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莳花闺秀》 第1章 【序言 有一技之长,万事无忧】 住在都市水泥丛林中,想在住宅中看到一点绿意很不容易,有段时间小编身边的亲友风行种植多肉,出去聚会不时就能听到他们分享的种植心得,社群软体上也会发表许多照片,这让小编很是羡慕,然而过去种什么死什么的经验,让小编决定还是远观就好。 不过还是有些人彷佛拥有绿手指,种出来的植物欣欣向荣,日前朋友分享了家中长辈的植物墙,据说满满当当有将近四十几盆的植物,养了几十年,每一盆都枝繁叶茂的突破铁窗,据说把家里遮得暗无天日,即便炎炎夏日室内也都透着清凉气息。 但养出这么健康的植物,长辈也付出许多心血,浇水施肥是一定的,还会特别去买营养土回来,不时修剪枝桠,或许是感受到这样的爱,也因此植物用这样灿烂的生长状态做回应。 风光这本《莳花闺秀》中的女主角衣向华也是一个有着绿手指的人,看着书中描述的美丽景致,也难怪纨裤的世子男主锦琛后来会被震慑,甚至想留在乡下不想回京。 毕竟那样春有百花秋有月的景致,小庭院绿树成荫,百花齐放,还有躺椅纳凉不说,衣向华更有一手好厨艺,并且能将百花融入她的食谱中,做出好看又好吃的各色美食,光是看着小编都想穿越进书中,和书中角色们一起享受这种闲适自在的悠闲生活,可惜只能看着书自己妄想。 衣向华是个个性沉稳又温柔的姑娘,但她该反击时还是会反击,并非一味忍让,或许就和她喜欢的花花草草一样,美丽娇艳的花朵,底下却隐藏着锐刺,只要不主动攀折,就不会受到伤害。 不过锦琛因为是个欠调教的纨裤,纨裤屁孩有个特点就是手贱,加上他并不满意自己从小被定下的娃娃亲,刚到乡下被衣家收留时,那是搞得四处鸡飞狗跳,巴不得看见衣向华变脸,而最终结果自然和他预想的不同。 想知道衣向华布置出了什么让人流连忘返、让小编恨不得穿书的仙境?她的绿手指功力又有多高深,几乎可以说是外挂等级,甚至可以帮助查案?而锦琛如何被调教成才,两人又是如何从相看两相厌进而共结连理?赶快翻开书一起感受吧! 【第一章 农村生活好惬意】 乌篷船沿章水而下,摇摇荡荡,两侧是广阔平坦的稻田,如今才入春天,自然不见金浪翻滚,只见秧苗刚栽下,怯生生、幼怜怜地在水田中摇曳,春阳一晒,那水面的反光都能刺痛人的眼。 船上的锦晟抹去了额际汗水,眯起眼睛,将目光看向远处。那低矮的丘陵隐隐约约落在蓝天绿地之间,点点白云聚散,正是大好的乡间春景。 但锦晟无心欣赏,这一个月由京师赶路至此只觉疲惫不堪,赣省的气候竟出乎意料的热,他这打雪地里来的人穿着棉袄披风出门,来到这里脱得剩一袭长衫,但毕竟还是不合时宜,略厚的衣裳令他口干舌燥,耐心全失。 「船家,还有多久能到?」锦晟声音有些干哑地问。 船家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头,见锦晟一副快虚脱的模样,不由递过水囊,笑道:「还早呢!客官要到驰江镇上,还得在寨下换上竹筏才行,那一段浅礁多,小老儿这船是过不去的。」 锦晟喝了口水,闻言差点没昏过去,索性扭头进了渡船乌篷之下,也顾不得身上丝绸的好衣裳,直接在蔺草蓆上倒头便睡。 船夫见着这衣着光鲜的中年男子如此不顶用,不由摇了摇头,在心里暗道:这位贵人果真是养尊处优,这么一会儿就受不了。 待锦晟转醒,已是来到寨下。先前得了那船夫赠的几口水,他爽快的多付了银两,与那笑呵呵的船夫道别后,他又依言走了半个时辰,来到了竹筏渡口。 幸而艄公尚未撑离,让他赶上了最后一趟,锦晟这才瘫坐在竹筏上长长舒了口气。 「若能成功寻到衣云深,看本侯不狠狠骂他个两句!住在京里多好,偏要到这穷乡僻壤,让本侯一阵好找。」他口里咕咕哝哝骂着,一边戴上了艄公递给他的宽檐草帽。 第2章 要是在京里,打死他都不会做这么掉形象的打扮,他安陆侯锦晟平时出门必然鲜衣怒马,风姿楚楚,哪里有这么狼狈的时候。 不过为了自己那难以启齿的目的,这一趟越辛苦,他便越觉得值得。 又是一个时辰的行船,终于让锦晟踩到土地上。 这回他没再傻得劳累自己的双腿,走进村里雇了辆牛车,让村人送他至驰江镇,恰恰在太阳西下时,踩着红橙的霞光,终是找到了地头。 「应该是这里了吧?」 在镇子的郊区,锦晟远远便看到一户以竹为篱的院子,又累又渴又饿已让他无暇再多想,上前直接敲了敲大门。 「来了。」 很快地,里面传出了一声清脆甜美的声音,在这样的热天里闻之悦耳,让锦晟身上的暑气都消去不少。 不一会儿门开了,探头出来的是一个年约十二、三岁的少女。 少女明眸皓齿,肌肤白皙,衬着墨黑大眼给人一种灵透的感觉。一袭简单的青色棉布衣裙,头发紮成辫,整整齐齐地绾成了双螺髻,气质清新干净,尤其她那巧笑倩兮的模样,望之令人欣悦。 因此即使感觉浑身燥热,锦晟也按捺住脾气,放缓了语气,「这里……可是衣府?衣云深老爷之府?」 少女打量了锦晟一眼,眼神清澈温和,就像森林里不识危险的小鹿那般纯净,之后不知怎么地微微收敛了眼神,脆生生道:「老爷不敢当,这里正是衣府,家父在学堂授课未回,不知大人远从京城而来,寻家父有何贵干?」 锦晟听她这回话,有趣地挑了挑眉,「若衣云深是你爹,你应该是衣向华了。我是你爹的旧识,路经此地特地前来叙旧,你怎么知道称呼我大人,还知道我从京城而来?」 衣向华浅笑道:「家父虽不及『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的境界,但会来寻家父叙旧谈事的,往往都有些身分。大人衣着不凡,气质矜贵,看上去必非平民百姓,何况大人在说话时手习惯放在腰际,那是垂挂牙牌的地方,所以小女子猜测大人是京里来的大官……」 越说,衣向华的表情越古怪,最后她试探地问:「大人该不会……姓锦?」 聪明!锦晟笑容越来越盛,他当真开始欣赏这衣家小女娃了。「你爹可曾提过我?」 「提过的,父亲常与大人鱼雁往返,因父亲日常都在学堂,信都是小女子收的。」 锦晟点了点头表示理解。「既然如此,你别再称我大人,我与你父亲相交甚深,你便叫我一声锦伯伯得了。」 「好的,锦伯伯请进门。」 既然确认对方的确是父亲故旧,且身分不凡,衣向华欠身请人入内,横竖屋子里还有她五岁的弟弟衣向淳在,也不算孤男寡女。 锦晟一入院子,便注意到了满园的花团锦簇。沿着竹篱的一排迎春花开得正盛,犹如一片金色的瀑布般引人入胜;篱墙上挂着几盆君子兰,碧叶九叠,瓣红垂黄。 小院里有一片菜园,菜才长出了些苗子,看不出是什么,园旁的架子上爬的并非瓜藤,而是紫藤,架下摆了张躺椅,倒真应和了「紫藤架底倚胡床,那觉人间白日长」的意境。 院里还有些果树、松柏等不提,即使是早春仍生气勃勃,且看上去四季花卉都有,待得夏秋冬这院里肯定又是另一番风景。 锦晟知衣云深虽饱读诗书,却没有这等侍弄植物的手艺,想必是出自衣向华之手了。心绪至此,又对这衣家小女娃的喜爱更甚几分。 衣向华领了锦晟入内,却非领至正厅,而是带到了偏房。 锦晟有些纳闷地进房坐下,衣向华退出后却换了个五岁左右、身材圆润的男娃儿前来,男娃儿先费力端来一盆水,而后又钻出门,回来时奉上了一袭衣衫及一块布巾。 第3章 「锦伯伯,我是衣向淳,是我爹的儿子。」 小男孩奶声奶气,一开口就让锦晟笑了。 「姊姊让我来请锦伯伯擦擦手脸换件衣服,说锦伯伯自北方而来,可能未注意南方春热,带的衣裳可能厚了,这袭衣衫是姊姊才做好的,材质薄凉轻透,适合南方天气,爹还没穿上身过,借花献佛,请锦伯伯莫要嫌弃。」 请男客更衣这种事自然不适合衣向华来,才遣了这么个小男孩。年纪这么小话便说得如此清楚有条理,锦晟当真佩服起衣云深了,他到底是怎么把自己的孩子们教得这好? 衣向淳露出了一个可爱的笑,末了还是有些害羞地扭头跑了,不过没忘关上房门。 锦晟哑然失笑,用水擦了身又换上新衣,只觉浑身清爽舒泰,果然凉快轻松了许多。 「女红倒是不错,衣服也合身,衣家这女娃儿才一见面,就给本侯这么多惊喜啊……」 他推门而出,衣向淳那胖墩儿还在外头等,一见到他便红着脸问道:「锦伯伯要到正厅坐还是到紫藤架下?姊姊说今天晚霞出大景,在院子里吹着微风赏霞,最是舒畅……」 「那自然是到院子里了。」锦晟想着,他若进屋子里,那衣向华不就得避到院子来,还是自己出去好了,何况这院子百花争妍的美景,他也很是向往,能在如此美景之下休憩,想来也是美事一桩。 他朝着衣向淳点头笑了笑,真是喜欢极了这小男孩,不由联想到自己那不着调的逆子,已经十六岁了还游手好闲,从来没能和他这个爹好好说话,与他对上两句往往能气血逆流,一点儿都不可爱。 衣向淳领着锦晟到了院里,衣向华恰好将点心茶水放到了紫藤架下的躺椅上,想来是预料到他会选择到院子赏景。 待她告退,锦晟也不客气地在椅上躺下,喝着清爽的青草茶,吃着软糯细腻、酸甜可口的酸枣糕,晚风徐徐醉人,放眼望去余霞成绮,旁边还有衣向淳那可爱小娃作伴,此等享受当真如登仙境一般,锦晟难得浑身松快,昏昏欲睡起来。 只有这个时候,他才有些明白为什么衣云深堂堂一个举人,刻意不去会试避不出仕,反而要搬到这穷乡僻壤来教书。 如果说在这里天天过的都是这等惬意生活,那么他也想弃官搬过来了…… 半梦半醒之间,锦晟的耳边传来一句调侃,倒让他从满脑子胡思乱想中惊醒过来。 「好一个安陆侯,穿了我的衣,喝了我的茶,吃了我的糕,连我的位置都占去了。」 ☆☆☆ 南方初春的白日还热得让人发汗,一到晚上就有了凉意,因此锦晟又赚了一件衣向华新做的靛色外袍,疏懒地与衣云深坐在正厅里喝酒闲聊,没少被打趣。 「你难得来一回,真是让我损失惨重。」衣云深酸溜溜地看着爱女做的新衣,穿在好友身上竟也那么合身。「在京城那般酒池肉林的地方,居然没让你脑满肠肥,还能像我这般玉树临风,连我今春的新衣你都穿得下。」 「你这说话方式,像极了我那逆子,气死人不偿命。」锦晟嗤笑一声,抚了抚脸上的胡须。「说起来我远道而来,是有一事相求。」 「与你那逆子有关的?」衣云深不客气地问。 逆子只是谦称,哪有这么说别人儿子的?锦晟差点没让衣云深给噎着,不过幸好两人相交已久,兼之锦晟平素被儿子训练得刀枪不入,也还端得住脸色。 「是与琛儿有关。他年前在京里闯了个祸,让我惊觉自己着实太放任他了。我自认不是个好父亲,但你不同,你教人一向很有一套,从你手下出去的学生考上进士的也有数人,个个鼎鼎有名,举人秀才更是不知凡几,你两个孩子不管仪态或教养,我看也是顶顶好的。 「我便想着把琛儿也送到你这儿,随便你怎么操练施教。他就是在京里享福惯了,任性妄为,不知人间疾苦,送他来乡下吃吃苦,历练一番,看看能不能有点长进。」 第4章 衣云深智深如海,一听就知道来乡下受教或许是原因之一,主要应该还是来避祸的。不过既然锦晟没有明说锦琛究竟闯了什么祸,他也没有细问,对于友人的这点信任他还是有的,当是不会连累自己。 「那便来吧!也让我瞧瞧那小子配不配得上我掌上明珠……」 他话说到一半戛然而止,锦晟还想是怎么了,突然衣向华便推门进来,手里捧着一个托盘,她嫋嫋婷婷地行至桌边,招呼了一声后轻巧地上了菜,笑着介绍—— 「正月藜,二月蒿,这道藜蒿炒腊肉正是时候;还有这道粉蒸肉,吃了不长痱子,我们当地人习惯在立夏左右吃,不过今年天热得早,现在吃也刚好;这道是镶豆腐,春日有客来访时,通常会是宴席的头道菜呢! 「最后这道汤品是瓦罐煨的土鸡汤,用的是袁州的土鸡,嫩而不柴,汤鲜味足,最适合在这样微凉的天气喝一碗。因为今日肉菜多,所以主食我便用小葱拌汤皮,这样吃起来清爽。」 简略地介绍了菜色后,衣向华欠身浅笑道:「都是些地方菜,小女子手艺粗陋,请锦伯伯享用,希望能合锦伯伯的口味。」 锦晟见满桌道地菜色,食指大动,自是口口声声称好,衣云深却是似笑非笑地盯着自己女儿。 「你锦伯伯才第一回来,你就端出了拿手好菜,你爹我都没这待遇。」 衣向华一点也没含羞露怯,反而好整以暇地看向了他。「爹前两日才抱怨吃女儿做的菜吃得衣带渐宽,若女儿日日大鱼大肉把爹养胖了,让爹失了文人清臞的风采,岂非女儿之过?至于锦伯伯在京城该是锦衣玉食,这些乡野菜色在锦伯伯面前反而是山肴野蔌,吃个凑趣罢了,可称不上好。」 想戏弄一下女儿却换来一串指控,衣云深不由微愣,尔后笑开,「你呀,伶牙俐齿,我说不过你,还是乖乖吃就对了。」 他指了指衣向华,朝着锦晟说道:「我只会读书写字,其余生活琐事一窍不通,衣食住行都是靠我这女儿打理,否则你今日来,哪里看得到我如此光鲜体面,顶多只比叫化子好些。」 「前朝统治将人分为十等,最末两者为九儒十丐,读书人也只比丐乞高一等,你本来就只比叫化子好些。」 难得看衣云深吃瘪,锦晟直接调侃起来,惹得彼此哈哈大笑。 两位长辈你来我往,衣向华亦是听得忍俊不禁,不过她总不能帮人嘲笑自己亲爹,只能福了福身,礼数十足地退去。 待她走远,锦晟方才收起笑容,语重心长地道:「衣兄,你这女儿是真的好,容色清丽,姿态优雅,气质有若空谷幽兰,性子大方得体。这院子奼紫嫣红,还有屋内井井有条,都是她一手布置的吧?兼之中馈女红皆不俗,有你这父亲,相信她也是满腹才华,我不怕儿子不喜欢她,只怕她看不上我那一事无成的逆子。」 「我也觉得我这女儿处处都好,尤其她侍弄花草真的有一手,我只舍不得以后好白菜还是要给猪拱了。」衣云深意在言外的看了锦晟一眼。 「咱们定的娃娃亲,我不是要把那头猪送来给你调教了吗?」锦晟有些心虚地苦笑,「琛儿的性格还有些浮,但心地却是善良富正义感,否则他也不会在京城被牵连上祸事。不过我保证至少他长得还算过得去,在京里也是有数的美男子,外貌上绝不会辱没了令嫒。方才我见令嫒与你对答如流,说得你哑口无言,她既治得了你,那肯定也治得了我儿子。」 「我现在都后悔当年醉酒,一时脑热就答应你定下娃娃亲,当年酒醒后没少被我妻子叨念。」想起因生衣向淳难产亡故的妻子,衣云深心中已没有悲,只是满满的遗憾。「直到现在我还不敢告诉华儿,她身上还有一桩亲事呢!」 「那琛儿来了也好,先让两个孩子相处看看,我那儿子毛病可多,若能和向华学点,扭过来那性子就好……」说起儿子各种习惯,锦晟嘿嘿笑着,什么侯爷的脾气都没有了。「不过到时候你女儿若嫁到京城,你真要继续留在这穷乡僻壤?其实你才高智深,不入庙堂当真是埋没了,这几年要是没有你为我谋划,我在京城都不知道被人阴了几百回了。」 第5章 「如今河清海晏,我想不到朝廷需要我的理由。」衣云深说得很洒脱,他替锦晟斟满了酒,无心继续这个话题。「菜都快凉了,你不吃我可吃了。」 锦晟想是被转移了注意力,也不深究,笑吟吟地转战满桌的好菜,边吃还边赞不绝口,像是当真忘了劝衣云深一事。 不过衣云深只是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一眼,便也加入了抢食的行列。 草草杯盘共笑语,昏昏灯火话平生,两个离别数载重逢的故友,在春日的凉夜喝得烂醉如泥,让后来收拾残局的衣向华哭笑不得,第一次见到父亲失态的衣向淳却是目瞪口呆,懵懂之中,似乎又对大人的世界明白了一点点。 ☆☆☆ 锦晟只在衣家待了一晚,隔日便又抱着衣向华做的几个大肉包子离开了。 衣云深赴学堂授课前,告诉衣向华过一阵子锦晟的儿子会来家中长住,让她整理一间房间给他,不过也特别说明了,那小子只是来乡下历练改改少爷脾气,要她不必客气,该骂便骂,将他当驴子使就对了。 一番话说得衣向华好气又好笑,不过当父亲离开,她便去整理了一直空着的西厢房。想想客人由京里来,怎么样也要一两个月,她也不着急,每日往那房里添点东西,直到那房间整理得窗明几净,床铺上是新编的竹蓆与茶叶枕,各式用具都不缺,还添了好几盆花,已来到了莲叶何田田的时节。 院子里那洼小池塘,粉红艳紫开得满满当当,别人家的睡莲开半天阖半天,只开几日,但衣家的睡莲已经连续开了一个月。 连衣云深注意到都啧啧称奇,衣向淳则是最喜欢坐在池塘边,学着父亲画莲,只是父亲拿的是笔,他拿的是树枝,在地上来去划拉,很像那么一回事。 「姊姊,什么时候有莲藕吃?」衣向淳怎么也画不好,索性丢了树枝,跑过来抱住衣向华的脚。 衣向华正在将晒干的睡莲花、叶收起,可以煮成茶喝,舒心宁神,温补气血。当初采下就是避免池塘太过拥挤,把下面的鱼虾都闷死了。 此时被弟弟抱着,事情也做不了了,不由莞尔,「你这么问睡莲会生气的,因为睡莲没有莲藕。」 衣向淳的笑容消失了,抬头巴巴地看着姊姊。 衣向华哪里受得了这种可爱攻势,伸手捏了捏他晒得通红的小胖脸。「好。不过看下午这样的天气会下雨,姊姊明日去镇上帮你买藕,做糯米糖水藕给你吃。」 「我还要吃炸藕盒、莲藕煨排骨……」胖嘟嘟的圆润小手已开始数着各种莲藕做的好菜。 她自然是一一笑着应了,让衣向淳帮忙将东西收了,替他洗好小手,姊弟一起走进屋里。 不久后,方才还艳阳高照的天瞬间暗了下来,接着雷声隐隐,不久就哗啦啦的下起大雨。 衣向淳踩在矮凳上,站在窗边看着雨打睡莲,有些担心睡莲会被雨打折了。想不到一阵强风过去,睡莲东倒西歪,风停后却又立得挺拔,反倒是窗边的衣向淳差点掉下来。 衣向华恰好捧着盘桃酥上桌,见状连忙过去接着,恰好抱个正着。 只见那小胖墩儿在姊姊怀中,笑呵呵地道:「姊姊有人敲门。」 衣向华还来不及责备他,便被他这话给说得愣住。「有吗?」 「有的。」衣向淳小脸儿可正经了。「雨打莲叶是答答答,敲门是笃笃笃,而且那人敲得还急,我不会听错的。」 衣向华索性放开他,走到墙边拿把伞出了院子,要是换了个人可能会认为这五岁小娃胡说八道,但她宁可弄错也会相信弟弟的话,不会因为他年纪小就轻视他。 小心翼翼的闪过院子的雨水坑,她走到门边,试探性的唤道:「谁呀?」 果然,外头传来气急败坏的回应。 「里面的人快开门!你锦家小爷来了!这么大雨还磨蹭什么……」 第6章 锦家小爷……衣向华随即反应过来,应该是锦伯伯的儿子,这性格果然不太好啊! 心里想着手下的动作也没停,将门闩打开后,她门才开了个缝,外头的人已没耐心的一推,接着一道黑影便嗖的一声冲到了屋檐下,幸亏衣向华躲得快,否则还不被他撞到泥里。 她眉头微皱抬起头,果然看到屋檐下站着一个约十六、七岁的少年,少年长相清俊,浓眉大眼,却是浑身淋得湿透,发髻都歪了一边,一袭华衣肮脏破烂,鞋子都破了口。 这场雨总不可能让一个人如此狼狈,看来他这段路程吃得苦不小。 「蠢丫头,看什么看,还不快过来服侍小爷!」檐下的锦琛朝她看过来,不耐地低喝道。 衣向华还以为他在说她,想不到门外传来一个怯生生的声音。「是、是,公子,奴婢就进来了,你冲得太快我跟不上……」 门外是一个身形圆润、眉眼细长的女孩,年龄应该在十岁左右,身上的惨状比起锦琛有过之而无不及,至少锦琛的髻还在,她直接是披头散发了。 只见女孩慢吞吞的抱着一个大包袱走进来,雨打得她睁不开眼,但经过衣向华身边时仍停下脚步,呐呐问道:「姑娘我可以进来吗?」 你已经在里面了。衣向华很是哭笑不得,心中虽纳闷这对主仆的怪异,不过还是点了点头,转头又将门关好闩上,才撑伞走回。 待她回到屋子里,那主仆两人已经斗上了,衣向淳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手上的桃酥剩一半还忘了吃。 「还不快拿干衣服给小爷我进去换上?」 「公子,你连包袱都湿了,哪里有干衣服……」 「那你别管衣服了,去找些热的东西给我吃!小爷我冷死了!」 「桌上只有一盘饼,是凉的啊……」 「你不会去问人要杯热茶?」 「公子我们没有银两了。」 「银两你个头!这里不是客栈!我们已经到地头了,直接要热茶就是了……唉,老天啊,小爷究竟造了什么孽,花钱买了这么一个蠢丫头,还让她把盘缠全丢了,小爷到现在没死还顺利抵达真是祖坟冒烟了……」 听到这里,衣向华差不多了解这对悲惨主仆的遭遇了。锦伯伯是让锦琛来历练,自然不会让他带奴仆,这位锦琛公子可能锦衣玉食惯了,便自己花银两买了一个,想不到买的这个有点儿傻,办事不牢,半途丢了锦琛的盘缠,两个人才会看起来如此狼狈。 看不得那小丫头被骂得可怜巴巴的,衣向华适时打了岔。「屋子里已经备有锦公子的干净衣物,尺寸应是差不离的,请公子入内室,洗个热水澡后换上吧。」 锦琛这一路含辛茹苦,这才听到一句人话,终于正眼看向了衣向华。 当他与她四目相交时,像是有什么冲击了下他的心,让他竟浑身不自在起来。 这个少女清清爽爽、干干净净,脸蛋儿白皙姣好,像是春天散发清新香气的茉莉花,浅笑盈盈的看上去很舒服。 那一双墨黑的瞳眸,更像是能看穿人心似的,让他平时嚣张的态度一下子拿不出来。 她,该不会就是…… 「你是衣向华。」他几乎有九成九确定了,心里对那桩娃娃亲的逆反,似乎淡去了一些些。 「是啊。」衣向华不像他那般带着些提防与拘谨,神态自然地道:「待公子梳洗好,我去灶上做些热食给你,吃饱可以先休息一下,家父傍晚便回。」 她的轻松好像更突显了他的狼狈,锦琛不知怎么地有些恼羞成怒,不由昂起他的脑袋,略微倨傲地道:「带路。」 衣向华并不以他不善的态度为忤,转向了自家弟弟。「向淳,带这位哥哥到西厢房去。」 衣向淳点点头,才走到锦琛身边,就听到这位浑身又脏又破的大哥哥不悦地道—— 第7章 「我不要这个小胖子替我带路,我要你替我带路。」 锦琛骄傲地双手环胸,只差没用鼻孔看人。 「你才小胖子。」衣向淳沉下小脸,他知道自己身形圆了些,但从没有人直接说过他胖,这位大哥哥还是第一个,他决定从今天开始讨厌他! 锦琛由鼻间哼了一声。「瞧瞧你才几岁,肚子比小爷还大,这不叫胖叫什么?」 衣向淳瞪大眼,正想争辩回去,衣向华却开口了。 「我弟弟不胖,是你太瘦了。」 她岂会眼睁睁看着别人欺负她弟弟?衣向淳是她放在手掌心疼爱长大的,就算是锦伯伯的儿子也不行! 「我本想趁弟弟带公子进房梳洗时去做些吃食,看来公子还不太饿,那我便亲自带你走一趟。」 意思就是,这番作态还欺负她家小胖墩,你也休想吃了。 锦琛哪里听不出她的暗示,即使肚子饿得发慌,架子仍端得老高。「你做的那些东西,猪都不吃!」 衣向华居然笑了,「是啊,我家食物只喂人,不喂猪呢!」 居然说他是猪!锦琛浑身的毛都竖起来了,大有来和老子战个八百回合的态势,但看到她那么一个水灵灵、悄生生的青葱女孩,好像轻轻一捏就会坏掉似的,他却是再想凶也凶不起来。 此时,另一个声音不合时宜的插了进来。 「公子,奴婢肚子饿了,姑娘做的东西,你不吃我吃啊!」 他半路买来的那个小女婢,看着桌上的桃酥,口水都快流下来,真怕人家不给她东西吃了。 「吃吃吃,一整路你除了会吃还会干什么?小爷我是短了你吃的吗?」锦琛大骂,索性把气发在她身上。 「是啊,奴婢两天没吃饱了。」小丫鬟边吞口水边老实说道,肚子还应景地叫了两声,她食量不小,自从盘缠掉了就再也没吃饱过。 这回应自然让锦琛险些没气歪了鼻子。 衣向淳心善,将桌上整盘的桃酥拿起来,放到小丫鬟手上,想一想连自己手上这半块也放上去。「给你吃。」 小丫鬟眼睛都亮了,但毕竟还是不敢违逆自己的主子,只是可怜兮兮地盯着锦琛。 「你……」 锦琛本待再骂,但屋子里每个人都定定地望着他,像是在等着他能说出多么没良心的话来虐待那丫头,让他莫名有些心虚,最后索性别过头,眼不见为净。 「爱吃去吃!」说完,他再不说话了,只是黑着一张脸盯着衣向华。 总算良心不是全被狗吃了。衣向华在心里笑了笑,却也没试图再激怒他,好整以暇地在前头带路,让他到了西厢房,还让衣向淳替他送了几回热水。 不过今天晚上,这个纨裤贵公子若坚持面子重要,铁定得再饿一顿了。 ☆☆☆ 一夜无话,隔日天还蒙蒙亮,锦琛便醒来了。在京中的侯府里,平素他不睡到中午是不会起床的,到了乡下倒好,直接一大清早被饿醒。 昨夜当真没有送任何东西过来给他吃,他买的那蠢丫头也像是彻底忘了他,而自己又面子上过不去,不愿出去,竟就这么蜷缩着饿到睡着。 他无力地躺在床上,这才有点精神开始打量这间房间,虽然是他瞧不起的乡下土房子,却不显逼仄,衣柜桌椅俱全,整齐清洁,且博古架上摆着盆带着藤的草,这么垂下来挺好看的。 窗上吊着的应该是蝴蝶兰,桌面有着小小一盆盛开的虞美人,茶几上的是冬青,角落还有一盆瑞香花,散发着清淡的香气,将整个房间妆点得生气勃勃。 且桌上笔墨纸砚、衣箱里内外衣服、书架上四书五经、床边的便鞋,甚至连半夜用的夜壶都有,墙上挂着剑,窗边摆着琴,看来是摸不准他的喜好,反正或文或武总有他用得上的。 第8章 虽然这些用品不比他京城房间里的东西华美精致,但也凸显出布置房间的人多么面面俱到,想都不用想,必然是出自他那小未婚妻衣向华的手。 当初父亲告知他幼时便与一个乡下小土娃订亲时,他气得离家出走三日,虽然后来又被逮回家,不过毕竟抗拒的心结已深。 昨日对那衣向华惊鸿一瞥,觉得长得还挺漂亮的,重点是身上那股空灵清透的气质,他还没在别人身上看过,至少自己并不讨厌,凭这外貌以后就算在京里带她出门,应该也不会丢脸。 原本一来就想退亲的,现在他却不想了,决定再观察看看。 思绪至此,他终是懒洋洋的起了身,用昨日剩下的冷水洗了头脸,随便在衣箱里找到一件外衣套上。 可别说,他小未婚妻的女红还真不错,这些衣服的样式看起来不起眼又土气,但穿上既合身又舒服,都不知道她没看过人,是怎么做出来如此适当的大小。 随手把头发绑起,他便想到外头寻些东西吃,再饿下去他能吃掉一头熊。 然而才推开门,便看到自己买的蠢丫鬟傻兮兮的蹲在门口,看到他开门,才抬起头朝他笑了笑。 锦琛连骂她都没力气了,只是没好气地道:「你要进来服侍,不会敲门吗?竟在外头傻等?」 小丫鬟不好意思地说道:「因为不知公子什么时候醒,怕公子的起床气呢!」 他的确刚醒时脾气不太好,不过当人奴婢的还怕这个,躲着不敢进来,也真是没有别人了。锦琛无奈地挥了挥手。「算了,也不用你了,我自个儿都把衣服穿好了,你先摆饭吧!」 小丫鬟睁大了眼。「没有饭。」 「什么叫没有饭?」锦琛的眼睛眯了起来,神情有些愠怒了。 「衣姑娘说在这里要自食其力才有饭吃,她不收留灾民,不做事就得滚出去。」小丫鬟还有些得意地挺了挺肚子。「我早上替姑娘烧火,她让我吃了三个大馒头配酸菜红烧肉,还有一大碗肉骨汤呢!」 锦琛听得咬牙切齿,也就是这个蠢丫头自己吃饱了才想起他这个主人? 要换成别的主子,大概一脚已经踹上去了,不过锦琛倒真的没有打下人的习惯,也知道这里是衣向华的场子,逼这蠢丫头没用。 他索性摔门而出,越过那丫头也不理会,迳自到后院去寻能做主的人。 衣家不大,不过是间两进小院,锦琛很快便在灶房里找到衣向华。 她穿着一袭深蓝色的衫裙,套着围裙,头上顶着双丫髻,明明是农家女孩的俗气打扮,在她身上看来就是清新,让人联想到沾着晨露的小白花儿,不抢眼却别有风采。 衣向华见他已经起身了,无视他黑如锅底的脸色,泰然自若地笑道:「锦公子早啊!这么早起啊?」 明明她笑得如此和善,为什么他就是有一种被讽刺了的感觉?锦琛不语,看她什么时候良心发现,给他饭吃。 衣向华像是读了他心里的话,由蒸笼里挑了两个大馒头出来,还在里头夹上红烧肉与酸菜,另外还舀了一碗肉骨汤在旁边,那奶白色的汤汁油汪汪的,一舀动就是扑鼻的香气,锦琛觉得自己口水快流出来了。 「想吃吗?」她笑问。 「想。」他难得老实地答了。 衣向华指了指灶房外的柴火。「你将那些劈完就可以吃了,在这院子里,每个人各司其职,不养米虫,不干活就没饭吃。」 「你……」他火大地眯起了眼睛。「若我不劈呢?」 「那只能给红杏吃了,你不干活一定是推给她干,谁做事谁吃饭。」衣向华耸了耸肩,又像想到什么,提醒了他。「红杏就是你的婢女,我见你不常叫她名字,怕你忘了。」 蠢丫头叫习惯了,他还真忘了她叫红杏,不过他可是对那名字不屑至极,那丫头既不漂亮也没身材,叫什么红杏,她敢听他还不好意思叫。 第9章 「那蠢丫头早上都吃了三个馒头了,还吃?」锦琛咬牙切齿道。 「我觉得她可以。」想到红杏早上那凶猛的吃相,衣向华还余悸犹存。 锦琛哑然,难得同意了衣向华的看法。自从买了那丫头,盘缠就算没掉也迟早被她吃光,哪有小姑娘家一餐可以吃掉半桶饭的,论起吃饭的气势她比他这个主子还足! 灶房里的两人大眼瞪小眼半晌,锦琛最后还是败给了肚内的馋虫及食物的香气,臭着一张脸转身劈柴去了。 衣向华那清纯无害的外表就是装的,他相信自己若真的不做事,她绝对可以眼睁睁的看着他饿昏。 衣向华笑吟吟的看着纨裤少爷才来的第一天就败下阵来,昨日她爹回家问起他时,她据实以告,爹竟笑着要她往死里整,千万别可怜他,那笑里藏刀的样子让衣向华都怀疑锦琛什么时候得罪过她爹了。 外头的锦琛还是人生第一次劈柴,刚开始劈得有粗有细简直不能看,不过他是习过武的,试了几回上手后动作就快了起来,到最后看到柴火被劈得粗细一致,整整齐齐的排在柴房里时还挺有成就感的。 