西域,那里阳光充足,所以瓜果格外香甜。”程宇耐心地解释着。 居然是西域水果。 朱元璋点了点头,已经见怪不怪。 看父皇吃了,朱标也尝了一口草莓,鲜嫩多汁的口感让他赞不绝口。 “程真人,这红色的果子酸酸甜甜,真是美味极了!” “这是什么水果?” 程宇一愣,这个时候草莓还没有在中国出现吗? 草莓其实在中国出现的很晚。 1915年,俄罗斯侨民从莫斯科引入了500株“维多利亚”草莓品种到中国黑龙江的亮子坡进行栽培,而后才开始传遍全国。 “太子,这叫草莓,是我这个时代的水果。” 朱标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 徐达吃得较为斯文,但从他微微上扬的嘴角也能看出对这些水果的喜爱。 不过,常遇春一副大老粗的样子,大口大口地吃着,一边吃一边含糊不清地说:“程真人,您这咋还有这么多好吃的水果,俺老常可真是开了眼界了!” 这时,朱元璋突然想起此次前来的时间限制,“程真人,此次我们只能在此停留 5个小时,时间紧迫,不知……” 这次只停留五个小时吗? 那确实没啥时间了,要赶紧给他们上一顿了。 接着,程宇想起之前答应给朱元璋的北伐情报,他转身走进里屋,不一会儿便拿着一份卷起来的地图走了出来。 “陛下,这便是北伐时期北元军事的详细情报,上面标注了他们的兵力部署、粮草储备以及重要据点。” 什么!? 徐达、常遇春、朱标等人瞬间一听,愣住了,纷纷放下了手中的水果。 朱元璋接过地图,展开一看,眼中满是惊喜,“程真人,你真是雪中送炭啊!有了这份情报,我军北伐便更有把握了。” “客气,上次就说好这次要给你拿的。”程宇摆了摆手。 “那你们先看吧,我这就去给你们做饭。” 见程宇这样说,朱元璋等人自然是再同意不过。 徐达和常遇春凑了过来,看着地图上详细的标注,不住地点头称赞。 “陛下,这东西都有了,这回俺都不知道怎么输?” 常遇春兴奋不已。 朱标站在一旁,眼睛紧紧盯着地图,心中满是震撼。 他虽年纪尚小,但也知晓北伐对于大明的重要性。 这一份情报,简直就是北伐胜利的关键钥匙。 这就是无所不能的食仙居仙人吗? 好厉害! …… 程宇走进厨房,开始为这顿饭忙碌起来。 朱元璋来了第三次了,勉强算得上半个老顾客了,程宇自然没有像之前那样特别注重搞新花样。 他的厨艺在这段时间里几乎是呈指数增长的。 第93章 开饭开饭 程宇从冰箱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鸡肉。 这些鸡肉都是他精心在农家挑选的,肉质鲜嫩紧实。 他熟练地将鸡肉切成大小均匀的块状,放入盆中,加入适量的盐、料酒、生抽、胡椒粉,用手仔细地抓匀,让每一块鸡肉都充分吸收调料的味道。 腌制鸡肉的时候,程宇一边切着辣椒,一边在脑海中思索着如何让这道菜更符合朱元璋等人的口味。 因为,他这次要做一道有些重口味的菜:辣子鸡。 不过,腌制鸡肉的时候,程宇一边切着辣椒,一边也在脑海中思索着如何让这道菜更符合朱元璋等人的口味。 他知道,朱元璋来自元末明初,那个时候的饮食口味可能更偏向于两淮菜系和粤系,都比较偏淡一些。 于是他选择了一些辣度较低的辣椒。 做这道菜主要是想给他们带来一些新的味觉体验。 在做辣子鸡的同时,程宇见鸡肉还有不少,思考片刻,决定再做一道宫保鸡丁。 宫保鸡丁也是程宇的拿手好菜。 他将花生米炒熟备用,接着把鸡肉丁用同样的方法腌制好。 熟练而又迅速地做好了这道家常菜。 两道荤菜的香气瞬间从厨房弥漫了出去。 大堂内。 朱元璋等人已经闻到了这股美味的香气。 “哇,好香啊!”众人被这股香气吸引。 本来一直在和老朱等人讨论北伐的常遇春此时糙脸上满是急切的神色,时不时咽口水。 似是被这香气刺激得有点坐不住了。 “陛下,你说程真人这菜做好了,怎么不先端过来?” “常叔,我还没见过你这么急的样子呢?”少年朱标在一旁揶揄道。 常遇春听到朱标的话,嘿嘿一笑,挠挠头说:“太子殿下,您是没尝过程真人做的菜,那滋味,尝过一次就忘不了,俺这心里着急,您就体谅体谅吧。” 说着,还夸张地吸了吸鼻子,引得众人一阵发笑。 朱元璋也笑着摇摇头,“真是饿死鬼投胎,就不能有点耐心。程真人定是还在忙,咱们稍安勿躁。” 话虽这么说,他的目光也时不时望向厨房的方向,显然也被那香气勾得有些心痒痒。 此时的厨房中,程宇并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 程宇从食仙居的特殊保鲜柜——地窖中拿出之前钓到的金枪鱼食材。 金枪鱼生鱼片朱元璋等人一定没吃过吧。 这可是海洋极品美食! 他手持锋利的刀具,熟练地将鱼肉切成薄片,一片片晶莹剔透的生鱼片整齐地摆放在盘中,旁边配上精心调制的蘸料:海鲜酱碟。 要不要来点芥末酱呢? 老朱他们还没有吃过这么辛辣刺激的东西?能受得了吗? 嗯...程宇摸了摸下巴,想了想还是准备一碟。 给自己准备吧。 他们爱吃不吃。 三荤再配一素吧。 程宇在锅中倒入少许油,等油热后,先放入蒜末爆香,接着倒入西兰花和胡萝卜片快速翻炒。 他手法娴熟,锅中的蔬菜在他的翻炒下,颜色变得愈发鲜亮。 他适时地加入适量的盐和少许生抽调味,不一会儿,一道色香味俱佳的西兰花炒胡萝卜就出锅了。 没有例外,四道珍品菜肴,放在外面五星级酒店,每道菜都可以作为主菜了。 完事收工,程宇洗了洗手,看向了门外,笑了笑。 闻了这大半天香味儿了,想必他们一定等急了。 有了食仙居的完整版能力好,也终于可以免去端菜的操作了。 只见程宇背着手往前走,施施然走进大堂,四道菜稳稳地悬浮在他身后,如同被无形的手托着。 这神奇的一幕让扭头的朱元璋等人再次微微惊了一下。 这就和魔术效应类似。 有些东西即使有人告诉你这是什么了,当你再看到时还是会吃惊。 “来来来,大家快尝尝,看看合不合口味。” 说着,程宇意念一动,四道菜便稳稳地落在了桌子上。 同时餐具也一起飞了过来。 程宇和众人一同坐下。 考虑到朱元璋、常遇春、徐达等武人的量上次就见识过了,所以这次程宇每道菜做的分量都非常足,是上次的三倍。 见四人齐齐坐下后,程宇又神色一动。 好肉自然还要配好酒。 程宇随手一挥,取出了之前签到所得的醉酒葫芦。 他向老朱四人伸手指了指,道: “这里面装的是新得的美酒:九酝酒。我还没有尝过呢,今天打开给大家一起尝尝。” 朱元璋听闻,眼中闪过一丝惊喜,他本就好酒,又对程宇拿出的新奇事物充满期待,当下笑道:“程真人如此盛情,那朕今日可要好好尝尝这九酝酒。” 朱标在一旁听到九酝酒这个名字后,眉头皱了皱,“父皇,我好像听说过这个酒。” “哦?”朱元璋微微一愣。 “对了,好像在汉史里见到过记载,不过没有流传后世。”朱标突然想了起来,有些开心地对朱元璋说道。 “汉史?” “汉代的酒。” 似乎是同时想到了什么,朱元璋和徐达互相看了一眼对方。 倚天剑、失传汉酒。 要说程宇没有见过汉末或魏晋南北朝的人,老朱和徐达是不信的。 虽然很好奇程宇到底见过哪位青史留名的古人,但他们也清楚,程宇如果想说,自然会告诉他们,如果不想说,他们还是不问的好。 没看到老朱和徐达在眼神交流,此时的常遇春早就馋得不行,这会儿眼睛盯着那酒葫芦,搓着手,嘿嘿一笑: “谢程真人,程真人你快倒快倒,俺老常今儿个想喝个痛快!” 程宇笑着拿起酒葫芦,给朱元璋、常遇春、徐达人一一倒上。 酒液倒入杯中,顿时散发出一股浓郁醇厚的香气,那香味仿佛有魔力一般,瞬间弥漫在整个大堂。 “好香的酒!”徐达轻嗅酒香,赞叹出声。 朱标也好奇地看着杯中酒,虽年纪尚小,还未到能尽情饮酒的年纪,但这诱人的香气也让他心生向往。 “太子,我给你拿点饮料吧。”程宇拿出了肥宅快乐水,给朱标倒上了,“这是上次陛下来的时候喝的,不是酒。” 见程真人给自己倒水,年少的朱标也很懂事,立马拱手谢过。 第94章 大明众人品尝蓝鳍金枪鱼生鱼片 程宇给朱标倒好饮料后,笑着看向众人:“大家尝尝这九酝酒,看看滋味如何。” 众人举杯,轻轻抿了一口。 醇厚的酒液在口中散开,带着丝丝甘甜,入喉温热舒畅。 “好酒!”常遇春一杯饮下,咂了咂嘴,眼睛微微发亮。 九酝酒是黄酒,通常黄酒要在温热的状态下饮用,这样不仅能释放更多香气,还同时能将口感变得浓郁。 可这九酝酒颇有其奇特之处,它居然可以在品尝过程缓慢释放更多香甜之气。 越品越好喝。 “程真人,这酒太好喝了!俺老常从未喝过如此美酒,您这还有多少,能不能给俺几坛带回去?” “老常,不得无礼啊,你这怎么张口就想向程真人讨酒喝?”朱元璋瞪了有些肆无忌惮的常遇春,随即对程宇解释道:“真人,是我事先没有多加嘱咐,抱歉抱歉。” 程宇有点意外的看了看朱元璋,似是想到了什么,于是淡淡一笑:“无妨,常将军是真性情的汉子,这酒我也不常喝,走前让他带一坛回去也无妨。” “程真人真是豪爽!”朱元璋一听,心中大喜,常遇春是他麾下爱将,他自然也希望程宇能多关照些。 不过回去要教训教训常遇春,这程真人如今法力境界都明显更上一层楼了,他还没有眼力劲向人家讨要东西。 这九酝酒回去就给他没收了。 朱元璋在心中默默想着。 此刻的常遇春还不知自己的酒回去就没了,只见他此时乐开了花,咧着嘴笑道: “程真人,您可真是俺的大恩人!以后您有啥事儿,尽管吩咐俺老常,上刀山下火海,俺眉头都不皱一下!” 程宇笑道:“这酒可不是白送的,你们不是要北伐了吗,只许胜不许败哦。” 常遇春拍了拍胸脯:“程真人,我保证,这回我要是不比历史上干的好,我直接倒着姓。” “哈哈哈哈……” 众人笑着开始用餐,朱元璋看着桌上的辣子鸡、宫保鸡丁、金枪鱼生鱼片和西兰花炒胡萝卜,这些菜肴的样式和搭配他从未见过,不禁好奇地问道: “程真人,这几道菜看起来甚是新奇,朕竟从未见过,不知它们都叫什么名字?” 程宇笑着指了指辣子鸡,介绍道:“陛下,这道菜叫辣子鸡,是用鸡肉和辣椒炒制而成。辣椒不仅能增添独特的风味,还有驱寒除湿的功效。” 他又指向宫保鸡丁,“这道是宫保鸡丁,里面有鸡肉、花生米、黄瓜和胡萝卜,口味甜酸适中,十分下饭……” 程宇说得很详细,还科普了一下这里面后世才传入的食材和香料。 当说到金枪鱼生鱼片时,程宇故意卖了个关子。 “陛下,这道菜可就特别了,它叫金枪鱼生鱼片,是用新鲜的金枪鱼肉切成薄片做成的。在我们现代,很多人都喜欢吃生鱼片。” 他一边说着,一边拿起筷子夹起一片生鱼片,蘸了蘸海鲜芥末酱,放入口中,露出享受的表情。 不愧是顶级的海洋美食,入口即化,鲜甜无比啊。 这可是一道不怎么烹饪,但靠食材本身就几乎达到珍品的美味。 “金枪鱼是海洋里的顶级猎食者,相当于陆地里的豺狼虎豹,所以它的鱼肉也是异常珍贵。” “这芥末酱虽然辛辣刺激,但搭配生鱼片,别有一番风味,陛下和诸位不妨一试。”程宇细细品味后,眼神带着一丝恶作剧的深意。 朱元璋四人能吃的惯吗? 朱元璋四人看着程宇吃得一脸享受,心中既好奇又有些犹豫。 朱元璋毕竟身为帝王,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索欲,虽然心中对生鱼片这种吃法满是忧虑。 因为他也读过不少书,可是知道很多古人都是因为生食鱼片而死,比如三国着名谋士陈登。 但此刻,在程宇的极力推荐下,那强烈的好奇心还是占了上风。 程真人亲自烹饪的,自然不会有什么问题。 他微微眯起眼睛,紧紧盯着盘中的生鱼片,眼神中透露出一丝纠结。 一旁的常遇春、徐达、朱标在眼巴巴的等着他行动。 过了片刻,他夹起一片生鱼片,轻凑到嘴边,先轻轻嗅了嗅。 嗯,果然有一股海气。 紧接着,他将鱼片在芥末酱里轻轻蘸了蘸,芥末酱如同一层薄薄的面纱,轻轻覆盖在鱼片上。 程宇见朱元璋只是微微蘸了蘸,暗下心想:老朱作为一代帝王,有胆量尝试新东西,又不莽撞,真厉害。 朱元璋将蘸着芥末酱的生鱼片放入口中的瞬间,芥末那浓烈的辛辣如同一把利剑,直直地冲向他的鼻腔和口腔。 他的身体猛地一震,双眼瞬间瞪大,眼球中布满了因刺激而涌起的血丝,眼泪不受控制地在眼眶里打转。 他的脸迅速涨得通红,就像熟透的番茄,额头上也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但他强忍着没有发作,身为帝王的尊严让他不能在众人面前失态。 然而,就在他几乎要被这股辛辣打败的时候,金枪鱼那独特的鲜美滋味开始在他的舌尖上缓缓绽放。 细腻的鱼肉如丝绸般滑过他的味蕾,鲜甜的味道在口中散开。 这股鲜味如同一场及时雨,迅速缓解了芥末带来的刺激。 两种截然不同的味道在他口中交织、碰撞,给他带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奇妙体验。 朱元璋假装在闭上眼睛细细品味金枪鱼生鱼片,过了一会儿后,一边强忍着咳嗽,一边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稳,“咳咳……这蘸料,真是有劲,吃完之后只觉口中滋味丰富至极。” “伯仁、天德、标儿你们也来尝尝。”或许也是出于玩性,朱元璋没有说芥末酱要少蘸一点。 常遇春一听,兴奋得两眼放光,根本没注意到朱元璋话里的“陷阱”,大大咧咧地说道:“好嘞陛下!俺老常早就想试试了!” 说着,他迫不及待地夹起好几片生鱼片,然后狠狠蘸了一大坨芥末酱,在程宇有些吃惊的目光,一大口下去,芥末的辛辣瞬间在他口腔里爆炸开来。 常遇春的眼睛一下子瞪得滚圆,嘴巴张得老大,整个人像是被施了定身咒一般,僵在了那里。 下一秒,他的脸涨得比猪肝还红,额头上青筋暴起,豆大的汗珠不停地滚落。 “咳咳咳……”他剧烈地咳嗽起来,那咳嗽声震得整个屋子都嗡嗡作响,眼泪和鼻涕不受控制地流了出来,他慌乱地用袖子去擦,却越擦越狼狈。 “这……这是啥玩意儿啊!”常遇春一边咳嗽,一边含糊不清地喊道,“辣死俺了!咳咳……不过这生鱼片,好像还真有点意思。” 尽管被辣得如此难受,他还是强忍着又嚼了嚼口中的鱼片,不失吃货的本质,感受着那鲜美的味道,“程真人,您这搭配虽然够劲,但也太折腾人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还不停地吸气,试图缓解嘴里那股火烧火燎的感觉。 “哈哈哈哈哈哈……”见常遇春这副模样,朱元璋、程宇纷纷大笑,徐达、朱标也忍俊不禁。 见常遇春这副狼狈样,徐达小心翼翼地夹起一片生鱼片,只在芥末酱里轻轻蘸了一下,放入口中慢慢咀嚼。 芥末的辛辣和金枪鱼的鲜美在他口中交融,他微微皱了皱眉头,仔细品味着这独特的味道。 “嗯,这搭配倒是别具一格。”徐达轻轻点头,评价道,“芥末的辛辣恰到好处地衬托出了鱼肉的鲜美,只是这芥末的劲儿,确实不小。” 他说话时,语气依旧沉稳,只是微微有些急促的呼吸,透露出他刚刚也受到了芥末的冲击。 朱标看着父亲和常遇春的反应,心里既好奇又有些害怕。 不过刚才程真人给的黑色饮料口味也很奇特,但却很美味,这道菜想必也是这样的吧。 在众人鼓励的眼神下,他才鼓起勇气尝试。 他夹起一片小小的生鱼片,战战兢兢地在芥末酱里蘸了蘸,然后慢慢放入口中。 刚一入口,那股辛辣味就让他的小脸皱成了一团,他的眼睛里瞬间蓄满了泪水,嘴唇也微微颤抖起来。 “父皇,孩儿觉得也...也觉得好好吃,也...咳咳...不是...咳咳咳...很辣。” 看着朱标脸上黄豆般大小的眼泪就要滴下来了,还一副满不在意的样子在装成熟。 众人再次捧腹大笑。 第1章 曾许飞鸿荡人间 (大脑存放处) (免杠声明:本作存在部分和传统形象不符的历史人物,且历史人物性格不会从始至终) 天柱山。 十方观。 坐落于青山之巅,云雾缭绕,宛如仙境。 观主玄真道人,一袭玄色道袍,仙风道骨,眉宇间透着睿智与沉静,此时手中正拿着一本不知名的经典,端坐在一处蒲团上,看向一人。 “观主,我身患绝症,已觉时日无多。如今,我心向大道,只求入观出家,寻得一丝解脱之法。” 程宇面色苍白,却难掩眉宇间的坚毅。 他的头深深地低垂着,几缕凌乱的发丝从额前垂下,半掩住他的面庞,从侧面望去,只能看到他高挺的鼻梁,在光影中勾勒出一道坚毅的弧线。 说罢,程宇的嘴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线。 闻言,玄真沉默不语。 片刻。 “非是我不想收你。” 玄真观主微微摇头,看向程宇的目光中带着一丝悲悯,“你身患绝症,此乃命数。道观并非避难之所,出家亦不能缓解你的病痛。” “何况,我们这里不收重症患者。” 虽然有所预料,可程宇嘴角仍然流露出一丝苦涩。 低头深思了少许,程宇随即望向玄真,缓缓说道:“观主,我突然想起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不吐不快。” 玄真垂眸轻掸拂尘,声如松风过隙:“居士但说无妨。” “前段时间,有一个十年没见的,搞金融投资的女同学突然联系我。” 程宇喉结滚动,指尖无意识摩挲着袖口褶皱。 “嗯...就是我一个以前很要好的同学。她说,她有任务没完成,需要钱,正好听说我刚刚把家里房子给卖了。” “我说,行!我给你了!” 身患绝症,还被人骗走房子钱? 玄真看着程宇的眼神愈加怜悯。 “其实,我就觉得她可能卷我钱,就得跑了。” “但我没想到,昨天还是前天,她突然把我钱又打回来了。” “然后说还赚了不少钱。” 见程宇说话语气中多了一些起伏,玄真微微低眸,静静聆听着他的诉说,当一个倾听者。 “然后她就突然开口问我,你结婚了吗?” “要不然,我嫁给你。” “我说,不行。你这会嫁我,那会就成寡妇了。” “哈哈哈哈,哈哈...” 程宇扶着香案缓缓起身,笑着,指节因用力泛起青白,似乐,又似哀。 笑声就在这宁静的十方观中回荡,带着一抹无法言说的苍凉。 待喘息稍平,程宇才望着檐角铜铃轻声呢喃道:“要我说啊...当寡妇多不划算?” 玄真看着程宇,眼中的悲悯之色更浓。 “无量天尊。“ “施主,世间之事,变幻无常。人生有很多的意难平,但你的病……” 程宇摆摆手,止住了玄真的话。 “观主,我很清楚我的病,您也不用再宽慰我。” “即便身患绝症,我也不会放弃希望的。” 程宇灼灼的目光越过玄真,投向远方窗外,那缥缈的云雾,微微仰头,深吸一口气,感受着十方观中那带着丝丝清冷的空气。 随即亦步亦趋,迈着坚定的步伐向山下走去。 玄真走到殿外,望着程宇离去的背影,很长时间没有言语。 风轻轻吹过,带动着道观的幡旗微微飘动。 “怜我世人,处境多艰。” 玄真微微叹息,转身回到殿中。 下次给老道我再多钱,都不出来见客了。 老子自己还要修身养性呢,可不能见太多尘苦。 ………… “呼~~呼~~” “是小宇啊,这是,又在跑步呢?” 一位红衣穿着的中年妇女在林间小路上挑着扁担走着,脸上带着和善的笑容。 “是啊,赵大娘,锻炼锻炼身体。” 程宇微笑道。 “好,那你多跑跑吧,今天有空来大娘家里吃饭啊。”赵大娘热情地招呼道。 这小伙儿也不知道咋想的,跑到咱们这个穷沟沟里来。 在这里待着有什么前途啊,真是可惜了,这小伙。 啧,这小脸,真俊! “谢大娘,下次一定。” 程宇微笑着向驻足的赵大娘挥了挥手,继续沿着林间小路奔跑。 可没过多久,强烈的肌肉酸痛感和剧烈的心跳声让他不得不停下自己的脚步。 身体这是...越来越差了! 程宇大口地喘着呼吸,嘴角微微下撇,露出一丝苦笑。 一年半前。 他还在公司岗位上,还在为公司上市做最后的冲刺准备。 公司是他和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开的,那时的他充满了激情与活力,仿佛有着使不完的劲。 他们在简陋的办公室里,日夜奋战,大家都在为了一个共同的富裕目标而努力。 每一个决策,每一次讨论,都饱含着他们对未来的憧憬。 很快,公司就要上市了! 那时候,成功仿佛就在眼前,触手可及。 那时候,程宇,意气风发,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他的脚下。 然而,命运却在这个时候悄然伸出了它残酷的手。 身体的不适最初只是偶尔的疲惫和疼痛,他并未放在心上,只当是过度劳累的结果。 就在程宇审阅最后的上市材料的时候,头脑一阵恍惚,随即剧烈疼痛到晕厥过去,被人送去了医院。 当那一份沉重的检查报告摆在他面前时,他感觉自己的世界瞬间崩塌。 脑癌晚期! 这就等于被判死缓。 程宇人魔怔了,一段时间里,他都几乎难以接受。 由于发现的及时,医生还告诉他。 如果是经过积极治疗,好好休养,加强体魄锻炼,他还能活2到3年。 因此,他不得不离开那个他热爱的公司,看着朋友们继续为梦想拼搏,而自己却只能在病痛的阴影中挣扎。 他也不想告诉任何人,觉得自己不如就这样静悄悄来了,又静悄悄的走了好。 三岁那年,程宇是有印象的,知道自己是被父母丢弃在孤儿院门口的。 那时起,他便在孤独与迷茫中成长。 但他从未放弃对生活的希望,也或许那时候他还小,不懂得什么道理,只知道饿了吃,渴了喝,疼了叫。 在孤儿院的日子里,程宇学会了独立与坚强。 长大后,程宇凭借着自己的才华和努力,以小镇做题家身份,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 并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和坚韧,一路拼搏,才有了后来与朋友们共同创业的经历。 最初的半年里,面对脑癌晚期的残酷现实,为了活命,他卖掉了自己公司的股份,卖掉了自己的房产,四处求医。 程宇尝试了各种医疗技术、恢复药物,甚至是各种土偏方,但还是没能阻止脑子里那颗肿瘤的继续蔓延。 随后,他开始加强身体锻炼,健康饮食,增加自己的免疫力。 还四处求仙拜佛,遍访群山。 但这一切努力,他心里也明白有没有用。 三个月前。 程宇来到三星山。 这是位于中部的一处偏僻之地。 是东江的源头,生态环境保护良好,周边几百户人家已迁至县城安置,所以人迹罕至。 山清水秀之地,他乡埋骨之冢。 即使脚步停留了一会儿,程宇的呼吸依然急促,他缓缓地坐在路边的一块石头上,抬头望向远方。 林间的微风轻轻拂过,树叶沙沙作响。 古老的树干上爬满了青苔,那翠绿的色泽仿佛在诉说着岁月的悠长。 远处,一条清澈的小溪潺潺流淌,溪水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银色的光芒。 溪边,五颜六色的野花竞相绽放,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它们在微风中轻轻摇曳,散发着阵阵芬芳。 就像是教科书里的景色。 几只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仿佛在演绎着一场美丽的童话。 程宇来到溪边,蹲下身子,用手轻轻触摸着溪水,感受着那份清凉与纯净。 溪水从他的指缝间流过,又如同金色的焰火在指间飞舞。 “这世间,真是让人留恋。” 第2章 这人间,还不舍得我离开 一路沿着小溪走。 程宇拖着有些疲惫的身躯,缓缓朝着位于前三关庄,后山山脚下的一处饭庄走去。 这后山便是三星山的一个分支,三星山不是指一座山,而是指代这里的一片山脉。 一路上,极为寂静,偶尔传来几声鸟鸣,更衬得这片天地的清幽,远远望去,饭庄仿佛依偎在大山怀里。 这座饭庄便是程宇在命运的转折之际寻得的一处宁静港湾。 一年前,他便在网上无意之间看到这家饭庄。 这家饭庄早些年,是有投资客打算用来开农家乐的,但因为经济不景气,没有坚持下来,索性放在了网上进行挂售。 地理位置很偏僻,一直无人问津。 直到程宇发现,直接把它买了下来,并花费了大量的心血进行精心装修。 饭庄占地面积约 600个平方,前院是养鸡小院和餐厅区域的奇妙组合。 走进前院,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个颇有生机的养鸡场。 几只肥硕的母鸡在院子里悠闲地踱步,时不时咯咯叫,又时不时地低头啄食地上的米粒。 鸡舍旁,几株不知名的野花在微风中轻轻摇曳,绽放着绚丽的色彩。 餐厅区域布置得简洁而温馨,共四排桌椅,一桌可容纳4-6人。 实木打造的桌椅摆放得整整齐齐,桌上铺着素雅的桌布,一束束新鲜的野花插在花瓶中,散发着淡淡的芬芳。 几乎没有什么现代元素,一切摆放都是按照传统农家来。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餐厅里,形成一片片光斑,给人一种宁静而美好的感觉。 后院则是后厨和住房区域。 后厨里,没有过多的现代元素,因为程宇更喜欢原生态的风格,但各种炊具一应俱全,灶台上还残留着些许炊烟的气味。 住房区域完全是简约加田园风,白墙黑瓦,十分干净整洁。 至于,为什么要买一个无人问津的饭庄? 或许是因为程宇的儿时经历。 有一次,程宇路过一家饭店,里面飘出的阵阵香气让他垂涎欲滴。 他站在饭店门口,久久不愿离去,心中暗暗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开一家大饭店,要让孤儿院里的所有人都能吃上美味的食物,不再忍受饥饿的痛苦。 这算是圆了他儿时的一个梦吧。 程宇吃力地回到饭庄,每走一步都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他的脸色苍白如纸,额头上布满了细密的汗珠。 “咯咯!” 走进前院,几只母鸡被他的脚步声惊得散开,似是不想沾染他身上的东西似的。 程宇无奈地笑了笑,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悲凉。 曾经,他也是一个充满活力的人,可如今,却被病魔折磨得如此狼狈。 这段时间来,他是发现锻炼效果已经越来越差了,一开始还能绕着庄子跑三四圈的,现在需要跑一圈,歇一圈。 身体健康正在随着免疫力的下降而被逐渐侵蚀。 来到后院。 随着门把手的“咔嚓”扭动声。 程宇打开了卧室的门,累的一头栽倒在床上,双脚腾空,一阵轻松。 来不及洗漱,程宇裹着柔软的床被,被一股强烈到前所未有的睡意淹没。 刹那间,世界为之一暗。 ………… 不知过了多久,当柔和温暖的日光再次照射到程宇的眼皮上, 程宇那紧闭的眼皮下意识地动了几下。 下一刻。 程宇猛地睁开双眼。 嘶! 头有点痛! 程宇有些痛苦地呻吟着。 是又病发了吗? 等等!这是什么?! 程宇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脑海中似乎多了许多奇怪的知识。 仔细梳理后,他才得知,自家的饭庄连着自己一起,竟然融合了一种神秘莫测的伟力,能够沟通古今。 古代人物竟然可以来到他的饭庄吃饭。 而且只要得到食客的认可,他就能获得相应的报酬。 饭庄和他直接进行了绑定,只有他亲自做的饭得到食客认可,才能获得报酬。 他还被赋予了沟通各个时代的语言能力,而且不同历史年代之间的人物只要身处饭庄之内,都会自动被赋予现代语言能力,从而可以进行畅通自由的沟通交流,完全没有语言、文字障碍。 我一个上市公司的原董事竟然要成了一个厨子?! 程宇突然觉得有点无厘头,就感觉好像被神明整蛊了一样。 我是想开一个饭庄没错,但是,我现在还只是个病人,啊喂! 这股神秘的伟力并没有将他身上的绝症消除。 整个饭庄被做了一些改造,比如说饭庄的各种家具布置以及建筑材料都做了替换。 拥有了自动清理垃圾、灰尘的功能,每过去一天,饭庄就会开启自动清扫。 后厨的角落甚至还多了一个七彩漩涡,会随机掉落神秘的食材、食谱、食具、食灵、食术等众多和美食相关的资源。 只要每天做饭打卡都能获得奖励,而且每签到七天、三十天、三百六十五天就能获得更高的奖励。 不乏各时空的超凡食材。 嗯?! 等等,超凡食材?! 你是说,超越凡俗,像电影小说里的那些仙丹妙药一样的食材? 程宇突然瞪大了眼睛,兴奋不已,他迫不及待地站起身子,拖鞋都没穿好,便匆匆来到后厨。 有救了!我的病有救了!!! 进门就看见后厨的右上角,原来放水缸的位置,水缸消失不见了。 正有一个七彩漩涡正散发着奇异的光芒。 那光芒似乎只包裹了那角落之地,但程宇看过去却感觉无比明亮。 仿佛在召唤着他。 他小心翼翼地靠近漩涡,伸手摸向那漩涡。 【今日尚未进行烹饪】 程宇的脑海里突然神奇的浮现出一行字。 真奇妙的感觉,脑海里仿佛被塞进一个显示器一样。 程宇没有多想,既然这么提示,那就先做好饭再试试。 他开始忙碌起来。 做什么最快呢? 对了,昨天的饭菜还没吃完,不知道热一下算不算他自己做饭。 一边想着,程宇一边找齐了自己昨天放在冰箱里的剩饭剩菜。 (⊙o⊙)… 看着热好的大米饭,程宇闭上眼睛,将意识伸向七彩漩涡。 根据脑海里的知识,他不需要用手去触摸漩涡,只要他做好饭菜,用意识去接触即可。 【今日尚未进行烹饪】 果然,不能钻空子。 那么,是该做一道菜了。 程宇从冰箱里拿出了两个红彤彤的番茄,还有三个新鲜的鸡蛋。 番茄圆润饱满,散发着淡淡的果香,鸡蛋蛋壳光滑,握在手中仿佛能感受到生命的温度,都是程宇在庄里买的绿色无污染农业产品。 把番茄洗净,在顶部轻轻划一个十字。 然后,把番茄放入开水中稍微烫一下,看着那红色的表皮渐渐卷起,就像美丽的花瓣绽放。 接着,程宇轻松地将番茄皮剥掉,露出里面鲜嫩多汁的果肉,那色泽鲜艳欲滴,仿佛一颗璀璨的红宝石。 取出一个小碗,把鸡蛋轻轻敲开,那清脆的声音如同美妙的音符。 将蛋液倒入碗中,用筷子快速搅拌,蛋液在碗中欢快地流动,泛起层层细腻的泡沫,接下来,在热锅中倒入少许油,当油微微冒烟时,倒入蛋液。 蛋液瞬间在锅中膨胀起来,像一朵金色的云朵。 这时候需要立刻用锅铲轻轻翻动起来,这样可以让鸡蛋变得金黄蓬松。 取出炒好的鸡蛋,接着再放少许油,加入切好的番茄块。 番茄在锅中“嗞嗞”作响,慢慢变软,渗出红红的汁水,那浓郁的酸甜味道弥漫在空气中,让人垂涎欲滴。 用锅铲轻轻按压番茄,让它们的味道更加浓郁,然后,把炒好的鸡蛋倒入锅中,与番茄一起翻炒均匀。 鸡蛋吸收了番茄的酸甜汁水,一股浓郁的蛋香夹杂着番茄香氛的番茄炒鸡蛋就做好了! 程宇迫不及待的拿出筷子品尝。 番茄炒鸡蛋的美味在口中散开,那熟悉的味道中似乎又多了一丝别样的醇厚。 程宇细细品味着,涌起一股饱腹的满足感。 然而,他并没有忘记那神秘的七彩漩涡。 他再次闭上眼睛,将意识伸向漩涡。 这一次,他的心中充满了期待。 玉皇大帝、阿弥陀佛、上帝、真主…… 能不能给我一个可以治好癌症的神奇食材。 要求也不高,什么蟠桃、人参果、黄中李给我随便来一个。 只要能治好我的癌症,哪怕让我长生不老,夜夜...咳,我也愿意啊! 第3章 不讲科学的奖励 七彩漩涡旋转了起来,无声无息。 【今日烹饪完成,正在投送】 【首次签到,将获得神秘大礼包一份】 首冲礼包?还有这种好事? 怎么有种某鹅某猪的既视感。 程宇隐隐有些担心这次奖励,紧张地等待着结果,心脏仿佛要跳出嗓子眼。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每一秒都显得格外漫长。 三秒后,终于,脑海中的提示再次出现。 程宇眼前的七彩漩涡中出现了七个彩虹气泡,里面包裹着各种东西。 【钢棍:可用来制作面点时压出漂亮的花纹——出自《中华小当家》。】 【烹饪训练空间:可随身指导绑定者进行烹饪,大大提升厨艺经验。】 【闪光料理:《珍珠黄金白玉汤》烹饪食谱——出自《神厨小福贵》。】 【鸽子蛋汤食谱:鸽子蛋汤的奢华做法——出自《琅琊榜》】 【黄金餐具:黄金打造的餐具组合,彰显尊贵。】 【万能调味料罐:可调制出各种奇妙味道——出自《美食的俘虏》】 【仙豆:一种神奇的豆子,吃一颗可以让人恢复体力和能量,经过烹饪后,可轻微增强身体素质——出自《七龙珠》】 随着一股莫名的提示进入脑海,程宇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七彩漩涡中出现的七个彩虹气泡,心中满是惊喜与震撼。 这就是我的金手指吗??? 酷!!! 居然还能具现化动漫、影视剧中的美食,虽然可惜没有出蟠桃、人参果那种神话中的美食,但是这些东西也足以让人感觉到不可思议了。 如果说脑子里的知识,是受高科技的影响,程宇还能理解为自己被什么外星人绑架了,灌输进了一些虚构的知识,到现在七彩漩涡具现化了这些东西,程宇终于接受了现实。 没错,我就是天命人! 他先仔细观察起那个钢棍,光看着那钢棍上的精美花纹,程宇都能想象着用它制作出的面点会是多么精美。 出自《中华小当家》的钢棍,该不会是那位特级面点师解鲁手里的钢棍吧? 程宇将包裹钢棍的七彩泡泡从漩涡中拿出。 很快,奇特的泡泡在触碰到程宇手心的瞬间,便消失。 一瞬间,即使程宇有了心理准备,但双手仍然快速下坠,差点没有拿稳。 一根碗口粗的顶部点满黄色五角星的钢棍。 居然真的是解鲁的钢棍。 对于这部声名远扬,甚至将中华美食文化传遍全球的动漫,身为美食爱好者的程宇在小小的老子时期,就看过三遍。 平时干饭时间,也没少重温。 在《中华小当家》中提到,钢棍是面点大师钢棍解鲁的独特厨具。 解师傅有这样的设定: 来自面食文化悠久的山西,是一位天才面点师,数年前以最小年纪取得了特级面点师的荣誉。 (ps:山西真是个碳水大省,一到下午大家就开始午睡,下午三点钟路上看不到几家饭店的) 这根钢棍原本只是他用来做面点的工具,但随着他不断挑战各路一流厨师且取得胜利,他便将每一次击败对手的经历化作钢棍上的一颗五角星标记。 每一颗五角星都代表着一位曾被他在厨艺对决中击败的厨师,这些星星既是他辉煌战绩的证明,也是他实力的象征。 这根钢棍用途多样,解鲁通常用于擀面皮。 也可以将钢棍分成两半,一手拿半根来捣碎肉类,还会用钢棍来“指”人挑衅。 此外,钢棍也可当作武器使用。 这波,真属于二次元照进现实了! 程宇深吸了一口气,努力抑制住激动的心情,小心翼翼的将钢棍放置在了厨房的角落中。 真沉啊,这该有三四十斤了。 解鲁真是变态啊,拿这个做擀面杖。 不过话说,这玩意真不是我现在能使的,真是白瞎了我首充的一个坑位。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鸡肋啊~~~ 接下来,程宇将目光落在烹饪训练空间上。 烹饪训练空间所在的七彩泡泡在接触到他手指的瞬间,破裂,一道柔和的光芒从中绽放,然后冲进了程宇的脑袋里。 烹饪训练空间开启方法: 可在意识中默念进入,可随意选择开启关闭,时间和外界是十比一。 里面十天,外界一天。 在烹饪空间内,程宇可任意使用现实中拥有的一切烹饪事物,包括食物、餐具、厨具等。 在空间内,程宇对于厨艺的学习效果将提升十倍。 卧槽! 真是小母牛上天——牛*爆了! 这就是开局大礼包的核心礼物吧。 这强度,某些大厂学一辈子都学不来。 有了这个,我岂不是很快就能成为食神了? 程宇陷入了对未来美好的幻想。 但是...一想起自己的病情,程宇又一阵沉默。 要是找不到解决自己病情的方法,哪怕自己在空间里肝成了食神,也是英年早逝的命。 时不待我啊! 程宇继续耐着性子,查看给的物品。 闪光料理? 《珍珠黄金白玉汤》? 《神厨小福贵》? 每一个都很有槽点的感觉啊。 闪光料理?我记得这不是《中华小当家》里的吗? 应该是借鉴了《中华小当家》里的闪光概念。 《中华小当家》该动画于 1997年播出,作为美食题材动漫的先驱者,为后来的很多美食动漫创作树立了榜样。 很多国外观众甚至国内很多孩子,都通过这部动画,认识了中国的美食、了解了中国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 美食番里,几乎找不出几个不受《中华小当家》影响的。 可以说,它完全是霸主级的美食动漫。 而《神厨小福贵》,对于它的议论可以说是两极分化。 最大的原因就在于一部原以为是美食科普动画,最后成了成人教育动画。 唯一一个以悲剧结尾的美食治愈番。 剧情以清末,主角小福贵拯救爷爷为主线,不断用美食过关斩将的情节,最后爷爷死了、太医死了、小飞碟死了、小蜜蜂死了,主角身边的一切亲朋好友都死了,最后主角疯了。 要不是编剧是余华,估计这动画都得被人喷死。 而且程宇怀疑,这部动画后来不播了,也是大概率被人举报下架了。 另外要提到的是,“料理”这个概念不是源自日本的,华夏古而有之。 最早本义是“处理、整理”的意思,例如在《晋书?王徽之传》记载“冲谓徽之曰:‘卿在府日久,比当相料理。’” 这里的“料理”就是管理、处理事务的意思。 后来,“料理”一词逐渐用于饮食方面,意思是“烹饪、烹制菜肴”。 如《齐民要术?作菹藏生菜法》中有“料理白鲟法”的记载,这里的“料理”一词就有对食材(白鲟)进行烹饪制作的意思。 程宇拿出泡泡,《珍珠黄金白玉汤》食谱瞬间化成一道光,又钻进了他的脑海里。 一瞬间,《珍珠黄金白玉汤》的做法、注意事项、食用效果全都印在了程宇的脑中。 同时还给程宇普及了菜品的级别。 分为: 入门级:初出茅庐的厨艺作品,可勉强食用。 家常级:适合家庭日常烹饪,味道可口,能满足一般人的味蕾需求,偶尔能做出妈妈的味道。 珍品级:具备一定的烹饪技巧和艺术感,可在餐厅中作为特色菜品推出。 大师级:厨艺精湛,色香味俱佳,能给食客带来极致的美食享受,到哪里都会被奉为座上宾,只凭一道菜就能流传后世。 传奇级:稀世佳肴,不仅在色香味上惊为天人,还具有特殊的功效或食用价值,人世间凤毛麟角。 神话级:超越凡俗的极致美食,具有不可思议的神秘力量,往往只存在于传说之中。 而且还提到,只有菜品有级别划分,厨师是没有的。 因为大师级(包括大师级)以上的菜品往往都是需要厨师灵光乍现、或者呕心沥血才能做出的菜品。 只要厨师能做出一道大师级菜肴,几乎就可以成为大师级厨师了。 如果按照《中华小当家》里的厨艺理解,那就是特级厨师级别。 闪光料理是特殊料理称谓。 级别在大师级和传奇级之间。 成品就是大师级,如果能够融会贯通、推陈出新,做出超越原作的菜品,那就是传奇级了。 第4章 无限仙豆??? 闪光料理。 真是下限高,上限更高的菜品啊。 有一说一,这首次签到的东西,到现在来说还真没有一个差的。 真不错。 至于后面的... 程宇把《鸽子蛋汤》的光束拍进脑袋,这份出自《琅琊榜》的鸽子蛋汤食谱,和现实中制作方法差别并不大。 只是,食谱里面提到需要用到野生食材。 还增加了不少的制作经验。 【黄金餐具】 金碗、金盘、金勺、金筷、金叉,金杯,一共六样东西。 嘶,这得有三四斤重吧。 不知道纯度是多少,程宇感觉拿来卖钱不错,因为自己银行卡里没剩多少钱了。 至于放店里给食客用? 俗气,嗯...太俗气了! 做人做事,可不能太肤浅了。 【万能调味料罐】 程宇拿起这个罐身乌黑,巴掌大的罐子,仔细端详着。 打开盖子向里看去…… 罐内闪烁着神秘的光泽,仿佛蕴含着无尽的奥秘。 拿在手中,不知为何,程宇一下子就知道它的使用方法: 【万能调味料罐】中备着现实常用的盐、糖、醋、酱油等基本调味料,只需程宇在心中默念所需调味料,再打开盖子,倒出来就能获得调味料。 还提到一点,如果程宇能找到特殊调味料,将其倒入调味料罐中,之后程宇就能获得等同无限的特殊调味料。 好宝贝,好宝贝啊! 程宇咧开了嘴,笑容根本掩饰不住。 哦! 下面这个更是好宝贝! 仙豆! 好家伙! 要不是程宇定力还可以,他其实很早就想跳过前面几个看这个了。 因为上面提到经过烹饪后,可轻微增强身体素质。 尽管没有如程宇一开始所想,出现能直接搞定他的绝症的东西,但他觉得这个仙豆,一定程度上应该可以改变它的身体素质。 七彩漩涡真是不吝啬,一口气给了程宇一瓶。 一瓶里面有10颗,并且告诉程宇,仙豆不可一次性全部服用,一次服用便可基本恢复程宇的体力和精力。 坚持食用,身体素质可以累加。 程宇小心翼翼地捧着那瓶仙豆,仿佛捧着世间最珍贵的宝物。 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期待和希望,心中暗自盘算着如何合理地使用这些仙豆。 仙豆的神奇功效让他看到了一丝对抗绝症的曙光,但他也明白,仅仅依靠仙豆是不够的。 要知道,即使是拥有各种爆星怪物的《七龙珠》战斗体系里,孙悟空都因为心脏病病死过一次。 《七龙珠》里,即使有很多智商爆表、黑科技数不尽的科学家,也没能攻破心脏病。 科技树真是点歪了。 程宇觉得,应该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厨艺,然后借助七彩漩涡的签到奖励,才能制作出更多能利于帮助自己恢复健康的东西。 先保存好仙豆吧,随身携带,在关键时刻再使用。 想好这些,程宇再次审视着从七彩漩涡中获得的其他宝贝,心里感觉很满意。 真是感谢这个金手指啊,赐予了自己在绝境中逢生的机会,这一次,定会全力以赴。 让自己不死! 收拾好东西,程宇随意在厨房一处找了一个凳子,快速扒拉完那份做好的但连入门级都不算的番茄炒蛋。 这新鲜的食材真是怎么做都好吃啊! 程宇边吃边赞叹。 同时,对于自己选择一个偏僻的地方度过余生,心中竖起大拇指。 原本,程宇自己的厨艺只限于,做的饭菜能吃的下去。 但在这庄里住了三个月,他的身体能保持依然“健康”,其实没少依赖这些天然无污染的食材加成。 可惜,就是这个庄里仅限于种了一些家常蔬菜,如果想获得... 对了! 我这个饭店以后能接待古人,那让那些古人给我把食材带过来不就好了。 自带食材,过来让我做饭。 好说,好说。 吃完饭,程宇舒服的站起身子,伸了一个懒腰。 呼~~~ 人逢喜事精神爽啊! 这又吃饱了,程宇只感觉浑身是劲,仿佛病症已经消失了似的。 再好好探索一下这个被神秘力量改造后的饭庄吧。 厨房里再看看,程宇又发现了一个没见过的储物箱。 箱子通体呈古朴的木质,散发着淡淡的幽香。 上面有个洞,仿佛一个神秘的入口,吸引着程宇去探索它的奥秘。 这是?! 脑海里瞬间跳出这个东西的介绍。 【无限食材箱】 【目前可存放食材:1份】 【升级方式:1份好评】 难以置信,居然还给了这么一个好东西。 这不就属于弱化版的无限口袋吗? 下一刻,程宇又想到了... 我要把仙豆放进去! 这样就拥有——无限的仙豆! 程宇感觉自己的眼睛在这一刻仿佛都在发光。 就在程宇要将仙豆放进去的那一刻,握着瓶子的手突然又停住了。 现在他有十颗仙豆,其实不着急马上放进去,如果后面还有更好的东西呢? 虽说无限食材箱可以升级,但是好评如何获得,好评获取难度高不高,程宇还不能确定。 再等等,如果后面获得好评,多出一个食材放置机会,他再决定把仙豆放进去。 接着,程宇走出厨房,开始探索饭庄的其他地方。 院子中央出现了一个小巧的池塘,池水清澈见底,鱼儿在水中欢快地游弋,泛起层层涟漪。 程宇搜索了一遍脑中的知识,发现这个池塘并没有什么神奇之处,就只是一个普通的池塘。 院子中的鸡舍里,几只母鸡还在呼呼大睡,全然不知周围环境的变化。 房屋的门窗上多了很多精美的图案,有花鸟鱼虫、山水人物,每一处细节似乎都栩栩如生。 走进大厅内,家具摆放得更加井井有条,几乎没有什么变化,木质的桌椅依然散发着淡淡的木香,让人感觉仿佛回到了过去的时光。 也就是说,整体饭庄变化不大,核心就是厨房多了两个神奇的功能物品。 程宇在农庄里漫步,感受着这古色古香的氛围。 该给饭庄起一个名字了! 程宇突然想到。 其实程宇一开始没想着做什么生意,但现在马上要接待顾客,还是古人。 最好起一个名字能镇住他们。 程宇眯了眯眼睛,开始思考。 神仙居? 不行,有点太直白了。 即使想要标榜自己是神仙,但哪个神仙的住所叫神仙居的? 君不见,玉皇大帝的居所叫弥罗宫,太上老君的居所叫兜率宫,还有通天教主的碧游宫。 食神居? 啧,怎么有点中二呢? 万一让庄里人瞧见,岂不笑话。 程宇陷入了沉思,他开始在院子里缓缓踱步。 “有了!” 程宇眼睛一亮, “食仙居!” 这个名字既体现了饭庄的美食特色,又寓意着这里如同仙境一般。 古人对于仙境总是充满向往,这个名字一定能引起他们的注意。 另外这名字看上去通俗易懂,也能让人一眼明白这里是什么居所。 就这个名字了。 至于是否中二? 咳咳,人不中二枉少年嘛~ 第5章 大明太祖高皇帝——朱元璋 “臣,朱元璋!” “叩告天穹,日月,山川,以及历代皇祖之灵寝。” “自宋运告终,天命真人于沙漠入主中原,百有余年,今运也终!” “惟,臣!上承天道,下顺臣民。驱除百年之患,勘定南北枭雄。” “于正月四日,设祭于紫金山巅。” “昭告天帝皇只!” “立国大明!” “建元,洪武!” 洪武元年正月初四,紫金山巅。 这位站在山巅最前方,身穿龙袍、头戴皇冠的壮年男子手持祭器,说罢。 只见在他的身后,身着各色华丽朝服的文臣武将们,纷纷俯首拜地。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紧接着…… 万千披甲执戈的将士们纷纷高举自己的兵器,齐声高呼: “万岁!万岁!万岁……” “大明万岁……” 这一刻,不到四十岁的朱元璋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荣耀和自豪。 他,昔日的放牛娃,仅仅用了十五年时间,就扫荡了天下群雄,夺取了元廷。 此刻,他是天选,也是唯一! 建国仪式结束后,朱元璋率领着群臣和兵士们返回南京城中。 一路上,街道两旁挤满了欢呼的百姓。 他们挥舞着手中的彩旗,高呼着皇帝万岁的口号,脸上洋溢着喜悦和幸福。 是啊,新纪元了! 他们终于摆脱了昔日残暴的鞑子,跨越百年的时光,迎来了自己民族的汉人皇帝。 大明,大明,重换日月天,绝不只是说说而已。 南京城的百姓都坚信,朱元璋能够带领他们开创一个盛世。 朱元璋坐在龙辇上,微笑着向百姓们挥手示意。 他看到了百姓们眼中的希望和期待,心中充满了感慨。 大家都这么信任我,咱一定会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当龙辇经过一条繁华的街道时,朱元璋看到了不少走卒摊贩在贩售吃食。 那些食物散发着诱人的香气,突然间,让他不禁想起了自己昔日落魄时的日子。 那时的他,四处流浪,饥寒交迫。 有一次,他饿倒在路边,一位好心的农户请他喝了一碗名叫珍珠翡翠白玉汤的汤水。 那碗汤虽然简陋,但却是让他记了几十年。 是了!虽然他现在当了皇帝,但也不能忘本。 朱元璋心中一动,命人去找到昔日那位请他喝珍珠翡翠白玉汤的农户。 不久。 农户便被带到了皇宫中,朱元璋亲自接见了他,并命人按照当年的配方,制作了一锅珍珠翡翠白玉汤,请群臣一起品尝。 紫禁城,华盖殿。 群臣端坐在餐桌前。 “今日,朕命御膳房做了一道汤,请诸位品品。” 朱元璋举起了手中的碗。 “这……” 群臣们看着面前这碗飘着白菜帮子、菠菜叶儿、豆腐碎块和碎米粒儿的汤,心中充满了疑惑。 他们不知道朱元璋为什么要让他们喝这样一碗汤,但又不敢违抗命令,只好硬着头皮喝了下去。 然而,当他们品尝到那碗汤的味道时,却纷纷皱起了眉头。 那汤的味道实在是太难喝了,简直无法下咽。 但他们在朱元璋面前,又不敢表现出不满,只好强忍着喝了下去。 早已喝完的朱元璋看着群臣们的表情,心中有些失望。 农户发明的珍珠翡翠白玉汤,原来汤里还都是什么野菜、剩菜、烂叶子、馊豆腐之类的东西,他怕群臣喝不下去,还特地让御厨稍做了一些改良。 他本以为这碗汤会让群臣们感受到昔日的艰辛和不易,没想到他们却如此嫌弃。 这才多久啊,居然如此嫌弃。 “哼!” 群臣抬头,眼神惊恐。 有些还在慢慢喝的人,一听到朱元璋生气,迅速灌下。 “你们这些人,平日里养尊处优,不知民间疾苦。这碗珍珠翡翠白玉汤,是朕在落魄时喝过的最美味的食物。你们竟然如此嫌弃,真是让朕失望。” 群臣们闻言,纷纷跪地请罪,头都不敢抬起来。 他们知道自己犯了错误,但又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朱元璋看着他们慌张的样子,心中的怒气渐渐消散。 他知道,这些人已经习惯了宫廷的奢华生活,很难体会到他昔日的艰辛。 唉,罢了! 退朝后,朱元璋生着闷气,遣走身边侍卫,一人在皇宫之中转悠。 他想要一个人静一静,思考一下接下来自己的治国之道。 不知不觉中,他来到了皇宫一处后花园门口。 朱元璋踏入后花园,微风轻拂,花香四溢。 然而,他的心情却依旧沉重,脑海中不断浮现群臣们嫌弃珍珠翡翠白玉汤的画面。 他缓缓踱步在小径上,看着满园的繁花似锦,心中却感慨万千。 曾经的艰难岁月与如今的荣华富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他愈发觉得不能忘记过去的苦难。 如果忘记了过去,只贪图眼前的富贵,他岂不是和元廷那帮畜生无二了。 不行,朝中这帮文臣武将还是过得太舒坦了,还是得给他们多找点活干。 北伐,抓紧继续北伐。 王朝初建,绝不能就开始贪图享乐。 朱元璋知道,朝中还有不少人心向元廷时期的士族生活呢。 明朝初期,部分士人仍然向往元朝时期的生活,主要是因为元朝对佛道等宗教徒的优待,根据耶律楚材的提议,设置了儒户。 成为儒户的士人可以免除赋役,受到保护,而基本的义务是在书院里教书学习,履行就学。 甚至优秀者,还可以领取奖学金性质的“廪金”。 在社会地位上,不同于种族划分,实际地位与僧、道、也里可温(基督教)、回回等户计相同的,仅次于皇族和官员。 元代的百余年间,兴建与恢复的各类书院达四百余所,尽显元朝对于教育的重视。 朱元璋一边思索北伐之策,一边就在这条小径上走着,经过一个转弯处的时候... 下一秒,朱元璋消失不见。 ………… “食,仙,居,食仙居?” “咱的后花园里有这个地方吗?” 独处或者和亲近人聊天时,朱元璋习惯称呼咱,而不是朕。 前一刻,在穿过一个假山后,朱元璋突然感受到一道强光刺眼,慌忙闭上眼睛。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他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一个牌匾上写着“食仙居”的农庄门口。 建筑风格完全不像宫内建筑,倒有些江南建筑的影子。 而且庄园后面的那座山哪里来的? 老朱傻眼! 俺该不会在梦里吧?! 朱元璋身体紧绷,默默地开始观察起四周。 站在“食仙居”门口,心中满是疑惑与警惕。 这建筑看起来好生奇怪,墙体不知道是用什么造的,看起来如此光滑。 还有这道路,居然如此平坦。 正当他犹豫着是否要进入时,突然听到门内传出一首诗词。 “半人半神亦半仙,逍遥自在乐无边。” “美食佳肴香四溢,人间至味醉流年。” 门缓缓打开,一袭青衫的程宇走了出来,笑呵呵道。 “你来了。” “大明太祖高皇帝——朱元璋。” 第6章 古今相遇 两人四目相对,皆是一震。 好一个俊俏的病弱后生。 好一个霸气的皇帝。 两人心中都不由得赞叹。 程宇今天身穿一袭青衫,专门定制的服装,贴合明制,又多了一些现代感,但久病未愈,皮肤不仅相比以往稍显苍白,更多了一份娇柔之美,和他本来的剑眉星目、熠熠生辉的容颜结合在一起,有一种阴阳并济之美。 程宇很快神色自若。 对于朱元璋的到来,他早已知晓。 三天前,食仙居大厅收银台后面的墙上突然出现了一个挂牌,程宇仔细查看。 发现这竟是一个告示牌,上面写出了第一个到访者。 【时代:元末明初】 【人物:朱元璋】 【到来时间:71小时53分42秒】 【滞留时间:2小时】 朱元璋啊,这第一次来的就是,近千年来的超级名人啊。 所以当知晓千古名人的那一刻,程宇就兴奋地开始恶补各种历史知识了。 《中国通史》。 《中华上下五千年》。 《全球通史》。 《明朝的那些事儿》。 …… 各种有关明朝的史书,程宇就在网上买了不少,而且在电子书里面也下载了不少中国史书甚至世界史书。 另外,程宇还找了不少和明朝的影视作品、人物传记。 越是细细琢磨,越是发现老朱本人之厉害。 “食仙居本身并没有防护能力,若是争霸阶段的老朱前来,我可能会有性命之忧。” 还是要苟一点为妙。 他可不想刚得到金手指,还没来得及捂热,就被干掉了。 为此,又买了不少防护用具,比如防狼喷雾、防身电弧手电等、甩棍等等。 现在。 万事俱备,只欠老朱。 但当程宇真正见到朱元璋的那一刻,确实没由来的被惊了一下。 朱元璋身材魁梧,虽不至高大,但显得壮实有力。 面容方正,有国相,肤色略显黝黑些,是属于岁月风霜与战场烽火的印记。 一双浓眉下,藏着一双深邃而锐利的眼睛,仿佛能洞察人心,看透世事。 身着一袭黄色龙袍,绣着金线磐龙,栩栩如生,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金光,腰间是一条绿红相间的腰带,腰带上镶嵌着各色宝石,光彩夺目,与龙袍相得益彰。 没错了,像这样的人,大明朝,除了朱元璋还能有谁。 这就是千古名人吗,这就是历史上的人吗? 我真的见到了活的历史! “大胆,你是何人?此处又是何地?你竟敢如此称呼朕!” 大明太祖高皇帝? 太祖?高皇帝? 咱是大明开国之主,这些称谓我自然懂得是什么意思。 这不是给死人的称号吗? 听到程宇这般称呼自己,朱元璋心中怒气上涌。 不过突然莫名被“拘”到此地,老朱想了想,决定先不“打草惊蛇”。 此人头发如此短,莫非是个修行之人? 朱元璋这口音,和现在中原官话相差不大啊。 听到声音,程宇眼睛轻微聚焦,反应了过来,只见他自然而然地将单手放于后腰,不紧不慢地轻声答道: “我叫程宇,此处是食仙居,而我,便是这食仙居的主人。” 程宇?食仙居? 宫中有此人物吗? 哦不,咱现在可能应该是不在宫中了。 朱元璋微微皱了皱眉头,心中在思索。 真古怪,咱本是在后花园内随意走动,走的地方也是昔日有过印象的地方,怎么会来到这里? 他还是一时间不能接受自己出现在此处的情况。 见朱元璋没有说话,程宇也不急,容朱元璋思考片刻后,轻声道: “我本是千年以后的炼气士,因为机缘巧合,得了能穿梭古今的神通,如今和您相见,真是颇有缘分。” 炼气士? 朱元璋突然抬头,猛地和程宇对视。 卧槽!好凶! 程宇也是在商场沉浮多年,见过无数高管政要的人。 还是被朱元璋散发的杀意惊到了。 老朱,该不会要过来把我干掉吧? 我说错话了吗? 这套说辞,也是程宇斟酌了许久酝酿出来的,按理说就算是不信自己,也不应该这么大杀气啊。 史书上,没说过朱元璋讨厌炼气士、方士吧? 史书上确实没有明确记载,但程宇忘记了一点。 尽信史,不如无书。 朱元璋是没有记载过讨厌方士之言,但他厌恶白莲教、刘福通之流啊。 朱元璋出身贫苦,历经战乱,在民间就早早清楚这些迷信与巫术之流本质上都是祸害人的东西,而如今他刚刚成了皇帝,对于任何可能威胁到皇权的力量都持警惕甚至敌视态度。 见到老朱目露凶光,程宇急忙转身,错开和朱元璋的视线,连忙说道: “如果你觉得我说的有假,大可从此处返回你的紫禁城。” “非我拘你前来,而是你被上苍选中,冥冥之中与我相逢。” 说罢,程宇耳朵动了动,并用眼角余光看着朱元璋,瞧瞧朱元璋有没有后续动静。 这可是我第一个访客啊,可别真走了,我准备了这么久。 连最羞耻的吟诗我都作了。 难道人与人之间,一点点信任都没有吗? 见程宇这般解释,朱元璋眉头一挑,心中暗自思忖。 此人长得这样俊俏,但看起来好像有点外强中干的。 这种,不说是十年前的他,现在的他也能放倒十个八个。 片刻,朱元璋眼睛盯着程宇,缓缓又问道: “小…程真人,刚才你说咱是大明太祖高皇帝?” “大明太祖高皇帝”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谥号和庙号的组合称谓。 朱元璋明白,既然此人这般称呼自己,或许就是知晓了他的身后称呼,但他作为开国之主,这种称呼,即使现在的人也很容易能猜到。 若他真是神仙,自己也是真来到了他口中的两千年之后的世界,那么他一定知道自己很多的事,甚至大明之后的历史。 朱元璋一生最重要的品质之一,就是务实。 来都来了,他决定先了解了解这个食仙居,探探虚实。 程宇听到朱元璋的问话语气平缓,心中微微一松,看来老朱暂时没有离开的打算。 他缓缓转过身来,脸上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 “陛下,正是。在后世,您被尊为大明太祖高皇帝,您的功绩被世人传颂,您所建立的大明王朝更是辉煌一时,历十六帝,存两百七十六年。” 程宇的声音不紧不慢,如同山间清泉流淌。 十六帝? 两百七十六年? 朱元璋微微眯起眼睛,心中涌起一股复杂难明的情绪。 要说识人之能,从古至今,能超过朱元璋者,凤毛麟角。 朱元璋自然能听出程宇的话是真是假。 “此人所言不像有假,莫非我大明真的只有两百七十六年的天命吗?” “不,定是胡言乱语,咱会给子孙们打下一个稳固的江山。” 此时的食仙居,仿佛被一层神秘的氛围所笼罩。 阳光透过雕花的窗户洒进来,在地上形成斑驳的光影。 程宇静静地站在那里,一袭青衫随风微微飘动,苍白的面容在阳光的映照下,更显几分柔弱之美。 朱元璋负手而立,龙袍上的金线在阳光下闪烁着光芒,他的面容凝重,眼神深邃。 他缓缓踱步,每一步都仿佛带着千钧之力。 “程真人,你既说吾之大明历十六帝,存两百七十六年,那你且与吾细细道来,这后世之事。”朱元璋的声音低沉而有力,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 程宇微微颔首,心中快速整理着思绪。 他知道,此刻的回答至关重要,稍有不慎,可能便会引起朱元璋进一步怀疑甚至怒火。 “陛下,大明之辉煌,后世多有记载。自陛下开国以来,历经数代,有永乐之治、仁宣之治,国力昌盛,百姓富足。然,岁月流转,亦有风雨。土木之变,英宗被俘,大明陷入危机,幸有忠臣良将,力挽狂澜。此后,虽有波折,但大明始终屹立不倒。直至末代皇帝遭逢民怨沸反而终。” 程宇的声音平稳而清晰,仿佛在讲述着一段古老的传奇。 朱元璋静静地听着,时而皱眉,时而沉思。 他仿佛看到了自己所建立的大明王朝在岁月的长河中起起伏伏。 本来还等着朱元璋打断自己的话,问问自己一些东西。 望着朱元璋没有后续举动,程宇觉得他定是信了有两三成,这时候更需要趁热打铁。 “两百年的历史一时半刻也说不完,不如请陛下您进屋,咱们边吃边聊,我这有一道绝妙的美食。” 第7章 珍珠翡翠白玉汤 程宇的邀请让朱元璋微微一怔,他沉吟片刻,点了点头。 见状,程宇心中微定,面上却依旧云淡风轻,只是眼神中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喜悦。 微微侧身,做了个请的手势,在前引路,将朱元璋带入食仙居的餐厅之中。 “陛下,请坐。” 朱元璋微微颔首,缓缓坐下,目光却始终没有离开程宇。 进来的路上,朱元璋见到了池塘、鸡舍,结合这番环境,确实有些觉得程宇是个隐居山林的方士。 他还特别观察了四周,有没有其他人可能藏在附近。 就是饭庄内有些奇怪的物样,他不曾见过。 那个大厅上面放的黑箱子是何物? 还有掌柜台上那些小物件? 这个房子的天花板也好生奇怪。 程宇从收银台抽出一台pad,点进电台app,放在了朱元璋的桌位上。 “陛下,眼下正值饭点,鄙人隐居于此,尚有一道拿手的烹饪厨艺。” “您远道而来,不如我这就去给您做菜,不过需要有一会儿时间,你可以通过这件物什,听一听我们后世百姓对于您的评价。” “请看,这是后世墨家造物,能够收录世人的声音。” 程宇用朱元璋能听得懂的方式,来介绍平板电脑,迅速打开了他收录的历史电台。 还没等朱元璋询问收录声音是怎么一回事,下一刻: 电台节目前奏声响起。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 “嗯?” 这东西里有人? 朱元璋被突然出现的声音吓了一跳,不过见身旁的程宇没有任何别的举动,以及也没有看到有人从这块方片里跳出来,没花几秒钟,朱元璋便很快稳定自己的情绪。 不愧是开局一个碗,三十岁得天下的狠人。 见到朱元璋居然能这么快调整好自己的心态,程宇有些吃惊。 程宇扪心自问,换做自己是古人来到现代,真不能比朱元璋表现的要好。 古人除了见识比现代人差了点,聪明才智可一点没落下。 朱元璋微微眯起眼睛,好奇地看着面前这个被称为“后世墨家造物”的奇怪物件。 那物件方方正正,泛着一种奇特的光泽,上面似乎有着神秘的图案在微微闪烁,此刻确实有声音从里面透露出来。 如此古怪的墨家造物。 他心中暗自揣测,这东西真是如同此人所言,收录的是后世百姓的声音? “真人,你说这能收录后世百姓的声音,那我问你,百姓的声音被收录之后,百姓莫不是变成了哑巴?” 尽管是平淡的询问,但程宇能听出,只要他敢说“对,没错。” 那下一秒,朱元璋就要扑上来将他制住。 “呵呵,自然不是,这东西就像咱们的耳朵一样,能收录任何东西自然发出的声音,哪怕是虫鸣鸟叫,也能收录。” 听了程宇这般解释,朱元璋轻轻点了点头。 “唔?那,真人且去吧,朕就在这里听听。” 既来之则安之,或许是出于对自己实力的信任,老朱选择了等程宇做饭。 后厨。 程宇有条不紊地忙碌起来,似乎一刻都没有冗余的动作。 因为,为了这顿菜肴,程宇已经在烹饪训练空间待了七天。 还花了七颗仙豆,来维持自身的体力和精力。 烹饪训练空间神奇无比,程宇进入空间后,便看到自己身处一个农家厨房,布局和自己饭庄的厨房相差无几,但整体两三倍面积。 根据脑海里的提示,程宇可以在空间里获得自己认知以内的任何厨房用品和食材。 厨房里除了现实里有的东西之外,还有一个美食评价机器,外形长得很像一个聚宝盆。 把食物放在盆中间即可进行品评,只要是程宇亲手做的食物都可以品评,哪怕是在现实中的东西也可以。 这样一来,训练空间可以算成是残缺版的空间戒指吧。 可以存放自己亲手做的东西。 当然,仙豆也包括,但吃了之后不能获得仙豆原有的特殊功能,只能品尝到它的味道。 说起仙豆,呈绿色,瓣状,味道,程宇尝起来感觉有点像夏威夷果,脆脆的,味道香浓。 思索良久,为了让朱元璋能给个好评,程宇觉得这道菜最合适: 《珍珠黄金白玉汤》。 因为他唯一能想到的,能勾起朱元璋兴趣的东西,就是和他诽闻缠身的《珍珠翡翠白玉汤》。 朱元璋如今已经是帝皇了,自然不能真的给他做原版珍珠翡翠白玉汤。 程宇被菜谱灌输了珍珠黄金白玉汤的所有制作流程,在仔细翻阅后,自觉大开眼界。 稍加改变一下,做一份珍珠翡翠白玉汤征服朱元璋。 他自信问题不大。 …… 美食:【珍珠翡翠白玉汤】 评分:【入门级】 评价:参考了闪光美食——珍珠黄金白玉汤的制作,但仍然做出了入门级的珍珠翡翠白玉汤,进步不浅。 “……”程宇。 “系统?” “深蓝?” “master?” “你是真没有自主意识的吗?真不是在刻意羞辱我?”程宇气得有点牙痒痒。 进步不浅? 你给我翻译翻译,什么叫进步不浅? 入门级也叫进步? 自从得了这个饭庄金手指,程宇没少琢磨金手指功能,发现它似乎没有自主意识,只能通过自己的主动探索,来反馈新的机制和讯息。 深吸一口气,程宇心中安慰自己,以前都没做过,第一次做成这样不错了。 然后接着重新制作下一份。 …… 程宇花了七天时间,就练了一道菜。 回到现实,程宇从橱柜中取出了新鲜的白菜帮子,轻轻拿起,放在了案板上。 随即拿起,锋利的菜刀小心地均匀切成小块,每一刀下去,都发出了清脆悦耳的声响。 切好后,程宇扫了一眼成果后,便用手将其挪到一边。 这练了好几天的刀功,始终看着还是差点。 但这已经是他能做到的最好程度了。 接着,他又拿出菠菜叶儿,新鲜的菠菜叶儿绿油油的,让人欢喜。 将菜叶儿洗净,轻轻甩去水珠,然后也放在一旁备用。 再取出豆腐碎块,这是他提前准备好的,豆腐摸起来柔软细嫩,是上好的农家豆腐。 还有碎米粒,那是他精心准备的优质大米,煮至半熟后晾干,再碾碎而成,每一粒都散发着淡淡的米香。 程宇将这些食材一一放入锅中,加入适量的清泉水。 那泉水清澈透明,在食材的溅落下,荡漾起波纹。 随着水温的升高,锅中开始冒起缕缕热气。 那热气袅袅而升,带着食材的香气,弥漫在整个后厨。 程宇微微眯起眼睛,时刻注意着锅中的变化,不时地调整火候,让汤汁在最佳的状态炖煮。 这道简化兼变招的闪光菜品,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在于对于火候的把握。 或快或慢,或大或小,都能影响锅中美食的化学反应。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珍珠翡翠白玉汤的香气渐渐弥漫开来。 到时间。 最后再用上程宇前几天抽到的好东西。 【味极鲜:一份能让菜品上升一个档次的调味料(仅限大师级以下料理)】 这三天过去,程宇通过七彩漩涡抽到了不少东西。 除了第一天的大礼包比较丰富,一共有7份东西,后面两天每天只给一个东西。 而【味极鲜】就是程宇在第二天抽到的一份调味料。 也不知道是如何制作的,打开后香气扑鼻,让人口水直流。 我先尝尝。 程宇拿出勺子舀了一勺,吹了吹热气,便送入口中。 嚯。 程宇在竭力控制自己上扬的嘴角。 tmd! 我居然能做出这么好吃的东西。 给自己留了半碗,程宇小心翼翼地将汤盛入碗中,那碗还是他特意挑选的青花瓷碗,古朴而典雅,更是和这道汤的颜色相得益彰。 一路端着汤,白菜帮子、菠菜叶儿、豆腐块和碎米粒相互交织,香气扑鼻,在青花纹路的映衬下,如同一副美丽的画卷。 ---- “广积粮,缓称王。” 电台还在放着声音,程宇见朱元璋正靠在椅子上,闭着眼睛听着,不知是不是闻到了汤汁的香气,睁开了眼睛。 “他自己一称王的话,就变成大家攻击的目标了,他不要当目标,但谁称王,他就打谁……” “做好了?”朱元璋看向程宇,开口问道。 不知道是后世的美食?还是仙道美食? 若说朱元璋一点不在意程宇给他吃的是什么,那是不可能的。 “对,请你品尝,珍珠翡翠白玉汤。” 程宇微微躬身将汤碗放在朱元璋面前,说道。 珍珠翡翠白玉汤? 这不是我宴请群臣时的菜肴吗? 朱元璋没有马上动用,而是先抬头打量了一下程宇,拱手道:“有劳真人了。” 程宇一边将电台先关掉,一边笑了笑:“客气了。” 他可不想朱元璋因为电台分神,品不出他的珍珠翡翠白玉汤的滋味。 见那奇物的声音消失,朱元璋微微一顿,欲言又止,最后没有说什么。 随即拿起勺子,轻轻地舀起一勺汤。 那汤色泽淡雅,香气扑鼻。 缓缓送入口中,那熟悉的味道瞬间在口中散开,让他仿佛回到了过去的时光。 白菜帮子的清甜、菠菜叶儿的鲜嫩、豆腐碎块的滑嫩和碎米粒儿的软糯相互融合,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口感。 这个味道?!! 朱元璋的眼睛微亮,拿起勺子,不断将白玉汤送入口中。 程宇见朱元璋吃起来,如此之快,心中大喜。 “砰。” 朱元璋将抱起的碗,轻轻放下。 他看着程宇,平淡带着一丝回忆与好奇: “程真人,这汤的味道,与朕昔日喝过的珍珠翡翠白玉汤一模一样。你是如何做到的?” 第8章 大妹子,咱遇到仙人了! 人物:【朱元璋】 好评:1 在朱元璋喝汤的一刻,程宇瞥了一眼收银台挂牌,看到显示了一个好评,心中大定。 第一个好评,拿下。 而且,这还是大明太祖朱元璋的一血。 程宇对着朱元璋,微微一笑道: “陛下往日与今时早已有天壤之别,如今您日常饮食皆是山珍海味,如果想还原您那时感受的味道,必然需要以最质朴的食材,用心去烹制,方能唤起陛下往昔的记忆。” “质朴?”朱元璋念叨着。 “对,我挑选的食材都是选自农家之物,另外调味料也是后世特有的配方。” “另外,我在切菜时,还特意将菜切得粗大了些,这样能符合两淮之地的口味。” 明明是刀功不够,程宇还要把功劳强加在自己身上,程宇的脸上没有丝毫的异样。 听着程宇的话。朱元璋微微颌首,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感慨: “真人言之有理啊,如今朕已为帝皇,平日里早已吃遍了山珍海味。” “感谢真人能用心为朕着想,让我吃到了一道美食。” 这可是千古一帝的点赞。 程宇心中虽然高兴,但脸上依旧不卑不亢:“陛下谬赞了,能为陛下烹制美食,实乃我的荣幸。” 朱元璋看着程宇,眼神中多了几分惊叹。 “程真人,你这食仙居,确实别具一格。今日朕在此,不仅品尝到了美味的汤食,还听到了不少后世之人对朕的评价,收获颇丰。” “好啊,好啊!” 老朱心态真的稳啊,居然听了这么多关于他的历史,表面都没有太大波动,似乎没受影响似的。 虽然我专门找的是关于他前半生的品评,但管中窥豹,也能一见朱元璋的强大定力。 程宇微笑道:“陛下既然喜欢,可以常来。” 朱元璋起身,目光落在程宇身上,带着几分思索。 “程真人,今日与你相见,朕除了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之外,也挺高兴的。这食仙居,朕定会铭记于心,若有暇,朕定会再来。” 可以,多来好啊,给我多来点好评。 一边想着,程宇一边从胸口的口袋里掏出了一个木制的小盒子,抬手递向了朱元璋。 “陛下,此盒中,有名为仙豆之物,有瞬间恢复体力和精力之效,陛下想必日理万机,多有劳累之时,此物赠予陛下,聊表心意。” 为了确保让朱元璋相信他,而不是回去之后觉得是自己做梦,程宇决定拿出了仙豆这个大杀器。 朱元璋一怔,看着程宇手中的木盒,眼神中闪过一丝惊讶。 他伸手接过仙豆,仔细端详着。 “仙豆?竟有如此神奇之物。程真人,朕就不跟你客气了。” 朱元璋将木盒收入手中,他望了望平板电脑,欲言又止,思索片刻,看着程宇问道: “不知我该如何离开?” 由于是莫名奇妙过来的,老朱虽然胆识过人,但还是会有对陌生环境的警惕。 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紫禁窝。 冥冥之间,朱元璋还感知到自己在这里待不了多久。 程宇朗声笑道:“陛下从何而来,自可从而返。” 这个是程宇这几天吸收了脑海中的知识知道的。 食客会被食仙居牵引而来,牵引的方式不一,停留的时间也是随机。 回去的方式便是,只要离开食仙居二十米即可。 目前已知晓,古人是无法彻底离开食仙居,跑到现代的其他地方。 在食仙居大门前,程宇微微颔首,目视着朱元璋的离去。 无声无息间,朱元璋再次回到了后花园的假山后。 “郭四。” “臣在。” 一名身材魁梧的武将半跪在朱元璋面前。 “你可知,朕刚刚在后花园待了多久?” 郭四感觉有些莫名,但仍然正常回答道: “陛下,您从进入这后花园到目前,待了约一盏茶的时间。” 一盏茶的时间? 也就是说,除去我先前在后花园的时间,我在那...食仙居停留的时间,根本没有算进去。 朱元璋有些吃惊。 离开食仙居十米后,他没有感受到任何异常,就回到了原来的位置,他先是愣神思考了一会儿,看着手里的小木盒发了会呆,随即招来了侍卫询问。 这不相当于我在那个食仙居的时间,外面时间是静止的? 如此神奇的地方,那咱下次该如何进入? 这时候,朱元璋的脑海多了一份知识,告诉他下次进入需要间隔十天时间,还可牵手带着其他人一同前往,人数不可超过三人。 如此仙音,还有这仙豆无不都在提醒朱元璋。 我真的回到了后世! 还是数百年后的后世!!! 朱元璋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凉气。 ………… 坤宁宫。 大业刚起,万事待兴。 此时的坤宁宫还没有后来那么完备。 阳光透过雕花的窗户,洒在坤宁宫的地面上,泛起一层柔和的光晕。 窗外的松柏随风轻摆,斑驳的树影投射在地上,仿佛在诉说着宫殿的寂静。 马皇后正坐在一张雕花木榻上,身着一袭素青色襦裙,衣袖宽大,衣襟素雅,在稍显空荡的宫内,端庄典雅的看着书籍。 此时的马皇后已过了花容貌美之年,温和慈祥。 她的发丝整齐地梳在脑后,几缕发丝在微风中轻轻飘动,更增了几分温柔之美。 马皇后,名秀英,滁阳王郭子兴的养女。 她生于乱世,却有着非凡的见识和品德。自幼聪慧过人,饱读诗书,随身处动荡年代,却始终保持着一颗善良、坚韧的心。 在朱元璋还未崛起之时,马皇后便与他相识相知。她不顾自身安危,全力支持朱元璋的事业,在艰难的岁月里,与朱元璋同甘共苦。 她不仅在生活上悉心照顾朱元璋,还在政治上给予他诸多建议和支持。 因此,朱元璋常对他的部下们夸赞,马皇后既是他的贤妻,又是他的小诸葛。 正当马皇后沉浸在经书典籍的海洋里之际,突然听到了一道熟悉的声音: “大妹子!” “大妹子!” 马皇后听到朱元璋的呼唤,脸上立刻绽放出温柔的笑容,放下手中的书籍,起身迎了上去,动作优雅从容,裙摆随着步伐轻轻摇曳。 “陛下,何事如此匆忙?” 马皇后轻声问道。 朱元璋满脸洋溢着难掩的激动,但看到身边侍女、侍卫过多,连忙挥手示意郭四。 郭四见状,招手将人全都领了出去,在宫外等候。 马皇后好奇,朱元璋自从当了皇帝之后,很少如此喜形于色了,不知道是何事让朱元璋这么高兴。 朱元璋将木盒轻轻放在案几上,目光中带着几分思索。他抬头看向马皇后,语气激动中却带着一丝颤抖和紧张:“秀英,你可相信,朕今日遇到了一个仙人?” 马皇后微微一笑,合上手中的书:\"你都是做皇帝的人了,还相信这个?\"她的声音里带着几分调侃。 “是不是睡觉做梦,梦到仙人,要赐你长生了?” 朱元璋没有直接回答,只是缓缓将木盒打开。 “妹子,你看此物。” “此乃仙豆,有真...仙人言,吃了它,可以瞬间恢复体力和精力。” 朱元璋知晓,这么离奇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哪怕是自己最亲密的枕边人也得拿出证据来告诉她,才具有说服力。 见马皇后脸上还带着不以为然的神色,朱元璋便如吐豆子般开始讲述自己刚刚在食仙居的奇妙经历,从那神秘的地方到程宇的出现,再到这神奇的仙豆。 一边听着,马皇后一边看着木盒里的仙豆,心中有些发毛。 因为她知道,朱元璋不是在说谎。 此刻的他太认真,太严肃了。 听完全程,马皇后心中更是震惊不已。 她没有怀疑自己的重八会骗她。 她仔细端详着仙豆,眼神里的惊讶几乎掩饰不住。 “重八,你这是遇到仙缘了啊。” “嘿嘿。”朱元璋咧开大嘴,露出了牙齿。 咱就知道,咱只要一说,秀英一定会相信咱的。 “秀英,你不知道啊,那仙人对咱也是毕恭毕敬的,还吹捧咱是千年来所有的明君呐,后世称咱为大明太祖高皇帝。” “而且听他说,咱后来还成功击败了那蒙元鞑子,统一了千里河山……” “还有,那仙人还有个奇怪物件,能随意发出人声...” 朱元璋在食仙居里见到、也听到了各种怪事,但他为了维护自己身为帝王的身份,一直在程宇面前显得处变不惊。 如今,在马皇后的面前,朱元璋卸下了所有的伪装。 像孩子一样,炫耀着自己的功绩。 第9章 无限黄金,全世界最有钱的人诞生! 食仙居里。 程宇来到挂牌前,满眼期待。 在挂牌出现好评显示后,程宇只要来到牌前,即可获得好评奖励。 挂牌凭空飘起,随即浮现出一段文字。 【正在为您抽取好评奖励……】 散发出一道柔滑的白芒,一道物品便显现在程宇的面前。 【吴城瓜子10斤】:朱元璋曾在鄱阳湖一带的吴城镇经历过一段艰难时期,后来品尝到吴城的瓜子觉得味美,便将其列为贡品。吴城瓜子外形独特,粒大、瓣平、壳薄、肉厚、味香。 程宇:“(⊙o⊙)…呃,瓜子?” 程宇一瞬间想到一句女声: “你没事吧?” 我花了这么久时间,拿的好评,结果你给我一份这个奖励。 程宇不得不承认,是他对于食仙居的奖励期望值过高了。 不知道这奖励存不存在高低限度。 程宇看着面前那十斤吴城瓜子,心中虽有瞬间的失望,但很快便调整了心态。 他伸手拿起一把瓜子,仔细端详起来。 瓜子外形的确独特,粒大饱满,瓣平而规整,壳薄如纸,轻轻一捏似乎就能破开。 肉厚且色泽金黄,散发着一股诱人的香气。 程宇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尝尝这被朱元璋列为贡品的吴城瓜子。 他轻轻嗑开一颗,只听“咔”的一声清脆声响,瓜子壳应声而开。 瓜子仁露出,饱满圆润。 放入口中,一股浓郁的香味瞬间在口腔中散开。 那味道醇厚,咸香适中,越嚼越香。 程宇的眼睛微微一亮,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他吃过最好吃的瓜子。 “没想到这看似普通的瓜子,竟有如此美味。” 程宇心中暗自感慨。 也不错,这以后古人来了,大家吃饱喝足后,一起嗑瓜子聊天,也挺有意思。 虽然一开始对这个奖励有些失望,但现在看来,这吴城瓜子也有其独特之处。 程宇双手拎起这一大袋的吴城瓜子,放入了厨房中的空置柜子里。 另外又顺了一把装在口袋里,磕了起来。 不知道现实里还有没有这种瓜子了? 回到卧室,程宇打开了电脑搜索了一番,发现没有相关的产品。 可惜了,这么好吃的瓜子没有传承下来。 程宇突然发现这次奖励也确实不错,能让他品尝到历史中的美食。 该不会以后的奖励都是这种东西吧。 程宇有些担忧。 不管了,一切才刚刚开始,总有办法能解决自己身上的问题的。 程宇一边脑子里胡思乱想,一边嗑着瓜子。 咦? 我好像忘记了什么? 对了!我的无限食材!我的无限仙豆! 腾的一下,程宇从电脑桌前站了起来。 再次回到厨房。 程宇来到无限食材箱面前。 【无限食材箱】 【目前可存放食材:2份】 【升级方式:10份好评】 太好了,真的升级了。 现在能存放两份食材。 程宇没有任何犹豫,掏出了仙豆,直接放入了无限食材箱。 仙豆掉入箱中,没有任何的动静。 【目前可存放食材:1份】 将手伸入箱中,按照指示默念仙豆。 紧接着,他感觉自己手中握着满满当当的豆子。 有了! 程宇大喜,紧紧抓住一把仙豆拿出来看。 只见手中足足有上百颗仙豆。 开炫! 程宇另一只手拿起一颗就往嘴里丢。 (?w?)! 嗯,来劲了! 仙豆,横扫饥饿... 只一瞬间,熟悉的感觉回来了。 体力、精力全部恢复了。 好,好,好! 有了这无限的仙豆,自己能往死里肝厨艺了。 程宇心中别提多高兴了。 重要的是一点,他很清楚自己的病情严重到什么程度了。 癌症,在最后病发的时候,身体会垮的极其厉害。 虽然得到了食仙居这个金手指,但要是在病情真正发作前,没有得到能治愈或延缓病情的东西,当然也会死。 有了这无限仙豆,程宇知道,自己能在训练空间里有无限的精力和体力,还有大量的时间去练习。 而且仙豆也有一些强身健体的功效,目前吃了8颗仙豆,有明显感觉身体好像恢复到了一个月前一样。 除了皮肤仍然白皙得羡煞女人,其他没有太大的异常。 程宇望着无限食材箱的提示,心中开始思索。 眼前最有价值的东西丢进去了,那另一个栏位放什么呢? …… “喂,方总啊,是我,程宇,我有事找你。” “……” “呀,是程宇啊,不好意思,有点吵,你说。” 方明辉一边喝酒,示意下属把吵闹的ktv音响关掉。 “方总,我记得你老婆是开金店的吧?” “是啊,怎么了?” “能不能给我拿一块万足金,我银行卡给你转账。” 方明辉眼睛一亮,酒杯也放了下来。 万足金,这种黄金的纯度极高,含金量在 99.99%以上,是目前市场上纯度最高的黄金材质之一,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和投资价值。 对于一般的投资客来说,最好出手,无论是金店还是银行都很喜欢这种黄金。 当然,在目前的国家标准中,规定黄金纯度的最高标准是足金,即使是纯度达到 999.9‰的黄金也只能称为足金。 “好说,好说,你要多少克的?” 方明辉虽然经营了一家规模不小的装修公司,但因为是妻管炎,私房钱也不充裕,能给老婆拉点生意,他就能向老婆多讨点零用钱。 “100克的吧,要金条,需要麻烦你给我送过来。” “...行,没问题,老弟,你现在地址是?” “在……” 电话结束,方明辉挂掉了电话,摸了摸下巴。 “这程宇昔日这么有钱,买起黄金来,咋这么抠搜的。” 有钱人买黄金难道不是按斤称的吗? …… 一天后,程宇从邮政小哥的手里接过了包裹着黄金的纸盒。 “哥们,你这住的可真够偏的啊。” “不是哥们多嘴,你怎么在这里开了个饭庄啊?” “能挣到生意吗?” 邮政小哥好像是个自来熟,好奇地问道。 程宇微笑道:“做的熟客生意,有朋友喜欢来这里游玩,吃农家乐的。” “哦哦。”邮政小哥似恍然大悟,望着程宇的眼神中多了一丝羡慕。 养在深山无人识,一朝货于帝王家。 待小哥的身影随着快递车离去,程宇歪了歪头,感觉小哥刚才临走前意味深长的微笑有点莫名其妙的。 先看看黄金吧。 程宇一边快递箱飞快的拆开,一边朝里走着。 黄金,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作为食品食用的。 比如可食用金箔或金粉。 都是至少有千足金做的。 那当然算是食材啦。 如果无限食材箱认可了黄金就是食材,那么程宇将一举成为暗地里的世界首富。 他将拥有数之不尽的黄金。 程宇拿出了金条,金条颜色鲜艳、色泽均匀,程宇用力拿牙咬了咬,为的是确保无误。 接着他怀着澎湃的心情,将金条放入了无限食材箱里。 【目前可存放食材:0份】 第10章 重生之我不是神豪 中了! 中了! 我中啦!!! 只一霎那,程宇的心就提到了嗓子眼儿,高兴的几乎要跳起来。 真被他猜中了,无限食材箱认可了黄金作为食材,化身成为了无限黄金箱。 想着无限食材箱中会有数之不尽的金条,程宇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兴奋。 1根,2根,3根... 程宇小心翼翼地拿出20根金条,将它们放在了一起。 这些金条在阳光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翻来覆去地摸着,在欣赏了一会儿金条后,程宇逐渐平复了激动的心情。 咳咳...也就摸了几个小时而已,毕竟也是差点成为商业大佬的人,这点定力还是有的。 他拿起手机,拨打了庄里唯一的一家银行——实业银行的电话。 电话那头传来银行工作人员礼貌而专业的声音。 “您好,这里是前三关村农业银行,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程宇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随即淡淡说道。 “你好,我这里有一些黄金想要出售。” 对方显然有些惊讶,但很快恢复了专业的态度。 “好的,先生。请问您有多少黄金呢?我们银行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评估和收购服务。” 程宇犹豫了一下,说道:“大概20根金条。” 20根,两公斤重。 应该也就一百多万吧,不多吧? 程宇担心,如果出售太多,银行肯定要查黄金流水。一百多万,而且是在这小地方,他们应该没有那么的流程。 毕竟送上门的生意,谁会不要呢? 更别说,如今银行生意也不好做。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随后传来更加热情的声音。 “先生,您的黄金数量比较大,我们银行会安排专业的人员上门为您服务。请您提供一下您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程宇将自己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告诉了对方,然后挂断了电话。 拿起黄金来到大厅,程宇将椅子横向一挪,黄金放在了桌子。 大约一个小时不到,银行的工作人员就来到了食仙居。 他们穿着整齐的制服,带着专业的文件包和一个箱子。 为首的一位经理模样的人微笑着向程宇打招呼。 “您好,程先生,哇,我这还没见过比你更帅的人呐。” “我是实业银行的客户经理小叶,很高兴为您服务。” 程宇看着这个明显比自己一轮的中年人自称小叶,嘴角微抽,不动声色地将黄金用布兜带到了经理面前。 “您好,麻烦你们了。” 叶经理示意工作人员开始对黄金进行评估。 他们使用专业的仪器,仔细地检查着每一根金条的纯度和重量。 程宇在一旁紧张地看着,心中充满了期待。 方明辉给程宇的是标准的金条,是那种几乎不用证书证明,就能回收的。 经过一番仔细的评估,叶经理抬起头来,微笑着对程宇说: “程先生,您的黄金纯度非常高,我们银行可以按照市场价格收购。根据目前的市场行情,您的这些黄金价值大约一百二十万元。您觉得这个价格可以吗?” 真是按照万足金的价格啊,程宇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直到经理这一番话,心里的大石头才落地。 程宇毫无犹豫的点了点头: “就是拿来卖的,可以,这个价格我很满意,就是这购买凭证还需要我拿出来吗?” 叶经理一听这话,自然明白程宇的意思,深深看了程宇一眼,随即笑呵呵地说道: “哎,不用您麻烦,这些手续我们自己来就好了。” 经理向身旁人摇了摇头,示意他们办理收购手续。 很快,二十根金条被银行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收走装起来,交易结束离去,程宇的银行卡上也多了一百二十万元。 【余额:.0】 看着银行卡上的数字,程宇心中感慨万千。 他从未想过自己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拥有这么多钱。 他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攒够一百二十万的时候,已经在社会上奋斗了五年。 现在,他赚到一百二十万,只需要1个小时。 而且这些钱,再也不用他精打细算的花了。 有了钱,程宇决定进行一番大采购。 打开购物商城,他大手一挥,大量与相关的史书、地图、影像资料等等,都被装入了购物车。 上次买了一些,但并不多,他知道,这些资料越全,对于他与古人的交流和了解历史就越重要。 想了想,程宇又采购了不少华为的高配置平板电脑和手机以及米家的各种电子产品。 哦,对,大疆无人机也买点。 现在就下单。 一时间,程宇在购物商城里逛得不亦乐乎。 实业银行办公室。 叶经理坐在办公桌前,手中拿着电话,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笑容。 “领导,今天我成功完成了一笔大业务,收购了二十根金条,价值一百二十万。” 电话那头传来领导的夸赞声: “小叶啊,做得不错!这笔业务对我们银行来说很重要,你功不可没。区域业绩最佳,你都可以争一争了。” 回收黄金,也算银行一个很大的业务,这么大金额的回收,在大城市可能常见,但在这里那真是稀罕了。 叶经理眼睛一亮,连忙点头应道: “谢谢领导的夸奖,我一定不会辜负您的期望。” 挂了电话,他靠在椅子上,心中满是成就感。 这时,一个年轻的银行职员走了过来,脸上带着一丝讨好。 “叶经理,那个程宇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金条,我们要不要查查他的来源啊?万一有什么问题……” “哎!” 叶经理微微摆手,打断了他的话。 他坐直身子,看着这个年轻职员,语重心长地说道: “小吴啊,有些事情只局限在明面上就好。我们是银行,我们的职责是为客户提供服务,而不是无端地去怀疑客户。这个程宇能拿出这么多金条来出售,说明他有一定的实力和背景。我们要是无端去查他,不仅可能会得罪他,还可能会影响我们银行的声誉。” 小吴听了,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叶经理点起了一根烟,片刻室内烟雾缭绕: “在商场上,要懂得与人方便,就是自己方便。我们不能因为一点疑虑就去节外生枝。只要我们按照正规的程序办事,确保每一笔业务都合法合规,就不会有问题。而且,有时候,一个好的客户关系比什么都重要。” 叶经理站起身来,走到窗前,看着窗外的街道,眼神中透露出一丝聪慧。 “我们做银行的,要学会看人。这个程宇看起来就不像一般人,你说这里穷乡僻壤的,哪里能养出这种级别的靓仔,他也不像是会做违法事情的人。” “而且,他能这么果断地出售金条,就说明人家可不只是这个身价,只会更高。既然他对我们银行有一定的信任,我们不能辜负这份信任,给我把他提升到咱们银行的白金vip。” “好的,叶经理,还是您想的更周全,您身上的优点我真是怎么学都学不完呐。” “哈哈哈哈哈。”叶经理摸了摸自己地中海上侧边的头发,笑骂道:“少拍马屁。” 第11章 第一个目标:成为川菜大师 程宇没有见过凌晨四点的太阳。 但他见过凌晨两点的月亮。 又是一天顶七天的厨艺练习结束。 程宇躺在床上,静静地聆听着窗外的鸟语虫鸣声,舒缓的休息着,以此来恢复心力。 心力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从心理专业角度上来讲,它包括了人的意志力、专注力、情绪管理能力和心理韧性等诸多方面。 比如当人决定要减肥或者学习时,就需要依靠意志力来克服美食的诱惑或者学习中带来的枯燥感。 也会转换成压力,长时间处于这种高强度的学习状态下,心理负担自然会逐渐加重。 大脑一直处于紧张状态,就像一根紧绷的弦,久而久之,心力被过度消耗,就会感到心累。 自从朱元璋离开后,过去五天了。 程宇这里,却是过去了35天。 总共的学厨时间已经超过了一千多个小时。 不要小看了这一千多个小时,按照外界的标准,程宇感觉已经和学厨三年的学徒差不多了。 他们可没有这种什么都能具现化的厨艺训练空间。 这期间,程宇在训练空间的高强度学习下,不仅厨艺也有了显着的提升,就连耐心也是。 其实,那朱元璋的好评,程宇的实战表现占很大功劳。 程宇从小就发现,自己在每次考试时,多数时候都能超常发挥。 面对考验,他会比常人有更高的发挥。 上次的珍品级珍珠翡翠白玉汤,自然也是程宇在超常发挥下造就的。 在做出珍品级菜品之后,程宇其实有点得意洋洋,但很快被聚宝盆打脸。 评分:【不入流】 评价:这份土豆炖牛肉,火候掌握欠佳,食材搭配不够合理,味道平淡无奇。 ———— 评分:【不入流】 评价:没有选对正确的蒸锅,这蒸的馒头连狗都咬不烂。 ———— 评分:【入门级】 评价:面条软而不烂,一夹就断,能煮成这样也让人诧异,很养胃。 …… “……”程宇。 接二连三的评价,使得程宇的脸色可谓是精彩纷呈,心里那股子得意劲早就被打击得荡然无存了。 他本以为做出了珍品级的珍珠翡翠白玉汤后,自己厨艺就算是上了个大台阶,其他菜品怎么也能有个说得过去的表现。 那土豆炖牛肉,本想着凭借过往经验轻松搞定,却没料到在火候上失了准头,炖煮的时候一会儿火大了,让土豆险些焦糊,一会儿火小了,牛肉又迟迟不软烂,导致最后出锅时整个菜品的口感大打折扣。 食材搭配的时候,也是凭着感觉随意一凑,全然没考虑到相互间的融合与互补,吃起来自然平淡无奇,毫无出彩之处。 毕竟视频教学里,也没有告诉他“适量”到底是多少? 再说那蒸馒头,程宇想着这还不简单嘛,随便拿了个蒸锅就上手了,压根没去细究蒸锅的特性适不适合蒸馒头。 结果等规定的出锅时间一看,那馒头硬邦邦的,用手捏都费劲,更别说吃了,真如评价里说的,怕是狗见了都得犹豫要不要下嘴咬一咬。 入门级面条就更不想提了,这年头谁还做不出入门级的面条啊。 仔细反思了自身的问题后,程宇知道。 厨艺这事儿,容不得半点侥幸和骄傲,每一道菜、每一个步骤都得用心钻研,脚踏实地去掌握其中的门道。 “要是像美食小说里那样,给我来一个满级厨艺该多好。” “再不济,来个十年厨艺经验也好啊。” 没有目标去学习厨艺,始终是迈不进大门的。 他本来想的是,一门通,不如门门通。 而且未来他要遇见各种古人,是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古人。 如果人家觉得不好吃,自己岂不是就错失了一个好评? 程宇其实是知道,什么都学,只会害了自己。 但是他觉得没有办法,因为没有更广的厨艺,自己没办法让所有古人都满意,就得不到好评。 没有更多的好评就无法解锁食仙居更多的隐藏功能。 就不能治好自己的病。 在如今生活越来越好的时候,病情如同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可能落下。 于是就这样全面的练习了五百多个小时后,程宇停住了,因为他发现自己开始不喜欢学厨了。 甚至是有点厌恶。 没有娱乐,只有枯燥的学习,确实让人难受。 想了一晚上后,他想通了。 不再盲目地追求门门通,而是先选择一两个菜系进行深入钻研。 他想到了八大菜系中的川菜。 川菜以麻辣鲜香着称,其独特的调味和丰富的菜品让人回味无穷。 程宇很喜欢吃辣,所以对于川菜也是非常喜爱。 更重要的是,他的童年偶像刘昴星也是学川菜出身的。 如果失去了热爱和兴趣,生活也是乏味的。 既然自己现在无法掌握自己的生死,那就要让自己痛快的活着。 脑癌算球,没有金手指,老子照样要跟你杠到底! 再次进入空间后,程宇便沉入了对川菜的研究。 他精心挑选出几本经典的川菜菜谱,里面详细记载着一道道川菜名菜的由来、食材选用以及烹饪步骤。 他捧着书,坐在厨房的小板凳上,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时而眉头微皱,像是在思考着其中的关键要点;时而又微微点头,仿佛领悟到了什么独特的烹饪诀窍。 “原来麻婆豆腐这道菜,在辣椒的选用上这么讲究啊,不同产地、不同辣度的辣椒搭配起来,才能营造出那种层次丰富的麻辣口感。”程宇喃喃自语道,一边说着,一边在本子上认真地记录着这些要点,那专注的模样,仿佛外界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了。 程宇还重新给自己制定了每天的学习计划。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落下,程宇便准时睁开眼睛,洗漱完毕后,换上一身干净利落的厨师服,整个人显得精神抖擞。 程宇很注重学习的仪式感。 早上先阅读了解川菜书籍或文章,了解历史、文化背景、特色调料和烹饪技法,同时还会观看各种川菜教学视频。 烹饪空间很强大,即使程宇只听说过名字的书籍,它都能给人呈现出来。 对食材的学习也是必不可少的,有时候程宇一边看书,就会一边具现化食材。 有的人学习是为了去罗马,有的人学习的时候,就在罗马。 让程宇有点遗憾的是,观看视频,不能具现厨师。 下午,他会进行烹饪实践,选择一道川菜菜谱,准备食材和调料。 按照菜谱步骤进行烹饪,注意刀工、火候和调味的掌握。 一下午就只会做一道菜,有聚宝盆的能力,他能很快找出自己的错误。 记录下烹饪过程中的问题和心得,以便下次改进。 晚上,他会练习刀功以及火候的掌握。 这两个技能的重要性,放在厨艺之道上,不言而喻。 第12章 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 第六天。 程宇一早从床上起来,没有马上进入空间训练。 站在灶台前,程宇取出了三枚土鸡蛋,蛋壳只在青瓷碗沿清脆一磕,蛋液便如融金泻玉坠入碗中。 手腕轻旋间木筷化作残影,蛋液在急速搅动中泛起细密气泡。 他在做鸡蛋羹。 程宇从小就很喜欢鸡蛋羹,小的时候孤儿院条件总是不好,鸡蛋算是稀罕物。 只有在生病或者过节的时候,他才能吃上一碗热气腾腾的鸡蛋羹。 搅好了,把鸡蛋液倒进一个干净的碗里,用勺子把上面的泡沫撇掉。 然后,盖上一层保鲜膜,用牙签在上面扎几个小孔。 这样,鸡蛋羹就不会因为水蒸气而变得坑坑洼洼了。 过了一会儿,锅里就开始冒出蒸鸡蛋羹独有的香气,越来越浓。 终于,鸡蛋羹熟了。 程宇揭开锅盖,一股热气扑面而来,鸡蛋羹就像一块嫩嫩的豆腐,晃晃悠悠的。 加入少许海鲜酱油和麻油,用勺子挖一块,放进嘴里,软软的,滑滑的,入口即化。 鸡蛋羹的香味在嘴里散开,还带着一丝丝的甜味。 好吃! 程宇对自己竖起了大拇指。 十几年的鸡蛋羹功夫还是相当nice! 厨艺最重要的还是持之以恒啊。 待他炫完了今天的早餐,才开始了今日的美食签到。 【初级刀功修炼手册:使用可增长刀功熟练度】 居然是增长厨艺技能的好东西。 程宇双眉舒展,选择了直接学习。 下一刻,脑海里仿佛是在放幻灯片一样,程宇在厨房间不断的练习切菜、切肉。 双手也在不断的抖动,似乎在生成肌肉记忆。 呼~~ 结束灌输,程宇下意识地看了看双手有没有变化,发现双手依然和往日一般。 初级刀功修炼手册使用不会影响原有的身体素质,真倒是不错。 感觉像练了一个月的刀功似的。 前几天都出了一些现实里的食材,比如小麦、玉米、土豆之类的,没啥好东西。 今天总算转运了! 照常去巡视了一遍饭庄,喂了喂院子里的鸡。 程宇来到大堂,发现朱元璋的挂牌旁出现了一个新的牌子。 【时代:汉末】 【人物:曹操】 【到来时间:43小时48分02秒】 【滞留时间:6小时】 下一个人,来的是曹操吗? 而且这个时间,好像也不固定,上次朱元璋来的时候,到来时间应该是从72小时开始算的。 驻留时间也比朱元璋要长很多。 程宇走到柜台前,望着牌子陷入了深思。 那朱元璋,看着像个三十多岁的壮年。 但既然穿着龙袍,那应该是来自洪武初年的朱元璋。 这次来的曹操,会是什么年代的呢? 要知道,青年曹操和老年曹操的性格、三观那可是大相径庭。 可能是因为出身官宦世家,青年时期的曹操一心想要干成一番大事业来证明自己。 彼时的他有少年独有的轻狂和热血。在他任洛阳治安大队长时期,手持五色大棒,面对为非作歹的权贵子弟,他会怒目圆睁,毫不留情地痛殴权贵子弟。 还视班超班定远为偶像,曾言自己百年之后墓碑上要写着“汉故征西将军曹侯之墓”。 老年时期的曹操,历经了岁月的沧桑磨难、无数的权谋诡计和刀光剑影,成为了“枭雄”这一词的“第一形象代言人”。 如果来的是老年曹操,他会不会把我当做华佗一样给杀了。 毕竟是宣称“吾好梦中杀人”的家伙。 程宇不由地深吸一口气。 虽然提前买了高压电击棒、电棍、强光灯等防御武器,但是谁知道老年曹操的战斗力会有多强啊。 程宇身为一个现代普通人,面对任何一个古人,他都不敢掉以轻心。 自己的金手指并非战力类型的,看起来更像是后期发力的,对于他来说,如何在前期苟住很重要。 “这来的又是一个帝王类型的狠角色,该不会以后都是这样的吧?” 程宇在心里嘀咕。 若是这样,前期自己不得伺候爷爷奶奶一样伺候他们,不然一不小心就被他们砍了。 古代的皇帝,基本都有一手武艺傍身啊,不说别的,徒手打他一个现代病秧子绰绰有余。 虽然根据脑海知识所言,自己可以选择不招待来客,来客就会被送回自己的朝代。 但是自己有病症在身,不得不把握住每一位顾客啊。 这几天,程宇也试着拉现代人来饭庄吃饭,虽然他们都在夸自己做的好吃,但就是不能触发好评,也没有其他的反馈。 根本不给一点捷径走。 “曹操是安徽亳州人,一直生活在北方,口味应该偏北方一些。” “不对,具体到个人的口味,许因人而异。” “但古代饮食肯定没有现代饮食这么四通八达...” 程宇在大堂里来回踱步,眉头微皱,思考着各种可能性。 “还是先找找资料吧,结合正史...嗯....野史曹操的口味都结合起来分析吧。”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凭空想象太不靠谱了。 程宇回到卧室,开始翻阅各种资料。 ………… 东汉,汉灵帝熹平三年四月。 沛国谯县。 一十七岁的少年正提笔疾书,挥毫泼墨。 “阿瞒,咱们真要这样做吗?” 少年身旁有一个壮硕的大块头,面露难色。 “那帮恶棍都把百姓欺负成那样了,我凭啥不能骂他们。” “可他们是官吏啊。” “哼,吾就是要将他们扳倒。” 三日后。 “吾儿何出此言,这些官吏势力盘根错节,非汝所能撼动。”曹府内,曹嵩眉头紧锁,手中握着一根漆黑的檀木戒尺,正严厉叱责身前跪着的少年。? “我言之灼灼,百姓也可为我证。”少年虽然跪在地上,但脸上写满了不服。 “那汝可知道,若执意如此,必将引火烧身,害己及家。” 曹嵩继续冷笑:“你算什么东西,也配谈正义?你可知道,你这样做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整个家族?” 少年沉默,一言不发。 “阿瞒吾儿,”其母泪流满面,紧紧握住少年的手道,“听娘一言,汝去向大人悔过,安心读书,将来谋取功名,方为正途。” “这事交给你父,你好好在家读书便是了。” “母亲。”少年抬头看了其母,咬了咬嘴唇,将头扭了过去。 谯县牢狱内。 “大人们都如狼似虎,咱们还是少年,如何斗得过,你还是听吾的,和大人们认个错吧。”壮实少年试图耐心劝导对面牢房里的少年。 “呸,什么大人。”即使在狱中,少年仍面不改色。 “妙才,你出去告诉他们,吾宁死不屈,你也不必多劝我了。” 少年闭上眼,沉声道。 没有看到,自己在壮实少年的眼里正闪闪发光。 …… “阿瞒,汝可不能再如此任性了,这次你出来,可要好好谢谢夏侯家小子。” “嗯?吾父何出此言?” “若不是妙才,愿替你定罪,你如何出得来。” “什么!?”少年大惊。 “此事为吾一人所为,何难于妙才,不可,不可!我要去找……” \"呸!\"曹嵩一巴掌甩在曹操脸上。 “住嘴。”曹嵩跺脚大骂少年,“汝可知,你能出来,吾与你叔父废了多少心血,打点了多少人脉。” “汝所言百姓,你可知无一人为你仗义执言。” “他们不过是一群胆小怕事的黔首,不敢告官府,只会煽动你这等黄毛小儿罢了,你可知是被利用了,你可知啊!” “汝只图一时畅快,全不顾大局,可是要气煞老夫?” “来人,将小子送回住房,十日内不可外出一步。” “诺!” 午后的阳光透过稀疏的阳光,斑驳的挥洒在曹府内,但似乎无法驱散那股沉闷和压抑。 少年被两名家丁搀扶着,脚步踉跄地回到自己的内室。 门被牢牢关上,仿佛也将他与外界隔绝。 室内,光线昏暗,阳光努力从窗户缝隙中挤出一道,落在少年苍白如纸的脸庞上。 他跌坐在床上,眼神空洞地望着前方,心中五味杂陈。父亲的责备、母亲的哀求、夏侯渊的替罪,以及那些百姓的沉默,像是一幅幅画面,在他脑海中不断回放。 “我错了吗?”他喃喃自语,声音低沉。 少年不甘地闭上双眼,想起百姓面黄肌瘦地痛骂官吏,想起自己挥笔疾书时的义愤填膺,想起面对官吏时的毫不畏惧,想起在狱中仍坚守信念的自己。 然而,这一切似乎都化为了泡影,他的努力、他的坚持,在现实的残酷面前显得如此可笑、苍白、无力。 他捂着头,试图想让自己平静下来。 但每当他试图去回想那些美好的愿景时,父亲的怒吼、母亲的泪水就会像潮水般涌来,将他淹没。 他开始怀疑自己的信念,怀疑自己的选择,甚至开始怀疑为百姓出头是否错了。 第13章 黄金炒饭 “咯咯,咯咯,咯咯……” 迷迷糊糊之间,少年听到了鸡鸣声。 缓缓睁开眼睛醒来。 一张俊美的容颜浮现在眼前。 嗯!!? 于床头,少年猛地挣扎起身。 一脸惊愕地看着眼前陌生的环境,心中涌起无数疑惑。 他环顾四周,只见这地方布置得简洁而雅致,与他所熟悉的曹府截然不同,床单、床被所用的材质他都从未见过,就仿佛是用云朵织就一般,轻柔而细腻。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身体,确认自己并无大碍后,才稍稍松了口气。 程宇看着他惊慌失措的模样,心中暗觉有趣。 这可是稚真版本的曹操,那个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枭雄。 “小兄弟,莫要惊慌。你在我这门前饿得晕倒,我便将你扶了进来。我乃食仙居主人程宇,不知小兄弟你如何称呼啊?” 今天程宇早早卡着点在门口等着,还在担心来的曹操是啥状态的,会不会对他造成威胁呢。 然后就看到少年曹操一出现,就直接从大门口地上躺着了。 吓了程宇一跳,还以为曹操嘎了才过来的。 食仙居还能让我给死人做饭不成? “吾乃谯县曹家长子曹操,曹孟德。” 少年曹操定了定神,眼神中透露出警惕之色。 “为何吾会在贵地?” 握躯,真来了一个少年曹操! 个子不高,皮肤黝黑,胡须未齐,看起来还没成年,透着一股机灵劲儿。 眼睛来回在转,似是在观察自己所处的情况。 等缓过神来,曹操想起自己是被父亲关了三天没吃饭,然后人支撑不住倒在床上的。 那我即使醒来,也应该是在自己家里啊? “是你把我掳到此地的?” 想到这里,曹操眼神立马变得犀利起来。 “不,其实严格来说你不是被我掳来了!” 你是被我金手指召过来的,跟我可没关系。 程宇摆了摆手,顺便自然地找了一个小板凳坐下,笑呵呵地解释:“曹公子,你莫要惊慌。你如今身处之地是一个奇妙之所。你是自己被选中,机缘巧合之下来到了此地。” “当然,这也是你冥冥之中与我有缘。” 曹操眉头紧锁,眼神中依然充满警惕,他重新上下打量着程宇,只见眼前之人面容俊朗,气质不凡。 身着一袭白色的奇特服装,腰间系着一条蓝色玉带,长发随意地束在脑后,给人一种洒脱之感。 程宇自从得了金手指之后,就没有剪过头发了,一直有留着。 不然和古人不好打招呼。 “机缘巧合,吾如何信你?” “你说说,你是如何把我弄来的?” 年轻人说话就是有点直接啊。 程宇用告诉朱元璋的同样方式给曹操解释了一番,然后缓缓站起身来,双手背在身后,补充道: “曹公子,你且看我这食仙居,是否和你家曹府不同,这些摆件、桌椅你可曾见过?” 没等曹操回答,程宇继续道:“这里还有许多你从未见过的奇妙之物,等你以后,便会知晓。” 什么?两千年以后的人? 什么?炼气士? 什么?活了两千年的炼气士? 少年曹操惊得有些说不出话,就在床上呆住了。 只见他眼睛睁得老大,嘴巴微微张开,仿佛被定住了一般。 好一会儿,少年曹操黝黑的面庞上仍然写满了震惊和难以置信。 他的目光在房间里四处游离,还有程宇身上。 我就是饿昏了睡了一觉,怎么就睡到两千年后了? 此人是在骗我,还是我在做梦? 苍天在上,别跟我开玩笑了。 “既然你已经醒了,就该吃点东西了,饿了这么久,想必饿坏了吧?” 听到程宇说话,少年曹操回过神来,将双腿从床上拿下,起身弯腰答谢道:“麻烦...先生了。” 程宇朝他微微一笑点了点头,没有在意他的称呼。 随后,程宇转身离开客卧。 少年曹操望着程宇的背影,心中的疑惑还是很重,但此刻腹中的饥饿感确实真实强烈地袭来。 真不是做梦啊? 但是我到底是怎么来到这儿的? 少年曹操微微张了张嘴,低头摸了摸肚子。 然后将视线放在了屋子里。 不多时,少年曹操闻到了一股香甜味儿,一下子就冲进鼻腔。 好香! 少年曹操眼睛一下子亮了,冲着香气传来的房门方向望去。 这人做的是什么东西? 怎么这么香? 咕~~咕~~ 肚子仿佛也闻到了似的,奏起了交响乐。 不多时,程宇双手端着一个盘再度出现。 托盘之上,一份黄金炒饭正飘着诱人的香烟。 那炒饭色泽金黄,如同秋日的阳光洒在成熟的稻田上,每一粒米饭都饱满而富有光泽,仿佛是用金子雕琢而成一般。 旁边还搭配着一碗清水。 程宇将托盘轻轻放在桌子上,微笑着对曹操说道:“曹公子,这是我为你准备的黄金炒饭,你且尝尝我的手艺。” 曹操的目光至黄金炒饭出现的一刹那,就没离开过它。 他从未见过如此色泽鲜艳、香气满溢的食物! 听到程宇的声音,曹操回过神来,强忍着扑上去的冲动,再次弯腰拱手一拜。 “谢先生。” 少年曹操缓缓走到桌前,舔了舔嘴唇,然后小心翼翼地拿起勺子,轻轻地舀起一勺黄金炒饭放入口中。 那一瞬间,米饭的软糯与鸡蛋的鲜香在他的口中完美融合,咸淡适中,口感爆炸! 少年曹操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他忍不住伸手一拍桌子,发出一声赞叹: “此乃天上珍馐之味也!” 这饭真是太好吃了!我从来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我承认,这里确实是世外洞天了。 凡间哪里会有如此美味! 见少年曹操突然一拍桌子,程宇眼皮子跳了跳。 好家伙,我还以为你要把我这碗黄金炒饭给拍桌子上呢? 跟谁学不好,非要跟陈建斌学。 看着曹操开始大快朵颐,程宇靠在墙边,踮起脚回想起自己刚才黄金炒饭的做法。 这黄金炒饭,制作起来可不简单。 首先,程宇提前精选了颗粒饱满的优质五常大米,将其洗净后放入锅中,加入适量的水,用小火慢慢焖煮。 在煮米的过程中,程宇时刻关注着火候。 优质的大米口感软糯,香气浓郁,能够为炒饭增添丰富的口感和味道。 而在煮米的过程中,火候的掌握则是关键。 火候过大,米饭容易煮糊;火候过小,米饭则会煮得不够熟透。只有恰到好处的火候,才能煮出粒粒分明的米饭。 这道黄金炒饭其实一开始不在程宇的首选之中。 程宇有进行历史查阅。 真实历史上的曹操可能喜欢吃鱼和蜀姜。 清代严可均在《全三国文》中辑录的曹操私人食谱《四时食制》,仅存的十四条笔记中都是有关鱼的记载。 说起来,三国时期很多名人都喜欢吃鱼啊。 不知道以后能不能见到某个吃生鱼片出名的老登。 曹操一边吃着黄金炒饭,一边不时地抬起头来看看程宇。 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感激。 “好吃吗?” “先生,此饭美味至极,吾从未尝过如此佳肴。” 曹操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激动。 好评,这不就有了。 程宇哈哈一笑,随即道:“曹公子喜欢就好,只是你稍微吃慢点,喝点水别噎着,锅里还有。” 第14章 少年须持凌云志 看人吃着香,自己真的也会馋。 程宇回到厨房,把锅里的炒饭全都盛了出来,然后分成了两个碗装,端到客卧。 “来,还有,咱们一起吃。” 曹操正将最后一粒米吞下,见程宇又端来了一碗,激动坏了。 只见他还没将嘴里的米饭咽下,连忙答谢程宇。 程宇见他嘴巴沾着米粒和油渍,颇为好笑。 小小的曹操,没想到这么有趣。 汉朝吃饭还没有明朝时期鼎盛讲究,就一份家常级的黄金炒饭,都能把少年曹操香的找不着北。 聚宝盆的评级其实不受食材、香料这种外在影响。 主要考验的是程宇是否将它们烹饪运用到了极致。 有了现代高级的食材和高级的香料,即使是一份只有家常级的黄金炒饭,也能把“枭雄”曹操迷得找不着北。 程宇不知道,少年曹操还饿了好几天。 程宇笑着摇了摇头,将手中那碗黄金炒饭放在桌上,自己也拉过一把椅子坐下。 此时,阳光透过那雕花的窗棂,斑驳地洒在屋内的地上,仿佛给这一方空间铺上了一层金色的锦缎。 少年曹操咽下口中的食物,赶忙用衣袖胡乱擦了擦嘴,脸上带着些许羞赧,可那明亮的眼眸中依旧满是对美食的渴望与欣喜。 “这饭真好吃,多谢款待。” “吾从不曾吃过如此美味的米饭” 他的双颊因刚才吃得急切而微微泛红,与那黝黑的肤色相映,倒多了几分孩童般的质朴与纯真。 “程先生,您这手艺,莫说是我家庖厨,便是那宫中的御厨,恐怕也难以企及呀。” 少年曹操由衷地赞叹着,话语间满是钦佩,目光却始终没离开那新端来的一碗炒饭。 “那是。”程宇嘚瑟地回了一声,“以后你要是常来,还能吃到其他的美味。” 少年曹操一听,眼中瞬间闪过惊喜之色,忙不迭地点头:“那可真是求之不得,今日才得尝此等美味,以往食物如同嚼蜡。” 说着,他又拿起勺子,却不像方才那般急切,而是颇有几分文雅地舀起一勺炒饭,送入口中,细细品味起来,那副模样,仿佛是在品鉴一件绝世珍宝。 程宇看着少年曹操的样子,心中暗忖。 少年曹操虽年纪尚轻,但举止之间已有了不凡的气度,而且礼仪待人张弛有度。 这就是千古名人的厉害吗? 他一边想着,一边也开始吃起炒饭来,屋内一时间只余下轻微的咀嚼声和勺子触碰碗壁的声响,可这静谧却并不让人觉得尴尬,反倒有一种别样的温馨。 待二人吃完,少年曹操满足地靠在椅背上,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肚子,长舒了一口气。 但突然是不知想起了什么? 少年曹操变得有些沮丧。 “曹公子,你这是怎么了?”程宇也吃完了,满意地擦了擦嘴问道。 少年曹操抬头看着程宇,抿了抿嘴,欲言又止。 可能是因为蒙受了程宇的照顾,对他多了几分信任。 犹豫片刻,少年曹操叹了口气道:“程先生有所不知,吾近日为百姓出头,却遭官吏欺压。家中父母将吾禁足,言若不认罪,便不准出门,亦不许吃饭。吾之好兄弟,竟替吾顶罪入了监狱。吾如今心乱如麻,不知该如何是好。” “先生既然能够将我送到这儿来,还望先生能指点迷津,感激不尽。” 程宇眉头一挑,有些惊讶,没想到少年曹操居然是因为这件事而烦恼。 历史过于久远,不可考证。 传闻,曹操年少之时“好飞鹰走狗,游荡无度”,曾犯下过大罪,然后在其父曹嵩的斡旋下,让夏侯渊替他定了罪。 没想到少年曹操现在就遇到这件事了。 “程先生,您说,吾是不是错了?” 见程宇不说话,少年曹操小声地问起程宇。 程宇微微一怔,目光在少年曹操身上停留了片刻。 缓缓站起身来,走到窗边。 又沉默片刻,才转过身来。 “曹公子,此事确实两难。” “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你当初为何出手相助百姓?” “吾见百姓受欺,心中不忍,遂出手相助。” 程宇点了点头,“公子心怀正义,此乃大德。” “你若是此时认过,确实可以暂保亲朋无恙,自身安稳。” 程宇走过来拍了拍少年曹操的肩,“但你心中的火就灭了。” “百姓心中的火也灭了。” “你看似想解救百姓,实际上更加深了百姓的磨难。” 少年曹操闻言,脸上露出痛苦之色,他紧咬嘴唇,双手紧握成拳。 “那我该如何是好?” “我不想认罪,不想让父母担忧,也不想连累兄弟,更不想百姓受苦。” “那我想知道,你的志向是什么?” “我的志向?”曹操喃喃自语,随即眼睛炯炯有神起来:“我的志向是让天下人过的太平,让所有人都能有尊严的活着。” “好!那就坚持到底!” “一个人,他能不能成就一番事业,很大程度上取决他处在什么样的平台之上。” “且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 “忆往昔,古之豪杰,多起于少年。项羽年少,见秦皇仪仗,便言‘彼可取而代也’,其志豪迈,终成一代霸王;霍去病弱冠之年,率铁骑逐匈奴于漠北,封狼居胥,威震四方。此皆少年壮志,成就千古传奇。” 曹操闻言,深受震撼。 这位奇人竟持有如此一番做人的道理。 程宇手指用力敲了敲的桌子,“公子须与父母坦诚相待,直抒胸臆,让他们知晓你并非莽撞行事,而是为了奉行仁义。” “若父母仍然不听吾言,该如何是好?”少年曹操提出了心中的疑虑。 程宇恍然。 是了,没有底气的解释,只是个空架子。 在封建社会,父母的一言一行都是权威,几乎是不可挑战的。 就算是现在社会,哪怕你占理,说话就是顶嘴,不说话就是哑巴。 就像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道理,大不过铁拳的真理。 “无所谓,我会出手。” 程宇从口袋里拿出一枚仙豆,放在了桌上。 “这是一颗仙豆,食之可恢复全身精气。” “凡是来到我这的人,我看着顺眼都会送一颗,这下正好能帮助你说服你父母。” 少年曹操瞪大了眼睛,看着桌上那颗翠绿色、豌豆般大小的仙豆,心中充满了疑惑和好奇。 “程先生,此豆当真有如此神奇之效?”曹操轻声问道,语气中带着一丝不确定。 “放心。” 曹操凝视着仙豆,片刻后,缓缓伸出手,轻轻拿起仙豆。那一瞬间,他仿佛感受到了一股温暖的力量从仙豆上传来。 好神奇! “多谢程先生。”曹操郑重地向程宇道谢,眼神中除了感激,更多的是敬意。 程宇莞尔一笑,摆摆手,说道:“曹公子不必客气,希望你能凭借此豆,解决眼前的困境,坚守心中的信念就好了。” 程宇见过太多影视小说作品的曹操了。 当真的历史古人跨越长河而来,给他感觉最多的就是真实。 纵然历史大势会把人塑造成该有的形状。 倘若...我能压过历史大势呢? 就让我来试着改变少年曹操吧。 话说这调教千古名人的感觉,还真不错。 第15章 曹操想拜师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食仙居的院落里,形成片片光斑,仿佛给整个院落披上了一层金色的纱衣。 一只体型健壮的母鸡如同t台模特一般在院落里来回走着,挡住了扫把的路线。 “去去去!” 程宇靠在柱子旁,默默地看着少年曹操忙碌的身影,然后又低头看着手里的菜谱。 《川菜》一书,由英国美食作家扶霞所着,这本书汇集了扶霞20多年的川菜烹饪经验,涵盖了200道经典川菜食谱、56种烹饪手法、23种独特调味。 书中不仅介绍了川菜的起源、发展与烹饪技法,还包含了地域环境、历史文化和人文风貌的观察分析。 中华家千百年来积攒的美食文化真是浩如烟海啊。 从书中悟来,从手中得,品尝美食的味道,回味美食的历史,真有一番风趣。 也不知自己有没有机会能够回到古代去。 程宇知道古人能带人过来,但是已有食仙居知识并没有告诉他自己可不可以跟随古人过去。 哪怕是真的能过去,又如何回来? 比如说曹操或朱元璋把他带回去,他们是否还能收到食仙居的接引。 再者,如果他们有意不带着程宇返回,那岂不是更糟。 程宇还担心,现代人体的一些病毒啊、细菌啊,会不会也随着他去到古代。 在程宇看过的一些小说里,有穿越者靠着自身“百毒不侵之体”在异世界纵横的,有人携带致命病毒直接将异世界变成炼狱的。 总之,还是谨慎些好。 起码要等我有99.99%的把握我再去古代。 今天等曹操回去,要不让他带只鸡回去试试。 程宇心中一动。 曹操打扫完院子,又开始整理前院的养鸡小院。 几只肥硕的母鸡在院子里悠闲地踱步,时不时发出“咯咯”的叫声,趾高气扬的。 似乎不知道自己的使命。 曹操小心翼翼地将鸡舍打扫干净,又给母鸡们添上了新鲜的米粒和水。 他的动作温柔而细致,仿佛对待自己的宠物一般。 富家子弟能做到我这样的可不多。 少年曹操心中有些得意。 “若不是吾,经常和朋友一起到处耍,什么都做过,换成寻常钟鸣鼎食之家子弟,这些事情他们肯定做不来。” 少年曹操时不时偷偷看向程宇,似乎在等待程宇做些什么。 程宇刚才的一番说辞并没有立马说服曹操,而是因为曹操对此地还不太熟,而程宇的形象又过于超凡脱俗,将少年曹操一时给镇住了。 数十分钟前。 “程先生,吾有一事相求。”曹操的声音低沉而有力。 “曹公子有何事?但说无妨。” 少年曹操深吸一口气,然后缓缓说道: “程先生,听汝一言,如同醍醐灌顶,心中对先生的敬仰之情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先生的教诲让吾受益匪浅,吾愿拜先生为师,跟随先生学习,不知先生可否答应?” 如果是梦,拜师也无妨。 如果这里真是连接后世的奇妙洞天,那此人定是神仙之流的风流人物无疑了。 总之,不亏。 听着话,程宇一乐。 他没想到少年曹操竟然会提出拜师的请求。 不过。 “曹公子,你的心意我领了,但是拜师之事,就算了吧。”程宇缓缓说道。 少年曹操的眼神中先是闪过一丝失望,但他并没有放弃。 听着先生这话的意思,好像还有机会。 先生,不仅有贯通古今的伟力,还有令人发醒的智慧,如此大能,他当然要拜入其门下。 仙缘就在眼前,一定要抓住机会。 “程先生,吾深知拜师之事重大,吾愿以诚心打动先生。吾愿为先生做任何事情,只要先生肯收下吾这个弟子。” 少年曹操的声音中充满了坚定,好像再说下去,他就要当场跪下了。 程宇看着少年曹操,有些沉默不语。 他知道,少年曹操现在是一个有志向、有才华的少年。 如果能够好好教导他,或许能够改变他的命运。 但是,他也知道,自己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老师,他没有足够的能力和经验去教导曹操。 偶尔点拨一下还可以,像曹操这种聪明人一点就通。 何况,他当前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曹公子,你的诚意我感受到了,但是我还有更要紧的事情要做。”程宇缓缓说道,“若是我有空暇,自然可以帮你一把。” 少年曹操大喜,连忙拜谢。 …… 少年曹操终于将院落收拾得一尘不染,他轻舒一口气,脸上露出一抹满足的笑容。 程宇微微招手,将少年曹操喊到面前。 少年曹操快步走来,眼神中满是期待,他期待着程宇能对他的努力给予肯定,甚至期待着程宇能改变主意,收下他这个弟子。 程宇看着少年曹操,微微沉吟:“曹公子,你可想知晓你的未来?” “我的未来?”少年曹操微微一怔。 程先生难不成还能知晓我的未来吗? 是了,程先生既然能够贯通古今,那么能够知晓个人的未来,应该也算不上什么难事。 这样一想,少年曹操想拜师的心情更加火热了。 如此神通广大之人,吾万不能错过。 “怎么,你不想知道吗?” 见少年曹操许久不语,程宇开口好奇问道。 “啊?回程先生,吾想,当然想。” 曹操连忙回过神来。 程宇一脸古怪的看着少年曹操,一直看得他不好意思地东张西望起来。 “之前我不是和你说过,我是和你相间千年的人吗,我所知道的,关于你的历史,自然是因为有人写在了历史书上。” 啊!刚才光着如何拜师了,少年曹操拍了拍头。 “吾居然能在历史上留名,程先生,您快说说,未来我是个什么样子的人?” 究竟是名留青史的文臣,还是保家卫国的大将军? 曹操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期待。 “你很有名,甚至说后世的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少年曹操:“wow~⊙o⊙” “走,咱们去大堂坐下说。” 程宇领着少年曹操来到一张桌前坐下,突然想到什么。 “你先坐,等我拿点东西。” 程宇去后厨拿了一个托盘,上面盛了一堆吴城瓜子。 “尝尝这个,咱们边吃边聊。” 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用场了。 程宇和少年曹操相对而坐,程宇拿出一颗瓜子,演示了一番。 瓜子最早起源于北宋时期,《太平寰宇记》中才首次出现了“瓜子”的记载。 曹操自然不曾见过。 少年曹操如同乖学生,眼睛盯着程宇的一举一动,随即自己也好奇地看着面前的吴城瓜子,伸手拿起一颗,轻轻嗑开。 “咔!” 那清脆的声响随着瓜子的响起充盈了少年曹操的感官。 少年曹操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他从未想过,一颗小小的瓜子竟能发出如此清脆的声音。 他小心翼翼地将瓜子壳掰开,露出里面饱满的瓜子仁。 那瓜子仁色泽金黄,散发着淡淡的香气,让人垂涎欲滴。 他轻轻咬下一口,那瓜子仁在口中爆开,释放出一股浓郁的香气,伴随着恰到好处的咸香,瞬间征服了他的味蕾。 那是一种他从未体验过的味道。 “程先生,这瓜子真好吃!” “(╯▽╰)好香~~” 少年曹操忍不住赞叹道,他的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 第16章 汉末明星璀璨 “咔...咔...” 少年曹操嗑个不停。 程宇莞尔,“别吃太快,没人跟你抢,你还要不要听我说了。” 少年曹操迅速放下手中的瓜子壳,嘴巴立马闭上,双手放在了桌子上。 “关于你的故事我一时半会也讲不完,不如你挑着问。” 程宇看着少年曹操那急切又认真的模样,不由得轻笑出声。 他拿起一颗瓜子,慢条斯理地嗑开,享受着这悠闲的时光。 “曹公子,说说吧,你想知道些什么呢?”程宇问道,语气中带着一丝玩味。 少年曹操眼中的光芒更加炽热,他迫不及待地问道:“程先生,您说我将来当官会是个什么样子的人?是文臣还是武将?” “是文臣,也是武将。”程宇随手将瓜子壳一丢。 “文臣,你做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列为百官之首的丞相。” “武将,你也做到了最高,大将军。” “在一段时间内,你既是丞相又是大将军。” 啊? 既是丞相又是大将军? 少年曹操傻眼。 “这,这...这不是权臣吗?” “没错,还是坐拥半壁江山的无冕之王。” 他想过封侯拜相、出将入相,也想过着作等身、流芳百世,但他没想到自己将来会厉害到同时成为丞相、大将军。 少年曹操的心中犹如掀起了惊涛骇浪,他瞪大了眼睛,满脸的难以置信。 “权臣?吾……我将来会成为权臣?” 他的声音微微颤抖,眼睛失去了焦距,带着迷茫与不安。 “没错,不过那是曾经的你。” “而且当权臣怎么了,如果你能够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公正无私,那么你将会赢得人们的尊重和爱戴。反之,如果你滥用权力,那么即使没有人当面骂你,你的名声也会遗臭万年。” 少年曹操不语。 历史上人们对曹操这个人看法不一,争论也未曾休止过,一般都说他是“奸雄”,大家都很熟悉的评价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 当然,这个评价也为后世很多人所接受。 有人说曹操之所以是奸雄,是因为他挟天子以令诸侯,篡夺了东汉王朝的权力。 对于这种说法,程宇认为这是腐儒之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天子之位,姓刘的做得,姓曹的就做不得? 历史往前推,尊王攘夷、曲沃代翼、田氏代齐、三家分晋、王莽篡汉,哪一个弱于狭天子以令诸侯? 程宇很喜欢《大明风华》里朱高煦对历史的一句评价: “争当皇帝。” 虽然觉得有些不恰当,但是简单直白,仿佛有魔力般,将人心看得过于生冷。 说起来,还是因为三国的历史文化太过耀眼,人们不自觉间,就会用放大镜去看其中的人物。 少年曹操沉默良久,眼神中的迷茫与不安渐渐被思索所取代。 他微微低下头,看着手中尚未嗑开的瓜子,仿佛从那小小的瓜子中寻找着答案。 程宇静静地看着少年曹操,并不急于打破这份沉默。 他知道,这个少年需要时间去消化这些惊人的信息。 放在谁身上讲,告诉他你以后不会成为好人,会成为一个人憎鬼嫌的恶人,一时间都会不能接受。 终于,少年曹操缓缓抬起头:“程先生,那是另一个时空的我,但又不是我,而且我认为,权力并非罪恶之源,关键在于如何运用。吾虽不知另一个我如何做人处事,但吾若为权臣,当以天下的利益为重,公正无私,不负百姓之期望。” 程宇微微点头,眼中露出一丝赞赏。 少年曹操的想法果然和史书上的那个老谋深算、人海沉浮的曹操不一样。 不过,人是无法共情任何人的,哪怕那个人是曾经的自己。 “我希望你能时刻铭记初心,记住你现在说的话。” 少年曹操郑重地点了点头。 “曹公子啊,你可别答应的太早,未来的路长着呢,那可都是坑坑洼洼的,你得有个心理准备。” 少年曹操微微扬起下巴,“程先生放心,吾既已下定决心,自当不惧艰难险阻。” “而且先生也不要总是喊我曹公子的,喊我阿瞒就可以了。” 说着,少年曹操还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程宇挑了挑眉,“好,那就叫你阿瞒了。” 这时,院子里的母鸡突然“咯咯”叫了起来,少年曹操的目光被吸引过去。 “这鸡嘛,就像人生。有时候你得像鸡一样,该吃吃,该喝喝,该下蛋的时候就下蛋,别想太多。” 少年曹操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先生所言甚是有趣。吾定当牢记先生教诲,不被琐事所扰。” 程宇看着少年曹操,心中感慨万千。这小子虽然年少,但却已经有着超越年龄的成熟和冷静。 人经过磨难都会得到一番成长啊。 尊重他人命运,程宇也不打算告诉少年曹操太多关于他以后的人生经历。 少年就应该朝气蓬勃,一往无前。 “好了,关于你的事情你接着问吧。” 程宇这三天可没少备功课,既然这会活儿都让少年曹操干完了,他也想给自己放个假,休闲片刻。 “好的。” “请问先生,历史上我活到多少岁啊?” “66岁。” “那我父母呢?” “嗯...这个史书上没有记载。” 曹操在与徐州陶谦交战时,他的父亲曹嵩带着妻儿投奔曹操,半路一家人全被陶谦部将见财起意杀害。 还真没有记载曹操父母活到多少岁。 “好吧。” “那个,我,将来妻儿……”曹操有些扭捏地问道。 程宇呵呵一笑,“猜到你会问这个了,我就简单告诉你吧,你将来光是有名有姓的妻妾就有15个,有25个儿子和6个女儿。” “哇。”曹操的眼睛突然变得亮晶晶的。 那模样,就像一个孩子突然得知了一个巨大的惊喜,满是好奇与憧憬。 “先生,那吾之妻儿,可有何特别之处?”曹操急切地问道,脸上的兴奋之色尚未褪去。 程宇又拿起一颗瓜子,慢悠悠地嗑着。 “咔!” “阿瞒啊,这未来之事,不可尽说。你的妻儿,各有其命运。有的温柔贤淑,有的聪慧果敢,她们会在不同的时刻,给予你支持与陪伴。” 曹操有句话讲:“生子当如孙仲谋。” 在程宇看来,曹操的几个有名的儿子,每一个都不比那个东吴的孙权弱。 曹昂,曹操长子,为救父亲而牺牲,被乱箭射死,是为忠孝两全的完美人物。 曹丕,曹操次子,继承了曹操的大业,在公元220年逼迫汉献帝禅让帝位,建立了魏国,成为魏国的第一位皇帝,即魏文帝。 曹植:曹操的四子,同样由卞皇后所生。谢灵运曾说:“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共分一斗。” 这还是在篡夺了曹魏政权的晋朝时期,对于曹植的称赞。 而且,后世之人很多人不会怀疑曹植“八斗”的含金量,而只会质疑谢灵运的“一斗”。 曹操、曹丕、曹植,还合称“建安三曹”,文学造诣上和建安七子并列。 曹冲:曹操与环夫人所生,成语“曹冲称象”典故的由来人物。其聪明智慧深得曹操的喜爱,并有意立其为嗣。可惜,就是夭折的太早了,13岁时因病早逝。 曹彰:曹操的三子,卞皇后所生,以武勇着称,被曹操称为“黄须儿”,尽管名气没有前面几个兄弟大,但也有平定乌桓的战绩。 第17章 麻婆豆腐 正午,阳光高悬。 金色的光芒如瀑布般倾泻而下,给整个食仙居的院落披上了一层璀璨的外衣。 微风轻拂,树叶沙沙作响。 一少年手里捧着一堆瓜子,乐此不疲地嗑着。 “程先生,需要我来帮忙吗?” “不用了,你在外面等着就行。” “哦。” 少年曹操有些不明白,为什么像程先生这样的谪仙居然喜欢亲自做饭。 孟子都曾曰过:君子远庖厨。 厨房里。 程宇站在炉灶前,全神贯注地准备着午餐。 这次要做的是国民级家常菜——麻婆豆腐。 这道菜在当代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朝末年,大约在1862年左右。 这道菜由一位名叫陈春富的妇女所创,因其脸上有麻点,人称“陈麻婆”。 她在成都北郊万福桥附近经营一家小饭铺,以烹制豆腐闻名,其独特的麻辣味道深受食客喜爱,因此得名“麻婆豆腐”。 程宇先将一块洁白如雪的豆腐放在案板上,豆腐质地细腻,仿佛吹弹可破。 小心翼翼地用刀将豆腐切成均匀的小块,每一块豆腐都大小一致,如同精美的艺术品。 程宇动作轻柔而熟练,手中的刀仿佛有了生命一般,在豆腐上轻盈地舞动着。 这刀功,程宇在经过上百小时的练习以及初级刀功修炼的加持下,熟练度已经不下于三星级酒店每天掌切菜的大厨了。 切好豆腐后,程宇开始准备调料。 他从橱柜中取出豆瓣酱、辣椒粉、花椒粉、蒜末、葱花等调料,一一摆放在灶台上。 这些调料都是他精心挑选的,在厨艺空间内,他拿着酱料、香料配方,对着每一种调料都仔细品尝、使用过,才选出的目前他觉得最完美的麻婆豆腐配方,然后网购,顺丰包邮送到家的。 麻婆豆腐的酱料和香料可以说是这道菜的灵魂。 程宇拿起一口铁锅,放在炉灶上,倒入适量的食用油。 随着油温的升高,油开始发出轻微的滋滋声。 程宇看着油温,等待着最佳的时机。 当油温达到一定程度时,他将一勺豆瓣酱放入锅中。 豆瓣酱在热油的作用下,瞬间散发出浓郁的香气。 程宇用铲子轻轻翻炒着豆瓣酱,让它充分释放出香味。 接着,他又加入了适量的辣椒粉和花椒粉。 辣椒粉的火辣与花椒粉的麻香相互交织,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风味。 程宇熟练地控制着火候,让调料在锅中均匀地受热。 调料炒好后,程宇加入了适量的水。 水在锅中翻滚着,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他等待着水烧开,然后将切好的豆腐块轻轻放入锅中,豆腐在水中微微颤动着,仿佛在欢快地舞蹈。 程宇用铲子轻轻地推动着豆腐,让它们在水中均匀地受热。 他看着豆腐在锅中逐渐变得柔软,心中充满了期待。 麻婆豆腐要想做得好,每一步都很关键。 他知道,只有恰到好处的火候和完美的调料搭配,才能制作出美味可口的麻婆豆腐。 随着时间的推移,锅中的豆腐渐渐吸收了调料的味道,变得色泽红亮。 香气也逐渐弥漫开来。 少年曹操:“(⊙x⊙;)!” 哇,好香! 少年曹操用鼻子使劲的闻着香气,一会儿就跑到了厨房门外。 什么君子远庖厨,反正我不是什么君子。 程宇又加入了适量的盐、生抽、老抽等调料,让豆腐的味道更加浓郁。 他用铲子轻轻搅拌着豆腐,让调料充分渗透到豆腐中。 最后,程宇撒上一把葱花和蒜末,为麻婆豆腐增添了一抹清新的色彩和浓郁的香气。 美食:【麻婆豆腐】 评分:【珍品级】 评价:历经12道入门级,33道家常级之后,终于做出的一道珍品级菜肴,色香味俱全,垂涎欲滴,无可挑剔的经典之作。 珍品级! 程宇高兴坏了! 苦心人天不负,百二秦关终属楚。 程宇这些天可没少在麻婆豆腐这道菜上下功夫,如今终于做出了一道珍品级的麻婆豆腐。 珍品级的菜品有多珍贵,按照聚宝盆的评价,完全可以凭着这道菜,去一些五星级酒店应聘大厨根本不是问题。 聚宝盆的评价体系,程宇是觉得要比外面高多了。 程宇小心翼翼地将麻婆豆腐装盘,端出了厨房。 那盘麻婆豆腐犹如一件珍贵的艺术品,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红色的汤汁、绿色的葱花、白色的豆腐,相互映衬,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面。 “那个,程先生,您…做好了吗?” 虽然这样不太礼貌,但门外的少年曹操忍不住出声道。 “这就来,别急哈。” 程宇把煮好的米饭全都盛了出来,饭量足够三、四个人的正常分量了。 当程宇端着麻婆豆腐和米饭走出来时,少年曹操的眼睛瞬间亮了。 他看着那盘色香味俱佳的麻婆豆腐,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程先生,这便是您做的美食吗?闻起来真是香极了!” 少年曹操兴奋地说道。 程宇微笑着将麻婆豆腐放在桌子上, “阿瞒,这是麻婆豆腐,有一点辣,你应该没吃过,慢些吃哈。” 汉朝时候的人自然吃不惯这辣椒,程宇好意先提醒了一下。 可少年曹操脑子里哪里能听得进去。 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夹起一块豆腐放入口中。 “?(′?`?)好吃!” 瞬间,麻辣的味道在口中散开,豆腐的鲜嫩与调料的浓郁完美结合,让他忍不住发出一声赞叹。 可下一刻... “咳,咳咳,咳...” 少年曹操小脸通红,“好辣!” “悔不听先生所言。” “哈哈,喝点水吧。”程宇从冰箱里拿出了一杯水。 曹操接过后,急忙一口灌下。 “呼~~” “妙哉!” “哎,先生您这水,竟是冰镇过的?” 曹操这时候才发现水是冰过的? 好奇,莫非是先生施了术法? “这是使用后世的制冷匠器所制造的,可不是我凭空变出来的。” 程宇也在一旁,拿出了筷子,尝尝自己的这一道得意之作。 张嘴,吃进。 霎那间,入口即化,蓬松的热气和浓郁的香气灌满口腔,还混合着麻辣的鲜香。 程宇感觉自己几乎飘起来了。 卧槽,真好吃! 两人吃得津津有味,少年曹操虽被辣得不时吸气,却依旧停不下筷子。 一口豆腐,一口米饭的拌着吃。 少年曹操敢发誓,他从来没吃过这样好吃的食物。 此刻,什么功名利禄,他都不放在心上了。 “啊,程先生,你吃太快了!” “给我留点,给我留点!” “你不能吃辣还怪我咯。” 第18章 倚天剑 两人吃完麻婆豆腐,倍感惬意。 程宇带着少年曹操,拿出了两张摇椅摆在了大堂门前。 “程先生,此物有何用?” 程宇笑吟吟地弯下腰,身子便躺在椅子上。 “你看,就像我这样。” 少年曹操有些惊愕和好奇,也学着躺下了。 好神奇! 躺上去真舒坦! “呼~~” “舒服~~” 阳光温暖而柔和,洒在程宇和少年曹操身上。 他们躺在摇椅上,享受着这难得的宁静时光。微风轻轻拂过,带来丝丝惬意。 好像还缺个小桌子放个水杯、零食什么的。 下次网购买一个。 程宇心想。 时间悄悄过去,吃饱的两人,在柔和的日光浴下,美美地睡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少年曹操缓缓睁开眼睛,看着天空,发着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程先生?” “嗯?”程宇用鼻音回了一声。 “程先生,有个声音在提示吾,该回去了。等办好自己的事情,吾一定登门拜谢。” 少年曹操坐起身来,看着程宇认真说道。 程宇睁开眼,盯着少年曹操看了看,想了一下时间,随即点了点头。 这么快就有六个小时了吗? 有声音在提示? 原来他们对于自己停留的时间也有一定的感知。 “好,阿瞒。你去吧,把你的事情解决了,记得下次再来转转。” “哦,对了,我请你帮个忙。” “先生请说,不必说帮忙,吾愿尽微薄之力。” “是这样,我对于汉末的美食...以及医药都很感兴趣,下次麻烦你给我带来一些相关书籍看看。” 先生喜欢美食和医药? 曹操一怔,随即应道:“唯!” 回去就让父亲多搜集有关美食和医药方面的书籍。 能遇到先生这种奇人,他定要牢牢抱住大腿。 驻留时间一到。 少年曹操便拱手道别,转身离去。 他的身影渐渐消失在阳光中,留下程宇一个人躺在摇椅上,又闭上了眼睛,眯了片刻。 说实话,见过少年曹操后,已经对枭雄曹操这个世俗概念有点祛魅了。 他认为,大多数人在历史长河中的选择往往是逼不得已的。 在其位,谋其职。 是千古以来的“规矩”。 不过... 如今让我得到了这种莫大的奇缘,能够改变历史,能够教导历史名人,真是有种说不出的愉悦啊。 至于这样做会不会影响到真实的历史进程,影响到自身,程宇老早就考虑过了。 要是影响的话,从第一次见到朱元璋,历史或许就已经发生了偏移才对。 就算是朱元璋为人谨慎,谁也不告知。 提到对于少年曹操的教导意图,程宇是从一开始觉得很有意思,到后面的想法就是想验证会不会有历史偏移这种情况发生。 如果改变历史,他会消失。 不接触历史,他也会“消失”。 无解啊! 缓缓起身,程宇来到大堂收银台。 【时代:汉末三国】 【人物:曹操】 【好评:2】 两个好评,不知道能得什么好东西。 牌子前很快浮现出一行金光。 【正在为您抽取好评奖励……】 【特级九酝酒十斤】:汉室特供酒,用曲三十斤,流水五石,腊月二日渍曲,有壮肾补阳之功效。 【倚天剑】:明代小说《三国演义》中曹操的佩剑,与青釭剑齐名并称绝世双剑。 倚天剑?!! Σ(o?д?o?)!!! 程宇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倚天剑,眼睛瞬间瞪大。 居然是中国最有名气的武器之一。 倚天剑的名字据考是来源于战国时期宋玉的《大言赋》中的名句: “长剑耿耿倚天外。” 倚天剑因其锋利和历史渊源,被诗仙李白所仰慕,李白在《临江王节士歌》赞曰: “安得倚天剑,跨海斩长鲸。” 这剑身长度惊人,程宇目测,至少超过一米。 倚天、倚天,这个长度真是对应其名。 剑鞘木制髹黑漆,绘制金色云龙纹饰。 剑刃为八面,脊厚,靠近剑尖三分之一处有少许的收腰。 剑饰以螭龙纹饰为主,色彩有黑、金、青铜三色。 程宇伸手拿了起来。 好重! 程宇心中一惊,感觉剑估计有三十多斤重。 按剑,出鞘! 程宇拿剑在空中挥舞了几下,只感觉剑风呼啸而过,带着一种强大的气势(想象中)。 太酷啦! 程宇只把玩了一会儿倚天剑就体力不支了。 倒不是说他体力不足。 因为程宇已经吃了一个多星期的仙豆了。 虽然没有仔细测过自己现在的力量,但他之前能一个人拿着两百多斤的快递放到仓库里,已经比之前强太多了。 说起来倒也可惜,程宇发现仙豆吃到一定程度后,对于身体素质的加强已经越来越有限了,他现在感觉一次性吃上一碗仙豆,才感觉身体有一丝的加强。 倚天剑身太长,重量也不轻。 程宇把玩了一会儿倚天剑,又想起了刚刚得到的特级九酝酒。 他打开酒坛,一股浓郁的酒香扑鼻而来。 这汉室特供酒,看来也是不同凡响。 程宇忍不住尝了一口,口感醇厚、滋味无穷。 这酒精度数不高,还可以壮肾补阳,不错不错。 接着,程宇又拿出了每周签到获得的酒葫芦。 【醉酒葫芦:可放置任意酒水,无限容量,还能够保持酒水的味道,让酒越陈越香。】 在少年曹操来之前,程宇开启了第一次的周签到。 一共得了七样东西,除去常抽中的瓜果蔬菜、家常菜谱外,他还抽到了三样不错的物品。 酒葫芦是一个,还有两个是: 【奇蛋篮筐:可以使鸡蛋保持最佳新鲜度,在特定条件下还能孵化出具有特殊功效的神奇鸡蛋,比如增强食物口感或赋予特殊香味。】 【精致汤钵:具有保温和提升汤汁口感的功能,让汤品更加美味。】 将特级九酝酒一点点小心翼翼地全部倒入酒葫芦后,程宇望着倚天剑陷入了沉思。 这个东西对他来说,现在也是鸡肋。 就和之前解鲁的钢棍一样。 钢棍放在后厨,偶尔还能拿来压压东西。 剑的话,要不。就放在墙上挂着吧。 程宇在四周看了看,拿来钉子和锤头把剑挂在了一处墙上。 不断调整方位到满意为止。 …… 东汉。 曹家。 少年曹操猛地睁眼,起身发现自己还在内室的床榻上。 “我,真的去了那个神秘的地方?” 少年曹操瞧了瞧身体和四周,发现没有任何异样。 “真的一点也不饿了。” 在离开食仙居后,曹操感受到一道温暖的光芒照在了身上,有些刺眼,等再一睁眼,就发现自己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许久,少年曹操感叹了一声: “当真是不可思议。” 古往圣贤怕是不曾有过我这种机遇吧? 斟酌了一会儿,少年曹操整理好穿着和仪态,让门前的仆从通知曹父,表示他已经想通了。 “他说,他真的想明白了?”曹嵩和妻子正在客厅里交谈。 听闻小厮来报,说少年曹操终于想通透了,两人相视,纷纷露出一丝惊喜。 看来真的是懂事了。 “不愧是吾儿,还是懂得识大体的。” 夫妻连携来到少年曹操的内室,准备听他悔过。 见到父母,少年曹操急忙来到面前,恭敬行礼。 “哼,你知错了吗?” “父亲,孩儿无悔。” 还没等曹嵩怒气发作,少年曹操直接跪下,眼睛直直望着曹嵩,没有躲闪,沉声道: “父亲,汝常教诲吾,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为人者,当志存高远,心怀天下。” “您一生为官,深知官场险恶,也深知百姓疾苦。您不曾忘记为百姓谋福祉的理想,您是如此,孩儿亦要如此。” “且孩儿这几日苦思冥想圣人经典,尤觉甚理。” 少年曹操言辞恳切,字字在理。 见少年曹操如此情真意切,曹嵩第一时间没有立刻动气,只是微微皱起眉头,静默地听他说着。 “父亲,孩儿并非不知官府权势,亦并非不知家族责任。” 曹操的声音渐渐高涨,语气中带着一丝坚定的力量,“但孩儿更知,作为读书人,不能只知读书而不知担当。若孩儿只安分守己,蒙着眼睛做个无用的读书人,那与那些只知阿谀奉承的官吏又有何异?” 曹嵩沉默片刻,缓缓开口:“你以为你能改变什么?” “父亲,孩儿并非妄想改变世态。”曹操低下头,声音中带着一丝苦涩,“但孩儿以为,纵使只是一粒微尘,只要能为百姓带来一丝希望,亦是值得的。” “吾儿当真有志气。”曹母闻言,先是一惊,随即用怜爱的眼神望着少年曹操。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既然吾儿坚持走下去,母亲定当全力支持。” “母亲!”少年曹操感激地看向母亲。 第19章 生子当如曹孟德 曹母突然想到少年曹操已有多日未曾进食,慌忙催促下人去准备伙食,这时候少年曹操叫住了曹母。 “父亲母亲,吾有重要之事要告知。” 少年曹操认真道,两眼扫视了一下在场之人。 曹嵩原本还在思索,见状转头退却下人,沉声道:“哼,你既无悔还有何言同我说道,莫要在此空口白话。” 曹嵩还以为少年曹操还会像以前那样,装模作样的捡些好听的话好让他们服软。 乃父告诉你,在这件事上,你除非低头,别无他选。 虽然曹操今日的一番话让他侧目,但他作为一个合格的政治机器,一个国字头的官吏,曹操作为家族的领头人,必须要学会低头做事。 心中即使有再大的抱负,那也得有活着实现的机会啊。 少年曹操默念完腹稿,抬起头,目光灼灼地看着曹嵩,“父亲,孩儿得了莫大的奇遇,方从一处洞天世界归来,还遇到了一位像黄石公一样的奇人,此人犹如谪仙下凡,知晓古往今来。” 为了加深父母的信任,少年曹操一边说着,一边摸索起自己的胸口。 “他向孩儿展示了许多神奇之物,让孩儿大开眼界,孩子临走前,他还送了我一件礼物。” 曹嵩和妻子对视一眼,顿感荒唐至极。 “你!!!” 曹嵩暴怒而笑,正要转身离开。 少年曹操急忙从怀中拿出仙豆,“父亲,母亲,你们看,这便是仙人所赠之物。” “程先生说,此乃辟谷仙丹,食之可立刻恢复精力。” 疑似神仙的程先生说这是仙豆,但少年曹操一联想功效,感觉这很像道家所说的辟谷丹,索性就用道家说法来争取父母的信任。 汉末时期,道家学说传教甚广,不然也不会掀起声势浩大的黄巾起义。 曹嵩和妻子看着那颗所谓的辟谷丹,有些狐疑。 他们从未见过如此神奇的东西。 不是让下人将他身上东西都搜了一遍了吗? 身上怎么还会有这种东西? 曹嵩拿起仙豆,仔细观察着,心中充满了疑惑。 “这,真的是那位仙人给你的?”曹嵩惊疑不定地问道。 少年曹操点头道:“千真万确,父亲。仙人还教会了孩儿很多道理,孩儿深受触动,得悟本心。仙人还说,孩儿未来或可为丞相,为大将军,孩儿当以此为目标,努力奋进,为天下百姓谋福祉,成就一番大业。” “丞相?大将军?我儿竟有此能耐?” 曹嵩惊讶。 看了看少年曹操,又看了看仙豆,随即做了一个决定。 他将仙豆当即吃下。 是真是假,一试便知。 曹嵩吃下仙豆后,只觉一股暖流瞬间涌遍全身,疲惫之感一扫而空,整个人仿佛充满了无尽的活力。 他瞪大了眼睛,身子不由地后退一步,满脸的震惊。 竟然是真的,这辟谷丹竟如此有效。 少年曹操看着父亲的反应,心中一喜。“父亲,孩儿所言非虚吧。” 很快少年曹操如同炒豆子般将他进入食仙居后的事情全部告知了父母。 听罢,曹嵩和妻子对视一眼,双方都从眼里看到了惊愕和难以置信的荒诞感。 确实,就拿少年曹操现在的状态来看,丝毫没有一点饿了三四天的样子。 面色红润,精神饱满。 “吾儿竟有如此奇遇,看来是上天眷顾。” 曹母率先打破了沉默,笑吟吟地牵住了少年曹操的手拍了拍。 “这,真是...让人难以置信。”曹嵩额头仍然紧皱,叹了口气。 曹嵩站在原地,眼神中闪烁着复杂的光芒。他缓缓踱步,心中思绪万千。 这仙豆的亲身体验让他不得不重新审视儿子的奇遇。 少年曹操看着父亲的模样,心中有些忐忑。他不知道父亲会作何反应,毕竟这一切太过离奇。 “若此事当真,那你确实是得了天大的机缘。不过,此事切不可外传,以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少年曹操连忙点头应道:“孩儿明白,父亲放心。” “对了,程先生还告知我还可在十二日后再次进入食仙居。” “程先生?便是那洞天之主?谪仙人?” “正是!” 想起程宇的请求,少年曹操郑重道: “父亲,程先生喜欢美食、医术、药材,劳烦父亲在孩儿下次进入之前,多多准备一番。” “好。”曹嵩点了点头,“我马上派人去搜集这些东西。” “对了,父亲,下次进入我可携带三人一同前往,不知父亲母亲是否愿意一同前往?” 曹嵩、曹母嘴巴微张,先是惊愕,随即露出狂喜之色:“我儿,仙人竟然还同意你带人前往。” “嗯。”曹操信誓旦旦地指了指脑袋,“仙人留在我脑海里的信息告诉我的。” “好好好,仙人之所求,我们可要慎之又慎,精心筹备,阿瞒,你先好好休息,你的事情为父会去帮你处理。” 少年曹操高兴地几乎要跳起来,这就要跪下叩谢父亲时,连忙被曹嵩扶住,笑呵呵道:“吾儿既得仙人指点,那自然是没错的,是为父错了,虽然你祖父逝去已久,但仍然在洛阳是有些人脉的。” 曹家虽是阉人之后,但不是普通的阉宦世家。 其祖父曹腾,小黄门出身,皇太子刘保侍读侍读,后刘保登基为汉顺帝,幸迁中常侍。 作为宦官代表,又因拥立桓帝有功,迁大长秋,被封为费亭侯,加位特进。 曹腾一生历经东汉安帝、顺帝、冲帝、质帝、桓帝五朝,在宫廷任职三十多年,一生谨慎行事,又爱举荐人才,任职期间,还能与朝廷各个世家都有姣好的关系,是曹氏家族崛起和发达的奠基人。 不然像曹操这种阉人之后,怎么配得上和袁绍成为发小一起玩。 “你已是吾家麒麟儿,自然不可受半点委屈。” “父亲~~” 少年曹操感动得眼眶泛红。 许久后,曹嵩和曹母看着少年曹操又睡下,才走出内室。 出门后,曹嵩大步大步地迈着,脸上的笑容灿烂无比。 “哈哈哈哈哈,生子当如曹孟德啊!” “不愧是吾儿。” “祖宗庇佑,祖宗庇佑啊,居然能让我曹家搭上如此机遇,这真是…” “小心点,你要嚷嚷的让所有人都听到啊?” 曹母听曹嵩“发疯”,慌忙跑上前,捂住他的嘴巴。 曹嵩平复了一下心情,松开了妻子的手后,又紧紧握住,深情地对曹母说道: “也多亏了你啊。” 曹母哼哼了两句,“你不是常说我慈母都败儿吗?” 以往曹操在外面闯祸,都是曹母护着曹操,曹嵩总是埋怨她过于溺爱曹操。 “嘿嘿,这是我的不对,不如娘子看得准。” “少贫嘴了。” “儿子嘱托的事情你可别忘了。” “记得,记得,我这就回房写信。” …… 等父母的声音渐行渐远。 少年曹操嘴角才露出一丝微笑,安心地睡下。 脑海里逐渐浮现出程宇的身影。 这几天,对于一个少年来说,真是如同过山车一般。 若不是有幸遇到程先生,他真可能要背弃自己的理想,即使不至于和他们同流合污,相比,也会走上厌恶的一条路上吧。 先生,您的恩情,我曹孟德记下了。 日后有机会,定会……再拜为您师! 第20章 老朱喊上了徐达、常遇春 老朱要来第二次了,这次该给他准备什么菜呢? 不知道他会不会带人过来? 第二次来,食仙居就不给提示了,真的让人头疼。 自曹操离去,程宇也没在闲着。 今日,就是朱元璋即将再次来临的日子。 程宇依旧在厨艺训练空间中勤奋钻研,苦练厨艺。 另一边。 紫禁城内。 朱元璋正在坤宁宫和马皇后商讨。 朱元璋坐在椅子上,正微微皱着眉头,不知在想什么。 “重八,你在想什么?”马皇后见朱元璋心神不定的,不禁关心问道。 “呃,妹子啊,咱在想,要不要把标儿叫过来?” 朱元璋口中的标儿,正是那个历史上最有权力的太子——懿文太子皇长子朱标,今年才十五六岁。 “我说你真是有点傻乎乎的,标儿才多大,你还想带着标儿过去。” “标儿现在可是太子了,太子,你懂吗?那是国之根本,岂能随意跟你冒险。” 刚登上皇帝位不久的老朱,还没有完全适应自己已经是一位社稷之主的身份。 听到马皇后这么说他,老朱有点不乐意了。 “咱看那程真人相貌俊朗,举止优雅,又颇有好客之风,既然赠我仙丹(仙豆),那自然无害人之礼啊。” “而且看起来也挺瘦弱的,近身俺应该能擒住他” 马皇后白了一眼朱元璋,“总之,防人之心不可无,而且,国家不可无主。” “这,好吧,那咱们不带别人去了吗?” “带,怎么不带,既然真人给咱们名额,呃,要不就带上天德和伯仁吧。” 老朱不怕把这种事情泄密给外人,毕竟有能力带人穿越的人也只有他一人。 能够跨越古今的皇帝,谁还敢说他不是君命神授,不是天子? “天德?伯仁?你咋想带上他们的?”马皇后颇为有些惊讶,“莫非你是想?” “北伐。”朱元璋突然正色道,“开国之后当然要立国威,北伐是势在必行了,所以我想带他们一起去见程真人,程真人既然是千年之后的人,那他一定知道我们这次北伐的结果。” “不过真人也真是藏着掖着的,上次就一个劲儿地给咱听自己称帝的故事了。”朱元璋撇了撇嘴。 这要是让程宇听到,程宇肯定哭笑不得。 朱元璋那历史形象可是一个杀戮果断、极度以自我为中心的人,程宇如果不想被莫名其妙砍死,肯定是拍拍朱元璋马屁,捡些让朱元璋觉得好听的东西更安全。 两人一寻思,觉得让天德、伯仁过来也不错。 一方面能让他们知道朱元璋是仙人选中之人,是天命之人,加深他们对于朱元璋的忠诚。 另一方面,也可以保护朱元璋、马皇后。 很快,两人就被老朱喊人带来了。 “主公。” “主公。”两名体型魁梧的壮汉走进了坤宁宫。 朱元璋还未称帝,只是起义军领袖的时候,徐达、常遇春常称朱元璋为“兄长”“主公”,私下关系好的跟亲兄弟似的,非常亲昵。 当然,在称帝之后,正式场合,他们还是会喊陛下。 “主公,叫俺俩来,干啥来着,是不是要出征了?”伯仁,也就是常遇春,一脸兴奋。 徐天德倒是颇为平静,但是也带了一丝好奇。 要是说出征,肯定也是在正殿商讨啊,怎么来嫂子的坤宁宫来了? 朱元璋一脸嫌弃,骂到:“伯仁,你咋一天到晚老想着打仗,打仗,叫你来你嫂子的坤宁宫,可不是让你搁这儿谈打仗的?” 被朱元璋一顿骂,常遇春感觉有莫名的委屈,像个小姑娘一样,噘着嘴不说话了。 马皇后白了一眼朱元璋,不就是不让你喊标儿吗?把脾气还撒到伯仁头上了。 “伯仁,天德,我们叫你俩来,是有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要跟你俩讲。” “老朱,你说吧。” “咳咳,是这样……”朱元璋快速地把他进入食仙居“洞天”、遇到程宇程真人的事情,叙述了一遍。 “就是这样,那位程真人给我留了一份仙丹,咱掰成两半吃过了,确实如那位程真人所言,有增补精气之功效,颇为神奇。” 另一半朱元璋原本是想交给太医去研究的,但转念一想,有些不放心,所以就把另一半先保存了起来,以备后用。 常遇春:“……” 徐达:“……” 常遇春和徐达两人瞪大了眼睛,脸上满是震惊与难以置信。 他们互相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深深的震撼。 食仙居? 程真人? 大哥(主公)他竟然去过这种地方? 他们倒不是怀疑朱元璋的话,十几年沙场同生共死的,朱元璋别说是遇到了神仙,他就是说他是真武大帝下凡,他们也信。 但是当真遇到“神仙”这种事情,他们一时间也有点恍惚。 常遇春率先反应过来,他猛地一拍大腿,大声道:“主公,此等奇遇,简直闻所未闻!那程真人定是仙人无疑了!” 他的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仿佛已经迫不及待要去见识那个“神仙”所居之处。 徐达则微微皱着眉头,沉思片刻后说道:“主公,此事太过离奇,但主公亲身经历,又有仙丹为证,不得不信。只是,我们此去,是否需要做些准备?” 徐达虽战功赫赫,但为人却极为谦虚谨慎。 他深知朱元璋的多疑性格,因此在朱元璋面前总是恭敬有加,事事禀报请命。 即使在被朱元璋授予高官厚禄时,他也从不居功自傲,而是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和低调的作风,这也是他能在朱元璋大杀开国功臣的情况下得以善终的重要原因之一。 朱元璋点了点头,说道:“天德所言极是。咱也在寻思着,该给程真人带些什么礼物才好。” “那程真人既然请重八品尝美食,又将道场起名为食仙居,自然是一位酷爱美食之人,依我看,不如让我做些膳食前往,重八,你觉得如何?” 在听完朱元璋第二次叙述之后,马皇后仔细地想了想,觉得程宇应该是个喜爱美食的后世修行有成的真修。 “嗯,妹子你说的对。”朱元璋点了点头。 “那程真人的厨艺想必十分高超,我虽比不上,但也想略表心意。”马皇后微笑道。 常遇春咧嘴笑道:“嫂子的手艺那也是一绝,程真人定会喜欢。” 徐达思索了片刻,随即补充道:“主公,程真人既然知晓古今之事,想必对古籍字画也会感兴趣。我们不妨挑选一些珍贵的古籍和精美的字画带去,或许能合程真人的心意。” 朱元璋眼睛一亮:“天德此计甚好!咱这就命人去挑选。” “此次前去食仙居,我们定要表现出诚意。虽然不知道这位得道之人本领如何,但若能从他那里知晓一些咱们的北伐细节,对我们大明的未来大有裨益。” “哈哈,我就说,主公叫咱们来就是为了北伐。”常遇春嘿嘿一笑,嗓门颇大。 “行了,你这混不吝的样子到时候给咱收敛点儿。” 见朱元璋瞪了他一眼,常遇春立马老实。 徐达恭敬地说道:“主公所言极是。我们定要谨言慎行,不可失了礼数。” 朱元璋微微点了点头。 常遇春见状,也拍着胸脯保证:“主公放心,俺老常知道轻重。” 第21章 普通菠菜?no,是大力水手菠菜 【今日烹饪完成,正在投送】 【popeye的菠菜10罐】:大力水手波比的力量源泉,食用后,肌肉迅速膨胀,力量、体力、防御力、恢复力大幅度提升,持续时间10分钟,无副作用。 今天是朱元璋离开后的第10天,也是朱元璋可能要来的日子,程宇早早地就起来开始了每日签到。 大力水手的菠菜? 大力水手?菠菜? 好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说过? 程宇目光呆呆地看着面前的10罐菠菜,陷入短暂的呆滞之中。 罐头的外观是那种老式的金属罐,罐体表面就简简单单地画着一个大大的菠菜图案。 看功能,看样子,这应该就是那个动画里大力水手的超级金手指了。 “我今天是撞大运了吗?”程宇喃喃自语道。 经常刷动画片的人都知道《大力水手》中罐头菠菜是多么离谱的东西。 食物从进入口腔开始消化、吸收,再到转化为能量供人体使用,是一个相对缓慢且复杂的生理过程,需要经过消化系统的层层处理,营养成分才能逐渐被释放并参与身体的能量代谢等活动。 但大力水手只要吃下菠菜,几乎是在眨眼之间,肌肉就开始迅速膨胀,力量也即刻得到极大提升,能够轻松举起远超自己正常体能极限的重物,比如可以单手举起一艘轮船或者把巨大的对手像扔皮球一样扔出去。 只要信念够强,还能爆种,堪比超人。 而且吃完之后,还毫无压力地承载这些突然爆发的力量,自如地运用这些力量去进行各种高强度的动作,丝毫不用担心身体会出现损伤,相当不科学。 可以说,大力水手吃的菠菜相当唯心,纯纯黑科技美食。 终于有了防身的超自然手段了,程宇美滋滋地将这10罐菠菜拿回了卧室。 罐头不大,刚好可以放口袋了,程宇取出了2个,其余的都放在了卧室的密码箱里。 这可是好东西,得好好存放。 等下次无限食材箱扩展了,自己再把菠菜放进去。 想到这儿,程宇的眼睛都在放光。 哇,无尽的菠菜,可以一直吃菠菜,保持小超人的姿态。 这尼玛真的无敌! 每日签到,每日签到,我以后绝不会嫌弃你了。 一抽出金。 真是秦始皇摸电线杆——赢麻了! 程宇将一罐菠菜放在手中,好好端详了一番,随即用手指轻松地拉开了拉环,眼睛往里看去。 一整株迷你菠菜在罐头中放着,茎部看着挺直且富有韧性,就好像能够支撑起其蕴含的神奇力量一般。 茎上长着一片片宽大且舒展的叶子,叶子形状多为长椭圆形,边缘有着不规则的波状起伏。 这就是《大力水手》里菠菜的样子吗? 这么一看,果然不同寻常。 【食用后,肌肉迅速膨胀,力量、体力、防御力、恢复力大幅度提升】 不知道具体提升如何啊? 程宇决定一试。 试之前,程宇将全身衣服都脱了下来。 他害怕变得跟绿巨人一样,把衣服给撑坏了。 学着记忆中大力水手的吃法,他将里面的菠菜一股脑儿地倒进嘴里,大口大口地咀嚼起来。 菠菜入口的瞬间,一股浓郁的青草气息在口腔中散开,带着微微的苦涩和清新。 紧接着,能感觉到一股热流从喉咙开始向下蔓延,如同一条奔腾的河流在身体里涌动。 吞咽的同时,程宇察觉到手臂开始微微发热,仿佛有无数的小蚂蚁在肌肉里爬行,那是力量在苏醒的信号。 而就在是吞咽下去的瞬间。 神奇的效果立马出现了! 程宇原本正常大小的手臂肌肉开始像吹气球一样迅速膨胀、隆起,血管也跟着凸显出来,仿佛力量在身体里汹涌澎湃地流动着。 身体也跟着发生了变化,由原来1米82提升到了2米01。 紧接着,全身的肌肉都鼓了起来,变得无比强壮,原本合身的衣服也被撑得紧绷绷的,身体周围似乎都散发着一种强大的气场。 变化持续了30秒左右,持续过程中程宇只感觉到自己好像是,被泡在了温泉里的海绵,全身不断涌动着力量感,又像火车一般,全身似乎都在轰鸣,怪异但又很舒适。 他还不知道的是,自己的体重已从原本的 70公斤增加到了 125公斤。 这就是吃下菠菜后的力量吗? 待一切变化消失,程宇正要好好观察自己的身躯时。 首先发现自己的眼睛视线变得更加清晰锐利了。 眼珠四处转动,程宇感觉周围的一切都仿佛慢了下来,能够清楚地看到每一个细节。 甚至就连房屋内,空气流动中带起的尘埃颗粒度,都清晰可见。 在听觉上,程宇发现自己能接收到食仙居乃至食仙居三十多米外,路过行人的脚步声、宠物狗的哈气声。 太清晰了、太清楚了! 还有,这股力量。 程宇伸出双手,发现自己的手掌已经变得粗大起来。 身体感觉也很轻盈,仿佛轻轻一跃就能飞起来。 程宇正要将手中吃完的罐头扔进垃圾桶,只听“咔嚓”一声,金属罐头被自己一下给握扁了。 这是力量提升太大了。 正常人在经过长期力量锻炼后,都要一段时间来调整自己触碰每样东西的,所应该使用的力度。 更别说如此大的变化了。 程宇苦笑了一声,决定出门感受一下这股力量。 来到镜子前,程宇看了一眼自己。 变化挺夸张,光看体型就跟换了个人似的。 衣服也不好找,程宇翻了半天,才勉强找了一套给自己能穿的。 这幸好是程宇喜欢买些大码的衣服,不然这样子都出不了门。 小心翼翼的推开门,程宇来到了室外。 程宇闭上眼睛,感受到血液在身体里急速流淌,心脏如同强有力的鼓点般跳动着,为身体源源不断地输送着力量。 双手紧紧握拳,能清晰地感受到肌肉的隆起和力量的汇聚,仿佛可以轻易地捏碎任何东西。 整个世界,都变得不一样了呢? 真是不得了的力量! 程宇试着轻轻一跃,整个人如同飞鸟一般高高跃起,轻松地越过了院子里围墙的高度。 见状,程宇没有多加思索,纵身一跃,跳过了围墙。 平稳落地,程宇回头看了眼院落,便将目光迅速锁定在了后山山顶。 前三关庄的后山没有名字,只是一个离地四百多米高的小山。 食仙居后面,是有一条小路能够直通到山顶的。 但是这条小路比较泥泞,不是砖石铺就的,而是前人用镐斧开辟出来的窄路。 第22章 超凡体验,ko野猪 “吱——” “吱————” 一声尖锐的松鼠叫声打破了山林的宁静。 在不远处的一片草丛中,一只野兔原本正安静地啃食着鲜嫩的青草,被这突如其来的声响惊得竖起了耳朵。 “啥玩意儿这么大动静,还让不让兔好好吃草啦!” 几乎是同时,一阵沉重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地面似乎都在微微震颤。 野兔惊慌地抬起头,只见一头硕大的野猪正气势汹汹地朝着它的方向冲来。 野猪那粗壮的四肢有力地踏在地上,每一步都扬起些许尘土。 它的眼睛里闪烁着凶狠的光芒,嘴里不时发出低沉的吼声,仿佛在说: “嘿,小兔崽子,今天你就是老猪的盘中餐啦!” 野兔吓得浑身一激灵,本能地转身就跑。 它如同一道闪电般在山林中穿梭,四蹄翻飞,速度快得惊人。 野猪紧紧地跟在后面,穷追不舍。 “哎呀呀,这可咋整,这大笨猪咋就这么难缠呢!” 野兔一边拼命奔跑,一边灵活地左躲右闪,试图避开野猪的追击。 它的心脏急速跳动着,仿佛要跳出嗓子眼。 前面有一块巨石,野兔灵机一动,灵活转向迈过那块巨石。 “噗” 野兔的双耳被一只手握住了。 “这运气挺好。” 程宇咧嘴,露出了雪白的牙齿,笑容满面。 “回去可以加餐了。” 倒退到十几分钟前。 程宇沿着蜿蜒曲折的小路,一路疾驰,每一步落下,都似重锤夯地,在泥泞的路面上砸出深深的凹痕,溅起的泥水如绽放的泥花四散纷飞。 他在风驰电掣间,敏锐地感受着身体每一寸肌理的奇妙变化。 速度仿若鬼魅,风在耳边呼啸而过,山林中的树木如幻影般迅速倒退。 程宇心中默数着时间,粗略估算之下,自己的速度竟比往昔正常状态快了近乎十倍之多。 往昔从食仙居小路爬到后山山腰处,就需耗费将近1个小时的时间,而如今,仅仅短短不到五分钟吧,他便已跨越这段距离。 途中,程宇看到远处有一棵粗壮参天的大树。 由于地处偏僻,这里的树木几乎都没有经过人为砍伐,所以都长得很旺盛。 程宇来到树前,只见那树干需数人合抱,树皮粗糙且布满岁月的褶皱。 程宇心中刹那间涌起一股强烈的冲动,决意测试一下自己这全新的力量。 他猛地刹住脚步,双脚深陷泥地,溅起一圈泥浪。 他双手如蛟龙出海般探出,稳稳抱住树干,随后牙关紧咬,一声暴喝从胸腔中迸发而出,全身肌肉瞬间紧绷如钢索。 那棵大树在他雄浑力量的撼动下,竟缓缓开始摇晃。 程宇见状,大喜过望,心中豪情更盛,他将体内力量再度汇聚于双臂,双腿如生根般扎入大地。 只见那树根处的泥土如溃败的蚁穴般逐渐松动、崩裂。 我这么猛地吗? 程宇松开了手,并不打算破坏这个树。 长那么大不容易,先留着吧。 正当他沉浸于力量带来的巨大惊喜之中时,前方茂密的树林间骤然传来一阵尖锐急促的松鼠惊慌叫声。 什么情况? 去看看。 沉浸于力量带来的巨大惊喜里,程宇听到声音后,不假思索地就沿着声音追寻。 来到了那颗巨大的岩石下,程宇正好抬头看到了飞翔的兔子。 心中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赶忙伸手抓住了野兔。 “我这也算守株待兔吧。” 程宇看着在手中仿佛放弃兔生,不再挣扎的兔子,感觉有点好笑。 “哼,哼…” 野猪临近。 程宇解开鞋带,将野兔绑在了一旁,随即往一个跟斗,翻上了巨石。 野猪被突然出现的程宇吓了一跳,它停下拱树的动作,警惕地盯着程宇,嘴里发出低沉的吼声,仿佛在警告他不要多管闲事。 程宇却一脸兴奋,他微微下蹲,摆好防御姿势,眼睛紧紧盯着野猪的一举一动。 有意思,居然遇到了后山的野猪。 在前三关庄,野猪常常在春秋两季下山光顾农田,春天会把刚种到地里的种子拱出来吃掉。 秋季庄稼成熟时,会取食玉米、水稻、林果等,还会破坏灌溉系统和围栏等农田设施。 野猪性格凶猛,具有较强的攻击性,近年来,多地出现野猪伤人甚至致人死亡的事件。 前三关庄位置偏僻,狩猎队鲜少来,所以在这边捕杀野猪,国家还发3000元奖金。 来,跟我打一场! 野猪小眼睛盯着程宇,见他浑身散发着强者的气息,一时间竟不敢乱动。 “你不上,我可上了啊。” 程宇见野猪居然不着急,他可急了。 毕竟,变身时间只有十分钟时间,他眼前没有几分钟了。 他迅速冲向野猪,速度之快,带起一阵狂风,吹得周围的树叶沙沙作响。 野猪察觉到了程宇的逼近,它猛地转过头,用凶狠的眼神瞪着程宇,嘴里发出更加响亮的吼声。 见程宇没有退缩的意思,它也愤怒地低下头,向他猛冲过来。 程宇目光如炬,紧紧盯着野猪的动向。就在野猪即将撞到他的瞬间,程宇身形一闪,如鬼魅般侧身躲过了野猪的攻击。 随即大喝一声,双手如铁钳般抓住还在冲刺的野猪的獠牙,用力一扭,将野猪摔倒在地。 野猪在地上拼命挣扎,程宇顺势骑在它的身上,拳头如雨点般落在野猪的身上。 每一拳落下,都能听到沉闷的响声,野猪的身体也随之剧烈颤抖。 几拳下去,野猪的头骨都见开裂,一动不动,程宇这才停下。 “呼~~~” “哈哈,过瘾!” 休息片刻,程宇从野猪身上跳下来,发现身体里的力量开始如潮水般渐渐消退,身体也渐渐恢复到了正常体型。 是持续时间到了啊。 心中虽有一丝怅然,但更多的是对这次力量体验的回味与思索。 他站在原地,微微喘着粗气。 “大力水手”状态消退过去之后,他感觉除了有点累之外,的确没有其他的副作用。 挺好。 过了会,程宇将野兔、野猪放在了一块儿。 掏出手机,和它们俩一起合了个影。 遇事不要慌,先发个朋友圈。 嗯...屏蔽掉亲近的人。 ╭(′▽`)╭(′▽`)╯ 捕杀野猪这种事情,程宇不炫耀一下,简直愧为爷们了。 经常钓10斤以上大鱼的朋友都知道,富贵不归乡,如锦衣夜行啊! 第23章 朱元璋一行到来 “┗|`o′|┛嗷~~” 终于,程宇登上了山顶。 俯瞰山下,他张开双臂,对着山谷大声咆哮起来。 那声音如同雷鸣般在山谷间回荡,震得山上的石头都微微颤抖。 没错,他又磕“菠菜”了。 这没办法,本想靠自己爬到山顶的,但是发现自己和野猪激战的地方,四周的地形太过复杂,想要快速登顶,并且把猎物运回去,只能借助“菠菜”的力量了。 程宇站在山顶,感受着体内澎湃的力量,心中满是兴奋与自豪。 他再次体验到了这种超越常人的强大感觉,也越发渴望能够彻底掌控这种力量,将其化为自己对抗绝症、改变命运的有力武器。 他望着远方连绵的山脉和山脚下渺小的村庄,思绪万千。 曾经,他以为自己的生命会在绝症的阴影下悄然消逝,而如今,食仙居带来的种种神奇机遇,让他看到了一线生机和无限可能。 山下,正在忙碌的赵大娘听到这声咆哮,吓得手中的菜篮子差点掉在地上。 她惊魂未定地说道:“哎呀妈呀,这是啥声音啊?吓得我这小心肝扑通扑通直跳。” 身旁边的几个村民也被吓得不轻,其中一个年轻小伙打趣道:“赵大娘,您这小心肝平时跳得慢,这一下给您跳到嗓子眼儿了吧。” 众人听了,哄堂大笑,赵大娘恼火,一脚将小伙脚下的板凳给踢掉,让小伙摔了个四仰八叉。 在庄里玩耍的几个小孩听到声音后,好奇地抬起头望向山顶。 一个小男孩奶声奶气地说:“哇,山上是不是有大怪兽啊?声音这么大。” 另一个小女孩则双手叉腰,一脸骄傲地说:“才不是呢,那一定是超人在山上,他在保护我们呢。” 孩子们的天真话语让周围的大人忍俊不禁。 程宇根本不知道自己强化后的嗓门有多大,他背着野猪、手拿野兔,此刻正飞速往山脚下跑去。 回到食仙居后,程宇将野猪扔在了后院,又将野兔放在了前院鸡舍旁的笼子里。 然后回到卧室里换上了一身穿搭,便一屁股坐在了电脑前,思考这野猪该怎么处理? 这头野猪个头不小,目测估计有个200公斤左右,在后山属于一霸了。 看来得买一个大型冰柜了。 程宇不打算把这头野猪拿出去领赏,因为野猪是被他生生锤死的,头部的拳印清晰可见。 正常猎杀野猪,都是使用工具猎杀的,比如猎枪、陷阱、巨石。 这要是拿出去,他根本说不清啊。 还是留着吃吧,毕竟自己也是开饭馆的。 野猪活动量极大,瘦肉率相当高,整体肉质比较紧实,有嚼劲。 其风气受野猪所食用的野外纯天然食物无影响,自带一种来自大自然的“野味”,和家猪肉那种相对较为清淡的味道有所不同。 红烧,还是炖汤,味道应该都很不错。 空闲下来之后,程宇躺在床上随手打开了朋友圈。 “拿着鸡腿的美女剑豪”:我靠,这么大的野猪,还有野兔,牛逼啊!!! “aa不吃香菜(考研中)”:哇,帅哥这是去打猎了吗,这么大的野猪,好酷!! “虚怀若谷”:我去!小老弟哪里整的?! “蜡逼消芯”:真吊,程总消失这么久,是去学习狩猎了吗?哪里能学,我报名! …… 见朋友圈没过多久就冒出这么泡,在夸自己,程宇忍不住裂开了嘴角。 程宇打字:无心之举罢了 “aa不吃香菜(考研中)”回复最快:“哇!!哥哥,你好棒!” …… “你好,有人在吗?” 一道清脆的呼喊声打破了食仙居的宁静。 是朱元璋他们来了? 程宇赶忙起身,快步走向门口。 打开门,只见快递小哥正站在门口,身旁有一辆快递三轮车。 “是前三关庄224号吗?” “嗯,是的。” 闻言,快递小哥很麻溜地便把车上的货都卸下来了。 “兄弟,你家是真远呐,我好一番找。”快递小哥拿出了一张纸,给程宇签字。 在小哥卸货期间,程宇进屋拿了罐饮料,这会递给了小哥,微笑道:“辛苦,麻烦你了。” “没事,哎,我说兄弟,你怎么在这里开了个饭庄啊?这里哪有什么生意?” 忙活完,快递小哥好奇地问道,眼神还不时地往牌匾上瞅。 食仙居,这名字还挺狂啊。 “常有朋友来玩,我也喜欢清净,喜欢这儿,就买喽。” “那挺好。”一听这话,快递小哥也不多言了。 程宇正要继续说话,突然瞥见以朱元璋为首的一行人正在不远处东张西望。 好巧,居然在这个时候来。 他忙跟快递小哥说了声“朋友来了”,便径直朝朱元璋一行人迎了上去。 程宇脸上露出微笑,拱手行礼:“陛下,我们有见面了。” 虽然好奇程宇身后的人和物,朱元璋还是走向前,笑着回礼:“程真人,别来无恙啊。” 朱元璋身后,除马皇后此刻还能维持基本的仪态,徐达、常遇春两人手里拎着不少东西,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还在四处张望。 马皇后、徐达、常遇春内心:好神奇,就这么穿越过来了? 上一刻,他们还在皇宫某处,朱元璋在心中默默呼唤食仙居,只是眨眼间,他们就来到了一户人家房外。 眼前的此人长得挺俊啊,确实如朱元璋所言,比较消瘦。 这个地方看着也颇为古怪,那墙屋似乎都不是用砖头砌的,不知道用的是什么材料? 还有这路,如此平坦、坚硬,不似普通泥土铺就的。 程宇换了一身简约的仿古素服,显得干净利落,加上他面容英俊,眼神明亮而自信,第一眼确实给马皇后三人留了一个好印象。 朱元璋今天穿了一身深蓝色的常服,虽没有龙袍那般华丽耀眼,但依然显得沉稳大气。衣服的材质看上去较为朴素,却裁剪得体,衬托出他挺拔的身姿。 马皇后身着淡蓝色的长裙,裙边绣着一些简单的花纹,显得素雅大方。她的发髻梳得整齐端庄,只插着一支简约的玉簪。她的面容温婉秀丽,眼神柔和而坚定,嘴角带着淡淡的微笑。 她跟在朱元璋身后,步伐轻盈优雅,如同一朵静静绽放的兰花,散发着母仪天下的慈爱与智慧。 徐达身穿灰色的长袍,腰间系着一条黑色的腰带,身材魁梧,面容刚毅,头发整齐地束在头顶,更增添了几分英武之气。 常遇春身着黑色的劲装,衣服上没有过多的装饰,显得干净利落。他身材高大威猛,面容粗犷豪放,如同一只凶猛的猎豹,随时准备投入战斗。 每个人的特点看起来都挺鲜明的,一眼看过去,都属于很难忘的那种。 余光中,看到快递小哥在发呆,程宇心中暗道: 不能在外面再耽搁了。 于是侧身做了个请的手势:“诸位既然应约而来,同我来吧。” 快递小哥在一旁瞪大了眼睛,一脸好奇加疑惑。 这就是刚才那位兄弟口中的朋友吗? 他忍不住小声嘀咕道:“这是在拍古装剧吗?还是在cosy?一个个都这么有型吗?” 其中一人给他的感觉,就好像偶然遇见的一位高管似的,那气质,站着不动,都有点吓人,其余几人气质也非凡。 快递小哥挠了挠头,又看着朱元璋等人进门,这才转身离开,嘴里还嘟囔着:“今天真是奇了怪了,遇到这么一群奇怪的人。” 嗯,没准是那些大佬们也喜欢玩cos吧。 第24章 程宇:真香 刚一进门,朱元璋便侧身,开口给程宇介绍道:“程真人,这位是朕的皇后。” “见过马皇后。”程宇露出一丝惊讶,礼貌行礼,马皇后目光落在程宇身上,嘴角挂着淡淡的微笑,没有任何架子的也回了一礼。 马皇后,也是大名人啊,没想到朱元璋第二次就带她来了。 她的身上带着一股淡淡的香气,似是檀香,似是沉香,混合着她身上特有的气息,令人心生敬意。 马皇后的目光落在程宇身上,她的眼神中带着几分好奇,又带着几分审慎,仿佛在衡量着这个“真人”的不凡之处。 马皇后的一生也颇为波折。 生于豪强之家,但到她父亲这代,家境逐渐衰败,其母在生下她不久便去世了。 父亲马二公因替人抱打不平惹上人命官司,为躲避仇家追杀及官府缉拿,携带家眷远避他乡,途中把年幼的马氏托付给濠州定远的挚友郭子兴夫妇。 马公最终客死他乡,郭子兴夫妇则将马氏收为义女抚育长大。 可能是因为从小缺少真正的父爱、母爱,所以她对于自己的孩子便格外疼惜,但凡能亲自养的,她都留在身边。 她对子女的关爱,如同一位母亲对待自己的孩子,又如同一位师长对待自己的学生,既温柔又严厉。 朱元璋与马皇后所生的五子二女,还有朱元璋的义子黔国公沐英、朱元璋的大侄子曹国公李文忠等,都是在马皇后的养育和教导下成长起来的。 真正母仪天下的第一人! 马皇后还时常劝谏朱元璋,令诸多臣民刑戮得以减免。 如参军郭景祥驻守和州时,有人说他的儿子持槊要杀父亲,朱元璋获悉后打算处死郭景祥的儿子,马皇后请朱元璋核实事件真实性,最终查明是被人冤枉的。 后世因《送东阳马生序》而出名的宋濂,受其长孙宋慎牵连而获罪,被逮捕至京城判以死刑,马皇后念其为太子之师、又是博学之士,恳请朱元璋善待他。 朱元璋不肯听从,马皇后便陪朱元璋吃饭时,既不吃肉也不喝酒,称在为宋先生做福事,来来回回几次后,朱元璋颇感伤怀,第二天便赦免了宋濂的死罪。 或许会有人说,后宫不得干政,马皇后做这些,不怕朱元璋埋怨他吗,或者引起宫斗? 初恋、白月光、富家小姐、知书达礼、儿子、同患难共富贵,这样的女人,杀伤力区域无穷大啊。 宫斗? 政变,朱元璋可能还需要虎符。 宫斗,马皇后甚至只需要一个眼神。 洪武十五年八月,马皇后溘然长逝。 天地同悲、满城缟素,满朝文武哭的比死了亲娘还难受,下葬时,沿途的百姓一听是马皇后离世,纷纷涕泗横流,下跪送行。 据野史记载,群臣上奏要求朱元璋殉葬,咳咳... 以至于后人常言,千古一帝或有争议,但千古一后非她莫属。 “这两位是朕的爱将,徐达和常遇春。” 中山王徐达?开平王常遇春? 又是两个超重量级历史明星啊。 老朱怎么把他俩也请来了? 要说马皇后来,他还有点意外,徐达和常遇春过来干啥?保护朱元璋? 那也轮不到他俩亲自上阵吧,朱元璋已经登基,身旁侍卫无数,真要来保护朱元璋,应该从大内侍卫中选出高手才对啊。 奇怪。 似乎猜到了程宇的想法,朱元璋接着道:“此次朕特地带他们一同前来,一是想让他们也见识一下真人的神奇之处,二是希望真人能给予他们一些指点。” 指点?我能指点他们什么? 再说了,我为啥要给他们指点? 要是每一位古人过来,我都要满足他们的所有要求,那我不得忙死。 程宇心中一动,眼中闪过一丝警惕和不满。 他轻轻一笑,心中却在盘算:“有意思,先看看他们要什么。” 早从脑海里的信息,程宇就知晓,食仙居只是对于给古人做饭有奖励,其他古人的要求,在他看来,不说求着他,但也得等价交换。 程宇眉头微皱,一时间没有立刻像对待马皇后刚才那样客套。 重八呀重八,你咋不能改了你那强硬的牛脾气。 马皇后察觉到了程宇的神情,脸上立马浮起笑容,上前搭话:“程真人,是这样,我们大明即将进行北伐,所以想从您这里得到一些关于北伐的未来讯息,所以……” 原来如此,是想从我这里获得北伐的未来信息。 程宇心中了然。 洪武元年,元惠宗自大都北逃上都后,一直逗留在大明的边境地区,企图夺回大都复辟,不时骚扰边境以及吸收大明境内的“有识之士”。 后年,朱元璋任命右丞相徐达为征虏大将军,浙江行省平章李文忠为左副将军,分兵东西两路大军,大胜残元。 第一次北伐,沉重打击了北元的残余势力,消除了北方的直接威胁,巩固了明朝的政权,极大地提升了明朝的威望,令不少蠢蠢欲动的属国安分了下来。 “原来如此,见过徐将军、常将军。” “见过程真人。”徐达、常遇春回道。 见程宇都没有对朱元璋这位大明皇帝毕恭毕敬的,徐达、常遇春也不傻,自然不会有什么其他动作,只是常遇春看向程宇的目光中带有一丝不满。 心中暗想:好大的架子,若没有真本事,我非要设法让你出丑不可。 程宇轻咳一声,打破了这短暂的尴尬气氛:“陛下,皇后娘娘,二位将军,既然来了,里面请吧。” 众人随着程宇走进食仙居,一路上,徐达和常遇春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徐达沉稳内敛,即使和之前朱元璋一样,观察到了很多不理解的东西,心中有诸多疑问,但并未急于开口。 常遇春却按捺不住,边走边嘟囔道:“这地方看着也没甚特别之处,似寻常农庄一样嘛,不知陛下为何对这里如此看重。” 马皇后微微侧头,轻声责备道:“常将军,不可无礼。” 马皇后的话,自然是要听的。 常遇春撇了撇嘴,不再言语,但眼睛不时地盯着程宇。 众人来到餐厅,马皇后便拿出了自己手中一直提着的东西,眼神示意朱元璋。 她的手中提着一盒糕点,盒子上绣着一朵金色的莲花,显得格外精致。 朱元璋微微颔首,对程宇说道:“程真人,此次前来,我们也备了些薄礼,还望真人不要嫌弃。” 徐达、常遇春也将手中的东西放在了桌子上,只听“嘭”的一声。 还挺沉。 “这盒中,是皇后亲自做的糕点,自从上次我在程真人你这里尝了那道珍珠翡翠白玉汤后就一直念念不忘,皇后想来学习学习,也想让真人尝尝她的手艺。” 朱元璋说着,又伸手指向徐达、常遇春刚刚放下的东西。 “头次来,也没有带礼物,这次特意为程真人你收集了一些古籍字画,希望你能喜欢哈。” 程宇心中有些意外,连忙摆手道:“皇后娘娘,陛下能来已是我食仙居的荣幸,怎敢收礼。” “来,都坐吧。” 朱元璋开口道:“程真人不必推辞,这些礼物只是我们的一点心意。” 程宇见推辞不过,脸上露出笑容,说道:“陛下和皇后娘娘如此厚爱,程宇感激不尽。” “那个什么指点的事情,好说好说。” 皇帝送的东西还能差的吗? 不就是动动嘴皮子吗? 这有何难? 程宇:真香! 第25章 常遇春:北伐怎么没有我? 程宇笑着请众人入座,然后转身从一旁的收银柜子里拿出了一个大碗,将吴城瓜子倒入碗中,端到了桌子上。 “陛下,皇后娘娘,还有二位将军,这是吴城瓜子,陛下不妨尝尝,闲聊之际,嗑瓜子也别有一番风味。”程宇微笑着说道。 程宇倒是好奇,这洪武贡品,朱元璋有没有吃过。 朱元璋新奇地看着碗中的瓜子,伸手拿起一颗,仔细端详着。 这瓜子外形独特,粒大饱满,与他以往见过的瓜子确实不同。 将瓜子放入口中轻轻一嗑,“咔”的一声,瓜子壳应声而开,露出了里面饱满的瓜子仁。朱元璋放入口中咀嚼,一股浓郁的香味瞬间在口腔中散开,那味道醇厚,咸香适中,越嚼越香。 “嗯,这瓜子味道甚是不错,朕从未尝过如此美味的瓜子。”朱元璋忍不住赞叹道,随即又嗑了几颗。 马皇后、徐达和常遇春见状,也纷纷伸手拿起瓜子品尝起来。 常遇春本就大大咧咧,他直接抓了一把瓜子放在手中,边嗑边说:“这小小的瓜子,竟如此美味,俺老常可算是开了眼界了。” 看来这位老朱还没遇到这吴城瓜子。 而且常遇春、徐达、马皇后看起来都这么年轻,还是那北伐之事... 程宇推测,朱元璋应该是洪武元年左右穿越过来的。 光吃瓜子,肯定要口渴。 程宇看着众人吃得开心,他又从冰箱里拿出了几瓶碳酸可乐,放在桌子上。 “陛下,娘娘,二位将军,这是碳酸可乐,也是后世的特色饮品,喝起来清凉爽口,气泡在口中翻腾,甚是有趣,各位可以尝尝。”程宇介绍道。 朱元璋等人好奇地看着这从未见过的玻璃瓶和里面黑色的液体,不知道这是何物,如何饮用。 程宇笑着打开一瓶可乐,递给朱元璋,说道:“陛下,您尝尝。” 朱元璋接过可乐,喝了一口,刹那间,一股气泡在口中爆发,那刺激的感觉让他瞪大了眼睛,不过很快,他就感受到了一股清凉甘甜的味道在口中散开,喉咙里传来一阵舒爽的感觉。 “这……这饮品甚是奇特,朕从未喝过如此特别的东西,气泡在口中跳动,仿佛活物一般,真是有趣。”朱元璋惊讶地说道。 常遇春见状,也迫不及待地拿起一瓶可乐,打开就灌了一大口,结果被气泡呛得咳嗽起来。 “咳咳,这啥玩意儿,咋还在嘴里蹦跶呢?不过,咳咳,味道还挺好。”常遇春一边咳嗽一边说道,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马皇后和徐达则相对文雅一些,他们小口品尝着可乐,脸上也露出了惊喜的表情。 马皇后说道:“程真人,这碳酸可乐真是新奇之物,喝下去让人感觉神清气爽,仿佛所有的疲惫都被驱散了一般。” 徐达也说道:“程真人,这等饮品若是在行军打仗之时能喝上一口,定能让将士们精神大振啊。” 果然,没有人能抵挡肥宅快乐水的初见杀。 常遇春下嘴贼快,很快把可乐喝完了,用手擦了擦嘴问道:“程真人可知这饮品的配方,我老常愿意用万金来换。” 有配方你能做出来吗? 古柯叶、可乐果、磷酸、咖啡因这些东西你们明朝现在一样都没有啊。 程宇只好笑了笑,拿着一瓶可乐说道:“这可乐的制作工程目前在明朝是不可能办到的,常将军还是打消这个念头吧。” “好吧。” 常遇春听闻程宇说无法得到可乐配方,虽有些失望,但也知道强求不得。 朱元璋则摆了摆手,说道:“常将军,莫要心急,这等新奇之物,若能轻易得到,也就失了其珍贵之处。” 朱元璋还以为此物是程宇使用法力或者特有能力制作的。 程宇苦笑,缓缓说道:“陛下,这可乐的配方涉及到许多独特的原料和复杂的工艺,在你们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确实难以实现。不过,陛下若是对后世的饮品感兴趣,我倒可以给陛下讲讲其他的。” 物质匮乏,这个说得朱元璋等人没脾气。 新朝初立,确实啥啥都缺。 田地荒废,人口锐减,市场凋敝,确实不能花心思去搞这些享受的东西。 朱元璋这么一想,一点兴趣也没了,索性直言道:“程真人不如跟我们聊聊北伐之事吧。” “可以,你们想从哪里开始知道?” 朱元璋道:“我想知道此次北伐,嗯...历史上,朕是任命谁为主将,谁为副将的?” “徐达为征虏大将军,李文忠为左副将军,都督冯胜为右副将军,御史大夫邓愈为李文忠副将,中山侯汤和为冯胜副将。” 天德?嗯,这和咱现在心中的人选一样。 天德治军严格,所到之处秋毫无犯,是北伐主将的最佳人选。 历史上的北伐有无数次,但成功的只手可数。 为什么? 因为北伐需要的不只是军事胜利,更重要的,是得收回人心。 北宋时期,童贯依赖金朝的助力,北伐辽国胜利,但由于路途中横征暴敛,不得人心,很快被金朝看出端倪,加速了北宋的灭亡。 刘裕北伐虽然顺利,但中道崩殂,实为遗憾。 倒是我那大侄子李文忠,他怎么为副将? 常遇春呢? 对啊! 我呢!!! 常遇春本来还在吃着瓜子,一听程宇口中的北伐名单没有自己的名字,立马急的跳脚了:“咋没有俺的名字,俺没参加北伐吗?” “因为你死了。” 朱元璋:“!!!” 马皇后:“!!!” 徐达:“!!!” 常遇春:“Σ(っ°Д°;)っ” “俺...俺死了?” 朱元璋立马站起来了,额头强忍着挤成了川字,沉声道:“程真人,这可不能说笑。” 徐达双眼瞪若铜铃:“程真人,这?” 几人都很激动,马皇后注意到程宇表情十分平静,立刻安抚众人:“这是将来才会发生的事儿,你们现在激动啥,先听程真人怎么说?” 马皇后的话果然有用,几人立马安静下来。 程宇见状,淡然一笑,继续补充道:“没错,洪武二年,元军进攻北平,常将军率领军队前往驰援并大获全胜。在班师回朝途中,当军队行至河北赤城县时,意外发生。” “当时正值夏季,白天天气闷热,将士们穿着厚重的盔甲作战后浑身是汗,故而常将军将身上的盔甲脱下,然当地昼夜温差很大,出汗的身体突然遇冷,常将军先是感冒,半夜时突然瘫痪,一天后不幸暴毙。” “是卸甲风。”众人老实地听完程宇的话,朱元璋突然道出一声。 程宇有些意外,点了点头:“没错!” “恍~” 朱元璋猛地站了起来,还没等其他人反应,一脚踹向了常遇春。 “砰!” 第26章 马皇后帮厨 不知过了多久,朱元璋才回到位置上。 可怜的常大将军因为屁股疼,只沾了一半板凳坐着,令人忍俊不禁。 朱元璋揍了一顿常遇春,力度和把握适中,没有将大堂桌椅碰倒。 “重八,这里可是程真人的地方,你真是不知道克制一点儿。”马皇后嗔怪道。 “哼,我已经很客气了,要不是在这儿,我非得让人把他打二十大板。”朱元璋余怒未歇,哼声道。 常遇春一脸委屈道:“就算,就算程真人说的是真的,可那也是未来的我啊,又不是现在的我,你为啥踹俺呀?” “你个混球,朕平日里是怎么教导你的?军规军纪岂能儿戏!你竟然因为贪图一时凉快,卸甲受凉,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若真如程真人所言,你这是置自己的性命于不顾,更是置北伐大业于何地?!” “不是现在的你,但是咱就相信,若不打你一顿,你今后屁股还会翘起来。”