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82,发家致富从赶山打猎开始》 第1章 再度回到八十年代 “哥,你退烧了,别一直躺着了,赶紧起来吃点野菜木薯粥吧。” 野菜粥?? “妹纸,你这就不够意思了啊,给我这个榜一大哥就整木薯粥?这种东西我在三十年多前就不碰……了。” 他说完最后一个“了”字时,常征自己都有点懵。 眼前的并不是什么漂亮女主播,而是一个看起来特别清秀的小姑娘。她的大眼睛显得格外水灵,头上梳着两个小辫子,身上穿着打了补丁的碎花衣裳。 这是在做梦吗,还是重新活过来了? 竟然看到了自家妹妹小时候的模样? “哥,你干嘛这么瞅我。” “对了,哥,我在你摔倒的那片地方发现了个岩洞,我从里面捡到了一颗好看的珠子。” “你明天把这颗珠子送给嫂子吧,她肯定会高兴。”说着,小女孩宝贝似的把一颗浅绿色的珠子递给常征。 常征愣了一下,伸手去接那珠子。 “嘶……”刺痛让常征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哥,你怎么用那只还带着伤的手接?上面伤口还没长好呢,多疼啊。”小姑娘心疼地凑过来,对着常征的手轻轻吹了几口凉气。 钻心的痛感让常征彻底明白这不是梦。 眼前的孩子,确确实实是自己妹妹——常莉。 不是梦的话,那就只能是重生了? 想到这个词,常征心里不免有点激动。 各种复杂的感受也随之涌了上来。 上一辈子,他留下的遗憾可真是不少。 他不想让常莉看出异样,于是就把她支开。 “小莉,你先出去,哥要穿条裤子,听话啊。”说完,常征用另一只没受伤的手轻抚了一下妹妹的脑袋,把她哄了出去。 等小妹出去后,常征深呼吸了一口。 真没想到,他这个在外面混惯了的主儿,也能遇上重生这么神奇的事。 正想着,常征忽然感觉手心有股温热。 低头一看,才发现小妹塞给他的那颗珠子已经变成了血红色,还有往下化开的迹象。 “这是什么……东西。” 他看到那珠子红光一闪,就变成了液体,钻进了他的手掌里,瞬间就和血肉融合到了一起。 接着,他那原本遍布伤口的手,愈合得特别快,没多久就恢复到了完好如初的状态。 “怎么回事?” “难不成像那些小说里写的,老子也拿到金手指了?” 常征翻来覆去地看了看双手,又摸了摸,没有丝毫的破口或痛感,反倒摸起来光滑柔软,跟婴儿肌肤似的。 “系统?” “老爷爷?” 常征在脑海里呼喊了好半天,也没听到任何回应。 这时,胃里一阵灼热让他顾不上继续琢磨金手指了。 当务之急还是要先对付饥饿。 肚子咕咕直叫,若是再不管,它恐怕要翻天了。 常征向来一饿就脑子不转,干什么都提不起兴致。 他从昏暗的小屋走出来,发现外头有点微弱的光亮。 堂屋中间的八仙桌上点着一盏松油灯,空气里还飘着淡淡的松脂味。 “小莉,怎么就你一个人在家?娘和大姐呢?” 没看到母亲和大姐,常征心里有些不踏实。 毕竟重来一回,如果连她们都不在,心里难免空落。 常莉听到问话,脸上露出笑容:“娘和姐去隔壁村给哥换亲啦,得晚一点才会回来。” “哥,你啥时候把嫂子接回来嘛?嫂子特别好看,也很能干。只要你娶她,说不定你的怪病就能好,咱们家的日子也会慢慢好起来。” 听了这话,常征愣了一下。 换亲? 对,上一辈子这事确实发生过。 那次他从县里赶夜路回来,不小心摔了一大跤,半夜才被人救起。后来他就落下一种奇怪的病,天天晚上发烧,吃啥药都没用。 隔壁村的神婆说得冲喜才能化解这个劫数。 为了让他赶紧娶媳妇把病冲掉,大姐就跑去隔壁村换亲。 还真神奇,换亲的第二天,他的病就好了。 但那时候的他完完全全是个舔狗,一门心思想要娶自己那个绿茶同学,对这个用换亲办法“娶”来的媳妇没一点兴趣,还把对方晾在一旁。 舔狗能有什么好下场? 他最终没舔到绿茶,还因为一时冲动替那女人打架,结果蹲了几年大牢。 等他放出来,人家绿茶早就跟别人组建了家庭,还生了龙凤胎。 那时的他才后悔莫及。原本他有一个又美又善解人意的媳妇,可他偏要去追绿茶,甚至还坐了牢。 更让他痛心的是,他在那几年坐牢的时候,那位还没正式过门的媳妇主动来照顾他娘和妹妹,几年后却因为太过操劳得了重病,没能及时救治,最终去世了。 想起这一切,常征真想狠狠抽自己一个耳光。 他真的是欠了人家一条命啊。 此外,他也不能再让大姐牺牲一辈子的幸福来帮他换媳妇。 上一次,他大姐因为换亲过得苦哈哈,两个侄女也没什么好日子。 所以,这回他必须阻止这件事。 “哥,你快吃啊,要不这碗野菜粥要凉了。”常莉见常征出神,开口提醒道。 野菜粥,是用野菜和木薯粉熬出的稠状食物。在家里,算是比较好的吃食了。 虽然能填饱肚子,但每回吃完常征的肠胃都会一阵翻腾。 因为他脾胃不好,实在不适合吃这种凉性的木薯粉。 “小莉,家里还有别的能吃吗?”常征把那碗野菜粥推到常莉面前。 他家条件一直不好,尤其是他爹上山打猎后生死不明,家里一下子就垮了。 如今全靠娘、大姐和小妹撑着。 而他上辈子就是个好吃懒做的二流子,不仅不干活,还把家里的钱往那个绿茶那儿挥霍,对家里事更是懒得管。 所以,家里到底还能拿出什么吃的,他完全不清楚。 常莉听了,马上回答:“陶锅里还剩点番薯米,别的真没有了。不过,娘和姐可能会从嫂子家带些东西回来。” “行,那我就吃番薯米,你把这碗野菜粥吃了吧,你肯定还没吃呢。”说完,常征伸手揉了揉常莉的脑袋。 “那我去帮哥盛番薯米。”常莉一脸高兴地跑去给他盛饭。 望着常莉为自己做这点小事就乐得合不拢嘴的样子,常征心里发酸。 上辈子,他对常莉爱答不理,对她那些尽心尽力的关怀总是表现出厌烦,可她从来没怨过,还一如既往地尊敬他。 如今回想,自己过去简直是瞎了眼,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珍惜。 那时候的自己,不懂感恩,只会败家。 对大姐的“扶弟魔”行为厌烦,还嫌自家娘没文化、没本事。 好在老天给了他一个重来的机会,让他能弥补所有遗憾。 如今这四壁空空对他来说不算什么,毕竟他之前什么世面都见过,这一次重来,赚点钱还不简单? 他过去戴过大金链子,也用过大哥大,落魄的时候有过,风光的日子也享受过。 几十年里,他摆过夜摊,也卖过早餐,开过餐馆,搞过夜场,干过传销,甚至跌进过杀猪盘。 反正,他这辈子就是折腾到底,钱没赚多少,却也没少胡来。 到最后,他就跟被人挑剩的西瓜似的,外表瞧着还能看,可里面早空了,实在折腾不动了。 好在又活了一回。 既然回来了,那就得好好偿还上辈子的亏欠,好好赚钱,让家里过上好日子。 不过眼下,他还得先顾着填饱肚子。 若是再饿下去,他也想不出什么好主意。 第2章 带妹妹去捉黄鳝 “哥,你赶紧趁热吃吧。”常莉端着一个搪瓷大碗走到桌前。 那搪瓷碗布满了裂纹,好几处地方的搪瓷都脱落了,露出下面黑乎乎的碗底。 碗里装着深褐色的红薯米,这种食材是把红薯切丝后浸泡出淀粉,再晒干而成。 他们这一带的人大部分时间都靠这种红薯米填饱肚子,因为稻谷产量太低,地里多数种的都是产量更高的红薯。 南边的空气比较潮湿,就算红薯米晒得干透,也容易因为保存不当而变得返潮发霉。 眼下这碗红薯米就散发出一股微微的霉味,让常征闻了心里觉得很不舒服。 可此刻他也挑不出别的吃的,刚才那碗野菜汤已经让给常莉喝了,总不能再要回来吧? 他拿起筷子,迅速扒拉了一口进嘴里。 为了尽量避开那股怪味,他屏住鼻息,急匆匆地把红薯米咽下。 “妈的,这东西我只想今天吃这么一顿,下回再吃我就是狗,难以下咽。” 常征在心里嘟囔了这么一句,还是把那整碗红薯米扫得干干净净。 坐在他对面的常莉也把那碗野菜粥喝得一点没剩。 “哥,这野菜粥挺好喝的。”常莉满足地咂咂嘴。 看着妹妹那副心满意足的表情,常征心中莫名地一酸。 他暗暗发下誓言,一定要让家里人尽快吃上白花花的大米,顿顿都有荤有素。 一想到“肉”,常征的口水就不由自主地分泌出来。 饿,他还是觉得饿得慌。 “小莉,家里还存着肉没?”话一出口,常征就后悔了。 他很清楚,家里根本不会有肉啊。 “哥,咱家哪来的肉嘛,能吃的都在山上跑呢。” “在山里跑?” “对啊,咱们这蛟首村靠山又临海,只要能在山里逮到猎物,还愁没肉吃吗?”常征听了这话忍不住笑了笑。 上一世他被放出来后,曾在山里打过一阵猎。后来老娘因为牵挂,也怕他像父亲常生辉那样有去无回,坚决不同意他进山,才逼得他离开老家外出漂泊。 常征实在受不了母亲的唠叨,这才跑去外面闯荡。 现在,他从饭桌前起来,径直走回自己房间。 到房间后,他翻出一个抽屉,拿出一把弹弓。 这是他爸还在的时候给他做的,用的皮筋是医院里常用来扎手臂的橡皮带,弹性非常不错,用了好几年都还能照常拉。 常征拉了几下,感觉那弹弓的弹力依旧强悍。 上一世,他就是靠这把弹弓起步打猎,后面装备越换越好,甚至搞来过一把三八大盖。 实际上,他也确实对赶山打猎很有兴趣。 左牵黄,右擎苍,戴着皮帽穿着裘衣,那感觉何其潇洒? 比起钢筋水泥的城市,他更偏爱乡间的院子,憧憬李子柒视频里那种诗意田园般的生活。 “小莉,你就留在家里,我出去走走。”常征没有直说要去狩猎。 毕竟家里不仅老娘周素兰,就连大姐常欣和妹妹常莉也不太支持他打猎。 他们是担心常征会像父亲常生辉那样消失在深山里。 蛟首村本来有不少人是猎户,但这几年接连出事,便都不敢再做这行。 在挨饿和去冒险之间,很多人还是更怕丢掉性命。 “哥,外头黑乎乎的,你可要拿个松油灯。” “黑吗?” “今天才初二,哪来月亮啊……” “初二?可我瞧着外边还挺亮啊?”常征不由得嘀咕。 可不管怎样,外头确实没有什么月光。 常莉从屋里拿出一截竹筒,里面塞着松油和灯芯,点着后交给了常征。 接着她又提了只木桶。 “哥,你是不是想去摸黄鳝?我和你一起吧,这么暗的天,你一个人走我不放心。” 而且她也猜到常征现在心情不错,一向心情好时,他就会到田里摸鳝鱼或者捞泥鳅。 虽说这些玩意儿有股土腥味,但好歹也是肉啊,总比红薯米和野菜粥强多了。 上回摸黄鳝已经是去年了,冬天也抓不到这东西。 “行啊,那就去捉黄鳝。”常征揉了下常莉的脑袋,咧嘴笑了笑。 眼下,他已经发现自己似乎拥有超常的夜视力。 虽然这种视力暂时谈不上特别离谱,可对要打猎的人来说,却等于开了挂。 并且,他直觉觉得自己的这份“金手指”恐怕不止夜视这么简单,也许像个需要慢慢发掘的小姑娘,等自己一点点探索,就能解锁更多好处。 深更半夜用弹弓确实不大现实,先捉点黄鳝带回家,最踏实不过。 “小莉,除了那颗珠子,你还从那个山洞里捡了什么吗?”常征有些好奇。 除了那枚能让他夜里看清东西的珠子,或许还有别的宝贝? “就捡到一块弯弯的骨头,除此之外就没别的了。那洞里像被火烧过,只有这两样东西。”常莉想了想回答。 “你把那块骨头拿给我瞧瞧。”常征想看看那究竟是什么。 常莉也没多问,回屋后拿出一根骨刺递给常征。 那骨刺大概二十几厘米长,稍微弯曲,像是某种动物的肋骨。 常征认真看了半天,然后嘟囔道:“这玩意不会是某种蛇的骨头吧,看起来又细又均匀,末端还挺尖。” 真要是蛇,那得是多大的家伙? “明天你领我去那山洞看看。”常征说完,把那根弧形骨刺又塞回常莉手里,暗想或许原地勘察一番还能发现点啥。 常莉点头,然后提议:“哥,咱今晚就在离家近的水田里捉吧,娘和大姐回来也好找我们。” “好,咱就去那边。”常征实在等不及要看看夜视对摸黄鳝有多大帮助。 村周围的田地里,零零散散有人在打着灯,不是钓黄鳝就是叉泥鳅。 如今大家都穷得叮当响,一年到头连白米饭都难吃几顿,更别提买肉了。 在农家,想吃荤要么靠山里狩猎,要么下河捞鱼抓虾,或者就到地头摸鳝鱼泥鳅。 常征带着妹妹走到一块水田旁,他很快就乐了。 “快,那边藏了条大鳝鱼。”常征话音一落,就沿着田埂小跑过去。 “哥,在哪儿呢,我给你照亮。”常莉急忙举起那捆着松油灯的竹棍,跟在后面。 “哥,我怎么没看见大黄鳝?”常莉举起灯光对准水里,见常征蹲在田边纳闷地问。 “就这儿的洞口啊,你没感觉吗?”常征理所当然地回。 “啥感觉?” “洞口啊。” 常莉把脸凑近,果然见到一个小洞口。 还能看见那泥洞里有水往外冒。 第3章 洞悉泥中黄鳝 感应? 常征也感到有些异常,他扭头瞧了瞧妹妹,接着又把视线转向那片田地。 没错,他并不是用眼睛直视,而是通过某种感觉,或者说感应,捕捉到黄鳝正藏在泥洞下方。 不仅仅是一条,他能明显感受到这块田里有九条黄鳝,还有几十条泥鳅。 此外,还有水蛭、田螺,甚至许多水里爬动的小虫子…… 他可以清晰地看到它们的存在。 金手指! 常征瞬间明白,这应该就是自己那所谓的金手指能力。 能感知周围所有生物。 这让他心里非常兴奋。 拥有这种能力,打猎将会轻而易举。 他缓缓闭上双眼,专心投入感应。 然后,他再次睁开眼睛。 他发现自己的感应范围大概围绕他本人,方圆约莫三十米,能明显地“看到”那些生物模糊的轮廓。 这样一来,他就能依据这些模糊的形体,迅速分辨出它们的种类。 逆天! 这种感应技能,实在太过强大。 他觉得,这本事简直就是为了狩猎而诞生的。 再加上夜视能力,就算在深夜的山林里,他也能游刃有余地捕猎,并应对各种突发状况。 就在他觉得自己的金手指仅止于此时,脑海里突然浮现了一些讯息。 他的金手指并非什么系统,也没有什么神秘老人。 那枚珠子,其实是一颗“蛟珠”。 在吸收了它以后,常征便获得了几种不凡的技能。 融合“蛟珠”后,常征的五感大幅增强,身体也从里到外经历了一次强化。 同时,他的双手还得到了一些奇异的力量。 只要长时间抚摸植物,它们就能生长得更加茂盛,口感也更好,这个能力被称为“生命之力”。 另外,如果对动物进行长时间抚触,它们就会对他产生亲近感,拉近彼此距离,这被叫做“亲密之力”。 除此之外,他的双手还有一定治疗效果,无论外伤还是疾病,经过他的抚触都能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复,这就是“治愈之力”。 抚触越久,效果越明显。 当然,施展这些特殊的“手部神能”,需要消耗掉他的一部分元气。 尽管如此,常征依旧满心欢喜。 常莉手中的那截骨刺,确实是一根肋骨,但并不属于普通的蛇,而是传说里“蛟”的骨头,这种生物格外神异。 看样子,它很可能并不是这个世界本土的物种。 至少,在常征接受到的信息里,它来自于别的世界。 “哥,你发什么呆呀?”常莉瞧见常征在走神,忍不住问了一句。 “没什么,你等着,看哥给你抓黄鳝。”说完,常征直接挽起袖子。 他清晰地感应到自己正前方有条鳝鱼,距离水面大约十几厘米。 因此,他能径直伸手把它抓住。 “哥,要不再等等吧?它不是正在洞里吐水吗?”常莉有些不解地问道。 她以为常征是靠这个小洞来判定黄鳝的位置,完全没意识到常征已经拥有超凡的感知力量。 常征动作极快,立刻将手插进淤泥,猛地捏住正躲在泥洞里的黄鳝,然后拎了出来。 见到常征手里那条活蹦乱跳的黄鳝,常莉楞了一下,随后欣喜地叫道:“哥,哇,黄鳝!你抓到一条大家伙!” 常征抓住的黄鳝起码有八两重,差不多有两根手指的粗细。 看起来不像一般的黄鳝,倒更像一条小蛇。 “哥,它不会咬人吗?”常莉看着那条安分乖巧的黄鳝,一脸疑惑地问。 黄鳝是会咬人的,而且一旦咬到还挺痛,常莉去年就被咬过一次,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黄鳝一般不咬人,除非它正处于产卵期,或是你抓它时让它受了伤。”常征一边解释,一边将黄鳝丢进了木桶。 “走,咱们继续逮黄鳝。” 有了超常感知,常征的信心越发高涨。 没多久,他来到另一条黄鳝藏身的地方。 这家伙没有待在泥洞,刚才还在外面游动。 不过因为常征和常莉走动的声音,让它受到惊吓,赶紧钻进淤泥里。 可它钻得并不深,给了常征出手的机会。 常征立刻踏进田里,将它直接捉了出来。 “哥,你也太猛了吧。” 看他又逮到一条黄鳝,常莉忍不住欢呼。 这哪是抓黄鳝啊,根本就像随手捡黄鳝。 尽管这条没那么大,也差不多有小半斤。 常莉盯着桶里的两条黄鳝,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她觉得就这两条已经够家里一顿好好享受了。 然而常征并没有就此收手,而是转去另一块田里。 “哥,你瞧我逮到什么好东西。”常征举着一只动物,兴奋地炫耀。 “这么大的乌龟!”常莉惊呼出声。 “差不多有三斤多,算是草龟里比较大的了。”常征说完,露出了一丝笑意。 这种斩获确实很不错。 他只能感叹超凡感应实在给力,否则就算有强力夜视能力,想发现它也很难。 毕竟这只草龟浑身都裹着泥巴,隐藏和伪装都挺厉害。 常征把草龟放进木桶,随后补充道:“明儿我把它带去县城,看看能不能卖个好价钱。” “当心别滑进泥里了。”他提醒一句,就又去搜寻别的黄鳝。 常莉愣愣地注视着他的背影,这还是她头一回感受到常征对自己的关心。 她不自觉地笑了笑,赶紧快步跟了上去。 “哥,今晚真是奇怪,居然一只蚊子都没咬我。” 常征转头瞅了一眼常莉,目光落到她手里那根洁白如羊脂玉的骨刺上。 肯定是那截蛟骨有驱虫的作用。 “这不是挺好吗?”常征发现自己也没被蚊子叮。 显然,这是融合蛟珠的效果。 这就方便多了,以后上山打猎不用再烦恼蚊虫骚扰。 否则还得自制驱蚊香包,实在太麻烦。 “可不是嘛,要是以后一直不被蚊子咬就好了。”常莉平时可招蚊子了,手脚常被叮满红包,又痛又痒。 其实要达到这效果也不难,只要把那根蛟骨随身携带就好。 常征心想,干脆把那根骨头打磨成项链给家里人佩戴,如此既可防虫,还能防蛇,起到很棒的保护效果。 因此,常征特地叮嘱常莉,一定要收好骨刺,千万别弄丢。 她对常征十分听话,自然死死攥住骨刺,绝不会让它遗失。 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了小半个钟头,常征发现自己的感应无法无限制维持。 随着时间的推移,感应范围逐渐变弱,直到彻底无法“看”清。 同时,他也察觉到体力消耗挺大。 很明显,这种感知能力并非能无止境使用。 “哥,大概是娘和姐回来了,我瞅见路上有灯光。” 听到常莉提醒,常征直起腰朝村道方向张望,果然见到四个人影,其中一人拄着并不怎么亮的手电,还微微跛着脚。 瞧见他们后,常征果断停止了继续抓黄鳝。 “走,咱们迎接娘和大姐去。” 他不仅想去接母亲和大姐,也想当面告诉她们,自己坚决不同意那门换亲的事。 上辈子大姐嫁给了邱亮,吃了一辈子苦。他如今重活一次,绝不想让大姐再步上同样的老路,受一辈子罪。 第4章 我拒绝换亲 常征拎着木桶,常莉举着松油灯。 桶里装着九条黄鳝,差不多三四斤的分量。 再加上一只三斤多的草龟,这一趟的收获已经相当不错了。 毕竟,常征才捉了半个多小时。 如果再多给他一些时间,肯定不会只有这些。 可问题是,他也不清楚自己那种特殊感知能力何时会重新出现。 兄妹俩提着桶,重新回到了大路上。 “娘,姐。”常莉举着灯,飞快地奔到母亲和大姐面前。 常征仍旧停在原地,望着不远处年轻的母亲和大姐,双眼瞬间泛红。 上辈子,他对她们亏欠太多。 如今的常母周素兰只有四十出头,但看上去像五十多岁的村里老大娘。 她身上穿的是常生辉的旧衣服,头发也剪得短短的,乍一看跟男人没什么区别。 平时,她也当自己是个男劳力使唤。 各类沉重费力的活儿,她都扛,身体都快被压弯了。 曾经村里的花儿,如今容颜全失,换来的却是顽强和坚韧。 大姐常欣也好不到哪儿去,常年田里劳作让皮肤又黑又粗,留着和母亲同样的发型,光着脚也是一样的。 当初闻名十里八村的一枝花,早已被岁月和苦日子折磨得面目全非。 她们周围站着邱家兄妹。哥哥邱亮腿有些跛,脸上因为喝过酒泛着红,整个人显得浮躁,眼神频频落在常欣身上。 他身后跟着个皮肤白净的姑娘,两条长辫子垂在胸前,已经快到腰的长度。 她脸上还有些婴儿肥,年纪小,稚气未脱。 她身材高挑,足有一米七,在农村里算得上鹤立鸡群。 而且曲线分明,体态非常好,看着就招人喜欢。 因为模样和身材都特别出众,很多人都想把她娶回家。 只不过,她被那个既跛脚又酗酒的哥哥拖累,家中只认换亲这一条路。 这些年想跟他们换亲的不是没有,可邱亮虽然又懒又爱喝,却眼高于顶,一门心思想找个颜值好的媳妇。 这世上,哪有这么万全的好事? “娘,姐,哥捉了不少黄鳝,最大的一条差点有一斤呢。”常莉得意地拽着母亲的手,盼着她能尽快看见自己和常征的“战利品”。 “娘……”看见母亲走到面前,常征微微哽咽地喊了一声。 “姐……”常征刚喊出口,就见一道灯光照向他,把他那端正的面孔映得一清二楚。 常征明白,这是邱亮故意让他妹妹邱花颜看个仔细。 “孩子,你这眼睛怎么这么红,不会是烧还没退吧?”周素兰赶紧走过来,用她冰冷的手贴在常征额上试温度。 “没事,已经退了,只是刚才尘土太大,呛到眼睛了。”常征努力控制住情绪,简单解释。 他本想抱抱母亲,但还是忍住了。 这个年代,很少会有人和父母拥抱。 大家表露感情都特别含蓄,也很谨慎。 “来,瞧瞧邱花颜,多好的一姑娘,打灯笼也难找。”周素兰拉着常征,欢天喜地走到邱花颜面前。 “你看这模样,多俊啊,十里八乡找不出第二个比她还漂亮的小丫头。” 这话常征是服气的。 就算他大姐当年的颜值再高,也比不过眼前这个和王组贤有七八分相似甚至更出挑的邱花颜。 看着她,常征心里禁不住扑通扑通乱跳,甚至孩子叫什么名、以后送哪所幼儿园都在脑海里转了个圈。 这个邱花颜,他一定要娶。 不仅因为上辈子欠了她一条命,更因为他真心动了啊。 上辈子是自己瞎了吗?这样的绝色又贤惠还看不上,反倒跪舔个平凡之辈? 邱花颜值得明媒正娶,绝不能拿来换亲。 不管她家开啥条件,常征都愿意答应,因为他亏欠她。 想娶邱花颜,父母倒不是主要绊脚石,症结在那跛腿的邱亮。 没有他的存在,邱家也不会走换亲这条路。 常征深吸一口气,把眼神从邱花颜身上挪开。 “娘,姐,换亲的事情就算了吧。” “姐,我常征四肢健全,也不是个废物。要我用你的幸福换我自己的媳妇,这种事情,我干不出来。” “邱花颜确实是寻灯也难找的好姑娘,也确实让我心动。” “可我想靠自己的本事娶她,而不是用姐姐的牺牲来交换。” 自己的幸福,怎能拿大姐的不幸去换? 上辈子常欣已经为了他受过苦,一辈子活得糟心透顶。 就算自己打光棍到老,也不能让姐姐的幸福被拿来交易啊。 其实,上辈子他也不赞成,可他当时没当回事,没竭力阻止,导致大姐最终还是进了邱家的门。 那会儿再想劝阻,已经太晚。 常征话音刚落,邱亮顿时冷笑:“就凭你?” “就你这整天游手好闲的货色,还想靠本事娶我妹?开什么国际玩笑?” “你能拿出三转一响,还是能给我搞定工作?别在梦里瞎想了。不换亲,你这辈子都娶不到媳妇,更别提我妹这么漂亮的。” 对邱亮这副跳脚恼怒的样子,常征完全能理解。 毕竟他这个准大舅哥还真不好得罪。 再说,能不能娶到邱花颜,关键就是要疏通邱亮。 谁让他在家里极受偏爱,他不同意就能搅黄这门婚事。 “亮哥,最多三个月就能见分晓。如果三个月内我能拿出三转一响,到时候大舅哥必须在泰山那边替我说说好话,让泰山同意把邱花颜嫁给我,怎么样?” 重生还带了挂,这点小要求,他真没放在心上。 都重生了,如果连这都摆不平,还算什么重生者? 比起后世动不动就要车子房子的时代,这个年代的人需求真的少多了。 而且常征很明白,他未来的岳父岳母根本没提这些要求。 “等我把邱花颜娶回家,我再帮你娶赵如琴,你看成不成?” “你,说真的?”一听常征提到他的白月光,邱亮两眼放光。 邱亮一直惦记着那个白月光,但人家开出的要求也是三转一响,令他深感绝望。 再说,那赵家虽然家道中落,可仍然很有骨气,死活不换亲,坚持嫁女,只是条件较高。 邱亮想娶,就只能拿三转一响去提亲。 所以,他才放话:谁想娶我妹,就得先备好三转一响,这样他才能用那笔钱去赵如琴家。 这些内幕常征当然知道,他上辈子还修过赵如琴这辆“跑车”呢。 邱亮这人不仅爱喝,还会对老婆动拳头,没啥大本事脾气还不小。 这样的人,哪配当他姐夫? 当大舅哥,是没得挑的。 不过等结了婚,常征也打算快点和邱亮划清界限,不给他吸血的机会。 眼下,还得先把他稳住。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常征信心十足地开口。 “小征,你别胡扯了。不换亲,你拿什么去娶人家?”常欣拉了拉他的袖子。 她太了解弟弟了,要是真能拿出大额彩礼,他早去娶那个高中同学了,哪里还会考虑邱花颜? 家里穷得叮当响,卖掉房子都不一定够。 她可是听说过,邱亮扬言:只有准备了三转一响,或者给他找个工作端上铁饭碗,才能娶他妹。 这样的门槛,也就城里有钱人能达到吧? 换亲,是让弟弟娶到媳妇的唯一捷径,牺牲自己也没啥大不了。 “姐,要是你心里真有弟弟,就按我说的来。我要是靠你去换亲才娶到老婆,这辈子我自己都过不去。” 常征一句“听弟弟的”,就把常欣的话给堵住了。 她从小就被教导要帮弟弟,要顺着弟弟,早就变成了扶弟魔的模样。 想到以后弟弟在村里被人指指点点,她就心里难受。 “你们要真坚持换亲,我明儿就削发出家,让常家后继无人。”常征太清楚怎么拿捏母亲和姐姐了。 因为他前世就用这一招。 尽管恶心,可它很管用。 “不换,咱不换了还不行吗,都听你的。” “邱亮,真对不起了。之前咱给的东西,还得麻烦你们拿回去。改天我带着常征上门给你赔礼。”说完,周素兰把背上那装着红薯和土豆的口袋交给邱亮。 “娘,东西交我吧,我送回去。今天确实我们不对,我得亲自去家里道歉。” “小莉,把桶里的那只大龟拿来,当个赔罪礼。” 今天的事今天就解决,常征不想拖到第二天。 而且邱亮走路一瘸一拐,让他扛四五十斤的东西不合适。 邱花颜又瘦又弱,常征更舍不得让她背。 第5章 大舅哥这么说 邱亮晃了晃手电,照向装满水的桶,发现里面不但有几条大黄鳝,还有一只足有三斤多重的大草龟,他的目光立刻亮了起来。 “就只拿只老龟好像少了点,再加条黄鳝才够表示。” “这不算啥。”常征笑了笑,直接把那黄鳝抓了出来。 作为一个重回到过去的人,他确实没把一条黄鳝放在眼里,甚至觉得这东西也没多大价值。 毕竟他刚重生,脑子里还停留在后世的观念里。 再说现在这时候,黄鳝还不怎么受欢迎,因为必须大火大油才能做得好吃,可一般人家哪舍得用那么多油煮菜。 一年到头都见不着荤腥才是常态,所以黄鳝并不算抢手货,除非在县城里才有有钱人爱吃。 在村里,黄鳝通常用来喂鸭子,或者干脆给狗吃。 “娘,大姐,你们先把剩下的黄鳝收拾一下,我一会儿回来再吃。”说完,常征也把那只草龟抓出来。 随即,他把草龟放进一个装粮食的袋子里,扎紧口子,扛到了肩上。 周素兰和常欣略一犹豫,还是同意让常征把东西送回去。 常莉说也想跟着常征一起过去,常征想了想也就点头答应了。 多带一个常莉,路上也许不会太尴尬。 可谁能想到,这丫头一开口就把气氛整得别扭起来。 “嫂子,你可真好看,难怪村里人都叫你村花。”常莉笑嘻嘻地说。 “你,你别乱叫,我还不是你嫂子呢。”邱花颜被叫得脸通红,赶紧阻止常莉。 之前换亲的事已经吹了,两人现在也就恢复成同校的关系。 邱花颜和常征原本就是校友,以前在同一所初中上学,只不过常征比她高两届。 她当初之所以愿意家里拿她和常征换亲,也是一来知道常征这号人,二来也记得当年在学校时,常征曾揍过欺负她的坏家伙,还挡住过一条凶狗要咬她,让她记忆深刻。 对于常征,她心里还是蛮感激的,对他印象不错。 “我哥可说了,他肯定要娶你,你以后就是我嫂子啊。”常莉一脸认真地说。 “等真把人娶到家再这么叫不迟,现在这样成什么样子。”邱亮说完,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犹豫了一下,才抽出一支递给常征。 常征毫不客气,叼在嘴上就接了过来。 邱亮见状,嘴角一阵抽搐,本来只是客套一下,没想到常征还真伸手接。 无奈之下,他只好划亮火柴给常征点上。 “大舅哥说得对,这会儿确实不合适,等我真把她娶进门了,爱怎么喊都行。”常征笑嘻嘻地说道。 常征这个称呼,让邱亮表情又是一抽。 “常征,你说说,准备怎么帮我把赵如琴娶回家?”一提到赵如琴,邱亮心里就跟着一热。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白月光。 赵如琴,就是邱亮记挂了十几年的那个人。 不得不说,青流湾之所以叫美人湾,确实是因为这个地方盛产漂亮姑娘。 他们村里生得好看的女孩确实不少。 “要简单也简单,花钱砸呗。先送上三转一响,要还不肯点头的话,就再加888块彩礼。”常征笑呵呵地说。 “你把这称作简单?”邱亮的脸差点气成了绿色。 他这会儿真是后悔刚才信了常征的“嘴炮”。 “大舅哥你就放心吧,挣钱这种事我在行。只要你愿意跟我一块儿干,到时候保证你能娶上老婆。”常征拍着胸脯,透着一股自信。 “你这话吹得,牛听了都得摇头。”邱亮撇嘴吐槽。 正说着,常征忽然伸手阻住众人。 “等等,别动,前头有只野兔,我去捉。”他把肩上的袋子往地上一扔,又从口袋里摸出弹弓。 “哪儿呢,哪儿呢,我咋没瞧见?”邱亮拿着手电四处乱照。 好在手电灯光并不算强,不然都能把兔子吓得跑远了。 常征扣住一颗石子,拉满弹弓,快步朝那只兔子追过去。 “啪” 一声脆响,石子正中那只兔子。 常征看见兔子被打中后猛地蹦起,他立刻猛冲上去,速度比兔子还快。 那兔子被击得不轻,四肢抽抽着,多半是脑袋被弹弓石子震伤了。 常征扑上去,一把攥住兔耳,把它提了起来。 “还挺肥啊,今晚真是赚到了,不仅抓了黄鳝、田龟,还逮了只兔子,好兆头。” 他拎着野兔回到大家身边,把它交给常莉。 “拿稳了,抓住耳朵和后腿,别让它蹦了。”常征嘱咐道。 “哥,你也太神了,真的能用弹弓打到兔子!”常莉两只眼睛放光,好像已经闻到了兔肉香。 邱亮和邱花颜也都露出惊讶与羡慕,没想到常征还真能用弹弓逮只野兔回来。 “真打下来了啊,你是怎么发现它的?”邱亮语带酸味地问。 家里很久没吃过肉了,馋得他口水都快下来了。 “它那对红红的眼睛在灯光下一晃,我就瞄到了。 我天生眼力比常人好,当个猎人再合适不过。等我进山打猎,攒点彩礼也就不难了。”常征故意透露打猎挣钱的想法。 “狩猎挺不错,每天都能有肉吃。以前我也想过进山当猎户,可惜真没那能耐,还把自个儿腿搭进去了。”邱亮提到腿就叹气,满是懊恼。 “大舅哥,你这条腿兴许还能治,我知道有个老中医会接骨,等过阵子我带你去看看。” 反正不花他自己的钱,只是带邱亮顺便走一趟。而且那地方,还有一笔钱等着常征去挣。 一听常征这么说,邱亮顿时抓住他的手不放。 “你,你说的是真的吗?可别骗我啊。” 这条瘸腿一直是邱亮的心结,他做梦都想让腿重新康复。 这些年,他也找过不少郎中,还去过医院,可谁都说治不好。 常征挥手挣脱,撇撇嘴道:“你又不是大美女,我哄你干啥。 如果你信我,就再等些日子,我带你去给老先生瞧瞧。” 邱亮赶紧不停点头,“信,我信,那咱能不能明天就去?” 其实他恨不得立马动身。 “去不了,那老中医在市里,而且收费可不便宜,没钱看个啥。你先别急,反正都这么些年了,也不在乎多等一会儿,你说呢?” 邱亮皱了皱眉头,没再吭声。 钱,谁都缺。 他现在就盼着常征能尽快攒够“三转一响”去把他妹妹娶了。 这样,他好拿那彩礼钱去治腿。 腿要真治好了,再用“三转一响”来娶他心中的白月光,简直就是一举两得。 路上,常征和邱花颜都没太说话。 她有意走在稍远一点的地方,跟常征保持距离。常征也不想惹她不爽,就没过去搭话。 别看现在是1983年,先结婚后培养感情的事多了去了。 常征就打算先把这个温柔贤惠、又漂亮的姑娘娶回家,然后再跟她好好谈场恋爱。 他上辈子在外边也算是见过不少场面,想让一个清纯妹子喜欢上自己并不难。 毕竟他本身条件就很好,又高又壮,模样也不差。 单是这些外在就能比下许多人,再加上他有后世带来的各种见识和手段,套路也多。 别说一个邱花颜,来十个他也会想办法追到手。 这种优势,就叫信息差带来的碾压。 第6章 非得弄到猎枪不可 常征住的蛟首村离邱家所在的青流湾不算太远,所以在花了三十多分钟的功夫后,这帮人又回到了青流湾。 邱家的境况也非常清苦,连瓦房都没盖,只搭了三间茅草屋。 由于邱老爷子家里儿女兄弟挺多,分家之后个个要独立成户,根本没钱起瓦房。 若不是因为这样的缘由,也不会想出换亲这条路子来。 他们赶到时,邱家父母已经睡下了。 原本邱亮打算让邱花颜去把父母叫起来,结果被常征拦住。 天天都离不开繁重的劳作,难得的休息非常重要。 眼下已经快十一点了,把人叫醒还要花时间折腾。 再者说,这件事还没闹出去,对两家都没啥大损失。 更何况,常征还送了赔礼,邱家不光没亏空,还得了好处。 就算真生气,也不用翻脸闹僵。 劝下了邱亮后,常征带着妹妹点着松油灯离开邱家。 邱亮站在门口看了他们一会,直到那灯火在夜里消失,他才把院门关上。 “阿容,你觉得那家伙真能凑出三转一响来娶你吗?” 邱花颜听了,心里有点乱,轻轻摇摇头:“不晓得,听人说他一直想娶他县城里念高中的同学,要是真攒到了钱,也许会去娶她吧?” 听到自家妹子这么说,邱亮愣了下。 “你跟那小子认识?”他嘀咕着,抽了口闷烟,有些郁闷。 “初中时他比我高两级,我就知道这么个人。”邱花颜小声回应,没有提起以前常征曾经替她挡过恶犬,也没说他为她揍过欺负她的人。 “你这么一说,好像他跟赵如琴她哥是同学,对吧?” “嗯,对,是小学同学,这我想起来了。就是他没错。以前如琴总是跟在他屁股后头转。”邱亮说到这里,忽然有些咬牙切齿。 “他爸打猎本事强,记得如琴说过,将来就想嫁个会打猎的,所以我才下决心要学打猎。” “要不是有他,我这条腿也不会摔断。” “……” 邱花颜听到这,实在无言,转身走开。她可没想到邱亮竟把这事也怪到常征身上。 明明是他自己不想种田干活,打着狩猎的旗号偷懒。 懒得去搭理邱亮,她先把袋子里的草龟拿出来。 按她对父母的了解,这只草龟估计得被要求送回河里去。 至于那条已经死掉的黄鳝,多半会留下来,所以她先把黄鳝处理干净后才回屋。 另一边,常征带着常莉离开青流湾,正想让常莉坐到他肩膀上,这样好赶紧回家。 这在村里被叫作“骑马”,是很多孩子喜欢的玩意儿。 只是常莉自懂事起就没了父亲,一次都没享受过这样的乐趣。 如今常征主动提出来,她高兴地就骑到了他肩膀上。 那截骨刺被常征随手别在腰间,绝对不能丢。 “哥,你会不会累啊?要不让我下来吧,万一娘看见了,肯定又要揍我。” 她懂事得让人心酸,常征听着鼻子直发酸。 “别担心,你哥不累,你小身板轻飘飘的,没几斤肉。” 放眼整个村子,人人都营养跟不上,真没谁吃得胖。 “小莉,想不想听故事?” 虽然上一辈子常征没孩子,可他两世为人,哄小孩还是有些门道的。 “想听,哥,你会讲吗?”常莉搂着常征额头,满脸期待。 “当然了,哥给你讲几个好听的童话。”说完,常征便开始把后世那些脍炙人口的童话故事编着说了出来。 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坐在他肩膀上的常莉慢慢地睡着。 别瞧她才九岁,却已经能帮家里干不少活,忙活一天,也够累的。 家里唯一算轻松的人,大概就是常征这个原本应该挑起重担的儿子。 “娘,姐,你们怎么还没去睡,还在捣鼓苎麻吗?” 常征背着常莉进了院子,就见母亲和大姐还围着苎麻忙。 他把野兔放在一旁,先送常莉回房。 安顿好常莉,又替她拉过被子盖上,这才从屋里出来。 “小征,这兔子哪来的?你哪弄来的?”周素兰提溜着那只野兔,满是好奇。 “半路上我用弹弓打的,等会我来剥皮。处理好的一张兔皮能换两块钱呢。”常征轻笑着解释。 “不错不错,你赶紧过来吃口黄鳝吧,娘和我都吃过了,兔皮我来整。”常欣说着,把锅里那道干蒸黄鳝端到常征面前。 黄鳝上头撒了些紫苏叶和姜片。 这些紫苏、姜都是自家院子里种的,正好去除腥味。 常征夹起一段,带着紫苏的淡淡香味。 一咬,黄鳝肉里没什么盐味,家里盐非常宝贵,隔好些天才加点盐煮东西。 不过加了紫苏,这黄鳝并不怎么腥,还带着点微甜。 它的肉比鱼肉紧实不少,吃起来颇有嚼劲。 对于家里长久不见荤腥的人来说,这黄鳝不仅好吃,还很滋补,尤其是对男人来说更是大补。 当然,对常征而言,记忆里种种美食比起来,这不过勉强填饱肚子,离美味差得远。 没有油,几乎没盐,这味道能好到哪儿去? 要不是肚子确实饿,他吃上两块也就不想再动了。 干掉大半后,常征端着碗走到母亲和姐姐那边。 他留意到了,这娘俩人其实也就吃了点头尾,没啥肉。 估计她们直接把那些带骨的部分嚼碎了下肚。 “姐,张嘴。” “你干嘛呀,我吃过了。要不你先留着明天再吃吧。”常欣推辞着。 “明天咱还得吃兔子呢。你要不吃,我就倒掉。听话,张嘴。” 换作以前那个混小子,这种扔了食物的事可没少干。 常欣见他那神情,不得不敞开嘴。 “娘,你也来。”等常欣吃下后,常征又夹了一块给周素兰送去。 喂完母亲和姐姐,兔子也处理完了,连内脏都被仔细洗好。 家里穷得叮当响,哪怕一点点肉都不能浪费。 “娘,姐,我先去睡了,你们也别弄太晚。”常征说完,就拿着那根能驱蚊的骨刺回房。 睡觉? 那可是一种浪费时间的事。他拥有夜视和感应动物的本事,怎么可能老老实实跑去睡? 要么下地里继续捉黄鳝,要么进山捕野兔或者其他猎物。 但手里只有一根弹弓,打小动物还行,要是碰见大点的家伙,弹弓就不够用了。 想凑够娶亲的彩礼,必须想法设法把猎枪弄到手才行。 第7章 不晓得能不能扛住 漆黑的屋子里,常征端坐在桌前,正挥笔写下一些东西。 他在整理自己的脑海,把一些关键的事情记录下来。 这些点滴都是他宝贵的记忆,是他无形的财富,他需要好好梳理,并顺带挑选当下能做的事。 一个多小时后,外头已是彻底平静。 常征收好纸笔,悄声出了房门,从院子里提走一个木桶。 县里有人收黄鳝,而且价钱还算可观。 他记得,收黄鳝的一般是国营饭店,还有一家老面馆。 为了长远考虑,常征打算借黄鳝敲开国营饭店的大门,谋一个稳定销路。 母亲和大姐都不同意他专门去打猎,而他一个人的时间精力有限,不可能既捕猎又自个儿去卖。 最稳妥的方式,就是寻找一个能长期收下所有猎物的买主。 眼下,也就国营饭店最符合条件。 可想在国营饭店站住脚并不简单,他和那儿的人并没有任何牵连。 但现在出现了个机会,最近县里来了位粤省的老板,特别喜欢大黄鳝,据说越大越滋补。 上辈子,县里一个跟常征还挺熟的纨绔,曾经钓到过一条八两重的黄鳝,卖了8块钱,吹嘘了一年。 时机正巧也是在常征那会儿得怪病期间,他印象极深。 要是昨晚早想到这茬,说什么也不会把那条一斤左右的黄鳝送去邱家赔罪。 那可至少能值十块呢! 现在,他只好期待邱花颜能多吃几片黄鳝肉,不至于赔得太心疼。 离开家后,常征一路直奔水田,打算埋头捡钱。 “有夜视能力就是给力啊,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简直跟月光皎洁时差不多,要是真碰上月色,更要亮堂些。” 当然,比夜视更猛的,是常征的感应本事。 到了水田边,他已能清晰地感受到田里的动静。 小黄鳝他看不上,只想逮大只的。 半斤以上才值得动手,太小的卖不了好价。 第一垄水田里没有半斤以上的货色,常征立刻朝下一垄赶去。 果然,他很快就发现第二垄里有一条超过半斤的黄鳝。 那家伙正游在水面,由于和常征隔着七八米,暂时还没钻回泥里。 常征直接走过去,毕竟蹑手蹑脚也没啥用。 随着他靠近,黄鳝立马钻进了泥下。 常征挪到它刚才的位置,用感知判断出它藏身之处。 随后,他把手伸进泥里,手指就像鹰爪般牢牢扣住黄鳝,将它从泥中硬拉出来。 “还行,估摸有六七两吧。”看着手上滑溜溜的家伙,常征咧嘴笑了笑,随手扔进桶里。 对他这个挂逼来说,抓只黄鳝也没啥可骄傲的。 常征立刻投身下一只目标,计划把村里所有水田都扫一遍。 别人也许难办,但他靠着自身的逆天本领完全能做到。 毕竟半斤往上的黄鳝确实稀少,否则也不会卖出好价。 时间在不停流逝,他桶里的战利品也越积越多。 “现在腰劲真可以啊,弯了一整晚,也没觉得累。” 快天亮时,常征忍不住嘟囔了一句。 重生后又融合了蛟珠,他的身体素质已提升到惊人的地步。 要放在之前那一世,他可能一次就能放倒十个对手。 桶里,已经装了二十几条半斤以上的黄鳝。 最重那只,估计得有两斤。 常征琢磨着,这些黄鳝能卖多少钱,那老板有没有本事一口气全部吃完,他的腰力又行不行。 再过一会儿,大伙儿就该陆续下地干活了,他也不好再继续抓。 他在心里记了下哪些水田已来过,昨天晚上差不多扫了一半。 拎着木桶,他快步赶回家。 他原先以为母亲那么早不会起,结果刚进门,就碰上正要开门的周素兰。 “娘,您起得可真早。”常征先打了个招呼。 “你这孩子哪儿回来?昨晚上是不是彻夜去抓黄鳝了?”周素兰脸上的关切顿时浮现。 他们村子是冷水田,夜里冰得刺骨,人在水里折腾一夜很容易挨冻生病。 况且常征还有那个怪病,一到晚上就发热,要是再遭寒,肯定雪上加霜。 “也不是整晚,就抓了会儿。”常征赶紧搪塞,准备往里走。 “你还患着病呢,咋就不知道轻重?要是更严重了,你让咱一家咋办?”说着说着,周素兰眼圈就红了。 “娘,别担心,我真没事,早好了。我想过会儿去趟县城,把这些黄鳝卖了。” “你还是忘不了那个郑梅吗?你都在家摔躺好几天了,她却连看都懒得看你一眼,你咋就这么轴呢?”一听常征要去县里,周素兰的情绪又冲上来。 “娘,我昨天晚上不是和您说了嘛,我打算娶邱花颜。这些黄鳝,就是为了早些让她过门。”常征说着,把桶递到母亲面前。 “你说的当真?”听了这话,周素兰立马盯住常征不放。 邱花颜,可真是好得没话说。 人长得标致,还特别贤惠。 真要能娶到手,那可真是常家祖上积德。 “当真,比金子还真。这辈子,我只认定她。”常征神情严肃地回道。 那种宝藏女孩,就算没欠她条命,他也必须要娶回家! 周素兰忍不住点点头,毕竟孩子是自己带大的,他说得是否真诚她能看出来。 “咦,你抓了这么多黄鳝?”看了眼桶里那一大堆,周素兰的眼睛微微瞪大。 “是啊,运气不错,捞到的都是肥家伙,估计能换个一二十块。” “从今天起,我要好好存钱,争取早点把邱花颜接进咱家。”话音落下,常征就拎着桶迈进院子。 “咱们小征现在可真有心气,这是好事。姐姐也跟着你一起攒钱,争取快点儿把花颜娶回来。” 刚踏进院子,常征就碰上了眼里只装着他的常欣。 可惜上辈子,他对家里人的关怀实在少之又少,甚至都不了解他们内心真正想要什么。 要不然,他肯定早就知道大姐喜欢什么样的人,以及她未来最憧憬什么样的生活。 这一世,他打算用心弥补,不光让家人在物质上吃好穿好,也要细心呵护她们的心灵,知道她们真正想过的是哪种日子。 第8章 路上碰见将来的媳妇 “姐,家里还能找着地瓜吗?给我拿俩,我要赶早去县里,不然迟了就卖不出好价了。” 虽然整晚没合过眼,可他依旧显得精力充沛。 常征暂时不打算留在家里吃早饭,毕竟要炖野兔也得花些工夫。 他其实并不是急着去卖东西,而是想趁去县城的路上,看看能不能碰上松鼠或兔子。 天色还没彻底亮,野生动物也正要出洞找食,正好是打猎的好时机。 要是一直待在家等吃的,岂不是错过大好机会。 “还有点,我这就给你拿过来,早点回来,中午就吃野兔。” 一大早就吃荤有点浪费,一顿蒸地瓜米足以应付。 “拿三个行吗?要是不够,我再拿。” 性格节省的常欣抱出三个拳头大小的地瓜,递到常征手里。 “两个就够用。”常征随手拿了两个塞进自己兜里。 平时的话,他一个就嫌多,毕竟这种地瓜不甜,吃起来也没啥滋味。 随后,常征从院里推出了一辆破旧的二八式自行车。 这是常征以前淘回来的“宝贝”,也是家里目前最贵重的财产。 要没有它,常征也不可能经常往县城跑,毕竟要是靠走,得花上近两个小时才到地方。 他拿了木桶的盖子盖好,然后把它牢牢绑在后座上。 “现在天还黑着呢,你先推着走,可别再摔了。这个手电拿着,瞧能不能修好。” 常欣边说边递给他一个变形的手电筒。 当初它就有点问题,结果那天晚上常征才会在回家路上摔了一跤。 “这都成这样了,估计修不成。等我卖了黄鳝,再买个新手电。” 说完,常征就推着车子离开了院子。 在两个姐姐面前,他当然不会立刻骑上车,这会儿天色只泛着微光,看东西还不算太清楚。 等走远了点,他才一骑上车,用力猛蹬。 身体经过强化后,常征的平衡能力也强了很多。 过去他可不敢这么快地骑,现在则想蹬多快就能蹬多快。 这么早,村外的小路上几乎没什么人,偶尔才会有几只小动物穿过。 要是真撞见个野物,那就跟中奖了似的。 可惜,这一路狂飙,啥好事也没碰到。 十来分钟后,常征以差不多六十的时速就来到了青流湾路口。 要进县城,必须经过青流湾这里。 “诶,那不是邱花颜吗?” 常征远远就看到邱花颜正朝着村口方向走,于是径直骑过去。 百米不到的距离,眨眼就到了跟前。 “这么早,你准备去哪儿?要不要我捎你一段?” 邱花颜的脸蛋本来就白皙,此时却微微泛红,她提起手里的草龟说道:“正好碰见你,我爹说这草龟不好意思收下,让我给你们送回来。” “这是给我送老婆本呢,那真得谢谢老泰山啦。” 常征高高兴兴地跳下车,接过那只草龟。 这草龟足足有三斤多,卖的话,差不多能换个五六块。 “你……你别乱喊。”邱花颜脸一下子全红了。 “不好意思,习惯性脱口而出。我在这儿郑重道个歉,邱花颜同志,请你谅解。” 说着,常征还认真地鞠了个躬。 看他一副正经模样,邱花颜反倒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你这是要回家吗,还是往别的地方去?”常征见邱花颜低头撩着衣角,整个场面有点尴尬,便主动问道。 “我娘让我去镇上给我哥拿点止痛粉。” 邱花颜显得有点拘谨。 “那可巧了,我这正好带了黄鳝去县里卖,你坐我车一起去吧。” 话音落下,常征赶紧解开绑在后座上的绳子。 掀起盖子后,他把草龟丢进桶里。 听说常征抓了黄鳝要去县里卖,邱花颜心中颇感好奇。 她又往前挪了两步,俯身看了下桶里的黄鳝,目光一下子亮了起来。 “你抓了这么多?你怎么抓到的?而且这些黄鳝也太大了,我还从没见过这么大的。” “当然是凭运气外加真本事才能抓到啊。” 常征对她笑笑,然后把木桶提起来递向她。 “你……你干什么?” 邱花颜急忙往后退,没有接过那木桶。 “你替我提着桶,我用车带你去县里买药,怎么样?” “这……别人看见会说闲话的,我自己走过去好了。” “走过去多累啊,而且你看这天,保不齐待会儿就下雨。更何况一大早的路上谁会瞅见。再者,你又不是坐前面,谁会嚼舌根。” “从这儿到镇上走路起码得一个钟头,可我骑车去县城还不到一个小时。” 邱花颜犹豫片刻,抬头看看阴沉的天色,确实像要下雨。 “那……那就麻烦你了。” 她这才接过木桶。 常征心里美滋滋,一提车把,顺势掉个头,跨上车座。 邱花颜个子高挑,起码一米七的样子。 稍微踮脚就能坐上后座,根本不用像别人那样跳着上。 “坐稳了么?” 常征回头扫了一眼,鼻端还飘来邱花颜身上淡淡的香气。 她的脸蛋依旧红润,像熟透的桃子似的,煞是诱人。 想起上一世,自己不仅没抓住这好姑娘,还害她过早凋谢,常征不禁心中自责。 “嗯,出发吧。” 她的语气里透着紧张,一只手挎着木桶,另一只轻轻扶住后座架子。 “好,那咱走了。” 说着,常征踩下踏板,让自行车平稳驶出。 他并没有骑得特别快,担心路面颠簸不说,也想延长与邱花颜独处的时光。 即便两人不说话,就这样让她坐在自己后面,常征也觉得心里充满喜悦。 大概,这就是对一个人动了真情的感觉吧? “这些黄鳝真的能卖到钱?” 是邱花颜先打破了沉默。 “当然能啊,而且价格还不低。县城里的人有的是钱,喜欢买咱这个山里出产的美味。” 邱花颜听他这么说,心里悄悄动了念头。 既然常征能抓来卖,那自己为什么不能学着做? 另外,她哥要是真想和常征去治腿,也可以靠抓黄鳝赚医药费。 有了钱,家里也就不用和别人换亲了。 她不想在稀里糊涂中就成了别人的媳妇,更不想让命运轻易被左右。 除非…… 那个人是常征。 第9章 揭开邱花颜的心扉 “黄鳝不是那么好逮吧?我们之前都是等到稻子收完后,才下田里挖。” 瞧着常征的背影,邱花颜忍不住问了出来。 常征不仅抓到的数量多,而且这些黄鳝个头也特别大。 要是自己能收获这样的大黄鳝,肯定能小赚一笔。 “真要徒手捉的话确实费劲,但要是用专门的钓具来钓,就好操作多了。”常征解释。 “所以,你这些全是钓上来的?”邱花颜连忙打探。 “对啊。你也想试试吧?我可以给你做几副黄鳝钓,保准你也能钓到。” 他们这一带还没人普及用钓具抓黄鳝,主要是因为黄鳝本身腥味重,吃的人不算多。 再者,很多人不知道黄鳝能换钱,甚至还是个值钱货,自然就没啥人专门研究高效捕鳝的方法。 常征就不同了,他不仅亲手钓过,还常在网上看别人直播教怎么钓黄鳝。 对他来说,做几副黄鳝钓不算啥难事,只要买好钢针,很轻松就能加工出来。 “这样会不会给你增加负担啊?”心里雀跃的邱花颜,仍然觉得不好意思打扰常征。 “一点也不麻烦。东西做起来很快。最晚今晚就能做好,让你立刻试试。”常征当然不会放过能拉近关系的时机。 “那就谢谢你啦。”邱花颜展颜一笑。 她已经盘算着,等自己赚到一些钱,一定要好好感谢常征。 “跟我用不着客气,能帮到你是我的福气。” 常征话题一转,想到了常莉和邱盈,“对了,你小妹之前和我妹是同班对吧?她还在上学吗?” “没念了,家里没那经济条件。我爸妈觉得女孩迟早要嫁出去,读太多书浪费钱。”提到这事,邱花颜便垂下了眼,神情低落。她总觉得,是自己无力赚钱,让家里更加坚信女孩子读书没啥用。 事实上,邱花颜自己也只是初中没读完,刚上初三没多久,就因为邱亮摔断腿被迫辍学。 像她这样学历不高的,要在当下找份合适工作并不容易,更何况现在有大批年轻人待业。要不也不会有严打的出现。 一想到那严打,常征立刻想到今天要带邱花颜进县城,自己可得多留神,以免她碰到哪些流氓混混。 “那你努力想赚点钱,是为了让你妹能继续读书吗?”常征对她的动机有些好奇,不知道她主要是想给邱亮治腿,还是想供妹妹读书。 答案很快揭晓。 微风拂过,她撩了撩被吹乱的发丝,声音低低的:“对。我妹连小学都没念完,可她却很喜欢学习,也很聪明。所以我想挣足学费,把她送回学校。” 这个念头,她早就想实现,但一直没存到钱,在家里也说不上什么话。 她希望通过钓黄鳝能赚些真金白银,再尝试说服父母,让邱盈重返校园。 “嘿,我也是。我正打算让我妹再回去读书呢。”常征笑着回应。 不过他明白,邱花颜要让妹妹重回学校,比他自己让常莉继续学业更难。 家里重男轻女,邱花颜在家里没有决定权,就算她赚到钱,多半也无法自主支配。 他估摸着,那些钱最后还是得拿去给邱亮看腿。 其实不止邱家这样,其他地方也挺常见。 至于他自己家,姐姐常欣和她完全不同。常欣一般还会主动把钱往他身上花。 如果别人家里遇上“扶弟魔”,都会觉得很可怕,但若你正好是那个被扶的弟弟,感受又会截然不同。 常征没点破这些,只怕会让自己显得尖酸刻薄,惹邱花颜厌。 “诶,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回去继续读书?”常征试着进一步了解她真正的想法。 “怎么可能嘛?我都十八了,还能重新上学?那也太天方夜谭了。”邱花颜轻轻摇头。 她曾经幻想能把高中念完,可现实很清楚地告诉她,这无异于白日做梦。 家里正缺她这个劳动力,爸妈不可能让她停下手里的活回去上课。 要不是家里操作“换亲”,他们都想着直接找个上门女婿,让这女婿和她一同承担邱亮的费用。 这种情形下,就算她挣到再多的钱,也不可能支持自己重返校园。 其实,她早就明白,父母早给她写好“剧本”了。 如果昨晚常征没拒绝那桩婚事,现在她多半已经成了常家未过门的儿媳。 当然,若换成别人来换亲,她绝对会拼死抵抗,宁可一辈子不嫁,也不想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 想到这些,她的脸猛地发热,连常征的背影都不敢再多看。 “如果我真迎娶了你,我会送你回学校。读大学我也许不敢保证,但起码把高中念完总行吧。” 说实话,娶到这么漂亮的媳妇,常征可舍不得让她离开身边去外地上大学,除非能同去。可目前,他还没这个打算。 邱花颜没应声,双颊依旧滚烫,视线转向远方的山峦,任凭山风吹得自己一头发丝凌乱。 好像,那微风也把她的心绪吹得七上八下。 两个人一时间都不再说话。 常征现在留意的是道路两旁的动静,想找找有没有松鼠身影,但似乎这些小家伙已经被捕打干净,完全没见到踪影。 同样也没看到别的野味,只偶尔能瞧见鸟儿掠过。 考虑到带着邱花颜,他也就没有停下来打鸟。 两人就这样一路无言,直到进了县城,邱花颜才重新开口。 这时还没到七点,但县城已是一片熙熙攘攘。 原本就不宽的街上挤满了人,大多挑着担子,也有人推着板车或自行车,上面塞满了各种货物。 “这里怎么这么多的人?”邱花颜瞅着闹哄哄的景象,惊讶地问。 “可能是今天赶大集吧,不然哪会这么热闹。正好让咱俩撞上了。” 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往往都喜欢去赶集,就算不买东西,也要跟着大人去凑热闹。 “县里的集市可真是人声鼎沸啊。我还是头一回见县城的集会。”邱花颜按捺不住喜悦。 因为她家重男轻女,赶集这种场合很少带上她。 所以,她对赶集就跟过节似的,不仅能看各种热闹场面,还能闻到五花八门的香味,见到丰富多样的商品,饱眼福不说,偶尔还能碰到猴戏或杂耍。 在当时那种物资与娱乐都紧缺的年代,赶集简直像后世的孩子去游乐园一样,让人心动。 此刻,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中前行,坐在车后座的邱花颜四处张望,感觉眼睛都不够使。 照往常,七八分钟就能到的路,这次却花了二十多分钟。 实在人太多,常征被迫下车推着走。 邱花颜原本想下来走,常征却借口扒手多,让她放心地坐好。 两人挤到国营饭店门口时,发现那里排着长长的一队。 不过,这些人是来把自家东西卖给饭店的,不是来吃饭。 常征看着带过来的黄鳝,心里寻思能在这里卖出啥价钱。 第10章 卖出高价 许多人原本兴致勃勃地排着长队,可最终都是垂头丧气地离去。 国营饭店并非什么都收,他们对品质十分挑剔。 差不多过了十来分钟,便轮到了常征。 由于街上没有安全的停车位置,而且停下车子也可能被偷,邱花颜就在一旁帮常征推着自行车。 等常征走到收购人员面前时,他直接问道:“程建峰老板在吗?我这儿带来了他指定要的大黄鳝和草龟。” 原本正磕着瓜子的售货员闻言后,眼睛顿时放光,立刻从椅子上跳起来。 “多大块头?让我看看!”说着,她主动掀开盖子察看。 “我的天,这黄鳝也太大了吧?这么粗的我还是头一次见。” “陶秀姐,你带这位小哥去找程建峰老板,他这儿好几条大黄鳝都特别大。” 不一会儿,常征和邱花颜就被领进了旁边的一个院子。 其实,真正的收购工作就在这儿进行,院子里左右各放着一张桌子。 左边那桌子特别热闹,而右边那桌子则坐着一个人,靠着椅子听广播里的戏曲。 带路的人快步上前,陪着笑脸说道:“程建峰老板,这里有您要的大黄鳝。” 这位被叫作程建峰的,大概四十多岁,身形显得瘦削,眼圈有点发黑,看上去像是身体过度消耗。 “有多大?给我瞧瞧。”他弹了下烟灰,身体往前倾了倾。 常征掀开木桶盖,轻轻把桶朝他面前倾了些角度。 立刻,对方的眼中就闪过惊喜。 “哎哟,这么粗壮的黄鳝哪儿搞来的?” “山里头钓的,全是年头多的老黄鳝,补身子效果不错。还有只草龟,能补阴阳、祛风湿,也是特别养人。”常征顺便推销了桶底那只草龟。 “哎哟。” “好小子,你还挺有两下子。这样吧,这些黄鳝加草龟我给你五十块,你可愿意卖?” 才五十? “五十太少了,给六十吧。”常征直接加了十块。 严格说来,五十块已经算是高价了,全县城恐怕也就是他对黄鳝有特别爱好,才会出得起这么多。 不过常征毕竟才刚回来,尚未完全适应这年代的物价,总感觉自己亏了。 “成,那就算我程建峰交你个朋友。”说完,他打开一个皮包,从里面数出六张大团结递到常征手里。 “以后要是再有这等好东西,尽管送到国营饭店来。就算我不在,孙经理也能替我收。 价格嘛,半斤以上的一斤两块,一斤往上的一斤三块,如果能遇到两斤重的大货,一条我给你十块,绝对让你划算,你觉得怎么样?” 听他这番话,常征心里算是定下来了。 国营饭店这条门路,他算是正式搭上了。 半斤以上能卖两块钱一斤,这收购价不低,确实值得做。 “程老板果然阔绰,难怪生意兴隆,真让人眼红。” “我明儿还来,我家里头还有几条也差不多大小,本来我以为没人懂货呢。”常征乐呵呵地说。 “你也是运气不错。县里会识货的人确实不算多。可你放心,只要你带来的黄鳝都在半斤以上,我全收,无论多少都要。”程建峰一口应下,显得很爽快。 毕竟他已经培养老些领导和老板知道大黄鳝的妙处,需求量自然不会小。 再者,黄鳝的生命力强,只要有水养着就能保持新鲜,无需急着吃。 况且这种规格的大黄鳝也不常见,他也不会相信常征能天天钓个十来斤。 “有老板您这句话,我就放心了。以后要是有好货,我都拿过来给您。”说完,常征把大黄鳝倒进旁边的一个空塑料桶里。 然后他拎起钱和空木桶,走出了院门,这时就瞧见邱花颜伸长脖子在等。 “卖出去了吗?”邱花颜关切地问,毕竟这关系到她是不是能挣到钱。 她稍早看到,不少人跑来卖黄鳝,可绝大多数都没被收走。 理由很简单:这儿只收三两以上的,太瘦的直接被拒。 “卖掉啦,连那草龟也一起出手了。”常征笑道。 “卖了多少?”邱花颜很想知道。 常征凑近她,小声说了句:“六十块,还算不错吧?” 六十块? 这还叫一般? 这可是一笔巨款啊! 二十多条黄鳝再加一只草龟,居然能卖到六十? 在邱花颜看来,这绝对是天价了。 此时瘦猪肉一斤也就八毛,大米才两毛多一斤。 六十块能买到多少粮食和肉? 说到底,恐怕她家存折上都没这么多钱。 “那老板开价是,半斤以上的按一斤两块,一斤以上三块,两斤重的大鳝直接十块钱一条。”常征把刚谈到的收购价告诉了邱花颜。 听见这数字,她顿时满心欢喜,恨不得马上回去抓鳝鱼。 “常征哥,那白天也能钓得到吗?”邱花颜急切地问。 “当然能啊,白天的洞更容易看清,反倒晚上不好找洞口。”常征解释。 “可要是下雨呢?”邱花颜平时白天可还得干农活,时间并不宽裕。 “下雨天正好,气压低了,黄鳝会钻出洞来,更易抓到。” “那行,咱们先去买些钢针做鳝钩,今天晚上你教我,我学会以后再教我哥还有我爹。” 常征打算不仅买钢针,还要再买个手电筒。 要是县里能淘到头灯,他更想置办一个。 “嗯,那咱们赶紧去吧。”邱花颜把自行车推还给常征,显得特别着急。 此时街道两边摆满了形形色色的小摊,这些摊位一般都不要票证。 票证制度要到83年12月才开始取消,如今国营百货、经销社、粮站等地方还是要票的。 可老百姓自己摆摊,就没人去管什么投机倒把了。 两人一边逛一边找要买的东西。 结果真让他们碰到有人在卖头灯。 这时候的头灯主要给下矿工人用,数量不多,价钱也挺贵,一个要四块。 常征二话不说就买下一个头灯和***电,讨价还价后花了六块钱。 接着,他又买了尖嘴钳和一把猎刀,还有一根钢锯条,一共花了六块,看得邱花颜心疼不已。 随后,常征再购置了五十斤大米和二十斤面粉,还有四斤冰糖和两斤盐,总共十八块,羡煞了邱花颜。 最后才找到卖钢针的,十根钢针只要两毛,这算是常征出手里最便宜的东西了。 另外,常征还收了一卷尼龙绳。 为了不让邱花颜觉得自己过于大手大脚,常征没有再买别的。 随后,他和邱花颜还去药店买了点止痛粉,才踏上回家的路。 第11章 让我到你家帮忙 在路上,邱花颜不断向常征请教钓黄鳝的技巧和相关知识。因为她现在全心全意想着通过钓黄鳝来赚钱,脑子里几乎装不下其他事情。 不知不觉中,常征已经将车骑到了青流湾村的入口处。 “好了,到这里吧,我自己回去就行。”邱花颜担心被人误会或议论,赶紧催促常征停下车。 “别担心,现在大家都在忙农活,村里人也不多。” “而且,我回去给你做黄鳝钓也太麻烦了,不如直接到你家来帮你做,怎么样?” “做完之后,我还可以教你和你哥哥怎么钓黄鳝。” 常征的话让邱花颜动心,便点头同意:“好,那你快点骑,路上别停。” 只要骑得够快,别人就看不清楚。 “好的,你稳住。”常征说完,猛地用力蹬了一下车子。 车子一路飞驰,十几分钟后,常征便停在了邱家的门前。 邱家的门常年敞开,因为邱亮总是待在家里。 “常征,你又来了?” 刚进门,常征就听到邱亮吃惊的声音。 “哈哈,来看我未来的大舅哥啊。” “你这家伙,别乱喊。”邱亮几乎想上前捂住常征的嘴。 同时,他投去一瞪,似乎在问:你们俩到底是什么关系? “哈哈,别开玩笑了。亮哥,我是真的来帮邱花颜开财路的,顺便带了两斤冰糖来赔礼。” 说着,常征从木桶里拿出一包冰糖。 此时的冰糖非常珍贵,一般人家过年才会买半斤来待客或自己吃。 “那哪里好意思。”邱亮直接走上前,接过冰糖。 这时邱花颜才明白常征为什么将四斤冰糖分成两袋装,脸色一下子红了起来。 这个人,早就打算和她一起回家了。 “对了,你们俩怎么一起回来了?”邱亮好奇地问道。 “我去县城卖黄鳝的时候碰见花颜出门给你买止痛药,就顺便带她去了县城。”常征一边解释,一边从木桶里拿出钢针和尖嘴钳。 “花颜,去给我砍几根木棍,还有一根像你妹妹小指粗的黄竹。” “常征,你这小子真行,跑我家来下命令了是吧。一包糖当彩礼,你就想娶我妹?” “告诉你,门都没有,拿着你的糖,赶紧滚。”邱亮一边说着,一边将糖塞回常征手中。 “亮哥……不是,大舅哥,你说的什么话。糖是赔礼的,不是彩礼,你这不是穷光蛋吗?” “还有,你知道我今天赚了多少钱吗?” “多少?”邱亮随口一问,被这个话题吸引,暂时不再纠结彩礼的事。 “三十,你妹亲眼看到的,不信你问她。” “你是想治腿,对吧?需要赚钱。我来,就是给你们做几把钓黄鳝的钩子,顺便教你们怎么钓,明白了吗?” 邱亮看向邱花颜,见她点头,深吸了一口气。 “多少斤黄鳝啊,卖三十,太赚了吧?”顾明一边说,一边拿出烟。 “不多,二十来斤。”常征接过一根烟,笑着说道。 经过上午的一番采购,常征对物价已经很清楚,知道三十块钱可以带来不小的收益。 “你他妈的……没骗人?” “你可以不信我,但不能不信花颜。半斤重的黄鳝不多见,一斤花一块钱收,你说我赚不赚?” 邱花颜微微抽动嘴角,偷偷看了常征一眼。 对自己说一斤两块,对邱亮说一斤一块? 同样的黄鳝,能有两种价格吗? “赚,只有傻子才不会赚。不过,半斤的黄鳝确实少见,三两重的就多了,这种一斤五毛。如果你肯去钓,一天钓十几斤完全没问题。” 邱亮只是腿有点瘸,并没有失去劳动能力。 钓黄鳝,完全可以做到。 “怎么钓,快教教我。”邱亮激动地给常征点上了烟。 “别急,我先给你们做好钓具,然后带你们去钓黄鳝,边钓边教。” “等一下,既然这么赚钱,你为什么要教我们,你想干什么?”邱亮突然反应过来,赶紧问道。 “大舅哥,你真不知道我想干什么?” “咳咳咳……”邱亮被烟呛得直咳。 “我爸说了,除非你拿出三转一响和88的彩礼,不然别想。” “还有,你小子离我妹远一点,我们家不支持自由恋爱。如果你毁了我妹的名声,我就跟你拼了,大不了一换一。” 常征立刻把手搭在邱亮的肩膀上,笑着说道:“大舅哥,看看你说的是什么话,我常征是那种人吗?” “放心吧,邱老爷子到时候说的彩礼钱一分不少。” 常征根本不相信自己未来的丈人会说三转一响或88的彩礼,这话很可能是邱亮自己说的。 邱家的难缠人物就是邱亮,解决了他,娶邱花颜就容易多了。 所以,常征才会把钓黄鳝这个赚钱的方法教给邱花颜和邱亮。 等他们真正赚到钱,自然会记住常征的好。 于是,常征继续诱惑道:“到时候你娶赵如琴,花颜嫁我,你们家双喜临门,妥妥的。” 邱亮微微抽动嘴角,然后用力吸了一口烟。 这件事,他比谁都希望能成功。 可是,真的能做到吗? 等邱花颜拿回常征需要的东西时,常征已经将10根钢针弯成了合适大小的钩子。 黄鳝钓的结构其实很简单,邱亮看常征做了一把就学会了。 得知这十把钓都是给他们家做的后,他还亲手做了两把。 十把钓具做好后,邱花颜也挖了不少蚯蚓。 “把木桶提上来,我带你们去钓黄鳝。” 邱亮和邱花颜各提了一个木桶,跟上了常征。 三人直奔村子附近的农田,想尽快钓上一条黄鳝。 凭借敏锐的感觉,常征很容易找到黄鳝的藏身之处。 “黄鳝一般在田埂附近打洞,它们的洞口非常光滑。” “而且,如果仔细观察,还会看到有水从里面冒出来。” “看,这就是一个标准的黄鳝洞。这个洞口比拇指还粗,里面有半斤重的黄鳝的概率很大。” 说完,常征将钓具伸进了洞里。 “你们看,只要把钓钩伸进去,不断抖动,就能引诱黄鳝上钩。” 还没晃动两下,黄鳝就被诱惑出来了。 “咬钩了……”邱花颜轻声惊呼。 “咬了也别急,它还没吞下去。它咬中后,前面的竹圈会脱落,这意味着它已经被钓住了。” “看,脱落了,可以拉出来了。记住,不要一直用力,这东西很有劲,一收一放,慢慢拽出来就行。” 说完,一条两指粗的大黄鳝被常征从洞里拽了出来,还在不停地打转。 第12章 想揍你一顿 “这时候就可以开始动手把它取出来了。” 常征一边说着,一边将钓线拉出适当的长度,直接用手扣住了黄鳝。 随后他摘下钩子,把黄鳝扔进了邱花颜的桶里。 “明白了吗?学会了吗?” 兄妹俩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显得非常兴奋,迫不及待地想试试。 常征笑了笑,说道:“那还等什么,开始钓鱼吧。” 邱花颜和邱亮马上提起各自的水桶,走到田埂上开始寻找黄鳝的洞穴。 常征没有亲自钓鱼,而是跟在邱花颜身后,准备一对一地指导她。 刚开始,邱花颜认真地听着,很快她就发现了一个黄鳝的洞口。 她慢慢地将钓钩伸进洞里,轻轻地晃动着。 “你能感觉到黄鳝是否上钩。如果它咬钩了,别急着收线,要让它完全咬牢。” 常征提醒道。 洞内的黄鳝一说完便开始活动起来。 “有声音,有声音……”邱花颜立刻兴奋起来,因为她感觉到了。 随后,她看到钓钩被黄鳝猛地拉进了洞里。 她钓到的这条黄鳝不小,估计有三两斤重。 她一拉一放,慢慢地把黄鳝从洞里拉了出来。 当时机到来时,她毫不犹豫地用手抓住一条黄鳝,把整条黄鳝拖了出来。 “太棒了,我钓到一条了。”邱花颜兴奋地展示着她的战利品。 常征没有去看那条黄鳝,只是注视着邱花颜那灿烂的笑容。 他发现,她笑起来有一种清新的感觉,甜美得让人心动。 “真漂亮。” “我是说黄鳝。”常征笑着解释道。 在他的目光下,邱花颜的脸颊渐渐染上了红晕。 “看,常征哥,我钓到了,钓到了。”邱亮也成功地钓到了一条黄鳝,兴奋地炫耀起来。 黄鳝特别爱吃,所以钓它们相对容易。 只要找到它们的洞穴,就能轻松地把它们钓出来。 “看样子你们已经熟练了,我也该走了。” 两人都顺利钓到了黄鳝,常征也该离开了。 “别急,我们吃完午饭再走。”邱亮走上前,又递给常征一支烟。 “不用了,家里还有米要处理。”常征接过烟,婉拒道。 邱家并不富裕,留下来吃午饭会给他们增加负担。 “那这些黄鳝该怎么卖,卖给谁呢?”邱亮好奇地问道。 “卖给县里的国营饭店,一大早得去。”常征解释道。 “一大早啊,那不太方便……”邱亮皱起眉头,因为他腿脚不便,去县城大概要走两三个小时。 “这样吧,我每天早上来你们家拿黄鳝一起去县里卖,这样你们就不用来回跑那么多时间。” 常征原本打算让邱花颜和自己一起去,但担心邱家不同意,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那真是麻烦你了。”邱亮爽快地笑道。 这样确实是最好的办法,因为他担心常征天天带着妹妹一起去县里卖黄鳝,结果妹妹的黄鳝都被卖光了。 “没什么麻烦的,每天能来你们家看看就挺好的。”常征直言道。 邱亮被常征逗乐了,无奈地说:“不知道为什么,我真想揍你一顿。” “花颜妹妹,麻烦帮我回家开一下门。”说着,常征从水桶里取出五条黄鳝,准备带回去。 其实钓黄鳝不需要太多工具,一两把就够了。 “……” 邱亮气得咬牙切齿,觉得自家的黄鳝快被常征这个猪拱了。 “快去快回,我们尽量多钓点黄鳝。”邱亮急切地叮嘱道。 “好的,哥,我一会儿就回来,你别拿走我的黄鳝。”邱花颜脸红着说。 刚才常征的俏皮话,她当然听到了。 常征跟在邱花颜身后,看着她在田埂上快步走动。 可惜,她的衣服和裤子太宽松,没能看到她的好身材。 她有一个恰如其名的称号,撑得住自己的美名。 虽然她有一米七的身高,但骨架较小,身上的肉看起来不少。 “常征哥,你跟我哥说的价格和我知道的不一样?” 这话,其实她心里憋了很久。 “国营饭店黄鳝确实按照这个价收购的,我给你的报价是程老板提供的,而且他不收购其他人的黄鳝。程老板也不会一直收,所以以后我们主要还是将黄鳝卖给国营饭店。因此,我给你哥哥报的是国营饭店的价格,你待会儿要和他说清楚。” “以后,我卖了多少,你们就给多少钱。” 常征并没有欺骗邱花颜,因为别人很少有半斤以上的黄鳝,不收和不收没什么区别。 另外,那个程建峰并不是国营饭店的,他是私人收购,价格自然不同。 如果不是了解内情,他也不会特意让黄鳝卖给程建峰。 “不信的话,明天你或你哥在路口等我,我带你们去一趟就明白了。”常征不想让邱花颜误会自己。 “不用了,我相信你。”邱花颜认真地说道。 “如果你不吃亏,就按照国营饭店的价格收购,然后再卖给程建峰,你也能多赚点。没有你,我们也赚不到这些钱。而且,你还得辛苦来回跑,不会让你白跑。” 说着,两人已经回到了邱家。 常征没有在价格问题上和邱花颜纠缠,他也没打算占邱家的便宜。 再说,邱花颜想说服父母让她自己存钱也很困难。 不管给多少,邱亮肯定都会接受。 因为,邱亮不仅需要钱娶林雅玲,还需要钱治疗腿伤。 回到家后,邱花颜拿出常征给的糖果:“还有,这个冰糖你带回去吧,不然我爹一会儿就会说我了。” 常征没接过,而是打趣道:“你哥一会儿就要发火了,糖都没了。你知道吗,他已经打算把这些糖送到赵如琴家了。” 邱亮和前世的自己一样,依旧是个可怜的舔狗。 即使娶了大姐,依然不忘舔赵如琴,总是给她们家送好东西。 邱花颜忍不住抽了抽嘴角,一时间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这事,确实是她大哥会做的事。 “如果我是你,就把糖分成两包。这样你和你妹也能尝到甜味,你哥也能完成舔狗的任务。” “走了,记得一会儿戴个斗笠去钓黄鳝,别晒伤了。” 说完,常征跨上车,迅速离开了常家。 “喂,你的糖……”邱花颜追了出来。 “你才是我的糖……别送了。”常征没有给她机会,迅速蹬车离开。 邱花颜看着常征远去,嘴角露出一抹笑意。 她掀开纸袋,拿出一小块冰糖放进嘴里。 “这冰糖,真甜!” 甜的是冰糖,还有她的笑容。 第13章 常征为何会下厨 常征一路哼着歌,不一会儿便回到了家。 白天的时候,村子里显得格外宁静,因为大多数村民都出去干活了。 常征回到家时,家里空无一人,常莉也不在家。 大概已经十一点了,常征将买来的米面妥善放置后,瞥了一眼锅中的食物。 锅里炖着野兔,掀开盖子,一股香气扑鼻而来。 “没有腥味,原来是加入了风湿草,熬制了中药汤。” 这种方法在他们那里很常见,既能享用肉类,又有治疗效果,所以每家每户都喜欢煮草药汤。 不管是为了消除风湿、驱散寒气还是治疗伤口,药方各式各样。 常征取出一些盐,撒了几撮进去。 他尝了一口风湿汤,忍不住咂了咂嘴。 “味道还是和记忆里的一样,真好。” 常征没有一个人吃,而是拿出些面粉,准备亲手揉面。 “哥,你回来了?” 刚开始和面时,常莉的声音就从外面传了进来。 随后,她背着一捆干柴走进了院子。 原来,她自己去捡柴柴了。 “小莉,赶快洗手来吃冰糖。” “冰糖,哥,你买冰糖了吗?”常莉把柴火扔在一旁,径直跑进了客厅。 “这是面粉吗?”当常莉看到常征在揉面时,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 相比糖,这洁白的面粉让她更加惊讶。 “嗯,午饭我们吃面条。快去洗手,洗干净后再吃糖。” 卫生还是要注意,常莉前世不太留心,常常得肠炎,吃了不少苦头。 常莉点了点头,赶紧去洗手。 她认真地搓洗了好一会儿,才回来给常征检查。 她打开桌上的纸袋,看到里面的黄冰糖。 取出一块,深深地闻了闻。 “真香,这就是冰糖吗?”常莉以前从未吃过冰糖,这是她第一次见到。 说完,她伸出舌头舔了一下。 “太甜了!!!“ 常莉的眼睛立刻弯成了两弯月牙。 “哥哥,这糖真的很甜,你也尝一块吧。”说着,常莉从袋子里拿出一大块递给常征。 “好。”常征笑着弯下腰,含住那块冰糖。 “明天哥哥给你买些红糖回来,给你煮红糖水。” 关于上学的事,常征没有立即提起,今天手头只剩下三十多块钱,不确定是否够报名。 毕竟小学的学费他以前没怎么了解过,感觉不够,打算晚上先和母亲商量,再晚上去抓些黄鳝,明天拿去卖凑钱给常莉上学。 “哥,我能和你一起做面吗,看起来很好玩。”常莉怯生生地问道。 以前,她都不敢开口,因为常征以前总是嫌弃她,但现在她觉得常征不一样了,昨晚开始变得温和了许多。 “当然可以,和面团就像我们以前玩泥巴一样。” 在乡村,孩子们没有太多玩具,小时候要么钓鱼爬树,要么就是玩泥巴。 常莉马上拿来一把凳子,站在常征旁边,和他一起揉面。 揉好面团后,常征将面团摊开,他家里没有擀面杖,只能用手代替。 拉面的技巧还不太熟练,毕竟他是南方人,之前没怎么接触过。 “哥,这就是面条吗?”常莉抓起常征切好的面条,好奇地问。 这是她第一次见到面条,之前只是通过书本上的图片了解,所以对它的味道充满了好奇。 “没错,午饭我们吃面条吧。” 面条比较容易消化,对正在成长的常莉来说更合适。 如果常征的胃没有被蛟珠强化,他的胃同样适合吃面。 可以说,常征的金手指是常莉送的,因此他更想善待常莉,加倍宠爱她。 (???) 常莉的脸上满是期待的神情。 家里还有一些野荠菜,常征把它们清洗干净,正好用来煮面。 家中没有铁锅,只有陶锅。 先将水煮开,再把手工面和荠菜一起放进锅里。 煮到一半时,周素兰和常欣扛着锄头回来了。 两人满头大汗,衣服上沾满了盐渍,看起来非常疲惫。 “家里在煮什么?闻起来真香。”常欣好奇地问。 “是啊,小莉,你煮了什么,香味扑鼻。”周素兰也对常莉买回来的食材感到好奇。 “娘,姐,是我哥做的面条,香极了。”常莉一蹦一跳地迎接两人。 “你哥,他会做饭?”周素兰一脸惊讶。 自己这个什么都不会的长子,竟然会煮面条了? “真的,面是我和哥一起揉的,我哥真厉害。”常莉自豪地说道。 周素兰和常欣对视一眼,母女俩都有些不敢相信。 ((?????‖))? “娘,姐,快洗手来吃饭,面快好了。”常征一边说着,一边在锅里撒了些盐。 为了防止出错,他在揉面的过程中特意运用了自己双手的独特力量。 因此,他对这锅面的表现抱有很高的期望。 不久,桌上摆上了四个大碗,里面盛满了面条,点缀着翠绿的野菜,看上去非常诱人。 “那些黄鳝真的卖掉了吗?”周素兰闻着香味,疑惑地问道。 “嗯,还有昨晚用来赔礼的草龟,邱家没收后退还,一共卖了六十块。”常征回答。 “多少啊?”周素兰有些站不稳了。 “六十块,妈,你没听错。不过,我买了一些大米面粉和其他东西,花了三十多块,还剩下二十几。”常征笑着说道。 “这么贵啊,那不是六块,而是六十!”常欣觉得卖六块已经不错了,结果却涨了十倍。 这个价格,太不合理了,她怀疑常征可能被人给骗了。 可是,谁会用真金白银来骗人呢? “嗯,确实值这么多,三两以上每斤五毛,半斤以上每斤两块。”常征解释道。 “我做了几根钓黄鳝的竿子,姐,别再和妈妈干农活了,跟我一起去钓黄鳝赚钱吧。”常征说道。 虽然常征制作了十根,但并没有全部交给邱花颜和邱亮,他自己带回了五根。 毕竟,常征不想暴露自己的特殊技能。 “种田一年辛苦劳作也赚不了多少钱,还不如钓黄鳝来得快。”常征说。 钓黄鳝只是第一步,他打算逐步让母亲和大姐改变辛苦的生活方式。 耕种是最累的,被几亩农田束缚住,一辈子也赚不了什么,只能勉强维持温饱,吃饱都够呛。 而且,特别辛苦。 第14章 初次体验吃到饱 “那可不行,现在好不容易分到田地,每一粒粮食都是我们自己的。” “不过,闲暇时可以去钓黄鳝。这样,如果别人不收黄鳝了,我们也不会受影响。” 周素兰一时半会儿还放不下农田,毕竟她这半生都是依靠土地生活。 这种思维方式是典型的小农观念,常征也没打算立刻改变母亲的想法。 他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先转变大姐的看法,毕竟她也读过小学,思想更开明,认知与母亲不同。 “先吃饭吧,大家尝尝我煮的面条,我去把兔子汤端上来。” 常征一边说着,一边去取兔肉汤。 大家都还没动筷子,都在等常征上菜。 “赶紧吃吧,以后不需要等我了。” 说完,常征拿起筷子开始吃。 常莉夹起一根面条,吹了吹,然后放进嘴里。 她虽然没吃过面条,但吃过红薯粉条。 常征也尝了一口,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 他没想到,只加了一点野荠菜,这碗面条的美味竟超过了他以后吃过的各种面条。 浓郁的面香极其诱人,口感十分q弹。 他明白,这全靠他用双手施展的神奇生命之力才能做到。 否则,这碗面条不可能如此美味,完全征服他的味蕾。 这碗面,真的是好吃到让人觉得灵魂都在跳舞。 周素兰、常欣、常莉,都低头吃面,不停地往嘴里送。 因为实在太好吃了,也太让人意外。 她们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食物,即使以前吃过的肉与这碗面条相比也不算什么。 桌上的野兔风湿草汤没人碰,也没人夹肉。 一大碗面条,吸吸地很快就被吃光了。 “这面条也太好吃了,我的舌头都快被吞下去了。” “哥,我们以后能天天吃面条吗?” 常莉说完,就开始舔自己的碗。 因为她年纪小,常征给她盛的量少,她是家里吃得最快的。 “当然可以,不过天天吃你肯定会腻的。放心吧,以后家里天天都有好吃的。” 说着,常征轻轻刮了刮常莉的鼻子。 真的能天天吃到这么好吃的面条吗? 常欣心里有些疑惑。 虽然她也希望每天都能吃到这么好吃面条,但她觉得这不太现实。 这些面条肯定不便宜,天天吃,谁家吃得起啊? 这种美味的食物,通常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偶尔享用。 天天都有,怕不是做梦吧? “好撑啊,原来吃撑就是这种感觉。这碗面,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周素兰摸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满意地舔了舔嘴唇。 她平时不太好意思舔碗,而且碗里的汤汁她已经喝光了。 这辈子,她活了四十几年,还是第一次体会到吃撑的感觉。 “看来,这锅风湿草汤只能留到晚上喝了。晚上,我给你们蒸白米饭吃。” 说完,常征主动开始收拾碗筷。 在前世,他独自煮饭多年,已经习惯了吃完后整理碗筷。 “别担心,我来处理。” 常欣急忙接过常征的活儿。 这种事情,常征以前从未尝试过,吃完饭就把碗筷放下离开。 今天是怎么回事? 他不仅能下厨做出美味得让人难以置信的面条,吃完饭还会收拾碗筷? 这还是以前那个懒散的弟弟吗? 是不是摔了一跤,人都变样了? “妈,姐姐,我希望小莉能回学校继续学习,她应该继续上学。现在开学也没多久,之前姐姐也一直在辅导她。” 说着,常征拿出了剩余的钱。 “这个决定我支持。” 常欣立刻表示赞同。 如果她能读到高中毕业,现在大概能找到工作,不用再在田间劳作。 “好,家里的事由你来决定。” 周素兰没有再发表其他意见。 “那我下午就带小莉去学校,看看报名需要多少钱,钱不够的话明天补上。” 掌握家中话语权真是好,做什么决定都没人反对。 前世自己完全是被宠坏的孩子,而且太笨、太不成熟,根本没有能力撑起一个家。 “慈母多败儿”,祖辈的总结果然非常精辟。 家里越穷越不能宠,只会把人宠坏。 毕竟有钱人宠坏了也无妨,即使他们是废物,你努力一辈子也追不上。 “够了,学费才三块钱,加上各种费用总共不到五块。下午,你就带小薇去报名。” 常欣高兴地说道。 这么便宜? 常征还是被这个价格惊到了。 难怪,她们听说自己的黄鳝卖了60块,才会那么震惊。 自己,还是没完全适应这个时代的物价啊。 只能说,后世的物价和现在差距太大了,让他的思维还没转过来。 “哥,我真的能去上学吗?” “我去上学了,谁来干活呀?” 常莉虽然很想回去上学,但又担心没人干活。 “家里有我呢,哪里需要你干活,你只要好好学习就行了。” 说着,常征摸了摸常莉的小脑袋。 “我会好好学习的,我要考100分,拿第一名。” 常莉十分认真地说道。 “好,我相信我们的小宝贝肯定能做到。” 常征乐呵呵地说道。 一家人都觉得常征变了,和以前完全不同了。 “小征,我们下午去钓黄鳝吗?” 看着桌上的钱,周素兰不由得问道。 如果真的能赚到钱,还是值得全家一起去钓黄鳝的。 有了钱,常征才能风光地娶媳妇。 她们自然不希望常征在村里抬不起头,希望他成为村里人人羡慕的男人。 “嗯,休息一会儿就去。” 常征准备好好教母亲和大姐钓黄鳝。 这是最简单的事情,等她们真的赚到钱,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后,才会认真考虑赚钱的项目。 出发前,常征回到自己的房间。 然后他拿出了那根骨刺,准备用钢锯条锯开它。 先用铅笔标记好距离,常征才开始上锯条。 骨刺虽然很硬,但还是被锯条锯开了。 因为顶部的骨头比较粗,不太适合做手串,常征觉得可以直接用红色简单地穿一下,挂在脖子上。 干农活的人也不适合戴手串,做成吊坠挂在脖子上更合适。 而且锯好后就可以佩戴,今天就能验证驱蚊的效果。 粗的骨头,常征锯了九截,剩下的就比较细了,这种适合用来做手串。 制作手串是精细的活,适合慢慢做。 红绳常征今天也没买,所以就用麻绳简单地串了一下。 常征很好奇,这小段能不能起到驱虫避蛇的作用。 第15章 珍贵的宝物 “小征,这个是什么东西?戴上它有什么用呢?”常欣好奇地拿起那段蛟骨问道。 “应该是蛇骨,是小莉捡来的,能防止虫咬。你们试着戴上看看吧。”常征解释道。 “我也戴了一个,明天我打算买几根红绳重新编织,再把它打磨得更圆滑。”说着,常征展示了自己脖子上的蛟骨。 “真的吗?还能防虫?这么漂亮,我还以为是玉制的饰品呢。”常欣一边戴上一边疑惑地问。 “姐,应该是真的。昨晚我带着它在外面,连一只蚊子都没叮我。”常莉立即回应。 常征对此并不在意,反而拿出了黄鳝钓具。 “好了,每个人拿好一把钓具。我们先去挖些蚯蚓,然后开始钓黄鳝。”常征一边说,一边将钓钩分发给大家。 在院子里挖出一些蚯蚓之后,常征带领家人前往钓黄鳝的地点。 到了一个水田边,常征开始教大家如何寻找黄鳝的洞穴,以及如何进行钓捕。 其实,钓黄鳝并不难,只要能找到它们的藏身之处,就很容易钓到。 “哥,看看,我钓到了一条黄鳝,真大。”常莉举着自己的钓钩,上面挂着一条大约两指宽的黄鳝。 “这条大概有一斤多,这种黄鳝一个多少钱?”周素兰看着常莉手里的黄鳝,问道。 “至少三块钱,能换十五斤大米呢。”常征高兴地说道。 “你没骗我们吧,真的值这么多钱?”常欣难以相信有人会花这么多钱买一条黄鳝。 这东西,居然比猪肉还贵? “姐,明天一早你跟我去县里卖了就知道它值不值。”常征建议道。 常欣点头同意,觉得亲自去卖一趟是必要的。 “唉,这条太小了,有人要这种黄鳝吗?”周素兰从洞里钓出一条只有食指粗细的黄鳝。 常征接过黄鳝,说道:“要是没人要,我们可以自己吃。黄鳝营养价值高,是滋补身体的好选择。否则,怎么可能卖得起这个价钱?” “我也钓到一条,这条比娘钓的大了不少,估计有三两重。”常欣收获不小,脸上露出幸福笑容。 “钓黄鳝挺简单的,这么快就有收获。小欣,今天下午我们先不去田里了,多钓几条吧。” 周素兰想着,如果真的能卖钱,肯定比种地更划算。 常莉那条如果真值20斤大米,加上半把红薯丝到里面,足够家里吃大半个月了。 钓到两条黄鳝,就能满足一个月的饮食需求吗? 想到这里,周素兰的眼睛不由自主地睁大了,她希望能够找到更大的黄鳝洞,自己也钓上一条体型更大的黄鳝。 实际上,钓黄鳝并不难,因为以前村里几乎没有人去钓,数量还是相当可观的。 黄鳝对田埂的破坏非常严重,数量一多可能会引起水田渗水的问题。 所以,只要你能将黄鳝全部钓光,田主不仅不会责怪你,反而会对你感激不尽。 “对了,娘,姐,一定不要让别人知道黄鳝可以卖钱。如果有人问,就说我们钓的是自家吃的。” 目前市场对黄鳝的需求量还不大,如果钓的人增多,供过于求,黄鳝的价格就会下跌。 “明白了,这还用问,娘又不傻。”周素兰给常征一个眼神,随后继续寻找黄鳝洞。 太阳高挂在天空,然而常征发现自己一点也不觉得热。 “真奇怪,今天的太阳怎么回事,中午也没觉得热?”周素兰突然感到困惑。 她平时很容易出汗,今天不仅没有出汗,甚至感觉身上有一股凉意。 “是啊,还挺凉快的,感觉就像有空调一样。”常欣疑惑地看了看常征。 平时他最怕晒太阳,今天却一句抱怨也没有? “我一点不热,还挺清爽的,像开了空调一样。” “哥哥,空调是什么?”常莉充满好奇地问。 常征感到有些紧张,迅速回答道:“它是一种让人凉快的装置,只有在大城市才能见到,等你将来去外地上大学就会明白了。” 望着炽热的阳光,远方的热浪不断翻滚。 显而易见,太阳仍然高照,天气仍然酷热。 所有人都不觉得热,唯独常征一个人可能是因为他身上的蛟骨有降温的作用。 常征完全没想到自己会拥有这样的特殊能力。 蛟骨的功效超出了他的预期。 “也许是小莉捡到的蛇骨非常珍贵。如果不信,你们可以摘下来看看。” 若是不说明,她们可能以后也会察觉到。 “我来试试。”说完,常欣将自己的蛟骨取下,放在旁边的田埂上。 接着,她发现田埂上的蚂蚁们纷纷远离,避开了那段蛟骨。 “太不可思议了,这些蚂蚁竟然不敢靠近。” “而且,没有它,真的是热得不行。这玩意儿,简直是宝贝。”常欣说道,立刻将蛟骨戴回脖子上。 效果马上显现,瞬间感到一阵凉爽。 戴上这块骨头,体感温度从30度降到了25度。 “那我们必须好好保管这宝贝,万一让别人知道了就不好了。小莉,尤其是你,不许让别人知道你戴了这宝贝,也别提它有什么作用,明白了吗?”周素兰立刻提醒道。 “如果被抢走了就没了,不管是谁都不能说,记住了吗?”常征也补充道,毕竟常莉只有9岁,可能会因为炫耀而告诉别人。 “知道了娘,哥,我不会告诉任何人,小莉会听话的。”常莉认真地回应。 常莉从小性格乖巧,尤其是特别听常征的话。 常征吩咐的事情,她总是能记得一清二楚。 或许,是因为她从小缺乏父爱,所以把常征当作了父亲的替代。 “好吧,哥哥相信你。”常征带着笑容说道:“大家赶紧多钓点鱼。” 不知不觉,时间已经过了下午三点多。 两个桶里已经装满了四十多条黄鳝,其中有五条重量超过半斤。 毕竟平时钓黄鳝的人不多,加上没人使用农药,所以黄鳝的数量自然而然不少。 “妈,姐姐,你们继续钓鱼,我带小莉去学校报名。” 除了去学校,常征还打算前往常莉找到蛟珠和蛟骨的地方,看看还能否有其他收获。 第16章 没有人是真笨 “哥,就在这儿。” 在一个山洞中,常莉指向一处地方。 “这儿的地面都烧成玻璃质感了,这得是多么吓人的高温……” 常征摸了摸地面,忍不住小声嘀咕。 洞穴确实很干净,没见任何别的东西。 常征还以为能找到什么鳞片之类的,结果啥都没发现。 看来,常莉拣到的那颗蛟珠和那根骨刺,应该是仅存的两样,别的十有八九都被融了。 没什么进展后,常征带着常莉离开了山洞,径直赶往青流湾。 他们住的村子户数不多,只有九十多家,没有学校,只有青流湾那边才有。 青流湾有三百多户,算是周边比较大的村落。 常征当初就是在青流湾读的小学,到了初中就得去镇里或县城了。 到了学校之后,常征说明来意,很快就见到了校长。 常欣没说错,这里的学费确实是3块钱。 可即便只要三块,也不是随随便便谁家都能拿得出。 因为上学耗费的不仅是学费,还意味着家里少了个出力干活的孩子。 一放学回到家,也不剩多少时间能帮忙了。 偏远地区越穷,辍学率就越高。 很多孩子才十来岁,就和成年人一起背锄头种地。 况且,学完回头还是干老本行的人数并不少见。 能成功改写命运、找到体面工作的只是极少数, 有时一整个村子都不会出现一个。 这样看来,又有多少家愿意花那笔钱供孩子读书呢? 三块钱,确实难倒了很多人。 有些不是拿不出,而是觉得不值得、不必要。 交了三块钱后,常莉就在办公室里当场领到了课本。 她报的是三年级,这是她自己选的。 因为一二年级的内容她都已经学过了,家里不仅存有教材,而且常欣也会教她。 今天她就直接跟班上课,所以常征把手续办完后,就骑着车离开了学校。 现在常征明白邱花颜为什么那么自信能让妹妹去读书了——学费是真的低啊。 如果黄鳝真的能按他说的那个价钱卖出去,随便腾出三块来,邱盈就能报名了。 “现在的物价,确实便宜。不过挣钱也难啊,在县城工厂上班,月薪也就二三十,还要高中毕业,又需要关系网,主要是我还没彻底适应这个物价。”常征自言自语着,同时留意着田间的动静。 没过多久,常征就瞧见了几个戴斗笠的身影。 他骑近一看,正是邱家那三兄妹。 “邱亮,花颜。”常征喊了一嗓子,停好车子支住脚撑。 “你小子怎么又跑我们村来了?不是说好晚上才来收吗?”邱亮一见常征,就露出一丝警觉。 他总感觉常征心里没存什么好念头。 “我送我妹去学校报到,看见你们就过来打个招呼,顺带看看你们今天钓了多少。” “我大概钓了五斤多吧,我妹大概三斤多。抓黄鳝真是累腰,况且三两以上的还不到一半,挣这钱可真不轻松!”邱亮吐槽了句,还揉了揉老腰。 “你平时没干啥活,腰酸不正常吗?”常征调侃道,顺势接过了邱亮递过来的烟。 邱亮腿不好,可手没废,该干农活还是能干的嘛。 “你说得好像你整天都干活似的,我好歹腿瘸,你可是四肢健全,还不是天天偷懒?”邱亮不乐意地顶了回去。 常征老脸一红,他还真没啥立场反驳。 好在他脸皮够厚,憨憨地笑着说:“你懂啥,我这是跑县城找发财门路,不然你们哪能跟着我抓黄鳝?” “你先别显摆,万一明早卖不动,看我不揍你几拳!”邱亮半开玩笑地瞪了他一眼。 “对了,你们没把黄鳝能卖钱这事和别人说吧?”常征突然想起早上忘了嘱咐。 “切,你当我们和你一样爱吹啊?就算真能赚钱也不能大肆宣扬,万一大伙儿都跑来抢,我们还剩啥?” “常征,你小子该不会自己乱说出去了吧?”邱亮真指望靠着黄鳝攒钱治腿,自然不愿意让其他人来分这杯羹。 钓上一条就少一条,多一个人抢就多一个人分走,好处就变少了。 这一点,邱亮心里门儿清,他家里人也是这个想法。 他们中午吃饭时就把这事说了,一致决定对外统一口径:这些黄鳝自己家做来吃,绝不告诉外人是拿去卖钱的。 嘿,看样子,大家都不是傻瓜,根本不用他操这个心。 说到底,农村人所谓的淳朴,那是在小说里。 现实里,各种较劲和暗地里的机锋可多了。 就为了争浇水的事都能打个你死我活,何况还跟“钱”字挂钩?谁傻到拉人来抢这口饭? “我又不傻,当然不会满处嚷嚷,我只告诉了你们,别人我才不说呢。”常征说着,看了眼不远处专心钓鳝的邱花颜。 “行吧,你这家伙多少有点心眼。”邱亮早明白常征图什么,瞧他的眼神倒温和了些。 “成,你们钓吧,我还得回家,晚点还得去接我妹放学。”话音一落,常征就直接走了,也没去跟邱花颜聊什么。 反正自己天天要接送常莉,以后机会多的是,没必要现在急。 不得不说,出门有自行车确实方便多了,要是全靠腿走,路上得浪费不少工夫。 过去虽然花钱大手大脚,但买这车还是算花对了地方,至少没有把钱全砸到吃喝玩乐上。 回到村里后,常征先把车子停在家,再去找母亲和大姐。 他俩今天运气还不错,一个人收了四五斤,正兴奋着呢。 常征也跟着一起干,原则就是专钓大货放小的。 反正小黄鳝没什么人要,就让它们接着在田里长,之后再抓也不迟。 凭着他那非同寻常的感知能力,常征钓到的黄鳝越聚越多。 到了傍晚,他的桶里至少有七八斤了, 而且全是三两往上的,没有夹杂小不点。 其中还有一条足有两斤重的大家伙。 常征没继续钓,因为要去接常莉放学。 周素兰和常欣听他说要去接常莉,都挺惊讶,毕竟他之前对这个小妹可是不待见的。 常征骑着车刚到青流湾路口,就见到常莉和村里另外几个上学的小男孩。 “哥,你怎么过来了?”常莉一看见他,满眼都是欢喜。 那几个小男孩立马露出了羡慕神色。 毕竟他们村就两辆自行车,一辆是常征家的,另一辆是村长家的。 “接你放学啊,快上来。”常征揉了揉她的脑袋,眼神里全是疼爱。 “以后我有空就来接送你上下课,没空就让大姐来。”常征记得大姐常欣也会骑车。 只不过以前,他压根没让常欣碰过他的自行车。 第17章 过年都没这么讲究吧 在同学们投来的羡慕目光中,常莉踩着后座的脚踏板,慢慢爬上了后排座位。 “你在学校有没有被人欺负?”常征有些担忧地问。 毕竟学校里女生很少,基本上都是男生就读,如果有男生喜欢某个女生,往往会想方设法去捉弄她。 常征毕竟是经历过这些,对这种情况非常清楚。 “没有,他们才不敢欺负我呢,我会教训他们的。而且,他们也怕被你收拾。” “怕我?”常征愣了一下。 “是啊,他们说你是个不折不扣的小霸王,连校长和村长都敢动手。”常征回忆起自己过去的行为,脸上不由得有些发烫。 他以前确实做过不少愚蠢的事,脾气暴躁,行事冲动。 简直就是被宠坏的孩子王。 否则,也不会因为打架被关了几年。 骑着自行车带妹妹回到家,发现周素兰和常欣还没回来,估计是想趁天黑前多钓几条黄鳝。 常征和常莉也没去,他们留在家里准备晚饭。 常征原本打算蒸白米饭,结果发现家里连饭甑都没有。 不过,这对他来说不算难事,用陶罐焖饭也能做出香喷喷的白米饭。 “哥,你打算全都煮白米饭吗?不用加点红薯丝一起煮吗?”常莉看到常征在淘米,忍不住问道。 “嗯,以后家里都吃白米饭。那些红薯丝都坏了,不能再用。” “以后都吃白米饭?这……过年的时候都没这么奢侈过啊。”常莉难以置信,觉得自己可能听错了。 “我一定会好好赚钱,让咱们家都过上舒坦日子。” “你只要认真念书,好好长大就行。”说着,常征轻轻捏了捏常莉的鼻子,然后把加好米和水的陶罐放上灶头。 “哥,那我去添柴。”常莉高兴地说。 “好,我先回房间拿点东西,你烧火别太猛。”话音未落,常征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还有一些蛟骨需要处理,他打算把它们锯下来,做成几条手链。 常莉以后不用干重活,戴上一条正好。 同时,他还想为未来的媳妇做一条,毕竟蛟骨不仅能驱虫避蛇,还能防寒保暖。 这样的东西如果拿出去卖,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但常征并不想让别人知道它的真正价值,怕有人对他体内融合的蛟珠产生贪念。 除了家人,他不打算给任何外人配蛟骨。 半小时后,常征去厨房查看米饭的情况。 米饭早已焖好了,他便把陶罐端下,再把野兔风湿草汤放上去加热。 正巧,周素兰和常欣也提着水桶回来了。 “征子,你快看看娘钓到的黄鳝,里面有条特别大的。”周素兰兴奋地说道。 常征连忙凑过去,只见那条黄鳝确实异常巨大。 “这条至少有两斤呢,娘这是捞到宝了。这种大黄鳝收购价能给十块一条。” “多……多少钱?”周素兰被震住,脑子里只剩下“十块钱”三个字。 “十块钱,两斤以上的就值这个价。” “不过这么大的黄鳝太稀有了,整个村子翻一遍,也不一定能钓到几条。”常征笑着补充道。 “这也太值钱了,真是想都不敢想。”周素兰还没从刚才的惊喜中回过神来。 “收成真不错,估计钓了六七斤。”常征晃了晃水桶,发现里面大部分都在三两以上。 常欣那边也有八九斤的收获,可是一斤以上的没抓到,半斤左右的也就三条。 不过三两重的占了一半,也能卖不少钱。 “你们先去洗洗身上的泥巴,然后来吃晚饭吧。”常征一边说,一边把桶盖好,防止黄鳝逃跑。 等她们洗干净回来,常征已经把热腾腾的米饭盛好了。 香气扑鼻,直令人垂涎。 对常征来说,这米饭并不算特别好,但对家人而言,这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以前一年到头,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吃上几口。 现在家里人都盯着满满的白米饭,馋得直咽口水。 常征手头也没法炒菜,家里没铁锅,连做菜的材料也很少。 “哥,这白米饭太香了,又软又糯,我不用配菜都能吃上一大碗!”常莉一边说着,一边往嘴里夹了一大勺。 “真是太好吃了,越嚼越甜。” 常莉平时都吃红薯干或混合米,这样的纯白米饭对她来说简直是极品。 可在常征心里,这米饭谈不上多好,他后世吃过最优质的大米。 “别光吃饭,来块兔肉嚼嚼。”常征给常莉夹了一块兔肉。 兔肉基本都是瘦肉,味道不错,加上风湿草的香味掩盖了腥膻,更加美味。 常欣和周素兰都顾不上说话,只顾着大口吃饭啃肉。 她们是真的饿了,而且在她们眼里,这顿饭简直就是过年大餐的升级版——有肉有白米饭! “嗝——” 又一次吃得肚子圆滚滚。 常欣拍拍肚子,满脸满足。 她觉得没有什么比吃饱喝足更幸福的了。 村里很多人每天都吃不饱,常常是饥一顿饱一顿的。 所以,当想到明天有可能把黄鳝卖出去,她感觉家里的生活将会彻底改变。 将来或许真的能顿顿都吃上白米饭。 常莉主动去洗碗,说以后洗碗的事都交给她。 她想到自己即将天天上学,农活帮不上忙,只能做些家务来分担。 等碗洗完,天已经完全黑透了。 常征觉得家里没有电还是不行,光靠昏黄的光线写作业,对眼睛可不好。 虽然他用头灯给常莉照明,但这不是长久之计。 最好的办法,还是攒钱买台发电机。 再建个地窖,把发电机放进去,也不会太吵。 否则等到村里拉电,至少也得再熬五年。 常莉的作业也不多,一个小时左右就写完了。 写完作业后,常征便叫上常莉,准备去邱家把他们钓的黄鳝一起拿回来。 第18章 让我瞧瞧你的黄鳝 常征头戴矿灯,骑着自行车,嘴里还吹着小调。 因为还没到六月,所以并没有看见萤火虫的踪影。。 夜里,那些田里依旧有几个人提着灯在叉泥鳅或者黄鳝。 家里没什么肉可吃,只好从田里捉些泥鳅和黄鳝来填补。 可由于带有土腥味,大家也不怎么经常吃。 无论泥鳅还是黄鳝,都得用大量的油和佐料来烹煮才会香。 如果啥调料都没有,煮出来就会有很重的土腥气。这味道,可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 有些人一吃就会想吐,压根儿没法入口。 一路急行,常征用半小时就抵达了青流湾的邱家。 这个点已经接近晚上八点,村里大路上空无一人,稻田里零零散散能看见几处灯光。 常征到了邱家,见邱亮正坐在门口。 “你可总算到了,我还以为你要放我们鸽子呢。” “我妹称好分量了,都写在纸上。”邱亮递给常征一张纸。 “三两以上的,一共十七斤,明天还指望你能带来个好价钱。” 常征接过纸条,伸长脖子,想瞅瞅邱花颜在不在。 “别找了,我妹跟着我爹娘去钓黄鳝了,家里就我和小妹。”邱亮索性说得干脆。 “成,明儿卖完我就把钱给你们送来。”说完,常征把那桶装着十七斤黄鳝的木桶绑好在后座。 返程时,常莉坐在前面横梁上。 回到家,周素兰和常欣也刚刚拎着钓竿钓黄鳝回来。 趁着常征去邱家的功夫,她们拿上工具和常征新买的手电筒又去钓了会儿。 多钓一斤,就能多挣一点。 一个钟头下来,两人钓了三斤多,算是收成不错。 乡下夜晚没啥娱乐活动,洗澡也不是很方便。 常征简单洗了脚,又擦了擦脸就回房歇着。 昨晚整夜没合眼,白天也没怎么休息,此刻确实有点累。 他躺到床上,没过多久就睡沉了。 第二天大早,天还没亮就被常欣喊了起来。 这时也没钟表,谁也说不准几点。 不过既然常欣敲门了,常征便索性起床。 睁眼发现,大姐已经把红薯蒸好了。 常征吃了俩,然后和常欣一起把两个水桶用后轮脚撑固定。 这样常欣还能坐在后面,不太影响骑行。 常征戴上矿灯,载着常欣就出门了。 没多会儿,两人就悄悄离开了村子。 常征估摸,这会儿大概是凌晨五点左右。 因为有的人家中已经亮灯,显然准备做早饭。 乡下早饭总是吃得很早,毕竟要抓紧下地干活。 “阿征,我跟你说,昨天晚上我压根儿没睡踏实,翻来覆去,可现在一点都不犯困。” 常征听完忍不住撇撇嘴,他猜常欣是太兴奋。 毕竟一天能赚几十块,在这年代让人心里很震动。 “如果这些黄鳝真能卖上你说的价,那咱家很快就能存够钱买三转一响给你当彩礼了。”常欣说得眉飞色舞。 附近不少村子,都以娶青流湾那边的闺女为骄傲。 谁让那地方名声在外,尤其是邱花颜,青流湾的颜值担当,是不少男人心里的梦中人。 “你跟娘不会说我太浪费吧?人家要彩礼最多也就要八十八。”常征故意打趣。 无论别人怎么想,常征都打定主意要娶邱花颜。 不仅是因为他对她有好感,也因为前世他亏欠了她一条命。 “你说啥呢,花颜那样的好姑娘,多少彩礼都值得。你要真娶到她,肯定幸福一辈子。” “当然,她也能跟着你快快乐乐一辈子。” 在常欣眼中,常征最好,值得天下最好的女子。 姐弟俩一边闲聊,一边就到了青流湾路口。 路口那儿,蹲着一个人。 “天还没亮,你怎么在这儿蹲着?”常征心里有些不忍。 “我……我娘让我给你蒸了几个土豆带路上,你拿好。”邱花颜涨红着脸,把一个布包递过来。 那布包,是她从怀里掏出来的。 “既然是你蒸的,我就笑纳了。” “要不要一起去?车子前面还能再坐一个。”说着,常征瞄了眼脸色绯红的邱花颜。 “算了吧,我得回去干活。再过会儿亮堂了还要去钓黄鳝。”邱花颜有些害羞地推辞。 “好,那等我们回来就把钱送给你们。”常征也知道她不会跟去。 “那就拜托你们了,路上小心,我回去了。”说完,她便匆匆转身走开。 此时天还很凉,她搓着双手快步往家走。 土豆自然不是她娘让她蒸的,而是她自己张罗的。 她家人对这黄鳝能卖上价还有点不相信,可邱花颜却挺肯定,觉得常征不可能骗她。 所以,她才放心做了土豆给常征带。 走出一段路,她才回头看了眼。 远处那灯光正迅速移动着,邱花颜看了,忍不住弯起嘴角。 “姐,会不会太颠呢?” 后座没缓冲,确实有点颠簸。 “没事,你骑得挺稳的。” 两人又断断续续唠了一会儿,不知不觉便到县城。 和昨天相比,今天县里显然没那么热闹。 常征到了国营饭店门口,只见那儿没有人排队,只开了一道小门,一个人正坐在门口嚼馒头。 “小哥,你又来了?今天还带大黄鳝?” “对,今天的货更厉害,还有两条超过两斤的。”常征慢悠悠地说。 “哟,两斤重的黄鳝,你可别哄人哦?” 看来,对方不太信常征的话。 “真能有假?您不如自己瞧瞧。”说着,常征把水桶拎下来,打开盖子。 “看见没,这么大一条。”常征抓出一条两指粗、七八十厘米长的黄鳝。 “我的天哪,果真有这么大,真是赚到了!”那人瞧着常征的眼神,满是艳羡。 第19章 震撼不已的常欣 一条能卖十块,两条就能卖二十块。再说,桶里还装着二三十斤的黄鳝,这可全都是钱呢。 “你先等一下,我去叫孙经理,你先别走啊。” 没过多久,一个打着呵欠的小胖子就晃了出来。 “哪儿呢?让我见识下那两斤重的黄鳝。” “哎哟,这么大的黄鳝,我还是头一次瞧见,我姐夫可又有口福了。” “小魏,你过来称一下,这些都收了。凡是半斤以下的就按饭店价收,半斤以上的我姐夫要。”说着,她找了个椅子坐下,二郎腿一翘,还点了根烟。 常征和常欣赶忙过来帮忙,毕竟两家加起来总共有四五十斤黄鳝。由于之前已经挑选过,最小的也有三两重。只要把超过半斤的挑出来单独称就行了。 邱家这边,一条重一斤的卖了3块5,半斤到一斤之间的总共5斤,一斤2块,总共10块钱。剩下12斤都在半斤以下,一斤5毛钱,合起来6块,所以一共卖了19块5。 常征这边,两条足有两斤的,一下就卖了20块,另外两条一斤左右的,卖了6元。剩余九斤都是半斤以上的,卖了18元,还有十八斤左右的半斤以下的,卖了9元,总共53块。 常欣拿到钱时,两眼都红了。她怎么也没料到,这些黄鳝能值这么多钱。如果早知道,家里就不会过得那么贫苦了。一天就进账53块,这在她看来太不可思议了。 “爹以前打猎的时候,可没有这么高的收入。”离开国营饭店后,常欣忍不住感叹。 “年代不一样了,爹那时卖野猪肉,一斤才两毛,真挣不来多少。”常征低声说。 “走吧,咱们去买些东西。”有了钱,常征想把家里缺的用品都置办起来。家里太多东西都短缺,得慢慢添置。 “别了吧,还是把钱攒下来,赶紧把花颜娶回来。昨天你已经买了不少,家里暂时也不缺什么了。”常欣觉得弟弟成家才是头等大事,其他都能放一放。 “娶媳妇不差这几块钱。况且照我们现在的速度,用不了多久就能攒够。走,先买口铁锅,再弄点猪油。” 没有合适的锅,想炒菜都没法施展。 “好,你说了算。”常欣就一个想法:只要是弟弟说的,她都愿意支持。 两人于是去买了个大铁锅和一个小铁锅。常征已经有点用不惯柴火灶来烧饭,所以他打算弄个小锅来专门炒菜。大铁锅,则是留给母亲和大姐用的,也可以用来蒸饭。另外,他还买了一个竹制饭甑来蒸饭。 除此之外,常征还购置了两个捕兽夹。陷阱是捕猎野物最为便捷、安全的方式,很多老猎人都会用。而捕兽夹就更省事了,只要挖个浅坑,把捕兽夹放进去就行。村里那些早不打猎的老猎户也常去山上放夹子,偶尔还能逮到点东西。不过捕兽夹一个要两块钱,寻常人家也买不起。 常征买这些,主要是用来打个幌子,也好跟母亲和大姐交代。毕竟他们肯定会反对他进山打猎,但如果只是去布置个捕兽夹,她们应该没什么意见。 除此之外,他还买了一斤猪油,几丈红绳,一块磨刀石,以及给常莉的书包和文具。一共花了十块八毛钱,让常欣看得心疼不已。 两人买完东西,立刻骑车往家赶,因为还得回去钓黄鳝。常欣现在清楚黄鳝多么值钱,家里昨天一天就挣了53块。如果保持这个势头,只要一个月就能攒够彩礼。她是一分钟都不想耽搁。 可常征还有别的心思,他不想母亲和大姐只困在这几亩穷地里。他希望能找点更轻松稳妥的小买卖给她们干,比种田强上太多。眼下做生意的人并不少,他转了圈才发现,卖吃食的商贩并不多。不过,买吃的人也相对少,大多数人出门都自带干粮,只有那些穿着像城里人的,才会买点冰糖葫芦、油条或者面饼之类的小零食。可要做这买卖,也得天不亮就起来,也不算轻松。 在县城里逛了快半小时,常征买了几串冰糖葫芦。 “姐,尝尝这个。”他递给常欣一串。 “我都这么大了,吃什么小孩子才吃的东西?留给小莉吧。”常欣还是忍着。 “我都吃了,你怎么就不能吃?都买了,别浪费。” 说着,他直接把冰糖葫芦轻轻碰到常欣的嘴唇上,“你这下沾过了,只能你自己吃啦。” 常欣心里暖洋洋的,知道弟弟这样做是关心她。想着自己当初对弟弟的疼爱,现在他也会回报了。 这是常欣活这么大,第一次吃冰糖葫芦。看着那红艳艳的山楂,外面裹着亮晶晶的糖衣,让人忍不住就想咬上一口。她轻轻舔了一下,那股甜味一下子就漫进心窝。 “姐,上车,咱们回家。”常征很快吃完自己的那一串,把剩下几串都用油纸包好递给常欣,然后自己上车。 他一路骑得很快,带着货物和常欣,半个小时就到了青流湾路口。 “大姐,哥!” 路口处,本来在一旁看蚂蚁的常莉,一见他们来了就挥着手跑过来。今天常征没法送她,她便自己去上学。因为到得早,她就守在村口,指望能碰上常征和常欣。 “小莉,上车吧。”常征让常莉坐在车子前面的横梁上。 “姐,给小莉一串冰糖葫芦。” “哇,真的有冰糖葫芦啊!”常莉乐得不得了,扭过头就接过去。她和常欣一样,以前只看见过别人吃,却没尝过。她拿到后立即舔了一口。 “好甜,比冰糖还好吃呢。谢谢大姐,谢谢哥!”常莉高兴极了。 常征先送常莉到学校,随后才转去邱家。 邱家大门半敞着,常征和常欣径直进了院子。 “回来啦?怎么样?”院里抽烟的邱亮看见他们就激动地喊。 第20章 让她一个人都能过活 一斤分量的一条,卖了三块五,半斤到一斤之间的总共有五斤,按照每斤两元,卖了十块。 剩下十二斤都是半斤不到的,每斤五毛,共算六块钱,一起卖了十九块五。 邱亮瞬间觉得脑袋发热,险些站不住脚。 “十九块五毛,这么多,真是太多了……” “发大财了,花颜,我们家可要发财了。”邱亮握着小妹邱花颜的手,分享着那份激动。 “来,清点一下。”常征把那单独拿出来的钱递给邱亮。 邱亮欣喜地接过,迅速数了一遍。 “对的,辛苦你啦,中午留下来吃饭吧,我们得好好谢你。”邱亮笑容满面地邀请。 他明白,若没有常征他们家,就不会有这次挣钱的机会。 “算了吧,我们还准备回去钓黄鳝。”常征礼貌地婉拒。 他本来想留下,但常欣急着想回,而他留在这里也会耽误邱家继续钓黄鳝。 “来,尝尝这个冰糖葫芦。”常征从常欣手里接过冰糖葫芦,先递了一根给邱盈。 邱盈退后一步,不敢伸手,可是目光却锁在那冰糖葫芦上,又瞅了瞅邱亮。 “接着吧,你还得谢谢你姐……”夫字没说完,邱亮赶紧改口,“谢谢你常征哥。” 旁边的邱花颜脸顿时红透。 “谢谢常征哥。”邱盈高兴地接下冰糖葫芦,正要咬时忽然想到什么,递给邱亮:“大哥,你先尝。” “不用,你吃吧,这种零嘴适合你。”邱亮笑着摆手。 这时,常征已经把另一根递到了邱花颜的唇边。 她还没来得及躲开,嘴唇就碰到了糖葫芦。 “我想,你大概不希望我喂你吧。拿着吧。” 看着常征的微笑,邱花颜接下冰糖葫芦:“谢谢。” “好了,钓黄鳝的时候当心点,别忘了防晒。”说完,常征和常欣就径直离开。 邱家三口送到门口,看着常征的车彻底消失后,邱亮才说:“这小子,挺会照顾人,看来是真想当我们家的女婿。” “哥……”邱花颜嘴里还含着糖葫芦,娇羞地应了一声。 “来,你拿着这钱,送小盈去报名。”说着,邱亮数出三块给邱花颜。 “哥!”邱花颜喊了一句,才说道:“爹还没答应呢。” “这事儿我说了算,花我的那份就好。”邱亮大大方方地表示。 常征都能出钱让他妹妹念书,自己也不能落后。 再说,昨天邱盈也钓了好几条黄鳝。 以后周末让她继续去钓,挣得钱别说念书了,就够她自己花销了。 “谢谢大哥,我这就带小盈去学校,让她和常莉同一个班。”邱花颜乐呵呵地领着妹妹去报名。 她心里最感念的人还是常征。 没有常征,就没这条挣钱的路子,她大哥也不会这么慷慨。 此刻,嘴里的冰糖葫芦愈发甜了。 …… 这边,常征和常欣直接回到村里。 他们到家时,竟然看到周素兰没去钓黄鳝,而是在家劈柴。 “回来了,结果咋样?”周素兰放下手里的活,赶紧迎上来问。 “卖完了,一共五十三!”常欣满脸自豪。 因为这是她弟弟想出的法子,她当然引以为荣。 “这么多……你们不会糊弄我吧?”周素兰有些不敢相信。 “当然是真的,我还亲眼看着呢。娘,以后你不用再发愁了,我弟出息了。” “你这孩子,我怎能不操心,他的媳妇还没娶进门,孙子还没见着呢。”周素兰高高兴兴地笑着。 “娘,你尝尝冰糖葫芦,阿征专门给你买的,我们和小莉都吃过了,就等你了。”常欣边说边把最后一根冰糖葫芦递给母亲。 “好好,我要尝尝,尝尝。”周素兰眼里含着泪光。 这是儿子的一片心意,她更不会拒绝。 随后,姐弟俩高高兴兴地把买来的东西搬进屋。 “娘,姐,这两个捕兽夹我拿进山去放,你们先去钓黄鳝。”说完,常征展示了那俩捕兽夹。 他可没忘记打猎的事情,只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契机进山。 钓黄鳝虽然赚钱,可速度太慢。 他想早些把自己和邱花颜的婚事定下来,免得夜长梦多。 “你还买了这种玩意儿啊,行吧,你自己小心点,早点回家。”周素兰微微皱眉,不由得想起了自己早逝的男人。 “中午我可能不回来了,附近的山都快被翻遍了,只能去远些。午饭就吃花颜蒸的土豆,别担心我饿着。”如果中午还赶回来,肯定就没多少时间打猎了。 “花颜蒸的土豆,啥情况?”周素兰顿时有些好奇。 “娘,我跟你讲……”常欣马上拽着母亲,兴奋地讲起今早的事。 趁娘俩在八卦时,常征进屋拿上猎刀和弹弓,然后将它们和捕兽夹一起装进背篓,又扛起锄头出门。 要去山里打猎,弹弓跟猎刀可不够,他得想办法弄把猎枪。 买不起,那就租。 村里尚有几位老猎户,手里还留着猎枪。 其中有一位就是他爹的师父,叫赵云飞,常征管他叫师公。 赵云飞不光会打猎,还懂一手出神入化的针灸,并且会收草药。村里谁要是头疼脑热,就会去找他扎针或抓药。 以前,他一直想把针灸那一套传给常征,因为常征的父亲就是他教的徒弟。 可惜那时候常征对针灸毫无兴趣,再加上他总被对方拉着学,于是渐渐刻意疏远了赵云飞。 如今,这一世,常征打算好好把赵云飞的针灸学到手。 为的不仅是别的,就单单能守护家人的身体也够让人心动。 赵云飞家的位置相当偏僻,坐落在村外一个山谷,三面环绕着水域。 说是水域,可准确讲以前是片沼泽,曾吞没过村里好几条人命。 后来被赵云飞慢慢改造成了一个小湖,种满荷花,景致很美。 沿着山谷那条小路走,路两边怪石林立,穿过十多米长的狭窄峡谷后,眼前突然开阔,仿佛踏进了世外桃源一般。 第21章 借枪的意外收获 这里全是岩石,没什么泥土,就连各种植被都非常稀少,不过地势还算平坦。 顺着那条路一直往前走,能看到一块特别庞大的巨石。 这块大石上面盖着一栋房子,高墙大院,围墙刷着白灰,看上去颇有气派。 房子离地面有十来米的高度,需要借助一条石阶才能上去。 常征小时候总觉得这是神仙居住的地方,隔三差五就爱往这儿跑。 只可惜,这里除了岩石就是岩石,连要耕种都难得找到几撮泥土。 有条小溪流过,水质极其清澈,连小鱼小虾都很少能见到。 随着年纪渐长,他也慢慢不常来这里了。 这座房子是赵云飞和他爹历经两代的心血,一点点亲手建造起来的。 据说,他们父子是从北方一路逃难到了此地。 院门并没有关着,里面飘出浓浓的中草药气息。 院子很宽敞,起码有两三百平的面积,里边种满各类菜蔬。 据说这里的土都是林家父子从巨石外围那片沼泽地里一点点挖运过来的,瞧着确实相当肥沃。 “师公,你在不在?”常征扯着嗓子喊了一句。 “在的,你这小子怎么舍得来我这儿了?上回见你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能被唤作“师公”的,村里只有常征这么一个人,所以他一下子就认出了常征的声音。 常征往里面一看,果然见到赵云飞正踩在梯子上,把一只竹扁子安放到围墙顶上。 “师公,我今天来是想跟你借把猎枪。”常征开门见山,直接说明来意。 因为他清楚,赵云飞就喜欢直爽,绕弯子只会惹他不痛快,甚至能跟你冷战好几天。 “借枪干啥?你准备进山打猎?还是另有别的用处?”赵云飞放下手头动作,从梯子上居高临下看着常征。 “当然是打猎啊,想吃肉呗。”常征说得很直接。 “不担心跟你爹一样,一去就没再回来?”赵云飞盯着常征问道。 这些年,他心里始终懊悔,觉得是因为自己教了常生辉打猎的本事,才让常生辉最后失踪在山中。 虽然常家人从没怪罪过他,但他依然认为这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 “生死有命,富贵天定。怕这怕那的,就算在家里也能摔一跟头就没了。师公,我爹的事你就别自责了,路是他自己选的,怎么能怪到你头上。” 赵云飞被他这番话怔了一下,不由得有些惊讶地瞥了常征一眼。 “一个老头子,结果还没你小子看得开。”他说着,就从梯子上溜了下来。 接着捡起地上一只自制的水烟壶猛吸了一口,这才说道:“跟我进屋吧。” 常征咧嘴笑了笑,赶紧道:“多谢师公。” “大龙,过来。” 随着赵云飞的一声喊,一条尚未成年的昆明犬猛地蹿了出来。 “你既然打算上山,那就把大龙带走。它是我托人弄来的昆明犬,父母都是军犬,算是难得的好种。” 常征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完全没想到赵云飞这儿居然还留着这么好的狗。 昆明犬是专门为军警用途培育出来的犬种,外形跟狼有些相似,给人的感觉很有冲击力,这也能凸显它的威严。 这种狗体型偏中等到大等,轮廓匀称,身长稍微大于肩高,从毛色来分可分为狼青、草黄、黑背三大品系。 不同品系的性格略有差异,狼青比较稳健活泼,草黄兴奋度持续时间长,运动能力强,黑背则兴奋度特别高,性情更冲动凶猛,显得好动而且好斗。 眼前这只大龙是草黄色,四肢看着结实又有力。 “它才半岁,可精灵得很,对主人十分忠心,跟着上山打猎肯定是把好手。”赵云飞一边说一边拍了拍大龙的脑袋。 “确实厉害啊,这可是专门当军犬的优质犬种。”常征走近几步。 大龙立刻对常征表现出警惕,眼神里带着几分凶悍。 毕竟它头一回见常征,对这个陌生人还不熟悉。 不过它仅仅是在观察常征,并没表现出要攻击的意思。 “大龙,以后这小子就是你的新主人了,你得好好护着他。” 赵云飞说完,常征把手伸了过去。 大龙先嗅了嗅常征的手,又伸出舌头舔了几下。 常征赶紧用自己那双带着神秘“亲密之力”的手,轻轻抚摸起大龙的脑袋。 没多会儿,大龙就翻身躺倒,露出了肚子。 这表示它对常征没有了防备,彻底放下了戒心。 毕竟肚子是它最脆弱的部位,只有完全信任的人面前它才会这样做。 “不错,看来你们挺对脾气,头一次见面就能得到它的认可。”赵云飞乐呵呵地笑道。 确实是有缘分的成分在内,纵使常征那双手再神奇,要是大龙真不愿意亲近,恐怕也难这么快奏效。 趁着常征跟大龙熟悉的功夫,赵云飞进屋背了两杆猎枪出来。 其中一杆带着瞄准镜,瞧着还特别新。 常征一眼就看出,那带瞄准镜的是美国生产的温彻斯特m70运动步枪。 这支枪在欧美的猎人圈子里非常盛行,是备受推崇的传奇猎枪。 自打1936年推向市场以来,它就收获了无数猎人的青睐,是很多猎人心目中的理想枪支。 理论上它的寿命可达一万五千发,不过许多老猎人都会把它用到超过这个限度。 常征完全没想到,赵云飞手里竟然藏着这么好的家伙。 他原先还以为赵云飞只有自制的土铳,毕竟他爹以前用的就是土铳,一支单管,一支双管,全是赵云飞手里鼓捣出来的。 “这是美国鬼子的m70,本来计划在你爹生日那天送给他,可他没那个福分拿到。你现在拿走吧。子弹就只有二十发,日后弹药就得你自己想法子了。” “谢谢师公,有了这家伙,看谁还能从我枪口下溜掉。”常征满心欢喜地接过m70。 他爱不释手地摸着枪,嘴角都快咧到耳根子。 他瞧了眼口径,发现用的是30-06或是点270,这种弹确实不容易弄到,需要特别的渠道才行。 要是想自个儿复装,工艺和材料也相对较严苛,一旦出差错,还会对枪支造成不小损耗。 也正因为这子弹难搞,赵云飞才觉得这把枪很难成为打猎的主力武器。 他顺手又把做好的土铳递给常征。 “这支土铳也拿着,前两年才做的。真要打猎,还是得靠它。用它打猎,对皮毛的损伤也更小些。” 常征对土铳并不陌生,之前就是跟赵云飞学射击练枪法,他当时的准头就已经不错,被赵云飞看好。 在常生辉出事前,常征和赵云飞都盘算着把常征也培养成一名成熟的猎人。 毕竟打猎这行当危险重重,一个人太孤单,如果父子俩都上山,就能相互照应,出事的几率也会小不少。 只可惜还没等常征真正出师,他爹就出了意外。 第22章 初次进山狩猎 “师公,这些东西我可没法带回去啊。我娘和大姐都不让我上山打猎,顶多让我带几只捕兽夹而已。” “土铳我就不要了,这把m70能不能先借给我用?主要是拿来防身。” 常征这样一说,赵云飞忍不住猛吸了一口旱烟。 “行,行,下捕兽夹的确安全些。”赵云飞本来打算陪着常征一起进山,这样不仅能教他如何狩猎,也能确保他的安全。可没想到常征选择了“猥琐”一点的方式,主要是为了去山里布置捕兽夹。 “我这里还有几只,你一并拿去吧。”话音刚落,赵云飞把土铳收了起来,然后又取出五只捕兽夹递给常征。 常征也不客气,多放几个夹子,收获的概率也会更高些。 随后,赵云飞拿出那只大龙,拴好绳子递给常征。 “留神一点,天黑前务必下山。”赵云飞叮嘱完,又吧嗒吧嗒地抽起旱烟,目送常征离去。 他脚边那条老猎犬还在不停地摇尾巴,看样子也想跟着大龙进山转转。 “老伙伴,我们都老了啊,真要上山走不了多久就得喘粗气。帮不上忙也就算了,还可能给人家拖后腿。” “不认老可不行。” “常生辉那事儿,你说他真就在山里没出来吗?这么多年了都没找到,他连尸骨都不见影儿……我可不觉得他困死在山里,你觉得呢?”说话的同时,他拍拍老猎犬的脑袋。 常征告别岩谷,朝着村子东面那座山出发。 那座山是村里猎户偏爱去的地界,因为那里麂子多,又被称为麂山。 平时,村里人要下捕兽夹的话,多半也会选择这座麂山。 自从村里没人正式打猎后,每年还是有人能在麂山捕到麂子。 麂子就是麂鹿的俗称,隶属鹿科。国内有三种麂鹿:黑麂、赤麂和小麂。其中,黑麂数量最少,分布范围也相对狭窄。 麂鹿成年个体体重大概16到25公斤,身长大约75到115厘米。 它四肢纤细却有力量,擅长跳跃,皮子柔软能制革,肉质也鲜美,深受猎人青睐。 麂子非常机警,喜欢独居,大多在白天活动。它们主要吃种子、嫩芽、青草、树枝等。 春季是它们的交配季,妊娠期大约半年左右,每胎能生一到两只幼崽。 现在正是它们交配的时段,雄麂特别活跃,自然是猎捕它们的好机会。 常征说是下套,其实不就是想让家人安心嘛,实际上他真正目的是到山里打麂子。 拉着大龙,常征试着动用自己的感应能力来寻觅猎物。 他感觉自己就像装了个特殊的雷达,能一下子感应到半径三十米内所有生物。 对于打猎来说,这简直就是开挂。 唯一遗憾是范围小了些,要是能扩到一百米,那真就无敌了。 “周围就一些山鼠、昆虫,压根没啥像样的猎物啊?” 其实这附近的山林植被不多了,村民平时砍柴煮饭,把周边的树木都削得差不多,留下的树木零零散散,野生动物也没啥栖息地。 必须再往里走,靠近原始丛林,那才有可能遇上猎物。 所以一次山行特别耗费时间,来回差不多就得两三个小时。 “哟,这不是常家的大少爷吗?今儿还进山了,真稀罕哩!” 一个正在砍柴的大娘看见常征,惊讶地喊了一声。 “哎呀,果然是常少爷呢。” “少爷”这个称呼,说白了就是带着嘲弄。 以前都是集体劳动,人人都得出工。常征总是找各种理由偷懒不干,村里人对他可没啥好脸色,见面难免一顿奚落。 尤其常征又长得高大,乍一看还以为特能干活,结果啥都不干,家里的工分全靠他娘和大姐撑着。 连小小的常莉都非常勤快,比常征干得还多。 所以村里人不仅嫌他,更多的是看不起。 这回见他背着枪,还牵条狗,要上山打猎? “就他,还打猎呢?走个一里地就累得不行,白长这么大块头,有啥用?真是糟蹋个好身板,老天爷也真是瞎眼。” 常征毫不在意,他在后世网络上什么难听话没见过?这种程度的冷嘲热讽对他来说根本不算啥。 反而现在他脸皮厚得很,一路淡定地从那些人身边经过。 何况其中有些人也未必真瞧不起他,说不准心里还羡慕他能蹭吃蹭喝,不用干活。 毕竟没人喜欢干重活,更没人想累死累活。要是能轻松度日,又何必辛苦呢? 如果人都不想偷懒,那科技也不用发展了。 就这样走了好一阵,常征丝毫没有感觉到疲惫。 他心里也清楚,是因为自己融合了蛟珠,身体获得了强化。各方面机能都比从前要强上不少,连体能和耐力都大幅提升。 就他现在的体格,一打几应该没太大问题。 一路上又碰到几拨人,他们大多是砍完柴正往回走。 农村的日子其实离“悠闲”二字很远,更多的是忙不完的农活,天天起早贪黑。 哪怕偷懒一点,一家人就有可能挨饿。 要想过得舒坦,就得有钱。那样就能雇人替自己扛活,自己在后头享受田园时光。 不知不觉过去了一个小时,常征终于看到了更加繁茂的原生林。 这种地方才是真正野生动物的栖息地。 而且这里的麻雀都开始多了起来。 但麻雀也就一把肉,常征并不是很感兴趣,打还不如去逮松鼠。 这里的松鼠叫花鼠,尾巴特别蓬松,肉鲜味美,毛皮也值点钱。 它们体内脂肪不少,烤的时候还能烤出油来。 进到树林深处后,常征发现大龙情绪很兴奋。 因为跟大龙磨合时间短,还没建立太多感情,常征也不敢放开它。 不得不说,这大龙劲头还挺大。 只不过半岁,力气却不逊于一条成年田园犬。 “大龙,坐下,坐好。” 这个最基础的指令,大龙还是听得懂的。 它立刻坐下,向常征吐着舌头,热情地摇尾巴。 常征伸手挠了挠它的脑袋,用他那“亲密之力”的双手,一边让大龙更依赖自己,一边让它熟悉自己的味道。 进山遇见猎物后可能要放它出去,如果不够熟悉,它也许就撒着欢儿跑没影了。 挠了没多久,大龙干脆翻个身,似乎让常征加大力道。 然而就在这时,它猛地跳起,朝远处发出急促的吠声。 显然,那里出现了什么动静! 第23章 真是条大猹 猴子猛地向前冲过去,这也因为常征并没有制止它的缘故。 他端着枪紧随其后,想弄清楚猴子究竟发现了什么。 当他开始奔跑时,便感应到前方有只动物。 大约有二十来斤重,跑起来像条狗那般迅速,头部不算大,颈子短粗,显得有些圆滚滚的。 猴子的速度特别快,不一会儿就追上了那只动物,直接冲上去,一口咬住了它。 整件事都在常征的感知范围之内,这种体验让他觉得相当神奇。 猴子把那只动物叼住后,常征也立刻冲到跟前。 刚跑近,他就立刻认出了那是什么。 “原来是这家伙,真是条大猹!” 那只猹正挥动着自己锋利的爪子反击,嘴里还发出“哺、哺”的声音。 猹,也被称作狗獾。 狗獾是鼬科中体型相对大的种类,一般重量在十到二十斤左右,最大能长到三十斤。 猹的颈子短粗,四肢粗壮,前后脚的趾头都长着又厚又长的黑棕色利爪,前爪比后爪更长,尾巴很短。 它肛门附近有腺体,可以分泌出一股难闻的气味。 还没靠近时,常征已经闻到那股刺鼻的臭味。 猹的性格相当凶狠,可它并不会主动攻击家禽和人。 当人或者猎犬逼近时,它会发出短促的“哺、哺”声,同时抬起前半身,用尖利的爪子和尖牙进行抵抗。 刚才,它正持续地挣扎还击。 但它的颈部早被猴子死死咬住,抵抗显然越来越无力了。 这头猹大约二十斤左右,应该是只完全成熟的家伙。 猹肉相当鲜嫩,而且营养非常充足,在保健方面也有明显的效果,能补中益气、去风除湿,还能够驱虫等多种作用。 在这一带的农村里,几乎人人都知道吃猹肉能除虫,能把人体内的蛔虫杀死后排出体外。 此外,猹肉还能用来对付风湿性关节炎导致的腰腿酸痛。 猹油还能用来治疗烫伤或烧伤之类的外伤,直接抹在伤口上,既能缓解疼痛,又有助于加快愈合。 因此,猹的价值很高,是猎人们都非常喜欢的捕猎对象。 常征的父亲从前也曾经打过猹,常征自己也吃过猹肉,还有人专门买猹肉去治疗风湿疼痛。 当猴子把那只猹咬死后,直接拖着它回到常征身边。 它这个举动令常征有点意外,他没想到猴子会主动把猎物递到自己面前。 把猹交给常征后,猴子一直往常征怀里拱,仿佛期待常征摸摸它、给它挠痒。 “猴子,干得漂亮,真有你的。” 常征轻轻拍了拍它的脑袋。 接着,他掏出猎刀,在那只猹的颈部划了一道口,因为要进行放血。 如果不及时放掉猎物的血,血液会在身体里凝固,让肉质变得特别腥臭。 划破大动脉后,常征把猹提起来倒挂着,以便血尽快流出。 可惜没带容器,只能让这些血直接滴落在地。 但猴子一点也不嫌脏,还凑过来把血舔掉。 对它而言,这其实也是一顿美味。 血放得差不多后,常征又把猹的肚子剖开,把里面的内脏掏了出来。 这些内脏自然就成了猴子的额外奖励,它吃得相当满足。 剥皮的工作暂时没有做,准备回头找个合适的地方再处理,现在山里条件不方便。 把清理过的猹装进背篓里,常征等猴子把内脏吃完,才继续朝前走。 想要挑个能下捕兽夹的好位置并不是简单的事,先要寻到兽道。 只有在兽道上放捕兽夹,才最有机会逮到野兽。 分辨兽道对常征来说不算难,毕竟他在这方面得到过不少指导。 难就难在这连绵的山里,植物密布,那些兽道全都藏在草木间。 可好在常征有猴子这么一只“猎犬”,它的鼻子很灵敏。 它能嗅到各种动物遗留的气味,然后沿着气味一路追踪。 大约半个小时后,常征就跟着它找到一条兽道。 兽道上还留着一些动物的足迹,常征瞧上一眼,就能辨认出那是麂子的爪印。 因为麂子蹄印和山羊很像,但这里没人养羊,所以只能是麂子的。 紧接着,常征还看到麂子留下的排泄物。 麂子粪便和羊粪确实有些相似,不过麂子的更细长一些,对老猎手而言并不难分辨。 由此,常征断定这是麂子留下的粪便。 “看样子不只一头麂子,正好能多下几个夹子。” 常征松开了猴子的牵绳,直接开始挖坑。 就在兽道正中挖好坑后,把捕兽夹放进去,再铺上树叶遮盖。 同时,旁边还要用木桩固定捕兽夹的绳索或钢索,免得有人误踩受伤,也算是一种警示。 他连续放了三个捕兽夹,毕竟只放一个的话,野物极有可能绕过去,可放三个就难逃了。 再者,麂子可能不止一只,或许会是一群。 那就更该多放几个。 运气好的话,可能还会逮到两三只。 下捕兽夹时一定要在周围做上显眼的标记,以免有人误中陷阱。 不过他们村子里几乎没听说谁被误伤,因为下套子和放捕兽夹的实在不少。 更何况,捕兽夹和绳套都不会放在人常走的路上,都是在兽道里。 如今正值物资缺乏年代,不上山抓点野味,一年恐怕很少能尝到肉。 只要有条件,都会想法子到山里设套。 所以,大伙进山时都会留心别人的陷阱和捕兽夹。 还有一些人专门进山,找别人布的捕兽夹,既会把他人捕到的猎物截走,连捕兽夹也一并拔走,转移到别处再用。 在这个区域布好捕兽夹后,常征沿着兽道继续向前摸索,想看看还能不能有新的收获。 一只猹显然不足以满足常征的胃口,他还想来点更大的收成。 猴子一直在到处嗅,似乎又在追寻别的野物。 可能是麂子也说不定。 毕竟猎犬的鼻子都是训练过的。 赵云飞肯定对猴子进行了嗅觉上的培养,否则它不会有这般灵敏。 于是,常征心里也多了几分期待。 要是今天真能逮到一只麂子,拿到县城去卖,光是肉就能值个七八十块钱。 加上皮子,一百多块根本不是问题。。 第24章 生擒一头豪猪 过了一小会儿,大龙就激动起来。 想到之前它发现猹时的举动,常征判断它多半又有新发现。 他解开系在大龙身上的那条绳子,自己则端着猎枪,小心地跟在后面。 没走多久,常征就察觉到附近有只野物存在。 因为那家伙的外形很特别,他一眼就认了出来。 那是一头豪猪,正在专心刨土,丝毫没留意到危险逼近。 豪猪的身体圆滚滚,从肩膀往后直到尾巴都布满了密实的刺,刺的颜色黑白相间,粗细不一。 这东西白天躲进洞里睡觉,夜里出来觅食,最爱花生、红薯等作物。 它的外形和猪相似,可颈背部分却长着又粗又硬的刺鬣,一旦发怒就会把刺竖起来,宛如箭头,能把对手扎得头破血流。 因此,这玩意儿可不是随便就能下手的,毕竟浑身是武器。 过了没多久,大龙已经扑到豪猪周围。 豪猪并不紧张,毕竟它满身硬刺就是最好的防御。 只见它背上的刺迅速抖动,然后根根竖起,像是在给自己加多一道铠甲。 大龙确实滑头,并没有直接去咬,而是用前爪拨弄了一下豪猪。 见此情景,常征忍不住露出笑容。 在他们村子里,见到豪猪并不稀奇,有些村民甚至用夹子或绳套都能逮住它。 这说明这里的豪猪数量不少。 回想后世,这种动物可是极具经济价值的野生品种。 它的肉不仅蛋白质含量高、脂肪和胆固醇都低,而且味道鲜美,富含谷氨酸,符合现代人既要营养又想健康的饮食需求。 它的肉质细嫩,做法多样,蒸、煮、炸、炖、煲、烤,都鲜美可口,是一种顶级的山珍。 除此之外,豪猪还具有较好的药用价值。 它的肉能润肠,主治大便不畅;它的胃有清热利湿的功能,能治黄疸、水肿和脚气;豪猪的棘刺还能行气止痛,还可缓解皮肤过敏症状。 常征上一世认识过一位搞豪猪养殖的老板,那些肉根本供不应求。 一斤售价动辄七八十块,一只豪猪能卖到两千左右。 尽管它天性暴躁,但实际上胆子很小,又主要在夜间活动,所以最看重的就是环境安静。 而且,豪猪对新地方的适应力强,要求也不高,在山里用石头随意筑个圈就能养,最好是朝阳、空气流通、排水良好的位置,地势别太低,还要交通便利,好运输饲料等物资。 建造豪猪舍不必太精细,牢固就成。 想到这些,常征的脑海里马上浮现出“养殖”这两个字。 “对啊,干嘛不搞养殖?” “师公留下的那处山谷拿来养殖简直再好不过,能随意搭建厂房,用遍地的石块堆砌就行。” 这念头一冒,常征心里顿时乐开了花。 可眼下先得把这只豪猪弄回去,毕竟现在可买不到小豪猪,要养只能自己动手捕。 于是,他把背篓里的杂物倒出来,拎着空背篓,慢慢靠近那只豪猪。 也许豪猪被吓住不敢跑,也许它自恃浑身都是刺,反正它依旧待在原处。 常征走上前,直接用背篓从上往下一扣,把那豪猪罩在了背篓底部。 “汪,汪。” 大龙冲着被罩住的豪猪叫了两声,像是在夸常征干得漂亮。 结果豪猪被扣住后,立刻在里面躁动不安,四处乱蹿,想要找到出口逃走。 常征立刻运用双手的“亲近之力”,稍微把背篓挪开了一条缝。 见豪猪快要钻出来时,他立刻按住它的脑袋,随后迅速把背篓往前一推,成功把整只豪猪塞进了背篓里。 因常征的手还摁着它的脑袋,豪猪并没过多挣扎,甚至显出一丝享受的样子。 见它安静下来,常征也松了口气。 豪猪的刺慢慢收拢,似乎感觉不到威胁了。 不得不感叹,自己那“金手指”是真厉害。 可常征刚一松手,豪猪又开始翻腾,想要爬出去。 背篓其实很容易被它翻越,几下就挪到篓口了。 常征没办法,只好再度按住豪猪脑袋,开始解自己的外衣扣子。 他必须把顶部用衣服包严实,再用绳子扎紧,才能避免豪猪顺着篓子溜掉。 还好背篓里还有件破背心,要不然他就得光着膀子回去了。 等到豪猪被安抚得差不多,常征赶紧把衣服盖在背篓上,然后扯过捕兽夹的那根绳子,把衣服牢牢扎紧,把豪猪困在背篓里。 总算是搞定了。 捉活物实在太麻烦,如果只为打死它,一开始就能近身给它两刀解决。 “幸亏这背篓缝隙够密,能挡住它的刺,不然根本没法背。” 常征把背篓提起来,稳稳背上。 还剩下几个捕兽夹,他想找条新的兽道再埋一埋,然后就回家去。 毕竟这是头一次进山,他也不想回家太晚,免得母亲和大姐担忧。 常征一边让大龙在前面探路,一边展开感知能力,想找更多野物的踪迹。 果然没多久,他就感应到离地两三米深的地方,有一窝兔子。 不过他发现,如果目标在土里的话,感知距离会明显缩短,只能探到五米左右。 可即便只有五米,也是相当逆天了。 他找准地面通气口,打算用烟熏的法子把兔子逼出来。 虽说野兔不方便人工养殖,但拿到镇上也能卖钱啊。 一只野兔怎么也值个一块钱,这积少成多也是一笔。 何况他手里现在已经攒了67块,再努力点就能存到买“三转一响”的钱去邱家提亲了。 一想到邱花颜,常征嘴角就止不住地泛起笑容。 可他正准备点火才发现,身上既没火柴也没打火机。 烟熏兔子的计划只能泡汤,洞里的兔子也因而逃过一劫。 随后,他又找到了一条新的兽道。 挖了几坑后,他把剩下的捕兽夹依次布好,并做好了醒目标记。 一切安排妥当,常征打算就此收工下山。 正当他准备动身时,眼角却瞥见了一个能换钱的好东西,让他又停了下来。 第25章 绿茶同学登门来了 “淫羊藿,可真是个好玩意儿,上了40的男人最爱这个!” 常征咧着嘴笑,当即开始动手采摘。 羊淫藿约有四十种,其中能入药的大约有十五种。 淫羊藿能补肾阳、强化筋骨并驱除风湿,主要用于肾阳不足引起的阳痿遗精、腰腿无力、风湿痹痛、四肢麻木等,是很常见的中药材。 三枝九叶草属于其中一种淫羊藿,眼前这棵就是,另一个叫法是“肾王草”。 常征前世就用过这玩意儿,确实挺管用的。 这种草药肯定有人收,但具体收购价多少就不清楚了。 赶山人不仅会进山打猎,还会顺带搜罗各种山里产物。 药材也算是山货的一种类别。 常征看到周围有不少三枝九叶草,正好可以顺手摘回去,看看能不能换些钱。 农村里识草药的人其实很少,基本只晓得几种常见的药草。 除非看过专业医书,或是有人手把手带你认,否则不容易辨认出来。 没过多久,常征就摘了四五斤的淫羊藿。 背篓里已经没地方搁,他只好抽了几段藤条把这些羊淫藿扎成捆,垒在背篓上方。 这样可以让中间部分往下压,方便常征背着回去。 他把锄头放平,自己坐到木柄上,掏出衣兜里的土豆。 山里的土壤并不肥沃,所以这些土豆的块头都不算大。 常征剥掉土豆皮,直接往嘴里塞。 估摸现在大概中午十二点多了,他没表,不知道准确时间。 “日后有钱,还是优先整块手表才稳妥。”常征忍不住小声嘀咕。 尤其是进山的人,若是不清楚时间,很可能在山里耽搁得太久。 反正对他来说,天黑照样能看清路,可晚回去了,周素兰和常欣肯定担忧,今后还不让他再上山。 他三两下就把几个土豆吃了个干净,仍觉得有点没吃够。 大约也就五分饱的程度。 歇了片刻,常征站起身打算收拾东西下山。 那只还没破皮的猹被他提在一只手里,另一只手则扛着锄头。 他没法继续牵着大龙,只能解开那根系在它身上的绳子。 大龙吃了猹的下水和血,肚子并不饿,精神头很足。 不过它也没有撒着欢乱跑,冲出几十步就会回头等等常征,然后再往前跑。 不得不说,赵云飞真是把这大龙教得不错,常征算是直接享了现成的福利。 毕竟训练一只猎犬可不简单,要投入相当多的时间和经历。 而且还得挑选一条聪明又体能不错的狗才行。 有些猎户一般都要养三四条猎犬,一条狗是不够打猎的。 可要喂几条猎犬也不是容易事,它们胃口都不小,得吃粮食或肉。 有时养一条猎犬所消耗的东西,比多养个人还费劲。 普通人家根本负担不起,没办法稳定抓到猎物的话,三四条狗的开销不可能撑得下去。 像林有松原先养了五条猎犬,后来不打猎了养不起,只剩一只断过腿的大奔,其他都送给了别的猎人。 若是条件允许,常征还是想抱回两只小狗自己养。 亲手带大的猎犬,更加听话,配合起来也更合心意。 下山的路他走得很快,大约四十多分钟就回到了村里。 正好赶上吃午饭时分,进山的人都早早收工,所以一路上也没碰见什么人。 等到了村口,常征正好遇到一些吃完饭的乡亲。 他们看到常征拎回一只猹,顿时露出羡慕的表情,也有些人眼里闪过点嫉妒。 毕竟如今家家都缺口粮,要是谁家里逮到个猎物,那可是谁见了谁眼热。 更何况常征平时吊儿郎当,也不干活,反倒能弄到猎物? 不过再羡慕,也只是心里嘀咕,并没人真说啥。 常征想着母亲和大姐应该去钓黄鳝了,毕竟大多数人此时都吃过饭了。 他索性没先往赵云飞家还枪,而是直接回自己家。 一进门,就见他娘和大姐从院子里快步迎了出来。 “你总算回来了,再不回来,我跟你姐就进山找你了。快进去,郑梅正在咱家等你呢。” “弟,你这猹和狗咋回事?”常欣看着常征提着猹,边上还跟着条小狗,顿时皱眉。 “姐,这狗是师公养的猎犬,那猹就是它给咬死的,等会我得送去师公那边。”常征一听到“郑梅”这俩字,就感觉不妙。 那个绿茶同学从来没来过他家,今天跑来肯定没啥好事儿。 “那你背上还扛着枪呢?”常欣带着几分担心地盯着他。 “你不是答应娘,不打猎吗?”周素兰见到常征背着枪,脸都白了。 她最怕的就是常征重蹈他父亲的覆辙,继续上山打猎。 “娘,我真没打猎,这枪是我借的防身用,一会儿就还回去。”常征赶紧取下枪。 “这可是美国鬼子的枪,可不是我爹用的那种土猎枪,用的是正儿八经的子弹,我真没打猎,只是在山上布了几个夹子,不然能这么早回来吗?”常征还把枪举给她们看。 他知道娘心里还在为父亲离世的事难受,每次想起来都要抹眼泪。 “你们放心好了,我绝对不走爹那条老路。”常征清楚娘和姐姐心里多害怕。 一回被蛇咬,十年对绳子都心惊。 想劝住她们,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周素兰把脑袋转过去,偷偷擦了擦泪痕。 “姐,你把这只猹和我背篓里的豪猪都带去给师公。我抓了只豪猪,让他帮忙找地方关一下,别让它跑了。”常征把这些东西交到常欣手上。 “行,那你先进屋接待你同学吧。枪也给我,你拿着我看着害怕。”常欣打算去赵云飞那打听打听,这小子到底说的是真的假的。 她对赵云飞还是挺了解的,对方不太会瞎说。 “那个郑梅可有说来找我干啥不?”常征忍不住问。 前世他都蹲过号子了,郑梅也没来过一次,现在怎么突然跑到村里了? 她究竟想干嘛? 第26章 你不是说要娶我吗 “就说是来看看你,也没说什么别的。”常欣一边观察常征的表情,一边说道。 她觉得郑梅眼里根本看不到常征,甚至有些看不起他。 如果常征真的执意要娶郑梅,那么很可能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她觉得,邱花颜才是常征应该娶的女人,不仅长得漂亮,而且特别贤惠,做事也特别利索。 “那真是稀奇了,估计不是啥好事。” “好了,姐,你赶紧把东西送去师公那儿吧,一会儿我再去找他。” 常征说完,就直接朝自家走去。 常欣松了口气,急忙背好背篓,提上那只猹,准备赶紧去赵云飞家。 她怕走得晚了,常征和以前一样,把这些东西送给郑梅。 如果迟了,常征可能会后悔。 常征进了院子,看到一个长得甜美的女孩,穿着一条白色碎花裙子,正满不在乎地教常莉画画。 看到常征进来,她赶紧站了起来。 “常征,你终于回来了。听说你前几天摔了,没事吧?” 常征看了眼郑梅,心里暗自感叹,上辈子的眼光果然不错。 郑梅的脸型简直就是典型的网红脸,皮肤白皙又细腻。 不过,常征知道,如果自己当时真是被郑梅吸引,恐怕现在早就厌倦了。 毕竟网红脸看多了就腻了。 “没事了,摔了也不会耽误进山。” “你今天怎么来,是有什么事吗?”常征直接问道。 “就是看到你几天没到县城,担心你出事,特意来看看。没想到你前些天摔了,我真是吓坏了。” 说着,郑梅就走到了常征身边。 果然又是这副吊儿郎当的态度。 一边放着自己,一边却又不肯接受常征的追求。 常征心里清楚,郑梅不过是在待价而沽罢了。 毕竟,他也不是完全没有优点,至少长得还算帅气,而且对她极为殷勤。 如果当时自己有个县城户口,再有个工作,郑梅早就嫁给自己了。 可现在,她对常征已经没有太大吸引力。 哪怕他再倒贴,常征也不会考虑。 “谢谢你关心,我已经没事了。”常征笑了笑,礼貌地说道。 “那就好。”郑梅点了点头,然后又问:“听说你昨天去了县里,怎么不来找我呢?” “嗯,忙着赚钱,打算娶隔壁村的姑娘,所以不再像以前那样游手好闲了,彩礼钱还差得远呢。”常征十分干脆地回应道。 他没有打算像郑梅那样,吊着人不放。 “你午饭吃了吗?要是没吃,我给你蒸几个红薯。” 说着,常征便往大厅走去。 “常征,你刚才说的是什么意思?什么娶隔壁村的姑娘?”郑梅直接冲上前,拉住常征的手臂。 “就字面意思,难道我说的不清楚?”常征觉得自己已经够克制了,没把她直接轰走。 “你,你不是说要娶我吗?” “你不是说要努力成为电机厂的职工吗?你不是说等你进入电机厂就到我家提亲吗?” “你对我说的那些话,难道全是假的?” 看着面前眼睛红肿的郑梅,常征愣了一下。 这些话,他确实曾经说过。 上辈子,他也确实拼尽全力进入了电机厂。 结果进去之后,郑梅又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始终不给他去她家提亲的机会。 最终,亲事没有成,常征反倒因为和人打架进了牢里,而郑梅最后嫁给的,正是那个常征曾经打过的流氓——那个曾经欺负过郑梅的家伙。 想到这里,常征对郑梅的厌烦更深了。 “抱歉,郑梅,我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 “这一生,我常征是绝对不会再去做社畜了,你自己去找个更适合的人吧。” “凭你这么优秀,肯定能找到比我更好的。” 郑梅紧紧盯着常征,似乎想要从他脸上看到隐藏的痛苦。 但她失望了,只看见常征满脸的认真。 两人认识这么多年,郑梅自然也了解常征。 此刻,她慌了。 “不行,我不允许你堕落。” “跟我走,我已经替你安排好了关系。只要我们借个两百块钱,就能让你进电机厂。” “到时候你每月有四十多块工资,干个几年,工资会涨,住的地方也会分配。到时我们就能结婚。” 常征愣住了,没想到郑梅早就为自己规划了这么多。 上辈子,正是另一个老同学张颖帮自己疏通了关系。 难道是郑梅暗中利用了张颖的名义和嘴巴? 仔细回想起来,常征发现,真有这种可能。 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常征,我只是希望你能上进,难道这有错吗?” “如果你真心喜欢我,就应该为我争取更好的生活。难道我郑梅可以嫁给一个农民?我同意,父母也不会同意。” “你真的要一辈子窝在山村里,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吗?” “你连地都不下,农活也不做。如果你不去厂里,你能干什么?” 她从头到尾,眼里都是对常征身份的嫌弃。 这所谓的“希望你上进”,其实不过是为了看常征是否能变成她想要的样子罢了。 “郑梅,你放手吧。我常征就算一辈子拿着锄头,也不愿去电机厂当工人,那根本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你喜欢城市,喜欢小洋楼,而我不喜欢。” “那一跤摔下来之后,我终于清楚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是什么,也明白了我想娶的女人是谁,而不是你。” “你走吧,去追求你的幸福,我不值得你再挽留。” 说完,常征做了个请的手势。 “常征,你混蛋!我恨你,一辈子都恨你!”郑梅喊着,泪眼汪汪地冲向了自己的自行车,推着它跑出了常家的院子。 周素兰在旁边看着,一动不动。 她想说些什么,却又害怕刺激常征。 她知道,一个人不可能轻易放下一个心中早已种下的影子。 不过常征并没有追出去,而是径直回了屋里。 郑梅的出现让常征想起了上辈子一些在牢里的事情,也许他可以去某个地方捞一笔小财。 第27章 尽快凑齐彩礼钱才行 回到房间之后,常征打开了抽屉,幸好那些蛟骨还在,一个没少。 “阿征,你不用追上你的同学,去看看她吗?”周素兰有些担心的问道。 “娘,这事你不用操心。” “下午你们还去钓黄鳝吗?” 说到钓黄鳝,周素兰顿时就来了精神:“去,当然去,都耽搁这么久了,我得抓紧时间去了。” 说完,周素兰就连忙去拿水桶和钓具了。 赚钱的事情,可不能耽误。 还得攒钱给常征娶媳妇呢。 娶我完媳妇,还要重新盖房子,用钱的地方多着哩,自己得努力钓黄鳝。 自己的村子钓完了,就去其他村子钓。 比起下地干活,钓黄鳝已经是极为轻松且赚钱的活了。 周素兰知道很快就会有其他人跟着一起钓起来,毕竟纸是包不住火的,村里人很快就会知道自己家变富裕起来。 到时候钓的人多了,黄鳝很可能就卖不出去了。 所以,得抓紧时间钓,尽快凑齐彩礼钱才行。 想到这里,周素兰不由的加快了脚步,同时希望大女儿可以快点回来和自己一道去钓黄鳝。 周素兰着急着钓黄鳝赚钱,常欣其实也一样。 如果不是中午她们吃午饭的时候郑梅恰好杀到,她们早就吃完去钓黄鳝了。 她直接牵着狗,背着东西进入了石盘谷。 这个地方她偶尔会来一趟,毕竟村里能看病的就只有赵云飞了,她来月事的时候会肚子痛,必须得来扎上几针才行。 “欣丫头,你怎么牵着狗背着枪过来了?” “阿征呢,他没事吧?” 赵云飞的脸色不太好,显然是在担心常征,担心他在山里出事。 “没事,家里来了一个他的同学,他在家招呼着呢。师公,这是阿征让我送过来的,说是篓子里装着一只活捉的豪猪,让你找个地方关关,别让它跑了。” 听到常欣的话,赵云飞顿时松了一口气。 “没事就好,他还挺本事,竟然能抓到豪猪。” “来,关这边,我刚垒起来的猪圈,本想着买几头小猪回来养的,先给这豪猪用。”说着,赵云飞就把竹篓上的羊淫藿拿了下来,带着常欣朝着猪圈走去。 他自然是认识羊淫藿的,但是很好奇常征为什么摘这些东西。 他一个没结婚的娃,用什么羊淫藿? 常欣直接把背篓放到了猪圈里,然后解开了绳子。 刚解开,一只豪猪就从里面蹿了出来。 “这么大一只啊,我还以为是小豪猪勒。”赵云飞惊讶道。 “背着就挺沉的,这么大,能卖不少钱吧?”常欣现在眼里就一个字。 钱。 因为有了钱,自己的弟弟才能娶上媳妇,才能给纪家传宗接代。 那天晚上如果不是常征拒绝了换亲,自己就要嫁给酗酒又瘸腿的邱亮。 她一点都不喜欢邱亮,但是为了自己的弟弟,她愿意牺牲自己。 庆幸的是自己的弟弟懂事了,都会为自己考虑了。 那天晚上的话,她记得十分的清楚。 常征是不愿意牺牲她,才拒绝换亲这个事情的。 如果不能让常征快一点把邱花颜娶回来,她睡觉都不踏实,吃饭也不香。 自然的,赚钱就成了她的执念。 以前,她对赚钱从未有如此强烈的执念。 “豪猪肉一斤一两块钱,不过有价无市,拿到县城也不太好卖。寻常人一般不会吃,主要是用来当药用。” “遇到有需要的人,能卖二三十块。不过,也能当猪肉卖,一斤五毛,也能卖出五六块钱。”作为老猎户,赵云飞在这方面还是比较有发言权的。 “这么大一只才五六块?”常欣不由的失落起来。 “还不如黄鳝啊。” 想到昨天赚的五十来块,常欣顿时就对豪猪失去了兴趣。 “师公,家里还有事,我就先回去了。”说着,常欣就想赶紧回去掉黄鳝,不能在这里耽误时间了。 如果每天都能进账五十的话,不用二十天就可以凑够那笔巨额的彩礼钱了。 不过,她觉得邱家肯定不会收那么多。 那天到邱家谈换亲的事情时,她觉得邱家的长辈都是十分明事礼的,也不是那种唯利是图的人。 彩礼收那么多钱,根子在邱亮身上。 邱家现在也靠着钓黄鳝赚上钱了,兴许就会和寻常人家一样,最高收个66或者88块钱当彩礼。 最后,还会以陪嫁的形式陪回来一部分。 这个事情,她觉得应该去邱家探探口风,尽快把亲事给敲定下来。 “欣丫头,你把狗牵回去,把猹提回去。”赵云飞看常欣走的急,赶紧喊道。 “一会阿征会过来,这些让他拿吧。”常欣可不敢拿回去,毕竟都是常征让她送过来的,所以推到了常征头上。 此时的常征还在家里,他打磨了一下常莉脖子上的蛟骨,重新用红绳穿好之后让常莉戴上。 叮嘱她不能让别人看,也不能让别人抢走之后,他就送常莉去上学了。 不然,等常莉自己走到学校估计都迟到了。 把人送到学校的时候,常征看到了邱盈。 “莉莉,常征哥。”邱盈开心的跑了过来。 “小盈,你姐呢?”常征面带笑意的问道。 既然来了,常征就想去看两眼。 “我姐去钓黄鳝了呀,就在那边的湾里的水田里,我姐说那边的黄鳝比较大。”邱盈开心的指了一下位置。 早上酸酸甜甜的冰糖葫芦她现在还记得味道,所以特别希望常征多来找找自己的姐姐,兴许又能吃上了。 “好的,你们上学要认真一点知道没有,明天早上给你们带好吃的。”说完,常征摸了摸两个小妮子的脑袋瓜,然后就上车走了。 去的方向自然是邱花颜所在的位置,既然来了不去看两眼,他估计晚上都睡不着觉。 以前,他从未体验过这种惦记一个女人的感觉。 这一次,是真的上头了。 嫩嫩的,纯纯的,是真的让人喜欢啊。 被强化过后,常征的眼力极好,大老远的就看到了邱花颜在水田里。 把车子往路边一倒,常征就顺着田埂来到了邱花颜的身边。 结果,常征发现这里还有一个大惊喜。 第28章 赵云飞的委托 常征感应到,稻田角落里似乎藏着一只十几斤重的老鳖。对于一只十几斤重的鳖来说,算得上是一件不小的宝贝。想来,那位喜欢壮阳的程老板一定会很喜欢它。 “你怎么来了?”邱花颜看到常征出现时,脸色微微一红。 “送小莉去学校,顺路上来看你。”常征微笑着解释。 这也算顺路吗? 明明一点都不顺道,邱花颜心里这样想,但她并没有拆穿,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心里,多少还是有些高兴的。 今天中午吃饭时,邱亮还夸了常征一番,她的父母也很赞许常征,甚至还让她明天早上拿着黄鳝在路口等他,免得他多跑一趟。 这一切似乎都在默默地认可着她和常征之间的关系。邱花颜隐约知道父母和大哥的意思,也在心里做好了准备。 既然常征来了,邱花颜正好可以趁机和他提一下。 她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开口说道:“征哥,明天一早你不用特地跑到我家了,我爸让我拿着黄鳝去路口等你。” 常征停住脚步,目光落在邱花颜微微泛红的脸颊上,瞬间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连忙说道:“那你可得多穿点,早上的天气可挺凉的。” 能在早晨就见到邱花颜,常征自然是心满意足的。而且,这件事是邱花颜的父亲提的——这无疑意味着她家里人对他和邱花颜的关系没有异议,甚至有些许的默许。毕竟,在这个小镇上,男女交往还是相对保守的。 “嗯,我会的。”邱花颜浅浅一笑。 常征不由得愣了几秒,那一笑的杀伤力实在太大,简直是治愈了他的一切烦恼。 这种笑容,正是他愿意为之守护一辈子的笑容。 常征回过神来,话题又转向了钓鱼。 “今天钓了多少?”他揭开水桶的盖子,随口问道。 “哦,不错啊,七八斤了。”邱花颜回答。 常征惊讶地发现,邱花颜似乎真的有点“锦鲤体质”,她钓的黄鳝个个都不小。至于那些小的,估计她根本不打算留,直接放回水里了。 “这边湾里没人抓黄鳝,所以它们个个都长得蛮大的。我哥钓的更多。”邱花颜说着,又从泥洞里拖出了一条三四两重的黄鳝。 “那真不错。你们青流湾果然是个福地,不仅养得起美人,还养得起黄鳝。以后我得常来啊。”常征笑着开玩笑,直接朝着稻田里那只老鳖的方向走去。 他一走到那个地方,便不等多想,直接踩进泥里将那只老鳖抓了出来。 “瞧瞧,我抓了个大宝贝。”常征举着那只老鳖,脸上满是得意。 “果然,青流湾就是我的福地。”他笑着继续说,似乎完全没有把自己话中的夸张当回事。 “这鳖能卖多少钱?”邱花颜疑惑地问道。 她以前见过邱亮抓过这东西,煮熟之后有股浓重的腥味,但她记得父亲吃得很开心,说它对身体有好处。 “估计能卖十块钱吧。”常征摸了摸下巴,答道。 他虽然对这些野生动物的市场行情不熟,但凭感觉,这只老鳖的价值肯定不小。 “十块钱?”邱花颜眼睛都瞪大了。 她记得昨天钓的那些黄鳝卖了也才19.5元,常征抓的一只老鳖居然值十块钱?难道县里的人花钱这么大方? “应该差不多。反正低于五块我就不卖,这可是十几斤的老鳖,挺补的。”常征想了想说道。 “对啊,那程老板应该会喜欢。”邱花颜羡慕地说道。 常征笑了笑,点头应道:“没错,那程老板肯定喜欢这东西。” 邱花颜看到常征提着老鳖,便忙着从田埂上拔些杂草,搓成一根草绳递给他。 常征接过草绳,目光却不自觉地停留在邱花颜冻红的双脚上。 他本想把自己脖子上的蛟骨拿下来送给她,但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给她买双雨靴似乎比给她蛟骨更合适,毕竟蛟骨的寒暑不侵的秘密可不能随便泄露。等到她嫁给他以后,他才能让她佩戴蛟骨。 “你不打算继续钓黄鳝了吗?”邱花颜见常征的视线一直停在自己的脚上,不禁有些局促地问道。 她常年没有鞋子穿,脚底磨出了厚厚的老茧,脚面也是龟裂的,看起来有些不堪。 “钓完了,明天早上见。”常征微微一笑,将老鳖的一条腿绑好,准备离开。 “那你回去路上注意安全。”邱花颜柔声叮嘱。 常征点了点头,心里满是甜蜜,迈步走了。 他将老鳖挂在自行车把手上,骑着车飞快地朝自己的村子赶去。 一路上,他的心情愉悦,似乎那只老鳖就是他的好运象征。 到了石盘谷,常征径直进入了谷中,一路骑到赵云飞家门前的那块大石头下。 正准备拿个水桶装老鳖时,突然看到赵云飞背着行李从石阶上走下来。 “阿征,你来的正好,我得回一趟东北。我妹妹来信,说她身体不好,让我回去见她最后一面。”赵云飞脸色沉重,语气也变得凝重。 “房子和大奔就交给你照顾了,这是钥匙。我可能不太快回来。”赵云飞边说着,边把一串钥匙递给常征。 常征愣了一下,随即点了点头。 其实,上辈子赵云飞就曾因家里出事回东北,再也没能回来。常征从未料到,这一切会发生得这么突然。 “师公,我打算在这石盘谷里建个养殖场,养些豪猪和鹌鹑,不知道行不行?”常征试探着问。 “当然可以,等我走了,这地方就交给你了。我这一辈子无儿无女,能继承我的,就只有你了。”赵云飞笑着答道。 常征深感感动,郑重道:“多谢师公,我会照顾好这里的,照顾好大奔和大龙。” “那就好,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赵云飞语气温和,满是欣慰。 他原本打算去村里找常征,结果没想到常征主动找来了,省去了他不少麻烦。 “师公,我送你去县城吧,这样比你走路快。”常征主动提议。 赵云飞没有拒绝,心里想着,越早到县城就能越早赶上去市里坐火车,早一点回到东北。 第29章 真的很意外 常征一路疾驰,很快就把赵云飞送到了县城。 在路上,赵云飞交代了很多事,像是预感到自己可能再也回不来了,话说得特别详细。 他家里值钱的东西,估计就是那支m70的猎枪了。如果拿到市场上卖,应该能卖到七八百元。 当然,常征不可能把那支猎枪拿去卖,它不是他的,只是从赵云飞那里借来的。 “师公,路上顺利,到了那边记得给我写封信。”常征拍了拍赵云飞的背,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阿征,好好照顾好家人,现在你就是她们的依靠了。别再像以前一样不靠谱,成熟点,像个男人一样撑起这个家。”赵云飞叮嘱道。 “对了,有个东西要给你。”说完,赵云飞从衣兜里摸出一块怀表递给常征。 “我眼神不好,看不清楚了。这块表是你爸送给我的,现在我把它交给你了。” 常征的眼睛不由得红了,接过怀表。自己从来没听说过,父亲竟然曾经送过赵云飞这样的礼物。 有些东西,可以拒绝,但这块怀表不行,它毕竟是父亲的遗物。 “走吧,你回去吧。”赵云飞转身上了车,准备离开。 常征低头看了看怀表,默默走回了客运大厅。 果然,怀表的时间不准确了,他顺手调整了一下。 常征虽然不懂手表,但他看得出这块表质量不错,还是外国品牌,表盘上全是英文,自己根本看不懂。 他也不知道父亲是怎么弄到这块表的,估计价值不低。 怀表保存得非常好,看不出任何划痕。 有了这块表,常征以后就能知道时间了。 他花了五分钱,在保管站取回了自己的自行车和那只老鳖,心想着赶紧去国营饭店看看,能不能把这只老鳖卖掉,免得自己还得带回去。 刚到国营饭店门口,常征就看见程建峰了,那个西装笔挺、油头滑发的男人。 “程老板,这只十几斤的甲鱼您要吗?” 程建峰一边点烟,一边淡淡说道:“又是你啊,小兄弟,你这真是给我带来惊喜不断。” “看着不错,二十块钱,我要了。”程建峰说着,把一根烟递给了常征。 “多谢程老板,程老板真大方。”常征接过烟,心里高兴极了。 二十块钱已经是他满意的价码,立刻就答应了。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程建峰好奇地问,“你是专门做这些生意的吗?” “您慧眼,我叫常征,常山赵子龙的常,长征的征。我就是个赶山人,山里水里的都能抓,不管您需要什么,随时告诉我,我都能想办法给您弄来。”常征心里暗自感激,程建峰是他在县城里最大的客户,得好好招待。 “哦,还真没看出来,你会打猎?”程建峰显得有些意外。 “能弄到豪猪吗?我有个朋友听说老中医说豪猪肉很好。”程建峰低声问道。 “巧了,今天我就抓了一只活的豪猪,要的话,我现在就能给您取来。”常征也很兴奋地回应。 “那就不急,今天就吃这只野王八。豪猪是活的,三天内送来就行。”程建峰没有想到这么巧,笑着说。 常征心里有些打鼓,知道一只羊是很难赚到足够的钱的,万一他忙不过来,肯定不行。 “行,您放心,我留着。”常征点头答应。 “那黄鳝您要吗?”常征又小心地问。 如果程建峰不需要,那常家和邱家钓的黄鳝就得另找人卖了。 “要,怎么会不要,多少我都要。这东西大家都吃,适合送人,你有多少我都收。”程建峰一副大气的模样。 常征松了口气,心想程建峰的胃口还是够大的。只是他意识到,单靠一个程建峰的买家显然不行,还得多找一些买家。 “谢谢程老板,明天一早,我照常带黄鳝过来。”常征感激地说道。 眼下,程建峰就是他唯一的大客户,简直是他生活的依靠。 “你们县城这么穷,真想做大生意,还是得往外面发展。市里、省城那边的市场才够大。”程建峰提醒他。 “哎,程老板笑话了,我哪有那样的渠道。”常征苦笑了一下。 程建峰吸了口烟,随手弹了弹烟灰,似乎在思考什么。 “这样吧,我认识一个大领导的小舅子,他做农贸生意,等我帮你问问他,看他愿不愿意做黄鳝生意。”程建峰最终开口。 “那可太感谢您了!”常征听后异常激动。 “这也没什么,张嘴说说而已,成不成还不好说呢。”程建峰笑着摆了摆手。 “只要有您的心,就已经够了。”常征真诚地回应。 “如果成了,你请我吃顿饭就行。”程建峰笑着开玩笑。 然后,他把两张大团结递给常征,国营饭店的人也拿走了那只甲鱼。 晚上,程建峰就能用这只甲鱼好好招待他的客人了。 常征接过钱,正准备去给邱花颜买雨靴,结果车子刚开出去没多远,就突然有人冲出来,挡在了他的车前。 “郑梅,你干嘛?”常征顿时紧张起来,差点撞上她。 “我不活了,你始乱终弃,没脸活了,你撞死我吧。”郑梅愣是站在车前,哭喊道。 常征一头雾水,完全不知道郑梅怎么了。 她难道是脑袋不清楚了吗?就算是重生了,怎么还是跟自己纠缠不清? 上辈子自己也不过是个普通人,根本算不上什么成功人士。她图什么呢?图自己兜里的二十块钱?什么时候,她的胃口变得这么小了? 常征完全没理她,无论郑梅做什么,他都不会再回头。 “常征,你站住,给我回来!”郑梅没想到常征居然无视自己,顿时怒了。 她怎么也接受不了,平时那个每次都给自己花钱的男人竟然变得如此冷漠,甚至绝情。 第30章 记得保护好你的双脚 常征对郑梅的呼喊没有丝毫反应,迅速转进了一条小街,然后直奔县里的国营百货商店。 在商店里,常征挑了三双雨靴。 一双送给邱花颜,剩下的两双当然是给自己母亲和大姐的。 虽然蛟珠有着不怕寒冷的能力,但毕竟双脚还是需要好好保护的,要不然年纪大了容易得风湿。 这类长筒雨靴一双才三块钱,他又不差这几个钱。 三双靴子的尺码都是一样的,因为常征记得她们三个应该都穿37码的鞋。 三双鞋花了9块,再加上一块钱买雨靴票,总共花了10块。 现在票证制度已经不那么严格了,商店里都可以直接倒卖票证。 年底就会有通知取消票证制度了。 时代在变,一切都开始向金钱靠拢。 常征拿着三双雨靴,便匆匆往家走。 尽管心里还有不少想买的东西,他还是忍住了。 毕竟,攒钱娶媳妇才是正事,越早越好,不然夜长梦多。 邱家明显已经没什么异议了,要不然也不会让邱花颜明天早上去路口等他。 加上今天花的这10块,他现在手头上已经有87块钱了。 这个速度,还是挺快的。 明天早上,还能再多一些。 还有那只豪猪,过两天可以卖给程建峰。 常征估计,至少能卖个20块钱。 不过他还是希望能找到更好的渠道,那样就不用自己去钓了,可以动员村里其他人一起去钓黄鳝,然后自己再收购卖掉。 常征从来没想过自己跑市场这种事,因为那样就得四处奔波。 上一辈子已经累够了,这辈子他只想守着家,守着人。 再过十几年,有的是捡钱的机会。 到时他随便站在风口上,财富自由唾手可得,干嘛现在这么拼呢? 拼死拼活十几年,也许还不如站在风口上捞一捞赚得多。 吃发展的红利,比自己单打独斗轻松多了。 常征就是这样,喜欢找轻松的路走,天生就不爱费力。 重生一回,自己的本性也没法改变。 不知不觉间,常征就回到了青流村。 现在已经快四点了,常征准备给邱花颜送靴子,然后去接妹妹常莉放学。 有手表,真是方便。 邱花颜还在常征之前抓到老鳖的那个湾里钓黄鳝,常征停好车后就带着三双雨靴直接去找邱花颜。 远远的,邱花颜就看见常征了,毕竟他吹着口哨,声音远远就能听到。 “上来试试看,雨靴合不合适。”常征一边说,一边把一双黑色的雨靴递给了邱花颜。 邱花颜没想到常征会给她买雨靴,心里有些感动。 “我……我不能要。”邱花颜有些犹豫,毕竟她和常征并非亲戚,怎么能收常征的礼物呢? “你看看,你的脚都冻红了。你也不想每个月肚子疼得翻来翻去吧?也不想等老了腿疼吧?” “听话,先试试鞋子合不合脚。如果你觉得不方便,就当我借你钱买的,等你有了钱就还我。” “反正,你钓黄鳝就必须穿雨靴,不能赤脚下水,得保护好你的小脚丫。” 他还笑着指了指她的脚,邱花颜那双粗糙的脚跟现在可不行。 常征的一番话让邱花颜有些不知道怎么拒绝。 “那,这个多少钱?”邱花颜低声问。 “三块钱,慢慢攒,我不急。”常征咧嘴一笑。 等他去邱家提亲,订了婚,自然就是一家人了,那时就不用再说还钱的事了。 这只不过是一个台阶,好让邱花颜能安心收下雨靴。 “这么贵啊,你不会没还价吧?”邱花颜一边从水里爬上来,一边心疼地问。 “这是军工质量,用料厚实,算不上贵。”常征轻声解释。 邱花颜抓了把干茅草擦了擦自己冻红的脚,去掉了脚上的泥水。 然后把脚伸进了雨靴里,穿上了。 “怎么样?是不是太长了?”常征担心地问,毕竟这是第一次给她买鞋子,不太清楚她的实际尺码。 “刚刚好,还能穿上一双布袜。”邱花颜脸红了,嘴角带着一丝甜美的笑意。 从小到大,这是她第一次穿雨靴,也是第一次穿这么贵的鞋子。 平时她基本都是赤脚走路,哪儿有鞋穿。 家里唯一的鞋子就是她大哥邱亮的一双拖鞋。 家里穷,连一双布鞋都买不起。 “你自己买了吗?”邱花颜低声问常征。 “嗯,还有呢。”常征露出笑容,心里很高兴,能感受到邱花颜的关心。 邱花颜没有多想,常征脚上还穿着一双解放鞋。 他肯定和自己大哥一样,不是那种亏待自己的人。 “那我去接我妹妹放学了,明天早上见。”常征知道邱花颜心里肯定有些乱,便没再多停留。 “路上小心。” “谢谢。”常征笑着点点头,哼着小曲离开了。 到了学校,等了一会儿,终于放学铃声响起。 看到常征来接自己,常莉高兴得不得了。 常征背上她,飞快地朝家里骑去。 毕竟一下午没回家,母亲和大姐肯定又在担心了。 “哥,我们怎么来师公那边的石盘谷了?”常莉看到常征骑着车进入石盘谷,好奇地问。 “以后我们暂时住这里,师公有事回东北去了。我先把你送过去,然后回家拿些东西做晚饭。”常征简短地解释道。 村里事情不少,直接搬到石盘谷来挺不错。 而且,石盘谷的尽头就是青流湾的后山。 等以后山被炸开,从这里到青流村就能快很多。 而且,未来通往县城的那条新路,就从青流湾后山通过,直接连接镇子和县城,极大地改善了交通。 等那条路修好了,常征就能让人把泥土运到石盘谷里。 石盘谷的地势本来就低,填平了正好适合种植。 填好了,土地至少能有千亩以上。 而且这里又与外界隔绝,非常适合做常征理想中的“世外桃源”。 到了房子后,大龙和大奔立刻围了上来。 “好了,小莉,先去写作业,等我去找妈妈和大姐,再拿些米来煮饭。”常征安排道。 天还没黑,得让常莉趁着天亮赶紧写作业,要不然天黑了点油灯对眼睛不好。 有两只猎犬陪着,常莉也不用担心有什么危险。 不过为了安全起见,常征把猎犬都栓在门口,以免它们伤到常莉。 第31章 不断的吞口水 常征离开石盘谷后,第一时间去找了母亲和大姐,跟她们说了一下赵云飞要回东北的事情,还提到他打算暂时住在石盘谷。 他决定做养殖,必须去石盘谷,村里不适合。 家里地方小,根本没有足够的空间做养殖。 而且,豪猪胆子小,怕人,村里的人来来往往,声音太大,根本不适合它们。 周素兰和常欣听后并没有反对,家里的一切她们都习惯听常征安排。 母女俩刚钓完黄鳝,就跟常征一起回家,准备搬东西去石盘谷。 今天她们收获还不错,已经钓了二十几斤黄鳝了。 回到家里,她们整理了一下东西。 其实也没什么东西好收拾的,因为家里实在太简陋了。 最值钱的,也就是常征最近买回来的几口铁锅。 常征把自己的加密笔记和蛟骨收拾好,破棉被一卷,也打包好了。 衣服就身上这套,穿着还能见人,另外一套换洗的早就破了,满是补丁,他肯定不会再穿。 周素兰她们的情况比常征还差,几乎没有什么个人物品。 很快,她们就把东西收拾好,准备一趟就搬过去。 路上遇到一些村民,看见常征一家背着大包小包的,便问了一下。 得知赵云飞要回东北一段时间,常家打算搬到石盘谷住,村民们心里有些复杂。 赵云飞是村里的免费赤脚医生,去找他看病不仅针灸不收钱,抓草药也不用花一分钱。 如果赵云飞不在村里,村民生病了就只能去青流村的小诊所,或者跑到镇上、县城,得花不少钱。 底层百姓,哪怕是哪个时代,都是没钱看病的一群人。 很快,常征他们就把东西搬进了石盘谷。 赵云飞父子建的房子有一百多平方米,还是南方常见的两层瓦房,不过墙体是用石头做的,比土墙更结实。 木板也特别厚,隔音效果很好。 常征上辈子曾住过一段时间,后来家里不同意他打猎,他才离开家乡。 “娘,姐,你们试试这双雨靴。明天开始,去钓黄鳝时就得穿雨靴,水里太湿了,不穿容易得病。”常征说道。 “你怎么给我们买了雨靴啊,哪用得着这个?谁下田不赤脚,咱们也没那么娇贵。”周素兰赶紧拒绝。 “这个可不能退,你们赶紧试试,不合适的话我明天换。田里还有蚂蟥,穿上雨靴就不怕了。如果不穿,那就真的是浪费了。”常征劝说道。 “娘,就穿吧,这是弟弟的孝心。”常欣走过来,拿过雨靴,蹲下要给周素兰穿。 “我自己来,自己来。”周素兰一边说,一边眼角已经有泪水滑落。 此时的她,心里满是感动。 儿子变得这么孝顺、体贴,这是她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 “合适,很舒服,冬天可以套个布袜子。”周素兰笑得合不拢嘴,泪水却怎么也止不住。 “姐,你也试试。”常征的眼眶也有些红了。 这只是一双雨靴而已,然而从他父亲去世后,他已经花了很多钱在其他地方,这钱都够买一百双雨靴了。 但是,他从未在自己家人的身上花过一分钱。 “我的脚跟娘差不多,肯定合适。”常欣说着,把脚伸进了鞋里,“看,合适吧?” “好,那我去做饭,你们把今天钓的黄鳝挑挑,挑掉不够重的,我们晚上煮些吃。”常征说。 他知道赵云飞家里有酿酒的,所以肯定有酒糟。 用酒糟炒黄鳝,香喷喷的,营养也丰富。 家里每个人都有营养不良的情况,得好好补补。 “哥,我写完作业了,我来烧火。”常莉也十分积极。 “走,我们去做饭。”常征牵着常莉去厨房。 赵云飞的厨房是一个独立的小屋,设计得更安全,防火效果也更好。 当然,这样的厨房成本也不低,一般家庭是不可能做得这么好的。 “哥,今晚吃什么?”常莉小心翼翼地问。 吃过了白米饭后,她每天都想着家里的白米饭。 今天中午,他们吃的是地瓜米,但她觉得以前能吃的地瓜米如今已经难以下咽了。 “你想吃什么?白米饭还是面条?”常征温柔地问。 “白米饭!白米饭最好吃!”常莉高兴地回答。 “好,那就白米饭。这样,还能喝上浓香的米汤。”常征笑着说道。 上次因为没有饭甑,没法先煮后蒸。 饭甑,是南方常用的蒸饭工具,通常用杉木制作,形状像小桶,中间有竹篾捆住,底部是透气的镂空设计。 它既轻便又耐用,适合做饭蒸饭。 常征打算用饭甑蒸一锅米,这样可以一次性做好一天的饭。 他把锅洗干净,倒入凉水。 烧开后,他把洗净的大米放进开水里,煮了十分钟,锅里的水变成了乳白色的米汤。 然后,他将煮至半熟的大米捞出来,放进饭甑中。 把米汤倒出,再次洗净锅,加入一些水,把饭甑放入锅里,蒸个二十分钟,米饭就熟了。 这个过程,常征也开始准备菜了。 他拿了几条挑选出来的黄鳝,清理干净后剁成条。 接着,他去酿酒房取了一些酒糟。 酿酒房里放着两坛红酒,酒已经打出来,装瓶封存着。 赵云飞喜欢喝酒,家里几乎每顿都少不了酒。 酒糟是用来做菜的,常征舀了一些酒糟,拿着就回厨房。 他放入一些猪油,等油热后放进冰糖,再把切好的黄鳝放进去。 锅里发出滋滋的响声,油香与糖香交织升腾,常莉坐在灶台后,忍不住不断吞口水。 第32章 不敢想它有多好吃 常征开始翻动锅里的黄鳝,让它们均匀受热。 过了一会儿,他拿起一勺酒糟放入锅中,酒香和油香交织在一起,瞬间飘出厨房。 “哇,好香啊,阿征,你做的是什么啊?”常欣在厨房门口问道,她刚刚摘了一些马齿苋和小青菜,这些都是赵云飞院子里种的。 “酒糟黄鳝。”常征简单地回答了一声,随即盖上了锅盖。 “哥加了好多油,还放了两块冰糖呢。原来炒菜竟然还可以放冰糖?”常莉一边看着常征做饭,一边迫不及待地告诉常欣。 “我都不敢想,一会儿会有多香了!”常莉站在灶台旁,用小手扇了扇,贪婪地嗅着空气中的香味。 常欣听到这话,心里有些吃惊,炒菜加冰糖?她还是第一次听说。 “这肯定是你以前在饭店吃过的做法吧?”常欣想了想,觉得应该是常征以前在国营饭店学到的。 记得以前,常征有钱的时候,总是带着她们去县里的国营饭店,找郑梅一起吃饭。 “这些菜我都洗过了,还要别的吗?师公院子里的菜也有很多。”常欣将马齿苋和小青菜放到灶台上。 “就这样吧,今天做三菜一汤,两素一荤,凑合吃吧。”常征回答。 “凑合?”常欣有些吃惊,平时家里顶多一个菜,还是那种清汤寡水的水煮菜。 看来她的弟弟有点“膨胀”了。 常欣没有多待在厨房,转身准备去收拾房间。 赵云飞家里有不少长凳和木板,拿几块木板架在长凳上,就能做成床。 这里的房间多,不像她们自己家,只有两个房间,母女三人挤在一个房间里,连一点隐私都没有。 常欣虽然不小,但女孩子通常都懂事得比较早。 来到这里,每个人都有了自己独立的房间。 不过因为常莉怕黑,常欣还是决定继续陪她睡一个床。 毕竟家里被子不多,根本没法铺出那么多床。 厨房里,常征将煮好的黄鳝装进盘子,放到灶台上。 接着,他拿起一双筷子递给常莉:“来,你试试味道,看咸淡合不合适,注意别烫到哦。” 常莉高兴地接过筷子:“哥,这闻起来太香了,肯定好吃!” 常征笑了笑,轻抚了一下常莉的头发,洗干净锅后,开始准备下一个菜。 常征曾经在上一世跟着一位大厨学了三年厨艺,所以做菜很有一套。 不过现在材料有限,调味品少得可怜,做出来的味道虽然不错,但依旧差那么点意思。 他下了油,热锅后加入姜蒜,炸出香味,然后放入蔬菜翻炒。 那边,常莉已经吃了好几块黄鳝,完全顾不上评价菜的味道。 “莉莉,去叫妈妈和大姐来吃饭吧。”常征见最后一道菜快好了,便让常莉去喊人了。 不一会儿,大家都来到了厨房。常征已经将三菜一汤摆放在餐桌上了。 “哥,我来盛饭,你先坐着。”常莉一进来就抢着干活。 “这饭真香啊,你的手艺比你爸还好。”周素兰坐下后,不禁感慨了一句。 “娘,你快尝尝这道黄鳝,里面加了冰糖,香得不得了!”常欣看着母亲,担心她又忍不住流泪,急忙换了话题。 常征没说话,他心里其实一直觉得父亲并没有死在山里。 因为赵云飞从父亲失踪后,一直去山里找,却连一点尸骨都没找到。 即便被野兽吃掉,应该也会留下骨头,怎么可能连骨头都不见了呢? 更奇怪的是,连父亲带去的两只猎狗和那两把土铳也不见了,就好像人和东西全都凭空消失了一样。 常征经历了重生后,觉得自己父亲可能也经历了类似的事件。 他决定再去山里找一找,不管父亲是不是死了,他都想把父亲的遗体带回来。 这样母亲才有可能放下,不然她一直以为父亲还在山里。 周素兰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便夹起了一块黄鳝。 “这道菜用了多少油啊,真香!” 酒香和油炸的味道交织在一起,令人忍不住食欲大开。 尝了一口后,周素兰不由得感叹道:“真的太香,太好吃了,大家快尝尝!” 米饭也端了上来,一家人围坐在桌前,开始吃晚饭。 对于常征来说,这道酒糟黄鳝还有些不完美,缺少了些调味料,土腥味没有完全去掉。 另外两道蔬菜因为油放得少,也不是特别香。 不过对于常家母女来说,这顿饭已经超出了她们平时所能享受的任何食物了。 大家都吃得特别开心,米饭越吃越香,搭配着那道美味的黄鳝,幸福感满满。 尽管如此,今晚大家都特别克制,没有吃得太饱。 即便还有些意犹未尽,但大家都强忍着,没有再吃过量。 吃撑了不舒服,而且也不好消化,尤其是身体不好的人,还是要尽量避免。 晚饭后,常莉和常欣抢着洗碗,最后还是常欣抢先洗完了。 在常欣看来,钓黄鳝要比干农活轻松多了。 而且佩戴上蛟骨后,冬暖夏凉,泡在冷水里也不觉得冷,只是脚泡得有点白罢了。 不仅轻松,还有收入,常欣打算多做点家务,让其他人能稍微轻松点。 石盘谷异常安静,这里植被稀少,几乎全是石头,连昆虫都很少见。 “哥,豪猪吃什么啊?”常莉跟着常征来到豪猪圈。 天色还未完全暗下来,正好能看见豪猪的身影。 “豪猪喜欢吃植物的根茎,主要食物是块根类,也吃果实、种子,特别喜欢吃红薯、玉米、黄豆和芋头等。” 常征说着,拿起一根红薯递给常莉:“你来喂它吧。” 豪猪虽然爬树很厉害,但进猪圈就不太行了,表面太滑,根本没法用力。 常莉把红薯扔进去后,豪猪凑过去闻了闻,立马开始啃食。 它被抓住后好久没吃东西,明显很饿。 看了一会儿,常征便转身离开了。 那只猹还没处理,再不赶紧处理就要坏掉了。 它的皮值钱,能卖出去换点钱。 剥皮这事,常征也不陌生,之前赵云飞也教过他。 不一会儿,他就把猹皮剥了下来,固定在皮绷上。 赵云飞家里向来不缺这些皮绷。 固定好皮后,常征还需要把皮上的油脂铲下来。 这些油脂可以熬油,或者和菜一起炒,也很有味道。 第33章 初试治愈的能力 处理完皮子之后,常征便开始着手处理猹肉。 将骨头剁去后,肉大约有十斤左右。 这些肉被常征放进了铝制的水桶里,底下垫了几块干净的石头,然后提着水桶出了院子。 石盘谷的水源是清澈的山泉水,冰凉透彻。 在盖房的巨石旁有一个小水潭,常征把水桶放入潭水中,确保水面淹过大半,再拿起一块石板盖住。 这是赵云飞常用的保鲜方法,效果与冰箱相似,能够让肉类保存两三天。 石屋的水源就来自这条小溪,厨房后有一扇小门,赵云飞自己做了一个井轱辘来打水。 看起来就像是一口悬空的井,能够直接把下面流动的水提上来,十分方便。 明天早晨,常征打算给大家煎些猹肉排。 这只猹子已经死了很久,拿去卖已经不好卖了。 回到屋里后,常征把剩下的骨头和附着的一些肉剁成小块,然后喂给大龙和大奔。 因为猹的骨头比较小,上面剩余的肉估计还有一斤多,常征没有完全清理干净。 另外,他还挑了些小黄鳝,随手剁了剁,估计有三斤左右,够它们吃了。 两只狗对食物没有太多的防备,常征可以随意打断它们。 当它们在吃时,常征开启了双手的亲密之力,这样的抚摸能提升自己与它们之间的亲密度。 对于这双手的能力,常征已经掌握得越来越熟练,能够随意切换使用亲密之力、治愈之力和生命之力。 大奔已经七岁多,肚子微微隆起,估计是怀孕了。 大概率是赵云飞带去找别的猎犬配的种。 大龙也是母犬,而且才半岁。 抚摸了一会儿后,常征便换用了治愈之力,想试试能否治愈大奔的瘸腿。 大奔的腿是因为骨头短了一截才会瘸,它本身并不重伤。 但常征的这种能力不会轻易暴露给外人,哪怕是家人他也不打算透露。 尽管许多神婆神汉也宣称自己有治愈他人疾病的能力,但没人会去怀疑或者调查他们。 不过常征还是不愿意让外界知道,首先是他没有打算利用这个能力谋取任何利益,其次,他也不想让人知道自己拥有这种特殊的能力。 感到身体逐渐虚弱时,常征立刻停用了治愈之力。 治愈之力、生命之力和亲密之力,这三种能力中,治愈之力消耗最大,其次是生命之力,最后才是亲密之力。 “阿征,你的房间已经收拾好了,你真的不打算住楼上吗?” “楼下挺好的,我懒得爬楼梯。”常征笑了笑,住楼下更方便他晚上偷偷溜出去。 房间里还亮着松油灯,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松油的香味和熏艾的气息。 进了房间后,常征让常欣把大家的绞骨都拿来,他准备把边缘打磨一下,免得弄伤大家的皮肤。 同时,他还得用红绳重新穿一下这些骨头。 “阿征,来洗脚了。” 常欣端着一盆热水进来,准备像以前一样给常征洗脚。 常征的脸一红,连忙说道:“姐,以后我自己来,没必要再麻烦你了。以前是我不懂事,以后不会了。” “从小到大我都给你洗,没什么的,以前我还给你洗澡呢。”常欣笑着说道。 常欣比常征大四岁,几乎是常征的半个母亲,小时候常征都是她带大的,甚至两人是一起睡的。 姐弟俩关系非常亲密,这在农村家庭中其实很常见。 大孩子通常负责带小孩子,因为家里劳动力少,父母得忙农活,根本没时间照顾孩子,常常是让大孩子帮忙带小的。 比如常莉,她看起来更像是常欣的女儿,而不是她的妹妹。 看到常征还站着不动,常欣把洗脚盆直接放到他面前,毫不犹豫地脱掉了常征的鞋子。 上辈子,常征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就像常欣说的那样,从小到大都是她给自己洗的。 十岁多时,常征连澡都是常欣给洗的,直到后来觉得不太合适才没让她再洗。 现在想起来,常征自己都觉得羞愧,怎么就那么没脸没皮呢,觉得一切都应该是姐姐照顾自己。 “姐,让我自己来吧。”尽管在重生之前他也经常享受过这种服务,但现在让常欣给他洗脚,他感觉有些不自在。 “那你不收雨靴,我就不敢给你洗了,承受不起你的好。”常欣看到常征躲避的样子,站了起来。 她并不知道该如何对常征表达关爱,只能尽量照顾他的日常生活。 毕竟从小到大,常征的一切都是她照顾的,甚至在他换亲之前,她也曾为他擦身。 现在,常征突然不想让她伺候了,常欣心里也有些不知所措。 无奈之下,常征只好妥协。 他知道,这件事应该得一步步来。 不过,下一次他会自己去洗澡,洗净全身之后,也就不再需要常欣为他洗脚了。 常征看着常欣那张略显粗糙、黝黑的面庞,不由得问道:“姐,你想嫁什么样的男人呢?” 常欣的年龄在农村算是比较大了,之前周素兰一直希望找个上门女婿,这样家里不仅不会少一个劳动力,还能多一个。 可惜,来的人要么年纪太大,要么有些残疾。 大家都知道,作为上门女婿的男人通常是给别人当牛马,正常人是不会愿意当上门女婿的。 而且,常征之前的名声也不太好,他曾说过谁敢来他家当上门女婿,就打断谁的腿。这样一来,谁敢上门呢? “姐,我不想嫁什么样的男人,只想好好照顾娘,照顾你和小莉。” “等你娶了媳妇,小莉也出嫁了,我就和娘找个尼姑庵过后半生。” 这些话常征以前听过不止一次。 “姐,以前我们家里条件不好,我也不懂事。以后不会了,你可以选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嫁给他,过你们的小日子,生自己的孩子。” “只要姐夫肯和我一起干,我保证你们一家人过得富裕。” 上辈子,常征欠了家里人太多,现在他想尽力弥补每一个家人。 他觉得凭借重生带来的优势,赚钱对他来说应该不成问题。 第34章 不幸的女人太多 “阿征,我真心不想结婚。难道女人就注定要嫁人吗,难道就不能一辈子和家人生活在一起?” “难道,你是嫌弃姐姐了?” “以前,你还说过要娶像我这样的女人呢。” 常征顿时有些愣住了,急忙解释道:“姐,你别乱说,我怎么会嫌弃你呢?” “不嫁就不嫁,我会一直养你。” 常征的思想经历了现代社会的冲击,对结婚这个问题并没有特别反感。 如果真嫁得不好,日子不好过的不只是自己,还有孩子们的一生。 她曾经就经历了这样的一生,自己苦了一辈子,两个孩子的生活也不幸福。 想到这些,常欣觉得自己这一辈子不嫁人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了。 就当她已经结过婚了,现在不过是回家疗养而已。 常征听了,笑着说:“这话你可说的清楚了,以后可别反悔,也别再提让我嫁人。” “娘和你都答应了,我以后就永远呆在家里。” “娘也同意了?”常征有些吃惊地看着常欣。 在农村,未婚的姑娘总是被人笑话,大家总觉得她们是没人要才没有嫁出去。 或者说,她们和家里人关系不清才不嫁。 总的来说,大家背后议论的是很多的。 在这种情况下,能得到母亲的支持,常征真是挺惊讶的。 “外面的人,再亲也不如咱家亲。村里有些女人,给人当牛做马,天天挨打受气。我和娘早就看腻了这些。我们这几年不也过得挺好的吗?” 常征点了点头,的确,现在家暴在很多地方都很常见,尤其是文化水平低的地方。 没有把女人当人看,根本不懂得尊重她们。把她们当作家里的附属品,想打就打,想骂就骂。 如果女人反抗了,甚至会被贴上“悍妇”的标签,舆论压力让她们不得不妥协。 这样的事,常征见得多了。 这个时代,遭遇不幸的女人实在是太多了。 他们村子里,家暴的情况很普遍,施暴者还觉得自己很厉害。 那些打老婆的人,没一个不是窝里横。 常征的父亲从不动手打他母亲,他们两个少有争吵,一直和和睦睦的。 “你以前还不准我嫁人呢,说姐姐就得是你一个人的。转眼,那个以前没有我抱着就睡不着的小家伙,现在都能娶媳妇了。” 常征的脸突然有些红,顿时感到有些尴尬。 他是有些“姐控”的。 上辈子,年轻时他就喜欢成熟的女人。 “那是必须的,我姐是世界上最好的,别人要是抢走了我肯定会伤心的。”常征认真地说道。 在他眼里,确实没多少人配得上他的姐姐。 大概,这种心态是很多“弟弟”都会有的吧,当然前提是姐弟感情很好,没打没闹那种。 常征帮常欣洗过脚之后,就去给常莉和周素兰洗脚了。 趁着这个空档,常征把两截蛟骨打磨好,然后用红绳串好,交给常欣和周素兰。 每人戴上一截蛟骨,就能防止蚊虫叮咬,也不怕寒热侵袭,生活质量一下子提高了不少。 “阿征,明天早上我不跟你一起去县里了,我想和娘早点去蛟田村钓黄鳝,咱村里的黄鳝已经钓得差不多了。” “你再多做几把钓钩,钓钩多点效率应该会高点。” 常征点了点头,说道:“好,你们记得穿雨靴,带上手提电筒,还有把大奔带上。” 去邻村还是要注意安全,尽管大家大多数互相认识,偶尔也有意外发生。 大奔和她们也熟,跟着她们不会乱跑。 “好,我和娘都会带刀,注意安全的,不用你操心。” “你明天去山上看看捕兽夹吧,早点回来,记得带好猎枪和猎犬,注意安全,不要走太深。”常欣叮嘱道。 捕兽夹下去肯定得看一下,否则捕到的猎物可能咬断腿逃走,或者被别人拿走。 毕竟常征的父亲曾是猎人,常欣也熟悉这些事。 以前他们家就有几个捕兽夹,常欣也曾去过几次。 夹了几次野兔后,捕兽夹就被人偷走了。 可能是村里的,也可能是外村的,反正也找不回来,只能认倒霉。 一般人都会选择傍晚时分下夹,第二天早上去收,这样能减少被别人捡便宜的机会。 “放心吧,我会小心的。”常征自信地说。 回到自己的房间,常征继续打磨剩下的蛟骨。 他收集了所有的骨粉,不打算浪费这些资源。 包好后放在屋里,既能防蚊虫,又有一定的驱寒效果。 打磨完成后,常征串出了两条手串和四枚吊坠。 这些吊坠不仅可以佩戴在人身上,也可以挂在猎犬身上。 猎犬也常受到虫子叮咬,尤其是蜱虫或蚂蟥,这些东西对它们有很大危害。 考虑到猎犬的情况,常征把其中一个吊坠锯成了两半。 重新打磨后,他把其中一枚小吊坠挂在了大龙和大奔的项圈上。 他想试试看这么小的吊坠效果如何,毕竟猎犬比人要小,半截吊坠应该足够。 两条猎犬守在大厅里,一有动静它们就能立刻行动。 今晚常征没有打算溜出去,毕竟偷偷上山也不太妥当。 不过,他没有马上睡觉,而是走进了隔壁的房间。 那是赵俊升的房间,里面有几本医书,还有一个用来学经络和针灸的铜人。 反正夜晚没有什么娱乐,他决定给自己找点事情做。 原本常征是打算跟赵云飞学针灸的,可赵云飞回了东北,常征只能自己学习了。 其实在重生前,常征就开始自学针灸了,虽然只看倪海厦的视频,基础不算差。 他已经学了大部分内容,不过还不敢给别人下针,只敢在自己身上扎几个普通的穴位。 除了《铜人腧穴针灸图经》、《针灸大全》、《针灸问对》之外,常征还发现了一本农村看病的经典书——《赤脚医生》。 无数赤脚医生靠着这本书守护着乡村的健康。 另外,常征还发现了针灸铜人,只是没有银针,估计是赵云飞带走了。 上辈子,赵云飞回到北方后,把针灸技艺传给了外甥孙女,同时也凭借这门技艺养活了妹妹和她两个十多岁的孙女。 有了这些书,常征可以再学一遍了。 他相信,凭借两世的经验,再加上治愈能力的辅助,照顾家里的小病小痛不成问题。 常征学到12点多才睡觉,毕竟明天一大早还得运黄鳝去县城。 第35章 多吃肉才能长肉肉 天刚亮的时候,常征就被一阵动静吵醒了。 睁开眼睛看了眼怀表,才发现才五点钟。 想必,母亲和大姐已经开始准备简简单单的食物,然后去钓黄鳝了吧? 常征立刻起床,走出了房间。 姐姐常欣手里拿着灯,正打算去厨房。 “姐,我来煎猹肉,你们可以再休息一会儿。”说着,常征打开了头灯。 他特意想隐藏自己那与众不同的视力,毕竟,蛟骨并没有赋予她们这样的能力。 “不用,我们睡得挺好。说来也奇怪,最近我和娘睡得特别香,一觉醒来浑身舒畅。阿征,你说是不是这骨头的关系?”常欣问道。 “这骨头,是不是龙骨?”常征一边说,一边看着姐姐。 常欣从衣服里拿出了一块蛟骨。 “这个不好说,毕竟蛇骨可不可能做到不受寒暑影响。”常征认真地说道。 作为龙的传人,谁没听过各种关于‘龙’的传说呢? “我也觉得应该是对的,娘。”常欣点点头,越发确信自己脖子上的骨头就是传说中的龙骨。 以前村里的老人常说,他们村几百年前曾有一条巨蟒在这里修炼,差点变成蛟龙,最后成功化龙飞走了,因此叫蛟首村。 常欣脑袋一转,觉得自己脖子上的骨头,应该就是那条变龙的巨蟒留下的。 “无论如何,这根骨头不简单,千万不能让别人知道,你们记住了。”周素兰眉头紧皱,叮嘱着,心里默念着‘菩萨保佑’。 “记住了,娘。”常征心里踏实,知道母亲和姐姐都不会轻易把这事儿外传。 他拿着手电筒去取猹肉,大龙紧随其后。 把猹肉取回来后,常征便开始在厨房里煎起来。 “阿征,我捡了六个鸡蛋,是等师公回来给他呢,还是拿去市场卖掉?”常欣拿着一个破搪瓷碗,里面装着几个鸡蛋。 “自己吃,煮熟了带给小莉,正好她在长身体,需要补充营养。你们每人两个,留一个给我。”常征已经决定好了。 赵云飞之前一直想帮忙,但周素兰不接受。 现在赵云飞回东北了,这些东西如果不吃,就会浪费。 “等师公来信后,我再汇点钱过去,算是我们买下的。”常征补充道,他知道周素兰和常欣都不想占别人便宜。 “行,那就听你的。”周素兰看着常征,觉得他越来越有当家做主的样子,脸上露出一丝微笑。 碳炉里放入一些木炭,点燃后,常欣把六个鸡蛋放在陶罐上,再放到木炭里煮。 常征则把赵云飞的铁皮火炉搬了出去,这种炉子在东北很常见,但南方却不多。 这种炉子适合用小锅,常征原本打算自己做一个火箭炉,才会买这种小锅。 这种东北的铁炉和火箭炉有些区别,虽然都是柴火炉,但效率没有火箭炉高。 往炉里塞了些木柴后,常征把猪油放进锅里。 等锅热了,常征先把猹肉的脂肪放进去。 煎猹肉最好是用它自己的大油,味道更香。 不一会儿,锅里传来滋滋的声音,热油开始冒烟,香味四溢。 猹油的香味比猪油还要浓,而且它本身也有药用价值。 猹油也叫獾油,它是鼬科动物狗獾的脂肪油。 狗獾在冬季捕猎时脂肪最厚,杀死后,取其皮下脂肪和肠网膜的脂肪,再熬制成油,去渣便是獾油。 这种油有很好的治疗效果,能治中气不足、子宫脱垂、咳血、痔疮、疳疮、疥癣、白秃、烫伤、冻疮等。 但现在季节不对,猹的脂肪不够厚,因此常征没专门熬成油。 带着油的猹肉煎起来更香,肉质也嫩,味道比猪肉还要好,口感更细腻。 不过猹肉非常难养殖,哪怕常征这样的人,也不敢说能顺利养殖。 “真香啊,娘,你们煮的是什么?”常莉揉着眼睛醒了过来。 “你哥在煎猹肉呢,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常欣走过去问。 不久,常征将色泽金黄、香气扑鼻的猹肉端到了桌子上。 “怎么煎这么多?”看到一大碗猹肉,周素兰有些心疼。 “今早没有米饭,大家吃肉吃到饱。”常征微笑着回答。 吃肉吃到饱? 常欣觉得,这种生活简直是做梦一样,太不可思议了。 普通家庭做肉都很费劲,一斤肉得分好几顿吃。 有些人,一块肉能配两碗地瓜米。 现在,常征竟然让家人吃肉当饭?如果村里的人知道了,肯定会眼红。 别人不说,家里的邻居,肯定一边眼红,一边嘲笑常征浪费。 谁会把肉当饭吃呢?连以前的皇帝都没这么奢侈吧? 幸好他们搬到了石盘谷,不然一定会被人议论,甚至遭到嫉妒。 乡下人眼红别人过得好,能颠倒黑白,真可怕。 大家总是把好的东西藏起来,悄悄吃用。 常征看到家人惊讶的表情,坐下后,把一块煎得十全十熟的猹肉夹进自己的碗里。 他用煎牛排的方法,每块猹肉都差不多巴掌大,但他煎的都非常熟。 “美国人也是吃牛肉当饭,所以他们个个都高大。我们以前没条件,所以人均身高才比人家矮。”常征笑着说。 “快来吃吧,多吃点肉才能长得更高,长得更壮。” 家里三个女人其实都没怎么吃肉,也就自己长得高了些,因为她们总是把最好的东西留给常征。 现在,常征决定让她们也好好吃,保证她们营养充足,哪怕不赚钱,也要先保证她们的健康。 吃完后,常征还得去见邱花颜。 他打算试试看,能不能把邱花颜带去县城。 毕竟,要骑车去县城得四十分钟,这是一个难得的恋爱机会。 第36章 欺负我,不理你了 吃过饭后,常征将一个篮子固定在了自行车的后座旁边。 这样一来,水桶可以放进篮子里,并排放下两个水桶,还能再带一个人。 毕竟这是二八大杆的车,前面只有一根横杆,坐起来不太舒服。 另外,坐上去会离自己太近,邱花颜肯定不太能接受。 能坐在后面,已经是需要很大勇气的事情了。 把车整理好后,常征把水桶放进篮子里,准备出发。 昨天他们和周素兰一起钓了三十多斤黄鳝,挑掉了不合格的,最后剩下二十多斤符合收购标准的。 不过今天的黄鳝个头都不大,最大的也就一斤左右,和昨天比,钱可能少了一半。 常征这次没有带常莉,因为现在去学校太早了,毕竟她们学校的早读是七点半开始,去得太早连老师都还没起床。 她一会儿可以和村里的其他孩子一起走,走到学校对她们这些从小干农活长大的孩子来说完全不成问题。 常征骑着车飞快地行驶,二十分钟不到便到了青流村的路口。 果然,邱花颜已经在村口等着了。 她把水桶当做椅子,见到常征的车灯一闪,立马站了起来。 说实话,自己一个人从村子里出来,她心里还是有些怕的。 “等了很久吗?” 常征把车停到邱花颜身边,轻声问道。 “没有,我才刚到一会。”邱花颜微微笑着回应。 今天她表现得比较乖,特意多穿了一件衣服。 这么早,气温确实有些低。 虽然多穿了一件,还是觉得有点凉。 “我写了东西在纸上,你路上小心点。”邱花颜说着,把一张纸递给了常征。 “晚上一个人走路挺害怕的,要不然你跟我一起去?”常征接过纸条,目光一直在关注着邱花颜。 邱花颜愣了一下,有些惊讶地看着常征:“你不会骗我吧,我还以为你什么都不怕呢。” “其实见到你,我的魂都丢了,要不然我也不怕的。” 邱花颜的脸一下子红了,忍不住举起拳头:“你……欺负我,不理你了。” 说完,她把头一别,不再看他。 不过,她心里却是甜甜的,觉得常征说的话既有趣又让人害羞,同时还带着一丝喜悦。 “带着你,我才有灵魂。” “请上车吧,邱花颜同志,你不会让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去县城吧?”常征一边说,一边做了个请的手势。 邱花颜犹豫了一下,然后说:“这是你的早饭,我们得赶紧回来,不能在县城转悠。” 其实她出来时已经跟父母提了,说自己可能会和常征一起去县城。 “好,卖完黄鳝我们就回去。”常征一边答应,一边把邱花颜递来的土豆塞进裤兜。 同时,他笑着补充:“还真巧,我也带了早饭。” 说着,常征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了一块温热的猹肉递给邱花颜。 “这是什么?”邱花颜接过常征递来的猹肉,包着油纸,疑惑地问道。 “煎猹肉,我们今天家里吃这个,你尝尝,我已经吃过了,味道不错。”常征边说边将装着黄鳝的水桶放进篮子里,然后把车垮到背上。 “这么大的块,直接当早饭?” 邱花颜觉得这也太奢侈了吧? “不吃就坏了,浪费掉了。快尝尝。”常征见邱花颜顺利坐上了车,便踩上了踏板。 邱花颜还没吃早饭,犹豫了一下后,终于打开了油纸。 一股香气扑鼻而来,让她的口水不由自主地分泌出来。 “这是你抓的吗?”邱花颜知道常征的父亲曾是个厉害的猎人,而常征也常在学校炫耀自己将来要做最厉害的猎人。 “不是,那天我去山上下捕兽夹时,我的猎犬抓到了一只猹。” “它抓到了一只猹,我抓到了一只豪猪。”常征解释道。 “你还抓了豪猪,真厉害?”邱花颜惊讶地问。 说完,她再也忍不住,咬了一口猹肉。 吃的那一刻,她心里暗暗想着:太香了,只咬一口,尝一下味道就好。 “哎呀……” “怎么了,有问题吗?”常征听到邱花颜的惊呼,立刻减速,关切地问。 “抱歉,实在是你带的猹肉太好吃了,我差点咬到舌头。”邱花颜满脸尴尬地说道。 “那就把它吃完,明天我再给你带其他好吃的。” 常征微笑着说,吃吃喝喝本来就是恋爱的一部分。 有好东西,他想与邱花颜一起分享,让她也尝尝。 邱花颜点了点头,又咬了一口煎猹肉。 这块肉的味道真的太好,吃得比她吃过的任何肉都要美味,好吃到几乎要吞下舌头。 这块肉油不多,肉质鲜嫩多汁,带着一丝甜味。 她一口接一口,根本停不下来。 等到回过神时,最后一口肉已经消失在了嘴里。 她原本还想给自己妹妹留一半的。 “怎么了?” 常征突然停车,邱花颜直接撞到了他的后背。 “嘘,前面有只麂子。” 常征没想到麂子会跑到路上来,它正在草丛里吃着嫩草。 下车后,邱花颜也看到远处有一个黑影。 常征停好车,捡起了一块石头。 他没有带猎枪,只能用石头试试看。 虽然他口袋里有弹弓,但弹弓对麂子并没有什么威胁。 邱花颜也捡了一块石头,想试试。 常征拿着石头试了几下,接着就把石头投了出去。 不过,石头还没砸到,麂子似乎听到了动静,迅速跑开了。 邱花颜也投了块石头,但因为麂子已跑开,结果没能打中。 “真可惜。”常征看着麂子跑上了山坡,消失进密林,遗憾地叹了一口气。 “是啊,那可是麂子,要是打到,值不少钱吧?”邱花颜也感到很遗憾。 “嗯,一张完整的皮就能卖十几块,肉还能卖七八十。整只麂子大概值一百多块,今天错过了一笔小财。” 两人重新上车,继续向县城骑去。 这个小插曲让常征产生了搞一把手枪的想法,毕竟猎枪不好携带,而手枪就方便得多,可以随身带着,遇到什么情况时能立刻用上。 而且现在禁枪的规定还没出台,治安也不算特别好。 有一把枪在手,至少会让自己觉得更安全,等以后禁枪了,随时可以上交。 第37章 你去找人说亲吧 两个人聊着天,没多久就到了县城。 进了县城后,他们直接朝着国营饭店走去,把今天抓到的黄鳝顺利地卖了。 今天邱家运气不错,赚了42块钱,其中有一条两斤重的黄鳝,常征这里卖了28元,比之前少了不少。 今天常征没有像以前一样带着邱花颜到处逛,拿了钱后,他们就在国营饭店附近的小商店买了包烟和火柴,然后就直接送她回家了。 男人,得守信用。 女人最讨厌男人光说不做,尤其是那些口头上说得好听,实际上没有行动的男人。 虽然常征原本是想去买些钢针来做黄鳝钓,但是现在要买只能去百货商店或者供销社, 可这两个地方得等到九点才开门,他又不可能一直待在县城等着。 所以,他决定改天再来买。 回家的路上,常征骑得飞快,直接把邱花颜送回了家。 到了她家时,邱花颜的父亲正坐在门口抽着烟。 “爹……”邱花颜本以为父亲早早就去钓黄鳝了,没想到他还在家里。 “伯父,早上好。”常征笑呵呵地打了个招呼。 “唉……女儿大了,真是留不住啊。”邱世福叹了口气,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你进去吧,我和常征说几句话。” 邱花颜犹豫了一下,提着水桶进了屋。 一进屋,她回头看了常征一眼,心里有点紧张。 “常征,你打算怎么办?对我们家有容,你是打算怎么处理?”邱世福直截了当地问。 “伯父,别见笑,我是想娶有容。可现在我身上只有一百块,离凑齐三转一响还有点距离。”常征认真地回答。 邱世福脸色一变,随即开口:“我们家什么时候提过三转一响的事?那是外面的人胡说的。” “我就一个要求,真的就是要对有容好,实实在在过日子。” “你以前有些不懂事,但最近我也听说了,变得靠谱了。你是个可以依靠的孩子,愿意把赚钱的事和我们家分享,这份心意我们记在心里。” “如果你真想娶有容,就去找人提亲。我们家没有别的要求,怎么嫁,别人家也怎么嫁。” 常征听后激动得几乎跳起来。 “伯父,您,您真这么说的吗?”常征没想到未来的岳父这么爽快。 “这事这么大,我能跟你开玩笑?”邱世福翻了个白眼,语气带着一丝无奈。 “我这就回去找人来提亲,下午就来。” 提亲可不能空手去,得准备些东西,表示诚意。 “直接提亲,不怕你们俩八字不合?”邱世福看着常征那么急切,忍不住笑了。 这些年提亲的人不少,但大多邱世福不怎么看得上,或者直接就觉得不合适。 常征长得高大、英俊,配得上自己的女儿,看着就顺眼多了。 “爸,我和有容肯定是合适的。要不然,那肯定是我不够好,我可以改进。”常征连称呼都改了,恨不得立刻娶回家。 “不要脸……”院子里突然飘出一句话。 “我只要媳妇,不要脸,脸有什么用?爸,您说是不是?” “爸,您抽烟吧。”常征从口袋里拿出今天买的烟,恭敬地递了过去。 他本以为自己得凑够三转一响,没想到幸福竟然来得这么快。 不过他也知道,邱花颜的父亲从来没有提过嫁女儿要三转一响的要求。 那些都是邱亮放出去的传言。 “你这孩子,真没见过比你更厚脸皮的。不过这厚脸皮也能让你占点便宜。”邱世福接过烟,笑了笑。 “邱亮的腿真的有机会治好?”邱世福还是比较在意那个败家儿子。 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丁,邱世福也希望他能早些结婚,尽快传宗接代。 “机会很大,那个老郎中远近闻名,治好了不少有问题的腿。”常征如实回答。 “那行,等我们家攒够钱了,你带那不成器的去看看,成不成就看天意。”邱世福满怀期待地说。 “好,爸您放心,等几天我就带大舅哥去找那位老中医看看。”常征保证道。 过两天他就能把豪猪拉到县城卖,那几天自己还会去钓黄鳝,又能赚点钱。 按照青流村的习俗,彩礼如果是66或者88,自己手里的钱完全够了。 “那行,下午就等你和你家里人过来提亲。”邱世福拍了拍常征的肩膀,算是鼓励了他一番。 “好,我这就回去准备。”常征笑着点头,心情愉悦。 虽然这件事来得突然,但常征一点也不觉得奇怪。 在农村里,结婚本就不复杂。 很多人相亲见面就能定下亲事。 他把钓黄鳝的事告诉邱家,足以证明他的诚意。 否则他完全可以把赚钱的事瞒着,根本没必要让邱花颜知道,更不用主动教邱亮和邱花颜钓黄鳝了。 常征骑着自行车,飞快地朝着县城赶去,但这次不是回家,而是去准备提亲的东西。 正常人家,提亲时得带些猪蹄、冰糖、大米、干果等吉祥物品。 “走吧,别看了。”邱世福看到女儿盯着门口,提醒了一句。 邱花颜脸上一红,赶紧说:“爹,我还小呢……” “小什么小,你妈那个时候你哥都一岁了。你们俩八字我算过了,天作之合,我们家和常家,注定是亲家。” “日子也挑好了,就定在年底。”那天晚上,他和二叔一块算了八字。 邱亮和常欣八字不合,不适合结婚。 但邱花颜和常征是天作之合,结婚对两家都有好处。 现在还没结婚,邱家就已经沾了些便宜,等常征赚了更多的钱,真结了婚,那好处就更多了。 “爹,你也太急了吧……”邱花颜没想到自己父亲竟然连结婚的日子都定好了,真是太“高效”了。 “我急,难道你不急?” “你不急,怎么每天自己饿肚子,也要给你的征哥做土豆?” “……” 第38章 老支书的震惊 “爹……” “我不理你了……” 邱花颜慌忙地提着水桶和钓钩,飞快地跑出了家门。 原来,她悄悄煮土豆给常征的事情,早就被她父亲发现了。 想到常征下午就要带着人上门提亲,邱花颜觉得脸颊和耳朵都开始发烫。 在农村,一旦说了亲,订亲宴一办,基本上就意味着两人的婚事已经定下来了。 剩下的,就只看什么时候过门了。 而且,订了亲之后,两个人的来往就不再需要偷偷摸摸,甚至可以公开了。 即便常征住在邱家,或者邱花颜去常家住,也不会有人议论纷纷了。 “不过,自己的大哥会不会不同意呢?这事儿,爹和大哥商量好了吗?” 邱花颜心里有些担心。她知道邱亮是个非常固执的人,认定了的事很难改变。 所以,她还是有点不安的。 不过她脸皮薄,也不好意思去找邱亮确认。 现在,她甚至都不敢在家里人面前露面。 反正,下午就能知道结果了。 她相信常征不是轻易放弃的人,虽然她也搞不懂常征为什么突然看上了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决定。 而此时,常征已经快速赶到了县城。 他身上只有115块钱,这是他家里所有的积蓄了。 如果彩礼要88块钱,他今天可以花27块钱来买些东西去提亲。 别人提亲通常带一个猪腿,他则准备了两个。 一个16斤的大猪蹄才8块钱,两个他还是能买得起的。 有了这两个大猪腿,提亲的面子也就有了。 剩下的糖和干果这些不值钱的东西,他也买了,比较值钱的就是大米。 一般提亲的都带18斤大米,他这次直接买了66斤。 毕竟大米便宜,66斤才8块钱。 剩下的钱,也够买冰糖和一些干果了。 等到订亲宴的时候,他还会准备更多的东西,让大家看看他对邱花颜的重视。 买好东西后,常征直接带着这些东西往家里赶。 他还得去找老支书,毕竟村里只有他出面最合适。 回到家时,已经是十点多了。 常征没有先找母亲,而是去了村里找老支书。 打听了好久,终于在老支书的菜地里找到了他。 “黄老叔。”常征先打了个招呼。 黄大富看到常征,皱了皱眉,带着些许担忧问道:“你又闯什么祸了,打了谁?” “老叔您说的哪话,我没惹事儿,是有个喜事儿想请您帮忙。”常征边说边掏出一包烟,恭敬地递给黄大富。 提亲,不光得有礼,还得带点红包。 当然,虽然常征今天没钱,但明天卖了黄鳝就有了。 所以,他就用香烟先打个招呼。 红包什么的,反正也是等说完亲再给的。 “啥喜事儿?难道是你要结婚了?”黄大富诧异地看着常征。 常征的年纪,确实到了结婚的年纪了。 “您真是慧眼啊,就是小子我准备成家了,想请您帮忙去说亲。”常征满脸笑容地说。 “城里那个?”黄大富更是惊讶,“你哪来的钱娶城里的姑娘啊?” “不是,是青流村邱家的姑娘。她们家已经同意了,就等我上门提亲了。” “说亲的礼和彩礼我都准备好了,就等您开口,咱这事儿就成了。”常征笑着说道。 想到能和邱花颜订下亲事,常征觉得比中了彩票还高兴。 “你小子哪来的钱?不会干了什么偷鸡摸狗的事吧?”黄大富皱了皱眉,警惕地看着常征。 在他印象中,常征一直是个不务正业的浪荡子。 他不做农活不说,人还特别蛮横,觉得自己是天大的主,谁要是和他过不去,他直接就上门揍人,根本不管对方是谁。 常征愣了一下,卖黄鳝的事他不打算现在就告诉黄大富。 稍微一想,他马上说道:“瞧您说的,我常征虽然有些不靠谱,但偷鸡摸狗的事儿从来不做。” “这钱是我师公给的,他不是回东北了吗,就给了我一笔钱,让我娶个媳妇,安安心心过日子。”常征把赵云飞给推了出来。 作为一个老猎户,手头有点积蓄也很正常吧。 “你这小子真是不知道走了什么运,老赵对你们家真是好。”黄大富羡慕地看着常征。 赵云飞走之前专门找过黄大富,除了告诉大家他要回东北,再也不能帮忙看病针灸,还让他照顾常征。 同时,他还告诉黄大富,他把房子和石盘谷的地契都留给了常征,等常征结婚后再交给他。 所以,常征说的这个理由,黄大富一点都没有怀疑。 “是的,师公的恩情我一定记在心里,等他回来,我一定把他当亲爷爷一样孝顺。”常征心里想着赵云飞能早点回来。 到时候,带着赵云飞和那两个外甥孙女一起搞养殖。 等赵云飞来信了,他会在回信里提一提这个事儿。 “你有这份心就好,老赵没有白疼你。” “说吧,什么时候去提亲,我跟你一块儿去。”说着,黄大富打开了常征递来的香烟,抽了两根出来。 “就下午,已经商量好了。”常征抽出一根烟,点燃后递给黄大富。 “所以,现在就麻烦您和我一起去一趟石盘谷,把东西备齐,礼单也写好。” 黄大富吸了一口烟,扛起锄头说道:“行,我回家换身衣服,一会儿就过去。” 不仅要换衣服,身子得洗干净才行。 “行,那我回去准备午饭,昨天夹了一只猹,正好炒一盘和老叔一起喝几杯。”常征一边说着,一边迈开步伐走向家里。 午饭得准备得好一点,才能招待黄大富。 他不仅是去说亲,还算是自己和邱花颜的媒人。 没有媒人,亲事可就成不了了。 这是他们那儿的规矩,必须得有个媒人才行。 回到石盘谷后,常征开始忙着准备午饭。 从院子里摘了些青菜,他又把米淘洗干净,开始煮饭。 半小时后,换了干净衣服的黄大富准时到了常征家。 刚进门,他就闻到了一股油香味,忍不住吸了吸鼻子。 第39章 这么败家以后日子咋过 “你妈和姐怎么没在家?” 黄大富看到常征一个人在厨房门口忙着用小铁炉炒菜,忍不住好奇地问了一句。 “她们去干活了,过一会儿就回来了。”常征回答了一句,一边轻轻晃动着铁锅。 黄大富看着他的动作,愣了一下,有种说不清的感觉。 毕竟,他见过有人炒菜时会摇锅,而且锅里还有火焰。 这油下得也太多了吧,锅里的菜都快烧着了! 难怪从远处就闻到香味了。 常征没注意到黄大富的表情,依旧在翻炒锅里的猹肉,让它继续在火中翻滚。 油稍微有点多,得煎一煎,不然太油腻了。 如果把黄大富给吃坏了肚子,下午去说亲就麻烦了。 这些猹肉他用地瓜粉腌过,炒出来后裹了一层淀粉,看起来油亮亮的,特别诱人。 “哥,真香啊,你做的是什么呀?”常莉早就闻到香味了,站在门口大声问。 “黄叔,您怎么来了?”常欣也站在常莉身后,看见黄大富站在厨房门口,不禁露出惊讶的神色。 难道弟弟又搞什么事了? 不应该啊。 这几天常征表现得挺懂事的。 “姐,是我请老叔过来的,下午我们去邱家说亲。”常征把炒好的猹肉装到盘子里,解释道。 “说亲?”常欣瞪大了眼睛,显得有些不敢相信。 “邱家不是要求三转一响吗?”后面进来的周素兰一脸疑惑。 “不用,我那老丈人说不要那些讲究,别人家怎么嫁女儿,他就怎么嫁有容,还让我尽快上门说亲。所以我就定了下午去,亲事用的东西我都买好了,就在大厅里。” 听到常征的解释,黄大富这才反应过来,主动开口:“那我去看看。” 他本来是来写礼单的,带着毛笔和墨水,结果一进门就被常征炒的猹肉吸引住了。 这才想起正事来了。 “真的假的,这亲家也太好说话了吧?”周素兰喜笑颜开,连忙朝大厅走去。 “那邱亮同意吗?”常欣还是不太相信,觉得这事太简单,也太突然。 “为什么不同意啊,你弟我这么优秀。”常征有些得意地说道。 他觉得自己那老丈人这么快就提出这个事,肯定是邱亮在背后推的。 大概率是邱亮等不及想治好腿了,如果收了自己家给的彩礼,再加上这几天他们家卖黄鳝赚的钱,足够去市里找那位老中医了。 从常征的角度看,这事也挺合理的。 他和邱花颜定了亲,邱亮也不能不考虑他这个大舅哥的事。 “当然啦,我弟这么优秀,她们邱家肯定巴不得快点把有容嫁过来。”常欣一脸骄傲地说道。 在她眼里,常征简直是无敌的。 她没去大厅,而是兴奋地跑到常征身边,准备帮忙。 中午,黄大富肯定要在这里吃饭,她不想让常征一个人忙活。 同时,她得把早上钓的黄鳝拿进厨房放好。 今天收获不错,两斤以上的黄鳝钓了三条,真是丰收。 这些黄鳝卖了还能赚一笔钱。 订婚后,还得操办订婚宴,费用可不小。 黄大富进了大厅,看到两个大猪腿时,愣了一下。 “阿征,猪腿礼单写一个还是两个?” “两个,好事成双嘛。”常征回了一句,又把最后一点猹肉放进锅里,继续翻炒。 “这孩子……”黄大富本想说浪费,结果觉得不合适,改口道:“挺大方的啊,面子上可得给足了。” 黄大富一手好字,自己参与的亲事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 很多人请他写礼单,事前都得请教一番,再备好礼。 像这样一上来就送两个猪腿的,他只见过两次,这是第三回。 清点了一下,黄大富拿出红纸,开始写礼单。 “东西都挺全的,没想到你办得这么妥当,挺靠谱的。” “素兰啊,你可以放心了,阿征真是越来越懂事了,这种礼数都懂了,不像我家那个不成器的,至今还不肯回来娶媳妇。” 不一会儿,黄大富就把礼单写好了,同时用红纸写了一个“礼”字,准备贴到礼物上。 “开饭了,先吃饭,一会再忙。”常征叫了一声,把最后一道菜上桌。 黄大富进了厨房,香气扑鼻。 他家里条件算是村里数一数二的,七八天也能吃上一回荤菜。 但看到常征家的饭菜,还是忍不住吞了几口口水。 “富叔,下午我们小酌两杯,晚上再喝个痛快。” “对了,礼单上还得加两坛红酒。”常征补充了一句,因为酒还没搬到大厅。 “你们家这日子真好,这两荤四素,比镇长家里吃的都强。”黄大富坐下后,忍不住酸了一句。 赵云飞到底给了多少钱,竟然让常征这么豪气? 这么败家,以后结婚了还能过得下去吗? 不过,菜是真香啊! 特别是猹肉,看着油光发亮,晶莹剔透,真诱人。 “富叔,别客气,多吃点,吃饱了下午说话才有劲。”常征笑着给黄大富倒酒。 酒一喝,拘谨就没了。 “我来尝尝你这手艺,今天看你炒菜那架势,简直像国营饭店的大厨。”黄大富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猹肉。 常莉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始吃了。 因为中午的猹肉比早上的更加诱人,她早就按捺不住了。 “哥,这个猹肉也太好吃了,比早上煎的更好吃,好嫩呀,一口下去还有汁!”常莉忍不住夸了几句。 “好吃就多吃点。”常征温柔一笑,摸了摸常莉的小脑袋,给她盛了一大勺。 “哎呀,这味道真了不起,比镇上国营饭店的大厨做的还要美味。阿征,凭你这手艺,绝对能去国营饭店做大厨!”黄大富被常征的手艺惊呆了。 原来,不光是炒菜的架势让人震撼,味道也相当棒! 有这样的手艺,家里三餐都不用愁。 以后得常常炒点好菜,隔三差五吃点肉。 第40章 就这还很满意? 在黄大富眼中,今天常家吃白米饭,完全是为了招待自己,显然是对自己表示尊重。 当自家酿的红酒一饮而尽,黄大富的拘谨感立马消失,他夹菜的动作也随意多了起来。 这顿酒菜他吃得非常满足,心里不禁冒出了“要是天天都能这样吃”的想法。 “阿征,你能懂事真是件好事。结了婚之后得脚踏实地,争取明年多承包点地,多种点粮食。”黄大富像是叮嘱一般地说。 “是,富叔您说得对,我一定听您的话。”常征顺势应道。 他的心态已经比黄大富年长不少了,自然不会和对方争执什么。 劝你的人,都是为你好,嘴上争个胜负没多大意义,关键还是得看实际行动。 花轿是大家一起抬的,你开心,我也高兴就好。 饭后,大家没有多耽搁,常欣收拾好残局,换上了衣服,常征和常欣各挑了一个担子,便出门了。 常家四口都出来了,唯一不同的是常莉去上学了。 走到青流村还是有点距离的,用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他们才走到村口。 “呦,这不是何书记吗,今天去谁家说亲?”黄大富笑着开口,毕竟他每年都来青流村走亲戚,和不少人都算是熟面孔。 “秦老哥,这位是我们村的常征,今天是去邱世福家说亲的。”黄大富一边说,一边大方地递上一根烟。 “邱家?” “不会吧,这小子竟然能去邱家说亲?邱家可是得三转一响才肯嫁女儿,别去白费力气了,怕是连门都进不去。”老张露出惊讶的神色。 常征穿得并不像有钱人,身后跟着的常欣和周素兰看起来也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怎么可能拿得出三转一响呢? 黄大富的脸色一僵,转头看了一眼常征。 “富叔,您放心,今天一定能把亲事办成。”常征笑了笑,信心满满地说。 黄大富点点头,笑着说道:“那我们就走吧,早点过去,免得耽误了亲家的事情。” 他们一走,后头的议论声也随之响了起来。 “这小子怎么看着有点眼熟,是不是我们隔壁蛟首村的人?那地方比我们村还穷,他竟然也敢去求邱家最美的姑娘,真是笑话!” “是啊,走,我们去看看,估计很快就得被邱家轰出来,到时候可真够丢人的。” “这不是常征嘛,浪荡子一个,就他也敢娶邱家的女儿?我们家儿子在镇上的厂子上班,连人家都不看得起。” “走,走,走,去看看热闹!” 青流村的人纷纷跟上了常征他们,显然都等着看他们被邱家拒绝的笑话。 几分钟后,黄大富站在邱家的门口,心里有些忐忑。 要是被人赶出来,那可就丢大脸了。 他这么多年来说亲,还真没有遇到过这种事。 “终于来了,差点以为你们喝醉了呢。快进来吧。”邱亮穿着一套熨得笔挺的衣服,笑呵呵地迎了上来。 看到邱亮的态度,黄大富不禁松了一口气。 看来,今天大概不至于丢脸了。 “我们没看错吧,邱亮那死瘸子竟然主动让他们进去了?” “太阳今天是不是从西边出来了?怎么可能啊,邱家怎么会把宝贵的摇钱树嫁给蛟首村那种没爹的穷小子呢?” “我真是搞不懂了,家里条件比常征好得多,为什么邱家就看不上我呢?” “不行,我得进去瞧瞧,肯定是常征做了什么坏事,邱家才不得不把女儿嫁给他。” 说着,有人带头冲了进去。 常征把东西挑进大厅后,便放在了那儿。 邱世福和刘清芳立马递上了茶水:“辛苦了,先喝点糖水吧。” 大厅里还有邱花颜的爷爷奶奶,以及几位大伯,场面显得热闹非凡。 大家都在打量着常征,十分好奇邱世福怎么会看上这个蛟首村的穷小子。 常征来之前,他们已经从邱世福那里了解了一些常征的情况。 “阿征,叫爷爷好。”邱亮带着常征逐一认人。 常征拿着烟,一一敬过,然后逐个打招呼。 这一番寒暄过后,大家终于坐下了。 “阿征这孩子,我和阿兰都很满意,八字我们已经合过了,订亲的日子定在三天后,你们那边有问题吗?”邱世福问道。 “没有,越快越好。”周素兰立马说道,心里可急着把这门婚事订下来,否则她就不踏实,生怕看中的儿媳妇飞了。 “行,既然你们没有问题,那我们也快点办,早点订下婚期,挑个好日子迎亲。”刘清芳笑着回应。 “亲家母说得对,我们也是这个意思。花颜是人人争抢的好姑娘,这门亲事要是不尽快定下来,晚上我都睡不着觉。”周素兰笑着拉住刘清芳的手,满脸的喜悦之情。 邱家的人都愣住了,完全没搞懂为什么一直不肯松口的刘清芳,今天怎么突然同意了? “亲家公,这是我们这边的礼单,您看看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尽管提,我们一定尽量满足。”黄大富趁机递上了礼单。 在大厅外,那些围观的人都竖起耳朵,想看看礼单上有没有写“三转一响”。 要是写了,那可麻烦了,到时候没有准备好怎么办?邱家会悔婚吗?要是悔婚,热闹就大了! “阿征很有心,我们这边也很满意,就按上面的办。”邱世福笑着说完,便把礼单递给了父亲。 虽然邱老爷子看不懂,但礼数还是要尽到。 “阿辉,看看礼单上都写了什么?”邱老爷子喊了三儿子,满是好奇。 “除了今天的吉礼外,还写了彩礼八十八,酒席十桌,五桌是订亲,五桌是出嫁。”邱智辉总结道。 结婚那天,男方需要负责五桌酒席,这是青流村的习惯。 至于订亲的五桌,虽说是额外的,但也没什么大不了。 酒席八碗菜,一桌两三块钱就够了。 “就这些吗?”邱老爷子看着儿子,脸上满是疑惑。 “爹,就这些。”邱智辉心里也有点纳闷。 明明说好了没有三转一响就不嫁女儿,怎么现在竟然跟预期的不一样? “亮仔,既然亲家那边也没意见了,你去放鞭炮吧。”邱世福收起礼单,交给了邱亮一个任务。 一响鞭炮,亲事就算成了。 接下来,就是通知亲友,订亲酒要准备了。 第41章 赶紧回来,别咬它 噼啪声大作。 鞭炮刚一炸响,邱家的大门立刻变得红彤彤的。 这个时候,一直躲在屋子里的邱花颜,便能够出现在众人面前了。 今日她特意收拾了一番,衣服上还带着一抹红,看起来格外喜庆。 