总可以吃饭了吧! 抱着这种大无畏的气势,他转头要回到灶间,想到那馒头里酱香味浓的红烧肉,忍不住吞了口口水。 然而经过灶房大门时,他恰好见到衣向华在打水,她欲将井里挑来的水倒进缸里,可能因为力气不够抬不起水桶,她只能用瓢慢慢的从水桶舀水入缸。 锦琛原想视而不见,但他走进灶房时的脚步却越来越沉重,心里越来越不是滋味…… 最后他一咬牙,转头又出了灶房,到了水缸边抢过她的瓢,直接将水桶抬起来,把桶里的水哗啦啦的倒进缸里。 见水缸才半满,他粗声粗气地道:「井在哪里?」 衣向华愣愣地看着他,像是没反应过来他的帮忙,最后才默默的指了一个方向。 锦琛拎着两个空桶去打水了,衣向华看着他的背影,唇角慢慢的上扬,突然间心情大好。 她踏着轻快的脚步回到灶间,又由蒸笼里取出了一个大肉包子,搁到他早膳的盘子里,与那两颗馒头摆在一起,然后再从汤锅里舀了一大块带肉的骨头,放到了他的汤碗中。 第二章 拒绝解除婚约 挑完水回来,锦琛默默的发现自己的早膳升级了。 他半晌不语,最后撇了撇唇,一手抓起馒头夹肉,另一手端起汤碗,胡吃海塞的饱餐了一顿,吃完还意犹未尽的舔了舔手指,那女孩的手艺出乎意料挺不错的。 吃饱喝足后,他施施然行至院子里,伸了个懒腰,好久没有这么早起了。 昨日来时正逢大雨,他没注意到这衣家的小院子还挺别致的。小池塘里的睡莲伸得笔直,一朵朵开得灿烂,旁边是一整丛的忘忧草,橘红色的花朵娇艳地独立在细叶之中,竹篱上爬的是凌霄花,点缀着飞燕草,大门边还有一树紫薇…… 锦琛简直惊呆了,他从来没看过这么多花同时盛开,即使是在园林讲究、花木扶疏的安陆侯府,也绝没有这小院子里的花开得好! 他本能走到了紫藤架下,坐在那躺椅上,享受着早晨的微风,阳光稀稀落落的洒在身上,放眼望去是大好风景,让他觉得很是舒适,这眼皮也就慢慢重了…… 衣向华拎着两个背篓来到院子,看到的就是这副景象,不由令她觉得有趣。想想数个月前锦伯伯也是在躺椅上打盹,这对父子的行迳简直一模一样。 但锦伯伯是客,锦琛可不是,衣向华轻轻地上前推了下躺椅。 「别睡了!跟我上山去采蘑菇,昨天傍晚那场雨,山上定长了不少。」 衣向淳很听话,自己一个人在家她也放心,何况还有红杏可以帮衬,只消做上一大盘点心摆上,两个都会乖乖的看家。 第10章 「不去!」锦琛翻了个身,直接背对她。 「不去你的午膳可就没有了。」衣向华好整以暇地道。 锦琛随即翻过了身来直瞪着她,一张俊脸都阴沉了,却没有起身的打算,彷佛在挣扎着用午膳抵这么一次懒散划不划算。 衣向华也不勉强他,迳自背起了背篓,拿着布条把裤管绑紧了,抓起一把柴刀就要出门去。 「等一下!」锦琛皱起眉。「你拿刀做什么?」 「这时节山上有野猪,我拿柴刀防身啊。」 她笑咪咪的,就算是背着背篓的土样,看上去也是那么俐落清爽,不过说出来的话却让锦琛由躺椅上跳了起来。 「有野猪你还去?」他忍不住骂道。 衣向华不理会他的暴躁,仍是不疾不徐地笑道:「又不一定会遇到。难道你会因为可能噎到就不吃饭了?」 这是什么道理?锦琛被她说得认知都混乱了,只能一脸莫名其妙地瞪着她。 衣向华耸了耸肩,转身推开院门,才踏出一只脚,就听到身后急促的脚步声传来,一眨眼锦琛已背着背篓冲到她面前,一把抢过她的柴刀。 「还不走!」他黑着脸,不悦地道。 衣向华看着自己空空的手,差点没笑出来,果然就如锦伯伯所说,他这个儿子脾气不好,却是个心地善良的人,还有得救啊! 她笑着与他点点头,领着他出了院门后,两人便一齐出发往山上去。 衣家虽然住在镇上,却不在闹区,而是靠着山边,从门口走出去不到半个时辰就入了山。 这座山不高,密林遍布,靠近山脚下已经被人走出了一条小径,不过越往深山,渐渐地水气就重了,小径也越来越不明显,甚至还有挡路的藤蔓树枝。 默默的一个时辰过去,已换成锦琛走在衣向华前头,她只负责报路,他则拿着柴刀扫清前方一切障碍,倒是比她自己上山要快得多了。 她这才清楚的感觉到男人与女人的不同,也没看他使多大劲,一根大腿粗的倒木就被拉到了路旁,会割人的草也让他拨到了一旁,让她先由下方通过。 经过他身边时,她抬头便是他轮廓分明的侧脸,她想着这算是呵护她吗?不知怎么地心多跳了两下。 「怎么还没到,你到底要去哪里采蘑菇?」 他有些不耐地问,一下子便打破了她的胡思乱想。 「其实我平时不会走到这么深山的……」衣向华看着他犹豫地道。 锦琛沉下了脸,像要发火。 「不过因为有你在啊!我觉得走深一点也很安全。」她笑吟吟地看着他,完全不掩饰对他的依赖。 锦琛一愣,神情古怪地瞅着她,当下觉得耳根热了起来,随即转过身,脸诡异地红了。 明明他应该要讨厌她的,怎么说这话的她,看起来会有点可爱呢! 就着这奇怪的气氛,两人走到了一块满是腐叶的空地,有棵大树或许是被雷劈断了,就倒在空地的正中央,上头布满青苔,甚至长出了新的枝芽。 衣向华蓦然停步,喊了声让锦琛也停,偏头听了一下,突然笑道:「就这里了。」 说完她走到了那倾倒的树干旁,果然让她看到好几丛蘑菇,也不罗唆,弯下身就开始采。 她怎么知道这里有蘑菇?锦琛猜测或许是经验使然,并未多想。不过他不想太靠近她,总觉得有种奇怪的陌生感觉会让他失却冷静,心跳加速,所以他找了另一个方向摘蘑菇,但当他蹲下身去,看到各种各样的蘑菇时,他傻眼了。 「喂!」他一下不知怎么称呼她,便恶声恶气地一唤,「这么多蘑菇,哪株是有毒的,哪株可以吃?」 他不靠近她,但衣向华却走了过来,蹲在他身边,一一细说起来。 第11章 「这个叫平菇,炒菜煮汤都很不错,味道不重但口感好,还能抑制肿痛呢!这是小蘑菇,这是草菇,这两种可以拿来炒鸡……啊!居然有鸡枞菌,这个可好吃了,菌肉嫩味道香,用来炖汤可是一绝……」 锦琛认真地听她介绍,有些佩服她居然懂得这么多,不过他自是不会表现在脸上。 她清脆的声音如音乐般悦耳,两人离得极近,甚至他只要转过脸,就能碰到她的耳垂…… 强自镇定的心神又开始恍惚了,他甚至本能的举起了手,有些好奇她细致的脸蛋摸起来是否像看起来那么滑嫩…… 「我说了那么多,你记起来了吗?」衣向华突然问,转头见到他高举的手,一脸纳闷。 锦琛尴尬地放下手,尽量让自己面无表情。「自然记得,这是小蘑菇,这是草菇,那是平菇,还有鸡枞菌什么的……」 衣向华笑了。「记得就好,你应是从小练武的吧?以后还要做官,这山林里的野花野草野菇的,你最好多认识一些,说不定会有大用。」 依照平时的习惯,他该会嗤之以鼻地怼上一句,但这次他却罕见地闭上了嘴,认真的采起她说的那些能吃的蘑菇。 衣向华在旁观察了一阵,发现他的确没弄错,便放心地到另一个地方去采。 不一会儿太阳高高的挂在天空中,两人才歇手,几乎都装满了半个背篓。 「今天先这样,可以下山了。」衣向华见他满身汗,递给他一条帕子。 锦琛接了过来,发现这条帕子角落绣着茉莉花,白色重瓣的小花朵,连中间浅黄色的花蕊都绣得精细,像是跃然而出,竟让他一时舍不得用。 「擦擦汗吧!」她以为他不明白她递上手帕的用意,指了指他的额。 眉头一皱,锦琛拿着帕子正要胡乱的在脸上抹一把,余光却见到了不远处树丛里的动静,他突然警戒起来,抓住她的小手。 衣向华吓了一跳,正想缩回自己的手,却听他低声道—— 「别动!」 她因此僵在了当场,不敢再有任何大动作,因为连她也听到了树丛里似乎有什么在动。 当她以极缓慢的速度转头过去看,赫然与一只钻出树丛的山猪对上了眼。 山猪如果不遇到挑衅,运气好的话会自己离开。 两人定在当场,连呼吸都不敢太大力,那山猪警戒地看了两人一阵子之后,突然慢慢的转头离开。 两人松了口气,原以为没事了,但那山猪不知受了什么刺激,突然又一个回身,吭哧吭哧地朝他们直冲过来。 「小心!」锦琛抱着衣向华滚向一边,恰恰躲过了山猪的攻击。 「爬到树上去!」他很快地拉起衣向华,将她往身后推,自己则是抽起插在身后的柴刀,主动冲向了山猪。 衣向华知道自己不能成为锦琛的拖累,便找了棵粗壮的大树往上爬,但她细胳膊细腿的,也爬不高,恰恰在山猪构不到的地方便停了下来,担忧紧张地望向与山猪搏斗着的锦琛。 锦琛已在山猪身上划了几道口子,猪血滴得满地,但因为吃痛,更激起了山猪的野性,竟是不顾一切地冲撞他。 衣向华在树上看得紧张,咬紧牙根不敢尖叫,左看右看之后,她摘下树上一颗野果,朝山猪扔去。 她的手劲不大,但准头不错,野果直接砸在山猪头上,让山猪发现了她。 山猪或许知道锦琛不好惹,竟转移了目标,往衣向华所在的树木冲去,狠狠地往树干一撞,饶是树干粗壮都被撞得摇晃了一下,山猪又撞了好几下,那树都隐隐歪了半边。 此时锦琛将柴刀反手拿着,往山猪身上一扑,将柴刀插进了山猪的脖子。 山猪吃疼,嗷地叫了一声,重重倒在地上,这回再也没爬起来。 第12章 锦琛大口喘着气,见山猪死透了才猛地往地上一坐,抬头看向树上吓得脸色发白的衣向华。 「你这笨蛋干么去惹山猪!」他忍不住骂了她方才扔野果的鲁莽举动。 衣向华无辜地道:「我看山猪一直撞你,我怕你受伤,才会吸引他的注意力,我想这树一时半会儿还倒不了,你便可以逃了。」 「你在这里我可能逃吗?」锦琛又骂了一声,但显然语气没那么凶了。想到她竟是为了救他,他便什么狠话都说不出了。 「我就知道你可靠。」衣向华朝他虚弱地笑了,指了指树下的山猪。「你杀了山猪呢!太厉害了,晚上我们可以加菜了。」 被她猛然这么一赞美,锦琛嘴唇动了半晌,欲言又止,最后只是清了清喉咙,眼光却不敢再和她对上。「你还不下来,要在树上过夜吗?」 衣向华苦笑。「我下不去……」 那你是怎么上去的?锦琛差点没给她一记白眼,不过还是认命地走过去,看了看高度不高,便在树下张开双手。「你跳下来我接住你。」 衣向华往下看了一眼,小心翼翼地蹲下身,居然真的跳了下去,完全不怀疑他会接不住她,也丝毫没考虑什么男女大防。 锦琛直到抱住了她,才想起男女授受不亲这件事,但怀里这娇柔香馥的身躯让他有些遐想,心忖自己的未婚妻抱一下应该没事,一下子居然忘了放开。 「啊!你受伤了!」在他怀里的衣向华,不意见到他手臂划破的衣裳居然流着血,连忙拍拍他。「你快把我放下!」 锦琛有些遗憾,不过还是将她放了下来。 衣向华左顾右盼,突然由路旁矮树丛里抓了一把叶子,在手里揉碎,接着撕开他的袖子,用带来的清水略微清洗后,将碎叶敷在他的伤口上,然后用撕下来的袖子包紮。 「这种草叫黄荆,山下的农夫管它叫止血草,对于消肿止痛、收敛止血有不错的效果,急用时揉碎敷上就好,你认清楚了。」衣向华摘了片叶子给他。 锦琛仔细看了看叶子,赫然发现这是田间相当常见的一种杂草,没想到竟有如此功效,他即使内心别扭,也不得不承认又从她身上学了点东西。 他似乎有些明白,为什么他爹要将他送到这鸟不生蛋的乡下来了。 在他胡思乱想时,衣向华已将散落的蘑菇捡好了,全放在一个背篓,这才又走过来,关心地在他身上左看右看。「你还有哪里受伤吗?」 她这般殷勤,让锦琛唇角微勾,「没有了。」 「我今晚烤山猪肉给你吃,犒赏你今日的英勇。」 「好。」他唇角上扬的幅度越来越大,被夸得有些飘。 「那真是太好了!」她指了指地上的山猪。「我背蘑菇下山,你背山猪下山吧!」 说完,她迳自去将装满蘑菇的背篓背起,见他呆在原地没动,还回头露出了个甜美的笑。 「你快点,我肚子饿了!」然后便迳自踏着轻快的脚步下山。 刚刚还有些飘的锦琛,瞬间被她打落凡间,看着那该有几十斤重的山猪,脸色有些难看。 他一定是哪根筋不对了,才会误以为她可爱,明明就可恶极了啊! ☆☆☆ 即使心不甘情不愿,锦琛还是把山猪背回山下了。 那头猪可不轻,背得他气喘如牛,汗流浃背,直到回到院子里卸下背篓,他才觉得肩膀酸痛,浑身发软,整个人都快站不住了。 「你不是练武之人吗?这样就不行了?」衣向华轻巧地放下装满蘑菇的背篓,摇了摇头。「还是缺乏锻链啊!」 锦琛脸都黑了,后悔刚才怎么没放她在山上被山猪撞飞。 她指了指山猪。「帮我抬到后院去,否则我怎么处理?」 第13章 「你不是还笑我缺乏锻链?你怎么就搬不动了?」锦琛冷笑了一下。 「我不是练武之人啊。」她说得理直气壮,说完便往后院走去。 锦琛深吸了口气,瞪着她美好的背影,拳头都握紧了,但最后还是长长地将气吐出,垂下双肩松开拳头,乖乖的搬山猪去了。 不过衣向华总归良心未泯,简单做完午膳让大伙儿吃了之后,一整个下午便没有再支使锦琛,让他好好地回房休息了一阵。 待他睡到日头西下,一睁开眼便闻到浓郁的烤肉香气。 「还算那臭丫头没有食言。」 锦琛由床上跳了起来,出了房间,自个儿走到井边打起一桶水洗了洗脸。自从进了衣家大门,他的丫鬟红杏直接变了节,帮衣向华的次数远大于伺候他的次数,今日更是一整天不见人。 反正在这里要吃饭就要干活儿,有婢女跟没有一样,他索性也不想找她了,免得反而被她的蠢气死。 院子里的香气比房间更浓,刺激得他腹中馋虫大动,他不由想去灶间看看能不能先吃一点,横竖他今天有做事,她说有做事就有得吃。 不过才一个转身便听到前院的敲门声,只见衣向淳那个小胖子由灶间冲了出来,直往前院去开门,锦琛便也好奇地跟上去。 待他来到前院,衣向淳已被一个俊逸非常、气质绝尘拔俗的中年男子牵着走了过来。锦琛直觉认为此人必然是院子的主人衣云深,也就是他可能的未来岳父,因为只有这种人物,才教得出衣向华那样充满灵气的女孩。 「你便是锦琛吧。」衣云深浅浅一笑,温润如玉。「昨夜你休息得早,我便没有叫你。我是衣云深,你可以唤我一声衣叔。」 「衣叔。」锦琛早由父亲那里知道衣云深不是个简单人物,乖乖地见了礼。 「你既然来了,便安心的在这里住着,京里的事不用担心。」衣云深笑容和煦,完全不像一个见到女婿越看越讨厌的岳丈。 讵料,锦琛的脸色却变了变,不太自然地道:「衣叔知道我在京里发生的事?」 衣云深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你父亲并没有说。不过安陆侯是个正直的人,在你闯了祸的情况下,还会让你远离京城,代表那件事不完全是你的错,该是有隐情在内,既然你父亲相信你,那么我也相信你。」 一直对京城那件祸事觉得委屈的锦琛,当下觉得心结松动不少,鼻头都有些酸了。这个岳父当真不错,在他被人人喊打的时候,反而过来安慰他,他不由对衣云深感激地鞠躬。 如果锦琛知道衣向华对他的「磨链」有着衣云深的授意,不知道会不会直接气死过去。 衣云深自是选择维持他和蔼可亲的形象,又温言抚慰了几句,最后语重心长地说道:「其实华儿并不知道你和她定过亲的事,她只知道锦伯伯的儿子要来乡下历练。」 「什么?」锦琛当真意外了,所以她教他辨认山上的植物,刻意操练他、与他斗嘴,都不是因为她与他是未婚夫妻所以特别亲近,而是因为她受了父亲的嘱托? 锦琛瞬间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整个人难过起来。 衣云深见他抑郁的神情,便能将他内心猜出七八分,不过在这件事情上,他可不想安慰这小子,只是故作慈祥地道:「因为华儿不知道,所以你在她面前也无须尴尬,自然地与她相处就好。」免得你这臭小子自以为未婚夫,想吃未婚妻豆腐。 衣云深不着痕迹地提醒着他。「你在这里的时间不会短,足够让你们熟识,如果最后你们相处不来,那么将婚约解除了也未尝不可。」 与衣向华解除婚约,原本是锦琛来这里的目的之一,但现在他却千万个不愿,一想到以后与她毫无瓜葛,他浑身都不舒坦了。 寒暄了几句话后,衣云深便拍了拍他的肩,迳自进了屋内。 第14章 不知怎么着,明明衣云深从头到尾和颜悦色地与他交谈,甚至还勉励了他,但锦琛就是觉得心里寒气直冒,他以后与衣向华的未来,只怕不会太简单。 原本不知愁的少年也有着蹙眉的理由了,他转身想跟着进屋,却被一直站在那儿旁听的衣向淳拉住衣角。 「嗯?」锦琛低下头,眼中透出不解。 「姊姊是我的。」衣向淳扁起嘴。「她不会嫁给你。」 这番宣言简直火上加油,锦琛都气笑了。「小胖子,你姊姊是我的未婚妻,她嫁不嫁我关你什么事?」 「爹说你可以解除婚约。」衣向淳年纪小小,思绪倒是清楚。 锦琛想都不想,本能地回道:「我绝对不会解除婚约!」 话一说完,连自己都被这话里的坚决吓了一跳。不过这句话喊出来后,方才心里的郁结不快竟在瞬间烟消云散,深拢的眉间也松了开来。 他看向衣向淳,笑得很坏。 「小胖子,你听清楚了?我、绝、对、不、会、解、除、婚、约!」一字一字说得清晰明白,锦琛当下心情大好,转身便回屋去吃烤肉了。 留下原地跳脚不已的衣向淳,没料到自己一句话不但没赶走讨厌鬼,反而让他姊姊注定要被抢走了。 ☆☆☆ 偌大一头山猪,也不知衣向华怎么处理的,晚餐便吃了山猪大餐,除了一整条的烧烤猪后腿,还有蒜苗炒山猪肉、红烧山猪、山猪肉炒红苕、黄豆山芋炖山猪等等,满桌丰富的菜色让每个人都大声叫好。 原本红杏不敢与主家一桌,但看到这桌菜色后什么原则都没有了,衣向华一叫便坐了上去。 当主人衣云深的筷子一动,其他人便开始风卷残云起来。衣向华算是最优雅的,还能慢条斯理的在众人抢食的空档夹菜来吃,衣云深动作也不慢,不过还算克制,至于剩下那三个小辈的吃相,简直惨不忍睹。 锦琛仗着自己有武功,下筷如飞,烧烤猪后腿那块带肉的大骨一眨眼就到了他手里;衣向淳年纪小抢得不多,便偷偷把眼前那盘山猪肉炒红苕往自己身前拉,还先让姊姊替他盛上一大碗炖山猪肉放在他旁边;至于红杏那是吃得五官都挤成一团,原本就小的眼睛更是眯得都快看不到,只见她嘴儿没停过,离她最近的红烧山猪肉瞬间少了大半。 衣云深一向习惯吃得半饱便放下筷子,即使如此,他今日也是吃撑了。当他慢慢放下筷子时,那三个晚辈还在疯抢,看得他哭笑不得。 只有女儿食毕乖乖的坐在那儿,也不知是真吃饱了还是抢不到,他便与女儿聊起天来。 「华儿啊,我记得你常用韭菜炒猪肉的,还有韭菜包饺子,今天怎么没有啊?」 原也只是没话找话说,想不到衣向华的答案出乎他意料。 「因为锦琛不吃韭菜啊!我想蒜苗炒肉也好吃,便改用蒜苗了。」 不仅衣云深愣住,连忙着抢吃的锦琛筷子都停在空中,结果他原本要抢的最后那块红烧肉被红杏抢了去。 「你怎么知道我不吃韭菜?」锦琛难掩心头的悸动急问,连红烧肉被抢也不管了。 衣向华朝他笑了笑。「上回锦伯伯来家里,喝得半醉,把你的事全抖出来了。你不爱吃韭菜,不爱喝牛乳,喜欢各种香花,喔,你还很怕冷。」 说到这里她停顿了一下,又解释道:「你房里有盆瑞香花,我便没有摆其他会散发香气的花了,否则气味交杂反而不美。」 锦琛震惊了,他想到自己房里满满的各式盆栽,本以为那是她的情趣,原来她知道他喜欢。 就连衣云深也古怪地看了女儿一眼,虽说她一向细心,但连他都快忘了锦晟对他说过儿子的喜好,她对锦琛这小子的关注似乎多了一点,难道以后好白菜真要被猪拱去? 第15章 这一餐由高涨的食欲开始,却在有些古怪的气氛下结束。不过每盘菜都被吃得精光,除了锦琛与红杏两个大胃王贡献良多,衣向淳这个后起之秀也不容小觑。 饭后红杏去刷了碗,锦琛独自走到院里,抬起头来是满天星斗。 他从没注意过夜晚的星空是如此璀璨,京中有宵禁,到晚上根本无法在外头走动,就算他没关在侯府里,也大多在哪个纸醉金迷的地方游玩,哪里会去抬头看天。 怀着慕少艾的心思,又被这景象所慑,他竟一时痴了。 「锦公子!」 娇脆的声音突然由他身后传来,锦琛望了过去,果然是衣向华,也只有她会这么叫他。这声叫唤听来多么疏远,原本还觉得没什么,现在听来却有些刺耳。 「不要这样叫我。」他挥了挥手。「好像很我们不熟似的。」 是不熟啊!衣向华偏着头,「要不我叫你锦琛?」 他的名字被她这么一叫,软糯中带着甜美,挠得他心头痒痒的。可她就站在那里,纯净清澈,像沐浴在月光中的精灵,让他好像渴望什么却又不敢亵渎,京里对他思慕的女孩儿也不少,却没有一个能给他这种感觉。 「随……随便你。」他觉得自己在心里胡乱遐想,不禁有丝难堪,但眼光却无法由她身上抽离。 嘴上说随便她又不许她叫锦公子,这人可真别扭。衣向华觉得有些好笑,抬头看他,却见他目光深邃直盯着自己,那幽深的眼眸像能将她吸进去似的,让她有瞬间的窒息,心跳都不稳了。 怎么了呢?她轻拍自己的脸,好半晌才平静下来,说起自己的来意。 「锦琛,其实……我知道我们之间有婚约。」 锦琛上一瞬还沉浸在某种暧昧的情愫中不能自拔,下一瞬马上被她这话给吓得什么绮念全消。「你知道?你爹明明说……」 「我爹也不晓得我已经知道了。」衣向华解释着,「我娘在怀着弟弟的时候,曾经告诉我这件事,还把我爹骂了一顿。之后她难产过世,也就没有再能与我爹提。」 「所以你是要说……」锦琛有种不好的预感。 「你来南方之前,应该是抱着解除婚约的决心来的吧?」衣向华定定地望着他,那双澄净的黑眸像将他的内心看透了。「你是安陆侯世子,未来注定要大富大贵的,要你娶一个乡下女孩也是难为你了,你肯定觉得乡下女孩行事粗鄙、丑陋不文,带出去有损你安陆侯世子的面子,对不对?」 锦琛很想否认,但他来之前真是那么想的,一时竟说不出话。 「我虽然觉得自己没有那么差,但也不想随意被人看轻呢。」 衣向华说起这话来依旧不疾不徐,一丝火气也没有,可他就是觉得她在生气。 「如果你真想解除婚约,那就解除吧。」 「不!」锦琛慌了,但又说不出自己为什么改变心意,只得随便找了个借口。「你……如果我解除婚约,对你名声有碍!」 衣向华淡然一笑。「除了我们两家,这婚约谁知道呢?解除了也没什么大碍。何况名声于我为何物?一直以来我也没有攀附权贵的心思,只要在这乡下有一间屋,一亩田,让我照顾好爹和弟弟,我便一无所求了。」 原来她是这么想的……锦琛当下没了话,他突然觉得现在这个结果,也没有比他解除婚约要好多少。 「我不解除婚约。」他突然沉声道。 「为什么?」衣向华不解,睁大眼问了。 「……」锦琛不知如何回答,只是低着头,语气更是不好地道:「反正我不解除婚约,你不要再问了!」 说完他转头便走,脚步急匆匆的,像后头有鬼在撵他似的。明明月黑风高,他走的方向却不是回屋,而是冲向了后院。 第16章 衣向华看着他的背影,末了突然噗嗤一笑,突然转头朝着池塘里的睡莲说道:「喂!你们说他为什么要跑啊?」 睡莲明明阖着,被她这么一说,居然微微地张开了花瓣,在夜风中摇曳。 盯着睡莲好半晌,衣向华竟是突然睁了睁眼,像是有些惊讶,又向锦琛离去的方向多看了一眼,最后抱着半信半疑的心思,扭头往另一个方向回了自己房间。 待两个小年轻走了,屋里的衣云深才默默地阖上了窗扉,接着幽幽一叹。 第三章 失控的读书人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锦琛已在衣家待了一年多,年节因不能回京还赌过气,转眼春去夏走,又是一个新的秋天。 衣家院里的一株丹桂开满白色小花,暗香浮动,衣向华便让锦琛去摇了树干,落下花瓣做桂花糕。一旁的小小葵花田里,花也是开了又谢,葵花子全被衣向华采了下来,炒了一盘五香瓜子,众人吃得上瘾,连衣云深去书院教书时都要带上一些。 如今的锦琛渐渐习惯这里的生活,懂得收敛脾气,因为这里没人吃他那一套,不愿吃苦就得饿肚子,所以他也学会了不用婢女服侍也能自己洗衣烧水、劈柴挑水才有饭吃。 平素他除了跟着衣云深学习书本上的知识及经验,便是让衣向华领着种菜打猎编竹子摘花,剩余的时间就与衣向淳斗斗嘴,或与红杏抢抢食物。 他发现,现在的日子过得比在京中快活太多,也丰富太多,他几乎忘却了京中的繁华,喜欢眼前的务实。而他身形变黑变高也变壮,由原本的白嫩小生养出了些威武刚毅之气。 若是锦晟看到了现在的他,必会欣慰自己把儿子送来的决定。 这一日衣云深没带他去书院,衣向华便让他换上粗布衣服,扛着铁耙来到了田里,采收这一季的红薯。衣家只有这么一块旱田,距离小院约两刻钟路程,除了种些蔬菜,最多的就是红薯。 当衣向华和锦琛有说有笑地来到了田间时,她原想下田,却被他一把拉住,自己扛着铁耙下了田里。 「你说吧,怎么弄?」他横了她一眼,语气不怎么好,这丫头也不想想自己那双小手如此白嫩,还想下田,万一弄粗了怎么办? 自从锦琛来了之后,粗重的工作再也没上过衣向华的身,她似乎也习惯了,便立在田埂上,笑吟吟地说道:「先翻开藤,看到土垄后对着垄的两侧挖,不要直接从根系挖下去,也不要太大力气,会挖断红薯的。」 锦琛依言做了,果然顺利地挖出了不少红薯,衣向华将他挖出来的红薯割掉藤蔓,拍去泥沙归置在背篓里。 虽是入秋了,天还是热得很,没一儿锦琛已满身大汗。 「喝点水吧!」衣向华拿出装水的竹筒递给锦琛,她出门前还在里头加了点糖,喝下去清冽甘美,还带着竹子的香气,锦琛一下便喝了大半筒。 两人才休息了这么一下,四周玩耍的孩童见到衣向华也围了过来,想来是与她相熟,吱吱喳喳的说得欢快。 「衣姊姊在挖红薯吗?」其中一个绑着两条小辫子的小女孩说道。 「衣姊姊,红薯长大了可以吃了吗?」这是其中最胖的孩子,衣向淳那体型在这孩子面前也只能算小巫见大巫。 「衣姊姊我们来帮忙。」 「我们帮你了,你就很快可以挖好!」 十余个孩子你一言我一语,眼中流露着童真,让衣向华忍俊不禁。也是她每回田里收获什么东西,都会做些好吃的分给邻里的孩童,如今只要看到她在田里,几个孩子就会好奇地围过来,七手八脚的帮忙,期待收获时也能跟着吃一顿。 衣向华做美食的好手艺,在这十里八乡也是出了名的。当然,不做给他们吃,孩子们也不会因此闹脾气,也就是他们乖巧才会让衣向华益发慷慨,看到他们就想到衣向淳那个小胖墩,对食物的垂涎几乎一模一样,忍不住就会多疼爱一点。 第17章 「等会儿挖好,我做炸红薯给你们吃。」衣向华笑道。 「好咧!」 几名孩子高兴地又叫又跳,全窜到了田里,他们不像锦琛还有铁耙,直接徒手挖了起来,一只只像地鼠一样,挖得可快了。 突然间,那个绑着小辫的女孩儿面露惊恐,看向衣向华身后说道:「衣……衣姊姊,我……我哥来了。」 说完,她突然缩到了衣向华身后,小心翼翼地觑着由远而近走来的哥哥。 锦琛自然也听到了这话,抬头望去便见到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穿着长衫结文士髻,长得还看得过去,只是瘦得弱不禁风的模样,眼下还挂着两个黑眼圈,不知多久没睡了。 锦琛知道这人是谁,却是低头继续挖红薯懒得理会,因为那家伙虽对衣向华有意,却根本比不上自己的万分之一。 那青年叫林来顺,是附近林家的大儿子,有秀才功名。林家家主死得早,林太太膝下只有这双儿女,林来顺没有父亲教导,能靠自己考得功名,在镇上的风评自然不错。 林来顺暗中心悦衣向华的事,这附近的孩童们几乎都知道,所以看着他过来,每个孩子们都吃吃笑起来,偷偷地看着他与衣向华。 衣向华倒是坦然,扬起笑容问道:「顺哥好久不见,你怎么来了?」 顺哥……锦琛随即停下了手上的工作,又望向他们两人。虽说那林来顺的尊容令他放心,但这句亲热的顺哥总让他心里不太舒服。 光是听她的声音,林来顺的脸就微微涨红,腼腆地道:「我是来找妹妹回家的。那个……前三个月我留在县学里,为了来年乡试做准备,并不在镇上,才会好久不见了。」 林来顺原是衣云深的学生,因为考秀才的成绩不错,便转往县学就读。 其实衣云深的学生里,成绩比林来顺好的大有人在,即使考上秀才也没有离开书院,毕竟衣云深的学问太难得,比起县学不知好多少。 只可惜林来顺即使明白这个道理,也不得不走,原因便出在他对衣向华的心意,惹得家中母亲不快。但这并不能阻挡他对衣向华的念念不忘,所以今日知道妹妹跑到田间,他便找了个理由跟着出来,果然让他遇到了衣向华。 他来到近前,突然由袖子里拿出一把花束,那是一把盛开的茉莉,冷不丁的便塞在衣向华手里,「那个……我家的茉莉花开得好,我知道你喜欢,就……就带一些来送你。」 「谢谢你了,顺哥。」衣向华淡淡一笑收下了。 香花赠美人?连美人喜欢茉莉都知道?锦琛皱起了眉,阴阳怪气地插话道:「华儿,我记得这茉莉花我们家也有啊!就栽在大门两边,开得又大又白,哪像你手上的花都快蔫了……」 林来顺闻言脸更红了,支吾着说不出话。 衣向华则是不着痕迹地瞋了锦琛一眼,方低头拍了拍躲在自己背后的小女孩,「小娇,你哥来带你回家了,快过去吧!」 被称作小娇的小女孩,很慎重地打量了自己哥哥一会儿,直到林来顺露出一记苦笑,小女孩才像松了口气,乖乖的上前去牵住哥哥的手。 「等会儿我让人送炸红薯给你。」 衣向华轻捏了一下小娇的脸,逗得小女孩咭咭笑,林来顺也跟着笑了起来。 气氛一片祥和,唯独田里的锦琛一脸像踩了狗屎一样。这个什么顺哥的显然是来撬他墙角,而衣向华那丫头还傻乎乎的和人交好,未婚妻太好太多人觊觎,他以后真不知道还要操多少心。 明明才十七岁,锦琛彷佛觉得自己心态己经老了,烦忧东操心西的,就是被这丫头磨的。 