朱元璋怒目一瞪,常遇春不敢再说话了。 徐达这时,也在一旁打圆场:“主公,老常向来英勇善战,对主公您也是忠心耿耿,此次之事,他定会牢记,相信他不会再犯,还望主公看在老常往日的功劳上,饶了他这一次吧。” 朱元璋余怒未消,但在众人的劝说下,也渐渐冷静了下来。 他瞪了常遇春一眼,说道:“哼,看在大家的面子上,这次暂且饶了你。若再有下次,定不轻饶!” “咔!”程宇将瓜子壳准确地甩进了垃圾桶,随即笑道: “无碍,你们自己人请随意,要是碰坏了东西给我赔偿就行。” 马皇后:“真是让真人见笑了。” 朱元璋重新看向程宇,迫切地问道:“程真人,你继续说,这北伐后来如何了?” 程宇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北伐大军在徐达将军等人的率领下,奋勇作战。” “徐达将军率领主力部队,一路追击元军,收复了许多失地。而李文忠将军也在战场上表现出色……” 程宇将北伐的主要情况娓娓道来。 听完程宇的讲述,朱元璋四人都相当高兴。 “这怎能不叫大胜呢?哈哈哈哈,好好好。天德,你打的好啊!” 朱元璋表扬起了徐达。 徐达恭敬地说道:“主公,这一切都是主公英明领导的结果。若不是主公高瞻远瞩,制定了正确的战略方针,我等也难以取得如此战果。” 好一个马屁达,不愧是未来能寿终的洪武老人。 朱元璋看着众人,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他转头对程宇说:“程真人,多谢你告知朕这些,让朕对未来的北伐有了更多的信心。” 马皇后三人也对程宇道了一番谢谢。 程宇微笑着说:“陛下客气了,我只是将我所知道的历史告诉陛下而已。希望这些信息能对陛下有所帮助。” 经过一盘分析后,朱元璋等人不仅是开了战争视野,更是相当于在程宇这里获得了一份未来的北伐“推演”。 能看到未来战争走势,那基本相当于手握一半胜率了。 只要能赢下这一战,大明几十年无忧。 “虽然是历史的战绩,不能真的一五一十的打,但有了这份推演,咱们定然能比这打得更漂亮了。”常遇春兴奋地挥了挥拳头。 这时,程宇看了看时间,笑着说:“陛下,皇后娘娘,二位将军,聊了这么久,想必各位也有些饿了,今日我去给你们准备准备饭食吧。” 马皇后立刻起身说道:“程真人,我也略通厨艺,不知可否助你一臂之力?” “这...怎么...” 常遇春反应很快,立马站出来表示不同意。 朱元璋反应更快,甚至还想踹一脚常遇春,“这里有你什么事?” 一句话把常遇春要说的话给塞回了肚子里。 啊?马皇后来帮厨吗? 听到马皇后这么说,程宇也是突然一愣,见朱元璋似乎也没有反对的意思,他随即笑道:“皇后娘娘能帮忙自是再好不过,不过厨房简陋,怕累着娘娘。” 马皇后微笑着回应:“无妨,能与真人一同烹饪,也是一种乐趣。” 这时,朱元璋也说道:“程真人,就让皇后帮你吧,朕也想看看皇后的手艺与真人的厨艺能碰撞出怎样的火花。” “对,正好,我也想向真人学学厨艺。” 这时,徐达和常遇春也纷纷表示愿意帮忙,待在大厅没什么意思。 程宇见状,只好点头答应。于是,众人一同起身,向后院厨房走去。 当他们来到后院,一眼就看到了那头被程宇打死的野猪。 徐达和常遇春顿时眼睛一亮,快步走上前去查看。 “好壮的一头野猪。” “程真人,这野猪是你打死的?” “咦?这伤势?” 发现野猪头部清晰的拳印,常遇春、徐达一脸惊讶。 两人面面相觑,满脸的不可思议。 野猪性猛,皮厚肉糙,这头野猪体型如此庞大,恐怕一般的兵器都很难制服它,然而竟然有人用拳头就把它打死了。 徐达、常遇春自信也能制服野猪,但若是不使用武器,他们自己平心而论是办不到的。 众人纷纷看向程宇,没想到程宇往这边看了一眼,笑了笑,就走进厨房了,朱元璋也只是瞅了一眼,后脚也进了厨房。 到底是不是程真人打死的? 这个问题困扰到了常遇春、徐达,两人一头雾水,但也不敢问。 程宇当然注意到了常遇春和徐达跑向野猪的动作。 没必要炫耀,野猪是自己亲手打死的。 程宇还想在他们面前塑造一个接近仙人的形象呢,最好能御剑飞行的那种,多潇洒。 赤膊打死野猪,这可一点也不高雅。 程宇:我,不做莽夫。 厨房中。 “程真人,我们也没给你打招呼就来了四个人,这还麻烦你给我们做饭。”马皇后在程宇身边笑道。 “这有啥,你们人多热闹,我也高兴。” 程宇站在炉灶前,开始准备材料。 朱元璋、常遇春、徐达三人可不会丁点儿庖厨功夫。 但也不好意思看着程宇和马皇后两人忙活。 于是主动提出找点活干。 程宇自然也乐呵,于是先招呼常遇春和徐达从那野猪身上剁下一份肉。 老朱索性说,帮忙把整个野猪料理了,便带着常遇春和徐达跑到屋外去了。 今天要做什么,程宇其实都想好了。 闪光料理:【珍珠黄金白玉汤】。 选择这道菜的原因无他,上次做的毕竟是山寨版,程宇在经过数百个小时的练习后,厨艺足以秒杀之前的自己。 在动画剧情里,这道菜的材料非常简单,只用了萝卜、土豆、玉米三种蔬菜,兼桂皮、食盐等香料。 闪光级料理自然不会真的这么简单,在给予的食谱知识里,用料多少,最终成品和烹饪技法息息相关。 用料越多,烹饪技法就相对简单。 用料越少,烹饪技法就越难。 而且这道菜,程宇也已经练习了不知多少次了,是时候来展示实战功底的时候了。 还有,四个人不可能只做一道菜。 他准备的还有——麻婆豆腐。 上次招待少年曹操的效果就很好。 毕竟,这道菜算“初见杀”类型的菜肴,男女老少皆宜,有着很强的吸粉能力。 第三道菜是宫保鸡丁。 宫保鸡丁具有独特的煳辣荔枝味,集辣、甜、酸、咸、鲜等多种味道于一体,对于习惯了传统五味的明朝人来说,这种丰富的味型是一种全新的味觉体验,能够刺激他们的味蕾,带来别样的享受。 其主要食材鸡肉、花生米、黄瓜、胡萝卜等在明朝也较为常见,虽然明朝时期可能没有这样的搭配方式,但熟悉的食材会让他们更容易接受这道菜。 第四道菜,程宇准备了一道大菜:东坡肘子。 第27章 朱元璋:咱是皇帝,你们敢跟我抢 很多人一提到东坡肉,就联想到杭州,因为东坡肉发明的主要原因,就是苏轼在杭州找不到好吃的,才自己捣鼓出来的。 美食荒漠的古早认证。 进而有部分人以为带上“东坡”二字就是江浙菜。 其实不然,要论“东坡”美食的正统性,东坡肘子当属头号。 东坡肘子起源于四川眉山,此地就是苏轼的故乡。 相传有一次,苏轼的妻子王弗在炖肘子时因一时疏忽,肘子焦黄粘锅。 她连忙加各种配料再细细烹煮,以掩饰焦味,不料却成就了一道美味。 苏轼品尝后赞不绝口,不仅自己反复炮制,还向亲友大力推广,于是东坡肘子得以传世。 更有说法,“东坡肉”就是“东坡肘子”的红烧版本,其大部分的做法都是相同的,同属一脉。 最后一道菜,程宇准备了一道番茄炒蛋。 在现代虽然是家常菜,但在明朝,起码是洪武初年应该还没出现。 因为番茄是外来蔬菜,产于南美洲的安第斯山脉地带,大约在明朝中叶才传入中国。 而且最初它是以观赏植物的身份被引入的,当时人们看到它色泽鲜艳,便种植在庭院之中欣赏,并没有将它作为食材。 “马皇后,帮我把这些切一下吧,还有那边放的,记得切小丁。” “好。” “好。”马皇后应声走了过去,动作娴熟地拿起刀,开始切菜。 她的刀法干净利落,刀尖在案板上轻轻跳动,发出“咚咚”的清脆声响。 众人见状。 程宇心中啧啧称奇:有点厉害啊。 朱元璋看似表情管理一本正经,实则心底:“嘿嘿,俺家大妹子真厉害。” 常遇春颇有马屁大王的潜力,直接出声道:“哇,皇后这刀法,用在杀敌上都可以自创一派了。” 一旁的徐达则是没好气地瞥了他一眼,默不作声地拉开了和常遇春之间的距离。 一切材料都准备好。 程宇将炉灶点燃,火焰瞬间升腾起来。 “哇,你这灶台怎么一下子就着火了。” 这时候老朱三人料理完野猪,刚从外面回来。 见灶台突然升起一道火光,常遇春不由地惊呼道。 “这是21世纪的厨房煤气灶。”程宇转过身,笑着解释道。 “这炉灶可是比我们宫中的炉灶先进许多。”朱元璋眼睛一点也不眨地盯着炉灶。 程宇道:“陛下,这炉灶是经过改良的,火力可以随意调节,而且更加节能环保。” 马皇后好奇地问道:“程真人,这东西是如何调节火力大小的?” 程宇空出手,指着炉灶上的旋钮:“皇后娘娘,您看这个旋钮,转动它就可以控制火焰的大小。顺时针转动,火力就会变大;逆时针转动,火力就会变小。” 说着,程宇还挥手让马皇后尝试下。 马皇后一点不带怕的,上去就试着轻轻转动旋钮,火焰忽大忽小,惊得朱元璋四人嘴巴微张。 “好神奇的物什,程真人,你说,这是后世之物对吗,它是如何做到的?” 程宇想了想,尽量用简单的语言解释道:“这炉灶的原理是利用燃气燃烧产生热量,通过调节燃气的流量来控制火力大小。燃气在燃烧时会产生高温火焰,从而将锅中的食物加热煮熟。” “原理?”朱元璋和马皇后异口同声地问道,声音里带着困惑。 “燃气?””常遇春和徐达也跟着重复了一遍,面面相觑,一脸茫然。 几个名词也把这几个古人整懵了。 众人只好下意识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虽然他们不太明白其中的原理,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对这个新奇事物的惊叹。 程宇看着众人好奇的模样,心中暗自好笑,继续耐心地为他们解释。 “陛下,皇后娘娘,二位将军,这燃气是一种特殊的能源,就像我们平时烧火用的木柴一样,只不过它更加方便、清洁。而这个炉灶就是利用了一些巧妙的设计,让燃气能够稳定地燃烧,并且可以根据我们的需要调节火力大小。”程宇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说道。 朱元璋等人虽然对这些概念仍然有些模糊,但也大致明白了这炉灶的神奇之处。 “程真人,你们这个时代真是奇妙,连炉灶都如此先进。朕真难以想象,后世还有多少神奇之物。”朱元璋不由地感叹道,声音里满是震撼。 众人都齐齐点头。 程宇笑了笑,说:“陛下,后世的发展远超想象,还有许多东西会让陛下感到惊讶的。” 朱元璋也笑了:“那朕期待日后见识见识了。” 说着,程宇开始准备做菜。他先拿出几个鸡蛋和两个红彤彤的番茄,准备先做番茄炒蛋。 这道菜烹饪时间相对较短,而且做法也比较简单。 “这叫番茄,大概你们大明几十年才有,是从遥远的南美洲传来的。” “几十年后才有的啊,番茄?南美洲?”朱元璋眉头微皱,转头问了问对于地域最为清楚的徐达: “天德,你听说过南美洲这个地方吗?” 徐达摇了摇头,“没听说过。” 程宇边切番茄,边解释:“南美洲要从东海一直向东走,有数万里之遥,那里盛产很多高产量的农作物,其中就有番茄。” “这么远?”常遇春一听,倒吸了一口凉气。 “真人,你看你在忙,需要我来帮你做什么?”马皇后这看了一会儿厨房其他地方的古怪东西后,很快就进入了煮妇状态。 “嗯,那你帮我打几个鸡蛋吧。” “好。” 马皇后熟练地拿起鸡蛋,在碗边轻轻一磕,鸡蛋液顺势流入碗中。 她拿起筷子,快速搅拌起来,动作轻盈而娴熟。 见微知着,看来马皇后的厨艺高超真不是虚的,这种简单而又熟练的操作就可以看出一二。 不一会儿,番茄炒蛋就做好了。 程宇将炒好的番茄炒蛋盛在盘子里,红黄相间,色泽诱人。 一道道扑鼻的香气很快在厨房蔓延开来。 “嘶,好香。”常遇春忍不住用鼻子嗅着空中弥漫的香气。 朱元璋、徐达等人也忍不住直勾勾的盯着看。 朱元璋:“不行,我受不了,我去外面等着了。” 徐达:“同去。” 常遇春:“俺也不行了,走走走。” 三人急忙走出厨房,来到餐厅坐下。 他们一边闻着从厨房飘来的阵阵香气,一边焦急地等待着。 程宇和马皇后在厨房继续忙碌着。 接着,程宇开始做麻婆豆腐。 他拿出一块鲜嫩的豆腐,放在案板上,手起刀落,将豆腐切成小块,速度极快。 马皇后见程宇也露了一手刀功,惊讶道:“真人这刀功功底要比我强啊。” “哈哈,皇后娘娘过奖,过奖。” 听得出马皇后是真心发言,程宇小小的谦虚了一下,心中暗爽:在空间里练了上千遍,看来真没白练。 切好后,程宇拿出豆瓣酱、辣椒粉、花椒粉等调料。 他先将豆瓣酱放入锅中煸炒出红油,瞬间,浓郁的香味弥漫开来。 马皇后在一旁看着,不禁称赞道:“这豆瓣酱的香味真是独特,让人闻着就有食欲。” “哎,后世真是有福啊~~” “马皇后,你这倒说的没错,光是庖厨这一行,后世真是钻研透了。”程宇应和道。 似乎是闻到味儿了一样,程宇刚做好麻婆豆腐,常遇春就在外高喊道: “好香,这又是道什么菜啊?快给我尝尝,快馋死我了,啊呀!” 程宇被说笑了。 马皇后无奈道:“别理老常,他有时候就是个憨货。” “没事。” 在马皇后的帮助下,很快几道菜程宇都做好了。 “这叫番茄炒蛋。” “这叫麻婆豆腐。” “这叫宫保鸡丁。” “这叫东坡肘子。” “这叫珍珠黄金白玉汤。” “请诸位享用。” 等程宇报完菜名,朱元璋便迅速地拿起了筷子。 “我再来尝尝真人的手艺。” 朱元璋率先夹起一块番茄炒蛋放入口中,鸡蛋的嫩滑与番茄的酸甜在舌尖交融,那独特的滋味让他的眼睛微微眯起,仿佛沉浸在一场美妙的梦境之中。 “唔,真香。” 见朱元璋如此赞叹,常遇春也不甘示弱,他直接将筷子也伸向了番茄炒蛋。 常遇春:“哇~~~好吃!” 随即常遇春开始不停炫番茄炒蛋。 马皇后、徐达也好奇地拿起筷子夹向番茄炒蛋。 很快味道征服了四人,但盘子里的番茄炒蛋所剩无几了。 朱元璋只是下手稍稍慢了点,便见一大块自己看中的鸡蛋被人抢走,顿时有点恼了。 “咱是皇帝,都别抢。” 第28章 常遇春:程真人,我可以给你干活,管饭就行 说着,他快速地又夹了几筷子番茄炒蛋到自己碗里,那模样就像生怕别人把这美味都抢走了似的。 干饭最快的常遇春,嘴里塞得满满当当,含糊不清地说道:“陛下,您是皇帝,自然要多尝尝其他菜,这番茄炒蛋就先让给俺老常吧,俺可太稀罕这味儿了。” 朱元璋瞪了常遇春一眼,但手上的动作却没停,又夹了一筷子番茄炒蛋。 马皇后笑着说:“陛下,常将军,莫要着急,这桌上的菜可多着呢。” 说着,她优雅地夹起一块番茄炒蛋放入口中,细细品味着,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这番茄炒蛋的味道真是清新爽口,鸡蛋炒得恰到好处,嫩滑无比,番茄的酸甜也十分浓郁,二者搭配在一起,堪称一绝。” 朱元璋很快将目光投向了麻婆豆腐。 他夹起一块豆腐,只见那豆腐上裹满了红油,还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放入口中,麻婆豆腐的麻辣鲜香瞬间在口腔中散开,让他的味蕾受到了极大的冲击。 朱元璋的脸上微微泛红,额头也冒出了些许汗珠,但他却毫不在意,反而越吃越有滋味。 “这麻婆豆腐也好吃!” “麻辣过瘾!豆腐又嫩又滑,朕从未尝过如此美味的豆腐。” 朱元璋一边说着,一边不停地往嘴里送着麻婆豆腐。 马皇后也尝了一块,则用手帕轻轻擦了擦嘴角,说道:“这麻婆豆腐的味道浓郁醇厚,麻辣之中又不失豆腐的本味,程真人对调料的运用可谓是炉火纯青。陛下,您且慢些吃,莫要被辣着了。” 朱元璋哪里听得进去,他一边大口嚼着麻婆豆腐,一边说道:“皇后,无妨,朕就喜欢这等美味。这麻婆豆腐,朕吃了还想吃。” 这时,一直埋头苦吃的常遇春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桌上的东坡肘子。 他放下手中的碗筷,双手直接抓起一块肘子肉,大口咬了下去。 肉香四溢,瞬间充满了整个口腔。 常遇春吃得满嘴流油,脸上满是陶醉的神情,嘴里还含糊不清地说着:“好吃,好吃,这东坡肘子太好吃了!俺老常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美味的肘子。” “程真人,你这手艺简直是神了!俺感觉自己以后怕不是忘不了这东坡肘子了。” 朱元璋和马皇后、徐达被常遇春这副模样逗得哈哈大笑,程宇也忍俊不禁。 朱元璋笑着说:“你这吃相,可真是粗鲁。不过这东坡肘子看起来确实美味,朕也来尝尝。” 说着,他也夹起一块肘子肉放入口中,慢慢咀嚼。 肘子肉入口即化,浓郁的香味在口腔中弥漫开来。 朱元璋的脸上露出了陶醉的表情,他缓缓说道:“这东坡肘子真是美味绝伦,肉软糯入味,味道醇厚香浓。朕今日真是有口福了,能够品尝到如此多的佳肴。” 马皇后目光投向了珍珠黄金白玉汤,因为在后厨她知道,程宇对于这道菜最上心。 也不知道为什么,做好开锅的一瞬间,程真人的眼神从一开始的期待突然变得失落起来了。 马皇后舀了一勺汤,轻轻吹了吹,然后慢慢送入口中。 那醇厚的味道在味蕾上散开,白菜帮子的清甜、菠菜叶儿的鲜嫩、豆腐碎块的滑嫩和碎米粒儿的软糯相互融合,让他的身心都感受到了温暖和满足。 马皇后闭上眼睛,细细品味着这道汤的滋味,仿佛回到了过去的时光。 过了一会儿,马皇后才缓缓睁开眼睛,说道:“这珍珠黄金白玉汤的味道真是鲜美无比,食材的原汁原味都被保留了下来,每一口都充满了温暖和幸福的味道。” “程真人,我很好奇,你刚才在厨房做完这道菜,为何叹了一口气?” 程宇一愣。 啊,被注意到了吗? 程宇当然有点失落,原因很简单。 因为这是一道珍品级的珍珠黄金白玉汤。 没出闪光特效啊。 朱元璋等人听闻马皇后的询问,也纷纷将目光投向程宇,眼中满是疑惑。 程宇微微叹了口气,说道:“陛下,皇后娘娘,诸位有所不知,我本期望这道珍珠黄金白玉汤能达到更高的境界,呈现出闪光奇观,却未能如愿,故而有些失落。” 朱元璋好奇地问道:“闪光奇观?程真人,这是何意?” 程宇耐心解释道:“陛下,在我所学厨艺之道中,菜品有不同的等级之分。这珍珠黄金白玉汤,我曾多次苦练,期望能将其提升至闪光料理之境。闪光料理,其色香味皆达极致,且烹饪过程中会伴有奇异光芒与独特氛围,宛如美食之艺术极致展现。” 常遇春尝了一口,在那品了又品,大声说道:“程真人,这汤已经如此美味,俺觉得便是那神仙喝的琼浆玉液也不过如此。俺老常不懂什么闪光不闪光,只知道这是俺这辈子喝过最好喝的汤。” 马皇后微笑着说:“程真人如此追求极致,定能在厨艺之途取得更高成就。这汤虽未达真人期望之境,但在我等眼中,已是人间至味。” 朱元璋:“程真人,朕虽不知那闪光料理究竟何等神奇,但朕相信你的厨艺。今日这顿饭,每一道菜皆让朕等惊叹不已,你之厨艺已堪称一绝。” 千破万破,马屁不破。 何况是历史上千古一帝的夸赞。 程宇在众人的赞扬中,也很快丢掉了心中那一丝失落之情,加入了干饭行列中。 嗯,不愧是我亲手做的菜,真踏马香! “来,来,来,继续吃,不够我再做。”程宇豪气道。 众人纷纷点头,继续享受着桌上的美食。 朱元璋:“哎哎哎,遇春,那块肘子是我的。” 常遇春:“陛下,谁抢到是谁的。” 朱元璋:“你这是欺君。” 常遇春混不吝的:“那你回去再治俺罪吧。” “你(╬?益?)……” 马皇后:“别吵了,俩大人吃饭跟小孩似的。” 程宇:(??.???) 酒足饭饱之后,朱元璋等人满意地坐在椅子上,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神情。 朱元璋笑着对程宇说:“程真人,今日这顿饭,朕真是大开眼界,不仅品尝到了如此美味的菜肴,还见识到了你的神奇厨艺和这许多新奇的事物。朕回去之后,定会时常想起。” 常遇春凑到朱元璋面前,讨好道:“陛下,你看,要不你们一会儿回去吧,我在这里留着,等十天后你们再来接我。” 朱元璋听言,笑骂道:“你个常十万,打仗惦记着往前冲,吃饭你也要惦记。滚滚滚,这可是真人的地方,你要呆也不是问我。” 常遇春看向程宇,眼巴巴的:“真人,你看我这块头,干力气活是一把好手,您看,我待在这儿给你干活行不行?管饭就行。” 把我当饭票了啊,不过我愿意,食仙居可不愿意。 或许以后食仙居开启了某种新功能,就可以在这待着,但现在还不行。 程宇笑着摇了摇头,想了想,说道:“我倒是愿意要你,不过你们都是古人,身体受时空的制约,目前只能待满一天。” “啊,这样啊,好吧。”常遇春也注意到了程宇的用词,表示很遗憾,这次也是巧,陛下愿意带着他,下次就不一定能来了。 不过,一定要好好表现,让大哥多带自己过来吃好吃的。 第29章 朱元璋,鸟尽弓藏? 下午怎么安排朱元璋一行人,是令程宇有些头疼的事情。 如果跟他们讲明史吧,就会一定程度上改变很多人的命运。 可如果有明朝之后的古人到访,他也迟早瞒不住。 朱元璋是一个极其强势的皇帝,如果让他知道诸如洪武四大案和未来大明靖难之役的命运走向,一定会去杀的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上次没有给老朱告知他登基之后的信息,也是出于这个方面考虑的。 程宇倒不是可怜那些和他无关的人。 一方面,程宇在信息上掌握主导权,这样才能在与古人的相处上占据优势。 另一方面,如果古人大幅度的改写历史,那么很多未来的历史都会改变,程宇还想认识或见证一些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呢。 比如:程宇刚刚收拾好碗筷,从厨房回来,就听见马皇后在对朱元璋言道: “重八,我思量,下次可以带老大过来见识见识了。” 朱元璋即刻回应道:“嘿,妹子,咱就是说,俺看人的眼光不会错的嘛,标儿,等咱们再来就带上。” 标儿? 懿文太子朱标吗? 程宇心下暗忖,这可是一个颇有悲剧色彩的历史人物,他也倒想打卡见识一下。 朱标被后世普遍认为是中国历史上权力最大、地位最稳固的太子,号称明初二皇帝。 他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嫡长子,朱元璋对他有多喜爱,在攻打南京时得知朱标出生,喜不自禁,还留下了“到此山者,不患无嗣”的石刻。 在朱元璋自立为吴王后,毫不犹豫地立朱标为王世子。 在洪武登基之后,也立马册封十三岁的朱标为皇太子。 朱元璋对这个嫡长子那可是寄予了厚望,极其重视和爱护。 当世最有名的学者——宋濂是他的老师。 最能打的将军——常遇春,是他的岳父。 最高级别的文臣——李善长,是他太子府的常客。 大明最早的图书馆,是朱元璋为了他而建立。 无论是文学界、教育界,还是政界、军界,朱元璋全都给朱标拉到满配了。 朱标也没有辜负朱元璋的期望,成长为了一名各方面完美的皇位继承人。 后世之人因此戏说,他如果想要造反当皇帝,朱元璋不但不会生气,反而会心甘情愿的把皇位让给他。 地利和人和全都被朱标一人占完了,或许正是天妒英才。 洪武二十四年,时年38岁的朱标病逝在了考察建都事宜的回京路上,未能完成成为大明皇帝的夙愿。 明朝最强亲戚户方孝孺曾作诗:“宗社千年恨,山陵后世光。” 认为朱标之死是明朝宗庙的千年之恨。 程宇心中暗叹,像朱标这样的人物,若能多活些年岁,大明的历史或许会是另一番景象。 但命运无常,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谁也无法阻挡。 朱元璋瞧见程宇若有所思,下意识地开口问道:“程真人,你可知道我家标儿将来如何?” “是否使我大明更加繁荣昌盛啊?” 标儿今年十三岁,已经能够顺利完成外出替咱回乡祭祖的事情,将来当了皇帝,想必能力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再说了,有老子我给他先打下一个厚实的基础,他将来不说是个太宗,高宗应该是有的。 朱元璋心里对朱标的喜爱几乎溢于言表。 马皇后、徐达、常遇春也转头看向程宇,他们也很好奇这大明未来的皇帝,现太子朱标是什么命运? 程宇来到众人身旁,轻笑道:“我可不怎么喜欢在他人身后谈论他的未来,等陛下和皇后娘娘将朱标带过来,咱们再聊吧。” 朱元璋一怔,旋即大笑道:“程真人倒是个妙人,也罢,那就等待标儿来后,再听真人高见。” 马皇后心底微沉,似乎是出于做母亲的直觉,她觉得儿子的命运似乎不会像他们想的那样一帆风顺。 徐达和常遇春对视了一眼,两人并未言语,要知道,这可是关乎大明未来之主的事情,一不小心说错话,谁知道自家会不会遭殃。 一时间,气氛有些尴尬。 为缓气氛,程宇随即笑道:“太子既然不在场,你们不想知道你们各自将来的命运吗?” 听到这话,常遇春郁闷地撇了撇嘴。 咋一下子又聊到这个了? 真人,你是不是故意的? “真人,那你就说说看,我们几个,除了常将军外,将来都活了多久啊?”马皇后好奇问道。 嫂子,你是不是也是故意的? 程宇微微沉吟,目光在众人脸上缓缓移过,最后将目光定在了徐达身上。 徐达:先说我吗? “徐将军一生都在精忠报国,为大明立下赫赫战功,卒于洪武十八年,享年五十四岁。” 洪武十八年? 朱元璋一听,眉头上挑。 是自己的年号,看来自己活的还挺久。 但天德... “天德54岁就死了,真人你可知他怎么死的?” 还没等徐达做出反应,朱元璋急切问道。 程宇稍作停顿,看了看徐达,又看了看朱元璋:“徐将军的死,在历史存在一个争议。” 朱元璋:“哦,什么争议?” 程宇:“有人说,徐将军是因背疽病发而死,也有人说,徐达爱吃蒸鹅,是陛下赐下蒸鹅导致徐将军病发身亡。” 什么? 什么?! 众人神色各异。 兔死狗烹?鸟尽弓藏? 我会因为吃烧鹅而死? 徐达先是一呆,旋即苦笑摇头:“生死有命,达若因病而终,亦是常理。若真因陛下赐鹅……” 他抬眼望向朱元璋,目光坦荡,毫无怨怼,“达亦感恩陛下知遇之恩,一生相随,死得其所。” 朱元璋却拍案而起,怒目圆睁:“朕怎会赐死天德!朕与天德情同手足,并肩作战多年,共创大明基业,朕岂是那等猜忌功臣之人!定是后世有人恶意丑化咱,歪曲咱和天德的感情。” 其声如雷霆炸响,一时间程宇甚至能感觉到朱元璋身上的铁血杀气。 马皇后赶忙轻扯朱元璋衣袖,柔声道:“重八,程真人亦言此乃争议之事,真假未辨,无需因后人妄自菲薄而生怒。” 第30章 朱元璋:要让华夏再次伟大 朱元璋胸膛剧烈起伏,喘着粗气,良久,方才坐下。 “哎,没想到千百年后,咱还被后世小人污蔑。” “陛下无需担忧,你在后世口口相传中还是主要以正面想象为主的,甚至于后世子孙也曾打出过您的“驱逐胡虏,恢复中华”口号。” 程宇也相当理解,毕竟无论是谁,要是听到后世品评自己刻薄寡恩、不似人君,都会生气。 “什么?后世还有胡虏虎视中原?” 朱元璋面色一变,又猛然站起身来。 连徐达、常遇春、马皇后听言,也是眉头紧皱。 啧,无意中好像多说了什么。 “确实如此,上次我不是提到明朝存在了276年吗,下一个朝代正是女真入主中原的时代。” 常遇春、徐达、马皇后心想:“女真??他们也配?” 朱元璋皱眉:“女真,可是那金人又再次复辟。” 程宇:“是,也不是。” “这支女真是出于白山黑水之地的建州女真,他们逐渐崛起并建立了后金政权,而后改国号为清。” “趁着明朝末年的内乱,举兵入关,夺取了天下。” “又是内贼,又是外寇,我大明竟会重蹈赵宋灭亡之路。” 朱元璋眼神冰冷,语气中透着深深的愤怒与恨意。 “朕之大明,怎可毁于内忧外患之手!朕定要在有生之年,将一切隐患铲除,让大明江山永固!” “建州女真?哼,徐天德、常遇春。” “在!” “等咱们彻底扫除北元之后,我就命你们将那所谓的建州女真给我犁庭扫穴。” 徐达、常遇春神色凝重,单膝跪地,双手抱拳: “敢不从命,吾等定将为大明扫清这帮胡虏。” 他们虽然没有插嘴朱元璋和程宇之间的对话,但也在一旁听得火冒三丈了。 一开始听到大明存在了两百多年,其实他们第一反应不是只存在了这么久,而是像吃了一颗定心丸一样。 知晓与自己休戚相关的大明,能得以延续数百年,那么自己只要安分守己、努力为国效力,自己的后代就能过上好日子了。 可如今听到大明竟有此等潜在危机,心中的怒火瞬间被点燃,那是对大明的忠诚与守护之心在熊熊燃烧。 建州女真是什么角落里的垃圾,等我们消灭北元之后,将其灭族,以绝后患。 马皇后在一旁轻轻拉住朱元璋的手臂,眼中满是,柔声劝道: “陛下,此事还需从长计议。如今大明初建,百废待兴,百姓也需要休养生息。这些事情待北伐成功之后,咱们再一一安排。” 她的声音轻柔,语速平缓,试图让朱元璋冷静下来。 朱元璋微微转头,看向马皇后,眼神中的怒火稍稍缓和,他轻轻拍了拍马皇后的手,深吸一口气,说道:“妹子,你说得对,朕自是知晓轻重。但此患不除,朕心难安。” 这时,程宇开口道:“建州女真的事情,陛下不必多虑,眼下他们其实也处于野蛮未开化的时代,和此前的金朝女真根本不能比。” 随后程宇慢慢向他们科普了完颜女真和建州女真的区别。 完颜女真受中原文化以及契丹族的影响,在战斗力方面更强。 金朝女真和清朝女真虽然同属一族,但由于元朝时期也一直有提防女真,不仅驻军补防、时常征伐,还会占有他们的资源、管控他们的贸易。 不少女真族人不得已重新转入刀耕火种的时代。 数百年以来他们并未生活、居住在一起,文化上的联系也很淡薄。 现在就是未开化的野人。 朱元璋微微颔首,眉头稍缓,目光却依旧冷峻。 “朕自起兵之日起,心中便唯有一念,那便是驱逐胡虏,恢复中华!” “此志早已深入朕之骨髓,坚如磐石,任他风雨如何侵袭,亦绝不动摇分毫!” “朕日夜所思、梦寐以求者,乃是华夏大地能再度重现汉唐盛世那等耀眼夺目的辉煌!朕要让我华夏儿女皆能昂首挺胸,傲然屹立于世间,从此再不受外敌之欺凌羞辱!朕定要让那万邦来朝之盛景再度降临华夏,使我大明成为世界之中心,让我华夏文明之光再次普照四方,令世人皆敬仰尊崇!” “未开化的野人还敢觊觎我大明江山,当真是不知死活。” 他双手背在身后,来回踱步,每一步都带着沉重的压迫感。 众人听闻此言,心中皆如波涛汹涌。 真不愧是千古一帝,这话要是让其他人来说真是没有一点信服力。 但朱元璋不一样,那是敢作敢为的超级狠人。 常遇春瞪大双眼,满脸怒容,“陛下,管他开化不开化,敢对咱大明有不轨之心,就该早早灭了他们,省得日后麻烦。” 马皇后轻轻摇头,柔声道:“陛下,常将军莫急。此事确需谨慎,如今当以稳定大明根基为重。那建州女真若真如程真人所言,当下倒也不必急于一时。” 程宇点了点头,笑道: “没错,等大明击败北元,你们一波推就行。” 一波推? 这是什么词? “真人的意思应该是指,待时机成熟,我们就能像海波一般,推平建州女真吧?”马皇后温婉一笑,理解道。 程宇微微一呆。 呃,这么理解确实没错。 常遇春哈哈笑道:“真人说的精辟。区区野人,一波推的事。” “那真人,咱们还是接着讲寿命的事吧,你说说,我和老朱活了多久啊?”马皇后好奇问道。 对啊,陛下(俺)活了多久啊? 见众人目光瞬间专注起来,都看向自己。 程宇清了清嗓子,缓缓道:“陛下一生波澜壮阔,雄才大略震古烁今。陛下在位期间,大力推行改革,严惩贪官污吏,使大明官场风气为之一新。陛下重视农桑,兴修水利,百姓得以安居乐业。陛下寿至七十一岁,龙驭归天之际,举国同悲,万民敬仰,陛下之功绩传颂千秋万代,为后世帝君之楷模典范。” 咱竟然活了这么长时间吗? 能有如此寿数,定是能为咱大明定下牢固的根基。 标儿定能克承咱的大统,开创之前真人所说的永乐盛世吧。 永乐、永乐。 哈哈,这年号好。 马皇后和朱元璋对视了一眼,心里都是一喜。 连徐达、常遇春也都很安心。 既然陛下能活这么久,那么肯定不会做鸟尽弓藏的事情。 后人真是瞎扯淡。 程宇接着看向马皇后,神色中带着敬重,“皇后娘娘一生贤良淑德,母仪天下。娘娘在后宫倡导节俭,以身作则,关爱妃嫔宫女,使后宫祥和安宁。娘娘寿五十一岁,然仁德之名,广播四海,后世尊为贤后表率,为天下女子所敬仰效仿。” 徐达:!!! 常遇春:!!! 朱元璋:!!!!!! 第31章 返明 朱元璋瞬间瞪大了眼睛,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 他猛地转身,紧紧抓住马皇后的双肩,声音颤抖地喊道: “妹子,这怎么可能?咱不信!咱绝不会让你这么早就离我而去!” 他的眼眶泛红,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平日里威严的帝王此刻仿佛失去了所有的镇定,只剩下对妻子深深的眷恋和不舍。 马皇后微微一怔,一开始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但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她轻轻抬起手,温柔地抚摸着朱元璋的脸庞,仿佛在安慰一个受伤的孩子,轻声说道:“重八,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臣妾能陪伴陛下这些年,已是莫大的福分。陛下不必过于悲伤,应以江山社稷为重。” 五十一岁,能活这么长时间也不错了。 起码能看到孩子们成家立业、娶妻生子了。 朱元璋紧紧握住马皇后的手,声音依旧颤抖:“妹子,朕不许你说这般话。朕定要想办法让你长命百岁。” 马皇后温柔地摇摇头:“陛下,莫要执着。人生在世,各有定数。臣妾只愿陛下能一直保持龙体康健,引领大明走向辉煌。” 徐达与常遇春对视一眼,皆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沉重与担忧。 他们也不想看到一直善良温柔的大嫂这么早离去。 徐达上前一步,抱拳说道:“陛下,皇后娘娘吉人自有天相,或许程真人所言也并非绝对。” 常遇春快速扫了一眼程宇,也连忙附和:“是啊,陛下。说不定以后有啥转机呢。咱现在不是还没到那时候嘛。” 朱元璋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 “程真人,难道就没有办法改变皇后的命运吗?朕愿付出任何代价。” 程宇顿了顿,微微摇头:“陛下,我现在还没有这个本事。” 你们都能活到五十多岁还不满足啊? 我自己都不确定自己能否撑过癌症这一关。 朱元璋眼睛一亮,理解为: 真人说现在没有? 那就是说以后有可能有了? 真人既然能够做到跨越古今,那么想必延寿这种事情也能做到? 也或许是和我们交情不深,我们仙缘不够,不愿意和我们透露。 朱元璋沉默良久,而后缓缓说道:“好吧。” 聊完了众人历史上的岁数,程宇拿出了平板电脑。 虽然聊了不少北伐的事情,但毕竟只是空口白话,不如现成的史料记录来的清晰。 刚买的平板电脑通体漆黑,边缘线条流畅,光滑细腻。 众人的目光瞬间被这个外观奇特的物件吸引。 上次就见识过此物的朱元璋也不例外。 老朱和马皇后对视了一眼。 老朱:妹子,这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墨家造物。 马皇后:居然长得如此奇特。 常遇春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伸手想要触摸平板电脑。 见常遇春来到近前,程宇似是没有任何防备,大大咧咧地拿给常遇春看。 这物件看似平整如镜,却又能发出奇异光芒,常遇春纵是戎马半生、走南闯北,也不曾见过这样的东西。 常遇春摸着光滑冰冷的表面好奇问道:“程真人,请问,这是何物?” 程宇再次用古人能理解的方式解释了一遍,马皇后等人啧啧称奇。 上次给朱元璋只是放了一段音频,这次给你们来一个小小的震撼。 程宇点开平板电脑,找到关于第一次北伐的详细史料视频并点开了播放按钮: “诸位,请看。” “你们好,欢迎收看大明放映室第二期北伐……” “什么东西?怎么会有人被困在里面?” 常遇春见到有人在平板电脑里说话,立马大声问道。 朱元璋、徐达也微微眯起眼睛,目光紧紧锁住画面。 马皇后则是“呀”了一声,头干脆望向程宇。 “这是现代化的技术,叫视频。” “可以将现实中的画面一比一的录入到机器之中,方法上和录音相似。” “这其中的人物呢,就像戏剧表演那般,是后世人扮演出来的。” 程宇见众人疑惑,解释道。 “竟如此神奇!” “这真是几百年后的技术?” 不只是常遇春一脸怀疑人生,朱元璋三人也是满脸问号。 真人是不是拿什么仙器,比如什么摄魂镜在忽悠我们? 我们和唐朝也才隔了几百年,唐朝的一些技术也不比我们差呢? 这时,沉默一会的朱元璋突然说道:“真人既然这么说,咱们就信,继续看下去吧。” 在朱元璋四人还在走神的时候,程宇挑出了一b站知名历史区up主的视频,内容主要介绍了北伐的前因后果和其中战略要点,还剪辑了不少战争场面。 视频正式开始,朱元璋四人便在程宇的授意下拿起板凳纷纷坐下观看。 朱元璋:“嗯,这点说的倒是不错,鞑子们内部矛盾确实如水火一般难容。” 话锋一转:“若不是他们一再猖狂,还敢犯我大明边境,咱还能容忍他一段日子。” 北元内部矛盾重重,而喊着“日月重开大宋天”的大明则是一副朝气蓬勃的样子。 只要北元不来招惹大明,朱元璋实际上乐的看他们自个儿溃烂。 因为这时候大明综合实力还不如北元,可国家之间的交锋,不是只看纸面数据的。 北元现在就好比一个老狼,在不停走下坡路;大明如同成长中的老虎,每分每秒都在变强。 随着视频的播放,众人不断发表着自己的看法,一时间讨论颇为热烈。 徐达:“佯攻?声东击西,这招确实妙。” 徐达相当关注战术战略,眼睛根本不带眨地盯着战术布局和将领的指挥,从中汲取经验。 他还问程宇要了纸笔,开始记录起来。 常遇春时而兴奋地挥舞着拳头,时而为将士们的英勇表现大声喝彩。 “对对,就是这么打。” 时间渐渐过去,朱元璋等人对能够播放录音、视频的平板电脑越发喜爱了起来。 待视频最后结束,朱元璋和马皇后对视了一眼... “程真人,这仙...平板电脑实在神奇,咱愿以重金买下,不知真人可否割爱。” 朱元璋突然起身,面向程宇,诚恳地说道。 其实,上回朱元璋就想索要此物,但碍于初次见面,他也没带东西,没好意思张嘴就要。 程宇微微一笑,将平板推到朱元璋面前。 “陛下,此物虽珍贵,于我何加焉。” “我既然拿了出来,又是对于黎民百姓有益的东西,自然考虑到你们会有所求。” “直接拿去吧。” 一直不苟言笑的朱元璋一听这话,也露出了笑容,连忙道谢: “程真人高义,咱定当不负真人所托。” 程宇又给他们下载了不少北伐的资料,以及北元内部此时的情报。 虽然很多都是站在后世的角度上去看的,有一定失真。 但对于当局者来说,也无异于如获至宝了。 程宇还给他们传授了如何使用此物的方法。 考虑到使用时长,程宇在网上买的都是那种电池容量能待机超过3天,还准备了充电宝给他们。 “有了此仙物,朕对北伐之事更有信心了。”朱元璋信心满满地说道。 马皇后、徐达、常遇春三人也是满面笑容。 这是收获可大了。 不仅知道了自己历史上的寿命和最终结局,还得到了平板电脑这等仙家造物。 仙人不愧是仙人呐! 至夜间,朱元璋等人在琢磨平板电脑。 天时渐晚。 程宇本想再安排顿饭菜给他们,但这时朱元璋突然来了一句: “时间不早了,咱们该走了。” 常遇春张口还想说程真人能不能给他们再做一顿饭,被朱元璋一个眼神咽了回去。 老朱:咱们一行四人,岂能还在程真人这里再白吃一顿。 常遇春:可是...这么好吃。 老朱:什么可是、好吃,咱的皮带你要不要吃? 常遇春:t^t 程宇一听,也有点傻眼。 啊? 不是... 这次老朱的驻留时间不是有6个小时吗? 我羊毛还没薅完呢? 但古人的面子确实有点薄的让程宇有点不理解。 可在朱元璋一行四人看来,程宇不光给他们做饭、还送了他们“仙家宝贝”,他们真不好意思再白嫖程宇一顿饭。 第32章 万三蹄膀烹饪精要 朱元璋一言九鼎,一发话,其余人也纷纷起身言辞,程宇见状也是无奈。 很快,朱元璋等人拜别程宇,走出了食仙居大门,齐齐来到食仙居二十米开外,身影渐渐消散。 程宇见众人散去,叹了一口气。 唉,早知道不给他们好东西了,感觉他们是被自己给的东西太好吓到了,反而不好意思在这再吃一顿。 失策,失策。 回去,该看看这次的好评收获了。 来到大堂内。 程宇本想直接去开好评奖励的,突然眼神注意到了朱元璋等人留下的礼物。 哎? 先看看老朱给我带了什么好东西吧。 怀着好奇与期待,程宇快步走近那堆礼物。 缓缓打开裹着礼物的锦布。 啧,这锦布质地都不错啊,摸着这么丝滑。 以程宇的眼光来看,光这锦布拿出去到丝巾店卖,都能卖出一个高价了。 打开裹布后,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数本古籍,纸张虽已泛黄,但上面的字迹依然清晰可辨。 《食经》。 《齐民要术》烹饪三册。 《膳夫经手录》。 《本心斋食谱》。 看名字不太了解,但应该都是烹饪古籍吧。 是猜到我喜欢烹饪了么? 算是用心了。 没想到老朱还挺懂我,知道我对烹饪感兴趣,这古籍可真是宝贝啊。 现代烹饪确实是千年烹饪集大成的时代,但古人智慧程宇也向来不敢轻视。 能得到这种古籍,真让他眼前一亮。 如果说其他几本书,程宇不了解,但是《齐民要术》那可太有名了。 这可是写进教科书里的神作。 出于好奇,程宇翻了翻《齐民要术》。 “作酱法”“作酢法”“作豉法”。 “炙法”“脍法”“羹臛法”“蒸缹法”。 还都是跟烹饪息息相关的。 书中不仅有详细的烹饪步骤,还有对食材的独特见解和搭配技巧。 有些菜肴的做法甚至让程宇这个现代人都感到新奇,他不禁想象着如果按照这些方法烹饪出的美食会是怎样的美味。 接着,他又展开一幅字画。 《黄州寒食诗帖》。 这是谁的? 程宇不懂,直接用手机搜索起来。 卧槽! 居然是苏轼的!!! 卧槽! 还是天下第三行书?!这么牛叉! “这玩意,老朱从哪儿找来这么好的东西。” 嘶,这要是拿出去拍卖,不得上亿。 咦,现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 (⊙o⊙)…呃,打扰了。 程宇立马打消了拿出来拍卖的念头。 一是怕对不上碳十四测年,二是怕真假美猴王。 万一自己这个是假的,老朱给我拿错了? 至于故宫博物院里面那个是真是假,咳咳... 谁又敢现在确定呢? 最后,程宇发现了一个精致的食盒。 拿起来看,食盒本身感觉就像一个艺术品。 这食盒做得那叫一个精致,上面的雕花细致得跟微雕似的,感觉都能在这雕花上玩一场“大家来找茬”游戏了。 程宇忍不住嘀咕道:“老朱他们还挺会挑东西哈,这食盒拿出去,都能直接当古董展览了。” 因为看样子,在他们明朝也有一定历史了。 他小心翼翼地打开食盒,一股淡淡的甜香瞬间飘散出来。 糕点的造型小巧玲珑,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每一块糕点都像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上面点缀着各种颜色的糖霜和果脯,让人看了就垂涎欲滴。 程宇拿起一块糕点放入口中,甜蜜的味道在舌尖散开。 嗯...糕点的口感细腻柔软,入口即化,让人回味无穷。 “马皇后这手艺真是相当好啊。” “太谦虚了,说什么向我学习,光是制作糕点这项就能秒杀我了。” 想一想,程宇还真不敢说,自己若是和马皇后现在比拼厨艺就能稳胜。 既惊喜又颇为高兴。 好东西,好东西,都不赖。 程宇把这食盒小心地搁到一边,这才又想起来,自己本来是要去开好评奖励的呀,结果被这些礼物给吸引得差点都忘了正事儿了。 他赶忙走到那放置好评奖励的地方,站在跟前,搓了搓手。 来来来,看看能开出什么好东西来。 来看朱元璋的。 【正在为您抽取好评奖励……】 【万三蹄膀烹饪精要】:直接传授明代万三蹄膀的制作工艺和烹饪技巧。 直接变出了一本书放在了程宇手上,程宇轻轻一拍,便化作光点进入了脑海里。 学,美食技能书啊,怎么不学。 随着知识在脑海里翻涌,程宇知晓了这道菜的来龙去脉。 相传朱元璋称帝后,“猪”字成为避讳字眼。 一次朱元璋到沈万三家做客,沈万三用猪蹄膀招待,朱元璋故意问如何吃整个蹄膀,若用刀切开则有大不敬之罪,沈万三机智地从蹄膀里抽出一根细骨切肉。 朱元璋吃后觉得味美,问起菜名,沈万三答“万三蹄膀”,此后该菜扬名天下。 这道菜程宇也吃过,在沈万三的故居周庄那边是当地特产,还不错。 制作方法:先将猪肘煮至五成熟后抹糖色炸至微红,肉面楔成核桃形小块,锅内加底油烧热,放调料和猪肘及药料袋慢火炖至八成熟,取出蒸至酥烂后扣在盘内,原汤勾芡浇在猪肘上。 制作过程需注意炸制火候、慢火炖制及勾芡浓稠度。 无数次制作万三蹄膀的经验仿佛加持到了他的身上。 程宇感觉仿佛在某个岁月,自己从一个小小的万三蹄学徒逐渐成长了大师。 “师傅,你可以叫我小程,我是来学做万三蹄的。” “我这已经走了三个了,看你能不能坚持了。” “能...” …… “小程啊,我这三代单传的万三蹄秘方就交给你了,希望你能发扬光大。” “师父,您就安心走吧,我一定会重振门楣。” …… 数十年的万三蹄制作经验和心得牢记于心。 此刻,程宇感觉能直接做出珍品级的万三蹄。 好想现在就去试试。 对了,家里那野猪不是现成的吗? 程宇眼睛一亮。 不过,先把好评奖励领完。 忍住冲动,程宇继续开箱。 【最后一餐:大鹅】:一只带有神秘历史色彩的大鹅,传闻和徐达仇深似海。 “嘎嘎...” “……” 程宇和大鹅大眼瞪小眼。 和徐达有关的东西也不少。 像徐达发明的三样暗器:流星困马索、毒刺乾坤圈、日月乾坤刀。 还有徐达的配饰、配剑什么的。 什么东西程宇都想过,烧鹅程宇也想到了,可... 真没想到食仙居还能给他来只活的大鹅。 一个字:绝! 第33章 大明众人的猜测 这只大鹅品相相当不错,羽毛洁白、质地蓬松,身材也颇为壮实,二十斤估计有了。 鹅太大,一锅炖不下。 分几顿吃就完事了。 也不知道这鹅吃了会不会有事? 既然是和徐达有关,应该是对徐达1de专攻武器吧? 徐将军,你得感谢我啊,我把杀你的烧鹅找到了。 烧鹅因徐达而死,徐达因烧鹅而死。 ok,闭环。 先把大鹅放到鸡舍里,程宇回去继续开奖励。 【马皇后的徽菜心得】:记载了马皇后数十年来的一部分徽菜心得。 运气不错啊,又开了一本技能书。 徽菜烹饪心得,好东西啊。 程宇赶紧拍了学习。 闭上眼睛吸收了一会儿,程宇感觉自己对于尚未接触的徽菜多了很多认知。 回过神来,程宇开启了常遇春的好评。 【虎头湛金枪】:《大明英烈传》小说中常遇春使用的武器,具备锋锐、破甲之能。 虎头湛金枪突然出现在眼前,通体基本由百炼镔铁锻造,枪头加入了精钢,看起来就极其锐利。 长度约有四米左右,周身镀着铂金,光彩耀人。 这次是小说演义里的武器。 看着介绍和眼前霸气的外形和长度,程宇立马搜索《大明英烈传》小说。 既然是小说,说不定这武器是什么神兵利器。 在这篇小说中,常遇春号称怀远黑太岁。 他曾在武科场上技压群雄成为武状元,挑翻千斤重的铁叉车,枪挑元军四大先锋,刺败元帅脱脱又击杀八位元将,还曾与赛展雄于金彪大战一百多个回合并最终获胜。 好家伙,听这介绍就非人。 力气大的同时,耐力听着也离谱。 至于虎头湛金枪,文中没有直接的描述。 但既然是演义猛将用的武器,也绝对贼猛。 将其拿在手里。 果然,一瞬间程宇觉得沉甸甸的,如同手握一根千钧棒。 尼玛,这怕不是有五六十斤了,这重量也太夸张了。 算上曹操的倚天剑和解鲁的钢棍,自己已经有三件武器了。 程宇突然感觉有必要腾一个地方整个兵器库。 …… 洪武大明。 朱元璋等人回去后,没有直接散去。 而是禀退他人,开了一个小会。 “你们手里拿着的就是上次朕之前也得到过的仙丹,可以辟谷一天,而且还有强身健体的功效。” 朱元璋开口,直接打断了常遇春、徐达两人研究手中之物的动作。 本着相遇就是缘,程宇给每个来访的客人都会送一个仙豆。 “陛下,这是仙丹?” 常遇春两根手指夹着仙丹,瞪大眼睛看着,又喃喃重复了一遍。 朱元璋看着常遇春一脸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嘴角一撇。 “好神奇,我们在程真人那里待了一个白天,回来后,时间完全没变化。” 徐达倒不像常遇春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在打量了一会儿后,便迅速收入了袖中。 只是,多偷偷瞄了朱元璋一眼。 怕咱抢过去? 我看天德是皮结实了,等我改天治治你。 朱元璋当是没注意到徐达的小动作,继续说着:“没错,那程真人的实力实在让咱看不透,竟有如此寰宇的法力,掌握时空。” 也是这点,让老朱觉得程真人非人。 古往今来,哪怕神话史诗,朱元璋何曾听说过谁有如此能耐。 常遇春:“俺怀疑那程真人应该是某个大神仙转世。” 可是,哪个神仙这么喜欢美食呢? 还给自己的道场起名食仙居。 听到常遇春这话,众人陷入了遐想。 沉默中,徐达冷不丁来了一句: “你们可曾看到那仙居大堂墙壁上挂着的宝剑?” “见到了啊,怎么了?”常遇春好奇地问道。 “我曾经见过一把和它一模一样的宝剑。” “哦?” 徐达的话刚落,立马引起了三人的注意。 “何剑?” “剑名:倚天。” “倚天?”就在朱元璋还在揣摩这是啥时,博学多才的马皇后直接惊呼了一声: “可是汉末魏武帝曹操的倚天剑?” 徐达拱手应道: “皇后博识,没错。” “就是那把传闻中陈友谅自杀前销毁的倚天剑。” “而且我看那把剑很新,比陈友谅手里那把断掉的剑还要新。” …… 清晨。 如金絮般的光线吃力地透过窗帘射入卧室。 伴其而来还有一道呼喊: “小程~~小程~~” “小程...” 谁啊,这么一大早的上门。 程宇一边皱眉,一边缓缓睁开了眼睛。 坐起来,揉了揉太阳穴,程宇穿好便服出了卧室门。 “小程~~” 年迈的声音还在呼喊。 “哎,来了。” 程宇打开了大门。 “村长,你找我有事?” 程宇微微愣神,没想到找他的人是前三关庄的村长。 村长说起来别扭,放以前,管理前三关庄事务的人通常称为“庄主”或“里正”。 不过现在,被行政规划为一个村落了,自然叫村长。 前三关庄的村长是一个年富力强的中年人,据说村长之位是在老村长的主持下,全票推选上去的。 “是这样,我想和你聊聊这后山的事儿。” 后山? 程宇一脸疑惑。 村长见程宇一脸不解,索性坦白道: “就是承包后山这事儿。” 程宇恍然大悟。 时间线拉长,大概是在一个月前,村长就找到程宇,问他要不要承包后山。 前三关庄后山占地不小,足足有四百多亩地。 但是山路泥泞、山形陡峭,再加上地处偏僻,道路崎岖,无论是开发种田还是开发旅游,难度都颇高。 所以没人承包。 新任村长一直想要把这块“荒地”变废为宝,所以时常对外跑,拉招商。 在知晓程宇直接花钱买下了山脚下的农家乐后,于是便前来游说程宇参与招商。 说是这么大块地很多公司都在竞争,承包下来绝对不亏。 程宇那时候哪里还有心思搞这个? 而且看这村长还一副我给你机会你还不上的样子,程宇自然随便找了个理由,打哈哈无视了。 村长见程宇似乎有了反应,连忙继续笑道:“小程啊,你看这后山一直荒着也不是个事儿。” “村里为了修路,其实已经入不敷出了,而且我也说实话,之前也没什么公司竞争,之前联系到的那些公司来实地考察后都放弃了。” “咱们这儿要想有人气,就得修路,就得把这后山利用起来啊。” “你现在经营这农家乐,要是能把后山承包下来,肯定有大发展,搞纯生态农家乐+旅游……” 听着村长开始越侃越像画饼,程宇倒是陷入了沉思。 想到自己拥有食仙居这么个神秘的地方,确实需要更多的空间来保护自己的秘密。 这后山地处偏僻。正好可以为他提供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 而且,他还想知道,将食仙居后山承包下来,食仙居会不会有什么变化。 “村长,承包后山可不是个小事情啊。” 程宇突然打断了村长的滔滔不绝。 村长一听有戏,急忙说道:“小程啊,你放心,村里肯定会给你最大的支持。这后山的承包价格绝对公道,而且以后有什么政策优惠,也肯定先考虑你。” “不是,我有要求。” “您说,您说。” “我要求:路不要修到后山来,包括我这儿。” “没...啊?” 第34章 周签 村长一听,下意识地喊了一声。 “你没听错。”程宇伸手拍了拍门口阶梯,直接一屁股坐了上去,笑着示意村长也一同坐下。 “我和我朋友就喜欢原生态,连路你都不要修,也不需要你帮我拉什么客。” “只靠我那些朋友就能够维持我开店了。” 真是个怪人啊,有钱人的想法就这么不一样吗? 要是路都不修好,真有人来你这玩吗? 村长虽有些疑惑,但还想劝几句,于是挨着边一屁股坐下。 “呃,你可是想...再便宜点,其实也不用……” “不。” 程宇挥手示意拒绝。 村长一脸困惑地看着程宇,实在不明白他为何提出这样古怪的要求,可别整什么幺蛾子。 但村长也知道,如今村里财政紧张,好不容易有个可能愿意承包后山的人,他不能轻易放弃这个机会。 “小程啊,你这要求可让我有点为难啊。咱村里修路也是为了大家好,你这不让修路,那后山可就更难开发利用了。而且,你这农家乐要是没路通着,客人也不方便来啊。” 村长试图劝说程宇改变主意。 程宇微微摇头,说道:“村长,我有我的考虑。我和我的朋友们就喜欢这种原生态的地方,路修过来反而破坏了这里的氛围。而且,我也不指望有太多客人来。” 村长皱着眉头,思考了一会儿,说道:“那好吧,既然你这么坚持,我回去和村里其他人商量商量。不过,既然你这么坚持,我也就多给你点实惠。” 程宇笑了笑,说道:“价格不是问题,只要能按照我的要求来就行。” 两人互相交流着,开始讨论承包的具体事宜。 承包期限、价格、责任义务等方面一一确定下来。 最好,村长握了握程宇,笑道:“行,我尽快回去商量,给你个具体的方案合同。” 说完,村长便准备告辞起身离开时,被程宇突然叫住了。 “等一下,村长。” 程宇笑着从厨房里拿出一个精心包装的野猪肉,递了过去。 “我这里有些野猪肉,我一个人也吃不完,村长你带点回去吧。” 村长一愣,接过野猪肉,眼睛顿时亮了起来,“这是...野猪肉?“ “没错,刚送来的。“程宇漫步到门口的石阶上,随意地坐在上面,“我朋友打猎的时候顺手弄了些回来。“ 村长仔细端详着手中的野猪肉,脸上写满了震惊,“这...这野猪肉也太新鲜了吧?这可是上好的野味啊!“ 程宇笑了笑,“朋友在山里有固定打猎的地盘,时不时会带些野味回来。“随后顿了顿,压低了声音,“不过你可得小心点,别让其他人知道哈。“ 村长连连点头,脸上带着感激的笑容,“好啊好啊,这么好的东西,程老板真是客气!“ 村长喜笑颜开的离开了,手提着野猪肉的同时还不忘回头看看。 这程老板的农家乐居然叫什么食仙居? 八成是一群富二代搞的,整点野味吃吃喝喝。 哎~~你们真会玩。 送走村长后,程宇来到厨房做起自己今天的早饭。 为什么要送给村长一份野猪肉? 程宇自然是有意为之,以后说不定自己还会得到什么好东西,虽然这地方小,但小地方往往也很难藏着什么秘密。 有时候,需要展露点自己的实力,来证明自己不仅仅是开普通农家乐的老板。 今天是第二次周签,不知道会给什么好东西。 来到七彩漩涡前,程宇兴奋地搓了搓手。 给我来个金色传说吧。 【今日烹饪完成,正在投送】 很快程宇面前出现了七个七彩泡泡。 【精钢餐刀:刀刃锋利无比且不易磨损,切割食材时干净利落,还能根据食材特性自动调整切割力度。】 给顾客用的餐刀也能抽到,该描述应该算是个小极品吧。 餐刀通体银白色,似乎和寻常的西式餐刀没有太大差别。 程宇试着拿它切了一些食物。 能轻易切开野猪肉,几乎没有受到任何阻力。 确实挺锋利的。 拿来防身似乎也不错。 【丹东极品草莓10斤:来自丹东本地的正宗草莓,颗颗皆是35克以上的极品大果,入口即化。】 食仙居很贴心,还给程宇送了一个装草莓的水果筐子。 看着硕大饱满的草莓,程宇自然忍不住,直接拿起一颗尝了起来。 刹那间,草莓爆汁,鲜甜的口感充斥口腔。 “唔!好吃!” 程宇忍不住喊出声来。 真甜! 甜而不腻,芳香四溢。 尽管之前签到过不少水果蔬菜,但那些都是普通货色,像这种极品地方特产还是第一次见。 好东西,可是一想,10斤草莓,自己哪里吃的完。 系统给的这些水果蔬菜,保质期比现实里的水果久一些,但始终会有过期烂掉的风险。 “不能浪费了,没事就分点给庄里尝尝吧。” 【普通水杯:简洁实用,可用于喝水或调制简单饮品。】 我周签里面怎么还混入这种小东西? 可恶,浪费我的周签名额。 【简易食材盒:用于存放少量常用食材,保持食材整洁有序。】 啊?? 程宇有些傻眼。 怎么又来了一个普通奖励? 【万能削皮器:内部自带芥子空间,放入任何水果和蔬菜,机器将根据使用者所需,自动除去外皮,小巧便携。】 来好东西了! 程宇看着手里二十公分不到,长相有些奇特的削皮器,乐呵了起来。 根据到手的信息提示,这个削皮器的作用真不算小。 只要在它的开口处放上水果和蔬菜,它就可以将其容纳,再意念一动,便可以根据使用者的指示,削去外皮。 无论多坚硬,多繁杂的外皮,它都可以消除。 甚至是刚刚到手的草莓上的草莓粒也能消除。 程宇好奇的把玩着。 这倒是个挺有意思的小东西。 算是爆了个小极品。 具体还能怎么使用,看以后吧。 放下万能削皮器,程宇紧接着将目光投向了下一个。 【便携食用袋:1:1000的空间,方便携带食材,适用于外出烹饪或野餐。】 这个袋子和寻常的、超市里的小型白色塑料袋似乎没有太大区别。 出于好奇,程宇将手直接伸入袋中。一瞬间,他感觉到袋子里的空间似乎随着他的手在变大变小,但是从外表来看,这个食用袋没有变过。 正常的小型超市购物袋应该能放5-10斤左右的重物,再重就要考虑不同超市之间的购物袋质量。 如果按照最低的存放重量,或许能放5000斤? 那岂不是2.5吨。 好神奇的器物! 不知道质地有多坚硬? 虽然有点想尝试一下,用餐刀能不能划破,但出于这玩意仅有一个,程宇可不敢随意浪费。 如此奇特的造物,不能随便损坏。 仔细玩了一会儿,程宇这才放下。 还剩一个呢,看完再琢磨琢磨也不迟。 【万福增味菌:吸收了天地之间的自然百味。拥有能够调和一切料理,臻至完美的菌菇,将其加入料理之中,使美食等级综合提升一个级别。提示:无法放入无限食材箱中。】 程宇:(*?Д?*) 居然抽出了这种东西? 能够提升美食等级? 那是不是说。只要我做出大师级的料理,就有可能给我升到传奇级? 传奇级的料理就能给我升级到神话级? 我去!!! 那这小小的菌菇,简直逆天啊! 至于不能放入无限食材箱里那都是小事了。 像这种逆天的概率物品程宇想了想,也不会觉得食仙居现在就能给出这种能无限的东西。 程宇发了会呆,随后赶紧激动地接了过来。 【万福增味菌】通体呈白色,和香菇的形状类似。 但只是刚拿出来,整个房间内就充斥着一股奇异的香气,这股香气程宇说不上来。 草香?花香?果香?菌菇香? 似乎都涵盖在里面。 摸起来软软的,感觉像果冻一般柔软。 哇! 看上去好好吃,真的好想现在就吃下去。 忍住,咳咳,一定要忍住。 第35章 定规 每一次月签都给了不少好东西啊,这不禁让程宇有些期待,月签会给什么更好的奖励。 又花了一点时间摸索了一会儿新东西,程宇继续投入进厨艺学习之中。 第二天,村长再次来到了程宇这儿。 程宇有点意外。 “村长,这么快啊?” “嗨哟,程老板,村里可是连夜给你整出了承包合同啊,你可看仔细点儿签,毕竟不是小事情。”村长好心提醒道。 程宇点点头,说道:“行,那就麻烦村长把合同拿出来吧。” 村长从包里拿出一份合同,递给程宇。 程宇仔细地看着合同上的条款,以确保每一项都符合自己的要求。 做过上市公司高管的朋友都知道,如何签一份对自己有利的合同。 程宇看着合同,一边审阅,一边和村长交谈。 “村长,我看这块儿就拿掉吧,你这不是给我挖坑吗?这……” “好。” “还有这里,你帮我明确这条规定的细则吧,放备注里也行。” “好好好” “咱们的干部还是不够细心呐,你看这块疏漏就挺大……” 村长心底冒汗:原以为只是一个富二代,没想到懂这么多东西。 在多次修改确定后,合同出来了。 合同中明确规定,村里不会修路到后山,并帮助程宇明确后山是私人承包用地,非本地居民,未得到本人允许,不得随意进出,本地居民如果破坏后山环境,将追究具体责任。 而程宇则需要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承包费用,并承担后山的开发和管理责任。 为期十五年,承包费用包括转让费是三百八十万。 程宇还想把时间再拉长些,村长死活不让,说什么,时间再长他都不好意思收这么多钱。 程宇看完合同后,觉得没有问题,便在合同上签了字。 “呼~~” 村长松了一口气,露出了笑脸:“这下好了,后山终于有主了。小程啊,你可得好好开发这片地方,为咱村里做贡献啊。” 程宇点了点头,淡然微笑道:“村长放心,我会尽力的。” 几百万的合同签下来,还能这么镇定。 这程老板是个真有本事的人呐。 谈好合同,就要谈到怎么交钱了。 不过,钱的问题好解决,程宇很快利用黄金沟通外地银行获取了三百万。 外地银行一听有大量黄金,屁颠屁颠的派人上门来取了。 随着承包合同的签订以及款项上交,程宇正式成为了前三关庄后山的承包人。 程宇在庭院之中,抬头望着青绿的后山,不禁有些失神。 二十年前,程宇还要为吃饱饭发愁。 二十年后,自己居然有了一块属于自己的山。 这种感觉真奇妙! 趁这几天没古人来访,程宇在忙活学厨的同时,又找到村长托人做了一些警示标志,用来提醒后山已有主。 有一点遗憾的是—— 食仙居对于程宇承包后山,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而且,程宇邀请了村长来食仙居吃饭,做了一顿饭后,村长也是大呼好吃。 但食仙居没有给到任何好评。 这让程宇有一些期待落空。 不过也探出来不少讯息。 地块绑定,有自己的一套运行规则。 现代人来,不会触发好评奖励。 当然,如果说程宇做的菜确实不对村长胃口,没有收到村长发自内心的好评,程宇也无话可说。 现在的实验结果还不足以支撑程宇得出最终结论。 在合同签完不久,程宇想到该在自己的食仙居立一些规矩了。 有了保命的手段,也有保密的地盘,确实要树下一些规矩才能体现自己的逼格。 毕竟,自己可是有金手指的男人。 说不膨胀那是不可能的。 自己可不是那些小说里的男主角,只要作者想写,无论多么高的本事,多么强的欲望都能压抑住。 太反人性了,属于。 得亏自己现在还身患癌症,不然心态早就翘起来了。 对朱元璋他们还有说有笑的,那完全是程宇出于后人对于祖先,尤其是这种对华夏文明有功之人的敬重。 要是换个什么赵高、秦桧的,程宇非得先出气,把他们打一顿才可。 不是说程宇有“求”于他们,就非得舔他们。 第一个规矩:守规。 【凡是进入食仙居的客人,都必须遵守食仙居的规矩,违者后果自负。】 这点就是先告诉古人,你们来到了我的地盘,就得给我守规矩。 要是做点什么出格的事情,是死是活都是我说了算! 第二个规矩:盲盒出餐。 【客人不能自己点菜,店家做什么,客人就吃什么,不想吃请立刻离开。】 程宇可以根据古人的喜好来做饭,但不意味着古人可以想吃什么,就得给他们做什么。 做饭是我的兴趣。 当然,现在也是我的生活。 可程宇现在不会为了生活就给人低头。 第三个规矩:不明确收费。 【不明确告诉客人菜品收费标准,客人可根据自己的用餐体验,自由给予费用,费用价值由店家评定,费用不足者,将由店家依据实际情况处置。】 这个很关键,食仙居的规则里,没有要求顾客一定要付钱吃饭,可如果来的人都想着白嫖,久而久之,程宇自然会相当不爽。 之所以没有设置饭钱,程宇大概也能猜到: 可能是不同时空对于货币的价值衡量不一样,索性食仙居就没有把定价权抓在手里。 【最后注:一切最终解释权都由店家所有。】 营业时间要不要写上去? 程宇犹豫了片刻,没有写。 没有这个必要。 他目前就一个人忙活,营业时长多少基本看到访的时空顾客决定。 先定下这三条规矩吧。 程宇找到庄里专业的老木匠,请他用繁体字雕刻将这三条规矩刻在了一块木牌上。 老木匠手艺颇为精湛,在笑眯眯的收下程宇三千块后,拍着胸脯保证自己会用上好的木料给程宇整上最好的木牌告示。 没过多久,一块古朴而厚重的木牌便呈现在程宇眼前。 那繁体字雕刻得苍劲有力,仿佛带着历史的韵味,与食仙居的古风氛围相得益彰。 程宇满意地接过木牌,亲自将它挂在食仙居大门旁最显眼的位置。 嗯,不错,为了庆祝一下,那就做个烧烤兔肉吃吧。 好久没吃过烧烤了。 来到厨房,他将兔肉放在案板上,拿起之前从【七彩漩涡】中获得的【万能削皮器】,只是轻轻一挥手,削皮器便自动剥离了兔肉的外皮,程宇心中不由地惊讶。 真是方便啊,几乎不费什么力气就把兔皮给剥离了。 随即他便将兔肉和兔皮都切成了均匀的块状。 “烧烤的关键在于调味。”程宇一边切肉一边自言自语。 他从厨房里取出一些常用的香料和调味料,包括黑胡椒、蒜粉、洋葱粉、孜然粉等,仔细地混合在一起,制成一份独特的调味料。 将兔肉、兔皮均匀地涂上调味料,程宇又从冰箱里取出一瓶啤酒,细心地将啤酒淋在其上,让酒香与肉香交织在一起。 最后,他又撒上一层橄榄油,确保肉块不会在烧烤时变得过于干燥。 一块兔肉一块兔皮,就这样排列组合穿插在木签上,待全部串好,程宇走向院子里的烧烤架。 那是一个简单的金属架子,下方堆满了木炭。他点燃了火源,木炭逐渐燃烧起来,发出“噼啪”的声音,散发出阵阵热浪。 当火焰渐渐变小,木炭变成红热的余烬时,程宇将兔肉块一片片放在烧烤架上。 滋滋的油声立刻响起,肉香四溢,弥漫在整个院子里。 “啊,真香!”程宇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眼睛里闪烁着期待的光芒。他用筷子翻动着肉块,确保两面都能均匀受热。 随着时间的推移,野生的兔肉逐渐呈现出诱人的金黄色,外皮略显焦黑,却散发着更加浓郁的香气。 当肉块完全烤好后,程宇迫不及待地拿起一块,放在嘴里咬了一口。 “这也太好吃了吧!”程宇忍不住感叹道。 他又吃了一口,细细品味着肉汁和香料的结合,感受着食材的鲜美与火焰的香气交织在一起的完美体验。 已经入夜,院子里的火光映照着程宇满足的笑容。 他一边满嘴流油地品尝着烧烤兔肉,一边吸溜地感叹道:“果然,简单的生活才是最幸福的。” 第36章 第三位顾客 “宋老二,你家孩子要生了,你还不赶紧回家去看看。” “什么!?” “什么什么,快放下你手里的扁担吧,我来帮你挑水。” 闻言,一憨厚的壮年男子脸上惊喜交加,两腿飞快的奔向家中。 宋老二站在门槛前,焦虑地踱来踱去,耳边是妻子的呻吟和接生婆的急促呼喊。 “出来了,出来了!” “哇~~~哇哇~~~” 就在婴儿的啼哭声响起的瞬间,远处突然有一缕阳光刺破云层,洒在村头的古槐树上。 “是个男孩!” “哟,这嗓门还挺大,像我。” “宋老二,你打算给孩子取什么名字啊?” “取名?” 宋老二抱着孩子还在晃着,突然被媒婆拉到妻子身前,说该给孩子取个名字了。 这可有点为难宋老二了,他私塾都不曾读过,只是曾经跟着账房先生学过几个字,哪里会取名字这种厉害的本事。 但宋老二转念一想,如今村里很多人,饿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一个个面瘦肌黄的。 他虽然只是一个挑担夫,但他有预感,觉得日子往后可能会越来越差。 村里老人常说,遇到这种情况,不如给孩子取一个贱名,好养活。 “就叫他毛孩吧。” 时光如同风中的烛火,就这么晃晃悠悠的往前,毛孩来到了该上私塾的年龄。 虽然世道光今不好,家里的钱也不多,但是宋老二夫妻俩还是一咬牙,决定让孩子去上私塾。 他们的想法很简单。 宋老二自己只会识几个字,就能做村里的记账师傅,比别家多一分收入。 这以后毛孩要是上了私塾,学好了,那不就能比他俩挣得还多来。 一日,宋家。 宋氏给毛孩递过去一碗热腾腾的汤水,笑着提醒道:“儿啊,快来,娘给你煮了蘑菇汤,喝了暖暖身子,以后要好好读书哦。” 宋老二在一旁,叉着腰,也笑着念叨:“到先生那儿,可要好好听话哦。” “知道,爹、娘。”毛孩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 俯下身,宋老二又轻轻拍了拍他的小脑袋,在耳后嘱托道: “到那,别给恁爹省纸墨,给我使劲写,那都是咱们花了钱的。” “哦哦。” 毛孩很争气,读书读的很好,也很听老夫子的话,很快就受到私塾老夫子的喜爱和表扬。 时常给他备小课。 孩子得了老夫子的夸奖,宋老二夫妻俩也很高兴,总爱和村里人动不动聊起自己孩子。 “毛孩,如今你已到束发之年了,可以去试试考童生了。” “什么,真的吗,先生,我现在已经能去考秀才了?” 老夫子看着他,眼中带着欣慰与期待。 “傻孩子,你读书刻苦,用心不缀,自然本领就水到渠成了。” “去吧,拿一个童生身份回来。” “是,先生。” 毛孩颇为兴奋,急忙回到家里跟父母说出此事。 宋老二一听大喜,“真是天大的喜事啊!” 宋老二听到儿子毛孩已经可以去考童生了,脸上笑得像盛开的向日葵。 第二天一大早,宋老二便挑起了路上的行囊,陪着毛孩启程前往县城。 这一路上,山高水远,颠簸不已,不过毛孩知道要去县城,少年心性的作用下,倒不觉得多累, 渐渐地,行人多了起来,但茶棚酒肆中却总能听见人们议论纷纷。 “听说了吗?两广那边又有洋人打过来了。” “该死的洋鬼子!” “那西洋鸦片害得多少人家破人亡,但是禁了又惹恼了洋人,真是...” “还有呢,南边的长毛军,这会儿也闹得天翻地覆,听说他们喊要推翻清廷!” 什么? 朝廷输了? 还有人造反? 宋老二听得心惊肉跳,忍不住拍了拍毛孩的肩膀,低声说道:“毛孩啊,这世道乱了。你得记住,读书不是光为了出人头地,也是为了保命。” 毛孩读书虽然多,但对于行人谈的东西还知之甚少,他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看着父亲眉宇间的凝重,第一次觉得这书读得沉甸甸的。 到了县城考场,宋老二叮嘱再三,便在外等候。 毛孩进入考场,一笔一划写下先生传授的毛笔字。 放榜那日,毛孩榜上有名,成了童生! 宋老二得知消息,大笑着迎了上去,同时伸手将毛孩高高举起。 “你是我宋家的骄傲。” 然而这笑声未能持久,宋老二因为常年干活劳累,又受了一路冷风,寒气入体,一病不起,奄奄一息。 临终前,他握着毛孩的手,眼神慈爱而不舍: “毛孩,爹不能再挑起这个家...不能再多陪你和你母亲几年了...可你要记住,世道再乱,心要正,脚要稳,要好好读书,要好好活着。” 毛孩跪在床前,泣不成声,目送父亲离世。 十八岁时,毛孩告别依依不舍的母亲,再次踏上离家的路,披星戴月,前往省城考取秀才。 时至五月上旬,大渡河流似乎不同往常平静,滚滚流向远方之际,还会时不时泛起偌大的水花。 “噗”,一道水浪高高跃起,四溅的水花沾湿了河边行人的衣裳。 “可恶!” “这是又快到汛期了吗?” 毛孩急匆匆跑到离河边远些的地方,拍打掉落身上的水花。 这可是母亲在他临行前,给做的崭新的新衣裳,他一路上都爱惜有加,可不想被这浑浊的河水弄脏。 整理好行装,毛孩抬头挺胸继续向前进发,这次,他希望能一举得中,挣个秀才头衔光宗耀祖。 …… “王上,渡过眼前这条大渡河,咱们很快就到成都了。” “先锋已经控制了安顺场渡口,附近经探查,只有小股彝族吐司部队。” 一名急行军穿过层层士兵,终来到一名身材魁梧,身披赤金色甲胄的大汉面前。 “好!” 金甲大汉闻言,因为连夜赶路导致的疲惫似乎都为之一散。 身边的将士们一听,也纷纷高兴地嚷嚷起来: “那渡过河,咱们就可以直取成都,摆脱鞑子军了。” “好消息,好消息啊、” “不可大意啊,成都还有不少守军呢。” “自然,我等不会轻敌,但咱们身经百战,对付那些草头兵不是手到擒来。” “哎呦,我说你小子,啥时候学的成语啊,还手到擒来。” “嘿嘿,那不是在王上身边久了,自然而然懂了嘛。” 面对将士们嘈杂的声音,金甲大汉没有出声呵止。 他知道,他这一行数万将士已经历经长途跋涉、多次恶战了,眼下终于听到一个好消息,放松放松,倒无事。 这时,在金甲大汉身后,一名身穿儒袍、面容方正的谋士快速挪步来到众人面前,掷地有声道: “眼前,鞑子军动作迟缓,离咱们还远,但宜早不宜迟。咱们还是快些渡河吧。” 第37章 有的人就是生来带着使命 鞑子军虽然人多势众,围剿声势浩大,但行军速度实在拉胯,现在他们要是渡过河去,简直轻而易举。 金甲大汉只稍作思考,便采纳了谋士的意见,命令专人寻船渡河。 大军在安顺场紧锣密鼓筹备,可船只稀缺,费了好大周折,也才集齐寥寥数十艘。 麾下将士略有忧色,进言当另觅他法,或可分兵别处寻渡。 金甲大汉却摆手,望着安顺场略显平静的河面,心中笃定:“清军尚远,时间充裕,待慢慢将这四万将士送过河去,直捣成都,大事可成。” 偏生在这档口,营中传来喜讯,金甲大汉的一个小妾诞下麟儿。 金甲大汉欣喜若狂,大手一挥,下令全军歇整三日,大摆酒宴欢庆。 一时间,营帐间酒香四溢,欢声笑语回荡,将士们紧绷的神经松弛下来,都沉浸在这短暂的喜悦之中。 三日后,风云突变。 大渡河仿若被触怒的蛟龙,河水陡然暴涨,河面瞬间宽阔汹涌,浪涛滚滚,拍击着河岸,似要将一切吞噬。 与此同时,鞑子军迅速逼近,转瞬便形成铁桶合围之势。 金甲大汉大惊失色,匆忙组织渡河。 五千精锐集结河岸,奋勇争先登上船只,欲强渡天险。 然而,湍急的河水似恶魔之手,肆意翻搅着船只,鞑子军的火炮又自对岸呼啸而来,炮弹落水,炸起冲天水柱。 一艘艘船在水火夹攻之下,或碎成片,或倒在河中,无数士兵惨叫着落水,瞬间被洪流卷走,河水被鲜血染得通红。 对岸,毛孩躲在树上,远远目睹这人间炼狱,只见他浑身缩成一团,分不清是恐惧还是悲痛,泪水不受控制地夺眶而出,顺着脸颊肆意流淌,打湿了他的新衣裳。 他看到茫茫人海中一位年轻的母亲,将襁褓中的孩子托付给一名军士,决绝转身,跳入河内,瞬间没了踪影,孩子似乎不舍妈妈,想要啼哭,嘴巴却又被军士死死捂住。 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兵,死死抱住船舷,似乎在声嘶力竭地朝着船上的人呼喊着什么,可最终还是因为力竭,被浪涛淹没。 那惨烈的厮杀声、绝望的呼喊声,深深刺激着毛孩的内心。 不知道过了多久,毛孩机械地在树上缓缓挪动有些麻木的身体,跳下来,脚步踉跄,摇摇晃晃地站在岸边,眺望前方。 嘴巴颤颤巍巍地喃喃道: “人,人,人都死了...” “咱们都是汉人呐,为何要自相残杀?” “若是能过得了河,他们或许就都不会死了。” “为什么不过河?” “为...什么?” 惊涛拍岸,浪声依旧千古不变。 没有人能回答此时他的疑惑。 …… 不知道是不是受此影响,毛孩未能如愿考取秀才。 那一次不成,那就再试试。 外面的世界愈发混乱不堪。 朝廷摇摇欲坠,各方势力割据混战,百姓苦不堪言,饿殍遍野的惨状随处可见。 毛孩每次外出,看到那些流离失所的人们,心中便一阵刺痛,他越发明白父亲那句“世道再乱,心要正,脚要稳,要好好读书,要好好活着”的深意。 每次外出都要经过家门口的这条大河时,毛孩常思考,如果再有一支军队面对同样的困境应该怎样绝处逢生? 再次回到家中,看着母亲日益增多的白发和愈发憔悴的面容,他心中既开心又酸涩。 看孩子心情低落,母亲默默走进厨房,不多时,端出一碗蘑菇汤,放在他面前,轻声说:“儿啊,别灰心,喝口汤,咱们再想办法。” 毛孩望着那碗汤,眼眶湿润。 读了这么多年,他得到了什么? 多次不中,让他逐渐醒悟,或许,自己不是什么书里的大才子,自己就是一个普通人。 但他知道,自己不能停下脚步,读书依旧是他改变命运、也或许是改变这乱世的唯一希望。 很快,毛孩已过而立之年,虽未能考取秀才,但因为能够断文识字,在村里族老的安排下,他接任了去世的老夫子,成为了村里私塾的新夫子。 望着身前孜孜不倦、渴求知识的孩子们,毛孩恍惚间像是看到曾经的自己。 可是世道乱了,这些孩子未来能否成人都难得知。 岁月吹皱了脸颊,毛孩终于考取了秀才。 可这时的他,已有九十岁了,白发苍苍,功名对于他来说,来的太迟了。 就在他考中秀才不久,村里突然来了一群行色匆匆的陌生人,他们身着灰布军装,脚蹬草鞋,虽衣衫破旧,却个个眼神坚毅,透着一股不屈的精气神。 这支军队在村里休整时,纪律严明,对村民秋毫无犯,还帮着大家修缮房屋、挑水砍柴。 一支充满朝阳气息的军队。 毛孩看在眼里,心中十分吃惊。 这可和他这辈子看过的军队,都截然不同啊! “听说哟,都是好汉呐。” “这些年打来打去,就他们没有来咱们村抢钱粮。” “……” 出于好奇,毛孩一打听才知道,这是一支基本都是农民出身的军队,和长毛军差不多,但不像几十年前的长毛军那样肆意妄为,甚至能帮助百姓,将缴获的粮食分给穷苦百姓。 几十年来,毛孩阅尽千帆,走过不少地方,见过不少军队,可从不曾见过这样的军队。 这样的军队若能一直维持下去,可了不得,了不得! 但处境似乎也不是很好,似乎是被其他军队撵到这里的。 这让他不禁想起了曾经亲眼目睹的长毛军惨状。 曾经的尸横遍野。 闭上眼,毛孩默默地在心中为他们祈祷。 一天,毛孩正在自家屋下盯着重孙念书。 突然听到空中传来了轰鸣声。 重孙也好奇的抬起了头。 “太爷爷,你看,是飞机︿( ̄︶ ̄)︿哎~~” “看到咯~~”毛孩笑着,懒洋洋地回了一句。 唉,这飞机又不知道是去哪里造孽啊。 老天啊,为啥让我活这么久,见证这么多苦难? “咦,太爷爷你看,天上有东西掉下来。” 重孙似乎不像小时候的毛孩自己,非常顽皮,不顾毛孩的劝阻,冒冒失失地接住了掉下来的东西。 “你这孩子,怎么什么东西都借。” “嘿嘿,太爷爷你看。” 是一份传单,上面写着: “大渡河就是红军覆灭之地!” “太爷爷?太爷爷?上面写的啥啊?” “太爷爷?” 毛孩久久未语。 不知不觉间,老迈的双手狠狠地用力紧攥着传单。 霎那间,毛孩突然愣住,脑袋就像被雷击一般,随后思绪惊醒。 他突然明白,他无缘无故思考了一生的问题,且能在乱世中高寿近百岁,就是为了让他完成使命,在此地等待天命之人。 第38章 时来天地皆同力,扶龙入海荡寰宇 “铁柱。” 一个颤颤巍巍的身影出现在了村长家中,村长一看,慌忙上前搀扶。 “大爷爷,您怎么来了?” “我听说,你能和红军那边沟通?” “是啊,怎么了?” “帮我联系他们。” 毛孩左手压着右手,右手用力地压着拐杖,沉声道: “帮我联系他们长官,说,老朽我能帮他们渡河。” …… 夜间的红军营地,点着几堆篝火,一部分士兵已经抓紧时间休息,另一部分正在抓紧时间找船渡河。 大渡河畔,红军长官站在河岸边,面对滔滔大渡河水陷入沉思。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石达开没有走通的路,就让我们来走通吧。” 他忽然对着身旁的几位将领笑着说道。 饱读史书的他自然知道,七十多年前这里曾发生过和他们处境十分类似的场景。 “长官!莫要发愁咧,我可给你找来了一位土地公公!” 红军长官回头望向来者。 望着浑身散发着亲和气息的红军长官,毛孩安心地走上前一步,缓缓开口道: “长官您好,老朽是前清的老秀才,我有一条要事禀报。” “唉,老先生,您不必如此恭敬,快快,给老先生拿个板凳来。” 众人在篝火旁坐下。 “长官,他说他亲眼目睹了当年翼王石达开兵败被杀的全过程,和我们谈了当年石达开兵败安顺场的原因。” 身旁的人急忙提醒道。 这句话激起了红军长官的兴趣,急忙询问起毛孩。 毛孩略微沉吟,叹息道: “当年翼王石达开最大的失误莫过于在安顺场渡口耽搁太长时间,整整二十九天,大军没有渡完,却等来了清兵。” 红军长官点了点头: “老先生高见,如今我是不愿做石达开第二的,老先生可有渡河的良策?” 毛孩道: “如今河水已经涨起,大军从安顺场渡口过河是绝无可能的。” “我们这儿有句谚语:大渡河里想行船,一只脚踩鬼门关。” “长官若想不重蹈石达开的覆辙,可以北上300里,那里有一座泸定桥,唯有走此桥大军才有一线生机。” “唯有走此桥大军才有一线生机……” 红军长官眉头微皱,轻吟道。 “对,急行军,去泸定。” 毛孩斩铁截铁地说道。 红军长官眉头渐渐舒展,露出了微笑,只见他站起身,握住毛孩的手:“老先生,您这番话可真是雪中送炭!我们红军不怕困难,只要有一线生机,就定能闯出一条路来。” 毛孩感受到那有力的手掌传递来的决心,心中也涌起一丝希望。 众人继续交谈了一会儿,有个年轻的小战士给众人送来了吃食。 “今天运气好,在山上采到些蘑菇,这天冷,喝点暖暖吧。” “嗯,给长者也来一碗。” 毛孩一愣,感激了一声,递了过来。 听取了毛孩的建议,红军迅速召开会议,制定战略。 众人考虑到他们如今遇到的局面之困难,远甚于翼王石达开。 他们决定,并分两路,一路要佯装渡河,吸引敌军注意力;一路向着泸定桥急速进发。 他们日夜兼程,不顾山路崎岖、风雨交加,向着目标狂奔。 毛孩望着红军远去的背影,心中满是担忧与期待。 之后的日子里,他时常在村里踱步,牵挂着红军的安危。 村里的孩子们围在他身边,睁大眼睛问:“太爷爷,红军叔叔们能打过坏人吗?” 毛孩摸摸他们的头,慈爱地说:“红军都是好汉,他们为了咱们老百姓能过上好日子,一定会拼尽全力。” 一天天过去,村里时不时传来前方战事的零星消息。 终于…… “太爷爷,太爷爷,他们说红军过去了,他们赢了!” “过去了!” “好!好!好!” 金灿灿的阳光暖暖地洒在了毛孩的身上,像似给毛孩披上了一层金色的纱衣。 毛孩靠在椅子上,在私塾的小院子里,微微眯起双眼。 隐隐约约间,眼角流露出泪光。 在阳光的照耀下,格外刺眼醒目。 听着红军胜利的消息,毛孩的思绪渐渐飘远。 想起了自己这一生历经的种种,从年少时懵懂求学,怀揣着考取功名光宗耀祖的梦想,到目睹战乱中无数生命消逝的惨烈,心中满是对这乱世的无奈与悲叹。 而如今,看到红军这支不一样的队伍,为了穷苦百姓的幸福,不惧艰难险阻,奋勇向前,他深知自己虽已年迈,却也能在这历史的洪流中出一份力,为他们指明渡河的路,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使命感在心底油然而生。 …… “长官,你还记得帮咱们渡河的那位长者吗?” “记得啊,怎么了?” “他听说咱们赢了,写了一首诗给咱们。” “哦,念来听听。” “前有大渡河天险阻拦” “右有唐右门雄狮百万” “左有松林铁索斩断” “后有铁寨子倮倮把关” 红军长官点了点头,轻笑道: “概括的不错啊,就是诗味差了些。” 众人听见,纷纷笑然。 “哈哈,还有呢?” “红军起义替天行道” “百税厘金一笔勾销” “贪官污吏望风而逃” “打尽土豪百姓欢笑” 红军长官挥手称赞道: “好,可惜啊。” “他不知道,咱们红军,是解放全人类的。” “不晓得这位长者,对咱们红军还有什么嘱托啊?” “嗯...送了五个字——” “首长勿停留。” …… 不知道是否是因为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毛孩的身体像是燃尽了最后一丝精力,渐渐虚弱下来。 他每日坐在私塾的院子里,眼神愈发浑浊,却又时常透着一抹满足。 一日,温暖的阳光洒在身上,他却觉得寒意透骨,恍惚间,竟想起母亲常给他做的蘑菇汤。 那碗汤,在物资匮乏的岁月里,是难得的美味,承载着最温暖的记忆。 因为每每远行回到家中,母亲都会给他做上一碗蘑菇汤。 此刻,他无比渴望能再喝上一碗,那熟悉的味道仿佛近在咫尺,召唤着他。 意识愈发迷糊,毛孩的眼前光影交错,待回过神来,竟发现自己置身于一处奇怪而又陌生的院落门前。 门口站着一位面如冠玉、气宇轩昂的年轻人,正一步步笑着向他走来。 “老人家,您快里边请!” 第39章 要一碗蘑菇汤 “唉,你好,后生,老朽名叫宋大顺。” “老朽刚才还在自己家里呢,这一会儿功夫我怎么跑来这儿了?” “后生,打扰了,不知道你这里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来到这里啊?” 时间回到几天前。 程宇见到门口再次出现了新客人的信息。 【时代:清末民初】 【人物:宋大顺】 【到访时间:47小时55分39秒】 【滞留时间:8小时】 看到人物信息的第一时间,程宇是有点懵圈的。 一方面,程宇算日子,感觉是少年曹操快要来了,结果没想到少年曹操没来,第三位访客就先来了。 这人的滞留时间竟然比朱元璋、曹操还要久,程宇猜测,这个时间大概率是随机的。 目前已知滞留时长在2-8小时之间,也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比这个时间更久的。 莫非,食仙居是在有意给我卡着营业时间拉客? 另一方面,这名字好陌生,是哪个自己不晓得,但鼎鼎有名的名人吗? 程宇立马在脑海里过了一遍清末民初的历史人物。 姓宋的历史人物,这清末民初这一时间段里最出名的当然莫属宋氏家族成员。 但排除掉宋氏家族的三女,其他几个人里好像没有叫宋大顺的吧? 还有谁呢? 莫不是另一个出名的大佬,宋教仁的化名? 总之,带着满心疑惑,程宇直接打开了随身携带的手机进行查阅。 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 程宇在认真查阅了众多资料之后,才晓得原来历史上还有这么一位传奇的老人。 莫名之间,程宇感觉这位好像自己不久前玩过的一个游戏里的人物。 天命人。 “老人家,您别着急,你先进来坐坐吧,这些问题,请我慢慢跟您讲。” 宋老爷子身形佝偻,脚步虚浮,每迈出一步都显得极为吃力,仿佛一阵微风便能将他吹倒。 程宇连忙走上前搀扶。 人过九十,早已是从心所欲,不逾矩。 虽然奇怪这个地方还有眼前的人,但是见程宇一脸笑容,而且容貌英俊,像个大户人家子弟,没有表露出什么恶意。 宋老爷子便在程宇的搀扶下,颤颤巍巍地走入食仙居。 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宋老爷子嘴里不停念叨着: “后生,你这地方布置的比我家好啊,有池塘、有鸡舍、还有这么气派的房子,地方还挺大。” “哟,这鸡养的挺肥。” “嘿嘿,老人家,我这过得还算凑合吧?” 程宇声音中带着的不是炫耀,而是一种想要得到长辈夸赞似的语气。 “好,好,好极了。” 程宇请宋老爷子在院子中的石凳上坐下,又赶忙去厨房端来了一杯热气腾腾的茶。 “老人家,您先喝口茶,听我慢慢和您道来。” “好。”宋大顺接过茶,轻抿了一口。 “我叫程宇,是此地的主人,之所以会来,是因为……” “总之,每位来到此地的客人,我都会热情的招待他们一番,品尝一下我的手艺。” 程宇一五一十的把宋老爷子自己为何会出现在这的原因说了出来。 而且为了证明自己说的话,程宇像变戏法一样。 利用训练空间的能力,将手里的茶水一会儿变没,一会儿变有。 茶水是程宇提前泡的,算是自己亲手做的。 见到程宇神乎其神的能力,宋老爷子吓得有点口吃。 “这...么...说,程先生,您是天上的...神仙下凡吗?” 能够穿梭古今? 在宋老爷子的想象里,这种事情只有天神才能做到啊。 还得是那种顶高顶高的神仙。 食仙居,食仙居,莫不是,这位是食神下凡? 不是,我一个打盹,食神就把我拉过来做客了? 越想越吃惊。 宋老爷子不由地瞪大了眼睛,手微微颤抖,差点把茶杯弄洒。 “不好意思,老朽...我有些激动。” 程宇连忙摆手,微笑着说:“没事,老人家,我并非神仙下凡,我现在也是一介普通人,也会老,也会死,只是得了些机缘,才拥有了这食仙居,我的能力都是之后因此得来的。” 普通人? 对对对,神仙说什么,那就是什么。 宋老爷子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见宋老爷子明显不信,程宇无奈,直接掏出了自己的身份证。 “老人家您看。” “我出生于20世纪九十年代末,也就是在您之后的七十多年后,对于您来说,我是未来人。” 宋老爷子别的不说,眼神还比较好使。 他依着程宇的指尖,凑近身体,看清了程宇还真的是来自七十年后的人。 脸上的震惊之色却仍未褪去,宋老爷子喃喃自语道: “这世间竟有如此奇妙之事,这……这让老朽实在是难以想象。” 宋老爷子再次在程宇身上仔细打量,似乎想从他身上找出更多未来的痕迹。 程宇接着说道:“之前也有不少古人来过这里,他们一开始也和您一样惊讶不已。像朱元璋,那位明朝的开国皇帝,第一次来这里,我请他吃了一碗珍珠翡翠白玉汤。” “什么,朱元璋?可是那大明朝的开国皇帝?”宋老爷子再次瞪大了眼睛,有些难以置信地问道。 “对头。”程宇一脸诚挚地点了点头。 “珍珠翡翠白玉汤?好耳熟,那不是民间传说吗?” 程宇一乐,笑道: “哟,宋老您也知道,是啊,我告诉您,这民间传说可是真的,因为我是从朱元璋那儿确认的。” “对了,还有曹操,三国时期的枭雄,我也见过。” 魏武帝曹操! 又是大名人呐! 这难道不是地府吗? 宋老爷子再次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支支吾吾道:“曹操也来过?这可真是……我竟能有幸与他们一样来到这儿,真是...实在...是不可思议。” 程宇见宋老爷子又有些被吓着了,语气愈发柔和起来。 “千真万确,老人家。他们在这儿都尝过我的厨艺,也和我畅聊了许多。我这食仙居啊,虽不是什么神仙洞府,但也算是一处能让大家放松交流的地方。” 宋老爷子微微点头,眼神中仍带着惊叹,说道:“能与这些历史名人有相同的际遇,老朽这一辈子也算没白活。只是不知,程先生您的厨艺究竟有多厉害,竟能让那朱元璋和曹操都满意?” 程宇站起身来,自信满满地说:“老人家,不瞒您说,我对自己的厨艺还是颇有几分信心的。您一路前来,想必也饿了,不如我这就去厨房给您做些吃食,您也好尝尝我的手艺。” “老爷子,您想吃什么?我尽量给您满足。”程宇完全把刚刚立下的新规抛后面了。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能够接待这位老人,程宇当然愿意给他安排的舒舒服服,诚心诚意。 宋老爷子不知道程宇的心思,他一想到程宇这种谪仙下凡般的人物要给自己做饭,和古代帝皇一样的待遇,连忙摆手摇头说道: “这怎么好意思,程先生,这贸然前来,已经给你添了不少麻烦,哪能再劳烦您做饭呢。” 行动大于语言。 程宇没有让老爷子继续推辞,笑着走到宋老爷子身边,轻轻搀扶起他。 “老人家,您就别客气了。您是我的客人,在我这儿,没有让客人饿着肚子回去的道理。您就说想吃啥,我扶您到屋里,您安心等着,我去做来。” 不是程宇说大话,经过十多天的不间断的烹饪练习。 在聚宝盆的品评里,程宇的烹饪水平已经能够和外面五星级酒店的川菜大厨相提并论了。 百天的空间练习加上十倍的学习感悟加持,以及这些天来的持之以恒,程宇的厨艺以惊人的速度成长了起来。 “那...这...给老朽我来一碗蘑菇汤吧。” “好!” 第40章 闪光料理,这次一定拿下 程宇笑着将宋老爷子扶进屋内,让他在餐桌旁稳稳坐下,又贴心地为他拿了一个软垫子放在背后,好让他坐得更舒服些。 最后又拿出了平板电脑。 “老人家,您稍等片刻,看看戏,我这就去准备蘑菇汤,很快就好。” 看着桌上的奇怪的黑砖传出阵阵唱戏声,又渐渐呈现出了画面,宋老爷子有些惊讶。 “这是什么东西?竟然有人能在出戏?” “不是人在里面,它叫平板电脑,后世的科学造物。” “西洋玩意儿?” “不。” “百分百国产。” 说罢,程宇转身快步走向厨房。 见程宇离开,宋老爷子转过头来,好奇地打量着平板电脑。 我们后世能造出这样的东西了吗? 看起来,后辈们过得很好啊。 “辕门外那三声炮如同雷震” “天波府里走出来保国臣” “头带金冠压双鬓” “当年的铁甲我又披上了身” “……” 听着从这个什么“平板”中传出的婉转戏腔,宋老爷子不由地放空了思绪,畅然地笑了起来。 早听说有发出声音的盒子了,但都是西洋玩意。 现在我们也能造了。 好啊,好啊! 后厨。 程宇在热火朝天地准备。 在他所学的川菜谱系中,蘑菇汤的做法虽然不似麻辣鲜香的经典川菜那般声名远扬,却也有着独特的魅力。 但是对于现在的他来说,有闪光级料理《珍珠黄金白玉汤》和万福增味菌在手,自然不用再费劲心思去找了。 何况这道汤食更适合老爷子的口味与需求。 加上顶级的美食制作往往需要长达数个小时,甚至上百天的时间。 程宇在知道老爷子身份后,便早已做好了制作准备。 再次做这道菜,程宇先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回想。 这道菜之所以能被奉为闪光级,其核心在于两点:一是对于食材巧夺天工的搭配,这道菜几乎不限定于任何食材;二是精密巧妙、如同抽丝剥茧般的烹饪技巧。 首先是食材。 食材筹备是这场美食烹制的关键开篇。 程宇从冰箱里拿出了准备好的薏仁。 产自黔中兴仁的顶级薏仁米。 兴仁市地处北纬,25度黄金气候带,平均海拔 1300米,属亚热带温和湿润季风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为薏仁米的生长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被称为“薏仁米之乡”。 兴仁薏仁颗粒小巧,色泽白皙泛光,恰似珍珠般温润。 挑选时,以质地坚实、无杂质、无异味者为佳。 这些薏仁程宇早已淘洗干净,并用清水浸泡了数个小时。 经过长时间的浸泡,薏仁已经变得十分软糯。 这一步是为了去除可能存在的涩味,使其充分吸收水分,为后续炖煮出绵密口感奠定基础。 “黄金”的角色由金黄甜玉米担当再合适不过,也是选自东北那片丰饶黑土地上的顶级食材。 轻轻掐一下玉米粒,都能渗出清甜的汁水。 洗净玉米,程宇用锋利的刀将玉米粒小心地切下,每一刀都精准地切入玉米粒与玉米棒的连接处,确保玉米粒完整而饱满。 那金黄的玉米粒在案板上堆积起来,像是一座金色的小山,散发着诱人的甜香。 接着是白玉般的豆腐。程宇选用的是当地农户手工制作的卤水豆腐,这种豆腐质地紧密却又不失嫩滑,用手轻轻触碰,还能感觉到它的弹性。 豆腐制作几乎传遍神州大地,虽然也有参差之分,但是考虑到运输问题还有保鲜问题,程宇在精心挑选后,选择了庄里老农户的卤水豆腐。 程宇将豆腐从冰箱中取出,放在案板上,豆腐表面还挂着些许水珠,在厨房灯光的映照下闪烁着微光。 他手持刀具,刀刃与案板垂直,沉稳而缓慢地切下,将豆腐切成大小均匀的方块,每一块豆腐都如同精心雕琢的玉石,方方正正,细腻柔滑。 看到如此出彩的刀功,程宇莞尔一笑,如春花之绽。 很好,上百个小时的刀功真没白练。 “白玉”非新鲜莲藕莫属。 莲藕要选表皮光滑、藕节粗壮、色泽洁白的。 市场上常见的莲藕有七孔藕与九孔藕之分,制作此汤,自然要选口感粉糯的七孔藕。 将莲藕洗净、去皮,切成均匀薄片,此时的藕片,如白玉般晶莹剔透,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为防止藕片氧化变色,程宇将其浸泡在加了少许白醋的清水中,待烹饪时捞出,确保每一片藕都能为汤带来纯净清新之感。 万福增味菌该出场了。 程宇拿出了那颗珍贵的万福增味菌。 这菌菇在灯光下闪烁着神秘的光泽,轻轻一闻,便是香气扑鼻。 轻轻用刀将其切成薄片,香味儿更加浓烈了。这种香味儿似那种含蓄内敛的,不会对外疯狂扩散,但只要一闻到,整个人都感觉神清气爽。 这绝对是超凡级食材,程宇从香味中缓过神来,给它下了定义。 这次是程宇准备最充分的一次尝试了。 烹饪宛如一场精心编排的舞台剧,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 将浸泡好的薏仁米沥干水分,放入砂锅中,用小火慢慢炖煮。 他不时地用勺子搅拌一下,确保薏仁米受热均匀,防止粘锅。 随着炖煮时间的增加,薏仁米的香气逐渐融入到水中,那原本清澈的水也变得略微浓稠起来,呈现出一种淡淡的乳白色。 在薏仁米炖煮的过程中,程宇将切好的玉米块放入锅中。 玉米粒在锅中翻滚着,释放出浓郁的甜味,与薏仁米的香气相互交融,形成一种独特的复合香味。 深吸一口气,程宇满足地闭上眼睛回味。 这就是顶级食材自带的香气吗? 这特么是我做的?! 真滴香啊! 再轻轻盖上锅盖,让它们在锅中继续炖煮,以便更好地融合味道。 待薏仁米和玉米炖煮得差不多时,程宇打开锅盖,将切好的豆腐块小心翼翼地放入锅中。 豆腐块在汤汁中轻轻晃动,仿佛是在欢快地舞蹈,程宇就好像这场“舞蹈”的总导演兼制作人。 再次搅拌下,以确保豆腐也能充分吸收汤汁的鲜美。紧接着,程宇放入切好的白菜和菠菜段,以及万福蘑菇片。 用小火炖煮着,不断调整着火候,让汤汁始终保持在微微沸腾的状态,以便各种食材的味道能够充分融合。 在烹饪过程中,程宇没有品尝汤汁的味道。 因为他相信自己的火候把控和对于时间的掌握程度。任何一次冒险打开锅盖,中断烹饪过程,都是对于厨艺的不自信。 在等待时间里,程宇全神贯注。 仿佛在与这道汤进行一场灵魂的对话,力求将每一种食材的味道都发挥到极致。 突然间,程宇双眼一凝,闭住了呼吸。 好了!? 第41章 大师级料理的美味 “老爷子,做好了。” 程宇双手稳稳地端着那一碗珍珠黄金白玉汤,缓缓从厨房走出。 宋老爷子虽然年纪较大,但是这听力依旧很好,听到程宇的声音,他缓缓转过头来。 唔? 好香! 原本还想打招呼的宋老爷子,一瞬间目光仿若被强力磁石吸引,紧紧锁住那青花瓷碗。 只见那汤碗,虽有碗盖遮挡,但热气不断从碗盖四周袅袅升起,老爷子断定,这热气就是香气的来源。 程宇稳步走到餐桌前,轻轻将汤碗放下,那动作轻柔得如同在放置举世无双的稀世珍宝。 程宇带着自信的笑意,抬手缓缓揭开了碗盖。 刹那间,整个大堂仿若被无数道无形的光线点亮。 “这是?!!” “珍珠黄金白玉蘑菇汤,您老请尝尝。” 宋老爷子眼睛睁得溜圆,双眼牢牢盯着珍珠黄金白玉蘑菇汤,流露出惊愕与不解。 这是什么菜? 居然还能发光? 程先生这是做的什么菜? 没等宋老爷子多想,一股汹涌澎湃、仿若裹挟着天地灵气与星辰光辉的香气轰然扑面而来。 光芒并非来自外界,竟是从碗中的汤里透射而出。 碗中,薏仁米、玉米粒、豆腐、莲藕、白菜、菠菜与万福增味菌完美交织在一起,它们不再是单一的食材,而是化作了一场视觉的盛宴。 薏仁米如同珍珠般颗颗晶莹,在浓稠的汤汁中闪烁着温润的光;金黄的玉米粒像是被阳光亲吻过,散发着璀璨夺目的金色光辉,那甜香愈发浓郁,直沁心脾;豆腐块洁白如玉,在汤的润泽下,似有丝丝缕缕的微光流淌,显得更加细腻柔滑;藕片宛如精心雕琢的白玉,通透纯净,清香四溢,与其他食材相互映衬,美得惊心动魄;白菜与菠菜的翠绿鲜嫩,为这锅汤注入了生机与活力,仿佛春日里最蓬勃的绿意。 万福增味菌的薄片仿若神秘的符文,散发着幽微却勾人的香气,穿梭于食材之间,将所有味道牢牢锁住、升华。 看着陷入呆滞、深受震撼的宋老爷子,程宇心情十分高兴。 这就是大师级料理的威力! 正儿八经的闪光料理! 就在厨房,程宇在打开锅盖后的几十秒钟之内,也一直处于被深深震撼之中。 闪光料理,这绝对是幻想料理。 被他在现实之中做成了! 评分:【大师级】 评价:这道珍珠黄金白玉蘑菇汤堪称美食艺术的巅峰之作,蘑菇的鲜美与薏仁的软糯、玉米的香甜、莲藕的清爽完美融合,是一道实际意义上的闪光料理。 这种感觉像什么? 就像金庸古龙的武侠秘籍,你发现在现实里也能用,《功夫》里的如来神掌照进现实一样的震撼。 这种震撼已经不能用言语来形容。 程宇花了上百天、上千个小时的时间,终于见证了这超越美食历史的瞬间。 在程宇看来,这种感觉要远比第一次吃仙豆,切身体会超凡力量的感觉还要爽。 宋老爷子的鼻腔渐渐被馥郁之气强势攻占,只是下意识地深深吸了一口气,脸上的每一道皱纹都仿若被这神奇的香气轻柔抚平,沉醉之色溢于言表。 “老爷子?老爷子?” “哎,哎...” 宋老爷子被程宇的声音惊醒,连忙回复道。 程宇拿开了摆放在宋老爷子面前的平板,轻轻将汤碗推至宋老爷子身前,同时递去了一个汤勺。 “这是我的一道闪光料理,烹饪成功后会闪烁出无形的光芒。” “老爷子,您快吃吧。” “啊?这?程先生,不如你先吃吧?” “哈哈,您不必谦让,我这儿可没有让客人吃第二口的道理。” 宋老爷子点了点头,微微颤抖着伸出手,紧紧握住汤勺。 当勺子探入汤中,轻轻舀起那如梦如幻的一勺,宋老爷子也是缓缓将勺子送至嘴边。 轻轻地吹了吹,仿若一位即将开启神秘宝藏的探险家一样,无比重视。 接着,他微微张开嘴,将这一勺汤慢慢送入口中。 刹那间。 他的眼睛瞪得如同铜铃,眼中的震惊如电闪雷鸣般划过,旋即被极致的享受所彻底取代,仿若从人间瞬间踏入仙境。 “毛孩,来喝汤啦!” “娘,这是什么汤啊,好好喝啊。” “这是娘摘的蘑菇,蘑菇汤,好喝啊,好喝,以后娘天天做给你喝。” “娘!你真好\\(^o^)\/~” …… “毛孩啊,这趟出去累着了吧,娘去给你做碗蘑菇汤。” “谢谢娘!” …… “毛孩啊,我好困,我想...我该是时候找你爹去了,这些年...我好想他。” “你自己日子过的挺好,娘很高兴,娘走了也没什么遗憾事儿,那锅里还有一碗蘑菇汤,我刚做好的,记得趁热...喝...喝了哈。” “娘...娘!你不要走啊!娘!” …… “这……这汤……” 宋老爷子的声音带着一丝哽咽,眼眶微微泛红,那似是被某种东西冲击心灵的动容。 宋老爷子猛地一抬头望向程宇。 “程先生啊,您这简直是仙汤啊!” “莫说是我这辈子,便是古往今来,听闻世间珍馐无数,也绝难有能与之媲美的。老头子我说出来也不怕惭愧,我感觉这碗汤...像是我娘亲手给我做的一样。” 声音出现了一丝哽咽,宋老爷子也不知道是又想起了什么,眼眶里的泪珠开始打转。 “程先生啊,这哪是汤,这分明是能勾人魂魄的仙酿啊!我这辈子,吃过的苦比吃过的饭还多嘞,可这一口下去,那些苦都化成了甜,暖到了心窝子里。” 见宋老爷子如此情真意切的评价,程宇既惊喜又动容。 这道汤,竟如此神奇吗? 他抬手轻轻拍了拍老爷子的肩膀,感慨道:“老爷子,您这一辈子是真不容易,这汤要是能给您添些慰藉,也算没辜负我这些日子的忙活。” 宋老爷子又接连舀了几勺,每一口都会砸吧砸吧一会儿。 见程宇在看着他喝,他咽下一勺后急忙提醒道: “程先生,你也来尝尝吧。” “哎,好!” 程宇取来一个小碗,又拿了一个汤勺,小心翼翼地舀了小半碗汤。 第42章 当老爷子看到后世 程宇:“……” “怎么样?感觉?” 宋老爷子见到程宇沉醉良久,乐呵呵地问道。 “这味道...好喝,真的是妙不可言。” 仅轻抿一口,舌尖被各种美妙滋味包裹,程宇忍不住赞叹出声。 “平日里做菜,只顾着钻研技巧、调配食材,倒没这般静下心细细品味过成品。如今一尝,才真正知晓真正的美食能带给人们什么,或许,这才是我热爱美食的初衷。” “烹煎炖煮皆诗意,炒炸蒸烧尽乐章。” “热爱此中多妙趣,人间...百味自悠扬。” “哈哈哈,好诗,先生做的一首好诗啊。” 宋老爷子一只手举起称赞,脸上皱纹都舒展开来,笑得开怀:“程先生,我说什么来着?这可是仙酿般的好东西!咱爷俩今日能一起品着这汤,也是缘分。我这心里头啊,满是感激,感激您这份用心,感激这缘分让我尝到久违的温暖。” 说着,他又舀起一勺汤,慢慢送入口中,像是在回味什么珍贵的记忆,眼神里透着一抹悠远。 吃饭间,两人不言。 两人就这般你一勺我一口,伴着窗外透进的细碎阳光,静静享受着汤的美味。 屋内弥漫着温馨的气息,仿若时光都在此刻慢了下来,所有的烦恼与疲惫都被这一碗汤驱散。 良久,汤碗见底,宋老爷子意犹未尽地放下勺子,长舒一口气,还有些恋恋不舍:“程先生,这一顿汤喝下来,我这身子都像是年轻了几岁。往后的日子,怕是再也忘不了这滋味咯。” 他的目光在屋内缓缓扫过,最后落定在汤碗上,满是眷恋与不舍。 “只可惜,我不能日日都来叨扰您,不过您放心,今儿这场面、这味道,我定会记在心底,时常拿出来回味回味。” 程宇微笑着起身,帮老爷子轻轻捶了捶背,柔声道: “老爷子,您这说的什么话。食仙居的门永远为您敞开,您要是想再来,我备好汤等着您。您回去之后,也多保重身体,要是遇上什么烦心事,就来这儿坐坐,喝口汤,心情自然就舒畅了。” 宋老爷子微微点头,又似突然想起了什么,目光中透着些好奇与向往,轻轻拉了拉程宇的衣袖,指着放在一旁平板。 “程先生,今个儿我算是开了大眼界,尝了这神仙汤,又见着您这稀奇玩意儿。我心里就琢磨,您说您是后世之人,咱这往后的日子,到底是个啥模样?您给我这老头子讲讲,成不?” 程宇见老爷子眼中满是恳切,笑着应道: “老爷子,这有啥不成的。您且坐好,我慢慢跟您唠唠。” 说着,他扶着老爷子重新坐定,自己也在一旁落了座,眼神里透着些自豪,开始讲起来: “如今这后世啊,和您那会儿可大不一样咯。就说这住的地儿,有的地方高楼大厦拔地而起,直插云霄,家家户户都宽敞明亮,冬有暖气,夏有凉风,再不用像过去那般受冻受热啦。” “出行更是方便,汽车满街跑,速度快得像风一样,还有那火车,呜呜叫着,能日行千里,要是出远门,坐上飞机,几个时辰就能跨越大半个国家。” 宋老爷子听得眼睛越睁越大,嘴巴微张,满是惊讶,喃喃道: “这……这真能做到?老头子我年轻时,从村里进趟城,都得走上大半日,累得骨头都要散架,这什么汽车、火车、飞机,竟这般神奇?” 程宇笑着点头,起身取来平板电脑,轻轻点亮屏幕,“老爷子,眼见为实,我给您瞧瞧。” 说着,手指在屏幕上轻点几下,一段城市繁华景象的视频便播放起来。 画面里,霓虹闪烁,车水马龙,人群熙熙攘攘,穿梭在现代化的建筑之间。 宋老爷子凑近屏幕,眼睛一眨不眨,像是要把这些画面都刻进心里。 “这……这就是后世的街市?这般热闹,这般繁华,可比我年轻时见过的京城还气派。” 他的声音微微颤抖,透着震撼与欣喜。 程宇指着屏幕,继续介绍: “老爷子,您瞧,这街边的店铺,吃的、用的,啥都有,世界各地的好物都能买到。而且现在人人都能读书识字,学校多得像繁星,孩子们都有学上,再不用担心没文化咯。医疗更是发达,有个头疼脑热的,进了医院,没多久就能治好,人的寿命也越来越长啦。” 宋老爷子听得入神,频频点头,虽然有些东西他看的云里雾里的,但脸上的皱纹里都像是填满了笑意。 “好啊,好啊!咱这国家,是越来越有盼头了。想当年,我为了让村里的几个娃能识几个字,费了多大劲儿,还得偷偷摸摸的,生怕惹上麻烦。如今可好了,孩子们都能光明正大地进学堂。” 说着,他的眼眶微微泛红,似是想起了往昔的艰辛。 程宇轻轻拍了拍老爷子的手背,安慰道:“老爷子,那些苦日子都过去了。您看,现在咱们不仅生活好了,国家在世界上也挺直了腰杆。科技发达,军事强盛,外国人都得竖起大拇指,不敢小瞧咱。” 说着,他又切换了一段国防力量展示的视频,战机翱翔天际,战舰乘风破浪,气势恢宏,同时还伴着一些国之脊梁的话语。 “打的一拳开,免得百拳来。” “勿谓言之不预也。” “你们没有资格从实力的角度和我们说话。” “……” 宋老爷子看得热血沸腾,双手握拳,猛地一拍桌子,“好!这才是咱大国的威风!想我年轻时,看着国土被列强践踏,百姓受苦,心里那叫一个憋屈。如今可算扬眉吐气了!” 他的声音突然间高亢有力,透着股豪迈劲儿。 两人就这般你一言我一语,沉浸在对后世的畅想与喜悦之中。 窗外的阳光不知不觉挪了位置,洒在他们身上,暖烘烘的。 良久,宋老爷子才回过神来,长舒一口气,感慨道: “程先生,今日听您这一番话,看了这些,我这心里敞亮得很。咱这国家能有今天,不容易啊,是多少人拼了命换来的。我虽没赶上这好时候,也没什么本事给后世留下什么,可知道后辈们过得好,我这把老骨头也高兴。” “您老谦虚了,还是多亏老爷子像你这样的人在前面栽树,我们才能在后面乘凉。” 第43章 送别老爷子 老爷子微微摇了摇头。 他觉得,程先生既然有能力将他喊来,自然知道他一生有什么成就。 老朽我平平庸庸、混混碌碌过了一生。 不过就是在最后做了一点微不足道的事罢了。 “程先生,您再跟我多唠唠,这后世还有啥新奇玩意儿,我还没听够呢。” 程宇见老爷子兴致颇高,笑着应道: “行,我再跟您讲讲。” 时间指针不断划过生冷的数字,金色的阳光逐渐斜射入大堂之内。 “……智能手机就是这样用的,您看,是不是非常方便。” 宋老爷子听得入神,频频点头,脸上的笑意怎么都藏不住。 “好啊,好啊!这日子过得越来越舒坦,人也能省不少心。” 见到太阳渐渐西落,大堂的地面上铺上了一层金衣裳。 程宇突然问道: “宋老爷子,我们搁这儿也说半天了,您要不要出去走走瞧瞧,我这外面能看到现在的村庄。不过,咱们不能离食仙居太远。” 宋老爷点了点头,笑道: “那太好了,我再瞧瞧。” 见宋老爷子同意,程宇连忙起身,扶着老爷子往外走。 “老爷子,您慢着点儿。咱这就出去逛逛,您瞧好了。” 两人出了门,阳光洒在身上,暖烘烘的。 食仙居外,绿树成荫,街道整洁宽敞。 由于地处后山脚下,地势要比其他地方要高些,能看到村庄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食仙居邀请来的客人,基本都只能在食仙居四周二十米左右,就像有个结界一样,会挡着他们。 程宇身患癌症,久病成医,老爷子身体情况他也能看出来个大概,在外面走不了多远。 “程先生,这变化可真大啊!我还记得以前,这种农村都是泥泞小路,两边都是破旧的茅屋,哪有这般繁华景象。那时,人们为了生计奔波,脸上大多带着愁苦之色,哪像现在,个个都喜气洋洋的。” 宋老爷子感慨地说道,脸上洋溢着喜悦。 程宇点头称是。 有些人活在当代,觉得很痛苦,成天抱怨这,抱怨那。 殊不知,要是让他们活在百年前的任何时代,绝大多数人连思考人生的时间都没有。 真是多亏了多年前的那些行走在大地上的巨人们呐。 逛了一圈回来,天色渐晚。程宇想着老爷子今日心情好,又想起老爷子之前提到能吃辣,便笑着说: “老爷子,我瞧您今儿个高兴,我给您做道麻婆豆腐尝尝,如何?这可是道经典川菜,香辣过瘾。” 宋老爷子眼睛一亮,连忙点头,“好啊,好啊!我好久没尝过辣味儿了,正馋着呢。” 不多时,程宇端着一盘热气腾腾的麻婆豆腐从厨房走了出来。 只见那豆腐色泽红亮,上面点缀着细碎的肉末和翠绿的葱花,香气扑鼻,让人看了就直咽口水。 宋老爷子拿起筷子,迫不及待地夹了一块豆腐放入口中,瞬间,辣味在舌尖散开,混合着豆腐的嫩滑,那滋味让他忍不住闭上眼睛,细细品味。 “程先生,这麻婆豆腐做得太地道了!又辣又香,好吃,好吃!您瞧这豆腐,入口即化,那辣味恰到好处,刺激着味蕾,让人欲罢不能。还有这肉末,增添了别样的嚼劲,和豆腐搭配得天衣无缝。” 老爷子一边吃,一边竖起大拇指称赞。 程宇看着老爷子吃得开心,心里也高兴,讲起了制作技巧,“老爷子,您喜欢就好。您慢点儿吃,别噎着。这麻婆豆腐啊,关键就在这调料的配比,辣椒、花椒得选上乘的,才能调出这正宗的味儿。” 吃完麻婆豆腐,宋老爷子心满意足地放下碗筷,擦了擦嘴,突然想起什么,说道: “程先生,您这顿饭,我可不能白吃。我没啥值钱玩意儿,就写得一手字还能拿得出手,您看,我给您留张字帖当饭钱行不,您可别嫌弃。” 这吃了人家两顿饭还没什么表示,宋老爷子突然有点不好意思的。 说着,他便要起身找找笔墨。 程宇赶忙扶住老爷子,“老爷子,您这是干啥?您能来,就是给我面子,哪能要您的东西。” 可宋老爷子执意要给,程宇再三推辞不过,只好给他拿来笔墨纸砚。 这一套东西正常家里是什么的,也是程宇之前在网购中被大数据推荐,买来的。 老爷子拿起毛笔,手却微微颤抖,今日这一番折腾,到底是累着了些。 程宇见状,轻轻握住老爷子的手,帮他稳住笔杆,“老爷子,您别急,慢慢写。” 在程宇的帮助下,老爷子一笔一划,认认真真地写下一幅字帖。 那字刚劲有力,透着股精气神,一看就是下了几十年功夫的。 “程先生,献丑了。希望您别嫌弃,留个念想。”老爷子略带歉意地说道。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写的真好,宋老您这墨宝,我可要珍藏着。”程宇拿起字帖,一字一句地读了出来,夸赞道。 天色已晚,尽管宋老爷子也不想走,但似乎有股念头在脑海里告诉他,该到走的时候了。 “程先生,我想我得走了,时候到了。” 见宋老爷子缓缓起身告辞,程宇了然,知道留不住,便将早就准备好的10颗仙豆拿了出来,说清了这仙豆的作用,便递到了宋老爷子手中。 “老爷子,您回去之后,要是饿着,就记得吃颗仙豆。您路上小心,要是想再来食仙居,随时来就是。这仙豆虽说神奇,但您身体康健才是最重要的,平日里也得多注意休息。” 老爷子颤颤巍巍地接过仙豆,惊讶之中带着几分感激。 “程先生,您这心意,我记下了。” “今日之事,老朽实难忘却,您也保重,咱们...后会有期。” 扶着老爷子慢慢走到食仙居的结界旁,见老爷子渐渐消失在结界之外,程宇瞥了一眼木牌,才转身回屋。 回到大堂中,看着桌上的字帖和还未收拾的碗筷,程宇心中颇为感慨。 这一天,他与宋老爷子的相遇相知,就像一场奇妙的梦,温暖而美好,他默默期许,老爷子能够身体平安。 虽然宋老爷子不在意,对他来说,活到九十多岁,已经比世间人百分之九十的人要幸福了。 程宇缓缓走到窗边,望着窗外的夜色,思绪飘远。 他想起了自己钻研厨艺的这些日子,为了调配出独特的味道,反复试验,不知熬过了多少个日夜。 而今日,看到宋老爷子这般满足的模样,他觉得一切都值了。 这美食,不仅仅是满足口腹之欲,更是传递情感、连接过去与未来的纽带。 单一的学科已经不足以表达对于烹饪一道的认知了,他认为现在的烹饪之道更是便于人与人之间敞开心扉交流的交叉学科。 如果后面真治不好自己的绝症,能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和古往今来的人物交流也是一件不得了的幸事。 就当,做了一场美梦吧。 想着,想着,程宇不由地笑了。 第44章 举孝廉,回洛阳 发了一会儿呆,程宇来到了收银台前。 是该收获好评奖励了,不知道宋老爷子能给我带来什么奖励。 【时代:清末民初】 【人物:宋大顺】 【好评:2】 程宇深深呼了一口气,心中开始默念。 “深蓝,给我加点!” 咳,走错书场了。 “食仙居,开启好评奖励。” 【正在为您抽取好评奖励...】 【清代版本论语一册:保存完好的一册论语,出自光绪年间,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 【大渡河治理心得:蕴含了一位老人关于大渡河数十年的治河总结,可直接融会贯通该知识。】 一本论语,一本治河心得。 程宇微微挑眉,有点意外。 说实话,奖励要比自己想的价值要高一些。 原因很简单,好评的奖励规则是根据人物生平和传说传记来随机抽取的。 宋老爷子毕竟在历史的名气较小,所以好评基本是基于他本身去抽取的。 那老爷子活了九十多年,所接触、拥有的东西可太多了。 能获得一本具有收藏价值的论语以及一份可以直接学习的治河经验书,相当不错了。 这些东西在程宇看来,以后就算自己用不到,也可以卖给那些古人啊。 美滋滋地将奖励收下,程宇准备一会儿把它保存在仓库的保险箱里。 抬起头,程宇紧接着又看向了告示牌。 【人物:曹操】 【到来时间:13小时47分07秒】 【滞留时间:3小时】 13小时,那就是明早七点多到吧。 这不正好能赶上早餐时间! 程宇眼睛一亮。 之前和朱元璋、少年曹操都是第一次见,程宇没有实验过自己之前的想法。 第二次虽然心有所想,但是朱元璋拉着人先跑了,功亏一篑。 这次是得逮住少年曹操实验一番。 通常情况下,人的饮食基本是以一日三餐为主,也就是说我至少可以在一个人身上薅到三次好评。 那如果我给他们加餐呢? 比如一天整上十顿、八顿的。 那岂不是说招待一天,就能赚不少好评。 食仙居这方面毕竟没有告知程宇好评的具体规则。 全靠程宇自己去探索。 总之,等少年曹操来了,跟他讲一讲,让他配合一下试试。 有了上一次美食的经验和身份磨合,让他做到配合一下应该不难。 而且马上自己就能达到10份好评了,无限食材箱又能多出一个位置了。 细数下目前有价值的食物。 呃...不用细数了。 除了大力水手菠菜,其他食材还不太够资格。 拥有了无限的大力水手菠菜,那他岂不是可以保持恒定的“超人”姿态? 程宇的呼吸不由地一窒。 “呼~~这种事情还是想想吧。” 因为转念一想,水手菠菜保持时间也不久,长期维持超人形态就意味着自己要随身携带大量菠菜,这就很麻烦。 二是,超人形态实在是太醒目了,要是被人发现秘密,自己可没有能力守住眼下的财富。 三,不清楚自己的身体会不会因此受到更难以预料的影响,毕竟他还有绝症在身。 抛弃掉自己不切实际的想法,程宇心里依然乐呵呵。 无论怎么说,已经能解决自己面临时空食客,战力不足的问题了,之前自己老是担惊受怕的,好容易获得了这么逆天的金手指,他可不想英年早逝。 拿起《论语》和经验心得,程宇哼着歌回到了卧室。 …… 汉末曹府。 清晨的微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纷纷扬扬地落在庭院之中,给这座传承了数十年的府邸凭添了几分朝气。 忽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院内的宁静。 “公子,公子!” 小厮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带着几分兴奋与急切。 书房内,少年曹操正在书房研读兵书。 听到外面的动静,曹操眉头轻皱,放下手中的书卷,起身快步走到门口,打开门看着急匆匆跑来的小厮问道:“何事如此匆忙。” 小厮微微喘着气,眼中闪烁着喜悦的光芒,笑着躬身道:“公子,宫中的小黄门来了,说是有天大的喜讯要告知大人和公子。” 哦?莫非是? 曹操心中猛地一动,有一股难以言喻的期待感涌上心头。 他与小厮匆匆来到大厅。 只见曹父正陪着一位身着宦官服饰的小黄门交谈着。 见到曹操进来,曹嵩连忙招手示意他过来,“孟德,快过来见过这位公公。” 曹操恭敬地向小黄门行了一礼,小黄门微微点头,定睛打量了一下曹操,笑呵呵对曹嵩说道:“早就听闻曹公家的公子饱读经典、气宇不凡,百闻不如一见啊。” 曹嵩连忙谦虚道:“公公过奖了,小儿只是略懂些皮毛,尚需多加磨砺。” “既然你们都到齐了,那咱就开始念了。” 小黄门从怀中掏出一道圣旨,展开念道: “曹嵩为母守孝三载,孝行彰显,品德贤良,朕心甚慰。今特召其回洛阳,继续担任大司农之职,以展其才,为国效力。其子曹操,温良恭俭,素有孝名,经举荐为孝廉,朕闻之甚悦,特命其随父返京,同赴洛阳。望尔等父子忠心耿耿,尽心尽力,为大汉江山社稷,贡献心力。” “钦此。” 这圣旨一出,曹嵩与曹操皆是面带喜色,心中激动不已。 终于,那数十万贯钱没有白花啊,没想到天子效率这么高。 给钱是真办事。 曹嵩连忙跪下谢恩,朗声道:“臣曹嵩携子谢恩,定当倾其所能,为天子分忧。” 曹操也跟着跪下谢恩。 待接过曹嵩的小心意,小黄门眉开眼笑地走后,曹嵩将曹操喊进了书房,关起了门。 曹嵩将曹操喊进书房,关上门后,脸上露出了一丝欣然的笑容。 他定睛看着曹操,说道:“孟德,这次我让亳州太守举荐你为孝廉,同我回洛阳,可是个好机会。你可要好好表现,为咱们曹家争光。” 曹操点了点头,“父亲,那咱们什么时候出发?” 曹嵩沉吟片刻,眼中闪过一丝精明的光芒,“不日便启程。此次回洛阳,为父已打点好一切,路上我会教你到了京城怎么做事,如何交友,切勿像之前那样莽撞行事了。” 曹操心中虽有些不以为然,但毕竟心智经过这一次磨砺有了些成长,面上还是恭敬地应道:“孩儿明白,定会谨遵父亲教诲。” 第45章 曹操二访食仙居 “父亲,您这次要随我同去食仙居吗?” 书房里,曹操看向坐在书桌前磨墨的曹嵩问道。 “我就不去了。”曹嵩也不抬头,继续用手磨着墨汁,“为父当了太久的大司农,这身上的铜臭味太重了,我怕随你一同前去,有被仙人厌恶的风险,你少年痞气,应该比我受仙人欢迎。” 曹操微微一愣,不知道父亲这是在拐着弯说自己,还是啥意,旋即说道:“父亲,那我此次去食仙居,您可有什么要嘱咐的?” 曹嵩抬起头,看了曹操一眼,“阿瞒,你此去食仙居,一是要向那位程先生表示感谢,把为父筹备的礼物带过去;二是要多向他请教一些为人处世的道理,他若真是仙人,自然见识过无数的风云变幻,定能给你一些有用的建议。” “上次你说的那个拜师想法是好,但是你们两人相识一面,就想成为人家弟子,有点失礼了,这次你只要注意多和仙人搞好关系就行了。” 曹操点了点头,心中暗自记下了父亲的嘱咐。 …… “看时间,小曹操该来了哇。” 在食仙居中,程宇不时地看向告示牌和门外。 过了几分钟,程宇终于看到拎着大包小包东西,背上还背着一个书篓的曹阿瞒,手里好像还牵着一根绳子。 时间回到几分钟前。 “此次前往食仙居,定要有所收获。” 少年曹操一边低声自语,一边看向自己身边的东西,语气中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决心。 “开启传送吧。”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曹操发现原来身处父亲面前的自己,一下子来到了食仙居的正门口。 “呼~~”曹操深呼吸了一口气,感受着明显不同于曹府的新鲜空气。 “真的,是真的!” “我又来了。” 曹操站在食仙居的门口,心中的激动如同汹涌的潮水,难以抑制。 数日以来,曹操心里颇为忐忑,他一直有担心自己是否真的碰上了仙缘。 唯恐脑中的提示是假的。 直到再次见到熟悉的场景,曹操悬着的心终于放下。 “哼~哼~” 他身旁,一头驴突然哼唧了几声。 “安静点。”曹操摸了摸它的头。 驴背上,驮着一大包礼物,那包裹被捆扎得严严实实。 甚至把驴背都压的有点弯了。 见门是开着一边的,曹操径直来到了门前。 “程先生!” 少年曹操大声喊道,声音满是兴奋和欢喜劲儿。 程宇从大堂走出,带着和煦的笑容迎了上去。 “来了啊,阿瞒。” 很快,他就发现了让自己好奇的东西是什么。 “阿瞒,你这带的东西真不少啊,连驴都牵过来了。” 少年曹操满脸热忱,几步上前,先是恭敬地向程宇行了一个大礼,直起身时,脸上的笑意愈发明显,说道: “程先生,家父知晓我要来拜访您,所以特意准备了这些礼物,还嘱托我一定要向您表达最诚挚的感激之情。” “感谢您上次为我亲手做的饭。” 说着,他轻轻拍了拍驴背上的包裹,又指了指自己背着的书篓和手中拎着的大包小包。 然后偷偷打量着程宇。 “先生好像比第一次见,气色要好上不少啊。” 莫不是修仙又有所成。 想起修仙,少年曹操的心里都不禁有些火热。 见曹操父亲曹嵩给自己准备了这么多的东西,程宇笑意更甚,“阿瞒啊,你和你父亲真是太客气了,你准备了这么多礼物,我都怕我这次招待不周了。” 见程宇有些“不好意思”,曹操连忙说道:“先生千万不要推辞,这些礼物虽不算珍贵,但也是家父和我特地根据您的指示找来的,上次在这里您对我的教诲,我一直没忘呢。” “那好吧,那你先把驴一起牵进来吧,不要放在外面了。” “是!” 走进庭院,在程宇的示意下,曹操将礼物都放在了后院的角落里。 “这次来,你能呆多久啊?” “从脑中传音得知,可留三个时辰。” 程宇心想:那就是六个小时了,时间还行,那就实验下我的想法吧。 在汉代,六个小时可以表达为“三时辰”。 汉代采用十二时辰制,将一昼夜分为十二个时辰,每个时辰相当于现代的两个小时 “这驴你走的时候还是带走吧,我就不要了。” 程宇指了指驴,对少年曹操说道。 说实话,程宇没想到少年曹操没有带自己家里人,反而牵着头驴独自过来了。 如果自己不说,少年曹操肯定会把驴留在这里。 在少年曹操这种汉末大家族眼里,送礼肯定是连带着搬运牲畜一块送了。 但真要多头驴在院里,程宇一方面要照料,一方面还担心被人见到,自己还得解释一番。 再者,以后要是大家都有样学样的,我这里将来岂不是要成为牲口畜牧场了。 杜绝,杜绝,直接从源头就杜绝。 少年曹操刚放下东西,甩了甩被勒出红印的双手,见程宇不要驴,而且听着语气很坚决,他正想询问原因,脑海里突然回想起父亲的叮嘱。 “程先生说什么就是什么。” 虽有些疑惑,少年曹操还是忍住好奇心,抬起头恭敬地应道: “先生既然这么说,那阿瞒便听您的,走的时候把这驴带走。” 程宇看着少年曹操如此懂事,心中满是欣慰,笑着说道:“阿瞒,你这一路赶来,想必也累了,先坐下喝口茶,歇歇脚。” 说着,便引着曹操来到大堂。 程宇转身走向一旁的茶桌,从精致的茶罐中取出些许茶叶。 那茶叶色泽翠绿,条索紧结,在阳光下闪烁着柔和的光泽。 分主宾坐下。 程宇手法娴熟地将茶叶置于茶壶中,缓缓注入沸水,顿时,一股清新的茶香袅袅升腾。 少年曹操好奇地盯着程宇的一举一动,目光中满是探寻。 “先生,我观这泡茶之法与我汉代大不相同,不知这其中有何讲究?” 程宇一边泡茶,一边给曹操科普起来: “阿瞒,你们汉代饮茶,多是将茶叶与葱姜蒜等一同烹煮,注重的是实用性与养生功效。而现代茶饮,更追求茶叶本身的香气与滋味,以沸水冲泡,方能最大程度保留茶叶的本味。” 说话间,程宇将沏好的茶倒入杯中,递给曹操。 “阿瞒,你尝尝。” 少年曹操小心翼翼地接过茶杯,轻抿一口,顿觉一股清爽的滋味在口中散开,那茶香清幽绵长,沁人心脾。 唔?! 这味道~~ 与平日里所喝的茶饮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先生,我看你这泡的也是绿茶吧,为何滋味如此香醇?” 一口绿茶喝下去,少年曹操有点难以置信。 只泡绿茶不是很苦的吗? 这个怎么这么好喝? 见少年曹操一脸疑惑呆愣的样子,程宇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你们那个时代,喝茶还比较原始,多是将绿茶茶叶煮成茶汤使用,我这个时代可不一样,经过两千年的发展,在更好的制茶工艺和人为创新的作用下,只泡茶叶,茶香也远胜你们那个时代。” 第46章 屠龙少年终成恶龙 “咕咚” “哈~~” “先生,这茶滋味实在独特,清爽宜人,令人回味无穷啊。” 曹操赞叹道。 见曹操如同牛饮一般,一杯一杯的喝下,程宇不禁摸了摸额头,一脸无奈。 小年轻,真是难登大雅之堂,浪费我的茶叶。 “既然你这么喜欢。走的时候,我送你些茶叶吧。” 少年曹操一听,心中大喜,连忙起身恭敬地谢道: “多谢先生,如此厚礼,阿瞒感激不尽。先生的慷慨,阿瞒没齿难忘。” 不经意间,程宇看了看告示牌,摆了摆手,示意曹操坐下,说道:“些许茶叶,不足挂齿。你既对这茶饮感兴趣,往后若有机会,我再与你分享更多关于茶的知识。” 曹操这样子,看得出是对这碧螺春真的喜欢,但告示牌上没有显示好评。 看来,给古人烹饪非得是厨房烹饪的那种形式。 曹操坐下后,依然沉浸在那独特的茶香中,对程宇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程宇看着曹操,心中突然涌起一个想法,他微笑着问道:“阿瞒,你可曾想过知晓自己未来的一些事?在两千年历史的长河中,关于你的故事可不少呢。” 曹操闻言,眼中闪过一丝惊讶,旋即满是好奇与期待,急忙起身深深一躬,郑重道: “既是吾未来之事,还望先生告知。” 程宇点了点头,示意曹操先坐下,接着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曹操的目光瞬间被这个小巧却散发着奇异光芒的物件吸引。 “阿瞒,此物名为手机,在我所处的时代,它就像一个无所不知的百宝箱,能知晓天下事,还能记录各种奇闻轶事。” 程宇耐心地解释着,手指轻轻触碰屏幕,黑色的屏幕突然变亮。 “手机?” 用手使用的机关造物吗? 曹操眼睛注视着手机,心中有些疑惑: “可是,这跟我的未来有关系吗?” 曹操小心翼翼地接过手机,好奇地打量着,手指轻轻触碰屏幕,看着屏幕上的画面随着他的动作而变化,眼中满是惊叹。 “先生,这……这实在是太神奇了!” 程宇拿回手机,打开了抖音,展示给了曹操看。 “这是手机其中的一个功能,能够将世间发生的一段影像记录保存在手机里。” “简单来说,就是文字一样,原来只存在于我们的口述之中,因为后来有了龟甲、竹简、蔡侯纸,文字语言才得以显现在我们面前……” 随着程宇的一番详细又贴切的解释说明,年轻的曹操很快就明白了手机、视频这些是什么作用了,心想: “两千年后的人真是厉害啊,连世间发生的一切都能通过这种手段记录下来,所以程先生的意思是后人通过演绎我的人生,可以把我在历史上的形象展现在了视频之中吗。” 见曹操明白了手机视频是个怎么回事之后,程宇随即在抖音界面上打开了一个视频,似笑非笑地对曹操说道: “有个关于你的视频给你看看。” 果然,如自己所料。曹操心中暗赞自己聪明。 既然程先生说我日后当上了大将军和丞相,那看看是否有我的后人夸赞他祖宗的功绩。 少年曹操点开视频,看到一面容端庄的中年男子正为一卧榻美髯老者熬药。 随画面展开,伴随着一首曲调哀伤的乐曲,初次听之,少年曹操不知为何有股莫名的神伤。 “你心碎,空流泪,人不归,忘川之水...” 好曲! 少年曹操进而开始思考这副画面: “莫非我便是这演绎中的中年男子,是何人要我之位煮药?” “莫不是父亲?” “难道,父亲在不久的将来会重病?” 没等少年曹操多想,上面很快出现了一行旁白说明: 【曹操时常会发头风病】 【每次都需要吉平为其熬药医治】 【吉平有了下毒害曹操的机会】 看到这,少年曹操大骇。 卧榻老者竟然是我? 那吉平是何人,竟然要在未来害我? 本来少年曹操还觉得此人面善,现在觉得可憎起来。 这时,少年曹操看到视频中出现了人物对话。 卧榻老者:“这药为何这般难煎啊?” 中年男子:“呃...就好。” 【曹操假装头风发作让吉平医治】 【吉平将毒药放入汤药中,浑然不知是计】 少年曹操眼睛睁得老大,暗自思忖: “这旁白是何意,难道说未来的我早已发现此贼阴谋?” “好啊,不愧是未来的我。” 吉平缓缓端着汤药走到曹操身边。 【将准备好的汤药给曹操端来】 吉平恭敬道:“丞相,药已煎好,一剂下去病可尽除啊~” 少年曹操:“人言否?” 老年曹操缓缓将头抬起,眼睛斜眼眯着,盯着这汤碗。 “哦~” “病可尽除…” 老年曹操突然叹了一口气:“先生既读诗书,必知礼仪呀!” 然后动弹着要挣扎起身,吉平以为曹操这是要示意他近前搀扶,快步搭手上前。 突然!老年曹操猛地一把抓住了吉平的手,并将其掌心掀开,颇有玩味地问道: “想你必知君有疾,饮药,臣先尝知。父有疾,饮药,子先尝之。” “你乃我心腹之人,何不先尝而后进?” 老年曹操眼神死死盯着了吉平,似乎在告诉他你要适可而止。 吉平毫无畏惧,和老年曹操平静地对视道: “药以治病,何用人尝?” 【吉平感知到曹操已经察觉】 【于是给曹操强灌毒药】 画面中两人开始用力地互相掰扯起汤碗来。 看到这儿,程宇下意识地瞅了一眼少年曹操,只见他双手紧握,面色凝重的似乎下一秒就要滴出水渍。 此时,少年曹操心中在想: “我不会就在这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了吧?” “不,不,这太可笑了。” 见画面中老年曹操脸庞肿胀,似乎使出了全身的气力和吉平掰扯。 终于,曹操凭借多年从军的身体素质,一脚踹开了吉平和他手中的汤碗。 汤水溅在地上,冒出了“吱吱”的酸性气泡。 看起来毒性分外强烈。 老年曹操看着地面散发着浓烈刺鼻味的汤水,心有余悸。 不多时,老年曹操忽地望向被逼到墙角的吉平。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 曹操指着吉平失败的身影大笑不止。 看到这,少年曹操松了一口气,心想: “还好失败了,根据前面所言,视频中此时的我已归为丞相,居然还有人行刺于我,真是斗胆。” “莫非是将来我在进行某种改革,惹恼了某些人。” 画面一转,少年曹操见到一神似卧榻老者的中年男子双手持剑,在一屋内,正缓缓拔剑。 这时,旁白恰当的出现了。 【十余年前,曹操行刺董卓】 卧榻上出现了一个没见过的蟒袍老者,猛地翻身看向曹操。 “孟德何为呀?” 此时,一面相英武、身材高大的武将在画面中步入屋内,气魄惊人。 视频中的曹操见状,反应极快,立刻单膝跪下,献上自己手中的刀,朗声道: “操近得七星宝刀一口,献上恩相。” “哦?” 董卓接过,画面就此定格。 少年曹操怔住了。 第47章 少年曹操:故事的结局将由我重新书写 厨房里。 程宇端出了自己做好的皮蛋瘦肉粥,边走边想着: “是时候找阿瞒验证一下之前的想法是否可行了。” “等他吃完这份粥,确认好评出现之后,立刻再做一碗面试试看,能不能在短时间内通过一个人获得两份好评。” 如果这样做没问题的话,之后他完全可以手动自制“刷好评”的外挂了。 来到大堂内,见少年曹操还在两眼紧盯着刷着手机。 程宇无奈地摸了摸额头,快步走上前说道: “还在看那些评论呢?” “嗯。” 少年曹操缓缓抬起头,看向程宇。 这是,程宇惊奇的发现少年曹操的眼睛里隐隐泛着泪光。 这是看到什么啥? “程先生,你说,人到最后都会和以前的远大志向告别吗?” “我以后真会变成世人所言中的恶龙吗?” “难道这就是我的未来吗?难道我一生的努力,最终只能成为乱世的枭雄?”少年曹操心中充满了不甘。 见少年曹操还在和自己较劲,忘记了半小时前自己开导他说的话。 程宇拉开椅子,面对面和少年曹操坐着,语重心长地慢慢说道: “适逢千年未有之乱世,身在你...那个曹操的位置上,不想成为恶龙都难。” “不做恶龙,他自己连同整个曹家早就死绝了。” “在浩浩汤汤的大势面前,个人的志向也会同化成群体的志向。” “而且你不也看到了这个曹丞相的笑了吗?” “你觉得他笑得有几分开心?” 少年曹操闻言,稍作莫言,随即眼眉低垂道: “开心或许有吧,我看大家说得挺对的,更多的是自嘲。” 程宇单手撑着眼角,靠在椅背上,接着漫不经心地说道:“是自嘲如何?是开心亦如何?这对你来说,不都是还没有发生的事情吗?” “可是...”曹操还想再说什么。 “你和如今的人一样,总喜欢设身处地的想一件事,但为何不能想着跳脱出来?”程宇直接打断了曹操的支支吾吾。 “跳脱?” “对,跳脱出来。” “当因果站出来,你会发现世上根本没有可怜人。” “当慈悲心站起来,你会发现世上全是可怜人。” “你眼中的你不是你,别人眼中的你也不是你。” “你眼中的别人,才是你真实的样子。” 在曹操愣神之际,程宇一把拿回了手机。 “行了,我这粥已经做好了,你先吃吧。” “唯!” 见程宇这样说了,少年曹操连忙起身,应了一声。 跳脱出来?如何跳脱?莫非.... 曹操边想边拿起勺子。 嗯!?? 这粥怎这般香甜? …… 看着少年曹操逐渐化“悲愤”为食欲,程宇欣慰地笑了笑。 对嘛,先吃饭,吃完再去想后面的事情嘛。 “先生,您这粥,如琼浆玉液,入口甘美,真乃人间美味,和之前做的那个黄金炒饭一般,令吾心旷神怡。” 曹操大口喝了几勺,直至打了一个嗝。 才想起边上还有程宇注视着,连忙不好意思的擦了擦嘴,高声赞道。 “夸赞就不必如此奉承了,你好好喝吧,我就先不打扰了,一会还有道佳肴呢?”程宇不经地咧开嘴角,起身摆了摆手,示意曹操继续喝。 “我还有点东西在厨房,一会儿做好了也给你端出来。” 说着,程宇快步离开了大堂,往后院厨房走去。 少年曹操放下碗筷,又起身“唯”了一声。 先生走这么快,是灶房的饭菜快好了吗? “好评,哈哈,又是一个好评,已经有10个好评了,真不错。” 程宇走的快,当然不仅仅是因为要烧菜的原因。 而是他突然接收到了自己的金手指——食仙居给他发来的讯息。 鉴于他已经获得了十个好评,食仙居正式告知他,已经通过了食仙居最后的考验——即连续获得古人的十份美食好评,正式继承了食仙居的全部功能。 在古人离开后,食仙居将彻底进行最终的改造。 此后,程宇便能成为食仙居真正的主人。 程宇是万万没想到。 还有这么一档子隐藏设定。 要不是自己足够耐心,花费大量时间去学习厨艺。 说不定金手指还会离自己而去呢。 程宇心中暗道好险。 回到厨房。 看着案板上静置了有一会儿的面团。 程宇取出其中一块,放在面粉撒过的案板上,轻轻揉成一个小圆球。 接着,拿起擀杖,程宇扫了一眼安静置于角落的那根解鲁棍。 现在,还没有用它的资格。 除了在面点的功夫还不如之外,关键是自己目前还身患脑癌,重病缠身,自身没有一把子力气。 虽然大力水手菠菜能让自己秒变超人,但是那副形态和自己现在实在差异过大,无法在外人面前显露。 手腕微微用力,将面团擀出一张张薄薄的皮。 皮的厚薄程度程宇需要拿捏好,太厚会影响口感,太薄则容易破裂。 程宇一边擀一边观察,直到皮达到完美的状态。 “包馄饨最重要的是捏合。” 已经不知道是哪本菜谱上的名人名言了,但程宇已经牢牢记在了心里。 随着程宇拇指和食指灵活的一张一合,皮的边缘逐渐被紧紧封住,形成了一道完美的褶皱。 案板上很快摆满了一个个白生生的馄饨。 “好了,现在要煮馄饨了。” 程宇起身走向灶台,将一大锅清水倒入,加入了一撮盐。 水开后,白气袅袅升起,仿佛一场轻纱般笼罩着锅口。 再将馄饨一颗一颗轻轻放入锅中,动作轻柔。 “熟了。” 程宇眼睛紧盯着锅里的情形,终于等到了它们浮到水面上的那一刻。 用漏勺轻轻捞起馄饨,白生生的皮在热气中泛着光泽,仿佛涂了一层薄薄的油。 再将馄饨倒入碗中,加入了一点酱油、香油,撒上一些新鲜的葱花和香菜。 香气四溢,浓郁而诱人。 美食:【猪肉馄饨】 评分:【珍品级】 评价:皮薄如绢,馅鲜多汁,汤汁清香四溢,堪称馄饨艺术的匠心之作! 可以啊。 程宇的眼睛在汤汁的反射下,熠熠发光。 居然做出来一道珍品级的美食。 比刚才的皮蛋瘦肉粥评价高不少。 “阿瞒,刚才的粥喝完了吗?” 程宇的声音由远及近从厨房传来。 少年曹操听见程宇的声音,迅速寻觅厨房的方向,见程宇身影显现,起身答道:“美味至极,吾已尽食。” “那好,现在还有一道菜,名为馄饨,尝尝如何?” 少年曹操如小鸡啄米般直点头:“好!” 曹操接过碗,白雾缭绕间,一股鲜美的香气扑鼻而来。 他夹起一个馄饨,咬了一口,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这皮薄如蝉翼,馅料鲜美,汤汁清香。 实在是—— 实在是———— “好吃!好好吃!” 程宇静静坐在一边,微笑着看着少年曹操狼吞虎咽的吃着。 “当心点,别烫着。” 程宇开始渐渐有些理解,为啥有的人做好饭,希望看着别人把自己做的饭全部吃光了,而且是越快越好了。 好像,自己少年时期里,也有一个吃饭很快,还不挑食的家伙。 经过少年曹操一波扫荡,一碗馄饨很快也被吃光了。 两碗下去,曹操的肚子肉眼可见的圆润了一些。 程宇:“饱了吗?” 少年曹操:“饱了。” 程宇:“还难过吗?” 少年曹操一愣,低头回想了一下。 哎,好像...还真没有这么难过了? 程先生做的美食好好吃,还想...再吃一碗。 “你看,未来这不就改变了吗?” 程宇露出惬意的笑容。 “你年少慕乂,喜多变,既然已经知道了一种选择,如今有了新的环境、新的认知,自然可以选择走别的路。” “重新选择?”曹操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光芒。 程宇点了点头:“带着对未来的认知,重新书写自己的人生。你可以选择成为西域大将军,也可以选择成为乱世的英雄。但无论你选择什么,都要记住,今后你的每一个决定,或许都将影响无数人的命运。” “你接纳什么,什么就消失。” “你对抗什么,什么就存在。” “真正的强大不是对抗,而是允许发生。” “允许付出没有回报。” “允许遗憾、愚蠢、丑恶、虚伪。” 程宇所言,犹如铜钟般敲击着少年曹操的心灵,如醍醐灌顶,沉默许久。 第48章 姜黄鸭 良久。 少年曹操缓缓说出一句让程宇有些惊愕的话。 “先生,如果阿瞒未来真的干了什么不可饶恕的事,希望先生能将我铲除。” 不过少年曹操又笑了一下:“不过,我不会给先生机会的。” 程宇也乐了。 “行啊,那我可拭目以待了。” “阿瞒,你吃饱了吗,要不要再吃点东西。” 少年曹操眼睛一亮,“啊?还有吗?” 少年曹操指尖还沾着馄饨汤的油星,两手一抬,起身看向程宇。 “跟我来吧。” 程宇带着少年曹操来到厨房。 进入厨房,少年曹操一脸好奇的四处张望,动作幅度轻微。 “先生,这个金属的大柜子是什么?” “那是冰箱,一个用来存储食物,保鲜用的,用途类似冰窖。” “哦哦,那这个锅也长得好生奇怪。” “那叫电饭锅,用来煮米饭的。” “这样啊。” 见少年曹操一副话很多的样子,程宇决定给他找点活干。 “阿瞒,我看你对这些新鲜玩意儿挺好奇,正好,我接下来要做一道菜,你要不要来搭把手?” 程宇笑着看向曹操。少年曹操一听,顿时来了精神,用力点头道:“好啊,先生!能跟您学做菜,那是求之不得的事!” 不管少年曹操说的话有几分真心,但能让一代枭雄跟自己学做菜,程宇觉得很有趣。 程宇满意地点点头,从冰箱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食材,一只肥美的鸭子,还有色泽鲜艳的姜黄以及各种香料。 “阿瞒,今天咱们要做的这道菜,叫姜黄鸭,我可是研究了不少史料,发现这可是你生平最爱吃的菜之一。” 少年曹操有些惊讶,“先生竟然知晓我爱吃的菜?只是,这姜黄鸭……我却从未听闻过。” 没听说? 程宇手突然停住了片刻,随即解释道: “这姜黄鸭在你这个时候或许还没出现,而且据说是你十数年后爱吃的东西,你现在没听说过也正常。” “当然,也不排除历史记载有误的可能。” 说着说着,程宇拿起姜黄,展示给曹操看,“你瞧,这姜黄颜色鲜亮,味道独特,是这道菜的关键所在。” 少年曹操凑上前,仔细观察着姜黄,好奇地闻了闻,“这味道,辛辣中带着一股别样的香气,倒是奇特。” “来,你帮我把这鸭子处理一下,先把它洗干净。” 程宇将鸭子递给少年曹操,同时指了指水槽。 少年曹操接过鸭子,虽然动作有些生疏,但还是认真地开始清洗。 他一边洗,一边偷瞄程宇,看他下一步要做什么。 程宇则在一旁准备其他配料,将葱、姜、蒜切成细碎状,各种香料摆放整齐,有条不紊。 “阿瞒,洗好后,把鸭子沥干水分,放在案板上。”程宇吩咐道。 少年曹操照做,看着程宇这是拿起一把锋利的刀,眼神中充满了好奇与期待。 先生这是要露一手了。 只见程宇手起刀落,熟练地在鸭子身上划了几道口子,然后如庖丁解牛般轻易地将鸭肉分割成了数十块,动作流畅自然,让少年曹操看得目瞪口呆。 “先生,您这刀功真是厉害!我从未见过如此利落的刀法。” “这都是练出来的,你要是真喜欢下厨,以后也可以多练练。” 程宇笑着回应,接着开始往鸭子身上涂抹调料。 少年曹操伸了伸脖子,悻悻然。 我只是觉得这刀功能拿来杀敌不错。 程宇将姜黄粉均匀地撒在鸭子表面,用手仔细揉搓,确保每一处都能沾上姜黄的味道,随后又加入适量的盐、料酒和其他秘制香料。 “下调料也有讲究,调料必须涂抹均匀,里里外外都要注意到,不然烹出来的鸭子有一点问题,都会影响整道菜带给人的感受。” 曹操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 “先生,应该是在告诉我做事要周到,万不可马虎大意吧。” “都说治大国,如烹小鲜,先生的用意应该不是教我做饭,而是借此告诉我一些为人处世的道理。” 鸭子很快就被处理好了。 程宇将腌制好的鸭子放入锅中,加入适量的水,准备开始炖煮。 “这一步很关键,火候的掌握直接影响着鸭肉的口感。” 程宇一边说着,一边调整炉灶的火力,将火调至适中。 少年曹操紧紧盯着锅,眼睛都不敢眨一下,心中细想: 掌握火候?应该是指要把握时机吧,做事要在合适的机会去做,才能事半功倍,不过这炉灶... “先生,这炉灶也甚是神奇,火力竟然能随意调节。”少年曹操好奇说道。 “这在后世是很常见的厨具啦,等你以后有机会,多见识见识就不觉得奇怪了。”程宇笑着回应。 在炖煮鸭子的过程中,程宇开始教曹操如何辨别火候。 “你看,当锅里的水开始沸腾,冒出均匀的气泡时,就说明火候差不多了。这时候要把火稍微调小一点,让鸭肉慢慢炖煮,这样才能入味。” 曹操听得十分认真,不时点头表示“阅读理解”。 程宇以为他真听进去,还挺高兴。 随着时间的推移,厨房里渐渐弥漫出一股浓郁的香气。 姜黄的独特香味与鸭肉的醇厚香味相互交融,让人垂涎欲滴。 少年曹操忍不住深吸一口气,“好香啊,先生!这味道,光是闻着就让人食欲大增。” 程宇看着他这副馋嘴模样,心中暗喜,看来这道菜好评有了。 “阿瞒,这还只是刚开始,等会儿做好了,你尝尝,保证让你赞不绝口。”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趁鸭子还没好的这段时间,程宇给少年曹操没事科普一下现代生活用品的常识。 终于,鸭子炖煮得差不多了。 程宇打开锅盖,一股热气扑面而来,香气更加浓郁了。 他用筷子轻轻戳了戳鸭肉,发现已经变得软烂。 “好了,差不多了。” 说着,他将鸭子从锅中捞出,放在一个大盘子里。 此时的鸭子色泽金黄,表面泛着诱人的光泽,姜黄的颜色均匀地附着在鸭肉上,让人看了就忍不住想咬一口。 程宇又在鸭子上淋上一些特制的酱汁,这是他用多种香料调制而成的,为的就是让这道菜的味道更加丰富。 美食:【姜黄鸭】 评分:【珍品级】 评价:鸭肉鲜嫩多汁,姜黄的香气完美融入其中,调味恰到好处,每一口都充满浓郁的风味,烹饪手法娴熟,将食材的特质发挥到了极致,算是一道不可多得的佳肴。 程宇撇了撇嘴,没有较真。 第49章 测试结果 “阿瞒,来,尝尝这道姜黄鸭。”程宇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鸭肉,递给曹操。 少年曹操迫不及待地接过,放入口中咀嚼起来。 “唔!!” 鸭肉入口即化,那浓郁的香味瞬间在口腔中绽放开来,刺激着他的味蕾。 他的眼睛瞬间瞪得滚圆,脸上满是惊喜与陶醉。 “先生!此物真乃珍馐美馔啊!其味之妙,鲜香醇厚,入口即化,实乃我生平仅见!” “在您这里,真是每时每刻都在刷新我对美食的认知啊。” “我都怕以后回去吃下饭了。” 程宇看着曹操狼吞虎咽的样子,成就感满满。 一方面是真的高兴做的菜还不错,另一方面是曹操又给他带来了一个好评。 三个好评了这就。 程宇的笑已经止不住了。 “走,去大堂吃,后面还有几道菜呢。” 可能是不久前才喂饱肚子的原因,这次吃的没有像之前那般迅速。 少年曹操好不容易咽下口中的鸭肉,忙不迭说道:“往昔所尝之食,不过果腹之物罢了。今日这姜黄鸭,味道之鲜美,口感之丰富,实非我能想象。这鸭肉鲜嫩爽滑,尤是那独特的辛香之味,更是奇妙无比,我从未曾领略过如此滋味,当真令人欲罢不能!先生,您说得没错,这道菜定是我之后的平生所爱。” 程宇哈哈一笑,突然伸手轻轻止住了曹操的下筷动作。 “阿瞒,来,再帮我实验几道菜,你还能再吃点别的不?” 少年曹操本就吃得满足,但一听程宇这话,想着能继续品尝先生做的美食,用力的点头道:“能!先生做的菜,阿瞒就是再饱也能尝上一尝。” 程宇转身便往厨房走。 少年曹操看了看桌子上的姜黄鸭,咽了咽口水,有些恋恋不舍,但还是跟着过去了。 来到厨房,这次程宇打算做一道阳春面。 他从橱柜里拿出一袋优质的面粉,开始和面。 面粉在他手中逐渐变成光滑的面团。 曹操在一旁看得认真,见程宇熟练的动作,他心中满是钦佩,暗暗想着: 先生果然厉害,做什么都如此精通。 面和好后,程宇将面团擀成薄片,再切成粗细均匀的面条。 动作娴熟又轻柔,似把每一根面条都当做是一件艺术品对待。 接着,开始烧水准备下面。 将面条轻轻放入锅中,面条在水中翻滚,仿佛欢快的鱼儿。 听着咕嘟的水泡声,少年曹操感觉自己好像又饿了。 趁着煮面的功夫,程宇又在碗里调好汤汁、调料。 “这道菜名为阳春面,这汤汁可是阳春面的灵魂,调料的比例一定要恰到好处,多一分则咸,少一分则淡。”程宇耐心地给曹操解释着。 “阳春?阳春三月?” “嗯,这道菜的来历相传是源于此出处。在后世,是一道大众美食。” 不一会儿,面条煮好了,程宇将面条捞出,放入调好汤汁的碗中,一碗热气腾腾的阳春面就做好了。 根根利爽、面汤清澈、汤上还浮着金色油花和翠绿蒜花。 “阿瞒,尝尝这阳春面。”程宇将面递给少年曹操。 少年曹操伸手拜谢,小心地接过面,轻轻吹了吹,便挑起一筷子面条放入口中。 少年曹操: “( ̄~ ̄)嚼!” “0^)吞!” “(╯▽╰)好香~~” “先生,这阳春面看似简单,却如此美味!面条入口爽滑,这汤汁更是鲜美无比,阿瞒从未吃过如此好吃的面食!”曹操一边吃一边赞叹,脸上的肌肉都因这极致的美味而微微颤动。 程宇看着曹操吃得津津有味,连表情包都展现在脸上了,表面上神色淡然,心中却在期待着食仙居的好评提示。 然而,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却始终没有提示响起。 难道? 程宇眉头微皱,心中有了猜测。 莫非一人一次性只可以提供三次好评? 看来是不能卡食仙居的“bug”了。 虽然有些失落,但他也觉得这是一次有价值的探索。 曹操吃得很快,不一会儿,一碗阳春面就见底了。 这次,他满足地拍了拍肚子,“先生,您这手艺真是绝了,不管做什么都好吃,不过我只恨我肚量有限,不能再品尝先生美味了。” 程宇笑着摆了摆手,“阿瞒,无妨,以后有的是机会。” 此时,曹操突然打了个哈欠,困意开始上头。 吃饱喝足,刚刚又在温暖的厨房里待了一阵子,加上程宇做饭时那有条不紊的动作,竟让他生出了几分倦意。 “先生,不知为何,突然感觉好困。” 曹操揉了揉眼睛,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他也不想睡,因为这可是在先生这里停留的宝贵时间,可是这会他的困意袭来,他感觉自己有点渐渐挡不住了。 程宇看了看窗外,晌午的太阳已经直直立于高空之上了。 到午睡时间了。 他见状说道:“阿瞒,你若是困了,就去客房休息一会儿吧。” 说着,他便带着曹操来到客房。 客房布置得简单而温馨,一张床,一张桌子,还有几幅字画。 曹操走到床边,轻轻躺了上去。 “先生,这床躺下去,好舒服,这也是现代才有的东西吗?” 程宇点了点头。 随着程宇走出门外,少年曹操裹着薄被,眼皮子逐渐合上了。 醒来后,少年曹操得程宇传授仙人兵书三卷,大喜,拜谢后离开。 回到自己的时代,少年曹操洗心革面,发奋学习,在洛阳城广交好友,以图乱世之变。 直至遭遇了乱世之贼。 “皇天后土” “汉臣骁骑校尉曹操” “誓杀奸贼董卓。” “上安朝廷社稷,下谢天下黎民。” “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 曹操刺杀董卓未遂,果断离开了洛阳。 后于乱世之中厉兵秣马,终逐鹿中原。 临死之际,曹操言: “孤死之后” “于彰德府讲武城外,建疑冢七十二座。” “勿令后人知我葬于何处。” 后人唯命是从。 又一夜,曹操疑心病愈发严重。 卷缩在榻上的他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忽觉门外人影攒动,他猛地起身高声质问: “门外所立何人?!” 只听一道熟悉的少年之音传来,英气勃发: “身为汉臣却不思报国,与禽兽何异。” “大汉征西将军曹操在此,今日誓讨汉贼!” 睡梦中,少年曹操露出了笑容。 吾好梦中杀人。 老来多惊醒,似有献刀人。 第50章 食仙居大更新 少年曹操这一觉睡的很香。 醒来后,少年曹操第一时间找到了程宇。 此时的他,眼神中还带着几分刚睡醒的惺忪,但更多的是一种坚定。 只见他走到程宇面前,扑通一声跪了下去,这一举动让程宇着实吃了一惊。 “阿瞒,你这是做什么?” “先生,我刚刚做了一个梦,在梦里我看到了未来的自己,多疑、猜忌,做了许多错事。我不想变成那样,我想顺从本心,做一个真正为百姓、为国家的人。恳请先生收我为徒,我愿为您做任何事!” 少年曹操言辞恳切,眼中满是期待。 程宇看着眼前的少年曹操,心中有些感慨。 看来,这是要讹上我了啊。 他伸手扶起少年曹操,缓缓说道: “阿瞒,你的心意我明白,但我眼下实在没有精力去教导你。而且,我这人对其他的事情兴趣不大,若要收徒,也只会收一个真心想学厨的徒弟。” 少年曹操听闻,脸上露出了深深的遗憾之色。 见少年曹操满脸的失落,程宇的眼神里露出一丝无奈之色,他走到柜台前,从柜台的抽屉里拿出了一部平板电脑。 “阿瞒,这是一个放大版的个人手机,叫平板电脑。这里面我放了几本书,还补充了古汉字的翻译版本,你拿回去好好看看吧。” 程宇将平板电脑递给了少年曹操,并教会了他如何使用。 为什么不送少年曹操一些书籍,反而给他一部平板电脑? 程宇自然是有深思熟虑过的。 一方面,还是考虑方便。 纸质厚厚的一摞一摞,不如装进电子书里便捷,利于贴身携带。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有效的进行保密。 书带过去容易被偷,容易被传播,可平板电脑被偷了,古人怎会使用呢? 打开了电子书架,赫然进入少年曹操眼帘的是五本书。 《中华通史》。 《三国演义》。 《赤脚医生手册》。 《民兵军事训练手册》。 《军地两用人才之友》。 “阿瞒,这几本书你带回去好好研读。这本《三国演义》里记载了从你所处时代开始的一段历史,虽然有些内容与真实历史有出入,但能让你了解后人对你的看法。” “《中华通史》这本书,是现代编撰的一部史书,能让你纵观古今,知晓中华上下五千多年历史长河的发展脉络,明白朝代更迭的规律,从中汲取经验教训。”程宇耐心地解释着。 电子屏幕的亮光照得少年曹操的脸熠熠生辉。 程宇接着说起《赤脚医生手册》,“这本是《赤脚医生手册》,里面记载了许多治病救人的方法和常见病症的应对之策,在乱世之中,它能帮助不少人。” 那这就是一本医书了。 少年曹操一边听一边点头,心中对这些知识充满了渴望。 “还有这本《民兵军事训练手册》,它能教你一些练兵打仗的技巧和方法,里面涵盖了排兵布阵、战术运用等知识。最后这本《军地两用人才之友》,则是教你如何培养各种实用技能,无论是在军中还是在地方,都能派上用场。” 程宇详细介绍着。 少年曹操听完,眼中大放异彩。 只见他再次双膝跪地,郑重地说道:“先生,您的大恩大德,阿瞒无以为报。这些书对我来说,比任何珍宝都要珍贵。” “请受吾三拜。” 程宇微笑着接受了少年曹操的拜礼。 在剩余的停留时间里,少年曹操坐在庭院的一角,迫不及待地翻开了《中国通史》开始阅读。 他看得十分入神,时而皱眉思考,时而露出惊讶的神色。 根据程宇的指示,遇到不懂的地方,就在上面使用触控笔进行写字记录。 由于没用过触控笔,少年曹操第一次用起来还比较困难。 这个也没办法,只好等少年曹操以后自己慢慢克服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就到了少年曹操该走的时候了。 少年曹操不舍地看着程宇,说道:“先生,时间到了,我该回去了。回去之后,我定会牢记您的教诲,好好研读这些书。” 程宇微笑着点头,说道:“好,阿瞒。” 两人来到食仙居大门口挥手告别。 曹操离开后,食仙居突然被一股淡淡的金色光晕包裹,开始震动起来。 程宇惊讶地看向四周。 这是?要升级成正式版了? 十几秒钟过去后,食仙居的异样便停止了。 突然,程宇的脑海里涌入了大量关于食仙居的使用说明。 原来,真如之前他所料,美食好评,每位古人一天最多只能给出三个好评,对应早中晚三餐。 可正式规则是:古人一次到访,好评累加,但奖励次数不会累加,奖励只会根据好评的累加(上限3次),增加更高的价值。 程宇了然。 就是说,以后古人每次到访,每个人只能开一次好评奖励了。 他还被告知,随着古人来访的次数逐渐增多,之后古人将于第三次来访后,固定间隔一月才能到来一次。 每月固定倒没啥,程宇还担心以后人多起来,自己忙不过来呢。 【食仙居自成一片天地,内部环境可任由程宇根据现有布局改造,且适应世界底层规则。】 这个好,自己的地盘以后可以任意扩大、缩小了,还可以改造建筑物。 缩小版我的世界啊,这是。 程宇有些兴奋。 【食仙居不再限制古人的活动范围,该权限将任由程宇进行调控。】 看到这条,程宇有点惊讶。 挺不错,以后古人也可以外出看看现代世界,想想都很有趣。 【程宇若离开食仙居,食仙居将进入隐蔽形态,自动屏蔽外界对于庄园的感知。】 不错,居然还有外界防干扰模式。 【新增时空穿梭功能。在达成古人时空锚定条件后,程宇可随同古人前往其所在时空,存在时间不受限制,古人在食仙居停留时间不受限制。】 听到这个功能,程宇心中十分激动,他一直好奇古代世界的模样,如今终于有机会亲自去体验了。 不过,程宇注意到,想双向穿梭,必须达成“时空锚定条件”。 也不知道,这个锚定条件难不难完成。 还有,达成以后,古人也能在我这里不受限制的停留了。 是不是说,以后自己能从古人里挑选出几个人,帮我下厨了?可以可以,这个很棒。 【新增美食寻觅探索功能。在庭院中心,会固定刷新三大美食福地,玩家可自行探索获取食材,也可让古人帮助探索。】 美食探索功能? 这个令程宇有些好奇。 这个功能是新出现的,程宇一眼便看到庭院中心确实出现了一个之前没出现过的东西。 一个新池塘。 看向池塘的同时,程宇立刻获得了食仙居关于这个池塘的全部信息。 【垂钓之海】 【一个充满未知、神秘气息的海洋,它很友好,垂钓时会让你百分百不会空军。】 程宇:“……” 程宇扯了扯嘴角,脸颊微抽。 (钓鱼佬:太好了(。???)ノ,我们有救了。) 第51章 垂钓之海 望着庭院中突然出现的“垂钓之海”,程宇满心好奇。 这新功能到底怎么玩? 按照食仙居的说明,能通过垂钓来获取渔获,可这“垂钓之海”听着就感觉神秘莫测的,谁知道会钓上什么玩意儿? 不行,保险起见,我还是再想想吧。 程宇拿了一个板凳坐在了垂钓之海附近仔细的观察。 垂钓之海占地不大,只有五个平方左右。 “垂钓”,嗯,这让他联想到钓鱼、海洋、水生生物这些元素。 “海”,通常会让人想到广阔、神秘、资源丰富,但五平方米的面积显然不可能是真正的海洋。 那这个地方可能是某种“浓缩”的海洋? 或者是一个充满象征意义的微型空间? 有点意思。 或许内部别有洞天,这可能是某种“折叠空间”,虽然看起来很小,但实际上能容纳丰富的生态系统。 这海域虽然面积不大,但却给人一种深邃无垠的感觉。 海水呈现出一种独特的碧绿色,一眼望去,似乎清澈见底,但却不见水中存在什么生物。 琢磨琢磨着,程宇突然感觉自己坐在板凳上,好像缺点什么东西拿在手里。 对! 得先找根趁手的鱼竿。 家里可没有。 思来想去,最后完全忘了前面猥琐发育念头的他,决定去赵大娘家借她老伴的鱼竿。 程宇出了食仙居,没多会儿就到了赵大娘家。 赵大娘正在院子里择菜,看到程宇过来,笑着招呼:“小程啊,今儿咋有空过来啦?” 程宇笑着回应:“大娘,我想借您家大爷的鱼竿用用,心痒痒,想去钓钓鱼。” 赵大娘一听,立马放下手里的菜,站起身来:“嗨,这有啥难的,你等着,我给你拿去。” 没一会儿,赵大娘就拿着一套崭新的渔具套装,递给了程宇:“小程啊,这是你大爷新买的鱼竿,他还没来得及用呢,你拿去使吧,可得小心点啊。” 嗬! 好东西,九成九新啊。 程宇接过渔具。 第一次上手拿着渔具,程宇没由来的涌起一股“立刻马上就现在去钓鱼”的冲动,连声道谢:“大娘,您放心,我肯定小心着用,用完马上给您送回来,也不耽误李叔钓鱼。” 见俊朗的程宇感谢自己,赵大娘眉开眼笑,“哎,客气啥,咱们都是邻居,你尽管拿着钓,我家老李那儿要是问起来,我替你挡着。” “不过,大娘就是希望你常来和大娘唠唠嗑,你李叔啊,成天在外面钓鱼不回家,大娘我一个人在家啊,有时候就缺一个说话的人。” 说着,赵大娘饱经风霜的脸上露出了一丝丝羞色。 望着赵大娘的别样风情,程宇顿时打了一个激灵,忙不迭说道“那...那啥,我先...我先回去了。” 转过身就要离开,却又突然停住。 “(⊙o⊙)…呃,我就是鱼竿买了还没到,用一段时间就给你送回来哈。” 随即撒腿就跑。 见程宇还没和自己唠两句就“落荒而逃”,赵大娘的眼神里露出了些许幽怨之色。 “又是一个不解风情的钓鱼佬。” 回到食仙居。 “呼~~” 程宇擦了擦头上的汗,低头望着手中的渔具。 “差点为了你出事,你待会可得给我争气点。” 他赶忙来到“垂钓之海”旁,按照说明指示,将渔具组装好。 看着眼前平静的水面,程宇像扎马步般坐在凳子上,深吸一口气,把挂好鱼饵的鱼钩甩了出去。 来吧,看我第一次钓鱼能出来个啥? 鱼钩落水,溅起一圈小小的涟漪,随后一切又归于平静。 程宇紧紧盯着水面,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的心跳也随着等待的时间逐渐加快。 突然,鱼竿猛地一沉,程宇兴奋不已,赶紧用力收线。 “噗~” 咬饵物浮出水面。 一只破旧的雨靴。 上面还沾满了污泥,散发着一股难闻的臭脚丫气味。 “我擦,什么鬼东西!” 拉上来,雨靴的难闻气味愈发严重,程宇捂着鼻子嫌弃地把雨靴扔的老远。 第一次居然给了一只鞋。 程宇有些欲哭无泪,嗯...怎么说呢,比空军好点吧。 抬头挺胸,程宇重新挂上了鱼饵,准备再次抛竿。 这次说不定是因为鱼饵挂的量太多了,把重物都能勾上来了,这次放少一点。 再次抛竿,这次等待的时间更长,就在他快要失去耐心的时候,鱼竿又有了动静。 程宇小心翼翼地收线。 心中在默默期待:这次感觉沉甸甸的,肯定是个大家伙。 随着鱼线不断收回,水面下渐渐浮现出一个巨大的黑影,程宇的心跳开始加速。 马萨卡... 程宇的双手因为激动而开始微微颤抖起来。 “这得是条大鱼。” 他在心里暗自猜测,脸上满是期待的神情。 然而,当这个“大家伙”完全露出水面时,程宇的笑容瞬间僵住了。 原来是一个巨大的塑料玩偶,模样怪异,眼睛瞪得老大,仿佛在嘲讽着他。 玩偶身上还缠着一些水草,散发着一股湖水特有的腥味。 程宇:“……” 稍作调整心态,程宇一把把玩偶扯离鱼钩。 “怎么净整这死出?”他心里一阵郁闷。 不过,程宇骨子里天生就有一股不服输的劲儿,他可不会这么轻易放弃。 结果出问题,一定是方法论出了差错。 程宇决定换一种鱼饵试试看。 “鲫鱼料不行,那就是试试鲢鱼料,哎?等等。“ 程宇突然灵机一动,跑到厨房,翻找出一些食材。 “面包屑、火腿肠、菠菜叶...甚至还有巧克力,总有一款,是你们的最爱吧。” 程宇抱着东西慢慢走到垂钓之海旁,自言自语道。 “嗯...先用鲢鱼料试试。” 满意地挂好饵料,程宇又是一发自信的抛竿,鱼线以一种帅气的弧度飞入垂钓之海中。 刚把鱼钩甩出去不久,程宇就感觉到了鱼竿被一股力量拉扯。 程宇兴奋地大喊:“来得好快!” 这次程宇迅速收线。 一个陈旧的黑色铁盒,上面锈迹斑斑,几乎遍布海藻,看起来在水里有些许年头。 程宇:“或许比我年龄都大。” 吐槽归吐槽,程宇还是手比心老实,将铁盒子用网捞了上来,仔细打量着。 锈迹斑斑的铁盒子,尘封多年的历史痕迹。 这幅好奇心拉满的刻画,如果你不给我开一个宝贝,有点对不起你的画风吧。 程宇拿起来,想要将它打开。 可是,无论他怎么用力,盒子都纹丝不动。 程宇不甘心,准备动用他的杀手锏。 第52章 水世界——银甲磐鱼 吃下一罐大力水手菠菜,程宇力量瞬间暴涨。 再次将铁盒放于手中,程宇使劲一掰。 只听“啵~”的一声,锈铁盒被打开了。 映入眼前的是一个防水的透明包装袋,里面放着一张小纸条和一个疑似u盘的电子器件。 程宇啧啧称奇,打开了包装袋。 “二弟已死,对我而言,世事是非已了然生趣,我也无心苟活。” “这10tb的学习资料,我本打算带进棺材板,但不想被我家人发现,社死。” “又念我多年耗费精血,收藏不易,就放入海中吧。” “有缘人啊,希望你能享受这份福气。” “——一位不明身份的热心网友。” 看完这纸条上写的东西,程宇眉头皱了皱,紧接着叹了一口气。 这次也不能说完全没收获吧。 居然还能收到大量珍贵的学习资料。 也不知道是异世界的,还是现实里的。 嗯...学习,有空必须要好好学习一下。 程宇默默地将u盘拿出来,塞进了兜里。 继续钓鱼吧。 我就不信了,今天就钓不上一个活物来? 又一次发挥出完美的抛竿,程宇全神贯注了起来,眼睛紧紧盯着水底。 但垂钓之海似乎有种神秘的力量,即使在大力水手菠菜加持的超强感知下,程宇也无法探知鱼线落入水中后,实际的去向。 通过反复的观察,程宇发现,只能通过鱼竿、浮标激烈的晃动和手中明显感受到的拉扯力来得知是否有东西被钓上来了。 海水清澈,却仿佛被蒙上了一层薄纱般,充满神秘未知。 突然,鱼竿猛地一沉,一股强大的拉扯力从水下传来,鱼线立刻被绷得紧紧的。 刹那间,程宇的心跳开始加速,兴奋与紧张交织在心头。 “来了!这次绝对不是什么普通玩意儿!” “是条大鱼!” 这股力量疯狂地撕扯着鱼线,程宇感觉自己就像是在和一头挣脱牢笼的猛兽拔河。 他双脚用力蹬地,身体拼命后仰,双手紧紧握住鱼竿,手臂上的肌肉因为用力而高高隆起。 心中也从刚开始的兴奋,到逐渐的震惊。 “不对劲,很不对劲。” 按理说,李叔那鱼竿绝对钓不来大鱼。 鱼钩的设计,渔具说明指示上说了,只适合钓中小型鱼类,钓大鱼极易脱钩。 眼下手中时时刻刻传来的吸力,在提醒着程宇。 这家伙咬的很紧。 若是能钓上来,这次收获肯定非同一般。 “好家伙,还挺有劲儿!” 鱼竿已经弯曲了将近90度,程宇担心给李叔把鱼竿折断,直接一把抓起鱼线来。 程宇咬着牙,脸上露出既兴奋又紧张的神情。 “今天非得把你给制服了!” “鱼儿,鱼儿,快到我碗里来。” 鱼线被拉得嗡嗡作响,仿佛随时都会断裂。 由于握持方式非常费力,程宇的额头上已经开始冒出细密的汗珠。 “比耐力,我还怕你?” 程宇的手臂也开始酸痛起来,但他丝毫没有退缩的意思。 “给我起!!!” 他一边喊着,一边用尽全身力气收线。 每收一点线,他都感觉像是在和一个无形的对手进行一场激烈的较量。 靠北,这鱼线这么结实吗,居然还没坏。 “砰!” 只见程宇猛地一跺脚,直接在地面上踩出一个十公分深的坑。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就在他以为鱼线将要被拉断的时候,水面下终于浮现出一个银色的身影。 程宇瞪大了眼睛,死死地盯着那个身影。 终于,赛不过我了吗? 随着鱼线被不断收回,银色身影挣扎的气力愈发微弱。 一条拇指般粗细,八公分长的银色怪鱼出现在他眼前。 这怪鱼浑身包裹着极其细密的鳞片,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就好像身着一件银亮的皮甲。 身体呈流线型,线条流畅而优美。 鱼头小巧而尖锐,一双黑豆般的眼睛镶嵌在两侧,虽然不大,却透着一股灵动,从他的观察中还能发现,眼睛中流露出惊恐之色。 摔落在地面上,它的嘴巴微微张开,露出两排细密而尖锐的牙齿,仿佛在向程宇示威,那模样就好像在说:“你可别小瞧我,就算被你钓上来,我也不是好惹的!” 鱼鳃快速地开合着,发出“噗噗”的声响,仿佛在愤怒地喘息。 “好有灵性的鱼!” 程宇惊叹了一声,随之小心翼翼地将银色怪鱼从鱼钩上取下来。 手掌触碰到银色怪鱼的一瞬间,怪鱼突然发力扭动了一下,但程宇依然纹丝不动的握了它。 喔唷,还好我有心理准备。 程宇一手握着怪鱼,一手将其放入刚刚用意念改造出来的小水塘中,并用钢筋制作了一个笼子。 力气这么大的鱼,真不能放在桶里。 放入水塘里,怪鱼还有力气扑腾,溅起一朵朵水花。 程宇蹲下来,趴在水塘边,仔细地观察起这条怪鱼,心中充满了疑惑。 “这到底是个什么物种?”他自言自语道。 就在他话音落下,垂钓之海福地便射出一道光进入他的脑中后,紧接着一道信息提示在他脑海中响起。 【银甲磐鱼】 【阶段:幼年期】 【习性:生活于异时空水世界深海一万米的高压水环境之中,成年后普遍能长到三米长,力量极大,特别喜欢向比它更大的物种发起战斗】 【价值1:肉质细嫩,肉味甜美,食之,可增强自身体质、改善肌肤健康,初次食用效果显着,多次食用后效果递减。】 【价值2:交易,由于出自深海且战斗力极强,在水世界属于稀有物种,可于水世界进行渔获交易】 看到脑海中浮现的信息,程宇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能增强体质,还能改善肌肤健康?这可真是个宝贝啊!” 至于交易属性,程宇自动忽略了。 什么狗屁水世界,等他能遇到再说。 他激动地搓了搓手,原本就对这怪鱼充满好奇,现在得知它还有这般神奇功效,更是迫不及待想品尝一番。 “既然如此,那就别浪费时间了。” 程宇站起身,活动了一下因为刚才拉扯而酸痛的手臂,瞅了一眼银甲磐鱼后,然后大步走进厨房。 他一边走一边思索着烹饪方法,“这么珍贵的鱼,一定要用我最擅长的方式来料理。” 川菜之中,做鱼的手法可以说数不胜数。 但这条鱼太小,程宇一时间还真想不到有什么合适的手段来烹制它。 不能马虎了,这可是自己亲手钓上来的异世界灵鱼啊。 第一条鱼就是条超自然鱼种,程宇认为应该是新手福利加之前的垫刀加成才得来的欧气。 第53章 川菜:干烧银甲磐鱼 想来想去,程宇决定采用川菜之中制作干烧鱼的做法。 干烧在川菜中的历史颇为悠久。 有传说称干烧鱼起源于三国时期,诸葛亮带兵在泸水一带作战时,当地百姓送来大量海鲜,因数量过多,诸葛亮让士兵将海鲜煮熟后,用辣椒、花椒、姜、蒜等调料炒制,后经不断改良演变成干烧鱼。 也有传说,干烧鱼起源于清朝,一位姓杨的翰林官场失意回乡后,研究烹饪,用当地名为“油条”的海鱼尝试多种调料和烹饪方法,发明了干烧鱼的做法。 到了现代,干烧鱼甚至衍生出了不同的流派,在制作干烧鱼时对于是否放肉末、是否用酒酿以及如何使用酒酿等方面,不同流派都有不同的做法和见解。 选择使用干烧的做法,程宇也是考虑到了多种原因。 干烧过程中,调料能充分渗入鱼的内部,同时鱼表面的水分逐渐蒸发,使得鱼皮变得焦香酥脆,鱼肉则保持鲜嫩,形成外酥里嫩的独特口感。 而且,相较于一些长时间炖煮或油炸的烹饪方式,干烧鱼的烹饪时间相对较短,且不需要过多的水分参与,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鱼中营养成分的流失,更好地保留鱼的营养价值。 最关键的是,干烧这种烹饪方式几乎适用于各种鱼类,能根据不同鱼类的特点和口感,搭配不同的调料和辅料,创造出味道独特丰富的干烧鱼菜品。 程宇站在厨房,看着水槽里那条灵动的银甲磐鱼,深吸一口气。 进入烹饪训练空间。 还是在烹饪训练空间里先试试看制作吧。 这可是来自异世界的灵鱼,他可不能有丝毫马虎。 …… 不多时,程宇再次现身,此刻,他的脸上多了几分信心。 不过在开始烹饪之前,程宇将目光投向了无限食材箱。 【无限食材箱】 【已存放食材:仙豆、黄金】 【目前可存放食材:2份】 【升级方式:100份好评】 在少年曹操那里刷了三份好评之后,将食材存放栏位提升了一次后,现在可以存放2份新的食材了,程宇露出了笑容。 不过,升级要求指数级提升了。 要不要将银甲磐鱼放入无限食材箱? 程宇有些纠结。 因为不清楚银甲磐鱼的珍贵性,加之目前就钓上来一条。 在训练空间内容,程宇只能品尝到这条鱼的味道,而不能感受到这条鱼给他身体带来的变化。 如果现在食用了,以后还能不能钓上,还是个未知数。 可是无限食材箱的栏位又弥足珍贵。 当前放入的食材分别是:仙豆、黄金。 有一个位置肯定还要给大力水手菠菜,那么只能一个位置的情况下... 程宇思索半天,决定还是不放了。 一方面,这是才钓上来的鱼,后面说不定还能钓上来更好的。 另一方面,这是一条小鱼,还未成熟,而且也只有在第一次吃的时候,效果最佳。 实现无限供应,对于之后的他来说,帮助没有像仙豆、黄金、水手菠菜这么显着。 这三样哪个不是规则级武器。 横向比较,银甲磐鱼还是不够格。 那么,可以开始烹饪了。 程宇自认为还是幸运的,幸好是条幼年的小鱼,若是换做是一条成长到三米长的大银甲磐鱼,或许这会儿是他进银甲磐鱼的肚子里了。 拿起菜刀,程宇的手微微颤抖,毕竟这鱼太过珍贵,他生怕一个不小心切歪,就破坏了这难得的美味。 在烹饪空间里训练了数次,有一两次开头他就搞砸了,这磐鱼身前皮肤极为坚韧,程宇怎么用刀划都无法在鱼身上留下什么印子,还是先找到了鱼腮,给它来了个精准割喉处理。 这在现实中,可没有反悔的机会。 他小心翼翼地将鱼按在案板上,鱼身滑溜溜的,眼珠翻动着,还不时扭动一下,仿佛在做最后的挣扎。 “小家伙,对不住啦,要是你能帮我治好我的癌症,来年,一定给你烧香。” 程宇轻声念叨着,手上的动作却丝毫没有犹豫,看好位置,迅速且精准地一刀下去,结束了银甲磐鱼的挣扎。 处理好鱼后,程宇开始挑选调料。 他的目光在瓶瓶罐罐间来回穿梭,“这鱼肉质细嫩,味道甜美,可不能用太浓烈的调料掩盖了它本身的鲜味。” 他一边嘟囔着,一边拿起了四川特有的二荆条辣椒,这种辣椒辣度适中,香气浓郁,最适合用来做干烧鱼。 着,他又挑选了颗粒饱满的花椒、新鲜的葱姜蒜,以及秘制的豆瓣酱。 “这豆瓣酱可是我从老朱带来的美食孤本里学来的,味道堪称一绝,用来做这干烧银甲磐鱼,味道肯定错不了。” 程宇喃喃自语道,眼睛里闪烁着期待的光芒。 一切准备就绪,程宇开始烹饪。他先将锅烧热,倒入适量的菜籽油。 炒菜还是得用菜籽油,这味儿才正宗。 随着油温升高,程宇将鱼轻轻放入锅中。 “刺啦”一声,鱼与热油接触,瞬间发出一阵声响。 在程宇的耳中听来,便是一阵美妙悦耳的声音。 他用锅铲轻轻翻动着鱼,让鱼的每一面都能均匀受热。 “兹~兹~~” 不一会儿,鱼皮变得金黄酥脆,发出诱人的香气。 看来这鱼入锅后,倒是没之前那么神奇了,和普通的鱼类一样。 程宇满意地点点头,将鱼盛出备用。 接着,他在锅中留下少许底油,放入葱姜蒜爆香。 瞬间,厨房里弥漫着浓郁的香味。 “这香味,太上头了!”程宇深吸一口气,陶醉在这香气之中。 随后,他加入特制的豆瓣酱翻炒,炒出红油后,放入二荆条辣椒和花椒继续翻炒。 辣椒和花椒的香味与豆瓣酱的醇厚完美融合,形成一种独特的香气。 “这味道,真是川菜的灵魂啊!”程宇一边鼻子猛嗅,一边感叹道。 最后,他将煎好的鱼重新放入锅中,加入适量的水、生抽、料酒和白糖,盖上锅盖,小火慢炖。 “让调料的味道充分渗入鱼肉里,这干烧鱼才够味。” 程宇一边看着锅里的鱼,一边自言自语道。 在等待的过程中,程宇的心情既紧张又期待。 他不时打开锅盖,看看鱼的情况,调整火候。 终于,经过一番周折,干烧银甲磐鱼出锅了。 程宇将鱼盛在盘子里,端到餐桌上。 看着眼前这道色香味俱全的干烧鱼,他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未命名菜】 【评分:珍品级】 【评价:充分考虑到了银甲磐鱼的食用特点,将鲜、香、嫩、滑较为完美的进行了融合,但鉴于高级食材的处理不够熟练,仍有瑕余。】 珍品级,可以了。 用从没见过的食材,能做出一道较为完美的菜肴,没有在烹饪上失分算不错了。 他拿起筷子,郑重其事地夹起一块鱼肉放入口中。 下一刻… 鱼肉像一道水流般,迅速冲入了他的喉咙,紧随着一股沁人心脾的凉爽开始由内而外的传遍全身。 鱼肉外热内冷,这种极其独特的冰火体验,让程宇瞪大了眼睛,“哇靠!这是什么神仙味道~~~” (╯▽╰)好香~~ 闭上眼,程宇咂咂嘴,回味完第一口的感觉,才将视线看向盘中剩余的鱼肉。 在极其不舍又极其享受的过程中,程宇吃完了整条鱼。 每一口鱼肉都让他陶醉其中,他细细品味着鱼肉的鲜嫩、调料的醇厚,以及那独特的冰火交融的口感。 “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鱼,没有之一!” 竭力控制自己表情包的情况下,程宇露出一副满足无比的表情。 ~( ̄▽ ̄~)(~ ̄▽ ̄)~ 第54章 身体的变化 吃完鱼后,程宇静静地靠在椅子上,十分满足。 然而,没过多久,他就感觉身体出现了异常反应。 他先是觉得浑身发热,仿佛有一团火在身体里燃烧。 额头开始冒出细密的汗珠,用手一摸,滚烫滚烫的。 程宇赶紧走进浴室,用手接了些凉水泼在脸上,可那热度却丝毫未减,水珠落在滚烫的脸颊上,迅速蒸发,只留下浅浅的水渍。 接着,他发现自己皮肤开始变得透红,就像熟透的苹果,甚至能看到皮肤下清晰的血管。 皮肤的触感也开始变得细腻光滑,不再像之前那般粗糙干燥。 与此同时,头脑也开始昏昏欲睡,眼皮越来越重,仿佛被灌了铅一般。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鱼有问题?” “该不会这鱼自带罂粟成分吧?” 程宇心中一惊,但很快他就想起了银甲磐鱼的功效,“说不定是它在发挥作用呢。” 他强撑着身体,摇摇晃晃地走回房间,带着疑惑和一丝期待,他一头栽倒在床上。 这一睡就是36小时。 睡眠期间,程宇的身体变化也没有停止,仿佛有一股力量在时刻修复着他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 终于,程宇缓缓睁开了眼睛。 咦,这种感觉… 程宇发现自己头脑无比清醒,思维也变得异常敏捷,之前因为生病而产生的那种混沌感消失得无影无踪。 背上有点不舒服啊。 程宇起身抬手,伸了个懒腰,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动作变得如此轻松敏捷,手臂伸展时,肌肉的收缩和舒张流畅自然,没有了以往的酸痛和僵硬。 他从床上跳下来,在房间里来回走动。他发现自己的步伐轻盈,每一步都充满力量,脚底与地面的接触坚实有力,走路时不再气喘吁吁,呼吸平稳而顺畅。 程宇又试着做了几个简单的跳跃动作,身体轻松地弹起,落地时也稳稳当当。 来到镜子面前。 程宇有些吃惊。 容貌变化不大,只是看起来更有精气神了。 可肤色变化不可谓不小。 原来程宇为了维持身体肌理正常,时常在阳光下长跑、快步走。 倒不是说有多黑,而是皮肤有较为明显的小麦色。 这眼下… 他摸摸自己的皮肤,白皙、光滑、细腻,查看全身,也没有发现之前的粗糙和暗沉。 程宇又捏了捏手臂上的肌肉,原本有些松弛的肌肉此刻变得紧实有弹性。 他甚至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有力而规律,每一次跳动都仿佛在向他宣告身体的活力。 这股活力给他一种自己重回20岁巅峰身体的感觉。 “难道我的病被一次性治好了??” 程宇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喜悦,但同时也有些不敢相信。 走出卧房。 程宇走出卧房,程宇满心都是疑惑与惊喜,他迫切地想要弄清楚自己身体的具体状况。 恰好,他之前因为养病,购置了一些简单的医疗器械,有血压计、血糖仪,还有个体脂秤。 程宇先拿起血压计,熟练地绑在手臂上。 随着血压计开始工作,他的心跳也不自觉加快,眼睛紧紧盯着数值的变化。 “噗呲噗呲”,血压计的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格外清晰。 终于,数值稳定下来,高压120,低压80。 这可是标准的健康数值,以往他的血压总是偏低,高压勉强才到100。 “好家伙,这鱼的效果也太逆天了吧!”程宇忍不住惊叹道。 程宇再回想起以前,因为长期服药和身体虚弱,血糖总是不太稳定。 再测测血糖。 结果同样令人惊喜,血糖值也处于正常范围。 他又站上体脂秤,看着上面显示的体脂率、肌肉含量等数据,差点惊掉了下巴。 体脂率竟然回到了他20岁时的状态,肌肉含量也增加了不少,要知道,之前因为生病,他的肌肉可是萎缩了不少。 为了更全面地了解身体变化,程宇决定进行一些简单的体能测试。 他先是在房间里做起了俯卧撑,以前做几个就气喘吁吁,现在他轻轻松松就做了 50个,而且一点都不觉得累。 “我这还是我吗?感觉比以前还猛啊!”程宇一边做一边自言自语。 做完俯卧撑,程宇又来到院子里,准备测试一下自己的速度。 他在院子里画了一条50米的直线,然后深吸一口气,开始冲刺。 “嗖”的一下,他就冲了出去,脚步轻快得像一阵风。 到达终点后,他看了看时间,竟然只用了6秒,这速度,比专业运动员都不差了。 嘶~ 这效果这么夸张? 程宇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思议。 不过转念一想,自己吃的,那可不是一条普通的鱼。 那可是一条能和自己在“超人”状态下掰手腕的存在。 像之前自己在用出五分力气之下,哐哐两三拳打死了野猪,可别小看了这拳劲。 如果自己全力施为,一拳就能打死那头野猪。 为了更直观地感受,以职业拳击手为例,一般职业拳击手出拳的冲击力能达到几百公斤,换算成牛顿大概是几千牛顿,但这远远不足以一拳打死野猪。 像拳王泰森这样的顶级拳击手,据说其巅峰时期出拳力量能达到500公斤左右,也就是约5000牛顿,但这也也不太可能一拳打死成年野猪。 顶多给野猪来个脑震荡。 要一拳打死野猪,冲击力可能需要是泰森出拳力量的数倍,至少要上吨级的力量。 而能和上吨级力量拉扯的幼年期银甲磐鱼能是什么普通货色吗? “搞不好,就像小说里写的一样,是什么高级魔兽或凶兽的幼崽。” 程宇心中默默猜测着。 思量间,他发现自己的感官也变得异常敏锐,能听到远处鸟儿的叫声,能闻到空气中淡淡的花香,甚至能看到院子角落里一只小蚂蚁的活动。 这是自己从来没有体验的新奇感受,哪怕是生病之前。 “不知道这种感受是临时的还是能长期存在?”程宇默默地在心中想着。 就跟近视眼做完近视康复手术之后一样,短时间会有超频的视觉感受。 时间拉长自己就恢复了变化。 他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随后又猛地睁开,全神贯注地捕捉周围的一切信息。 食仙居外,路过行人的交谈声、虫鸣鸟叫声,此刻都清晰地传入他的耳中。 程宇蹲下身子,盯着院子角落里的小蚂蚁。 他能清楚地看到蚂蚁身上的绒毛,以及它腿部快速移动时的细节,每一个动作都被他尽收眼底。 “真是新奇的感受。” 程宇兴奋地喃喃自语。 这条银甲磐鱼给他带来的变化,不可谓不大,超凡不愧是超凡。 兴奋过后,程宇想到自己的病情。 虽然身体的各项变化都指向康复,但他还是不敢掉以轻心。 他决定还是要去海都的三甲医院做一次全面的检查,毕竟只有专业的医学检测才能让他彻底安心。 癌症这种病症,不是单单能从身体强度上来推断的。 程宇打开电脑,开始查询前往海都的交通信息。 他一边查看车次和航班,一边在心里盘算着行程。 很快,他订好了车票和机票,又在网上搜索海都医院的专家信息,预约了一位知名的肿瘤专家。 第55章 阿瞒的厚礼 【无限食材箱】 【已存放食材:仙豆、黄金】 【目前可存放食材:2份】 【升级方式:100份好评】 厨房里,程宇拿出一罐水手菠菜,缓缓放入无限食材箱。 吃完鱼后,关注身体变化花了不少时间,现在要把大力水手菠菜放进去。 程宇眼睛紧紧盯着这一切,生怕无限食材箱不认可这食材。 谁知道它会不会觉得这玩意是科技与狠活。 【已存放食材:仙豆、黄金、popeye的菠菜】 【目前可存放食材:1份】 文字跳动,也拨动了程宇的心弦。 太好了! 程宇松了一口气,随之笑容满面。 以后都不缺大力水手菠菜了。 随后,程宇又迫不及待地来到大堂,准备开曹操好评盲盒。 程宇站在大堂的好评奖励领取处,搓了搓手,眼神中满是期待。 少年曹操这次可是给了他三个好评,而现在的规定中,奖励会根据好评次数进行价值的累加,这让他对即将开启的奖励充满了遐想。 “也不知道这次阿瞒能给我带来什么惊喜,可千万别让我失望啊!”他喃喃自语道,脸上的笑容如同即将拆开圣诞礼物的孩子一般灿烂。 怀着激动的心情,程宇在心中默念:“开启曹操的好评奖励!” 几乎是瞬间,一柄带鞘宝刀映入眼帘,长尺余,刀鞘通体乌黑,宛如深夜的天幕,鞘身中央镶嵌着七颗璀璨的宝石。 它们闪烁着蓝、紫、红、黄、青、白、金七种光芒,仿若北斗七星。 【七星宝刀:极富盛名的历史宝物,削铁如泥,锋利无比。——出自2030年《三国志战略版ultra》】 【特技“回响”:“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持有该武器,可增加持有者发动攻击的成功率。】 好家伙! 把这把刀给开出来了。 但凡看过《三国演义》的朋友,无不知晓这把刀的。 在《三国演义》中,曹操为了刺杀董卓,向司徒王允借来了七星宝刀。 在刺杀过程中,曹操被董卓发现,情急之下将刀献给董卓,从而逃脱一劫。 这把刀后来在董卓被王允设计杀死后,又回到了王允手中,王允死后丢失,相传经过几番易手,最终还是落入曹操之手。 程宇左手轻轻握住刀柄,入手手沉甸甸的,一股寒意顺着手臂直窜上来。 将刀抽出半截,刀刃寒光闪烁,锋利得让人不敢直视,仿佛轻轻一挥就能划破空气。 挥舞了几下,感受着它的重量和质感。 轻盈、丝滑、流畅。 他的第一反应——好刀! 看说明,这把刀是出自某款未来游戏的,还带有被动技能。 “针不戳,还是把加幸运值的武器。”程宇忍不住自言自语道。 外观看着,逼格也高,收藏还是自身使用都不错啊。 不愧是加持了三次好评,开出的奖励。 研究完宝刀,程宇的注意力又立刻转移到了曹操带来的那些礼物上。 他来到后院,看着堆成小山的礼物,不由地感慨曹家真是财力雄厚。 要问曹家到底有多富,可能很多人都没有概念。 程宇可是有仔细研究过曹操一家的情况。 曹操父亲曹嵩是东汉超级宦官曹腾的养子。 曹腾在东汉时期先后侍奉了多位皇帝,包括安帝、顺帝、冲帝、质帝和桓帝,因拥立桓帝有功,被封为费亭侯,拜大长秋。 历经五帝而不倒的宦官,而且位高权重,安然离世,如此人物在历史上都是屈指可数的。 曹嵩凭借养父的关系和自身的处世能力,官拜司隶校尉,后又被擢拜为大鸿胪、大司农,这都是掌管国家财政和礼仪的官职,位列九卿,这些官职使他有机会接触和掌控大量的国家资源和财富。 拿数据说话吧。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汉灵帝创建西园新军,号召天下筹款,为了谋求更高的官职和前途,曹嵩捐赠给西园一亿万钱。 汉桓帝时期,1石米大约花50钱,当时的1石相当于现在的30公斤。 按照这个购买力来换算,汉末的50钱大约相当于现在150元人民币的购买力,也就是说1“钱”与现在3元人民币相当。 一亿钱就相当于如今3个亿左右。 这只是单单从购买力来算,如果再考虑到当时古代是小农经济社会、商品价值体现不高,货币流通率低的情况,这个价值至少还能往上翻个番。 由此可见曹嵩在其位置上捞了多少油水。 曹嵩的贪财,以至于在之后,陈琳都在《为袁绍檄豫州》中指责曹嵩“因赃买位,舆金替宝,输货权门,窃盗鼎司,倾覆重器”。 曹嵩最后的结局也和钱有关,据《吴书》记载,曹嵩是被陶谦部下的都尉张闿所杀。 当时曹嵩准备从琅邪前往泰山,陶谦派张闿护送,但张闿贪图曹嵩的财物,于是杀害了曹嵩。 要是不够有钱,也不至于说,人家不顾曹嵩的人脉、后台,将其杀害。 因此,见曹操这次到访,带来了这么多东西,程宇要说没有点期待值,是不可能的。 在一堆礼物中,程宇首先发现了一个小巧的红色锦盒。 打开锦盒,里面是一块温润的玉佩,玉佩上刻着精美的图案,仔细一看,竟是一幅古代的山川河流图。 程宇对古董虽不算精通,但也能看出这块玉佩价值不菲。 “这玉佩看起来就不简单,阿瞒这小子,还挺会挑礼物的。” 他把玉佩拿在手中把玩,感受着它的温润质感,“说不定这玉佩还有什么特殊的来历呢,等下次阿瞒来了,可得好好问问他。” 礼物堆最上面是一个锦布包裹,程宇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本线装古籍,封面写着《食珍录秘传》。 《食珍录秘传》? 没听说这个书,程宇赶紧上网查询了一下,发现确实是现世没有的书籍。 “这难道是本失传的美食秘籍?” 程宇眼睛一亮,迫不及待地翻开。 