她的脸颊红扑扑的,衬得人越发妩媚动人。 在常征眼里,这一幕仿佛有些不真实。 他没想到,重生以来不过短短十天,竟然就把第一个心愿给实现了。 他们俩都没有开口,只是互相望着,然后露出甜蜜的笑容。 看起来不需要多说什么,就能明白彼此的心意。 “这对金童玉女啊,我给人牵线说亲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头一次遇到这么俊的两个人,看着比戏里的明星还好看。” 黄大富观察着常征和邱花颜,忍不住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邱家人对此也十分赞同。 常征的长相确实不错,配得上他们家最出彩的闺女。 “爸、妈,还有各位亲戚,大家都还要忙农活,就不再耽搁了,我们现在就先告辞了。这事儿,得赶紧回去跟我爹‘说’上一声。”常征主动换了称呼。 农村里说亲事不会拖得太久,除非两边有什么谈不拢还得扯皮。 “行啊,有容,你送送他们吧。”邱世福为人爽快,也没再多留。 确实,大家都有一大堆活要干,况且常征带来的猪腿还得剁开,分给家人带回家沾沾喜气。 原先邱世福还以为常征只带了一个猪腿,不太好分,结果居然拿了两个过来,这样一来,每户至少能分个两三斤,吃上一顿也能解解馋。 在大厅里等着凑热闹的人,看见常征牵着邱花颜的手走出屋,不少人都气得差点背过气去。 毕竟,邱花颜算是他们心里的一抹白月光,结果却让常征这个穷小子给领走了。 谁知邱花颜并没有拒绝,她也没料到常征胆子这么大,竟当着她家人的面直接抓住了她的手。 不过,他的手暖暖的,感觉还挺舒服。 周素兰和常欣跟邱家人一一道别,出了门后,脸上的笑容就没停过。 就在他们走出不远时,常征拿出一枚蛟骨吊坠,轻轻给邱花颜戴在脖颈上。 “这是我家世代流传下来的宝物,如果哪天你发现它有些奇特之处,可千万别透露给旁人。” 邱花颜点点头,心里甜甜的,像是喝了蜜。 “今天真的跟做梦似的,没想到我能这么快就把你娶进门。” 被常征这样炽热的注视着,邱花颜心里像是要化掉。 “明天一大早在家等着我,我去接你。” “进去吧,就不用专门送我们出村了,我舍不得你多走那些路。”常征轻声说道。 邱花颜微微点了点头,柔声道:“好,我听你的。” 常征他们没有再多耽搁,因为还得去给他父亲的衣冠冢报个喜。 “三天后,等订婚仪式正式办完,我们再来一趟拜祭。” 等回到蛟首村时,已经临近下午三点多了,周素兰和常欣就没跑到蛟田村去钓黄鳝,改在自家村子里转转。 而常征则背上那杆枪,又带着狗,一路小跑进山里。 因为之前布下的夹子还没收走,他必须过去看一眼。 临走时,周素兰特地叮嘱他带好头灯,万一下山晚了还能借着光亮。 那些被砍过柴的山地倒是没什么危险,那里连青草都不多,连老鼠都很少见,自然也没几种野生动物蹿过。 原本正常走路得花上一个小时多,常征一路跑却只用了半个钟头,轻松到达了目的地。 “现在我的耐力好得惊人,这一口气跑过来居然不觉得累。结婚后,也不知媳妇能不能承受得了……” 体力和耐力提高了很多,以后上山就方便不少。 因为山路都离家远,单来回就得耗费不少时间。 有的山里打猎,一趟下来得走一天,哪还有时间狩猎? 所以想打野物,往往得在山里住上几天,这样风险又随之增大。 他父亲过去打猎,短则一两天,长则三五天,都不稀奇。 快靠近那些放捕兽夹的地方时,常征把子弹推进了枪膛,时刻准备着射击。 他还是盼着能够夹到大家伙,毕竟接下来花钱的地方多着呢。 一路上,他都留意着动静,直到看到第一个夹子时,脸色不由抽了抽。 “一个都没触发?不会这么背吧?” 常征看到自己在第一处放下的三个捕兽夹全都没被动过,似乎没有任何猎物经过。 毕竟,他不觉得那些野生动物能接二连三地躲过夹子,除非真成了精。 没能逮到东西,常征也只好继续朝前走,去第二处查看。 前面这三个夹子暂且留在原处,说不定改天就抓到什么了,反正也没被别人顺走,先放在那儿也省事。 走到半路,大龙突然猛地加速。 常征心中一动,感觉这回应该有收获。 很快,他就发现远处有只野物正在拼命扑腾。 “大龙,别往上扑,赶紧回来。” 常征见大龙想冲上去咬,一下子喊住了它。 大龙听到呼唤后顿住脚步,伸着舌头,尾巴摇了几下,转身跑回主人身边。 “别咬它”它没必然能听懂,但听“回来”这指令还是行的。 只见一只肥硕的猹子,被捕兽夹死死钳住正乱嚎,一边发出尖锐的声音,一边对着常征示警,想逼他别靠近。 “瞧着这身子,像是快生崽了?” 常征有些欣喜,当即拿下背篓,准备像上次擒住那只豪猪那样,用同样的法子来抓它。 他一靠近,那只猹子就越发焦虑,疯狂挣扎,恨不得把腿扯断逃走。 第42章 又捕获了一只老鳖 将背篓朝猹子身上一盖,连续几次就把它扣在了背篓之中。 接着,他抓住猹子那条被捕兽夹夹住的腿,立刻施展了亲密之力。 那原本使劲扑腾的猹子逐渐安稳下来,不再拼命挣脱。 常征松开按住背篓的手,开始把捕兽夹往外掰,准备把它受伤的那条腿拽出来。 捕兽夹稍微被撑开后,常征就把那条腿给抽了出来。 这捕兽夹的劲道不算大,专门针对这种体型较小的野物。 要是力度太大,直接把腿夹断了,它反倒会跑掉。 常征把背篓掀开,准备把猹子的四条腿都绑起来,好放进背篓里带回家。 活猹子可比死的更能卖个好价。 何况这只猹明显有孕在身,肚子里怀着崽,看着就快要生了。 常征原本就想试着养些动物,猹子也能尝试饲养,万一搞成功了,就能赚上一笔。 因为常征用了亲密之力,这只猹子既没逃也没对他有所攻击。 他拿出带来的绳子把猹子的四肢都捆上,然后又折来一根树枝,固定住它受伤的那条腿,免得它挣扎间再闹出意外。 捕兽夹上已经沾了血,不能继续放在这个地方,不然其他动物看了会起疑。 他感应了一下周围,确认没有别的野物活动。 在附近略微转了转,常征就决定下山。 他清楚如果回家太晚,母亲和大姐肯定会焦虑担心。 最好赶在她们回来之前就到家里,日后她们才更放心自己进山,相信自己有分寸。 上山的时候小跑,下山同样也是一溜儿小跑。 他体能好,耐力强,就是这么随性。 跑山非常消耗体力,尤其是往上攀爬,下山还勉强轻松些。 只可惜当下没有什么马拉松比赛能赚大钱,否则也能学那些黑人选手当职业跑者,赚得盆满钵满。 常征自觉自己完全能超越那些职业选手,毕竟他等于是在开挂。 可真要有那机会,他也未必会去,因为他深知低调为妙。 凡是打枪都是先瞄那出头鸟,太过招摇迟早会被盯上。 他前世的经历已经让他对炫耀毫无兴趣。 再怎么装得像,到头来都是假的。 他一路狂奔回石盘谷,只是微微出了点汗。 到家后,常征发现常莉早回来了,正端坐在厅口写作业。 “哥,你回来啦?要不要喝口水?我这儿烧了开水。”常莉关切地问。 “我不渴,先不用。”说罢,常征把背篓放下,将里面那只母猹给拎了出来。 “哥,你又抓到猹啦?这只还挺肥嘞。”常莉放下笔就跑过来,眼里尽是对他的崇拜。 常征解开绳子,然后把母猹关进了豪猪住的猪圈。 豪猪见猹子突然进来,吓得一激灵,赶忙缩到角落里。 常征进屋拿了几块地瓜,这些地瓜是赵云飞留下的,多数已经发芽。 院子里原本就种了不少地瓜,毕竟赵云飞没什么别的田地,只能在院子里种土豆和地瓜,想种水稻也没条件。 豪猪看见常征丢进来的地瓜,立刻凑过来开始啃。 实际上,这种喂法挺奢侈的,许多人自己都不够吃地瓜,常征却用它来喂豪猪。 要是有人知道了,肯定会骂他败家,骂他浪费粮食。 “你先乖乖写作业,我去煮饭。”常征揉了揉常莉的头,转身就去准备做晚饭。 “哥,你啥时候把嫂子娶回来啊?”常莉忍不住问道。 “三天后我和你嫂子就正式定亲,定完亲以后就能请人挑日子了。” 结婚这事要根据两个人的生辰八字来选吉时,各地都有这样的传统,常征当然也得遵循。 “太好了!我能去吗?”常莉兴冲冲地问。 对孩子而言,去吃喜酒是件开心事,能吃到好多好东西,还有喜蛋和喜糖,还能看漂亮的新娘子。 就算是再害羞的孩子,也拦不住对婚宴上美食的向往,只怕家里人不带自己去。 “当然能,你到时候还得穿新衣服去呢。明天哥就给你买新衣。”说完,常征还轻轻刮了下常莉的鼻子。 一听说能买新衣服,常莉更高兴了。 不过她没继续撒娇,而是老老实实去把作业做完,再去帮常征的忙。 常征走到水潭,把最后剩的猹肉拿回来,今晚必须都吃掉,不然就会坏。 他刚开始下锅不久,周素兰和常欣就说笑着回来了。 常征和邱花颜能顺利定亲,也算是圆了她们最大的愿望。 “怎么样?下午钓到了多少东西?”常征瞅见她们笑容满面,还以为收获特别丰盛。 “差不多六斤多,但大部分都是小黄鳝,可以留给那两只猎犬当狗粮。” “不过娘还抓到了一只十几斤重的老鳖,估计能卖不少钱呢?”常欣笑着报告。 “这应该能卖个十来块。”常征笑笑,没想到他娘这么能干。 老鳖这种东西也挺容易养,程建峰暂时不吃的话,可以先养着,等以后想吃再宰。 “姐,今晚量一下你们的三围和身高,明天我去县城给你们买衣服,订亲那天要穿。”常征提醒道。 一只大老鳖再加上那堆黄鳝,卖的钱绝对够买新衣服了。 不仅要给家里女人买,也得给邱花颜弄一身喜服,到时好穿着定亲。 成亲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了,常征想着晚上再去找点黄鳝,争取明天卖个上百块。 “行,大家好些年都没添过新衣裳了。订亲是大日子,的确要穿得体面点,免得给人小瞧。”周素兰难得表现得大方。 她白天去青流村说亲时,听到那些人东一句西一句,也觉得不能再过分抠门了。 如今一天能挣好几十,也让周素兰底气十足。 毕竟那些在城里干活的人,一个月也就三四十块的工资。 而他们家几乎人人都有这样的收入,有时一天顶人家一个月。 靠这收入,给全家人置办一套新行头并不过分吧? “别只顾我们,你明天早上也带上有容给她置办一身,顺便看看能不能买些发簪、头饰啥的,别让有容亏着。”周素兰贴心地提醒道。 第43章 做梦可没这么逼真 常征听到后点点头,带着笑意道:“看来我不用再担心你们之间的婆媳相处了,看样子能和睦相处得很好。” “你这孩子,说的啥话呢?儿媳可是咱家的心头宝,娘怎么会欺负人家?”周素兰瞪了常征一眼。 这些天,常征变得愈发懂事,家里的钱袋子也慢慢鼓了起来,让周素兰的心情跟着变得明朗。 “对呀,将来有容嫁进来,咱俩肯定站同一条阵线。要是你想欺负她,做姐姐的可不会轻饶你。”常欣立马发表意见,替还没进门的邱花颜撑腰。 一家人就这么其乐融融地聊着天,这就是常征这辈子最想要的家庭氛围,也是他想守护的温暖。 由于周素兰和常欣都穿了雨靴,回来后只要冲冲鞋底,再洗把脸、洗个手就行了。 等她们洗好,常征这边也正好把菜炒完。 米饭在中午时就煮过了,现在只需要回锅蒸一下就能端上桌。 今天的晚饭同样丰盛:三菜一汤,一道素菜,两道荤菜,再配上一碗蛋花汤。 “每天都吃这么好,感觉有点像在做梦。”看着桌上热气腾腾的菜肴,周素兰忍不住感慨。 “谁说不是呢?我也常觉得现在过的日子像在梦里,怕一睁眼就啥都没了。”说着,常欣瞥了一眼自家弟弟。 如今的常征,和桌上的饭菜一样,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哪是什么梦啊?我今天早上还摔了一跤,屁股疼得厉害呢。”常莉一脸无辜地接口。 “对呀,这不是幻想,这就是咱们实实在在的日子。再过一段时间,日子会越来越好。”常征自信满满地说。 现在虽说一日三餐能吃得不错,可他心中向往的生活还在更远处。 吃完晚饭后,常欣就主动收拾残局。 常征并没立刻去钓黄鳝,因为他要是走了,周素兰和常欣肯定也跟着。他想等她们休息了,再偷偷出门。 “大龙,大奔,都过来。” 天色尚早,常征想先训练一下这两只猎犬。 主要是训练大龙,让它明白自己是头犬的身份。 而大奔嘛,顺带也让它跟着学学,算是给它肚子里的小崽子提前培养培养。 主要练一些最基础的指令,毕竟常征和大龙相处的时间短,需要让它熟悉他的指令、口哨和声音。 狗子们动作对了,就赏几条黄鳝给它们吃。 练了一个小时才停下来,这时候常欣她们刚好都洗澡完毕了。 家里没有自来水,洗澡是有点麻烦。可眼下的好处就是,大家都戴着蛟骨,寒暑不侵,就算用冷水冲,也不会像普通情况下那么刺骨。 等她们回屋,常征也打来水简单冲洗了一下。 回房后,常征翻出那些针灸书开始自学。 上辈子他就把穴位记得七七八八,昨晚翻看过一次后,更印象深刻。 他发现自己的记忆力和理解力像是被蛟珠强化了。 如果将来他想做个学霸,估计也不是多大的难事。 有机会的话,他打算多学点知识和本事。 毕竟人活一世,要让生活充满新鲜感,就得不断接触新的领域。 一不留神,常征已经把一本医书翻完了。 瞄了眼时间,晚上十点多快十一点了。 他尝试用自身的感知能力,想测测能不能捕捉到屋里其他人的状态。 以前他没试过对人使用这个本事。 “还真行,看样子她们都睡着了。”常征嘴角浮现一丝笑意。 如果将这能力用来干坏事,估计也相当省事,因为能清清楚楚地感应到对方的状况与动作。 常征轻手轻脚地出了房间,提起水桶。 带了一把手电筒,并且在房门口留了张纸条,写着自己去钓黄鳝,免得家人起床见不到人,到处找他。 大龙也一路跟来。常征想了想,反正带着猎枪,干脆就带着大龙。至于家里,有大奔足够了,真碰上什么小偷,母亲房里还有土铳防身。 出了石盘谷,常征就直奔蛟田村而去。 夜里异常安静,看不到别人走动。 蛟田村的人夜里一般不捕黄鳝泥鳅,他们村有个古怪的规矩,不碰水里东西,说是祖训。 别说黄鳝泥鳅了,连鱼都不抓。 如此一来,他们村子的黄鳝泥鳅都长得特别大,毕竟没人捕捉。 对于常征,这里就像个宝藏。 蛟田村的人口是蛟首村的三倍,农田面积相应也更大。 随便一条田埂,常征一感知就发现这里的黄鳝数量虽然不多,却都挺粗壮。 稻田里的资源有限,能留下来的鳝都是强者。 鳝鱼越大越狡猾,也更难下手,洞更深更复杂。 “看来还得靠钓钩,早知道就带上了。”常征原本以为能空手抓,结果真是打脸了。 只要是活物,单纯徒手抓真不容易。 除非用电或毒,但这两样常征都没有,而且那种做法会伤根绝种,他肯定不会那么干。 他的亲密之力要接触动物才起作用,没法隔空让它们自己跑到面前。 只带了一个钓钩,效率自然不算高。 不过既然来了,就没打算跑回去拿。 他的优势在于,可以专门挑个头大的下手。 半斤以下的他懒得钓,靠大鳝的单价挣钱就行了。 看着桶里一条条黄鳝增多,常征心里更兴奋。 他钓的不是黄鳝,而是一张张钞票。 最后钓到五十几条,常征便决定收竿,毕竟还想赶在天亮前回去。 到家时正好凌晨五点。 常欣还没起,家里安安静静。 他把新钓的黄鳝和昨天母亲、姐姐搞来的黄鳝合并到一起,然后才去准备早饭。 昨晚上剩下的饭还不少,他打算拿来炒饭。 去鸡窝看了看,发现里头有三个鸡蛋。 赵云飞家里养着三只母鸡,平常也会给老母鸡喂些黄鳝、泥鳅。 这样产的鸡蛋又大又圆,蛋黄的颜色更深,吃起来也香。 所以黄鳝还真是个好东西,不仅能用来做鸡鸭饲料,也能给狗子补充营养,非常有价值。 如果有机会,常征也想试着养一批。 第44章 媳妇对小姨子格外关怀 锅烧到发烫,淋油。 接着将打散的鸡蛋倒进锅里,伴随‘滋滋滋’的声响,心里顿时舒畅了许多。 人这一生不过就两样,一日三餐。 老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估计并非随口胡诌。 咱们中华料理之多,恰恰体现了大家对饮食的青睐与敬畏。 即便是最普通的大米,当主食也能变化出数不胜数的花式。 比如米糕、米粉、糍粑、汤圆、米饼、锅巴、米豆腐、米花糖、蛋炒饭…… 随口一说,就能罗列十来样。 鸡蛋在炙热之下立刻鼓起,逐渐变得金黄诱人,香味扑鼻而来。 “土鸡蛋,果然更香。” “那些狗屁专家就会念叨营养没差,倒是不提风味和口感有没有区别啊。”想到某些事情,常征忍不住嘟囔了一句。 农村散养出来的食材就是不一样,自家喂的猪肉吃着就是比大规模养殖的更醇香。 自家田里出的蔬菜同理,由于养殖和生长周期都拖得更久,所以沉淀下来的营养也更足。 又翻动了几下后,常征把留着的米饭倒进锅里。 这道蛋炒饭虽算不上多复杂,但散发出来的香味却很馋人。 “阿征,你在鼓捣啥东西呀,好香啊.“常欣一边梳着头发,一边从大厅走了出来。 “蛋炒饭,马上就能端上了。姐,你跟娘以后多赖会儿床,没必要这么早就起,天没亮去钓黄鳝也看不清啊。”常征肉柔声道。 “这么多年都这样了,慢慢改过来吧。娘还在睡,我就没喊她。”常欣也清楚常征讲得对,太早去的话就只能拿着手电摸黑。 今儿只有她一个人起得早,周素兰还在床上没动。 “你肯慢慢调整就好。”常征心里颇为不舍地开口。 毕竟休息真的很关键,关乎着日后的健康和寿命。 “我们也想偷闲,只是从前不太有那个机会和条件。”常欣小小抱怨了一句,这才去洗漱。 热炒出来的饭格外飘香,常征给自己和常欣每人盛了一碗。 常征慢条斯理地吃完后便匆匆出门,此时将近六点钟,是时候去接邱花颜。 接下来也没必要太早赶过去,让她多享受片刻睡眠。 先前顾忌别人看见会闲言碎语,但眼下他们就要订婚了,自然不用过多顾虑,大大方方去接也没关系。 当常征赶到青流村时,邱花颜正坐在家门前,面容尽是焦急。 “小盈,你说姐夫是不是被啥事绊住了,怎么到现在还没见人?” 呼噜噜。 邱盈缩在藤椅上睡得正香,压根没法回答她姐的话。 根子在于邱花颜起得过于早,吵得跟她同床的小盈也被折腾醒了。 邱盈又不敢单独睡觉,于是就只好跟着邱花颜一起下来。 一扭头看见那模样,邱花颜赶紧脱下自己的外套给邱盈盖好。 这时候若是感冒发热,可就麻烦大了。 “真是奇怪,今天咋就一点冷意都没感到?” 她当然不明白,自己脖子上挂着的那段蛟骨正在发挥作用。 怀里装满对常征的担忧,邱花颜不住地踱步。 她特别想跑去路口探个究竟,可又记起常征让她留在家中,万一他见到自己去了还要不快呢。 她有些讨好型的性格,不过在这年代的女人身上,这并不罕见。 毕竟她们从小就被各类观念深深灌输。 忽然,远方响起了‘叮铃’的脆响。 邱花颜眼睛一亮,立即跑向声源。 这会儿天色微亮,不用灯也能看清前方的路。 等瞧见常征推着自行车过来,她才渐渐慢了下来。 “叫你操心了哈,明儿我会晚点来,你别天不亮就爬起来,多眯一会儿。”常征走到邱花颜面前,关切地说道。 “反正咱们不久就要订婚,也没必要再怕人家嚼舌根了。” 邱花颜面颊发烫,只轻轻颔首。 其实昨夜她没太睡得着,毕竟所有事情来得太仓促。 她完全没料到,自己居然要出嫁,而且对象还是那个她暗暗珍藏在心中的男人。 在这个时代,农村女性要想嫁给心上人并不简单。 毕竟婚姻通常是父母说了算,能自己做主的姑娘少之又少。 只要父母点头,这亲事便成定局;若是父母不同意,你说再多也白搭。 “肚子饿没?我煮了喷香的米饭,还炖了些猪肉。”邱花颜上了常征的车,巴不得早点回家,好给他盛饭。 “我已经吃过了,早晨我做了蛋炒饭。”常征内心暖洋洋地应道。 被心爱之人如此照顾,幸福竟能翻倍。 情爱,果然是一种很难说得清的奥妙。 车子一进院子,正好见到楚凝在那儿揉着眼睛。 “姐夫!” 邱盈对常征的印象一直不错,毕竟他不仅相貌帅气,还曾给她买过人生中第一串冰糖葫芦。 而且,她能再次踏进校园,也多亏了这位英俊的姐夫。 要是换作别人,她可没这般高兴。 “小盈,早上好啊。”常征浅浅一笑,把车子稳住。听到那声甜滋滋的“姐夫”,他心里想着今天无论如何都得给邱盈添件新衣。 她的体型跟常莉差不了多少,买件同码的就差不多合身了。 “你俩先去吃早饭吧。”常征明白邱花颜绝对还没进食。 “我已经吃饱了,现在就能走。”邱花颜带着微笑答道。 她父母昨晚就嘱咐了,让她早起给常征备好饭,免得他饿着跑县城。 俗话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没有长辈的首肯,她还真不好随便多做常征那份,既然父母开口了,她就理所当然地给他留了饭。 “可不能糊弄我啊。”常征留意了一下邱花颜的神色。 “真吃过了,不信问问小盈,她也陪我一起吃了。” “咸菜炖肉特别香,你确定不要再来点?” “是啊,姐夫,那肉真的好香好甜!白米饭更是越嚼越好吃,姐夫,你就多来几口嘛。”邱盈回味无穷地说。 “算啦,我已经很饱了,真塞不下了。”常征深受感动地回应道。 不仅有媳妇的关怀,还有小姨子的体贴,这日子过得也太惬意了。 于是,邱花颜把昨天家里钓到的黄鳝装好,放进常征车上的篓子,然后就坐上他的车。 “阿凝,等会儿跟爸妈说声,我跟你姐今天会晚些回来,得在县里买点东西。”常征还不忘叮嘱一句。 不然,要是邱花颜回来晚了,她的父母恐怕会着急。 第45章 盯紧黄鳝赚钱的好处 邱花颜清楚,常征一定想采购一些两天后订婚用的物品,于是她对常征开口:“娘昨儿夜里还塞给我十块钱,叫我买点喜布,顺便做两套衣服。” 常征没料到丈母娘如此慷慨,居然掏出十块钱让邱花颜准备嫁妆。 这笔钱,多半是从那礼金里抽出来的。 说到底,邱家和他家差不了多少,家里的钱早就被儿子折腾光了,哪还有什么大额存款。 能够没负债,都算不赖了。 既然丈母娘和老丈人都这样上心,常征自然不会阻拦。 邱家要邱花颜做的是出嫁时的礼服,而自己依然能给她置办些平日里的穿着。 如今邱家人都有了收入,心气儿变了也再正常不过。 “征哥,我爹还想要二十个鱼钩,让你帮忙做一下。”邱花颜略带忐忑地说。 尽管邱亮觉得自己能做,可家里少了把尖嘴钳,于是邱世福才想请常征出手。 毕竟已经订了亲,差不多就算是一家人了。 “没问题,等会儿咱们就去买材料,我家也要多做一些,毕竟鱼钩也容易损坏。”常征爽快地答应,这点事不费事,也花不了几个钱。 “多谢你,征哥。要不是你,小盈也回不去学校,我哥也不可能重新振作。”邱花颜小心翼翼地把头靠了上去,贴在常征的背上。 她明白,眼前这个载着自己前行的男人,才是今生最可靠的依托。 如今的常征让她十分踏实,她坚信只要他能一直这样,以后日子必然越来越红火,也越来越宽裕。 常征感受到她依偎过来,心头立刻泛起了甜意。 “咱们以后一定会越过越好,离咱们想要的日子越来越近。”常征无比笃定地说。 “嗯,我相信你。”邱花颜柔声回应。 老实讲,邱花颜这样的举止还是让常征有些惊讶。 他原先还以为她会比较腼腆,尤其会格外收敛。 结果,却没想到她还算大胆。 上一世里,常征并不熟悉她,只是从大姐和母亲的只言片语中了解她的状况。 知道她做事爽快,干净利落,不卑不亢,还有主见,一旦认定的事就很难被劝阻。 否则,上辈子常征进了牢子后,她也不会自愿住进常家,去替他照料母亲与妹妹。 事实上,此刻的邱花颜也紧张极了,只觉得心跳得厉害,仿佛要跃出胸口般。 见常征并未回避,也没说任何不妥,她的心这才慢慢安稳下来。 只不过,她的脸依旧热得像醉酒一样,久久没能退去,就连耳根都烧得通红。 两人都没再交谈,常征专注地蹬着车,邱花颜则双手抱住他的腰,轻轻倚在他背上。 不知不觉间,他们已经抵达了县城。 踏进城里后,邱花颜赶紧坐直,觉得不好意思继续紧贴着。 毕竟她依旧端着拘谨,不敢在众目睽睽中与常征显得太过亲密。 常征径直往国营饭店而去,打算瞧瞧那几桶黄鳝和那只老鳖能值多少。 清早时分,程老板多半还没到。 常征碰见了这家国营饭店的经理,正巧一早也有人来给饭店送货。 也有人送了黄鳝,但饭店这边并没有要他们的货。 而在常征前头的人拎了两个水桶,一桶是鲫鱼,另一桶是黄鳝和黄骨鱼。 他卖了鲫鱼和黄骨鱼,可黄鳝却没卖出去,虽说那黄鳝个头也不少于三两。 “孙经理,我这黄鳝可都有三两左右啊,您怎么就不收呢?” 孙经理抬头扫了他一眼,然后冲着常征道:“小常兄弟,把你的黄鳝给他看看,让他明白自己差在哪儿。” 常征掀开盖子,里面全是个头相当夸张的大黄鳝。 那人一瞧,顿时倒吸凉气,满脸惊奇地打量了常征一眼。 “你这黄鳝是打哪儿捞来的,这尺寸未免太夸张了吧?” 常征微微一笑,说道:“这是行当机密,可不能随便泄露。” 毕竟县城的需求量有限,要是别人也逮到这么大个的黄鳝,他还怎么做这个生意。 “嘿,今儿这些比昨天还要壮,真是馋人。这么大的黄鳝,吃着真带劲啊。”孙经理深谙黄鳝的美味。 最近,他媳妇儿没少夸他。 所以,他天天盼着常征再送黄鳝过来,这样他也能顺便捞点好处。 因此,当他见到那条两斤多的黄鳝时,双眼都放光。 当然,这样的极品与他无缘,只有领导级别的人才有资格尝鲜。 “昨儿运气好,碰上了大鳝窝。”常征打了个哈哈,拎着桶跟着进去称重。 孙经理同样跟了进去,因为这种巨型黄鳝是程建峰特别要的,一般饭店也不会收这种货。 所有的东西称完后,常征拿到了108块钱,让孙经理忍不住倒吸凉气。 这笔收入,抵得上他两月的薪水。 虽说还有那只老鳖在内,可这收益也依旧让他十分羡慕。 “对了,程老板让我带个话,说明儿你把那只豪猪弄过来。”孙经理又提醒了一句。 想到常征明天又能进账一大笔,他心里也有点儿激动。 他摸出烟盒,递给常征一根。 这会儿邱家送来的黄鳝还没称完,正继续忙着。 “兄弟啊,你这捉黄鳝的本事能不能教教人?” “我那不争气的弟弟成天无所事事,也想试试赚点零头糊个口。” 孙经理这么说,常征一点儿也不惊讶,他心想这人倒能忍,这么多天才来跟自己探口风。 常征点燃烟,吸了一口,这才慢悠悠地开口:“我倒是能教您兄弟这门道,可您也清楚,咱县里就这点市场,能消化的量就那么些……” 虽说县里就这家国营饭店,但镇里不止这一处,隔壁县也还有饭店。 常征相信,孙经理肯定做过一番考虑。 或许这几天他就在暗地里跑销路。 果然,常征的话还没讲完,孙经理就迫不及待地插口。 “你不用操心这个,我可以让那小子带去邻县卖。那边的领导之前在咱这里吃过,也念念不忘,还专门托人问过我呢。”孙经理笑盈盈地说。 “我不会让你白白传授,之后要收山货,我都会先找你,甚至可以让你做独家供应。” 第46章 郑经理的许诺 听到可以独家代理的这个消息,常征立马就神色一亮。 若真能拿到独家供货的好处,那肯定能赚到钱,而且还特别稳定。 除此之外,还能拉近他和这位郑经理的关系。 黄鳝勾其实很好做,而且也不是常征独家创造。 老百姓的聪明劲儿可不能小瞧,只要有足够的利益驱动,人人都会动脑筋,自然而然就能想出各种增产的招数。 常征做的这个黄鳝勾就是他们那儿流行的,至于最早是谁弄出来的,说不准,反正后来周边村子的人都会。 他现在只是占了些先机,一旦别人发现黄鳝能卖上高价,就肯定会一窝蜂地跟进。 跟风,是大家很擅长的事,也往往是轻松成功的捷径。 “郑经理,我今天还有点别的事要忙。明天,明天您让您弟弟来这儿等我,我手把手教他,可以吧?”常征打算拖到明天。 主要是他准备明天碰程建峰,瞧瞧那位据说挺有本事的朋友究竟什么情况。 “别总叫我经理,你多客气了,我叫郑庆文。”说话间,郑庆文高兴地拍了拍常征的肩。 “郑哥,咱国营饭店还要不要野味?我能找门路搞点来。”常征干脆顺着话头称呼了声郑哥,想拉近彼此关系。 “要啊,各种野味都行,不过必须得新鲜。只要是新鲜的,咱这里都收。如果还能活着拿过来,那就更好了。” “我这儿用不完,可以送到市里,那边需求也大。只要有稳定供给,那肯定能挣到钱。”郑庆文很爽气地给出了保证。 常征咧嘴笑了,有了郑庆文这句话,他就相当于把国营饭店的路子疏通了。 再说他现在也就是单打独斗,搞不来多少野味,完全不必担心供过于求。 除非他跑去外头收购,再倒手卖给国营饭店。 当然,这种规模更大的事儿,轮不到他这个普通小老百姓,眼前的郑庆文才有那个资格。 “有郑哥你撑腰我就踏实了,明儿一定让你弟弟学会抓黄鳝的诀窍。”常征也应承道。 说完,邱家的那桶黄鳝也称重完毕,卖了39块钱,算是不错的进项。 别忘了,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未必能拿到这么多。 拿到钱后,常征向郑庆文道过谢,就提着水桶走出来。 此时,邱花颜还在外面盯着自行车,怕被人顺手牵走。 她瞧见常征出门,也没追问黄鳝卖了多少钱,毕竟周围人多,万一被不怀好意的人听了去就糟。 “走吧,我先去挑几身衣服。”常征把水桶放竹筐里,直接跨上车。 邱花颜便坐到后座,和常征一块儿去了国营百货。 口袋里揣着108块钱,常征心里底气十足。 眼下衣服一件也就几块钱,贵些的顶多十来块。 他把车寄存好后,就带着邱花颜往成衣区走。 这里还挺热闹,不少妇女在这儿选衣服。 常征对这儿很熟悉,因为先前带郑梅来过几回。 在挂衣架上,常征看中了一件红衬衫,目光顿时亮了。 这衬衫,他对它印象极深。 上辈子打架前,他给郑梅买过一件相似的,还另外配了条黑色长裙。 这件衣裳可来头不小。 是83年春晚时刘晓庆在港岛买回的,春晚一播,全国火热,大家都把它叫“晓庆衫”,各厂子纷纷仿做。 “服务员,那件晓庆衫给我对象来一件,再加条黑色裙子。”常征显得很爽快。 “不,不用。”邱花颜赶紧摆手,“不是说给咱妈、大姐、小姑子买衣服的吗?” “你当然也得买,等订婚时穿,既喜庆又合适。而且你身材好,肯定特好看。”常征笑盈盈地说。 “听话,先试试看。”说着,他还轻轻刮了下邱花颜的鼻尖。 邱花颜脸顿时红了,心跳一下子加速。 一是害羞,二是觉得开心。 刚进来时,她就被那件“晓庆衫”吸引了,不仅因为它挂得显眼,更是因为确实好看。 服务员带着笑容拿着尺子上前,艳羡地说道:“你男朋友对你真好呀,这晓庆衫特别流行,很多县城姑娘都眼巴巴想要呢。” “再说你们马上就订婚了,一辈子就这么一次,多值得纪念。这款衣服质量好,放到老了拿出来还能回味那会儿的甜蜜。” 常征看了眼售货员,心道这小嘴也太会说。 原本还犹豫的邱花颜,被这么一劝说,也点头同意了。 这会儿,售货员量好她的尺寸,去找对应的码数。 几分钟后,售货员把衬衫和裙子一起递给邱花颜。 “去试试吧,要是真挺贵,咱也不买。”常征温声说。 听了这番话,邱花颜才拿起衣服进了换衣间。 “我对象这套要多少钱?” 常征直接问,他可不止买这一件。 “衬衫10块,裙子4块,别的票都不用。”售货员小声嘀咕,仿佛怕邱花颜听见。 “那件连衣裙多少钱?”常征看见一款基于晓庆衫改的长袖连衣裙,感觉挺适合他大姐。 “您眼光不错,这可是新款,8块一件。” “还有别的颜色吗?”常征琢磨自己妈穿红色有点太艳,也不符合她的喜好。 “有鹅黄色的碎花布,9块钱。”售货员报出了价。 成衣确实价格高,自己去买布料会便宜,但人工费也是一笔,再加上做出来未必有成衣这么好看。 “行,就这个码。”常征拿出常欣写好的尺码,给他妈和大姐各拿了一件。 接着,常征又挑了两件一样式的小号连衣裙,一件5块。 连衣裙和上下分开买的相比,既便宜又省事,但也特别挑人。 要是身材一般,颜值也不够,穿上就会显得土气。 不过常家人颜值和个子都不错,穿起来相当合适。 第47章 还没看尽兴 当她正挑选衣物时,邱花颜穿着那件晓庆衫,从更衣室里迈步走出。 当她现身之际,常征像是预感到了动静,立马把头扭了过去。 紧接着,他瞬间目睹了一幕令人心动的景象。 邱花颜好像一位来自未来的潮流美人,惊艳得让常征心神一颤。 那位售货员忍不住捂着嘴巴,满面惊讶。 “这也太美了,太贴合了,我还没见过谁能把这衣服穿得如此漂亮,高贵得不得了,比晓庆本人还要有气质。” 邱花颜不太自在地把手背到身后,光着脚一步步走向常征。 “这,这样行吗?”邱花颜略显心虚地问。 方才,她在更衣室那面半身镜前看了半天,几乎认不出镜中的人就是自己。 “哎呀,你是仙子下凡吗?我们以前见过吗?”常征打趣地说着,眼里全是快乐和满足。 上一世自己真是蠢到家了,居然没抓住这么漂亮的媳妇。 好在时光重来,让他再次拥有了重选的机会。 “这里有黑色皮鞋吗?给她拿双37码的。”常征觉得她这一身还得配上一双时髦的鞋。 “别麻烦了,我们亲自挑。”话音一落,常征就径直牵起了邱花颜的手。 百货商场里的人几乎都被邱花颜的美貌吸引,纷纷好奇地望过来。 “售货员,那位姑娘身上的衣服,请也给我来一套。” “真是漂亮到不行,哪儿能买到这么漂亮的款式?是不是要花很多钱?” “你们关注的不是衣服吧?明明是人家人长得好看,身材又够高。” “看啥呢,跟我逛街还盯着其他姑娘,你就不怕我揪住你不放?” “都有人陪在身边呢,你还瞄啥?想挨打吗?” “那男的衣着看着挺寒酸,也能配得上这么好看的女孩子?” 众人的窃窃私语传入邱花颜耳里,她羞得想找个地方钻进去。 过去虽然也有许多视线停留在她身上,但那时没人敢这么直接地谈论。 常征牵着她到了鞋类柜台,才走了十几步就到了。毕竟县城的百货商店就一百多平方,地方挺有限。 望了眼柜台上陈列的鞋,常征第一眼就选中了一双黑色皮鞋。 他一下子就买了三双,毕竟还要给他大姐和母亲都备上一双。 这鞋价格不算便宜,一双要十二块。 此外,他还添了两双白色球鞋,一共花了八块钱。 买完鞋子后,常征又置办了一身卡其布的中山装,这年头不少正式场合都流行穿它。 不过,他挑的却是黑色款式,一整套花了十二块,又配了双四块钱的解放鞋。 结账时,常征共付了一百零一块,把今天挣的一百零八块只留下了七块。 邱花颜想讲讲价,但失败了。 要是他们有相应的票券,就能再省点钱。 可常征压根没有票,只能按高价购入。 两人拎着大大小小的袋子出了百货楼,而邱花颜已经换回原先的衣衫,因为她觉得常征送的那套太贵重、太漂亮,还是留到定亲那天再穿。 她本还纠结要跟堂姐或表姐借件衣裳,结果如今收到了常征的新衣,如此贵重又美观,就不必再为此发愁。 把衣物都放进竹篓里,再把鞋子放进水桶,以免被压坏。 “走吧,去供销社买点布料和钢针。”常征推着自行车,反正供销社就在十几米外,也用不着骑。 “征哥,娘会不会觉得我们俩太能花钱?”邱花颜愁眉苦脸地问。 她从没想过,买几件衣服鞋子就花掉了一百零一块。 她十分懊悔,为什么当时没阻止常征。 都怪那件衣服太出彩,把她迷得失去了判断。 等她脱下那身衣服,回过神来时,已经来不及了。 “放心,娘不会这么想的,只会觉得你这儿媳妇贴心孝顺。” “别担心,我们又不是天天乱花钱,以后需要用的地方该花就花。”常征清楚邱花颜传统节俭,一直不愿乱花钱。 恨不得把一块钱掰成两块使。 听见他这样讲,邱花颜终于放宽了心。 常征这烧钱的速度真够快,刚赚的一百零八块,一下子就只剩下六块多。 毕竟,连放车也是要付点费用的。 不过,她并没有想过今后要严格管着常征的钱之类的。 等到了供销社门口,邱花颜让常征在外头等,她独自进去挑布料和买五十根钢针。 常征明白她想尽量省点钱,于是就没跟进去,坐在车旁点了支烟。 他可不会在她面前抽烟,毕竟二手烟对别人不好。 此外,他烟瘾不算大,仅在闲得发慌时才抽上一支。 等一支烟抽完,邱花颜就买好了东西。 “征哥,我没给自己买布,我买了点儿布料给我爸妈做套衣服就够了。反正我嫁过去时,穿你送的那身就行。”在她看来,常征给的那套晓庆衫,喜气洋洋,比村里任何人的喜服都要漂亮。 “这样挺好啊,你要是不买,他们可能都舍不得给自己做新衣。”常征微微笑着,对她的做法并不惊讶。 毕竟,邱花颜一直很孝顺,对别人也比对自己慷慨得多。 另外,她也把钢针拿到了手。 于是他们俩就直接往家赶,路上没再添置什么。 到了九点多,常征总算回到邱家。 一进院子,常征就看见邱盈在门口捏泥巴。 这时,他才记起今天是周六,小姑娘不用去上课。 “姐夫,姐姐。”邱盈见到他们,激动地跑上前。 邱花颜从车上跳下来,开心地握住妹妹的手。 常征把自行车推进院子,把袋子都拿下来。 “小盈,过来看看,试试这双鞋,再看看这条裙子,合不合身?”常征取出给邱盈准备的衣服和裙子。 “啊?” 邱盈惊讶极了,怎么也没料到常征会给她买新鞋新衣。 她的眼中满是快乐,捂着嘴看向自己的姐姐。 她却有点不敢上前。 尽管她心里又惊又喜,却仍然顾虑重重。 因为家里管教严格,她平时都不随便收别人东西。 “快谢谢你姐夫。”邱花颜握住妹妹,收下那衣裙和鞋子,打算带她进屋更换。 “谢谢姐夫。”邱盈高兴地连声道谢。 这会儿,她简直想扑上去抱住常征。 毕竟,小时候到现在,她一直穿哥哥小时候剩下的衣服,或者用邱花颜旧衣改的。 “有容,你也赶紧再试试吧,我可还没看过瘾呢。”说着,常征又把那套给邱花颜的衣衫拿了出来。 第48章 绝妙风味的油炸黄鳝 “好的。”邱花颜面颊绯红地接过衣裳,心里泛着甜蜜,脸上的笑容仿佛自己都控制不住似的,怎么也遮掩不了。 常征在外面稍等了片刻,邱花颜和邱盈就已经换好了新衣服,脚上也穿上了那双新鞋,一同走了出来。 “姐夫!” 邱盈一出来,就用甜甜的声音喊道。 “诶,我说,你们这两位是不是走失下凡的仙子呀?” 常征打趣似的调侃,内心巴不得这会儿有台相机能拍下她们俩,肯定能火一把。 常征盯着看了十来分钟,都快让她们俩在眼前走台步了。 因为没有带尖嘴钳,常征也没法把钢针弄成黄鳝钓。 眼下还要再进一趟山里,常征就没在邱家多呆。虽然他很想和邱花颜多多相处,但还是按捺住了念头。 过两天就能订婚,订完婚后他就能名正言顺地把邱花颜带回自家,想一起待多久就待多久,哪怕让邱花颜留宿,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常征离开时,邱花颜和邱盈都依依不舍,一路送了好长一段。 特别是邱盈,恨不得这个姐夫就住在自己家里不走。 不仅给她买冰糖葫芦,还给她买漂亮的新衣新鞋,说话又幽默,总能逗得她咯咯直笑,心里乐开花。 常征直接回到石盘谷,看屋里并无他人,常欣也不在,只有大龙待在家里。 把买回来的衣裳和架子先放回屋,常征点起一盏松油灯。 那些钢针得先用火烧红,再用尖嘴钳弯成钩子,这样不容易折断。 五十根钢针,常征用了半个小时才都处理完。 看了看时间,他打算先吃完午饭再进山。 趁着家里还有些竹子,他索性继续制作钓钩。 明天还要教孙经理的弟弟,起码得带两把钩子过去,也不好意思再拿回来。 做钓钩前,常征顺手就把米饭给蒸上了。 要是他不先煮饭,周素兰和常欣都舍不得开火煮,老想省一点儿。 不过米缸里的米已经快见底了,上次买的并不多。 缺钱,真是处处离不开钱。 花销太多,常征比谁都更想赶紧攒多点钱。 他想起坐牢时听说的一件往事,跟一头老黄牛体内的牛黄有关。 一个单身汉养了一头黄牛,后来这牛开始日渐消瘦也不肯进食。有人察觉这牛可能藏着价值颇高的牛黄,就想压低价钱收购,单身汉不肯,他就怀恨在心,用毒把那头老牛毒死,之后还上门想收牛黄,被单身汉识破并砍成重伤,单身汉也因此吃了官司。 常征在牢里的时候和那单身汉一个房间,相处下来知道对方其实也想把老黄牛卖掉,卖了钱再去买头小牛继续养。 如果当初有人正常出价,就能把老黄牛和牛黄一并收下。 听说那头老黄牛的胃里有三枚牛黄,加起来重两斤多。若能买下来,光卖掉其中一枚就能有七八千块的收入。 可如今要买头牛差不多得花八九百块,常征要是真想出手,也得先攒够钱才有机会得到那些牛黄。 眼下那头牛应该还没出现明显的消瘦,如果自己买下,或许就能避免那人遭难入狱的悲剧。 不过事情也有许多变数,常征并不敢百分之百肯定能把三颗牛黄都搞到手。 常征的钓钩才做好一半,常欣她们就回家了。 她们是去了蛟田村,一上午就钓了二十来斤黄鳝,收获还不错。 常征见她们回来,立刻收手去炒菜。 今天午饭就简单点,他炒了萝卜秧、小白菜,还有一盘油炸黄鳝。 见常征拿黄鳝去炸,周素兰和常欣都十分心疼。 虽说炸完后的油还能留着,但多少还是会消耗不少。 不过常莉却激动得不行,因为油炸的东西最香了。 尤其是常征先给鳝鱼裹了一层面粉,炸出来的黄鳝通体金黄,看着就让人直咽口水。 周素兰和常欣虽然心里肉疼,但吃起来反倒比谁都欢快。 三斤的油炸黄鳝,一顿就给扫光,连半块都没剩。 吃完后,她们又开始后悔。 “这下子吃了这么多油炸的,肯定会上火,嘴里要起泡吧?”常欣担心地嘟囔。 油炸黄鳝味道太好,让她完全停不下来。今天居然只吃了一碗米饭,其余的肚子全用来装鳝鱼了。 “没事儿,等会儿我煮锅凉茶,你们带着喝就行。”常征笑着宽慰道。 “你还会煮凉茶?”周素兰诧异地看了常征一眼,觉得这个儿子越来越神秘了。 “师公教的。”常征简短回答。 “对了,你们过来试试我买的衣服和鞋,合不合身。要是不合,明儿我进城就去给换。”他说着就往堂屋那边走去。 “太好了,又有新衣服穿!”常莉兴奋地跟上他,满心都是期待。 周素兰和常欣也抵挡不住好奇心,跟着进了堂屋,连洗碗的事都先撂在一边。 常莉接过衣服和鞋子,高兴得合不拢嘴,干脆也懒得回楼上试,直接跑到常征的房间就换上了。 “阿征,这裙子也太舒适了,不但款式好看,料子摸起来还滑溜得很,是不是挺贵啊?”常欣看见常征拿给自己的裙子,忍不住询问。 “不贵啦,姐,你赶紧换上让我瞧瞧。”说着常征把连衣裙和鞋子递给常欣。 常欣用她那双有些粗糙的手接过衣服,眼中顿时浮现泪光。 活了二十多年,头一次收到弟弟买的新衣新鞋,这让她感动极了。 “娘,你也赶紧拿去换。”常征把那套给周素兰的也递了过去。 “唉,娘这就去。”周素兰眼泪忍不住往外涌,赶紧转身走开,省得让常征看见自己哭得稀里哗啦。 趁大家去换衣服,常征赶忙到厨房收拾碗筷。 她们可是从早上就弯腰钓鳝鱼,估计都够累的了。 她们没有蛟珠强化身体,长时间弯腰是件苦活儿。 “哥。” 常莉最先换好,没在堂屋看见常征,就直接奔到厨房来了。 看着常莉身穿连衣裙、脚蹬小白鞋,常征心里升起一股满足感。 这身衣服相当合身,把常莉衬托得像个小天使。 不过,她还太瘦了,头发都有点发黄,皮肤也比较黝黑。 只要好好调养一阵,肯定会更加漂亮可爱。 第49章 猛地成为神射手 常征刚把常莉夸完,常欣和周素兰也从屋里走了出来。 “哇,姐,娘,你们都太好看了吧!”常莉惊喜万分,高声赞叹。 “要是走在外面,我都得犹豫一下才敢认你们呢。”她瞧见大姐和母亲完全变了样,不禁发出感慨。 常征发现自己的眼光还不错,挑的裙子特别适合大姐和娘。 两个人都穿出了城里时髦女孩的感觉,一点儿也不比后世二十几年的年轻女性差。 这样走出去,村里的女人看见了,估计要羡慕得面孔扭曲。 要是让那些男人见到,眼睛保准看直了。 自己大姐本来颜值就高,只是被这些年操劳压得背有些微驼,皮肤也比较粗糙。 可她的脸型和五官都很好看,仍然相当惊艳。 周素兰也是,放在同龄人里,长相算得上不错,只是略逊常征的丈母娘一筹。 这一条连衣裙让她看起来都年轻了几岁,显得格外出众。 “怎么样,这身好不好看?”常欣有些不好意思地问,走起路来小心翼翼的,生怕把衣服弄脏。 “当然好看,这件衣服简直就是给你量身定制的。第一次发现,我姐原来是下凡的仙子。”常征一副痴迷的神情说道。 听到这话,常欣忍不住露出甜甜的笑:“你就会贫,哪来的仙子。” 她心里却乐开了花,觉得这些年的辛苦都值了。 “娘这身衣裳也很合适,要是出去转一圈,不知多少人要看呆了。”常征又转头夸起母亲。 “那不行,我可不敢把这衣服随便穿出门,不然那些人的口水能把我淹了。你以后订婚和结婚时让我穿穿就好,平时还是算了吧。”说着,周素兰有些遗憾地摸了摸衣服。 面料确实不错,手感柔软舒适。 可就是太好,穿出去免不了被人说三道四。 自古以来,寡妇门口是非就多,越是好看的寡妇就越惹风言风语。 常征可以不在乎,可常欣和周素兰却不能,她们才是直接面对这些流言的人。 常征忽然意识到,自己把后世的观念套到这个年代,的确有些想当然了。 于是,他决定改天再给她们买些相对朴素的衣服,让她们穿着也安心些。 在石盘谷里,想怎么穿都无所谓,出门时多留心就好。 听了母亲这番话,常征便打算在石盘谷入口处建道大门,把这里彻底封闭起来,免得以后有人干扰他们的宁静生活。 和母亲、大姐聊了一阵,常征就背上猎枪,带着猎犬往山里收捕兽夹。 眼下他手里钱不多,就连买那头老黄牛都出不起足额的款。 由于前几次常征进山都回来很快,所以周素兰和常欣也没太多反对。 跟上一次一样,常征今天依旧小跑进山。 要是周围没别人,他就直接全力狂奔。 这附近的山坡大多被砍柴的人弄得稀稀拉拉,也没啥大型野兽,估计也不会有人在这种地方下陷阱,倒不必担心踩到夹子。 一路上,常征碰到几位砍柴的村民,他也没同他们打招呼。 毕竟以往他给人的印象就是孤傲,不把村里人放在眼里。 要是突然笑脸相迎,保不准别人会觉得他有什么企图。 这样也好,反正他本来也不喜欢跟别人多接触。 他用最快速度一路奔跑,跟着猎犬跑得飞快。 常征这是在给自己找挑战,想看看能不能找出自己的极限。 说起来,他还真没试过这样疯狂地跑。 大约半小时后,常征就到达了密林外围。 从这里开始,地上出现了一些野生动物活动的痕迹,也可能有人在这一带放夹子。 “才稍微有点喘,身体素质真是强大。难怪我骑车去县城一气呵成都不觉得累。” “一来一回,还能节省不少时间。” 他正准备进林子,突然大龙仰起头“汪”地叫了一声。 原来,树上有几只松鼠。 常征赶忙取出随身携带的弹弓。他背着的小军挎包,是他以前上学时用的书包,里面放着些水和红薯。 这书包虽然褪色了,却依旧很耐用,是他父亲当年买给他的。 放上一块小石子,常征对准树上的松鼠。 “啪” 弹弓发出一声脆响,石子飞向那只松鼠。 “吱~” 只听得一声惨叫,那只松鼠直接从树上摔了下来。 “居然打中了?”常征原本只是想试着玩一下,没料到准头这么好。 “大龙……”他看见大龙飞快冲过去,刚想喊,却又咽了回去。 毫无意外,大龙是去衔那松鼠回来了。 经过专门训练的猎犬,确实会这本领。 剩下几只松鼠东躲西跳,但常征没有打算放过。 他跟着它们,等发现它们停下后,又拉弓瞄准,再次射出石子。 “又打中了?” 常征也觉得惊奇,看了看自己双手。 “难不成,还能强化我的命中率?” 一细想,他又觉得这很合理。 身体素质全面提升后,视力与肌肉控制同步提高,射击精度自然更高。 “大龙,去,把它叼回来。”他拿下了大龙口里的第一只松鼠,让它继续去叼第二只。 一条聪明又给力的猎犬,打猎确实要轻松许多。 可打到一只还不够,再多抓几只才行。 今天这些松鼠算是倒了大霉,遇到个突然拥有神射手水准的常征,他对射击有浓厚兴趣。 不知不觉,就有十几只松鼠被他猎获。 常征打的这种松鼠叫花鼠,观赏价值和经济价值都比较高。 花鼠体型小巧,尾巴蓬松,动作灵敏,而且性子温和易于饲养,放在笼子里可以当观赏宠物。 它们的皮毛又轻又暖,绒毛紧密,颜色光滑亮丽。尤其到了冬季,毛更柔密,做成女式皮草或围巾、帽子、皮领和手套等都很高档,外观能和貂皮、狐皮媲美。它们的尾毛还是制作高级画笔和精密仪器刷子的好材料。 而且花鼠全身还可入药,能理气、调经、消积、止痛,可用于治疗肺结核、胸膜炎、月经不调以及痔疮等。 第50章 再次捕到一只值钱的 这些松鼠都让常征放了血,除了最前面的那两只之外,每逮到一只,他都会先放血一次。 起初,常征并没打算把这些花鼠的肉带回去吃,虽然它们的肉非常鲜美,但一只花鼠顶多也就那么几两肉。 当他发现自己拥有神射手的本领后,常征就明白,想要尝到花鼠的滋味一点都不难。 因此,每打下一只花鼠,他就会先放血并且开膛。 如果不这样处理的话,花鼠肉会出现一股特别的腥臊味,根本没法吃。 不过,一只只地处理,确实相当耗费时间。 回到家后,还得把花鼠皮剥下来,塞进干草晾干以后才能拿去卖。 现在行情不好,一张花鼠皮可能连一块钱都卖不到。 收好弹弓,常征背上猎枪,就往他布置捕兽夹的地方走去。 刚到地方,他就瞧见一只黄毛的家伙倒在小路边。 常征眼前一亮,当即端起了枪。 他布下的捕兽夹这次竟逮住了大块头,而且还没死,身体还有轻微的起伏,说明它依然在呼吸。 可血腥味特别重,看样子流了不少血。 常征拉住大龙,没让它冲上去。 不然的话,他怕大龙直接扑过去就咬。 那只野物察觉到动静,挣扎着想站起来,但体力不支。 不过,它求生的本能让它一遍遍地尝试,不停地挪动。 这样一来,血便越流越多。 “我还以为是麂子,结果竟是一只香獐?”常征看到那两枚突出的獠牙,忍不住大感意外。 香獐也叫原麝,也称作山驴子,形状跟鹿差不多却小很多,后腿明显比前腿长,雌雄都没有角。 香麝的四肢蹄子又窄又尖,侧蹄格外修长;全身呈褐色,布满波浪状的中空硬毛,头部和四肢才长软毛。耳朵又长又直,上方呈圆形。 它的眼睛比较大,鼻尖没有毛,尾巴也很短。 香麝在肚脐和生殖器之间的腺体能分泌、储存麝香,这种香气既能做香料,也能入药。 药用上,麝香具有解毒、杀虫、消炎、辟秽以及治胃病的作用。 其实在六十年代初,咱们国家就陆续开始搞人工饲养,但人工饲养的香麝所产的麝香,产量一直赶不上医药需求,只能依靠人工合成的麝香酮来替代。 不过眼下还是能卖天然麝香,所以价格暂时没有太过离谱。 可即便如此,一枚麝香腺卖到三四十块还是没问题的。 常征之所以懂这个,是因为他老爹从前卖过一回,一下子就出了三枚。 “要是把它们养起来,今后肯定能赚大钱。但必须得先办养殖证。有了证,才有资格合法交易麝香,就算是被指定收购,也能挣钱。” 等以后相关法令一出台,再想去办养殖许可就难了。 所以,常征计划赶紧弄几只香獐子,先搞个小规模饲养,再去申请养殖证。 常征迅速走上前,用绳子拴住了香獐的两条前腿,因为捕兽夹夹中的正是它的后腿。 绑牢后,他立刻打开夹子,把香獐的腿从里面解出来。 那后腿骨头已经被夹碎,地面上血迹斑斑。 失血如此之多,能否活命只能看它自己的造化了。 常征拿树枝给它做了个简单的固定,这才开始释放自己的治愈之力。 看到血终于止住,他就把治愈收了。 “能不能挺过来,就看你命大不大了。” 说完,他把它的后腿也一起绑住,免得它乱踢。 做好这些,常征才把剩余的两只捕兽夹挖起来。 这里肯定不能再下夹子了,都是血迹,起码得等一两个月才行。 而且带着这么重的血腥味,原本路过的野物都会绕远。 好在另外一处的捕兽夹之前就被收起来了,不然他还得跑一趟。 把东西全都放进背篓里,常征干脆扛起香獐往肩上背。 “一百来斤左右,还好。” 他强化过身体,这点重量自然扛得动。 要是过去的他,估摸着肯定没这力气。 扛起香獐,常征径直往山下走去。 哪怕背着这百多斤的东西,他依旧脚步轻快。 背篓正好起了支撑作用,扛着也还算顺手。 “哟,这是不是麂子?” “不错嘛,这獐子起码一百来斤呢,常征,你发达了。” “你怎么搞到的?你背上那杆猎枪是什么枪,看起来还挺高级。” 常征迎面遇到几个上山砍柴的村民,她们看他扛着只山獐,难免议论羡慕。 “不是打的,用捕兽夹逮到的,恐怕没一百斤吧,不然我也扛不动。”常征笑着回道,不搭理又不像话。 他这话刚说完,就有位妇女接道:“是啊,你以前别提一百斤了,扛个五十斤都够呛。” “男人嘛,有了媳妇才有力气。我听说你跟青流村邱家的闺女订了亲,是真的吗?” “还能有假吗?昨天老支书的媳妇都说了,邱家啥都不要。” “啧,那可真不得了哟。邱家那丫头我见过,水灵得很,不知多少村的男娃子惦记呢。” “哎,早知道我也让自家那口子去学打猎,最后还能沾光捞笔钱,说不准就凑够彩礼了。” 听着这些村妇的话,常征心里明白,自家那点事已经传遍了,包括他要娶媳妇的钱是赵云飞出的。 不过常征不在意,这样正好能让大家暂时把注意力集中在别处,稍微缓一缓才会有人想到黄鳝值钱。 有机会独占好处,他可不会让外人沾光。 “确实,我跟有容定亲了,过两天就正式订婚。等我俩成亲的那天,请大家来家里喝点喜酒。”常征脸上满是幸福。 一提到和邱花颜要结婚,常征整个人都开心得不得了,笑容完全藏不住。 毕竟,他是真心喜欢人家。 “这好事啊,我们肯定到场。你小子福气真够大的,居然把青流村最漂亮的姑娘给娶回去,别家小伙怕是要羡慕死。” “只能怪他们自己没能耐嘛!”常征笑嘻嘻地回了一句,话锋一转:“婶子们,你们慢慢忙,我先下山了。”说完,继续扛着山獐往下走。 他走远的时候,身后仍有人在啧啧称赞他的好命。 对于这一点,他自己也承认。要是运气不够好,哪能重活一次,哪能得到各种外挂,又怎么能一而再地收获猎物呢? 没费几颗子弹,他就收获了两只猹,一只豪猪,还有一只獐子。 若没这好运相随,他才不相信会如此顺利。 第51章 收获又一次降临 香獐最终还是挺过来了,回到家时还能勉强呼吸。 这一路上,常征一直用手按住它的受伤部位,还不停地给它注入治愈之力进行治疗。 它能撑下来,就意味着常征的圈养计划可以试着实施。 如果能成功,以后就能靠着饲养来赚钱发家了。 回来的时候大概下午四点多,常征就没再去钓黄鳝,而是继续把还没做完的钓钩都赶紧弄好。 等钓钩全部搞定后,他又把那些花鼠拿出来准备处理。 这些花鼠的毛皮只剥到一半,因为他想在不破坏肚皮的前提下,把内脏给掏空,所以只能先剥掉一半。 之所以没全部剥下,是因为之前在山上没有干草可以填充,否则他早就把完整的花鼠皮全剥下来了。 处理完后,常征往花鼠的肚子里塞了干茅草。 随后,他把这些花鼠皮拿到阁楼上自然晾着。这个地方,本来就是赵云飞专门放置毛皮用的。 忙完这一切,常征便去准备晚饭,顺便等着常欣她们回来一起吃。 按他推测,今天应该还是大丰收。 毕竟下午她们带走了二十个新钓钩,这样的话,每个人一次性就可以在黄鳝洞里同时下十多个钩。 而且随着钓的次数增加,她们寻洞的技巧也越来越熟练。 果然不出所料,天黑回来时,周素兰她们拎着三十多斤黄鳝进门,加上早上钓的,总共六十多斤。 挑出十几斤不够大的留下来,养在闲置的水缸里,留着自家吃或喂猎犬,剩下的明天就带去县城卖掉。 “哥,咱家怎么突然多了只麂子?” 常莉给豪猪拿红薯时,意外看到猪圈里多了个大家伙,兴奋地喊道。 听到她的声音,常欣和周素兰也立马凑了过来。 “这不是麂子,这是一只山獐。阿征,你又在山上抓的?”常欣一下子就认出那是獐子,不是麂子。 “对,是只香獐,被捕兽夹给夹到了。”常征简单解释了一下。 “哥,你可真厉害,咱家现在的动物越来越多了。这个能不能骑?我好想骑骑它。”常莉看着香獐,眼里满是喜欢,觉得它特别可爱。 “要想骑它,得先驯养一段时间才行。等哪天我手头宽裕了,就买匹驴给你骑,怎么样?” “哥,驴可不行啊,要马才拉风,最好是那种白马,多漂亮。”常莉立刻提出自己的想法。 这些天常征一直宠着她,让她敢大胆说出想要的东西。 “行啊,到时候看县里赶集时有没有卖马的。”常征笑得很温柔。 就这么一个妹妹,等再过几年她长大了,就没法像现在这样宠了,所以趁着还能疼她,就尽可能满足她各种小心愿。 “好了,先去吃饭吧。”常征边说边轻揉常莉的头。 “哥,我要你抱我去。”常莉嘟着嘴撒娇。 她感觉现在的常征对她太好了,想趁机试试这个“新”二哥到底能宠她到什么程度。 “这么大个人了还让人抱,也不嫌害臊。”常欣忍不住吐槽了一句。 不过常征却不管那些,直接把常莉抱了起来。 “你太轻了,得多补补肉。明天,哥去买点儿排骨回来,给你做糖醋排骨吃。”常征感到她轻得有点吓人,一身骨头没什么肉。 “哥,咱们晚饭做了什么?”常莉抱着常征的脖子,美滋滋地感受哥哥的宠爱。 她觉得自己过去没得到的关爱,现在全要补回来。 “今天煮了一锅红烧松鼠肉,味道不错。”常征尝过,确实挺好吃。 “哇,那又能吃肉了。”常莉完全不介意它是花鼠,只要好吃就行。她以前也吃过普通老鼠肉,也觉得挺香呢。 “唉,这些天的生活都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天天有肉。”周素兰看着桌上热气腾腾的三菜一汤,忍不住感叹。 “是啊,以前我们也能弄来这种肉,可那味道一点都不行。那会儿没有油、没有盐、也没酱油,做出来真不好吃。”常欣说着就瞄向常征。 所有的改变,都是因为常征。 同样的食材,她们以前也能弄到,可是调料跟不上,味道就差远了。 “对呀,也没有白米饭,更别提如今这米饭香喷喷的,不用配菜都能吃好几碗。”常莉捧着饭碗,先凑鼻子闻了闻米香,又狠狠咬了一口饭。 “你们放心,以后日子会越过越好,我很有信心。”常征满脸自信。 说实话,现在的生活离真正的富足还差得远,连小康都算不上。 家里晚上没有电,还得点松油灯。 “对,娘也信你。你现在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会过日子,还知道怎么赚钱。”周素兰欣慰地看着常征。 “是呀,米饭、肉都有了,还新做了衣裳,过年都没这么舒坦过。”常莉的眼神里满是对常征的崇拜。 “行了,赶紧吃吧,菜要凉了。”常征给常莉夹了块花鼠肉。 “好嘞,吃饭吃饭。娘,你也尝尝这花鼠肉,瞧着就馋人。”常欣给母亲夹了一筷子。 一家人围着桌子开开心心地吃饭,意外发现花鼠肉真的很鲜嫩,比兔肉还细嫩,而且有股淡淡的坚果香和一点甜味。 非常下饭,大家吃得特别过瘾。 吃完饭后,常欣麻溜地把桌上的碗筷收拾干净。 常征依旧像昨晚那样,把大龙和大奔牵过来进行训练。 常莉和周素兰就在院子里给小菜地拔草,这些拔下来的草正好喂今天捡回来的香獐。 眼下,院子里种的蔬菜还是比较单一,受季节和地形所限,品种并不多。 常征计划明天去买些别的菜种回来,反正院子里还有不少空地。 至于村里那几块属于他们家的地,现在主要是种土豆、番薯、芋头和水稻等作物,常征不打算再折腾。 今年就这样先收着,明年再考虑种点别的东西。 第52章 当场喊价五十 把那只猎犬训练好后,常征便回到房里研读医书。 他计划明天买一套银针,既能给自己试针,也能给大奔那条腿扎针。 毕竟针灸不仅能治人的病,也能医治动物。 说不定,再配合他自身的治愈能力,就能解决大奔跛脚的问题。 这一晚他就没准备再半夜跑出去,毕竟天天这样也不是办法。 “阿征,你在看啥书?你不是常说,光线暗的时候看书会伤眼吗?” 这时,常欣端着一盆热水走进来,显然是又准备帮常征泡脚。 “是师公留的医术典籍,我看着有趣,就翻翻学着点,将来家里人谁不舒服,我也能帮忙看看。”说完,他瞥了眼穿着连衣裙的常欣。 “姐,你穿这条裙子真挺好看的。” “我有什么好看的,你那媳妇儿才漂亮,我这算是沾了你这件衣服的光。”常欣乐呵呵地笑道。 女人都爱美,只是常欣不好意思穿出门,但在家里穿着就没什么顾虑了。 平常情况下,石盘谷只有有人病了才会找赵云飞,现在他回东北的事已经在村里广播宣布了,自然不会再有人来这里。 俩人又聊了几句,常欣便去睡觉了。 常征继续看书到半夜,这才上床睡觉。 次日清晨,天刚过六点,他才慢慢睁眼。 这天常欣没早起,屋里显得安安静静。 起床后,他先去煮了点米饭,毕竟他妈她们还要去钓黄鳝,吃饱了才有力气,而且米饭更顶饱。 昨天抓来的花鼠他没一次性煮完,只做了一半,余下的放在溪水里保鲜。 今早拿回来后,他干脆整了一大锅杂炖,既方便又不错吃。 等早饭煮好都七点了,他盛了满满一碗自己先吃。 吃完,他在自行车后面又捆上了个竹篮,毕竟今天要带那只豪猪去县里卖给程建峰。 他找了条麻袋装上豪猪,然后再把整袋子放进竹篮里。 这会儿周素兰和常欣也都起了,他打过招呼后就踏上车走了。 骑了二十来分钟,他就到了邱家门口。 邱家大门敞开,邱亮在门口吞云吐雾。 “哟,妹夫,你怎么来这么早,吃了没?家里还有饭呢。”邱亮笑眯眯地问道。 自打搞起了黄鳝,这家里的光景一天比一天好。 自从提了亲,家里顿顿都少不了肉,让邱亮感觉之前那些苦日子简直白熬了。 “我吃过了。”常征接过他递来的烟,顺手就叼上。 青流湾那边有个小供销社,购物还是挺方便的,他们蛟首村的人也常常跑过去买东西。 “你来啦,进屋坐会儿,我先去换身衣服。”邱花颜略带腼腆地说道。 “今天我先自己过去,还有点事要忙。你有啥想买的吗?我给你带回来。”常征柔声问道。 “不用啦,家里现在也没缺啥。”她赶紧说道。 “那行,我回来再找你。”说罢,他提起那桶装黄鳝的水桶,又接过那张标明重量的纸条。 邱花颜跟在后头,把他送到门口,看着他的车渐渐远去。 他一路蹬到县里,径直去了国营饭店。 郑庆文早就等在那里,毕竟常征答应了要教他弟弟怎么抓黄鳝。 一天能进账几十块,他确实很羡慕。 其他人也会抓点黄鳝,但不怎么稳定,隔几天才送几斤过来。 可常征就不同? 他一天就能弄到几十斤,有时甚至四五十斤呢。 今天他就想弄清楚,这些黄鳝到底是常征收来的,还是自己抓的。 “常征,在这边!”郑庆文在旁边的小院门口向他挥手。 他立刻点头致意,推着车进了院子。 一进去就见程建峰也在,正抽烟听评书呢。 “常兄弟,可算见到你了。最近多亏了你送来的那些山珍野味,我还顺利搞定了不少事。” “我也要谢谢程老板,让我和家里人能吃得上饱饭。”常征诚恳地回应。 要不是遇上程建峰,他如今的日子也不会过得这么好,更别提能这么快把亲事定下来。 “程老板,这就是那只豪猪。”话音刚落,常征便提起那袋子,松开袋口让他查看。 程建峰走近一瞧,目光顿时一亮。 “这可真精神,还这么大个,得有二十斤左右吧?”他好奇地问。 “那肯定差不多。”常征笑着回答。 “五十,我收下。”程建峰直接出了价,毕竟这家伙还活着呢,更新鲜,什么时候想吃都行。 “那就谢谢程老板!”常征高兴地说,他原本估摸也就二十多块,没想到一下翻了倍。 五十块,现在可以买不少东西了。 “程老板,我还不知道您究竟做啥买卖呢?能给我说说不?”常征忍不住好奇地问。 “主要是卖发电机,也顺带弄点汽车。”罗加亮插口解释。 “哦,那不知您这儿有没有小型水力发电机卖?”常征赶紧追问。 “我们公司以前的确做过,只是销量不好。”罗加亮遗憾地摇头。 因为这种机器无论成本还是售价都不算低,再加上现在大家对用电要求不高,谁会愿意花个五六百去买台水轮机呢。 “那要多少钱一台?我想整一台回去。”常征兴致勃勃地询问。 “说真的,我老婆家里那儿还有一台坏了差不多要生锈了,你要是想要就拿走,找人修修看能不能修好,反正不要钱,一堆废铁而已。” “要是修不好,你再考虑咱们现在主推的柴油发电机,我们公司这产品可火了,县里都买了好几百台。”说完,他还吐了个烟圈。 他心里好奇,想看看常征会作何决定。 “不知程总啥时候有空?我对那台水轮机挺感兴趣。” 反正是白拿的,干嘛要花钱买? 再说,他多少也会点修理,说不准自己捣鼓一番就能恢复正常呢。 “我下午正好没事,你下午直接去我家吧,就在后山巷二十八号。” “对了,我之前跟你提的那个事儿黄了,人家嫌这买卖小,对他来说还不够塞牙。”程建峰忽然露出一副遗憾的神情。 第53章 这不就是在捡钱吗 对方嫌那点钱微不足道,常征也只能干瞪眼。 他总不能一上来就给人吹嘘,说这个水产事业将来会发展得多么好。 人家根本不会搭理你,连张口解释的机会都不给。 因此,常征便打消了靠旁人帮忙疏通渠道的想法。 有些事情,看来只能亲力亲为了。 好在前一天孙经理给了点机会,只要暂时保证自己钓到的黄鳝和从别处弄来的猎物能被国营饭店收走。 这样,他就能慢慢积攒一些初始资金。 “别人不带你玩,你就自己整。我觉得常兄弟你很有经商的潜质,完全可以亲自上阵。”程建峰说了些场面话,算是安慰常征。 两个人的交情也不算深,他也不会花太多心力去关照。 “程老板言重了,我真不适合做生意。”常征并非谦虚,因为他上辈子试了几回,全都以亏本告终。 所以,重活一次后他才没急着搞什么买卖。 再说了,随便干点啥,还不如过段时间直接囤些地皮或者茅台的股权不是更妙? 等那种什么什么币出现时,才几分钱一个,买它十万个屯着,往后割个十几亿韭菜岂不是更香? 有些人就是没那个做生意的命,干啥亏啥,跟个送财童子体质一样。 没有百分之百把握赢,常征可不想冒险。 命运这种玩意儿,等你过了三十岁就不得不信了。 年轻时谁都想我命由我不由天,上了年纪就变成“大师,算一卦多少钱”。 这边,孙经理已经把常征带来的黄鳝称重完毕,然后把结果递给了程建峰。 看了数据后,程建峰忍不住看了看常征:“不错嘛,常兄弟,你今天的收入都上百了。两斤大的黄鳝都有四条,真有你的。” 常征家那边的黄鳝卖了八十九块,邱花颜那份卖了三十六块,加起来可不就破百了吗? “明天还要吗?”常征一边把钱放进上衣口袋,一边问道。 “当然要,得往市里送一批,数量来多少我都收。”程建峰笑得挺满意。 县城的买卖只是小部分,主要还得靠市里的市场。 确认了这个答复,常征也松了口气。 虽说国营饭店也能收,但价钱肯定跟程建峰出的数不在一个层级。 “常兄弟,这位就是我弟弟,郑庆斌……” “哥,这家伙就是上回揍过我的,今天可让我逮到了。”郑庆斌说着就把袖子往上撸,准备动手。 郑庆文原先并不知道自己的弟弟和常征之间还过过节,但想到眼下跟钱有关的事,赶紧拉住他。 “庆斌,你这是干吗?你还想不想挣钱,还想不想娶媳妇了?” 常征有点尴尬,他前世混日子时打过不少人,真记不清自己揍过这小子。 “那就冷静一点。” “这就叫不打不相识,说明你们挺有缘分。” 常征默默翻个白眼,心里嘀咕:这理由真能扯。 “哥……”郑庆斌最终还是把袖子放下,又狠狠瞟了常征一眼。 “上回是我没做好,我道歉。如果你还不解气,就打我几拳。”常征主动给了个台阶,毕竟还想跟郑庆文继续合作。 至于对方会不会转头就卡他的财路,这谁也说不准。 但好在他已经知道了程建峰住哪儿,大不了直接把黄鳝送去程建峰家。 毕竟常征的黄鳝从来不是国营饭店收的,而是一直卖给程建峰,郑庆文只负责帮忙收购。 “算了,不打不相识。”有了台阶,郑庆斌也顺势下了。 相比挣钱,上次被常征踹两脚不算什么大事。 刚才罗加亮掏钱那会儿,他就在旁边看得眼睛发亮。 他想,要是自己一天能赚个一百多,不用多久就能把心仪的姑娘娶回家了。 俩人也不是什么不共戴天的仇,而且那次本来也有他先嚣张的成分,才被常征揍了。 “对对对,大家一起发财嘛。”常征笑嘻嘻地说道。 “行,那我这个不成器的弟弟就交给你了,常兄弟。要是他不听话,你就教训他。”说完,郑庆文还冲弟弟挤了挤眼。 “征哥,往后还请多指教。”说着,郑庆文拿出一包烟递给常征。 “放心,我的法子并不难,一学就会,走吧。”常征接过烟,推着自行车走了。 郑庆斌也有辆自行车,女式的二六款,后面挂着两个水桶。 离开国营饭店后,常征让郑庆斌带他到自家田里。 “征哥,咋抓?不至于真用手直接抓吧?”到了自家稻田后,郑庆斌一边递烟,一边好奇问。 “当然不是,得用专门的钓钩。”常征说着,从一个竹筒里拿出两把钓钩,递了一把给郑庆斌。 “钓?” “你小子还真会想点子!”郑庆斌一下就明白了。 用钓的确比徒手抓轻松得多,效率也跟着上来。 此时,常征已经从地里挖了几条蚯蚓。 他有感知能力,要挖蚯蚓轻而易举,田埂里到处都有。 “钓不难,难在精准找黄鳝的洞。”常征说完,就顺着田边摸到一个洞口。 这一带的黄鳝个头都挺大,估摸着平时没人来捉,它们自然能长得好。 如今正好便宜了常征。 常征耐心地把寻洞诀窍和钓法一步步讲给郑庆斌。 “咬住了,快拉上来啊!”眼看常征的钩子被猛地扯动,郑庆斌立刻催促。 “不急,得让它咬稳了往里缩,我们再出手。要是过早用力,它脱了钩还得再来一遍,费工夫。” 话音刚落,尼龙线就被猛地拉入洞里。 “看,这就咬牢了,我们直接拉出来就行。”常征说着,就把黄鳝给拽出了洞口。 看见这条黄鳝的大小,郑庆斌都看呆了。 “这一条,起码有七八两吧?”他嘴里的烟都掉了,看着常征把黄鳝从钩上卸下扔进水桶。 “比你想的还大,这家伙足有一斤,三块钱拿到手。”常征笑得合不拢嘴,随即又去找下一个大洞。 郑庆斌顿时两眼放光,赶紧脱了鞋踩进田里,开始搜寻黄鳝洞口。 通常黄鳝的窝都在田埂上,田中间位置倒是比较少。 不一会儿,他也钓到一条分量不小的,起码有半斤。 半斤按照两块钱一斤的价来算,他已经乐疯了。 此刻,他才明白老哥为什么非让自己跟常征学这招。 这哪是钓黄鳝,简直就是在捡钱啊! 第54章 不花钱弄台发电机 郑庆斌整个人都沉醉在钓黄鳝的乐趣里,完全没料到原来这种玩法这么让人上瘾。 在钓到黄鳝之前,你永远猜不到它到底是大是小。 就跟拆盲盒似的,每次都充满惊喜,这让他玩得不亦乐乎。 常征这边也没闲着,他专门盯准那些大鳝鱼下手。 这个上午他就不打算回家了,准备一直钓到十一点多,再回县城把钓来的鳝鱼卖出去,然后提上两瓶酒到程建峰家搬走那台发电机。 时间过得飞快,常征那桶里装的黄鳝数量越来越多。 等他们回过神时,已经快接近中午十二点了。 “征哥,咱们差不多该收了吧?我都饿得不行了。走,跟我去我哥那儿,我请你吃饭。”郑庆斌兴高采烈地招呼常征。 他今天上午收获不小,大概能有七八斤的样子。就算里面没有那种一斤多的大个头,可这些半斤左右的鳝鱼也能卖十来块钱呢。 半天就挣十几块,这在他之前想都不敢想。 其实,当初程建峰老是喊着要吃黄鳝时,郑庆文曾让郑庆斌去自家田里捉。 可那时候,他一天折腾下来抓不到两斤,还得把田埂弄得残破不堪,水往外漏。 要是跑去别人的田里搞,人家很可能上来就要揍人。毕竟这些粮食田可是农户吃饭的命根子,万一闹出什么损失可不得了。 赚到的那点钱还抵不上可能惹下的麻烦,所以他们兄弟俩只能作罢。 结果今天他跟常征学到了用钩子钓鳝鱼的新招,这才发现原来不用破坏田埂,也能一下子收罗到不少黄鳝。 他正准备跟常征炫耀一下自己的“小丰收”,却不经意瞄了常征的桶一眼。 然后,他就瞬间哑火了。 “征哥,你这也太离谱了吧?全是大号的,数量还这么多?” 常征笑呵呵地给他递了支烟,解释道:“找洞口宽的地方去下钩子啊,越是壮实的黄鳝,洞口就会被撑得越大。” “确实有道理,我一早冲劲儿太足,压根没顾上挑大的。”郑庆斌尴尬地挠了挠头。 两人拎着各自的水桶,一起往放自行车的地方走。 等回到县城,常征发现郑庆文早就等在门口,看样子他心里正迫不及待想知道弟弟今天能带回多少货。 “哥,我们都快饿扁了,赶紧给我们弄点吃的吧。”郑庆斌还没走近,就嚷嚷起来。 “早给你们炒好了蛋炒饭,还在热锅上呢,一会儿就端来。” “说说,今天抓了多少?够三斤不?” 如果都是半斤往上的话,卖给程建峰能拿到三块一斤。 就算卖到国营饭店,也有一块五一斤。 他对郑庆斌没啥高要求,一天能进账两三块就够了,等同他的工资水平了。 毕竟他当国营饭店经理,虽说不至于天天山珍海味,但保证家里吃喝不愁还是没啥问题的。 要是连自家人都照顾不好,那这经理还当什么呢。 所以郑庆斌挣到的钱,除了必要开销,大部分都可以存起来。 这样用不了多久,就能凑够“三转一响”的钱,好让郑庆斌把媳妇娶回家。 “不多不多,也就七八斤吧,根本比不上征哥,人家直接搞了十几斤。”他说完,就把水桶递给哥哥,自己则抱着那装钩子的竹筒进了国营饭店。 那竹筒里的钓钩绝对不能让人随便看到,要是被旁人知道了具体做法,黄鳝还能剩多少给他们钓啊。 “哟,够多啊?”郑庆文看着那桶鳝鱼都惊住了。 不仅数量够多,而且条条都不小,全在半斤以上。 这下真是赚了! “常兄弟,你可真有办法啊,快进里边坐。”郑庆文连忙招呼常征进去。 他心想今天给人家吃蛋炒饭显得有点小气,琢磨着明天得专门请常征好好吃一顿才行。 不过实话说,国营饭店的蛋炒饭用料足,味道也不差。 等吃完午饭,郑庆文就把常征带来的鳝鱼过了秤。 总共十二斤半,而且都是一斤以上的货色,一共卖了三十七块五。 “哥,那我那份能卖多少啊?”见常征把钱揣进兜,郑庆斌也忍不住乐呵。 “你那有八斤二两,程老板说两块钱一斤,一共十九块四,先由我帮你收着。” “赶紧努力搞,抓紧时间凑够钱买‘三转一响’,我再把钱一次性给你,最好一个月内就能攒够。” 听到大哥的话,郑庆斌撇撇嘴,脸上难免露出失落的表情。 不过,一想到下午还能继续捞黄鳝,他又瞬间振奋起来。 “征哥,下午要不要再出去搞一把?”他笑嘻嘻地递上一支烟问道。 “不去了,我还得去程老板那儿搬个发电机,看看能不能修好。”常征摆摆手,回绝了他的提议。 出了国营饭店后,常征到供销社买了两瓶白酒,花了十块钱。 虽然白薅的感觉谁都想尝试,但常征还真不好意思完全不付出。 拎着酒抵达罗家时,正见程建峰在唱广府戏,而且听起来还相当拿手。 “程老板可真是多才多艺,这段《紫玉钗》唱得真够味儿。” 听见常征的夸奖,程建峰眼睛一亮:“你也喜欢咱们的广府戏?” “谈不上懂啊,就是平时听收音机的时候偶尔听过几段。”常征随口解释,毕竟他说不出自己上辈子在广、深待过好多年这回事。 “头一回上门,没啥好拿的,这两瓶酒你别嫌弃。”说完,常征把酒递过去。 “飞霞液啊,这是我们那儿的好酒嘛,你倒是挺会挑的。好嘞,我收下。”程建峰非常开心。 “发电机就在下面,两年前还能正常启动。旁边那堆电线你也带上吧,咱们可用不着。”说着,他领着常征走到紧邻河边的围墙处,指了指泡在水里的那台发电机。 常征好一阵折腾,才把那发电机拆下来。发现它功率是二十千瓦,虽然算是小型发电机,可比他之前想的十千瓦左右还要大一截。 就目前而言,供三五户用电也没啥问题。 那堆电线也相当长,差不多三百米左右,正好帮常征省下不少铺线的钱。 这波操作,绝对是赚大了。 他把发电机牢牢捆到自行车后座,这才骑车离开罗家。 随后,他又去买了一些插座、软电线、灯泡、螺丝刀、活动扳手之类的东西,花了十来块钱。 常征没有第一时间去邱家,而是先回了石盘谷,把发电机卸下来放好。 这才再次骑上车,朝邱家出发。 到邱家时,已经下午三点多了。 他找到邱花颜,发现她正和妹妹一起钓黄鳝。 但除了她俩,还有一个让常征颇觉头疼的人也在场。 第55章 别再说哥哥不心疼你 “征哥,许久没见你了。” “好久没见,如琴。”常征对着她挥了挥手。 她,便是赵如琴,那个令邱亮念念不忘的人。 如果她上辈子那番话没说假,那么她便始终对自己情意未了。 先得承认,她确实长得极其美艳,尤其是那股娇媚劲儿。穿上高跟鞋也就一米六出头,小巧可人,像只依人的小鸟。 她的肌肤白皙嫩滑,摸起来柔软得很。 平日里又带着一股子“茶”味儿,非常清楚男人心底的弱点。 若跟她谈恋爱,她能够把你照顾得舒舒服服,挑不出任何刺儿。 可如今的她,看上去依旧颇为清纯,毕竟还没被现实的名利场给玷染。 “征哥,你真无情,居然都不肯再叫人家小玲妹妹啦。”赵如琴撅起那樱唇,对常征撒着娇。 如今就这般“茶味”了吗? 看样子,前世初中毕业后自己对她的关注可能太少了吧! “小玲妹妹,你哥哥怎么样了,这一年还打算复读吗?”常征笑着问。他跟赵俊升一向关系不错,以前帮那个书呆子忙了好些回,赵俊升也在学业上给过不少支持。 更何况上辈子两人后来还能成为很好的朋友,常征也没必要对她冷脸相向。 兴许,这辈子她还可能成为自己的嫂子呢。 常征知道,赵家家境拮据,想供赵俊升上大学,需要大笔费用。 因此,赵家才会提出“三转一响”才能娶到赵如琴。毕竟,用“三转一响”的说法,比直接开口问钱更委婉一些。 “不清楚,但真希望他别再复读了,我就怕他这辈子上不去大学。”赵如琴皱着眉,语气里满是担忧。 为了赵俊升,她费了不少心思。 这会儿她待在县城,一边料理赵俊升的起居,一边在给人当保姆。 可她碰上的雇主大多不怀好意,老想对她动手动脚。 再加上外头像那样的男人着实不少,让她恶心不已。 这周末她跟大哥回村时,听说常征要和邱花颜订亲,立马赶来打听。 结果一问才知道,邱亮竟放言很快能凑够“三转一响”来娶她。 “三转一响”随随便便都得上千块钱呢。 邱家跟赵家只隔三户,再加上她与邱花颜还是同学,邱家的状况能不知道吗? 若邱家真凑得出“三转一响”,要不是拿邱花颜做了什么文章,那便肯定是掌握了来钱的门道。 邱花颜的彩礼才88,这事儿村里早已传遍。 所以,答案只能是后面那个。 再者,她也发现邱家全家人都在村里抓黄鳝,明显是靠它挣上了钱,才有底气拿出那么多礼金。 今天她过来找邱花颜,就是想探问一下邱家究竟如何卖黄鳝。 她也想赚这份钱。 倘若抓黄鳝能挣到钱,她就无需去县城受那份罪。 一个月三十块的工资虽不错,可是活儿忙不完,还随时被吃豆腐,一想就让她觉得反胃。 没想到,邱花颜一直含糊搪塞,硬说黄鳝只是家里人自己吃。 黄鳝谁家没吃过?没油没盐,哪里好入口? “征哥,你们发财抓黄鳝,怎么能不带上妹妹?难道你跟我哥的交情都散了么?”说着,赵如琴往常征身边凑,还想挽他胳膊。 常征上学那会儿,她就常这么做。 常征不由得看向邱花颜,见她一个劲儿地冲自己摇头。 这含义再明显不过,说明她什么都没透露出去。 常征心下也清楚,这事儿瞒不住多久。邱家和他家最近的变化必会被人察觉。 别人捉黄鳝泥鳅,大多是晚间收工后干干,谁家会大白天撂下农活,一家子去捉黄鳝? 常征原先的打算是能拖一天就拖一天,哪天真瞒不住了,也就认了。 国营饭店可不是逮谁的黄鳝就收,也不是所有黄鳝都要。 如今他更不担心了,他和郑庆文的关系变得紧密,不说别的,最起码这黄鳝生意他能垄断下来。 国营饭店对黄鳝的需求量就那么点儿,况且程建峰要去市里,需求还会更少。 现下县里做黄鳝面的馆子一天用不了十斤,因为能吃得起的人少之又少。 常征早就计划好:先靠黄鳝赚点成亲的钱,然后再置把猎枪进山打猎。 因为毛皮能够卖给国营收购点,这才算稳定收入。 毛皮还能换外汇,只要数量可以,都有人收。 就算后头国营不收,也有私人愿意收购,再转到国外去卖。 不过,打猎毕竟也属苦力活儿。 真正能翻身的,还是养殖业。 只是养殖有机会赚钱,但风险也大。 常言说“家财万贯,带毛的不算”,一场疫病能全部死光,血本无归。 养殖的投入也高,每天都要投喂饲料,哪天都不能省。 就算暂时没病死,万一市场价突然滑坡,也照样可能亏本。 “我跟你哥这几年虽然来往少了,可兄弟情分还在。” “别说哥哥不照顾你,姐姐家的黄鳝我都收。只要单条有三两以上重的,我按一斤三毛收;若是单条半斤起,我给五毛一斤。不过,你可别往外乱说。” 常征这话一出,赵如琴顿时眼前一亮,心里飞快地盘算起来。 如果都能钓到半斤以上的,那十斤就是五块钱呢。 要知道,以前他们家三口人一起下地干活,一年也攒不下五块钱。 要是能稳定持续,一个月那就是一百五十块! 那还用给别人当保姆,受那些“老蛇皮”欺负? 难怪邱亮敢说用不了多久就能把“三转一响”钱凑够来她家提亲。 只要她本人能挣钱,父母哪舍得让她嫁人?正好还能帮她哥筹学费。 若是能嫁给常征,她一定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 要是嫁不成常征,那她谁也不想嫁,等供她哥读完大学,她就干脆到庙里当姑子去。 她小姑就在一个庵里当主持,不愁没地方容身。 “征哥,这个钓黄鳝的钩子多少钱一个?我打算买几个。”说着,赵如琴指了指邱花颜手里拿着的钩子。 她盯了一下午,发现邱花颜能钓到十几斤黄鳝,全靠这玩意儿。 虽看着简简单单,可她自觉一时学不会,干脆花钱买现成。 “不用买,我这儿多送你两把。”邱花颜主动回应。 因为她心里有点过意不去,毕竟是一起长大的好姐妹,自己却对她隐瞒了实情,感觉抱歉。 于是,递了两把备用的黄鳝钓给赵如琴。 “那我就不客气啦。好姐妹啊,你可把我最心爱的征哥抢走啦。”赵如琴毫不掩饰地笑说道。 邱花颜脸唰地就红了,赶忙解释:“阿玲……我,我没有啊。” 常征也没料到赵如琴会说话如此直白,这么敢讲。 不对,她以前就这么直,只是自己忽略了。 那会儿在学校,她常常打趣说等长大要嫁给他。 回想起来,那话并非玩笑,只是自己一直没在意罢了。 第56章 可依靠的人 “逗你呢,征哥可没看上我,他是真心喜欢你才会娶你。这是你的好福气,谁都抢不走。” “花颜,你们订婚那天我想来凑个热闹,你们不会把我拦在外面吧?你们两个都是我最喜欢的人,我一定要到场见证。”说着,赵如琴满眼期待地望着邱花颜。 “当然不会啦,我一直盼着你能来呢。”邱花颜露出温柔的笑容。 “我更是欢迎,到时候让你哥也一起来吧。”常征语气真诚地开口。 按常理来说,赵家本就应该来参加他们的订婚宴。 在他们这里,订婚不会收任何礼金,只是请亲朋好友和左邻右舍免费吃一顿喜酒,让大家一起热闹一下。 “那是肯定的,等你们大婚的时候我们也得来,出嫁和婚礼都要参加。”赵如琴一脸认真地回应。 “对了,征哥,你能不能教我怎么找黄鳝洞呀?看起来还有点门道。”说完,她冲常征眨眨眼睛。 她猜想,钓黄鳝这件事一定是常征传授给邱家人的。 “好啊。”常征点头答应,然后从上衣内兜里把今天赚的钱拿出来交给了邱花颜。 “媳妇,这是今天的收入,你先收着。” 听到常征叫自己“媳妇”,邱花颜不禁有些脸红,轻轻点头把钱接了过去。 接着,常征开始为赵如琴示范如何寻找黄鳝洞、怎样用钓法抓黄鳝。 没过几分钟,赵如琴就找到了一个还不错的洞口,顺利地钓上来一条有半斤左右的大黄鳝。 青流湾这片沃土确实很好,特别适合黄鳝生长,所以这里的黄鳝体型普遍较大。 要钓个十几斤,并不困难。 毕竟通常两条就够一斤了,如果一天能钓到二十多条,那差不多也有十几斤。 赵如琴正是看到邱花颜钓了两个小时,就已经钓上十几条。 小一点的直接放生,大的留下,也有七八条。 “征哥,多谢啦。你要不要去我家坐坐?我哥在家复习,常常提起你,说很想见见你。”说完,赵如琴用热切的目光望着常征,看上去有很多话想说。 “一会儿我会过去,你先回去拿水桶吧。”常征微微一笑。 这些年,他和赵俊升确实渐渐少了联系,现在想想,是时候好好拉近一下兄弟间的感情了。 上一辈子,赵俊升复读了好几年,最后终于考进了他心心念念的那所大学,就因为他暗恋的女孩在那儿。 可惜,那样的痴心并没有起到作用,那位姑娘并不会因为赵俊升的那份深情就接受他。 喜欢便是喜欢,不喜欢就算努力再多也毫无意义。 当然,如果你经济实力足够雄厚又能一直坚持,也许比一般人更有几率撬动别人的墙角。 爱情被金钱打动的例子真不算少,常征上辈子见得多了。 可赵俊升为人还算值得深交,上辈子常征落魄时去找他,他毫不犹豫就伸了援手。 活一世,要是没有那么一两个肝胆相照的知己和兄弟,人生就少了太多意义。 能像赵俊升这样,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发小,常征也就只有两个。 另一个叫周家泰,不过此时他人在外地,跟着父亲做伐木工,平时也对常征非常义气。 上一世,赵俊升的发展还不错,不仅在大城市安了家,还娶了一位贤内助,不怎么需要常征操心。 周家泰就没那么幸运,娶的媳妇不仅会花钱如流水,还在外面乱来,搞得家里一团糟,还让他替别人养了几十年的儿子,晚年过得很惨。 所以,这回常征一定要阻止他掉进那个大坑。 并且,常征将来做事也需要一个能信赖的伙伴,周家泰和他弟弟陆家盛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看到常征答应去他们家坐坐,赵如琴高兴地离开了。 “媳妇,给你。”说着,常征从口袋里摸出一把橘子糖递给邱花颜。 邱花颜愣了一下,然后有些腼腆地说:“我又不是个孩子……” “谁说只有小孩子才可以吃糖?咱们活到老,也能一直喜欢吃。”常征满脸宠溺地笑着。 邱花颜接过糖后,常征走到蹲在田埂边的邱盈身旁。 “小可爱,今天怎么不叫我姐夫了?是不开心吗?”常征轻轻捏了捏邱盈的脸蛋,同时递给她几颗橘子糖。 “姐夫,等我姐嫁出去了,我是不是就不能跟姐姐住一起了?”邱盈眼中闪着泪光。 “怎么会?肯定能一起住啊。小莉还常吵着想跟你挤一张床呢,你想来我们家玩,随时都行。” “真的可以?”邱盈立刻瞪大眼睛看着常征。 “当然能啊,我还能骗你?咱们拉钩。”说着,常征伸出小指。 “再过些日子,我会在你们后山那道岩壁上开个通道,到时候你们去我们住的地方,跑起来估计十分钟都用不了。” 邱盈眼前一亮,马上伸出小指勾住常征的手:“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此刻,被哄开心的邱盈才迫不及待拆开一颗橘子糖,放进嘴里。 “真甜,谢谢姐夫。” “真乖。”常征摸了摸她的头发,然后回去陪邱花颜说了会儿话。 邱盈也很懂事,没有过去打扰他们。 邱花颜被常征逗得开心,不知不觉半小时就过去了。 常征又帮忙钓了五条黄鳝,才准备离开。 他跟邱花颜约好,明天一早一起到县里采购订婚宴的菜,因为他们订婚宴在明天晚上,得先把食材买好送到邱家,晚间才好招待邱家的亲朋乡邻。 与媳妇道别后,常征便径直去了赵家。 “征哥。”眯着眼的赵俊升快步迎出来。 赵俊升是近视,因为家里困难买不起眼镜,所以常常眯着眼睛,许多女生看到他这样,总觉得他像是在用色眯眯的眼神看人。 “阿明,好久不见!”常征一手搭在赵俊升肩膀上,拍了拍他。 “是啊,真有一段时间了。可就算咱们之前在县城见面,我也看不清你啊。”赵俊升有点无奈地感叹。 “你该去配副眼镜了,总这么眯眼,会习惯成自然。要不然晴岚姐肯定会对你印象打折扣。” 听到常征这么说,赵俊升脸上透着不好意思,略显苦涩地答:“就算我不近视,她也看不上我。” “你心里明白,却还要拼命往北大挤?我看你不如去省里那所泽大,离家也近些。” “估计晴岚姐大概率会出国,就算你考上北大,等你过去,说不定她都在忙出国手续了。” 而且,很可能不回来了。 常征在心里默默补充了一句。 第57章 顺利通上电 程晴岚,堪称他们这片地方的一段佳话。 不仅长得出众,功课也相当优异,还能演绎雅致的古典舞,精通吉他,在许多县一中的学生心中,俨然就是女神。 “我也明白,可是我报考北大不单单是想跟随晴岚姐,也同样是为了我心里的理想。” “你追求理想,就不顾你妹妹和家人的存亡了吗?” 常征抬手敲了下赵俊升的后脑勺。 在上一世,赵如琴正是为了供给赵俊升,为了资助他出国留学,才坠入了无底深渊。 她连高中都没读完,除了牺牲自己,又还能有什么方法弄到那么多钱? 后来无论怎么弥补,也于事无补。 她最宝贵的青春早已消耗殆尽。 “征哥,我是心甘情愿的,我就这么一个能成大器的哥哥,只要他能为家族争光,我干啥都行。” “况且,我现在过得还不错,在县城每天三顿饭都能吃饱。” 赵如琴红着眼圈说道。 她感受到常征的关切与体恤,眼泪就控制不住了。 赵俊升羞愧地低下了头,他一直觉得妹妹为他所做的这些事都是理所当然。 因为从小父母就这样教他,从没人告诉过他该照顾一下妹妹。 常征那一下,仿佛把他拍醒了。 “征哥,我懂了,我不再复读了,今年不管考得怎么样,都去读书,选离家近点的。” 他已经复读三年了,加上从小学到高中这些年都几乎是专职念书。 对赵家而言,压力早就难以承受了。 也亏得今年形势好点,不用到公社挣工分,可以外出干活赚钱,妹妹才能找到个保姆的差事,一个月三十块。 可每次看见妹妹都很疲惫,说明那三十块钱也并不好拿,远非他想象的那么轻松。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真地忽略了赵如琴的努力与付出,却心安理得地坐享其成。 “明白就好,否则你的亲人迟早会被你压垮。” 常征带着些许慰藉地说道。 现在只是高中的花费,等到大学才是真正需要钱的时候。 因为赵俊升不会自己勤工俭学,什么都等妹妹来拿钱。 父母倒还好,自从土地包产到户后,一年下来吃饱穿暖没问题,不至于被拖垮。 真正会被拖垮的,是他的妹妹赵如琴。 有这么个哥哥,她根本没法嫁人。 因为赵俊升需要她一直资助。 他每次花钱大方,都是在伤害赵如琴,最终将她推下深渊。 既然遇见了他们兄妹,常征当然得说两句。 要是真不听,他也没招。 不过,他相信赵俊升能听进去。 “我还有点事,就先不进去了,明天过来参加我和有容的婚宴。” 说着,常征拍了拍赵俊升的肩。 此刻,他需要静下来好好想想。 “征哥,你等一下。” 赵如琴追了上来。 “有什么话你直说,只要能帮上你,我肯定做。” 常征放缓了声音。 “谢谢你,征哥。” 赵如琴对着常征深深鞠了一躬,泪水滴滴答答地掉在地上的灰尘里。 “别老是为他人而活,回报养育之恩和表达爱意的方式有很多种。” 说完,常征脚下一蹬,径直离去。 等常征回到家,天色还没完全暗下来,他便立刻拆开了发电机。 里头部件都安然无恙,只是连接电线和保险丝熔断了。 幸而常征早有预料,买了备用的保险丝。 他把断掉的线路重新对接好,又把发电机清理了一遍重新装好。 随后,他扛着发电机,直接去找一个合适的落点。 水流冲击力要足够大,才能带动电机叶轮运转。 石盘谷的水是从十几米高处落下,能用的地方有好几处。 常征挑了最近的一个,这样能省下不少电线。 找到个合适的位置后,他用石头垒了个平整的基座,把发电机放上去,让水流直接冲击叶轮。 稍微调了调角度后,叶轮就开始转动,常征看到配电箱上某个表的指针随之摆动。 “发电机果然没坏,太好了。” 常征调节了一下电压,又观察了一会。 “不错,稳定度挺高,家里正常用绰绰有余,真是白捡的爽啊!” 常征把电线连好,然后在外层裹了层橡胶,免得水花溅到。 天已经擦黑,他也就没再搭电线杆。 反正石盘谷周围也没什么大型野生动物,不用担心线被咬断。 上岸后,常征用石头压住了电线,避免它泡在水里。 接着,他一路把电线拉回房子,这么一来等会就能用上电了。 “哥,你这是在干嘛呢?” 常莉看见常征正踩在围墙上,忍不住问。 “拉电线啊,以后咱家就有电了。” 常征笑着回道。 “电?” “就是放电影那种可以带动电灯,大范围照明的电?” 常莉兴奋地问。 那个年代,偶尔会有放映队下乡放电影。 常莉也去看过,知道电是什么,见过发电机。 她对电也有些概念。 “对,待会咱家就能点电灯了。” 常征把电线固定好,然后顺着梯子爬下来。 “阿征,你买了发电机?” 常欣非常好奇。 “没有,是程老板那儿有台坏了的机器,被我拖回来修好了,他收了我两瓶白酒,几乎没怎么花钱。” 说话间,常征把一个插头插进插座。 电灯顷刻间就亮了起来,他用的是80瓦的灯泡,光亮异常充足。 反正用电不用花钱,常征从60瓦到200瓦的灯泡都备了好几只。 “哎呀,来电了,咱家也通电啦!” “哥,这灯好亮啊,简直跟太阳似的!” 常莉兴高采烈地喊。 常欣和周素兰也满脸惊奇,她们从来没想过家里还能通电。 毕竟现在村里还没普及电,村里的广播用电也要用发电机,只在重大场合才开。 如今,也只有县城和镇上才用得上电,村子里基本还没到这一步。 “别一直盯着灯光看,小心伤了眼睛。” 常征上前挡住常莉的目光。 “姐,今晚的饭就你来做吧,我得先把电线整理好。” 这眼下只是临时布线,长远打算还是得好好排设电路,把灯固定在更合适的位置。 常征用一根竹竿把暂时用的灯挑高,这样能照到厨房和走廊。 有了电,他们家就正式告别松油灯的时代,迎来电气化的新生活了。 第58章 你别痴心妄想啊 常征置办了不少电线,能够将他们现在所住的每个房间都安上线路并安装电灯。 晚饭之前,他已经把厨房和堂屋的电线都接好了,还把电灯挂了上去。 不过这些灯暂时还没接通电力,他打算所有线路都布好之后再一起通电。 电灯的开关是记忆里那种拉绳式的,用起来也比较便利。 常莉一路紧跟着常征,帮着递工具、扶梯子。 有时扶住梯子,有时把钳子或其他东西递给他。 吃完晚饭以后,常征又继续动手拉线。 不到一个钟头,所有房间的电线都安置到了位。 一通上电,整座屋子立刻亮堂了起来。 “接上电了,接上电了!”常莉欢欣地挥舞着手电筒,依旧难掩喜悦。 屋檐下面也挂上了一盏灯,把院子照得通透。 常征挺满意地伸手轻拍了一下常莉的脑袋,略微揉了揉。 通了电,才让人感觉有了点现代化的滋味。 重生回来还没满十天就实现了这样的改变,常征心里很是欣慰。 家里的变化,确实用眼睛就能看出来。 不仅每天都能吃到白米饭,还经常能打打牙祭吃上肉。 “等会大姐和娘回来,肯定会特别高兴。”常莉一脸崇拜地望着常征。 周素兰和常欣进村去借驴车了,因为明早要赶去镇上采购订婚宴用的各种菜品送到邱家,必须借辆驴车来搬运。 那驴车是老村长家里的,也是村里唯一的一头毛驴。 拖拉机这种“高档”玩意儿,他们村里还没条件拥有。 青流湾那边也没有,毕竟这片地方很穷,既非平原,又不是沿海港口。 虽然他们所在的省份是临海省,但这边几乎全是山岭与丘陵。 由于交通极为不便,就算有山货也运不出去卖。 所以,常征才动了想法,想买匹马或者牵头驴回来。 要买车目前不现实,车子非常昂贵,而且还属于配额制,供不应求。 就算是那种手扶拖拉机,或是六轮的拖拉机。 说老实话,常征还真想搞一台六轮拖拉机,既实用,又比较省油,而且动力也足。 没多久,常欣和周素兰就赶着那头驴回来了。 说是借,其实等于花了五毛钱租,只不过是用红包形式给的。 在农村,牲畜可是宝贝,不但能拉车,也能耕地还可以驮货物。 常莉对那头毛驴挺感兴趣,还摘了几把鲜嫩的草去喂它。 因为第二天一早要赶去镇里,大伙儿就早点上床歇息了。 常征虽然心里挺亢奋,但还是在夜里十一点前就睡着了。 次日天刚亮,常征就早早起身做早饭。 今天的主食是蛋炒饭,主要是图省事儿。 他刚起不久,其他人也依次起床了。 看着灯光四射的屋子,常欣忍不住感叹:“有电灯就是好,到处亮堂堂的。” “确实啊,难怪现在大家办宴席都爱租台发电机来照明。”陆金连也跟着赞同。 “阿征,等以后我们回自己那屋住了,也能把电拉回去不?”常欣觉得电特别棒,尤其还不用花钱。 “那边的老房子快塌了,我打算不回去住,打算就在石盘谷里挑块地方起新房。”常征把自己的盘算讲了出来。 房子肯定要盖,而且还得有带化粪池的卫生间,这是他最在意的部分。 “这地方都是石头,没什么泥土,想在院里种些蔬菜都困难,还不如把老宅推了重建。”周素兰有些嫌弃地说。 对农家人而言,土地就是命根子,没有土壤就感觉失去了用处。 有了泥土,随手撒些种子都能长东西,可以填饱肚子。 岩石上啥也长不出来,没有半点用处。 “弄些土把这儿填实了就能种菜。从北面炸开个口接到青流村后山,那边正好能挖土来填石盘谷。这里地势比较低,填好了就不怕被水淹。” 常欣顿时眼前一亮,她本来就喜欢石盘谷,住这儿让她觉得与世无争。 真要能用土把整片石盘谷填得差不多,那不就跟世外桃源没差了? “那得耗费多少人力?你别痴心妄想啊。”周素兰才不信这画饼,一想到石盘谷这么大,要填平谈何容易。 “算了,咱们还是先努力挣钱吧。盖房子也需要花钱呢。”常征没有在这话题上纠结,毕竟短期内根本没法实现。 无论在哪儿建房,都得花好几千块,现在他们可没那本钱。 等早饭吃完,常欣和周素兰便赶着驴车启程,常莉也跟着一起去了。 常征自己则骑着自行车,他要把钓到的黄鳝送去县城卖。 到了青流村的村口,常征看到穿得单薄的赵俊升和赵如琴兄妹。 “征哥,这黄鳝真能赚到钱吗?”赵俊升昨晚钓到很晚,眼眶都黑了。 “咋的,我还能忽悠自家兄弟?”常征白了他一眼,然后揭开水桶的盖子。 “啧啧,挺厉害啊,看着有四五十斤吧?”常征才发现自己低估了这两兄妹的干劲。 “昨晚上我们全家都上阵了,运气真不赖,就钓到了这些。昨天我看了征哥你做的钩子,用废伞骨也做了几个,虽然跟你的不太一样,但照样能钓。”赵俊升解释道。 “不错,会动脑子挣钱了,看来昨天的训斥没白费。”常征高兴地拍拍他的肩膀。 “成了,这些都交给我。现在有个老板出价比国营饭店还要高,卖了多少我就给你多少。凭咱们的交情,我不会坑你们家。” “我昨天给你们说的价是按国营饭店的收购价来算,估摸再过段时间就得回到那个价格。” 说着,常征把那桶黄鳝放到自行车边上的一个竹筐里。 因为还要在县城买点东西,车上左右两边都装了筐,这样一来,邱花颜只能坐在车前。 为了让邱花颜坐得舒适点,他还在前杠那儿垫了一条旧床单。 如今订婚了,大家的被褥也该换新的了。 今天卖了黄鳝,正好能买套新床单回来。 “征哥,真是谢谢你啊,谢谢!”赵如琴满怀感激,还对着常征鞠了一躬。 如果钓黄鳝确实能挣钱,那她的命运就被常征改写了,不必去外头伺候人,就能在自家村子里赚到钱。 第59章 呆呆的,还真蛮可爱的 “你们先回去吧,我去把有容接上。”此话一出,常征就踩动自行车离开了邱家,只把赵家兄妹留在原地。 “别盯着人家了,人家今天可是要定下终身的。都怨我这个当哥的,要是早些和征哥说,你们兴许现在孩子都能打酱油了。”话说完,赵俊升带着一丝自责,轻轻扯了扯赵如琴的袖子。 “哥,征哥从前一直中意你们班那个郑梅,这我还不清楚吗?我哪能插得上手?” “再说了,有容跟征哥才是绝配,他们俩看着就合适,而且我都挺喜欢他们的。要是那个郑梅,我心里可不服,不管怎样都得跟她抢一抢。”话音落下后,赵如琴甜甜地笑了起来,看着是真心高兴。 “唉!”赵俊升只是重重地叹了口气,没有继续言语。 与此同时,常征骑着自行车抵达邱家,却发现一家人老小已经全都起床。 在乡下订婚相对朴素,也没什么繁琐的流程,只是请亲朋来吃顿饭、喝点喜酒,最后放挂鞭炮就算了事。 毕竟每个人都还得忙着各种农活,没法把时间全花在这种事上。 等真要出嫁时才稍微隆重一些,不过以当下的环境而言,仪式也相对简化了,毕竟破四旧的影响还在。 邱家人这么早就起,想来还是为了捕捉黄鳝做准备。 “爸,妈,大哥,早上好。”常征进门后,先向众人寒暄。 “姐夫!”邱盈蹦了出来,兴奋地扑进常征怀里。 常征随手将她抱起,还俏皮地碰了碰她的鼻头。 “来了啊,吃过早饭没有?要不一块吃点?”邱世福笑盈盈地开口。 他越发地觉得常征看着顺眼,也更加坚信自家女儿没嫁错对象。 “爸,我吃过了,我过来是带有容去县里买些东西。”常征笑着解释。 “不要铺张,能省就省,你们俩以后要用钱的地方还不少呢。”邱世福善意地提醒,毕竟常征平时就挺大方,担心他花钱没个数。 “好的爸,我一定会留心的。”常征郑重回答。 “你这闺女,也不怕把你姐夫给累坏了,赶紧下来。”刘清芳瞪了邱盈一眼,又端起一杯茶递到常征面前。 常征把邱盈放回地面,接过茶轻抿了几口。 这时邱花颜才从屋里走出,提着昨晚一家人一起捕的黄鳝,跟随常征一起出了门。 “征哥,玲玲家那份你有没有取到?”邱花颜关切地询问。 “拿到了,他们大清早就把东西放在村口了。所以今天只能让你坐前面了。”说完,常征不免有些小小憧憬。 “好吧。”邱花颜的脸瞬间染上红霞,毕竟坐在前头就相当于被常征半拥着。 “来,上来。”常征先跨上自行车,然后朝邱花颜伸出一只手。 邱花颜微微点头,侧身靠近,稍稍抬臀坐上了车前的横杠。 “会不会挡住你的视线?”邱花颜低声问。 她的个头比普通女孩子高了许多,通常前面那个位置都是给小孩坐的,她这么大个人确实有点尴尬。 “有点儿,你往后挪一下。”常征带着笑意提议。 邱花颜没有多想,立刻往后挪了点儿,让整个人轻轻倚进常征怀里。 “这样行吗?”她红着脸询问。 “挺好,就这么坐就行,别太紧张,绷着会累。”常征嘱咐着,同时猛踩脚踏板让车子动起来。 傻傻的,却真的很惹人喜爱。 闻到邱花颜身上那股轻柔的香气,常征莫名感到心神荡漾。 不过,他并没有进一步动作。 “会不会太硌着你?”常征柔声问。 “不碍事,你在上面还垫了床单呢,挺柔软的。”邱花颜心里甜滋滋地回道。 “那就行。”常征舒心地笑笑,乐得跟邱花颜贴在一起。 今天他的速度并不算快,并非单纯想多贴近邱花颜。 主要是前边坐了个人,踩车也不那么容易,还得留意别让膝盖撞到她。 “娘她们也已经出门了?”邱花颜见远方有手电光,便好奇发问。 眼下天色才刚刚亮透,如果有人夜盲的话,还得靠手电筒才能看见路。 在八十年代的农村,因生活贫乏,后天性夜盲症颇为常见,许多人因营养不足而患上。 而这种症状,只要补充足够的维生素a就能得到缓解甚至治好。 “对啊,她们先去镇上买菜,我们顺道过去挑点东西,然后再去县城。”常征解释。 邱花颜点点头,感受着与以往不同的被重视,心中感觉暖融融的。 在这个年代,女人如果选错了人,可能就要辛苦过一生。 行了好一段路后,常征他们终于追上了驴车。 “嫂子!!” 常莉站在驴车上笑嘻嘻地挥手,朝邱花颜打着招呼。 “娘,姐,莉莉。”邱花颜依次喊了过去,脸上挂着温暖的笑,显得格外甜美。 驴车的速度也不算慢,众人边聊边赶路,竟觉时光飞逝。 大约六点过后,他们就抵达了镇上。 订婚酒席一般只准备八个菜,用何种食材主要看主家经济状况。 常征同家里人商议好,每桌花费十块钱,其中三道荤菜:红烧猪肉、炖鸡和红烧鱼,剩下五道则是素食。 这规格用来操办出嫁或结婚都算可以了,拿来办订婚无疑相当丰盛。 毕竟订婚宴是不会收礼金的,纯粹是宴请乡邻吃顿饭。 可周素兰和常欣也没意见,她们认为常征办得越气派越好。 把菜采购妥当后,周素兰和常欣便拉着常莉,还有满车食材往家赶。 这些食材要等到中午才会送到邱家,所以现在只能先运回去。 至于常莉,还得老老实实去学校,毕竟今天是周一嘛。 “征哥,你买的这些食材可真不错,还另外买了两大桶白酒,这下就花了五十六块呢。”邱花颜有点心疼地说道。 “菜虽然只够吃一餐,但别人会记得很久。我可不想让你的订婚宴被人挑三拣四。而且我们一天就能挣到这个数,就当给亲戚们改善生活吧。” 订婚宴能办好,也能让邱家脸上有光。 毕竟树要靠皮活,人要靠面子。 尤其在乡里这类人情社会,面子更显珍贵。 只要别打肿脸充胖子,常征觉得花点钱热闹一下还是值得的。 要是办得寒酸了,别人自然会指指点点,甚至可能连邱亮和今后邱盈的婚事都受到影响。 常征并不吝啬,何况他手上确实不差钱。 就说昨天吧,他光是卖那只豪猪加上黄鳝就进账一百七十六块,拿个五六十来操办酒席并没啥压力。 再加上,今天钓到的黄鳝还可以换成现金呢。 第60章 害怕社交的邱花颜 到了县里以后,常征先把黄鳝卖出去了。 常家四十九块,邱家五十二块,赵家四十二块。 拿出合计的金额时,郑庆文显得相当兴奋。 因为他弟弟昨天也钓了不少,进账三十多块钱。 关于订婚宴的事情,常征并没有告诉郑庆文,毕竟他们俩还没到那样的交情。 常征和邱花颜拿着钱就出了国营饭店,然后两人立马赶往国营百货。 常征买了四床新被子,其中一床自然是给邱花颜的。 虽然他们俩已经订了婚,但想真正办喜事,还得挑个好日子,短时间内还结不了。 除了被子之外,常征还买了糖果、花生之类的小零嘴,有了这些,孩子们才会开心。 最后,常征又买了几条烟,这才和邱花颜带着东西一起返程。 常征并没有先把邱花颜送回去,而是直接带她去了石盘谷。 他是要和邱花颜一起到父亲的衣冠冢祭拜,顺便烧些纸钱给父亲。 “以后我们就在这个石盘谷安家了,你不晓得会不会住得习惯?”一到石盘谷,常征就问道。 “这地方挺不错啊,跟外面隔离开来,周围也没什么街坊,不用应付那些复杂的人情,我也不擅长那一套。”邱花颜显得很高兴。 “对啊,你一直都有点社恐的倾向。”常征笑呵呵地回应。 “社恐?”邱花颜不明白这个带点后世时髦意味的词。 “就是指社交恐惧症,在公共环境或与他人打交道时会持续紧张,担心被别人注意或者被否定,也害怕在别人面前出洋相或尴尬,然后想尽量避免。” 听完常征的解释,邱花颜轻轻点了点头,仿佛找到了知音一般。 “你说得没错,我的确有这毛病,尤其害怕跟陌生人接触。原来,这就叫社交恐惧症?” 那种被理解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以前家里人和其他人只觉得她不爱说话,见了亲戚也不怎么打招呼,更没有什么甜言蜜语。 “别担心,你不想面对人群,以后这些事就交给我好了。”常征本身属于社懒,懒得和人寒暄。 他要是真想的话,倒是能当个社牛。 “能嫁给你,真的很幸福。”邱花颜满脸都是甜蜜。 “能娶到你,也算是我积攒了好几世的福气。不,我过去肯定是拯救过银河系。”常征一本正经地说。 不然,他怎么可能再活这一遭呢? “我们先在师公家里住几天,等过段时间,我再选个地方造新房子。” 话音刚落,常征就在那块要建房的巨石下面停了车。 “师公家里我之前来过几回,师公的针灸可真有名。”邱花颜对这儿并不陌生,毕竟赵云飞的针灸远近闻名。 常莉已经去学校了,周素兰和常欣则去抓黄鳝。 因为要吃完午饭才能去邱家,所以她们索性再钓点黄鳝。 两个人把被子搬进屋,留下一床打算等下带到邱家。 “家里竟然有电?” 邱花颜看见灯亮,禁不住惊讶地喊了一声。 “对,昨天我去程老板那儿拖回一台旧发电机,修好了。”常征简单解释。 “征哥,你居然还会鼓捣发电机?”邱花颜非常惊奇地望着他。 “主要是碰巧,发电机本身没坏,关键是线路和保险丝断了,否则我也搞不定。”常征谦虚地说道。 “你知道我住哪间屋子吗?”常征突然握住了邱花颜的手。 她的手虽然有些粗糙,可握着却很舒服。 温暖的,没有一点冰冷。 邱花颜害羞地把脸扭到一边,不想让常征看见她已经红透的脸颊。 “就这间房?” “不是,你猜错了,跟我来。”说着,常征牵着邱花颜走出常欣的房间,然后带她往楼下走。 当邱花颜被牵着下楼时,心思全放在他那只温热又大的手上,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常征的手怎么那么暖和。 她几乎没留神自己跟着常征进了哪间房,也不知道身处何处。 心跳加速,口里发干,像有股热气在身体里乱窜,让她一时脑子混乱。 忽然,邱花颜撞上了一个柔软的东西。 抬头一看,竟是常征的胸膛。 “有容。” 常征低下头,看着她那绯红的面庞,红晕一路蔓延到颈脖,仿佛诱人的水蜜桃。 邱花颜下意识地想推开常征,毕竟这么贴近异性,对她而言还是头一遭。 可常征手臂很有力,这会儿正搂着她的腰,让她完全挣不开。 念头转了转,想到今天就要订婚,她又没再挣扎,整个人像只受到惊吓的小鹿,大脑空白,不知该怎么办。 本能地,她把眼睛闭上,仿佛只要不看见就能稍微安定些。 常征望着怀里的邱花颜,鼻尖轻嗅到她独特的淡淡清香。 凝视着眼前的可人儿,就像等人采摘的熟透蜜桃。 他毫不犹豫,做了自己早就想做的事。 也不知过了多久,常征才放开了她。 邱花颜扶着常征的手臂,只觉得头昏脑涨,体内有股热浪在翻腾。 等了半会儿,她才缓过劲,将手松开。 常征脸上的笑容怎么也掩不住,心底被满满的幸福占据。 “媳妇,等咱俩正式订婚后,我送你去读高中怎么样?” 先不谈上不上大学,高中还是可以去的。 “别,算了,我都十八了,还上什么高中啊。再说,你也晓得我社恐,我不想去学校。”邱花颜学着常征刚才的说法,立刻拿社恐当借口回绝。 “而且我自己也学了不少高中的课程,没必要再去上学。俊明哥的书都给我了,他的笔记也有,看起来不难。” 听到邱花颜的话,常征愣了一下。 被她这一提醒,他猛然想起自己大姐也常翻自己的高中课本。 早先他想把课本卖掉,结果常欣还不让。 难道,他那大姐也已经自学完了? “那你有没有想过考大学?”常征顺口问道。 若是邱花颜真想去,常征也不觉得不行。 不仅如此,他的大姐同样可以考虑。 不一定要多好的大学,哪怕就在附近的市里或省城,随便找个普通大学,对她们而言都可能会有不一样的人生。 第61章 别把事情想得太美好 “不要。” 邱花颜的脑袋左右晃得跟拨浪鼓似的。 “大学里人多得很,我一想到就觉得紧张,也会不安。” 她发现“社恐”这个词儿对她来说非常贴切,用在自己身上正好。 过去她只是打算把高中读完,从没想过再往上继续。 让她离开家人,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学习和生活,实在太让她心慌了。 “好,那就算了,其实我也舍不得让你去。”常征说得很直接。 他本来就不想让这个如花似玉的媳妇儿离开自己去读大学。 “只要想学东西,也不一定非要去大学,可以自己多看点书。” 不过,他的大姐可以问问,或许她想去上大学,回来后肯定会不一样。 “嗯!”邱花颜高兴地点头,她确实害怕常征坚持要送她去读大学。 “走吧,带你去看看我逮到的那头香獐和猹子,它们都怀着仔呢,猹子估摸着快下崽了。”说着,常征拉起邱花颜。 她听了以后也挺感兴趣,就让他拉着走。 屋里那个吻,让两个人的感情更进一步,关系愈发亲近。 他们十指紧扣,一起到了猪圈。 香獐还很虚弱,趴在那里一动不动。 而猹子则挺着个大肚子,在里面悠闲地溜达,看上去滑稽有趣,逗得邱花颜忍不住笑。 “啵~” “唔~” 可是那天不还说要砍猹子吗? 她眼睛瞬间睁大。 “看到你的那一刻,我就想过我们将来孩子叫什么名字、以后上的幼儿园在哪里了。” “现在看见猹子挺着大肚子,就忍不住想象你日后怀孕的样子,嘿嘿。” 邱花颜被常征这么一说,也情不自禁地想了想自己肚子鼓起来时会是什么模样,脸上不禁泛起笑容。 看了猹子一阵子,常征又带她拎了些香烛纸钱,去祭拜他父亲的衣冠冢。 临走前,他插了三根点燃的香烟在坟前。 “其实,我一直相信我爹没死。咱这山里既没有熊,也没有猛虎。他一个人带着三条猎犬,两杆猎枪,就凭他的本事,不该出事。” “而且,师公年年都进山找了好久,却没找见任何遗骸。虽说不知道他遇到什么变故,但我总觉得他还活着。” “那三只猎犬我也很熟,它们都特别聪明。要是真出了事,肯定会跑回来找我或者我师公,可现在它们也不见踪影。” 常征也猜不透他父亲究竟遭遇了什么。 毕竟上辈子,他没听过失踪的父亲重新现身的事。 “以后我会常去山里看看,可能一两天不回来,你不会有意见吧?” 邱花颜一个劲儿地摆手,赶忙道:“当然不会,或许咱爹真是好人有好报,暂时回不来而已,却平平安安地活在某个地方。” “比如说……万一掉下了什么悬崖,无法爬上来之类的……” 猛地,常征一把捏住她的手腕。 “怎么了?”见他神色异常,邱花颜望向他。 “我知道了,天坑!我爹说不定就在天坑里。” “你说得对,如果他真是坠进了天坑,即便还活着,想上来也不容易。” “媳妇儿,多谢你,你真是我的福星!” 常征兴奋不已。 “真的?那咱们赶紧到那边儿找找咱爹吧。”她也随之激动起来。 “不急,那儿离这儿可远了,想下去必须准备妥当,不能冒进。” 常征并没头脑一热就想立刻进山。 “要不,把我们的订婚宴往后推几天?咱们先去那地方找找爹?”邱花颜体贴地提议。 “不行,不跟你先把婚订好,我担心有人半路截胡。再说,就剩半天了,也没时间筹备什么。” 常征一口回绝。 “走,我先带你回家,现在也就十点多。” 说完,他把坟前的香烟都拔了,用脚踩灭。 他心里想着,既然父亲很可能还活着,那就不用烧香了。 因为下午就要订婚,按规矩她不宜留在常家过午饭。 以往的风俗是订婚前三天不让两人见面。 回到石盘谷后,常征骑车载着她,把她那床被褥也一并带回了邱家。 只见邱家大门紧闭,门上贴了两个大大的喜字。 看来这一家子都去钓黄鳝了,多半一个人也没在家。 把被子安顿好后,邱花颜就领着常征,打算去找她爸妈。 同时,常征还想去见赵如琴,把卖黄鳝的钱给她送过去。 他估摸着赵俊升应该回学校了。 结果他却碰上意外——赵俊升并没走,正蹲在自家田里钓黄鳝。 “阿俊。” 常征喊了声。 赵俊升立刻起身,把腿从稻田里抽出来,快步走到田埂上,然后跑向常征。 “哥,你等等我。”