然而大伙正乐呵,这个时候远远却传来鸭子般的尖叫,众人不明就里地望了过去,就看到一名妇人冲了过来,直接站到衣向华面前,把林来顺拉到身后。 第18章 「你这衣家的骚蹄子又想勾引我儿子了?我告诉你,门都没有!我家顺子可是个秀才,以后还要考状元做大官的,绝对不会和个乡下泥腿子结亲,你死了这条心吧!离我儿子远一点,别让老娘再看见你纠缠他!」 衣向华难得神情淡漠,失去了她一向的温暖笑容,林来顺则是拼命地拉住他母亲。 「娘,你误会了,事情不是你想的这样,你别骂衣姑娘……」 「老娘替你着想还错了?你别拉我!」林太太甩开了林来顺的手。继续指着衣向华的鼻头骂,「就你这个小女娃还想跟老娘耍手段?勾着我家顺子让他替你说话?你以为老娘会信这一套?我告诉你,顺子是我儿子,他就算一时昏了头,也有我这老娘替他扳正回来,不会瞎了眼看上你这村姑!亏你还是举人的女儿,怎么这么不检点……」 话还没说完,突然面前飞来一黑影,接着林太太就发现自己吃了一嘴泥,随即什么话也说不下去,只能拼命把口里的脏东西吐出来。「呸呸呸……什么……玩意儿……」 「不是什么玩意儿,沾了粪水的泥土而已,你这老妇一张臭嘴,就适合吃屎。」这泥还是隔壁水田借的,旱田可没这玩意儿。 锦琛慢悠悠地走到了田埂上,脸色铁青,他这阵子锻链得高壮,又特别拿出他侯府世子的气势,竟震慑得林太太好半晌无语,最后才毫无底气地讪讪回道—— 「你……你又是谁?老娘说话干你屁事?」 「你骂的人是我未婚妻,你说干不干我的事?」锦琛挑了挑眉,「就凭你儿子要长相没长相,要人才没人才,身材像竹竿,脸色像撞鬼,小爷一根手指就能撂倒,有小爷这样英俊潇洒、器宇不凡的未婚夫,鬼才会看上你那丑儿子。」 所有人都看向了锦琛,光他那俊朗的外貌与精壮的体格就碾压了林来顺,还有那彷佛与生俱来的贵气,即使穿着粗布衣裳都掩饰不住,只让人觉得他肯定是个有来头的人。 这么一打量,林太太有些怂了,原想骂出口的话梗在喉头,脸色难看得很。 她一直觉得自己儿子就是那文曲星下凡,英俊潇洒才高八斗,但现在冒出来的家伙,就连她这般泼辣偏心的人也无法昧着良心说儿子比他强。 林来顺一听到锦琛是衣向华的未婚夫,更是脸都白了,原就清瘦的身躯彷佛摇摇欲坠,都快站不稳。 衣向华原本被林太太劈头的痛骂弄得懵了,但锦琛一跳出来糊得林太太一嘴泥,却让整件事情变得滑稽。有他替她出头,她突然不气了,虽然他还是那副傲气十足的模样,这会儿却让人很有安全感。 她不语退了一步,默默与林太太拉开距离,锦琛发现她的动作,索性将她整个人挡在后头。 他什么都没有说,她却在他的身后清楚地看到了他的意思—— 有我在。 衣向华觉得打从心底甜了起来。 「你……你想做什么?」好半晌,林太太才躲着锦琛犀利的目光,色厉内荏挤出这句话。 「小爷想干什么?你随意辱骂小爷的未婚妻,你觉得小爷会放过你?」锦琛突然笑了,笑得阴冷。「林家是吧?也不要说小爷欺负你们,明日我便叫衙门的人上门逮人,随意骂人依律是要受鞭刑,你这老妇嘴贱,就受个二十鞭,而你犯了事,你儿子的秀才功名肯定受到影响,为免以后麻烦,小爷直接让人把那屁秀才功名撸了吧……」 「不行!」林太太尖叫一声,死死瞪着锦琛,或许是锦琛的气势太足,她完全不怀疑锦琛做得到他说的那些事。她敢得罪衣家,因为以前也不是没骂过,衣家就是一家敦厚人,随便她骂,而衣向华也不曾向长辈告状。 旁人知道林太太敢指着举人的女儿骂,还有人挺佩服的,让她更是得意。但眼前这个自称小爷的少年几句话就让她怕了,尤其牵连到儿子的功名,那绝对不行! 第19章 二话不说,林太太突然拉着林来顺就跑,速度之快像后面有狗追似的,连女儿小娇都被她扔在当场,眼中噙着泪手足无措。 衣向华叹了口气,拍了拍小娇。「没关系的。你母亲正在气头上,你跟上去会挨骂,你先和我回去,我一样做炸红薯给你吃。」 小娇欲哭无泪地点了点头,反正一样要被骂,吃饱再挨骂似乎比较划算。 小女孩完全失却方才的活泼,不发一语地走到了衣向华身后。 锦琛自也不会去和个小女孩计较,他背起了装满红薯的背篓,走到衣向华身旁,顺手抽起她手上的茉莉花束,往田里一扔,然后紧握住她的小手。 「你这样扔,茉莉花会哭的。」衣向华细声道。 「回家小爷摘给你,保证每一朵都对你笑。」锦琛以为她在打趣,随口回了一句。「走吧!不是要回家做炸红薯?小爷饿了。」 衣向华当众被他牵着,虽说都是些孩童,总觉得不太妥当。她轻缩了下手,却抽不出来,静静地思索了一会儿,最后垂下了头不再挣扎,放任双颊飞红,嘴唇却微微上扬。 发现她的温顺,锦琛像个得到心爱玩具的孩童般惊喜地笑了,就这么牵着她的小手,往回家的路走去。 「除了炸红薯还有什么好吃的?」 「我还会做红薯饼,红薯糕,还能碾碎沥粉做成粉条呢。」 「那我都要吃!」 「好。我再晒些红薯干给你当零食吧……」 ☆☆☆ 吃了一顿红薯大餐,锦琛心满意足地睡了一晚,隔日又是一大清早起床就自动的去劈柴挑水,用完早膳开始晨读,做衣云深交代的功课。 他已习惯这样的生活模式,也挺乐在其中,内心无比充实,过往在京城里那纸醉金迷的浮奢生活,当真就像一场梦。 就在他沉浸于学习之中时,屋外突然传来大吵大闹的声音,他皱起了眉,凝神一听,似乎是昨日林家那泼妇又寻来了。 锦琛不由心生火起,起身便快步行到前院,怕衣向华被人欺负了。 来到院内,除了外出至书院教书的衣云深,所有人都在院子里。不过眼前画面有些出乎锦琛的意料,他以为林太太又是没事来找碴的,想不到林太太虽是拉着衣向华,却没有破口大骂,只是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看上去反倒像被衣向华欺负了似的。 「……我家小娇不见了啊!从昨天我从你家田里带顺子回家后,小娇居然没有回来。我问了邻居,有人说你把小娇带回家吃东西了。衣姑娘啊,我承认我平时对你不好,常常骂你,但你也不能关着我小娇不让她回家啊……」 「小娇没有回家?」衣向华真的惊讶了。「她不在我这里啊!」 衣向淳也替姊姊撑腰道:「小娇姊姊昨天吃了炸红薯就走了啊,还带了一包红薯饼说要给娘和顺哥吃呢!」 红杏也点点头。「姑娘让我送她回去,还直接送到了你家后门呢!你的邻居都有看到的。」 林太太闻言傻了,哭得更大声,她虽偏心儿子,但也不是不疼女儿的。「那我家小娇呢?你们怎么把我家小娇弄丢了啊,快把我的小娇还给我……」 锦琛听不下去了,走上前去拍开林太太的手,和昨日一样把衣向华挡在身后。「你这泼妇好没道理,昨日明明是你丢下自家女儿,拉着儿子落荒而逃,现在还来诬赖我们丢了你女儿?莫不成我们怕她饿拿东西给她吃还错了?那么小的女孩儿一夜没回,你竟也不报官寻人,找我们有什么用?难道你真做了什么亏心事,怕衙门的人上门?」 林太太的确是怕衙门,昨日锦琛的话当真吓到她,她怕儿子的秀才功名被撸了。何况她知道衣家有门路,衣云深与镇上有权势的人家甚至衙门都相熟,所以故意装疯卖傻来了,她相信衣家一定能帮她找到女儿,说不定找到女儿之后,还能向衣家讹个银钱什么的做补偿。 第20章 「我……」林太太索性破罐子破摔,坐在地上耍起赖来。「我不管,我女儿就是在你们手上丢的,如果你们没替我找到小娇,我就、我就……」 「你就如何?」锦琛冷笑。「要不要我替你报官?」 林太太一怔,仔细想想她还真没什么能威胁衣家的,她知道自己要在这里寻求帮助是没办法了,那她可怜的小娇怎么办?人究竟哪里去了?都一个晚上没回来,该不会遇到拍花子吧……想到这里,她不由悲从中来,放声大哭,那凄惨的模样简直没法儿看。 锦琛皱起眉,想直接上前把人拎起来扔出去,想不到衣向华止住了他的动作。 「我想……我有办法找到小娇。」她若有所思地道。 林太太一听她说话,眼睛都亮了,又想上前拉她,却被锦琛挡着。 锦琛也不理会她,只是回头看着衣向华,有些顾虑地道:「你真的能找到那女娃儿?」 「可以。」衣向华坚定地点头。 锦琛仍是有些不信,那么小的孩子一夜未回,若非发生什么危险,很可能已经被带到不知哪里去了。不过她既然这么说,他姑且随着她去,若是最后仍找不到,总之有他罩着,林家翻不起什么浪花就是。 于是衣向华让红杏及衣向淳看家,自己与锦琛领头走出了衣家大门。 锦琛原以为衣向华会四处寻人打听,或是先到林家找线索,想不到她却走向了家门边的草丛,嘀嘀咕咕不知说了什么,接着便迳自往前行,每遇到岔路,又到路边朝着树木花草自言自语了半晌,再继续往前。 要不是锦琛知道她心智正常,如此神神叨叨的做法,换个人还不以为她撞邪了,连林太太都好几次快忍不住破口大骂。 「你……是在和那些植物说话?」锦琛悄悄地在她耳边低声问。 「嗯。」衣向华没有否认。 「难道那些植物会告诉你,林家的小女娃在哪里?」光是问出这个问题,锦琛都觉得自己是不是傻了。 想不到她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你不相信?」 他不相信……他当然不相信!他知道她种花栽草相当高明,却从未觉得她有办法与植物沟通,这简直超乎常人所能理解的范围。 「真是白瞎了我那些睡莲,因为你喜欢,我还让它们多开了几天。」瞧他不以为然,衣向华居然赌气起来了。 锦琛顿时觉得哭笑不得,却也没有争辩什么,因为她家睡莲当真花期长得诡异。总之他乖乖地跟在后头,看她究竟能和那些植物搞出什么花样。 一行人就是如此莫名其妙地跟着她一直走,最后居然走回了林家。林家是盖在镇上的一个独门小院,门墙没有与隔壁人家挨在一起,还能有一个小小的后院,被林太太盖了间柴房用来堆放杂物。 只见衣向华带人进了林家,她四周张望了一下,突然摸了摸门口那株香椿树,脸色陡然难看起来。 「林婶,顺哥呢?」她突然莫名其妙地开口问道。 林太太皱起了眉。「顺子自然是在家里读书,他可是要考科举的人,哪里有空出来找人?」 衣向华叹了口气。「我知道小娇在哪里了。」 她不再多说,带着众人往后院走,最后来到柴房前。 「林婶,如果我没猜错,小娇应该在里头。」 林太太自然是不信的,但此时柴房里有些动静,她的心狠狠跳了一下,赶忙上前将柴房的门打开。 柴房里自是没有灯的,但外头的光线照进去,也能看到柴房里有两个人。 躺在柴堆上的是一个小女孩,显然就是小娇,可是小娇已然奄奄一息,另一个人背对着他们,正恶狠狠地掐着小娇的脖子,一边低吼着—— 「给我……快给我……」 第21章 林太太见状惊叫了一声,抄起门旁的扁担就往那人头上打去,「你这杀千刀的,居然要杀我女儿?看我不打死你!」 这一扁担下去力道可不轻,那掐着小娇的人动作瞬间停了,慢慢回头看了林太太一眼,最后倒地昏了过去。 而他这一回头,众人也终于看清了他是谁。 「顺子!」 ☆☆☆ 锦琛帮忙将林来顺与小娇分别抬回了房间,林太太也顾不得自己得罪过衣向华与锦琛,请他们帮忙照看一下儿女,自个儿哭哭啼啼地去找大夫了。 幸亏他们发现得早,小娇只是饿昏了又吓得严重,还被掐了一会儿,现在陷入沉睡。 但林来顺的情况就有些不妙了,昨日见他已是脸色不好,今天更是直接变成青白色,眼眶深陷像骷髅一般,过去那种温和的气质变为一种戾气,头上被自己母亲打了一扁担,滴下来的血流到脸侧,整个人看上去好不可怖。 锦琛与衣向华坐在林来顺的房里,气氛凝重。 衣向华担忧着林来顺的情况,她不解为何一个原本温文儒雅的人会突然变得如此暴力恐怖,但锦琛与林家八竿子打不着一点关系,却也脸色铁青,不发一语。 她自然发现了他的异状,不由问道:「你怎么了?」 锦琛的神情变了几变,像是在挣扎要不要说,最后他才下定决心,沉声说道:「这个林来顺的情况,和我在京里遇到的事一模一样。」 「什么事……」衣向华很快地反应过来。「你在京里遇到的祸事?」 锦琛点了点头,神情凝肃。「我在京中就是个纨裤子弟,成天吃喝玩乐,自也有一票不着调的朋友。其中有个叫李森的,是兵部侍郎的儿子,我虽与他交情不深,他却喜欢与我们几个鬼混在一起。 「原本大伙儿一起玩得好好的,某一天开始李森就不出现了,我们觉得不对劲去挖他出门,李森却整个人瘦了一大圈,脸色奇差,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不时还会暴怒控制不住情绪,就像他一样……」 他比了比床上的林来顺。「直到有一天,聚会时我喝得多了,欲先离开回侯府,李森却硬要过来与我同乘一车,在马车上我因为不舒服不愿搭理他,他不知怎么地突然发起狂,不仅眼睛都吊了起来,口吐白沫,还伸手来要掐我,当时他嘴里喊着的就是『给我、给我』,我吓坏了,将他推出马车,想不到他掉下马车后居然死了。」 说到这里,锦琛喘了口气,像是还无法由李森死去的场面缓过来。「我虽然不成器,却也不会故意害人,可是那种情况下我百口莫辩,即使后来我爹请来刑部有经验的的老仵作验屍,证明李森是自己暴毙的,他的外伤不足以让他死去,但每个人都觉得是我下的手,必然是我用什么查不出的方法杀死了李森。我与他无仇无怨的,杀他做什么呢?」 想到京城里流言缠身、众叛亲离的绝境,锦琛将脸埋在双手里,仍然觉得痛苦。 他的话说完了,房里陷入一片寂静,锦琛不禁想着,衣向华会不会也怀疑其实李森就是他杀的?他只是找了个借口逃离京城,躲到这乡下地方来,是个一点担当都没有的男人…… 想不到,他突然感觉到一双手抓住了他的双手,令他不得不抬起头来,看见的便是她清澈的目光以及温暖的神情。 「我相信李森不是你杀的,你不是那种人。」衣向华很相信自己的直觉,「你也要相信自己没有做错事,不需要被自责的痛苦綑绑。」 「我没做错事,可是我逃了……」京城的人都以为他是畏罪潜逃,锦琛一想到他人鄙夷的眼光,就难受得快喘不过气。 衣向华却更坚定地握紧了他。「锦伯伯送你来,说得很清楚,你是来历练的。那么他对你的期许,就是在这段期间你要变得更强大,然后回到京城为自己洗刷罪名,挽回名声。」 第22章 「是这样吗?」他有些茫然地望着她。 「当然是。」见到如此脆弱的他,衣向华觉得有些心疼,明明那个口中自称小爷的嚣张少年才是他的本色啊! 她定定回视他的眼,「我告诉你,我衣向华的未婚夫,不是那样没担当的人,如果你继续这样自责,那我就退亲嫁给别人。」 「不许!」锦琛猛地抓住了她的双肩,他突然发现,比起京城的冤屈,失去她的痛苦,才是真正的难以忍受!他不假思索地紧抱住她,低吼道:「你是我的!不许你嫁别人!」 衣向华没有挣扎,只是轻拍着他的背。「那你就要振作起来,等日后回到京城,你会亲自让真相大白,平反罪名,用功成名就来搧那些不明是非者的脸!」 锦琛被她说得如惊雷轰顶,如同由那自责矛盾的暗黑深渊中看见一丝光明。那种宛如得到救赎的感受,让他心跳激越,久久无法平复,最终他只能埋在她颈间,闷声说道:「好。」 「好你还不放开。」衣向华轻轻打了他一下。 但锦琛情绪已恢复过来,有这样吃豆腐的好机会岂能放过。「不要。」 衣向华无奈,「你会被我爹和弟弟胖揍一顿。」 「让他们打。」锦琛抱得更紧了。「你是我未婚妻,抱一下怎么了?」 刚刚还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现在就耍起无赖了,衣向华简直要被他气笑。她推了推他,示意他看向床上的林来顺。「顺哥好像要醒了,你放开我。」 锦琛才想起这是别人房间,讪讪然地放开了她。 林来顺果然醒了,但神情却非常狞狰痛苦,口里还喃喃说着,「给我……快给我……」 「他到底要什么?」锦琛皱眉,觉得事情不单纯。 衣向华还没来得及回应,外头林太太已匆匆带回了大夫。 大夫上前一看林来顺的情况,叹了口气,由医箱里掏出了一包小小的药粉。 「这个放到他鼻间,让他吸一口就好了。」拿出了药,那大夫还一脸肉疼的样子。 林太太忙不迭地拿了药粉,放到林来顺鼻间,想不到林来顺像见到兔子的老虎一般,猛地抓住母亲的手,抢过那包药粉,用力一吸,接着发出一声舒爽的低吟,终于安静了下来,只是眼神呆滞,任凭林太太怎么唤他都没有回应。 大夫摇了摇头。「别理他,让他睡一觉就好了。」 锦琛看着这一切,终是忍不住开口问道:「大夫,那是什么药粉这么神奇?」 想不到大夫耸了耸肩。「我也不知道。近来镇上的读书人不少都吸食那药粉,说是可以提神,最后都变得像床上这小哥一样,不时便会癫狂,只要让他们再吸上一口,症状就消除了。所以我也透过关系去买了一些来研究,却是没能搞清楚药粉究竟是什么做的,那一小包就要一两银子,可昂贵了。」 锦琛二话不说,由怀里掏出银子,「给我一包。」 那大夫难以言喻地看着他。「这位公子,老夫建议你可别轻易尝试,那药只怕不是好玩意儿。」 「我知道。」锦琛笑了笑。 大夫最后还是给了他一小包药粉,锦琛一拿到便打了开来,本能地想要闻闻看是什么味道,想不到一只玉手盖在了药粉上。 「别!你想变得和顺哥一样吗?」衣向华小心翼翼的把药粉拿到自己手上。「我有办法弄清楚这里头有什么成分。」 「你要怎么做?」锦琛也才反应过来自己方才的动作有多蠢,不由赧然地摸了摸鼻子,好奇地问。 衣向华神秘地一笑,「我可以问问路边的小草啊……」 锦琛就这么看着衣向华走到屋外,又蹲在路边开始与一株红绣球交头接耳,他越看越不对劲,挑了挑眉便走到她身边蹲下,看看她究竟在说什么。 第23章 衣向华意识到他靠得极近,也没赶人,只是突然莫名其妙地朝着盛开的红绣球喃喃说道:「他是我未婚夫。」 这是在向这朵花介绍他?锦琛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才会这么认为,但她认真的表情告诉他,恐怕他是对的。 之后就不见衣向华再开口,她只是侧耳倾听着,不知怎么转过头来别有深意地看了他一眼,看得他莫名其妙,之后他便看到她朝着红绣球花伸出手,几朵红色小花儿居然落在了她手上。 她将花拿给他,说道:「尾端有花蜜,是花儿请你吃的。」 锦琛莫名其妙地接过了花,又莫名其妙地吸起花蜜,空白着脑袋尝到那一点甜味,但他就是觉得这整件事有些啼笑皆非。 不过,他看向她的目光有些古怪了,莫非她当真听得懂那些植物的话? 不待他思虑分明,衣向华已拉着他站起来,拍了拍皱了的裙子,慎重地说道:「我已经知道那粉末大概是什么了。」 锦琛一下被转移了注意力,也无心追究她与植物间那古怪的互动,急急问道:「是什么?」 「那粉末是用古法炼丹的方式,从植物提炼出毒素……」她一口气说了七八种植物,「……但主药是朝颜花、曼陀罗以及黄樟,这几种植物都有令人致幻、麻木的功能,甚至麻沸散的药方里也有曼陀罗花。而你手上的毒粉,一开始吸食后会让人短时间内精神抖擞,浑身畅快如游仙境,所以这毒粉在读书人之间口耳相传,只是价格不菲,才没有广泛的散播开来……」 她抬了抬下巴示意了下林家,语气沉重。「这毒粉吸久了会上瘾,不吸食便一蹶不振,必须重复使用才能维持精神,一旦停下便痛苦不堪,脑中产生幻觉而发狂暴乱,顺哥就是这个样子,除非他能坚持住不再吸食,一年半载的总会让毒瘾消退,否则再吸下去就只有一死。」 「所以李森应该也是吸食了这样的毒粉。」锦琛心头一动,脸色陡然难看起来。「一个李森,又一个林来顺,都这么巧被我遇到了,足见吸食毒粉的人应该已不少,而且南方北方都有,散播的范围已然相当广泛,制作出这些粉末的人究竟有什么恶毒的用心?」 过去胸无大志的锦琛,第一次在心里下定决心,想要做一件大事。 「华儿,我要查清楚这件事。」他看着她,眼睛里闪着熠熠光亮。 「我会帮你的!查清楚了这一切,也能还你清白。」衣向华也表明态度,她对于制作出这般毒物的人,同样深恶痛绝。 锦琛却有些顾虑。「这事只怕很危险。」 「你放心,我都不用出面的。」她指了指方才那株红绣球花,「我的耳目多着呢!而且有我在,你要打听什么消息也方便些,这会儿由不得你不信了……」 锦琛的表情有些一言难尽,他的理智很难接受这样光怪陆离的事,但情感上已经相信她了。对于她无条件的信任及帮忙,他心中动容不已。 当初他在京里出事时,那些与他称兄道弟的男人,还有自称对他倾心已久的女人,全跑得一个不见,相较之下,衣向华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待他真是没话说了。 这样美好的女孩,竟是他的未婚妻呢!如果他不混出个名堂来,怎么对得起她? 由于满脑子充满着对她的情感,情窦初开的愣小子不知不觉地脱口而出道:「我一直觉得我爹办事不牢靠,不过有时候不得不承认,身为长辈眼光还是比我这个小辈好得太多了……」 「什么意思?」衣向华一下子没意会过来。 锦琛俊脸一热,不由清了清喉咙,回到正题,总不能人家认真专注的想帮他,他脑子里还在想些乱七八糟的事。 「没什么,我只是想着,要制作这么大量的毒物,还要散播得这么广,绝非一人之力可成,我总要找出是谁在做这些东西。你既然说这毒粉的主药是朝颜花、曼陀罗花及黄樟,要提炼毒物总要大量种植,我想我可以从这方面着手。」 第24章 衣向华听得眼睛一亮。「既然如此,我来和你说说这些花的特性吧!」她一项一项细数起来。「朝颜花不挑土质,但喜欢温暖的环境,耐高温;再看曼陀罗花,喜欢潮湿温暖的溪谷,或光照充足的树林底层;黄樟树更别说了,是赣省的特产,咱们北边临江府还有个樟树镇,整个镇子都在樟树林之中呢……」 锦琛脸色微沉。「由此可见,这毒粉该是在南方种植制作,传到北方去的,而且制作的地方只怕就在这赣省境内。我回头问一下林来顺由哪里得到毒粉,再找衣叔琢磨一下,衣叔见多识广,知道该往哪里去找,我还得回京一趟,去向我父亲借些人手。」 「你……你这一去该要花些时日吧?」衣向华突然问。 「嗯?」他不解她为何突然这么问,但见到她有些怔然的神情,不由笑了起来。「你该不会是舍不得我走?」 衣向华粉脸微热,竟是没有否认,反而走近他,蓦地抬起手摸他的脸。 锦琛傻眼了,这这这未免也太主动了一点,这甜蜜清灵的女孩只消这么一摸,他觉得全身的火都被她点起了,好想像上回那样,把无比柔软无比香馥的她抱到怀里…… 才这么想入非非,她突然缩回了手,朝他狡黠地一笑,「我先确定你皮肤的状况,你这趟回去肯定不会少钻树林,我准备一些药给你,抹在身上可以防蚊虫。」 说完她一个旋身,轻快地朝家里的方向走去,头发扫过他的脸庞,像是顺便带走了他的神智,让他怔忡在原地,久久无法回神。 末了,他终是浑身一颤,似乎发现自己被她拨撩了一下,居然马上就溃不成军了,简直是奇耻大辱。 总有一天,他会让她亲口说出,她舍不得他! 第四章 来退亲反成盟友 待锦琛问完林来顺,回到家中已是傍晚,衣云深也由书院归家了。 用完晚膳后,锦琛拿着那一小包毒粉,与衣云深关在书房里密谈了一个时辰,期间衣向华都进去续了两次茶水,添了一次点心,锦琛才终于从书房中出来,看起来倒没有疲累之色,反而神采飞扬,一副蓄势待发的样子。 此时衣向华正在缝制棉衣,为即将来临的冬日做准备。 锦琛来到她身边坐下,凝视着她姣好的侧颜,说道:「衣叔真是深藏不露,难怪我爹一直要我跟他多学点,跟他一席谈话让我茅塞顿开,明白了许多调查的技巧,也确定了要寻找的方向。」 衣向华收了最后一针,慢慢抬起头,「你什么时候出发?」 「明日便走。」他现在满腹雄心壮志,一定要将这件事办成!「林来顺说,那毒粉是夫子所赠,说可以提神醒脑,他好些同窗都有拿到,而他的夫子已在一个月前因心智出了问题送回老家了,林来顺没了毒粉来源才会越来越萎靡。足见时人对那毒粉并不提防,还以为是好东西,我还是越快调査清楚越好。」 「那就来不及做药了呀……」衣向华咬了咬下唇,将手上的棉衣给他。「幸好棉衣先做好了,你试穿看看,南方虽不若北方天寒,但冷风刺骨,你那么怕冷,冬天穿得不够保暖也是够受的。」 既是做给他的新衣服,锦琛喜孜孜地穿上了。他刚来衣家的时候还嫌弃这样的衣服寒酸又土气,但穿久了才发现这些所谓乡下人穿的衣服有多么舒适实用。 他在京城里不乏全身绫罗绸缎,但那样的衣裳穿起来要好看得做得合身,轻轻一刮就坏了不说,动作也不能太大,否则关节或胯下处容易绷开,那可会将脸丢尽,哪像她做的衣裳结实耐穿、舒适透气,上山下田都还不容易破。 穿上后,衣向华让他举手又转了一圈,有些惊讶道:「你居然又壮了?还长高了!我按夏天衣服的尺寸帮你做,袖子和下襦已经有些短了,我替你放长些,你手伸出来……」 衣向华就着他的手长直接拆了线头,放长袖子又开始收边,锦琛坐在她身前,看着她替他缝衣,只觉温馨宁静,眼下的画面应该就是他们的未来,他会有一个贤慧的妻子,处处关心他,照顾他…… 第25章 而他也会保证,她嫁给他之后,一辈子都能如此和乐安稳。 「好了!」衣向华动作俐落,三两下便做好,抬头看到他在发呆,不由噗嗤一笑。「你先将衣服换下,我拿个东西给你。」说完她便离开了厅里。 直到她的身影看不到了,整个空间只剩他一人,他才觉得心中有些失落。原来不舍的感觉是这样的,心像被剜去了一部分,忽视它就不痛,但意会到它便令人难忍,可能要等到团聚的那一天,缺失的部分才能圆满。 衣向华很快就回来了,她拿着一个篮子,锦琛接过一看,里头竟是三个盆栽。 「这是丁香、茉莉与香樟,均有清神醒脑的功效,而我种的这三盆香气更足,花期更长。原本想替你晒干放在香囊随身携带,对你查案应该有些帮助。不过你明日便走,眼下是来不及了,只能你自己处理了。」 锦琛幽幽地望着她。「我没有香囊。」 「香囊我近日也没有多绣,不然你离开时顺路去镇上买一个……」 不等她将话说完,锦琛突然伸出手,将她挂在腰间的香囊扯下。「这个我要了。」 衣向华好气又好笑地望着他。「这香囊都旧了!而且它是我学女红时第一个绣的香囊,针脚不好,只是留着做个念想,茉莉花都让我绣成了满月,你戴着会让人笑的。」 「是你做的第一个更好,我就喜欢它。」锦琛深深地望着她,急着做这些东西,还不是担心他,虽然她没说,他却感受到了满满的关怀,不由心头一暖。他突然举起香囊放在嘴边,轻轻吻了一下。「你相信我,无论此行如何,我一定会回来找你。」 衣向华一怔,耳根都热了起来。瞧见他有些得意的坏笑,突然反应过来这是他回应她午时在林家前摸他脸的撩拨呢! 可他的回击可不只这样,他拦住她欲走的脚步,刻意带着些轻佻问道:「你可知女人送香囊给别人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衣向华不解。 「示爱的意思。」他极为暧昧地望着她。 衣向华有些羞恼了,这家伙怎么这样坏呢?明明是他自己抢走的,说得好像她巴着他不放似的。瞧着他沾沾自喜的模样,她一阵好气,索性拉开门,将院里乘凉吃点心的红杏与衣向淳全唤了过来。 「什么事啊姊姊?」衣向淳边问着,手里还拿着块桂花糕。 「可是姑娘又新做了什么甜点?」红杏笑得眼儿眯眯,吃得两腮鼓鼓。 见到这两个吃货,衣向华简直没了脾气,她一屋子都养了些什么样的人,怎么个个都傻气?尤其是那个明明傻还以为自己很聪明的男人…… 衣向华极力平静有些失控的心跳,淡淡看着锦琛,口中问的却是衣向淳及红杏,「我问你们两个,你们收过我做的香囊吧?」 「收过啊!」衣向淳笑嘻嘻地侧身,他现下就挂在腰上呢! 「我也收过,端阳节的时候姑娘给的,还是虎形的呢!」红杏反而是挂在胸前,得意地拉出来献宝。 锦琛笑不出来了。「为什么我没有?」 「因为去年端阳节那时你锦小爷还在赌气啊……」衣向华有些好笑地觑着他。「然后今年端阳节,你顾着和他们抢粽子,弄得弟弟都哭了,我当然要安抚他,作为你的惩罚就是没有香囊!」 锦琛想起来了,去年那时他才刚来衣家没几天,瞥扭得很,什么都要为反抗而反抗,为了赌气甚至连粽子都没吃,更别说香囊了,至于今年的端阳节,他压根也没想到什么香囊,只记得吃粽子。 「示爱?嗯?」这会儿换衣向华扬唇一笑,收拾了绣篮便抬着头,像只骄傲的孔雀离开,留下锦琛原地跳脚。 他突然转向了厅里的红杏与衣向淳,粗声道:「把你们的香囊给我!」 第26章 「为什么?」大小两枚吃货自然是不愿意,尤其他作风像抢匪似的。 锦琛挑了挑眉。「我明日便回京城,京城里有家老牌的糕饼店,做出来的松子糕、玫瑰酥、莲蓉糕、豌豆黄……连皇帝都说好吃!你们若把香囊给我,待我从京中回来,便带一大盒给你们。」 「这个……」两枚吃货犹豫了。 「你、你,一人一大盒。」他加强了诱因。 「好!」吃货们相当干脆的交出了香囊,反正香囊每年端阳都能拿一个,要不缠着衣向华她也会做,但京城里的点心可不是常常有,傻子才不换。 锦琛诡计得逞,便让他们两人离开,随后妥善收起了香囊。 「明年我就娶了她,以后什么都是我的!」 ☆☆☆ 南方炎热,夏天彷佛很长,秋天又很短暂,蝉声凄厉地叫了好几个月,太阳的热度仍蒸腾着土地,一眨眼人们就开始穿起袄子,才刚看到叶片转红,随即掉落枯黄。 今年冬日似乎特别冷,北风呼呼的吹,日光埋在厚厚的云层里,天空也阴暗了许多。 