拥有语言通晓能力的程宇查看起来,自然不费吹灰之力。 里面记载的全是各种珍稀食材的烹饪方法,从选材到烹饪步骤,都写得极为详细,甚至还有每种菜肴的独特功效。 “乖乖,这里面随便一道菜拿出去,都能震撼美食界啊!”程宇一边看,一边咋舌。 谁说古人在饮食各方面都比现代人差的,我就不同意。 你看这道菜,“汉韵满堂鲜”。 主料:五花肉、鸡胸肉、鲈鱼肉、河虾仁。 辅料:干贝、海米、香菇、木耳、竹笋…… 调料:精盐、酱油、料酒、醋、桂皮、香油…… 前后用料超过五十种,使用的烹饪器皿也超过十种。 不仅种类,对食材的新鲜度要求也高,耗时也长。 第56章 古人智慧不输今人 程宇继续翻阅着《食珍录秘传》,越看越惊叹。 有的菜光是准备食材就得花上数年时间,还得根据时节和食材的产地精心挑选。 “这要是做出来,估计能让那些顶级大厨都自愧不如。”程宇忍不住感叹道。 他又翻到了另一道菜的做法,名为“八珍玉食宴”,这道菜需要用到八种顶级的珍贵食材,每种食材都有特定的处理方式,最后还要将它们巧妙地组合在一起,形成一道色香味俱全的佳肴。 “这古人对美食的追求,真是到了极致啊!”程宇喃喃自语,心里已经开始盘算着找机会尝试做这些菜。 看完美食秘籍,程宇将注意力转移到其他礼物上。 他从礼物堆里找出了一本用丝绸装订的医书,用的应该是蔡侯纸,封面上写着《伤寒杂症论笺注》。 程宇知道,《伤寒杂病论》是东汉张仲景所着,在医学领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但这本笺注他却从未听闻,想来又是一本未曾流传后世的书籍。 翻开医书,里面详细记录了各种病症的症状、诊断方法以及治疗方剂,甚至还对一些经典的医案进行了深入剖析。 程宇虽不是专业的医生,但久病成医,对于这本书的价值渐渐也有体会。 “是本经典,阿瞒真是给我带来了不少好东西啊。”合上书籍,程宇情不自禁地自言自语。 “加上前面老朱送的那些医书,我要是都掌握了,估计可以被称为古代的神医了。” 在医书下面,他发现了几十卷竹简,都是秦汉或者更早时期的经注,粗略翻看了一遍,并非都是全本,很多都是专门精心挑选的,涉及医学、烹饪方面的内容。 除了这些,曹操还带来了许多名贵的药材。 程宇看到了几株百年人参,人参的须根完整,根体饱满,泛着淡淡的光泽,一看就是难得的珍品;还有一些灵芝,伞盖厚实,纹理清晰,散发着一股神秘的气息;另外,还有一些他叫不出名字的珍稀药材,整齐地摆放着。 真是费了不少心思啊。 “这些药材,随便拿出一种,都能在市场上卖出天价。”程宇惊叹道。 他知道,这些药材不仅可以用来制作药膳,还能作为珍贵的礼物送给那些对中医药感兴趣的古人,或者用于如今药材拍卖。 翻看完所有礼物后,程宇将礼物一一进行了分门别类。 这些东西都弥足珍贵,其中很多东西价值都极高,可得好好存放。 幸好如今,整个食仙居都有须弥芥子,也就是折叠压缩空间的能力,他也不用担心,以后东西放不下。 为了存放这些东西,程宇开始使用建造能力,先是一口气造了很多大小不一的房子。 拿起最小的,只有拇指大小胶囊形状的“仓库”,程宇将几本书塞了进去,随后心中默念: “我要《史记》。” “仓库”没有一点反应。 看来没有那种小说里的空间戒指那么好用啊。 程宇想着能一步到位,实现存放自由呢。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下巴,默默思考起来。 “或许,是因为我应该给建筑物加入科技,比如说ai智能、物品识别、物品自动归纳、机器自动采集能力、神经元感知能力、恒温控制功能……” 这样应该能实现传说中的空间戒指能力了。 “不过建造能力是要根据食仙居现有的物质以及根据我自己的知识面去建造,这些电子产品所需要的东西,短时间也很难凑齐。” “还是有点麻烦的,之后有空用ai帮我搜集好材料,花时间再弄吧。” 思考了片刻,程宇嫌麻烦,索性就造了一个普通货车车厢大小的仓库,挨着卧房后面。 来回腾移,安置好这些宝贝后,程宇开始琢磨起食仙居的其他改造计划。 “光有仓库可不够,得让这食仙居变得更有格调,更符合我招待古人的气质。”他摸着下巴,眼睛滴溜溜地转着,脑海里冒出一个个新奇的点子。 来到庭院内,程宇意念一动。原有的池塘消失不见,在原有的位置转而出现了一个新的池塘,看着面积也不大。 现在还不需要用上空间压缩能力,看以后钓上什么东西吧。 改造完池塘,程宇将庭院拓宽了一部分,在拓宽的位置上,加上了一个凉亭,在亭中摆上了凳椅。 接着,程宇把注意力转移到了书房。将书房打造得更具古代韵味,同时又不失现代的舒适。 忙完这些改造工程,程宇已经有些一些疲惫,随即吃下一颗仙豆补充精力。 隔行如隔山,程宇在改造中还是一边联网搜索案例,一边进行改造的,虽然建造起来容易,但脑子里的想法要落地,还是颇费功夫的。 “这一番折腾下来,食仙居简直大变样啦!不过可不能让庄里人看出啥端倪,不然还得费不少口舌解释。” 他深知食仙居的秘密不能轻易暴露,所以在改造过程中,充分运用了移步换景的手法,让食仙居从外表看上去和原来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路过的人只要短时间不进来,只会觉得这里好像比以前更有韵味了,但又说不出具体哪里变了,这正是程宇想要的效果。 “以后还得搞,得找个建筑大师给我看看。”程宇心想道。 改造调整好建筑后,程宇回到卧室,休息了片刻后,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学习。 进入烹饪空间,他把现代的烹饪书籍和所有的古代典籍放在一起,开始钻研起来。 古人对于食材的理解和运用和如今的粤菜理念比较相像,更加注重食材的天然特性和相互之间的搭配,从而追求食物最本真的味道。 现代烹饪和古代烹饪差异较大的方面,就是更注重创新和科技的运用,能够通过各种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提升食物的口感和品质。 “要是结合二者,既追求食物最本真的味道,又在这基础上,放大享受食物的口感和品质,那岂不是无敌。”程宇越想越激动,随后轻笑了一声。 以现在自己的厨艺来说,谈这个还有些为时过早。 慢慢来吧。 第57章 尝试复刻 在烹饪训练空间内,学一天,就堪比外界连续十天日夜不懈的学习。 这一天下来。 随着对古今烹饪知识的深入学习,程宇对古代烹饪的理解越发深刻,就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里面的各种奇妙烹饪技巧和独特食材搭配让他目不暇接。 特别是那本《食珍录秘传》,每翻一页都能给他带来新的灵感和启发。 “可惜,不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何人。”合上书本,程宇抬起头,轻靠在躺椅上,叹了一口气。 作者在写书时,压根就没有提到自己。 通过翻阅,程宇知晓,这是一本传承厨谱,推测是某个世代以厨艺为生的家族,数代先人合订所作。 “翠玉凝脂羹?” 程宇揉了揉眉心,使其缓缓舒展,喃喃自语道。 “就决定是你了。” 在众多菜肴中,唯有这一道名为“白玉凝脂羹”的宫廷菜深深吸引住了他。 这道菜的食材搭配极为精妙、奢华,主要食材是一种选自深山清泉旁的特殊莲藕,这种莲藕需在特定的时节采摘,讲究的是,那时的莲藕已经吸收了足够的自然营养,口感脆嫩、藕香浓郁。 搭配上清晨带露的鲜荷叶,那荷叶必须是取自尚未完全绽放的花苞,只取最鲜嫩的部分,为这道菜增添一抹清新的荷香。 顶级的银耳也是不可或缺,同样采自深山幽谷的银耳,色泽洁白如雪,质地柔软似棉。 银耳在采摘时,需等在清晨时分,待露水未干之际,轻轻采摘,保持银耳的完整与新鲜,要选那种朵大、肉厚、色泽如羊脂玉般的,炖煮后能释放出丰富的胶质,让羹汤更加浓稠顺滑。 再加上用百年老蜂巢里的蜂蜜调制,那蜂蜜的甜润醇厚能将所有食材的味道完美融合在一起。 光是想象那画面,程宇就觉得这道菜肯定美味非凡。 而且书中记载,这道菜不仅口感绝佳,还有养颜美容、调养身体的功效。“这要是能复刻出来,说不定能成为食仙居的招牌菜呢!”程宇眼睛放光。 说干就干,程宇开始为复刻这道菜做准备。 他先是通过互联网搜索,寻找与书中描述相似的食材。 为了找到合适的莲藕,他联系了全国多地的莲藕种植户,详细询问莲藕的生长环境和特点。 只为了能找到和原有食材最接近的品质。 烹饪训练空间虽然可以直接具现食材,但也需要程宇了解到足够的信息。 有些食材未必是要最好的,而是要最合适的才行。 经过一番艰难的筛选,程宇终于锁定了一家位于偏远山区的农户。 他们家的莲藕生长在一处清泉环绕的池塘,水质清澈甘甜,周围没有任何工业污染,与古籍中描述的生长环境极为相似。 找到了具体地址和实物信息后,具现化就很简单了。 鲜荷叶和银耳则需要特定时间段,不过这些倒是难不倒烹饪空间,经过几次挑选后,程宇留下了他认为最好的三批鲜荷叶和银耳。 百年老蜂巢蜂蜜较为简单,程宇直接选择具现中国境内最好的百年老蜂巢蜂蜜。 一瞬间,一罐通体雪白如玉的蜂蜜出现在了他的手中。 食材准备齐全后,程宇又开始筹备厨具。 为了更贴近汉代烹饪工艺,程宇自然是选择具现出汉代厨具。 古书记载,这道菜要用到特制的陶锅小火慢炖,才能最大程度地激发出食材的香味和营养。 还好作者还细心的将陶锅的特制方法和形状写在了书里。 此外,他还准备了竹制的搅拌工具、特殊的滤网等,确保每一个工具都符合古代的烹饪要求。 一切准备就绪,程宇深吸一口气,开始了他的第一次复刻尝试。 他特地穿上一套厨师服,戴上围裙,眼神凝然。 先将具现出来的莲藕从水中轻轻捞出,放在一块洁白的纱布上,小心翼翼地吸干表面的水分。 他拿起一把薄如蝉翼的汉代特制刀具,屏住呼吸,开始切藕,每一片莲藕都被他切成厚度均匀的薄片。 切好的藕片被整齐地码放在一旁,他随即取来一个雕花的玉盆,将藕片放入其中,倒入一小碗用桃花浸泡过的清水,让藕片在这带着淡淡花香的水中浸泡,去除可能残留的生涩味。 接着,程宇把注意力转向鲜荷叶。 使用经过特殊处理过的竹筷,轻轻夹起鲜嫩的荷叶,放入一个银质的浅盘中,盘中早已盛有从清晨花瓣上收集的露水。 荷叶从摘取到放入锅中,必须全程浸润在露水中。 随后,他拿起一把小巧的银剪,沿着荷叶的脉络,将其剪成细碎的丝状,每一根都纤细而均匀。 处理银耳又是一番精细的操作。 他将银耳放在一个纯净的水晶钵里,倒入用山泉水和雪水按特定比例调配的液体,让银耳慢慢泡发。 泡发后的银耳,他要用镊子仔细地去除每一丝杂质,确保银耳的纯净。 接着,他用手将银耳轻轻撕成小朵,每一朵的大小都相差无几。 撕好后的银耳要被放入一个竹制的蒸笼中,用微火蒸上片刻,让银耳初步释放出胶质。 做完以上内容,终于到了烹饪环节。 程宇把那个特制的陶锅架在一个精心制作的炭炉上,这炭炉中的炭火也是经过特殊挑选的果木炭,燃烧时能散发出独特的香气。 他往陶锅中倒入适量的山泉水,这山泉水是他特意具现的来自名山大川的清泉,水质清冽甘甜。 待水微微泛起热气,他将浸泡好的藕片捞出,轻轻放入锅中,动作轻柔。 随着锅中水温逐渐升高,程宇拿起竹制搅拌工具,开始轻轻搅拌。 书中要求,必须顺着一个方向,缓缓搅动,让藕片在水中均匀受热。 当锅中的水开始冒出细小的气泡时,他将蒸笼中的银耳小心地倒入锅中,继续搅拌。 之后,他把荷叶丝从琉璃罐中取出,均匀地撒在锅中。刹那间,清新的荷香弥漫开来,与藕香、银耳的香气相互交融。 此时,程宇还要控制火候,将火缓缓调小,让锅中的食材在微火的慢炖下逐渐融合。 每隔一段时间,他就用特殊的滤网轻轻撇去汤面上的浮沫,这一步看似简单,却需要极高的专注力,稍有不慎就会撇去过多的汤汁,影响羹汤的口感。 随着时间的推移,羹汤逐渐变得浓稠起来,程宇知道,到了加入蜂蜜的关键时刻。 他拿起那罐珍贵的百年老蜂巢蜂蜜,用一把精致的金勺舀出一小勺蜂蜜,在距离羹汤表面一寸的地方,缓缓滴入。 蜜如同一缕金色的丝线,融入羹汤之中,他随即用竹筷快速而轻柔地搅拌,让蜂蜜均匀地分布在羹汤里。 接着,他盖上陶锅的盖子,这盖子也是经过特殊设计,能让蒸汽在锅内循环,使食材更好地融合味道。 在盖子盖上的那一刻,他需要在心里默默计时,分秒都要争。 终于,在经过漫长的等待后,程宇认为时间差不多了。他熄灭炭炉,揭开锅盖,一股浓郁而诱人的香气扑面而来。 程宇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看来是成了。 第58章 终成 【白玉凝脂羹】 【评分:入门级】 【评价:色香味皆差了不止一筹,如此上等的食材,却被入门汉如此糟蹋,令人怜惜。】 空间评价,打脸来的太快。 程宇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 不应该,我全部按照步骤走的啊。 而且全神贯注,不曾分心。 嘴角往下拉的老长,他半信半疑地看着刚做好的白玉凝脂羹。 他端起羹,用勺子舀了一口放入口中。 “怎么会这样?我明明每一步都按照古籍来的啊!” 程宇眉头紧锁,这味道和他预期的都相差甚远,莲藕的脆嫩感不足,蜂蜜的甜与其他食材的融合也差强人意。 调出制作过程回放,他开始仔细翻阅,眼睛还时不时望着那锅失败的汤羹。 他把制作步骤一遍又一遍地回放,还不时对照着《食珍录秘传》,逐字逐句地核对。 经过几次推理验证,他终于发现问题大致出在几个极其微小的细节上: 在浸泡藕片时,他用的桃花浸泡水温度稍高,破坏了莲藕原本的口感; 藕片不是越薄越好,而是根据实际的量和锅的大小,去调整实际厚度比例; 蜂蜜加入的时机应该是差了一点,导致味道没有完美融合。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行,那再来吧。”程宇自语道。 这种事情,程宇已经遇到太多回了,他情绪调整的很快。 “不就是几个小细节嘛,看我这次不把这道菜拿捏得死死的!” 他一边给自己打气,一边重新准备食材。 这一次,他拿出了一个温度计,在调配桃花浸泡水的时候,眼睛紧紧盯着温度计的示数。 水温一达到合适的温度,他就迅速把藕片放进去,还不忘轻轻搅拌几下,让每一片藕都能充分浸泡。 切藕片的时候,程宇更是打起了十二分精神。 他根据锅的大小和食材的量,仔细调整着每一片藕的厚度。 “嗯,这边要切的再薄一点。” “这个太厚了,不能要了。” 终于到了再次烹饪的时候,程宇站在灶台前,眼神坚定得像即将上战场的战士。他把特制陶锅架在炭炉上,小心翼翼地倒入山泉水。 随着水温逐渐升高,水里开始“咕噜咕噜”的冒出细小的气泡。 放入藕片后,程宇拿起竹制搅拌工具,按照顺时针方向缓缓搅动。 他的动作轻柔而有节奏,眼睛紧紧盯着锅中的动静,耳朵也仔细听着水的声音变化,就怕错过任何一个细微的变化。 随着锅中的水开始沸腾,“咕噜”的声音变得更响了,程宇赶紧把火调小,让锅里的水保持微微沸腾的状态。 接着,他把蒸好的银耳倒入锅中。 程宇继续搅拌,银耳的胶质慢慢融入汤中,让羹汤变得越来越浓稠。他又把荷叶丝均匀地撒在锅中。 刹那间,清新的荷香弥漫开来,与藕香、银耳的香气交织在一起,让程宇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 “嗯,这味道闻着就比上次强多了!”闻着诱人香气,这次他的脸上却显得平常。 当羹汤逐渐变得浓稠,程宇知道,加入蜂蜜的关键时刻再次到了。 用金勺轻轻舀出一小勺。 蜂蜜在勺子里缓缓流动,在灯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金色的光芒,就像一条金色的丝带。 他在距离羹汤表面一寸的地方,缓缓滴入蜂蜜。 可以了。 程宇立刻拿起竹筷,快速而轻柔地搅拌起来,竹筷与羹汤碰撞发出的“沙沙”声,仿佛是在演奏一首欢快的小曲。 搅拌均匀后,程宇盖上陶锅的盖子,开始在心里默默计时。 这等待的过程中,他的心里像揣了只小兔子,七上八下的。 “这次一定行,一定行……”他不停地在心里念叨着。 终于,计时结束,程宇迫不及待地揭开锅盖。 一股浓郁而诱人的香气瞬间扑面而来,那是莲藕的清香、荷叶的清新、银耳的醇厚以及蜂蜜的甜润完美融合的味道,让他忍不住猛吸了几口气。 “哇,这味道,闻着就成功了一半!”他兴奋地自言自语道。 【白玉凝脂羹】 【评分:家常级】 【评价:食材搭配精妙绝伦,烹饪火候却稍有欠缺,没有完全发挥出陶锅的优势。当一道菜看着很香、闻着很香,吃起来不一定很香。】 “还是差一点吗?” “以评价来看,是火候的问题。” “看来还是对古代器具的操作不够熟练导致的。” 程宇以手扶额,接受了这次的失败。 没错,就是失败。 以目前他的厨艺加上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他不认为自己只能做到这个程度。 “没关系,多练习几次肯定能行!” 为了恢复精力,程宇一边说着,一边往嘴里塞了颗仙豆。 第三次烹饪... “嗯,这次是搅拌力度差了点。” 第四次烹饪... “艹,别分心,只是给莲藕切片,又不是要你雕哪吒。” …… 就这样,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尝试,程宇在失败中不断成长。 终于,到了第6次复刻。 程宇深吸一口气,眼神中透露出前所未有的专注和坚定。 他像一位经验丰富的大师,每一个动作都流畅自然、精准无误。 从处理食材到烹饪的每一个环节,他都做到了极致。 【美食:白玉凝脂羹】 【评分:珍品级】 【评价:这道白玉凝脂羹完美复刻了古代经典菜肴,食材搭配精妙,口感绝佳,烹饪技巧娴熟,将各种食材的特性发挥到了极致,是一道不可多得的佳肴。】 看到这个评价,程宇激动得差点跳起来。“我终于成功了!”他兴奋地大喊,脸上洋溢着喜悦和自豪。 终于完美复刻出了这道“白玉凝脂羹”。 程宇舀起一勺放入口中。 瞬间,一股美妙的味道在他口腔中散开,莲藕的脆嫩、银耳的胶质、荷叶的清香和蜂蜜的甜润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口感丝滑醇厚,味道鲜美无比,如同书中记载,一般无二。 这份耗时三日,历经他反复琢磨的白玉凝脂羹,他,总算完美复刻了。 这味道怎么形容呢? 记得《齐民要术》某卷夹页间,有半行诗句:“碧髓凝天魄,冰绡锁海魂,此味不应人间有。“ 第59章 "手不释卷"的曹孟德 谯县来福酒楼包厢内。 几名身穿锦帽貂裘的少年正在开怀畅饮。 “来来来,咱们已多日未见,今日一聚,定要喝个痛快。”说话的是丁家公子丁冲,体态略胖,但并非臃肿,而是带有一种富态的圆润感。 只见他满脸通红,端着酒盏,眼神中透着豪爽。 酒桌上,摆满了珍馐美馔,酒香四溢,令人微醺。 “那是自然!”桓家二代桓昌也端起酒盏,一饮而尽,“最近家中事务繁忙,可把我憋坏了,就盼着和兄弟们聚聚。” 与其参会的还有谯县的刘家、朱家、夏侯家几个大家族之中的少年。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气氛热闹可谓非凡。 酒过三巡,话题渐渐聊到了最近的新鲜事。 这时,刘家的一位少年突然问道:“说来也怪,怎么近日都不见曹孟德的身影?往常他可是最积极的,今日却不见他来凑这热闹。” 丁冲放下酒盏,擦了擦嘴角,说道:“我前些日子才回来,有去找过他,本想约他一起去围猎,可曹管家说,他最近根本不出门,整日把自己关在书房里,说是在看书学习呢。” “看书学习?”众人都露出惊讶的神色。 在他们的印象里,曹操虽然聪慧过人,但平日里也是个喜欢四处游玩、结交豪杰的主,怎么突然变得如此勤奋好学起来。 “渊弟,你和孟德关系最好,不如你去看看他到底在搞什么名堂,顺便叫他来参加咱们的聚会。”丁冲转过头,向身旁一位魁梧少年提议道。 “这...”夏侯渊微微皱眉。 他是了解自己的这个大哥孟德的,在家读书,不外出游玩,或许有他自己的打算。 加之上次那件事之后,他虽然不清楚大哥受到了怎样的惩罚。 但被罚禁足一段时间的可能性也很大。 “唉~~”丁冲见夏侯渊有些犹豫,直接一把揽过夏侯渊的肩膀,对着他吐出酒气,大大咧咧道:“咱们几个都是从小玩到大的,你想我们几个,得至少半年多没见了。“ 接着,歪着头,迷离的眼神中带有一丝深意地说道:“我知道你和孟德前不久搞出来的事,说实话,我...” “很是敬佩。“丁冲拍了拍胸脯。 “不过,你和孟德也许久未见了吧,难道不曾想念吗?” “你比我们几个和他的关系更近,不如就替我们探望探望他也好。” 其他几位少年点了点头,纷纷应和丁冲。 见好友都这么说了,夏侯渊只好点了点头,“行,明日我便去曹府走一趟,看看这小子到底在干啥。说不定,是被大伯请的夫子逼着念书,脱不开身呢。” 众人听了,都哈哈大笑起来。 第二日,夏侯渊早早地来到了曹府。 凭借着和曹操的亲密关系,他熟门熟路地穿过庭院,径直朝着书房走去。 一路上,曹府的下人们纷纷向他行礼,他随意地点点头。 曹操房前,有一刚入曹府的仆人正想上前说话,却被身旁一人拉住,夏侯渊见状神情没有任何表示。 “二叔,你拦我干嘛?公子不是说,没有他允许,不得让任何人入内吗?” “嘘,你这混小子,我之前是不是和你说过,这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那位可是咱家公子的生死兄弟,名为夏侯渊,家主甚至都传过话。 ‘妙才来访,可自由出入’ 可不算在‘任何人’之内。” …… 还没走到书房,夏侯渊就听到里面传来微弱的“呢喃”声。 “这声音,是孟德在读书吗?” “不过听着这声音,好像有些不太像,莫非...” 他心里不禁有些疑惑,加快了脚步,听到的声音也逐步变大。 走进书房,只见曹操正坐在案前,全神贯注地看着手中的竹简,丝毫没有注意到有人进屋。 夏侯渊有些诧异。 “竟然真的在看书啊。” “不过,大哥的脸上怎么透着白光。” “还有,除了大哥明明没有别人啊,哪来的声音?” “好奇怪。” 夏侯渊见自己的到来没有惊扰曹操的专心致志,他索性移了移身子,藏在门后观察这一怪异现象,心中默默揣测: “这声音好像是从大哥身上传过来的,说的是什么话,俺怎么听不懂。” “那白光又是怎么回事?如此诡异。” “不想了,我还是上前去问问吧。” 夏侯渊深吸一口气,大步从门后走出,清了清嗓子,大声说道:“孟德,你在看什么好书,这般入神,我都来了好一会儿了,连我来了都不知道!” 听到夏侯渊的大嗓门,少年曹操先是猛地抬起头的同时,一把按下竹简,横眉正要怒斥。 见是夏侯渊,神情才是一缓,随即脸上绽开惊喜的笑容: “是妙才啊,你怎么来了?” “快,快坐上前。” 说着,连忙起身招呼夏侯渊。 夏侯渊坐下后,带着古怪的眼睛瞅着少年曹操,还有那放于竹简前方方正正、还散发着光芒的物什。 夏侯渊坐下后,眼睛却一直盯着曹操手中的东西,再次问道:“大哥,你这看的是什么?莫不是什么失传的秘籍,怎么用料这般奇怪?” 曹操笑了笑,也不隐瞒,“妙才,你有所不知,这可不是什么竹简,而是我偶然间得到的一件奇物,名为平板电脑。” “平板电脑?这是何物?”夏侯渊一脸茫然,从未听过如此怪异的名字。 曹操低头想了一下,心中在准备说辞。 终于... 他将自己遇到程宇,以及在食仙居的种种奇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夏侯渊。 从神奇的美食,到能让人瞬间恢复精力的仙豆,再到这能查阅天下书籍的平板电脑,听得夏侯渊目瞪口呆。 而他,在三天前才刚刚回来,回来后,连书房门都不舍得出去过。 夏侯渊:(⊙o⊙!) “孟德,你...你莫不是在跟俺说笑?世间怎会有如此神奇之物?” 沉默许久,夏侯渊还是有些不敢相信,有些结结巴巴地说道。 曹操也不啰嗦,直接拿起平板电脑,解锁屏幕,手指在上面划动几下,屏幕上瞬间出现一幅精美的山水动画,潺潺的溪流仿佛在流动,鸟儿似乎在振翅飞翔。 “妙才,你看。” 夏侯渊凑近一看,眼睛瞪得大大的,“这……这画怎么会动?” 他伸出手,想要触摸屏幕,却又有些害怕,生怕弄坏了这神奇的东西,只好悬在半空。 曹操见他这副模样,忍不住笑出声来,“哈哈,妙才,莫怕。” 曹操不紧不慢的向夏侯渊说着此物的来历和用途。 第60章 少年曹操:妙才,和我一起改变这个世界吧 夏侯渊眼睛瞪的老大,一直直勾勾地望着少年曹操。 不多时,少年曹操被他盯得有些不耐烦,随即抬手在夏侯渊面前晃了晃。 “妙才,妙才?妙才!” “啊,(⊙ o⊙)啊!”夏侯渊忽地回过神来,眼神恢复了正常。 后一秒,他双手紧紧抓住曹操的肩膀,激动得声音都有些颤抖: ““孟德,你说的可都是真的?真有仙人相助于你?这……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真的,真的,我还能骗你不成。”曹操笑着拍了拍他的手,一脸微笑,实则都被这个憨憨问得有点烦了。 这家伙,连吾一半的定力都没有,将来如何能成大事。 这一刻的曹操脑袋里似乎完全忘了自己初次见过程宇后,兴奋了好几天没睡觉。 夏侯渊的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松开了曹操的手,在书房里来回踱步,嘴里念念有词: “仙人啊,那可是仙人!孟德,你有此奇遇,日后必定飞黄腾达。” “我夏侯渊以后跟着你,岂不是也能闯出一番大事业?说不定以后我也能封侯拜相,光宗耀祖!” 说着,他突然停下脚步,猛地一拍大腿,“哎呀,早知道如此,我平日里就该多读些书,多学些本事,也好帮衬你!” 曹操被他这一连串的反应逗得哈哈大笑: “妙才,你也别着急。有了这平板电脑,咱们一起学习,一起进步。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你学习的机会多的是。” 夏侯渊挠挠头,嘿嘿一笑:“还是大哥想得周到。对了,大哥,你快再给我讲讲那食仙居,我还好奇那里的美食到底有多神奇?” 曹操便又绘声绘色地描述起食仙居的美食,从饭香浓郁的黄金炒饭,到口感奇妙的麻婆豆腐,再到香气扑鼻的姜黄鸭,听得夏侯渊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等以后有机会,咱们一起去,让你也尝尝。”曹操说完,拍了拍夏侯渊的肩膀。 夏侯渊非常感动,不停点头。 等夏侯渊好不容易冷静下来,曹操起身走到案前,拿起平板电脑,招呼夏侯渊过来: “妙才,来,和我一起看看这部《中华通史》。这可是一部记载了从上古时期到两千年后的历史奇书。” 为了方便少年曹操更加深入地学习,程宇在临走前还贴心的给曹操下载了《中华通史》和《三国演义》的视频。 夏侯渊一听,又兴奋起来:“好啊好啊,我倒要看看这未来的历史到底是怎样的。” 【公元183年冬天】 【东汉京师洛阳异常寒冷】 视频里,随着一支烛火的摇曳,缓缓出现了字幕和声音。 夏侯渊瞪大了眼睛,看着视频里的画面,但是对出现的声音感觉到陌生。 “大哥,它这是讲的什么话?” “我咋听不太懂啊。” 曹操愣了一下,思考了片刻才回想起来。 对了,夏侯渊没有去过食仙居,所以根本听不懂后世语言。 “这是后世语言,我得程先生传授方才通晓,下次我带你去,先生也会传授给你,你先看,不懂的我来跟你讲。” 夏侯渊眼睛立马亮了起来:“真的?好,好好!大哥果然待我最好。” 曹操微笑不言,继续播放起视频。 【黎明时分】 【京城各大衙门的外墙上】 【竟然不约而同的出现了两个醒目的大字】 【甲子】 很快,画面中出现了一片混乱的场景,百姓流离失所,哀鸿遍野。 一群头戴黄巾的人,正在和朝廷军厮杀。 曹操面色凝重,指着画面,给夏侯渊讲解道:“这便是九年之后的黄巾起义,由此,天下陷入大乱。” “什么?!” “天下大乱?” “九年后?” 夏侯渊眼睛溜圆,前面听说出现神仙,现在又听到说九年后天下大乱,他现在有点觉得是不是自己在做梦了。 “这么快天下就要大乱了?” 他看着画面中悲惨的场景,刚才还残留在脸上的兴奋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凝重。 视频继续播放,曹操和夏侯渊一边看,一边讨论。 “若不是羌人在边境屡屡作乱,怎会给黄巾有可乘之机。”夏侯渊愤愤道。 夏侯渊认为都是这些年来,羌人动乱的锅。 “等我有机会领兵作战,定要将这些异族杀的片甲不留。” 听着夏侯渊的话,曹操面色微动,看着视频中演绎的百姓流离失所,没有说些什么。 他没有否认九年后天下大乱和边疆之乱有关系,但他已经刷完了《中华通史》,早就知道了国家衰亡的原因繁多。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曹操没由来地小声感慨了一句。 随着视频的播放,画面中出现了朝廷官员贪污腐败,欺压百姓的场景。夏侯渊看到这一幕,气得脸都涨红了,一拳砸在桌子上: “这些贪官污吏,简直是国家的蛀虫!百姓都快活不下去了,他们还在贪图享乐。” 曹操看着画面,眉头紧锁:“边患频发、朝廷腐朽、天灾人祸不断,难怪汉室如此衰微。” “如此下去,天下苍生该如何是好?” 两人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一直看到深夜。 蜡烛的火苗跳动着,将两人的身影投射在墙壁上。曹操伸了个懒腰:“妙才,时间不早了,咱们先休息吧。明天再接着看。” 夏侯渊虽然还意犹未尽,但也知道曹操说得对,便点点头:“好吧,大哥。不过,我今天晚上肯定睡不着了,满脑子都是刚才看到的那些画面。” 曹操笑着说:“我刚开始看的时候,也是这样。不过,慢慢就习惯了。等你看完这部《中华通史》,你就会对这个世界有更深刻的认识。” 两人吹灭蜡烛,准备抵足而眠。 夏侯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过了一会儿,他轻声说:“大哥,你说咱们看到了未来,真的有能力改变未来吗?” 曹操沉默了片刻,然后缓缓坐起,靠在枕头上,坚定地说:“能!只要我们有决心,有勇气,就一定能改变这个世界。我相信,只要我们努力,将来一定能让百姓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 “妙才,和我一起改变这个世界吧。” 夏侯渊哈哈一笑,随即起身,用力地点头示意道:“好,大哥,我听你的!不管你做什么决定,我都跟着你!” “自从你上次为百姓仗义出头,俺就决心跟定你了。” 闻言,曹操心中的热血与豪情也是涌起,牢牢抓住了夏侯渊的双手。 妙才,这一世,我定不会让你命丧定军山! 第61章 你好,袁本初,在下曹操曹孟德 后面几天,夏侯渊也同曹操一道,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丁冲、桓昌等人迟迟未曾见夏侯渊来找他们,还曾派人,甚至亲自上曹府拜访,不过都被拒之门外。 “妙才这家伙,也真不靠谱,让他去看看曹孟德在干嘛,他怎么也跟着进去消失了。” “而且听曹府人说,他也跟着曹孟德在读书,你们听听,这不是在唬我们吗?” 一杯饮尽,丁冲白皙圆润的脸庞上出现了些许气急败坏的神色。 “我说,丁兄,你怎么如此关心曹孟德那黑炭小子。”朱姓某公子一脸玩味地询问道。 “哼!”丁冲白了一眼朱姓少年。 “你以为我闲着卵疼,我当然不是为曹孟德操的心,我是为……” 说着说着,丁冲的脑海里浮现出了一道身影,是家里那位外表美丽端庄,实则凶悍的长姐,酒意立马就消失了。 “哎,不说了,喝酒喝酒。” …… 辰时。 曹府内一片忙碌景象。 大厅里,曹嵩正指挥着家仆们整理行装,准备启程返回洛阳。 这是,许久未出书房的少年曹操一脸正色地走到父亲面前,把自己和夏侯渊的事情,以及将奇遇告知夏侯渊的事儿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曹嵩这几天很忙,由于被天子召回,很多人都来府上恭贺,他一直在忙着招待亲朋好友、恩师宾客,甚至都没时间过问曹操前往食仙居的后事。 曹嵩停下手中的动作,看着曹操,神色温和却又带着几分叮嘱:“阿瞒,你能有真正的朋友,为父自然欣慰。只是你要记住一点,日后行事,务必三思而后行,莫要再像从前那般冲动。” “为父也相信你能分辨忠奸。” 曹操能被仙人青睐,自然是曹家的大事,他虽然忙碌,但也不是不管不问。 不然,像最近几次有亲朋因为曹操干出的莽撞事,点名想看看曹操,他都委婉拒绝了,不让他们打扰曹操。 曹操认真地点点头,心里明白父亲这是在为他的未来担忧。 夏侯渊那边也没闲着,他满脸兴奋地跑回家,跟家人说要去洛阳和曹操作伴,还掏出曹嵩的书信当作“通关文牒”。 夏侯家主反复看了看书信,又瞧了瞧自家这满心吃了砰砣,非要跟着曹家那混小子的傻小子,最终无奈地叹了口气,点头同意了。 就这样,夏侯渊背着行囊,欢欢喜喜地加入了曹家的回京队伍。 这次回京,曹家带了一百余车行李,其中有大半是金银财物,随从一百多人,还有二百军士保护。 从谯县到洛阳主要通过陆路交通,经陈留、浚仪(开封))、荥阳再到洛阳最出名的关隘——虎牢关,最后抵达洛阳。 曹操当然不是第一次去洛阳,相反他常去洛阳,陪伴在京为官的父亲。 但是以往,曹操可能只是走马观花地看看沿途风景,可这一次,他的目光更多地落在了沿途的那些穷苦黔首身上。 一日,路过一个遭饥荒的村落,只见村子里房屋破旧,百姓们面黄肌瘦。 曹操亲眼看到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叟,衣服打满补丁,躺在大路一旁,眼神空洞地望着大路上的行人。 他的身旁,几个孩子饿得有气无力,不知是冷是饿,紧紧靠着,蜷缩成了一团。 而这样类似情况的人每走几步路就能看到一个。 曹操见状,立刻吩咐家仆停下,打开一车行囊,把干粮和一些衣物分给百姓。 家仆们面面相觑,毕竟以往出行可没干过这事儿。 但看到曹操坚定的眼神,也只好照做。 曹嵩看着儿子的举动,微微皱了皱眉,却没有出声阻止。 若是换做以前,曹嵩早就无视曹操,将其赶到马车上去了。 救得了一人,能救得了天下? 救济百姓是可以,收下当狗,不也是救? 何况你明着救... 随行士兵脸色各异。 夏侯渊更是像个仗义疏财的游侠似的,跑来跑去,帮着分发东西,嘴里还念叨着:“大伙都别着急,都有份儿,都有份儿!” 沿路的百姓们纷纷围拢过来,眼中闪烁着感激的泪花,不停地向曹操等人道谢。 就这样,走走停停,多日赶路,他们终于抵达了洛阳。 在安顿好之后,曹嵩便借助关系,将举孝廉的曹操,安排进入太学学习。 汉灵帝虽然在历史上以荒唐着称,但他对太学的重视程度并不亚于前任皇帝。 他在位期间,太学的规模和影响力达到了东汉时期的顶峰,顶峰时期,太学生有上万余人。 在教育史学上,他更是里程碑式的人物,正是他的授意下,出现了有史以来的第一个官方授权的,招纳寒门子弟入学的学校——鸿都门学。 这天,曹操和夏侯渊来到太学。 一进太学的大门,就感受到了浓厚的学术氛围。 学子们三三两两的相聚,有的在诵读经典,有的在热烈讨论。 曹操和夏侯渊漫步在太学的庭院中,四处打量着这充满学术气息的地方。 忽然,一阵悠扬的琴音传来,二人循声而去,只见一处幽静的角落,一位学子正专注地抚琴。 琴音时而激昂,时而舒缓,仿佛在诉说着一段动人的故事。 夏侯渊听得入神,不禁感叹:“没想到在这太学之中,还有如此妙音。” 曹操微微点头,眼中流露出欣赏之色:“此子琴艺不凡,虹香楼的芳儿都比不上他。” 二人正说着,那抚琴的学子停下手中动作,起身向他们拱手作揖: “方才见二位兄台听得专注,想必也是爱琴之人,在下王璨,不知二位如何称呼?” 王璨一袭青衫,头戴儒冠,风流雅士之貌。 曹操连忙还礼:“我乃曹操,字孟德,这位是我的兄弟夏侯渊,字妙才。” “曹孟德?我好像听着有点耳熟啊。” 王璨挠了挠耳朵后的碎发,就觉得这个名字确实耳熟,但现在就是怎么想,也想不起来。 哎,不管了。 既是高山知音,又是同窗好友,王璨便热情地招呼起两人来。 在道路一旁找了一个地方,三人相谈甚欢,从琴艺聊到学问,又聊到时局。 王璨言辞间对天下局势有着深刻的见解,曹操心中暗自佩服,心想:“这太学果然藏龙卧虎,日后定要多与这些才俊交流,增长见识。” 然而,王璨心中更为吃惊,这位孟德兄虽然全程话少,但为何字字珠玑、妙句横生。 或许换成史书上的曹操来言,没有这般功底,但现在这位可是熟读《中华通史》、知晓了古今未来的先知版曹孟德。 突然,一阵喧闹声传来,曹操、夏侯渊、王璨三人抬头望去,只见一群人正簇拥着一位青年缓缓走来。 那青年身材高大,体态健壮,相貌俊美,仪表堂堂,气质高雅,气度不凡。 近前看,他浓眉大眼,眉毛浓密如剑,眼睛大而有神,仿佛能洞察人心。 身着一袭白色长袍,腰系玉带,头戴高冠,举止间透露出一种威仪。 曹操心中一动,暗道:“此人是谁?竟有如此气度。” 他仔细打量着这位青年。 只见那青年面带微笑,与周围的学子们谈笑风生,举止平易近人,丝毫没有架子。 他的声音洪亮而温和,每一个字都仿佛带着一种磁性,吸引着周围的人。 “伯仁(王璨表字)兄,你可知此人是谁?”曹操转身问起身旁的王璨。 王璨似乎对于曹操的询问毫不吃惊,站起身来,淡然笑道: “这位乃是袁绍袁本初,乃当今朝中名门之后,才华横溢,待人彬彬有礼,能折节下士,深受咱们太学学子敬仰。” “听说袁本初最近还被举孝廉,风头更是一时无两。” “咦?” “举孝廉...” “我想起来了!”王璨突然一拍脑袋,恍然大悟。 “你竟是那个和袁本初同时举孝廉的曹操曹孟德。” 这时,袁绍似乎听到了王璨所言,向着这边靠近过来,和曹操四目相对。 袁绍姿貌威容甚伟,仪容华美; 而曹操则是面容黝黑、细眼短须、身材矮小。 此时,无人在两人之间,两人就这样互相对视。 终于,袁绍微微一笑,向曹操点头致意,曹操也回以微笑。 袁绍:“在下袁绍袁本初,幸会幸会。” 曹操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同样拱手道: “你好,袁本初,在下曹操曹孟德。” 第62章 奇迹 “喂,村长。” “哎,哪位啊?” “食仙居,程宇。” “噢~程老板啊,有啥事啊?” 程宇把要出远门去大医院瞧病的事情和村长说了一番,并拜托他帮忙看下房子和后山,村长立马正色道: “行,你去吧,这看病要紧,这边我亲自帮你注意着。” “谢村长,等我回来请你吃饭。” “哎呦,程老板真客气啦,小事儿。” 又寒暄了一会儿后,程宇挂掉了电话,来到了镜子面前。 原本有点病恹恹的面容如今已经变得轮廓分明,眼眸深邃而明亮,肌肤更是如同被精雕细琢般,白皙细腻。 整个人的气质都变得有些超凡脱尘了起来。 只是随意那么一站,就让人有些移不开。 “这还是我吗?”程宇忍不住喃喃自语,“早知道自己能帅成这样,自己还创什么业。” 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程宇特意选了一件低调的连帽卫衣和一副黑框眼镜。 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戴上口罩,这才出了门。 刚走到村口,就碰到了村里的张大婶,独自一人生活,就住在赵大娘隔壁,家里有儿有女,都在大城市。 张大婶正挎着菜篮子准备去庙会赶集,看到程宇的瞬间,脚步猛地顿住,眼睛直勾勾的看着程宇从身旁走去。 “这是谁家小孩,感觉好有气质啊,捂得这么严实,跟个大明星似的。” “看身高、背影,好像是后山那个开饭店的老板吧。”张大婶抬手提了提快要掉下去的篮子,站在原地自言自语道。 感受到了张大婶的目光,程宇的脚步刻意加快,心中暗暗叹息了一声。 果然不出自己所料,现在魅力真是太大了。 一路上,程宇尽量避免和人对视,可即便如此,还是能感受到无数双眼睛投来的目光。 容貌骗得了人,但气质不会。 在公交车上,坐在他旁边的一位年轻女孩,偷偷地拿出手机,想要偷拍他,结果不小心被程宇发现,女孩的脸瞬间红透,尴尬地低下了头。 该死的魅力,无处安放。 好不容易到了海都,程宇打车直奔海都人民医院。 医院里人来人往,嘈杂喧闹,大家都在着急忙着自己的事。 程宇挂了号,按照指示来到了各个检查科室。 影像学检查、神经系统检查、实验室检查,程宇统统都做了一遍。 过程中也是全程积极的配合着,每一个问题都认真回答,以盼医生最终能得出一个准确的判断。 终于,所有的检查都做完了。 程宇坐在候诊区,手里紧紧握着检查单,紧张得手心都出了汗。 不知道自己的癌症如今是好是坏。 如今身体虽然自我感觉很良好,但万一是回光返照呢? 如今已经拥有泼天的富贵,千古一帝朱元璋、一代枭雄曹操都对自己毕恭毕敬,未来甚至还可能会有成仙作祖的机会。 他可不想自己现在就倒下。 “这种事情来一次就够离谱的了,千万不要再出现第二次了。”程宇在心中默默祈祷。 “年轻人,别太紧张。”坐在程宇一旁的一位白发老头突然冲着程宇笑着说道,“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癌症这种事情,你还是放宽心态吧。” 老头不知道是猜的,还是看到了程宇手里拿的报告单。 程宇转过头,对白发老头勉强挤出一丝微笑,“谢谢您,我就是有点担心。” 老头摆了摆手,“我年轻那会也和你一样,遇到点事就慌神,后来经历多了,就看开了,你瞧我这还不是顺顺利利的活到了八十多岁。” 两人又聊了几句,老一辈的豁达让程宇稍微放松了些。 没多会儿,一位穿着白大褂,戴着黑框眼镜的中年医生走了出来,他扫视一圈,喊道:“程宇。” “来了!” 决定自己今后命运的一个转折点到了。 程宇猛地站起身,快步走向医生,跟在医生身后进了办公室。 程宇将报告单交给了医生,医生坐在办公桌前,翻开程宇的检查报告,表情严肃,一页页仔细查看。 过了好一会儿,医生终于抬起头,挪了挪眼镜架,指了指椅子: “坐吧。” 程宇缓缓坐下。 “以前查过自己得过什么病吗?” “医生,你就直说吧,我能承受的住。” 医生愣了一下,颇感意外地看了一眼程宇,随后又低头看着手中的报告单,说道: “好,那我就直说了哈。” “从各项检查结果来看,你患的是癌症,而且是恶性脑癌。” “嗯。” “但是,你的情况,有点复杂。”医生开口,程宇的心猛地一沉。 “在我三十多年的从医经历里,我都没有见过像你这么特殊的病例。” 医生又挪了挪镜架,一边来回抬头低头看着程宇和电脑上的报告内容,一边继续好奇地说道: “你的脑中有一块阴影部分,我一开始以为是扩散的癌细胞侵占了过去。” “但是仪表数据显示,那里什么癌细胞都没有,真是奇怪。” 程宇神情一动:“所以呢?” “所以...不算这块区域,你还有一块低级别的胶质瘤区域,目前处于i级,通俗的来说就是脑癌早期。” 程宇只觉脑袋“嗡”的一声,头皮发麻。 “医生,你是说我只是i级胶质瘤是吗?” 程宇的记忆瞬间想起半年前自己做的那次检查。 “先生,我很抱歉地告诉你,现在您已经进入脑癌晚期了……” 见程宇似乎了解脑癌的症状,反应也比较强烈,医生耐心解释道: “低级别胶质瘤相对来说,情况不算最糟糕,你也不用太悲观。通过手术切除,再配合后续的放疗、化疗,治愈率还是比较高的。保守估计,生存期能在 10年以上,只要积极配合治疗,康复的可能性很大。” 10年? 还能康复? 程宇愣了好几秒,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试探着又问了一遍:“医生,您确定吗?真的能治好?” 他被这个脑癌折磨了太久太久了,眼下听到传来好消息,他还是有点不太敢相信。 第63章 千里香馄饨 医生笑了笑,微微颌首:“确定,我从业这么多年,这种情况见得多了,只要你维持好积极乐观的心态,全力配合治疗,就有很大希望战胜病魔。” 这时,医生像是突然想起什么,好奇地打量着程宇:“你这打扮挺严实啊,大热天的,把口罩摘了吧。” 听到自己竟然真的有机会彻底摆脱癌症,程宇紧绷的神经瞬间放松了下来,听到医生的话,他伸手摘下了口罩。 原本还在专注看着报告的医生,不经意间眼睛扫了一眼程宇,瞬间停下了手里的动作,身体前倾,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 “哟,小伙子,你是大明星吗?咋这么俊?” 程宇笑了笑,谦虚道:“可不是什么大明星,就是一平平无奇的普通人。” “啧啧,平平无奇古天乐是吧?难怪你一直戴着口罩,阿姨我啊,要是再年轻二十岁,一定要追你了。” “呵呵,姐您过誉了。” …… 大都市三甲医院的医生待人处事就是好,给程宇开了些药,还拉着说了一些平时的注意事项和安慰的话,程宇便很快离开了医院。 踏出医院大门的刹那间,程宇只觉得阳光格外耀眼,洒在身上暖洋洋的,仿佛驱散了他心底长久以来的阴霾。 从得病到治疗的这段时间虽然很短,但程宇却觉得自己恍如隔世。 自己再也不用和死神争分夺秒了。 曾经,在被癌症宣判死刑的日子里,他觉得世界都失去了色彩,每一分每一秒都像是煎熬。 而现在,重获希望的他,仿佛重新拥有了整个世界。 一刻也不想在医院门口多待,他深吸了一口气,便随意朝着一个方向走去。 街边的店铺琳琅满目,即使今天是工作日,路上的行人仍不少,虽然步履匆匆,却都洋溢着生活的气息。 程宇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贪婪地呼吸着都市中特有的喧嚣和活力。 这才是生命独有的——生机的味道。 走着走着,程宇突然感觉不远处有道炽热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他正要侧目,只见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女孩,身着某校校服,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正小心翼翼地朝他走来。 小女孩走到程宇面前,紧张地揪着衣角,结结巴巴地说:“哥……哥哥,我看你很久了,感觉你长得...好帅好有气质啊,我能和你合张影吗?” 程宇看着小女孩可爱的模样,心情大好,笑着说:“当然可以啦。” 说罢,见女孩就要掏出手机,他还配合地摘下了口罩。 一瞬间,当小女孩看到程宇俊朗的面容,脸更红了,像熟透的苹果,眼神中满是羞涩与惊喜,以及流离。 她手忙脚乱地拿出手机,和程宇站在一起,比了个剪刀手,“咔咔”按下了快门。 “茄子!” 拍完照,小女孩红着脸,很有礼貌地鞠了一躬,小声说道:“谢谢哥哥。” 然后转身,像只欢快的小鹿一样跑开了。 程宇看着小女孩离去的背影,忽地笑了一声,嘴角有些微微上扬,继续他的漫步之旅。 走过繁华的商业街,看着橱窗里精美的商品;穿过热闹的公园,听着鸟儿欢快的歌声;路过古老的小巷,感受着岁月留下的痕迹。 这座城市的每一处角落,此时都让他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也内心暗忖: “这种单纯的满足感,以前怎么没感觉到呢?” 不知不觉,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夕阳的余晖将整个城市染成了橙红色。 此时,他来到了一条古旧的胡同口,胡同里弥漫着各种美食的香气,摊位上的灯光闪烁,如同繁星点点。 似乎是香气的勾引,程宇的肚子开始咕咕叫了起来,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逛了一整天。 程宇走进胡同,只见里面摆摊的人很多,美食五花八门,有烤串、煎饼、臭豆腐……每一种都让人垂涎欲滴。 他左顾右看,突然,一股颇有些熟悉的香味闯进了他的鼻腔。 他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家卖千里香馄饨的摊位。 看到那热气腾腾的馄饨和油渍斑斑的招牌,程宇的记忆瞬间被拉回到了童年。 那时,每次他经过学校边上的大学城时,都会见到一家千里香馄饨,汤里放的香料味十足,多少次,他都被馋的直流口水,忍不住停下一会儿脚步,看着别人吃,望梅止渴。 又因为有一天,他实在受不了孤儿院里每天的饮食都是清汤寡水的。 他便来到馄饨摊面前,壮着胆子,点了一碗馄饨,想着吃完就跑。 可当他吃完,准备偷偷溜走的时候,却被身宽体胖、体毛旺盛的老板发现了。 尽管被吓得腿直颤抖,小小的程宇还要装出一副要杀要刮,随你便的硬汉样子。 满心以为老板会暴跳如雷,大声呵斥他吃霸王餐,甚至可能会揪着他去见警察。 可长相粗犷的老板只是静静地看着他,有些狭小的眼睛里没有愤怒,只有笑意与怜爱。 “小子,是不是饿坏了?”老板的声音洪亮而有力量,“要是没钱,这碗馄饨就当叔叔请你吃了。” 程宇一下子愣住了,原本准备好的“豪言壮语”全憋在了喉咙里。 “老板,我不是白吃的...我...我以后一定会把钱还给您的。” 原本的台词全忘了,程宇有点结巴的道出了另一番台词。 糙大叔哈哈一笑,用带着油点的粗糙大手,摸了摸他硬气的小脸蛋,没再多说什么,而是转身继续招待着就餐的客人。 “小子,不用你还钱,你以后记得好好学习就行了。” 听了这句话,程宇如蒙大赦,立马“哦”了一声,两腿一抬,就走了,而且是越走越快。 “大哥,来碗馄饨不?” 热情的招呼声将程宇从回忆中拉了回来。 说话的,是千里香馄饨的摊主,年纪不大,二十来岁的青年模样,身材高大魁梧,浓眉大眼的,一脸正气,笑起来还有两个深深的酒窝... 程宇回过神,笑着点头:“来一碗吧,多放点香菜。” 第64章 兄弟,帮我摆个摊 青年应了一声,手脚麻利地开始煮馄饨。 程宇走到旁边的餐桌前,也没擦油,就一屁股坐了下来。 看到程宇坐下,青年一边下馄饨,一边自来熟地和程宇聊了起来。 “大哥,俺家这馄饨,味道那叫一个绝!每天都有好多人专门来吃的,您尝尝就知道了。”青年自夸道。 他手臂上的肌肉随着他的动作一起一伏,脸上洋溢着质朴的笑容,说话间还带着浓浓的外省口音。 不一会儿,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端了上来。 “给。” “谢谢。”程宇摘下来口罩准备用餐。 “呃,客气,谢啥。”青年被程宇的超高颜值惊了一下,但反应很快,语气恢复了正常。 程宇接过,拿起勺子,轻轻舀起一个馄饨,放入口中,姿态优雅。 青年瞅着程宇,暗暗细想:这哥们真的帅,差点赶上俺了。 吃着吃着,程宇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他又细细嚼了几下,脸上露出一丝疑惑。 “怎么样?”见程宇吃了起来,青年忍不住问道。 程宇放下勺子,清了清嗓子,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委婉一些:“兄弟,你这馄饨吧,闻起来确实挺香的,汤料香味很足,不过……这馄饨吃起来怎么有点臭臭的呢?” “啥?臭?”青年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置信,“大哥,你可别跟俺开玩笑,俺这馄饨都是俺亲手包的,天天拿回去放冰箱里的,怎么可能臭呢?” 天天回去放冰箱? 程宇被青年的话噎了一下,接着问道:“那你这馄饨多少天?” 青年回答道:“也就一个多月啊,怎么了?” “……”程宇。 如果放在冰箱里,手工馄饨的保质期相对较长,确实可以保存1-3个月。 但听他的意思,还经常从冰箱取出来,再放回去。 常温下,手工馄饨的保质期极短,一般只有1- 2天左右。 这还要取决于环境温度和湿度,如果天气炎热潮湿,馄饨更容易变质。 程宇无奈地笑了笑,耐心地给青年科普起食品保质常识: “兄弟,这馄饨即使天天放冰箱不拿出来,时间长了也会变质的,你还一来一回的,早就坏了,我都怀疑我是不是你最近的第一个客户了。” 不知道是哪句话刺激到了青年,脸一下子就红了,不过他还是不服气,取了一个勺子,从程宇碗里捞起了一个馄饨,就塞进了自己嘴里。 嚼了几口后,他的表情变得有些不自然,但还是嘴硬地说:“哪有臭啊,俺吃着挺好的啊。” 为了增强自己所言的说服力,他又紧接着喝了一口汤汁,补充道:“这汤还是老好喝了,真不愧是俺从齐鲁省带过来的。” 程宇看着青年这副模样,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兄弟,你是不是便衣警察啊?”程宇压低了声音问道。 青年的身体猛地一僵,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惊愕: “你……你说什么呢?我怎么可能是警察,我就是个摆摊卖馄饨的。” 他一边说着,一边还故意低下头,回到摊位上,装作整理摊位的样子,一本正经,试图掩饰自己的慌张。 程宇没有理会青年的否认,他伸出手指,轻轻指了指自己的袖口。 青年下意识地顺着程宇手指的方向看去,接着又看向自己的袖口,脸色瞬间变得煞白。 原来,是他的警衫袖口不小心露了出来。 青年心想: “md,大意了,没有闪!” 程宇向前走了两步,来到青年身边,小声说道: “除了这个,你下馄饨的手法和方式都十分生疏,一看就是新手,甚至是厨艺初学者。” “还有,你的摊子虽然又旧又脏,但你整个人却非常干净,一看就没长时间摆过摊。” “没生意还坚持摆摊,你觉得合理吗?” “这恒河里啊!”青年清澈的眼睛望着程宇,此刻仿若影帝附体。 见他跟自己演上了,程宇面无表情,两手往兜里一插,往回就坐。 他实在是懒得拆穿他的新装。 此刻,年轻警察知道自己是被看出来了,可他听到程宇说他厨艺不行,他的倔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 “哥们你说俺厨艺不行,俺不服,俺妈都说俺的厨艺真不孬,咱俩比试比试,要是俺输了,俺就...俺就算你厉害。” 青年双手抱在胸前,有点生气地看着程宇,眼神中略带挑衅。 程宇一听,乐了。 “行,比就比。” 可不能让他这碗千里香馄饨把我的童年记忆给玷污了。 就在两人剑拔弩张,准备开始比试的时候,青年耳朵里的麦克风突然传来声音: “注意,注意,xx地点发现有持械绑匪,附近人员包含便衣也请迅速前往支援。” xx地点发现持械绑匪? 这地方离俺不就五百米? 握草,俺的二等功你等俺,俺来了!!! 年轻警察脸色一正,立刻低声回应道:“收到,马上前往。” 说完,他抬起头,一脸焦急地看着程宇: “大哥,那个咱们待会儿再比试,俺这突然有点肚子痛,麻烦你帮俺看会儿这个摊,可以不,这边有馄饨的面皮和水,你可以先和好面等俺,等俺回来跟你一较高低哈。” 还没等程宇回答,他就像一阵风似的朝着任务地点跑去。 “啊?”程宇有些傻眼。 此时的他听力还很敏锐,自然听到了年轻警察麦克风的声音。 他无奈地摇了摇头,走到馄饨摊前,看着那还冒着热气的锅和摆放杂乱的食材。 有意思,有意思。 我竟然有一天也成为了千里香馄饨摊的老板。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程宇索性系上围裙,开始整理起摊位。 他先把那些摆放凌乱的调料瓶归位,又将食材重新分类摆放好。 接着,便开始重新和面。 熟练地往盆里倒入适量面粉,缓缓加入清水,同时用筷子顺时针有条不紊地搅拌,面粉逐渐变成絮状。 接着程宇放下筷子,伸出手开始揉面,力度适中,每一下都揉得扎实。 随着他的动作,原本松散的面团慢慢变得光滑细腻,仿佛一块温润的白玉。 揉好后,他将面团用湿布盖住,让其醒发。 第65章 头客 等醒发的时间里,程宇无事便默默观察起四周来。 千里香馄饨的摊位在胡同的最角落里,周围视野也不怎么好,这警察为何要选在这里便衣呢? 程宇有些不太明白。 好奇归好奇,程宇没有继续花心思在上面。 他拿起勺子,在汤桶里转了一遍。 牛腿骨、鸡架、小茴香、花椒、桂皮…… 嗯,这汤料确实如他所说,下了功夫的,基本不用改。 先调料吧。 调馅是程宇最拿手的环节,他将猪肉末、葱姜末、盐、生抽、香油、胡椒粉等调料依次放入碗中,然后用筷子朝着一个方向快速搅拌。 随着筷子的舞动,肉馅逐渐变得粘稠,调料的香气也充分融合其中。 面团醒发好了,程宇将其从盆中取出,放在撒了面粉的案板上,再次揉匀,揉出的面团光滑得仿佛能反光。 他手法娴熟地将面团搓成粗细均匀的长条,接着用刀切成一个个小巧的剂子。 每个剂子都像是被精心丈量过,大小几乎一致。 “健康的身体就是好啊。”程宇双手叉腰,看着自己的杰作。 以前做这些东西,得消耗不少精力,现在感觉像没事的人一样。 接着,程宇拿起一个小剂子,擀面杖在他手中如同灵动的画笔,在案板上轻轻舞动。 随着擀面杖的滚动,小剂子逐渐变成了薄如蝉翼的馄饨皮,边缘微微翘起,仿佛是一片片轻盈的花瓣。 这些准备工作做好,程宇便开始包起馄饨。 程宇包馄饨的手法很娴熟,三下五除二便将数十个馄饨馅儿包好了。 每一个馄饨都包得恰到好处,褶子均匀细密,宛如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程宇将包好的馄饨放入锅中,馄饨在沸水中开始翻滚。 看好火候捞出锅,他又加入适量的紫菜、虾皮和翠绿的香菜,最后淋上一勺鲜美的汤汁。 不一会儿,一碗浓香四溢的千里香馄饨就出锅了。 【千里香馄饨】 【评分:珍品级】 【评价:在现有材料的基础上,能将食物的美味凝聚到最大化,殊为不易。】 “还行吧。”程宇看着眼前这碗馄饨以及空间给的评价,嘴角微微上扬。 要不是这厨具、汤料限制了我,也许我能做的更好。 程宇知道,珍品级美食,可以说是他在原材料和厨具都局限的情况下,能做出的最好美食了。 他拿起勺子,轻轻舀起一个馄饨,放入口中,细细品味。 “嗯,味道还不错,有点还原自己小时候吃的味道了。” 他坐在摊边,拿着碗,一边吃一边自我点评:“这馄饨皮的薄厚恰到好处,口感爽滑;肉馅的调味也不错,咸淡适中,香味浓郁。不过,要是紫菜能再新鲜一些,香菜再多放一点,可能会让味道更上一层楼。” 就在程宇吃着馄饨的时候,一位身子有些瘦弱的少年从附近的网吧里走了出来。 少年头发凌乱,眼睛中带着血丝,一边盯着手机屏幕,一边朝胡同摊位这边走来。 “天马流星拳”:“你吃啥,帮我带一份。” 消瘦男子打字:“滚,菜狗,0-10-0的家伙,还想让我给你带东西吃,吃骆驼翔子吧你。” “天马流星拳”:“【可恶.jpg】” 少年还在专注地和队友斗嘴,脚步却不自觉地已经走到了胡同前。 此时正值饭点,众多摊位面前都排了不少人,少年见状,心想: “好饿,好饿,前面摊位排队的人太多了,我得找个不用排队的。” 于是往胡同更深处走去。 没走多远,一股浓郁醇厚的香气钻进了少年的鼻腔,那是一种混合着肉香、香料香与面香的独特味道,瞬间勾住了他的味蕾。 前面摊位上的东西闻着也很香,像什么炒饭、炒粉、鸡架、臭豆腐,都香气扑鼻,但他闻着这香气却觉得有点不一样,就感觉闻着这馄饨的香味,自己的胃都在欢呼雀跃,催促着他赶紧去尝一尝。 顺着香气,少年来到了胡同最里面,也看到了程宇的馄饨摊。 “奇怪,这里什么时候有个馄饨摊儿了,我怎么不知道?” 少年脑子还在疑惑,鼻子却情不自禁地直嗅着。 彼时程宇正惬意地坐在摊边,还在享受着自己亲手制作的美味馄饨。 摊位前冷冷清清,一个顾客也没有,与其他热闹的摊位形成鲜明对比。 “老板,你是老板吗?来碗馄饨!” 少年扯着略显沙哑的嗓子喊道,他的眼睛没有注意到程宇的长相,而是死死地盯着程宇手里的馄饨。 程宇闻声,将碗中最后一个馄饨吃完,便放下了手中的碗筷,站起了身子。 这时,少年才注意到程宇的超高颜值,微微有些吃惊: “我去,这哥们怎么长得这么帅,有点东西啊。” 程宇并未在意少年的惊讶,脸上立刻换上了热情的笑容:“好嘞,马上就给你做,你稍等会儿。” 终于来生意了。 几十年来,第一次摆摊做生意,还是这么戏剧性实现的,有趣。 程宇一边心想,一边熟练地拿起面皮和馅料,手指上下翻飞,眨眼间,一个饱满的馄饨就出现在他手中。 在等待的过程中,少年的目光被程宇娴熟的手法吸引,不禁出声道:“老板,你这包馄饨的手艺可真厉害,跟变魔术似的。” 程宇笑着回应:“干得多了,自然就熟练了。你是附近上学的,还是上班的?” 少年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说: “我啊,刚在网吧打游戏呢,玩了一天了,肚子饿了才出来找点吃的。” “哦,对了,老板帮我打包哈,我带回去吃。” “行。” 两人交谈间,程宇已经把包好的馄饨下了锅,他一边看着火候,一边往锅里加入紫菜、虾皮和香菜。 没过多久,一碗热气腾腾、香气扑鼻的馄饨就递到了少年面前。 “哇,老板,你做的好香。” “一共十一块钱,你看看微信还是支付宝方便?”程宇笑着问道。 少年掏出手机,扫码付了钱,拎起包装袋便快步往网吧跑。 来到自己和朋友的网吧五连坐位置上,少年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包装袋盖子。 热气裹挟着鲜香扑面而来,少年深吸一口气,感觉全身的疲惫都被这股香气驱散了几分。 他夹起一个馄饨,放入口中,轻轻一咬。 馄饨皮的爽滑、肉馅的鲜美以及汤汁的醇厚瞬间在口中绽放。 “唔~~~” 少年的眼睛一下子瞪得溜圆,脸上满是震惊与惊喜,待馄饨咀嚼下肚,他才忍不住喊出声: “我靠,这馄饨也太好吃了吧!” 第66章 逐渐火爆 网吧包厢里,少年这一嗓子喊得那叫一个响亮。 少年身边朋友一下子安静了下来,齐刷刷看向少年。 “阿诺,你在搞什么飞机。”他旁边的一朋友摘下耳机,一脸疑惑地看向他。 “不就是吃个馄饨吗,能好吃到让你嗷嗷叫?” 阿诺这会儿可顾不上和他拌嘴,又夹起一个馄饨,囫囵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你懂个屁,刘新,这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馄饨!” 几个朋友见阿诺的表情不像是装的,这时都纷纷摘下耳机,围了上来。 “真有你说的那么夸张?”一个戴眼镜的男生推了推眼镜,满脸怀疑地问道。 见他们不相信自己,少年阿诺也不理他们了,只是一个劲的埋头苦吃。 “给我吃一个呗。”一个少年被阿诺的样子馋的有点受不了。 听到朋友的声音,阿诺的动作略微顿了一下。 “这个是大腿,要不给他吃一个吧。” 阿诺心里纠结了一瞬,毕竟这馄饨实在太好吃,他真有点舍不得。 但看着朋友眼巴巴的模样,又想着好东西确实该分享,便夹起一个馄饨递过去,嘟囔着:“就一个啊,吃完可别再惦记。” 那少年连忙接过,一口塞进嘴里,原本半信半疑的表情瞬间变了,眼睛瞪得溜圆,含糊不清地喊: “我去,还真是!阿诺,你从哪搞来的这馄饨?” 这个少年的表现和言语,让还在旁观的几个朋友有点坐不住了,纷纷挤到阿诺身前,张嘴表示:“我也要吃,不能厚此薄彼啊!” 阿诺无奈,只能又分出去几个馄饨,很快,一碗馄饨见底了。 众人意犹未尽,直勾勾地盯着剩下的汤。 阿诺看朋友们如饿狼般的眼睛,立马将汤护住,“畜生啊,你们,吃了我的馄饨,还要喝我的汤。” “别这么小气嘛,好东西要分享到底!” 刘新伸手去抢阿诺护着的汤碗,脸上带着半开玩笑的急切。 阿诺左躲右闪,奈何寡不敌众,汤碗还是被夺了去。 刘新端起碗,仰起脖子,将剩下的汤汁一饮而尽,喝完还夸张地咂咂嘴。 “不行,我还要吃!” 阿诺突然跳了起来,“走,咱们一起去买,那老板做馄饨可快了。” 有一少年闻言,有点支支吾吾地说道:“可是,咱们开的机子怎么办?” “什么机子,不机子的,这老板做的这么好吃,咱们不赶紧去吃,一会儿可能就吃不上了。” “那……那行吧!”那少年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美食的诱惑更胜一筹,咬了咬牙,同意了。 于是,五人火急火燎地冲出网吧,朝着程宇的馄饨摊奔去。 此时正值饭点,胡同里的人流量逐渐增多,五人在人群中来了一波迂回穿插后,终于来到了程宇摊前。 此时,程宇的馄饨摊前冷冷清清,一个顾客也没有。 程宇站在摊后,正一边包着馄饨,一边心里想着那个便衣警察什么时候回来。 看到刚才买馄饨的少年又回来了,他笑着招了招手。 刚才还在想这个小年轻会不会再回来吃一顿呢,这不,果然来了。 程宇对自己下的馄饨颇有信心。 “老板,老板,给我们几个来五碗馄饨。”几人来到程宇面前,少年阿诺率先开口道。 “不,不,我能吃,我要多来一碗。”刘新突然开口,看着程宇的同时,还拍了拍胸膛。 “好。”程宇边回应着,边开始了下馄饨。 看程宇在忙,阿诺刘新等人来到摊子旁餐位上坐下。 刘新挨着阿诺坐,用肩膀碰了阿诺一下,“真像你说的啊,这老板有点太帅了吧。” “那是!”阿诺仿佛与有荣焉。 看着程宇的双手在案板和汤锅上快速穿梭,仿佛灵动的精灵。 几个少年又是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你们看到老板的手速了吗?” “哇,真是夸张。” “这dps至少得有400了吧。” “岂止...我估计都超过加藤鹰了。” “加藤鹰是什么?” 就在他们你一言我一语讨论的时候,程宇已经将馄饨下了锅。 “哇,这香味,太诱人了!”几个没怎么吃饭的少年用力吸了吸鼻子,肚子也适时地“咕咕”叫了起来。 不远处,一个炒米粉的摊主正好不忙,空了下来,无意间看到程宇的摊位。 “奇怪,馄饨老板不是那个小赵吗,怎么换人了?” “而且这摊主看着有点帅啊。”炒米粉摊主自言自语道。 “什么?有帅哥?” 炒米粉摊主一旁,挨着的是一个卷饼摊,两个妹子正闲着无事,等着买饼。 一听到炒米粉老板最后的话,两个妹子瞬间眼睛一亮,立刻朝不远处的馄饨摊看去。 “这远远看着,好像还真挺帅。”其中一个微胖,带着青春痘的女生两眼望着程宇。 “走,过去看看!”另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生一把拉住同伴的手,迫不及待地朝着馄饨摊走去。 “哎~”还在做卷饼的老板,见两个顾客就这么走了,急了。 见妹子没有理会他,卷饼老板立马转头,以哀怨的眼光看着炒米粉老板。 炒米粉老板尴尬地轻咳两声,低头装着一副在忙的样子。 此时,程宇正专注地煮着馄饨,他熟练地用漏勺捞出煮好的馄饨,放入准备好的碗中,再依次加入紫菜、虾皮和翠绿的香菜,最后淋上那勺鲜美的汤汁。 六碗热气腾腾的馄饨一瞬间香气四溢,引得原来还在聊天的少年们立马围了上来。 “老板,做好了吗?” “好了,给,小心烫。” 少年们纷纷接过馄饨,然后飞快端回桌子上。 阿诺用力吹了几口气,然后舀起一个馄饨入口。 “(* ̄w ̄)嗯~~” 就是刚才的味道,甚至比刚带回去的还好吃。 “握草!绝!” 刘新突然大喊了一声,十分激动。 其他少年也吃了起来,含糊不清地赞叹起来。 声音传到了逐渐走来的两个女生耳中,马尾辫女生眼睛里闪烁着好奇的光芒,看着少年们,“姐,你听,他们好像都在说这老板的馄饨好好吃。” “姐,姐?你有听我在说话吗?” 见自己的话没有回应,马尾辫女生立马转身看向微胖女生,只见她一脸痴呆地直勾勾盯着程宇。 “哇~~~好帅呀~~~” ~>_<~ 见微胖女生露出这副花痴模样,马尾辫女生立马也将视线转向了程宇这边。 wow~⊙o⊙ 第67章 海都第一馄饨男神 马尾辫女生也被程宇的帅气吸引,一时间竟有些看呆了。 两人就这么直愣愣地盯着程宇,直到程宇开口提醒道:“你们好,要来碗千里香馄饨吗?”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摊前。 啊,声音也好好听。 我死了~~~ “买,买!”微胖女生红着脸说道,“老板,给我们来两碗馄饨!” 程宇笑着应下,手上的动作依旧麻利,不一会儿,两碗馄饨就递到了她们面前。 两个女生找了一个空位坐下,微胖女生舀起一个馄饨,轻轻咬了一口,馄饨皮的爽滑、肉馅的鲜美以及汤汁的醇厚瞬间在口中绽放。 她的眼睛一下子瞪得溜圆,满脸震惊与惊喜,含糊不清地对着马尾辫女生说道:“我去,这馄饨也太好吃了吧!” “嗯?你还在看呢?小色女,别看了。” 见马尾辫女生还在盯着程宇,没有关注眼前这碗宝藏馄饨,微胖女生有些不满地拉了拉马尾辫女生的手。 马尾辫女生这才回过神来,脸上泛起一丝红晕,有些不好意思地对微胖女生说道:“啊,我这就吃。” 随即,她拿起勺子,舀起一个馄饨放入口中,瞬间,馄饨的美味在她舌尖散开,她的眼睛也亮了起来,“哇,姐,这馄饨真的绝了!” 摊位上,七个人狼吞虎咽,不时地赞叹馄饨的美味,如此客流,很快让更多路过的人注意到了这一情况。 一位戴着棒球帽的年轻男生原本正赶着去办事,被这热闹的氛围和诱人的香气勾住了脚步。 他凑近摊位,好奇地张望着。 阿诺嘴里正塞着馄饨,抬起头含糊不清地对旁边的小伙伴说:“太好吃了,以后我要天天来这边吃馄饨。” 小伙伴们纷纷点头认同。 棒球帽男生这一听,也决定来一碗。 扫码付款后,站在一旁眼巴巴地看着程宇手中的馄饨。 没一会儿,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就端到了他面前。 他也立马尝了一口,入口瞬间,眼睛放光,嘴里含糊不清地说道:“这味道,绝了!早知道有这么好吃的馄饨,我还忙什么事啊,先吃饱了再说!” 说着,他也摘下帽子,不顾形象地狼吞虎咽起来。 程宇的摊前人一下子多了,从众效应也便很快显现出来。 无论是路过的路人,还是来凑热闹的人,无不选择品尝一碗千里香馄饨。 程宇就一个人,包起来的速度即使再快,也赶不上增加的食客需求。 食客们只好边排队,边热烈讨论着。 “这老板不仅人长得帅,这馄饨的手艺也简直了!”一位大妈扯着嗓子说道,脸上的表情就像是发现了新大陆。 “这是个大网红吗,来搞节目效果的吗?”有人怀疑。 “搞节目效果?你看那些在吃的人的样子,要是这也是演出来的,那我只能说服气。”有人反驳道。 有人也直接问程宇是不是网红,程宇摇了摇头,专心烹饪。 有个年轻哥们,拿到馄饨,刚吃了几口,就掏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喂,兄弟,你快来啊!我在这胡同里发现了一家宝藏馄饨摊,这老板包馄饨的手艺,那叫一个绝,关键是馄饨的味道,我跟你说,你来了就知道了,绝对让你吃了还想吃!” 挂了电话,他又埋头苦吃起来,仿佛这馄饨是什么稀世珍宝。 女生们则更加大胆,看到程宇忙的间隙,纷纷走上前去,红着脸问道: “老板,能不能和您合个影啊?不打扰您,您这馄饨太好吃了,我们想发个朋友圈。” “可以。”今天程宇的心情不错,心想反正都是体验,点头答应了。 女生们立马开心地站在程宇身边,摆好姿势。 “咔嚓”一声,留下了和帅气老板的合影。 拍完照,她们还不忘再夸几句:“老板,你人又帅,馄饨又好吃,以后肯定会火的!” “以后就是咱们海都的第一馄饨男神了。” 人群中,一个戴着眼镜的男生突发奇想,他来到程宇面前,也不打扰程宇,就掏出手机,开始拍摄程宇包馄饨、下馄饨的全过程。 他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电影二创博主,视频剪辑得心应手,很快关于程宇的视频被他发布到了网络上。 当然,作为一个充分尊重知识产权和肖像权的博主,他自然先询问了程宇的意见。 程宇微微耸肩,表示无所谓。 引起关注又如何,如今他拥有了食仙居所有能力,其中一项便是超绝的隐藏能力,只要他想藏起来,世界上就没有人能找到他。 借助博主原有的粉丝加上视频里的亮点太过耀眼,视频瞬间便在平台上爆火。 点赞数、评论数和转发数如火箭般飙升。 “海都第一馄饨男神”的话题迅速登上了同城热搜榜。 打开视频评论区,各种留言五花八门。 “这手艺丝滑的,这馄饨一看就很好吃。” 有颜值粉激动留言:“这是什么神仙颜值!卖馄饨简直是屈才了,直接出道当明星吧,我第一个粉!” “我宣布,以后吃馄饨就是我每天的动力,就冲这老板的颜值,吃多少碗都不腻。” “我是名小说作家,我承认,这男的和我的读者们一样帅。” “有人知道这帅哥的背景吗?我要把他之前的所有视频都翻出来!” “看这包馄饨的手法,就知道味道肯定差不了,这馅料、这汤汁,光看着都要流口水了,在哪呢,有没有老铁说下的,我必须去打卡!” “同上,急急急急急急!!!” “抱歉了大家,就是偶尔出来摆个摊,没想到会引起大家的注意。” “楼上二比,鉴定完毕。” “我将不再摆摊,停止对素材的供应。” “憋笑挑战吗,我承认我输了。” “既然你不供应,那我也不供应了。” “你俩都不供了,但我也不供了。” “两个时空的我吗,有点意思,我这家伙。” “能说出这种话的,家里得请哈基高了。” …… 短短半个小时,眼镜博主看着自己视频流量蹭蹭上涨,乐开了花。 如今的信息素传播的太快,很快,越来越多的人从城市的各个角落,像潮水般涌向这条原本不起眼的胡同。 小小的胡同被挤得水泄不通,大家排着长队,脖子伸得老长,眼睛紧紧盯着程宇的一举一动,只为品尝一碗他亲手制作的馄饨。 与此同时,周围摊位的摊主们也都被这热闹的景象惊吓到。 “这哥们谁啊,不去靠颜值吃饭,来这跟咱们抢生意。” “哎,放心,我看呐,他做不长。” 随着顾客越来越多,馄饨摊的食材渐渐见底,再加上程宇的身体也有了一些疲惫。 程宇只好无奈地对大家说:“抱歉了,各位,馄饨已经卖完了。” 第68章 离开 “什么?已经卖完了,我才刚排上队。” 一个年轻的上班族满脸沮丧,手中还紧紧握着手机,屏幕上是付款的界面,就等着买到馄饨付款。 “嘿嘿,还好来得早,抢到了一碗。”有人一边美滋滋地吃着,一边说道。 “老板,明天你可得多准备点啊,我还想带家人一起来吃呢!” “啧啧,你们都是冲着馄饨来的吗?我不信。” 见馄饨已经售罄,大家还是热情不减地围在自己身边还不走,还在不断拍摄,这让程宇颇有些哭笑不得,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是好。 就在程宇在考虑现在走还是不走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胡同那头匆匆赶来。 这人正是馄饨摊的真正主人——警察小赵。 数小时前。 当警察小赵赶到绑匪现场时,发现自己并不是到来的第一个人,有点失望。 大家,都太想进步了。 在合力制服歹徒后,警察小赵趁着在回警局路上的休息间隙查看了一下手机。 这一看可把他吓了一跳,手机支付二维码的付款消息已经堆满了消息栏,那密密麻麻的提示音让他以为手机出了故障。 仔细一看,全是馄饨摊的收款记录,他颇感诧异,再将歹徒送回警局后,他一刻也没耽搁,立马返回了馄饨摊。 远远的,警察小赵就看到程宇被众人围得水泄不通,心中满是疑惑,加快脚步走上前。 他挤过人群,大声问道:“这是发生什么事了?”众人纷纷回头,见小赵穿着警察制服,自动让开了一条路。 程宇见警察小赵终于回来,也松了一口气,笑着说:“你可算回来了,我都快招架不住了。” 警察小赵一脸疑惑地看着程宇,又扫视了一圈周围热情的食客,挠挠头问:“到底咋回事啊?我这一去抓歹徒,回来你就被这么多人围着,我这小馄饨摊啥时候这么火了?” “你……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程宇笑着把自己从吃馄饨到卖馄饨的经过简短地说了一下。 警察小赵听得目瞪口呆,嘴巴张得老大,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一脸夸张地说道:“不是,兄弟,你这也太牛了吧!我这摆了这么久摊,也没见生意这么火爆过,你一来,直接给我整成网红摊了!” 警察小赵没想到程宇竟然能卖掉这么多馄饨。 他可是留了足够包一百多份馄饨的面粉和材料啊,这地方这么偏门,往常他自己摆摊,一天能卖出去一两份就很不错了。 周围的食客们听到他俩的对话,这才知道程宇原来只是临时帮忙的,警察小赵才是这个摊的主人。 短暂的沉默后,人群里瞬间炸开了锅,大家纷纷开始七嘴八舌地出招,挽留程宇。 “警官同志,你这便衣警察也暴露了,不如这摊就转让给这位帅小伙吧。” “是啊,警察,你就退位让贤吧,这馄饨摊交给程老板,保准生意越来越红火!”一个大叔扯着嗓子喊道,脸上写满了真诚。 “就是就是,程老板,索性你直接开个店面铺吧,就凭你这手艺和颜值,肯定能赚得盆满钵满!”一旁的网瘾少年们还没走,纷纷挥舞手臂示意着,激动地说道。 “我认识大饭店的老板,我可以介绍你去那儿工作,工资肯定比摆地摊高多了!”一位穿着西装的中年人拍着胸脯保证。 更有甚者,直接言道:“兄弟,我出钱给你开店铺,咱们合伙做生意,利润对半分,你就说行不行吧!” 一旁的炒米粉摊主转身对卷饼摊摊主小声说道: “你看吧。我就说他干不长。” 程宇被大家的热情弄得哭笑不得,他连连摆手,一口否决了大家的提议:“谢谢大家的好意,但是我真的只是临时帮忙,这馄饨摊还是小赵的。而且我也有自己的打算,开店、去大饭店这些暂时都不考虑。” 见众人对程宇如此热情,警察小赵有点恍然,竟然是程宇的厨艺征服了众人,他缓了一会儿,用复杂的眼神看着程宇,说道: “兄弟,看来你的厨艺是比我厉害啊,我一直守着这个小摊子,一天也没几个来吃的,没想到你一来,直接把它变成了网红打卡摊了。” 小赵的语气里满是敬佩与感慨。 食客们见程宇还是坚决拒绝,可还是不死心,继续出谋划策。 “程老板,你就再考虑考虑呗,这么好的手艺,窝在这小胡同摆摊太可惜啦!要不这样,你每个周末来出摊,平时忙你的事儿,咋样?”一个女生提议道。 周围的人纷纷点头附和,觉得这主意不错。 这时,眼镜博主站了出来,推了推眼镜说道:“程老板,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你可以做美食博主啊,把你的手艺展示给更多的人,再以你的颜值,说不定还能成为超级网红,到时候名利双收呢!” 这话一出,人群里又炸开了锅,大家都觉得这想法新颖又可行。 程宇看着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心里既觉得好笑,又感动、无奈。 “真的谢谢大家,大家的心意我都领了,但是我现在真的不想被这些束缚住。我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去做,不过见今天这么多朋友来品尝我做的馄饨,我很高兴。” 既然人也来了,事也解释清楚了,程宇知道是时候告别了。 他对着众人挥了挥手,大声说道:“各位,今天真的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喜爱,我要走了。但咱们说不定哪天在街头巷尾又碰上了,到时候再一起吃馄饨!” “啊?你真要走啊?”人群里满是失望的声音,大家都没想到程宇真没有往这方面想的心思。 “程老板,你走了,我们以后可咋办呀?”少年阿诺唉声叹气,像是在为以后吃不到这么美味的馄饨而发愁。 程宇一边笑着回应大家有缘再会,一边往胡同外走去,身影渐渐消失在众人不舍的目光之中。 见程宇真的走了,还在摊前的一些客人,纷纷上前和警察小赵打起招呼:“警官,那人真是你找来的吗,他的厨艺这么好,想必你的也不错吧,以后还有机会吃到吗?” 这些人不清楚警察小赵的手艺。 警察小赵的耳朵微红,咧嘴笑道:“那,那当然,我这个摊,是长期的哈,欢迎大家明天来品尝。” 第69章 请村长吃饭 那些单单被程宇的手艺吸引而来的食客们还好说,随着程宇的离开,放弃了念头。 可那些被程宇超高颜值吸引的颜粉们,不甘心就这样与他失去联系。 之后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寻找程宇的下落,甚至组织了各种小型的粉丝团,在网络上发起寻找程宇的话题,以求引起更大范围的关注。 第二天的程宇,再次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像个神秘的特工,在海都的大街小巷穿梭,尽情享受着久违的娱乐时光。 他去了电玩城,在那闪烁的灯光和嘈杂的机器声中,玩着各种刺激的游戏,仿佛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少年时代。 投篮机前,他帅气地投出一个个篮球,引得旁人侧目,只是他们都不知道,这个戴着帽子和口罩的人,就是那位“海都第一馄饨男神”。 玩累了,程宇又钻进了电影院,找了个角落,舒舒服服地窝在座位里,看着大屏幕上的精彩剧情,时而捧腹大笑,时而紧张揪心。 这一天,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尽情释放着压力。 终于至夜幕降临,程宇心满意足地踏上了回前三关庄的路。 回到食仙居,看着熟悉的一切,他的心里满是踏实。 程宇拿起手机先给村长拨了个电话,告诉他自己已经回来了。 村长在电话那头爽朗地笑着: “哎呀,程老板啊,你回来啦,回来好啊,你那病怎样了啊?” 程宇回道:“托咱们这儿的福,我的身体养的很好,村长,谢谢你帮我照看家里了。” 为了感谢村长,程宇邀请村长中午来食仙居吃顿饭。 村长虽然推辞了几句,但还是在程宇的再三邀请下,相约中午一叙。 两人再简单聊了几句,挂了后,程宇便开始准备感谢村长的晚餐。 程宇走进厨房,打开冰箱,看到了之前在后山收获的野猪肉。 一看量还不少,程宇决定今天的主料就用这个了。 怎么说也算一个野味了。 做好午饭的准备工作之后,程宇先简单做了一份早餐,进行美食签到。 前两天周签没抽到什么超凡物品,只是得了两本比较有用的新的,是关于八大菜系的烹饪经验。 在烹饪之道的广度上,程宇又获得了一些提升。 “今日签到。”做好早饭后,程宇默念。 七彩漩涡缓缓绽放出道道光芒。 【美食地图:触摸即现各地知名美食制作方法与食材源。——出自《舌尖上的中国》】 《舌尖上的中国》美食地图? 这玩意有什么好的? 程宇有些疑惑地选择了触摸。 顿时,他的脑海里出现了众多各省市当地美食的制作技艺。 闭上眼,程宇进行了细细品味。 过了一会儿,他才缓缓睁开眼睛,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又是一个给自己拓展知识面的好东西。 程宇感觉,这份地图不亚于之前周签给的一份心得。 程宇一直觉得自己运气杠杠的,但自从上次“日签”获得了大力水手菠菜后,后面签到就没出过什么好东西,甚至连“周签”都拉垮了不少。 这次,总算来了一个小极品。 吃完早饭。 程宇径直来到庭院中央,取出了自己从海都带回来的东西。 一大包钓鱼用具。 上次钓鱼,险些把赵大娘家的鱼竿弄坏,趁这次到海都,程宇又用黄金兑换了一百多万的rmb,去海都最大的渔具市场购置了一些更好的渔具。 钓鱼竿就买了三根。 daiwa saltiga:日本高端渔具品牌,采用高强度碳纤维材料,具有出色的强度和韧性,能够承受大型海鱼的强烈拉力。 shimano:日本品牌,专门针对大型鱼类设计的拖钓竿,具有强大的拖拽力和顺滑性,能够轻松应对大型海鱼的挣扎。 光威“剑武鲤”:国产品牌,由中国最大钓具生产厂商光威制造,具有超轻超硬的特点,可以钓长达9米的巨鱼,且适合在不同水域钓巨型鱼类。 鱼线上,程宇也买了不少好东西: 丝强:德国品牌,以其卓越的生产技术和严格的质量控制而闻名。丝强的鱼线具有出色的拉力、灵敏度和耐久性,能够满足钓巨型海鱼的需求。 钓邦(diabang):台湾的知名渔具品牌,其鱼线产品以高品质、低价格着称。钓邦的鱼线具有高强度、耐磨、抗老化等特性,适合在淡水和海水钓鱼中使用。 凯旋(koi-tec):凯旋鱼线以其优异的材质特性而闻名,强度和柔软度都达到了极高的标准,适合各种钓鱼场景。在水中,凯旋鱼线的灵敏度很高,能够快速感知鱼的动态,且使用寿命长。 本来一切都买好了,但是程宇在抖音上刷到了一个“经常钓十万斤大鱼”的视频后,默默联系了某地的钢铁厂给他邮递一根十米长的螺纹钢加航母阻拦索过来,现在还没到。 花了一上午时间,才把这些渔具组装好。 程宇来到厨房,要准备给村长做几个拿手菜。 程宇打算先用野猪肉做一道家常菜——回锅肉。 回锅肉作为川菜的代表菜肴之一,其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朝末年。 据传,当时有一位四川的厨师在烹饪猪肉时,偶然将煮熟的猪肉再次回锅炒制,发现这样做出的猪肉味道更加鲜美,于是回锅肉便逐渐流传开来,成为川菜中的一道经典家常菜。 挑选出纹理清晰、肥瘦比例恰到好处的野猪肉,这是做出美味回锅肉的关键。 程宇将猪肉洗净后放入锅中,加入没过肉的清水,再放入葱段、姜片、花椒、八角和一勺料酒,大火烧开后转小火慢煮。 这一步急不得,小火慢炖能让肉充分吸收香料的味道,肉质也更加鲜嫩。 煮到用筷子能轻松插入猪肉时,便将其捞出,放置一旁晾凉。 待猪肉冷却,程宇将其切成薄片,每一片都切得薄厚均匀,薄到能透过光线看到案板。 动作行云流水,尽显娴熟。 接着,程宇烧热铁锅,倒入少许菜籽油,菜籽油独特的香味瞬间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待油温七成热,他将切好的肉片逐片放入锅中。 肉片刚一入锅,便发出“滋滋”的声响,油脂在高温的作用下迅速渗出,肉片也逐渐变得金黄卷曲,如同盛开的花朵。 第70章 村长:程老板,你可别走啊 不一会儿,一盘色香味俱全的回锅肉就出锅了。 回锅肉完成后,程宇马不停蹄地开始准备第二道菜:鱼香肉丝。 鱼香肉丝这道菜也是家喻户晓,是用烧鱼肉的调料和方法烧猪肉丝。 他将剩下的野猪肉切成粗细均匀的肉丝,放入碗中,加入少许盐、料酒、生抽和淀粉,手法娴熟地抓匀,让肉丝充分吸收调料,静静腌制片刻。 趁着这个空档,他把木耳、胡萝卜和莴笋切成细丝,红的、绿的、黑的,色彩搭配得十分好看。 接着,他开始调制鱼香汁,香醋、白糖、生抽、淀粉和适量清水在碗中混合,用筷子轻轻搅拌,调出那独特的酸甜比例,这可是鱼香肉丝的味觉密码。 热锅凉油,程宇将腌制好的肉丝倒入锅中,快速翻炒,直至变得鲜嫩爽滑,盛出备用。 锅中留少许底油,放入葱姜蒜末爆香,倒入切好的蔬菜丝,快速翻炒,蔬菜丝在热油的作用下逐渐变软,散发出各自独特的清香。 再将炒好的肉丝再次倒入锅中,与蔬菜丝充分混合,最后倒入调好的鱼香汁。 随着汤汁的翻滚,鱼香肉丝特有的酸甜香味弥漫开来,那香味勾得人直咽口水。 汤汁变得浓稠,紧紧包裹住肉丝和蔬菜丝,一道色香味俱佳的鱼香肉丝大功告成,红亮的色泽和扑鼻的香气,让人垂涎欲滴。 两荤一素可是标配,最后,程宇再炒了一个四季豆。 简单的调料,配合上“每日签到”送的纯天然有机四季豆,一道简单质朴且诱人的煸炒四季豆很快做好了。 三道珍品级菜肴。 不多时,村长掐着饭点来到了食仙居。 一进门,村长就看到庭院中的“垂钓之海”和凉亭。 “上次没注意看,这个池塘怎么多出来了一个,还有这凉亭...” “莫不是和我爸一样,健忘了?”村长嘀嘀咕咕道,但没有太在意。 或许是最近自己太忙了,忘记了他们家确实有这些东西。 不过很快,他便被一股诱人的香气转移了注意力,夸张地深吸一口气,嚷嚷道:“哎呀呀,程老板,你这做的啥呀,香得我在大门口就闻着味儿了,这肚子早就咕咕叫啦!” 听到声音,程宇笑着从大堂里走了出来,将村长迎进了屋内。 “程老板,这好几天不见,你这气色比以前可好太多了啊,看来病是快治好了?” 村长来到桌前坐下,程宇笑着回应道:“是啊,还是咱们这个地方养人,我这身体一天比一天好了,今天我可得好好感谢感谢你的照顾。” 说着,程宇从柜子里拿出一瓶飞天茅台,轻轻放在桌上。 村长的眼睛一下子睁大,看着那瓶茅台,就像看到了什么稀世珍宝,有点磕巴地说道:“程老板,你这……太破费了吧!” 程宇笑着摆摆手:“村长,这都是你应得的,你就别客气了。” 村长咽了咽口水,盯着茅台,心里那叫一个激动。 上次喝茅台的时候,好像还是自己结婚的日子。 暗暗想着一定要和程宇把关系处得更铁。 随着程宇把厨房里的菜一一端上桌,村长的注意力瞬间被美食吸引。 “嗯,程老板,您这手艺相当好啊,艾玛,这也太香了。” 程宇哈哈一笑,给村长和自己满上了一杯茅台酒,举杯示意道:“村长,请。” 村长赶忙端起酒杯,和程宇碰了一下,一仰头,小半杯酒就下了肚。 “好酒!”村长咂咂嘴,眼睛又瞄向了桌上的菜。 他迫不及待地夹起一块回锅肉,放入口中咀嚼起来,刹那间,他的眼睛瞪得像铜铃,含糊不清地嚷嚷道: “哇塞,程老板,你这手艺绝了啊!这肥的不腻,瘦的不柴,比我在城里那些高级饭店吃的还香!什么米其林厨师,在你面前那都得靠边站!” 程宇笑了笑,没有谦虚,只是表示请村长尽管吃。 程宇从来都不是什么喜欢谦虚的人,如今在他面前,也没有人能让他谦虚。 村长可顾不上回应,在疯狂炫了好几口回锅肉后,才扭头夹起一筷子鱼香肉丝。 刚咀嚼几口,他嘟囔着嘴,竖起大拇指。 接着,村长又把筷子伸向了煸炒四季豆,又是一个满足陶醉的表情,“我敢说,我活了大半辈子,也走南闯北过,真没有几道能和程老板你的手艺比的。” 后面的时间里,村长化身“夸夸党”,一边吃一边满嘴“呜呜”地竖起大拇指,对程宇的厨艺赞不绝口,那夸赞的话就像连珠炮一样,根本停不下来。 程宇也就一开始每道菜吃了几口,看村长吃得开心,索性都让给了村长吃。 虽然足足有三道菜,但村长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非常能吃,不一会儿,饭桌上的菜就被村长风卷残云般消灭得差不多了。 村长打了个饱嗝,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的吃相,脸上微微一红,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哎呀,程老板,你看我这吃相,太丢人了,实在对不住啊。” 程宇笑着摆摆手:“村长,您这是吃得开心,我看着也高兴,有什么对不住的。” “哈哈哈,我就知道程老板不是一般人。” 吃完饭后,村长没事在食仙居待了一会儿,和程宇多唠了几句村里的事情后,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临走前,村长又突然转身,看着程宇,有些犹豫地问道:“我记得当初你是为了养病,觉得我们这儿环境好才来的。” “这眼下,你这病也快好了,等你好了,你是不是要走了?” 程宇笑了,“和我当初来的时候,我说的一句话一样,来了,我就不会走了。” 不过语境不同了,当初说不会走,是打算就在这安度余生。 听到程宇的回复,村长喜笑颜开,连忙道:“好好好,我代表我们全庄欢迎您。” 见村长缓缓离开,程宇才回到大堂,意念一动,将碗筷还有厨房污渍全部清洗一遍。 这建造功能就是好用,附加的物品转移、清洗能力,拿来洗碗筷、厨具真方便。 收拾好这些后,程宇吃下一颗仙豆,重新恢复精气神,来到了“垂钓之海”边上。 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地要试试新买的钓鱼竿和钓鱼线了。 挂上鱼饵,程宇便将鱼钩甩入“垂钓之海”中,随即躺在太师椅上,悠闲地等候鱼儿上钩。 下午的阳光并不灼热,暖融融地洒在程宇身上,让他整个人都沐浴在一片金黄之中。 这没有紧赶慢赶的生活就是好啊,程宇现在谢谢,还总觉得自己像做梦一样。 大抵是看程宇这么悠哉,老天很不高兴。 时间直至夜晚,程宇除了收获到了一些新的鱼种:两条沙丁鱼和一条鲫鱼外,钓上来的都是奇奇怪怪的东西。 什么破旧无用的木箱子、造型古朴奇特的木雕、锈迹斑斑但花纹独特的古钱币... 总之,一直到程宇最后因为困乏,回到卧室休息才结束。 第71章 太真观杨太真 开元二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玄宗废三子,即太子李瑛、鄂王李瑶、光王李琚为庶人。 同日赐死于长安城东的驿站郊外。 宰相张九龄闻言大惊失色,待其匆匆赶到。 只见三位帝国皇子已如同猪狗般被宰割悬挂于木桩上。 史载“血流成渠,长安昼晦”。 六十多岁的张九龄几欲吐血,大叫一声“荒唐”。 彻夜上书怒斥李四郎。 唐玄宗李隆基闻言,尤为震怒,因为他此时依然不认为是自己的错。 于是在第二日朝会上,便将张九龄喊到殿前训斥。 张九龄一人独立于诸位大臣中间,承受着李隆基的雷霆震怒。 “张九龄,你还有什么话说?” 张九龄一脸悲痛地看着李隆基,缓缓用苍老的声音喊道: “四郎,你是怎么了?” “四郎,你老了吗?!四郎?!!”张九龄声音突然变大,也吓到了在场的大臣们,纷纷惊慌地看着张九龄。 “我们要二十五岁的四郎回来。” “你做了皇帝。” “就要训练自己一直留在二十五岁,一直往前冲!” “不能自得,不能贪图享乐,不能对政务不耐烦,不能借口该做的事情年轻时都做了,就无须再用功。” “这是你的责任!!!”这一句话喊出,满朝文武一片寂静。 张九龄年事毕竟已高,待他喘了一口气继续说道: “你,不是别人。” “你是有过丰功伟业的帝王啊~~~” “你是老臣!这一生!都崇敬的圣人!!” 这一段发自内心的陈情述言,令在场所有人都一阵静默。 但很快唐玄宗李隆基立马反应过来,指着张九龄恼羞成怒道: “张九龄,你竟敢当面教训寡人,你眼里还有没有国法朝纲!” 张九龄伸手深深做了一揖,悲痛言道:“老臣身家性命不足惜,大唐可不能再重蹈前朝的覆辙了呀。” 随后他又伸手指向一旁如同木头人般的李林甫:“你想要陷害陛下杀子的恶名吗?” 唐玄宗大惊,脸上一阵白一阵红,最终怒喝一声:“来人,将张九龄拖出去,按律法处置!” 后,张九龄被贬为荆州长史(这相当于将内阁总理直接贬为了地级市市长)。 这一场朝堂风波,如同一场暴风雨,彻底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也将一名彼时过的无忧无虑的女子卷入了更加复杂的漩涡之中。 自张九龄被贬后,寿王府内也不安宁。 因为寿王李琩是唐玄宗最宠爱的妃子,武惠妃的亲子,而武惠妃便是背后勾结权相李林甫,构陷太子李瑛、鄂王李瑶、光王李琚的策划者。 唐玄宗李隆基此时并非是真的昏聩,在被张九龄一番痛斥后,很快回过了味来。 开元二十八年,武惠妃竟因整日担心废太子三人化身恶鬼寻仇,而精神失常,暴毙于宫中。 母妃一声不吭便突然的暴毙,立马吓到了寿王李琩。 整日愁眉苦脸,胆战心惊,寿王妃李玉环见状,也同样为其担忧。 彼时,唐玄宗在武惠妃离世后,陷入了无尽的空虚与孤寂之中。 一次偶然的华清池宫廷宴会上,他的目光被翩翩起舞的杨玉环所吸引。 杨玉环,这位天生丽质的女子,肤如凝脂,眉若远黛,眼眸中透着灵动与温婉,一颦一笑都仿佛能勾动人心。 那一刻,时间仿佛静止,杨玉环的绝世容颜和曼妙舞姿,如同一束光照进了他黯淡的世界,什么后宫佳丽三千,全都黯然失色。 高力士,这位在宫廷中摸爬滚打多年的老臣,敏锐地捕捉到了唐玄宗的心思。 他开始在唐玄宗和寿王之间周旋,传达着那些隐晦又不容拒绝的暗示。 寿王李琩得知此事后,犹如五雷轰顶。 他看着高力士,眼中满是愤怒与不甘,双手紧紧握拳,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高公公,玉环是我的妻子,夫妻情深,怎能如此轻易分离?” 高力士低垂着眼帘,声音平淡却又不容置疑:“寿王殿下,陛下的心意已决,这是皇家的旨意,殿下还是……早做打算吧。” 很快,唐玄宗李隆基便秘密召寿王李瑁入宫,让他把自己的王妃杨玉环献出来。 当真听到这个要求的李琩又惊又气,但他不敢反对,自己的母妃死了,还是死的这么离奇。 他怕,他怕的要死,于是他答应了,连恨意都不敢表现出来,只说了一句“儿臣领命”。 回到宫中,他痛苦地将自己一个人关了起来,在杨玉环再三的追问之下,他才道出了令人不耻的这件事。 李琩握着杨玉环的手,声音哽咽:“玉环,对不起,我……实在是无能为力,为了我...我们的安危,你……只能答应。” 杨玉环难以置信地看着他,泪水夺眶而出,她怎么也想不到,曾经誓言要护她一生的丈夫,竟会在皇权面前如此懦弱。 那一刻,她的心碎成了无数片,悲凉与伤感如潮水般将她淹没。 为了更好更正当的得到这个儿媳,唐玄宗用为自己母亲祈福的名义,硬逼着杨玉环“自行”上了一道奏章,自愿在太真观出家,为唐玄宗死去的母亲窦太后祈福。 道号“太真“。 就这样,杨玉环被迫与寿王分离,入住大明宫太真观。 踏入道观的那一刻,她仿佛从云端跌入了谷底。 曾经的繁华与热闹都已远去,只剩下这清冷的道观和无尽的孤寂。 由于是打着“尽孝”的名义,尽管唐玄宗已经急不可耐,但他还是打算等众人的目光散去,再动身。 晚些时日,又何妨。 在道观里,杨玉环的生活变得压抑而沉闷。 她想念曾经在寿王府中的自由自在,想念与寿王相处的甜蜜时光。 她想要跳舞,想要弹琴,用这些曾经的热爱来排解心中的苦闷,可道观中追求的是安静与清修,她的这些举动都被严厉禁止。 夜幕降临,她独自一人坐在庭院中,望着天上的明月,心中的思念与痛苦愈发浓烈。 回到床上,她辗转反侧,彻夜难眠。她望着窗外洒下的月光,思绪飘回到了小时候。 那时的她,生活简单而快乐,父母的疼爱让她无忧无虑。 终于,在疲惫与困乏中,她缓缓入睡。 “玉娘,玉娘?” “爹爹在这里,你快来抓我啊。” “啊,看偶要抓到泥叻。” 杨玉环在梦中,听到父亲那熟悉又亲切的呼唤,儿时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 她欢快地奔跑在庭院中,笑声回荡在空气中。 母亲在一旁微笑着看着她,眼中满是慈爱。 她抓住父亲的衣角,撒娇道:“爹爹,你跑慢些,玉娘都快追不上啦。” 父亲一把将她抱起,高高举过头顶,她咯咯地笑着,那笑声清脆悦耳,仿佛能驱散世间所有的阴霾。 突然,一阵阴风吹过,天空瞬间变得灰暗,父母的身影渐渐模糊。 杨玉环惊恐地伸出手,想要抓住他们,却只抓到了一片虚无。 “爹爹,娘,你们别走,别丢下玉娘!”她大声呼喊着,声音在空旷的梦境中回荡,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她猛地从梦中惊醒,大汗淋漓,泪水顺着脸颊滑落。 环顾四周,只有清冷的道观和无尽的黑暗。 她的心中充满了失落和孤独,那种被世界抛弃的感觉愈发强烈。 就在她沉浸在悲伤之中时,一道奇异的光芒突然从窗外射进屋内。 杨玉环惊恐地瞪大了眼睛,看着那光芒逐渐笼罩住自己。 她想要逃离,却发现身体无法动弹。光芒越来越亮,她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 第72章 杨玉环:不敢睁开眼,发现是我的幻觉 当光芒散去,杨玉环缓缓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这里有绿树成荫的庭院,花香四溢,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她从未闻过的清新气息。 她站起身来,脚步有些踉跄,心中满是疑惑和恐惧。 “这是何处?我为何会来到这里?”她喃喃自语道,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我还是在做梦吗?” 而此时,程宇也听到动静,从屋内快步走出。 两天前,当他得知这次前来的历史名人是杨玉环时,就像个备考的学子一样,一头扎进了有关杨玉环的历史资料里,日夜研读。 脑海中不断勾勒着这位传奇女子的形象,满心期待着与她相见。 这可是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杨贵妃哎,谁能像自己这样,竟能有机会相见。 程宇仔细查看了有关杨贵妃的资料后,对杨贵妃没有什么太大的恶感。 史书上都说她是一个祸国殃民的红颜祸水。 但在程宇自己看来,她就是个美丽聪慧、多才多艺的女人而已。 没啥问题。 只是李隆基晚年想玩女人,而这个女人可以恰好是杨玉环罢了。 《新唐书·宦者传》载:“开元、天宝中,宫嫔大率至四万”。 李隆基的宫女,竟能达四万人之多,供他一个人的淫乐,骇人听闻。 还比如另一个广泛的的论断,说杨贵妃恃宠而骄,竟要劳民伤财,四千里岭南路快马加鞭十日送荔枝入长安。 这个论断出自,《唐国史补》卷上:“贵妃欲得生荔枝,岁命岭南驰驿致之”。 这是传统说法。 宋·苏轼《荔枝叹》自注:“唐天宝中,盖取涪州荔枝,自子午谷路进入。” 这里的涪州便是指后世四川的涪陵,也就是说荔枝是从四川送的,两千三百里路,路程足足少了大半。 另有唐·鲍防《杂感》诗曰:“五月荔枝初破颜,朝离象郡夕函关” 证明荔枝本就是皇帝享用品。 杨贵妃喜欢吃的明明是石榴,荔枝全被唐玄宗吃了。 2002年西安何家村出土银罐,内置石榴籽碳化残留(编号hjct:56),同批文物就有“贵妃私用“铭文。 蒙曼《大唐气象》也指出,荔枝道实际上是玄宗为满足自己“八百里加急“的军事化运输癖好所建。 再论,没有资料记载她主动影响唐玄宗的施政方略,主动干预唐朝政治。 有人说,那奸臣杨国忠上位一事,她难道没有影响吗? 有!但更多的只是光环效果以及抱团取暖。 毕竟,她可是皇帝最宠爱的贵妃,你见过哪个受宠爱的贵妃,其亲族没有当上高官的。 外戚能共享贵妃光环,也要为贵妃在宫里的地位做扶柄。 明明唐玄宗自己把政治搞坏掉,一手牌打得稀烂,却反过头把锅都扣在女人身上,这是不公正的。 《明皇杂录》载:“(贵妃)每见帝与大臣论政,即屏退奏琵琶自娱。” 就连安禄山755年反叛檄文中列举杨国忠罪状二十条,无一字提及贵妃。 在他看来,杨贵妃是鼎盛王朝的一个标志,是盛唐时代最绚烂的花朵,她因为盛唐到来而绚烂,最终也会随盛唐离去而凋谢。 杨贵妃很大,大到整个唐代都容不下,杨贵妃很小,小到只有一副棺材就可以装下,盛世需要美人点缀,乱世却需要美人顶罪。 可笑,可笑。 当程宇正面看到彷徨的丽人的时候,一时间竟无语失声。 他忽然想起《酉阳杂俎》里说玄宗曾命画师描摹贵妃醉态,可那些丹青圣手最后都掷笔长叹——原来真正的绝色,原是画不出三分神韵的。 “云想...“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将李白的诗句和唾液一齐咽下。 眼前十九岁的杨玉环,身着轻薄的睡服,那柔软的布料贴合着她的身体曲线,隐约透出《簪花仕女图》里都未曾描绘的曼妙轮廓。 领口微微敞开,露出如天鹅般修长白皙的脖颈,颈后未施粉黛的肌肤上浮着细汗。 这让他想起《长安志》里记载的华清宫温泉,蒸腾的水汽也曾这般朦胧过这具海棠汤畔的玉体。 睡服的裙摆随着微风轻轻飘动,若隐若现地露出她纤细的脚踝,宛如仙子下凡。 然而,她脸上还残留着未干的泪痕,梨花带雨的模样更添楚楚可怜。 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是惊恐与迷茫,让人看了心疼不已。 乌黑的秀发随意地披散在肩头,几缕发丝贴在她泛红的脸颊上,更衬得她娇弱动人。 程宇的心跳陡然加快,一种难以言喻的冲动涌上心头。 他的喉咙变得干涩,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 但他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强行压下内心的波澜,努力保持镇定。 他深吸一口气,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而温和:“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今日得见杨姑娘,才知诗中所言不及姑娘万一。” 在杨玉环自言自语时,脑海里突然跳出一句提示。 她可在此地停留的时间为4小时。 就当杨玉环还在疑惑之时,她听到了有人的声音,慌得转身朝着声音方向看去,目光与程宇交汇。 眼前的男子,剑眉星目,眼眸深邃而明亮,鼻梁高挺笔直,英气十足;薄唇轻抿,带着恰到好处的温柔笑意。 一袭素衣,衣角随风轻轻飘动,周身散发着一种出尘脱俗的气质,好似不属于这世间的凡人。 大抵,便是传说之中的潘安在世了吧。 “刚才,是他在吟诗吗?” 她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声音带着一丝颤抖,盯着程宇问道:“你是何人?我还是在做梦么?你为何知道我...我姓杨。” 程宇向前一步,微微欠身,举止优雅又带着几分谦逊,说道: “杨姑娘莫怕,这里是食仙居,在下程宇。姑娘并非在做梦,只是机缘巧合之下,来到了此处。” “至于我为什么知晓你姓杨,夜色已至,天寒地冷,杨姑娘穿着单薄,既已到此地,不如进来一叙。” 杨玉环犹豫了片刻,似乎在思考着些什么,过了一会儿,她才微微颔首。 见状,程宇侧身将大门打开,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亦步亦趋,两人来到庭院之中。 杨玉环环顾四周,看着这陌生又美好的庭院,同时感觉到此处院中确实有几分温暖。 “哦,对了,姑娘稍等片刻。” 程宇伸手一挥,一件大衣便出现在了手中,杨玉环见状,美眸瞬间睁大,眼中满是惊讶与好奇,不自觉地轻掩住嘴唇。 程宇轻轻走上前,没有贸然自行给杨玉环披上,而是伸手将大衣递了过去,动作轻柔。 “这是一件避寒的衣裳,杨姑娘披上吧。” 他的声音低沉而温和,带着恰到好处的关切。 杨玉环微微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她轻轻伸出手,接过程宇递来的大衣。 “多谢公子。” 她小声说道,声音轻柔得如同春日微风中的花瓣。 感受到来自大衣的温暖,杨玉环再次恍惚,她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真的来到了一处未知之地,害怕这一切是幻觉。 “是爹娘听到了我的呼唤,派人来救我了吗?”杨玉环默默想着,眼眸低垂。 第73章 客欲美我者,私我也 在杨玉环穿大衣的时候,程宇也没闲着,他在查看杨玉环的信息。 【人物:杨玉环】 【时空锚定条件:品尝自由的味道。杨玉环在宫中享受着荣华富贵,但她的生活充满了政治斗争和宫廷纷争。她由衷希望获得自由和安宁,请制作一道美食,帮助她感受到自由的气息。】 果然如他事先所料,时空锚定任务绝不简单。 品尝自由的味道? 说得太抽象了。 程宇没想到时空锚定条件竟然是做一道让杨玉环感受自由的菜。 自由,一种全人类都在追求的东西,要如何把它融入到美食之中呢? 自由的情感,将情绪融入菜品之中,程宇自认为自己现在还没有这个实力。 还是说让杨玉环脱困之时,品尝到他的菜。 见时空锚定条件如此苛刻,这可一下子让他眉头微皱。 不过他没有长时间去思考这个问题。 眼下,程宇见杨玉环仍是一副将信将疑的模样,心中明白她心中的疑虑非三言两语就能消除。 他温和地笑了笑,说道:“杨姑娘,我知道你心中困惑,不妨试试我这两个法子,或许能让你确定这并非梦境。” 他微微弯腰,拾起地上的一片落叶,递到杨玉环面前。 “杨姑娘,你先亲身感触一下周围的环境。梦境往往模糊不清,而现实中的一切都是这般清晰可触。你摸摸这叶子,感受它的脉络,闻闻它的气息。” 杨玉环犹豫着伸出玉色皓腕,指尖轻轻触碰那片落叶。 粗糙的纹理、淡淡的草木清香,真切地从她的指尖和鼻尖传来。 她又缓缓蹲下,双手贴在大地上,泥土的湿润与坚实,让她的心中泛起一丝波澜。 接着,她站起身,走向一旁的瓦墙,轻轻抚摸着墙面,那凹凸不平的触感,每一处细节都如此真实。 她的眼中闪过一丝动摇,但仍有一丝犹疑藏于眼底。 程宇注意着她,发觉她似乎还有点疑虑。 他伸出手,真诚地说道:“姑娘,你可以看看我的手臂,碰一下也无妨,梦里的触感可不会这般真实。” 要碰陌生男人的手? 杨玉环的脸颊瞬间染上一抹红晕,她咬了咬下唇,犹豫再三,才缓缓伸出手。 就确定一下吧。 当她的指尖触碰到程宇的手臂时,一股温热的触感传来,那是真实的、带着生命力的温度。 她像触电一般,迅速缩回手,脸颊愈发滚烫,低垂着头,不敢再看程宇。 “这...这感觉...真的...”杨玉环轻声呢喃。 程宇微笑着点点头,又说道:“姑娘,还有一个法子。等你离开之时,我会给你一颗仙豆。若这是梦,待你醒来,仙豆自然不会存在。” 随着程宇的再三解释,杨玉环心中的疑惑也渐渐消散,她抬眸看向程宇,眼中多了几分信任。 “程...程公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为何会来到这里?” 见杨玉环言语平静,程宇内心松了一口气。 每次来,都要解释一番确实麻烦,但没有更好的办法。 他神色认真,缓缓开口讲述和之前说的相同话词。 杨玉环微微颔首,眼中虽仍有疑惑,但已然少了几分防备。 “程公子,可命运为何要将我带到此处?我又该如何是好?”她的声音轻柔,带着一丝无助。 程宇思索片刻,觉得是时候向杨玉环了解她目前的处境了。 “杨姑娘,我虽知晓一些你的过往,但还想听你亲口讲讲如今的生活,或许能从中寻得帮你摆脱困境的办法。” 杨玉环的眼神瞬间黯淡下来,回忆起那些痛苦的过往,她的声音微微颤抖,向程宇倾诉起自己的心事: “我本是寿王妃,与寿王夫妻恩爱,生活虽不波澜壮阔,却也幸福美满。可圣人只因在宴会上多看了我一眼,便改变了我的一生。寿王不敢反抗,我被迫与他分离,入了太真观。在那里,我就像被囚于牢笼的鸟儿,不能跳舞,不能弹琴,之后...之后会发生何事...我...” 说着,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她强忍着不让眼泪落下,见者犹怜。 听着杨玉环哭诉自己的遭遇,程宇心中暗暗思忖: 初入太真观吗? 听其言,唐玄宗还没有宠幸她。 杨玉环现在应该处在十九到二十岁风华正茂的年纪吧? 难怪美的令人如此窒息,我突然有点理解唐玄宗了。 呸呸呸...想什么呢? 程宇心中满是同情,轻轻叹了口气:“姑娘所受苦难,实在令人痛心。不过既来之则安之,在这食仙居,你暂时不必再受那些痛苦。” 两人在庭院中相对而坐,杨玉环的情绪稍稍平复,她抬起头,看着程宇,眼中满是祈求之色:“既然您能带我来到这里,可否再将我从太真观带走呢?” 程宇迎着杨玉环的目光,反问道:“将你从太真观带走,你想去哪?” “我要回寿王府。”杨玉环下意识道。 “那你可知寿王李琩会欢迎你回来么?” 程宇的问题如同一记重锤,敲在杨玉环的心间。 “我……”杨玉环张了张嘴,声音却卡在喉咙里。 她的眼神瞬间黯淡下去,嘴唇微微颤抖,却一时说不出话来。 想起李琩那一副怯懦害怕的样子,她痛苦地闭上了双眸。 “我来告诉你,若是你真的要回寿王府,不说寿王府里李隆基的布下的各种眼线要抓你回去,寿王李琩会第一时间再将你送回皇宫。” 杨玉环缓缓抬起头,泪水打湿了眼眶。 只见她咬了咬下唇,像是下了极大的决心,突然“扑通”一声跪在程宇面前,眼中满是恳切: “程公子,求你救救我,只要你能把我从这困境中解救出来,让我做一个普通的女人,我愿意把我这些年积攒的所有金银财宝都给你,那些可都是价值连城的宝物,足够你一生荣华富贵。” 程宇连忙伸手扶起杨玉环,一脸认真地说道:“杨姑娘,我会帮你,但绝不会图你的钱财,我...” 见程宇不为钱财所动,杨玉环扶着他的手,微微倾身,似乎是不经意间露出如天鹅般修长白皙的脖颈,锁骨下雪浪般的起伏也同时惊鸿一现。 这时,青丝如瀑垂落,发间若有似无的牡丹暗香掠过程宇的鼻尖。 她的双手不自觉地搭在程宇的手臂上,声音带着一丝颤抖和哀求:“程公子,只要你帮我,我……我愿意做任何事。” 程宇仓皇后退半步,却见一滴清泪正巧坠在她胸前衣襟,缓缓洇开的水痕竟比霓裳羽衣更灼人眼目。 他的心跳微微加快,呼吸也变得有些急促。 我去,何为温香软玉杀人刀,我这次真是体验到了。 他终于明白史书为何要用“燕瘦环肥“定论千年,这丰肌秀骨的美艳确能蚀魂刻骨。 但他很快回过神来,猛地侧过身,避开杨玉环的目光,轻咳一声,让自己的声音尽量保持平静: “杨姑娘,你这又是何必。《邹忌讽齐王纳谏》中有言,‘客欲美我者,私我也。’” “我非梁上君子,岂可乘人之危。” 闻言,杨玉环眼神中凄苦之色更浓,但很快听到程宇继续道: “我可以帮你,但并非要图你什么?” “是因为我知晓你今后的悲惨命运。马嵬坡下,香消玉殒,如此结局,实在令人惋惜。” 他微微停顿,目光凝视着杨玉环,眼中没有一丝欲望,满是怜惜,轻声笑道: “红颜非祸水,而是天地点缀人间最美的造物。你本应在这世间自由绽放,不该遭受如此悲惨的命运。” “我,会帮你的。” 第74章 白玉凝脂羹的首位食客 当听到程宇那句“我,会帮你的”,杨玉环原本黯淡的眼眸瞬间亮了起来,泪水还挂在脸颊上,却已绽放出一抹笑容。 那笑容如同雨后初晴的阳光,又似昙花一现般绝美。 然而,情绪的大起大落加上长时间的精神紧绷,让她的身体不堪重负。 笑容还未完全展开,她便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双腿发软,整个人朝着地面瘫倒下去。 程宇眼疾手快,一个箭步上前,稳稳地扶住了她。 入手处,是杨玉环柔软的手臂,虽然隔着两层衣裳,也让程宇的心跳陡然加快,一种难以言喻的悸动涌上心头。 他分明看见她胸口暗绣的并蒂莲纹随着喘息起伏,如同一池春水荡漾。 而且,隔着层层衣料仍能感受到她微凉的体温,怕自己失态,程宇不敢低头看那张近在咫尺的容颜,却清晰感知到鬓边碎发扫过自己喉结的痒意。 “失礼了。“程宇慌忙错开视线,扶她坐在青石凳上,“杨姑娘,你没事吧。” 看着程宇并非像嘴上说得那样正人君子,杨玉环泪痕未干的眼角忽然勾起狡黠弧度: “程公子耳尖红得倒像玛瑙珠子。” 唐朝因为某位女皇帝的出现,彻底颠覆了传统观念,为女性参政开辟了道路。 在她之后,不少女性在政治舞台上崭露头角,展现出卓越的才华和智慧。 此外,还有民族融合,风气整体外向开放的原因。 唐朝女子性格上都会更像现代人。 不过下一刻,杨玉环觉得自己有些失礼,摇了摇头,气息微弱地笑道:“多谢程公子。” “咳咳。” 见杨玉环身体如此不适,程宇想了一下,便转身掏出了一枚仙豆,直接递了过去。 “给,这是一枚能恢复体力和精气神的东西,就是我刚才说的仙豆,你先吃了吧。” 杨玉环接过仙豆,见其形状就像一颗大一号的绿豆,但细细查看发现表面似乎有一道温润的光晕。 没有多加犹豫,杨玉环看了程宇一眼,便将仙豆吞服了下去。 “好奇妙的感觉,我真的不累了。” 杨玉环眼中满是惊喜,原本苍白的脸颊也渐渐恢复了血色,她站起身,轻轻活动了一下身体,只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疲惫之感一扫而空。 “程公子,这仙豆果真如你所说,多谢你。”她的声音清脆悦耳,带着几分感激。 程宇看杨玉环恢复了精神,那份美艳更甚之前,脸上也露出温和的笑容:“杨姑娘不必客气,只要你感觉好些就好。” 他顿了顿,又说道:“仙豆虽能让你恢复体力,但不能提供饱腹感。你想必也饿了,来了我这食仙居的人,我都会招待一番。你且随我来,到大堂休息片刻,我去下厨为你准备些吃食。” 杨玉环微微颔首,眼中带着一丝好奇:“有劳程公子了。” 这个陌生的男子,不仅能将她招来,并答应帮她,还有能变成衣裳和仙豆的能力,还如此细心体贴,让她在这陌生的地方感受到了一丝温暖,警惕性再次放下了不少。 留杨玉环一人在大堂休息,程宇来到后厨。 这次,在杨玉环来之前,他已经将能提前完成的工作都做好了,现在将剩下的烹饪流程走完即可。 …… 待程宇转入后厨,杨玉环方敢用好奇的目光地仔细打量着屋内的一切。 这里没有寿王府的奢华,也没有大明宫的宏伟,却处处透着一种简约舒心的气息。 木质的桌椅摆放得整整齐齐,墙壁上挂着几幅淡雅的字画,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的茶香。 虽然整体简单,但也有很多她惊奇的地方。 比如为何不用火就能亮的灯烛,表面的指针在不断自转的金属物品。 在观察一遍四周后,杨玉环闲着无事,便站起身,轻轻踱步,近距离观察这里的一切。 不过很快,她的目光便被一面墙上的字画吸引,缓缓走近,细细端详,越看越吃惊。 “这应该是幅行书作品,内容苍凉多情,情感真挚。而且融合了楷书和行书的元素,既有静态的美感,又不失动态的韵味。” 看看落笔是谁,杨玉环美目扫向落款处。 “右黄州寒食二首。苏轼撰并书。”杨玉环缓缓道出。 也不知为何,这些字包括刚刚看到的其他行文字体,她明明看着陌生,但都能读懂。 “苏轼?”杨玉环想了想自己知晓的名人,最后摇了摇头。 没听说过。 但想来应该是位大书法家才对。 如不然,那位神秘的程公子,如何愿意将它悬挂在大堂内以示众人呢? 厨房内。 程宇将羹汤盛在一只精致的白瓷碗中,那洁白如玉的羹汤,表面还冒着袅袅热气,散发着淡淡的奶香和糯米的香气。 白玉凝脂羹。 大功告成! 【评分:珍品级】 【评价:汤汁的浓郁与清淡相互交融,让人回味无穷,每一口都能感受到来自食材纯粹的自然风味。】 前面说汤汁兼具浓郁和清淡,后面却说具备食材的自然风味。 空间还是在讽刺我没有完美融合这道料理的味道吗? 程宇:( ̄_ ̄) 程宇小心翼翼地端着白玉凝脂羹走出后厨,羹汤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开来,引得杨玉环循香望去。 “程公子,这便是你为我准备的美食吗?” “光是闻着这香气,便已让人迫不及待想要品尝了。” 杨玉环眼中满是期待、好奇。 程宇微微一笑,一边将餐具递给了杨玉环,一边回道:“是的,来,尝尝看。” 杨玉环缓缓坐下,目光落在那碗白玉凝脂羹上,只见羹汤如羊脂玉般细腻温润,甚至表面还精心点缀着几缕玫瑰花瓣,宛如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程公子亲自为我下厨,妾身在这里谢过公子。”杨玉环没有直接进行品尝,而是弯身对程宇道谢。 却不料,峰峦如聚,波涛如怒。 好诗,好诗。 程宇快速扫一眼诗词意象,哦不,两眼。 “前面既然说过此地食仙居,自然不会让你空口而来,扁腹而去。”程宇笑道,“快吃吧。” 杨玉环这才缓缓坐下,拿起勺子,轻轻舀起一勺玉羹。 “好像是...莲藕和银耳?”杨玉环在心中思考。 她小心翼翼地送入口中。 第75章 摆脱之法:上中下三策 当丝滑的羹汤刚一触碰到舌尖,她便不由自主地轻颤了一下。 刹那间,有一种独特的口感在她的味蕾上绽放开来。 首先袭来的味道是莲藕的清甜爽脆,仿佛每一口都带着大自然的清新气息。 紧接着,软糯的银耳如云朵般在舌尖散开,细腻绵滑,与莲藕的爽脆形成了奇妙的口感对比。 似乎,还有甘甜的蜂蜜在内,恰到好处地融入其中。 杨玉环感觉这几种味道相互交织,层次分明却又和谐统一。 仿佛让她看到了一支乐队在演奏天地自然的乐章。 “嗯~~”杨玉环轻哼了一声,抬头看着程宇,“程公子,你这道羹很好吃很好吃,这道菜叫什么?” 程宇微微一笑,回应道:“它叫白玉凝脂羹,是我搜寻的汉代美食,不知道你是否知晓?” 杨玉环一边慢慢品尝,一边蹙眉思考。 “程公子,妾身未曾听说过。” 程宇在杨玉环对面,伸手一挥拿来了一套茶具,给自己一边煮茶,一边颔首道:“也许,这道菜到唐代就已经失传了。” 见多不怪,杨玉环细细品味着白玉凝脂羹,一边由衷赞叹:“程公子,如此美味的佳肴,失传实在是太可惜了。” 说罢,她又舀起一勺羹汤,缓缓送入口中,那满足的神情仿佛在告诉程宇,这道羹汤已深深俘获了她的味蕾。 程宇见杨玉环虽然给了好评,但身上的时空锚定条件果然未达成。 不过,对此他早有所料。 杨玉环吃得正香,忽然抬起头,与程宇目光交汇,眼中满是好奇与期待,笑着问道: “程公子,你既然能做出如此美味的菜肴,又有诸多神奇的本事,那你究竟是何人呢?” 既然你这么诚心诚意的问了,那我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吧。 程宇放下手中的茶杯,正色道出自己早已编制好的身份,在最后道: “只是我修炼时间尚短,能力还不够强大,暂时无法直接将你从深宫之中解救出来。” 无法直接? 那就是还有其他办法? 杨玉环听到这话,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但她很快调整情绪,嘴角依旧挂着甜美的笑容: “那程公子,我们该如何是好呢?只要能摆脱这困境,我一定积极配合。” 程宇凝视着杨玉环那绝美的眼眸,没有回避: “我这里有上中下三策。” “你想要先听哪个?” 杨玉环歪了歪脑袋:“先听最好的办法吧。” “好。”程宇点了点头,“上策是你先想办法拖延时间,或用月事,或用规矩,或用喜欢,总之,尽可能地躲避唐玄宗。” “然后呢?”杨玉环道。 “然后,等我修炼有成或者获得强力法器,前来助你脱困。” 杨玉环微微颔首,若有所思地说道:“程公子,这个要等多久?” 程宇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或许是一日,又或许是一年。” “啊?”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急切,“程公子,那中策呢?” 程宇轻轻抿了一口茶,缓缓说道:“中策便是我给你一件临时防身之物,虽不能直接让你彻底摆脱困境,但能在关键时刻帮你逃离皇宫。只是这也并非长久之计,你逃出后,还需面对诸多难题,如唐玄宗的追捕,以及如何在宫外生存。” 杨玉环秀眉轻蹙,心中权衡着利弊。 她明白,这程公子的手中,现在应该有一种能让自己暂时脱离皇宫牢笼的东西,但要是直接逃跑,后续的麻烦也不少,太莽撞了。 不过,相比之下,这似乎是一条更为现实的出路。 “那下策呢?”杨玉环接着问道,眼神中带着一丝紧张。 程宇仰起头,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看了一眼杨玉环,略顿道: “这下策啊,便是我给你一剂药,这剂药可以让你暂时陷入假死状态,心跳和呼吸都会暂停,将会持续七日。” “七日后如果你能醒来,一定是在棺材之中,若是还没下葬,你需自行坚持到可以来我这里的时辰,然后我再会给你一些吃的,帮你度过还未下葬的时间。” “若假死的你已下葬,按照此时你已经是尼姑身份,那么就不再是寿王妃了,是一个普通人家,那唐玄宗八成会将你安葬于平民墓地,到时,你醒来,即可设法在四处无人之时,逃离即可。” “下策虽然看似完美,实则风险极大。” “一方面,我不能保证我这药,就一定能帮助你假死七日,它有可能会让你真的死亡。” “另一方面,你假死后,身体是否会被人损伤,只能看天命。” “最后一点,即使你运气够好,度过了前面的危机,你在逃出来后,还要独自一人在外面流浪,面对突发的危机。” “所以,你现在的选择是?” 本来还在边听边吃的杨玉环听完下策,脸上血色尽失,手下意识地攥紧了勺子,指节因用力而泛白。 少顷,她放下了餐具,张了张嘴,半晌才挤出几个字:“这下策……这也太危险了。”声音带着明显的颤抖,眼中满是惊惶与恐惧。 程宇双唇微抿,看着她没有说话。 十九岁的杨玉环果然还是逃不开面对生死的恐惧。 还没有二十年后,慨然赴死的勇气。 杨玉环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可声音仍有些发颤: “程公子,我明白。这下策实在是赌上了性命,我还是先想想上策和中策吧。” 程宇轻轻点头:“杨姑娘所言极是。这脱身之法,确实需要谨慎斟酌。不过....”程宇顿了一下,眼神微眯,透着几分探究的意味:“杨姑娘,要不要在选择之前,先看看未来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 “或许,看过之后,你便会有答案。” 看看自己的未来吗? 杨玉环一怔,眼中闪过一丝犹豫,咬了咬下唇,认真思考片刻后,缓缓说道:“好,我想看看。” 程宇抬手一挥,巨大的电视屏幕凭空出现在了大厅。 荧幕上开始放映杨玉环的一生。 【杨贵妃,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原名杨玉环……】 第76章 杨玉环的选择 当一听到开场白说“杨贵妃”时,杨玉环柳眉便轻轻挑起,美眸中带着一丝惊讶和愁苦。 “果然,我没能逃出圣人的手掌心,成为了妃子。” 回忆起和寿王那些甜蜜的誓言以及相视而笑的瞬间,杨玉环心中默默叹了口气,脸上痛苦之色一闪而过。 “中国古代四大美女?” “我吗?” 总觉得这个称谓,不是什么好说法。 很快,画面中出现了杨玉环的演绎角色,程宇暂停了片刻,对杨玉环进行了一番科普说明,杨玉环听罢,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懂了,这大概就是后世,梨园的表现形式吧。 接着看,当视频述说杨贵妃的前半生时,杨玉环只是抿了抿嘴,没有什么太大反应。 心底暗暗道:“虽然部分叙述有出入,但大体没什么问题,就是扮演我的角色没我好看。” 当听到后面自己入宫立马受宠封为贵妃,画面切到贵妃坐在李隆基怀里的时候。 杨玉环微微瞪眼,眼神中带着一丝恼怒,嘴角向下撇了撇,似乎在无声地表达着自己的不满。 【杨贵妃与唐玄宗的爱情故事,堪称中国古代最浪漫的传奇之一……】 杨玉环心道: “玄宗,是当今圣人死后的称号吧。” “爱情?哼,别无选择的爱情吗?” 【在唐玄宗的宠爱下,杨贵妃的生活极尽奢华。她不仅拥有无数珍宝,还拥有自己的宫殿和庞大的侍从队伍……】 看到对杨贵妃奢华生活描写的片段,程宇注意到杨玉环的眼睛确实亮了一下。 果然,还是喜欢奢华的生活吗? 当后面提到唐玄宗对她宠爱至极,为博她欢心,不惜劳民伤财。 杨玉环的眼神中便透露出一丝忧虑。 “君王为她劳民伤财,那她不就是烽火戏诸侯的褒姒吗?” 画面突变,安史之乱爆发,皇宫陷入混乱,百姓生灵涂炭。 杨玉环随唐玄宗逃亡,马嵬坡下,士兵哗变,要求处死杨国忠和她。 最终,唐玄宗无奈将她赐死。 绝代佳人就此,香消玉殒。 视频播放至尾声,杨玉环盯着画面中的一口棺材久久无言。 随之惨然一笑,透着一股让人心碎的凄美,自言自语道: “为什么?” “为什么上天要赐予我这般的命运?” 程宇看着杨玉环的眼眸似蒙了一层薄雾,朦胧中透出无尽凄婉,眼尾微微泛红,似有泪意隐忍其中。 此时的她,整个人宛如从古画卷中走出的凄美仕女,周身散发着让人心疼的哀伤气息。 他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静静地陪伴。 程宇很清楚,杨玉环这时候需要自己调整的时间。 不知过了多久,杨玉环缓缓抬起头,眼神中透着一股决然,看向程宇说道: “程公子,我才不要这样的命运。” “我虽喜爱那奢华的生活,可这代价实在太大,我不想成为祸国殃民的褒姒,不想成为笼中雀,我想要自由,想要自己选择人生的权利。” 她的声音微微颤抖,却充满了坚定。 “啪啪啪。” 程宇拍了拍手,眼中满是赞赏:“好!杨姑娘,你能有这样的觉悟,实在难得。既然你已下定决心,想改变自己既定的一生,我定会全力相助。” 说着,他从袖中取出一物,递给杨玉环:“这是特制的安眠药,你若实在无法避开唐玄宗时,寻求安静时机的时候,服下七片,便可进入假死状态。” 说来有缘。 程宇在数月前,通过特殊渠道购得此药,本是为了让自己在生命的最后,不至于走的太痛苦,购买的特制安眠药。 这种药,寻常安眠只可服下一片即可。 如果服用超过十片,人就会直接在睡梦中死去。 服用超过五片,人体便会进入假死的状态,失去呼吸和心跳,几天后才会苏醒。 五片到十片以内服用,只能增加假死时长。 程宇考虑到少服用一些更安全,便告诉杨玉环服用七片即可。 接着,程宇又拿出一样东西,递给杨玉环道: “这是大力水手菠菜,虽名字奇特,但它有着神奇的功效。当你遇到生命危险,急需力量的时候,食用它,便能在十分钟内让你力量暴涨,应对突发情况。” 最后,程宇掏出一个小巧的锦囊,里面装着10颗仙豆: “这10颗仙豆,你也收好。除了能恢复体力和精气神,在你受伤时,它还能帮助你快速愈合伤口,是关键时刻的救命之物。” 杨玉环接过这些东西,心中满是感动,眼眶微微泛红:“程公子,你如此帮我,我却无以为报。待我摆脱困境,定当重重酬谢。” 程宇微笑着摆摆手:“杨姑娘不必如此,能帮你改变命运,于我而言便是最大的回报。” 程宇从小便看不惯世间有太多悲苦,尽管他也曾是其中的一员。 不过也不能说帮杨玉环他没有一点心思。 比如说,她身上那个时空锚定条件【品尝自由的味道】要达成的话,让杨玉环实现自由是有必要的。 再者,见如此绝代佳人受难,哪个男人会不伸出援助之手。 此时,杨玉环只觉一阵困意袭来,大概是情绪的大起大落让她身心俱疲。 她轻轻打了个哈欠,不好意思地询问程宇道:“程公子,我有些困了,不知您这里可有休息的场所?” 程宇连忙点头,带着杨玉环来到一间布置温馨的客卧。 “杨姑娘,你安心休息,若有任何需要,随时唤我。” 为她关好门窗后,程宇轻声说着: “对了,一定记得将我给你的东西睡觉时也随身带着,若不贴身携带,你无法将东西带回道观。” 杨玉环轻轻点头,缓缓躺到了床上,睡得香甜。 不知过了多久,停留的时间到了。 杨玉环在一阵轻微的光芒中渐渐消失,回到了太真观。 第二天天亮,当杨玉环缓缓睁开双眸。 下一刻,她似乎感受到了什么,掀开了被窝一看。 如同黄莺出谷般笑了出来,清脆婉转。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 第77章 蓝鳍金枪鱼 “开启杨玉环好评奖励。”程宇心中默念。 【极品贵妃石榴10斤:果形端正,色泽艳丽,籽粒大而饱满,汁多味甜,营养丰富。】 眼前白光一闪,十斤贵妃石榴凭空出现在他面前。 这石榴个个圆润饱满,表皮红得透亮,就像一颗颗被精心打磨过的红宝石,在阳光下闪烁着诱人的光泽。 程宇拿起一个,轻轻一掰,“咔嚓”一声,石榴籽如红宝石般晶莹剔透,紧紧簇拥在一起,散发出清甜的果香,瞬间弥漫在程宇周围。 程宇眼睛微微一亮,这奖励不错啊。 他迫不及待地剥下几颗放入口中,轻轻一咬,汁水四溢,那浓郁的甜味瞬间在舌尖上炸开,甜蜜的滋味顺着喉咙直抵心底,让他忍不住眯起了眼睛,脸上露出满足的神情。 “这味道,简直绝了!”程宇一边嚼着,一边含糊不清地赞叹道,“怪不得是杨贵妃的最爱,我以前的石榴都白吃了。” 根本不用吐籽,因为极品贵妃石榴的籽都相当好吃,味道程宇品起来,感觉有点像瓜仁。 吃完一整颗石榴,程宇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随后将剩下的石榴小心翼翼地收了起来,准备留待之后慢慢享用。 杨玉环走后,日子很快又恢复到了往日的三点一线,程宇每天的生活简单而充实。 清晨,第一缕阳光还未完全照进食仙居,程宇就已经在厨房里忙碌起来。 各种食材在他手中如同有了生命一般,被巧妙地组合、烹饪。 他时而专注地盯着锅中翻滚的汤汁,时而熟练地挥舞着手中的刀具,将食材切成均匀的薄片。 豆大的汗珠从他的额头滚落,但他浑然不觉,全身心地投入到烹饪之中。 待烹饪结束,他便会进行常规的每日签到。 【红富士苹果10颗:真正产自富士山的红苹果】 苹果? 程宇撇了撇嘴,将其收入了仓库。 要不是没有什么东西吃了,谁会吃苹果? 午后,程宇会来到垂钓之海,手持钓竿,静静地坐着,等待鱼儿上钩。 他的目光会紧紧盯着水面,手中的钓竿握得稳稳的。 但是姿势再好、再专业,程宇钓上来的还都是一些普通的鱼类或杂物。 傍晚时分,程宇结束了一天的垂钓,开始他在烹饪空间里的训练和学习。 朱元璋和曹操带来的古书虽然不多,但因为是古人所着,没有标点符号。 尽管程宇在空间内的阅读速度极快,但理解起来,还真是挺耗时间的。 不知不觉间,到了宋大顺老爷子差不多要来的时间了。 看以往经验,第二次来一般都在10天左右。 可是,随着时间分秒过去,却始终不见宋大顺的身影。 程宇不禁感到有些奇怪,心中暗自思忖: “莫不是宋老爷子忘了还有第二回来的事?” “还是说...” 他突然想起,上次宋大顺来的时候,身体就已经非常虚弱了,连走路都有些不稳。 “难道……” 程宇不敢再往下想,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悸动。 接下来的一段时日里,程宇始终没有等来宋老爷子。 “生老病死,真是人生无常啊。” 站在后山顶上,程宇望着天边的七彩云霞,轻声叹息道。 看来,宋老爷子以后可能不会再来了。 程宇站在山巅上,眼神直直地盯着前方,似有千言万语积压在心底,却一个字也说不出,像一尊静默的雕塑。 …… “又是一条黑鱼。” 程宇熟练地将钓上来的黑鱼取下,随手丢进一旁的水塘里。 “今天是第三条黑鱼了吧?”程宇喃喃道。 每天都钓这些普通货,一点惊喜都没有。 莫非那一次真的是自己欧皇附体,才钓上来的银甲磐鱼? 他一边嘟囔着,一边重新挂上鱼饵,再次将鱼钩甩进垂钓之海中。 百无聊赖地等待着,程宇的思绪却飘回到了上次吃大力水手菠菜钓鱼的场景,心中一动: “莫非是吃了大力水手菠菜的缘故?” “不行,我得再试试。” 程宇脱下了衣物,换了一个超大号的内裤后,便毫无犹豫地从便携食用袋中掏出了一罐菠菜,大口大口的吐了下去。 上次吃的时候还是在身体虚弱的时候,这次身体基本恢复到年轻时候了,不知道一会儿会有什么变化? 程宇开始全神贯注地感受着身体的每一丝变化,像一位严谨的实验者记录实验数据般,在心中默默记录着。 首先是肌肉,原本紧实的肌肉像是被注入了新的活力,开始微微颤抖,肌肉纤维不断收缩、膨胀,每一块肌肉都似乎在欢呼雀跃,力量感不断攀升。 他下意识地攥紧拳头,只听“嘎吱”一声,指关节因为用力而发出轻微的声响,一种前所未有的强大力量在他的手臂中涌动。 紧接着,骨骼也开始发生变化。 程宇能感觉到每一根骨头都在生长、强化,仿佛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在重塑他的骨骼结构。 伴随着“咔咔”的细微声响,他的身高开始迅速增长,原本非常宽大的内裤现在变得合身了起来。 他的视野也随之抬高,原本平视的门板,现在需要低头才能看到。 程宇赶紧走到附近的一棵大树下,以树干为参照,仔细观察自己身高的变化。 只见他的头顶很快就超过了之前做的标记,而且还在持续上升。 他拿出随身携带的卷尺,快速测量了一下,好家伙,身高直接暴涨到了两米二,比之前的变身还足足高出了一大截。 不仅如此,他的感官也变得异常敏锐。微风拂过,他能清晰地感受到每一丝风的流动,甚至能分辨出风中夹杂着的垂钓之海的水汽味儿。 强,现在的感觉... 程宇看了看自己目前的超人形态,用心感受着这一切。 现在的我,可以打之前五个自己吧。 力量没有翻倍增长,程宇感觉只是增长了三到四成左右。 但是在超人形态下,打架可不只是看力量定高低,而是综合的身体素质。 程宇兴奋地研究了一会儿自己新的“身体”后,终于将视线转移到了垂钓之海上面。 再次拿起钓竿,他准备验证自己的猜想。 他将鱼钩抛入湖中,全神贯注地盯着水面,等待鱼儿上钩。 没过多久,钓竿猛地一沉,一股强大的拉力从水底传来。 程宇心中一喜,果然,这垂钓之海渔获品质真的和钓鱼者的身体素质相关。 而且这股拉力来回扭动,上钩的一定是个生物。 程宇紧紧握住钓竿,凭借着现在强大的力量,轻松地与水下的生物展开较量。 这个生物的力量,不如银甲磐鱼啊。 随着鱼线不断被拉出水面,一个巨大的身影逐渐浮现。 竟是一条长达三米一的蓝鳍金枪鱼! 第78章 程宇,我终于找到你了 蓝鳍金枪鱼,又称海洋爱马仕、海洋劳斯莱斯。 体型巨大,最长能长到3米多,体重可以超过450千克,相当于一辆小汽车的重量。 居然能在我这个像小池塘一样的地方,钓出来。 “这就是大力出奇迹吗?”程宇盯着在地上翻腾的蓝鳍金枪鱼,略微有点呆滞。 这条蓝鳍金枪鱼实在太大了,程宇望着它,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他的脑海里瞬间闪过两个念头,一是把这大家伙先放进池塘里养着,等想吃的时候再处理;二是直接杀了,找个地方存起来。 可如果要实现第一个念头,那么问题来了:蓝鳍金枪鱼是高度洄游的鱼类,在自然环境中需要广阔的海域来觅食和繁殖,这就需要程宇将空间放大到至少数公里长。 空间是能放这么大,可是只有空间,没有水啊。 程宇现在上哪里,能给它整上这么多海水啊。 还得根据蓝鳍金枪鱼的食谱给它找点吃的。 第一个念头一时半会根本没法实现。 还是杀了吧。 程宇看着被鱼尾扫得乱七八糟的庭院,无奈地叹了口气。 说干就干,程宇挽起袖子,一挥手,厨房里飞出了一把长刀。 看准蓝鳍金枪鱼的头部,程宇大喝一声,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巴掌拍了下去。 “嘭!” 这一拍,原本还活蹦乱跳的蓝鳍金枪鱼就像被施了定身咒,一下子就晕了过去,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然后程宇把将其一把抱起,放置在了一个临时的工作台上。 随后他拿起长刀,运起超级感知,就像开启了透视眼一样,仔细地定位着蓝鳍金枪鱼的动脉。 “找到了!”他轻声说道,然后手起刀落,精准地划破了动脉。 刹那间,鲜血喷涌而出,幸好程宇早有准备,迅速在工作台下方放了一个大盆,接住了喷涌而出的鱼血。 这放血可是个技术活,放得好,鱼肉才会更鲜美。 放完血,程宇马不停蹄地开始去鳃、开膛、去鳞。 他的动作干净利落,每一刀都恰到好处。 要不是大力水手菠菜吃下去,自带超强感官、超强的掌控力,能让程宇像在普通形态下一样挥刀,他不可能可以将其精细处理。 “呼~~”做完这些工序,程宇吐出了一口气,紧紧握住长刀,眼神变得更加专注而有力。 “那么接下来,要给它切片了。”程宇小声自语道,开始将金枪鱼切成薄片。 。他的眼神紧紧盯着鱼肉,每一片的厚度都控制得极为精准。 “一片、两片、三片……”他嘴里数着,手上的动作却丝毫没有停歇。 不一会儿,工作台上就摆满了整齐的金枪鱼薄片,每一片都晶莹剔透,纹理清晰,就像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哇塞,这要是拿去卖,不得卖个好价钱啊!” 程宇看着自己的杰作,得意地笑了起来。 处理完鱼肉,程宇又开始发愁了: “这么多鱼肉,放哪儿呢?冰箱肯定是放不下的。” 他挠了挠头,在院子里来回踱步。 突然,他灵机一动:“对了,我可以建一个地窖啊!先把鱼肉放在地窖里保鲜,等冰柜到了再转移过去。” 经过几分钟的选址和十几分钟的样式改造,程宇总算做出了一个符合他审美的超深地窖。 随后程宇拿出了保鲜袋,将鱼片一一包装好了后,放入了地窖之中。 “好了,暂时先委屈你们在这里待着吧,等我的大冰柜来了,就给你们换个更好的家。” 程宇对着地窖里的鱼肉说道,仿佛它们能听懂他的话一样,随后自己说着说着也笑了。 就在程宇忙着处理蓝鳍金枪鱼的时候,在天府的一栋写字楼里,一位名叫姜木兰的女子正坐在办公桌前,穿着一身剪裁利落的黑色西装,长发随意地挽在脑后。 她的办公室宽敞明亮,却冷清得让人发寒。 落地窗外是繁华的城市夜景,霓虹灯的光芒透过玻璃洒在她的侧脸上,映出一层淡淡的疏离感。 屏幕上的文档打开了许久,却一个字也没被敲下。 她的眼神空洞,思绪早已飘远。 “程宇……”她的唇间轻轻吐出这个名字,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 …… “你好,请问你知道程宇去哪儿了吗?我找他有急事。” 程宇前公司同事摇摇头:“我们也不清楚,他突然就辞职消失了,什么都没说。” 某大学。 “程宇啊,毕业后就没怎么联系过了,我也不知道他现在的情况。”程宇曾经的辅导员扶了扶眼镜,回忆着说道。 姜木兰强忍着失望,又问了几个程宇的大学同学,得到的却都是相同的答案。 某地。 “这位美女,我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他好久都没联系我了。”通过关系介绍,姜木兰找上了程宇的一位朋友,同样表示不知其去向。 程宇曾经生活过的孤儿院。 院长是一位和蔼的老人,看到姜木兰,眼中满是疑惑。 姜木兰把来意说明后,院长皱着眉头想了很久:“小宇那孩子,确实有段时间没来看我了,我也挺担心他的,可我真不知道他在哪里。” 姜木兰再也忍不住,泪水夺眶而出:“院长,我真的很担心他,他怎么能一声不吭就走了呢?” 院长似乎看了一点什么,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笑着安慰道:“孩子,别太伤心,小宇那孩子很有韧性的,就像野草一样,说不定哪天就回来了。” 从孤儿院出来,姜木兰感到前所未有的绝望。 我应该早点和他见面的。 应该早点了解了解他的情况的。 …… 就在这时,姜木兰的手机“叮咚”一声响了,是闺蜜发来的消息,还附了一个抖音视频。 姜木兰被声音惊醒,麻木地看向手机。 “木兰姐!木兰姐!” “你最近是不是一直在找一个人?” “我这里有条视频你看看吧。” “你看他,像不像你要找的那个人啊?” 看到这两行消息,姜木兰浑身像被震了一下,随即伸手点开视频。 视频里,一个长相酷似程宇,但明显更加成熟、英俊的男子,正在一处馄饨摊前下着馄饨,手法精湛娴熟。 她的瞳孔微微一缩,心跳陡然加快。 “好像是...不,一定是他。”姜木兰激动地叫出声来,全然不顾声音是否会穿透办公室,被外面的同事听到。 姜木兰赶忙想打开视频评论区,寻觅主人公地址。 却发现自己还要下载app。 这时候的她,一分钟的下载时间她都觉得煎熬。 她连忙一个电话给闺蜜打了过去。 “瑛子,你刚才发我的视频我看了,你知道这里面的人在哪吗?” 电话那头,正在家边看电视边学插花的闺蜜东方瑛有点惊讶,她没想到她冷傲的木兰姐有一天会对一个男人这么上心。 她刚发出去消息,没想到姜木兰就回复的如此之快。 要知道,姜木兰一向是工作狂,看条朋友消息回复的时间平均至少要在三个小时以上。 “啊?哦!我帮你看看吧。” “好像是,海都。” 海都! 擦了擦眼角的泪痕,姜木兰抬起头笑了,笑得梨花带雨的。 程宇,我终于找到你了。 第79章 探索垂钓之海 处理完三百五十公斤重的蓝鳍金枪鱼后,程宇望着平静的垂钓之海,心中的探索欲再度熊熊燃烧。 他心想,既然吃了大力水手菠菜能钓到蓝鳍金枪鱼这般珍贵的鱼类,那要是继续探索,说不定还有什么惊喜。 程宇哼着小曲,迈着轻快的步伐来到了垂钓之海。 他熟练地整理好钓具,挂上一块从蓝鳍金枪鱼身上切下的新鲜鱼肉作为鱼饵。 这鱼饵可是相当珍贵,蓝鳍金枪鱼那鲜美的肉质,在这世间可不多见,程宇想着,这么好的鱼饵,说不定能钓上更稀奇的东西。 他将鱼钩用力甩入海中,鱼钩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扑通”一声落入水中,溅起小小的水花。 程宇紧紧握住钓竿,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水面,不放过任何一丝动静。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程宇的耐心却丝毫未减。 突然,钓竿猛地一沉,一股强大的拉力从水底传来。 程宇心中一喜,他知道,又有大家伙上钩了。 他紧紧握住钓竿,身体微微后仰,开始与水下的生物展开较量。 这股拉力也很强劲,钓鱼线在剧烈摇摆,幅度剧烈。 程宇此时也暗暗吃惊,这会是条什么鱼,这股劲儿比蓝鳍金枪鱼要大几倍啊。 突然,只听“嘶啦”一声,钓邦的鱼线竟不堪重负,断裂开来。 程宇睁大了眼睛,看着手中只剩一半的鱼线,有些欲哭无泪。 好家伙! 我,我空军了? 不,是跑鱼,这比空军了还难受百倍。 程宇有些懊恼,心中思索可能是刚才钓蓝鳍金枪鱼的时候,鱼线就已经不堪重负了,或者这条鱼的力量太猛,超出了鱼线的承受力度。 没办法,只能换线重来了。 程宇无奈叹了口气,迅速翻出备用鱼线。 这次用丝强的吧。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程宇发现这次好像等了时间有点久了。 “已经过去快两个小时了,竟然一点动静都没有。”程宇低声自语道。 莫非,这垂钓之海也在给我匹配势均力敌的对手? 渐渐地,程宇对于单纯地等待鱼儿上钩就要感到无趣的时候,钓竿终于轻轻颤动了一下。 程宇瞬间来了精神,也反应飞快,如闪电般一把握实了鱼竿。 鱼线被绷得紧紧的,发出“嗡嗡”的声响,程宇能清晰地感受到水下生物在拼了命的挣扎。 但…… “你就这点力气?还不够...”程宇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自信的笑容,心中暗自猜测,这条鱼的力量比起之前跑掉的那条,似乎差了不少,但又比蓝鳍金枪鱼的力量大一些。 他稳稳地握住钓竿,不紧不慢地收线,如同一位经验老到的猎手,正在戏耍自己的猎物。 随着鱼线逐渐收回,水面下的身影也越来越清晰。 很快,一个巨大的鱼头露出了水面。 程宇定睛一看,原来是一条巨大的翻车鱼。 这条翻车鱼体型极为庞大,足有四米长,身体扁平宽阔,犹如一个巨大的餐盘,那小小的眼睛和大大的嘴巴,看起来憨态可掬又有些滑稽。 这是一种主要以水母、海藻等为食,常常在海面上翻滚身体,以利用阳光来调节体温的生物。 程宇将这条翻车鱼拉上了岸,看着这条翻车鱼,心中不禁有些纠结。 翻车鱼虽然体型巨大,但肉质并不鲜美,而且处理起来也颇为麻烦。 思量片刻,程宇还是决定将它放回海里。 时间又过去了许久,就在程宇以为今天的垂钓之旅就要这样平淡结束的时候,钓竿再次有了动静。 随着程宇使用巧劲在尽量不再绷断鱼线的情况下,将巨物身影显现在了水面。 程宇定睛一看,不禁一怔,原来是一只巨大的海龟。 程宇急忙用手机查询了一下这个海龟是否属于地球品种。 结果显示,这是一只棱皮龟,世界上最大的龟类之一。 这只两米多长的海龟,龟壳看起来坚硬无比,上面布满了岁月的痕迹,它的四肢像粗壮的船桨,正在水中奋力划动。 “能吃吗?好不好吃?”看到显示内容,程宇第一反应问道。 根据搜索结果得知,棱皮龟的肉质较为粗糙,一般不被食用。 程宇有些失望,自语道:“看来,又做了白用功。” 将海龟嘴里的鱼钩取出,程宇将其放生。 再来吧。 时间缓缓流逝,一直到了夜晚八九点钟。 这个时间段,本该在烹饪空间学习的程宇却还在钓鱼。 “最后一竿,再钓最后一竿,我就结束。”程宇暗暗心想。 程宇收获完棱皮龟之后,又陆续遇到咬钩的猎物。 但要么是鱼线被崩坏,要么是鱼竿被折断,导致直接跑鱼。 要么就是为了防止渔具损坏,程宇不得已忍痛将鱼线取下。 还有就是钓上来一些奇葩物件,比如某种渔船的大型发动机,某块残缺而又巨大的雕塑作品。 程宇深吸一口气,将鱼钩再次甩入那片神秘的海面。 波光粼粼,仿佛为这片海域披上了一层银纱。 此时的垂钓之海,在夜色的笼罩下,显得更加神秘莫测。 倒不怪程宇钓鱼上瘾,而是之前程宇从没有在夜间垂钓过。 今天也是程宇想尝试多探索一下垂钓之海,看看夜间垂钓,会不会和白天区别很大。 “吱~~” 见鱼线再次绷紧,程宇立马变得生龙活虎,但这次咬饵的生物似乎力气也不太大。 很快,程宇将其甩了出来。 “啾啾~~”生物掉落在地面上,发出了尖锐的叫声,那声音似乎是在求救般。 “竟然是只海豚。” 看着地上不断扑腾、发出急切叫声的海豚,程宇眉头微皱。 海豚他是了解的,留着只能耍宝,根本不能吃。 之前他有看过一个新闻,说在一只海豚里检测出了放射物含量超标,这他哪敢吃啊。 而且海豚肉也是腥味重、肉质粗糙,不适合烹饪。 思考片刻,见海豚还在凄惨的叫着,程宇走上前来,将它一把扔了回去。 说最后一杆,就是最后一杆。 程宇将庭院里的东西收拾干净,之后便回到了卧室。 躺在床上,程宇久久未能入眠。 程宇回想着白天的经历,从钓上蓝鳍金枪鱼开始,到后来跑掉的那条力量巨大的鱼,以及接连钓上来的翻车鱼、棱皮龟,还有那些莫名其妙的物品,这一系列事件看似毫无关联,却让他逐渐理出了一些头绪。 首先,垂钓之海主要规则是:百分百不会空军。不管等待多久,最终总会有东西上钩,这一点在多天的漫长垂钓过程中都得到了充分验证。 但,虽然不会空军,但是有没有本事把鱼钓上来又是另说了。 其次,程宇愈发坚信垂钓之海会根据钓鱼者的身体素质匹配上钩之物。 就像他吃了大力水手菠菜后,力量、感官等身体素质大幅提升,才有机会与那些力量远超常人所能应对的生物展开较量。 钓蓝鳍金枪鱼时,他虽费了些力气,但凭借增强后的身体素质还是成功将其捕获;而那条跑掉的大鱼,力量比蓝鳍金枪鱼大几倍,也正是因为他身体素质的提升,才能够短暂地与之抗衡,换做以前,可能鱼线瞬间就会被拉断。 再者,关于鱼饵的猜想也在他心中逐渐明晰。 他使用珍贵鲜美的蓝鳍金枪鱼肉做鱼饵,钓上来的生物和物品都有着独特之处,无论是珍贵的海洋生物,还是那些看似无用却充满神秘色彩的物件,都暗示着鱼饵的价值和美味度与钓获物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 这让他想到,如果下次使用更特别、价值更高的鱼饵,是不是能钓出更令人惊叹的东西? 比如:美食? 另外,在钓鱼时长上面,似乎钓鱼时间长短,并不影响渔获品种。 嗯,不一定。 还是要再研究一下。 随着思绪飞舞,程宇也缓缓进入梦乡。 第80章 寻寻觅觅 海都火车站。 姜木兰和东方瑛站在熙熙攘攘的出站口,人潮如涌,每个人都行色匆匆,与她们俩略显迷茫的状态形成鲜明对比。 姜木兰目光扫过每一个从站内走出的身影,眼睛里满是焦急与期待,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是程宇的人。 东方瑛在一旁看着姜木兰在等车时间还是这副模样,心里满是无奈,轻轻叹了口气,拉了拉姜木兰的胳膊说: “木兰姐,你别这样搞得跟个私家侦探似的,疑神疑鬼的。” 东方瑛穿着一件米色风衣,长发微卷,眉眼间透着几分慵懒,与姜木兰的冷冽着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私家侦探。”姜木兰的声音很轻,“你说的对,我应该联系下海都的私家侦探。” 东方瑛无奈地轻拍了一下脑门,眼神中透着一丝懊恼。 我就不该说什么私家侦探,木兰姐真是倔得像块石头。 姜木兰眼神依旧执着地在人群中搜索着,嘴里喃喃自语:“他一定在这里出现过。” 东方瑛知道劝也没用,只好陪着她继续站在那里,时不时跟着姜木兰的目光去打量那些过往的行人。 按照之前的线索,两人离开火车站,来到了程宇曾经摆摊的胡同。 胡同里依旧热闹非凡,各种小吃摊散发着诱人的香气,摊主们的吆喝声此起彼伏。 她们好不容易找到了视频里的那个千里香馄饨摊,摊位前坐着几个食客,正吃得津津有味。 摊主是小赵警官,他依旧穿着便衣,正熟练地给客人下馄饨。 姜木兰的脚步微微一顿,心跳不自觉地加快。 她深吸一口气,走上前去。 “请问,您是这里的摊主吗?您还记得之前有个男生在这里帮您摆摊吗?”她的声音依旧冷静,可指尖却微微发紧。 得,又是一个来找那个家伙的。 这几天出摊,小赵警官真是又爱又恨的。 小赵听到声音,心想着打算随便应付一下打发走两人,于是抬起头正要说话,见到: 一身黑色西装套裙,身材曼妙惹火的都市丽人以及一位甜美可爱如同邻家姐姐般的美女。 小赵警官随即摇了摇头:“你也是来问那个视频主人公的吧,之前他确实帮我摆过摊,但也是碰巧我不在,拜托他帮忙的,他没和我说过自己的名字。” 听到这个消息,姜木兰的眼神里闪过一丝失望,但很快她接着问道: “那您有没有他的联系方式或者其他什么线索呀?我真的很着急找他。” 小赵警官无奈地摇了摇头:“真不好意思,我和他就见过那一次,没留联系方式,对他的情况也不了解。” 线索再次落空,东方瑛忍不住劝道:“木兰,咱们还是回去吧,你看这一点线索都没有,再找下去也不是办法,你工作那么忙,别因为这个耽误了正事儿。” 姜木兰轻咬双唇,过了一会儿也没有回应东方瑛,似乎在想些什么。 “不,我这次一定要找到他。” 姜木兰眼神坚定,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似的,“我不能再错过了。” 说完,她拿出手机,在东方瑛目瞪口呆的表情下,当场就向自己的领导提了辞呈。 领导在电话那头惊讶不已,连连劝说,甚至主动要给姜木兰放假,但姜木兰心意已决,直接挂断了电话。 东方瑛看着她的举动,瞪大了眼睛:“木兰,你疯了吧,为了一个男人,你居然把你工作都辞了!” 就算这个男人长得确实挺帅的,但也不至于让木兰姐跟着了迷似的。 有秘密,绝对有大秘密。 姜木兰看着东方瑛,眼神里透着一丝决意:“瑛子,我知道你不理解,但我必须这么做,这一次,我不想再留下遗憾。” 在提了辞呈后,姜木兰像是卸下了某种沉重的负担,整个人的眼神中都透着一股孤注一掷的决然。 她立刻着手联系海都的私家侦探事务所,不惜花费高额的报酬,只为能得到有关程宇的哪怕一丝线索。 在如今的大数据运算和大模型推理加持下,私家侦探事务所的寻人效率很快,第二天,便传来消息,说是找到了一个据称见过程宇的人。 姜木兰和东方瑛马不停蹄地来到了事务所,见到了线索提供者,只听到他回忆道: “那天我在医院门口等车,他就站在我旁边。我记得他长得贼帅,捂得却很严实,另外气质也很独特,和周围的人格格不入的感觉,所以我印象特别深。” 姜木兰仔细地询问着他回忆里的每一个细节,包括程宇当时的穿着、神情,甚至他站立的位置,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医院...”姜木兰低声念叨着,情绪很是低落,“是了,他一定是在医院看病。” 两人匆匆来到了医院。 医院里人来人往,充斥着消毒水的味道,人们或焦急或疲惫地穿梭在各个科室之间。 姜木兰和东方瑛在人群中艰难地前行,每看到一个身形与程宇相似的人,姜木兰的眼神都会瞬间亮起来,而后又在看清面容后黯淡下去。 东方瑛跟在后面,看着姜木兰不知疲倦地寻找,心中既心疼又无奈。这一天下来,两人在医院里跑上跑下,累得气喘吁吁,却依旧一无所获。 夜幕渐渐降临,医院的灯光逐渐亮起,将长长的走廊照得通明。 东方瑛终于忍不住再次劝说道:“木兰姐,今天先回去吧,这么找下去也不是办法,咱们明天再继续。” 姜木兰看着医院里来来往往的人群,眼神中闪过一丝落寞,但还是倔强地摇了摇头: “不,我再找找,说不定他还在这附近。” 东方瑛看着姜木兰,心中有些生气又有些心疼:“木兰姐,你到底为什么对他这么执着?你俩到底是什么关系?值得你为他做到这种地步?” 姜木兰沉默了许久,抬起头,坐在医院内的座椅上,远远望向窗外的天空,脸上露出了一些莫名的神情。 沉默了许久,姜木兰缓缓开口: “瑛子,你想知道我和他的故事吗?” “嗯嗯嗯!”东方瑛连忙点头,顺势在姜木兰身边坐下,她知道,姜木兰愿意开口,就意味着她终于愿意放下心中的防备,倾诉那些深藏已久的过往。 第81章 那年年少 “我和程宇,是从小学一年级就认识的。” 姜木兰的目光变得柔和而悠远,仿佛穿越了时光的隧道。 “那时候,我们俩都是班里的尖子生,每次考试都在争夺第一名的宝座。他聪明又骄傲,我也不甘示弱,所以我们一开始互相瞧不上眼。” “每次考试成绩出来,要是他比我高一分,我都会暗自生气,发誓下次一定要超过他;要是我考得比他好,我也会故意在他面前炫耀。”姜木兰微微顿了顿,嘴角泛起一丝笑意。 “原来是木兰姐的竹马啊!”东方瑛心底暗暗道,“好嗑,好嗑,快!快!继续讲,我还想听。” “后来学校组织了一次登山活动。在爬山的过程中,我不小心被一块石头绊倒,整个人扑了出去。当时山路崎岖,下面就是陡峭的山坡,我心里特别害怕,以为自己肯定要受伤了。” “就在这时,程宇从后面冲了过来,一把扶住了我。那一刻,我心里的感觉很复杂,有感激,也有一丝不好意思。从那之后,我们俩之间的关系就慢慢好了。” 姜木兰的眼神中闪烁着,“之后的日子里,我们开始互相帮助。一起讨论难题,他擅长数学,经常给我讲解那些复杂的公式;我语文成绩好,就帮他修改作文。我们一起准备考试,包揽了全年级的第一第二。” “每天放学,我们都会一起走在路上,分享着彼此的小秘密,讨论着未来的梦想。”姜木兰的声音变得轻柔起来,带着一丝甜蜜,也带着一丝苦涩。 “然后呢?”东方瑛此时都贴着姜木兰,脸都伸到了近前,托着双腮,一副求知若渴的样子。 “我们一起考上了同一所初中,又一起进入了同一所高中。可是,在选择大学的时候,我们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分歧。” “我想去明珠大学,因为那里有我向往的金融专业,而且地方也比较优越,可以让我在喜欢的领域深入学习。” “而他,不想离开生他养他的地方,不想离开孤儿院。他很倔,我也很倔,就这样,我们俩赌气,说今后再也不联络了。”姜木兰的眼中泛起了泪花,声音也微微颤抖。 “我的天,木兰姐竟然要哭了!”东方瑛见状,眼中闪过一丝难以置信的光芒,她忍不住问道:“那后来呢,为什么木兰姐你如此急切地想寻他,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吗?” “抱歉,瑛子。”姜木兰扭过头看向东方瑛,眼中闪过一丝躲闪,轻声说道:“这个我暂时不能告诉你。” 东方瑛见姜木兰不愿再多说,也不好继续追问,只是轻轻拍了拍姜木兰的肩膀,以示安慰。 …… 海都某写字楼22层。 某个发量有些稀疏的青年正在工位前无聊的刷着手机。 “我是什么山顶洞人吗?”某营销号开场白。 青年快速滑过,还不忘补一句:“是。” 某营销号:“我吃什么,你告诉我,我吃什么?” 青年:“吃它(米田共.jpg)”,滑过。 某营销号:“我是什么很贱的人嘛?” 青年:“是!”,滑过。 某营销号:“救命!” 青年面无表情滑过,“不救。” 玩了一会后,青年带着一些烦躁的情绪点开了同城。 抖音刷多了,就会容易被各种营销号毁掉。 也只有同城正常一点了,青年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框。 随着下滑,青年看到了海都最近爆火的一个视频: 《海都第一馄饨男神》。 暂停看了一下点赞:34w;评论:10k;转发:5k。 “这视频剪辑明显很用心啊,将主人公剪得这么帅。”青年喃喃自语道,“好家伙,才两三天就火成了这样。” “来让我好好看看,他能有多帅。” 青年带着几分戏谑的心态点开了《海都第一馄饨男神》的视频。 随着观看的不断深入,青年脑门挤成了“川”字,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这人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嗯,看起来是挺帅的,算你厉害。” 青年接着往下滑同城视频。 《求海都第一馄饨男神联系方式》 见到这个标题,青年笑了。 “这么快就有颜粉了吗,哎~帅哥美女起号真简单。” 趁晚班大巴还没到,青年便无事继续看着视频,看到评论区作者说: “如果有人能给我他的联系方式,我这边直接给他转1w元。——海都某侦探事务所” “啧啧,真有钱啊,要是我知道这个人的联系方式就好了。”青年随口嘟囔了一句,准备将手机调为静音模式,继续码字。 “叮铃铃,叮铃铃。” 手机突然响了起来,青年拿起电话,看到显示人后直接按下了通话键。 “喂,妈,你有啥事啊?” “有为啊,妈跟你说,咱们后山承包出去了,村里给每家每户都发了一笔钱。” 青年毕竟有些累了,提不起什么精神了,懒洋洋道:“嗯嗯,那很好啊,咱们那儿穷凶僻壤的地方,能承包出去挺好的,妈,你还有啥事吗?” “啊,呃~妈也没啥事,妈就是想和你多唠唠,你不想知道咱们后山承包给谁了吗?” “哦,承包给谁了?” “是那后山的农家乐老板,就你走之前见过的那个人。” “哦,是他啊。”张有为脑海里缓缓浮现出了一个身影,“他也长得挺帅的。” “嗯?!!”脑海里的身影跟刚才某个视频画面里的人物开始重合起来。 “等等!”张有为猛地抬起头,搜索了一下刚才的历史记录,然后给老妈转发了过去。 “妈,你帮我看看我转发给你的视频,咱们后山那个老板,是不是视频里的这个人啊。” “好。咦,这好像是程老板啊,和我前几天看到的,穿的衣服都一样。”张有为老妈张大婶定睛看了看,回复道。 哇塞,刚才那个侦探事务所说有联系方式,就给1w元。 那这笔钱,我岂不是能拿到手了。 一想到能白嫖1w元,张有为差点兴奋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急冲冲地对老妈说道:“老妈,我真是爱死你了,老妈。” “老妈,你先别挂电话,快跟我说说,你确定是他吗?有没有可能看错呀?” 张大婶在电话那头回复道:“儿子,我还能认错不成?妈在村里住了这么多年,这点眼力还是有的,就是他,错不了。” 第82章 柳暗花明 得到老妈肯定的答复,张有为感觉自己仿佛已经握住了那一万块钱。 他连忙打开和侦探事务所的聊天界面,手指飞快地敲击着屏幕:“我知道海都第一馄饨男神的联系方式,他姓程,是我们村后山农庄的老板,你们要是不信,我可以让我妈跟你们说。” 消息刚发出去,对方就秒回了:“你确定吗?可别拿我们寻开心,要是信息有误,我们会追究责任的。” 张有为赶紧回复:“我确定,千真万确!我妈作证,还能有假?” 与此同时,姜木兰和东方瑛在海都已经找得疲惫不堪,回到了酒店正准备休息。 “今天找的好累啊,我看还是拜托别人找效率更高点哎。” 一边说着,东方瑛一边就甩掉手提包,躺在了床上,感受着柔软的酒店床被轻哼了一声,提议道 “我看明天还是让侦探找吧,我们不如去海都中心去转转怎么样?” 姜木兰看着闺蜜东方瑛为她忙前忙后如此疲惫的样子,有些于心不忍,可是一想到程宇身患绝症,已经没有多少时日耽搁,她立马眼神一凝,要说话。 这时,她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她心头一紧,赶忙掏出手机,看到来电显示是侦探事务所,眼神瞬间亮了起来。 她迅速按下接听键,语气中带着难掩的急切:“喂,是又有了他的线索了吗?” 电话那头传来侦探沉稳的声音:“是的,姜女士,我们这边又有一位新的线索提供者……” 侦探将事情简单说了一遍:这人是在寻人视频下找到他们的,而且开门见山地就说知道这个人姓程以及他所在的地方,然后还给了自己的联系电话和地址。 姜木兰闻言,她看了一眼正在抱着枕头休息的东方瑛,深吸一口气,悄然来到了卫生间。 而另一边,张有为正和侦探事务所的人反复确认信息。 他担心到手的一万块钱飞了,不断地给对方发消息,不仅详细描述程宇的外貌特征,还把自己知道的程宇在村里的事情一股脑儿全说了出来,甚至还把老妈拉进了聊天,让老妈帮忙证实。 姜木兰在卫生间拨通了张有为的电话,电话铃声在安静的空间里响得格外清晰,每一声都揪着她的心。 过了好一会儿,电话那头才传来张有为的声音:“喂?哪位?” 姜木兰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稳:“您好,请问是张有为先生吗?我是姜木兰,就是委托侦探事务所找程宇的那个人。” 张有为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语气中带着几分得意:“哦,是你啊!我给的线索没错吧,我可是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他们了。” 姜木兰连忙说道:“是的,真的很感谢您。我想再跟您了解一些程宇的情况,您现在方便吗?” 张有为看了看周围,同事们都在各自忙碌,便走到茶水间,找了个安静的角落说:“方便方便,你想知道什么尽管问。” 姜木兰抓紧机会问道:“您说程宇是你们村后山农庄的老板,那您能跟我讲讲他在村里的具体情况吗?比如他平时都做些什么,生活状态怎么样?” 张有为挠了挠头,努力回忆着:“他啊,我走之前就听说他把那农家乐盘下来了,后来听说他一直在弄那个农庄。平时看着还挺忙的,不过具体在忙啥,我也不是特别清楚。就是感觉他这人挺神秘的,很少跟村里的人打交道。” 神秘,不喜欢和周围人打交道。 和我记忆里的程宇好像不一样了,姜木兰在脑海里回想起那个曾经的阳光大男孩。 随后转念一想,得了绝症之后,人的性格大变也很正常。 姜木兰越想越心痛,忙问道: “还有吗?” 张有为挠了挠稀疏的头皮,想了想:“没有了,我就只记得这些。” 姜木兰眼中闪过一丝失望,握着手机的手指微微发白:“您能带我去找他吗?明天就动身。” “这……“张有为支吾着,茶水间的白炽灯在他头顶投下犹豫的影子。 他瞥了眼手机银行里四位数的存款,想起母亲提起程宇时欲言又止的神情,突然压低声音:“耽误我工作的话……“ “延误费我出。“姜木兰打断得干脆,“双倍。“ 张有为喜笑颜开:“老板大气!”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碰面时间和地点后,通话结束。 从卫生间走出来,姜木兰看到已经入睡的东方瑛,她来到了窗边的椅子上静悄悄地坐下,没有打扰东方瑛的美梦。 …… 次日的晨雾还未散尽,姜木兰、张有为便一同走进了前往东江的机场内。 飞机穿过五千米的高空时,姜木兰的耳膜嗡嗡作响。 看着手机相册,她的目光停留在一张程宇正弯腰替她系松开的鞋带,阳光在他发梢镀了层金边的照片。 她的手指轻轻摩挲着屏幕,仿佛这样就能触碰到照片里的人。 身旁的张有为察觉到姜木兰的情绪,微微侧身,眼神中带着一丝好奇与关切,却又不敢贸然询问。 就在张有为肚子饿,掏出了一张早上买的煎饼吃时,听到姜木兰拿着手机“喂”了一声。 “啊啊啊,木兰姐,你怎么一个人就走了?”东方瑛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声音中充满了对姜木兰独自抛开她的幽怨。 “瑛子,我看你睡得那么香,就没忍心叫醒你。而且我这边有新线索了,就想着赶紧去。” “什么嘛,这么大的事居然不叫上我!”东方瑛不依不饶,“你在哪呢,我现在就赶过去。” “不用,你还是等我消息吧,说不定还是没找到,我就回来了。” “那哪行?” …… 姜木兰无奈地笑了笑,知道拗不过她,只好把位置和情况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东方瑛。 东方瑛听完,立马说道:“你等我,我最快的速度赶过去。”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张有为咬了一口煎饼,含糊不清地问:“你朋友啊?” 姜木兰没有回答,只是点点头。 见姜木兰一副生人莫近的样子,张有为也不好再找话题继续聊。 无所谓,反正付钱的才是爷嘛。 第83章 终相见 “老弟啊,你有多久没回来过了?”泥泞的道路上,滴滴司机和张有为你一句我一句地聊着,打发着时间。 “三年多了吧。”张有为一边说着,一边想着这还是自己自大学毕业之后第一次回家,心中泛起对家乡的复杂情感,有思念,也有一丝近乡情怯。 司机笑着说:“那时间可不短了,不过这前三关庄啊,三年来倒是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这地方太偏僻,基本不会有外人过来。” 姜木兰眼睛瞧着窗外,发现,这里确实如司机所说,非常偏僻。 道路崎岖蜿蜒,两旁是连绵起伏的山峦,几乎看不到什么行人。 “我说老弟啊,我看你是学生吧,有没有想过回来建设自己的家乡啊?” 张有为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干笑了两声:“我哪有什么本事建设家乡,我最大的希望就是在海都买套房,把我老妈接过去就好。” “呦~~还真孝顺。”司机师傅扭过头,咧嘴一笑,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是啊,这年头,能有心把自己老妈接出来一起住都算不错了。 谈建设家乡什么的,首先得有个家啊。 要是家都散了,人都没了,还有什么值得留念的。 姜木兰忽然转过脸去,山风掠过她耳际碎发,露出耳垂上淡青的血管。 没人看见她,此时,攥着的指节已然发白,更不知此刻她眼前正浮现手术台无影灯的冷光,监护仪刺耳的报警声,还有消毒水都盖不住的血腥味。 “哎,师傅你当心呐,手扶好,那边有块石头!”张有为本来想谦虚一下,但视线里正好看到了前面有个凸出来的石头,脸色煞白,赶忙提醒司机师傅。 只见司机师傅不慌不忙,单手抓稳了方向盘,就是一个九十度旋转。 “哧哧~” 本坐在后排一脸神游天外的姜木兰,此时也被惊了一下,回过了神来。 “奈奈的,这路咋还是那么难走?”司机暗骂了一声,随后连忙抱歉:“不好意思啊,两位,这段路难走,我现在好好开。” 经过漫长的舟车劳顿,车子终于缓缓驶入前三关庄。 张有为指着不远处的一间屋子,声音兴奋地对司机师傅说道:“那就是我家了。” 车子停下,张有为率先打开车门,跳下车来。 他站在土地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熟悉的乡土气息,让他瞬间红了眼眶。 还是家的味道让他感觉舒心。 这几年来,一直在海都打拼,过年都没能回来。 此时的张有为突然明悟了以前小学学的那篇乡愁课文了。 姜木兰紧随其后,她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个被群山环绕的小村庄。 环境确实很好啊,不过她还是不理解程宇为什么会跑这儿来? 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原始,那么宁静,仿佛时间在这里停滞了一般。 司机师傅将车停稳后,也下了车,帮张有为把带回家的东西都拎下来后,对着张有为说道:“老弟,这就是你家了,我就不打扰你们了,要是回去的时候需要车,给我打电话,我随时过来接你们。” 张有为连忙点头道谢,递上了一根烟:“好的,师傅,真是太感谢你了,这路不好走,还麻烦你了。” 司机师傅接过,摆了摆手,驾车离开了。 “姜姐。”路上,张有为已经知道了姜木兰的称谓。 “这条道直直到头的那家,您看到没,那就是程老板的农庄了。”张有为伸手指了指远处后山脚下的建筑,然后讪讪一笑道:“有事您可以再电话喊我,我就先不陪你了。” 以前,张有为觉得冰山美人只是一个字面上的形容词。 现在,他发现,这个词用来描述姜木兰真是再恰当不过。 这种美人还是留给像程老板那样的高富帅去征服吧。 姜木兰冲着张有为点了点头,然后径直朝着张有为指的方向走了过去。 而张有为则是一脸喜悦地大喊道:“妈!我有为啊,我回来了!” 姜木兰沿着张有为所指的方向,缓缓朝程宇的农庄走去。 一路上,她的心跳愈发急促,脑海里不断浮现出与程宇过往的点点滴滴。 曾经那个阳光开朗的少年,如今究竟变成了什么模样? 他这些年都经历了什么? 为什么生了重病,不去大城市,非要跑到这么一个穷乡僻壤的地方来? 自暴自弃了吗? 太多问题,她太想问程宇了。 越靠近农庄,姜木兰的脚步越慢,心中的紧张与期待交织。 嗯? “食仙居?”姜木兰抬头,看到了农庄大门前的牌匾上写着三个字。 好嚣张的名字。 还食仙... 还没等她继续思索,她又看到了门口的告示牌内容,表情越发古怪了起来。 “守规、盲盒出餐、不明确收费。”姜木兰一个字一个字地念了出来。 程宇?他这是开了一家饭店? 这是他开的吗? 居然还立了这种规矩? 不过,姜木兰很快联系到程宇火到互联网上的视频。 莫非,这些年他都去学烹饪去了? 也不对啊,我记得之前了解到,他不是创业去了吗? 原来的问题还没解决,新的问题都冒出来了一大堆。 姜木兰轻轻摇了摇头,朝大门走去。 这些问题等找到程宇之后,慢慢问他吧。 当务之急,还是要赶紧确认这人是不是程宇? 巧的是,还没等姜木兰敲门,大门便“吱呀”一声缓缓打开了。 吃完午饭的程宇打开大门,正准备去取顺丰加急的快递。 姜木兰的瞳孔骤然收缩。 终于找到了! 立于她面前的人,正是她多年未见的老同学:程宇。 “程...“她的声音卡在喉间。 “若男?!”程宇的声音带着一丝疑惑和惊讶。 居然是姜若男,她怎么会找到这里来? 两人就这样对视着,一时间,空气仿佛都凝固了。 或许有预感到这次可能会见到程宇。 姜木兰换了身简约的修身风衣,完美勾勒出她纤细的腰肢和几乎黄金比例的两条大长腿,高挺的鼻梁上还架着一副精致的无框眼镜,更衬得她双眸深邃,带着拒人千里的清冷。 在家的程宇虽然没有怎么打扮,只是一件简单的白色t恤,下身搭配了一条黑色的休闲裤,却恰到好处地展现出了程宇的健硕身材,还带着几分随性与洒脱。 姜木兰张了张嘴,却发现喉咙干涩得发不出声音,满心的思念与疑问在这一刻竟不知从何说起。 程宇眼中的惊讶慢慢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复杂的情绪,有重逢的欣喜,也有几分难以言说的复杂情绪。 “若男,是你吗?”程宇率先打破沉默,淡淡笑道,“好久不见啊。” 第84章 倾诉 看着眼前曾经的白月光,程宇略微有些发怔。 他确实没想到,还会有机会和她见面。 他的视线在姜木兰的脸上定格。 曾经那个青涩的少女,如今已出落得这般清冷惊艳了。 “程宇,我好想你!”忽地一下,姜木兰像是积攒了许久的情绪瞬间决堤,一把上前紧紧抱住了程宇。 当温热的躯体撞进怀抱时,程宇稳住了身子,眼神略微有些失神,不过很快便恢复了。 而姜木兰双手紧紧环住程宇的腰,仿佛一松手,他就会再次消失不见。 程宇缓缓抬起手,轻轻拍了拍姜木兰的背,像安抚一只受伤的小猫。 “木兰,先松开吧,咱们找个地方好好聊聊。”他的声音很轻,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 姜木兰微微仰头,看着程宇,眼中满是不舍,但还是缓缓松开了手,手指却还抓着程宇的衣角,似乎生怕他跑掉。 两人走进食仙居,姜木兰的目光被屋内的布置吸引,古朴的桌椅、摇曳的烛光,一切都透着一股别样的韵味。 程宇指了指椅子,示意姜木兰坐下,随后转身走进厨房,不一会儿端出两杯热气腾腾的茶,茶香袅袅升腾。 姜木兰双手捧着茶杯,感受着那丝丝暖意,开口说道:“程宇,你知道吗?自从上次你给我转了那笔钱之后,我一直想找机会感谢你。后来我去你住的地方找你,却发现你已经消失了,我找了你好久好久……” 程宇微微一愣,脑海中瞬间闪过当初的画面。 那时自己刚得知患了绝症,万念俱灰,恰好姜木兰说有任务没完成需要钱,他便把卖房子的钱转给了她。 没想到,她竟然一直在找自己。 “都过去了,你不是也把钱给我转回来了吗,没什么好提的。”程宇轻描淡写地说着,端起茶杯,抿了抿嘴。 姜木兰的情绪稍稍平复,她坐直身子,仔细打量着程宇的面容,心中满是担忧: “程宇,上次你说你得了绝症,还是晚期。这些年你是怎么过来的?为什么不告诉我?我们一起想办法啊!我现在有能力了,能带你去一线城市找最好的医生,一定能治好你的病。” 说着,她的手紧紧抓住程宇的胳膊,语气中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 程宇笑了笑,笑容里带着几分释然:“木兰,我的病已经快好了,真的没必要去。这些日子我在这,用自己的方式调养,身体已经好很多了。” 姜木兰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信,她提高音量说道:“你别骗我了,哪有光调养就能好的绝症?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倔!”她的眼神中带着焦急和心疼,眉头紧紧皱在一起。 程宇没有再争辩,只是静静地看着姜木兰,眼神平静如水。 如今的他,心境早已不同往昔,食仙居带给他的不仅是美食的奇遇,更是对生活和命运的重新认知。 他虽然不能肯定自己就是这个世界唯一的超凡幸运儿,但是他知道,自己或许是最有希望实现人类上万年来的终极梦想长生不老的凡人。 姜木兰的到来确实给他如今的生活带来了一些波动,但他不想再和姜木兰有太多情感牵扯,有些事情,就让它随着时间过去吧。 他微微转头,目光落在墙上一幅古画上,缓缓说道:“木兰,你还记得咱们上学的时候吗?那时候多好,没什么烦恼,每天就想着好好学习,考个好成绩。” 姜木兰微微一怔,没想到程宇会突然说起这些,她轻轻点头:“记得啊,那时候你总是很努力,成绩一直很好。我还老是抄你的作业呢。” 她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回忆的笑容。 “我也不是经常抄你作业。”程宇笑了笑,笑容中带着些许感慨: “后来你去了别的城市,我们也渐渐断了联系。你知道吗,当年我选择留在姑苏,是因为当时孤儿院资金突然断裂,面临关闭。而姑苏大学为了招揽本地状元,会给高额的奖学金,我是从孤儿院出来的,我当时想着不能就这么不管,于是就留了下来。” 姜木兰的眼睛瞬间睁大,她从来不知道还有这样的隐情。 心中顿时五味杂陈,身体微微颤抖着。 他,他竟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吗?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我们是朋友啊,我可以帮你的啊。”一向情绪稳定的职场冰山,今天情绪不断起伏。 程宇摇了摇头,看着姜木兰的眼睛: “那时候我年轻气盛,总觉得自己能行,况且你的情况我也知道一些嘛,不想给你添麻烦。” 姜木兰的眼神有些复杂,她看着程宇,像是在重新认识眼前这个人。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姜木兰突然说道: “程宇,我改名字了。” “我不叫姜若男,我现在叫姜木兰,木兰当户织的木兰。” 姜木兰? 程宇微微一愣,随即轻轻笑道:“好名字啊,恭喜啊。” 姜木兰轻轻叹了口气,眼神中流露出一丝痛苦: “你知道的,我家一直重男轻女,我妈因为生我伤了身体,不能再生育,他们就更觉得我是个祸根。” “小时候,爸妈还染上了毒瘾,有次毒瘾发作,他们差点把我打死。”说到这儿,她下意识地抱紧了双臂,仿佛那些伤痛还历历在目。 程宇紧紧闭上嘴唇,没有说话。 这件事情他是有猜到的,因为她在icu的那段日子,程宇是有一直陪在她身边的,起初他还以为真是姜木兰说的,是自己从楼梯上跌了下来。 可后面,他看姜木兰出院时,是警察叔叔接的她,而没有看到她的父母。 “这些年,你一定很不容易。”他轻声说道。 似乎听出了程宇话中的心疼,姜木兰抬起头,对着程宇微微摇头,试图驱散那些痛苦的回忆: “都过去了。我改名字,也是想和过去彻底告别。”姜木兰眼神中多了几分坚毅。 程宇点了点头,没有再多问。 他起身走进厨房,不一会儿,端出一些精致的点心放在桌上: “尝尝这些,这都是我自己做的。” 嗯,签到送的也算。 姜木兰看着那些点心,造型别致,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暖意。 她拿起一块放入口中,轻轻咀嚼,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程宇,你什么时候厨艺变得这么好了?这也太好吃了。” 程宇笑了笑:“这开饭馆嘛,总得多琢磨琢磨厨艺。” 姜木兰顺势问道:“你为什么不好好休养,非要开这家饭馆呢?以你的能力,完全可以做更轻松的事。” 程宇微微一顿,眼神变得有些悠远: “这算是我的一个梦想吧。我一直想开一家饭馆。想着,在有限的时间里,做一些自己真正想做的事。” 他没有把食仙居的秘密说出来,只是简单带过。 姜木兰看着程宇,她知道程宇肯定还有没说出口的话,但也没有再追问。 两人一边吃着点心,一边继续聊着从前的回忆,不知不觉间,夜幕降临。 第85章 活水豆花两重天(上) “程宇,你为我做了那么多,现在我也想帮你完成你的梦想。就像当初你二话不说把卖房子的钱转给我一样,我也想尽我所能帮你。”姜木兰轻轻放下手中的点心,看着程宇。 程宇微微皱眉,“这不是之前已经和你说了吗?我现在过的也很知足,你无需为我做什么,你过的好,我就觉得挺好的了。” 他觉得姜木兰把这些事情分得太清楚了,有一种刻意的生疏感。 姜木兰却不认同,她的声音不自觉地提高了几分,似乎对程宇这种独自承担一切的行为感到有些生气: “你总是这样,什么都自己扛。现在开饭馆,有什么难处也自己憋着,这里这么偏哪有什么人会来玩。” “你想开饭店,哦,农家乐,也可以找其他地方,有风景更好的、有客人比较多的,总之,我不明白你在想什么。”姜木兰被程宇的话激得有些气恼,什么叫“我过的好,你就觉得好。” “你总是把我当外人,我现在就是怕你有一天会消失,我过的怎么会好。”这句话姜木兰很想说出口,但不知怎地,卡在了喉咙里。 程宇一时无言以对,心中只能苦笑: 我最开始只是想在这里等死罢了,哪会想些其他的。 程宇知道姜木兰说得也不无道理,但是有些事,他现在还没想好怎么说,因为姜木兰突然而来,也因为食仙居对他而言,事关重大。 看着姜木兰气恼又焦急的模样,程宇心中泛起一丝复杂的情绪。 他深吸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轻松:“木兰,真的,我选择这里开饭馆有我的原因。虽然现在看起来偏了些,但我相信以后会好起来的。你就别为我操心啦。” 姜木兰双手抱胸,眼神里满是怀疑:“你肯定有事情瞒着我。程宇,你还是老样子,什么都不肯说。”她顿了顿,又补充道:“我是真的担心你,你别这么固执。” 程宇无奈地摇摇头,看了看天色,转移话题道:“先不说这个了,看这时候也不早了,咱们先吃饭吧。我给你露一手,做几道菜,尝尝我的手艺。” 姜木兰原本还想继续追问,但看着程宇诚恳的眼神,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轻轻点了点头:“好吧,那我今天就尝尝程大厨的手艺。” 两人一同走进厨房,程宇给姜木兰系上了围裙。 程宇这个厨房装修得还挺别致的,有股古色古香的感觉。 进了厨房,姜木兰下意识地打量起了厨房。 程宇也给自己系上了围裙,转身对姜木兰说道:“你在旁边坐着歇着,一会儿就有美味出炉。” 姜木兰扭头看着程宇,却没有要坐下的意思,笑着说道:“我可不想干坐着,我就在旁边看着你,顺便跟你学学。” 程宇无奈地笑了笑,知道拗不过她,便点点头:“行,那你在旁边看着,有什么不懂的随时问。”说罢,他开始动手准备食材。 程宇决定先做一道麻婆豆腐。 他从橱柜里小心翼翼地拿出一块豆腐,那豆腐质地细腻,洁白如玉,在灯光的映照下还泛着微微的光泽,是之前签到获得的极品豆腐。 他将豆腐轻轻放在案板上,拿起刀,眼神瞬间变得专注而认真。 只见他手起刀落,豆腐在他的刀下被切成了均匀的小方块,每一块大小几乎毫无差别,边缘整齐平滑,如同精心雕琢的艺术品。 姜木兰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忍不住惊叹道:“程宇,你这刀功也太厉害了吧!我以前怎么不知道你还有这一手?” 程宇嘴角微微上扬,笑道:“有手就行。” 姜木兰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这点倒是和以前一样,自恋自大。 等到豆瓣酱下锅,瞬间,“刺啦”一声,豆瓣酱在热油中翻滚,红油迅速被逼出,浓郁醇厚的香气弥漫在整个厨房。 姜木兰深吸一口气,有些陶醉,这个豆瓣酱的味道好浓郁。 她虽然在天府工作了好些年了,但从没闻过这么香的豆瓣酱。 程宇看着锅里的豆瓣酱,手中的铲子不停地翻炒着,确保每一粒酱料都能受热均匀,“这豆瓣酱得炒出红油,香味才够浓郁,等会儿你尝尝,就知道这味道有多正宗了。” 姜木兰在一旁认真地听着,眼睛紧紧盯着程宇的一举一动,时不时地点点头。 在程宇熟练的操作下,麻婆豆腐很快就完成了,然后程宇一边准备食材,一边将另一道素菜——手撕包菜也做好了。 “两道菜咱们俩就够吃了吧,我胃口小。”这时,姜木兰突然说道,因为她见程宇还在忙碌。 考虑到程宇还是个病人,姜木兰不想让他太忙。 程宇抬头看了她一眼,微微一笑:“还有一道特别的,很快就好,你应该没尝过。” 说着,他又拿出了做活水豆花两重天的食材。姜木兰好奇地凑过来:“什么特别的?我可真是越来越期待了。” 程宇把提前用冷水泡的黄豆拿了出来,这些黄豆颗颗饱满,在灯光下泛着自然的光泽。 来到后院石磨处。 他把黄豆和 1800ml山泉水一起倒入石磨中,开始缓缓推动石磨。 石磨在他的推动下,以每分钟15转的速度匀速转动,乳白的豆浆缓缓流出,散发出清新的豆香。 姜木兰在一旁看着,有些跃跃欲试,程宇见状,笑着对她说:“你要是想试试,就来帮我推磨吧。” 姜木兰兴奋地走过去,轻轻握住石磨的把手,和程宇一起推动起来。 两人的手不经意间触碰,姜木兰的脸微微一红,眼神有些慌乱,忙别过头去,而程宇似乎也感受到了那一瞬间的异样,手上的动作微微一顿,但很快又恢复了正常。 磨好的豆浆被倒入锅中,程宇开小火慢慢煮着。他紧紧盯着锅中豆浆的变化,眼神专注,手里的勺子时不时轻轻搅拌,防止豆浆粘锅。 姜木兰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厨房中只有豆浆在锅里翻滚的“咕嘟”声。 第86章 活水豆花两重天(下) “你知道吗...”程宇突然开口,目光深邃地望着锅中翻滚的豆浆,“这豆浆煮的过程就像人生,火候要掌握得恰到好处,急不得也慢不得。煮豆浆时,每一个细微的温度变化,都可能影响最终的口感,就如同人生中的每一个选择,都会改变我们的轨迹。” 姜木兰微微一怔,她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下意识地抿了抿嘴,双手不自觉地抓紧了衣角。 她听出了程宇话里似乎有更深的含义,心中五味杂陈,那些过往的回忆又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豆浆终于煮沸,程宇小心地将温度控制在85c,眼神中满是谨慎。 他轻轻舀出一些豆浆备用,动作轻柔得如同在对待一件稀世珍宝,这是用于制作未点卤部分的豆浆。 接着,他耐心等待剩余豆浆降温至78c,这个温度是点卤的关键节点。 他拿起准备好的胆水和石膏粉按7:3配比而成的凝固剂,用铜壶以细流的方式开始点卤。 