赵如琴也飞快地追在后头。 不一会儿,两人便在田间跟常征碰了面。 “给,你们清点一下。” 说完,常征将四十二块钱递给赵俊升。 “四十二?” “怎么这么多?”兄妹俩同时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问道。 “现在从粤省来的程老板出手阔绰,他给的收购价比国营饭店高出一半。等他走了,价钱就会降回去。” 常征给他们解释的同时,也递了一支烟到赵俊升面前。 后者并没接,往回推了推:“我不抽,谢谢。” “征哥,这钱不会是你自己补上的吧?我一个月工资才三十,这点黄鳝就能卖到四十二块?” 常征忍不住笑了,然后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你看我像地主家的傻儿子吗,会拿自个的钱补贴给你们?” “别做那样的美梦,清醒点。” “待会儿你们跟你爹娘说一声,然后跟我去我家。下午我要你们帮忙挑东西。” 按风俗,喜宴的酒菜得一担担挑进邱家。 常征本来就打算找人,正好兄妹俩在,就把他们也一块儿叫上。 “行,我先跟娘说去,顺便把钱给他们,他们肯定乐翻天。”赵俊升说着,咧开了笑容。 再者,能帮上常征的订婚大事,他心里也很高兴。 “我跟你一起,别到时候他们乱说。”赵如琴紧随其后。 她跑了两步,又回头喊道:“征哥,谢谢你改变了我的未来,真的谢谢。” 然后,她便快步追上赵俊升。 常征轻轻晃了晃脑袋,带着一抹笑,把手里的烟精准地抛到嘴里点燃,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帅气十足。 第62章 订亲盛典 常征刚抽完烟,赵俊升就带着赵如琴赶过来了。 “阿俊,你来掌车吧,我坐后座,你妹妹在前面。”常征说得非常认真。 如今他即将订婚,自然要和别的异性保持距离。 “行,还是征哥更细心。”赵俊升咧开嘴笑着,一下子骑上了车。 “媳妇,我先走了啊。”常征坐到车后,大声对远处喊。 离着五六米远的邱花颜,见到常征坐在后面,嘴角不自觉地勾起了一丝弧度,朝着他挥挥手,心里已经开始期待下午的到来。 赵俊升的骑车水平只能算平常,一路上左摇右摆,吓得赵如琴不停地惊呼。 好在一路平安地回到了石盘谷,赵家兄妹都有些惊奇。 “征哥,你们现在就住在这里吗?”赵俊升对这片地方特别熟,一直以来他和常征都在这儿摸过鱼。 “对啊,我师公回东北探亲,把这里交给我了。”常征说着,就领着赵家兄妹走进了岩屋。 “你们随意坐,我去准备午饭。”说完,常征撸起袖子走向厨房。 “哥,我来帮忙吧。”赵如琴赶紧跟在他身后,在她印象中,常征似乎从不会做饭。 “不用,你等着尝尝我做的菜,绝对让你吃得停不下嘴。”常征很有把握地说道。 大厅里摆放了好几个竹筐,都是今早常家买回来的菜。 一部分是下午要带去邱家摆酒席用的,另一部分是他们自家要吃的。 下午家里不仅有赵俊升和赵如琴,还有另外几个要一起挑担子去邱家的人。昨天母亲就已经挨家挨户招呼好了。 赵俊升和赵如琴也没闲着,主动给常征打下手。 这时,赵如琴才确确实实看到常征竟然会下厨,光是备菜的架势就很专业。 “征哥,这里还安装电了?” 瞧着厨房里灯光一下子亮了,赵俊升顿时好奇。 他一直在学校复读,宿舍里用电早就习惯了,但回到家就很难适应没电的状况。 “是啊,前阵子刚从那个有钱老板那里白要了一台20千瓦的水力发电机。”常征顺口解释,把准备好的食材都搬进厨房,准备起火爆炒。 赵俊升顿时一脸羡慕:“征哥真会过日子,真让人不得不服。” “别羡慕,好好读完大学,出来后也能轻松改变家里的光景。” 那时候的大学生很吃香,赵俊升还能赶上最后的包分配,福利多多,譬如分房子。 想让家里人搬去城里享福也相对容易。 如果再拖下去,就没那么好的机会了。 “嗯,之前耽搁那么多年,我一定努力多学些,争取能提前毕业。”赵俊升有点儿脸红地说。 说话间,赵如琴已经利索地把灶台上的火点了起来。 没多久,锅里传来劈里啪啦的声响。 诱人的香味在空气中散开,勾得赵家兄妹直咽口水。 常征为了大家的肠胃,其实没放太多油。 不过按照他后世的标准算不多,可对眼下的人而言,已然是油水很足了。 过了一会儿,周素兰和常欣也回来了,于是常征让赵俊升骑车去接常莉。 其他人渐渐到齐,本来安静的石盘谷一下子热闹非常。 有喜事,大伙都喜欢凑热闹,也能吃好喝好,一片欢声笑语。 能来的,都是和常家关系不错的,或者和常征他父亲交情深。 常征父亲是三代单传,他的爷爷很早就过世了,常征对那位老人甚至没有印象。 母亲那边也被娘家嫌弃了好多年,几乎没来往。 那个时候,嫁出去的女儿就跟泼出去的水差不多,有些家庭连死活都懒得过问。 当然,要是嫁出去的女儿发达了,那又另当别论。 以前,常征还被他妈那边娘家的几个表哥打过,所以周素兰彻底断了来往。这次常征要结婚,自然也没通知娘家人。 农村里,这种和娘家断了联系的事其实屡见不鲜。 眼下蛟首村的人都以为赵云飞给常征留了不少存款。 毕竟常家之前穷得叮当响,连炒菜锅都没了。 聊起常征,都说他命好,继承了赵云飞的全部财产。 常征也不多解释,干脆借这个说辞糊弄糊弄,省得以后麻烦。 再加上他现在住到石盘谷,平日跟村里也不常接触。 大家除了羡慕,别的也干不了什么。 况且赵云飞在村里没田没地,只留下这片被嫌弃的石盘谷,就算送人家都未必乐意。 午饭做得丰盛,大家吃得特别满足,比一般过年时还要风光,一个个都撑了大肚子。 饭后,大伙就在院子里聊天唠嗑,刚吃饱肚子也不可能立马动身。 大约半个钟头后,常家四口子都换上了新衣服。 常征走出来时,连赵如琴的眼睛都亮了。 “征哥,这套衣裳跟你太搭了,看起来真精神。”赵俊升兴奋地说。 其他人也跟着点头,表示被常征的气质吸引到了。 紧接着,穿着连衣裙的陆金和常欣一出现,院子里几个男人都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他们深深体会到人靠衣装马靠鞍的道理。 同时,也不免心里暗暗羡慕,咬牙盘算着:赵云飞到底给了多少钱,让常家如此阔绰? “好了,各位久等,咱们该启程了。”常征提醒。 于是大家回过神,该挑担子挑担子,该敲锣敲锣,该打鼓打鼓。 那些酒菜从早上开始就由常欣和周素兰分门别类包装好,上头还贴了个喜字。 一行人步子不快,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到青流村。 快到邱家门口时,常征放了几串鞭炮,噼里啪啦的声响不绝。 紧接着,邱家那边也接连燃起鞭炮声。 邱家的亲朋好友簇拥出来,接过常家带来的担子,一起挑进院子。 邱家的院子里挤满了人,场面显得喜气洋洋。 见到这番景象,常征心里感慨万千。 两世为人,他还是头回订婚。 想到邱花颜就要成为自己的未婚妻,常征脸上的笑容怎么也压不下去。 没多久,换了‘晓庆套装’的邱花颜出现,一亮相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隐约中,常征听到有人嘀咕:“我靠,他这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啊,真把天仙娶下来了不成?” 第63章 征哥怎么这么放肆 常征留意到邱花颜脸上那份尴尬和不安,明白她的社交恐惧又犯了。 于是,他立刻快步走过去,拉住她的手,一路带着她往自家楼上走去。 “姐、雅玲,你们也上来吧。” 他对自己的大姐和雅玲打了个招呼,让她们过来一同陪伴。 因为邱花颜并不擅长招呼客人,常征也没打算让她出面。 让大姐和雅玲过来,正是为了帮忙照看她。 到达邱花颜的房间后,常征把早上买的香烟和一些零嘴都拿下了楼。 有了这些招待品,邱花颜在场与否也就无关紧要了。 每个人手里都分到了一包烟,这种大手笔的订婚宴还是头一次见,亲戚们个个眉开眼笑。 他们嘴里嚼着各种零食、水果,甚至聊得还挺嗨,偶尔说些荤段子,气氛特别活跃。 天色一点点暗了下来,大家闲聊的兴致却没怎么减弱。 等到一盘盘菜端上桌,众人吃得非常满足,一个个对常征的大方给予了许多夸赞,也对邱家投去艳羡的目光。 酒足饭饱之后,亲朋好友们才陆续告辞离开。 只剩下纪家和顾家的人一同收拾残局。 他们把借来的碗筷、桌椅都洗干净,还给原主人时,还特意送上一斤白糖以示谢意。 热闹的喜宴办完,虽然大家都累得不轻,但心里却很痛快。 按照当地习俗,当天常征是可以留在邱家住的,不过他并没选择这样做。 他担心自己母亲和姐姐连夜赶路不安全,便决定跟她们一起回去。 离开时,邱花颜和邱盈送他们走了一段。 “行了,你们快回去歇着吧,明天一早我再过来拿黄鳝。”常征说着,就伸手温柔地揉了下她的头发。 他并没有让两姐妹一直送到很远,毕竟村里连路灯都没有。 邱花颜点点头,心里那股忐忑也稍微缓了些。 毕竟要是常征真的留在这儿过夜,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两人虽已订婚,但她还没做好心里准备。 “阿征,你咋不干脆留下来呢?”走出去一段后,常欣凑到常征耳边,小声问道。 “花颜估计没想好,我们也不急这一时。”常征笑了笑。 他清楚这地方不少人都是先有儿子才考虑结婚,要是生的是女儿,可能婚期就一直拖着。 常欣听后没多说话,只觉得自己弟弟确实细心体贴。 回到石盘谷,众人都累了,便赶紧休息。 可常征精神依旧旺盛,照惯例先陪猎犬训练了一会儿,才回房去翻看医书。 第二天天还没亮,常征就爬起床。那二十斤的黄鳝虽数量不算多,也足够他跑一趟了。 另外他还打算去买些结实的绳索,等会儿再去那天坑里找找父亲的下落。 他也不得不想,要是父亲当真还活着呢? 早饭都省事了,昨天中午剩下的饭菜,他往锅里倒些水,又热成了一锅汤饭。 虽然做法简单,可味道还挺不错,跟东北的那种大杂烩很相似。 吃完早饭,常征就提着那篓黄鳝往未来岳父家赶。 走到村口,常征碰上了赵俊升和赵如琴。 赵俊升今天必须回学校,赵如琴则要进县城把保姆工作辞掉,所以兄妹俩正好在这儿等着。 他们把他们捕捉的黄鳝也交给常征,然后就各自急匆匆往县城去了。 常征并没提出让他们坐他的车,一来后头挂着两个竹筐,二来实在挤不下三个人。 他径直来到邱家,见大门开着,门口的邱亮正蹲那儿抽烟等他。 “妹夫,你来得早啊。”邱亮兴奋地招呼,还顺手递给常征一根烟。 没等邱亮再开口,常征先说道:“一切顺利的话,三天后咱们去市里让那位老中医看看。” “行,我都盼着这个呢。”邱亮兴致勃勃地搓了搓手。 他现在非常着急,尤其看到赵如琴越发出落得水灵,自己妹妹又已经订婚,他心里更是坐不住。 “花颜起来了没?”常征点燃烟后随口问一句,没看见邱花颜和邱盈。 “她还没起呢,今早肚子疼得厉害,每个月总有这么几天,你说怪不怪。”邱亮解释道。 听完,常征瞬间明白怎么回事。 “我上去瞅瞅,你帮忙把黄鳝捆好。”说罢,常征就上楼去了。 “是征哥吗?你等一下,我起床……”屋里传来邱花颜虚弱的声音。 “别动。” “你先好好躺着。”常征直接推门进去。 见到她蜷在床上,面色发白,额头尽是汗珠。 “你这痛经挺严重的啊,以前没找医生看看吗?”常征赶紧走到她床边,先摸了摸她的额头,确认没发烧。 “去看过,师公也给瞧过,让我常艾灸,可我认不准穴位就耽搁了。”邱花颜努力想坐起来。 就在这时,一只温暖的手掌忽然落在她的小腹上。 “我和师公学过推拿,来,给你揉一会儿。”常征边说边把手贴上她的皮肤。 想动用治愈的能力,还得直接接触才行。 “呀……” 她整个人立即紧张起来,疼痛似乎都给忽略了。 她心中尴尬不已,真想钻进被子里把自己彻底藏起来。 没想到常征居然会这么直接,就把手伸进了她的衣服里。 “咦……” 可很快,她又悄悄惊叹一声。 小腹里好像涌进了一股暖流,把那疼痛感一点点驱散。 整个人越来越舒服,连眉头都不那么紧锁了。 “好点没?有没有缓解一些?”常征用手在她不算丰盈的小腹上顺时针轻轻按揉,一边释放治愈的力量。 “挺舒服的,痛感几乎都没了。真没想到你还真会呀?” 她说完,脸颊就染上一片红晕。 “学了一点基础,能减轻就好。我再给你揉几分钟,差不多能管半天。”常征笑着答道。 他自个儿也很克制,没有做出别的动作。 差不多五分钟后,他就抽回了手。 再继续下去的话,自己也有点撑不住了。 用治愈能力非常消耗精气神,他此时额头上也布满了汗水,浑身似有点空虚。 “现在感觉好点了?”常征轻声问她。 “挺好的,肚子完全不疼了,从没这么舒服过。征哥,谢谢你,辛苦了。”邱花颜说这话时,眼中满是感激和欣喜。 她原先还忧虑这痛经老折磨着自己,如今却发现常征有这手艺,自己以后再也不用担心得靠怀孕或月子去调理身体了。 “那你打算怎么报答我?”常征看着她,故意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脸。 第64章 真是诱惑啊 “啵~” 邱花颜迅速在常征脸上亲了一口,然后立刻又缩回到被子里。 她感觉自己的心跳都快停滞了,竟然真的壮着胆子赏了常征一下。 “你可真诱人,恨不得今天就把你娶回家。” 常征瞅着藏在被窝里的邱花颜,一点不掩饰地说道。 “好了,你赶紧起来吃早餐吧,我先去县城买点东西,回来再找你。” 常征说完便径直出门了。 “等一下。” 邱花颜忽然从被子里探出脑袋,整张脸烧得通红。 常征走过去蹲下身,还没等邱花颜张口,就在她白嫩的脸蛋上轻轻吻了一下。 “路上小心。” “等我回。” 说着,常征用手指在邱花颜挺翘的鼻梁上轻轻刮了一下。 随后,他起身离开了房间。 下楼后,常征直接骑车出了邱家院子。 没多会儿,他便赶上了赵俊升和赵如琴。 “征哥,你能捎上雅玲去县城吗?她脚有点扭伤了。” 赵俊升伸手拦下常征。 “没问题,上车。” 常征没有拒绝,也没多问什么。 此时的赵如琴还算单纯,没有太多心思。 她坐在车前的横杠上,上身稍微前倾,好让自己别靠在常征怀里。 两人很快到了县城,一块去国营饭店。 正好也让赵如琴见识一下黄鳝交易的流程,别再以为是他骗她。 “常兄弟来了啊,你还真是有本事。” 郑庆文看见常征,立马竖了竖大拇指,挤眉弄眼地打趣。 常征知道他在暗指什么,也没多解释,笑着说:“孙经理夸奖了,今天鳝鱼不算多,昨天下午耽搁了些。” “没事,只要是你送来的,数量多少都收。” 郑庆文一边说,一边给常征递了支烟。 昨天郑庆斌钓了四十多斤,且有不少都超过一斤,所以赚了六十三块,让他们兄弟俩乐坏了。 此刻,他就希望程建峰能在这里多待几天。 因为对方一走,黄鳝的收价就会降下来。 没过多久,常征带来的黄鳝就都称好了。 今天的确不多,常征家那边是十九块,邱家这边二十三,赵家那边三十七。 赵如琴的父母因为钓了一整天,加上昨晚也出门再钓了一会儿,所以才有这么多。 “征哥,我可不敢带这么多钱身上,先放你那儿吧。” 赵如琴谨慎地开口。 “行,待会我送你去找雇主领工钱。 你一个女孩子,我怕他们欺负你。” “不过,要先跟我去买几捆绳子。” 常征可没忘了今天的主要目的。 他不仅要买绳索,还得置办些滑轮、马王钉和斧子。 想到天坑那边,少不了这些家伙什儿。 那天坑位置相当偏僻,以前常生辉和常征提过几次,但他一直没去过。 因为现在还没确定父亲是不是在天坑里,常征也不敢和娘及大姐说,怕她们盼了又落空。 “那就麻烦征哥了。” 赵如琴笑得挺高兴。 她觉得眼下那个雇她干活的老板不太好说话,万一觉得她好欺负少给钱或者干脆不给就麻烦了。 买完东西后,常征带赵如琴去找那位雇主,过程还算顺畅。 对方虽嘀咕抱怨了一阵,但还是把钱结清了。 完事之后就赶紧载着赵如琴往回走,路上没做过多停留。 直接回到青流村,常征才把赵家卖鳝鱼的钱递给她。 赵如琴接过钱,又抱着常征之前建议她买的雨靴。 要想一直钓黄鳝,没有双雨靴肯定不成。 去买鞋时,常征还顺手给岳父岳母家买了四双,也给他妹妹常莉备了一双。 等将鞋交到岳父岳母手里,看他们既感动又坚持要给钱,常征自然不肯收。 毕竟他现在名义上已经算邱家的女婿了。 今天邱花颜没去钓黄鳝,因为岳父母体谅她肚子疼,让她在家歇着。 到邱家时,邱花颜正拿着扫帚打扫院子。 “你怎么还在干活,不是让你多休息吗?” 常征赶紧把车推进院子,然后走过去接过扫帚。 “没事,我现在一点也不疼了,和往常没两样。 还得谢谢征哥帮我治好了呢。” 邱花颜满眼感激。 以前最疼的时候,她能痛到床上直打滚,每次都被折磨得死去活来。 那时,她曾无数次希望自己是个男的,不用遭这份罪。 “不疼就好,可也要注意休息啊。 瞧你脸色还是有点苍白。” 常征心疼地说。 “好吧,那我就不扫了。” 邱花颜也不愿让常征替她做,干脆把扫帚放到一旁。 “我去给你煮杯红糖姜水。 每次来那几天,喝上一杯有好处。” 看到常征拎着一个小袋子,邱花颜就知道他是专门去买了,心里顿时甜滋滋的,跟在他身后。 “你坐下吧,让我表现表现。” 见她想帮忙,常征就把邱花颜按到椅子上。 “乖。” 他说着,轻轻揉了揉她的发顶。 “嗯!” 邱花颜听话地点点头,规规矩矩坐好,含情脉脉地看着常征忙活。 她的嘴角带着抹止不住的笑意。 世上怎么会有这么会照顾人的男人? 自己这真不是在做梦吧? 他不仅理解自己经痛,还懂煮红糖姜水。 她轻轻晃着脚,不自觉地哼起了小调。 红糖姜茶做起来不麻烦,不到二十分钟就好了。 常征把热气腾腾的姜茶端到桌上,柔声提醒:“现在还烫,放一会儿再喝。” “我先回去一趟,今天我想先去探探那边的路。 那地方平常少有人去,估计一两天都不一定能找着。” 邱花颜点点头,贴心地叮嘱:“树林里有野兽,你要多注意,最好带上猎枪。” 她知道常征有枪,那天去石盘谷时在石屋里见过,就挂在墙上。 “放心吧,我会带猎犬和枪。 我还没把这么漂亮的媳妇娶回家,肯定舍不得冒险。” 他说完,就把脑袋凑近。 邱花颜并没躲,只是乖乖闭上眼,紧张得双手攥着裤腿。 第65章 真想他了该怎么办 “我先回家,你别太惦记我呀。”常征说完后,轻轻用手指刮了刮邱花颜柔滑的脸颊。 要是真的忍不住想他怎么办呢? 邱花颜在心里嘟囔着,眼眸弯成一弯新月,看着常征推着自行车走远。 待到常征走后,她端起那碗还散发热气的红糖姜水。 凑近闻了闻,那股红糖和生姜混合的味道,她竟觉得特别香。 抿了一口,辛辣里裹着甜味,瞬间就让味蕾被俘获。 她情不自禁地想起刚才常征的举动,就跟这碗红糖姜水一样,又甜又带着一丝霸道。 这么一想到他,顿时觉得脸颊开始发烫。 这家伙,坏坏的,却让人心里直痒痒。 不知不觉间,一碗红糖姜水就被她喝得干干净净。 喝完后,全身暖烘烘的,格外舒畅,仿佛整个人都被幸福包围了。 “好像有点麻烦,感觉自己还真会想着他……” 邱花颜嘴角含着笑,用手背试了试发烫的脸,想让它降降温。 “阿嚏。” 正在骑车的常征忽然打了个喷嚏,赶紧慢了点速度。 “这么来回跑两个村子确实浪费功夫,还是早点在石盘谷那边炸出个缺口才好。” “新修的路去年就开工了,不过不知道啥时候能修到这里,好像还得过几个月吧?” 毕竟是过去挺久的事,常征一时也想不清具体日子。 他大概记得自己离开家前,路就快修到这一带了,那时他还打猎时看到过修路的拖拉机。 现在修路没有啥大型机械,多半都是靠人力来干。 所以路修得自然很慢。 “不过今天正好要去找天坑,顺道就看看那边怎么样。” 常征一回到家,先把绳子和工具都塞进背篓,又拿了几只红薯和从县里买回的馒头当午饭。 他留了张纸条,说明自己进山去放套子,完事后晚上就去邱家住。 毕竟想在一天内找着天坑不大现实,他已经跟邱花颜说了,母亲和大姐也就不会有什么怀疑。 就算她们真找上门,也会被邱花颜稳住。 留好纸条后,常征带着大龙就出门了。 天坑那片山林,之前有人被豹子咬死过,因此很少有人进那儿砍柴。 之前赵云飞也到那边山里找过常生辉,可惜他不知道那里藏着个天坑。 那个天坑就只有他们父子清楚,常生辉还说万一哪天老美打过来,他就带全家躲进天坑,那地方简直像世外桃源。 不过常征只知道个大概方向,并不清楚具体位置。 他也没打算一天就找到,先打算登上最高峰,站高点再看有没有机会瞧见天坑。 灵泉山都是原始密林,有豹子老虎都不稀奇。 村里老人常说,灵泉山就是村里过去的打猎场,早先不少猎人在这山里还打到过虎。 后来那些猎人都去打鬼子了,回来的不是伤就是残,不然村里还能有不少猎人呢。 常征走进林子后,就一直往高的地方钻。 遇到过不去的路,就用柴刀劈开一条道。 这样一直往山顶走还算好,不用顾太多,也不用怕迷路。 至于回程,常征并没太担心,因为还有大龙在。 要找回家的路,大龙还是行的。 快到中午时,常征已经接近山顶。 他停下来啃了几个馒头,歇了几分钟就继续赶路。 “总算到山顶了。” 山顶全是岩石,几乎看不到什么植物。 “咦,那是豺?” 常征看到一只红色的犬科动物,立刻认出那就是豺。 “这玩意儿可狡猾了,师公也碰见过,但一次都没成功打下过。” 他边嘟囔边举起了枪,想瞄准。 这畜生的毛皮还挺值钱,他当然想收获一只。 可还没等他瞄准呢,它就跟后面两只小豺一起跑没影了。 “难道是闻到味道了?真够机灵。”常征一脸遗憾。 他摸了摸大龙的脑袋,继续往上攀登,因为得爬到岩石最顶端才能确认方向。 半小时后,常征才回到大龙跟前。 “走吧,争取天黑前赶到天坑。” “菩萨保佑,爹,你可一定要还活着。” 一路上他几乎没停歇,以最快速度往天坑那边进发。 他没敢抄近道,生怕走岔了路。 又过了两个多小时,常征终于到达天坑附近。 他看了一下表,时间是16点11分。 这个天坑口子直径足有三四百米,形状还挺圆整。 往下一看,全是绿油油的植被,看上去非常深,估摸有两三百米,甚至更深也说不准。 坑的四周全是岩壁,人真要在坑底,是完全没办法直接爬出来的。 “常生辉。” 常征直接喊起自己爹的名字。 他希望能得到回应,期盼着父亲还活着。 “汪汪汪。” 突然,坑底传来狗叫。 “汪汪汪。” 大龙也跟着叫了起来。 “常生辉。” 常征又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同时四下去找能系住自己身体的大树。 这回他备了两根粗绳,为的就是怕一根绳子万一出了问题。 坑底没人回应,可那狗叫声依旧没停。 管它呢,常征下定主意要下去看看。 人要是还在就得见到人,万一不在了,也得见到尸骨。 光把绳子栓好还不够,天坑边缘也得布置一下保护,免得绳子被磨断。 第66章 老爹真的活着 如果绳子断裂,那他也会被永远困在这天坑里,无法逃脱一辈子。 因此,必须先确保一切都做好保护措施才能进行。 这也是常征决定买马工钉来固定木头的原因,目的是用木头固定在天坑的边缘,以防止绳子和岩壁发生摩擦。 常征砍倒了一棵树,开始忙碌了起来。 一个小时后,常征将绳子系在自己身上,准备开始下降。 大龙没有带下去,常征把它留在了上面。 万一自己真的上不去了,大龙也能去找人帮忙。 常征之前学过速降,这一次又因蛟珠强化了身体,对速降充满了信心。 他一边往下放身,一边借助弹跃,快速朝着坑底靠近。 “有人吗?” 突然,坑底传来了一个声音。 “爹,是我,常征啊。”常征高声回应,并加快了下行的速度。 “爹,你别着急,我马上就下来。”常征的眼眶不禁湿润了。 很快,常征顺利降落在了地面。 他看到一个男人,拄着拐杖的身影。 男人看起来瘦骨嶙峋,长发已经花白,显得非常苍老。 “阿强……真的是你,是你……”常征激动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爹……”常征快步走上前,紧紧抱住了自己的父亲。 父子两人相拥而泣,旁边的猎犬在怪石之间绕圈,显得也很激动。 他们紧紧抱了几分钟,常征的情绪才渐渐平稳下来。 “好儿子,家里怎么样,大家都还好吗?”常生辉哽咽着问道。 他原本早就做好了在天坑底孤独终老的打算,毕竟这些年他不断尝试过上去,但每次都失败。 “都很好,家里一切都好,大家都很平安。爹,我们上去吧,先回去。”常征迫不及待地想带父亲回家,早点见到家人。 “天快黑了,还是明天再上去,夜里在山里走动不安全。”尽管常生辉也急着回家,他还是理智地提出了建议。 夜间上山行走是很危险的,尤其是他腿受伤且没有猎枪,遇到突发情况时,根本无法保护自己。 “好,那就明天早上再回去。”常征没有坚持,而是答应了父亲的建议。 “爹,我背你上去。”常征说道。 “爹,那是黑狼吗?”常征看向蹲在一旁的猎犬。 “对,没错。这些年,它一直陪着我,没它,我早就坚持不住了。可惜花花和有福,它们为了保护我,被老虎咬死了。”常生辉的眼睛渐渐红了。 “爹,你怎么下来的?那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常征有些好奇地问道。 “那年,我是用绳子下来的,想看看天坑里有没有什么值得带回去的东西。刚下去没多久,突然被老虎袭击,差点没命。是花花和有福拼命保护我,才给了我逃命的机会。”常生辉的语气带着些许悲伤。 “我趁机背着黑狼逃下来,结果在最后关头,绳子被老虎咬断了,就这样被困在了这里。” “这些年我在岩壁上凿洞,想试着爬上去,半年前不小心摔断了腿。” “不过,现在能活着,能和儿子团聚,算是老天对我的眷顾了。”说着,常生辉露出了微笑。 也正因为他一向乐观,要不然困在这里六年多,他早就崩溃了。 “是啊,老天真对我不错。”常征感慨道。 如果没有老天给他重来的机会,他根本没办法找到这里。 “爹,我们上去吧,我背你回你平时住的地方,明天一早再上山。”常征蹲下来,准备背起父亲。 常生辉没有拒绝,他看到儿子已经长得这么高大,身强力壮,心里也感到安心。 常生辉自己实在太瘦了,估计连八十斤都不到。 “那边,有个山洞。”常生辉指向前方。 以前,他曾试图用狼烟的方式向外界传递自己在天坑底的信号,但用了上百次都没有人来救援。 因为距离村庄太远,而且这附近人烟稀少,根本没人会注意到异常的信号。 “这个山洞很大,里面还有水,所以我才能坚持到现在。”常生辉解释道。 山洞的顶部已被火熏得漆黑,洞内仍有一堆火在燃烧,周围是木做的床和用石块堆砌的桌子。 “爹,你饿了吗?吃点馒头吧。”常征从背篓里拿出装着几个馒头的熟料袋。 “馒头?”常生辉接过袋子,双手激动地颤抖。 他迫不及待地把脸凑上去,深深吸了一口气。 “真香啊,这白面馒头真香。”说完后,他立刻咬了一口,眼泪顿时涌了出来。 “爹,我有个好消息告诉你,昨天我订婚了。” “如果不是你儿媳妇提醒我,我还真没想到这里。结果一来,您果然在这被困了这么久。”常征开心地和父亲分享自己的喜事。 “那行,挺不错的,订婚了。是村里的吗?”常生辉一边咀嚼着馒头,一边问道。 “是青流村邱世福的女儿,你应该知道她的父亲。”常征微笑着答道。 “邱世福啊,知道,知道。他女儿倒是挺水灵的,我有点印象。”常生辉有些诧异。 “她可不仅仅是水灵,青流村的村花就是你儿媳妇,儿子把她娶了。”常征兴奋地和父亲分享。 “哈哈,行,真是我的儿子。你娘当年也是马路村的村花,谁不想娶,最后还是让我给娶了。”常生辉笑着说。 “对了,爹,没在家的这些年,外公他们没为难你娘吧?”常生辉突然问道。 “有过两次闹事,不过我把他们赶跑了,现在已经不再往来。”常征有些尴尬地回应。 要不是母亲当年拦住了,那时候差点就闹出大事了。 常征的狠劲也是从那时开始的,后来打架他从不留手。 “行,知道了,等你爹回来,再跟他们算账。”常生辉一脸欣慰。 “算了,过去的事就算了,今后不再联系了。那两个老家伙,也不多活几年,没必要再去折腾,没意义。”常征轻声说道。 其实他并不是诅咒,只是外公外婆年纪大了,不久后就会去世。若自己老爹再出手,可能会惹麻烦,得不偿失。 “哈哈,我这儿子真长大了,知道考虑事情了。行,爹听你的。”常生辉笑着点头,脸上露出满意的表情。 父子俩聊着天,直到常生辉打了个哈欠,才准备休息。 然而,常征整晚没有合眼,他怕这一切只是梦,醒来一切又会消失。 第67章 千万别弄丢了 第二天,天边渐渐泛起了曙光。 常征没有去打扰自己父亲,决定让他好好睡到自然醒。 不久,常生辉突然惊醒。 “儿子,儿子,你在哪里,在哪里?”他满头大汗,双手在空中乱抓,显然是做了噩梦。 “爹,我在这呢,在这。”常征赶紧走过去,紧紧抓住常生辉的手。 “在就好,在就好。我还以为是做梦呢……”常生辉松了口气,语气中带着些许惶恐。 “爹,你饿了吗?吃点烤地瓜吧?”常征一边说着,一边递过温热的烤地瓜。 “不吃了,上去再吃。如果没上去,我什么都吃不下。”常生辉拒绝了常征的好意。 “好。”常征点了点头。 简单收拾了几件东西,熄灭篝火后,常征背起父亲,朝着悬崖的边缘走去。 他把老爹牢牢绑好,确认了三遍绳子没有问题后,才开始拉绳子,将常生辉一点点拉上去。 常征能够理解父亲此刻的心情。 常生辉的体重并不重,常征拉起来相对轻松。 不过考虑到安全,常征并没有拉得太快。 经过十几分钟,常生辉终于被拉到了悬崖上。 眼眶湿润的常生辉迅速解开了身上的绳索,激动地说道:“好儿子,我到上面了,你快上来。” 黑狼被捆住,它警惕地盯着常生辉,却并没有做出攻击的举动。 当常征下去的时候,考虑到父亲仍然活着,才没有太过担心。 十几分钟后,常征顺利地用背篓背着黑狼回到了地面。 常生辉正在吃着红薯,这是常征在上来前给他准备的,免得到达时饿得不行。 常征也吃了几个红薯,随后便将父亲背到了自己的肩膀上。 在他们用餐时,黑狼与大龙已经互相闻了气味,算是有了些许了解。 常生辉手中拿着枪,心里准备着若有情况随时开枪应对。 常征则按照昨天的路线,快速前行。 一个小时后,常征背着父亲已经到达了灵泉峰的山顶。 常生辉见到儿子有些累了,便提议稍作休息:“休息一下,别累坏了。” 尽管自己现在瘦了不少,但常生辉的体重依旧有八十到九十斤,背着他走这么远还是不轻松。 然而,常生辉并不知道,常征的身体早已被蛟珠强化,根本不觉得累,背着他走几十里都没问题。 休息时,常征从怀中拿出怀表,看了看时间,发现才10:16。 “你师公把怀表给你了?”常生辉看到常征拿出怀表,惊讶地问道。 “嗯,师公说这块表还是你送他的,给我留个念想。”常征简单解释。 “这表值不便宜,我花了两百块买给你师公的六十大寿贺礼,没想到他又给你了。”常生辉感慨地说道。 父子俩聊了会儿,常征又背起父亲继续下山。 快到山脚时,常生辉指着远处说道:“儿子,那边是在开荒吗?” “不是,是在修路,从镇上到县城的新路。”常征解释道,同时也注意到路已经修到了蛟田村的后山。 照这样的进度,估计很快就能修到石盘谷那边。 上一辈子,常征对这条路关注得不多。 毕竟那条路并没有穿村而过,而且当时消息不灵通,大家都不知道这条路会改变很多事情,能促进经济发展。 “这可真是好事啊,以后去县里、镇上都方便多了。老路绕来绕去,要浪费好多时间。”常生辉不禁感叹道。 “是啊,那条路会穿过石盘谷的后面,到青流村。我想从石盘谷的北面打通一条路,这样十分钟就能到青流村,小莉上学也方便。”常征说道。 常生辉点了点头,赞同儿子的计划。 父子俩继续聊着天,一路朝着山下走去,穿过木桥进入了村子。 常征背着父亲穿过村子,村里的人大多忙于山里的事情,没遇到什么人。 他直接背着父亲来到了石盘谷,走到了赵云飞家。 “爹,你饿了吧?我给你煮饭去。”此时已经是中午一点多,常征自己也有些饿了。 “哥……”一个小身影突然跑出来,看到常征和常生辉后,脚步顿时停了下来。 “这,这是小莉?”常生辉激动得几乎无法相信。 “小莉,快喊爹。”常征开心地对小莉喊道。 常生辉失踪时,小莉只有三岁,常征觉得她可能对父亲的印象并不深刻。 “爹?”小莉疑惑地看着常生辉。 “爹还活着?”小莉眨大了眼睛,猛地冲了过去。 “爹!”她激动地喊着,冲进常生辉的怀抱。 常生辉微笑着,张开双臂,将扑进怀里的小莉紧紧抱住,哽咽道:“欸,我的乖囡囡。” 常征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走向厨房去看看是否还有吃的。 锅里还剩些馒头和汤饭,仍然很热,常征便端出来,摆到桌上。 “爹,先吃点东西。” “吃完后,我帮你剪个头发,洗个澡,换身衣服,然后去找娘和大姐。” “莉莉,你要去上学了吧,路上小心些。”常征叮嘱道,教育她上学仍然很重要,除非生病,否则不希望她耽误。 “哥,爹,那我先去上学了。”常莉开心地说道。 常征和常生辉吃完饭后,常征便开始给父亲剪头发。 常征学过理发,曾在一家理发店待过一年。尽管多年未曾剪发,但一拿起剪刀,熟练的手法便回来了。 “不错,剪完后精神多了。” 常征不仅为父亲剪发,还刮掉了他脸上的胡须。 没有镜子的情况下,常生辉只能走到水缸边,通过水面倒影来看自己。 因为山洞里有水,常生辉偶尔会洗澡,身上倒也不脏。 洗完澡,换上常征的旧衣服,整个人显得更加精神了。 然而,由于长期营养不足,他的面容显得非常苍老。 “爹,这是我祈福求来的护身符,你戴好。家里每个人都有一块,你可千万别丢了。”常征从怀里拿出蛟骨吊坠,递给常生辉。 常生辉曾对这些东西嗤之以鼻,但现在,他乖乖地戴上了脖子。 “走,爹,我带你去找娘和大姐。”常征说道,他能看出,父亲早已迫不及待想见到她们,不愿再在家等她们回来。 第68章 一家子团聚 常生辉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心里百感交集。 自己的儿子,已经长得这么大,已经能成为自己的依靠了。 常生辉知道周素兰和常欣去蛟田村钓黄鳝,也知道家里靠着黄鳝赚了不少钱。 不到二十分钟,父子俩就到了蛟田村。 常征的眼睛很好,迅速在梯田里找到了母亲和姐姐的身影。 “阿莲……” 看到周素兰后,常生辉立刻大声喊了出来。 周素兰抬起头看了一眼,随即看到了骑着自行车的常征。 “阿莲,是我,阿东啊,我回来了。”常生辉举起手,继续大声喊着。 “娘,是爹回来了。”常征也跟着喊了一声。 周素兰一愣,然后快步朝田埂走去:“小敏,是你爹,他回来了。” 喊完后,周素兰便飞快地跑了起来。 因为跑得太急,她摔了一跤。 但这并没有让她停下脚步,她迅速爬起来,继续往前跑。 常生辉也从自行车后座上下来,一瘸一拐地朝妻子走去。 常征没有跟上,他知道父母需要一些私人的时间,所以没有凑热闹。 很快,常生辉和周素兰就紧紧抱在了一起。 常欣站在一旁,看到常征来了,赶紧跑到他身边。 “阿征,是你找到爹了吗?”常欣一边哭一边问。 “嗯。”常征搂住自己的姐姐,开心地说:“多亏了花颜,要不然我都不知道爹到底在哪儿。” “太好了,爹回来了真好。”常欣一边擦泪一边笑着说。 “是啊,没有什么比一家人团聚更幸福的事了。”常征感慨地说。 他特别感激上天给了他重生的机会,弥补了许多遗憾。 接下来,他的目标就是让家人过上好日子,不再为三餐发愁,可以住在宽敞舒适的房子里,不再那么辛苦。 “好了,孩子们都在看着呢,真有点不好意思。”周素兰一边说一边擦了擦眼泪。 常生辉依依不舍地松开了妻子,但还是紧紧地抓住了她的手。 “当家的,你这腿怎么了?”周素兰心疼地问。 “从天坑出来时摔了,等一段时间就好了。你们放心,虽然瘸了腿,我照样能去山里打猎,也能让你们过上好日子。”常生辉一脸认真地说。 “爹,后天我带你和大舅哥去找一个擅长看骨头的老中医,可能能治好。”常征对那位老中医充满信心。 “对对,带你爹去看,肯定能治好。现在咱家不缺钱了,花多少钱都要治好。”周素兰十分赞同地说。 “黄鳝怎么钓,教教我吧,我在天坑困了六年,差点快憋疯了。” “来,当家的,我背你上去。”周素兰说着,蹲了下来。 这些年常年做苦力,周素兰力气可大,百多斤的东西都能轻松扛。 “不用,我虽然瘸腿,但也能走。”常生辉怎么也不愿让妻子背,坚决不让。 “你们两个别吵了,秀恩爱就随便秀。姐,我们先上去。”常征一边说着,一边拉着常欣走开。 自己的爹回来,肯定是和娘亲腻在一起的。 于是姐弟俩就把父母留在了后面,自己去上面钓黄鳝了。 常征凭借着自己的感知能力,钓到的黄鳝又大又肥。 钓黄鳝并不难,常生辉学了不到十分钟,就钓到了一条黄鳝,个头不小,差不多有半斤重。 夫妻两人边聊边笑,低声说着话,不时传来阵阵笑声。 临近天黑时,一家人收拾好了钓具,提着丰收的渔获准备离开。 今天一天,估计有七八十斤黄鳝,明天说不定能卖个一百多块。 常征没骑车,推着车,常生辉坐在后座,一家人边聊边笑。 遇到蛟田村的人,常生辉就主动打招呼。 见到他的人都很诧异,因为常生辉失踪的事早已传遍了村里。 现在他回来了,大家都感到震惊。 一路上遇到不少熟人,回到自己村子时,周素兰让常欣先提着两桶黄鳝回石盘谷。 一方面是为了不让别人看到她们钓了多少黄鳝,另一方面是让她先回去煮饭,常生辉还得去村里转一圈,和大家打个招呼,让大家知道他还活着,回来了。 村里的人见到常生辉回来,都惊讶又高兴。 当年常生辉打猎时,猎到野猪就会分肉给村里人,大家一直记得他的恩情。 不少人邀请常生辉他们去家里吃饭,但都被婉拒了。 他重点拜访了几位与自己关系亲密的人,然后就回到石盘谷了。 “岩屋那边怎么这么亮,是不是通电了?”常生辉看着远方的光亮。 “是的,你儿子从别人那里弄回来一个坏掉的发电机修好了,现在岩屋有电了。”周素兰自豪地说。 “行啊,能干得比我还好。”常生辉看着儿子,脸上满是骄傲。 “娘,爹,哥。”常莉从远处跑了过来。 回到家时,常欣已经准备好了晚饭。 “这白米饭真香啊。”常生辉捧着碗,深深地嗅了一下白米饭的香味。 “是啊,真香。爹,你多吃点,咱家现在顿顿都吃白米饭了。”常莉得意地说。 这种待遇在村里可是独一无二的,连以前她最羡慕的村长家都没有这样。 不过常莉懂得低调,从不在外面炫耀家里的情况,也不和别人攀比。 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吃着晚饭,笑声不断。 刚吃完,外面传来了一个清亮的声音,声音还挺远的。 “姐夫,姐夫,我们来啦。” “哥,是阿凝!嫂子肯定来了,我去接她们。”常莉一边说,一边从桌子上滑下来跑向门口。 “我去把狗栓好。”常征也立刻站起身,准备去把几条猎犬给拴住。 肯定不止媳妇和小姨子,估计是全家人都来了。 不用说,常莉肯定告诉了邱盈自己爹还活着的事,然后邱盈又回去告诉了全家。 于是,邱家的人都出来了,来看这个失踪多年的亲家公。 第69章 还能腻歪一会 “亲家公真的回来了,太好了,我还以为是咱家小孩瞎说的呢。” “真是菩萨保佑,真是喜事儿!” 邱世福和夏如兰进屋看到常生辉,开心得不禁笑了出来。他们不但亲自来了,还带了两只鸡、两只鸭和一些罐头。可以说,他们这次的礼物挺大方的,光这些东西也值个十来块。 “亲家,您来了就行了,哪还带这些东西?快请进坐。”周素兰赶忙招呼着。毕竟今天是两家结为亲戚后的第一次正式见面,周素兰特别热情,生怕对方觉得纪家不够重视。 “你们也太客气了,冒着这个寒冷的天还带这么多东西,真不好意思啊。”常生辉也热情回应。 “没事儿,应该的。亲家回来,我们高兴得很,早就盼着见到您了。”邱世福笑得合不拢嘴。 “爸,妈,您们进来坐吧,我去拿东西。”常征走过去招呼了一声,然后接过了手里的东西。 “这就是花颜吧?我听阿征说,是因为你,他才想到我当时被困的地方。真是我们的福星,阿征能娶到你这么好的人,简直是修来的福气。”常生辉看着自己的儿媳,心里越来越满意。 “爸,是您这位吉人天相,老天爷保佑着您呢。我能嫁给征哥,也是我的大幸运。”说着,邱花颜忍不住瞟了眼常征。 常征没想到向来有些社交恐惧的邱花颜居然能说出这样一番话,他情不自禁走到她身边。 两家人围坐在大厅的桌子旁,周素兰将家里的水果和其他美味佳肴一一摆了出来。大家其乐融融地聊着,主要是常生辉在讲自己被困天坑的故事,以及在那种环境中艰难求生的经过。 说到一半,村里的一些人也陆续过来了,都是常生辉的朋友。这些人一个个都带来了些鸡蛋和干货,显得很有心。 大家聊了几个小时,直到晚些时候才散去,毕竟第二天还得早起干活,生活还得继续。那时候的农村,天不下雨就得赶紧干农活,工作堆积如山,家里人多,吃饭问题得好好考虑。 作为承包第一年的农民,大家都拼劲十足,想要迎来一个丰收的季节。果然,在那一年的秋收之后,大家的日子逐渐好转,一日三餐也能吃上白米饭。纪家接通了电,乡邻们都很羡慕。虽然发电机功率只有20kw,不能分享给太多人,但也能提供一些电,自己老丈人家也能偶尔借用一些。不过,老丈人家并没有提过要借电。 “明天早上我带我爸和你一起去市里找那个老中医看看腿,你得回去准备准备,万一能治好,你们可能要在那里呆几个月。”常征说道。 伤筋动骨一百天,这个治疗过程也得这么久。 “太好了,终于可以去看我的腿了!”邱亮立刻激动起来。自从常征告诉他那个老中医的消息后,他就一直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这么急吗?我刚回来,治疗得那么长时间,不会太赶了吧?”常生辉有些担心地问。毕竟,他刚从天坑里回来,突然又要出门,他有些没准备好。 “没事,娘也跟着一起去。如果能治好的话,还得留在那里照顾你。她要是不去,也不放心。”常征说着,看向了母亲。 “嗯,我去。我不去心里不踏实。”周素兰点了点头,觉得儿子的安排很合理。 “阿强,咱们这边要不要有人去照顾阿明?”李明兰问道。 “不用了,我这情况不严重,生活还是能自理的。”邱亮果断拒绝,他知道家里缺少一人,就少了一份挣钱的机会。要是像常征说的那样,治疗需要两三个月,那可得花不少钱。尽管家里现在有点积蓄,但他除了想治好腿,还想娶心中的白月光——‘林妹妹’。 “亲家母你放心,我在呢。”周素兰主动说道。 “那就这样定了,明天一早我们就出发,坐驴车去。”常征拍板定下了计划,毕竟父亲的腿不能耽搁。万一治疗不见效,他回去自己试试,毕竟他有治愈的能力。 “那我们就先回去了,时间不早了,亲家公也该休息了。”邱世福站起身准备离开,他还得回去帮邱亮收拾东西,尤其是钱,都得带上。 “这些东西带回去吧,家里也放不下。”周素兰赶紧去拿东西。经过一番推辞后,邱家最终没带走什么东西。 常征没有插手,这些事儿都是父母辈的交情。他直接接过东西,改天再回去送一些其他的礼物,以此还礼。 常征不需要父母提醒,直接牵起邱花颜的手,打算送她们一家回去。这样,自己和邱花颜就能多待一会儿。 为了防止邱盈缠着自己和邱花颜,常征特意把常莉叫上。这样,她们俩就不会一直黏着自己和邱花颜了。 然而,他发现自己多虑了,这两个小姑娘依然和他一块走。 走到一半,邱花颜看了看时间,觉得已经不早了,大家明天一早还得起得很早,于是建议常征回去。 常征没有坚持,毕竟邱家人也都在,路上不太可能有什么危险。 “哥,你怎么不把嫂子留在这儿过夜呀?”常莉看着邱家人渐行渐远,忍不住问。 “你嫂子害羞,而且她也比较保守,结婚之前她可能不会这么做。”常征笑着把常莉抱起来,让她坐在肩膀上。那个年代的女孩儿大多都这样,结婚后才会和丈夫同床共枕,传统又保守。 常征不急着这个,毕竟他们已经订婚了。原本他昨天应该带着两个人的八字去找先生算个日子,但因为进山找父亲耽搁了。 等明天把父亲和大舅哥送到市里的老中医那,回来后他就去算婚期,并把日子定下来送给邱家。理想中的结婚日子越早越好,常征觉得大概率会定在年底。 兄妹俩回到石盘谷时,常生辉和周素兰已经休息了,常欣还在院子里等着他们回来。 第70章 这腿能治 常征和常欣聊了几句后,常欣便带着常莉去休息了。 常征今晚没再看医书,简单洗漱后就直接去休息了。 第二天一早,一家人都起得挺早。 常欣开始煮早餐,常征则去借驴车。 接下来用到车的地方越来越多,常征觉得自己也该尽快买匹马或头驴了。 花费的地方实在不少,除了给老爹治腿,还得盖房子、炸峡谷、建养殖厂。 每一件事都需要大笔花费。 手上虽然有几百的积蓄,但做什么都不够。 还得想办法赚更多的钱! 吃过早餐,一家人就出发了。 常征还是骑着自行车,毕竟驴车载不了太多人,拉不动。 到邱家时,常莉暂时留在这里,等快开学时就和常莉一起去学校。 他们接上了邱亮,带上邱家和赵家钓的黄鳝,直接朝县城出发。 常征先骑自行车拉着黄鳝去县城卖,然后再去车站买车票。 否则,怕是买不到车票,因为来回只有一班,错过就得等明天。 “常兄弟,昨晚怎么没来?今天要是再不来,程老板就走了。” 刚进国营饭店的大门,常征就听到这个不好的消息。 程建峰一走,黄鳝的收购价格要下降了。 而且,需求量也可能减少。 “那饭店里每天还能吃得下这么多黄鳝吗?”常征有些担心地问。 毕竟现在不仅他自己依赖黄鳝赚钱,邱家和赵家也靠它改善生活,改变贫穷。 “放心,你有多少我都收。我这边吃不下,还有乡镇的黄鳝。再不济,还有其他县。” “你的黄鳝品质好,而且稳定,不用担心。不过,价格肯定会下调一些,毕竟程老板钱多,还是请常兄弟谅解。”郑庆文一边说着,一边递给常征一根烟。 “理解,那就多谢老哥照顾了。”常征松了口气。 价格下调的事情他早有心理准备,只要不减少收购量就行。 今天收购的是两天的量,所以量比较大。 此外,今天的收购还是罗加亮负责,所以价格依旧是按之前的标准。 纪家赚了91,邱家赚了127,赵家赚了112。 拿到钱后,常征直接去车站买了四张票。 半个小时后,常生辉才赶着驴车来到车站。 还算及时,二十几分钟后就发车了。 常征和常欣把自行车放到驴车上带回去,并把邱家和赵家的钱也带回。 黄鳝收购价格下调的消息也让常欣回去告诉大家,之前常征已说明过,这个价格不会维持太久,大家应该也能接受。 实话说,程建峰的收购价格确实偏高,国营饭店的价格才是符合现阶段物价水平的。 常欣看到常征他们上车,等车子启动后才赶着驴车回家。 常征付钱时特别小心,还把猎枪放在驴车上,防止有意外。 常欣以前练过枪,毕竟常生辉是民兵队的副队长,枪可以随便打。 车里,邱亮显得很兴奋。 因为这是他第一次出远门,也是第一次坐长途车。 常生辉曾去过几次市里,不过那时他还是民兵队长,是去开会的。 周素兰也是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坐车。 幸好,没有出现晕车的情况。 现在的路况很差,到市里得两个小时多。 常征直接闭上眼睛休息,毕竟路上没有什么娱乐。 说实话,这种晃晃悠悠的车真不好坐。 坚持了两个多小时,车子终于进入了市里。 然后又用了二十几分钟,大家终于到了那家老中医的诊所。 这个诊所挺大的,有八十多个病床,因为治疗骨折的病人,治疗时间都比较长。 虽然没有x光片,但老中医一摸就知道骨头的情况。 见到医生,了解了情况后,医生摸了两人的骨头,表示都能治疗。 但常生辉的情况比较特殊,需要先调理一个月才能治腿部的疾病。 毕竟他在天坑底下困了那么久,不仅营养不良,五脏六腑都受了影响,需要先调理身体。 常征欣然接受了治疗方案,并劝说常生辉配合治疗。 至于邱亮,他确实需要断骨重接,大约需要治疗一个月,之后还得打石膏回家养三个月。 对邱亮来说,这是最好的消息。 能让自己恢复成正常人,比什么都重要。 别说一个月,哪怕一年,他都愿意治。 办理了入住手续,买了些生活用品后,常征就赶回车站坐车回去。 因为回程的车是下午四点的,时间来得及。 他留下来也没啥意义,还不如把好消息带回去,顺便回去治疗。 常征只留了20块钱在身上,其他的钱都给了父母。 再加上治疗腿部,他们至少要在这里待三个月。 期间,常征可以带大姐和小妹来探望,毕竟一天就能来回,也不算特别远。 而且,他一定会来的。 毕竟可以让他发财的人还没来这里治疗,常征已经提前来了。 一路赶回县城时,已经是傍晚六点了。 常征去吃了一碗黄鳝面,顺便了解了一下收购价格。 黄鳝每斤三毛,不论大小。 这个价格决定了他家钓来的黄鳝与这个老板无缘了。 吃完黄鳝面,常征就小跑回家。 不得不说,体力好就是爽。 他一路小跑到青流湾,毫不停歇,只是出了点汗。 “姐夫,姐,快看,是姐夫。” 还没到邱家,常征就听见了邱盈清脆的叫声。 不久,邱花颜也跑了出来。 “你怎么回来了?”邱花颜一脸惊讶地问。 “当然是想你了,在市里一刻也呆不住。”常征笑着说。 这话不假。 他确实很想邱花颜,想念她那治愈的笑容,想念她像百灵鸟般婉转的声音,想念她的每一个微笑。 大胆的言语让邱花颜的脸上泛起了一抹红晕。 第71章 难道你就没惦记我? “你还没吃东西吧,我去给你做点饭。”说完,邱花颜就转身打算回屋。 常征立刻上前,握住了她的手。 “你就没有一点想念我吗?”常征强忍着想拥她入怀的冲动,毕竟丈母娘就在门口盯着。 “有……有啊……”邱花颜有些慌乱,声音也放得很轻。 “那肯定还没有我想你想得多。”常征说罢又补充了一句:“不用忙活了,我在县里已经吃过了。” 说完,他便牵着邱花颜踏进了邱家。 “妈,爸,医生说哥的腿能医,大约只要一个月就可以回来,不过回来后还得休养三个月。”他第一时间把消息告诉了岳父岳母。 “好好好,能治就好。对了,亲家公那边,他的腿能康复吗?”邱世福依然没忘关心常生辉。 “我爹的情况比较特别,需要先把身体调理好才能治腿,估计得更久一点。” “我已经帮他们安置妥当了,你们不要惦记。这是那家医院的电话,可以去镇上打。” “每到周末,我也会去医院一趟,给他们送些东西。如果有什么要带的可以交给我,或者一起过去。” 听到常征这么说,邱世福和刘清芳立刻放心了许多。 “阿征,晚上就在这儿歇吧,外面已经漆黑了。”刘清芳正好留他过夜。 常征自始至终都牵着邱花颜的手,他当然能感受到她在听到这话后那一瞬的紧张。 “妈,今晚我就不留了,我怕我姐和小莉两个人住着会害怕。” 闲聊几句后,两老便回房休息,还顺带把喜欢看热闹的邱盈也领走了。 显然,这么做是给常征和邱花颜创造独处的机会。 邱花颜当然明白,脸上再次浮现一片红晕,显得格外诱人。 该忍时要忍,该勇时要勇。 因此,常征毫不犹豫地俯身亲了一下她软软的脸颊。 邱花颜没料到常征这么敢,父母前脚刚走,他就贴上来亲自己。 不过,她并没有推开常征。 “你知道吗,你就像个水蜜桃,让人禁不住想咬一口。” “光是闻着,比水蜜桃还香。” 邱花颜只觉得浑身都热,好似泡在温水中,像小时候洗澡那般暖洋洋。 她整个人靠在常征怀里,就像只小猫,被抱得柔软无力。 “水密桃是什么桃?”她想着聊点吃的,心里就不会那么尴尬。 “拂拂桃腮熟,人间水密红。” “水蜜桃成熟后大多是圆滚滚的,外面覆着细绒毛,青中泛白,白里透着红,果肉甜得像蜜一样。” 常征这么描述后,邱花颜只觉得口腔里口水都要溢出来了。 虽然没尝过,但她已经被常征形容的水密桃勾得直馋。 “好想吃呀……唔~”她说完赶紧闭嘴,觉得自己像是暴露了小馋猫本性,生怕常征笑她。 “不就是很想吃嘛,谁能拒绝水密桃的诱惑。”常征忍不住露出一抹坏笑。 这时的他很想立刻品尝水密桃,想把它捧在掌心,好好咬上一大口。 然而,现在的水密桃还未到成熟季。 “水蜜桃得六七月才熟,市里大概有,到时候我给你买。”常征说着,脑海里已经开始回想着水蜜桃的模样。 “要等那么久,现在才四月,还得数多少天。”听到常征要给自己买,邱花颜便用手指头开始算。 看她那副馋嘴的样子十分可爱,常征就想打听一下,看看县里有没有哪户人家种着。 要是有,就直接买一棵回来栽。 这样一来,邱花颜年年都能吃到自家种的水蜜桃。 她那小馋猫的一面早就被常征敏锐地捕捉,知道该如何让她愉悦。 常征并没打算告诉她自己要去找水密桃种植的事,他想等种下后再给她个惊喜。 在这个年代,交通和物流并不发达,一般只能吃到附近出产的水果。 农村里,多数人都是吃山里的野果。 专门培育的水果很少,能尝到的种类也不多。 “你吃过苹果吗?”常征柔声询问。 “见到过,可我没尝过,好吃吗?”邱花颜有些羡慕地瞅着常征。 她发现,常征的眼睛好亮。 哪怕在这种光线昏暗的环境里,他的眼神依旧比别人更有光彩,就像里面有火花似的。 她并不知道,常征的双眼很不一般。 对他而言,这样的昏暗和白天差别不大,一样能看得清。 “苹果有脆甜的,也有绵软的,得看你自己更喜欢哪种口感。” 今天来的匆匆,他也没带啥东西回来。 不过县城里肯定有苹果,明天他就能给她买。 “如果有机会,我两种都想试试。”越聊越放松的邱花颜,把心里话都说了出来。 “当然可以,明早跟我去趟县城吧,让你感受一下苹果的滋味。”常征贴着她耳边,小声说道。 “嗯,那我明早跟娘说一声。”邱花颜被常征一句话说得心动了。 “也不知道县里有没有香蕉。”常征想到了后世常见也不贵的另一种水果。 因为香蕉通常得熟了才好吃,运输却不必等全熟,途中损坏也比较少,说不定县里就能买到。 “香蕉是什么,也是水果吗,长得啥样?”邱花颜对他说的水果都充满了好奇。 常征讲的这些东西,她都没见过,也没听说过。 头一次,她真切地意识到她和常征之间似乎有道大鸿沟。 心里,难免滋生出一丝自卑。 “香蕉啊,该怎么描述呢……哦,想到了……” 很快,邱花颜大概明白了香蕉的模样。 “嗯,也算是水果,外头有各种各样的果子。明天咱们去县城瞧瞧,看看都有啥。” 两个人说着悄悄话,整个人都腻在了一起。 时间不知不觉已过了一个小时,要不是常征看了看时候,还真不晓得这么快。 “好了,我该回去了,你也早点休息。”说着,常征把她整个人抱了起来。 邱花颜当然没勇气留他过夜,只是他没留下,她都觉得自己要找地缝钻了。 要是真留他住下,她怕自己更招架不住。 第72章 劝老姐考大学 两个人依依不舍地分开以后,常征就握着邱花颜递给他的手电筒离开了。 他实在没法告诉邱花颜,自己有在夜里看得清的本事,所以只好顺着媳妇的意思。 老实说,他一点儿也不想走。 留下来,今晚就能好好尝尝邱花颜的滋味。 不过,他也明白邱花颜还没有做好准备。 再者,上辈子他没能真正体验恋爱的感觉,这回重生了就想细细品味一下。 要是这么早就把邱花颜“吃”了,以后回想时难免会觉得少了些过程。 而且对邱花颜来说,那整个过程也不算甜蜜。 甜蜜的恋爱,才值得让人回味一辈子。 今天晚上黏在一起的场景,对邱花颜而言应该是非常震撼的。 说不定,她一晚上都得睡不着。 他一路搂着邱花颜,自然清楚她对自己各种动作的反应。 此时走在小路上的常征,只要想起这事,唇角就不由自主地翘起来。 邱花颜,此刻大概又羞又喜吧? 毕竟两人都在情窦初开的年纪,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 这是人类繁衍至今的天性,谁能去剥夺? 要是少了这些,人类早就没办法延续了。 邱花颜在门口吹了好久的风,才慢慢平复下来。 可一想到那些事,脸和耳朵又立刻红热起来。 正如常征所猜,她心里一半欢喜一半羞臊。 闭上眼睛,脑海里立马浮现常征帅气的脸,那股奇怪的感觉跟着身子一起抖动,仿佛常征那只不安分的手还贴在她身上一样。 想到明天要和他去县城,她心里就充满了期待。 而此刻,常征正在路上小跑。 遗憾的是,路上并没碰到什么野味。 等他回到石盘谷,发现屋里的灯还没熄,院子的大门也是敞着的。 见状,常征就明白常欣还在等着自己回来。 毕竟早上出门时他答应过会尽量赶回家。 “姐。”常征喊了一声。 常欣把手中的书本放下,赶紧迎了出来。 “怎么样,爹的腿能治不?” 常征笑着点头:“行,能治,不过得先在市里调养一个月,然后再治腿。” 常欣顿时松了一口气,立刻说道:“能治就行,不管花多少都得让爹把腿治好。” “嗯,大概还用不了五百块,过不了多久就够钱了。”说完常征迈进厅堂。 “姐,你是在看高三的课本啊。”常征拿起那本书,发现居然是他以前用过的高三数学。 “闲着就随便翻翻。”常欣解释了一句。 “姐,今年就去试试高考吧,我想供你读大学。”常征很认真地提议。 “高考?” “我都22了,还上什么大学,不怕别人笑话吗?”常欣摆摆手,把书收起来。 “22岁怎么了,30岁读大学的人也不少。明儿你就和我去县里把学籍挂上,再去补习班,和俊明一块考,这就算定了。”常征说得干脆。 “不去,我要是走了,谁钓黄鳝赚钱?而且读大学还得好几年,你这段日子正需要人帮衬。”常欣也拒绝得很干脆。 “姐,你想过成家吗?”常征没再多劝,只是拉她在身边坐下。 “不想。你不是说好不劝我嫁人么?” “是不是有了媳妇,就嫌弃你姐了?”常欣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姐,爹都回家了,你又不是不了解他,他要是倔起来十头牛都拉不走。你觉得他会容许你不嫁人?” “让你读大学,其实就是为了给你更多自主权。况且,上了大学之后国家分配工作,你有了工作,年纪大了也能有保障,爹肯定也放心。” “要是你留在家,爹以后整天盯着你,你怎么过?” 常欣张了张嘴,却被常征的话彻底堵住了。 对自己的父亲,她还是心知肚明的。 他确实干得出常征形容的那些事。 “可我去大学了,你们怎么办?”常欣还是放不下家人,总觉得自己该帮常征,多替家里分担些。 “连你弟都不信任吗?我有的是法子赚钱,黄鳝钓不钓的也就那点收入。你就放心听我的,考个离咱们近点儿的学校,不成就去市里的师范也行。” “要是高考不顺利,读中专也行。总之,你得有个去处。知识能改变命运,学问更多,将来才更能帮到我。” 常征清楚常欣是典型的扶弟魔,一心一意想支持他。 所以,他干脆拿出了“帮我”这个杀手锏。 果然,听他那么说,常欣的眼神一下就亮起来。 常欣深吸了口气,紧握拳头:“好,我去补习,我要考大学。既然要考,那就考个好的,这样才能更好地帮助你。” “太棒了,这才是我最亲的姐。”常征开心地说。 无论怎么说,上大学一定会影响她的想法。 将来不管她嫁不嫁人,都会是好事。 出去看看大千世界,接触接触新理念,肯定有益处。 “阿征,你能不能背我上楼啊?上回你背我,好像还是你读初一那年。以后,我估计就没这机会了。” 他们这里有个习俗,女孩子出嫁时要让弟弟背出门,没有弟弟就让哥哥背。 常欣现在打定主意不嫁人了,那么以后这种被背的情形也就不复存在。 而且等常征将来成了家,她也不好再提出这类要求。 在他们家乡,只要还没嫁,就都还是个孩子。 “哎呀……”常欣整个人一下被抱起,不由得惊呼出声。 “只要姐你想,什么时候都行,走着!” 他就这么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自然都想尽力宠着。 不光背着,公主抱也没问题。 常莉已经睡熟了,看她脸上还带着笑,多半是做着什么好梦。 常欣瞧见了,脸上也浮现幸福的笑容。 自从常征那日拒绝了换亲,他就像彻底变了个人,不只常莉觉得高兴安心,她也同样感到满足。 越这么想,她就越放不下这个家。 可是一想到,去上学后能更好地帮到常征,她就决定听从常征的话,努力把书读好。 毕竟她也知道常征不喜欢读书,他能坚持到高中毕业,她就已经很意外了。 而且,也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坐在课堂上。 第73章 被人宠爱的感觉真好 第二天一大早,常征准时醒来。 当他醒来时,便听到常欣正在念书的声音。 “这么努力吗?” 昨天才决定去补习班,准备参加高考,今天就开始拼了? 常征趁着常欣努力的时间去准备早餐,今天他打算做些手工面。 家里没有发酵粉,否则他也想做点馒头和包子。 那三年为了感情而困扰的日子,常征学会了不少小吃,自然也包括了做馒头和包子。 四十多分钟后,一锅热气腾腾的面条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常莉和常欣早已闻到了香味,洗漱完就来到餐桌。 吃完早餐后,常征带着昨天常欣掉的二十几斤黄鳝和她们俩去了青流湾。 邱花颜早早就在那里等着,虽然昨天晚上她睡得很晚,但她发现自己休息得挺好,脸上看不出什么疲惫。 常征把常莉留下和邱盈一起后,便带着邱花颜、常欣,还有黄鳝一同去了县城。 这次邱花颜再次坐到了前排,和上次不一样,今天她显得更加自然。 常征的亲昵举动让他们俩的关系升温了不少,仿佛热恋中的情侣。 在去县城的路上,邱花颜得知常欣要去补习班并参加高考,她感到非常惊讶。毕竟常欣在村里已经算是大姑娘了,现在竟然还要上大学。 坦白说,她有点羡慕。 不过,当常征邀请她一起参加高考时,她却显得有些不高兴了。 三人到了县城后,把黄鳝卖掉了,今天的收入减少了。 纪家的收入只有19,邱家的31,赵家的34。 尽管如此,邱花颜还是感到很满足。 如果没有这些黄鳝,她们不可能一天赚这么多,随便都能超过一个工人一个月的收入。 一个月30天积累下来,就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没有这些收入,邱亮就无法安心在市里治疗,赵如琴就无法在家里专心钓黄鳝而不得不去做保姆。 拿到钱后,常征带着两人去买水果。 县城里能买到的水果不多,但有香蕉,这让常征有些惊讶。 苹果、香蕉和杨桃是目前市场上能找到的水果,看上去还挺新鲜,买的人也不在少数。 县里依然有一些比较富裕的人,毕竟也有不少人一个月能挣一百多块,如果家里有多名上班的人,一个月的收入也是相当可观的。 三人现场用水洗了水果后,就开始啃苹果。 对邱花颜和常欣来说,苹果是很新奇的食物,这是她们第一次吃。 邱花颜只咬了一口就喜欢上了这种脆甜的水果。 常征觉得这个苹果的甜味稍微差了一些。 毕竟现在的水果甜度都很高,人脑就是偏爱甜味。 目前的苹果味道偏酸甜,但果香十分浓郁。 “这苹果真好吃。”邱花颜一脸幸福地看着常征。 被宠爱的感觉真好,过去她从未体验过这样的滋味。 “喜欢吃就多吃点,吃完了再给你买。”说着,常征忍不住摸了摸她的头。 回来后,他发现自己的心态越来越年轻。 常欣看着两人恩爱,心里十分羡慕,啃苹果的力道也加大了些。 单手推着车,常征带着她们俩来到了学校。 现在的复读班依旧很热闹,许多有志通过高考改变命运的人都在这里。 常征在后来的时候还常常看到一些为了上名牌大学多年复读的“钉子户”上了新闻。 不过,在80年代,复读五六年的人非常常见。 那时高考的录取率很低,全国招生人数只有几十万,甚至比现在一个省的招生人数还少。 上高中已经非常困难,更别提上大学了。 而且当时的大学不收学费,只需缴纳住宿费和生活费。 直到89年,大学才开始收学费,每学期200元。不过,有些专业还是公费的,学生不需要交学费。 像是师范类大学,学习期间还包吃。 因此,才有无数人都拼尽全力想要上大学。 在这种背景下,复读班的人数反而比正常班级还要多。 办理手续简单,学费便宜,一个学期6块钱。 当然,这个便宜是相对的。 当常欣交学费时,她还是有些心疼。 住宿费和书本费加起来8块钱,直接就花了14块。 这也是为什么赵俊升能复读这么多年,最后家庭经济状况也因此陷入困境。 常欣直接选了赵俊升所在的班级,这样常征让赵俊升照顾一下自己姐姐。 常征去看了复读班的学习气氛,发现大家都在埋头苦读。 可以说,复读班的学生大多都是学霸。 因为高考难度太大,没有希望的人是不会浪费时间的。 赵俊升在复读班里算是小有名气,毕竟他并不是去不了大学,而是没有考上最顶尖的大学才选择复读。 只要他愿意降低标准,其他大学根本不成问题。 交完学费后,常征检查了宿舍条件,觉得还不错,而且有楼管,管理也很严。 如果不是这样,常征也不会让常欣住学校。 宿舍需要自带被褥,常欣原本打算回家取,但常征觉得太麻烦了,况且常欣周末还得回家。 于是常征带着她去外面买了被褥和其他个人用品。 看着常征把钱花得像流水一样,常欣心里有些心疼,同时暗下决心,要好好学习,争取今年七月就考上大学。 多复读一年,就是浪费一年的钱。 重新把常欣送回学校后,常征便带着邱花颜回家。 送邱花颜回家后,常征也没在邱家停留,今天他打算进山去捕兽夹,并顺便打猎。 口袋里没钱,心里总是不踏实。 常莉今天中午会在邱家吃饭,这样能省去不少麻烦。 她才三年级,常征可不想让她放学后还得自己做饭。 等常征把石盘谷附近的青流湾炸开后,才会方便一些,现在路程还是比较远的。 接下来,纪家就只剩下常征和常莉在家,常征可以早上多做一些饭,等常莉回来热一下就能吃。 邱花颜原本想直接到纪家帮忙,但常征拒绝了。 毕竟邱花颜还未出嫁,现在住到邱家去有些不太合适,给人一种占便宜的感觉。 如果邱家有了她,多了一个人,就多了一份收入。 但如果邱家不乐意,邱花颜会很为难。 作为一个有担当的男人,常征怎么可能让自己的女人为难呢? 第74章 开挂确实痛快 常征一个人回到了石盘谷,随后背起猎枪与背篓,并把猎犬一起带上。 他不光让大龙随行,也把黑狼一起牵上。 黑狼最初跟着常生辉进山时还不到一周岁,因此如今并不算年迈。 这些岁月里,常生辉闲暇时总会操练黑狼,可以称得上训练有素。 把它带来,自然是想瞧瞧它的能耐。 动身之前,常征还取了半段蛟骨系在它的项圈上。 这回常征径直朝灵泉峰赶去,那片森林极其原始,可谓狩猎的绝佳之地。 进到林中后,常征立刻着手探寻野兽的小径。 上回常征没有留神留意过,只顾着往山里钻。 才踏进林间,常征立刻遇见了宝贝。 那竟是一巢马蜂,而且规模相当可观。 关键在于这些马蜂不敢蜇常征,反倒在他头上盘旋不止。 “我原以为只能抵挡蚊虫,没想到居然连马蜂也不敢叮。如此一来,日后不仅能解馋,还能搞蜂蛹和蜂蜜来赚些钱。” 常征自言自语一句,随即砍来一截小灌木,直接将那马蜂窝给挑了下来。 马蜂根本不敢贴近,只能在周围四处乱窜。 通常情况下,马蜂并不会无故袭击人类,若是对路过的生物或人发起攻击,多半是因为过于接近它们的巢穴。 一般来讲,马蜂群的工蜂在距离巢穴十五到二十五米范围内保持警觉,当有人或其他生物闯入这片区域,一些动作与气味就会让工蜂警惕起来。 若这时有人挥手拍打或释放出刺激性的讯号,工蜂就会将其视为敌对威胁,随之发布集合指令,引发蜂群集体攻击,甚至能在百米内展开追击。 马蜂的毒液分成溶血毒和神经毒两种,可能导致人体肝肾等器官衰竭,若是刚好刺中血管更会危及生命,尤其对过敏性体质的人极度凶险。 马蜂的毒针无腺盖,可反复对人发起多重攻击。 在他们村子里,前些年就有一位上山砍柴的人被马蜂蜇死。 马蜂归属胡蜂科,皆具备极其猛烈的毒性,每年都有人因此送命。 后世里更出现了一些国外入侵的杀人蜂,每年一样会酿成致死事件。 可这些胡蜂也并非仅仅带来威胁,它们的蜂蛹不但富含高蛋白,而且相当美味。 此外,它们还可用作药材。 马蜂的成虫、幼虫以及蜂巢都能入药。 马蜂味辛甘、性温热,主要疗效是对付风湿痹痛。 蜂房具备镇痛、消肿解毒等作用,可用来治疗惊厥、风痹之类的病症。 马蜂酒能驱风祛湿,可用于医治急慢性风湿疼痛以及风湿性关节炎。 赵云飞就曾用马蜂泡酒,村里人若有风湿疼痛就会来买点,而他赶集时也会带到集市去卖。 赵云飞虽然给人针灸治病不收诊费,但像马蜂酒这类外用或内服的药酒还是会收取点本钱。 后来的年代有不少专门捉蜂的人,他们还会顺带开直播,常征前世时见过不少这样的场景。 因此,一得知自己融合了蛟珠后会让马蜂无法下口,常征立马欢天喜地。 今后不论碰见马蜂还是蜜蜂,只要上去就能收拾干净,既无需防护装备,也不用点烟熏走巢内的群蜂。 常征径直将蜂巢捡起往背篓里放,看着四下乱窜的马蜂。 他挥舞着手中树棍,想把它们拍落下来,这些蜂还能带回去泡酒呢。 “真能行啊?” 常征忍不住大为高兴,甩动树棍愈发欢快。 这群马蜂既不敢贴近他,又舍不得飞远,就这样给常征留了空当。 近百只马蜂被常征尽数拍落,全部被他收入囊中。 凭借感知加上超凡的视力,他没放跑任何一只胡蜂,通通收集干净。 “拥有外挂的滋味真是过瘾!” 若非融合了蛟珠,他今天十有八九会被蜇得面目全非。 运道差点,毒性撑不过去,搞不好就当场玩完了。 岂料眼下,不光毫发无损,还把它们全给收拾干净。 这些胡蜂能带回去酿成胡蜂酒,或连着蜂巢一并卖给药铺。 蜂蛹嘛,当然要留下来炸一炸尝鲜。 邱花颜是个地道的吃货,肯定对油炸蜂蛹毫无抵抗力。 一想到邱花颜,他的嘴角便不自觉地浮现甜蜜笑容。 察觉周围一圈,确认没落下什么后,常征背起背篓,继续往里寻找。 不多久,常征又找到了一样可口的野果。 这种果子叫做山莓,也称三月泡,是山中颇受欢迎的美味果实之一。 常征小时候一旦有机会,也会上山采些回来,因其熟透后味道特别甘甜。 山莓果实和覆盆子颇为相像,但两者叶片并不一样。 覆盆子是掌状叶,又名掌叶覆盆子,也有“四月泡”之称。 常征将那些山莓尽数摘下,为防止被挤压,他就装进塑料袋,再悬挂在背篓上边。 收拾完毕后,常征继续向前摸索。 “汪汪。” 突然,大龙喊了两嗓子,随后猛地朝前窜出。 “大龙,别那么急。”常征大声一唤,紧接着迅速跟过去。 赶上大龙后,他见它正对着一片草丛不停地摆尾。 黑狼则在一旁不停地用鼻子嗅,好像在搜寻什么。 走近瞅瞅,常征看见那里竟是一堆山鸡蛋。 “这可是宝贝,真不错。”常征毫不迟疑地将山鸡蛋收集起来。 “看来光带一个背篓不够用啊,还得多编些小筐放进去,否则碰上这种好东西就很容易被压坏。” 常征将山鸡蛋放好,又抓了些茅草垫在上下,如此就能防止这些蛋被挤破。 “好家伙,干得太棒了。”常征伸手轻抚大龙的脑袋。 才走没多远,大龙又变得兴奋起来。 不光是大龙,就连黑狼都跟着紧张兴奋。 而且它们并没有大声吠叫,只是脚步一下子加快了。 显而易见,它们肯定又有所发现。 常征立刻运转感知,迅速追上那两条猎犬。 没过多久,常征感应到前方出现了一只野兽。 此刻他明白了这两条狗子为何如此激动。 原来是一只豪猪,浑然不觉危险逼近,正四处搜寻食物。 当两条猎犬逼近时立刻分向左右,看上去想用夹击的策略制服那只豪猪。 奈何豪猪浑身布满硬刺,它们虽然贴近,却没法轻易咬到。 豪猪可绝对是个宝,上次常征就卖得了五十块。 换给别人,少说还能换到三十块不是问题。 并且,常征正打算饲养豪猪,不论雌雄,他都得弄到手。 第75章 竟然是只怀胎的豪猪 常征直接从背篓里拿出了一个麻袋,他这次上山准备了两个,就是想着能不能逮到几只活的或者带伤的。 别人若是捕猎,基本只能打死,可常征就不同了。 他具备治愈之力和亲密之力,能先把野兽打受伤后再活捉回来。 常征拿出麻袋时,两只猎犬也冲到了豪猪面前,豪猪察觉到危险,立刻把身上的棘刺全都竖了起来。 “还是个怀孕的豪猪,运气真不错。” 常征看那豪猪的肚子胀鼓鼓的,就清楚它肚子里已经怀上了小崽。 这只豪猪不断往后挪,打算溜走。 它同时抖动身躯,让尖锐的刺彼此撞击,发出“沙沙沙”的动静,想要警示常征的两条猎犬,阻止它们靠近。 也许是为了腹中的小家伙,这只豪猪没有半点停留,依然试图逃命。 可惜,它碰上的是常征。 常征把手里的布袋口一拧,直接走到前面。 他将布袋朝那只豪猪身上一扣,就把它罩进了麻袋。 豪猪的棘刺虽然能戳破麻袋,但伤不到常征。 常征不停收紧袋口,慢慢逼得豪猪移动,等袋口收小到一定程度,他猛地往自己这边一拽,就一下子把豪猪完全收入麻袋里。 往后,这些豪猪都被列为保护动物。 只不过现在还没禁枪也没禁猎,有的地方还鼓励人进山狩猎,甚至组建打猎队,以毛皮出口换取外汇。 把口袋系牢后,常征又砍下一截木棍挑起麻袋,这样就能让麻袋里的豪猪和自己隔着背篓,就不怕被尖刺刺到。 抓到一只豪猪显然无法让常征满足,他还打算继续搜寻别的猎物。 走了没多远,常征发现了一片山莓,于是他停下脚步,把那些熟透的山莓摘下来放进塑料袋里。 等往石盘谷里堆了土完成改造后,他就准备种一些山莓和覆盆子,让大家每年都能吃到自己种的山莓和覆盆子。 他还打算培育草莓、蓝莓这些浆果类水果,猜想邱花颜一定会喜欢。 还有常莉和邱盈,这两个小吃货肯定对这种甜蜜蜜的浆果也不会拒绝。 丛林过于密实,到处都是各种丛生灌木。 有些地方,如果不砍出路来,根本无法通行。 没多久,常征就看见了一条兽道。 在这种密林里,野生动物只能走这类兽道,周围小灌木和杂草实在太多,根本无法随意穿过。 这条兽道显得光溜溜的,一眼就看得出动物常来往。 要安捕兽夹,得在这种兽道上才行。 常征仔细观察了一下,没有发现明显的动物脚印。 不过,他从地上捡到了一些毛。 仔细看了看,他觉得这可能是麂子身上的毛发。 从兽道的宽窄和高度来看,也能推断麂子会经这儿活动。 于是常征就在适合位置开始挖坑,把自己的捕兽夹布设好。 仍旧是三连套,可以提高中套概率。 弄妥后,常征继续深入。 在勘察过程中,他不时运用自身感知能力,毕竟很多东西被植被挡住了眼睛看不清,但感知却不会被遮蔽。 他感觉到附近有山鼠、松鼠、鸟类等小动物。 这里的松鼠不好下手,因为树林实在太过茂密。 虽然松鼠肉味道不错,而且松鼠皮也不便宜。 上辈子时,常征看见一些荒野达人用竹筒和橡皮做诱捕装置,专门对付松鼠和鼠类。 他心想,自己也能搞出来,毕竟不难。 只要做好后悬在树上,松鼠想吃诱饵就会被套住,效果相当好。 不仅能逮松鼠,还可能捕到鸟。 在山林里穿梭,哪怕隔着衣裳,常征还是被荆棘划破了好几处。 可常征很快注意到他自己的伤口愈合速度极快,好像身体自带治愈之力,半小时就完全看不到伤了。 一般人受伤后,需要等伤口先合拢再结痂,等痂掉落还会留痕。 整个过程快则五六天,慢则十几天。 但常征这里,半个小时后就彻底复原了,既没有痂也没疤,压根瞧不出受过伤。 这个外挂让常征相当满意,他也不想身上尽是各种划痕。 有人说,伤疤是男人的勋章,可常征并不稀罕这种“勋章”。 在南方狩猎并不轻松,因为南方地貌跟北方不一样,植被也不同。 南方丛林灌木繁多,地势多变。 想在没开发的林子里追寻猎物,常常需要自己砍路,在灌木从中劈出一条小道,非常消耗体力。 对常征倒是不算大事,但挺耽误时间。 一个小时下来,走不出多远。 不过,这种路一旦开出来,就能用上一阵子,倘若没人走动,两三个月那些植物又会把路占回去。 小路终究要有人走,若人少或者干脆没人踩,就会很快被植物重新覆盖。 不过,比起种庄稼,常征更乐意打猎。 猎到一只麂子,不光有肉可卖,还有更值钱的皮毛。 一头麂子能卖上百块钱,可你种一亩地,辛苦一年也未必能落下一百块。 常征觉得,若是种收益更高的药材或其他经济作物还不错,横竖他也不想去种粮食。 为何无论何时都让农民一直处在贫困,还让种地的也穷困不堪? 难道种田就注定要穷? 就算后世那些一斤能卖好几十块的五常大米,落到农民手里也挣不了多少,利润都被商人收割。 粮食这东西,最好还是靠机械化,大面积耕种。 他们这儿是山区,粮食产量低,更没必要种粮,应该转而种经济作物。 要是每亩能收入上千块,就能轻松养家,还能送孩子读书,从而改变他们的见识和思维。 家里那块地种点啥,常征已经有了些思路。 药材算是理想的选择,这里适合培育太子参和白术,品质也能保证。 前世里,蛟田村在九十年代末,就是靠着药材种植让全村人富了起来。 青流湾则依赖大棚蔬菜、香菇与茶叶的发展实现了迅速壮大。 蛟首村步子慢了半拍,有人后来也搞大棚蔬菜,有人改种香菇,还有的把茶叶种起来。 继续傻乎乎种稻子的,只能眼睁睁看别人吃香喝辣,看别人盖楼房买车。 正想着今后家里到底种啥时,常征突然听见不远处传来一阵怪叫。 “呦呦~呦呦~~” 第76章 初次端枪狩猎 呦呦鹿啼。 这种动静,鹿科里不少家伙都会发出来。 例如梅花鹿,还有麂子。 在他们这儿,梅花鹿几乎不可能出现,也没听说过周围有人见到过梅花鹿。 所以,常征推测这声音应当是麂子。 两只猎犬同样听见了,但它们没叫,只是把目光投向常征。 看样子,它们在等待常征下达指令。 “留在这里。” 常征给了这么一个命令。 两只猎犬虽说有些疑惑,可还是乖乖坐了下来。 在这种山林环境里,猎犬其实不太好捕捉野兽,因为树林挤迫,它们的速度很难完全施展。 如果惊扰了目标,那猎物就先一步跑掉,常征连开枪的时机都没有。 地域不同,环境各异,打猎方式自然也不尽相同。 在他们这儿,养猎犬主要是为了护卫猎人,同时帮忙追踪猎物,真正用来猎杀大型野兽的时候并不多。 若是碰到小动物,人们一般还是乐意让狗去撵。 多数人狩猎时拿的都是火铳,或者土制的自制枪,并不是制式的猎枪。 火药、铅弹都要花钱。 现在,用弓箭打猎的更少了。 靠弓箭捕猎往往要给箭头淬毒,可弄毒液的风险颇高。 像常征这样一开始就用带瞄准镜的猎枪的并不常见,因为光一杆好枪就要花上千块钱。 那两只猎犬十分听话,安稳地蹲在原地。 它们瞧见常征把装着豪猪的口袋往地上一搁,就跟着他的身影,看他在林间时而钻进,时而绕开树木。 能够听见鹿啼就意味着那麂子离常征不远,并且这叫声还不时地再度响起。 这样一来,相当于主动为常征提供了定位。 麂子胆子很小,跟东北那种“傻狍子”不一样,那些狍子反而更大胆些。 这类麂子只要听到一点动静,立马就会逃跑。 常征猫着腰,在树丛间穿梭,朝那声音来源不断挪动脚步。 一些荆棘划破了常征的皮肤,他却丝毫没吭声。 声响离他越来越近,但还没到他感知范围里。 他没办法,自己的感知距离实在有限。 真要到了他能感知的范围,麂子也早就闻到他身上的味儿跑没影了。 通过那些层层缝隙,常征望见了二十米开外的两只麂子。 他猜测大概是一对儿,如此才给他创造了机会。 这两只麂子注意力集中在对方身上,没留意到常征的靠近。 那片林子里灌木没那么茂密,杂草却多一些。 常征并不奇怪,毕竟这种地方更适合野生动物活动。 外围那些茂密的灌木就像一道天然屏障,阻隔着它们与人类之间的接触。 常征略微移动了个方位,稳稳地举起枪,瞄向那只离得稍远一些的麂子。 他没挑脑袋的位置下手,毕竟目标太小,一点偏差就可能打空。 常征瞄准的是前腿上方,也就是接近心脏的位置。 只要命中,就算碰巧没正中要害,也能让麂子丧失行动能力。 对好准星后,常征调匀了呼吸。 紧接着,他直接扣下扳机。 “砰!” 肩头猛地感到后坐力,瞄准镜一抖,让常征没能立刻看清是否击中那只麂子。 子弹精确地击中了麂子的身体,血花四溅。它下意识地弹跳,试图逃走。 可它只悲鸣着跑了几步,就顿时腿软跌倒在地。 常征透过瞄准镜只看见麂子往前窜出去,却不确定自己有没有打中。 “猴子,黑狼,快来。”常征喊了一嗓子。 同时,他重新一移动瞄准,立马发现倒在地上的麂子。 “中了,哈哈,这枪真稳。” 常征特别兴奋,赶紧站起身,往那边快步走去。 另一只麂子早就逃了,逃生是它们的本能反应。 有的麂子听到枪响会惊慌失措,有些甚至会腿软动弹不得,也有短暂愣神的。 当然,大部分一听见动静就撒腿狂奔。 不一会儿,两条猎犬就跑到了常征身边。 实际上枪声刚响起的时候,它们就已经出动了。 对于猎犬而言,枪声就是行动信号,这是经过训练的结果。 它们已经嗅到了血腥味,情绪变得异常亢奋。 它们体型不大,更容易在这灌木里钻来钻去。 很快就通过了灌木丛那道屏障,火速冲到受伤的麂子旁。 它们并没对那只中弹的麂子张口撕咬,而是围着转了一圈,随即向另一只逃跑的麂子方向疾驰。 这一带灌木数量不算多,奔跑还算畅快。 常征看见了也没叫住它们,径直走到那只倒下的麂子面前。 看那角的形状,常征判断这是一只公的。 它四肢还在不停乱蹬,彰显求生的本能。 常征立刻激发了自己的亲密之力,一触碰到麂子,它就稍微安静了下来。 常征把麂子翻过来,发现子弹已彻底贯穿了它的身体。 背部留了个比拇指还粗的弹洞,鲜血涌个不停。 里面的内脏估计已经被搅烂,常征明白它不可能救得活。 这种枪伤过于致命,他的治愈之力不够用,除非能把治愈效果放大数十倍。 但那明显做不到。 常征干脆从腰间抽出猎刀,预备放血处理。 与其让它白白受罪,不如早点结束它的痛苦。 他按住麂子,拿刀刺进它颈部,直接割断大动脉,好让血尽快流干。 假如不放血,肉就会变得腥味十足,口感很差。 因此,猎人一般在击中猎物后,都会第一时间放血。 有条件的话,还会把猎物的肚子剖开,把大肠扯出来悬在树上。 这样做,自然是为了让那些重气味的内脏引走其他猛兽,免得它们盯上猎人和带走的猎物。 大肠的臭味比血味更容易招来猛兽。 两只猎犬还没有回来,常征有些担心。 想了想,他还是追了上去。 “猴子,黑狼。” 常征边追边喊,这片林子可以跑动开来,他也就快步冲了进去。 “猴子。” 眼看不知道该往哪头找,常征提高嗓门再叫一声。 毕竟它们往任何方向都有可能冲,地上也没什么明显的脚印可供判断。 “汪汪,汪。” 常征听见了狗叫,于是立刻循着声音加速冲过去。 走没多久,他就听到了猎犬撕咬的动静。 “不会让它俩真追着那只麂子给咬住了吧?” 常征小声嘀咕着,一边加快脚步往前赶。 如果真是那样,那今天可真是双丰收了。 难道真的会有这种好事发生吗? 第77章 捉到一头还活的麂子 紧随着那动静,常征立刻捕捉到几声悲戚的叫唤。 常征推断自己的判断多半没错,它们或许真的追上了那只麂子,并且对它发动了袭击。 没多久,常征就瞧见了黑狼的身形。 它叼住麂子的后腿,拼命往后拖。 猴子动作更猛,它径直咬住了麂子的脖颈。 常征见状后,立刻将背篓取下,并从中取出一条绳子。 制作好一个绳圈后,他马上上前,将绳圈套在麂子脖颈上。 “猴子,松口。” 常征吆喝了一声。 这头麂子尚有康复的可能,他还想试着救活它。 听到常征出声,猴子马上做出反应。 当它松牙之际,常征的手就按在麂子身上,并且随即施展了他的亲密之力。 “黑狼,也松口。” 常征感觉麂子已经被他控制,于是指挥黑狼松开了嘴。 黑狼迅速照做,放开了麂子的后肢。 在常征的亲和之力影响下,麂子并未攻击他,但依旧表现出焦躁。 两条猎犬伸着舌头,在旁边绕来绕去,随时准备扑上去。 常征查看它颈部的创口,表皮已被撕裂,连大动脉都几乎被咬到了。 若真被咬中,那肯定就救不回来了。 常征立刻用出治愈之力,仅仅过了片刻,他就发现血不再往外冒了。 不得不承认,猴子的战斗力十分了得。 他将麂子脖子上的绳圈系牢,避免勒伤它。 常征下不了手宰了它,打算先带回家去。 因此,他想试试看用绳子牵回去行不行。 由于他持续施加亲密之力,麂子并未对他表现出攻击性。 他随即查看了麂子后腿的伤处,上头有几道很深的齿痕还在出血。 常征再次动手,用治愈之力进行处理。 过了半分钟,常征感觉自己有些虚弱,立刻停下了治疗。 “这样看来,带回去应该没问题了。” “明天还得去买点纱布,再自己弄些止血粉,以后碰上类似情况就能用得上。” 常征试着拉了拉麂子,想瞧瞧它是否愿意跟着走。 没想到它并没有过多挣扎,真的就任由常征牵着走。 两条猎犬看起来颇感稀奇,还疑惑地瞅了常征一眼。 “猴子,黑狼,出发。” 这才见它们跟了上来,尾随在麂子后面,好像替常征看管着。 不久,常征带着这头还活的麂子,回到那头已死的麂子旁。 被拴住的麂子立刻跑过去,用头抵着同伴的身体,似乎还没意识到同伴已经没了气息。 常征干脆将它的身体系在自己的腰间,然后又仔细确认了一下是否稳妥。 除了这头约莫七八十斤的麂子,他还要把一只豪猪一起带回去。 今天这次上山,可真是满载而归。 两头麂子,再加上一只豪猪。 若把这些都卖掉,起码能进账两三百。 要知道,一天就有两三百,相当于一般工人一年才挣的数目。 所以说,打猎确实让人心动! 大山里处处是财,只要有能耐,随时都能收获。 他家里可还圈着一只獐子和一只猹,等它们繁衍后,又是一份好收益。 眼下正值繁殖期,碰上怀孕的野物也很常见。 常征并没立刻动身,而是在原地坐下歇口气。 他拿出几颗土豆和红薯,打算先垫补一下。 此时已是正午过后,加之一直用治愈之力,他早就饥肠辘辘。 今天他没备其他干粮,就只带了这点儿东西。 “好家伙们,过来。” 常征把猴子和黑狼召唤到身边,准备分给它们一些土豆。 这年代的狗没那么娇贵,人吃啥它们也就跟着吃啥。 至于吃肉,得看有没有肉可供。 常征不打算在这里处理那头麂子,而是想扛回家再说。 两条猎犬高兴地吃着土豆,看上去仿佛刚才攻击麂子的事和它们无关似的。 常征三两口便把土豆和红薯解决了,也就吃了个半饱。 若想填得更满,只能等回家再补充。 歇了会儿,常征站起身,打算动身回去了。 他把那头已经放尽血的麂子举起,置于背篓顶上。 “猴子,带我们回去。”常征吆喝一声,随即踏步前行。 其实即使不让猴子领路,他也能准确回去,因为自从融合了蛟珠后,他的记忆力得到了增强。 意料之中,他的大脑全面得到强化,其他能力也随之提升。 没过多久,他们就看见了装豪猪的那只麻袋,竟然还挪动过位置。 显然袋中的豪猪想要溜掉,可惜没能如愿。 常征把麂子先放下,打算把豪猪装进背篓里。 他先把装满山莓的塑料袋拿出来,贴在背篓内侧,以减少撞击。 随后,他取出那几枚野鸡蛋,又往自己口袋里塞了把干草,这才将蛋放进去。 这样一来,大致就不会被磕破。 妥善处理完后,他拎起麻袋,连同那豪猪一起放进背篓。 由于豪猪的刺穿不透背篓,他可以放心地背起来。 他依旧把枪背在肩上,随后再背起背篓。 收拾妥当后,常征又一次把麂子抗起,小心避开枪管,横置在背篓上,并让双手紧握那捆住它蹄子的绳索。 两侧的绳子都带有圈扣,他将双手穿进去,便能牢牢固定,免得麂子走路时滑落。 接下来,他的安全基本就全靠猴子和黑狼来警戒了。 毕竟他现在这副模样,若是遭遇危险,想拔枪也得半分钟。 至于后面那头被牵着的麂子,似乎没多大情绪,也许是受亲密之力的影响,再加上它的同伴还在他肩上。 换作旁人绝无可能出现这种场景,可在常征身上就办得到。 毕竟,他的外挂可不是摆设。 他们严格沿原路返程,等走到之前放置绳套的地方时,常征绕开了一下。 否则,他怕自己的狗子们或那头麂子会不小心踩到捕兽夹。 又过了大半小时,常征才顺利回到大路上。 这会儿已近下午两点,大多数人都进山干活了。 常征并没引起任何注意,带着他今天的收获往石盘谷方向行去。 正准备踏进石盘谷,常征就听到有人喊了他一声‘常征’。 第78章 这张皮剥得可真精美 “家泰,你啥时候回来的?” 看到曾经的老伙伴周家泰,常征一下子就来了精神,笑呵呵地打了声招呼。 “那边雨水季节没法干活,我就抽空回来看看爷爷奶奶,正好听人说东叔是被你找回来的,这可真是大喜讯。” “还有啊,你现在都能单独进山打猎了?太厉害了吧,还弄回一只活的麂子?”周家泰一脸不可置信。 常征猎到猎物这事儿他并不吃惊,可活捉一只麂子就太惊人了。 这毕竟是野生动物,可不是家里圈养的牲口,一遇见人早就跑得没影儿了。 “运气好,当时两条猎狗在纠缠它,我才趁机把它套住。开始还想着试试能不能拽回来,没成想真就给拖回来了。”常征笑着解释。 瞧见那只麂子还想往外蹦,周家泰忙说:“我扛这只,你拉那只活的吧。” 麂子见到他出现,还真吓得往后躲。 “行,这家伙一路拽过来,可费了老大劲。”说着,常征把肩头的那只麂子给放了下来。 今年之前,周家泰跟他老爹一起在生产队干了好几年的伐木工,扛三四百斤的圆木都不在话下,村里人都服他的力气。 别人也就扛个两百多斤,他却能再多一两百斤,由此可见他的腰杆子有多硬实。 这七八十斤的麂子对他来说算不上什么,扛起来就跟玩儿似的。 “恭喜你啊,才几个月没见,你就和美人湾那位第一美人订了婚,村里的小伙子听了都羡慕得眼红。今天中午我跟他们闲聊,还看见他们那股咬牙切齿的劲儿。” “你是不知道,看他们那表情简直乐死我了。以前一个个都瞧不起你,现在总算晓得我兄弟的能耐了,气死他们,哈哈。”周家泰笑得十分得意。 常征的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清楚兄弟是真的为他高兴。 一想到邱花颜,常征就觉得心里特别甜蜜。 一天没见着她,他还真有点儿想。 “你这段时间在外头怎么样?”常征随口问了句。 “挺好的,一个月我和我爹合起来能进账七八十块。再干几年,盖房子娶媳妇不成问题,也能赶上你的节奏啦。”周家泰显得相当满意。 看他那神色就知道,对现在的状况很是满足。 毕竟要是待在老家,他们的收入顶多能少一半。 这里是贫困县,四面八方都是大山,就算山里东西再好,没路往外运也卖不上价。 “在大平原那边,看天看地都广阔,跟咱这儿完全两回事儿。咱这儿就是翻来覆去全是山。” “另外,我可还看见了大海呢。阿强,抽空你也得出去走走,瞧瞧外头的世界。” 常征点点头,外头的天地确实丰富多彩,不少人一旦出去了,就不愿意再回这穷山沟。 不过他现下不想四处折腾,只想安安稳稳留在老家,过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简单日子。 “不过打猎更赚吧?你这一只麂子能卖多少钱?”周家泰好奇地问。 “七八十块左右吧,麂子肉现在一斤能卖一块钱,这只七八十斤重的公麂子能出三四十斤肉。” “而且皮子也值钱,至少能卖个三十来块。” “麂角和麂胃都是药材,加起来也能卖十几块钱。” 周家泰听完之后,眼睛都瞪圆了。 “这么值钱啊?”之前他压根没想过一只麂子能卖到这么多,原本觉得二三十块就不少了。 “隔行如隔山,你不清楚里头的门道也正常。怎么样,要不要考虑跟我学打猎?”常征直接伸出橄榄枝。 一个人进山风险大,要是多个人一起,安全系数会高很多。 就算在东北那样的地方,猎人也少有单独行动,通常是围猎。 围猎危险小,大家还能彼此照应。 可常征并不是想带谁就带谁,必须是能彻底信赖的哥们才行。 打猎就像打仗,有时候后背是要交给搭档的。 万一信不过,关键时刻就可能送命。 尽管常征有感知天赋,也不能保证对一切危险都能应付自如。 除非他的感知范围能扩大到百米甚至更远。 “家里连把枪都没有,而且你也知道我枪法有多烂,真不适合吃这碗饭。我能靠的就是力气,只能干点背扛搬运的活儿。”周家泰并没有被那些收入冲昏了头。 相反,他挺明白自己的短板,知道自己并非这块料。 常征也没勉强,毕竟打猎这玩意儿得看个人意愿。 而且家里人是不是支持也很关键。 狩猎毕竟风险高回报大,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把命留山里。 说话的功夫,两人就走到家门口。 常征直接拉着那只活麂子往猪圈走,打开圈门后把它推了进去。 随即,他又卸下背篓,从里面把袋子拎出来,把那只豪猪给倒进了猪圈。 “你可真收获满满啊,两头麂子加一只豪猪。” “就连东叔当年,恐怕也没你今天这么神奇吧?”周家泰看得两眼放光。 “就是走了大运罢了,要是天天都这么顺利,我还不得发财?”常征笑道。 此刻,常征还顾不得休息。 得抓紧把麂子处理了,把皮剥下来后再固定到皮绷上。 另外也得赶紧剖开它的肚子,把内脏清理干净。 周家泰以前常常跑到常征家,看常生辉收拾猎物。小时候他还挺想当个屠夫,专门杀猪卖肉呢。 别说,这年头杀猪匠可是个不错的营生。 既能赚钱,还能从中捞不少油水。 “我给你搭把手吧。小时候就老想干这种活,只是那会儿没好意思跟东叔开口。”周家泰自告奋勇。 说着,两人一起把处理猎物的案几搬了出来,然后把麂子抬上去。 随后,常征进屋取来一整套刀具。 赵云飞当初没带走这些家什,反而直接留给了常征使用。 常征先在麂子的肚子上划了一刀,跟着就开始剥皮。 这可是一门手艺,没点儿经验的话,很容易把皮给弄坏。 好在常征这方面已经学得很熟练了。 “这张皮剥得真够漂亮,难怪能值三四十块。”周家泰看着剥下来的整张皮,忍不住发出了感叹。 “来,开膛破肚你来试试,随便发挥。”说完,常征把刀往他手里一递,然后转身去找皮绷子给皮子定形。 所谓皮绷子,其实就是一些形似铜钱的木圈,上面绑了好多用兽筋制成的线。 把这些线穿过兽皮,就能把皮固定住,避免收缩。 待固定好后,还要将多余的皮脂刮掉。 这层皮脂用来炒菜相当香,小时候周家泰和他弟弟周家胜总往常征家里跑,为的就是蹭点儿这味儿来配饭。 看着常征熟练地刮皮脂,周家泰早就咽起了口水。 第79章 一起干个互助社 周家泰多年的留意确实没白费,解决起事情来依旧有条不紊。 常征把那段肠子清洗干净,切成小段后就拿去喂两条猎犬,当做它们今天进山的奖励。 离晚餐还有点时间,常征先把麂子肉处理好,打算直接送去县城的国营饭店。 “阿泰,我先把麂肉卖了,你晚上别走,咱兄弟好好喝一杯。” “没问题,咱俩确实好久没碰杯了。” 哥俩之间,自然不需要那么多客套。 家里自己留了些肉,傍晚炒来吃,余下的卖掉后再送一点给丈人家尝尝。 两个人一起出了石盘谷,反正家里有三条猎犬看家,也不用担心会被偷东西。 一路脚踩油门,常征骑车带着周家泰,直奔国营饭店。 碰上郑庆文后,常征就把麂子肉卖给了店里。 麂肉能卖到一斤十五块,比他原先估计的要好一些。 三十斤肉总共卖了四十五块钱。 离开国营饭店后,常征又去买了五十斤大米,然后便启程往回赶。 到青流湾小学时正好放学,他把常莉接上,和邱盈一起回到邱家。 常征留了两斤麂子肉在那儿,就领着常莉回家去了。 回到家,常征便忙着煮饭。 没多久,周家泰就拎着在外面买的土产过来了。 看到常征下厨,周家泰很意外,再看见常征家已经通了电,更是诧异。 如今外头不少地方都有电,有些地方连电视都买得起了。 周家泰和常征分享着外面见到的新鲜事,在山里听起来还是挺稀奇的。 其实常征觉得也挺有意思,不过他没露出太多惊讶,让周家泰看不出异样。 两人喝酒闲聊,一直到晚上八点多才打住。 周家泰酒量不错,喝高了就沉沉睡去,酒风还算很好。 常征把他安顿在赵云飞的房间,然后自己去给常莉检查功课。 以前常欣在家是她的辅导老师,现在只有常征一个人了,自然就肩负起这责任。 如今家里通了电灯,亮度也足够,晚上写写作业根本没问题。 等常征指导完,便让常莉去睡,并给她讲了个故事。 这还是常莉第一次独自睡,怕她害怕,就让虎头跟着她进屋。 等小姑娘睡熟后,常征才回到自己房间。有虎头在那儿,他也放心。 常征没有立刻睡,而是拿起纸笔,开始构思家里要盖的新房子。 农村自建房本就没专业设计师,常征以前在工地混了十年,见识过的楼房也数不清。 耳濡目染下,他略懂些门道,设计一处农家院并非难事。 离真正动工还得等等,常征计划多画些图稿,然后和邱花颜一起研究。 毕竟她也会有自己的想法,两人共同设计的新家,住着肯定美滋滋的。 常征一直画到半夜才休息。 第二天一早,常征起床,发现周家泰正坐在正屋门口抽烟。 “阿强,我想通了。”看到常征,他突然甩出这句话。 常征愣了一下:“想通什么?” “做买卖啊。昨晚你不是劝我吗?做生意就算遇到点风险,也就是亏点本钱。可上山砍树,万一出意外,轻则落个残疾,重则丢了命。”周家泰口气十分严肃。 这些年,他见过不少伤残的工友,残疾的也不止一两个,死在山里的也有过。 一想到这些,他自己都会害怕。 “你说得对。咱山里好东西多的是,外头的人想吃都不一定能吃到。只要能把山里的好货送出去,肯定能挣到钱。” “就算是辛苦点,也比上山扛木头强多了。” “只有赚到钱,才能盖大房子,才能买得起电视和冰箱。这些天我在外面看到的世界,真的让我开了眼。” 常征还以为自己得多劝几次,没想到一顿酒就把周家泰给说服了。 “那就先从黄鳝开始,你自己琢磨着运去市里卖。”常征给出建议。 “我一个人?不是说咱们一起干吗?”周家泰皱眉,他明明记得昨晚还说要兄弟同心呢。 今天这咋变了? “出主意我拿手,但你要我整天满街跑推销,那我可干不来。”常征真没打算专职跑生意。 他宁愿打打猎,在山里逛逛,这种生活才潇洒。 一旦做买卖,就得低声下气招揽客人,他可不是那块料。 只能在旁边给周家泰参考思路。 周家泰瞄了常征两眼,只能无奈弹了弹烟灰。 “行吧,那我再把我弟周家胜也拉进来,咱们搞个互助社。你出主意,我俩跑外头,赚了钱三人平分。” 在当下,没多少人懂得搞公司,周家泰也没想那么远。对他来说,互助社是再熟悉不过的形式。 “不过,前期投入我可拿不出,我爹也肯定不同意投钱,所以前面的本钱要你先出。”他说着又从口袋拿出支烟,用前一支烟头给点着。 “正如你昨天讲的,黄鳝就算卖不动,也能活上好几天。顶多卖不出去再运回来,转手卖给国营饭店,费点时间和来回钱,总比砍树的风险小。” 他这次回来本来打算歇十来天,然后跟老爹继续出去砍树,可现在想想,与其去拼命,不如冒点生意风险搏一把。 山里不止黄鳝,还有各种菌子,这些东西在城里可金贵了。 在咱山里几毛钱一斤的货,拿到外头说不定能卖一块多两块多。 几十斤不算什么,要是收上来几千上万斤,赚头就大了。 “行,就这么说。”常征伸出手来。 周家泰笑着跟他握了下:“但愿咱们能成,一起发财,当县里最阔绰的。” 话说完,常征就去煮早饭。 周家泰趁这个空,回家把他弟周家胜给叫了过来。 周家胜被拽来时,脑袋还懵懵的。他原本以为再过十来天就要跟老爹和哥哥一起山里伐木,没想到稀里糊涂被拉来搞了个互助社。 不过,不用去当伐木工,反而能成天往市里跑,他反倒乐意。 天天在山里砍树又苦又累,他对做生意其实特别感兴趣。 先不说赚钱,就算挣不着啥,他也乐于尝试。 第80章 选定婚期 常征的脚踏车也被他们的合作社拿去用了。 他们的合作社还没去登记,因为暂时还没想好该叫什么。 三人就这么一路蹬到了青流湾邱家,赶到的时候,正见赵如琴在和邱花颜说话。 那两位漂亮姑娘站在一起,确实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这两人瞧见常征过来,便异口同声地喊道:“征哥,早。” 常征高兴地把车停住,让后座的周家泰和横梁前面的周家胜都下来。 “都秤完了没?”常征靠过去问了一声。 “妥了,都记在这儿了。”邱花颜递过一张纸条。 常征扫了一眼,接着就掏出钱来。 他点出152块递给邱花颜,又点出136块交给赵如琴。 “征哥,这是什么情况?怎么就这么早把钱给我们了?”赵如琴有点不明白,问了出来。 “我、家泰还有家盛仨人打算组建一个合作社,把黄鳝运到市里卖。” “要是成了,今后就能敞开来收购,赚头也会更高一些。” “毕竟抓黄鳝这活儿早晚要被人发现,单吃独食可不香。”常征向她们解释。 赵如琴能察觉,别人自然也能看出端倪。 眼下虽然都还忍着,可要是瞧见这两家日子越发红火,肯定也会学着捞黄鳝。 “是呢,我瞧见许多人夜里都出来摸黄鳝了。还有,昨晚我大伯和小叔来找我爹,问能不能收他们抓到的黄鳝,也让他们跟着赚一些。”邱花颜接过话茬。 今天,她原本就打算跟常征谈谈这件事。 昨儿个夜里没给他们答复,估摸着今晚还得再上门。 谁不想挣钱啊,又有谁不羡慕。 “要是真能搞定,就让邱家的人先下手钓吧。”常征应声道。 此前县里的需求有限,多了就卖不动。 毕竟在小县城里去国营饭店吃饭的人不算多,主要都是单位里的人撑着。 可就算他们食量再大,也不可能一天就把百来斤鳝鱼都消化完。 估计不少货最后还是供应到工厂食堂。 可要是把这东西往市里送,那情况就不一样了,哪里工厂职工多,消费能力也更强。 送去菜场,想来买的人应该不少。 邱花颜点了下头,接着问:“你自己也要进城吗?” 常征立刻摆手:“我就不去了,让那哥俩去就行。我昨天打了两只麂子,还在山里布了些捕兽夹,今天打算去瞧瞧有没有战利品。” “嫂子,能不能给个大些的桶?我们把这些货倒一块儿,这样就不用拎两只桶。”周家泰凑上前问。 “还是去县里买两个塑料桶吧,多加些水,可别把黄鳝给憋死了。”常征一边说,一边把手头剩的钱都塞给周家泰。 “好嘞,祝咱们能把这批黄鳝顺利卖掉。”周家泰把那二十多块钱接过,兴冲冲地准备进城大展拳脚。 至于路上怎么卖、开多少价、怎么招揽顾客,常征都一一指点给他们。 成败如何,全靠那哥俩了。 说实在的,他们巴不得把常征也拉上,觉得有他压阵就能一举成功。 奈何常征不肯,他们也只得硬着头皮自己上阵。 结果,这两兄弟就拎着那两桶黄鳝,蹬着常征的车子,一路往县城跑了。 待那哥俩离开,赵如琴也回了家,邱花颜就被常征抱住。 “喏,这些是我昨天专门给你摘的山莓,挑的都是上好的。”常征从兜里掏出一个塑料袋,袋子里还装着一只玻璃杯,里面放着精挑细选的山莓。 昨天挑完后,剩余的他都给常莉拿去吃了。 “这个时候还找到山莓吗?”邱花颜惊喜地发问,脸上的开心藏都藏不住。 被这样用心对待和宠爱,真是让她心花怒放。 “怎么样,滋味不错吧?”见她吃了一个,常征便问。 “好吃,甜着呢。”说着,邱花颜又拿起一颗喂给常征。 “征哥,你还真打算进山狩猎吗?会不会有点危险啊?”邱花颜仰头,一副担心的模样。 “别操心啦,我带着两条厉害的猎犬,还有火力足的猎枪,稳妥得很。当年我爹是遇到特殊状况,否则哪怕碰到老虎也不怕。” “你得对我有点信心啊,我常征还有你这么漂亮的媳妇没娶进门,哪舍得去冒那份险。” 话音刚落,常征就凑过去吻了吻邱花颜柔软的唇。 好一会儿后,常征才开口:“对了,咱们的婚期我还没去找人挑呢。咱云水村不是有几个算命先生吗,谁比较灵验?” “我二叔公可是出了名的会看日子,其实我爹早就给咱俩排过八字了,挑出来三个好日子,都在年末:农历十月二十八、农历十二月初六,还有十二月二十二。” 听她报出那几个日子,常征禁不住轻轻刮了下她的鼻尖。 “那就定在十月二十八吧,我想早点把你接回来。农历28那天,阳历大概是十一月或十二月左右吧?”常征抱着她,已经无比憧憬。 对于女方去算八字这事,常征看得很平常,他也觉得这在附近很常见。 毕竟不少人都信这个传统,觉得找个吉利日子,能给新人带来个好彩头。 不过,也见过有的人因为八字对不上而最后吹了。 “12月2号。”邱花颜红着脸接话。 她可不会直说,其实她也想早点嫁进门。 “现在已经是四月二十五了,还要再等七个多月,真够漫长的。” “真想明天就把你迎回家。”话落,常征又忍不住亲了上去。 好一会儿后,意犹未尽的常征才继续说:“该走的程序还得走。你二叔公家在啥位置?我得亲自去拜访下。” 常征从衣兜里掏出那张写有俩人八字的红纸,他来之前就打算把这事儿办了。 “我领你过去吧,二叔公这会儿应该已经起床了。”脸颊红扑扑的邱花颜甜甜地回应。 到了二叔公家,就把俩人的生辰八字和一块钱的红包一起递上。 十来分钟后,常征便接过写有吉日的纸条。 随后两人回到邱家,常征将那张写着好日子的红纸交给未来岳父,同时把婚期定在了十月二十八。 把日子定下后,又闲聊了几句,常征就直接返身回家。 他还得进山狩猎,而邱家众人也要全体出动去抓黄鳝,耽搁不得。 第81章 捕获一只花面狸 回到石盘谷后,常征就带上了黑狼和猴子,背起了那杆猎枪。 没有足够的子弹,常征心里还是有点担忧。 他打算明天再去弄一点,多的可能不行,最少也得备个两三百发,不然进山会不踏实。 现在子弹也不便宜,一发大概一两毛钱,有的甚至能卖到五毛。 这也算是打猎里的成本,毕竟没有子弹,常征的猎枪就只能当摆设。 而且想到马上会有严打,常征觉得还是囤一些子弹比较好。 一想到这些花销,常征就有些坐不住,上山的步子都加快了不少。 顺着昨天的路进山,十几分钟以后,常征就来到他下绳套的地方。 “汪,汪。” 猴子对着被夹住的那只动物叫了两声,看起来十分兴奋。 “猴子,别吵。” 说完,常征走向那只家伙,从背篓里拿出了烧火用的铁叉。 如果想把活的带回去养,就得准备一个趁手的叉子,这样才能按住它的脑袋,防止被咬到。 常征虽然有亲密之力,但他不会全靠它。 上辈子年纪大了以后,他就养成了什么事都要做双保险的习惯。 今天落入捕兽夹的,是一种叫花面狸的小动物。 它的肉质相当鲜嫩,还据说有美容养颜的功效,曾在一段时间特别抢手,很多人都喜欢吃。 这种家伙体型属于中等,跟家猫差不多大,皮毛看上去十分漂亮。 花面狸是夜行动物,喜欢独居,白天多在树上的洞穴休息。 它主要吃植物的果实和根,也会捕食鸟类、啮齿类以及昆虫等,有时还会袭击家鸡与水禽。 因为花面狸肉细嫩味鲜,又以植物类饲料为主,加上人工饲养的花面狸毛绒厚软,板质优良者是我国出口的大批皮张之一。 它的皮毛能制作裘衣、皮帽或手套。 它的针毛还能用来做毛刷和制笔。 此外,花面狸每胎可产1-5只幼崽,妊娠期只有七八十天,但寿命却可以达到十五年。 它不仅皮毛值钱,狸骨也能祛风湿、壮筋骨、补身安神,可用来治风湿关节痛。 狸油还能滋润皮肤,对皮肤皲裂、烫火伤都有帮助。 狸肉滋补养颜,鲜嫩又可口。 再加上人工饲养花面狸投入不大,收益却不错,是个很有前景的养殖项目。 能抓到它,常征自然觉得高兴。 用铁叉压住它的脑袋后,这只花面狸还是不停地挣扎。 它算运气好的,只是被夹住了,并没受什么皮肉伤流血。 常征按住花面狸,一脚踩住它,然后把捕兽夹打开。 把它放出来后,常征立刻用了亲密之力将它抓住。 那家伙顿时不再挣扎,随即被常征直接装进早就准备好的麻袋。 “可惜,是只公的,要是母的就更好了。”常征有点遗憾地嘀咕,扎紧麻袋口后,把它放进背篓。 由于没见血,常征就把捕兽夹又埋回了原来的坑里,上面重新铺好了枯叶。 若运气好,之后或许还能再逮着别的什么。 有了这只花面狸,常征今天也就算没白跑一趟了。 带着两只猎犬继续往前走,不一会儿他们就到了昨天见过麂子的地方。 还有一段路需要清理掉浓密的灌木,才能通到大林子里。 很快,常征就砍出了一条可行走的小路。 顺着这条路,常征就进入了他前两天打到麂子的那片森林。 这片林子里的树木都相当高大,看上去十分原始,跟外头那圈小树林完全是两回事。 常征猜测周围原本也是这样,只是被人为砍伐后重新种树,或者让它自然长了起来。 大树被砍后无法遮蔽阳光,才导致灌木横生。 这样的情况很常见,并非灵泉峰独有的现象。 只不过,灵泉峰离村子不算远,却还能保留这么大的一片原始森林。 难怪村子里以前会把这里当成猎场。 由于森林深处灌木不多,便于大型动物出没,而又少受人打扰,野生动物自然不少。 才往里走没多久,常征就见到有几只花鼠在活动。 于是,他拿出了自己的弹弓。 打花鼠只能用弹弓,如果上来就用猎枪,那就太浪费子弹了。 而且子弹会把花鼠的皮打烂,完全失去价值。 毕竟花鼠肉卖不了几个钱,还是它的皮能换点收益。 常征的准头极佳,一只只松鼠被他射中,然后直接从树上掉下。 猴子和黑狼立刻跑过去,把落地的花鼠叼回来交给常征。 然后常征就放血,这样它们的肉才不会有腥味。 一个小时过去,常征已经打了三十多只花鼠。 要不是靠着感知能力,他也很难发现这些灵活的小家伙。 附近的花鼠几乎被他收拾得差不多了,树上很难再看到它们的影子。 “汪汪。” 正在考虑下一步往哪走时,黑狼突然叫了两声。 常征看见它跑动起来,猴子也立刻跟了上去。 他赶紧追上去,指望它们能够有新的发现。 不久,常征就瞧见它们在一个洞口不停地刨土。 常征走近后用感知看了看,这才知道洞里有什么。 “行了,是一窝野兔,不用挖。”常征忙把两只猎犬喝住。 然后他带着它们绕着周围找了一圈,终于找到了另一个洞口。 “好家伙,你们俩在这儿盯着,我去那边熏一下。”说着,常征又转了回去。 两只猎犬紧盯着洞口,干脆就趴在那里不动了。 常征随手拾了一些干树叶点燃,然后在上面压了些绿叶,增加浓烟。 他把烟往洞里吹,同时用感知能力注意洞中野兔的动静。 里边果然有两只野兔,它们都往猎犬盯着的那个出口冲去。 猴子和黑狼像是听到了什么,一下子站起来,死死守着洞口。 没过多久,那两只兔子就蹦了出来。 猴子抢先一步扑上去,一口就咬住其中一只。 紧跟着另一只也往外冲,才窜出半米不到,就被黑狼给逮了个正着。 “干得好,好狗!”常征看见它们都叼着兔子回来,一边用土把冒烟的树叶盖上,一边赞扬道。 在大森林里用火得格外小心,一旦弄出山火,自己就会陷入危险。 两只兔子没过多久就被咬死了,常征便给它们放血处理,然后收进自己的背篓。 第82章 擒到七彩山鸡 带着猎犬,常征继续往前摸索。 到了一个矮小的破顶处,常征就有了不错的收获。 “没想到,这里居然还生长着这么多野酸枣,也不清楚如今酸枣仁每斤要卖多少。” 重生以前,常征记得酸枣仁一斤都炒到了一千块钱左右。 对中医有研究的人都明白,酸枣仁是医治失眠的好药材。 这种纯野生的,药性毫无疑问更加厉害。 翻阅记载可知,酸枣性平、味甘酸,常食能健脾开胃,同时有养心安神、敛汗的作用,主治虚烦不眠、体虚多汗以及津虚口渴等。 酸枣仁内含多种生物碱,也含脂肪油、蛋白质、笛醇以及少量具刺激性的挥发油。 经过试验可压制中枢神经系统,能产生镇静、催眠的效果,用于神经衰弱、失眠、多梦、盗汗等病症,具有补肝胆、宁心敛汗之功。 可以说,这是一味极具价值的中药材料。 他打算隔天去县城问问行情,或者让家泰跑到市里打听打听。 常征大概数了一下,总共有二十七株。 这些野酸枣树长到七八米高,枝头还有开着的淡黄色小花以及花苞,看上去相当多。 如此的酸枣树起码有上百年寿命,或者时间更长。 这类酸枣树产量相当不错,一棵少说也能结出上千斤。 二十七棵的话,酸枣仁的收成就很客观了。 就算只能卖几分钱一斤,也能换个几百块。 这里是一片成规模的地方,或许别处还散落着一些。 假如价钱合适,等到九月份酸枣成熟就能发动村民来敲酸枣,然后收购后运去外面卖。 要是一个人想要采到上万斤酸枣,得花不少功夫,这段时间常征拿来打猎物不是更赚吗? 他给两条狗喂了一点早晨带来的麂子肉,让它们歇息片刻。 时常给猎犬奖励,猎犬会更积极工作。 歇了短暂的一会,常征又带着它们往别处寻猎物去了。 见到花鼠时,常征也会果决地用弹弓射击。 他用的弹丸都是早些时候自制的陶土丸,由于形状相当规整,所以命中度非常高。 那会儿常征做了不少,整整装了一抽屉,能用很久。 刚打下一只花鼠,常征就注意到两只猎犬并没冲过去,而是望向了另一个方向。 很明显,那边有什么东西吸引住了它们。 “猴子,去。”常征指了指那只花鼠跌落的地方,毕竟被射中的花鼠并不会立刻死,有时候还会跑一小段。 可最终它还是会死,要是打中却没捡回来就浪费了。 猴子相当听话,直接窜了出去。 常征自己也没闲着,朝着方才两只猎犬注视的方向走了几步。 他格外小心自己的步伐,尽可能不弄出声响。 不出意外的话,那边肯定有猎物,只是还不晓得具体是什么。 很快,常征通过自身的感知确定了那是什么动物。 总共两只,它们正在刨开枯叶和松土,似乎在找虫子吃。 常征只能捕捉到一个模糊的轮廓,没法像眼睛那样看得清清楚楚。 “貌似是某种山鸡,不知道是哪一类。”常征一边琢磨,一边拉开弹弓谨慎靠近。 “原来是七彩山鸡,且还是比较好饲养的品种。” 小声嘀咕一句,常征随即瞄准其中一只。 “啪” 弹丸径直奔向那只七彩山鸡,常征立刻喊了一声:“黑狼,上。” 