衣向华早早便起,天还黑着,做好早膳后摆到了桌上,但看到自己多拿了一副碗筷,又是懊恼地将其收起,「锦琛走了也有三个月,现下到了何处呢?应该已经不在京城,转回赣省调查了吧?他这么怕冷,不知道穿得暖不暖和。」 看着总是少一人的餐桌,衣向华不由觉得气闷,索性走到外头替植物除霜。冬日早晨冰冻寒冷,植物表面会结上一层霜,若任之不管,叶片可是会腐烂凋零的,要在太阳出来之前替植物花叶淋上井水,因为井水冬暖夏凉,可降低寒害。 她到井边打了一桶水,辛辛苦苦提回了前院,又更想念锦琛那个免费的劳力了。虽然他脾气坏得很,常常一边挑水一边碎念,不过他的确日日都替她做好了所有粗重的工作。才与他相处一年多,她几乎都不习惯挑水这项工作了。 如今正是山茶花盛开之时,她拿起水瓢,舀出井水小心翼翼的淋在院子里的山茶叶上,间或抚摸一下娇艳的茶花,忍不住喃喃问道:「我怎么就这么想他呢?」 这时候日光由云层中破晓而出,朝阳照着叶片花朵上的水珠,闪闪发光,彷佛山茶树也正在回应着衣向华的问题似的。只见她猛地停下淋水的动作,却是愕然地瞪着山茶树,最后把水瓢一扔,双手捧着发烫的脸。 「原来……这就是男女之情吗……我对他……」 好像一时之间还无法接受这个结果,衣向华在院子里呆站了好一会儿,太阳都爬得老高了,直到大门被敲得震天价响她才惊醒,却出人意表地眨了眨灵透的眼眸,笑若朝阳。 「我们是未婚夫妻,这不是理所当然?我不羞的!」她伸出手指点了点开得最盛的那朵粉山茶花,趾高气昂地皱了皱鼻头。 花朵儿恍惚之间似乎颤了颤,衣向华轻笑一声,才离开前去开门。 大冬天的这么早有客上门倒是稀奇,衣向华将院门拉开一看,门外是一个老者,年约五、六十,身上穿着一袭薄袄子,看上去料子不错,但脸却被冻得青紫。 「唉呀!老伯你快进来!」衣向华还不知对方的身分,但见他冷得直发抖,便欠身示意他快些进门。 那老者迟疑了一下,还是受不住冻举步进了衣家院子。 衣向华直接将他领到正厅,厅里众人正在用早膳,见到这个浑身都快结霜的人,全吓了一跳。 衣向华飞快倒了一杯热茶塞到老人手上,然后引着他到靠近炭炉的地方坐下。「老伯你先喝口茶,坐会儿暖暖身子。」然后她飞快地转向衣云深。「爹,能借一件你的厚袄子给这位老伯穿吗?」 衣云深点了点头。「快些,让淳儿去我房里取。」 衣向淳闻言跳下了凳子,迈开小短腿跑得飞快,不一会儿便取来一件厚棉袄,直接交给了那老者。 第27章 「老伯伯请穿。」衣向淳眨着大眼,圆嘟嘟的脸看上去十分可爱。 老者也不推辞,他当真冷得不行了,连话都说不出来,用尽力气朝衣向淳点了个头致谢,便从善如流的将棉袄穿上。但这样还不够,那种冷像是由身体里往外窜,一下子恢复不过来,他的手抖得杯子都拿不稳。 衣云深见状眉头都锁紧了,「这样不成。红杏,你去将早上烧的热水抬到浴间,在澡桶里兑好,让这位老伯先泡一下。」 红杏知道时间紧迫,急急忙忙地去了,衣云深则是亲自领着老者到澡间泡热水,衣向淳也跟在后面帮忙,至于衣向华则是转头又钻入了灶间。 约莫过了两刻钟,那老者穿着厚棉袄,红光满面地出了浴间。泡完澡的他浑身舒坦,觉得自己彷佛逃过一劫,方才有一瞬间他当真觉得自己会被冻死。衣家人如此热忱待他,想尽办法替他驱寒,说是救命之恩也不为过。 他鞠躬作揖好好地谢了一番衣云深,衣云深自是客套一番,遂领着他回到正厅。这段路会经过院子,方才进门时冷得脑袋空白,老者这才有心思打量衣家的环境。在浴间时他已惊讶这屋子的干净整齐及便利,现在再看院子,如此寒冷的天气竟也花开处处。 屋角那树腊梅已点满黄色小花,几棵茶花红粉相间也正艳美,还有池塘边的水仙花,沿着篱笆脚一整排的富贵菊……他敢说这一路行来,衣家的院子绝对是他看到最生气盎然的地方。 衣云深见他看得入迷,不由笑道:「这些花花草草是小女的兴趣,我见她种得好,便由着她折腾了。」 「衣先生忒谦了。能在冬日将花卉种得如此茂盛,令媛可不简单。」老者不由赞叹着。 听别人赞美自己女儿,衣云深自是高兴的,他与老者边走边聊,很快地便回到了正厅。 此时厅中已多添了一座炭盆,屋子里暖烘烘的,衣向华带着衣向淳及红杏围着桌子坐着,桌面上的早膳也早收拾干净,只是多出一锅香气袭人的热汤,蒸气腾腾冒着,不消说,天寒地冻喝这个一定过瘾! 衣向华见衣云深与老者回了,笑着起身招呼道:「老伯来一起喝碗羊肉汤吧!大冬天的喝这个最好了。」 衣向淳与红杏同时看向了衣云深与老者,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像是在埋怨怎么去了那么久,害得他们苦等,香喷喷的羊肉汤在眼前竟不能喝。 老者见状险些没笑出来,接过衣向华递来的汤碗,谢了一声后坐下。而他这一落坐,所有人面前都多出一碗汤,等衣云深开动后,众人也不客气,纷纷吃将起来。 老者捧起汤碗喝了一大口,他也真是饿得慌了,兼之又想保暖,看着这热腾腾的汤就欣喜。原本对味道没什么期待,想不到这汤入口浓郁鲜香,羊肉则是嫩而不柴,比外面能买到的都好喝许多。 这一喝便停不下来,直到碗底朝天他才放回桌上,意犹未尽地赞了一声。「姑娘好手艺!」 衣向华自是连道不敢,衣云深这才浅笑道:「老伯远从京城而来,应是安陆侯府的人?」 那老者讶异地回道:「衣先生如何知道我从京城而来?又如何知道我是安陆侯府的的人?」 衣云深淡然解释,「老伯衣着不凡,那薄袄可是京城最新款式,别的地方都还未普及的。而会特地远从京城来寻我的人并不多,安陆侯是其中之一。侯爷是徽省人,老伯说话带有徽省地方的口音,我便大胆猜测老伯是安陆侯府来的。」 突然衣向淳嗜嗜笑了起来。「老伯伯刚好与锦伯伯一样呢!锦伯伯是春天来的,却穿着厚衣,进门差点没热昏;而老伯伯是冬天来,却穿着薄袄,差点没冻昏。」 衣向华轻轻捏了下他肉乎乎的脸蛋。「就你话多!从京里来到我们镇上,怎么也要一个月,当时老伯或许听人说南方并不冷,所以才会只带了薄的衣服。不常来南方的北方人,错估形势也是正常。」 第28章 的确如此啊!老者内心深以为然,他就是听了回京的锦琛说南方十分炎热,秋天连一丝凉意也无,所以他便大胆猜测冬天必然不冷,想不到猜错了。入了赣省后,这一路行船而来,江面上的冷风差点没把他冻死。 老者这才不好思地道:「一入门便累得诸位忙碌,真是难为情,多谢衣先生、衣姑娘、衣公子与红杏姑娘。老夫是安陆侯府的总管,敝姓冯,你们称呼我老冯便好。」 「久仰了,冯总管,不知冯总管此次前来所为何事?」衣云深有礼地问。 说到来意,冯总管突然面露尴尬。因为他其实是奉安陆侯夫人——也就是锦琛母亲胡氏的命令,来通知衣家解除婚约的。 世子回到京中后,除了与侯爷借了大批暗卫与亲兵外,还央了侯爷明年至衣家下聘,他想娶衣家姑娘过门。 想不到侯爷夫人一听到这话整个人就炸了,侯爷当初只说让儿子出京避祸,远离流言是非,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儿子有个未婚妻,还是个乡下泥腿子! 这样的不喜,胡氏自然不会在锦琛面前表现出来,但锦琛离京后,她却与锦晟大吵一架,不顾父子俩的意愿,一意孤行地直接派冯总管至南方向衣家退亲,拿回庚帖与信物。 原本想着来衣家耀武扬威、文攻武吓一番,要退亲应该很容易。想不到他这一路遭了罪,差点没冻死在半路,一来到衣家就受到热情招待,简直可以说是救了他这条老命。 这衣家主人衣云深,器宇轩昂、不卑不亢;女儿衣向华清丽脱俗,气质不凡,比起京中贵女都毫不逊色;就连看起来才五、六岁的儿子衣向淳都是聪明伶俐,乖巧听话。 面对着这么一家子人,退亲的话他根本说不出口,甚至他还隐隐觉得,侯爷夫人认为乡下村姑配不上她儿子,但他觉得明明是世子纨裤骄纵、一事无成,配不上衣姑娘才对呢! 于是他清了清喉咙,笑得有些尴尬,「世子此行是要办正事,我是……奉侯爷的命,来等世子的!」 ☆☆☆ 冯总管因此在衣家住了下来,渐渐地,他被衣家小院的温馨气息感染,也不再那么拘谨了,甚至还会和衣向淳一起玩儿,或是教红杏一些服侍人的道理与窍门。 当然,更多的时间,他会偷偷观察衣向华,看她是否真有世子说得那么好。 小姑娘的生活很简单,天未亮就起,挑水烧水煮早膳,而后到院子里侍弄花草,教弟弟读书;午间她会亲自送做好的午膳去书院给衣云深,下午做些家事或女红,捣鼓些腌菜果酱什么的,待到晚膳做好等衣云深回家,众人一同用膳,然后早早便灭灯睡了。 就是这么朴实无华的生活,偏偏让她活出了兴味。她侍弄的那些花草长得着实精神,他在京里都没见过冬日能如此盛开的花朵,连松柏等不怕冷的树,换了别的地方在冬日多少也萧条,但在她手中就是青翠挺拔、枝繁叶茂。 四周邻居不乏有为这些植物盆栽来找她的,她总是不吝惜地教导对方。附近的孩童们也喜欢与她亲近,因为她每每做什么好吃的,那些孩童也都有一份。 但她可不是一味宠溺,她会教孩子们如何劳作,如何友爱,如何孝顺,所以那些孩童的父母也很放心让小孩到衣家来,可以说她与生俱来就有种亲和力,这也是冯总管第一次在一个十来岁的女孩儿身上看到的过人特质。 因为衣云深的关系,有时衣家会有身分不俗的访客,衣向华总是能应对得很好,谈吐不俗,落落大方。就冯总管看来,她完全具有一个当家主母的本事,就连侯爷夫人胡氏,她称得上在贵妇圈很吃得开了,都缺乏了一份衣向华拥有的游刃有余。 更不用说她照顾父亲弟弟,甚至是红杏这个丫鬟或自己这个客人,都是面面俱到——衣裤鞋袜绝对保暖舒适,屋子院子总能打理得温馨宜人,做出来的各种吃食没有不美味的,父弟爱她敬她,丫鬟忠心耿耿,客人宾至如归。 第29章 总之,衣向华就是一个无处不好的丫头,如果一定要挑,那就是出身寒微了些,这倒不是她的毛病了。 所以侯爷夫人交代的事,话每每到了嘴边都被冯总管吞了回去,他真的觉得若世子错过这份姻缘,会后悔的绝对是侯府。 冯总管数度欲言又止的状况,自然也落入了衣云深眼中。 这一日,他特地叫衣向华准备了烧锅子,自个儿由镇上打了美酒回来,拉着冯总管共饮。 衣向华拿出了一个烧炭铜锅,锅中间有根烟囱,锅底烧炭,如此汤头会有一股炭香,还可以从烟囱开关去调整火力大小,让锅子得长久保温。 「每到冬日,华儿总会准备烧锅子,这锅底是她不知哪里学来的东北酸菜口味,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切得极薄入锅涮熟,连酸菜一口吃下,酸香甘甜,再用她烙的烧饼沾着一起吃……啊,简直人间美味。」衣云深洋洋洒洒地介绍了一番,然后亲自替冯总管涮了几片肉。 冯总管听得口水都快流出来了,连忙吃了一口酸菜锅子涮过的五花肉,果然就像衣云深说的那般好吃,甚至有过之而不及。 两人言笑晏晏地吃了一会儿,天南地北的聊,情谊似乎又比前些日子有所增进了。 衣云深放下酒杯,这才意味深长地问道:「冯总管,你千里迢迢由京城来,应该不会只有等世子这件事吧?冯总管总管侯府事务,但世子办的事用到的是暗卫与亲兵,那是侯爷亲自掌管的,似乎与府中琐事搭不上边,侯爷若要派人来也该派侍卫长,派冯总管来,说不过去……」 冯总管持杯的手一顿,终是苦笑道:「还是瞒不过衣先生。其实我不是侯爷派来的,我是侯爷夫人派来的。」 「侯爷夫人派你来的目的……」衣云深也是知道胡氏为人的,那么冯总管的来意他心里也有些底了。「与华儿的婚约有关,对吗?」 横竖都开了头,冯总管也不再隐瞒,直言道:「是的。世子前次回京与侯爷借人办案,同时说到了他想向衣姑娘提亲。夫人因为对衣姑娘不了解,对此……呃,对此……」 「对此嗤之以鼻,觉得世子的未婚妻竟只是个乡下女孩,根本配不上他,对吧?」瞧冯总管说不出口,衣云深索性替他说了。 冯总管有些难堪。「是了,侯爷夫人确实……对衣姑娘的成见很深,所以她派我来,就是想和衣家退亲。」 「既然如此,冯总管在寒舍也住一段时日了,怎么没有提起此事?」衣云深不解地问。 「因为,我根本挑不出衣姑娘什么毛病。」冯总管正色起来。「衣姑娘外貌出众,蕙质兰心,举止高雅,对内对外都打理得井井有条、落落大方,就算是京城贵胄的大家闺秀,也不见得有衣姑娘聪明能干,我实在找不到任何退亲的理由。」 他不敢说的是,相较于衣向华的优秀,衣家不退了世子的亲就不错了…… 闻言,衣云深骄傲一笑。「你别看华儿在乡间成长,从小到大我与亡妻对她的教育,就是高门的当家主母,对内需持家有道,宜其室家;对外则遇事不乱,进退得宜。自亡妻故去后,华儿就是我衣家实质的当家,我和淳儿的生活都是她一手照顾,你看我们活得多好,她就有多好。」 冯总管狠狠灌了一口酒。「衣先生,侯爷夫人要我尽快将事办成,年前就回京城。但我当真办不成侯爷夫人交代的事,更不想昧着良心说衣姑娘不好,偏偏这事我又不能与侯爷说,否则便有挑拨他们夫妻失和之嫌,你说我该如何是好?」 衣云深倒是气定神闲,一点也没有女儿可能被退亲的忧虑。「冯总管可曾想过,侯爷夫人为何要急着办这件事?」 「还不是怕世子……」冯总管会意过来衣云深的暗示,突然拍了下大腿,拔高了声音。 「是了,世子!」 第30章 衣云深淡淡一笑,一副什么都智珠在握的笃定模样,「这件事锦琛岂会答应?侯爷夫人若问起,你背后有世子,侯爷夫人就算知道你没办成事,总不能迁怒她儿子。冯总管且多待些时日,待世子回来,我相信他的反应不会让我们失望……」 虽然老想着不愿自家好白菜被猪拱,但是女儿被人退亲这点他可不接受,况且锦琛住在自家的表现也有目共睹,虽然对衣云深来说仍差强人意,但勉强也算是认可了这个女婿。 ☆☆☆ 过了立冬,赣南一带几乎就有了年节的气氛,家家户户忙着做香肠、腊肉、腊鱼、板鸭等等,有的还会酿制糯米酒。衣家自也不例外,衣向华揪着红杏与衣向淳打下手,买了几十斤的鸡鸭鱼肉和调料便开始制作。 当地的腊味习惯掺辣,但衣云深其实是京师人,习惯的腊味是加了酱油的咸香,所以衣向华便两种都做了,解了父亲的乡愁,也让客人能吃到当地的新鲜货。 至于糯米酒便是衣向华的独门手艺了,十里八乡的还没喝过比她酿出来的糯米酒更好喝的,她总是能选出最好的糯米,甜酒麴也是自己制作。她相准了父亲的喜好,衣云深爱喝带甜味的酒,且尾劲要够,却不能让人烂醉,那种微醺的状态是他这等文人最爱的。 所以衣向华的糯米酒酿制十日后便要放入窖藏,但也不能放得太久免得酒越来越浓导致味苦,甜味也会淡去。所以时日得计算好,待到要喝的前一日酿好最是适当,开封过滤后便是香醇味甘又劲道足的稠白酒水。 到了腊月下旬,几乎天天逢吁日,市集上人山人海,好不热闹。 二十四祭灶神,这一天官署封印,诸生散馆,远人归家……可是她等了又等,锦琛仍然没有回来。 除夕那日,大家都穿上了新衣,连冯总管也得了一套,乐得他面上喜孜孜的,心中的忧虑也去了不少。 衣向华整日忙着蒸糕点、炸年货、做米课等等,红杏则被派了洒扫庭院的工作,衣云深拉着儿子写春联画年画,连冯总管都帮忙贴了春联窗花,还到门口放了鞭炮。 虽是小家的过年,这种人人忙碌欢欣的氛围让冯总管很是动容。京城侯府的年节,往往是下人忙着置办年货,准备各种东西,主家忙的是与其他高门贵户来往走动,虽说也是热闹滚滚,却少了一种亲切感。 年夜饭满满当当摆了满桌,都是当地的风味。赣南人习惯鲜辣酸香,口水鱼、荞头炒腊肉、清炒雪豆、粉蒸肉、黄板、烧鹅拼腊肠、虾仁滑蛋、红烧鸭子……甚至还有一道佛跳墙。所有人围着桌子坐定,都觉得目不暇给,谗虫大动。 「光是这一桌就让我不想回京师了啊!」冯总管赞叹着。 衣云深的神情却有些古怪。「虽说是团圆饭,这也太多了点……」 还不是想着那个人不知道能不能及时赶回,所以做多了吗……衣向华有些不好意思,口头上却只能拉了其他人下水,「我只是想让冯伯多尝些特别的当地菜,还有弟弟和红杏也顶能吃的,这样应该不算太多……」 「我可以的!」衣向淳连忙表态,小胖手举得老高。 「我也可以的!」红杏也不落人后,还拍了拍自己的肚子。 两枚吃货的表现引得众人哈哈大笑,正准备开动大快朵颐时,院子传来了敲门的声音。 屋里的人沉默了一瞬,衣向淳先跳了起来,「会不会是锦哥哥回来了?」 红杏也反应过来,连忙站起要去开门,却见衣向华早已坐不住,抢在众人之前就奔了出去,让席上的衣云深与冯总管忍不住交换了会意的一眼。 衣向华奔到门口,口中喘息吐着白烟,却等不及气息平缓下来便急匆匆拉开院门,果然看到她思念了好久的那个人一脸风霜的站在外头。 瞧见来开门的是她,门外的锦琛眼睛一亮,竟是一脚踏前便抱住衣向华。「我回来了!我回来了!你想我吗?」 第31章 衣向华猛地被抱住,怔愣了一下,而后轻轻地靠在了他肩头。「想了。」 锦琛以为自己听错了,将她拉开了点距离,狂喜地瞪着她,之后见她目光带笑平静如常,他便也轻咳了声,找回他世子爷的架子。 「那是自然。像我这般英俊潇洒、文武双全、玉树临风、才华横溢之人,让你挂念也是应当的。」 衣向华早习惯他脸比盘子还大,好整以暇地反问道:「那你想我吗?」 当然想!日日夜夜的想,朝朝暮暮的想,好几次在山林里埋伏、在暗处藏身,甚至被敌人追杀,想得他满身满心都疼了。可是锦琛哪里有脸把这样的肉麻话说出来,只得不自然地转移话题。「衣叔呢?还有小胖子和红杏……」 「都在吃年夜饭呢!」她似笑非笑地瞅着他。「今日除夕,你恰好赶上年夜饭,今日准备了口水鱼、荞头炒腊肉、清炒雪豆、粉蒸肉、黄板、烧鹅拼腊肠、虾仁滑蛋、红烧鸭子……」 听得她说出一长串菜色,锦琛口水都快流光了,他可是饿着肚子赶路,看着她的眼光像是能将她都吃下去。 衣向华却幽幽一叹。「反正你也不想我,想来我煮的年夜饭你应当也不稀罕……」 「我想你啊!」这句话几乎不经大脑脱口而出,但才一出口,锦琛便看到她一副果然如此的神情,不由抹了下脸。「是啦,我很想你,非常非常想……」 索性脸都丢了,便破罐子破摔。 饶是衣向华一向心绪平和,听到这话也不由满心喜悦,竟是主动伸手拉住他的手。 「唉,你的手好冰,我替你做了手套,怎么没戴呢?」 「我急着赶路一下子忘了……」 她拉着他进到屋里,锦琛看着两人交握的手,心里那点蹩扭早就扔到脑后,更坚定了一定要娶她回家的决心。 待两人进到屋内,其他人见到锦琛也是好一番慰问,团圆的喜悦在这除夕之日显得格外应景。 尤其是冯总管,上回在京中看到世子,已经觉得他变得又高又壮,皮肤也黑了,看上去很是稳健,不若过去的心浮气躁。 这会儿世子自己去查案花了几个月,看上去更比那时又多了坚毅的气质,虽然外表遽遢了点,却给人可靠的感觉。 看来侯爷让世子来这乡下历练,真的是来对了,幸好一开始没有听侯爷夫人的话,怕世子吃苦将他留在京城,否则哪里有这样明显的成长蜕变。 锦琛见到冯总管也很是意外。「冯叔,你怎么在这里?」 「那个……」冯总管相信,即使世子已变了这么多,他若真说出退亲一事,世子肯定能把他打出门,只得找了个借口道:「侯爷夫人不放心世子,让我来这里看世子事情办得如何,过得好不好。」 母亲就是个爱操心的,锦琛也没有怀疑,只是笑道:「我前几月回京和娘说过了,在这乡下吃好穿好,还学了很多东西,比在京里都充实!这几个月在外面虽是吃苦,我却觉得很士三一旧」 冯总管欣慰地笑了,眼眶几乎要蓄泪,世子的变化当真令人可喜,而这一切都要感谢衣家的人。明明这么好的亲家,侯爷夫人为什么要退亲呢……他在心中哀叹。 衣云深则是听出了锦琛言下之意,该是查出了什么重要线索,不过眼下他没有急着问,而是说道:「小子瘦了一点啊!华儿之前替你养的膘都白费了,正好你赶上年夜饭,可得好好补回来。」 「这一趟成果颇丰,一切都要感谢衣叔的指导。」锦琛衷心说道。 「这事不急,你先去梳洗一番,我们等你吃饭。」衣云深拍拍他的肩。 「我去帮锦哥哥烧水!」衣向淳自告奋勇,虽然他常常与锦琛斗嘴,事实上他心中是很喜欢这个大哥哥的。 「那我去抬水。」红杏也乖觉地跟着衣向淳去了。 第32章 锦琛笑着向衣云深致谢后才转向衣向华,不过语气可就没那般恭敬了,而是带着些赖皮。 「你们都穿了新衣,我可有新的衣服?等会儿我要换上!」 「自然是有,岂会忘了你锦小爷的新衣,就搁在你衣箱里,由里到外都是新的。」 「年夜饭我还想吃油烂大虾和红烧肉!」 「油烂大虾可以,红烧肉却是来不及了,但是红烧鸭子也不错……」 「还有,我脸上冻伤了。」 「我待会儿拿药给你,你自己擦上……」 「我手也冻伤了。」 「好,等会儿我替锦小爷上药总行吧……」 两人说着说着,好像小俩口斗嘴一般,慢慢的步入内室。 冯总管看着锦琛拿着衣向华给的帕子粗鲁抹着脸,衣向华原本边走边帮锦琛拍去肩头的灰尘,瞧他擦得狼狈,索性接手替他擦,锦琛也乖乖低着头,两人动作温馨自然,并不给人忸怩之感,冯总管忍不住露出会心的微笑。 「衣先生,我想,侯爷夫人交代的那件事还是算了吧。」冯总管难掩自己看着这一幕的感动。「瞧瞧他们两小无猜的样子,眼中应该都只有彼此,我不忍心……也不应该拆开他们。」 衣云深深以为然,他可是看着这小俩口一年多了,见证他们由陌生到熟悉,不过还是好奇地问道:「那你怎么向侯爷夫人交代?」 冯总管苦涩地一笑,「我在侯府也数十年了,这回拼了总管的差事不要,也会力劝侯爷夫人改变心意,没有人比衣姑娘更适合我们世子了!」 第五章 花花草草帮助大 一顿年夜饭吃得大伙儿肚儿朝天,衣向华去泡了普洱茶让众人消食,大伙儿围着桌子守岁,衣向淳坐不住想去和邻居的孩子一起放鞭炮玩,便让红杏带他去了,而锦琛却说起了他去寻找毒粉来源的经历。 「我回到京里向父亲禀告毒粉一事,父亲见兹事体大,便调给我暗卫二十人,亲兵百人任我派遣,幸而这趟有所收获,也算不负大家的期望。」锦琛喝了一口普洱,但似是不习惯这种味道,皱了皱眉。 不一会儿他眼前的茶已被衣向华换成了桂圆红枣茶,锦琛笑了一笑,端起红枣茶就喝了大半,续道:「当初华儿提到毒粉里有黄樟,我便把目标放在了赣省,兼之各种植物有不同的习性,衣叔替我分析出了几个最有可能的地方,我让手下分成数批去找,才半个月便有了结果,我们在袁州的萍乡一带,找到了大量种植制作毒粉花木的地方,那片土地藏在几座山林之中,可不是只种了几分地,而是种了几十亩地。」 衣云深听了不由点头。「萍乡多山,地势复杂,南有武功曲,北有翁陵山,西面大屏山、云霄山,要藏个花田并不困难。华儿说,数十朵朝颜花和曼陀罗也只能炼出一小撮毒粉,若是种了几十亩地,能炼出来的毒粉有限,要供本地可能都不够了,所以像这样的地方应该还有好几个。」 「衣叔说得没错,在萍乡附近,类似的地方我便找到了三个。又从这三个顺藤摸瓜,在宁州一带又找到其他的花田。其实种田的都是当地老农,他们不知种来何用,只是有人出钱聘雇他们种植,所以这背后的人不仅财大势大,还隐在远处。」锦琛说道。 冯总管听到锦琛有条有理的分析情势,老泪都快掉下来。侯爷把这整件事交由世子自己处理,就是想磨链他,果然世子的成长令人可喜。 「你说得云淡风轻,其实遇到不少危险吧?」衣向华突然插口,指着他腰间的香囊。 「你身上的香囊味道不对呢!」 「这你都闻得出来,莫不是属狗的?」锦琛失笑,但见衣云深表情怪怪的,他马上又正襟危坐。「咳,华儿说的对,这回有几次当真惊险,幸好有你给的盆栽,否则真要栽了。」 第33章 衣向华听得眼睛都瞪大起来,也不在意他方才的打趣了。「我自己调配的花香,我自然闻得出来,你香囊的味道不一样。」 「幸亏我听了你的话,将你给我的盆栽花朵晒干,制作香囊。也不知你那些花怎么培育的,光浇水竟也能开出一茬又一茬的花,摘之不尽,所以我做了好几个香囊,索性分给了那些暗卫。」 锦琛皱眉说道:「我们后来摸到了制作毒粉的地方,因为要知道里面有多少人,如何作业,才能一网打尽,所以在外面埋伏了好一阵子观察。想不到制作毒粉似乎会散发毒气,才躲个半日我们脑袋就开始晕眩了。情急之中我想起了这香囊,便放到鼻间,果然一闻就觉得神清气爽。也就是靠着这香囊,我们成功的伏击了几处制作毒粉的地方,抓到一百五十余人,其中重要的领头人已经先让亲兵送回京里。」 所以他决定要长期戴着这个香囊,除去对她的念想之外,这可是保命的好东西。反正她给的花好养得很,浇水便长,里头的花瓣可以一直更换。 「这是立了大功啊!世子怎么没跟着回京城呢?」冯总管不由急急问道。「而且那还能证明李森的死与世子无关,洗刷世子的罪名!」 「呃……豆.豆.网。」锦琛不语,只是看了看衣向华。 他答应过她,一定会回来找她的。 衣向华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这个傻瓜竟然放弃了亲自证明自己清白的机会,也要为一句承诺千里迢迢赶来,一时间她觉得心里又酸又甜,在桌子下偷偷拉了下他的手。锦琛反抓住她,知道她已通晓他的心意,这一抓就不放了。 衣云深不是没注意到两个孩子偷偷摸摸在桌下做什么,不过锦琛算是他自己带出来的,这桩婚事就算一开始他不太满意,现在也乐观其成,索性就当作没看见,将话题转回了案子「李森暴毙一事,证明这毒粉已渗透到京中,不过这种毒听起来腐蚀身体甚重。时日一久,人力凋零,国力必然大减,对天朝可不是一件好事。」 衣云深想事情一向想得很远,他这么一说,其他人也警醒起来。 「何况这毒粉有成瘾性,吸食者很容易被控制,如果用在颠覆皇权上,那更是动摇国本的灾难。锦琛,你若想再继续调查这件事,不若往这方向去思考,恐怕这桩阴谋的背后主使者,不是只想得到金钱利益那么简单。」 这的确是大问题,锦琛益发觉得毒粉一事水很深,放开了衣向华的小手,向衣云深一揖。「锦琛受教了。」 一桩案件分析到这里,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些沉重,眼下可是除夕夜,这样的气氛不太适合,衣向华那水灵灵的眼眸一转,突然小声地插口道:「你们难道都没想过,这毒粉有没有解药吗?」 「你有解药?」锦琛倒抽了口气,表情震惊。这回连衣云深及冯总管都讶异地看向了衣向华。 她却是不慌不忙,慢悠悠地说道:「解药我当然没有……」 所有人都忍不住给了一记白眼。 「不过,我可以试着做啊!」衣向华不以为意地继续说道:「其实在锦琛去查案的这几个月,我虽没有做出解药,却研究出了一个缓解的方子,那方子虽然无法立即让上瘾者除去毒瘾,但至少能缓解毒发时瘾头上来的痛苦,帮助中毒者成功撑过去。」 锦琛猛地一拍手。「是了!华儿说过这种毒物上瘾者,若有非凡的意志力撑过毒发时的痛苦,那么一年半载不吸食便能戒除毒瘾。有了缓解的方子,能加强戒毒,某种程度来说也是一种解药啊!」 得到了这个消息,气氛终于轻松了下来,锦琛傻兮兮的冲着衣向华直笑,两人又开始斗起嘴来,衣云深只是但笑不语地喝着茶。 冯总管心中百感交集,突然开口说道:「明日我便回京去。」 锦琛惊讶问道:「冯叔为何如此心急?这案子还没完,等到元宵过后我也要回京,可以一道儿走。」 第34章 冯总管苦笑起来,却又说不出真正的理由。「我是奉侯爷夫人之命来看世子好不好,自然得先回去禀报,如果与世子一道走,岂非等于没达成夫人之命?何况刚过正月事多,丢下侯府里的事我也不安心。」 既然如此,众人也不强求了,冯总管与衣云深相视一眼,或许只有彼此知道他急着回去的原因。 他要在锦琛回京前,想办法打消侯爷夫人退亲的想法啊! ☆☆☆ 初一一大清早,一打开家门,衣云深便带着儿女及锦琛在门口放了串鞭炮,象征新的一年财源滚滚,坏事莫近。 冯总管吃了一盆饺子后,也拜别了衣家众人,动身赶回京城。 通常这日是亲友彼此拜年走动之日,衣家虽然在驰江镇没有亲人可拜访,但衣云深身为书院夫子,自然有许多学生及家长前来拜年,且衣家平时与邻里交好,附近人家来串门子的也不少。衣向华索性摆上了各式糖果、桂花酥糖、彻子、油子喂,还有瓜子花生等,打开自家小院迎客。 每个来到衣家的人,莫不称赞衣家小院水木清华、洁净幽雅,孩子们包括衣向淳都玩疯了,在院里跑来跑去,零食也不停地补上,衣向华甚至给了几个亲近的孩子压岁钱,衣家在初一这日还比别人家要更热闹几分。 到了下午人潮散去,衣云深躲懒拉着儿子睡午觉,衣向华让红杏守着院子,自己却带着锦琛往林家行去。 衣向华制作出的毒粉解药,最理想的试药人莫过于林来顺了。 林来顺着实被那毒粉害得不轻,本觉得自己这辈子毁了,想不到衣妹妹居然有能耐研制解药,横竖情况不会比原来更坏,他自是一口气答应。 带着锦琛去林家,也是想让锦琛看看解药使用的效果,毕竟林来顺服用解药也有几个月了,锦琛可是知道之前林来顺看上去有多糟糕,更是亲眼见过李森惨死的可怖情况,就算服了解药也不知能改善多少。 很快地,林家就在前方。年节期间,林家门口也贴上了新的春联及福字,看上去还是新写的,锦琛在门口站了一下,不由挑起眉梢。 「春联上的字还挺不错的,虽然还差小爷一点。这莫不是林来顺写的?他有力气提笔吗?」 