姜木兰在一旁被程宇认真且俊朗的脸庞吸引,眼睛都不带眨一下。 在等待豆花成型的时间里,程宇开始准备其他部分。 他把预留的热豆浆倒入方形模具,在表面均匀地撒上木鱼花粉,利用其天然酶促凝固的特性,让豆浆慢慢形成独特的凝块。10分钟后,他将冷藏后的豆浆凝块切成 方块,用竹签串起时,小心翼翼地用米浆粘合,防止散开,每一个动作都精准而细致。 接着,程宇开始制作蘸水。 用擂钵将鲜藤椒、仔姜、青椒、生蒜粒擂碎,他的手臂有节奏地挥动着,力度恰到好处,脸上的神情专注而投入。 随着擂碎的食材越来越细腻,那浓郁的鲜辣香气逐渐弥漫开来,刺激着姜木兰的嗅觉神经。 她忍不住深吸一口气,眼中露出期待的神色,同时也对程宇的手艺越发钦佩。 豆瓣油很好说,就用之前特制的豆瓣酱慢炸取油即可。 此时,程宇取出了青石太极盘。 青石是一种石材,太极盘指的是设计成太极图案的盘子。 盘子的造型是这道菜的艺术精髓之一。 程宇将青椒酱顺时针铺在阴鱼眼处,又逆时针把陈年豆瓣油铺在阳鱼眼,动作流畅而自然。 接着,他把成型的豆花小心地堆砌成山形,将插着竹签的豆浆块倾斜 30°插入豆花山顶,营造出摇摇欲坠的视觉效果。 【美食:活水豆花两重天】 【评分:大师级】 【评价:一碗豆花,两味蘸水,道尽半生冷暖。】 望着评价,程宇微微一怔,随之他释怀地笑了。 用上了最好的材料,苦练了数十次,这道倾注了他无数心思的古川菜,终于得到了大师级的认证。 不过此时,更重要的是,他希望姜木兰能懂这其中的含义。 程宇端着这道“活水豆花两重天”来到餐桌旁,轻轻放在姜木兰面前。 姜木兰看着这道菜,造型独特,色彩搭配巧妙,两种蘸水散发着不同的香气,一鲜辣一醇厚,交织在一起,莫名地让人心神荡漾。 “木兰,尝尝吧。”程宇的声音带着一丝期待。 姜木兰抬起头,对上程宇的目光,她看到了他眼中的紧张与期许。她缓缓拿起筷子,夹起一块豆花,先是轻轻蘸了蘸青椒酱,放入口中。 刹那间,鲜辣的味道在舌尖上爆开,刺激着味蕾,让她微微皱眉,但很快,这股热辣又被豆花的嫩滑中和,一种别样的快感涌上心头。 “怎么样?”程宇忍不住问道。姜木兰笑了笑:“很特别,这辣味很过瘾。” 程宇看着她,鼓励道:“再试试蘸另一种蘸水。”姜木兰依言照做,这次蘸上陈年豆瓣油的豆花入口,醇厚的味道瞬间蔓延开来,那是岁月沉淀的味道,有着独特的韵味。 “这道菜,一半是现在的热烈,一半是过往的沉淀,就像我们。” 程宇终于鼓起勇气说道,目光紧紧锁住姜木兰。 姜木兰的动作顿住,她何尝听不出程宇话里的深意。 这些年,他们各自的生活,那些错过的时光,此刻仿佛都在这道菜里汇聚。 她沉默了片刻,缓缓开口:“程宇,我懂你的意思。其实这些年,我……”姜木兰欲言又止,一时间,她不知道该如何回应程宇这份隐晦的暗示,只能将所有情绪都藏在心底,继续默默吃着。 她也知道,多年之后再相见,当刚开始的热烈消退了,就会回到现实的基础上。 这顿饭,两人都吃得很安静,偶尔的交谈也只是关于饭菜的味道,可空气中却始终弥漫着一种难以言说的复杂情绪。 饭后,两人一起收拾碗筷,在厨房中默契地忙碌着。 “木兰。”程宇突然喊了一声。 “嗯?”姜木兰听到程宇的话,抬起了头,看着他。 “时候不早了,你来应该没有订住宿吧,今天就在我这里的客房睡吧。” 姜木兰微微一愣。说实话,她确实没有考虑过住宿的问题,一心只想着找到程宇。 犹豫片刻后,姜木兰轻轻点了点头:“那……好吧,麻烦你了。”她的声音很轻,轻得仿佛一阵微风就能吹散。 程宇笑了笑,试图缓解这略显尴尬的气氛:“说什么麻烦,你能来,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客房我平时都有打扫,很干净的,你放心住。”说完,他便带着姜木兰走向客房。 “你先休息吧,有什么需要的就跟我说。”程宇站在门口,轻声说道。 “好,你也是,今天忙了这么久,早点休息。”姜木兰回应道。 程宇点了点头,转身准备离开。就在他快要走出房间时,姜木兰突然叫住了他: “程宇……”程宇停下脚步,回过头看着她,眼中带着一丝疑惑。 姜木兰咬了咬嘴唇,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似地说道:“其实,这些年我一直没有忘记过你。离开你之后,我经历了很多,也成长了很多,但你始终在我心里的某个角落,从未离开过。”她的声音微微颤抖,眼神中满是真挚。 姜木兰如此隐晦且直接的言语一时间让程宇有些沉默。 许久,望着姜木兰有些微红的眼睛,程宇笑了笑:“过去的人和事都不会回来了,世界是动态的,我们也一样。” 第87章 朱旗何时过石桥 元至正二十八年。 山东滨州境内的一个小镇,正笼罩在一片血雨腥风中。 元军的胡虏队伍如同一群恶狼,在小镇中肆意横行。 他们为了向上邀功请赏,竟丧心病狂地将屠刀挥向无辜百姓,残忍地杀良冒功。 小镇的广场上,被押来的百姓们惊恐万分,他们的衣服破旧不堪,有的甚至打着补丁,头发凌乱,脸上满是污垢和恐惧。 “南边的汉人政权会替我们报仇的!” 一个年轻的百姓,虽然身形瘦弱,却目光坚定,拼尽最后一丝力气在元军屠刀到来之前高喊着。 周围的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百姓,听到这话,反应各异。 有人眼中含泪,暗中在众人之中怒视着元军,满是皱纹的双手紧紧握着,手上青筋暴起,仿佛在积蓄着怒火; 有人无奈地摇摇头,虽然同情,但长期的苦难早已磨灭了他的斗志; 有人抱着哭泣的孩子,望着倒在血泊中的丈夫,眼神空洞,似已痴傻。 待元军“满载而归”之后,围观的百姓纷纷上前寻找自己的亲友。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佝偻着身子,跌跌撞撞地在人群中穿梭,嘴里不停地念叨着: “我的儿啊,你在哪里?” 她那枯瘦如柴的双手颤抖着,在血泊中翻找,沾满鲜血的双手在破旧的衣衫上抹出一道道血痕,眼神中满是绝望。 不远处,一个年轻的女子瘫坐在地,怀中抱着一具早已没了气息的尸体,正是她的父亲。 她的眼神空洞,泪水早已干涸,嘴唇微微颤抖,却发不出一丝声音。 周围的百姓纷纷投来同情的目光,却也只能无奈地叹气。 突然,不知何人唱道: “月牙弯弯照破窑” “阿爹埋在西山腰” “元兵马蹄卷黄沙” “十户共用一把刀” 众人听到这悲凉的歌声,纷纷合唱了起来: “哎呦呦北斗星儿高” “朱旗何时过石桥” “铁蹄踏碎百家碗” “泪珠子泡饭苦难熬” …… 紫禁城东阁。 烛火摇曳,气氛凝重而又热烈。 朱元璋正与一众文臣武将商议北伐之事。 朱元璋身着一袭明黄色的常服,头戴黑色幞头,端坐在主位之上,目光如炬,扫视着在座的众人。 徐达、常遇春、李善长、刘基等人分坐两旁,朱标则在一旁安静地听政,眼神中透着好奇与专注。 “今日召诸位来,还是为了商议北伐之事。” 朱元璋的声音低沉而有力,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我大明初立,虽根基未稳,但元廷残党仍在北方肆虐,对我大明虎视眈眈。若不北伐,百姓难有安宁之日,我等又何以为天下之主?” “宣国公、诚意伯,不知如今北伐诸事筹备的如何了?” 李善长身着一袭华丽的朝服,头戴乌纱帽,面容和善,眼神中却透着精明。 只见他身形微微前倾,双手恭敬地捧着笏板,脸上带着一贯的沉稳与谨慎,说道: “陛下,粮草辎重方面,臣已着人全力筹备。江南之地虽经战乱,但百姓感念陛下恩泽,各地富户纷纷响应捐献。” “只是运输路途遥远,北方道路崎岖,又时有匪患,臣已安排精锐士兵沿途护送,确保粮草及时供应。但即便如此,臣仍担心战事一旦持久,粮草储备恐难支撑,还需从长计议。” 身材清瘦,面容白皙的刘基手持羽扇轻轻晃动,面容清癯却透着睿智。 他微微欠身,也不紧不慢地说道: “陛下,情报方面,臣早已广布暗探于北方各地。” “元军内部腐败,情报传递多有疏漏,我等已掌握了不少关键信息。只是元廷近日似有所察觉,加强了戒备,后续情报收集恐会愈发艰难。此外,北方气候寒冷,士兵冬衣的筹备也在紧张进行,臣已督促工部加快赶制。” 徐达猛地站起身,身上的黑色劲装随着动作发出细微的摩擦声,他身姿挺拔如松,双手抱拳,声音洪亮: “陛下,末将以为,战略部署才是北伐之关键。元军虽人数众多,但内部派系林立,矛盾重重。我们可先以部分兵力佯攻大都,吸引元军主力回援,而后派精锐奇兵直捣元军粮草囤积之地,断其补给。待元军大乱,主力部队再全线出击,定能大破元军。” 离开食仙居之后,徐达把自己关在家,召集了一群自己手下的幕僚,进行了数次推演,发现还是按照历史上的战略进行最为稳妥。 徐达于此时道出自己的战略想法,实际上是告知朱元璋,自己认为以历史上成功的案例行事最为稳妥。 常遇春跟着霍然站起,他身材魁梧壮硕,满脸络腮胡,一身褐色战甲更衬得他气势汹汹,“俺同意徐将军所言!俺愿率先锋部队,直插元军腹地,杀他们个措手不及!那些元军都是纸老虎,俺定要让他们见识见识咱们大明军队的厉害!” 他一边说,一边挥舞着粗壮的手臂,仿佛已经置身于战场之上。 随后又说起具体战略谋划,实际上是他将历史原有的作战方案说了一遍。 朱元璋微微颔首,眼中露出赞赏之色,似是表达自己对于徐达稳妥的军事看法的肯定,同时又撇了一眼搁那装大蒜的常遇春。 “徐将军、常将军所言极是,此次北伐,战略战术至关重要。” 他的目光缓缓扫过众人,最后落在朱标身上,“标儿,你对此有何看法?” 朱标微微一愣,随即站起身来,他身着素色儒服,面容清秀,举止间透着儒雅。 他恭敬地行了一礼,说道: “儿臣以为,北伐不仅是军事上的较量,更是民心的争夺。元廷暴政,百姓苦不堪言,我们应在进军途中广施仁政,安抚百姓,让他们知道我大明是为他们谋福祉的。如此,方能得民心,稳固后方。” 朱元璋满意地点了点头:“标儿所言甚是,得民心者得天下,此乃千古不变之理。” 不愧是咱的儿子,十三岁就这么有眼光了。 但下一刻,朱元璋突然提高音量,语气坚定道: “此次北伐,朕要亲征!” 此言一出,众人皆惊。 徐达和常遇春对视一眼,眼中满是惊讶。 他们原以为朱元璋会命他们二人为主将,自己坐镇后方。 如今朱元璋要亲征,虽然他们知晓朱元璋有仙人相助,又知晓未来,但这仍让他们感到意外。 第88章 北伐,北伐! 李善长“扑通”一声跪下,双手高高举起笏板,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焦急地表示: “陛下,万万不可啊!您乃一国之君,身负天下重任,怎可轻易涉险?北伐之事,有徐将军和常将军等一众英勇将士,定能旗开得胜。陛下若亲征,万一有个闪失,我大明江山将何去何从啊!” 刘基也跟着跪下,手中羽扇放在一旁,神色凝重: “陛下,李大人所言极是。亲征之事,还望陛下三思。陛下坐镇京城,统筹全局,同样能掌控北伐局势,不必亲赴战场。” 就连一旁,从不主动表现自己的少年朱标也愣了,他身形微晃,张了张嘴,却欲言又止。 朱元璋神色坚定,将众人反应都看在眼里,随后目光又望向远方,似乎已经看到了北伐的战场,“朕心意已决,此次北伐意义重大,朕要亲眼看着元廷覆灭,还百姓一个太平盛世。” 徐达和常遇春见朱元璋心意已决,虽然心中仍有担忧,但也明白朱元璋的决心不可动摇,于是微微躬身纷纷支持朱元璋亲征。 他们暗自思忖,大哥既有仙人相助,又知晓未来走向,或许真的有十足的把握亲征。 李善长和刘基无奈,只好起身,两人互相看了对方一眼。 此时两个互相谁都瞧不上谁的大佬脑袋里的想法却出奇的一致。 今日陛下和两位将军都好似变了个人,徐将军依然稳健,但后面居然皇上亲征,明显不像他昔日所为,常将军更奇怪,今天好像长了个军事脑子,最最奇怪的当还属咱们这位陛下了,居然决定亲征。 随后,他们决定去找马皇后,希望她能劝劝朱元璋。 两人匆匆赶到后宫,一见到马皇后,李善长便一脸焦急地说:“皇后娘娘,陛下要亲征北伐,这可如何是好?还望娘娘能劝劝陛下,以江山社稷为重啊!” 马皇后静静地听完李善长的话,脸上依旧带着温和的笑意,她抬手示意两人起身,和声说道:“李大人、刘先生,先起身说话。” 待两人站起身,她才缓缓开口,“陛下做出亲征的决定,并非一时冲动,其中自有深意。” 刘基微微皱眉,拱手道: “娘娘,臣等深知陛下圣明,只是亲征之事关乎重大,陛下万金之躯,实在不宜涉险。哪怕只是些许风险,也可能危及大明江山的稳固,还望娘娘能再斟酌斟酌,劝劝陛下。” 马皇后轻轻摇头,目光望向远处的宫墙,似是透过那重重宫墙看到了更远的地方,轻声道: “先生,李大人,你们都是陛下的肱骨之臣,跟随陛下多年,想必也明白陛下的志向。此次北伐,是为了彻底推翻元廷的腐朽统治,还天下百姓一个太平。陛下想要亲眼见证这一时刻,想要在最前线鼓舞将士们的士气。这不仅是为了战事的胜利,更是为了向天下人表明,我大明是真正为百姓谋福祉的朝廷。” 李善长脸上满是忧虑,拱手急切说道:“娘娘,臣等自然明白陛下的雄心壮志,可战场之上,刀剑无眼,实在太危险了。陛下若有个万一,这天下百姓又该如何是好?” 马皇后目光柔和地看向李善长,语重心长地说: “李大人,陛下既然敢做出这个决定,心中必然是有十足把握的。你们也都知道,陛下一路走来,历经无数艰难险阻,哪一次不是在绝境中逢凶化吉?他心中有乾坤,自有他的考量。我们身为臣子,应当全力支持陛下的决定。” 李善长和刘基对视一眼,两人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无奈。 他们心中虽依旧担忧,但也明白马皇后所言不无道理,只是他们依旧觉得好像有哪点不对劲。 刘基微微叹气,再次拱手道: “既然娘娘都这么说了,臣等也只能遵从陛下的旨意。只是臣等还是会竭尽所能,为陛下的亲征做好万全的准备,确保陛下平安归来。” 马皇后微微点头,眼中露出赞许之色:“有二位大人尽心尽力,哀家也能放心许多。相信此次北伐,在陛下的带领下,定能大获全胜。” 李善长和刘基又向马皇后行了一礼,才转身离开后宫。 两人走在宫道上,脚步沉重,神色凝重。 “刘先生,你说陛下此次亲征,真的能如娘娘所言,平安归来吗?”李善长忍不住开口问道。 刘基微微摇头,目光中透着一丝忧虑: “李大人,陛下天纵英才,又有诸多奇事相助,或许真的能创造奇迹。只是战场瞬息万变,谁也无法预料会发生什么。我们现在能做的,只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北伐提供最坚实的后盾。” 李善长默默点头,心中暗自思忖,不管如何,一定要确保北伐的后勤供应万无一失,不能让陛下在前线有任何后顾之忧。 众人走后,朱元璋有些疲惫地揉了揉自己的眉心,也来到了马皇后这里。 “妹子,是刚才李善长和刘伯温在找你了吧?” 马皇后微笑着迎上来,轻轻扶住朱元璋,给他揉着肩膀,说道:“是他们,两人忧心忡忡,来劝我劝你放弃亲征呢。” 朱元璋在椅子上坐下,轻轻叹了口气,笑道:“咱何尝不知道他们是为我好,可此次北伐,咱只在后面看着,实在太眼馋了。” 马皇后微微一笑,没有点破朱元璋。 上回在食仙居知晓到第一次北伐就打得北元迁都,收回了燕云十六州在内的众多领土后,朱元璋心中便燃起了亲自参与这场伟大战役的强烈渴望。 他深知,这不仅是开疆拓土、成就帝业的关键一步,更是向天下昭示大明威严与正义、大明天子是真正的天命所归的绝佳契机。 “陛下,妾身明白您的抱负。只是战场上刀枪无眼,您万金之躯,千万要小心才是。” 马皇后轻声说道,眼神中满是关切。 朱元璋握住马皇后的手,轻轻拍了拍,“妹子放心,咱既然决定了,就有十足的把握。再说了,咱身边有徐达、常遇春这些猛将,还有诸多谋士辅佐,定能平安归来。” 第89章 谕中原檄 北元大都。 闻南明朱逆竟要誓师北伐,朝野震惊,城内百姓也是议论纷纷。 元廷宫殿内,气氛紧张压抑得如同暴风雨来临前的天空。 一众大臣分成两派,正激烈地争吵着。 主张议和的大臣们,一个个面露惧色,声音颤抖地陈述着明军的强大,认为此时议和才是保全大元的唯一出路。 而主战派以扩廓帖木儿(汉名王保保)和纳哈出(木华黎后裔)为首,他们身着华丽的战甲,眼神中透着坚毅与决然,大声驳斥着议和派的懦弱。 王保保眉头紧锁,在大殿中来回踱步,随后猛地停下,目光扫过众人,高声道: “诸位只知明军势大,便要屈膝求和,可曾想过求和之后又当如何?莫非是天真以为南明政权只想同咱们称兄道弟?汝等可忘宋金旧事?” 王保保这一声厉喝,仿若洪钟鸣响,在空旷的大殿内激荡回响,震得众人耳膜生疼。 一时间,主张议和的大臣们皆被问得哑口无言,面面相觑,神色间满是尴尬与惶恐。 王保保深知如今朝廷腐败丛生,内部党争不断,外部民生凋敝,百姓怨声载道,就像一座根基已损的大厦,摇摇欲坠。 但此时南明大举入侵,若此时不奋起一战,人心只会更加涣散,不出多久,大元便会如蚁穴之溃、堤坝之崩,被这腐朽的大势彻底吞没! 一旁身材魁梧的纳哈出在一旁听得热血沸腾,他重重地一拍手中佩剑,剑身嗡嗡作响,大声附和道:“王将军所言极是!我大元铁骑纵横天下之时,这些南人还不知在何处苟延残喘。如今不过是一时受挫,便要畏敌如虎,实在是丢我大元的脸面!” “对...对...对...”两人身后,主战派武将们纷纷纷纷附和,声浪一波高过一波,在大殿内轰然作响。 主张议和的大臣们,被这气势汹汹的反驳逼得节节败退,脸上一阵青一阵白。 其中一位身形消瘦、面容憔悴的老臣,哆嗦着嘴唇,好不容易鼓起勇气站出来,声音却还是忍不住发颤:“话虽如此,可明军兵强马壮,又有良将谋士辅佐,我们贸然出兵,胜算能有几何?万一战败,大元百年基业可就毁于一旦了啊!”他说着,眼中泛起了泪光,满是绝望与悲戚。 说话者叫李思孝,元朝末年的进士,曾先后在北元多地担任过重要官职,他清楚了解如今敌我双方的各方面差异。 王保保目光如炬,紧紧盯着这位老臣,李思孝同样无惧对视,正欲剑拔弩张之时,王保保语气却平静下来,缓缓说道: “李大人,您只看到了明军的强大,却没看到我们的优势。我大元虽如今内忧外患,但军队根基尚在,将士们久经沙场,作战经验丰富。且我军骑兵天下无双,在北方广阔的平原上,定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 他微微一顿,环顾四周,提高音量,“更重要的是,此战关乎我大元的生死存亡,关乎我等的尊严与荣耀。将士们心中憋着一股气,只要我们上下一心,同仇敌忾,又何惧明军?” 这时,王保保暗中给身旁的亲信武将们使了个眼色,武将们悄然围拢,隐隐对元顺帝形成了压迫之势。 乱世当用重典。 自从脱脱丞相冤死后,他尤为觉得这句汉话振聋发聩。 脱脱何许人也? 蒙古大族蔑儿乞人,但自幼熟读儒家经典,聪颖超常人,他的汉文化修养极高,是二十四史中《宋史》、《辽史》、《金史》的主编。 当脱脱出任御史大夫和中书省右丞相后,便大改伯颜旧政,在任内恢复科举制度,平反了前丞相伯颜时的很多冤案,同时还减轻剥削、放宽税政,深得民心,后世称之为“脱脱更化”。 后来,脱脱还提议发行新钞票“至正交钞”,并派贾鲁治理黄河,成绩斐然卓着,赢得水患灾民的民心,被赞誉为“贤相”。 同时,脱脱还曾经修黄河民工起义,镇压抗元红巾军,是个能文能武的人才。 而就这么一位能文能武的“贤相”落了一个什么下场? 1355年1月7日,脱脱接到了一份签署日期为1354年12月24日的诏书,元顺帝就在奸臣哈麻的谗言下,认为脱脱养寇自重,要造反,下令罢免脱脱的兵权和一切职务,并流放到云南。 可笑,可笑,我大元一代贤相竟被这个昏庸无能、没有独立思考能力的皇帝拖累至死。 元顺帝感受到了这股无形的压力,心中一阵恐惧。 他环顾四周,看到主战派大臣们那坚定的眼神,以及暗藏的涌流,无奈地叹了口气,缓缓说道:“既如此,便依卿等所言,全力备战吧。” 王保保和纳哈出相视一笑,跪地谢恩。 他们知道,这场与明军的大战已不可避免,而他们,决心为大元的荣耀而战。 王保保心中下定决心:南明伪帝,这次我定让你有来无回。 …… 与此同时,南京城却是一片热火朝天的备战景象。 出征在即,朱元璋站在高高的点将台上,身着一袭黑色战甲,头戴金色盔胄,威风凛凛。 这次天子即将亲征的消息,如同一股强劲的春风,迅速传遍了整个南京城。 百姓们听闻后,纷纷涌上街头,眼中满是激动与期待。 他们自发地组织起来,为即将出征的将士们准备物资,有的送上自家腌制的腊肉,有的拿出亲手缝制的鞋袜,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对北伐的支持和对胜利的渴望。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这首诗可不只是陆游一人的抒情诗,而是亿万汉家儿郎这百年来共同的抒情诗。 朱元璋缓缓抬起手,全场顿时安静下来,只有微风拂过军旗,发出猎猎的声响。 “将士们!”朱元璋的声音低沉而有力,在空气中回荡,“元廷暴政已久,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我们大明,肩负着救万民于水火的重任,此次北伐,是为了天下苍生,是为了夺回属于我们汉人的山河!” 将士们听着,心中的热血被点燃,纷纷振臂高呼:“救万民!夺山河!”那声音震耳欲聋,仿佛要冲破云霄。 “我们的先辈,在这片土地上辛勤耕耘,创造了辉煌的文明。然而,元人的铁骑踏破了我们的家园,抢走了我们的财物,杀害了我们的亲人。他们的暴行,我们不能忘记!” 说话间,朱元璋回忆起这些年见到的、听到的、甚至闻到的汉人的血泪,眼神中透露出愤怒与坚定,“今天,我们要让他们血债血偿,让他们知道,我们汉人不是任人欺凌的羔羊!” “宋濂。” “臣在!”身后文臣中,站出了一位气质儒雅的中年人。 “念!” “唯!” 宋濂缓缓登上高台,站至朱元璋左侧,大声朗诵道: “檄谕齐鲁河洛燕蓟秦晋之人曰:” “自古帝王临御天下” “及中国居内以制夷狄” “夷狄居外以奉中国” “未闻以夷狄居中国而制天下也” …… 第90章 老朱又来了,这次要带谁 “盖我中国之民,天必命我中国之人以安之,夷狄何得而治哉!” “志在逐胡虏,除暴乱,使民皆得其所,雪中国之耻,尔民其体之!” 宋濂的声音清朗而激昂,一字一句如同洪钟般在广场上空回荡,每一个字都仿佛带着千钧之力,重重地砸在将士们和百姓们的心上。 “如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能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故兹告谕,想宜知悉。” 随着宋濂念出最后一句,全场先是短暂的寂静,随后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声。将士们的眼中燃烧着熊熊的斗志,百姓们则热泪盈眶,他们深知,这篇《谕中原檄》,不仅是一篇讨伐元廷的檄文,更是大明向天下宣告正义与决心的宣言。 朱元璋看着台下群情激奋的场面,心中满是欣慰。他在程宇那里就已知道,这篇檄文出自宋濂之手,却凝聚着无数汉人的心声和期望。 “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斯民”,这十六个字,就是大明的使命,也是他朱元璋一生的追求。 “将士们!”朱元璋再次开口,声音因激动而微微颤抖,“这篇檄文,就是我们的战书!我们要让元廷知道,我们大明的军队,是正义之师,是仁义之师!我们不仅要夺回失去的土地,更要让天下百姓都能过上太平的日子!” “正义之师!仁义之师!”将士们齐声高呼,声音响彻云霄。他们的脸上洋溢着自豪和坚定,仿佛已经看到了北伐胜利的那一天。 “此次北伐,朕将与你们同生共死!”朱元璋目光坚定地扫视着全场,“我们要一路向北,收复燕云十六州,直捣元廷的老巢!让我们的旗帜,飘扬在大都的城头上,以慰华夏众烈!” “收复燕云!直捣黄龙!”士兵们的呼声此起彼伏,士气高涨到了极点。 他们握紧手中的武器,仿佛已经迫不及待地要冲向战场,与元军决一死战。 在台下的人群中,徐达和常遇春并肩而立。 徐达面色凝重,眼中却闪烁着坚定的光芒,他深知此次北伐责任重大,但他有信心,在朱元璋的带领下,他们一定能够取得胜利。 常遇春则兴奋得满脸通红,他摩拳擦掌,恨不得立刻跨上战马,杀向元军。 “老徐啊,这次可真是要大干一场了!”常遇春兴奋地说道,“俺早就盼着这一天了,一定要让那些元军尝尝咱们大明军队的厉害!” 徐达微微点头,微笑道:“老常,不可轻敌。元军虽已腐朽,但他们的骑兵依然不可小觑。我们必须要小心谨慎,按照既定的战略行事。” 常遇春满不在乎地挥了挥手,“徐兄,你就是太谨慎了。有陛下亲自指挥,再加上你我兄弟二人,均已事先知晓未来局势,还有什么可怕的?” 徐达看着两眼放光看着陛下的常遇春,无奈地摇了摇头。 这个先登莽夫,不足与谋。 朱元璋看着台下士气高昂的将士们,心中满是欣慰,他大手一挥,宣布今日的动员就此结束。 待人群渐渐散去,他转身对身旁的朱标、常遇春和徐达说道:“标儿、常将军、徐将军,随朕来。” 三人对视一眼,心中虽有疑惑,但还是默默跟在朱元璋身后。 至无人处。 朱元璋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看向众人:“今日,便可去食仙居了。” 食仙居? 什么食仙居? 在紫禁城还是金陵城内,有这个地方吗? 少年朱标听到父皇说起这个地名,一头雾水。 常遇春一听“食仙居”三个字,原本笑呵呵的脸上顿时绽放出更加灿烂的笑容,眼睛也亮得如同夜空中的星辰: “陛下,您可算答应带俺去了!自从上次回来,俺对那食仙居的美食就朝思夜想,都来找您好几回了。” 朱元璋没好气地瞥了他一眼:“你呀,就知道吃。这次带你去,就当是给你北伐成功提前预支的奖励。你可得给咱好好打仗,当好前锋,别辜负了这奖励。” 常遇春连忙跪地,双手抱拳,一脸正色:“陛下放心,俺一定在战场上奋勇杀敌,不夺得胜利,绝不回来!” 徐达则一脸沉稳,他微微皱眉,眼中透着思索的光芒: “陛下,此次去食仙居,除了美食,末将更想从那位奇人那里获得更多关于大明未来的历史轨迹。末将深知,知晓未来,对于我们大明的发展至关重要。” 美食?奇人? 一旁的朱标越听越糊涂了,父皇和两位国公都在打什么哑语呢? 朱标忍不住开口问道:“父皇,这食仙居到底是个什么地方?为何常将军和徐将军的反应如此不同寻常?还有,什么奇人?” 朱元璋看着朱标满脸的疑惑,微微一笑,耐心解释道: “标儿,这食仙居啊,是个神奇的所在。那里面疑有一位叫程宇的仙人,他能做出世间罕有的美味,吃过的人都赞不绝口,常将军就是被他的厨艺给迷住了。” 说着,朱元璋瞥了一眼还跪在地上的常遇春,常遇春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嘿嘿笑了两声。 “更神奇的是,”朱元璋继续说道,“这位程宇似乎知晓未来之事。朕与徐将军、常将军曾在那里,听他讲了许多关于我大明未来的事情,那些信息对我们的大业有着难以估量的价值。” 朱标瞪大了眼睛,满脸的震惊与难以置信,“仙人?还知晓未来?这……这怎么可能?父皇,您不是在开玩笑吧?” 朱元璋神色一正,严肃地说:“标儿,朕岂会拿这种事开玩笑。那程宇所言,件件都有迹可循,绝非虚妄。你今日去了,便知真假。” 朱标心中依然充满了疑惑和好奇,但见朱元璋如此郑重,还有两位将军的背书,也不再多问。 他暗自思忖,若真有能知晓未来之人,那岂不是天助我大明?想到这里,朱标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兴奋和期待。 常遇春从地上站起身来,迫不及待地说道:“陛下,咱们还等什么呢?赶紧出发吧,俺的肚子都开始咕咕叫了,就盼着能快点吃到食仙居的美食。” 朱元璋笑着摇了摇头,“瞧你这点出息,就知道吃。不过今日去,可不光是为了满足你的口腹之欲,这次还要有重要的事情向程公子请教。” 这时,常遇春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挠了挠头问道:“陛下,以往去食仙居,您不是都带着马皇后吗?这次咋不带啦?” 朱元璋嘴角微微上扬,笑着解释道:“皇后最近忙着照看孩子呢,说不去了。正好,这次就带标儿去见见那位仙人,让他也开开眼界。” “你们先回去准备吧。” “是!” 第91章 月签 这一天,姜木兰起的很晚,似乎是要把这许久未曾睡足的觉一次性补个够。 程宇在卧室里,望着窗外的晨光,心中五味杂陈。 姜木兰的突然到来,就像一颗石子投入他平静的心湖,泛起层层涟漪。 曾经,她是他生命里的白月光,照亮过他无数个孤独的时刻。 可如今时过境迁,他深知两人身处不同的世界,有着不同的命运轨迹。 而且两人性格上都太过强势,强强联合只会两败俱伤,何苦呢。 程宇走进厨房,为姜木兰准备早餐。 他熟练地煎着鸡蛋,煮着米粥,每一个动作都带着几分专注。 厨房里弥漫着食物的香气,可他的心思却全然不在这上面。 他想着一会儿见到姜木兰该说些什么,如何掩饰自己内心的波澜。 不多时,早餐摆上了桌。 姜木兰睡眼惺忪地走了出来,看到桌上的早餐,微微一愣,随即露出一抹淡淡的微笑:“谢谢。” 程宇回以微笑,轻声说:“快吃吧,别饿着了。” 两人坐下吃饭,默契地没有提及昨天的分歧,气氛有些微妙,像是一层薄纱,轻轻掩盖着那些难以言说的情绪。 饭后,姜木兰站起身:“我准备走了。” 程宇表面微笑,语气尽量显得自然:“有空常来。” 姜木兰点点头,转身走出了食仙居。 …… 前三关庄唯一的酒店前,姜木兰站在门口看了看,嘴角微微上扬。 “老板在吗,帮我开个大房,我要住一个月。” “哎!好嘞!” 程宇,等我这边把东方瑛搞定,你会很快见到我的。 程宇这边,此时他正待在厨房里,等待着开启这次七彩漩涡的月签。 是的,距他获得食仙居这个金手指之后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了。 今日他将迎来第一次月签奖励。 前四次周签,程宇觉得奖励虽然很好,但对他而言,帮助一直都不算太大。 这次更有分量的月签,不知道会给我什么好东西,快,来吧,我都有些等不及了! 【夜兔族饭桶:容量堪比黑洞的便携饭盒,装满时自动保温保鲜——《银魂》神乐同款】 【霍格沃茨家养小精灵:每天2小时厨房代工服务,注意不要给他衣服——《哈利波特》】 【蟹黄堡秘方石板:用海星文字记载的神秘配方,阅读时耳边会响起海浪声——《海绵宝宝》】 【美食细胞·伪:暂时获得「爆衣评审」特效的料理buff(持续24小时)——《美食的俘虏》】 【神之舌体验卡(72h):能尝出雨水来自哪个街区,副作用是说话会变傲娇——《食戟之灵》】 【传说厨具·伪永灵刀(冰箱版):凡是由永灵刀处理过的物品,都可以永久使其保留最鲜美的时刻,但缺点是只保留一半——《中华小当家》】 【食炁法(炼身篇):吞噬万物之精气,滋补己身,详见翻阅。】 程宇看着眼前屏幕上的月签奖励,一时间有些眼花缭乱,大脑飞速运转着分析起这些奖励的利弊。 “夜兔族饭桶,容量堪比黑洞还能自动保温保鲜……”程宇摸着下巴喃喃自语,这玩意儿不错,以后要是遇到那种饭桶,比如之前的常遇春那种,这饭桶绝对能满足他。 可对自己而言,好像用途不大,自己又不是大胃王,平时做饭也用不上这么夸张的容器。 一个永久盛米饭的饭桶。 再看“霍格沃茨家养小精灵”,每天 2小时厨房代工服务。 这个相当不错啊,可以节省自己很多时间。 好东西,好东西。 “蟹黄堡秘方石板……”程宇嘴角微微抽搐,海绵宝宝里面海洋生物的最爱,但是…… “不知道人能不能吃?”他小声自语道。 “美食细胞?伪,暂时获得「爆衣评审」特效的料理 buff……” 程宇轻轻抚额,这特效也太尴尬了,在保守的古代,爆衣什么的,简直不敢想象。 而且只有24小时,时间太短,实用性不高,pass。 还是给评审,也就是食客用的,鸡肋的玩意。 不知道怎么混进月签里的。 至于神之舌体验卡…… 这个就有说法了,虽然只有72h的体验,但程宇觉得这一能力要比之前给的烹饪经验、心得之类的物品要珍贵许多。 这可是一种超凡能力。 如果完全按照《食戟之灵》中的设定。 拥有神之舌就拥有了绝对感知,能尝出雨水产区\/0.1克盐差\/食材冷冻时长(精确到小时),而且还能通过味道追溯料理人情绪。 追溯情绪? 想到这里,程宇愣了一下。 还真是及时雨啊! 程宇正愁如何将厨艺进阶到大师级呢,他几次做出大师级的体验其实都挺意外的,因为没有一个是他自己能掌控的。 不过他也慢慢感悟到大师级料理要达成的关键就在“情绪”二字上。 如果能借助神之舌追溯情绪,那他便能精准把握自己的情绪反馈,从而针对性地为食客改进菜品,说不定真能让自己的厨艺逐步达到大师级水准。 程宇接过神之舌体验卡,发现卡上居然还有说明:可间断使用,操作可由念头控制。 这让他不禁喜出望外。 原本还担心72小时的时间太过紧凑,若是能间断使用,那就大大增加了这张体验卡的实用性。 再看“传说厨具?伪永灵刀(冰箱版)”,这把刀能让处理过的物品永久保留最鲜美的时刻,虽然有只保留一半的缺点,但对于食材保鲜来说,依旧是个不可多得的利器。 不过有一说一,程宇觉得这个传说厨具对他来说不如其他几个传说厨具来的好。 不知道凑齐八大厨具能不能炼出长生美食? 在中华小当家漫画中可以提到集齐八大厨具再加上获得长生食谱,即可烹制出长生美食。 收下前面的东西后,程宇有些眼神火热地看向这最后一样东西。 “食炁法(炼身篇)”,吞噬万物之精气滋补己身,这无疑是个能让自己变得更强的功法! “终于能走上修炼道路了,以后再也不用谎称炼气士了。” 程宇不知道是不是食仙居听到了自己的呼声,给自己送来了修炼法。 刚碰到《食炁法》,便只见一道耀眼的光芒闪过,大量的关于食炁法的修炼信息涌入了程宇的脑海。 第92章 千古最稳太子朱标到来 【食炁法(炼身篇)】 【万物皆可炼,五味通玄关】 修炼食炁法可以显着增强修炼者的身体素质。 一方面,可以通过不断吸收天地间的自然之炁来缓慢增幅身体素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吸收潜藏在美食之中的美食之炁来提升。 美食的品级越高,身体素质提升效果越高。 一旦入门,即可学习炼身篇食炁法的法技。 【食炁入魂】:通过注入自身炁息激发食材潜能,使料理效果大大提升。 这法技好啊,极大的提升了烹饪美食品质的上限。 程宇眼睛一亮,修炼法还附赠技能,真是套极品功法。 不过食炁法还存在一个隐患,那就是据功法所言,食炁法是一个成套的体系功法,炼身篇修炼到最高层次以后,便需要抓紧修炼下一篇章:淬灵篇。 否则会因为无法控制强大身体的欲望,而逐步沦为被欲望控制的奴隶。 有弊有利,但总体是利大于弊的。 当程宇沉浸在功法感悟时,忽闻院外传来敲门声。 有客人来了。 …… 食仙居门外,朱元璋一行人立在青石板路上。 “陛下,这里好像比之前多了一个告示牌。”常遇春注意到了门口旁程宇立的规矩。 朱元璋认真地看了一遍,若有所思道: “这应该是程真人亲自立的规矩,你们进去之后可要好好遵守。” “是!”常遇春、徐达、朱标。 身后的朱标偷偷看了父皇,他没想到还有人能让父皇守规矩的。 他越发对这个程真人感到好奇了。 “程真人!”见到程宇的瞬间,常遇春老远便抱拳高呼,“俺可是饿着肚子来的!” 程宇笑着迎出:“常将军稍安勿躁,今日有新品呈上。” 他余光扫过朱标,将少年眼中的好奇与谨慎尽收眼底。 “陛下,好久不见。”程宇转头看着朱元璋,今天老朱穿了一身朱红色的常服,但仍有一种不怒而威的气势。 “哈哈,程真人,今日我等又来叨扰了。”朱元璋大笑,伸手虚引,“这是犬子朱标,听闻食仙居有仙人驻世,吵着要来拜见。” 朱标上前一步,拱手行礼:“程先生大名如雷贯耳,今日得见,三生有幸。” 13岁的朱标,生得眉目清秀,面容白皙中透着几分朝气。 他身材修长,身着一袭月白色绣着金丝龙纹的锦袍,腰间束着同色系的丝绦,更显挺拔。 这就是少年时期的朱标吗,看起来很像那种邻居家的聪明孩子啊。 程宇点了点头,笑着将四人迎进院内。 然后将朱元璋带的礼物一伸手,使其悬浮在空中,然后飞向了后院之中。 朱元璋等人一看,心中一惊。 上次来,程真人还没有这个本事吧。 莫不是程真人的法力又精进了? 朱元璋一开始也吓了一跳,随后心中对程宇又多了几分重视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忌惮。 “程真人,这浮空悬物的本事?”常遇春眼睛微瞪,他有点结巴地问道。 “哦,没啥,新领悟的。”程宇笑了笑,简单说了下。 倒不是摆谱,而是随着自己综合实力已经今非昔比,没必要在他们面前掩饰或者摆谱。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真性情才能真正展示出来。 四人步入大堂,程宇挥手间取出了之前签到给的新疆哈密瓜、极品丹东草莓与苹果。 当朱元璋等人看到程宇竟又有“凭空造物”的能力,眼皮跳了跳。 常遇春脸上写满了吃惊,他忍不住问道: “程真人,你这个凭空造物的能力,也是新能力吗?跟神仙无二了呀。” 程宇微微一笑。 要的就是你们的吃惊。 不然怎么让你们配合达成时空锚定条件。 【人物:朱元璋】 【时空锚定条件:在其世界传播一种未出现的美食,令世人甚喜(将按照百分比显示进度)。】 一见面,程宇自然就看到了朱元璋身上带着的时空锚定条件。 竟然是传播一种未出现的美食。 程宇说不好这个难度低不低,但前提他清楚,那就是这件事必须得到朱元璋的支持才行。 “常将军过誉了,这不过是些小手段罢了。”程宇谦虚地笑着,心中却在暗自思索如何让朱元璋帮忙传播美食。 “诸位,快来尝尝这些水果,都是我精心准备的。”他热情地招呼着众人。 朱元璋拿起一块哈密瓜,轻轻咬了一口,那香甜的汁水瞬间在口中散开,他不禁瞪大了眼睛,“这瓜竟如此甜美,朕从未尝过这般滋味!” “陛下,这叫哈密瓜,产自遥远的西域,那里阳光充足,所以瓜果格外香甜。”程宇耐心地解释着。 居然是西域水果。 朱元璋点了点头,已经见怪不怪。 看父皇吃了,朱标也尝了一口草莓,鲜嫩多汁的口感让他赞不绝口。 “程真人,这红色的果子酸酸甜甜,真是美味极了!” “这是什么水果?” 程宇一愣,这个时候草莓还没有在中国出现吗? 草莓其实在中国出现的很晚。 1915年,俄罗斯侨民从莫斯科引入了500株“维多利亚”草莓品种到中国黑龙江的亮子坡进行栽培,而后才开始传遍全国。 “太子,这叫草莓,是我这个时代的水果。” 朱标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 徐达吃得较为斯文,但从他微微上扬的嘴角也能看出对这些水果的喜爱。 不过,常遇春一副大老粗的样子,大口大口地吃着,一边吃一边含糊不清地说:“程真人,您这咋还有这么多好吃的水果,俺老常可真是开了眼界了!” 这时,朱元璋突然想起此次前来的时间限制,“程真人,此次我们只能在此停留 5个小时,时间紧迫,不知……” 这次只停留五个小时吗? 那确实没啥时间了,要赶紧给他们上一顿了。 接着,程宇想起之前答应给朱元璋的北伐情报,他转身走进里屋,不一会儿便拿着一份卷起来的地图走了出来。 “陛下,这便是北伐时期北元军事的详细情报,上面标注了他们的兵力部署、粮草储备以及重要据点。” 什么!? 徐达、常遇春、朱标等人瞬间一听,愣住了,纷纷放下了手中的水果。 朱元璋接过地图,展开一看,眼中满是惊喜,“程真人,你真是雪中送炭啊!有了这份情报,我军北伐便更有把握了。” “客气,上次就说好这次要给你拿的。”程宇摆了摆手。 “那你们先看吧,我这就去给你们做饭。” 见程宇这样说,朱元璋等人自然是再同意不过。 徐达和常遇春凑了过来,看着地图上详细的标注,不住地点头称赞。 “陛下,这东西都有了,这回俺都不知道怎么输?” 常遇春兴奋不已。 朱标站在一旁,眼睛紧紧盯着地图,心中满是震撼。 他虽年纪尚小,但也知晓北伐对于大明的重要性。 这一份情报,简直就是北伐胜利的关键钥匙。 这就是无所不能的食仙居仙人吗? 好厉害! …… 程宇走进厨房,开始为这顿饭忙碌起来。 朱元璋来了第三次了,勉强算得上半个老顾客了,程宇自然没有像之前那样特别注重搞新花样。 他的厨艺在这段时间里几乎是呈指数增长的。 第93章 开饭开饭 程宇从冰箱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鸡肉。 这些鸡肉都是他精心在农家挑选的,肉质鲜嫩紧实。 他熟练地将鸡肉切成大小均匀的块状,放入盆中,加入适量的盐、料酒、生抽、胡椒粉,用手仔细地抓匀,让每一块鸡肉都充分吸收调料的味道。 腌制鸡肉的时候,程宇一边切着辣椒,一边在脑海中思索着如何让这道菜更符合朱元璋等人的口味。 因为,他这次要做一道有些重口味的菜:辣子鸡。 不过,腌制鸡肉的时候,程宇一边切着辣椒,一边也在脑海中思索着如何让这道菜更符合朱元璋等人的口味。 他知道,朱元璋来自元末明初,那个时候的饮食口味可能更偏向于两淮菜系和粤系,都比较偏淡一些。 于是他选择了一些辣度较低的辣椒。 做这道菜主要是想给他们带来一些新的味觉体验。 在做辣子鸡的同时,程宇见鸡肉还有不少,思考片刻,决定再做一道宫保鸡丁。 宫保鸡丁也是程宇的拿手好菜。 他将花生米炒熟备用,接着把鸡肉丁用同样的方法腌制好。 熟练而又迅速地做好了这道家常菜。 两道荤菜的香气瞬间从厨房弥漫了出去。 大堂内。 朱元璋等人已经闻到了这股美味的香气。 “哇,好香啊!”众人被这股香气吸引。 本来一直在和老朱等人讨论北伐的常遇春此时糙脸上满是急切的神色,时不时咽口水。 似是被这香气刺激得有点坐不住了。 “陛下,你说程真人这菜做好了,怎么不先端过来?” “常叔,我还没见过你这么急的样子呢?”少年朱标在一旁揶揄道。 常遇春听到朱标的话,嘿嘿一笑,挠挠头说:“太子殿下,您是没尝过程真人做的菜,那滋味,尝过一次就忘不了,俺这心里着急,您就体谅体谅吧。” 说着,还夸张地吸了吸鼻子,引得众人一阵发笑。 朱元璋也笑着摇摇头,“真是饿死鬼投胎,就不能有点耐心。程真人定是还在忙,咱们稍安勿躁。” 话虽这么说,他的目光也时不时望向厨房的方向,显然也被那香气勾得有些心痒痒。 此时的厨房中,程宇并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 程宇从食仙居的特殊保鲜柜——地窖中拿出之前钓到的金枪鱼食材。 金枪鱼生鱼片朱元璋等人一定没吃过吧。 这可是海洋极品美食! 他手持锋利的刀具,熟练地将鱼肉切成薄片,一片片晶莹剔透的生鱼片整齐地摆放在盘中,旁边配上精心调制的蘸料:海鲜酱碟。 要不要来点芥末酱呢? 老朱他们还没有吃过这么辛辣刺激的东西?能受得了吗? 嗯...程宇摸了摸下巴,想了想还是准备一碟。 给自己准备吧。 他们爱吃不吃。 三荤再配一素吧。 程宇在锅中倒入少许油,等油热后,先放入蒜末爆香,接着倒入西兰花和胡萝卜片快速翻炒。 他手法娴熟,锅中的蔬菜在他的翻炒下,颜色变得愈发鲜亮。 他适时地加入适量的盐和少许生抽调味,不一会儿,一道色香味俱佳的西兰花炒胡萝卜就出锅了。 没有例外,四道珍品菜肴,放在外面五星级酒店,每道菜都可以作为主菜了。 完事收工,程宇洗了洗手,看向了门外,笑了笑。 闻了这大半天香味儿了,想必他们一定等急了。 有了食仙居的完整版能力好,也终于可以免去端菜的操作了。 只见程宇背着手往前走,施施然走进大堂,四道菜稳稳地悬浮在他身后,如同被无形的手托着。 这神奇的一幕让扭头的朱元璋等人再次微微惊了一下。 这就和魔术效应类似。 有些东西即使有人告诉你这是什么了,当你再看到时还是会吃惊。 “来来来,大家快尝尝,看看合不合口味。” 说着,程宇意念一动,四道菜便稳稳地落在了桌子上。 同时餐具也一起飞了过来。 程宇和众人一同坐下。 考虑到朱元璋、常遇春、徐达等武人的量上次就见识过了,所以这次程宇每道菜做的分量都非常足,是上次的三倍。 见四人齐齐坐下后,程宇又神色一动。 好肉自然还要配好酒。 程宇随手一挥,取出了之前签到所得的醉酒葫芦。 他向老朱四人伸手指了指,道: “这里面装的是新得的美酒:九酝酒。我还没有尝过呢,今天打开给大家一起尝尝。” 朱元璋听闻,眼中闪过一丝惊喜,他本就好酒,又对程宇拿出的新奇事物充满期待,当下笑道:“程真人如此盛情,那朕今日可要好好尝尝这九酝酒。” 朱标在一旁听到九酝酒这个名字后,眉头皱了皱,“父皇,我好像听说过这个酒。” “哦?”朱元璋微微一愣。 “对了,好像在汉史里见到过记载,不过没有流传后世。”朱标突然想了起来,有些开心地对朱元璋说道。 “汉史?” “汉代的酒。” 似乎是同时想到了什么,朱元璋和徐达互相看了一眼对方。 倚天剑、失传汉酒。 要说程宇没有见过汉末或魏晋南北朝的人,老朱和徐达是不信的。 虽然很好奇程宇到底见过哪位青史留名的古人,但他们也清楚,程宇如果想说,自然会告诉他们,如果不想说,他们还是不问的好。 没看到老朱和徐达在眼神交流,此时的常遇春早就馋得不行,这会儿眼睛盯着那酒葫芦,搓着手,嘿嘿一笑: “谢程真人,程真人你快倒快倒,俺老常今儿个想喝个痛快!” 程宇笑着拿起酒葫芦,给朱元璋、常遇春、徐达人一一倒上。 酒液倒入杯中,顿时散发出一股浓郁醇厚的香气,那香味仿佛有魔力一般,瞬间弥漫在整个大堂。 “好香的酒!”徐达轻嗅酒香,赞叹出声。 朱标也好奇地看着杯中酒,虽年纪尚小,还未到能尽情饮酒的年纪,但这诱人的香气也让他心生向往。 “太子,我给你拿点饮料吧。”程宇拿出了肥宅快乐水,给朱标倒上了,“这是上次陛下来的时候喝的,不是酒。” 见程真人给自己倒水,年少的朱标也很懂事,立马拱手谢过。 第94章 大明众人品尝蓝鳍金枪鱼生鱼片 程宇给朱标倒好饮料后,笑着看向众人:“大家尝尝这九酝酒,看看滋味如何。” 众人举杯,轻轻抿了一口。 醇厚的酒液在口中散开,带着丝丝甘甜,入喉温热舒畅。 “好酒!”常遇春一杯饮下,咂了咂嘴,眼睛微微发亮。 九酝酒是黄酒,通常黄酒要在温热的状态下饮用,这样不仅能释放更多香气,还同时能将口感变得浓郁。 可这九酝酒颇有其奇特之处,它居然可以在品尝过程缓慢释放更多香甜之气。 越品越好喝。 “程真人,这酒太好喝了!俺老常从未喝过如此美酒,您这还有多少,能不能给俺几坛带回去?” “老常,不得无礼啊,你这怎么张口就想向程真人讨酒喝?”朱元璋瞪了有些肆无忌惮的常遇春,随即对程宇解释道:“真人,是我事先没有多加嘱咐,抱歉抱歉。” 程宇有点意外的看了看朱元璋,似是想到了什么,于是淡淡一笑:“无妨,常将军是真性情的汉子,这酒我也不常喝,走前让他带一坛回去也无妨。” “程真人真是豪爽!”朱元璋一听,心中大喜,常遇春是他麾下爱将,他自然也希望程宇能多关照些。 不过回去要教训教训常遇春,这程真人如今法力境界都明显更上一层楼了,他还没有眼力劲向人家讨要东西。 这九酝酒回去就给他没收了。 朱元璋在心中默默想着。 此刻的常遇春还不知自己的酒回去就没了,只见他此时乐开了花,咧着嘴笑道: “程真人,您可真是俺的大恩人!以后您有啥事儿,尽管吩咐俺老常,上刀山下火海,俺眉头都不皱一下!” 程宇笑道:“这酒可不是白送的,你们不是要北伐了吗,只许胜不许败哦。” 常遇春拍了拍胸脯:“程真人,我保证,这回我要是不比历史上干的好,我直接倒着姓。” “哈哈哈哈……” 众人笑着开始用餐,朱元璋看着桌上的辣子鸡、宫保鸡丁、金枪鱼生鱼片和西兰花炒胡萝卜,这些菜肴的样式和搭配他从未见过,不禁好奇地问道: “程真人,这几道菜看起来甚是新奇,朕竟从未见过,不知它们都叫什么名字?” 程宇笑着指了指辣子鸡,介绍道:“陛下,这道菜叫辣子鸡,是用鸡肉和辣椒炒制而成。辣椒不仅能增添独特的风味,还有驱寒除湿的功效。” 他又指向宫保鸡丁,“这道是宫保鸡丁,里面有鸡肉、花生米、黄瓜和胡萝卜,口味甜酸适中,十分下饭……” 程宇说得很详细,还科普了一下这里面后世才传入的食材和香料。 当说到金枪鱼生鱼片时,程宇故意卖了个关子。 “陛下,这道菜可就特别了,它叫金枪鱼生鱼片,是用新鲜的金枪鱼肉切成薄片做成的。在我们现代,很多人都喜欢吃生鱼片。” 他一边说着,一边拿起筷子夹起一片生鱼片,蘸了蘸海鲜芥末酱,放入口中,露出享受的表情。 不愧是顶级的海洋美食,入口即化,鲜甜无比啊。 这可是一道不怎么烹饪,但靠食材本身就几乎达到珍品的美味。 “金枪鱼是海洋里的顶级猎食者,相当于陆地里的豺狼虎豹,所以它的鱼肉也是异常珍贵。” “这芥末酱虽然辛辣刺激,但搭配生鱼片,别有一番风味,陛下和诸位不妨一试。”程宇细细品味后,眼神带着一丝恶作剧的深意。 朱元璋四人能吃的惯吗? 朱元璋四人看着程宇吃得一脸享受,心中既好奇又有些犹豫。 朱元璋毕竟身为帝王,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索欲,虽然心中对生鱼片这种吃法满是忧虑。 因为他也读过不少书,可是知道很多古人都是因为生食鱼片而死,比如三国着名谋士陈登。 但此刻,在程宇的极力推荐下,那强烈的好奇心还是占了上风。 程真人亲自烹饪的,自然不会有什么问题。 他微微眯起眼睛,紧紧盯着盘中的生鱼片,眼神中透露出一丝纠结。 一旁的常遇春、徐达、朱标在眼巴巴的等着他行动。 过了片刻,他夹起一片生鱼片,轻凑到嘴边,先轻轻嗅了嗅。 嗯,果然有一股海气。 紧接着,他将鱼片在芥末酱里轻轻蘸了蘸,芥末酱如同一层薄薄的面纱,轻轻覆盖在鱼片上。 程宇见朱元璋只是微微蘸了蘸,暗下心想:老朱作为一代帝王,有胆量尝试新东西,又不莽撞,真厉害。 朱元璋将蘸着芥末酱的生鱼片放入口中的瞬间,芥末那浓烈的辛辣如同一把利剑,直直地冲向他的鼻腔和口腔。 他的身体猛地一震,双眼瞬间瞪大,眼球中布满了因刺激而涌起的血丝,眼泪不受控制地在眼眶里打转。 他的脸迅速涨得通红,就像熟透的番茄,额头上也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但他强忍着没有发作,身为帝王的尊严让他不能在众人面前失态。 然而,就在他几乎要被这股辛辣打败的时候,金枪鱼那独特的鲜美滋味开始在他的舌尖上缓缓绽放。 细腻的鱼肉如丝绸般滑过他的味蕾,鲜甜的味道在口中散开。 这股鲜味如同一场及时雨,迅速缓解了芥末带来的刺激。 两种截然不同的味道在他口中交织、碰撞,给他带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奇妙体验。 朱元璋假装在闭上眼睛细细品味金枪鱼生鱼片,过了一会儿后,一边强忍着咳嗽,一边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稳,“咳咳……这蘸料,真是有劲,吃完之后只觉口中滋味丰富至极。” “伯仁、天德、标儿你们也来尝尝。”或许也是出于玩性,朱元璋没有说芥末酱要少蘸一点。 常遇春一听,兴奋得两眼放光,根本没注意到朱元璋话里的“陷阱”,大大咧咧地说道:“好嘞陛下!俺老常早就想试试了!” 说着,他迫不及待地夹起好几片生鱼片,然后狠狠蘸了一大坨芥末酱,在程宇有些吃惊的目光,一大口下去,芥末的辛辣瞬间在他口腔里爆炸开来。 常遇春的眼睛一下子瞪得滚圆,嘴巴张得老大,整个人像是被施了定身咒一般,僵在了那里。 下一秒,他的脸涨得比猪肝还红,额头上青筋暴起,豆大的汗珠不停地滚落。 “咳咳咳……”他剧烈地咳嗽起来,那咳嗽声震得整个屋子都嗡嗡作响,眼泪和鼻涕不受控制地流了出来,他慌乱地用袖子去擦,却越擦越狼狈。 “这……这是啥玩意儿啊!”常遇春一边咳嗽,一边含糊不清地喊道,“辣死俺了!咳咳……不过这生鱼片,好像还真有点意思。” 尽管被辣得如此难受,他还是强忍着又嚼了嚼口中的鱼片,不失吃货的本质,感受着那鲜美的味道,“程真人,您这搭配虽然够劲,但也太折腾人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还不停地吸气,试图缓解嘴里那股火烧火燎的感觉。 “哈哈哈哈哈哈……”见常遇春这副模样,朱元璋、程宇纷纷大笑,徐达、朱标也忍俊不禁。 见常遇春这副狼狈样,徐达小心翼翼地夹起一片生鱼片,只在芥末酱里轻轻蘸了一下,放入口中慢慢咀嚼。 芥末的辛辣和金枪鱼的鲜美在他口中交融,他微微皱了皱眉头,仔细品味着这独特的味道。 “嗯,这搭配倒是别具一格。”徐达轻轻点头,评价道,“芥末的辛辣恰到好处地衬托出了鱼肉的鲜美,只是这芥末的劲儿,确实不小。” 他说话时,语气依旧沉稳,只是微微有些急促的呼吸,透露出他刚刚也受到了芥末的冲击。 朱标看着父亲和常遇春的反应,心里既好奇又有些害怕。 不过刚才程真人给的黑色饮料口味也很奇特,但却很美味,这道菜想必也是这样的吧。 在众人鼓励的眼神下,他才鼓起勇气尝试。 他夹起一片小小的生鱼片,战战兢兢地在芥末酱里蘸了蘸,然后慢慢放入口中。 刚一入口,那股辛辣味就让他的小脸皱成了一团,他的眼睛里瞬间蓄满了泪水,嘴唇也微微颤抖起来。 “父皇,孩儿觉得也...也觉得好好吃,也...咳咳...不是...咳咳咳...很辣。” 看着朱标脸上黄豆般大小的眼泪就要滴下来了,还一副满不在意的样子在装成熟。 众人再次捧腹大笑。 第95章 饭后娱乐:钓鱼 见朱标如此模样,程宇突然才想起芥末这种东西对于孩子的杀伤力远比大人要大。 难怪,朱标哪怕只是已经有了防备,还被辣成这样。 程宇赶紧指了指朱标手旁的肥仔快乐水,“太子,你喝点那个吧,能稍微解辣。” “好!”听到解救之法,满脸红彤彤的朱标赶紧一杯下去,缓解口中的辣味。 觉得还不够解辣,赶紧端起一瓶肥仔快乐水,“咕噜咕噜”地猛灌了几大口。 气泡在他口中不断地爆开,带来别样的刺激感,这股清爽劲儿和芥末的辛辣交织在一起,让他的表情变得十分有趣。 他先是被气泡呛得咳嗽了几声,但很快,脸上的辣意就被这冰凉的饮料缓解了不少。 “咳咳……这东西还真神奇,喝下去一下子就没那么辣了。”朱标红着脸,喘着粗气说道。 众人看着他那可爱的模样,又是一阵哄笑。 笑声渐渐平息后,大家继续用餐。 朱元璋三人本就尝过程宇的手艺,这次更是吃得畅快淋漓,如同风卷残云一般。 辣子鸡的酥脆、宫保鸡丁的香甜、西兰花炒胡萝卜的清爽,每一道菜都让他们陶醉其中。 朱标一开始还努力保持着太子的矜持,但美食的诱惑实在太大,没一会儿,他也彻底放开了,加入了这场“美食大战”。 程宇在一旁看着他们吃得如此满足,心中满是成就感。 他始终觉得,能让这些历史人物品尝到现代美食,感受到不同的饮食文化,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果然,尽管这次程宇准备的菜量比上次多了三倍,还是经不住这四人的“扫荡”。 四盘菜被吃得干干净净,常遇春更是一个人吃了十五碗米饭,把肚子撑得圆滚滚的,就像个怀胎数月的孕妇。 “嗝……”常遇春打了个饱嗝,一脸满足地靠在椅子上,“程真人,您这手艺,简直绝了!俺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以后要是天天能吃到您做的菜,就算让俺天天打仗,俺都愿意!” 嗯? 你本来不就喜欢天天打仗吗? 既要又要是吗? 朱元璋、徐达、朱标也点了点头,一阵猛夸。 程宇笑着回应道:“陛下和诸位将军喜欢就好。眼下大家既已吃饱喝足,不如随我来庭院,我带你们去钓鱼如何?” 众人一听程宇说要带他们钓鱼,顿时来了兴致。 “钓鱼?好啊!”朱元璋率先应和,他平日里忙于政事,很少有这样放松的机会,此刻听闻能钓鱼,眼中满是期待。 “朕倒是许久未曾体验过这等闲情逸致了,今日定要好好钓上一钓。” 常遇春也来了精神,一下子从椅子上坐直身子,大声说道:“钓鱼好啊!俺老常虽说没怎么钓过鱼,但打猎俺在行,这钓鱼想来也差不了太多!” 他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仿佛已经看到了满满的鱼获。 这时候,朱标也好奇地问道:“程先生,这庭院之中哪有鱼塘呀?” 一开始进入庭院的时候,朱标确实看到有两个水塘,但他看到那水塘不算大,往里也偷偷瞧过,也没有鱼啊。 程宇笑着摆摆手,带着众人来到庭院中的“垂钓之海”旁。 “太子,请看这里。”程宇指着这看似普通的小池塘说道。 众人看着眼前这个不大的池塘,心中满是疑惑。 这池塘不过几丈见方,水看起来也不算深,怎么看都不像是能钓鱼的地方。 常遇春挠挠头,忍不住问道:“程真人,就这小池塘?能有鱼吗?您该不会是在跟我们开玩笑吧?” 程宇神秘一笑,解释道:“诸位可别小瞧了这池塘,它看似普通,实则连接着大海,能钓到各种各样的海鱼呢。” 朱元璋等人一听,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他们实在难以想象,这么一个小小的池塘,竟有如此神奇之处。 但他们对程宇的神奇本事已经见怪不怪,当下便迫不及待地想要一试。 程宇找来了四根钓竿,分给众人。 众人接过钓竿,程宇在一旁给他们再次科普这些东西属于现代物品,告诉了他们使用方法。 朱元璋接过钓竿,仔细端详着,这钓竿的材质和样式与他平日里所见的大不相同。 这金属质地如此坚硬,用来做钓竿真是有些暴殄天物。 不再多想。 他学着程宇所教,将鱼饵挂在鱼钩上,微微侧身,轻轻一甩,鱼钩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噗通”一声落入水中,溅起一圈小小的涟漪。 他专注地盯着水面,眼神中满是期待,那模样就像是在战场上等待敌人出现的将军。 常遇春可没朱元璋这般沉稳,他拿到钓竿后,迫不及待地挂上鱼饵,用力一甩。结果用力过猛,鱼钩直接飞出去挂在了远处的树枝上。 “哎呀!”他懊恼地叫了一声,引得众人一阵哄笑。 “常将军,你这是要把树上的鸟都钓下来吗?”程宇打趣道。 “这么近你都能甩歪,真不愧是咱的常将军。”朱元璋竖了一个大拇指。 见一向严肃的老朱也如此调侃自己,常遇春撇了撇嘴,一脸便秘。 “俺这不是太着急了嘛,想着赶紧钓条大鱼给你们瞧瞧。” 说着,他便想去解鱼钩,却发现鱼钩挂得死死的,怎么扯都扯不下来,急得他在原地直跺脚。 徐达在一旁看不下去了,走过去帮他把鱼钩从树枝上取了下来。 朱标也学着众人的样子,小心翼翼地把鱼饵挂好,轻轻将鱼钩放入水中。 五人一同在池塘边坐着钓鱼,不知道是不是默契,这时候大家谁都没有说话,只顾看自己的鱼线。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池塘边安静得只能听到微风吹动树叶的沙沙声和水面偶尔泛起的涟漪声。 突然,朱元璋的钓竿动了一下,他的眼神瞬间亮了起来,“有鱼!” 他赶紧握紧钓竿,开始收线。 只见鱼线被绷得紧紧的,水面下隐隐约约出现了一个黑影,看起来是条不小的鱼。 朱元璋的脸上露出了紧张又兴奋的神情,他小心翼翼地收着线,每拉一下都生怕用力过猛把鱼吓跑。 “陛下,您可别着急,慢慢收线。”徐达在一旁提醒道。 见朱元璋先钓到鱼了,众人一同都看向了朱元璋。 朱元璋点了点头,额头上冒出了细密的汗珠,但他的眼神却十分坚定。 程宇还在一旁指导着,随着鱼线不断收回,一条大鱼被拉出了水面。 这条鱼足有半米长,浑身泛着银色的光芒,在阳光下闪烁着。 是白鲢。 白鲢拼命挣扎着,鱼尾不停地拍打着水面,溅起一朵朵水花。 “哇,好大一条鱼!”众人纷纷惊叹。 朱元璋脸上洋溢着得意的笑容,“哈哈,看来朕的运气还不错。” 他将鱼从鱼钩上取下,放进另一旁的水塘里,程宇示意可以放置渔获的水塘。 看到朱元璋钓到鱼,常遇春更加着急了,眼睛死死地盯着自己的钓竿,仿佛要用眼神把鱼给“逼”上钩。 突然,他感觉钓竿一沉,“哈哈,俺也有鱼了!” 嗯!?这么快,怎会先会是这个莽夫? 众人吃惊。 常遇春兴奋地大喊,用力一提钓竿。 结果,鱼钩上只挂着一只破鞋,上面还沾满了水草和淤泥。 “……” “……” “这是什么玩意儿!” 常遇春面色通红,嫌弃地看着鱼钩上的破鞋,一脸无奈,众人见状又是一阵大笑。 “忘了跟你们说啊,我这钓鱼塘不只是会钓到鱼,而是什么都有可能钓到。” 程宇一旁笑着补充道,还不忘调侃:“常将军,看来这鱼不想被你钓到,故意给你送双鞋呢?” “啊可恶,竟然给我小鞋穿!!!”常遇春满脸怒火,望着垂钓之海咬牙切齿。 第96章 邀请程宇前往大明 不一会儿,徐达的钓竿也有了动静。 他不慌不忙地收线,一条肥美的鲈鱼被钓了上来。 鲈鱼在阳光下闪烁着五彩的光芒,鱼鳃一张一合,看起来十分鲜活。 “徐将军好本事!”众人纷纷称赞。 徐达微笑着把鱼放进水塘:“运气好罢了。” 他虽然语气谦虚,但眼神中也透露出一丝喜悦。 朱标看到大家都钓到了鱼,心里既着急又羡慕。 他紧紧盯着自己的钓竿,双手因为紧张都有些微微颤抖。 就在他有些灰心的时候,钓竿突然动了一下。 他赶紧收线,一条小鱼被拉了上来。 虽然鱼不大,但朱标还是开心地笑了起来,“我也钓到鱼啦!” 朱标兴奋地举起手中的小鱼,脸上洋溢着纯真的笑容,眼睛弯成了月牙。 “父皇,你们看,我钓到鱼了!” 朱元璋看着儿子那副兴高采烈的模样,嘴角也是洋溢着一抹慈爱的笑容。 “标儿钓的不错啊。” 微风拂过,带来丝丝凉意,让人心旷神怡。 “哎,快看,我好像又钓到了?”见鱼线晃动,朱标连忙惊呼起来。 “太子,你慢点,钓到就钓到嘛,别吓走了我的鱼。”见朱标好像又有鱼上钩了,常遇春有些酸酸道。 “不会的,我这水塘每个鱼线连通的地方都不同,你们不会重复钓在一起的。”程宇出来给常遇春补了一刀。 常遇春:“……” 朱标没有受自己这个未来岳父的影响,而是在其他人的指导下,缓缓将鱼线从水面拉出。 钓出来的不是鱼,而是一个小型生锈的工业齿轮。 “这???”朱标有点傻眼。 常遇春见状则是哈哈大笑。 程宇也来打趣:“太子,你这钓的也不错,是我们现代的东西,讲道理我还没钓到过,比鱼稀有啊。” 朱元璋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但看朱标撅着嘴的样子,还是出言安慰儿子:“标儿,这也算是一种独特的收获,说不定这齿轮背后还有一段有趣的故事呢。” 说着,他走上前,接过朱标手中的齿轮,仔细端详起来。 只见这齿轮锈迹斑斑,上面的纹路已经模糊不清,看起来年代颇为久远。 朱标都钓上来第二回,而此时的常遇春、程宇还没有鱼儿上钩。 若是放在平常程宇是不着急的,可是他此时有点犯嘀咕。 眼下大家都钓了不少鱼,我还没有钓上来鱼。 若是等了半天也钓出来一个怪东西,那太丢脸了。 就在这时,程宇感受到钓竿猛地一沉,鱼线被晃动拉扯。 “程真人也钓到鱼了。”朱标人小眼尖,看到程宇鱼线晃动急忙道。 终于看到真人钓到鱼了,众人立马将视线投向程宇处。 不知道真人会钓出什么鱼来? 会是灵鱼、仙鱼吗? 朱元璋等人有些期待。 此时,程宇表面颇为镇定、云淡风轻,实则内心:“海哥,我求你了,给我来一条极品鱼吧。” “这要是个什么渔网、浮标什么的,可丢死人了。” 鱼线缓缓上升,水面下出现一个黑影。 程宇心里既紧张又期待,随着黑影逐渐清晰,竟是一只浑身通红、一米多高的海龙虾。 这只浑身通红的海龙虾,外壳坚硬,在阳光下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两只巨大的钳子张合着,仿佛在向众人展示它的威严。 触须随着水波轻轻摆动,显得格外灵动。 “哇,好大的一只虾!”朱标惊讶地张大了嘴巴,眼中满是惊喜与好奇。 常遇春也忍不住赞叹道:“乖乖,俺老常还从未见过如此大的虾!这要是做成菜,得多香啊!” 说着,他还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 朱元璋看着这只奇特的海龙虾,眼中闪过一丝惊奇与思索:“我也没见过这么巨大的虾,这虾端的很是威武啊。” 程宇看着这只海龙虾,心中暗暗松了口气,还好不是什么奇怪的杂物,脸上则露出自信的笑容,说道: “这是大海里特有的虾,也叫龙虾,一般深海才有的,你们在内陆,自然不曾见过。” 这只龙虾足有四五公斤,拉上岸来后,朱元璋等人忍不住上前围观了起来,甚至常遇春还胆大地上前将龙虾按在地上。 “呦,这大虾真吃劲儿啊。”常遇春手臂肌肉鼓起,龇牙咧嘴的,那龙虾的钳子奋力挥舞,几次险些夹到常遇春的手,可他却像找到了什么新奇玩具一般,兴奋得不行。 朱元璋看着常遇春那副模样,无奈地摇了摇头,笑道:“老常,你可小心些,别被它伤着了。” 常遇春满不在乎地摆摆手,“陛下,您就放心吧,俺老常连战场上的刀枪都不怕,还怕这只虾?” 话虽如此,他却也不敢太过造次,毕竟那龙虾的钳子看着就威力不小。 新鲜劲过去,众人又回到垂钓之海旁边钓鱼。 随着时间推移,常遇春的钓竿终于也有了动静。 “俺的鱼儿终于上钩了。”常遇春哈哈一笑,双臂猛地一挥竟然直接将鱼线从水中扯了起来。 只见鱼钩上挂着一个黑黝黝、滑溜溜的东西。 常遇春眯着眼瞧了瞧,兴奋劲儿瞬间消散,取而代之的是满脸嫌弃:“怎么是个这玩意儿?” 众人凑近一瞧,竟是一条海蛇。 这海蛇周身漆黑,唯有腹部有着一圈圈不规则的白色斑纹,三角形的脑袋高高昂起,嘴里的信子不停地吞吐着,发出“嘶嘶”的声响,细长的身子在鱼钩上扭动,看着就让人头皮发麻。 “哇,是海蛇!”朱标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又好奇又害怕地躲在朱元璋身后,只露出一双眼睛打量着这条奇特的“渔获”。 常遇春虽然嫌弃,但他也没见过这种颜色的怪蛇,伸手就想去抓。 “常将军,不可!”幸好,程宇早有预料,只见他迅速抓住了常遇春的手腕,同时另一只手迅速捏住海蛇的七寸,将它从鱼钩上解下,远远地扔到了一旁的空地上。 常遇春被程宇这一连串动作惊得愣在原地,其他人也纷纷投来诧异的目光。 程宇神色凝重,看向众人说道:“诸位,海蛇大多带有剧毒,被它咬上一口,后果不堪设想。” 啊?差点又出事了? 常遇春心有余悸地拍了拍胸口:“哎呀妈呀,那多亏了程真人,不然,俺这小命差点就没了。” 朱元璋一旁笑骂道:“真是个不省心的东西。” 经过这一番波折,众人的钓鱼兴致非但未减,反而因为这惊险的插曲变得更加高涨。 可能是见大家都有了收获,这气氛立马变得活跃了起来。 朱元璋道:“真人呐,这几次来,我们得到了您太多的帮助了,又是给我们亲自下厨做饭,又是给北伐情报的,我们这受之有愧啊。” “咱想着,邀请真人哪天前往俺大明做客,让我们也能尽尽地主之谊,好好招待真人呐。” 程宇心中一动。 既然见朱元璋邀请自己,他想到了朱元璋身上的时空锚定条件。 于是微微一笑:“陛下盛情,我自是求之不得。我也一直盼着能见识一下大明的风土人情。不过,在去之前,我有个小小的请求。” 只是试探性的一问,没想到真问出来一个结果。 朱元璋随之大喜,大手一挥道:“真人但说无妨,只要是咱能做到的,定不会推辞。” 程宇思索片刻,缓缓言道:“我想请陛下派人帮忙在大明推广一道菜。这道菜名叫麻婆豆腐,是我们现代一道极为受欢迎的家常菜。它麻辣鲜香,口感独特,我觉得若在大明推出,说不定能深受百姓喜爱。” 麻婆豆腐? 推广一道菜? 就这种小事,那不简单! 朱元璋立即笑道:“真人既如此说,朕定会安排得力之人,将这道菜在大明好好推广。” “只是咱们有点疑问,真人为何想在俺们大明推广一道菜呢?” 第97章 推广麻婆豆腐 程宇犹豫了片刻,索性也不再遮掩,随即道:“若是要我前往的大明,这件事是非办不可了。” “陛下,你可知我这道场名为食仙居。” “自然。” “若是想要前往其他世界,我必须要获得你们那里的功绩方可。”程宇半真半假的说道,“我走的是食仙之道,自然是要有这方面的贡献,推广美食给百姓,让他们从美食之中收获幸福,有利于我修成大道。” “原来如此。”朱元璋愣神片刻,随即点了点头,正色道:“那这什么麻婆豆腐的推广,朕定会全力以赴。” 程真人已经走上了神仙之道了吗,听这意思,是要百姓的香火吧。 朱元璋自我理解了一番:那咱是不是以后在大明给程真人修个庙宇才对。 以程真人对大明的贡献,莫说修座庙宇,只要程真人愿意,朱元璋可以立马将其封为国师。 “多谢陛下。”程宇拱手致谢,心中暗自松了口气。 有了朱元璋的全力支持,麻婆豆腐在大明的推广便有了保障,这也意味着他距离达成时空锚定的条件近了一大步。 随后,程宇详细地向朱元璋等人介绍起麻婆豆腐这道菜。 当得知这道菜起源于清朝同治年间时,朱元璋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年少博学的朱标道出了自己的疑惑:“真人,这清朝是个什么朝代,我好像不曾听说过。” 程宇看了一眼朱元璋,见朱元璋没有说话,随即转头对朱标道:“清朝是明朝之后的朝代。” 老朱来之前没有跟朱标说过之前的事情吗? “什么!”少年朱标大惊失色。 明朝亡了? 朱标脸色瞬间变得煞白,眼中满是难以置信与惶恐,“明朝……怎会灭亡了呢?” 一旁的常遇春拍了拍朱标的肩膀:“太子殿下无须太难过,这是后世子孙们的孽障,大明两百多年后亡了。不过你看咱们这华夏几千年,不都是这样过来的嘛。” “可是……”道理都懂,但一听说父皇建立的朝代在后世还是忘了,他还是很伤心。 起初来的时候,他还在想,这个程真人不应该对他们更加尊敬一些吗?怎么看起来是平辈,甚至他们略低一头相论。 这不仅是因为他们是先辈、是古人,还应该是后世掌权者的祖先。 看朱标还是很难过的样子,众人一下子也有些无言。 程宇见自己一句话冷场了,淡淡一笑,出来打圆场:“儿孙自有儿孙福,这钓鱼也钓了好一会儿了,你们剩下时间也不多了,我给你们做道麻婆豆腐,让你们也好知道我为啥要推广这道菜。” 说罢,他转身快步走向厨房。 众人听闻,心中的阴霾被这突如其来的美食诱惑驱散了些许,纷纷好奇地跟在程宇身后,想要一窥这神奇菜肴的制作过程。 来到厨房,程宇拿出了一大块质地细腻的豆腐,动作轻柔却又透着一股专业的利落。 用伪永灵刀进行快速的切块。 那刀在他手中仿佛有了生命,上下翻飞间,发出有节奏的“哒哒”声,眨眼间,豆腐就被切成了大小均匀、薄厚一致的小块。 朱元璋注意到了程宇手中的刀非常特别,似乎通体由玉石雕琢而成,刀刃泛着温润的青白色光泽,刀身隐约可见天然纹理,宛如一块巨大的璞玉被劈开成形。 光看卖相就知道这是一把极品菜刀。 只是可惜,为什么是一把菜刀呢? 程宇知晓伪永灵刀只能保留食材一半的鲜美,索性他多拿出了几块豆腐。 又随手一挥,厨房间多了一个大号的农家铁锅灶。 “真人,你这是?”见程宇瞬间变出了一个铁锅灶,朱元璋稍稍一惊。 “嗯,没事,我这不是要为了在你们大明传播嘛,所以肯定要用这种你们那边也有的厨具去做啊。” 程宇一边解释,一边熟练地往灶里添柴,那火苗“噌”地一下蹿了起来,映红了他的脸庞。 他又从一旁的橱柜中取出各种调料,动作行云流水,显然对这一切早已驾轻就熟。 “这麻婆豆腐,关键就在这调料的搭配上。” 程宇一边说着,一边将花椒、辣椒、豆瓣酱等调料整齐地摆在灶台上。 他拿起花椒,轻轻揉搓,那浓郁的麻香瞬间弥漫开来,引得众人纷纷深吸一口气。 “这花椒,得选四川汉源的大红袍,麻味醇厚,香气悠长。” 接着,他又拿起辣椒,“这辣椒,要用本地的二荆条,如果你们那没有的话,也可以用食用的茱萸来代替,这样做色泽红亮,辣而不燥,再搭配上少许小米辣,增添辣味的层次。” 说话间,程宇已经将铁锅烧热,倒入菜籽油。 随着油温升高,油锅里发出“滋滋”的声响,香气四溢。 他先将花椒和辣椒放入锅中,刹那间,锅里爆发出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浓郁的麻辣香味瞬间充斥了整个厨房。 众人被这香味呛得咳嗽起来,却又忍不住凑近,眼睛紧紧盯着锅中的变化。 “哎妈呀,这味儿,太勾人了!俺感觉肚子里的馋虫都被勾出来了。” 常遇春使劲儿地嗅着,脸上满是陶醉的神情,其他人虽然都是表情管理大师,可微微嗅动的鼻子也表明了他们现在很不淡定的心理。 程宇微微一笑,将切好的肉末倒入锅中。 肉末在锅里迅速变色,他手中的铲子快速翻炒,动作娴熟而有力。“这肉末,要选用肥瘦相间的五花肉,炒出来才香。”他一边翻炒,一边向众人讲解着。 紧接着,程宇将焯好水的豆腐小心地倒入锅中。 他的动作轻柔,生怕弄碎了豆腐。 “豆腐下锅后,不能大力翻炒,要用铲子轻轻推动,让豆腐均匀地裹上汤汁。” 他一边说,一边示范着,只见豆腐在锅中缓缓移动,逐渐被汤汁染上诱人的色泽。 随后,程宇加入了适量的水,盖上锅盖,让豆腐在锅中炖煮一会儿。 趁着这个间隙,他开始调制淀粉水。 “这淀粉水也很关键,勾芡的时候能让汤汁变得浓稠,更好地包裹住豆腐。” 他将调好的淀粉水均匀地倒入锅中,汤汁瞬间变得浓稠起来。 朱元璋等人目不转睛地看着,感觉程宇烧菜就像画师作画、艺女弹琴,特别的和谐、自然。 最后,程宇撒上一把翠绿的葱花和少许花椒粉,一道色香味俱全的麻婆豆腐就完成了。 他将锅端起,轻轻一颠,豆腐整齐地落在五个盘中,那鲜艳的色泽,让人看一眼就食欲大增。 随即又取出五碗米饭。 “陛下、太子、诸位将军,请品尝。”程宇微笑着说道。 第98章 大明众人的第三次好评奖励 这就是程真人想在我大明推广的麻婆豆腐? 原本觉得中午那顿吃的太饱,现在朱元璋看着色泽鲜艳,升腾着热气的麻婆豆腐,又不禁被勾起了食欲。 “程真人,咱们一起吃吧。” 程宇一愣,随即笑道:“好。” 众人迫不及待地拿起勺子,舀起一勺豆腐放入了口中。 “烫烫烫...”率先说话的是少年朱标,因为他吃的太急,还舀了一大勺。 程宇忍俊不禁,快速拿来了一瓶水递给了朱标:“太子,你吃的太急太快了,这心急可吃不了热豆腐。” “唔,好好吃。”常遇春一口米饭一口豆腐的拌着吃,感觉像发现了新天地一样,“你们试试跟我这样吃,哇,这也太香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不停地往嘴里塞。 众人见状也端起了米饭。 徐达是个喜欢细细品味美食的人,程真人这次给每人单独一盘豆腐,那他也没那么急切。 麻辣的刺激、豆腐的嫩滑、肉末的醇厚,在他口中交融,良久他睁开眼,点头称赞:“这道菜,口感丰富,层次分明,不愧是真人要推广的美食。” 程宇看着众人吃得开心,心中满是成就感。 他也拿起勺子,品尝着自己的杰作。 “嗯...比之前的珍品级麻婆豆腐要再好吃一些。”他在暗暗品味着。 或许是自己厨艺进步加上伪永灵刀的双重加持吧。 如果珍品级美食里还有段位,那之前的只能算珍品级入门,这个可以算是珍品级大成了。 随着时间推移,在程宇不断加饭、加豆腐的过程下,总算喂饱了这四个疑似饿死鬼投胎的大明众人。 常遇春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勺子,眼巴巴地看着空盘:“俺还没吃够呢,这也太好吃了!” 程宇笑着摇头:“真是佩服常将军你这胃口,不愧是常胜将军。这次是真没了,这方法记住后,你们回去做也行。” 他知晓豆腐在明朝时期便已出现了,肉末可以用牛、羊、猪肉。 这道菜在明朝能推广,但是也有一定难度,那就是调料像豆瓣、豆豉尚未普及。 为了更进一步推广,程宇从手机上搜索出了这些调料的做法,随后用笔抄录了下来,让朱元璋带回去。 饭后,众人又闲聊了一会儿。 朱元璋瞧了瞧天色,微微皱眉:“时间不早了,我们也该回去了。”说着,他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衫。 朱标、常遇春和徐达也纷纷起身。 朱标走到程宇面前,真诚地说道:“程真人,今日多谢你让我品尝到如此美味,还让我知晓诸多新奇之事。日后若有机会,还望能再次相见。” 程宇微笑着点头:“太子客气了,日后定有机会。” 常遇春大大咧咧地走上前,双手抱拳: “程真人,你这手艺,俺老常服了!以后你去了大明,可一定要来找俺,俺请你喝酒!” 徐达则走上前,拱手说道:“程真人,今日有幸见识你的厨艺与见识,徐某受益匪浅。日后若有需要,真人尽管开口。” “嗯嗯。” 最后,朱元璋走到程宇面前,目光坚定:“程真人,此次前来,收获颇丰。回去后,朕定会履行承诺,全力推广麻婆豆腐。也期待真人早日前往大明。” “陛下放心,我也期待着前往大明的那一天。” 朱元璋等人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大门之外。 …… 于食仙居不远处,姜木兰有些疑惑地看着朱元璋等人,“这些演员...程宇是从哪里来的?” 由于食仙居自带合理性暗示,姜木兰脑海里自动过滤了众人消失无踪的现象,自动脑补了这些人正常离开了食仙居。 昨日,姜木兰在前三关庄住下后,今日散步,不知不觉间来到了食仙居的门口。 就在她好奇时,闺蜜东方瑛打来了电话:“喂,木兰姐,我终于到了,我去,木兰姐,这地方也太偏僻了。” 电话一挂,姜木兰回望了一眼食仙居,便准备去接东方瑛了。 …… 待众人离去后,程宇随即来到大堂。他 深吸一口气,平复心情,开启了朱元璋等人的好评奖励。 朱元璋的好评看看是啥? 【乞讨钵盂:看起来毫不起眼,表面还有些磨损,实则是传说中朱元璋乞讨用的钵盂,手持时可以增加讨饭成功率】 这... 程宇有点哭笑不得,这怎么把朱元璋开局的那个碗给我了。 我要有啥用,要我学老朱开局一个碗,打天下吗? 我怕造反第二天,就被警察蜀黍抓进派出所了。 程宇又细细一想,自己现在简直快成多宝童子,但就是没几个东西实用的。 接着,程宇从徐达好评里抽出了一份【中山王兵法手稿】,里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还有许多用暗语标注的北伐路线。 这对我无用啊,下次见面送给徐达最合适,让他们北伐顺利些。 常遇春会给我什么呢? 上次送了把卖相不错的兵器,那这次... 【常遇春战斗心得:记录了常遇春多年从军以来的战斗经验,是常遇春屡次先登的主要依仗】 程宇终于乐了,好东西,学了! 心得仅需一拍,程宇闭上了眼睛,脑袋里便涌现出了常遇春几十年来浓缩的战斗技巧以及他的亲自解说。 良久,程宇睁开了双眼,深呼了一口气,似乎是在排去脑海里那个厮杀的身影。 不愧是正史上少有的万人敌猛将,一招一式中似乎融合了明末百家武艺,端的皆是凶悍无比的招式,招招都是杀人招式。 他的目光移向最后一个奖励。 【替命傀儡:来自朱标主办的案件郭桓案,使用主犯头发制成的巫蛊人偶,可转移一次致命伤害】 我去,这是什么东西??? 只见这人偶的头发丝丝分明,仿佛还带着曾经主人的怨念,人偶的面部五官粗糙,却莫名给人一种诡异的凝视感。 朱标的奖励怎么看起来这么阴间啊? 程宇有点搞不懂,莫非这是某个玄学大明的次元物品? 不过,总归是好东西啊。 程宇心中默默念叨着,随即快速将东西都收了起来。 第99章 食炁法入门 完成这一切后,程宇带着满心的期待,回到了自己的卧室。 接下来是时候要开始修炼月签获得的食炁法了。 此时的程宇心情有些激动,等他缓缓调整好自己的呼吸后,开始正式修炼食炁法。 食炁法的修炼方式已经在程宇的脑海里。 程宇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彻底沉浸在食炁法的修炼状态中。 食炁法,乃一门玄妙非凡之修炼法门,其核心总纲在于“以食为引,纳炁归元”。 他依照脑海中清晰的修炼法门,再次将意识沉入体内,感知着那若有若无的“炁”。 “这是...好奇妙的感觉。” 随着意识神游,程宇察觉到了空气中游离的自然之炁,更敏锐地捕捉到了房间里残余食物气息中蕴含的美食之炁。 食炁法号称万物皆有炁,皆可吸纳。 但其对于本身代表食物的美食物品亲睐度更高。 世间万物,皆含炁之灵性,而食物作为自然之精华所聚,更是蕴含着丰富而独特的美食之炁。 修炼者需以自身为炉,以意识为引,通过感知、吸纳、炼化食物及自然中的炁,将其汇聚于丹田,再以特定的行炁路线运转周天,从而达到强化自身,超凡脱俗之境。 此法门讲究顺应自然,却又超脱自然,借食之炁,开启修仙问道之路,但修炼途中亦需心志坚定,否则极易被食之欲望所吞噬,陷入万劫不复之境。 他开始集中精神,尝试将这些不同来源的炁牵引至自己的丹田之处。 一开始,那股牵引之力微弱且不稳定,就像在狂风中摇曳的烛火,随时都可能熄灭。 但程宇凭借着坚定的意志,不断调整着牵引的节奏和力度。 渐渐地,一缕缕不同的炁开始听从他的召唤,缓缓朝着丹田汇聚。 随着越来越多的炁在丹田处聚集,程宇感到一股温热的力量在体内涌动。 这股力量起初如涓涓细流,温柔地流淌在经脉之间,可没过多久,便如同决堤的洪水,汹涌澎湃起来。 “怎么回事?这是正常现象吗?” 程宇心中一惊,想要控制这股力量,却发现它已经开始不受控制地横冲直撞,冲击着他的经脉。 “好痛,这种感觉,我该不会走火入魔了吧?” 刚修炼出的炁似乎不听程宇的,在彻底进入经脉运行后,开始不断撕裂他体内的行路经脉。 “嘶~~”程宇已经痛得全身颤抖起来,意识因为剧烈的疼痛也变得有些模糊。 眼前的景象逐渐扭曲,他不知不觉陷入了一个奇异的幻境之中。 在幻境里,程宇置身于一个巨大的美食世界。 四周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美食,香气扑鼻,令人垂涎欲滴。 烤肉滋滋冒油,散发出诱人的焦香;精致的糕点堆叠如山,点缀着五彩的糖霜;鲜美的海鲜摆满一桌,虾蟹的钳子挥舞着,似乎在向他招手。 程宇的眼神瞬间变得迷离,被这铺天盖地的美食所吸引。 他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抓起一块烤肉,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那烤肉在他口中爆发出浓郁的香味,刺激着他的味蕾,让他欲罢不能。 紧接着,他又伸手去抓其他食物,不管是甜的、辣的、酸的,他都一股脑地往嘴里塞,仿佛永远也吃不饱。 随着进食的食物越来越多,程宇的身体开始发生变化。 他的肚子渐渐隆起,变得像个皮球一样圆滚滚,可他依旧没有停下进食的动作。 他的眼神中充满了疯狂和贪婪,完全被食之欲望所控制,成为了暴食欲望的奴隶。 在这疯狂的进食过程中,程宇的意识愈发模糊,身体也变得沉重不堪。 然而,就在他即将被这无尽的欲望彻底吞噬之时,一个画面突然在他脑海中闪现。 一个破旧的小巷子里,一对年轻的男女站在他面前。 男人手里拿着一盒散发着诱人香气的土豆泥,脸上洋溢着笑容,对他说: “宝贝,爸爸给你买了你最喜欢吃的土豆泥,爸妈要去上个厕所,你在这里别跑,等爸妈回来接你好不好?” 小小的程宇被土豆泥的香气吸引,“嗯嗯”用力点了点头,天真地接过盒子,用小勺一口一口吃了起来。 但就这一小盒土豆泥很奇怪,怎么吃似乎都吃不完。 就在小小的程宇还在埋头苦吃的时候,一位和蔼可亲的长者来到了他的面前。 “哎,你就是小程宇吧,跟我走吧,你爸妈不会回来了。” 小小的程宇懵懂地抬起头,望着眼前陌生的长者,眼中满是疑惑与不安。 “伯伯,我爸妈去哪儿了?他们说会回来接我的。” 长者微微叹了口气,眼中流露出怜悯,轻轻摸了摸程宇的头,“孩子,别等了,他们把你托付给我了。” 程宇的小手紧紧攥着那盒土豆泥,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可是,他们为什么不要我了?” 这突如其来的回忆如同一记重锤,将程宇从被欲望操控的深渊中砸醒了些许。 他看着眼前依旧疯狂的美食世界,内心一阵绞痛,原来自己一直以来对美食的执着,竟也隐隐有着那段被抛弃经历的影子。 他试图抗拒这铺天盖地的食欲,可那股来自食炁法带来的欲望力量太过强大,每一次抗拒都让他的身体愈发沉重,仿佛陷入了沼泽之中,越挣扎陷得越深。 “不,我不能就这样沉沦!”程宇在心中怒吼,他咬着牙,集中起全部的精神力量,试图在这混乱的意识中找到一丝清明。 他努力回忆着食炁法的口诀,那是他此刻唯一的救命稻草。汗水从他的额头不断渗出,滴落在地上,他的身体微微颤抖,每一寸肌肉都在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但程宇没有放弃,他在心中不断重复着:“我要掌控自己的命运,不能被这该死的欲望控制!” 在这股强烈的信念支撑下,程宇逐渐找回了对身体的些许控制权。 他开始引导着那些狂暴的炁,试图让它们重新回到正轨。 可每一次引导,都像是在与一头凶猛的野兽搏斗,炁流不断地冲击着他的经脉,仿佛要将他的身体撕裂。 但程宇凭借着顽强的意志,一次次地坚持了下来。 随着炁的流动逐渐稳定,幻境中的美食世界开始出现了裂痕。 那些原本散发着诱人香气的美食,开始变得模糊不清,滋滋冒油的烤肉渐渐失去了光泽,精致的糕点也开始变得黯淡无光。 程宇看着这一切,心中涌起一丝希望,他加大了对炁的引导力度,试图彻底打破这个幻境。 终于,在程宇的不懈努力下,幻境如同破碎的镜子一般,轰然崩塌。 程宇的意识也重新回到了现实。 他缓缓睁开眼睛,眼神中透露出疲惫,但更多的是一种释然和喜悦。 “呼~~结束了吗?” 程宇默默感受着体内那股比之前更加稳定和强大的炁,心中充满了成就感。 食炁法,入门! 他兴奋道: “吞尽人间冰与火,方知此身即大丹。” “莫问长生何所寄,我命由我不由天。” 第100章 食炁入魂 待激动的心情平复过后,程宇开始细心观察起身体的变化。 “身体各方面素质似乎一下子提升了三四成左右。”闭上眼睛,程宇默默感受着自己的身体。 不要觉得三四成很少,之前的程宇身体已经恢复到了自己年轻时的时候。 比自己身强体壮的青年时期还要强,那现在的身体素质应该是特种兵级别的了。 程宇稍一用力便轻易的从床上翻了个跟斗下来。 他站在原地,身姿挺拔,举手投足间都透着一股利落劲儿。 以往不经意间的疲惫神态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由内而外散发的活力。 皮肤愈发紧致,透着健康的光泽,双眸也变得更加明亮有神,仿佛藏着星辰。 “这个身体真是太棒了,从未有过的感觉。”程宇自言自语地笑道。 这就是修炼么? 实在是太棒了! 那么,食炁法入门之后,便可以学习法技:【食炁入魂】了。 程宇深知这法技的重要性,掌握了它之后,相信自己的厨艺能往大师级的人间至高殿堂冲刺了。 是的,大师级便是现实世界中美食的最高境界了。 按照西红柿的美食小说话本之类的来说,这绝对算得上“厨神”级别的厨艺了。 到时候自己才不负这食仙居的名头了。 一边美美的想着,程宇一边来到了厨房。 要想学习掌握这门法技必须在现实世界之中才能做到,因为烹饪空间里无法完全具现化法技的运炁流程。 目光在厨房中扫视了一圈,最终落在了案板旁的一篮子鸡蛋中。 他轻轻伸出手,将鸡蛋拿起,入手的瞬间,他似乎能感受到鸡蛋内部那微弱的生命律动,与自己体内的炁息隐隐呼应。 深吸一口气,程宇让自己彻底沉浸在食炁入魂的状态中。 他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食炁入魂法技的运行路线和关键要点,体内的炁息也随之缓缓运转起来。 一丝炁息从他的指尖逸出,如同一条无形的丝线,轻柔地缠绕上鸡蛋。 这一法技的要求便是通过注入自身炁息激发食材潜能,使料理效果大大提升;但如何把控对食材注入炁息的多少,非常关键。 “稳住,一定要稳住。”程宇在心中默默念叨,他小心翼翼地控制着炁息的注入量,眼睛紧紧盯着鸡蛋,不放过任何一丝细微的变化。 起初,鸡蛋表面泛起一层淡淡的光晕,如同清晨的薄雾,这让程宇心中一喜,以为成功近在咫尺。 然而,还没等他高兴太久,那光晕突然剧烈闪烁起来,紧接着,鸡蛋“啪”的一声裂开,蛋液溅落一地。 “第一次失败,看来还是对炁息的掌控不够精准。” 程宇没有气馁,他蹲下身子,仔细观察着破裂的鸡蛋和四溅的蛋液,心中默默总结经验。 “炁息注入时过于急躁,没有与鸡蛋的自身特性完美融合。” 稍作调整后,程宇再次拿起一颗鸡蛋。 这一次,他放慢了炁息注入的速度,同时尝试着感知鸡蛋对炁息的接纳程度。 炁息如涓涓细流,缓缓注入鸡蛋之中。 随着炁息的注入,鸡蛋表面的光晕逐渐亮起,且比上一次更加稳定。 程宇的额头布满了细密的汗珠,他的身体微微颤抖,每一丝肌肉都紧绷着,全力维持着炁息的稳定输出。 “这次应该没问题了。”程宇心中暗自想着,然而,命运似乎又跟他开了个玩笑。 就在鸡蛋的光晕达到最亮的时候,一股强大的反噬之力突然袭来,程宇的手猛地一震,鸡蛋再次破裂。 “怎么会这样?”程宇眉头紧锁,陷入了沉思。 他开始反思自己的操作过程,“难道是我在注入炁息时,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循环,导致炁息在鸡蛋内部紊乱?” 他决定改变策略,不再单纯地注入炁息,而是尝试引导炁息在鸡蛋内按照特定的路径流动。 这一次,他先将自己的意识与鸡蛋深度连接,去感受鸡蛋内部的每一个细微结构,去体会它所蕴含的独特气息。 当他觉得与鸡蛋已经达到了一种微妙的共鸣时,才开始小心翼翼地注入炁息。 注入炁息的同时,程宇在心中构建起一个循环的路径,引导着炁息在鸡蛋内缓缓流动。 鸡蛋表面的光晕柔和而稳定地亮起,并且逐渐渗透到鸡蛋内部。 程宇能够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炁息与鸡蛋内部的能量正在相互交融、相互激发。他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知道自己终于找对了方法。 成功了。 注入完炁息后,程宇顺势将鸡蛋打入锅中。 随着蛋液与锅底接触,“滋滋”的声响传来,一股前所未有的香气瞬间弥漫开来。 程宇熟练地加入米饭、葱花、火腿等配料,每一个动作都流畅而自然,仿佛在进行一场神圣的仪式。 在翻炒的过程中,程宇能够感受到这盘蛋炒饭所蕴含的强大能量。 这不是虚拟的想象,而是程宇在运行食炁法。 只见他双眼之中隐隐有金光透出,察觉到了蛋炒饭之中孕育的食炁。 不一会儿,一盘色香味俱佳的蛋炒饭便出锅了。 程宇将它盛在盘中,金黄的蛋液、洁白的米饭、鲜红的火腿和翠绿的葱花相互映衬,宛如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他拿起勺子,轻轻挖了一勺放入口中,瞬间,一种奇妙的味觉体验在口腔中展开。 米饭的软糯、鸡蛋的鲜香、火腿的醇厚以及葱花的清香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层次丰富、口感绝佳的美味。 更重要的是,在品尝的过程中,程宇能够感受到一股温和的能量在体内缓缓流淌,滋润着他的每一个细胞,让他的身体和精神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美食:【蛋炒饭】 评分:【珍品级】 评价:【这不是一般的蛋炒饭,不仅将食材本身的美味发挥到了极致,还将色香味做到了完美融合,实为上上之品。】 “这才是真正的美味。”程宇不禁感叹道,他知道,自己已经成功掌握了食炁入魂这一法技。 他的厨艺,也在这一刻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 第101章 二女来访 另一边,村中旅馆里,东方瑛终于见到了姜木兰,扑上来第一句便是: “木兰姐,这地方也太偏了吧,我这一路过来,感觉都快被颠散架了。” “求贴贴安慰。” 姜木兰看着东方瑛一副可怜兮兮求安慰的样子,无奈地笑了笑,轻轻搂住东方瑛拍了拍她的肩膀,“好了好了,别抱怨了,回去请你吃那个你早想去的米其林三星饭馆。” 姜木兰知道东方瑛是个十分喜爱美食的吃货,这段时间还陪她到处转悠,所以她早已想好了如何弥补她。 “哇!木兰姐对人家好好,人家真的最喜欢木兰姐了。”东方瑛亲昵地将头贴在木兰姐宽广的胸襟里撒娇。 “对了,那个饭店要提前预约的,不然...”还没等东方瑛说完,姜木兰便开口道: “我已经提前预约好了。” “芜湖,木兰姐小诸葛啊,简直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玩闹了一会儿,东方瑛直起身子,盯着姜木兰,眼中闪过一丝探究,“木兰姐,你老实说,你这么执着地找这个程宇,是不是对他有意思啊?这段时间,你心心念念全是他,我可都看在眼里。” 姜木兰微微一怔,脸上浮现出一抹不自然,“瑛子,你别瞎猜,不是你想的那样。” 东方瑛双手抱胸,挑了挑眉,“哟,还不承认。你为了找他,费了多少精力,跑了多少地方,要是没点特别的感情,我才不信呢。” 她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泛起一丝复杂的情绪,一方面希望姜木兰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另一方面又莫名地觉得这个未曾谋面的程宇会抢走姜木兰对自己的关注。 咦? 这么想,自己该不会是一个蕾丝吧? 呸呸呸!!! 都怪天府的水土不好! 姐的性取向是正常的,只不过,谁不喜欢冷艳女王姐姐呢? 就在东方瑛满脑子产出腐料时,姜木兰也愣了一下。 是了,这段时间里自己这么辛苦,找了他这么久。 他倒好,一个人在山清水秀的地方悠哉悠哉。 凭什么呢? 自己对他有感情吗? 姜木兰在叩问自己的内心。 或许是因为当时那一通电话的感动,或许是少年时的白玉光执念,或许是对美好事物即将消逝的不舍? 总之,可能都有吧。 姜木兰心情很复杂,一时间,她也总结不上来,自己对程宇有什么感情。 终于,在东方瑛的注视下,姜木兰叹了一口气,“瑛子,真不是你想的那样。程宇他……有自己的难处,我只是想帮他。” 东方瑛撇了撇嘴,“帮他?能有什么难处,值得你这么上心。我看啊,就是你陷进去了。不行,我得去会会这个程宇,看看他到底有什么魅力,能把我们圈里一向高冷的木兰姐迷成这样。” 姜木兰一听,也没有理会东方瑛话中的歧义,而是连忙摆手,“瑛子,还是别去了吧。我现在还没准备好怎么再面对他,而且……” 东方瑛哪肯罢休,上前拉住姜木兰的手,一股子酸劲儿地摇晃着,“木兰姐,你都找了他这么久,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了,怎么能不去呢?你要是不好意思,我陪你去。说不定我出马,能帮你把事情解决了。” 姜木兰犹豫着,“可是……” 东方瑛见姜木兰还在犹豫,眼珠子一转,开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木兰姐,你想想,你这么长时间的努力,不能就这么白费了吧。而且,你要是一直这么拖着,心里能踏实吗?咱们去了,不管结果如何,也算是有个了结。要是他真像你说的那么好,我帮你把把关;要是他是个不靠谱的,我直接帮你把他骂醒,让他别再耽误你。” 在东方瑛的软磨硬泡下,姜木兰最终还是妥协了。 “好吧,那咱们就去试试。不过,你可千万别太冲动,说话注意点分寸。” 东方瑛满不在乎地挥了挥手,“放心吧,木兰姐,我心里有数。”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朝着食仙居走去。 一路上,东方瑛不停地向姜木兰打听着程宇的事情,姜木兰也一一耐心解答。 随着对程宇的了解逐渐加深,东方瑛心中的好奇愈发强烈,同时,那股因怀疑姜木兰感情而产生的对程宇的排斥感也愈发浓厚。 终于,她们来到了食仙居的门口。 东方瑛看到了食仙居门口程宇立起的规矩,嘴角微微上扬,不由地气笑道:“嗬,这家..程宇规矩倒挺奇葩的啊,盲盒出餐,还什么餐费看着收,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有多牛。” 姜木兰白了她一眼,“咱们不是看过程宇在上海卖馄饨的视频吗,不都脱销了,最后。” “那不算,谁知道那帮家伙是冲着他的颜值买单还是热度买单的?”东方瑛强词狡辩道,说着,她上前一步,用力敲了敲门。 不一会儿,门缓缓打开,程宇出现在门口。 他看到姜木兰,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与复杂的情绪,很快又恢复平静,随即目光落在东方瑛身上,眼中满是疑惑。 “木兰,你怎么...”程宇还以为那天见面后,姜木兰就离开了,没想到她居然还和以前一样犟,还没走。 姜木兰还没来得及说话,东方瑛便抢着说道:“你就是程宇吧,我是木兰姐的闺蜜东方瑛。听说你拒绝木兰姐,还让她为你费了这么多心思,你可真够可以的。” 这程宇确实帅的离谱,但再帅是渣男也就是得喷。 开门的一瞬间,东方瑛承认自己确实被程宇俊如天仙般的容貌惊到了,但很快转念一想,木兰姐这么好的人他还“始乱终弃”的,立马对他的颜值好感荡然无存。 姜木兰见到程宇也有点失神。 怎么回事,也就两天没见,程宇又变得好看了。 程宇微微皱眉,看了看东方瑛,又看了看姜木兰,心中明白了几分。 她还是和以前一样,自己说服不了他,就找别人来帮忙。 他淡淡地笑了笑,没有理会东方瑛,“既然来了都是客,你们先进来吧。” 三人走进食仙居,映入东方瑛眼帘的是一片别样的天地。 院内的布景非常美,两个水塘一左一右位于道路两边,不远处一座古色古香的凉亭静静伫立,几座房屋错落有致地分布着,白墙黑瓦,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宁静祥和。 东方瑛不禁看呆了,心中暗自惊叹,这里感觉像世外桃源一般。 第102章 粉蒸鹅 “这……这是食仙居?”东方瑛喃喃自语,原本对程宇的不屑与质疑,在这如诗如画的美景前,竟悄然减弱了几分。 看起来,真像个样子啊。 屋内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香气,那是程宇之前烹饪美食留下的气息。 东方瑛深吸一口气,脸上露出一丝惊讶,心中暗道:这是什么味道?还挺香的。 程宇为两人倒上茶,然后在对面坐下,“木兰,不知道你这次来,有啥事儿?” 东方瑛还想抢先说话,姜木兰急忙拉住了东方瑛,看着程宇的眼睛言道:“程宇,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好友,名叫东方瑛,是她陪着我,找了你许久,我再次来主要还是想让你考虑考虑去城里,这里我昨天也观察过了,确实生活不方便。” 姜木兰的语气中带着几分关切,那是多年青梅竹马情谊自然流露的担忧,以前的时候,她也习惯操心程宇的事。 程宇微微皱眉,轻轻摇了摇头,“木兰,我在这儿待着挺好的,习惯了这种生活节奏。城里太喧嚣,不太适合我。” 说话间,他的眼神里透着一股坚定,那是对自己选择的执着。 东方瑛一听这话,忍不住开口道:“程宇,你别不识好歹,木兰姐为了你,费了多少心思,跑了多少地方,你怎么就这么固执呢?” 她双手抱胸,脸上带着一丝不满,虽然这食仙居环境不错,但她还是觉得程宇拒绝姜木兰的好意太不应该。 姜木兰赶忙碰了碰东方瑛,示意她别这么说。“瑛子,你别着急。程宇,我知道你有自己的想法,可你的事情不能再拖了,城里的条件肯定更好。” 姜木兰的声音里甚至带着一丝焦急。 程宇微微苦笑,“木兰,我的病我自己有数,在这儿我也能好好调养。而且,我现在的厨艺也在不断进步,这食仙居就是我的福地。” “厨艺再好有什么用,你在这个小地方能有什么能耐?你要是真有本事,就用你的厨艺让我们心服口服,要是做不到,就乖乖跟我们去城里。敢不敢赌一把?” 她双手叉腰,眼神中带着挑衅。心里想着,一定要让程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姜木兰的帮助。 程宇微微眯起眼睛,看着东方瑛,心中有些不悦。 但他也知道,东方瑛是为了姜木兰好,而且这个赌局或许能让她们暂时不再纠结于让他去城里的事。 不过,你居然在我面前耍大刀,多少有点不自量力了。 瑛子,你这是干嘛呢? 又当裁判又当选手的,你也太嚣张了。 姜木兰白了一眼东方瑛,随即转向程宇正要解释时,只见程宇直言道:“好,我跟你赌。不过,要是我赢了,你们俩就得帮我工作一年。” 东方瑛一愣,她没想到自己就这么随口一激,程宇居然真的答应了她的赌注。 听到程宇要求他赢了,要求她俩给程宇工作一年,她想都没怎么想,便一口答应了:“好,一言为定!” 哼,你这家伙也太嚣张了,这样的赌局条件你都能答应了。 见程宇答应的这么快,东方瑛眼睛微眯,她意识到了程宇的厨艺绝对不一般。 但就算你再好吃,只要我吃了也一定会给你差评的,你等着吧,嚣张的家伙! 二女跟着程宇来到了厨房。 发现程宇的厨房颇为奇特,除了房间很大之外,居然厨灶和农家灶台都有。 程宇回头看了二女一眼,“你们想看我做饭可以,但可不能添乱哦?” “切!”东方瑛抱着胳膊靠在厨房门边,隆起惊人的弧线,不屑道:“你做你的,先说好,你要喊我们帮忙,我们也不会帮的。” 程宇轻轻一笑,并未把东方瑛的话放在心上,转身便开始忙碌起来。 只见他站在灶台前,目光专注地在食材架上搜寻着,眼神如同猎鹰一般锐利,每扫过一种食材,似乎都在脑海中进行着一场激烈的思考。 终于,他的目光停留在一只肥美的鹅身上。 【最后一餐:大鹅】这是之前徐达好评给的大鹅啊,二十几斤,这肉量足足的,就它了。 程宇轻轻抱起鹅,将它放在案板上,眼神中透露出一种对食材的尊重。 “他哪里搞得这么大一只鹅?”东方瑛忍不住小声嘀咕道,声音中带着一丝惊讶。 程宇先是将鹅仔细清洗干净,每一个缝隙都不放过。 他的动作轻柔而熟练,仿佛在对待一件珍贵的艺术品。 清洗完毕后,他拿起伪永灵刀,开始分割鹅肉。 分割的同时他开启了食炁入魂法技,将食炁注入到了鹅肉之中。 在注入食炁之时,程宇还有些惊讶地发现食炁在经过伪永灵刀竟异常的丝滑,如同流过自己的身体般。 不愧是八大神器之一啊,哪怕是伪版也这么神奇。 没有多做感叹,程宇专心地将鹅肉继续从鹅骨上分割。 他的刀法精准而流畅,每一刀下去,都恰到好处,鹅肉被均匀地切成大小适中的块状。 “这刀工……”东方瑛不禁咋舌,她虽然对程宇心存偏见,但此刻也不得不承认,程宇的刀工确实令人惊叹。 每一块鹅肉都切得方方正正,厚度一致,仿佛是用尺子量过一般。 “程宇的厨艺好强。”姜木兰也不禁喃喃自语。 “你是要做什么?”东方瑛突然出声问起程宇。 “粉蒸鹅。”程宇在忙碌,言简意赅,这时候的他已经开始准备腌制鹅肉了。 “他要做粉蒸鹅?”东方瑛听说过这道家常菜,似乎是江西的一道传统菜,天府那边她也吃过,据她所知,粉蒸鹅要做到极致,难度极大,她满心好奇程宇会用什么独特方法烹制。 程宇取出了万能调料罐,是之前签到获得的特殊道具。 这香料好香啊! 东方瑛和姜木兰忍不住深吸一口气。 当调料罐的香料撒在了鹅肉上并进行了揉搓,香料香气便很快弥漫了开来。 程宇嘴角微微上扬,他察觉到了身后动静,但没有继续理会。 第103章 大师级的美味,折服二女 万能调料罐也并非是真的万能。 它严格来说,功能是完美复制。 因为做菜和做人一样,每道菜需要的调味料,必然不一样。 粉蒸鹅的调味料也是程宇在烹饪空间花了十几天才琢磨出来的。 只要将粉蒸鹅的最佳调味配料做出来后,万能调味罐便能记住它的味道,从而在程宇想要使用的时候,自动产出。 鹅肉腌制好,程宇整齐码放在蒸笼,洒上清水,盖上锅盖点火蒸制。 随着火焰升腾,厨房里温度升高,蒸笼冒出热气,香气弥漫整个食仙居。 东方瑛和姜木兰肚子咕咕叫,眼睛紧紧盯着蒸笼,满是期待。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香气愈发浓郁,东方瑛咽了咽口水,眼神里没了最初的不屑,只剩对美食的渴望。 “这味道……我感觉要被征服了。”东方瑛喃喃道,不过很快她甩了甩头,抛开了脑海里的投敌想法。 “吃到嘴里不好吃的话,再香有什么用?” “我不信他还能用美食改变我坚定的意志。” 姜木兰瞅了瞅一旁有点要流哈喇子的闺蜜,顿时觉得有点好笑。 这个样子,估计一会儿要输定了。 之前见识过程宇的厨艺,姜木兰还算有数,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前几天程宇还藏“拙”了,今天这发挥,跟可能跟传说中的国宴大厨无二了吧。 姜木兰之前见到最高的厨艺就是之前的程宇了,现在能和程宇比的,姜木兰觉得恐怕只有国宴级别的烹饪界大佬能比了。 终于,程宇打开蒸笼,一股浓郁香气扑面而来,东方瑛和姜木兰彻底沉醉其中。 “唔~~~~好香!” 蒸笼里的粉蒸鹅色泽金黄,粉料裹着鲜嫩鹅肉,十分诱人。 程宇双手稳稳地端起蒸笼,那袅袅升腾的热气裹挟着粉蒸鹅浓郁的香气,如同一层薄纱在他身前缭绕。 他稳步朝着大堂餐桌走去,每一步都踏得沉稳而有力。 “哎呀,快一点呀,这么香,到底好不好吃啊!” 身后的东方瑛声音里带着明显的急切,喉咙也在不自觉地上下滚动,吞咽着口水,那股子催促的劲儿就差没上手去抢蒸笼了。 姜木兰和东方瑛此刻就像两只被美食诱惑的小馋猫,眼睛一刻也不敢离开那蒸笼,脚步不自觉地紧紧跟在程宇身后,活脱脱一对忠实的“跟屁虫”。 倒不是说程宇有意稳健走着,而是他觉得走太快,有点受不了这大师级美食的诱惑了。 美食:【粉蒸鹅】 评价:【大师级】 评分:【鹅肉脂香如绸缎般化于舌尖,裹挟着秘制调味层层渗透,蒸汽锁住山野之鲜,一口入魂,堪称粉蒸菜系的绝世秘籍!】 这就是中华小当家中特级厨师才能做出来的大师级美食。 而且跟之前利用道具提升的不一样,这可是基本靠程宇一步步提升上来的,方法完全可以复制。 程宇将蒸笼轻轻放置在大堂的餐桌上,那木质的桌面与蒸笼底部接触,发出一声沉闷的“咚”响,仿若宣告着这场美食盛宴的正式开场。 蒸笼里逸出的热气,如灵动的精灵,在空气中肆意舞动,将那令人垂涎欲滴的香气愈发浓烈地扩散开来。 东方瑛早已按捺不住,迫不及待地伸手抓向筷子筒,整个人前倾,几乎要将上半身都探到餐桌上。 她的眼睛瞪得如同铜铃,紧紧锁定在蒸笼里的粉蒸鹅上,那眼神仿佛要将其瞬间吞噬。 姜木兰也没好到哪里去,眼神中同样燃烧着对美食的渴望,自觉的坐在了程宇对面。 “这道菜名为粉蒸鹅,为江西传统美食...”程宇还想再吃之前稍微介绍一下,但见姜木兰、东方瑛满眼都是粉蒸鹅后,他果断放弃了 “好,吃吧。” 随着程宇的一声令下。 东方瑛率先出手,她的筷子如闪电般迅速夹起一块粉蒸鹅肉。 那鹅肉在筷子间微微晃动,包裹在外层的粉料如同细碎的金沙,簌簌落下,每一粒都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她毫不犹豫地将肉送入口中,刹那间,她的表情凝固了,原本灵动的眼睛瞬间瞪得滚圆,嘴巴大张,却发不出一丝声音。 东方瑛:“(╯▽╰)好香~~” 鹅肉刚一入口,鲜嫩多汁的口感瞬间在她的舌尖绽放。 那丰富的油脂如同融化的黄油,细腻丝滑,迅速在口腔中散开,释放出浓郁醇厚的脂香。 秘制的粉料如同神秘的魔法,巧妙地渗透进鹅肉的每一丝纹理,与鹅肉的鲜美完美融合,激发出层次丰富的味觉体验。 每一次咀嚼,都像是在探索一个全新的味觉世界,浓郁的香味一波接着一波冲击着她的味蕾,让她仿佛置身于一场奢华的味觉盛宴之中。 姜木兰看到东方瑛嘴巴一张一合之间,眼睛是越瞪越大,心中愈发好奇,也赶忙夹起一块放入口中。 就在肉与味蕾接触的瞬间,她的身体微微一震,眼神中流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 她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一幅画面: 一只大鹅在青山绿水间悠然自得地踱步,享受着温暖的阳光和鲜嫩的青草。 随着咀嚼的深入,那股自然的鲜美愈发浓郁,仿佛将她带入了大鹅的生活场景,让她真切地感受到了来自大自然的馈赠。 感受到体内食炁法的急切以及大师级粉蒸鹅内部食炁的诱惑,程宇也夹起了一块粉蒸鹅放入口中。 程宇:“( ̄~ ̄)嚼!” 哇,太好吃了吧! 这他妈是我自己做的? 我靠! 一瞬间,他感觉体内的食炁如同被点燃的火焰,开始疯狂地运转起来。 原本在经脉中缓缓流动的食炁,此刻如同汹涌的江河,奔腾不息。 他能清晰地感受到,食炁法的境界在这极短的时间内,如同春笋拔节一般,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增长。 程宇心中惊喜不已,他顾不上其他,像着了魔一样,开始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他感受到身体的每一个细胞仿佛都被激活了,在欢呼雀跃着。 东方瑛和姜木兰原本还沉浸在美食带来的奇妙体验中,当她们回过神来,却被程宇的举动惊到了。 只见程宇如同饿了许久的猛兽,大口吞咽着粉蒸鹅肉,速度之快,让她们目瞪口呆。 “喂,程宇,你慢点吃啊!”姜木兰忍不住喊道,声音中带着一丝焦急。 她原本还在闭上眼睛,细细品味着口中残留的味道,脑海里还浮现着,那幅大鹅在自然中悠然生活的画面。 当她再次睁开眼睛时,却发现程宇正以惊人的速度消灭着粉蒸鹅。 东方瑛听到姜木兰的呼喊,也回过神来,看到蒸笼里的鹅肉迅速减少,顿时急得跳了起来。“不行,你不能都吃完啊!” 她一边说着,一边伸手去抢程宇手中的筷子。 第104章 二女认输,食仙居编外员工 程宇却像是着了魔一般,对二女的呼喊充耳不闻。 他的眼中只有那美味的粉蒸鹅,每夹起一块放入口中,都像是在进行一场神圣的仪式。 他的动作迅速而流畅,一边躲闪着东方瑛,一边快速夹起粉蒸肉塞入口中,仿佛他与手中的筷子以及盘中的美食融为了一体。 东方瑛见抢筷子无果,急得直跺脚,她转头看向姜木兰,眼中满是哀求。 姜木兰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再次开口:“程宇,你先停一下,给我们留点呀。” 美女,哪有美食好吃。 程宇依旧不为所动,继续大口大口地吃着。 眼见蒸笼里的粉蒸鹅越来越少,东方瑛的眼眶都红了,她实在想不出办法阻止程宇。 突然,她灵机一动,大声喊道:“程宇,我们认输了,你别吃了,求你嘴下留鹅!” 这一声呼喊,终于让程宇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他缓缓抬起头,眼神中还带着一丝迷茫,仿佛刚刚从一场美梦中苏醒过来。 他看着一脸焦急的东方瑛和姜木兰,又看了看蒸笼里所剩不多的粉蒸鹅,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 “对……对不起,我刚刚太投入了。”程宇有些尴尬,下意识地摸了摸鼻尖。 他没想到自己会因为美食和境界的提升而如此失控。 东方瑛和姜木兰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无奈。 东方瑛见程宇终于停下了,长舒了一口气,随即撇了撇嘴: “我们认输了,这赌局算你赢了,求你别再吃了,这剩下的给我们吧。” 姜木兰苦笑着摇了摇头:“程宇,你这厨艺也太惊人了,这道粉蒸鹅简直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她的眼神中充满了敬佩和赞叹,她是心服口服。 尽管还是想为程宇着想,去大城市,但她也是能输得起的人。 东方瑛也连忙点头,说道: “是啊,我从来没想过粉蒸肉能做得这么好吃,我算是彻底服了。” 此刻的她,已经完全没有了之前的嚣张和倔强,脸上只有对美食的敬畏和对程宇厨艺的认可。 放以前,有人要是跟她说,一口肉就能把她的原则抛弃,她绝对嗤之以鼻。 可直到今天遇到程宇这道粉蒸鹅,她才方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食仙居,简直不负其名啊。 能做的这么好吃,那程宇不是食仙又是什么? 至于门口的规矩,那自然是大佬的爱好啊。 “行,我不吃了,你们吃吧。” 听到程宇这么说,二女顿时眉开眼笑。 东方瑛心疼地瞅着蒸笼,小心翼翼地夹起一块粉蒸鹅肉,放入口中,那满足的神情仿佛在品尝世间最珍贵的美味。 她一边咀嚼,一边含糊不清地嘟囔: “这也太好吃了,程宇,你这厨艺绝了!就这味道,我感觉吃一辈子都不会腻。” 说罢,她又赶紧夹起一块,生怕被姜木兰抢了去。 姜木兰则吃得较为优雅,每一口都细细品味。 程宇看着二女享受美食的模样,心中的成就感油然而生。 待她们吃完,他清了清嗓子,说道:“既然你们认输了,从今天起,你们就是食仙居的编外员工了。” 之所以将二女收为编外员工,其实不是程宇的一时冲动,而是他其实早有这个打算。 一方面,随着时空食客不断增长,那么之后几乎每天都会有人前来,他除了忙着做饭之外,还要针对每个时空食客做深入的认知,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去查询资料,另外还要挑选、订购食材、家具材料啊,无一不浪费时间。 另一方面,那就是修习。如今有了食炁法,程宇梦寐以求的长生之路,便需要时间去钻研、修炼;厨艺一道自然也是重中之重,不可怠慢。 食仙居内,程宇月签抽中的霍格沃茨家养小精灵可以承担一部分烹饪和招待工作,自然不需要程宇找外人。 食仙居外,程宇还需要有帮手帮忙。 东方瑛原本还沉浸在美食的回味中,听到程宇的话,先是一愣,随即眼睛一亮:“编外员工?这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不用一直在这儿干活呀?” 她的心中既惊喜又有一丝失落,惊喜的是不用被困在这看似枯燥的地方一年,失落的是不能每天都吃到程宇做的美食了。 程宇点了点头,解释道:“对,你们主要负责给食仙居提供食物物流服务,保证食材的新鲜供应,还有一些其他我交待的任务。平时不需要一直待在这里,但有任务的时候可得上心。” 姜木兰微笑着点头,轻声说道:“好呀,能帮到你就好。” 看到一向高冷的姜木兰居然也有这种小女人的姿态,东方瑛撇了撇嘴,故作不满地说: “哎呀,还以为能天天蹭吃蹭喝呢,不过这活儿听起来倒也轻松,行吧,看在这美食的份上,我就答应了。” 实际上,她心里对这份编外工作还是挺满意的,既能有自由,又能时不时吃到程宇的手艺。 程宇看着二女,笑着说:“那咱们就说定了” 这时候,东方瑛眼珠子一转,突然问道:“那我们既然是你的员工,那你给我开多少工资啊?” 见东方瑛居然问程宇要起工资来,姜木兰狠狠瞪了她一眼。 她知晓程宇如今绝对不能算得上富裕,想必这几年赚的钱都投入到抗争病魔和食仙居上了,还能剩多少钱。 她理解的干一年工作,自然是给程宇白打工一年。 东方瑛像个没事的人一样,假装没瞧见姜木兰,一双美眸在盯着程宇。 程宇眉头微皱。 这个女的有点得寸进尺啊。 打赌输了,给自己当员工,还想我给她发工资。 前面程宇出于姜木兰的关系,没有过多在意这个东方瑛的冒犯之举。 程宇很讨厌那种看起来很直,但实际根本不是直,而是以自己为中心的人。 姜木兰原以为程宇会有些为难,却不料程宇一脸淡定地问道:“你们之前工作是多少钱一年?” 东方瑛歪着头,眼珠子滴溜一转,故意夸张地说道:“程宇,你可不知道,我之前那工作,年薪少说也得七位数,福利待遇更是好得没话说。你要是给的工资太低,我可就觉得自己亏大啦。” 她一边说,一边偷瞄着程宇的表情,嘴角微微上扬,带着一丝狡黠。 “瑛子,你不是早就失业半年了吗?你之前工作也不过是在自家公司里给你爸搭搭手而已,你那工资等于算你爸给你的零花钱。” 姜木兰这时候直接揭露了东方瑛的底细。 姜木兰工资确实不少,偶尔一年确实能赚到上百万。 但那得是行景好的时候,如今大环境下企业生存都很艰难,像她之前呆的国企也不轻松,都被削减了工资和福利。 被姜木兰拆穿啃老的老底,东方瑛脸上笑嘻嘻的,佯装嗔怒地瞪了姜木兰一眼,“木兰姐,你怎么净说实话呢!” 她轻哼一声,随即又转过头,笑嘻嘻地看向程宇,“程宇,你别听她的,我之前工作虽说没那么夸张,但也是有正经收入的。不过呢,我也不是真在乎工资那点事儿,主要是想看看你这老板够不够大方。” 东方瑛眨了眨眼睛,试图用玩笑话化解尴尬。 在听了二女的话后,程宇嘴角微微上扬,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发工资当然可以,木兰的能力我是信任的,我可以给到年薪两百万。” “至于你...”程宇故意拖长尾音,指节轻敲桌面发出清脆声响:“你的工资——” 东方瑛下意识挺直腰板,嘴角翘起期待的弧度。 姜木兰这种高材生能拿两百万,自己怎么也得有个百八十万。 “每月工资按这里平均标准吧,一个月八百。“ 程宇从柜台摸出计算器按得噼啪响,“加上你刚入职,还处于实习期,再扣你20%的工资,嗯,那就是一个月640。” “不过你刚刚在我这里消费了一顿美食,我收你三千不多吧。“ 东方瑛的笑容凝固在脸上,随即开始小脸抽搐,咬牙切齿的:“程宇,你讹诈啊!” “就没几个菜,你收我这么多钱!” “哎,小店可是小本生意,我不是在门口都写好了告示了吗?” 程宇冲着外面努了努嘴。 姜木兰看着闺蜜吃瘪的模样,低头用长发遮住嘴角笑意。 “你这是钓鱼执法!“东方瑛拍案而起,胸前的蓝宝石吊坠滑入了白雪坪之中,“信不信我...“ 程宇快速瞄了一眼,以示尊敬后,伸出手指,开始细说员工守则:“忘了提了,顶撞老板每次扣一千,对客人不文明每次扣一百,联系不到人一次扣一百...” “哦,最后再申明一条,最终解释权给老板所有。” 姜木兰终于忍不住笑出声,因为她知道东方瑛上一家公司没待下去,就是因为规矩太多才辞职的,没想到这次自己钻进老虎窝了。 姜木兰美目看向程宇,内心一动:程宇这家伙,这个以牙还牙的毛病倒是一点没变。 第105章 霍格沃茨家养小精灵 “你这是奴隶合同!“食仙居内,东方瑛涨红了脸,“本小姐不...“ “签不签随你。” “有些人啊,可就别想来我这儿咯。” 东方瑛在深呼吸,在努力平复自己的心情,看着程宇那一脸坏笑的样子,她真想上去给他梆梆两拳。 不就是激你几次么? 真是记仇的小男人。 可是要让她以后真的吃不到程宇的美食了,她自然舍不得。 她知道是前面自己有意的行为有些得罪程宇,但是一向被家里人宠坏的她,哪里肯向程宇这个外人低头。 程宇的话还没停,继续说着: “另外,具体工作上,我吩咐的事情你们只管听命行事,不该问的不要问。” “我不会让你们做非法违法的事情,也不会强迫你们做什么事。” “你们也可以找其他人帮手,但前提是需要我首肯。” “工作是需要在白天随时待命的,回复消息时间不能少于30分钟。” “大多数时间我没有吩咐事情,你们可以自由支配时间。” 姜木兰接过合同时,指尖轻轻擦过程宇温热的手心,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白玉般的脸颊飞起红晕。 东方瑛看着两人交叠的手和姜木兰微红的脸颊,突然觉得今天吃的粉蒸鹅都不香了。 真该死啊!!! 和二女详细约定了具体的员工守则和大致目前要做的事情后,程宇还特意拿来了一纸合同和二女签字。 签好合同后,二女和程宇加了联系方式后,很快离开了食仙居。 路上,姜木兰一直思考一件事。 那就是程宇哪来的这么多钱支付她们的年薪? 在她所知的情况里,程宇即使因为公司上市,将资产全部变卖了,现金流也不过千万左右吧。 看病、买地,甚至这里的后山被他承包了(姜木兰也是从旅馆老板口中得知)。 他居然还有还有这么多钱? 怎么感觉程宇比以前更神秘了。 “木兰姐,你在想什么呢?”东方瑛注意到姜木兰的异样,停下了跳动的脚步,关切地问道。 姜木兰回过神来,笑了笑说:“没什么,只是在想以后的工作该怎么开展。” 她并不想把自己心中的疑惑告诉东方瑛,怕引起不必要的担忧。 东方瑛却没有察觉到姜木兰的心思,因为此刻她的心情很糟糕。 “木兰姐,我被你的小男人算计了,你要补偿补偿我。” “好好好,行。” “那咱们可以离开这了吧,木兰姐,我还惦记着你请的三星米其林呢?” 姜木兰白了她一眼。 …… 食仙居厨房内。 程宇从口袋里拿出了一颗有些灰溜溜的圆球。 这是每月签到所得的两只霍格沃兹家养小精灵。 随着程宇于心中默念使用方法,只见圆球缓缓飘在空中,随后球体上出现了一道道裂纹,并快速旋转了起来。 “咔嚓……” 伴着声音响起,一道灰光消散后,只见两道身影漂浮在了空中。 “这是……”程宇这时也睁大了眼睛。 待那灰光彻底消散,两只小精灵的模样清晰地展现在程宇眼前。 身长十公分左右,一男一女,男小精灵面容俊朗,看起来颇为沉稳,一头棕色短发显得干净利落;女小精灵则有着灵动的大眼睛,一头金色卷发俏皮地垂在肩头,白皙的肌肤泛着微微的光泽。 他们身着植物藤蔓编织的衣裳,散发着自然的气息,仿佛是从奇幻森林中走出的精灵。 他们还有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头发上都长有一根长长的呆毛,显得极为可爱。 两只小精灵缓缓落在厨房台面上,朝着程宇恭敬地鞠躬,声音清脆悦耳: “主人,感谢您的召唤。” “请为我们取名。” 真是小精灵啊! 这小东西长得真别致。 见要为两个小精灵取名,程宇在开始兴奋了一会儿后,便开始沉思。 好烦啊,最讨厌取名了。 想了许久,就在两位小精灵都眼巴巴的等着程宇时,只见程宇突然拍了一下手,并伸手指道: “男的叫早茶,女的叫晚茶吧。” 简单易记,还带有一种生活化的气息。 至于看到小精灵形象,并不太像哈利波特影视剧文化中的形象,程宇没有细究。 毕竟黑人鱼、黑白雪公主如今都能存在,那这又算得了什么。 罗琳,她懂什么哈利波特。 程宇接着询问两只小精灵会做什么。 男小精灵早茶微微歪头,思索片刻后说道: “主人,我擅长打扫、整理、分类,不管是繁杂的储物间,还是满是油污的厨房角落,我都能将其清理得一尘不染。而且对于食材的分类和保存,我也有着丰富的经验,能确保食材的新鲜度与品质,另外我还会生火。” 女小精灵晚茶则兴奋地在空中转了个圈,欢快地说: “主人呀,我对烹饪有着浓厚的兴趣,之前在那圆球里时,我就通过特殊的感知了解了许多美食的制作方法。虽然还没实际操作过,但我感觉自己肯定能很快上手。而且我还会使用魔法处理食材,说不定能给烹饪带来别样的惊喜呢。” 见两只小精灵能力各不相同,程宇来了兴趣,“那你们给我展示一下。” 早茶闻言,立刻行动起来。他身形如电,快速穿梭在厨房之中。 先是来到那略显杂乱的储物间,只见他双手快速舞动,原本随意摆放的锅碗瓢盆、调料瓶罐,在他的指挥下,迅速归位,整齐地排列在架子上。 接着,他又飞向满是油污的灶台,手中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块神奇的抹布,轻轻一擦,油污瞬间消失不见,灶台变得光亮如新。 随后,早茶来到食材区,将各类食材一一拿起,凭借着他对食材特性的了解,精准地将它们分类放置在不同的储物格中。 他一边忙碌,一边口中念念有词:“蔬菜类放在阴凉通风处,肉类需低温保存……” 不一会儿,整个厨房的食材区域被他整理得井井有条,每一种食材都处在最适宜的保存环境中。 程宇看着早茶的表现,不住地点头称赞:“早茶,干得漂亮!” 早茶听到夸奖,脸上露出憨厚的笑容,微微鞠躬后,站在一旁待命。 轮到晚茶展示了。 她兴奋地飞到灶台前,小手一挥,一团柔和的魔法光芒笼罩住一颗土豆。 在光芒的作用下,土豆自动去皮,随后开始飞速旋转,转眼间,一根根粗细均匀、薄厚一致的土豆丝便出现在案板上。 晚茶又拿起一颗番茄,魔法光芒再次闪烁,番茄被巧妙地切成了大小相同的块状,而且切口平整光滑。 接着,晚茶准备烹饪一道简单的番茄炒土豆丝。 她小手舞动,锅中的油瞬间热了起来,番茄块下锅,发出“滋滋”的声响,在魔法的作用下,番茄迅速出沙,散发出浓郁的香味。 随后,土豆丝下锅,晚茶操控着魔法,让土豆丝在锅中均匀受热,不一会儿,一道色香味俱佳的番茄炒土豆丝便出锅了。 晚茶将盘子端到程宇面前,眼中满是期待:“主人,您尝尝。” 程宇一看,这道菜居然到家常级了,来了些兴趣,夹起一筷子放入口中,土豆丝爽脆可口,番茄酸甜适中,两者的味道完美融合。 程宇不禁竖起大拇指:“晚茶,太棒了!没想到你第一次下厨就这么厉害。” 晚茶开心地笑了起来,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红晕。 第106章 日签居然开出ssr了 展示完能力后,早茶和晚茶乖巧地站在程宇身边,等待着下一步指示。 程宇看着他们,心中满是欢喜,他知道,有了这两个得力助手后,时间确实充裕了不少。 程宇还记得提示说不能给小精灵衣服,这让他想起了原着中的设定: 在魔法世界中,家养小精灵与巫师家族之间通过古老的魔法契约绑定。 当主人主动给予小精灵衣服(任何形式的衣物)时,这一行为会直接解除魔法契约,小精灵将立即获得自由。 多数家养小精灵(如克利切)被魔法契约深度洗脑,认为服务主人是荣耀,甚至将获得衣物视为耻辱。 想到这里,程宇不由得看向早茶晚茶。 “你们想要衣服吗?” 两只小精灵顿时呆住了,两人互相看着对方,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不可思议。 早茶微微颤抖着,率先开口,声音中带着一丝小心翼翼:“主人……您说的是真的吗?我们……可以有衣服?” 晚茶也在一旁用力点头,大眼睛里满是期待的光芒,那根呆毛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晃动。 程宇看着他们的反应,心中有些诧异,同时也明白了,这两只小精灵并没有像原着中多数家养小精灵那样被深度洗脑。 他微笑着点点头,说道:“当然是真的,在我这里,有劳便有所得,不存在什么奴役与压迫。” 说着,他随手挥舞,取出了两个针织帽。 这帽子原本是他之前准备用来冬天保暖的,没想到现在派上了用场。 程宇拿着帽子走回来,递给早茶和晚茶,温和地说:“这给你们。” 早茶和晚茶面面相觑,随即激动地伸出双手,接过帽子。 就在这时,似乎有种神秘的纽带在三人之间一下子断裂开来。 早茶、晚茶顿时只觉自己浑身轻松。 晚茶将帽子紧紧抱在胸前,眼眶中闪烁着泪花,声音带着哭腔:“主人,您太善良了。在我们的传承记忆里,自由是很多先辈们梦寐以求的东西,没想到我们能在您这里如此轻松地得到。” 早茶也红着眼眶,重重地点头:“主人,哪怕契约失效,我们也绝不会背叛您,一定会永远跟随您!” 程宇听着他们的话,心中涌起一股暖流,他摆了摆手,说道:“你们已经自由了,不用再叫我主人,直接叫我程宇就好。” 然而,早茶和晚茶却坚定地摇头,早茶说道:“主人,您给予我们自由,这是天大的恩情,叫您主人,是我们表达敬意的方式,我们绝不能改口。” 晚茶也附和道:“是啊,主人,这是我们心甘情愿的。” 程宇无奈地笑了笑,知道无法改变他们的想法,便不再强求。 …… 清晨,阳光透过窗户的缝隙,洒在程宇的脸上,形成一道道金色的光影。 程宇悠悠转醒,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等他洗漱完毕,便在门外看到了早茶和晚茶。 “早上好,主人!”两只小精灵清脆的声音同时响起,充满了活力。 “哎,你们起的挺早啊,昨天在房间里睡得怎么样?” 由于恢复了自由,两人都可以随意活动。 程宇将一间客卧分给了两只小精灵,还贴心的改造成了上下铺。 早茶摸了摸后脑勺,有些憨憨地笑道: “主人,那床软乎乎的,我们睡得可香啦,感觉比在那圆球里舒坦太多了。” 咦,昨天这男性小精灵早茶还一脸沉稳的样子,今天怎么感觉呆呆的。 晚茶看着程宇一脸好奇地样子,似乎猜出来了程宇在想什么,只见她笑嘻嘻地解释道:“主人,早茶可会装了,他以前都喜欢在主人面前装沉稳,实际上他这家伙呆呆的。” 程宇听了晚茶的话,不禁莞尔,看向早茶,调侃道:“早茶,没想到你还有这一面。” 早茶的脸微微泛红,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道:“主人,以前在那圆球里,也不知道会面对什么样的主人,想着沉稳些总是好的。现在在您这儿,感觉特别自在,也就不用装啦。” 程宇笑着点点头,心中越发觉得这两个小精灵可爱。 “走吧,帮我做个早饭。” “好嘞!”两只小精灵异口同声道。 在早茶和晚茶的相互配合下,很快做好了一份西式营养早餐。 程宇只在一旁看着,见到不少稀奇的魔法。 在《哈利波特》系列中,霍格沃茨的家养小精灵是霍格沃茨的仆人,它们是天生的魔法生物,拥有一些独特的魔法。 程宇单看到的就有瞬间移动、家务魔法、变形魔法。 餐桌上,放了一份丰盛的早餐,有金黄的煎蛋、香脆的培根、松软的面包,还有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 闻着香味,程宇连连点头。 不错了,虽然还是家常级水平,但在摆相上已经能和珍品级美食差不多了。 只是可惜,程宇看了看七彩漩涡处。 小精灵做的饭,每日签到不算数啊。 无奈,程宇只好自己又亲自做了一份沙汤。 沙汤是一种以高汤(如鸡汤、骨头汤)为基础,冲入鸡蛋液的汤品,通常搭配麦仁、香菜、胡椒粉等食材,流行于安徽、河南、山东等地。 吃完早餐,程宇便随手开启了每日签到。 随着一道光芒闪过,一个小巧的箱子出现在他手中。 【天气箱:将代表各种天气的卡片放入其中,并选择影响范围,就可以改变特定范围内的天气。 例如,放入晴天卡片可以让天气变得晴朗,放入雨天卡片则会让天气下雨。 此外,如果将自己画的图放入天气箱,也会出现图画中的天气。 注意:仅限于使用在农作物种植上——出自《哆啦a梦》】 程宇:(⊙o⊙)… 我去,这是个怎么回事? 今天日签居然开出了ssr。 拿着这个小巧玲珑的箱子,程宇看到上面有大大小小若干个按钮,以及一个巴掌大的屏幕。 居然开出哆啦a梦的道具了。 程宇一下子就不淡定了。 程宇盯着手中的天气箱,指尖轻轻摩挲着箱体上凹凸的纹路。 仅用于农作物种植吗? 要不试试? 早茶晚茶凑过来时,屏幕正显示着【气候参数初始化中】的字样。 根据脑海中的知识,程宇直接在屏幕上输入了植物名称: 四川二荆条辣椒。 天气箱发出蜂鸣,箱体屏幕表面开始逐渐浮现出辣椒最优生长所需的湿度、温度、光照曲线。 程宇将箱子固定在三脚架上,然后很快将后院东南角的一块空地清理了出来。 随后在早茶晚茶两只小精灵的配合下,他将其改造成了一个大棚,将二荆条种了进去,最后将天气箱也按了进去。 半小时后,一个气候温暖、阳光充足,适宜辣椒生长的地方便出现了。 天气箱上还贴切地浮现出了二荆条辣椒的成熟期限:20天。 程宇仔细对比了一下现实中二荆条辣椒的成熟时间后,发现在天气箱的照耀下,辣椒成熟的时间至少缩减了一半时间。 牛啊! 程宇不由地眼前一亮:这样以后自己这里真成了一个农庄了,蔬菜都是自给自足了。 好东西!真是个好东西! 程宇喜形于色,不禁望向身后的后山:“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这后山看来能派上用场了。” 第107章 聪明弟弟,糊涂哥哥 眉山纱縠行南段某府衙内。 一位老者正站在一位穿青布衫的清秀少年旁。 “王伯,有什么事,您就直说吧。” 清秀少年握笔的手突然悬在半空,因为他余光察觉到管家王伯正愁眉苦脸地看着他,欲言又止。 “回二少爷,大少爷又用程夫人给的双鱼佩,在城南书商那里押了二十本《山海经异兽图》回来......” 二十本? 清秀少年握笔的手不由地抖了抖。 见实在无法下笔,担心毁坏自己好不容易临摹到一半的《郑文公碑》,清秀少年只好放下毛笔。 这个月,已经是第三次了吧。 “父亲、母亲、还有小妹不在的这些天,大哥这是发疯了吗?” 清秀少年觉得自己不能再任由哥哥这么乱来了。 他迅速收拾好东西,便前往哥哥住处。 路上,正好撞见一位抱着书箱的蓝衫少年迎面奔来,发带松垮垮垂在肩头,衣襟沾着不知是墨迹还是糖霜。 “这次是汴京来的孤本!”来人见到清秀少年,露出了一颗洁白的虎牙,笑容满面。 “嘿嘿,相信我,子由。” “子瞻,你再这样,等父亲母亲还有小妹回来,我可以跟他们说你了。” 苏辙直呼苏轼其名,没有一点敬意,甚至还想教训一顿哥哥苏轼。 一旁赶来的管家听到苏辙直呼苏轼大名也没有任何反应。 似乎在苏府,弟弟苏辙直呼哥哥苏轼其名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苏轼从书堆后探出半张大汗淋漓的脸,怀里的《山海经异兽图》突然斜着歪出来了一本。 “唉,你听我解释,唉,书,书书要掉啦!” 清秀少年一个箭步上前托住书箱底部,却不料为时已晚。 “哐~~~” 书籍洒落一地。 苏轼:“~>_<~!” 苏辙:“←_←” 两人收拾起地上洒落的书籍。 “子由啊,要不是你突然惊吓了我一下,不然书就不会掉了。” “哼,子瞻,明明是你自己逞能,拿这么多书,还没走稳。” 这时,苏辙微眯着眼,注意到了苏轼袖口滑落半寸裹着糖纸的蜜饯。 “我说空气里怎么浮着若有若无的甜香,子瞻你这家伙,还偷吃好东西!”苏辙“勃然大怒”。 “这是买书赠的琥珀桃仁!“苏辙用手按了按放回书箱里的书,然后看向苏辙,眉头一挑,笑意盈盈道:“子由素日临帖,想必极为费神,这是我特意给你留的,正准备给你呢。” “可兄长上月赊的松烟墨钱还未还,这是哪里来的钱呢?” 苏辙盯着兄长袖口若隐若现的糖纸,突然伸手扯出蜜饯包装。 泛黄的宣纸上印着「醉仙楼」三个烫金字,他冷笑一声:“上个月兄长说在醉仙楼替我尝新墨,原来尝的是琥珀桃仁?“ 苏轼摸着后颈尬笑:“子由啊,这《山海经》里记载的画糖之说,你不觉得与醉仙楼的糖渍手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他突然从散落的书中抽出一本摊开,泛黄的纸页上画着九尾白狐捧着蜜罐的插图,“你看这狐尾,分明就是糖葫芦的造型!“ 苏辙被兄长的歪理气得发笑:“多的我就不说了,可你居然拿母亲送你的生辰礼物,去抵押买书,你今天别想过我这一关。” 真是无法无天了,子瞻,要不是母亲临走前给了我“父权”特许,这家迟早要被你给败光。 “哎呀子由莫急!“ 苏轼突然将手指竖在唇边,示意弟弟噤声。 他蹑手蹑脚走到廊柱旁,从盆栽后摸出个锦囊,里面装着几枚泛着幽光的铜钱,“昨夜我观星象,见天市垣星光璀璨,便知有横财将至。这是我用《相猫经》与城南刘员外换来的......“ “这是父亲让你替刘员外写墓志铭的润笔费!”苏辙气得指尖发抖,“还有,什么《相猫经》?你是不是又拿父亲的墨宝换了猫粮?” “不不不,哪有的事。” 苏轼又狡辩了几句,但见弟弟苏辙态度坚决,且怒意越发明显,他只好抚额讨饶,说明日便将书籍如数奉还。 夜色渐深时,苏辙本要在睡前,再继续临摹字帖时,被急匆匆赶来的苏轼一把从卧房拽到了苏轼住处。 苏辙被苏轼拽进房间,一脸无奈又疑惑:“子瞻,又搞什么名堂?” 苏轼满脸神秘,关上门,压低声音道:“子由,我发现《山海经异兽图》的大秘密了!” 他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拿起一本摊开,指着九尾白狐的画像,“你看,书中多有记载,有神秘白狐会化作美人,专找破败寺庙中夜读的书生,为其红袖添香,助其考取功名。说不定咱们去了,也能得奇遇。” 苏辙一听,不禁心动,少年的他本就对未知充满好奇与憧憬。 与憧憬。但他还是故作镇定,皱着眉问:“若真有此事?那岂不是早有史书记载?” “尽信书不如无书,凡事吾等须细细探究方可知啊。”苏轼急了,“附近刚好有座破庙,今夜咱俩可去探究一番,诸日里已经够无趣了,何不趁父亲母亲不在时,你我兄弟去探究古闻趣事。” 苏辙犹豫片刻,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两人一番乔装,避开管家,偷偷溜出苏府。 月光洒在石板路上,映出他们匆匆的身影。 到了破庙,里面蛛网密布,弥漫着一股陈旧的气息。 苏轼将蜡烛点亮,放在满是灰尘的石桌上,翻开《山海经异兽图》,摇头晃脑地读起来。 苏辙虽有些紧张,但也被这“神秘氛围”吸引,坐在一旁,眼睛不时看向四周。 突然,一滴水滴溅到了书上。 “这是?下雨了?”苏轼抬起头,望向了破庙屋檐上的那个破瓦洞。 很快,老天给了他回答。 没错,是倾盆大雨。 倾盆大雨瞬间倾泄而下,雨滴如豆般砸落在破庙的地面上,溅起层层水花。 风声呼啸着灌进庙内,吹得烛火剧烈摇曳,险些熄灭。 怎么会突然下了大雨? 有些后悔跟来的苏辙打了个寒颤,单薄的衣衫很快被溅起的雨水打湿,他抱紧双臂,身子微微发抖。 苏轼见状,毫不犹豫地脱下自己的外衣,披在苏辙身上,将弟弟往自己身边拉了拉,安慰道:“子由,莫怕,靠近我些,待雨稍小,咱们便回去。” 苏辙感激地看了兄长一眼,正想开口,却被一阵突然刮过的狂风打断。 若是此时有人来到破庙便会发现,狂风吹过之处,只留下了一卷书籍和半支蜡烛。 第108章 苏轼、苏辙到访 在闲着无事的日子里,程宇的生活非常规律,读朱元璋、曹操送来的古书,在烹饪空间学厨,卧室修炼食炁法,累了就在庭院中的垂钓之海钓鱼。 当终于等来新一轮的食客时,他便早早来到了大门门口,打算亲眼看看这个令不少学子学习生涯痛苦无比的大文豪——苏轼。 随着一道光芒闪过,程宇有些疑惑地望着出现的两个身影,嘴唇微张,眼神有些呆滞。 只见两个古装长发少年正相拥在一起,年长的那个外袍半褪,露出雪白中衣,稍显年轻瘦弱一些的少年则被裹在宽大的衣袍里,两人发带纠缠在一起。 Σ(°△°|||)︴ “你们......“ 程宇目瞪口呆,手中准备装逼用的白纸扇不自觉地落地。 苏辙还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苏轼见到程宇一脸呆滞的看着他们二人,他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和苏辙的姿势,随即反应了过来。 一把推开弟弟,手忙脚乱整理衣襟:“这位兄台误会了!我们兄弟二人......“ 还没等自己的话说完,苏轼神色便是一僵: “哎,等等,这是哪儿啊,我们俩刚才不是在庙里吗?” 本来苏辙还在瑟瑟发抖,一听兄长的话,不由的也抬起头看向周围。 很快两人便齐齐看向了程宇。 奇怪,不是食仙居只显示了苏轼一人吗? 怎么来了两个? 莫不是苏轼在临走之前拉着人过来了? 嗯,有这个可能。 程宇收起了脸上的表情,捡起掉在地上的白纸扇自顾自地拍了拍:“两位来到了我这食仙居,何不先自我介绍一下。” 苏轼、苏辙脸色一怔,随即道出了家门。 “在下乃眉山苏氏苏子瞻。” “在下乃眉山苏氏苏子由。” “子瞻?子由?”程宇听罢了然,一脸好奇地问道:“那你们就是大名鼎鼎的苏轼、苏辙两兄弟?” “大名鼎鼎?是个好词!” 从没听过这个词的苏轼愣了一下,仔细回味了一下后,随即笑道:“嗯...也就是在眉山有些名气,大名鼎鼎还算不上。” “大名鼎鼎”这个成语具体出处通常被认为是在清代李宝嘉(亦名李伯元)所着的小说《官场现形记》第三十回中:“还有那大名鼎鼎的贺钦差,他见了外国人,也是一味的谦和。” 不过,它的构成元素“大名”和“鼎鼎”在古代文献中都有出现。 苏轼只是脑子稍微转了一下,便明白了程宇这是在夸他。 “兄长。”苏辙无语地喊了一声苏轼,为什么不再直呼其名,当时是为了在外面要维护兄友弟恭的形象。 “你只听到别人夸你,为何没想到这人为何知道咱俩的名字啊?”说着,苏辙还快速带着警惕的神色看了程宇一眼。 经过苏辙的提醒,苏轼随即露出了一幅恍然大悟的表情,既来之则安之,他面向程宇好奇问道:“这位兄台,你也是眉山人吗,如何知晓我二人的名字?” 程宇:“……” 怎么回事? 怎么感觉这个苏轼呆呆的? 在脑子里稍微腹诽了一下,程宇嘴角微微上扬,走近了两人。 “两位要想知道是为何来到此地的,不如随我进屋一叙。” 见程宇面容英俊、气质超然,毫无奸人之相,苏轼微微思考了片刻后,随即道:“好。” 见苏辙也点头同意,程宇侧身做了个“请”的手势,苏轼、苏辙两人对视了一眼,眼中满是谨慎。 苏辙:万一真有情况,我说三二一,就跑。 苏轼:好! …… 在程宇缓缓介绍完食仙居以及他本人的来历后,苏轼、苏辙缓了好一阵子,途中脸色更是变了又变。 苏轼:我们来到了未来? 苏辙:子瞻是被食仙居选中之人? 为了让两人接受自己真的穿越到了未来,程宇索性也不藏着掖着,笑着直言道: “你,苏轼,字子瞻,又字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 “北宋文学家,书法家、画家,历史治水名人。与父苏洵、弟苏辙三人并称‘三苏’” “嘉佑二年,嗯也就是宋皇赵祯的第九个年号,进士及第。” “嘉佑六年,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 “元丰三年,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后又出任兵部尚书、礼部尚书等职。” “此后仕途不顺,屡遭贬职,最终病逝于常州,谥号‘文忠’。” 说完苏轼,还没等苏轼如何反应,程宇随即又面向苏辙: “你,苏辙,字子由,一字同叔,号东轩老人,晚号颍滨遗老。” “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 “嘉佑二年,和其父兄同登进士第,世人赞誉道一门三进士。” “入朝后,曾历右司谏、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等职,位列宰执。” “最后以太中大夫致仕,居于颖昌,逝后被追谥为‘文定’。” “这便是你们二位的未来人生。” 程宇的话音落下,便一脸笑意的等着看这两位古代大文豪的反应,细细揣摩起里两人。 苏轼,堪称中国古代文学界的天花板。 这大概是个什么概念? 举个例子。 他诗词、散文、书法、绘画,就没有一个是不擅长的。 这个擅长也不是简单说说。 比如说诗歌。 北宋诗歌最高成就是谁?苏黄:苏东坡、黄庭坚。 词呢?他是豪放派开创者和代表人物。苏辛:苏东坡、辛弃疾。 散文,宋代散文最高成就者——欧苏:欧阳修、苏轼。 书法,北宋四大家——苏黄米蔡,打头又是苏东坡。 绘画,他的《枯木怪石图》,拍出了4.6亿rmb的天价,创下了当时中国古画第一高价。 中国古代,你几乎找不出一个能在这么多领域能和他比肩的人物。 而且,也几乎找不到任何一个文学人物能像他一样被后世之人人人追捧。 可以说是天下第一才子,都不过分。 如果只论文学成就,或许还有一二能和他比肩的,但他还有一点是其他文人没有的,那就是接地气。 东坡肘子、东坡鱼、东坡肉,他对烹饪之道确实是有钻研的。 这也是他为我们后人所爱戴的地方。 可要论及他还有一点,极为让人敬佩的,那便是:乐观。 这一点看似容易,实际极难。 后世很多人都知道苏轼命不好,很多传世名作都是写在他被贬谪的时候。 可是不管他怎么倒霉,他都是乐呵呵的。 看透了人生,同时又热爱生活。 殊为不易。 至于苏辙,其人生也极不简单。 他在现代有很多外号,什么“世界第一好弟弟”、“北宋第一暖男”、“北宋模范丈夫”、“北宋第一岳父”、“吃饭睡觉捞哥哥”…… 外号真是一大堆。 这不怪后人像追明星八卦一样看他们俩。 他们之间的兄弟情确实是非常令人感动。 本来程宇并不是抱着玩梗的心态去搜苏辙的生平的,可奈何哥哥的光环太大,再加上有很多人有意去传播两人之间的感情深厚。 他不由地更想深入了解这兄弟俩,在看完两兄弟的生平事迹后。 程宇:嗯,确实是兄控跟弟控啊。 第109章 苏辙:哥,以后少写点诗给我,我怕后人误会 自从父母和小妹走后,苏辙就一直觉得自己鸭梨很大。 一方面,要好好读书学习,练习琴棋书画,以求努力赶上全家人的平均文学水平(小妹还小,不算)。 另一方面,还要替父母看着苏轼这个让人不省心的兄长。 他觉得已经够烦心的了。 谁曾想,自己还能和哥哥苏轼遇到这种光怪陆离的事情。 之前看的通俗演义小说里,也没有这么一遭啊。 苏辙想着想着,还不时偷瞄食仙居主人程宇一眼。 “这个姓程名宇的人,说什么自己是个来自后世的修道之人。” “还说一通自己和哥哥的未来事迹,听起来有板有眼的。” 让苏辙不得不信自己眼下不是在做梦,而是真的自己和哥哥一同穿越了。 “这真是...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苏辙心中满是疑虑,眼神中透露出一丝不安。 他看着程宇,试图从对方的脸上找到一些破绽,可眼前的程宇面容英俊,气质超然,实在不像是在说谎。 他又偷偷瞥了一眼苏轼,只见兄长已经从原本吃惊的神色中恢复了过来,此刻正在喃喃自语些什么。 想听到兄长在说些什么,于是乎他便往兄长身前倾了倾身子。 “文忠这个谥号好是好,但比起文正来,好像差了点吧。” “这个未来的自己还不够努力啊。” 闻言,苏辙差点一个踉跄摔倒。 我滴哥啊,你不仅信上了,咋还怪起未来的自己不够努力。 程宇看着两人的模样,心中暗笑,决定再给他们来点“震撼”。 他随手一挥,一个手机出现在了手中,在苏轼和苏辙惊讶又好奇的目光下,给他们介绍了一下手机的用途。 “二位,我说的要是不够取信的话,那么且看这个。” 苏轼、苏辙将手机拿到了面前。 【嘉佑二年,苏洵、苏轼、苏辙三人一起到汴京参加科考。】 看来这个姓程的仙人说得不假,后人也提到了三人同赴汴京可靠。 不过,苏辙还是有些惊讶,心想:“我竟然能和父亲、哥哥一起参加科考?” 苏轼用手挠了挠胳肢窝:“爹怎么又落榜了,这时候还没考上么?” 【途径成都时拜访大臣张方平】 【张方平评苏洵两子:二子皆天才,长者明敏尤可爱,然少者瑾重,成就或过之。】 苏轼转过脸对苏辙笑道:“看来未来你比我有成就啊。”不过又嘀咕道: “我怎么觉得可爱这一词用在我这个堂堂男子汉面前不太合适呢?” 苏辙白了一眼哥哥。 【这一年的汴京星光耀眼,唐宋八大家中环的六位此时都在京城。】 【兄弟俩参加了考试,都考中了进士,一时间轰动京师。】 【这一年苏轼21岁,苏辙19岁。】 看到出现了明显的年龄日期,兄弟二人互相看了一眼对方。 那就是四年后了。 【同年母亲去世,父子三人回到蜀地。】 苏轼、苏辙猛地站起身:“!!!” “母亲去世?!” 四年后母亲将离开我们了? 见两人如此激动,程宇示意两人先平静下来。 待两人恢复心情后,程宇:“这是历史上你们母亲去世的时间,然而如今你们既然已经知道了历史,那么想办法去延长你们母亲的健康,便可避免你们母亲的早逝。” “可,可以吗?”苏辙结巴道。 “你没听程道长,怎么说的了吗?既然他说可以,那就保证没问题的。”苏轼拍了拍苏辙的肩膀,安慰了一下弟弟苏辙。 程道长? 第一次有人这么称呼我? 程宇摸了摸下巴,回复苏轼:“你没说错,不过别叫我什么程道长,听起来怪怪的,直呼我名字,或者喊我程先生都行。” 啊? 那修炼之人不是道士吗? 苏轼愣了一下,但调整很快,笑道:“好的,程先生。” 得到了程宇的肯定回答后,苏轼、苏辙自然心里松了一口气,也默默记住了母亲离世的这个时间段。 【之后,他们搬到了汴京。】 【因为兄弟二人的性格都比较耿直,经常一言不合得罪人,所以之后两人因为遭人谗言,分别两处。】 【苏轼很喜欢弟弟苏辙,给他写了两百多首诗,而且几乎都是他的诗里最好的那些】 苏辙惊讶中又带着感动地看了看哥哥苏轼,“不是,哥,你居然给我写了这么多诗。” 苏轼嘿嘿一笑,摸了摸苏辙的头,“那是,不愧是我。” 【比如说《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一直到如今,凡有中国人的地方,中秋月圆夜谁不会吟诵。】 苏轼一听,来了兴趣,“后世之人都会我的诗词么,水调歌头,不错的词牌名啊,快说说,我写的什么?” 听到哥哥为自己写了一首流传千古的诗,苏辙也不禁攥紧了拳头,急切地想听听这首词。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随着诗词的出现,程宇突然打开了视频弹幕。 “出现了,弟控现场。” “终于找到苏辙兄控的原因了,谁要是给我也写首这样的词,我也能愿为他不顾一切。” “啊啊啊啊啊,好好嗑啊!!!” ……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程先生,麻烦听一下!”待整首词出来,苏轼突然出声恳求程宇暂停下视频。 程宇暗想:怎么,想抄录一下吗?自己抄自己? 程宇觉得有趣。 他觉得即使苏轼眼下自己抄自己,以他的才华和天赋,再写一首传世佳作也不难。 至于那些弹幕,程宇觉得他俩可能只能意会,不会了解后世的词汇。 于是便向出言询问苏轼要不要纸笔。 “词句经典用的如此之妙,如此传世佳句居然是我写的吗?哈哈哈哈哈哈…” “程先生,容我,夸一会儿我自己,哈哈哈哈…” 程宇:“……”(他一直都是这么自恋的吗?→_→) 苏辙:“……”(其实也不是经常这样.(=′ー`)) 见苏轼还在自恋,苏辙顿觉有些丢人,于是起身向程宇行了一礼,便拉着身旁还在得瑟的苏轼跑到了屋外。 程宇端起茶杯,慢慢品着,心里越发觉得这两个少年文豪真有意思。 苏辙压低声音,轻轻拉了拉苏轼的衣角:“哥,跟你商量个事。” 苏轼:“嗯,你说。” “以后少给我写点诗呗,嗯,也不是说少联系,就是你可以写信、写文给我,不要再给我写诗了,你这首水调歌头,我怎么听着这么,这么……嗯,总之,我怕后人误会。” 苏轼一脸疑惑地看着苏辙,挠挠头问道:“子由,误会啥啊?这些诗可都是我对你的真情实意啊。” 苏辙的耳根有点红了,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你看这上面说的,什么‘兄控’、“好嗑”之类的话,我听着感觉怪瘆得慌。我不过是尽我做弟弟的本分,照顾你、帮衬你,不想被后人误解。” 苏轼听了,先是一愣,随即放声大笑起来,他一把搂住苏辙的肩膀,说道: “子由啊子由,你就是想得太多。咱们兄弟之间的情谊,坦坦荡荡,何惧他人误解?这些后人不过是看到咱们感情好,心生羡慕罢了。” 苏辙无奈地叹了口气,他就知道兄长向来豁达乐观,对流言蜚语满不在乎。 哥哥面皮果然要比自己厚得多啊。 第110章 苏东坡品尝东坡肉 网友菊花香:“苏辙:做大官捞哥哥;苏轼:这个好吃,那个好吃(ˉ﹃ˉ)发朋友圈。” 网友性感大猫:“从前车马很慢,苏轼硬是被贬半个中国。” 网友皮尔卡秋:“(苏辙)生那么多孩子,不纳妾,真是深情丈夫;为捞哥哥一路做到副宰相,真是个有情有义的大冤种弟弟,忙里偷闲再读书着述,弄个唐宋八大家之一,这一辈子没白活(点赞!)。” 网友用户9587: “苏洵:你们两个要互相扶持” “苏辙:知道了” “苏轼:弟弟知道了。” 网友青青草原我最狂: “苏轼:有你,是我的福气” “苏辙:有你,我是真的服气~~>_<~~” …… 看完视频后,苏轼、苏辙两人觉得他们二人只是再正常不过的兄弟情罢了。 可当看到后世之人的视频评价,终于忍不住破防了。 哪怕再乐观的苏轼这时也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置信,手指着屏幕,声音都不自觉地提高了几分: “这都写的什么!什么叫‘被贬半个中国’,我那肯定是为了大宋的江山,为了百姓,怎能如此调侃!” 他气得来回踱步,袍袖随着他的动作剧烈摆动,脸上的表情又是郁闷又是无奈。 一是他没想到自己以后的仕途会这么不顺,二是后人似乎把他的苦难娱乐化,真是让他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这就是名垂青史的烦恼吗? 苏辙满脸通红,眉头紧紧皱在一起,眼中满是羞恼: “什么‘大冤种弟弟’,我帮兄长是出于兄弟情义,岂是他们说的那般!还有这‘生那么多孩子,不纳妾’,与这有何相干!” 他紧紧攥着拳头,胸膛微微起伏,显然是被这些评论气得不轻。 他没想到,后世子孙把他的未来研究的这么透彻。 苏辙心想: 我未来会有很多孩子吗? 还有,不知道我的妻子是谁? 要不要问问这位程先生? 程宇看着两人的模样,忍不住笑出声来: “二位,这不过是后世之人的玩笑话,不必如此动气。他们也是因为喜爱你们,才会用这样的方式调侃。” 苏轼哼了一声: “这玩笑也开得太大了,我苏轼一生磊落,怎能被如此误解!” 要是放在之前,程宇自然不敢如此恶趣味地给古人放这种视频。 可能是近期实力得到了显着增长吧。 毕竟根据马斯洛需求理论,人在得到了安全需求、物质需求后,自然会向上追求精神上的满足和自我梦想的实现。 程宇便是如此。 “好了,是我的不对,不过呢,为了欢迎二位第一次来,我决定给你们做一顿丰盛的美食,让你们尝尝这后世的独特风味。” “你们看怎么样?” 听到程宇这话,苏轼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兴奋地搓了搓手: “好好好!我苏轼平生最爱美食,今日能品尝到程先生的手艺,真是一大幸事!我可否去厨房观看程先生烹饪,也好见识见识这后世的厨艺。” 知道此地为食仙居后,苏轼心里就在猜测程宇是不是要给他们做饭,如今见程宇主动提及,一向嗜吃如命的他自然喜笑颜开。 眼神中满是期待,就像个孩子听到要去吃糖果一般。 见苏轼跟着程宇去了大堂后厨。 苏辙有些不放心哥哥,怕他在厨房又闹出什么事来,犹豫了一下后,还是说道:“我也一同去吧。” 三人来到后厨,苏轼一进厨房,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眼睛不停地四处张望,对厨房里的各种现代厨具充满了好奇。 程宇则是很耐心地给他俩做了科普。 几乎每次古人前来都要有这一道流程。 程宇在介绍的时候在想: 要不后面把早茶、晚茶召出来,让他们来给客人讲解吧。 嗯...自己这个想法好像还真不错。 这次来的苏轼、苏辙都是四川人,程宇便直言:“我知晓你们二人都是四川人,刚好我也擅长川菜,今天就给你们做几道川菜吧。” 苏轼闻言,连连点头:“太好了,我也想见识一下后世的川菜如何?” 见苏轼、苏辙两人都点了点头,程宇眼睛微眯,露出了一丝不可察觉的笑意: “好!” 经典的麻婆豆腐和宫保鸡丁是必不可少的,另外程宇还做了一道古代四川的特色菜:槐叶冷淘。 唐代杜甫《槐叶冷淘》诗曾描述四川用槐叶汁和面制成凉面,清凉消暑。 它类似今日的凉面,反映出唐宋时期川人利用自然食材的智慧。 而且这道菜和苏轼亦有缘分。 他曾与友人一道品尝过这道菜,执笔写下了《二月十九日携白酒鲈鱼过詹使君食槐叶冷淘》: “青浮卵碗槐芽饼,红点冰盘藿叶鱼。” …… “两道现代菜,一道唐宋时期的面食,最后还要做一道主菜,苏子瞻,你不如猜猜我会做什么?” 程宇笑着看向苏轼。 苏轼摸了摸下巴,眼睛滴溜溜地转了几圈,沉思片刻后,嘴角微微上扬,自信满满道: “先生既然让我来猜,那应该是说这道菜和我有关了,之前在后世视频中提到了我自创过东坡肉、东坡鱼,那这道菜说不定就是东坡肉!” 程宇微微一怔,随即哈哈大笑起来:“苏学士果然聪慧,正是东坡肉!” 苏辙在一旁有些疑惑地问道:“兄长,你怎么猜到就是东坡肉的?” 虽然苏辙也很好奇苏轼后世自创的菜肴味道如何,但他此时更好奇苏轼是怎么一下子就猜中的。 苏轼得意地扬了扬下巴,笑着对苏辙解释道: “子由啊,你想,程先生特意让我猜,又提到了是主菜,那必然是道不简单的菜肴。方才我们看到后世的视频里提到我自创美食,其中东坡肉最为出名,而且程先生做的都是川菜,这东坡肉也是用猪肉为主要食材,以川菜的做法来烹制,可能性自然极大。” 苏辙恍然大悟,点了点头说道:“原来如此,兄长心思果然细腻。我也好奇这东坡肉究竟是何滋味,竟能在后世如此出名。” 程宇一边准备着东坡肉的食材,一边笑着说:“这东坡肉在后世可是家喻户晓,深受大家喜爱。它的做法看似简单,实则讲究颇多。” 说着,他将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放在案板上,那猪肉纹理清晰,色泽红润。 苏轼凑上前去,仔细地看着,问道:“程先生,这选肉可有什么讲究?” 程宇耐心地解答:“这东坡肉啊,选肉是关键。要选这种肥瘦比例恰到好处的五花肉,做出来的肉才能肥而不腻,瘦而不柴。” 说着,他熟练地将五花肉切成大小均匀的方块,每一块都方方正正,大小几乎一致。 苏辙在一旁,再次看到程宇出神入化的刀工,不禁赞叹道: “程先生这刀工,真是令人佩服,如此整齐的肉块,切起来定是极考验功夫。” 等程宇将焯好水的肉块放入锅中煎至两面金黄。 一时间,厨房里弥漫着浓郁的肉香,苏轼和苏辙的肚子都开始咕咕叫了起来。 “好香啊!这肉香味,光是闻着就让人受不了了。” 苏轼一边说着,一边不停地咽口水。 程宇笑着看了他一眼,说道:“别急,这才刚开始呢。” 随后,他加入适量的生抽、老抽、冰糖、八角、桂皮等调料,又倒入一些黄酒,说道: “这黄酒可是东坡肉的灵魂调料之一,既能去腥增香,又能让肉更加软烂入味。” 苏轼好奇地拿起黄酒瓶,闻了闻,说道:“这酒的香气很独特,和我们平时喝的酒不太一样。” 程宇笑着解释:“这是现代的黄酒,和你们那个时候的酒在酿造工艺上有些不同,味道自然也有所差异。” 第111章 苏轼的震撼:弃书从厨? 苏轼在一旁认真地听着,不时地提出一些问题,程宇都一一耐心解答。 苏辙则是不停地在厨房中踱步,眼睛时不时地看向锅,那急切的模样就像个等待糖果的孩子。 其实,不光是苏轼好吃,苏氏一家子都很好吃。 几个小时过去了,程宇打开锅盖,一股浓郁醇厚的香味瞬间弥漫了整个厨房。 那东坡肉色泽红亮,在汤汁中微微颤动,仿佛在向人展示着它的美味。 “哇,终于好了!”苏轼兴奋地叫了起来。 望着做好的东坡肉,程宇也不由地露出了开怀的笑容。 干的漂亮! 程宇,你又做出来一道大师级美食。 美食:【东坡肉】 评分:【大师级】 评价:【火候拿捏得恰到好处,肥肉晶莹剔透,瘦肉纹理分明,每一口都是对味觉的极致礼赞。】 根据经验所得,大师级美食的独特之处便在于融入了烹饪者的某种感情。 程宇在制作过程中,确实是在以期待体会到味蕾上的绝妙感受的心情去制作的,而且在自己之前的短板——火候上,这次拿捏的更为精准。 评价可谓是相当精准了。 程宇将东坡肉小心地盛出装盘,那一块块东坡肉摆在盘中,色泽红亮,仿佛被夕阳的余晖亲吻过一般,泛着诱人的光泽。 每一块肉都方方正正,在盘中排列得整整齐齐,冒着腾腾的热气,香气如同一双无形的手,紧紧勾住了苏轼和苏辙的嗅觉神经。 “程先生,我来帮你端盘子吧。”苏轼屁颠屁颠的过来献殷勤,似乎没有一点自己是未来大文豪的觉悟,就像是个饭馆里要上菜的小二一样。 程宇笑着看了看苏轼:“不用这么麻烦,看我的。” “早茶、晚茶,你们出来吧。” 随着程宇的呼唤,只见厨房的角落中闪过两道微光,早茶和晚茶这两只小精灵扑闪着透明的翅膀,轻盈地飞了出来。 这次出场,它们身着五彩斑斓的衣裳,衣裳上闪烁着细碎的光芒,仿佛是用星辰织就。 (☆_☆) 苏轼和苏辙瞬间瞪大了眼睛,嘴巴不自觉地张大,脸上写满了震惊与好奇。 “这……这是何物?”苏辙结结巴巴地问道,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早茶和晚茶。 早茶和晚茶扇动着翅膀,在半空中优雅地转了个圈,然后飞到程宇身边,亲昵地蹭了蹭他的手臂。 “主人,您召唤我们呀。”晚茶的声音婉转悦耳。 程宇笑着点点头,指了指桌上的菜肴: “帮我把这些食物端到大堂的餐桌上吧。” “好嘞!” 晚茶欢快地应道,小手一挥,一股神奇的力量包裹住那些盘子和碗,它们缓缓飘起,跟随着早茶和晚茶向大堂飞去。 苏轼和苏辙跟在后面,眼睛始终盯着那些飘浮在空中的美食,嘴里不时发出惊叹声。 程先生,这两只小精灵是您的……”苏轼想问又不知该如何表述。 程宇笑着解释:“它们是我的得力助手,早茶和晚茶。有了它们,很多事情都方便多了。” 苏轼和苏辙对视一眼,心中更加笃定程宇绝非普通人,能驱使如此神奇的生物,不是神仙又是什么呢? 此时,他们看向程宇的眼神中,充满了敬畏与钦佩。 来到大堂,早茶和晚茶施展魔法,将美食稳稳地放在餐桌上,又变出了精致的餐具。 苏轼拿起一双筷子,翻来覆去地看,这筷子与他平日里用的大不相同,材质光滑细腻,上面还雕刻着精美的花纹。 “这筷子也如此奇特。”他不禁感叹道。 程宇笑着坐下:“来,二位,请品尝吧。” 苏轼迫不及待地夹起一块未来自创的东坡肉,并没有立刻放入口中,而是先放在鼻尖轻轻嗅了嗅,闭眼片刻,仿佛在捕捉那一缕缕香味中的细微差别。 “嗯……这香味层次丰富,既有猪肉本身的醇厚脂香,又有黄酒的馥郁芬芳,还有各种香料融合而成的独特气息,闻之已让人陶醉。” 说罢,他才将肉缓缓放入口中,眼睛微闭,细细品味着。 (????) “这口感,软糯香甜,肥而不腻,瘦肉部分鲜嫩多汁,入口即化,简直是人间至味!子由,你快尝尝!” 苏辙见状,也赶忙夹起一块放入口中。 肉刚一触及味蕾,他的眼睛也亮了起来,脸上露出惊喜的神色: “兄长说得没错,这肉的味道实在是太奇妙了!入口即化,却又不失嚼劲,各种香味在口中交融,层次感丰富极了。程先生,您这手艺,堪称一绝啊!” 程宇看着两人吃得开心,心中也充满了成就感。他转头看向早茶和晚茶,两只小精灵正眼巴巴地望着桌上的美食,头上的呆毛随着它们的情绪轻轻晃动,暴露了它们内心的渴望。 “早茶、晚茶,你们也过来吃吧。”程宇招呼道。 早茶和晚茶互相看了一眼,还想故作矜持,可那颤抖的呆毛却骗不了人。 “这……这不太好吧,主人。”早茶红着脸说道。 程宇:“别客气了,一起享用吧。” 早茶和晚茶一听,立刻欢快地飞到另一旁的餐桌边,拿起小餐具,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早茶夹起一块宫保鸡丁,放入口中,眼睛弯成了月牙: “哇,太好吃了!” 晚茶则大口吃着槐叶冷淘,一边吃一边含糊不清地说:“嗯,这味道,好特别呀!” 苏轼看着早茶和晚茶的吃相,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这两个小家伙,真是有趣。” 他又夹起一块东坡肉,细细端详着,仿佛要将这道菜的每一个细节都刻在脑海里。 “程先生,您这道菜,不光味道绝佳,这色泽、这摆盘,都堪称一绝。我在想,若是我能学会这道菜,回到家中做给家人吃,他们该有多高兴啊。” 其实苏轼此时心里想着的不只是学做菜,而是——想拜程宇为师了。 苏轼:弃文从厨,也不是不能接受啊! 何况程宇这一看,绝对就是神仙中人。 要说真是后人,哪有见到他们这些祖先一点也不尊敬的,而且就算是后人,那也应该和他们一样是肉体凡胎,不会什么法术才对。 苏轼自认为自己虽然平平大大咧咧的,容易被人忽悠,可真认真起来,绝对是天下第一等聪明人。 第112章 苏轼:我太想进步了! “苏子瞻,你若是想学,我倒是很乐意传授。” “啊,那,程师父,请受徒儿一拜。”还没等程宇把话说完,苏轼脸色一喜,一边嘴里念叨着,一边从板凳上站起身,就要跪下拜程宇为师。 “哎,可别。”见苏轼挺会赶鸭子上架,程宇急忙一把手拉住苏轼的胳膊,哭笑不得,“我可收不得你为徒。” “为何?可是忧虑我父母之命?”苏轼有些急切地询问道,眼神充满了渴求。 他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在后厨的时候就已经有这个打算了。 时空穿越,天人之姿,神仙道场,绝美的小精灵,还有那宛如凤髓龙肝滋味的美食。 我一介凡人竟然能接触这等人物,何其不易啊。 仙人,我太想进步了!!! 求您了!!! 看着苏轼那可怜巴巴的眼神,连带着一旁也有些跃跃欲试的苏辙,程宇扯了扯嘴角,一阵无语。 不是,大哥? 你的文人节操呢? 你的傲人风骨呢? 程宇开始反思:是不是自己显露的超凡能力太多了,导致遇到的古人把自己当作神仙来崇拜了。 不行,有时间,得给他们看看仙侠电视剧什么的,让他们觉得后世都是如此就好了。 “苏子瞻,你误会了,并非我不愿收你,只是我事情繁多,实在抽不出时间来教导徒弟。” 苏轼嘿嘿一笑:“师父事多,徒儿可以代劳啊!平日里我可为师父跑跑腿,处理些杂事,不耽误师父修行。您只需在闲暇时,稍稍指点徒儿一二即可。” “另外,师父您叫我苏子瞻实在太见外,您还是直接喊我子瞻就好。” 本来也想拜师的苏辙见哥哥苏轼这副死皮赖脸的样子,嘴角猛抽,心中暗道: “好你个家伙,脸皮一点都不要了。” 苏辙虽然知晓平日里哥哥是个什么样子,可他还是头一回见到哥哥这么舔,就连对待他的偶像范滂都没这样过。 范滂是东汉清流领袖,以反宦官专权、整顿吏治闻名,其“登车揽辔,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的宣言(《后汉书·范滂传》),与苏轼少时读儒家经典形成的济世情怀高度契合。 苏轼自幼受母亲程夫人教育,《东坡先生墓志铭》记载,程氏以《东汉史·范滂传》为教材讲述忠义之道。 苏轼闻范滂慷慨赴死之事后,主动问母亲:“轼若为滂,夫人许之否?” 程氏答:“汝能为滂,吾顾不能为滂母耶?” 苏轼诗文也多次引用范滂典故,可见其精神认同: 《过于海舶得迈寄书酒……作诗远和之》:“愿为范滂死,君作范滂母。” 直接以范滂自比。 《次韵张安道读杜诗》:“千古范滂传,分明杜预碑。” 将范滂与杜甫并列,赞其风骨。 可眼下苏辙望着苏轼:“(o__)?……” 算了,不足为外人道也。 “苏子瞻,如今你已经知晓了未来的历史,这已是我给你的礼物。凡事一饮一啄,皆有定理。我既已给你未来,你为何要恩将仇报呢?” 程宇闻言,摇了摇头。 苏轼一听程宇这话,眼睛瞬间瞪大,满脸委屈地说道: “程先生,您这话可折煞我了,我怎敢恩将仇报?知晓未来历史,固然是难得的机遇,可与拜入您门下学习相比,实在是不值一提。” 他一边说着,一边双手合十,不停地作揖,活像个虔诚的信徒在祈求神明的恩赐。 “师父,您看,未来已知,这世间的道路我已大致明了。可正因如此,我更觉得这一世应当不走寻常路。若能拜入师父门下,跟随师父学习,才是真正偿还师父恩情的最佳方式。” 苏轼说得头头是道,眼睛紧紧盯着程宇,试图从他脸上找到一丝松动的迹象。 程宇无奈地叹了口气,他算是见识到了苏轼的口才。 这一番诡辩,若不是自己意志坚定,还真有可能被他说服。 “苏学士,你不必再试图说服我。如今我道行和厨艺都在精进的路上,实在没有闲心收徒。你看看这食仙居,还有我自身的修行,桩桩件件都需要我投入大量的时间与精力。” “待日后时机成熟,若你仍有此心,我们再谈不迟。” 程宇一脸认真地说道,语气中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决。 少年苏轼哪肯就这样错过“仙缘”,只见他正要上前一步时,却被一旁的苏辙迅速拽住了胳膊肘。 “程先生,家兄一心向学,对您充满敬仰,这拜师之事,家兄确实是心急了,若是有冲撞先生的地方,还望先生能海涵。” 苏辙望向程宇,鞠了一躬,言辞恳切,脸上满是真诚。 若是寻常人肯定受不了兄长的嘴,最后愿意把本事教给他。 可这里的主人疑似是拥有穿越时空法术的大神通者,岂会再吃兄长这一套。 苏辙在这话很少,也看得出程宇对他们没有恶意。 但他不敢笃定,程宇会不会被苏轼激怒。 要知道,天子一怒,还浮尸百万呢,这神仙一怒,岂不是要更可怕。 苏辙的举动让苏轼愣了一下,他转过头,用一种略带疑惑与不甘的眼神看向苏辙。 苏辙微微摇头,眼神里传递着“别再莽撞”的信息。苏轼这才稍稍冷静下来,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连忙也向程宇鞠了一躬。 程宇看着这俩兄弟一攻一守的,把自己整得跟个大boss似的,顿时乐了。 “行了,你俩别在这里唱双簧了。” “这件事情以后再议。” 虽不明白什么叫唱双簧,苏轼、苏辙两人相互看了一眼,纷纷点头表示知道了。 继续享受着桌上的美味,苏轼、苏辙在后面分别又品尝了其他几道菜。 在吃麻婆豆腐时,大叫好吃的同时,也被麻婆豆腐的辛辣刺激得够呛。 两只小精灵表现也同样如此。 小精灵不必多说,平日里饮食都比较清淡。 倒是苏轼、苏辙两个正宗的四川人,为何吃不了辣,倒是有说法的。 程宇为了照顾二人,麻婆豆腐的辣度已经给调整现代版的微辣了,可二人还是被辣得直呼气。 这是因为,北宋时期的四川调料有辛“香”而无辛“辣”。 第113章 苏轼的时空锚定条件 茱萸是北宋四川最重要的辛辣来源,明代后期辣椒才传入中国。 但《华阳国志》称蜀人“尚滋味,好辛香”,将茱萸、花椒与姜,并称“三香”,用于腌制肉类(如“脍鲤”)和羹汤。 苏轼诗《春菜》提到“青蒿黄韭试春盘”,其弟苏辙注释蜀人常以茱萸、姜调和野菜。 但茱萸缺乏辣椒的“鲜辣”与“灼烧感”,整体辛辣程度较低。 被麻婆豆腐的辛辣“惊艳”到的二苏,在适应之后,拌着解辣神器:米饭,迅速和众人包抄合围了一大盘麻婆豆腐。 而宫保鸡丁、槐叶冷面也带给了他们全新的感受。 苏轼:“这鸡丁鲜嫩弹牙,甜、辣、酸、咸几种味道巧妙融合,还有这香脆的花生米,口感层次丰富得让人欲罢不能!” 苏辙点点头:“此菜妙就妙在味道的平衡,甜而不腻,辣而不燥,每一口都能感受到食材与调料之间的完美配合,实在是令人惊叹。” 苏轼声音含糊着,一边将冷面嗦进了嘴里,一边竖起了大拇指:“程先生您这道面,也是极妙的,我记得这面是我们北宋的特色面食吧?您竟然做得也如此好吃。” “我吃过我们那儿最出名的得胜楼凉面,那根本不能和您比啊。” 本来听多了世人的夸赞,程宇已经能做到坦然处之。 但能得到两大着名吃货的好评,程宇不免露出了一些笑意。 “你夸可以,但别把我捧太高了,也不用如此敬称我,你还是恢复一下一开始的的样子吧。” 苏轼擦了擦嘴,抬头看着程宇露出了洁白的牙齿:“好!” 仙人说什么就是什么。 另一边,两只小精灵也一直在埋头苦吃。 虽然比二苏表现得矜持些,但逐渐臌胀的腹部无疑说明了很多。 在品尝美食的过程中,程宇饶有兴致地看着苏轼和苏辙,分享着现代美食背后的故事与文化。 苏轼听得入神,时不时提出一些问题,比如宫保鸡丁名字的由来,程宇都耐心地解答。 随着时间的推移,桌上的菜肴渐渐见底,苏轼靠在椅背上,拍了拍圆滚滚的肚子,满足地打了个饱嗝: “今日这一顿,堪称我苏轼有生以来最难忘的美食体验,程先生,您的厨艺实在是让我大开眼界,佩服至极!” 程宇暗道:你也带给了我挺大的体验的。 从苏轼的口中程宇得知了此次二人停留的时间也很短,居然只有四个时辰。 在聊天中,程宇也向二苏询问了很多北宋时期的真实美食。 没想到不聊不知道,一聊吓一跳。 尽管北宋时期物资远不如现代丰富,但同样也玩出了很多花样来。 在二苏绘声绘色的讲述下,程宇不由地心里痒痒,想去看看那全盛时期,繁花似锦,gdp世界第一的北宋。 二苏如今还是少年,在程宇毫无神仙架子的平等交流下,很快有些放飞自我。 只见此时的苏轼斜靠在椅背上,一手随意地搭在扶手上,另一只手轻轻抚摸着圆滚滚的肚子,脸上洋溢着满足又惬意的笑容。 他转头看向苏辙,脸上突然闪过一丝狡黠,开口道: “子由啊,今日这番经历,可真是妙不可言。若回到家中,咱也试着做这麻婆豆腐、宫保鸡丁,给爹娘和家中众人尝尝,他们定会惊叹不已!” 说罢,还自顾自地点了点头,似乎已经看到了家人品尝美食时那惊喜的表情。 苏辙无奈地笑了笑,轻轻摇了摇头,说道: “兄长,且不说这做法我们还未完全掌握,便是食材调料,怕也难以寻得这般齐全。况且,这些菜肴的做法新奇,我们贸然尝试,万一做砸了,岂不扫兴?” 苏辙一边说着,一边拿起一旁的茶盏,轻抿一口,润了润被美食“折腾”得有些干涩的喉咙。 苏轼一听,眼睛瞬间瞪大,坐直了身子,反驳道: “子由,你这可就有些畏首畏尾了。程先生如此慷慨,与我们分享了这诸多美味的做法,我们怎能不尝试一番?食材调料虽难寻,但只要用心,定能找到替代之物。再说了,即便做得不似程先生这般完美,那也是一种别样的尝试,说不定还能创造出属于我们苏家的独特风味呢!” 苏轼越说越激动,站起身来,在房间里来回踱步,双手还时不时比划着做菜的动作,仿佛已经置身于自家厨房之中。 程宇看着这兄弟俩有趣的争论,不禁哈哈大笑起来。他笑着说道:“二位不必为此争论,若真想尝试,我可为你们准备一些所需的食材调料带回去,助你们一臂之力。” 苏轼一听,眼睛顿时亮了起来,连忙跑到程宇身边,双手抱拳,深深地鞠了一躬。 “先生的恩情,我真是无以为报……” 又来了! 程宇连忙伸手一挡,“停停停!够了!” 再说,我都感觉我要幻听某首歌了。 “我这么帮你们,还是有点要求的。” 嗯?! 见程宇终于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二苏立马精神了起来。 程宇环顾四周,最后看向了苏轼。 或者是看向了苏轼身上的时空锚定条件。 【复原北宋东京夜市一条街:利用现代食材,在杭州大宋美食城重现《东京梦华录》记载的「旋煎羊白肠」「水晶皂儿」等十种失传汴京小吃,连续三日单店日流水破万元。】 说实话,在门口看到苏轼身上这个时空锚定条件的时候,程宇还以为是自己眼花了。 什么? 让苏轼去杭州宋城开店卖小吃,还要单日流水破万。 在将二苏领进院里的时候,程宇心中是一阵无语。 这任务,程宇都不知道咋说好了。 相当麻烦。 一方面,要先想办法解决苏轼在现实中如何能待上三日的事情。 另一方面,进宋城开店难度还行,有钱自然能开路,但要想让苏轼卖小吃日销过万,(⊙o⊙)嗯... 一时间,程宇还说不准。 这真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大开眼界。 在苏轼身上眼神停留了少顷,程宇清了清嗓子,随即道: “我需要日后你们帮我在北宋搜集饮食相关的内容,这能帮我开拓眼界。” “之后你们还会被我召唤过来,当然如果你们不愿意来,也可以自行拒绝。” “你们之后来了,就要在我下厨时,给我搭把手。” “至于后面还有什么事,咱们后面再说,如此,你们可否愿意?” 二苏面面相觑,很快露出了笑容:“莫不敢应。” 听程先生(师父)这意思,是要先磨练我们啊。 好事,这是好事啊! 当然得答应! 第114章 苏轼:不愧是我! 二苏不再嚷嚷着拜师后,气氛又变得活跃了起来。 众人开始重新交流起两个时空的美食文化。 有一说一,苏轼、苏辙虽然年少,但是这古汉语文化水平能甩程宇几条街不止,有些时候程宇不得不叫停二人文绉绉的行为,让他们说得直白一些。 脸上虽然没什么表情,但程宇内心:以后是得在在学习古史的时间里要抽调一部分来学习古文了。 苏轼不再执着于拜师后,很快注意到了大堂的一面墙上挂着的一幅诗贴。 那诗帖装裱精美,纸张泛黄,透着岁月的沧桑。 苏轼踱步上前,目光瞬间被诗帖上的字迹吸引。 他微微眯起眼睛,口中轻声念道:“自我来黄州,已过三寒食。年年欲惜春,春去不容惜……” 他不由高声赞叹道:“通篇书法起伏跌宕,光彩照人,气势奔放,而无荒率之笔。” “好诗,好字!” 苏辙也好奇地跟了过来,看到诗帖后,不禁轻声问道:“兄长,这字迹……为何如此眼熟?” 嗯? 苏轼听到弟弟苏辙的话,心中不由一动。 哎,你还别说,这确实挺眼熟的。 苏轼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凑近诗帖,仔细端详着上面的每一个字,像是要把它们看穿一般。 直到看到最后的落笔印章: “苏轼”二字赫然在目, 苏轼的瞳孔猛地一缩,整个人如遭雷击,僵立在原地。 他的手不自觉地微微颤抖起来,缓缓抬起,指向那印章,声音带着一丝颤抖与不可置信: “子由,你看这印章……这是我的印章啊!可我何时写过这首诗,我竟毫无印象。” 苏辙凑近一瞧,眼中满是震惊和疑惑之色,一会儿看看苏轼,一会儿看向诗帖: “兄长,这……这怎么可能?” “‘何殊病少年,病起头已白。’” “此诗帖写得如此苍凉多情,怎么会是兄长所写?” 就差没怀疑是和苏轼同名的人写的了。 苏轼的眉头紧紧皱起,脸上写满了困惑与思索。 他再次将目光投向诗帖,逐字逐句地研读起来,试图从字里行间寻找到一丝熟悉的感觉。 “年年欲惜春,春去不容惜……”念着念着,他的声音渐渐低沉,“这诗中满是落寞与无奈,还有那对时光流逝、命运坎坷的喟叹,实在不像是我平日里的心境。” 这时,他脑海里突然联想起前不久程宇的话: “元丰三年,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后又出任兵部尚书、礼部尚书等职。” “此后仕途不顺,屡遭贬职,最终病逝于常州,谥号‘文忠’。” 同样是被贬黄州? 如果这个真不是我所写,有这么巧合,有个同名同姓的人也被贬到了黄州? 此时,程宇踱步走了过来,看着苏轼、苏辙两兄弟困惑的模样,直接一句话帮他们揭开了谜底: “子瞻,此诗帖正是你未来所作,名为《黄州寒食诗帖》” 真是我写的! 少年苏轼闻言,表情又再次僵住,不过这次他恢复的很快,摸了摸莫须有的胡须,得意道: “那也不奇怪了,这诗帖兼有颜(颜真卿即天下第二行书《祭侄文稿》作者)、杨少师(杨凝式即天下第五行书《韭花帖》作者)、李西台笔意,我如今初学颜体,之后想必又融汇了诸家之长。” “不愧是我!” 苏辙:“……” 恢复正常的兄长好像和刚才一样令人讨厌呢。 程宇看着苏轼这般模样,不禁莞尔一笑,心中暗自感慨,这苏轼的性情果真是洒脱不羁,无论面对怎样的惊涛骇浪,总能迅速调整心态,寻得自我慰藉。 若是寻常人知晓自己未来会过上颠沛流离的生活,就好比生活一眼看到了头,那基本上眼里就失去了光。 苏轼不一样,他个人调整的极快。 难怪后世不少人把苏轼当作精神偶像,甚至是超越时代的英雄。 这种不以物悲,不以己痛的乐观精神确实让人敬佩。 苏轼转过身,面色有些严肃:“程先生,我虽知晓未来会有波折,可还是难以想象我是在什么精神状态下写出来的这首诗帖。” “这个我倒是可以和你们稍微聊一下。”程宇想起自己被病魔折磨的那段日子,“现代医学里曾假设过一个理论,那就是创伤后成长理论。” “有些人会将无法实现的欲望或无法承受的痛苦转化为象征性表达,简单来说,就是将身心承受的痛苦升华为时间空间上的美学作品。” “进而概括为:痛苦成就艺术。” “痛苦成就艺术?”苏轼、苏辙若有所思,嘴里念叨着程宇最后的一句话。 苏辙回过神,看到苏轼还在沉思,心中不禁担忧起来。 他走上前,轻声说道:“兄长,未来之事虽难以预料,但以兄长的才华与品性,定能逢凶化吉。即便真的遭遇困境,我们苏家也会一同面对。” 苏轼转过头,看着苏辙,眼中满是欣慰,拍了拍他的肩膀:“子由,有你在,为兄便有底气。” 程宇看着兄弟俩相互扶持的模样,心中顿时一乐。 这捞哥哥的才能现在就开始打地基了吗? “程先生,你说的‘痛苦成就艺术’,我似乎有些明白了。” 苏轼的思绪从沉思中抽离出来,目光重新聚焦在《黄州寒食诗帖》,眼神中透着一丝豁然开朗的光芒,“我曾听人说过,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这些先贤们,都是在困境中成就了不朽的篇章。” 程宇微微点头,“说得没错,好了,我们也别一直沉浸在这略显沉重的话题中了。” “未来是由现在的你走的每一步决定的,任何人和物都只是辅助你经营未来的工具罢了。” 说这话时,程宇不由地想起某个现代知名的政治家的名言。 “在失去的所有人里,我最怀念自己。” 在之后的聊天中,程宇提出让苏轼帮忙完善一下食仙居的古代指南手册。 苏轼、苏辙见自己居然能帮上忙,自然一口答应下来。 这件事情其实应该是程宇之前就要做好的,不过那时他转念一想,每个古人都有不同文化底蕴,过于直白或者过于文绉绉都不太好。 这刚好逮到两个未来的文学巨匠,程宇能不薅一薅羊毛吗? 程宇还搞清楚了苏轼是如何把苏辙带过来的。 确实是在不知道征兆的情况下,刚好那只手正拉着苏辙,所以两人就一同穿越了。 这倒是给程宇提了个醒。 不是每次人物穿越过来时,都会是一个人,人物在首次过来的时候,就可以带过来一些人物了。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苏轼和苏辙停留的时间已接近四个小时,到了要走的时刻。 本来程宇还想给他们再上一顿饭的,不过在聊天时早茶晚茶拿来了一些瓜果和饮料,又再次吸引了二苏的注意力,肚子实在塞不进一顿饭了,程宇只好作罢。 程宇看了看时间,略带遗憾地说道:“时间到了,二位该回去了。” 苏轼和苏辙站起身来,眼中满是不舍。 苏轼紧紧握住程宇的手,说道:“程先生,今日与您相聚,是我苏轼一生之幸。您的教诲,我定会铭记于心。日后若有机会,定当再来拜访。” 苏辙也向程宇行了一礼,说道:“程先生,感谢您的款待。今日的经历,吾等定会铭记于心。” 第115章 水调歌头原本 《食仙居诸事记》 【主编:程宇】 【责编:苏轼、苏辙】 【一、穿越须知】 【二、规矩须知】 【三、其他条例须知】 傍晚,待程宇将手册在村里复印店里打印出来后,走在路上,看着手里的小手册,不禁露出了笑意。 这开篇寥寥几句,要是让北宋之后到来的人知晓,定会吓一跳吧。 光有这个手册,程宇想了想,觉得还不够。 不过目前还想不出更能让古人相信的法子,先这样吧。 “程老板,程老板~~” 回家路上,程宇听到身后不远处有人在呼喊,似乎是在叫自己。 回头一看,见村里的是张大婶和一个年轻的微秃男。 张大婶快步拉着张有为跑了过来,一口气来到了程宇面前,脸上堆满了笑容: “程老板,可算碰到你了。”张大婶热情地跟程宇打起了招呼。 程宇微微一笑:“张婶,有什么事吗?” 张大婶缓了一口气,接着程宇的话,一手伸向男子面前:“是这样,这是我儿子:张有为,刚从海都回来。” “有为啊,这就是我跟你提过的程宇。” 程宇礼貌地微笑着点头示意,目光落在张有为身上。 只见张有为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穿着格子衬衫,身形略显单薄,整个人透着股书卷气。 程宇心里想着,这模样倒和自己以前公司里的资深程序员有几分相似。 张有为走上前,脸上带着真诚的笑容:“程先生,我妈可没少在我面前提起你。说你长得贼帅,这一看,真是名不虚传。” 嘴上虽这么说着,可张有为心里却掀起了惊涛骇浪。 眼前的程宇,身姿挺拔,面容英俊,气质不凡,自己在他面前,瞬间就显得黯淡无光。 原本听闻母亲描述程宇时,心里还隐隐有些比较的想法,此刻却半点都提不起来了。 让我和金城武比帅? 不如让我和马云比呢? 张大婶笑道:“程老板,我们也没什么事,就是刚巧看到你,还跟你道声谢。” 程宇微微一愣:“嗯,谢我什么?” 张有为见状,顿时意识到了那个冰山女神估计没和他说怎么找到这里的,随即便在程宇道出了姜木兰找到自己的方式。 “所以,我要谢谢你,让我挣了一笔外快,也让我有时间回家呆几天。” 张大婶笑容满面,握着程宇的手臂,感激道:“是啊,还是托了程老板的福气,换成平日里,有为好几年才回来一趟。” 知晓了前因后果后,程宇淡淡一笑,摆了摆手:“这真是缘分啊,那这钱也是你们应得的,不必感谢我。” 张大婶有些不乐意了:“唉,这福气是沾了你的,岂有不还的道理,这样,约个时间,来张婶家里,让张婶我啊,好好招待一下你。” 挨不过张大婶的热情,程宇最后答应这两天便去张大婶家吃饭,这才得以离去。 不过在知晓姜木兰确实是花费了不少心思找自己,程宇不由地心底泛起涟漪。 不过,也只是感动罢了。 回到食仙居,程宇想起二苏离去后要抽取好评奖励的事。 【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原本。 【北宋宰执官服】一套。 看着这两件放在桌子上的奖励,程宇深吸了一口气。 我去! 这放在现代不得是国宝级别的文物。 苏轼、苏辙一来就给自己来了一个大惊喜啊! 展开那泛黄的纸张,熟悉的词句映入眼帘: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画面感油然升起。 程宇的手微微颤抖,这可是千古传世之作,苏轼水调歌头诗作手稿,如今就在自己手中。 程宇左看右看,非得要在这原本上看出一个花来。 许久之后,程宇才小心翼翼地将其悬挂在大堂的墙壁上,与那幅《黄州寒食诗帖》相互映衬,满意的点了点头。 嗯~~~ 我这大堂,宋式美学格调十足啊! 等有机会,看看能不能凑齐唐宋八大家以及李杜等人的名作。 这样,就更完美了。 至于那套做工精细,用料考究的宰执官服,程宇没有套在身上一试。 倒不是说它古旧。 相反,这套衣服看起来非常高大上,而且宛如刚从裁缝铺里取出来一般,崭新亮丽,散发着肃穆庄重的气息。 这套官服更多的是粉饰人物的威严和衬托地位,并不适合自己随意穿着。 何况,如今程宇基本不再惧怕寻常的古人会对自己造成威胁,也无须穿着这种服饰。 思索片刻后,他找来一个精致的樟木箱子,将官服小心翼翼地折叠好,放置其中,而后把箱子搬进仓库妥善保管起来。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食仙居恢复了往昔的宁静,程宇重新沉浸在学习与修炼之中。 食炁法炼身篇修炼不能做到24小时全天候处于修炼阶段,因为它记载了肉体本身需要时间去自行强化,完全处于修炼状态下,会导致肉体强化过度,导致崩坏。 虽然不能长时间保持修炼,但是通过烹饪、品尝美食也能进入如同修炼的状态一样。 若是要想达到24小时不间断运转,也不是不行。 只要将食炁法炼身篇修至最高境,进而修行下一篇章时即可。 不过现在,程宇连下一篇章叫什么名字还不知道呢? 为时尚早。 程宇每天努力修炼到最大时限,身体素质在他修炼和美食品尝的双重效果下,提升得极为迅猛。 …… 这天清晨。 程宇像往常一样来到院子里晨练。 他目光落在院子角落那块重达600多公斤的巨石上,眼中闪过一丝坚定。 他深吸一口气,缓缓蹲下身子,双手稳稳地扣住巨石底部。 紧接着,一声低沉的怒吼从他喉咙中传出,原本白皙如玉的手臂上,肌肉瞬间隆起,如同一座座小山丘,青筋暴起,像一条条蜿蜒的小蛇。 双腿用力蹬地,凭借着强大的爆发力,竟硬生生地将巨石举了起来,如同旱地拔葱。 然后随即他又做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动作:他迅速撤下了一只手,单臂支撑起这600多公斤的巨石。 视觉上,看上去无比震撼。 巨石在他手中微微颤抖,程宇咬紧牙关,额头冒出细密的汗珠,但他的眼神却无比坚毅。 就这样,巨石在他手中停留了足足五秒,才被缓缓放回地面。 不愧是超凡体系的修炼法。 仅仅是肉体修炼,短短几天便有质的飞跃。 程宇站起身,大口喘着粗气,脸上却洋溢着满足的笑容。 这股力量,已经远远超出世界举重记录472公斤了,而且他还是单手。 古之霸王不过如此吧。 不过他隐隐猜测,可能是自己刚进入初级阶段,所以前面进步的速度可以说是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增长。 之后是否一直能维持,程宇还不敢多加猜测。 不过... 