他对自身的射击还是很放心的,十来米的范围打中山鸡不是什么难事。 话音刚落,那只山鸡就被打到,扑扇着翅膀飞了起来。 另一个也跟着拍打翅膀,迅速逃走。 这些山鸡飞得并不高,距离也不会太远。 常征当即追了过去,想把第二只也拿下,正好凑个成双。 他对能养的禽类不嫌多,只要能饲养的都想试着养一养。 对于这种地面行走的鸟类而言,石盘谷那二十多米的高度就像与世隔绝的屏障,它们根本飞不出去。 常征只要在谷口建个大门,并在门顶架起高墙,将它们可能飞出的口封严就够了。 像这样天生适合养地禽的区域真不多,石盘谷可谓绝佳的天然场地,不亚于先前常生辉被困的天坑。 说到底,只要把石盘谷的入口堵上,和天坑也差不了多少了。 追了一阵子,那只没被击中的七彩山鸡就从常征的视线及感知范围里溜走了。 为了保命,谁都拼尽全力。 而那只中弹的七彩山鸡已经被黑狼叼了回来,常征仔细检查后发现它还活着,就赶紧抓住,施展了治愈之力。 过了一分钟,常征把它塞到一个小麻布袋里,准备带回去慢慢养。 去叼花鼠的猴子也回来了,常征从它嘴里取下了奄奄一息的花鼠,立刻放血处理。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就快十二点了。”常征看了一眼手表,准备停下来吃午饭。 常征从背篓里拿出一只兔子,迅速将皮扒掉,把兔肉切成两段。 这就是黑狼和猴子的午餐。 饲养猎犬确实花费不小,为了让它们帮忙打猎,就得喂饱它们,还要养得壮实。 他翻过兔皮,将皮脂层刮掉,然后抓了些干草塞在里头,把兔皮撑开。 处理方式和花鼠皮没什么不同,毕竟兔皮也有人收购。 不说别的,国营收购站就会收各种野生动物的皮。 对外出口赚取外汇,这些毛皮类资源起了不小的作用。 忙完以后,常征从挎包里拿出一个塑料袋,里面是两个饭团。 配着凉开水,常征开始吃饭团。 他嚼得慢,吃得也不急,算是对胃的保养。 这大概是他上辈子年纪大后才养成的习惯,早年他吃饭几乎就是往嘴里一倒,三两下就结束了。 当然,这在当时也算是普遍的问题。 毕竟穷困的时候你若慢条斯理地嚼,估计饭都被别人抢光了,哪儿还轮得到你? 相比消化不良,更多人希望赶紧填饱肚子免得挨饿。 正在进食之际,忽然两只猎犬放弃了吃肉,同时盯着远方,露出了牙齿。 第83章 遭花豹突袭的豺 常征看见远处冒出的动物,不由得眼睛一亮,同时赶紧收起了手里的饭团。 紧接着,常征举起了自己的猎枪。 才刚现身的,竟是一头幼豺。 那只豺的毛皮呈赤红色,看上去十分美丽。 而且,它的体型似乎并不大。 同时,常征留意到它身上有伤痕,仿佛曾被什么野兽偷袭过。 “黑狼,猴子,赶紧擒住它。”常征下了指令,并暂时打消了开枪的打算。 那两条猎犬领命后,立刻猛地扑了出去。 那头小豺愣神了一下,紧接着才转身逃窜。 可它才没跑出几步就一头栽倒,正好让猴子和黑狼找到空当。 这两条猎犬随即冲到那只幼豺跟前,对它直接扑了过去。 那头幼豺嘴里不断发出‘呜呜呜’的低吟,好像是在哀求饶恕。 毕竟它块头很小,差不多跟刚满月的小狗相仿。 常征立刻冲上前,同时发动自己的亲密之力,伸手捉住那只幼豺。 它还不断地低声哀鸣,身子则不停颤抖。 不言而喻,它已经吓得不轻。 他把它抱在怀里,一边抚慰,一边检查它的伤处。 他留意到它的伤口还挺多,好几处都在往外渗血。 常征不知道它究竟经历了什么,他一面抱着它返回刚才歇息的地点,一面施展治愈之力。 回到休息的地点后,它仍然不断地嚎叫,仿佛在示意让自己跟它去什么地方。 “难道你要我去救你母亲?”常征忍不住小声嘀咕。 毕竟这么小的豺,多半是与母豺同行,不可能独自生存。 想到这儿,常征忍不住眼神一亮。 倘若真是如此,那自己就能去找它母亲。 十有八九,是它和母豺一起遭到了别的猛兽袭击。 常征从背篓里抽出一条绳子,做成一个套索,先把幼豺的脖颈拢住。 先抓到小的已经不错,若是顺便还能弄到成年的,那就更划算了。 自己这运势真是越来越旺,几乎天天进山都有所斩获。 村里那些多年没进山的老猎人,要是看到自己的收成,估计也会忍不住抄枪进山。 系好套绳后,常征赶紧背起背篓,把两条猎犬剩下的兔肉全都装了进去。 常征握着猎枪,把那幼豺放开了。 幼豺立刻迈开步子奔跑,常征则拉着那绳子紧随其后。 那两条猎犬一左一右护在常征身边,迅速穿梭于密林中。 才奔出几百米,常征就捕捉到了动静。 他立刻激发感知能力,往声源处慢慢靠近。 没等感知生效,常征先瞧见了一道棕红色的影子。 只见它在一棵树下来回踱步,时而抬起身子朝树上叫上两声,听着跟猎犬的叫声颇为相似。 那棵树上蹲着一只身形不小的花豹,正嚼着一只幼豺,已经吞下大半了。 显而易见,偷袭母豺和幼崽的正是这只豹子。 常征也没想到,才打猎几天,就碰上了金钱豹。 他把绳索往地上一踩,随即对准那正蹲在树上进食的金钱豹。 一整张豹皮少说也能值三四百块,甚至更多。 身为猎人,又没有猎禁限制,遇见了怎么会错过这种机会? 幼豺因为被绳索拉住,立刻发出惊慌的叫声。 那豹子听见响动后停住,朝这边望过来,常征当即瞄准目标,扣下扳机。 可就在他开枪的瞬间,那只豹子似乎预感到危机,身子一摆便蹿回树上。 “真是可惜,只差了那么一点,要是它再慢上两三秒就能被击中……”常征满脸惋惜地感叹。 常征还没能重新推弹上膛,那豹子就已经自他视野中消失无踪。 那母豺立刻追了上去,好像打算向豹子复仇或拼命。 常征也赶忙弯下腰抓住绳索,紧跟而去,而猴子和黑狼速度更快,根本没等常征指挥就冲了上去。 追了一阵,猴子竟叼着那只被啃去大半的幼豺回来。 黑狼则没回来,它在豹子刚才停留的那棵树下东嗅西闻。 等他赶到树下,瞧见满地散落的毛发,还有一具被咬死的幼豺尸骸。 看清这情形,常征终于明白那母豺为何要紧追金钱豹不放。 三头小豺崽里,已经有两只丧命了。 母豺没再靠近,大概是意识到那两条猎犬也很危险。 经过一番思忖,常征决定不再继续追踪。 金钱豹可没那么好对付,光靠他一人加两条猎犬,还远远不稳妥。 这类豹子擅长埋伏,而且行动迅速无比。 人在林间和豹子比速度根本不占优,何况它的攀爬能力极其出众。 它腾跃时几乎悄无声息,简直像个深谙暗杀的刺客。 一旦被它成功偷袭,自己肯定会受到重创。 自身感知范围有限,就算在它动手前察觉到,也会因为反应不及而被咬住脖颈。 常征进山是来打猎谋利,可不是来冒险送命的。 因此,他当即放弃了继续追击。 无论那母豺还是那头豹,常征都不再打算去追。 若再往深处走,也许会碰上别的猛兽。 这片林子里可真有百兽之王的存在,倘若撞上华南虎,常征就更没把握了。 再说,他已经弄到了一只看上去相当机灵的小豺,外加一只被咬死的,也算赚了。 于是,他干脆将那幼豺抱起,塞进自己的背篓,打算就此带回去。 那只死掉的幼豺也被常征收进了背篓。结果,一放进去,活着那只便不停地发出‘呜呜呜’的悲鸣。 显而易见,它明白自己的同伴已经死了。 对它而言,这一天无疑是个惨痛的打击。 母豺已经去追那金钱豹了,谁也不知道它最终会怎样。 假如它能活下来,或许还会找上被自己救下的这只幼豺? 不过,常征并不打算在那里等候。 眼下已近下午一点,差不多该下山了。 毕竟家里还有常莉要照料,他不能拖到太晚才下山。 在下山途中,常征留心四周动静。 要是再碰到什么猎物,他依然会毫不迟疑地动手。 没人会嫌钱多,猎人也不会觉得猎物过剩。 只要能把它们带下山,就能换成银子。 即便卖不出去,那也是肉,可制成熏肉储存。 第84章 看中它的并非豺皮 下山之前,常征先把没吃完的饭团吃光,然后把剩余的兔肉还给了黑狼和猴子。 不过,他还特地割出一些,喂给那只幼豺。 豺皮的确值些钱,可常征心里真正惦记的却并不是它身上的毛。 他更想试着把这只小豺当作猎犬来训练,毕竟它的战斗力比一般的猎犬更强。 而且这只豺年纪不大,再加上常征拥有亲密之力,感觉还是有希望把它好好调教出来的。 下山途中,常征又看见了一种叫豆腐柴的植物,村里人常常摘它回来做成豆腐柴菜,平时当成一道菜肴。 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饭桌上花样多了,大家就把豆腐柴做成甜口味,跟仙草冻差不多的东西。 既然正好碰到了,常征就顺手摘了一些豆腐柴,准备带回去鼓捣点儿甜口的“仙草冻”。 他想,常莉和邱花颜肯定会喜欢吃。 到了村里时,已经下午三点了,常征径直回到石盘谷。 进了岩院,他才把背篓放下。 “可以啊,你这家伙,我说怎么这么安静,原来你差点把绳子都快咬断了。” 常征直接把幼豺从里面拎出来,因为有亲密之力的帮助,也不怕被它咬到。 “以后你就叫豺宝,能带来财宝。听着不错吧?”他一边说着,一边抱住它轻轻撸了几下。 随后,常征把袋子里的花面狸放进了猪圈。 “唉,一个猪圈不够用了,这么多不同的动物挤在一起也不是个事儿。” 常征嘀咕着,又提起另一个麻袋里的七彩山鸡,去找剪刀。 先得把它的大羽剪掉,免得它四处扑腾乱飞。 剪完羽毛后,常征就把山鸡单独关进了一个竹笼。 赵云飞略懂竹艺,这些笼子都是赵云飞自己编的。 这种笼子也就只适合关家禽,要是放花面狸、猹、野兔这些进去,估计会被咬坏。 忙完这些,常征又找了一根铁链,把豺宝拴住。 它显然很抗拒这种束缚,委屈得“呜呜”直叫唤。 常征给它丢了点麂子肉,哄了它好几分钟,它才逐渐安静下来。 接着,常征开始处理被豹子咬死的小豺和那只死掉的野兔。 豺肉并不算特别美味,带点酸味。 不过据说豺肉能补虚劳,攻坚积,长力气,消骨鲠。 幼豺倒是没啥酸味,跟狗肉挺像,也是那种“滚三滚,神仙站不稳”的。 这只幼豺是被直接咬死的,皮毛破损不算太严重,看起来相对完好。 至于那只被咬掉一大半的幼豺,常征压根没打算剥皮,也不会拿去喂黑狼和猴子。 毕竟想要养豺宝,就不能让它们吃豺肉,不然它们以后说不定会袭击豺宝。 所以,他把那半只豺直接扔进猪圈,给猹吃。 猹是杂食动物,也会吃死掉的猎物。 常征将豺肉丢进去时,那只猹立马就奔了过来。 刚才常征剥那只幼豺皮的时候,是用剥兔皮的方法,所以依旧挺完整。 他找来一根木桩,把豺皮翻过来,再把剩余的脂肪层刮掉。 这么小的豺皮,估计没人愿意收,常征就打算自己留着,等处理好后做个玩偶。 这可是真皮又带真毛,弄成抱偶应该挺稀奇。 它的毛色偏棕红,跟好看的红狐差不多。 不熟悉的人,八成会把它当成红狐。 刮完皮后,常征又拿去冲洗,甩掉水分。 接着,他用干草往皮子里填,把整张豺皮撑了起来。 看上去,跟一只活生生的小豺似的。 然后常征又把剩余的那只野兔也清理了一下,但没打算炖煮,就留给三条猎犬和豺宝当饲料。 一下子养三只狗再加一只豺,开销也着实不小。 看时间还不算晚,常征就动手做起了“仙草冻”。 豆腐柴的叶、茎、根都能入药,能清凉降火,消肿止痛,还能收敛止血,用来治痢疾、烫伤、外伤出血等。 制作也不算复杂,因为豆腐柴含很多胶质,仔细搓揉就能得到绿色的黏液。 常征把豆腐柴叶子扔进石臼里,用木杵不停捶打,敲碎它。 然后拿个菜盆装水,把这些叶子扔进去搓揉,产生大量的胶质。 等这一过程结束,他就拿纱布过滤。 接着烧了一点稻草,把它混在水里,再倒进那豆腐柴的胶液。 搅匀后,放着静置一会儿,这些胶液就会凝固成“仙草冻”。 常征特地单独用一个搪瓷大碗做好了一份,用塑料袋装好,然后就提着它往青流湾去了。 赶到学校的时候课还没结束,他在校门口抽了两根烟,直到有人敲响放学的钟声。 “哥!” “姐夫!” 常莉和邱盈看见他,立刻高兴地喊着跑过来。 “哥,你拎的是什么呀?”常莉看见常征手里红色的塑料袋,好奇发问。 “柴豆腐,拿给你嫂子和小盈尝尝。咱家里还有一堆,回去你也能吃到。” “只要往里面加点糖,口感就特别好。” 常征这么一说,常莉和邱盈就忍不住咽口水。 “走,找你嫂子去。”他说着,就牵起常莉的小手。 带着俩人,常征开始找邱花颜。 找了十多分钟才见到邱花颜,顺带发现这会儿抓黄鳝的人变多了。 “花颜男人,你来得刚好,你不是要收黄鳝吗?我这儿有五六斤,你看着给多少钱都行。” 一个妇人提着桶凑到常征面前,热情地询问。 “婶子,不好意思,我也说不好收不收。你先把这黄鳝放家里养两天吧。原先县里想买的老板已经走了,我兄弟现在拿着黄鳝去市里卖呢。” “要是能找到销路,市里有人要,我们肯定回收。可真没人吃的话,我们也收不了。” 听完常征的话,对方显得有点遗憾:“愿意买的人走了,可真是可惜。我还指望你能给我带出去卖呢。” “那……那我就先养两天看看,万一还有人要呢。” 常征笑笑,接着说:“是啊,万一市里有钱人喜欢吃呢。黄鳝可是好东西,滋补着呢。” “那可不是嘛,男人吃了女人受不了,男人女人一起吃,床都受不了,呵呵呵。”那村妇乐得直笑。 呦。 没想到这位婶子还蛮豪放的,懂得挺多啊。 第85章 你猜这次卖了多少钱 另外赶过来的几个人也听见了常征和那人的对话,纷纷说要先把黄鳝带回家里养养,盼着能有个好结果。 黄鳝好吃,可是并不好做。 村子里,能把黄鳝做得可口的人并不多。 没人再挡着常征,他就和常莉、邱盈一起去找邱花颜。 “拿的啥呀?”邱花颜看见常征拎着塑料袋,里面放着个搪瓷碗,就觉得多半是吃的。 “这是柴豆腐,你回头加点冰糖水拌着,味道比煮着更棒。”常征笑呵呵地说。 见到邱花颜,心里就特别高兴,脸上乐得合不拢嘴。 “真的吗?”邱花颜还没试过这种吃法,“那我等会回去就试试。” “今晚你就在咱家吃吧,反正就你和薇薇两个人,也别着急赶回去了。”邱花颜看着常征,一脸温柔。 “还是算了吧,估摸着家泰和家盛也快回来了,也不知道他们卖得怎么样,我得回家等着。”常征解释了一下。 “那行,我也真心希望他们能顺利。”邱花颜也很盼着这事成功。 今天有更多的人来找她们打听黄鳝的事,有些人看见她们用小钩钓鳝鱼,还特地问了钩子的细节。 估计用不了多久,村里就会有不少人拿着黄鳝竿到处试运气。 两个人又说了会儿话,然后常征就带着常莉回家。 常莉坐在常征肩上,一路哼着小曲儿。 因为常征的变化,常莉如今明显开朗许多,也更自信了。 回到家后,常征就忙活做晚饭,常莉则自己去做作业。 关于作业,她现在根本不用人催,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先完成功课。 等写完,她才会出去玩。 等到饭做好,已经快到六点,常征估计家泰和家盛还得一会儿,于是就先和常莉把饭吃了。 饭后,常征便在院子里开始搭新的兽圈,毕竟家里的野生动物会越来越多。 要修养殖场,得先挑一个合适的地方。 要考虑排水和日后填土的问题,可不能随便找个角落就动手。 常征琢磨了两个可能的地方,一个是石盘谷入口那里,另一个是在那块大岩石的左边,靠近湖水边。 不管最后落在哪儿,都得花很大力气把地整平了才行。 所以,常征打算明天就去找修公路的施工队,问能不能让他们同时帮忙把石盘谷后面给整一整。 “阿强,我们回来了。” 常征正垒石墙,突然听见外面传来周家泰和周家胜的喊声。 听那语气挺激动,常征猜八成是成了。 “是不是饿了?菜都还热着。”常征放下手里的活,拍掉灰,看着扛着自行车进院子的周家泰。 “强子,黄鳝全卖光了,真是一条都没剩。你猜猜,我们这一趟卖了多少?”周家泰兴奋得合不拢嘴。 他们的进价是288,能赚多少就看本事了。 “五十左右吧,我感觉也就翻个倍。”常征估摸着跟之前计划的收益差不多。 “其实卖了七十八!大黄鳝那几条就净赚三十多。确实能做生意,我们在那边不到一个小时就卖光了,剩下的时间就满大街看别人都卖啥,打听了一圈价格。” “发现我们山里的土货在外面挺吃香,真是稀罕得紧。” 这个价钱让常征也有些吃惊。 他知道大条的黄鳝值钱,没想到能赚这么多,确实没跑空。 “不过,我们目前也就这点本金,也只能再搞些黄鳝拿到市里去卖。”周家泰很理性地分析。 “哥,要不咱俩回去劝劝爹,让他把钱借给合作社,这样就能批量整更多山货去市里。”周家胜提了个主意。 “别想了,你还不知道咱爹啥性子。就算给利息,他也不会轻易拿出来。再说,咱爹也没多少钱,先前欠了一堆债,这次回家都才还清。”毕竟一块儿在外面闯过,周家泰对家里的情况门儿清。 常征接过话,压低声音说道:“一下子也不能吃成胖子,我们手上资源有限,就先这么做,积少成多,慢慢才能做大。” “行,先吃饭,吃完再说。” 哥儿俩也确实饿了,午饭为了省钱只吃了俩馒头。 晚上桌上有炒麂子肉,还有一锅喷香的豺肉汤,再搭点笋干和缸豆干,两兄弟看得眼睛发亮。 为了庆祝,常征还特地搬了一坛酒过来。 “来来来,今晚必须喝一杯!咱蟒山兄弟合作社算是开了好头,第一天就挣了将近五十块,值得碰一碰。”周家泰抱起酒坛,恨不得先灌一口。 “先垫点东西,不然胃里会难受。”常征把过于兴奋的周家泰拦住。 “征哥,你瞅咱取的名字咋样?蟒山兄弟合作社,这可是我想的。”周家胜一脸等夸奖的表情。 “不错,很贴切。”常征觉得这名字还算朴实,也跟时代氛围挺配。 两兄弟吃了两口,又迫不及待端起酒碗。 毕竟他们第一次一天之内赚到这么多,对心里的冲击挺大的。 “阿强,一会儿咱吃完就去村里动员大伙一起钓黄鳝。这样明天带去市里能卖更多。” “我还问了下司机,只要加三块钱就行,到时候可以把车顶那块空出来给我们摆桶,一下子带个好几百斤都不是问题。” 酒刚下肚,周家泰就迫不及待地说道。 “还有,我觉得可以把收购价再压点,收小条的就三毛一斤,大条的六毛一斤,万一市里卖不完,还可以拉到县里甩,怎么都不会亏。” 常征没想到周家泰不但搞定了司机,还细算到如何控制成本。 老实说,这价格对于村民来说还是有吸引力的。 “行,那就这么办。不过自家人还是按早晨那价收。也得叮嘱他们别外传,真要捅出去了,就只能跟别的人一个价。” 常征当场拍板。 黄鳝多少会死一部分,这就意味着风险存在。 如果适度压低收购价,就能分摊一些损耗。 “对,就该这样做。咱就能存下钱来买车了。”周家泰激动地拍起手。 经过这次跑市里,他越发感觉有车的重要性。 没有车,山里再多的好东西也变不了钱。 要是有了车,就能一直往外运山货换钞票。 所以,他觉得要真正干大,必须先把车给整到手。 第86章 常征也觉得意外 饭后不久,周家泰和周家胜就想请常征去他们家,让常征给他们的父母演示钓黄鳝的方法。 毕竟怎么说也比外出砍树赚辛苦钱要好一些。 况且留在家里还可以照顾邱家人,周家泰和周家胜自然不愿让他们老爹继续到外面受累。 而且不仅老爹能去钓,老娘也能一起过去钓鱼。 于是把碗筷收拾完,常征便拿上水桶和黄鳝竿,打算教周家泰的父母具体怎样钓黄鳝。 常莉也想跟着,常征就顺势带上她。 毕竟让她一人待在家里,常征也不太放心。 到了周家后把事情说明,周父和周母都相当震惊,当场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 能在自家门口就挣到钱,谁不乐呵呢? 他们这一辈人,对故乡有很强的感情。 不到万不得已,谁都不想背井离乡东奔西走。 选了附近的稻田,常征把钓黄鳝的要领教给大家。 这事本来也没啥复杂之处,毕竟大多数人都捉过黄鳝,懂得怎么看洞口,学起来一点就会。 没过多久,周家人就钓到了几条黄鳝。 在掌握诀窍后,周家泰和周家胜就赶紧回村里通知乡亲们一起抓黄鳝、黄鳝。 同时,他们拿走了二十多把黄鳝钓,送给跟常家、周家感情不错的几户。 消息传开后,不出意外大伙就会跟着学做黄鳝竿。 周家胜提议做好黄鳝竿再卖,每把卖三毛或五毛,也能给合作社增加点收入。 毕竟要做这种竿子需要尖嘴钳把钢针弯成合适的钩子,而尖嘴钳可不是家家都有。 常征自然没意见,他自己就有一把尖嘴钳,等明天两兄弟从市里买回一批钢针后,就能正式动手。 随着周家泰和周家胜把钓钩分发出去,不少人都出了家门奔向田地。 今天夜里,注定会很热闹。 常征领着常莉钓了俩钟头,收了十来斤的黄鳝,然后便打道回府。 常莉明天还要上课,肯定得早点休息。 可村里其他人就不会睡那么早了,因为今夜周家泰和周家胜就会收购一批黄鳝。 要是等到大清早才收购,他们就赶不上明天进市里的班车了。 常莉睡着以后,常征还没打算休息,他打算接着砌一个兽圈。 反正他有特殊能力,干啥都不觉累。 干起活来,就跟一个电力十足的机器似的。 直到凌晨两点,为了明天还能进山打猎,他才收工结束了兽圈的加高。 现在那兽圈已经砌到一米多高,等明天再加上几层就差不多了。 这种干劲连常征自己都吃惊。 第二天一大早,周家父子仨赶着驴车拉着两百多斤的黄鳝到了石盘谷。 一晚上就收了这么多,常征也觉得很出乎意料。 不过也就初期量多,时间一长,黄鳝肯定会减少。 毕竟之前没人捞,才积累了不少野生的黄鳝。 要是大家都来钓,野生黄鳝数量一定会锐减。 好在他们只收三两以上的,不至于把小的都钓光。 两百多斤的数量,让兄弟俩特别兴奋。 按昨天的价格来看,这一趟能挣四百多块。 因为大个的不少,这些都很值钱。 他们到这来,主要是想跟常征商量,用今天赚的钱买头驴回去拉车。 合作社的每件事都得三人同意,这是兄弟俩定下的规矩,常征也认同。 买驴这事儿,常征当然答应,现在他们也买不起别的,真就只能花五六百块买条驴。 他们的爹周浩虎愿意先借给合作社三百块,但要收三分利息。 能借到钱肯定是好事,只可惜三百已经是周浩虎的极限。 要不然,常征有多少都乐意借多少。 村里的人也都手头紧,否则常征真想把村里人的钱都借过来,让合作社先把车子买了。 昨晚常征钓的十几斤黄鳝没给两兄弟,另外邱家和赵家的那份也打算拿去县里卖。 因为之前没跟郑庆文沟通,常征准备用今天过去跟他说明情况。 于是周家父子就直奔县里,常征等吃完早饭后,带着常莉和那一筐黄鳝骑上自行车去青流湾。 “征哥,今儿怎么就你们俩过来,难道昨天他们去市里没卖出去吗?”赵如琴见只来了常征,还领着常莉,就有点担心地问。 常征能不能顺利卖掉,关系到她能不能继续在家钓黄鳝赚钱。 自打能在家钓黄鳝挣钱后,赵如琴就不想再去外头打工。 而且,每天都能见到常征。 “卖出去了,今天这批我想带到县里卖,顺便跟国营饭店经理提一下,以后就不供应黄鳝了。”常征解释道。 今天赵如琴没在邱家,而是在外面等着常征。 “太好了,那是不是就能收购别家钓的黄鳝了?”赵如琴一下子开心了起来。 她家也有不少亲戚都来问黄鳝的事,毕竟当初她在县里做保姆一个月能挣三十,如今却放弃了保姆工作,整天在村里抓黄鳝。 所以她那些亲戚也觉着钓黄鳝肯定比打工挣得多,不然怎么可能啥都不干就一直钓黄鳝。 赵家也没办法对外说啥,毕竟没有常征的同意。 而且赵如琴很明白,多一个会钓黄鳝的,就多个竞争。 如今一天能钓几十斤,只因为先前没人下手,黄鳝多得很。 等钓的人变多了,自然就会钓得越来越少。 “是的,但其他人我们会给更低的价格,所以你千万别对外说我给你家是多少。”常征再三提醒。 “征哥,要不你干脆都一个价吧,不然我爹妈那边也不好解释。”赵如琴贴心地提议,怕以后传出去对常征不好。 “那这事你自己知道就行,多出来的那些钱,你悄悄存着。”常征建议道。 赵如琴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 今天因为要去县里卖,常征身上也没备钱,就没先付给她。 把她家那三十多斤黄鳝装到竹篓后,常征就推着车往邱家那边走。 先前常征跟赵如琴说话时,凌薇已经跑进了邱家,所以邱花颜早就守在门口等着他们。 只见她神情有些严肃,在门口拽着围兜来回走,好像正为啥事发愁。 第87章 统统是红眼怪 “出什么事了?” 常征迈步向前,一下子抓住了邱花颜的手。 “昨天那事儿解决了吗?”邱花颜紧张地发问。 要不是常征先和赵如琴聊着点儿事,她早就冲过去了。 没等常征开口回答,邱花颜又问道。 “我家那些叔伯,提了大堆黄鳝过来,想让你全都收走,我爹跟他们闹得很僵。” 常征握住她的手,轻拍了几下,道:“昨天的事儿顺利办成了,不过考虑到投入成本,收价得稍微降点。” “三两到半斤每斤三毛,半斤到一斤每斤五毛,一斤到两斤每斤一块。” 邱花颜听完,转头瞅了瞅院子,小声地追问:“这价钱他们能答应吗?” “那肯定啊,他们不卖给我,还能拿去给谁?”常征笑得从容,语气相当笃定。 对国营饭店那边,他没啥顾虑,因为郑庆文的弟弟郑庆斌自个儿也捉黄鳝,如果他不供货,郑庆斌会立马顶上。 估摸着,若是郑庆斌知道今后不再由他来送黄鳝,不仅不会恼火,反倒能乐得很。 毕竟市场份额就那点儿,如果常征分走一部分,郑庆文就得想法子把黄鳝运到别处县城去。 别的县城里管采购的也多半有亲戚在那儿,谁乐意让肥水流向别人家? 邱花颜连连点头,脸上那抹担忧顷刻间就消失无踪。 “不过,我今儿身上钱不够,得先把这些拿去县城的国营饭店换成现钱才行。”说着,他还捏了捏邱花颜那柔嫩的脸。 “不是说要去市里卖吗?”邱花颜不明所以地望着他。 “之前还没把话同郑经理解释透彻。如今黄鳝生意要独立经营,先去知会他一声,好让对方安排之后的一系列事。” “我和郑经理的合作可不仅是黄鳝,还有别的山货野味,这关系还得维系好。” 听他如此一说,邱花颜不停点头,问:“那要不要我今天陪你一块儿去?” “当然要,你不在我旁边,我都恨不得一天到晚黏着你。”话音一落,常征就迅速在她面颊上吻了一下。 她的面孔立马染上红霞,羞得巴不得立刻找个地方钻进去。 正当常征想再来一下,院子里却突然冒出别人嚷嚷的声音。 “常征,你可算来了。听说明你在收黄鳝?快瞧瞧你二叔我这收成,看看能值几个钱。”邱顺德一边敲着烟杆,一边向常征招手。 “二叔,三两到半斤的一斤给三毛,半斤到一斤的五毛,一斤以上的就是一块。”常征直接开了口。 邱顺德听到这个价,眼睛当即一亮。 “我就猜他会收,可五哥还不敢声张。行了行了,把你们钓的黄鳝都拎上来称。”邱顺德立刻喊了起来。 邱家那几个兄弟也当即拎着水桶冲进院子,叽叽喳喳地盘问价格。 一听常征的收购价,所有人顿时喜形于色。 “老六,你可真有眼力,挑了这么好的姑爷。你们最近也跟着赚了不少吧。只是眼界有点短啊,做买卖图的就是量大,你们咋还不让常征多收点黄鳝呢?” “对啊,每斤三毛,这一家子出动一天怎么也得钓个几十斤,轻松就能挣五六块,怪不得你们家都换了新衣新鞋,也没想着提早知会咱们一声。” 众人你一句我一句地冷嘲热讽,明显对邱世福一家的收益很是羡慕。 常征赶紧上前表态:“各位叔伯,你们真是误会我岳父了。” “以前咱县里有个老板想要吃黄鳝,国营饭店也在收,后来那老板走了,我只得跟两个伙伴商量着搬去市里卖,直到昨天才卖出去。” “要不然,真不敢四处收购啊,万一收太多卖不出去,不就砸手上了。” “可是今后你们就甭担心了,尽管去抓尽管去钓,我不仅要收黄鳝,还要乌龟、甲鱼都收,三斤以下每斤三毛,更大的每斤五毛。能搞到多少,我都敢要。” 虽说常征目前还没让周家泰、周家胜出手甲鱼,可既然黄鳝都有市场,甲鱼自然更受人喜欢。 眼下县里收的人本来就不多,价位也提不上去。 常征算是第一批敢尝螃蟹的人,因此他就握着定价的主动权。 并且,他打算绕过县里直接进市里,这样一来,县里也没法了解那边的行情。 借着信息不对等来牟利,本就是做生意的常见手段。 “原来如此,那咱们真是误会你岳父了。行,赶紧称重,拿了钱我就回去接着捉,对,是要钓黄鳝。”说着,他还晃了晃手中的鱼竿。 “你们先称,我去拿钱。”邱花颜交代完,立刻走到她爹那儿,想帮常征先借一部分钱周转。 因为她了解自家那帮叔伯,肯定有人会让她爹先给垫上。 邱世福也没迟疑,回房把钱交给她,又同她一起去帮着称量。 “各位叔伯,咱们做生意要讲规矩,我先把丑话说清楚。三两以下的黄鳝我可不收,包括我爸妈那里的也是这个标准,太小没啥肉,没人会买。” 有些事情要先声明在前,不然事后七扯八扯就难搞了。 这点人人都能理解,小黄鳝确实几乎没肉,一般也就用来喂鸡鸭罢了。 大家逐一称重后,多的能拿到七块,少的也有四块入账。 收了钱后,一个个乐得合不拢嘴,随即急匆匆提着邱世福给的鱼竿走人,继续去钓黄鳝。 这样的进账,早就大大超出他们的想象。 要知道,如今干苦力活,一天也就拿一块钱而已。 除非是会木工、泥工这些技术活,才能赚到两块一天。 可钓黄鳝都能比那些手艺匠人挣得多,还有啥不乐意的呢? 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周家泰、周家胜才想要拉低价格。 “强子,今后是不是就照你刚才说的价走,别人家的也都照样收?”刘清芳忍不住问。 邱家这边兄弟姐妹不少,李家那边也有,他们夫妻俩原本就住在青流湾。 对此感到头疼的,不光是邱世福,还有刘清芳。 “对,不过咱家内部还是按原来的价走,但务必别对外透露。”常征提醒道。 但他对岳父岳母很放心,看他们方才那番举动,就清楚他们是能守住秘密的,绝不会往外 第88章 一个致富的契机 当从岳父家里走出来时,邱花颜依然坐在常征的车头,她的脸蛋红润润的,望着格外勾人。 今天黄鳝数量依旧不少,邱家几位叔伯的份额,常征就收了六十多斤。 “征哥,万一村子里的人都开始钓黄鳝,那鳝鱼会越来越稀,到时候我们该咋整啊?”邱花颜在娘家不太敢问,怕父母听到后多想。 可她又不得不问,这是替赵如琴探路。 赵如琴给她说过在县城的经历,她可不想赵如琴再去当保姆。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真要出了事,后悔可来不及。 说不定,一辈子就毁了。 “没有黄鳝的话,就换成养殖,这东西只靠钓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我已经想好,可以让咱爸妈去养兔子或者鹌鹑。豪猪是难抓,不然养它更合算。” “昨天上山时我看见有鹌鹑的,弄些笼子就能进山捉几只回来先饲养起来。” 听见常征的话,邱花颜总算安心了不少。 “赚得到钱吗?”邱花颜兴奋地问。 “媳妇,把能这个字先去掉。”常征一副满怀信心的神情。 邱花颜轻轻点头,然后又问:“可这些东西也不容易养吧,万一得了病,一死就是一片。” “开春那会儿,村长家里养的羊就死了好几只,他媳妇哭了好几天呢。” 穷人的抗风险能力很低,一旦血本无归,就难以爬起来。 越穷就越谨慎对待任何投资。 “别担心,有我在,我最近正学兽医和针灸,肯定不会让一只出问题。”常征十分自信地说。 “不踏实的话,咱一会儿去县里买几本养殖方面的书,科学地搞。” 这话让邱花颜放心了不少,她脸上又浮现出让人觉得暖心的笑容。 “如琴家也能一起养嘛?我真不想她到外面再当保姆。”邱花颜转头问。 她话还没说完,常征猛地凑过去偷亲了一口。 这一记突袭让邱花颜刚恢复的脸色瞬间又红成一片。 “当然能养啦,现在合作社也算迈出个开端,愿意加入的人越多越好,这样大家才能一起赚钱。” “就比如说现在,我收了叔伯们的黄鳝转手卖给国营饭店,差不多能赚一半利润。” “他们捉得越多,我也跟着多赚。所以养殖这一块,人越多自然越好。” 邱花颜一下子明白了常征的想法,不禁说道:“那我回头就跟如琴商量,看她想养点啥。” 两个人说着话,不知不觉间就到了县里。 刚在国营饭店门口停稳车,还没下车呢,郑庆文就迎了上来。 “常兄弟,可算等到你了。我这有件事要拜托你,还只有你能解决。” “过两天市里会有人过来咱们国营饭店,我接到上头的要求,必须准备好豪猪、山鸡、花鼠、麂子,还有羊肚菌。” “价钱没问题,比平时多一倍……不,三倍!”话音刚落,郑庆文就伸出三根手指。 “羊肚菌?”常征眉头轻皱,没想到还真有人指定要这个。 作为野生食材里的佼佼者,羊肚菌被称为菌中之王,不仅美味鲜香,营养价值也高,在各大高级餐厅和家庭烹饪里都占有一席之地。 高档食材通常也拥有独特口感。 羊肚菌自带土香、果仁和草木的清香,简单蒸或素炒就能让人直呼鲜美不已。 它那特别的多孔结构,不管和肉汤还是酱汁搭配,都能相得益彰。 民间还有句俗语“要是碰着它的香味,三天都想不起吃肉”。 《本草纲目》上也有记载:“羊肚菌性平,甘寒,无毒;能益肠胃、促消化、化痰顺气、补肾助阳、提神醒脑”等等。 除此之外,羊肚菌还有养颜美容、抗衰老、增强免疫力、抗病毒、抑制肿瘤、防癌抗癌等不少功效。 也有俗话说“年年吃羊肚,八十还在山中跑”。 羊肚菌之所以稀有,并不是因为它对生长环境苛刻。 恰恰相反,它在世界上许多地方都有,从低海拔平地到三千米的高原都有它的分布。 之所以难得,用两个字就能概括——顽皮。 羊肚菌是春天最早冒头的蘑菇,喜欢潮湿的针阔叶混交林,但奇怪的是,同样的生长条件,每年的位置却并不固定。 有时去年能大丰收的地方,今年一颗都见不着。于是人们又管它叫“捉摸不透的蘑菇”。 想找它来吃,还真让常征有点犯难。 他小时候只吃过两回,现在进山也不一定碰得上。 “对啊,就是羊肚菌。我们先前在集市上还能收到一点,可这几天根本没见影。你一定得给我想想办法啊。”郑庆文一脸恳请。 “成,我今天就上山试试看,尽量给你弄到。”常征不敢保证满有把握。 山鸡、豪猪、花鼠、麂子,他家就有,直接带到县里来就行。 可羊肚菌这东西,他心里可真没底。 不过,他可以先给自己老爹打个电话问问,他常年进山,对哪儿能长羊肚菌应该更清楚。 “太好啦,我就知道你不会让我失望!”眼见常征答应,郑庆文如释重负。 随即,他赶紧招呼人给常征带来的黄鳝过秤。 这工夫,常征也开口道:“郑哥,以后黄鳝就不往这里送了。我有俩兄弟,他们直接拉去市里卖,能多赚点钱。” 他没拐弯抹角,直截了当地摊开来说。 兜圈子这事儿,他干不来,他更喜欢实话实说。 “这样啊,那好吧。不过那些野味,我还真缺,你可别把老哥我给撂下了。”郑庆斌可还需要足够的野货,毕竟不少人就好这一口。 说真心话,他个人觉得野味没有家养的更香,但拗不过客人的口味嘛。 有时候人家吃的,就是那个感觉。 “郑哥放心,只要有野味,我肯定给你留。”常征拍胸脯保证。 两人又聊了几句后,黄鳝也称重完毕。 算上昨晚他和常莉捉的十多斤,常征净赚51块。 主要还是靠这差价赚得,不然哪有这么多。 离开国营饭店后,常征又带着邱花颜去买了些医用纱布和消毒药,准备上山打猎时用。 等东西买完,他又骑车到一家修车摊。 那儿的师傅能给自行车焊个边车,这样不论是运黄鳝还是扛野物都省力。 花了28块钱,常征就让人用自来水管在自行车边上加装了个斗。 那些斗都是现成的,师傅焊好只要十来分钟。 弄完后,他那辆二八大杠算是彻底改观。 四周都用铁管围着,能防止货物掉下去。 邱花颜觉得稀罕,就坐在后座,把腿放在边斗里。 今天也没啥别的要买,常征拉着她直接去了邮局。 常征打电话到市医院,很快联系上了他老爸。 先关心了老爸的康复情况,知道他恢复得挺好就很放心。 听他提到要找羊肚菌,常生辉给了他一个地点。 天坑,就在天坑底部有不少羊肚菌,还有些是常生辉特意种的。 听说老爸居然会种羊肚菌,常征眼睛一下就亮了。 羊肚菌是菌类里的宝贝,要是真能大规模种植,那不是财源滚滚嘛。 可他还没高兴几秒,电话那端的常生辉就泼了盆冷水。 天坑那地方只有一小片特殊区域能种,离开那儿就不成了。 种是能种,但要想搞大规模还不现实。 天坑里现有羊肚菌,大约有四五十斤。 知道这点后,常征也就放心了。 今天回去只要跑一趟,就能把事情搞定。 现在羊肚菌市价差不多3块一斤,翻三倍就是9块,这一趟能拿到不少利润。 他敢肯定,自己能弄多少,郑庆文就愿意收多少。 毕竟太难得,晒干后依然是宝贝,还能长久保存。 从邮局出来后,常征直接载着邱花颜往家赶。 要不是知道天坑里有羊肚菌,他还想顺道去瞧瞧常欣,给她带点吃的。 可现在,他就只想早些赶回去进山摘羊肚菌了。 家里常莉的事就交给邱花颜,他今晚也许得晚点回来。 邱花颜虽然还是有点担心,但也没拦着。 她觉得,自家男人要干什么,她不该瞎指挥,只要管好自己该做的,让常征别为家里操太多心。 把邱花颜送回家后,常征又去了趟青流湾的民兵队。 他要买子弹,这儿相对更好搞到。 果然不出所料,但一发就要两毛钱,他索性一把买了一百发。 他也不是不想多囤,是手头钱有限,只能买这些。 有了一百发子弹,常征就踏实很多,要不然手里那十来发确实不够。 一旦撞上豹子或野猪,子弹少了可不行。 回到石盘谷,收拾好该拿的物件后,常征就牵着两条猎狗,朝灵泉峰那边进发。 这一天,他打算找条更近一点的路走。 第89章 巧遇平头哥的小伙伴 出门之前,常征在门上留下了一张纸条,若是周家泰和周家胜先回家而自己还没到,那么他们就能明白自己去了何处。 因为那辆自行车装了一个侧斗,实在无法抬进院内,常征索性就把它留在下面。 为了防止他人顺手牵羊,常征把虎头拴在一旁。 别看虎头有点瘸腿,可它的杀伤力还是很强,负责看守那辆自行车绝对没问题。 进入山里后,常征直接循着一条小溪向上流前进,他比照自己手绘的地图,这条路线前往天坑最近,差不多用两个钟头就能抵达那儿。 这条溪流平日里水势不强,但遇到雨季就会形成洪流。 由于水质透亮,基本见不到什么鱼。 沿着溪边走了半小时左右,常征就到达了那座有天坑的山脚。 此处的林木同样密集,常征只能用柴刀一边劈砍一边前行。 “真的假的?” 刚踏进这片树林,常征立刻发现了宝贝。 “这地方竟然冒出了羊肚菌?” 常征满脸意外,因为他原本打算到了天坑再采羊肚菌,却没料到这里就有。 这一片竟然连生了十几朵,常征欣喜地把这些羊肚菌都装进了背篓。 知道山中有货,常征准备以后带村民一起进来采摘。 然后,把这些羊肚菌拿到外头换钱。 在外边,这种菌子一斤大概能卖五六块,甚至还可能更贵。 羊肚菌的生长期一般在春天四到五月以及秋天八到九月的雨后。 出菇时段很短,想要采就得趁早。 无人采的话,它们很快就烂掉,或者会被山里的动物吃掉。 常征单打独斗一天收个几十斤已经算不少,要是发动村里人一同进山搜寻,产量自然更可观。 除去必要花费,那收益肯定比他单独行动多得多。 常征没有继续四处寻找,而是继续往上劈路前进。 此地的景象和灵泉峰非常相似,山脚下的灌木丛格外繁盛。 往上走上百米,树木开始粗壮,灌木则逐渐稀少。 “这可要赚翻了……” 常征发现四周分布着大量羊肚菌,整个人都兴奋得眼神发亮。 今天他果真找对了方向,一踏入这片原始林子,便见到满地都是羊肚菌。 而且质量很好,菌盖都超过五六厘米。 常征无论大小统统带走,即便饭店挑剔不要小的,他也可以自己享用。 野生羊肚菌滋味鲜美,后世市场上一斤能卖上千元都不稀奇。 他手脚利索地将视线内的羊肚菌全部装进背篓,一边朝山上走,一边持续搜罗菌子。 一个钟头后,常征背后的篓子里已经塞满了十几斤羊肚菌。 因为光顾着采菇,他目前只走到半山腰而已。 但他也注意到越往高处越稀少,看样子这种菌子更偏爱半山腰以下的区域。 采了十多斤后,常征决定今天不再去天坑那边找菌子。 明天,他准备带上五斤送去国营饭店,剩下的让周家兄弟带到市区,或许能卖个更好价钱。 今天常征让他们去高档酒店试着推销,这种稀缺菇料大概率会有需求。 一路上,常征碰见了很多松鼠,还用弹弓打了不少收获。 遗憾的是,没见到野鸡,也没看到别的猎物。 除了松鼠、山鼠、麻雀这类小家伙,也没别的什么。 不过,常征却意外见到一副野生动物的骨骼。 他仔细辨认后,估摸着是麂子或香獐的尸骨。 捕食它的或许是豹、豺,也可能是熊或虎。 如今这片原始大山里猛兽依旧不少,环境未被大规模破坏,加上本就有虎熊出没的痕迹。 常征之所以知道山中有黑熊,是因为村里一个猎户家藏了两枚熊胆,视为珍品。 偶尔也有人上门讨要熊胆粉拿来治病。 这副骨骼大概是一个月前被杀的,毕竟骨头上已不见半点残肉。 既然今天不打算进天坑,常征就打算爬上山顶,再循着山脊回到灵泉峰,最后下山返家。 灵泉峰那里还放着他布置的捕兽夹,他打算过去看看是否有收成。 “汪,汪。” 刚踏上山顶,那两条猎犬突然吠了几声。 显然是有什么野兽出现了。 常征当即取下背上的猎枪,熟练地推弹入膛。 他跟着两只猎犬跑了百来米,终于弄清它们为何叫唤。 在十几米外,有一大群乌泱泱的蜂子,正疯狂围攻某只动物。 “这群蜂不算大,正围着一只蜜狗下手,该不会真是蜜蜂吧?” 蜜狗,也叫黄喉貂、黄腰狸、黄腰狐狸,爱吃蜂蜜,所以得了“蜜狗”这个名。 同时,还有人把它当作“平头哥”的小跟班。 这种蜜狗体色艳丽,头颈和背部、后半身、四肢和尾巴大多是深棕到黑色,喉咙和胸前则呈亮黄,连腰部也是黄褐,中间还有一道黑色线条,所以才获得那样的称呼。 成体蜜狗身长约56到65厘米,尾巴38到43厘米,重量在2到3公斤之间,算是个灵巧的猎食者。 它主要吃鼠类、獾子、狸子、鸟类及鸟蛋、鱼类,还有各种果实等,尤其钟爱猎杀紫貂和松鼠。 它们也能联手围攻体型较大的动物,比如小麂、林麝、斑羚,乃至小野猪。 因此,这种身材不大的黄喉貂却具备惊人的战力和狩猎本领。 在狩猎时,黄喉貂凭借敏捷速度、机动性和力量,可以拿下比它们大许多的目标。 比如猎鹿时,黄喉貂会借助自身速度和灵敏的优势,从侧边快攻,然后用尖爪死死扣住鹿颈,再想方设法咬住它脖子,通过撕裂动脉让猎物大量失血而亡。 这种猎杀方式非常考验黄喉貂的速度、力气和毅力。 因此,尽管它比不上“平头哥”蜜獾那样威名远扬,但仍然是个不容小觑的“树林刺客”。 它的皮毛质地相当特别,在市场上颇受青睐。 “真没料到,这山里竟有蜜狗,我原以为只有黄鼠狼。”常征嘟囔着,抬枪瞄向那只蜜狗。 这皮子如此宝贵,不把它拿下实在可惜。 幸亏前世看过不少动物世界和相关纪录片,常征才能一下子分辨出它。 “难不成还有别的蜜狗在盗蜜,这家伙就是负责声东击西?” 蜜狗不仅单兵作战凶悍,还能联手围捕。 有记载曾见一群黄喉貂分头配合,成功搞定了一头比它们大很多的野猪。 它们有的负责吸引野猪的注意力,其余的则从侧翼或后方摸近,忽然发难。 一番激烈缠斗过后,黄喉貂群把野猪撂倒,大家一起享用战利品。 常征明白蜜狗擅长团队猎食,如果它们真的组团偷蜂蜜,也不足为奇。 另外,蜜蜂往往不会追击超出一百米,它们只想守护巢穴。 基于这两个线索,常征断定蜂巢就在周边。 正打算搜寻时,黑狼猛地朝一个方向嗅了嗅,然后汪地叫了一下。 显然,黑狼是在为常征指路。 “乖狗,走。”常征立刻朝着那个方向冲去。 蜂蜜可是宝贝,碰到这么好的东西自然不能错过。 正巧他背包里带了两个塑料袋,能用得上。 很快,常征瞧见一只蜜狗正蹲在树梢,慢慢挪向蜂巢。 另一只停在树干上,好像在警戒放哨。 没有半点犹豫,常征举枪对准那只把风的蜜狗。 距离不到三十米,他打算直接爆头。 这样能最大限度地保住皮毛的完整,确保能卖个好价钱。 屏息片刻后,常征果断扣动扳机。 “砰。” 常征早就适应了猎枪后坐力,通过瞄准镜瞥见血花四溅,便知自己已命中目标。 那只挨近蜂巢的蜜狗受惊尖叫,从树枝上一跃而下,不敢往同伴中枪的那条路逃跑。 “汪,汪。” 两条猎犬同时狂吠,迅速撵上那只蜜狗。 平素里,蜜狗的攀爬本事很强,还能进行远距离跳跃,猎犬通常奈何不得。 没多久,那条被常征击毙的蜜狗就被猴子叼了回来。 猴子把蜜狗扔在地上,转身又飞速追了出去。 显而易见,它跟黑狼一道去追赶那只跳树的蜜狗。 常征把那只被自己打死的蜜狗拎起来,径直走到蜂巢下方。 蜂巢离地面约三米,常征环顾了一下,跑到附近找来一棵合适的小树。 在小树尖端绑了根木条,做成简单的钩子,常征将它勾住树枝,把那枝条末端往下拉。 等双手能触及后,常征继续往下压树枝,直到能够拿到蜂巢。 抓稳树枝后,他抬手挥刀猛砍,一下子把那树枝劈断。 蜂巢落到他手里,依旧挂在那截树枝上。 这个蜂巢约莫有十斤重,里边的蜜料估计相当丰富。 虽还有些蜜蜂嗡绕,但它们不敢靠近常征。 常征干脆把蜂巢剖成两份,直接塞进塑料袋。 他将两个袋子套在一起,然后把它们放进挎包里,整包都被顶得满满当当。 忙完后,常征吹响口哨,示意黑狼和猴子回到身边。 毕竟蜜狗爬树的本领不俗,猎犬并不占太多便宜。 若是还有其他蜜狗埋伏,猎犬很可能遭到反咬。 因此,常征也不打算让它们继续追赶,直接吹哨召回这两条猎犬。 不久后,那两只猎犬一前一后跑了回来。 第90章 这回收成丰富啊 让常征感到意外的是,两只猎犬竟把那只密狗给衔了回来。 他猜想那只密狗从树上跳下来时受了伤,否则不可能被这两只猎犬咬死。 “干得不错,好狗子。” 常征蹲下身,给两只猎犬分了点肉,这些都是他特意带来犒赏它们的。 就在这会儿,蜂群也飞了回来,可它们的蜂巢却已经被常征拿走。 它们飞回来时也不敢再攻击常征,只能围绕他和那两只猎犬的脑袋上空转圈。 之前那只负责引诱蜜蜂的蜜狗已经跑了,常征也没让两只猎犬继续追。 因为蜜狗擅长爬树,猎犬就算追上去也不好抓。 蜜狗肉的确算好东西,肉味甘温、无毒,吃了还能治元脏虚痨以及女性虚弱。 胆可以替代熊胆,睾丸入药可治中风,算得上是价值不菲的野味。 如果能人工养殖,也能赚到钱。 可它们不太好养,常征也没打算养。 毕竟蜜狗不仅攀树技巧高,爬崖也很拿手,关都关不住,费时费力。 再加上它们个头也不大,人工饲养的蜜狗通常不会超过八斤,多半就五六斤左右。 还不如家里养的公鸡,重量都比它大。 懒得理会那群蜂子,常征朝着山脊,往灵泉峰方向进发。 “咯咯咯” 没走多远,常征就听见了此起彼伏的叫声。 这种声音,多半是山鸡或原鸡发出的,常征立刻警惕起来,拿出了他的弹弓,装上弹丸。 很快,他靠近声源后看见了两只七彩山鸡正奔跑。 山鸡在丛林里奔跑速度非常快,而且也会藏身。 见人就会立即在地面上狂奔,迅速钻进附近林子或灌木丛,有时跑一段会停下来张望片刻再继续跑。 它们只有在无可奈何时才会飞,并且边飞边发出“咯咯咯”的尖叫和“扑扑扑……”的振翅声。 山鸡的飞行速度也不慢,力量挺足,但一般不能长距离飞行,常常是抛物线似的飞上去,落地前会稍稍滑翔。 到了地面后,它们又会在草丛或灌丛里极快地奔跑并隐藏,往往人快走到跟前了才突然振翅飞起。 两只猎犬猛地冲了出去,直扑那两只山鸡。 不过常征也知道,想要逮住山鸡并不容易,它们急了是会飞的。 常征正打算追上去,忽然察觉旁边的草丛里趴着两只体型小巧的鸡形动物。 鹌鹑! 常征脑里迅速蹦出这两个字,于是立即举起弹弓,对准了草丛。 扑的一声,一只鹌鹑惊起飞出。 常征没去碰它,而是直接朝那只被弹丸命中的鹌鹑走去。 这只中弹的鹌鹑还想逃,但被常征拎住了。 它伤得不轻,常征随即运用了治愈之力,给它治疗了半分钟,然后拿出个小麻袋,把它装了进去。 接着,常征扒开草丛,发现里面有一窝鹌鹑蛋。 “17枚蛋,真会下啊。”常征数完不禁喜笑颜开。 这些蛋都是有受精的,能孵出小鹌鹑。 鹌鹑是禽类里繁殖力最强的之一。 一般人工养殖的母鹌鹑一年能下三百多个蛋,远高于其他家禽。鸡一年最多下两百八十个蛋。 而且鹌鹑孵化期只要17天,小鹌鹑一破壳,就能跟着母鹌鹑到处觅食,野外四十多天的鹌鹑就能产蛋。 要是人工饲养的鹌鹑,运气好二十来天就能下蛋。 它的最大好处就是周期短、产蛋多。 而且鹌鹑也不难养。 再者说,鹌鹑不仅蛋有价值,肉也不错。 鹌鹑肉含有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以及维生素a、b、e,还有钙、磷、铁等多种营养成分。 鹌鹑肉和蛋都十分滋补,肉里含有各种氨基酸。 鹌鹑蛋的氨基酸比鸡蛋还要高,其中的锌元素更是鸡蛋的三倍,钙则比鸡蛋多十倍。 鹌鹑肉药用和食补价值也高,能治疗贫血、头晕、心悸、失眠等,还能补肝肾、益精血、壮筋骨,对慢性肝炎、肾炎等症有一定作用。 此外,它还可以补五脏之虚,对于阳痿、早泄和眩晕也有疗效。 这么好的禽类,自然值得推广饲养,完全能让人赚钱。 常征之前建议邱家养鹌鹑,也正因为它价值高,能带来效益。 养黄鳝可比养鹌鹑更麻烦,周期也长,回本慢。 常征直接把这一窝鹌鹑蛋连窝一起端走,放进自己的背篓里。 因为分量不沉,也不用担心会压到背篓里的羊肚菌。 为了别让蛋晃动,他还放了些枯草在旁边固定。 “这附近草丛多,很适合山鸡和鹌鹑筑窝,下蛋的机会多,看来能捡不少。” 于是常征就边走边运用自己的感知能力到处搜索,这种能力他还不算熟练,趁机练练手也好。 他拨开第二簇草丛,就发现了一个窝,里面有6枚淡绿色的小蛋。 “果然给力啊,这应该就是山鸡蛋。” 常征把这窝蛋连带巢穴一起放进背篓。 “扑腾” 刚想靠近第三簇草丛,里面就惊起了一只鹌鹑飞走。 常征扒开草丛,见里头有12个鹌鹑蛋。 他乐得合不拢嘴,继续兴冲冲地走向下一个草丛,用感知发现了一只在窝里蹲着的鹌鹑。 弹弓上膛! 那只鹌鹑还以为藏得很好,不知常征的弹弓早就瞄准了它。 “啪!” 弹丸精确地打中这只鹌鹑,击在它身上。 常征快步冲上前去,一把抓住了它。 这只受伤更重,没来得及离开窝就被擒了。 常征又用了一分钟治愈之力,把它的伤势控制住,然后把它放进小布袋。 接着,他从窝里取出了11个鹌鹑蛋。 不过,也不是每个草丛都有好东西。 当常征空手拨了好几处草丛后,猴子和黑狼这时回来了。 重点是,它们俩不是空手来的,两只猎犬嘴里各叼了一只山鸡。 “真有两下子啊,好狗子。”常征看得兴奋不已,马上蹲下来查看。 那两只山鸡的脖子都被咬断,自然一动不动。 常征拿出准备好的肉来奖赏猎犬,毕竟它们表现不错,该好好宠一下。 不仅如此,他还给它们施加了亲密之力和生命之力,这两个能力叠加让猎犬们舒服得不行。 它们干脆顾不上吃东西了,只想赖在常征身边,继续感受这种关爱。 猎犬其实也有情绪需求,不单是觅食,就像人也需要陪伴一样。 常征摸了好一会,才停下手。 随后,他用铜电线把山鸡的脚捆了几下,倒挂在背篓外边。 两只蜜狗也一样处理,毕竟背篓里装的羊肚菌价值高,可不能给压坏了。 或许是用能力用多了,常征觉得肚子有点空。 他便取出早上带的干粮就地吃了起来。 看了眼时间,其实也接近十一点多了。 两条狗就在他身旁,一左一右,像护卫一样。 当然,它们也在啃食饲料。 等吃饱喝足了,常征又跟它们玩了一会,这才起身继续搜索草丛。 又从几个草丛里捡到了13颗山鸡蛋,以及12颗鹌鹑蛋。 最后清点发现,野鸡蛋总共18枚,鹌鹑蛋则有52枚之多。 这可是巨大的收获,绝对算得上大丰收。 这些蛋要是能顺利孵化出来,常征的养殖场就能有第一批种禽,通过它们很快能培育出更多的七彩山鸡和鹌鹑。 他把这些蛋全部安放好,又在上面铺了层茅草防护。 背起背篓,常征就继续往灵泉峰那边走。 不知道怎么的,今天好像运气特别不错,他才刚走出几百米,又遇见了山鸡。 就像小偷见了好东西不会空手走,猎人见着猎物也不可能袖手旁观。 常征毫不犹豫端起弹弓,对准就是一射。 “啪啪”两下,常征一弹就射中了一只山鸡。 先前那两只是公的,这回射中的是母山鸡,正好能和家里那只公的配对。 这只母山鸡没被常征当场打死,猴子叼回来时它还活着。 常征立刻用治愈之力把它救活,然后一起塞进了小布袋。 今天的收获真是让常征心满意足。 接下来,就看他下的捕兽夹能不能再来点惊喜了。 由于背篓里装了不少蛋,常征走得也没那么快。 路上,他还看到了一些羊肚菌。 看见了,不摘可惜,明天估计就不走这段路,不摘也许就被别的动物吃了。 越摘越多,背篓里的羊肚菌数量也越来越多。 不过,摘菌子也确实有种乐趣,见到就摘下来,那种获得的喜悦很让人满足。 上一世,常征就喜欢看一个专门采菌子的博主,每次心情不好就看,感觉被治愈了,也能品到那种收获的快乐。 不知不觉,他就到了灵泉峰。 “也不晓得今天能不能碰见那只豺。” 想到那天的母豺,常征就想弄到手。 它的皮毛漂亮,红棕红棕的,肯定能卖不少钱。 现在确实缺钱花,他还想在石盘谷里炸出一条路来,之后要盖房子,还想建养殖场。 样样都烧钱,他手里连一百块存款都拿不出来,只能先规划,哪样都没法立刻进行。 第91章 三倍价钱能赚多少 灵泉峰的泥土看来并不利于羊肚菌的发育,常征踏进这座山后,便再也没遇到羊肚菌的踪影。 因此,村里人都说它调皮也是有依据的。 不过,常征更关心的还是他事先安放的那几个捕兽夹。 或许,这些陷阱能带来某些出乎意料的收获。 一路往山下走,常征不久就抵达了陷阱摆放之处。 那两条猎犬一靠近就躁动不已,极有可能表示捕兽夹已经逮到东西了。 还没走近,常征就瞧见有只野物被牢牢夹住。 被捕的家伙居然是一只豪猪,而且还在剧烈挣动。 这两只猎犬面对豪猪则显得很小心,没有贸然冲上去挑衅。 那豪猪的前腿肿得很厉害,但并没见血。 不过四周散落着不少血迹,还有一堆被撞落的豪猪刺。 多半是别的猛兽试图拿它当食物,却被它浑身的尖刺刺伤了。 可惜,那只猛兽却没有被陷阱捕获。 其中有个捕兽夹触发了,却并没逮到目标。 很可能是那只想偷袭豪猪的猛兽碰到了夹子,偏偏走运没被夹住。 常征先从背篓外取下那支铁叉,他是为了保护那些羊肚菌不被压坏,特地用铜线把铁叉绑在外头。 他用铁叉卡住豪猪的头部,然后准备掰开陷阱。 那豪猪显得异常警惕,全身的刺都竖了起来。 可被铁叉顶住,它的身体动弹不得。 常征轻松松地把夹子松开,随后干脆徒手擒住了豪猪。 他对抓豪猪已有心得,借用自身的亲和之力后,一把抓住它的前腿将其拎了起来。 然后又把它塞进了另一个空麻袋里。 他系牢了口袋,把它随手搁在一旁。 接下来,他要把捕兽夹再度复位。 要再逮到猎物的机会不高,毕竟这儿留下了血痕和豪猪的骚味。 可他也不方便把这些捕兽夹扛回去,索性埋好继续放那儿。 说不定还能碰个好机会抓到别的呢? 山里的变数可多了,谁也说不准。 他将一切收拾妥当,并做好伪装,这才背上背篓,抓起两个麻袋下山去了。 回到村子竟然才下午三点出头,大大超乎常征原先的预想。 早上出门时,他还估摸要到夜幕降临才回来,没想到竟然提前了好几个小时。 “常征,你又进山了?这回收获不小吧,看那麻袋沉甸甸的。”一位提水桶的村民率先跟他打了声招呼。 “德平叔,你钓的黄鳝可真不少啊。”常征一瞥那水桶,见里面有好多黄鳝。 “没抓到什么稀罕玩意儿,就逮了只豪猪,顺手打了几只山鸡。” 龚德平立马露出羡慕的眼神:“还是你们父子有能耐啊,你现在也跟着打猎了,过上滋润日子咯。” 在村子里,当猎户的确让人眼红,毕竟经常有肉吃,还能把猎物换成钱或各类物资。 毕竟眼下村里还有很多家庭连盐都快吃不上。 但这状况会很快好转。 由于常征和周氏兄弟已经开始大批收购黄鳝,只要大家钓到就能变现,如此一来,想买盐、买日常用品就方便多了。 “哪有什么真本领,纯粹就是碰运气罢了。”常征故作谦虚地答道。 “德平叔你忙你的,我先回家处理这堆猎物。”说罢,常征加快了脚步。 由于大伙都在田里忙活钓黄鳝,他一路上碰见了好些村民。 他们都清楚收购黄鳝是常征参与的,故而见面都主动打了声招呼。 这样的态度转变,说到底还是利益驱动。 如今常征能为村里人提供好处,他先前那些游手好闲的事,人们也就不再提了。 反而还会有人给他贴金,不断发掘他的优点。 正如常征在前世喜欢的一位演员黄渤说过:我落魄时周围尽是坏人,我功成名就时满眼都是好人。 古往今来皆是如此,亘古不变。 常征回到石盘谷,虎头看见他就激动地甩尾巴迎上来。 显然,被拴在这儿看管车子可把它给闷坏了。 要知道,平时它可是能在院子里随意跑动的。 “虎头,委屈你了。”常征蹲下身子,轻拍它的脑袋,随后抬起它那条有伤的腿,施展治愈之力。 算是给它的一点补偿。 实则,经过这段时间的医治,他已发现虎头的瘸腿渐渐在好转。 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大概能完全康复。 接下来,常征打算把治愈之力和生命之力一起用上,试试双管齐下的效果怎样。 他思来想去,觉得自己可以兼着当个兽医。 赵云飞留给他的医书中,有两卷是专门讲兽医的,里面涵盖了诊断、针灸和用药等知识。 原本要做养殖就离不开相关技术,现在恰好能和他的治愈之力配合。 况且当兽医也不存在复杂的医患纠纷,也不会遇到非法行医的麻烦。 要是给人治病,反倒容易惹出不少糟心事。 “瞧你这享受的样子。”常征看见虎头一个劲地往他身上拱,明显还想再感受治愈之力和生命之力。 可常征的精力也有限,这两种力量损耗太多体力。 他把虎头松了下来,就转身回院子,虎头自然紧跟其后。 那只绑在院子里的豺宝见着他带着狗回来,立刻露出惊恐的神色,想钻到角落里藏起来。 常征先前给它留下的黄鳝肉都被吃光了,看它的情况并无异样,说明能吃这类食物。 常征也没多理会它,毕竟背篓里还有不少物件要赶快收拾。 他取下背篓,随后找了只大箩筐。 接着,他小心将背篓里的羊肚菌一样样拿出来,放进箩筐,方便明天让周家泰直接带去城里变卖。 至于县里国营饭店需要的两三斤,他用竹篮盛好就行。 移开上层的羊肚菌,常征便把下面的鹌鹑蛋和山鸡蛋取了出来。 见这些蛋都完好无损,他这才放心。 毕竟这些蛋关系着他的养殖大计。 他将蛋好好安置,省得一不留神磕坏了。 随后,他将剩下的羊肚菌全放进箩筐,并另外称了三斤装进竹篮。 过会儿,他要立马赶去县城,毕竟那两只山鸡已经死了,得尽快解决,不然会坏掉。 再者,他还打算买几个灯泡和温度计,方便打造简易的孵化器。 毕竟蛋数量不少,而鹌鹑才两只,根本忙不过来孵。 常征先把母山鸡从麻袋里拎出来,随后给它剪掉些许羽毛。 然后把它送进原先关公山鸡的笼子里,期望它们能产下受精蛋。 眼下这时节,正好是它们繁育的黄金期。 顺带常征瞧了瞧里头剩的米,还挺多,暂时用不着再喂。 锁好门后,他又找了只鸡笼,把两只鹌鹑放进去。 接着他到厨房拿了个陶盆,把那些蜂蜜倒入其中并盖好。 一切准备妥当后,他就把山鸡、豪猪、蜜狗全塞进一个袋子,连同那篮子羊肚菌,一并带着赶往县城。 抵达县里时已是四点多,他直接拎着猎物去找郑庆文。 见到郑庆文时,对方正坐在办公室里歇着。 “常兄弟,你怎么来了?难道我交代的东西都给我弄到了?”郑庆文对常征的到来颇为惊讶。 “不辱使命,我给前哥您想要的备了几样。”常征笑呵呵地回道。 “那实在太好了,让我瞧瞧。”郑庆文忙不迭地站起身,凑到常征面前。 “哎呀,这羊肚菌品相真不错,简直完美。”郑庆文喜形于色,赶紧摸出自己珍藏的好烟递给常征。 “山鸡先只有两只,明儿我再进山瞧瞧,或许还能收获几只。” “里面还有一只豪猪,外加两只蜜狗,可它们都已经死透,得尽快弄。”常征说着便点燃烟。 郑庆文一看袋里果然有货,惊叹道:“行啊你,蜜狗这么少见的东西都能搞到,实在不易。” “真是多亏你啊,有了这批珍稀食材,我的位置才算稳住,否则过两天恐怕就得收拾滚蛋了。” “来,我们去称称分量。”郑庆文说着便把东西拎起来。 三倍单价,这一回常征究竟能进账多少呢? 郑庆文确实没反悔,羊肚菌一斤给到12元,合计32斤,干脆凑整给了40块钱。 豪猪肉每斤六块,21斤重,总共126块。 蜜狗也是六块一斤,两只加起来九斤,正好54块。 山鸡一斤45元,两只重46斤,共207块,也凑个整给了21元。 总计下来,常征收了241元,也算小赚一把。 郑庆文对此并不心疼,毕竟关乎他的前程问题。 再者,这笔钱也不是他私人出,而是公家买单,他自然不觉得可惜。 因此,他看常征的目光更添了几分羡慕。 关于黄鳝的买卖,常征肯定能捞到不少油水,不然也不会放弃卖给他,而改去市里拿货。 常征把钱揣进怀里后,对郑庆文说道:“明儿看能不能撞上麂子,山里麂子还算多,走运就能逮上一只。” “好,我对你的运势深信不疑。常兄弟,你算是我的贵人,明天肯定能抓到麂子。”说完,他掏出一条特供烟交给常征。 他确信,给出三倍价钱,常征肯定会全力出山去找麂子。 古语有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金钱总能激发人的潜力。 要知道麂子往往重个六七十斤,平时一斤十五块,涨到三倍后,一只麂子就能值一百多甚至两百多。 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够让常征立马夜里翻山越岭。 但郑庆文哪儿晓得,常征家里早就养着一只麂子,只不过那母麂子正在怀崽,他有点舍不得罢了。 若是明儿真逮不着别的麂子,为了那三倍的价钱,常征也许真会把家里的麂子拖到县城去。 第92章 可知今天挣了多少没 离开国营饭店之后,常征就骑着车去采购自己要用的灯泡,从20w的到60w的,常征每种都买了十只。 接着,又入手了几支水银温度计。 常征原本打算买棉被,结果发现竟然还有人在卖泡沫箱。 于是,常征干脆花钱买了四个大号泡沫箱。 这种泡沫箱,以前常见别人用来装冰棍。 箱子尺寸大,而且泡沫层也很厚实,所以常征一次性就拿下了四个。 因为他不能保证自己初次就能把孵化箱做好,多准备几个以防万一。 另外他还买了一些螺纹灯头、插板、电工胶带、普通胶带等各种自己想得到且需要的零件。 零零散散买下来,常征花了十多块,成本算不上低了。 接着,常征又带了一些水果,以及一套便宜的女士衣服。 这些,当然是要送给姐姐常欣。 到了学校后,正好赶上学校放学。 不过大家都没离开教室,而是留在补习班里继续用功。 常征到补习班时,看到赵俊升正在给姐姐常欣讲题。 “姐。”常征径直喊了一声,打断了两人。 “阿强,你怎么来了。”常欣立刻站起身,飞快地跑到常征面前。 “给你带了点水果,看看你在学校过得顺不顺。”常征笑着开口。 “我在学校特别好,很适应。”常欣面带幸福地回应。 “那就好,我还担心你不适应呢。”说着,常征把水果和衣服递给常欣。 “这里面有套衣服,大小应该刚好。” 随后,常征掏出二十块钱交到常欣手里。 报名那会儿常征没剩下多少,所以也没办法多给常欣零用钱。 “周末你别回去了,就在学校用心读书吧。离高考没多久,也就两个多月了。” 那时高考在七月,时间确实很紧迫。 常欣稍微犹豫了一下,就把钱收下了,带着几分担忧说:“你一个人能忙过来吗?” “当然行,你弟弟已经长大啦。走,咱们去你们食堂看看饭菜咋样。”常征想到晚上常莉会在邱家吃饭,便打算这里吃完再走。 “我请你们吃晚饭吧,我们食堂做的还是不错的。”戴着眼镜的赵俊升带着微笑说道。 “行,今天就蹭你的,等你高考结束,我再请你美美地吃一顿,好好犒劳你。”常征拍了拍赵俊升的肩膀。 有他辅导常欣,常欣肯定能收获不少。 常欣没提请客的事,因为她觉得那钱本来就不是自己的,没脸用别人的钱来请人。 “阿强,你这车还能改成这样啊,真是不错,运东西方便许多吧?”赵俊升注意到常征的自行车变化不小,不由眼前一亮。 “嗯,加了个斗,确实能拉不少货。我经常要把打猎的东西运到县里去卖。”常征对自己这三轮车还挺满意。 只是这种侧斗式比后斗式更费力,力气小的人骑起来会吃不消。 对常征来说则无所谓,他比一般人力气大两三倍,骑着依旧很轻松。 “你买了些啥啊,怎么还装了这么多泡沫箱?”常欣见到四个泡沫箱,立刻好奇起来。 “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打算做个孵化箱,用来孵鹌鹑蛋和山鸡蛋。”常征边走边推着车,一块儿往食堂那边去。 上回他只去瞅过食堂,还没尝过那儿的饭菜。 一走进去,里头的人都齐刷刷地朝他们望过来。 食堂这边主要是一些老师和补习的学生,很多学生自己带米来这儿蒸,配家里自带的咸菜。 能吃食堂做的菜饭,那在这里算是有钱人才敢去尝试的,惹得不少人羡慕。 平常也只有赵俊升和另外几个家里条件不错的复读生才会这么干。 常欣,是这里面唯一的女生。 在食堂里,她也挺受欢迎。 不过赵俊升学习好,也乐意帮别人辅导,所以他在学校名声不错,人缘也很棒。 有他在,就没人来打扰常欣,影响她好好学习。 毕竟大家到补习班是为了学习,不是谈恋爱,和后世多少有些不同。 当然,就算真有人想追,常欣也看不上。 在她眼里,这些同学都像小弟弟,显得稚气,而且没一个让她顺眼的。 在食堂里,赵俊升没同常征聊黄鳝的事。 他和常欣都清楚这事关自家利益,人多嘴杂,财不外露才好。 从赵俊升那儿,常征也了解到大姐自学能力很强,真要考试的话,成绩并不差。 那些高中的知识,她已经掌握得不错,就是在做题时思路还不够灵活。 赵俊升主要是在这方面稍加点拨,让她多点解题方法。 食堂饭菜还是挺好,而且隔两天会有红烧肉可以买。 不过赵俊升说,只有两天一次的荤菜,并不是什么时候都有。 读书很耗体能。 为了补充体能,他会在宿舍里屯点鸡蛋。 听了他的建议,常欣也会去买些。 这种方式常征当然支持,要是真不买,他也会替常欣买了送过去。 吃完饭后,常征没在学校多待,直接踩着车赶往车站去接人。 周家泰和周家胜见到常征,都有点意外,更惊讶的是他如今的三轮车。 周家胜爬上车斗后,赶紧说道:“征哥,你这车真行啊,能装很多东西。” “哥,我们干脆别买驴车了,直接弄三轮自行车吧。驴还得喂养,多麻烦。” 周家泰听完,眼睛一亮,因为买驴花费也不少,而且还得配板车,让驴拖着,确实没那么省事。 于是,他立刻对常征说:“常征,你看怎么样?” “我觉得可以啊,反正咱们都会骑车,以后再一步步换货车。”常征也赞同周家胜的想法。 “走,我带你们去瞅瞅,兴许人家还没打烊。”说着,常征踩着车就往之前改装自行车的铺子赶。 那边也有改造好的成品。 三个人到那儿,还真没关门。 挑挑拣拣后,三人买了一辆用二八大杠改的后三轮自行车。 砍完价花了360块拿下,车斗深度挺够,而且还有减震结构。 不得不说,那老板在改车上确实有点思路。 他用的还是板车那种大轮子,载重比常征的车还要好。 要是再配个动力系统,这车都能当三轮摩托了。 说到底,这时候还没出现农用三轮车。 否则,常征真想整一台来用。 两兄弟对新车非常满意,都抢着骑试试。 踏上回村的路后,周家泰兴奋地问:“常征,你可知道我们今天赚了多少钱吗?” “多少?”常征也挺好奇,毕竟今天量大。 “除掉所有成本,到手216块。我们听你建议,特意找了好几家条件好的,把大个黄鳝卖给他们了。” “他们还问有没有野味,也愿意出高价收。常征,你以后别拿到县里卖了,直接给我们送市里去吧。”周家泰兴致勃勃地说道。 常征当然清楚市里价格会更高,可问题是要怎么送到市里。 “我没啥意见,主要是运力不够。咱们现在只能坐客车,那也拉不了多少货。得看看有没有跑货运的车,跟着跑才行。” 听完常征的话,周家泰才稍稍冷静。 “可货车太贵了。我今儿和弟去市里问过,就算小四轮拖拉机也得四千六,轻卡随便都上万。”周家泰无奈地说。 “不用急,慢慢来,一口气吃不成胖子。你们也多打听打听县里有没有专跑货运的人,不一定非要我们先自己买车。”常征宽慰了一句。 他理解周家泰的想法,但眼下条件就这样,只能一步一步积累。 他相信,明天还能挣更多。 周家泰点点头,把常征这话记在心里。 “要是咱们每天都能赚两百的话,两个月就能凑够买轻卡了。哥,确实急躁了些。”周家胜高兴地踩着三轮车,一边嘀咕。 “你这小子,早上还唠叨买车买车的,这会儿倒是说我心急。”周家泰直接吐槽。 两辆三轮车在路上飞驰,带起一阵尘土。 到青流湾后,常征跟他们分开,因为那俩还没吃晚饭,要赶紧回去。 晚上他们还想再钓两三个钟头的黄鳝,多赚点私钱。 合作社的钱毕竟归合作社管,年底才能分红。 公归公,私归私,不能搅和到一起。 这是三个人都赞成的原则。 现在,要想自己兜里立马有钱,就得自己钓黄鳝拿去卖。 不过他们是直接按出售价走,不用按收购价来算。 昨晚他们钓到不少,尝到了甜头。 所以,这俩才这么积极。 有钱了,就能在市里看中啥就买啥。 像收音机、喇叭裤、小零嘴,这俩都很想要,想早点享受享受,好弥补童年的那些遗憾。 因为家里穷,谁的童年没有被打击过的小小愿望呢? 那些小时候馋得不行的东西,家里囊中羞涩,根本满足不了。 如今赚到钱了,自然得大方地宠宠自己,好好抚慰小时候的自己,再来一次“富养”自己。 第93章 你晓得今天进账多少吗 离开国营饭店之后,常征便踩上车去采购他要用的灯泡,从二十瓦到六十瓦的型号,他每样都进了十只。 之后,他又顺手拿了几支水银温度计。 他原本还想买床棉被,却意外看见有商家在卖泡沫箱。 于是,他干脆一口气掏钱买下了四只大型泡沫箱。 这种泡沫箱,平常就见别人用来装冰棍。 箱体特别宽敞,而且材质很厚,于是常征一次性就买了四个。 鉴于他不确定能否一回就把孵化箱做好,于是多置办了几只当后备。 此外,他还顺带购入了一些螺纹灯头、插排、电工胶带、普通胶带等各种他认为必要的杂物。 东拼西凑之下,他就花出十多块,倒也称不上便宜。 随后,常征又拎了些鲜果,并且还选了套女性廉价衣物。 这些东西,当然是要给他姐姐常欣的。 等赶到学校时,正好碰上放学时刻。 可同学们还没散去,都聚在补习班里接着复习。 当常征踏进补习班,就看见赵俊升正手把手给常欣讲题。 “姐。”常征开口招呼,直接中断了二人的交流。 “阿强,你咋跑到这儿来了。”常欣一下子站起身,迅速冲到常征面前。 “给你捎了些水果,看看你在这里过得怎么样。”常征带着笑容开口。 “我在这里一切都不错,很快就适应了。”常欣面带笑意回应。 “那我就安心了,原先还怕你不太适应。”话音落下,常征顺势将水果和衣服塞到常欣手中。 “这里面有套衣服,估摸着大小差不多。” 随后,他又掏出二十块钱塞到常欣手里。 当初报名那会儿,常征手头也没剩多少,因此也无法多给常欣现金。 “周末别折腾回家了,安心留校多温习。离高考可没剩多久,也就是两个多月罢了。” 眼下的高考定在七月,所以时间确实非常紧张。 常欣略作迟疑,最终还是收下了钱,担忧地问道:“你自己能忙得过来吗?” “肯定行,你弟弟已经不小了。走,去你们食堂看看伙食咋样。”常征心里记着常莉今天会在邱家吃,打算跟常欣他们一起吃过再走。 “那我来请你们吃饭吧,我们食堂做得还挺不错的。”戴着眼镜的赵俊升笑呵呵地提议。 “行,今儿就沾你的光。等你高考完,我请你搓顿好的,算是补偿你。”常征笑着拍拍赵俊升的肩。 在他的帮助下,常欣肯定能得到不少实惠。 常欣并没提要请客,因为她觉得那不是自己挣的,拿别人的钱来请人不合适。 “阿强,你这车还能整成这种样子啊,真带劲,装东西肯定方便了吧?”赵俊升瞧见常征那自行车改得大不一样,忍不住惊叹。 “是啊,加个车斗后确实能装许多货,我常要把打来的猎物运到县城卖。”常征对这辆改装三轮特别满意。 可这种侧挂斗比后斗车型更费力,若没点膂力,蹬起来相当吃苦。 但对常征而言倒没影响,他的力气比常人强上好几倍,骑这车毫不费劲。 “你都买了啥呀,居然还带了这么多泡沫箱?”常欣盯着那四只大箱子,很是纳闷。 “都是些零碎,准备用来做个孵化箱,打算孵鹌鹑蛋和山鸡蛋。”常征一边解释,一边推车往食堂方向走。 之前他只是路过食堂看过,还没真正尝过里面的饭菜。 他们一进门,就感觉不少人目不转睛地盯了过来。 此时食堂里大多是老师和补习班的学生,不少人只是在这儿蒸米饭,然后配点家里带的咸菜。 能买食堂的荤素吃,那可得掏不少钱,让很多人眼馋。 平时,也就赵俊升和另外几个家里条件还行的复读生舍得花这份钱。 常欣,是这里唯一的女同学。 她在食堂自然更受大家瞩目。 不过,因为赵俊升不仅成绩优异,还乐于帮助同学,所以在校里口碑相当不错。 有他在身边,也就没人敢打扰常欣,让她安心复习。 毕竟大家在这里是为了考学,不是搞对象的,跟后世的氛围并不一样。 当然,就算真有人示好,常欣也不会看上,觉得他们都不合胃口。 对她而言,这帮人都是稚气未脱的小男生,她一个都提不起兴趣。 到了食堂里,赵俊升并没向常征提起黄鳝方面的事。 他和常欣都明白人多口杂,不宜显摆财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通过赵俊升的反馈,常征得知自己大姐自学能力非常不错,正式测起来分数并不低。 高中阶段的知识,她其实掌握得挺扎实,只是思路上还需多活络一点。 赵俊升主要是在这方面点拨她,令她能多几条解题思路。 食堂的伙食确实可以,还有红烧肉这种菜可以加。 不过在他看来,两天才见一次肉菜,并非顿顿都有。 复习功课相当消耗精力。 为补充营养,他都会买些鸡蛋放宿舍备用。 在他的提醒下,常欣也跟着囤了些鸡蛋。 这种举措当然得到常征的赞同,若常欣不买,他也会主动给她备好。 用过饭后,常征并没多耽搁,立马骑车到车站去接人。 周家泰、周家胜瞧见常征,心里多少有点惊讶,但对他那辆三轮更是好奇。 周家胜一跳进车斗里,就急忙感叹道:“征哥,你这车太实用了,能装好多货。” “哥,我看咱们不用买驴车了,干脆也弄辆三轮,自行车还省了喂饲料,多方便。” 周家泰听完,顿时觉得有道理,毕竟买头驴不便宜,还得配套板车,那才真叫折腾。 于是他赶紧问道:“常征,你觉得这个提议怎么样?” “我看也行,大家都会骑车嘛,以后再升级成货车不迟。”常征表示认可。 “行,那我带你们瞧瞧去,也许那边还营业着。”说完,常征踩动三轮,领着他们往之前的改车铺子赶。 那儿也有现成改好的成品。 他们赶到时,店铺果然还没打烊。 一阵挑选后,三人选中了一辆由二八大杠改装成的后置三轮。 再经过几回合还价后,以360块成交,那车斗挺深,还配了减震装置。 不得不承认,这位店主在改车这块儿确实很有思路。 车轮干脆用了板车的大轮,能载的重量比常征的还要多。 要是再配个动力装置,几乎就能当三轮摩托开了。 说起来,眼下还没出现专门的农用三轮车。 要不然常征肯定早就想入手一辆。 兄弟俩对这新车很是满意,纷纷抢着上去试。 上了回村的路后,周家泰兴奋地问:“常征,你可晓得咱们今天挣了多少吗?” “说来听听?”常征也感兴趣,毕竟今天收的货不少。 “扣除各项开支,净赚216块。我们按照你的想法,找几家高档店,把大号黄鳝都批给他们了。” “他们还问咱有没有野味,也肯出高价收。常征,你别在县里脱手了,干脆往市里送给我们。”周家泰兴奋地提议。 常征当然清楚市里的价更高,但问题在于怎么运到那边。 “我也没反对,可运输麻烦。咱们现在只能挤客车,装不了几件货。得先问问看有没跑货运的车,跟着人家带货才行。” 周家泰听罢,这才放下激动的心情。 “可货车价格高啊,我今儿和我弟在市里问了下,就算那种小四轮拖拉机都要四千多,轻卡起步也要一万多。”他一脸无奈地解释。 “先别急嘛,一口气吃不了个胖子。再看看县里有没有跑运输的,也不见得一定要自己先买。”常征开口劝道。 他明白周家泰的急迫,但眼下条件有限,只能循序渐进,慢慢积累。 他相信,明天的收益或许会更高。 周家泰点头称是,把常征的话记在心里。 一天赚两百多,三人分开也能有七八十块入袋。 比起伐木这行轻松多了,又没啥危险,有啥可抱怨的? 夜里他们打算再钓两三小时的黄鳝,为自己挣点零花。 合作社的收入归合作社管,到年底才可能分红。 公账归公账,个人是个人,决不能搅在一起。 对此,三人意见统一。 若是分不清楚,伙计关系就难以持久。 眼下他们手头想见点现钱,就只能自己钓黄鳝再卖掉。 而且他们卖时不走收购渠道,而是直接按零售价走。 昨晚他们收获不小,已经尝到了利润的味道。 也正是因此,兄弟俩干劲儿十足。 手里有了钱,才能在市里看中啥就给自己买。 不然等年底才分红,那滋味可够熬的。 像收音机、喇叭裤、小零嘴,这些都让两兄弟直流口水,想早点买来过过瘾,也算弥补儿时的缺憾。 穷苦出身的人,谁在童年没被现实打碎过很多心愿? 当年瞄上点啥好玩意儿,家里却两手空空,压根指望不上。 如今能挣到钱,当然要好好犒劳自己,也算是宴请童年的那个穷小子,好好补偿自己一把。 第94章 晚上随我一块回去吧 常征蹬着三轮车到达邱家时,恰逢他们正围坐在一起吃着晚饭。 “姐夫!” 邱盈第一个看见常征,立刻喊了出来。 “强子来了呀,赶紧坐下跟我们一块吃,我们刚动筷子,我这就给你盛碗饭。”话音一落,刘清芳就站起来准备给常征装饭。 “妈,真不用了,我在县城和我大姐一道在学校吃过。”常征赶紧拦下了丈母娘的好意。 “可真是吃过了吗?” “咱们都是一家人,你别跟我客套。”邱世福仍有些不放心地提醒道。 “爸,我可绝对不会跟你们见外,确实已经吃过了。”话毕,常征走到常莉旁边。 “慢点儿享用,别急着吞。”常征轻轻揉了揉她的头发,眼神里流露出几分宠溺。 如今邱家顿顿都能吃上白米饭,还会炒点鸡蛋配上几样青菜,算是改善了不少。 “征哥,你不是进山了吗,怎么又跑到县城去了?”邱花颜带着好奇追问。 同时,她暗暗地打量着常征,生怕他在山里受了什么伤。 察觉到她的关切,常征柔和地望向邱花颜,说:“我上山收那些捕兽夹时,顺手用弹弓弄了几只野鸡,还摘到一些羊肚菌。下山时见时候尚早,就顺便送到县里去卖了。” 听到他的解释,邱花颜不禁微微颔首。 “你刚进山就发现羊肚菌了,那征哥,难道没去天坑看看吗?” “没有。明天先让家泰他们拿些羊肚菌去市里瞧瞧,看看能不能卖个好价钱。如果行,到时我就带你们去采,估计比捉黄鳝挣的还多。” 眼下他们也没啥烘干机器,真要是采回太多羊肚菌,一时也难以妥善处理。 因此,常征打算只带上邱家、赵家、周家去那座山上天坑附近摘一些就行。 采到的羊肚菌在两天内分批卖完,也差不离。 时间拖久可不好,毕竟蘑菇类的保鲜期都特别短。 要是能当天就卖光,那才最完美。 “这菌子还能比肉价更高?”李明兰闻言,满脸惊讶。 “对,这种羊肚菌相当罕见,营养也好。稀少之物价格自然高,一年也就两三个月能采。”常征耐心说明。 “你们先继续吃,我去门口抽支烟。”常征感到自己在边上影响了他们用餐,于是主动走出门口去点烟。 他知道二手烟会危害别人健康,所以至少要做到这点礼貌。 村里依旧没通电,夜晚放眼望去几乎没有一点亮光。 无论是煤油灯还是松油灯,发出的光依旧微弱得很。 不过,这样的环境正好适合仰望星空,几乎没有光污染。 只要一抬头,便能望见浩瀚的群星。 此刻,耳边已经传来阵阵蛙鸣。 “田鸡应该也能换钱吧,今晚顺便捉些看看。”常征小声嘀咕着。 “征哥,田鸡又是什么鸡呢?”一个声音飘到常征耳里。 “田鸡就是咱村常见的虎纹蛙,不止这个,还有石蛙,我都想让家泰他们带去市里看看能不能卖。”常征掐了烟,朝赵如琴解释。 就算市里没人收,常征也能买一些回来给猎犬当饲料。 “不过体型得够大,每只起码得有一两以上。”常征补充。 毕竟要想端上餐桌,个头总得够大,否则没什么肉可吃,筷子都不好下手。 “虎纹蛙啊,我们家也吃过,滋味一般般。城里人也会吃这玩意儿?”赵如琴略感惊异。 早先家里困难,就只能抓些泥鳅或虎纹蛙来当肉,可味道确实不怎么样,大家也都不太爱吃。 “田鸡先炸过,再加上各种调料就十分美味,若是只煮得清淡,确实不好下嘴。” 对于赵如琴说的情形,常征再清楚不过。自打他父亲失踪后,嘴馋想吃肉时,他也会抓田鸡来烤。 那时候连盐都缺,煮出来的田鸡哪能有什么滋味? 就算是炖田鸡,也少不了配料和盐,否则和美味完全不搭边。 既然在市里有人买得起田鸡,那油盐肯定不缺,还能下其他佐料,煮出来味道肯定不错。 “说起来,我以前还跟征哥和我哥一起烤鱼烤青蛙呢。”一回想当年的情景,赵如琴就露出一丝甜蜜的微笑。 那时常征家里过得还行,经常会分些吃的给他们兄妹俩。 那段记忆她始终没忘,偶尔还会在梦里出现。 也正是在那时候,她对常征渐渐生出了好感。 可惜的是,常征从来都把她当作妹妹对待。 不过她也明白,那会儿自己瘦小得很,还营养不良,的确不大讨喜。 “那会儿,花颜也跟你在一起吧?”常征也回想起了往事,赵如琴常把自己分给她的吃食,再去跟邱花颜分享。 然而,邱花颜却并没有跟他们一起玩。 “对啊,谁能料到征哥和花颜就这么快要成婚了。” 她心底却想,如果那个娶的人是我就好了。 这是赵如琴在心里静静的祈望。 可她也明白,这愿望并无法实现。 “缘分这种东西真是说不清,尤其是婚事。”常征笑得一脸满足。 “你俩在讨论啥姻缘啊?”邱花颜的声音在院里响了起来。 “在说我和你的缘分,好像是老天安排好的。即使那夜我拒绝了换亲,但还是被你深深吸引,最终下定了决心要娶你。”常征凝视着青涩的邱花颜,一脸郑重地表白。 他明白赵如琴的情意,因而不能给她任何误会。 他只想守护与邱花颜之间的爱情,也想守住这份美满。 至于到处留情的事,他决定不碰这方面了,让别人去做吧。 “呃……好腻哦。”赵如琴假装调侃,借此掩盖心底的羡慕。 至于腻不腻先不说,邱花颜此刻只觉得心中甜滋滋的,无比幸福。 “玲玲,你们夜里还要去钓黄鳝吗?”邱花颜走到常征跟前,随口问道。 “是啊,等会儿就出发了。现在村里钓黄鳝的人多得很,有些还拿绣花针来改钩子,那些黄鳝都不够咱们分的了。”赵如琴已经预感到了危机,真不知还能钓几天。 如果田鸡真的能赚到钱,她就能考虑抓田鸡了。 田里头的黄鳝还算多,田鸡也是,毕竟没人去捕捉,也没打农药。 “别担心,今天进山时我捡了五十二个鹌鹑蛋。回去后我立刻整孵化箱,马上就能养鹌鹑。”常征一把揽住邱花颜,低声说道。 他清楚赵如琴所虑的,邱花颜自然也会担心。 “征哥,养鹌鹑真能赚到钱吗?”赵如琴出于好奇问。 因为今天邱花颜从县城回来后,曾跟赵如琴提过这事,她才知道要养鹌鹑。 只是没想到常征效率如此高,这么快就搞到了一堆鹌鹑蛋。 “肯定能赚钱啊,鹌鹑多棒啊。它下的蛋营养比鸡蛋还高,经常吃鹌鹑肉和蛋,既有益健康,还能护肤美颜。” “养起来后,你们自己也能天天煮几个,包准吃得皮肤愈发细嫩。” 要知道,后来的希望集团,就是以养鹌鹑开始发家的。 “真有这么神吗?”听到这话,俩女孩子立马精神了。 哪个女孩子不想皮肤水嫩、更显漂亮呢? “那当然,绝对不是糊弄。不过既然要养,就要打算以后大批量饲养。” “鹌鹑粪确实很臭,但却是极佳的肥料。要是养得多,还能制成肥料卖给别人。” “不够勤快的可干不了这活儿。” 不过对常征而言,这点不用愁,村里大多数人都很勤快,懒汉只是少数。 至少赵家人个个勤劳,邱家也就邱亮稍微懒些。 “只要比种地划算就成,累点也没啥。”对于吃苦,赵如琴并不排斥,乐意靠勤奋翻身。 前提是,这努力真能带来收益。 “放宽心,跟着你哥混,绝对不会让你亏。”常征自信地保证。 “听你这么一说,我都迫不及待想看看那鹌鹑蛋了。”邱花颜好奇心大发。 “那就走吧,待会儿我把你送回来,还能顺便收黄鳝。”一早常征就跟邱家的人说好,晚上来收,不等明天。 要是拖到明早,就浪费好多时间。 “我也能一起看看吗?”赵如琴赶紧问道。 “那当然没问题。” 得到首肯后,赵如琴便急匆匆跑回家,打算跟家里人说一声。 “哥,我已经饱了。” “姐夫,我也吃好了。” 常莉和邱盈双双跑出屋,扑到常征身边。 邱花颜赶紧松开他的怀抱,毕竟她依然害羞。 “阿盈,想不想去姐夫那边玩?”常征蹲下身,轻轻刮了下邱盈的鼻尖。 “当然想去!现在就动身吗?”邱盈欣喜若狂地问。 “对啊,就现在。”常征笑着回应。 “太棒了!要跟姐姐一块吗?”邱盈转头望向自家姐姐。 “对,一起走。”邱花颜揉了揉邱盈的脑袋,眼里笑成弯月。 “我进去跟爸妈打一声招呼,收黄鳝就拜托他们了。”常征清楚邱家晚上并不去捉黄鳝。 白天钓一天就够累,夜里就歇歇吧。 常征留下些钱给岳父岳母,要他们严格把住收购规格。 凡是三两以下的绝对不收,不能让人浑水摸鱼,只有规矩严明,大伙才会守规矩。 要不然,吃亏的还是自己。 第95章 太讨人喜欢了 一切安排妥当后,常征骑上了自行车,带着邱花颜、赵如琴、常莉和邱盈往回走。 他带着手电筒,因为他早已养成了小心谨慎的习惯。 他把手电筒递给邱花颜,让她负责照明。 一路上大家有说有笑,没多久就到了石盘谷。 进了谷里,常征便打开了手电筒。 “有电真好,不知道村子什么时候能通上电。”赵如琴羡慕地说道。 “应该快了吧,等新路修好,沿途就会架电线,到时候村里拉电就方便多了。”常征边说边抚摸着粘在他身上的猴子,结合自己的记忆说道。 “新路?什么新路?”赵如琴显然不知道县里正在修建新路,还是柏油路。 “就是从镇子到县城的新路,已经修了两年多了,征哥说快到我们村了。”邱花颜接着说,她也是从常征那里知道有这条新路。 “对,快到了。以后新路会从石盘谷北面的背后穿过去,直接通到你们青流湾的后山。说到这个,我建议你们家赶紧让邱亮和俊升分家,宅基地申请到那边去,把剩下的地都承包下来,建养殖场。”常征提议道。 “到时候,房子和养殖场都可以建在路边。等我在石盘谷北面炸开一个通道,去那里只需要五六分钟。”他记得青流湾的后山有一片空地,是风水宝地,等新路通了,大家都抢着在那边建房子。 不够的地方,就挖山平地建新房,这样可以让自家房子离马路更近。 趁着大家还没意识到那个位置的价值,赶紧向村里申请下来。 “没结婚也能分家吗?”赵如琴好奇地问。 新房子距离常征的石盘谷只有五六分钟的路程,难道不意味着自己可以更常见到常征吗? 光是这点,她就觉得应该尽快办理这事。 “当然可以,只要年满18岁就能申请分户,那样就能申请宅基地和承包地了。”常征解释道。 “赶紧办理吧,我也去办。办好了,宅基地和承包地就能轻松申请了。”常征认为这件事很重要,必须尽快处理。 “可是我哥在市里治腿呢。”邱花颜相信常征的话,不管他提什么建议,她都会毫不犹豫地支持。 “没关系,这事不用本人,村里打个证明就能代办。”常征对现在的办事流程非常熟悉。 现在申请分户或者宅基地都比较简单,因为非农业用地的土地并不值钱。 这也是为什么后山那片地空着,因为那里不适合种庄稼,又离村子远,十分不方便。 不过一旦新路通了,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那片地位于靠近新路的山坳里,既方便又不容易受到路上车辆的噪音干扰。 “那晚上回去的时候告诉我爸,他应该会同意的。”邱花颜知道自己父亲一直很重视常征的话。 别人劝说没用,常征一开口,事情就能成。 “征哥,你也跟我爸说一下吧。你说话比我有分量。”赵如琴求助的看向常征。 “没问题,交给我了。”常征咧嘴一笑,只要分析清楚其中的利益,没人会拒绝。 多一块宅基地和承包地,且不需要额外花费,谁会拒绝呢? 养殖场肯定要建,毕竟黄鳝经不起全村人钓。 每天赚几十块,根本就停不下来。 “要是女孩子也能分户就好了,我也想以后自己盖房子。”赵如琴不由自主地说。 这种事情常征只能无能为力。 正说着,常征突然听到邱盈惊呼一声。 “哇,姐夫,这只狗狗好漂亮啊,怎么毛皮全是红色的。”邱盈发现了豺宝,直接跑了过去。 “别摸,那不是狗狗,那是山里的豺,我哥抓来的。”常莉赶紧拉住了她的小伙伴,生怕她被豺宝咬到。 “真的好漂亮,征哥,你是打算把它养起来吗?”邱花颜也被那只棕红色、幼小的豺宝吸引了。 “嗯,想试试看,毕竟我以后要常去山里。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豺宝,希望它能给我带来无尽的财富。”常征说道。 “阿盈,你别靠得太近,它现在还没被我驯服。等我驯服了它,之后你就可以放心地和它玩了。”常征提醒道,避免邱盈被豺宝咬到。 对于常莉,常征很放心,因为昨天他就提醒过她,而且常莉也格外听话。 邱花颜和赵如琴也凑了上去,毕竟豺宝长得太软萌了,谁见了都想接近。 “豺宝,你真是太讨人喜欢了。” “别那么龇牙咧嘴的,我给你喂东西吃。” “小豺宝,不要这么凶。” 趁大家在逗豺宝,常征搬东西回到厅堂,开始准备做保温箱。 “征哥,鹌鹑蛋在哪呢?我还没见过呢。”邱花颜好奇地问。 “桌子上的篮子里,绿色的是山鸡蛋,有斑点的是鹌鹑蛋。”常征指着厅里的桌子。 邱花颜揭开毛巾,看见篮子里的鹌鹑蛋和山鸡蛋后,惊讶了。 “征哥,鹌鹑蛋这么小啊,我还以为和小鸡蛋差不多呢。” 她好奇地问道,这么小的蛋真有人吃吗? “别看它小,营养可足呢。孵个十几天,就能孵出小鹌鹑,养一个月,鹌鹑就开始产蛋了。”常征一边接灯头,一边说道。 说完,常征又对邱花颜说道:“这些蛋应该快孵出来了,我用灯照它们,已经看到它们成型了。” “用手电筒吗?”邱花颜顿时来了兴趣。 “嗯,要用头灯,那样亮度才够。”常征提醒道。 头灯就在桌上,邱花颜直接打开头灯,将光照射到蛋上。 她小心翼翼地拿起一个蛋,放到灯光下。 “真的能看到啊,太神奇了。”邱花颜惊呼道。 “姐,能看到什么?我也要看。”邱盈立马跑过来凑热闹。 其他人也围了上去,开始观察鹌鹑蛋。 因为蛋壳很薄,所以才能看到里面的情况。 看完鹌鹑蛋后,她们围着常征制作孵化箱。 常征将20w的灯泡拧到灯头,放入泡沫箱内。 插上电源,灯光亮了起来。 接下来,他开始调整灯光位置,测试箱内温度。 温度不能低于36度,也不能高于38度,最好保持在37.5度。 调好后,邱花颜明白了常征说的孵化箱是什么。 她很好奇,常征怎么会知道这些,并且用灯泡制作孵化箱,还能孵化鹌鹑和山鸡。 20w的灯显然不行,换成45w的灯后,温度终于达到了40度。 接下来,他调整高度,让孵蛋区的温度保持在37度左右。 经过一番调整,常征看到温度计保持在37.2度,正好合适。 于是,他铺上毛巾,把鹌鹑蛋放了进去。 “征哥,这样就能孵出鹌鹑了吗?”赵如琴好奇地问。 “嗯,”常征看了看赵如琴,“不过每隔七八个小时就要翻动一下蛋,让它受热均匀。” 这些细节他打算教她们,今天他和邱花颜去县里找的养殖书籍只有养鸽子和养兔子的,其他的他只能亲自传授。 赵如琴认真点了点头,牢记常征的话。 如果她不想出去赚钱,就得跟着常征好好学养殖鹌鹑,靠养鹌鹑赚钱。 目前有一个孵化箱就够用了,常征把剩下的三个泡沫箱和其他材料收了起来。 她们还在观察鹌鹑蛋,透过常征为蛋开的小通气孔往里面看。 她们以前从没见过孵化的过程,这让她们充满了好奇。 整理好东西后,常征去安抚豺宝,同时准备开始训练它。 站、坐、卧,从最基础的动作开始。 有了亲密的力量加持,豺宝的不安很快消失了。 不过它并没有对常征的指令做出反应,常征便叫来了家里三只猎犬,让它们示范。 常征本来只是想试试,没想到豺宝竟然开始模仿了。 这一下,训练变得简单了。 “豺宝真聪明,竟然能学三只猎犬,做出同样的动作。”邱花颜感叹道。 她期待着常征能把豺宝训练好,这样她就可以抱它,一起玩了。 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喜欢豺宝。 它好看,就是讨人喜欢,哪怕是动物也是一样。 训练了半个小时后,常征停下来,拿出一些花鼠肉奖励它们。 这段时间,邱花颜她们也没闲着,一会喂麂子和香樟,一会喂豪猪和花面狸。 这些动物对她们来说很新鲜,平时根本没有机会这么近距离接触,更别说喂养了。 常征结束训练时,她们正喂豪猪吃东西。 常征拍了拍手,发出声音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好了,先别喂了,过来一下,我有好东西要给你们尝尝。” 第96章 怎么可能这么好吃 一听说是要吃的,四个女孩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 这时候,没有什么比吃的更让人心动了。 因为她们这些天过得都是一顿饱一顿饿的,根本没吃过什么好东西。 天天只有白米饭,能够吃饱的日子也才过了十几天。 常征直接从厨房里拿出了装着蜂巢的搪瓷盆,揭开了上面的盖子。 “哥,这里面是什么啊?”常莉好奇地问道。 最近家里天天有惊喜,她实在猜不到今天的是什么东西。 “当当当,是蜂蜜。”常征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塑料袋,露出了里面的蜂巢。 “哇……蜂蜜。哥,你太厉害了,居然有这么多蜂蜜!”常莉激动地拍手说道,她以前也吃过蜂蜜。 其他人都没吃过,只是听说过蜂蜜。 她们对蜂蜜的期待感更强了,同时也充满了好奇。 因为她们听说,蜂蜜比糖甜,比糖好吃。 “走,先洗手。”常征提醒道,他自己也去洗了手。 洗完手回来后,常征给每个人切了一块蜂蜜。 “好甜,好香,原来这就是蜂蜜的味道,真的是比糖好吃多了。” “以前我也常去摘花吸蜜,但那种花蜜根本没这个蜂蜜好吃。”赵如琴满足地说。 “姐夫,这蜂蜜真好吃,比糖还甜。”邱盈一边吃一边幸福地说道。 邱花颜没有说话,品尝着蜂蜜的香甜,脸上写满了幸福。 她发现自从常征说要娶她后,她就吃到了以前想吃很久的东西,还尝到了从未见过的美味。 比如苹果、香蕉、蜂蜜等好东西。 什么是幸福? 这就是。 自己喜欢的人也恰好喜欢自己,还会给自己尝尽美味。 她看着常征,眼中满是柔情蜜意。 “一会儿还有比蜂蜜更好吃的东西,保证让你们大开眼界。”常征说着,把一块蜂蜜放进嘴里。 “不会吧,还有比这更好吃的东西?”赵如琴显然不太相信。 “你们先吃着,我去准备。”常征说完就转身进入了厨房。 然后,常征从柜子里拿出一个碗,里面是那天收集来的马蜂窝中的蜂蛹,今天正好可以炸了给邱花颜她们尝尝。 这些蜂蛹还活着,非常新鲜。 他在炉子里放了些木柴,等锅热了之后倒入猪油。 猪油在高温下迅速融化,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等到温度合适后,常征把蜂蛹倒进锅里。 锅里发出滋滋的声音,香气四溢。 厨房外面,四个脑袋探了进来。 “好香啊,我们能进去吗?”邱花颜忍不住被香气吸引,眼巴巴地看着常征,想进去看看。 “当然可以,很快就好了。”常征笑着回应。 得到允许后,四人蜂拥而入。 她们很好奇,究竟有什么东西比蜂蜜还好吃。 就算是肉,难道还能比蜂蜜更好吃吗? 尽管香气扑鼻,她们心里也有些疑问。 凑近之后,她们看到锅里正炸着蜂蛹。 不过这些蜂蛹还没有完全变色,只是略微发黄。 “这是……虫子?”邱花颜看到锅里的蜂蛹,疑惑地问道。 “这是蜂蛹,油炸蜂蛹!”常莉激动地大声说道。 说的时候,她的嘴巴已经开始分泌唾液。 显然,她以前吃过油炸蜂蛹,不然不会有这种反应。 “这就是蜂蛹,泡酒治病的蜂蛹?”赵如琴只见过泡酒的蜂蛹,但从没见过油炸的。 “对,就是那些马蜂的蜂蛹。刚才蜂巢里,也有不少这样的蜂蛹。”常征解释道。 “闻起来真香,好诱人。”赵如琴不自觉地吞了吞口水。 锅里的蜂蛹逐渐变成了金黄色,常征立刻用锅铲把它们捞出来,放到盘子里,沥去多余的油。 沥完油后,剩下的是金黄诱人的蜂蛹。 由于温度还很高,需要先放凉一会儿。 “好了,你们先端出去吧,我把油收拾一下。”这些油还可以用来炒菜,不能浪费了。 常征把油收好后,蜂蛹的温度也差不多降下来了。 没人动手,都在等常征出来一起吃。 常征出来后抓了两只:“嗯,温度刚好,可以吃了。” 蜂蛹的营养价值极高,含有丰富的蛋白质、氨基酸和微量元素,及多种维生素。 这些营养成分能有效提高免疫力,增强体质,对于预防心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病也有好处。 所以油炸蜂蛹不仅好吃,也是健康食品。 对于吃“虫子”,大家并没有什么抗拒感。 毕竟,她们多少都有吃过些虫子,比如烤蝗虫就是她们曾经尝过的美味。 除了蝗虫,有时也能吃到树蛹和虫蛹。 而且,香气实在太诱人了,谁能抵挡这种诱惑呢? 油炸蜂蛹的口感独特,外皮变得酥脆可口,内部肉质鲜嫩有弹性。 一口咬下,鲜美和香脆的口感立刻征服了所有人的味蕾。 她们不得不承认,这油炸蜂蛹真的是比蜂蜜好吃。 即使没加什么调味,依然异常美味。 一盘蜂蛹,三两下就被抢光了。 每个人都觉得意犹未尽,甚至常征也不例外。 “太少了,根本不过瘾。”常莉说着把最后两个蜂蛹塞进了嘴里。 “吃多了会上火,适量最好。”常征带着油的手指轻刮了一下常莉的鼻子。 “今晚真的赚到了,不仅吃到了蜂蜜,还尝到了这么美味的蜂蛹。”赵如琴羡慕地看着自己的好姐妹邱花颜。 她完全是沾了邱花颜的光。 以后,她肯定还会有机会吃到各种各样的美味,她早就开始期待了。 邱花颜还在回味蜂蛹的美味,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好友的目光。 “时间差不多了,我得送你们回去,然后把黄鳝拉回来。”常征知道她们今天已经钓了一整天的黄鳝,估计也很累了。 “花颜,你不打算留下来吗?”赵如琴故意开玩笑地问。 “我……”邱花颜与常征那火热的目光相撞,心跳突然加速。 “我……明天早上还得起来做早饭。”邱花颜有些脑袋一片空白。 留下来? 说实话,她还是有些期待的。 但要她现在就留下,她又有些害怕。 那件神圣的事情,她希望留到新婚之夜,现在她真的没有准备好。 邱花颜比较传统,特别是对男女关系,她的思想相对保守。 而且,她非常单纯。 “走吧,我送你们回去。”常征笑着牵起邱花颜的手,给了她一点安慰。 他理解邱花颜,也尊重她的想法。 离结婚还有半年的时间,他可以等。 邱花颜被常征牵着手,虽然脸上发烫,但心里却渐渐安定了下来。 他们一边走一边说笑着走到青流湾,发现邱家门外聚了不少人。 大家都拿着黄鳝去称重,也有些人是来凑热闹的。 见到常征,他们纷纷打招呼。 特别是那些卖黄鳝赚了钱的人,叫得特别亲切热烈。 常征和大家聊了几句,告诉他们明天继续收购,然后推着车子进了邱家。 进去后,常征看到岳父岳母正在给剩下的人称黄鳝,赵如琴的父母也在帮忙。 称好之后,那些人就离开了,留下了邱家和赵家的亲戚。 所有的黄鳝都装在一个大木桶里,这种大桶通常是用来洗地瓜或泡地瓜米的,过年杀猪时也会用来烫猪。 邱家的这个木桶大概是借来的,因为他们家可能买不起这么大的木桶。 “常征,你来了,今天晚上有两百多斤,收得多了点?”邱世福有些担心地问。 常征给的那些钱还不够收这些黄鳝,邱世福自己垫了一些,还找赵兴业借了一些。 “没关系,多少都收。”常征十分淡定地说。 这些黄鳝如果卖不出去,大不了再养几天。 看到这个大木桶,常征想着可以去村里借几个,把黄鳝先养着,逐步卖掉。 毕竟他们现在没有自己的货车,靠客车根本没办法把五六百斤,甚至上千斤的黄鳝运到市里。 “木桶是你三叔公家借来的,可以拿回去用,暂时也没啥用。” 常征点了点头,与他们几个人一起把大木桶抬上了车。 幸运的是他的车斗够大,正好可以放下大木桶。 常征并没有立刻离开,因为他还要和邱世福以及赵兴业谈一下分户和申请宅基地的事。 第97章 复杂 常征本以为自己可能需要多费些口舌,结果没想到他只提了个建议,邱世福和赵兴业就立刻答应了。 他们两家都打算盖新房子,但又希望能离村子里远些。 随着日子越过越好,担心其他人心里有怨气。能离得远一点自然最好。 更重要的是,常征提到的养殖问题,要承包村里其他地方的土地建养殖场,可是那些地方离家太远,实在不太方便。 青流湾的情况要比蛟首村复杂,偷鸡摸狗的事情不少。如果养殖场建起来了,可能就会有人偷鹌鹑。 再加上常征提议说要在石盘谷北边开一个口子,能让大家更快到达,这让他们更加动心。 最关键的还是,现在他们口袋里有了钱,心里也有了底气。 于是,两家都决定明天去办理分户申请,争取尽快把宅基地和那边的土地全都承包下来。 说服了他们之后,常征就没再多待。今天他没提摘羊肚菌的事,因为他还不确定明天家泰和家盛是否能顺利把羊肚菌卖出去。 如果卖不掉,羊肚菌的价值就无法体现,反而会耽误邱、赵两家的人去钓黄鳝。 全村都在出动,黄鳝的数量只会越来越少。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羊肚菌还不确定能带来收益,常征也不方便让邱家和赵家的人陪着自己一起去摘。 于是,他带着黄鳝和常莉回到石盘谷。 回到家,灯光依旧亮着,常征把车停在巨岩下。 炸石盘谷通道的计划已经迫在眉睫,常征觉得绕远路太麻烦,必须尽快找到人来帮忙开个通道。 只要愿意花点钱,总是能找到人来帮忙爆破。 常征已经有了打算,后天就去找那些负责修路的人,他们肯定能帮忙炸个口子。 早点炸开通道,自己去找邱花颜也更方便,常莉上学的路也能缩短。 尽管没人愿意来,常征还是把猴子和黑狼留在了三轮车旁,防止有人来偷黄鳝。 快到11点时,常征赶紧带着常莉去睡觉。 路上她已经很困了,常征抱她回房时,不需要说睡前故事,直接放到床上,她就睡着了。 给常莉盖好被子后,常征叫来了虎头陪着常莉。 然后回到自己的房间,继续画昨天的房屋设计图。 临近12点时,常征才躺下休息。这里的夜晚异常安静,连蛙鸣声都听不见。 常征的睡眠很好,一觉就睡到了第二天早晨。 当他起来准备做早饭时,周家泰和周家胜已经来了,带着四百多斤的黄鳝。 “常征,昨天你怎么收了那么多黄鳝?”周家泰进院后,好奇地问道。 “今天晚上会更多,我们得去多借几个围桶,先把黄鳝放到围桶里,可能不太容易一次性把它们送到市里去。”常征边递烟给两兄弟,边回答道。 “我们家也养了100多斤,不过担心送不到市里。”周家泰一边点烟,一边继续说道:“这个围桶能养几天?接下来黄鳝可能会越来越多,到时候怎么办?” 现在,大家都知道黄鳝能赚钱,家家户户都在出动。 就这样下去,可能一晚上收一千斤黄鳝也不奇怪。 “几天没问题,但要保持活水流通,不然氧气可能不足。”常征想了一下,暂时没想到怎么更好地养这些黄鳝。 这些黄鳝是他们花钱收回来的,不是自己养的。 水产养殖成本很高,还需要各种技术支持,所以常征才不愿意养。 别的不说,光是增氧泵就挺难搞定。 如果容易,他早就开始养黄鳝了。 周家泰松了口气,赶紧说道:“那就好,能养几天就行。要是死了,我们损失就大了。” 常征想了下,答道:“每个桶里不要养太多,差不多七八十斤,勤换水或者接活水,应该没问题。” “不过,最好是把这些都搬到我这边来养,至少不容易被偷走。” 因为他们家白天也要出去钓黄鳝,没人能在家看着,而且家里也没有猎犬。 不像常征这里,没人时,至少还有猎犬帮忙看守。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如果被偷了,还转手卖给我们,那可就亏大了。”周家泰非常同意地说道。 “那我们先把黄鳝搬到院子里,然后去把家里的也搬过来。”周家胜指着常征三轮车上的大围桶说。 常征和周家泰力气都很大,两个人抬就行。 把大围桶抬进院子后,常征把昨天采摘的羊肚菌交给了两兄弟。 三人一起走出石盘谷,陆进辉正等在三轮车旁。 “常征来了,是准备一起去县里吗?”陆进辉敲了敲烟斗,好奇地问。 对于他们的合作分工,陆进辉并没太多意见。 这个合作社是三兄弟的,他不打算插手,以免影响他们。 “辉叔,我们是去你家把黄鳝搬到我家,免得被偷了,顺便再去借几个大围桶。”常征解释道。 陆进辉点点头,连忙说道:“防人之心不可无,你们做得对,要我一起帮忙吗?” “爹,你留在这儿看着黄鳝和羊肚菌吧,今天羊肚菌估计能卖不少。一会儿你回来了,就跟着常征一起去山上摘。”周家泰劝道。 “行,听你的。”陆进辉看了看大儿子,愈发觉得他有了主见。 以前周家泰总是默默做事,不太讲话。 现在看他自信满满,充满了对未来的信心,陆进辉心里满是欣慰。 于是,常征骑上三轮车,带着两兄弟直奔周家。 把大围桶抬上三轮车后,两兄弟去邻居家租大围桶。 只花了一块钱就租到了,大家都觉得很划算。 借东西是情谊,租的才是实在。 他们租了三个,周家泰力气大,把两个套在一起扛,周家胜单独扛一个。 他们把大围桶搬回石盘谷,再把装着黄鳝的大围桶搬进院里。 处理完这些后,周家两兄弟急匆匆地出发,准备去市里大赚一笔。 今天,他们带了500斤黄鳝和二十多斤珍贵的羊肚菌。 这一趟能赚多少,常征也充满了期待。 第98章 一张豹皮的行情 有豹子现身,绝对不会仅有一头。 为了种群的延续,它们数量肯定不会少。 如果只剩一只,早就绝迹了。 “它们对地盘很敏感,也不会出现太多,最多也就是一雄一雌。” “叔,婶,那我们就下山吧。”话音刚落,常征立刻打算扛起那只已经差不多没声息的麂子。 这时,陆进辉赶忙取下身后的背篓,递给他家媳妇。 “常征,这活我来顶,你手里有猎枪。万一那豹子真冒头,你还能一枪撂倒它。” “要不然你一路扛着麂子,我可真不放心。” 说着,陆进辉抢在前面走近麂子。 “好。”常征心领神会,从挎包里掏出几根细绳,将麂子的四肢牢牢系住,以防没死透还会乱蹬。 常征系好后,陆进辉便轻松地把麂子扛上肩。 他平时搬运两三百斤的原木,这不足百斤的麂子对他来说完全小意思。 常征估摸着自己摘了二十来斤羊肚菌,估计陆进辉他们也差不了多少。 这座山确实盛产羊肚菌,否则短短半天内,也摘不了这么多。 “黑狼,领路回家。” 常征指挥黑狼走前面,命令猴子跟在后方警戒。 跟在猎犬后面顺着来时的路返回,用不着另外找方向。 那豹子始终没再露面,常征他们一路平安回到山脚。 一到山脚,陆进辉和李秀香总算放下心来。 人会因利忘命,鸟则因食送命。 他们并不清楚羊肚菌的行情,也就更不值当为此去铤而走险。 二人同常征赶到石盘谷,将麂子一路抬了过去。 到达岩屋后,常征替他们把羊肚菌过了秤。 李秀香采到23斤,陆进辉有19斤,常征自己收了26斤。 半天就收集这么多,所有人都觉得不错。 常征本想留两人一起吃个饭,但被婉拒了,因为他们还想赶时间去抓黄鳝。 他们自带了干粮,不用回家烧饭,回去拿上水桶和钓竿就能直接去钓黄鳝。 临走前,他们把摘到的菌菇全都装进了箩筐。 常征也没耽搁,干脆就把麂子的皮剥了下来。 剥下皮后,常征打算在那个创口处试用一下他的治愈之力。 他就想看看能不能让创口复原,毕竟留着弹孔肯定会影响卖价。 正当常征觉得这想法很荒诞时,他惊讶地发现弹孔居然真的小了些。 于是,常征加大了能量的输出。 等他一阵晕眩过后,那个弹孔几乎完全消失了。 常征立刻停手去吃午餐,他很清楚自身状况,此刻必须大量进食,才可迅速补充体力。 他大快朵颐,一口接一口,几乎没细嚼就咽下肚。 他现在的消化功能惊人,仿佛连骨头都能吸收,不过他也没真正去试过。 而且他能吃的分量极大,一顿下去顶得上别人三顿的饭量。 在这方面,他早就超过了那个外号“饭桶”的周家泰。 周家泰充其量是普通人的两倍,可常征已经达到三倍。 吃饱喝足后,常征歇了片刻,这才缓过劲。 待状态恢复,他没继续修复另一个破口,而是先把这张皮固定在绷架上。 等固定完毕,常征取下最初那张猹皮,还有一张麂皮,打算稍后带去县里问问收购站能给什么价。 麂子的尸体也被常征收拾妥当,内脏等部位除大肠小肠留给猎犬,其余只留几斤肉自用。 剩余部分全被常征装进三轮车车斗,打算运去国营饭店。 至于羊肚菌,常征这回没带,毕竟昨天那批应该足够郑庆文应付上头了。 家里有三条猎犬看着,他也无需操心,锁好门后就立马前往县城。 进了县城,常征径直去了那家国营饭店。 郑庆文正犯愁麂子肉的事,因上头要的几样全得备齐,还最好添点特色野味。 一见常征推来一整头麂子,他顿时喜出望外。 他连称都没过,立马掏出三百八十块给了常征。 一整只麂子就卖到三百八,这价格绝对算高得离谱。 可惜这种大赚一笔的机会不多,或许就此一次罢了。 和郑庆文闲谈了几句,他就跟着常征一同走了。 原来他认识国营收购站的经理,打算带常征过去疏通一下。 如此好机会,常征岂能推辞? 等到收购站,常征摇身一变,成了郑庆文口中的表弟。 他拿出的两张皮都相当完整,猹皮给了五十块,麂子皮则是九十。 而且往后都能给这个价,简直相当可观。 这定价立即让一只麂子和一只猹的身价提升了不少。 那位名叫张旺山的经理,听说常征家里还有麂子皮,立马乐开了花。 毕竟平时收购站难得见到上好的皮子,全县也没几个专门打猎的。 在接连收下几根递来的香烟点燃后,张旺山忍不住开口:“纪老弟,你看能不能搞到金钱豹皮子?有个特有钱的大老板要收。一张普通的能给三千,如果保存相当完好,能给到五千,你直接就能成为半个万元户了。” 五千这个数一出,常征心头瞬间猛跳。 “行!” “今早我们上山采羊肚菌,就碰见了一头金钱豹,只要我上去守它,保证把它搞到手。” 人能为了钱财拼命,鸟也为了食物送死。 为了这五千块,他决定豁出去一把。 最糟也不过在山上守上几天,把那金钱豹收拾回来。 要是真拿到那五千,就能直接置办一台四轮拖拉机,到时候山货能源源不断地运去市区。 市里卖不完,还能往省城送,肯定有钱赚。 况且这种机遇难得,一旦错过,说不定就没下次了。 听完常征的话,张旺山顿时兴奋:“这就好,我等着你的佳音呢。” “要是成了,日后这些皮毛的价钱,我还能再给你往上提提。” 得到这番承诺,常征干劲更足。 “对了,你刚才说上山采羊肚菌,你们那儿真有吗?”张旺山满脸期盼地望着常征。 “有就行,我这边也能高价收。晒干后一斤给你二十。” 常征心头盘算了一下,烘成干品大约要四五斤鲜菇才出一斤干货。 实在不划算! 不过,常征并没直接回绝。 于是,他转头对张旺山道:“有是有,但数量不大。昨天也就采了几斤给我庆文哥。” 一听这话,张旺山忙不迭地笑道:“只要山里出产,那肯定不少。我提个建议,你能动员村里的人去采,一斤干货给他们十块,绝对有人排队往你这里送。” “到那时,你再统统拿来给我。往后我就专收你的羊肚菌,包你赚得盆满钵满。” 其实张旺山这几年一直想收,却没人拿羊肚菌来卖。 不过之前情况特殊,都是公社时期。 今年起就不同了,田地都包干到户,公社也早散了。 进山收获已不归集体,肯定会有许多人乐意进山挣外快。 “有张哥这保证,我也放心了,真要能搞到,我肯定送来。”常征笑着回应。 至于究竟送不送,还得先看看周家泰他们在市里能卖到什么价。 谁价高卖给谁,也算合理。 “好,那就不耽误你忙了,祝你抓豹顺利。”张旺山边说边拍了拍常征的手臂。 常征揣着那一百四离开收购站,又去买了些零嘴,打算带回去给邱花颜她们尝尝。 今天跑这一趟,他总共进账五百二十块,不整点东西庆祝下实在说不过去。 东西买妥后,常征便直接返家,没在县里多耽搁。 他也没去青流湾,先把车停妥,揣了几包烟在兜里,随即动身赶往蛟田村修路那边。 猴子一路跟着常征,他也顺手带上了自己的弹弓。 猎枪则没带,毕竟大伙儿对那玩意儿都挺忌讳。 他是去请人帮工的,又不是去惹是生非。 隔山望着近,走起来可远,翻过几道梁后,常征终于到达修路的现场。 几个人正操着风钻在岩石上钻孔,为接下来的爆破做准备。 常征见此情形就凑过去,想了解一下怎么运作。 “喂,你是干什么的?这儿很危险,赶紧往外走。”一个人冲上来拦住常征。 “哥们,抽根烟。”常征赶紧递上烟,脸上堆着笑。 “我想花钱请人帮我修条路,不知该联系谁,能不能请兄弟给我指个门道?” 等常征说完,对方才接过烟,笑道:“那你就找对人了,这事我能替你办。” “走,咱去那头儿说,这儿声儿太大。” 常征赶紧跟着对方走,那风钻机的轰鸣声震耳欲聋,说句话都得扯着嗓子。 “我叫张朝乐,你真打算用爆破手段开路?”对方先自我介绍。 “对,我就想知道这样算钱怎么算?”常征很爽快地问。 要是报价太吓人,他就考虑别的法子。 “一个爆破孔二十块,包钻孔、雷管和爆破工程。”张朝乐报出了价。 听完价钱,常征并未被吓到。 这价位不算低,纵使包含炸药和施工,也还是偏高。 他也不清楚这一段路需要打多少孔,更不知道要炸几回才能把路炸通。 要是真太贵,那还不如买台风钻机自己干算了。 第99章 我这边也有个好消息 “打一个爆破孔能钻多深?炸起来威力又是怎样的?”常征没有直接谈价,而是先问起了具体情况。 张旺山抽了口烟,这才慢悠悠地说道:“一般打到四米深,一台机器一天打十个孔最多,二十块一个,真的不算贵。” “你要爆破的地方在哪儿?我可以跟着去看看,顺便估算一下大概要打多少孔才能把它炸开。” 听见张旺山这么说,常征赶紧回答:“就在旁边的蛟田村,有个山谷全是岩层。我要爆破的那处很薄,大概只有五六米厚,估计炸起来比较容易。” 张旺山笑了笑:“才五六米厚啊,那打一回孔就能把它炸透了。” “高度呢,大约多高?” 常征立刻回道:“不到三十米,而且要爆破的底部有一条二三十厘米高、半米宽的缝隙。” 张旺山愣了一下,随后才说:“难怪你想用爆破。照你这么形容,估计很容易炸,两三百块钱就能差不多搞定。” “我跟你过去看一下,算算大概得钻多少孔。要合适的话,明天就能安排人过来帮你。” 常征当然没拒绝,马上带着张旺山又回了石盘谷。 到了石盘谷以后,常征领着张旺山去到要爆破的那块岩层前。 张旺山观察了一阵,还用随身带来的锤子在石头上叩了几下。 “石质不错,挺碎脆的,爆破应该省事。” “你打算炸出一条通道吧?我觉得不用把整块石头都炸穿,只要弄出个三四米高、五六米宽的隧道就够你过。” “顶多也就二十来个钻孔,多了部分我也不另外收费,你看怎么样?” 他用随身的卷尺量了量底下那道裂缝,高度有三十三厘米。 而且裂缝确实贯通了,能看到另一头透进的亮光。 深度不超过六米。 这种情况很容易爆破,哪怕不用炸,靠人力用大锤慢慢凿也是能凿穿的。 可那肯定费时费力,远不如爆破来得快。 用炸药的话,两三天就能完事。 “行,完全没问题。能不能帮我尽早安排?我想早点把它给炸开。”常征听到对方报出的价完全在可接受范围内,心里也乐开了花。 四百块左右就能把通道打通,常征觉得很划算。 “今天确实来不及了,我明天一早就让人过来。”张旺山接过常征递来的烟,态度十分痛快。 “另外,我还得收你一百块押金,我给你开个收据。”说着,他就拿出了一本收据簿。 常征没想到他准备得这么齐全,连收据都随身带着。 “好,那就到我家去写吧,我把钱拿给你。”常征欣然答应,他能理解张旺山要预收定金的做法。 万一自己兜里没钱,人家可不就白忙活了吗? 而且风钻机也挺沉,一般得几百斤,搬来搬去也够麻烦。 没过几分钟,常征拿到收据,张旺山收下了定金。 把钱揣好后,张旺山瞥见常征堂屋里挂着一把猎枪,再扫了眼院子里的猎犬,忍不住说道:“我还真看不出,兄弟你还是个会打猎的。我们那儿山里野猪不少,你要不要来试试?” “我原来想拿雷管炸,可那畜生太精,一只都没炸着。” “它们时不时就来祸害我们的工地,我们那儿的工头也老想着赶紧把它们干掉。” “你要是真能打到野猪,我们工头说不定还会买点肉回去。” 常征对野猪倒也感兴趣,不过当下他瞄准的目标是金钱豹。 毕竟豹子皮能卖到五千块,肯定先想法子把那只豹给收拾了,暂时还不想分心去管别的。 于是,他就说:“等通道炸完了我再过去看看,这两天还有点事情得忙,暂时抽不开身。” “那成,我先回工地,明天就派人来给你打孔。”张旺山也不多劝,他主要任务就是来评估这块要炸的山体。 张旺山走后,常征想把之前垒到一半的兽圈继续砌起来。 这些石块形状规整,要把它们码成墙,还得讲究些技巧。 不知不觉就忙到了傍晚。 常莉回来之前,常征便先把晚饭备上了。 “哥,你看谁跟我一起回来了。” 常莉一进院子就喊了一声。 “花颜,你怎么有空过来?” 常征有些惊讶,没想到邱花颜也跟来了。 而且她还带着邱盈,一起来到石盘谷。 “来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顺便帮我二叔公买点马蜂酒。他的风湿又犯了。”邱花颜迎上常征的目光,解释了此行的目的。 常征笑着点点头,顺着她的话问:“我猜,应该是你家那边的分户和宅基地手续都妥了吧?” 邱花颜闻言,眼睛一亮,一副惊喜的样子:“是啊,你怎么猜到的?” “也不难猜嘛。想来想去,也就这个算是好消息了。”常征笑道。 “村里知道我们要的那块地没人要,直接就批了。等过阵子村里人知道那里会通路,不知道他们会啥反应。”邱花颜带着憧憬地说。 “估计妒忌心都会冒出来吧。”常征也跟着笑。 “不过其实没多大难度,要是想跟村里那边相通,在后山那片泥土山上挖条路就够了,成本低又好施工。” “入冬后农闲,让全村人一起上,一两周的时间差不多就挖出来了。” 听到常征这么说,邱花颜认真地点了点头。她也很期待以后和县城之间能通一条新路,常征说到时候骑车半小时都用不了。 “我也有一个好消息想告诉你。你先猜猜是什么?” “要是猜对了还有奖励。”说完,常征故意伸手在邱花颜鼻尖上轻刮。 “难道你今天又打到了什么好吃的?”邱花颜立马露出一副馋猫相。 看常征没立刻回应,她追问道:“我猜中了没有?” 常征搂过她的小蛮腰,把她贴得更近。 “很遗憾,没猜对。” “既然答错了,就得接受惩罚,亲我一下吧。”他说着,还朝自己唇上指了指。 邱花颜脸颊顿时红成一片,摇了摇头,心想又被常征这坏家伙套路了。 虽然常莉和邱盈正被那只小豺崽吸引,但她还是不好意思当着白天的面亲过去。 “快点哦,要是你不亲,我可得把惩罚升级了。”常征说着,手也有点不老实地往下移。 邱花颜身体顿时僵了,脑海里闪过常征以前做过的一些“坏事”。 她咬了咬牙,赶紧踮脚在常征嘴唇上轻啄了一下。 看着她满脸羞涩的模样,常征心里那叫一个满足。 “不是我忽悠你亲,是你真没猜中。” “我今天去看修路那边,顺便找了一个搞爆破的人,他过来勘了北边那块山体。明天就能带风钻来打孔,随后就能炸开。” “顺利的话,两天内就能在那儿弄出一条类似隧道的小通道。到时候,去青流湾就不用绕远路了。” 邱花颜这才意识到,常征口中的好消息是这个。的确是好事,她以后去石盘谷也更加方便。 假如新房子开始建,那往返就更方便了。 要是真打通,只要走七八分钟就能到常征这边,跟回村里似的。 “好啦,咱们先吃饭吧。我已经做好了晚饭。”说着,常征松开了邱花颜,也没有乘机继续占便宜。 “不用麻烦了,我跟阿盈回去吃就可以。”邱花颜连忙拒绝,她也不想显得自己是特地来蹭饭的。 “都来了还让你们空着肚子回去?走吧,今晚有我做的麂子肉片,你肯定没尝过那种做法。” 说着,常征不由分说就拉着她往厨房走。 “薇薇,阿盈,洗手吃饭,晚饭有你们爱吃的马蜂蛹!” 一听是马蜂蛹,邱花颜眼睛里顿时闪出亮光。 昨天那一盆金灿灿的马蜂蛹她都还回味不已,晚上梦里又馋了一回。 常莉和邱盈也兴冲冲地去洗手,她俩更是对马蜂蛹情有独钟。 摆上桌后,除了那盘金黄的马蜂蛹,还有油亮诱人的麂子肉片,闻着香气扑鼻。 “哇,姐夫家里做的菜实在太香了!”邱盈看着这些饭菜,赞不绝口。 “这才叫色香味俱全吧?”邱花颜觉得,这还是第一次在现实里见到把文字形容用得这么恰如其分的场景。 “赶紧吃吧。”常征先给邱花颜夹了一块裹着淀粉、用酱油调色过的麂子肉。 “谢谢。”邱花颜冲他甜甜一笑,眼睛弯成弦月一样。 她把那片肉放进嘴里,咀嚼几下,香味一下子在口中弥漫,让她的舌尖都被征服。 那种鲜美是她从没尝过的,用语言都说不出来的好滋味。 要不是顾忌形象,她真能就着这盘肉连干三碗饭,确实太好吃了。 邱盈和常莉对那金黄的马蜂蛹更有兴趣,小口吃着,感受那带着丝丝蜂蜜香味的鲜甜,让人回味无穷。 第100章 一斤十五的羊肚菌 这一顿晚饭,大家都吃得相当惬意。 常征是因为眼前美人养眼,邱花颜扎着两条大辫子,素面示人,看起来格外清纯可爱。 其他人,则是被常征的好手艺所折服,做出来的饭菜格外鲜香。 饭后,邱花颜立刻帮常征收拾碗筷,不管怎么说都不让常征动手。 常征拗不过,只能答应让她去清洗。 常征则拿着麂子的大肠和小肠,还有一些零碎骨头去喂那几条猎犬。 除了这些肉,它们还会吃煮过的地瓜米。 家里的地瓜米已经被常征搬到了这边,本来他和家人都不再吃了,但是可以拿来喂猎犬。 同时,也能用来喂豪猪、花面狸、猹。 它们在就食时,常征就运用亲密之力摸了摸豺宝。 它之前有护食的表现,常征必须纠正这个毛病。 猎犬不能护食,捕获到的猎物要交给主人,不然就难称为合格的猎犬。 喂完之后,常征在院中的菜地里拔了些大青菜,用来喂家里的麂子、香獐之类。 眼下常征还没抽出空去种牧草,只能暂时奢侈地让它们啃青菜。 常莉和邱盈高兴地拿着菜叶去喂那些小动物,它们可能是受了常征亲密之力的影响,并不怎么怕人。 对两个小姑娘手里的菜叶毫无抵触,还主动靠过来咬,让常莉和邱盈乐得合不拢嘴。 洗好碗并顺带把厨房整理干净的邱花颜也跑过来,仍保持几分童心的她也拿着菜叶要喂那些小家伙。 结果,常征直接伸手把她拉到一旁。 “来,我领你去看样好东西。”说着,常征就牵着邱花颜往他房间走。 邱花颜立刻紧张起来,但她并没挣扎,就这样被常征带进房间。 常征打开房里的灯,然后把邱花颜带到书桌边。 屋里只有一把椅子,常征先坐下,再把邱花颜拽到他腿上。 “呀……” 邱花颜轻呼一声,像只受惊的小猫,身体一下子蜷缩起来。 “别乱想,她们还在外面呢。”邱花颜羞红了脸。 “你小脑袋里在胡思乱想什么?”常征笑着逗了她一句,然后敲了敲桌面。 “看,这是我画的新房设计,你看看喜不喜欢。” 邱花颜瞧见桌上的图纸,顿时眼里放光。 “这房子真能这样建出来?”邱花颜有点不敢相信。 常征揽着她的肩,十分笃定地说:“当然能,只要用点心思就行。这就两层楼,没有什么太难的技术,用水泥砖块,搭起来并不复杂。” “你喜欢吗?要是有别的想法,我能把它融进去。” 邱花颜连连点头,这房子的设计对于此刻的她来说简直超出想象。 虽然村里也有些小四合院,但和常征画出来的图纸相比,总觉得少了些韵味。 她已经在憧憬住进这所房子时的情景了,一想到能住这样漂亮的家,嘴角就忍不住往上翘。 “我觉得这房子真是好得不得了,远超出我之前的期望。” “其实,我之前还觉得岩屋这边就已经挺理想了。” 岩屋,是周边人对赵云飞这房子的别称。 毕竟,这房子基本都是石材结构。 “那好,那咱们的新房就照这个图来盖了?”常征一脸舒心地问。 “嗯~”邱花颜红着脸回答。 过了一会儿,她才打破沉默。 “这房子,会不会太大了?”邱花颜仔细端详着设计图,有点把注意力往别处转。 “大?” “怎么会,大一点才好呢,我倒还觉得可以再往大里造。” “那,那就听你的。”邱花颜想站起身去透透气,可常征根本不给她机会。 没办法,只好任凭他抱着。 又过了十来分钟,外头的常莉和邱盈喊着常征、邱花颜,说是有人打着手电往岩屋这边来了。 想都不用想,自然是周家兄弟回来了。 邱花颜赶紧起身收拾了一下衣裳,用手背贴在自己发烫的脸颊上,想让温度降下来。 “你先在屋里看看书吧,估摸着是家泰他们到家了。”常征说完,就在她脸上偷亲一下,然后才走出去。 邱花颜是不敢跟出去,怕周家泰和周家胜看了误会。 她拿起桌上的几张设计图,上面还有些平面布局和尺寸,让人能看清各房间大小。 “也不知道征哥计划什么时候动工,又要花多少时间才能完工。”看着图纸,邱花颜不禁浮想联翩。 外面,周家泰和周家胜两人脸上都遮不住喜色,怎么都压不下来。 “回来了呀,今天情况怎么样?”常征见他们兄弟俩,忍不住好奇问了一句。 “可不得了,你采的那些羊肚菌,一拿到市里就被第一家酒楼抢走。” “一斤十五块,差点把我和家盛给震住了。” 说着,周家泰拿出一沓钱塞给常征。 “186斤,一共卖了279块。就这么些羊肚菌,差不多顶我们昨天卖黄鳝赚的了。”周家胜满脸羡慕地感慨。 “明天不知道价会不会有变,不过估计也不会低于十块。今天你和我爹上山,又摘到了多少?”周家泰边说边把背来的箩筐递给常征。 箩筐里还放着十几瓶玻璃瓶装汽水。 常征笑着说:“今天运气好,你们爹娘加起来捡了差不多40斤,估计又发财了。” “40斤,如果按十块来算,那不是四百?”周家胜眼睛瞪得老大,赶紧拉着他哥的胳膊:“哥,咱们别折腾黄鳝了,专门去搞羊肚菌吧,半个月估计就能买车了!” “你可别想得太好,先不说山里有没有这么多羊肚菌。就是有,量一多,东西也就贬值了。”周家泰还算冷静,没有一冲动就上头。 “又不是只有一个市,我们多跑几个地方呗。哥,一斤十几块的玩意,不做多可惜。”周家胜还在那里怂恿。 周家泰望向常征,似乎要问问他的看法。 “山里能摘的羊肚菌其实不多。昨天我们跑了挺远的。而且山里还有金钱豹活动范围,辉叔他们今天就碰上了,不然还能摘更多。”常征觉得有必要让这哥俩知道实情。 听到爹娘瞧见豹子,两兄弟立马紧张起来:“那还是算了,豹子可真能咬死人。” “嗯,我也觉得风险太大,暂时别去了。”常征说话时,顺手拿起一瓶汽水:“你们这汽水是市里买的?” “对啊,这些汽水都带给你。我和我哥也拎了不少回家喝。要是把瓶子收着还能退钱,不过我想说留着装点酒也行。”周家泰解释。 “行,那我就不客气了。”常征说着,扭头喊,“薇薇,阿盈,过来喝汽水。” 县里估计暂时没卖汽水,或许还没流行到这边。 “哥,汽水是啥水呀?”常莉一路跑过来,边跑边问。 “是一种含二氧化碳的饮料,喝着会冒泡,味儿很好。”现在市里出了这种汽水,压根没啥品牌。 “谢谢杰哥,谢谢盛哥!”常莉甜甜地道谢,一开口就让人心里熨帖。 邱盈也跟着礼貌道谢。 “你们可真懂事,明天哥哥再给你们带好吃的。”周家胜笑得合不拢嘴,觉得钱花得值。 常征打开瓶盖,把汽水递给常莉和邱盈。 “薇薇,这瓶帮我带给你嫂子。”常征说完,又开了一瓶递给常莉。 周家泰和周家胜顿时眼里都是羡慕的神色。 “征哥,你看能不能让嫂子帮我留意一下,有没有她堂妹表妹啥的,给我介绍介绍呗,我也想赶紧娶媳妇了。”周家泰直接了当地说道。 “好啊,你喜欢哪种类型,我回头替你问问。”常征乐意帮忙,他可不想周家泰再找上辈子那个坑他的女人。 周家泰憨憨一笑:“我喜欢娇小一点的,嫂子那种身材对我来说高了点。那天在嫂子家里不是有个个子小巧的,我就挺中意那样的。” “我明白。她有个表妹应该跟花颜差不多大,叫李如月。不过性格如何我还不太清楚,一会儿我帮你打听一下,要是合适就替你们牵线。” 订婚那天,邱家的亲戚来了不少,常征对李如月的印象最好,文静安静,看起来很乖。 “行,那我就等你好消息。”周家泰一脸期待。 “娶媳妇哪有赚钱来得痛快。征哥,你先看看今天的账本。”周家胜把本子递给常征。 常征接过来翻了翻,账目写得非常明白。 售价、花销、净利润都记得清清楚楚。 “我和我哥商量了,大部分钱还是放你这儿好了,毕竟我们家不怎么安全。”周家胜显得警惕得很。 常征扫了一眼,发现他们今天竟然有478块的盈利。 这赚钱速度不得不说相当厉害。 “行,放我这里吧,家里有猎犬守着,相对放心。” “明天我打算去拉点水泥回来,先在入口处装扇大铁门,免得什么人都能随便往石盘谷进来。”常征也认同现在的石盘谷确实要再加把安全锁。 第101章 在此过夜的邱花颜 “确实得这样,连扇门都没有确实不太便捷,想进来谁都能进。”周家泰也认可这个做法。 “行了,哥,咱们该去钓黄鳝了。”周家胜觉得事情都说妥了,就应该赶紧出门钓黄鳝。 不折腾点钱,怎么能喝上汽水这类东西。 在周家胜眼里,搞钱是最让人来劲的,只要有了钱,想吃的都能吃到,想买的东西也能买到。 “对了,征哥,县城那边的黄鳝面真不错,我和我哥昨天晚上就在那儿吃的,你要有空去试试。”周家胜不忘向常征推荐县城那家黄鳝面。 “好,改天闲下来就带她们一道去尝尝。”常征微笑着回答。 其实,如果不是周家胜提到,他还真没打算去。 因为他觉得如今的小饭馆味道比不过他自己做,毕竟多数人都想着省本,连调味料都用得很节省。 可对于此时的人们而言,外头的馆子比家里自己做的已经好上很多了。 因此,他准备找机会带上邱花颜她们,还有他大姐一起去下馆子,感受一下这个年代下馆子的滋味。 两兄弟离开时,邱花颜正好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于是,常征直接开口问:“花颜,你那个叫李如月的表妹,现在有婚约或喜欢的对象吗?” “婚约肯定没有,至于有没有中意的人就不好说了。毕竟姑娘家的心思,不会随便告诉别人。” “怎么了?”邱花颜带着几分好奇,瞄了常征一眼。 “周家泰想娶媳妇,问问你这边有没有合适的姑娘。那天订婚我看见了李如月,感觉她挺好,所以想先打听一下。”常征坦然说道。 邱花颜轻轻点头,低声接话:“如月肯定是个贤惠人,谁娶谁清楚。改天我帮你问问她的想法,我觉得还是要尊重她。” 李如月的家在上湾村,青流湾的上面就是上湾村,那里人口众多,也是个大村。 如今,好多人跑去上湾村钓黄鳝。 明天,邱家正打算去上湾村,把钓黄鳝的方法教给李如月一家,让他们也赚点钱。 刚好,她还能借机跟李如月交流,看她是怎么想的。 邱花颜自己能嫁给心上人,自然也希望表妹同样如此。 邱花颜的作法常征也赞成,毕竟婚姻是关乎一辈子的事。 他也希望踏进婚姻的人都能收获幸福,而不是痛苦。 两个人谈了会儿,常征就去训练猎犬。 此时邱花颜带着常莉和邱盈去玩,没去打扰常征的训练。 因为邱花颜明白,猎犬能影响常征进山的安全,容不得半点敷衍。 训练持续了大概四十分钟就结束,随后常征便领着邱花颜她们回家。 昨天就已经说好,晚上八点之前要来过秤。 过了时间,那就只能等明天再拿。 太晚了的话,会打扰岳父岳母的休息。 这也是常征为何想尽快把石盘谷的入口炸开,通道打通后,大家可以直接把黄鳝带到石盘谷来。 到时候他在入口那儿装个灯,就能直接在那儿收。 等到了邱家,外头已经好不热闹。 毕竟全村老少都动员了,很多人都吃完饭赶过来。 青流湾有三百多户人家,就算每户只来一个人,也够挤的。 赵家的人都在场帮忙,外头排着队,大家都挺守规矩。 常征和邱花颜赶紧进去协助,一直忙到九点多才收工。 今儿钓上来的黄鳝数量明显少了,大多数人只有三四斤,顶多能到七八斤。 毕竟大的黄鳝数量有限,几轮下来几乎没剩多少。 三两以下的小黄鳝倒是多,但常征都不收。 常征估摸着,明天来钓的人应该会少很多。 一家子都上阵结果还这么点儿,肯定不划算。 当下农活可不轻松,家家户户得忙着砍柴烧火。 院子里,已经摆了八个大围桶,里头装满了黄鳝。 两千多斤黄鳝,数量庞大,也让常征有点压力。 “常征,这么多黄鳝你打算怎么办,能全卖出去吗?”邱世福有些担心地问。 确实太多了,要是死了大半,常征就要亏得底朝天。 作为老丈人,他自然不乐见女婿的生意血本无归。 要是真赔了,以后女儿的日子也会难过。 “没问题,能卖完。花颜告诉我,今天村里的黄鳝差不多被钓光了,接下来肯定不会再这么多。”常征依旧信心满满。 别看今晚收了两千多斤,往后就不会有这样的量。 今天成本确实高,算上今天晚周家泰他们给的一千,常征自己还垫了九百。 不过这些钱很快能回本,毕竟明天周家泰和周家胜还会把这些黄鳝拿去市里卖。 “卖得完就好,我就是担心这一堆卖不出去,少说也得两千块了。”邱世福说完,深深吸了口烟。 “他爹,你去借辆板车,咱们跟常征一起把这些黄鳝拉到石盘谷,那儿放着更安全,在咱家没那么方便。”刘清芳站出来说道。 邱家太简陋了,养这么多黄鳝确实不利索。 “好,我去喊大哥他们一块儿,多搞几辆板车,免得来回跑。”邱世福干脆答应。 这点帮忙,他几个兄弟肯定会出手。 “我也去叫我二弟,拉两辆板车。”赵兴业也跟着。 这段时间,他靠钓黄鳝也赚了不少,眼下能帮常征一把,自然义不容辞。 有大家协同,常征就不用担心运输问题。 大约二十分钟后,常征他们便从邱家动身。 全家老小都参与,主要借几把手电筒照路。 孩子们也乐得开心,对他们来说,这种情形可算是大冒险。 把那几大围桶搬到石盘谷院子后,村里人还帮着把桶都卸下。 看见院子里已经摆了不少围桶,大家都暗自替常征捏了把汗。 要是这些黄鳝卖不动,那损失可真大。 这种买卖,不是谁都能碰的起。 若是一不小心赔进去,家里辛辛苦苦干好几年都没法填这个窟窿。 他们没多逗留,很快就离去了。 让常征意外的是,邱花颜被她爸妈留下,跟常征一块儿守着这些黄鳝。 毕竟量大,一旦死了几桶,损失就惊人。 而且这些水都得及时换,这活还是挺多的。 其实常征一个人也能忙过来。 可岳父岳母是一片好心,让女儿在这儿陪着,常征当然不会拒绝。 两个人的感情也正需要升温,晚上正合适。 干活能冲淡紧张的情绪,所以岳父岳母带着其他人离开后,常征就让邱花颜去厨房接水。 换水加水,忙了一个小时,常征才把那些大围桶都灌满。 黄鳝一般都蹲在桶底,不会主动浮到水面。 可惜现在没有氧泵,不然常征就不用操心水里氧气不够了。 “征哥,这样没事吧?”邱花颜一边擦额头的汗,一边忧心询问。 “嗯,我看过了,没啥大问题。黄鳝能在泥洞里活得好好的,这种大桶就更行了。”常征语气笃定。 也许是常征的自信带动了她,邱花颜也轻轻点头。 “你一身汗,要不要洗个澡,我去给你烧点热水。”说完,常征就要往厨房去。 “不用,我洗凉水就好,我从小就惯着洗凉水澡,没那么娇贵。”邱花颜脸上浮起一抹红晕。 “也行,用凉水洗的好处确实不少。”常征说着,就拉起邱花颜的手,打算领她去洗澡。 凉水也有温度差,水缸里的温度要比溪里刚打上来的水略高些。 “有哪些好处呀?”邱花颜赶忙追问,似乎想转移注意力。 常征看穿了她的小心思,正色道:“可多了,能增强心血管功能、改善消化系统、调节神经系统,还能预防感冒,提高体质。” “还能刺激皮肤细胞的新陈代谢,促进皮脂腺分泌,让皮肤更有弹性,不仅美肤,还减少皮肤病的几率。” “怎么样,是不是很有益处?” “嗯嗯。”邱花颜连连点头,觉得常征说的词儿都挺专业,于是又问:“征哥,你怎么懂这么多?” 她觉得跟常征相比,自己好像啥都不懂,难免有些自惭。 “多读书,多接受信息就行。好了,你就在这里洗吧,这是浴室,里面的水缸装的都是干净水,晒了一天了。” “我去给你拿条干净毛巾,还有换洗衣裳。” “这是香皂,那是洗发皂。”这些东西都是常征最近置办的,他不买的话还真没法洗。 “好,我会尽快洗完的。”邱花颜小声说道。 “别紧张,今晚我不会怎样你。我保证,等咱俩婚礼那天再‘吃’你,放心。”话音落下,常征就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邱花颜那一丝紧张,似乎被这个吻击得烟消云散,羞答答地“嗯”了一声:“谢谢你能理解我,也心疼我。” “傻啊,你是我媳妇儿,体谅你是我分内的事。好了,别胡思乱想,乖。”说罢,常征轻轻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想到晚上要一块儿安歇,常征心里已经溢满幸福。 第102章 被邱花颜察觉隐秘 县城里还没有能买到浴巾的地方,只能买到稍微大一点的毛巾。 除了毛巾以外,常征还替邱花颜拿了常欣之前买的那条连衣裙,毕竟那件裙子他并没有给常欣穿过。 在学校也不需要穿得太漂亮,太抢眼了容易让人分心,还不如朴素一点来得稳当。 至于贴身衣物,常征就没有给她找。 这种紧贴肌肤的,要么自己用自己的,要么干脆就先不穿。 “我把东西放在外面的凳子上,你不用慌,慢慢洗。”常征在门口提醒道。 这个洗浴间装了一个布帘,把里面和外面分开,只能看到邱花颜一截小腿。 “嗯,我马上就洗好。”邱花颜现在反而淡定多了。 毕竟常征刚才已经许诺她了,她也就没有必要紧张。 两情相悦,她完全能接受,也很享受这样亲近的感觉。 哪个女生不盼望爱情?她虽有如仙子的容貌,但并非真的不沾人间烟火。 常征转身去厨房那边打水,因为他融合了蛟珠,就算大冬天也不怕冷。 从这点来看,拥有蛟骨的邱花颜也受了些影响,用冷水洗澡比以往舒适得多。 等常征把身子冲干净后,邱花颜已经换上了那件常欣的连衣裙。 看见她的时候,常征又忍不住被她的美貌惊艳到了。 他决定明天去县城时,再给邱花颜买一条同款。 “怎么了?”邱花颜不安地扯着裙摆,毕竟她身上就这一条裙子,没别的衣服。 “被你的美貌晃得头昏,我得缓一缓。”常征笑着说。 邱花颜心里甜丝丝,欢喜道:“就会夸张,哪有那么好看。” “在我眼里,你比西施还美。虽然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可你本来就比西施漂亮。”常征说着,上前牵起她的双手。 实话讲,今晚能克制住真挺考验常征的自制力。 这就像一个饿了好几天的人,面前突然摆了个香喷喷的白馒头,谁能扛得住? 邱花颜盯着常征的嘴,暗想他是不是抹了糖,说出来的话怎么甜成这样? “你衣服呢?给我,我一起洗。”邱花颜拿着自己要洗的衣服问。 想了想,常征就把自己的衣服也递给她。 要是不让她洗,估计她又会多心。 现在的洗衣机应该已经上市了,得抓紧挣钱买台洗衣机,这样就能解放她的双手。 还有电吹风也要备一个,她的长发还在滴水,光靠自然晾干真不方便。 所以大部分人不爱在夜里洗头,通常都是挑中午有太阳的时候洗。 相信七零后和八零后的人,对虱子一定不会陌生。那个时代,大人孩子身上、头上或多或少都有虱子。 尤其是农村,条件相对差些,白天睡觉前或日头好的时候,人们会找地方剔头发、检查衣领或腋下,看看有没有虱子,然后用手指甲捏死。 虽然现在听着像天方夜谭,但在当时这场景再正常不过。 那时,人们对付虱子的主要方法就是用梳子刮。头发梳下来之后,会落下一堆虱子和卵,可效果并不算理想。 由于那会儿缺衣少食,好多人一年四季就一身衣服,也有的人被子床褥都不常洗,虱子自然滋生得多。 如今看来,最好的办法还是消灭老鼠,家畜分圈养,注重个人卫生习惯,用热水烫洗衣服,多用洗发水勤洗头,勤洗勤换,这才是有效的防治手段。 说来也是正常,邱花颜身上本来也是有虱子的。 可她发现最近自己虽不常洗澡换衣,但身上的虱子却全都没有了。 不光她自己没有,连邱盈身上也干干净净。 洗衣服时,她忍不住嘟囔:“征哥,你们那边还长虱子吗?” “我这儿没啊,怎么,你那边还有?” “不会吧?”常征惊讶地瞥了邱花颜一眼,毕竟她戴着他送的那块蛟骨吊坠。 邱花颜接着说:“不是有,是都消失了。之前我身上还有床上都好多,现在一点影子都找不到,真的很奇怪。” “好像……就是自从你把这吊坠送给我之后。”她翻出衣领里的蛟骨吊坠。 “那肯定了,这吊坠能驱虫,虱子自然不敢靠近你。”常征解释时带着微笑。 “啊……”邱花颜立即补充:“这岂不是罕见的宝物?我不能收。” “你是我媳妇,为什么不能收?戴着它有很多好处,不许摘下来。我们家每个人都有一个,你瞧我的。”常征把自己脖子上的吊坠也翻出来给她看。 “可这东西太珍贵了。”邱花颜还是觉得自己享受得有点心虚。 “再值钱也比不上你。好好留着,不准摘,听话。”常征边说边把吊坠又塞进她的衣领。 “嗯。”邱花颜轻声应下。 她仔细回想,自己戴上这吊坠后变化确实不少。 睡得更香,周围的虫子都不见踪影,就连用冷水洗澡也不再觉得刺骨。 “不过,这东西的秘密不能让人知道。你该明白‘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是什么意思吧。”常征叮嘱了一句。 他可不想引来什么麻烦。 “嗯嗯,我懂,我绝不会告诉别人。”邱花颜严肃地点头。 “我相信你。”常征说着,又伸手刮了下她的鼻尖。 然后,常征去看了看那些黄鳝的状况。 黄鳝还真是生命力顽强,就算离开水也能撑上两三天,不得了。 常征忙活完回头,邱花颜已经洗好衣服,拧干后晾在了绳子上。 “该休息啦,明天还得早起呢。”常征说着,就直接把邱花颜抱了起来。 “呀……” 邱花颜吓了一跳,赶紧搂住常征的脖子。 “那啥,不是说明白了……”她心砰砰跳,双颊瞬间通红。 “对啊,是说好了不吃你。可没说不一起睡啊。” 常征边讲,边把她抱回房间,放到自己床上。 两人并肩躺下,邱花颜浑身紧绷。 她才不信常征能真忍住。 常征帮她掖好被子,然后自己也钻进被窝。 除了十指相扣外,没再多做什么。 他也不想失控,更多的举动只会让自己更难把持。 看他没多余动作,邱花颜那紧张的神经也渐渐放松。 “晚安。”常征转过头,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 “晚安。”邱花颜甜甜地笑,缓缓闭上眼睛。 没多久,常征那边就传出平稳绵长的呼吸。 邱花颜一开始没那么快睡着,但也不敢乱动,怕惊醒了常征。 不知不觉的,她也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清早,一醒来,邱花颜就蜷缩在常征的怀里,像只安静的小猫。 常征睁眼发现她窝在自己怀里,笑着贴上去亲了她嘴唇一下。 邱花颜嘤咛一声,睁开眼看到常征,立刻想往旁边缩。 却被常征直接搂了回来。 “不准跑,你现在是我的人。”话音一落,他不给她任何反驳机会。 半小时后,常征才放开满脸潮红的邱花颜,让她去穿衣起床。 经过这一夜相拥,两人的感情又上了层楼。 邱花颜起来后,就跑去准备早饭,常征也跟进去,帮她打下手。 不过,他更多的时候是在她背后抱着她。 常征现在恨不得什么事都不理,就这么和邱花颜腻歪在一起。 动不动就亲一下她,捏一下她,别提有多惬意。 可偏偏有人来打扰他的好心情——张旺山带着风钻机和工人到了。 让常征惊喜的是,他竟然开来了一辆绿色的轻卡。 常征还以为他会开个小四轮或拖拉机啥的,没想到竟然是一辆自己很想要的轻卡。 北面的路况不佳,张旺山怕自己的车轮被扎,所以把车停在岩屋下,让工人合力推着风钻机往前走。 风钻机自带小轮子,路程不算远的话,可以一点点挪过去。 “张老板真有本事,连轻卡都开上了。”常征走到他跟前,一脸羡慕地说。 “哪儿啊,这是我二叔的车,他在家闲置着,想卖卖不掉,我就借来开。”张旺山谦虚地递给常征一支烟。 一听他这么说,常征眼睛顿时亮了。 要是能把这车租下来,就能解决他们合作社运货的问题。 等真有钱了,再把它买下来。 二手价肯定会比新车便宜不少。 于是常征直接问:“山哥,你要是能把你二叔的这辆轻卡租给我用来拉货,他能答应不?” “我们以后赚到了钱,就把这车买下来。毕竟你二叔也想出手,对吧?” “如果他不放心,我们可以签协议。车辆有啥损坏,都由我们负责。只要我们赚够了钱,就立马把它收下来。” 张旺山听了,拍了拍大腿,笑道:“那肯定行啊。这车搁那儿也是吃灰,我二叔自己开大卡跑运输,根本没空管这轻卡。” “要真有这意向,我今晚回去就跟我二叔提。你看怎么样?” 第103章 进山寻猎金钱豹 “那就要劳烦山哥了。”常征满脸感激地开口。 接下来,他便跟他们合力把风钻机移到了要进行爆破的地点。 在那儿待了十多分钟后,常征这才离开爆破点往回走。 返程的时候,他看见周家泰和周家胜正围着那台轻卡仔细琢磨。 “常征,这车是谁的?我们正想买这种类型。”见到常征后,周家泰激动地问。 “昨天不是说要在石盘谷北边爆破吗?这是那包工头开过来的车。他二叔的车,一直闲置没怎么开。所以我就问能不能先租给咱们用,等以后手里有钱了,直接把这辆车买下。” “这样一来,可能还会省点钱。毕竟车子出厂后就不停贬值嘛。” 国产轻卡虽然价格不高,可故障之类的毛病不少见。 当然,这现象不只局限于轻卡,各类车都有类似的问题。 毕竟技术还没完全成熟,零零总总的故障就在所难免。 而在这个年代,大多数卡车司机还得自己动手修,手艺都不算差。 周家泰的驾驶水平算不错,只是不清楚他修起车来怎么样。 “要是能成,那真是再好不过了。最多一个月,我们就能把这车弄到手。”说完,周家泰激动地拍了拍车。 “常征,你猜我们昨晚收到了多少黄鳝?” “一千三百多斤呢,这车上就有一半,先拉到这边来养着。”他说着,便拎起一个水桶,打算捞黄鳝。 “我昨天跑去青流湾收了两千多斤,要不是有车,根本不好运。”常征也说起了自己的收获。 “什么,两千多斤?”周家胜瞪圆了眼,满脸不敢置信。 要知道,昨晚他们不仅收了蛟首村的黄鳝,连蛟田村的货也顺带收了些。 结果常征这一边居然就收了两千多斤。 “钱够用吗?”周家泰忍不住发问。 “够,我先垫了九百,完全能付。可到晚上估计就难撑了,可能得用白条结账。”毕竟常征也没太多余钱垫付。 毕竟一天只跑市里一次,一次能带的也就五六百斤,短时间内也弄不到更多资金。 “用白条,人家愿意吗?”周家胜皱起眉来。 “要是不肯,那就让他们自己先养着,过两天我们把货卖了就有钱再收。”常征神色从容。 “行,晚上我们也这么做吧。一下收这么多货,咱们压力挺大,还是让他们先养,真要死了也只能他们自己认。”周家泰立刻附和。 说定后,三人便把围桶里的黄鳝分装进小桶,搬到了岩屋的院子。 “要不要留下来一起吃早饭?”等干完活后,常征主动招呼。 至于张旺山那边,常征也问过了,人家已经吃过,而且带了中饭和晚饭。 再者,张旺山等下还得回工地,车子先留在这儿就行。 没得到他二叔的首肯,常征今天也不太方便直接动用这车。 “不用客气,我们都吃饱了,这就赶紧把黄鳝送到市里。” “你现在过得滋润啊,早饭都有人给做了。”说完,周家泰很是羡慕地瞥了常征一眼。 “花颜今天准备去探探她表妹的口风,说不定你就能赢得佳人。”常征给他透了个消息。 “那就太棒了,就看有没有这个福分。”边说着,周家泰还拍了拍常征的胳膊:“我们先走,晚上再谈。” 他们俩顺手拿了昨天常征和父母一起摘的羊肚菌,转身就走。 等他们走远了,邱花颜才放心地出来。 昨夜洗的衣服尚未干透,她还得拿去烘一烘再穿。 “嫂子,你这裙子真漂亮。”正打算去烘衣服时,常莉也起床了。 邱花颜瞬间脸红,毕竟这连衣裙料子比较单薄。 “确实挺好看。要是今天能去县里,我就给你嫂子再买一条。”说着,常征顺势揉了揉常莉的头:“快去洗漱,一起吃饭。” 因为常征今天要上山去对付金钱豹,所以常莉的中饭和晚饭都得在邱家解决。 不过到了晚上,他肯定会赶回来,还得收黄鳝呢。 等吃完早饭,衣服也差不多烘干了。 常征本想骑车送邱花颜和常莉,但被她们俩给拒绝了。 他也不爱矫情,索性背上干粮和进山要用的物件,径直进山了。 今天陆进辉和李秀香可不敢再进山捡羊肚菌,哪怕一斤能卖十块,他们也不想冒险。 所以常征独自带着两条猎犬,沿着昨天的路径往山里走。 路上见到羊肚菌,他就停下来摘一点。 毕竟他也不能百分之百肯定今天进山就能碰到豹子。 要知道豹子的鼻子很灵敏,如果它打算躲,你还没靠近就会被它提前嗅到并绕开。 当然,如果它想埋伏你,也是同样道理。 不过常征天生感知力不弱,倒也不至于毫无招架之力。 再加上他手里还有两只聪明的猎犬一起警戒。 有这两条狗在,豹子真想袭击他也没那么简单。 今天他除了要追踪豹子,还得去检查自己放的捕兽夹。 其实昨天就该去,但因为顾着豹子的事就没来得及。 他发现今儿的羊肚菌也蛮多,或许是昨晚下了雨的原因。 他早晨起床才察觉夜里下了雨,只因睡得太死,压根没听见响声。 要不然,昨晚邱花颜窝在他怀里,那画面怎么都不该这么平静,哪能让她好好睡到大天亮。 追踪豹子可不是件容易事,比盯别的野兽难上不少,跟那些蜜狗差不多。 毕竟豹子常常会蹿上树,在树枝间跳来跳去。 如此一来,它的味道就不会一直留在地面,更方便它埋伏猎物。 所以常征见到羊肚菌就顺手摘,毕竟卖价轻松就能到十块一斤。 如果收集数量够多,收益也不比豹皮差,而且危险系数小得多。 他本来想先打下一只较大的猎物,开膛放血来引豹子过来。 这种方法稳妥一些,常征就能藏身在树上等,安全系数更高。 可惜一路下来碰不到合适的猎物,他这个打算也就难以实现。 至少得逮到只麂子或香獐才好,因为它们血多,散发的腥味浓,才能更好吸引豹子。 再者,这些动物本就是豹子的餐食,更容易让豹子上钩。 第104章 父亲给我留下的宝贝 篓中装的羊肚菌愈发增多,常征好像彻底沉醉在采摘羊肚菌的乐趣之中了。 看着,好像早已忘却豹子了。 当然,采摘菌菇的过程中,常征也会不时施展感知本领,搜查四周情况。 如果附近当真藏着野兽,他就能第一时间觉察到。 没多久,常征果然有了发现。 几只山鸡正在啄食羊肚菌,离常征并不远。 两条猎犬似乎有所察觉,但它们没有立刻行动。 常征抽出自己的弹弓,随即朝那几只山鸡慢慢靠近。 山鸡们毫无防备地蹲在那里,常征猜测蛟骨确实能隐藏自身气息。 这些天的打猎经历,隐约能证明这一点。 因为当他和猎犬走近时,周围猎物经常难以及时察觉,这绝对不算正常。 不过不能闹出声响,一旦出声还是会惊动它们。 正好刚才猎犬踩断了一根干树枝,咔嚓声一下就惊跑了那几只山鸡,让它们四散逃走。 常征反应极快,当即射出一颗弹丸。 “啪!” 弹弓发声的同时,弹丸精准地打中了一只山鸡。 就在这时,他身旁早就待命的那两条猎犬立刻冲了过去。 它们没理会那只倒地的,反而去追赶剩下那几只疯狂逃命的山鸡。 常征径直走过去,发现那只被射中的山鸡仍想挣扎,可也只是徒劳扑腾。 常征上前,一把将它逮住。 查看之后,发现弹丸正中它的脑袋,已经肿得挺厉害。 常征还是施展了一下治愈技能,反正不耗费什么,能救活就不亏。 治愈后,常征把那只山鸡放进麻袋,并系在背篓外。 两条猎犬去追赶那些山鸡,估摸得花点功夫才会回来。 常征又回到那几只山鸡刚刚啄食过的地方,把剩下还能用的羊肚菌都摘走。 果然没过多久,两只猎犬就回到他身边。 它们空手而回,常征却并不觉得奇怪。 山鸡可不好捉,它毕竟有翅膀。 飞上树后,猎犬也只能干着急。 常征安慰了一下两条猎犬,不能因为它们扑空就冷落它们。 常征继续采摘羊肚菌,两只猎犬就在附近警戒。 不多时,常征又瞄到了一只野兔在啃羊肚菌。 他蹑手蹑脚靠近,然后用弹弓击中野兔的腿。野兔痛得猛跳起来,却瞬间被两条猎犬追上,一口咬住脖子。 常征走过去,把野兔拎了起来,连治愈都没给它用。 毕竟野兔养不出什么价值,它们相当容易受惊。 若是想养兔子,直接买家兔或长毛兔就好,没必要豢养野兔。 更何况猴子和黑狼(嘿狼)下嘴凶狠,野兔颈椎几乎被咬断,治愈也救不了它。 常征把野兔也装进麻袋,依旧挂在背篓外侧。 说来也奇怪,今天本想蹲豹子的,却压根没看到半点踪影。 而且,别提豹子了,别的大型野生动物好像也全都隐匿了一样。 整个上午,他只见到了山鸡和松鼠之类的小东西。 干脆,常征决定直接去天坑。 反正想找的大型猎物都没碰到,倒不如跑一趟天坑,把下面的羊肚菌收拾走。 另外,天坑里还有他老爹晒干的羊肚菌,可能有五六十斤左右,卖起来也是不少收入。 当年常生辉心心念念只想着怎么离开天坑,剩下的东西都懒得理会。 对他而言,能成功离开就够了。 天坑底下那些东西,早被他吃腻看腻,哪还有兴趣带走。 上回常征绑好的绳索还在,当时走得急,也想着之后再来。 这次既然回来了,自然要把绳子收起来。 之后若真想下去,得用更安全的方式,总这样放根绳子也有些冒险。 常征一路朝山顶走,渐渐接近天坑。 路上,他也没忘留意能不能碰到猎物。 要是真的遇到,他会先搁置下天坑的打算。 可惜,一直到达天坑位置,常征都没瞧见大型猎物。 到了上回下天坑的地方,常征仔细检查了一番。 真要自己困在下面,那可就难办了。 虽说大家都晓得常生辉这些年被困在某个天坑,但谁也不知道准确地点。 猴子和黑狼不一定立刻会跑下山去报信,所以得谨慎。 确定无误后,常征把黑狼和猴子拴好,但并没有绑太严。 他只带了两个麻袋下去,底下还有常生辉用树皮编的背篓之类,那天夜里常征看见过。 他顺着绳索缓缓下滑,很快脚就踏上了天坑底部。 随后,他先去了自家老爹当年住的地方。 翻找一通后,常征在一个树皮编的筐里发现了老爹晒干的羊肚菌。 除了羊肚菌以外,他还找到一些风干木耳和干香菇。 这底下平时连鸟都很罕见,常生辉想吃到肉可不容易。 幸亏这里不仅长菌子,还长着锥栗和几棵橡子树。 它们能给常生辉提供一定的淀粉来源。 不然的话,他独自在天坑撑这么多年几乎没可能。 至于橡子干,常征就懒得要了,只把干的羊肚菌、香菇、木耳装起来。 把这些全搬到绳索那儿后,常征背起一个背篓,打算再多采点新鲜羊肚菌。 大约摘了二十来斤,也算相当可观。 这些常征当然不会放过,统统丢进树皮背篓里。 不到二十分钟,常征就把那儿的羊肚菌收拾干净。 背好这些羊肚菌,他又回到绳索处。 然后,把几样晒干的东西塞进麻袋,系在绳子尾端。 都处理妥当后,常征才攀着绳子往上爬。 绳索总体还挺牢固,没有令常征失望。 一回到地面,常征长舒了一口气。 两只猎犬见他上来,乐得扑腾几下就挣断了绳。 常征安抚了它们一会儿,接着把绳索收起来。 若是就这么晒在这儿,没多久就会风化。 万一有人看见绳索,心生好奇爬下去出了意外,常征不仅一辈子要内疚,还得担责任。 还是赶紧收了,最妥当。 收好绳子以后,常征从附近砍下一根木棍削成扁担,好方便挑着那些东西下山。 当然,他还得顺道去看看自己布置的捕兽夹。 没准,那边会带给他点惊喜呢。 第1章 再度回到八十年代 “哥,你退烧了,别一直躺着了,赶紧起来吃点野菜木薯粥吧。” 野菜粥?? “妹纸,你这就不够意思了啊,给我这个榜一大哥就整木薯粥?这种东西我在三十年多前就不碰……了。” 他说完最后一个“了”字时,常征自己都有点懵。 眼前的并不是什么漂亮女主播,而是一个看起来特别清秀的小姑娘。她的大眼睛显得格外水灵,头上梳着两个小辫子,身上穿着打了补丁的碎花衣裳。 这是在做梦吗,还是重新活过来了? 竟然看到了自家妹妹小时候的模样? “哥,你干嘛这么瞅我。” “对了,哥,我在你摔倒的那片地方发现了个岩洞,我从里面捡到了一颗好看的珠子。” “你明天把这颗珠子送给嫂子吧,她肯定会高兴。”说着,小女孩宝贝似的把一颗浅绿色的珠子递给常征。 常征愣了一下,伸手去接那珠子。 “嘶……”刺痛让常征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哥,你怎么用那只还带着伤的手接?上面伤口还没长好呢,多疼啊。”小姑娘心疼地凑过来,对着常征的手轻轻吹了几口凉气。 钻心的痛感让常征彻底明白这不是梦。 眼前的孩子,确确实实是自己妹妹——常莉。 不是梦的话,那就只能是重生了? 想到这个词,常征心里不免有点激动。 各种复杂的感受也随之涌了上来。 上一辈子,他留下的遗憾可真是不少。 他不想让常莉看出异样,于是就把她支开。 “小莉,你先出去,哥要穿条裤子,听话啊。”说完,常征用另一只没受伤的手轻抚了一下妹妹的脑袋,把她哄了出去。 等小妹出去后,常征深呼吸了一口。 真没想到,他这个在外面混惯了的主儿,也能遇上重生这么神奇的事。 正想着,常征忽然感觉手心有股温热。 低头一看,才发现小妹塞给他的那颗珠子已经变成了血红色,还有往下化开的迹象。 “这是什么……东西。” 他看到那珠子红光一闪,就变成了液体,钻进了他的手掌里,瞬间就和血肉融合到了一起。 接着,他那原本遍布伤口的手,愈合得特别快,没多久就恢复到了完好如初的状态。 “怎么回事?” “难不成像那些小说里写的,老子也拿到金手指了?” 常征翻来覆去地看了看双手,又摸了摸,没有丝毫的破口或痛感,反倒摸起来光滑柔软,跟婴儿肌肤似的。 “系统?” “老爷爷?” 常征在脑海里呼喊了好半天,也没听到任何回应。 这时,胃里一阵灼热让他顾不上继续琢磨金手指了。 当务之急还是要先对付饥饿。 肚子咕咕直叫,若是再不管,它恐怕要翻天了。 常征向来一饿就脑子不转,干什么都提不起兴致。 他从昏暗的小屋走出来,发现外头有点微弱的光亮。 堂屋中间的八仙桌上点着一盏松油灯,空气里还飘着淡淡的松脂味。 “小莉,怎么就你一个人在家?娘和大姐呢?” 没看到母亲和大姐,常征心里有些不踏实。 毕竟重来一回,如果连她们都不在,心里难免空落。 常莉听到问话,脸上露出笑容:“娘和姐去隔壁村给哥换亲啦,得晚一点才会回来。” “哥,你啥时候把嫂子接回来嘛?嫂子特别好看,也很能干。只要你娶她,说不定你的怪病就能好,咱们家的日子也会慢慢好起来。” 听了这话,常征愣了一下。 换亲? 对,上一辈子这事确实发生过。 那次他从县里赶夜路回来,不小心摔了一大跤,半夜才被人救起。后来他就落下一种奇怪的病,天天晚上发烧,吃啥药都没用。 隔壁村的神婆说得冲喜才能化解这个劫数。 为了让他赶紧娶媳妇把病冲掉,大姐就跑去隔壁村换亲。 还真神奇,换亲的第二天,他的病就好了。 但那时候的他完完全全是个舔狗,一门心思想要娶自己那个绿茶同学,对这个用换亲办法“娶”来的媳妇没一点兴趣,还把对方晾在一旁。 舔狗能有什么好下场? 他最终没舔到绿茶,还因为一时冲动替那女人打架,结果蹲了几年大牢。 等他放出来,人家绿茶早就跟别人组建了家庭,还生了龙凤胎。 那时的他才后悔莫及。原本他有一个又美又善解人意的媳妇,可他偏要去追绿茶,甚至还坐了牢。 更让他痛心的是,他在那几年坐牢的时候,那位还没正式过门的媳妇主动来照顾他娘和妹妹,几年后却因为太过操劳得了重病,没能及时救治,最终去世了。 想起这一切,常征真想狠狠抽自己一个耳光。 他真的是欠了人家一条命啊。 此外,他也不能再让大姐牺牲一辈子的幸福来帮他换媳妇。 上一次,他大姐因为换亲过得苦哈哈,两个侄女也没什么好日子。 所以,这回他必须阻止这件事。 “哥,你快吃啊,要不这碗野菜粥要凉了。”常莉见常征出神,开口提醒道。 野菜粥,是用野菜和木薯粉熬出的稠状食物。在家里,算是比较好的吃食了。 虽然能填饱肚子,但每回吃完常征的肠胃都会一阵翻腾。 因为他脾胃不好,实在不适合吃这种凉性的木薯粉。 “小莉,家里还有别的能吃吗?”常征把那碗野菜粥推到常莉面前。 他家条件一直不好,尤其是他爹上山打猎后生死不明,家里一下子就垮了。 如今全靠娘、大姐和小妹撑着。 而他上辈子就是个好吃懒做的二流子,不仅不干活,还把家里的钱往那个绿茶那儿挥霍,对家里事更是懒得管。 所以,家里到底还能拿出什么吃的,他完全不清楚。 常莉听了,马上回答:“陶锅里还剩点番薯米,别的真没有了。不过,娘和姐可能会从嫂子家带些东西回来。” “行,那我就吃番薯米,你把这碗野菜粥吃了吧,你肯定还没吃呢。”说完,常征伸手揉了揉常莉的脑袋。 “那我去帮哥盛番薯米。”常莉一脸高兴地跑去给他盛饭。 望着常莉为自己做这点小事就乐得合不拢嘴的样子,常征心里发酸。 上辈子,他对常莉爱答不理,对她那些尽心尽力的关怀总是表现出厌烦,可她从来没怨过,还一如既往地尊敬他。 如今回想,自己过去简直是瞎了眼,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珍惜。 那时候的自己,不懂感恩,只会败家。 对大姐的“扶弟魔”行为厌烦,还嫌自家娘没文化、没本事。 好在老天给了他一个重来的机会,让他能弥补所有遗憾。 如今这四壁空空对他来说不算什么,毕竟他之前什么世面都见过,这一次重来,赚点钱还不简单? 他过去戴过大金链子,也用过大哥大,落魄的时候有过,风光的日子也享受过。 几十年里,他摆过夜摊,也卖过早餐,开过餐馆,搞过夜场,干过传销,甚至跌进过杀猪盘。 反正,他这辈子就是折腾到底,钱没赚多少,却也没少胡来。 到最后,他就跟被人挑剩的西瓜似的,外表瞧着还能看,可里面早空了,实在折腾不动了。 好在又活了一回。 既然回来了,那就得好好偿还上辈子的亏欠,好好赚钱,让家里过上好日子。 不过眼下,他还得先顾着填饱肚子。 若是再饿下去,他也想不出什么好主意。 第2章 带妹妹去捉黄鳝 “哥,你赶紧趁热吃吧。”常莉端着一个搪瓷大碗走到桌前。 那搪瓷碗布满了裂纹,好几处地方的搪瓷都脱落了,露出下面黑乎乎的碗底。 碗里装着深褐色的红薯米,这种食材是把红薯切丝后浸泡出淀粉,再晒干而成。 他们这一带的人大部分时间都靠这种红薯米填饱肚子,因为稻谷产量太低,地里多数种的都是产量更高的红薯。 南边的空气比较潮湿,就算红薯米晒得干透,也容易因为保存不当而变得返潮发霉。 眼下这碗红薯米就散发出一股微微的霉味,让常征闻了心里觉得很不舒服。 可此刻他也挑不出别的吃的,刚才那碗野菜汤已经让给常莉喝了,总不能再要回来吧? 他拿起筷子,迅速扒拉了一口进嘴里。 为了尽量避开那股怪味,他屏住鼻息,急匆匆地把红薯米咽下。 “妈的,这东西我只想今天吃这么一顿,下回再吃我就是狗,难以下咽。” 常征在心里嘟囔了这么一句,还是把那整碗红薯米扫得干干净净。 坐在他对面的常莉也把那碗野菜粥喝得一点没剩。 “哥,这野菜粥挺好喝的。”常莉满足地咂咂嘴。 看着妹妹那副心满意足的表情,常征心中莫名地一酸。 他暗暗发下誓言,一定要让家里人尽快吃上白花花的大米,顿顿都有荤有素。 一想到“肉”,常征的口水就不由自主地分泌出来。 饿,他还是觉得饿得慌。 “小莉,家里还存着肉没?”话一出口,常征就后悔了。 他很清楚,家里根本不会有肉啊。 “哥,咱家哪来的肉嘛,能吃的都在山上跑呢。” “在山里跑?” “对啊,咱们这蛟首村靠山又临海,只要能在山里逮到猎物,还愁没肉吃吗?”常征听了这话忍不住笑了笑。 上一世他被放出来后,曾在山里打过一阵猎。后来老娘因为牵挂,也怕他像父亲常生辉那样有去无回,坚决不同意他进山,才逼得他离开老家外出漂泊。 常征实在受不了母亲的唠叨,这才跑去外面闯荡。 现在,他从饭桌前起来,径直走回自己房间。 到房间后,他翻出一个抽屉,拿出一把弹弓。 这是他爸还在的时候给他做的,用的皮筋是医院里常用来扎手臂的橡皮带,弹性非常不错,用了好几年都还能照常拉。 常征拉了几下,感觉那弹弓的弹力依旧强悍。 上一世,他就是靠这把弹弓起步打猎,后面装备越换越好,甚至搞来过一把三八大盖。 实际上,他也确实对赶山打猎很有兴趣。 左牵黄,右擎苍,戴着皮帽穿着裘衣,那感觉何其潇洒? 比起钢筋水泥的城市,他更偏爱乡间的院子,憧憬李子柒视频里那种诗意田园般的生活。 “小莉,你就留在家里,我出去走走。”常征没有直说要去狩猎。 毕竟家里不仅老娘周素兰,就连大姐常欣和妹妹常莉也不太支持他打猎。 他们是担心常征会像父亲常生辉那样消失在深山里。 蛟首村本来有不少人是猎户,但这几年接连出事,便都不敢再做这行。 在挨饿和去冒险之间,很多人还是更怕丢掉性命。 “哥,外头黑乎乎的,你可要拿个松油灯。” “黑吗?” “今天才初二,哪来月亮啊……” “初二?可我瞧着外边还挺亮啊?”常征不由得嘀咕。 可不管怎样,外头确实没有什么月光。 常莉从屋里拿出一截竹筒,里面塞着松油和灯芯,点着后交给了常征。 接着她又提了只木桶。 “哥,你是不是想去摸黄鳝?我和你一起吧,这么暗的天,你一个人走我不放心。” 而且她也猜到常征现在心情不错,一向心情好时,他就会到田里摸鳝鱼或者捞泥鳅。 虽说这些玩意儿有股土腥味,但好歹也是肉啊,总比红薯米和野菜粥强多了。 上回摸黄鳝已经是去年了,冬天也抓不到这东西。 “行啊,那就去捉黄鳝。”常征揉了下常莉的脑袋,咧嘴笑了笑。 眼下,他已经发现自己似乎拥有超常的夜视力。 虽然这种视力暂时谈不上特别离谱,可对要打猎的人来说,却等于开了挂。 并且,他直觉觉得自己的这份“金手指”恐怕不止夜视这么简单,也许像个需要慢慢发掘的小姑娘,等自己一点点探索,就能解锁更多好处。 深更半夜用弹弓确实不大现实,先捉点黄鳝带回家,最踏实不过。 “小莉,除了那颗珠子,你还从那个山洞里捡了什么吗?”常征有些好奇。 除了那枚能让他夜里看清东西的珠子,或许还有别的宝贝? “就捡到一块弯弯的骨头,除此之外就没别的了。那洞里像被火烧过,只有这两样东西。”常莉想了想回答。 “你把那块骨头拿给我瞧瞧。”常征想看看那究竟是什么。 常莉也没多问,回屋后拿出一根骨刺递给常征。 那骨刺大概二十几厘米长,稍微弯曲,像是某种动物的肋骨。 常征认真看了半天,然后嘟囔道:“这玩意不会是某种蛇的骨头吧,看起来又细又均匀,末端还挺尖。” 真要是蛇,那得是多大的家伙? “明天你领我去那山洞看看。”常征说完,把那根弧形骨刺又塞回常莉手里,暗想或许原地勘察一番还能发现点啥。 常莉点头,然后提议:“哥,咱今晚就在离家近的水田里捉吧,娘和大姐回来也好找我们。” “好,咱就去那边。”常征实在等不及要看看夜视对摸黄鳝有多大帮助。 村周围的田地里,零零散散有人在打着灯,不是钓黄鳝就是叉泥鳅。 如今大家都穷得叮当响,一年到头连白米饭都难吃几顿,更别提买肉了。 在农家,想吃荤要么靠山里狩猎,要么下河捞鱼抓虾,或者就到地头摸鳝鱼泥鳅。 常征带着妹妹走到一块水田旁,他很快就乐了。 “快,那边藏了条大鳝鱼。”常征话音一落,就沿着田埂小跑过去。 “哥,在哪儿呢,我给你照亮。”常莉急忙举起那捆着松油灯的竹棍,跟在后面。 “哥,我怎么没看见大黄鳝?”常莉举起灯光对准水里,见常征蹲在田边纳闷地问。 “就这儿的洞口啊,你没感觉吗?”常征理所当然地回。 “啥感觉?” “洞口啊。” 常莉把脸凑近,果然见到一个小洞口。 还能看见那泥洞里有水往外冒。 第3章 洞悉泥中黄鳝 感应? 常征也感到有些异常,他扭头瞧了瞧妹妹,接着又把视线转向那片田地。 没错,他并不是用眼睛直视,而是通过某种感觉,或者说感应,捕捉到黄鳝正藏在泥洞下方。 不仅仅是一条,他能明显感受到这块田里有九条黄鳝,还有几十条泥鳅。 此外,还有水蛭、田螺,甚至许多水里爬动的小虫子…… 他可以清晰地看到它们的存在。 金手指! 常征瞬间明白,这应该就是自己那所谓的金手指能力。 能感知周围所有生物。 这让他心里非常兴奋。 拥有这种能力,打猎将会轻而易举。 他缓缓闭上双眼,专心投入感应。 然后,他再次睁开眼睛。 他发现自己的感应范围大概围绕他本人,方圆约莫三十米,能明显地“看到”那些生物模糊的轮廓。 这样一来,他就能依据这些模糊的形体,迅速分辨出它们的种类。 逆天! 这种感应技能,实在太过强大。 他觉得,这本事简直就是为了狩猎而诞生的。 再加上夜视能力,就算在深夜的山林里,他也能游刃有余地捕猎,并应对各种突发状况。 就在他觉得自己的金手指仅止于此时,脑海里突然浮现了一些讯息。 他的金手指并非什么系统,也没有什么神秘老人。 那枚珠子,其实是一颗“蛟珠”。 在吸收了它以后,常征便获得了几种不凡的技能。 融合“蛟珠”后,常征的五感大幅增强,身体也从里到外经历了一次强化。 同时,他的双手还得到了一些奇异的力量。 只要长时间抚摸植物,它们就能生长得更加茂盛,口感也更好,这个能力被称为“生命之力”。 另外,如果对动物进行长时间抚触,它们就会对他产生亲近感,拉近彼此距离,这被叫做“亲密之力”。 除此之外,他的双手还有一定治疗效果,无论外伤还是疾病,经过他的抚触都能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复,这就是“治愈之力”。 抚触越久,效果越明显。 当然,施展这些特殊的“手部神能”,需要消耗掉他的一部分元气。 尽管如此,常征依旧满心欢喜。 常莉手中的那截骨刺,确实是一根肋骨,但并不属于普通的蛇,而是传说里“蛟”的骨头,这种生物格外神异。 看样子,它很可能并不是这个世界本土的物种。 至少,在常征接受到的信息里,它来自于别的世界。 “哥,你发什么呆呀?”常莉瞧见常征在走神,忍不住问了一句。 “没什么,你等着,看哥给你抓黄鳝。”说完,常征直接挽起袖子。 他清晰地感应到自己正前方有条鳝鱼,距离水面大约十几厘米。 因此,他能径直伸手把它抓住。 “哥,要不再等等吧?它不是正在洞里吐水吗?”常莉有些不解地问道。 她以为常征是靠这个小洞来判定黄鳝的位置,完全没意识到常征已经拥有超凡的感知力量。 常征动作极快,立刻将手插进淤泥,猛地捏住正躲在泥洞里的黄鳝,然后拎了出来。 见到常征手里那条活蹦乱跳的黄鳝,常莉楞了一下,随后欣喜地叫道:“哥,哇,黄鳝!你抓到一条大家伙!” 常征抓住的黄鳝起码有八两重,差不多有两根手指的粗细。 看起来不像一般的黄鳝,倒更像一条小蛇。 “哥,它不会咬人吗?”常莉看着那条安分乖巧的黄鳝,一脸疑惑地问。 黄鳝是会咬人的,而且一旦咬到还挺痛,常莉去年就被咬过一次,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黄鳝一般不咬人,除非它正处于产卵期,或是你抓它时让它受了伤。”常征一边解释,一边将黄鳝丢进了木桶。 “走,咱们继续逮黄鳝。” 有了超常感知,常征的信心越发高涨。 没多久,他来到另一条黄鳝藏身的地方。 这家伙没有待在泥洞,刚才还在外面游动。 不过因为常征和常莉走动的声音,让它受到惊吓,赶紧钻进淤泥里。 可它钻得并不深,给了常征出手的机会。 常征立刻踏进田里,将它直接捉了出来。 “哥,你也太猛了吧。” 看他又逮到一条黄鳝,常莉忍不住欢呼。 这哪是抓黄鳝啊,根本就像随手捡黄鳝。 尽管这条没那么大,也差不多有小半斤。 常莉盯着桶里的两条黄鳝,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她觉得就这两条已经够家里一顿好好享受了。 然而常征并没有就此收手,而是转去另一块田里。 “哥,你瞧我逮到什么好东西。”常征举着一只动物,兴奋地炫耀。 “这么大的乌龟!”常莉惊呼出声。 “差不多有三斤多,算是草龟里比较大的了。”常征说完,露出了一丝笑意。 这种斩获确实很不错。 他只能感叹超凡感应实在给力,否则就算有强力夜视能力,想发现它也很难。 毕竟这只草龟浑身都裹着泥巴,隐藏和伪装都挺厉害。 常征把草龟放进木桶,随后补充道:“明儿我把它带去县城,看看能不能卖个好价钱。” “当心别滑进泥里了。”他提醒一句,就又去搜寻别的黄鳝。 常莉愣愣地注视着他的背影,这还是她头一回感受到常征对自己的关心。 她不自觉地笑了笑,赶紧快步跟了上去。 “哥,今晚真是奇怪,居然一只蚊子都没咬我。” 常征转头瞅了一眼常莉,目光落到她手里那根洁白如羊脂玉的骨刺上。 肯定是那截蛟骨有驱虫的作用。 “这不是挺好吗?”常征发现自己也没被蚊子叮。 显然,这是融合蛟珠的效果。 这就方便多了,以后上山打猎不用再烦恼蚊虫骚扰。 否则还得自制驱蚊香包,实在太麻烦。 “可不是嘛,要是以后一直不被蚊子咬就好了。”常莉平时可招蚊子了,手脚常被叮满红包,又痛又痒。 其实要达到这效果也不难,只要把那根蛟骨随身携带就好。 常征心想,干脆把那根骨头打磨成项链给家里人佩戴,如此既可防虫,还能防蛇,起到很棒的保护效果。 因此,常征特地叮嘱常莉,一定要收好骨刺,千万别弄丢。 她对常征十分听话,自然死死攥住骨刺,绝不会让它遗失。 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了小半个钟头,常征发现自己的感应无法无限制维持。 随着时间的推移,感应范围逐渐变弱,直到彻底无法“看”清。 同时,他也察觉到体力消耗挺大。 很明显,这种感知能力并非能无止境使用。 “哥,大概是娘和姐回来了,我瞅见路上有灯光。” 听到常莉提醒,常征直起腰朝村道方向张望,果然见到四个人影,其中一人拄着并不怎么亮的手电,还微微跛着脚。 瞧见他们后,常征果断停止了继续抓黄鳝。 “走,咱们迎接娘和大姐去。” 他不仅想去接母亲和大姐,也想当面告诉她们,自己坚决不同意那门换亲的事。 上辈子大姐嫁给了邱亮,吃了一辈子苦。他如今重活一次,绝不想让大姐再步上同样的老路,受一辈子罪。 第4章 我拒绝换亲 常征拎着木桶,常莉举着松油灯。 桶里装着九条黄鳝,差不多三四斤的分量。 再加上一只三斤多的草龟,这一趟的收获已经相当不错了。 毕竟,常征才捉了半个多小时。 如果再多给他一些时间,肯定不会只有这些。 可问题是,他也不清楚自己那种特殊感知能力何时会重新出现。 兄妹俩提着桶,重新回到了大路上。 “娘,姐。”常莉举着灯,飞快地奔到母亲和大姐面前。 常征仍旧停在原地,望着不远处年轻的母亲和大姐,双眼瞬间泛红。 上辈子,他对她们亏欠太多。 如今的常母周素兰只有四十出头,但看上去像五十多岁的村里老大娘。 她身上穿的是常生辉的旧衣服,头发也剪得短短的,乍一看跟男人没什么区别。 平时,她也当自己是个男劳力使唤。 各类沉重费力的活儿,她都扛,身体都快被压弯了。 曾经村里的花儿,如今容颜全失,换来的却是顽强和坚韧。 大姐常欣也好不到哪儿去,常年田里劳作让皮肤又黑又粗,留着和母亲同样的发型,光着脚也是一样的。 当初闻名十里八村的一枝花,早已被岁月和苦日子折磨得面目全非。 她们周围站着邱家兄妹。哥哥邱亮腿有些跛,脸上因为喝过酒泛着红,整个人显得浮躁,眼神频频落在常欣身上。 他身后跟着个皮肤白净的姑娘,两条长辫子垂在胸前,已经快到腰的长度。 她脸上还有些婴儿肥,年纪小,稚气未脱。 她身材高挑,足有一米七,在农村里算得上鹤立鸡群。 而且曲线分明,体态非常好,看着就招人喜欢。 因为模样和身材都特别出众,很多人都想把她娶回家。 只不过,她被那个既跛脚又酗酒的哥哥拖累,家中只认换亲这一条路。 这些年想跟他们换亲的不是没有,可邱亮虽然又懒又爱喝,却眼高于顶,一门心思想找个颜值好的媳妇。 这世上,哪有这么万全的好事? “娘,姐,哥捉了不少黄鳝,最大的一条差点有一斤呢。”常莉得意地拽着母亲的手,盼着她能尽快看见自己和常征的“战利品”。 “娘……”看见母亲走到面前,常征微微哽咽地喊了一声。 “姐……”常征刚喊出口,就见一道灯光照向他,把他那端正的面孔映得一清二楚。 常征明白,这是邱亮故意让他妹妹邱花颜看个仔细。 “孩子,你这眼睛怎么这么红,不会是烧还没退吧?”周素兰赶紧走过来,用她冰冷的手贴在常征额上试温度。 “没事,已经退了,只是刚才尘土太大,呛到眼睛了。”常征努力控制住情绪,简单解释。 他本想抱抱母亲,但还是忍住了。 这个年代,很少会有人和父母拥抱。 大家表露感情都特别含蓄,也很谨慎。 “来,瞧瞧邱花颜,多好的一姑娘,打灯笼也难找。”周素兰拉着常征,欢天喜地走到邱花颜面前。 “你看这模样,多俊啊,十里八乡找不出第二个比她还漂亮的小丫头。” 这话常征是服气的。 就算他大姐当年的颜值再高,也比不过眼前这个和王组贤有七八分相似甚至更出挑的邱花颜。 看着她,常征心里禁不住扑通扑通乱跳,甚至孩子叫什么名、以后送哪所幼儿园都在脑海里转了个圈。 这个邱花颜,他一定要娶。 不仅因为上辈子欠了她一条命,更因为他真心动了啊。 上辈子是自己瞎了吗?这样的绝色又贤惠还看不上,反倒跪舔个平凡之辈? 邱花颜值得明媒正娶,绝不能拿来换亲。 不管她家开啥条件,常征都愿意答应,因为他亏欠她。 想娶邱花颜,父母倒不是主要绊脚石,症结在那跛腿的邱亮。 没有他的存在,邱家也不会走换亲这条路。 常征深吸一口气,把眼神从邱花颜身上挪开。 “娘,姐,换亲的事情就算了吧。” “姐,我常征四肢健全,也不是个废物。要我用你的幸福换我自己的媳妇,这种事情,我干不出来。” “邱花颜确实是寻灯也难找的好姑娘,也确实让我心动。” “可我想靠自己的本事娶她,而不是用姐姐的牺牲来交换。” 自己的幸福,怎能拿大姐的不幸去换? 上辈子常欣已经为了他受过苦,一辈子活得糟心透顶。 就算自己打光棍到老,也不能让姐姐的幸福被拿来交易啊。 其实,上辈子他也不赞成,可他当时没当回事,没竭力阻止,导致大姐最终还是进了邱家的门。 那会儿再想劝阻,已经太晚。 常征话音刚落,邱亮顿时冷笑:“就凭你?” “就你这整天游手好闲的货色,还想靠本事娶我妹?开什么国际玩笑?” “你能拿出三转一响,还是能给我搞定工作?别在梦里瞎想了。不换亲,你这辈子都娶不到媳妇,更别提我妹这么漂亮的。” 对邱亮这副跳脚恼怒的样子,常征完全能理解。 毕竟他这个准大舅哥还真不好得罪。 再说,能不能娶到邱花颜,关键就是要疏通邱亮。 谁让他在家里极受偏爱,他不同意就能搅黄这门婚事。 “亮哥,最多三个月就能见分晓。如果三个月内我能拿出三转一响,到时候大舅哥必须在泰山那边替我说说好话,让泰山同意把邱花颜嫁给我,怎么样?” 重生还带了挂,这点小要求,他真没放在心上。 都重生了,如果连这都摆不平,还算什么重生者? 比起后世动不动就要车子房子的时代,这个年代的人需求真的少多了。 而且常征很明白,他未来的岳父岳母根本没提这些要求。 “等我把邱花颜娶回家,我再帮你娶赵如琴,你看成不成?” “你,说真的?”一听常征提到他的白月光,邱亮两眼放光。 邱亮一直惦记着那个白月光,但人家开出的要求也是三转一响,令他深感绝望。 再说,那赵家虽然家道中落,可仍然很有骨气,死活不换亲,坚持嫁女,只是条件较高。 邱亮想娶,就只能拿三转一响去提亲。 所以,他才放话:谁想娶我妹,就得先备好三转一响,这样他才能用那笔钱去赵如琴家。 这些内幕常征当然知道,他上辈子还修过赵如琴这辆“跑车”呢。 邱亮这人不仅爱喝,还会对老婆动拳头,没啥大本事脾气还不小。 这样的人,哪配当他姐夫? 当大舅哥,是没得挑的。 不过等结了婚,常征也打算快点和邱亮划清界限,不给他吸血的机会。 眼下,还得先把他稳住。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常征信心十足地开口。 “小征,你别胡扯了。不换亲,你拿什么去娶人家?”常欣拉了拉他的袖子。 她太了解弟弟了,要是真能拿出大额彩礼,他早去娶那个高中同学了,哪里还会考虑邱花颜? 家里穷得叮当响,卖掉房子都不一定够。 她可是听说过,邱亮扬言:只有准备了三转一响,或者给他找个工作端上铁饭碗,才能娶他妹。 这样的门槛,也就城里有钱人能达到吧? 换亲,是让弟弟娶到媳妇的唯一捷径,牺牲自己也没啥大不了。 “姐,要是你心里真有弟弟,就按我说的来。我要是靠你去换亲才娶到老婆,这辈子我自己都过不去。” 常征一句“听弟弟的”,就把常欣的话给堵住了。 她从小就被教导要帮弟弟,要顺着弟弟,早就变成了扶弟魔的模样。 想到以后弟弟在村里被人指指点点,她就心里难受。 “你们要真坚持换亲,我明儿就削发出家,让常家后继无人。”常征太清楚怎么拿捏母亲和姐姐了。 因为他前世就用这一招。 尽管恶心,可它很管用。 “不换,咱不换了还不行吗,都听你的。” “邱亮,真对不起了。之前咱给的东西,还得麻烦你们拿回去。改天我带着常征上门给你赔礼。”说完,周素兰把背上那装着红薯和土豆的口袋交给邱亮。 “娘,东西交我吧,我送回去。今天确实我们不对,我得亲自去家里道歉。” “小莉,把桶里的那只大龟拿来,当个赔罪礼。” 今天的事今天就解决,常征不想拖到第二天。 而且邱亮走路一瘸一拐,让他扛四五十斤的东西不合适。 邱花颜又瘦又弱,常征更舍不得让她背。 第5章 大舅哥这么说 邱亮晃了晃手电,照向装满水的桶,发现里面不但有几条大黄鳝,还有一只足有三斤多重的大草龟,他的目光立刻亮了起来。 “就只拿只老龟好像少了点,再加条黄鳝才够表示。” “这不算啥。”常征笑了笑,直接把那黄鳝抓了出来。 作为一个重回到过去的人,他确实没把一条黄鳝放在眼里,甚至觉得这东西也没多大价值。 毕竟他刚重生,脑子里还停留在后世的观念里。 再说现在这时候,黄鳝还不怎么受欢迎,因为必须大火大油才能做得好吃,可一般人家哪舍得用那么多油煮菜。 一年到头都见不着荤腥才是常态,所以黄鳝并不算抢手货,除非在县城里才有有钱人爱吃。 在村里,黄鳝通常用来喂鸭子,或者干脆给狗吃。 “娘,大姐,你们先把剩下的黄鳝收拾一下,我一会儿回来再吃。”说完,常征也把那只草龟抓出来。 随即,他把草龟放进一个装粮食的袋子里,扎紧口子,扛到了肩上。 周素兰和常欣略一犹豫,还是同意让常征把东西送回去。 常莉说也想跟着常征一起过去,常征想了想也就点头答应了。 多带一个常莉,路上也许不会太尴尬。 可谁能想到,这丫头一开口就把气氛整得别扭起来。 “嫂子,你可真好看,难怪村里人都叫你村花。”常莉笑嘻嘻地说。 “你,你别乱叫,我还不是你嫂子呢。”邱花颜被叫得脸通红,赶紧阻止常莉。 之前换亲的事已经吹了,两人现在也就恢复成同校的关系。 邱花颜和常征原本就是校友,以前在同一所初中上学,只不过常征比她高两届。 她当初之所以愿意家里拿她和常征换亲,也是一来知道常征这号人,二来也记得当年在学校时,常征曾揍过欺负她的坏家伙,还挡住过一条凶狗要咬她,让她记忆深刻。 对于常征,她心里还是蛮感激的,对他印象不错。 “我哥可说了,他肯定要娶你,你以后就是我嫂子啊。”常莉一脸认真地说。 “等真把人娶到家再这么叫不迟,现在这样成什么样子。”邱亮说完,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犹豫了一下,才抽出一支递给常征。 常征毫不客气,叼在嘴上就接了过来。 邱亮见状,嘴角一阵抽搐,本来只是客套一下,没想到常征还真伸手接。 无奈之下,他只好划亮火柴给常征点上。 “大舅哥说得对,这会儿确实不合适,等我真把她娶进门了,爱怎么喊都行。”常征笑嘻嘻地说道。 常征这个称呼,让邱亮表情又是一抽。 “常征,你说说,准备怎么帮我把赵如琴娶回家?”一提到赵如琴,邱亮心里就跟着一热。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白月光。 赵如琴,就是邱亮记挂了十几年的那个人。 不得不说,青流湾之所以叫美人湾,确实是因为这个地方盛产漂亮姑娘。 他们村里生得好看的女孩确实不少。 “要简单也简单,花钱砸呗。先送上三转一响,要还不肯点头的话,就再加888块彩礼。”常征笑呵呵地说。 “你把这称作简单?”邱亮的脸差点气成了绿色。 他这会儿真是后悔刚才信了常征的“嘴炮”。 “大舅哥你就放心吧,挣钱这种事我在行。只要你愿意跟我一块儿干,到时候保证你能娶上老婆。”常征拍着胸脯,透着一股自信。 “你这话吹得,牛听了都得摇头。”邱亮撇嘴吐槽。 正说着,常征忽然伸手阻住众人。 “等等,别动,前头有只野兔,我去捉。”他把肩上的袋子往地上一扔,又从口袋里摸出弹弓。 “哪儿呢,哪儿呢,我咋没瞧见?”邱亮拿着手电四处乱照。 好在手电灯光并不算强,不然都能把兔子吓得跑远了。 常征扣住一颗石子,拉满弹弓,快步朝那只兔子追过去。 “啪” 一声脆响,石子正中那只兔子。 常征看见兔子被打中后猛地蹦起,他立刻猛冲上去,速度比兔子还快。 那兔子被击得不轻,四肢抽抽着,多半是脑袋被弹弓石子震伤了。 常征扑上去,一把攥住兔耳,把它提了起来。 “还挺肥啊,今晚真是赚到了,不仅抓了黄鳝、田龟,还逮了只兔子,好兆头。” 他拎着野兔回到大家身边,把它交给常莉。 “拿稳了,抓住耳朵和后腿,别让它蹦了。”常征嘱咐道。 “哥,你也太神了,真的能用弹弓打到兔子!”常莉两只眼睛放光,好像已经闻到了兔肉香。 邱亮和邱花颜也都露出惊讶与羡慕,没想到常征还真能用弹弓逮只野兔回来。 “真打下来了啊,你是怎么发现它的?”邱亮语带酸味地问。 家里很久没吃过肉了,馋得他口水都快下来了。 “它那对红红的眼睛在灯光下一晃,我就瞄到了。 我天生眼力比常人好,当个猎人再合适不过。等我进山打猎,攒点彩礼也就不难了。”常征故意透露打猎挣钱的想法。 “狩猎挺不错,每天都能有肉吃。以前我也想过进山当猎户,可惜真没那能耐,还把自个儿腿搭进去了。”邱亮提到腿就叹气,满是懊恼。 “大舅哥,你这条腿兴许还能治,我知道有个老中医会接骨,等过阵子我带你去看看。” 反正不花他自己的钱,只是带邱亮顺便走一趟。而且那地方,还有一笔钱等着常征去挣。 一听常征这么说,邱亮顿时抓住他的手不放。 “你,你说的是真的吗?可别骗我啊。” 这条瘸腿一直是邱亮的心结,他做梦都想让腿重新康复。 这些年,他也找过不少郎中,还去过医院,可谁都说治不好。 常征挥手挣脱,撇撇嘴道:“你又不是大美女,我哄你干啥。 如果你信我,就再等些日子,我带你去给老先生瞧瞧。” 邱亮赶紧不停点头,“信,我信,那咱能不能明天就去?” 其实他恨不得立马动身。 “去不了,那老中医在市里,而且收费可不便宜,没钱看个啥。你先别急,反正都这么些年了,也不在乎多等一会儿,你说呢?” 邱亮皱了皱眉头,没再吭声。 钱,谁都缺。 他现在就盼着常征能尽快攒够“三转一响”去把他妹妹娶了。 这样,他好拿那彩礼钱去治腿。 腿要真治好了,再用“三转一响”来娶他心中的白月光,简直就是一举两得。 路上,常征和邱花颜都没太说话。 她有意走在稍远一点的地方,跟常征保持距离。常征也不想惹她不爽,就没过去搭话。 别看现在是1983年,先结婚后培养感情的事多了去了。 常征就打算先把这个温柔贤惠、又漂亮的姑娘娶回家,然后再跟她好好谈场恋爱。 他上辈子在外边也算是见过不少场面,想让一个清纯妹子喜欢上自己并不难。 毕竟他本身条件就很好,又高又壮,模样也不差。 单是这些外在就能比下许多人,再加上他有后世带来的各种见识和手段,套路也多。 别说一个邱花颜,来十个他也会想办法追到手。 这种优势,就叫信息差带来的碾压。 第6章 非得弄到猎枪不可 常征住的蛟首村离邱家所在的青流湾不算太远,所以在花了三十多分钟的功夫后,这帮人又回到了青流湾。 邱家的境况也非常清苦,连瓦房都没盖,只搭了三间茅草屋。 由于邱老爷子家里儿女兄弟挺多,分家之后个个要独立成户,根本没钱起瓦房。 若不是因为这样的缘由,也不会想出换亲这条路子来。 他们赶到时,邱家父母已经睡下了。 原本邱亮打算让邱花颜去把父母叫起来,结果被常征拦住。 天天都离不开繁重的劳作,难得的休息非常重要。 眼下已经快十一点了,把人叫醒还要花时间折腾。 再者说,这件事还没闹出去,对两家都没啥大损失。 更何况,常征还送了赔礼,邱家不光没亏空,还得了好处。 就算真生气,也不用翻脸闹僵。 劝下了邱亮后,常征带着妹妹点着松油灯离开邱家。 邱亮站在门口看了他们一会,直到那灯火在夜里消失,他才把院门关上。 “阿容,你觉得那家伙真能凑出三转一响来娶你吗?” 邱花颜听了,心里有点乱,轻轻摇摇头:“不晓得,听人说他一直想娶他县城里念高中的同学,要是真攒到了钱,也许会去娶她吧?” 听到自家妹子这么说,邱亮愣了下。 “你跟那小子认识?”他嘀咕着,抽了口闷烟,有些郁闷。 “初中时他比我高两级,我就知道这么个人。”邱花颜小声回应,没有提起以前常征曾经替她挡过恶犬,也没说他为她揍过欺负她的人。 “你这么一说,好像他跟赵如琴她哥是同学,对吧?” “嗯,对,是小学同学,这我想起来了。就是他没错。以前如琴总是跟在他屁股后头转。”邱亮说到这里,忽然有些咬牙切齿。 “他爸打猎本事强,记得如琴说过,将来就想嫁个会打猎的,所以我才下决心要学打猎。” “要不是有他,我这条腿也不会摔断。” “……” 邱花颜听到这,实在无言,转身走开。她可没想到邱亮竟把这事也怪到常征身上。 明明是他自己不想种田干活,打着狩猎的旗号偷懒。 懒得去搭理邱亮,她先把袋子里的草龟拿出来。 按她对父母的了解,这只草龟估计得被要求送回河里去。 至于那条已经死掉的黄鳝,多半会留下来,所以她先把黄鳝处理干净后才回屋。 另一边,常征带着常莉离开青流湾,正想让常莉坐到他肩膀上,这样好赶紧回家。 这在村里被叫作“骑马”,是很多孩子喜欢的玩意儿。 只是常莉自懂事起就没了父亲,一次都没享受过这样的乐趣。 如今常征主动提出来,她高兴地就骑到了他肩膀上。 那截骨刺被常征随手别在腰间,绝对不能丢。 “哥,你会不会累啊?要不让我下来吧,万一娘看见了,肯定又要揍我。” 她懂事得让人心酸,常征听着鼻子直发酸。 “别担心,你哥不累,你小身板轻飘飘的,没几斤肉。” 放眼整个村子,人人都营养跟不上,真没谁吃得胖。 “小莉,想不想听故事?” 虽然上一辈子常征没孩子,可他两世为人,哄小孩还是有些门道的。 “想听,哥,你会讲吗?”常莉搂着常征额头,满脸期待。 “当然了,哥给你讲几个好听的童话。”说完,常征便开始把后世那些脍炙人口的童话故事编着说了出来。 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坐在他肩膀上的常莉慢慢地睡着。 别瞧她才九岁,却已经能帮家里干不少活,忙活一天,也够累的。 家里唯一算轻松的人,大概就是常征这个原本应该挑起重担的儿子。 “娘,姐,你们怎么还没去睡,还在捣鼓苎麻吗?” 常征背着常莉进了院子,就见母亲和大姐还围着苎麻忙。 他把野兔放在一旁,先送常莉回房。 安顿好常莉,又替她拉过被子盖上,这才从屋里出来。 “小征,这兔子哪来的?你哪弄来的?”周素兰提溜着那只野兔,满是好奇。 “半路上我用弹弓打的,等会我来剥皮。处理好的一张兔皮能换两块钱呢。”常征轻笑着解释。 “不错不错,你赶紧过来吃口黄鳝吧,娘和我都吃过了,兔皮我来整。”常欣说着,把锅里那道干蒸黄鳝端到常征面前。 黄鳝上头撒了些紫苏叶和姜片。 这些紫苏、姜都是自家院子里种的,正好去除腥味。 常征夹起一段,带着紫苏的淡淡香味。 一咬,黄鳝肉里没什么盐味,家里盐非常宝贵,隔好些天才加点盐煮东西。 不过加了紫苏,这黄鳝并不怎么腥,还带着点微甜。 它的肉比鱼肉紧实不少,吃起来颇有嚼劲。 对于家里长久不见荤腥的人来说,这黄鳝不仅好吃,还很滋补,尤其是对男人来说更是大补。 当然,对常征而言,记忆里种种美食比起来,这不过勉强填饱肚子,离美味差得远。 没有油,几乎没盐,这味道能好到哪儿去? 要不是肚子确实饿,他吃上两块也就不想再动了。 干掉大半后,常征端着碗走到母亲和姐姐那边。 他留意到了,这娘俩人其实也就吃了点头尾,没啥肉。 估计她们直接把那些带骨的部分嚼碎了下肚。 “姐,张嘴。” “你干嘛呀,我吃过了。要不你先留着明天再吃吧。”常欣推辞着。 “明天咱还得吃兔子呢。你要不吃,我就倒掉。听话,张嘴。” 换作以前那个混小子,这种扔了食物的事可没少干。 常欣见他那神情,不得不敞开嘴。 “娘,你也来。”等常欣吃下后,常征又夹了一块给周素兰送去。 喂完母亲和姐姐,兔子也处理完了,连内脏都被仔细洗好。 家里穷得叮当响,哪怕一点点肉都不能浪费。 “娘,姐,我先去睡了,你们也别弄太晚。”常征说完,就拿着那根能驱蚊的骨刺回房。 睡觉? 那可是一种浪费时间的事。他拥有夜视和感应动物的本事,怎么可能老老实实跑去睡? 要么下地里继续捉黄鳝,要么进山捕野兔或者其他猎物。 但手里只有一根弹弓,打小动物还行,要是碰见大点的家伙,弹弓就不够用了。 想凑够娶亲的彩礼,必须想法设法把猎枪弄到手才行。 第7章 不晓得能不能扛住 漆黑的屋子里,常征端坐在桌前,正挥笔写下一些东西。 他在整理自己的脑海,把一些关键的事情记录下来。 这些点滴都是他宝贵的记忆,是他无形的财富,他需要好好梳理,并顺带挑选当下能做的事。 一个多小时后,外头已是彻底平静。 常征收好纸笔,悄声出了房门,从院子里提走一个木桶。 县里有人收黄鳝,而且价钱还算可观。 他记得,收黄鳝的一般是国营饭店,还有一家老面馆。 为了长远考虑,常征打算借黄鳝敲开国营饭店的大门,谋一个稳定销路。 母亲和大姐都不同意他专门去打猎,而他一个人的时间精力有限,不可能既捕猎又自个儿去卖。 最稳妥的方式,就是寻找一个能长期收下所有猎物的买主。 眼下,也就国营饭店最符合条件。 可想在国营饭店站住脚并不简单,他和那儿的人并没有任何牵连。 但现在出现了个机会,最近县里来了位粤省的老板,特别喜欢大黄鳝,据说越大越滋补。 上辈子,县里一个跟常征还挺熟的纨绔,曾经钓到过一条八两重的黄鳝,卖了8块钱,吹嘘了一年。 时机正巧也是在常征那会儿得怪病期间,他印象极深。 要是昨晚早想到这茬,说什么也不会把那条一斤左右的黄鳝送去邱家赔罪。 那可至少能值十块呢! 现在,他只好期待邱花颜能多吃几片黄鳝肉,不至于赔得太心疼。 离开家后,常征一路直奔水田,打算埋头捡钱。 “有夜视能力就是给力啊,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简直跟月光皎洁时差不多,要是真碰上月色,更要亮堂些。” 当然,比夜视更猛的,是常征的感应本事。 到了水田边,他已能清晰地感受到田里的动静。 小黄鳝他看不上,只想逮大只的。 半斤以上才值得动手,太小的卖不了好价。 第一垄水田里没有半斤以上的货色,常征立刻朝下一垄赶去。 果然,他很快就发现第二垄里有一条超过半斤的黄鳝。 那家伙正游在水面,由于和常征隔着七八米,暂时还没钻回泥里。 常征直接走过去,毕竟蹑手蹑脚也没啥用。 随着他靠近,黄鳝立马钻进了泥下。 常征挪到它刚才的位置,用感知判断出它藏身之处。 随后,他把手伸进泥里,手指就像鹰爪般牢牢扣住黄鳝,将它从泥中硬拉出来。 “还行,估摸有六七两吧。”看着手上滑溜溜的家伙,常征咧嘴笑了笑,随手扔进桶里。 对他这个挂逼来说,抓只黄鳝也没啥可骄傲的。 常征立刻投身下一只目标,计划把村里所有水田都扫一遍。 别人也许难办,但他靠着自身的逆天本领完全能做到。 毕竟半斤往上的黄鳝确实稀少,否则也不会卖出好价。 时间在不停流逝,他桶里的战利品也越积越多。 “现在腰劲真可以啊,弯了一整晚,也没觉得累。” 快天亮时,常征忍不住嘟囔了一句。 重生后又融合了蛟珠,他的身体素质已提升到惊人的地步。 要放在之前那一世,他可能一次就能放倒十个对手。 桶里,已经装了二十几条半斤以上的黄鳝。 最重那只,估计得有两斤。 常征琢磨着,这些黄鳝能卖多少钱,那老板有没有本事一口气全部吃完,他的腰力又行不行。 再过一会儿,大伙儿就该陆续下地干活了,他也不好再继续抓。 他在心里记了下哪些水田已来过,昨天晚上差不多扫了一半。 拎着木桶,他快步赶回家。 他原先以为母亲那么早不会起,结果刚进门,就碰上正要开门的周素兰。 “娘,您起得可真早。”常征先打了个招呼。 “你这孩子哪儿回来?昨晚上是不是彻夜去抓黄鳝了?”周素兰脸上的关切顿时浮现。 他们村子是冷水田,夜里冰得刺骨,人在水里折腾一夜很容易挨冻生病。 况且常征还有那个怪病,一到晚上就发热,要是再遭寒,肯定雪上加霜。 “也不是整晚,就抓了会儿。”常征赶紧搪塞,准备往里走。 “你还患着病呢,咋就不知道轻重?要是更严重了,你让咱一家咋办?”说着说着,周素兰眼圈就红了。 “娘,别担心,我真没事,早好了。我想过会儿去趟县城,把这些黄鳝卖了。” “你还是忘不了那个郑梅吗?你都在家摔躺好几天了,她却连看都懒得看你一眼,你咋就这么轴呢?”一听常征要去县里,周素兰的情绪又冲上来。 “娘,我昨天晚上不是和您说了嘛,我打算娶邱花颜。这些黄鳝,就是为了早些让她过门。”常征说着,把桶递到母亲面前。 “你说的当真?”听了这话,周素兰立马盯住常征不放。 邱花颜,可真是好得没话说。 人长得标致,还特别贤惠。 真要能娶到手,那可真是常家祖上积德。 “当真,比金子还真。这辈子,我只认定她。”常征神情严肃地回道。 那种宝藏女孩,就算没欠她条命,他也必须要娶回家! 周素兰忍不住点点头,毕竟孩子是自己带大的,他说得是否真诚她能看出来。 “咦,你抓了这么多黄鳝?”看了眼桶里那一大堆,周素兰的眼睛微微瞪大。 “是啊,运气不错,捞到的都是肥家伙,估计能换个一二十块。” “从今天起,我要好好存钱,争取早点把邱花颜接进咱家。”话音落下,常征就拎着桶迈进院子。 “咱们小征现在可真有心气,这是好事。姐姐也跟着你一起攒钱,争取快点儿把花颜娶回来。” 刚踏进院子,常征就碰上了眼里只装着他的常欣。 可惜上辈子,他对家里人的关怀实在少之又少,甚至都不了解他们内心真正想要什么。 要不然,他肯定早就知道大姐喜欢什么样的人,以及她未来最憧憬什么样的生活。 这一世,他打算用心弥补,不光让家人在物质上吃好穿好,也要细心呵护她们的心灵,知道她们真正想过的是哪种日子。 第8章 路上碰见将来的媳妇 “姐,家里还能找着地瓜吗?给我拿俩,我要赶早去县里,不然迟了就卖不出好价了。” 虽然整晚没合过眼,可他依旧显得精力充沛。 常征暂时不打算留在家里吃早饭,毕竟要炖野兔也得花些工夫。 他其实并不是急着去卖东西,而是想趁去县城的路上,看看能不能碰上松鼠或兔子。 天色还没彻底亮,野生动物也正要出洞找食,正好是打猎的好时机。 要是一直待在家等吃的,岂不是错过大好机会。 “还有点,我这就给你拿过来,早点回来,中午就吃野兔。” 一大早就吃荤有点浪费,一顿蒸地瓜米足以应付。 “拿三个行吗?要是不够,我再拿。” 性格节省的常欣抱出三个拳头大小的地瓜,递到常征手里。 “两个就够用。”常征随手拿了两个塞进自己兜里。 平时的话,他一个就嫌多,毕竟这种地瓜不甜,吃起来也没啥滋味。 随后,常征从院里推出了一辆破旧的二八式自行车。 这是常征以前淘回来的“宝贝”,也是家里目前最贵重的财产。 要没有它,常征也不可能经常往县城跑,毕竟要是靠走,得花上近两个小时才到地方。 他拿了木桶的盖子盖好,然后把它牢牢绑在后座上。 “现在天还黑着呢,你先推着走,可别再摔了。这个手电拿着,瞧能不能修好。” 常欣边说边递给他一个变形的手电筒。 当初它就有点问题,结果那天晚上常征才会在回家路上摔了一跤。 “这都成这样了,估计修不成。等我卖了黄鳝,再买个新手电。” 说完,常征就推着车子离开了院子。 在两个姐姐面前,他当然不会立刻骑上车,这会儿天色只泛着微光,看东西还不算太清楚。 等走远了点,他才一骑上车,用力猛蹬。 身体经过强化后,常征的平衡能力也强了很多。 过去他可不敢这么快地骑,现在则想蹬多快就能蹬多快。 这么早,村外的小路上几乎没什么人,偶尔才会有几只小动物穿过。 要是真撞见个野物,那就跟中奖了似的。 可惜,这一路狂飙,啥好事也没碰到。 十来分钟后,常征以差不多六十的时速就来到了青流湾路口。 要进县城,必须经过青流湾这里。 “诶,那不是邱花颜吗?” 常征远远就看到邱花颜正朝着村口方向走,于是径直骑过去。 百米不到的距离,眨眼就到了跟前。 “这么早,你准备去哪儿?要不要我捎你一段?” 邱花颜的脸蛋本来就白皙,此时却微微泛红,她提起手里的草龟说道:“正好碰见你,我爹说这草龟不好意思收下,让我给你们送回来。” “这是给我送老婆本呢,那真得谢谢老泰山啦。” 常征高高兴兴地跳下车,接过那只草龟。 这草龟足足有三斤多,卖的话,差不多能换个五六块。 “你……你别乱喊。”邱花颜脸一下子全红了。 “不好意思,习惯性脱口而出。我在这儿郑重道个歉,邱花颜同志,请你谅解。” 说着,常征还认真地鞠了个躬。 看他一副正经模样,邱花颜反倒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你这是要回家吗,还是往别的地方去?”常征见邱花颜低头撩着衣角,整个场面有点尴尬,便主动问道。 “我娘让我去镇上给我哥拿点止痛粉。” 邱花颜显得有点拘谨。 “那可巧了,我这正好带了黄鳝去县里卖,你坐我车一起去吧。” 话音落下,常征赶紧解开绑在后座上的绳子。 掀起盖子后,他把草龟丢进桶里。 听说常征抓了黄鳝要去县里卖,邱花颜心中颇感好奇。 她又往前挪了两步,俯身看了下桶里的黄鳝,目光一下子亮了起来。 “你抓了这么多?你怎么抓到的?而且这些黄鳝也太大了,我还从没见过这么大的。” “当然是凭运气外加真本事才能抓到啊。” 常征对她笑笑,然后把木桶提起来递向她。 “你……你干什么?” 邱花颜急忙往后退,没有接过那木桶。 “你替我提着桶,我用车带你去县里买药,怎么样?” “这……别人看见会说闲话的,我自己走过去好了。” “走过去多累啊,而且你看这天,保不齐待会儿就下雨。更何况一大早的路上谁会瞅见。再者,你又不是坐前面,谁会嚼舌根。” “从这儿到镇上走路起码得一个钟头,可我骑车去县城还不到一个小时。” 邱花颜犹豫片刻,抬头看看阴沉的天色,确实像要下雨。 “那……那就麻烦你了。” 她这才接过木桶。 常征心里美滋滋,一提车把,顺势掉个头,跨上车座。 邱花颜个子高挑,起码一米七的样子。 稍微踮脚就能坐上后座,根本不用像别人那样跳着上。 “坐稳了么?” 常征回头扫了一眼,鼻端还飘来邱花颜身上淡淡的香气。 她的脸蛋依旧红润,像熟透的桃子似的,煞是诱人。 想起上一世,自己不仅没抓住这好姑娘,还害她过早凋谢,常征不禁心中自责。 “嗯,出发吧。” 她的语气里透着紧张,一只手挎着木桶,另一只轻轻扶住后座架子。 “好,那咱走了。” 说着,常征踩下踏板,让自行车平稳驶出。 他并没有骑得特别快,担心路面颠簸不说,也想延长与邱花颜独处的时光。 即便两人不说话,就这样让她坐在自己后面,常征也觉得心里充满喜悦。 大概,这就是对一个人动了真情的感觉吧? “这些黄鳝真的能卖到钱?” 是邱花颜先打破了沉默。 “当然能啊,而且价格还不低。县城里的人有的是钱,喜欢买咱这个山里出产的美味。” 邱花颜听他这么说,心里悄悄动了念头。 既然常征能抓来卖,那自己为什么不能学着做? 另外,她哥要是真想和常征去治腿,也可以靠抓黄鳝赚医药费。 有了钱,家里也就不用和别人换亲了。 她不想在稀里糊涂中就成了别人的媳妇,更不想让命运轻易被左右。 除非…… 那个人是常征。 第9章 揭开邱花颜的心扉 “黄鳝不是那么好逮吧?我们之前都是等到稻子收完后,才下田里挖。” 瞧着常征的背影,邱花颜忍不住问了出来。 常征不仅抓到的数量多,而且这些黄鳝个头也特别大。 要是自己能收获这样的大黄鳝,肯定能小赚一笔。 “真要徒手捉的话确实费劲,但要是用专门的钓具来钓,就好操作多了。”常征解释。 “所以,你这些全是钓上来的?”邱花颜连忙打探。 “对啊。你也想试试吧?我可以给你做几副黄鳝钓,保准你也能钓到。” 他们这一带还没人普及用钓具抓黄鳝,主要是因为黄鳝本身腥味重,吃的人不算多。 再者,很多人不知道黄鳝能换钱,甚至还是个值钱货,自然就没啥人专门研究高效捕鳝的方法。 常征就不同了,他不仅亲手钓过,还常在网上看别人直播教怎么钓黄鳝。 对他来说,做几副黄鳝钓不算啥难事,只要买好钢针,很轻松就能加工出来。 “这样会不会给你增加负担啊?”心里雀跃的邱花颜,仍然觉得不好意思打扰常征。 “一点也不麻烦。东西做起来很快。最晚今晚就能做好,让你立刻试试。”常征当然不会放过能拉近关系的时机。 “那就谢谢你啦。”邱花颜展颜一笑。 她已经盘算着,等自己赚到一些钱,一定要好好感谢常征。 “跟我用不着客气,能帮到你是我的福气。” 常征话题一转,想到了常莉和邱盈,“对了,你小妹之前和我妹是同班对吧?她还在上学吗?” “没念了,家里没那经济条件。我爸妈觉得女孩迟早要嫁出去,读太多书浪费钱。”提到这事,邱花颜便垂下了眼,神情低落。她总觉得,是自己无力赚钱,让家里更加坚信女孩子读书没啥用。 事实上,邱花颜自己也只是初中没读完,刚上初三没多久,就因为邱亮摔断腿被迫辍学。 像她这样学历不高的,要在当下找份合适工作并不容易,更何况现在有大批年轻人待业。要不也不会有严打的出现。 一想到那严打,常征立刻想到今天要带邱花颜进县城,自己可得多留神,以免她碰到哪些流氓混混。 “那你努力想赚点钱,是为了让你妹能继续读书吗?”常征对她的动机有些好奇,不知道她主要是想给邱亮治腿,还是想供妹妹读书。 答案很快揭晓。 微风拂过,她撩了撩被吹乱的发丝,声音低低的:“对。我妹连小学都没念完,可她却很喜欢学习,也很聪明。所以我想挣足学费,把她送回学校。” 这个念头,她早就想实现,但一直没存到钱,在家里也说不上什么话。 她希望通过钓黄鳝能赚些真金白银,再尝试说服父母,让邱盈重返校园。 “嘿,我也是。我正打算让我妹再回去读书呢。”常征笑着回应。 不过他明白,邱花颜要让妹妹重回学校,比他自己让常莉继续学业更难。 家里重男轻女,邱花颜在家里没有决定权,就算她赚到钱,多半也无法自主支配。 他估摸着,那些钱最后还是得拿去给邱亮看腿。 其实不止邱家这样,其他地方也挺常见。 至于他自己家,姐姐常欣和她完全不同。常欣一般还会主动把钱往他身上花。 如果别人家里遇上“扶弟魔”,都会觉得很可怕,但若你正好是那个被扶的弟弟,感受又会截然不同。 常征没点破这些,只怕会让自己显得尖酸刻薄,惹邱花颜厌。 “诶,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回去继续读书?”常征试着进一步了解她真正的想法。 “怎么可能嘛?我都十八了,还能重新上学?那也太天方夜谭了。”邱花颜轻轻摇头。 她曾经幻想能把高中念完,可现实很清楚地告诉她,这无异于白日做梦。 家里正缺她这个劳动力,爸妈不可能让她停下手里的活回去上课。 要不是家里操作“换亲”,他们都想着直接找个上门女婿,让这女婿和她一同承担邱亮的费用。 这种情形下,就算她挣到再多的钱,也不可能支持自己重返校园。 其实,她早就明白,父母早给她写好“剧本”了。 如果昨晚常征没拒绝那桩婚事,现在她多半已经成了常家未过门的儿媳。 当然,若换成别人来换亲,她绝对会拼死抵抗,宁可一辈子不嫁,也不想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 想到这些,她的脸猛地发热,连常征的背影都不敢再多看。 “如果我真迎娶了你,我会送你回学校。读大学我也许不敢保证,但起码把高中念完总行吧。” 说实话,娶到这么漂亮的媳妇,常征可舍不得让她离开身边去外地上大学,除非能同去。可目前,他还没这个打算。 邱花颜没应声,双颊依旧滚烫,视线转向远方的山峦,任凭山风吹得自己一头发丝凌乱。 好像,那微风也把她的心绪吹得七上八下。 两个人一时间都不再说话。 常征现在留意的是道路两旁的动静,想找找有没有松鼠身影,但似乎这些小家伙已经被捕打干净,完全没见到踪影。 同样也没看到别的野味,只偶尔能瞧见鸟儿掠过。 考虑到带着邱花颜,他也就没有停下来打鸟。 两人就这样一路无言,直到进了县城,邱花颜才重新开口。 这时还没到七点,但县城已是一片熙熙攘攘。 原本就不宽的街上挤满了人,大多挑着担子,也有人推着板车或自行车,上面塞满了各种货物。 “这里怎么这么多的人?”邱花颜瞅着闹哄哄的景象,惊讶地问。 “可能是今天赶大集吧,不然哪会这么热闹。正好让咱俩撞上了。” 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往往都喜欢去赶集,就算不买东西,也要跟着大人去凑热闹。 “县里的集市可真是人声鼎沸啊。我还是头一回见县城的集会。”邱花颜按捺不住喜悦。 因为她家重男轻女,赶集这种场合很少带上她。 所以,她对赶集就跟过节似的,不仅能看各种热闹场面,还能闻到五花八门的香味,见到丰富多样的商品,饱眼福不说,偶尔还能碰到猴戏或杂耍。 在当时那种物资与娱乐都紧缺的年代,赶集简直像后世的孩子去游乐园一样,让人心动。 此刻,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中前行,坐在车后座的邱花颜四处张望,感觉眼睛都不够使。 照往常,七八分钟就能到的路,这次却花了二十多分钟。 实在人太多,常征被迫下车推着走。 邱花颜原本想下来走,常征却借口扒手多,让她放心地坐好。 两人挤到国营饭店门口时,发现那里排着长长的一队。 不过,这些人是来把自家东西卖给饭店的,不是来吃饭。 常征看着带过来的黄鳝,心里寻思能在这里卖出啥价钱。 第10章 卖出高价 许多人原本兴致勃勃地排着长队,可最终都是垂头丧气地离去。 国营饭店并非什么都收,他们对品质十分挑剔。 差不多过了十来分钟,便轮到了常征。 由于街上没有安全的停车位置,而且停下车子也可能被偷,邱花颜就在一旁帮常征推着自行车。 等常征走到收购人员面前时,他直接问道:“程建峰老板在吗?我这儿带来了他指定要的大黄鳝和草龟。” 原本正磕着瓜子的售货员闻言后,眼睛顿时放光,立刻从椅子上跳起来。 “多大块头?让我看看!”说着,她主动掀开盖子察看。 “我的天,这黄鳝也太大了吧?这么粗的我还是头一次见。” “陶秀姐,你带这位小哥去找程建峰老板,他这儿好几条大黄鳝都特别大。” 不一会儿,常征和邱花颜就被领进了旁边的一个院子。 其实,真正的收购工作就在这儿进行,院子里左右各放着一张桌子。 左边那桌子特别热闹,而右边那桌子则坐着一个人,靠着椅子听广播里的戏曲。 带路的人快步上前,陪着笑脸说道:“程建峰老板,这里有您要的大黄鳝。” 这位被叫作程建峰的,大概四十多岁,身形显得瘦削,眼圈有点发黑,看上去像是身体过度消耗。 “有多大?给我瞧瞧。”他弹了下烟灰,身体往前倾了倾。 常征掀开木桶盖,轻轻把桶朝他面前倾了些角度。 立刻,对方的眼中就闪过惊喜。 “哎哟,这么粗壮的黄鳝哪儿搞来的?” “山里头钓的,全是年头多的老黄鳝,补身子效果不错。还有只草龟,能补阴阳、祛风湿,也是特别养人。”常征顺便推销了桶底那只草龟。 “哎哟。” “好小子,你还挺有两下子。这样吧,这些黄鳝加草龟我给你五十块,你可愿意卖?” 才五十? “五十太少了,给六十吧。”常征直接加了十块。 严格说来,五十块已经算是高价了,全县城恐怕也就是他对黄鳝有特别爱好,才会出得起这么多。 不过常征毕竟才刚回来,尚未完全适应这年代的物价,总感觉自己亏了。 “成,那就算我程建峰交你个朋友。”说完,他打开一个皮包,从里面数出六张大团结递到常征手里。 “以后要是再有这等好东西,尽管送到国营饭店来。就算我不在,孙经理也能替我收。 价格嘛,半斤以上的一斤两块,一斤往上的一斤三块,如果能遇到两斤重的大货,一条我给你十块,绝对让你划算,你觉得怎么样?” 听他这番话,常征心里算是定下来了。 国营饭店这条门路,他算是正式搭上了。 半斤以上能卖两块钱一斤,这收购价不低,确实值得做。 “程老板果然阔绰,难怪生意兴隆,真让人眼红。” “我明儿还来,我家里头还有几条也差不多大小,本来我以为没人懂货呢。”常征乐呵呵地说。 “你也是运气不错。县里会识货的人确实不算多。可你放心,只要你带来的黄鳝都在半斤以上,我全收,无论多少都要。”程建峰一口应下,显得很爽快。 毕竟他已经培养老些领导和老板知道大黄鳝的妙处,需求量自然不会小。 再者,黄鳝的生命力强,只要有水养着就能保持新鲜,无需急着吃。 况且这种规格的大黄鳝也不常见,他也不会相信常征能天天钓个十来斤。 “有老板您这句话,我就放心了。以后要是有好货,我都拿过来给您。”说完,常征把大黄鳝倒进旁边的一个空塑料桶里。 然后他拎起钱和空木桶,走出了院门,这时就瞧见邱花颜伸长脖子在等。 “卖出去了吗?”邱花颜关切地问,毕竟这关系到她是不是能挣到钱。 她稍早看到,不少人跑来卖黄鳝,可绝大多数都没被收走。 理由很简单:这儿只收三两以上的,太瘦的直接被拒。 “卖掉啦,连那草龟也一起出手了。”常征笑道。 “卖了多少?”邱花颜很想知道。 常征凑近她,小声说了句:“六十块,还算不错吧?” 六十块? 这还叫一般? 这可是一笔巨款啊! 二十多条黄鳝再加一只草龟,居然能卖到六十? 在邱花颜看来,这绝对是天价了。 此时瘦猪肉一斤也就八毛,大米才两毛多一斤。 六十块能买到多少粮食和肉? 说到底,恐怕她家存折上都没这么多钱。 “那老板开价是,半斤以上的按一斤两块,一斤以上三块,两斤重的大鳝直接十块钱一条。”常征把刚谈到的收购价告诉了邱花颜。 听见这数字,她顿时满心欢喜,恨不得马上回去抓鳝鱼。 “常征哥,那白天也能钓得到吗?”邱花颜急切地问。 “当然能啊,白天的洞更容易看清,反倒晚上不好找洞口。”常征解释。 “可要是下雨呢?”邱花颜平时白天可还得干农活,时间并不宽裕。 “下雨天正好,气压低了,黄鳝会钻出洞来,更易抓到。” “那行,咱们先去买些钢针做鳝钩,今天晚上你教我,我学会以后再教我哥还有我爹。” 常征打算不仅买钢针,还要再买个手电筒。 要是县里能淘到头灯,他更想置办一个。 “嗯,那咱们赶紧去吧。”邱花颜把自行车推还给常征,显得特别着急。 此时街道两边摆满了形形色色的小摊,这些摊位一般都不要票证。 票证制度要到83年12月才开始取消,如今国营百货、经销社、粮站等地方还是要票的。 可老百姓自己摆摊,就没人去管什么投机倒把了。 两人一边逛一边找要买的东西。 结果真让他们碰到有人在卖头灯。 这时候的头灯主要给下矿工人用,数量不多,价钱也挺贵,一个要四块。 常征二话不说就买下一个头灯和***电,讨价还价后花了六块钱。 接着,他又买了尖嘴钳和一把猎刀,还有一根钢锯条,一共花了六块,看得邱花颜心疼不已。 随后,常征再购置了五十斤大米和二十斤面粉,还有四斤冰糖和两斤盐,总共十八块,羡煞了邱花颜。 最后才找到卖钢针的,十根钢针只要两毛,这算是常征出手里最便宜的东西了。 另外,常征还收了一卷尼龙绳。 为了不让邱花颜觉得自己过于大手大脚,常征没有再买别的。 随后,他和邱花颜还去药店买了点止痛粉,才踏上回家的路。 第11章 让我到你家帮忙 在路上,邱花颜不断向常征请教钓黄鳝的技巧和相关知识。因为她现在全心全意想着通过钓黄鳝来赚钱,脑子里几乎装不下其他事情。 不知不觉中,常征已经将车骑到了青流湾村的入口处。 “好了,到这里吧,我自己回去就行。”邱花颜担心被人误会或议论,赶紧催促常征停下车。 “别担心,现在大家都在忙农活,村里人也不多。” “而且,我回去给你做黄鳝钓也太麻烦了,不如直接到你家来帮你做,怎么样?” “做完之后,我还可以教你和你哥哥怎么钓黄鳝。” 常征的话让邱花颜动心,便点头同意:“好,那你快点骑,路上别停。” 只要骑得够快,别人就看不清楚。 “好的,你稳住。”常征说完,猛地用力蹬了一下车子。 车子一路飞驰,十几分钟后,常征便停在了邱家的门前。 邱家的门常年敞开,因为邱亮总是待在家里。 “常征,你又来了?” 刚进门,常征就听到邱亮吃惊的声音。 “哈哈,来看我未来的大舅哥啊。” “你这家伙,别乱喊。”邱亮几乎想上前捂住常征的嘴。 同时,他投去一瞪,似乎在问:你们俩到底是什么关系? “哈哈,别开玩笑了。亮哥,我是真的来帮邱花颜开财路的,顺便带了两斤冰糖来赔礼。” 说着,常征从木桶里拿出一包冰糖。 此时的冰糖非常珍贵,一般人家过年才会买半斤来待客或自己吃。 “那哪里好意思。”邱亮直接走上前,接过冰糖。 这时邱花颜才明白常征为什么将四斤冰糖分成两袋装,脸色一下子红了起来。 这个人,早就打算和她一起回家了。 “对了,你们俩怎么一起回来了?”邱亮好奇地问道。 “我去县城卖黄鳝的时候碰见花颜出门给你买止痛药,就顺便带她去了县城。”常征一边解释,一边从木桶里拿出钢针和尖嘴钳。 “花颜,去给我砍几根木棍,还有一根像你妹妹小指粗的黄竹。” “常征,你这小子真行,跑我家来下命令了是吧。一包糖当彩礼,你就想娶我妹?” “告诉你,门都没有,拿着你的糖,赶紧滚。”邱亮一边说着,一边将糖塞回常征手中。 “亮哥……不是,大舅哥,你说的什么话。糖是赔礼的,不是彩礼,你这不是穷光蛋吗?” “还有,你知道我今天赚了多少钱吗?” “多少?”邱亮随口一问,被这个话题吸引,暂时不再纠结彩礼的事。 “三十,你妹亲眼看到的,不信你问她。” “你是想治腿,对吧?需要赚钱。我来,就是给你们做几把钓黄鳝的钩子,顺便教你们怎么钓,明白了吗?” 邱亮看向邱花颜,见她点头,深吸了一口气。 “多少斤黄鳝啊,卖三十,太赚了吧?”顾明一边说,一边拿出烟。 “不多,二十来斤。”常征接过一根烟,笑着说道。 经过上午的一番采购,常征对物价已经很清楚,知道三十块钱可以带来不小的收益。 “你他妈的……没骗人?” “你可以不信我,但不能不信花颜。半斤重的黄鳝不多见,一斤花一块钱收,你说我赚不赚?” 邱花颜微微抽动嘴角,偷偷看了常征一眼。 对自己说一斤两块,对邱亮说一斤一块? 同样的黄鳝,能有两种价格吗? “赚,只有傻子才不会赚。不过,半斤的黄鳝确实少见,三两重的就多了,这种一斤五毛。如果你肯去钓,一天钓十几斤完全没问题。” 邱亮只是腿有点瘸,并没有失去劳动能力。 钓黄鳝,完全可以做到。 “怎么钓,快教教我。”邱亮激动地给常征点上了烟。 “别急,我先给你们做好钓具,然后带你们去钓黄鳝,边钓边教。” “等一下,既然这么赚钱,你为什么要教我们,你想干什么?”邱亮突然反应过来,赶紧问道。 “大舅哥,你真不知道我想干什么?” “咳咳咳……”邱亮被烟呛得直咳。 “我爸说了,除非你拿出三转一响和88的彩礼,不然别想。” “还有,你小子离我妹远一点,我们家不支持自由恋爱。如果你毁了我妹的名声,我就跟你拼了,大不了一换一。” 常征立刻把手搭在邱亮的肩膀上,笑着说道:“大舅哥,看看你说的是什么话,我常征是那种人吗?” “放心吧,邱老爷子到时候说的彩礼钱一分不少。” 常征根本不相信自己未来的丈人会说三转一响或88的彩礼,这话很可能是邱亮自己说的。 邱家的难缠人物就是邱亮,解决了他,娶邱花颜就容易多了。 所以,常征才会把钓黄鳝这个赚钱的方法教给邱花颜和邱亮。 等他们真正赚到钱,自然会记住常征的好。 于是,常征继续诱惑道:“到时候你娶赵如琴,花颜嫁我,你们家双喜临门,妥妥的。” 邱亮微微抽动嘴角,然后用力吸了一口烟。 这件事,他比谁都希望能成功。 可是,真的能做到吗? 等邱花颜拿回常征需要的东西时,常征已经将10根钢针弯成了合适大小的钩子。 黄鳝钓的结构其实很简单,邱亮看常征做了一把就学会了。 得知这十把钓都是给他们家做的后,他还亲手做了两把。 十把钓具做好后,邱花颜也挖了不少蚯蚓。 “把木桶提上来,我带你们去钓黄鳝。” 邱亮和邱花颜各提了一个木桶,跟上了常征。 三人直奔村子附近的农田,想尽快钓上一条黄鳝。 凭借敏锐的感觉,常征很容易找到黄鳝的藏身之处。 “黄鳝一般在田埂附近打洞,它们的洞口非常光滑。” “而且,如果仔细观察,还会看到有水从里面冒出来。” “看,这就是一个标准的黄鳝洞。这个洞口比拇指还粗,里面有半斤重的黄鳝的概率很大。” 说完,常征将钓具伸进了洞里。 “你们看,只要把钓钩伸进去,不断抖动,就能引诱黄鳝上钩。” 还没晃动两下,黄鳝就被诱惑出来了。 “咬钩了……”邱花颜轻声惊呼。 “咬了也别急,它还没吞下去。它咬中后,前面的竹圈会脱落,这意味着它已经被钓住了。” “看,脱落了,可以拉出来了。记住,不要一直用力,这东西很有劲,一收一放,慢慢拽出来就行。” 说完,一条两指粗的大黄鳝被常征从洞里拽了出来,还在不停地打转。 第12章 想揍你一顿 “这时候就可以开始动手把它取出来了。” 常征一边说着,一边将钓线拉出适当的长度,直接用手扣住了黄鳝。 随后他摘下钩子,把黄鳝扔进了邱花颜的桶里。 “明白了吗?学会了吗?” 兄妹俩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显得非常兴奋,迫不及待地想试试。 常征笑了笑,说道:“那还等什么,开始钓鱼吧。” 邱花颜和邱亮马上提起各自的水桶,走到田埂上开始寻找黄鳝的洞穴。 常征没有亲自钓鱼,而是跟在邱花颜身后,准备一对一地指导她。 刚开始,邱花颜认真地听着,很快她就发现了一个黄鳝的洞口。 她慢慢地将钓钩伸进洞里,轻轻地晃动着。 “你能感觉到黄鳝是否上钩。如果它咬钩了,别急着收线,要让它完全咬牢。” 常征提醒道。 洞内的黄鳝一说完便开始活动起来。 “有声音,有声音……”邱花颜立刻兴奋起来,因为她感觉到了。 随后,她看到钓钩被黄鳝猛地拉进了洞里。 她钓到的这条黄鳝不小,估计有三两斤重。 她一拉一放,慢慢地把黄鳝从洞里拉了出来。 当时机到来时,她毫不犹豫地用手抓住一条黄鳝,把整条黄鳝拖了出来。 “太棒了,我钓到一条了。”邱花颜兴奋地展示着她的战利品。 常征没有去看那条黄鳝,只是注视着邱花颜那灿烂的笑容。 他发现,她笑起来有一种清新的感觉,甜美得让人心动。 “真漂亮。” “我是说黄鳝。”常征笑着解释道。 在他的目光下,邱花颜的脸颊渐渐染上了红晕。 “看,常征哥,我钓到了,钓到了。”邱亮也成功地钓到了一条黄鳝,兴奋地炫耀起来。 黄鳝特别爱吃,所以钓它们相对容易。 只要找到它们的洞穴,就能轻松地把它们钓出来。 “看样子你们已经熟练了,我也该走了。” 两人都顺利钓到了黄鳝,常征也该离开了。 “别急,我们吃完午饭再走。”邱亮走上前,又递给常征一支烟。 “不用了,家里还有米要处理。”常征接过烟,婉拒道。 邱家并不富裕,留下来吃午饭会给他们增加负担。 “那这些黄鳝该怎么卖,卖给谁呢?”邱亮好奇地问道。 “卖给县里的国营饭店,一大早得去。”常征解释道。 “一大早啊,那不太方便……”邱亮皱起眉头,因为他腿脚不便,去县城大概要走两三个小时。 “这样吧,我每天早上来你们家拿黄鳝一起去县里卖,这样你们就不用来回跑那么多时间。” 常征原本打算让邱花颜和自己一起去,但担心邱家不同意,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那真是麻烦你了。”邱亮爽快地笑道。 这样确实是最好的办法,因为他担心常征天天带着妹妹一起去县里卖黄鳝,结果妹妹的黄鳝都被卖光了。 “没什么麻烦的,每天能来你们家看看就挺好的。”常征直言道。 邱亮被常征逗乐了,无奈地说:“不知道为什么,我真想揍你一顿。” “花颜妹妹,麻烦帮我回家开一下门。”说着,常征从水桶里取出五条黄鳝,准备带回去。 其实钓黄鳝不需要太多工具,一两把就够了。 “……” 邱亮气得咬牙切齿,觉得自家的黄鳝快被常征这个猪拱了。 “快去快回,我们尽量多钓点黄鳝。”邱亮急切地叮嘱道。 “好的,哥,我一会儿就回来,你别拿走我的黄鳝。”邱花颜脸红着说。 刚才常征的俏皮话,她当然听到了。 常征跟在邱花颜身后,看着她在田埂上快步走动。 可惜,她的衣服和裤子太宽松,没能看到她的好身材。 她有一个恰如其名的称号,撑得住自己的美名。 虽然她有一米七的身高,但骨架较小,身上的肉看起来不少。 “常征哥,你跟我哥说的价格和我知道的不一样?” 这话,其实她心里憋了很久。 “国营饭店黄鳝确实按照这个价收购的,我给你的报价是程老板提供的,而且他不收购其他人的黄鳝。程老板也不会一直收,所以以后我们主要还是将黄鳝卖给国营饭店。因此,我给你哥哥报的是国营饭店的价格,你待会儿要和他说清楚。” “以后,我卖了多少,你们就给多少钱。” 