瞧这家伙到底是损人还是赞人,话也不好好说,衣向华好笑地道:「是顺哥的笔迹没错,至于他能不能提笔,你等会儿亲眼看了不就知道了?」 由于林来顺先前疯癫的情况传遍乡里,即使过年,来林家串门的也没几个人,锦琛与衣向华进门时,院子里静悄悄,连只鸡也没有。 「林婶?顺哥?小娇?我是向华,来拜年了!」衣向华唤了一声,倒是没有无礼的直接闯进去。 不一会儿,林家正厅里钻出了个人,居然就是两人讨论的主角林来顺。他见到衣向华来拜年,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步伐也快了些。 而他身后跟着小娇,一见到衣向华也是心花怒放,直接冲过来便抱住她的大腿。 「该是我去贵府拜年才是,衣妹妹如何亲自来了?」林来顺拍了拍妹妹的头,但小娇坚持抱着,他只得接过衣向华递来的零食盒子,也知推辞不得,反正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就受了。「两位请跟我进来吧!」 这番互动虽然看得锦琛酸溜溜的,不过他还是认真的打量了林来顺。原以为就算不死也去了半条命,总该是个形销骨立的样子,想不到他脸色还不错,身形也不像之前毒发那时瘦得脱了形。而且他那妹妹也不像以前那么怕他了,足见这阵子林来顺的表现是正常的,不会再发狂失控。 「你身体大好了?」锦琛问道。 林来顺知道锦琛身分不同,对于他的问话不敢怠慢,老实说道:「也称不上大好了,只是书能读得下了,还能替家里做些农活。」 「那还恢复得挺不错的,你现在还会毒发吗?」锦琛一点也没拐弯抹角,问得直率,因为他不要模棱两可的答案。 第35章 这如同正面损了林来顺,他尴尬地抹了下脸,说道:「还是会有瘾头,不过之前是每天发作,现在约莫半个月一次。每回发作时喝下衣妹妹给的药,勉强能撑过去,所以对我的生活已经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只是我的事传遍镇上,没有人敢替我做保,以后可能考不了科举了……」 也就是说,这解药肯定能让人回复到正场☆态,只是时间拖得长点儿罢了。林来顺已慢慢接受自己以后无法出仕的现实。 锦琛又问了一些诸如解药所能缓解的程度,还有毒粉对身体的影响等等问题,对这毒粉戕害身心的状况又多了一份了解。 三人就在院子里谈了起来,不时小娇再插句童言童语,也算气氛平和。 林太太或许是久不见儿子女儿觉得奇怪,出门来找,赫然发现衣向华及锦琛居然来了,不由愣了一下。 锦琛反应极快地将衣向华挡在了身后,他对林太太这个泼妇可是印象深刻,绝对不会再给她机会辱骂欺侮衣向华。 然而林太太的反应却出乎了锦琛意料,她居然一副喜上眉梢的样子笑吟吟地迎了过来。 「唉呀!向华啊,怎么就来了呢,我还想着带篮鹅蛋到你家去拜年呢!」林太太居然出奇的热情,「来来来,进屋子来吃点麻花,我早上才炸的,我再炸点年糕和肉丸子什么的,你们一起吃吧!顺子和小娇这两个孩子也真是,居然让你们在外头站着。」 「没关系的,今天天气好,在外头很舒服!林婶别忙了,我们替父亲来拜年,他有事想问问顺哥,也一起来了。」衣向华连忙将林太太拦下,指了指锦琛。「他要问的事也差不多问完了,我们就要回去了。」 林太太一见锦琛,也猜得到他想问什么,表情有些复杂。「这位小哥定然是来问那粉末的事吧?上回要不是这位小哥阻止,我还傻傻的想花大钱给顺子买些来缓解痛苦。」 她蓦地转向了衣向华,粗糙的手绕过锦琛拉住她的小手,很是感慨地说道:「我家那口子走得早,只给我留下顺子和小娇两个孩子,小娇以后要嫁出去的,只有顺子是我的依靠。 顺子出事那个时候,我只觉得天塌了,做了很多糊里糊涂的事,幸好向华不怪我,还替我医好了顺子,这份恩德,我一辈子都记得。」 林太太一向以泼辣在镇上闻名,这会儿却出奇的温和,说话也中听。锦琛似乎有些明白了,以前她孤儿寡母的,不凶悍一点容易被人欺负,如何养大两个孩子? 而林来顺本来要废了,衣向华不计前嫌替她治好儿子,她哪里会不感恩戴德?自然那些用来防备外人的脾气就收了起来,拿出最大的诚意。 然而林太太接下来说的话却让锦琛俊脸抽搐了一下,眼睛都眯了起来。 「其实向华真是我们镇上数一数二出挑的女孩,瞧瞧衣家被你打理得多好,厨下手艺又好,脾气性格也没话说,我以前就是瞎了眼,怎么没见到你的好,早知道就该先去替我家顺子把你定下来。」 话是如何说到这分上的?衣向华有点傻眼,不过在这等事上她一向清楚,她跟林来顺没有半分可能,何况她未婚夫还站在旁边呢! 她还来不及做出什么娇羞还是装傻的反应,锦琛已淡淡地开口道:「林来顺已经来不及了,我家华儿有对象了。」 这话酸溜溜的,林太太差点没笑出来,她自也知道顺子在这事情上没戏了,却不妨碍她替衣向华撑腰。「那是当然,谁不知道锦公子你到处嚷嚷向华是你未婚妻呢?不过以后的事谁知道,万一锦公子你回了京城,又被京城的莺莺燕燕给迷花了眼……咱们向华也不是没有后路的。」 「不会有那一天。」锦琛没兴趣再与这等撬墙角的妇人多言,索性直接将衣向华的小手抢回来牵好。「我们走了。」 衣向华低着头,看上去娇羞,事实上她憋笑憋得肚子都疼了。这男人这么明显地为她吃醋,虽说有些对不住林婶,但她却有种莫名的满足。 第36章 「林婶,我们走了。」她朝林家母子挥了挥手,又哄了小娇几句,终是转身和锦琛离开。 林家人目光炯炯,都明白这一去,与衣向华结亲的缘分是断了,甚至那锦公子看得那么紧,能不能常常见到她都难说,竟有些依依不舍了起来,一路送到了门口,还想再送。 「你们可以停步了。」锦琛突然一个回头,若有所思地看着林来顺,「其实你这家伙不错,过两日来衣家,有小爷我替你写封推荐函,无须旁人做保,参加个乡试会试什么的不成问题,只是能不能榜上有名,还得看你自己。」 说完,他牵着衣向华大摇大摆的离去,背后传来林太太感激的哭声,却是让衣向华弯唇一笑,更用力地回握了他的手。 这个瞥扭的好男人,是她的未婚夫啊! ☆☆☆ 赣南的过年热闹得厉害,尤其接近元宵,镇上有游彩龙、傩舞、唱戏、放添丁炮、舞灯火等活动,祈求家中人丁兴旺,五谷丰收,还有天朝国泰民安,风调雨顺。 镇上没有灯会,要看灯会只能到县里,但驰江镇到县里得坐船,只怕一整天那船都满得载不了人,不过镇上也有自己的民俗庆典,在吃过衣向华做的元宵后,衣云深便带着所有人到镇上转了一圈,向锦琛介绍了那些庆典的意义。 前一次的过年没能好好过,锦琛习惯了京中繁华,对人多倒是不怕,反而对这种充满乡土味的活动看得兴致勃勃。例如跳傩舞的人会进入各家之中,锣鼓齐鸣,人声相和,离开时户主则放炮相送。 又如游桥帮灯,桥帮灯是钉在长木板上一整排的方型花灯,家中添丁的一户出一梆桥帮灯,到了晚上便由家中壮丁扛着游街,到田野绕了几圈之后,头灯追逐尾灯,火光四射犹如蛟龙翻腾,很是精采,最后围成一个圆,象征团圆和乐。 由于锦琛明日便要出发回京,衣云深便没让大伙儿玩得太晚,不过回去时衣向淳已累得由锦琛背着走,边背他还边碎念这小胖子又重了,年后得减减膘;红杏左手糖人右手棉花糕,吃得津津有味;衣向华则是默不吭声地走在了最后,与她一向活泼的性子大相迳庭。 「你怎么了?」锦琛无声无息地放缓了步子,来到她身边。 衣向华无精打采地看了他一眼。「你明日要走了。」 对他的心意已定,她也没想要掩饰,难免依依不舍。 锦琛难得见她如此依恋,不舍之情油然而生,「其实……」他小心翼翼地望向了衣云深的方向。「我正想求衣叔让你跟我一起回京。」 衣向华的杏眼都睁圆了。「怎么可能?」 「衣叔会答应的。」锦琛也是考虑很久才做了这个决定,因为他得做好各方面的考量,保证她的安全,毕竟他要做的事不是没有危险性。 「你要怎么说服我爹?」衣向华好奇,心中也对离开这个住了好几年的小镇有些跃跃欲试。 「你制作出了毒粉的解药,这就是最好的理由。」背上的衣向淳快滑下来了,锦琛背后的双手推了一下,才说道:「你最明白药性,还有如何使用,衣叔虽是隐于乡间,但仍心怀家国,他会愿意让你去的。」 「你倒是明白我爹。」她皱了皱鼻子佯怒,脸上却带着笑意。 瞧她喜悦,锦琛也高兴起来,看来她并不反对他自作主张,这第一步算是踏对了。 「到了京城,你便住在侯府,在冯总管离开前我已经请他安排好了,生活上的一切你都无须担心。」他迟疑了一下,说道。 「原来你这么早就开始算计这件事了?」她横了他一眼,想不到他比她还舍不得两人分开,心中甜滋滋的。 「那也不是算计,只是我……我也想让我娘看看你。」他有些赧然地道。 衣向华忍不住停步。「万一你娘不喜欢我呢?」 第37章 她虽不在意门第之别,也不觉得自己比人差,但对于高门讲求门当户对一事,她还是清楚得很。锦伯伯还有冯总管来的时候,两人都没怎么提到侯爷夫人对这桩婚事的看法,如果侯爷夫人赞同这桩婚事,有什么不可说的?所以不由得她不多想一些。 「我和爹都看上的人,她怎会不喜欢?」锦琛倒是答得坦然,并不知道胡氏对这桩婚约的态度,否则他早在十几天前就跟着冯总管回去据理力争了。「明年你也十五了,我想我们的婚事也能提一提……」 他说得越来越小声,虽然想装作若无其事,但通红的耳根却泄露了他的心情。 虽然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但当真要面对了,衣向华也说不出自己心中的动容,究竟是对家乡亲人的难舍,还是对相知相守的期待。 对于彼此的感情,两人也算是心照不宣了,虽然只相处近两年,或许一开始彼此都知道是未婚夫妻,心态就有些亲近,没多久就确立了对方在自己心中的地位。谁也没开口说过心悦对方,不过光是摆出来的态度,就是非卿莫属,也无须赘言。 不知是否寒夜的风吹得人屏息,在他们陷入一种暧昧的沉默时,锦琛的背后突然传来一句话—— 「我姊姊才不要嫁给你!」 衣向华不由望去,锦琛也艰难地回过头,果然背上的小胖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醒了,还将两个人的对话听去了些。 衣向淳鼓着小脸,带着指控的眼神瞪着锦琛。「姊姊是我的!」 他尚不太明白何谓婚嫁,不过可确定的是姊姊一嫁给锦哥哥就会离开家了。没有姊姊代表着没有好吃的食物,没有温暖的陪伴,没有亲切的笑容,他抵死不从! 「小胖子,以后你会有你的媳妇,干么要跟我抢?」锦琛答得轻松,脸上喰着一抹志在必得的笑。 「那你不要娶姊姊做媳妇就好了啊!」在衣向淳单纯的想法中,觉得此事不难。 「我若不娶你姊姊,你去哪里找一个媳妇还给我?」背着他,锦琛翻了记白眼。 衣向淳陷入苦思,好半晌才弱弱地道:「那……那我嫁给你做媳妇好了,你不要娶我姊姊啊……」 此话一出,锦琛与衣向华同时傻了眼,最后前者爆出了惊天的笑声,也顾不得衣云深就在前方不远处。 「噗……哈哈哈哈哈,小胖子,瞧你这颗肚子,我怕养不起你啊!」他还坏心眼的掂了掂背后小胖墩的屁股。 衣向华亦是忍俊不禁,这回她也忍不住调侃起自家小弟了。「弟弟,我还以为你舍不得姊姊我呢!原来你是想自己嫁到京里去玩啊?」 好像有那么一点点小心思被人看穿了,衣向淳满脸通红。「我……我才没有……」 不知什么时候,前头的衣云深转回头了,这次他可是老大不客气地一人头顶赏了一记栗爆,自家闺女也不例外。 「好了,你们两个别欺负小孩子,淳儿你也别捣蛋。」 衣云深语重心长地说道:「锦琛,你的话我听见了,毒粉之事非同小可,即便你不说,我也想让华儿跟你走一趟京师的。」 锦琛心中一喜,连忙道谢。「谢谢衣叔,我一定会好好保护她的。」 「她的安全我倒不担心,倒是你要让她住在侯府里……」衣云深想到冯总管的来意,目光微沉,语气也微妙了起来,「可得保证她不被人欺负了,否则下回再见到你,我必不轻饶!」 ☆☆☆ 正月十六的一大清早,锦琛雇的马车已经来到了衣家门口。 为了避免孤男寡女之嫌,红杏这回也跟着两人上京,横竖她是锦琛买的婢女,跟着走也算名正言顺。原以为轻车简从,想不到出行前,衣向华搬了好几个盆栽上马车,最后甚至弄了株不小的花树盆景。 锦琛看得莫名其妙。如果是些小草小花他就忍了,但那棵树实在让他忍不住。「你喜欢花草,侯府里多得是,要带也带些特别的就好,应该无须带着这棵树……」 第38章 「这棵树可以保护我,有它在我才安心。」衣向华说得理直气壮。 锦琛突然想到她与植物之间那种奇怪的联系,摸摸鼻子便闭嘴了。 待一行人上了车,衣向华由车厢探出头,朝着衣家院子里的衣云深及衣向淳挥手。 衣向淳当下就喷泪了,「姊姊不要走……姊姊不要走……」 他几乎是哭叫着追着马车,看着姊姊越变越小,还不懂事的年纪,终于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离别。 看着弟弟哭得涕泪横流,小小的身体摇摇摆摆,莫名地衣向华也有些鼻酸,尤其衣向淳几乎是不顾一切地跑,圆滚滚的身子一个重心不稳,眼看就要摔倒在地。 「小心!」衣向华忍不住惊叫一声,连车内的红杏由车窗见到,也跟着倒抽了口气。 坐在前方车辕的锦琛听到后方动静,忍不住回头一看,见到的就是衣云深及时地拉住了小胖子,没让那圆滚滚的胖脸直接亲吻大地。 他索性将衣向华拉回车里,没好气地道:「别再看了!那小胖子只是爱哭,依他那好玩又好吃的性子,待他发现你在食橱里留了一堆点心给他,吃饱后转眼他就能把你忘了。」 衣向华原本还心酸着,被他逗得噗嗤一笑。「弟弟才不是你说的那般,他自小由我带大,对我甚是依恋,别说他舍不得我,我更舍不得他。」 锦琛没有兄弟姊妹,对这种情感并不熟悉,不过他倒是挺喜欢小胖子的,瞧她说得情意真切,也沉默了一瞬。 他转头回车辕坐正,像是随口说道:「横竖以后整个侯府后院归你管,小胖子不时来住个三个月半年的,若衣叔没意见,谁管得了你。」 衣向华没料到他的反应如此,低头抿唇一笑,他虽是说得云淡风轻,但其中心意不可谓不重。 出了驰江镇需改坐大船,沿章水至吉安府,再北行至武昌。武昌为九省通衢,由鄂省始可经由水陆通往川、陕、豫、湘、黔、赣、徽及苏省等地,此后便有宽敞的官道一路畅通至京师。 这段水道衣向华很熟悉,并没有任何不习惯,锦琛也坐过好几次船,但红杏就惨了,吐得七荤八素,明明是带她来服侍人的,最后反倒变成衣向华照顾她。 待船到了吉安府,于庐陵码头下了船,为了红杏还在当地待了一宿,让她将船上几日吐的全吃回来,才启程北行。 由吉安至武昌这段路是河谷地,并不难行,锦琛重新买了一辆马车,雇了经验丰富的车夫,自己则是改为乘马而行,只是他见衣向华大张旗鼓地买了油布及蓑衣,不由觉得好笑。 「如今尚不是雨季,气候仍寒,不会在这时候下雨的。」 「如果我说正午前后必然有雨呢?」衣向华见他不信邪亦不恼,好整以暇反问。 「那这一路就听你的。」锦琛也答得干脆。 衣向华满意了,乖乖的把头缩回马车里,一行人往北出发。只不过尚未出吉安府,便见天毫无预警暗了,方才才感叹春寒料峭,现在老天爷似乎就准备雪上加霜。 衣向华不慌不忙地让车夫将油布铺在了马车顶上,又让他穿上蓑衣,另一件蓑衣她则慢悠悠地让红杏递到锦琛面前。 「你不相信可以不穿的。」衣向华有些促狭地道。 锦琛抬头看了看天,又看了看她,最后面不改色地接过蓑衣直接穿上。「我又不是傻子,这时候要什么面子。」 幸好他还不傻,果然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大雨已然落下,这一带两边都是平房,也没个遮蔽,幸好防雨的工夫做得足,一车一马只能硬顶着大雨前行。 约莫半个多时辰的时间,雨终于停了,头顶上的阴云散去,锦琛抹去满脸的雨水,下马脱下蓑衣抖去雨水,幸好里头衣服只有领口袖口湿了一截,他忍不住朝着马车窗里问道:「你究竟怎么知道会下雨的?」 第39章 一直到现在,他还觉得这场大雨简直莫名其妙,根本是老天爷在为她的话加持吧? 衣向华一身干爽洁净,俏脸出现窗口,还是那般笑吟吟地回道:「是河岸的柳树告诉我的呀!」 锦琛忍不住远望河岸,看了老半天树还是树,水还是水,不由回给她一记无奈的白眼。 「好吧好吧,就算你不懂柳树的话,仔细观察它的叶子也会看出些端倪的。柳叶一面有绒显白,在雨水将至之前,柳叶会将白色那面朝上,那时你就该做好下雨的准备了。」 衣向华如今告诉他的,可就不是什么柳叶说的秘密,而是水乡百姓的生活经验。 锦琛点了点头向她道谢,算是又学了一招。他从她身上学会的奇奇怪怪知识可多了,也不差这一声谢,于是一行人继续前行。大雨过后,整个风景像是被洗涤过一般,沿途山景奇秀、水光潋滟。 之后锦琛愿赌服输地让衣向华做主,却也因为她的指点,躲过好几次大雨。 很快地,数日之后众人行至了赣北。鄱阳湖与长江交会之处,水分两色,蔚为奇观,可惜他们并非来游玩,过九江府出了赣省后,有一段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需要兼程赶路,于是他们加快了脚步。 来到了一段岔路口,突然马车停了下来。 车夫是个经验老道的,常常往返京城及赣省,只见他问道:「左右这两条路都能接回大路,不过左边的得过河,河上有船可以连马车一起载;右边这条路是两倍长,却有桥可过,不知公子要走哪条?」 锦琛听了,因为赶时间,本能想回答自然是走左边搭船过河,想不到衣向华在车厢里说道:「走右边的路过桥吧。」 「但是那得花上一倍的时间……」车夫犹豫着。 「听她的,走右边。」锦琛直接打断他,非常果断地改变主意。「这一路听她的准没错。」 此时衣向华的俏脸才从窗口冒出来,笑吟吟地解释,「半夏这种植物喜湿怕冷,春季解冻后才会生长,但这里可是河谷,应该生长了不少。刚才一路上我注意了一下,沿途的半夏连苗都没长出来,我估计河面还结着冰呢!只怕船行困难,所以还是过桥妥帖。」 现在只要提到植物,她没有一次不灵验的,锦琛因此毫不犹豫地命车夫往右走。行了约莫一个时辰,果然见到车夫所说的桥,锦琛往河里一看—— 乖乖,还真有不少浮冰,如果他们方才选了左边的路,只怕要折返了。 锦琛与车夫相视无语,同时心忖衣向华简直太邪门了。 像是知道了他们心里头在想什么,衣向华突然由马车探头出来,锦琛还想称赞她两句来着,她却扔给他一件披风。 「这儿还结着冰,越往北必然越冷,你还是穿上吧!」她可一直记得这家伙怕冷的事。 如此贴心的关怀让锦琛心情大好,得意地穿上了披风,意外发现这是新做的,长度大小都很合适,穿上后果然暖和许多,对于她的细心入微也更加喜爱了。 再行了约莫一个时辰,日头已过了中天,路上也开始见到其他商旅行客,因为这一带没有城镇,他们只能吃些干粮。衣向华食量不大还能忍,但胃口早被养刁的红杏却是不能忍了。 她坐在马车里,真是饿得受不了了,可怜兮兮地朝着衣向华问道:「姑娘可有其他吃食?我……我还好饿……」 衣向华婉言安慰她,「别担心,再走段路,前面有人卖包子呢!」 由于锦琛的马就骑在旁边,这段对话听个正着,不由失笑插口道:「你连有人卖包子都知道?该不会又是什么植物告诉你的吧?」 想不到红杏居然信了,睁大眼一脸崇拜地说道:「姑娘太厉害了,连前面有包子都能从植物身上观察出来!」 车夫也吁了一声,让马儿加快了脚步,他也想吃包子啊! 第40章 衣向华简直被这几人弄得哭笑不得,突然掀开车帘,似笑非笑地道:「是方才对面相遇的行人手上拿着一整个油纸袋的包子,还热乎着冒白烟呢!我才猜测前方有人卖包子,植物才不会管这么无聊的事。」 锦琛与红杏愣了一下,接着同时放声大笑,后者是因为很快就能有吃的而高兴,前者则是笑自己这一路对那些植物简直是敬畏了,居然连这么明显的事也没看出来。 不过车夫赶车仍旧还是很起劲,因为前面真的有包子啊! 果然过了不久,他们就在路边见到一座茶棚,茶棚的生意不错,除了提供热茶还有包子馒头一类的粗食。由于这一带实在偏离大城甚远,过往的旅客都十分捧场,几乎每个人都会停下来吃点东西。 锦琛一马当先地下了马,向茶棚主人要了十个肉包和一壶茶,接着便到马车旁欲牵衣向华下马。 衣向华也不忸怩地搭着他的手下车了,红杏却磨蹭了一阵子才自个儿从马车上下来。 「姑娘,都弄好了。」她没头没脑地朝着衣向华说了这么一句。 衣向华只是点头,锦琛没兴趣了解她们女孩子间的哑谜,遂带着两人和车夫到茶棚里坐下,横竖这里能看得到整辆马车,也不用留车夫在车上吹风了。 一路行来天寒地冻,四人吃着包子,喝着热茶,只觉这是神仙般的享受,一下子倒忘记看着马车。忽然间马车那里传来一阵铃铛的声音,其他三人还没搞清楚,衣向华已急忙扯了下锦琛的披风。 「快去看!马车遭贼了!」 锦琛反应极快,基于对她的信任,没有问任何问题,直接一个箭步飞身到了马车旁,连车夫都比他慢了好几个眨眼才连忙跟上。 果然马车里窜出一个黑影,见到锦琛迎过来,扭头就想跑。不过锦琛自小练武,可不是省油的灯,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就将这个闯入马车的毛贼抓个正着,这时车夫也才赶到,见状急忙拿绳子将此人的手脚缅了。 这毛贼是个年约二、三十的瘦弱男子,看上去也是个过路人,这衣服的胸袋鼓鼓囊囊的,不知道装了多少东西。锦琛拎着此人后颈直接拖回茶棚来,随即引起了茶棚里一阵骚动。 他让车夫剥开这人的外衣,将胸袋里藏的东西全抖落出来,掉在地上的不只荷包银钱,还有些鼻烟壶、如意、玉佩、钗环等等值钱的小东西,倒不完全是衣向华马车上的。 锦琛不由扬了扬眉,他朗声朝着围观的茶客们说道:「此人至我马车内行窃,被我逮着,这些赃物不只有我一家的东西,请诸位过来看看,是不是自己的东西也被偷了。」 四周的人连忙摸摸自己衣袋子,有人脸色铁青的来了,不一会儿各人都将自己的东西认领回去,原来这贼人不知怎么办到的,居然将这些人偷了一轮。一时之间群情激愤,都有人想上来动手打人了。 那茶棚主人简直要跪了,居然在他的棚子下发生这种事,那他生意还要不要做了?「不干我事啊,小老儿只是想赚个辛苦钱,我不知道这里有贼……」 衣向华此时安抚地搭了句话,「老板放心,你的茶棚看样子在这里也有好些日子,若真有惯窃岂能做得如此长久,我们不会冤枉你的。」 茶棚主人这才松了口气,连忙向锦琛及衣向华道谢。 不过接下来问题就来了,虽是锦琛抓到了贼人,但此处离有衙门的城镇还有段距离,他自是不可能带着个贼上路,此外也没有安放贼人的地方。 此时旅客中有一人站了出来,见他们为难,取出一块令牌,说道:「我乃九江卫千总秦放,正要回卫所,既路遇此事,若大家不知此人如何处置,不如交给我?」 在场都是路过的人,带着个毛贼也不省事,这出头的九江卫千总或许也想赚个功劳,将此人交给他是再好不过。 第41章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决定了,锦琛也暗中向那秦放表明了自己的身分,免得这案子又弄出什么猫腻来。 待锦琛处理完毛贼,接受了众人的道谢后,带着秦放回到衣向华等人身旁向众人介绍,他的茶水都已经凉了,茶棚主人连忙过来添茶,还感恩戴德地免了他们的餐费。 锦琛不以为意地遣走了他,才终于忍不住满心的好奇,朝着衣向华问道:「那铃铛声是怎么回事?你何时布置的?怎么那毛贼上车铃铛就响了?」 连车夫都不禁拉长了耳朵听,他实在也是被衣向华观察植物的神奇技能给惊得有些懵了,秦放更是一脸好奇,原来巧施妙计防贼的是这位美丽的小姑娘。 衣向华笑道:「不就是被你嫌弃一路的那株盆栽吗?那是株紫薇树,紫薇树的枝干十分敏感,受到刺激或触碰树梢就会自然的抖动。我每回下马车都让红杏把盆栽摆到马车口,在紫薇树梢绑上铃铛,敢偷进马车的人,一定不会对一棵树设防,只要刺激到紫薇树,铃铛便会作响。你瞧!连我们都没发现的人,树却发现了。」 锦琛及车夫顿时苦笑不已,敢情他们混到连棵树也比不上,还让不让人活了。 秦放则是听得目光熠熠,钦佩不已。想着之后回衙门也弄几棵紫薇树绑上铃铛,会看门的! 「原来如此,我真是服了。」这一路下来,锦琛也算领略了一把植物的神奇,当真是自叹弗如,甘拜下风。「看来我当真不用担心你会在侯府里受到亏待了。」 衣向华挑眉,不解地望着他。 锦琛脑海里浮现了某种画面,整张脸一言难尽。 「侯府里花花草草可多了,随便一株都是你的兵将,谁能玩得过你啊……」 第六章 侯爷夫人的刁难 三月和风满上林,锦琛一行人的马车,缓缓地驶入了京城。 回到安陆侯府,锦琛自是先带衣向华拜见父母。先不论衣向华是他未婚妻,衣叔与父亲也是故旧。 不过衣向华的身分似乎侯府里的人都知道了,她总觉得前往正院一路上,每个人看她的眼神都古古怪怪的,甚至还带了点审视。 她忍不住望向庭院里仍是花苞的牡丹,看得越久,她的眉头也渐渐拢起,最后像是明白了什么,整张清丽的脸蛋皱成了一块儿。 「怎么了?」锦琛看她一脸苦大仇深的样子,猜测她是丑媳妇见公婆所以紧张,不由停步调笑起她。「放心,我爹你见过,他一直很中意你,我娘也会喜欢你的。」 那可不一定。衣向华眼巴巴的望着他,看上去有点可怜,就像衣向淳在讨食物时一样的神情。 她甚少露出这种模样,锦琛觉得这样的她更生动了,不像在乡下时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样,心头大乐。「我以为这世上没什么能让你紧张的,想不到我爹娘倒是拔得头筹,到时候我们成亲你岂非要昏过去了?」 等一会搞不好是你先笑不出来。衣向华将这句话默默的摆在心里,也不想扫了他的兴,深吸了口气后,恢复了原本镇定的神情。 锦琛见她心绪安定了些,才又继续领着她往前走,经过了垂花门及偌大的前院,走了一段游廊,经过几处月洞门,才来到正院,入了正厅。 正厅中,安陆侯锦晟与一美貌妇人坐在上首,应是锦琛的母亲,也就是侯爷夫人胡氏。 其余奴仆恭敬地立在两侧太师椅后,不过看上去都是些有身分的管家仆妇之流,在南方时见过的冯总管也列在最前。 衣向华忍不住瞥了冯总管一眼,后者却是回避了她的视线,她不由心头有些沉甸甸的。不过事已至此总不能逃避,何况她这回至侯府是有正事要办,可不是来蹭吃蹭住的,有这样的底气,表现出来自然不卑不亢。 「见过侯爷、侯爷夫人。」衣向华规规矩矩地行了一礼。 第42章 锦晟见到衣向华,顿时满心欢喜,尤其他对这女孩的印象非常好,锦琛到南方一趟的转变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别说他感到欣慰,连原本极力反对的胡氏也不得不承认这步棋走对了。 锦晟对衣向华的态度自然亲切有加,笑着让她免礼,倒是胡氏不冷不热地嗯了一声,连一记眼神都不太愿意给她似的,衣向华只能能眼睑微垂,状若无事。 原来门口那株牡丹花说的困境是落在这里啊……她坦然一笑,似是没见到胡氏的冷淡。 不过锦琛在旁已经觉得满心的不舒服,只是胡氏实际上也没做什么,只能说架子摆得高,他总不能因此喝斥母亲。 锦晟感觉身边的人不太对劲,才察觉胡氏对衣向华似乎有些意见。这也怪他对孩子的婚事独断,引起夫人不满。他将这事揽在自己身上,想着之后再和胡氏解释,遂开口打了圆场,「这一路来辛苦你了。琛儿已来信告知你随他回京的原因,衣兄果然生了个好女儿。」 他慰勉着衣向华,也是儿子此次立了大功,她算是帮了大忙,遑论还有之后解药的制作,锦晟对她欣赏之余更有感激。 「不敢,向华只是做了该做的事,不值锦伯伯这般夸奖。」锦晟有心拉近乎,衣向华自然从善如流。 不过这声锦伯伯在胡氏听来可是刺耳极了,随即冷冷地插口。「一个民女也敢开口与安陆侯拉关系,这叫好女儿?」 「娘!你怎么这样说话?」锦琛听不下去了,直接发难,他在侯府里就是个小霸王,谁的面子都不卖的。 然而他的态度让胡氏更是不悦。「我说错了吗?不过是个穷举人之女,还是不知从哪个偏远香见来的,就想高攀安陆侯府,我难听的话还没说出来已经算客气了。」 胡氏横竖已经撕破脸,也不想再装得若无其事。她就是要让这父子俩知道,她讨厌衣向华,她不愿意接受一个乡下来的泥腿子媳妇! 「娘,她就是我的未婚妻,以后会是世子夫人,我已经决定了。」锦琛却是个直率的性子,将自己的决定坦白说出来,他不用问过衣向华,相信她与他也是一样的想法。 而他眼下也只是告知胡氏他的决定,并不是征询,他的妻子定要是他喜欢的! 「你!」胡氏见儿子简直反了天,一拍太师椅的扶手,咄咄逼人地就要开骂,身旁男人却低喝了一声—— 「行了!」 锦晟用眼神制止了母子两人,胡氏与锦琛才消停了些,只是彼此都不想看着对方的脸,赌起气来了。 锦晟暗自摇头,一缕不满的目光投向胡氏。「等会儿我与你谈谈。」而后他转向衣向华,又是一张笑脸,只是这回有些尴尬。「我先让琛儿带你去休息,你锦伯母今日心情不好,说话冲了些,你可别介意。」 「向华不敢。」衣向华福了一福,古井无波,似是真不在意。 