程宇长呼了一口气后,看向自己的双手,感觉全身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他自语道:“若是真能每天这样保持可怕的增长速度,用不了几年,自己就能做到在这个世界上不吃牛肉了吧。” 那时候,估计自己也无需保守什么秘密了。 只要他说的话,那就是金口玉言。 地球上将会多出一新的太阳。 第116章 改造后山计划(上) 程宇对于自己身体的其他几项指标也做了一些测试。 经过精确测量,他的百米速度竟达到了4.33秒,这个成绩秒杀短跑名将博尔特创造的世界纪录。 当然,和猎豹、羚羊这种加速度超过3.27秒的变态还不能比。 程宇还感觉到五感也得到了极大提升。 在3公里内,他能用裸眼识别人的五官,甚至是面部表情。 能听到后山上的猿鸣鸟啼。 能嗅到不远处野狗野猫身上的臭味。 而且神奇的是,他可以自动调节五感,屏蔽或削弱外界五感。 这种程度,如果再用上大力水手菠菜,程宇的眼睛绽放出异彩。 别说刀枪不入,估计自己如今,已经能够抵挡一般的枪械攻击了。 这种每天都有显着提升的日子,程宇真的有点乐不思蜀。 力量得到了极大提升后,程宇想起了那根被自己尘封一个多月没用的解鲁钢棍。 来到仓库,程宇将其取出,放在秤上看了一下重量:42.5斤。 嗯,比之前猜测的还要重不少啊,看样子应该是实心的。 不过... 程宇掂量着手中的解鲁钢棍,感觉也就像以前手里拿了一根鸡毛掸子差不多重。 他暗道:我现在应该要比解鲁要更强了。 于是乎,心中便涌起一股跃跃欲试的冲动。 担心在食仙居内耍弄会毁坏东西。 程宇一路持着钢棍轻松来到了后山,找了一处幽静之地。 四周绿树环绕,枝叶在微风中沙沙作响。 程宇双脚稳稳站定,微微屈膝,然后突然一声大喝,声如洪钟。 手腕轻微一抖,便挥舞起了手中数十公斤的钢棍。 “呼呼~~呼~呼” 钢棍呼啸着冲破空气的阻碍,在空中划出了一道道凌厉无比的弧线,好似一阵旋风在林间刮过。 地上的枯叶都被这股劲风带动,纷纷四散飘落。 依仗着强大的肉体力量,程宇挥舞起这根钢棍再也没有了之前擎肘的感觉。 随着对解鲁钢棍的操控愈发熟练,程宇决定尝试将其运用到烹饪的模拟场景中。 他想象着面前有一口巨大的铁锅,锅中满是新鲜的食材。 他挥动钢棍,模拟着搅拌的动作。 钢棍在他手中飞速旋转,搅起地上的尘土飞扬,仿佛真的在锅中掀起了食材的浪潮。 每一次旋转,他都力求做到精准、快速,就像漫画中的解鲁那样,让食材在瞬间均匀混合。 在这个过程中,他不断地调整自己的力度、速度和节奏,试图找到最完美的烹饪感觉。 …… 在经过下午高强度的一番练习后,程宇渐渐停下手中的动作,大口喘着粗气,汗水湿透了他的衣衫,顺着脸颊不断滑落。 他望着手中的解鲁钢棍,心里清楚了一些事情。 如今他已经有了超越解鲁的个人实力,可以轻易在战斗中击败解鲁,但在厨技上可能也就勉强比得上解鲁刚出场的时候。 在动画第三集出场的解鲁,其钢棍上便已经有了超过二十多颗的星星。 这些星星都代表着每一位被其击败的一流厨师。 在中华小当家里,一流厨师也不是什么三流货色。 除了拥有无可挑剔的基本功外,每人至少都能精通一种菜系,才可以被称为一流厨师。 距离成为像漫画中那样的特级厨师,程宇自认为还差一点。 如果用玄幻小说里的境界来比较的话,程宇目前应该处于半步特级厨师。 在后山上独自一人再次感受了一番超凡的乐趣后,他回到食仙居。 拨通了姜木兰的电话。 电话接通后,姜木兰那边熟悉的声音传来: “喂,程宇,怎么突然想起给我打电话啦?” “是有什么事吗?” 程宇深吸一口气,说道: “木兰,我想把后山进行一番改造。” 姜木兰一听,来了兴趣。 程宇随即将自己已经承包了后山的事情告诉了姜木兰,并说出了自己想要改造后山的原因。 之前程宇承包后山是为了减少村里人进出后山的次数,从而不会轻易暴露食仙居。 不过此一时,彼一时。 如今程宇自我感觉已经能够在这个偏僻的村庄里守住秘密了,加上考虑到食仙居更新后,古人有概率可以久居此地,程宇在经过一番斟酌后,决定把后山改造提上日程。 当然,程宇自然没有对姜木兰透露他目前要改造后山的真正原因。 “木兰,我能相信你吗?” 高铁上,电话那边的姜木兰微微一愣,她瞅了一眼身边安睡的东方瑛,随即起身踱步来到了车厢卫生间。 “好,你说吧。” “我的身体,其实已经好...好了很多了,不过这件事情知道的人不多,我连当初给我主治的医生,我都没有告知。” “事出有因,也是我之所以留在前三关庄的原因。” 程宇缓缓道出了自己身体基本恢复健康的事情。 说是基本恢复,那是因为程宇如今身体素质已经走向非人的境界,对身体的感知他自然十分清楚,非常健康。 可程宇毕竟患的是脑癌,他的实力也还没有达到感知细胞这个层次。 不太清楚,自己脑子里的癌细胞是否已经完全消失了。 “……” 电话那头,一阵盲音。 就在程宇以为是不是信号不好的时候,电话里缓缓传出来了带着哭腔的颤音: “程宇,你真的……真的好了?” 从惊讶、震撼到感动,姜木兰在这短短的时间里,感觉像在过山车一样刺激。 她不敢相信程宇的癌症真的治好了。 “嗯,真的好了。身体的各项指标都在恢复,甚至比以前还要好很多。前不久,我去海都医院,就是检查我的身体。木兰,你不用担心我了。”程宇耐心地解释道。 “那——你这个傻瓜,为什么……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你知道我这些日子有多担心你吗?” 程宇的心中微微一暖,他知道姜木兰这些日子一定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和担忧。 姜木兰的哭声渐渐变得清晰,她带着哭腔说道: “程宇,你知道我有多害怕失去你吗?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人之一。你生病的那段时间,我每天都在祈祷你能好起来……” 姜木兰的话仿佛在此时说了个不停,程宇静静地听着她的倾诉,时不时回应她几句。 这个在旁人面前宛若冰山般,高不可攀的女神此时仿佛是一个小女生般。 姜木兰毕竟是个头脑清晰、自制力较强的人,在短暂的自我发泄之后,她开口询问起程宇打算如何改造后山。 第117章 改造后山计划(下) 虽然前一段时间有陆续想过如何开发后山,改造后山。 不过此时程宇想听听姜木兰的想法。 毕竟老板招募员工可不是要自己拍脑子想方案。 姜木兰作为在金融行业从事多年的大佬,自然在想法上有独到之处。 “我的初步想法是这样的,后山主要用来招待访客,有居住和游览两个主要用处。” 程宇先说出了自己的需求,然后让姜木兰收集一下资料,稍后和他说说自己的想法。 两人先挂掉了电话,各忙各的事情。 程宇回去之后,先看了一下天气箱大棚情况。 嗯.……啥也没看到。 程宇一想,可能是自己太着急了,才两三天时间,可能还没这么快长大。 而且,他也不清楚二荆条在天气箱长势会是什么样子。 继续在烹饪空间训练,过了一会儿,程宇接到了姜木兰的回电。 手机那头传来了姜木兰清冷的声音: “程宇,我这边资料收集得差不多啦,关于后山改造,我有不少想法想跟你分享。” “你这办事效率还是这么快啊,那我可要洗耳恭听了。”程宇靠在床沿,挥手拿来了纸笔。 姜木兰清了清嗓子,条理清晰地说道: “你后面那座山,我找到了一些地理数据。” “当地的土名叫野茅山,当然你们现在更多的称谓它后山。” “这座山是由几个连续的断块山组成,海拔628.4米……” “从居住功能来说,我们可以打造一批风格迥异但又与后山自然风貌相融的民宿。” “比如用当地的木材和石头搭建古朴的小屋,屋内装修则采用现代简约风,配备舒适的床铺、便捷的智能设备,让客人在享受自然宁静的同时,也能拥有现代生活的便利。至于游览部分,后山的自然风光得天独厚,我们沿着地势开辟几条徒步路线,每隔一段距离设置一个观景台,材质可以选用防腐木,既耐用又环保,能让游客全方位欣赏后山的美景。” “另外,在山林间错落分布一些休息亭,亭子风格可以参考古代园林建筑,增添几分雅致。” …… 程宇一边听,一边在脑海中勾勒出姜木兰描述的画面,不禁连连点头。 姜木兰想法是挺不错,不过程宇听着听着,感觉有点像景区规划了,他连忙打住了姜木兰的滔滔不绝。 “嗯,这么说吧,我要你尽可能将后山改造成古色古香的私家住地,同时要兼具现代科技。” “另外,在后山周围,请给我设立一道道围栏,当然,我是指面向前三关庄这一带。” “对了,这用地规划先不急,先把山路修一修吧,都是土路,不太好上。” 嗯,山路这么说,是肯定要修的。 不过,程宇说什么私家用地? 电话一端,姜木兰口有点渴,刚好端起茶喝了一口,听到程宇的话,她立马放下了茶杯,起身坐直,挺了挺那傲人的身姿,快速记录起程宇的需求。 “你承包了多少年啊?” “十五年。” “才十五年?”姜木兰声线略高了一点,“才承包十五年,你搞什么住宅,你赚得回本吗?” 程宇笑了笑:“木兰,这个你不用担心,真到了那个时候,我自然有办法。” 十五年? 真要到了十五年后,程宇用座等大的金山换,都没问题。 姜木兰虽心中疑惑重重,但见程宇如此笃定,也不好再多追问,便将注意力转回改造计划上。 “行,那咱们先把山路的事儿敲定。这山路崎岖,要修成既能保障通行,又不破坏周边生态,还得符合古色古香风格的路,可得好好琢磨。” 她一边说着,一边用手轻敲桌面,脑海中快速筛选着合适的修路方案。 程宇回想起曾经去过的一些古镇,那些石板路与周边景致相得益彰,他看着倒是不错。 “山路用石板铺设如何?石板路古朴又耐用,还能与周边环境自然融合。每隔一段距离,设置一些缓坡和休息平台,方便访客中途歇脚。” 姜木兰点头赞同,但想起这样做的成本确实太大,又想起程宇居然能给自己开一年两百万的工资,于是忍不住问道: “程宇,你这样搞下来,一条山路恐怕就要上百万了吧,你哪来的这么多钱?” 程宇呵呵一笑,淡淡回答道: “员工守则第一条:不该问的不要问。” “我只能告诉你,我不会坑你,也不会害你,更不会做什么违法违纪的事情。” 姜木兰轻咳一声,掩饰住些许尴尬,迅速将话题拉回正轨。 商讨完山路的诸多细节后,两人又简单聊了一下山顶是要搭别墅还是平房。 在大致规划好了这些后,姜木兰询问程宇动工时间。 程宇说:“就等你找齐靠谱的人手,即可。” 说完,他毫不犹豫地给姜木兰转了100万元,神神秘秘道:“木兰,我还准备给你寄一箱东西,这些钱肯定不够用,到时候你打开箱子,里面的东西说不定能帮上大忙。” 之前去海都以及停留地用黄金置换了一些现金,但数量不多,这会给了姜木兰100万后,他自己这里也就留了不到百万的资金,还准备继续在网上采购设备呢。 所以他准备快递寄一箱黄金,让姜木兰自己去兑换。 姜木兰没有多想,在挂断电话后,她随即投身于寻找靠谱施工团队的工作中。 凭借在金融圈积累的广泛人脉,她迅速锁定了一家曾多次承接高端私人项目,且在建筑业内以精湛工艺和严守保密协议闻名的公司——天翼建筑。 姜木兰拨通了鼎峰建筑负责人林总的电话,电话那头传来林总热情洋溢的声音: “木兰啊,哎呀,好久不见了!今日来电,是最近有什么不错的理财项目要关照我们呀?” 姜木兰也不多废话,直接开门见山,道出了自己的来意。 “哦!!哎呦,姜总,您真是找对了人,您放心,我们公司的建造水平绝对能符合你想要的效果。” “您看什么时候方便,咱们可以进一步详谈施工方案与合同细节?” 林总不愧是久经土木沙场的专业老哥,这对不同的人的态度,拿捏到了极致。 两人商定,次日上午在天翼建筑公司的会议室碰面。 挂了电话,姜木兰靠在办公椅上,揉了揉有些发酸的太阳穴。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自己这两百万根本不好拿。 程宇比以前变得更加神神秘秘的了。 “程宇,我感觉,我好像上了你的贼船啊。” 第118章 杨玉环的应对 杨玉环进宫了。 但唐玄宗没有第一时间出现。 高端的猎人往往会等猎物失去挣扎时,才会出现。 自杨玉环被唐玄宗苦心积虑送入宫内后,他便着急的心里痒痒,恨不得当夜就夜宿太真观。 但既然是借着伺候自己逝去母亲的理由,才把杨玉环弄进来的,他自然还是要点脸的。 于是乎,他选择了第二日前往。 什么高端的猎人,他是猎人之王。 太真宫。 杨玉环本就是闲不住的性子,平时就喜欢唱歌跳舞。 让她坐在道观里持斋受戒,还不如要了她的命。 但昨夜那场奇遇,却让她耐住了性子。 “程真人,真希望你能尽快想到法子。”杨玉环身穿一袭灰褐色的道袍,却难掩其倾国倾城之貌。 那宽大的道袍穿在她身上,竟在某些部位显得极为紧致。不仅没有让她显得清心寡欲,反而更添了几分超凡脱俗的娇艳。 此时的她,正跪在尊像之下,手持道经,眉间带着一丝焦急与期盼,却依然难掩那与生俱来的媚态。 杨玉环正委屈着呢,圣旨来了。 “太真娘子,陛下来了!”一位中年太监来到杨玉环身后,轻声提醒道。 “嗯!”杨玉环闻言,心中猛地一紧,脸上却迅速换上了一副温婉恭顺的神情,缓缓起身,整理了一下道袍。 她深吸一口气,暗自想着程宇昨日对自己说的话。 “一定要隐忍,等待时机。” 不一会儿,李隆基迈着大步走进太真观,他的目光瞬间被杨玉环吸引。 “爱...太真娘子,入了宫后,生活可还习惯啊?”李隆基走到杨玉环近前,笑着问道。 作为一代帝王,还是政变夺位的帝王,除了拥有出众的皮囊之外,他自然拥有多变的气质。 眼下的李隆基一身常服,中年老帅哥模样,宛若谦谦君子般,带着一身平和的气质,没有一点在臣子面前的可怖威严。 杨玉环微微福身,低声说道:“还好,就是有点想家。” “哈哈哈,好,你过好我就放心了,今日我看太真娘子你比昨日还越发动人呢,哈哈。” 李隆基假装没有听见后半句,伸手想要抚摸杨玉环的脸庞,杨玉环不着痕迹地侧身避开,唐玄宗的手尴尬地停在半空。 “陛下谬赞了,臣妾如今身在道观,一心向道,只愿为太后祈福。” 李隆基脸上的笑容微微一滞,旋即又恢复如常,他轻咳一声。 “太真娘子一片孝心,朕心甚慰。只是这道观清冷,娘子独自一人,难免孤寂,不如……” 他的目光在杨玉环身上游移,言语中暗藏深意。 皇帝一言一行,都有从官记录,大唐自李世民开始,这种起居注尤为明显。 李隆基可不想在临门一脚栽了跤,被后世人抓住把柄痛批。 李隆基心道:我的太真爱妃啊,我的意思想必你也明白吧。 杨玉环心中警铃大作,她深知李隆基的意图,赶忙再次侧身,远离李隆基少许,微微欠身说道: “陛下,臣妾近日身子抱恙,似是有了红汗,浑身不适,实在不宜与陛下过多亲近,以免冲撞了陛下。” 唐代《开元天宝遗事》中提到杨贵妃以“红汗”为喻暗示身体不适。 根据宫廷传统,妃嫔来了月事便不能侍寝,以免因血气不洁而影响圣人。 李隆基眼中闪过一丝不悦,他原本炽热的眼神瞬间冷却了几分。 “哦?竟有此事。” 他上下打量着杨玉环,似乎想从她的神情中看出端倪。 杨玉环低着头,心中忐忑,却强装镇定,背后的双手微微颤抖地抓紧道袍。 “陛下,奴婢所言句句属实,不敢欺瞒陛下。”杨玉环声音越发低弱,仿佛真的被病痛折磨。 李隆基沉默片刻,唤来一旁候着的宫女,低声询问。 “可有此事?” “回圣人,太真娘子确有程姬之疾。”宫女哪敢隐瞒,如实禀报杨玉环确实有出血迹象。 汉代程姬因月事不便侍寝,以“有疾”推辞,后世常以此典故代指妃嫔月事。 李隆基脸色阴沉,心中虽有不甘,但也不好再强行行事。 他假惺惺地换上关切的神色,说道: “太真娘子,身体要紧。这几日你便好生休养,不必强撑着祈福了。朕这就命人送些滋补之物来,你定要调养好身子。” 杨玉环眼中含泪,感激道:“陛下如此体贴,奴婢感激不尽。” 李隆基又说了几句安抚的话,便带着一众随从悻悻离去。 待李隆基的身影消失在观外,杨玉环长舒一口气,整个人瘫坐在地,额头满是汗珠。 程真人,多亏了你给的猪血啊。 昨日于“梦”中醒来后,杨玉环便发现自己衣裳内鼓鼓囊囊藏着的东西。 一袋猪血、一包特效安眠药、一罐大力水手菠菜和一瓶仙豆。 猪血是她临走前,程宇塞给她的,尽管程宇什么都没说,但当时的杨玉环脸上还是露出了一丝红晕。 她既然能被武惠妃看中,自然是聪明人。 接下来的日子,杨玉环在太真观中如履薄冰。 她时刻警惕着李隆基的再次到访,每一分每一秒都煎熬难耐。 窗外的天空湛蓝,鸟儿自在飞翔,可她却被困在这看似华丽实则如囚牢般的道观中。 “玉环,娘娘相中你了。” “你还记得吗,我跟你说过,我哥哥还没定亲呢?” “嗯。” “寿王。” “他今年二十岁,多少达官贵者想攀这门亲事,可娘娘都没有相中。” “她偏偏相中你了。” “你可愿意?” “......嗯” …… 回忆在脑海里闪现,杨玉环轻抚着道袍上的褶皱,思绪飘向远方。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择走一条不一样的路。” 宫中的眼线每日都会将杨玉环的情况如实禀报给李隆基。 得知杨玉环依旧憔悴不堪,李隆基也愁眉不展,在御书房中来回踱步。 高力士在一旁小心翼翼地伺候着,见李隆基如此烦闷,他自然知道是因为什么,于是谄媚地凑上前说道: “陛下,老奴听闻杨娘子昔日与她的奶娘感情深厚,若将其奶娘请进宫来陪伴劝慰,说不定能让杨娘子的心境有所好转。” 李隆基停下脚步,眼睛一亮,觉得此计甚妙,当即下令: “高力士,此事就交给你去办,务必尽快将杨娘子的奶娘接进宫来,不得有误。”高力士领命后,赶忙退下,着手安排此事。 第119章 真正的闪光料理 而在太真观中的杨玉环,在熬过了漫长的几日之后,终于等到了脑海中再次出现的提示:第二次前往食仙居的时间到了。 夜晚。 一脸平静的她,屏退了身边的宫女,声音轻柔却透着不容置疑: “今日我有些疲惫,想独自静一静,你们都退下吧。” 待宫女们退下后,她披上睡衣,躺到床上,在心中虔诚地念叨着: “相信这一切是真的,千万不要出什么差错。” 随着杨玉环默念一声“食仙居”,刹那间,周身光芒一闪,她便来到了现代时空。 现代时空,晴空高照。 杨玉环睁开眼睛,多日来脑海里不断重复的景象映入眼帘,她的眼眶瞬间湿润。 “我又来了。” 她迫不及待地起身,四处张望,急切地呼喊:“程真人,程真人你在哪里?” 而此时的程宇一个闪身,已经从后厨来到了大门口。 在听到了门口有脚步的踏踏声后,程宇便知是今日的食客:杨玉环来了。 程宇打开门,正欲开口,却不料当看到杨玉环的那一刻眼睛微微失神,心跳得飞快。 因为杨玉环又是穿了一身睡衣来的。 那睡衣轻薄柔软,贴合着她那丰腴娇美的身姿,勾勒出令人血脉贲张的曲线,肌肤如雪,在日光下仿佛散发着柔和的光晕。 她的发丝微微凌乱,几缕碎发俏皮地垂落在脸颊边,更添了几分慵懒妩媚。 至少得是e。 程宇反应极快,轻咳了一声,移开目光,提醒道:“杨姑娘,往后前来食仙居,不必每次都穿睡衣。这里没有诸多规矩,无论着何服饰,都可随心而至。” 杨玉环闻言,俏脸瞬间泛起一抹红晕,她本就心思聪慧,怎会不明白程宇的意思。 不过,她没有太在意。 因为一方面,她认为程宇是得道成仙的仙家,自然不会被美色轻易诱惑;另一方面,是她性格上比较跳脱,认为既然之前程宇已经看过她穿睡衣了,那么也就无所谓了。 她知道自己的毛病,在遇到困难时,总是会患得患失。 她之所以穿着睡衣穿越,也是担心如果没有按照原来穿越的环境进行穿越,可能无法来到食仙居。 杨玉环微微低下头,声音如蚊蝇般细语:“程真人,我本也觉这般穿着前来多有不妥,可又生怕换了方式,中间出些差错,便无法顺利穿越过来,故而还是依照之前的法子,还望程真人莫要见怪。” 程宇微笑着摇了摇头,示意无妨,随后引着杨玉环进院。 是吗?可我记得上次穿的明明是灰绿色睡衣,这次怎么换成深紫的睡衣了? 程宇没有细究。 因为他,喜欢紫色。 进入院内,和煦的春风拂过杨玉环的面颊,落下了一片绿叶,杨玉环不禁停下脚步,伸手接住了树叶。 “这里,要比宫内自由多了。”她轻声呢喃道。 上次来的匆匆,去的也匆匆,这次杨玉环注意观察了食仙居的环境后,感觉如同世外桃源般令人舒适。 程宇一手举起,手里拿着的正是刚刚修订好的《食仙居诸事记》,递到杨玉环面前: “杨姑娘,这是我新修订的食客手册,里面记载了食仙居的诸多事宜,你可先看看。我此刻正在下厨,稍等我片刻。” 既然来过,自然知道程宇会做饭给她吃,所以也省去了第一次来的时候浪费的时间。 《食仙居诸事记》? 这是关于仙人洞天的记载吗? 杨玉环双手接过手册,眼中满是好奇,“多谢程真人,我定会仔细研读。” 程宇“嗯”的一声,便转身回到后厨,今日他要做的,是那道闪光料理——珍珠翡翠白玉汤。 这道菜他已有段时间未曾烹制,但随着厨艺的日益精进,他对这道菜的理解也愈发深刻。 眼下的程宇拥有闪光料理菜谱、顶级厨艺以及前几次大师级料理制作的感悟,但他也不敢保证自己一定能做出真正的闪光料理。 “上次使用道具提升的美食等级,做的是魔改版珍珠黄金白玉蘑菇汤,这次希望能一次成功。” 在杨玉环来之前,程宇给自己打了打气,便开始了烹制。 他挑选出最新鲜的豆腐,那豆腐如羊脂玉般洁白细腻,轻轻一碰仿佛就能碎掉。 菠菜也是清晨刚从菜地采摘而来,叶片翠绿欲滴,饱含着生机。还有那一颗颗圆润的鹌鹑蛋,恰似珍珠一般。 单手在案板上一拍,豆腐腾空而起,随即刀光如同闪电般划过。 “锵~~” 刀尖叩下,豆腐瞬间被切成了大小均匀的小块。 如今他的刀工,足以让现实中的大厨羞煞。 这是只属于超凡的刀法。 “哇(⊙o⊙)哇”程宇身边,早茶、晚茶溜圆了小眼睛,头上的呆毛直直竖起。 这样的刀法,现在还只有早茶、晚茶两只小精灵能看到。 在两只小精灵早茶、晚茶的帮助下,这道菜已经完成了大半。 待程宇去外面将杨玉环接进屋后,他回到厨房,早茶晚茶便殷勤地飞到了他身边。 早茶和晚茶这两只小精灵,在程宇身边兴奋地飞舞着,它们的小脸蛋因为激动而涨得通红,透明的翅膀快速扇动,发出细微的嗡嗡声。 早茶用它那木讷的声音呆呆道:“主人,快好了。” 晚茶飞过来锤了一下早茶的小脑袋,可怜的呆毛被一下锤回了小伙伴身边:“什么快好了,你不说清楚。” 随即看向程宇,甜甜地说道:“主人,汤快要煮开了。” 晚茶这名字好像不太适合你啊。 程宇看着这两个小家伙,眼中满是喜爱,轻轻点了点它们的小脑袋:“谢谢你们呢,帮了我一个大忙。” 说罢,他将目光投向锅中已经煮得翻滚的汤底。 那汤底是用伪永灵刀切出的原生态老母鸡、野猪排骨等食材精心熬制数小时而成,食材极致的味道,尽由滚烫的热气发散开来。 “光是这浓郁鲜香的汤水,在外面都能卖出天价了。” 程宇深深吸了一口气,似要将这味道全部吃到肚子里去,体内的食炁在全力运转,似乎是也忍受不了这股香气,就要磅礴而出。 程宇集中注意力,在压下体内的食炁后,拿起调料罐,依次加入适量的盐、糖、胡椒粉等调料,每一种调料的用量都精准无误,仿佛他的手中握着一把无形的天平。 他一边搅拌着汤底,一边观察着颜色和浓稠度的变化,那专注的神情仿佛周围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早茶和晚茶在一旁紧张地看着,大气都不敢喘,时不时探出小脑袋,好奇地张望着锅中的情况。 在他们的传承记忆里,能做出这么香的汤水的祖先,寥寥无几。 要知道,霍格沃兹小精灵属于精灵的一个分支,也是长生种。 所以在漫长而又悠久的时光里,他们一族出过太多的烹饪大师了。 可小小的早茶、晚茶在程宇面前,自认为跟个麻瓜一样。 “主人太厉害了!”就在早茶刚刚出声夸赞之际,晚茶急忙捂住了它的嘴。 “嘘~~~” 调料加入完毕,程宇将切好的豆腐块缓缓放入锅中,豆腐如同一片片轻盈的云朵,悠悠地沉入汤底。 继而将其他食材挨个放入其中。 瞬间,锅中的色彩变得丰富起来,在金黄的汤底中相互映衬,宛如一幅美丽的画卷。 程宇轻轻推动着勺子,让食材在锅中翻滚起来,汤汁开始欢快地冒着泡。 此时,在大堂细看《食仙居诸事记》的杨玉环有些分神了。 早在进来的时候,她就闻到了一股香气,但那时的香气还比较淡薄。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股香气变得越来越香,她忍不住放下手中的书册。 “嘶~~这香气,比宫中御膳房做的饭菜还要诱人。” 程真人这次到底做了什么? 太香了吧! 第120章 杨玉环的震惊 或许是每次古人的到来,都能让程宇体验到抽卡的快乐。 因此,细节狂魔的程宇对于每位到访的古人抱有期待的同时,在烹饪美食方面也是用心到了极致。 除了研究、照顾食客的喜欢、忌讳,他还要在客人都来的前一天晚上在烹饪空间里疯狂练习明天要做的菜。 要知道外界一天,空间十天。 一晚上,也就是差不多五天时间,120个小时的精心准备。 这样做出来的菜,怎么也不会差。 后厨中,程宇看着锅中即将完成的珍珠翡翠白玉汤,心中充满了紧张和期待。 这道菜除了凝聚了他对厨艺的理解和追求,也代表着他又一次发起了对大师级料理的挑战。 而且还是大师级料理中的闪光料理,更加难啃。 后厨中,程宇全神贯注地盯着锅中即将完成的珍珠翡翠白玉汤。 随着汤汁愈发浓稠,锅中食材的香气也愈发浓郁,那股鲜香好似有实质一般,在厨房中弥漫开来,勾得人馋虫大动。 忽然,原本平静的汤面泛起一阵奇异的波动,紧接着,一丝若有若无的金色光芒从汤中透了出来。 程宇的心跳陡然加快,眼睛瞪得滚圆,他死死地盯着那丝光芒,大气都不敢出。 光芒越来越强,逐渐变得耀眼起来,很快便铺满了整个厨房。 那金色的光辉如同流动的液体,在厨房的墙壁、灶台、厨具上跳跃闪烁,将整个空间都映照得金碧辉煌。 (?)?Д?(ヽ) (ヽ)?Д?(?) “哇!” 早茶和晚茶这两只小精灵原本就瞪得溜圆的眼睛此刻更是大得像铜铃,它们的嘴巴张得老大,足以塞下一颗鸡蛋。 完全体闪光料理诞生! 发光的珍珠黄金白玉汤! “成了!”程宇猛地回过神来,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高声呼喊起来。 早茶和晚茶也跟着欢呼起来,它们尖细的嗓音在厨房中回荡: “闪光料理成功啦!主人太厉害啦!” 一时间,厨房中充满了欢声笑语,喜悦的氛围如同那四溢的金光,弥漫在每一个角落。 美食:【珍珠黄金白玉汤】 评分:【大师级】 评价:【真正的大师美食,往往毫无弱点,在这道菜上体现的淋漓尽致;用简单的食材讲述了一个关于味道的故事,在一碗汤中汇聚天地之精华,还隐藏着历史的底蕴】 程宇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着激动的心情还有体内的食炁。 他控制着汤碗缓缓升起,漂浮在空中,随后迈着自信而又沉稳的步伐,向着大堂走去。 两只小精灵一左一右地围绕着汤碗飞舞,它们小小的身影在金色光芒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灵动活泼。 大堂中,杨玉环正沉浸在对《食仙居诸事记》的研读中,时不时抬起头,目光在食仙居的各处游移,眼中满是好奇与惊叹。 这里的很多东西她虽然不懂欣赏,但也能看得出名贵来。 就比如那墙上挂着的几副字画,绝对是大师之作。 随着脚步声传来,杨玉环下意识的看向后厨方向。 来了吗? 下一秒的她,愣住了。 因为她被程宇如此神异的出场方式吓了一跳。 真人居然能够控制物体悬浮在空中! 还有那两个在碗边上飞的是何物?! 直到程宇走到近前,提醒她:“杨姑娘,这便是我为你准备的美食——珍珠翡翠白玉汤。” 杨玉环这才回过神来。 “你好呀,客人,我叫晚茶,这位是我的同族,叫早茶。” 晚茶清脆的声音打破了短暂的寂静,它扇动着透明的小翅膀,在杨玉环面前俏皮地转了个圈。 茶也跟着凑上前,歪着脑袋,呆毛立于一边,咧着嘴: “客人,这汤可香啦,你快尝尝!” 杨玉环的目光在两只小精灵身上停留了数秒,随后才移开,看向一脸笑意的程宇。 “嗯,她们就是我的两位助手。” 程宇的肯定,抚平了杨玉环的猜测。 《食仙居诸事记》确实有记载,程宇身边现在有两位奇异的助手,但她没想到居然像...像传说中的草木之精,也就是花妖。 “啊,你们好,你们真好看。” 早茶和晚茶被杨玉环夸赞,兴奋得小脸通红,翅膀扇动得更快了,在杨玉环身边欢快地飞舞着。 “杨姐姐真会说话,杨姐姐好漂亮!” 杨玉环被它们逗得掩嘴轻笑,眼中满是喜爱。 不能让这三个人商业互吹,冷落了今天的主角。 程宇出言打断了三人,“杨姑娘,这道菜名叫珍珠翡翠白玉汤。你快揭开盖子,品尝一下这独特的美味吧。” “好!” 杨玉环缓缓在众人的注视下轻轻揭开了碗盖。 刹那间,数道金色光芒如同烟花般喷射而出,直直地射入杨玉环的眼眶。 这是什么!!! 杨玉环猛地站起身来,傲人的上围一阵澎湃,让原本也沉浸于喜悦中的程宇眼眉不禁轻挑起来。 死眼,别看了! 我可不是匈奴单于! 这些光芒却一点也不刺眼,反而给人一种极为柔和、舒适的感觉,仿佛春日里的暖阳洒在身上。 光芒几乎瞬间铺满了大堂。 待光芒渐渐消散,一碗完美无瑕的珍珠翡翠白玉汤呈现在杨玉环眼前。 汤中的豆腐洁白如玉,菠菜翠绿欲滴,圆润饱满的珍珠,它们在金色汤汁的包裹下,宛如一件精心雕琢的艺术品。 “请品尝。” 这?我能品尝吗? 此时杨玉环,眼睛里隐隐闪烁着激动的泪花,她微微颤抖着双手,声音哽咽: “程真人,这定是仙家美食无疑了,玉环何德何能,能得此美味。” 说着,她郑重地向程宇行了一礼,以表感激。 程宇连忙伸手扶起杨玉环:“杨姑娘不必多礼,快尝尝吧,希望你会喜欢。” 杨玉环点了点头,拿起勺子,轻轻舀起一勺汤料十足的汁水,放入口中。 瞬间,她的眼睛猛地睁大,深吸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了陶醉无比的神色。 鲜美的汤汁在她舌尖上跳跃,绽放出无与伦比的滋味。 闭上双眼,长而浓密的睫毛微微颤动,如蝶翼轻舞。 嘴角不自觉地上扬,勾勒出一抹迷人的弧度,恰似春日里盛开的花朵,娇艳动人。 “太……太美味了!” 杨玉环不禁喃喃自语,声音轻柔婉转,带着难以抑制的惊喜与满足。 这一刻的她,仿佛进入了瑶池的温泉,在温泉之中尽情的享受,浑然忘却了一切。 极致的美食体验,使她的全身不自觉地舞动颤抖起来。 “嗯~~~哼~~”一声轻哼从杨玉环的芳唇吐出。 今夜闻君琵琶语,如听仙乐耳暂明。 这一声轻哼可了不得,让注意力放在杨玉环身上的程宇不由地微微一躬。 程宇:老伙计,你得坚持住啊! 老伙计:(?◣д◢)? 第121章 能和我说说后世的女性吗 两种欲望在程宇脑海中纠缠,最后程宇靠着意志力帮助食欲战胜了另一种欲望。 这就是中国四大美女最具含金量的杨玉环吗? 简直是先天魅魔圣体。 当程宇将汤汁放入口中,一种前所未有的美妙滋味瞬间涌上了他的心尖儿。 程宇:“~( ̄▽ ̄~)(~ ̄▽ ̄)~” 真舒服斯基。 这他妈味道,程宇可以记住一辈子。 这就是真实的闪光料理滋味吗?海洛因还没这么上头吧? 食炁这时候也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运转,程宇甚至能直接感受到肉体力量在缓慢攀升。 程宇眼睛直放光。 我去,效果这么好! 程宇不再矜持,开始一口一口接连不断的吃着。 一旁的早茶、晚茶在旁边看着程宇,小眼珠子可怜兮兮的,但没有程宇的允许,他们也不敢妄动。 “你们也尝尝吧。” “好耶!” 毫无例外,两只小精灵也很快被珍珠翡翠白玉汤所征服。 杨玉环这边,同样一口接一口地品尝,她的额头渐渐沁出细密的汗珠,晶莹剔透,宛如清晨荷叶上滚动的露珠。 几缕发丝被汗水浸湿,贴在她那如玉般的脸颊上,更添了几分楚楚动人的韵味。 可是这美景却无人欣赏,因为众人此刻眼里只有珍珠翡翠白玉汤。 十分钟时间,换了三大碗,整锅珍珠翡翠白玉汤被众人全部消灭。 尽管程宇提前考虑到了杨玉环的份量,但他没有想到自己会吃这么多。 那一锅至少五六个人的分量,他至少干掉四分之三,却依然觉得不够吃的。’ 肉体成长的同时,带着他的饭量也一同成长了。 程宇还没测过自己的饭量,因为食炁在体内形成了自循环,不会出现怎么吃都吃不饱的情况,他可以控制自己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有一天他吃了至少二十人份的量,仍有余力。 杨玉环意犹未尽地放下勺子,轻轻用手帕擦拭嘴角,她的眼眸中还残留着品尝美食后的陶醉,看向程宇的同时,眼神里带着几分敬佩,感叹道: “程真人,这汤的味道实在是妙不可言,我从未尝过如此美味。您究竟是如何做出这般神奇的佳肴?” 本是还没吃之前应该问的,但她当时眼里只有这道汤,哪里还有时间言语。 程宇闻言,浅笑了一声,“好问题。”,随即缓缓道出了这道菜的烹饪方法以及所用食材。 “杨姑娘,这汤里所谓的‘珍珠’,实则是借鉴了中国饮食四大奇书之一《随园食单》,嗯...这是本后世的书,里面记载了一种‘鱼圆’的做法,成型酷似珍珠;我选用新鲜的鲢鱼,取其鲜嫩的鱼肉,细细剁碎,再经过多道工序,才制成这一颗颗圆润弹牙的鱼圆,恰似珍珠一般。” 杨玉环听得入神,微微颔首,眼中满是惊叹:“原来如此,光是这鱼圆的制作便如此讲究,真是让玉环大开眼界。” 程宇接着说道:“至于‘翡翠’,用的是后世众学者精心培育出的菠菜品种:圆叶菠菜。其叶片肥厚,色泽翠绿,口感更是清甜爽口,为这道汤增添了独特的清新风味。而这豆腐,是新鲜的内酯豆腐,质地极为嫩滑,入口即化,与其他食材搭配起来相得益彰。” 随后,程宇又详细地讲述了美食烹饪的过程,从食材的处理,到汤底的精心熬制,再到各种食材下锅的顺序与火候的掌控,每一个步骤都被他描述得生动细致。 杨玉环听得眼中流光溢彩,时而轻轻皱眉,似乎在脑海中模拟着烹饪的场景;时而又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忍不住发出轻声赞叹。 有如此佳人在旁,这般模样,程宇不由地说起了更多细节的东西。 杨玉环还是很有耐心的听完了程宇的讲述。 “程真人,您对美食的钻研当真令人敬佩。如此复杂的工序,如此精妙的搭配,难怪能做出这般人间至味。” 程宇摆了摆手,“好了好了,不要再夸我了,按我们后世的说法来说,夸得我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 杨玉环“噗嗤”一笑,惊艳了在场众人。 此时,程宇脑海只有一句话浮现。 “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 杨玉环见俊美星目、宛若天人的程宇呆呆地望着自己,一向外向的她此时竟不由地多了一丝羞涩。 “真人,真人?” 程宇回过神来,轻咳一声,试图掩饰自己方才的失态。 “回到正事上来吧,杨姑娘,有件事我想与你说。以我目前的实力,救出你脱离皇宫并非难事,但……” 他微微停顿,眼中闪过一丝思索。 如今以他的实力,救出杨玉环确实不难,只是…… “什么?!真人你真的能救我出去了吗?” 杨玉环原本还靠在椅背上,突然听闻程宇居然有实力将她救出来,立马身子前倾,露出了那道动人心魄的弧线。 “但是,目前我还没办法与你一同前往安全之地,还欠缺关键的一步。” 程宇目光坚定地瞥了一眼,随后直视着杨玉环的眼睛。 杨玉环眉头紧皱,疑惑地问: “那关键的一步是什么?程真人,您快告诉我。” 程宇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停顿了片刻,反问道:“杨姑娘,在你心中,自由是什么?” 杨玉环愣住了,这个问题似乎超出了她的意料。 她眉头紧锁,陷入了沉思,过了好一会儿,才缓缓说道: “自由……我想,或许是能不受拘束地做自己想做的事,去自己想去的地方,不必被身份、规矩所束缚。可是……” 她的眼神中闪过一丝迷茫,“我也不太确定,这种自由有谁能做到呢?” 没有人能做到的自由,算是自由吗? 程宇听罢,也一时无法回答他。 这是广义上的自由,确实还没有人能做到。 自由一定是有边界的,脱离边界谈自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可前无古人,未必后无来者。 在某位伟人的思想下,我们迟早能实现真正的自由。 “程真人,您见识广博,又是了不得的神仙,定知晓真正的自由为何,还请您为我解惑,也跟我讲讲后世的女性吧,她们,自由吗?” 程宇微微点头,目光变得深远,仿佛穿越了时空的界限: “你说的是广义概念上的、宏大的自由,确实是对的,不过这种自由,还没有人能实现。” 杨玉环“嗯”了一声,但她还有一丝疑问。 连程真人这么厉害的人,都不自由吗? “唐朝,也就是你所处的朝代,其实,是王朝时期最为开放的朝代了。” 在唐朝,女性不仅拥有一定的法定继承权,还可以单独为户主,有较为独立的经济地位。 从女帝到女才人再到女艺人,女性地位相比此前显着提高。 但是…… “孔教三纲统治中国两千多年,受害最甚者莫过于是妇女。”程宇直接道出了迫害妇女的主要原因。 第122章 红颜未必祸水 “三从四德,男尊女卑;饿死是小,失节是大;女子无才便是德等等这样的封建教条层出不穷,像一张张血盆大口,无情地吞噬了女性的尊严、情趣、自由,甚至是生命。” “是啊,礼法。” 听到这里的杨玉环不由地胸口一闷,堵得慌。 她微微皱眉,眼神中闪过一丝痛苦,轻声道:“这些礼法,真是让人窒息。” 程宇说的内容,有些是她知晓的,有些是她现在才知道的。 唐朝女人虽然地位看似高崇,但实际上还是受制于地位更高的男性。 公主参政仍被诟病为牝鸡司晨,平阳昭公主的娘子军也只被记载为寥寥四字:“助平关中”。 她原以为自己这个时代女性已经够惨了,但听上去后面还有更惨的。 “我们女人难道就不配活在这个世上吗?”她美目微眨,轻声呢喃。 “从古至今,女性基本都是被排斥在主流语境之外的,直到近现代才迎来了改变。” “近现代,随着各类群体的主体意识开始出现,女性的力量开始像星星之火一样散发在大地上,直至点燃了女性主体意识的火炬。” “在我们现代,有一个非常有名的话,叫‘妇女能顶半边天。’” 妇女能顶半边天?!! 当杨玉环听到这句话后,浑身不禁为之颤栗,美目迸发异彩。 她轻声重复道:“妇女能顶半边天……这是何等的气魄,何等的胸怀。” 简单直白,这是她这生听过的最好听的一句句子了。 后世的女性真的好伟大! 程宇微微一笑,继续道:“是啊,这句话在我们现代,已经深入人心。它代表着女性的地位和价值,与男性并驾齐驱。” “曾经,女性同你所处的时代一样,被诸多规矩束缚,被认为只能相夫教子,不能抛头露面,更难以追求自己的理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女性开始觉醒,她们勇敢地站出来,为自己的权利抗争。” 杨玉环听得全神贯注,身体微微前倾,生怕错过任何一个字。 “她们是如何抗争的?” 程宇沉思片刻,缓缓道:“她们通过各种方式,有的拿起笔,用文字诉说着自己的心声;有的走上街头,参与各种运动,要求平等的受教育权、工作权,以及政治权利。她们不畏强权,不惧世俗的眼光,一代倒下,又有一代人站起,如同愚公移山般不断努力,终于,她们逐渐拥有了更多的选择。” 程宇的声音沉稳而有力,仿佛在讲述一段波澜壮阔的史诗。 杨玉环眼中满是好奇,轻声追问:“更多的选择?这是何意?” “比如,后世的女性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职业,无论是医生、律师、科学家,还是艺术家,只要她们有能力、有梦想,都可以去追求。她们也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伴侣,婚姻不再是家族的交易,而是基于彼此的爱情与尊重。在社会的各个领域,都能看到女性活跃的身影,她们与男性并肩而立,共同创造着美好的世界。” “女性地位和男性完全相等,是写在国家法律上的,是刻在如今百姓心中的至理。” 程宇说的有点累了,为了让杨玉环更加了解现代女性,他直接给杨玉环打开了视频。 “这就是手册中所提到的后世视频技术。”程宇一边解释,一边打开了视频。 【让世界听到你的声音】 “秋瑾,我国女权运动的开创者之一,开创《中国女报》提倡女权女学,为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附上《敬告姐妹们》) 当播放秋瑾视频时,杨玉环困惑于“女报”概念,程宇解释:“就像你谱写的《霓裳羽衣曲》,后世女子用文字谱曲抗争“。 “屠呦呦,用自己的身体试药,从而发现青蒿素拯救了全世界数百万人的生命。” …… “我们生来就是高山而非溪流。” “我们生来就是人杰而非草芥。” “在你成为任何角色以前,你,首先是你自己。” “不要流泪,要愤怒。” “让世界听到你的声音” …… 诸多高燃的女性呐喊被剪辑在视频中,这些话通俗易懂,尽管有程宇时不时的解释,但杨玉环毕竟是古人,认知仍然有限,不明白这些视频中的女性是何国家之人,是何身份之人,但她似乎看到了: 这些人身上,似乎都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许久,她才回过神来,眼眶微红,轻启朱唇道:“程真人,这些话语,这些画面,真让玉环大开眼界,原来后世的女子竟能如此勇敢,如此独立。” 仿佛从小小的屏幕之中,她看到了一个从未想过的世界,充满无限可能的世界。 这就是后世吗? “程真人,你们后世之人难道都能够...成仙了吗?”杨玉环突然询问道。 “啊?”程宇被杨玉环突如其来的问题问住了,想了一下知道杨玉环的脑回路后,随即笑道: “不,这些女性都是平凡的普通人,他们和你们都没有区别。” “至于我——”程宇笑着指了指自己,“我一开始和你们都一样,现在,只是一个得到成仙机遇的幸运儿。” 原来是这样。 杨玉环听闻,眼中满是诧异,“竟都是平凡之人?可他们所做之事,在玉环看来,简直如神仙般伟大。” 她的目光再次投向那已经暂停的视频画面,眼神中流露出深深的敬佩与向往。 程宇微微点头:“杨姑娘,正是这些平凡之人的不懈努力,才铸就了后世女性如今的地位。她们从被束缚的困境中挣脱,凭借着顽强的意志和坚定的信念,一步一步走到了今天。” 杨玉环陷入了沉思,她微微皱眉,脑海中不断回想着程宇讲述的那些故事,以及视频中女性们坚毅的面容。 “程真人,你说后世的女性,她们在抗争过程中,难道就不怕吗?” “怕,怎么不怕,她们也是血肉之躯,也有恐惧和担忧。但她们心中有更坚定的信念,对自由和平等的渴望战胜了恐惧。她们知道,若不站出来,后世的女子将继续生活在黑暗之中。“ 杨玉环闻言,沉默许久,轻轻叹了口气:“可是我,好像没有足够的勇气和这些女性一样。” “不!” “这一点,你说错了。”程宇目光温和地注视着杨玉环,“杨姑娘,你莫要妄自菲薄。勇气并非凭空而生,它往往在困境中被激发,在经历中得以成长。你虽身处这看似繁华却实则束缚重重的宫廷,可一路走来,又何尝没有展现出非凡的勇气?” “我吗?”杨玉环喃喃道,杨玉环想起李隆基那一副伪善的嘴脸,想起自己在他面前的‘对抗’,又回忆着往昔苦难的点滴。 “可那与后世这些勇敢抗争而牺牲的女性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 程宇笑了笑,说道:“时代不同,境遇不同,不能简单地进行比较。后世的女性站出来抗争,是顺应时代的觉醒;而你在当下的环境中,若能为自己,为其他女子做出哪怕微小的改变,同样了不起。” “就像你们大唐的那位女帝那样!” 杨玉环听闻程宇提及女帝,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有对先辈的崇敬,也有对自身境遇的喟叹。 “女帝……她的确是千古奇女子,在男尊女卑的世道中,硬生生闯出一片天,可我……”她微微摇头,语气中满是不确定。 虽然给杨玉环讲述了很多道理,但杨玉环依然没有被程宇所谓的热血打动。 时代毕竟不同啊! 程宇叹了一口气,随即轻笑了一声,来到了杨玉环面前,伸出了自己的手: “武则天有李治,而你有我!” “我来助你!” 第123章 胭脂鹅脯 程宇敢拍着胸脯向老天发誓,说这话的时候,他真没有其他心思。 试问,谁能没有一个王子打败恶龙,拯救公主的童年梦想呢? 直至握住杨玉环细腻如玉的手指,程宇的心神不由地一荡目光落在她微红的耳尖上,心中暗道: “真是天生的尤物,一举一动皆是风情。” “世间竟会有如此绝色。” 此刻,程宇真希望食炁法能给他加持免疫魅力的buff。 杨玉环眼眸低垂,遮住了心中的复杂情绪,“程真人……我……相信你!”,伴着逐渐坚定的语气,她缓缓抬起了头,露出了那张倾国倾城的面容。 “好,那便有我在,你只管放心。” 两人重新坐回原位,两人一阵无言,这时,程宇提议道:“自杨姑娘你来到我这儿,还没怎么出去转转,走,我带你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食仙居更新之后,程宇能够自由调控古人的活动范围,但目前还没有带他人外出看看现代的世界。 其他地方人多眼杂,为了担心引起不必要的围观,程宇带着她来到了后山。 一路上,微风轻拂,路边的野花随风摇曳,散发出淡淡的芬芳。 杨玉环的发丝在风中轻轻飘动,她的眼神四处流转,时不时地停下脚步,打量着周围一切。 程宇跟在她身旁,耐心地为她讲解着一些后世才有的花花草草,声音轻柔而温和。 山路有些崎岖,对于久居宫廷、养尊处优的杨玉环来说,行走起来并不轻松。 没走多远,她便微微喘息,额头上沁出细密的汗珠,脚步也变得有些迟缓。 “杨姑娘,是不是累了?要不我们先歇一歇?”走在前面带路的程宇回头望着杨玉环。 不料,杨玉环轻轻摇了摇头,紧咬双唇:“不必,程真人,我还能坚持。” 程宇露出一个鼓励的微笑,主动向她伸出了援手,说道:“还是我拉着你吧,这样能省点力。” “你许久没有登过山,体力还是合理分配好些。” 杨玉环双手不自觉地绞在了一起,最终还是将手搭在了程宇的手上。 在程宇一路的帮衬和杨玉环自己的坚持下,两人终于顺利来到了山顶。 站在山顶,视野豁然开朗,山下高低错落的建筑尽收眼底,远处连绵的群山层峦叠嶂,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一幅壮丽的山水画卷。 杨玉环站在山顶,双脚微微分开,整个人都松弛了下来,稳稳地踩在山石上,仿佛要将这山川的壮丽尽收眼底。 “好美啊!这便是后世的山河吗?”她尽情地凝视着眼前的风景,满是惊叹与沉醉,脸上洋溢着惊喜的笑容,那笑容如同春日盛开的花朵,娇艳动人。 “程真人,这般开阔的天地,这般自在的风,玉环许久未曾感受过了。” 程宇嘴角微微上扬,走到她身旁,指着远方说道:“杨姑娘,你看,那便是现代社会的模样。” 杨玉环的目光随着程宇的手指移动,嘴里喃喃道:“你们的建筑样子都很奇怪啊,居然在山间还有这么高的楼。” 顺着杨玉环指向的地方,程宇看到了前三关庄最高的一栋建筑物,八层楼高的农村合作社。 “呵,后世的高楼比这高的还要多,这里还是偏僻之地,等你恢复了自由,我可以带你去看看后世的繁华昌盛之地。” 杨玉环听后,手指在腰间的丝带上轻轻缠绕:“真的吗,程真人?那玉环可要好好期待一番了。” 她以一种极其优美的姿态缓缓转头,宛如电影《神话》里玉漱回眸望向蒙毅。 当她的视线与程宇交汇时,那眼神中流露出的信任与期待犹如清泉般纯净。 程宇迎着她的目光,坚定地点了点头。 突然,程宇灵机一动,提议道:“杨姑娘,你若有什么烦闷之事,不妨在这里大声喊出来,会让你心情舒畅许多。” 杨玉环微微一愣,随即明白了程宇的用意。 做了半辈子的淑女,大喊大叫对她来说自然有难度。 她犹豫了片刻,深吸一口气,然后大声喊道: “我要自由!!!” 声音在山谷间回荡,久久不绝,似乎是老天爷也在回应她。 喊完之后,她的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神情,转头看向程宇,眼中满是笑意: “程真人,这般做法,当真让我感觉轻松了不少。” 程宇看着她,笑着点头:“那就好,杨姑娘,就这样,把心中的压抑释放出来,方能更好地面对一切。” “程真人...你其实可以喊我玉环。”杨玉环看着程宇,声音轻柔而坚定。 程宇咧嘴:“好。” 两人站在山顶,享受着微风的吹拂,静静地欣赏着眼前的美景,一时间,心中的烦恼都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许久,杨玉环才从这美景中回过神来,说道:“程真人,时候不早了吧,我们回去吧。” 程宇看了看天色,点头道:“好,那我们回去。” 两人沿着山路缓缓下山,一路上有说有笑,杨玉环的笑声在山林间回荡,充满了生机与活力。 回到食仙居,程宇走进后厨,准备制作一道来自《红楼梦》中出现的经典菜肴: 胭脂鹅脯。 杨玉环也爱吃,但是对于如何烹饪出来好吃的美食,如今的她非常好奇。 为了一睹程宇的美食烹饪过程,也一道来到后厨。 “胭脂鹅脯?” “程真人,菜如其名,这真的是用胭脂做的吗?”杨玉环好奇地问道。 只见程宇熟练地从食材架上取下早已备好的鹅脯,将其细腻切成大小均匀的薄片,放入盆中。 接着,他又从调料罐中取出各种调料,有盐、糖、料酒、生抽、老抽、葱姜蒜等,一一放入盆中,按照比例,与鹅肉充分搅拌均匀。 在搅拌的过程中,程宇不时地用手抓起一把鹅肉,感受着调料与肉的融合程度,确保每一片鹅肉都能充分吸收调料的香味。 杨玉环好奇地凑近,看着盆中的鹅肉,问道:“程真人,这道菜为何叫胭脂鹅脯呢?” 程宇一边搅拌,一边解释:“这是因为烹饪完成后,鹅肉的颜色会呈现出如胭脂般的红润,故而得名。” 由于《红楼梦》中对于胭脂鹅脯的描述,仅在第六十二回“憨湘云醉眠芍药裀呆香菱情解石榴裙”中提到: 宝玉生日时,芳官因吃不惯面条,命厨房单独备的腌的胭脂鹅脯。 只说了这是芳官的最爱之一,但没有实际提到胭脂鹅脯的做法。 因此,后世想复刻《红楼梦》中的名菜的博主们便各显神通,有的用胭脂虫制作胭脂,有的用红蓝花捣碎制作,有的用杏花制作…… 看起来都没有问题,程宇一一都尝试了一遍,在经过多轮筛选和品尝后,程宇认为用杏花制作品质最佳。 明书《易牙遗意》曾记载:“鹅一只,不碎,先以盐腌过,置汤锣内蒸熟,以鸭弹三五枚洒在内,候熟,杏腻浇供,名杏花鹅。” 杏花,红色,类胭脂色。 曹寅《楝亭集·过海屋李昼公给事出家伶小酌留题》诗有:“选次不辞过,知君怜我真,红鹅催送酒,苍鹘解留人。” 这里的而红鹅便泛指胭脂鹅,如今江南部分老字号食堂仍有此食供客。 胭脂鹅脯制作工艺并不复杂。 只需将腌制好的鹅肉放入蒸锅中,盖上锅盖,点燃炉火,即可蒸制。 随着炉火的燃烧,锅中逐渐冒出热气,厨房里弥漫着鹅肉和调料混合的香气。 程宇不时地打开锅盖查看蒸制的情况,调整火候。 杨玉环在一旁静静地看着,时而乖巧地帮忙递一下调料或者工具。 经过一段时间的蒸制,程宇打开锅盖,一股浓郁的香味瞬间弥漫了整个厨房。 他将蒸好的鹅肉取出,放入盘中,此时的鹅肉色泽红润,如同胭脂一般,散发着诱人的光泽。 还不够。 程宇趁热又在鹅肉上淋上了关键的一层由蜂蜜、醋、杏花调制而成的酱汁,酱汁在鹅肉上缓缓流淌,与鹅脯本身的粉红色肉质交叠在一起,形成了一道颜色由浅入深的红色彩绘。 每一片鹅脯,程宇认为都需要单独进行最后的工序。 在装满了数盘后,程宇这才满意地洗手,擦去手上的酱汁。 “好了,大功告成。” 第124章 太真醉酒 美食:【胭脂鹅脯】 评分:【珍品级】 评价:【鹅脯色泽诱人如晚霞,肉质鲜嫩多汁,调味精准,保留了鹅肉的鲜甜与酱料的醇厚,略有瑕疵的是火候稍欠细腻,但仍然是一道让人倾心的佳肴。】 程宇揉了揉眉心,轻呼了一口气。 “屁的大功告成。” “还是不能大意啊。” 因为之前练习了数十次,甚至在空间里做出过大师级的胭脂鹅脯,但现实里的这次蒸制还是以失败的珍品级而告终。 我现在做出的菜,十道拿手的菜里面大概能成功做出1-2道大师级美食吧。 既然做好了,程宇随即转身告知杨玉环: “完成了,我们去大堂吃吧。” “(⊙o⊙)哦,好!” 两人来到大堂,程宇将那盘精心烹制的胭脂鹅脯轻轻放在桌上,盘中的鹅脯色犹如此时天边绚丽的晚霞,红润中透着诱人的光泽,浓郁的香气瞬间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美食、美景、美人,美不胜收。 程宇微笑着看向杨玉环,再次做了个请的手势:“杨姑娘,请品尝一下这道胭脂鹅脯。” 两只的小精灵也落在了程宇双肩之上,学着主人的样子,一同摆出了请的手势。 “谢谢款待!”杨玉环双眸明亮而灵动,露出了月牙儿般弯弯的笑容。 她缓缓伸出手,拿起筷子,夹起一片鹅脯,放入口中。 杨玉环轻轻咀嚼着口中的鹅脯,刹那间,鹅肉的鲜嫩多汁在她齿间迸发。 丰富的滋味如潮水般涌来,鹅肉本身的鲜甜,与酱料的醇厚完美交融,每一丝味道都在舌尖上跳跃、绽放。 她的眼睛陡然亮了起来,眸光中满是惊艳与陶醉。 “真人,这道菜,也好好吃啊。” 微微倾身,拿起筷子也夹起一片鹅脯,放入口中细细品味。 嗯,虽说珍品有瑕疵,但这味道,依然能打。 两只小精灵在程宇肩头兴奋地扑闪着翅膀,它们的小鼻子用力嗅着空气中弥漫的香气,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盘中的鹅脯,小嘴“嘶哈嘶哈”着。 “主人,这也太香啦,你看,早茶都快忍不住啦!”晚茶指着一旁早茶,恶人先告状。 “我...我没有。”早茶小脸一红,擦了擦口水。 程宇笑着端起一盘鹅脯放于两只小家伙面前,两只小精灵立刻欢快地捧起一片鹅脯,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得嘴角流油,还不时发出“呜呜”仿若小兽的奶叫声。 “这酱料,是我参考后世的一些配方,又结合自己的想法调制而成。” 程宇兴致勃勃地分享着,“食材的处理、调料的配比,每一步都经过反复琢磨……才有了如今的味道。” “所以,玉环,你有没有从这道菜里面感受到自由?” 杨玉环听得入神,突然被程宇问到这一句,竟有些呆呆的,“啊,什么?” “呃,没什么。” 如果这道菜能成为大师级料理,程宇还是有一些信心,认为可以让杨玉环感受到自由的感觉。 因为这道菜倾注了程宇对自由的理解。 鹅肉选取的是来自乡下散养的鹅,这些鹅在自然的环境中自由成长,每天在田野间奔跑、嬉戏,享受着阳光和清风的洗礼。 它们的肉质紧实而富有弹性,带着一种天然的鲜美和野性,这是自由生长的生物所独有的魅力。 在烹饪过程中,程宇没有拘泥于他人的烹饪方法,而是将多种烹饪技巧自由地融合在一起。 调料的搭配上,程宇也展现了极大的自由和创造力。 只是可惜... 程宇觉得哪哪都差了一些,不够完美。 或许是因为这是今天的最后一道美食,杨玉环吃的很慢。 今日的所见所闻,还有所尝,无不令杨玉环感觉像做梦一样不真实。 也正是这样的不真实,驱散了她心中长久以来的阴霾,慢慢让她找回了往日的活泼与灵动。 她眨了眨眼睛,俏皮地看向程宇:“真人,您这里的美食已然让玉环陶醉,可常言道,美食配美酒,方为人生一大享受。今日玉环心情大好,程真人可否赐美酒一杯,让玉环也能尽情尽兴?”说着,她微微歪着头,脸上露出甜美的笑容。 “行,莫问题得啦!” 见到杨玉环这副俏佳人的样子,程宇哪能不从。 随手一挥,便取出了特级九酝酒。 上次招待完老朱一行人后,还余留不少。 当然,程宇这里还有买的现代酒,但是那个就不太适合杨玉环喝。 一把打开酒坛盖,瞬间,浓郁醇厚的酒香弥漫开来,萦绕在大堂的每一个角落。 杨玉环轻轻用鼻子嗅了嗅,似乎在捕捉空气中的酒香。 “好香的酒。” 见杨玉环夸赞,程宇笑而不语,为杨玉环斟满了酒杯。 琥珀色的酒液在杯中荡漾,泛着迷人的光泽。 杨玉环轻抿了一口,酒液顺着喉咙滑落,一股温热之感瞬间传遍全身。 “嗯...真真是上上等的佳酿。” 杨玉环酒量看起来不错,一杯缓缓下肚后,竟丝毫不见异样。 一边小酌,一边咀嚼鹅脯肉,杨玉环几杯酒落肚,原本白皙的脖颈也泛起了淡淡的红晕,恰似春日海棠,娇艳欲滴。 她手中的筷子轻轻放下,眼神中闪烁着别样的光芒,带着几分醉意,又透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兴奋。 不知怎地,杨玉环缓缓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 再次睁眼时,眼神中已然多了几分妩媚与婀娜。 然后,杨玉环突然站起身,竟在众人的目光中摇曳起了那纤纤腰肢。 正在干饭的程宇、早茶、晚茶: “(′??`)?” 杨玉环一手执酒,一手轻点虚空,在轻舞的同时,迈出莲步,离开了桌位。每一步都踏得轻盈而有韵律,仿佛脚下不是坚硬的地面,而是柔软的云端。 下一刻,她轻轻甩动长袖,身披的宽大衣袖如同灵动的飘带,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线。 脚尖轻点地面,开始轻盈地舞动起来,丝滑得仿佛与大堂中的空气融为一体。 停下干饭的程宇、早茶、晚茶: “(?Д?)<!!” 我去! 这是??? 贵妃醉酒!!! 随着酒意愈发浓烈,杨玉环的舞蹈愈发大胆奔放。 时而旋转,时而轻移莲步,那灵动的身姿仿佛是春日里翩翩起舞的蝴蝶。 眼神含情脉脉,时而望向程宇,时而望向远方,仿佛在诉说着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 眼神中的妩媚与娇嗔,将杨贵妃醉酒后的神态展现得淋漓尽致。 她的身体仿佛在随着无形的音乐节奏扭动,时而前倾,时而后仰,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力量与美感,让人不禁为之倾倒。 程宇看得如痴如醉,这一刻,他感觉自己好像来到了那个鼎盛的大唐。 早茶和晚茶围绕着杨玉环欢快地飞舞着,它们的小脸上满是惊叹与喜悦。 杨玉环感受到了小精灵们的热情,舞蹈得更加投入。 她的发丝随着她的动作飘动,有些凌乱却更添了几分风情。 脸颊愈发红润,眼神中透着自信与热情,此刻的她,无疑是舞台上的王者,光芒四射。 舞蹈进入高潮,杨玉环旋转的速度越来越快,衣袖在空中飞舞得几乎看不清形状。 突然,她停下脚步,一个优美的亮相。 她的眼神直直地看向程宇,那目光中饱含着深情、妩媚与一丝醉意。 程宇与她的目光交汇,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 杨玉环缓缓走到程宇面前,微微前倾,亲手执酒杯倒入程宇口中。 似乎是九酝酒太醉人了,杨玉环如玉的面颊此时显得更加娇艳欲滴,红晕都像是精心点缀的胭脂。 程宇在那美酒入喉的瞬间,不知是闻到酒香,还是体香,只觉一股热流从舌尖直贯心底。 他目光灼灼,紧紧盯着杨玉环那如诗如画的面容,眼神里满是毫不掩饰的欣赏。 “杨姑娘……”程宇缓缓开口。 下一秒,杨玉环做了一个程宇更意想不到的举动。 她竟如水浒好汉般一手抓起酒坛,仰头灌下一大口酒,酒液顺着她的嘴角滑落,浸湿了胸前的衣衫。 “程真人,今日这一舞,只为您而跳,这杯酒,也只为您而斟。”杨玉环嘴角噙着一抹浅笑。 然后说道:“程真人,今日在这食仙居,玉环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快乐。美食、美酒、美景,还有您的教诲,玉环此生难忘。” “玉环并无他长,只能以此舞作为谢礼,也...作为食仙居的餐费吧。” 杨玉环又俏皮地一笑,眼睛弯成月牙。 第125章 新一轮周签 时间不留人。 杨玉环走了。 程宇从没有哪一次,比这一回,还要讨厌食仙居那该死的时间限制。 “为了...救出杨玉环,厨艺必须得突破大师级,制作出带有情绪的食物才行。” 距离杨玉环下一次来,差不多要二十天。 自己只有二十天的时间用来突破,出于对自身厨艺的自信,程宇有七成把握。 除了达成时空锚定条件外,中间这个时间,还需要杨玉环自己想办法撑过去。 “若是李隆基逼得实在太紧,你就用那招吧。”程宇默默自语道,随即望向收银台。 “开启杨玉环的好评。” 【胡旋乐:在琴音的曲调中,短时间内提升自身50%移速(受时间衰减),1.5秒后对位于琴音范围内的敌人造成法术伤害与晕眩效果,持续受抗性衰减——出自《王者荣耀》】 “??!!” 程宇好像被定身一般,僵在原地,许久才恢复。 “竟然能开出王者荣耀里杨玉环的技能,这简直……” “离谱她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程宇还是第一次开出人物技能来,你说这和杨玉环有关联,倒确实没错。 很快程宇的笑容便从脸上摊开,难以抑制。 “哈哈哈哈哈...” 笑声之大,甚至惊醒了正在休憩的两只小精灵。 “主人怎么了这是…”早茶、晚茶面面相觑,一脸懵逼。 随即,两个小家伙扑闪着翅膀,悬停在程宇面前,两颗小脑袋左一下右一下地歪着。 “没事,没事。”程宇摆了摆手,便迫不及待地想要发动技能,看看效果。 技能学习后,程宇便知晓了发动方法:只需在心中默念即可。 然而,时间一秒一秒地流逝,周围静谧得能听见早茶和晚茶扇动翅膀时发出的轻微“嗡嗡”声。 程宇眉头紧紧拧成了个“川”字,额头上的青筋都已微微凸起,但什么都没有发生。 “……” 程宇不甘心地再次看向技能注释,目光在那句“在琴音的曲调中”上顿住。 居然不是直接发动的吗,还要弹琴啊? 程宇一脸苦笑,刚才太高兴,没注意到这个。 可是,他哪会弹琴,一路在商场向上爬,他考过雅思、托福、mba,报过各种大学的企业管理班,但从没接触过艺术领域。 这是要我从零开始去学习弹琴吗? 程宇想了一会儿。 也不一定。 他立马掏出手机,点开了一首琴乐:《广陵散》。 伴随着美妙的琴音从手机发出,程宇便立即发动了技能。 下一秒—— 毫无波澜。 程宇:“(;′Д`)” 还是不行吗?必须要实体的琴弹奏的声音才可以吗? 这时,他的眼神陡然一亮,脑海中如闪电般划过林青霞主演的《六指琴魔》里大战武林各派的名场面: 天龙八音—— 出! 琴音一响,风云变色,各种虾兵蟹将爆体而亡。 嘶~~~ 好像也不是不行。 没法子,程宇无奈地长叹了一声,在网上开始搜索古琴购买。 电商平台上几百到几万的都有,但程宇看了感觉都一般。 于是他搜索做纯手工的工作室。 一下子档次就立马上升了,顶级纯手工古琴的价格区间都在十万到百万元,极少数孤品可超百万元。 要论奢侈品消费,中国各个领域比起国外品牌,也毫不相让。 程宇当然不差钱,立刻联系了国内手艺公认最顶级的大师工作室进行定制,可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一把琴订制居然要等1-3年,就算插队往前排,也至少要半年以上。 这程宇哪里等得起,索性就买成品。 选购了两把总价值220万元的古琴后,程宇直接在工作室平台上支付了20万的定金。 很快一个电话便响起:“您好,程先生,我们是xx工作室的……” 买好琴后,程宇也不闲着,直接进入空间进行今日的烹饪训练。 …… 转眼便到了次日清晨。 天边泛起鱼肚白,程宇便从床上悠悠转醒。 他猛地坐起身,动作干净利落,没有丝毫拖沓。 简单洗漱后,他快步走向厨房,双手熟练地在食材间穿梭,不多时,厨房里便弥漫起诱人的香气。 今日又是新一轮周签的日子,程宇自然要比平时重视很多。 哪怕是图快,程宇也不能委屈了自己的嘴巴,做出了一道珍品级葱油面。 用餐完毕,他来到七彩漩涡面前,心中默念了各种神佛后,他缓缓启动了今日的周签。 七件物品分别是“” 【超圣水:传说中来自卡林塔顶端的神秘仙水,据说拥有净化与治愈的力量。然而,实际上它可能只是一瓶看似普通的白开水——出自《七龙珠》】 【一乐拉面车:这是一辆特别定制的一乐拉面车,不仅继承了原有车型的所有优点,还会随机让来到餐车前的顾客不由自主地喊出一句:好饿啊,吃碗拉面——出自《火影忍者》】 【九转大肠配方:一份传承自古代御厨的珍贵食谱,以其复杂的制作工艺和独特的调味闻名于世。】 【经典红白格子餐布:简单而经典的野餐伴侣,让每次户外用餐都充满温馨】 【老式铸铁平底锅:均匀导热,适合煎炒烹炸,耐用且能增添食物的独特风味】 【梦境甜品勺:用这把勺子品尝甜点时,会短暂进入一个甜蜜的梦境中——出自《爱丽丝梦游仙境》】 【时光倒流水(10瓶):允许厨师回顾并修正烹饪过程中的任何错误,完美呈现每道菜肴】 程宇望着系统给出的这一堆奖励,眉头先是不自觉地拧成了个疙瘩。 好奇怪的感觉,好东西是不少,但好像混进去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他伸手轻轻摩挲着下巴,脑海里快速地筛选、分析着这些物品的潜在价值。 “超圣水,这我知道啊,是原着中猫仙人用来考验爬塔的人的,就是瓶普通的白开水。” 真是的,浪费我的周签名额。 程宇撇了撇嘴,目光落在下一件物品,眼神微亮。 “一乐拉面车?” “不就是《火影忍者》里那位疑似是大筒木一乐的师傅,用的餐车吗?” “这可是小小的我梦开始的地方,也是青春开始的地方啊。” 说着说着,程宇不由地想起自己上学时候在同学家看片的日子,不由地会心一笑。 这辆车居然还能让客人随机喊出一句“好饿啊,吃碗拉面”。 “这玩意儿有趣,要是摆在外面,那些顾客一靠近就嚷着‘好饿啊,吃碗拉面’,说不定能招揽不少生意。” “不过我的第六感告诉我,这句话好像有哪里不太对劲啊?” “不管了,加纳。” 第126章 当代互联网最强阳谋:九转大肠 作为一名对美食有着极致追求的厨师,自然记得当代互联网最强阳谋:《九转大肠》。 阳谋的意思是就算你知道咋回事儿,也必须按剧本走。 【名场面一】:尊重食材 评委:“不认真,吊儿郎当。” 评委:“我觉得他在食材上面的表现完全抹杀了对食材本身的尊重。” 【名场面二】:还原 评委:“你们必须要还原这道菜,不仅是它的形状,还有它的味道。” 【名场面三】:故意不小心 评委:“感觉怎么样?” 小胖:“我去除了大部分肠的腥味,但是我保留了一部分。” 小胖:“我觉得保留了肠的一部分味道,才知道你吃的是大肠。” 评委:“你是有意把它保留的吗?” 小胖:“是清洗的过程中我留下了部分。” 评委:“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 小胖:“是故意的。” 【名场面四】:值了 最后被淘汰在接受节目采访时,小胖还说了一句:“这次来值了!” 一想到第三个名场面,那绝对是《九转大肠》阳谋中最经典的博弈。 想到这里,程宇不由地笑了。 事实证明,得罪谁都不要得罪厨子,因为厨子可以随时让你从老6变成老8。 凭一己之力让九转大肠三界开花,从此什么综艺,音乐,厨艺呀,都有了他的传说。 据说,朱元璋打天下的时候出了问题谁都处罚,唯独放过厨子。 他后来跟朱标说处罚了厨师,哪天他给你下毒你也不一定能知道,吃个东西你都不得不小心翼翼,所以如果你不会做饭唯独不能得罪厨子。 一开始看还觉得好笑,可后来仔细查阅了明史才知道这件事的意义在后面得到了完美的具象化。 朱标不用多说,英年早逝的典范。 明仁宗朱高炽在位不足一年,多次出现头晕、呕吐等症状,最终暴毙。 明宣宗朱瞻基三十八岁去世,留下幼子朱祁镇。 之后,太医连续治死俩皇帝都没给弄死,仅流放而已,唯一死的有名的那个太医许绅还是治好了皇帝后莫名惊悸而死。 所以,别怪嘉靖为什么喜欢: “练得身形似鹤形,不怕宫女勒脖颈。” 南巡着火三次,次次只烧他。 当然,后面再说都是题外话了,程宇也不再多想。 既然得了这个配方,程宇自然是要练的,好好的美食别给互联网玩坏了。 这是老祖宗留下的少有的配方。 对于“经典红白格子餐布”和“老式铸铁平底锅”,程宇倒没有太多表示。 有胜于无吧。 至于“梦境甜品勺”…… “品尝甜点后,即可进入短暂的梦境...”程宇刚一皱眉,便想起了它的用法: “品尝自由的味道。” 程宇手里拿着这只勺子,眼睛直直放光。 好东西啊! 有了它,程宇可以制作一份甜品给杨玉环品尝,让她进入梦境之中,再用极致的美味体验来帮助她进入一个她所向往的美好梦境。 那不就有很大概率达成时空锚定条件了吗? “太好了!”程宇美滋滋地将其收好。 最后,程宇的目光定格在“时光倒流水”上,眼神中满是惊喜与震撼。 “允许回顾并修正烹饪错误,这简直是厨师的福音啊!” 是人都会犯错,事后弥补不如重新来过。 有了这东西,在追求大师级厨艺的道路上,无疑多了一份强大的助力。 以后在烹饪过程中,若是出现失误,便可以借助时光倒流水,重新来过,直至做出完美的菜肴。 简直无敌,好吗!! 这最后两件物品,才是周签该有的好东西啊! 10瓶看样子还是有点少,程宇目光移向了无限食材箱。 不知道这玩意能不能被当做食材,要不要试试放入一瓶看看? 既是服下后时光倒流,那自然应该算作食材吧? 程宇微微皱眉,目光闪烁了数次后,但最终选择了放弃。 原因很简单,目前只有1份名额,下一次要获得仍需要将近100个好评。 粗略计算也需要至少两个月的时间。 时光倒流水毕竟有10份,程宇认为已经足够自己在短时间使用了。 先用着再说,若是效果非常好,那么再投入也不迟。 …… 搞定对签到奖励的思考后,程宇来到了种植棚。 一进入棚内,他的目光便被破土而出的二荆条幼苗牢牢吸引。 “终于长出来了!” 程宇露出了喜悦的笑容,快步来到幼苗旁,蹲下身子,仔细观察着。 虽然看起来最高不超过5公分,但其表现出浓浓生机,让程宇有些惊讶。 “这长的真像一株帝王绿翡翠。” 他伸出手指,轻轻触碰那片最顶端的嫩叶,叶片微微颤动,露珠顺着叶尖滑落,滴在程宇的指尖,凉意瞬间传遍全身,也让他愈发期待这些幼苗的成长。 “早茶、晚茶,过来。” 程宇轻声呼唤,两只小精灵立刻从棚顶飞落,停在他的肩头。 “你们看,这些二荆条幼苗多可爱,以后可要多留意它们,有什么情况马上告诉我。” 早茶和晚茶乖巧地点点头,看着颜值如此高的幼苗,眼睛也是亮晶晶的。 家务小精灵最早也是从花草小精灵衍生过来的,他们对自然植物有着与生俱来的喜爱。 传闻中,拥有小精灵的农田基本都能获得丰收。 程宇也看了看一旁的天气箱,心中赞叹:真不愧是多啦a梦的神奇道具。 站起身,程宇再次扫视了一眼生机勃勃的种植棚,随后迈着轻快的步伐来到了后山。 程宇要做的事情很多,早上要日常晨练,以求能够渐进掌握控制自己每日都在提升力量的肉体,然后就是照常指导两只小精灵学习现代知识,以便于之后辅助他做事。 目前饭庄里的一些杂事,比如:每日清理卫生、给小鸡喂食、存放、拆卸快递物品等都交给了两只小精灵来做,他们也拥有漂浮魔法,所以这种小活来累不倒他们。 晨练结束后,程宇回到屋内,早茶和晚茶早已等候多时。 这两只小精灵眨巴着眼睛,满是期待。 程宇笑着摸了摸它们的小脑袋,开始了每日的知识教学。 他耐心地讲解着现代社会的各种知识,从简单的数字运算到复杂的科技原理,从生活常识到社交礼仪。 早茶和晚茶听得津津有味,时不时提出几个好奇的问题,程宇都一一耐心解答。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获得了自由的缘故,两人对现代的一切事物都抱有极大的学习兴趣,空闲时间还会自己读书学习,加之两只小家伙的学习天分也很高,这倒是让程宇省了不少心。 第127章 ko廉颇 今日,食仙居即将迎来一位新的客人。 程宇早早地准备好了一切,等待新人。 这次有点不同寻常,因为当程宇知晓时,倒计时只有16个小时了。 16个小时,虽说不算充裕,但也并非毫无准备的可能。 程宇在脑海里梳理了一遍食仙居现有的食材后,便思索怎么为这位新食客准备一桌美食。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程宇默默站在高处的凉亭里,凝视着门外。 随着最后一秒的倒计时结束,一个上身赤膊的中年虬髯男子瞬间出现在了大门口,只见他甲胄半卸,脸上稍有几分红润,正脚步踉跄地走着。 “咦,这是哪儿?”虬髯武将嘴巴里嘟囔着,眼神游离。 好奇怪,我刚刚明明是在屋内和众将士一同畅饮,怎会跑出来? “咳咳,来人,给我拿酒来!” 不管了,喝酒喝酒! 如今程宇的视力连他身上的头发丝都能看清,自然知道此人现在是什么状态,他下意识地微微皱眉。 这看样子应当是在喝酒的时候穿过来的。 如此酒鬼竟然是那位战国名将吗? 出于对达成好评的执念,他决定还是打开门,像往常一样迎上去。 “欢迎廉颇将军,这里是食仙居,我是此间主人程宇。” “程宇?食仙居?哼,某不管这是何处,先拿酒来!” 廉颇甩了甩脑袋,粗声粗气地说着,脚步依旧有些不稳,身子晃了晃,差点摔倒。 程宇见状,连忙上前一步,想要搀扶他。 可就在这时,廉颇似乎察觉到了程宇的靠近,突然眼神一凛,那原本游离的目光瞬间聚焦,带着警惕与不悦看向程宇。 程宇这才清楚地看到这位战国四大名将之一的廉颇,身材魁梧,裸露的双臂肌肉虬结,散发着一股久经沙场的剽悍气息,脸上虽有醉意,但眼神中仍透着一股坚毅与凌厉。 “某三十年沙场滚刀,竟不如竖子三寸舌!” 廉颇晃了晃脑袋,一想起那笑呵呵的蔺相如就来气。 此刻,廉颇脑海中那因醉酒而迷糊的意识,竟将眼前文质彬彬的玉面美男错看成了同样肤白惹人厌的蔺相如。 昨日上朝时,大王竟将那上卿之位赐给了这个只会动动嘴的家伙。 不就是得了完璧归赵、渑池之会两件大功吗? 现在摇身一变,位次竟然还要高于我之上。 如今某在家喝酒,你竟然还敢跑来这儿。 太嚣张,实在是太嚣张了! “你这竖子,竟敢在某面前出现。” “欺人太甚!!!” 只见廉颇怒吼一声,右拳猛地朝着程宇轰去,这一拳带着呼呼风声,劲道十足,显然是盛怒之下的全力一击。 这一拳,虽因醉酒而稍有失准,但力量依旧惊人,寻常人若是面对这样的攻击,恐怕连躲避的反应时间都没有。 可程宇却面色如常,不紧不慢地抬起左手,只以一只手掌便稳稳地挡住了廉颇的拳头。 “看来,你是听不懂我的话了?”程宇淡淡地说着,双目一眯。 见过这么多客人,还是头一次遇到,上来就对他动手的。 有意思,是该讨教一下古代名将的功夫了。 廉颇只觉自己全力轰出的一拳,仿佛砸在了一堵冰冷坚硬的铜墙铁壁之上,震得他手臂发麻,那原本就因醉酒而有些混沌的头脑瞬间更加混乱。 他瞪圆了双眼,满是血丝的眸子里写满了震惊与愤怒,死死地盯着眼前这个看似文弱却轻松挡下他攻击的程宇。 一定是我喝多了,大意了,居然能被他给挡住了。 “好你个蔺相如,今日便要让你知道我廉颇的厉害!”这突如其来的阻力,不仅没有让他清醒,反而更加激怒了他。 廉颇咆哮着,另一只手瞬间抬起,中途变拳为掌刀,带着凌厉的气势,朝着程宇的脖颈狠狠地砍去。 根本不想给程宇反应时间。 廉颇酒红的黑脸上闪过一丝得色,看某这招你反应的过来吗? 程宇见此情形,眼神中闪过一丝冷意,心中暗忖: “这廉颇竟如此无礼,看来今日不能再手下留情。” 于是,他不再保留实力,身形微微一动,速度陡然加快,以肉眼几乎难以捕捉的速度伸出右手,精准地擒住了廉颇的手腕。 这廉颇的身手在醉酒状态下依旧如此敏捷,若不是自己经过系统的锤炼,身体素质远超常人,恐怕还真难以应对。 廉颇只觉手腕处传来一阵剧痛,仿佛被铁钳死死夹住,动弹不得。 他又惊又怒,想要挣脱却发现自己的力量在程宇面前如同蚍蜉撼树。 “你这竖子,敢对我动手!” 廉颇一边挣扎,一边大声辱骂着程宇,话语中充满了威胁之意。 程宇此刻也被廉颇的行为惹恼,他眼中闪过一丝决然,单手用力将廉颇牢牢压住,冷冷地说道: “既然将军不听劝,那就莫怪我不客气了。” 说罢,程宇右手猛地挥出,一记响亮的耳光重重地扇在廉颇的脸上。 这一巴掌,力量拿捏得恰到好处,既让廉颇感受到了疼痛,又不至于对他造成严重伤害。 廉颇的脑袋被打得偏向一侧,脸上瞬间浮现出一个清晰的手掌印。 他被这一巴掌打得有些懵,短暂的愣神后,怒火再次涌上心头。 “彼其娘之,你……你竟敢打某!” 廉颇声嘶力竭地吼道,眼睛几乎要喷出火来。 程宇不为所动,看着廉颇冷冷地说:“将军若再这般无礼,这巴掌可就不会这么轻了。” 然而,廉颇根本不服软,继续破口大骂。 程宇眉头紧皱,眼中闪过一丝寒光,他不再犹豫,右手如雨点般朝着廉颇的脸连续挥出。 每一下,都伴随着廉颇痛苦的闷哼声。 每当廉颇骂出一句,程宇便毫不犹豫地挥动右拳,朝着廉颇的脸上打去。 他的手劲控制得恰到好处,每一拳下去,既能让廉颇感受到疼痛,却又不至于造成重伤。 只一会儿的工夫,廉颇的脸上便已经是鼻青脸肿,嘴角也溢出了一丝鲜血。 随着程宇的攻击,廉颇的反抗逐渐减弱,他的身体开始微微颤抖,双腿也有些发软。 程宇见此情形,心中暗自佩服廉颇的倔强。 他稍稍放缓了手上的动作,再次问道:“将军,可还想继续?” 廉颇抬起头,用那充满恨意的眼神瞪了程宇一眼,却没有说话。 程宇微微摇了摇头,嗤笑了一声,吓得廉颇身体又是本能地一颤。 程宇随手一招,拿来了一条湿毛巾,擦了擦手后,便扔向了廉颇。 “你且先擦擦,清醒清醒。” 随后,程宇端坐在大门台阶上,静静地等待着廉颇恢复。 第128章 何方贼子敢同我行凶 说起来,程宇还是头一回打人打得这么爽。 更不用说,打得还是一位战国名将了。 “这廉颇到底喝了多少酒?浑身一股酒臭味。” “这货,刚才是把我当成了别人了吗?”程宇一边看着趴在地上的廉颇,一边撑着下巴暗暗思忖。 喝酒?撒泼?中年?竖子三寸舌? “这货,该不会...是把我当成了蔺相如吧?” “蔺相如能有我这么帅吗?”程宇摸了摸下巴,有些疑惑。 廉颇趴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脸上持续的疼痛让他逐渐找回了些许理智。 做梦,对! 我一定是在做梦! 这一定是我喝太多了,做了一个极为真实的梦。 不然怎么会从自家屋内一眨眼的功夫跑到一个山脚的庄园下了。 可恶啊,该死的蔺相如在现实里压我一头还不够,在梦里居然还揍我一顿。 廉颇索性摆烂,躺在地上,心中反复念叨着这只是一场梦,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 按说以自己曾在军中蝉联格斗第一的身手,哪怕自己如今被酒色所伤,状态有所下滑,但他也敢说没人可以把他打成这样。 因为往上数,比他地位高的,都打不过他。 往下数,比他地位低的,如今谁敢打他。 他偷偷抬眼,瞧见程宇正站在一旁,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那眼神仿佛能洞悉他的一切想法。 “这个小子,看似文弱,却有着如此惊人的力量,自己在他面前竟毫无还手之力。”廉颇有些心惊。 程宇见廉颇清醒的目光望来,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玩味的笑容。 “将军,现在可清醒些了?” 廉颇咬了咬牙,挣扎着坐起身来,双手撑地,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狼狈。 “腻……腻究茎是河仁?为何会粗现在某梦哩?”因为嘴巴一块被程宇打得不轻,他说话都有些咬字不清了,而且每说一个字,脸部都在抽动。 这要是让亲信看到,岂不是会笑坏大牙。 嗯,还好,只是梦而已。 程宇瞧着廉颇这副模样,心中暗觉好笑,面上却依旧带着玩味,不紧不慢地开口: “将军,我方才已然说过,我乃食仙居之主程宇,此地便是食仙居,并非您梦中之地。” 他一边说着,一边踱步靠近廉颇,蹲下身子,与他平视,眼中戏谑之意愈发浓烈。 廉颇听了程宇的话,心中虽有所动摇,但仍固执地认为这只是一场梦,冷哼一声,试图以强硬的态度掩盖内心的不安: “哼,嘶~~腻这小子莫要诓骗某,某针会无端来到这莫名其妙之地,还被腻这看似文弱之人打得乳其狼狈,定是某醉得腻害,才会做这般荒诞之梦。待某醒来,定要让腻知晓厉害!” 廉颇有些呲牙咧嘴,他努力想把自己想说的表达清楚,却被脸上的伤口刺激得颇为疼痛。 因此使得这番狠话听起来少了几分威慑力,多了一丝滑稽。 程宇见廉颇依旧执迷不悟,心中无奈,却也觉得有趣,索性顺着他的话说: “既然将军觉得是梦,那您不妨仔细感受感受,这梦中的疼痛是否太过真实了些?” 说着,程宇轻轻戳了戳廉颇脸上高高肿起的淤青,廉颇条件反射般地往后一缩,脸上瞬间闪过一丝恼怒,却又因疼痛而五官扭曲,只能咬牙切齿地瞪着程宇: “你……你这小子,竟还敢戏弄某!” 程宇站起身,双手抱胸,神色变得认真起来:“将军,我所言句句属实,您不妨静下心来想想,这食仙居的一切,可有哪点像是梦中虚幻之物?再者,您对自己的武艺极为自信,又怎会轻易在梦中被人如此压制?” 程宇的话语如同一记记重锤,敲在廉颇的心头,令他原本坚定认为是梦的想法开始松动。 沉默片刻,廉颇随即冷笑道:“某从不曾听闻我赵国都城内有一猛士名为程宇,你又是如何一眼认出某乃廉颇的?” “况且某乃赵国大将,位列上卿,你若是寻常之辈,安敢无故...出手将我伤成这般模样?” 见廉颇这番话逻辑缜密,条理清晰,程宇一时有些语塞。 这家伙怎么突然间脑子这么好了?还真不愧是战国名将。 他总不能说,自己是靠着食仙居的通知才认识的廉颇吧。 程宇稍作停顿,迅速在脑海中思索应对之策,脸上却依旧挂着从容的笑意: “将军,有些事说来复杂,我自有我的途径。廉将军信与不信,我倒觉得无妨,既然你认为是在梦里,那有些话我可以给你说说。” 程宇一边说着,一边在廉颇身旁转悠起来。 “廉颇,嬴姓,廉氏,名颇,赵国邯郸人,出身将门。” “公元前前283年,即赵惠文王十六年,在燕国乐毅的统帅下,率军伐齐,攻取阳晋,一战成名,被赵王拜为上卿。” “哼,你说的这些话,我赵国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廉颇嘴硬道。 虽然不清楚前面什么“公元”,什么“283”是何纪年法,可后面廉颇听清楚了,同时也有些骄傲。 毕竟,这可是他前半生最引以为傲的事情。 程宇瞥了一眼他,没有理会,而是继续道: “公元前282年,率军攻魏,夺取防陵(今河南安阳)、安阳(今河北临漳)。” “公元前280年,与乐乘合兵伐齐,破齐军于昔阳(今河北晋州)。” “前276年,再伐魏,攻克几邑(今河北大名)。” “前275年,攻魏至大梁(魏都),迫使魏献地求和。” 听到这里廉颇哈哈大笑起来,打断了程宇的话: “哼,某前面几句还算说对了?后面说得是何胡话,我赵国何时又与魏国开战了,某可不曾打过大梁?” 虽然他也曾做过打进大梁的梦。 “前面我说的是你的过去,而刚才我说的是你的未来。”程宇淡淡回了一句。 廉颇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笑声戛然而止,他难以置信地瞪着程宇,仿佛在看一个疯子,不禁又嗤笑道: “你……你说什么?未来?你这毛头小子,莫不是疯了,竟口出如此狂言!大梁乃魏国都城,城高墙厚,戒备森严,岂是说攻打就能攻打的?更何况,赵国与魏国虽时有摩擦,却也未到这般地步。” “看来在我梦里,有些人说话也太不切实际。” 廉颇之所以不以为然,是因为身为赵国最高军事首脑的他自信: 没有人比他更懂魏国! 程宇叹了一口气,无奈地看了廉颇一眼。 这家伙虽然被自己短暂打醒了,可由于喝酒太多,他都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廉颇还是梦蝶了。 自己说这些不过是想在廉颇心里留下一根钉子,以让他在回去后想起来。 程宇不再多言,而是一挥手拿来了一捆绳子,俯身准备将廉颇绑起来。 第129章 九转大肠的第一位受...用者 “廉将军,既然你不愿相信,那我也不多费唇舌了。”程宇一边说着,一边手上动作不停,迅速将绳子在廉颇身上绕了几圈,手法颇为娴熟。 此时的廉颇,酒意其实已醒了大半,看着程宇这一系列动作,心中又惊又怒。 “你这小子,当真敢如此对我?”廉颇双目睁圆,怒视程宇,用一股悍将的威压想要将程宇震慑住。 可程宇不吃这套。 莫说是他,就算朱元璋、徐达等人,如今也不可能震慑住他。 作为如今地球上最有资格不吃牛肉的人之一(可能没有之一),没有谁够资格从实力的角度出发,威胁他。 “我乃赵国大将,位高权重,你若此刻放了我,再赔罪道歉,某尚可念你年轻无知,不予追究。否则,等我回到赵国,定让你尝尝赵国律法的厉害,到时候,你这食仙居,怕是也难以保全!” 廉颇一边威胁,一边试图挣脱绳索,奈何程宇绑得极紧,他每动一下,绳子便勒得更紧几分,疼得他直皱眉。 程宇仿若未闻,嘴角挂着一抹淡淡的笑,继续手上的动作,将绳索系了个死结。 “将军,你还是省省力气吧,越挣扎可是勒得越紧。” “况且,你都觉得这是梦了,你认为就靠你的身份在梦里,能威胁得到我吗?” 说罢,程宇双手一用力,将廉颇像扛麻袋一般扛了起来,朝着食仙居的院子走去。 “放我下来!你这大胆狂徒,竟敢如此对待本将军!”廉颇在程宇肩头拼命挣扎,大声叫骂,可程宇脚步沉稳,丝毫不受影响。 到了院子,程宇随手将廉颇扔在地上,转身便走,留下廉颇在原地气得满脸通红,破口大骂。 此时,早茶和晚茶正在空中飞舞着,在院落里喂鸡。 “哎,早茶,你快看,主人绑了个人进来哎!” 两只小精灵眼中满是好奇,扇动着透明的小翅膀,快速朝被扔在地上的廉颇飞去。 它们在廉颇头顶盘旋了几圈,而后落在不远处的一块石头上,歪着脑袋打量着这位不速之客。 “他为什么会被主人绑起来呀?” 晚茶小声嘀咕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廉颇。 早茶挠了挠头上的呆毛,稚嫩的声音带着疑惑: “我也不知道,要不我们去问问他?” 于是,两个小家伙鼓起勇气,飞到廉颇面前。 廉颇正满心怒火,突然看到两个巴掌大、还会飞的小人出现在眼前,惊得眼睛瞪得溜圆,刚刚涌上来一些的酒意瞬间全无。 “你们……你们是什么东西?” “呸呸呸,你才是什么东西?”晚茶生气道,这些天两小只通过狂刷现代影视片,率先学会了许多骂人的词语。 “他一定是没有礼貌,才被主人绑起来了。”早茶看着廉颇,满脸笃定地说道。 两小只还在说着,可廉颇看着这两个小家伙,只觉头皮发麻,根本无法理解眼前发生的一切,索性紧闭双眼,当作什么都没看见,嘴里不停地念叨: “这是梦,这一定是梦……” 是不是厨子给自己加了什么有毒蘑菇,让自己吃出幻觉,看到小人了? 而在厨房内,程宇看着那些原本为招待廉颇而精心准备的食材,脸上因生气而嘴角有些上扬。 “人算不如天算啊,没想到会过来一个酒鬼。” 程宇有些感慨,看来有时候太过于未雨绸缪,也未必是个好事。 食仙居还真是给了他一个惊喜,让他意识到真的会有人对他出手,过来的人身处于什么状态的都有。 若是自己还像之前那般柔弱,估计此时自己的遭遇不堪设想。 程宇越想越气,他是真不想给这家伙做饭吃。 可为了好评... 程宇闭上了眼睛,思索了片刻,随即眼睛一亮: “有了!” …… “你说你是个将军?” 晚茶扇动着翅膀,飞到廉颇面前,仔细打量着他,“嘻嘻,可你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个将军啊,倒像个可怜虫。” 廉颇被晚茶这话气得够呛,他想要挣扎起身,却扯动了绳索,疼得他“嘶”了一声。 廉颇心中郁闷极了,没想到他堂堂赵国上卿,最高军事统帅,居然落到这般田地。 “幸亏是梦,幸亏是梦,没人会知道。” 廉颇在自己骗自己。 就在这时,程宇从屋内走了出来,手里端着一盘热气腾腾的食物,正是他精心制作的九转大肠。 早茶和晚茶看到程宇,立刻欢呼着飞了过去。 “主人,主人,这个被绑着的人说他是廉颇将军呢。” 程宇微微一笑,看了看廉颇,随即对两小只说道:“他确实是廉颇将军。” 早茶和晚茶有些惊讶,他就是书本里那个负荆请罪的廉颇将军吗? 不过主人手里端着的菜是什么? 咦~~~看起来好丑陋。 程宇走到廉颇身边,蹲下身子,将盘子放在一旁。 “廉将军,尝尝我为您准备的美食。” 一道颜色暗沉,还泛着诡异光泽的九转大肠摆在廉颇面前,活脱脱像一道黑暗料理。 程宇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可在廉颇看来,这笑容里满是戏谑。 “哼,某才不吃你这来路不明的东西!” 廉颇扭过头去,一脸嫌弃。 程宇也不恼,伸手捏住廉颇的下巴,轻轻一用力,廉颇的嘴巴便被迫张开。 “将军,这可是我特意为您做的,您就尝一口吧。” 程宇说着,用筷子夹起一块九转大肠,塞进廉颇嘴里。 啊啊啊,不要啊! 廉颇拼命挣扎,想要吐出来,可程宇却不给他机会,紧紧地捏住他的下巴。 “这可是我精心改良的九转大肠,你可不要浪费了我的一番心意。”程宇强按着廉颇的下颚,廉颇则是一脸羞怒。 “主人的样子看起来好像那个什么...强人所难。”早茶皱着小眉头,脑袋里突然挤出昨天新学的成语。 晚茶迅速飞到早茶的面前,给他来了一个爆栗。 “傻狗,会不会用成语,这个词不是这么用的。” “主人这应该叫逼良为娼” 程宇:“……” 今晚有人的屁股要两面开花了。 刚开始,那股浓烈的大肠异味在廉颇口中散开,他只觉得一阵恶心,胃里翻江倒海,脸瞬间涨得通红。 “唔……你这恶徒,给某吃的什么东西!” 廉颇含糊不清地骂道。 然而,随着咀嚼,那股异味与调料的味道逐渐融合,竟产生出一种奇特的香气。 廉颇的动作渐渐停了下来,他忍不住又嚼了几口,发现这食物越嚼越香。 第130章 醒悟过来的廉颇 有些时候确实需要勇敢尝试。 不然,程宇也不知道自己还有做黑暗料理的天赋。 美食:【九转大肠】 评分:【珍品级】 评价:【外观酷似一坨,极为难看的外表之下,却有着令人逐渐上头、无法自拔的味道,堪为改良一绝。】 第一次尝试做黑暗料理,就做出来一道珍品级美食。 虽然食炁在体内蠢蠢欲动,但程宇却忍住了,一口没尝。 还是算了吧,毕竟阳谋开创者都没尝过。 自己这种模仿者要致敬就致敬到底。 看着廉颇越嚼眼睛越亮,程宇笑而不语。 这道菜固然是在开始保留了大肠原汁原味的部分,不过程宇又加入了自己调配的特殊酱料,使得大肠的味道发生了质变。 至于是怎样的质变,这个程宇不清楚,毕竟他也没吃过。 但空间评价为珍品,那自然有其独到之处。 廉颇口中,那股奇特的香味愈发浓郁,他原本抗拒的神色渐渐缓和,眼睛里竟浮现出一丝沉醉。 他一边咀嚼,一边偷瞄程宇,见程宇正饶有兴致地看着自己,心里有些不自在,却又舍不得停下品尝这奇妙的美食。 这时的廉颇心里在想:这“肉”入口虽然难吃,但居然越吃越香,待我吃完,有了力气再想办法摆脱此人。 当程宇再次投喂时,廉颇便没有拒绝。 一块接一块地将九转大肠吞入口中,不多时,盘中食物已被他完全消灭。 程宇瞧着廉颇这副模样,以为他服软了,便故作好奇: “怎么样,廉将军,好吃不?” “哼,不过是某饿了,什么东西吃起来都香罢了,可别以为这样就能让某屈服。”廉颇下意识地点了点头,但很快反应过来,仍然在嘴硬。 程宇也不与他争辩,只是笑了笑,随手一指,盘子凭空而立,站起身来。 廉颇看了一眼,只是稍感惊讶。 “再怎么离奇,也只不过是在我的梦里罢了,见怪不怪。” “不过话说,这菜是道什么肉菜?竟然如此美味。”廉颇心中在思索。 “既然将军享用完毕,那我也不多打扰了。”程宇转身,看着早茶、晚茶,招了招手。 两小只很快来到程宇的肩上,程宇低声嘱托了几句,然后在廉颇看不见的视角掏出了一样东西交给晚茶后,便朝卧室走去。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和廉颇这种固执的人交流,一时半会儿难以有成效,倒不如让他自己安静地待着。 早茶和晚茶小脸认真地点了点头,拍着小翅膀大声道:“保证完成命令。” 程宇回到卧室,便关上了房门,躺在了床上。 今日的招待虽然被酒鬼廉颇搅得一团糟,但还是给他带来了意外之喜。 就是那道黑暗料理的意外成功,给了他极大的启发和灵感,“烹饪之道,不拘泥于外物,果然变化无穷。” 所以程宇干脆不再搭理廉颇,自己迫不及待地进入到了空间内,打算趁着灵感还在,好好钻研一番。 院子里,早茶按照程宇的吩咐,费力地拖来了一本《食仙居诸事记》。 “喂,大胡子将军,主人让我们给你看这个。” 早茶脆生生地喊道,飞到廉颇面前,用小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廉颇原本对这两个小家伙不理不睬,可经不住早茶一直喊,又看他们没有恶意,便微微睁开眼,看向那本书。 只见早茶一页一页地翻着,书中记载着食仙居的种种奇妙之事,还有程宇在文章讲述的后世内容。 廉颇的目光被书中的内容吸引,原本眯着的眼睛越睁越大,脸上的震惊之色愈发明显。 因为按照书中所提,廉颇试了一下。 真发现脑海里有个声音在告诉他,可以在此地停留四个时辰。 那么,不同时空的人真会相聚于此? 既有古人,又有来者。 居然有如此神奇之处? 食仙居的规矩...我是因为不守规矩,才被那小子绑起来的? 书中有许多他闻所未闻的奇闻轶事,更有一些对未来世界事物的描述,让他难以置信。 早茶和晚茶看着廉颇入神的样子,心中有些得意。 “大胡子,厉害吧,主人可厉害了,什么都知道。”晚茶笑嘻嘻地说道。 廉颇没有回应,此刻他的心思全在书上,书中的内容彻底颠覆了他的认知。 “后世真有文章中所言的手机、电视神物?” “当然,我拿我的手机给你看看。”程宇也给两小只买了手机,以便于他们认知外界事物。 “那刚才那道菜用的是何食材?”廉颇问出了自己最想知道的事。 “哦,刚才啊,主人是用的猪大肠给你做的。” “猪?猪...猪大肠?”廉颇一愣,随即感觉有点不可思议。 “如此美味,竟然是猪大肠?”他不禁喃喃道。 美味? 刚才那样子和美味一点也不沾边吧。 早茶、晚茶听到廉颇的喃喃,整个一问号脸。 他俩不知道,在春秋战国时期,甚至是在封建时代中后期,很多贵族都不会食用牲畜内脏,因为他们认为这些比较污秽。 猪肉虽然是赵国重要的肉食来源,但像廉颇这类贵族一般更偏爱吃猪肉的精华部分,比如肋排、腿肉等。 一时间,廉颇虽觉难以接受,但那独特的美味还残留在舌尖,让他不得不承认,这猪大肠经这位名叫程宇的人之手,确实化腐朽为神奇。 他的目光重新落回《食仙居诸事记》上。 难道,我真不是在做梦? 廉颇沉默,不再言语。 早茶和晚茶在一旁看着他,眼中仍然闪烁着好奇。 “这家伙一定是个坏人,才被主人抓起来了。” “对,不然主人怎么会让咱俩看着他,直到他回去。” “可是,书中说廉颇会负荆请罪,还说他知错能改。” “那也是个坏人。” “……” 早茶、晚茶叽叽喳喳地讨论着廉颇。 回去? 廉颇耳朵微微一动,我还能回去。 聊着聊着,晚茶突然想起程宇交给自己的东西,赶忙从怀里掏出,在廉颇身上四处转了一圈后,塞在了他的腰间。 “这个书里提到的仙豆,给你,主人说这个能证明你确实不是在做梦。” 廉颇本想看看,但是绳子绑得太紧,哪怕他使劲低头看,也看不着。 只能四十五度角仰望蓝天。 …… 四个时辰转瞬即至,廉颇正沉浸在对《食仙居诸事记》的思索中,却发现自己竟又回到了自家屋内。 看着四周东倒西歪、醉得人事不知的将士,廉颇的眼神中满是茫然,一时之间竟有些反应不过来。 “这……这是怎么回事?” “哎呀,这还是国内吗?” 廉颇喃喃自语,脑袋还有些发懵,食仙居的奇妙经历与眼前熟悉的场景交错,让他仿佛还置身于虚幻与现实的边缘。 很快,身上的紧缚感在告诉他,别发呆了。 廉颇急忙回神,正欲高喊,但余光扫到场内的众人后,声音又立马低了一度。 “李叔!李叔!” “唉,来——” 老迈的李管事匆匆赶来,一推开门,看到被五花大绑的廉颇。 眼睛顿时瞪得老大,满脸的惊讶:“将军,您这是在……” 廉颇脸色闪过一丝羞红,索性因为脸黑看不清楚。 “快来给某解绑。” 李管事话还没问完,便忙不迭地快步上前,手忙脚乱地为廉颇解绑。 在解绑的过程中,李管事又瞧见廉颇鼻青脸肿的模样,心中满是疑惑,有心询问,可廉颇只是一挥手,冷冷地说道:“出去!” 李管事见状,不敢多言,只得躬身退下。 管事离去后,屋内陷入了一片寂静。 廉颇坐在榻上,有些发愣。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渐渐回过神来,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在食仙居的点点滴滴。 他下意识地伸手往腰间一掏,指尖触碰到一个温润的物件,拿出来一看,竟是一颗微微发光的绿色“豌豆”。 “仙豆吗?” 看到仙豆的那一刻,廉颇的眼神瞬间凝滞。 这时候他才认知到,并非做了一场荒诞的梦,而是真真切切地去了一个仙家洞天。 “食仙居……程宇……”廉颇低声念着这两个名字,回想起自己在食仙居的种种傲慢与无礼,心中懊悔不已。 他想到程宇对自己未来的预言,想到书中所记载的那些惊世骇俗之事。 说不定都是真的! “某竟被酒色所伤,糊涂至此!” “从今日起,戒酒!” 廉颇一拳砸在榻上,眼中满是懊悔与自责。 第131章 远古大黄鱼 “还是差一点感觉,究竟是差在哪里呢?” 从空间里出来后的程宇一脸惆怅。 自嘱咐好一切后,程宇便呆在空间快1天没出来了。 几乎是全身心地投入到厨技的磨练中,满心期望借着九转大肠带来的灵感,一举突破大师级厨技的门槛。 在这段时间里,他仿佛不知疲倦,在烹饪的个人世界里不断探索。 一道道菜肴在他手中诞生,其中大师级菜肴竟能达到五成以上。 这相比之前可以说进步相当大,可程宇心中清楚,距离他梦寐以求的大师级,依旧有着一段距离,仿若沟壑。 之前若是说程宇的厨艺在以几何的速度在提升,那么自从他陷入这厨艺瓶颈期后,便发现这个提升的效率相比之前,那可谓是微乎极微。 这自然让程宇更难受。 这就好像是曾经的赛车手如今成了出租车司机,每天都在拥挤的下班路线上龟速前进。 “差距,这差距,到底在哪儿呢?”程宇眉头紧锁,喃喃自语。 目光不自觉地落在了厨房内那些仿古的炊具和瓶瓶罐罐上。 “对了,古法烹饪!” 程宇猛地一拍脑门,眼中瞬间燃起兴奋的光芒,“或许,这就是关键所在。” 上次活水豆花两重天是这样,这次做九转大肠也是这样。 “或许贴近古法厨技,能让我真正的突破。” 古法更注重食材的原汁原味,每一道工序都蕴含着对食材特性的深刻理解和尊重。 在古法厨道里,没有捷径、没有便利的炊具,那就更加依靠厨师本身的实力和创造力。 比如在处理猪大肠时,古法通过独特的清洗和腌制方法,既能去除异味,又保留了其特有的韧性和风味。 而在烹饪过程中,对火候的把控更是精准到了极致,什么时候大火猛攻,什么时候小火慢炖,都有着严格的讲究。 程宇慢慢地想着,眼睛也越发清澈起来,心中已然有了新的方向。 …… 这一日,阳光洒满食仙居的小院,程宇像往常一样,带着早茶和晚茶进行垂钓。 程宇用大竿,自然也给两小只安排上了看起来萌萌的小鱼竿。 “早茶、晚茶,咱们今天可得好好钓几条大鱼。” 早茶和晚茶兴奋地挥舞着手中的小鱼竿,跃跃欲试: “好呀好呀,主人,我们今天肯定能钓到超级大的鱼!” 前几日,程宇收获“颇丰”,钓出了海龟、海豹、巨鲶等大家伙。 可这些海洋生物食材要么肉质粗糙,要么味道怪异,并不适合烹饪。 其实这也算不错了,因为钓出来最多的往往都是一些没用的海洋垃圾。 程宇没有立刻坐下,而是掏出了一罐大力水手菠菜。 “或许,今天得借助一下这个。” 之前为了控制体内暴涨的力气,程宇没有再贸然使用大力菠菜。 近日对身体的控制力已然游刃有余,可以试试了。 菠菜入口即化,身体反应几乎和咽下的那一刻同步。 一股强大的力量在程宇体内爆发,他只觉得身体开始发热,骨骼和肌肉仿佛在被一股无形的力量重塑。 眨眼间,程宇的身高迅速膨胀到了2米3,原本修长的身形变得壮硕无比,肌肉如钢铁般隆起,整个人宛如一座巍峨的小山。 原本在程宇两旁的两小只,现在显得像只蚂蚁一样矮小。 “哇,主人,你变得好高大好强壮呀!” 程宇感受着体内澎湃的力量,活动了一下筋骨,发出一阵“库库”的声响,笑道:“哈哈,这感觉,还真不错。” 这股变化不仅体现在比之前高了一头身高上,他转身望向巍峨的后山,甚至有一种突然的冲动,他觉得自己几步弹跳就能登上后山山顶。 适应了一番身体后,程宇拿起特制的强力鱼竿,准备开始垂钓。 当程宇宽厚巨大的手掌握住鱼竿,原本有些粗大的鱼竿在手中显得格外纤细。 “早茶、晚茶,仔细瞧好了,看我今日如何钓到大鱼。” 程宇的声音低沉而有力,带着几分自信与豪迈。 不一会,鱼竿来了动静。 “大鱼来了。”程宇如今力气不知几何,用力一甩,便将咬钩者从水面直接拉了出来。 “哇!” 竟然是条头部呈“t”形的大鱼,通体灰褐色,只有腹部浅白。 “竟是一条锤头鲨。”程宇刚露出的笑容顷刻收了回去。 这头锤头鲨体长约两米五左右,看样子得有四五百公斤,“t”字形的头部宽阔扁平,双眼位于“锤头”的两端,独特的头部构造使得它拥有广阔的视野范围。 程宇上前伸手触摸它的皮肤,发现粗糙且坚硬,上面还布满了细小的盾鳞,这种鳞片与砂纸的质感相似,能有效减少在水中游动时的阻力。 “锤头鲨属于软骨鱼类,其肉质纤维较为粗大。” 程宇一边观察,一边口中念念有词,像是在对早茶和晚茶讲解,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他又轻轻按压锤头鲨的肌肉,感受其弹性,“从肌肉的紧实度来看,其肉质应该比较粗糙,口感恐怕不佳。而且,锤头鲨通常以其他鱼类和小型海洋生物为食,体内可能积累了较多的重金属和有害物质。” 程宇直起身,叹了口气,尽管这是他凭借强大力量钓上来的大家伙,但从烹饪食材的角度考量,实在不具备太大价值。 程宇双手用力,将锤头鲨重新抛回垂海,锤头鲨入水后,在早茶、晚茶可惜的眼神中,迅速摆动着尾巴,消失在垂海之中。 在中间陆续出了两件海底垃圾后,程宇终于又出了渔获。 当这个身影完全露出水面时,程宇和早茶、晚茶都不禁发出惊叹。 不用垂海提示,三人也认识这种鱼。 深海皇带鱼! 身体细长,足有近五米长,犹如一条银色的丝带在阳光下闪耀着迷人的光泽。 皇带鱼的身体柔软而富有弹性,在空气中轻轻摆动,它那长长的背鳍从头部一直延伸到尾部,如同一条飘逸的彩带。 皇带鱼的肉质相对较为细嫩、含水量高,但是其脂肪含量较低,味道比较松散、清淡,极少被食用。 经过一番思考,程宇最终还是决定放弃这条皇带鱼。 程宇要留的,得是那种极品肉食或者是超凡鱼类,这种对他来说用处是真不大。 每次钓鱼,程宇总会觉得时间过的飞快。 眼见夕阳即将西下,程宇一口吃下最后一罐菠菜。 决定如果再钓不出什么好东西来,今天就到此为止了。 最后一次甩竿,一等就是七八分钟,就在他以为今天又要空手而归时,鱼竿突然猛地一沉,一股强大的拉力传来。 随着程宇逐渐收线,一个庞大的海洋生物逐渐浮现。 “嘭嘭”巨鱼在用力甩尾拍击海面。 可这场较量力量悬殊,是一场注定一边倒的结局。 在程宇的努力下,这条鱼终于被拉上了岸。 它躺在地上,身体剧烈地起伏着,金黄色的鳞片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体长椭圆,侧扁,背缘和腹缘呈弧形,尾柄细长。 这看样子像一条大黄鱼,但大黄鱼能长这么大吗? 程宇眨了眨眼睛,露出了疑惑之色。 这可足足超过了两米多,和那头锤头鲨快差不多了。 而且头部比例更大。 【震旦巨鳔鱼】 【阶段:壮年期】 【习性:利用声波信号进行跨洋级通信,形成“声网”围猎体系,类似现代鲸群协作捕食】 【价值1:肉质鲜嫩,且营养价值极高,可做药食,上等的鲜食佳品】 【价值2:已灭绝的鱼类,具有一定的考古价值】 第132章 远古大黄鱼刺身 “震旦巨鳔鱼?”程宇嘴里念叨着,眼神满是惊讶之色。 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能钓上一条远古早已灭绝的鱼类,而且还是大黄鱼的祖先。 “哇,是大头黄金鱼。”晚茶飞到了程宇肩膀上,捧着小嘴有些吃惊。 “看起来有点憨憨的哎。” 早茶绕着鱼飞了一圈,然后才来到程宇的另一处肩膀上。 “主人,这鱼看起来好大、好特别呀!” “是很特别,它应该是大黄鱼的祖先。”程宇笑着摸了摸两小只的头,“这可是在现实世界里早已灭绝的鱼雷,咱们这回可算是转运了。” 虽然没有钓出超凡鱼类,但是钓出了一条肉质鲜美的远古巨鱼。 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 “走!我来给你们做一道大黄鱼刺身。” 可怜的震旦巨鳔鱼出水还没有超过10分钟,便葬身于程宇的刀下。 怀着对这珍稀食材的珍视,程宇迅速将震旦巨鳔鱼搬到厨房的料理台上。 他的目光如专业研究者审视标本一般,细致地打量着这条鱼,不放过任何一处细节。 鱼身呈独特的金黄色,鳞片紧密排列,在灯光下闪烁着古朴而神秘的光泽。 程宇伸手轻轻抚摸鳞片,感受其质地,鳞片坚硬且带有微微的粗糙感,这与现代鱼类的鳞片有着明显区别,无疑是在漫长进化过程中为适应远古海洋环境而形成的特征。 随后,程宇拿起锋利的厨刀,准备对鱼进行处理。 他的手法沉稳且精准,每一刀都带着对食材特性的深入理解。 在刮鳞时,他注意到震旦巨鳔鱼的鳞片比普通鱼类更难刮落,需要花费更多力气,这进一步证明了其鳞片的坚韧程度。 刮完鳞后,程宇开始小心翼翼地剖开鱼腹。 当鱼腹被打开,一股淡淡的、不同于现代鱼类的腥气弥漫开来。 这并非是令人厌恶的腐臭气息,而是一种带着远古海洋气息的独特味道。 程宇仔细观察着鱼的内脏,其肝脏、胆囊等器官的形状和大小与现代鱼类也有所差异。 处理完内脏,程宇将注意力集中在鱼肉上。 震旦巨鳔鱼的肉质呈现出一种细腻而紧实的质感,纹理清晰且紧密排列,与现代大黄鱼较为松散的肉质纹理截然不同。 程宇凭借丰富的烹饪经验和对食材的敏锐感知,挑选出最为鲜嫩的部分,开始切片。 出于对这种稀缺食材的尊重,程宇没有炫技,而是老老实实的在案板上,将每一片鱼肉都切得薄厚均匀。 若是换做寻常厨师,第一次处理这种远古鱼类食材,势必会有些束手束脚。 程宇不紧不慢,利用强大的手臂力量和观察入微的视力,将每一块鱼片厚度精确到毫米级别,大小相等。 最终,他成功切出了超过200公斤的鲜嫩鱼肉,堆放在一旁的盘中。 程宇从切好的鱼肉中随意拿起一块,放入口中细细咀嚼。 在给震旦巨鳔鱼切片的时候,他就想吃了。 因为只是将其切片,身体中的食炁就有些躁动了。 程宇的食炁只有在品尝珍品级、大师级菜肴才会有这种波动。 光凭本身的美味,就惊起了食炁的波动了吗? 下一刻,程宇的眼睛亮了起来。 鱼肉的口感极为鲜嫩爽滑,入口即化,带着一种淡淡的、难以言喻的清甜味道,这种味道与现代鱼类的鲜味又有所不同,更加纯粹、原始。 每个部位的肉,程宇都品尝了一遍,或者说是都偷吃了一遍。 “早茶、晚茶,其余肉,给我挪移到一边。” “好,好。” 他咂了咂嘴,终于从中挑选出20斤最为鲜嫩的部分,准备制作刺身。 程宇将这20斤精选鱼肉置于干净的案板上,然后深呼了一口气,拿起了一把更为精致、刃口薄如蝉翼的刺身刀。 调整好节奏,第一刀下去。 “嘶~~” 程宇的动作轻柔而坚定,刀刃贴着鱼肉纹理缓缓推进,如同一位正在演奏乐章的音乐家般。 随着第一刀结束,一片片鱼肉都被精心切下。 程宇开始构思刺身的摆盘,他深知,对于这样珍贵的食材,摆盘不仅是为了美观,更是对其价值的一种尊重与呈现。 他脑海中浮现出远古海洋的画面,决定以此为灵感进行创作。 程宇先挑选出一片较大的鱼肉,将其雕琢成一朵盛开的金色海葵形状,置于盘中中央,作为整个摆盘的视觉焦点。 接着,他又用数片鱼肉精心拼出几条灵动的小鱼,围绕着“海葵”游动,仿佛在远古海洋的珊瑚礁间嬉戏。 程宇手指灵活地摆弄着每一片鱼肉,如同在进行一场精密的外科手术,确保每一片鱼肉的位置都恰到好处。 在制作过程中,早茶和晚茶一直好奇地在旁边围观,眼睛瞪得大大的,一动也不敢动,生怕惊扰到程宇。 摆盘完成后,程宇开始调制酱汁。 这道工序可谓是重中之重。 因为光是远古大黄鱼本身的肉质就已经达到了珍品级级别的美味。 程宇若是不能调制出一道和其肉质对应的酱汁,那毫无疑问是在给鱼肉本身添堵。 但是这一步却又是最难的一步。 程宇没有神之舌,能够一口记住鱼肉的味道。 而且鱼肉每个部位的味道都有细腻的差距,程宇需要从短时间内总结出鱼肉的统一特质。 讲道理,很难,很难。 但程宇也没有丝毫皱眉。 在空间里待的这段时间,程宇遇到过太多这种考验了。 他拿出一个古朴的石臼,将精心挑选的芥末籽放入其中,用石杵缓缓研磨。 芥末籽在石杵的研磨下,逐渐释放出辛辣的香气,这种香气浓郁而独特,与现代芥末的刺鼻味道有所不同,多了一份醇厚与深沉。 研磨好的芥末放入碗中,程宇又倒入少量色泽浓郁、香气醇厚的酱油,酱油是他特别酿造的,经过长时间的发酵,味道浓郁且层次丰富。 接着,他滴入几滴从新鲜柠檬中挤出的柠檬汁,柠檬汁的清新果香为酱汁增添了一抹明亮的气息,使其味道更加平衡。 最后,他撒上少许从深海海盐中提取的纯净盐粒,轻轻搅拌均匀。 当酱汁调制完成,程宇将其小心地倒入一个精致的小碟中,放置在刺身盘旁。 此时,盘中的震旦巨鳔鱼刺身宛如一幅生动的远古海洋画卷,金黄的鱼肉在灯光下散发着诱人的光泽,与一旁色泽诱人的酱汁相互映衬,令人垂涎欲滴。 美食:【未命名】 评分:【大师级】 评价:【肉质如玉般温润透明,入口即化,鲜甜无比;刀工之妙,薄厚恰到好处,不仅锁住了大海的原始风味,更在每一片鱼肉中展现了无与伦比的细腻质感,仿佛将整片海洋的精华浓缩于舌尖之上,堪称刺身中的巅峰之作,无人能出其右】 程宇退后几步,仔细审视着自己的作品,眼中满是满意与自豪。 第133章 书呆子曹阿瞒 还好,没有浪费这道远古食材制成的料理。 空气中在四处弥漫着鱼肉的清甜与酱汁的醇厚香气。 程宇美滋滋地吸了一口香甜的空气后,便拿着筷子,夹起了一块置于空中。 那鱼肉细腻嫩滑,在灯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犹如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鱼肉尚未入口,那股香甜的味道便愈发浓郁,直钻鼻腔。 程宇不再犹豫,随即将其沾上酱料送入口中。 当鱼肉轻轻触碰到他的舌尖,瞬间,一股难以言喻的鲜美在口腔中迸发开来。 刹那间,程宇感觉自己的意识仿佛脱离了身体,化身成了一条鱼,在广袤无垠的远古海洋里肆意遨游。 海水清澈而温暖,阳光穿透水面,洒下一片片金色的光斑。 他摆动着身躯,穿梭在五彩斑斓的珊瑚礁之间,身旁是成群结队的小鱼,一同在海流中嬉戏。 那鱼肉的鲜美如同海浪一般,一波接着一波冲击着他的味蕾,每一次咀嚼,都能感受到肉质的细腻与嫩滑,仿佛将整片海洋的精华都浓缩在了这小小的一片鱼肉之中。 程宇缓缓睁开眼睛,眼中满是震撼与陶醉,那股鲜美不仅仅停留在舌尖,更是深深地触及了他的灵魂深处。 他细细品味着每一丝味道,感受着鱼肉从舌尖滑过喉咙的美妙触感,同时也留意着酱汁与鱼肉搭配后产生的奇妙化学反应。 酱汁的醇厚与鱼肉的鲜甜相互映衬,芥末的辛辣在其中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既提升了整体的风味,又没有掩盖鱼肉本身的鲜美。 早茶和晚茶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程宇,看到他脸上陶醉的表情,两小只也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主人,好吃吗?” 程宇缓缓点头,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非常好吃,你们也来尝尝吧。” 早茶和晚茶兴奋地飞了过来,一人捧起一块鱼肉就要咬下去,却被程宇用两根手指摁住了脑袋,“酱料别忘了。” 那可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急着吃的两小只连忙缩了缩脑袋,虽然笑嘻嘻地跑去蘸料。 当两人终于吃下鱼肉,霎那间。 “(≧?≦*)” “(?>?<?)” “哇,好好吃呀!” “从来没吃过这么鲜美的东西。” “我感觉我好像一条鱼在游哎,啾啾啾。” 或许是细嚼慢咽,才能更加感受到这道刺身的极致鲜甜,三人品尝了近两小时才将20斤生鱼片吃完。 其中,程宇吃了18斤。 不仅不觉得腻,甚至觉得还不够,居于五脏的炁还在源源不断地高速运转。 但程宇认为好东西不能一次性吃完,另外他也想知道远古鱼肉和现代鱼肉还有什么差别。 “剩下的都给我好好保存起来吧。”程宇用纸巾擦了擦嘴吩咐两小只。 “好的,主人。” 吃饱喝足,该继续提升厨艺了。 因为下一位客人明天就要来了。 …… 袁绍最近很忙,因为有太多人想攀附于他或者想成为他的朋友、岳父。 袁府内。 “今日这些人,可真是让本公子应接不暇。” 袁绍一边揉着太阳穴,一边对身旁的亲信说道。 他今日身着一袭华丽的锦袍,头戴玉冠,尽管神色间略带疲惫,可嘴角却始终挂着一抹淡淡的笑意,尽显世家公子的风度。 “公子,您乃四世三公之后,声名远扬,众人自然都想与您结交,这是人之常情。” 亲信恭敬地回应道,眼中满是尊崇。 袁绍微微颔首,靠在椅背上,脸上既有对这繁忙社交的些许抱怨,又难掩内心的骄傲与喜悦。 “哼,这些人,不过是看中了我袁家的权势罢了。不过,能将这些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倒也有趣。” 说着,他轻轻端起桌上的茶盏,优雅地抿了一口。 亲信连连点头,谄媚地拍着袁绍马屁。 就在这时,袁绍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坐直了身子,问道: “旬日前,我曾见过一位名叫曹操的同龄人,他最近可有来过府上?” 亲信微微一愣,迟疑了一下,恭敬回道:“回公子,并未见那位曹公子来过。” 袁绍“哦”了一声,脸上闪过一丝若有所思的神情,不过很快便释然了,“罢了,我也只是突然想起有这么个人,他若来,便来通报我一声。” 亲信点头应下,犹豫了一下又问:“这曹操有什么特殊之处吗?” 袁绍掀起茶杯盖,吹了吹热气,不紧不慢地回道:“好像是有个当大司农的父亲吧,我倒是不看重他的家世,只是觉得这人与我有点眼缘罢了。” 亲信微微点头,将袁绍的话默默记在了心里。 袁绍又靠回椅背,闭上双眼,像是在享受这片刻的宁静。 亲信见袁绍欲休憩,便转身就要离开,不过转到一半,他又扭过了头:“若是他不来呢,公子?” 袁绍没有睁眼,嘴角却微微上扬,“不来?那自然是他的损失。以我袁家的地位,能与我结交,那是他的福分。” 另一边,一向爱睡懒觉的夏侯渊今日却起了个大早。 他身着一身劲装,头发随意地束在脑后,大步流星地走出房间。 路过庭院时,几个正在清扫的下人看到他,不禁交头接耳起来。 “咦,夏侯公子今日怎起得这般早?” “是啊,往日里这个时候,公子还在呼呼大睡呢。” 若是换做从前,夏侯渊听到他们这般议论,早就暴跳如雷,大声呵斥下人了。 而此时的他只是脸部抽搐了一下,小声地嘀咕了几句,假装没听到快步离开了。 “大哥也真是的,看书看魔怔了,还让我培养什么‘亲和力’。” “什么做事要稳重,不可轻易动怒。” 夏侯渊所住之处离曹操的书房并不远,没一会儿便到了。 自从上次大哥见过袁绍后,便被一些好事者拿来与袁绍对比,甚至还当面讥讽。 同样都是举孝廉,大哥哪里比袁绍差了? 说什么,大哥举孝廉是靠银子举中的,浑身沾满铜臭。 袁绍举孝廉就是德才兼备、品行兼优,是应有之举。 夏侯渊想起那些人的嘲讽,心中的怒火“噌”地一下又冒了起来。 “哼,那些人有眼无珠,大哥日后定能让他们刮目相看。” 他一边暗自嘟囔,一边抬手推开了书房的门。 “大哥。” 夏侯渊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些,进入了书房。 他的余光瞥向四周,发现四面书架林立,上面摆满了竹简与帛书,层层叠叠。 大哥这是读书快读成书呆子了吧。 这快半个月没出过门了。 穿过屏风,夏侯渊终于看到了曹孟德。 只见曹孟德闻声,缓缓抬起头来。 “是妙才啊,你终于来了。” 第134章 当少年曹操读完《三国演义》 “大哥,你莫不是在书房待了一夜?”当见到曹孟德面容的那一刻,夏侯渊粗犷的脸庞上露出了惊愕的表情。 “哈哈,那不是心想着今日便可前往食仙居,所以兴奋地一晚上没睡着吗?” “所以就来书房看了一宿平板。” 夏侯渊撇了撇嘴。 换做以往,他可绝不敢这般对大哥说话,生怕大哥一个不高兴,抬手就是一顿揍。 可如今,大哥整日沉浸在那些仙人之书里,性子似乎柔和了许多,这也算是他改变带来的好处吧。 这么想着,夏侯渊不禁挺直了腰杆,语气里多了几分关切与责备: “大哥,你也太不爱惜自己身子了。这要是累坏了,可如何是好?” 曹孟德笑着摆摆手,嘴上应道:“一定改,一定改。” 可话还没落音,目光又被手中的 pad吸引,脑袋不自觉地低了下去,嘴里念念有词: “这后世人人平等,究竟是怎样一番盛景……” 夏侯渊见状,无奈地叹了口气,提高音量提醒道:“大哥,正事要紧呐!” 曹孟德这才如梦初醒,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恍然,招呼夏侯渊过来,讪笑道: “瞧我这记性,走吧,今天带你去仙人道场。” …… 不多时,两人来到了食仙居前。 与曹孟德脸上写满了兴奋不同,夏侯渊正一脸好奇地四处张望着。 这就是仙人洞天吗? 看起来好像没咱想得那么耀眼夺目。 只是看着与洛阳城的喧嚣截然不同,四周绿树成荫,十分安静祥和。 曹孟德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然后来到门前,抬手敲门。 夏侯渊则是手拉着一辆辇车,车上装满了形形色色的礼物。 令曹孟德有些惊奇地是,在他敲门的一瞬间,门竟自动打开了。 只见程宇正立于大堂前,一袭白衣胜雪,衣袂飘飘,脸上挂着和煦的笑容,仿若仙人临世。 “多日不见,近来可好?” 曹孟德眼睛眯成了一条直线,急忙快走几步,躬身行礼道:“有劳先生挂念,学生安好。” 他抬起头,眼中满是敬仰与热切。 “我记得我曾说过,我可不当你的老师。”程宇笑容收起,露出一丝严肃。 “虽无先生之名,却有先生之实。”曹孟德言辞恳切,目光诚挚地望着程宇, “先生所赠之书,让孟德见识到前所未有的广阔天地,犹如在混沌中为我点亮一盏明灯,指引方向,这等恩情,孟德铭记于心,先生在我心中,早已是授业恩师。” 程宇一愣,对哦,古代可没有现代这么规范的师生制度。 在古人眼里,送书给人,很多时候都代表着传师的因果。 坏了,忘了这茬。 但程宇可以耍赖啊。 “咳咳,”程宇清了清嗓子,脸上重新挂上笑容,“孟德,这师生之事暂且搁置一旁,这位是?” 孟德侧身,伸手将夏侯渊拉到身前,介绍道: “程先生,这是我的族弟夏侯渊。渊弟,还不快拜见程先生。” 夏侯渊有些局促,忙拱手行礼,声音洪亮却又带着一丝紧张:“小辈夏侯渊见过程先生,久闻先生大名,今日得见,实乃荣幸。” 就在夏侯渊跟在曹孟德后面,看到程宇的瞬间,便瞳孔一缩,嘴巴微张,心中满是震撼。 眼前之人,气质超凡脱俗,举止优雅从容,真如传说中的仙人一般,让人望之生敬。 程宇微笑着点头回应:“不必多礼,都请进吧。” 众人进入大堂,分宾主坐下。 曹孟德这次到来足足有6个小时,而且来的还挺早,程宇便没有急着去下厨。 看着曹孟德,程宇眼中带着几分询问:“孟德,这二十来天,可有所收获?” 曹孟德听闻,立刻来了精神,坐直身子,兴奋地说道:“仙人所赠的《中华通史》、《三国演义》,我已全部看完。书中内容,真乃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程宇微微颔首,饶有兴致地问道:“哦?那你有何感想?” 程宇很好奇曹孟德在《三国演义》中看到自己的角色和人物结局以及《中华通史》里对他的记载后,作何感想。 没有想象中的愤怒,只见少年曹操笑了笑,调侃道:“我倒是没有想到我还可以这么坏,坏得这么有魅力。” “哈哈哈哈哈哈”程宇先是一愣,随即大笑道,“就这吗?” “启禀先生,当然不是。”曹孟德突然表情恢复了正常。 “若是有机会,我真想和罗贯中好好唠唠。” “看他能不能给我换个设定。” “哦?你想换什么设定?” “我觉得刘备的设定就不错。” “噗~~”程宇刚喝了一口水,差点喷出来。 程宇好不容易稳住,用袖子擦了擦嘴角,强忍着笑意看向曹孟德,“你倒是敢想,刘备那可是打着汉室宗亲的旗号,占尽大义名分,身边还有关张赵这般猛将,诸葛孔明那般智囊,这设定可不好换呐。” 曹孟德狡黠一笑,眼中闪烁着别样的光芒,身子微微前倾,说道:“先生,您瞧啊,刘备虽说占了宗亲的名分,可起点低呀。我曹操出身也不算差,若有他那‘仁德’之名,再配上我这敢闯敢拼的劲儿,何愁大事不成?” 他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比划,仿佛已经勾勒出一幅自己以仁德之名席卷天下的宏图。 “我看日后我那些举措,多半为形势所逼,并非我自愿。” “就比如屠杀徐州那段,我就觉得是无奈之举啊。” “若不肆意掠夺钱粮,我那百万青州兵该如何生存?” 程宇笑了,“可以啊,没想到你还有这见地。” 历史上的徐州大屠杀发生在公元193年至194年,曹操为报父仇而进攻徐州牧陶谦,期间发生了大规模的屠杀和破坏。 据《三国志》等史料记载,曹操的父亲曹嵩在投奔曹操途中被陶谦部下杀害,这成为曹操攻打徐州的直接原因。 然后,更深层次的原因,罗贯中并没有在小说里直接告诉我们。 公元192年,曹操收编了百万青州黄巾军,青州兵的加入极大增强了曹操的军事实力,但同时也带来了管理和补给的问题。 曹操这时候有多难? 百万青州兵,实则包含大量随军家属。 按汉代军制估算,维持这支军队每日需耗粟六千石,相当于徐州两郡全年赋税。 据《魏书》载,屠徐州期间“获车马金帛不可胜数”,其中七成犒赏青州兵。 第135章 后世真的做到了人人平等了吗 当然,屠城无论如何都不是最佳的选择。 但在当时曹操的看来,却是配置人力、物力的最优解。 值得注意的是,屠杀多发生在淮河以北战略要地,而江南诸县富庶之地受损较轻。 另一个好处,那就是恐怖威慑。 大多数徐州士族虽幸免于难,但也被曹操瓦解了抵抗意志,比如次年广陵太守赵昱便不战而降。 “若那作者以我为中心,自然会将我所作所为全盘托出,可惜——” 曹孟德摇了摇头,眼中闪过一丝遗憾。 “他不过是站在后世人的视角,断章取义罢了。这世间之事,哪有那么简单就能评说清楚。” 他微微眯起眼睛,一脸不屑。 夏侯渊在一旁连连点头,“就是,成王败寇之论。” “若是大哥的后代未被那司马老贼篡夺,我们大魏延续下去千年,后世定以我大魏为荣。” 夏侯渊说起司马懿,便有些咬牙切齿。 该死的司马懿,竟暗中积蓄力量,夺了我们大魏江山,实在可恨至极。 夏侯渊不像曹孟德,从《中华通史》到《三国演义》那是从头看到尾,他只挑了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去看。 那就是三国那段关于曹操的描述。 当他看到大哥曹孟德竟然是未来的大汉魏王时,真是发自内心的为大哥感到骄傲。 大哥就是大哥,说一就是一,一辈子忠于大汉,到死都没有夺位。 当然他也看到了自己的未来结局。 定军山一战,死于老将黄忠之手。 除了觉得有些可惜,没能陪大哥一起走下去之外,他倒是觉得没什么。 战死沙场、马革裹尸,那是身为军人的宿命。 能死在沙场上,比窝窝囊囊死在床上好多了。 夏侯渊是这样认为的。 听到夏侯渊的话,曹孟德脸色一沉,眼神中也不自觉地多出一道凶厉之色。 对于司马懿篡魏行径,曹孟德自然是切齿痛恨,但他对于自己未能在将来识破司马懿的野心,以至于留给后人隐患,他也有些懊恼。 对于司马懿本人,其实曹孟德是挺欣赏的。 感觉司马懿和未来的他也很像,一个是能忍,一个是有野心有能力。 不过,我挟天子以令诸侯,虽被世人诟病,可自始至终,我从未对汉室天子行那大逆不道之事。 司马家,公然弑君,这般行径,我看到这儿的时候都惊呆了。 半斤八两,谁也别说谁。 当然,曹孟德还是觉得自己比司马家要多点羞耻心。 还提倡什么“伏惟圣朝以孝治天下”,真是让人笑掉大牙。 以往大家都是忠孝连着说,到了晋朝却将忠义抛诸脑后,居然没有忠、只有孝了。 他们也没脸提“忠”了吧。 突然,曹孟德朝程宇躬身行礼,“此世,我授先生启慧,定不会让悲剧重演。” 随后,目光热烈地看着程宇。 他深知,若是没有这番奇遇,没有遇到这位仙人,他将来自然会被埋没了少年热血和理想,朝着那人人憎恶的枭雄之路,一路狂奔。 如此大恩大德,唯结草衔环、效犬马之报,方能报答。 程宇见少年曹操这副样子,不由自主地露出了一丝苦笑。 怎么感觉,好像把小曹操给玩坏了。 天天跟个舔狗似的。 “既然你已经通晓未来,那你将来有什么打算?” “打算?先生,这是何意?” 曹孟德头上冒出了问号。 程宇脸色一僵,随即反应过来,这是个近现代才出现的白话词。 “‘打算’就是用来表示一个人对将要做的事情有一个初步的计划或想法。” “哦~~”曹孟德若有所思,沉默了起来。 时间分分秒秒的流逝,程宇突然想起忘了问少年曹操今日过来能待多久了。 不过看他还在思索,程宇便没有出言询问。 良久,就在夏侯渊无聊,已经开始四周张望周围环境的时候,曹孟德终于开口: “先生,您给学生的书里,在书籍最后曾描绘了一个大同世界,我想问先生,如今后世真的做到了人人平等了吗?” 程宇微微一怔,随即笑了笑。 “孟德,要说人人平等,如今还没有完全做到,但是整个国家一直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前进,起码在法律层面上早已规定,人人生而平等,无论出身贵贱、贫富差距,皆受法律平等保护,享有同等权利。” “我们世界没有皇帝、没有贵族,取而代之的是人民当家做主。” 曹孟德眼睛一亮,追问道: “先生,那寒门子弟也能入朝为官,与世家子弟平起平坐?” “后世也不分什么...”程宇正欲说后世不分什么寒门、世家之类的话,但一想起网络热梗“小镇做题家”,他便停住了要说的话。 程宇稍作停顿,整理了一下思绪,接着说道: “孟德,后世虽无寒门、世家之分,却仍存在不同的社会阶层。但无论出生于何种家庭,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凭借自身努力,在各个领域发光发热。入朝为官的途径不再是依靠门第,而是通过层层选拔考试,只要有真才实学,便能进入官场,施展抱负。” 曹孟德微微皱眉,脑海中想象着这种全新的选拔方式,心中既有憧憬,又有疑惑。 “先生,如此一来,那选拔的标准是什么?又如何确保选拔过程公正公平,不会被人操纵?” 程宇耐心解释: “选拔标准主要围绕学识、品德以及实际办事能力。考试内容涵盖各类新时代的经史子集、治国方略等诸多方面。为保证公平,考试过程极为严格,有专门的监察人员,从出题、监考到阅卷,都有一系列严密的流程,杜绝舞弊现象。” 夏侯渊在一旁听得一头雾水,忍不住问道:“大哥,先生说的这些,和咱们现在有啥不一样啊?” 曹孟德瞥了夏侯渊一眼,“渊弟,这差别可大了去了。咱们如今入朝为官,大多靠的是世家举荐、门第出身,寒门子弟难有出头之日。而后世,靠的是真本事,人人皆有机会。” “可咱们不是有天子设立的鸿都门学吗?那不是专门给寒门子弟上的太学吗?” “可那研究的都是些琴棋书画,于治国无用之物。”曹孟德一脸不屑。 “(⊙o⊙)哦” 第136章 为什么不能普及标点符号 两人对鸿都门学的不屑,程宇看在眼里,也没有反对。 因为他也觉得鸿都门学的建立是把双刃剑。 它虽然突破了“独尊儒术”政策的藩篱,开辟了世界教育史上官办专科学校的新纪元,为艺术教育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但另一方面,它也为后来魏晋风流的风潮埋下了一部分恶果。 曹孟德继续和程宇讨论着自己对上下五千年历史和三国的看法。 夏侯渊在一旁,看着近来几乎不说话的大哥和这位谪仙人聊的火热,心里既高兴又有点吃醋。 要说大哥变成这个样子好不好吧,夏侯渊想了想,觉得还是好的。 但就是,觉得大哥好像一夜长大了似的,懂得了很多道理和人事啊。 对自己的态度没有变,但很少出去带他打抱不平和逗逗那些二代了。 这让他最近感觉别扭的原因之一。 夏侯渊不知道,不是曹孟德变了,而是他们来到了洛阳,在这里,他们的背景已经没了在老家这么管用了。 四百年大汉的时光孕育,你随便在洛阳拿砖头砸一个人,说不定都能砸到一个祖上至少是郡县级干部的。 夏侯渊虽说偶尔也能插上几句话,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但多数时候,他都只是静静地旁听。 平日里,夏侯渊可是个话唠,若是他的好友看到此刻夏侯渊一副乖巧的样子,定会惊掉下巴。 这就是夏侯渊的优点,那就是他只说自己知道的东西,向来都是说实话,从不说空话。 既然百无聊赖,夏侯渊便开始打量起食仙居的布局。 “这里的布局看似简单,但实际每一处布置,每一件摆设都给人的感觉很舒服啊。” 他的目光扫过那些精致的桌椅,桌椅的材质上乘,纹理清晰,散发着淡淡的木香。 再看墙上挂着的几幅字画,字画的笔触细腻,意境深远,毫无疑问都是名家之作。 夏侯渊对程宇的浓厚兴趣其实大大超过食仙居。 一开始他被程宇的形象震惊之后,便一直在偷偷观察程宇。 就在刚才,他瞧见程宇微微抬手,轻轻一挥,桌上瞬间凭空出现了一些瓜果和茶水。 这一手,把话快说成串的大哥都一下给停住了。 他自己更是嘴巴张得老大,眼睛直突突。 这等乾坤挪移的法术,他只在仙人话本里见过。 那震撼的感觉比小镇里的人第一次看到魔术戏法时还要厉害。 “妙才,可是对这些瓜果茶水感兴趣?” 夏侯渊连忙回过神来,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道:“仙人呐,您这法术,实在是太神奇了。” “哎,可别叫我仙人,你就和孟德一样称呼我就行。” 夏侯渊脸色一喜,急忙点点头,“好的,先生。” 程宇没想到这一句话给自己带来了一点误会,让夏侯渊误以为自己也能拜程宇为师。 不过就算事后知道了,也只会笑笑。 我程北玄一生行事,何须向他人解释。 “尝尝,这是后世的水果,味道独特。” 夏侯渊小心翼翼地接过贵妃石榴,看着手中这从未见过的果子,犹豫了一下,轻轻咬了一口。 又苦又酸又涩。 夏侯渊表情:“(;′Д`)??(灵魂出窍)” 见自己恶作剧成功,程宇哈哈一笑,“莫急莫急,这石榴需这般吃。” 说着,他接过夏侯渊手中的石榴,手指沿着石榴顶部的花萼轻轻一掰,石榴便如精巧的盒子般打开,露出里面晶莹剔透、如红宝石般的石榴籽。 “来,试试这样。”程宇手一挥,丢给了夏侯渊。 夏侯渊眼疾手快地接住,随之便捏起一块石榴籽放入口中,轻轻一咬。 “咔呲” 甘甜的汁水瞬间在口腔中爆开。 “先生,哇,这个好好吃啊!”夏侯渊一边嚼着,一边含糊不清地赞叹道。 曹孟德看到程宇刚才的恶作剧,也会心一笑。 他犹记得自己第一次吃也是这样,被先生恶作剧捉弄到。 “渊弟,平日里看你天不怕地不怕,如今倒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孩童。” 夏侯渊嘿嘿一笑,丝毫不在意,又捧起石榴大快朵颐起来。 然后,夏侯渊又依次品尝到了后世像橙子、西瓜、菠萝之类的水果,不由地高声叫好。 “大哥,说这里简直就是美食的仙境,真是一点也没有说错啊。”夏侯渊边吃边暗暗想道。 在解决了曹孟德心中的一些困惑后,程宇急忙表示自己该去给二人做饭了。 没办法,程宇发现少年时期的曹操才智过人,很多时候一个小细节,他都能衍生出很多问题来。 比如各种标点符号的意义以及为何要在此处停顿,少年曹操都要问程宇。 程宇自然脸僵,标点符合倒是好解释,但停顿的意义,他哪里知道作者为何要在这里停顿。 古人没有做标点符号的习惯,而当曹孟德第一次看到书上有各种标点符号时,他都懵了。 在尝试跟着断句去阅读后,他发现阅读速度比之以往简直是十倍以上的提升,甚至还找到了读书的乐趣,随即便是欣喜若狂。 有了标点符号的出现,那么读书的门槛就要大大降低了哇。 就在曹孟德急着表示自己要在东汉去普及标点符号时,程宇说了一段话拦住了他。 “你可知,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便已出现了句读的雏形?” 曹孟德愣住,摇了摇头。 程宇轻抬下巴,一副悠哉的样子,缓缓开口: “孟德,这文字的解释权,在汉代可是举足轻重的。现今,主要被士族和经学家紧紧攥在手中。你细想,若将标点符号大肆普及,会引发何种局面?” “那些经典古籍,因无标点本就存在多种解读路径,这恰恰给了士族和经学家阐释经典、传播自家学说的契机。” “一旦标点符号明确了语句停顿与含义,他们对经典的解释权便会大幅缩水。而士族,可是如今支撑大汉还未倒的核心力量,你可知你要是推行标点符号,会招来山呼海啸般的迫害?” 就在少年曹操被程宇的话惊得呆立当场,大脑飞速运转消化这些信息时,夏侯渊忍不住又插了话。 他挠了挠头,满脸疑惑,眼睛在程宇和曹操之间来回打转,瓮声瓮气地说道: “大哥,先生,我听着咋还是不太明白呢,这标点符号咋就和士族、经学家扯到一块儿去了?” “这难道对他们进一步理解经典有好处吗?” “好处?”程宇冷笑了一声。 “那你们可知这些士族、经学家之所以能受人敬仰的本质。” “本质?” “就是根本原因。”程宇顿了顿,起身用余光扫视了一眼这两个士族子弟。 “经典本质上是士族们用来巩固自身统治的工具,经典解释权便是赖以生存的基础。” “就像是食物、水、女人和孩子,谁要动了他们的解释权,那毫无疑问就是...” “杀他全家。” 第137章 是征西曹侯还是天下归曹? 曹操、夏侯渊听闻脸色一白,程宇见这两个小家伙吓得都快僵住了,立马笑着在两人眼前抬手晃了晃,缓和气氛。 “倒也没那般夸张,只是士族的反扑必然激烈。你们想想,平日里那些寒门子弟想要研读经典,都得看士族脸色,需经他们指点、讲解,才能略懂一二。这经典解释权,就是士族手中的‘尚方宝剑’,凭借它,士族不仅能掌控学问,还能把控官场仕途。” 夏侯渊咽了口唾沫,结结巴巴地问:“先生,这...这和官场仕途又有啥关联啊?” “妙才,这天下学子,谁不想入仕为官,施展抱负?” “而要入仕,便得精通经典。” “士族把控经典解释,学子们想出头,就得依附于他们,久而久之,士族的门生故吏遍布官场,势力愈发庞大。一旦标点符号让经典解读大众化,学子们无需依赖士族,士族在官场的影响力便会被削弱,你说他们能坐视不管吗?” 曹操目光闪烁,“先生,如此说来,这标点符号触碰的,是士族根本利益。可天下学问,本就该让更多人受益,难道就没有办法在不激怒士族的前提下,推行标点符号?” “孟德,并非全无可能,只是需等待时机。” “什么时机?” “等到一个中央集权的王朝出现。”程宇意味深长地看了看少年曹操。 曹操微微一怔,眉头紧锁:“先生,为何非得等到中央集权的王朝出现,才能推行标点符号?这其中有何关联?” 说了半天,程宇坐着乏了,于是起身双手背后,缓缓踱步: “孟德,当下你们的东汉王朝,虽名义上为中央统治,实则地方豪强并起,士族势力盘根错节。” “在这种局势下,皇权旁落,政令难出朝堂。而士族在地方上拥有极大的自主权,他们凭借对经典的解释权,掌控着文化、教育乃至经济资源,已然成为一个个独立的小王国。” “若此时贸然推行标点符号,打破他们对经典解读的垄断,无异于虎口夺食。以当下朝廷的孱弱,根本无力压制士族的反抗。” 程宇停下脚步,目光炯炯地看向曹操,“但中央集权的王朝则不同,其皇权至高无上,拥有强大的军事、政治力量,能够对地方进行有效管控。当这样的王朝出现,士族的势力将被大大削弱,不再能随心所欲地左右局势。” 夏侯渊挠了挠头,一脸困惑:“先生,就算有了中央集权的王朝,士族也不会轻易放弃经典解释权吧?” 程宇微微一笑,眼中闪过一丝睿智: “妙才,你说得没错。但中央集权王朝可通过制定统一的教育制度、选拔人才的标准,将标点符号融入其中。朝廷可以官方的名义推广标点符号,要求学子们在学习经典、参加科举时,必须使用标点符号进行解读与书写。” “如此一来,士族就算心有不满,也难以公然违抗朝廷政令。” 曹操眼睛一亮,心中豁然开朗。 “先生,我明白了。有了中央集权王朝的强力推行,再加上科举制度的引导,学子们为了入仕,自然会主动学习使用标点符号。长此以往,标点符号便能在天下普及,而士族也只能无奈接受。” “所以,你若是只当上一个征西将军,可解决不了这些事情啊?” 程宇在举止玩味间,道出了曹孟德如今的尴尬理想。 这句话如同一道晴天霹雳,狠狠地砸在了曹操的心间。 刹那间,曹孟德只觉脑海一片空白,整个世界仿佛都在这一瞬间停止了转动。 做一名征西将军,为大汉开疆拓土,立下赫赫战功,是曹孟德梦寐以求的理想。 他憧憬着在那黄沙漫天的边疆,骑着高头大马,手持利刃,率领着麾下将士冲锋陷阵,将入侵的外敌杀得片甲不留。 那威风凛凛的身姿,那战无不胜的荣耀,是他最炽热的向往。 然而,如今知晓了天下局势的错综复杂,以及建立中央集权王朝对天下学问普及、百姓福祉的重大意义,曹操的内心开始剧烈地斗争起来。 若选择成为征西将军,他能在边疆守护国土,却无法从根本上改变这腐朽的世道,无法让天下学问为万民所用,无法打破士族的垄断。 可若走上争霸之路,建立中央集权王朝,这一路必将充满血腥与杀戮,无数百姓或许会因此流离失所,陷入水深火热之中。 他该怎么办? 他该如何抉择? 曹操的双手紧紧握拳,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手臂微微颤抖着。 “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我祖上世食汉禄,若不思报国,与禽兽何异……” “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策,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也……”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 无数未来的故事涌现在他的脑海。 他的嘴唇紧闭,额头上冒出细密的汗珠,顺着脸颊缓缓滑落。 于他的内心,仿佛有两个声音在激烈交锋,一个声音高喊着理想,那是他年少时的热血与激情;另一个声音则提醒着他责任,是对天下苍生的担当。 夏侯渊见曹操一言不发,神态苍白,心中十分担忧。他快步走到曹操身边,伸手抓住曹操的手臂,急切地说道: “大哥,你怎么了?你别吓我啊!” 夏侯渊的眼神中充满了关切与焦急,他从未见过大哥如此痛苦纠结的模样。 “大哥,若是难受,这天下咱们不抗也罢。” “无论是士族的天下?” “还是那刘家的天下,都和咱们没关系呐。” “大哥不是也看了,华夏五千年,多少英雄好汉,宏伟史诗,最后都是一杯黄土,一卷纸书,空由后人涂写。” “要我说啊,我还是喜欢咱们以前想干啥就干啥时候的快乐。” 夏侯渊终于道出了这些日子里自己的心里话。 听夏侯渊所言,程宇不由地瞅了他两眼。 有点意外,他没想到这少年夏侯渊也读出了不少道理来。 曹操缓缓抬起头,目光有些涣散地看向夏侯渊,嘴唇动了动,却半晌没有发出声音。 夏侯渊的话如同一股清泉,在他混乱的思绪中流淌,让他原本激烈交锋的内心稍稍平静了下来。 是啊! 近日以来,自从得知自己会名垂青史,命牵苍生后,曹操的内心便被这宏大的使命感压得不堪重负。 往昔那个率性而为、洒脱不羁的少年,似乎已被这沉重的天下责任渐渐吞噬。 此刻,夏侯渊直白质朴的话语,倒像一道光,穿透层层迷雾,让他瞥见了内心深处久违的渴望。 良久。 曹孟德正襟危坐,目光逐渐聚焦,脸上恢复了神采。 “大丈夫屈居天地之间,岂能碌碌无为以过之。” 夏侯渊见大哥恢复了正常,立马激动地问道: “大哥,你想怎么做?” 只见曹孟德突然拔出腰间的匕首,在自己手心划了一道,然后用染血的指尖在两手提字。 左手“征西将军”,右手“天下归心”。 随后,双拳一握,鲜血缓缓流下,眼神坚毅。 “我曹孟德,全都要!!!” 第138章 曲水流觞宴(上) “嘶~~~” “妙才,轻点包,有点疼。” 少年曹操呲牙咧嘴的,嘿嘿笑着,让夏侯渊细心点给他包扎伤口。 刚才有多装,现在就有多疼。 “哼,若不是你逞能,非要割这么大的伤口,哪会这么疼?” 夏侯渊嘴上虽这么说,手上动作却轻柔了许多,小心翼翼地将布条缠绕在曹操的手掌上,打了个整齐的结。 “好了,大哥,你可得小心着点,别碰着水,不然伤口容易发炎。” 曹操看着包扎好的左手手掌心,不敢再剧烈动作,点了点头。 “多谢渊弟,我这不是一时情动嘛,不会再有下次了。” 这时,程宇从厨房走了出来,手中端着两碗热气腾腾的面,笑道: “二位,来尝尝我做的葱油拌面,垫垫肚子。虽然你们今天来的挺早,但聊了这么久想必也饿了,吃点东西吧。” 曹操和夏侯渊出身谯县(今安徽亳州),那里是产粮大县,广种小麦,二人自幼深知面食。 要说中国最早的面条实物是在青海喇家遗址发现的,距今约4000年,实际是用小米做的。 虽然东汉时期已有小麦种植,但其实这一时期阶段吃的更多的是以面饼为主,比如蒸饼、汤饼。 贵族豪绅因财力雄厚,可使用石磨技术制作面条。 底层人自然是极少有机会品尝了。 曹操和夏侯渊赶忙起身,接过面碗。 “先生,谢谢您给我包扎,还给我们煮面,阿瞒实在是感谢。” 一旁的夏侯渊抬起头,一脸问号: “不是,哥,刚才不是我给你包扎的吗?” 说着说着,夏侯渊的眼神里多了一丝幽怨。 程宇呵呵一笑,伸手向大堂的角落一指,“别老说什么谢谢的了,你每次过来都给我带这么多东西,我做点这些正常不过。” “快吃吧。” “哈哈。”曹操瞪了一眼夏侯渊,就你多嘴。 “哎呀,渊弟,我这不是被先生的面香冲昏了头脑嘛,一时嘴瓢,你可别往心里去。” 夏侯渊撇了撇嘴。 曹操轻轻挑起一筷子面,那面条裹着醇厚的葱油,油光闪烁,还点缀着些许炸得金黄的葱段碎屑,葱香瞬间扑鼻而来。 他将面条缓缓放入口中,先是感受到面条爽滑劲道的口感,紧接着,葱油浓郁的香气在味蕾上爆开,咸香中带着恰到好处的鲜甜,刺激着他的每一个味觉细胞。 曹操眼睛一亮,忍不住赞道: “先生,这面的滋味实在妙不可言!这葱油的香气醇厚悠长,不知先生是如何熬制的?” 夏侯渊可没曹操这般斯文,他早已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腮帮子一鼓一鼓的,像是饿了许久的小兽。 听到曹操的问题,他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含糊不清地说道:“大哥,你管那么多干啥,好吃就多吃点!” 说着,又往嘴里塞了一大口面,汤汁顺着嘴角流了下来,他也浑然不觉,只顾着享受这美味。 程宇看着两人的吃相,笑着解释道: “这面的精髓在于油,油呢,我选的是本地的猪油。” “这葱油啊,关键在于选料和火候。葱,我选用的是本地新鲜的小香葱,将其洗净晾干后,放入烧热的油锅中,用小火慢炸。” “这过程中,需时刻盯着,让葱段均匀受热,直至葱段由翠绿变为金黄酥脆,葱香完全融入油中,这葱油才算熬成。如此熬制出的葱油,香气浓郁,用来拌面,味道自然绝佳。” 葱油拌面的魅力就在于“极简与极致”的平衡。 曹操心道:真好吃,等我回去,让府内厨子也试着做一份。 不过他不敢抱太大期望,因为之前在品尝过程宇做的姜黄鸭后,也试着让后厨去做,那后厨第一次做鸭,结果差点没把他给腥死。 曹操一边细细品味着程宇的话,一边继续吃面,每一口都吃得极为满足。 夏侯渊则是风卷残云般,不一会儿,碗里的面便见了底。 他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将碗一放,拍了拍圆滚滚的肚子,眼巴巴地望着程宇:“先生,您这面太好吃了,还有吗,我还想再来一碗,感激不尽!” 程宇摇了摇头,笑道:“这可不行,等会儿还有更丰盛的午餐呢。你们先别急,我这就去准备。” “先生,这才刚吃完早饭,怎么就开始准备午餐了?” 曹操忍不住问道。 “今日我要准备一道魏晋时期流行的食宴——曲水流觞宴。这宴席筹备起来可不简单,得花费不少时间。” “曲水流觞宴?那是什么?”夏侯渊好奇地挠挠头。 “这曲水流觞宴啊,起源于西周时期,到魏晋时尤为盛行。文人雅士们列坐于蜿蜒的溪水旁,将盛酒的觞置于水上,任其顺流而下,觞停在谁面前,谁就得赋诗一首,否则便要罚酒。” 曹操和夏侯渊听了,眼中满是好奇,对视一眼后,齐声说道:“先生,我们也想去帮忙,一起筹备这宴席。” 不料,程宇摆了摆手:“哎,别来添乱,你们俩都不会烹饪,过来也是帮倒忙。” “这样吧,你们去大堂那儿看书去,有一本《食仙居诸事记》,你们可以看看,了解一下食仙居的过往,或者拿上那院内墙角的鱼竿,去院落的那个池塘钓鱼,说不定中午还能添一道鲜美的鱼汤。” 曹操和夏侯渊虽然有些失落,但也知道自己确实不懂烹饪,只好听从程宇的安排。 目送程宇返回后院后,曹操和夏侯渊便走到书架前,拿起了《食仙居诸事记》。 “大哥,这就是仙人居所的规矩吧。”夏侯渊略微翻了几页浏览,就有些按捺不住想去钓鱼了。 不知道在仙人道场钓鱼能钓出什么好东西来。 “要不大哥,你先看着,我去屋外瞅瞅?”夏侯渊眼巴巴地望向院落的方向,手中的书已被他随意地翻开又合上,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远不如池塘里可能上钩的大鱼来得有吸引力。 “你就坐在这儿陪我一起看完。”曹操狠狠地瞪了夏侯渊一眼。 夏侯渊嘴巴抿成了一条曲线,在曹操的淫威下,迫不得已地看起了书,眼神却时不时飘向窗外那波光粼粼的池塘。 第139章 曲水流觞宴(下) 曲水流觞是中国古代“上巳节”祛灾祈福的传统风俗,早在西周时期就开始盛行。 “流觞”本是一种祭水仪式,在《尔雅·释天》中就有“祭川曰浮沉”之说。 曲水流觞作为宴饮游戏的源头可追溯到周公旦的“曲水之宴”。徐坚《初学记》引《续齐谐记》曰:“昔周公卜成洛邑,因流水以泛酒,故逸诗云:‘羽觞随波流’。” 曲水流觞的玩法很简单,参与者按主客、长幼依次落座于水边,主人从上游将酒觞放入水中,让它顺流漂去,停在哪位客人面前,客人就要将酒一饮而尽,再以酒宴内容为题吟诗作赋,类似于今天的击鼓传花。 程宇为什么要费这么大周折去做一顿这样的宴席? 其实这和之前从古法菜里得到了灵感有关。 不过程宇并打算完全按照文人雅士的方法去制作曲水流觞宴。 因为作为一名厨师,在他看来,食宴食宴,自然要以美食为宴会的核心。 吟诗作赋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后院。 程宇站定,闭上双眼,集中意念。 瞬间,食仙居那神秘的建造之力如臂使指,听从他的调遣。 青石板、微型水泵、陶制水道组件,像是有了生命一般,自行从储物之处飘然而出。 只见青石板按照程宇心中规划的蜿蜒路径,在空中稍作盘旋,便稳稳地拼接在一起,眨眼间,一条灵动曲折的水道雏形已然铺就。 紧接着,微型水泵与陶制水道组件精准对接,水泵启动,水流潺潺,顺着水道悠悠流淌。 程宇微微皱眉,在心中微调水流速度,直至那水流如他所期望的那般,平缓且柔和,恰似山间缓缓流淌的小溪。 然后用木板拼成一个长方形的木桌,将水道围于中央。 “这样才不错。”程宇轻声自语,额头上因耗费精神,沁出了细密的汗珠。 “出来吧,小家伙们。”程宇轻声呼唤。 刹那间,两道璀璨光芒从屋内疾飞而出,在空中盘旋数圈后,落在程宇肩头,正是那两只小精灵:早茶、晚茶。 “主人,你们终于喊我们啦!” 晚茶扑闪着透明如薄纱般的翅膀,兴奋地在程宇耳边叽叽喳喳,声音清脆得如同清晨的鸟鸣。 早茶则乖巧地依偎在程宇另一边肩头,大眼睛忽闪忽闪,满是期待。 程宇微笑着看向两只小精灵,眼中满是宠溺: “早茶、晚茶,这次得麻烦你们帮我去后院仓库里拿出这样大小形状的酒杯、还有碗盘,然后给我顺着流水依次间隔的摆置,然后再给我布置好四周的环境,最好是带有一种清新雅致的感觉……” 程宇一边用手比划着,一边给两只小精灵说着。 曲水流觞的觞并不是普通的酒杯,在文献中叫做“羽觞”,就是在酒杯两旁有两个耳朵,像是小鸟的两只翅膀一样。 有了这两个耳朵,酒杯才能在起伏颠簸中保持平衡。 程宇之前有在老朱给的礼物里面看到过,因此要特地给两小只说清楚。 “主人,包在我们身上!” 早茶和晚茶领命后,如两道流星般朝着后院仓库飞去。 在小精灵们忙碌的同时,程宇也没闲着。 他进入厨房,开始准备宴会的美食。 曲水流觞有意思的点就在于它可以是20人以上的大型酒宴,也可以是3-4人的小型宴会。 无论怎样都非常适合款待来宾。 他首先准备的是雪霞羹,也就是荷叶豆腐。 他从橱柜中取出一块嫩白的豆腐,豆腐在他手中,像往常一样,被切成薄如a4纸般的厚度,每一片都均匀得如同精心测量过一般。 随后,他便取出之前每日签到所获得的新鲜荷叶,与豆腐片层层叠放,放入蒸锅中。 在等待蒸煮的间隙,程宇开始调制酱汁,鲜美的鸡汤、少许盐、胡椒粉以及几滴香油在碗中混合,他轻轻搅拌,动作娴熟而优雅,随着搅拌,浓郁的香味逐渐飘散开来。 接下来便是着重打造的主菜:兰亭炙——即香煎远古大黄鱼。 原本食材可能用的是鲷鱼或者其他河鱼,但这些鱼哪里比得过程宇之前获得的震旦巨鳔鱼。 程宇取出几十斤之前切好的鱼肉,“咔咔咔”,用一把锋利的菜刀,三下五除二,又切成更薄的鱼片。 将切好的鱼肉被放入一个陶制大盆中,程宇依次加入盐、料酒、姜片,这些调料在他手中如同灵动的音符,纷纷落入盆中。 他伸出手,开始轻轻揉搓鱼肉,以便于每一片鱼肉都充分吸收调料的精华。 随着他的揉搓,料酒的醇厚、姜片的辛辣与鱼肉逐渐融合,散发出一股勾人馋虫的独特香味。 紧接着,程宇将腌制好的鱼肉放在一旁静置,转身开始准备煎鱼的锅具。 炉灶换成了青砖制成的炊具,古朴而坚实,上面架着一口厚重的青铜平底锅。 这平底锅锅底平整光滑,能够均匀地传导热量。 “这食仙居建造能力真是方便呐,还好提前换了炉灶,这青砖炉灶火力稳,青铜平底锅受热匀,最适合煎制这道兰亭炙了。” 他用火折子点燃炉灶中的干柴,干柴“噼里啪啦”地燃烧起来,火势逐渐旺盛,锅底也渐渐升温。 程宇从一只陶制油罐中倒入少许清亮的胡麻油,油一入锅,便发出“滋滋”的轻响,如同奏响了一曲美食的前奏。 待油温升至合适的温度,程宇用一块粗布仔细地吸干鱼肉表面的水分,这一步至关重要,能确保煎鱼时鱼皮迅速变得金黄酥脆。 他小心翼翼地将鱼肉放入锅中,鱼身刚接触锅底,便发出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那是蛋白质迅速凝固的声音,好似在宣告一场味觉盛宴的开场。 随着温度升高,鱼肉的表面逐渐变成诱人的金黄色,程宇轻轻晃动锅子,让鱼肉受热均匀,同时不忘观察鱼肉的状态,确保每一处都煎得恰到好处。 他手中的竹制锅铲灵活地翻动着鱼肉,每一次翻面都精准无误,让鱼肉的两面都呈现出完美的色泽。 在煎鱼的过程中,程宇的眼神紧紧锁住锅中鱼肉,不敢有丝毫分神。 粗心大意,是烹饪之道的天敌。 此时,鱼肉那诱人的香气愈发浓烈,弥漫在整个厨房,勾得人肚子里的馋虫不断闹腾。 “这么多鱼肉,稍有差池就会影响整体口感,得时刻盯着。” 由于此次选用的是几十斤的震旦巨鳔鱼,程宇深知分量之大,需格外留意时间、火候与受热均匀度。 随着一片片鱼肉达到完美状态,他将它们依次盛放在一个特制的大陶盘中,陶盘上绘着古朴的花纹,与这道充满古韵的菜肴相得益彰。 不一会儿,大陶盘便被金黄酥脆的鱼肉堆得满满当当,分量十足,散发着令人难以抗拒的魅力。 与此同时,陶制蒸笼那边,蒸汽不断升腾,发出“噗噗”的声响,仿佛在欢快宣告雪霞羹的完工。 程宇快步上前,打开蒸笼,一股清新的荷叶与豆腐混合的香气扑面而来。 他将先前调制好的酱汁,沿着锅边缓缓倒入,酱汁如丝般顺滑地淌下,均匀覆盖在层层叠叠的荷叶与豆腐上,每一处都被恰到好处地润泽。 完成这两道菜肴后,程宇稍作停顿,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下紧张的心情。 旋即,他又投身于流觞素的制作之中。 嫩绿的青菜、金黄的南瓜、紫色的茄子和洁白的莲藕在案板上依次排开,程宇手法娴熟地将它们洗净、切块。 这几道菜程宇没有多做加工。 “这流觞素,讲究的就是新鲜清爽,食材的本味可不能被破坏了。” 一会儿,青铜炒锅中便传来时蔬与热油碰撞发出的“呲啦”声,伴随着四溢的香气,一道清新爽口的流觞素也即将诞生。 而墨玉糕的制作也在有条不紊地推进,石臼中,炒熟的黑芝麻在石杵的捣动下,逐渐化作细腻粉末,与糯米粉等原料融合,即将被塑造成美味糕点。 与此同时,后院中早茶和晚茶也已完成环境布置,一场汇聚美食与美景的曲水流觞宴,即将盛大开场。 第140章 五感的极致享受 “孟德、妙才,你们可以过来了。”程宇的声音缓缓从后院飘到前院,声音不大不小地传到了曹操和夏侯渊的耳朵里。 前院内,曹操和夏侯渊正还在拿着竹竿钓鱼。 没办法,他们本来也想用其他钓竿钓鱼,但奈何现代钓竿的使用对他们来说,有些太复杂了。 在尝试了一番后,两人还是拿起了一旁的竹竿。 不过,两个小时下来,两人收获微乎其微。 曹操钓到了一条两斤多的鲫鱼。 夏侯渊则钓的都是乱七八糟的海洋垃圾。 就这,他还不舍的扔掉,抱着一个自行车轮胎,一脸好奇地在地上滚来滚去的。 “这玩意儿怪有趣的,不知是何物所造。” 听到程宇的召唤,原本悠哉的曹操急忙把鱼竿放回了原位。 “妙才,先生唤我们了,想必是宴席已备好,快些去吧。” 夏侯渊恋恋不舍地放下轮胎,“好嘞,大哥,我还真有些饿了。” 两人于是起身,快步来到后院。 当他们踏入后院的那一刻,脚步猛地顿住,像是被定在了原地。 只见一条绿茵小道环绕在一张长桌四周,两边开满了芳草和鲜花。 长桌通体呈雅黄色,最特别的是桌子中央,有一条蜿蜒的水道,从桌旁的水管内源源不断地接着清水直流。 水底还放了不少鹅卵石,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粼粼的水波,看起来无比绚烂。 于水之上还盛放着一排排的美食和酒杯。 程宇正立于木桌的一侧,双手抱胸,笑着看着他们。 两小只在空中飞舞,满心等着开饭。 原本便满怀期待的曹操,双眼刹那间睁得老大,不由地惊叹:“这……这等天地,这才是仙家之地吗?” 说着,他不由自主地向前迈了两步,眼睛或是盯着那悠悠流淌的水道,或是盯着缤纷的花草小道,或是盯着于空中飞舞的神秘生物。 “美哉,雅哉。” 夏侯渊更是面容夸张,嘴巴张得都能塞进一个鸡蛋,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扯着大嗓门喊道: “先生,你把天上搬下来啦?” 程宇不受少年们的马屁影响,抬手示意:“过来吧。” 曹操和夏侯渊这才回过神,连忙走到长桌旁。 “你们好呀,我叫早茶(晚茶),我们是主人的小助手。” 两小只也不怕人,主动和曹操、夏侯渊打起了招呼。 程宇也接着给惊呆了的曹操、夏侯渊介绍了一下两只小精灵,最后补充道: “可别小瞧了它们,这后院的不少布置可多亏了它们帮忙呢。” 晚茶胆子很大,飞到少年曹操面前,笑嘻嘻道:“曹公子,今日可有口福啦,主人准备的美食那叫一个绝咧!” 少年曹操好奇心十足,还想伸出手指触碰晚茶,不料被晚茶一个空中漂移躲了过去,然后被嘲讽做了一个鬼脸。 “好了,人都到齐了。”程宇打断了还想互动的两人,“那么曲水流觞宴开始吧。” 曹操和夏侯渊这才正襟危坐,目光紧紧盯着桌上琳琅满目的美食。 流水潺潺经过曹操和夏侯渊的面前,映入他们眼帘的第一道美食是宛如艺术品的雪霞羹。 洁白如玉的豆腐与粉嫩娇艳的荷花花瓣层层叠放,恰似一幅细腻柔美的工笔画,散发着清新淡雅的气息,仿佛裹挟着夏日荷塘的悠悠凉意。 “这前菜名叫雪霞羹,是道凉菜,主料是荷叶、豆腐。” 程宇一边说着,一边轻轻拿起勺子,舀了一勺酱汁,缓缓淋在雪霞羹上,酱汁如丝般顺滑地流淌,均匀地覆盖在那层层叠叠的豆腐与荷叶上,为这道清新的菜肴添了几分诱人的光泽。 “这酱汁可是我精心调配的,汇聚了多种食材的精华,能让雪霞羹的味道更上一层楼。” 见如此美食、美景、美味,一向吃饭大大咧咧的两人此时双手颤颤巍巍地拿起勺子。 这种感觉就像是后世普通人进了国宴饭店一般,不敢大手大脚。 豆腐羹入喉,带给两人的是一种难以言喻的美妙体验。 曹操微微闭眼,细细回味,脸上满是陶醉之色,半晌才缓过来: “这雪霞羹入口即化,豆腐的嫩滑与荷叶的清香完美交融,再加上这酱汁的独特风味,实在是妙不可言。先生厨艺,当真是登峰造极!” 夏侯渊可没这么多词藻在腹中,嘴里一直重复着:“好吃,好吃,太好吃了!” 说着,又忍不住舀起一勺,慢慢送入口中,仿佛在品味世间最珍贵的宝物。 既然是流水宴,自然没时间给他们再细品。 曲水之宴,岂能无美酒? 羽觞缓缓到来,里面盛满的酒水正是特级九酝酒。 这酒就是从曹操身上开出来的奖励。 如今倒是物入原主之喉了。 此时,少年曹操举起羽觞,向着程宇躬身笑道:“先生,今日这场曲水流觞宴,实乃孟德此生之幸事。这雪霞羹已让我等领略到先生厨艺之超凡,如今又见这美酒,想必更是不凡。孟德在此敬先生一杯,多谢先生盛情款待!” 说罢,他仰头将羽觞中的特级九酝酒一饮而尽,酒液顺着喉咙流下,他微微闭眼,脸上露出沉醉的神情。 夏侯渊抬头瞅了瞅曹操,也照葫芦画瓢。 程宇一边拿起一块他那边的墨玉糕,一边微微颌首,示意两人不必多礼。 他很少做糕点,这两道珍品级的糕点雪霞羹和墨玉糕,他品尝了一番后,就味道而言也是颇为满意。 随着羽觞继续在水道中漂流,又一道美食停在了夏侯渊面前。 这次是流觞素,嫩绿的青菜、金黄的南瓜、紫色的茄子和洁白的莲藕搭配在一起,色彩斑斓,十分诱人。 夏侯渊看着眼前的流觞素,眼睛放光,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夹了一大口放入口中。 “哇,这菜看着清爽,吃起来更是爽口,太好吃了!” 夏侯渊一边嚼着,一边含糊不清地说着,腮帮子一鼓一鼓的。 曹操也夹起一筷子流觞素,细细品尝起来。 “这流觞素看似简单,却将各种时蔬的本味发挥得淋漓尽致,先生对食材的挑选和烹饪手法当真精妙。”曹操赞叹道。 程宇回复:“这流觞素讲究的就是食材的新鲜和原汁原味,简单炒制,保留其最本真的味道,与这曲水流觞宴的氛围相得益彰。” 之后出场的便是本宴的重头戏。 兰亭炙。 只见一个精致的铜盘缓缓漂流到了曹操、夏侯渊两人面前。 鱼身泛起一层梦幻般的金色光晕,在阳光的照耀下格外耀眼。 像是在发光一般! 凑近细瞧,鱼皮上那均匀分布的焦斑,恰似夜空中闪烁的繁星,点缀得恰到好处,仅是这视觉上的冲击,便已让曹操心驰神往,喉结不自觉地上下滚动,吞咽着口水。 “你们先尝尝这道兰亭炙吧,感受一下。” 曹操乖巧地点了点头,随即轻轻夹起一块鱼肉。 下一刻,放入口中的瞬间,牙齿率先触碰到酥脆的外皮,“咔嚓”一声,外皮在齿间崩裂,犹如冬日里踩在雪地上的清脆声响,紧接着,鲜嫩多汁的鱼肉如丝般散开。 鱼肉入口即化,细腻嫩滑的触感从舌尖传来,仿佛丝绸轻轻滑过肌肤,柔软得近乎无形。 那浓郁的味道在口腔中瞬间绽放,香料的味道完美地渗透进每一丝鱼肉里,辛辣、咸鲜、甘甜等多种滋味相互交织,却又层次分明,在味蕾上跳起了一曲华丽的舞蹈。 鱼本身的鲜美在各种味道的烘托下,愈发凸显,鲜得让人仿佛能尝到大海的气息,每一次咀嚼,都像是在探索一个全新的美味世界。 曹操眼睛猛地瞪大,原本沉稳的面容瞬间被惊喜填满,他细细咀嚼,也不急着言语,终于等他彻底咽下,情不自禁地竖起了大拇指: “这兰亭炙,妙,妙,太妙了!” 曹操:“(っ????)” 当夏侯渊也品尝到这道菜时,嘴上的动作竟突然也变得斯文起来了。 “嘶——哈~~~“ “这……这鱼咋能这么好吃!” “我滴妈呀!” 夏侯渊含糊地嘟囔着,时不时地因为极致的味觉享受,惊得倒吸一口凉气。 夏侯渊:“(?▽?)っ” 看两人各自奉上自己颜艺的同时,程宇和两小只自然也没落下。 正一脸“(〃''▽''〃)”享受的贡献表情包。 第141章 不过是些许风霜罢了 宴会上,曹操和夏侯渊仍沉浸在兰亭炙的美味中,不住地回味。 曹操放下手中筷子,眼中充满敬佩之色: “先生,今日这场盛宴,每一道菜都让孟德大开眼界。这兰亭炙更是绝妙,真不知先生为了这场宴席,花费了多少心血?” 花了多少心血?程宇的思绪有些飘远。 对于正常人来说昨天只是24个小时,可对于程宇来说,却是快过去四五天时间了。 在空间里的四五天里。 雪霞羹做了七次。 流觞素做了十一次。 墨玉糕做了十三次。 兰亭炙,至少做了二十多次,至于具体是多少,后面他就没有再数了。 这条远古大黄鱼,根本没有前人食谱可供参考。 程宇在制作兰亭炙之前,还尝试了其他烹饪方式,比如炖煮炒炸,但都感觉没有发挥出鱼肉的极致美味。 “唯能极于情,方能极于剑。”——浪翻云《覆雨翻云》 黄大大的这句话如果改编一下,用在厨道上,也极为适合。 程宇是这样认为的。 在长时间的烹饪学习里,程宇早已迷上了烹饪。 思绪渐渐飘回,程宇定了定神,仅用了一句话回复了曹操。 “不过是些许风霜罢了。” 曹操微微一怔,细细品味程宇这句轻描淡写的回应。 他深知,能将美食雕琢至此,背后的艰辛绝非“些许风霜”这般简单。 先生虽是神仙中人,想必也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汗水吧。 他再次望向程宇,眼中的敬佩又多了几分。 “先生豁达,孟德明白。” 先生,这一定是在用自身的经历在教导我们,人生之路,无论所涉何事,皆需这般全心投入、不惧艰难。 “先生,孟德受教了。”曹操一脸诚恳,对着程宇又干了一杯酒。 程宇动作微微一顿,眼中露出疑惑的神情。 是我吃太快,没听到中间还有一句吗? 这两句是怎么连起来的? 夏侯渊虽不太能理解两人言语间的深意,但看着盘中残留的一点肉片,夏侯渊强忍着上手抓的冲动,舔了舔嘴唇。 “先...先生,这肉,还有吗?” “还有呢,大个子。” 晚茶吸溜了一下粘着酱汁的手指,随即动用魔法将后厨里兰亭炙端了出来。 只见盘中的鱼身依旧泛着诱人的油光,香气瞬间再次弥漫开来。 又见到满满一盘子的肉,夏侯渊脸上的馋意再也藏不住,差点直接伸手去抓,又猛地想起这是在先生的宴席上,动作瞬间僵住,双手局促地搓着衣角,朝着众人嘿嘿傻笑。 曹操看着夏侯渊的模样,不禁莞尔,转头对程宇说道: “先生,妙才这憨货,对美食更是毫无抵抗力。今日能品尝到如此佳肴,实乃我兄弟二人之福。” 程宇也没有在意。 “无妨,美食本就是用来享受的,敞开肚皮吃吧。” 随着时间推移,曹操和夏侯渊的肚子渐渐鼓了起来,两人靠在椅背上,满足地打着饱嗝。 可程宇依旧不紧不慢地品尝着菜肴,动作优雅却速度不慢。 曹操和夏侯渊对视一眼,眼中满是惊讶。 原本以为自己作为年轻人里已经很能吃的那种了,但两人一人吃了十斤左右的肉加上其他食物后,也已经吃不下了。 可眼下程先生这食量,没看错的话,至少已经吃了四五十盘的食物了吧。 “先生厉害,您这食量……实在让孟德大开眼界。本以为我与妙才已是能吃之人,没想到先生一人竟比我们两人吃得还多。” 夏侯渊也在一旁附和: “是啊先生,您这肚子是咋装下这么多东西的?” 程宇笑着放下筷子,拍了拍肚子,“这么辛苦做一顿饭,那不是得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饭后,程宇提议带两人去前院钓鱼消食。 曹操和夏侯渊一听,立刻来了精神,当下毫不犹豫地起身跟随程宇前往前院。 “先生,刚才您在做饭时候,我们俩就去钓了。” “我看那池塘清澈,似乎一眼就能望到底,怎么会有鱼出现呢?” 想起刚刚自己的钓鱼体验,曹操一脸疑惑。 程宇嘴角上扬:“这可不是普通的池塘,它实则是海。海里有鱼,那自然就能钓上来。” 此话一出,震得曹操、夏侯渊心中直突突。 程先生,手段真是神乎其神啊。 居然能将浩瀚无垠的大海浓缩成一个小池塘。 曹操惊叹道:“先生,您这……” “少拍马屁,这可不是我的本事。” 程宇手里攥着三根钓竿,分别递给了两人。 “这是我这道场中的传承福地,是先人遗物。” 曹操、夏侯渊两人如小鸡啄米。 哦哦,原来是仙人遗物,岂是我等凡人能想象的。 鉴于这两人还不会用现代钓竿,程宇先教了他们一阵子。 “来,我再给你们讲讲钓鱼的窍门。” 不是程宇好为人师,而是钓鱼如果没有懂行的钓友,那钓上大鱼后,将毫无乐趣。 程宇说着,拿起自己的钓竿,熟练地挂上鱼饵,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一丝拖沓。 “钓鱼讲究个心静,要像对待美食一样,专注且耐心。” “在我这钓鱼呢,是百分百能钓上东西的,至于能钓上来什么东西,这取决于你用的是什么饵,还有你的力气。” 程宇一边说着,一边将鱼钩精准地甩入池塘中央,鱼钩入水,只泛起一圈淡淡的涟漪,随即悄无声息地沉入水中,仿佛与那片水域融为一体。 曹操和夏侯渊目不转睛地盯着程宇的一举一动,手中紧紧握着钓竿。 “先生,您说这钓鱼和力气有关,是个什么说法?” 小小钓鱼佬曹操眉头微蹙,眼中满是求知的渴望。 “这福地名为垂钓之海,他会根据你的力气给你挑选你能钓上来的东西,所以,若有时不全力以赴,即使咬饵,你也有可能钓不上大鱼。” 曹操和夏侯渊恍然大悟,原来这钓鱼之海暗藏这般玄机。 就在程宇还在给两人传授钓鱼经验的时候,浮标突然动了。 “先生,动了!” 程宇用力一提,一条体长两米的大鱼逐渐出现在垂海水面。 定睛一看,鱼身闪烁着银色的光芒,鱼鳞如同一颗颗珍珠,竟是一条八十多公斤重的鲑鱼。 “好强,这鱼都比我高了!” 曹操和夏侯渊惊得下巴都快掉了,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这条大鱼,满脸的艳羡。 第142章 水到渠成:突破 曹操感觉这次来,比前两次受到的刺激多太多了。 看看夏侯渊就知道了,即使回来半天了,人还在发懵。 “来人!”曹操高喊了一声。 门外很快跑进来了一个下人。 “在!” “帮我把这几条鱼送到后厨去,晚上我要吃蒸鱼。” “是!” 尽管好奇这个奇怪材质的水桶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下人还是乖乖地提着水桶退了下去。 曹操看着下人提着水桶离去的背影,转头看向仍处于懵怔状态的夏侯渊,伸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妙才,回魂了!” 夏侯渊身子一颤,这才如梦初醒,声音带着几分恍惚。 “大哥,要不你打我一下,让我看看我是不是还在做梦?” 曹操气笑,也不客气,上去就是几个爆栗。 “哎呦!” “叫你过去给我丢人!” “哎呦,哎呦,大哥,大哥,停停停!” …… 此时,在食仙居的程宇正看着手里两个东西,默默无语。 【爪黄飞电手办】:曹操的坐骑爪黄飞电的手办。 【赤兔马的二手马鞍】:夏侯渊曾短暂借用过关羽的赤兔马,之后捎走了赤兔马的马鞍按在自己的马上。 爪黄飞电手办,我又不是曹操粉丝,你倒是给我来个真的爪黄飞电啊。 当程宇看到二手马鞍的时候,更是吐血。 下次见到关羽,请你捎走赤兔马好吗? 拿个二手的赤兔马鞍当宝,你也是二爷粉丝是吗? 这两个玩意。 不能说是没有用处,而是—— “啥也不是。” 程宇憋了半天,终于吐出了心声。 将【爪黄飞电手办】和【赤兔马的二手马鞍】随手丢进仓库后,便一头扎进了厨艺空间。 时间悄然流逝…… 程宇沉浸在自己的美食世界中。 这一天,他走进空间,准备制作一道非遗川菜——自贡火边子牛肉。 火边子牛肉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朝乾隆年间,因自贡地区井盐生产的需要,大量役牛投入劳作,牛肉资源丰富且价格亲民,聪慧的盐工们遂将牛肉制成各类美食,火边子牛肉便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火边子牛肉对食材的选择极为苛刻,要不是有空间能力,程宇在现实中复刻出来,还需要一番功夫。 仅选用自贡地区特定杂交牛(本地水牛与湘西黄牛的杂交后代)的后腿肉。 这种牛肉肉质紧实、纹理细腻,一头牛身上只有10-15公斤的“冬瓜牛肉”符合要求,堪称精华所在。 食用盐来自自贡燊海井,黑卤水熬制,且采用豆浆除杂法生产的粒状优质食用井盐。 卤水则是采用自贡地区的地下水,以20余种天然香辛料秘制而成。 辣椒还要选用本地种植的七星椒。 每次烹饪新菜的时候,程宇都要花费至少2-3个小时去观看他人的制作视频和讲述菜品本身的文化视频。 这样既能让他感受到他人在制作这道菜时饱含的情绪,也能知晓菜品背后那些不为人知的故事,从而更好地将这些融入自己的创作中。 程宇的目光会追随着视频里老师傅的每一个动作,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嘴里还不时小声念叨: “原来这一刀的角度要再倾斜一点,这样切出来的肉片会更薄更均匀。” 视频看完,空间备好食材。 程宇站在案板前,目光如炬地盯着牛肉。 仿佛此刻整个世界只剩下他和这即将被雕琢成美味的食材。 微喘粗气,程宇缓缓闭上眼,脑海中如同电影般回放过那些制作视频中的画面、书里记载的牛肉烹饪内容,每一个关键步骤、每一处细微手法,都在他的记忆里无比清晰。 再睁眼时,他的眼神愈发坚定。 他微微弓下身,手臂稳稳抬起,手腕轻旋,片刀以近乎完美的角度切入牛肉。 “唰唰唰” 鲜香的牛肉片,似雪花般轻柔飘落案板,每一片的厚度几乎一致,精准得如同机器裁切。 “这般厚度,方能在后续烹制中,恰到好处地吸收料汁,口感也会愈发细腻丝滑。” 程宇切完肉,便移步至摆放调料的区域。 他先是捧起那罐空间具现的自贡燊海井的食用盐,揭开盖子,鼻尖轻嗅,纯净且带着独特咸香的气息让他满意点头。 随后,他拿起装着秘制卤水的坛子,双手微微用力,缓缓倾倒,卤水如琥珀般流淌而出,浓郁醇厚的香气瞬间弥漫整个空间。 紧接着,他将切好的牛肉片放入卤水中腌制。程宇双手轻柔地在肉片中翻动,如同在安抚一个个沉睡的精灵,确保每一片牛肉都被卤水均匀包裹。 “腌制的时间不能短!” “短了,味道难以渗透;长了,牛肉鲜嫩不再,每一秒都得好好把握。” 即使以如今程宇非人的专注力做到此时也有了一丝疲惫。 腌制完毕,程宇把牛肉片整齐挂在特制晾晒架上,等待空间内的“自然风”将其风干。 并未闲着,他转身开始处理七星椒以及做一些其他的烹饪工作。 以他的厨艺功底,要想更上一层楼,必须要接触这种非一日之功方可毕之的菜肴。 这种等待的感觉,他稍歇一会儿,屁股挨着椅子,望了望空间里的其他区域。 “还有五种吧。” 第一天悄然过去。 在空间阳光的饱和照射下,牛肉片在微风中渐渐失去水分,颜色愈发深沉,空气中弥漫的香气也愈发浓郁。 程宇踱步至晾晒架前,轻轻触摸牛肉片,感受着它们质地的变化,满意之色浮现在脸上: “嗯,进度正好,这般干燥程度,为后续入味打下了良好基础。” 第二天,牛肉片变得更加干燥,韧性也有所增强。 程宇拿起一片,对着光线查看,光线透过薄薄的肉片,呈现出诱人的色泽。 他把肉片凑近鼻尖,深吸一口气,浓郁的肉香与卤料香交织在一起,让他对最终成品的期待愈发强烈。 到了第三天,程宇迎来关键步骤——涂抹七星椒。 他将剁碎的辣椒盛在碗中,拿起小勺,小心翼翼地舀起一勺辣椒,均匀涂抹在牛肉片上。 他的眼神专注得近乎虔诚,每一下涂抹都力求覆盖均匀,让辣椒的辛辣与牛肉完美融合。 涂抹过程中,他脑海里回想着视频中老师傅们传授的经验,手法愈发熟练。 所有牛肉片涂抹好辣椒后,程宇再次将它们挂起晾晒。 “后面,就是等待奇迹降临了。” 终于—— 当牛肉片愈发干燥。 当浓郁醇厚的香味弥漫在整个厨艺空间。 程宇知道,自己终于完成了这道美食。 他缓缓走到晾晒架前,眼神中满是期待与紧张。 他没有直接查看空间鉴定。 而是轻轻取下一片牛肉,这片凝聚了他无数心血与情感的自贡火边子牛肉,呈现在他眼前。 牛肉片色泽诱人,红褐中带着辣椒的鲜艳,仿佛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程宇深吸一口气,将牛肉放入口中。 瞬间,丰富且层次分明的口感在口腔中迸发 牛肉的鲜嫩、卤水的醇厚、七星椒的香辣,以及各种香料融合而成的独特味道,交织在一起。 每一次咀嚼,都能感受到牛肉紧实的质感,以及味道在舌尖上的不断变化与升华。 程宇只觉感官仿佛被无限放大,空间内的一切声音,微风拂过牛肉片的沙沙声、调料罐中香料轻微晃动的簌簌声,都变得无比清晰。 眼前的景象也变得更加明亮鲜艳,色彩饱和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他的第六感似乎在跳跃,在告诉他: 大师级!!! 成!!! 程宇眼眶微微泛红,激动与喜悦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他仰起头,望向厨艺空间的上方,心中感慨万千。 一路走来,历经无数次的尝试与失败,不断地钻研与学习,才有了今天水到渠成的突破。 第143章 水煮肉片带来的喜悦 在这极度兴奋的情绪平复些许后,程宇陷入了深深的思索。 他回想起制作这道菜的每一个细节,从最初对食材的精挑细选,到观看制作视频时对老师傅每一个动作的仔细揣摩,再到实际操作中全身心的投入,每一个环节都倾注了他对美食的热爱与执着。 富含情感的美食,不仅仅是将各种食材巧妙地组合在一起,做出美味的味道。 更重要的是,在整个制作过程中,厨师要将自己的喜怒哀乐、对生活的感悟、对美好的向往等各种情绪,通过双手传递给食材。 非遗。 遗的不是技术。 而是传承,是历代厨师的情感!! 就像这道自贡火边子牛肉,它承载着自贡地区悠久的历史文化,那些盐工们在艰苦劳作中的智慧与对美食的追求,通过程宇的理解与诠释,融入到了每一片牛肉之中。 当食客品尝这道菜时,不仅仅是在享受美味,更是在感受一种情感的共鸣,一种跨越时空的文化交流。 带情绪的美食,其真正要诀就在于厨师要用心去感受食材,用心去烹饪,将自己的灵魂注入到菜肴之中,让美食成为情感与文化的载体。 望着手中的肉片,程宇心中感慨万千。 真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程宇原本以为自己或许要在厨艺领域继续钻研,或者在新的领域比如面食领域另辟蹊径,方可让自己突破大师级。 没想到,现在就突破了。 不过,总归是好事。 既然已经成功突破大师级厨艺,程宇当下也不再久留。 瞬间回到了现实世界。 “去试试我突破后的手艺去。” 程宇打开房门,大步流星地迈向了后厨。 目光扫过厨房的每一个角落,程宇瞧见了还剩半只的野猪腿。 这次就把你解决掉吧。 “拿你来验证一下我这大师级的厨艺。”程宇嘴角微微上扬,轻声自语道。 一个闪身,便来到了案板前,他双手稳稳捧起野猪腿,表情十分凝重,像是在做教堂祷告般虔诚。 切片、备料、腌制,一气呵成,他甚至没有浪费半秒的闲工夫,整个人精确地像一个机器一般。 这一阶段,手在不停忙碌的同时,下一个阶段要怎么做,已经想好了。 而且脑子和手仿佛处在两个不同的操作系统一般。 程宇打算做一锅水煮肉片,来犒劳一下自己。 一道色香味绝佳的水煮肉片很快呈现在了程宇眼前。 美食:【水煮肉片】 评分:【大师级】 评价:【采用野猪后腿肉,肉质鲜嫩且富有弹性,火候掌控精准,每一片肉都饱含麻辣鲜香,却又不失其本味。汤底浓郁醇厚,辣中带甜,层次丰富。此道菜将传统水煮技法发挥至极致,完美展现了野猪的独特风味与厨师的高超技艺,堪称一绝。】 肉片鲜嫩多汁、色泽分明、上面还撒上了不少葱花和香菜,直接大大提升了这道菜的颜值。 剧烈浓厚的香味早已从厨房飘到了大堂、前院,甚至食仙居方圆数十米内,都能闻到。 两个小精灵早茶、晚茶在程宇快做好的时候,就已经偷偷摸进了厨房。 “主人,这道菜好香好香,能给我待会尝一口吗?”晚茶眼睛眨巴眨巴地,脸上露出了可怜兮兮的小表情。 无视晚茶的卖萌攻击。 程宇一边将水煮肉片盛上来,一边漫不经心道:“你和早茶的功课做完了吗?” 晚茶一听这话,瞬间像被霜打的茄子般,蔫了下去。 她耷拉着脑袋,小声嘟囔:“还……还没呢,不过主人,这水煮肉片的香味实在是太诱人了,你问早茶,我们是不是刚才都跑得远远的,还闻到了。” 早茶呆毛挥舞,连连点头,附和着晚茶的话。 程宇看着两个小家伙那馋猫似的模样,不禁笑出声来。 “行吧,等我先尝尝,要是味道过关,就赏你们一点。” “???(ˊ?ˋ)??*” 程宇拿起筷子,夹起了一片肉片,轻轻放入口中。 顷刻间,口腔里便充斥着浓郁醇厚的香辣味。 不! 程宇微微咀嚼。 还有肉片本身鲜嫩的口感。 “嗯~~~“ 程宇闭上了眼睛,非常的享受。 这滋味—— 程宇也吃过好几次自己亲手做的大师级美食和闪光料理了。 按理说这水煮肉片的味道就算再绝,那就是和闪光料理一个层次。 但程宇从这水煮肉片里品出的不只是水煮肉片应有的滋味。 还有一种情绪:喜悦! 程宇是如何做到的??? 从最初给野猪后腿肉切片环节,在看似机械的动作里,程宇的心情始终停留在刚不久突破的喜悦之中。 在备料时,程宇有意将最辣和最温和的两种辣椒巧妙地融合在了一起,随着他每次混合新的调料,情绪也仿佛一道调料融入其中。 这种感觉玄之又玄,程宇目前也只是粗略掌握了注入情绪的方法,还不能领会如何将情绪随时随地的调用出来。 “等以后慢慢琢磨吧。”程宇暗暗思忖。 “主人,味道如何?”晚茶那充满期待的声音将程宇从思绪中拉回。 程宇看着两个闪烁着“?”“?”大眼睛的小精灵,笑着夹起两片肉片,一挥手,两个肉片分别来到了两小只的面前。 “你们尝尝吧,味道尚可。” 早茶虽然性格有些木讷,但他一直有更敏锐的第六感。 “尚可是什么意思,总感觉主人在...哪什么...装逼吧。”他一边在心里回味主人的话,一边将小手抓向了肉片。 另一旁的晚茶已经开始啃咬了。 下一刻。 两个小精灵原先精致的小脸蛋瞬间露出了惊人的颜艺。 “哇!!” “哇!!” “好好吃!!!” 两只小精灵好吃到嗷嗷直叫,明显是感受到了水煮肉片中喜悦的情绪。 三人一顿胡吃,一锅的量也渐渐见底。 饱餐一顿后,程宇正准备起身收拾。 突然,他感觉到丹田内一阵强烈的涌动。 原本就在加速运转的食炁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一般,都从丹田中冲向全身经脉,更加疯狂的流转。 程宇脸色大变,立马闪身冲向了后山。 第144章 双喜临门:食炁法突破 就在早茶、晚茶一脸懵的时候,程宇渐行渐远,传来了一道声音: “你们不要靠近后山,我要突破了。” 程宇在荆棘丛生的山林间穿梭,企图用荆棘的尖刺来缓解体内经脉膨胀的撕裂之痛。 荆棘的尖刺如同一把小刀,尽管将程宇身上的衣衫不断划破,但却没有在程宇的身上留下一丝印记。 太强了! 他此时的身体防御力。 程宇浑然不觉身上只剩几缕布条的衣服,此刻他的全部精力都集中在体内那疯狂流转的食炁上。 山林间的风声在他耳边呼啸而过,他咬紧牙关,汗水顺着脸颊抖落。 “一定得坚持住,这是食炁法进入【混元一炁】阶段的关键时刻,绝不能功亏一篑!” 尽管近日程宇有意识到肉体的提升速度相较之前,已经变得极为龟速。 在众多美食甚至是大师级美食的滋补下,食炁法境界的进展飞快。 这就是,即将进入下一阶段的征兆。 但程宇一直把心思都花在厨艺突破和空间训练中,数十天的时间使他分心,没想起食炁法的情况。 随着食炁在全身经脉中持续不断地冲击,程宇感觉自己的身体仿佛变成了一个四处交战的战场,每一寸经脉都在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他能清晰地感受到食炁所到之处,经脉都在不断地扩张、重塑。 这种感觉既痛苦又奇妙。 突然,程宇来到一片空旷的林地。 这是他日常锻炼的地方,他伸出双手强撑着身体缓缓坐在地上。 “来吧,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一些吧。” “嗯……吭……”一张俊脸痛苦地将五官快要扭在了一起。 终于,随着最后一道经脉内的食炁逐渐平和,像其他经脉内的食炁一样开始正常流通。 程宇感觉自己丹田内仿佛有什么东西冲出,瞬间的时间游遍全身。 原本在经脉中自行流转的食炁开始在全身各处互通,形成了一个完美的循环,不再回到丹田之中。 仿佛只是把丹田当作了一个交通枢纽一般。 程宇露出了喜悦的笑容。 成功了! 自己终于顺利突破到了下一个食炁法的阶段【混元一炁】。 “没有完整版食炁法的加持,突破起来居然如此费力和痛苦。” 程宇有些后怕。 “下次,还是要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另外,还是要抓紧时间,找到食炁法的其他……” 想到这里程宇停顿了下来,大汗淋漓的脸颊上露出了一丝苦笑。 “这可是月签随机到的,自己还能从哪里能获得下一部分。” 难道要等这个月末签到时,看能不能随机到吗? 程宇不确定自己还能不能有这么好的运气。 可他并不后悔自己当初选择走上这条路。 法是自己选择修的。 那么这条路就要自己坚持,一直走到底。 “离食炁法达到圆满境界还早,不急,自己还有时间可以等,还有机会。” “自己在修炼上完全是个小白,说不定等修到圆满,这辈子都修不成呢?” 想到这里,程宇不由地自嘲起来。 片刻后,他调整好了自身的呼吸,开始察觉自己现在的身体变化。 他缓缓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筋骨,只听全身关节像是炒豆子一般,“噼里啪啦”作响。 他望向不远处自己经常练习用的一块巨石。 那巨石足有一人多高,四五米宽,平日里他只能偶尔双手托起它。 望石兴叹! 现在。 程宇大步走到岩石前,深吸了一口气,双脚猛踏地面,居然直接踏出了一个二十公分的脚印坑。 “……” 不好意思,起猛了。 再来! 程宇稍稍旋动两腿,然后双手抓住岩石底部,狠狠在岩石底部戳了一个五个手指孔,牢牢扣住。 他咬紧牙关,大喝一声:“起!” 一股从未体验过的强大力量从他体内涌出。 下一秒,这块和地面贴合了不知多少岁月的巨石,竟被他轻而易举地抬了起来。 这块巨石有10.21吨重! 而且自己甚至还留有余力! 也不知为何,程宇竟然完美无缺地将巨石的重量算出来。 心中满是震撼。 手中沉甸甸的巨石在不断传来压力,程宇双手稳稳托举,心中的震撼随着内心的安定渐渐平息。 至少还能举上数个小时,甚至半天都没问题。 “这就是新的阶段食炁法带来的肉身力量吗?” 一次突破,竟然比半个月增长的肉身力量的总和还要多。 “难怪小说里,会有那种痴迷练武的狂人。” 这种力量提升带来的畅快感,岂是一般快乐能够形容。 程宇闭上一口气,然后迈出了一步。 每一步迈出,地面都被他沉重的脚步踏出一个深深的脚印。 找到了一个泥坑,程宇轻轻将巨石放入其中,然后又是一掌按在巨石上,留下了一个清晰可见的掌印,巨石瞬间下沉了数公分。 将这个坑给完美的填补。 程宇满意地拍了拍手。 很好,看这个泥坑不顺眼很久了。 “自己的极限力量应该在15吨左右。” 程宇心中估算了一下。 “既然力量有了如此巨大的提升,那么我的速度又会是如何呢?” 程宇心中涌起一股好奇,正欲开展自己的下一步行动时,却低头看到了自己身上褴褛的衣服。 “呃……” 还是回去换身衣服再试吧。 他可不想就这副模样在山林里测试速度,保不齐再跑快些,身上最后这点布片都得被风给卷走了。 回到食仙居,程宇立刻换了一身清爽的夏日服装。 上衣衣领微微敞开,露出了一线迷人的锁骨,最上面两颗纽扣随意地解开,平添了几分慵懒随性的气息。 下身搭配了一条黑色中长裤。 当程宇从卧室内走出来,来到前院,早茶、晚茶听到声音转头回望,立马都被被程宇宛若天人般的姿态惊住了。 “主人,你……你变得比之前更帅了!” “哇!哇!哇!” 早茶、晚茶来到程宇身边飞快地转悠着。 “感觉还有一股香香的味道在主人身上哎。”晚茶小鼻子轻轻地嗅着。 程宇随意拿来一个长椅,在院内坐下,晚霞撒在身上,勾勒出他如今修长而又健美的体型。 “好了,你们不要光夸我了,来,让我检查检查你们的功课做的怎么样了?” “(⊙ o⊙)啊!” “看,天边有ufo!” “wto来了,也得给我检查功课。” “╥﹏╥...” 第145章 怎么来了个病号 公元619年,食仙居的新一位食客诞生。 “他是长子,生在承乾殿,就叫李承乾吧。” 说这话的人正是后来那位唐太宗李世民。 李承乾的前半生可谓是顺风顺水。 还在襁褓之中时,便被封为恒山王。 直接达成了古来无数文臣武将心中的美梦。 8岁被立为太子。 11岁拜礼部尚书李纲为师。 13岁,生病,从来不信佛也不信道的唐太宗却请了道士秦英来为儿子祈福,等承乾病愈后,唐太宗又召度三千人出家,并特地修建了西华观和普光寺。 然而,人的命运在绝大多数的人生中都不会顺风顺水的。 贞观十年春,宫里传来了一个坏消息,长孙皇后病重。 “你说什么?” “我母后病重在床,命不久矣?” 东宫内,高大伟岸、仪态出众的李承乾听到宫中太监的禀报后,立马坐不住了。 慌忙命人备马,心急如焚地朝着宫中飞奔而去。 很快,李承乾便来到了寝宫。 他脚步匆匆,甚至顾不上整理被风吹乱的发髻,径直冲进了内室。 “母后!” “殿下...” “母后!” 李承乾不顾宫女阻拦,来到了长孙皇后身边。 只见长孙皇后静静地躺在床榻上,面色苍白如纸,毫无血色,双目紧闭。 李承乾见往日那和蔼可亲、仪容华美的面容此刻显得如此憔悴不堪,眼眶瞬间就红了! 他立马跪下两腿挪移到母亲身边,握住了她的手,声音颤抖的呼唤着:“母后,儿臣来看您了,你不睁开眼看看儿臣吗? 长孙皇后没有任何回应。 李承乾只觉心中一阵刺痛,泪水不受控制地夺眶而出。 他俯下身,他将头轻轻靠在母后的枕边,略带哭腔。 “母后,您一定要好起来啊!儿臣不能没有您呐!” 这时,一阵稚嫩的哭声从身旁传来,李承乾抬起头,只见两个两三岁大的妹妹晋阳和新城正被宫女抱着,瞳孔里满是不安和惊恐。 李承乾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站起身来到了两位妹妹身边,勉强露出了温和的笑容。 “妹妹们莫怕,母后只是一时累了,睡着了,她会好起来的。” 说着,他轻轻拭去了妹妹们眼角的泪水。 “嗯!我不哭,太子哥哥也不哭!” 兕子(晋阳)小脸凑近李承乾,奶声奶气地安慰起李承乾。 李承乾露出了一丝笑容,亲昵地摸了摸兕子的小脑袋。 为了不打扰母后休息,李承乾离开了寝宫,来到了祈福之处为母后祈福。 待祈福结束,一旁的侍从见李承乾脸上仍是忧愁和无助,突然心生一计: “太子殿下,在小人的家乡,有一种有效的祈福之法,或许能为皇后娘娘带来好运。” 李承乾眼中闪过一丝希冀,急忙追问。 “什么祈福之法,快说与我听听。” “殿下,在小人的家乡,若是家中有亲人生病,便会以射雁来祈福,意为消除病魇之意。” 李承乾听罢,果断下令: “好,孤便亲自为母后射魇。” 于是,李承乾带着侍从们来到了御林苑。 “嗖——” 箭羽和大雁擦身而过。 又没射中! 随着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李承乾本就不平和的心情变得愈发焦躁。 众人也在不知不觉间来到了李世民所居之处,甘露殿附近。 