常征并没有欺骗邱花颜,因为别人很少有半斤以上的黄鳝,不收和不收没什么区别。 另外,那个程建峰并不是国营饭店的,他是私人收购,价格自然不同。 如果不是了解内情,他也不会特意让黄鳝卖给程建峰。 “不信的话,明天你或你哥在路口等我,我带你们去一趟就明白了。”常征不想让邱花颜误会自己。 “不用了,我相信你。”邱花颜认真地说道。 “如果你不吃亏,就按照国营饭店的价格收购,然后再卖给程建峰,你也能多赚点。没有你,我们也赚不到这些钱。而且,你还得辛苦来回跑,不会让你白跑。” 说着,两人已经回到了邱家。 常征没有在价格问题上和邱花颜纠缠,他也没打算占邱家的便宜。 再说,邱花颜想说服父母让她自己存钱也很困难。 不管给多少,邱亮肯定都会接受。 因为,邱亮不仅需要钱娶林雅玲,还需要钱治疗腿伤。 回到家后,邱花颜拿出常征给的糖果:“还有,这个冰糖你带回去吧,不然我爹一会儿就会说我了。” 常征没接过,而是打趣道:“你哥一会儿就要发火了,糖都没了。你知道吗,他已经打算把这些糖送到赵如琴家了。” 邱亮和前世的自己一样,依旧是个可怜的舔狗。 即使娶了大姐,依然不忘舔赵如琴,总是给她们家送好东西。 邱花颜忍不住抽了抽嘴角,一时间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这事,确实是她大哥会做的事。 “如果我是你,就把糖分成两包。这样你和你妹也能尝到甜味,你哥也能完成舔狗的任务。” “走了,记得一会儿戴个斗笠去钓黄鳝,别晒伤了。” 说完,常征跨上车,迅速离开了常家。 “喂,你的糖……”邱花颜追了出来。 “你才是我的糖……别送了。”常征没有给她机会,迅速蹬车离开。 邱花颜看着常征远去,嘴角露出一抹笑意。 她掀开纸袋,拿出一小块冰糖放进嘴里。 “这冰糖,真甜!” 甜的是冰糖,还有她的笑容。 第13章 常征为何会下厨 常征一路哼着歌,不一会儿便回到了家。 白天的时候,村子里显得格外宁静,因为大多数村民都出去干活了。 常征回到家时,家里空无一人,常莉也不在家。 大概已经十一点了,常征将买来的米面妥善放置后,瞥了一眼锅中的食物。 锅里炖着野兔,掀开盖子,一股香气扑鼻而来。 “没有腥味,原来是加入了风湿草,熬制了中药汤。” 这种方法在他们那里很常见,既能享用肉类,又有治疗效果,所以每家每户都喜欢煮草药汤。 不管是为了消除风湿、驱散寒气还是治疗伤口,药方各式各样。 常征取出一些盐,撒了几撮进去。 他尝了一口风湿汤,忍不住咂了咂嘴。 “味道还是和记忆里的一样,真好。” 常征没有一个人吃,而是拿出些面粉,准备亲手揉面。 “哥,你回来了?” 刚开始和面时,常莉的声音就从外面传了进来。 随后,她背着一捆干柴走进了院子。 原来,她自己去捡柴柴了。 “小莉,赶快洗手来吃冰糖。” “冰糖,哥,你买冰糖了吗?”常莉把柴火扔在一旁,径直跑进了客厅。 “这是面粉吗?”当常莉看到常征在揉面时,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 相比糖,这洁白的面粉让她更加惊讶。 “嗯,午饭我们吃面条。快去洗手,洗干净后再吃糖。” 卫生还是要注意,常莉前世不太留心,常常得肠炎,吃了不少苦头。 常莉点了点头,赶紧去洗手。 她认真地搓洗了好一会儿,才回来给常征检查。 她打开桌上的纸袋,看到里面的黄冰糖。 取出一块,深深地闻了闻。 “真香,这就是冰糖吗?”常莉以前从未吃过冰糖,这是她第一次见到。 说完,她伸出舌头舔了一下。 “太甜了!!!“ 常莉的眼睛立刻弯成了两弯月牙。 “哥哥,这糖真的很甜,你也尝一块吧。”说着,常莉从袋子里拿出一大块递给常征。 “好。”常征笑着弯下腰,含住那块冰糖。 “明天哥哥给你买些红糖回来,给你煮红糖水。” 关于上学的事,常征没有立即提起,今天手头只剩下三十多块钱,不确定是否够报名。 毕竟小学的学费他以前没怎么了解过,感觉不够,打算晚上先和母亲商量,再晚上去抓些黄鳝,明天拿去卖凑钱给常莉上学。 “哥,我能和你一起做面吗,看起来很好玩。”常莉怯生生地问道。 以前,她都不敢开口,因为常征以前总是嫌弃她,但现在她觉得常征不一样了,昨晚开始变得温和了许多。 “当然可以,和面团就像我们以前玩泥巴一样。” 在乡村,孩子们没有太多玩具,小时候要么钓鱼爬树,要么就是玩泥巴。 常莉马上拿来一把凳子,站在常征旁边,和他一起揉面。 揉好面团后,常征将面团摊开,他家里没有擀面杖,只能用手代替。 拉面的技巧还不太熟练,毕竟他是南方人,之前没怎么接触过。 “哥,这就是面条吗?”常莉抓起常征切好的面条,好奇地问。 这是她第一次见到面条,之前只是通过书本上的图片了解,所以对它的味道充满了好奇。 “没错,午饭我们吃面条吧。” 面条比较容易消化,对正在成长的常莉来说更合适。 如果常征的胃没有被蛟珠强化,他的胃同样适合吃面。 可以说,常征的金手指是常莉送的,因此他更想善待常莉,加倍宠爱她。 (???) 常莉的脸上满是期待的神情。 家里还有一些野荠菜,常征把它们清洗干净,正好用来煮面。 家中没有铁锅,只有陶锅。 先将水煮开,再把手工面和荠菜一起放进锅里。 煮到一半时,周素兰和常欣扛着锄头回来了。 两人满头大汗,衣服上沾满了盐渍,看起来非常疲惫。 “家里在煮什么?闻起来真香。”常欣好奇地问。 “是啊,小莉,你煮了什么,香味扑鼻。”周素兰也对常莉买回来的食材感到好奇。 “娘,姐,是我哥做的面条,香极了。”常莉一蹦一跳地迎接两人。 “你哥,他会做饭?”周素兰一脸惊讶。 自己这个什么都不会的长子,竟然会煮面条了? “真的,面是我和哥一起揉的,我哥真厉害。”常莉自豪地说道。 周素兰和常欣对视一眼,母女俩都有些不敢相信。 ((?????‖))? “娘,姐,快洗手来吃饭,面快好了。”常征一边说着,一边在锅里撒了些盐。 为了防止出错,他在揉面的过程中特意运用了自己双手的独特力量。 因此,他对这锅面的表现抱有很高的期望。 不久,桌上摆上了四个大碗,里面盛满了面条,点缀着翠绿的野菜,看上去非常诱人。 “那些黄鳝真的卖掉了吗?”周素兰闻着香味,疑惑地问道。 “嗯,还有昨晚用来赔礼的草龟,邱家没收后退还,一共卖了六十块。”常征回答。 “多少啊?”周素兰有些站不稳了。 “六十块,妈,你没听错。不过,我买了一些大米面粉和其他东西,花了三十多块,还剩下二十几。”常征笑着说道。 “这么贵啊,那不是六块,而是六十!”常欣觉得卖六块已经不错了,结果却涨了十倍。 这个价格,太不合理了,她怀疑常征可能被人给骗了。 可是,谁会用真金白银来骗人呢? “嗯,确实值这么多,三两以上每斤五毛,半斤以上每斤两块。”常征解释道。 “我做了几根钓黄鳝的竿子,姐,别再和妈妈干农活了,跟我一起去钓黄鳝赚钱吧。”常征说道。 虽然常征制作了十根,但并没有全部交给邱花颜和邱亮,他自己带回了五根。 毕竟,常征不想暴露自己的特殊技能。 “种田一年辛苦劳作也赚不了多少钱,还不如钓黄鳝来得快。”常征说。 钓黄鳝只是第一步,他打算逐步让母亲和大姐改变辛苦的生活方式。 耕种是最累的,被几亩农田束缚住,一辈子也赚不了什么,只能勉强维持温饱,吃饱都够呛。 而且,特别辛苦。 第14章 初次体验吃到饱 “那可不行,现在好不容易分到田地,每一粒粮食都是我们自己的。” “不过,闲暇时可以去钓黄鳝。这样,如果别人不收黄鳝了,我们也不会受影响。” 周素兰一时半会儿还放不下农田,毕竟她这半生都是依靠土地生活。 这种思维方式是典型的小农观念,常征也没打算立刻改变母亲的想法。 他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先转变大姐的看法,毕竟她也读过小学,思想更开明,认知与母亲不同。 “先吃饭吧,大家尝尝我煮的面条,我去把兔子汤端上来。” 常征一边说着,一边去取兔肉汤。 大家都还没动筷子,都在等常征上菜。 “赶紧吃吧,以后不需要等我了。” 说完,常征拿起筷子开始吃。 常莉夹起一根面条,吹了吹,然后放进嘴里。 她虽然没吃过面条,但吃过红薯粉条。 常征也尝了一口,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 他没想到,只加了一点野荠菜,这碗面条的美味竟超过了他以后吃过的各种面条。 浓郁的面香极其诱人,口感十分q弹。 他明白,这全靠他用双手施展的神奇生命之力才能做到。 否则,这碗面条不可能如此美味,完全征服他的味蕾。 这碗面,真的是好吃到让人觉得灵魂都在跳舞。 周素兰、常欣、常莉,都低头吃面,不停地往嘴里送。 因为实在太好吃了,也太让人意外。 她们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食物,即使以前吃过的肉与这碗面条相比也不算什么。 桌上的野兔风湿草汤没人碰,也没人夹肉。 一大碗面条,吸吸地很快就被吃光了。 “这面条也太好吃了,我的舌头都快被吞下去了。” “哥,我们以后能天天吃面条吗?” 常莉说完,就开始舔自己的碗。 因为她年纪小,常征给她盛的量少,她是家里吃得最快的。 “当然可以,不过天天吃你肯定会腻的。放心吧,以后家里天天都有好吃的。” 说着,常征轻轻刮了刮常莉的鼻子。 真的能天天吃到这么好吃的面条吗? 常欣心里有些疑惑。 虽然她也希望每天都能吃到这么好吃面条,但她觉得这不太现实。 这些面条肯定不便宜,天天吃,谁家吃得起啊? 这种美味的食物,通常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偶尔享用。 天天都有,怕不是做梦吧? “好撑啊,原来吃撑就是这种感觉。这碗面,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周素兰摸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满意地舔了舔嘴唇。 她平时不太好意思舔碗,而且碗里的汤汁她已经喝光了。 这辈子,她活了四十几年,还是第一次体会到吃撑的感觉。 “看来,这锅风湿草汤只能留到晚上喝了。晚上,我给你们蒸白米饭吃。” 说完,常征主动开始收拾碗筷。 在前世,他独自煮饭多年,已经习惯了吃完后整理碗筷。 “别担心,我来处理。” 常欣急忙接过常征的活儿。 这种事情,常征以前从未尝试过,吃完饭就把碗筷放下离开。 今天是怎么回事? 他不仅能下厨做出美味得让人难以置信的面条,吃完饭还会收拾碗筷? 这还是以前那个懒散的弟弟吗? 是不是摔了一跤,人都变样了? “妈,姐姐,我希望小莉能回学校继续学习,她应该继续上学。现在开学也没多久,之前姐姐也一直在辅导她。” 说着,常征拿出了剩余的钱。 “这个决定我支持。” 常欣立刻表示赞同。 如果她能读到高中毕业,现在大概能找到工作,不用再在田间劳作。 “好,家里的事由你来决定。” 周素兰没有再发表其他意见。 “那我下午就带小莉去学校,看看报名需要多少钱,钱不够的话明天补上。” 掌握家中话语权真是好,做什么决定都没人反对。 前世自己完全是被宠坏的孩子,而且太笨、太不成熟,根本没有能力撑起一个家。 “慈母多败儿”,祖辈的总结果然非常精辟。 家里越穷越不能宠,只会把人宠坏。 毕竟有钱人宠坏了也无妨,即使他们是废物,你努力一辈子也追不上。 “够了,学费才三块钱,加上各种费用总共不到五块。下午,你就带小薇去报名。” 常欣高兴地说道。 这么便宜? 常征还是被这个价格惊到了。 难怪,她们听说自己的黄鳝卖了60块,才会那么震惊。 自己,还是没完全适应这个时代的物价啊。 只能说,后世的物价和现在差距太大了,让他的思维还没转过来。 “哥,我真的能去上学吗?” “我去上学了,谁来干活呀?” 常莉虽然很想回去上学,但又担心没人干活。 “家里有我呢,哪里需要你干活,你只要好好学习就行了。” 说着,常征摸了摸常莉的小脑袋。 “我会好好学习的,我要考100分,拿第一名。” 常莉十分认真地说道。 “好,我相信我们的小宝贝肯定能做到。” 常征乐呵呵地说道。 一家人都觉得常征变了,和以前完全不同了。 “小征,我们下午去钓黄鳝吗?” 看着桌上的钱,周素兰不由得问道。 如果真的能赚到钱,还是值得全家一起去钓黄鳝的。 有了钱,常征才能风光地娶媳妇。 她们自然不希望常征在村里抬不起头,希望他成为村里人人羡慕的男人。 “嗯,休息一会儿就去。” 常征准备好好教母亲和大姐钓黄鳝。 这是最简单的事情,等她们真的赚到钱,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后,才会认真考虑赚钱的项目。 出发前,常征回到自己的房间。 然后他拿出了那根骨刺,准备用钢锯条锯开它。 先用铅笔标记好距离,常征才开始上锯条。 骨刺虽然很硬,但还是被锯条锯开了。 因为顶部的骨头比较粗,不太适合做手串,常征觉得可以直接用红色简单地穿一下,挂在脖子上。 干农活的人也不适合戴手串,做成吊坠挂在脖子上更合适。 而且锯好后就可以佩戴,今天就能验证驱蚊的效果。 粗的骨头,常征锯了九截,剩下的就比较细了,这种适合用来做手串。 制作手串是精细的活,适合慢慢做。 红绳常征今天也没买,所以就用麻绳简单地串了一下。 常征很好奇,这小段能不能起到驱虫避蛇的作用。 第15章 珍贵的宝物 “小征,这个是什么东西?戴上它有什么用呢?”常欣好奇地拿起那段蛟骨问道。 “应该是蛇骨,是小莉捡来的,能防止虫咬。你们试着戴上看看吧。”常征解释道。 “我也戴了一个,明天我打算买几根红绳重新编织,再把它打磨得更圆滑。”说着,常征展示了自己脖子上的蛟骨。 “真的吗?还能防虫?这么漂亮,我还以为是玉制的饰品呢。”常欣一边戴上一边疑惑地问。 “姐,应该是真的。昨晚我带着它在外面,连一只蚊子都没叮我。”常莉立即回应。 常征对此并不在意,反而拿出了黄鳝钓具。 “好了,每个人拿好一把钓具。我们先去挖些蚯蚓,然后开始钓黄鳝。”常征一边说,一边将钓钩分发给大家。 在院子里挖出一些蚯蚓之后,常征带领家人前往钓黄鳝的地点。 到了一个水田边,常征开始教大家如何寻找黄鳝的洞穴,以及如何进行钓捕。 其实,钓黄鳝并不难,只要能找到它们的藏身之处,就很容易钓到。 “哥,看看,我钓到了一条黄鳝,真大。”常莉举着自己的钓钩,上面挂着一条大约两指宽的黄鳝。 “这条大概有一斤多,这种黄鳝一个多少钱?”周素兰看着常莉手里的黄鳝,问道。 “至少三块钱,能换十五斤大米呢。”常征高兴地说道。 “你没骗我们吧,真的值这么多钱?”常欣难以相信有人会花这么多钱买一条黄鳝。 这东西,居然比猪肉还贵? “姐,明天一早你跟我去县里卖了就知道它值不值。”常征建议道。 常欣点头同意,觉得亲自去卖一趟是必要的。 “唉,这条太小了,有人要这种黄鳝吗?”周素兰从洞里钓出一条只有食指粗细的黄鳝。 常征接过黄鳝,说道:“要是没人要,我们可以自己吃。黄鳝营养价值高,是滋补身体的好选择。否则,怎么可能卖得起这个价钱?” “我也钓到一条,这条比娘钓的大了不少,估计有三两重。”常欣收获不小,脸上露出幸福笑容。 “钓黄鳝挺简单的,这么快就有收获。小欣,今天下午我们先不去田里了,多钓几条吧。” 周素兰想着,如果真的能卖钱,肯定比种地更划算。 常莉那条如果真值20斤大米,加上半把红薯丝到里面,足够家里吃大半个月了。 钓到两条黄鳝,就能满足一个月的饮食需求吗? 想到这里,周素兰的眼睛不由自主地睁大了,她希望能够找到更大的黄鳝洞,自己也钓上一条体型更大的黄鳝。 实际上,钓黄鳝并不难,因为以前村里几乎没有人去钓,数量还是相当可观的。 黄鳝对田埂的破坏非常严重,数量一多可能会引起水田渗水的问题。 所以,只要你能将黄鳝全部钓光,田主不仅不会责怪你,反而会对你感激不尽。 “对了,娘,姐,一定不要让别人知道黄鳝可以卖钱。如果有人问,就说我们钓的是自家吃的。” 目前市场对黄鳝的需求量还不大,如果钓的人增多,供过于求,黄鳝的价格就会下跌。 “明白了,这还用问,娘又不傻。”周素兰给常征一个眼神,随后继续寻找黄鳝洞。 太阳高挂在天空,然而常征发现自己一点也不觉得热。 “真奇怪,今天的太阳怎么回事,中午也没觉得热?”周素兰突然感到困惑。 她平时很容易出汗,今天不仅没有出汗,甚至感觉身上有一股凉意。 “是啊,还挺凉快的,感觉就像有空调一样。”常欣疑惑地看了看常征。 平时他最怕晒太阳,今天却一句抱怨也没有? “我一点不热,还挺清爽的,像开了空调一样。” “哥哥,空调是什么?”常莉充满好奇地问。 常征感到有些紧张,迅速回答道:“它是一种让人凉快的装置,只有在大城市才能见到,等你将来去外地上大学就会明白了。” 望着炽热的阳光,远方的热浪不断翻滚。 显而易见,太阳仍然高照,天气仍然酷热。 所有人都不觉得热,唯独常征一个人可能是因为他身上的蛟骨有降温的作用。 常征完全没想到自己会拥有这样的特殊能力。 蛟骨的功效超出了他的预期。 “也许是小莉捡到的蛇骨非常珍贵。如果不信,你们可以摘下来看看。” 若是不说明,她们可能以后也会察觉到。 “我来试试。”说完,常欣将自己的蛟骨取下,放在旁边的田埂上。 接着,她发现田埂上的蚂蚁们纷纷远离,避开了那段蛟骨。 “太不可思议了,这些蚂蚁竟然不敢靠近。” “而且,没有它,真的是热得不行。这玩意儿,简直是宝贝。”常欣说道,立刻将蛟骨戴回脖子上。 效果马上显现,瞬间感到一阵凉爽。 戴上这块骨头,体感温度从30度降到了25度。 “那我们必须好好保管这宝贝,万一让别人知道了就不好了。小莉,尤其是你,不许让别人知道你戴了这宝贝,也别提它有什么作用,明白了吗?”周素兰立刻提醒道。 “如果被抢走了就没了,不管是谁都不能说,记住了吗?”常征也补充道,毕竟常莉只有9岁,可能会因为炫耀而告诉别人。 “知道了娘,哥,我不会告诉任何人,小莉会听话的。”常莉认真地回应。 常莉从小性格乖巧,尤其是特别听常征的话。 常征吩咐的事情,她总是能记得一清二楚。 或许,是因为她从小缺乏父爱,所以把常征当作了父亲的替代。 “好吧,哥哥相信你。”常征带着笑容说道:“大家赶紧多钓点鱼。” 不知不觉,时间已经过了下午三点多。 两个桶里已经装满了四十多条黄鳝,其中有五条重量超过半斤。 毕竟平时钓黄鳝的人不多,加上没人使用农药,所以黄鳝的数量自然而然不少。 “妈,姐姐,你们继续钓鱼,我带小莉去学校报名。” 除了去学校,常征还打算前往常莉找到蛟珠和蛟骨的地方,看看还能否有其他收获。 第16章 没有人是真笨 “哥,就在这儿。” 在一个山洞中,常莉指向一处地方。 “这儿的地面都烧成玻璃质感了,这得是多么吓人的高温……” 常征摸了摸地面,忍不住小声嘀咕。 洞穴确实很干净,没见任何别的东西。 常征还以为能找到什么鳞片之类的,结果啥都没发现。 看来,常莉拣到的那颗蛟珠和那根骨刺,应该是仅存的两样,别的十有八九都被融了。 没什么进展后,常征带着常莉离开了山洞,径直赶往青流湾。 他们住的村子户数不多,只有九十多家,没有学校,只有青流湾那边才有。 青流湾有三百多户,算是周边比较大的村落。 常征当初就是在青流湾读的小学,到了初中就得去镇里或县城了。 到了学校之后,常征说明来意,很快就见到了校长。 常欣没说错,这里的学费确实是3块钱。 可即便只要三块,也不是随随便便谁家都能拿得出。 因为上学耗费的不仅是学费,还意味着家里少了个出力干活的孩子。 一放学回到家,也不剩多少时间能帮忙了。 偏远地区越穷,辍学率就越高。 很多孩子才十来岁,就和成年人一起背锄头种地。 况且,学完回头还是干老本行的人数并不少见。 能成功改写命运、找到体面工作的只是极少数, 有时一整个村子都不会出现一个。 这样看来,又有多少家愿意花那笔钱供孩子读书呢? 三块钱,确实难倒了很多人。 有些不是拿不出,而是觉得不值得、不必要。 交了三块钱后,常莉就在办公室里当场领到了课本。 她报的是三年级,这是她自己选的。 因为一二年级的内容她都已经学过了,家里不仅存有教材,而且常欣也会教她。 今天她就直接跟班上课,所以常征把手续办完后,就骑着车离开了学校。 现在常征明白邱花颜为什么那么自信能让妹妹去读书了——学费是真的低啊。 如果黄鳝真的能按他说的那个价钱卖出去,随便腾出三块来,邱盈就能报名了。 “现在的物价,确实便宜。不过挣钱也难啊,在县城工厂上班,月薪也就二三十,还要高中毕业,又需要关系网,主要是我还没彻底适应这个物价。”常征自言自语着,同时留意着田间的动静。 没过多久,常征就瞧见了几个戴斗笠的身影。 他骑近一看,正是邱家那三兄妹。 “邱亮,花颜。”常征喊了一嗓子,停好车子支住脚撑。 “你小子怎么又跑我们村来了?不是说好晚上才来收吗?”邱亮一见常征,就露出一丝警觉。 他总感觉常征心里没存什么好念头。 “我送我妹去学校报到,看见你们就过来打个招呼,顺带看看你们今天钓了多少。” “我大概钓了五斤多吧,我妹大概三斤多。抓黄鳝真是累腰,况且三两以上的还不到一半,挣这钱可真不轻松!”邱亮吐槽了句,还揉了揉老腰。 “你平时没干啥活,腰酸不正常吗?”常征调侃道,顺势接过了邱亮递过来的烟。 邱亮腿不好,可手没废,该干农活还是能干的嘛。 “你说得好像你整天都干活似的,我好歹腿瘸,你可是四肢健全,还不是天天偷懒?”邱亮不乐意地顶了回去。 常征老脸一红,他还真没啥立场反驳。 好在他脸皮够厚,憨憨地笑着说:“你懂啥,我这是跑县城找发财门路,不然你们哪能跟着我抓黄鳝?” “你先别显摆,万一明早卖不动,看我不揍你几拳!”邱亮半开玩笑地瞪了他一眼。 “对了,你们没把黄鳝能卖钱这事和别人说吧?”常征突然想起早上忘了嘱咐。 “切,你当我们和你一样爱吹啊?就算真能赚钱也不能大肆宣扬,万一大伙儿都跑来抢,我们还剩啥?” “常征,你小子该不会自己乱说出去了吧?”邱亮真指望靠着黄鳝攒钱治腿,自然不愿意让其他人来分这杯羹。 钓上一条就少一条,多一个人抢就多一个人分走,好处就变少了。 这一点,邱亮心里门儿清,他家里人也是这个想法。 他们中午吃饭时就把这事说了,一致决定对外统一口径:这些黄鳝自己家做来吃,绝不告诉外人是拿去卖钱的。 嘿,看样子,大家都不是傻瓜,根本不用他操这个心。 说到底,农村人所谓的淳朴,那是在小说里。 现实里,各种较劲和暗地里的机锋可多了。 就为了争浇水的事都能打个你死我活,何况还跟“钱”字挂钩?谁傻到拉人来抢这口饭? “我又不傻,当然不会满处嚷嚷,我只告诉了你们,别人我才不说呢。”常征说着,看了眼不远处专心钓鳝的邱花颜。 “行吧,你这家伙多少有点心眼。”邱亮早明白常征图什么,瞧他的眼神倒温和了些。 “成,你们钓吧,我还得回家,晚点还得去接我妹放学。”话音一落,常征就直接走了,也没去跟邱花颜聊什么。 反正自己天天要接送常莉,以后机会多的是,没必要现在急。 不得不说,出门有自行车确实方便多了,要是全靠腿走,路上得浪费不少工夫。 过去虽然花钱大手大脚,但买这车还是算花对了地方,至少没有把钱全砸到吃喝玩乐上。 回到村里后,常征先把车子停在家,再去找母亲和大姐。 他俩今天运气还不错,一个人收了四五斤,正兴奋着呢。 常征也跟着一起干,原则就是专钓大货放小的。 反正小黄鳝没什么人要,就让它们接着在田里长,之后再抓也不迟。 凭着他那非同寻常的感知能力,常征钓到的黄鳝越聚越多。 到了傍晚,他的桶里至少有七八斤了, 而且全是三两往上的,没有夹杂小不点。 其中还有一条足有两斤重的大家伙。 常征没继续钓,因为要去接常莉放学。 周素兰和常欣听他说要去接常莉,都挺惊讶,毕竟他之前对这个小妹可是不待见的。 常征骑着车刚到青流湾路口,就见到常莉和村里另外几个上学的小男孩。 “哥,你怎么过来了?”常莉一看见他,满眼都是欢喜。 那几个小男孩立马露出了羡慕神色。 毕竟他们村就两辆自行车,一辆是常征家的,另一辆是村长家的。 “接你放学啊,快上来。”常征揉了揉她的脑袋,眼神里全是疼爱。 “以后我有空就来接送你上下课,没空就让大姐来。”常征记得大姐常欣也会骑车。 只不过以前,他压根没让常欣碰过他的自行车。 第17章 过年都没这么讲究吧 在同学们投来的羡慕目光中,常莉踩着后座的脚踏板,慢慢爬上了后排座位。 “你在学校有没有被人欺负?”常征有些担忧地问。 毕竟学校里女生很少,基本上都是男生就读,如果有男生喜欢某个女生,往往会想方设法去捉弄她。 常征毕竟是经历过这些,对这种情况非常清楚。 “没有,他们才不敢欺负我呢,我会教训他们的。而且,他们也怕被你收拾。” “怕我?”常征愣了一下。 “是啊,他们说你是个不折不扣的小霸王,连校长和村长都敢动手。”常征回忆起自己过去的行为,脸上不由得有些发烫。 他以前确实做过不少愚蠢的事,脾气暴躁,行事冲动。 简直就是被宠坏的孩子王。 否则,也不会因为打架被关了几年。 骑着自行车带妹妹回到家,发现周素兰和常欣还没回来,估计是想趁天黑前多钓几条黄鳝。 常征和常莉也没去,他们留在家里准备晚饭。 常征原本打算蒸白米饭,结果发现家里连饭甑都没有。 不过,这对他来说不算难事,用陶罐焖饭也能做出香喷喷的白米饭。 “哥,你打算全都煮白米饭吗?不用加点红薯丝一起煮吗?”常莉看到常征在淘米,忍不住问道。 “嗯,以后家里都吃白米饭。那些红薯丝都坏了,不能再用。” “以后都吃白米饭?这……过年的时候都没这么奢侈过啊。”常莉难以置信,觉得自己可能听错了。 “我一定会好好赚钱,让咱们家都过上舒坦日子。” “你只要认真念书,好好长大就行。”说着,常征轻轻捏了捏常莉的鼻子,然后把加好米和水的陶罐放上灶头。 “哥,那我去添柴。”常莉高兴地说。 “好,我先回房间拿点东西,你烧火别太猛。”话音未落,常征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还有一些蛟骨需要处理,他打算把它们锯下来,做成几条手链。 常莉以后不用干重活,戴上一条正好。 同时,他还想为未来的媳妇做一条,毕竟蛟骨不仅能驱虫避蛇,还能防寒保暖。 这样的东西如果拿出去卖,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但常征并不想让别人知道它的真正价值,怕有人对他体内融合的蛟珠产生贪念。 除了家人,他不打算给任何外人配蛟骨。 半小时后,常征去厨房查看米饭的情况。 米饭早已焖好了,他便把陶罐端下,再把野兔风湿草汤放上去加热。 正巧,周素兰和常欣也提着水桶回来了。 “征子,你快看看娘钓到的黄鳝,里面有条特别大的。”周素兰兴奋地说道。 常征连忙凑过去,只见那条黄鳝确实异常巨大。 “这条至少有两斤呢,娘这是捞到宝了。这种大黄鳝收购价能给十块一条。” “多……多少钱?”周素兰被震住,脑子里只剩下“十块钱”三个字。 “十块钱,两斤以上的就值这个价。” “不过这么大的黄鳝太稀有了,整个村子翻一遍,也不一定能钓到几条。”常征笑着补充道。 “这也太值钱了,真是想都不敢想。”周素兰还没从刚才的惊喜中回过神来。 “收成真不错,估计钓了六七斤。”常征晃了晃水桶,发现里面大部分都在三两以上。 常欣那边也有八九斤的收获,可是一斤以上的没抓到,半斤左右的也就三条。 不过三两重的占了一半,也能卖不少钱。 “你们先去洗洗身上的泥巴,然后来吃晚饭吧。”常征一边说,一边把桶盖好,防止黄鳝逃跑。 等她们洗干净回来,常征已经把热腾腾的米饭盛好了。 香气扑鼻,直令人垂涎。 对常征来说,这米饭并不算特别好,但对家人而言,这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以前一年到头,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吃上几口。 现在家里人都盯着满满的白米饭,馋得直咽口水。 常征手头也没法炒菜,家里没铁锅,连做菜的材料也很少。 “哥,这白米饭太香了,又软又糯,我不用配菜都能吃上一大碗!”常莉一边说着,一边往嘴里夹了一大勺。 “真是太好吃了,越嚼越甜。” 常莉平时都吃红薯干或混合米,这样的纯白米饭对她来说简直是极品。 可在常征心里,这米饭谈不上多好,他后世吃过最优质的大米。 “别光吃饭,来块兔肉嚼嚼。”常征给常莉夹了一块兔肉。 兔肉基本都是瘦肉,味道不错,加上风湿草的香味掩盖了腥膻,更加美味。 常欣和周素兰都顾不上说话,只顾着大口吃饭啃肉。 她们是真的饿了,而且在她们眼里,这顿饭简直就是过年大餐的升级版——有肉有白米饭! “嗝——” 又一次吃得肚子圆滚滚。 常欣拍拍肚子,满脸满足。 她觉得没有什么比吃饱喝足更幸福的了。 村里很多人每天都吃不饱,常常是饥一顿饱一顿的。 所以,当想到明天有可能把黄鳝卖出去,她感觉家里的生活将会彻底改变。 将来或许真的能顿顿都吃上白米饭。 常莉主动去洗碗,说以后洗碗的事都交给她。 她想到自己即将天天上学,农活帮不上忙,只能做些家务来分担。 等碗洗完,天已经完全黑透了。 常征觉得家里没有电还是不行,光靠昏黄的光线写作业,对眼睛可不好。 虽然他用头灯给常莉照明,但这不是长久之计。 最好的办法,还是攒钱买台发电机。 再建个地窖,把发电机放进去,也不会太吵。 否则等到村里拉电,至少也得再熬五年。 常莉的作业也不多,一个小时左右就写完了。 写完作业后,常征便叫上常莉,准备去邱家把他们钓的黄鳝一起拿回来。 第18章 让我瞧瞧你的黄鳝 常征头戴矿灯,骑着自行车,嘴里还吹着小调。 因为还没到六月,所以并没有看见萤火虫的踪影。。 夜里,那些田里依旧有几个人提着灯在叉泥鳅或者黄鳝。 家里没什么肉可吃,只好从田里捉些泥鳅和黄鳝来填补。 可由于带有土腥味,大家也不怎么经常吃。 无论泥鳅还是黄鳝,都得用大量的油和佐料来烹煮才会香。 如果啥调料都没有,煮出来就会有很重的土腥气。这味道,可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 有些人一吃就会想吐,压根儿没法入口。 一路急行,常征用半小时就抵达了青流湾的邱家。 这个点已经接近晚上八点,村里大路上空无一人,稻田里零零散散能看见几处灯光。 常征到了邱家,见邱亮正坐在门口。 “你可总算到了,我还以为你要放我们鸽子呢。” “我妹称好分量了,都写在纸上。”邱亮递给常征一张纸。 “三两以上的,一共十七斤,明天还指望你能带来个好价钱。” 常征接过纸条,伸长脖子,想瞅瞅邱花颜在不在。 “别找了,我妹跟着我爹娘去钓黄鳝了,家里就我和小妹。”邱亮索性说得干脆。 “成,明儿卖完我就把钱给你们送来。”说完,常征把那桶装着十七斤黄鳝的木桶绑好在后座。 返程时,常莉坐在前面横梁上。 回到家,周素兰和常欣也刚刚拎着钓竿钓黄鳝回来。 趁着常征去邱家的功夫,她们拿上工具和常征新买的手电筒又去钓了会儿。 多钓一斤,就能多挣一点。 一个钟头下来,两人钓了三斤多,算是收成不错。 乡下夜晚没啥娱乐活动,洗澡也不是很方便。 常征简单洗了脚,又擦了擦脸就回房歇着。 昨晚整夜没合眼,白天也没怎么休息,此刻确实有点累。 他躺到床上,没过多久就睡沉了。 第二天大早,天还没亮就被常欣喊了起来。 这时也没钟表,谁也说不准几点。 不过既然常欣敲门了,常征便索性起床。 睁眼发现,大姐已经把红薯蒸好了。 常征吃了俩,然后和常欣一起把两个水桶用后轮脚撑固定。 这样常欣还能坐在后面,不太影响骑行。 常征戴上矿灯,载着常欣就出门了。 没多会儿,两人就悄悄离开了村子。 常征估摸,这会儿大概是凌晨五点左右。 因为有的人家中已经亮灯,显然准备做早饭。 乡下早饭总是吃得很早,毕竟要抓紧下地干活。 “阿征,我跟你说,昨天晚上我压根儿没睡踏实,翻来覆去,可现在一点都不犯困。” 常征听完忍不住撇撇嘴,他猜常欣是太兴奋。 毕竟一天能赚几十块,在这年代让人心里很震动。 “如果这些黄鳝真能卖上你说的价,那咱家很快就能存够钱买三转一响给你当彩礼了。”常欣说得眉飞色舞。 附近不少村子,都以娶青流湾那边的闺女为骄傲。 谁让那地方名声在外,尤其是邱花颜,青流湾的颜值担当,是不少男人心里的梦中人。 “你跟娘不会说我太浪费吧?人家要彩礼最多也就要八十八。”常征故意打趣。 无论别人怎么想,常征都打定主意要娶邱花颜。 不仅是因为他对她有好感,也因为前世他亏欠了她一条命。 “你说啥呢,花颜那样的好姑娘,多少彩礼都值得。你要真娶到她,肯定幸福一辈子。” “当然,她也能跟着你快快乐乐一辈子。” 在常欣眼中,常征最好,值得天下最好的女子。 姐弟俩一边闲聊,一边就到了青流湾路口。 路口那儿,蹲着一个人。 “天还没亮,你怎么在这儿蹲着?”常征心里有些不忍。 “我……我娘让我给你蒸了几个土豆带路上,你拿好。”邱花颜涨红着脸,把一个布包递过来。 那布包,是她从怀里掏出来的。 “既然是你蒸的,我就笑纳了。” “要不要一起去?车子前面还能再坐一个。”说着,常征瞄了眼脸色绯红的邱花颜。 “算了吧,我得回去干活。再过会儿亮堂了还要去钓黄鳝。”邱花颜有些害羞地推辞。 “好,那等我们回来就把钱送给你们。”常征也知道她不会跟去。 “那就拜托你们了,路上小心,我回去了。”说完,她便匆匆转身走开。 此时天还很凉,她搓着双手快步往家走。 土豆自然不是她娘让她蒸的,而是她自己张罗的。 她家人对这黄鳝能卖上价还有点不相信,可邱花颜却挺肯定,觉得常征不可能骗她。 所以,她才放心做了土豆给常征带。 走出一段路,她才回头看了眼。 远处那灯光正迅速移动着,邱花颜看了,忍不住弯起嘴角。 “姐,会不会太颠呢?” 后座没缓冲,确实有点颠簸。 “没事,你骑得挺稳的。” 两人又断断续续唠了一会儿,不知不觉便到县城。 和昨天相比,今天县里显然没那么热闹。 常征到了国营饭店门口,只见那儿没有人排队,只开了一道小门,一个人正坐在门口嚼馒头。 “小哥,你又来了?今天还带大黄鳝?” “对,今天的货更厉害,还有两条超过两斤的。”常征慢悠悠地说。 “哟,两斤重的黄鳝,你可别哄人哦?” 看来,对方不太信常征的话。 “真能有假?您不如自己瞧瞧。”说着,常征把水桶拎下来,打开盖子。 “看见没,这么大一条。”常征抓出一条两指粗、七八十厘米长的黄鳝。 “我的天哪,果真有这么大,真是赚到了!”那人瞧着常征的眼神,满是艳羡。 第19章 震撼不已的常欣 一条能卖十块,两条就能卖二十块。再说,桶里还装着二三十斤的黄鳝,这可全都是钱呢。 “你先等一下,我去叫孙经理,你先别走啊。” 没过多久,一个打着呵欠的小胖子就晃了出来。 “哪儿呢?让我见识下那两斤重的黄鳝。” “哎哟,这么大的黄鳝,我还是头一次瞧见,我姐夫可又有口福了。” “小魏,你过来称一下,这些都收了。凡是半斤以下的就按饭店价收,半斤以上的我姐夫要。”说着,她找了个椅子坐下,二郎腿一翘,还点了根烟。 常征和常欣赶忙过来帮忙,毕竟两家加起来总共有四五十斤黄鳝。由于之前已经挑选过,最小的也有三两重。只要把超过半斤的挑出来单独称就行了。 邱家这边,一条重一斤的卖了3块5,半斤到一斤之间的总共5斤,一斤2块,总共10块钱。剩下12斤都在半斤以下,一斤5毛钱,合起来6块,所以一共卖了19块5。 常征这边,两条足有两斤的,一下就卖了20块,另外两条一斤左右的,卖了6元。剩余九斤都是半斤以上的,卖了18元,还有十八斤左右的半斤以下的,卖了9元,总共53块。 常欣拿到钱时,两眼都红了。她怎么也没料到,这些黄鳝能值这么多钱。如果早知道,家里就不会过得那么贫苦了。一天就进账53块,这在她看来太不可思议了。 “爹以前打猎的时候,可没有这么高的收入。”离开国营饭店后,常欣忍不住感叹。 “年代不一样了,爹那时卖野猪肉,一斤才两毛,真挣不来多少。”常征低声说。 “走吧,咱们去买些东西。”有了钱,常征想把家里缺的用品都置办起来。家里太多东西都短缺,得慢慢添置。 “别了吧,还是把钱攒下来,赶紧把花颜娶回来。昨天你已经买了不少,家里暂时也不缺什么了。”常欣觉得弟弟成家才是头等大事,其他都能放一放。 “娶媳妇不差这几块钱。况且照我们现在的速度,用不了多久就能攒够。走,先买口铁锅,再弄点猪油。” 没有合适的锅,想炒菜都没法施展。 “好,你说了算。”常欣就一个想法:只要是弟弟说的,她都愿意支持。 两人于是去买了个大铁锅和一个小铁锅。常征已经有点用不惯柴火灶来烧饭,所以他打算弄个小锅来专门炒菜。大铁锅,则是留给母亲和大姐用的,也可以用来蒸饭。另外,他还买了一个竹制饭甑来蒸饭。 除此之外,常征还购置了两个捕兽夹。陷阱是捕猎野物最为便捷、安全的方式,很多老猎人都会用。而捕兽夹就更省事了,只要挖个浅坑,把捕兽夹放进去就行。村里那些早不打猎的老猎户也常去山上放夹子,偶尔还能逮到点东西。不过捕兽夹一个要两块钱,寻常人家也买不起。 常征买这些,主要是用来打个幌子,也好跟母亲和大姐交代。毕竟他们肯定会反对他进山打猎,但如果只是去布置个捕兽夹,她们应该没什么意见。 除此之外,他还买了一斤猪油,几丈红绳,一块磨刀石,以及给常莉的书包和文具。一共花了十块八毛钱,让常欣看得心疼不已。 两人买完东西,立刻骑车往家赶,因为还得回去钓黄鳝。常欣现在清楚黄鳝多么值钱,家里昨天一天就挣了53块。如果保持这个势头,只要一个月就能攒够彩礼。她是一分钟都不想耽搁。 可常征还有别的心思,他不想母亲和大姐只困在这几亩穷地里。他希望能找点更轻松稳妥的小买卖给她们干,比种田强上太多。眼下做生意的人并不少,他转了圈才发现,卖吃食的商贩并不多。不过,买吃的人也相对少,大多数人出门都自带干粮,只有那些穿着像城里人的,才会买点冰糖葫芦、油条或者面饼之类的小零食。可要做这买卖,也得天不亮就起来,也不算轻松。 在县城里逛了快半小时,常征买了几串冰糖葫芦。 “姐,尝尝这个。”他递给常欣一串。 “我都这么大了,吃什么小孩子才吃的东西?留给小莉吧。”常欣还是忍着。 “我都吃了,你怎么就不能吃?都买了,别浪费。” 说着,他直接把冰糖葫芦轻轻碰到常欣的嘴唇上,“你这下沾过了,只能你自己吃啦。” 常欣心里暖洋洋的,知道弟弟这样做是关心她。想着自己当初对弟弟的疼爱,现在他也会回报了。 这是常欣活这么大,第一次吃冰糖葫芦。看着那红艳艳的山楂,外面裹着亮晶晶的糖衣,让人忍不住就想咬上一口。她轻轻舔了一下,那股甜味一下子就漫进心窝。 “姐,上车,咱们回家。”常征很快吃完自己的那一串,把剩下几串都用油纸包好递给常欣,然后自己上车。 他一路骑得很快,带着货物和常欣,半个小时就到了青流湾路口。 “大姐,哥!” 路口处,本来在一旁看蚂蚁的常莉,一见他们来了就挥着手跑过来。今天常征没法送她,她便自己去上学。因为到得早,她就守在村口,指望能碰上常征和常欣。 “小莉,上车吧。”常征让常莉坐在车子前面的横梁上。 “姐,给小莉一串冰糖葫芦。” “哇,真的有冰糖葫芦啊!”常莉乐得不得了,扭过头就接过去。她和常欣一样,以前只看见过别人吃,却没尝过。她拿到后立即舔了一口。 “好甜,比冰糖还好吃呢。谢谢大姐,谢谢哥!”常莉高兴极了。 常征先送常莉到学校,随后才转去邱家。 邱家大门半敞着,常征和常欣径直进了院子。 “回来啦?怎么样?”院里抽烟的邱亮看见他们就激动地喊。 第20章 让她一个人都能过活 一斤分量的一条,卖了三块五,半斤到一斤之间的总共有五斤,按照每斤两元,卖了十块。 剩下十二斤都是半斤不到的,每斤五毛,共算六块钱,一起卖了十九块五。 邱亮瞬间觉得脑袋发热,险些站不住脚。 “十九块五毛,这么多,真是太多了……” “发大财了,花颜,我们家可要发财了。”邱亮握着小妹邱花颜的手,分享着那份激动。 “来,清点一下。”常征把那单独拿出来的钱递给邱亮。 邱亮欣喜地接过,迅速数了一遍。 “对的,辛苦你啦,中午留下来吃饭吧,我们得好好谢你。”邱亮笑容满面地邀请。 他明白,若没有常征他们家,就不会有这次挣钱的机会。 “算了吧,我们还准备回去钓黄鳝。”常征礼貌地婉拒。 他本来想留下,但常欣急着想回,而他留在这里也会耽误邱家继续钓黄鳝。 “来,尝尝这个冰糖葫芦。”常征从常欣手里接过冰糖葫芦,先递了一根给邱盈。 邱盈退后一步,不敢伸手,可是目光却锁在那冰糖葫芦上,又瞅了瞅邱亮。 “接着吧,你还得谢谢你姐……”夫字没说完,邱亮赶紧改口,“谢谢你常征哥。” 旁边的邱花颜脸顿时红透。 “谢谢常征哥。”邱盈高兴地接下冰糖葫芦,正要咬时忽然想到什么,递给邱亮:“大哥,你先尝。” “不用,你吃吧,这种零嘴适合你。”邱亮笑着摆手。 这时,常征已经把另一根递到了邱花颜的唇边。 她还没来得及躲开,嘴唇就碰到了糖葫芦。 “我想,你大概不希望我喂你吧。拿着吧。” 看着常征的微笑,邱花颜接下冰糖葫芦:“谢谢。” “好了,钓黄鳝的时候当心点,别忘了防晒。”说完,常征和常欣就径直离开。 邱家三口送到门口,看着常征的车彻底消失后,邱亮才说:“这小子,挺会照顾人,看来是真想当我们家的女婿。” “哥……”邱花颜嘴里还含着糖葫芦,娇羞地应了一声。 “来,你拿着这钱,送小盈去报名。”说着,邱亮数出三块给邱花颜。 “哥!”邱花颜喊了一句,才说道:“爹还没答应呢。” “这事儿我说了算,花我的那份就好。”邱亮大大方方地表示。 常征都能出钱让他妹妹念书,自己也不能落后。 再说,昨天邱盈也钓了好几条黄鳝。 以后周末让她继续去钓,挣得钱别说念书了,就够她自己花销了。 “谢谢大哥,我这就带小盈去学校,让她和常莉同一个班。”邱花颜乐呵呵地领着妹妹去报名。 她心里最感念的人还是常征。 没有常征,就没这条挣钱的路子,她大哥也不会这么慷慨。 此刻,嘴里的冰糖葫芦愈发甜了。 …… 这边,常征和常欣直接回到村里。 他们到家时,竟然看到周素兰没去钓黄鳝,而是在家劈柴。 “回来了,结果咋样?”周素兰放下手里的活,赶紧迎上来问。 “卖完了,一共五十三!”常欣满脸自豪。 因为这是她弟弟想出的法子,她当然引以为荣。 “这么多……你们不会糊弄我吧?”周素兰有些不敢相信。 “当然是真的,我还亲眼看着呢。娘,以后你不用再发愁了,我弟出息了。” “你这孩子,我怎能不操心,他的媳妇还没娶进门,孙子还没见着呢。”周素兰高高兴兴地笑着。 “娘,你尝尝冰糖葫芦,阿征专门给你买的,我们和小莉都吃过了,就等你了。”常欣边说边把最后一根冰糖葫芦递给母亲。 “好好,我要尝尝,尝尝。”周素兰眼里含着泪光。 这是儿子的一片心意,她更不会拒绝。 随后,姐弟俩高高兴兴地把买来的东西搬进屋。 “娘,姐,这两个捕兽夹我拿进山去放,你们先去钓黄鳝。”说完,常征展示了那俩捕兽夹。 他可没忘记打猎的事情,只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契机进山。 钓黄鳝虽然赚钱,可速度太慢。 他想早些把自己和邱花颜的婚事定下来,免得夜长梦多。 “你还买了这种玩意儿啊,行吧,你自己小心点,早点回家。”周素兰微微皱眉,不由得想起了自己早逝的男人。 “中午我可能不回来了,附近的山都快被翻遍了,只能去远些。午饭就吃花颜蒸的土豆,别担心我饿着。”如果中午还赶回来,肯定就没多少时间打猎了。 “花颜蒸的土豆,啥情况?”周素兰顿时有些好奇。 “娘,我跟你讲……”常欣马上拽着母亲,兴奋地讲起今早的事。 趁娘俩在八卦时,常征进屋拿上猎刀和弹弓,然后将它们和捕兽夹一起装进背篓,又扛起锄头出门。 要去山里打猎,弹弓跟猎刀可不够,他得想办法弄把猎枪。 买不起,那就租。 村里尚有几位老猎户,手里还留着猎枪。 其中有一位就是他爹的师父,叫赵云飞,常征管他叫师公。 赵云飞不光会打猎,还懂一手出神入化的针灸,并且会收草药。村里谁要是头疼脑热,就会去找他扎针或抓药。 以前,他一直想把针灸那一套传给常征,因为常征的父亲就是他教的徒弟。 可惜那时候常征对针灸毫无兴趣,再加上他总被对方拉着学,于是渐渐刻意疏远了赵云飞。 如今,这一世,常征打算好好把赵云飞的针灸学到手。 为的不仅是别的,就单单能守护家人的身体也够让人心动。 赵云飞家的位置相当偏僻,坐落在村外一个山谷,三面环绕着水域。 说是水域,可准确讲以前是片沼泽,曾吞没过村里好几条人命。 后来被赵云飞慢慢改造成了一个小湖,种满荷花,景致很美。 沿着山谷那条小路走,路两边怪石林立,穿过十多米长的狭窄峡谷后,眼前突然开阔,仿佛踏进了世外桃源一般。 第21章 借枪的意外收获 这里全是岩石,没什么泥土,就连各种植被都非常稀少,不过地势还算平坦。 顺着那条路一直往前走,能看到一块特别庞大的巨石。 这块大石上面盖着一栋房子,高墙大院,围墙刷着白灰,看上去颇有气派。 房子离地面有十来米的高度,需要借助一条石阶才能上去。 常征小时候总觉得这是神仙居住的地方,隔三差五就爱往这儿跑。 只可惜,这里除了岩石就是岩石,连要耕种都难得找到几撮泥土。 有条小溪流过,水质极其清澈,连小鱼小虾都很少能见到。 随着年纪渐长,他也慢慢不常来这里了。 这座房子是赵云飞和他爹历经两代的心血,一点点亲手建造起来的。 据说,他们父子是从北方一路逃难到了此地。 院门并没有关着,里面飘出浓浓的中草药气息。 院子很宽敞,起码有两三百平的面积,里边种满各类菜蔬。 据说这里的土都是林家父子从巨石外围那片沼泽地里一点点挖运过来的,瞧着确实相当肥沃。 “师公,你在不在?”常征扯着嗓子喊了一句。 “在的,你这小子怎么舍得来我这儿了?上回见你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能被唤作“师公”的,村里只有常征这么一个人,所以他一下子就认出了常征的声音。 常征往里面一看,果然见到赵云飞正踩在梯子上,把一只竹扁子安放到围墙顶上。 “师公,我今天来是想跟你借把猎枪。”常征开门见山,直接说明来意。 因为他清楚,赵云飞就喜欢直爽,绕弯子只会惹他不痛快,甚至能跟你冷战好几天。 “借枪干啥?你准备进山打猎?还是另有别的用处?”赵云飞放下手头动作,从梯子上居高临下看着常征。 “当然是打猎啊,想吃肉呗。”常征说得很直接。 “不担心跟你爹一样,一去就没再回来?”赵云飞盯着常征问道。 这些年,他心里始终懊悔,觉得是因为自己教了常生辉打猎的本事,才让常生辉最后失踪在山中。 虽然常家人从没怪罪过他,但他依然认为这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 “生死有命,富贵天定。怕这怕那的,就算在家里也能摔一跟头就没了。师公,我爹的事你就别自责了,路是他自己选的,怎么能怪到你头上。” 赵云飞被他这番话怔了一下,不由得有些惊讶地瞥了常征一眼。 “一个老头子,结果还没你小子看得开。”他说着,就从梯子上溜了下来。 接着捡起地上一只自制的水烟壶猛吸了一口,这才说道:“跟我进屋吧。” 常征咧嘴笑了笑,赶紧道:“多谢师公。” “大龙,过来。” 随着赵云飞的一声喊,一条尚未成年的昆明犬猛地蹿了出来。 “你既然打算上山,那就把大龙带走。它是我托人弄来的昆明犬,父母都是军犬,算是难得的好种。” 常征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完全没想到赵云飞这儿居然还留着这么好的狗。 昆明犬是专门为军警用途培育出来的犬种,外形跟狼有些相似,给人的感觉很有冲击力,这也能凸显它的威严。 这种狗体型偏中等到大等,轮廓匀称,身长稍微大于肩高,从毛色来分可分为狼青、草黄、黑背三大品系。 不同品系的性格略有差异,狼青比较稳健活泼,草黄兴奋度持续时间长,运动能力强,黑背则兴奋度特别高,性情更冲动凶猛,显得好动而且好斗。 眼前这只大龙是草黄色,四肢看着结实又有力。 “它才半岁,可精灵得很,对主人十分忠心,跟着上山打猎肯定是把好手。”赵云飞一边说一边拍了拍大龙的脑袋。 “确实厉害啊,这可是专门当军犬的优质犬种。”常征走近几步。 大龙立刻对常征表现出警惕,眼神里带着几分凶悍。 毕竟它头一回见常征,对这个陌生人还不熟悉。 不过它仅仅是在观察常征,并没表现出要攻击的意思。 “大龙,以后这小子就是你的新主人了,你得好好护着他。” 赵云飞说完,常征把手伸了过去。 大龙先嗅了嗅常征的手,又伸出舌头舔了几下。 常征赶紧用自己那双带着神秘“亲密之力”的手,轻轻抚摸起大龙的脑袋。 没多会儿,大龙就翻身躺倒,露出了肚子。 这表示它对常征没有了防备,彻底放下了戒心。 毕竟肚子是它最脆弱的部位,只有完全信任的人面前它才会这样做。 “不错,看来你们挺对脾气,头一次见面就能得到它的认可。”赵云飞乐呵呵地笑道。 确实是有缘分的成分在内,纵使常征那双手再神奇,要是大龙真不愿意亲近,恐怕也难这么快奏效。 趁着常征跟大龙熟悉的功夫,赵云飞进屋背了两杆猎枪出来。 其中一杆带着瞄准镜,瞧着还特别新。 常征一眼就看出,那带瞄准镜的是美国生产的温彻斯特m70运动步枪。 这支枪在欧美的猎人圈子里非常盛行,是备受推崇的传奇猎枪。 自打1936年推向市场以来,它就收获了无数猎人的青睐,是很多猎人心目中的理想枪支。 理论上它的寿命可达一万五千发,不过许多老猎人都会把它用到超过这个限度。 常征完全没想到,赵云飞手里竟然藏着这么好的家伙。 他原先还以为赵云飞只有自制的土铳,毕竟他爹以前用的就是土铳,一支单管,一支双管,全是赵云飞手里鼓捣出来的。 “这是美国鬼子的m70,本来计划在你爹生日那天送给他,可他没那个福分拿到。你现在拿走吧。子弹就只有二十发,日后弹药就得你自己想法子了。” “谢谢师公,有了这家伙,看谁还能从我枪口下溜掉。”常征满心欢喜地接过m70。 他爱不释手地摸着枪,嘴角都快咧到耳根子。 他瞧了眼口径,发现用的是30-06或是点270,这种弹确实不容易弄到,需要特别的渠道才行。 要是想自个儿复装,工艺和材料也相对较严苛,一旦出差错,还会对枪支造成不小损耗。 也正因为这子弹难搞,赵云飞才觉得这把枪很难成为打猎的主力武器。 他顺手又把做好的土铳递给常征。 “这支土铳也拿着,前两年才做的。真要打猎,还是得靠它。用它打猎,对皮毛的损伤也更小些。” 常征对土铳并不陌生,之前就是跟赵云飞学射击练枪法,他当时的准头就已经不错,被赵云飞看好。 在常生辉出事前,常征和赵云飞都盘算着把常征也培养成一名成熟的猎人。 毕竟打猎这行当危险重重,一个人太孤单,如果父子俩都上山,就能相互照应,出事的几率也会小不少。 只可惜还没等常征真正出师,他爹就出了意外。 第22章 初次进山狩猎 “师公,这些东西我可没法带回去啊。我娘和大姐都不让我上山打猎,顶多让我带几只捕兽夹而已。” “土铳我就不要了,这把m70能不能先借给我用?主要是拿来防身。” 常征这样一说,赵云飞忍不住猛吸了一口旱烟。 “行,行,下捕兽夹的确安全些。”赵云飞本来打算陪着常征一起进山,这样不仅能教他如何狩猎,也能确保他的安全。可没想到常征选择了“猥琐”一点的方式,主要是为了去山里布置捕兽夹。 “我这里还有几只,你一并拿去吧。”话音刚落,赵云飞把土铳收了起来,然后又取出五只捕兽夹递给常征。 常征也不客气,多放几个夹子,收获的概率也会更高些。 随后,赵云飞拿出那只大龙,拴好绳子递给常征。 “留神一点,天黑前务必下山。”赵云飞叮嘱完,又吧嗒吧嗒地抽起旱烟,目送常征离去。 他脚边那条老猎犬还在不停地摇尾巴,看样子也想跟着大龙进山转转。 “老伙伴,我们都老了啊,真要上山走不了多久就得喘粗气。帮不上忙也就算了,还可能给人家拖后腿。” “不认老可不行。” “常生辉那事儿,你说他真就在山里没出来吗?这么多年了都没找到,他连尸骨都不见影儿……我可不觉得他困死在山里,你觉得呢?”说话的同时,他拍拍老猎犬的脑袋。 常征告别岩谷,朝着村子东面那座山出发。 那座山是村里猎户偏爱去的地界,因为那里麂子多,又被称为麂山。 平时,村里人要下捕兽夹的话,多半也会选择这座麂山。 自从村里没人正式打猎后,每年还是有人能在麂山捕到麂子。 麂子就是麂鹿的俗称,隶属鹿科。国内有三种麂鹿:黑麂、赤麂和小麂。其中,黑麂数量最少,分布范围也相对狭窄。 麂鹿成年个体体重大概16到25公斤,身长大约75到115厘米。 它四肢纤细却有力量,擅长跳跃,皮子柔软能制革,肉质也鲜美,深受猎人青睐。 麂子非常机警,喜欢独居,大多在白天活动。它们主要吃种子、嫩芽、青草、树枝等。 春季是它们的交配季,妊娠期大约半年左右,每胎能生一到两只幼崽。 现在正是它们交配的时段,雄麂特别活跃,自然是猎捕它们的好机会。 常征说是下套,其实不就是想让家人安心嘛,实际上他真正目的是到山里打麂子。 拉着大龙,常征试着动用自己的感应能力来寻觅猎物。 他感觉自己就像装了个特殊的雷达,能一下子感应到半径三十米内所有生物。 对于打猎来说,这简直就是开挂。 唯一遗憾是范围小了些,要是能扩到一百米,那真就无敌了。 “周围就一些山鼠、昆虫,压根没啥像样的猎物啊?” 其实这附近的山林植被不多了,村民平时砍柴煮饭,把周边的树木都削得差不多,留下的树木零零散散,野生动物也没啥栖息地。 必须再往里走,靠近原始丛林,那才有可能遇上猎物。 所以一次山行特别耗费时间,来回差不多就得两三个小时。 “哟,这不是常家的大少爷吗?今儿还进山了,真稀罕哩!” 一个正在砍柴的大娘看见常征,惊讶地喊了一声。 “哎呀,果然是常少爷呢。” “少爷”这个称呼,说白了就是带着嘲弄。 以前都是集体劳动,人人都得出工。常征总是找各种理由偷懒不干,村里人对他可没啥好脸色,见面难免一顿奚落。 尤其常征又长得高大,乍一看还以为特能干活,结果啥都不干,家里的工分全靠他娘和大姐撑着。 连小小的常莉都非常勤快,比常征干得还多。 所以村里人不仅嫌他,更多的是看不起。 这回见他背着枪,还牵条狗,要上山打猎? “就他,还打猎呢?走个一里地就累得不行,白长这么大块头,有啥用?真是糟蹋个好身板,老天爷也真是瞎眼。” 常征毫不在意,他在后世网络上什么难听话没见过?这种程度的冷嘲热讽对他来说根本不算啥。 反而现在他脸皮厚得很,一路淡定地从那些人身边经过。 何况其中有些人也未必真瞧不起他,说不准心里还羡慕他能蹭吃蹭喝,不用干活。 毕竟没人喜欢干重活,更没人想累死累活。要是能轻松度日,又何必辛苦呢? 如果人都不想偷懒,那科技也不用发展了。 就这样走了好一阵,常征丝毫没有感觉到疲惫。 他心里也清楚,是因为自己融合了蛟珠,身体获得了强化。各方面机能都比从前要强上不少,连体能和耐力都大幅提升。 就他现在的体格,一打几应该没太大问题。 一路上又碰到几拨人,他们大多是砍完柴正往回走。 农村的日子其实离“悠闲”二字很远,更多的是忙不完的农活,天天起早贪黑。 哪怕偷懒一点,一家人就有可能挨饿。 要想过得舒坦,就得有钱。那样就能雇人替自己扛活,自己在后头享受田园时光。 不知不觉过去了一个小时,常征终于看到了更加繁茂的原生林。 这种地方才是真正野生动物的栖息地。 而且这里的麻雀都开始多了起来。 但麻雀也就一把肉,常征并不是很感兴趣,打还不如去逮松鼠。 这里的松鼠叫花鼠,尾巴特别蓬松,肉鲜味美,毛皮也值点钱。 它们体内脂肪不少,烤的时候还能烤出油来。 进到树林深处后,常征发现大龙情绪很兴奋。 因为跟大龙磨合时间短,还没建立太多感情,常征也不敢放开它。 不得不说,这大龙劲头还挺大。 只不过半岁,力气却不逊于一条成年田园犬。 “大龙,坐下,坐好。” 这个最基础的指令,大龙还是听得懂的。 它立刻坐下,向常征吐着舌头,热情地摇尾巴。 常征伸手挠了挠它的脑袋,用他那“亲密之力”的双手,一边让大龙更依赖自己,一边让它熟悉自己的味道。 进山遇见猎物后可能要放它出去,如果不够熟悉,它也许就撒着欢儿跑没影了。 挠了没多久,大龙干脆翻个身,似乎让常征加大力道。 然而就在这时,它猛地跳起,朝远处发出急促的吠声。 显然,那里出现了什么动静! 第23章 真是条大猹 猴子猛地向前冲过去,这也因为常征并没有制止它的缘故。 他端着枪紧随其后,想弄清楚猴子究竟发现了什么。 当他开始奔跑时,便感应到前方有只动物。 大约有二十来斤重,跑起来像条狗那般迅速,头部不算大,颈子短粗,显得有些圆滚滚的。 猴子的速度特别快,不一会儿就追上了那只动物,直接冲上去,一口咬住了它。 整件事都在常征的感知范围之内,这种体验让他觉得相当神奇。 猴子把那只动物叼住后,常征也立刻冲到跟前。 刚跑近,他就立刻认出了那是什么。 “原来是这家伙,真是条大猹!” 那只猹正挥动着自己锋利的爪子反击,嘴里还发出“哺、哺”的声音。 猹,也被称作狗獾。 狗獾是鼬科中体型相对大的种类,一般重量在十到二十斤左右,最大能长到三十斤。 猹的颈子短粗,四肢粗壮,前后脚的趾头都长着又厚又长的黑棕色利爪,前爪比后爪更长,尾巴很短。 它肛门附近有腺体,可以分泌出一股难闻的气味。 还没靠近时,常征已经闻到那股刺鼻的臭味。 猹的性格相当凶狠,可它并不会主动攻击家禽和人。 当人或者猎犬逼近时,它会发出短促的“哺、哺”声,同时抬起前半身,用尖利的爪子和尖牙进行抵抗。 刚才,它正持续地挣扎还击。 但它的颈部早被猴子死死咬住,抵抗显然越来越无力了。 这头猹大约二十斤左右,应该是只完全成熟的家伙。 猹肉相当鲜嫩,而且营养非常充足,在保健方面也有明显的效果,能补中益气、去风除湿,还能够驱虫等多种作用。 在这一带的农村里,几乎人人都知道吃猹肉能除虫,能把人体内的蛔虫杀死后排出体外。 此外,猹肉还能用来对付风湿性关节炎导致的腰腿酸痛。 猹油还能用来治疗烫伤或烧伤之类的外伤,直接抹在伤口上,既能缓解疼痛,又有助于加快愈合。 因此,猹的价值很高,是猎人们都非常喜欢的捕猎对象。 常征的父亲从前也曾经打过猹,常征自己也吃过猹肉,还有人专门买猹肉去治疗风湿疼痛。 当猴子把那只猹咬死后,直接拖着它回到常征身边。 它这个举动令常征有点意外,他没想到猴子会主动把猎物递到自己面前。 把猹交给常征后,猴子一直往常征怀里拱,仿佛期待常征摸摸它、给它挠痒。 “猴子,干得漂亮,真有你的。” 常征轻轻拍了拍它的脑袋。 接着,他掏出猎刀,在那只猹的颈部划了一道口,因为要进行放血。 如果不及时放掉猎物的血,血液会在身体里凝固,让肉质变得特别腥臭。 划破大动脉后,常征把猹提起来倒挂着,以便血尽快流出。 可惜没带容器,只能让这些血直接滴落在地。 但猴子一点也不嫌脏,还凑过来把血舔掉。 对它而言,这其实也是一顿美味。 血放得差不多后,常征又把猹的肚子剖开,把里面的内脏掏了出来。 这些内脏自然就成了猴子的额外奖励,它吃得相当满足。 剥皮的工作暂时没有做,准备回头找个合适的地方再处理,现在山里条件不方便。 把清理过的猹装进背篓里,常征等猴子把内脏吃完,才继续朝前走。 想要挑个能下捕兽夹的好位置并不是简单的事,先要寻到兽道。 只有在兽道上放捕兽夹,才最有机会逮到野兽。 分辨兽道对常征来说不算难,毕竟他在这方面得到过不少指导。 难就难在这连绵的山里,植物密布,那些兽道全都藏在草木间。 可好在常征有猴子这么一只“猎犬”,它的鼻子很灵敏。 它能嗅到各种动物遗留的气味,然后沿着气味一路追踪。 大约半个小时后,常征就跟着它找到一条兽道。 兽道上还留着一些动物的足迹,常征瞧上一眼,就能辨认出那是麂子的爪印。 因为麂子蹄印和山羊很像,但这里没人养羊,所以只能是麂子的。 紧接着,常征还看到麂子留下的排泄物。 麂子粪便和羊粪确实有些相似,不过麂子的更细长一些,对老猎手而言并不难分辨。 由此,常征断定这是麂子留下的粪便。 “看样子不只一头麂子,正好能多下几个夹子。” 常征松开了猴子的牵绳,直接开始挖坑。 就在兽道正中挖好坑后,把捕兽夹放进去,再铺上树叶遮盖。 同时,旁边还要用木桩固定捕兽夹的绳索或钢索,免得有人误踩受伤,也算是一种警示。 他连续放了三个捕兽夹,毕竟只放一个的话,野物极有可能绕过去,可放三个就难逃了。 再者,麂子可能不止一只,或许会是一群。 那就更该多放几个。 运气好的话,可能还会逮到两三只。 下捕兽夹时一定要在周围做上显眼的标记,以免有人误中陷阱。 不过他们村子里几乎没听说谁被误伤,因为下套子和放捕兽夹的实在不少。 更何况,捕兽夹和绳套都不会放在人常走的路上,都是在兽道里。 如今正值物资缺乏年代,不上山抓点野味,一年恐怕很少能尝到肉。 只要有条件,都会想法子到山里设套。 所以,大伙进山时都会留心别人的陷阱和捕兽夹。 还有一些人专门进山,找别人布的捕兽夹,既会把他人捕到的猎物截走,连捕兽夹也一并拔走,转移到别处再用。 在这个区域布好捕兽夹后,常征沿着兽道继续向前摸索,想看看还能不能有新的收获。 一只猹显然不足以满足常征的胃口,他还想来点更大的收成。 猴子一直在到处嗅,似乎又在追寻别的野物。 可能是麂子也说不定。 毕竟猎犬的鼻子都是训练过的。 赵云飞肯定对猴子进行了嗅觉上的培养,否则它不会有这般灵敏。 于是,常征心里也多了几分期待。 要是今天真能逮到一只麂子,拿到县城去卖,光是肉就能值个七八十块钱。 加上皮子,一百多块根本不是问题。。 第24章 生擒一头豪猪 过了一小会儿,大龙就激动起来。 想到之前它发现猹时的举动,常征判断它多半又有新发现。 他解开系在大龙身上的那条绳子,自己则端着猎枪,小心地跟在后面。 没走多久,常征就察觉到附近有只野物存在。 因为那家伙的外形很特别,他一眼就认了出来。 那是一头豪猪,正在专心刨土,丝毫没留意到危险逼近。 豪猪的身体圆滚滚,从肩膀往后直到尾巴都布满了密实的刺,刺的颜色黑白相间,粗细不一。 这东西白天躲进洞里睡觉,夜里出来觅食,最爱花生、红薯等作物。 它的外形和猪相似,可颈背部分却长着又粗又硬的刺鬣,一旦发怒就会把刺竖起来,宛如箭头,能把对手扎得头破血流。 因此,这玩意儿可不是随便就能下手的,毕竟浑身是武器。 过了没多久,大龙已经扑到豪猪周围。 豪猪并不紧张,毕竟它满身硬刺就是最好的防御。 只见它背上的刺迅速抖动,然后根根竖起,像是在给自己加多一道铠甲。 大龙确实滑头,并没有直接去咬,而是用前爪拨弄了一下豪猪。 见此情景,常征忍不住露出笑容。 在他们村子里,见到豪猪并不稀奇,有些村民甚至用夹子或绳套都能逮住它。 这说明这里的豪猪数量不少。 回想后世,这种动物可是极具经济价值的野生品种。 它的肉不仅蛋白质含量高、脂肪和胆固醇都低,而且味道鲜美,富含谷氨酸,符合现代人既要营养又想健康的饮食需求。 它的肉质细嫩,做法多样,蒸、煮、炸、炖、煲、烤,都鲜美可口,是一种顶级的山珍。 除此之外,豪猪还具有较好的药用价值。 它的肉能润肠,主治大便不畅;它的胃有清热利湿的功能,能治黄疸、水肿和脚气;豪猪的棘刺还能行气止痛,还可缓解皮肤过敏症状。 常征上一世认识过一位搞豪猪养殖的老板,那些肉根本供不应求。 一斤售价动辄七八十块,一只豪猪能卖到两千左右。 尽管它天性暴躁,但实际上胆子很小,又主要在夜间活动,所以最看重的就是环境安静。 而且,豪猪对新地方的适应力强,要求也不高,在山里用石头随意筑个圈就能养,最好是朝阳、空气流通、排水良好的位置,地势别太低,还要交通便利,好运输饲料等物资。 建造豪猪舍不必太精细,牢固就成。 想到这些,常征的脑海里马上浮现出“养殖”这两个字。 “对啊,干嘛不搞养殖?” “师公留下的那处山谷拿来养殖简直再好不过,能随意搭建厂房,用遍地的石块堆砌就行。” 这念头一冒,常征心里顿时乐开了花。 可眼下先得把这只豪猪弄回去,毕竟现在可买不到小豪猪,要养只能自己动手捕。 于是,他把背篓里的杂物倒出来,拎着空背篓,慢慢靠近那只豪猪。 也许豪猪被吓住不敢跑,也许它自恃浑身都是刺,反正它依旧待在原处。 常征走上前,直接用背篓从上往下一扣,把那豪猪罩在了背篓底部。 “汪,汪。” 大龙冲着被罩住的豪猪叫了两声,像是在夸常征干得漂亮。 结果豪猪被扣住后,立刻在里面躁动不安,四处乱蹿,想要找到出口逃走。 常征立刻运用双手的“亲近之力”,稍微把背篓挪开了一条缝。 见豪猪快要钻出来时,他立刻按住它的脑袋,随后迅速把背篓往前一推,成功把整只豪猪塞进了背篓里。 因常征的手还摁着它的脑袋,豪猪并没过多挣扎,甚至显出一丝享受的样子。 见它安静下来,常征也松了口气。 豪猪的刺慢慢收拢,似乎感觉不到威胁了。 不得不感叹,自己那“金手指”是真厉害。 可常征刚一松手,豪猪又开始翻腾,想要爬出去。 背篓其实很容易被它翻越,几下就挪到篓口了。 常征没办法,只好再度按住豪猪脑袋,开始解自己的外衣扣子。 他必须把顶部用衣服包严实,再用绳子扎紧,才能避免豪猪顺着篓子溜掉。 还好背篓里还有件破背心,要不然他就得光着膀子回去了。 等到豪猪被安抚得差不多,常征赶紧把衣服盖在背篓上,然后扯过捕兽夹的那根绳子,把衣服牢牢扎紧,把豪猪困在背篓里。 总算是搞定了。 捉活物实在太麻烦,如果只为打死它,一开始就能近身给它两刀解决。 “幸亏这背篓缝隙够密,能挡住它的刺,不然根本没法背。” 常征把背篓提起来,稳稳背上。 还剩下几个捕兽夹,他想找条新的兽道再埋一埋,然后就回家去。 毕竟这是头一次进山,他也不想回家太晚,免得母亲和大姐担忧。 常征一边让大龙在前面探路,一边展开感知能力,想找更多野物的踪迹。 果然没多久,他就感应到离地两三米深的地方,有一窝兔子。 不过他发现,如果目标在土里的话,感知距离会明显缩短,只能探到五米左右。 可即便只有五米,也是相当逆天了。 他找准地面通气口,打算用烟熏的法子把兔子逼出来。 虽说野兔不方便人工养殖,但拿到镇上也能卖钱啊。 一只野兔怎么也值个一块钱,这积少成多也是一笔。 何况他手里现在已经攒了67块,再努力点就能存到买“三转一响”的钱去邱家提亲了。 一想到邱花颜,常征嘴角就止不住地泛起笑容。 可他正准备点火才发现,身上既没火柴也没打火机。 烟熏兔子的计划只能泡汤,洞里的兔子也因而逃过一劫。 随后,他又找到了一条新的兽道。 挖了几坑后,他把剩下的捕兽夹依次布好,并做好了醒目标记。 一切安排妥当,常征打算就此收工下山。 正当他准备动身时,眼角却瞥见了一个能换钱的好东西,让他又停了下来。 第25章 绿茶同学登门来了 “淫羊藿,可真是个好玩意儿,上了40的男人最爱这个!” 常征咧着嘴笑,当即开始动手采摘。 羊淫藿约有四十种,其中能入药的大约有十五种。 淫羊藿能补肾阳、强化筋骨并驱除风湿,主要用于肾阳不足引起的阳痿遗精、腰腿无力、风湿痹痛、四肢麻木等,是很常见的中药材。 三枝九叶草属于其中一种淫羊藿,眼前这棵就是,另一个叫法是“肾王草”。 常征前世就用过这玩意儿,确实挺管用的。 这种草药肯定有人收,但具体收购价多少就不清楚了。 赶山人不仅会进山打猎,还会顺带搜罗各种山里产物。 药材也算是山货的一种类别。 常征看到周围有不少三枝九叶草,正好可以顺手摘回去,看看能不能换些钱。 农村里识草药的人其实很少,基本只晓得几种常见的药草。 除非看过专业医书,或是有人手把手带你认,否则不容易辨认出来。 没过多久,常征就摘了四五斤的淫羊藿。 背篓里已经没地方搁,他只好抽了几段藤条把这些羊淫藿扎成捆,垒在背篓上方。 这样可以让中间部分往下压,方便常征背着回去。 他把锄头放平,自己坐到木柄上,掏出衣兜里的土豆。 山里的土壤并不肥沃,所以这些土豆的块头都不算大。 常征剥掉土豆皮,直接往嘴里塞。 估摸现在大概中午十二点多了,他没表,不知道准确时间。 “日后有钱,还是优先整块手表才稳妥。”常征忍不住小声嘀咕。 尤其是进山的人,若是不清楚时间,很可能在山里耽搁得太久。 反正对他来说,天黑照样能看清路,可晚回去了,周素兰和常欣肯定担忧,今后还不让他再上山。 他三两下就把几个土豆吃了个干净,仍觉得有点没吃够。 大约也就五分饱的程度。 歇了片刻,常征站起身打算收拾东西下山。 那只还没破皮的猹被他提在一只手里,另一只手则扛着锄头。 他没法继续牵着大龙,只能解开那根系在它身上的绳子。 大龙吃了猹的下水和血,肚子并不饿,精神头很足。 不过它也没有撒着欢乱跑,冲出几十步就会回头等等常征,然后再往前跑。 不得不说,赵云飞真是把这大龙教得不错,常征算是直接享了现成的福利。 毕竟训练一只猎犬可不简单,要投入相当多的时间和经历。 而且还得挑选一条聪明又体能不错的狗才行。 有些猎户一般都要养三四条猎犬,一条狗是不够打猎的。 可要喂几条猎犬也不是容易事,它们胃口都不小,得吃粮食或肉。 有时养一条猎犬所消耗的东西,比多养个人还费劲。 普通人家根本负担不起,没办法稳定抓到猎物的话,三四条狗的开销不可能撑得下去。 像林有松原先养了五条猎犬,后来不打猎了养不起,只剩一只断过腿的大奔,其他都送给了别的猎人。 若是条件允许,常征还是想抱回两只小狗自己养。 亲手带大的猎犬,更加听话,配合起来也更合心意。 下山的路他走得很快,大约四十多分钟就回到了村里。 正好赶上吃午饭时分,进山的人都早早收工,所以一路上也没碰见什么人。 等到了村口,常征正好遇到一些吃完饭的乡亲。 他们看到常征拎回一只猹,顿时露出羡慕的表情,也有些人眼里闪过点嫉妒。 毕竟如今家家都缺口粮,要是谁家里逮到个猎物,那可是谁见了谁眼热。 更何况常征平时吊儿郎当,也不干活,反倒能弄到猎物? 不过再羡慕,也只是心里嘀咕,并没人真说啥。 常征想着母亲和大姐应该去钓黄鳝了,毕竟大多数人此时都吃过饭了。 他索性没先往赵云飞家还枪,而是直接回自己家。 一进门,就见他娘和大姐从院子里快步迎了出来。 “你总算回来了,再不回来,我跟你姐就进山找你了。快进去,郑梅正在咱家等你呢。” “弟,你这猹和狗咋回事?”常欣看着常征提着猹,边上还跟着条小狗,顿时皱眉。 “姐,这狗是师公养的猎犬,那猹就是它给咬死的,等会我得送去师公那边。”常征一听到“郑梅”这俩字,就感觉不妙。 那个绿茶同学从来没来过他家,今天跑来肯定没啥好事儿。 “那你背上还扛着枪呢?”常欣带着几分担心地盯着他。 “你不是答应娘,不打猎吗?”周素兰见到常征背着枪,脸都白了。 她最怕的就是常征重蹈他父亲的覆辙,继续上山打猎。 “娘,我真没打猎,这枪是我借的防身用,一会儿就还回去。”常征赶紧取下枪。 “这可是美国鬼子的枪,可不是我爹用的那种土猎枪,用的是正儿八经的子弹,我真没打猎,只是在山上布了几个夹子,不然能这么早回来吗?”常征还把枪举给她们看。 他知道娘心里还在为父亲离世的事难受,每次想起来都要抹眼泪。 “你们放心好了,我绝对不走爹那条老路。”常征清楚娘和姐姐心里多害怕。 一回被蛇咬,十年对绳子都心惊。 想劝住她们,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周素兰把脑袋转过去,偷偷擦了擦泪痕。 “姐,你把这只猹和我背篓里的豪猪都带去给师公。我抓了只豪猪,让他帮忙找地方关一下,别让它跑了。”常征把这些东西交到常欣手上。 “行,那你先进屋接待你同学吧。枪也给我,你拿着我看着害怕。”常欣打算去赵云飞那打听打听,这小子到底说的是真的假的。 她对赵云飞还是挺了解的,对方不太会瞎说。 “那个郑梅可有说来找我干啥不?”常征忍不住问。 前世他都蹲过号子了,郑梅也没来过一次,现在怎么突然跑到村里了? 她究竟想干嘛? 第26章 你不是说要娶我吗 “就说是来看看你,也没说什么别的。”常欣一边观察常征的表情,一边说道。 她觉得郑梅眼里根本看不到常征,甚至有些看不起他。 如果常征真的执意要娶郑梅,那么很可能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她觉得,邱花颜才是常征应该娶的女人,不仅长得漂亮,而且特别贤惠,做事也特别利索。 “那真是稀奇了,估计不是啥好事。” “好了,姐,你赶紧把东西送去师公那儿吧,一会儿我再去找他。” 常征说完,就直接朝自家走去。 常欣松了口气,急忙背好背篓,提上那只猹,准备赶紧去赵云飞家。 她怕走得晚了,常征和以前一样,把这些东西送给郑梅。 如果迟了,常征可能会后悔。 常征进了院子,看到一个长得甜美的女孩,穿着一条白色碎花裙子,正满不在乎地教常莉画画。 看到常征进来,她赶紧站了起来。 “常征,你终于回来了。听说你前几天摔了,没事吧?” 常征看了眼郑梅,心里暗自感叹,上辈子的眼光果然不错。 郑梅的脸型简直就是典型的网红脸,皮肤白皙又细腻。 不过,常征知道,如果自己当时真是被郑梅吸引,恐怕现在早就厌倦了。 毕竟网红脸看多了就腻了。 “没事了,摔了也不会耽误进山。” “你今天怎么来,是有什么事吗?”常征直接问道。 “就是看到你几天没到县城,担心你出事,特意来看看。没想到你前些天摔了,我真是吓坏了。” 说着,郑梅就走到了常征身边。 果然又是这副吊儿郎当的态度。 一边放着自己,一边却又不肯接受常征的追求。 常征心里清楚,郑梅不过是在待价而沽罢了。 毕竟,他也不是完全没有优点,至少长得还算帅气,而且对她极为殷勤。 如果当时自己有个县城户口,再有个工作,郑梅早就嫁给自己了。 可现在,她对常征已经没有太大吸引力。 哪怕他再倒贴,常征也不会考虑。 “谢谢你关心,我已经没事了。”常征笑了笑,礼貌地说道。 “那就好。”郑梅点了点头,然后又问:“听说你昨天去了县里,怎么不来找我呢?” “嗯,忙着赚钱,打算娶隔壁村的姑娘,所以不再像以前那样游手好闲了,彩礼钱还差得远呢。”常征十分干脆地回应道。 他没有打算像郑梅那样,吊着人不放。 “你午饭吃了吗?要是没吃,我给你蒸几个红薯。” 说着,常征便往大厅走去。 “常征,你刚才说的是什么意思?什么娶隔壁村的姑娘?”郑梅直接冲上前,拉住常征的手臂。 “就字面意思,难道我说的不清楚?”常征觉得自己已经够克制了,没把她直接轰走。 “你,你不是说要娶我吗?” “你不是说要努力成为电机厂的职工吗?你不是说等你进入电机厂就到我家提亲吗?” “你对我说的那些话,难道全是假的?” 看着面前眼睛红肿的郑梅,常征愣了一下。 这些话,他确实曾经说过。 上辈子,他也确实拼尽全力进入了电机厂。 结果进去之后,郑梅又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始终不给他去她家提亲的机会。 最终,亲事没有成,常征反倒因为和人打架进了牢里,而郑梅最后嫁给的,正是那个常征曾经打过的流氓——那个曾经欺负过郑梅的家伙。 想到这里,常征对郑梅的厌烦更深了。 “抱歉,郑梅,我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 “这一生,我常征是绝对不会再去做社畜了,你自己去找个更适合的人吧。” “凭你这么优秀,肯定能找到比我更好的。” 郑梅紧紧盯着常征,似乎想要从他脸上看到隐藏的痛苦。 但她失望了,只看见常征满脸的认真。 两人认识这么多年,郑梅自然也了解常征。 此刻,她慌了。 “不行,我不允许你堕落。” “跟我走,我已经替你安排好了关系。只要我们借个两百块钱,就能让你进电机厂。” “到时候你每月有四十多块工资,干个几年,工资会涨,住的地方也会分配。到时我们就能结婚。” 常征愣住了,没想到郑梅早就为自己规划了这么多。 上辈子,正是另一个老同学张颖帮自己疏通了关系。 难道是郑梅暗中利用了张颖的名义和嘴巴? 仔细回想起来,常征发现,真有这种可能。 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常征,我只是希望你能上进,难道这有错吗?” “如果你真心喜欢我,就应该为我争取更好的生活。难道我郑梅可以嫁给一个农民?我同意,父母也不会同意。” “你真的要一辈子窝在山村里,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吗?” “你连地都不下,农活也不做。如果你不去厂里,你能干什么?” 她从头到尾,眼里都是对常征身份的嫌弃。 这所谓的“希望你上进”,其实不过是为了看常征是否能变成她想要的样子罢了。 “郑梅,你放手吧。我常征就算一辈子拿着锄头,也不愿去电机厂当工人,那根本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你喜欢城市,喜欢小洋楼,而我不喜欢。” “那一跤摔下来之后,我终于清楚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是什么,也明白了我想娶的女人是谁,而不是你。” “你走吧,去追求你的幸福,我不值得你再挽留。” 说完,常征做了个请的手势。 “常征,你混蛋!我恨你,一辈子都恨你!”郑梅喊着,泪眼汪汪地冲向了自己的自行车,推着它跑出了常家的院子。 周素兰在旁边看着,一动不动。 她想说些什么,却又害怕刺激常征。 她知道,一个人不可能轻易放下一个心中早已种下的影子。 不过常征并没有追出去,而是径直回了屋里。 郑梅的出现让常征想起了上辈子一些在牢里的事情,也许他可以去某个地方捞一笔小财。 第27章 尽快凑齐彩礼钱才行 回到房间之后,常征打开了抽屉,幸好那些蛟骨还在,一个没少。 “阿征,你不用追上你的同学,去看看她吗?”周素兰有些担心的问道。 “娘,这事你不用操心。” “下午你们还去钓黄鳝吗?” 说到钓黄鳝,周素兰顿时就来了精神:“去,当然去,都耽搁这么久了,我得抓紧时间去了。” 说完,周素兰就连忙去拿水桶和钓具了。 赚钱的事情,可不能耽误。 还得攒钱给常征娶媳妇呢。 娶我完媳妇,还要重新盖房子,用钱的地方多着哩,自己得努力钓黄鳝。 自己的村子钓完了,就去其他村子钓。 比起下地干活,钓黄鳝已经是极为轻松且赚钱的活了。 周素兰知道很快就会有其他人跟着一起钓起来,毕竟纸是包不住火的,村里人很快就会知道自己家变富裕起来。 到时候钓的人多了,黄鳝很可能就卖不出去了。 所以,得抓紧时间钓,尽快凑齐彩礼钱才行。 想到这里,周素兰不由的加快了脚步,同时希望大女儿可以快点回来和自己一道去钓黄鳝。 周素兰着急着钓黄鳝赚钱,常欣其实也一样。 如果不是中午她们吃午饭的时候郑梅恰好杀到,她们早就吃完去钓黄鳝了。 她直接牵着狗,背着东西进入了石盘谷。 这个地方她偶尔会来一趟,毕竟村里能看病的就只有赵云飞了,她来月事的时候会肚子痛,必须得来扎上几针才行。 “欣丫头,你怎么牵着狗背着枪过来了?” “阿征呢,他没事吧?” 赵云飞的脸色不太好,显然是在担心常征,担心他在山里出事。 “没事,家里来了一个他的同学,他在家招呼着呢。师公,这是阿征让我送过来的,说是篓子里装着一只活捉的豪猪,让你找个地方关关,别让它跑了。” 听到常欣的话,赵云飞顿时松了一口气。 “没事就好,他还挺本事,竟然能抓到豪猪。” “来,关这边,我刚垒起来的猪圈,本想着买几头小猪回来养的,先给这豪猪用。”说着,赵云飞就把竹篓上的羊淫藿拿了下来,带着常欣朝着猪圈走去。 他自然是认识羊淫藿的,但是很好奇常征为什么摘这些东西。 他一个没结婚的娃,用什么羊淫藿? 常欣直接把背篓放到了猪圈里,然后解开了绳子。 刚解开,一只豪猪就从里面蹿了出来。 “这么大一只啊,我还以为是小豪猪勒。”赵云飞惊讶道。 “背着就挺沉的,这么大,能卖不少钱吧?”常欣现在眼里就一个字。 钱。 因为有了钱,自己的弟弟才能娶上媳妇,才能给纪家传宗接代。 那天晚上如果不是常征拒绝了换亲,自己就要嫁给酗酒又瘸腿的邱亮。 她一点都不喜欢邱亮,但是为了自己的弟弟,她愿意牺牲自己。 庆幸的是自己的弟弟懂事了,都会为自己考虑了。 那天晚上的话,她记得十分的清楚。 常征是不愿意牺牲她,才拒绝换亲这个事情的。 如果不能让常征快一点把邱花颜娶回来,她睡觉都不踏实,吃饭也不香。 自然的,赚钱就成了她的执念。 以前,她对赚钱从未有如此强烈的执念。 “豪猪肉一斤一两块钱,不过有价无市,拿到县城也不太好卖。寻常人一般不会吃,主要是用来当药用。” “遇到有需要的人,能卖二三十块。不过,也能当猪肉卖,一斤五毛,也能卖出五六块钱。”作为老猎户,赵云飞在这方面还是比较有发言权的。 “这么大一只才五六块?”常欣不由的失落起来。 “还不如黄鳝啊。” 想到昨天赚的五十来块,常欣顿时就对豪猪失去了兴趣。 “师公,家里还有事,我就先回去了。”说着,常欣就想赶紧回去掉黄鳝,不能在这里耽误时间了。 如果每天都能进账五十的话,不用二十天就可以凑够那笔巨额的彩礼钱了。 不过,她觉得邱家肯定不会收那么多。 那天到邱家谈换亲的事情时,她觉得邱家的长辈都是十分明事礼的,也不是那种唯利是图的人。 彩礼收那么多钱,根子在邱亮身上。 邱家现在也靠着钓黄鳝赚上钱了,兴许就会和寻常人家一样,最高收个66或者88块钱当彩礼。 最后,还会以陪嫁的形式陪回来一部分。 这个事情,她觉得应该去邱家探探口风,尽快把亲事给敲定下来。 “欣丫头,你把狗牵回去,把猹提回去。”赵云飞看常欣走的急,赶紧喊道。 “一会阿征会过来,这些让他拿吧。”常欣可不敢拿回去,毕竟都是常征让她送过来的,所以推到了常征头上。 此时的常征还在家里,他打磨了一下常莉脖子上的蛟骨,重新用红绳穿好之后让常莉戴上。 叮嘱她不能让别人看,也不能让别人抢走之后,他就送常莉去上学了。 不然,等常莉自己走到学校估计都迟到了。 把人送到学校的时候,常征看到了邱盈。 “莉莉,常征哥。”邱盈开心的跑了过来。 “小盈,你姐呢?”常征面带笑意的问道。 既然来了,常征就想去看两眼。 “我姐去钓黄鳝了呀,就在那边的湾里的水田里,我姐说那边的黄鳝比较大。”邱盈开心的指了一下位置。 早上酸酸甜甜的冰糖葫芦她现在还记得味道,所以特别希望常征多来找找自己的姐姐,兴许又能吃上了。 “好的,你们上学要认真一点知道没有,明天早上给你们带好吃的。”说完,常征摸了摸两个小妮子的脑袋瓜,然后就上车走了。 去的方向自然是邱花颜所在的位置,既然来了不去看两眼,他估计晚上都睡不着觉。 以前,他从未体验过这种惦记一个女人的感觉。 这一次,是真的上头了。 嫩嫩的,纯纯的,是真的让人喜欢啊。 被强化过后,常征的眼力极好,大老远的就看到了邱花颜在水田里。 把车子往路边一倒,常征就顺着田埂来到了邱花颜的身边。 结果,常征发现这里还有一个大惊喜。 第28章 赵云飞的委托 常征感应到,稻田角落里似乎藏着一只十几斤重的老鳖。对于一只十几斤重的鳖来说,算得上是一件不小的宝贝。想来,那位喜欢壮阳的程老板一定会很喜欢它。 “你怎么来了?”邱花颜看到常征出现时,脸色微微一红。 “送小莉去学校,顺路上来看你。”常征微笑着解释。 这也算顺路吗? 明明一点都不顺道,邱花颜心里这样想,但她并没有拆穿,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心里,多少还是有些高兴的。 今天中午吃饭时,邱亮还夸了常征一番,她的父母也很赞许常征,甚至还让她明天早上拿着黄鳝在路口等他,免得他多跑一趟。 这一切似乎都在默默地认可着她和常征之间的关系。邱花颜隐约知道父母和大哥的意思,也在心里做好了准备。 既然常征来了,邱花颜正好可以趁机和他提一下。 她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开口说道:“征哥,明天一早你不用特地跑到我家了,我爸让我拿着黄鳝去路口等你。” 常征停住脚步,目光落在邱花颜微微泛红的脸颊上,瞬间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连忙说道:“那你可得多穿点,早上的天气可挺凉的。” 能在早晨就见到邱花颜,常征自然是心满意足的。而且,这件事是邱花颜的父亲提的——这无疑意味着她家里人对他和邱花颜的关系没有异议,甚至有些许的默许。毕竟,在这个小镇上,男女交往还是相对保守的。 “嗯,我会的。”邱花颜浅浅一笑。 常征不由得愣了几秒,那一笑的杀伤力实在太大,简直是治愈了他的一切烦恼。 这种笑容,正是他愿意为之守护一辈子的笑容。 常征回过神来,话题又转向了钓鱼。 “今天钓了多少?”他揭开水桶的盖子,随口问道。 “哦,不错啊,七八斤了。”邱花颜回答。 常征惊讶地发现,邱花颜似乎真的有点“锦鲤体质”,她钓的黄鳝个个都不小。至于那些小的,估计她根本不打算留,直接放回水里了。 “这边湾里没人抓黄鳝,所以它们个个都长得蛮大的。我哥钓的更多。”邱花颜说着,又从泥洞里拖出了一条三四两重的黄鳝。 “那真不错。你们青流湾果然是个福地,不仅养得起美人,还养得起黄鳝。以后我得常来啊。”常征笑着开玩笑,直接朝着稻田里那只老鳖的方向走去。 他一走到那个地方,便不等多想,直接踩进泥里将那只老鳖抓了出来。 “瞧瞧,我抓了个大宝贝。”常征举着那只老鳖,脸上满是得意。 “果然,青流湾就是我的福地。”他笑着继续说,似乎完全没有把自己话中的夸张当回事。 “这鳖能卖多少钱?”邱花颜疑惑地问道。 她以前见过邱亮抓过这东西,煮熟之后有股浓重的腥味,但她记得父亲吃得很开心,说它对身体有好处。 “估计能卖十块钱吧。”常征摸了摸下巴,答道。 他虽然对这些野生动物的市场行情不熟,但凭感觉,这只老鳖的价值肯定不小。 “十块钱?”邱花颜眼睛都瞪大了。 她记得昨天钓的那些黄鳝卖了也才19.5元,常征抓的一只老鳖居然值十块钱?难道县里的人花钱这么大方? “应该差不多。反正低于五块我就不卖,这可是十几斤的老鳖,挺补的。”常征想了想说道。 “对啊,那程老板应该会喜欢。”邱花颜羡慕地说道。 常征笑了笑,点头应道:“没错,那程老板肯定喜欢这东西。” 邱花颜看到常征提着老鳖,便忙着从田埂上拔些杂草,搓成一根草绳递给他。 常征接过草绳,目光却不自觉地停留在邱花颜冻红的双脚上。 他本想把自己脖子上的蛟骨拿下来送给她,但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给她买双雨靴似乎比给她蛟骨更合适,毕竟蛟骨的寒暑不侵的秘密可不能随便泄露。等到她嫁给他以后,他才能让她佩戴蛟骨。 “你不打算继续钓黄鳝了吗?”邱花颜见常征的视线一直停在自己的脚上,不禁有些局促地问道。 她常年没有鞋子穿,脚底磨出了厚厚的老茧,脚面也是龟裂的,看起来有些不堪。 “钓完了,明天早上见。”常征微微一笑,将老鳖的一条腿绑好,准备离开。 “那你回去路上注意安全。”邱花颜柔声叮嘱。 常征点了点头,心里满是甜蜜,迈步走了。 他将老鳖挂在自行车把手上,骑着车飞快地朝自己的村子赶去。 一路上,他的心情愉悦,似乎那只老鳖就是他的好运象征。 到了石盘谷,常征径直进入了谷中,一路骑到赵云飞家门前的那块大石头下。 正准备拿个水桶装老鳖时,突然看到赵云飞背着行李从石阶上走下来。 “阿征,你来的正好,我得回一趟东北。我妹妹来信,说她身体不好,让我回去见她最后一面。”赵云飞脸色沉重,语气也变得凝重。 “房子和大奔就交给你照顾了,这是钥匙。我可能不太快回来。”赵云飞边说着,边把一串钥匙递给常征。 常征愣了一下,随即点了点头。 其实,上辈子赵云飞就曾因家里出事回东北,再也没能回来。常征从未料到,这一切会发生得这么突然。 “师公,我打算在这石盘谷里建个养殖场,养些豪猪和鹌鹑,不知道行不行?”常征试探着问。 “当然可以,等我走了,这地方就交给你了。我这一辈子无儿无女,能继承我的,就只有你了。”赵云飞笑着答道。 常征深感感动,郑重道:“多谢师公,我会照顾好这里的,照顾好大奔和大龙。” “那就好,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赵云飞语气温和,满是欣慰。 他原本打算去村里找常征,结果没想到常征主动找来了,省去了他不少麻烦。 “师公,我送你去县城吧,这样比你走路快。”常征主动提议。 赵云飞没有拒绝,心里想着,越早到县城就能越早赶上去市里坐火车,早一点回到东北。 第29章 真的很意外 常征一路疾驰,很快就把赵云飞送到了县城。 在路上,赵云飞交代了很多事,像是预感到自己可能再也回不来了,话说得特别详细。 他家里值钱的东西,估计就是那支m70的猎枪了。如果拿到市场上卖,应该能卖到七八百元。 当然,常征不可能把那支猎枪拿去卖,它不是他的,只是从赵云飞那里借来的。 “师公,路上顺利,到了那边记得给我写封信。”常征拍了拍赵云飞的背,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阿征,好好照顾好家人,现在你就是她们的依靠了。别再像以前一样不靠谱,成熟点,像个男人一样撑起这个家。”赵云飞叮嘱道。 “对了,有个东西要给你。”说完,赵云飞从衣兜里摸出一块怀表递给常征。 “我眼神不好,看不清楚了。这块表是你爸送给我的,现在我把它交给你了。” 常征的眼睛不由得红了,接过怀表。自己从来没听说过,父亲竟然曾经送过赵云飞这样的礼物。 有些东西,可以拒绝,但这块怀表不行,它毕竟是父亲的遗物。 “走吧,你回去吧。”赵云飞转身上了车,准备离开。 常征低头看了看怀表,默默走回了客运大厅。 果然,怀表的时间不准确了,他顺手调整了一下。 常征虽然不懂手表,但他看得出这块表质量不错,还是外国品牌,表盘上全是英文,自己根本看不懂。 他也不知道父亲是怎么弄到这块表的,估计价值不低。 怀表保存得非常好,看不出任何划痕。 有了这块表,常征以后就能知道时间了。 他花了五分钱,在保管站取回了自己的自行车和那只老鳖,心想着赶紧去国营饭店看看,能不能把这只老鳖卖掉,免得自己还得带回去。 刚到国营饭店门口,常征就看见程建峰了,那个西装笔挺、油头滑发的男人。 “程老板,这只十几斤的甲鱼您要吗?” 程建峰一边点烟,一边淡淡说道:“又是你啊,小兄弟,你这真是给我带来惊喜不断。” “看着不错,二十块钱,我要了。”程建峰说着,把一根烟递给了常征。 “多谢程老板,程老板真大方。”常征接过烟,心里高兴极了。 二十块钱已经是他满意的价码,立刻就答应了。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程建峰好奇地问,“你是专门做这些生意的吗?” “您慧眼,我叫常征,常山赵子龙的常,长征的征。我就是个赶山人,山里水里的都能抓,不管您需要什么,随时告诉我,我都能想办法给您弄来。”常征心里暗自感激,程建峰是他在县城里最大的客户,得好好招待。 “哦,还真没看出来,你会打猎?”程建峰显得有些意外。 “能弄到豪猪吗?我有个朋友听说老中医说豪猪肉很好。”程建峰低声问道。 “巧了,今天我就抓了一只活的豪猪,要的话,我现在就能给您取来。”常征也很兴奋地回应。 “那就不急,今天就吃这只野王八。豪猪是活的,三天内送来就行。”程建峰没有想到这么巧,笑着说。 常征心里有些打鼓,知道一只羊是很难赚到足够的钱的,万一他忙不过来,肯定不行。 “行,您放心,我留着。”常征点头答应。 “那黄鳝您要吗?”常征又小心地问。 如果程建峰不需要,那常家和邱家钓的黄鳝就得另找人卖了。 “要,怎么会不要,多少我都要。这东西大家都吃,适合送人,你有多少我都收。”程建峰一副大气的模样。 常征松了口气,心想程建峰的胃口还是够大的。只是他意识到,单靠一个程建峰的买家显然不行,还得多找一些买家。 “谢谢程老板,明天一早,我照常带黄鳝过来。”常征感激地说道。 眼下,程建峰就是他唯一的大客户,简直是他生活的依靠。 “你们县城这么穷,真想做大生意,还是得往外面发展。市里、省城那边的市场才够大。”程建峰提醒他。 “哎,程老板笑话了,我哪有那样的渠道。”常征苦笑了一下。 程建峰吸了口烟,随手弹了弹烟灰,似乎在思考什么。 “这样吧,我认识一个大领导的小舅子,他做农贸生意,等我帮你问问他,看他愿不愿意做黄鳝生意。”程建峰最终开口。 “那可太感谢您了!”常征听后异常激动。 “这也没什么,张嘴说说而已,成不成还不好说呢。”程建峰笑着摆了摆手。 “只要有您的心,就已经够了。”常征真诚地回应。 “如果成了,你请我吃顿饭就行。”程建峰笑着开玩笑。 然后,他把两张大团结递给常征,国营饭店的人也拿走了那只甲鱼。 晚上,程建峰就能用这只甲鱼好好招待他的客人了。 常征接过钱,正准备去给邱花颜买雨靴,结果车子刚开出去没多远,就突然有人冲出来,挡在了他的车前。 “郑梅,你干嘛?”常征顿时紧张起来,差点撞上她。 “我不活了,你始乱终弃,没脸活了,你撞死我吧。”郑梅愣是站在车前,哭喊道。 常征一头雾水,完全不知道郑梅怎么了。 她难道是脑袋不清楚了吗?就算是重生了,怎么还是跟自己纠缠不清? 上辈子自己也不过是个普通人,根本算不上什么成功人士。她图什么呢?图自己兜里的二十块钱?什么时候,她的胃口变得这么小了? 常征完全没理她,无论郑梅做什么,他都不会再回头。 “常征,你站住,给我回来!”郑梅没想到常征居然无视自己,顿时怒了。 她怎么也接受不了,平时那个每次都给自己花钱的男人竟然变得如此冷漠,甚至绝情。 第30章 记得保护好你的双脚 常征对郑梅的呼喊没有丝毫反应,迅速转进了一条小街,然后直奔县里的国营百货商店。 在商店里,常征挑了三双雨靴。 一双送给邱花颜,剩下的两双当然是给自己母亲和大姐的。 虽然蛟珠有着不怕寒冷的能力,但毕竟双脚还是需要好好保护的,要不然年纪大了容易得风湿。 这类长筒雨靴一双才三块钱,他又不差这几个钱。 三双靴子的尺码都是一样的,因为常征记得她们三个应该都穿37码的鞋。 三双鞋花了9块,再加上一块钱买雨靴票,总共花了10块。 现在票证制度已经不那么严格了,商店里都可以直接倒卖票证。 年底就会有通知取消票证制度了。 时代在变,一切都开始向金钱靠拢。 常征拿着三双雨靴,便匆匆往家走。 尽管心里还有不少想买的东西,他还是忍住了。 毕竟,攒钱娶媳妇才是正事,越早越好,不然夜长梦多。 邱家明显已经没什么异议了,要不然也不会让邱花颜明天早上去路口等他。 加上今天花的这10块,他现在手头上已经有87块钱了。 这个速度,还是挺快的。 明天早上,还能再多一些。 还有那只豪猪,过两天可以卖给程建峰。 常征估计,至少能卖个20块钱。 不过他还是希望能找到更好的渠道,那样就不用自己去钓了,可以动员村里其他人一起去钓黄鳝,然后自己再收购卖掉。 常征从来没想过自己跑市场这种事,因为那样就得四处奔波。 上一辈子已经累够了,这辈子他只想守着家,守着人。 再过十几年,有的是捡钱的机会。 到时他随便站在风口上,财富自由唾手可得,干嘛现在这么拼呢? 拼死拼活十几年,也许还不如站在风口上捞一捞赚得多。 吃发展的红利,比自己单打独斗轻松多了。 常征就是这样,喜欢找轻松的路走,天生就不爱费力。 重生一回,自己的本性也没法改变。 不知不觉间,常征就回到了青流村。 现在已经快四点了,常征准备给邱花颜送靴子,然后去接妹妹常莉放学。 有手表,真是方便。 邱花颜还在常征之前抓到老鳖的那个湾里钓黄鳝,常征停好车后就带着三双雨靴直接去找邱花颜。 远远的,邱花颜就看见常征了,毕竟他吹着口哨,声音远远就能听到。 “上来试试看,雨靴合不合适。”常征一边说,一边把一双黑色的雨靴递给了邱花颜。 邱花颜没想到常征会给她买雨靴,心里有些感动。 “我……我不能要。”邱花颜有些犹豫,毕竟她和常征并非亲戚,怎么能收常征的礼物呢? “你看看,你的脚都冻红了。你也不想每个月肚子疼得翻来翻去吧?也不想等老了腿疼吧?” “听话,先试试鞋子合不合脚。如果你觉得不方便,就当我借你钱买的,等你有了钱就还我。” “反正,你钓黄鳝就必须穿雨靴,不能赤脚下水,得保护好你的小脚丫。” 他还笑着指了指她的脚,邱花颜那双粗糙的脚跟现在可不行。 常征的一番话让邱花颜有些不知道怎么拒绝。 “那,这个多少钱?”邱花颜低声问。 “三块钱,慢慢攒,我不急。”常征咧嘴一笑。 等他去邱家提亲,订了婚,自然就是一家人了,那时就不用再说还钱的事了。 这只不过是一个台阶,好让邱花颜能安心收下雨靴。 “这么贵啊,你不会没还价吧?”邱花颜一边从水里爬上来,一边心疼地问。 “这是军工质量,用料厚实,算不上贵。”常征轻声解释。 邱花颜抓了把干茅草擦了擦自己冻红的脚,去掉了脚上的泥水。 然后把脚伸进了雨靴里,穿上了。 “怎么样?是不是太长了?”常征担心地问,毕竟这是第一次给她买鞋子,不太清楚她的实际尺码。 “刚刚好,还能穿上一双布袜。”邱花颜脸红了,嘴角带着一丝甜美的笑意。 从小到大,这是她第一次穿雨靴,也是第一次穿这么贵的鞋子。 平时她基本都是赤脚走路,哪儿有鞋穿。 家里唯一的鞋子就是她大哥邱亮的一双拖鞋。 家里穷,连一双布鞋都买不起。 “你自己买了吗?”邱花颜低声问常征。 “嗯,还有呢。”常征露出笑容,心里很高兴,能感受到邱花颜的关心。 邱花颜没有多想,常征脚上还穿着一双解放鞋。 他肯定和自己大哥一样,不是那种亏待自己的人。 “那我去接我妹妹放学了,明天早上见。”常征知道邱花颜心里肯定有些乱,便没再多停留。 “路上小心。” “谢谢。”常征笑着点点头,哼着小曲离开了。 到了学校,等了一会儿,终于放学铃声响起。 看到常征来接自己,常莉高兴得不得了。 常征背上她,飞快地朝家里骑去。 毕竟一下午没回家,母亲和大姐肯定又在担心了。 “哥,我们怎么来师公那边的石盘谷了?”常莉看到常征骑着车进入石盘谷,好奇地问。 “以后我们暂时住这里,师公有事回东北去了。我先把你送过去,然后回家拿些东西做晚饭。”常征简短地解释道。 村里事情不少,直接搬到石盘谷来挺不错。 而且,石盘谷的尽头就是青流湾的后山。 等以后山被炸开,从这里到青流村就能快很多。 而且,未来通往县城的那条新路,就从青流湾后山通过,直接连接镇子和县城,极大地改善了交通。 等那条路修好了,常征就能让人把泥土运到石盘谷里。 石盘谷的地势本来就低,填平了正好适合种植。 填好了,土地至少能有千亩以上。 而且这里又与外界隔绝,非常适合做常征理想中的“世外桃源”。 到了房子后,大龙和大奔立刻围了上来。 “好了,小莉,先去写作业,等我去找妈妈和大姐,再拿些米来煮饭。”常征安排道。 天还没黑,得让常莉趁着天亮赶紧写作业,要不然天黑了点油灯对眼睛不好。 有两只猎犬陪着,常莉也不用担心有什么危险。 不过为了安全起见,常征把猎犬都栓在门口,以免它们伤到常莉。 第31章 不断的吞口水 常征离开石盘谷后,第一时间去找了母亲和大姐,跟她们说了一下赵云飞要回东北的事情,还提到他打算暂时住在石盘谷。 他决定做养殖,必须去石盘谷,村里不适合。 家里地方小,根本没有足够的空间做养殖。 而且,豪猪胆子小,怕人,村里的人来来往往,声音太大,根本不适合它们。 周素兰和常欣听后并没有反对,家里的一切她们都习惯听常征安排。 母女俩刚钓完黄鳝,就跟常征一起回家,准备搬东西去石盘谷。 今天她们收获还不错,已经钓了二十几斤黄鳝了。 回到家里,她们整理了一下东西。 其实也没什么东西好收拾的,因为家里实在太简陋了。 最值钱的,也就是常征最近买回来的几口铁锅。 常征把自己的加密笔记和蛟骨收拾好,破棉被一卷,也打包好了。 衣服就身上这套,穿着还能见人,另外一套换洗的早就破了,满是补丁,他肯定不会再穿。 周素兰她们的情况比常征还差,几乎没有什么个人物品。 很快,她们就把东西收拾好,准备一趟就搬过去。 路上遇到一些村民,看见常征一家背着大包小包的,便问了一下。 得知赵云飞要回东北一段时间,常家打算搬到石盘谷住,村民们心里有些复杂。 赵云飞是村里的免费赤脚医生,去找他看病不仅针灸不收钱,抓草药也不用花一分钱。 如果赵云飞不在村里,村民生病了就只能去青流村的小诊所,或者跑到镇上、县城,得花不少钱。 底层百姓,哪怕是哪个时代,都是没钱看病的一群人。 很快,常征他们就把东西搬进了石盘谷。 赵云飞父子建的房子有一百多平方米,还是南方常见的两层瓦房,不过墙体是用石头做的,比土墙更结实。 木板也特别厚,隔音效果很好。 常征上辈子曾住过一段时间,后来家里不同意他打猎,他才离开家乡。 “娘,姐,你们试试这双雨靴。明天开始,去钓黄鳝时就得穿雨靴,水里太湿了,不穿容易得病。”常征说道。 “你怎么给我们买了雨靴啊,哪用得着这个?谁下田不赤脚,咱们也没那么娇贵。”周素兰赶紧拒绝。 “这个可不能退,你们赶紧试试,不合适的话我明天换。田里还有蚂蟥,穿上雨靴就不怕了。如果不穿,那就真的是浪费了。”常征劝说道。 “娘,就穿吧,这是弟弟的孝心。”常欣走过来,拿过雨靴,蹲下要给周素兰穿。 “我自己来,自己来。”周素兰一边说,一边眼角已经有泪水滑落。 此时的她,心里满是感动。 儿子变得这么孝顺、体贴,这是她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 “合适,很舒服,冬天可以套个布袜子。”周素兰笑得合不拢嘴,泪水却怎么也止不住。 “姐,你也试试。”常征的眼眶也有些红了。 这只是一双雨靴而已,然而从他父亲去世后,他已经花了很多钱在其他地方,这钱都够买一百双雨靴了。 但是,他从未在自己家人的身上花过一分钱。 “我的脚跟娘差不多,肯定合适。”常欣说着,把脚伸进了鞋里,“看,合适吧?” “好,那我去做饭,你们把今天钓的黄鳝挑挑,挑掉不够重的,我们晚上煮些吃。”常征说。 他知道赵云飞家里有酿酒的,所以肯定有酒糟。 用酒糟炒黄鳝,香喷喷的,营养也丰富。 家里每个人都有营养不良的情况,得好好补补。 “哥,我写完作业了,我来烧火。”常莉也十分积极。 “走,我们去做饭。”常征牵着常莉去厨房。 赵云飞的厨房是一个独立的小屋,设计得更安全,防火效果也更好。 当然,这样的厨房成本也不低,一般家庭是不可能做得这么好的。 “哥,今晚吃什么?”常莉小心翼翼地问。 吃过了白米饭后,她每天都想着家里的白米饭。 今天中午,他们吃的是地瓜米,但她觉得以前能吃的地瓜米如今已经难以下咽了。 “你想吃什么?白米饭还是面条?”常征温柔地问。 “白米饭!白米饭最好吃!”常莉高兴地回答。 “好,那就白米饭。这样,还能喝上浓香的米汤。”常征笑着说道。 上次因为没有饭甑,没法先煮后蒸。 饭甑,是南方常用的蒸饭工具,通常用杉木制作,形状像小桶,中间有竹篾捆住,底部是透气的镂空设计。 它既轻便又耐用,适合做饭蒸饭。 常征打算用饭甑蒸一锅米,这样可以一次性做好一天的饭。 他把锅洗干净,倒入凉水。 烧开后,他把洗净的大米放进开水里,煮了十分钟,锅里的水变成了乳白色的米汤。 然后,他将煮至半熟的大米捞出来,放进饭甑中。 把米汤倒出,再次洗净锅,加入一些水,把饭甑放入锅里,蒸个二十分钟,米饭就熟了。 这个过程,常征也开始准备菜了。 他拿了几条挑选出来的黄鳝,清理干净后剁成条。 接着,他去酿酒房取了一些酒糟。 酿酒房里放着两坛红酒,酒已经打出来,装瓶封存着。 赵云飞喜欢喝酒,家里几乎每顿都少不了酒。 酒糟是用来做菜的,常征舀了一些酒糟,拿着就回厨房。 他放入一些猪油,等油热后放进冰糖,再把切好的黄鳝放进去。 锅里发出滋滋的响声,油香与糖香交织升腾,常莉坐在灶台后,忍不住不断吞口水。 第32章 不敢想它有多好吃 常征开始翻动锅里的黄鳝,让它们均匀受热。 过了一会儿,他拿起一勺酒糟放入锅中,酒香和油香交织在一起,瞬间飘出厨房。 “哇,好香啊,阿征,你做的是什么啊?”常欣在厨房门口问道,她刚刚摘了一些马齿苋和小青菜,这些都是赵云飞院子里种的。 “酒糟黄鳝。”常征简单地回答了一声,随即盖上了锅盖。 “哥加了好多油,还放了两块冰糖呢。原来炒菜竟然还可以放冰糖?”常莉一边看着常征做饭,一边迫不及待地告诉常欣。 “我都不敢想,一会儿会有多香了!”常莉站在灶台旁,用小手扇了扇,贪婪地嗅着空气中的香味。 常欣听到这话,心里有些吃惊,炒菜加冰糖?她还是第一次听说。 “这肯定是你以前在饭店吃过的做法吧?”常欣想了想,觉得应该是常征以前在国营饭店学到的。 记得以前,常征有钱的时候,总是带着她们去县里的国营饭店,找郑梅一起吃饭。 “这些菜我都洗过了,还要别的吗?师公院子里的菜也有很多。”常欣将马齿苋和小青菜放到灶台上。 “就这样吧,今天做三菜一汤,两素一荤,凑合吃吧。”常征回答。 “凑合?”常欣有些吃惊,平时家里顶多一个菜,还是那种清汤寡水的水煮菜。 看来她的弟弟有点“膨胀”了。 常欣没有多待在厨房,转身准备去收拾房间。 赵云飞家里有不少长凳和木板,拿几块木板架在长凳上,就能做成床。 这里的房间多,不像她们自己家,只有两个房间,母女三人挤在一个房间里,连一点隐私都没有。 常欣虽然不小,但女孩子通常都懂事得比较早。 来到这里,每个人都有了自己独立的房间。 不过因为常莉怕黑,常欣还是决定继续陪她睡一个床。 毕竟家里被子不多,根本没法铺出那么多床。 厨房里,常征将煮好的黄鳝装进盘子,放到灶台上。 接着,他拿起一双筷子递给常莉:“来,你试试味道,看咸淡合不合适,注意别烫到哦。” 常莉高兴地接过筷子:“哥,这闻起来太香了,肯定好吃!” 常征笑了笑,轻抚了一下常莉的头发,洗干净锅后,开始准备下一个菜。 常征曾经在上一世跟着一位大厨学了三年厨艺,所以做菜很有一套。 不过现在材料有限,调味品少得可怜,做出来的味道虽然不错,但依旧差那么点意思。 他下了油,热锅后加入姜蒜,炸出香味,然后放入蔬菜翻炒。 那边,常莉已经吃了好几块黄鳝,完全顾不上评价菜的味道。 “莉莉,去叫妈妈和大姐来吃饭吧。”常征见最后一道菜快好了,便让常莉去喊人了。 不一会儿,大家都来到了厨房。常征已经将三菜一汤摆放在餐桌上了。 “哥,我来盛饭,你先坐着。”常莉一进来就抢着干活。 “这饭真香啊,你的手艺比你爸还好。”周素兰坐下后,不禁感慨了一句。 “娘,你快尝尝这道黄鳝,里面加了冰糖,香得不得了!”常欣看着母亲,担心她又忍不住流泪,急忙换了话题。 常征没说话,他心里其实一直觉得父亲并没有死在山里。 因为赵云飞从父亲失踪后,一直去山里找,却连一点尸骨都没找到。 即便被野兽吃掉,应该也会留下骨头,怎么可能连骨头都不见了呢? 更奇怪的是,连父亲带去的两只猎狗和那两把土铳也不见了,就好像人和东西全都凭空消失了一样。 常征经历了重生后,觉得自己父亲可能也经历了类似的事件。 他决定再去山里找一找,不管父亲是不是死了,他都想把父亲的遗体带回来。 这样母亲才有可能放下,不然她一直以为父亲还在山里。 周素兰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便夹起了一块黄鳝。 “这道菜用了多少油啊,真香!” 酒香和油炸的味道交织在一起,令人忍不住食欲大开。 尝了一口后,周素兰不由得感叹道:“真的太香,太好吃了,大家快尝尝!” 米饭也端了上来,一家人围坐在桌前,开始吃晚饭。 对于常征来说,这道酒糟黄鳝还有些不完美,缺少了些调味料,土腥味没有完全去掉。 另外两道蔬菜因为油放得少,也不是特别香。 不过对于常家母女来说,这顿饭已经超出了她们平时所能享受的任何食物了。 大家都吃得特别开心,米饭越吃越香,搭配着那道美味的黄鳝,幸福感满满。 尽管如此,今晚大家都特别克制,没有吃得太饱。 即便还有些意犹未尽,但大家都强忍着,没有再吃过量。 吃撑了不舒服,而且也不好消化,尤其是身体不好的人,还是要尽量避免。 晚饭后,常莉和常欣抢着洗碗,最后还是常欣抢先洗完了。 在常欣看来,钓黄鳝要比干农活轻松多了。 而且佩戴上蛟骨后,冬暖夏凉,泡在冷水里也不觉得冷,只是脚泡得有点白罢了。 不仅轻松,还有收入,常欣打算多做点家务,让其他人能稍微轻松点。 石盘谷异常安静,这里植被稀少,几乎全是石头,连昆虫都很少见。 “哥,豪猪吃什么啊?”常莉跟着常征来到豪猪圈。 天色还未完全暗下来,正好能看见豪猪的身影。 “豪猪喜欢吃植物的根茎,主要食物是块根类,也吃果实、种子,特别喜欢吃红薯、玉米、黄豆和芋头等。” 常征说着,拿起一根红薯递给常莉:“你来喂它吧。” 豪猪虽然爬树很厉害,但进猪圈就不太行了,表面太滑,根本没法用力。 常莉把红薯扔进去后,豪猪凑过去闻了闻,立马开始啃食。 它被抓住后好久没吃东西,明显很饿。 看了一会儿,常征便转身离开了。 那只猹还没处理,再不赶紧处理就要坏掉了。 它的皮值钱,能卖出去换点钱。 剥皮这事,常征也不陌生,之前赵云飞也教过他。 不一会儿,他就把猹皮剥了下来,固定在皮绷上。 赵云飞家里向来不缺这些皮绷。 固定好皮后,常征还需要把皮上的油脂铲下来。 这些油脂可以熬油,或者和菜一起炒,也很有味道。 第33章 初试治愈的能力 处理完皮子之后,常征便开始着手处理猹肉。 将骨头剁去后,肉大约有十斤左右。 这些肉被常征放进了铝制的水桶里,底下垫了几块干净的石头,然后提着水桶出了院子。 石盘谷的水源是清澈的山泉水,冰凉透彻。 在盖房的巨石旁有一个小水潭,常征把水桶放入潭水中,确保水面淹过大半,再拿起一块石板盖住。 这是赵云飞常用的保鲜方法,效果与冰箱相似,能够让肉类保存两三天。 石屋的水源就来自这条小溪,厨房后有一扇小门,赵云飞自己做了一个井轱辘来打水。 看起来就像是一口悬空的井,能够直接把下面流动的水提上来,十分方便。 明天早晨,常征打算给大家煎些猹肉排。 这只猹子已经死了很久,拿去卖已经不好卖了。 回到屋里后,常征把剩下的骨头和附着的一些肉剁成小块,然后喂给大龙和大奔。 因为猹的骨头比较小,上面剩余的肉估计还有一斤多,常征没有完全清理干净。 另外,他还挑了些小黄鳝,随手剁了剁,估计有三斤左右,够它们吃了。 两只狗对食物没有太多的防备,常征可以随意打断它们。 当它们在吃时,常征开启了双手的亲密之力,这样的抚摸能提升自己与它们之间的亲密度。 对于这双手的能力,常征已经掌握得越来越熟练,能够随意切换使用亲密之力、治愈之力和生命之力。 大奔已经七岁多,肚子微微隆起,估计是怀孕了。 大概率是赵云飞带去找别的猎犬配的种。 大龙也是母犬,而且才半岁。 抚摸了一会儿后,常征便换用了治愈之力,想试试能否治愈大奔的瘸腿。 大奔的腿是因为骨头短了一截才会瘸,它本身并不重伤。 但常征的这种能力不会轻易暴露给外人,哪怕是家人他也不打算透露。 尽管许多神婆神汉也宣称自己有治愈他人疾病的能力,但没人会去怀疑或者调查他们。 