这等度量又让锦晟点了点头,连忙让锦琛带她出去,自己则是拉着胡氏前往内室里去。 锦琛领她来到院子里,似是对方才母亲的无礼感到抱歉,却又不知怎么和衣向华解释,他根本不知道原来母亲反对这桩婚事,只能支支吾吾地道:「我娘她……不知吃错什么药了!你别管她!反正我在府里,绝对不会让你被她欺负了去,你别生气。」 衣向华倒是坦然,她总觉得当初冯总管到衣家的原因很奇怪,一直以来也没有听到侯爷夫人对这椿婚约的意见,如今确认胡氏对她的嫌弃,她反而觉得心情明朗了。 瞧着锦琛气急败坏的样子,她反而笑了开来。「我没有生气啊!你记不记得刚来我家时,你也是想来退亲的?」 锦琛呆了一下,突然满脸涨得通红。「我我我……我那是不认识你,之后我不想退亲了啊!」 「那就是了,你母亲也不认识我,光凭我的身家条件,想退亲不是很正常?」衣向华对此倒是做足了心理准备,她一直觉得人的价值是由自己决定,而不是由别人来决定的,所以胡氏对她的贬抑,她虽是不太舒服,却不会因此丧志。 第43章 「连你这个无法无天的锦家小爷都被我收服了,想来我也不是那么讨人厌,待令堂多认识我一阵子,总会消弭一些成见,说不定她就接纳我了。」衣向华竟反过来安慰他。 她这番话当真说服了锦琛,对母亲也没有那么气愤了。其实胡氏并不是什么坏心眼的人,就是太直率,性格也有些固执,已抱有偏见就很难改变她的看法。 衣向华当真是他见过最无可挑剔的好女孩,他也抱着期待,也许时日一久,母亲也会喜欢上她。 不一会儿,一名婢女走近前来,向两人行礼说道:「禀世子,侯爷夫人让奴婢带衣姑娘至内院休息。」 「是了,我还不知道母亲让华儿住到哪里?」锦琛随口一问,反正侯府处处好景色,住哪里都一样。 「侯爷夫人请姑娘住在桃源居。」婢女道。 「桃源居?」锦琛突然拉高了声音,表情却沉了下来。「为什么是那个地方!不行!我得让母亲换一个院子给华儿……」 「等一下。」衣向华拦住他,才来第一天,她着实不想看着锦琛为了她一直和侯爷夫人起冲突。「桃源居有什么不对?」 「桃源居……其实原本是个不错的院子,里面有一片桃树林,每年春天我娘都会特地到那里去住几天,欣赏盛开的桃花。」锦琛紧皱着眉头。「可是四、五年前开始,桃树不知为什么不开花了,我娘觉得不吉利,遂将院子封闭,再也没有去过。怎么这会儿你来了,她会让你去住桃源居?」 不就是刻意刁难吗?衣向华心知肚明,嘴上却说得轻松。「我不迷信的。」 「但那里不仅仅桃树林不吉利,因为几年没有人住,家俱摆设都是老旧的……」锦琛还是想为她争取,何况桃源居离他住的院子实在远了些,他想找她说说话都要走好一阵。 「能老旧过我家?」她神色自若地打断他。 锦琛猛地闭了嘴,要比老旧,桃源居随便推个破桌子出来,还真比乡下衣家质朴的家俱要好很多。 她朝锦琛眨了眨眼,给了他一记会心的微笑。他该要知道她不想让他们母子失和,而他更要知道,这样的刁难她反而兴致勃勃。 「你知道的,我倒觉得桃源居挺适合我的……」 这番未竟之语,不由令锦琛想到了衣家院子里开了好几个月的睡莲,想到了她给的盆栽花会一直开不停,最后想到了她马车上的紫薇树……所以他闭上了嘴,不再反对。 衣向华见他明白了,笑得如春花般灿烂,她现在对那不开花的桃树林可是满怀期待呢! ☆☆☆ 桃源居因着院中那成片的桃林,建筑不若其他院落那样气派,反而有些质扑低调。这里没有院墙,因为桃树就是最好的遮蔽。院中也没有抄手游廊、假山奇石,就是一条蜿蜒狭窄的青石板路,通往一座红墙黛瓦的一进小屋。 屋子里的家俱只能说简单坚固,全无精雕细琢,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床柜桌椅样样不缺,架子上一些泥瓶陶碗的倒显得有些古趣。更别说这院子里可不无聊,琴棋书画俱全,还自带小灶房,其实比起正院那样的雕梁画栋,衣向华显然更喜欢这样的住所。 她就这么安心地和红杏住了下来,将自己带来的花木全搬进了院子里,之后一头钻进了桃林,莳花弄草好不舒心。即使连着几天锦琛都没有再来桃源居找她,侯府其他人更像把她忘了一样,除了送来简陋的一日三餐,根本没人理会她,衣向华也不以为意。 然而她的自得其乐却让胡氏有些坐立难安,她本想冷一冷那乡下泥腿子,让她知道自己并不受欢迎,住在桃源居那样阴森森毫无生气的地方,不出三日总该吓得自行求去。可是现在都七、八日过去了,听下人说衣向华不仅活得挺开心的,褐衣疏食似也不介意,胡氏这才惊觉自己用错手段了。 第44章 乡下来的人自然粗鄙不文,见识狭隘。胡氏刻意给她吃的粗劣食物,搞不好她还觉得是山珍海味,比起她以前吃的要好得多;而那座胡氏想到就发怵的院子,说不定在衣向华眼中比皇宫还气派。 胡氏决定亲自去和衣向华说清楚。 领着两个下人,她盛气凌人地前往桃源居,然而才刚走进那蜿蜒的青石板小路,她赫然发现原本好几年不开花的桃树,居然结了一个个的小花苞。 这个画面她太熟悉了,只消再过几日,花苞开了,这片桃林马上能变得妹紫嫣红、繁花锦簇。就是现在,她已经能闻到轻淡的桃花香气,萦萦绕绕,令人心折。 「那丫头竟然有办法让桃花开?」胡氏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遂加快了脚步往院落深处行去。 待她来到了屋子前,若说桃花林的复苏让她惊讶,那么这朴实小院的变化就令她傻眼了。 原本兴建这间屋子,是她住腻了富丽堂皇的院子,偶尔想换住竹篱茅舍,享受柳暗花明的趣味。不过身为堂堂侯爷夫人,当然不可能真的盖间茅屋给她,于是疼爱妻子的锦晟就弄了间乡下也有的青砖房。 原本她以为乡下的房子不过就这般,想不到今天让她看到了另一种景致—— 屋子的窗台前栽了一株株的金银花,花朵纤细多姿。屋檐上吊着紫藤及铃兰,门口有一大丛娇小可爱的迎春花……众多花朵替这间小屋增添了许多生气,看上去趣味盎然,引人入胜。 胡氏是爱花的,随即被这般景象吸引了,她一下忘了自己的来意,忍不住由敞开的正门走了进去,她有种预感,屋子里会有更多惊喜等着她。 果然她一进门,见到屋内的转变便自然停下了脚步。她知道这屋内的家俱相当简朴,但如今那些桌椅都被铺上了绣着白色茉莉花的黄色锦布,门帘也换上了干燥坚果做的珠帘,原本暗沉沉的屋内像是瞬间明亮了起来。 茶几上是一株金盏花,原本架上的陶瓶瓦罐里,或是插了枝菖蒲,或是摆了些花或石头,灌满水养条小鱼,都呈现着一种隽永淡泊的意趣。 桌面摆着一幅刚完成的桃花图,想来该是衣向华的手笔,画的便是外头含苞待放的桃树。笔法清灵,栩栩如生,揉合了半开桃花的羞怯娇嫩及简静秀丽,要是换成胡氏来画,最多也不过如此了。 胡氏在闺中时也是以才貌双全着称,才能吸引锦晟这样的青年才俊,对她的宠爱多年不减。虽然很不甘心,但胡氏必须承认,如果这丫头不是一心想攀高枝,自己应该会喜欢衣向华浑身的灵气及才华。 此时通往内间的珠帘被人掀开,衣向华端着一个托盘进来,红杏跟在她身后提着茶壶。见到屋里有人,主仆两人先是愣了一下,不过很快便回过神。 红杏先行了礼,衣向华则是福了福身笑道:「见过侯爷夫人。」 不错,至少没有自来熟的叫她锦伯母。胡氏很快地整理了惊喜的心情,淡淡地说道:「看来你住在这桃源居,颇为自得。」 这可说中了衣向华的心事,她灿笑回道:「侯夫人说的是。桃花春色暖先开,明媚谁人不看来,能住在这美丽的桃林之中,如入桃源仙境,谁不欣喜若狂?」 胡氏凤眼微眯,既是如此出口成章,看来她认为这丫头粗鲁不文的印象得修正一些了。 衣向华可不知胡氏在想些什么,她放下了手上的点心,招呼胡氏坐下,另一只手偷偷在背后做手势让红杏站到一旁,这胡氏可不是好惹的,她不想让红杏受气,还是自己来伺候。 「侯爷夫人来得正好,我做了一盘桃花糕,还有这桃花茶,花瓣都是刚刚才取的,恰好请侯爷夫人品尝。」衣向华将点心奉上。 胡氏看向了桌上切成四四方方的淡黄色糕点,中间夹杂着桃瓣的粉红,看上去相当赏心悦目。她不置可否地拈了一块就吃,入口清香软糯,甜而不腻,很合她的胃口,让她忍不住挑了挑眉梢。 第45章 衣向华笑吟吟地给胡氏倒了杯桃花茶,「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桃花糕是用甘薯、牛乳、蜂蜜及藕粉做的,掺入桃花瓣,不仅口感提升,还有美容养颜及排毒清血之效。」 胡氏又喝了口桃花茶,茶水温润爽口,入喉还留着淡淡的桃花香,在春日微寒时来这么一口,她不由闭上眼睛,嗟叹了一声,真舒服啊! 好半晌,她才从那享受的疏懒之中打起精神,看着衣向华神态自如的吃着桃花糕。不得不说这丫头的确好颜色,吃东西的仪态亦是优雅,不过是吃个桃花糕居然也吃出了几分清新脱俗,彷佛她吃的是天山雪莲上的露珠似的,不似人间俗物。 「这满林桃树已有数年不开,怎么你一住进来就开花了?」胡氏狐疑问道,真有点怀疑眼前这天仙似的女孩儿真的不是人。 若这是锦琛问的,衣向华可能会本能的回他一句是桃花生病了啊!不过对于胡氏自然不能如此凑趣,遂温言说道:「自小我便对植物很有兴趣,所有也懂一些栽花养草的事儿。这院子里的桃树本身没有问题,是土壤的肥力不够了。恰好这里几年没人打理,腐肥甚多,只是堆积在土地表面,再加上后面小厨房内的草木灰,我自制了些堆肥埋进土里,果然没两日桃树就开花了呢!」 原来如此……胡氏回想当年桃树不开时,她还请来不少擅长园艺的花匠,结果没一个把桃树救回,到最后只能归咎于怪力乱神之说,彻底厌弃了这个院子。不过一个小丫头,竟如此慧心巧手的让整座桃源居活色生香起来,倒是胡氏始料未及的。 两人临窗对坐着吃点心喝茶,不知是谁先开始,居然就桃花论起诗文来。胡氏自诩腹有诗书,而衣向华自小被父亲带着读书,自也是文采不凡,彼此你来我往,居然说得有些欲罢不能。 天晚了,胡氏惊觉快到了锦晟回府的时间,连忙要走,衣向华除了送上一食盒的桃花糕,还奉上了一个她今日才做好的绣桃花纹手套,让胡氏在初春的寒天出门不会冻着手。 胡氏见这手套绣得细致,心里其实是喜欢的,不过表面不显,只是淡然收下便离开了桃源居。一出院子,她忙不迭地将手套套上,想不到还挺搭她今日这身紫红色绣金线祥云纹的对襟袄子。 「你们说,这样好看吗?」胡氏忍不住举起双手向身后的两名婢女显摆。 「在夫人身上自是好看的。」一名婢女回道,看着自己手上的桃花糕食盒,神情颇有些怪异。「不过夫人,您今天究竟是去桃源居……」 胡氏猛地脚步一停,脸色变得忽红忽白,最后一个冷哼,气得又将手套取下,扔在了地上。 她怎么莫名其妙像是去访友似的,绕了一圈又出来了?原想过去桃源居先来一阵刀光箭雨,想不到人都离开了竟忘了拔刀。更别说她拿了人家的糕点和手套,居然还有种心满意足的感觉? 不过这会儿再回头去骂衣向华,胡氏是万万做不来的,只得跺了跺脚,扭头回到正院去了。 后头两个婢女连忙捡起地上的手套,也急急忙忙跟上。 至于桃源居里的衣向华,正是满心感激地站在了桃树旁,轻轻柔柔的触摸着桃树斑驳的枝干,「真是谢谢你们了!幸好有你们告诉我侯爷夫人的喜好,否则今日这关还不知道怎么过呢……」 ☆☆☆ 晚膳用罢,胡氏只浅尝了两口便托言没胃口,早早回了房。 锦晟一向爱重这个夫人,见她莫名怏怏不快,自也跟了过去,关上房门说些体己话。 胡氏坐在镜台前卸了钗环,看着镜中的自己,细眉凤目,怎么看都不至于是张好糊弄的脸,难道真是一点威严也没有,衣向华那丫头竟一点都不怕她?虽说待她如亲人,但她要的并不是这种结果。 「夫人怎么了?」锦晟由背后环住了她的腰。 胡氏也没打算瞒他,只是闷声说道:「妾身今儿个去了桃源居。」 第46章 喔?锦晟知道胡氏并不喜衣向华,会主动找去绝不是去嘘寒问暖,故而不语等着胡氏下文。 胡氏犹自一脸不悦地说道:「妾身一进桃源居便被震撼了,衣家那丫头不知怎么办到的,居然让桃树开满了花苞,看上去甚至比几年前桃树还开时更为茂盛。而那间砖瓦平房,也让她用各式花卉草木、织品俗物装饰起来,简直变了个样,我一直认为那间小屋是古朴简约的,想不到这么一弄,居然多了几分活泼生动。」 「这不是很好吗?你一直觉得桃树不开花不吉利,那么衣家丫头让它开花了,所谓不吉之说不自攻自破,你以后又可以年年赏花了。」锦晟不懂这有什么好不满的,何况他早就知道衣向华是一个很懂得生活的女孩,能将入住的地方弄得生趣盎然,也是她的长处。 「可是我看不过去她那样得意啊!」胡氏当真不甘心。 「她如何得意了?」锦晟始终不觉得衣向华是那种得意忘形的人。 「她……她做了桃花糕,泡了桃花茶给我喝。」胡氏脸有些沉。 「桃花糕?今日你带回来那些?我也吃了,很不错啊!」锦晟还回味着那种清甜的软糯口感。 「我还见到她画了幅桃花,真要说起来,让我来画,最多也是如此了。」胡氏有些酸溜溜的。「之后我们还论诗论文,她竟也很有一番见解,我走了她还送我一副手套,绣工也算过得去,可那丫头今年也才十四岁!」 「那不更证明了她有内涵?夫人,你在年轻时也是京城才女,能与你比肩畅谈的人可不多啊!否则我当年也不会被你迷得七荤八素了。」锦晟低声笑了起来。 原本胡氏还气恼着,然而被自己丈夫这么灌迷汤,居然也害臊起来,「你这老不修说什么浑话!」 胡氏心里明明泛甜,表面上可正经了,要是衣向华见到这一幕,一定马上能联想到锦琛那种口是心非的性子究竟随了谁。 锦晟收起了笑,这才有些认真地回她的话。「照你这么说起来,衣向华那丫头打理内宅井井有条,还有一手莳花弄草的本领,画技不凡,满腹经纶,女红中馈皆不俗,我替儿子挑了一个这么好的未婚妻,有什么不好?」 胡氏叹了口气。「可她只是个穷举人的女儿啊!虽说男儿要低娶,女儿要高嫁,但她嫁给琛儿,那不仅是高嫁,更是高攀!」 锦晟一向顺着她,唯独这件事他无法苟同。「夫人,你可别小看了衣云深,他智深似 海,胸有丘壑,为夫遇到的许多难题若非他从中建议,只怕我这安陆侯的位置还不一定坐得稳。如今还只是个举人是他不愿会试出仕,否则必然一飞冲天。」 胡氏闭口不言,但表情显然并不认可。 他索性拉着她坐下,仔细地将事情分析给她听。「我将琛儿送到驰江镇衣家,虽是想磨链他的心志,但更是想让衣云深教导他几分。如今两年过去,你也看到琛儿回来后的转变,先不说外表变得高壮结实,衣家没有亏待他,性子也变得稳重坚毅。他回京时我也考校了他的功课,比起以前不知进步多少,连一手字拿出来也不会丢脸了。遑论他还在南方立了大功,破获了制作毒粉的根据地,抓到重要的关键人物。 「这几日琛儿不在,是被万岁留在了宫里,与大理寺的人商讨这毒粉案后续该如何办理。洗刷了李森暴毙那案子的嫌疑后,李家对他态度转为惭愧,还特地来找我致谢送礼,我在兵部也算有了助力。更不用说向华做出了毒粉的解药,这件事万岁是知道的,说不定不日就有宫里的人来宣赏。那些使用向华解药戒除毒瘾的达官贵人们该对我安陆侯府有多感激?我这是沾光啊!」 兵部的合作对他来说无疑如虎添翼,其他官员对他的谢意也会转化成朝廷的人脉,这些都是求也求不来的,但衣向华为他做到了。「万岁很欣赏琛儿,毒粉一案很可能会授予他实质的官职,让他能继续调查,多点历练。你想想,这里头衣家的功劳有多少?」 第47章 胡氏的表情变了又变,她自然欣喜儿子有出息,也清楚儿子的变化都是衣家带来的,但听到丈夫如此抬高衣家人,又让她既瞥扭又不甘。 原本她就不赞成那桩婚事,如今锦琛变得越好,她就越觉得衣向华那个乡下来的女孩更配不上自己儿子,「其实我心中有更理想的人选。」她直接挑明了说道:「汝阳王的女儿惠安郡主褚婠,我便觉得非常不错。」 褚婠?锦晟直接皱起眉。「汝阳王祖上是开国功臣,本朝唯一的异姓王,他的女儿还受封郡主,虽说汝阳王已不领官职,为人还有些散漫不着调,但如此显赫的家世,能看得上我们琛儿?」 「我本来也这么想,不过是褚家主动与我接触的。」胡氏提到这桩事,显然兴致勃勃起来。「琛儿在南方抓的那些人被暗卫送回京以后,褚家人找过我,透露惠安郡主今年也及笄了,因为琛儿立了功,自己证明了李森那事的清白,他们很看好,所以暗示我有意结亲。只是琛儿前些日子由南方回来后居然还带了衣家丫头一起,我不便提起这事儿罢了。」 「见到琛儿立功才想来摘桃子,汝阳王想得倒美,我并不看好这个褚婠。」锦晟越听越觉得哪里不对劲,「至少就琛儿而言,他心中只有向华一人,我不认为他是朝秦暮楚的人。」 胡氏还想说些什么,却被锦晟打断,「好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如果这桩婚事不是琛儿自己喜欢,也不会成定局,我们老一辈的看着就好,别搅局了。」 说完,锦晟便拉着胡氏就寝,将那些小儿女的事情抛到了脑后。 不过迷迷糊糊之中,胡氏仍是不情愿,她可不认为这桩婚事已经成了定局。 ☆☆☆ 锦琛留在皇宫里整整十天,好不容易回到府里,还顾不得先拜会父母和洗漱就直接奔向了桃源居。 然而远远看到桃源居里满树和娇烂漫红,万枝丹彩灼春融的模样,他着实怔愣了好一阵子。如今桃花都已盛放,乱红如雨坠窗纱,花瓣飘落,馨香沁入鼻间,他心里的冲击比起几日前的胡氏还要更强几分。 「这肯定是华儿的手段,这简直是鬼斧神工,太神奇了……」好半晌,锦琛才将视线由桃林中收回,他已不想去问衣向华是怎么办到的,好像只要有关植物的事,还没有她办不到的。 他快步进入了青石板小径,走到深处见到那温馨的红砖房,花木扶疏、宁静清雅,不由也是惊艳非常。他越来越期待以后与她成亲的日子,两人住的院落不知会被她布置成如何喜人的样子。 白日衣向华一向不关门,锦琛大大方方的就进去了,一进去便见到她在煮茶,闻那香气是明前龙井……嗯,似乎还掺了桃花。 衣向华见到他也是毫不掩饰的惊喜,连忙上前拉着他坐下,还不待他说什么,先让红杏去打了盆温水让他擦擦手脸,自己则是到食橱里取出点心。 「你用膳了吗?先吃点垫垫肚子。」 锦琛闻到了点心的香气也着实饿了,擦过手脸后便不客气地拿起点心大嚼起来。 还是她的手艺让他中意,宫里的东西只有给贵人的还能入口,其他只能说吃了饿不死,口味则是难以期待。 瞧他吃得急了,衣向华连忙将自己方才还没喝的茶推到他面前,温温的拿来牛饮正好。 锦琛果然在一口气吃了五大块桃花糕后,差点没噎着,连忙拿起杯子一饮而尽。 之后用最快的速度稍微填饱了肚子,锦琛肚子都凸了起来。衣向华看得好笑,带他到桃林里走走顺便消食。 美食美景,锦琛在满足地叹了口气后,咧开一口白牙,「华儿,毒粉的案子,万岁称赞我了!」 衣向华也着实为他高兴。「那真是太好了!万岁说了什么?」 锦琛得意洋洋地复述了皇帝说的嘉许之言后,又道:「毒粉那件案子还有后续,万岁说会授我一个实质的官职,让我继续追查。因为万岁向天下广而宣之,不许再吸食及贩售毒粉,所以京里有几个吸食毒粉的世家子弟都为戒毒痛苦不堪。你的方子起了大用,救了好些人,现在不仅那些人的父母对我们安陆侯府感激不尽,万岁也相当满意,赏了你好些东西,你可能这两日就要接旨。」 第48章 锦琛在这件事上毫不居功,反而让衣向华在皇帝面前留了印象。他喜孜孜地继续说道:「我告诉你,我以前那群狐群狗党不乏出身高贵者,但能够让万岁亲自授官的,只有我一个!李森的事爆发之后,他们都离我远远的,现在看谁还敢对我指指点点!」 「你这般的人,原就不该混吃等死,屈居人下,你缺乏的只是经验跟机会。」衣向华瞧他意气风发,有的是少年的神采飞扬,芳心不受控制地激越跳动着。「我一直觉得你会成功的!」 对于自己被封赏的事,衣向华完全不居功,反倒一心吹捧着他,让锦琛有些飘飘然。 一时忍不住,他又露了些轻佻出来,假意伸手挑弄她的下巴。「所以你才会那么喜欢我?」 本以为衣向华会害羞,想不到她认真地看着他,笑得比蜜糖还甜。 「是啊,我最喜欢你。」 锦琛的笑慢慢凝固在脸上,双眼爆出狂喜,像是难以置信的瞪着她半晌,突然一个箭步上前抱起她,在桃树下转了好几圈。 「你喜欢我,哈哈哈,你说了喜欢我,我好高兴,比万岁称赞我还高兴……」 桃林间落英缤纷,微风和畅卷起一道粉浪,似也在为两个有情人而欣喜。 他怕她晕了,稍微转几圈便将她放下,不过仍然将人圈在自己怀里。 「华儿,你听我说。」他深吸了口气,正色地看着她。「我也喜欢你……不,该是我先喜欢上你的,而且比你喜欢我更喜欢你……」 「我知道啊。」衣向华对自己的心意一向很坦然。「你以为我的未婚夫那么好当?要不是你在南方表现不错,让我感觉到你的心意,认同你的人品,你不退亲我也要退亲了。」 「呸呸呸,你一定会嫁给我的!」锦琛顿时气得脸都快鼓起来。 「我相信你。」衣向华戳了戳他鼓起来的脸,原本两人还只是心照不宣的暧昧,如今算是化暗为明的两情相悦,她的欣喜及情动也未必少于他。 因为感动,锦琛再一次紧紧拥抱她,想不到这一回被她微微推开。 「你胸袋里放的是什么,从刚才就硝着我。」衣向华不好伸手探他的胸,只能轻轻点着那令她不舒服的地方。 然而只是这么轻轻一触,如同在锦琛的心湖上落下一颗石子,绽起一圈涟漪,这种无法控制的感情,在年轻的心中荡漾摇曳。 他由怀里慢慢的拿出一支木簪,递到她手中,还有些不好意思地道:「这……这是我亲手雕的簪子,是在宫里抽空寻工部的匠人教我的,雕的不好,我本来不好意思拿出来……」 衣向华看了看手上的木簪,用的是上好的桃木,雕工只能说普通,但花样却是她最爱的茉莉花。 「你怎么知道我最爱茉莉?」衣向华难得情绪波动,见这个男人如此为她费心,居然觉得有些鼻酸。 「你绣的帕子和织品,很多都是茉莉的图案,你还在驰江镇的家门口两旁种了一大丛,上次那林来顺还送了你一束呢……」锦琛说得酸溜溜的。 衣向华感动的心情顿时化为噗嗤一笑。「那不是被你扔了?」 「所以我雕了一支茉莉花簪还你,永远不会凋谢的,你喜欢吗?」锦琛有些期待,双眼晶晶亮亮地看着她。 「我很喜欢,谢谢你。」衣向华二话不说,直接将发簪斜插在头上。「好看吗?」 「很好看!」锦琛看着她灵气逼人的美貌,几乎要挪不开眼。「这算是定情信物,你是不是也要回赠我什么?」 「定情信物啊……」衣向华脸蛋微偏,俏皮地斜睨他。「不是早就已经给你了?」 「有吗?」锦琛一头雾水。 衣向华笑着指向他的腰际。「就是我第一次绣的香囊啊!虽然绣得不怎么样,却很有纪念性,你天天挂在身上的。」 第49章 「是这个啊……」锦琛摸了一把腰际的香囊,笑得有些傻,但突然间他一个激灵,猛地望向她。「这个香囊,在我回京前你早就给我了,若说这是定情信物,难道那时你就对我……」 衣向华但笑不语,却也没否认。 太快太激烈的情感冲击让锦琛终于受不了了,突然一把抱住她,低头在她唇上印下了一吻。 这一吻,青涩得很,只能说是唇碰唇,却是如今他们能表达对彼此情感最直接、最诚挚的方式。 第七章 赏花会的难堪 过了几日,皇宫果然来了一个太监宣赏,衣向华得了好些御赐的金银财宝,即使沉稳如她,也很是高兴了一番。 而在皇帝的派官令下来之前,锦琛得了一阵子的空档,镇日在桃源居与衣向华如胶似漆,虽说是未婚夫妻也太过了些,让胡氏很是训斥了他一番。 不过锦琛完全将母亲的话当成耳边风,一方面是他与衣向华虽偶有亲密,却是发乎情止乎礼,另一方面他原就是个混不吝的,母亲叨念个两句,他甚至直接归咎于父亲最近可能冷落她了,她见不得别人好。 既然待在府里母亲看不顺眼,锦琛索性带着衣向华出府游玩。横竖这是衣向华第一次到京师,「朱楼矗隘址,绣薨夹通衢」的景观,总要好好欣赏一番。 安陆侯府位于城西的石碑胡同,整片胡同有大半都在侯府的范围内。一出府门周边有护国寺、广济寺等等,往北便是景色优美的太液池,不过这些地方的风光对远道而来的衣向华来说看过即可,无什么特别,锦琛真正想带她去的是西北城郊的万寿寺。 每年四月初一至四月十五,在西直门外高梁河北岸的万寿寺会有半个月的浴佛节庙会活动,寺外一片柳林,枝叶婆娑,善男信女游客如织,路边变戏法的、奏乐器的、耍马戏的,总是围了一大群人拍手叫好,也有那各式南北吃食,香味在空气中交杂,更是引人食指大动。 往来游人行车、策马或是步行,将万寿寺旁的道路塞得满满当当,热闹滚滚。锦琛有经验,所以马车过了西直门不久他便带着衣向华下车,红杏则远远跟在后头,一路赏景嬉玩,彼时风和日丽,柳絮飞舞,轻轻醉粉落无香,好不惬意。 经过了附近的民宅,家家户户门口都放了一萝筐煮熟的黄豆,锦琛抓了一把,直接塞了一颗在衣向华口中。 衣向华吃得莫名其妙,笑问:「你怎么随意拿取人家的黄豆?」 锦琛哈哈一笑,「不就是随缘吗?浴沸节人人都会拿黄豆贡献给寺庙,因黄豆形圆,取其音就是想与佛结缘。这路边的民居也会放出一些豆子任人随意取用,就是想与邻里结个好缘,保家宅平安。」 「原来还有这习俗。」衣向华听了有趣,也随手抓了一把,将其中一颗塞在锦琛口中。两人笑笑闹闹,转头想让红杏也来一颗,然而定睛一看,那丫头居然把人家放在门口一整萝筐的黄豆都快吃完了,令锦琛不由好气又好笑,「看来这家人只能与你家红杏结缘了。」 衣向华忍住笑意,「你买的婢子,是你家的红杏。做了这么失礼的事,做主子的得去赔礼。」 锦琛没好气地道:「明明她服侍的都是你,遇到要赔礼时我倒成了她主子。」 衣向华终是笑了开来。 红杏还一脸茫然不知自己做错什么,明明这些黄豆是主子说可以随意取用的啊! 最后锦琛让红杏去给这家人些许银钱,说是买了他家的黄豆,之后三人继续往前,很快地来到了热闹的市集之中。 衣向华从小虽在乡下成长,但因为有个见闻广博的父亲,家中也有不少游记,对于五湖四海的一些风景习俗都有认识。为免将孩子教得狭隘,衣云深不时也会带儿女出去游历一番,所以她并非见识浅薄的女子,不过这般繁华兴盛的景象,除了京师外也着实少见,兼之浴佛节的庆典原就是一年里难得的热闹活动,饶是沉静如她,亦是看花了眼。 第50章 一个耍猴戏的摊位前,摊主是个波斯人,小猴儿会听摊主的命令上窜下跳,或是跳舞或是拍手,偶尔还会跳到四周群众的身上,拔姑娘的花簪什么的,往往引起一阵惊呼,群众自也不停叫好嘻笑。 衣向华盯着那猴儿,也不停拍手,雪白的双颊都激动得红了,锦琛离她极近,目光却全不在猴上,而在她身上。或许因为是长姊,又被衣云深的气质影响,衣向华处事往往沉着冷静,少有这般天真烂漫、恣意笑闹的时候。 这样的她深深吸引了锦琛,让他一颗心扑通扑通直跳,要不是人多,他真想摸摸那蜜桃般的脸颊。 耍猴戏告一段落,人潮散去拥挤推换,其中一个汉子不知故意还是无心,偏往衣向华的方向挤来。衣向华见庞大人影靠过来原想退走,但被挤在人群当中动弹不得,想不到那汉子都还没能靠近衣向华三尺,突然脸色微变,自个儿又缩回人群之中,不见踪影。 衣向华不解地转头,赫然发现自己被锦琛护在怀里,他甚至没碰到她,只是挡住了向她靠来的人潮,而他正一脸铁青的瞪着汉子离开的方向。 难怪她站在人群之中一直不感到拥挤,原来有他护着。 「谢谢你。」她低头甜蜜地一笑,居然顺势往他怀里靠了靠。 这声答谢来得莫名,但她的回应却让锦琛整颗心都要飞起来。其实那日在桃林对她唐突之后,他只要太靠近她,脑子里就会开始有遐想,所以他便也克制了自己与她肢体上的亲近,免得做下错事。不过如此积累起来,内心对她的渴望是与日俱增,因此得到她一点回馈,他就像喝了补药般兴奋。 不过他的喜悦并没有维持太久,不远处突然传来一阵骚动,间或听到女子惊叫的声音,锦琛与衣向华对视一眼,便齐齐赶了过去。 「哪里有大夫!救救我家姑娘!」一名婢女哭叫着,身边倒着一个戴着帷帽的女子在地上蜷缩着。 不过大夫哪里这样好找,尤其此处还在城外,那名姑娘看起来不太妙,大家都是来祈福的,没有人想惹麻烦,所以都只是围观。 锦琛与衣向华靠近之后,发现地上那女子并未昏迷,只是不断发出了喘息之声。衣向华马上知道了是什么情况,不管不顾的上前,她先转头跟锦琛说道:「你将人潮驱离,她需要空间呼吸。」 锦琛闻言,手一挥便跳出了两个暗卫,他取出世子的令牌交给他们,让他们将人群赶远,京城毕竟大人物不少,市集更多混在平头百姓之中前来游玩的高官显贵,万一驱离时不小心遇到一个,见到令牌他们也会客气些。 地上那女子透过帷帽不意之中瞥到了锦琛的令牌,上面斗大的「安陆侯」字眼落入她眼中,即使是处在极度难受的状态,那女子也不由眼神微暗。 衣向华见人走光了,这才急忙对那婢女说道:「你家姑娘是否有哮症?」 那婢女连忙点头。 衣向华不再多言,直接取下那女子的帷帽,帷帽下是一张苍白的脸蛋,不算多美艳,但也不失清秀,只是双眼瞪得直直的喘息不休,彷佛下一瞬就会厥过去。 「此地柳絮扬飞,又人潮拥挤,我估计是这引起你的哮症。我让人将你抱离,可能有些唐突,姑娘可愿意?」衣向华由对方衣着及那名婢女判断,这该是富贵人家的姑娘,甚至可能是官家小姐,所以动作之前先征询了一番。 那姑娘虽然痛苦,却将衣向华的话听入耳中,勉强点了头。 