因为宫顶正有一只大雁在休憩。 “太子殿下,此处已靠近甘露殿,万不可将箭矢射入殿内啊。”侍从连忙提醒道。 “啰嗦!” 一门心思都在想着为母亲祈福的李承乾,没有把侍从的话听进去。 “咻!” 这一箭带着他对母亲深深的祈愿,径直射向太极宫。 “殿下!!!” 身旁众人大惊失色。 完了,我要见我太奶了! …… 与此同时。 甘露殿内,李世民正与数位大臣议事。 突然! 只听“嗖”的一声,一支箭羽没入殿柱之上。 李纲:“!” 魏征:“!!” 李世民:“!!!” “来人,穿甲!”李世民反应最快,立即进入了战备状态。 并开始调动兵士。 不怪李世民反应这么大,因为上一回射入这甘露殿的箭矢,就是: 当年的玄武门之变! 很快,侍卫禀报,说是太子李承乾所射。 太子太詹房玄龄当场大惊失色。 魏征则是低头看向脚下,企图在殿内砖缝中找出蚂蚁来。 “逆子!!!” “当真是好大的胆子!” “来人,给我将太子李承乾抓过来!” 李承乾这边呢,还在为没射中而难过回返时。 突然发现一群御林军如潮水般涌来,将他团团围住。 “殿下!”身旁几位侍卫吓得脸色煞白。 “莫——”还没等李承乾说完。 就在这时,胯下之马受惊,前蹄高高扬起,发出了一声嘶鸣。 没有心理准备的李承乾,竟被马儿扭头甩落下来,重重地摔落在地上。 右腿“咔嚓”一声响起。 “啊~~~” 剧烈疼痛从腿根袭来的同时,御林军们一拥而上,将他擒住。 御林军哪里来得及关心李承乾的惨叫,因为他老子还在气头上呢。 就这样,李承乾被一路押送到了甘露殿内。 李世民看到李承乾头发散乱、狼狈不堪,没有一点大唐太子的模样,心中的怒火在这一刻几欲达到巅峰。 他大步流星来到李承乾近前,然后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狠狠地踢了李承乾一脚,并指着他的鼻子怒斥: “逆子!” “你为什么把箭射入宫禁中?” “你知道这是什么罪吗?” 李承乾忍着腿上的剧痛,话语断断续续:“我……我——” 怒不可遏的李世民已经没有耐心听他慢吞吞的解释。 “闭嘴!” 房玄龄也想说话…… “你也闭嘴!” “来人!” “禁闭太子!” 几个侍卫上前,架着李承乾便往大殿外走去。 李承乾的脚在地上拖出了一道道血痕。 他疼得冷汗直冒,却咬着牙一声不吭的离去。 到了大殿外,李承乾被扔上了轿子。 他躺在轿子内,只觉右腿疼痛欲裂,伤口上血流不止,仿佛有千万根针在扎。 他的意识渐渐模糊,眼前的景象也变得昏暗起来。 在他迷迷糊糊地最后一眼里,他看到了一座府邸。 食仙居。 …… 程宇、早茶、晚茶三个人大眼瞪小眼。 客卧内,李承乾正处在昏迷中。 “你们会医术吗?” 早茶、晚茶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 程宇无语望天,他也不会看病啊。 怎么来了个病号啊? 第146章 药膳:当归排骨汤 还好程宇很早就认识了庄里的赤脚医生胡建国。 连忙打电话把人摇了过来。 “老胡,怎么样,能治吗?”程宇递给了胡建国一支烟。 胡建国接过一看,呦!华子! 也不急着抽,而是抬手将其丝滑地搭在了耳旁,自信道: “有俺在,加上救治的及时,这右腿还有救,不过...”胡建国看着李承乾包扎好的伤腿,有些迟疑地问程宇,“这人不是庄上的吧,俺好像从没见过。” “我客户,刚来。” 随后又递上了一根华子! 拿人嘴短,吃人手软。 胡建国能在庄里瞧三十年的病,那自然是个人精。 见程宇不愿意说,他也将想法抛之脑后。 临走前,胡建国也好意提醒起程宇: “这小伙子最好还是要送到大医院救治一下,因为俺看他的这腿伤,即使有俺的药,也不可能完全痊愈。” “哦?怎么说?”程宇好奇地问道。 胡建国微微皱起自己有些斑白的一字眉,神色有些凝重: “他右腿的伤势有点复杂。” “除了直接摔落导致的骨折之外,在受伤后应该还经历了一段颠簸,这使得骨折处的损伤进一步加剧。” “俺虽然给他做了初步的包扎和固定,但以我的经验,骨头内部的损伤很可能已经影响到了愈合神经。” 程宇点了点头,若有所悟。 “必须得去大医院,借助大医院的设备进行手术。” 听罢,程宇皱了皱眉头,然后又往胡建国手里多塞了些钱。 “老胡,你就多给他配些药吧,我看他这伤一时半会也无法随意走动。” 胡建国接过钱,微微点头。 “行,我再给他开些强效药,不过后续一定要注意休养。” “俗话说得好,伤筋动骨……” “对对对,一百天。” 胡建国呆呆地看着被合上的大门,气笑。 “可恶的小子,不尊重老人家说话。” 胡建国走后,程宇望着依旧昏迷不醒的李承乾,拎来了一个长椅躺下。 继上次的廉颇后,又出来了一个让他伤脑筋的家伙。 这小子现在的腿伤,不会就是日后直接导致他残疾的直接原因吧。 那要是我直接救了他,那岂不是直接获得了一个大人情,甚至李世民也得欠我一个人情呐。 哦不,是整个大唐! 但一时半会他还不能帮李承乾治好腿伤。 这里要去三甲医院,最快也得一天的时间。 除非,程宇能直接达成李承乾身上的时空锚定条件,能让他在现代无限制停留。 想到这儿,程宇再次瞅了一眼躺板板的李承乾。 【人物:李承乾】 【时空锚定条件:父辈的认可。李承乾一直以来都希望获得父亲的认可,因此哪怕有再大的困难,他都想试一试。】 【方式(可任选其一)】 【送上一道突厥美食得到李世民的好评】 【亲自做一道美食得到李世民的好评】 【听到李世民的夸赞:我家的承乾终于是个顶天立地的大人了!】 程宇:“……” 三个任务,都和李世民有关。 李承乾,你真不愧是父愁者联盟里的c位啊。 明明生来就是天选太子,结果活成了这个样子。 我要是你…… 程宇微微停顿了一下,要是他父亲是李世民,他也不一定能比李承乾做的更好。 啧,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 程宇叹了口气,从长椅上站起身。 “不管怎么样,来了我这,不给点好评,能走?” 厨房内。 程宇在两只小精灵的帮助下,依次找出了当归、红枣、枸杞、生姜、黄酒、猪肋排。 这囤货囤多了是真难找。 这人一旦有钱了,啥都想买,啥都想囤。 要说庄里最快乐的是谁,快递小哥绝对能排得上号。 每次给程宇家拉货都是一车,这一车快递费分成真不少。 这次做菜非比寻常。 因为程宇要做的是药膳。 看着台上摆放好的食材,程宇在心中暗暗思索。 这药膳,不同于普通菜肴。 不仅要讲究食材的搭配,更要精准把控火候和时间,才能让药效与美味完美融合,发挥最大功效。 不能马虎大意。 这还是程宇晋升为大师级厨艺后第一次做药膳。 ……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炖煮,药膳——当归排骨汤大功告成。 程宇下意识地擦了擦莫须有的汗,终于松了一口气,露出了洋溢的笑容。 总算没有丢分。 美食:【当归排骨汤】 评分:【大师级】 评价:【此汤以精选排骨与优质当归精心熬制,汤色清澈金黄,香气扑鼻。排骨炖至酥烂,入口即化,当归的药香与肉香完美融合,滋补而不腻。火候与配料比例拿捏精准,每一口都是对身体的温柔呵护,尽显药膳调理之精髓,堪称养生佳品中的翘楚。】 此时的厨房里弥漫着诱人至极的香味,早茶和晚茶不时地凑到近前,深吸着香气,馋得直咽口水。 程宇将火关掉,盛出了一大碗汤,然后分了数个小碗。 金灿灿的汤色,搭配红枣、枸杞点缀,色香味在这一时刻拥有了勾人心魄的艺术感。 程宇用勺子舀了一点汤,轻轻吹凉,尝了一口。 嗯…… 再尝一口。 嗯…… “主人……”两小子大眼睛忽闪忽闪,似乎在说,你要喝到什么时候,才能给我俩一口汤喝。 “咳……,都来尝尝吧。”程宇已经逐渐不知道尴尬为何物。 咳嗽现在都只咳一声了。 “ヽ(??▽?)ノ” …… 程宇端着汤,来到李承乾的房间。 身后是头上各肿了一个包的两小只。 早茶、晚茶都气呼呼地在怒视对方。 晚茶:“都怪你,喝太多了,害我挨揍” 早茶:“才不是我!!明明是你一直在喝,你这几天天天不做饭就饿着肚子等主人做饭,羞羞羞。” 晚茶:“你!!!” 李承乾依旧昏迷不醒,不过看着气色已经比之前好了一些。 “晚茶,你来给他喂食。”程宇喊了一声。 ╭(╯^╰)╮哼,看到没,主人还是更看重我! 晚茶学起了平时院内斗胜的大公鸡,小脸仰起。 气的早茶直呼呼。 汤汁缓缓送入李承乾的口中,一开始汤汁还顺着嘴角滑落。 晚茶咽了咽口水:“给他喝,真浪费啊!” 不过很快,李承乾的喉咙动了动,似乎有了吞咽的动作。 紧接着,李承乾仿佛像个机器人一般,瞬间睁开了眼睛,眼神透亮,身体微微发颤。 “什么东西,为何如此美味?!!” 简直触及了他的灵魂! 第147章 愿仙人救我母后一命 “所以……我就被你们救了?” 在经过一番沟通后,李承乾勉强接受了目前发生的一切。 毕竟腿上持续的疼痛让他格外的清醒,不至于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梦。 他脸色还是有些难看,但比之刚来那会已经好了很多。 早茶、晚茶连连点头。 这也太玄了! 李承乾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两小只,然后又将视线转移到了程宇身上。 “我李承乾在此先谢谢程先生的救命之恩。”他一脸郑重地向程宇做了一揖。 程宇没有客气,点了点头,接受了他的道谢。 这个道谢算是挺诚心的,没有自称什么大唐太子来压人。 管中窥豹,这李承乾并非是个无脑之人,懂得审时度势。 突然,程宇的手机在裤子里震动了起来,程宇眉头一蹙。 “李承乾,我有点事要处理,你先好好静养。” 来到屋外,程宇拿出了手机。 程宇的手机号码早就在之前换过一次了,因此现在知道他手机号码的联系人只有零星几个人。 拿出来一看,是姜木兰打过来的。 “程宇,明天施工队便会来到你们村修山路,所以通知你一声。”电话那边传来了姜木兰淡漠的声音。 程宇轻轻颔首:“好。村长那边知会了吗?” “已经和村长说过了。” “另外,后续的住宅装修也马上就位了。” “谢谢你,木兰。” “……不用谢”姜木兰那边声音多了一丝喜悦。 电话那头,姜木兰顿了顿,又接着说道: “施工队和公司的资质我都仔细审查过了,都是业内口碑极佳的,会严格按照我们的规划进行。” “好。” 两人又就一些施工细节和后续的对接事宜交流了一番,电话便逐渐陷入了沉默。 过了片刻,姜木兰突然开口: “过段时间,能尝尝你的手艺吗?” “可以,我随时欢迎。” “好。”姜木兰有些开心。 随后,两人挂断了电话。 聊完,程宇转身回到屋内。 只见李承乾正坐在床边,手中捧着《食仙居诸事记》,目不转睛地阅读着。 李承乾察觉到程宇进来,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尊敬: “程先生,这书中所记,令我眼界大开,若非亲历此事,实在难以令人相信啊。” 古人之中,也有大把的无神论者。 像李承乾这种统治阶层的人,更清楚神鬼之说是什么东西。 所以当自己终于遇到了这等仙缘,心中百感交集。 等李承乾将书合上,程宇坐在他对面,好奇地问道: “李承乾,你的腿伤非常严重,我想了解一下这腿伤怎么来的,以便于后续更好地医治你。” 李承乾闻言,原本谦和近人的脸庞变得有些忧郁,欲言又止。 不一会儿,他低下头,沉默不语。 许久,见李承乾依旧没有说话的意思,程宇轻叹一声,缓缓说道: “李承乾,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你既然已经看过书了,也了解你们大唐距离现代多少年了吧。” 程宇的话使得李承乾的耳朵微微一动。 “李承乾,武德二年出生……”程宇直接跟他说起了自己的生平。 “贞观十六年,你暗杀李泰失败后,企图谋反。” “被你父亲李世民废为庶民,流放于黔州。” 李承乾猛然抬起头,瞪大了双眼,死死地盯着程宇。 “不可能,父皇不可能废我。” “你在胡说!” 一提到李世民,李承乾就非常激动。 他的眼中充满了震惊与难以置信,原本就苍白的脸色此刻更是毫无血色,仿佛再刺激一下,他就能马上昏过去。 这怎么可能呢?? 他紧盯着程宇,似乎要从程宇的眼神中找到一丝破绽,证明这一切不过是程宇编造的谎言。 但程宇目光坚定,不仅没有闪躲之意,甚至灼灼的眼神,让李承乾逐渐不敢直视。 “李承乾,我所言句句属实。”程宇的重申像最后一根定海神针,压得李承乾根本喘不过气。 李承乾双手抱住脑袋,脸上露出了非常复杂的表情。 骗人的,这不是真的! 对,骗人的,一定是骗人的! 人家是神仙一样的人物,怎么会骗你? 是啊,他们还救了你。 多个声音在李承乾心中争论,可自欺欺人没有用,一生行大运到如今的李承乾哪里经过这些,他眼角开始逐渐落下泪珠。 程宇也没干等他,而是关上了门让两小只看着他,等他什么时候想好了,再来告诉自己。 他去前院钓鱼去了。 要是李世民来了,他还有兴趣和他聊聊天。 这个十八九岁的李承乾,心理承诺能力差,心理防备倒挺强。 你不愿意说,我也懒得跟你墨迹。 不知过了多久,李承乾的情绪终于平复了下来。 “两位小…神仙,麻烦你们请程先生过来吧,我有话要说。” 早茶和晚茶等得都快要打瞌睡了,终于听到了李承乾开口,对视一眼,眼中满是欣喜。 “你终于想通啦,你稍等吧。” 说罢,两小只如离弦之箭般冲出门去。 程宇正坐在垂海边,还在等着自己的第一条鱼上钩。 早茶和晚茶跑到了他身边。 “主人,那个李承乾要见你耶,他愿意说了好像。” 程宇闻言,旋即放下钓竿,脸上露出了一丝欣慰。 “看来他终于想明白了。” 回到屋内。 只见李承乾端坐在床边,神色虽然依旧憔悴,但眼神中却多了几分坚定。 李承乾见程宇进来,挣扎着想要起身行礼,却被程宇快步上前拦住: “你腿伤未愈,不必多礼。” 李承乾感激地看了程宇一眼:“程先生,之前是我失态了,还望先生莫要怪罪。” 程宇摆了摆手,在一旁的凳子上坐下。 “无妨,你能想通便好。” 李承乾深吸了一口气,缓缓道出了自己腿伤的原因。 程宇听后,心中不由地有几分恍然。 竟然和现代某个猜想不谋而合。 要知道,关于李承乾腿伤一事,后世众说纷纭,一直没有个答案。 程宇之所以问腿伤,三成是为了治病,而七成出于好奇。 说完这些,李承乾像忽地想起什么,有些激动地将身子前倾。 “程先生,您既知晓未来,那我母后的病,之后可有好转?” “现在是贞观多少年?” “贞观十年。” “那你母亲就在这一年去世了。” 这句话犹如晴天霹雳般,惊得李承乾脸色再次惨白,身体比刚才还要不堪,直接快要掉下床。 还好程宇出手更快,将李承乾扶了回去。 李承乾的嘴唇微微颤抖,眼眶中瞬间蓄满了泪水,却强忍着没有让它们落下。 “不……不可能,母后向来身体康健,怎会……怎会在今年就……” 李承乾声音哽咽,话语也变得断断续续,满心的震惊与悲痛让他几乎无法正常言语。 不敢在这么刺激他,程宇尽量将语气放的轻柔: “李承乾,我知道这消息对你而言太过残酷,但未来之事,确实如此。不过,既然你如今知晓了这一切,那么一切都有了新的变化。” 李承乾慌忙抬起头,眼中满是恳切与期待,注视着程宇。 “程先生,您不是一般人,您是仙人。” “您一定要办法救我母后,对不对?” “求您救救我母后,只要能治好她,我李承乾愿付出任何代价。” 说着,李承乾就要挣扎着下床向程宇磕头。 却因腿部的剧痛,“嘶”地一声又跌回床上,额头上瞬间布满了细密的汗珠。 “哪怕江山分我一半吗?”程宇突然来了恶作剧的心思。 “若我能当……我能做主,您能救下母后,莫说江山分一半,便是整个大唐江山拱手相送,我也绝无二话。” 他紧紧抓住程宇的手臂,像是抓住了最后的救命稻草,声音带着哭腔却又无比坚定。 “仙人,我自幼便是长在母后衣裙下,若失去母后,我便如同无根之萍。若无母后庇佑,我也可能早已死去。” “只要先生出手,我李承乾万死不辞!” 说罢,泪水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顺着脸颊滑落。 第148章 李承乾离去 看着李承乾竟没有丝毫太子的威严,这般恳求自己,程宇有些动容。 尽管他有些瞧不起李承乾这副哭泣包的样子,但也被他强烈的救母之心所触动。 “我可以救你母后。” “不过……” “你必须答应我三件事情。” 程宇话语一顿,目光紧紧锁住李承乾,试图从他的反应中探寻内心真实想法。 仙人真的愿意救我母后了? 李承乾听闻此话,原本黯淡的双眼瞬间迸射出希望的光芒,急切说道: “仙人但说无妨,莫说三件,便是三十件、三百件,只要我李承乾能做到,定不会有半分犹豫!”此刻的他,全然没了大唐太子的矜持与骄傲,满心都是对母亲的担忧与救母的迫切。 有诚意! 程宇微微颔首,“一言为定。” “那么我现在就拜托你做第一件事。” 程宇跟他说,自己比较喜欢烹饪,需要他帮自己找来一些历代的厨道书籍以及一些珍贵药材之类的。 李承乾一听,立马就拍拍胸脯,保证:“仙人放心,此事易如反掌。我大唐藏书无数,宫中秘阁内更是珍藏着诸多历代奇书,其中定有厨道相关典籍。至于珍贵药材,我即刻便命人搜罗天下,无论是长白山的千年人参,还是南海的珍稀贝母,不出半月,定能悉数送到仙人面前。” 他眼神坚定,话语中满是不容置疑的自信,似乎已经看到那些珍贵之物被呈到程宇眼前。 程宇满意地点了点头。 “好,后面的事情我还没有想好,日后再说吧。” 程宇还询问了李承乾此次到来停留的时间,得知只有4个小时,程宇有些遗憾。 因为马上时间就快到了。 两人又简单聊了一会儿如何救治长孙皇后。 “总之,你之后每次来的时候最好都带上长孙皇后,这样,我才能找后世名医来帮你医治。” 李承乾点了点头。 “你先好好休息吧,你这伤回去让宫里的太医也看看,有什么问题你再来找我,我现在只是帮你简单治疗了一下。” 说吧,程宇和两小只纷纷离开了房间,只留李承乾一人独处。 房间内,李承乾看着周围陌生的一切,想着刚才发生的事情,人有点懵懵的。 好不真实啊,但这一切又发生了。 时间一到,李承乾瞬间便返回了大唐。 太子车辇内,李承乾只觉自己只是一晃神的功夫就回来了。 他缓缓闭上了眼睛,感知到了脑海中食仙居下一次到访所需的时间。 10天。 只要10天时间,母后。 我就能来救你了! 可是他想起刚才盛怒的父皇,不由地浑身一抖。 李世民要他禁足,还不知道要多久。 万一,到那时候,自己还出不去呢? 李承乾知晓自己那个伟大的皇帝父亲是个什么样的性格。 也正是因为太了解了,他才害怕。 李承乾在细细思考,关于食仙居的事情,是否要告诉父皇。 如果不告诉他,自己之后救了母后,或许能让他刮目相看。 但有个问题会出现。 为什么太医署所有太医都无药可救,自己却能救了母后? 到时候,一定瞒不过父皇啊。 李承乾长吁了一口,呼吸的同时,马车的颠簸再次触痛了他的伤腿。 马车缓缓停下,东宫的侍卫们恭敬地等候在车辇外,准备搀扶太子下车。 “咦?”马夫眼神惊异,刚才见太子上车的时候,明明没有包扎伤口。 这路上半个时辰的功夫,腿怎么被包扎好了。 他不由得往车内看了看,发现也没有人。 顿时,他的脑袋里问号四起。 李承乾深吸一口气,强撑着起身,在侍卫们小心翼翼的搀扶下,一瘸一拐地走进东宫。 刚踏入宫门,他便看见太子妃正焦急地在庭院中踱步,见他回来,立刻快步迎上前,眼中满是担忧与关切: “殿下,您可算回来了,您这腿怎么伤成这样……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承乾摆了摆手,疲惫地说道:“此事说来话长,稍后再与你详谈。我现在需要立刻处理一些重要之事。” 李承乾径直走向书房,命人将东宫的幕僚们全部召集过来。 幕僚们匆匆赶来,见太子腿伤严重,都面露关切之色,但李承乾并未多做解释,而是直接吩咐道: “即刻派人前往宫中秘阁,将所有与厨道相关的书籍全部找来,记住,要快!另外,派出得力人手,前往天下各地,不惜一切代价,搜罗珍贵药材,尤其是长白山的千年人参、南海的珍稀贝母,一个月内,必须全部带回。” 幕僚们虽对太子突如其来的奇怪命令感到疑惑,但见李承乾神色凝重,语气不容置疑,都纷纷领命而去。 待幕僚们离开后,李承乾靠在椅子上,揉了揉太阳穴。 他深知,要想在十天后顺利带母后前往食仙居,必须先解决眼前的困境——如何让父皇解除对自己的禁足。 他思索良久,决定先给父皇写一封书信,诚恳地表达自己对此次射雁祈福一事的悔意,同时,委婉地提及自己在养伤期间对治国理政的深刻反思,希望能以此打动父皇。 父皇现在正在气头上,说起自己的奇遇,想必会更加触怒他,让他对自己彻底失望。 必须等到他平息怒火之后,自己再带着仙豆一同去告知方好。 李承乾研好墨,铺开宣纸,笔锋游走间,将自己的肺腑之言一一倾诉。 信中,他回忆起儿时父皇对自己的疼爱与期许,又反思了自己近年来的冲动与鲁莽,表示定会痛改前非,努力成为父皇期望中的合格太子。 写完信后,李承乾仔细检查了一遍,然后小心翼翼地封好,叫来贴身侍卫,吩咐道:“你即刻将这封信呈给父皇,务必亲手交到他手中,不可有半点差错。” 侍卫领命而去,李承乾望着窗外渐渐暗下去的天色,心中忐忑不安。 他不知道这封信能否打动父皇,也不知道自己能否在十天内顺利带母后前往食仙居。 但无论如何,为了母亲,他都要拼尽全力。 他在心中默默祈祷:“母后,您一定要坚持住,儿臣定会想尽办法救您。” 第149章 廉颇:仙人,我来负荆请罪了 而在食仙居这边,程宇送走李承乾后,也没有闲着。 他开始着手准备迎接李承乾下次到来所需的东西。 他先是整理出一间干净整洁的房间,作为长孙皇后到来时的临时住所。 接着,他在网上搜索了大量古代病症的治疗案例,尤其是与长孙皇后病症相似的案例,希望能从中找到灵感。 综合李承乾的告知,他初步判定长孙皇后的病因主要是气疾。 气疾在中医中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指的是与人体生命活动基本要素“气”相关的疾病,包括肺气、心气、肝气、脾气、肾气等五种气的疾病。 那就是呼吸内科病症了。 据此,他联系了几位在医学领域颇有建树的朋友,拜托他们找下这方面领域的专家。 做好这些。 程宇才打开了李承乾的好评奖励。 【《治国策》:某个时空,李承乾为了学习如何成为一位明君所阅读的书籍之一,书中注释了很多他对于治理国家的见解和策略。】 尽管有了心理准备,知晓李承乾身上开不出什么好东西,可见到又是一本对自己无用的书籍,还是有一点失望。 下次来,给他吧。 也能让他给自己办事的时候上上心。 程宇来到庭院内,望着黑黝黝的天空中璀璨的繁星,内心突然有一种欲与天公试比高的想法。 来了很多历史人物了,他们都慢慢开始尊敬自己,认为自己是仙人。 只有自己心里清楚,自己还远远不够格,他没有因为自己拥有金手指而膨胀。 唉—— 不知道自己有朝一日,能不能真的像传说中的神话人物那般。 照游沧海暮苍梧,手握日月摘星辰。 …… 赵国作为战国七雄,看似国力强盛。 实则,一直以来都在强国环伺的局势中艰难求存。 朝堂之上,气氛凝重得如同暴风雨来临前夕。 廉颇身姿挺拔却神色凝重地站在群臣之中,眼神中透着忧虑。 近日秦国的扩张势头愈发猛烈,边境的战报如雪片般飞来,每一条都让赵国上下忧心忡忡。 秦王嬴政野心勃勃,正逐步蚕食周边国家的领土。 赵国朝堂上,众臣就应对之策争论不休。 一位年迈的大臣忧心忡忡地说道:“秦国如今国力强盛,兵强马壮,我赵国与之正面抗衡,恐难有胜算,依老臣之见,还是应以韬光养晦为主,避其锋芒,积攒实力,再做打算。” 此言一出,不少大臣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廉颇听着众人的言论,眉头拧成了一个“川”字。 他虽也深知秦国强大,但身为赵国的大将军,骨子里那股不甘示弱的劲儿却让他难以接受一味地退缩。 然而,此时他心中有事,无心在朝堂上争辩,只是闷哼了一声,没有发表过多意见。 这让平日里熟悉他暴脾气的大臣们不禁投来诧异的目光。 散朝后,廉颇拖着沉重的步伐往家走去。 往日里,只要一见到蔺相如的身影,他总会忍不住上前呛声,两人你来我往,互不相让。 可今日,蔺相如从他身边经过时,廉颇却仿若未觉,径直向前走去。 这反常的举动让几位与廉颇亲近的大臣心中满是疑惑,其中一位忍不住快走几步,追上廉颇,关切地问道: “廉将军,今日见您似有心事,可是身体不适?往日您与蔺大人碰面,可都是热闹得很,今日怎如此安静?” 廉颇抬眼,看了看身旁的这位和自己齐名的赵国名将赵奢,一脸不屑地说道:“哼,蔺相如?他又算得了什么!不过是口舌之能罢了,还不至于让本将军这般不痛快。” (赵奢,在阏与之战中大破秦军的赵国名将,不过后世他更出名的原因是,他是赵括的父亲。) 话虽如此,可他那满脸的愁容却丝毫未减。 赵奢见他这般模样,纷纷撇嘴,心中暗自想着,前几日还因为蔺相如喝得酩酊大醉,甚至摔了一跤,到现在脸上的瘀伤都还清晰可见,这会儿却还嘴硬。 有一位大臣忍不住偷笑出声,廉颇见状,瞪了他一眼,大步向前走去,把众人远远甩在身后。 回到家中,廉颇径直走进书房,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双眼无神地望着前方。 他回想起上次在食仙居的种种,心中懊悔不已。 自己在食仙居那般无礼,仙人却并未与他计较,还以美食相待。 可自己却因为一时的自负和狭隘,错过了向仙人请教强军之策的大好机会。 想到赵国如今面临的困境,他愈发觉得自己的行为愚蠢至极。 在书房里,廉颇来回踱步,满心焦虑却又无计可施。 突然,他的目光扫过书架上的一本古籍,那是一本记载着赵国先辈事迹的史书。 他灵机一动,信手翻开,翻出了一段关于赵国某位先君犯错后,以极为谦卑的姿态向贤能之士认错,并最终获得帮助、化解危机的故事。 他猛地一拍桌子,心中豁然开朗: 先辈能以这般赤诚之举求得转机,我为何不能向仙人负荆请罪,求得拯救赵国的良策? 负荆请罪,既能表达自己的悔过之意,又能让仙人看到自己道歉的真心。 只要仙人愿意原谅我,那么有机会我便一定能够在仙人那里获得能够强大我赵国的方法。 日子一天天过去,廉颇整日把自己关在府邸内,除了上朝,几乎足不出户。 每一次上朝,听到大臣们对秦国的畏惧之词,他的内心就愈发沉重。 他深知,赵国不能再这样一味地退缩下去,可他又不知该如何改变现状。 终于,到了去往食仙居的日子。 廉颇一大早就起了床,命人将准备好的荆棘送到自己屋内。 看着那一堆尖锐的荆棘,他深吸一口气,缓缓蹲下身子,将荆棘小心地背在背上。 荆棘的尖刺扎进他的皮肤,瞬间渗出点点鲜血,可他却仿若未觉,神色坚定。 穿戴好荆棘后,他紧闭双眼,催动意念,默念着食仙居。 仙人,我廉颇,前来负荆请罪了! 第150章 米饭仙人——廉颇 光芒一闪,廉颇出现在食仙居的大门前。 此时的他,衣衫已被鲜血浸透,背上的荆棘在日光下显得格外狰狞,血滴顺着荆棘尖刺,一滴一滴落在地上。 但背上的这点疼痛对于廉颇这等硬汉来说,或许并不算什么。 除了微微皱眉,没有多余的表情在脸上。 正在庭院内无事和两小只一起修剪花草的程宇,听到门外动静后,立马拉开了门。 眼前的场景让他瞬间瞪大了眼睛,手中的剪刀“啪嗒”一声掉落在地。 我去! 他脑海中瞬间浮现出廉颇向蔺相如负荆请罪的典故,一时之间,啼笑皆非的感觉涌上心头。 “廉将军,你这是……何必如此啊!”程宇快步上前,脸上满是惊讶与关切。 廉颇见程宇走来,“扑通”一声双膝跪地,因为背上荆棘的缘故,这一跪让他身形有些扭曲,脸上闪过一丝痛苦,但旋即又被坚定的神情所取代。 他的头重重磕在地上,声音带着深深的愧疚与恳切: “仙人呐,廉颇此番前来,是向您负荆请罪的!上次在食仙居,廉颇无礼至极,错失了向仙人请教的良机。回去之后,廉颇日夜反思,悔恨不已。如今赵国面临秦国的强大压力,廉颇却无计可施,这才想起仙人定有妙法。恳请仙人原谅廉颇的过错,再给廉颇一次机会,为赵国指点迷津呐!” 程宇赶忙伸手去搀扶廉颇。 廉颇为了诚意还想再跪片刻,却不料自己被程宇像拎小鸡一样,轻松地给拎了起来。 “廉将军,快快请起!过去之事,我早已忘怀,将军不必如此自责!”程宇的声音温和而真诚。 廉颇:“……” “哎,廉将军,你脸怎么了?” “哦,没事,可能是脸抽筋了。” 这仙人的力气可真大,自己连一点反抗之力都没有。 若说上次是因为醉酒,没有清晰地感受仙人的强悍,这次真是实实在在的体会到了。 仙人这体魄在军中,可以称得上万人敌了。 听到廉颇说自己“脸抽筋了”,程宇还以为是因为自己上次打的太重了。 今天廉颇这么诚意的过来道歉了,还给自己复刻一遍“负荆请罪”的佳话,程宇觉得,自己今天确实该给他做点好吃的。 见程宇原谅了自己,廉颇脸上的皱纹都因为内心的喜悦而舒展开来,他的笑声爽朗而畅快,“哈哈哈哈,仙人宽宏大量,廉颇日后定当铭记仙人恩情!” 怎么都在和自己说“恩情”,程宇都快被他们整出ptsd了。 程宇微微皱眉,神色认真地说道: “廉将军,以后莫要再喊我仙人了。如今这世道,若被旁人听去,怕是要惹人笑话。您唤我程先生便好。”程宇的语气带着几分亲近,又透着不容置疑。 廉颇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连忙拱手行礼,恭恭敬敬地说道:“是,程先生!” 他一边说着,一边在心中暗自思忖,程先生如此叮嘱,想来是不想太过招摇。 “程先生,” 廉颇微微抬头,眼中满是好奇,“之前在那书中,知晓食仙居能迎来各方人物。不知往后,会有哪些历史人物前来?可有我赵国之人?” 廉颇的眼神中闪烁着期待,仿佛只要程宇说出有赵国之人,他便能立刻知晓是谁一般。 “廉将军,待你见到他们的时候,自然就知道了。” 程宇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那笑容中带着一丝调侃,也有几分自得。 他心中暗自想着,怪不得很多高人都喜欢当谜语人,这般卖关子的感觉,确实挺有意思。 廉颇挠了挠头,脸上露出一丝憨态,他心里虽然好奇得挠心挠肺,但也知道程宇不愿多说,便不再追问。“是,程先生,廉颇知晓了。” 程宇将廉颇身上的荆棘小心地取下,看着廉颇后背那一道道被尖刺划破的伤口,微微皱眉,转头对墙内露头的早茶说道:“早茶,去把我准备的金疮药拿来。” 早茶应了一声,飞走取药。 程宇将廉颇带到庭院凉亭内,“廉将军,这些伤口需得尽快处理,不然怕是会感染,你忍着点。” 廉颇满不在乎地摆了摆手: “程先生,这点小伤,不碍事。想我廉颇征战沙场多年,这点伤痛实在算不得什么。” 话虽如此,可当晚茶轻轻为他擦拭伤口周围的血迹时,他还是忍不住微微颤抖了一下。 早茶很快将金疮药拿来,程宇打开药瓶,一股浓郁的药香弥漫开来。 他用手指蘸取药膏,轻轻涂抹在廉颇的伤口上,动作轻柔而仔细。 “程先生,这药……” 廉颇忍不住开口,他从未闻过这般奇特的药香,心中满是好奇。 程宇一边涂抹一边解释道: “这是现代的金疮药,愈合伤口的效果极佳,将军忍一忍,很快就好。” 涂抹完药膏,程宇又拿了一件干净的衣衫递给廉颇: “廉将军,把这衣衫换上吧。” 廉颇接过衣衫,看着程宇,眼中满是感激:“多谢程先生,廉颇……” 程宇笑着打断他:“将军不必多言,咱们进大堂吧。” 两人来到大堂,程宇在主位上坐下,示意廉颇坐在一旁。 “廉将军,此番前来,想必腹中也饿了。您且说说,想吃些什么?” 程宇双手交叠,放在身前,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 廉颇坐在椅子上,身子因为伤口不敢靠后,只能挺直着。 他微微低下头,心中有些忐忑。 他并不知晓程宇擅长做什么,生怕自己提出的要求让程宇为难。 犹豫了片刻,他一咬牙,抬起头说道:“程先生,廉颇不懂美食,只觉大米饭最为实在。若先生方便,一碗大米饭便可。” 程宇微微一怔,眼神中流露出了一丝古怪。 廉颇想吃大米饭。 程宇前不久看到b站上关于一个日本网红:米饭仙人的视频,视频里他会拿出一大盘米饭加上小丁点儿配菜作为自己的一顿饭。 大量的米饭配极少的菜,形成了惊人的视觉冲击。 各种高能的表情包迭出,让人忍俊不禁,这也使得让众多人把他封为米饭仙人。 但通过这几天对廉颇的研究,程宇竟发现。 廉颇才是真正的米饭仙人! 还是最早的吃播博主! 第151章 被蛋炒饭香迷糊的廉颇 “廉颇老矣,尚能饭否”——宋代辛弃疾的《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 日本“米饭仙人”博主实际每顿米饭摄入量约为3-5斤。 廉颇年轻的时候并没有记载他的饭量,但他老的时候却有“尚能饭”的典故。 据推测,那时候的廉颇在65岁至70岁左右。 廉颇还是最早的吃播。 据《史记》记载,廉颇为了给赵王的使者证明自己身体倍棒、尚能征战,单次食量达“一斗米(约12.5斤)与十斤肉,”,合计超过22斤。 当然这个“斤”已经不可考,到底是多少,不知道有没有夸张。 不过他还能披甲上马,一展强魄身躯。 不管怎么样,老年廉颇都能这样了,那么廉颇要是和那个米饭仙人一样年轻,比起来绝对是秒杀。 赵王使者疑似被秦国第一名将郭开买通,用春秋笔法告知赵王,廉颇是能吃,可在“直播”期间,连续去厕所排泄了三次,从而导致赵王最后决定不起用廉颇。 程宇也不排除很可能使者才是对的,廉颇去了三次厕所并非排泄,而是催吐。 得知廉颇想吃大米饭,程宇嘴角微微上扬,眼中闪过一丝狡黠。 他心中已有了主意,当即笑着对廉颇说道:“廉将军,你且在大堂内品茶稍候,我这就去准备。” 说罢,程宇也没等廉颇回应,转身就朝厨房走去,步伐轻快,似乎对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充满了期待。 廉颇本想起身说些什么,但见程宇一转眼人就没影了,只好咂巴了一下嘴唇,继续喝着自己从没喝过的茶叶。 “嗯……真是独特又好喝。” 程宇近期签到运气颇佳,抽中了不少优质大米。 这些大米颗颗饱满,色泽晶莹,散发着淡淡的米香。他决定用这些大米为廉颇做一道别具风味的满天星蛋炒饭。 走进厨房,程宇将大米淘洗干净,放入一口大锅中蒸煮。 不一会儿,厨房里便弥漫起了米饭那香甜的气息。 趁着米饭蒸煮的间隙,程宇又准备了新鲜的鸡蛋、火腿、葱花等食材。 他将一箩筐鸡蛋全部洒向空中,然后用常人难以企及的手速,将每颗鸡蛋都打破,再接入碗中,画面像极了金庸武侠中的一名盖世高手在表演绝技。 随后使用解鲁铁棒迅速搅拌,蛋液在他手中飞速旋转,发出的声音和以往蛋液发出的“哒哒”声不同,而是数十颗鸡蛋一起发出的“裹裹”声。 不一会儿,蛋液便变得均匀细腻。 紧接着,程宇取出一整根金华火腿。 程宇手中的刀如同一道黑色的闪电,在金华火腿上飞速舞动,每一片火腿切得薄厚均匀,仿佛出自精密仪器之手。 切好片后,他手腕轻转,刀起刀落间,火腿片瞬间化为规整的小丁,这些火腿丁方正有形,大小一致,堆在案板上,就像精心码放的砖块。 此时,蒸煮米饭的大锅发出“滋滋”声响,浓郁醇厚的米香弥漫在整个厨房。 程宇一边翻炒,一边加入炒好的鸡蛋,再撒上一把葱花。葱花一入锅,清新的香气便与米饭、火腿、鸡蛋的香味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独特而迷人的复合香味。 烹饪过程中,那浓郁的香味像长了翅膀一般,迅速飘出厨房,径直钻进大堂。 正在品茶的廉颇,原本还沉浸在茶香之中,忽然鼻翼翕动,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 他放下手中的茶杯,循着香味起身,脚步不由自主地朝着厨房走去。 廉颇刚踏入厨房,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得呆立当场。 只见程宇单手轻松地挥舞着一口直径至少1.5米的大铁锅,锅中的蛋炒饭在他的翻炒下,如汹涌的浪潮般上下翻飞,每一粒米饭都像是被赋予了生命,在空中划出一道道优美的弧线后又精准地落回锅中。 “Σ(っ°Д°;)っ” 廉颇的眼睛瞪得滚圆,嘴巴大张,下巴几乎要掉到地上,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 “程先生,这……这实在是神技啊!” 廉颇惊叹道,声音因为震惊而微微颤抖,“您这厨艺,莫说是凡人,便是那传说中的灶王爷,怕也比不上!” 程宇听到身后廉颇的夸赞,嘴角微微上扬,手中的动作却丝毫没有减慢。 他一边翻炒着蛋炒饭,一边说道: “廉将军过奖了,不过是平日里勤加练习,有些心得罢了。” 没错,我这一身的厨艺全靠我自己的努力。 很快,大师级的满天星蛋炒饭就做好了。 那蛋炒饭色泽金黄,火腿丁、鸡蛋块、葱花点缀其中,在灯光的映照下,如同夜空中闪烁的繁星,散发着令人垂涎欲滴的香气。 程宇端来一口大缸,将满满一锅蛋炒饭全部盛入其中。 这缸足有半人高,蛋炒饭在缸中堆得像一座小山。 程宇双手稳稳地端着大缸,大步朝大堂走去。廉颇跟在后面,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那缸蛋炒饭,眼神中满是期待,肚子也开始咕咕叫了起来。 来到大堂,程宇将大缸稳稳地放在桌子上。 早茶和晚茶早已围了过来,两小只眼睛亮晶晶的,盯着蛋炒饭,不停地咽着口水。 “主人,这就是你做的满天星蛋炒饭吗?看起来就好好吃啊!” 晚茶也在一旁使劲点头:“是啊是啊,光闻着这香味,早茶都快忍不住了!” “不是我,我没有,你瞎说,明明是你忍不住。” 早茶三连否认。 廉颇看着眼前这一大缸蛋炒饭,心中满是震撼。 他从未见过如此香浓且好看的蛋炒饭,那诱人的香气不断刺激着他的味蕾,让他的肚子也开始咕咕叫了起来。 “程先生,您这饭……也太香了!”廉颇感慨。 程宇笑着说道:“廉将军,快尝尝吧。” 廉颇拿着打饭勺,迫不及待地盛了一碗。 当米饭的软糯、鸡蛋的鲜香、火腿的咸香以及葱花的清香在他口中出现的那一刻,廉颇就仿佛被米饭控住了身体,情不自禁地颤抖起来。 “竟……竟然能好吃到这种地步。” 战国时期的大米可没后世这般精致,程宇用的还是最好的五常大米,光是米饭本身的美味都能把廉颇给香迷糊了。 更不用说,程宇这大师级的满天星蛋炒饭。 第152章 廉颇:什么,我给蔺相如负荆请罪了? 廉颇其实很讨厌自己的饭量太大。 因为他比常人都能体会饱腹是怎样的幸福感。 在他的印象里,自己只有两次吃饱饭的经历最难以忘却。 一次,是第一天当兵的时候,兵营里可以敞开了吃,那一天他一口气吃了十个军士也就是一伍的饭 还有一次,是廉颇被赵王封为上卿的那天,廉颇在庆祝宴上吃了个饱。 但是这两次给他的感觉,只是饱的幸福感,而没有因为食物本身的美味。 如今…… 廉颇放下了手中的碗筷,他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脸上露出满足的神情。 太好吃了! 真是太好吃了呀! 他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而且,他还发现还有人比自己饭量更大。 “走,廉将军咱们去院里消消食。” 程宇一挥手,将所有碗筷都放入了厨房。 闻言,廉颇试图站起来,却发现自己的肚子撑得厉害,人是站也不能站,坐也坐不下去。 他的脸涨得通红,额头上冒出了细密的汗珠,显得十分窘迫。 “这……这可如何是好。” 程宇和早茶、晚茶看到廉颇这副模样,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廉将军,你吃得太急太多啦。” “廉将军,你现在像个大皮球一样。” 早茶也在一旁捂着嘴笑。 晚茶更是笑得前仰后合:“是啊是啊,廉将军都走不动路了。” 廉颇听着大家的笑声,脸上一阵红一阵白。 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道:“这蛋炒饭实在是太好吃了,廉颇一时没忍住。” 说着,他试图挪动脚步,却发现自己的双腿像灌了铅一样沉重。 无奈之下,他只能扶着墙,慢慢地朝凉亭走去,每走一步都显得十分艰难。 程宇和两小只跟在后面,一边走一边笑着。 来到凉亭,廉颇好不容易才在椅子上坐下,他长舒了一口气,脸上还带着一丝尴尬。 程宇看着廉颇,笑着说道:“廉将军,您先休息会儿,等会儿就好了。” 这吃完东西,确实会很胀。 廉颇上下打量着程宇的肚子,终于忍不住问道: “不对啊,程先生,刚才你明明比我吃的还多,为啥一点事都没有啊。” 程宇嘴里叼着一个牙签,轻飘飘地回复:“人与人之间亦有天差地别,我现在的饭量能称得上无人能及了。” 廉颇一脸惊讶,不过回头一想也没啥问题。 程宇毕竟是神仙中人啊。 第一次接触来自春秋战国这么久远时代的人,程宇对那个时空的历史和美食充满了好奇。 程宇望着廉颇,心中一动,微微向前倾身,眼中闪烁着求知的光芒,“廉将军,你既来自春秋战国,那我倒有诸多问题想请教。你们那个时代,有哪些独特的美食?又是如何烹制的呢?还有,各国之间的局势又是怎样一番景象?” 廉颇坐直身子,清了清嗓子,脸上带着几分自豪,“程先生既然有问,廉颇自当知无不言。我赵国之地,冬日里常以羊肉为食,将羊肉炖煮,加入葱姜蒜等调料,煮出的羊肉汤鲜香醇厚,喝上一碗,浑身暖意洋洋,可抵御那冬日严寒。至于各国局势,如今秦国日益强大,野心勃勃,大有吞并六国之势,我赵国首当其冲,常受其扰啊。” 程宇听得入神,不时点头,脑海中想象着廉颇描述的场景。“那除了羊肉,还有其他独特美食吗?”他追问道。 廉颇摸着下巴,思索片刻,“还有那粟米饭,在我赵国也是常见主食,将粟米蒸熟,搭配上肉酱,味道也是不错。另外,还有一种叫‘脍’的食物,乃是将新鲜鱼肉或兽肉切成薄片,蘸着调料生食,口感鲜嫩。” 那就是生鱼片呗。 程宇满意地笑了笑,见廉颇如此热情,心情大好。 廉颇见程宇脸上笑意盈盈,觉得时机已到,微微皱起眉头,神色有些凝重,“程先生,廉颇斗胆有一事相求。如今赵国面临秦国威胁,百姓受苦,朝堂之上也纷争不断。恳请先生看在赵国百姓的份上,为赵国指点迷津,助赵国强大起来,抵御秦国入侵。” 有事相求吗? 程宇没有立刻回答,他微微眯起眼睛,沉思片刻,“廉将军,我且问你,如今赵国朝堂之上,局势究竟如何?那蔺相如刚为上卿,他与你之间又是怎样一番情形?” 廉颇听到蔺相如的名字,脸色微微一变,眼中闪过一丝不悦,“那蔺相如,不过是凭借口舌之利,立下些功劳,便被封为上卿,职位竟在我之上。我廉颇出生入死,为赵国立下赫赫战功,怎能甘心居于他下!” 说着,他双手紧握拳头,关节泛白,脸上露出愤愤不平之色。 还没有被蔺相如调教过,程宇摸了摸下巴。 “廉将军,要想赵国强盛,你需得放下成见,去给蔺相如负荆请罪。” 廉颇一听,顿时瞪大了眼睛,嘴巴张得老大,“什么?给蔺相如负荆请罪?程先生,这……这,他配吗?” 他的声音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脸上写满了憋屈,还有不服气。 我就算饿死,死外面,也不给蔺相如道歉! 程宇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拿出了一块数码产品,打开了电子屏。 轻轻点击屏幕,一段关于“负荆请罪”的动画视频缓缓播放起来。 廉颇一边震惊终于见到后世神物,一边皱着眉头看完了视频。 当看到蔺相如给自己避让马车的时候,他得意洋洋。 “蔺相如小儿还是怕我的嘛。” 当看到蔺相如门客纷纷不堪其辱,向蔺相如请辞的时候,廉颇心中又是一阵得意。 可看到蔺相如在门客面前击碎挂玉,说服众人时,廉颇有些沉默。 他回想起自己的小肚鸡肠,和蔺相如的宽广胸怀,他是有点羞愧。 廉颇心想:不应该提前在程先生面前自讨没趣的。 不过眼下,他还没有和蔺相如起如此激烈的冲突,他也便没有视频中表现的那么惭愧。 待视频结束,廉颇终于打破了沉默。 “两人携手,也只是让赵国成为秦国之下第二强的国家,程先生,秦国竟如此之强吗?” “廉将军,秦国的强你应该更比我清楚才对。告诉你吧,在你死后几十年,秦国便灭掉了六国,统一了天下。” 廉颇惊骇。 第153章 廉颇:愿奉和氏璧给仙人,请救我赵国 廉颇呆坐在椅子上,脸色瞬间变得煞白,他的嘴唇微微颤抖,却半晌说不出话来。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艰难地开口:“秦国竟能一统天下?” 他的眼神中充满了难以置信与深深的忧虑,仿佛看到了赵国的未来被黑暗所笼罩。 程宇又播放了一个视频。 廉颇下意识地看去。 视频开始,他看到了一个老人正在一个学堂内给一群小孩讲话,开篇便是暴击。 “秦国的箭再强,可以破我们的城,灭我们的国,可亡不了赵国的字。” 廉颇的目光紧紧锁住屏幕,那老人的话语如同重锤,一下下敲击在他的心坎上。 “哈哈哈哈,说得好!” 画面切换,赵国的城垣在秦军的攻势下摇摇欲坠,烟尘弥漫,百姓流离失所,哭声震天。 城墙上,数十名赵国孩童为了不被秦军俘虏,英勇跳下城墙。 廉颇的眼眶瞬间红了,拳头不自觉地握紧,关节泛白,指甲深深嵌入掌心,却浑然未觉。 “这些孩子……”他声音哽咽,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哽住,话语艰难地从齿间挤出。 视频里,孩子们稚嫩的身躯坠落,激起的尘土仿佛也在为赵国的悲壮命运而哀鸣。 视频最后是一张黑幕,但有声音在呐喊:“赵国,永远不降!” 廉颇猛地站起身,眼眶泛红,泪水在其中打转,胸膛剧烈起伏。 “没错,赵国永远不降!!” 廉颇毕竟是久经沙场、心理素质极高的大将,虽被视频内容深深震撼,情绪激动,但很快便强自镇定下来。 他深吸几口气,努力平复着内心翻涌的波澜,而后缓缓转身,看向正在一旁悠然品茶的程宇。 此时的程宇,一手端着茶杯,一手随意地翻看着一本关于学琴的书籍,神情惬意,似乎周遭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程先生,”廉颇拱手作揖,声音略微沙哑,带着一丝疲惫,却又透着坚毅,“恳请您告知廉颇,秦国究竟是如何一统六国的?我必须知晓,才能为赵国寻得一线生机。” 他的目光紧紧盯着程宇,仿佛要从程宇的眼神中找到答案。 程宇放下手中的书,微微抬眼,目光扫过廉颇急切的面容,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 他轻轻晃了晃手中的电子屏,语气慵懒却又带着几分戏谑: “廉将军,这秦国一统六国的事儿,说来话长。我也懒得费口舌,您自个儿滑动这电子屏去搜索吧,里面应有尽有。” 说罢,他将电子屏递向廉颇。 廉颇微微一怔,小心翼翼地接过电子屏。 程宇重新端起茶杯,轻抿一口,而后靠在椅背上,继续翻看手中的琴谱,时不时用手指在腿上轻轻比划,仿佛在模拟弹奏琴弦的动作,一副怡然自得的模样。 而廉颇则站在一旁,全神贯注地盯着电子屏,手指笨拙地在屏幕上滑动着,眼睛随着屏幕上不断变换的画面而转动,时而皱眉,时而露出震惊之色。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食仙居的庭院里安静得只剩下偶尔传来的微风拂动树叶的沙沙声,以及程宇翻阅书籍时纸张发出的轻微响动。廉颇沉浸在电子屏呈现的历史长河之中,浑然不觉时光的流逝。 程宇偶尔抬眼,瞥一眼廉颇,嘴角总会不自觉地上扬,似乎在期待着廉颇接下来的反应。 良久,廉颇缓缓转过身,他的脸色愈发凝重,眼神中交织着震惊、绝望与不甘。 突然,他“扑通”一声双膝跪地,双手抱拳,高高举过头顶,声音颤抖却又充满了恳切: “程先生,求您帮帮廉颇,帮帮赵国吧!赵国百姓深陷水火,赵国不能亡啊!” 他的额头重重地磕在地上,久久没有抬起。 程宇甚至没有抬头。 “廉将军啊,你自己的结局你有看吗?” 平板里,程宇还放了廉颇的生平介绍视频。 廉颇最后不受赵国重用后,可是老死在了楚国,再也没有回到过赵国。 但出乎程宇预料的是,廉颇竟然没有其他神情,依然跪地不起。 “哎,赵国竟然有你这名忠贞良将,真是赵国的福气。” 廉颇缓缓抬起头,眼中满是哀求:“程先生,您乃神仙中人,定有妙法。只要能拯救赵国,廉颇愿做任何事!” 他的声音带着一丝哽咽,那是为了赵国而放下尊严的恳切。 他看完了所有视频,也对于秦国的实力有了进一步的认知。 秦国的强是全方位的,是摆在所有国家面前的。 即使廉颇自己在没看视频之前,不站在赵国的立场上,他也会认为秦国将会统一天下。 程宇微微摇头,语气坚决:“廉将军,救个人或许只是顺手之事,但救国,太难了。没有好处的事情,我向来不干。” 廉颇闻言,如遭雷击,整个人像是被抽去了脊梁骨,瘫坐在地上。 是啊,他们赵国太穷了,能有什么可以打动仙人呢? 想着,想着,廉颇突然想到一物。 “仙人,我愿代赵国做主,奉上和氏璧给您,请您救我赵国。” 程宇听到“和氏璧”三个字,原本波澜不惊的眼神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动容。 握草! 怎么忘了赵国还有一块稀世珍宝:和氏璧呢。 他缓缓放下手中的茶杯,目光投向瘫坐在地的廉颇,神色复杂难辨。 和氏璧,那可是名传千古的至宝。 后面秦始皇得到它后,将其铸成了一样令后来无数人疯狂的东西: 传国玉玺! “廉将军,这和氏璧乃赵国国宝,你怎可轻易将其送出?”程宇微微皱眉,语气中带着一丝诧异。 见程宇提问,廉颇心喜。 廉颇连忙抬起头,眼神坚定,没有丝毫犹豫地说道: “程先生,赵国如今危在旦夕,百姓深陷水火,在廉颇心中,赵国的存亡与百姓的安危高于一切。若和氏璧能换来先生拯救赵国的良策,便是将它拱手相送,廉颇也在所不惜。”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却充满了不容置疑的决心。 程宇沉默了,他的目光在廉颇身上停留片刻,随后望向远处的天际,似乎在权衡着什么。 和氏璧,要说程宇不心动是不可能的。 但是答应廉颇,帮助他拯救赵国,这个难度又太大。 首先,穿越到廉颇那个时代,程宇就觉得很难,因为他上次看到廉颇身上的时空锚定条件时就无语了。 第154章 蔺相如:廉将军对这套业务很熟练啊 人物:廉颇 时空锚定条件:“廉颇老矣,尚能饭否”,在其时空打造一个以“廉颇”为品牌的连锁餐饮品牌,品牌需要包含从食材选择到烹饪方式的完整体系,并在一个月内吸引至少1000名顾客尝试这些餐品。 “不是我不愿意帮你,廉将军。要帮赵国,我只有……” 程宇“如实相告”。 听到程宇要前往自身时空帮忙,就得完成这项使命,廉颇也傻眼了。 啥? 要以我的名字命名,在我那开连锁饭馆。 廉颇愣在原地,嘴巴微张,一脸古怪、便秘的神情。 他挠了挠头,心中暗自思忖,这要求着实奇特,但为了赵国,再难的事他也愿意尝试。 “程先生,这……这条件虽说怪异了些,可只要能救赵国,廉颇定当全力以赴。只是这连锁饭馆,该如何运作,还望先生指点一二。” “廉将军,这所谓连锁饭馆,便是在多地开设相同样式、提供相同菜品的店铺。至于食材选择,你可挑选赵国本土优质的食材,凸显地方特色;烹饪方式嘛,你可将赵国传统的烹饪手法与一些新颖的创意相结合。” 廉颇一边听,一边点头,心中逐渐有了些想法。 回去让人先试试。 “对了,程先生,这饭馆的名字,就叫‘廉颇食府’如何?” 程宇点头赞同:“此名甚好,简单直接,又能突出品牌。” 两人又商议了一些细节,程宇告知廉颇近些年赵国暂无大的危机,赵国被灭也是几十年后的事,让他先安心回去搞餐饮店。 时间过得很快,眼见廉颇要离开了,程宇突然想起什么,转身走进厨房。 不一会儿,他端出一份热气腾腾的杂粮煎饼,金黄的饼皮上点缀着翠绿的葱花、鲜嫩的火腿和色泽诱人的酱料,香气扑鼻。 程宇将煎饼递给廉颇。 “这叫杂粮煎饼,你拿着吃吧。” 廉颇接过煎饼,眼中满是感激:“多谢程先生!”他咬了一大口,煎饼的酥脆、火腿的鲜香、酱料的醇厚在口中散开,他眼睛一亮,忍不住大叫: “好吃!实在是好吃!” 可吃到一半,他突然停下,眼珠一转,小心翼翼地将剩下的一半煎饼包好。 “程先生,这煎饼太美味了,我想留一半回去给老母尝尝。” 廉颇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廉将军一片孝心,令人敬佩。这个也带上吧。”程宇又做了一个煎饼。 廉颇咽了咽口水,接过煎饼,向程宇深深一揖: “程先生大恩,廉颇没齿难忘!” 说罢,他怀揣着煎饼,迅速离去。 程宇双手抱胸,看着廉颇消失在大门,淡然一笑。 这个廉颇,真有趣! …… 廉颇回到自己的时空,嘿嘿一笑,第一时间将煎饼塞在床头下。 他,压根没有老母在世,只是想多讨一份吃的。 他感觉吃过程宇的这顿饭,再去吃其他的,真是太折磨了。 “哎,真希望程先生能早日来我这儿。” 不过他转念一想,反正我每过一段时间就能过去吃饭,也挺好。 想起程宇说蔺相如乃赵国忠臣,有大本事,廉颇决定放下成见,与他和好。 他立刻派人准备了一份荆棘,决定前往蔺相如家负荆请罪。 蔺相如正在府中处理事务,听闻廉颇前来,手中的毛笔“啪嗒”一声掉落。 他满脸惊讶,好奇道:“你说什么?廉将军来了?他……他来做什么?” 下人连忙答道:“回蔺公,廉将军背着荆棘,似是来向您请罪的。” “???” 蔺相如顿时眼睛瞪得溜圆,又惊又喜,鞋都没穿好,便匆匆出门迎接。 廉颇看到蔺相如出来,立刻双膝跪地,背上的荆棘随着他的动作晃动。 “蔺相,廉颇此前心胸狭隘,多有得罪。如今廉颇已醒悟,特来向您负荆请罪。望蔺相念在赵国的份上,原谅廉颇。” 廉颇声音诚恳,额头重重磕在地上。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蔺相如总觉得廉颇这套操作很熟练。 没再多想,蔺相如快步上前,双手扶起廉颇,眼中满是感动: “廉将军,快快请起!您这是为何?” 廉颇站起身,眼中满是愧疚:“蔺相,我之前嫉妒您的功劳,说了许多不该说的话,做了许多不该做的事。如今我已明白,赵国的未来需要我们携手共进。” 蔺相如紧紧握住廉颇的手,眼眶微红:“廉将军,您能这么想,实在是赵国之幸!过去之事,就让它过去吧。” 蔺相如看到廉颇背上荆棘弄出的伤口,有的已经结痂,不禁皱眉夸赞: “将军体质真是强健,这伤口竟已开始愈合。” 廉颇老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实不相瞒,蔺相,这是上午给另一个人道歉时弄的。” 蔺相如听闻廉颇此言,眼中闪过一丝诧异,眉梢微微挑起,好奇地问道: “上午给另一个人道歉?廉将军,这是何缘故,还望将军能与我讲讲。” 蔺相如一边说着,一边将廉颇请进府中,两人分宾主落座。 廉颇微微低头,轻咳一声,神色有些不自然。他暗自思忖,总不能说自己是去了另一个时空,为了拯救赵国向一位仙人请教,还被要求开连锁饭馆吧。 略作思索后,廉颇抬起头,神色恢复如常,一本正经地说道: “蔺相有所不知,今日上午我外出巡查军营,途中听闻有士兵在背后议论我与蔺相您的不和,说我心胸狭隘,不顾赵国大局。我心中愧疚,觉得士兵所言极是。于是,我便找到那士兵,当面向他承认错误,背上这荆棘,也是为了让自己铭记过错。” 蔺相如听后,微微一顿,随后点了点头:“廉将军能如此自省,实在难得。那士兵能得将军亲自道歉,也是他的福气。” 说罢,蔺相如唤来下人,端上茶水。两人端起茶杯,轻抿一口,茶香在口中散开,气氛也愈发融洽。 “蔺相,此次前来,我还有一事相商。” 廉颇放下茶杯,神色变得严肃起来。 “将军请讲。” 蔺相如坐直身子,端着茶水,目光专注地看着廉颇。 “我打算在赵国开设一家以我名字命名的食府,名为‘廉颇食府’。这食府将选用赵国本土优质食材,采用传统与创新相结合的烹饪方式,提供独具特色的菜品。我想借此凝聚赵国百姓的力量,同时也为赵国增加一些收入,以应对日后可能的危机。不知蔺相意下如何?” 廉颇目光诚恳,笑容自以为亲切。 “嘭——” 蔺相如手里的茶杯不小心掉了。 第156章 蔺相如的震惊 “哎,蔺相您这是怎么了?” “没事,就是刚才被茶水烫到手,不小心失手打翻了。”蔺相如脸不红、心不跳回答道。 廉颇眼中闪过一丝关切,起身欲查看蔺相如的手,“蔺相,可要唤医者前来看看?莫要伤了手。” 蔺相如摆了摆手,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无妨无妨,些许小烫,不碍事的。倒是将军的提议,实在令相如太过意外,这才一时失了分寸。” 两人重新坐下。 “廉将军,实不相瞒,在相如的印象中,将军一向对商人颇为鄙视,视商贾之事为末流。可如今,将军却要亲自开设食府,投身这商事之中,这实在是……令人费解。不知将军缘何有此想法?” 对于蔺相如会对自己开饭店的事发问,是廉颇早就会料到的事情。 来的路上便反复琢磨该如何应对蔺相如的疑问。 此刻,他神色镇定,目光坦然,不慌不忙地说道:“蔺相有所不知,我廉颇食量颇大,平日里就喜好琢磨些吃食。每至用餐之时,总觉得寻常饭菜难以满足口腹之欲。长久以往,便想着若能开一家食府,既能让自己吃得称心如意,又能将这些美味分享给赵国的百姓,岂不是一举两得之事?” 廉颇微微一顿,端起茶杯,轻抿一口,润了润嗓子。 “至于这食府的人手,我打算招聘那些阵亡将士们的家属。他们为赵国失去了亲人,生活艰难。让他们在食府中做事,既能解决生计问题,也算是我廉颇对这些赵国英烈的一点心意。” 廉颇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悲悯,“食材方面,我会直接从农户手中购买,绝不做那中间商赚差价之事,如此既能保证食材的新鲜与品质,又能让农户得到实惠。” 蔺相如静静听完廉颇的一番话,心中暗自思忖,廉颇所言句句在理,实在找不出反驳之处。 他微微点头,眼中满是赞赏:“将军深明大义,思虑周全,相如佩服。若将军信得过相如,我愿派些门下的门客前来协助将军,他们虽算不上经商业的行家里手,但个个聪慧勤勉,定能为将军分忧。” 蔺相如微笑着看向廉颇,目光中充满了诚意。 好啊,真等你这句话呢! 廉颇心中大喜,连忙起身,双手抱拳,向蔺相如深深一揖:“蔺相肯相助,实乃廉颇之幸,赵国之幸!廉颇在此谢过蔺相。” 两人又就食府的一些细节问题商议了许久,从店铺的装修风格,到菜品的定价策略,都一一探讨。 廉颇是个大老粗,对这方面不是很懂。 但他知道,蔺相如可是个全才啊。 不知不觉,天色渐晚,屋内的光线也渐渐暗了下来。 廉颇见状,起身告辞:“蔺相,今日叨扰许久,天色已晚,廉颇也该回去了。食府之事,还望蔺相多多费心。” 蔺相如也站起身来,将廉颇送至门口,“将军慢走,食府之事,相如定会尽力协助。” 看着廉颇离去的背影,蔺相如久久伫立在门口,陷入了沉思。 此时,蔺相如身后悄然出现了几名门客。为首的门客轻声唤道: “蔺相,夜深露重,您站在此处许久,可要回府?” 蔺相如仿若从沉思中惊醒,微微摇头,目光仍望向廉颇离去的方向,缓缓说道:“你们说,廉将军今日之举,可曾出乎你们的意料?” 门客们相互对视一眼,其中一名年轻门客上前一步,恭敬说道:“蔺相,廉将军向来刚正,对商事嗤之以鼻,如今竟主动提出开设食府,实在令人意外。不过,将军所言合情合理,此举若成,于赵国百姓大有裨益。” 蔺相如微微颔首,神色凝重:“没错,廉将军不仅前来负荆请罪,还带来如此新颖的想法,我总觉得背后定有缘故。他今日所言,条理清晰,思虑周全,全然不似他平日作风。” 说到此处,蔺相如眉头紧锁,眼中满是疑惑。 另一名年长的门客思索片刻,开口道:“蔺相,会不会是廉将军自己幡然醒悟,想要为赵国多做贡献,所以才想出这开设食府的法子?” 蔺相如轻笑一声。 “若只是如此,倒也简单。可你们想想,这食府从筹备到运营,诸多事宜,绝非一人短时间内能够谋划完善。况且,将军提到的选用阵亡将士家属、直接与农户交易等细节,看似简单,实则蕴含深意,我总觉得背后有高人指点。” 门客们纷纷点头,面露思索之色。 这时,之前那年轻门客又道:“蔺相,不管背后是否有人指点,廉将军此举都是为了赵国。我们只需全力协助,若食府真能成功,赵国百姓便能受益,这才是重中之重。” 蔺相如闻言,眼中闪过一丝欣慰,拍了拍那门客的肩膀,“你说得对,不管如何,我们都应以赵国的利益为先。明日,你们便按照廉将军的需求,挑选一批聪慧勤勉的门客,前往廉将军府中,全力协助筹备食府之事。记住,不可有丝毫懈怠。” 门客们齐声应诺。蔺相如再次望向夜色,叹了口气,“只希望这一切都是为了赵国的未来,莫要生出什么变故才好。” 说罢,他转身,在门客们的簇拥下缓缓走进府中。 回到书房,蔺相如坐在案几前,目光落在尚未完成的公文上,却久久无法集中精力。他的脑海中不断浮现出廉颇今日的言行,越想越觉得此事神秘莫测。 “究竟是何人在背后推动这一切?又有着怎样的目的?”蔺相如喃喃自语。 他深知,若真有高人在背后指点廉颇,且其目的是为赵国好,那赵国或许能迎来转机;可若此人另有图谋,赵国恐将陷入更大的危机。 蔺相如在书房中来回踱步,试图理清思绪。 许久,他停下脚步,眼中闪过一丝决然,“不管怎样,我定要密切关注此事。食府筹备期间,务必要确保一切顺利。若真有什么异样,我也能及时应对。” 窗外,夜色愈发深沉,万籁俱寂。 蔺相如重新坐回案几前,拿起毛笔,准备继续处理公务。 第157章 以后,咱们都是自己人了 “程老板,程老板,您的快递到了。” 快递小哥一把打开车门,大声喊道。 “好,来了。” 食仙居内,程宇的声音虽然不大,却在卡车的轰鸣声中准确的传入了快递小哥的耳中。 快递小哥下车,打开了卡车后门。 程宇迈着沉稳的步伐从食仙居内走出,阳光洒在他身上,勾勒出他挺拔的身姿。 他身着一袭简约的白色长衫,领口微微敞开,露出精致的锁骨,乌黑的头发随意地束在脑后,几缕碎发垂落在额前,更添几分不羁。 那深邃的眼眸仿若藏着星辰大海,高挺的鼻梁下,薄唇微微上扬,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如此丰神俊朗的仪容,瞬间吸引了旁人的目光。 安装师傅原本正忙着从车上卸下工具,不经意间抬眼看到程宇,不禁脱口而出: “好家伙,真这么帅。”语气中满是惊叹。 快递小哥在一旁洋洋得意,嘴角上扬,露出一抹略带炫耀的笑容,说道:“师傅,我早跟您说过了,这位客户超级帅,您还不信。” 说着,他还冲程宇眨了眨眼,像是在邀功。 程宇淡淡一笑,看向卡车。 这批大型设备终于到了,他可以把食仙居好好升级一番了。 “辛苦二位了,咱们开始搬吧。”程宇的声音温润如玉,却又带着一种让人不由自主想要服从的力量。 快递小哥和安装师傅立刻行动起来,将一件件快递从车上抬下。 每抬下一件,程宇便在心中默念:这件是摄像头设备,安放在食仙居各个角落,便能全方位监控,保障安全;那件是农业种植设备,有了它,大棚里的农作物便能得到更精准的照料…… 师傅和快递小哥一边搬运,一边好奇地打量着食仙居。 古色古香的建筑,飞檐斗拱,雕梁画栋,散发着古朴而典雅的气息。 一旁的凉亭,木质结构,纹理清晰,四周爬满了翠绿的藤蔓,仿佛是一个隐匿在喧嚣尘世中的世外桃源。 池塘里,荷叶田田,荷花绽放,偶尔有几条鱼儿跃出水面,泛起层层涟漪。 鸡舍里,一群五彩斑斓的鸡正悠闲地踱步,时不时发出“咯咯”的叫声。 还有那摇椅,在微风中轻轻晃动,似乎在诉说着岁月的静好。 “程老板,您这食仙居布置得可真好啊,简直就是人间仙境。” 安装师傅由衷地赞叹道,眼中满是羡慕。 快递小哥也在一旁附和:“是啊是啊,我送了这么多快递,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美的地方。” 程宇眼中流露出一丝自豪:“多谢夸赞,我也是花了不少心思。” 随着快递一件件被搬进院内,卡车后斗里只剩下最后几件大件。 这几件体积庞大,重量着实不轻,快递小哥和安装师傅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只挪动了一点点。 两人累得气喘吁吁,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滚落,打湿了衣衫。 “不行了,我抬不动,咱俩还是从村里叫点人过来吧。”安装师傅拿着毛巾擦了擦汗。 程宇见状,走上前去,轻声说道:“我来吧。” 说罢,他双手握住一件快递的底部,微微下蹲,调整好姿势,猛地发力,将那件沉重的快递稳稳地抬了起来。 他的手臂肌肉紧绷,却丝毫不显吃力。 快递小哥和安装师傅瞪大了眼睛,看着程宇轻松地将快递抬进院内,不禁目瞪口呆。 “握草!” “程老板,您这力气也太大了吧,简直太牛逼了!” 快递小哥回过神来,大声夸赞道,一脸崇拜。 安装师傅也连连点头,竖起大拇指: “厉害厉害,我还是第一次见有人能这么轻松地抬起这么重的东西。” 程宇放下快递,拍了拍手,脸上依旧挂着淡淡的笑容:“也就庄家把式,见笑见笑。” 快递小哥语塞。 有b你是真装啊,算你厉害! 接下来,在安装师傅的指导下,程宇认真地学习各个设备的安装和操作。 他时而俯身查看设备的接口,时而拿起工具拧紧螺丝,眼神专注而坚定。 遇到不懂的地方,他便虚心请教,仔细聆听安装师傅的讲解,还不时提出自己的见解。 安装师傅见程宇如此聪慧且好学,心中暗暗赞叹:“这位程老板不仅长得帅,还这么聪明,真是难得。” 待两人离去,程宇站在食仙居的庭院中,深吸一口气,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他闭上眼睛,集中精神,动用食仙居自由建造功能。 忙活了一下午,程宇终于完成了食仙居的升级改造。 他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看着焕然一新的食仙居,心中满是成就感。 此时,夕阳西下,余晖洒在食仙居的每一个角落,给它披上了一层金色的外衣,美得如梦如幻。 就在这时,食仙居的大门缓缓打开,姜木兰走了进来。 今天,她身着一袭淡蓝色的连衣裙,裙摆随着她的步伐轻轻摆动,如同一朵盛开的蓝色妖姬。 她的长发如瀑布般垂落在肩头,几缕发丝被微风轻轻吹起,拂过她那白皙的脸庞。 她的眼睛明亮而清澈,如同夜空中闪烁的繁星,高挺的鼻梁下,嘴唇微微泛红,带着一丝淡淡的羞涩。 程宇迎上前去,目光柔和地看着姜木兰,说道:“木兰,你来了。我要告诉你的事情,是我个人的秘密。等你知道以后,咱们就是自己人了。” 姜木兰微微点头,脸颊微微泛红,如同天边的晚霞,眼中闪过一丝紧张与期待。 她下意识地咬了咬嘴唇,声音如同蚊子般细小:“嗯,我准备好了。” 两人来到凉亭坐下。 “其实之前,我确实快要死了。也是打算在这里安度残生,但是有一回我醒来,发现自己获得了一个世外高人的传承,我也不知道他是谁...” “我们之间达成了一个交易:他会给我用之不尽的财富的同时,也要求我完成一些他的任务,这些任务要求必须由我一个人完成,他才算认可。” “他会不定时的派来一些帮手,但目前还没有出现。” “至于我的病,也已经被他治...快治痊愈了,这个你也不用担心我。” “再多的,我就不能和你透露了。” “总之,你以后在这里看到任何奇怪的事或人,你都不要多言,不然那位高人就会以为是我多嘴,告诉了你。” 说罢,程宇目光炯炯地看着姜木兰。 木兰啊,我只能告诉你这么多了。 若不是我如今实力大幅增长,这个秘密可能还得持续很久。 程宇为了让姜木兰安心给自己打工,可没少费心思想,怎么跟她解释。 姜木兰是个聪颖的女人,一般的谎话骗不了她,他只能采取这种半真半假的方式。 姜木兰听完,神情有些微愣。 世外高人? 我怎么听着像武侠小说似的? 第158章 再获灵鱼:稻禾鱼 为了增加刚才那番话的信服力,程宇掏出了杀手锏。 只见他微微俯身,伸出右手,五指并拢,缓缓朝着凉亭的地面按去。 起初,姜木兰只是一脸狐疑地看着他,不明白他此举何意。 可随着程宇手掌逐渐下压,她的眼睛却越睁越大。 原本平整的地面,竟如同被一只无形的巨手缓缓按压,以程宇手掌为中心,一圈圈的痕迹开始向四周蔓延,一个清晰而又深邃的大手印赫然出现在地上。 “这……这怎么可能!” 姜木兰不禁脱口而出,她的嘴巴微张,眼中满是震惊与不可置信。 还没等她从这惊人的一幕中回过神来,程宇又捡起地上一颗核桃般大小的石头。 他将石头置于掌心,轻轻一握,只见他的手指微微用力,指关节因发力而泛白。 伴随着一阵轻微的“咔咔”声,那颗坚硬的石头竟如同脆弱的蛋壳一般,在他手中化为了齑粉,粉末从他的指缝间簌簌落下。 姜木兰呆立当场,她的大脑一片空白,眼前发生的一切完全颠覆了她的认知。 她从未想过,看似文质彬彬的程宇,竟拥有如此惊人的力量。 程宇拍了拍手,将手上的石粉拍落,抬起头,看着姜木兰,眼中闪过一丝笑意:“木兰,这下你该相信我所言非虚了吧。这都是那位世外高人所教,我严重怀疑他是个修道有成的陆地神仙。” “……” 姜木兰整个人都被惊得有些发愣,说不出话。 眼前发生的一切完全颠覆了她的认知。 她艰难地咽了咽口水,目光从地上的手印和石粉上移开,看向程宇,结结巴巴地说道:“我……我信了。程宇,那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程宇微微仰头,望向天空,眼中流露出一丝惬意:“我现在挺喜欢做厨师的,打算就这么做一辈子厨师。闲暇之余,就不断习武,提升自己。木兰,这件事你千万不要让第三个人知晓啊,切记。” 望着眼前俊美无比的男人,姜木兰有些痴痴的。 “嗯,我知道了。” 两人聊了好一会儿,肚子开始咕咕叫了起来。 程宇看着难为情的姜木兰,嘴角上扬,露出一抹温柔的笑容:“饿了吧,我给你做道扬州炒饭。” 说罢,他转身走进厨房。 不一会儿,厨房里传来了锅碗瓢盆的碰撞声和油花四溅的“滋滋”声。 姜木兰坐在凉亭里,闻着从厨房飘来的阵阵香气,擦了擦嘴角的口水。 很快,程宇端着一盘热气腾腾的扬州炒饭走了出来。 金黄的米饭粒粒分明,搭配着翠绿的葱花、鲜嫩的火腿丁、橙红的胡萝卜丁和鲜香的虾仁,色泽诱人,让人看了就食欲大增。 姜木兰迫不及待地拿起勺子,挖了一大口炒饭放入口中。 瞬间,炒饭的香味在她口中散开,米饭的软糯、火腿的咸香、胡萝卜的清甜、虾仁的鲜美,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绝妙的口感。 她的眼睛亮了起来,原本还想保持矜持,可这美味的炒饭让她完全失去了抵抗力。 她大口大口地吃着,不一会儿,一盘炒饭便见底了。 程宇看着姜木兰吃得满脸满足,嘴角沾着米粒的模样,忍不住笑出声来:“木兰,你这吃相,都快把自己喂成小胖猪了。” 姜木兰白了他一眼,嗔怪道:“还不是你做的饭太好吃了,怪我咯?” 说着,她拿起手帕,擦了擦嘴角。 吃罢,程宇带着姜木兰来到院内的垂钓之海。 “程宇,你带我看这个小池塘做什么?”姜木兰望着眼前清澈的池塘,有些不解。 程宇拿起两根钓竿,递给姜木兰一根,笑着跟她聊起了垂钓之海的神奇之处。 “……所以,木兰你可别小瞧了这看似普通的小池塘。” 姜木兰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好奇地盯着池塘的水面,想直接看穿水下的秘密。 程宇看着姜木兰那浑圆有致的紧翘臀型,心叹小姜这些年身材管理的真不错。 程宇接着拿起一块鱼饵,一边熟练地将其穿在鱼钩上,一边说道:“来,看仔细了,穿饵的时候要注意手法,让鱼饵能自然地附在鱼钩上,这样鱼儿咬钩时才不容易脱落。” 他示范了一遍后,将穿好饵的鱼钩甩入水中,动作一气呵成。 姜木兰依样画葫芦,学着程宇的样子,小心翼翼地穿饵、甩钩,虽然动作稍显生疏,但好在顺利完成。 突然,姜木兰感觉手中的钓竿猛地一沉,她的心猛地一紧,差点叫出声来。 她慌乱地看向程宇,程宇立刻察觉到她的异样,鼓励道:“别慌,稳住钓竿,慢慢收线。” 姜木兰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开始小心翼翼地转动钓竿上的轮子,将鱼线缓缓收回。随着鱼线的缩短,水面下渐渐浮现出一条小鲫鱼的身影。 姜木兰兴奋地站起身来,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大声喊道:“我钓到鱼了,我钓到鱼了!” 世界真奇妙,你跳它也跳。 程宇多瞄了几眼后,站起身来,走到她身边,笑着夸赞道:“木兰,你可真厉害,第一次钓鱼就钓到了,这运气简直绝了!” 姜木兰小心翼翼地将鱼从鱼钩上取下,放入一旁的水桶中,看着桶里活蹦乱跳的小鲫鱼,心中充满了成就感。 这钓鱼,倒蛮好玩的。 她突然有点理解以前河边为何总是刷新钓鱼佬了。 程宇回到自己的位置,继续专注地垂钓。 突然,他感觉到有鱼线被拉动,有鱼儿上钩。 但就是这鱼儿拉扯的力气...有点小啊。 程宇感觉,应该只是条二十多斤重的鱼。 他觉得有点奇怪,以他现在的实力,几乎不会再钓到这么小的鱼了啊。 随着鱼线的不断收回,水面下渐渐浮现出一条鱼的轮廓。 随着鱼儿的身型越来越明显,程宇脸上的神情逐渐发生了变化,从淡定到惊异再到狂喜。 只见这条鱼通体金黄,鳞片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宛如身披一层金色的铠甲。 它的鱼鳍和鱼尾犹如轻纱一般,透明而又飘逸,在水中轻轻摆动,仿佛舞动的丝绸。 它的眼睛如同两颗璀璨的黑宝石,灵动而又有神,散发着一种神秘的气息。 【稻禾鱼】 【阶段:成年期】 【习性:常生活于异时空苍蓝界的稻田之中,杂食性鱼类,对所在水域的水质要求较高】 【价值:肉质肥美甘甜。食之,可逐渐增强个人身体免疫力,加快身体伤势的恢复】 居然钓出了灵鱼! 太意外了! 程宇赶忙将稻禾鱼放入一旁的水桶之中。 第159章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大秦,阳城。 七月流火,陈家的谷子地蒸腾着热气。 十二岁的陈胜赤着上身,汗水在他瘦削的脊梁上冲出几道泥沟。 锄头起落间,他忽然直起腰,目光追随着天空中掠过的一道人形灰影。 “是鸿鹄!“他脱口而出,锄头“当啷”掉在田垄上。 隔壁地块传来嗤笑声。 几个同村少年正挤在歪脖子桑树下,用葛藤编的草帽遮着脸。 为首的阿虎嚼着草根,唾沫星子溅到脚边的稗子草上: “陈胜又做白日梦了!”他模仿着鸿鹄展翅的动作,“扑棱棱飞半天,最后还不是得落回谷仓?” 少年们哄笑起来,有人捡起泥块砸向草丛里的蚂蚱,有人用稻草杆逗弄着竹笼里的画眉。 只有陈胜站在发烫的田垄中央,仰着被汗水浸得发亮的脸,看着那只鸿鹄在云端盘旋。 陈胜不语,只是仰望。 它们的翅膀展开有成人双臂那么宽,翎羽在阳光下泛着冷光。 当它们突然俯冲而下时,整个苇塘都跟着颤动起来。 就在接近水面的刹那,鸿鹄再次振翅高飞,尾羽扫过水面激起的涟漪,像利刃割开绸缎般清晰。 然后,它便消失在让人睁不开眼的白光里。 少年的瞳孔微微收缩,仿佛要将那自由的身影烙在眼底。 “发什么呆呢!”阿虎踢着土块走过来,脚上的草鞋磨得露出了脚趾,“你爹说了,今天不除完这片草,晚上别想吃饭。” 他顺手夺过陈胜的锄头,在地上磕出一串火星。 陈胜没有生怒,他拿回锄头,突然问道:“你们说,鸿鹄能飞多远?“ “管它能飞多远!”阿虎的妹妹小杏从篮子里掏出水罐,一副小大人的样子。“反正飞不到咸阳城。我爹说,咱们这种黔首,本连县城都不进去。前几天,二婶家养的驴突然跑进县衙后巷,被官差活活抽死了嘞。” “是啊,咱们一辈子就这命了。”有人附和着,往手心里啐了口唾沫揉搓,“去年王铁匠想把女儿嫁去县里富户享福,结果...”他压低声音,“听说现在那姑娘在人家工坊里织布,手指头都没了,这哪是嫁过去享福,那是给跟人家做牛做马呢。” 树荫下响起附和声。 陈胜却望着远处层叠的群山,继续轻声说着:“我听说鸿鹄能飞过千山万水,从楚地一直飞到北海。“ “净想这些没用的!” 阿虎吐掉嘴中草根,反驳:“你看村里陈老爷家,三代人守着五十亩地,不也过得滋润?咱们庄稼人,本分种地才是正经。“ 陈胜突然笑了。 他指着屋檐下叽喳乱飞的麻雀:“你们就像这些燕雀,永远只在檐下打转。” 他接过锄头,又随手捡起一根狗尾巴草叼着嘴中,草穗在他嘴角一颤一颤的。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少年们愣住了。 老陈叔正巧扛着柴禾路过,闻言笑道: “胜娃子,这话可不敢乱说。前年隔壁村有个后生说要当游侠,现在坟头草都三尺高了。“ 老人知道陈胜的志向虽好,但对于他们这个阶级的人来说,无病无灾便是莫大的福分了。 “就是就是。”阿虎也反应了过来,他刚刚居然被陈胜给震住了,有些羞恼。 “你就是一个穷种地的,有什么富贵可言。” 暮色四合时,陈胜独自在打谷场堆草垛。 银河初现,有流星划过天际。 他忽然爬上最高的草垛,对着星空张开双臂。 晚风鼓起他补丁摞补丁的麻衣,恍若即将振翅的雏鸟。 “总有一天...“少年对着流星消失的方向低语,“我要让天下人都记住我的名字。” 暮色如墨汁般漫过苇塘时,陈胜正把最后一捆稗子草扔上草垛。 打谷场边缘突然传来细碎的脚步声,像踩断了芦苇的脆响。 他转头望去,只见村东头王婆家的奶崽子跌跌撞撞跑来,小脚上沾着新鲜的牛粪,葛布短襦撕了两条口子。 “陈哥哥……你家……”奶娃突然捂住嘴,打了一个奶嗝,“着火了!娘说……烧死人了!” 陈胜手中的草捆“哗啦”散落一地。 他三步并作两步来到奶娃面前,奶娃被他抱了起来,“什么?!我家着火了,你说是谁死了?” “阿虎叔说……好像是你爹死了。”奶娃迟疑,又慌乱地摆了摆手,“不对!张婆说好像……好像是你娘死了……” 陈胜感觉喉咙里有什么东西在膨胀。 陈胜急了,奶娃不会骗他,不管是谁死了,家里一定是死了人。 “不可能……” 他喃喃着,突然发足狂奔。 当远远看到自家冒着缕缕黑烟,陈胜的双腿就软了半分。 家门口附近已经聚满了人,有的人还在救火。 这一场大火不知因何而起,几乎吞没了半个阳城。 阿虎正提着水桶往人群里挤,看见陈胜时突然僵住了,水桶“咣当”砸在了地上。 “阿胜,你爹娘他们……” 阿虎的嘴张了又合,喉结上下滚动,却始终不敢将陈胜父母都死了的事直接告诉他。 陈胜的父母都葬身火海。 “是陈胜他回来了。” “哎呦,这可怜的娃娃儿啊。” 众人们看着陈胜,议论纷纷。 陈胜猛地推开人群。 只见,他家的茅草屋顶塌了半边,焦黑的椽子像折断的肋骨支棱着。 陈胜的嘴唇在发抖,很快,像传染一样,全身发抖个不停。 终于,他双膝跪地,久久不起。 …… 公元前209年秦二世元年。 阳城地方官派了两个校尉,并差遣了900人的苦力去服徭役。 两位校尉就从这些人中挑选了两名能力较为出众的人作为屯长,来和他们一道协同管理。 其中一人便是陈胜,另一人便是吴广。 这两个校尉绝对不会想到,这两个他们精挑细选的人,日后就会把他们两个人的脑袋摆在祭坛上祭天。 选这两个人的原因各不相同,先说陈胜。 自从十二岁失去双亲后,陈胜为了筹到安葬父母的钱财,把地卖了,成为了为地主务农的佃户,还是仅在农忙时给人家干活的临时工。 但鸿鹄少年人穷志坚,在县城里四处给人打工,那一身志气和不怕吃苦的精神令城里人对他印象深刻。 吴广,是吴家老三,这次服徭役也是轮到他了,他虽没有陈胜贫穷,但是他对街头邻尾都非常友好,谁家有困难他都会帮一把,因此积累了不少人缘和威望。 因此,两人被选为小头目,也不为奇。 但是,就是这两个微不足道、一贫如洗的难兄难弟,将在那个大雨磅礴的雨夜,发出一声名垂青史的怒吼,彻底奏响中国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封建王朝的末日挽歌。 第160章 大楚兴,陈胜王 秦二世元年7月。 陈胜吴广一行人终于艰难走到了大泽乡。 可老天爷突然降下连天大雨,道路泥泞难行。 “校尉大人,按照时间,咱们已经失期了吧。” 陈胜摘下斗笠,雨水在脚边积成小洼。 秦朝的法律严苛,陈胜吴广等人知晓自己无法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渔阳后,心中不免有些担忧,不知道自己会受到何种处罚。 胖校尉撕下鸡腿,肉丝卡在牙缝里:“都是你们这群黔首磨蹭!”他突然把鸡骨头砸向陈胜,“路上不是拉肚子就是崴脚,现在知道急了?” 陈胜没躲,看着地上带着不少肉的鸡骨,数十日没尝过荤腥的他,咽了咽口水,假装不在意,继续问道: “那我们会受到什么处罚啊?” “哼,处罚?”另一名校尉身材削瘦,灌了口酒,突然大笑: “你们害我们俩完成不了任务,处死都不为过。” 两名校尉相互看了一眼,眼里透露出一丝戏谑。 “《秦律》明载,失期,法皆斩。” 回营地的路上,陈胜忘记了戴雨笠,雨水顺着陈胜的脖颈灌进衣领。 破庙里,吴广正在磨石上蹭他的镰刀。 见陈胜回来,他往门外泼了碗雨水——这是他们约定的暗号,表示安全。 “怎么样?“吴广压低声音。 庙角躺着几个发热的戍卒,有人还在梦中不时地呻吟。 陈胜抓起陶碗舀雨水喝:“失期,法皆斩。” “玛德!”吴广突然站起身,手中的镰刀已磨得蹭亮。 “嘘!小声点。”陈胜一把将吴广按住。 “咱们出去说吧。” 两人来到破庙外的一颗大树下。 “如今逃走也是死,到渔阳也是死,不如起义干一番大事业。”吴广沉声道。 一语惊人。 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和吴广相处多日,对他已颇为了解的陈胜没有丝毫惊讶。 “如今这天下苦暴秦久矣,我听说秦二世是始皇帝的小儿子,本来就不应该由他继位,原本应继位的公子扶苏,因为屡次劝解始皇帝广施仁政,始皇帝很不满,就把他派到了北地驻守。” “如今听闻,扶苏并无过错,就被秦二世杀害,百姓们素闻其贤明,都在为他打抱不平,另外还有楚国将军项燕,对秦作战屡立战功,原反秦之人都很尊崇他,有消息称项燕可能还活着,不如我们假借公子扶苏和将军项燕的名义,向天下百姓发起起义的号召,应该会有很多人响应。” 陈胜的这番话不可谓不绝,从天下大势、百姓喜怒、起义名义都作出了有理有据的分析,一时间让吴广顿时一震,内心犹如惊涛骇浪。 “兄弟,原来你……都在想这种事吗?”吴广不禁问道。 吴广绝非无脑之辈,他听出陈胜所言两人扶苏、项燕两人除了名声极大之外,还有一个共同的特质: 那就是他们俩一个是死人、另外一个是极有可能死了的人。 不光好用,用起来还完全没有后顾之忧。 “哈哈哈……”陈胜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放声大笑起来。 豪迈的笑声感染了吴广,使他也不禁笑了起来。 要造反,自然是要有一个头目,吴广被陈胜这一番话震撼到了之后,索性直言日后要以陈胜为主。 但自古以来,造反就不是简单的请客吃饭,也不是靠着人脉和威望登高一呼就从者如云。 造反者,在古代任何时期被抓到,都是灭九族的顶级大罪。 更何况,陈胜、吴广两人都是农民,这农民该如何起义,他们连一个借鉴对象都没有,不免有些心虚。 “陈兄,这附近有一个有名气的卜者,我们要不要找他去问问主意。” “好,但不要把咱们要造反的事情暴露出来。” “嗯,自然。” 古时候的人都比较迷信,特别是原陈楚地区,也就是陈胜吴广所在地,巫蛊之术更是盛行,几乎每村每镇都有一些专门从事巫蛊的神棍。 人们对这些巫蛊之人的话都深信不疑。 遇事不绝,问鬼神。 两人连夜来到了卜者家,陈胜挑开卜棚的麻布帘时,潮湿的艾草香混着硫磺味扑面而来。 泥墙上悬着的青铜镜正反射着火光,将老卜者佝偻的背影投在竹帘上,像只正在蜕壳的虾蟆。 “二位壮士不必行礼。” 沙哑的声音从暗处传来,卜案后的老者正用龟甲拨弄着青铜盆里的药火,“九百戍卒困在大泽乡第三日,老朽的药童便报来消息了。” 原来,卜者早就知晓了他们现在的处境。 也是。 在古代,人员流动极少,一支九百多人的队伍经过,任谁都不会不关注一二。 此话一出,吴广脸色微变,攥紧的拳头在腰间发白,指节咯咯作响。 陈胜却突然跪倒在泥地上,额头重重磕在青砖上:“我等冒死叩问,只求先生指点迷津!” 老卜者枯枝般的手突然定住,随后突然大笑。 “好。” 他抓起龟壳,口中念念有词,少顷,他猛地将龟壳砸向火堆。 青烟骤起处,龟甲突兀爆开,裂纹如闪电游走,“上上签!‘新’卦现世,水火相激,即天命更迭!” “您的意思是说……” “可成。” 随着老卜者的话音落下,陈胜、吴广脸上露出了深深的喜悦之情。 “但你们知晓天命,百姓不知、与你们同行的人不知,如何能成事。” 陈胜向前一步,躬身拜倒,“请先生指点迷津。” 老卜者眼睛盯着陈胜,微微眯起:“威众。”,随后老卜者便回到了自己的打坐位置,闭目不语。 陈胜在脑海里转了一圈,或许是大难当头,人就越发清醒,他恍然明白了卜者的意思。 随即拉着吴广离开了卜者家,路上陈胜跟吴广说起来了何为“威众”。 获得启示的两人,更加坚定了起义的信念。 开始展开了一系列被后世之人经常拿来模仿的骚操作。 两人先是用朱砂在一块白绸上写下了“陈胜王”三个字,悄悄塞进了别人刚网来的鱼肚子里,设计让同行的戍卒买回来吃并且发现了鱼肚中的帛书。 众人看到这等怪事自然很是惊奇。 陈胜又暗中派吴广到驻地附近的另一座古庙里,在夜间点燃起篝火,模仿狐狸的叫声叫喊道: “大楚兴,陈胜王。” 戍卒们在深更半夜听到这恐怖的叫声,都给吓得够呛,这六个大字也深深烙在了众人心中。 陈胜自己时不时聚众一起喝酒聊天。 一系列的操作就是让众人深信陈胜就是那个即将让他们脱离苦海的天选之子。 第161章 陈胜不愧是mvp 根据卜者的想法,陈胜吴广成功将九百人中的大多数人拉拢到了起义的秘密队伍中。 决定起义的前一天深夜,陈胜彻夜未眠。 遂起,来到了驻地外侧的丘陵上,仰望着天上的繁星,就像——多年前的那个夜晚一样。 吴广亦未寝,紧随陈胜身后,来到了丘陵上。 两人来到高处躺下,望着星星,许久都没有说话。 “陈胜啊,明天就是约定起义的时刻,你现在心里是怎么想的?”吴广突然出声,声音在夜风里微微发颤。 陈胜嘴里叼着一颗不知名的野草,青涩的汁液在舌尖泛开——是苦的。 “我娘葬身火海那晚,我在灰堆里找到这个。”陈胜不答,只是解下腰间葛布包袱,层层揭开后,露出一根羽毛。 吴广盯着那截羽毛,有点眼熟。 他突然意识到,这个以“鸿鹄之志”出名的男人,或许从十二岁起就等着这一天。 “记得闹市里的渔家王老汉么?”陈胜突然说,“他总把最肥的鱼留给税吏。” 吴广点头。 那个驼背老头见到秦吏就点头哈腰的模样,任谁都忘不掉。 “昨儿夜里,他往我袖子里塞了把匕首。” “说是他儿子修骊山陵时用的。” 吴广抿了抿嘴,“我们真的要这么快起义吗,其实...我觉得还可以再准备准备”。 吴广的话还没说完,远处营地碰巧传来咳嗽声,吓得他双手微抖,抓住了一把野草。 “怕了?”陈胜忽然问。 “放屁!”吴广条件反射地反驳,声音却虚浮得像晨雾。 他颓然松开野草,“...是有点。” “知道我怎么看那九百人?”陈胜突然直起身子,指向营地零星的火光。 “他们不是九百个待宰的牲口,而是九百捆被榨干的柴禾。” 手指突然收拢成拳,“只缺一颗火星。” 这句话像块热炭烙在吴广脊梁上。 他想起那个发现帛书的小戍卒——孩子捧着绸布的手抖得像筛糠,眼睛却亮得吓人。 “可要是火星不够旺...” “所以要有篝火狐鸣。”陈胜截住他的话头,“所以要有鱼腹丹书。” 他忽然掰过吴广的肩膀,“你以为卜者真会算卦?” 吴广瞪大眼睛,陈胜的瞳孔在月光下呈现出一种奇异的琥珀色,像是把所有的篝火都收在了眼底。 “那老头...”吴广嗓子发干。 “魏国。”陈胜松开手,“我磕头时看到了魏书。” “时候不早了,你去睡觉吧。”陈胜又躺了回去,望着星空,出神。 吴广离去。 陈胜望了许久,喃喃自语道:“爹、娘,你们在天之灵一定要保佑胜儿啊。” 似是老天有意在相应着他,一颗流星从天边划过。 陈胜的身影突兀的消失在了这一片空地上。 …… 程宇坐在院落里正等待着新的食客到来,不过他脑海里觉得有件事很奇怪。 那就是——苏轼为啥还没来? 他记得,苏轼若是按着日子前来的话,应该早就该到来了,因为上次来已经是半个多月以前了。 他不清楚苏轼被什么耽误了,居然还没前来。 就在程宇还在空想发呆的时候,他终于察觉到有人来了。 “我怎么回到这儿来?” “这是哪里?” 陈胜只觉眼前白光一闪,眨眼间,自己竟置身于一处陌生之地。 晴天白日,阳光温和。 只是四周静谧得有些诡异,唯有微风拂过树叶的沙沙声。 一眨眼的功夫怎么就来到白天了? 这里是哪里? 我怎么从来没见过? 他警惕地握紧腰间的匕首,目光迅速扫视着周围。 只见不远处有一座颇为气派的宅邸,朱红色的大门紧闭,门上的铜环在月光下闪烁着冷光。 程宇在大门已经安装上了电子摄像头,当他从监控电子屏上瞧见陈胜,便心中一喜,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衫,准备出去。 只见他清了清嗓子,便高声吟道: “秦末烽烟起四方,陈王奋起震八荒。” “揭竿举义驱苛政,伟业千秋史流芳。” 吟罢,他双手负于身后,隔空轻轻一推,那紧闭的大门缓缓打开,发出一阵沉闷的“嘎吱”声。 程宇心想,我这波操作颇为上档次了吧。 可陈胜听到这豪迈的吟诗声,又看到大门无端打开,心中更是警惕。 多日来筹备起义的高度精神压力,以及眼前这格调不凡、尽显富贵的宅邸,让他瞬间警觉起来。 他心想,我莫不是迷迷糊糊来到了哪位天潢贵胄的府邸? 糟糕! 他没有丝毫犹豫,转身拔腿就跑。 程宇愣了。 啊? 他怎么想跑? 然而,陈胜没跑多远,便撞上了一道无形的屏障,整个人被反弹回来,差点摔倒在地。 他满脸惊愕,伸手向前摸索,却只摸到一片虚无,可那触感又分明告诉他,有一道空气墙横亘在面前。 不信邪,陈胜手脚并用,用力踢打、推搡,可那空气墙纹丝不动。 又抽出腰间匕首,狠狠刺去,只听“当”的一声,震得他虎口发麻。 程宇站在门口,饶有兴致地看着陈胜的举动,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笑意。 他心想,自己经营食仙居许久,还是第一次遇到有人不想进来,反而拼命想逃走的。 陈胜折腾了好一阵,累得气喘吁吁,却依旧无法突破这道无形的阻碍。 他停了下来,双手撑着膝盖,大口喘着粗气,汗水顺着脸颊滑落,打湿了衣衫。 他心中隐约感觉到,自己怕是难以轻易离开了,无奈之下,只能将重新将目光投向那座宅邸。 陈胜走近大门,眼睛始终警惕地观察着四周。他看到大门旁悬挂着一块牌匾,上书“食仙居”三个大字。 牌匾下方,还张贴着一张告示,他凑近一看,上面写着食仙居的规矩。 看着告示上的说明,这里好像是一个饭馆,陈胜心中的警惕略微减少了一些。 犹豫片刻后,陈胜还是迈进了大门。 一进院内,他便看到一名男子,正站在不远处的凉亭下,面带微笑地看着他。 此人正是程宇。 望着程宇俊美的面容在阳光下显得光彩夺目。 陈胜心中一凛,暗自揣测,此人莫非是哪个天潢贵胄? 程宇见陈胜进来,便大步横跨,几乎是瞬间就来到了陈胜面前。 见程宇鬼魅般的速度,陈胜心惊胆战:“这...是...人吗?” 程宇见陈胜下意识地双手摸向后腰,内心有了一些猜测。 看来,又是一个内心戏十足的人呐。 程宇见状,也不生气,转身从石桌上拿起书,轻轻一甩,那书好像开了gps一样,晃晃悠悠地到了陈胜的手中,陈胜下意识地伸手接住,定睛一看,封面上写着《食仙居诸事记》。 “你若有疑惑,不妨看看此书,其中记载了我这地方的一些事情,以及为何你会来到此处。” 程宇说完,便转身回到凉亭,悠然坐下,拿起桌上的茶杯,轻抿一口,静静地等待着陈胜的反应。 陈胜见程宇并无敌意,心中稍安。 待他看完最后一页,他合上书本,若有所思。 随后,陈胜缓缓来到程宇面前。 程宇看着他,正准备开口询问他的想法,却见陈胜突然神色一凛,拱手道: “先生,多谢告知这一切。但现在我还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做,一刻也不能耽搁,还望先生送我回去。” 程宇闻言,微微一愣,眼中闪过一丝惊讶。 他经营食仙居以来,迎来送往众多食客,可还是头一回遇到有人刚到就要求立刻回去的。 “如此着急回去,所为何事?这食仙居虽小,却也能让阁下暂享安宁,何必如此匆忙?” 陈胜眼神有些游离:“先生有所不知,如今正打算带领一众兄弟讨生活。他们都在等着我,我怎能在此蹉跎?” 程宇听了陈胜的话,眼中闪过一丝惊讶。 一众兄弟讨生活...陈胜这是马上要起义了么? 赶得真巧。 常人若是遇到这般离奇之事,怕是注意力都放在这里了,可陈胜却还惦记着自己的那帮造反弟兄。 不简单,真有一股子英雄气! 陈胜啊陈胜。 你真不愧是农民起义的mvp啊! 第162章 指导 程宇放下茶杯,杯底与石桌接触发出一声轻响,在这安静的庭院中显得格外清晰。 他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 “你是在准备大泽乡起义吧。” 平淡的语气,却如同惊雷在陈胜耳边炸响。 陈胜浑身猛地一震,瞳孔骤然收缩,下意识地后退半步,右手再次紧紧按住了腰间的匕首柄。 他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额头渗出细密的冷汗,声音带着难以置信的颤抖。 “你……你怎么知道?!” 大泽乡起义之事,乃是他与吴广等人暗中谋划,参与者皆是心腹,外人绝无可能知晓。 眼前这神秘男子竟能一语道破,这让陈胜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一股寒意从脊背直冲头顶。 程宇脸上依旧是那副风轻云淡的模样,仿佛只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他指了指陈胜手中还未来得及放下的《食仙居诸事记》。 “我刚才不是说了么,那书中有写我的身份。” “我确实来自千年之后,你们这段历史,后世之人早已知晓。” 程宇顿了顿,目光中带上了一丝怜悯,语气也沉重了几分。 “陈胜,我知道你有鸿鹄之志,也佩服你的勇气。” “但……你这场起义,注定会失败,而且结局……颇为悲惨。” “什么?!” 陈胜如遭雷击,整个人僵在原地,大脑一片空白。 失败? 结局悲惨?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与吴广精心策划,又有卜者“天命”加持,鱼腹丹书、篝火狐鸣更是让九百戍卒深信不疑,眼看就要点燃反抗暴秦的第一把火,怎么会失败? 巨大的震惊过后,是更深的恐惧与不甘。 陈胜猛地抬头,死死盯着程宇,眼中充满了血丝。 “先生,您……您说的是真的?” 程宇没有直接回答,只是轻轻叹了口气。 这无声的默认,比任何言语都更具杀伤力。 陈胜的心沉到了谷底。 他想起那些信任他的兄弟,想起他们眼中燃烧的希望之火,想起自己“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的誓言。 难道这一切,都将化为泡影? 不!绝不! 强烈的求生欲与责任感压倒了恐惧。 陈胜“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双手抱拳,额头重重磕在冰凉的石板上。 “先生!求先生告知,我等起义究竟败在何处?” 程宇看着跪在地上,身躯微微颤抖的陈胜,心中那份敬意又多了几分。 此人虽是草莽,却有真豪杰之气。 如今他已经有了立身之本,也不太想多管闲事,但见陈胜如此,也动了恻隐之心。 “也罢。” 程宇缓缓开口。 “你们起义初期势如破竹,连克数城,天下响应,确实风光无限。” “但败就败在,得势之后,人心便散了。” “你称王之后,内部猜忌滋生,旧日兄弟离心离德,外部六国旧贵族各怀鬼胎,最终导致众叛亲离,被秦军反扑,兵败身死。” 寥寥数语,却勾勒出了一幅波澜壮阔又令人扼腕的画卷。 陈胜听得心惊肉跳,面如死灰。 内部猜忌?兄弟离心?众叛亲离? 这些词语像一把把尖刀,刺穿了他对未来的美好幻想。 他再次叩首,声音带着哽咽与绝望。 “先生,求先生救我!救救我们这些弟兄!救救天下苦秦久矣的百姓!” 程宇微微摇头。 “历史洪流,非一人之力可以轻易扭转。” “但我可以给你一些指引。” 陈胜猛地抬起头,眼中重新燃起一丝希望,如同溺水之人抓住了救命稻草。 “先生请讲!陈胜洗耳恭听!” 程宇站起身,踱步到凉亭边,望着院中随风摇曳的竹叶。 “陈胜,你们的口号是‘大楚兴,陈胜王’,对吗?” “是。” “这口号,能聚拢人心于一时,却不能长久。” 程宇转过身,目光锐利地看向陈胜。 “陈胜,你还记得你的出身吗?” “你们起义,依靠的是谁?是那九百戍卒,是天下千千万万和你我一样,被暴秦压迫得喘不过气的黔首百姓!” “你们的力量,源于他们!你的王位,也当来自于他们!”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你要做的,不是只让你自己称王,而是要让所有追随你的人看到希望,看到推翻暴秦后,他们能过上好日子的希望!” 程宇的声音不高,却字字铿锵。 “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将所有人的愤怒与渴望,拧成一股绳。” “不要过早地划分亲疏远近,不要被暂时的胜利冲昏头脑。” “记住,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 “你们要反抗的,不仅仅是秦二世,更是那套压迫人的制度!” “你要让天下人明白,你们不是为了某个人、某个家族的复兴而战,而是为了所有受苦难的百姓而战!” “这,才是你们前期能够站稳脚跟,凝聚人心的根本。” 陈胜跪在地上,怔怔地听着程宇的话,仿佛醍醐灌顶。 他从未从这个角度思考过起义的意义。 一直以来,他想的是如何利用人心,如何借势称王,却忽略了这股力量真正的来源和归宿。 “民心……百姓……” 陈胜喃喃自语,眼中闪烁着明悟的光芒。 程宇见他有所领悟,继续说道:“空有口号和理念还不够,你需要具体的制度来支撑。” “我知晓历史,但具体的战役细节、人心变化,终究要你自己去面对、去判断。” “不过,我可以给你两个方向性的建议,或许能帮你稳固根基。” 陈胜精神一振,再次叩首:“请先生赐教!” 程宇伸出两根手指。 “其一,推行‘耕战田制’。” “秦朝虽有‘使黔首自实田’,但那是放任自流。你们要改!将土地与军功直接挂钩。” “凡立有战功者,按功劳大小授予田地。如此,士兵们才有实实在在的盼头,才会为你死战。这比虚无的口号更能凝聚军心。” 陈胜眼前一亮,这方法简单直接,却直指人心!那些跟着他出生入死的兄弟,大多都是一无所有的农民,土地对他们的诱惑力是巨大的。 程宇接着说道:“其二,创设‘三老议会’。” “你称王之后,权力不能只集中在少数人或军功集团手中,否则猜忌与分裂迟早会来。” “可在各县、各乡,选拔德高望重、有见识的农民、工匠甚至游侠作为代表,组成议事会。” “他们可以参与地方事务的讨论与决策,监督官员,反映民意。” “这样既能让更多阶层的人参与进来,感受到自己是起义的一份子,也能对军功集团形成一定的制衡,避免一家独大,重蹈覆辙。” 陈胜听得入了神,脑海中仿佛已经勾勒出了一幅全新的蓝图。 耕战授田以固军心,三老议会以安民心。 这两条策略,直指他未来可能遇到的最大两个问题:军心不稳与内部失和。 程宇看着陈胜沉思的模样,知道他已经听进去了。 “当然,这只是大方向。具体如何实施,如何平衡各方利益,还需要你结合实际情况,仔细斟酌。” 第163章 升龙饺子 陈胜将程宇的每一句话都如同烙印般刻在心底。 “耕战田制……” “三老议会……” 他反复咀嚼着这几个字,原本紧绷的身体不自觉地放松了些许,眼神中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光亮与思索。 程宇看着他沉浸在思考中的模样,知道这位未来的“张楚王”已经将自己的话听进去了,至少,不再像刚才那样急着要立刻离开。 “思虑过多,也耗费心神。” 程宇端起茶杯,示意了一下。 “来都来了,不如吃顿便饭再走。” “这……” 陈胜从深思中回过神,脸上露出一丝犹豫,但更多的是感激。 他再次深深一拜,声音带着几分沙哑。 “多谢先生赐教,更谢先生赐食。” 程宇微微颔首,心中已有了计较。 为了这位即将点燃反秦烽火的先行者,也为了给他一份别样的祝福与力量,程宇决定复刻一道特别的菜肴。 “升龙饺子”——创意出自《中华小当家》。 当然,画本中的表现多有夸张,什么金光万丈、巨龙腾飞,那是不可能的。 但其核心的烹饪理念和追求极致美味的精神,却是可以借鉴的。 程宇并非心血来潮,实际上,昨日他便已经在厨房里开始了尝试。 他摒弃了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部分,结合真实的烹饪技艺,专注于饺子本身的形态与味道。 在食仙居的厨房里,两只小精灵在一旁好奇地看着程宇忙碌。 它们灵动的眼眸闪烁着光芒,时不时挥动着小小的翅膀,为程宇递来所需的食材。 程宇先将新鲜的面粉倒入盆中,缓缓加入适量的清水,他的双手熟练地揉搓着面团,力度均匀且恰到好处。 随着他有节奏地揉动,面团逐渐变得光滑细腻。 这面团的韧性是饺子皮口感的关键。 程宇拿来解鲁棍,忽地一声将一盆面团挑起。 在天上给面团醒面,舞得让两小只哇唔直叫。 两小只也没闲着,见自己帮不到程宇太多,便挥动着翅膀,轻轻吹起一阵微风,为程宇驱散些许厨房内的燥热。 面团揉好后,程宇将其静置一旁醒发,趁这个时间,他开始准备饺子馅。 他挑选了肥瘦相间的猪肉,将其切成小块,放入石臼中,拿起木杵开始用力捣鼓。 每一下捣动都带着十足的劲道,“咚咚咚”的声音在厨房里回荡。 猪肉在他的捣动下,逐渐变成细腻的肉泥,散发出诱人的肉香。 接着,他又加入切碎的葱花、姜末、花椒粉、盐等调料,用筷子快速搅拌,调料与肉泥完美融合,香味愈发浓郁…… 程宇拿起一张饺子皮,挖了一勺馅料放在中间,然后手指灵活地捏动饺子皮,眨眼间,一个精致的饺子便成型了。他包出的饺子宛如艺术品,褶皱细密且整齐,形状饱满而圆润。 而这还不够,程宇要做出“升龙”的形态,他精心地对饺子进行塑形,让饺子的一侧微微隆起,像是巨龙的脊背,另一侧则用手指轻轻按压出波浪状,模拟龙身的纹理。 早茶、晚茶在一旁看得目不转睛,它们兴奋地围绕着程宇飞舞,时不时发出欢快的叫声。 想干饭,想干饭! 早茶、晚茶的帮助下,饺子很快摆满了一蒸笼。 程宇将蒸笼放入锅中,盖上锅盖,开始蒸煮。 随着蒸汽升腾而起,厨房里弥漫着浓郁的香气。 大约一刻钟后,程宇打开锅盖,一阵热气扑面而来,一个个晶莹剔透的升龙饺子呈现在眼前。 饺子皮因蒸煮变得半透明,隐约可见里面的馅料,那独特的“升龙”形态栩栩如生,仿佛下一秒就要腾飞而起。 陈胜在大堂外早已等候多时,甚至于说,已经有些坐不住了。 因为他在用鼻子嗅着不断传来的香气,那副馋嘴又想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样子,实在有些滑稽。 很快,晚茶控制着一个青瓷盘,飞舞到了陈胜的面前。 盘中整齐地摆放着十只饺子,它们首尾相连,微微翘起,真的像一条首尾相衔、欲待腾飞的金龙。 那金黄的色泽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诱人的香气混合着面皮的焦香与肉馅的鲜香,丝丝缕缕地钻入陈胜的鼻腔。 陈胜从未见过如此精致的食物,一时间竟有些看呆了。 “请用。” 陈胜看着眼前这位“小仙女”,紧张的咽了咽口水。 ”那个...不等先生来吗“陈胜问道。 ”不用啦,主人还在做呢?“ 陈胜小心翼翼地拿起筷子,夹起一只饺子。 入手微沉,能感受到那饱满的内馅。 他轻轻咬下。 “咔嚓——” 首先是那金黄酥脆的底壳,发出清脆的声响,带来极致的口感。 紧接着,是柔韧而带有嚼劲的饺子皮。 再然后,滚烫鲜美的肉汁猛地在口中爆开,浓郁的香味瞬间充斥了整个口腔,冲击着他的味蕾。 那馅料调得恰到好处,鲜而不腻,肉的醇厚与蔬菜的清爽完美融合,带来难以言喻的满足感。 太好吃了! 陈胜咀嚼的动作渐渐慢了下来。 这极致的美味,仿佛一把钥匙,猝不及防地打开了他尘封已久的记忆闸门。 他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那个贫瘠却温暖的家。 想起了母亲在昏暗的油灯下,用粗糙的双手,将为数不多的白面揉搓成团,包进一点点野菜,做成最简单的面疙瘩汤。 那味道远不及眼前的饺子万分之一,却是他童年里最温暖的慰藉。 热气,混合着食物的香气与回忆的酸楚,一同涌上他的眼眶。 陈胜的视线开始模糊,他努力地想要控制,但汹涌的情感如同决堤的洪水。 剧烈的美食冲击与强烈的情感满足交织在一起,让他再也无法抑制。 豆大的泪珠,毫无征兆地滚落下来,砸在石桌上,晕开一小片湿痕。 他捂住了嘴,肩膀微微颤抖,试图压抑喉咙里的哽咽,却徒劳无功。 这一刻,什么鸿鹄之志,什么起义大业,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温情与美味冲淡了。 他只是一个尝到了世间至味、想起了慈母音容的、离家的孩子。 第164章 唯有牺牲多壮志 泪水模糊了视线,饺子的鲜香却愈发清晰。 陈胜用力抹去脸上的泪痕,那动作带着一股决绝,仿佛要将刚才的软弱彻底擦掉。 他放下筷子,站起身,再次朝着程宇的方向,郑重其事地跪了下去。 这一次,他的额头紧贴着冰凉的石板,声音带着前所未有的虔诚与坚定。 “先生再造之恩,陈胜没齿难忘!” “若侥幸功成,或不幸身死,皆是天命。” “但今日先生点拨之恩,赐食之情,胜,永世不忘!” 他抬起头,目光灼灼地看着凉亭中的程宇。 “此生,陈胜愿奉先生为主,侍奉左右,以报万一!” 程宇端着茶杯的手微微一顿,眉梢轻挑。 这展开有点出乎意料。 怎么吃顿饭,听了几句指点,就要认主了? 这位农民起义领袖,脑回路还真是……清奇。 黏上我了?耍的什么招? 程宇放下茶杯,脸上依旧是那副云淡风轻的模样。 “侍奉就不必了。” “我这里不缺人手。” 他指了指正在旁边好奇张望的早茶和晚茶。 “你如今身负重任,九百兄弟,乃至天下黔首,都在看着你。” “先把眼前的事情忙完再说吧。” 程宇的话语平和,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将陈胜刚刚燃起的“认主”念头轻轻压了下去。 陈胜微微一怔,随即明白了程宇的意思。 先生这是……不愿收留,还是觉得我眼下的事业更为重要? 他心中涌起一丝失落,但更多的是对程宇深意的领会。 确实,起义在即,岂能因一己之私,贪图安逸? “先生教诲的是。”陈胜再次叩首,然后站起身,神色恢复了之前的沉稳。 程宇看着他,觉得光靠理论指导还不够。 这位历史上的悲情英雄,需要更直观的冲击,才能真正理解他即将面对的是什么,他所肩负的又是什么。 “你可知,自古以来,似你这般揭竿而起的农民起义,多如牛毛?”程宇忽然问道。 陈胜点头:“略有耳闻。” “但其结局,大多悲壮,甚至……惨烈。” 程宇说着,手指在空中轻轻一点。 【历史影像播放:古代农民起义片段】 刹那间,陈胜面前的空气泛起涟漪,一道光幕凭空出现。 光幕上,画面开始流动。 不再是文字记载,而是活生生的影像。 那是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农人,手持简陋的木棍、农具,眼神中充满了绝望与麻木。 那是官兵的铁蹄无情践踏,是燃烧的村庄,是流离失所的哭喊。 画面切换,是起义初期的星星之火,是百姓短暂的欢呼,是分田到户时的喜悦。 但很快,画面又变得血腥。 是内部的分裂,是猜忌的眼神,是曾经的战友刀剑相向。 是官军更残酷的反扑,是堆积如山的尸体,是血流成河的战场。 一个个失败的起义领袖,或被斩首示众,或兵败自刎,或死于背叛。 那些追随他们的百姓,往往承受了更深重的苦难。 这些画面,远比任何史书记载都来得直接、残酷。 强烈的视觉冲击伴随着画中传来的隐约嘶喊、哭泣声,狠狠撞击着陈胜的心脏。 他的脸色由红转白,又由白转青。 双手不自觉地握紧成拳,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 牙关紧咬,额头上青筋毕露。 他仿佛身临其境,感受着那无边的苦难与绝望。 这些……就是反抗的代价吗? 这就是……失败的下场吗? 程宇在一旁静静地观察着陈胜的反应。 他自己也陪着看完了这些影像,心中同样泛起波澜。 历史书上的寥寥数笔,远不及这般触目惊心。 许久,光幕散去。 庭院里恢复了之前的宁静,只剩下陈胜粗重的呼吸声。 他猛地抬起头,双眼赤红,死死盯着程宇。 那眼神中,没有了之前的犹豫和恐惧,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被血与火淬炼过的决绝。 “先生,我明白了。” 他的声音沙哑,却异常坚定。 “这些苦难,胜,都看到了。” “若不起义,我等便是那画面中任人宰割的鱼肉!” “若起义失败,或许下场凄惨,但至少,我们反抗过!” “为了不再有这样的惨剧,为了让天下的百姓能真正活得像个人样!” “这条路,就算铺满荆棘,尸骨如山,我也要走下去!” “推翻暴秦!建立一个真正属于黔首的天下!” 陈胜的话掷地有声,带着一股一往无前的气势。 程宇看着他眼中重新燃烧,并且更加炽烈的火焰,微微点头。 这才是他想看到的陈胜。 不只是有鸿鹄之志,更要有面对淋漓鲜血的勇气和为民请命的决心。 “很好。”程宇赞许道。 他从怀中取出一个小小的布袋,递给陈胜。 “这是……”陈胜疑惑地接过,入手感觉里面装着一些坚硬的小颗粒。 “此物名为【仙豆】。”程宇解释道,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波动。 ”这便是书中所言的神物?“ 程宇微微颌首。 “按照我这里的规矩,每位食客临走前,我都会赠送一颗。” 程宇顿了顿,目光落在陈胜手中的布袋上。 “但你不同。” “你此去,前路艰险,九死一生。” “这一包,你且收好。” “或许能在关键时刻,救你或你的兄弟一命。” 陈胜打开布袋,看到里面装着几十颗黄豆大小、色泽翠绿的豆子,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仅仅是闻着这香气,就感觉精神一振。 他听着程宇的话,感受着这看似寻常布袋中蕴含的深意与关怀,心中再次涌起暖流。 刚才那些惨烈的画面带来的阴霾,似乎也被这小小的豆子驱散了不少。 “先生……”陈胜的声音有些哽咽,千言万语堵在喉咙口,最终只化作了更深的一躬。 “多谢先生厚赐!” 程宇将陈胜送到庭院门口。 没有再多的言语,只有那沉甸甸的布袋,被陈胜小心翼翼地贴身收好。 陈胜再次深深一揖,挺直了腰背,转身离去。 他的步伐沉稳,带着一种破釜沉舟的气概,消失在大门外。 程宇轻轻吁了口气。 刚才那些影像,并非虚构,而是真实发生过的血泪。 程宇闭上眼睛,那些画面仿佛又在眼前闪过。 他希望陈胜能成功。 并非为了改变所谓的“历史大势”,他对那宏大的叙事并没有太多执念。 他只是单纯地希望,那些在底层挣扎求生,被视为草芥的黔首,能够少一些苦难,能活得更像人一些。 如果陈胜的起义能够成功,哪怕只是带来短暂的喘息,建立一个稍微不那么残暴的秩序,对挣扎在生存线上的无数农人而言,也是莫大的福祉。 这或许是他介入这个时空,除了自保和寻求机缘之外,一点小小的,称不上“情怀”的念想。 那包【仙豆】,是他能给予的最直接的帮助。 几十颗,不多,但或许真能在绝境中,挽救几个关键人物,延续那星星之火。 至于最终结局如何,非他所能完全掌控。 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陈胜身上的时空锚定条件也需要他有在秦末支棱起来。 【人物:陈胜】 【时空锚定条件:开设一家专注于展示历史上平民英雄及其相关饮食文化的展馆。】 第165章 苏轼一家都来了 眉山,苏府。 车马劳顿之后,苏洵终于带着妻女回到了熟悉的家宅。 庭院依旧,只是空气中似乎弥漫着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息。 苏洵刚踏入厅堂,便见两个儿子——苏轼与苏辙,正襟危坐,神色间带着几分难以言喻的复杂。 “父亲,母亲,小妹。” 兄弟二人起身行礼,声音里透着一股难掩的雀跃,又夹杂着些许紧张。 苏洵嗯了一声,目光扫过两个儿子,尤其在苏轼那依旧带着几分跳脱的脸上停留片刻。 程氏,苏轼苏辙的母亲,面容清减,带着旅途的疲惫,嘴角噙着温柔的笑意,看向两个儿子。 十二岁的苏小妹则好奇地打量着两个哥哥,觉得他们似乎有些不一样了。 还没等苏洵开口询问他们近日的学业,以及那件让管家王伯愁眉苦脸的夜宿破庙之事,苏轼已经按捺不住,抢先开口。 “父亲!母亲!我们前些日子,遇到仙缘了!” 苏辙在一旁轻轻拉了拉哥哥的衣袖,示意他稳重些。 苏洵眉头微蹙。 仙缘? 他看向苏辙,希望从这个一向沉稳的次子口中得到更可靠的说法。 苏辙深吸一口气,将那晚在破庙避雨,突遇奇光,误入一处名为“食仙居”的仙家福地,遇到那位自称程宇的年轻“仙人”,以及种种不可思议的见闻,一五一十地娓娓道来。 他尽量说得客观平实,但言语间难掩那份震撼与新奇。 苏轼则在一旁不时补充,眉飞色舞,将那些现代美食描述得活色生香,听得苏小妹眼睛都瞪圆了。 苏洵听完,沉默不语,面色平静,让人看不出喜怒。 他一生饱读诗书,自然不信什么怪力乱神。 两个儿子编造这样的故事,是为了逃避责罚? “荒唐!” 苏洵终于开口,声音带着一丝严厉。 “你们二人,不好好在家温书,竟夜宿破庙,如今还编造这等离奇故事来搪塞!” “父亲,我们没有说谎!” 苏轼急了,连忙辩解。 “那位程先生真的是神仙一般的人物,他还知晓我们未来的命运!” 苏辙也恳切道:“父亲,此事千真万确,我与兄长亲身经历,绝无半句虚言。” 程氏看着两个儿子急切真诚的模样,又看了看丈夫紧锁的眉头,轻声道:“夫君,子瞻、子由向来不会如此信口开河,或许……” 她话未说完,便轻轻咳嗽了几声,脸色更显苍白。 苏洵见状,心中的怒气稍减,转为对妻子的担忧。 程氏这厌食之症,近来越发严重,名医请了不少,却总不见好转。 苏轼见状,眼睛一亮,像是想起了什么。 他连忙从怀中小心翼翼地取出一个小小的锦囊。 “父亲,母亲,你们看!” 他打开锦囊,露出一颗色泽翠绿,散发着淡淡清香的豆子。 “这是程先生所赠的【仙豆】,他说此物能……” 苏轼将程宇的话转述了一遍。 苏洵看着那颗豆子,眼中疑虑未消。 这世间哪有这等神物? “母亲身体不适,正好可以一试。” 苏辙在一旁说道,语气沉稳,带着一种令人信服的力量。 苏洵沉吟片刻。 他了解自己的两个儿子,尤其是苏辙,绝非信口雌黄之辈。 而且,看着妻子日渐憔悴,他心中也存了一丝万一的希望。 “好吧。” 他接过那颗【仙豆】,走到程氏身边,温声道:“夫人,且试一试。” 程氏看着儿子期盼的眼神,又看看丈夫,轻轻点了点头。 苏洵将【仙豆】喂进程氏口中。 豆子入口即化,化作一股温润的清流,顺着喉咙而下。 几乎是瞬间,程氏便感觉一股暖意从小腹升起,迅速蔓延至四肢百骸。 那久违的饥饿感,竟如同潮水般涌来。 原本苍白的脸色,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了几分红润。 “我……我感觉好多了。” 程氏惊喜地开口,声音里充满了活力。 苏洵、苏小妹都惊呆了。 尤其是苏洵,他亲眼见证了这【仙豆】的神奇效果,心中的疑虑瞬间烟消云散。 他猛地看向苏轼和苏辙,眼神复杂。 震撼,难以置信,还有一丝后怕。 若非亲见,他断然不会相信这世间真有如此仙家手段。 “你们说的……都是真的?” 苏洵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苏轼和苏辙用力点头。 “千真万确!” 苏洵长长舒了口气,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 除了这【仙豆】的铁证,更重要的是,他内心深处,是相信自己的儿子的。 他们是苏家的麒麟儿,品性正直,断不会拿这种事欺骗家人。 “好,好啊!” 苏洵连说两个好字,心中激荡难平。 苏家,竟真的遇到了这等天大的仙缘! …… 食仙居。 陈胜离开的第二日清晨。 程宇站在灶台前,看着水缸里悠然游动的稻禾鱼。 这种鱼通体金黄,鳞片在晨光下闪烁着温润的光泽,体内蕴含的能量远超普通食材。 经过昨夜的思考,程宇决定将稻禾鱼作为目前放入【无限食材箱】的首选。 原因无他,价值最高。 无论是能量蕴含量,还是其潜在的培养价值,都远胜于其他已知食材。 他熟练地捞起肥硕的稻禾鱼,手起刀落,处理干净。 雪白的鱼肉在砧板上微微弹动,散发着诱人的光泽。 程宇打算用它做一锅最纯粹的鱼汤,细细品味这顶级食材的本味。 很快,陶锅中乳白色的鱼汤开始翻滚,浓郁而纯净的鱼香味瞬间弥漫了整个厨房,甚至飘散到了庭院之中。 汤色如奶,不见丝毫油星,只有鱼肉本身的精华融入其中。 程宇盛了一碗,坐在庭院的石桌旁,准备享用。 清晨的微风带着一丝凉意,吹动着院中的竹叶,沙沙作响。 鱼汤入口,鲜美醇厚,仿佛蕴含着田野与河流的精华,暖意瞬间从胃部扩散到全身,每一个毛孔都舒张开来。 就在程宇惬意地品尝着鱼汤时,听到了大门口的动静。 嗯? 程宇端着碗的手微微一顿,抬眼望去。 光芒散去,出现的不再是一两个人。 而是四个身影。 为首的是一位身着儒衫,面容清癯,气质沉稳的中年男子,正是苏洵。 苏轼和苏辙站在苏洵身后,脸上带着再次回到此地的兴奋与激动。 还有一个梳着双丫髻,大眼睛扑闪扑闪,好奇打量着四周的小姑娘。 苏洵看着眼前宛如仙境的食仙居,感受着空气中那股飘来的诱人香气。 真的有美食啊! 第166章 苏洵:我跟我俩儿一起考上的进士? 程宇抬手虚引。 院门悄无声息地向两侧滑开,没有一丝阻滞。 苏轼一行人便清晰地见到了庭院中的程宇,正悠然坐在石桌旁。 苏洵下意识地整了整身上的儒衫,深吸了一口带着异香的空气,带着儿女迈步走了进去。 这庭院看似寻常,竹影摇曳,几块青石随意摆放,却无端透出一股难以言喻的韵味,仿佛与外界隔绝。 “父亲,小妹,这位便是程先生。”苏轼按捺不住,抢先介绍,声音里是压不住的兴奋。 “程先生,这是家父苏洵,还有舍妹。”苏辙紧随其后,比哥哥沉稳许多,躬身行礼。 “晚生眉山苏洵,携小女,见过程先生。”苏洵郑重地拱手作揖,目光落在程宇身上。 这年轻人看着比自己儿子大不了几岁,却有那般神异手段,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他心中的震撼尚未平复,但读书人应有的礼数不能丢,更何况对方是治好了妻子顽疾的恩人。 “多谢先生赠予仙豆,内子身体已大为好转,胃口恢复,精神也健旺许多。”苏洵语气诚恳。 “苏先生客气了。”程宇放下手中的汤碗,起身微微回礼。他目光扫过苏轼,带着一丝询问。 “怎么今日才来?比约定之期,似乎晚了好几天。” 苏轼脸上腾地一红,伸手挠了挠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 “呃,先生见谅。小子是想着,等父亲母亲和小妹从外地回来,一同前来拜访,也好让家人都见见先生……” “是苏某的不是,昨日午后才刚返回眉山,一路劳顿,今日才得空,耽搁了犬子拜见先生。”苏洵立刻接过话头,将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再次致歉。 “还望先生海涵。” 原来如此。程宇了然,摆摆手。 “无妨,坐吧。” 四人在石桌旁落座。 苏洵和小妹的目光,都不由自主地瞟向桌上那只还剩下少许汤汁的白瓷碗,那股诱人的香气正是从那里散发出来的。 程宇手腕微动,桌面上瞬间多了四只干净的空碗,旁边则出现了一只古朴的陶锅,锅盖一掀,乳白色的浓汤热气腾腾,香气更是霸道了几分。 他拿起汤勺,不急不缓地为每人盛了一碗。 “刚熬好的鱼汤,没什么特别的,尝尝看。” 浓郁至极的鲜香扑面而来,比方才在门口闻到的更加直接,更加勾魂摄魄。汤色纯净如羊脂美玉,看不到半点油花,只有纯粹的浓白。 苏洵端起碗,先是谨慎地轻嗅了一下,那香气仿佛有生命般钻入鼻腔,让他精神一振。随即,他吹开热气,浅尝了一小口。 就是这一小口,一股难以形容的鲜美醇和瞬间在他口中炸开,暖流如同有意识般顺着喉咙滑下,直抵胃腑,然后猛地扩散至四肢百骸。身体的每一个角落,仿佛都在这一刻被唤醒,发出欢愉的呻吟。 这是何等滋味!苏洵活了半辈子,自诩也算尝过些珍馐,可从未有过如此体验!仅仅是一口鱼汤,竟让他有种脱胎换骨般的舒畅感。 苏轼和苏辙早已等不及了。上次的滋味还记忆犹新,这次闻着似乎更胜一筹。 苏轼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大口,舒服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喟叹。果然,还是这个味道,不,好像比上次更加鲜醇,更加浓厚! 苏辙动作斯文些,但速度一点不慢。 一口汤下肚,那股熟悉的暖意再次包裹全身,熨帖得让人想叹息。 十二岁的苏小妹看看父亲,又看看两个哥哥,学着他们的样子,用小勺子小心翼翼地舀了一点送进嘴里。 下一刻,她那双原本就很大的眼睛猛地瞪得溜圆,小嘴微张,满脸都是难以置信。随即,她像是发现了什么绝世珍宝,立刻低下头,也顾不上烫,呼噜呼噜地大口喝起来,速度竟不比两个哥哥慢多少。 太好喝了!比阿娘做的糖蒸酥酪好吃一百倍!比元宵节的蜜饯好吃一千倍! 程宇好整以暇地看着这一家人的反应。 苏洵努力维持着一个长辈和文士的风度,但微微颤抖的手指,越来越快的喝汤频率,以及那不自觉吞咽口水的动作,都暴露了他内心的不平静。 苏轼苏辙兄弟俩已经完全沉浸在美味之中,头都不抬。 苏小妹更是喝得小脸红扑扑的,额头上甚至冒出了细密的汗珠,浑然忘我。 不过片刻功夫,四只碗都见了底,干净得像是被舔过一样。 苏轼意犹未尽地咂咂嘴,眼神渴望地看向陶锅。 苏辙也默默感受着体内那股温和流转的热力,回味着唇齿间的余韵。 苏小妹捧着空碗,眼巴巴地望着程宇,又看看那只还冒着热气的陶锅,眼神纯粹而直接。 苏洵放下碗,一张老脸罕见地泛起一丝红晕。他刚刚……竟然也差点控制不住想去舔碗底!瞥见儿子和小女那没出息的模样,他赶紧轻咳一声,掩饰自己的失态。 一家子,喝汤喝得整整齐齐。 程宇看着这幅景象,忍俊不禁,嘴角几不可查地微微扬起。 程宇看着苏家四人各异的神情,尤其是苏洵那努力维持镇定,却又难掩内心波澜的样子,心中了然。 这稻禾鱼汤的效果,远不止口腹之欲的满足,其内蕴含的温和能量,对凡人身体的滋养是实实在在的。 “先生这鱼汤……”苏洵定了定神,试图找回些许从容,声音却仍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异样,“不知是用何种鱼,何种方法烹制?竟有如此……神效。” 他想不出更合适的词。 “寻常河鱼罢了,略费些功夫。”程宇轻描淡写地带过,并未细说稻禾鱼的来历。 这态度,反而更让苏洵觉得高深莫测。 寻常河鱼?眉山附近的河鱼,他自问也尝过不少,绝无可能熬出这等滋味,更遑论那饮下后通体舒坦的奇妙感觉。 这定是仙家手段,化腐朽为神奇。 苏轼舔了舔嘴唇,忍不住插话:“父亲,我说了吧!程先生这里的东西,都不是凡品!” 苏辙虽然没说话,但也微微点头,表示赞同兄长的看法。 苏小妹则捧着空碗,大眼睛眨巴眨巴地望着程宇,又看看空空如也的陶锅,小脸上写满了“还想喝”。 苏洵压下心中的惊涛骇浪,想起儿子们之前提到的另一件事,郑重地对程宇拱手: “先生,此前听犬子提及,先生似乎……知晓一些未来之事?” 他问得小心翼翼,既怕唐突了这位“仙人”,又按捺不住那份强烈的好奇与求证之心。 尤其是关系到家族,关系到两个儿子的前程。 程宇端起自己的碗,将最后一点鱼汤饮尽,动作不疾不徐。 他放下碗,看向苏洵,语气平淡无波,仿佛在说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未来之事,浩如烟海,我所知也有限。” “略知一些与你们父子相关的罢了。” 苏洵心头一紧,呼吸都屏住了。 苏轼和苏辙也竖起了耳朵,紧张地看着程宇。 “比如……”程宇顿了顿,目光在苏洵、苏轼、苏辙三人脸上一一扫过。 “比如,嘉佑二年,你们父子三人,会同科考中进士。” 轰! 如同九天惊雷在耳边炸响! 苏洵整个人都僵住了,大脑一片空白。 父子三人……同科……进士? 这……这怎么可能?! 他苏洵,年近半百,虽自负才学,却屡试不第,早已对科举有些心灰意冷,这次带妻女回乡,也有几分暂避尘嚣、专心教子的意味。 两个儿子虽然聪慧,但子瞻(苏轼)跳脱,子由(苏辙)稳重,性子不同,学问也各有侧重,嘉佑二年……那是几年之后?他们那时能有多大火候? 更何况,父子同科,还是三人!这在大宋开国以来,也是闻所未闻的奇事! 这简直比仙人赠豆、鱼汤生暖,还要让他觉得荒谬和不可思议! “先生……此言当真?”苏洵的声音干涩,带着难以置信的颤抖。 第167章 三苏看陆秀夫投海殉国 “子瞻,子由,你们没和你们父亲说过吗?”程宇看向苏轼苏辙二人。 苏轼脸上泛红,伸手挠了挠后脑勺。“本是想回了家就禀明父亲的,这不是……急着想带父亲母亲小妹来先生这里嘛,就……” 苏辙也略显尴尬,低了低头。 苏洵的心思却全然不在这上面,他紧紧盯着程宇,声音因为激动而有些变调。“先生,方才所言,父子三人同科……此话当真?” 这消息太过震撼,远超仙豆鱼汤带来的冲击。 他苏洵,半生坎坷,科场失意,几乎心死。 如今竟被告知,不仅自己能中,还能带着两个儿子一起? 这简直是……是想都不敢想的天大喜事,又荒诞得让他难以置信。 “自然是真的。”程宇语气淡然,仿佛只是在陈述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实。“苏老泉,二十七始发奋,大器晚成,文坛自有你一席之地。” 苏洵手一颤,差点捏碎了手中的空碗。 苏老泉……二十七始发奋…… 这是他年轻时的自嘲,也是鞭策,外人如何得知? 这位程先生,果然是通晓过去未来! 心中的疑虑彻底消散,取而代之的是狂涌的激动与难以言喻的复杂情绪。 半生苦寒,终得功名? 而且还是以如此辉煌的方式? 苏小妹虽然年龄不大,但已经知道“同科进士”意味着什么,跟着咧开小嘴笑了起来。 程宇看着激动难抑的苏家父子,轻轻一挥手。 石桌对面的空地上,空气微微扭曲,随即一道光滑如镜的“墙面”凭空出现,散发着柔和的光。 苏家四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后退半步,好奇又警惕地看着那光墙。 “先生这是……”苏洵不明所以。 “让你们看看,你们所在的这片土地,这大宋,未来的浪潮走向。”程宇的声音平静无波。 程宇拿出了遥控器,点开了液晶显示器屏幕。 首先出现的是一幅清晰的大宋疆域图,山川河流,城池关隘,标注详尽。 “这是……舆图?”苏洵喃喃道,随即被图的精细程度震惊。 紧接着,地图边缘开始出现变化。 代表西夏的区域向内蚕食。 北方的辽国虎视眈眈。 时间快速流转,图上的年份飞速跳动。 画面切换,不再是地图。 出现了身着不同时期服饰的人物,宫廷的奢华,边关的烽火。 范仲淹庆历新政的激昂与失落。 王安石变法的决心与争议。 一个个熟悉或陌生的名字伴随着相关的画面闪过。 苏洵看得心潮起伏,时而扼腕,时而赞叹。 苏轼苏辙则全神贯注,这些历史的片段,对他们这些读书人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画面陡然一转,变得肃杀。 金戈铁马,烟尘弥漫。 北方的地图上,一个名为“金”的势力迅速崛起,灭辽,然后矛头直指——大宋! 汴京城破,宫室焚毁,徽钦二帝被掳北上,受尽屈辱。 甚至还有一张两条神龙被掳走的插画。 随之,“靖康之耻”四个血色大字烙印在画面中央。 “……“ “不!!”苏洵猛地站起,脸色惨白,身体摇摇欲坠。 他双目赤红,指着光墙,嘴唇哆嗦,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国都沦陷,二帝被俘……这是何等的奇耻大辱! 少年苏轼气得浑身发抖,拳头捏得咯咯作响,胸膛剧烈起伏。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蛮夷竟敢如此欺我大宋!” 就连一向看起来很淡定的苏辙,此时也是面色苍白如纸,眼中充满了震惊与痛惜,他死死咬着嘴唇,努力消化着这残酷的未来。 苏小妹吓得躲到父亲身后,小手紧紧抓着苏洵的衣角,大眼睛里噙满了泪水。 光墙上的画面仍在继续。 南宋建立,偏安一隅,苟延残喘。 岳飞精忠报国,却遭奸臣陷害,风波亭饮恨。 画面最终定格在一片苍茫的大海上,血色残阳染红天际。 崖山之上,年仅八岁的南宋末帝赵昺趴在南宋宰相陆秀夫的背上,迎风而立。 半山腰上,蒙军统帅张弘范亲率两万骑兵步步紧逼。 陆秀夫侧头回望赵昺,”大势已去,回天无力。陛下可愿与臣一同殉国,以全气节。“ 赵昺幼小的身躯还在发抖,脸上的恐惧仍未消失,他凝望了一眼宋家江山最后一轮夕阳,坚定道: “数十万大军尽赴国难,我虽年少,却也不愿卑躬屈膝地活着,今日就随恩师一同去吧。” 稚嫩的话音坚定有声,不止是让陆秀夫动容,屏外的三苏等人已然不知觉滑落泪痕。 “陛下……”苏轼喉头哽咽,泪水再也抑制不住,夺眶而出。 一个八岁的孩子,竟有如此骨气! “何至于此,何至于此啊!”苏洵老泪纵横。 光墙上,陆秀夫眼中闪过一丝动容,他没有再说什么君臣之礼,只是将赵昺紧紧抱在怀里,像抱着自己的孩子。 “好孩子!” 一声叹息,饱含了太多复杂的情感。 随即,两人相拥,纵身一跃,投入了那片被残阳染红的冰冷大海。 紧随其后的,是崖山上残存的十余万宋军军民,他们没有丝毫犹豫,如同下饺子一般,纷纷蹈海殉国。海面上溅起无数水花,又很快被浪涛吞没,只留下一片死寂。 视频结束,庭院恢复了平静,只剩下沉重的呼吸声和压抑的悲愤。 苏家四人仿佛被抽干了力气,久久无法言语。 尤其是苏洵,这位饱读诗书,以天下为己任的文人,此刻只觉得心如刀绞,悲愤欲绝。 他一生所求,不过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可预见的未来,却是国破家亡,山河破碎! “先生……”许久,苏洵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嘶哑干涩,他对着程宇,深深一揖到底,身躯颤抖。“先生既知未来,可有……可有救国之法?” “求先生教我!”苏轼苏辙也同时躬身行礼,目光灼灼,充满了恳切与期盼。 他们不愿相信,不愿接受这样的结局! 程宇看着眼前这三位未来名动天下的文人,此刻却因家国命运而悲痛失态,心中也略有触动。 他手指轻点桌面。“方法,并非没有,只是……” 他看向苏洵。 “大宋立国,重文抑武,此为国策,亦是隐患。军力积弱,外敌环伺,非一日之寒。” 又看向苏轼苏辙。 “冗官,冗兵,冗费,三冗之弊,积重难返。” “外强中干,非改弦更张,固本培元,无以图存。” 程宇言简意赅,点出几个关键。 苏洵苏轼苏辙三人凝神倾听,眉头紧锁,反复咀嚼着程宇的话。 这些话,直指大宋弊病核心,发人深省。 “先生之意,是需强兵,裁官,节流?”苏辙反应最快,尝试着解读。 苏洵沉吟。“强兵易,然钱粮何来?裁官难,天下士子之心如何安抚?节流亦非易事,朝廷用度,盘根错节……” 苏轼性子急。“难道就眼睁睁看着国亡家破?总得做点什么!” 就在父子三人陷入沉思,讨论着各种可能性与困难时,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 “爹爹,哥哥,程先生是说,咱们不能只顾着读书写字,也要想想怎么让国家有钱,让兵哥哥们能打仗,对不对?” 苏小妹从苏洵身后探出小脑袋,眨巴着大眼睛,认真地问道。 她的话语简单直白,却意外地点醒了沉浸在复杂思绪中的三人。 苏洵一怔,随即苦笑。 苏轼苏辙也是一愣,看着小妹。 是啊,道理或许不复杂,难的是如何去做,如何平衡各方。 程宇看了苏小妹一眼,嘴角微不可察地扬了扬。 这小姑娘,倒是剔透。 第168章 饭桌之上无父子 程宇手指在桌面停顿,赞许地看向苏小妹。 “小妹聪慧。” 他话锋一转,声音平淡却带着不容置辩的意味。 “但光有钱,不够。” “钱粮军备,需人调度执行,需政令通达。” “无权,则寸步难行,皆为空谈。” 权? 苏洵眉头蹙得更深,握紧了袖中的拳头。 他一生所学,皆是孔孟之道,修齐治平,辅佐君王,从未想过染指权柄,做那翻云覆雨的权臣。 苏轼苏辙亦是面色微变,沉默不语。 读书人的风骨,让他们本能地排斥这个字眼。 庭院中再次陷入沉寂,气氛比之前更加凝滞。 程宇端起茶杯,慢条斯理地饮了一口,不再言语。 该说的,他已经说了。 路,也指明了方向。 如何抉择,是苏家自己的事。 他从不是救世主,只做等价交换,能跟他们说这么多,还是因为程宇看过三苏的历史事迹后,对他们有些好感。 “哎呀,爹爹,哥哥们,想这些做什么嘛,头都大了。” 苏小妹拉了拉苏洵的衣袖,又看看两个哥哥紧锁的眉头,娇憨地嘟囔。 “先生不是说了嘛,饭要一口口吃,路要一步步走。” 她转头望向程宇,大眼睛亮晶晶的。 “程先生,说了这么久,我肚子都饿啦!” 小姑娘舔了舔嘴唇,一副馋猫模样,瞬间冲淡了凝重的氛围。 苏轼苏辙被妹妹这么一打岔,心头的沉重略微纾解。 是啊,未来遥远,忧思无益,眼下……确实饿了。 苏轼更是直接原地复活。 “对对对,小妹说得是!先生,咱们先解决口腹之欲,天大的事,填饱肚子再说!” 苏辙也附和:“先生之能,不仅在经纬天下,亦在庖厨之道。” 苏洵看着儿女,又看看气定神闲的程宇,紧绷的心弦稍稍松弛,露出一抹无奈的苦笑。 罢了,船到桥头自然直。 程宇放下茶杯。“也好,今日让你们尝点新鲜的。” 午时。 后厨的土灶升腾起袅袅炊烟。 程宇动作娴熟,不见半分烟火气。 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在他手中仿佛有了生命。 焯水,去腥,切块,大小均匀,棱角分明。 冰糖入锅,小火慢熬,直至融化,色泽棕红,气泡翻腾。 肉块下锅,快速翻炒,每一面都均匀地裹上诱人的糖色。 料酒,酱油,八角,桂皮,香叶……依次加入,香气瞬间炸开,霸道地钻入每个人的鼻腔。 苏家四人早已被这香气勾得食指大动,围在灶边,好奇地看着。 刚刚才和苏家四人打过招呼的早茶、晚茶两只小精灵也在一旁等候。 清水没过肉块,盖上锅盖,转小火慢炖。 “咕嘟……咕嘟……” 锅内汤汁翻滚,肉香混合着香料的气息,愈发浓郁醇厚。 等待红烧肉的间隙,程宇并未停歇。他转身取出一块水嫩的豆腐,白皙方正,置于案板之上。 手腕轻动,菜刀落下,只听“笃笃笃”几声轻响,豆腐已化作大小均匀的小块,整齐排列。 巧手几下,切成均匀小块。 热油下锅,葱姜蒜爆香,下入豆腐,轻轻翻炒。 豆瓣酱,生抽,少许高汤,勾芡。 红亮的汤汁包裹着白嫩的豆腐,点缀着翠绿的葱花。 麻婆豆腐,香气四溢。 “嘶……”苏轼不自觉地吸了口气,那麻辣鲜香的味道直冲鼻腔,让他喉头微动。 再取鲜活河虾,去壳抽筋,动作利落。 蛋白,淀粉,抓匀上浆。 滑油,断生,捞出。 另起锅,爆香葱段,下入虾仁,快速翻炒,淋入少许米醋,撒上碧绿的豌豆。 清炒虾仁,色泽清亮,鲜气扑鼻。 最后是一道清爽的拍黄瓜,蒜末,香醋,麻油,简单调味,爽脆可口。 红烧肉炖得软糯入味,汤汁浓稠。 麻婆豆腐麻辣鲜香,滑嫩烫口。 清炒虾仁q弹爽滑,滋味鲜美。 拍黄瓜清爽解腻。 四道菜,全是大师级的美食。 色香味俱全的同时,还量大。 “请。”程宇示意。 哪里还用请,苏家四人早已按捺不住。 苏轼第一个伸出筷子,目标明确,直指那块最诱人的红烧肉。肉块还带着滚烫的热气,他却顾不得许多,直接塞入口中。 “唔!哈……”苏轼被烫得微微张嘴,却舍不得吐出。肉皮糯,肥肉化,瘦肉酥,甜咸交织,浓郁的肉香瞬间充斥口腔,仿佛直接撞上了灵魂。他眼睛瞪得溜圆,含糊不清地大叫:“好吃!好吃啊!爹!二弟!小妹!快尝尝!”一边说着,筷子已经伸向第二块。 苏辙夹了一块麻婆豆腐,送入口中。 麻,辣,鲜,香,烫,嫩,滑……多种滋味在舌尖绽放,刺激着味蕾,额头瞬间沁出细汗,却又忍不住再去夹第二块。 苏洵动作斯文许多,他细细品味着清炒虾仁。 虾仁的弹牙,豌豆的清甜,还有那一丝恰到好处的微酸,将河虾的鲜美提升到极致。看似清淡,实则滋味丰富,足见烹饪者的深厚功力。他紧锁的眉头,在品尝第一口时,便不自觉地舒展开来。 苏小妹最爱那甜甜糯糯的红烧肉,小嘴被酱汁染得油亮,两腮鼓鼓,吃得不亦乐乎,幸福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还不忘指挥:“哥哥,那个皮多的好吃!” 早茶和晚茶两个小精灵,见众人吃得香甜,也鼓起勇气,悄悄飞到桌边,用小手指蘸了一点点红烧肉的汤汁,嘬了一口,顿时也幸福地在原地转起了圈圈。 一时间,庭院里只剩下咀嚼吞咽和满足的喟叹声。 先前那关于“权”字的沉重,关于未来的忧虑,仿佛都被这热气腾腾的饭菜暂时隔绝在外。 食物最本真的力量,在此刻显露无疑——填饱辘辘饥肠,也慰藉惶惶人心。 苏洵看着儿女们难得放松的模样,再看看气定神闲,仿佛只是做了件微不足道小事的程宇,心中五味杂陈,最终化为一声几不可闻的轻叹,也再次举起了筷子。 “哎,w(?Д?)w,逆子,敢吃我手里的虾仁!” 苏轼:“父亲,明明是我夹的。” 第169章 杨玉环要出事 庭院中的欢声笑语渐渐平息。 苏家四人脸上都带着满足和一丝不舍。 “程先生,今日叨扰了。”苏洵起身,郑重拱手。 苏轼抹了抹嘴,意犹未尽:“先生这手艺,绝了!下次,下次一定还来!” 苏辙跟着行礼,目光中多了几分以往没有的思虑。 苏小妹一步三回头,小脸上写满了“我还想吃”。 程宇摆摆手,示意不必多礼。 光芒微闪,苏家四人的身影消失在原地。 程宇回到收银台前,牌子上的信息更新。 【时代:北宋】 【人物:苏洵】 【好评:1】 【人物:苏轼】 【好评:1】 【人物:苏辙】 【好评:1】 【人物:苏小妹】 【好评:1】 四个好评,四次抽奖机会。 金光接连闪烁。 【正在为您抽取苏洵好评奖励……】 【《齐民要术》原本残卷】:记录古代农牧生产技术的珍贵文献片段。 有点意思,居然是原本残卷,苏洵还能有这种好东西。 【正在为您抽取苏轼好评奖励……】 【东坡肉秘方】:这是一份记录了正宗做法的秘方。 程宇打开翻了翻,嗯,不错啊! 古法东坡肉,他还是可以尝试复刻一下的。 【正在为您抽取苏辙好评奖励……】 【静心安神香】:点燃后可凝神静气,缓解焦虑,有助思索。 倒是符合苏辙的性子。 【正在为您抽取苏小妹好评奖励……】 【玲珑七巧板】:玉石打造,精巧异常,可变化万千图形,开发智力,赏心悦目。 小姑娘家喜欢的小玩意。 程宇将几样东西收好,调料盒直接放进了厨房。 他顺手进行了今日的签到。 【签到成功!获得奖励:魔法冰块(10斤)】 【魔法冰块:放入饮品中可瞬间冷却,并释放柔和光芒,其自身会根据饮品种类,微妙调整并增添一丝独特的风味。】 程宇拿起一块冰块看了看,晶莹剔透,触手冰凉,里面似乎有流光闪烁。 可以用来冰镇、或者做特效。 今天的日签倒是抽出来了一个好东西。 他将冰块放入专门存放特殊食材的冷藏柜中。 …… 大唐,太真观。 观内的香火味似乎都带着一股压抑。 杨玉环坐在蒲团上,面色比前几日更加憔悴,精致的容颜也难掩疲惫。往日里顾盼生辉的眼眸,此刻也黯淡无光。 猪血已经用完,她又称病了几次,李隆基的耐心显然在快速消耗。她能感觉到,那张温柔的面具下,隐藏着怎样的威压。 脚步声在殿外响起,带着谄媚的语调。 “娘子,您看谁来了?”高力士引着几位衣着华贵的妇人走了进来。 为首的是杨玉环的三姐杨香玉,后来被封为虢国夫人。她身着一袭明艳的红色长裙,更衬得肌肤如雪,风姿绰约。眉宇间,还隐隐带着一丝风尘。 “玉环,我的好妹妹,听说你病了,姐姐特地进宫来看看你。”杨香玉脸上堆着笑,但那笑意未达眼底,反而带着一丝审视。“这道观的条件,终究是比不上王妃府里,瞧你都瘦了一圈了。” 杨玉环勉强起身:“三姐……” “哎呀,妹妹怎么瘦成这样了?这道观清苦,哪里是人待的地方。”杨香玉拉住杨玉环的手,看似心疼,实则用力捏了捏。 “陛下对你可是一片真心,你怎么能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呢?” 另一位杨氏族亲也帮腔:“就是啊,玉环,咱们杨家能不能更上一层楼,可就看你了。你一人得势,鸡犬升天,这个道理你不会不懂吧?” “你现在是太真娘子,可将来呢?难道一辈子在这道观里耗着?青灯古佛,岂不是白白浪费了你的花容月貌?” “陛下春秋鼎盛,又对你青睐有加,这是多大的福分!多少人想求都求不来呢!” 她们你一言我一语,话里话外都是劝她顺从李隆基,声音尖锐,像是一把把刀子,刺得她生疼。 字字句句不离家族荣耀,不离泼天富贵,仿佛她只是一个可以利用的工具。 却无一人问她是否愿意,无一人关心她真正的处境。 杨玉环只觉得心头发冷,一股无力感席卷全身。曾经,她也渴望亲情,渴望家人的温暖。可如今,这些所谓的亲人,却成了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这些人,是她的亲人吗? 她们眼中只有权力,只有利益,根本不在乎她的感受。 “……我,我……”杨玉环嘴唇翕动,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想辩驳,却发现所有的解释都显得苍白无力。 反抗?如何反抗? 连家人都成了逼迫她的工具。 杨香玉见她犹豫,语气加重了几分:“妹妹,你可要想清楚了!陛下已经等得够久了,你若再不识抬举,惹怒了陛下,不仅是你自己,咱们整个杨家都要跟着遭殃!到时候,可别怪姐姐没提醒你!” 这已经是赤裸裸的威胁了,连最后的温情脉脉的面纱也撕了下来。 杨玉环踉跄着后退一步,靠在冰冷的柱子上。 眼前阵阵发黑。 或许……死了,就能解脱了吧? 那个程真人给的安眠药……或许可以用上了。至少,可以让她摆脱这无休止的折磨。 这个念头一旦升起,便疯狂滋长。 家人的嘴脸,李隆基势在必得的压迫,都让她窒息。 她闭上眼,泪水无声滑落。 好,既然你们都这般逼我,那我就“死”给你们看!让你们的如意算盘,彻底落空! 万幸。 在杨家人走后,李隆基还是没来,似乎是想用这种方式,给她施加更大的压力,让她在恐惧和不安中崩溃。 终于,又熬到了可以前往食仙居的时刻。这几乎成了她唯一的期盼,唯一的喘息之机。 意识转换,杨玉环再次出现在熟悉的大门前,见到了程宇。 她猛地扑到程宇怀里,发髻散乱,泪痕未干,往日的优雅和从容荡然无存,只剩下一个无助的女子。 “程真人!” 她的声音嘶哑,带着绝望。 “救我……我撑不下去了……” “他们……我的家人……他们都来逼我……” 杨玉环语无伦次地诉说着这几日的煎熬,身体控制不住地颤抖。 “高力士把我家人都叫来了……他们要我……要我顺从那个老……皇帝……” “我没有办法了,程真人,我真的没有办法了!” 她抓住程宇的衣袖,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求求你,帮帮我,不然……不然我只能……” 她没有说出那个“死”字,但眼中的决绝已经说明了一切。 第170章 自在云卷 温香软玉紧贴在胸前,鼻端是杨玉环身上独特的香气,清冽干净,带着几分雨后牡丹的湿润感。 程宇能清晰感受到她身体无法抑制的细微颤抖,这不是因为冷,而是发自内心的,对那未知将来的巨大恐惧与绝望。 “别怕。” 程宇的声音不高,却异常沉稳,带着一种奇异的力量,穿透了她的慌乱。 他扶着她的肩膀,稍稍拉开些距离,注视着她那双被泪水浸透、显得格外脆弱的眼眸,眼神平静而笃定。 “我答应过护你周全,就不会食言。” 他顿了顿,语气更加确定:“而且,我已经找到了让你真正摆脱这困境的法子。” 杨玉环猛地抬起泪痕斑驳的脸庞,怔怔地望着程宇。他的眼睛深不见底,没有半分轻浮,只有让人心安的沉静和一种难以言喻的把握。 她心头那灭顶般的惶恐,竟真的被这几句话驱散了大半,仿佛漂泊无依的小船终于望见了坚实的港湾。 只是,这姿势……她猛然意识到自己还紧紧抓着、甚至半靠在程宇身上,脸颊瞬间飞上红霞,连忙后退一步,微微低头,整理着散乱的发丝。 “真人……方才,是玉环失礼了。”声音细若蚊蚋。 程宇看着她羞窘的模样,眼中掠过一丝笑意,摇了摇头:“无妨,情急之下所为,理是人之常情。” “走,跟我来。” 他转身朝后厨走去。 杨玉环定了定神,带着几分好奇跟了上去。食仙居的后厨窗明几净,与她想象中油腻杂乱的厨房截然不同,各色厨具摆放得井井有条,透着一股专业的气息。 程宇走到料理台前,自然地拿起一条干净的素色围裙系上。这个动作和他平日里那种高深莫测的真人形象形成了奇妙的反差。 “饿了吧。”他侧头看了她一眼。 “我为你做一道菜,一道……或许能让你尝到些不一样滋味的菜。” 他拿起一旁的厨刀,刀身雪亮,映出他专注的侧脸。 “它的名字,叫‘自在云卷’。” 杨玉环站在旁边,安静地看着。 只见程宇动作流畅,没有丝毫多余的花架子。 一张薄韧的豆腐皮被他轻柔地铺开,仿佛在呵护一件艺术品。 随即,他手腕翻飞,厨刀落下,发出清脆而富有节奏的声响。青翠的黄瓜、嫣红的胡萝卜、嫩白的笋尖、还有几样叫不出名字的翠绿野菜,在他手中迅速变成了粗细均匀、长短一致的细丝,码放在一旁,色彩缤纷,煞是好看。 几只鲜活的河虾在他指尖快速地剥壳、去线,露出里面晶莹饱满的虾仁。 他的每一个步骤都精准、利落,带着一种沉浸其中的韵律感。杨玉环看得有些出神,她从未见过一个男子做菜是这般模样,尤其是程宇这样的人。那份专注,那份从容,竟让她暂时忘却了烦恼,只觉得赏心悦目。 程宇将切好的时蔬丝和虾仁倒入一个大碗中,加入调味料,手法轻快地拌匀。空气中弥漫开淡淡的、清爽的香气。 然后,他将这些五彩斑斓的馅料仔细地铺在豆腐皮上,再用手指灵巧地一卷,一裹,一个饱满洁白、形似云朵的长卷便成型了。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充满了难以言喻的美感。 当几个洁白齐整的云卷排列在盘中,准备上锅蒸制时,杨玉环忍不住轻声道:“先生……你……”她一时竟不知该如何形容此刻的心情,是惊讶,还是别的什么。 很快,锅盖掀开,热气氤氲。 白色的“云朵”经过蒸汽的滋润,变得更加莹润,几乎有些透明,隐约能看见内里包裹着的五彩馅料。一股更加清新的、混合着豆香、蔬菜清甜和河虾鲜气的味道扑面而来,勾得人食欲大动。 美食:【自在云卷】 评分:【大师级】 评价:自在云卷形如其名,轻盈飘逸,薄如蝉翼的外皮包裹着鲜美馅料,口感层次丰富。蒸制火候恰到好处,保持了食材的原汁原味与营养,入口即化的美妙体验仿佛置身云端。调味精致,不掩盖任何一味,展现了厨师对食材深刻的理解和高超的烹饪技巧,堪称点心艺术的巅峰之作。 完美! 程宇心中暗赞。 他将盘子端到旁边的餐桌上,示意杨玉环坐。 他递给她一双干净的竹筷。 杨玉环小心翼翼地伸出竹筷,夹起一个尚带着氤氲热气的云卷。它入手极轻,仿佛没有重量,指尖能感受到透过薄皮传来的温热与柔软。那豆腐皮莹白微透,隐约可见内里五彩的馅料,真如天边一朵被霞光染色的云彩,让人不忍用力。 她将云卷凑近,先闻到的是一股纯粹的、清新的豆香,混杂着蔬菜的淡甜和一丝几不可查的河虾鲜气,没有半点油腻,干净得让人心旷神怡。 轻轻送入口中。 最先触碰到舌尖的,是那层薄韧的豆腐皮。它几乎没有抵抗就化开了,留下温润的豆香,像是一道温柔的序幕。 紧接着,味蕾就被内馅彻底唤醒。清脆的黄瓜丝率先带来一股凉爽,咔嚓一声,汁水四溢。随后是胡萝卜的微甜、笋尖的嫩脆,还有那些叫不出名字的野菜,带着各自独特的山野清气。每一种味道都清晰分明,却又在口中奇妙地融合。虾仁的加入更是点睛之笔,q弹的口感和极致的鲜甜,将这股清爽提升到了新的层次。 整个过程中,几乎感受不到调味料的存在,没有浓油赤酱的厚重,也没有过多香料的堆砌。食材最本真的味道被完整地保留、放大,鲜、甜、脆、嫩、弹,各种口感与滋味在口中交织绽放,层次丰富得让人惊叹。 这滋味,清淡到了极致,却又鲜美到了极致。 它不像宫廷御宴那般繁复华丽,需要细细分辨才能品出其中精妙;也不像市井小吃那样浓烈直白,带来瞬间的感官刺激。它就是这样,简简单单,干干净净,却直抵人心。 吃下去之后,腹中是暖的,口中是净的,没有丝毫负担。那感觉,就像是被春日雨后的微风吹拂过,洗去了所有的尘埃与滞重。心头那块沉甸甸、冷冰冰的巨石,似乎真的被这口“云”消融了一角,变得轻盈了些。 原来,“自在”是这样一种滋味。 杨玉环的眼睛不自觉地亮了起来,那光芒驱散了眼底深处的惶恐,连日紧锁的眉头也舒展开来。她又夹起一个,这一次动作快了些,带着几分急切的期待。细细咀嚼,慢慢体会,仿佛要将这难得的轻松滋味,一点点刻进心里。 一连吃了三四个,胃里暖了,心里也松快了许多。她终于停下筷子,脸上浮现出一种久违的、带着餍足的恬然笑意。这笑容冲淡了她绝世容颜上的凄楚,显出几分这个年纪应有的娇憨。 她抬眼看向对面的程宇,他正安静地看着她,目光平和,仿佛早就料到她会喜欢。 杨玉环脸上微微一热,带着点被美食安抚后的放松,忍不住道:“先生这‘自在云卷’,果然名不虚传。玉环从未尝过如此……让人心安的味道。”她顿了顿,想起自己方才只顾着吃的模样,又有些不好意思,声音低了些,“竟是……有些失态了,让先生见笑。” 程宇闻言,先是一怔,随即也忍不住笑了起来。看着她因食物而泛起红晕的脸颊,那放松下来的神态,眼中也多了几分真实的暖意。 而就在杨玉环品尝那“自在云卷”,真切感受到那份清爽、无负担,近乎“自由”的滋味的瞬间,程宇心中,某个一直悬而未决的节点,无声地扣合了。 成了。 杨玉环身上的时空锚定条件——让她品尝到“自由”的味道,终于达成。 第171章 穿越盛世大唐 摸索完穿越的方式,程宇嘴角的笑意再也藏不住。 大唐啊,那可是活生生的盛世画卷,被后世传颂了千载。 终于能亲眼去瞧瞧了,想想就带劲。 他目光转向杨玉环,食物带来的红晕尚未完全褪去,衬得那张绝世容颜越发鲜活动人,少了平日里刻意维持的端庄,多了几分不设防的娇憨。 看得程宇心里微微一动,这样的美人,困在那四方宫墙内,确实可惜了。 “喜欢就好。” 程宇声音依旧平稳,“不过,这‘自在’二字,可不光是填饱肚子。” 杨玉环果然抬眼,眸子里水光潋滟,还带着点没散尽的迷茫。 “先生的意思是……” 程宇身体微微前倾,目光落在她身上,那眼神不再是之前的平和,而是多了一种万事在握的自信。 “我的意思是,玉环,你若想寻真正的自在,我现在就可以帮你了。” 他语调平静,内容却如惊雷炸响。 “我可以,带你离开唐宫,摆脱那座名为太真观。” 杨玉环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尽,只剩下惊愕与难以置信。 她握着筷子的手猛地一颤,象牙箸几乎脱手。 离开? 她日思夜想,却又不敢深思的念头。 终于要实现了吗? 她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呼吸却依旧急促,“可……可那是大唐,是皇权禁苑……先生如何……” 她不敢再说下去,那希望太过耀眼,让她害怕只是镜花水月。 程宇看穿了她的惶恐与挣扎。 他不急不缓地端起茶杯,呷了一口。 “我自有我的方法。” 他放下茶杯,发出清脆的声响,如同定音之锤,“如今,我不仅能送你回去,更能与你一同回去。你只需告诉我,你想,还是不想。” 想! 这个字几乎要冲破喉咙。 杨玉环的指尖深深掐入掌心,疼痛让她稍微清醒。 她看着程宇,试图从他平静的脸上找到一丝动摇或玩笑的痕迹。 没有。 只有沉稳和不容置疑的力量感。 巨大的希望如同浪潮般席卷了她,紧随其后的是几乎要将她溺毙的激动。 她猛地站起身,裙裾拂动,带起一阵香风。 “先生……此言当真?!” 她的声音颤抖,眼中水光涌动,那是绝处逢生的光亮,“若能逃离此地,玉环……玉环……” 她一时语塞,竟不知该如何表达这份恩情。 程宇抬手,示意她坐下。 “无需如此。” 他的目光扫过她激动的面庞,“我帮你,并非全无所求。只是现在,时机未到。” 他话锋一转,“启程之前,有件东西,想请杨小姐品鉴一二。” 说着,他起身走向一旁,不多时,便捧着一个长条形的、包裹着素色锦缎的物体回来。 他将东西轻轻放在桌上,解开系带,露出一张古琴。 琴身线条流畅,色泽沉穆,似有流光暗蕴。 虽是新制,却透着一股古朴雅致的气韵。 “此琴乃我请人仿古法所制,尚未调音定弦。” 程宇道,“玉环,历史上说你精通音律,你帮我试试这琴吧。” 杨玉环的注意力瞬间被古琴吸引。 ”好!“ 方才那惊涛骇浪般的情绪稍稍平复,取而代之的是对艺术的本能亲近。 她伸出纤纤玉指,轻轻拂过冰凉的琴弦。 指尖传来微微的震动,仿佛沉睡的灵魂在低语。 她深吸一口气,依言坐下,将琴横于膝上。 素手调弦,玉指轻捻。 起初只是几个零落的单音,试探着,寻找着最契合的共鸣。 很快,她的指尖便如有了生命般在琴弦上跃动起来。 不再是简单的调音,而是一段即兴的旋律从她指下流淌而出。 琴声初起,如空谷幽泉,清冽而寂静,带着几分她身处困境的迷茫与哀愁。 转而,琴声渐扬,似穿破云霭,有了挣脱束缚的渴望与力量,那是程宇带来的希望之光。 时而婉转低回,如泣如诉,述说着过往的恩宠与如今的孤寂。 时而激越高亢,金石齐鸣,隐隐透出她骨子里的骄傲与不屈。 她的身姿随着琴声微微起伏,长发垂落,遮掩了部分绝美的侧颜,却更添一种朦胧动人的风韵。 整个食仙居仿佛都安静下来,只剩下这动人心魄的琴音在梁柱间回荡。 程宇静静看着。 这琴技,已臻化境。 一曲终了,余音绕梁。 杨玉环缓缓抬手,脸上尚带着沉浸在音乐中的迷醉红晕。 她爱怜地抚摸着琴身,“此琴……音色绝佳,非凡品。不知可有名?” 程宇微微一笑,“既由你赋予它生命,便由你赐名吧。” 杨玉环略一沉吟,柔声道:“其音流转,清越动人,不若……就叫‘流音’?” “流音。” 程宇点头,“好名字。” 他心中暗道,这“流音”到的及时,杨玉环弹奏,再配合上他的能力,肯定能发挥出意想不到的作用。 他站起身,“既已调好,我们便准备出发。” 他转向一直他转向一直恭敬侍立在不远处的早茶和晚茶。 “我们要离开一段时间。” 程宇的声音恢复了平时的沉稳,“食仙居就交给你们看顾了。记住,除了你们自己,不允许任何人靠近这里半步。” 早茶和晚茶躬身应是,神情肃穆。 “启动‘隐蔽’模式。” 程宇下达了最后的指令。 庭院中的草木、假山、流水,连同那栋雅致的建筑本身,都像是笼罩上了一层薄薄的水汽,渐渐淡化,最终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仿佛从未存在过。 从外面看,这里只是一片平平无奇的空地。 程宇满意地点点头,随后转向杨玉环。 “准备好了吗?” 杨玉环紧紧抱着怀中的“流音”琴,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忐忑与激动,用力点头。 “玉环……准备好了。” 程宇不再多言,伸出一只手。 他的掌心并非直接触碰杨玉环,而是在两人之间,空气陡然产生一种奇异的波动,像是水面投入石子荡开的涟漪,但更加无形,更加深邃。 程宇只觉得眼前景物猛地一晃,一股难以言喻的拉扯感瞬间包裹了全身。 并非是物理上的拖拽,更像是灵魂被从当前的时空坐标中强行剥离。 这个过程似乎只是一瞬,又仿佛无比漫长。 当脚下重新传来踏实的触感时,那股奇异的拉扯感骤然消失。 程宇缓缓睁开眼睛。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朱红描金的殿柱,空气中弥漫着若有若无的檀香气息,清冷而肃穆。 盛世大唐,我来了! 第172章 太真观风波 脚下的触感从虚无变得坚实,那股撕扯灵魂的奇异感觉瞬间退潮。 程宇定了定神,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张宽大柔软的床榻旁边。 锦被绣衾,层层叠叠,散发着淡淡的兰麝香气。 身侧的杨玉环也站稳了,她环顾四周,眼中先是茫然,随即她看到了身边的程宇。 “真人,您真的也来了!”杨玉环瞬间喜悦起来。 太真观,她被软禁的地方。 不再是她孤身一人了。 “嗯。” 程宇的目光扫过房间。 紫檀木的梳妆台,铜镜擦拭得光可鉴人,旁边还放着未用完的胭脂水粉。 墙上挂着几幅仕女图,笔触细腻,意境悠远。 空气中除了檀香,还弥漫着一种属于女子的、幽雅的体香,与杨玉环身上的气息如出一辙。 两人几乎是同时出现在床榻之侧,距离极近。 杨玉环刚刚经历时空穿梭的冲击,又猛然回到这熟悉又让她窒息的环境,心神激荡之下,身体微微一晃,下意识地靠近了程宇。 温软的身躯几乎要贴上来,带着令人心动的幽香。 程宇能清晰地感受到她略显急促的呼吸,以及那份惊魂未定后的依赖。 他不动声色地侧开半步,拉开了一点距离,打破了那瞬间升腾的暧昧氛围。 “看来定位很准。”程宇的声音打破了寂静,显得格外冷静。 杨玉环这才回过神,脸上飞起一抹红霞,连忙站直了身体,抱着“流音”琴的手指微微用力,指节有些发白。 她定了定神,看向程宇的眼神充满了感激和一丝无法言说的情愫。 …… 与此同时,大明宫,紫宸殿。 烛火摇曳,映照着龙案后那个身着龙袍的身影。 唐玄宗李隆基揉了揉眉心,面前堆积如山的奏折似乎永远也批不完。 然而,他的心思却早已飞到了别处。 脑海中挥之不去的,是那道风华绝代的倩影。 玉环…… 她的娇媚,她的才情,她偶尔流露出的倔强,都像是一根根羽毛,不断撩拨着他早已不再年轻的心弦。 将她安置在太真观,名为清修,实为禁脔,这是他势在必得的女人。 他是天下权势最大的人,想要的东西从来没有一个能逃脱他的手掌心。 可这么多时日过去,她却始终不肯真正顺从。 这让李隆基在渴望的同时,也生出几分恼怒和更强烈的征服欲。 “力士。”他放下朱笔,沉声唤道。 侍立在一旁的大太监高力士立刻躬身上前,脸上堆着谦卑恭顺的笑容。 “陛下有何吩咐?” “太真那边,如何了?”李隆基的声音听不出喜怒,但高力士却敏锐地察觉到了一丝不耐。 高力士心中一凛,他深知这位帝王对那位杨太真的心思。 若是如实禀报杨玉环依旧清冷如故,怕是会惹得龙颜不悦。 他眼珠一转,连忙谄媚地笑道:“回陛下,娘子近来似乎……似乎想通了些。观中奴婢回报,娘子近日虽仍清净,但眉宇间的郁色散了不少,想来是快要明白陛下的苦心了。” 这番话半真半假,却恰好搔到了李隆基的痒处。 “哦?当真?”李隆基果然龙心大悦,脸上的疲惫之色都消散了许多,嘴角噙起一抹志在必得的笑意,“好,好!不枉朕一番等待。” 他站起身,踱了踱步,眼中的占有欲几乎要化为实质。 “等朕批完这几本奏折,便亲自去太真观看看,以免玉环的相思之苦。告诉那边,好生准备着。” “是,陛下!奴婢这就去传话。”高力士心中暗松一口气,连忙躬身应下,悄无声息地退了出去。 殿内,李隆基重新坐下,拿起奏折,目光却再次飘远。 杨玉环,你终究是朕的。 …… 太真观,杨玉环寝宫外。 程宇率先推开了那扇厚重的木门。 吱呀一声轻响,午后的阳光倾泻而入,照亮了门外的青石小径和廊下的阴影。 门外不远处,一个穿着青灰色内侍服饰的小太监正百无聊赖地靠在柱子上打盹。 听到开门声,他一个激灵,猛地站直身体,待看清走出来的是杨玉环,刚想行礼问安,却在看到紧随其后走出的程宇时,整个人都愣住了。 一个男人? 一个陌生、俊朗得不像话的男人! 这小太监顿时睡意全无,眼睛瞪得溜圆,脱口而出:“你……你是何人?!怎敢擅闯娘子寝宫!” 他的声音尖细,带着惊慌和警惕。 然而,程宇却像是没听见一般。 他的注意力完全被眼前的景象吸引了。 飞檐斗拱,雕梁画栋,典型的唐代建筑风格,大气磅礴又不失精致。 廊下侍立的宫女穿着襦裙,梳着高髻,虽低眉顺眼,却也透着一股宫廷特有的规矩气。 远处隐约可见道观的其他殿宇,掩映在苍松翠柏之间,庄严肃穆。 空气中飘散着松脂和香火混合的气息,还有泥土和草木的清新味道。 这就是大唐? 他像个好奇的游客,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四周,目光从建筑转移到那些宫女太监的服饰、发型,甚至他们脸上细微的表情。 这份旁若无人的姿态,让那小太监越发惊疑不定。 他见过程宇这般丰神俊朗、气质卓然的人,但从未在宫中见过。 难道是哪位新得宠的皇亲国戚?可就算是皇亲国戚,也不能随意出入太真娘子的寝宫啊! 这可是陛下的心头肉! 小太监越想越怕,不敢再直接质问,但也不敢放任不管。 他朝着不远处使了个眼色,另一个小太监会意,立刻小跑着离开,显然是去搬救兵了。 程宇将这一切尽收眼底,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弧度。 有点意思。 很快,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 一个身穿绛紫色宦官服饰,看起来约莫四五十岁,面容精明的中年太监,在一群小太监和几个手持棍棒的侍卫簇拥下,快步赶了过来。 这便是太真观的管事太监,李忠,高力士安插在这里的心腹之一。 李忠常年在宫中行走,自诩见多识广,眼神毒辣。 他一眼就看到站在杨玉环身边的程宇,眉头立刻紧紧皱起。 面生! 而且,此人气度不凡,身姿挺拔,那双眼睛平静深邃,竟让他这个久历宫廷的老油条都感到一丝莫名的压力。 但他更清楚的是,杨玉环对陛下的重要性。 若让陛下和高公公知道,有陌生男子光天化日之下从杨玉环的寝宫走出,他这个管事绝对吃不了兜着走,剥皮都是轻的! “大胆狂徒!”李忠眼中厉色一闪,再无犹豫,厉声喝道,“你是何人?!竟敢擅闯禁地,惊扰太真娘子!” 他根本不给程宇辩解的机会,直接一挥手。 “来人!将此獠给咱家拿下!” 呼啦一声,几个膀大腰圆,手持水火棍的侍卫立刻上前,面色不善地将程宇围拢起来。 空气瞬间变得紧张。 杨玉环脸色一白,下意识地靠近程宇,抓住了他的衣袖,声音带着急切:“先生……” 程宇却依旧平静。 他低头看了看那些将他围住的侍卫,又瞥了一眼色厉内荏的管事太监李忠。 这些侍卫孔武有力,眼神凶悍,身上的甲胄和手中的武器都透着一股冰冷的杀气。 但在程宇眼中,他们的动作、力量,甚至那所谓的杀气,都显得如此……稚嫩和可笑。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玉环,你们大唐的人就是这么欢迎客人的吗?” 第173章 李隆基的怒火 程宇的话音带着一丝玩味,仿佛眼前这些手持棍棒、杀气腾腾的侍卫,不过是戏剧开场前的仪仗。 那管事太监李忠气得脸皮都在抽搐。 狂妄!简直是目中无人! “拿下!”他再次尖声厉喝,声音都有些变调。 几个侍卫得令,低吼一声,手中的水火棍带着破风之声,分上中下三路,朝着程宇砸来。 棍影交错,封死了所有闪避的空间。 杨玉环惊呼一声,下意识闭上了眼睛,抓着程宇衣袖的手攥得更紧。 然而,预想中的闷响和惨叫并未传来。 只听得“叮叮当当”几声脆响,像是有人随意丢弃了几根烧火棍。 杨玉环疑惑地睁开眼,瞬间呆住了。 只见程宇依旧站在原地,甚至连姿势都没怎么变过。 而那几个气势汹汹的侍卫,此刻却都赤手空拳地愣在原地,脸上写满了惊愕和茫然。 他们手中的水火棍,此刻竟然……全都到了程宇的手中! 他一手拎着三四根沉重的铁头木棍,像拿着几根稻草般轻松随意。 他的动作快得根本没人看清。 仿佛只是眨了一下眼,那些势大力沉的攻击就化为了乌有,兵器反而到了对方手里。 “这就是你们的武器?”程宇掂了掂手中的水火棍,脸上露出几分好奇。 他用手指敲了敲棍身,又摸了摸顶端的铁箍,仿佛在研究什么新奇的玩具。 “材质……似乎是某种硬木,韧性不错。这铁头……”他屈指一弹,发出清脆的金铁交鸣声,“冶炼技术尚可,不过杂质还是多了些。” 他又看向那些侍卫身上的甲胄,目光饶有兴致:“这种锁子甲?防护能力一般,关节处是弱点。比起这个,我更想知道你们的布料是怎么染色的,这绛紫色很正……” 他的点评轻松随意,却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感到一股寒意从脚底升起。 这人……到底是什么怪物?! 李忠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尽,嘴唇哆嗦着,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那几个侍卫更是亡魂皆冒,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怎么?不继续了?”程宇将手中的水火棍随手往地上一扔,发出哐当的声响,“那就换个方式交流吧。” 侍卫们见他弃了兵器,心中刚升起一丝侥幸,想着徒手或许能仗着人多将他制服。 然而,这个念头刚刚升起,就见程宇身形一晃。 众人只觉眼前一花,一道残影掠过。 紧接着,便是几声短促的惊呼和闷哼。 李忠惊恐地发现,那几个膀大腰圆的侍卫,连同他自己,还有那些吓得瑟瑟发抖的小太监、宫女,甚至包括那个最先发现程宇、尖叫示警的小太监,都被一股无法抗拒的力量推向了廊下的柱子。 随即,不知从哪里来的几条宽大的布带(像是从殿内扯下的幔帐或旗幡),如同活物一般,将他们一个接一个、结结实实地捆在了朱红色的廊柱上。 布带系得又快又紧,手法极其刁钻,让他们动弹不得,只能像一串粽子似的挂在柱子上,满脸惊骇欲绝。 整个过程,不过是几个呼吸的功夫。 庭院内,只剩下程宇和杨玉环两人还站着。 午后的阳光洒下,空气中弥漫着檀香、松脂以及……一群人被捆住后散发出的惊恐气息。 “好了,现在安静多了。”程宇拍了拍手,仿佛只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他走到被捆得最显眼的管事太监李忠面前,脸上依旧带着那种研究员似的探究神情。 “现在,可以好好回答我的问题了吗?比如,出宫怎么走?现在是什么年份?你们那位皇帝……” …… 就在程宇轻松制服太真观内侍卫的同时,一名先前溜走报信的小太监,正连滚爬爬地朝着宫门方向狂奔。 他一边跑,一边回头张望,生怕那个可怕的男人追上来。 他临走正巧回头看见了程宇举手投足间便将几个孔武有力的侍卫玩弄于股掌之上。 从未见过如此恐怖的人物,一定要尽快禀报上面!太真娘子身边出了大事! 恰在此时,前方传来一阵銮铃声响,一队仪仗簇拥着明黄色的御辇正缓缓驶来。 当先开道的正是大太监高力士。 小太监看到御驾,如同看到了救星,也顾不得规矩了,噗通一声跪倒在路中间,带着哭腔尖叫道:“陛下!高总管!不好了!太真观出事了!” 御辇立刻停下。 帘子被猛地掀开,露出唐玄宗李隆基那张还带着几分期待和志在必得的脸。 听到“太真观出事”几个字,他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取而代之的是惊怒和一丝不易察觉的恐慌。 “你说什么?!玉环怎么了?!”李隆基的声音陡然拔高,带着帝王的威压和男人的焦躁。 “回……回陛下!”小太监吓得浑身发抖,语无伦次地禀报道,“有……有个陌生的男人!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闯进了娘子的寝宫!还……还打伤了侍卫!李总管他们……他们都被抓起来了!” “什么?!”李隆基勃然大怒,一股狂暴的怒火和难以言喻的妒意瞬间冲垮了他的理智。 陌生男人?从玉环的寝宫出来?还打伤了他派去看守的人?! 这简直是在他脸上狠狠地扇了一巴掌!是对他帝王权威最赤裸裸的挑衅! “大胆狂徒!竟敢觊觎朕的女人!” 李隆基双目赤红,额头青筋暴跳,猛地站起身,就要冲下御辇,“摆驾!立刻去太真观!朕要亲手剐了那个狗贼!” “陛下息怒!”高力士连忙上前一步,按住了冲动的皇帝,“陛下,此人来历不明,竟能制服观中侍卫,恐非寻常之辈。您乃万金之躯,岂能亲身涉险?” 话音刚落,他转身来到小太监身前,”你跟我好好说说,究竟是怎么回事?“ 听完小太监的描述,高力士眼中也闪过了一丝不可置信和骇然。 瞬间将武器从侍卫手中夺取,将众人捆绑? 这能是一个人类能做到的事? 他来到李隆基身边,压低声音,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音量急促道:“陛下,此人似乎有万夫不当之勇,当务之急,是确保娘子安然无恙,并将此獠擒获。不如调遣龙武军前来,将太真观团团围住,任他有通天本领,也插翅难飞!届时是杀是剐,还不是陛下您一句话的事?” 龙武军,乃是羽林军中的精锐,拱卫京师,护卫君王,战力远非太真观那些看家护院的侍卫可比。 高力士的话如同一盆冷水,浇熄了李隆基部分被妒火烧昏的头脑。 是啊,安全第一。 而且,用最精锐的军队,将那个胆大包天的狂徒像瓮中捉鳖一样抓住,更能彰显他的雷霆之怒和绝对掌控力! “好!”李隆基眼神阴鸷,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这个字,“传朕旨意!命龙武军中郎将李嗣业,亲率三百龙武卫,火速驰援太真观!将观内团团围住,一只苍蝇也不许放出去!” “是!”高力士立刻躬身应下,转身便对着传令太监下达了命令。 很快,急促的马蹄声响起,一队身披明光铠、手持横刀、气势彪悍的龙武军骑兵,如同一道黑色的洪流,朝着太真观的方向疾驰而去。 李隆基重新坐回御辇,脸色铁青,周身散发着令人窒息的低气压。 他倒要看看,是哪个不长眼的东西,敢动他的女人! 第174章 我的超级智慧告诉我,是时候使用超级力量了 太真观,庭院内。 程宇正饶有兴致地“拷问”着被捆在柱子上的李忠等人。 他问的问题五花八门,从大唐的疆域、人口、律法,到长安城的坊市结构、物价水平,甚至还问到了这些人日常的饮食起居。 李忠等人被问得晕头转向,心中更是惊疑不定。 这人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不像是刺客,也不像是劫匪,倒像是个……对大唐一无所知的异乡人? 就在这时,一阵沉重而整齐的脚步声伴随着甲胄摩擦的铿锵之音,由远及近,迅速包围了整个庭院。 肃杀之气弥漫开来。 院门被轰然撞开! 数百名身穿制式铠甲、手持雪亮横刀的龙武军士兵,如同潮水般涌入,瞬间将不大的庭院挤得满满当当。 他们动作迅捷,队列森严,眼神冷酷,显然是百战精锐。 为首一人,身材魁梧,面容刚毅,正是龙武军中郎将李嗣业。 紧随其后,身着龙袍、面沉似水的李隆基,在高力士等人的簇拥下,大步走了进来。 当李隆基的目光扫过庭院,看到那些被捆在柱子上、狼狈不堪的内侍宫女,再看到站在庭院中央、神态自若的程宇,以及旁边俏脸发白、明显受到惊吓的杨玉环时,他胸中的怒火终于彻底爆发! 尤其是看到程宇那张过分俊朗的脸,以及他此刻近乎“审问”自己手下的姿态,李隆基只觉得一股难以遏制的妒火和杀意直冲头顶! “大胆!!” 李隆基指着程宇,声音因极度的愤怒而微微颤抖,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给朕拿下!!” 庭院内的空气仿佛瞬间凝固,肃杀之气几乎化为实质,压得人喘不过气。 杨玉环看到那身明黄龙袍,看到李隆基阴沉得能滴出水的脸,刹那间血色尽褪,娇躯控制不住地微微颤抖。 她还是本能惧怕天子。 下意识地朝程宇身后缩了缩,随即又像是想起了什么,猛地冲到庭院中间,朝着李隆基的方向,带着哭腔哀求:“陛下!不关他的事!求求你,放过我们吧!” 声音凄婉,带着绝望的恳求。 然而,李隆基的视线如同冰冷的刀子,刮过杨玉环苍白的脸颊,最终死死钉在程宇身上,对她的哀求置若罔闻。 他的胸膛剧烈起伏,眼中燃烧着妒火与杀意,那是一种猎物被他人觊觎、权威受到挑衅的暴怒。 程宇却显得格外平静。 他饶有兴致地打量着这位突然闯入、身着华丽龙袍的中年男人。 对方气得脸膛发紫,呼吸粗重,看样子地位不低,排场也大。那应该就是李隆基本尊了。 “拿下!” 冰冷的命令再次响起,如同砸在地上的冰块。 龙武军中郎将李嗣业,这位以勇武闻名军中的悍将,没有丝毫犹豫。 他发出一声低吼,声若雄狮,蒲扇般的大手一振,腰间的横刀已然出鞘! 雪亮的刀光在庭院中一闪,带着裂帛般的锐响,直劈程宇面门! 在李嗣业身后一名亲兵眼中,自家将军这一刀,势大力沉,快如闪电,蕴含着千锤百炼的技艺和沙场磨砺出的杀气,寻常高手别说抵挡,恐怕连反应都来不及! 这贼子就算有些蛮力,也定然要被将军一刀两断! 将军可是有万夫不当之勇的神威。 然而,预想中金铁交鸣或者**入肉的声音并未响起。 众目睽睽之下,程宇只是随意地抬起了右手。 快!快得不可思议! 李嗣业只觉眼前一花,那雷霆万钧、志在必得的一刀,竟然……停住了? 不,不是停住。 是他的手腕,被一只看似并不粗壮的手掌,轻描淡写地捏住了。 那手掌如同铁钳,蕴含着沛然莫御的力量,让他使尽浑身力气,手腕也纹丝不动!刀锋距离对方的额头,不过三寸,却再也无法寸进! 李嗣业脸上掠过惊骇之色,他征战多年,从未遇过如此怪力! 不等他做出下一步反应,程宇手腕轻轻一抖。 “咔嚓!” 一声脆响,伴随着李嗣业压抑不住的痛哼,他握刀的手腕竟被硬生生扭脱了臼! 紧接着,程宇屈指一弹,正中刀脊。 “当啷!” 那柄跟随李嗣业出生入死、饮血无数的精钢横刀,脱手飞出,旋转着插在远处的泥地里,刀柄兀自颤动不休。 程宇顺势一脚踢出,并不快,却精准地踹在李嗣业的小腹。 “砰!” 这位身经百战的魁梧中郎将,如同断线的风筝般倒飞出去,撞翻了好几名亲兵,摔在地上,捂着肚子蜷缩起来,一时竟爬不起来。 一招! 仅仅一招! 龙武军中以武勇着称的中郎将李嗣业,败了!败得如此干脆利落! 庭院内,死一般的寂静。 所有龙武军士兵都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这一幕。那名刚才还对李嗣业充满信心的亲兵,此刻更是张大了嘴巴,仿佛能塞进一个鸡蛋。 李隆基脸上的怒火瞬间僵住,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惊愕和一丝不易察觉的……忌惮? “废物!”李隆基很快压下惊愕,转为更深的暴怒,“一群废物!给朕一起上!乱刀砍死!!” 皇帝的命令打破了寂静。 剩余的龙武军士兵如梦初醒,虽然心有惧意,但军令如山,更何况还有皇帝在场督战。 “杀!!” 数百名精锐士兵发一声喊,如同潮水般涌了上来,刀光闪烁,寒气逼人,要将程宇淹没。 程宇眉头微皱。 人太多了,有点麻烦。 他目光一扫,看到旁边还绑着李忠等人的那根粗壮的顶梁柱木料。 他走过去,单手抓住柱子上的粗麻绳,稍一用力。 “嘣!嘣!” 几声脆响,碗口粗的麻绳应声而断,李忠等人瘫软在地。 程宇没理会他们,双手抱住那根至少需要七八个壮汉才能勉强抬动的实心硬木柱子,猛地一提! “咔!” 柱子底部应声而断,他竟将这根长约丈余、粗如水桶的柱子,硬生生拔了起来,轻松地扛在了肩上! 这一幕,再次让所有人倒吸一口凉气。 这……这还是人吗?! 不等众人从震惊中回过神,程宇已经挥舞着这根临时找来的“棍棒”,冲入了人群。 他其实有些苦恼。 自己的力量太大了,这些唐朝士兵看起来又很脆弱,一不小心打死了就不好了。 他得控制力道。 “呼!” 柱子带着风声横扫而出。 他收了九成力。 “砰砰砰!” 冲在最前面的几个士兵,如同被攻城锤正面击中,胸甲瞬间凹陷,口喷鲜血,骨骼碎裂声清晰可闻,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倒飞出去,砸倒了后面一大片人。 “……” 程宇看着效果,似乎……还是太重了? 他调整了一下,这次用了大概半成的力气。 “呼!” 柱子再次扫过。 “哎哟!” “啊!” 这次效果好了很多,士兵们虽然也被扫得人仰马翻,但只是被巨大的力量撞开,筋骨疼痛,惨叫着在地上打滚,一时半会儿爬不起来,但看样子应该没生命危险。 程宇点了点头,觉得这个力道差不多了。 于是,庭院内上演了极其诡异的一幕。 一个身材匀称的青年,扛着一根巨大的木柱,如同虎入羊群般在数百名精锐士兵中横冲直撞。 那柱子每一次挥舞,都带着沉闷的破风声。 “啪!”一个士兵被柱子末端轻轻“点”了一下肩膀,立刻像被抽了陀螺,原地转了好几圈才摔倒。 “咚!”一个士兵举刀砍来,被柱子侧面一“靠”,连人带刀一起飞了出去,挂在了墙头上。 “噗通!”一个士兵想从后面偷袭,被程宇反手用柱子一“捅”屁股,直接“坐”了个大劈叉,捂着后面嗷嗷直叫。 程宇如同一个笨拙却又威力无穷的巨人,在小心翼翼地“打扫”庭院。 他尽量只用“拍”、“扫”、“点”、“拨”等动作,避免直接重击。 可即便如此,他那恐怖的力量基础摆在那里,每一次接触,都让那些龙武军士兵感觉像是被狂奔的犀牛撞了一下。 不过片刻功夫,庭院里已经躺倒了一大片,到处都是哼哼唧唧的士兵,还能站着的已经寥寥无几,并且都远远地围着,再也不敢上前一步。 空气中弥漫着尘土和汗水的味道,以及压抑不住的呻吟。 李隆基站在原地,脸色已经从铁青变成了煞白,嘴唇哆嗦着,手指死死抠着掌心。 他引以为傲的龙武军,大唐最精锐的部队之一,竟然……竟然被一个人,用一根木头柱子,像赶鸭子一样,打得落花流水,毫无还手之力! 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看着庭院中央,手持巨柱、气定神闲的程宇,再看看他身后,虽然依旧害怕,但美眸中已然异彩连连的杨玉环,李隆基心中的妒火和杀意再次攀升到了顶点! 此獠,断不可留! “弓箭手!”李隆基的声音嘶哑,带着一种不顾一切的疯狂,“给朕放箭!射死他!!” 他猛地补充了一句,声音尖利:“不准伤到太真!违令者,夷三族!!” 此言一出,连高力士都变了脸色。 庭院狭小,程宇周围全是倒地呻吟的龙武军士兵,这一放箭,岂不是…… 围墙上,早已准备就绪的弓箭手们闻令,纷纷拉开了弓弦,箭头对准了庭院中央的程宇。 但他们迟疑了。 下面,全是他们的袍泽兄弟! 这一轮箭雨下去,那个煞星死不死不知道,地上的袍泽,绝对要死伤惨重! “放箭!!”李隆基见弓箭手迟疑,勃然大怒,厉声催促,“谁敢不从,立斩无赦!!” 冰冷的杀意笼罩了整个太真观。 弓弦被拉到了极致,发出令人牙酸的“嘎吱”声。 无数闪着寒芒的箭头,对准了程宇,也对准了他脚下那些无法动弹的龙武军士兵。 杨玉环的心,瞬间沉入了谷底,一片冰凉。 程宇也停下了动作,抬头看向围墙上那些密密麻麻的弓箭手,眉头终于皱了起来。 我的超级智慧告诉我,是时候使用超级力量了。 第175章 单手擒龙 弓弦“嘎吱”作响,声声刺耳,如同死神的指甲刮过黑板。数百个闪着寒光的箭头,密密麻麻,对准了庭院中央的程宇,也对准了他脚下那些呻吟翻滚、无法动弹的龙武军袍泽。 空气凝固,杀气如铅,沉甸甸地压在每个人心头。 杨玉环一颗心沉到了冰窖里,浑身血液仿佛都冻结了。 她张了张嘴,想呼喊,喉咙却像是被无形的手扼住,发不出半点声音。 绝望如同冰冷的潮水,瞬间将她淹没。 她无法想象,程宇要如何抵挡,这铺天盖地的箭雨,又要如何保护自己,保护她? 难道他们今日,终究要葬身于这皇权禁苑之中吗? 程宇抬起头,望着围墙上密密麻麻的弓箭手,眉头微微皱起,似乎真的有些为难。 但那神情,与其说是担忧,不如说是……思考?他在思考什么?思考如何更有效地解决眼前的困境? 李隆基死死盯着程宇,眼底燃烧着疯狂的火焰。 他要看到这个胆敢挑衅他权威,染指他女人的狂徒,被乱箭射成刺猬,跪地求饶!他要让所有人知道,冒犯天威,是何等凄惨的下场! “放……”李隆基再次嘶吼,却被一张大手扭住了喉咙。 “现在,我们可以好好谈谈了吗,这位……大唐的皇帝陛下?”程宇的声音依旧平静,却带着一种无形的压迫感,如同高高在上的神只,俯瞰着凡尘蝼蚁。 李隆基脸色煞白,身体微微颤抖,望着程宇的眼神,充满了惊恐和难以置信。 他刚才距离程宇明明有六七十米之遥,为何只一瞬间程宇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感受到喉咙上传来的压迫感和几乎让人窒息的触觉。 他终于明白,自己这次,是真的踢到铁板了,而且是那种烧红了的,滚烫滚烫的,能把他整个帝国都烫穿的超级铁板! 恐惧如同毒蛇般啃噬着他的内心,原本的愤怒和妒火,此刻都化为了冰冷的绝望。 他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喉咙发不出任何声音。 高力士见状,吓得魂飞魄散。 他哆哆嗦嗦地跪倒在地,对着程宇,连连磕头,涕泗横流,语无伦次地哀求道: “神仙饶命!神仙饶命啊!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神仙,罪该万死!求神仙大人大量,饶恕小的这一次吧!” 他身为皇帝身边最受宠信的大太监,见惯了风浪,也算是胆大之人。 但眼前这超乎想象的神迹,彻底击溃了他的心理防线,让他再也顾不得什么尊严和体面,只剩下最原始的恐惧和求生本能。 其他那些侥幸没被射死的龙武军士兵,也纷纷跪倒在地,丢盔弃甲,对着程宇磕头如捣蒜,口中哀嚎着求饶。 刚才还气势汹汹、杀气腾腾的精锐之师,此刻如同丧家之犬,丑态百出。 唯有杨玉环,还痴痴地站在程宇身后,美眸中充满了仰慕和崇拜的光芒。 她看着程宇挺拔的背影,心中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和踏实感。仿佛只要有他在,天塌下来都不用害怕。 程宇淡淡地扫了一眼跪倒一地的士兵和太监,又看了看脸色惨白,如同丢了魂魄的李隆基,嘴角微微一翘,将手松下,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 “看来,这位皇帝陛下,是想好好谈谈了?” 程宇的话音不高,却清晰地传入在场每个人的耳中,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 李隆基倒地,大口的喘着粗气,浑身一震,如梦初醒。 他猛地抬起头,看向程宇的目光,已经完全没有了之前的愤怒和傲慢,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恐惧和忌惮。 他知道,自己这次是真的栽了,而且是栽在一个完全无法理解,无法抗衡的存在手中。 眼前这个男人,根本就不是凡人,而是真真正正,拥有着神鬼莫测之力的……神仙! 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一切的权势、尊严、骄傲,都显得那么可笑,那么不堪一击。 他之前还妄想着用皇权,用军队来镇压对方,现在看来,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 如果对方真的想要他的皇位,想要他的性命,恐怕只是动动手指的事情。 意识到这一点,李隆基心中最后一点抵抗的念头也彻底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无力感和绝望。 他如同一个溺水之人,抓住最后一根稻草般,颤声道:“神仙……饶命……朕,愿意谈……” 他的声音嘶哑干涩,带着明显的颤抖,哪里还有半分帝王的威严和霸气?此刻的他,更像是一个在神只面前瑟瑟发抖的凡人,卑微而可怜。 程宇满意地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一丝淡淡的笑容,如同春风拂柳,瞬间驱散了庭院中凝固的肃杀之气,让众人紧绷的神经稍稍放松了一些。 “很好,皇帝陛下果然是识时务之人。”程宇语气平和,“既然如此,那我们就换个地方,好好谈谈吧。” 说着,他目光扫过周围狼藉的庭院,以及跪倒一地的龙武军士兵和内侍宫女,略微皱了皱眉,似乎对这里的环境不太满意。 李隆基连忙会意,如同抓住救命稻草般,急声道:“是是是!神仙请随朕来,朕这就带您去紫宸殿,那里清净宽敞,适合……适合谈话。” 他一边说着,一边手忙脚乱地从地上爬起来,踉跄着走到御辇旁,亲自掀起帘子,恭恭敬敬地对着程宇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姿态之谦卑,态度之恭顺,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高力士也连忙从地上爬起来,亦步亦趋地跟在李隆基身后,点头哈腰,小心翼翼地伺候着程宇,如同一个最忠实的奴仆。 那些龙武军士兵和内侍宫女,更是大气都不敢出,一个个噤若寒蝉,生怕惹怒了这位喜怒无常的“神仙”。 杨玉环抱着古琴“流音”,紧紧跟在程宇身后,亦步亦趋。她此刻的心情,既激动又忐忑,既兴奋又担忧。激动的是,程宇竟然真的如此强大,如此神奇,举手投足间就让皇帝和整个皇宫都臣服在他的脚下;忐忑的是,她不知道程宇究竟想要做什么,也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将会走向何方;兴奋的是,她终于看到了逃离这座囚笼,获得自由的希望;担忧的则是,未来的路充满了未知,充满了变数,她不知道自己能否适应,能否把握。 一行人,在一种诡异而压抑的气氛中,离开了太真观,朝着大明宫深处走去。那些被捆绑在柱子上的李忠等内侍,以及躺在地上哀嚎呻吟的龙武军士兵,都被遗忘在了身后,如同被时代抛弃的尘埃。 紫宸殿内,气氛庄严肃穆,却又带着一丝难以言喻的压抑。 李隆基小心翼翼地坐在龙案之后,身姿僵硬,神情拘谨,哪里还有半分往日里君临天下的威严和自信? 高力士恭恭敬敬地站在一旁,低眉顺眼,大气都不敢出,仿佛一个最忠实的雕塑。 那些原本应该侍立在殿内的宫女内侍,都被他远远地遣开,整个紫宸殿内,除了程宇、杨玉环,就只有他们两人。 程宇坐在紫宸殿正中央的御座对面,神态悠闲,气定神闲,仿佛不是身处戒备森严的皇宫禁地,而是坐在自家的客厅里,随意而放松。 如此大逆不道的行径却让李隆基敢怒不敢言。 程宇端起高力士小心翼翼奉上的香茗,轻轻呷了一口,微微皱了皱眉,似乎对茶水的味道不太满意。 这个细微的动作,又让李隆基和高力士的心脏都猛地提到了嗓子眼,冷汗涔涔而下,后背几乎湿透。 紫宸殿内静谧无声,唯有茶盏与桌面轻触的细微声响,在空旷的大殿中回荡。 李隆基和高力士两人屏息凝神,大气都不敢出,生怕惊扰了这位喜怒难测的“神仙”。 程宇放下茶盏,目光淡淡地扫过两人,语气平静地说道:“茶水尚可,只是我向来不喜饮团茶。” 李隆基闻言,心中一凛,连忙躬身道:“是朕思虑不周,不知上仙喜好,罪该万死!” 