衣向华招来锦琛,锦琛闻言却不愿在衣向华面前抱别的女子,遂又找来暗卫,用披风将女子裹着抱起,飞快的离开柳林的范围,来到一僻静空旷处。 暗卫将那女子放在树下便离去,衣向华微微解开她衣襟,将人摆弄成前躬状,并引导她深呼吸,同时取来饮水让她慢慢啜饮,好半晌那女子的哮症果然减缓,脸色也不那么青白了。 第51章 「谢谢姑娘……」女子虚弱地道。 「我既知道你的情况如何救治,岂能不救,这是人之常情,姑娘不必谢。」衣向华定定地望着她半晌,突然问道:「姑娘的哮症不是娘胎里来的吧?」 那姑娘摇摇头。 婢女在一旁补充道:「我家姑娘小时并无哮症,不过天生体弱,长大哮症便越来越严重,春日时尤其难过,其他时节倒是还好,只会偶发个几次。」 「姑娘的哮症与花粉倒是很有关系。」这是衣向华从翩翩飞舞的柳絮之中得到的讯息,天知道柳絮也很无辜啊!「看来姑娘的体质不适合碰到花粉,所以最好避免百花盛开的地方,居家之中若有松柏、杨树柳树,甚至是紫荆花树,也要避免离得太近。」 那丫鬟突然惊叫了一声。「姑娘房门外和窗外就是几株紫荆花树啊!难怪就算躲到房里,姑娘还是时常犯病。」 找到了发病的原因,那姑娘如今已缓过气来,按理说该是感激不尽,但不知为什么话声却有些冷淡,「我回去立刻命人将那几株花树给砍了,多谢姑娘告知。」 一听到是砍了而不是移株,衣向华心里闪过一丝异样,不过毕竟她不适合管太多,对这女子却是没了好感。「姑娘房内也得重新擦拭一遍,被褥床帐都要拆洗过。」 「是的姑娘,奴婢回去便办。」那名丫鬟听得点头如捣蒜。 「如果可以,让马车过来这里载人吧!你需要多深呼吸,那帷帽就别戴了。」衣向华又交代了一句。 说到帷帽,那丫鬟忍不住朝衣向华一跪,感激说道:「谢谢姑娘将人群驱走,未当众将我家姑娘帷帽解开,否则我家姑娘的名声就完了。」 「银花,注意你的身分,岂可随便向人下跪?」还靠着树木的女子突然低声责备。 这是何意?衣向华为人原就通透,也感受到那姑娘对她莫名的敌意,既然如此她也不居功,只是指了指站在远处的锦琛,「这你可不必谢我,是安陆侯世子帮的忙。」 那女子一听到安陆侯世子之名,不知怎么地脸色微变,这才放缓了声音道:「可否请世子一见?」 衣向华挑了挑眉,忍不住看了眼那姑娘还敞开的衣襟,人家就是避嫌才躲得那么远,这会儿你却要见他,成什么体统?低头见那姑娘粉面生霞,她不由心头打了个突,有了个古怪的猜想。 只是表面上衣向华仍是浅笑盈盈,拒绝的话却说得坚定。「世子站得远就是避嫌,怕有碍姑娘清誉,放心,我会转告姑娘的谢意。姑娘的马车来了,我们便不再打扰,姑娘请便吧!」 果然马车已然驶到近前,衣向华朝那女子一福,二话不说拉着锦琛就走。 那女子被丫鬟扶上车,忍不住又抓起车帘,看着锦琛与衣向华的背影,脸上阴晴不定。 「这是我与他的缘分,就算你救了我,我也不会放弃的……」 ☆☆☆ 锦琛带着衣向华游玩了几日,胡氏这气一直憋在心里,想拆散他们又不得劲,此时汝阳王府送了一张请柬来,正好合了她的意。 汝阳王府养了许多牡丹,近日正开得繁盛,所以便以赏花为名邀请诸家女眷前来府中游憩。以往这事都是王妃主持,不过近日听说王妃病了,这回请柬上具名的是汝阳王的女儿惠安郡主褚婠。 胡氏见到这回的赏花会是褚婠主办,不由心生一计,好不容易等到锦琛和衣向华回府,她便借口要带衣向华去参加赏花会,让她也长长见识,认识些高门贵女。 锦琛听得想笑,那些贵女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说到见识加起来可能都没衣向华一个人多,不过想着以后衣向华会是世子夫人,认识些贵女也是有必要,说不定能认识一两个手帕交,日后住在京城也不无聊。 于是锦琛命府中绣娘连夜帮衣向华缝制了一身新衣,还亲手帮她添了一副珍珠头面,让她在赏花宴那一日至少不会因为衣着寒酸被人看不起。 第52章 胡氏对此倒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她主要的目的是想用那种贵人云集的场面震慑一下衣向华,让她知道高门难攀,自惭形秽,却也不想带个穷酸鬼让自己丢脸。 到了赏花会当日,衣向华一袭粉红色苏绣浣花纬丝衫裙,搭配银红楕子,头上顶着双环望仙髻,再戴上珍珠头面,竟是说不出的贵气逼人,雍容典雅,尤其她本身空灵的气质,又更增添了一丝出尘之感。 临出门前,锦琛简直看直了眼,心火蹭蹭地直往上冒,胡氏见儿子看女人看得眼睛都绿了,虽知这衣家丫头的确出挑,却也忍不住在心里骂了锦琛没用,连忙将衣向华带上了马车,红杏也跟在后头。 当侯府的马车抵达汝阳王府,该到的贵客差不多来了七、八成。胡氏带着衣向华下车后,马上有婢女过来迎接,因着胡氏与汝阳王府私底下那不可说的默契,婢女直接带她们到惠安郡主褚婠跟前。 此时褚婠身边已围着不少人,不乏诰命夫人或高官之女,胡氏先带着衣向华向褚婠见了礼,众人注意到品貌不凡的衣向华,纷纷上前寒暄询问,胡氏则是简单答了是远亲的后辈,论辈分是叫侄女的,带来见见世面。 这些后宅贵人们中也有消息比较灵通的,一听到这姑娘的名字是衣向华,马上联想到最近京里闹得沸沸扬扬的毒粉一案,那解药不就是安陆侯家一个姓衣的姑娘做出来的?听说皇上还大手笔的赏赐了她。 于是那些人看着衣向华的眼神立刻不同了,也不介意她并非出身高门,顿时对她亲切起来。 然而衣向华虽乖巧地一一应了,眼光却一直飘向衣着华贵、浑身气派的褚婠,神情有些意外。 「衣姑娘,你怎么一直盯着郡主看?莫非以前见过?」户部郎中家的刘夫人察觉了衣向华的异状,忍不住问道。 要知道褚婠因为身体不是很好,所以常年在家中休养,在京城露面的机会比其他的贵女少,要见过她可是一件稀奇的事。 想不到衣向华干脆地点头,「是,晚辈曾经见过郡主,但当时不知郡主身分,所以如今乍见有些惊讶。」 「喔?你在哪里见过郡主?」刘夫人有些不相信。 衣向华还没回答,听到这番对话的褚婠却是淡然一笑,「数日前我曾出府,与这位衣姑娘有一面之缘。」她身子虽纤弱,眼神却犀利地望着衣向华。「衣姑娘,你说是吗?」衣向华见对方反应如此,也不多解释,只是顺着她的话说道:「是有一面之缘。」 既然衣向华识相,褚婠似是懒得再理她,直接朝着其余贵妇贵女们说道:「人来得差不多了,光是喝茶也闷,大伙不如移驾西跨院,今日赏花会,府里蒐罗了许多以前从没见过的牡丹品种,绝对令大家大开眼界。」 说完便是一阵众星拱月,褚婠被一群贵人拥在正中,趾高气昂地前往了西跨院,胡氏几人反而落在了最后头。 面对郡主明显有些冷落的态度,衣向华尚端得住,红杏却是气呼呼的直瞪着褚婠的背影。 胡氏心知自己是被牵连了,心中微微不喜,再怎么着褚家也主动向她表示过结亲之意,这褚婠总该对她这未来的婆婆好声好气些,如今竟一视同仁地态度倨傲…… 然而毕竟是自己看中的媳妇人选,胡氏下意识在心里替褚婠开解,许是这郡主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对人际往来不通透,或许以后结了亲见多了世面会变得好些。 她转头见红杏居然还一脸不忿,以为衣向华也是一样的感觉,只是面上不显,不由开口嘲讽道:「怎么了?人贵自知,可别与郡主有了一面之缘就觉得自己了不起,连一点气都受不了。」 若她真要嫁给琛儿,这也是往后她要面对的,连这点事都忍不住,哪能做主母。 「不是这样的。」红杏原就直率,心中的事根本瞒不住。「那惠安郡主与我家姑娘何止一面之缘?我家姑娘救了她的命啊!如今居然受到如此冷待,那郡主简直忘恩负义……」 第53章 「红杏!」衣向华皱眉制止她再说下去,郡主可不是她们一介平民可以随口批评的。 红杏闭上了嘴,但胡氏的好奇心却被挑了起来。「她们走远了,没人能听到我们的话,红杏你说说你家姑娘与郡主究竟有什么渊源?」 红杏像是得了块免死金牌,叭啦叭啦地就将万寿寺那件事说出来。「那郡主众目睽睽之下犯了哮症倒地不起,当时没人敢靠近,只有我们姑娘上前帮她清场,替她顺了气,还找出了她哮症越发严重的原因是花粉造成,教她要远离哪些植物……这该算是救命之恩了吧?谁知在郡主口中只是一面之缘呢!这不是忘恩负义是什么?」 听红杏说得气呼呼的,胡氏转向衣向华,衣向华只是淡然一笑,不置可否。但胡氏已经相信红杏说的应该是真的,救命之恩不言谢也就算了,还轻描淡写带过,忘恩负义还真没说错。 要为儿子说亲的对象是这般心性人品,胡氏心里一阵不舒坦,她深吸了口气,再次在心中告诉自己,高位之人都有些忌讳,说不定褚婠有什么难言之隐,毕竟她偷跑去万寿寺逛市集之事总不好让人知道。不过虽是不断找这样那样的借口自我安慰,胡氏对于褚婠的印象毕竟还是差了。 在几人交谈思考间,她们也远远随着众人来到了西跨院。 汝阳王府的西跨院极大,百花争奇斗艳,假山重峦叠嶂,下有曲水流过,替园子增添了分清凉之意。 而为了摆弄那些珍贵的牡丹,汝阳王特地辟了一个院子,这院子里的亭台屋宇皆十分灰暗,不若王府其他院子的建筑那般金碧辉煌,却成功地衬托出牡丹的千娇百媚,妹紫嫣红。 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即使是日日对着自家府邸百花盛放的花园,那些贵人们乍见一院子绚丽的牡丹花,也是惊喜连连。除了名种的姚黄魏紫、欧碧赵粉,还有更多殊色罕见的品种,其中最惊人的是一朵七色牡丹,如彩虹般一朵花拥有七种颜色,可谓绝世奇珍。 这朵七色牡丹就摆在院子正中央,不时引得众人赞赏。褚婠似也颇为自得,站在那七色牡丹前便吹捧起自家父王种植此花多么不易,品种还是远从南洋来的异种云云。 衣向华刚进院子,见院里的牡丹的确被照顾得甚好,个个精神充沛,不由也露出真心的微笑,只觉今日真是来对了,至于褚婠忘恩负义那些事,早被她抛在脑后。 她能笑得如此真诚,倒让胡氏很是意外,这衣家丫头要不就是心大,要不就是宽和,但就她所知衣向华为人应当真是豁达大度。 她其实没有那么讨厌衣向华,若衣向华不是琛儿的未婚妻,说不定她还会有些喜欢,可惜两人的位置,注定让她对这女孩儿冷淡。 当胡氏等人逛到了众人围观的七色牡丹之前,褚婠的介绍也到了尾声。 「……这花能有着七彩颜色,可是我侯府重金聘来的花匠经过百次以上的配种才能种得出来,要不是花开时节错过了太后千秋宴,我父王必然会将此奇花送入宫里。」 那花当真稀奇,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奉承起来,胡氏不喜欢这一套,只是面带微笑静静看着。反而一向沉静的衣向华神情有些古怪,却不是看着褚婠,而是一直面露迟疑地瞪着那朵七色牡丹。 褚婠余光瞧见衣向华怔忡,不由在心中笑她土包子。她也听说了衣向华贡献出毒粉解药的方子受到万岁赞赏,心中很是不忿,有心想让她出棋,将她那一点点的好名声踩在地上,遂将众人的注意力引到衣向华身上,说道—— 「衣姑娘瞧这花都瞧得痴了,想必衣姑娘出身乡野,没见过这等珍贵的奇花吧?」 「确实没见过。」衣向华答得坦然。 褚婠得意地笑了起来,那种在上位者的傲慢完全不加掩饰。「那衣姑娘就好好的多看几眼,否则下回你说不定连踏入王府的机会都没有。」 第54章 这话说得夹枪带棍,众人纳闷起衣向华是哪里罪了褚婠。不过也只有寥寥数人轻笑几声附和褚婠的话,大多数人碍着胡氏或者是万岁爷的面子,只是旁观不语,不想掺和进这事来。 被损了这么一句,一般闺秀约莫早就掩面哭逃了,但衣向华仍是冷静如常,反而用那清泠的黑眸直盯着褚婠。 「我的意思是,我没见过染色染得这么漂亮的牡丹花。」衣向华看着那花还有些惋惜,这朵花明明不染色也有极好的品相啊!如今被这么一染,已然命不久矣。 听到花是染色的,众人都倒抽了口气,褚婠更是气急败坏,喝道:「大胆,你竟敢造谣生事!你要说这花是染色的,那就提出证明!我让人拿清水来让你淋在花上,若是你淋不出颜色,我便叫父王拿你治罪!」 衣向华完全没把治罪当一回事,只是平铺直述地道:「这花光淋清水是不会有任何变化的,我倒是想证明它是染色的,只怕郡主舍不得。」 「好,你立刻证明!」褚婠咬牙说道,竟被人说王府假造名花,她方才才吹嘘此花差点送入宫中,衣向华如今的指控,不就侧面说明了王府欺君罔上! 衣向华有些怜悯地看向了那朵牡丹。「这原是白牡丹,将各色染料掺在水中,错开时间浇灌根部,让花朵由根部吸收,花朵便会染上各种艳丽的颜色。不过这种方法的坏处在于花朵活得不久,只怕这两天就会凋萎。若要证明很简单,切开根茎部位一观便可知晓,那染剂必然还残留着。」 褚婠冷笑起来,「你说得轻巧,切开根茎部不就是要剪了这朵花?如此名贵的花被你这么一说就要剪下,万一事后证明你是胡言乱言,这朵花你赔得起?要不这样,我可以把花剪了,但若证明你是胡说,你向我告罪后自打十个巴掌,之后永世不得踏入京城!」 众人闻言均窃窃低语起来。 胡氏一听褚婠动了真怒,不由想打个圆场。「向华,这大好的日子,你怎么乱说话呢?不如你向郡主道个歉,郡主大度,必然不会怪你。」 她有些恼怒衣向华的不知轻重,就算这花真有什么蹊跷,也不该当众不给褚婠面子就这么说出来。 然而她心里却已经信了衣向华的话,只怕就算证明此花真是有假,也没有衣向华好果子吃。人是她带来的,万一没有全须全尾的带回去,还不被儿子恨上了。 讵料衣向华是个硬颈子,自己不低头不说,还同意了褚婠的话。 「我答应郡主的条件,横竖这花也快要死了,不如送它一程。」 褚婠正想找理由赶走锦琛的未婚妻,她家要和锦家订亲,自是会做些调查,既然衣向华自己送上门来,正好顺手料理了,一朵花毁了一个情敌的名声,并换其永世不得入京,值得! 马上命人送来剪子,褚婠亲手持剪对着花茎一刀剪下,一点儿留恋都没有。 花朵被剪了,众人都看向花茎的断面,居然真的有染料残留,颜色相混都成了深紫色。 更甚者,将花茎放到清水里后,染料就这么晕染开来。 褚婠脸色大变,其余人也是惊呼不已,想不到衣向华居然说对了,她们看向褚婠的目光自然带了点质疑与轻蔑,即使掩饰得很好。 褚婠真要疯了,气得将剪子一扔,伸手推翻了整盆花,怒瞪着衣向华,彷佛下一瞬就要冲过来掐死她。 胡氏心急,灵机一动说道:「那花匠真是该死,居然用这种方式糊弄了王府。王爷与郡主必然也是受到了欺瞒,可要将那匠人抓起好好审问一番,只不过为了些许名利,岂可如此欺主!」 「就是!一定是花匠搞的鬼,郡主你可别轻易放过……」 场面已经太难看,众人顺着胡氏的话替褚婠圆场。 不过褚婠因为平时久居王府鲜少岀门,与人交游甚少,对人对事不懂婉转周全,更别说身居高位,根本看不起这些所谓京城贵女。在她心中,只有皇城里的公主太后们值得她低头,其余就算是一品诰命夫人,她也不甚瞧得起。 第55章 「既是如此,府中之事我自会处理。本郡主身体不太舒服,今日便散了吧。」 说完这句不客气的话,褚婠直接拂袖而去,居然把满室宾客扔下了。 如此无礼的态度自然引起了众人不满,即使后来王府的大管家前来赔不是,奉上厚礼将一个个贵人送走,也平息不了众人的怒气。区区一件小事就失了礼数,还是自己先挑衅,这样的女子即使贵为郡主,也真要不得。 在赏花会里连本带利替自己讨了个公道,让那忘恩负义的郡主丢脸,衣向华满意了,即使得罪褚婠也不甚在乎,反正褚婠从一开始就对她很有敌意。 至于胡氏,在坐上马车之后便沉默不语,脑子里反覆想着惠安郡主此人——忘恩负义、骄矜跋扈,甚至身体还不太好,她发现自己竟觉得衣向华比褚婠好多了。 胡氏对于与汝阳王府结亲当真开始犹豫起来,不过即使她已不太想让褚婠嫁入侯府,不代表她就非得接受衣向华。要做琛儿的妻子,衣向华还是不够格。 一场赏花宴莫名其妙的结束了,褚婠原是想一夕扬名贵女圈,才会亲自主持,想不到弄成这样,堂堂郡主的名声反而默默的臭了。 至于衣向华一介平民,居然在上流圈子异军突起,成为众所瞩目的人物。 ☆☆☆ 汝阳王府赏花会的丑事,毕竟没有大肆宣扬出去,只是在京城的高门贵胄人人都知道了这件事,除了偷偷嗤笑一下褚婠,还有对衣向华产生了点好奇,这件事便风平浪静地过去了,对众人的生活一点影响也没有。 在赏花会过后,胡氏再也不敢带衣向华出去了,在她看来这衣家丫头就是个惹祸精,去参加个花会都能把郡主的面子给掀翻了,要再多去几处,胡氏大概京城都得罪遍了。 即使这事是褚婠先挑起的,明明不是衣向华的错,而且赏花会之后甚至有些贵人送来请柬邀请衣向华,都直接被胡氏拒了。 锦琛对母亲限制衣向华交际的态度一头雾水,但胡氏给了个很好的理由,她想保护衣向华,上次的牡丹宴事情闹大了,若再让衣向华参加那些宴会显然不自在,索性拒绝。 此外,胡氏对衣向华的态度也温和了许多,不再咄咄逼人,让锦琛以为母亲也接受了衣向华,不由喜形于色,与衣向华大方出游,甚至乘船经运河至直沽看海,胡氏对此也未表示任何意见,一副听之任之的样子。 半个月之后,锦琛的派官令终于下来了,竟是巡按御史。因为毒粉是由南方往北方扩散,皇帝的用意便是要锦琛至南方巡查,务必剿灭制毒的大本营,让毒粉由根源彻彻底底的从王朝消失。 接到这个派令,锦琛只能说既兴奋又难受。因为巡按御史只是个小小七品官,却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特权,且皇帝跳过都察院直接指派,说明了他对锦琛的看重。只是他不时便要南下,原本想等衣向华及笄便迎娶她的愿望落空了。这一去不知几年,要她枯等着他已是残忍,遑论彼此还要忍受着两地相思。 为了此事,锦琛特地选了个父母都在的时间,将自己的决定亲自与父母说清楚。 锦晟正与胡氏讨论着儿子的派官令,见锦琛进来,连忙唤他过来,殷殷询问着此行的准备如何。 锦琛拣着紧要的答了,之后突然话题打住,一张俊俏的年轻脸庞微微地发红,说道:「此行儿子有信心,必能不负万岁期望。只是有一事,儿子想先请爹娘帮忙周全。」 「喔?你也会有事求到我们头上?」锦晟来了兴趣。「说吧,什么事?」 锦琛并不忸怩,因为这件事他已经想了很久。「此去经年,我怕夜长梦多,想请爹娘同意让我与华儿的婚期提前,在我赴任前便成亲,这样我也能带着华儿赴任,夫唱妇随。」 锦晟愣了一下,要在锦琛赴任前成亲,不说只剩半个月不到,衣云深也不可能赶过来,他心里虽是同意的,但也知真要敢提这要求,委屈了衣向华,衣云深跟他绝交都有可能。 第56章 胡氏沉住了气,一脸惊讶道:「这会不会太仓促了?」 「我知道时间有点赶,我会亲自向衣叔赔罪……」锦琛以为母亲怪他太急躁,想不到胡氏根本不是那个意思。 这一阵子一直在儿子面前摆出慈母的姿态,胡氏自不会驳斥锦琛,只是婉言劝道:「这可不是赔罪就说得过去的,你衣叔养育女儿这么多年,好不容易养得如花似玉、才貌双全,你什么都没准备好就想娶人家,这是要她多委屈?她原就出身寒微,万一这婚礼办得不够周全,反倒让京城众人看了笑话,你要她以后怎么在京城贵女间立足?」 「那怎么办?」锦琛瞪大了眼,激动地反问。 「能怎么办呢?你放心,你这一去也不过几年,刚好让两家筹备聘礼嫁妆等物,成亲之事等你回来再说,不正好水到渠成?」胡氏温和地笑着。「横竖那丫头年纪也还小,几年还等得起。」 「可是……」锦琛还是觉得不妥,来日方长,他又鞭长莫及,万一中间有个什么变数呢? 「你还怕娘亏待了她吗?」儿子那一副不争气的痴情样,让胡氏笑容都快端不住了。 「娘虽一开始小瞧了她,不过那丫头面容娟秀,气质干净脱俗,学问不俗,五艺皆通,重点是脾气好又行事得体,还在皇上跟前有点脸面。其实就连得罪惠安郡主那件事,也是惠安郡主太过咄咄逼人,真要拿京中贵女来和她比,娘一时真想不到谁能比得上。」 她这番夸赞,倒不全是虚情假意,连身边的锦晟都多看了妻子一眼。 「是啊,娘你说的是,而且你还少说了,连你儿子这条命都是华儿救的!」锦琛即使在南方历练得沉稳,此时也不免显露出少年的率真,提起心上人笑得傻兮兮的。「儿子去年在调查南方毒花田的时候,要不是华儿给的花朵香囊,让我躲过了毒气,我可能早就事败被杀死了!」 锦晟也听得频频点头,不着痕迹地瞄了眼妻子,才向儿子说道:「相较之下,惠安郡主就不是个良配了。」 赏花会一事,锦晟也是心知肚明,他甚至唤来红杏问得一清二楚,所以对褚婠非常反感。「褚婠高傲任性,心胸狭隘,以前是她隐瞒得好,如今赏花会后,京城的高门谁不知她这脾性!她在赏花会上为难向华,你娘也是亲眼看过她的跋扈,这样的女子就是个乱家之源。」 胡氏如何不知丈夫在敲打她,只得没好气道:「那件事我不再想总行了吧。」 锦晟满意地点了点头,锦琛却是听得云里雾里的,不过当父亲提到惠安郡主,他毫不掩饰流露出一脸嫌恶。「华儿救过惠安郡主,她还为难华儿,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其实在万寿寺那日,锦琛一见来接人的马车,就知道了衣向华救下那姑娘的身分,他不说出来只是懒得管,想不到那惠安郡主还反过来害衣向华,简直让他恶心透了。 这事锦晟倒是不知。「华儿救过惠安郡主?怎么回事?」 锦琛理了理思绪,随即一五一十的将浴佛节庆典时,衣向华如何在万寿寺救下褚婠的事全说出来。 锦晟听得长吁了口气,意在言外地说道:「幸好啊幸好……」 胡氏见话题不知怎么扯到了这里来,有些不耐烦了,眼前重中之重,还是要先按捺好儿子,至于那桩亲事……等到锦琛离开后,她会好好处理的。 于是胡氏打了个马虎眼,说道:「所以与衣家的亲事,我看还是先缓缓,等琛儿任满回京后再说……」 ☆☆☆ 由于胡氏已不再表现出对衣向华的反感,对于婚期无法提早,锦琛即使不愿却也勉强妥协了,只是不知要让衣向华等他几年,想到那漫长的等待,人还没走他都替彼此感到不舍了。 他心事重重地来到桃源居,入了繁花片片的桃林,却在砖屋前却步了。他不知道该怎么跟衣向华道别,也不知如何开口请她等他。 然而他在外头神情恍惚的模样,屋内的衣向华早瞧得清清楚楚。他的神色令她有种不太好的感觉,忍不住将手放在自己的胸口处。 第57章 心,有点酸呢。 他在外头枯站,她也在屋里彷徨,待她整理好自己的情绪,走出屋外,已经能够露出笑容了。 「傻站在这里做什么?」衣向华俏皮地一点他的鼻头,轻松地与他开起玩笑。「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的?」 锦琛很想配合她,不过沉重的心情只让他勉强挤出一记苦笑。「我……你也知道我派官令下来了,要为万岁南巡数省……」 「我知道。」她好整以暇地望着他,认真说道:「巡按御史虽只是个七品官,但工作不容易,万岁这是想提拔你呢!待你办好了万岁交代的事,必能青云直上,连跳三级都有可能。」 她不是什么都不知的天真少女,朝廷的动静及运作,她还是明白不少的,所以即使明知要与他分开一段日子,为了他的前途无后顾之忧,她还是忍受着思念的痛苦,不让自己的心情烦扰他。 可是显然他先烦扰了自己,顺带扰得她都不平静了。 锦琛笑得难看,索性不笑了,由着自己的性子露出了难过且尴尬的神情。「我本想在赴任之前与你成亲,如此我们夫唱妇随,便不用受分离之苦,可是……可是……」 「你不用说了,我知道的。」她以为是胡氏对她的不喜影响了锦琛,猜测是胡氏又说了什么让他欲言又止,也不为难他。「你十数日后就要赴任,这么着急要成亲,我父亲弟弟无法赶来,没有他们在,我也是不嫁的。」 她笑着这么说,又很是妥帖的安慰,锦琛果然好受了许多。但锦琛知道她对婚事未必真如此坚持非得亲人俱在,更多是为了让他不会太过愧疚。 这般通透的她,在这个时候反而让他更加不舍、更加愧疚了。 「你放心,这次离京,我会尽快将事情办好。」只要他事情办得好,自然功勳官位加身,回来再给她一场豪华盛大的婚礼,让她更加风光的嫁给他。 他正了正脸色,立下誓言。「你给我一点时间,待我功成名就回来,我必娶你。」 「好啊。」衣向华答得干脆,似是完全不去质疑他的真心。 「你……」为她的体贴,锦琛真是忍不住叹息了。他要是心存一点点坏,都觉得是对她的亵渎。「你为什要对我这么好……」 「因为我舍不得你啊……」 衣向华一向是那样清清浅浅的微笑,可是锦琛看出了些许不同,她幽深的黑眸太过明亮,像含着水光,然后那如珍珠般珍贵的泪珠,就这么由她盈盈的水眸中落下,不似春雨那般的欣喜,而是秋雨那般的惆怅。 他为什么要一直提醒着将来的离别呢?她有种不好的预感,这次两人分开,与前几次截然不同,很可能此后天各一方,陌路天涯。她方才一直忍一直忍,可是终会忍不住的呀! 衣向华哭了,切切实实的哭,虽然笑容还挂在脸上,但这是锦琛第一次看出她的伪装。 自他认识她起,无论遇到什么难题,她永远都笑脸以对,游刃有余,偏偏这次为了两人的分离,她哭得梨花带雨,一句话都说不出,再怎么微笑都掩饰不住她的难过。 锦琛摸了摸自己的胸口,觉得一阵椎心刺骨的疼痛。这是一种对她由衷的心疼,还有对自己最深的自责。若不是他,她不会认识情爱,不必受分离之苦,可是他如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受苦,也不希望她有一时一刻忘记他。 他终于忍不住上前紧拥住她,带着浓重的鼻音说道:「你知道吗?我曾很坏心的赌气想着,总有一天我要你亲口说出舍不得我。可是当你真的亲口说了,我后悔了。其实最舍不得的是我,我虽然口头上说得很有自信,但南下这几年见不到你,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能撑得住思念……」 「你等我一会儿。」衣向华深吸了口气推开他,抹去挂在脸上的泪,进屋子里取出了一个盆栽,然后亲手将盆栽交到他手上。 第58章 「这盆栽名叫一叶草,治各种蛇毒、喉疾及热病。」她介绍着这看来平凡又普通的草药。「你这人怕冷又容易咳嗽,南方燥热蛇虫多,又少不了要往深山老林里钻,这一叶草可煮水吃,甚至直接吃下都可以。」 而后,待他看清了那一叶草的模样,她又将盆栽移开,纤手紧紧握住他的大手。 「你带着它,便是带着我的期待与关怀。此生只要你不负我,我必不负你。」 这句话又是笑着说的,眼中的泪水甚至都还没干透,看起来水汪汪的。 她都已经这么难过还在替他着想,锦琛知道,她给的盆栽都很有用,从来都是在关键时刻能够救命的。 锦琛想得难过,又将她纳入怀中,她像是一帖良药,有效地镇压着他的心痛。同时也只有她,能在这种悲伤崩溃的时刻拉他一把,让他回到理智之中。 他知道自己这一去,会一直记得她,记得落在这片桃林中的泪水。 「华儿,你一定要等我!」 第八章 背后退亲动手脚 锦琛与衣向华在最后的团聚时光中如胶似漆,胡氏对儿子与衣向华纠缠的情况冷眼旁观,没有多说什么,连锦晟都以为她想通了,乐观其成。 只是胡氏耐心等着,横竖就这几天了,待锦琛出行赴任,她要做什么还有谁管得了。 时序入仲夏,连端午节都来不及过,锦琛便要出发。 衣向华亲手包了几个粽子让他带在路上吃,不过倒是没有再给他新的香囊,她在他耳边轻轻说:「你身上这个茉莉香囊意义特别,我便不再给你,我知道你骗了红杏与弟弟的香囊,如果你不早点回来,以后我就做新的香囊给别人。」 锦琛自是哭笑不得,却也发下豪愿一定要好好办事,干出功绩来便娶了她,以后她走出门都能以他这夫君为荣,然后她做的香囊都是他的。 想得美滋滋的,锦琛总算踏出了安陆侯府。 待他走了两日,胡氏突然派来婢女至桃源居对衣向华传话道:「世子已然出行,姑娘住在这里名不正言不顺,夫人问姑娘几时启程回南方?」 这是婉转的赶人了,明明锦晟是衣云深的至交,衣向华继续住在安陆侯府也没有什么名不正言不顺的问题,不过即使胡氏最近表现得很温和,衣向华却能隐约感觉得到胡氏对她依旧不喜。 因此她顺水推舟地说道:「这两日我原就想告辞,等傍晚侯爷回府,我与侯爷及夫人拜别后明早立即出发,辛苦你了。」 那名婢女得到了满意的答案,便回去与胡氏禀报了。 当晚衣向华果然提出要走的事,即使锦晟想要留她,但衣向华去意甚坚,只说放不下家中父亲弟弟。锦晟无法,只得受她一拜,而胡氏见她如此识趣,更是笑脸盈盈,衣向华朝她拜别时,胡氏还提了要多送些京城特产让其带回。 隔日马车便由安陆侯府驶出,意外的是胡氏居然派了冯总管亲自送衣向华回南方,有个人在路上照应,衣向华也松了口气。 一个半月后,衣向华终于回到了驰江镇。见到了熟悉的门庭以及挚爱的亲人,她才知道自己独自离家近半年的日子,其实心中还是有些忐忑、有些思乡。 衣云深带着衣向淳在门口迎接她,衣向淳一见到她,立刻大声唤了姊姊,迈开小胖腿冲到她面前抱着她,呜呜地就哭了起来,「姊姊你回来了……你不在我都睡不着,也吃不好……呜呜呜……」 衣云深也慢慢踱了过来,轻轻敲了儿子一记,笑道:「说得好像我亏待你似的。华儿,你此去京城过得可好?」 衣向华也忍不住了,直接扑进父亲怀里,有些鼻酸。