程宇摆了摆手,制止了他的惶恐之言,继续说道:“皇帝陛下不必如此紧张,我并非嗜杀之人。今日前来,只是想与陛下好好谈谈。” “谈……谈什么?”李隆基声音有些发颤,他实在猜不透这位“神仙”的来意。 程宇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自然是谈一些,关乎你大唐江山,关乎你自身命运的事情。” 李隆基心头一震,他隐隐感到,对方所图甚大,绝不仅仅是教训他一顿这么简单。他定了定神,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小心翼翼地问道:“敢问上仙,想要与朕谈些什么?” 程宇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道:“皇帝陛下可知,我为何而来?” 李隆基心中思绪飞转,他想起了之前杨玉环所说的话,想起了程宇对太真观的熟悉,隐约猜到了一些端倪,试探着说道:“上仙莫非是……为了玉环而来?” 程宇点了点头,坦然承认道:“不错,我此行的目的之一,便是为了杨玉环。” 李隆基脸色微微一变,心中顿时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既有如释重负的轻松,也有难以言喻的失落和不甘。如果对方只是为了一个女人而来,那似乎事情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糟糕。但另一方面,杨玉环毕竟是他看中的女人,如今却被一个“神仙”惦记上,这让他身为帝王的尊严,受到了极大的挑战。 程宇敏锐地捕捉到了李隆基神情的变化,嘴角勾起一丝嘲讽的笑意:“怎么,皇帝陛下舍不得?” 李隆基连忙摆手,矢口否认道:“不不不,上仙误会了!玉环能得上仙垂青,那是她的福分,朕岂敢阻拦?” 他心中虽然不甘,但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他只能选择屈服。他很清楚,如果他敢说半个“不”字,恐怕立刻就会招来灭顶之灾。 程宇说“目的之一”很简单,那就是在隐约威胁他。 第176章 我李隆基一生行事,何须由他人指指点点 接下来的时间里,程宇与李隆基在紫宸殿内,进行了一场长达数个时辰的密谈。 谈话的内容,无人知晓,只有高力士一人,小心翼翼地侍立在一旁,隐约听到了一些只言片语,诸如“改革”、“安禄山”、“变法”、“新政”之类的词汇。 杨玉环则静静地站在程宇身后,默默地注视着这一切。 她看着程宇侃侃而谈,指点江山,心中又多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当夜幕降临的时候,程宇终于结束了与李隆基的谈话。 他起身告辞,临行前,意味深长地对李隆基说道:“皇帝陛下,今日之言,希望你能铭记于心。大唐的未来,就掌握在你的手中。” 李隆基恭恭敬敬地将程宇送出紫宸殿,态度之谦卑,简直如同面对曾经的武曌那般。 他笑着目送着程宇和杨玉环的身影消失在夜幕之中,即使在程宇走远也不敢生出其他表情。。 高力士看着李隆基这副样子,悲从中来,但什么也没说,只是尽忠职守,侍奉他的皇帝陛下。 程宇带着杨玉环,离开了大明宫。 杨玉环紧紧地跟在程宇身后,一言不发,心中思绪万千。 今日发生的一切,对她来说,简直如同梦幻一般,充满了不可思议。 她原本以为,自己这一生,都将被囚禁在太真观中,最终沦为李隆基的玩物,却没想到,程宇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 她偷偷地抬起头,看向走在前面的程宇,心中充满了感激。 程宇似乎察觉到了杨玉环的目光,停下脚步,转过身,看向她,微微一笑,问道:“玉环,在想什么?” 杨玉环被程宇突如其来的询问,吓了一跳,连忙低下头,轻声说道:“没……没什么。” “如今你可以跟着我逃离这唐宫了,难道你不开心吗?” “开心是开心,只是一时间心中生不起喜悦。” “哦?” “就好像感觉在做梦一样。” “哈哈哈哈,你慢慢就会缓过来了。” 两人并肩而行,在晚霞之中,继续朝着长安城内走去。 …… 回到寝宫,李隆基挥退了左右,独自一人坐在龙床上,神情阴晴不定。 他一会儿想起程宇展现出的神鬼莫测之力,心中充满了敬畏和恐惧;一会儿又想起程宇对大唐现状的分析,心中充满了焦虑和不安;一会儿又想起程宇提出的改革建议,心中又隐隐有些期待和渴望。 各种复杂的情绪交织在一起,让他的心绪如同乱麻一般,剪不断,理还乱。 他翻来覆去,辗转反侧,始终无法入眠。 直到东方泛起鱼肚白,他才勉强合上眼,却也只是浅眠了一会儿,便被噩梦惊醒。 梦中,他看到大唐江山风雨飘摇,社稷倾颓,无数百姓流离失所,哀鸿遍野。 而他自己,则被程宇口中的安禄山踩在脚下,狼狈不堪,痛不欲生。 梦醒之后,李隆基惊魂未定,冷汗涔涔而下,浑身如同虚脱了一般。 难道真的是老天看不下去,派仙人下来责备我了吗? 不! 绝不会! 我李隆基一生行事,何须被上天定夺? 他猛地从床上坐起身,眼中满是狠辣与决绝。 他传唤高力士,语气坚定地说道:“传朕旨意,召集宰相、六部尚书、御史大夫、九卿等朝廷重臣,即刻紫宸殿议事!” 高力士见李隆基神色肃穆,语气凝重,知道必有要事发生,不敢怠慢,连忙领命而去。 …… 紫宸殿上,气氛肃穆而压抑。 宰相李林甫、陈希烈,六部尚书,御史大夫,九卿等朝廷重臣,齐聚一堂,静静地等待着皇帝的到来。 众人交头接耳,窃窃私语,猜测着皇帝陛下今日召集众人前来,究竟有何要事。 “诸位大人,你们说,陛下今日如此兴师动众,究竟是为了何事?”一位尚书低声问道。 “不知啊,最近朝中并无大事发生,莫非是边疆战事又起?”另一位官员猜测道。 “不太可能,若是边疆战事,陛下应该先召见兵部才是,怎会如此大张旗鼓地召集我们所有人?” “难不成,是宫中出了什么变故?”一位御史大人,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说道。 此言一出,顿时引起了众人的注意。 最近宫中确实有些不太寻常,先是太真观传出异响,后又是龙武军倾巢而出,闹得沸沸扬扬,却又讳莫如深,让人摸不着头脑。 (李隆基为了不透露个人遭遇,已将大部分知情者处死。) 难道,今日皇帝陛下召集众人前来,便是为了此事? 众人心中猜测纷纷,却谁也无法确定真相。 就在众人议论纷纷之际,一阵沉稳的脚步声传来,李隆基在内侍的簇拥下,缓缓走入紫宸殿。 众臣连忙停止议论,起身躬身行礼:“臣等参见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李隆基面色威严,目光扫过殿下群臣,沉声说道:“众卿平身。” “谢陛下!”众臣起身,各自回到自己的位置上。 李隆基在龙椅上坐定,目光锐利地扫视着群臣,沉声说道:“诸位爱卿,朕今日召集诸位前来,乃是为了商议一件关乎社稷安危,江山稳固的大事!” 此言一出,殿内顿时一片哗然。众臣面面相觑,心中惊疑不定。关乎社稷安危,江山稳固的大事?究竟是什么样的大事,竟然如此严重? 宰相李林甫率先站了出来,躬身问道:“敢问陛下,究竟是何等大事,竟让陛下如此忧心?” 李隆基目光如炬,语气森寒地说道:“朕要说的这件大事,便是……妖人作乱,图谋不轨!” “妖人作乱?!”众臣闻言,顿时一片震惊,纷纷惊呼出声。 “陛下,您说的妖人,究竟是何人?竟敢在天子脚下作乱?”一位尚书惊声问道。 李隆基冷冷一笑,说道:“此妖人,便是一名昨日在太真观,胆敢挟持威逼朕的狂徒!” “什么?挟持圣人?!” “这是何等狂徒?” 台下一众人大惊,一侧武将更是惊怒不已。 宰相陈希烈皱着眉头,疑惑地问道:“陛下,您可知这狂徒是谁?” 李隆基突然顿住,脸上闪过尴尬神色,程宇昨天压根没跟他讲他是谁啊,只好道:“是寿王曾经妻子的故人。” 第177章 三百人打不过,那就三千人,三万人,三十万! 李隆基此言一出,殿内更是死一般的寂静,随即爆发出更大的哗然。 寿王曾经的妻子?那不就是如今太真观里的杨太真,杨玉环吗? 群臣的心思顿时活络起来。 杨玉环这位绝世美人,自从被陛下纳入后宫,虽未有正式名分,却早已是宫中默认的女主人。 如今,竟然有人胆敢闯入太真观,将她掳走,还在众目睽睽之下挟持了皇帝陛下? 这简直是骇人听闻,匪夷所思。 一些老臣眉头紧锁,忧心忡忡。 此事不仅关乎陛下颜面,更牵扯到皇家威严,若处理不当,恐酿成大祸。 而如李林甫之流,心思深沉之辈,则在震惊之余,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异色。 杨玉环的存在,对朝局的影响日益微妙。 如今她被人掳走,生死未卜,这潭看似平静的池水,又将被搅动起怎样的波澜? 这“妖人”的出现,是敌是友?是祸是福? 李林甫垂下眼帘,掩去眸中的精光,心中已开始飞速盘算。 “陛下,”李林甫再次出列,声音沉稳,“此事干系重大,那狂徒既是寿王妃故人,是否应召寿王殿下前来询问一二?” 李隆基面色阴沉,点了点头。 他确实需要确认,此事是否与那个让他一直心存芥蒂的儿子有关。 “传朕旨意,立刻召寿王李琩入宫!”高力士连忙应声而去。 不多时,寿王李琩脚步匆匆,面带惶恐地走入紫宸殿。 他显然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觉得殿内气氛凝重得可怕,尤其是父皇那能杀人的目光,让他心惊胆战。 “儿臣参见父皇!”李琩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声音都在发颤。 李隆基居高临下,眼神冰冷如刀,缓缓开口:“李琩,朕问你,昨日太真观之事,可是你所为?” “太真观?”李琩一脸茫然,随即像是想到了什么,脸色瞬间变得惨白,“父皇,儿臣……儿臣不知啊!太真观出了何事?” “不知?”李隆基猛地一拍龙椅扶手,发出巨大的声响,震得整个大殿都嗡嗡作响,“有人闯入太真观,掳走了杨氏,还胆敢挟持朕!你说,是不是你怀恨在心,派人所为?!” 皇帝的雷霆之怒,如同实质的重压,狠狠砸在李琩身上。 他只觉得一股巨大的恐惧攫住了心脏,父皇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一记重锤,敲得他头晕目眩。 杨氏被掳走了?还挟持了父皇?这怎么可能! “父皇!冤枉啊!儿臣冤枉!”李琩吓得魂飞魄散,连连叩头,额头撞击在冰冷的金砖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儿臣就算有天大的胆子,也绝不敢做出如此大逆不道之事啊!父皇明鉴!父皇明鉴啊!” 他的声音带着哭腔,身体抖如筛糠。 李隆基死死盯着他,那锐利的目光仿佛要将他刺穿,看透他内心最深处的想法。 殿内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瑟瑟发抖的寿王身上。 突然,一股若有若无的骚臭味,在寂静的大殿中悄然弥漫开来。 离得近的几位大臣,下意识地皱了皱鼻子,看向李琩的眼神顿时变得古怪起来。 只见李琩跪伏在地,身下的袍角,竟……竟隐隐洇湿了一片。 这位曾经的亲王,竟被皇帝的威吓,吓得当场失禁! 李隆基眼中闪过一丝极度的厌恶和鄙夷。 如此懦弱无能,看来,确实不是他。 “滚!”李隆基冷喝一声,不再看他一眼。 李琩如蒙大赦,连滚带爬地退出了紫宸殿,身后留下淡淡的污迹和群臣鄙夷的目光。 确认了此事与李琩无关,李隆基的怒火便全部集中到了那个神秘的“妖人”身上。 他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烦躁,目光再次扫向群臣,声音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和决心。 “那妖人神通诡异,力大无穷,刀枪不入,绝非凡人!” “但,即便他是天兵天将下凡,敢犯我大唐天威,朕也定要将他碎尸万段!” 李隆基猛地站起身,龙袍鼓荡,一股久违的霸气,重新笼罩了整个紫宸殿。 “传朕旨意!”他的声音响彻大殿,“命龙武军、神策军、金吾卫,并调集京畿府兵,合共三千人,封锁长安九门,全城搜捕!” “若三百人抓不住,那就三千人!” “三千人抓不住,那就三万人!” “三万人还抓不住,那就三十万!” “倾国之力,朕也要将此獠和他掳走的女人,给朕找出来!”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李隆基的声音掷地有声,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狠戾和决心。 这一刻,殿下的群臣仿佛又看到了昔日那个开创开元盛世,神武英明的天子。 虽然这命令显得有些不顾一切,甚至带着几分因震怒而起的意气,但在皇帝明显怒极的威压下,无人敢提出异议。 他们纷纷躬身领命:“臣等遵旨!” 兵部尚书立刻出列:“陛下,兵马调动,不知具体章程……” 一位负责京畿防务的将军也面露难色:“陛下,那妖人……是何相貌?有何特征?搜捕范围虽定,但目标不明,恐大海捞针……” 李隆基被问得一滞,他哪里知道程宇长什么样?昨日事发突然,光线昏暗,加上惊怒交加,他根本没看清对方的脸。 “废物!”李隆基怒斥道,“他既能挟持朕,必有异于常人之处!给朕挨家挨户地搜!但凡发现形迹可疑,力大无穷之人,格杀勿论!” “杨玉环一定被他带在了身边,你们只要仔细寻找一番,必定能找到此人。” “至于那女人……”李隆基顿了顿,眼中闪过一丝复杂,“见到杨氏,务必……务必带回!” 命令虽然模糊,但皇帝的意志已决。 整个长安城,乃至周边的军队,开始被这道充满怒火的旨意调动起来。 一时间,长安城内外,兵甲调动之声不绝于耳,一股肃杀之气,开始弥漫开来。 而此刻,引起这场轩然大波的程宇,却对即将到来的天罗地网一无所知。 昨夜,他带着杨玉环寻了一家看起来还算干净的客栈。 面对掌柜关于身份路引的盘问,程宇没有多言,只是从怀中掏出了一锭黄澄澄的金子,放在了柜台上。 那金子的光芒,瞬间晃花了掌柜的双眼。 所有的疑问和规矩,在金子的诱惑下,都烟消云散。 掌柜点头哈腰,亲自将他们引到了客栈最好的上房,并保证绝不多问一句。 一夜无话。 杨玉环或许是惊吓过度,又或许是终于逃离了那座名为太真观的华美牢笼,反而睡得格外安稳。 程宇则几乎一夜未眠,警惕地感受着周围的动静,同时也在消化着自己穿越的事实。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程宇便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 他安顿好仍在熟睡的杨玉环,悄悄走出了客栈。 清晨的长安西市,已经开始苏醒。 坊市的门刚刚打开,空气中弥漫着炊饼的香气、牲畜的气味和泥土的清新。 程宇像个第一次进城的乡下小子,瞪大了眼睛,好奇地打量着眼前的一切。 宽阔的街道两旁,店铺林立,虽然许多尚未开门,但已经能看到伙计们忙碌的身影。 坊市内人流逐渐增多,有挑着担子的货郎,有赶着毛驴的农人,有穿着绫罗绸缎的富商,也有行色匆匆的普通市民。 吆喝声、叫卖声、车马声、交谈声,汇聚成一股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喧嚣。 程宇的目光被一个卖胡饼的摊子吸引。 那胡饼烤得焦黄酥脆,上面撒满了芝麻,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他走上前去,学着旁人的样子,掏出碎银,买了一个。 热腾腾的胡饼入口,外酥里韧,麦香和芝麻香交织,味道竟是出乎意料的好。 不愧是天然无加工的食物啊。 程宇一边啃着胡饼,一边继续兴致勃勃地闲逛。 他看着那些古朴的建筑,看着人们身上穿着的唐制服饰,听着耳边带着古韵的腔调,一种难以言喻的新奇感和兴奋感,充斥着他的内心。 这就是大唐!这就是长安! 他完全沉浸在了这古代都市的独特魅力之中,暂时忘记了自己还是个被皇帝下令追捕的“妖人”。 第178章 大军调拨 噩梦的余烬仍在脑海中燃烧,冰冷的恐惧攥紧了杨玉环的心脏。 她猛地从榻上坐起,冷汗浸湿了单薄的寝衣。 “不!我不要一个人!” 窗外天色微明,熹微的光线透过窗棂,映照出房间里空荡荡的景象。 杨玉环舒了一口气,原来是梦啊。 咦,程真人呢? 一股巨大的恐慌瞬间攫住了她,她甚至顾不上梳妆,慌乱地披上外衣,赤着脚就冲到了隔壁程宇的房门前,用力拍打着门板。 “程真人!程真人!你在里面吗?”她的声音带着慌乱。 一个睡眼惺忪的客栈小二闻声探出头来。 “这位娘子,您找那位官人?” “他……他人呢?住这间房的官人去哪儿了?”杨玉环急切地问道,心几乎要跳出胸腔。 小二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 “哦,你说那位出手阔绰的官人啊?他天没亮就出去了,说是出去转转。” 出去了? 独自一人? 他走了? 杨玉环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恐惧如同潮水般将她淹没。 她什么也顾不上了,提着裙摆,跌跌撞撞地冲下楼梯,向着客栈大门跑去。 清晨微凉的风扑面而来,让她稍微清醒了一些,但心中的惊惶却丝毫未减。 就在她冲出客栈大门的瞬间,却一头撞进了一个坚实温暖的怀抱。 “唔!” 熟悉的沉稳气息包裹了她,带着清晨的微凉和食物的香气。 杨玉环抬头看清来人,是程宇。 随即便如同抓住救命稻草一般,死死地伸出双臂,紧紧搂住了对方的腰。 温热的泪水再也抑制不住,汹涌而出,打湿了程宇胸前的衣襟。 “呜……你去哪儿了……我还以为……还以为你丢下我了……”她哽咽着,身体因后怕而微微颤抖。 程宇被这突如其来的投怀送抱弄得一愣,随即感受到怀中人儿的恐惧和依赖,心中不由得一软。 他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语气带着安抚。 “好了好了,没事了。” 他低头看着怀中哭得梨花带雨的绝世美人,有些无奈地解释道:“我只是看你睡得熟,不忍打扰,就出去买了些早点。” 他扬了扬另一只手上提着的油纸包,里面是刚出炉的胡饼和几样精致的糕点,还散发着热气。 “想着你醒来该饿了。” 听到他的解释,感受到他身上传来的体温和沉稳的心跳,杨玉环的恐慌才如同退潮般缓缓散去,只剩下无尽的委屈和一丝难以言喻的羞赧。 她慢慢松开手,抬起泪眼婆娑的俏脸,脸颊绯红,更添几分动人心魄的妩媚。 与此同时,长安城另一处,杨嗣业的府邸内,气氛却凝重得如同铅块。 王忠嗣,这位开元二十五年已崭露头角,深受李隆基信赖和器重的年轻将领,此刻正眉头紧锁,站在杨嗣业的卧房内。 他身材挺拔,面容刚毅,一身戎装更显英武不凡。 然而,此时的他心中却充满了疑虑。 圣人为何突然调动三千御林军进城? 这可是京畿重地的精锐,非同小可。 而且,为何偏偏选中了他? 临行前,素来与他交好的高力士只隐晦地提点了一句:“此事关乎圣人颜面,具体缘由,你去问杨将军便知。” 此刻,杨嗣业正半躺在榻上,脸色苍白,右臂缠着厚厚的绷带,隐隐有血迹渗出。 王忠嗣亲自端着一碗药膏,小心翼翼地替他涂抹在伤口周围。 “杨将军,末将奉旨前来,只是圣意……”王忠嗣一边上药,一边沉声问道,“调动如此兵马,究竟所为何事?” 杨嗣业感受着伤口传来的刺痛,脸上肌肉抽动了一下,眼中却燃烧着屈辱和愤怒的火焰。 他深吸一口气,声音嘶哑地说道:“王将军,圣人调你前来,只为……捉拿一人。” “一人?”王忠嗣手上的动作一顿,猛地抬起头,眼中充满了难以置信的惊愕。 三千御林军! 封锁城门! 全城搜捕! 竟然只是为了抓一个人? 这简直是闻所未闻! 什么样的凶徒,值得如此大动干戈? 看着王忠嗣震惊的神情,杨嗣业苦笑一声,眼中带着后怕。 “王将军,千万莫要小觑此人。” 他指了指自己受伤的胳膊,声音沉重如铁。 “昨夜,我奉命带领三百羽林卫围捕此獠,结果……结果……” 他似乎不愿回忆那耻辱的一幕,但为了提醒王忠嗣,还是咬着牙说了下去。 “三百精锐,在此人面前,竟如同土鸡瓦狗!他有万夫不当之勇,而且刀枪不入,简直如同……如同凶神降世!” “我这伤,便是拜他所赐!若非他手下留情,我这条命,恐怕已经交代在那里了!” 王忠嗣听得心头剧震。 杨嗣业他认识,是军中悍将,他麾下的羽林卫更是精锐中的精锐。 三百人围捕一人,竟然被打得落花流水,主将重伤? 这怎么可能! 王忠嗣的第一反应是难以置信。 “万夫不当之勇?莫非他能比肩古之项羽?” 项羽? 杨嗣业苦笑,“哪怕真的项羽转生,我也有信心与他一战,可昨日那人……” 但看着一向自傲的杨嗣业痛苦而屈辱的神情,以及那触目惊心的伤势,他又不得不信了几分。 一丝凝重,逐渐爬上他年轻刚毅的脸庞。 看来,这个所谓的“妖人”,确实非同一般。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一名亲兵快步入内,单膝跪地,大声禀报:“启禀将军!西市传来消息,发现疑似目标踪迹!正与一绝色女子同行!” 杨嗣业闻言,眼中瞬间迸发出复仇的光芒,挣扎着想要起身。 “嗣业!”王忠嗣按住了他的肩膀,语气不容置疑,“你伤势沉重,安心养伤便是。捉拿此獠,我自会全力以赴!” 他不再多言,对着杨嗣业郑重一抱拳,转身大步流星地离开了卧房。 来到府外,三千御林军早已整装待发,肃立在街道之上,铁甲森森,寒光凛冽。 王忠嗣翻身上马,目光锐利如鹰隼,扫过眼前黑压压的军队。 他拔出腰间横刀,刀锋直指天空,声音洪亮,传遍每一个士兵的耳中。 “将士们!圣人有旨!城中出现妖人作祟,挟持贵人!尔等随我即刻前往西市围捕!” “凡生擒此獠者,赏金百两,官升三级!” “斩杀此獠者,赏金五十,官升一级!” “此战,务必功成!出发!” “吼!” 三千将士齐声怒吼,声震长街,带着滔天的杀气,朝着西市方向,如同一道钢铁洪流,奔涌而去。 第179章 被包围了 西市,长安城最为热闹繁华之地,人流如织,摩肩接踵。 各种商铺鳞次栉比,琳琅满目,叫卖声、嬉笑声、讨价还价声,汇聚成一曲喧嚣而充满活力的市井交响曲。 程宇和杨玉环,漫步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好奇地打量着四周的一切。对于程宇来说,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地逛古代的市集,一切都充满了新鲜感。 糖葫芦红艳欲滴,散发着诱人的甜香;捏泥人的摊位前,孩子们欢笑着,挑选着自己喜欢的生肖;杂耍艺人耍着手中的铜环,引得阵阵喝彩。 杨玉环看着程宇像个孩子一样,对什么都感到新奇,嘴角不由得微微上扬,眼眸中充满了温柔。 她挺喜欢看他这样,卸下防备,露出真性情的样子。 与他相处这段时间里,总能让她感到轻松和快乐,仿佛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少女时代。 “公子(改换身份的称谓),你看那个面具,好生有趣。”杨玉环指着一个面具摊位,上面挂满了各式各样的面具,有狰狞的鬼怪,有憨态可掬的动物,还有威武的将军,色彩鲜艳,栩栩如生。 程宇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也被那些面具吸引住了目光。“确实有趣,要不我们去看看?” 两人走到面具摊前,摊主是一位须发皆白的老者,正坐在小凳子上,慢悠悠地摇着蒲扇。 看到有客人上门,老者笑眯眯地起身招呼道:“两位客官,看看喜欢哪个面具?老朽这摊上的面具,可是长安城里最好的。” 程宇拿起一个孙悟空的面具,戴在脸上,对着杨玉环挤眉弄眼,逗得她“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花枝乱颤。 “程公子,你戴这个面具,倒真有几分猴子的顽皮样。” “是吗?那这个猪八戒的面具,更适合我了。” 程宇又拿起一个猪八戒的面具,憨态可掬的模样,再次引得杨玉环笑声连连。 杨玉环仔细挑选起来,最后选了一个白兔面具,面具做得十分精致,白色的绒毛,红色的眼睛,可爱至极。 “这个面具真漂亮,很适合你。”程宇赞赏道。 杨玉环接过面具,在脸上比了比,笑靥如花。“谢谢程公子。” “喜欢就买下来吧,就当是我送你的礼物。”程宇豪爽地说道。 “这怎么好意思……”杨玉环有些不好意思,但心里却是甜滋滋的。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区区一个面具而已。”程宇摆摆手,示意摊主结账。 付了钱,程宇拿起白兔面具,亲自为杨玉环戴上。 面具遮住了她半张脸,更显得她肌肤胜雪,双眸如星,妩媚动人。 “真好看。”程宇由衷地赞叹道。 杨玉环被他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微微低下头,轻声说道:“程公子也戴上面具吧。” 程宇笑着摇摇头,“我就不必了,我喜欢看你戴。” 两人戴着面具,继续在市集上闲逛。 他们品尝了各种各样的小吃,看了精彩的杂耍表演,还买了一些小玩意儿。 正当两人沉浸在欢乐的气氛中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突然由远及近传来,打破了市集的喧嚣和宁静。 紧接着,一阵阵粗暴的呵斥声响起:“让开!让开!羽林军办事,闲杂人等速速退避!” 原本热闹的市集,瞬间变得混乱起来。 百姓们惊慌失措,纷纷躲避,摊贩们手忙脚乱地收拾着摊位,生怕被冲撞到。 叫骂声、哭喊声、东西散落的声音,交织在一起,一片狼藉。 程宇和杨玉环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了一跳,他们停下脚步,皱着眉头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只见一群身穿黑色铠甲,手持利刃的士兵,骑着高头大马,横冲直撞地冲进了市集。 他们挥舞着马鞭,驱赶着人群,所过之处,人仰马翻,一片混乱。 “这是怎么回事?”杨玉环惊恐地问道,紧紧抓住程宇的胳膊。 程宇眼神一冷,他认出这些士兵身上穿的铠甲,正是之前见到的羽林军。 他们来势汹汹,目标明确,显然是冲着他来的。 看来李隆基那个老小子不讲武德啊。 “不好,他们应该是来抓咱们的。”程宇沉声说道,语气中带着一丝凝重。 “那我们怎么办?”杨玉环有些慌乱。 “别怕,有我在。”程宇环顾四周,“我们先离开这里再说。” 他拉着杨玉环,想要逆着人群离开市集。 然而,羽林军的动作比他们想象的还要快,几乎在他们刚转身的时候,就已经将整个市集团团包围。 出口被封锁,街道被堵塞,他们已经无路可退。 让程宇不由地感慨古代军队的效率真高。 “你们已经被包围了,束手就擒吧!” 一个威严的声音响起,如同雷霆一般,震慑全场。 程宇抬头望去,只见一个身穿银色铠甲,身材高大的将军,骑着一匹神骏的白马,出现在不远处的人群前方。 王忠嗣目光如炬,一眼就锁定了人群中戴面具的两人:程宇和杨玉环。 他嘴角微微勾起,露出一丝冷酷的笑容。“妖人,我看你这次往哪里逃!” 市集中心的一家酒楼上,二楼临街的雅间内,几位文人墨客正围桌而坐,饮酒作诗,谈笑风生。 他们正是大唐诗坛上的几位明星:李白、王维、孟浩然、王昌龄。 几人原本兴致勃勃地吟诗作对,突然被楼下市集的喧闹声打断了雅兴。 他们走到窗边,探头向下看去,只见原本热闹非凡的市集,此刻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御林军如同狼群一般冲进来,驱赶着百姓,场面一片混乱。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好端端的,来了这么多羽林军?” 孟浩然皱着眉头,不解地问道。他性格恬淡,最不喜欢这种喧嚣和混乱的场面。 “看样子,是出什么大事了。” 王昌龄捋着胡须,若有所思地说道。 他久经边塞,对军事行动比较敏感,隐隐感觉到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息。 “莫非是城中出了什么贼寇?”李白饮了一口酒,兴致盎然地说道。“若是如此,倒也热闹,不如我们下去看看?” “太白兄,还是算了吧。”王维摇摇头,劝说道。“御林军办事,我们还是不要掺和进去的好,免得惹祸上身。” “就是,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孟浩然也附和道,他向来不喜欢惹麻烦。 李白却不以为然,他天性洒脱不羁,最喜欢凑热闹。“怕什么?我们只是看看而已,又不是要和御林军作对。再说了,以我们的身份,他们还能把我们怎么样?” 王昌龄沉吟片刻,也点了点头。“太白兄所言有理,我们只是远远看看,应该无妨。再说,这长安城中,能有什么贼寇,值得御林军如此大动干戈?” 几人商议已定,便一同下楼,想要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当他们来到酒楼门口时,正看到御林军已经将整个市集团团包围。 百姓们被驱赶到街道两旁,瑟瑟发抖,不敢出声。 市集中心,空出了一大片空地,只剩下两个人影,孤零零地站在那里,显得格外醒目。 第180章 谁说历史不能由一个厨子改变 待围观的百姓被羽林军驱赶一空,原本喧闹的市集中心只剩下程宇和杨玉环二人,被数百名手持兵刃、身披甲胄的士兵围得水泄不通。 长枪如林,刀光似雪,肃杀之气弥漫开来,压得人喘不过气。 被赶到街道两侧的百姓们,以及站在酒楼门口的李白、王维等人,都伸长了脖子,目光聚焦在这两个戴着面具的神秘人身上。 窃窃私语声在人群中响起。 “这两人是谁?竟敢惹怒羽林军?” “看那将军的样子,来头不小,他们怕是凶多吉少了。” “戴着面具,定然不是什么好人!” “那个人背后好像背着一个什么东西。” 李白等人也是满腹疑窦。 “观此二人气度,不似寻常贼寇。”王维眉头微蹙,细细打量着场中的程宇。 “那男子身形挺拔,虽被重围,却不见丝毫慌乱,倒有几分胆色。”王昌龄评价道。 李白摸着下巴,饶有兴致:“有趣,有趣,不知他们犯了何事,竟引得王将军亲自带兵围捕?” 场中,面对王忠嗣冰冷的目光和周围明晃晃的兵器,程宇却显得异常镇定。 他甚至还有闲心打量了一下周围羽林军的装备,心里默默评价着。 旋即,他转过身,打开了琴匣,露出一张造型典雅的古琴。 他将古琴轻轻放到杨玉环面前的地面上,温声道:“玉环,弹奏一曲,助我破敌。” 杨玉环看着程宇平静的眼神,原本还有好奇心的她立马平复了心情。 相信程真人,一定没事的。 她深吸一口气,点了点头,素手抚上琴弦。 “竖子狂妄!”王忠嗣见程宇非但不束手就擒,反而旁若无人地取琴,让女子弹奏,顿时勃然大怒。 这简直是对他,对整个羽林军赤裸裸的蔑视! 他感觉自己的威严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衅,怒火直冲头顶。 “本将军看你们能装神弄鬼到几时!”王忠嗣猛地举起手臂,厉声喝道:“放……” 然而,他的命令还未完全出口,一阵清越空灵的琴音骤然响起,如同山涧清泉,瞬间冲散了市集的紧张气氛。 正是杨玉环开始弹奏了。 几乎在琴音响起的同一刹那,程宇动了。 他的身体周围仿佛荡漾起一层无形的波纹,速度陡然提升,快得只留下一道残影。 “放箭!”王忠嗣的命令终于吼了出来。 “咻咻咻——” 密集的箭雨如同乌云压顶,朝着程宇和杨玉环覆盖而来,发出尖锐的破空声。 面对这足以将人射成刺猬的箭雨,程宇不退反进。 他的身形在箭雨中急速穿梭,如同鬼魅一般。 大部分射向他的箭矢都被他轻易避开,而那些射向杨玉环的利箭,则被他用手掌、手臂精准地格挡、拍碎。 坚硬的箭头撞在他的皮肤上,发出金铁交鸣般的闷响,却连一丝痕迹都无法留下。 与此同时,那悠扬而又带着奇特韵律的琴音,如同水波般扩散开来,传入每一个羽林军士兵的耳中。 起初,士兵们只是觉得这琴音有些古怪,让人心神不宁。 但很快,随着琴音的持续,一种难以抗拒的眩晕感袭上他们的脑海。 “呃……” 一个士兵眼神涣散,手中的长枪“哐当”一声掉在地上,身体软软地瘫倒。 这仿佛是一个信号。 紧接着,如同割麦子一般,成片成片的羽林军士兵眼神迷离,摇摇晃晃,最终纷纷晕厥倒地,甲胄兵器散落一地,发出杂乱的碰撞声。 不过短短几个呼吸的时间,原本将程宇和杨玉环围得水泄不通的数百羽林军,竟然倒下了一大半,剩下还能站着的,也大多脚步虚浮,头晕目眩,失去了战斗力。 整个市集,陷入了一片死寂。 所有人都被眼前这不可思议的一幕惊呆了。 街道两侧的百姓们张大了嘴巴,眼珠子瞪得溜圆,仿佛看到了神迹。 酒楼门口的李白等人,更是瞠目结舌。 李白手中的酒壶倾斜,酒水流了一地也浑然不觉。 王维、孟浩然、王昌龄三人面面相觑,脸上写满了震撼与不解。 这是什么妖法? 仅仅凭借琴音,就能让训练有素的羽林军成片倒下? 骑在马上的王忠嗣,脸上的怒容早已凝固,取而代之的是无以复加的惊骇。 他看着满地昏迷不醒的士兵,再看看场中毫发无伤、甚至连衣角都没乱的程宇,以及那个仍在抚琴的绝色女子,一股寒意从脚底直冲天灵盖。 就连程宇自己,也被【胡旋乐】的效果小小地震惊了一下。 他知道这个技能有效,但没想到效果竟然如此霸道,范围如此之广,对这些训练有素的士兵几乎是碾压式的催眠。 看来,自己这“小超人”般的身体素质,配合上这神奇的技能,威力远超预期。 琴音仍在继续,悠扬而诡异。 程宇站在一片倒伏的羽林军中间,目光平静地望向惊骇欲绝的王忠嗣。 琴音袅袅而歇,余韵似乎还缠绕在每个人的心头,只是那份空灵已被眼前死寂般的景象所取代。 杨玉环轻轻按住琴弦,止住了最后的颤音,她抬起眼,望向程宇,眸子里水波流转。 程宇对着她微微颔首,示意她安心。 他自己心中也颇为震动,【胡旋乐】的威力远超他的想象。 数百名精锐的羽林军,此刻如同被狂风扫过的稻草,七零八落地倒在地上,甲胄兵器散落一地,叮当作响。 少数意志力特别坚韧,或是站位稍远、受琴音影响较轻的士兵,还能勉强扶着墙壁或同伴站立,但也是脸色煞白,眼神涣散,显然失去了再战之力。 还有的人呢。都纷纷退到了数百米之外,他们是想一朝暴富,但是不想一朝暴死啊。 整个长街,落针可闻。 两侧的百姓早已噤若寒蝉,他们何曾见过如此诡异的场面? 没有刀光剑影的激烈厮杀,没有血肉横飞的惨烈,仅仅是一曲琴音,便让朝廷的精锐之师溃不成军,而且对他们没有丝毫伤害。 这简直如同神话传说中的仙家手段! 看向程宇和杨玉环的目光,已经从最初的好奇、同情,变成了深深的敬畏,甚至……恐惧。 酒楼门口,李白手中的酒壶早已空了,他却浑然不觉,只是怔怔地望着场中那个身形挺拔的年轻人。 他身旁的王维、孟浩然、王昌龄三人,也是久久无语。 “这……非人力所能及也。”王维喃喃自语,他擅画山水,追求意境空灵,却从未想过声音竟能有如此实质性的杀伤力。 “以乐声为兵戈,闻所未闻。”王昌龄眉头紧锁,试图从兵法的角度去理解,却发现这完全超出了他的认知范畴。 孟浩然只是默默看着,眼中闪烁着思索的光芒。 场中,唯一还能保持站立的“敌人”,只剩下那位羽林军将领——王忠嗣。 这位刚才还气势汹汹、声色俱厉的将军,此刻脸色比那些晕倒的士兵还要难看。 惊骇、恐惧、难以置信……种种情绪交织在他脸上,让他那张原本还算威严的面孔显得有些扭曲。 王忠嗣看着满地不省人事的手下,再看看气定神闲的程宇,以及那个依旧端坐在古琴前的绝美女子,只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底板直冲头顶,让他浑身汗毛倒竖。 他握着马缰的手在微微颤抖,不是因为愤怒,而是因为一种源自本能的恐惧。 这是什么妖术?或者……是仙法? 程宇没有理会周围的目光,他缓步走向王忠嗣。 他的步伐不快,却带着一种无形的压力,每一步都仿佛踏在王忠嗣的心坎上。 “将军,现在可以好好说话了吗?”程宇的声音很平静,听不出喜怒,但落在王忠嗣耳中,却比之前的厉喝更让他心惊肉跳。 王忠嗣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却发现喉咙干涩得厉害,竟然发不出声音。 他看着程宇越来越近,那双看似平和的眼睛里,仿佛蕴藏着深不见底的力量,让他不敢直视。 “你……你究竟是什么人?!”王忠嗣终于挤出了一句话,声音嘶哑,带着明显的颤抖。 他强自镇定,试图维持住自己作为将领的尊严,但内心的恐惧却难以掩饰。 “我名程宇,乃食仙居之主。”程宇在他面前几步远处站定,回答了这位还有勇气直面他的将军,“将军何许人也,为何要带兵围捕我二人?” “我乃羽林军裨将军王忠嗣,是圣人派我来……来请你的。” 王忠嗣见程宇听到圣人两字时,眉头一皱,立马改口。 殊不知程宇压根没有在意圣人二字,而是在思索着王忠嗣三个字。 第181章 长安百姓:世上真有仙耶? “请?”程宇重复了一遍这个字,嘴角勾起一丝若有若无的弧度,“将军带着数百精锐,甲胄鲜明,兵刃出鞘,将我的食仙居围得水泄不通,这般‘请’法,程某还是第一次见。” 他的声音不高,却清晰地传入在场每一个还能思考的人耳中。 尤其是王忠嗣,只觉得那平静的语调像是一把无形的锤子,敲打着他已然脆弱不堪的神经。 王忠嗣额头上冷汗涔涔而下,喉结艰难地滚动了一下。 他知道,今日之事,若不能善了,他带来的这些人,恐怕都要交代在这里。 食仙居,到底是个什么地方? “程……程先生,”王忠嗣艰难地调整着称呼,试图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颤抖,“是末将鲁莽了。圣人听闻先生有异术,心生好奇,绝无恶意,只是想请先生入宫一叙,不……是想请先生移步,让末将好生招待,再向圣人回禀。” 他此刻只想着如何脱身,言语间已经有些语无伦次,试图降低对方的警惕。 程宇看着他,眼神平静无波。 “招待就不必了。”程宇淡淡道,“圣人我抽空会过去一趟……”他顿了顿,目光扫过满地昏迷的羽林军,嘴角微微扬起一个弧度,“希望他下次派的人再多点。” 闻言,王忠嗣心中大骇,随即低下了头颅,眼神闪过一丝愤恨和不甘。“是,是,末将一定如实回禀,一定如实回禀。” “那便好。”程宇点了点头,“将军请自便吧。哦,对了,把你的人也带走,他们躺在这里,有些碍眼。” 王忠嗣如蒙大赦,忙不迭地应道:“是,是,末将立刻处理,立刻处理!” 他顾不得自己还是披头散发的形象,也顾不得再去呵斥那些远远躲开、此刻才敢小心翼翼探头探脑的残余士兵,亲自跑过去,试图扶起一个离得最近的昏迷士兵。 然而,那些士兵陷入了深度昏迷,身体沉重,甲胄在身,更是难以搬动。 王忠嗣毕竟是领兵的将军,虽有武艺,但这种体力活也让他费了不少力气。 他涨红了脸,试了几次,才勉强将一个士兵拖拽起来,靠在旁边的墙根。 看着满地“尸体”,王忠嗣只觉得头皮发麻,心中叫苦不迭。这数百人,要弄到什么时候去?而且,他们是怎么晕的?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万一醒不过来…… 他不敢再想下去,连忙招呼那些还能动的士兵,让他们赶紧搭把手。 那些侥幸未曾昏迷、只是吓破了胆的羽林军士兵,此刻哪里还敢有半分违逆? 他们互相搀扶着,脸色苍白地走上前,看着满地的同袍,眼中充满了惊惧和后怕。刚才那琴音响起时,他们只觉得脑袋像是被重锤猛击,瞬间天旋地转,意识模糊,若非站得稍远,或是意志力确实过人,恐怕也早已是躺倒的一员。 “还愣着干什么!快,把人都抬走!” 王忠嗣抹了一把额头的汗,对着那些畏畏缩缩的士兵低吼道。 他现在只想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离那个看似平静、实则恐怖的年轻人越远越好。 士兵们不敢怠慢,七手八脚地开始搬运昏迷的同袍。 一时间,长街上响起了甲胄碰撞的叮当声,士兵们吃力的喘息声,以及偶尔有人不小心失手、让同伴再次摔在地上的闷响和低低的惊呼。 这景象实在太过诡异。 数百名装备精良、本该是帝国武力象征的羽林军,此刻却如同待宰的羔羊,被人像拖麻袋一样拖走。 而造成这一切的,仅仅是一个抚琴的女子和一个站在一旁的年轻人。 两侧的百姓们大气不敢出,只是瞪大了眼睛看着。 恐惧感稍退之后,一种难以言喻的荒诞感和好奇心涌了上来。 他们窃窃私语,声音压得极低,生怕惊扰了场中那两位“仙人”。 “乖乖,这……这是什么妖……仙法?” “没见血,没动刀,就弹了首曲子……” “羽林军啊,那可是京城最精锐的兵……” “这位神仙刚才说叫程宇是吧?” “这食仙居的老板,到底是什么来头?” “嘘!小声点,别被听见了!” “切,神仙肯定能听见你说话,怕什么?”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和仙啊!” 各种猜测和议论在人群中悄然蔓延,看向程宇和杨玉环的目光,已经彻底变了。 敬畏之中,夹杂着浓浓的好奇和一丝丝……狂热? 在这个时代,仙神之说深入人心,亲眼目睹如此“神迹”,足以颠覆许多人的世界观。 酒楼门口,李白几人依旧没有离开。 “太白兄,你看这……”王昌龄忍不住开口,声音有些干涩,“此事若传扬开去,恐怕整个长安都要震动。” 李白没有立刻回答,他只是看着程宇的背影,眼中异彩连连。半晌,他才长长吐出一口气,像是要把胸中的震惊和某种兴奋一同吐出: “震动?呵呵,岂止是震动!这长安城,怕是要起风了!刚才那女子的琴弹得也是极好,似是前不久流传的边塞十二拍吧。” 他顿了顿,又看向孟浩然和王维:“浩然兄,摩诘兄,你们怎么看?” 见李白居然还有心情关注弹得什么琴,孟浩然没有理会,而是沉吟道:“此人行事,看似随性,却又滴水不漏。一曲惊退羽林军,却未伤一人性命,既显露了实力,又留下了余地。这份掌控力,非同小可。” 王维则轻轻摇头:“其意难测,其路未明。只望……这风,不要变成血雨腥风才好。” 他天性不喜争斗,见到如此超越凡俗的力量,本能地感到忧虑的同时心中也多了少许莫名的震撼。食仙居?食仙?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仙! 场中,搬运工作仍在缓慢而笨拙地进行着。 王忠嗣急得满头大汗,却又不敢大声催促,生怕惹得程宇不快。 他一边指挥,一边小心翼翼地观察着程宇的脸色。 程宇却仿佛对眼前这混乱的场面毫不在意。 他走到杨玉环身边,后者已经收起了古琴,站起身来。 “玉环,你没事吧?”程宇轻声问道,虽然【胡旋乐】是他发动的,但杨玉环是实际的弹奏者,他担心她会有所消耗。 杨玉环微微摇头,脸上带着一丝惊魂未定后的红晕,眸光流转,看向程宇时却充满了信赖和一丝难以言喻的崇拜: “我没事,只是……这【胡旋乐】的威力,真是……” 她一时竟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形容。 她虽知程宇有神仙手段,却也没想到会有如此惊天动地的效果。 程宇笑了笑:“威力尚可,只是动静大了些。” 他这话并非谦虚,而是实话实说。 在他看来,这技能更像是一种大范围的控制技能,真正的杀伤力并不算顶尖,至少和他自身那“小超人”般的物理能力相比,还有差距。 但其效果的视觉冲击力和对普通人的威慑力,确实是拉满了。 “今日之事,怕是瞒不住了。”杨玉环轻声道,语气中带着一丝担忧。 她冰雪聪明,自然明白这意味着什么。惊退羽林军,等同于公然打了朝廷,打了那位九五至尊的脸。 “无妨。”程宇的语气依旧平静,“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们没伤人,只是让他们睡了一觉,已经是最大的克制,若是再来……” 那就别怪他上演”一将功成万骨枯“了。 两人说话间离开,王忠嗣那边总算有了些进展。 一些士兵被同伴或背或抬,狼狈不堪地装上了几辆不知从哪里临时征用来的板车,还有些实在装不下的,只能由清醒的士兵两人一组,架着离开。 王忠嗣看着逐渐空旷起来的长街,心中稍稍松了口气,但随即又被更大的忧虑填满。 回去之后,该如何向圣人复命? 说自己带着数百精锐,被一曲琴音给放倒了? 圣人会信吗? 就算信了,他这个领兵将领的脸面何存? 朝廷的脸面何存? 他越想越是心惊肉跳,望向程宇的目光充满了忌惮。 “程……程先生,”王忠嗣小跑着再次走到程宇面前,姿态放得更低了,甚至微微躬着身子,“人……我们都带走了。今日之事,多有得罪,还望先生海涵。末将……末将这就回去向圣人复命。” 程宇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将军慢走,不送。” 这王忠嗣真不愧是名垂青史的武将,对待自己的士兵还是非常爱护的。 王忠嗣如闻天籁,再也不敢多说一个字,对着程宇拱了拱手,几乎是逃也似的翻身上马,带着残余的、依旧惊魂未定的士兵,以及那些被抬着、推着的“睡美人”们,仓惶离去。 马蹄声和车轮滚动的声音在寂静的长街上显得格外刺耳,很快便消失在街角。 随着羽林军的离去,长街上的气氛才稍微松动了一些。但两侧的百姓依旧不敢大声喧哗,只是用敬畏的目光看着食仙居门口的程宇和杨玉环。 程宇环顾四周,目光平静。他知道,从今天起,他这个食仙居,以及他本人,都将成为长安城风口浪尖上的存在。 他转过身,对杨玉环温和一笑:“玉环,我们走吧。” 杨玉环看着他平静的侧脸,心中的担忧不知不觉消散了许多,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莫名的心安。她轻轻“嗯”了一声,跟在程宇身后,渐渐消失在了西市。 第182章 唐玄宗妥协,安顿杨玉环 大明宫,紫宸殿。 气氛压抑得如同凝固的铅块。 唐玄宗李隆基端坐在龙椅之上,面沉似水,看不出喜怒。 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位经历了无数风浪、开创了开元盛世的帝王,此刻的心情绝对算不上好。 殿下,王忠嗣跪伏在地,身体微微颤抖,将头深深地埋在冰凉的金砖上,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就在刚才,他将发生在长街食仙居前的那一幕,原原本本地,或者说,尽可能客观地禀报给了李隆基。 饶是如此,当听到数百名精锐羽林军,竟然被一曲琴音弄得尽数昏迷,毫无抵抗之力时,整个紫宸殿都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站在两侧的文武官员,无不面露骇然之色。 羽林军是什么? 那是拱卫京师、护卫皇宫的禁军,是大唐最精锐的武装力量之一! 数百羽林军出动,别说对付区区两个百姓,就算是冲击一般的军镇营寨,也足以造成巨大的破坏。 可现在,他们竟然……被一曲琴音给废了? 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若非王忠嗣是玄宗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将领,素来忠勇可靠,此刻跪在这里禀报,恐怕早就被拖出去砍了! “你是说,”李隆基终于开口了,声音低沉,带着一种危险的平静,“朕的数百羽林精锐,被杨玉环用一首曲子,给弹晕了?” “是……是那名为程宇的男子,令一女子弹奏……”王忠嗣的声音带着哭腔,充满了屈辱和恐惧,“陛下,末将……末将带去的弟兄们,确实……确实都昏迷不醒,毫无征兆,也……也未见任何外伤。末将检查过,他们只是睡着了,呼吸平稳,并无性命之忧。现在……现在大部分人已经陆续醒来,只是还有些精神萎靡。” 他不敢抬头,只能凭感觉判断皇帝的情绪。那平静的语气,比雷霆震怒更让他心悸。 “精神萎靡?”李隆基重复了一句,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龙椅的扶手,发出嗒、嗒的轻响,如同催命的鼓点,“王卿,你让朕如何相信?” 王忠嗣猛地磕了一个头,额头撞在金砖上发出闷响:“陛下!末将所言句句属实,绝无半句虚言!若有欺瞒,甘愿受死!” 李隆基没有说话,目光扫过殿下群臣,带着审视和不满。 你们这群废物,还不快替朕想想办法。 宰相李林甫出列,躬身道:“陛下息怒。此事匪夷所思,已超常理。依臣之见,须谨慎行事,不先问问佛道之人。” 他这话一出,立刻引起了殿内一阵低低的骚动。 李隆基的目光看向李林甫,“李相,那请你这边留意一下。看看朝中,以及京中各方势力,对此事有何反应。尤其是那些……平日里喜欢谈玄论道的方士、僧道,看他们有何说法。” “臣遵旨。”李林甫躬身应道。 “好了,此事暂且议到这里。”想到程宇最后的那番话,李隆基又联想起昨日程宇在宫中的恐怖神威,挥了挥手,显得有些疲惫,“王卿,你先退下吧。” “末将告退!”王忠嗣如蒙大赦,小心翼翼地站起身,躬着身子,一步一步退出了紫宸殿。 直到走出大殿,被外面的阳光一照,他才发现自己的背心已经被冷汗湿透了。 殿内,李隆基看着群臣,脸色凝重:“今日之事,关乎朝廷颜面,也可能涉及未知之力。诸位爱卿,务必谨言慎行,在事情查明之前,不得妄议,不得外传,违者……严惩不贷!” “臣等遵旨!”群臣齐声应道。 一场足以震动长安的风波,在紫宸殿内暂时被压了下来。 但所有朝臣都知道,这只是暂时的平静。 皇帝的好奇心已经被勾起,那名为程宇的年轻人,以及他所展现出的不可思议的力量,已经像一颗投入湖面的石子,在这座庞大帝国的权力中心,激起了层层涟漪。 不过,他们不知道的是,皇帝被勾起的不只是好奇心,还有恐惧。 与此同时,长安城内,关于西市仙人的议论,早已如同燎原之火,迅速蔓延开来。 虽然有朝廷的禁令,不得妄议,但这种惊世骇俗的事情,怎么可能禁得住? 茶楼酒肆,勾栏瓦舍,甚至寻常百姓家中,都在低声谈论着那位神秘的食仙居主人,以及他那如同神仙手段般的“琴音退兵”。 版本越传越玄乎。 有的说,那程宇本是天界仙官下凡,因触犯天条,被贬人间,是以才有如此神通。 有的说,他是得道高僧转世,那琴音乃是佛门狮子吼,能降妖伏魔,慑人心魄。 还有的说,他是剑仙传人,琴音之中暗藏无形剑气,杀人于无形。 更有甚者,说那抚琴的绝色女子,乃是瑶池仙女,两人是神仙眷侣,游戏人间。 各种猜测,不一而足。 身处风暴中心的程宇,此刻却对外界的沸沸扬扬浑然不觉。他正看着对面略带忧色的杨玉环。 “你真的决定了?要去你叔父家?”程宇问道。 西市一战,虽然是他主导,但杨玉环毕竟也参与其中,还暴露了身份(虽然戴着面具,但认识她的人总能猜到)。 现在外面风声这么紧,她贸然回家,会不会有麻烦? 杨玉环轻轻点了点头,美丽的脸上带着一丝不安,但更多的是一种决心。 “你叔父……是个什么样的人?” 程宇对这个时代的人情世故了解不多,但基本的利害关系还是懂的。 杨玉环的身份特殊,她未来的命运,都与皇室息息相关。 她的家族,恐怕也是战战兢兢。 “叔父……为人谨慎,也有些……势利。”杨玉环斟酌着词句,“他是蜀州司户杨玄璬,蒙陛下恩典,才调任京中。平日里最重家族名声,也最怕惹上麻烦。我这次……恐怕会让他很生气。” 她抬起眼,看向程宇,眸子里带着一丝恳求,“所以……程真人,此去杨家,若有……若有不谐之处,还望你能……多担待些。” 程宇看着她那带着些许忐忑和依赖的眼神,点了点头。 “放心吧。”程宇笑了笑,笑容里带着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既然你决定了,我便陪你去走一趟。你的家人,我会‘好好’和他们沟通的。” 他特意加重了“好好”两个字,杨玉环听着,不知为何,心里安定了不少,但隐隐又有些哭笑不得。她这位程郎的“好好沟通”,恐怕不会那么“温和”。 第183章 玉环归家 “吱呀——” 沉重的朱漆大门被从内拉开,露出一个穿着青色布衣、头戴仆役小帽的家丁。 他睡眼惺忪地揉了揉眼睛,显然是被这清晨的敲门声搅了清梦,语气里带着几分不耐烦:“谁呀?大清早的……” 话音未落,家丁的目光落在门外,看清了来人,后半句话猛地卡在了喉咙里。 他眼睛瞬间瞪得溜圆,像是白日见了鬼,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 “四……四娘子?!” 这一声惊呼如同平地惊雷,炸得半梦半醒的家丁彻底清醒。 他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往后退了两步,难以置信地又揉了揉眼睛,确认自己没有看错。 门外俏生生站着的,不是旁人,正是被送入宫中太真观、本应潜心修道,轻易不得外出的四娘子杨玉环! 另一个守门的家丁听到动静,也探头出来,待看清杨玉环的容貌,同样是满脸的不可思议,失声叫道: “真的是四娘子!您……您怎么回来了?!” 这声音里先是抑制不住的惊喜,毕竟杨玉环自小在府中长大,虽是侄女,却深得上下喜爱。 但这份惊喜只持续了短短一瞬,便被家丁目光触及杨玉环身侧那个陌生男子时,骤然涌起的惊愕和警惕所取代。 这男子身形挺拔如松,猿臂蜂腰,一身寻常的青色长衫也难掩其卓然气度。 面容更是俊朗非凡,剑眉入鬓,星眸深邃,鼻梁高挺,只是静静站在那里,便自有一股迫人的气势,与杨玉环的国色天香并肩而立,竟也毫不逊色,反而相得益彰,宛如一对璧人。 可越是如此,家丁们心中越是警铃大作。 四娘子身份特殊,如今乃是陛下的人,虽然名义上是在太真观修行,但谁不知道那是怎么回事? 她怎能私自出宫? 又怎会和一个如此俊美的陌生男子一同归来?这要是传扬出去,杨家岂不是要大祸临头?! “四娘子,这位是……”先开口的家丁鼓起勇气,目光警惕地在程宇身上打量,语气也变得迟疑而戒备。 杨玉环看出了家丁们的疑虑和担忧,她心中微叹,知道今日之事定然不会轻松。 她侧过身,柔声道:“这位是程宇,程真人,是我的……朋友。我有要事需见叔父,还请通报一声。” “朋友?”两个家丁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不信和焦虑。 宫里的贵人,哪能随随便便带个“朋友”回家? 尤其是这般模样的男子。 “四娘子,这……这恐怕不合规矩。”另一个家丁面露难色,“您……您不是应该在太真观吗?私自出来,若是让宫里知道了……” “正因事关重大,才需立刻面见叔父。”杨玉环语气加重了几分,带着不容置疑的意味,“此事非同小可,耽误了,你们担待不起。” 她毕竟是杨家从小宠到大的娘子,久居上位,自有其威仪。 两个家丁被她这话说得心中一凛,有些犹豫。但职责所在,加上对程宇的戒心,他们仍是不敢轻易放行。 “四娘子,您稍候,小的这就去禀报管家。”先前的家丁说着,便要转身往里跑。 就在这时,一个沉稳的声音从门内传来:“何事喧哗?” 伴随着话音,一个身着锦缎圆领袍、面容精明干练的中年男子快步走了出来,正是??杨玄璬??。 他先是看到了门口的杨玉环,脸色骤变,失声道:“四娘子?!您怎么……” 他的反应和家丁如出一辙,震惊之后,目光立刻锐利地投向了程宇,眉头紧紧皱起,眼神中充满了审视和敌意。 “四娘子,您怎能擅自离观?这位郎君是何人?为何会与您一同前来?” 杨玄璬一连串的问题直指核心,语气虽还算客气,但那份质问和警惕显而易见。 杨玉环正要开口解释,府内又传来一阵环佩叮当之声,伴随着娇柔悦耳的女声。 “是四妹妹回来了吗?” “呀,真的是四妹妹!” 只见几位丽人联袂而出,为首的两位尤其引人注目。 一位身着石榴红齐胸瑞锦襦裙,云髻高耸,面若银盘,眼似水杏,气质雍容华贵,正是杨玉环的长姐杨明玉,后来的韩国夫人。 另一位则穿着鹅黄蹙金广袖上襦,配翠绿曳地长裙,身姿婀娜,眉眼间带着一股灵艳娇俏,顾盼生辉,却是杨玉环的三姐杨香玉,之前劝说杨玉环的虢国夫人。 她们身后还跟着一位年纪稍幼,约莫十五六岁的少女,穿着淡粉色绣花衫子,容貌清丽,眉宇间尚带着几分稚气,正是排行第八的秦国夫人杨昭玉。 这几位杨家姐妹甫一出现,庭院仿佛都亮了几分。 她们个个都是人间绝色,或端庄,或娇媚,或清纯,风姿各异,但无一不是倾城之貌。 饶是程宇见惯了杨玉环的绝世容颜,此刻见到这一门子的美人,也不由在心中暗自赞叹。 “啧,这杨家的基因可以啊,批发美人是怎么滴?” 程宇摸了摸下巴,目光快速扫过几位美人,心中闪过一丝轻松的念头。 不过,这轻松很快就被杨家姐妹们看到他时,那瞬间转变的眼神给冲散了。 “四妹妹,你……你怎么回来了?这位是?” 长姐杨明玉看到杨玉环,先是惊喜,随即看到程宇,秀眉立刻蹙起,语气中带着担忧和一丝不易察觉的责备。 她比谁都清楚妹妹如今的处境,私自出宫,还带回一个陌生男子,这简直是把杨家往火坑里推! “是啊,四妹妹,你真是糊涂!”三姐杨香玉更是直接,她快步走到杨玉环身边,拉了拉她的衣袖,压低声音,眼神却毫不客气地剜了程宇一眼,“宫里是什么地方?你怎么能随便跑出来?还带着……带着外男?这要是被陛下知道了,我们杨家都要跟着吃挂落!” 她的话语中充满了焦虑和对程宇的排斥。当初她可是去太真观劝过杨玉环,让她安心侍奉陛下,莫要再有他想。 如今妹妹这般作为,在她看来,简直是自毁前程,还要连累家人。 八娘子年纪小,虽然也看出气氛不对,但更多的是好奇,一双清澈的大眼睛在程宇和杨玉环之间来回打量,小脸上写满了困惑。 杨玉环被姐姐们围着,听着她们或担忧或责备的话语,看着她们对程宇那毫不掩饰的敌意,心中一阵无奈。 她知道她们是关心自己,关心家族,但她们并不了解情况。 “大姐,三姐,事情不是你们想的那样,这位程真人是……” “不管他是谁,都不该出现在这里!”杨玄璬????打断了杨玉环的话,他脸色铁青,对着左右家丁厉声道,“还愣着干什么?将这位……郎君‘请’出去!四娘子,您也请立刻回观中去,莫要再节外生枝了!” 他这是下了逐客令,而且语气强硬,显然是动了真怒,也怕事情闹大无法收场。 几个家丁得了令,又见主人们都在场,胆气也壮了,立刻面露凶光,摩拳擦掌地朝着程宇围了上来。 “真人!”杨玉环脸色一变,急忙想要阻止。 程宇却对着她安抚地笑了笑,示意她不必担心。 他目光平静地扫过围上来的几个家丁,又看了看如临大敌的??杨玄璬??和满面怒容、担忧的杨家姐妹,嘴角勾起一抹若有似无的弧度。 他初来乍到,本想以礼待人,奈何总有人喜欢先礼后兵,不,是连礼都不讲,直接动兵。 看来,想要好好说话,得先让他们冷静冷静。 第184章 程宇便是那西市仙人 眼见几个膀大腰圆的家丁面色不善地围拢上来,伸出手就要来推搡甚至擒拿程宇,杨玉环心头一紧,刚要开口阻止,却被程宇一个沉稳的眼神制止了。 只见程宇站在原地,身形未动,甚至连脸上的那抹淡笑都未曾改变。 面对气势汹汹扑来的家丁,他只是随意地抬起了右手。 没有惊天动地的气势,也没有繁复的招式,就那么轻描淡写地向前一拂。 “砰!砰!砰!” 几声沉闷的撞击声几乎同时响起。 那几个冲在最前面的家丁,一股巨力猛地推开,一个个怪叫着倒飞出去,七零八落地摔在庭院的青石板上,哎哟哎哟地呻吟着,半天爬不起来。 整个过程快得让人眼花缭乱,甚至没人看清程宇究竟是如何出手的。 庭院里瞬间陷入一片死寂。 杨玄璬脸上的肌肉抽搐了几下,那僵硬的怒容像是被无形的手捏碎,只剩下惊骇和难以置信。 他看着倒在地上哼哼唧唧的家丁,又看看依旧站在原地,仿佛只是掸了掸灰尘般轻松写意的程宇,额头上瞬间冒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 这……这是什么手段? 他府上的家丁虽然算不上什么高手,但也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壮汉,寻常三五个人近不得身。 可在这个年轻人面前,竟然如同纸糊的一般,一触即溃,甚至连对方的衣角都没碰到! 冷汗,顺着他的额角悄然滑落。他强行压下心头的惊涛骇浪,目光转向身旁同样惊魂未定的杨玉环,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玉环,这……这位公子是……?” 杨家三位姐妹更是花容失色。 长姐杨明玉捂住了嘴,眼中充满了震惊和一丝恐惧。她虽然久居深闺,但也知道些江湖好汉的本事,可从未见过如此诡异而强大的力量。 三姐杨香玉那张娇俏的脸蛋也变得煞白,看向程宇的目光从之前的排斥和鄙夷,变成了深深的忌惮和难以置信。她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躲到了长姐的身后。 八娘子杨昭玉年纪最小,胆子也最小,吓得小脸发白,紧紧抓住了三姐的衣袖,一双大眼睛里满是惊恐。 杨玉环此刻心头也是怦怦直跳,既有对程宇实力的震撼,也有对家人安全的担忧,更有几分莫名的安心。 她上前一步,挡在程宇身前,对着杨玄璬微微一福,语气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叔父,这位是程宇程真人,是玉环的朋友,也是……也是救了玉环性命的恩人。” “恩人?”杨玄璬一愣,随即目光锐利地上下打量着程宇。 俊朗不凡,气度沉稳,身手更是……深不可测。 他心中念头急转,难道玉环私自出宫,竟是遇到了什么危险? 可她为何会与一个如此陌生的年轻男子在一起? 而且看两人神态,似乎关系匪浅。 “玉环,你……”杨玄璬刚想追问,却被杨玉环打断。 “兄长,此地不是说话之所。程真人一路护送我回来,还请兄长先让他进屋歇息,容玉环稍后向您细禀。” 杨玉环语气温和,却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力量。 她知道,若不先稳住局面,以兄长的性子,恐怕还会再生事端。 杨玄璬看了一眼地上依旧爬不起来的家丁,又看了一眼面色平静的程宇,以及态度坚决的侄女,心中纵有万般疑虑,此刻也不敢再强硬。 他挥了挥手,示意其他家丁将受伤的人抬下去,然后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对程宇做了个“请”的手势: “原来是程真人,方才多有得罪,还望海涵。府中下人鲁莽,冲撞了真人,实在抱歉。请,里面请。” 程宇淡淡一笑,不置可否,只是对杨玉环点了点头,示意她带路。 他并不在意杨玄璬前倨后恭的态度,这种变化早在他的意料之中。 实力,永远是最好的通行证。 一行人穿过庭院,走向正堂。 杨家三姐妹跟在后面,神色各异。 长姐杨明玉,秀眉微蹙,看向程宇的背影充满了探究和忧虑。 她为妹妹的安全担忧,也对此人的来历感到好奇。 如此人物,绝非池中之物,他接近玉环,究竟是何目的? 三姐杨香玉,脸色依旧有些苍白,但看向程宇的目光却复杂了许多。 之前的鄙夷和排斥早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混合着畏惧、好奇,甚至还有一丝难以言喻的异样情绪。 她偷偷打量着程宇挺拔的背影,又看了一眼走在程宇身侧,神态亲昵自然的妹妹杨玉环,心中莫名地涌起一股酸涩。 凭什么? 凭什么四妹总能遇到这般奇特的人物? 四妹真是好运道。 先是得了陛下恩宠,如今又结识了这等神秘高手…… 她咬了咬下唇,眼神闪烁不定。 八娘子杨昭玉则显得单纯许多,她依旧有些害怕,但更多的是好奇。 她偷偷地从三姐身后探出头,像只受惊的小兔子,用那双清澈的大眼睛一直打量着程宇,觉得这个能一下子把自己人打飞的帅哥哥,好像也没那么可怕了。 进入正堂,分宾主落座。 杨玄璬立刻吩咐下人上最好的茶点,态度殷勤了许多,但言语间仍在不动声色地试探程宇的来历。 “不知程公子仙乡何处?在何处观庙高就?” 杨玄璬端起茶杯,状似随意地问道。 程宇端起茶杯,轻轻呷了一口,放下,才慢条斯理地答道: “无名小卒,山野村夫罢了,当不得杨司空如此客气。” 他这话说得半真半假,食仙居确实算不上什么“高就”之地,而他的来历,说了他们也未必懂。 杨玄璬碰了个软钉子,却也不恼,反而笑容更甚: “程真人过谦了。方才公子那手功夫,玄璬可是大开眼界,绝非寻常山野村夫所能拥有。实不相瞒,近日长安城中盛传西市有仙人显圣,以一人之力退敌百余,不知程真人可有耳闻?” 他这话问得极有技巧,既捧了程宇,又将话题引向了最近城中最大的热点。 程宇闻言,眉梢微挑,看了杨玉环一眼。 杨玉环也正看着他,眼中带着一丝了然。 看来,西市的事情已经传开了。 他笑了笑,并未直接回答,反而看向杨玉环:“玉环,你还未向你叔父解释清楚,为何会与我一同回来。” 杨玉环会意,便将自己如何被人追杀,幸得程宇出手相救,并一路护送回府的经过简略说了一遍。 当然,她隐去了很多细节,只说是外出祈福时遇险。 杨玄璬听得心惊肉跳,尤其是听到妹妹被追杀时,脸色瞬间变得凝重。他追问道:“可知是何人所为?” 杨玉环想了想,决定暂时不告诉叔父,随即摇了摇头:“那些人蒙着面,身手不凡,不像是普通盗匪。” 杨玄璬眉头紧锁,沉吟不语。他身为朝廷官员,深知这长安城的水有多深。 有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追杀寿王妃(虽然只是名义上的),这背后牵扯的事情恐怕不简单。 他再次看向程宇,眼神变得更加复杂。 此人不仅身手高绝,还恰好救了玉环,这究竟是巧合,还是…… 就在这时,一名管家模样的中年人匆匆从外面走了进来,附在杨玄璬耳边低语了几句。 杨玄璬的脸色瞬间大变!他猛地抬起头,看向程宇的目光充满了难以置信的震惊,甚至带着几分狂热! “程……程公子……”杨玄璬的声音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方才……方才下人去打探消息,西市那位……那位仙人,与公子的样貌、身形……几乎……几乎别无二致!” 此言一出,满堂皆惊! 第185章 我可以喊你程郎吗 杨明玉和杨香玉同时倒吸一口凉气,美眸圆睁,死死地盯着程宇。 西市仙人的传闻她们自然听过,那可是以一己之力对抗数百羽林军,甚至引动天象(虽然那是程宇胡旋乐技能特效的误传)的传奇人物! 她们怎么也想不到,这位救了妹妹、刚刚还在自家院子里大显神威的年轻人,竟然就是那位传说中的仙人?! 杨香玉的心脏更是漏跳了一拍。 她看着程宇那张俊美得近乎妖异的脸庞,想起他刚才那云淡风轻却威力无穷的手段,再联想到西市那惊天动地的传闻,一股混杂着崇拜、畏惧、嫉妒和某种不可言说情愫的复杂情感,瞬间将她淹没。 原来……原来他就是那位仙人! 难怪……难怪四妹会对他如此不同! 杨昭玉虽然不太明白“西市仙人”意味着什么,但看到兄长和姐姐们震惊的表情,也知道这位程宇哥哥一定是非常非常厉害的人物,看向程宇的目光里,害怕彻底消失了,只剩下满满的好奇和崇拜。 程宇迎着众人震惊的目光,依旧是那副淡然的模样,仿佛他们谈论的不是自己一般。 他端起茶杯,又喝了一口,才缓缓开口,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入每个人耳中: “仙人不敢当,不过是略懂些拳脚,恰逢其会罢了。” 这句轻描淡写的话,听在杨家人耳中,却无异于惊雷! 承认了!他竟然真的承认了! 杨玄璬激动得差点从椅子上站起来。 他深吸一口气,强压下翻腾的心绪,看向程宇的目光已经彻底变了。 如果说之前是忌惮和试探,那么现在,就是敬畏和……狂喜! 一位活生生的“仙人”!一位拥有如此恐怖实力的奇人! 而且,他还救了自己的妹妹,与妹妹关系匪浅! 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杨家,很可能因为此人,而迎来一个难以想象的巨大机遇! “仙……公子大恩,杨家没齿难忘!”杨玄璬站起身,对着程宇深深一揖,“方才玄璬有眼无珠,多有冒犯,还请公子恕罪!公子于杨家有大恩,若不嫌弃,还请在寒舍暂住几日,让玄璬略尽地主之谊,也好让我杨家上下,聊表谢意!” 这一次,他的邀请真诚了十倍,甚至带上了一丝谄媚。 杨玄璬眼中的谄媚和恭敬之色,让程宇心中暗笑。 他毫不意外对方的变脸速度,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 “杨司空言重了。”程宇淡淡道,“不过既是玉环的家人,我也就不推辞了。” “好好好!”杨玄璬喜不自禁,连说三个好字,转身对身后的管家吩咐,“速去收拾竹苑厢房,备上好茶果点心,另准备上好的沐浴之物!” 管家连连点头应声而去。杨玄璬又对大女儿杨明玉道:“玉环刚回来,你带她去洗漱更衣,好好歇息,晚上咱们杨家设宴,为程真人接风,也为玉环接风!” “是,父亲。”杨明玉莞尔一笑,上前挽起杨玉环的手,低声道,“四妹,走吧,大姐带你去梳洗。” 杨玉环看了程宇一眼,程宇朝她微微点头。她这才随着大姐离去。 杨香玉见状,眼珠一转,盈盈上前对程宇福了一礼:“程真人舟车劳顿,不如让小女子带您去厢房歇息片刻如何?” 她眼波流转,声音婉转柔媚,颇有几分刻意勾人的意味。 “不必了。”程宇看也不看她一眼,语气平淡,“我自己去便是。” 杨香玉脸上一僵。 “程真人,请随我来。”杨玄璬假装什么都没发生,亲自引路,“竹苑虽小,但清幽雅致,希望合您的心意。” 程宇点点头,随他而去,留下杨香玉站在原地,面色阴晴不定。 临行前,杨昭玉鼓足勇气,怯生生地喊道:“程哥哥,晚上见!” 程宇回头,见是那个年纪最小的姑娘,微微一笑:“好,晚上见。” 这一笑让杨昭玉如沐春风,脸上飞起两朵红晕,躲到一旁去了。 …… 竹苑如其名,四周环绕着一片修竹,中央是一座雅致的两层小楼,楼前一方小池,池中养着几尾锦鲤。 虽无奢华之气,却处处透着文人雅士的风骨。 “程真人,这里便是竹苑,您看可还满意?”杨玄璬恭敬地请程宇进门。 程宇环视一周,点头道:“很好,清静雅致,我喜欢。” 杨玄璬这才松了口气,笑道:“那就好。真人若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下人,杨某现在要去准备晚宴,先行告退。” 程宇摆摆手示意他退下,自己则坐在窗前的藤椅上,望着外面的竹林发呆。 此番救下杨玉环,程宇没想到进展还颇为顺利。 说起来,自己和杨玉环也算有缘,两人共处几日,倒也相谈甚欢。 只是自己毕竟是现代人,在大唐也待了几日了,也该回去看看现代的情况。 思绪正飘远,窗外传来轻盈的脚步声,紧接着,一道俏丽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程真人,打扰了。” 杨玉环轻声道,她已经梳洗更衣,换了一身淡粉色的襦裙,乌黑的长发挽成简单的髻,几缕青丝垂落额前,更添几分婉约之美。 程宇笑道:“玉环,这么快就收拾好了?坐吧。” 杨玉环在他对面坐下,眼中带着感激:“真人救我一命,又护送我回家,玉环不知该如何感谢。” “举手之劳而已,不必言谢。”程宇摆摆手,看着她的眼睛,“想来你家人对你甚是关心,如今你安全了,我也该离开了。” “离开?”杨玉环愣了一下,眼中闪过一丝失落,但很快恢复平静,“真人要回现代吗?” 程宇点了点头:“嗯。不过,你放心,我有时间还会回来,而且你也还可以到我那里去啊。” 杨玉环听他说会回来,心中微微一暖,但还是忍不住追问:“真人何时走?” “今晚宴席之后吧。”程宇道,“毕竟答应了你家叔父一顿接风宴。” 杨玉环轻咬下唇,沉吟片刻,突然站起身道:“真人若是要走,玉环想邀请真人到我闺房一叙,不知真人可愿赏脸?” 程宇挑眉,微微有些意外,但看杨玉环神色坚定,便点头答应了:“好。” 两人一路穿过庭院,来到杨玉环所住的“映月轩”。轩内陈设简约雅致,处处透着主人的气息。 “真人请坐。”杨玉环亲手为程宇沏了杯茶,“玉环冒昧相请,是想……是想在真人离开前,再看看真人。” 她声音越来越低,美目低垂,不敢直视程宇。 程宇心中一动,虽然他知道杨玉环对自己有好感,但没想到她会如此直白地表达。 “玉环,我离开不是一去不返。”程宇柔声道,“我还会回来看你的。” “真的吗?”杨玉环抬头,眼中满是期盼。 程宇点头:“自然是真的。我与玉环一见如故,怎会轻易断了这份缘分?” 杨玉环闻言,心中涌起一丝喜悦,但仍有些不安:“那……那真人何时回来?” “这个我也说不准。”程宇实话实说,“不过应该不会太久。我去那边处理些事,便回来。” 杨玉环点点头,虽有不舍,但已经好受多了。 “真人,我可以喊你……程郎吗?” 这一声“程郎”轻如蝉翼,却重若千钧。 在这开元盛世,未婚女子称呼心仪男子为“郎”,已是表明心意。 程宇一时愕然,随即笑道:“可以。” 第186章 长孙皇后 两人又闲聊了一会儿,程宇突然想到什么,问道:“对了,你对今晚的宴席有什么期待吗?” “期待?”杨玉环一怔,随即摇头,“杨家的宴席无非就是那些,山珍海味堆上桌,好看不好吃。” 程宇闻言大笑:“看来你对家中的厨子很不满意啊。” 杨玉环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自从尝过真人做的菜,再吃别的,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两人相视一笑,气氛和谐而温馨。此时,外面传来侍女的声音,说是杨玄璬请两人移步花厅,晚宴即将开始。 …… “程真人,您喜欢喝酒吗?这是我杨家珍藏的女儿红,醇香甘冽,可否赏脸一杯?”杨玄璬举杯相邀。 花厅中,杨玄璬设了一桌丰盛的晚宴,除了程宇和杨玉环,还有杨明玉、杨香玉和杨昭玉三姐妹。 程宇端起酒杯,轻啜一口,评价道:“醇香浓郁,回味甘甜,确实是好酒。” 杨玄璬闻言大喜:“真人懂酒!这酒是我从蜀中带来的,酿制不易,每年只出三坛,都是留给贵客的。” 席间,杨玄璬频频向程宇敬酒,杨明玉劝菜,杨香玉程宇嘘寒问暖,俨然把他当作上宾。 程宇品尝着眼前的菜肴,心中默默点评。 这顿饭确实称得上丰盛——熏腊肉、肘子、酱鸭、冷拼盘、温拌杂菜、清蒸鱼、红烧肉、糖醋排骨、清炒时蔬…… 色香味俱全,但正如杨玉环所说,好看不好吃。 这些菜式看似精美,但火候、调味都差了些火候。 红烧肉太油腻,清蒸鱼不够鲜嫩,糖醋排骨的酸甜比例也不够和谐。 作为一名大师级厨师,程宇能感受到其中的不足。 不过当着主人的面,他自然不会点评,只是礼貌地品尝每一道菜,与众人闲聊。 不知不觉,夜已深沉,宴席也到了尾声。 众人起身送程宇回房,程宇却摆摆手:“诸位不必相送,我自己回去便是。玉环,你送我一段吧。” 杨玉环点头,与程宇一同离去,留下杨玄璬和其他人面面相觑。 回到竹苑,程宇进房关门,转身对杨玉环道:“我要回去了,你在外面稍等,一会儿就好。” 杨玉环点点头,站在门外,心中默数着时间。 房间内,程宇心念一动,身前浮现出系统面板。他选择返回食仙居,身影逐渐变得透明,最终完全消失在房间内。 …… 熟悉的食仙居映入眼帘,程宇刚一出现,就听到两声兴奋的尖叫。 “主人回来啦!”早茶和晚茶一左一右扑过来,小脸上满是欣喜。 程宇笑着摸摸两个小家伙的脑袋:“我回来了。这几天没出什么事吧?” 早茶木讷地点点头:“没事。晚茶把厨房弄得一团糟,被早茶骂了。” “才不是呢!”晚茶鼓起腮帮子,“早茶明明也帮我一起做蛋糕的!” 程宇哭笑不得:“好了好了,都别吵了。” 打开手机,发现有不少姜木兰发来的几条微信消息,都是问后山建设方面的事,程宇一一做了回复。 然后又检查了一下食仙居的状态。 一切正常。 他还发现现代时间流速和开元时空是同步的,这让他松了口气。 处理完这些,程宇对两个小精灵道:“我还要回去一趟,你们在这里乖乖的,别闯祸。” 晚茶不满地撅起嘴:“主人刚回来就走,不陪晚茶玩吗?” 程宇揉揉她的小脑袋:“等我忙完这阵子,一定陪你们好好玩。” 说完,他再次启动穿越功能,消失在食仙居中。 当程宇再次出现在竹苑的房间内时,房门外依然传来杨玉环轻微的脚步声。 他微微一怔,没想到她一直在门外等着。 时空穿梭对他而言只是片刻,但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时间是相同的流逝。 也就是说,杨玉环一直站在门外,等了他将近一个时辰。 程宇心中微动,打开房门,果然看见杨玉环依然站在那里,月光下,她的身影显得格外孤单。 “玉环,你还没走?”程宇压低声音问道。 杨玉环转身,看到程宇,眼中立刻露出惊喜之色:“真人,你……你回来了?” “嗯,事情处理得比较快。”程宇随口解释道,“你怎么还在这里等?” 杨玉环轻轻低下头:“我……我想确认真人是否真的离开了。” “傻丫头。”程宇失笑,“我不是说了吗,即使离开也会回来看你。” “我知道,我只是……”杨玉环欲言又止,最终没有说完那句话。 两人对视一眼,皆是无言。 夜风轻拂,带来庭院中花木的清香,也带走了些许尴尬的气氛。 “时候不早了,你也该回去休息了。”程宇打破沉默,“明天我再来看你。” 杨玉环闻言,心中一喜:“真人明日还会来?” “当然。”程宇点头,“我答应过杨司空要在府上小住几日,自然不会食言。” 杨玉环这才安心,福了一礼:“那玉环先行告退,祝真人好梦。” 目送她离去的背影,程宇关上房门,回到床榻上躺下回到了食仙居。 穿越时空,对食仙居而言,并无损耗。 回到自己熟悉的卧室,他打开了杨玉环的好评奖励,发现只是一件普通的手帕后,便继续在烹饪空间里磨练自己的厨技。 次日一早,程宇刚刚起床梳洗,就听到外面传来急促的敲门声。 早茶飞奔到门口,然后兴奋地跑回来:“主人,是那个腿脚不好的大哥哥!他还带了一个看起来很虚弱的漂亮阿姨!” 李承乾?程宇眉头一挑,没想到这小子真把长孙皇后带来了。 推开门,程宇看见李承乾正小心翼翼地搀扶着一位气质高贵但面色苍白的妇人。 这位妇人约莫三十多岁,尽管憔悴病弱,但举手投足间的高贵气质依然掩盖不住。 长孙皇后,大唐第一位皇后,被誉为“千古贤后”的女人,就这样出现在了食仙居门前。 程宇打量着眼前的母子二人,心中惊讶不已。 李承乾居然真的办到了,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程先生,我带母后来了。”李承乾神色焦急,语气中带着一丝祈求,“还请先生救救我母后。” 程宇点头示意他们进来,将长孙皇后安置在了最舒适的座位上。 “欢迎皇后娘娘驾临寒舍。” 长孙皇后虚弱地抬起手,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你就是承乾口中的神人?” 程宇笑了笑:“哈哈,是太子过誉了。 “先生若真能治好我的病,便是我大唐的恩人,我的恩人。” 长孙皇后轻声说道,眼中闪烁着微弱但坚定的光芒。 程宇心中暗叹,这位千古贤后果然名不虚传,即使身处绝境,依然保持着非凡的气度和风采。 第187章 李承乾的魄力 时间仿佛在指尖倒流,回溯至李承乾离开食仙居的那一刻。 当熟悉的东宫景象重新映入眼帘,空气中弥漫着檀香与药材混合的沉闷气息,李承乾有一瞬间的恍惚。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右腿,那来自仙家之地、被初步处理过的伤处依旧传来清晰的痛感,提醒着他先前经历的一切并非南柯一梦。 食仙居。 程先生。 还有那碗滋味无穷、仿佛能渗入骨髓的当归排骨汤。 这一切都是真的。 一股狂喜瞬间冲垮了连日来的阴霾与绝望,他有救母之法了。 但随之而来的是更深的忧虑,此事太过惊世骇俗,绝不能让外人知晓,哪怕是最亲近的侍从。 仙缘之事,泄露半分都可能招致不可预测的灾祸。 他强压下心中的激动,脸上恢复了往日的沉静,只是眼底深处那份急切难以掩饰。 他必须尽快见到父皇。 “来人。”他唤来心腹内侍,低声吩咐了几句。 内侍领命而去,脚步匆匆,带着太子的信笺,穿过重重宫闱,前往甘露殿。 …… 彼时,甘露殿内气氛压抑。 李世民面沉如水,看着眼前躬身肃立的几位太医。 “皇后……究竟如何?”他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太医们彼此对视一眼,为首的老太医颤巍巍地跪伏于地,声音艰涩:“陛下……臣等……臣等已竭尽所能。” “皇后娘娘凤体……积劳成疾,郁结于心,非汤药可解……还请陛下……早做准备……” 话虽未明说,但那“早做准备”四个字如同一记重锤,狠狠砸在李世民心上。 他挥了挥手,示意太医退下,疲惫地靠在椅背上,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 观音婢,难道连上天都要将你从朕身边夺走吗? 就在这时,殿外内侍通报,东宫内侍求见,说太子有要事禀报,关乎皇后病情。 李世民眼中闪过一丝微弱的亮光,承乾?他有办法? 然而,当听到内侍转述,说太子请求亲自面见父皇陈说时,李世民刚刚升起的一丝希望瞬间被怒火浇灭。 亲自陈说? 他立刻想到了昨日那惊险的一箭,想到了这个逆子不知悔改的模样。 定是想借着探望母后的名义,来为自己开脱求情。 真是……好心机。 李世民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气极反笑:“哼,让他好生在东宫反省。皇后之事,自有太医署费心,不必他来多言。” “不见。” 两个字,冰冷决绝,彻底断了李承乾面圣的可能。 …… 东宫之内,李承乾焦灼地等待着消息。 一天。 两天。 五天。 十天过去了。 父皇那边依旧没有任何回应,仿佛他这个人已经被彻底遗忘。 而宫中传来的关于母后病况的消息,却一天比一天令人心惊。 不能再等了。 父皇不信他,可他不能眼睁睁看着母后就此离去。 食仙居的程先生是他唯一的希望,他必须带母后去见程先生。 一个无比大胆,甚至可以说是疯狂的念头在李承乾心中滋生、蔓延。 他要亲自去见母后,带她离开这令人窒息的皇宫。 夜深人静,当负责送宵夜的内侍提着食盒走进偏殿时,迎接他的不是往日温和的太子,而是一双燃烧着决绝火焰的眼睛。 冰冷的匕首抵在了内侍的喉咙上,李承乾的声音压抑而嘶哑:“别出声,想活命,就按我说的做。” 内侍吓得魂飞魄散,双腿发软,连连点头。 片刻之后,一个身着内侍服饰、低垂着头、端着食盒的身影,跛着一条腿,悄无声息地离开了东宫。 他刻意避开了守卫森严的主道,选择偏僻的小径,每一步都走得异常艰难。 腿上的伤口因为走动而阵阵刺痛,冷汗浸湿了内衫,但他咬紧牙关,目光坚定地朝着长孙皇后所居的立政殿方向挪去。 月光惨淡,将他的影子拉得细长,四周寂静得只能听到他自己沉重的呼吸声和心跳声。 终于,立政殿遥遥在望。 殿门前的守卫比往日更加森严。 李承乾深吸一口气,走到殿门前,在守门宫娥惊疑的目光中,猛地抬起头,沉声道:“孤乃太子李承乾,速去通报,孤要见母后。” 那张因病痛和焦虑而苍白但依旧难掩贵气的脸,以及那不容置疑的语气,让宫娥瞬间愣住,随即慌忙入内禀报。 …… 与此同时,甘露殿。 “陛下!不好了!”一名内侍连滚爬爬地冲进殿内,声音带着惊恐。 李世民正在批阅奏折,闻言眉头紧锁:“何事惊慌?” “太子殿下……太子殿下他……他私自从东宫出来了!现在……现在去了立政殿!” “你说什么?!”李世民霍然起身,手中的朱笔啪嗒一声掉落在地,眼中瞬间燃起熊熊怒火。 好!好一个逆子! 禁足期间,竟敢私自逃出东宫! 还将不将他这个父皇放在眼里!将不将大唐的法度放在眼里! “来人!”李世民的声音如同冰封的寒流,带着雷霆之怒,“即刻传令金吾卫,将太子给朕……押回来!” 整个甘露殿的空气仿佛都凝固了,所有宫人都噤若寒蝉,感受着帝王那毁天灭地般的震怒。 立政殿内,空气仿佛凝固,弥漫着浓重得化不开的药味和一种令人窒息的沉寂。 长孙皇后斜倚在凤榻上,锦被之下,身形更显单薄。 她的脸色苍白如纸,往日里温婉含笑的眼眸此刻也消沉不少,唯有那份久居上位养成的端凝气质,依然在眉宇间顽强地支撑着。 殿门被轻轻推开,发出吱呀一声轻响,在这寂静中显得格外突兀。 “谁?”长孙皇后微微侧头,声音虚弱,带着长久病痛磨砺出的沙哑。 一个穿着内侍服饰的身影低着头,端着一个食盒,快步走了进来。 他走路的姿势有些奇怪,右腿似乎不太利索,一步一顿,显得有些笨拙。 “母后,是我。” 熟悉的声音响起,带着压抑的急切和一丝难以言喻的情绪。 长孙皇后猛地睁大了眼睛,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第188章 母子情深 她挣扎着想要坐起身,却被一阵剧烈的咳嗽打断,俏脸涨得通红,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承乾?”她艰难地平复着呼吸,目光锐利地锁定在那个身影上。 李承乾快步走到榻前,放下食盒,一把扯掉了头上的内侍小帽,露出了那张因为焦虑、病痛和连日奔波而显得憔悴不堪,却依旧难掩皇家贵气的脸庞。 “母后!”他跪倒在榻前,握住母亲冰凉的手,声音哽咽。 “你……你怎么……”长孙皇后看着儿子这一身不伦不类的打扮,又注意到他苍白的脸色和额头上细密的汗珠,心头顿时一紧,原本想责备的话语尽数化作了担忧,“你怎么穿成这样?你的脸色怎么这么差?还有你的腿……” 她的目光落在李承乾那条不自然的右腿上,眼神瞬间变得无比心疼和自责,“你的腿怎么了?是不是……是不是又受伤了?快让母后看看!” 说着,她就要伸手去查看儿子的伤势。 李承乾连忙按住母亲的手,摇了摇头,强笑道:“母后,儿臣没事,一点小伤,不碍事的。” “胡说!”长孙皇后秀眉紧蹙,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严厉,但眼底深处却是满满的疼惜,“是不是你父皇……他又罚你了?” 一提到父皇,李承乾的眼神黯淡了几分,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酸涩。 母后病重至此,首先关心的却是他的伤势,担忧他是否受了委屈。而父皇……父皇却连见他一面都不肯,只当他是惹是生非的逆子,对他避之不及。 这种强烈的对比,像一根针,悄无声息地刺进了李承乾的心里,带来一阵细微却绵长的痛楚。 他深吸一口气,将那份失落和委屈强行压下,抬起头,目光灼灼地看着母亲:“母后,儿臣这次来,是想带您去一个地方,一个能治好您病的地方!” “治病?”长孙皇后微微一怔,随即苦笑着摇了摇头,“傻孩子,太医们都束手无策,哪里还有什么地方能治好母后的病……” 她的语气中充满了无奈和认命。这些日子,她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早已是油尽灯枯,不过是强撑着一口气罢了。 “不!母后,您相信儿臣!”李承乾握紧了母亲的手,眼神坚定,语气急切,“儿臣前些日子,机缘巧合之下,去到了一个……一个神仙居所!” “神仙居所?”长孙皇后眼中闪过一丝讶异,看着儿子激动的神情,不像是在说谎。 “是的,母后!”李承乾仿佛怕母亲不信,急忙将自己误入食仙居,遇到程宇,喝下那碗神奇的排骨汤,甚至连腿伤都被初步处理的经历,简略地说了一遍。当然,他隐去了程宇来自未来的事实,只说是遇到了一位隐世的仙人,那食仙居便是仙人开的食肆,里面的食物有着不可思议的疗效。 “那位程先生……那位仙人说,他或许有办法治好您的病!”李承乾的声音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儿臣亲身体验过,那仙家汤羹的滋味,绝非凡品!入口之后,浑身暖洋洋的,连腿上的伤痛都减轻了许多!母后,这绝不是儿臣的臆想!” 他描述得绘声绘色,眼中充满了希望的光芒,那种发自内心的激动和恳切,深深地触动了长孙皇后。 立政殿内,烛火摇曳,将母子二人的身影投射在墙壁上,忽明忽暗。 长孙皇后静静地听着儿子的叙述,目光始终没有离开他的脸。她看着儿子眼中那近乎狂热的希冀,看着他因为激动而微微泛红的眼眶,看着他紧握着自己的手,那份急切想要证明、想要让她相信的模样…… 她的心,一点点地软化了。 承乾是她的儿子,是她看着长大的孩子。他或许冲动,或许偏执,但在她面前,他永远是那个孝顺、聪慧、渴望得到肯定和关爱的孩子。 他会骗任何人,但绝不会在这种事情上欺骗自己病重的母亲。 那所谓的“仙人居所”,听起来确实匪夷所思,如同天方夜谭。但此刻,看着儿子眼中那不容错辨的真诚和希冀,长孙皇后忽然觉得,信一次又何妨? 就算是为了儿子这份孝心,为了他眼中这簇即将熄灭的希望之火,她也愿意去尝试。 更何况,她自己的身体,确实已经到了极限。与其在这里等死,不如随儿子去搏那一线生机。 “好……”长孙皇后伸出微微颤抖的手,轻轻抚摸着儿子的脸颊,眼中含着泪光,声音却带着一种令人心安的温柔和坚定,“母后……信你。” 短短三个字,却仿佛拥有千钧之力,瞬间击溃了李承乾心中所有的不安和惶恐。 “母后!”他再也忍不住,泪水夺眶而出,扑倒在母亲的怀里,像个迷路的孩子终于找到了回家的路,放声痛哭起来。 这些日子以来,他承受了太多的压力、误解、绝望和痛苦。父皇的冷漠,群臣的猜忌,腿伤的折磨,对母后病情的担忧……这一切都像一座座大山压在他的心头,让他喘不过气。 唯有在母亲这里,他才能卸下所有的伪装和防备,才能感受到那份无条件的信任和温暖。 长孙皇后轻轻拍打着儿子的后背,任由他的泪水浸湿自己的衣襟,眼中充满了慈爱和怜惜。她的孩子,终究还是长大了,懂得为母亲奔波,为母亲寻求生机了。 无论那“仙人居所”是真是假,无论此行结果如何,有子如此,她亦无憾。 母子二人相拥而泣,压抑的情感在这一刻得到了宣泄,病房内沉闷的气氛似乎也因此变得鲜活了几分。 然而,这份短暂的温情很快就被殿外传来的急促脚步声和甲胄碰撞的铿锵声打破。 “太子殿下!陛下有旨!命我等前来请太子殿下回东宫禁足!还请殿下莫要为难我等!” 一道冰冷而威严的声音在殿外响起,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口吻。 李承乾脸色骤变,猛地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慌乱,但随即被更深的决绝所取代。 父皇的金吾卫……终究还是来了! 他迅速擦干眼泪,扶着母亲坐起身,眼神坚定:“母后,我们走!” 第189章 神秘的病人 听完李承乾断断续续、夹杂着激动与恐惧的讲述。 程宇看着眼前这位面色苍白、狼狈不堪,却依旧强撑着皇家仪态的青年,心中对他的观感悄然发生了变化。 史书上的李承乾,多是叛逆、偏执、嫉妒的形象。 但此刻,这个不惜冒着触怒雷霆之威的父皇、赌上自己储君之位的风险,也要将病危母亲带出皇宫求一线生机的青年,其行为背后那份沉甸甸的孝心,却是不容置疑的。 他或许有千般不是,但至少在这一刻,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孝子。 这份魄力,这份决绝,并非寻常人所能有。 程宇心中微动,对李承乾多了几分认可。 “你冒了这么大的风险出来,能有多少时间?” 程宇问道,他需要确认自己这边能有多少操作空间。 李承乾脸上闪过一丝慌张,随即苦涩道:“我不知还能支撑多久,我们必须尽快!” 程宇点了点头,随后从李承乾口中又问出了停留时间——八个小时。 足够了。 程宇收回目光,看向虚弱地倚靠在椅子上,好奇而警惕地打量着四周的长孙皇后,又看了看焦急万分的李承乾。 他不再犹豫,走到一旁,在李承乾和长孙皇后惊异的注视下,掏出了手机。 手指在屏幕上快速点了几下,将电话拨了出去。 电话几乎是立刻就被接通了。 “郭主任吗?我是程宇。”程宇的声音平静无波。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沉稳的中年男声,带着一丝职业性的严谨:“程先生,你好。” “病人到了,情况比较紧急,麻烦你和你徒弟现在立刻到前三关庄食仙居来一趟。”程宇言简意赅,直接说明了情况。 “……好,我们马上出发。” 电话那头的郭青之短暂地沉默了一下,似乎在消化这个信息,但很快便干脆地答应下来。 挂断电话,程宇将手机收起,仿佛只是做了一件寻常小事。 …… 与此同时,千里之外的徽州市三甲医院,呼吸科主任办公室内。 郭青之放下手机,眉头微微皱起,但眼神却异常明亮。 他看了一眼桌上的日历,十天前那个奇怪的电话,以及随后那笔直接打入医院慈善账户的巨额捐款,再次浮现脑海。 他没有丝毫犹豫,立刻拿起办公桌上的内线电话,拨通了另一个号码。 “婷婷,收拾一下,准备出诊,立刻到我办公室来。” “啊?师父,去哪儿啊?什么病人这么急?”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清脆的女声,充满了年轻的活力和一丝好奇。 “一个村子,前三关庄,一个……特殊的病人。”郭青之的声音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意味,“别多问了,快点。” 挂了电话,郭青之起身走到窗边,看着楼下车水马龙。 时间仿佛倒回十天前。 那天下午,他刚结束一台复杂的手术,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办公室,就接到了那个陌生的电话。 电话里的年轻人声音平淡,却提出一个极其古怪的要求——包下他未来半个月的所有工作时间,期间不能安排任何其他工作,只需待命,等待一个“特殊病人”的到来,并且要对他完全保密。 郭青之当时的第一反应是荒谬,甚至有些恼火。 行医数十年,他还从未遇到过如此“谱大”的要求。 这是把他当成什么了? 私人医生吗? 而且还是这种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方式。 他行医救人,凭的是医术和医德,不是金钱可以随意买断的商品。 他当时几乎是想立刻挂断电话,并斥责对方的无礼。 但就在他准备发作的时候,院长助理一个电话打了进来,语气激动地告诉他,医院刚刚收到了一笔高达五百万的匿名捐款,指定用于呼吸科的重症患者救助和研究。 而捐款人留下的唯一信息,就是一个姓“程”的年轻人。 郭青之拿着听筒,沉默了。 五百万,对于一个科室而言,意味着能救助更多贫困的重症患者,能添置更先进的设备,能支持更有价值的研究。 这笔钱的分量太重了。 他看人真准! 他再次拿起手机,回拨了那个号码。 “程先生,你的要求我原则上可以答应。但我有我的职业准则,我只收取我应得的劳动报酬,按照我的实际薪资和出诊标准来支付即可。至于那笔捐款,我代表科室和患者感谢你,但这与我的诊疗服务是两码事。” 电话那头的程宇似乎轻笑了一声:“可以,就按郭主任说的办。” …… 思绪拉回现实。 办公室的门被敲响,一个穿着白大褂,扎着马尾辫,脸上带着些许婴儿肥,眼睛却很明亮的年轻女医生走了进来,正是郭青之的得意门生,安婷婷。 “师父,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啊?前三关庄?那不是郊区一个挺偏僻的村子吗?什么病人需要我们跑到那里去?” 安婷婷一边快速地将听诊器等常用物品装进出诊包,一边好奇地问道。 她跟着师父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神秘的出诊安排。 “还记得我跟你提过的,那个捐了五百万,还提前预定了我们半个月时间的程先生吗?”郭青之拿起自己的外套。 安婷婷眼睛一亮:“记得!就是他找的病人?” “对。”郭青之点点头,脸上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这个病人,恐怕很不一般。带上你,就是让你去学习的,这样的机会可不多见。” 安婷婷的好奇心彻底被点燃了,心中充满了期待。 师徒二人不再多言,快步离开了办公室,驱车赶往前三关庄。 “师父,这地方也太偏了吧?连导航都找不到具体位置。”安婷婷皱着眉头,手指不断放大缩小屏幕。 郭青之专注地盯着前方的道路,只是轻轻“嗯”了一声。作为徽州市三甲医院的呼吸科主任,他平日里的出诊范围很少会超出市区范围,更别说这种连导航都难以精确定位的偏远乡村。 车行至一个岔路口,郭青之放慢车速,看到路边站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正拄着拐杖往村里走。 他降下车窗,礼貌地询问:“大爷,请问前三关庄怎么走?” 老人转过头,眯起眼睛打量了一下这辆陌生的小轿车,慢吞吞地抬起手指向右边的小路:“往那边走,过了小桥,再往前大约三里地就到了。” “谢谢。”郭青之点头致谢,调转方向盘驶入右侧的小路。 这条路比刚才的乡道更窄,路面凹凸不平,车子行驶时颠簸得厉害。 安婷婷紧紧抓住车门把手,忍不住抱怨:“师父,咱们究竟是去看什么样的病人啊?值得大费周章跑到这种地方来。” “那个程先生说是个很重要的病人,具体情况他没透露。”郭青之的表情变得严肃,“这次出诊很特殊,到了那边,你记住两点:一是认真观察,二是不要多嘴。” 安婷婷撇了撇嘴:“遵命,师父大人。” 车子颠簸着又行驶了约二十分钟,终于看到前方出现了几盏稀疏的路灯,照亮了一片低矮的房屋。 郭青之放慢车速,眼睛扫视着两旁的建筑,寻找着名为“食仙居”的地方。 “师父,你说这个''食仙居''是什么地方?听起来像个饭馆啊。”安婷婷好奇地问道。 “不清楚。”郭青之摇摇头,“可能是个私人住宅吧。” “食仙居……”安婷婷咀嚼着这个名字,突然笑出声来,“听着怪怪的,''食''加''仙'',不会是什么神婆开的养生馆吧?我们这么专业的医生,该不会是被什么江湖骗子请去给人背书的吧?” “婷婷!”郭青之严厉地瞥了她一眼,“别胡说八道。程先生不像是那种人,而且他捐的那笔钱不是小数目。” 安婷婷吐了吐舌头:“我就随口一说嘛。” 郭青之没再搭理她,将车停在路边,对一个路过的中年妇女询问:“请问,食仙居在哪里?” 中年妇女愣了一下:“食仙居?”她转身指向不远处一条小路,“沿着那条路走到头,有一座独门独院的小院子,门口挂着''食仙居''的牌匾,应该就是那里。” 郭青之道谢后,重新发动车子,沿着指引的方向驶去。 “到了地方,记住我说的话,不管看到什么,都别大惊小怪,更不要冒失发问。” 郭青之最后叮嘱道,“这位程先生很不一般,病人可能也很特殊。” 安婷婷正色道:“知道了,师父。我保证不给您丢脸。” 车子拐过一个弯,前方出现了一座古色古香的院落,大门口果然挂着一块木质匾额,上书“食仙居”三个苍劲有力的大字。 在阳光的照耀下,这三个字隐隐泛着一种奇特的光泽,仿佛有生命一般。 郭青之和安婷婷下了车,提着医药箱,站在食仙居门前。 郭青之深吸一口气,抬手敲响了大门。 第190章 长孙皇后的哮喘 食仙居的大门吱呀一声打开,露出一方别有洞天的景象。 郭青之和安婷婷站在门口,顿时愣住了。 青砖黛瓦,古色古香,院内宛如世外桃源。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药香气,沁人心脾,令人精神一振。 这哪里是什么偏僻的村庄,分明是隐居深山的世外高人居所! 两人还没从这巨大的反差中回过神来,就看到一个身形修长,容貌俊美的年轻男子站在院中,正笑吟吟地看着他们。 那男子丰神俊朗,气质出尘,仿佛是从画中走出来的谪仙,让人不敢逼视。 安婷婷瞬间红了脸,一颗少女心怦怦直跳。 她从未见过如此俊美的男子,简直比那些当红的流量明星还要好看一百倍! 明明可以靠颜值吃饭,为什么要待在这种小村子里当起店老板呢? “两位是郭主任和安医生吧?快请进。” 程宇的声音温和而有礼,打破了两人短暂的失神。 郭青之定了定神,连忙上前握手:“程先生,你好,我是郭青之,这位是我的学生安婷婷。” “程先生,您好。”安婷婷也连忙问好,声音细若蚊蝇,不敢抬头看程宇。 程宇笑着将两人迎进屋内,奉上两杯清茶。 茶香袅袅,入口清冽甘甜,令人回味无穷。 郭青之端着茶杯,四处打量着屋内的陈设,只见屋内布置简洁雅致,一尘不染,墙上挂着几幅古色古香的山水字画,更添了几分高雅气息。 “这是什么味道?好香啊!”安婷婷忍不住吸了吸鼻子,好奇地问道。 程宇微微一笑:“这是我正在熬制的药膳汤,两位稍等片刻,马上就好。” 药膳汤? 郭青之和安婷婷对视一眼,眼中都闪过一丝惊讶。 他们都是医生,自然知道药膳的制作非常讲究,不仅要精通医理,还要有高超的厨艺。 而且,这香味也太诱人了,简直比他们吃过的任何美食都要美味。 这程先生,究竟是什么来头? 很快,程宇端着一个砂锅走了过来,一股更加浓郁的香味扑面而来,令人垂涎欲滴。 砂锅里熬制的是一锅浓稠的汤汁,汤色金黄,散发着诱人的光泽,里面还漂浮着一些不知名的药材和食材。 程宇盛出两碗汤,递给郭青之和安婷婷:“两位尝尝看。” 郭青之和安婷婷接过汤碗,小心翼翼地喝了一口。 汤汁入口,一股难以形容的美味瞬间在口中爆发开来,鲜香浓郁,回味无穷,仿佛所有的味蕾都被唤醒了。 这哪里是药膳汤,简直是人间极品! 郭青之行医多年,也曾品尝过不少名厨的手艺,但从未有如此惊艳的味觉体验。 “这……这太好喝了!”安婷婷忍不住惊呼出声,眼睛都亮了。 郭青之也连连点头,赞不绝口:“程先生的厨艺真是出神入化,令人叹为观止。” “两位喜欢就好。”程宇微微一笑,似乎对他们的反应并不意外。 就在这时,一个穿着内侍服饰的青年小心翼翼地搀扶着一位身穿常服的妇人走了进来。 那青年虽然穿着内侍的衣服,但举手投足间却带着一股与生俱来的贵气,让人不敢轻视。 而那妇人虽然面色苍白,略显憔悴,但容貌秀丽,气质高贵,举手投足间都带着一种雍容华贵的气度。 郭青之和安婷婷看到这两人,顿时愣住了。 这……这是什么情况? 角色扮演? 还是在拍戏? “程先生,我把母后带来了。”那青年走到程宇面前,恭敬地说道。 母后?还真是cosy吗? “这位是……”郭青之忍不住问道,心中充满了疑惑。 程宇微微一笑,介绍道:“这位是李兄,这位是李兄的妈妈。” 李兄? 妈妈? 郭青之和安婷婷更加迷惑了。 但这两人看起来气质非凡,绝非普通人家的母子。 尤其是那位妇人,身上却散发着一种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让人不敢直视。 难道…… 他们是某个隐世家族的人? 故意穿着奇装异服,跑到这里来体验生活? 安婷婷越想越觉得有可能,那些玛丽苏小说里就有写,有些古老的家族为了避世隐居,会选择一些偏僻的地方居住,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 而这些家族的人,往往拥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财富和权力。 想到这里,安婷婷看向李承乾和长孙皇后的目光中,不由得带了几分敬畏。 李承乾和长孙皇后见安婷婷和郭青之两人,衣着颇为怪异,两身白色大褂,手里还提着奇怪的金属箱子,心中暗暗道:这后人穿着都这么奇怪的吗? “郭主任,这位是孙女士,她得的是哮喘,情况有些严重,还请你帮忙看看。”程宇的声音打断了几人的心思。 郭青之定了定神,走到长孙皇后面前,仔细地观察了一下她的脸色和呼吸。 只见长孙皇后面色苍白,嘴唇发紫,呼吸急促而困难,胸口也剧烈地起伏着,显然是哮喘发作了。 他连忙取出听诊器,仔细地听了听长孙皇后的肺部。 肺部充满了哮鸣音,呼吸音也变得非常微弱。 情况确实很糟糕。 郭青之眉头紧锁,心中暗暗叹息。 哮喘是一种常见的慢性呼吸道疾病,但如果控制不好,也会危及生命。 尤其是像长孙皇后这种情况,病情已经非常严重,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呼吸衰竭。 根据历史记载,长孙皇后自幼体弱多病,婚后操劳过度,更是积劳成疾。 加上唐朝时期医疗条件有限,哮喘这种慢性病很难得到有效的治疗,最终导致长孙皇后英年早逝。 “孙女士的哮喘非常严重,肺功能已经受到了很大的损害,需要立即进行治疗。”郭青之收起听诊器,神色凝重地说道。 李承乾闻言,顿时紧张起来,连忙问道:“郭主任,我母…亲的病还有救吗?” 孙女士也抬起头,目光希冀地看着郭青之。 程宇站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他们,神色平静。 郭青之深吸一口气,缓缓说道:“孙女士的病情非常严重,恐怕……“ 恐怕什么? 站在一旁,李承乾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你倒是说啊! 第191章 子孝父慈 “恐怕……有些棘手。”郭青之缓缓吐出后半句话。 李承乾如遭雷击,脸色瞬间变得惨白,他顾不得其他,一把抓住郭青之的胳膊,急切地问道:“郭主任,还请您明示,我母亲究竟还有没有得救?” 长孙皇后也用期盼的目光看着郭青之,眼神中充满了对生的渴望。 程宇依旧静静地站在一旁,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 郭青之叹了口气,缓缓说道:“孙女士的哮喘确实非常严重,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希望。只是以目前的医疗条件,我建议还是尽快转到大医院,进行系统的治疗。” “大医院?大医院是什么?”李承乾喃喃自语,虽然不懂,但他知道这一定是救命稻草,他猛地抬起头,看向郭青之,“郭主任,您说的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郭青之肯定地点了点头,“只是大医院的医疗设备和技术更加先进,能够更好地控制病情,延缓病情的发展。” “好,好,好!”李承乾激动得连说了三个“好”字,仿佛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不过李承乾像是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 他一瘸一拐地径直走到程宇面前,双膝一弯,跪了下去。 这一举动当场惊呆了除程宇以外的所有人。 “李兄,你这是做什么?”程宇眉头一皱,也是想到了李承乾此举的意图,身形一动,便要将李承乾扶起。 “不,程先生,求求您,救救我母亲!”李承乾的声音带着哭腔,充满了绝望和恳求。 长孙皇后见状,是一脸的震惊和不解,她连忙说道:“高明(李承乾的字),快起来,你这是做什么?程先生不是大夫,你求他也没用啊!” “母亲,您就让我求求程先生吧。”李承乾抬起头,泪眼婆娑地看着长孙皇后,“只有程先生才有办法让你留在这边医治。” 就在这时,郭青之突然注意到,李承乾在下跪的时候,右腿似乎有些不便。 他仔细一看,才发现李承乾的右腿竟然有些跛。 “这位先生,你的腿……“郭青之忍不住问道。 “郭主任有所不知,犬子前些日子不慎坠马,腿部受了重伤。”长孙皇后满眼怜惜地看着李承乾,语气柔和,“说是伤了筋骨,您能帮他看看吗?” 李承乾下意识地想拒绝,但看到母后期盼的眼神,不忍拂其意。 郭青之听闻,点了点头:“可以,我也懂一些骨伤之术,或许能有所帮助。” 郭青之走到李承乾身前,小心翼翼地抬起他的裤腿。 只见李承乾的右小腿明显有些畸形,肌肉也有些萎缩,轻轻触碰,便能感觉到骨骼的错位。 郭青之眉头紧锁,神色愈发凝重。 “这位先生,您的腿伤确实颇为严重,伤及筋骨,不过,如果能够及时进行专业的治疗,康复是没什么问题。” 程宇此时上前,温声道:“各位请先坐下说话。郭主任,能否先给孙女士开些药控制病情?李兄还有他母亲需要休息,详细检查可以稍后进行。” 郭青之迅速转入专业状态,从医药箱中取出听诊器和血压计,对长孙皇后进行了初步检查。 “孙女士的情况确实不容乐观,需要立即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和激素类药物。”他从医药箱中取出几种药物,耐心解释用法用量。 安婷婷在一旁帮忙,心里却掩不住震惊。 她偷瞄了几眼程宇,见这位俊美得不像凡人的年轻人神色平静,仿佛一切尽在掌握。 再看那位李公子,竟然为母亲下跪求人,这份孝心实在感人。 孙女士服下药物后,情况略有好转。程宇请郭青之和安婷婷暂到院子里休息,自己则留在屋内与李承乾母子交谈。 “二位医生辛苦了,请用些点心,稍作休息。”程宇将两人引到院中凉亭,奉上茶点。 待两人离去,程宇转向李承乾,语气沉静:“李兄,你若想母亲在此接受治疗,就必须完全听我的。” 李承乾没有犹豫,目光坚定:“程先生但说无妨,只要能救母后,我万死不辞。” 程宇看着他:“若让长孙皇后留在这个时空接受治疗,必须有人在原时空维持时间锚点。” 李承乾听闻“时空”二字,虽不解其意,但明白这关系重大。 他沉思片刻,神色复杂地看了眼母亲,最终坚定地点头:“我愿意。但恳请程先生告知,我该如何做?” 程宇简明扼要地说明了时空锚定的条件,以及李承乾需要在原时空完成的任务。 送上一道突厥美食得到父皇的好评? 或亲自做一道美食得到父皇的好评? 以及要听到父皇的夸赞:我家的承乾终于是个顶天立地的大人了! 李承乾:“……” 每一个条件,都像是一把精准的刻刀,深深地刻在李承乾的心上。 这三个看似简单的要求,对他而言,却比登天还难。 尤其是第三个,几乎是他一生都渴望却从未得到的东西——来自父亲李世民的真正认可。 让他回去面对那个威严、严厉,甚至让他感到畏惧的父亲,去刻意讨好,去争取一句夸赞,这其中的艰难和屈辱,几乎让他窒息。 良久,李承乾深吸一口气,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再次抬起头,看向程宇。 他的眼中虽然还残留着痛苦和挣扎,但更多的,是一种破釜沉舟的决绝。 “好,我答应程先生。” “无论多难,为了母后,我都会去完成。” 程宇目光平静地看着面前一脸视死如归表情的李承乾,嘴角微微上扬。 这位唐朝太子此刻的神情,活像是即将赴死的壮士,仿佛要去完成什么不可能的任务。 “承乾,不必露出这副悲壮表情。”程宇摇了摇头,语气中带着一丝调侃,“让李世民知道你遇见了我,让他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存在即可。” 李承乾愣住了,眉头不由自主地皱起。 让父皇知道程宇的存在?这个想法让他心头一紧。在他的计划中,这个神秘的救星最好能一直保持秘密——万一父皇知道了,会不会将这片净土也纳入掌控? 自己辛苦找到的生路,会不会就此断绝? 看出了李承乾眼中闪过的犹豫,程宇不紧不慢地说:“长孙皇后回去后,自然会告诉李世民。她不可能对丈夫隐瞒这件事,你说是吗?” 李承乾怔住,随即长叹一声。程宇说得对,以母后对父皇的忠贞,若真能治好她的病,她必定会告诉父皇。 自己想瞒也瞒不住。 “也是…”李承乾喃喃道,心中那种想要独占程宇这个奇人的小心思渐渐消散。 程宇看着他逐渐明朗的表情,从袖中取出两样东西。 一个是铁质的罐子,上面画着一个肌肉发达的水手形象;另一样是两颗圆润饱满、泛着微光的豆子。 “这个罐子里装的是''大力水手菠菜'',吃了它,能让人短时间内拥有非凡力量。” 程宇将铁罐递给李承乾,又将仙豆放在他手心,“这两颗是''仙豆'',上次给过你,效果你知道的。” 李承乾小心翼翼地接过这两样东西,如获至宝,眼中闪烁着惊喜与不可思议。 “菠菜和仙豆?”他轻轻掂量着手中的物品,一脸难以置信。 “不要以貌取物。”程宇嘴角挂着神秘的笑容,“拿着这些去见李世民,让他亲眼见证它们的神奇之处。这样,他就会相信你所说的一切。” 李承乾缓缓点头,小心地将这两样宝物收入怀中,然后郑重地朝程宇行了一礼:“多谢程先生赐宝!若能治好母后病症,承乾此生铭记于心。” “无需多礼。”程宇摆了摆手,平静地说,“记住,完成我说的事,锚点就会稳固,你母亲就能安心在这里接受治疗。” 李承乾再次点头,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 第192章 星月夜行袍 傍晚时分,夕阳的余晖给前三关庄染上了一层暖色。 郭青之和安婷婷提着医药箱,坐上了返回市区的车。 车内一时沉默。 安婷婷打破了宁静:“师父,那个程先生……还有那对母子,到底是什么人啊?穿得那么奇怪,说话也文绉绉的。” 郭青之握着方向盘,目光看着前方颠簸的土路,沉吟道:“那位孙女士的哮喘,病根很深,绝非一朝一夕。但她的仪态气度,那位李公子的孝心决绝,都不是普通人。” 他顿了顿,补充道:“还有那位程先生,年纪轻轻,却给人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食仙居,药膳汤……这次出诊,处处透着古怪。” 安婷婷回想起程宇那张俊美得不像真人的脸,还有那碗让她回味无穷的汤,小声嘀咕:“确实怪,但那汤……真的好好喝。还有那个李公子,为了他妈妈居然直接下跪,太感人了。” 郭青之嗯了一声:“记住我说的,不要多嘴。那位程先生不是我们能随意揣测的,那笔捐款也不是小数目。我们做好医生的本分即可。” 安婷婷点点头,不再说话,只是望着窗外飞速倒退的田野,心中充满了疑问和好奇。 食仙居内,送走了两位医生,程宇转身来到厨房。 李承乾、长孙氏还没有一直在治病,除了药膳外,还没吃上主食,程宇自然不能让他们就这么走了。 灶台前,他动作行云流水,取米、淘洗、配料,每一个步骤都精准而优雅。 锅中热油,蛋液下锅快速滑炒成金黄碎块,盛出备用。 接着是青豆、胡萝卜丁、火腿丁入锅翻炒,断生后加入隔夜的米饭。 颠锅,翻炒,米粒在锅中跳跃,逐渐变得松散分明,染上诱人的金黄色。 最后加入炒好的鸡蛋碎,淋入少许酱油提鲜增色,撒上翠绿的葱花。 一股难以言喻的复合香气瞬间弥漫了整个食仙居,霸道地钻入李承乾和长孙氏的鼻腔。 【扬州炒饭】 评分:【大师级】 评价:经典的家常主食,亦是考验功力的菜品。火候精准,调味得当,米粒分明,蛋香、葱香、食材本味完美融合,色香味俱佳,蕴含抚慰人心的力量。 程宇将两碗热气腾腾、色彩鲜亮的扬州炒饭端到两人面前。 金黄的米饭,点缀着翠绿的葱花、橙红的胡萝卜丁、粉嫩的火腿丁、嫩黄的鸡蛋碎,宛如一盘散落的宝石,视觉上便是一种享受。 香气更是浓烈,勾得人食指大动。 李承乾从未闻过如此诱人的饭食香味,他看着眼前的炒饭,喉结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 长孙氏也是一脸惊奇,宫中的御膳虽然精致,却从未有过这般扑面而来的烟火气和诱惑力。 “请用。”程宇示意。 “有劳程先生了。” 李承乾拿起调羹,小心翼翼地舀起一勺送入口中。 米粒饱满弹牙,带着锅气的焦香。 鸡蛋滑嫩,葱花提神,各种配料的味道在口中交织、碰撞、融合,鲜、香、咸、甜,恰到好处。 一股暖流顺着食道滑下,瞬间驱散了连日来的疲惫和惶恐。 “唔!”李承乾眼睛猛地睁大,咀嚼的动作都停顿了片刻。 好吃!太好吃了! 这简直是他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饭! 他从未想过,最简单的米饭和鸡蛋,竟然能组合出如此惊为天人的味道。 长孙氏也矜持地尝了一口,随即秀眉微扬,眼中流露出难以置信的光彩。 这炒饭的味道,醇厚而不油腻,鲜美而又温和,每一粒米都仿佛吸饱了食材的精华,在舌尖上绽放出极致的美味。 那是一种踏实而温暖的味道,带着抚慰人心的力量,让她因病痛而虚弱的身体都仿佛注入了一丝活力。 母子二人再也顾不上其他,埋头吃了起来。 一碗炒饭下肚,李承乾只觉得通体舒泰,连日来的奔波劳累、精神紧张似乎都消散了不少,甚至感觉腿伤的疼痛都减轻了许多。 长孙氏苍白的脸色也浮现出一抹健康的红晕,呼吸似乎都顺畅了一些。 “多谢程先生赐此佳肴!”李承乾放下调羹,起身对着程宇深深一揖,语气诚恳无比。 长孙氏也起身,对着程宇微微颔首,目光中充满了感激:“程先生高义,妾身感激不尽。” 程宇坦然受了他们的谢意:“无需客气,安心养病要紧。” 他看了看天色:“时间差不多了,李兄,你们该回去了。” 李承乾郑重地点头,扶着长孙氏,在程宇的引导下,身影消失在食仙居内。 程宇回到食仙居,立即开启了两人的好评。 【东宫旧藏《治国论》 - 这是一本李承乾在东宫时期所阅读或撰写的书籍,内容涉及他对于治理国家的看法。虽然只是一件普通的古籍,但它承载了李承乾的政治理念与抱负。】 【星月夜行袍:这件披风在夜晚会自动发光,仿佛被繁星点缀。它不仅能够隐藏穿戴者的气息,还能让穿戴者在黑夜中如同白昼般行动自如,并拥有短暂飞行的能力。】 《治国论》对他无用,程宇对李承乾的政治抱负兴趣不大,但这东西或许在未来某个特定时刻能派上用场。 相较之下,另一件奖励显然更吸引他。 隐藏气息、夜视、短暂飞行? 这简直是夜间行动的神器。 他取出这件星月夜行袍。 入手微凉,质感奇特,非丝非绸,轻若无物,却又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坚韧感。 披风主体呈深邃的墨黑色,仿佛融入了夜空本身。仔细看去,上面并非真的镶嵌了宝石或发光物,而是布料本身蕴含着无数细微的光点,如同捕捉了亿万星辰,随着角度的变化,光点流转,闪烁不定,瑰丽异常。 “有点意思。”程宇嘴角微扬,将夜行袍披在身上。 披风加身的瞬间,他便感觉到一股奇异的力量包裹了全身。 并非是增强力量或防御,而是一种“存在感”的削弱。 他明明站在院中,却感觉自己仿佛与周围的黑暗融为了一体,气息变得若有若无,如同风中的一片落叶,水中的一缕月光,极易被人忽略。 这种能力对于需要潜行或者避免不必要关注的场合,简直是绝配。 接着,他将目光投向院子角落里一处完全被阴影覆盖的区域。 正常来说,即便以他强化过的视力,在这样的纯粹黑暗中也只能看到模糊的轮廓。 但此刻,随着星月夜行袍上光点的流转,他眼前的景象发生了奇妙的变化。 黑暗仿佛被一层柔和的清辉驱散,角落里的石磨纹理、墙角的青苔、甚至几只夜间爬行的小虫都清晰可见,如同在月光皎洁的夜晚。 并非是刺眼的光亮,而是一种极其自然的视觉增强,让黑夜如同白昼般清晰,却又保留了夜晚的静谧。 “夜视能力,不错。”程宇满意地评价。 最后,也是最让他期待的能力——短暂飞行。 他凝神感受着披风传递来的那股若有若无的浮力,仿佛脚下踩着一团看不见的云气。 他试探性地将意念集中在“飞”这个概念上,同时轻轻一跃。 一股柔和的力量托住了他,身体轻飘飘地向上浮起。 没有狂风呼啸,没有惊天动地的声势,一切都发生得悄无声息。 他离地大约一尺,悬浮在空中,如同被无形的线吊着。 程宇心中一动,尝试着向前移动。身体果然听从意念的引导,缓缓向前飘去,速度不快,但极为平稳。他又尝试着升高,身体再次向上浮起,这次离地约有三尺。 他在院子里飘来飘去,像个刚得到新玩具的孩子,玩得不亦乐乎。 这种摆脱地心引力的感觉实在太过奇妙。虽然描述是“短暂飞行”,但他感觉只要自己意念集中,维持这种低空飘浮状态似乎并不怎么费力。 “不知道极限是多高,多快,能持续多久?”程宇心想。 不过他并不急于测试极限,这东西主要是用来辅助,关键时刻能派上用场就行。 他缓缓落地,身上的星光隐去,夜行袍再次恢复成一件看起来平平无奇的黑色披风,只是那深邃的墨色和流转的微光依旧显示着它的不凡。 “好东西。”程宇将夜行袍收好,心情颇为愉悦。 这次接待李承乾母子得了这么一件超凡宝物,真不错。 第193章 君子固穷,非道之过也 公元前489年(春秋时期),陈国、蔡国之间。 天空阴沉,铅灰色的云层低低地压着大地,寒风卷着枯草败叶,呜呜咽咽地吹过荒原,刮在人脸上如同刀割。 旷野之中,一支形容枯槁的队伍蜷缩在一处避风的洼地里。 十几个人,大多面有菜色,嘴唇干裂,眼神黯淡,身上单薄的衣衫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他们围坐在一堆早已熄灭的篝火灰烬旁,沉默无言,空气中弥漫着绝望和疲惫。 这是孔子和他的弟子们。自离开卫国,周游列国,试图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却屡屡碰壁。 如今行至陈国与蔡国边境,竟被两国大夫合谋围困在这荒郊野外。 兵荒马乱,前路被阻,后无援兵,更可怕的是,他们携带的粮食已经耗尽。 整整七天了! 七天七夜,滴水未进,粒米未沾! 曾经高谈阔论、意气风发的士人,如今只剩下饥饿、寒冷和对未卜前途的深深忧虑。 队伍中央,一位身形极为高大、面容清癯的老者,静静地坐着。他须发已有些花白,但腰背依旧挺直,目光虽然也带着疲惫,深处却蕴藏着一种难以动摇的沉静和智慧。 正是孔子。 他看着弟子们一个个形容憔悴,心中并非没有波澜。 这些弟子,抛家舍业,追随自己颠沛流离,本想实现大道,泽被苍生,如今却落得如此困顿绝境,他怎能不心痛,怎能不自责? “老师……”一个身材魁梧,性情刚直的弟子终于忍不住开口,声音沙哑,带着难以掩饰的焦躁和怨气。正是子路。 子路走到孔子面前,脸上混合着尊敬和不解:“君子亦有穷乎?” 他的声音不大,但在死寂的队伍中显得格外清晰。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孔子身上,眼神中充满了疑问和动摇。 是啊,老师您不是一直教导我们仁义礼智信,说君子之道可以通达天下吗? 为何我们这些奉行君子之道的人,反而会落到这般山穷水尽、饿死途中的地步?难道这世道,真的是黑白颠倒,善恶无报吗? 孔子的目光扫过子路,又缓缓看向其他弟子。 他看到了他们眼中的饥饿,更看到了他们心中正在滋生的疑虑和动摇。信仰,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正遭受着最严峻的考验。 他沉默了片刻,声音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缓缓响起: “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 简单的八个字,如同暮鼓晨钟,敲在每一个弟子的心头。 是啊,君子当然也会遇到困境,也会面临穷途末路。 君子和小人的区别在于,君子即使身处困境,依然能坚守自己的原则和志向,保持内心的平和与坚定;而小人一旦遭遇困顿,就会失去理智,胡作非为,什么没有底线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子路被老师这平静而充满力量的话语震慑,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终还是低下头,退到了一旁,只是脸上的郁结之色并未完全散去。 另一个弟子,口才便给,善于经商,平日里负责管理众人钱粮的子贡,此时也忍不住上前一步,语气虽然恭敬,但疑问更深:“老师,我们所行的道,难道是错的吗?为何竟落到如此地步?” 子贡的疑问,更加直指核心。如果我们的“道”是对的,为何现实却如此残酷? 这已经不仅是对现实的质疑了,更是对孔子毕生所追求和传授的“道”本身的拷问。 寒风似乎更紧了,吹得众人衣衫猎猎作响,也吹得人心摇摇欲坠。 孔子看着自己这位精明能干的弟子,知道这个问题必须回答,否则,队伍的信念可能就此崩塌。 他正要开口,却听到一个温和而坚定的声音响起。 “非道之过也。”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个面容清秀、眼神纯净的青年站了起来。 他虽然同样面黄肌瘦,但精神状态却比其他人好上许多,目光清澈,没有丝毫的动摇。 正是孔子最得意的弟子,颜回。 颜回对着孔子深深一揖,然后转向众位师兄弟,缓缓说道:“夫子之道,至大至深,天下莫能容,故见困于此。然,道之不修,是吾忧也;道之不行,国之丑也。如今我们困于此,正可于此见君子之节。我们所忧虑的,难道不应该是自己的德行修养不够,学问道理不明吗?至于这道能否被世人所接纳,那是当权者需要羞愧的事情。我们为何要因外界的困顿,而怀疑我们所坚守的大道呢?” 颜回的声音不高,却字字珠玑,掷地有声。 他将众人的目光从眼前的饥饿困顿,拉回到了对内心修养和大道本身的关注上。 困境是外在的,而道的修养是内在的,怎能因为外在的挫折而否定内在的追求? 这番话如同一股清泉,注入了众人几近干涸的心田。不少弟子脸上露出羞愧之色,是啊,我们追随老师,难道是为了荣华富贵吗? 不正是为了这匡扶天下、修身齐家的大道吗?如今仅仅遇到一些挫折,便心生动摇,实在是有愧于老师的教诲。 孔子看着颜回,眼中流露出深深的欣赏和欣慰。 困顿之际,方显真金本色。 颜回的这番话,不仅稳住了人心,更是对自己学说的最好诠释。 “回之言是也。”孔子点了点头,目光再次扫过众弟子,“吾道非邪?为何至此?是邦无道也。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吾道不行矣,吾何以自见于后世哉?” 他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悲凉,但更多的是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决绝。我的道没有错,错的是这个无道的世界! 君子最怕的是身死之后,声名无法彰显,大道无法流传。我的道如果不能推行,我将来有何面目去见后世之人? 这番话,彻底打消了弟子们心中的疑虑,也激发了他们与老师同甘共苦、坚守大道的决心。虽然饥饿依旧,寒冷刺骨,但他们心中的信念之火,重新被点燃了。 然而,信念并不能填饱肚子。七日的绝粮,已经让所有人的身体达到了极限。颜回虽然精神矍铄,但他的脸色也苍白得吓人,身体摇摇欲坠。 就在这时,一阵微弱的米饭香味,若有若无地飘了过来。 香味?哪里来的香味? 第194章 至圣先师,万世师表 所有人都抽动着鼻子,循着香味的来源望去。 只见在队伍的角落里,子贡不知从哪里寻来了一只破旧的陶罐,架在几块石头上,下面燃着微弱的枯枝,陶罐里正煮着什么东西。 子贡脸上带着一丝喜色,小心翼翼地用一根树枝搅动着陶罐:“老师,各位,我找到了一些之前遗漏的米!不多,但或许能让大家稍微补充些体力!” 众人闻言,眼中顿时爆发出希望的光芒,纷纷围了过去。只见陶罐里是浑浊的米汤,米粒少得可怜,但在这绝境之中,这无疑是救命的甘霖。 子贡将米汤小心地盛出来,先是恭敬地递给孔子。 孔子看着这碗浑浊的米汤,又看了看弟子们渴望的眼神,轻轻摇了摇头:“先分给生病的弟子吧,我还不碍事。” 子贡无奈,只好先将米汤分给几个身体最虚弱的弟子。轮到颜回时,颜回也推辞了:“我尚能支撑,先给仲由(子路)他们吧。” 米汤极少,很快就分完了。子贡看着空空的陶罐,以及锅底剩下的一些粘稠的饭粒和灰黑的锅巴,叹了口气。 就在这时,孔子无意间一瞥,却看到颜回正站在陶罐旁,背对着众人,似乎在做什么。 他看到颜回用手从陶罐底部抓起了一小团黑乎乎的东西,迅速塞进了嘴里。 孔子心中猛地一沉。 颜回?那个他最信任、品德最高尚的弟子,竟然在大家都忍饥挨饿的时候,偷偷吃独食? 而且吃的还是锅底那些混杂着灰烬的脏饭? 一股难以言喻的失望和痛心涌上孔子的心头。难道,连颜回这样的人,在极端的困境面前,也无法坚守住品德的底线吗? 他一向认为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是真正安贫乐道、品德无暇的君子,可眼前这一幕,却让他对自己长久以来的判断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他没有立刻发作,只是默默地看着。 过了一会儿,子贡将陶罐刷洗干净,准备将剩下的锅巴分给大家。 颜回这时转过身来,脸上依旧是那副温和纯净的表情,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孔子心中五味杂陈。他决定要问个清楚,这不仅关乎颜回的品德,也关乎他对人性的认知,对他自己教育理念的验证。 他将颜回叫到一旁,尽量让自己的语气保持平静:“回,刚才我看你在陶罐旁,似乎吃了些东西?” 颜回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老师的意思,脸上露出一丝苦笑,连忙解释道:“老师明鉴。刚才煮饭时,不小心有些烟灰掉进了锅里,染黑了锅底的一些米饭。弟子想着,这些饭若是丢弃了,实在可惜;若是分给大家吃,又恐不洁,玷污了大家的口腹。所以,弟子便擅自将那些沾了灰的饭粒吃了。并非有意偷食,还请老师恕罪。” 孔子听完颜回的解释,呆立当场。 原来是这样! 他误会了颜回!他竟然怀疑自己最贤能、最纯良的弟子! 一股强烈的羞愧感和自责感涌上心头。 他看着颜回坦荡清澈的眼神,想到自己刚才心中的那些龌龊猜测,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 “唉……”孔子长叹一声,声音中充满了感慨和自省,“所信者目也,而目犹不可信;所恃者心也,而心犹不足恃。弟子记之,知人固不易矣!” 是啊,我亲眼所见的事情,尚且不能完全相信;我内心所做的判断,也未必可靠。认识一个人,了解一个人,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这一刻,孔子对人性的复杂,对认知的局限,有了更深切的体会。也对颜回的品德,有了更加坚定的信任和敬佩。 他拍了拍颜回的肩膀,眼中充满了歉意和欣赏:“好孩子,是老师错怪你了。” 颜回连忙道:“老师言重了,弟子行事,本该更加周全,不让老师误会才是。” 师生二人相视一笑,之前的误会烟消云散,反而让彼此的信任更加深厚。 看着颜回依旧苍白的脸色,孔子心中怜惜之情更甚。 他想起颜回刚才那番维护大道的话语,想到他默默吃下脏饭的举动,一股决心在心中升起。 “子贡找到的米已经没了,但天无绝人之路。”孔子站起身,目光扫向荒原,“这附近或许还有些能吃的野菜。我去寻一些来,煮些野菜汤,至少能让大家暖暖身子。” “老师,不可!”子路连忙阻止,“您身份尊贵,怎可亲自去做这等粗事?我去!” “我去吧,老师。”颜回也说道,“弟子年轻,脚力好些。” 孔子摆了摆手,脸上露出一丝温和而坚定的笑容:“无妨。与诸君共患难,本是为师应做之事。况且,为师也想亲自为回煮一碗干净汤的。” 他这话,既是对颜回的补偿,也是表达自己与弟子同甘共苦的决心。 说罢,他不顾弟子们的劝阻,拿起一个破旧的陶罐,独自一人朝着荒野深处走去。 寒风吹动着他的衣袍,他的身影在萧瑟的旷野中显得有些孤单,却又异常坚定。 他仔细辨认着地上的植物,希望能找到一些可以食用的根茎或者嫩叶。 可七日的饥饿,让他的脚步也有些虚浮,但他心中的信念支撑着他。 为了他的弟子们,为了他心中的大道,他不能倒下! 就在他俯身,小心翼翼地从冻土中拔出一棵带着泥土的、不知名的野菜,心中盘算着这能煮出多少汤水时,异变陡生! 他发现仅是一眨眼的功夫,自己忽然站在了一个干净整洁、古朴雅致的庄园门前。 青砖铺地,绿植葱郁,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从未闻过的食物香气和草药清香,沁人心脾。 眼前是一座古色古香的院落,大门敞开着,门楣上悬挂着一块木质匾额,上书三个苍劲有力的大字—— “食仙居?” 孔子握紧了手中那棵还带着陈蔡泥土的野菜,茫然地看着这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以及院中那个正带着一丝惊讶看向他的、气质出尘的年轻男子。 我是谁? 我在哪? 刚才发生了什么? 一连串的疑问,涌上了这位至圣先师的心头。 第195章 孔子:可否让我回去与弟子们共患难 程宇只见来者是一位老者,身形足有两米有余,面容清癯,须发虽已花白,但梳理得一丝不苟。 他穿着一身洗得发白但依旧整洁的古代儒服,样式古朴,与现代服饰格格不入。 老者脸上带着明显的疲惫和风霜之色,嘴唇有些干裂,但一双眼睛却异常明亮,深邃如同古井,蕴藏着智慧、仁爱,以及一丝经历世事后的沧桑与坚定。 最引人注目的是,老者手中还紧紧攥着一棵……带着泥土的野菜? 他试探性地开口,语气带着几分不确定:“请问……您是……孔丘先生?” 老者闻言,浑浊的眼神瞬间变得锐利,如同两道电光扫向程宇,带着惊疑和审视:“足下何人?竟识得老朽?” 他的声音浑厚中带着些许沙哑,是长时间缺水和疲惫的证明,但吐字清晰,带着古韵,正是春秋时期的雅言。 真的是孔子! 虽然食仙居接待过来自不同时空的食客,比如李承乾和长孙皇后,但那好歹是唐朝,距离现在一千多年。 而眼前这位,可是生活在两千五百多年前的至圣先师,华夏文明的奠基人之一! 这食仙居的时空连接能力,真是越来越离谱了! 强压下内心的震惊,程宇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对着孔子拱手一礼,姿态放得很低,这是对这位文化先贤发自内心的尊敬: “晚辈程宇,乃此间‘食仙居’主人。方才感应到时空……“ 程宇向孔子讲述了孔子为何会来到食仙居的缘由。 孔子听着程宇的话,眉头微蹙。 食仙居? 炼气士?这年轻人的言语和称谓方式都透着古怪,但态度恭谨,不似歹人。而且他竟然能准确猜出自己的身份,甚至隐约知道自己正身处困境? 孔子打量着程宇。 眼前的年轻人丰神俊朗,气质出尘,穿着一身简洁舒适、料子奇特的服饰,站在这个雅致得不像凡间居所的庭院里,显得从容不迫。 尤其是那双眼睛,清澈明亮,仿佛能洞察人心。 孔子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比程宇想象的要快,他放下手中的野菜,也对着程宇回了一礼,“老朽确实姓孔名丘,字仲尼。方才正在陈蔡之间,为弟子寻觅野菜充饥,不知何故,忽感天旋地转,便来到了此地。此地究竟是何处?足下又是如何得知老朽困于陈蔡?” 他的语气中充满了疑问和警惕。 这种匪夷所思的经历,让他这位见惯风浪的智者也感到了深深的不解和不安。 程宇知道,跟孔子这样的智者交流,遮遮掩掩反而容易引起怀疑,不如坦诚相告,当然,要用对方能理解的方式。 “孔先生,请容晚辈解释。”程宇侧身引孔子入院,“此地名为‘食仙居’,并非先生所处的春秋之世,而是……两千五百多年后的未来。” “什么?!”饶是孔子一生经历无数奇事,此刻也忍不住失声惊呼,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两千五百年……之后?!” 他猛地抬头看向天空,天色依旧是傍晚,但云彩的形状、空气的湿度,都与陈蔡旷野截然不同。 他又看向周围的建筑,虽然古朴,但细节处的工艺、门窗的样式,都透着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韵味。 未来?自己竟然来到了两千五百年后的世界?这怎么可能?! 孔子毕竟是孔子,最初的震惊过后,他迅速冷静下来,开始审视这个匪夷所思的现实。 他想到了之前的种种困顿,想到了自己颠沛流离、大道难行的遭遇,难道是上天……或者某种神秘的力量,将自己召唤到了这里? 他看向程宇,目光锐利:“足下说此地是未来之世,有何凭证?” 程宇笑了笑,没有直接拿出手机或者电灯之类的“未来神器”来冲击这位老人家,而是温和地说道:“先生乃大智慧者,晚辈不敢欺瞒。先生请看这庭院,感受此地气息。若非时空流转,先生又怎会于陈蔡旷野瞬间来到此地?至于凭证……晚辈这里有些吃食,或许能让先生感受到些许不同。” 他知道,对于一个饿了七天的人来说,再多的言语解释,都不如一碗热腾腾的食物来得实在。 而且,自己做的食物,本身就已经蕴含着超越凡俗的美味,是最好的证明。 孔子沉默了。 程宇的话虽然匪夷所思,但逻辑上却能解释他为何会突然出现在这里。他确实感受到了此地与春秋之世的不同,那种空气中弥漫的奇异安宁感,以及眼前这个年轻人身上那种超然的气质,都非同寻常。 他想起了还在陈蔡旷野中苦苦等待的弟子们,尤其是颜回那苍白的面容,心中顿时焦急起来。 “足下……”孔子定了定神,对着程宇郑重一揖,“老朽暂且信你所言。但老朽的弟子们尚在陈蔡之间,绝粮七日,危在旦夕!老朽岂能独自在此苟安?敢问足下,可有办法送老朽回去?” 他的语气急切,眼神中充满了担忧。 无论这里是何处仙境,无论未来世界多么奇妙,他心中最牵挂的,始终是那些追随他、信任他,此刻正饱受饥寒之苦的弟子们。 看着孔子焦急的神情,程宇心中不禁生出敬意。 这位圣人,身处绝境,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的安危,而是弟子的疾苦,这份仁爱之心,确实令人动容。 “先生不必担忧。”程宇安抚道,“食仙居自有其法则。既然能将先生接引而来,自然也能将先生送归原地。只是……” 他顿了顿,看着孔子风尘仆仆、难掩疲惫之色的面容:“先生一路劳顿,又饥渴交加,不如先在此稍作歇息,用些餐食,补充体力。晚辈这里正好有些刚出锅的粥品,或许能合先生胃口。” 孔子眉头微皱,他归心似箭,实不愿在此耽搁。 但他也知道,自己现在这个状态,就算立刻回去,也帮不上太多忙,反而可能成为累赘。而且,眼前这个神秘的年轻人似乎并无恶意,或许…… 他看了看程宇真诚的眼神,又感受了一下腹中强烈的饥饿感,终于点了点头:“如此……便叨扰足下了。但还请足下务必尽快设法送老朽回去,弟子们……等不得太久。” “先生放心。”程宇微微一笑,转身走向厨房。 第196章 朝闻道 他并没有做什么新的菜品,而是从保温的灶台上端出了一个早已准备好的大砂锅。 这砂锅是他之前闲暇时,用系统奖励的顶级食材精心熬制的,本是打算自己享用,没想到正好派上了用场。 砂锅盖子一打开,一股馥郁芬芳、甜糯清雅的香气瞬间弥漫开来,瞬间驱散了庭院中残留的些许寒意。 只见砂锅内,是满满一锅色泽温润、浓稠适中的粥。 粥体晶莹剔透,白色的米粒吸饱了汤汁,变得饱满圆润。 其中点缀着红色的枸杞、金黄的桂圆肉、饱满的莲子、翠绿的葡萄干、暗红的红枣、白色的薏米、黄色的玉米粒,还有一些切成小丁、泛着光泽的不知名果脯。 各种食材的颜色交相辉映,煞是好看,宛如一件艺术品。 【八宝莲子粥】 评分:【大师级】 评价:精选八种上等辅料,与顶级贡米慢火熬制而成。火候精到,甜度适中,口感软糯香甜,营养丰富。不仅能迅速补充体力,更能安神补气,调和五脏,蕴含着温和而强大的滋养之力。 这锅粥,无论是食材的选择,还是火候的掌握,都达到了程宇厨艺的巅峰水准,评为大师级毫不为过。 程宇盛了一大碗,双手递到孔子面前:“先生,请用。” 孔子看着眼前这碗色彩斑斓、香气扑鼻的粥,眼中闪过一丝讶异。 他一生虽然也曾享受过诸侯的宴请,但从未见过如此……精致华美的粥品。 那香气更是奇特,甜而不腻,带着一种沁人心脾的温暖感,仅仅是闻着,就让他的精神为之一振,腹中的饥饿感愈发强烈。 他接过碗,热量透过粗陶碗壁传递到手中,带来一丝暖意。他没有立刻动口,而是先仔细看了看碗中的食材。莲子饱满,红枣圆润,桂圆肉厚实……每一样都透着不凡。 “足下费心了。”孔子对着程宇点了点头,然后才拿起程宇递过来的木勺,舀了一勺送入口中。 粥刚入口,孔子整个人都僵住了。 一股难以形容的温润甘甜瞬间在口中化开。粥的口感极其软糯,几乎不需要咀嚼,米粒入口即化,留下满口醇厚的米香。 莲子粉糯微苦,红枣甘甜,桂圆温补,葡萄干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酸…… 八种辅料的味道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层次丰富,却又异常和谐。 更奇妙的是,随着粥的咽下,一股温暖的能量迅速扩散到四肢百骸,仿佛久旱的土地遇到了甘霖。 七日来的饥饿、寒冷、疲惫,似乎都在这股暖流的冲击下,迅速消融。 他甚至能感觉到自己干涸的经脉和枯竭的脏腑,正在被这股温和而强大的力量滋养着,恢复着生机。 “这……这是何等神物?!” 孔子眼中充满了震惊。 这碗粥的美味,已经超出了他对食物的认知,更重要的是其中蕴含的那股神奇的滋养之力,简直如同传说中的仙丹琼浆! 他再也顾不上矜持,一勺接一勺地将碗中的粥送入口中。 每一口,都是极致的享受,每一口,都在恢复着他的体力与精神。 一碗粥很快见底。 孔子放下碗,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仅仅一碗粥,他感觉自己仿佛脱胎换骨一般,之前的虚弱和疲惫一扫而空,精神矍铄,甚至比未困陈蔡之前还要好上几分。 他站起身,对着程宇深深一揖,神色肃穆:“程先生此粥,非凡品也!活命之恩,老朽铭记于心!” 他不再称呼“足下”,而是改称“程先生”,态度也从之前的警惕和疑问,变成了真诚的感激和敬佩。 这一碗粥,彻底打消了他对程宇和这个“食仙居”的最后一丝疑虑。能拿出如此神物的,绝非凡俗之辈。 程宇坦然受了他这一礼,微笑道:“先生言重了。能为先生略尽绵力,是晚辈的荣幸。” 孔子看着程宇,又看了看砂锅里剩下的粥,眼中闪过一丝挣扎,最终还是开口道:“程先生,老朽有一不情之请。” “先生但说无妨。” 孔子指了指那个砂锅,语气带着恳求:“老朽那些弟子,尚在忍饥挨饿。不知……先生可否将这剩下的粥,赐予老朽带回?让他们也能……尝尝这活命的甘霖?” 程宇看着孔子那双充满恳切和希冀的眼睛,这位在绝境中首先想到弟子的老人,让他心中那份对先贤的敬意又加深了几分。 将剩下的粥带回去? 这自然不是问题。 程宇随即挥手拿出了几个保鲜盒。 “我做的比较多,你可以多装点。” 孔子连连点头,再次感谢后便不再耽搁,小心翼翼地将砂锅里剩下的八宝莲子粥全部倒入食盒中。 一切准备妥当,孔子手捧着食盒,心情激动而复杂。 此行奇遇,不仅解了自身困厄,更得了活命的希望带给弟子,还见识了闻所未闻的未来之世和这位神秘莫测的程先生。 “程先生高义,救我师徒于危难,此恩此德,孔丘没齿难忘。” 孔子最后深深一揖,“他日若有机会,定当……” “先生言重了。”程宇打断了他,“相逢即是有缘。以后有空还可再来?” 孔子面色一喜,点点头,眼中闪过一丝坚定:“程先生,老朽有一问,不知当讲不当讲?” “先生请讲。” “先生既来自未来,可知……老朽之道,未来命运如何?可能行于天下?” 孔子问出这个问题时,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这是他一生追求的终极疑问,也是他颠沛流离、屡遭困厄却始终不肯放弃的根源。 程宇看着孔子眼中那份深沉的期盼,心中微动。 他知道,这个问题对孔子意味着什么。 他沉默了片刻,没有直接回答“是”或“否”,而是换了一种方式。 “先生之道,如日月经天,江河行地。” 程宇的声音平静而有力,“两千五百年岁月流淌,王朝更迭,世事变迁,然先生之教诲,早已融入华夏血脉,成为世代子孙立身行事的准则。后世尊先生为‘至圣先师,万世师表’,建庙塑像,四时祭祀,研习先生之言者,遍布天下,乃至万国。” 轰! 程宇的话,如同九天惊雷,在孔子心中炸响! 至圣先师?万世师表? 融入华夏血脉?成为立身准则? 遍布天下,乃至万国? 孔子整个人都呆住了,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一生追求的“道”,那个被诸侯轻视、被世人误解、甚至连自己有时也会怀疑是否能够实现的理想,在两千五百年后,竟然……竟然得到了如此崇高的评价和广泛的传播? 巨大的惊喜和激动如同潮水般涌上心头,冲刷着他连日来的疲惫、委屈和忧虑。他感觉自己的眼睛有些湿润,活了六十余年,经历无数风雨,从未有一刻,像现在这般心潮澎湃,难以自已。 他想到了颜回那句“夫子之道,至大至深,天下莫能容”,想到了自己那句“吾道非邪?为何至此?是邦无道也”,原来……原来自己的坚持,并非虚妄!自己的“道”,终究是会被后世所理解,所尊崇的! “好……好啊!” 孔子喃喃自语,声音哽咽,激动得难以言表。 他挺直了原本因饥饿而有些佝偻的腰背,仿佛瞬间找回了所有的力量和信念。 之前所有的困顿、挫折、怀疑,在这一刻都烟消云散。 程宇静静地看着他,没有打扰这位老人激动的心情。 他知道,这番话对孔子的意义,远胜过任何物质的帮助。 第197章 奖励竟是儒家六艺! 春秋时空。 孔子低头看了看手中几个温润的食盒,又抬头望了望阴沉的天空,刚才的经历如同梦境一般,唯有手中食盒的温度和怀里的仙豆,证明着一切都是真实发生过的。 “老师!” “夫子回来了!” 远处传来弟子们惊喜交加的呼喊声。 子路、子贡、颜回等人踉踉跄跄地跑了过来,看到老师安然无恙,手中还提着数个陌生的食盒,都围了上来。 “老师,您去哪里了?我们担心死了!”子路性子最急,上下打量着孔子,见他虽然衣衫依旧,但面色红润,精神焕发,与之前判若两人,不由得惊奇万分。 “是啊,老师,您……您气色好多了!”子贡也上前,眼中带着难以置信的探究。 颜回只是静静地看着,眼神中是失而复得的庆幸,以及对老师状态变化的深深好奇。 孔子看着围拢过来的弟子们,眼中满是欣慰与激动。 他扬了扬手中的几个食盒,温和地笑道:“为师方才偶遇一位异人,得赐些吃食,足以解我等燃眉之急。” 异人? 弟子们面面相觑,皆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惊疑。 这荒郊野岭,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哪里来的异人? 而且看老师这精神面貌,简直像是换了个人!七日的饥饿和疲惫,仿佛从未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子贡心思活络,注意到老师手中的食盒材质非凡,温润如玉,绝非凡品,心中更是好奇,暗想那位“异人”定然不凡。 孔子没有过多解释,他知道,食物本身就是最好的证明。 他打开其中一个食盒,一股难以形容的甜香瞬间飘散开来,仿佛带着某种神奇的魔力,引得所有人都用力吸着鼻子,喉结滚动。 只见食盒内,是色泽温润、点缀着各色果干莲子的粥。那粥体晶莹,汤汁浓稠,即便在昏暗的天光下也泛着诱人的光泽。 “来,都尝尝吧。”孔子示意子贡将粥分发下去。 弟子们早已饥肠辘辘,此刻闻到如此异香,哪里还顾得上追问。 子贡小心翼翼地将粥分到每个人的破碗里,虽然量不多,但那香气和色泽,已经让众人垂涎欲滴。 子路第一个迫不及待地舀起一勺送入口中。 “唔——!”他猛地瞪大了眼睛,粗犷的脸上写满了震撼,咀嚼的动作都停滞了。 那粥入口即化,软糯香甜,各种味道在口中层层叠叠地绽放,最后化作一股温暖而强大的热流,瞬间涌向四肢百骸。 七日的饥饿带来的虚弱感,仿佛被这股暖流瞬间冲散了大半! “这……这是什么神仙粥?!”子路含糊不清地惊呼,脸上满是难以置信的狂喜。 其他人也纷纷动口。 “太好吃了!我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东西!”有弟子激动得眼泪都流了下来,不是因为悲伤,而是因为极致的美味和身体瞬间恢复的舒适感。 “感觉……感觉身体暖和起来了!力气也回来了!”一个病弱的弟子感觉自己仿佛重新活了过来。 颜回细细品味着碗中的粥,感受着那股温和而强大的滋养之力,眼中同样闪烁着异彩。 这绝非凡间之物!他看向老师,只见孔子正含笑看着他们,眼中充满了慈爱。 很快,几个食盒的粥被分食一空。 弟子们虽然意犹未尽,但腹中的饥饿感已经大大缓解,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疲惫和绝望被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久违的活力和希望。 “老师,那位异人……莫非是仙人?”一个弟子忍不住问道,语气中充满了敬畏。 其他人也都看向孔子,眼神热切。能拿出如此神粥,又能让老师瞬间恢复精神,除了仙人,还能有谁? 他们追随老师,颠沛流离,困顿于此,难道是他们的德行感动了上天,派仙人来搭救了吗? 想到这里,不少弟子激动得热泪盈眶,觉得所有的苦难都值得了。 孔子看着弟子们激动的神情,知道他们心中所想。他微微点头,又摇了摇头:“那位先生非是鬼神,或为异世之贤者。其所居之地,非你我所能想象。”他简略地提了一下“食仙居”和“未来之世”的概念,听得弟子们云里雾里,但都明白了老师确实经历了一番奇遇,而且那位“程先生”绝非凡俗。 这时,一个平时较为严谨的弟子,冉求,上前一步,带着疑虑问道: “老师,您昔日曾教导我们,‘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又言‘敬鬼神而远之’,‘子不语怪力乱神’。今日您遇此奇事,受异人赠食,这……这是否与您平日的教诲有所相悖?我等受此恩惠,未来是否会因此招致祸患?” 冉求的问题,让刚刚激动起来的气氛瞬间安静下来。 是啊,老师一向强调人事,对鬼神之事持审慎态度。 如今接受了这近乎神迹的馈赠,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所有人的目光再次聚焦在孔子身上。 孔子赞许地看了冉求一眼,这个问题问得很好,直指核心,也是他心中需要向弟子们解释清楚的。 他沉吟片刻,声音变得庄重而清晰,如同暮鼓晨钟,在弟子们心中响起: “‘敬鬼神而远之’,非是全然否定其存在,亦非让你等闭目塞听,对未知视而不见。‘敬’,是因其未知,存一份戒惧之心,不妄加揣测,不沉溺其中;‘远之’,是让你等专注于当下,致力于人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此乃我辈立身之本,不可因求鬼神庇佑而荒废。”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众弟子,语气更加坚定:“至于‘不语怪力乱神’,非是不信其有,而是不欲以虚无缥缈之事惑乱人心,不欲以鬼神之说取代人伦大道。世间自有其运行之理,大道亦在其中。今日我等困顿于此,并非道之过,乃时也,命也。” 孔子看向手中的食盒,又看向弟子们恢复元气的面容,语气温和而有力:“今日偶遇程先生,得其援手,解我等燃眉之急,此乃困顿之际的一线生机,亦可视为大道不绝、天无绝人之路的体现。 我等受此恩惠,当铭记于心,更当以此为激励,愈发坚定求道之心。 此粥食之,恢复体力,是为了更好地行道,是为了有余力去践行我们的理念,而非贪图享受。若因噎废食,畏惧未知而拒斥生机,岂非迂腐?岂非见小利而忘大道?” 他最后总结道:“所谓‘怪力乱神’,若其助人向善,解人危难,未尝不可视为‘道’之变种显化。我们所受之食,源自良善,用于存续慧命以继绝学,又何祸之有?真正该警惕的,是以怪力乱神蛊惑人心、谋取私利之徒,那才是需要‘远之’,需要‘不语’的。” 孔子的一番话,深入浅出,既坚守了儒家“人本”的核心原则,又结合实际,对“怪力乱神”给出了新的、更具智慧的阐释。弟子们听得茅塞顿开,心中的疑虑尽去,对老师的智慧和变通愈发敬佩。 “老师说的是!” “弟子明白了!” 众人纷纷点头,心中的信念更加坚定,仿佛刚才的饥饿和困顿,都只是为了迎接这一场关于“道”与“变通”的深刻教诲。 …… 食仙居内。 程宇送走孔子后,便迫不及待地开启了好评奖励。 【《六艺全通》技能书:蕴含儒家核心实践技能——礼(礼仪规范)、乐(音乐素养)、射(弓箭技艺)、御(驾车技能)、书(书法文字)、数(计算能力)的完整知识与精髓。使用后,宿主将瞬间掌握此六艺,达到融会贯通、大师级水准。】 六艺! 这可是古代贵族和士人的核心技能,代表着全面的素养和能力。 虽然在现代社会,射箭和驾驭马车(御)的应用场景不多,但礼仪、音乐、书法、计算能力,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极为有用的素质。 更何况,这是“全通”级别,意味着不仅仅是学会,而是达到了极高的水准,是真正的“大师级”。 “使用。” 程宇毫不犹豫。 技能书化作一道璀璨的流光,瞬间融入他的意识之中。 刹那间,磅礴的信息流涌入脑海,无数关于礼仪的规范细节、宫商角徵羽的乐理韵律、张弓搭箭的精准技巧、驾驭车马的平衡协调、不同书体的笔法结构、乃至古代筹算的复杂原理…… 如同与生俱来一般,清晰地烙印在他的脑海中,并且完美地与他的身体协调统一。 他闭上眼睛,仿佛置身于一座古老的学堂,亲历着六艺的传承与演练。 他能感受到弓弦的弹性、马匹的律动、毛笔的柔韧、筹码的碰撞……这些技能不再是书本上的死知识,而是融入了骨髓、化作了本能。 再睁开眼,眼前的世界似乎都变得不同。 他能更敏锐地捕捉到环境中的细节,更能清晰地感知自身的协调与平衡。 举手投足间,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一种古老的、雅致的韵味。脑海中的知识体系也变得更加完善,仿佛被打通了任督二脉。 这种感觉太过奇妙,仿佛在短短一瞬之间,他便跨越了千年的时光,吸收了无数先贤的智慧和经验。 “六艺全通……这奖励,真是超出想象。” 程宇喃喃自语,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有了这些技能傍身,无论是在哪个时空,他都能更加游刃有余。 第198章 钢铁洪流惊乡邻 清晨的薄雾尚未完全散去,前三关庄还沉浸在一片宁静之中。 几声零星的鸡鸣狗吠,打破了黎明的寂静。 然而,这份宁静很快就被一阵由远及近的轰鸣声彻底撕碎。 “啥动静啊这是?”村口老槐树下,几个早起纳凉的老爷子伸长了脖子,朝着村外土路的方向张望。 “听着像是大车?好几辆!”一个耳朵尖的老汉侧耳听了听,脸上露出惊疑不定的神色。 前三关庄地处偏僻,平日里除了偶尔进村收山货的小货车,很少有大型车辆光顾。 这接连不断的引擎轰鸣声,立刻引起了全村人的注意。 很快,一辆接着一辆崭新的大型工程车辆,如同钢铁巨兽般,缓缓驶入了村民们的视线。 打头的是几辆越野皮卡,车身上印着“xx路桥建设集团”的字样,后面跟着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水泥搅拌车,还有几辆满载着各种材料和设备的大卡车,排成了一条长龙,小心翼翼地行驶在狭窄的村道上。 车队的气势,瞬间让整个前三关庄都沸腾了。 “我的乖乖!这是干啥呀?!” “这么多大车?是要把咱们村给拆了吗?” “看那车上的字,路桥公司?难道……是要给咱们修路?!” 村民们纷纷走出家门,聚集在道路两旁,好奇、惊讶、议论纷纷。 孩子们兴奋地追着车队跑,大人们则交头接耳,猜测着这突如其来的大阵仗到底是为了什么。 车队最前方的一辆黑色越野车停稳,车门打开,走下一位身着干练职业套装的女性。 正是姜木兰。 她戴着墨镜,长发在脑后一丝不苟地盘起,整个人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近的专业气场。 她目光快速扫过周围好奇的村民,微微颔首示意,随即转身,开始有条不紊地对讲机里下达指令。 “王工,a组负责场地平整和临时设施搭建,b组勘测食仙居后山路线,c组检查通往主路的现有路基情况。注意安全,尽量减少对村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对讲机里传来一个沉稳的男声:“收到,姜总,保证完成任务。” 被称作王工的是一个皮肤黝黑、身材敦实的中年男人,他从后面一辆皮卡上跳下来,脸上带着常年跑工地的风霜,眼神却很亮,透着精明和干练。 他快步走到姜木兰身边,看着眼前这个偏僻得有些过分的小山村,又看了看远处那座掩映在绿树中的古朴庄园,忍不住小声问道:“姜总,这地方……路况可真不怎么样。业主真要在这儿搞这么大动作?这投入可不小啊。” 他接这活儿的时候就有些纳闷,合同签得爽快,预付款给得及时,就是这地点,实在有些出乎意料。 看这架势,不像是修条简单的便道,倒像是要建个高标准的小型公路。 姜木兰推了推墨镜,语气平淡:“按合同办事,业主的要求就是我们的目标。钱到位,我们把活儿干漂亮就行。” 王工嘿嘿一笑,不再多问。 干这行的,拿钱办事是规矩,雇主的心思不用瞎琢磨。 只是他心里还是嘀咕,这位程老板到底是何方神圣,能在这种地方,请动他们这支在省内都小有名气的路桥队伍,还给出那么优厚的条件。 就在这时,食仙居的大门缓缓打开。 程宇信步走了出来。 他今天穿的是一身简单的月白色棉麻常服,没有过多的装饰,却自有一股难以言喻的清雅脱俗。 晨光熹微,薄雾缭绕,衬得他如同踏雾而来的谪仙,丰神俊朗,气质卓然。 “哇——” “这……这就是那个程老板?” “比上次看着还……还好看呐!” 围观的村民中响起一片低低的惊叹声,尤其是几个年轻的媳妇和姑娘,脸颊都有些微微发烫,目光不由自主地被吸引过去。 就连王工这样见惯了场面的老江湖,看到程宇的瞬间,也愣了一下,心里暗赞一声: 好个俊俏的年轻人!难怪能让姜总这样的人物都亲自坐镇。 程宇的目光平和地扫过众人,最后落在王工身上,微微颔首:“王工是吧?一路辛苦了。” 他的声音清朗温和,如同春风拂过,让人心生好感。 王工连忙上前一步,伸出手:“程老板您好!不辛苦不辛苦,应该的。” 程宇与他轻轻一握,随即松开,转向姜木兰:“木兰,都安排好了?” 姜木兰点头:“嗯,初步勘测和准备工作已经开始了。” 程宇“嗯”了一声,然后看向周围竖着耳朵的村民们,朗声说道:“各位乡亲,这次请施工队来,主要是想把从村口主路到我这食仙居的路,还有从食仙居到后山的路,重新修整一下。施工期间可能会有些噪音和不便,还请大家多多包涵。” 他的话音不高,却清晰地传到了每个人的耳朵里。 村民们一听,顿时议论开了。 “修路?修到食仙居和后山?” “我还以为是要把咱们整个村的路都修了呢!”一个老汉略带失望地嘟囔道。 “想啥美事呢?人家程老板修自家的路,关咱们啥事?”旁边有人怼了一句。 “那也好了!至少以后去程老板那儿方便多了!那条土路,一下雨就没法走!” “是啊是啊,程老板这是办了件大好事啊!” 虽然不是给全村修路,但修整通往食仙居和后山的道路,对村民来说也是件好事。毕竟食仙居现在可是村里的“招牌”,偶尔还有城里人慕名而来,路好走了,对大家都有好处。 更何况,程宇平时待人温和,村里人对他印象都很好。 村长不知何时也挤了过来,满脸堆笑地对程宇说:“程老板,您这可是大好事啊!需要村里帮忙的地方,您尽管开口!” 程宇笑着回应:“多谢村长,暂时不用。安心施工就好。” 他转头对王工说:“王工,工程上的事,你多和姜总沟通。生活上有什么需要,可以直接找我。” 王工连忙点头:“好的好的,程老板您放心,我们一定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看着眼前这热火朝天的景象,程宇脸上露出一丝满意的微笑。 食仙居的升级改造已经完成,内部设施齐全,但外部的交通始终是个短板。 如今诸艺在身,他对环境的要求也更高了一些,一条平整顺畅的道路,不仅方便自己和未来的客人,也能让整个食仙居的气场更加流通顺畅。 随着姜木兰一声令下,各种工程车辆开始缓缓启动,在王工的指挥下,有条不紊地开赴各自的作业区域。 挖掘机的轰鸣声、推土机的低吼声,以及工人们的吆喝声交织在一起,打破了前三关庄往日的宁静。 姜木兰站在路边,看着眼前的一切,心中也是感慨万千。 她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主持建筑工程。 而这一切的中心,都是那个让她越来越看不透的男人——程宇。 他就像一个谜,每次你以为接近了真相,却发现他背后隐藏着更大的秘密。 从最初的病弱青年,到如今挥金如土、气度不凡的食仙居主人,他的变化实在太大了。 她收回思绪,重新将注意力投入到工作中。 不管程宇有多少秘密,她现在要做的,就是替他把这条路修好,修得漂漂亮亮,让他看到自己的价值。 第199章 千金买马骨,重赏动人心 工程启动的第一天,效率高得惊人。 王工带领的这支队伍确实是精锐,经验丰富,分工明确,各种机械操作娴熟,再加上姜木兰这位能力出众的“监工”坐镇,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着。 中午时分,到了饭点。 按照惯例,施工队有自带的伙食,通常是简单的盒饭或者大锅菜。 王工正准备招呼大家开饭,却见食仙居那边,几个穿着干净工作服的人推着几辆保温餐车走了过来。 为首的是一个看起来有些憨厚,但动作麻利的中年人,正是程宇用食仙居权限“召唤”出来负责部分杂务的家养小精灵晚茶幻化的人类形象,对外则宣称是食仙居的厨师老刘。 “王工,姜总,程老板吩咐了,以后大家的伙食都由我们食仙居负责。”老刘笑呵呵地打开保温餐车的盖子。 一股难以形容的香气瞬间飘散开来,让刚刚还觉得肚子不饿的工人们,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只见餐车里,摆放着一个个不锈钢大盆。 一盆是红烧肉,色泽红亮诱人,肉块肥瘦相间,炖得软糯入味;一盆是麻婆豆腐,红油滚滚,豆腐嫩滑,撒着翠绿的葱花和喷香的花椒面;还有一盆是清炒时蔬,碧绿生青,看着就爽口;主食是大米饭,粒粒饱满,晶莹剔透,散发着浓郁的米香;旁边还有一大桶紫菜蛋花汤,热气腾腾。 这伙食标准,别说是在工地了,就算是在城里的大饭店,也算得上是相当丰盛了! 工人们都看傻了眼。 “我……我没看错吧?红烧肉?这么多?” “还有麻婆豆腐!我的天,这味儿也太正了!” “这……这真是给咱们吃的?”一个年轻工人有点不敢相信,捅了捅旁边的同伴。 王工也是一愣,他走南闯北带队施工多年,什么样的工地伙食没见过? 要么是油汪汪的大锅菜,要么是干巴巴的馒头咸菜,像今天这样色香味俱全,堪比饭店席面的,简直是闻所未闻! “老刘师傅,这……这太破费了吧?”王工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老刘摆摆手,憨厚地笑道:“程老板说了,大家干活辛苦,吃得好才有力气!管够!不够我再回去做!” 姜木兰在一旁看着,嘴角也忍不住微微上扬。 程宇这家伙,要么不做,要么就做到极致。 这手笔,看似只是改善伙食,实则是在收买人心。 工人们一开始还有些拘谨,毕竟这伙食太好了,有点受宠若惊。 但那诱人的香气实在太过霸道,加上老刘和姜木兰都招呼大家别客气,终于有人忍不住,拿起碗筷盛了一大勺红烧肉,配上米饭,大口吃了起来。 “唔!好吃!太好吃了!”那工人眼睛瞪得溜圆,含糊不清地赞叹着。 有了第一个带头的,其他人也纷纷围了上来。 一时间,工地上只剩下呼噜呼噜的吃饭声和此起彼伏的赞叹声。 “这肉炖得,入口即化啊!” “这豆腐,又麻又辣又烫,过瘾!” “米饭都比咱家自己做的好吃!” “跟着程老板干活,这待遇,绝了!” 工人们一边狼吞虎咽,一边议论纷纷,脸上的疲惫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满足和兴奋。 一顿丰盛的午餐,瞬间将所有人的积极性都调动了起来。 吃过午饭,稍作休息,工人们干劲更足了。 挖掘机挥舞着巨臂,推土机发出低沉的咆哮,压路机来回碾压,整个工地热火朝天,效率比上午又提高了不少。 傍晚收工时分,程宇再次来到了工地。 夕阳的余晖洒在他身上,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边,更显得他气度不凡。 他示意王工将所有人都召集起来。 工人们虽然有些疑惑,但还是迅速集合,站成了一个方阵,目光都投向了这位年轻得有些过分的“大老板”。 程宇目光平静地扫过众人,看着他们脸上虽然带着汗水和尘土,但眼中却闪烁着期待和活力的光芒,满意地点了点头。 “各位师傅,今天辛苦了。”程宇开口,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到每个人耳中,“大家今天的表现,我和姜总都看在眼里,效率很高,我很满意。” 工人们听到老板的肯定,脸上都露出了笑容,腰杆也挺直了几分。 程宇话锋一转:“我知道,大家出来干活,挣的都是辛苦钱。风里来雨里去,不容易。” 他顿了顿,目光变得锐利了几分,缓缓说道:“所以,我决定,在原定合同工资的基础上,给大家涨一涨。” 涨工资?! 工人们顿时精神一振,目光灼灼地看着程宇。 程宇伸出三根手指:“从今天起,所有参与本次工程的师傅,日薪,在你们原有合同标准上,翻三倍!” “轰!” 人群瞬间炸开了锅! “什么?!翻三倍?!” “我没听错吧?!” “一天……那不是能挣小两千块钱了?!” “我的天老爷!” 工人们一片哗然,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的狂喜! 他们干这行,累死累活,一天能挣个三五百就算不错的了,现在直接翻三倍? 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 王工也懵了,他使劲眨了眨眼睛,掏了掏耳朵,怀疑自己是不是因为中午吃太好,出现幻听了。 他看向旁边的姜木兰,只见姜木兰神色平静,似乎早就知道,这才意识到,程老板是认真的! “程……程老板,您……您说的是真的?”王工的声音都有些颤抖。 程宇微微一笑,肯定地点头:“当然是真的。这只是其一。” 还有?!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心脏砰砰直跳。 程宇继续说道:“其二,工程期间,大家的食宿,都按今天的标准来,保证大家吃好住好,没有后顾之忧。” 这个大家已经体验到了,纷纷点头,心里更是熨帖。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程宇加重了语气,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本次工程,预算是定好的。我只有一个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快完工。工程每提前一天完成,我额外奖励团队十万元!” 一天十万?!人群再次骚动起来。 “还不止。”程宇抬手,示意大家安静,“等到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整个项目预算的剩余资金,无论剩下多少,将全部作为奖金,发放给在场的每一位师傅,按人头,平均分配!” 平均分配?! 剩余资金?! 这两个词,如同两颗重磅炸弹,彻底引爆了全场! 工人们彻底疯狂了! “我的妈呀!!” “发财了!发财了!” “程老板万岁!!” 有人激动得跳了起来,有人互相拍打着肩膀,有人甚至喜极而泣! 这个奖励机制太狠了! 日薪翻三倍,已经是天价了! 提前完工还有额外奖励!最疯狂的是,剩余资金全部平分!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他们干活越快,越省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他们自己拿到的钱就越多!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打工了,这简直是给自己干活啊! 王工激动得脸红脖子粗,他粗略估算了一下,如果他们卯足了劲干,把工期缩短一半,再省着点用料,那最后每个人分到的奖金,可能比他们一年的工资还要多! “程老板!您放心!我们保证!保证把活儿干得又快又好!绝对让您满意!” 王工扯着嗓子吼道,代表所有工人立下了军令状。 “对!保证让老板满意!” “拼了!!” 工人们群情激昂,士气达到了顶峰。 之前的疲惫一扫而空,恨不得现在就抄起家伙连夜开干! 站在人群外的村长,看得是目瞪口呆,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 他活了大半辈子,就没见过这么发钱的老板! 千金买马骨,这位程老板,果然不是凡人啊! 姜木兰看着眼前这沸腾的场面,又看了看身边依旧云淡风轻的程宇,心中再次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 震撼,佩服,还有一丝丝……连她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的悸动。这个男人,总能在不经意间,做出骇俗之举。 程宇抬手虚按,示意大家冷静:“规矩我已经说了,具体的合同细节,姜总会和王工对接。我只有一个要求,安全第一,质量为王。谁要是敢在工程质量上动歪心思,或者因为抢工期而忽视安全,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他最后这句话,语气虽然平淡,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让原本狂热的工人们瞬间冷静下来,心中凛然。 “是!程老板放心!”王工带头保证。 看着士气已经被彻底点燃的工人们,程宇满意地点了点头。 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他相信,在这史无前例的激励下,这条路很快就能以超乎想象的速度和质量,呈现在自己面前。 夕阳彻底落下,夜幕降临,但前三关庄的这个夜晚,注定因这群打了鸡血的工人而不再平静。 工地上灯火通明,机器的轰鸣声再次响起,伴随着工人们高亢的号子声,一股前所未有的建设热情,在这片偏僻的土地上,熊熊燃烧起来。 第200章 效率惊人 事实证明,金钱的力量是无穷的。 在程宇开出的天价薪酬和巨额奖金刺激下,王工和他手下的这支施工队爆发出了惊人的能量。 他们就像上满了发条的机器,每天天不亮就开工,直到深夜才收工,中间除了吃饭和必要的休息,几乎没有任何停歇。 工人们更是个个如同打了鸡血,干劲十足。 以前需要三个人抬的材料,现在两个人抢着干;以前需要磨蹭半天的活儿,现在一个小时就搞定。 每个人心里都憋着一股劲,不仅是为了那高昂的日薪,更是为了那诱人无比的“剩余资金平分”大奖! “快快快!老张,那边的水泥跟上!” “小李,压路机再过两遍,压实点!这可是关系到咱们奖金的!” “都打起精神来!早一天完工,咱们就多拿十万块!” 工地上,类似的吆喝声此起彼伏。 大家不仅干活卖力,还自发地互相监督,生怕有人偷懒或者在材料上动歪心思,影响了最终的奖金。 王工更是每天都盯在现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抓得极严,生怕出一点纰漏,辜负了程老板的信任和重赏。 食仙居的伙食也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每天三顿,顿顿不重样,而且都是程宇亲自(或者说,通过家养小精灵以他的名义)烹饪的美味佳肴。 虽然不像招待时空食客那样动用高级食材,但仅仅是普通的食材,经过程宇大师级的厨艺烹调,也足以让这些常年吃工地餐的汉子们感觉像是在过年。 “程老板这手艺,绝了!比五星级酒店的大厨还厉害!” “天天吃这个,干活都有劲儿!” “等工程结束了,回家还真吃不惯婆娘做的饭了!”工人们一边吃得满嘴流油,一边幸福地感慨。 好伙食加上高工资、高奖金,让整个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姜木兰作为总负责人,也忙得脚不沾地。 她每天都要核对工程进度,协调材料供应,处理各种突发状况,确保一切都在计划内顺利进行。 看着工地上那热火朝天的景象,她也不得不佩服程宇这一手的“钞能力”确实厉害。 短短几天时间,工程进度已经完成了近三分之一,效率之高,连她这个经验丰富的项目管理者都感到咋舌。 这天傍晚,姜木兰拿着最新的进度报告来到食仙居找程宇。 程宇正坐在庭院的凉亭里,悠闲地品着茶。他面前的石桌上,摊开着一张宣纸,上面用行云流水的毛笔字绘制着几幅建筑草图,线条流畅,构思精巧,赫然是后山扩建的初步设想。 姜木兰看到那几幅草图,微微一愣。她知道程宇会写毛笔字,但没想到他的书法和绘画功底竟然如此深厚,这几笔勾勒,颇有大家风范。 “进度很快,照这个速度,能比预期提前至少十天完工。”姜木兰将报告递给程宇,在他对面坐下。 程宇放下毛笔,接过报告扫了一眼,点了点头:“意料之中。辛苦你了,木兰。” “应该的。”姜木兰顿了顿,看着程宇那张在夕阳下显得愈发俊美的侧脸,还是忍不住问道,“程宇,你老实告诉我,你到底……有多少钱?” 这个问题她憋在心里很久了。 从之前那一箱金条,到这次毫不眨眼地砸下重金修路,程宇展现出的财力,已经远远超出了她的想象。 程宇端起茶杯,轻轻啜了一口,没有直接回答,反而笑着反问:“怎么?怕我付不起工程款?” “我不是那个意思!”姜木兰有些气恼,这家伙总是这样,关键问题上就打太极,“我只是……只是好奇。你变化太大了,我有点……不认识你了。” 她的语气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委屈和迷茫。 上次见面后,这才过去啊。 外貌、气质上感觉比之前又强了不少,搞得她现在看到程宇,都有一种想立马抱上去的冲动。 程宇放下茶杯,目光看向庭院外忙碌的工地,眼神变得有些深邃:“人总是会变的,木兰。有些事情,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你只需要知道,我对你,没有恶意,也不会让你陷入危险。” 他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 姜木兰看着他认真的眼神,心中的那点不安和疑虑,似乎也消散了不少。 她轻轻“嗯”了一声,不再追问。她知道,程宇不想说的事情,再问也问不出来。 两人沉默了片刻,气氛有些微妙。 就在这时,一阵嘈杂的争吵声隐隐从工地那边传了过来,打破了这份宁静。 “怎么回事?”姜木兰眉头一皱,站起身。 程宇也站了起来,两人对视一眼,快步朝着工地走去。 只见工地的入口处,围了一小群人。 王工正涨红着脸,和一个尖嘴猴腮、穿着邋遢的村民模样的中年男人争论着什么。 旁边还站着几个看热闹的村民,对着那中年男人指指点点。 “……凭什么不让过?这条路我们走了几十年了!你们把路一拦,让我们怎么去后山砍柴?” 那尖嘴猴腮的男人唾沫横飞,声音尖利。 王工气得不行:“我们这是在施工!为了安全暂时封闭,等路修好了,大家走着不更方便吗?再说了,这修路是程老板出钱,方便大家的好事,你怎么就不讲道理呢?” “我不管!反正今天我就要从这儿过!谁敢拦我,我就躺这儿不走了!” 那男人耍起了无赖,一屁股就要往地上坐。 “你!”王工气得指着他,说不出话来。 其他工人也围了上来,对着那男人怒目而视。 “我说刘老四,你差不多得了啊!程老板好心修路,你怎么还来捣乱?”一个村民看不过去了,开口说道。 “就是!人家施工有规定,暂时绕一下路怎么了?” “我看你就是想讹点好处吧?” 被叫做刘老四的男人梗着脖子,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我不管!反正今天不让我过,这活儿谁也别想干!” 原来,这个刘老四是村里有名的懒汉加无赖,平时游手好闲,好吃懒做。 听说程宇这边工地搞得热火朝天,还给工人们发了很多福利,就动了歪心思,想借着施工封路这个由头,讹点钱花花。 姜木兰和程宇走了过来。 “怎么回事?”姜木兰冷声问道,她常年身居高位,自带一股威严,让原本嘈杂的场面瞬间安静了不少。 王工看到姜木兰和程宇来了,连忙上前解释了情况。 刘老四看到程宇,眼睛一亮,知道这位才是正主,立刻换上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凑上前去:“程老板,您可得给我评评理啊!他们这施工队太霸道了,把路一封,我们这些靠山吃饭的,连活路都没了啊!” 程宇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没有说话。 姜木兰冷冷地看着刘老四:“这条路是程老板出资修建,施工期间为了安全暂时封闭,合情合理。你需要去后山,可以从旁边绕行,耽误不了多少时间。” “绕行?那得多走多少冤枉路?”刘老四眼珠子一转,“不行!除非……除非程老板给我点补偿!不然今天这路,谁也别想过!” 图穷匕见。 周围的村民都露出了鄙夷的神色。 “刘老四,你还要不要脸了!” “就是,太不是东西了!” 王工和工人们更是气得摩拳擦掌,要不是程宇和姜木兰在场,估计早就上去揍人了。 程宇看着眼前这个撒泼耍赖的刘老四,眼中闪过一丝冷意。他本不想惹麻烦,但这人自己撞上来,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他没有动怒,只是淡淡地开口,声音不大,却带着一股让人心头发寒的平静:“你要补偿?” 刘老四以为程宇怕了,顿时来了精神,点头哈腰道:“是啊是啊,程老板您大人有大量,随便给个万把块的,我就当辛苦费了……” 程宇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打断了他:“可以。” 周围的人都愣住了,没想到程宇竟然答应了? 第201章 时空测试 程宇那声平静的“可以”,轻轻落在骤然安静的工地上。 刘老四贪婪的眼睛里闪过得色,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王工和姜木兰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困惑和不解。 程老板(程宇),竟然真的答应了这种无理的要求? “可以。”程宇平静地开口,然后从怀中掏出一叠厚厚的现金。 他随手点了几张,约莫有一万块,递了过去。 “这里是一万块,算是给你的补偿。” 程宇的声音没有一丝温度。 刘老四的眼睛瞬间瞪圆,看着那叠红彤彤的钞票,嘴里连声说着:“谢谢程老板!谢谢程老板!您真是大善人!” 他紧紧攥着钱,生怕程宇反悔。 在一众工人惊愕和鄙夷的目光中,他得意洋洋地扬长而去。 这场小小的风波似乎就此平息。 工地上再次响起机器的轰鸣,但许多人心头都萦绕着一丝疑虑。 程宇转身,面色平静地走回食仙居。 回到食仙居清静的庭院,程宇心念一动,唤来了早茶。 “主人有何吩咐?”早茶一双卡姿兰大眼睛望着程宇。 “去跟着刚才离开的那个男人,刘老四。” 程宇低声命令,“找到他住的地方,不要被发现。” 早茶微微点头,表示明白。 夜色如墨,笼罩了前三关庄。 村子深处,一间破旧的土坯房里,窗户大开,刘老四睡得正香,鼾声如雷,嘴角还挂着一丝满足的笑意,显然在梦中已经盘算着如何花掉那笔意外之财。 窗外,一道几乎与黑暗融为一体的影子悄然凝聚。 程宇身着星月夜行袍,如同鬼魅般穿过窗户,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屋内的空气似乎瞬间凝固,连鼾声都戛然而止。 刘老四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喉咙里刚要发出一声惊疑的咕哝。 一只手如同铁钳般猛地捂住了他的嘴,力道之大让他瞬间窒息。 他惊恐地瞪大眼睛,看着黑暗中那个模糊而高大的人影,身体被一股无法抗拒的力量轻易地从床上拎了起来,四肢徒劳地挣扎。 程宇动作迅捷而无声,带着被捂住嘴、吓得魂飞魄散的刘老四迅速飞离了小屋,返回食仙居。 大厅内,空气微微扭曲,泛起水波般的涟漪。 程宇启动了时空穿梭的能力,目标锁定了开元时空。 刘老四只觉得天旋地转,一股强烈的眩晕和恶心感袭来,眼前的景象化作一片混沌的光影。 几秒钟后,失重感消失。 程宇松开手,刘老四像一滩烂泥般瘫倒在冰冷潮湿的地面上,剧烈地咳嗽、干呕,浑身抖得如同筛糠。 他惊恐地环顾四周,发现自己身处一条弥漫着恶臭的黑暗小巷中,周围是陌生的、古老的建筑轮廓。 他还活着,身体没有损伤。 传送成功了! 程宇冷漠地看着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刘老四,确认了自己的实验结果。 活人,确实可以被带到开元时空。 至于这个试图敲诈自己的泼皮无赖会有什么下场,已经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心念再动,程宇的身影从这条属于大唐长安的偏僻小巷中消失,返回了现代。 只留下刘老四一个人,在完全陌生的时代,完全陌生的城市,面对未知的恐惧。 …… 大唐长安,杨府。 自从那位神秘莫测的程真人离开后,杨家的日子就变得不那么平静了。 关于“西市仙人”曾在杨府盘桓数日的消息,不知怎么就传遍了长安的大街小巷。 原本门庭相对清静的杨家,一时间车水马龙。 各路官员、勋贵,甚至一些自诩风雅的富商,都带着各种礼物和目的登门拜访。 明面上是问候杨司空,实则是想打探“仙人”的消息,更有甚者,希望能通过杨家求得一丹半药,延年益寿。 杨玄璬被搅得焦头烂额,每日强颜欢笑,应付着各方的试探和打听,心中苦不堪言。 他哪里知道那位程真人是何来历?又哪里有什么灵丹妙药? 府中的几位姐妹也感受到了这份压力。 长姐杨明玉沉稳依旧,但眉宇间的忧色却日渐加深。 三姐杨香玉则心情复杂,既厌烦这些趋炎附势之徒带来的麻烦,又隐隐有些羡慕四妹能有这般奇遇。 八妹杨昭玉年纪尚小,不太懂其中的利害,只是觉得家里最近来了好多陌生人,气氛也变得怪怪的。 宫城之内,唐玄宗李隆基的心情也一直不算太好。 程宇展现出的力量,以及西市的事件,都像一根刺,扎在他的心头。 再加上近日似乎又有些思念杨玉环,整个人显得有些郁郁寡欢。 有心思玲珑的臣子看在眼里,记在心上。 很快,便有人在私下里向皇帝进言。 太真道姑已失仙福, 不如将其接入宫中,陪伴圣驾,或可解陛下烦忧。 将杨玉环正式从太真观接入宫中的想法,开始在某些人的推动下,悄然酝酿,给远在府中的杨家,又增添了一层新的、更加沉重的压力。 杨府大门前,一个负责洒扫的家仆偶然抬头,正好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坊市尽头缓步走来,衣袂飘飘,气度雍容,不是那位前些日子搅动风云的程真人又是谁? 家仆手里的扫帚“哐当”一声掉在地上,他揉了揉眼睛,确认自己没有看错后,连滚带爬地朝着内院跑去。 此刻,在杨玉环居住的映月轩内,气氛温馨而略带伤感。 几位姐妹正围坐在一起,轻声细语。 轩内燃着清雅的熏香,桌上摆着精致的茶点。 杨明玉温婉地笑着,劝慰着妹妹。 杨香玉难得没有拌嘴,只是眼神复杂地看着四妹。 八妹杨昭玉则安静地坐在一旁,默默陪伴。 杨玉环手中捧着一杯微凉的清茶,目光有些失神地望着窗外,绝美的容颜上带着淡淡的愁绪。 “程郎……”她在心底无声地呼唤,一丝甜蜜伴随着浓浓的思念,在心间蔓延。 就在这时,房门被猛地推开,先前那名家仆气喘吁吁地冲了进来,脸上满是激动和难以置信。 “四娘子!四娘子!程……程真人!程真人回来了!小的亲眼看见,他……他就往府门这边来了!” 话音未落,满室皆静。 “什么!?” 杨玉环, 脸上的愁云瞬间被狂喜的红晕取代,那双秋水般的眸子爆发出惊人的光彩。 她霍然起身,带翻了身旁的小几,茶水点心洒了一地,她却浑然未觉。 他回来了! 他真的回来了! 她甚至来不及和姐姐们说一句话,提起裙摆,便如同一支离弦的箭,冲出了房间。 穿过庭院,裙裾飞扬,发丝轻舞。 沿途的仆役只觉眼前一花,一道淡粉色的身影便已远去。 一口气冲到府邸前院。,阳光下,那个让她魂牵梦绕的身影正静静地站在那里,目光温和地望向她。 所有的声音,所有的景象,都模糊成了背景。 她的眼中,只剩下那个丰神俊朗的男子。 一声带着哭腔的、喜悦的呼唤从她喉间溢出。 “程郎!” 她不顾一切地向前跑去,扑入了他的怀中,双臂紧紧地环住他的腰,将脸深深地埋在他的胸膛,仿佛要将自己揉进他的身体里。 滚烫的泪水瞬间浸湿了他的衣襟。 这个拥抱,用尽了她所有的力气,倾诉着连日来的思念、担忧、委屈,以及此刻失而复得的巨大狂喜。 第202章 杨玉环的真情 温热的泪水,汹涌地浸湿了程宇胸前的衣襟。 杨玉环纤细的双臂死死环住他的腰,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将自己娇柔的身躯紧紧贴合在他坚实的胸膛上,贪婪地汲取着那熟悉而令人安心的气息与温度。 连日来的担惊受怕,午夜梦回时的孤寂恐慌,对未来的迷茫无助,以及那深藏心底、日渐滋长的思念,在这一刻尽数化作滚烫的泪水,奔涌而出。 她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是将脸埋在他的怀里,无声地啜泣着,身体因激动而微微颤抖。 那是一种失而复得的狂喜,一种终于找到依靠的安心,一种压抑了太久的情感终于得以宣泄的淋漓尽致。 程宇被这突如其来的、毫无保留的投怀送抱弄得微微一怔,随即感受到怀中人儿那份深刻的依恋和脆弱,心中不由得泛起一阵柔软。 他抬起手,轻轻拍了拍她微微颤抖的香肩,动作带着安抚的意味。 鼻尖萦绕着她发间传来的淡淡幽香,怀中是温香软玉,即便他心性再如何坚定,此刻也不免有些心猿意马。 “好了,好了,我回来了。”程宇的声音放得很轻柔,带着一种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温和,“别哭了,你看你,妆都快哭花了。” 听到他带着一丝戏谑的安慰,杨玉环的哭声渐渐止歇,却依旧舍不得离开他的怀抱。 她微微仰起那张梨花带雨、却更显娇艳动人的脸庞,一双水汪汪的凤眸,此刻像是被雨水洗过的天空,清澈得能映出程宇的倒影。 眸子里盛满了委屈、喜悦,以及一种毫不掩饰的、炽热的情愫。 “程郎……”她轻声唤道,声音带着浓浓的鼻音和一丝羞怯,“我还以为……还以为你再也不回来了……我好怕……” “傻瓜,我答应过会回来看你,自然不会食言。”程宇看着她眼中那份纯粹的依赖和爱慕,心中某个角落似乎被轻轻触动了一下。 他并非不解风情之人,更非柳下惠,面对如此绝色佳人毫无保留的深情,说完全不动心,那是自欺欺人。 杨玉环凝视着他深邃的眼眸,那里面似乎蕴藏着星辰大海,让她沉醉,也让她感到一丝遥不可及。 