「爹,我在侯府过得很好,锦伯伯很热情,锦琛他也……他也很好,万岁爷还赏赐我了呢!我住在开满桃花的林子里,看上去别说多漂亮……」 第59章 她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堆,衣云深轻拍女儿的背,却隐隐听出不对劲。 她把侯府所有人都说了,唯独没提到胡氏。而那开满桃花的林子,锦晟曾在鱼雁往返中与他提过,就他所知那桃林在几年前就不开花了,跟个废弃的鬼屋没两样,侯府却让他的女儿住在那种地方! 衣云深抬起头,见到了随之而来的冯总管。两人老相识了,所以只是有礼地打了声招呼,但冯总管那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让衣云深的心都沉了下去。 「先进屋吧,如今都是入伏的天气,热得很,何苦在外头晒太阳。」 冯总管笑着应了,心里想的却是等会儿自己提起侯爷夫人交代的那件事,只怕外头就算热到生火,应该也会被赶出衣家大门吧? 几人进门之后,衣向华已经整理好心情,与红杏到后面去泡茶了。 这时候冯总管才有些难堪地开口道:「衣先生,其实这回前来,我还有一件事情要通知……」 衣云深定定地望着他。「你先告诉我,你要说的事,是侯爷夫人的意思,还是安陆侯的意思?」 冯总管正了脸色,说道:「是侯爷夫人的意思,侯爷和世子都不知道。」 「好,那么你可以说了。」听到锦晟并没有被他夫人牵着鼻子走,而是被隐瞒着,那傻小子更是一如往常的傻,衣云深心里好过了些,不过仍忍不住腹诽自己的好友居然管不住妻子,等冯总管把事情说完,只怕回去后侯府要鸡飞狗跳了。 冯总管自是不知衣云深已猜到了大部分,所以说起来有些支支吾吾的,「这次夫人派我前来……除了送衣姑娘回来……呃,还有就是想向衣先生提岀、提出……两家退亲之事。」 「退亲?」衣云深冷笑了下,「你既说这是侯爷夫人单方面的意思,侯爷并不知情,那么你说的话算数吗?」 「算数的……我把庚帖都带来了。」冯总管取出庚帖,然后长身一揖,满是歉意地道:「侯爷夫人的意思是,世子授官巡按御史,一去经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所以怕误了衣家姑娘,忍痛选择退亲……」 衣云深面无表情地举起一只手,直接止住他的话,「冯总管不必替侯爷夫人婉言矫饰,事实就是侯爷夫人瞧不起我衣家的门第,觉得区区举人之女配不上世子,所以想退亲,对吗?」 冯总管尴尬地低下头来,无言以对。屋内阴凉,他却是冷汗直流。 「我原以为华儿此去,让侯爷夫人亲眼见到她的人品会改变主意,想不到侯爷夫人仍坚持己见,想来是我衣家的女儿还不够好了?」衣云深越说,脸色越黑。 冯总管连忙道:「衣姑娘是很好的!我活这把年纪了,就没看过如衣姑娘这般内外俱佳、秀外惠中的姑娘家。其实衣姑娘的品貌,侯爷夫人也觉得无可挑剔,只是夫人她……呃……」狠狠地叹了口气,冯总管无法再昧着良心,只能点到为止地说道:「当初我也劝过夫人,这么好的姑娘还要退亲,那是侯府的损失!可惜我人微言轻,又做不了主……」 衣云深也知此事不能怪冯总管,为人下属也是奉命行事,他微微放缓了脸色,只是由铁青变为自嘲—— 「当年我不恢不求,偏安一隅倒是错了,竟让自己的儿女受此侮辱。」衣云深目光有些悠远,「因为朝廷国泰民安,我认为朝中不需要我,只一心追求闲云野鹤,不过现在朝中似乎也要乱了……」 毒粉一案,彰显了某些人的蠢蠢欲动。他想,他也该重新考虑自己的未来,否则自己追求的闲云野鹤不叫出世,而是逃避。至少让两个孩子能够出人头地,也才不负亡妻的托付。 冯总管自是不明白衣云深的挣扎,他只是一心惋惜,但却又不得不完成侯爷夫人的要求,只得呐呐地道:「衣先生,那退亲一事……」 「爹,答应他吧。」衣向华突然端着茶进来了,面色无悲无喜,亲口对着冯总管说道:「我们退亲。」 第60章 这回反而是衣云深皱起眉。「华儿,不要冲动。豆.豆.网。」 他没有当场回绝,就是知道此事仍有转圜余地,锦晟尚不知道此事,只消自己去信一封,锦晟必会好好处理。 衣向华却摇了摇头。「爹,我没有冲动,我已经在外头听完了,我虽不甘心侯爷夫人对我的评价,但亦不想让侯府为了我家宅不宁。亲事退就退了吧,我们衣家人,不是轻易可欺的。」她相当坚决地道。 「华儿,你要明白,这事情锦琛也不知道的……」衣云深还想劝她,其实他心里还觉得锦琛有些无辜,尤其女儿与锦琛两小无猜的感情很真实,他并不想破坏。 但衣向华却不这么想。「可那是他的母亲,他的母亲来欺凌我们,难道他就可以置身事外?此事本就该由他来解决,今日我尚未出嫁,已让家中为此事蒙羞,锦琛若不处理,那么日后就算我真嫁过去,能有好日子过?」 这的确不是锦琛的错,可是衣向华仍觉得难堪、觉得伤心,更不舍自己的父亲要因为自己受到这种羞辱。如果只有她自己,她可以忍,事情牵扯到家人,孰不可忍! 「爹,我心里清楚的。如果锦琛真对我有心,那么以后让他用诚意自己将我追回来!」 原是清灵无忧的眼中竟是爆出了一股自信,衣向华知道这股信心是对自己的,或者……也是对锦琛的。爱情原就不容易一帆风顺,胡氏这个考验,锦琛得证明给她看,他越得过去。 「你既如此决定,那爹就依了你。」衣云深心疼地摸了摸她的头,知道她倔强下的痛苦。只是他也会有他的决定,日后他必会让所有瞧不起衣家的人,狠狠跌个跟头! ☆☆☆ 三年后。 三伏天的日子,烈日无情,热得地面上蒸气氤氤,肉眼瞧上去,前方的景象都扭曲了起来。 武昌往京师的官道上,一行数骑在路边的茶棚停了下来。 茶棚主人笑吟吟地拎着凉茶的茶壶过来,先一人倒了一杯。 「几位客官要不要吃点东西?小店除了茶水,也供应包子馒头。见诸位客官往北行,没有几个时辰到不了城镇的,还是先垫垫肚子好。」 骑士中有一名身材精壮、气质昂然的俊朗青年,隐然是这群人的头头,他看了看同伴希冀的神情,便抿唇说道:「先来三十个包子,续一壶凉茶,等我们要走,再打包三十个馒头。」 「好咧!」这可是笔大生意,茶棚主人原本兴冲冲的要去了,但多瞧了一眼这做主的青年,越看越觉得面善,不由问道:「这位小哥,小老儿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青年朗笑道:「难得你还记得。数年前我带着未婚妻及婢女车夫来过,彼时我的马车遭窃,抓到了贼人,我未婚妻还替你做证此事与你无关……」 茶棚主人眼睛一亮。「是了,后来那贼人被九江卫千总秦大人领去了对不?原来是公子你啊!如此久不见,难得公子还来光顾,今儿个茶水费小老儿给你免了。」 「你这小本生意,我不差这点钱,东西快送上来就是。」俊朗青年挥了挥手,这个小小的茶棚,装载了他一点点思念,对他有特殊意义,他不想占任何便宜。 这个青年,便是由南方任职归来的锦琛。三年过去,他高了也壮了,皮肤晒得黝黑,却替他增添了一股沉凝稳重的气息。 在南方这三年,他时时刻刻都在想着衣向华,她有如黑夜中那抹盈盈皓月,无论是何种逆境都引领着他前进,才会让他漂亮的办成了万岁交代的事。 身为巡按,不仅要考察州府县官、藩属大臣,还要巡视各地仓库、存恤孤老、查算钱粮、勉励学子、表扬善人、翦除豪蠹等等,凡遇违法乱纪之事,可直言纠举上达天听,所以管的范围广泛且杂。不过锦琛借这名头着实做了不少事。 第61章 除了破了许多奇案之外,他破获了好几个毒粉的种植场及制作工坊。还顺藤摸瓜地抓出许多为了利益配合其事的地方官员。这些人尾大不掉,不时反过来威胁锦琛,刺杀下毒贿赂构陷什么都来,对这等贪官污吏,他往往直接绑了人送回京师,办得干净俐落。 此次与他同行而回的数人,都是他在南方结识的不凡之士,有的允文有的允武,因认同他的行事风格及理念,被他收作了幕僚。他知道自己以后必入官场,有几个人能够谘询建言及托付重任十分重要,而那几个人也早被锦琛的豪气及见识所折服,认他为主真心诚意。 因为锦琛并不是冷酷的性格,众人认识久了说话也有些随意。这会儿巴巴的等着食物,几个男人喝着凉茶便闲扯起来。 「幸好还有包子馒头可吃,否则接下来一整天就要饿肚子了!」说话的人名叫高天进,长得一副虎背熊腰的样子,天生怪力武功不俗,食量也不小,所有人就数他等得最心焦。 另一个穿着短打绑腿的消瘦男子名叫余不凡,没事最喜欢与人抬杠,闻言直接回道:「你怕什么?别忘了去年在皖南的天目山,就算探路时咱们无粮可吃,大人都能在一整个山头里找出可以吃的植物,饿不死你的!大人难道还会短了你吃的?」 高天进抓了抓头,憨笑道:「我不就是钦佩大人才这么说吗?我也知道大人在山里那可厉害着,就连迷了路也能从四周的植物找到出路,我都不明白那些草啊树的到底有什么不一样……」 众人笑了起来,只有锦琛持着杯子发呆,目光却越过杯子飘向远方,不知在想些什么。 此时包子茶水送了过来,众人面露喜色,饿了一个早上,不客气地一人拿了一个大嚼起来。 他们的动静太大,锦琛这才回过神,不过他并没有如他们那般粗鲁的大吃,而是起身走到自己的马匹旁,先照顾了自己挂在马上的几个盆栽,确定里面的植物活得好好的,也没有倾倒,他浇了些水才回位置吃起包子。 「说来大人的怪僻还挺多的,成天抱着几个盆栽不放是何故?」另一名作文士打扮还留撇山羊胡的中年男子被众人称为德叔,此人中过状元,只是遇到上官打压,愤而弃官。不得志数年后遇到锦琛欣赏他的才华,便投入锦琛麾下做他的谋士。 「你这文人成天在屋子里,这你就不明白了。」终于有高天进知道的事,他得意洋洋地道:「大人的盆栽里有盆叫一叶草,功效可多了!有次大人被毒蛇咬,整条腿都肿了,就是靠那盆里的草才救回来。我也被蛇咬过,大人也用这草救我,当真有奇效!」 余不凡也连忙附和,「可不只!咱们南方天热,有时候顶着太大阳办事,时常中暑,大人便用一叶草煮水给我们喝,一下就解了暑热。更厉害的是,不管大人怎么采,那草像是采不完似的,总能一茬又一茬的长出来……」 「还有还有,大人还给了我们香囊挂身上,里面的花瓣也是由大人的盆栽里来的,可以防毒去瘴,在山上可好用了!」高天进又补充了一句。 「不过这会儿都要回京述职了,大人还那么珍惜那几盆花草做什么?」德叔一直不明白这一点。 这下换余不凡怪笑起来,他轻功了得,往往替锦琛暗中打探消息,所以这点事他怎么会不知道?「听说那几盆花草是大人未婚妻送的。」 「大人的未婚妻?」其余两人都睁大了眼,这还是第一次听说。 「而且大人的未婚妻,我猜测是赣南人士。」余不凡说得头头是道,他可是有理有据的。「因为大人每次到驿站托人带信,都是送到赣南一带。平均至少每月必定有一封,你们就可以知道大人有多重视对方了。」 「如此重视,那肯定很漂亮啊!」高天进好羡慕,他的外貌注定吸引不了漂亮妹子,但锦琛可不一样,在南方风靡无数少女,不过环肥燕瘦他一个都看不上眼,所以能让他看上眼的不知要美成什么样子。 第62章 德叔却是听得叹息,「只可惜大人的行踪飘乎,不能透露出去,必定是没办法收到回信了。这么多年了,不知大人的未婚妻心意是否不变……」 众人一听也觉得有理,一时皆是为锦琛嗟叹不已,包子都忘了吃。 在旁听了一阵子闲话的锦琛已吃了第五个包子,他一记眼神淡淡地飘过来,「你们说够了没?再说下去我都要吃完了!」 几个聊得兴起的人这才惊觉桌上包子少了大半,急忙把手里的东西吃掉,然后飞快的抢食起剩余的包子。 锦琛吃掉第六个包子,才默默地擦了擦嘴,很有自信地说道:「你们几个咸吃萝卜淡操心!我告诉你们,我未婚妻很漂亮,漂亮到会闪瞎你们的眼!而且我回去就要迎娶她了,她对我的心意,绝对不会变的!」 ☆☆☆ 待锦琛回到京师,伏日都要过了,阳光发挥着余力,不过风一吹来,仍能让人忍不住打个冷噤。 他先入了宫向皇帝禀报此行的经过,还有那些押解回来的人犯也需要他协助指证,皇帝也没想到他年纪轻轻办事竟然如此利索,成果比想像中的要丰硕许多,不由大为赞赏,直接明示接下来会让他入大理寺,破格任大理寺少卿。 锦琛谢恩之余,也不由想到三年前衣向华所说,他若差事办得好,官位三级跳都有可能,这会儿不就跳了三级吗? 带着这样的好消息回府,安陆侯府早知道他回京了,几个时辰前就开了大门,让奴仆列队等着。 锦琛见到这般阵仗不由失笑,问道:「侯爷与夫人呢?」 「夫人在正厅等着世子,方才还在叨念,侯爷则是回去西南了。」冯总管谨慎地答道。 回去西南?锦琛又再追问:「什么时候的事?」 冯总管道:「三年多前世子南下,没多久侯爷就上书请调回原职。恰好四川都指挥使是指挥同知暂代,侯爷便去了。」 是父亲自己上书请调的?锦琛不由一头雾水,先前他父亲就是因为不想与母亲长久分离,令她独守空闺,所以才由四川请调来京师,怎么没多久的时间又请调回四川? 抱着这样的纳闷心思,锦琛来到了正厅。 胡氏一见到他,眼泪便忍不住落下来,但脸上却带着笑。「琛儿,你终于回来了!这回该不用再出去了吧……」 看到儿子已然成为一个成熟的大人,以往轻浮之气再也不存,如今看上去沉着稳重,刚毅坚靭,她着实喜不自胜。 锦琛向母亲请安后,笑道:「不用再离京了。这回我立了大功,万岁明言会授我为大理寺少卿。」 「大理寺少卿?琛儿,你当真出头了。」胡氏欣慰地猛地站起,上前拍了拍儿子的肩。 「只不过那位置不是好坐的,容易得罪人,你得要谨慎行事。」 「儿子知道。」见母亲情绪上来了,锦琛不由打趣了一句为她缓解。「儿子如今升官的速度可是比爹还快了!」 他这句打趣果然转变了胡氏的情绪,但却是由喜悦转为哀怨,「别提你那没心肝的爹!」 所以是吵架了,爹才会请调回四川?锦琛不好直问父母的隐私,只能由母亲话里去猜测打探。既然这已是事实,他也不急着弄清楚,反倒心里一直藏着的那件事,终究要提出来,于是他索性转移了话题。 「娘,有件事,儿子需要娘首肯,最好在这阵子就办好。」 胡氏不解。「什么事?」 「儿子年纪不小了,也该负起该负的责任,所以想在近日成亲,想请母亲替我办了。」 锦琛知道胡氏不喜衣向华,所以说得有些小心翼翼。 胡氏却是眉头一扬,出乎意料的没有反对,只是神情有些古怪。 她没有立时回应,彷佛在心中挣扎着,最后像是下定决心般,平静地道;「你想成亲了?那好,横竖你订亲这么久了,聘礼也早就准备好,我明儿个就去帮你提,然后准备一应婚礼之事。」 第63章 这么容易就说成了?锦琛大喜道:「劳累娘辛苦一趟亲去赣南……」 胡氏抿了抿唇,脸上竟是毫无喜意。「谁说我要去赣南了?我明儿个是要去汝阳王府。」 原本喜上眉梢的锦琛,俊脸随即沉了下来。「什么意思?我的婚事与汝阳王府何干?」 说起这件事,胡氏也是万般无奈。当年她虽退了衣家婚约,却也不想再与汝阳王府结亲。想不到汝阳王竟利用他的权力,拿捏住她娘家的把柄,逼得她不得不让锦琛与褚婠订亲,而她还得摆出一副感恩戴德的样子,就是因此把锦晟都气回了四川。 所以明知儿子会暴怒,胡氏仍是摆出了母亲的架子,说道:「你与衣向华的婚约,早在三年前我就帮你退了!那丫头说不定早已另嫁,之后我替你求了汝阳王府的惠安郡主,你既想成亲,那我便去与汝阳王府商谈……」 「不用了!」闻言锦琛只觉内心一阵怒火狂烧,自从他南下办差,不论多难办的事他都能冷静以对,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这种失控的愤怒。 这三年来,他因为行踪不定,无法收到衣向华来信,他一直以为两人心意相通,至少他还能写信给她。想不到就是这样的阴错阳差,让退亲之事被隐藏了过去,如今他要再挽回,可能吗? 一想到衣向华现下可能已经另嫁他人,他的心就如刀割般的痛。 如果眼前这人不是他母亲,他很可能已经拔刀相向了。 「娘,你怎么可以这么做?你明知道我只要华儿!」锦琛几乎是咬牙切齿地把话挤出来,还得紧握拳头才能忍住爆发的情绪。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想要娶谁必须经过我同意!我早就说过衣向华那丫头配不上你,如今你升了官,那她就更配不上了!褚婠虽然名声不太好,但她地位高,而且她与娘说过,她是真心喜欢你的,入了府后必也能与你琴瑟和鸣……」因婚约已成定局,胡氏一直以来都是用这些理由说服自己,却被锦琛粗鲁地打断。 「这辈子除了衣向华,我不会娶别人!褚婠好不好都不干我的事!我死都不会娶她!」 「那怎么行?你们已经定了婚约,而且人家褚婠也等了你三年!」胡氏恼怒地道。 「那是你们咎由自取!她要等就让她等到死!总之与汝阳王府的婚约我不认,你自己定的你自己摆平!」 说完,锦琛已经不想再与胡氏多言,即使是亲娘,这么做也太过分了! 他气得拂袖而去,连胡氏在后头叫唤都没回头。 他终于明白父亲为什么三年前便请调回四川,必也是被母亲这自以为是的行为气着了。 横竖以汝阳王府的门第,他父亲不在就要成亲,他们也不会接受,离得远远的显然是父亲的缓兵之计。 锦琛带着浑身怒气,龙行虎步地欲回自己院子,但在经过桃源居时,他忍不住停步,往那幽深的桃林望了一眼。 景物依旧,人事全非,这种领悟又再一次重创了他的心。 「自从衣姑娘回去,这片桃林又不开花了。」冯总管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幽幽地道。 锦琛沉痛地闭上了眼。「没有她,开不开花都没什么意义。」 冯总管见四下无人,突然低声说道:「世子,其实衣姑娘一家人后来搬到京城了,侯爷特别由四川写信给我,要我留意衣家的动静,还有侯爷也会在衣先生面前为世子使力……」 已然沉到谷底的心突然又提了起来,锦琛双目暴睁,忍不住掐住冯总管的双肩,急问道:「爹做了什么?」 冯总管差点没被锦琛捏死,忍着痛楚说道:「其实,衣姑娘还没成亲,如今仍是小姑独处……」 ☆☆☆ 衣云深是在三年前搬到京里来的,就在冯总管代表侯府来退亲之后不久。 第64章 他参加了隔年的春阐,取得会元之后在殿试中一鸣惊人,由皇帝亲授状元之位。而后他与往年的状元郎相同,任翰林院修撰,但再来的经历就大大不同了。 他任官时表现杰出,为皇帝讲经史这么无聊的事居然也能讲到让皇帝有兴趣。不待他在翰林院待满三年,才一年半皇帝就将他升为通政使司参议,再隔不到一年,又擢升为通政使司左通政。 左通政这个职务,掌内外章疏、臣民密封申诉等事,等于是地方与朝廷的关口,百姓与天子的桥梁。不仅可以第一手知道民间及朝廷内外的大小秘事,亦因常常需为皇帝处理地方来的奏疏,几乎不时就要面圣,说是皇帝跟前的红人也不为过。 锦琛由冯总管那里知道了衣云深如何在三年之内青云直上,亦是暗自咋舌,而且人家还不用像他这个安陆侯世子一般水里来火里去,几次都险些失了性命,同样能升到四品的高官,所谓人比人气死人,锦琛这才明了自身的悲摧。 所谓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衣云深就是最好的写照。 「这两年风雨不调,民间粮食减产,万岁体察民心减了税,导致国库收入锐减。衣大人向万岁提了一个建议,我朝建国多年,许多人占着爵位食邑领取俸禄,却没有实质官职,犹如国库的米虫。既然这两年朝廷缺银粮,不如降低这些人的俸禄,由他们的食邑抽取分额支应国库。」 冯总管说起了这几年来,朝中如何被衣云深搅和得风起云涌,他露出一脸钦佩的神色。 「万岁闻言大喜,隔日便颁布了诏令。衣云深虽被一些爵爷们恨上了,可是那些人本就无官职,他们的态度也无关紧要,倒是其他有授官的爵爷们都交口称赞衣大人,户部那些人对衣大人更是感激不尽。」 锦琛原本有些不解冯总管为何提到这些事,但如今的他对朝中之事也敏感了许多,顿时便想通了关键。「我明白了。汝阳王褚家这异姓王是开国时就封了的,如今的爵位是袭爵而来,文不成武不就,靠着爵位混日子,衣叔这个降低食邑俸禄的建议一实行下来,受害最深的就是目前米虫里位置最高的汝阳王!」 冯总管见世子一点就通,也很是欣慰。「没错!衣大人桩桩件件的手段都是为了黎民百姓,无可挑剔,但汝阳王却是默默被打压得极惨,还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世子,你该知道是为什么。」 锦琛点点头,心中自然有数。衣云深自然是公报私仇,替衣向华找场子来了,也有可能,他是变相在扰乱汝阳王府与安陆侯府的亲事。 隔日恰好朝廷休沐,锦琛等不及地投了拜帖。如今衣云深住在官署中,距离皇城也不过步行两刻钟的时间。锦琛以为会被拒绝,想不到衣云深竟然见他了。 这官署并不大,只是个两进院子,院子中只种了些松柏树木,花朵不见一枝。见到这般萧条的院子,锦琛心里有些沉,待他进到正厅,厅里也就是正常的条案茶几太师椅,没有任何的花草装饰,连墙上都是寥寥的一幅画,就在正堂之上。 他不意之中多看了一眼,嗯,皇上画的,难怪只有它被挂出来。 只是他一直期待进了这屋里可以见到衣向华,但眼前却只有一脸平淡的衣云深,即使他已然执弟子礼,衣云深仍然自顾自地呷着茶。 衣云深一身白衣,发如墨颜如玉,气韵卓尔不群,喝茶的姿态不疾不徐,飘逸潇洒至极。 锦琛突然有种感觉,衣向华那通身的脱俗气质,显然就是有其父必有其女。 等衣云深似乎喝罢了,方放下杯子,「当不了大理寺少卿大人的一礼。」他淡淡地道。 锦琛要升任大理寺少卿的事,也不过皇帝嘴上提起过,诏令都还没下,衣云深却已经知道,果然不愧天子宠臣。 锦琛正了正脸色,说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小子今日能有所成,全仰仗衣大人当年的细心教导,这个礼大人绝对当得。」 第65章 「你又无须考科举,我教你的东西派不上大用场,只是让你懂事知礼。」衣云深若有所思地看着他。「真正对你有用的知识,倒不是我教的,哼哼,你懂的有些我还不懂呢!」 锦琛懂了他的言下之意,随即眼睛一亮,左右张望。「那她……」 「不用看了,她不住在这里,她要住在这里,这院子能这样难看?」衣云深不耐地挥了挥手。「这官署是我办公的地方,人来人往我怕冲撞了她,她自由惯了,总不能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我不会让她受这种罪。」 「她在哪里?」锦琛忙问。 衣云淡忽然笑了,是冷笑。「你认为我会告诉你?自你们解除婚约之后,她的事你都没资格过问了。」 锦琛心口像是堵了什么,难受地解释,「衣叔,解除婚约一事,是我母亲在我至南方赴任时自作主张。几年来我多次去信给华儿,只是因为我的行踪不定,无法收到回信,退亲这件事,还是我前日回京才知道的……」 「我只问你,你在去南方任巡按之前,应该已经知道你母亲不喜欢华儿吧?」 「是,可是三年前我离京,母亲明明态度已经软化,我不知为什么她又反悔退了亲……」锦琛当真百思不解。 这孩子的傻样衣云深都有些不忍看。「你母亲一开始既然坚持反对,后来又突兀地态度变好,你都没怀疑过她是装模作样先骗骗你,之后等你离京了她再故态复萌?」 锦琛张口欲言,又哑口无言。 他的确傻,傻透了! 衣云深一副看朽木的眼光看着他。「我记得曾教过你,做事要瞻前顾后,你既已知你母亲对华儿有成见,为什么不曾怀疑你走之后,她会不会对华儿做什么?竟把她丢在安陆侯府就迳自离开?」衣云深字字句句都刺在锦琛的心上。「你未先将你母亲按捺好,让华儿蒙受退亲的委屈,那便是你的不对。」 瞧锦琛被骂得一脸了无生趣,衣云深却觉得不够,又补了一刀。「当年你或许还年轻,处事不够周全,我能体谅,也许现在的你来处理这件事会好得多。当年侯爷夫人派冯总管来退亲时,我还想着先缓住这件事,让锦晟出面摆平。可是你知道吗——」 他定定地望着锦琛。「当日同意要退亲的,是华儿。」 锦琛如遭重击,闷哼一声退了一步,脸色猛地变得苍白。 他没有问为什么,这问题蠢得很。衣向华外柔内刚,极有想法。就如衣云深所说,当年他傻乎乎的相信母亲会对她好,什么也没做就扔下她走了,之后侯府的退亲必然让衣家颜面无存,她定会把这责任揽在自己身上。 「只要你不负我,我必不负你。」 这是她说的话。可惜他负了她,他既背弃了两人的誓言,护不住她,凭什么要她等待? 要她低声下气地坚持?将情丝俐落地一刀斩断,的确是她会做的事。 「衣叔,或许过去的我有些天真,但现在的我已能够做自己的主,不让旁人来欺负华儿。」锦琛的眼神坚定,但语气却带着哀求。「她在哪里?我想见她。」 衣云深不语,只是深深地望着他,表情看不出喜乐。 末了,一直到锦琛觉得自己被看得千疮百孔了,衣云深才一个拂袖。 「你可以走了。」 ☆☆☆ 锦琛终究没有得到衣向华的消息,但他总觉得衣云深对他的态度很微妙。其一,冯总管说父亲这几年一直私下为他在衣家使力,而衣向华也果然还没嫁人。其二,他见到衣云深时先是称呼衣大人,后来默默改成了更亲热的衣叔,衣云深如此细致的人不可能没发现,却也没反对。 于是他只能第一次在京城动用了自己的力量,父亲将侯府的暗卫留给了他,他便将网撒下,寻找着衣向华的行踪。衣云深既在京里,她住的绝对不会太远,何况衣云深并非没有提示——她崇尚自由,不愿束缚在二门之内,不会住在京中高官云集的区域,必然是出入方便且不引人侧目之处。 第66章 不到几日他便有了线索。一名暗卫发现了疑似红杏的人,跟踪之下竟出了城,来到城外杏花村里的一处小院。小院花团锦簇,井井有条,里面住着一名芳菲少女,锦琛一听就知道,自己找到她了。 于是锦琛没有浪费时间,当天下午就亲自寻了去,一见到门口那丛茉莉花,情绪便高张了起来。 这个小院很美,看上去只是个一进的房舍,但是用竹篱笆围起,篱笆上爬满藤蔓,绿油油的不知是什么植物,但他猜测春夏之际应该会开满漂亮的花。 他靠近了些,将眼睛贴近了篱笆缝隙,屋内的前院不小,居然有个小池塘,池塘边栽着雏菊与银莲,一朵朵小黄花与粉色花儿交错,犹如蜂蝶齐飞,很是可爱。 院子一隅是一块小小的菜田,如今红薯藤都溢到了池边。正中是一树丹桂,白色花蕊点缀其中,空气充满着清新的香气。桂树下是一个躺椅,躺椅正对着西边,估计到了日落西山,还能躺在上头欣赏霞光满天。 到这里锦琛已然确定,这屋子里住的,必然是衣向华无疑。 他大着胆子推门而入,门竟没有问上。他在心里暗恼她如此粗心,却发现自己没有资格说她什么,只得整个人木然杵在院子正中,连往前多迈一步的勇气都弱了。 离得她越近,良心所受的责难与鞭苔就越重。不过老天爷似乎并不想折磨他太久,不一会儿,屋子里的人由内室出来,与他打了照面。 几乎是一对上眼,锦琛的目光就再也离不开衣向华身上。数年不见,她出落得亭亭玉立,抽了条,脸蛋少了些稚气,多了些娇美。而浑身那清灵通透的气质比往日更是突出,几乎令人不敢亵渎。 她没有再结着女孩时那种可爱的发髻,而是松松地挽了起来,留下一束头发搭在右肩。 身上一袭月白色的百褶裙,同色绸衫配上鹅黄色的比甲,上面绣着茉莉,手里拎个篮子,这般清雅出尘的闲适装扮,只说明了她没有被思念击倒,反而活得更自在了。 被那退婚消息击倒的,始终只有他啊! 他以为她会哭,或者开口埋怨他、咒骂他都好,想不到她只是淡淡地一笑。 「你回来了。」她说,眼神不着痕迹地在他腰际的香囊看了一眼。锦琛心头纵有千言万语,最后也只能化为一句,「我回来了。」 而后,两人默默相对无语,像是几年不见生疏到了极点。 锦琛很清楚明明不是这样的,他好痛恨这种感觉,可是一时之间却又辞穷,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心情。 今夕何夕,君已陌路。 衣向华先有了动作,她将篮子放下,也没多说什么,走到菜田边,拿起鎌刀便割起了红薯藤。 锦琛随即反应过来,也跟在她后面,由墙边取来一支铁耙,在她割完的地方开始挖起红薯。 两人就像以前在驰江镇的乡下一般,不发一语也能表现出十足默契,锦琛有种回到了过去的感觉,心里头的感受才好一些。 待挖完红薯,两人又将红薯清理拍打干净,放到了篮子里,衣向华才说道:「谢谢你了。」 锦琛一脸复杂地望着她。「你对我何须如此客气?华儿,你打我、骂我也好,我知道我错了……」 衣向华却是摇了摇头。「过去的事就过去了,何须硬要分出对错?就算当不成亲人,至少也能当朋友,没必要恶言相向。」 「可是我要的不是这样……」面对她的淡然,锦琛只觉得何处都使不上力,但他心底是着急的,是无助的,若是从此之后就只能是君子之交,与她渐行渐远,他不知道自己这几年的卖命与努力是为了什么。 母亲一直觉得她配不上他,事实上他却是自觉配不上她,才会如此尽心竭力的拼命啊! 「如果你要的不是这样,那只怕连朋友都当不成了。」 …… 注:免费连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