她深吸一口气,仿佛鼓足了毕生的勇气,用一种近乎呢喃却又异常清晰的声音说道:“程郎,玉环……我……不想再离开你了。从你将我从那牢笼中救出的那一刻起,或许更早……玉环的心,便已系在你的身上了。” 她的话语如同投入平静湖面的一颗石子,在程宇心中荡起了层层涟漪。 他看着眼前这张宜喜宜嗔、美得惊心动魄的脸庞,心中念头急转。 接受? 他并非圣人,美人在怀,主动示爱,若说拒绝,未免太过虚伪。 但他的目标是长生久视,是探索这宇宙的无穷奥秘,儿女情长,是否会成为羁绊? 更重要的是,如今他不能给到她终生相守的承诺,他也不想做渣男。 “玉环,” 程宇沉吟片刻,决定坦诚相待,他轻轻扶着她的肩膀,让她稍稍与自己拉开些许距离,目光认真地看着她,“你的心意,我明白。只是……有些事情,我必须让你知晓。” 杨玉环见他神色郑重,心中微微一紧,但还是点了点头,示意他说下去。 “我追求的,并非凡俗间的功名利禄。” 程宇的声音平静,却带着一种穿透人心的力量,“我的目标,是长生,是与天地同寿,日月同辉。这条路注定是孤独的,充满了未知与凶险。而且,我无法保证,陪伴在我身边的人,是否也能拥有同样悠长的生命。” 他顿了顿,观察着杨玉环的反应。 这番话,是他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也是他认为必须向她说明的残酷现实。 他不想欺骗她,更不想让她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杨玉环静静地听着,那双美丽的眸子里没有流露出丝毫的退缩或失望,反而更加明亮。 她轻轻摇了摇头,嘴角甚至带上了一丝浅浅的、温柔的笑意。 “程郎,你说这些,玉环都明白,也都想过。” 她的声音轻柔却坚定,“玉环并非贪图长生之人。人生在世,草木一秋,能得几时欢愉?对我而言,能陪伴在程郎身边,哪怕只有一日,也胜过在那冰冷的宫观之中,或者在那金碧辉煌却如同囚笼的后宫里,耗尽一生。” 她微微低下头,语气里带着一丝自嘲,却又像是在表明某种决心:“更何况,玉环早已非完璧之身,在世人眼中,不过是残花败柳,之后又被送入道观……如今能得程郎垂青,已是天大的福分,又怎敢奢求更多?” 说到这里,她抬起眼,目光灼灼地看着程宇,带着一种豁出去的勇气和近乎孤注一掷的深情:“玉环不在乎自己能否长生,只求能伴君左右,哪怕只是为你红袖添香,哪怕只是……看着你。哪怕程郎身边将来会有多少红颜知己,玉环亦不会介怀。能得程郎一席之地,足矣。” 这番话,情真意切,又带着一种以退为进的智慧和令人心疼的卑微。 她将自己放在最低的位置,却表达了最深的爱意。 程宇听得心中剧震,一股难以言喻的感动和怜惜涌上心头。 他看着眼前这个女子,她不仅拥有绝世的容颜,更有着如此剔透玲珑的心思和敢爱敢恨的勇气。 “残花败柳”之说,他自然不会在意。在他眼中,杨玉环的过去,只是那个时代强加于她的枷锁,与她本身的价值毫无关系。此刻,他只觉得,若拒绝这样一个用情至深的女子,未免太过残忍,也违背了自己的本心。 “玉环……”程宇的声音有些沙哑,他伸出手,轻轻抚摸着她光滑细腻的脸颊,指尖传来的温热触感,仿佛带着电流,让他心头一荡,“你不必如此贬低自己。在我眼中,你是独一无二的。” 他沉吟了一下,最终说道:“情之一字,重若千钧。我既知你心意,便不会负你。只是,长生之路漫漫,未来变数太多。这样吧,你且先陪在我身边一段时间,彼此多些了解,也让你……看清楚我所走的路,再做最终的决定,可好?” 这并非拒绝,而是给了她一个机会,一个承诺的开端,更是体贴地为她考虑,让她有时间去真正了解他,了解他所说的“长生之路”意味着什么。杨玉环闻言,眼中瞬间绽放出夺目的光彩,喜悦如同潮水般将她淹没。她用力地点头,泪水再次滑落,这一次,却是喜悦的泪水。“好!好!程郎说什么,玉环都答应!都听你的!” 她再次扑入程宇怀中,这一次,不再是寻求安慰,而是充满了欢欣和憧憬。 程宇紧紧拥住她柔软的身体,感受着她如擂鼓般的心跳,低头看着她因为喜悦而泛着动人红晕的脸庞,心中再无犹豫。 他低下头,两人双眸对视,程宇靠近那两片娇艳欲滴、微微开启的红唇,而玉环娇羞地闭上了眼睛。 第203章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四目相对,情意流转,空气仿佛都变得粘稠而炙热。 就在两人的唇即将触碰的那一刹那—— “四妹妹!” “呀!” 几声惊呼同时从不远处传来。 程宇和杨玉环皆是一惊,下意识地分开少许,循声望去。 只见杨家三姐妹——端庄的长姐杨明玉、娇俏的三姐杨香玉,以及年纪最小、一脸懵懂的八妹杨昭玉,正站在前院通往这里的月亮门处,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们。 杨明玉脸上写满了震惊和担忧,眉头紧锁,显然对眼前这一幕感到措手不及。 杨香玉的反应最为激烈,她先是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随即,一股难以遏制的嫉妒和酸楚涌上心头,让她俏脸微微扭曲,看向程宇和紧贴着他的杨玉环的目光,复杂得难以形容,既有惊骇,又有愤懑,甚至还有一丝她自己都未曾察觉的……羡慕。 而八妹杨昭玉,则是完全傻眼了,小嘴微张,看看程宇,又看看满脸绯红、还保持着依偎姿态的四姐,清澈的大眼睛里充满了大大的问号和纯粹的震惊。 庭院里的气氛,瞬间变得无比尴尬。 庭院里的空气仿佛凝固了,只剩下微风拂过竹叶的沙沙声,以及月亮门处三双或震惊、或复杂、或懵懂的目光。 杨玉环的脸颊瞬间红得如同火烧,下意识地想要从程宇怀中挣脱出来,却被程宇不动声色地揽住了腰肢,稳稳地固定在原地。 程宇的神色倒是十分平静,仿佛刚才那旖旎的一幕并未发生。 他坦然地迎向杨家三姐妹的目光,甚至还对着她们微微颔首,算是打了个招呼。 这份镇定自若,反倒让原本想要开口说些什么的杨明玉一时语塞。 “大姐,三姐,八妹,你们怎么来了?”杨玉环定了定神,声音还有些微颤,脸上红晕未退,但已经恢复了几分平日的仪态。 “我们……我们就是……过来看看。”杨明玉定了定神,目光复杂地在程宇和杨玉环之间逡巡,语气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试探,“方才听下人说程真人回来了,我们便想着……” “想着过来看看我们家的玉环会不会被欺负。” 杨香玉忍不住插了一句,语气酸溜溜的,眼神更是毫不客气地剜了杨玉环一眼,又飞快地瞟向程宇,带着几分怨怼和不甘。 她实在无法接受,那个如同谪仙般的男子,那个连羽林军都奈何不得的“仙人”,竟然真的对四妹如此亲近! “三姐!”杨玉环蹙眉低喝一声。 “好了,香玉,休得无礼。”杨明玉及时制止了三妹,她深吸一口气,看向程宇,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平和,“程真人,方才……多有打扰。” “无妨。”程宇淡淡一笑,松开了揽在杨玉环腰间的手,改为牵起她柔若无骨的小手,动作自然而亲昵,仿佛在宣示着什么,“正好,我与玉环有些事情要与杨司空商议,既然你们来了,便一同去正堂吧。” 他牵着杨玉环的手! 这个动作,无疑是在众人面前,公开确认了他与杨玉环非同一般的关系。 杨玉环心头一跳,甜蜜与羞涩交织,下意识地想要抽回手,却被程宇握得更紧了些。她抬眼看向程宇平静而带着笑意的侧脸,心中那点犹豫瞬间烟消云散,反而挺直了腰杆,任由他牵着,一同向正堂走去。 杨明玉看着两人交握的手,眼中喜忧参半,却也只能无奈地叹了口气,跟了上去。 杨香玉气得银牙暗咬,跺了跺脚,眼神复杂地看着两人的背影,最终还是不情不愿地跟上。 八妹杨昭玉则眨巴着大眼睛,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似乎明白了点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没明白,只是亦步亦趋地跟着姐姐们。 杨家正堂。 杨玄璬早已得到下人通报,知道程宇去而复返,正激动得坐立不安。 当看到程宇牵着自家侄女的手,并肩走进来的那一刻,他先是一愣,随即脸上露出了狂喜之色! 成了!看来这位仙人,是真的看上玉环了!这对他杨家而言,简直是天大的喜讯! “程真人!您回来啦!快请上座!快请上座!”杨玄璬几乎是小跑着迎了上来,态度比之前更加恭敬,甚至带上了一丝谄媚。 他亲自引着程宇坐到主位,又忙不迭地吩咐下人上最好的茶。 程宇也不客气,坦然落座,杨玉环则自然地坐在了他身旁的次位上。 “程真人此次回来,可是有什么吩咐?”杨玄璬搓着手,小心翼翼地问道。 程宇端起茶杯,呷了一口,放下,目光扫过在场的杨家人,缓缓开口:“杨司空,有件事,想必你也察觉到了。” 杨玄璬心中一凛,连忙躬身道:“真人请讲,玄璬洗耳恭听。” 程宇道出了刚才自己在路上听到的只言片语和在杨府周围看到的行踪诡异之人。 “嗯,我知晓。”杨玄璬的脸色变得凝重,他看了看左右,压低了声音,“真人所言极是。自从西市之事后,府外明里暗里多了不少耳目。便是平日里相熟的官员,如今登门拜访也变得小心翼翼,言语间多有试探。” 他叹了口气,眼中带着一丝忧虑:“陛下龙颜震怒,朝廷颜面尽失。虽然那日羽林军昏迷不醒,并未伤及性命,但此事闹得满城风雨,陛下岂能善罢甘休?而且,玉环她……她毕竟身份特殊。如今私自离观,又与真人您一同回来……” 杨玄璬说到这里,语气更是忐忑不安。 他深知,杨家如今的显赫地位,完全仰仗着杨玉环的“恩宠”。 一旦杨玉环出了差错,整个家族都可能受到牵连。 “不必担心。”程宇打断了他的话,语气平静,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那些所谓的耳目,早已不在。至于玉环的身份,以及她为何离开太真观,我会亲自去向李隆基说清楚。” “耳目不在?”杨玄璬一愣,随即心中猛地一跳。他仔细回想,今日早晨似乎确实感觉府外比往日清静了些。难道……难道这位程真人不动声色间,便已经处理了那些监视之人? 他不敢深想,看向程宇的目光更加敬畏。 然而,下一刻,程宇的话却让他和在场所有杨家姐妹同时心神剧震。 “你……您说……向谁说清楚?”杨玄璬结结巴巴地问道,以为自己听错了。 “李隆基。”程宇重复了一遍,语气自然得仿佛在说一个寻常朋友的名字。 “陛下?!” 这一下,不仅仅是杨玄璬,连杨明玉、杨香玉、杨昭玉,以及在旁伺候的下人,都瞬间变了脸色。 直呼当今圣人的名讳?! 这简直是大逆不道!闻所未闻! 杨玄璬吓得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他颤抖着声音笑道:“程……程真人,这……种话,你敢说…我们都不敢听…” 称谓而已,何必在意。”程宇淡淡扫了他一眼,语气中带着一丝漫不经心,“我与他之间,并无君臣之礼。我此番前去,并非以臣子之身觐见,而是以平等的身份,与他商谈一些事情。” 他们敬若神明的九五至尊,在眼前这位年轻的“仙人”口中,竟然只是一个可以平等对话的对象? 杨香玉张大了嘴巴,望着程宇那平静得有些傲慢的侧脸,心中除了震撼,更多的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复杂情绪。 她无法理解这种超越凡俗的姿态,也无法想象程宇究竟拥有何等力量和底气,才敢说出这番惊世骇俗的话语。 杨玉环倒是神色平静了许多。 无他,震惊惯了。 “程郎,你要去见陛下?”杨玉环轻轻握了握程宇的手,眼中带着一丝担忧,“可会……有危险?” 程宇转头看向她,眼中带着一丝柔和:“放心,这世上,能让我感到危险的地方不多。更何况,我此去,是为了你,为你正名,为你洗去身上的污浊。你如今身份尴尬。我会让李隆基给你一个清白之身,让你光明正大地做回你自己。” 为她正名!洗去污浊!光明正大! 杨玉环心头剧震,眼眶瞬间湿润。 她从未想过,困扰她多年的身份和那些流言蜚语,竟然有人愿意为她出头,甚至不惜直面当今圣人! 她望着程宇那双充满力量和信心的眼眸,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感动和依赖。 “多谢程郎……”她轻声说道,声音哽咽。 “好了,不必如此。”程宇拍了拍她的手背,“晚宴之前,我会先去一趟皇宫。你安心在家等我便是。” 说着,他站起身,对杨玄璬道:“杨司空,我先走一步。” “啊?哦!是是是!程真人慢走!慢走!”杨玄璬这才反应过来,连忙起身相送,一路将程宇送到了府门外。 看着程宇那挺拔的身影渐渐远去,杨玄璬仿佛做了一场梦。 他转过身,看向站在身后的几个女儿,尤其是杨玉环,眼中充满了复杂的情绪。 杨家,真的要鸡犬升天了! 第204章 张九龄,能温席 长安城,大明宫。 作为大唐帝国的权力中心,这里平日里庄严而肃穆。 然而,今日的大明宫,却弥漫着一种紧张而压抑的气氛。 宫门前的禁军,甲胄鲜明,刀枪出鞘,眼神警惕地扫视着来往的每一个人。 关于西市“仙人”再现,并出现在杨家的消息,早已如同插上了翅膀,以最快的速度传遍了整个长安,自然也传到了皇宫之中。 李隆基得知这个消息时,正在批阅奏折,手中的朱笔猛地顿住,墨汁滴在了奏章上,洇开了一团刺目的乌黑。 那个“妖人”!他竟然又回来了! 李隆基的心情复杂到了极点。 他不知道程宇此番回来,是敌是友,是福是祸。 但他知道,这个年轻人,已经成为了一个无法忽视的存在,甚至可能影响到他大唐的命运。 就在这紧张的气氛中,一个身着青色长衫的身影,缓步走向大明宫的正门——丹凤门。 守门的禁军远远地就看到了他。没有随从,没有车马,只有一个人,闲庭信步般走来。 然而,正是这份特立独行,以及那周身萦绕的淡然气度,让禁军们心中猛地一跳。 尤其是当他们看清那张俊美得不像凡人的面容时,许多人脸色瞬间变得煞白,握着兵器的手都在微微颤抖。 是他!是那位真正的谪仙! 禁军们面面相觑,眼中充满了惊惧和犹豫。 是上前阻拦?还是……放行?阻拦? 他们想起那日西市数百同袍诡异昏迷的景象,想起将军王忠嗣那狼狈不堪的模样,一股来自本能的恐惧让他们双腿发软。 放行?这可是大明宫! 是天子居所! 擅闯宫禁,可是杀头的大罪! 就在他们进退两难之际,程宇已经走到了门前。他没有停下脚步,也没有说一句话,只是平静地向前走去。 那些原本挡在门前的禁军,被程宇外放食炁所推开,身不由己地向两侧退去,让出了一条通道。 他们瞪大了眼睛,看着程宇从他们中间穿过,连衣角都没有碰到他们一下,却让他们感觉像是被山岳压过一般沉重。 程宇就这样,在数百名禁军的目送下,如同在自己家中一般,坦然地走进了大明宫。 宫道两侧,巡逻的卫队、匆匆而过的宫人,也都看到了这个不速之客。他们先是惊愕,随即便是深深的恐惧。没有人敢上前阻拦,也没有人敢大声喧哗,整个宫城仿佛瞬间安静了下来,只剩下程宇那不急不缓的脚步声,在宽阔的宫道上回响。 就在程宇朝着含元殿方向走去时,迎面走来了一行人。 为首的是一位须发皆白的老者,身着紫色官袍,面容清瘦,精神矍铄,眼神中透着一股洞察世事的智慧和温和。 他身后跟着几位同样是朝廷大员模样的人物,正一边走一边低声交谈着。 这位老者,正是刚刚致仕不久,却依旧深得李隆基器重和百姓爱戴的开元贤相——张九龄。 张九龄素来心怀天下,忧国忧民。 原本已经在回家乡的路上,却又被李隆基召了回来。西市“仙人”之事,他自然也有所耳闻,并且心中充满了好奇和探究。 此刻,他正与几位同僚谈论着此事,分析着这位“仙人”的来历和目的。 突然,他看到了迎面走来的程宇。 虽然是第一次见到本人,但那超凡脱俗的气度和俊美绝伦的容貌,与坊间传闻的“西市仙人”形象瞬间重合。 张九龄心中一震,脚步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他身后的几位官员也停下了脚步,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脸上也露出了惊讶和警惕的神色。 程宇也看到了他们。 张九龄直视程宇,礼貌询问:“请问……阁下可是仙……人程宇?” 张九龄啊?! 程宇脑海里瞬间接了一句“能温席”。 大唐开元盛世的标志性人物之一! 以诗文名扬天下,更以其正直敢谏、举贤任能而备受后人称颂。 他曾力主改革,推行开元新政,为大唐的繁荣昌盛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他也是那个“一日杀三子”悲剧的亲历者,曾因劝谏李隆基疏远奸臣、亲近贤臣而触怒龙颜,最终被贬官离京。 在他看来,张九龄这样的人物,才是真正值得尊敬的士人。 出于对这位贤相的敬意,程宇停下了脚步。 “正是在下。敢问老丈是……” “老朽张九龄。”张九龄自报家门。 “果然是张九龄!” 程宇眼中闪过一丝亮光,语气也变得真诚了几分,“久闻张相大名,今日得见,实乃幸事。” “程真人客气了。”张九龄捋了捋胡须,“程真人此番入宫,可是有要事面见圣人?” “正是。”程宇点头。 “既然如此,老朽正要入宫议事,不如一同前往?” 张九龄发出邀请。他心中对这位神秘的程真人充满了疑问,希望能借此机会多了解一二。 程宇欣然应允:“求之不得。” 于是,在几位大唐重臣略显紧张和好奇的目光中,程宇与张九龄并肩而行,朝着含元殿方向走去。 一路上,张九龄看似随意地与程宇攀谈,实则是在不动声色地试探。 “程真人,老朽素来对玄学道术颇感兴趣,只是资质愚钝,始终未能窥得门径。”张九龄微笑着说道,“不知真人那日西市所展露的神通,可是道家仙法?” “并非道家仙法,不过是些许微末伎俩罢了。”程宇轻描淡写地回答,并未深入解释【胡旋乐】的原理。 “微末伎俩?”张九龄哑然失笑,“程真人过谦了。能以琴音退敌数百,如此手段,若非仙法,又当如何称之?” 他停顿了一下,看着程宇平静的侧脸,又问道:“程真人既然能有此等通天彻地之能,不知对当今朝局,有何看法?” 来了。 程宇心中暗道。张九龄不愧是贤相,话题很快就引向了正事。 第205章 若有异,灭之 “朝局……”程宇沉吟片刻,他想到了李隆基的刚愎自用,想到了日益膨胀的权臣,想到了边疆的隐患,想到了最终将大唐推向深渊的安史之乱。 “盛世之下,暗流涌动。” 程宇缓缓说道,语气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忧虑,“繁华遮蔽了双眼,权力腐蚀着人心。若不警醒,不思进取,再辉煌的王朝,也终有落幕之时。” 张九龄闻言,身躯猛地一震,看向程宇的目光充满了惊愕和……知音般的激动。 这番话,与他心中对朝局的担忧不谋而合!没想到仙人也是这般认为! 他苦心劝谏陛下,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些潜在的危机,却始终无法让陛下真正听进去。 “程真人此言,如醍醐灌顶!”张九龄激动地说道,“敢问真人,可有破局之法?” 程宇笑了笑,眼中闪过一丝深意:“破局之法,自在人心。为政者,当体恤民情,广开言路,亲贤臣,远小人,克制私欲,方能长治久安。” 他这番话,字字句句都像是针对李隆基如今的状态而说。 张九龄听得连连点头,心中对程宇的敬佩又加深了几分。 他原以为程宇只是拥有奇特力量的隐士,却没想到他对治国之道也有如此深刻的见解。 “真人高见,老朽受教了。”张九龄再次拱手,眼中闪烁着希望的光芒,“若真人能得面圣,愿能将这些道理告知陛下,或可……” “或可改变衰落的命运?”程宇接过了他的话,眼中带着一丝玩味。 张九龄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起来:“真人风趣!不过,老朽确实有此期望。” 两人边走边谈,话题从朝局谈到人生,从诗词歌赋谈到天地万物。 程宇发现,与张九龄交谈,如同与一位饱经风霜、智慧渊博的长者对话,让人受益匪浅。 而张九龄也发现,这位程真人虽然年轻,却有着一种远超年龄的成熟和深刻,对许多事情都有着独到而精辟的见解,仿佛他并非第一次经历这些。 不知不觉间,两人已经来到了含元殿前。 含元殿,大明宫的正殿,是举行朝会、接见使臣等重要仪式的地方。 此刻,殿前广场上,文武百官早已按照品级站好,密密麻麻,黑压压的一片。 气氛异常凝重。 本来他们开会开的好好的,突然来了一个禁军,表示仙人程宇正在进入宫中。 那位搅动长安风云的“仙人”,竟然要见圣人! 当程宇与张九龄并肩出现在含元殿前时,广场上的文武百官齐刷刷地将目光投向了他们。 瞬间,如同海浪般的低语声在人群中响起,随即又被一种无形的压力压制下去。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程宇身上。 好奇、震惊、探究、警惕、甚至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恐惧。 这就是那位传说中的“西市仙人”? 看起来如此年轻,如此……平静。 李隆基,端坐在含元殿内的龙椅上,目光锐利地看向殿门。 他已经等候多时了。 程宇感受着四面八方投来的目光,心中没有丝毫波澜。他知道,从这一刻起,他将正式站在这座庞大帝国的权力巅峰面前。 他没有停下脚步,迈着沉稳的步伐,径直走向含元殿。 张九龄在他身旁,虽然神色平静,但步履间也带着一丝凝重。 两人穿过广场,踏上汉白玉的台阶,一步一步,朝着那象征着至高权力的殿堂走去。 每一步,都仿佛踏在了百官的心头。 终于,程宇和张九龄来到了含元殿门口。 殿内,百官肃立,气氛庄严。 李隆基的目光穿过重重人群,直接与程宇的目光对上。没有想象中的剑拔弩张,也没有预料中的怒火爆发。 两人的目光在空中交汇,仿佛无声的较量。 就在这时,一个尖锐的声音打破了殿内的寂静。 “大胆狂徒!见了圣人,还不跪下!” 说话的是一位御史台的官员,他站了出来,指着程宇厉声呵斥。 在他看来,无论程宇有何等神通,在这含元殿上,在圣人面前,都必须行君臣之礼! 这是规矩,是纲常,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然而,他的呵斥声刚刚落下—— 程宇眼神一冷,屈指一弹。 一颗细小的石子,仿佛凭空出现,带着肉眼难辨的速度,瞬间射出。 “呃!” 那名御史台官员身体猛地一僵,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喉咙里发出一声低沉的闷哼。 他捂着自己的胸口,那里没有任何外伤,但他却感觉自己的心脏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捏碎了一般。 他身体摇晃了几下,最终无力地倒了下去,双眼圆睁,带着永恒的惊骇。 死寂! 整个含元殿内,瞬间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所有人都惊恐地看着倒在地上的御史,再看看依旧平静站在殿门口的程宇。 众目睽睽之下,隔空杀了一位朝廷官员?! 还有王法?还有法治吗? 这一下,再也没有人敢质疑程宇的“仙人”身份了,连大气都不敢喘。 然而,总有头脑发热,或者说,忠君爱国到极致的人。 “妖人!你敢在含元殿行凶!目无君父!无法无天!” 又一位官员跳了出来,指着程宇怒吼道,他的声音因为愤怒和恐惧而显得有些扭曲。 程宇眉头微蹙。 他并非嗜杀之人,刚才杀那御史,只是为了立威,震慑宵小。 没想到还有不怕死的。 他再次抬手,这一次,没有石子,只是一道无形的力量激射而出。 “咔嚓!” 一声清脆的骨骼断裂声响起。 那名怒吼的官员惨叫一声,双腿膝盖猛地向内弯折,以一种诡异的姿势跪倒在地,剧痛让他脸色扭曲,额头上冷汗涔涔而下,却再也无法发出声音。 这一次,没有人再敢说话了。 殿内的气氛,紧张到了极点。许多官员吓得脸色苍白,身体微微颤抖,恨不得立刻躲到桌案下面。 站在武将队列前方的几位开元名将,如高仙芝、封常清等人,虽然心中同样惊骇,但作为帝国柱石,他们不能退缩。 他们眼神凝重,握着腰间兵器的手紧了紧,身躯微微前倾,已经做好了随时出手的准备。 虽然知道自己可能不是对手,但作为军人,他们的职责便是护卫陛下,护卫大唐! 即便拼死,也要一战! 就在这剑拔弩张的时刻,一直端坐不动的李隆基终于开口了。 “够了。” 他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制止了那些跃跃欲试的武将,目光复杂地看着程宇,缓缓说道:“程真人,你此番入宫,所为何事?” 他选择了最务实的方式——直接询问程宇的目的。 在这个拥有超凡力量的年轻人面前,一切凡俗的规矩和威严,都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程宇迎着李隆基的目光,迈步走入殿内,在百官惊惧的目光中,一步一步走向龙椅。 他没有走到龙椅前停下,而是在距离龙椅约莫十步远的地方站定。 这个距离,既表达了对帝王的尊重(至少没有走到龙椅旁边),又不失自己的姿态。 “我来,是为了杨玉环。”程宇的声音平静,却在殿内激起了轩然大波。 杨玉环?! 那个已经被送入太真观,名义上是道姑,实则谁都知道是陛下为日后召入宫中做准备的杨玉环?! 百官们面面相觑,竖起了八卦之耳。 这位“仙人”竟然真的是为了一个女子而来?而且,这个女子还是…… “杨玉环身份特殊,不应被困于太真观,更不应背负那些流言蜚语。” 程宇继续说道,目光直视李隆基,“我要你为她正名,还她一个清白之身。让她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生活。” 这番话,如同惊雷炸响! 让陛下为杨玉环正名?还要让她自由选择生活? “除此之外,”程宇没有理会那些惊呼声,继续提出了他的第二个要求,“你当日派人围捕我,不仅惊扰了百姓,更差点伤及无辜。你身为帝王,理应体恤民情,爱护子民。此事,你当向天下百姓下一道罪己诏,承认自己的过失,并向西市百姓赔礼道歉。” 罪己诏?! 这简直是狮子大开口! 哪个帝王会轻易下罪己诏? 这等于是自承其错,有损帝王威严! “你!你!”有老臣气得胡子直抖,说不出话来。 “最后,”程宇的声音变得更加严肃,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警告,“我知你派人监视杨家。从今以后,不许再派任何人去打扰杨家,更不许监视他们。如若你违背今日之言,再行任何不利于杨家或杨玉环之事……” 程宇的目光陡然变得锐利,眼中闪过一丝冰冷的杀意,这股杀意如同实质一般,瞬间笼罩了整个含元殿。 “那我就亲自入宫。” 他的声音不高,却清晰地传入每一个人的耳中,带着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寒意。 “灭你江山社稷!” “哗啦!” 这番话一出,整个含元殿彻底炸开了锅! 灭江山社稷?! 第206章 妥协与盛名 这是赤裸裸的威胁!是自大唐立国以来,从未有人敢说出的狂言! 百官们惊骇欲绝,许多人甚至站立不稳,身体摇摇欲坠。 李隆基的脸色,也在程宇说出这番话时,瞬间变得铁青。 他紧紧握着龙椅扶手,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 一股强烈的屈辱和愤怒,在他胸中翻腾。 但他看着殿内倒下的官员,看着那些噤若寒蝉的文臣,看着那些虽然愤怒却不敢轻易动弹的武将,他知道,眼前这个年轻人,有说出这番话的实力! 这是他执政几十年来,从未遇到过的局面。 仅他一人,竟然敢威胁他这个大唐天子! “程宇……”李隆基的声音低沉得仿佛从牙缝里挤出来,带着一种压抑到极致的怒火,“你可知,你在说什么?!” “我自然知道。”程宇坦然地迎上他的目光,语气依旧平静,但那份平静之下,却蕴藏着足以让整个帝国颤抖的力量。 “我不是在威胁你。” 程宇嘴角勾起一丝冷冽的弧度。 “我只是在……向你通知。” 这句话,如同最锋利的刀刃,狠狠地扎进了李隆基的心头。 他身为大唐天子,九五至尊,何曾被人如此轻视过?何曾被人如此直白地威胁过? 而且,对方的威胁并非虚言,那瞬间隔空杀人伤人的手段,以及西市数百羽林军诡异昏迷的景象,无一不证明着眼前这个年轻人拥有着远超凡俗的力量。 愤怒,屈辱,忌惮,以及一丝深深的无力感,种种情绪交织在一起,让李隆基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他紧紧攥着龙椅扶手,指尖几乎要抠进木头里。 他想下令将这个狂妄之徒乱箭射死,想让禁军将他碎尸万段,但理智告诉他,这样做只会是徒劳,只会让大唐的颜面扫地,甚至可能引来无法预测的灾难。 殿内,百官们大气都不敢喘一口,他们惊恐地看着站在殿中央,与圣人对峙的程宇,又看看龙椅上脸色难看的李隆基。 这是大唐开国,偶不,千年以来的王朝,都从未有过的景象。 气氛凝滞得如同死水。 李隆基的目光在程宇身上停留了许久,最终,他缓缓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再缓缓吐出。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眼中的怒火已经消退了许多,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复杂而深沉的光芒。 他,妥协了。 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所谓的帝王威严,所谓的君臣纲常,都显得如此脆弱。 他不能拿大唐的江山社稷去冒险,不能拿自己的性命去冒险。 “程真人……”李隆基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疲惫,但已经恢复了帝王应有的威严,“你提的要求,朕可以考虑。” “考虑?”程宇挑了挑眉,语气带着一丝戏谑,“李隆基,你没有考虑的余地。” 他再次直呼其名! 百官们的心脏又是一跳,但这一次,他们已经没有力气去震惊了,只剩下麻木和恐惧。 李隆基的脸色又是一僵,但他忍住了,没有发怒。 他知道,眼前这个年轻人,根本不吃他帝王威严这一套。 “好,朕答应你。”李隆基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屈辱,“关于杨氏……朕可以昭告天下,杨玉环从未入过宫,也从未是太真观的道姑,还她一个清白之身。至于她今后的生活……由她自己决定。” 此言一出,百官哗然! 这等于是否认了陛下之前的一切安排,等于是在向天下人承认,杨玉环与寿王之间的关系,与陛下的安排,都是一场错误! 更让陛下放弃了将杨玉环纳入后宫的打算! “关于西市之事……”李隆基继续说道,语气顿了顿,似乎难以启齿,“朕可以下罪己诏,承认派兵围捕不当,惊扰百姓,并向西市的百姓赔礼道歉。至于赔偿,朕也会令人妥善处理。” 罪己诏!这可是大唐历史上少有的事情! 百官们再次震惊。 他们知道,陛下这是真的被逼到绝境了,才会做出如此大的让步。 “还有杨家。”李隆基看了看殿门口与程宇一同前来的张九龄,又想到了杨玉环,语气缓和了一些,“朕保证,从今以后,不会再派任何人监视或打扰杨家。杨家的一切,照旧。” 三个要求,李隆基全部答应了。 这番妥协,让整个朝堂都陷入了一种诡异的寂静。 所有人都呆呆地看着这一幕,仿佛在看一场荒诞不经的戏剧。 程宇看着李隆基,脸上没有任何得意之色。 他知道,对于一个帝王而言,做出这样的让步需要多大的勇气和隐忍。 “很好。”程宇点了点头,“希望你能说到做到。记住,我的警告并非儿戏。” 他顿了顿,又说道:“至于朕……不,关于你的罪己诏,明日一早,朕……你便昭告天下吧。”他差点说顺嘴,又改了过来。 李隆基听着程宇这近乎命令的语气,心中虽然憋屈,却也无可奈何。 “朕……朕会尽快拟旨。”李隆基说道。 “不必尽快,明日一早,天下皆知。”程宇语气淡淡,仿佛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这一下,连李隆基都愣住了。 明日一早?这怎么可能? 拟旨,礼部审核,昭告天下,怎么也需要几天的时间。 程宇没有解释。 他只是看了李隆基一眼,又看了看殿内的百官,眼中闪过一丝戏谑的光芒。 “告辞。”程宇对着李隆基微微颔首,算是打了招呼,然后转身,朝着殿外走去。 张九龄看着程宇离去的背影,又看看龙椅上神色复杂的李隆基,心中感慨万千。 今日之事,必将载入史册,成为大唐历史上最离奇的一页。 离开皇宫,程宇回到了杨家。 杨玉环一直焦急地等在映月轩,当她看到程宇平安归来时,悬着的心才终于放了下来。 “程郎!你回来了!”她迎了上去,眼中充满了关切。 “嗯,回来了。”程宇握了握她的手,笑着说道,“事情已经解决了。从今以后,你便是自由的杨玉环,不再是什么寿王妃,也不是什么太真观的道姑。” 杨玉环闻言,眼中瞬间涌出泪水,却带着巨大的喜悦。 她知道,程宇为了她,可能冒着生命危险,去直面那位高高在上的帝王。 “多谢程郎……多谢程郎……”她哽咽着,千言万语,最终只化作这句简单的感谢。 程宇轻轻擦去她眼角的泪水,目光温柔。 当晚,杨家设宴,为程宇接风。 虽然杨玄璬和杨家姐妹们对程宇的强大和今日皇宫发生的事情感到无比震惊和敬畏,但看到杨玉环发自内心的喜悦和程宇对她的温柔,他们也渐渐放下了心中的担忧和顾虑。 尤其是杨玄璬,他知道,杨家因为程宇,或许真的要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机遇。 第二天一早,整个长安城再次被一道旨意震惊了。 一道由皇帝亲自拟定,昭告天下,承认西市之事是自身过失,并向百姓赔礼道歉的罪己诏! 一道宣布解除寿王与杨氏婚约,并明确表示杨氏从未入宫,从未是太真观道姑的诏书! 诏书内容一出,满城哗然,议论纷纷。 “天哪!陛下竟然下了罪己诏!” “那位西市仙人,竟然真的逼得陛下妥协了!” “杨四娘子……竟然被陛下还了清白之身?” “那位程真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程宇的盛名,如同燎原之火,瞬间传遍了整个大唐,甚至更远。 天下名士、高人、隐士,无不惊骇。 终南山,一位闭关多年的道家高人猛地睁开眼睛,眼中精光四射:“竟然有人能逼得当今天子下罪己诏?此人莫非已得大道?!” 江南,一位风流倜傥的文人墨客听闻此事,仰天大笑:“哈哈哈哈!好!好一个程真人!以一人之力,撼动天子!吾辈虽无此等神通,却也心向往之!” 无数人开始打探程宇的来历,打探杨家的消息,打探那位被程宇护在身后的绝色女子。 仙人、佳人,对抗朝廷,这听起来连志怪小说作者都不敢写。 有人惊恐,有人敬畏,有人好奇,有人狂热。 长安城,乃至整个大唐,因为程宇的出现,彻底沸腾了。 而身处风暴中心的程宇,此刻正带着杨玉环,悠闲地走在长安的街头。 他没有理会那些投来的异样目光,也没有在意那些窃窃私语。 “程郎,你……你真的让唐皇下了罪己诏?”杨玉环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她知道程宇厉害,但没想到会厉害到这种程度。 “嗯。”程宇点了点头,语气轻松。 杨玉环看着他那副淡然的模样,心中充满了柔情和崇拜。 在她眼中,程宇仿佛无所不能,是她生命中的光。 “程郎……”她轻声唤道,目光流转,“那以后……我就可以一直陪在你身边了吗?” 程宇停下脚步,转头看向她。 阳光洒在她绝美的容颜上,仿佛镀上了一层金光,美得令人心悸。 他想起她那句“玉环心悦你”,想起她那句“残花败柳”,想起她那句“只求能伴君左右”。 他并非铁石心肠。 “嗯。”程宇轻轻点了点头,伸出手,温柔地牵起了她的手,“从今以后,你就跟着我吧。” 杨玉环闻言,脸上的笑容如同盛开的牡丹,灿烂夺目。她紧紧回握住他的手,心中充满了甜蜜和幸福。 他只是一个恰好拥有了特殊能力的厨子,一个行走在两个时空之间的旅人。 第207章 没人打扰我们了 牵着杨玉环的手,漫步在长安街头,程宇感受着手中传来的温软触感,以及她脸上那份发自内心的喜悦和依赖。 阳光正好,照在两人身上,仿佛为他们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晕。 路过的行人,无论认不认识他们,都会下意识地投来目光,或是惊艳于杨玉环的绝世容貌,或是好奇于程宇那卓然不凡的气度。 杨玉环自从得到程宇的承诺后,整个人都像是焕发了新生。 她不再是那个困在太真观、心怀愁绪的女子,也不再是那个在杨家小心翼翼、担忧牵连家人的侄女。 她仿佛卸下了所有沉重的枷锁,变得轻盈而自在。 她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不时拉着程宇,指着一些新奇的玩意儿,眼中闪烁着少女般的光彩。 “程郎,你看那个,那个小兔子灯,好可爱呀!” “程郎,那边有人在耍杂技呢,我们去看看好不好?” 程宇看着她这副活泼烂漫的样子,心中不由得升起一种满足感。 他喜欢看她开心的样子,喜欢她在他身边展现出最真实、最自在的一面。 两人就像一对寻常的年轻情侣,在热闹的市集上闲逛,品尝着各种小吃,挑选着有趣的小玩意儿。 然而,这份温馨的日常,终究是短暂的。程宇知道,他不能在这个时代停留太久。 现代世界还有他的食仙居,还有一些事情需要处理。 “玉环,”程宇停下脚步,转头看向她,语气带着一丝不舍,“我可能要回去了。” 杨玉环脸上的笑容微微一僵,眼中闪过一丝失落,但很快便恢复了平静。她知道会有这一天,程宇的世界并不在这里。 “这么快吗?”她轻声问道。 “嗯。那边还有些事情需要处理。”程宇解释道,“不过你放心,我随时都可以回来。而且,你也可以跟我一起去我的世界。” 听到“我的世界”这四个字,杨玉环眼中再次燃起了好奇和期待。 她知道程宇来自一个完全不同的地方,那里有许多她无法想象的东西。 “我……我可以去吗?”她有些忐忑地问道。 “当然可以。”程宇肯定地回答,“不过,我的世界与这里完全不同,你需要做好心理准备。而且,去了那边,你可能需要适应一段时间。” 杨玉环用力地点了点头,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玉环不怕!只要能和程郎在一起,去哪里都可以!” 程宇看着她那份毫不犹豫的决心,心中涌起一股暖流。 他知道,这个女子,是真的将所有的信任和情感都寄托在了自己身上。 “好。”程宇笑了笑,“那我们先回杨府,我带你向你叔父和姐姐们告别,然后……我们就走。” 回到杨府,杨玄璬和杨家姐妹们听说程宇要带着杨玉环一同离开,都感到十分惊讶。 杨玄璬虽然心中不舍,但想到程宇那非凡的手段和连陛下都不得不低头的威势,他知道自己无法阻拦,也不敢阻拦。 他只得叮嘱杨玉环在外要好好照顾自己,也要听程宇的话,言语间隐隐带着一丝讨好和期盼。 杨明玉和杨香玉的心情则更为复杂。她们看着杨玉环脸上那份掩饰不住的幸福和对程宇的依恋,知道妹妹是真的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虽然对程宇的来历和去向感到好奇和担忧,但看到妹妹如此开心,她们也只能送上祝福。 尤其是杨香玉,她看着杨玉环牵着程宇的手,即将离开,心中那种酸涩和嫉妒虽然还在,但更多的是一种莫名的失落和不甘。 她知道,四妹的人生,已经彻底改变了,而她自己,或许只能继续在这杨府,在这长安城中,重复着一眼望到底的生活。 八妹杨昭玉则是最舍不得的,她抱着杨玉环的胳膊,眼泪汪汪地说道:“四姐,你会回来看我吗?程哥哥,你也要回来看我!” “会的,一定会。”程宇摸了摸她的头,笑着说道,“等四姐适应了我的世界,说不定还会带你过去玩呢。” “哇,我也能去仙界吗?”杨昭玉双眼发光。 此言一出,杨玄璬、杨明玉、杨香玉三人皆是心神巨震! 仙界?!程真人果然是仙人!而且……还能带人去仙界?! 杨玄璬呼吸都急促了几分,看向程宇的目光瞬间变得无比炽热! 若是能与仙人搭上关系,甚至有机会去仙界……我就是光宗耀祖,杨家的那个祖宗! 杨明玉眼中也闪过一丝异彩,随即又恢复了平静,只是看向程宇的目光更加深邃。 杨香玉更是嫉妒得快要发狂,凭什么是杨玉环?!凭什么她就能去仙界?! 她下意识地看向程宇,眼中充满了渴望和一丝不易察觉的媚意。 程宇将众人的反应尽收眼底,心中了然,却并未点破。 告别了心思各异的杨家人,程宇带着杨玉环回到了食仙居。 “站稳了。”程宇提醒了一句,然后心念一动。 “嗡——” 微弱的能量波动在食仙居内荡漾开来,空气微微扭曲,泛起水波般的涟漪。 杨玉环只觉得眼前景象瞬间模糊,耳边传来一阵奇异的嗡鸣声,让她下意识地抓紧了程宇的手,仿佛抓住了唯一的依靠。 程宇感受到她手心的汗水和微微的颤抖,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一股温和的力量传递过去,安抚着她的紧张。 几秒钟后,眩晕感消失,一切都恢复了平静。 眼前的景象不再是古朴雅致的竹苑,而是充满了现代气息的食仙居大厅。 “从今以后,这里便是你的家。”程宇对她说道,声音温和,“我会教你如何使用这里的东西,也会带你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不过,在完全适应之前,你最好不要随意出门,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玉环都听程郎的安排。”杨玉环乖巧地点头,目光却依旧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全新的世界,眼中满是对未来的憧憬和对身边男人的全然信赖。 她踮起脚尖,柔软的唇瓣带着一丝羞涩和无尽的欢喜,轻轻印在了程宇的侧脸上。 “程郎,这下……没有人打扰我们了。”她的声音轻柔,带着一丝如释重负的俏皮,温热的气息拂过程宇的耳畔。 程宇身体微微一僵,侧脸残留的柔软触感和那带着少女馨香的气息,让他心头猛地一跳。 他转过头,看着近在咫尺的绝美脸庞,那双含情脉脉的凤眸中,倒映着的全是自己的身影。 一股难以抑制的冲动涌上心头。 他不再犹豫,微微低头,准确地捕捉到了那两片娇艳欲滴、微微开启的红唇。 “唔……”杨玉环发出一声娇媚的哼声,双颊瞬间染上醉人的红晕,身体一软,下意识地环住了程宇的脖颈,热情地回应着。 第208章 两女的初次见面 唇齿相接的瞬间,时间仿佛凝固。 杨玉环只觉一股电流从唇瓣蔓延至四肢百骸,整个人都酥软了下来,脑中一片空白,只剩下眼前男子放大的俊美容颜和他身上那令人安心的阳刚气息。 她生涩而笨拙地回应着,双手下意识地攀上他的脖颈,将自己更紧密地贴向他,仿佛要将这几日来的思念与爱恋,尽数融化在这个突如其来的吻中。 程宇原本只是被她那句带着俏皮和依赖的话语撩动心弦,一时情动。 然而,当真正品尝到那份柔软与香甜,感受到怀中人儿全身心的投入与信赖时,心中那根名为理智的弦,也悄然松动。 这个吻,从最初的试探,逐渐变得深入而缠绵。 食仙居大厅内,现代化的陈设与古韵犹存的装饰奇异地融合,而此刻,一对跨越了千年时空的恋人,正用最原始、最直接的方式,确认着彼此的心意。 许久,唇分。 杨玉环已是霞飞双颊,媚眼如丝,气息微喘地靠在程宇怀中,那双水汪汪的凤眸仿佛蒙上了一层水雾,氤氲着动人的情愫。 她羞涩地将脸埋在程宇的胸膛,不敢去看他,耳根都红透了。 程宇看着怀中娇羞无限的美人,心中也是一阵激荡。 温存片刻,程宇才轻轻扶起她,拉着她的手,带着她参观了整个食仙居,从现代化的厨房到舒适的卧室,再到功能齐全的卫生间。 每一样事物,对杨玉环来说都是全新的冲击。 她惊叹于自来水的方便,好奇于抽水马桶的原理,更是对那可以“千里传音”的手机感到匪夷所思。 “这个小小的盒子,真的能和远在千里之外的人说话吗?”她拿着程宇递给她的手机,翻来覆去地看着,仿佛在看一件绝世珍宝。 “当然可以。”程宇笑着演示了一下,拨通了王工的电话。 很快,电话接通,王工那熟悉的大嗓门从手机里传了出来:“喂?程老板?您找我?” 杨玉环听到这清晰的声音,仿佛王工就在耳边说话一般,惊得差点把手机扔掉。 程宇和王工简单交代了几句关于修路工程后续的事情,便挂断了电话。 “这……这简直是神仙手段!” 杨玉环看着程宇,眼神里充满了崇拜。在她看来,程宇的世界,简直比传说中的仙界还要神奇。 程宇笑了笑,没有过多解释。 “对了,还有两位‘家人’要介绍给你认识。”程宇说着,心念一动。 伴随着两声轻微的“噗”声,早茶和晚茶的身影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大厅,漂浮在半空中。他们依旧是十公分左右的身高,穿着藤蔓编织的衣裳,头发上标志性的呆毛晃了晃,好奇地打量着杨玉环。 “呀!”杨玉环被这凭空出现的两个小小人影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往程宇身后躲了躲,美眸中充满了震惊和不可思议,“程郎,这……这是什么?小……小仙童?” 在她看来,这两个粉雕玉琢、能飞在空中的小东西,简直比宫廷戏法还要神奇百倍。 “他们是早茶和晚茶,我的……嗯,帮手。”程宇笑着解释道,尽量用杨玉环能理解的方式,“不是真人,你可以理解为……嗯,拥有智慧的小精灵,能帮我打理很多事情,很能干的。” “小精灵?”杨玉环瞪大了眼睛,小心翼翼地从程宇身后探出头,好奇地打量着早茶和晚茶。这两个小东西脸上带着恭敬又好奇的表情,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确实……很别致,也很可爱。 “早茶,晚茶,这位是杨玉环,以后也是这里的主人,你们要听从她的吩咐,好好照顾她。”程宇对两个小精灵说道。 “是,主人!” “玉环主人好!” 早茶和晚茶同时在空中对着杨玉环优雅地鞠躬行礼,声音清脆悦耳。 杨玉环看着这两个会说话、会行礼、还会飞的“小精灵”,感觉自己的认知再次被彻底颠覆了。 她定了定神,学着宫廷礼仪,对着两个小家伙微微颔首,有些拘谨又带着惊奇地回礼:“早……早茶,晚茶,你们好。” 程宇看着她们初次见面的有趣互动,觉得有些好笑。他知道,杨玉环需要时间来适应这一切。 “好了,今天就先熟悉到这里吧。”程宇拉着杨玉环的手,“你刚过来,肯定也累了,先去休息一下。我让早茶和晚茶给你准备一些合口味的食物。” “嗯。”杨玉环乖巧地点头,她的确感到有些疲惫,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更是精神上的。这个新世界的信息量太大了,让她应接不暇。 程宇带着她来到一间布置温馨雅致的客房,里面的设施一应俱全,甚至还有一个独立的、带有浴缸的卫生间。 “这里以后就是你的房间了。”程宇说道,“有什么需要,随时可以叫我,或者叫早茶、晚茶。” “谢谢程郎。”杨玉环环顾着这个完全陌生的房间,虽然一切都很新奇舒适,但心中还是隐隐有些不安。 她下意识地拉住了程宇的衣袖,眼神带着一丝依赖。 程宇看懂了她眼中的情绪,心中一软,反手握住她的手:“别怕,我就在隔壁。这里很安全,没有人会伤害你。” 感受到他手心传来的温度和力量,杨玉环心中的不安消散了不少。她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一丝安心的笑容。 安顿好杨玉环,程宇回到自己的房间,心中却并不平静。 将杨玉环带到现代,只是第一步。 接下来,如何让她真正融入这个世界?如何向身边的人解释她的存在?尤其是……姜木兰。 他和姜木兰之间,虽然没有明确的关系,但彼此的情愫是存在的。 姜木兰对他态度的转变,他也看在眼里。如今突然带回来一个古代美人,还明显关系亲密,姜木兰会作何感想? 程宇揉了揉眉心,感到有些头疼。他不是一个喜欢处理复杂感情问题的人,但眼下的情况,似乎避无可避。 “真到了那一步,该说就得说。”程宇叹了口气。 就在程宇思索着如何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麻烦时,食仙居的门铃,突然响了起来。 “叮咚——” 清脆的门铃声在大厅里回荡,显得格外突兀。 程宇眉头一皱,谁会这个时候来?他通过监控看了一眼门口。 只见一个身材高挑、气质清冷的女子正站在门外,一身干练的黑色职业套装,勾勒出完美的身材曲线,脸上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焦急和探寻。 是姜木兰! 程宇心中咯噔一下,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而且比他预想的还要快! 第209章 冰山撞上牡丹 门铃声打破了食仙居暂时的宁静。 程宇看着监控画面里那熟悉的身影,眉头微不可察地蹙了一下。姜木兰怎么会突然过来?是因为修路的事情?还是……察觉到了什么? 他还没想好怎么跟姜木兰解释杨玉环的存在,这突如其来的造访,让他有些措手不及。 “程郎,外面是谁?”隔壁房间传来了杨玉环带着好奇的询问声。显然,她也听到了门铃声。 “一个朋友,我去看看。”程宇应了一声,稳定了一下心神。 他走到门口,深吸一口气,打开了门。 门外,姜木兰看到程宇开门,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放松,但随即又被疑惑取代。 她上下打量了程宇一眼,语气带着她一贯的清冷,却也夹杂着一丝关心:“你这几天去哪了?电话也打不通,我还以为你……” 她的话说到一半,突然顿住了。 因为她的目光,越过程宇的肩膀,看到了站在他身后不远处,正好奇地探头张望的另一个女子。 那是一个……美得令人窒息的女子。 一身似乎是古代样式的衣裙,虽然料子看起来普通,却丝毫掩盖不住她那国色天香的容貌和雍容华贵的气质。 肌肤胜雪,眉目如画,一双凤眸流转间,带着天然的妩媚与风情,宛如盛开的牡丹,明艳动人。 更重要的是,这个女子的眼神,看向程宇时,带着毫不掩饰的依赖和情意。 而她所站的位置,明显是在食仙居的内部,是程宇的私人空间。 姜木兰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了。 空气仿佛在这一刻停止了流动。 三个人的目光在空中交汇,无声的电光火石在弥漫。 姜木兰的眼神从最初的惊愕,迅速转为审视和探究,最后定格在一种冰冷的锐利上。她看向程宇,眼神仿佛在问:她是谁? 杨玉环也愣住了。眼前的女子,好生高挑,气质清冷,如同雪山之巅的冰莲,自有一股凛然不可侵犯的气场。她穿着打扮更是奇特,紧身的衣裤将身材勾勒得凹凸有致,却又透着一种说不出的干练和……强势。尤其是她看向程宇的眼神,虽然冰冷,却似乎隐藏着某种复杂的情绪。 女人的直觉告诉杨玉环,这个女子,对程郎来说,恐怕不一般。 程宇站在两人中间,感受着两道截然不同却同样具有穿透力的目光,只觉得头皮有些发麻。 修罗场,这绝对是修罗场! “咳……”程宇清咳一声,打破了这令人窒息的沉默。他侧过身,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自然,“木兰,你怎么来了?先进来再说吧。” 姜木兰没有动,目光依旧锐利地锁定在杨玉环身上,又转向程宇:“这位是?” 她的声音很平静,听不出什么情绪,但程宇却能感觉到那平静之下涌动的暗流。 “这位是……杨玉环。”程宇顿了一下,选择了最直接的方式介绍,“玉环,这位是姜木兰,我的……朋友。” 朋友? 姜木兰听到这个称呼,眼神微不可察地闪烁了一下,心中莫名地感到一丝刺痛。 杨玉环听到程宇的介绍,对着姜木兰盈盈一福,动作优雅,带着古代仕女特有的韵味:“姜姑娘,有礼了。” 她的声音温婉动听,举止大方得体,挑不出一丝错处。 然而,正是这份“得体”,在姜木兰看来,却更像是一种无声的宣示。 姜木兰的目光落在杨玉环那身明显不属于这个时代的衣裙上,又注意到她略显生疏却又自然地站在程宇身边的姿态,心中的疑团越来越大。 杨玉环?真名? 这不是古代妖妃的名字吗? 看她的穿着打扮,像是古装剧里的演员? 可她的气质和眼神,却又不像是在玩cos啊? 而且,程宇什么时候认识了这样一位“朋友”?还把人带回了家? 联想到程宇最近展现出的种种神秘和超乎常理的财力、能力,一个荒诞却又似乎合理的猜测,开始在姜木兰心中慢慢浮现。 “杨小姐?”姜木兰微微颔首,算是回礼,语气依旧清冷,“听口音,杨小姐似乎不是本地人?” “小女子……确实来自远方。”杨玉环回答得滴水不漏,目光坦然地迎向姜木兰。 两个同样出色、却风格迥异的女子,就这样隔着几步的距离,进行着第一次交锋。 一个冰冷锐利,如同寒潭之水;一个温婉妩媚,如同初绽牡丹。她们的目光在空中碰撞,没有硝烟,却充满了无形的张力。 程宇站在一旁,感觉自己像是被夹在了冰山和火山之间,左右为难。 “木兰,你找我有什么事吗?”程宇试图转移话题,打破这尴尬的对峙。 姜木兰收回看向杨玉环的目光,重新聚焦在程宇身上:“前三关庄那边,王工说有些工程款项的细节需要跟你确认一下。我正好路过附近,就顺便过来问问。打你电话一直没人接。” 这个理由合情合理,听不出破绽。 “哦,工程款的事情啊。”程宇松了口气,只要不是专门来“捉奸”的就好,“这个好说,你等一下,我拿文件给你。” 说着,他转身走向书房,留下姜木兰和杨玉环两人在大厅里。 程宇一走,大厅里的气氛变得更加微妙。 姜木兰没有再说话,只是看似随意地打量着食仙居的陈设,目光却时不时地掠过杨玉环。她在观察,在分析。 这个叫杨玉环的女人,身上有一种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气质,那是一种沉淀在骨子里的古典韵味,绝非刻意模仿所能及。她的眼神清澈,带着一丝初来乍到的好奇,但面对自己审视的目光,却又没有丝毫的胆怯和退缩。 杨玉环也在悄悄打量着姜木兰。 这个姜姑娘,虽然看起来冷冰冰的,但容貌确实极美,而且身上有种说不出的英气和自信,这是她在长安从未见过的女子类型。她能感觉到,姜姑娘对程郎,似乎并非只是“朋友”那么简单。 “姜姑娘,请用茶。”就在这时,早茶端着两杯热气腾腾的茶水走了过来,将其中一杯递给姜木兰。 姜木兰看着这个突然出现的、漂亮得有些不像真人的“服务员”,又是一愣。她记得上次来食仙居,并没有见过这个人。 “谢谢。”姜木兰接过茶杯,目光在早茶身上停留了几秒。 “这位是早茶,程郎的助手。”杨玉环见状,主动开口解释了一句,语气自然,仿佛她才是这里的女主人。 姜木兰端着茶杯的手微微一顿,看向杨玉环,眼神更加深邃了几分。 程郎?叫得如此亲密? 她没有再问,只是轻轻抿了一口茶,滚烫的茶水似乎也无法驱散她心中的寒意和疑虑。 程宇很快从书房出来,手里拿着一份文件。 “这是工程款项的明细,你看一下。”他将文件递给姜木兰,试图将气氛拉回到公事上。 姜木兰接过文件,却没有立刻翻看,而是抬头看着程宇,目光灼灼:“程宇,这位杨小姐,是你从哪里请来的‘朋友’?需要我帮你安排住处吗?” 这话问得直接而尖锐,带着明显的试探和一丝不易察觉的……挑衅? 第210章 杨玉环:我愿为妾 姜木兰的声音平静,甚至带着一丝职业化的客气,但那句“需要我帮你安排住处吗?” 却像一根无形的针,精准地刺向了在场三人之间那层微妙而紧绷的薄膜。空气仿佛瞬间凝固,温度骤降。 杨玉环握着程宇衣袖的手微微收紧,凤眸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警惕,她能感受到眼前这位冰山美人言语中的锐利。 她虽然来自不同的时代,但女人的直觉是共通的,这位姜姑娘,绝非善茬,而且,她看程郎的眼神,也绝不仅仅是“朋友”那么简单。 程宇感受着身旁佳人细微的紧张,以及对面那道几乎要将他洞穿的目光,心中暗叹一声。躲是躲不过去了。 与其让她们在这里暗中较劲,互相猜测,不如自己主动摊牌。 他轻轻拍了拍杨玉环的手背,示意她安心,然后向前一步,目光坦然地迎向姜木兰,语气平静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木兰,有些事情,我想是时候告诉你了。” 姜木兰眉头微挑,眼神中带着一丝询问。 他还有事没告诉她吗?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进去说。”程宇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而是侧身让开,示意她进来。 姜木兰略一犹豫,最终还是迈步走进了食仙居。她的目光再次扫过杨玉环,这个古装女子身上谜团重重,让她无法忽视。 三人来到客厅坐下。早茶和晚茶识趣地退到了一旁,但好奇的大眼睛却始终没有离开这边。 程宇没有立刻开口,他在组织语言。 程宇没有立刻开口,他在组织语言。 “这一切,都要从我得了癌症说起。”程宇的语气很平静,仿佛在诉说一件与己无关的事情。 然而,这句话却让在场的两个女人同时心头一震。 姜木兰是知道程宇得过癌症的,那是他们关系发生微妙变化的开端。此刻再次听到,联系到程宇后续的种种变化,她隐隐猜到了什么,呼吸不由得急促了几分。 而杨玉环则是第一次听说!她猛地抬起头,美眸中先是闪过一丝茫然:“癌……症?程郎,这是一种什么病?” 姜木兰看了杨玉环一眼,又看向程宇,眼神复杂,她低声解释道:“癌症……是一种很可怕的绝症,在我们的时代,意味着……离死亡很近。” 绝症?!离死亡很近?! 杨玉环瞬间明白了这两个词的分量,她脸色霎时变得苍白,美眸中充满了震惊和难以置信的心疼。 程郎……他竟然……她下意识地伸出手,紧紧抓住了程宇的胳膊,指尖冰凉,声音带着颤抖:“程郎……” 原来,他那看似平静淡然的外表下,竟然也曾经历过如此绝望的境地吗?那份痛楚,她光是想象,心就揪紧了。 姜木兰注意到了杨玉环的反应,看到了她眼中那毫不掩饰的心疼和依赖。 她心中莫名地松了一口气,又升起一丝微妙的优越感——关于程宇的过去,至少这一点,她是比这个突然出现的女人更早知道,也更能理解的。 这让她在刚才略显被动的局面中,似乎扳回了一城。 程宇感受到胳膊上传来的力量和担忧,轻轻拍了拍杨玉环的手背,继续说道:“濒死之际,人总是会渴望一些不切实际的东西,比如……长生。” 长生?! 姜木兰瞳孔骤然收缩。 这个词,对于一个接受现代科学教育的人来说,太过虚无缥缈,甚至有些荒诞。但联想到程宇身上的种种谜团,这个词又似乎成了唯一合理的解释。 “我运气比较好。”程宇嘴角勾起一丝莫名的笑意,“或者说,是某种冥冥之中的注定。我意外得到了……一份传承。还记得我跟你提过,我遇到过一位高人吗?”他看向姜木兰。 姜木兰点了点头,她记得程宇说过,他的病是被一位神秘高人治好的。 “那位高人……早已不在了。”程宇的语气带着一丝追忆,随即变得郑重,“但他并非凡人,你可以理解为……他是一位真正的神仙。我得到的,便是他的仙人传承。” 仙人传承?! 姜木兰的心跳不受控制地加速,几乎要跳出胸腔!神仙?! 她之前虽然有过猜测,但当程宇亲口证实,并且将之与之前的“高人”联系起来时,那种冲击力无与伦比! 她张了张嘴,想要质疑,却发现喉咙干涩,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相比之下,杨玉环虽然也惊讶于“神仙”之说,但接受度明显更高。 在她眼中,程郎本就非凡,得遇仙缘似乎顺理成章。她只是更加心疼程郎获得这份力量所经历的生死磨难。 姜木兰的大脑飞速运转,试图消化这个惊人的信息。 仙人传承……这能解释他的医术,他的财富,甚至……西市那匪夷所思的一幕! 如果这是真的……她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目光再次投向一直安静地依偎在程宇身旁的杨玉环,带着最后的审视和探究:“那她……” 姜木兰敏锐地捕捉到了杨玉环的平静,心中又是一酸。原来,这个女人早就知道了? 或者说,她从一开始就相信程宇是“仙人”?她们之间,究竟到了哪一步? “所以,你那庞大的财力,甚至……”姜木兰的声音有些干涩。 “可以这么说。”程宇点头,“这份传承,不仅给了我超越常人的力量和知识,也让我萌生了对长生久视的渴望。” 姜木兰沉默了。信息量太大,她需要时间消化。 仙人传承,长生不老……这一切彻底颠覆了她的世界观。 但如果这是真的,那么程宇带回这个古装女子的行为,似乎……也有了解释? 她的目光再次投向杨玉环,带着审视和探究:“那她……” 程宇知道,这是最关键,也是最难解释的部分。他深吸一口气,看着姜木兰,一字一句地说道:“木兰,我知道这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你眼前这位,并非演员,也不是什么角色扮演。” 他顿了顿,仿佛投下一枚更重的炸弹:“她,就是史书上那位……杨玉环。” “什么?!” 饶是姜木兰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听到这句话时,还是如同被闪电劈中,整个人都僵住了! 杨玉环?! 四大美女之一的杨贵妃?! 唐玄宗的…… 她猛地转头看向杨玉环,试图从那张绝美的脸上找出任何一丝破绽。 但没有,那份浑然天成的古典气韵,那双仿佛会说话的凤眸,那举手投足间的风华绝代……这一切,都与史书和传说中的形象隐隐重合,却又更加鲜活、真实! 这怎么可能?!一个死去了一千多年的人,活生生地出现在了自己面前?! 姜木兰感觉自己的大脑一片混乱,几乎要宕机。 她看向程宇,眼神中充满了难以置信:“程宇!你……你没开玩笑吧?!这……这太荒谬了!” “我没有开玩笑。”程宇的语气很平静,“传承的力量,超乎你的想象,穿梭时空,并非不可能。” 杨玉环看着程宇为了向这位姜姑娘解释,不惜暴露自己最大的秘密,甚至连自己来自唐朝的身份也坦然相告,心中既感动又了然。 她明白,这位姜姑娘在程郎心中的分量,绝非普通朋友那么简单。 她站起身,走到程宇身边,对着依旧处于震惊中的姜木兰,微微屈膝一礼,声音温柔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坚定:“姜姑娘,程郎所言句句属实。小女子杨氏玉环,确实来自……一千多年前的大唐。” 她顿了顿,目光转向程宇,眼中充满了缱绻深情,随即又看向姜木兰,语气带着一丝令人心疼的坦诚和决绝:“我知道,我的出现,或许会给程郎和姜姑娘带来困扰。论先后,玉环是后来者。若姜姑娘不弃,玉环……愿……愿以妾礼侍奉程郎,只求能伴君左右,朝夕相伴,便已心满意足。” 第211章 魔幻麻婆豆腐 做妾?! 姜木兰再次被杨玉环的话震惊了! 她看着眼前这个风华绝代的女子,竟然心甘情愿地说出这样的话! 在现代社会,“妾”这个词本身就带着封建的腐朽气息,是绝对无法容忍的 。但杨玉环说出这句话时,眼神坦荡,语气真诚,仿佛这在她看来,是理所当然的。 这番话,如同重锤,狠狠敲在了姜木兰的心上。 她震惊于杨玉环的“卑微”和对程宇的深情,更让她开始反思自己。 自己能做到像她这样吗? 为了程宇,放下现代女性的骄傲和独立,去接受一个……可能不止一个女人的局面? 更重要的是,自己和程宇之间,算什么呢? 青梅竹马?有过朦胧的好感?现在是生意伙伴? 她对他确实有情愫,他们从未挑明过关系。 现在,程宇坦白了匪夷所思的秘密,身边还多了一个来自古代的绝世美人,甚至这个美人都主动表示愿意做小……姜木兰只觉得心乱如麻。 她需要冷静,需要时间好好思考这一切。 “我……”姜木兰站起身,目光有些躲闪,不敢再看程宇和杨玉环,“公司那边……还有些事,关于工程款项的细节,我需要回去再核对一下。我先走了。” 她以公事为由,仓促地想要离开这个让她心绪不宁的地方。 就在姜木兰转身欲走之际,手腕忽然被一只温热有力的大手抓住。 她浑身一僵,下意识地想要挣脱,回头却撞进程宇那双深邃的眼眸里。 “木兰吃了饭再走吧。” 程宇笑容灿烂,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温和,“正好,我最近新学了一道菜,还没人尝过,你来得正好,给我品鉴品鉴。” 姜木兰的心猛地一跳。 吃饭?在这个时候?和……他们一起? 她看着程宇,又看了看旁边一脸温柔、似乎并不介意她留下的杨玉环,心中五味杂陈。 理智告诉她,应该立刻离开,这里的一切都太挑战她的认知和底线了。 但……程宇手掌传来的温度,他眼神里的那份坦诚和挽留,还有……该死的,她不得不承认,她真的很吃程宇的颜! “我……”姜木兰的嘴唇动了动,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却又咽了回去。 她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在加速,脸颊也有些微微发烫。 是留下,品尝那未知的美味,面对这复杂难解的局面? 还是离开,回到自己熟悉的世界,假装今天的一切都没有发生? “就当是……为了工程款的事情,多留一会儿,讨论一下细节?” 程宇仿佛看穿了她的犹豫,找了个不算借口的借口,嘴角还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这家伙!明知道她是在找理由离开! 姜木兰心中又气又好笑,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动摇。 最终,那份对美食的好奇,以及内心深处对程宇那份复杂难言的情感,战胜了逃避的念头。 她轻轻吸了口气,像是做出了什么重大决定,点了点头:“好。那就……尝尝你的新菜。” 声音依旧带着几分清冷,但那微微泛红的耳根,却泄露了她内心的不平静。 杨玉环见状,脸上露出了温柔的笑容,主动上前一步,很自然地挽住了姜木兰的另一只胳膊,语气亲切:“太好了,姜姑娘,我也正想尝尝程郎的新手艺呢。我们一起去厨房看看吧?” 姜木兰身体再次微微一僵,对于杨玉环这突如其来的亲近有些不适应,但感受到手臂上传来的柔软触感和对方眼中真诚的善意,她最终没有推开。 程宇看着眼前这奇异和谐的一幕,心中也是暗自松了口气。 “走吧,让你们见识一下,什么叫做真正的‘闪光料理’!”程宇故作神秘地一笑,率先朝着厨房走去。 姜木兰和杨玉环对视一眼,眼中都带着几分好奇,跟了上去。 食仙居的厨房,依旧是那么的干净整洁,充满了现代科技感,却又因为一些古朴的厨具和装饰,显得别具一格。 “今天要做的是一道川菜,叫做——魔幻麻婆豆腐!” 程宇站在灶台前,手中不知何时已经多了一块晶莹剔透的豆腐,语气中带着一丝兴奋。 “魔幻麻婆豆腐?”姜木兰和杨玉环同时露出了疑惑的表情。麻婆豆腐她们都知道,是川菜中的名品,但这“魔幻”二字,又作何解? “这可不是普通的麻婆豆腐。” 程宇神秘一笑,“它源自于一部……嗯,《中华小当家》,木兰你看过吧!我就是要复刻出这本漫画中最顶级的麻婆豆腐,能够同时呈现出麻、辣、鲜、香、烫、酥、嫩、滑八种滋味,完美融合,层层递进,甚至……能在出锅的瞬间,绽放出耀眼的光芒,因此也被成为闪光料理!” 程宇同时向二女科普了这道菜。 《中华小当家》?闪光料理? 姜木兰听得一愣一愣的,感觉自己的唯物主义世界观正在摇摇欲坠。 如果不是亲眼见过程宇的“仙人手段”,她绝对会以为程宇是在胡说八道。 杨玉环则接受良好,在她看来,程郎既然得了仙人传承,做出会发光的料理,似乎也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 她更好奇的是,那所谓的“八味一体”,究竟是何等滋味? 说话间,程宇已经开始动手了。 只见他手腕轻抖,那柄看起来便非凡物的龙鳞菜刀在他手中仿佛活了过来,寒光闪烁间,案板上的豆腐便被切割成了大小均匀、棱角分明的方块,如同精雕细琢的白玉。 这份刀工,已经超越了技艺的范畴,近乎于道! 接着,是处理牛肉末。程宇没有用机器,而是选择了手剁。 刀刃与牛肉纤维碰撞,发出富有节奏感的“笃笃”声,转眼间,鲜红的牛肉就变成了细腻均匀的肉末,保留了最佳的口感和肉汁。 然后是准备调料。 豆瓣酱、豆豉、辣椒粉、花椒粉……每一种调料都经过了程宇的精心挑选,甚至有些是他用特殊方法炮制过的。 他将各种调料按照特定的比例混合,空气中开始弥漫开一股浓郁而霸道的复合香气,仅仅是闻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姜木兰和杨玉环站在一旁,屏息凝神地看着。 她们完全被程宇专注而充满魅力的烹饪过程吸引了。 此刻的程宇,仿佛不是一个厨师,而是一位正在进行神圣仪式的祭司,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韵律感和力量感,那份挥洒自如的自信和对食材的掌控力,让她们看得目眩神迷。 起锅烧油,油温被程宇精准地控制在某个临界点。 下入牛肉末,快速滑炒,逼出油脂和香气。接着,放入秘制的豆瓣酱和豆豉,刺啦一声,红油翻滚,浓烈的酱香和辣味瞬间爆发出来,充斥了整个厨房。 加入高汤,放入豆腐块。程宇没有用锅铲大力翻动,而是轻轻晃动炒锅,利用汤汁的浮力让豆腐在锅中均匀受热,同时保持完整的形状。 这个过程,需要极高的技巧和对火候的精准把握。 勾芡,是麻婆豆腐的灵魂之一。程宇分三次淋入水淀粉,每一次都仔细观察着汤汁的浓稠度变化。 随着芡汁的加入,原本红亮的汤汁变得更加浓稠油润,紧紧地包裹住每一块豆腐。 最后,撒上翠绿的蒜苗和大量的花椒粉。一股更为霸道的麻香冲天而起,与之前的辣、鲜、香交织在一起,形成一种难以言喻的诱人气息。 “看好了!”程宇低喝一声,猛地盖上锅盖,手腕发力,整个炒锅在空中划过一道漂亮的弧线,锅内的食材在高温和压力的作用下,进行着最后的美妙反应。 几秒钟后,程宇稳稳地将锅放回灶台。 姜木兰和杨玉环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她们紧紧盯着那只看起来普通的锅盖,期待着程宇所说的“魔幻”时刻。 程宇深吸一口气,猛地掀开了锅盖! “嗡——!” 就在锅盖掀开的瞬间,一道耀眼却不刺目的金色光芒,猛地从锅内绽放出来! 光芒柔和而温暖,将整个厨房都映照得一片灿烂! 在那金色的光芒中,只见盘中的麻婆豆腐,红亮诱人,每一块豆腐都颤巍巍地保持着完美的形态,被浓稠的酱汁包裹着,闪烁着油润的光泽。牛肉末均匀地散布其间,翠绿的蒜苗点缀其中,构成了一幅色香味俱全的绝美画卷! “天啊!” “真的……真的发光了!” 姜木兰和杨玉环同时发出了惊呼,美眸中充满了难以置信的震撼!她们之前虽然听程宇说过,但亲眼见到这如同特效般的场景,还是被深深地震撼了! 这哪里是做菜?这分明是仙术! “不愧是……食仙!”姜木兰喃喃自语,她此刻对于程宇的“仙人传承”,再无半分怀疑。 能做出如此不可思议的料理,除了神仙手段,还能是什么? 杨玉环也是看得异彩连连,她感觉自己对程郎的认知,又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光芒渐渐散去,但那股浓郁到极致的香气,却如同有实质一般,不断地冲击着两人的味蕾。 “还愣着干什么?趁热吃!”程宇笑着将盘子端到一旁的餐桌上,递给她们碗筷。 两人这才回过神来,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 姜木兰首先夹起一块豆腐,小心翼翼地放入口中。 瞬间,一股难以形容的复合滋味在她的口腔中爆炸开来! 首先是霸道的麻和灼热的辣,如同电流般瞬间席卷了整个舌尖,刺激着每一个味蕾。 紧接着,是浓郁的酱香和豆豉的咸鲜,与牛肉末的醇厚完美融合。豆腐本身嫩滑如脂,入口即化,却又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酥韧口感。 最后,是那股挥之不去的鲜香和滚烫的温度,让她忍不住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 麻、辣、鲜、香、烫、酥、嫩、滑!八种滋味,竟然真的在一口豆腐中完美呈现,层层递进,又浑然一体! 太好吃了! 这绝对是她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麻婆豆腐,不,是最好吃的菜肴之一! 杨玉环的反应也差不多。 她出身高贵,尝遍了唐朝的山珍海味,自认为对美食有相当的鉴赏力。 但当这“魔幻麻婆豆腐”入口的刹那,她才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味觉盛宴!那种霸道而又和谐的滋味冲击,是她从未体验过的。 每一口,都仿佛在舌尖上演奏着一曲激昂而美妙的乐章。 一开始,两人还顾及着形象,小口品尝,细细感受。 但很快,在那极致美味的诱惑下,什么矜持,什么形象,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唔……好吃!” “程郎,这个太好吃了!” “木兰姐姐,你慢点,这块是我的!” “玉环,你筷子别伸那么长呀!” 刚才还略显尴尬和对峙的两位绝色佳人,此刻却像两个抢食的小女孩,筷子在盘中飞舞,你来我往,不亦乐乎。 原本有些紧张凝滞的气氛,在这热气腾腾、香气四溢的麻婆豆腐面前,彻底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轻松愉悦的和谐氛围。 程宇看着她们不顾形象、吃得小脸红扑扑的样子,嘴角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果然,没有什么矛盾是一顿闪光的麻婆豆腐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再来一顿。 第212章 一同住下的两美 一盘魔幻麻婆豆腐很快见了底,连盘底那浓稠红亮的汤汁,都被两个意犹未尽的女人用米饭拌得干干净净。 吃饱喝足,姜木兰和杨玉环脸上都带着满足的红晕,彼此对视一眼,之前的疏离和戒备,似乎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消融了许多。 至少,在“好吃”这件事情上,她们达成了高度的共识。 “我来收拾吧。” 姜木兰率先站起身,主动拿起桌上的空盘。刚才只顾着吃,现在冷静下来,想起自己之前的失态,脸上不由得有些发热。 “我和姜姑娘一起。”杨玉环也立刻起身,很自然地接过姜木兰手中的碗筷,动作娴熟,丝毫没有千金贵胄的架子。 程宇见状,正想说“放着我来”或者“让早茶晚茶来”,毕竟食仙居有这两个小精灵在,根本不需要客人动手。 然而,他话还没出口,就被杨玉环一个眼神给制止了。 “程郎,这里没你的事了。” 杨玉环对着程宇眨了眨眼,语气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俏皮,“厨房重地,油烟味大,你一个大男人就别进来添乱了。我和姜姑娘正好有些女儿家的私房话要说,你呀,自己找地方玩去吧。” 说完,她还亲昵地推了程宇一把,然后拉着还有些没反应过来的姜木兰,一起走进了厨房,顺手还关上了厨房的门。 程宇:“……” 他站在原地,看着紧闭的厨房门,有些哭笑不得。 自己这是……被嫌弃了?而且是被两个刚刚还在暗中较劲的女人联手“驱逐”了?这剧情发展是不是有点太快了? 女儿家的私房话?她们能有什么私房话?该不会是在里面商量怎么对付自己吧? 程宇摸了摸下巴,感觉事情似乎正朝着一个他无法预料的方向发展。 “主人,您被抛弃了哦。”晚茶不知何时飞到了程宇身边,扇动着小翅膀,语气里带着一丝幸灾乐祸。 “就是就是,女人心,海底针。主人您这下麻烦咯。”早茶也一本正经地点头附和。 程宇没好气地瞪了两个小家伙一眼:“就你们话多。走,钓鱼去!” 闲着也是闲着,于是,一人两小只,搬了个小马扎坐下,甩出鱼竿,悠闲地等待着鱼儿上钩。 早茶和晚茶则漂浮在他身边,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 “主人,您说,那位姜姑娘和玉环主人,谁更好看呀?”晚茶扑闪着大眼睛,好奇地问道。 “都好看。”程宇随口答道。 “那您更喜欢谁呀?”晚茶追问。 “小孩子家家,问这么多干嘛。”程宇敲了一下她的呆毛。 “哼,主人就是花心!”晚茶不满地嘟囔道,“明明有了玉环主人,还招惹那位冰山美人。” “什么叫招惹?”程宇不乐意了,“我和木兰认识的时间,比你存在的时间都长!” “那也是花心!”早茶在一旁帮腔,“见一个爱一个!” 程宇:“……” 跟这两个小东西讲道理,简直是对牛弹琴。 他眼珠一转,忽然凑近晚茶,压低声音道:“晚茶啊,你看,她们在厨房里肯定在说我的坏话。要不……你悄悄飞进去,帮我听听她们都聊了些什么?回来告诉我,我给你做好吃的。” 程宇试图利诱晚茶,让她充当自己的“间谍”。 晚茶闻言,警惕地后退了一步,双手叉腰,气鼓鼓地说道:“才不要!晚茶才不做这种偷听墙角的事情!” 早茶也在一旁用力点头:“对!我们是正直的小精灵!” 程宇看着两个义正言辞的小家伙,彻底无语了。收买失败。 看来只能等她们自己出来了。 时间一点点过去,程宇心态平和,倒也钓上了几条肥美的鲜鱼。 阳光暖暖地洒在身上,微风拂过,后院一片宁静祥和。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厨房的门终于打开了。 程宇回头望去,只见姜木兰和杨玉环并肩走了出来。两人脸上都带着轻松的笑容,似乎聊得很投机。 更让程宇惊讶的是,她们两人竟然……手挽着手! 没错,就是手挽着手! 姜木兰那只骨节分明、经常用来签合同、敲键盘的手,此刻正被杨玉环那只柔若无骨、仿佛只能用来抚琴、描眉的手,亲密地挽着。 画面和谐得有些诡异,却又透着一种莫名的融洽。 程宇眨了眨眼,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这……这什么情况? 进去前还剑拔弩张,出来就成好姐妹了?她们在厨房里到底聊了什么?发生了什么化学反应? “程郎。”杨玉环率先开口,声音带着笑意。 “程宇。”姜木兰也看向他,眼神比之前柔和了许多,虽然依旧带着一丝清冷,但那冰山似乎融化了不少。 “嗯?”程宇放下鱼竿,站起身,心中充满了问号。 “我们商量好了。”姜木兰开口说道,语气平静,却投下了一颗重磅炸弹,“我和玉环……我们决定,暂时都先住在食仙居。” “对!”杨玉环用力点头,补充道,“姜姑娘说她最近工作忙,住在这里离市区也近,方便处理事务。而且,她说她也想……多了解一下程郎你的‘传承’,还有……我。”她说到最后,脸上飞起一抹红霞,偷偷看了程宇一眼。 程宇彻底傻眼了。 一同住下?! 他看看姜木兰,又看看杨玉环,两个风格迥异却同样美得惊心动魄的女子,此刻正并肩站在一起,用一种近乎“通知”的口吻,告诉他她们的决定。 这……这幸福是不是来得太突然了点? 他原本还在头疼如何处理这复杂的关系,没想到她们自己内部就达成了“和解”,甚至还决定了“同居”? 虽然过程有些出乎意料,但这结果……似乎……也不错? 程宇看着眼前两位绝色佳人,一个冰清玉洁,一个妩媚动人,如今却要一同住进他的食仙居……他感觉自己的心脏不争气地加速跳动起来。 “咳……”程宇清了清嗓子,掩饰住内心的波澜,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平静一些,“既然你们都决定了,我自然没有意见。食仙居房间很多,你们喜欢哪个就住哪个。” 他还能说什么?拒绝吗? 他找不到任何拒绝的理由,也不想拒绝。 “太好了!”杨玉环开心地笑了起来,挽着姜木兰的手臂更紧了些。 姜木兰嘴角也微微上扬,虽然弧度很小,但足以看出她此刻心情不错。 只有程宇身后的早茶和晚茶,两个小精灵面面相觑,然后同时用一种“看吧,果然是花心大萝卜”的眼神看向了自家主人。 程宇感受到了背后那两道谴责的目光,选择了无视。 第213章 摧枯拉朽,席卷北地 洪武元年,九月。 距离朱元璋誓师北伐,不过短短月余。 然而,就是这一个月的时间,整个中原北方的战局,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大明军队犹如一股赤红色的怒涛,以摧枯拉朽之势,席卷了元廷在黄河以北的大片疆土。 朱元璋亲率中军主力,坐镇汴梁(今开封),遥控全局。徐达为征虏大将军,常遇春为副将军,兵分两路,齐头并进。 得益于程宇提供的“未来情报”,徐达的西路军简直如同开了天眼。他们总能精准地避开元军重兵布防的坚城,选择防守薄弱或意想不到的路线进行突袭。往往在一夜之间,元军还在睡梦之中,城头就已经换上了大明的日月龙旗。 九月初,徐达部轻松渡过黄河,并未在潼关与元军主力过多纠缠,而是采纳了程宇“情报”中提及的,由郭子兴旧部、熟悉地形的将领廖永忠(虽历史上此时廖永忠已故,但此为有程宇影响的架空明初)所献的奇策,率精锐绕道小路,奇袭了元军在陕西、河南交界处最大的粮草囤积地——陕州。 陕州守将做梦也没想到明军会从天而降,城内防御松懈。常遇春率领的先锋骑兵如同天降神兵,一夜之间便控制了整个粮仓。堆积如山的粮草、军械,尽数落入明军之手。消息传出,留守潼关的元军主力军心大乱,不战自溃。徐达趁势掩杀,斩获颇丰,顺利占据潼关天险,打开了进军关中的门户。 “哈哈哈!痛快!痛快啊!”中军大帐内,朱元璋看着雪片般飞来的捷报,忍不住放声大笑。他身着戎装,虽添了几分风霜,但精神矍铄,眼中是难以掩饰的兴奋与豪迈。“徐达这小子,果然没让咱失望!还有那个廖永忠,回头得好好赏他!” 他拿起一份战报,上面详细记录了陕州之战的经过,特别是对粮草数量的精确描述,让朱元璋更是心花怒放。“有了这批粮草,咱大军至少三个月无忧!元廷小儿,我看你们拿什么跟咱斗!” 相比于西路军的奇谋百出,常遇春率领的东路军则更加简单直接。 常遇春勇猛无双,加上从程宇那里学来的“战斗心得”,战场之上更是如虎添翼。他身先士卒,手持程宇所赠(虽然他不知道来历,但用着极其顺手)的丈八长矛,冲锋陷阵,所向披靡。元军但凡见到他那面“常”字大旗,无不闻风丧胆。 东路军的目标直指山东。元廷在山东布有重兵,尤其以益都行省的抵抗最为激烈。然而,在常遇春狂风骤雨般的攻势下,元军的防线如同纸糊一般。 乐安之战,常遇春率三千铁骑,硬生生凿穿了元军近万人的步兵方阵,阵斩元将普颜不花,俘虏上千。 济南城下,元守将拼死抵抗,常遇春亲自擂鼓助威,明军将士士气如虹,蚁附攻城,一日之内便破城而入。 短短二十余日,常遇春便连克乐安、济南、滨州等山东重镇。元军在山东的统治基础,顷刻间土崩瓦解。残余的元军或狼狈逃窜,或龟缩坚守,士气低落到了极点。 明军所过之处,秋毫无犯。 随军的文官队伍,按照朱标之前提出的“广施仁政”策略,安抚百姓,开仓济贫,登记户口,丈量田地,迅速建立起新的统治秩序。北方饱受战乱和元廷压榨的百姓,终于看到了希望,纷纷箪食壶浆,迎接王师。许多青壮年更是主动报名参军,加入到北伐的队伍中,让明军的声势愈发浩大。 与明军的节节胜利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元廷内部的恐慌与混乱。 大都城内,主战派与议和派的争吵愈发激烈。王保保虽然极力主张抵抗,但面对明军摧枯拉朽的攻势和不断传来的噩耗,也感到力不从心。他的部队虽然精锐,但数量有限,且难以得到朝廷的有效支援。而那些平日里养尊处优的元军将领,更是望风而逃,毫无战意。 “南明朱逆,竟如此势不可挡!”元顺帝坐在龙椅上,脸色苍白,双手颤抖。他没想到,自己引以为傲的帝国,在短短一个月内,竟然被朱元璋打得如此狼狈。 “陛下,明军势大,不若暂避锋芒,北迁上都?”一位议和派的大臣颤颤巍巍地建议道。 “北迁?!”王保保怒目圆睁,厉声呵斥:“难道要放弃大都,放弃中原亿万百姓吗?我大元岂能如此懦弱!” 然而,他的声音显得如此微弱,难以压制住大殿内弥漫的悲观情绪。元顺帝看着争吵不休的大臣们,感觉一阵无力。他想起了之前在食仙居听到的那些关于大元覆灭的预言,心中越发恐惧。 这场仗,似乎从一开始,他们就已经输了。 朱元璋在中军大帐内,听着各地传来的捷报,心中虽然高兴,却并未因此而骄傲自满。他深知,这只是北伐的开始,元廷的根基虽已动摇,但仍有强大的军事力量。尤其是王保保和纳哈出等将领,绝不可小觑。 他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顺利的开局,程宇提供的“未来情报”功不可没。那些关于元军布防、粮草位置、甚至是关键将领性格弱点的信息,都为明军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程真人啊程真人,你这本事,真是让咱大开眼界。”朱元璋喃喃自语。他知道,要想彻底推翻元廷,建立一个长久的太平盛世,还需要程宇更多的帮助。 他看了看案几上摊开的地图,目光锁定在大都的位置。那里才是元廷的巢穴,只有攻下大都,才能真正宣告大元的灭亡。 “来人!”朱元璋高声喊道。 一名亲兵快步走进大帐,跪地听命。 “传咱的旨意,让徐达、常遇春、刘伯温即刻前来汴梁!” 第214章 赴约食仙居,刘伯温的初见 接到朱元璋的旨意,徐达和常遇春立刻动身,马不停蹄地赶往汴梁。刘伯温则稍晚一些,但也以最快的速度抵达。 三人来到中军大帐,向朱元璋行礼。 “陛下,您急召臣等前来,可是战事有变?”徐达率先开口问道,神色凝重。 朱元璋看着三人,脸上露出了笑容:“战事自然是好得很!短短月余,我大明军队便席卷北地,元廷已是惊弓之鸟。这头功,当属你们二人!”他指了指徐达和常遇春。 徐达和常遇春连忙谦逊,表示都是陛下指挥得当,将士用命。 “好了,这些客套话就免了。”朱元璋摆摆手,“此次召你们前来,是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 他顿了顿,目光转向刘伯温,语气变得郑重起来:“伯温,你跟随咱多年,为大明立下汗马功劳。如今北伐顺利,其中也有你的筹谋之功。” 刘伯温拱手道:“陛下谬赞,臣不过是尽本分罢了。”他心中有些疑惑,不知道朱元璋为何突然对自己说这些。 朱元璋继续道:“如今战局顺利,但前方仍有硬仗要打。尤其是元廷的王保保、纳哈出等人,皆是悍将,不可轻视。为了确保北伐万无一失,咱决定……再次去请教那位‘仙人’。” “仙人?”刘伯温闻言,眉头微不可察地皱了一下。他虽然知道朱元璋身边有些“奇遇”,但对于“仙人”之说,心中始终存疑。他更相信自己的谋略和对天象、术数的判断。 徐达和常遇春则习以为常,脸上甚至露出了期待的神色。常遇春更是忍不住插嘴道:“陛下,可是要去食仙居?俺的肚子又有些想念那里的饭菜了!” 朱元璋瞪了他一眼:“就你馋!不过今日去,可不光是为了吃。” 他看向刘伯温,神色带着一丝深意:“伯温,你不是一直对咱的那些‘奇遇’感到好奇吗?今日,咱就带你去见识一番。让你亲眼看看,咱为何如此有信心,为何能知晓未来的战局。” 朱元璋竟然说要带他去见一位“仙人”,并且这位“仙人”知晓未来? 刘伯温的心湖泛起了阵阵波澜。他虽然不信鬼神,但对于未知之事,始终保持着敬畏和探究之心。若真有如此奇人,那对大明未来的发展,将是何等巨大的助力? “臣……愿随陛下前往。” 上位信任,敢不效死。 “好!”朱元璋满意地点头,“徐达、常遇春,你们也随行。今日,咱就让伯温开开眼界!” 他没有多做解释,只是让三人回去稍作准备。 刘伯温离开大帐,走在前往住处的路上,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他回想起朱元璋刚才的神情,不像是开玩笑。难道,这世上真有知晓未来之人? 他一边走,一边推演着各种可能性。如果真有“仙人”相助,那大明定能横扫天下,成就万世基业。 但同时,他又感到一丝不安。知晓未来,是否会改变既定的命运?这种力量,又是否会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 各种念头在他脑海中翻腾。他对即将到来的“食仙居”之行,充满了期待,也隐隐带着一丝警惕。 朱元璋带着徐达、常遇春和刘伯温来到食仙居。 当刘伯温看到程宇的食仙居后,眼中露出一抹惊色。 他精通风水堪舆之术,却从未见过如此布局之地,仿佛与天地融为一体,又似独立于五行之外。 “这里便是食仙居?”刘伯温喃喃自语,心中已然升起一丝敬畏。 朱元璋没有说话,径直上前敲门。门无声地打开,露出程宇那张俊美得不像凡人的脸。 “陛下来了,请进。”程宇微笑着招呼道,眼神自然地扫过刘伯温。 刘伯温在看到程宇的瞬间,大脑仿佛被重锤敲击了一下。 他见过无数人,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形形色色。 但他从未见过像程宇这样的人。他的容貌并非仅仅是英俊,更带着一种超脱凡俗的气质,仿佛是从画卷中走出的仙人。 更令人感到惊异的是,刘伯温引以为傲的望气之术,在程宇身上竟然完全失效!他无法感知到程宇的任何气息,仿佛他根本就不存在于这个世界,又或者,他已经完全融入了周围的环境,达到了天人合一的境界。 “这……这怎么可能?”刘伯温在心中呐喊,脸上却努力保持着平静。他紧紧盯着程宇,试图找出任何一丝破绽,但程宇的眼神清澈,笑容温和,没有任何异常。 朱元璋注意到了刘伯温的反应,心中暗自得意。他知道刘伯温的本事,能让他如此失态,足以证明程宇的非凡。 “伯温,这位便是程真人。”朱元璋向刘伯温介绍道。 刘伯温回过神来,连忙上前,恭敬地向程宇行礼:“草民刘基,拜见真人。” 他自称“草民”,并非真的如此,而是表达对程宇的极度尊重,甚至超越了对帝王的礼节。 程宇微微点头:“原来是刘伯温刘先生,不必多礼,请进吧。” “听这语气,这位高人是听说过我?” 刘伯温有些疑惑。 一行人走进食仙居。刘伯温每走一步,都感到周围的环境在发生微妙的变化。 这里的布置看似简单,却暗藏玄机,每一件物品都仿佛蕴含着某种神秘的力量。尤其是大堂中央那口池塘,散发着淡淡清气,让他感到精神一振。 在后院的凉亭坐下后,朱元璋迫不及待地向程宇讲述了北伐一个月的战果,以及他们遇到的困境。 “程真人,多亏了您之前的情报,咱大军势如破竹,连克元廷重镇。但前方还有王保保、纳哈出等硬骨头,不知真人可否再指点一二?”朱元璋诚恳地问道。 程宇静静地听着,脸上带着了然的笑意。这些战果都在他预料之中。 他点了点头,说道:“陛下过谦了,战事的胜利,主要还是陛下指挥得当,将士用命。我只是提供了一些微不足道的信息罢了。” 他看向刘伯温,微笑道:“这位便是诚意伯刘先生吧?先生的谋略,我早有耳闻,乃是当世奇才。” 刘伯温被程宇夸赞,心中有些受宠若惊,连忙再次拱手:“真人过誉了,草民不过是萤火之光,岂敢与日月争辉。” 他心中对程宇的敬畏又加深了几分。 程宇竟然知道他的身份和名声,而且语气如此自然,仿佛早已认识他一般。 第215章 巨龙饺子 后院,一间雅致的厢房内。 光线柔和,空气中飘散着淡淡的兰花香气。 姜木兰与杨玉环并肩坐在柔软的沙发上,面前的巨大显示屏上,清晰地映出食仙居前院的景象。 朱元璋一行四人,刚刚踏入庭院。 “他们来了。” 杨玉环轻声说道,美眸中带着一丝好奇,目光却不自觉地追随着程宇的身影。 姜木兰的视线则在朱元璋、徐达、常遇春、刘伯温四人身上一一扫过。 她纤细的手指在平板电脑上轻轻划过,调出一些资料。 “那位龙行虎步,不怒自威的,应该就是大明太祖朱元璋。” 姜木兰的声音清冷,带着一丝分析的意味。 “旁边那位身材魁梧,气势凶悍的,是开平王常遇春。” “另一位沉稳内敛,目光锐利的,则是中山王徐达。” “至于最后那位,仙风道骨,眼神深邃的,想必就是诚意伯刘伯温了。” 杨玉环听着,眼中异彩连连。 “这些人,都是后世史书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啊。” 她轻叹,目光再次投向屏幕,仿佛要将这些传说中的人物看个真切。 姜木兰微微颔首,眼中同样表现得很不平静。 “程宇之前提过,他们今天可能会来。” 此刻,食仙居的凉亭内。 程宇与朱元璋等人相对而坐。 石桌上摆放着清香的茶水,热气袅袅。 “程真人,北伐进展神速,全赖真人先前的指点。” 朱元璋率先开口,声音洪亮,带着一丝难以掩饰的兴奋。 “如今黄河以北,大半疆土已在我大明掌控之中。” 常遇春在一旁咧嘴笑道: “是啊程真人,俺老常打得那叫一个痛快。” 程宇淡然一笑。 “陛下的雄才大略,诸位将军的英勇善战,才是取胜的关键。” “我不过是锦上添花罢了。” 朱元璋摆了摆手。 “真人不必过谦。” 他话锋一转,神色变得郑重起来。 “此次前来,除了感谢真人,朕还有一个不情之请。” “朕与诸位臣工商议,想请真人告知我大明……更多的历史内容。” “我等愿奉上大礼,只求能让大明少走弯路,国祚绵长。” 徐达、常遇春、刘伯温皆是神情肃然,看向程宇的目光中充满了期盼。 程宇指尖轻点桌面,略作思忖。 他看着朱元璋等人殷切的眼神,心中了然。 “我这里有一段关于大明历史的影像,你们可以先看看。” 说着,程宇起身,从一旁的架子上取下一个薄如蝉翼的平板。 他操作了几下,将其递给朱元璋。 “这里面是中国通史的大明篇,应该能解答你们的疑惑。” “你们先看着,我去准备些吃食。” 朱元璋等人接过平板,眼中满是新奇与激动。 “多谢程真人。” “真人高义。” 众人纷纷起身道谢。 程宇摆了摆手,转身走向后厨。 后厨内,光线明亮,厨具整洁。 程宇系上围裙,神情专注。不多时,杨玉环与姜木兰一前一后走了进来。 “程郎,需要帮忙吗?”杨玉环巧笑嫣然,声音柔媚。 姜木兰则安静地站在一旁,目光落在程宇即将处理的食材上,问道:“给他们准备什么?” 程宇看了她们一眼,嘴角微扬:“今日做一道特别的,叫巨龙饺子。”他语气平淡,却带着一丝怀念,“这道菜,出自一部名为《中华小当家》的动漫,木兰你应该还听过吧?” 姜木兰清冷的眸子闪过一丝惊讶:“动漫里的菜?你真能做出来?” 程宇嘿嘿一笑,并不多言,取出一块巨大的案板,又从储物空间中拿出一根通体黝黑,散发着金属光泽的“擀面杖”。正是解鲁那根无往不利的钢棍。 “看着吧。” “这面皮,需用此棍反复捶打、碾压,方能达到极致的弹韧。”程宇手臂肌肉微微隆起,钢棍在他手中仿佛轻若无物,每一次落下,都带着沉闷而富有节奏的声响。“咚!咚!咚!” 面粉在他手下迅速聚拢,从散乱的粉末,逐渐变成一个光滑而富有生命力的面团。钢棍过处,面团延展,薄如蝉翼,却又坚韧异常,透着光,能看到对面人影的轮廓。 杨玉环与姜木兰屏息凝神,只觉得程宇的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力量与美感,仿佛不是在做菜,而是在进行某种古老的仪式。 接着,他取出一块闪烁着深邃蓝光的鱼肉,正是极品蓝鳍金枪鱼最精华的部分。伪永灵刀在他手中划过,刀光清冷,鱼肉在刀锋下被细致地分解,每一片都薄厚均匀,每一丝都纹理清晰。鱼肉被剁成细腻的肉糜,却依旧保持着肉眼可见的鲜活光泽。 随后,程宇取过数种秘制香料,或碾磨成粉,或取其汁液,依照特定比例,小心翼翼地融入鱼糜之中。那香气并非浓烈扑鼻,而是一种清雅悠远,引人遐思的鲜甜,悄然弥漫开来。 到了包制环节,程宇的指尖灵动如蝶。他取过一张面皮,舀入适量馅料,双手快速捻动,折叠,捏合。不过眨眼功夫,一只造型奇特的饺子便呈现眼前。 那饺子形似一条蜷曲盘卧的袖珍蛟龙,头部微昂,龙须飘逸,身上的褶皱细密均匀,宛如片片龙鳞,栩栩如生! “天呐……”杨玉环看得美眸迷离,轻掩红唇,几乎要惊呼出声。这哪里是饺子,分明是一件艺术品! 姜木兰清冷的眼眸中,也闪过一丝难以置信的赞叹。将食物做到如此地步,确实匪夷所思。 程宇动作不停,一个个“小龙”在他手中诞生,整齐排列在案板上,宛如一支等待检阅的龙之军团。 最后一步是蒸制。特制的蒸笼铺上鲜嫩的荷叶,饺子被小心翼翼地放入其中。蒸汽升腾,白雾缭绕,将整个厨房都笼罩在一片朦胧之中。 时间在专注的烹饪中悄然流逝。一股难以言喻的极致鲜香,混合着荷叶的清芬,如同拥有生命般,从蒸笼的缝隙中丝丝缕缕地逸散出来,穿透了厨房的门窗,似乎连庭院里正在观看“未来”的朱元璋等人都能隐约闻到,那香气霸道地勾动着每一个人的食欲与灵魂。 “程郎,这饺子……是好了吗?”杨玉环忍不住轻声问道,声音中带着一丝难以压抑的期待与颤抖。 程宇停下手中的动作,擦了擦额角的微汗,转过身。他看着蒸笼上氤氲的白气,脸上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伸手握住了蒸笼的盖子。 “马上,见证奇迹的时刻。” 随着他的话音,蒸笼盖子被缓缓抬起,一股更浓郁、更纯粹的鲜香猛地爆发出来,伴随着滚滚热气,仿佛有金光从中乍泄! 第216章 镜鉴兴亡,首辅悲歌 “明朝中后期,帝国面临着严峻的内外挑战。土地兼并严重,财政捉襟见肘,边防压力日增,朝政在文官集团的党同伐异中日渐糜烂……” 看到这里,朱元璋眉头紧锁: 他亲手打下的江山,他呕心沥血建立的制度,难道在后世子孙手中,竟会糜烂至此? 画面切换,出现了一位面容清癯、眼神锐利的中年官员画像。 “万历初年,一位锐意改革的政治家登上了历史舞台,他就是内阁首辅,张居正。” 刘伯温身体微微前倾,眼神中透出浓厚的兴趣。 对于这位“同行”,他显然抱有极大的关注。 纪录片的叙事节奏明快,画面时而是古画、时而是精心制作的动画,时而又是后世学者访谈。 “张居正以雷霆手段推行改革,其核心便是‘一条鞭法’与‘清丈田亩’。” 屏幕上出现了动画演示:原本繁杂混乱的田赋、徭役、杂税,被整合为一,统一按田亩折算征收白银。同时,大规模的土地清丈在全国展开,那些被勋贵、官僚、地主隐匿的“黑田”被一一查出。 “好!!”常遇春看得简单直接,忍不住拍了下大腿,“就该这么干!那些藏田的家伙,都该拉出来砍了!” 徐达则微微点头,沉声道:“此法若能彻底推行,于国库、于民生,皆是大有裨益。只是……阻力定然不小。” 朱元璋没有说话,但眼神复杂。他看出了这改革的魄力与必要性,甚至看到了自己当年整顿吏治、打击豪强的影子。 但他更清楚,要动这些根深蒂固的利益集团,需要何等的决心和手腕,又会掀起怎样的腥风血雨。 纪录片继续:“张居正的改革卓有成效,短短数年,明朝国库存粮可支十年,太仓库的白银堆积如山,史称‘万历中兴’。他整顿吏治,裁汰冗官,加强边防,任用戚继光等名将,使得大明一度呈现出复兴的气象。” 画面上,白花花的银子堆积如山,边关将士军容整肃,一派欣欣向荣。 “干得漂亮!”常遇春又是一声赞叹。 然而,旁白语气一转,带着几分惋惜:“但张居正的改革,也触动了太多人的利益。他为人刚愎自用,执法严苛,‘夺情’事件更是让他陷入巨大的争议……” 画面讲述了张居正父亲去世,按礼制应丁忧守孝,但他为推行改革,在万历皇帝的支持下“夺情”,没有离职,引起了朝野巨大的反对声浪。 “愚腐!”朱元璋冷哼一声,“国家大事当前,岂能拘泥于这等虚礼!”他对张居正的做法表示理解,甚至有些赞赏这种“实用主义”。 刘伯温却轻轻摇头,低声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民心、士心,不可不察啊。此举,怕是为日后埋下了祸根。” 纪录片继续,讲述张居正生活上的奢靡,出行仪仗的铺张,以及他与冯保(司礼监掌印太监)的关系,这些都成了政敌攻击他的把柄。 画面转向了年轻的万历皇帝。旁白道:“随着万历皇帝日渐长大,他对这位权势赫赫、管束严格的‘张先生’,也从最初的依赖,逐渐转为不满与忌惮。” 朱元璋的脸色沉了下来。他仿佛看到了权臣与帝王之间那永恒的矛盾。他自己就是靠着绝对的掌控力才坐稳江山的,对于任何可能威胁皇权的力量,都本能地警惕。 “张居正病逝后不久,压抑已久的反对力量开始反扑。在万历皇帝的默许甚至推动下,一场针对张居正的清算开始了。” 画面变得灰暗,音乐也透着悲凉。 “张居正被抄家,家属或饿死,或流放,其本人虽已入土,却险遭‘鞭尸’之辱。他生前推行的改革措施,也被一一废止……” “混账!!”朱元璋猛地一拍石桌,霍然起身,胸膛剧烈起伏,眼中怒火熊熊燃烧。 他不是愤怒于张居正被清算本身——作为帝王,他深知政治的残酷——而是愤怒于那继任之君的愚蠢和忘恩负义! 将一个呕心沥血、功在社稷的臣子,落得如此下场,将大好局面付诸东流! “陛下息怒。”徐达连忙起身劝道。 常遇春也是气得满脸通红:“真是个白眼狼!张先生尸骨未寒,他就这么干!俺老常要是当时在,非得……”他后面的话没说出来,但意思不言而喻。 刘伯温长叹一声,脸上满是痛惜与无奈:“鸟尽弓藏,兔死狗烹……自古皆然。只是,如此对待国之柱石,寒了天下臣子之心,国本动摇矣!” 他看向朱元璋,眼神复杂,似乎想到了什么,又欲言又止。 就在这时,屏幕下方突然飘过一行行彩色的文字,速度飞快。 【张师傅太难了,凭一己之力续命大明几十年!】 【万历三大征不要钱的吗?还不是张居正攒下的家底!】 【夺情确实是败笔,给了政敌太多口实。】 【抄家鞭尸也太狠了,万历就是个小心眼!】 【明朝的党争真是……唉,自己人斗自己人最起劲。】 【改革者有几个有好下场的?商鞅、王安石、张居正……】 【6666,张居正yyds!】 【楼上的,不懂历史别乱刷!】 【他生活作风也有问题吧?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这些突然冒出来的“弹幕”,让原本沉浸在悲愤情绪中的四人都是一愣。 “这……这是何物?”朱元璋指着屏幕,有些发懵。这些字迹颜色各异,说话的口气更是闻所未闻,什么“666”,什么“yyds”,完全听不懂。 常遇春瞪大了眼睛:“乖乖,这板子还能自己写字?还是这么多人一起写?说话还这么……粗鄙!”他看到有人骂万历,觉得解气,但又觉得这种公开评论皇帝的方式太过离经叛道。 徐达皱眉看着,试图理解这些文字的意思:“似乎是……后世之人,在观看这段影像时的评语?” 刘伯温眼中精光一闪,凑近屏幕,仔细看着那些快速滚动的弹幕。 他被这种形式震撼了——如此直接、如此迅捷、如此海量的“民意”表达方式! 虽然言语粗疏,甚至有些不堪入目,但其中蕴含的信息量和情绪冲击力,却是前所未有的。他喃喃道:“民意如沸……竟能如此显现于眼前,真是……匪夷所思。” 朱元璋也渐渐回过味来,脸色更加难看。 他看到了那些为张居正辩护的言论,也看到了批评他生活作风的,更看到了对万历皇帝的指责。 这些“后世子孙”,竟然如此肆无忌惮地评判他们的先祖,评判他大明的皇帝和首辅! 这让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冒犯和……无力感。他的威严,似乎在这些飞舞的文字面前,变得有些可笑。 纪录片仍在继续,讲述了张居正死后,万历皇帝长达数十年的怠政,明朝的财政再次陷入困境,党争愈演愈烈,最终一步步走向深渊。 最后,画面定格在张居正那张清癯而坚毅的画像上,旁白以一种复杂的口吻总结: “张居正,这位毁誉参半的改革家,他以非凡的魄力试图挽救一个衰落的王朝,却最终未能改变历史的走向。他的功过是非,至今仍是历史学家们争论不休的话题……” 影像结束,屏幕暗了下来,只留下那些五颜六色的弹幕还在零星飘过。 凉亭里一片死寂。 四位大明的开创者和肱骨之臣,仿佛经历了一场跨越时空的审判。 张居正的悲剧,不仅仅是一个人的悲剧,更像是大明王朝未来命运的一个缩影,沉甸甸地压在他们心头。 尤其是朱元璋,他看着黑暗的屏幕,仿佛看到了自己殚精竭虑建立的帝国,在后世的风雨中飘摇,最终走向无可挽回的结局。 他感到一阵深深的疲惫和……茫然。 “真人……”朱元璋喉咙有些干涩,他想问些什么,却又不知从何问起。 历史周期律,难道真的无法阻挡吗? 第217章 二女的想法 就在这时,一股难以言喻的奇香,仿佛拥有生命般,悄无声息地钻入凉亭,轻轻拂过每个人的鼻尖。 那香味,初闻清雅,随即变得浓郁,带着一种极致的鲜美和某种难以形容的诱惑力,瞬间冲淡了空气中弥漫的沉重与压抑。 常遇春的鼻子用力嗅了嗅,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肚子不争气地“咕噜”叫了一声,刚才的愤懑和沉重似乎被这香气一扫而空: “好香!是程真人的饭菜做好了?” 连一向沉稳的徐达和心事重重的刘伯温,都不由自主地循着香气传来的方向望去,眼神中流露出几分期待。 唯有朱元璋,在闻到香味的瞬间,心中那股因窥见未来而产生的郁结之气,竟也奇迹般地消散了不少。 后厨之中,热气氤氲,香气缭绕。 程宇站在特制的巨大蒸笼前,一手扶着灶台,一手准备揭开笼盖。 他身后不远处,姜木兰和杨玉环屏息凝神,美眸一眨不眨地盯着那蒸笼,仿佛里面藏着什么绝世珍宝。 刚才那股霸道的香气,就是从这蒸笼的缝隙中不断逸散出来的,如同无形的钩子,撩拨着她们的味蕾和心弦。 即便是定力如姜木兰,此刻也感到口舌生津,腹中微鸣。杨玉环更是悄悄咽了咽口水,眼神中充满了期待与好奇。 “程郎,这……就是你说的‘巨龙饺子’?” 杨玉环忍不住轻声问道,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音。仅仅是闻着这香气,她就觉得这饺子定然非同凡响。 程宇转过头,对她们露出一抹自信的微笑:“马上,见证奇迹的时刻。” 他深吸一口气,手臂稳稳用力,缓缓将那巨大的楠木蒸笼盖子向上抬起。 “嗡——” 仿佛有什么东西挣脱了束缚,一股比刚才浓郁百倍、纯粹千倍的极致鲜香猛地爆发出来!伴随着滚滚的白色蒸汽,如同火山喷发般向上直冲,瞬间将整个厨房笼罩在一片朦胧之中。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那浓郁的白气之中,竟然隐隐有金色的光华闪耀! 并非刺眼的光芒,而是一种温润、柔和,如同凝脂美玉般的光泽,从蒸笼内部透射出来,将蒸腾的白气都染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 “啊……”杨玉环忍不住发出一声低低的惊呼,玉手轻掩红唇,美眸中充满了震撼与迷离。 姜木兰也瞳孔微缩,清冷的脸上难得地露出了惊容。她见过程宇拿出各种神奇的食材和厨具,但亲眼见到食物本身发出光芒,这还是第一次!这已经超出了她对“烹饪”的理解范畴。 “发光料理……成功。”程宇看着笼中景象,嘴角勾起一抹满意的弧度。 看来,极品蓝鳍金枪鱼的精华,加上伪永灵刀的处理,再配上解师傅那根注入了“食义”的钢棍擀出的面皮,以及他如今不断精进的厨艺和食炁法的加持,果然让这道动漫中的幻想料理,真正在现实中绽放出了超越“珍品”的光芒,达到了“闪光”级别! 随着蒸汽逐渐散去,蒸笼内的景象清晰地呈现在三人眼前。 只见鲜嫩翠绿的荷叶之上,整齐地排列着一个个造型奇特的饺子。 它们果然如同程宇之前所说,形似一条条蜷缩盘卧的袖珍蛟龙! 每一个饺子都晶莹剔透,薄如蝉翼的面皮紧紧包裹着内里的馅料,隐约能看到其中粉红色的鱼肉糜和点缀的翠绿香料。 面皮上均匀细密的褶皱,在光线下泛着奇异的光泽,宛如一片片细密的龙鳞。饺子的“头部”微微昂起,仿佛下一刻就要腾空而去,“龙须”飘逸,栩栩如生。 而那金色的光芒,正是从这些“小龙”体内散发出来的,仿佛每一只饺子都蕴含着蓬勃的生命力,鲜活得不可思议。 极致的鲜香,混合着荷叶的清芬,如同潮水般漾开,不断冲击着杨玉环和姜木兰的嗅觉神经。 她们甚至能清晰地“闻”到那来自深海的顶级鱼肉的鲜甜、秘制香料的复合芬芳、以及那经过千锤百炼的面皮所独有的麦香,几种味道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一种难以用语言形容的、直击灵魂的美味诱惑。 “太……太美了……”杨玉环喃喃道,她感觉自己仿佛不是在看一道菜,而是在欣赏一件巧夺天工的艺术品,一件……会发光、会散发致命诱惑的艺术品。 姜木兰没有说话,但她微微起伏的胸口和紧抿的嘴唇,显示出她内心的不平静。 她伸出手,似乎想去触摸一下那发光的饺子,但又在半空中停住,仿佛怕惊扰了这梦幻般的存在。 程宇看着她们的反应,心中暗笑。这升龙饺子的威力,果然名不虚传。 他拿起早就准备好的玉白色瓷盘,用特制的竹夹小心翼翼地将几只“升龙饺子”夹入盘中。饺子离开蒸笼,那金色的光芒似乎收敛了一些,但依然莹润生辉,香气更是凝而不散,仿佛将所有的精华都锁在了内部。 “好了,新鲜出炉的升龙饺子。”程宇将两个盘子分别递给她们,“尝尝吧。” 杨玉环和姜木兰几乎是同时接过了盘子。 “程郎,你……”杨玉环看着盘中那如同艺术品般的饺子,又看了看程宇,欲言又止。 程宇明白她的意思,笑了笑:“你们是在这里吃,还是……出去跟他们一起?” 这个问题让两女都陷入了短暂的思索。 姜木兰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厨房门外,似乎能想象到前院凉亭里的情景。 那里坐着的,可是开创了一个伟大王朝的帝王和他的肱骨之臣,是历史书卷中光芒万丈的人物。 与他们同桌共食?姜木兰虽然性子独立大方,但此刻也不免感到一丝紧张和……不自在。 她觉得自己似乎还没准备好,以一个“现代人”的身份,去面对那些厚重的历史。而且,她也不想打扰他们谈论“国事”。 她轻轻摇了摇头,柔声道:“我们……我们就在这里吃吧。不打扰他们了。” 杨玉环则更为干脆,她看了一眼姜木兰,又看向程宇,清冷的眸子闪过一丝考量。 她对那些历史人物虽然好奇,但并没有强烈的结交意愿。在她看来,保持适当的距离,或许更好。而且,她更想安安静静地品尝这道前所未有的“发光料理”。 “就在这里吧。”姜木兰言简意赅地表明了态度。 “好。”程宇点点头,对此并不意外。他转身,又从旁边的柜子里取出一个古朴雅致的酒壶和几个琉璃酒杯。“那配点这个。” 他将酒壶打开,一股清冽甘醇,混合着多种奇特水果芬芳的香气瞬间弥漫开来,与饺子的鲜香交织在一起,更是诱人。 这是之前程宇每日签到时偶尔获得的一种特殊果酒,据说是由三种早已绝迹的珍果酿造而成,极为珍稀。 “嗯,配这升龙饺子,应该不错。”程宇给她们各自斟了一小杯,琥珀色的酒液在琉璃杯中荡漾,散发着迷人的光泽。 随后,程宇用一个更大的白玉海碗,装了满满一碗升龙饺子,足有二三十只,热气腾腾,金光闪闪。 “那我先给他们送过去。”程宇端起海碗,对两女笑了笑,转身向厨房外走去。 厨房内,只剩下姜木兰和杨玉环两人。她们看着彼此盘中那散发着诱人光芒和香气的升龙饺子,又看了看杯中那琥珀色的美酒,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一丝迫不及待。 第218章 常遇春:香得俺魂都飞了! 程宇将那只盛满升龙饺子的白玉海碗稳稳放在石桌中央。 热气氤氲升腾,碗中那一只只形似盘龙的饺子,周身裹挟着一层淡淡的金色光晕,在朦胧水汽中若隐若现。极致的鲜香弥漫开来,霸道地占据了所有人的嗅觉,勾得人腹中馋虫翻江倒海。 刘伯温俯身细看,只见饺子皮薄如蝉翼,晶莹剔透,不由失声赞叹:“鬼斧神工,鬼斧神工啊!此物,怕是只有九天仙阙才有,非人力所能及也!” 常遇春喉结上下滚动,鼻子用力翕动,双眼放光,瓮声道:“程真人,这…这是何等仙物?光是闻着,俺老常的魂儿都要被勾走了!”他紧紧攥着玉箸的手微微颤抖,显然已是按捺到了极限。 徐达虽一向沉稳,此刻目光也死死锁在那碗饺子上,呼吸微促,心中暗道:此等异香,平生未闻,竟似能穿透甲胄,直抵肺腑。 朱元璋看着这碗造型与香气皆是匪夷所思的饺子,心中亦是波澜起伏。他尝过程宇数道珍馐,皆是人间至味,但眼前这升龙饺子,无论品相还是气韵,似乎更超凡脱俗。 “此乃升龙饺子,”程宇云淡风轻地抬手示意,“用料与做法皆有些讲究,诸位尝尝,看是否合口味。”说着,他已为每人布好了玉碟与玉箸。 常遇春再也忍不住,第一个探出筷子,小心翼翼地夹起一只“小龙”,那饺子入手微沉,触感却异常弹韧。他不再有丝毫犹豫,一口便将整个饺子吞入腹中。 霎时间,常遇春整个人如同被点了穴道,动作猛地凝固,双目瞪得溜圆,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贯穿了天灵盖,嘴巴下意识地机械蠕动,却发不出半点声响。 “老常?”朱元璋见他这副模样,停下了正要伸出的筷子,关切地问了一句。徐达与刘伯温也好奇地望了过去。 数息之后,常遇春猛地一颤,脸膛瞬间憋得通红,他用力地咀嚼起来,口中含混不清地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呼喊: “好吃!太……太好吃了——!!!俺的娘哎!这是什么神仙滋味!” 他手忙脚乱,筷子急急探向海碗,又夹起第二只,动作迅猛无比,仿佛生怕旁人与他抢夺一般。 见他如此失态,朱元璋、徐达、刘伯温也不再迟疑,各自夹起一只升龙饺子。 朱元璋将饺子凑近,细细打量那栩栩如生的龙形纹路,以及其上流转的淡淡金芒,这才缓缓送入口中。 首先是那薄韧的面皮,带来一种前所未有的奇妙嚼感,柔韧中带着筋道。随之牙齿轻轻切开,内里滚烫而丰沛的鲜美汁液如同决堤的江河般瞬间爆开,充斥了整个口腔! 顶级鱼肉的极致鲜甜,混合着数种难以分辨却又和谐无比的奇异香料芬芳,层层叠叠,如浪潮般冲击着他的每一个味蕾,却又浑然一体,凝而不散。 一股温润而奇异的暖流顺着食道滑下,所过之处,竟奇异地抚平了他胸中因窥见后世兴衰而积郁的块垒,带来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与舒畅。 徐达细细咀嚼,那张素来刚毅冷峻的脸上,线条不自觉地柔和下来,他缓缓闭上双眼,再睁开时,眸中闪过一丝罕见的、纯粹的惊艳与满足,最终化为一个郑重的点头。 此等滋味,荡气回肠,竟让他有片刻忘却了沙场铁血。 刘伯温闭目品味良久,感受着那股精纯的鲜香在体内游走,仿佛每一个毛孔都舒张开来。他再睁开眼时,脸上带着一种近乎陶醉的释然,轻叹道:“此味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食此一饺,胸中块垒尽消,神思清明,妙哉,妙哉!” 程宇见状,微微一笑,又取出一个古朴雅致的酒壶,为每人面前的琉璃小杯斟满琥珀色的酒液。 “此乃三珍果酒,用三种绝迹珍果酿制,配此升龙饺子,想来正好。”清冽而复合的奇异果香悠然飘散,与饺子的极致鲜香交织缠绕,更是令人心旷神怡。 众人举杯,浅酌一口。酒液入口甘冽醇厚,初时清甜,继而涌现出复杂而悠长的百果芬芳,一线热流淌过喉咙,落入腹中,化为一股融融暖意。 与饺子的鲜美相得益彰,一股难以言喻的舒泰畅快之感传遍四肢百骸,先前观看影像时的所有沉重、烦闷与不安,此刻仿佛都被这仙食仙酿彻底涤荡干净。 常遇春风卷残云般吃完了自己面前小碟里的几个饺子,犹觉意犹未尽,筷子悬在海碗上方,眼巴巴地看向程宇,咂摸着嘴道: “程真人,这……这升龙饺子,还有么?这玩意儿也太好吃了,感觉……感觉吃多少都吃不够啊!俺老常这辈子没吃过这么带劲的东西!” 程宇向后厨方向微一扬首,淡笑道:“自然是有的。今日诸位远来,又带来了那些世间难寻的珍稀药材,程某感激不尽。这升龙饺子,便多备了些,管够。权当是我的一点心意,大家不必客气。” 朱元璋闻言,郑重地放下了手中的琉璃杯,沉吟片刻,脸上带着一丝期待与郑重,开口道: “程真人,此等仙品,不知……不知可否让朕带一些回去?太子和皇后,还有标儿的母亲,也让他们尝个鲜,开开眼界。” 程宇颔首,爽快应道:“自然可以。稍后我为陛下包好。” “多谢真人!”朱元璋闻言大喜,竟起身对着程宇长长一揖,脸上露出了真切无比的笑意。 徐达与刘伯温见状,也连忙起身拱手致谢。 凉亭内的气氛彻底松弛下来,先前因历史影像带来的凝重一扫而空,只余下众人满足的咀嚼声、压抑不住的赞叹声,以及筷子与玉碗偶尔碰撞的清脆声响。 程宇放下酒杯,看着众人吃得畅快,指了指庭院中央那片波光粼粼、锦鲤悠游的水池,笑道: “诸位若是酒足饭饱,兴致尚可,不如去那边钓几尾鱼,权当消遣片刻,如何?” 第219章 垂钓之海的馈赠:来自深邃的呼唤 程宇放下酒杯,看着众人酒足饭饱,脸上带着餮足后的惬意,便指了指庭院中央那片在月光下泛着奇异微光的“池塘”,笑道:“诸位若是酒足饭饱,兴致尚可,不如去那边钓几尾鱼,权当消遣片刻,如何?” “这……这便是垂钓之海?”常遇春瞪大了眼睛,他伸出手指戳了戳水面,冰凉的触感传来,却感觉不到寻常池水的湿滑,反而像是触摸到了一层柔韧的薄膜。 他嘿嘿一笑,也不多问,学着程宇的样子,随意甩了甩鱼竿,那晶莹的鱼钩带着七彩鱼线悄无声息地没入水中,连一丝涟漪都未曾荡起。 徐达和刘伯温也各自选了位置,抛下了鱼竿。朱元璋则站在池边,凝视着那片深邃的水域,他能感觉到这片小小的水域中蕴含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磅礴气息,仿佛连通着无数未知的世界。 时间一点点过去,水面依旧平静。常遇春有些不耐烦了,嘀咕道:“程真人,这海里当真有鱼?怎的一点动静都没有?莫不是那些鱼儿也成精了,知道俺老常的厉害,不敢上钩?” 话音刚落,一旁的姜木兰轻呼一声,她手中的鱼竿微微弯曲,七彩鱼线绷得笔直。她略显生涩地提竿,只见一道微光闪过,一团约莫拳头大小、通体碧绿、散发着柔和荧光的海藻被钓了上来。那海藻离水之后,光芒更盛,空气中弥漫起一股淡淡的草木清香。 “这是……”姜木兰好奇地看着这团海藻,它不像凡间任何一种植物,叶片如翡翠般通透,脉络间仿佛有光华流转。 刘伯温凑近细看,双目微眯,他能感觉到这海藻中蕴含着一股纯净而奇异的能量,与天地间的元气截然不同,却又充满了生机。 “此物不凡,”他沉吟道,“观其气息,温和纯粹,恐非此界之物,或许来自某个生机盎然的未知领域。” 常遇春见状,撇了撇嘴:“不就是一团草么?能有啥用?俺就不信钓不上大家伙!”他说着,猛地一甩鱼竿,使出了平生力气,那鱼钩“嗖”地一声飞出老远,几乎要落到池塘对面。 “嘿!”常遇春得意洋洋,然而下一刻,他脸色一变,只觉鱼竿猛地向下一沉,一股巨大的拉力从水下传来,差点将他整个人拖进池子里。 “好家伙!有大鱼!”常遇春不惊反喜,双臂肌肉坟起,青筋暴突,使出浑身解数与水下的东西角力。那鱼线被绷得如同满月,发出“嗡嗡”的颤音,却丝毫没有断裂的迹象。 众人皆被这动静吸引,连朱元璋也投来了关注的目光。只见常遇春脸憋得通红,与水下的东西僵持了足足一炷香的功夫,才大吼一声,猛地将鱼竿向上一扬。 “噗通”一声闷响,一个黑乎乎的东西被他从水中拖拽了出来,重重地砸在池边的青石板上。众人定睛一看,皆是愕然。那并非什么大鱼,而是一个遍体铜锈、造型古朴的青铜香炉。 香炉约莫半人高,三足两耳,表面布满了斑驳的绿锈,炉身上刻满了密密麻麻、晦涩难懂的奇异纹路,散发着一股苍凉古老的气息。 “这……这是个啥玩意儿?”常遇春抹了把汗,看着地上的青铜香炉,有些傻眼,“俺使了半天劲,就钓上来这么个破铜炉?”他伸手想去搬动,却发现那香炉沉重异常,竟是纹丝不动。 刘伯温走上前,仔细端详着香炉上的纹路,眉头渐渐蹙起:“这些纹路,似乎并非寻常装饰,倒像是一种古老的符文,蕴含着某种……封印或是祭祀的力量。此炉年代久远,恐怕比之前朝的古物都更为古老。”他伸手轻轻触摸炉身,一股冰凉幽深的气息顺着指尖传来,让他心中微微一凛。 朱元璋看着那香炉,又看了看程宇,眼中闪过一丝明悟。 这“垂钓之海”果然非同凡响,钓上来的东西也是千奇百怪,都带着各自世界的印记。他心中一动,也走到池边,手持鱼竿,深吸一口气。他没有像常遇春那样用力抛竿,而是凝神静气,将鱼竿轻轻送出,鱼钩悄然落入水中。 朱元璋闭上双目,心神沉入一种空明之境,手中鱼竿仿佛成了他感知的延伸,探入那片深邃未知的海域。时间仿佛静止,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猛地睁开双眼,手腕一抖,鱼竿以一个奇妙的韵律向上提起。 没有惊天动地的拉扯,也没有水花四溅的景象。一条七彩鱼线轻轻荡起,末端挂着一枚约莫巴掌大小、造型古朴的令牌。那令牌非金非玉,呈现出一种深沉的墨黑色,表面光滑,隐约有暗纹流动。 令牌入手微凉,一股难以言喻的奇异感觉瞬间涌上朱元璋的心头。 他只觉得体内原本沉寂的气血猛地一荡,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牵引,冥冥之中,他似乎感觉到一双威严而古老的眼睛,正从遥远的时空深处注视着自己。那目光浩瀚、苍茫,带着审视,也带着一丝……期许? 朱元璋心中警铃大作,一股莫名的悸动让他握紧了手中的令牌。 程宇看着这一幕,适时开口解释道:“垂钓之海连通着诸天万界,不同时空。各位钓上来的物品,都可能带有其原属时空的独特印记、力量,甚至是某些意志的残留。至于它们的具体功用,就需要各位自行探索了。” 朱元璋紧紧握着那枚墨黑色的令牌,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枚看似不起眼的令牌,恐怕与他,与这刚刚建立的大明王朝的命运,有着某种难以言说的紧密关联,甚至可能牵扯到某个不为人知的巨大秘密。 他的眼神,在月光下显得格外凝重深邃。这垂钓之海,当真是深不可测,馈赠之物,亦是匪夷所思。 第220章 刘伯温惊呼:天佑大明! 朱元璋紧握着那枚墨黑色的令牌,感受着其上传来的丝丝凉意与那股若有若无的古老意志,心中波澜起伏。 他转向程宇,将令牌托于掌心,沉声问道:“程真人,可知此物来历?” 程宇目光落在令牌上,那深邃的眼眸中似乎有无数星河流转。 他并未直接回答,而是伸出手指,凌空对着令牌虚点一下。 一道微不可查的流光自他指尖逸出,融入令牌之中。 几乎是瞬间,程宇的脑海中浮现出清晰的信息: 【物品名称:龙气感应令(残缺)】 【类型:特殊道具】 【品质:传说(因残缺降为史诗)】 【来历:曾为某个强大修真王朝镇压国运龙脉的核心法器组件之一,后因王朝覆灭,龙脉崩毁,此令流落时空乱流,大部分威能丧失,仅保留部分感应龙气、增幅龙气亲和度之能。】 【效果:持有者可增强对自身所属王朝龙气的感知与亲和度,小幅提升帝王龙气的凝聚速度与质量。若与龙脉核心共鸣,或可短暂引动龙脉之力。】 【备注:此令虽已与原龙脉剥离,但其内仍残留一丝原王朝龙脉的微弱印记。谨慎使用,过度依赖外物可能影响自身修行根基。】 程宇心中了然,面上却不动声色,微笑道:“此物名为‘龙气感应令’。 陛下,此令与帝王龙气有莫大渊源,能助您更清晰地感知并聚拢大明龙气,于国于己,皆有裨益。” 他顿了顿,继续道,“观其气息,此令似乎有所残缺,其源头可追溯至一个早已湮灭于时空长河中的古老修真王朝,曾是其镇国之器的一部分。如今虽十不存一,但对陛下而言,亦算是一桩不小的机缘了。” “龙气感应令?修真王朝?” 朱元璋闻言,眼中精光一闪,心中更是震撼。 帝王龙气,虚无缥缈,却是历代帝王最为看重之物,关乎国运兴衰,王朝气数。他自登基以来,隐约也能感知到自身与大明国运相连,体内似有一股微弱的龙气盘踞,但那感觉模糊不清,难以捉摸。 他尝试着将自身那一丝微弱的龙气注入令牌之中。令牌入手冰凉,当他那丝龙气触及令牌的刹那,令牌表面那原本黯淡的暗纹骤然亮起,发出一阵低沉的嗡鸣,仿佛沉睡万古的巨龙苏醒前的低吟! “嗡——” 一股沛然莫御的奇异吸力从令牌中传来,朱元璋只觉得体内那原本如涓涓细流般的龙气,像是被投入滚油的火星,瞬间被点燃、被牵引、被放大!他眼前仿佛出现幻象,一条淡金色的龙影自令牌中腾起,与他自身龙气交相辉映,刹那间,他感觉自己与整个大明疆域的无形龙脉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紧密联系! 那一瞬间,朱元璋精神为之一振,仿佛醍醐灌顶,周身三万六千个毛孔无不舒泰。原本因观看未来历史而产生的些许疲惫与茫然一扫而空,头脑变得异常清明,五感也似乎敏锐了许多。 他能清晰地感觉到,大明疆域之内,那股无形的、代表着国运的龙脉之气,不再是模糊一团,而是变得活跃、清晰,仿佛触手可及,与他之间的联系也更加紧密、凝实!他甚至能感觉到龙气在缓慢而稳定地增长,滋养着他的心神。 “这……这令牌竟有如此神效!”朱元璋脸上露出难以抑制的惊喜之色。这种感觉,就像是原本隔着一层厚重的毛玻璃看世界,现在那层玻璃突然被擦拭得晶莹剔透,一切都变得清晰明了,尽在掌握! 刘伯温在一旁看得真切,他虽无法直接感知龙气,但从朱元璋骤然变得神采奕奕、目蕴神光的气色和周身隐隐散发出的威严气势中,便能猜到这令牌定有惊天动地的神异之处。 听闻程宇的解释,他抚须沉吟,眼中闪烁着激动的光芒:“陛下,若此令真能增强对龙气的感知与亲和,并助龙气凝聚,那对我大明而言,实乃天降祥瑞,国之重宝!龙脉乃国之根本,陛下若能更好地感应和驾驭大明自身的龙脉,对于稳固国本,提升国运,乃至开创万世太平,必将大有裨益!” 徐达亦是目光灼灼,沉声道:“国运昌隆,则兵强马壮,四夷宾服。此物若能助陛下梳理龙脉,于我大明军威国威,亦是莫大助力!” 常遇春瞪大了牛眼,看看令牌,又看看朱元璋,瓮声瓮气地惊叹道: “乖乖隆地咚!这黑不溜秋的小牌子,比俺钓上来的那个破铜炉子强了一万倍!程真人这里,随便钓钓鱼都能钓出这种宝贝疙瘩?俺老常服了,彻底服了!”他看向程宇的眼神,充满了毫不掩饰的敬畏、羡慕,还有一丝丝……渴望。 程宇见朱元璋面露喜色,却还是适时提醒道:“陛下,此令虽有奇效,但终究是外物。修行之道,在于自身,龙气之盛,亦在民心国力。过度依赖外物,恐非长久之道。况且,此令源自覆灭王朝,其内或残留些许未知因果,陛下使用之时,还需存一份警惕,顺其自然为上。” 朱元璋闻言,心中的兴奋稍稍平复,他深知程宇所言不虚。他郑重地点了点头,道:“真人金玉良言,朕谨记在心。此物朕会善加利用,但绝不会本末倒置,大明江山,终究要靠朕与诸位臣工,靠万民一心,才能长治久安。”他心中暗忖,这令牌能感应龙气,或许能助他更快地梳理大明国运,找出潜藏的问题,从而更好地治理国家,增强国力。 同时,他对这“垂钓之海”也产生了更深的敬畏与好奇。 仅仅是随意垂钓,便能获得如此奇物,若是能经常来此,岂不是……朱元璋的眼神微微闪烁,心中已有了不少盘算。 众人结束了这次新奇的垂钓活动,朱元璋小心翼翼地将那枚“龙气感应令”贴身收好。 他心中琢磨着,回到大明之后,定要好好验证这令牌的实际效用。 或许,日后还能有机会再来食仙居,从程真人这里获取更多对大明有益的奇物。 第221章 意外的收获与新的线索 眼见朱元璋一行人对垂钓之海的收获都颇为满意,程宇也起了些兴致。他心念一动,自己似乎也该为食仙居,或者为自己,钓些有用的东西。毕竟,食仙居的升级和自身实力的提升,总会遇到各种瓶颈或需要特殊的材料。 “陛下,诸位,”程宇微微一笑,“你们满载而归,程某也想试试手气,看看这垂钓之海今日会赠我何物。” 朱元璋等人自然没有异议,反而饶有兴致地站在一旁,想看看这位神秘的食仙居主人,能从这片神奇的水域中钓出什么惊世骇俗的东西来。他们隐隐觉得,程宇亲自出手,钓上来的东西恐怕会更加不凡。 程宇走到池边,拿起属于自己的那根碧玉鱼竿。他并没有急着抛竿,而是深吸一口气,双目微闭,体内的食炁缓缓运转起来。他伸出左手,食指与中指并拢,指尖萦绕着一缕几乎凝为实质的淡金色食炁。 “【食炁入魂】。” 程宇低喝一声,指尖那缕精纯无比的食炁如同一条灵蛇般,悄无声息地注入了鱼钩上那枚看似普通的鱼饵之中。那鱼饵本是系统提供的万用饵料,此刻被注入食炁后,竟散发出一股难以言喻的奇异香气,比之先前常遇春等人所用,更多了几分灵动与诱惑。 做完这一切,程宇手腕轻轻一抖,鱼竿划出一道优雅的弧线,那枚经过【食炁入魂】加持的鱼饵,带着七彩鱼线,无声无息地沉入了垂钓之海的深处。 与朱元璋等人垂钓时的平静不同,程宇的鱼饵刚一入水,那原本平静无波的水面竟是微微一荡,仿佛有什么庞然大物被惊动了一般。 几乎是瞬间,程宇手中的鱼竿猛地向下一沉,一股沛然莫御的巨力从鱼线上传来!那力道之大,远超之前常遇春钓起青铜香炉时的情景。 “嗯?”程宇眉头一挑,手腕一紧,稳稳握住鱼竿。他能感觉到,水下的东西分量极重,而且似乎还在不断挣扎,试图将鱼线挣断。 七彩鱼线被绷得笔直,发出“嗡嗡”的震鸣,仿佛随时都会断裂。但程宇知道,这食仙居出品的鱼竿鱼线,皆非凡品,绝不会如此轻易损坏。 他双脚稳稳扎根,腰背发力,开始与水下的“巨物”角力。只见他手臂肌肉微微隆起,手腕时而发力,时而放松,巧妙地化解着水下传来的冲击力。 一旁的朱元璋、刘伯温、徐达、常遇春等人看得是目瞪口呆。他们之前也体验过这鱼竿的坚韧,但从未想过,这看似轻巧的鱼竿,竟能承受如此恐怖的拉力。尤其是常遇春,他自诩力大无穷,但此刻看着程宇那云淡风轻却又稳如泰山的模样,心中不禁暗自咋舌:这位程真人的力气,怕是比俺老常还要大上不少! 这场无声的角力持续了约莫一盏茶的功夫,程宇才低喝一声:“起!” 随着他手臂猛然发力上扬,水面“哗啦”一声破开,一个巨大的阴影被缓缓拖拽出水面。 那是一个被无数粗大、锈迹斑斑的锁链紧紧缠绕的巨大木箱! 木箱通体呈现出一种深沉的暗黑色,材质似木非木,表面布满了岁月的刻痕和一些模糊不清的图案。箱子本身散发着一股浓郁的古老腐朽气息,仿佛从万年古墓中刚刚捞出来一般。而那些缠绕在箱体上的锁链,更是狰狞可怖,每一节链环都有儿臂粗细,上面同样刻满了奇异的符文,闪烁着幽暗的光芒,给人一种不祥而压抑的感觉。 “咚!” 木箱被程宇拖拽到池边,重重地落在青石板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巨响,整个庭院的地面都似乎微微震动了一下。 “这是……”朱元璋等人围了上来,看着眼前这个散发着不祥气息的巨大木箱,脸上都露出了惊异之色。 常遇春好奇地伸手敲了敲箱体,发出“梆梆”的闷响,又试图去拉扯那些锁链,却发现锁链坚固异常,纹丝不动。“好家伙,这箱子可真够结实的!里面装的什么宝贝,用这么多链子锁着?” 刘伯温则仔细观察着箱子上的锁链和符文,眉头紧锁:“这些锁链上的纹路……似乎与某种古老的封印术法极为相似。这箱子,恐怕不是用蛮力就能打开的。” 程宇也尝试着用手去拉扯锁链,果然如刘伯温所言,锁链与箱体仿佛融为一体,坚不可摧。他用意念沟通系统。 【系统提示:检测到特殊封印物品“时空囚笼之匣(破损)”。此物品被强大时空禁制封锁,需要特定的“钥匙”或“解除仪式”方可开启。强行破坏可能导致内部物品损毁或引发不可预知的时空乱流。】 “时空囚笼之匣?”程宇心中一动,他隐约感觉到,这个木箱或许与他之前在某个任务世界中得到的那个神秘的锈铁盒有所关联。那个锈铁盒同样无法直接打开,系统也提示需要特殊方法。这个木箱,莫非是锈铁盒的“升级版”?里面可能藏着更重要的秘密,或是更强大的物品。 程宇将木箱收入系统空间,这东西暂时无法打开,留在这里也占地方。 他转向朱元璋一行人,拱手道:“天色已晚,今日便到此为止吧。陛下与诸位将军、先生,下次若有机会,再来食仙居一聚。” 朱元璋也知道不宜久留,他此行收获巨大,尤其是那枚“龙气感应令”,对他而言意义非凡。他郑重地对程宇行了一礼:“今日多谢程真人款待,升龙饺子与三珍果酒之美味,朕永世不忘。真人所赠之令牌,对大明更是有莫大助益。此番恩情,朕铭记于心。” 程宇微微一笑,从后厨取出一个食盒,递给朱元璋:“这是为陛下打包的升龙饺子,陛下可带回宫中,与皇后太子一同品尝。” “多谢真人!”朱元璋大喜过望,连忙接过食盒,郑重地交予一旁的内侍。 程宇目送着朱元璋一行人的身影消失在食仙居门口那片朦胧的光晕之中。庭院再次恢复了宁静。 他转过身,看着庭院中那片依旧波光粼粼的“垂钓之海”,又想起了那个被锁链缠绕的巨大木箱。 “时空囚笼之匣……钥匙……解除仪式……”程宇摩挲着下巴,眼中闪烁着思索的光芒。 这个箱子里,究竟藏着什么惊人的物品?又该如何找到打开它的方法呢? 第222章 龙气初动,帝心微澜 汴梁。 夜已深,朱元璋却毫无睡意。他屏退了所有内侍,独自一人坐在书房内。桌案上,那枚墨黑色的“龙气感应令”静静躺着,在烛光下泛着幽沉的光泽。 他伸出手,指尖轻轻触碰令牌,那股冰凉而奇异的触感再次传来。他闭上眼,按照程宇所说,尝试着将自己体内那股若有若无的“龙气”引导向令牌。 起初并无太大反应,但朱元璋并不气馁。他乃九五之尊,意志何等坚定。一遍,两遍……不知过了多久,当他几乎要放弃时,丹田处那股潜藏的龙气猛地一跳,仿佛受到了某种召唤,一丝微弱的金芒自他眉心一闪而逝,主动向着手中的令牌流淌而去。 “嗡——” 令牌轻颤,表面的暗纹陡然亮了起来,不再是之前那种晦暗不明,而是透出一种纯粹的、带着威严的淡金色光芒。一股比先前在食仙居时更为清晰、更为磅礴的吸力自令牌中传来。 朱元璋只觉得浑身一震,仿佛有什么无形的枷锁被打开了。他清晰地“看”到,一道虚幻的、淡金色的龙影自令牌中缓缓升腾而起,与他自身那微弱的龙气瞬间交融。 下一刻,他的视野豁然开朗! 不再是模糊的感知,而是如同亲眼所见。他“看”到了,在大明广袤的疆土之上,一条沉睡的、巨大的金色龙脉,横亘九州。汴梁、应天、北平……一个个重要的城池节点,如同龙脉上的明珠,闪耀着或强或弱的光芒。他甚至能感觉到,随着明军的节节胜利,北方的龙气正在逐渐汇聚、凝实,汇入这条主龙脉之中。 而他自己,仿佛成了这条龙脉的核心,每一次呼吸,都能牵动龙气的流转。 “这……便是大明的国运龙脉!”朱元璋心中激荡,这种掌控感,这种与整个国家命运相连的清晰感知,让他沉醉。他甚至能隐约察觉到,龙脉之中某些地方略显晦暗,某些节点运转不畅,这或许就是大明目前潜藏的隐患。 “好!好一个龙气感应令!”朱元璋睁开眼,眸中神光湛然,先前因观看“未来史书”而带来的疲惫与郁结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前所未有的清明与自信。 他站起身,在殿内踱步。有了此令,他便能更精准地把握国运走向,及时发现问题,调整国策。那些“未来”的悲剧,或许……真的可以避免! “来人!”他扬声道。 一名老太监躬身而入:“陛下有何吩咐?” “将程真人所赠的饺子,取一份送至坤宁宫,再取一份送至东宫。”朱元璋吩咐道,脸上带着一丝难得的轻松笑意,“让皇后和太子,也尝尝这仙家滋味。” “奴婢遵旨。” 食仙居,后厨。 姜木兰与杨玉环相对而坐,面前的玉盘中,升龙饺子只剩下最后一两只。那琥珀色的三珍果酒,也已饮下小半杯。 酒不醉人,人自醉。或许是饺子的鲜美太过震撼,又或许是果酒的芬芳太过迷人,两女的脸颊都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红晕,平日里清冷的姜木兰,此刻眼神也柔和了许多。 “这饺子……”杨玉环轻启朱唇,回味着那极致的鲜美,美眸中异彩连连,“当真是此生未尝之味。程郎的厨艺,真乃神乎其技。” 姜木兰微微颔首,她虽然不善言辞,但心中的震撼丝毫不比杨玉环少。她看着盘中那依旧散发着淡淡金光的饺子,轻声道:“食之,仿若脱胎换骨,周身通泰。这已非凡间食物。” 她想起了之前在凉亭中看到的朱元璋等人,那些在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人物,此刻却因为程宇的几道菜、几句话而情绪起伏。这种感觉,奇妙而又有些不真实。 杨玉环放下玉箸,端起酒杯,轻轻晃动着杯中琥珀色的酒液,目光透过厨房的窗棂,望向庭院中程宇的身影。他此刻正站在那片奇异的“垂钓之海”旁,似乎在尝试着什么。 “木兰姐姐,”杨玉环忽然开口,声音轻柔,“你说,程郎他……究竟是什么人?” 这个问题,姜木兰也曾无数次问过自己。青梅竹马的记忆早已模糊,再次相遇,程宇带给她的,是接二连三的颠覆与震撼。她沉默片刻,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但……他似乎无所不能。” 杨玉环闻言,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有好奇,有敬佩,也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倾慕。她幽幽一叹:“是啊,无所不能。连那大明太祖,在他面前,也得恭恭敬敬。” 两女相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一丝莫名的情绪。她们都是天之骄女,一个冰清玉洁,一个妩媚动人,却因为同一个男人,住进了这方寸之间的食仙居。 气氛一时有些微妙。 还是姜木兰先开口,打破了沉默:“他方才钓上来的那个大箱子,看起来很不一般。” 杨玉环也想起了那个被无数锁链缠绕的巨大木箱,点了点头:“嗯,上面似乎还有符文,透着一股……说不出的气息。” 就在这时,早茶和晚茶两个小精灵飘了进来。 “主人在研究那个大箱子呢!”早茶脆生生地说,语气里满是好奇。 “是呀是呀,那箱子可重了,主人用了好大力气才拖上来,还说是什么‘时空囚笼之匣’,一听就很厉害!”晚茶补充道,还比划了一个夸张的动作。 “时空囚笼之匣?”姜木兰和杨玉环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凝重。 程宇此刻正站在庭院中,那个巨大的暗黑色木箱摆放在他面前。他伸出手,食指在那些锈迹斑斑的锁链上轻轻划过,感受着其上传来的冰冷与坚固。 “系统,这‘时空囚笼之匣’,除了钥匙和解除仪式,还有没有其他打开的方法?”程宇在心中问道。 【叮!检测到宿主权限提升,可消耗大量元力尝试进行暴力破解,但成功率极低,且有极大风险引发未知时空异变,不建议尝试。】 【另,系统资料库中关于此类‘时空遗物’的记载极为稀少,目前无法提供更多有效信息。】 “还是不行么……”程宇眉头微蹙。这箱子,就像一个巨大的谜团,勾起了他强烈的好奇心。 他尝试着用食炁去渗透那些锁链,但食炁如同泥牛入海,丝毫不起作用。他又试着调动自己那堪比小超人的肉体力量,试图强行掰开一条锁链,结果锁链纹丝不动,反而他脚下的青石板被踩裂了几块。 “看来,只能慢慢寻找线索了。”程宇叹了口气,暂时放弃了强行打开的念头。 他将目光投向那片“垂钓之海”,心中一动。既然这箱子是从垂钓之海钓上来的,那么打开它的“钥匙”或者线索,是否也可能从这里获得? “或许,下次垂钓,可以专门许愿,看能否钓到与这箱子相关的物品。”程宇暗自思忖。 就在这时,他感觉到身后两道温柔的目光。一回头,便看到姜木兰和杨玉环并肩站在厨房门口,正关切地望着他。 程宇微微一笑,走了过去:“怎么了?饺子和酒还合胃口吗?” “嗯,”杨玉环巧笑嫣然,“美味至极。程郎辛苦了。” 姜木兰也轻轻点头:“多谢。”她顿了顿,问道:“那个箱子……很难打开吗?” 程宇耸了耸肩:“是有点麻烦,暂时没什么头绪。” “主人主人,要不要我们帮忙呀?”早茶和晚茶扑扇着小翅膀飞了过来,一脸期待。 程宇看着她们,又看了看姜木兰和杨玉环,心中忽然涌起一股暖流。这食仙居,因为她们的存在,似乎更多了几分家的温馨。 “好啊,”程宇笑道,“大家一起想想办法,说不定就能找到线索呢。”虽然知道她们可能帮不上什么实质性的忙,但这份心意,却让他感到很舒服。 夜色渐浓,食仙居的灯火依旧明亮。庭院中,时不时传来几人的轻声交谈和早茶晚茶清脆的笑声,为这神秘的食仙居,增添了几分人间烟火气。 第223章 奇思妙想,古匣微动 翌日清晨。 程宇起得很早,在庭院中打了一套拳法,只觉得神清气爽,浑身充满了力量。他如今的身体素质,早已超越了凡人的极限,举手投足间,都带着一股莫名的威势。 用过早饭,程宇再次将那个“时空囚笼之匣”从系统空间中取了出来,摆放在庭院中央。巨大的木箱静静地矗立着,那些锈迹斑斑的锁链如同沉默的巨蟒,盘踞其上,散发着令人不安的古老气息。 姜木兰和杨玉环也走了过来,她们昨日也对这个神秘的箱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杨玉环穿着一身淡紫色的罗裙,更显肌肤胜雪,眉目如画;姜木兰则是一身干练的白色休闲套装,勾勒出完美的身材曲线,清冷的气质中带着一丝好奇。 “程郎,可有什么新的想法?”杨玉环轻声问道,美眸中带着一丝探究。她走到箱子旁,伸出纤纤玉指,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其中一条锁链,冰凉的触感让她微微一缩。 程宇摇了摇头,苦笑道:“这东西像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油盐不进。”他拍了拍箱体,发出沉闷的“梆梆”声,仿佛在敲击一块坚不可摧的顽石。 “我试过用食炁渗透,也试过用蛮力,都没用。系统也说,强行破解风险太大。” “要不……我们试试滴血认主?”早茶眨巴着它那双亮晶晶的大眼睛,提出了一个颇具玄幻色彩的建议。 它绕着木箱飞了一圈,小脸上满是认真。 晚茶连连点头,附和道:“对对对!话本里都这么写的,厉害的宝贝都要滴血才能用!说不定这箱子就吃这一套呢!”它甚至还模仿着话本里英雄人物的模样,做了一个豪气干云的动作。 程宇被这两个小家伙一本正经的模样逗乐了,伸手轻轻弹了一下晚茶的小脑袋:“你们当这是小说里的法宝啊?还滴血认主。这可是‘时空囚笼’,万一里面关着什么凶神恶煞,我这一滴血下去,不是等于给人家送外卖,指明了‘开饭啦’?” 话虽如此,程宇心中却也存着万一的侥幸。毕竟,很多看似荒诞的传说,背后往往也有些许真实的影子。他沉吟片刻,决定还是试一试。 他伸出手指,食炁微吐,指尖便出现了一道细小的伤口,一滴殷红的鲜血缓缓渗出,散发着淡淡的清香。他将这滴鲜血小心翼翼地滴在了其中一条最粗大的锁链上。 鲜血落在冰冷的锁链上,如同水滴落入滚烫的铁板,瞬间“滋啦”一声轻响,然后便被锁链完全吸收,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然而,那巨大的木箱依旧毫无反应,那些符文也未曾亮起分毫。 “看吧,没用。”程宇摊了摊手,有些无奈。看来,这“时空囚笼之匣”的格调,比话本里的普通法宝要高得多。 姜木兰没有说话,她走到箱子前,细长的黛眉微微蹙起,仔细观察着那些锁链上的符文。 “这些符文……排列似乎并非杂乱无章。”姜木兰轻声道,她的声音清冷,却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肯定,“它们的走向,隐隐构成了一些……图案。只是这些图案非常复杂,像是某种阵法的节点。” “图案?阵法节点?”程宇和杨玉环都凑了过去,顺着姜木兰的指引仔细观察。 经姜木兰这么一提醒,程宇也发现,那些看似繁复交错的符文,如果将某些特定的节点以特定的顺序连接起来,确实能够勾勒出一些模糊的轮廓。 只是这些轮廓极为抽象,而且似乎层层叠叠,难以辨认究竟是什么。 他不由对姜木兰的观察力高看一眼,不愧是能将公司打理得井井有条的商业精英,这份细致入微的洞察力,确实非同一般。 杨玉环则从另一个角度提出了想法,她美眸流转,闪烁着智慧的光芒:“程郎,你说这箱子叫‘时空囚笼之匣’,那它必然与时间和空间的力量有关。 我们食仙居本身不就具有穿梭时空、稳定一方小世界的能力吗?或许……可以用食仙居的力量试试看?说不定能产生某种共鸣。” 程宇闻言,眼前豁然一亮! 对啊!他怎么把这个给忘了! 食仙居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超越常理的时空道标,拥有着难以估量的时空之力。这“时空囚笼之匣”既然名字里带着“时空”二字,说不定真的能与食仙居的力量产生某种特殊的感应或反应。 “玉环,你这个想法太棒了!”程宇精神一振,忍不住赞道,“我来试试!” 他深吸一口气,缓缓闭上双眼,心神完全沉入食仙居的核心之中。 随着他的意念,一缕比发丝还要纤细,却蕴含着难以想象的恐怖能量的七彩光线,如同拥有生命的精灵,从食仙居的虚空中缓缓凝聚而出,最终汇聚到程宇的指尖。 七彩光线虽然微弱,却散发着一种令灵魂都为之颤栗的气息。 “嗡——” 就在程宇的指尖触碰到符文的刹那,整个巨大的木箱猛地一震! 那些原本死寂的锁链,仿佛被瞬间激活了一般,上面铭刻的所有符文在同一时间骤然亮了起来,散发出幽暗而深邃的光芒,如同无数双在黑暗中睁开的眼睛。 一股苍凉、古老、甚至带着一丝难以言喻的暴虐与不甘的气息,如同决堤的洪水般从箱子内部弥漫开来,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感到一阵源自灵魂深处的心悸。 姜木兰和杨玉环脸色微变,下意识地后退了半步,就连早茶和晚茶两个小精灵也吓得躲到了程宇身后,瑟瑟发抖。 “咔嚓!” 一声极其轻微,但在此时寂静的庭院中却清晰无比的脆响,传入了众人耳中。 只见木箱正面,最上方的一条锁链,其连接箱体的那个古怪卡扣处,竟然出现了一道细微的裂痕! 虽然裂痕很小,几乎难以察觉,但它确实出现了! “有效果!”程宇心中一喜,精神大振。 然而,还不等他高兴太久,那股从箱子内部弥漫出来的暴虐气息骤然增强了数倍,仿佛有什么沉睡了万古的恐怖存在即将苏醒,并对外界的打扰感到了极度的愤怒。 箱体开始剧烈地震动起来,那些亮起的锁链符文光芒闪烁不定,哗啦作响,整个庭院都弥漫着一股令人窒息的压抑感。 “不好!”程宇脸色一变,他感觉到一股强烈的、足以致命的危机感。 这箱子里封印的东西,恐怕远非他想象中的那么简单,若是强行继续用时空本源之力冲击,很可能导致封印彻底失控,后果不堪设想! 随着那缕七彩光线的消失,木箱上的符文光芒渐渐黯淡下去,那股令人心悸的暴虐气息也如同潮水般缓缓收敛,剧烈的震动也随之停止,一切又恢复了先前的平静。 只是那条最上方的锁链上,那道细微的裂痕,依旧清晰可见,证明着刚才发生的一切并非幻觉。 “呼……”程宇长长地松了口气,额角不知不觉间已渗出几滴细密的冷汗。 刚才那一瞬间,他甚至感觉到了一丝死亡的威胁,那是他实力提升到如今地步后,极少有过的感觉。 “程郎,你没事吧?”杨玉环和姜木兰连忙上前,关切地问道。她们也被刚才那股恐怖的气息吓得不轻,俏脸都有些发白。 “没事。”程宇摇了摇头,心有余悸地看着那个恢复平静的木箱,“看来,这箱子里的东西,比我想象的还要麻烦。用食仙居的本源之力,虽然能撼动封印,但风险太大了,稍有不慎,可能会引出大麻烦。” “那……那怎么办呀?”早茶小声问道,小脸上满是担忧,它刚才真的被吓到了。 程宇沉吟片刻,目光再次落在那条出现裂痕的锁链上。 “至少,我们找到了一个正确的方向。这封印,确实与时空之力有关。而且,它并非是绝对坚不可摧的。”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心中一动,从系统空间中取出了之前在某个任务世界中得到的那个神秘的、锈迹斑斑的铁盒。 “你们看这个。”程宇将锈铁盒递给她们。 姜木兰和杨玉环接过铁盒,仔细端详。 “这个铁盒,也是我偶然得到的,系统提示也需要特殊方法才能开启。”程宇说道,“我一直没弄明白它的用处,现在看到这个‘时空囚笼之匣’,我忽然有个猜测,这个铁盒,和这个大木箱,可能存在某种特殊的关联。” 他一边说着,一边尝试着将锈铁盒慢慢靠近那个巨大的木箱。 就在铁盒距离木箱还有一尺左右的时候,异变再生! 只见那锈迹斑斑的铁盒,突然发出一阵轻微的“嗡嗡”声,仿佛内部有什么东西被激活了。 紧接着,铁盒表面的那些厚重锈迹,竟然如同活了一般,开始缓缓地蠕动、剥落,露出了其下闪烁着微弱金属光泽的本体! 而那个巨大的木箱,也再次轻微地震动起来,锁链上的符文再次闪烁起幽暗的光芒,尤其是那条出现了裂痕的锁链,反应最为剧烈! 两者之间,仿佛产生了一种奇妙的、难以言喻的共鸣! “有戏!”程宇眼神瞬间一亮,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预感。 他小心翼翼地,控制着手中的锈铁盒,慢慢地、一点一点地贴近木箱。 当锈铁盒与木箱上那条出现裂痕的锁链,轻轻碰触的瞬间—— “咔!” 一声比之前更加清脆、更加响亮的断裂声传出! 在众人惊喜而又难以置信的目光中,那条之前仅仅出现一道细微裂痕的锁链,竟然……应声而断! 断裂的锁链上半截依旧连接在箱体上,下半截则“哐当”一声掉落在青石板上,发出一声沉闷的撞击声。与此同时,锈铁盒表面的锈迹也停止了蠕动,光芒内敛,恢复了之前那种古朴无华的样子,只是表面的锈迹似乎剥落了一些。 “成功了!真的成功了!”杨玉环忍不住低呼一声,美眸中满是惊喜与不可思议,她用手轻轻捂住了自己的嘴巴,生怕自己叫出声来。 程宇也没想到,这个困扰他许久的锈铁盒,竟然真的是打开这个“时空囚笼之匣”的关键之一! 虽然目前只打开了一条锁链,距离完全开启这个巨大的木箱还差得很远,但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里程碑式的突破! “看来,这个锈铁盒,就是系统所说的‘钥匙’的一部分,或者说,是某种引子。” 程宇拿起那半截断裂的锁链,仔细观察着断口,断口处平滑如镜,仿佛被某种无形的力量瞬间切断。他若有所思。 “那我们快试试,用铁盒去碰其他的锁链!” 晚茶最是心急,已经迫不及待地叫道,它绕着铁盒飞来飞去,显得比程宇还要兴奋。 程宇点了点头,拿起锈铁盒,尝试着去接触其他的、依旧完好无损的锁链。 然而,这一次,无论他如何尝试,将铁盒贴近哪一条锁链,其他的锁链都毫无反应,锈铁盒也没有再发出嗡鸣声,仿佛刚才的异象只是昙花一现。 “奇怪,这是怎么回事?”程宇眉头微蹙。 难道这铁盒只能用一次?或者说,只能打开特定的一条锁链? “难道……这锈铁盒,只能解开特定的一条或几条与之对应的锁链?” 程宇心中升起一个猜测,“或者说,这锈铁盒本身,也只是‘钥匙’的无数碎片之一,需要集齐更多的、不同类型的‘钥匙碎片’,才能完全解开这个‘时空囚笼之匣’的封印?” 这个发现,让程宇既感到兴奋,又有些无奈。 兴奋的是,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个正确的方向,并且成功迈出了第一步。 无奈的是,这解开封印的道路,似乎比他最初想象的还要漫长和复杂。 不过,有进展总比毫无头绪要好得多。 程宇将那半截断裂的锁链和恢复平静的锈铁盒小心翼翼地收好,心中对这个“时空囚笼之匣”内部所藏之物的期待,又多了几分。 第224章 一线天光,远客忽来 打开“时空囚笼之匣”一条锁链的喜悦,如同投入湖面的石子,激起阵阵涟漪后,很快便被新的难题所取代。 那神秘的锈铁盒,在成功开启第一条锁链之后,便如同耗尽了某种能量一般,再也无法对其他的锁链产生任何作用。 程宇尝试了数日,用精纯的食炁温养锈铁盒,希望能重新激活它的潜能,收效甚微。 程宇渐渐明白,这种事情急也急不来,或许是机缘未到。 于是,他暂时将开启木箱的事情放到一边,转而将精力投入到提升自身实力和研究新的食仙菜品上。食仙居的日常,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与温馨。 这日,程宇正在后厨研究一道新菜。他从一本偶然得到的古籍残篇中,发现了一道名为“百鸟朝凤汤”的食谱。 据说此汤熬制成功,不仅滋味冠绝天下,更有洗涤神魂、增强精神力、甚至稳固境界的神奇功效。 只是这道菜的工序极为繁复,对食材的搭配和火候的掌控要求也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其中甚至需要数十种蕴含不同灵气的珍稀飞禽的翎羽作为引子,以及一种名为“凤栖梧桐木”的灵木作为熬煮的燃料。 程宇对照着食谱,结合食仙居现有的食材和系统提供的兑换列表,正在尝试进行改良和复刻。他神情专注,手中的伪永灵刀化作一道道残影,将各种珍稀食材处理得完美无瑕。浓郁的异香从后厨飘出,萦绕在整个食仙居庭院之中。 杨玉环和姜木兰则在庭院中,一个临窗抚琴,一个凭栏品茗,享受着这难得的宁静午后。 杨玉环素手轻扬,悠扬的琴声如同山涧清泉,叮咚流淌,带着一丝江南水乡的婉约与柔情。她今日穿着一件鹅黄色的襦裙,更显得娇媚动人,不时抬眼望向后厨的方向,眼波流转间,带着几分浅浅的笑意。 姜木兰则是一身素雅的月白色长裙,手捧一杯清香四溢的灵茶,姿态娴静优雅。她静静地听着琴声,目光也时不时地掠过后厨的窗棂,清冷的眼眸中,偶尔会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柔和。 食仙居的日子,虽然偶尔会有惊心动魄的遭遇,但更多的时候,却是这般平淡而自在,如同世外桃源。 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唰唰!” 早茶和晚茶两个小精灵也瞬间从嬉闹中停了下来,化作两道流光,紧张兮兮地飘到了两女的身边,小脸上满是戒备。 “有……有人来了?”早茶小声嘀咕,声音有些颤抖。 正在后厨专心处理食材的程宇也第一时间察觉到了异样。他手中的伪永灵刀稳稳停住,眉头微微一蹙,身形一闪,下一刻便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庭院之中。 他目光锐利如鹰隼,紧紧盯着那道越来越大的门缝,心中也是疑窦丛生。 食仙居的防御机制是他亲自设定并由系统核心法则加持的,理论上,除非是他主动开启,或者持有他授予的特殊信物,否则寻常人,不,应该是任何存在,都不可能在不惊动他的情况下触碰到门扉,更别说将其以这种方式推开。 除非……来者并非“寻常人”,或者,对方拥有某种能够凌驾于食仙居部分规则之上的特殊手段或“信物”。 门缝越开越大,最后在一阵轻微的震动后,完全敞开。一道修长挺拔的身影,缓缓从门外那片朦胧的光晕中走了进来。 那是一个身着月白色道袍的青年男子。 他看起来约莫二十七八岁的年纪,面容俊朗清逸,剑眉星目,鼻若悬胆,唇红齿白,一头乌黑的长发用一根简单的木簪束在脑后,几缕发丝随意地垂落在额前,更添了几分潇洒不羁。他的气质飘逸出尘,宛如九天之上的谪仙降临凡尘,不染丝毫烟火气息。 他手中持着一柄洁白的拂尘,缓步而入,目光平静而深邃,如同包含了万古星辰,不急不缓地扫过庭院中的景致,扫过一脸警惕的杨玉环和姜木兰,最后,落在了程宇的身上。 当看到这青年道人的瞬间,程宇的瞳孔不由自主地微微一缩! 程宇发现,以他如今堪比小超人的精神感知,竟然无法完全看透对方的深浅!对方的身上仿佛笼罩着一层朦胧的道光,将一切探查都隔绝在外。 这还是他自从实力大幅提升之后,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阁下是?”程宇沉声问道,语气虽然平静,但暗中已经将食炁运转到了极致,体内的力量也开始悄然凝聚,随时准备应对任何可能的突发状况。他能感觉到,此人虽然气息平和,但绝非易与之辈。 那青年道人见程宇开口,脸上露出一丝温和的微笑,对着程宇稽首行了一礼,动作标准而优雅,声音清朗悦耳,如同山谷间的清泉流过玉石,又似春风拂过松涛:“无量天尊。贫道张三丰,自武当山云游至此,特来拜访。叨扰之处,还望居士海涵。” 张三丰?! 程宇心中猛地一震,掀起了滔天巨浪! 这个名字,在华夏历史上,简直是如雷贯耳,是传说中的人物! 武当派的开山祖师,元末明初的道家真人,传说中活了数百岁的陆地神仙!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食仙居虽然能连接不同时空,但张三丰的出现,还是让他感到了极大的意外和震撼! 青年道人——或者说,真正的张三丰,似乎察觉到了程宇的目光。 他微微一笑,视线也随之转向了那个巨大的木箱,原本平静无波的眼眸中,闪过一丝了然,也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复杂情绪,似欣慰,似感叹,又似追忆。 “贫道此次前来,便是为了此物。”他转过头,目光再次落在程宇身上,眼神显得十分诚恳,“此匣之中,封印着贫道的一位……故友。唉,说来惭愧,百年前,他误入歧途,心性大变,险些酿成滔天大祸,贫道不得已之下,才联合了数位道友,以‘时空囚笼’之术将其封印于此时空乱流之中,希望能借时空之力消磨其戾气,助其有朝一日能重归正道。” “只是未曾想,百年光阴弹指即过,此匣因缘际会,竟会流落至居士这方钟灵毓秀的宝地。”张三丰感叹道,语气中带着几分唏嘘,“贫道也是近日心血来潮,偶动玄机,推演天机变化,方才感应到此匣气息,这才循迹而来,希望能了结这段因果。” 程宇听得是心潮起伏,暗自咋舌。 原来这“时空囚笼之匣”的来历竟然如此惊人! 竟然是张三丰这等传说中的人物亲手布下的封印!那么,里面封印的“故友”,又会是何等惊天动地的人物? 能让张三丰如此郑重对待,甚至不惜动用“时空囚笼”这等一听就极为高深莫测的禁制术法来封印。 “道长是想……取回此物?”程宇问道,心中念头急转。这箱子是他钓上来的,按理说是他的所有物,但对方既然是张三丰,又言明是来解决故友之事,他也不好强行占据。 张三丰闻言,却是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一丝和煦的微笑:“非也,非也。此匣与居士有缘,既已落入居士之手,便是天意注定,贫道岂敢强求?贫道此来,并非是要强行取回此物,而是想与居士做个交易。” “交易?”程宇眉头一挑,有些意外。 “不错。”张三丰颔首,神色认真,“贫道观居士似乎也想打开此匣,只是苦于不得其法,或者说,缺少关键之物。而贫道手中,恰好有开启此匣的完整‘钥匙’,以及相应的‘解除仪式’。” 他顿了顿,继续道:“贫道可以将开启此匣的完整方法尽数告知居士,不作丝毫保留。只求居士在开启封印之后,能将里面的那位‘故友’交予贫道处置,由贫道带回武当山,好生看管教化。 当然,贫道也不会让居士白白帮忙,除了这开启之法外,贫道愿以一部贫道自创的修行功法,以及贫道这百余年来的修行感悟心得作为交换,不知居士意下如何?” 程宇闻言,心中顿时活络起来,甚至有些怦然心动! 张三丰的修行功法! 还有他老人家的百年修行感悟!这对于任何一个修行者而言,都是难以估量的无价之宝!对于他自身实力的提升,绝对有着难以想象的好处! 而且,对方的态度也极为诚恳,言辞恳切,并非仗着身份和实力强行索要,而是提出了一个公平的交易。 只是,这箱子里的“故友”,究竟是何方神圣?听张三丰的语气,似乎是个不小的麻烦人物,否则也不至于被如此郑重地封印百年。 “道长所言的这位‘故友’,不知是……”程宇试探着问道,想多了解一些信息。 张三丰眼中闪过一丝复杂难明之色,轻轻叹了口气:“唉,此事说来话长。他本是天纵奇才,惊才绝艳之辈,奈何心性过于偏激,最终误入歧途,走火入魔。 若居士同意这桩交易,待开启封印之后,贫道自会向居士详细解释他的来历。还请居士放心,贫道既然敢提出此事,便有把握在他脱困之后将其制住,不会给居士带来麻烦 他看着程宇,眼神中带着一丝期待与郑重:“居士,这桩交易,你可愿意?” 程宇沉吟片刻。 有张三丰提供的钥匙和仪式,打开这个困扰他许久的“时空囚笼之匣”便指日可待,他也能一探其中的究竟。 而张三丰的功法和修行感悟,更是他目前迫切需要的东西,其价值甚至可能远超箱子本身。 至于箱子里的“故友”,既然张三丰有把握处置,他倒也不必太过担心。 这笔交易,怎么看都是稳赚不赔。 “好!”程宇不再犹豫,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了笑容,“道长快人快语,晚辈佩服。这桩交易,我应下了!” 张三丰闻言,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稽首道:“多谢居士成全。居士高义,贫道铭感五内。” 他从宽大的道袍袖中,取出了一枚闪烁着莹莹白光的古朴玉简,以及一张折叠得整整齐齐、绘制着无数繁复玄奥图案的黄色符纸,一同递给程宇: “此乃开启封印所需的‘镇魂玉钥’与‘九星聚灵解封图’。具体如何施为,以及贫道所承诺的功法感悟,皆已烙印在这玉钥之中,居士一观便知。” 程宇接过玉简和符图,只觉得入手温润如玉,一股精纯至极的道家平和气息扑面而来,让人心神宁静。他能感觉到,这两件物品之中蕴含着强大的力量。 第225章 匣中秘辛,百年一梦 庭院之中,气氛肃穆。 程宇手持温润的“镇魂玉钥”,另一只手则托着那张布满玄奥符文的“九星聚灵解封图”。他深吸一口气,将玉钥中的信息仔细研读了一遍。 这解封之法,果然精妙绝伦,不仅需要特定的手诀、咒语,更要引动天地间的九星之力,配合食仙居本身的地脉灵气,方能安全开启。难怪之前他用蛮力,甚至动用食仙居的时空本源都只是略微撼动。 “道长,玉环,木兰,你们且退后一些。”程宇沉声道,神情专注。 张三丰微微颔首,带着杨玉环和姜木兰退到了庭院边缘。早茶和晚茶两个小精灵也紧张地躲在姜木兰身后,只露出小半个脑袋偷偷观望。 程宇按照玉钥中的指引,首先将那张“九星聚灵解封图”平铺于“时空囚笼之匣”的正上方。他双手掐诀,口中念念有词,声音低沉而富有韵律,仿佛引动了某种神秘的共鸣。 随着咒语的吟诵,解封图上的符文一个接一个亮了起来,发出淡淡的星辉。庭院上空,原本晴朗的天际,竟也隐隐有九颗星辰的虚影浮现,遥相呼应。 “敕!” 玉钥化作一道流光,精准地嵌入了解封图的中央凹槽。 “嗡——” 刹那间,解封图光芒大盛,九道星辉从天而降,精准地投射在图录的九个阵眼之上。同时,食仙居的地脉灵气也被引动,如同潮水般涌向那巨大的木匣。 “咔嚓!咔嚓!咔嚓……” 一连串清脆的断裂声响起,缠绕在木匣上的剩余锁链,在星辉与灵气的双重作用下,寸寸断裂,化为齑粉。 那股苍凉、暴虐的气息再次从匣中弥漫开来,比之前任何一次都要强烈,仿佛一头被囚禁了千百年的凶兽即将脱困而出。 张三丰神色凝重,拂尘一甩,一道柔和的太极图印在他身前浮现,将那股暴虐气息隔绝在外,护住了身后的杨玉环和姜木兰。 程宇站在最前方,承受着最直接的冲击。他只觉得一股冰冷刺骨的杀意扑面而来,神魂都为之震颤。但他面不改色,体内食炁自行运转,稳稳地抵御着这股压力。 终于,当最后一条锁链崩断,“时空囚笼之匣”的盖子,在一阵令人牙酸的“嘎吱”声中,缓缓向上开启。 没有惊天动地的异象,也没有想象中的妖魔鬼怪冲出。 匣盖完全打开后,里面静悄悄的,只有一团浓郁到化不开的黑雾在缓缓翻滚。黑雾之中,隐约可见一道人形轮廓,盘膝而坐,一动不动,仿佛已经坐化了千年。 “这便是……道长的故友?”程宇眉头微皱,他从那黑雾中,感受到了一股极致的死寂,以及一丝……熟悉的气息。 张三丰缓步上前,神色复杂地看着匣中的黑雾,轻叹一声:“痴儿,百年已过,你还不愿醒来吗?” 他的声音不高,却仿佛带着某种奇异的穿透力,传入了那团黑雾之中。 黑雾剧烈地翻涌起来,那道人形轮廓猛地一颤。 “吼——!” 一声不似人声的咆哮,从黑雾中传出,充满了无尽的痛苦、愤怒与不甘。紧接着,一只枯瘦如柴,指甲漆黑尖利的手掌,猛地从黑雾中探出,抓向张三丰的面门! 那手掌速度极快,带着撕裂空气的厉啸,所过之处,连空间都泛起了涟漪。 张三丰眼神一凝,不闪不避,只是并指如剑,轻轻一点。 “定!” 一道金光自他指尖射出,正中那只鬼爪的掌心。鬼爪猛地一僵,停在了离张三丰面门不足三寸之处,再也无法寸进。黑雾中的咆哮声更加凄厉。 “阿弥陀佛,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就在这时,一声平和的佛号响起。只见那黑雾之中,除了那道暴虐的人影外,竟然还有另一道身影!那是一个身披金色袈裟的老僧,宝相庄严,周身散发着柔和的佛光,正单掌立于胸前,对着那暴虐人影低声诵经。 “是你?!”程宇瞳孔一缩,他认出了那个老僧。 赫然便是当初在他食仙居中,试图点化元顺帝,并留下“金刚琉璃珠”的那位神秘老和尚!他怎么会和张三丰的“故友”一同被封印在这“时空囚笼之匣”中? 张三丰似乎看出了程宇的疑惑,解释道:“这位了空大师,乃是百年前贫道请来,一同镇压此獠的。只是未曾想,他竟以自身佛法修为,化作囚笼中的另一道枷锁,日夜诵经,试图渡化此獠的戾气。这一困,便是百年。” 他转向黑雾中的暴虐人影,沉声道:“枭龙,你还要执迷不悟到何时?!” 枭龙?! 这个名字,让程宇心头又是一震。 黑雾渐渐散去,露出了里面两人的真容。 一人正是那了空大师,他面带微笑,对张三丰和程宇微微颔首。 而另一人,则是一个面容枯槁,双目赤红,浑身散发着滔天魔气的中年男子。他虽然形容狼狈,但依稀能看出其年轻时必定也是一位雄姿英发的人物。此刻,他正死死地盯着张三丰,眼神中充满了刻骨的仇恨。 “张三丰!了空!你们困了我百年,今日我若脱困,定要将你二人碎尸万段!”枭龙声音沙哑,如同两块金属在摩擦。 “阿弥陀佛,枭龙,你戾气太重,若不化解,终将害人害己。”了空大师轻叹道。 “化解?哈哈哈哈!”枭龙狂笑起来,笑声中充满了悲凉与疯狂,“我一生所求,不过是天下至尊,有何错?是你们这些伪君子,嫉我才能,断我前程!” 张三丰摇了摇头:“权欲熏心,已让你迷失了本性。你可知,为了你那所谓的‘天下至尊’,有多少无辜之人因你而死?”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他们不过是垫脚石罢了!”枭龙厉声道。 程宇在一旁听着,心中大致明白了。这枭龙,恐怕就是张三丰口中那位“误入歧途”的故友了。而这“时空囚笼之匣”,便是为了困住他而设。 “道长,这便是你所说的交易?”程宇看向张三丰。 张三丰点了点头,对程宇道:“居士,此獠魔性深重,贫道与了空大师虽能暂时压制,但若要彻底化解其魔念,还需借助居士这方宝地的灵气,以及贫道接下来要传授给居士的一套‘太玄功’与‘清心普善咒’。此过程,或许需要一些时日。” 他顿了顿,继续道:“作为交换,除了这两门功法,贫道这百年来的修行感悟,以及这‘时空囚笼之匣’的炼制之法与操控核心,皆可赠予居士。此匣本身便是一件不可多得的时空异宝,妙用无穷。” 程宇眼神一亮。太极玄功,清心普善咒,百年修行感悟,还有这神秘莫测的时空囚笼之匣的控制权!这份报酬,不可谓不丰厚! “好!”程宇当即应下,“需要我如何配合,道长尽管吩咐。” 就在这时,异变陡生! 那被定住的枭龙,眼中突然闪过一抹诡异的红光,他猛地张开嘴,喷出一口漆黑如墨的精血,那精血在空中化作一个狰狞的骷髅头,瞬间便将了空大师周身的佛光腐蚀出一个缺口。 “不好!他要自爆魔婴,强行冲开封锁!”张三丰脸色一变。 “哈哈哈!张三丰,就算我死,也要拉上你们垫背!”枭龙状若疯魔。 一股毁灭性的气息从枭龙体内爆发出来,眼看就要彻底失控。 程宇眼神一凝,他感觉到了一股强烈的危机。这枭龙自爆的威力,恐怕足以将整个食仙居夷为平地! “休想!”程宇低喝一声,一步踏出,瞬间出现在枭龙面前。 他没有丝毫犹豫,体内的食炁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疯狂运转,双掌齐出,直接按向了枭龙的头颅! 他不是要攻击,而是要——吞噬! 他从枭龙身上,感受到了一股庞大到难以想象的精纯能量,虽然充满了暴虐的魔性,但其本质却极为强大。 “饕餮食经——逆转乾坤!” 程宇心中默念法诀,饕餮食经的霸道法门全力施展。他的双掌仿佛化作了两个无底的黑洞,一股恐怖的吸力从掌心爆发,疯狂地拉扯着枭龙体内的能量。 “什么?!”枭龙感受到体内能量的急速流失,眼中露出了难以置信的惊恐。他想要挣扎,却发现自己的身体仿佛被无数条无形的锁链捆住,动弹不得。 张三丰和了空大师也是一愣,他们没想到程宇竟然会用如此霸道直接的方式。 “啊——!” 枭龙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他那即将自爆的魔婴,以及体内积蓄了百年的庞大魔元,如同开闸的洪水般,源源不断地涌入程宇的体内。 程宇只觉得一股股狂暴的能量在体内横冲直撞,仿佛要将他的经脉撕裂。但他咬紧牙关,全力运转饕餮食经,将这些能量强行炼化,吸收。 他的身体,在这一刻,仿佛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熔炉! 随着能量的不断涌入,程宇的气息开始节节攀升,他的身体表面,甚至浮现出淡淡的金光,一股难以言喻的威压从他身上散发出来。 不知过了多久,当枭龙最后一声不甘的嘶吼消散在空气中,他那枯槁的身体如同失去了所有支撑,软软地倒了下去,化作一滩飞灰。 而程宇,则静静地站在原地,双目紧闭,周身金光大盛,仿佛一尊降世的神明。 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股庞大的能量,经过饕餮食经的炼化,已经完全融入了他的四肢百骸,他的修为,在这一刻,突破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境界! 与此时,一股浩瀚无边的信息洪流,也涌入了他的脑海。 他的眼前,景象变幻。 他仿佛化身成了枭龙,经历了其波澜壮阔,也充满了阴谋与杀戮的一生。 他品尝过权力的滋味,也感受过众叛亲离的绝望。那种对力量的极致渴望,对天下的勃勃野心,以及最终功亏一篑的无尽怨恨,都如同亲身经历一般,深刻地烙印在他的感知中。 紧接着,画面再转。 他又仿佛置身于一个金碧辉煌的宫殿,身着龙袍,君临天下,处理着繁杂的国事,感受着万民的敬仰与沉重的责任。 他夙兴夜寐,励精图治,选贤任能,改革弊政。他御驾亲征,开疆拓土,将王朝的版图扩张到前所未有的地步,建立了一个威加海内,四夷宾服的盛世王朝。 他站在权力之巅,俯瞰众生,享受着无上的荣耀,也品尝着高处不胜寒的孤独。 岁月流转,百年光阴,如白驹过隙。 百年帝王,百年圣贤……这仿佛是一场横跨了数个世纪的漫长梦境。 当程宇的意识从这无尽的幻境中缓缓苏醒时,他缓缓睁开双眼,眼神深邃而沧桑,仿佛经历了千年的轮回。 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已经强大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地步。举手投足间,仿佛都能引动天地之力。他甚至有一种感觉,即便是传说中的核弹,也无法伤及他分毫。 第226章 梦醒时分,道左相逢 庭院之中,金光渐渐收敛入程宇体内。 他静静地站在那里,黑发无风自动,眼神古井无波,却又仿佛蕴藏着宇宙星辰。那是一种经历了无尽岁月沉淀下来的淡然与通透。 张三丰和了空大师看着此刻的程宇,眼中都露出了深深的震撼与一丝……敬畏。 他们能清晰地感觉到,程宇身上的气息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果说之前的程宇是一柄锋芒毕露的宝剑,那么现在的他,就是一片包容万物的汪洋,深不可测。那股力量,纯粹而浩瀚,却又内敛到了极致,仿佛与天地融为一体。 “阿弥陀佛,程居士……这是顿悟了?”了空大师双手合十,轻声问道。他能感觉到程宇身上那股超凡脱俗的气息,远非寻常的境界突破可以比拟。 张三丰微微摇头,眼神复杂:“贫道也看不透了。他方才……似乎经历了一段极为漫长的‘心劫’,又或者是一场大造化。”张三丰活了百余年,见多识广,却也从未见过如此奇特的蜕变。那不仅仅是力量的增长,更像是一种生命层次的跃迁。 杨玉环和姜木兰快步走到程宇身边,美眸中充满了担忧与关切。 “程郎,你……你没事吧?”杨玉环声音微颤,她能感觉到程宇身上那股既熟悉又陌生的强大气息,那股气息让她感到安心,却又有一丝莫名的疏离。 姜木兰也紧紧盯着程宇,虽然没有说话,但眼神中的关切之情溢于言表。她能感觉到程宇的变化,那是一种仿佛看透了世间一切的沧桑感,让她心中微微一紧。 程宇转过头,看着她们,脸上露出一抹温和的笑容,那笑容中,带着一丝久违的轻松与释然。 “我没事。”他的声音平静而柔和,“只是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一个经历了称王称霸,也经历了立地成圣的百年大梦。 梦里,他体会了那滔天权欲下的疯狂与毁灭,最终化为飞灰,一切成空;他也曾是九五之尊,坐拥万里江山,指点天下,开创盛世,却也背负了如山的责任与无尽的孤独,百年之后,盛世亦会腐朽,王朝终将更迭;他还曾是避世圣贤,洞察天机,普度众生,受万民敬仰,却也看透了世事无常与人心的复杂难测,纵然智慧通天,亦难逃生老病死,最终归于尘土。 那些曾经让他热血沸腾的追求,那些让他心驰神往的境界,在亲身经历过之后,却只剩下无尽的疲惫与空虚。 原来,站在世界的顶端,也不过如此。 “道长,大师,”程宇转向张三丰和了空,微微颔首,“多谢二位相助。” 虽然过程有些出乎意料,但结果……似乎……也不错? 张三丰脸上露出一丝苦笑:“居士说笑了,该是贫道谢过居士才是。若非居士出手,以雷霆手段化解了朱无视的自爆,后果不堪设想。”他看着程宇,心中感慨万千。眼前这个年轻人,其成长速度,其机缘际遇,简直匪夷所思。短短片刻,便如同脱胎换骨。 他将之前承诺的玉简和“时空囚笼之匣”的操控核心递给程宇:“这是贫道的‘太极玄功’与百年修行感悟,以及此匣的操控之法。朱无视已除,此物便赠予居士,希望能对居士有所助益。” 程宇接过玉简,神识一扫,便将其中的内容尽数了然于胸。 “多谢道长厚赠。”程宇真心实意地说道。这份礼物,对他而言,价值难以估量。 了空大师也双手合十:“朱施主执念已消,魂归天地,贫僧此间事了,也该告辞了。”他看了一眼那已经空无一物的“时空囚笼之匣”,微微一笑,“此匣虽曾为囚笼,但也困住了一段因果。如今因果已了,善哉善哉。” 说罢,了空大师的身影渐渐变得虚幻,如同水汽蒸腾,化作点点金光,消散在空气之中,仿佛从未出现过一般。 “这位了空大师,当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程宇感叹道。 张三丰也点头道:“了空大师乃是真正的得道高僧,其禅法修为,深不可测。他日若有缘,或可再见。”他看了一眼天色,对程宇稽首道:“贫道此番前来,叨扰已久,如今心愿已了,也该告辞了。居士,后会有期。” “道长慢走。”程宇拱手相送。 张三丰微微一笑,身形飘然而起,脚下仿佛生出祥云,只是轻轻一踏,便已在数丈之外,再一晃眼,便消失在天际,只留下一缕淡淡的松香在庭院中弥漫。 庭院中,再次恢复了平静。 只剩下程宇、杨玉环、姜木兰,以及两个依旧有些懵懂的小精灵。 “主人,你……你刚才好厉害啊!那个坏蛋一下子就被主人吸干了!”早茶扑扇着翅膀飞到程宇面前,满眼都是小星星,语气中充满了崇拜。 “是呀是呀,主人身上刚才金光闪闪的,比太阳还要亮!”晚茶也兴奋地补充道,小脸上满是激动。 程宇失笑,揉了揉她们的小脑袋:“小孩子家家,别说得那么吓人。”他看着两个小精灵,心中一片柔软。 他转过身,看着杨玉环和姜木兰,她们眼中依旧带着一丝未曾完全消散的担忧。 “真的没事了?”姜木兰轻声问道,她的声音比平时更柔和了几分,那双清冷的眸子里,此刻也充满了关切。 程宇点了点头,走到石桌旁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清茶。他呷了一口,感受着茶水的清冽,目光望向庭院外那片被云雾笼罩的山峦,眼神悠远。 “玉环,木兰,”程宇放下茶杯,轻声道,“我做了一个决定。” 两女闻言,心中都是微微一动,静静地看着他,等待着他的下文。她们能感觉到,程宇此刻的心境,与之前截然不同。 程宇的目光从远山收回,落在她们身上,眼神温柔而坚定:“这食仙居,虽然奇妙,但这红尘俗世,也经历得够多了。我想……找个清静的地方,隐居山林,过些真正逍遥自在的日子。” 称王称霸,太累;普度众生,太重。 他如今已是人间无敌,再无任何力量可以束缚他,也再没有什么能真正威胁到他。经历了那百年的梦境,他对权势、名利、乃至所谓的天下苍生,都看淡了许多。他只想和心爱的人,过最简单、最纯粹的生活,享受生命本来的美好。 杨玉环和姜木兰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一丝了然,也有一丝……喜悦。 她们是何等聪慧的女子,自然能感受到程宇在经历那场“大梦”之后的心境变化。他身上的那种疲惫,不是力量的匮乏,而是心灵的倦怠。 “程郎想去哪里,玉环便陪你去哪里。”杨玉环柔声说道,美眸中情意绵绵。她本就不是贪恋权势之人,能与心爱之人相守,远离那些纷扰,便是最大的幸福。她伸出手,轻轻覆在程宇的手背上。 姜木兰也轻轻点头,嘴角勾起一抹浅浅的笑意,如冰山消融,春暖花开:“嗯。” 一个简单的字,却包含了她所有的心意。事业也好,抱负也罢,在经历了这么多之后,她也明白了什么才是最重要的。程宇的平安喜乐,便是她最大的心愿。她也伸出手,与杨玉环的手并排放在程宇的手背上。 “太好了!我们去隐居!去山清水秀的地方!”早茶欢呼起来,绕着三人飞舞,“我要住在大大的花朵里面!” “我要每天都有吃不完的好吃的!还要主人给我们讲故事!”晚茶也兴奋地叫嚷着,她们对新鲜事物总是充满了期待。 程宇看着她们,心中涌起一股暖流。他伸出手,轻轻握住了杨玉环和姜木兰的手。她们的手,一个温软如玉,一个略带清凉,却都传递着令人安心的温度。 “那我们……便去找一处世外桃源吧。”程宇笑道,笑容灿烂,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 这一刻,他不再是食仙居那个神秘莫测的主人,也不是幻境中那个威加海内外的帝王,更不是那个悲天悯人的圣贤。 他只是程宇,一个想要和心爱之人共度余生的普通人。 只不过,这个“普通人”,拥有着足以颠覆世界的力量。 他心念一动,整个食仙居轻轻一震。那扇古朴的木门缓缓关闭,庭院中的一切,连同那片奇异的“垂钓之海”,都开始变得虚幻起来,如同笼罩上了一层薄雾。 食仙居,这座连接了无数时空的神秘所在,在这一刻,开始从这个世界隐去,准备去往一个新的,未知的,只属于他们的宁静之地。 第227章 大结局:云深不知处,神仙眷侣 数日后,某处不知名的深山之中。 此地群峰叠嶂,壁立千仞,常年云雾缭绕,宛如仙境。 古木参天,枝繁叶茂,遮天蔽日。飞瀑流泉,自高崖奔腾而下,声如奔雷,溅起万千水雾,在阳光下折射出七彩虹光。 山谷深处,更是人迹罕至,只有鸟兽虫鸣,猿啼虎啸,更显清幽与原始。 一道流光划破天际,无声无息,如同融入虚空,最终悄然落在一处被三面环山,一面朝阳,形如聚宝盆的山坳之中。 光芒散去,现出程宇、杨玉环、姜木兰的身影,以及欢快地在他们身边飞舞的早茶和晚茶。 “就是这里了。”程宇环顾四周,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此地灵气充沛异常,几乎凝成实质,吸一口都让人神清气爽。 景色更是绝美,奇花异草遍地,古藤老树盘根错节。最重要的是,足够隐秘,方圆百里之内,都无人类活动的痕迹,远离尘嚣。 他如今神念一扫,便可覆盖万里,早已将这方圆千里探查得清清楚楚。 这里,便是他精心挑选的隐居之所。 “哇!好美啊!”杨玉环看着眼前的美景,忍不住赞叹道。 山谷中百花盛开,姹紫嫣红,彩蝶翩翩飞舞,蜜蜂嗡嗡采蜜。一条清澈的溪流从山间潺潺流过,水声叮咚,汇入谷底一汪碧潭之中,潭水清澈见底,可见五彩斑斓的鱼儿在水中嬉戏,偶有灵鹿、白猿在潭边饮水,见人也不惊慌,只是好奇地打量。 姜木兰也深吸一口气,感受着山林间清新的空气,带着草木的芬芳和淡淡的灵气,平日里因处理公司事务而略显紧绷的神经也彻底放松下来。这种与世隔绝的宁静,正是她内心深处所向往的。 “主人主人,我们以后就住在这里吗?这里好漂亮呀!比以前的院子还漂亮!”早茶兴奋地在花丛中穿梭,小翅膀扇动着,带起阵阵花香。 “这里没有好吃的点心,也没有漂亮衣服买!”晚茶却撅起了小嘴,绕着程宇飞了一圈,有些不太情愿地打量着四周的“荒山野岭”。 程宇笑着弹了一下晚茶的小脑袋:“放心,少不了你们的好吃的。山里的野果,天上的飞鸟,水里的游鱼,哪一样做出来不比外面的点心强?至于漂亮衣服,你们主人我亲手给你们做,用天上的云霞做布料,用星光做点缀,保证比外面买的还好一万倍。” 他如今的手段,点石成金不过是等闲之事,凭空造物也非难事。想要什么,不过是一个念头的事情。 “真的吗?主人做的衣服一定最漂亮!我要彩虹一样颜色的!”早茶立刻开心地绕着程宇飞舞,眼睛里闪烁着期待的光芒。 晚茶眼睛也亮了起来,小嘴也不撅了:“那……那我要好多好多宝石装饰的!要比皇宫里的公主还要漂亮!” 程宇笑着应下,然后看向杨玉环和姜木兰:“我们先建个住处吧。” 他心念一动,只见山坳中一块平坦的草地上,泥土自动翻涌,草木自行移开,仿佛有无形的大手在规划。紧接着,一块块温润如玉的白色巨石从地底缓缓升起,这些石头散发着淡淡的毫光,表面光滑如镜,似乎蕴含着奇异的能量。它们按照程宇的意念,开始自行切割、打磨、搭建、组合。 没有震耳欲聋的声响,没有漫天飞扬的尘土,一切都在一种奇妙的韵律中进行。 不过片刻功夫,一座精巧雅致,又不失大气的庭院便拔地而起。庭院的布局,与之前的食仙居有几分相似,保留了她们熟悉的元素,却又更加融入自然,仿佛本就生长在这里一般,与周围的山水完美地融为一体。 青瓦白墙,飞檐斗拱,雕梁画栋。小桥流水,自山涧引入,穿过庭院,汇入碧潭。曲径通幽,以五彩卵石铺就,蜿蜒于花木之间。 院内,奇花异草自行栽种,四季常开不败。亭台楼阁错落有致,每一处窗棂望出去,都是一幅绝美的画卷。甚至还有一片小小的药圃,里面已经种上了各种珍稀药材,以及一块开垦出来的良田,田里似乎已经有嫩芽破土而出。 杨玉环和姜木兰看得目驰神迷,这种神仙般的手段,她们虽然已经见过多次,但每一次都依旧感到震撼。这已经不是凡人的能力,而是真正的移山填海,凭空造化。 “好了,我们的新家。”程宇拍了拍手,脸上带着一丝得意,看着自己的杰作。 “程郎,这……太不可思议了。”杨玉环轻掩红唇,美眸中异彩涟涟,她走到庭院门口,轻轻推开那扇由整块暖玉雕琢而成的院门。 姜木兰也走上前,轻轻抚摸着庭院的廊柱,感受着那温润的玉石质感,眼中充满了惊喜与安心。这里,比她想象中还要完美。 “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家了。”程宇牵起她们的手,缓步走入庭院。 庭院内部的布置更是温馨舒适,各种家具器物一应俱全,皆是以上等灵木、美玉雕琢而成,古朴典雅。 甚至连她们各自喜欢的装饰风格都考虑到了,杨玉环的房间里摆放着名贵的琴瑟,墙上挂着意境悠远的山水画;姜木兰的房间则布置得简洁干练,书架上摆满了各种典籍,窗边设有一张宽大的书案。 “这里有温泉!好大的温泉!”早茶惊喜地发现后院竟然引来了一股天然温泉,热气氤氲,泉水清澈,旁边还用玉石砌成了舒适的浴池。 “还有秋千!好大的秋千!是用万年紫藤做的!”晚茶则发现了一处搭建在庭院中古树下的精致秋千,秋千架上缠绕着盛开的鲜花。 接下来的日子,真正是神仙般的逍遥。 程宇每日或是陪着杨玉环在花前月下抚琴作画,琴声悠扬,画意诗情;或是与姜木兰在书房探讨一些阵法奇术,或是并肩在药圃中打理那些灵草仙药;或是亲自下厨,用山间的珍奇食材,如千年灵芝、百年首乌、深潭龙鲤、云顶雪鸡等,为她们烹制各种蕴含灵气的美食,每一道菜都色香味俱全,且有滋养身体、延年益寿之效。 他不再去想什么天下大事,也不再去追求什么至高境界。 他如今的实力,早已超越了这方世界的极限,寿元更是近乎无穷,与天地同寿也非虚言。 对他而言,最重要的,便是陪伴在心爱的人身边,享受这宁静而美好的时光。 杨玉环彻底放下了过往的一切,每日里笑容明媚,容光焕发。 她的舞姿依旧倾国倾城,却只为程宇一人而舞,在月下,在花间,翩跹如仙。她的歌声依旧婉转动听,却只在他们的庭院中回荡,引得百鸟相和。 姜木兰也褪去了往日的清冷与干练,眉宇间多了几分温柔与恬静。 她会和程宇一起打理药圃,研究那些奇花异草的药性,为他研墨,陪他读书。也会在夕阳下,静静地依偎在程宇身边,看云卷云舒,听风吹叶落。 早茶和晚茶两个小精灵,则成了山林间最快活的存在。 她们每日里在花丛中嬉戏,与小动物们交朋友,用晨露酿蜜,用花瓣做衣。偶尔也会帮程宇采摘些野果,或者给杨玉环和姜木兰送上自己编织的花环,给这宁静的生活增添了许多欢声笑语。 时间,在这里仿佛失去了意义。 春去秋来,寒来暑往。山谷中的桃花开了又谢,溪水边的青石长满了青苔。 程宇的容貌依旧年轻俊朗,丝毫未变。杨玉环和姜木兰也因为程宇的调养和此地充沛的灵气,青春永驻,容颜更胜往昔,肌肤莹润如玉,眼波流转间,风情万种。 他们偶尔也会离开山谷,去人间游历一番。以他们的修为,改变容貌,融入人群,易如反掌。 他们看过新的王朝崛起又覆灭,也见过远渡重洋的巨大铁船,见过喷吐着黑烟呼啸而过的钢铁巨兽,见证了工业革命的滚滚浓烟。他们甚至在漫长的岁月中,见到无数历史人物来到食仙居内与他们品足论道,谈笑风生。 红尘万丈,繁华过眼,终究不如这山间一缕清风,一轮明月,以及身边相守的爱人。 这一日,程宇、杨玉环、姜木兰并肩坐在山巅,俯瞰着脚下云海翻腾,霞光万道。 “程郎,你说,这世上真的有永恒吗?” 杨玉环轻声问道,将头轻轻靠在程宇的肩上,感受着他身上令人安心的气息。 程宇微微一笑,握紧了她的手,也握紧了另一旁姜木兰的手,她的手依旧带着一丝清凉,却温暖了他的心。 “或许没有绝对的永恒,”他轻声道,目光悠远,仿佛看透了时间的尽头,“宇宙星辰亦有生灭,沧海桑田不过一瞬。但只要我们在一起,珍惜眼前的每一刻,用心去感受,用心去爱,那么,每一刻,便是永恒。” 姜木兰没有说话,只是将头也轻轻靠了过来,依偎在程宇的另一边肩膀上,嘴角带着满足而宁静的笑意。 阳光透过云层,洒在他们身上,为他们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仿佛三尊遗世独立的仙人。 远处,早茶和晚茶追逐着一只羽翼绚烂的五彩凤凰,清脆的笑声在山谷间回荡,久久不息。 云深不知处,神仙眷侣,岁月静好,大抵如此。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