不过常征还是不愿意让外界知道,首先是他没有打算利用这个能力谋取任何利益,其次,他也不想让人知道自己拥有这种特殊的能力。 感到身体逐渐虚弱时,常征立刻停用了治愈之力。 治愈之力、生命之力和亲密之力,这三种能力中,治愈之力消耗最大,其次是生命之力,最后才是亲密之力。 “阿征,你的房间已经收拾好了,你真的不打算住楼上吗?” “楼下挺好的,我懒得爬楼梯。”常征笑了笑,住楼下更方便他晚上偷偷溜出去。 房间里还亮着松油灯,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松油的香味和熏艾的气息。 进了房间后,常征让常欣把大家的绞骨都拿来,他准备把边缘打磨一下,免得弄伤大家的皮肤。 同时,他还得用红绳重新穿一下这些骨头。 “阿征,来洗脚了。” 常欣端着一盆热水进来,准备像以前一样给常征洗脚。 常征的脸一红,连忙说道:“姐,以后我自己来,没必要再麻烦你了。以前是我不懂事,以后不会了。” “从小到大我都给你洗,没什么的,以前我还给你洗澡呢。”常欣笑着说道。 常欣比常征大四岁,几乎是常征的半个母亲,小时候常征都是她带大的,甚至两人是一起睡的。 姐弟俩关系非常亲密,这在农村家庭中其实很常见。 大孩子通常负责带小孩子,因为家里劳动力少,父母得忙农活,根本没时间照顾孩子,常常是让大孩子帮忙带小的。 比如常莉,她看起来更像是常欣的女儿,而不是她的妹妹。 看到常征还站着不动,常欣把洗脚盆直接放到他面前,毫不犹豫地脱掉了常征的鞋子。 上辈子,常征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就像常欣说的那样,从小到大都是她给自己洗的。 十岁多时,常征连澡都是常欣给洗的,直到后来觉得不太合适才没让她再洗。 现在想起来,常征自己都觉得羞愧,怎么就那么没脸没皮呢,觉得一切都应该是姐姐照顾自己。 “姐,让我自己来吧。”尽管在重生之前他也经常享受过这种服务,但现在让常欣给他洗脚,他感觉有些不自在。 “那你不收雨靴,我就不敢给你洗了,承受不起你的好。”常欣看到常征躲避的样子,站了起来。 她并不知道该如何对常征表达关爱,只能尽量照顾他的日常生活。 毕竟从小到大,常征的一切都是她照顾的,甚至在他换亲之前,她也曾为他擦身。 现在,常征突然不想让她伺候了,常欣心里也有些不知所措。 无奈之下,常征只好妥协。 他知道,这件事应该得一步步来。 不过,下一次他会自己去洗澡,洗净全身之后,也就不再需要常欣为他洗脚了。 常征看着常欣那张略显粗糙、黝黑的面庞,不由得问道:“姐,你想嫁什么样的男人呢?” 常欣的年龄在农村算是比较大了,之前周素兰一直希望找个上门女婿,这样家里不仅不会少一个劳动力,还能多一个。 可惜,来的人要么年纪太大,要么有些残疾。 大家都知道,作为上门女婿的男人通常是给别人当牛马,正常人是不会愿意当上门女婿的。 而且,常征之前的名声也不太好,他曾说过谁敢来他家当上门女婿,就打断谁的腿。这样一来,谁敢上门呢? “姐,我不想嫁什么样的男人,只想好好照顾娘,照顾你和小莉。” “等你娶了媳妇,小莉也出嫁了,我就和娘找个尼姑庵过后半生。” 这些话常征以前听过不止一次。 “姐,以前我们家里条件不好,我也不懂事。以后不会了,你可以选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嫁给他,过你们的小日子,生自己的孩子。” “只要姐夫肯和我一起干,我保证你们一家人过得富裕。” 上辈子,常征欠了家里人太多,现在他想尽力弥补每一个家人。 他觉得凭借重生带来的优势,赚钱对他来说应该不成问题。 第34章 不幸的女人太多 “阿征,我真心不想结婚。难道女人就注定要嫁人吗,难道就不能一辈子和家人生活在一起?” “难道,你是嫌弃姐姐了?” “以前,你还说过要娶像我这样的女人呢。” 常征顿时有些愣住了,急忙解释道:“姐,你别乱说,我怎么会嫌弃你呢?” “不嫁就不嫁,我会一直养你。” 常征的思想经历了现代社会的冲击,对结婚这个问题并没有特别反感。 如果真嫁得不好,日子不好过的不只是自己,还有孩子们的一生。 她曾经就经历了这样的一生,自己苦了一辈子,两个孩子的生活也不幸福。 想到这些,常欣觉得自己这一辈子不嫁人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了。 就当她已经结过婚了,现在不过是回家疗养而已。 常征听了,笑着说:“这话你可说的清楚了,以后可别反悔,也别再提让我嫁人。” “娘和你都答应了,我以后就永远呆在家里。” “娘也同意了?”常征有些吃惊地看着常欣。 在农村,未婚的姑娘总是被人笑话,大家总觉得她们是没人要才没有嫁出去。 或者说,她们和家里人关系不清才不嫁。 总的来说,大家背后议论的是很多的。 在这种情况下,能得到母亲的支持,常征真是挺惊讶的。 “外面的人,再亲也不如咱家亲。村里有些女人,给人当牛做马,天天挨打受气。我和娘早就看腻了这些。我们这几年不也过得挺好的吗?” 常征点了点头,的确,现在家暴在很多地方都很常见,尤其是文化水平低的地方。 没有把女人当人看,根本不懂得尊重她们。把她们当作家里的附属品,想打就打,想骂就骂。 如果女人反抗了,甚至会被贴上“悍妇”的标签,舆论压力让她们不得不妥协。 这样的事,常征见得多了。 这个时代,遭遇不幸的女人实在是太多了。 他们村子里,家暴的情况很普遍,施暴者还觉得自己很厉害。 那些打老婆的人,没一个不是窝里横。 常征的父亲从不动手打他母亲,他们两个少有争吵,一直和和睦睦的。 “你以前还不准我嫁人呢,说姐姐就得是你一个人的。转眼,那个以前没有我抱着就睡不着的小家伙,现在都能娶媳妇了。” 常征的脸突然有些红,顿时感到有些尴尬。 他是有些“姐控”的。 上辈子,年轻时他就喜欢成熟的女人。 “那是必须的,我姐是世界上最好的,别人要是抢走了我肯定会伤心的。”常征认真地说道。 在他眼里,确实没多少人配得上他的姐姐。 大概,这种心态是很多“弟弟”都会有的吧,当然前提是姐弟感情很好,没打没闹那种。 常征帮常欣洗过脚之后,就去给常莉和周素兰洗脚了。 趁着这个空档,常征把两截蛟骨打磨好,然后用红绳串好,交给常欣和周素兰。 每人戴上一截蛟骨,就能防止蚊虫叮咬,也不怕寒热侵袭,生活质量一下子提高了不少。 “阿征,明天早上我不跟你一起去县里了,我想和娘早点去蛟田村钓黄鳝,咱村里的黄鳝已经钓得差不多了。” “你再多做几把钓钩,钓钩多点效率应该会高点。” 常征点了点头,说道:“好,你们记得穿雨靴,带上手提电筒,还有把大奔带上。” 去邻村还是要注意安全,尽管大家大多数互相认识,偶尔也有意外发生。 大奔和她们也熟,跟着她们不会乱跑。 “好,我和娘都会带刀,注意安全的,不用你操心。” “你明天去山上看看捕兽夹吧,早点回来,记得带好猎枪和猎犬,注意安全,不要走太深。”常欣叮嘱道。 捕兽夹下去肯定得看一下,否则捕到的猎物可能咬断腿逃走,或者被别人拿走。 毕竟常征的父亲曾是猎人,常欣也熟悉这些事。 以前他们家就有几个捕兽夹,常欣也曾去过几次。 夹了几次野兔后,捕兽夹就被人偷走了。 可能是村里的,也可能是外村的,反正也找不回来,只能认倒霉。 一般人都会选择傍晚时分下夹,第二天早上去收,这样能减少被别人捡便宜的机会。 “放心吧,我会小心的。”常征自信地说。 回到自己的房间,常征继续打磨剩下的蛟骨。 他收集了所有的骨粉,不打算浪费这些资源。 包好后放在屋里,既能防蚊虫,又有一定的驱寒效果。 打磨完成后,常征串出了两条手串和四枚吊坠。 这些吊坠不仅可以佩戴在人身上,也可以挂在猎犬身上。 猎犬也常受到虫子叮咬,尤其是蜱虫或蚂蟥,这些东西对它们有很大危害。 考虑到猎犬的情况,常征把其中一个吊坠锯成了两半。 重新打磨后,他把其中一枚小吊坠挂在了大龙和大奔的项圈上。 他想试试看这么小的吊坠效果如何,毕竟猎犬比人要小,半截吊坠应该足够。 两条猎犬守在大厅里,一有动静它们就能立刻行动。 今晚常征没有打算溜出去,毕竟偷偷上山也不太妥当。 不过,他没有马上睡觉,而是走进了隔壁的房间。 那是赵俊升的房间,里面有几本医书,还有一个用来学经络和针灸的铜人。 反正夜晚没有什么娱乐,他决定给自己找点事情做。 原本常征是打算跟赵云飞学针灸的,可赵云飞回了东北,常征只能自己学习了。 其实在重生前,常征就开始自学针灸了,虽然只看倪海厦的视频,基础不算差。 他已经学了大部分内容,不过还不敢给别人下针,只敢在自己身上扎几个普通的穴位。 除了《铜人腧穴针灸图经》、《针灸大全》、《针灸问对》之外,常征还发现了一本农村看病的经典书——《赤脚医生》。 无数赤脚医生靠着这本书守护着乡村的健康。 另外,常征还发现了针灸铜人,只是没有银针,估计是赵云飞带走了。 上辈子,赵云飞回到北方后,把针灸技艺传给了外甥孙女,同时也凭借这门技艺养活了妹妹和她两个十多岁的孙女。 有了这些书,常征可以再学一遍了。 他相信,凭借两世的经验,再加上治愈能力的辅助,照顾家里的小病小痛不成问题。 常征学到12点多才睡觉,毕竟明天一大早还得运黄鳝去县城。 第35章 多吃肉才能长肉肉 天刚亮的时候,常征就被一阵动静吵醒了。 睁开眼睛看了眼怀表,才发现才五点钟。 想必,母亲和大姐已经开始准备简简单单的食物,然后去钓黄鳝了吧? 常征立刻起床,走出了房间。 姐姐常欣手里拿着灯,正打算去厨房。 “姐,我来煎猹肉,你们可以再休息一会儿。”说着,常征打开了头灯。 他特意想隐藏自己那与众不同的视力,毕竟,蛟骨并没有赋予她们这样的能力。 “不用,我们睡得挺好。说来也奇怪,最近我和娘睡得特别香,一觉醒来浑身舒畅。阿征,你说是不是这骨头的关系?”常欣问道。 “这骨头,是不是龙骨?”常征一边说,一边看着姐姐。 常欣从衣服里拿出了一块蛟骨。 “这个不好说,毕竟蛇骨可不可能做到不受寒暑影响。”常征认真地说道。 作为龙的传人,谁没听过各种关于‘龙’的传说呢? “我也觉得应该是对的,娘。”常欣点点头,越发确信自己脖子上的骨头就是传说中的龙骨。 以前村里的老人常说,他们村几百年前曾有一条巨蟒在这里修炼,差点变成蛟龙,最后成功化龙飞走了,因此叫蛟首村。 常欣脑袋一转,觉得自己脖子上的骨头,应该就是那条变龙的巨蟒留下的。 “无论如何,这根骨头不简单,千万不能让别人知道,你们记住了。”周素兰眉头紧皱,叮嘱着,心里默念着‘菩萨保佑’。 “记住了,娘。”常征心里踏实,知道母亲和姐姐都不会轻易把这事儿外传。 他拿着手电筒去取猹肉,大龙紧随其后。 把猹肉取回来后,常征便开始在厨房里煎起来。 “阿征,我捡了六个鸡蛋,是等师公回来给他呢,还是拿去市场卖掉?”常欣拿着一个破搪瓷碗,里面装着几个鸡蛋。 “自己吃,煮熟了带给小莉,正好她在长身体,需要补充营养。你们每人两个,留一个给我。”常征已经决定好了。 赵云飞之前一直想帮忙,但周素兰不接受。 现在赵云飞回东北了,这些东西如果不吃,就会浪费。 “等师公来信后,我再汇点钱过去,算是我们买下的。”常征补充道,他知道周素兰和常欣都不想占别人便宜。 “行,那就听你的。”周素兰看着常征,觉得他越来越有当家做主的样子,脸上露出一丝微笑。 碳炉里放入一些木炭,点燃后,常欣把六个鸡蛋放在陶罐上,再放到木炭里煮。 常征则把赵云飞的铁皮火炉搬了出去,这种炉子在东北很常见,但南方却不多。 这种炉子适合用小锅,常征原本打算自己做一个火箭炉,才会买这种小锅。 这种东北的铁炉和火箭炉有些区别,虽然都是柴火炉,但效率没有火箭炉高。 往炉里塞了些木柴后,常征把猪油放进锅里。 等锅热了,常征先把猹肉的脂肪放进去。 煎猹肉最好是用它自己的大油,味道更香。 不一会儿,锅里传来滋滋的声音,热油开始冒烟,香味四溢。 猹油的香味比猪油还要浓,而且它本身也有药用价值。 猹油也叫獾油,它是鼬科动物狗獾的脂肪油。 狗獾在冬季捕猎时脂肪最厚,杀死后,取其皮下脂肪和肠网膜的脂肪,再熬制成油,去渣便是獾油。 这种油有很好的治疗效果,能治中气不足、子宫脱垂、咳血、痔疮、疳疮、疥癣、白秃、烫伤、冻疮等。 但现在季节不对,猹的脂肪不够厚,因此常征没专门熬成油。 带着油的猹肉煎起来更香,肉质也嫩,味道比猪肉还要好,口感更细腻。 不过猹肉非常难养殖,哪怕常征这样的人,也不敢说能顺利养殖。 “真香啊,娘,你们煮的是什么?”常莉揉着眼睛醒了过来。 “你哥在煎猹肉呢,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常欣走过去问。 不久,常征将色泽金黄、香气扑鼻的猹肉端到了桌子上。 “怎么煎这么多?”看到一大碗猹肉,周素兰有些心疼。 “今早没有米饭,大家吃肉吃到饱。”常征微笑着回答。 吃肉吃到饱? 常欣觉得,这种生活简直是做梦一样,太不可思议了。 普通家庭做肉都很费劲,一斤肉得分好几顿吃。 有些人,一块肉能配两碗地瓜米。 现在,常征竟然让家人吃肉当饭?如果村里的人知道了,肯定会眼红。 别人不说,家里的邻居,肯定一边眼红,一边嘲笑常征浪费。 谁会把肉当饭吃呢?连以前的皇帝都没这么奢侈吧? 幸好他们搬到了石盘谷,不然一定会被人议论,甚至遭到嫉妒。 乡下人眼红别人过得好,能颠倒黑白,真可怕。 大家总是把好的东西藏起来,悄悄吃用。 常征看到家人惊讶的表情,坐下后,把一块煎得十全十熟的猹肉夹进自己的碗里。 他用煎牛排的方法,每块猹肉都差不多巴掌大,但他煎的都非常熟。 “美国人也是吃牛肉当饭,所以他们个个都高大。我们以前没条件,所以人均身高才比人家矮。”常征笑着说。 “快来吃吧,多吃点肉才能长得更高,长得更壮。” 家里三个女人其实都没怎么吃肉,也就自己长得高了些,因为她们总是把最好的东西留给常征。 现在,常征决定让她们也好好吃,保证她们营养充足,哪怕不赚钱,也要先保证她们的健康。 吃完后,常征还得去见邱花颜。 他打算试试看,能不能把邱花颜带去县城。 毕竟,要骑车去县城得四十分钟,这是一个难得的恋爱机会。 第36章 欺负我,不理你了 吃过饭后,常征将一个篮子固定在了自行车的后座旁边。 这样一来,水桶可以放进篮子里,并排放下两个水桶,还能再带一个人。 毕竟这是二八大杆的车,前面只有一根横杆,坐起来不太舒服。 另外,坐上去会离自己太近,邱花颜肯定不太能接受。 能坐在后面,已经是需要很大勇气的事情了。 把车整理好后,常征把水桶放进篮子里,准备出发。 昨天他们和周素兰一起钓了三十多斤黄鳝,挑掉了不合格的,最后剩下二十多斤符合收购标准的。 不过今天的黄鳝个头都不大,最大的也就一斤左右,和昨天比,钱可能少了一半。 常征这次没有带常莉,因为现在去学校太早了,毕竟她们学校的早读是七点半开始,去得太早连老师都还没起床。 她一会儿可以和村里的其他孩子一起走,走到学校对她们这些从小干农活长大的孩子来说完全不成问题。 常征骑着车飞快地行驶,二十分钟不到便到了青流村的路口。 果然,邱花颜已经在村口等着了。 她把水桶当做椅子,见到常征的车灯一闪,立马站了起来。 说实话,自己一个人从村子里出来,她心里还是有些怕的。 “等了很久吗?” 常征把车停到邱花颜身边,轻声问道。 “没有,我才刚到一会。”邱花颜微微笑着回应。 今天她表现得比较乖,特意多穿了一件衣服。 这么早,气温确实有些低。 虽然多穿了一件,还是觉得有点凉。 “我写了东西在纸上,你路上小心点。”邱花颜说着,把一张纸递给了常征。 “晚上一个人走路挺害怕的,要不然你跟我一起去?”常征接过纸条,目光一直在关注着邱花颜。 邱花颜愣了一下,有些惊讶地看着常征:“你不会骗我吧,我还以为你什么都不怕呢。” “其实见到你,我的魂都丢了,要不然我也不怕的。” 邱花颜的脸一下子红了,忍不住举起拳头:“你……欺负我,不理你了。” 说完,她把头一别,不再看他。 不过,她心里却是甜甜的,觉得常征说的话既有趣又让人害羞,同时还带着一丝喜悦。 “带着你,我才有灵魂。” “请上车吧,邱花颜同志,你不会让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去县城吧?”常征一边说,一边做了个请的手势。 邱花颜犹豫了一下,然后说:“这是你的早饭,我们得赶紧回来,不能在县城转悠。” 其实她出来时已经跟父母提了,说自己可能会和常征一起去县城。 “好,卖完黄鳝我们就回去。”常征一边答应,一边把邱花颜递来的土豆塞进裤兜。 同时,他笑着补充:“还真巧,我也带了早饭。” 说着,常征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了一块温热的猹肉递给邱花颜。 “这是什么?”邱花颜接过常征递来的猹肉,包着油纸,疑惑地问道。 “煎猹肉,我们今天家里吃这个,你尝尝,我已经吃过了,味道不错。”常征边说边将装着黄鳝的水桶放进篮子里,然后把车垮到背上。 “这么大的块,直接当早饭?” 邱花颜觉得这也太奢侈了吧? “不吃就坏了,浪费掉了。快尝尝。”常征见邱花颜顺利坐上了车,便踩上了踏板。 邱花颜还没吃早饭,犹豫了一下后,终于打开了油纸。 一股香气扑鼻而来,让她的口水不由自主地分泌出来。 “这是你抓的吗?”邱花颜知道常征的父亲曾是个厉害的猎人,而常征也常在学校炫耀自己将来要做最厉害的猎人。 “不是,那天我去山上下捕兽夹时,我的猎犬抓到了一只猹。” “它抓到了一只猹,我抓到了一只豪猪。”常征解释道。 “你还抓了豪猪,真厉害?”邱花颜惊讶地问。 说完,她再也忍不住,咬了一口猹肉。 吃的那一刻,她心里暗暗想着:太香了,只咬一口,尝一下味道就好。 “哎呀……” “怎么了,有问题吗?”常征听到邱花颜的惊呼,立刻减速,关切地问。 “抱歉,实在是你带的猹肉太好吃了,我差点咬到舌头。”邱花颜满脸尴尬地说道。 “那就把它吃完,明天我再给你带其他好吃的。” 常征微笑着说,吃吃喝喝本来就是恋爱的一部分。 有好东西,他想与邱花颜一起分享,让她也尝尝。 邱花颜点了点头,又咬了一口煎猹肉。 这块肉的味道真的太好,吃得比她吃过的任何肉都要美味,好吃到几乎要吞下舌头。 这块肉油不多,肉质鲜嫩多汁,带着一丝甜味。 她一口接一口,根本停不下来。 等到回过神时,最后一口肉已经消失在了嘴里。 她原本还想给自己妹妹留一半的。 “怎么了?” 常征突然停车,邱花颜直接撞到了他的后背。 “嘘,前面有只麂子。” 常征没想到麂子会跑到路上来,它正在草丛里吃着嫩草。 下车后,邱花颜也看到远处有一个黑影。 常征停好车,捡起了一块石头。 他没有带猎枪,只能用石头试试看。 虽然他口袋里有弹弓,但弹弓对麂子并没有什么威胁。 邱花颜也捡了一块石头,想试试。 常征拿着石头试了几下,接着就把石头投了出去。 不过,石头还没砸到,麂子似乎听到了动静,迅速跑开了。 邱花颜也投了块石头,但因为麂子已跑开,结果没能打中。 “真可惜。”常征看着麂子跑上了山坡,消失进密林,遗憾地叹了一口气。 “是啊,那可是麂子,要是打到,值不少钱吧?”邱花颜也感到很遗憾。 “嗯,一张完整的皮就能卖十几块,肉还能卖七八十。整只麂子大概值一百多块,今天错过了一笔小财。” 两人重新上车,继续向县城骑去。 这个小插曲让常征产生了搞一把手枪的想法,毕竟猎枪不好携带,而手枪就方便得多,可以随身带着,遇到什么情况时能立刻用上。 而且现在禁枪的规定还没出台,治安也不算特别好。 有一把枪在手,至少会让自己觉得更安全,等以后禁枪了,随时可以上交。 第37章 你去找人说亲吧 两个人聊着天,没多久就到了县城。 进了县城后,他们直接朝着国营饭店走去,把今天抓到的黄鳝顺利地卖了。 今天邱家运气不错,赚了42块钱,其中有一条两斤重的黄鳝,常征这里卖了28元,比之前少了不少。 今天常征没有像以前一样带着邱花颜到处逛,拿了钱后,他们就在国营饭店附近的小商店买了包烟和火柴,然后就直接送她回家了。 男人,得守信用。 女人最讨厌男人光说不做,尤其是那些口头上说得好听,实际上没有行动的男人。 虽然常征原本是想去买些钢针来做黄鳝钓,但是现在要买只能去百货商店或者供销社, 可这两个地方得等到九点才开门,他又不可能一直待在县城等着。 所以,他决定改天再来买。 回家的路上,常征骑得飞快,直接把邱花颜送回了家。 到了她家时,邱花颜的父亲正坐在门口抽着烟。 “爹……”邱花颜本以为父亲早早就去钓黄鳝了,没想到他还在家里。 “伯父,早上好。”常征笑呵呵地打了个招呼。 “唉……女儿大了,真是留不住啊。”邱世福叹了口气,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你进去吧,我和常征说几句话。” 邱花颜犹豫了一下,提着水桶进了屋。 一进屋,她回头看了常征一眼,心里有点紧张。 “常征,你打算怎么办?对我们家有容,你是打算怎么处理?”邱世福直截了当地问。 “伯父,别见笑,我是想娶有容。可现在我身上只有一百块,离凑齐三转一响还有点距离。”常征认真地回答。 邱世福脸色一变,随即开口:“我们家什么时候提过三转一响的事?那是外面的人胡说的。” “我就一个要求,真的就是要对有容好,实实在在过日子。” “你以前有些不懂事,但最近我也听说了,变得靠谱了。你是个可以依靠的孩子,愿意把赚钱的事和我们家分享,这份心意我们记在心里。” “如果你真想娶有容,就去找人提亲。我们家没有别的要求,怎么嫁,别人家也怎么嫁。” 常征听后激动得几乎跳起来。 “伯父,您,您真这么说的吗?”常征没想到未来的岳父这么爽快。 “这事这么大,我能跟你开玩笑?”邱世福翻了个白眼,语气带着一丝无奈。 “我这就回去找人来提亲,下午就来。” 提亲可不能空手去,得准备些东西,表示诚意。 “直接提亲,不怕你们俩八字不合?”邱世福看着常征那么急切,忍不住笑了。 这些年提亲的人不少,但大多邱世福不怎么看得上,或者直接就觉得不合适。 常征长得高大、英俊,配得上自己的女儿,看着就顺眼多了。 “爸,我和有容肯定是合适的。要不然,那肯定是我不够好,我可以改进。”常征连称呼都改了,恨不得立刻娶回家。 “不要脸……”院子里突然飘出一句话。 “我只要媳妇,不要脸,脸有什么用?爸,您说是不是?” “爸,您抽烟吧。”常征从口袋里拿出今天买的烟,恭敬地递了过去。 他本以为自己得凑够三转一响,没想到幸福竟然来得这么快。 不过他也知道,邱花颜的父亲从来没有提过嫁女儿要三转一响的要求。 那些都是邱亮放出去的传言。 “你这孩子,真没见过比你更厚脸皮的。不过这厚脸皮也能让你占点便宜。”邱世福接过烟,笑了笑。 “邱亮的腿真的有机会治好?”邱世福还是比较在意那个败家儿子。 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丁,邱世福也希望他能早些结婚,尽快传宗接代。 “机会很大,那个老郎中远近闻名,治好了不少有问题的腿。”常征如实回答。 “那行,等我们家攒够钱了,你带那不成器的去看看,成不成就看天意。”邱世福满怀期待地说。 “好,爸您放心,等几天我就带大舅哥去找那位老中医看看。”常征保证道。 过两天他就能把豪猪拉到县城卖,那几天自己还会去钓黄鳝,又能赚点钱。 按照青流村的习俗,彩礼如果是66或者88,自己手里的钱完全够了。 “那行,下午就等你和你家里人过来提亲。”邱世福拍了拍常征的肩膀,算是鼓励了他一番。 “好,我这就回去准备。”常征笑着点头,心情愉悦。 虽然这件事来得突然,但常征一点也不觉得奇怪。 在农村里,结婚本就不复杂。 很多人相亲见面就能定下亲事。 他把钓黄鳝的事告诉邱家,足以证明他的诚意。 否则他完全可以把赚钱的事瞒着,根本没必要让邱花颜知道,更不用主动教邱亮和邱花颜钓黄鳝了。 常征骑着自行车,飞快地朝着县城赶去,但这次不是回家,而是去准备提亲的东西。 正常人家,提亲时得带些猪蹄、冰糖、大米、干果等吉祥物品。 “走吧,别看了。”邱世福看到女儿盯着门口,提醒了一句。 邱花颜脸上一红,赶紧说:“爹,我还小呢……” “小什么小,你妈那个时候你哥都一岁了。你们俩八字我算过了,天作之合,我们家和常家,注定是亲家。” “日子也挑好了,就定在年底。”那天晚上,他和二叔一块算了八字。 邱亮和常欣八字不合,不适合结婚。 但邱花颜和常征是天作之合,结婚对两家都有好处。 现在还没结婚,邱家就已经沾了些便宜,等常征赚了更多的钱,真结了婚,那好处就更多了。 “爹,你也太急了吧……”邱花颜没想到自己父亲竟然连结婚的日子都定好了,真是太“高效”了。 “我急,难道你不急?” “你不急,怎么每天自己饿肚子,也要给你的征哥做土豆?” “……” 第38章 老支书的震惊 “爹……” “我不理你了……” 邱花颜慌忙地提着水桶和钓钩,飞快地跑出了家门。 原来,她悄悄煮土豆给常征的事情,早就被她父亲发现了。 想到常征下午就要带着人上门提亲,邱花颜觉得脸颊和耳朵都开始发烫。 在农村,一旦说了亲,订亲宴一办,基本上就意味着两人的婚事已经定下来了。 剩下的,就只看什么时候过门了。 而且,订了亲之后,两个人的来往就不再需要偷偷摸摸,甚至可以公开了。 即便常征住在邱家,或者邱花颜去常家住,也不会有人议论纷纷了。 “不过,自己的大哥会不会不同意呢?这事儿,爹和大哥商量好了吗?” 邱花颜心里有些担心。她知道邱亮是个非常固执的人,认定了的事很难改变。 所以,她还是有点不安的。 不过她脸皮薄,也不好意思去找邱亮确认。 现在,她甚至都不敢在家里人面前露面。 反正,下午就能知道结果了。 她相信常征不是轻易放弃的人,虽然她也搞不懂常征为什么突然看上了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决定。 而此时,常征已经快速赶到了县城。 他身上只有115块钱,这是他家里所有的积蓄了。 如果彩礼要88块钱,他今天可以花27块钱来买些东西去提亲。 别人提亲通常带一个猪腿,他则准备了两个。 一个16斤的大猪蹄才8块钱,两个他还是能买得起的。 有了这两个大猪腿,提亲的面子也就有了。 剩下的糖和干果这些不值钱的东西,他也买了,比较值钱的就是大米。 一般提亲的都带18斤大米,他这次直接买了66斤。 毕竟大米便宜,66斤才8块钱。 剩下的钱,也够买冰糖和一些干果了。 等到订亲宴的时候,他还会准备更多的东西,让大家看看他对邱花颜的重视。 买好东西后,常征直接带着这些东西往家里赶。 他还得去找老支书,毕竟村里只有他出面最合适。 回到家时,已经是十点多了。 常征没有先找母亲,而是去了村里找老支书。 打听了好久,终于在老支书的菜地里找到了他。 “黄老叔。”常征先打了个招呼。 黄大富看到常征,皱了皱眉,带着些许担忧问道:“你又闯什么祸了,打了谁?” “老叔您说的哪话,我没惹事儿,是有个喜事儿想请您帮忙。”常征边说边掏出一包烟,恭敬地递给黄大富。 提亲,不光得有礼,还得带点红包。 当然,虽然常征今天没钱,但明天卖了黄鳝就有了。 所以,他就用香烟先打个招呼。 红包什么的,反正也是等说完亲再给的。 “啥喜事儿?难道是你要结婚了?”黄大富诧异地看着常征。 常征的年纪,确实到了结婚的年纪了。 “您真是慧眼啊,就是小子我准备成家了,想请您帮忙去说亲。”常征满脸笑容地说。 “城里那个?”黄大富更是惊讶,“你哪来的钱娶城里的姑娘啊?” “不是,是青流村邱家的姑娘。她们家已经同意了,就等我上门提亲了。” “说亲的礼和彩礼我都准备好了,就等您开口,咱这事儿就成了。”常征笑着说道。 想到能和邱花颜订下亲事,常征觉得比中了彩票还高兴。 “你小子哪来的钱?不会干了什么偷鸡摸狗的事吧?”黄大富皱了皱眉,警惕地看着常征。 在他印象中,常征一直是个不务正业的浪荡子。 他不做农活不说,人还特别蛮横,觉得自己是天大的主,谁要是和他过不去,他直接就上门揍人,根本不管对方是谁。 常征愣了一下,卖黄鳝的事他不打算现在就告诉黄大富。 稍微一想,他马上说道:“瞧您说的,我常征虽然有些不靠谱,但偷鸡摸狗的事儿从来不做。” “这钱是我师公给的,他不是回东北了吗,就给了我一笔钱,让我娶个媳妇,安安心心过日子。”常征把赵云飞给推了出来。 作为一个老猎户,手头有点积蓄也很正常吧。 “你这小子真是不知道走了什么运,老赵对你们家真是好。”黄大富羡慕地看着常征。 赵云飞走之前专门找过黄大富,除了告诉大家他要回东北,再也不能帮忙看病针灸,还让他照顾常征。 同时,他还告诉黄大富,他把房子和石盘谷的地契都留给了常征,等常征结婚后再交给他。 所以,常征说的这个理由,黄大富一点都没有怀疑。 “是的,师公的恩情我一定记在心里,等他回来,我一定把他当亲爷爷一样孝顺。”常征心里想着赵云飞能早点回来。 到时候,带着赵云飞和那两个外甥孙女一起搞养殖。 等赵云飞来信了,他会在回信里提一提这个事儿。 “你有这份心就好,老赵没有白疼你。” “说吧,什么时候去提亲,我跟你一块儿去。”说着,黄大富打开了常征递来的香烟,抽了两根出来。 “就下午,已经商量好了。”常征抽出一根烟,点燃后递给黄大富。 “所以,现在就麻烦您和我一起去一趟石盘谷,把东西备齐,礼单也写好。” 黄大富吸了一口烟,扛起锄头说道:“行,我回家换身衣服,一会儿就过去。” 不仅要换衣服,身子得洗干净才行。 “行,那我回去准备午饭,昨天夹了一只猹,正好炒一盘和老叔一起喝几杯。”常征一边说着,一边迈开步伐走向家里。 午饭得准备得好一点,才能招待黄大富。 他不仅是去说亲,还算是自己和邱花颜的媒人。 没有媒人,亲事可就成不了了。 这是他们那儿的规矩,必须得有个媒人才行。 回到石盘谷后,常征开始忙着准备午饭。 从院子里摘了些青菜,他又把米淘洗干净,开始煮饭。 半小时后,换了干净衣服的黄大富准时到了常征家。 刚进门,他就闻到了一股油香味,忍不住吸了吸鼻子。 第39章 这么败家以后日子咋过 “你妈和姐怎么没在家?” 黄大富看到常征一个人在厨房门口忙着用小铁炉炒菜,忍不住好奇地问了一句。 “她们去干活了,过一会儿就回来了。”常征回答了一句,一边轻轻晃动着铁锅。 黄大富看着他的动作,愣了一下,有种说不清的感觉。 毕竟,他见过有人炒菜时会摇锅,而且锅里还有火焰。 这油下得也太多了吧,锅里的菜都快烧着了! 难怪从远处就闻到香味了。 常征没注意到黄大富的表情,依旧在翻炒锅里的猹肉,让它继续在火中翻滚。 油稍微有点多,得煎一煎,不然太油腻了。 如果把黄大富给吃坏了肚子,下午去说亲就麻烦了。 这些猹肉他用地瓜粉腌过,炒出来后裹了一层淀粉,看起来油亮亮的,特别诱人。 “哥,真香啊,你做的是什么呀?”常莉早就闻到香味了,站在门口大声问。 “黄叔,您怎么来了?”常欣也站在常莉身后,看见黄大富站在厨房门口,不禁露出惊讶的神色。 难道弟弟又搞什么事了? 不应该啊。 这几天常征表现得挺懂事的。 “姐,是我请老叔过来的,下午我们去邱家说亲。”常征把炒好的猹肉装到盘子里,解释道。 “说亲?”常欣瞪大了眼睛,显得有些不敢相信。 “邱家不是要求三转一响吗?”后面进来的周素兰一脸疑惑。 “不用,我那老丈人说不要那些讲究,别人家怎么嫁女儿,他就怎么嫁有容,还让我尽快上门说亲。所以我就定了下午去,亲事用的东西我都买好了,就在大厅里。” 听到常征的解释,黄大富这才反应过来,主动开口:“那我去看看。” 他本来是来写礼单的,带着毛笔和墨水,结果一进门就被常征炒的猹肉吸引住了。 这才想起正事来了。 “真的假的,这亲家也太好说话了吧?”周素兰喜笑颜开,连忙朝大厅走去。 “那邱亮同意吗?”常欣还是不太相信,觉得这事太简单,也太突然。 “为什么不同意啊,你弟我这么优秀。”常征有些得意地说道。 他觉得自己那老丈人这么快就提出这个事,肯定是邱亮在背后推的。 大概率是邱亮等不及想治好腿了,如果收了自己家给的彩礼,再加上这几天他们家卖黄鳝赚的钱,足够去市里找那位老中医了。 从常征的角度看,这事也挺合理的。 他和邱花颜定了亲,邱亮也不能不考虑他这个大舅哥的事。 “当然啦,我弟这么优秀,她们邱家肯定巴不得快点把有容嫁过来。”常欣一脸骄傲地说道。 在她眼里,常征简直是无敌的。 她没去大厅,而是兴奋地跑到常征身边,准备帮忙。 中午,黄大富肯定要在这里吃饭,她不想让常征一个人忙活。 同时,她得把早上钓的黄鳝拿进厨房放好。 今天收获不错,两斤以上的黄鳝钓了三条,真是丰收。 这些黄鳝卖了还能赚一笔钱。 订婚后,还得操办订婚宴,费用可不小。 黄大富进了大厅,看到两个大猪腿时,愣了一下。 “阿征,猪腿礼单写一个还是两个?” “两个,好事成双嘛。”常征回了一句,又把最后一点猹肉放进锅里,继续翻炒。 “这孩子……”黄大富本想说浪费,结果觉得不合适,改口道:“挺大方的啊,面子上可得给足了。” 黄大富一手好字,自己参与的亲事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 很多人请他写礼单,事前都得请教一番,再备好礼。 像这样一上来就送两个猪腿的,他只见过两次,这是第三回。 清点了一下,黄大富拿出红纸,开始写礼单。 “东西都挺全的,没想到你办得这么妥当,挺靠谱的。” “素兰啊,你可以放心了,阿征真是越来越懂事了,这种礼数都懂了,不像我家那个不成器的,至今还不肯回来娶媳妇。” 不一会儿,黄大富就把礼单写好了,同时用红纸写了一个“礼”字,准备贴到礼物上。 “开饭了,先吃饭,一会再忙。”常征叫了一声,把最后一道菜上桌。 黄大富进了厨房,香气扑鼻。 他家里条件算是村里数一数二的,七八天也能吃上一回荤菜。 但看到常征家的饭菜,还是忍不住吞了几口口水。 “富叔,下午我们小酌两杯,晚上再喝个痛快。” “对了,礼单上还得加两坛红酒。”常征补充了一句,因为酒还没搬到大厅。 “你们家这日子真好,这两荤四素,比镇长家里吃的都强。”黄大富坐下后,忍不住酸了一句。 赵云飞到底给了多少钱,竟然让常征这么豪气? 这么败家,以后结婚了还能过得下去吗? 不过,菜是真香啊! 特别是猹肉,看着油光发亮,晶莹剔透,真诱人。 “富叔,别客气,多吃点,吃饱了下午说话才有劲。”常征笑着给黄大富倒酒。 酒一喝,拘谨就没了。 “我来尝尝你这手艺,今天看你炒菜那架势,简直像国营饭店的大厨。”黄大富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猹肉。 常莉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始吃了。 因为中午的猹肉比早上的更加诱人,她早就按捺不住了。 “哥,这个猹肉也太好吃了,比早上煎的更好吃,好嫩呀,一口下去还有汁!”常莉忍不住夸了几句。 “好吃就多吃点。”常征温柔一笑,摸了摸常莉的小脑袋,给她盛了一大勺。 “哎呀,这味道真了不起,比镇上国营饭店的大厨做的还要美味。阿征,凭你这手艺,绝对能去国营饭店做大厨!”黄大富被常征的手艺惊呆了。 原来,不光是炒菜的架势让人震撼,味道也相当棒! 有这样的手艺,家里三餐都不用愁。 以后得常常炒点好菜,隔三差五吃点肉。 第40章 就这还很满意? 在黄大富眼中,今天常家吃白米饭,完全是为了招待自己,显然是对自己表示尊重。 当自家酿的红酒一饮而尽,黄大富的拘谨感立马消失,他夹菜的动作也随意多了起来。 这顿酒菜他吃得非常满足,心里不禁冒出了“要是天天都能这样吃”的想法。 “阿征,你能懂事真是件好事。结了婚之后得脚踏实地,争取明年多承包点地,多种点粮食。”黄大富像是叮嘱一般地说。 “是,富叔您说得对,我一定听您的话。”常征顺势应道。 他的心态已经比黄大富年长不少了,自然不会和对方争执什么。 劝你的人,都是为你好,嘴上争个胜负没多大意义,关键还是得看实际行动。 花轿是大家一起抬的,你开心,我也高兴就好。 饭后,大家没有多耽搁,常欣收拾好残局,换上了衣服,常征和常欣各挑了一个担子,便出门了。 常家四口都出来了,唯一不同的是常莉去上学了。 走到青流村还是有点距离的,用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他们才走到村口。 “呦,这不是何书记吗,今天去谁家说亲?”黄大富笑着开口,毕竟他每年都来青流村走亲戚,和不少人都算是熟面孔。 “秦老哥,这位是我们村的常征,今天是去邱世福家说亲的。”黄大富一边说,一边大方地递上一根烟。 “邱家?” “不会吧,这小子竟然能去邱家说亲?邱家可是得三转一响才肯嫁女儿,别去白费力气了,怕是连门都进不去。”老张露出惊讶的神色。 常征穿得并不像有钱人,身后跟着的常欣和周素兰看起来也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怎么可能拿得出三转一响呢? 黄大富的脸色一僵,转头看了一眼常征。 “富叔,您放心,今天一定能把亲事办成。”常征笑了笑,信心满满地说。 黄大富点点头,笑着说道:“那我们就走吧,早点过去,免得耽误了亲家的事情。” 他们一走,后头的议论声也随之响了起来。 “这小子怎么看着有点眼熟,是不是我们隔壁蛟首村的人?那地方比我们村还穷,他竟然也敢去求邱家最美的姑娘,真是笑话!” “是啊,走,我们去看看,估计很快就得被邱家轰出来,到时候可真够丢人的。” “这不是常征嘛,浪荡子一个,就他也敢娶邱家的女儿?我们家儿子在镇上的厂子上班,连人家都不看得起。” “走,走,走,去看看热闹!” 青流村的人纷纷跟上了常征他们,显然都等着看他们被邱家拒绝的笑话。 几分钟后,黄大富站在邱家的门口,心里有些忐忑。 要是被人赶出来,那可就丢大脸了。 他这么多年来说亲,还真没有遇到过这种事。 “终于来了,差点以为你们喝醉了呢。快进来吧。”邱亮穿着一套熨得笔挺的衣服,笑呵呵地迎了上来。 看到邱亮的态度,黄大富不禁松了一口气。 看来,今天大概不至于丢脸了。 “我们没看错吧,邱亮那死瘸子竟然主动让他们进去了?” “太阳今天是不是从西边出来了?怎么可能啊,邱家怎么会把宝贵的摇钱树嫁给蛟首村那种没爹的穷小子呢?” “我真是搞不懂了,家里条件比常征好得多,为什么邱家就看不上我呢?” “不行,我得进去瞧瞧,肯定是常征做了什么坏事,邱家才不得不把女儿嫁给他。” 说着,有人带头冲了进去。 常征把东西挑进大厅后,便放在了那儿。 邱世福和刘清芳立马递上了茶水:“辛苦了,先喝点糖水吧。” 大厅里还有邱花颜的爷爷奶奶,以及几位大伯,场面显得热闹非凡。 大家都在打量着常征,十分好奇邱世福怎么会看上这个蛟首村的穷小子。 常征来之前,他们已经从邱世福那里了解了一些常征的情况。 “阿征,叫爷爷好。”邱亮带着常征逐一认人。 常征拿着烟,一一敬过,然后逐个打招呼。 这一番寒暄过后,大家终于坐下了。 “阿征这孩子,我和阿兰都很满意,八字我们已经合过了,订亲的日子定在三天后,你们那边有问题吗?”邱世福问道。 “没有,越快越好。”周素兰立马说道,心里可急着把这门婚事订下来,否则她就不踏实,生怕看中的儿媳妇飞了。 “行,既然你们没有问题,那我们也快点办,早点订下婚期,挑个好日子迎亲。”刘清芳笑着回应。 “亲家母说得对,我们也是这个意思。花颜是人人争抢的好姑娘,这门亲事要是不尽快定下来,晚上我都睡不着觉。”周素兰笑着拉住刘清芳的手,满脸的喜悦之情。 邱家的人都愣住了,完全没搞懂为什么一直不肯松口的刘清芳,今天怎么突然同意了? “亲家公,这是我们这边的礼单,您看看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尽管提,我们一定尽量满足。”黄大富趁机递上了礼单。 在大厅外,那些围观的人都竖起耳朵,想看看礼单上有没有写“三转一响”。 要是写了,那可麻烦了,到时候没有准备好怎么办?邱家会悔婚吗?要是悔婚,热闹就大了! “阿征很有心,我们这边也很满意,就按上面的办。”邱世福笑着说完,便把礼单递给了父亲。 虽然邱老爷子看不懂,但礼数还是要尽到。 “阿辉,看看礼单上都写了什么?”邱老爷子喊了三儿子,满是好奇。 “除了今天的吉礼外,还写了彩礼八十八,酒席十桌,五桌是订亲,五桌是出嫁。”邱智辉总结道。 结婚那天,男方需要负责五桌酒席,这是青流村的习惯。 至于订亲的五桌,虽说是额外的,但也没什么大不了。 酒席八碗菜,一桌两三块钱就够了。 “就这些吗?”邱老爷子看着儿子,脸上满是疑惑。 “爹,就这些。”邱智辉心里也有点纳闷。 明明说好了没有三转一响就不嫁女儿,怎么现在竟然跟预期的不一样? “亮仔,既然亲家那边也没意见了,你去放鞭炮吧。”邱世福收起礼单,交给了邱亮一个任务。 一响鞭炮,亲事就算成了。 接下来,就是通知亲友,订亲酒要准备了。 第41章 赶紧回来,别咬它 噼啪声大作。 鞭炮刚一炸响,邱家的大门立刻变得红彤彤的。 这个时候,一直躲在屋子里的邱花颜,便能够出现在众人面前了。 今日她特意收拾了一番,衣服上还带着一抹红,看起来格外喜庆。 她的脸颊红扑扑的,衬得人越发妩媚动人。 在常征眼里,这一幕仿佛有些不真实。 他没想到,重生以来不过短短十天,竟然就把第一个心愿给实现了。 他们俩都没有开口,只是互相望着,然后露出甜蜜的笑容。 看起来不需要多说什么,就能明白彼此的心意。 “这对金童玉女啊,我给人牵线说亲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头一次遇到这么俊的两个人,看着比戏里的明星还好看。” 黄大富观察着常征和邱花颜,忍不住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邱家人对此也十分赞同。 常征的长相确实不错,配得上他们家最出彩的闺女。 “爸、妈,还有各位亲戚,大家都还要忙农活,就不再耽搁了,我们现在就先告辞了。这事儿,得赶紧回去跟我爹‘说’上一声。”常征主动换了称呼。 农村里说亲事不会拖得太久,除非两边有什么谈不拢还得扯皮。 “行啊,有容,你送送他们吧。”邱世福为人爽快,也没再多留。 确实,大家都有一大堆活要干,况且常征带来的猪腿还得剁开,分给家人带回家沾沾喜气。 原先邱世福还以为常征只带了一个猪腿,不太好分,结果居然拿了两个过来,这样一来,每户至少能分个两三斤,吃上一顿也能解解馋。 在大厅里等着凑热闹的人,看见常征牵着邱花颜的手走出屋,不少人都气得差点背过气去。 毕竟,邱花颜算是他们心里的一抹白月光,结果却让常征这个穷小子给领走了。 谁知邱花颜并没有拒绝,她也没料到常征胆子这么大,竟当着她家人的面直接抓住了她的手。 不过,他的手暖暖的,感觉还挺舒服。 周素兰和常欣跟邱家人一一道别,出了门后,脸上的笑容就没停过。 就在他们走出不远时,常征拿出一枚蛟骨吊坠,轻轻给邱花颜戴在脖颈上。 “这是我家世代流传下来的宝物,如果哪天你发现它有些奇特之处,可千万别透露给旁人。” 邱花颜点点头,心里甜甜的,像是喝了蜜。 “今天真的跟做梦似的,没想到我能这么快就把你娶进门。” 被常征这样炽热的注视着,邱花颜心里像是要化掉。 “明天一大早在家等着我,我去接你。” “进去吧,就不用专门送我们出村了,我舍不得你多走那些路。”常征轻声说道。 邱花颜微微点了点头,柔声道:“好,我听你的。” 常征他们没有再多耽搁,因为还得去给他父亲的衣冠冢报个喜。 “三天后,等订婚仪式正式办完,我们再来一趟拜祭。” 等回到蛟首村时,已经临近下午三点多了,周素兰和常欣就没跑到蛟田村去钓黄鳝,改在自家村子里转转。 而常征则背上那杆枪,又带着狗,一路小跑进山里。 因为之前布下的夹子还没收走,他必须过去看一眼。 临走时,周素兰特地叮嘱他带好头灯,万一下山晚了还能借着光亮。 那些被砍过柴的山地倒是没什么危险,那里连青草都不多,连老鼠都很少见,自然也没几种野生动物蹿过。 原本正常走路得花上一个小时多,常征一路跑却只用了半个钟头,轻松到达了目的地。 “现在我的耐力好得惊人,这一口气跑过来居然不觉得累。结婚后,也不知媳妇能不能承受得了……” 体力和耐力提高了很多,以后上山就方便不少。 因为山路都离家远,单来回就得耗费不少时间。 有的山里打猎,一趟下来得走一天,哪还有时间狩猎? 所以想打野物,往往得在山里住上几天,这样风险又随之增大。 他父亲过去打猎,短则一两天,长则三五天,都不稀奇。 快靠近那些放捕兽夹的地方时,常征把子弹推进了枪膛,时刻准备着射击。 他还是盼着能够夹到大家伙,毕竟接下来花钱的地方多着呢。 一路上,他都留意着动静,直到看到第一个夹子时,脸色不由抽了抽。 “一个都没触发?不会这么背吧?” 常征看到自己在第一处放下的三个捕兽夹全都没被动过,似乎没有任何猎物经过。 毕竟,他不觉得那些野生动物能接二连三地躲过夹子,除非真成了精。 没能逮到东西,常征也只好继续朝前走,去第二处查看。 前面这三个夹子暂且留在原处,说不定改天就抓到什么了,反正也没被别人顺走,先放在那儿也省事。 走到半路,大龙突然猛地加速。 常征心中一动,感觉这回应该有收获。 很快,他就发现远处有只野物正在拼命扑腾。 “大龙,别往上扑,赶紧回来。” 常征见大龙想冲上去咬,一下子喊住了它。 大龙听到呼唤后顿住脚步,伸着舌头,尾巴摇了几下,转身跑回主人身边。 “别咬它”它没必然能听懂,但听“回来”这指令还是行的。 只见一只肥硕的猹子,被捕兽夹死死钳住正乱嚎,一边发出尖锐的声音,一边对着常征示警,想逼他别靠近。 “瞧着这身子,像是快生崽了?” 常征有些欣喜,当即拿下背篓,准备像上次擒住那只豪猪那样,用同样的法子来抓它。 他一靠近,那只猹子就越发焦虑,疯狂挣扎,恨不得把腿扯断逃走。 第42章 又捕获了一只老鳖 将背篓朝猹子身上一盖,连续几次就把它扣在了背篓之中。 接着,他抓住猹子那条被捕兽夹夹住的腿,立刻施展了亲密之力。 那原本使劲扑腾的猹子逐渐安稳下来,不再拼命挣脱。 常征松开按住背篓的手,开始把捕兽夹往外掰,准备把它受伤的那条腿拽出来。 捕兽夹稍微被撑开后,常征就把那条腿给抽了出来。 这捕兽夹的劲道不算大,专门针对这种体型较小的野物。 要是力度太大,直接把腿夹断了,它反倒会跑掉。 常征把背篓掀开,准备把猹子的四条腿都绑起来,好放进背篓里带回家。 活猹子可比死的更能卖个好价。 何况这只猹明显有孕在身,肚子里怀着崽,看着就快要生了。 常征原本就想试着养些动物,猹子也能尝试饲养,万一搞成功了,就能赚上一笔。 因为常征用了亲密之力,这只猹子既没逃也没对他有所攻击。 他拿出带来的绳子把猹子的四肢都捆上,然后又折来一根树枝,固定住它受伤的那条腿,免得它挣扎间再闹出意外。 捕兽夹上已经沾了血,不能继续放在这个地方,不然其他动物看了会起疑。 他感应了一下周围,确认没有别的野物活动。 在附近略微转了转,常征就决定下山。 他清楚如果回家太晚,母亲和大姐肯定会焦虑担心。 最好赶在她们回来之前就到家里,日后她们才更放心自己进山,相信自己有分寸。 上山的时候小跑,下山同样也是一溜儿小跑。 他体能好,耐力强,就是这么随性。 跑山非常消耗体力,尤其是往上攀爬,下山还勉强轻松些。 只可惜当下没有什么马拉松比赛能赚大钱,否则也能学那些黑人选手当职业跑者,赚得盆满钵满。 常征自觉自己完全能超越那些职业选手,毕竟他等于是在开挂。 可真要有那机会,他也未必会去,因为他深知低调为妙。 凡是打枪都是先瞄那出头鸟,太过招摇迟早会被盯上。 他前世的经历已经让他对炫耀毫无兴趣。 再怎么装得像,到头来都是假的。 他一路狂奔回石盘谷,只是微微出了点汗。 到家后,常征发现常莉早回来了,正端坐在厅口写作业。 “哥,你回来啦?要不要喝口水?我这儿烧了开水。”常莉关切地问。 “我不渴,先不用。”说罢,常征把背篓放下,将里面那只母猹给拎了出来。 “哥,你又抓到猹啦?这只还挺肥嘞。”常莉放下笔就跑过来,眼里尽是对他的崇拜。 常征解开绳子,然后把母猹关进了豪猪住的猪圈。 豪猪见猹子突然进来,吓得一激灵,赶忙缩到角落里。 常征进屋拿了几块地瓜,这些地瓜是赵云飞留下的,多数已经发芽。 院子里原本就种了不少地瓜,毕竟赵云飞没什么别的田地,只能在院子里种土豆和地瓜,想种水稻也没条件。 豪猪看见常征丢进来的地瓜,立刻凑过来开始啃。 实际上,这种喂法挺奢侈的,许多人自己都不够吃地瓜,常征却用它来喂豪猪。 要是有人知道了,肯定会骂他败家,骂他浪费粮食。 “你先乖乖写作业,我去煮饭。”常征揉了揉常莉的头,转身就去准备做晚饭。 “哥,你啥时候把嫂子娶回来啊?”常莉忍不住问道。 “三天后我和你嫂子就正式定亲,定完亲以后就能请人挑日子了。” 结婚这事要根据两个人的生辰八字来选吉时,各地都有这样的传统,常征当然也得遵循。 “太好了!我能去吗?”常莉兴冲冲地问。 对孩子而言,去吃喜酒是件开心事,能吃到好多好东西,还有喜蛋和喜糖,还能看漂亮的新娘子。 就算是再害羞的孩子,也拦不住对婚宴上美食的向往,只怕家里人不带自己去。 “当然能,你到时候还得穿新衣服去呢。明天哥就给你买新衣。”说完,常征还轻轻刮了下常莉的鼻子。 一听说能买新衣服,常莉更高兴了。 不过她没继续撒娇,而是老老实实去把作业做完,再去帮常征的忙。 常征走到水潭,把最后剩的猹肉拿回来,今晚必须都吃掉,不然就会坏。 他刚开始下锅不久,周素兰和常欣就说笑着回来了。 常征和邱花颜能顺利定亲,也算是圆了她们最大的愿望。 “怎么样?下午钓到了多少东西?”常征瞅见她们笑容满面,还以为收获特别丰盛。 “差不多六斤多,但大部分都是小黄鳝,可以留给那两只猎犬当狗粮。” “不过娘还抓到了一只十几斤重的老鳖,估计能卖不少钱呢?”常欣笑着报告。 “这应该能卖个十来块。”常征笑笑,没想到他娘这么能干。 老鳖这种东西也挺容易养,程建峰暂时不吃的话,可以先养着,等以后想吃再宰。 “姐,今晚量一下你们的三围和身高,明天我去县城给你们买衣服,订亲那天要穿。”常征提醒道。 一只大老鳖再加上那堆黄鳝,卖的钱绝对够买新衣服了。 不仅要给家里女人买,也得给邱花颜弄一身喜服,到时好穿着定亲。 成亲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了,常征想着晚上再去找点黄鳝,争取明天卖个上百块。 “行,大家好些年都没添过新衣裳了。订亲是大日子,的确要穿得体面点,免得给人小瞧。”周素兰难得表现得大方。 她白天去青流村说亲时,听到那些人东一句西一句,也觉得不能再过分抠门了。 如今一天能挣好几十,也让周素兰底气十足。 毕竟那些在城里干活的人,一个月也就三四十块的工资。 而他们家几乎人人都有这样的收入,有时一天顶人家一个月。 靠这收入,给全家人置办一套新行头并不过分吧? “别只顾我们,你明天早上也带上有容给她置办一身,顺便看看能不能买些发簪、头饰啥的,别让有容亏着。”周素兰贴心地提醒道。 第43章 做梦可没这么逼真 常征听到后点点头,带着笑意道:“看来我不用再担心你们之间的婆媳相处了,看样子能和睦相处得很好。” “你这孩子,说的啥话呢?儿媳可是咱家的心头宝,娘怎么会欺负人家?”周素兰瞪了常征一眼。 这些天,常征变得愈发懂事,家里的钱袋子也慢慢鼓了起来,让周素兰的心情跟着变得明朗。 “对呀,将来有容嫁进来,咱俩肯定站同一条阵线。要是你想欺负她,做姐姐的可不会轻饶你。”常欣立马发表意见,替还没进门的邱花颜撑腰。 一家人就这么其乐融融地聊着天,这就是常征这辈子最想要的家庭氛围,也是他想守护的温暖。 由于周素兰和常欣都穿了雨靴,回来后只要冲冲鞋底,再洗把脸、洗个手就行了。 等她们洗好,常征这边也正好把菜炒完。 米饭在中午时就煮过了,现在只需要回锅蒸一下就能端上桌。 今天的晚饭同样丰盛:三菜一汤,一道素菜,两道荤菜,再配上一碗蛋花汤。 “每天都吃这么好,感觉有点像在做梦。”看着桌上热气腾腾的菜肴,周素兰忍不住感慨。 “谁说不是呢?我也常觉得现在过的日子像在梦里,怕一睁眼就啥都没了。”说着,常欣瞥了一眼自家弟弟。 如今的常征,和桌上的饭菜一样,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哪是什么梦啊?我今天早上还摔了一跤,屁股疼得厉害呢。”常莉一脸无辜地接口。 “对呀,这不是幻想,这就是咱们实实在在的日子。再过一段时间,日子会越来越好。”常征自信满满地说。 现在虽说一日三餐能吃得不错,可他心中向往的生活还在更远处。 吃完晚饭后,常欣就主动收拾残局。 常征并没立刻去钓黄鳝,因为他要是走了,周素兰和常欣肯定也跟着。他想等她们休息了,再偷偷出门。 “大龙,大奔,都过来。” 天色尚早,常征想先训练一下这两只猎犬。 主要是训练大龙,让它明白自己是头犬的身份。 而大奔嘛,顺带也让它跟着学学,算是给它肚子里的小崽子提前培养培养。 主要练一些最基础的指令,毕竟常征和大龙相处的时间短,需要让它熟悉他的指令、口哨和声音。 狗子们动作对了,就赏几条黄鳝给它们吃。 练了一个小时才停下来,这时候常欣她们刚好都洗澡完毕了。 家里没有自来水,洗澡是有点麻烦。可眼下的好处就是,大家都戴着蛟骨,寒暑不侵,就算用冷水冲,也不会像普通情况下那么刺骨。 等她们回屋,常征也打来水简单冲洗了一下。 回房后,常征翻出那些针灸书开始自学。 上辈子他就把穴位记得七七八八,昨晚翻看过一次后,更印象深刻。 他发现自己的记忆力和理解力像是被蛟珠强化了。 如果将来他想做个学霸,估计也不是多大的难事。 有机会的话,他打算多学点知识和本事。 毕竟人活一世,要让生活充满新鲜感,就得不断接触新的领域。 一不留神,常征已经把一本医书翻完了。 瞄了眼时间,晚上十点多快十一点了。 他尝试用自身的感知能力,想测测能不能捕捉到屋里其他人的状态。 以前他没试过对人使用这个本事。 “还真行,看样子她们都睡着了。”常征嘴角浮现一丝笑意。 如果将这能力用来干坏事,估计也相当省事,因为能清清楚楚地感应到对方的状况与动作。 常征轻手轻脚地出了房间,提起水桶。 带了一把手电筒,并且在房门口留了张纸条,写着自己去钓黄鳝,免得家人起床见不到人,到处找他。 大龙也一路跟来。常征想了想,反正带着猎枪,干脆就带着大龙。至于家里,有大奔足够了,真碰上什么小偷,母亲房里还有土铳防身。 出了石盘谷,常征就直奔蛟田村而去。 夜里异常安静,看不到别人走动。 蛟田村的人夜里一般不捕黄鳝泥鳅,他们村有个古怪的规矩,不碰水里东西,说是祖训。 别说黄鳝泥鳅了,连鱼都不抓。 如此一来,他们村子的黄鳝泥鳅都长得特别大,毕竟没人捕捉。 对于常征,这里就像个宝藏。 蛟田村的人口是蛟首村的三倍,农田面积相应也更大。 随便一条田埂,常征一感知就发现这里的黄鳝数量虽然不多,却都挺粗壮。 稻田里的资源有限,能留下来的鳝都是强者。 鳝鱼越大越狡猾,也更难下手,洞更深更复杂。 “看来还得靠钓钩,早知道就带上了。”常征原本以为能空手抓,结果真是打脸了。 只要是活物,单纯徒手抓真不容易。 除非用电或毒,但这两样常征都没有,而且那种做法会伤根绝种,他肯定不会那么干。 他的亲密之力要接触动物才起作用,没法隔空让它们自己跑到面前。 只带了一个钓钩,效率自然不算高。 不过既然来了,就没打算跑回去拿。 他的优势在于,可以专门挑个头大的下手。 半斤以下的他懒得钓,靠大鳝的单价挣钱就行了。 看着桶里一条条黄鳝增多,常征心里更兴奋。 他钓的不是黄鳝,而是一张张钞票。 最后钓到五十几条,常征便决定收竿,毕竟还想赶在天亮前回去。 到家时正好凌晨五点。 常欣还没起,家里安安静静。 他把新钓的黄鳝和昨天母亲、姐姐搞来的黄鳝合并到一起,然后才去准备早饭。 昨晚上剩下的饭还不少,他打算拿来炒饭。 去鸡窝看了看,发现里头有三个鸡蛋。 赵云飞家里养着三只母鸡,平常也会给老母鸡喂些黄鳝、泥鳅。 这样产的鸡蛋又大又圆,蛋黄的颜色更深,吃起来也香。 所以黄鳝还真是个好东西,不仅能用来做鸡鸭饲料,也能给狗子补充营养,非常有价值。 如果有机会,常征也想试着养一批。 第44章 媳妇对小姨子格外关怀 锅烧到发烫,淋油。 接着将打散的鸡蛋倒进锅里,伴随‘滋滋滋’的声响,心里顿时舒畅了许多。 人这一生不过就两样,一日三餐。 老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估计并非随口胡诌。 咱们中华料理之多,恰恰体现了大家对饮食的青睐与敬畏。 即便是最普通的大米,当主食也能变化出数不胜数的花式。 比如米糕、米粉、糍粑、汤圆、米饼、锅巴、米豆腐、米花糖、蛋炒饭…… 随口一说,就能罗列十来样。 鸡蛋在炙热之下立刻鼓起,逐渐变得金黄诱人,香味扑鼻而来。 “土鸡蛋,果然更香。” “那些狗屁专家就会念叨营养没差,倒是不提风味和口感有没有区别啊。”想到某些事情,常征忍不住嘟囔了一句。 农村散养出来的食材就是不一样,自家喂的猪肉吃着就是比大规模养殖的更醇香。 自家田里出的蔬菜同理,由于养殖和生长周期都拖得更久,所以沉淀下来的营养也更足。 又翻动了几下后,常征把留着的米饭倒进锅里。 这道蛋炒饭虽算不上多复杂,但散发出来的香味却很馋人。 “阿征,你在鼓捣啥东西呀,好香啊.“常欣一边梳着头发,一边从大厅走了出来。 “蛋炒饭,马上就能端上了。姐,你跟娘以后多赖会儿床,没必要这么早就起,天没亮去钓黄鳝也看不清啊。”常征肉柔声道。 “这么多年都这样了,慢慢改过来吧。娘还在睡,我就没喊她。”常欣也清楚常征讲得对,太早去的话就只能拿着手电摸黑。 今儿只有她一个人起得早,周素兰还在床上没动。 “你肯慢慢调整就好。”常征心里颇为不舍地开口。 毕竟休息真的很关键,关乎着日后的健康和寿命。 “我们也想偷闲,只是从前不太有那个机会和条件。”常欣小小抱怨了一句,这才去洗漱。 热炒出来的饭格外飘香,常征给自己和常欣每人盛了一碗。 常征慢条斯理地吃完后便匆匆出门,此时将近六点钟,是时候去接邱花颜。 接下来也没必要太早赶过去,让她多享受片刻睡眠。 先前顾忌别人看见会闲言碎语,但眼下他们就要订婚了,自然不用过多顾虑,大大方方去接也没关系。 当常征赶到青流村时,邱花颜正坐在家门前,面容尽是焦急。 “小盈,你说姐夫是不是被啥事绊住了,怎么到现在还没见人?” 呼噜噜。 邱盈缩在藤椅上睡得正香,压根没法回答她姐的话。 根子在于邱花颜起得过于早,吵得跟她同床的小盈也被折腾醒了。 邱盈又不敢单独睡觉,于是就只好跟着邱花颜一起下来。 一扭头看见那模样,邱花颜赶紧脱下自己的外套给邱盈盖好。 这时候若是感冒发热,可就麻烦大了。 “真是奇怪,今天咋就一点冷意都没感到?” 她当然不明白,自己脖子上挂着的那段蛟骨正在发挥作用。 怀里装满对常征的担忧,邱花颜不住地踱步。 她特别想跑去路口探个究竟,可又记起常征让她留在家中,万一他见到自己去了还要不快呢。 她有些讨好型的性格,不过在这年代的女人身上,这并不罕见。 毕竟她们从小就被各类观念深深灌输。 忽然,远方响起了‘叮铃’的脆响。 邱花颜眼睛一亮,立即跑向声源。 这会儿天色微亮,不用灯也能看清前方的路。 等瞧见常征推着自行车过来,她才渐渐慢了下来。 “叫你操心了哈,明儿我会晚点来,你别天不亮就爬起来,多眯一会儿。”常征走到邱花颜面前,关切地说道。 “反正咱们不久就要订婚,也没必要再怕人家嚼舌根了。” 邱花颜面颊发烫,只轻轻颔首。 其实昨夜她没太睡得着,毕竟所有事情来得太仓促。 她完全没料到,自己居然要出嫁,而且对象还是那个她暗暗珍藏在心中的男人。 在这个时代,农村女性要想嫁给心上人并不简单。 毕竟婚姻通常是父母说了算,能自己做主的姑娘少之又少。 只要父母点头,这亲事便成定局;若是父母不同意,你说再多也白搭。 “肚子饿没?我煮了喷香的米饭,还炖了些猪肉。”邱花颜上了常征的车,巴不得早点回家,好给他盛饭。 “我已经吃过了,早晨我做了蛋炒饭。”常征内心暖洋洋地应道。 被心爱之人如此照顾,幸福竟能翻倍。 情爱,果然是一种很难说得清的奥妙。 车子一进院子,正好见到楚凝在那儿揉着眼睛。 “姐夫!” 邱盈对常征的印象一直不错,毕竟他不仅相貌帅气,还曾给她买过人生中第一串冰糖葫芦。 而且,她能再次踏进校园,也多亏了这位英俊的姐夫。 要是换作别人,她可没这般高兴。 “小盈,早上好啊。”常征浅浅一笑,把车子稳住。听到那声甜滋滋的“姐夫”,他心里想着今天无论如何都得给邱盈添件新衣。 她的体型跟常莉差不了多少,买件同码的就差不多合身了。 “你俩先去吃早饭吧。”常征明白邱花颜绝对还没进食。 “我已经吃饱了,现在就能走。”邱花颜带着微笑答道。 她父母昨晚就嘱咐了,让她早起给常征备好饭,免得他饿着跑县城。 俗话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没有长辈的首肯,她还真不好随便多做常征那份,既然父母开口了,她就理所当然地给他留了饭。 “可不能糊弄我啊。”常征留意了一下邱花颜的神色。 “真吃过了,不信问问小盈,她也陪我一起吃了。” “咸菜炖肉特别香,你确定不要再来点?” “是啊,姐夫,那肉真的好香好甜!白米饭更是越嚼越好吃,姐夫,你就多来几口嘛。”邱盈回味无穷地说。 “算啦,我已经很饱了,真塞不下了。”常征深受感动地回应道。 不仅有媳妇的关怀,还有小姨子的体贴,这日子过得也太惬意了。 于是,邱花颜把昨天家里钓到的黄鳝装好,放进常征车上的篓子,然后就坐上他的车。 “阿凝,等会儿跟爸妈说声,我跟你姐今天会晚些回来,得在县里买点东西。”常征还不忘叮嘱一句。 不然,要是邱花颜回来晚了,她的父母恐怕会着急。 第45章 盯紧黄鳝赚钱的好处 邱花颜清楚,常征一定想采购一些两天后订婚用的物品,于是她对常征开口:“娘昨儿夜里还塞给我十块钱,叫我买点喜布,顺便做两套衣服。” 常征没料到丈母娘如此慷慨,居然掏出十块钱让邱花颜准备嫁妆。 这笔钱,多半是从那礼金里抽出来的。 说到底,邱家和他家差不了多少,家里的钱早就被儿子折腾光了,哪还有什么大额存款。 能够没负债,都算不赖了。 既然丈母娘和老丈人都这样上心,常征自然不会阻拦。 邱家要邱花颜做的是出嫁时的礼服,而自己依然能给她置办些平日里的穿着。 如今邱家人都有了收入,心气儿变了也再正常不过。 “征哥,我爹还想要二十个鱼钩,让你帮忙做一下。”邱花颜略带忐忑地说。 尽管邱亮觉得自己能做,可家里少了把尖嘴钳,于是邱世福才想请常征出手。 毕竟已经订了亲,差不多就算是一家人了。 “没问题,等会儿咱们就去买材料,我家也要多做一些,毕竟鱼钩也容易损坏。”常征爽快地答应,这点事不费事,也花不了几个钱。 “多谢你,征哥。要不是你,小盈也回不去学校,我哥也不可能重新振作。”邱花颜小心翼翼地把头靠了上去,贴在常征的背上。 她明白,眼前这个载着自己前行的男人,才是今生最可靠的依托。 如今的常征让她十分踏实,她坚信只要他能一直这样,以后日子必然越来越红火,也越来越宽裕。 常征感受到她依偎过来,心头立刻泛起了甜意。 “咱们以后一定会越过越好,离咱们想要的日子越来越近。”常征无比笃定地说。 “嗯,我相信你。”邱花颜柔声回应。 老实讲,邱花颜这样的举止还是让常征有些惊讶。 他原先还以为她会比较腼腆,尤其会格外收敛。 结果,却没想到她还算大胆。 上一世里,常征并不熟悉她,只是从大姐和母亲的只言片语中了解她的状况。 知道她做事爽快,干净利落,不卑不亢,还有主见,一旦认定的事就很难被劝阻。 否则,上辈子常征进了牢子后,她也不会自愿住进常家,去替他照料母亲与妹妹。 事实上,此刻的邱花颜也紧张极了,只觉得心跳得厉害,仿佛要跃出胸口般。 见常征并未回避,也没说任何不妥,她的心这才慢慢安稳下来。 只不过,她的脸依旧热得像醉酒一样,久久没能退去,就连耳根都烧得通红。 两人都没再交谈,常征专注地蹬着车,邱花颜则双手抱住他的腰,轻轻倚在他背上。 不知不觉间,他们已经抵达了县城。 踏进城里后,邱花颜赶紧坐直,觉得不好意思继续紧贴着。 毕竟她依旧端着拘谨,不敢在众目睽睽中与常征显得太过亲密。 常征径直往国营饭店而去,打算瞧瞧那几桶黄鳝和那只老鳖能值多少。 清早时分,程老板多半还没到。 常征碰见了这家国营饭店的经理,正巧一早也有人来给饭店送货。 也有人送了黄鳝,但饭店这边并没有要他们的货。 而在常征前头的人拎了两个水桶,一桶是鲫鱼,另一桶是黄鳝和黄骨鱼。 他卖了鲫鱼和黄骨鱼,可黄鳝却没卖出去,虽说那黄鳝个头也不少于三两。 “孙经理,我这黄鳝可都有三两左右啊,您怎么就不收呢?” 孙经理抬头扫了他一眼,然后冲着常征道:“小常兄弟,把你的黄鳝给他看看,让他明白自己差在哪儿。” 常征掀开盖子,里面全是个头相当夸张的大黄鳝。 那人一瞧,顿时倒吸凉气,满脸惊奇地打量了常征一眼。 “你这黄鳝是打哪儿捞来的,这尺寸未免太夸张了吧?” 常征微微一笑,说道:“这是行当机密,可不能随便泄露。” 毕竟县城的需求量有限,要是别人也逮到这么大个的黄鳝,他还怎么做这个生意。 “嘿,今儿这些比昨天还要壮,真是馋人。这么大的黄鳝,吃着真带劲啊。”孙经理深谙黄鳝的美味。 最近,他媳妇儿没少夸他。 所以,他天天盼着常征再送黄鳝过来,这样他也能顺便捞点好处。 因此,当他见到那条两斤多的黄鳝时,双眼都放光。 当然,这样的极品与他无缘,只有领导级别的人才有资格尝鲜。 “昨儿运气好,碰上了大鳝窝。”常征打了个哈哈,拎着桶跟着进去称重。 孙经理同样跟了进去,因为这种巨型黄鳝是程建峰特别要的,一般饭店也不会收这种货。 所有的东西称完后,常征拿到了108块钱,让孙经理忍不住倒吸凉气。 这笔收入,抵得上他两月的薪水。 虽说还有那只老鳖在内,可这收益也依旧让他十分羡慕。 “对了,程老板让我带个话,说明儿你把那只豪猪弄过来。”孙经理又提醒了一句。 想到常征明天又能进账一大笔,他心里也有点儿激动。 他摸出烟盒,递给常征一根。 这会儿邱家送来的黄鳝还没称完,正继续忙着。 “兄弟啊,你这捉黄鳝的本事能不能教教人?” “我那不争气的弟弟成天无所事事,也想试试赚点零头糊个口。” 孙经理这么说,常征一点儿也不惊讶,他心想这人倒能忍,这么多天才来跟自己探口风。 常征点燃烟,吸了一口,这才慢悠悠地开口:“我倒是能教您兄弟这门道,可您也清楚,咱县里就这点市场,能消化的量就那么些……” 虽说县里就这家国营饭店,但镇里不止这一处,隔壁县也还有饭店。 常征相信,孙经理肯定做过一番考虑。 或许这几天他就在暗地里跑销路。 果然,常征的话还没讲完,孙经理就迫不及待地插口。 “你不用操心这个,我可以让那小子带去邻县卖。那边的领导之前在咱这里吃过,也念念不忘,还专门托人问过我呢。”孙经理笑盈盈地说。 “我不会让你白白传授,之后要收山货,我都会先找你,甚至可以让你做独家供应。” 第46章 郑经理的许诺 听到可以独家代理的这个消息,常征立马就神色一亮。 若真能拿到独家供货的好处,那肯定能赚到钱,而且还特别稳定。 除此之外,还能拉近他和这位郑经理的关系。 黄鳝勾其实很好做,而且也不是常征独家创造。 老百姓的聪明劲儿可不能小瞧,只要有足够的利益驱动,人人都会动脑筋,自然而然就能想出各种增产的招数。 常征做的这个黄鳝勾就是他们那儿流行的,至于最早是谁弄出来的,说不准,反正后来周边村子的人都会。 他现在只是占了些先机,一旦别人发现黄鳝能卖上高价,就肯定会一窝蜂地跟进。 跟风,是大家很擅长的事,也往往是轻松成功的捷径。 “郑经理,我今天还有点别的事要忙。明天,明天您让您弟弟来这儿等我,我手把手教他,可以吧?”常征打算拖到明天。 主要是他准备明天碰程建峰,瞧瞧那位据说挺有本事的朋友究竟什么情况。 “别总叫我经理,你多客气了,我叫郑庆文。”说话间,郑庆文高兴地拍了拍常征的肩。 “郑哥,咱国营饭店还要不要野味?我能找门路搞点来。”常征干脆顺着话头称呼了声郑哥,想拉近彼此关系。 “要啊,各种野味都行,不过必须得新鲜。只要是新鲜的,咱这里都收。如果还能活着拿过来,那就更好了。” “我这儿用不完,可以送到市里,那边需求也大。只要有稳定供给,那肯定能挣到钱。”郑庆文很爽气地给出了保证。 常征咧嘴笑了,有了郑庆文这句话,他就相当于把国营饭店的路子疏通了。 再说他现在也就是单打独斗,搞不来多少野味,完全不必担心供过于求。 除非他跑去外头收购,再倒手卖给国营饭店。 当然,这种规模更大的事儿,轮不到他这个普通小老百姓,眼前的郑庆文才有那个资格。 “有郑哥你撑腰我就踏实了,明儿一定让你弟弟学会抓黄鳝的诀窍。”常征也应承道。 说完,邱家的那桶黄鳝也称重完毕,卖了39块钱,算是不错的进项。 别忘了,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未必能拿到这么多。 拿到钱后,常征向郑庆文道过谢,就提着水桶走出来。 此时,邱花颜还在外面盯着自行车,怕被人顺手牵走。 她瞧见常征出门,也没追问黄鳝卖了多少钱,毕竟周围人多,万一被不怀好意的人听了去就糟。 “走吧,我先去挑几身衣服。”常征把水桶放竹筐里,直接跨上车。 邱花颜便坐到后座,和常征一块儿去了国营百货。 口袋里揣着108块钱,常征心里底气十足。 眼下衣服一件也就几块钱,贵些的顶多十来块。 他把车寄存好后,就带着邱花颜往成衣区走。 这里还挺热闹,不少妇女在这儿选衣服。 常征对这儿很熟悉,因为先前带郑梅来过几回。 在挂衣架上,常征看中了一件红衬衫,目光顿时亮了。 这衬衫,他对它印象极深。 上辈子打架前,他给郑梅买过一件相似的,还另外配了条黑色长裙。 这件衣裳可来头不小。 是83年春晚时刘晓庆在港岛买回的,春晚一播,全国火热,大家都把它叫“晓庆衫”,各厂子纷纷仿做。 “服务员,那件晓庆衫给我对象来一件,再加条黑色裙子。”常征显得很爽快。 “不,不用。”邱花颜赶紧摆手,“不是说给咱妈、大姐、小姑子买衣服的吗?” “你当然也得买,等订婚时穿,既喜庆又合适。而且你身材好,肯定特好看。”常征笑盈盈地说。 “听话,先试试看。”说着,他还轻轻刮了下邱花颜的鼻尖。 邱花颜脸顿时红了,心跳一下子加速。 一是害羞,二是觉得开心。 刚进来时,她就被那件“晓庆衫”吸引了,不仅因为它挂得显眼,更是因为确实好看。 服务员带着笑容拿着尺子上前,艳羡地说道:“你男朋友对你真好呀,这晓庆衫特别流行,很多县城姑娘都眼巴巴想要呢。” “再说你们马上就订婚了,一辈子就这么一次,多值得纪念。这款衣服质量好,放到老了拿出来还能回味那会儿的甜蜜。” 常征看了眼售货员,心道这小嘴也太会说。 原本还犹豫的邱花颜,被这么一劝说,也点头同意了。 这会儿,售货员量好她的尺寸,去找对应的码数。 几分钟后,售货员把衬衫和裙子一起递给邱花颜。 “去试试吧,要是真挺贵,咱也不买。”常征温声说。 听了这番话,邱花颜才拿起衣服进了换衣间。 “我对象这套要多少钱?” 常征直接问,他可不止买这一件。 “衬衫10块,裙子4块,别的票都不用。”售货员小声嘀咕,仿佛怕邱花颜听见。 “那件连衣裙多少钱?”常征看见一款基于晓庆衫改的长袖连衣裙,感觉挺适合他大姐。 “您眼光不错,这可是新款,8块一件。” “还有别的颜色吗?”常征琢磨自己妈穿红色有点太艳,也不符合她的喜好。 “有鹅黄色的碎花布,9块钱。”售货员报出了价。 成衣确实价格高,自己去买布料会便宜,但人工费也是一笔,再加上做出来未必有成衣这么好看。 “行,就这个码。”常征拿出常欣写好的尺码,给他妈和大姐各拿了一件。 接着,常征又挑了两件一样式的小号连衣裙,一件5块。 连衣裙和上下分开买的相比,既便宜又省事,但也特别挑人。 要是身材一般,颜值也不够,穿上就会显得土气。 不过常家人颜值和个子都不错,穿起来相当合适。 第47章 还没看尽兴 当她正挑选衣物时,邱花颜穿着那件晓庆衫,从更衣室里迈步走出。 当她现身之际,常征像是预感到了动静,立马把头扭了过去。 紧接着,他瞬间目睹了一幕令人心动的景象。 邱花颜好像一位来自未来的潮流美人,惊艳得让常征心神一颤。 那位售货员忍不住捂着嘴巴,满面惊讶。 “这也太美了,太贴合了,我还没见过谁能把这衣服穿得如此漂亮,高贵得不得了,比晓庆本人还要有气质。” 邱花颜不太自在地把手背到身后,光着脚一步步走向常征。 “这,这样行吗?”邱花颜略显心虚地问。 方才,她在更衣室那面半身镜前看了半天,几乎认不出镜中的人就是自己。 “哎呀,你是仙子下凡吗?我们以前见过吗?”常征打趣地说着,眼里全是快乐和满足。 上一世自己真是蠢到家了,居然没抓住这么漂亮的媳妇。 好在时光重来,让他再次拥有了重选的机会。 “这里有黑色皮鞋吗?给她拿双37码的。”常征觉得她这一身还得配上一双时髦的鞋。 “别麻烦了,我们亲自挑。”话音一落,常征就径直牵起了邱花颜的手。 百货商场里的人几乎都被邱花颜的美貌吸引,纷纷好奇地望过来。 “售货员,那位姑娘身上的衣服,请也给我来一套。” “真是漂亮到不行,哪儿能买到这么漂亮的款式?是不是要花很多钱?” “你们关注的不是衣服吧?明明是人家人长得好看,身材又够高。” “看啥呢,跟我逛街还盯着其他姑娘,你就不怕我揪住你不放?” “都有人陪在身边呢,你还瞄啥?想挨打吗?” “那男的衣着看着挺寒酸,也能配得上这么好看的女孩子?” 众人的窃窃私语传入邱花颜耳里,她羞得想找个地方钻进去。 过去虽然也有许多视线停留在她身上,但那时没人敢这么直接地谈论。 常征牵着她到了鞋类柜台,才走了十几步就到了。毕竟县城的百货商店就一百多平方,地方挺有限。 望了眼柜台上陈列的鞋,常征第一眼就选中了一双黑色皮鞋。 他一下子就买了三双,毕竟还要给他大姐和母亲都备上一双。 这鞋价格不算便宜,一双要十二块。 此外,他还添了两双白色球鞋,一共花了八块钱。 买完鞋子后,常征又置办了一身卡其布的中山装,这年头不少正式场合都流行穿它。 不过,他挑的却是黑色款式,一整套花了十二块,又配了双四块钱的解放鞋。 结账时,常征共付了一百零一块,把今天挣的一百零八块只留下了七块。 邱花颜想讲讲价,但失败了。 要是他们有相应的票券,就能再省点钱。 可常征压根没有票,只能按高价购入。 两人拎着大大小小的袋子出了百货楼,而邱花颜已经换回原先的衣衫,因为她觉得常征送的那套太贵重、太漂亮,还是留到定亲那天再穿。 她本还纠结要跟堂姐或表姐借件衣裳,结果如今收到了常征的新衣,如此贵重又美观,就不必再为此发愁。 把衣物都放进竹篓里,再把鞋子放进水桶,以免被压坏。 “走吧,去供销社买点布料和钢针。”常征推着自行车,反正供销社就在十几米外,也用不着骑。 “征哥,娘会不会觉得我们俩太能花钱?”邱花颜愁眉苦脸地问。 她从没想过,买几件衣服鞋子就花掉了一百零一块。 她十分懊悔,为什么当时没阻止常征。 都怪那件衣服太出彩,把她迷得失去了判断。 等她脱下那身衣服,回过神来时,已经来不及了。 “放心,娘不会这么想的,只会觉得你这儿媳妇贴心孝顺。” “别担心,我们又不是天天乱花钱,以后需要用的地方该花就花。”常征清楚邱花颜传统节俭,一直不愿乱花钱。 恨不得把一块钱掰成两块使。 听见他这样讲,邱花颜终于放宽了心。 常征这烧钱的速度真够快,刚赚的一百零八块,一下子就只剩下六块多。 毕竟,连放车也是要付点费用的。 不过,她并没有想过今后要严格管着常征的钱之类的。 等到了供销社门口,邱花颜让常征在外头等,她独自进去挑布料和买五十根钢针。 常征明白她想尽量省点钱,于是就没跟进去,坐在车旁点了支烟。 他可不会在她面前抽烟,毕竟二手烟对别人不好。 此外,他烟瘾不算大,仅在闲得发慌时才抽上一支。 等一支烟抽完,邱花颜就买好了东西。 “征哥,我没给自己买布,我买了点儿布料给我爸妈做套衣服就够了。反正我嫁过去时,穿你送的那身就行。”在她看来,常征给的那套晓庆衫,喜气洋洋,比村里任何人的喜服都要漂亮。 “这样挺好啊,你要是不买,他们可能都舍不得给自己做新衣。”常征微微笑着,对她的做法并不惊讶。 毕竟,邱花颜一直很孝顺,对别人也比对自己慷慨得多。 另外,她也把钢针拿到了手。 于是他们俩就直接往家赶,路上没再添置什么。 到了九点多,常征总算回到邱家。 一进院子,常征就看见邱盈在门口捏泥巴。 这时,他才记起今天是周六,小姑娘不用去上课。 “姐夫,姐姐。”邱盈见到他们,激动地跑上前。 邱花颜从车上跳下来,开心地握住妹妹的手。 常征把自行车推进院子,把袋子都拿下来。 “小盈,过来看看,试试这双鞋,再看看这条裙子,合不合身?”常征取出给邱盈准备的衣服和裙子。 “啊?” 邱盈惊讶极了,怎么也没料到常征会给她买新鞋新衣。 她的眼中满是快乐,捂着嘴看向自己的姐姐。 她却有点不敢上前。 尽管她心里又惊又喜,却仍然顾虑重重。 因为家里管教严格,她平时都不随便收别人东西。 “快谢谢你姐夫。”邱花颜握住妹妹,收下那衣裙和鞋子,打算带她进屋更换。 “谢谢姐夫。”邱盈高兴地连声道谢。 这会儿,她简直想扑上去抱住常征。 毕竟,小时候到现在,她一直穿哥哥小时候剩下的衣服,或者用邱花颜旧衣改的。 “有容,你也赶紧再试试吧,我可还没看过瘾呢。”说着,常征又把那套给邱花颜的衣衫拿了出来。 第48章 绝妙风味的油炸黄鳝 “好的。”邱花颜面颊绯红地接过衣裳,心里泛着甜蜜,脸上的笑容仿佛自己都控制不住似的,怎么也遮掩不了。 常征在外面稍等了片刻,邱花颜和邱盈就已经换好了新衣服,脚上也穿上了那双新鞋,一同走了出来。 “姐夫!” 邱盈一出来,就用甜甜的声音喊道。 “诶,我说,你们这两位是不是走失下凡的仙子呀?” 常征打趣似的调侃,内心巴不得这会儿有台相机能拍下她们俩,肯定能火一把。 常征盯着看了十来分钟,都快让她们俩在眼前走台步了。 因为没有带尖嘴钳,常征也没法把钢针弄成黄鳝钓。 眼下还要再进一趟山里,常征就没在邱家多呆。虽然他很想和邱花颜多多相处,但还是按捺住了念头。 过两天就能订婚,订完婚后他就能名正言顺地把邱花颜带回自家,想一起待多久就待多久,哪怕让邱花颜留宿,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常征离开时,邱花颜和邱盈都依依不舍,一路送了好长一段。 特别是邱盈,恨不得这个姐夫就住在自己家里不走。 不仅给她买冰糖葫芦,还给她买漂亮的新衣新鞋,说话又幽默,总能逗得她咯咯直笑,心里乐开花。 常征直接回到石盘谷,看屋里并无他人,常欣也不在,只有大龙待在家里。 把买回来的衣裳和架子先放回屋,常征点起一盏松油灯。 那些钢针得先用火烧红,再用尖嘴钳弯成钩子,这样不容易折断。 五十根钢针,常征用了半个小时才都处理完。 看了看时间,他打算先吃完午饭再进山。 趁着家里还有些竹子,他索性继续制作钓钩。 明天还要教孙经理的弟弟,起码得带两把钩子过去,也不好意思再拿回来。 做钓钩前,常征顺手就把米饭给蒸上了。 要是他不先煮饭,周素兰和常欣都舍不得开火煮,老想省一点儿。 不过米缸里的米已经快见底了,上次买的并不多。 缺钱,真是处处离不开钱。 花销太多,常征比谁都更想赶紧攒多点钱。 他想起坐牢时听说的一件往事,跟一头老黄牛体内的牛黄有关。 一个单身汉养了一头黄牛,后来这牛开始日渐消瘦也不肯进食。有人察觉这牛可能藏着价值颇高的牛黄,就想压低价钱收购,单身汉不肯,他就怀恨在心,用毒把那头老牛毒死,之后还上门想收牛黄,被单身汉识破并砍成重伤,单身汉也因此吃了官司。 常征在牢里的时候和那单身汉一个房间,相处下来知道对方其实也想把老黄牛卖掉,卖了钱再去买头小牛继续养。 如果当初有人正常出价,就能把老黄牛和牛黄一并收下。 听说那头老黄牛的胃里有三枚牛黄,加起来重两斤多。若能买下来,光卖掉其中一枚就能有七八千块的收入。 可如今要买头牛差不多得花八九百块,常征要是真想出手,也得先攒够钱才有机会得到那些牛黄。 眼下那头牛应该还没出现明显的消瘦,如果自己买下,或许就能避免那人遭难入狱的悲剧。 不过事情也有许多变数,常征并不敢百分之百肯定能把三颗牛黄都搞到手。 常征的钓钩才做好一半,常欣她们就回家了。 她们是去了蛟田村,一上午就钓了二十来斤黄鳝,收获还不错。 常征见她们回来,立刻收手去炒菜。 今天午饭就简单点,他炒了萝卜秧、小白菜,还有一盘油炸黄鳝。 见常征拿黄鳝去炸,周素兰和常欣都十分心疼。 虽说炸完后的油还能留着,但多少还是会消耗不少。 不过常莉却激动得不行,因为油炸的东西最香了。 尤其是常征先给鳝鱼裹了一层面粉,炸出来的黄鳝通体金黄,看着就让人直咽口水。 周素兰和常欣虽然心里肉疼,但吃起来反倒比谁都欢快。 三斤的油炸黄鳝,一顿就给扫光,连半块都没剩。 吃完后,她们又开始后悔。 “这下子吃了这么多油炸的,肯定会上火,嘴里要起泡吧?”常欣担心地嘟囔。 油炸黄鳝味道太好,让她完全停不下来。今天居然只吃了一碗米饭,其余的肚子全用来装鳝鱼了。 “没事儿,等会儿我煮锅凉茶,你们带着喝就行。”常征笑着宽慰道。 “你还会煮凉茶?”周素兰诧异地看了常征一眼,觉得这个儿子越来越神秘了。 “师公教的。”常征简短回答。 “对了,你们过来试试我买的衣服和鞋,合不合身。要是不合,明儿我进城就去给换。”他说着就往堂屋那边走去。 “太好了,又有新衣服穿!”常莉兴奋地跟上他,满心都是期待。 周素兰和常欣也抵挡不住好奇心,跟着进了堂屋,连洗碗的事都先撂在一边。 常莉接过衣服和鞋子,高兴得合不拢嘴,干脆也懒得回楼上试,直接跑到常征的房间就换上了。 “阿征,这裙子也太舒适了,不但款式好看,料子摸起来还滑溜得很,是不是挺贵啊?”常欣看见常征拿给自己的裙子,忍不住询问。 “不贵啦,姐,你赶紧换上让我瞧瞧。”说着常征把连衣裙和鞋子递给常欣。 常欣用她那双有些粗糙的手接过衣服,眼中顿时浮现泪光。 活了二十多年,头一次收到弟弟买的新衣新鞋,这让她感动极了。 “娘,你也赶紧拿去换。”常征把那套给周素兰的也递了过去。 “唉,娘这就去。”周素兰眼泪忍不住往外涌,赶紧转身走开,省得让常征看见自己哭得稀里哗啦。 趁大家去换衣服,常征赶忙到厨房收拾碗筷。 她们可是从早上就弯腰钓鳝鱼,估计都够累的了。 她们没有蛟珠强化身体,长时间弯腰是件苦活儿。 “哥。” 常莉最先换好,没在堂屋看见常征,就直接奔到厨房来了。 看着常莉身穿连衣裙、脚蹬小白鞋,常征心里升起一股满足感。 这身衣服相当合身,把常莉衬托得像个小天使。 不过,她还太瘦了,头发都有点发黄,皮肤也比较黝黑。 只要好好调养一阵,肯定会更加漂亮可爱。 第49章 猛地成为神射手 常征刚把常莉夸完,常欣和周素兰也从屋里走了出来。 “哇,姐,娘,你们都太好看了吧!”常莉惊喜万分,高声赞叹。 “要是走在外面,我都得犹豫一下才敢认你们呢。”她瞧见大姐和母亲完全变了样,不禁发出感慨。 常征发现自己的眼光还不错,挑的裙子特别适合大姐和娘。 两个人都穿出了城里时髦女孩的感觉,一点儿也不比后世二十几年的年轻女性差。 这样走出去,村里的女人看见了,估计要羡慕得面孔扭曲。 要是让那些男人见到,眼睛保准看直了。 自己大姐本来颜值就高,只是被这些年操劳压得背有些微驼,皮肤也比较粗糙。 可她的脸型和五官都很好看,仍然相当惊艳。 周素兰也是,放在同龄人里,长相算得上不错,只是略逊常征的丈母娘一筹。 这一条连衣裙让她看起来都年轻了几岁,显得格外出众。 “怎么样,这身好不好看?”常欣有些不好意思地问,走起路来小心翼翼的,生怕把衣服弄脏。 “当然好看,这件衣服简直就是给你量身定制的。第一次发现,我姐原来是下凡的仙子。”常征一副痴迷的神情说道。 听到这话,常欣忍不住露出甜甜的笑:“你就会贫,哪来的仙子。” 她心里却乐开了花,觉得这些年的辛苦都值了。 “娘这身衣裳也很合适,要是出去转一圈,不知多少人要看呆了。”常征又转头夸起母亲。 “那不行,我可不敢把这衣服随便穿出门,不然那些人的口水能把我淹了。你以后订婚和结婚时让我穿穿就好,平时还是算了吧。”说着,周素兰有些遗憾地摸了摸衣服。 面料确实不错,手感柔软舒适。 可就是太好,穿出去免不了被人说三道四。 自古以来,寡妇门口是非就多,越是好看的寡妇就越惹风言风语。 常征可以不在乎,可常欣和周素兰却不能,她们才是直接面对这些流言的人。 常征忽然意识到,自己把后世的观念套到这个年代,的确有些想当然了。 于是,他决定改天再给她们买些相对朴素的衣服,让她们穿着也安心些。 在石盘谷里,想怎么穿都无所谓,出门时多留心就好。 听了母亲这番话,常征便打算在石盘谷入口处建道大门,把这里彻底封闭起来,免得以后有人干扰他们的宁静生活。 和母亲、大姐聊了一阵,常征就背上猎枪,带着猎犬往山里收捕兽夹。 眼下他手里钱不多,就连买那头老黄牛都出不起足额的款。 由于前几次常征进山都回来很快,所以周素兰和常欣也没太多反对。 跟上一次一样,常征今天依旧小跑进山。 要是周围没别人,他就直接全力狂奔。 这附近的山坡大多被砍柴的人弄得稀稀拉拉,也没啥大型野兽,估计也不会有人在这种地方下陷阱,倒不必担心踩到夹子。 一路上,常征碰到几位砍柴的村民,他也没同他们打招呼。 毕竟以往他给人的印象就是孤傲,不把村里人放在眼里。 要是突然笑脸相迎,保不准别人会觉得他有什么企图。 这样也好,反正他本来也不喜欢跟别人多接触。 他用最快速度一路奔跑,跟着猎犬跑得飞快。 常征这是在给自己找挑战,想看看能不能找出自己的极限。 说起来,他还真没试过这样疯狂地跑。 大约半小时后,常征就到达了密林外围。 从这里开始,地上出现了一些野生动物活动的痕迹,也可能有人在这一带放夹子。 “才稍微有点喘,身体素质真是强大。难怪我骑车去县城一气呵成都不觉得累。” “一来一回,还能节省不少时间。” 他正准备进林子,突然大龙仰起头“汪”地叫了一声。 原来,树上有几只松鼠。 常征赶忙取出随身携带的弹弓。他背着的小军挎包,是他以前上学时用的书包,里面放着些水和红薯。 这书包虽然褪色了,却依旧很耐用,是他父亲当年买给他的。 放上一块小石子,常征对准树上的松鼠。 “啪” 弹弓发出一声脆响,石子飞向那只松鼠。 “吱~” 只听得一声惨叫,那只松鼠直接从树上摔了下来。 “居然打中了?”常征原本只是想试着玩一下,没料到准头这么好。 “大龙……”他看见大龙飞快冲过去,刚想喊,却又咽了回去。 毫无意外,大龙是去衔那松鼠回来了。 经过专门训练的猎犬,确实会这本领。 剩下几只松鼠东躲西跳,但常征没有打算放过。 他跟着它们,等发现它们停下后,又拉弓瞄准,再次射出石子。 “又打中了?” 常征也觉得惊奇,看了看自己双手。 “难不成,还能强化我的命中率?” 一细想,他又觉得这很合理。 身体素质全面提升后,视力与肌肉控制同步提高,射击精度自然更高。 “大龙,去,把它叼回来。”他拿下了大龙口里的第一只松鼠,让它继续去叼第二只。 一条聪明又给力的猎犬,打猎确实要轻松许多。 可打到一只还不够,再多抓几只才行。 今天这些松鼠算是倒了大霉,遇到个突然拥有神射手水准的常征,他对射击有浓厚兴趣。 不知不觉,就有十几只松鼠被他猎获。 常征打的这种松鼠叫花鼠,观赏价值和经济价值都比较高。 花鼠体型小巧,尾巴蓬松,动作灵敏,而且性子温和易于饲养,放在笼子里可以当观赏宠物。 它们的皮毛又轻又暖,绒毛紧密,颜色光滑亮丽。尤其到了冬季,毛更柔密,做成女式皮草或围巾、帽子、皮领和手套等都很高档,外观能和貂皮、狐皮媲美。它们的尾毛还是制作高级画笔和精密仪器刷子的好材料。 而且花鼠全身还可入药,能理气、调经、消积、止痛,可用于治疗肺结核、胸膜炎、月经不调以及痔疮等。 第50章 再次捕到一只值钱的 这些松鼠都让常征放了血,除了最前面的那两只之外,每逮到一只,他都会先放血一次。 起初,常征并没打算把这些花鼠的肉带回去吃,虽然它们的肉非常鲜美,但一只花鼠顶多也就那么几两肉。 当他发现自己拥有神射手的本领后,常征就明白,想要尝到花鼠的滋味一点都不难。 因此,每打下一只花鼠,他就会先放血并且开膛。 如果不这样处理的话,花鼠肉会出现一股特别的腥臊味,根本没法吃。 不过,一只只地处理,确实相当耗费时间。 回到家后,还得把花鼠皮剥下来,塞进干草晾干以后才能拿去卖。 现在行情不好,一张花鼠皮可能连一块钱都卖不到。 收好弹弓,常征背上猎枪,就往他布置捕兽夹的地方走去。 刚到地方,他就瞧见一只黄毛的家伙倒在小路边。 常征眼前一亮,当即端起了枪。 他布下的捕兽夹这次竟逮住了大块头,而且还没死,身体还有轻微的起伏,说明它依然在呼吸。 可血腥味特别重,看样子流了不少血。 常征拉住大龙,没让它冲上去。 不然的话,他怕大龙直接扑过去就咬。 那只野物察觉到动静,挣扎着想站起来,但体力不支。 不过,它求生的本能让它一遍遍地尝试,不停地挪动。 这样一来,血便越流越多。 “我还以为是麂子,结果竟是一只香獐?”常征看到那两枚突出的獠牙,忍不住大感意外。 香獐也叫原麝,也称作山驴子,形状跟鹿差不多却小很多,后腿明显比前腿长,雌雄都没有角。 香麝的四肢蹄子又窄又尖,侧蹄格外修长;全身呈褐色,布满波浪状的中空硬毛,头部和四肢才长软毛。耳朵又长又直,上方呈圆形。 它的眼睛比较大,鼻尖没有毛,尾巴也很短。 香麝在肚脐和生殖器之间的腺体能分泌、储存麝香,这种香气既能做香料,也能入药。 药用上,麝香具有解毒、杀虫、消炎、辟秽以及治胃病的作用。 其实在六十年代初,咱们国家就陆续开始搞人工饲养,但人工饲养的香麝所产的麝香,产量一直赶不上医药需求,只能依靠人工合成的麝香酮来替代。 不过眼下还是能卖天然麝香,所以价格暂时没有太过离谱。 可即便如此,一枚麝香腺卖到三四十块还是没问题的。 常征之所以懂这个,是因为他老爹从前卖过一回,一下子就出了三枚。 “要是把它们养起来,今后肯定能赚大钱。但必须得先办养殖证。有了证,才有资格合法交易麝香,就算是被指定收购,也能挣钱。” 等以后相关法令一出台,再想去办养殖许可就难了。 所以,常征计划赶紧弄几只香獐子,先搞个小规模饲养,再去申请养殖证。 常征迅速走上前,用绳子拴住了香獐的两条前腿,因为捕兽夹夹中的正是它的后腿。 绑牢后,他立刻打开夹子,把香獐的腿从里面解出来。 那后腿骨头已经被夹碎,地面上血迹斑斑。 失血如此之多,能否活命只能看它自己的造化了。 常征拿树枝给它做了个简单的固定,这才开始释放自己的治愈之力。 看到血终于止住,他就把治愈收了。 “能不能挺过来,就看你命大不大了。” 说完,他把它的后腿也一起绑住,免得它乱踢。 做好这些,常征才把剩余的两只捕兽夹挖起来。 这里肯定不能再下夹子了,都是血迹,起码得等一两个月才行。 而且带着这么重的血腥味,原本路过的野物都会绕远。 好在另外一处的捕兽夹之前就被收起来了,不然他还得跑一趟。 把东西全都放进背篓里,常征干脆扛起香獐往肩上背。 “一百来斤左右,还好。” 他强化过身体,这点重量自然扛得动。 要是过去的他,估摸着肯定没这力气。 扛起香獐,常征径直往山下走去。 哪怕背着这百多斤的东西,他依旧脚步轻快。 背篓正好起了支撑作用,扛着也还算顺手。 “哟,这是不是麂子?” “不错嘛,这獐子起码一百来斤呢,常征,你发达了。” “你怎么搞到的?你背上那杆猎枪是什么枪,看起来还挺高级。” 常征迎面遇到几个上山砍柴的村民,她们看他扛着只山獐,难免议论羡慕。 “不是打的,用捕兽夹逮到的,恐怕没一百斤吧,不然我也扛不动。”常征笑着回道,不搭理又不像话。 他这话刚说完,就有位妇女接道:“是啊,你以前别提一百斤了,扛个五十斤都够呛。” “男人嘛,有了媳妇才有力气。我听说你跟青流村邱家的闺女订了亲,是真的吗?” “还能有假吗?昨天老支书的媳妇都说了,邱家啥都不要。” “啧,那可真不得了哟。邱家那丫头我见过,水灵得很,不知多少村的男娃子惦记呢。” “哎,早知道我也让自家那口子去学打猎,最后还能沾光捞笔钱,说不准就凑够彩礼了。” 听着这些村妇的话,常征心里明白,自家那点事已经传遍了,包括他要娶媳妇的钱是赵云飞出的。 不过常征不在意,这样正好能让大家暂时把注意力集中在别处,稍微缓一缓才会有人想到黄鳝值钱。 有机会独占好处,他可不会让外人沾光。 “确实,我跟有容定亲了,过两天就正式订婚。等我俩成亲的那天,请大家来家里喝点喜酒。”常征脸上满是幸福。 一提到和邱花颜要结婚,常征整个人都开心得不得了,笑容完全藏不住。 毕竟,他是真心喜欢人家。 “这好事啊,我们肯定到场。你小子福气真够大的,居然把青流村最漂亮的姑娘给娶回去,别家小伙怕是要羡慕死。” “只能怪他们自己没能耐嘛!”常征笑嘻嘻地回了一句,话锋一转:“婶子们,你们慢慢忙,我先下山了。”说完,继续扛着山獐往下走。 他走远的时候,身后仍有人在啧啧称赞他的好命。 对于这一点,他自己也承认。要是运气不够好,哪能重活一次,哪能得到各种外挂,又怎么能一而再地收获猎物呢? 没费几颗子弹,他就收获了两只猹,一只豪猪,还有一只獐子。 若没这好运相随,他才不相信会如此顺利。 第51章 收获又一次降临 香獐最终还是挺过来了,回到家时还能勉强呼吸。 这一路上,常征一直用手按住它的受伤部位,还不停地给它注入治愈之力进行治疗。 它能撑下来,就意味着常征的圈养计划可以试着实施。 如果能成功,以后就能靠着饲养来赚钱发家了。 回来的时候大概下午四点多,常征就没再去钓黄鳝,而是继续把还没做完的钓钩都赶紧弄好。 等钓钩全部搞定后,他又把那些花鼠拿出来准备处理。 这些花鼠的毛皮只剥到一半,因为他想在不破坏肚皮的前提下,把内脏给掏空,所以只能先剥掉一半。 之所以没全部剥下,是因为之前在山上没有干草可以填充,否则他早就把完整的花鼠皮全剥下来了。 处理完后,常征往花鼠的肚子里塞了干茅草。 随后,他把这些花鼠皮拿到阁楼上自然晾着。这个地方,本来就是赵云飞专门放置毛皮用的。 忙完这一切,常征便去准备晚饭,顺便等着常欣她们回来一起吃。 按他推测,今天应该还是大丰收。 毕竟下午她们带走了二十个新钓钩,这样的话,每个人一次性就可以在黄鳝洞里同时下十多个钩。 而且随着钓的次数增加,她们寻洞的技巧也越来越熟练。 果然不出所料,天黑回来时,周素兰她们拎着三十多斤黄鳝进门,加上早上钓的,总共六十多斤。 挑出十几斤不够大的留下来,养在闲置的水缸里,留着自家吃或喂猎犬,剩下的明天就带去县城卖掉。 “哥,咱家怎么突然多了只麂子?” 常莉给豪猪拿红薯时,意外看到猪圈里多了个大家伙,兴奋地喊道。 听到她的声音,常欣和周素兰也立马凑了过来。 “这不是麂子,这是一只山獐。阿征,你又在山上抓的?”常欣一下子就认出那是獐子,不是麂子。 “对,是只香獐,被捕兽夹给夹到了。”常征简单解释了一下。 “哥,你可真厉害,咱家现在的动物越来越多了。这个能不能骑?我好想骑骑它。”常莉看着香獐,眼里满是喜欢,觉得它特别可爱。 “要想骑它,得先驯养一段时间才行。等哪天我手头宽裕了,就买匹驴给你骑,怎么样?” “哥,驴可不行啊,要马才拉风,最好是那种白马,多漂亮。”常莉立刻提出自己的想法。 这些天常征一直宠着她,让她敢大胆说出想要的东西。 “行啊,到时候看县里赶集时有没有卖马的。”常征笑得很温柔。 就这么一个妹妹,等再过几年她长大了,就没法像现在这样宠了,所以趁着还能疼她,就尽可能满足她各种小心愿。 “好了,先去吃饭吧。”常征边说边轻揉常莉的头。 “哥,我要你抱我去。”常莉嘟着嘴撒娇。 她感觉现在的常征对她太好了,想趁机试试这个“新”二哥到底能宠她到什么程度。 “这么大个人了还让人抱,也不嫌害臊。”常欣忍不住吐槽了一句。 不过常征却不管那些,直接把常莉抱了起来。 “你太轻了,得多补补肉。明天,哥去买点儿排骨回来,给你做糖醋排骨吃。”常征感到她轻得有点吓人,一身骨头没什么肉。 “哥,咱们晚饭做了什么?”常莉抱着常征的脖子,美滋滋地感受哥哥的宠爱。 她觉得自己过去没得到的关爱,现在全要补回来。 “今天煮了一锅红烧松鼠肉,味道不错。”常征尝过,确实挺好吃。 “哇,那又能吃肉了。”常莉完全不介意它是花鼠,只要好吃就行。她以前也吃过普通老鼠肉,也觉得挺香呢。 “唉,这些天的生活都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天天有肉。”周素兰看着桌上热气腾腾的三菜一汤,忍不住感叹。 “是啊,以前我们也能弄来这种肉,可那味道一点都不行。那会儿没有油、没有盐、也没酱油,做出来真不好吃。”常欣说着就瞄向常征。 所有的改变,都是因为常征。 同样的食材,她们以前也能弄到,可是调料跟不上,味道就差远了。 “对呀,也没有白米饭,更别提如今这米饭香喷喷的,不用配菜都能吃好几碗。”常莉捧着饭碗,先凑鼻子闻了闻米香,又狠狠咬了一口饭。 “你们放心,以后日子会越过越好,我很有信心。”常征满脸自信。 说实话,现在的生活离真正的富足还差得远,连小康都算不上。 家里晚上没有电,还得点松油灯。 “对,娘也信你。你现在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会过日子,还知道怎么赚钱。”周素兰欣慰地看着常征。 “是呀,米饭、肉都有了,还新做了衣裳,过年都没这么舒坦过。”常莉的眼神里满是对常征的崇拜。 “行了,赶紧吃吧,菜要凉了。”常征给常莉夹了块花鼠肉。 “好嘞,吃饭吃饭。娘,你也尝尝这花鼠肉,瞧着就馋人。”常欣给母亲夹了一筷子。 一家人围着桌子开开心心地吃饭,意外发现花鼠肉真的很鲜嫩,比兔肉还细嫩,而且有股淡淡的坚果香和一点甜味。 非常下饭,大家吃得特别过瘾。 吃完饭后,常欣麻溜地把桌上的碗筷收拾干净。 常征依旧像昨晚那样,把大龙和大奔牵过来进行训练。 常莉和周素兰就在院子里给小菜地拔草,这些拔下来的草正好喂今天捡回来的香獐。 眼下,院子里种的蔬菜还是比较单一,受季节和地形所限,品种并不多。 常征计划明天去买些别的菜种回来,反正院子里还有不少空地。 至于村里那几块属于他们家的地,现在主要是种土豆、番薯、芋头和水稻等作物,常征不打算再折腾。 今年就这样先收着,明年再考虑种点别的东西。 第52章 当场喊价五十 把那只猎犬训练好后,常征便回到房里研读医书。 他计划明天买一套银针,既能给自己试针,也能给大奔那条腿扎针。 毕竟针灸不仅能治人的病,也能医治动物。 说不定,再配合他自身的治愈能力,就能解决大奔跛脚的问题。 这一晚他就没准备再半夜跑出去,毕竟天天这样也不是办法。 “阿征,你在看啥书?你不是常说,光线暗的时候看书会伤眼吗?” 这时,常欣端着一盆热水走进来,显然是又准备帮常征泡脚。 “是师公留的医术典籍,我看着有趣,就翻翻学着点,将来家里人谁不舒服,我也能帮忙看看。”说完,他瞥了眼穿着连衣裙的常欣。 “姐,你穿这条裙子真挺好看的。” “我有什么好看的,你那媳妇儿才漂亮,我这算是沾了你这件衣服的光。”常欣乐呵呵地笑道。 女人都爱美,只是常欣不好意思穿出门,但在家里穿着就没什么顾虑了。 平常情况下,石盘谷只有有人病了才会找赵云飞,现在他回东北的事已经在村里广播宣布了,自然不会再有人来这里。 俩人又聊了几句,常欣便去睡觉了。 常征继续看书到半夜,这才上床睡觉。 次日清晨,天刚过六点,他才慢慢睁眼。 这天常欣没早起,屋里显得安安静静。 起床后,他先去煮了点米饭,毕竟他妈她们还要去钓黄鳝,吃饱了才有力气,而且米饭更顶饱。 昨天抓来的花鼠他没一次性煮完,只做了一半,余下的放在溪水里保鲜。 今早拿回来后,他干脆整了一大锅杂炖,既方便又不错吃。 等早饭煮好都七点了,他盛了满满一碗自己先吃。 吃完,他在自行车后面又捆上了个竹篮,毕竟今天要带那只豪猪去县里卖给程建峰。 他找了条麻袋装上豪猪,然后再把整袋子放进竹篮里。 这会儿周素兰和常欣也都起了,他打过招呼后就踏上车走了。 骑了二十来分钟,他就到了邱家门口。 邱家大门敞开,邱亮在门口吞云吐雾。 “哟,妹夫,你怎么来这么早,吃了没?家里还有饭呢。”邱亮笑眯眯地问道。 自打搞起了黄鳝,这家里的光景一天比一天好。 自从提了亲,家里顿顿都少不了肉,让邱亮感觉之前那些苦日子简直白熬了。 “我吃过了。”常征接过他递来的烟,顺手就叼上。 青流湾那边有个小供销社,购物还是挺方便的,他们蛟首村的人也常常跑过去买东西。 “你来啦,进屋坐会儿,我先去换身衣服。”邱花颜略带腼腆地说道。 “今天我先自己过去,还有点事要忙。你有啥想买的吗?我给你带回来。”常征柔声问道。 “不用啦,家里现在也没缺啥。”她赶紧说道。 “那行,我回来再找你。”说罢,他提起那桶装黄鳝的水桶,又接过那张标明重量的纸条。 邱花颜跟在后头,把他送到门口,看着他的车渐渐远去。 他一路蹬到县里,径直去了国营饭店。 郑庆文早就等在那里,毕竟常征答应了要教他弟弟怎么抓黄鳝。 一天能进账几十块,他确实很羡慕。 其他人也会抓点黄鳝,但不怎么稳定,隔几天才送几斤过来。 可常征就不同? 他一天就能弄到几十斤,有时甚至四五十斤呢。 今天他就想弄清楚,这些黄鳝到底是常征收来的,还是自己抓的。 “常征,在这边!”郑庆文在旁边的小院门口向他挥手。 他立刻点头致意,推着车进了院子。 一进去就见程建峰也在,正抽烟听评书呢。 “常兄弟,可算见到你了。最近多亏了你送来的那些山珍野味,我还顺利搞定了不少事。” “我也要谢谢程老板,让我和家里人能吃得上饱饭。”常征诚恳地回应。 要不是遇上程建峰,他如今的日子也不会过得这么好,更别提能这么快把亲事定下来。 “程老板,这就是那只豪猪。”话音刚落,常征便提起那袋子,松开袋口让他查看。 程建峰走近一瞧,目光顿时一亮。 “这可真精神,还这么大个,得有二十斤左右吧?”他好奇地问。 “那肯定差不多。”常征笑着回答。 “五十,我收下。”程建峰直接出了价,毕竟这家伙还活着呢,更新鲜,什么时候想吃都行。 “那就谢谢程老板!”常征高兴地说,他原本估摸也就二十多块,没想到一下翻了倍。 五十块,现在可以买不少东西了。 “程老板,我还不知道您究竟做啥买卖呢?能给我说说不?”常征忍不住好奇地问。 “主要是卖发电机,也顺带弄点汽车。”罗加亮插口解释。 “哦,那不知您这儿有没有小型水力发电机卖?”常征赶紧追问。 “我们公司以前的确做过,只是销量不好。”罗加亮遗憾地摇头。 因为这种机器无论成本还是售价都不算低,再加上现在大家对用电要求不高,谁会愿意花个五六百去买台水轮机呢。 “那要多少钱一台?我想整一台回去。”常征兴致勃勃地询问。 “说真的,我老婆家里那儿还有一台坏了差不多要生锈了,你要是想要就拿走,找人修修看能不能修好,反正不要钱,一堆废铁而已。” “要是修不好,你再考虑咱们现在主推的柴油发电机,我们公司这产品可火了,县里都买了好几百台。”说完,他还吐了个烟圈。 他心里好奇,想看看常征会作何决定。 “不知程总啥时候有空?我对那台水轮机挺感兴趣。” 反正是白拿的,干嘛要花钱买? 再说,他多少也会点修理,说不准自己捣鼓一番就能恢复正常呢。 “我下午正好没事,你下午直接去我家吧,就在后山巷二十八号。” “对了,我之前跟你提的那个事儿黄了,人家嫌这买卖小,对他来说还不够塞牙。”程建峰忽然露出一副遗憾的神情。 第53章 这不就是在捡钱吗 对方嫌那点钱微不足道,常征也只能干瞪眼。 他总不能一上来就给人吹嘘,说这个水产事业将来会发展得多么好。 人家根本不会搭理你,连张口解释的机会都不给。 因此,常征便打消了靠旁人帮忙疏通渠道的想法。 有些事情,看来只能亲力亲为了。 好在前一天孙经理给了点机会,只要暂时保证自己钓到的黄鳝和从别处弄来的猎物能被国营饭店收走。 这样,他就能慢慢积攒一些初始资金。 “别人不带你玩,你就自己整。我觉得常兄弟你很有经商的潜质,完全可以亲自上阵。”程建峰说了些场面话,算是安慰常征。 两个人的交情也不算深,他也不会花太多心力去关照。 “程老板言重了,我真不适合做生意。”常征并非谦虚,因为他上辈子试了几回,全都以亏本告终。 所以,重活一次后他才没急着搞什么买卖。 再说了,随便干点啥,还不如过段时间直接囤些地皮或者茅台的股权不是更妙? 等那种什么什么币出现时,才几分钱一个,买它十万个屯着,往后割个十几亿韭菜岂不是更香? 有些人就是没那个做生意的命,干啥亏啥,跟个送财童子体质一样。 没有百分之百把握赢,常征可不想冒险。 命运这种玩意儿,等你过了三十岁就不得不信了。 年轻时谁都想我命由我不由天,上了年纪就变成“大师,算一卦多少钱”。 这边,孙经理已经把常征带来的黄鳝称重完毕,然后把结果递给了程建峰。 看了数据后,程建峰忍不住看了看常征:“不错嘛,常兄弟,你今天的收入都上百了。两斤大的黄鳝都有四条,真有你的。” 常征家那边的黄鳝卖了八十九块,邱花颜那份卖了三十六块,加起来可不就破百了吗? “明天还要吗?”常征一边把钱放进上衣口袋,一边问道。 “当然要,得往市里送一批,数量来多少我都收。”程建峰笑得挺满意。 县城的买卖只是小部分,主要还得靠市里的市场。 确认了这个答复,常征也松了口气。 虽说国营饭店也能收,但价钱肯定跟程建峰出的数不在一个层级。 “常兄弟,这位就是我弟弟,郑庆斌……” “哥,这家伙就是上回揍过我的,今天可让我逮到了。”郑庆斌说着就把袖子往上撸,准备动手。 郑庆文原先并不知道自己的弟弟和常征之间还过过节,但想到眼下跟钱有关的事,赶紧拉住他。 “庆斌,你这是干吗?你还想不想挣钱,还想不想娶媳妇了?” 常征有点尴尬,他前世混日子时打过不少人,真记不清自己揍过这小子。 “那就冷静一点。” “这就叫不打不相识,说明你们挺有缘分。” 常征默默翻个白眼,心里嘀咕:这理由真能扯。 “哥……”郑庆斌最终还是把袖子放下,又狠狠瞟了常征一眼。 “上回是我没做好,我道歉。如果你还不解气,就打我几拳。”常征主动给了个台阶,毕竟还想跟郑庆文继续合作。 至于对方会不会转头就卡他的财路,这谁也说不准。 但好在他已经知道了程建峰住哪儿,大不了直接把黄鳝送去程建峰家。 毕竟常征的黄鳝从来不是国营饭店收的,而是一直卖给程建峰,郑庆文只负责帮忙收购。 “算了,不打不相识。”有了台阶,郑庆斌也顺势下了。 相比挣钱,上次被常征踹两脚不算什么大事。 刚才罗加亮掏钱那会儿,他就在旁边看得眼睛发亮。 他想,要是自己一天能赚个一百多,不用多久就能把心仪的姑娘娶回家了。 俩人也不是什么不共戴天的仇,而且那次本来也有他先嚣张的成分,才被常征揍了。 “对对对,大家一起发财嘛。”常征笑嘻嘻地说道。 “行,那我这个不成器的弟弟就交给你了,常兄弟。要是他不听话,你就教训他。”说完,郑庆文还冲弟弟挤了挤眼。 “征哥,往后还请多指教。”说着,郑庆文拿出一包烟递给常征。 “放心,我的法子并不难,一学就会,走吧。”常征接过烟,推着自行车走了。 郑庆斌也有辆自行车,女式的二六款,后面挂着两个水桶。 离开国营饭店后,常征让郑庆斌带他到自家田里。 “征哥,咋抓?不至于真用手直接抓吧?”到了自家稻田后,郑庆斌一边递烟,一边好奇问。 “当然不是,得用专门的钓钩。”常征说着,从一个竹筒里拿出两把钓钩,递了一把给郑庆斌。 “钓?” “你小子还真会想点子!”郑庆斌一下就明白了。 用钓的确比徒手抓轻松得多,效率也跟着上来。 此时,常征已经从地里挖了几条蚯蚓。 他有感知能力,要挖蚯蚓轻而易举,田埂里到处都有。 “钓不难,难在精准找黄鳝的洞。”常征说完,就顺着田边摸到一个洞口。 这一带的黄鳝个头都挺大,估摸着平时没人来捉,它们自然能长得好。 如今正好便宜了常征。 常征耐心地把寻洞诀窍和钓法一步步讲给郑庆斌。 “咬住了,快拉上来啊!”眼看常征的钩子被猛地扯动,郑庆斌立刻催促。 “不急,得让它咬稳了往里缩,我们再出手。要是过早用力,它脱了钩还得再来一遍,费工夫。” 话音刚落,尼龙线就被猛地拉入洞里。 “看,这就咬牢了,我们直接拉出来就行。”常征说着,就把黄鳝给拽出了洞口。 看见这条黄鳝的大小,郑庆斌都看呆了。 “这一条,起码有七八两吧?”他嘴里的烟都掉了,看着常征把黄鳝从钩上卸下扔进水桶。 “比你想的还大,这家伙足有一斤,三块钱拿到手。”常征笑得合不拢嘴,随即又去找下一个大洞。 郑庆斌顿时两眼放光,赶紧脱了鞋踩进田里,开始搜寻黄鳝洞口。 通常黄鳝的窝都在田埂上,田中间位置倒是比较少。 不一会儿,他也钓到一条分量不小的,起码有半斤。 半斤按照两块钱一斤的价来算,他已经乐疯了。 此刻,他才明白老哥为什么非让自己跟常征学这招。 这哪是钓黄鳝,简直就是在捡钱啊! 第54章 不花钱弄台发电机 郑庆斌整个人都沉醉在钓黄鳝的乐趣里,完全没料到原来这种玩法这么让人上瘾。 在钓到黄鳝之前,你永远猜不到它到底是大是小。 就跟拆盲盒似的,每次都充满惊喜,这让他玩得不亦乐乎。 常征这边也没闲着,他专门盯准那些大鳝鱼下手。 这个上午他就不打算回家了,准备一直钓到十一点多,再回县城把钓来的鳝鱼卖出去,然后提上两瓶酒到程建峰家搬走那台发电机。 时间过得飞快,常征那桶里装的黄鳝数量越来越多。 等他们回过神时,已经快接近中午十二点了。 “征哥,咱们差不多该收了吧?我都饿得不行了。走,跟我去我哥那儿,我请你吃饭。”郑庆斌兴高采烈地招呼常征。 他今天上午收获不小,大概能有七八斤的样子。就算里面没有那种一斤多的大个头,可这些半斤左右的鳝鱼也能卖十来块钱呢。 半天就挣十几块,这在他之前想都不敢想。 其实,当初程建峰老是喊着要吃黄鳝时,郑庆文曾让郑庆斌去自家田里捉。 可那时候,他一天折腾下来抓不到两斤,还得把田埂弄得残破不堪,水往外漏。 要是跑去别人的田里搞,人家很可能上来就要揍人。毕竟这些粮食田可是农户吃饭的命根子,万一闹出什么损失可不得了。 赚到的那点钱还抵不上可能惹下的麻烦,所以他们兄弟俩只能作罢。 结果今天他跟常征学到了用钩子钓鳝鱼的新招,这才发现原来不用破坏田埂,也能一下子收罗到不少黄鳝。 他正准备跟常征炫耀一下自己的“小丰收”,却不经意瞄了常征的桶一眼。 然后,他就瞬间哑火了。 “征哥,你这也太离谱了吧?全是大号的,数量还这么多?” 常征笑呵呵地给他递了支烟,解释道:“找洞口宽的地方去下钩子啊,越是壮实的黄鳝,洞口就会被撑得越大。” “确实有道理,我一早冲劲儿太足,压根没顾上挑大的。”郑庆斌尴尬地挠了挠头。 两人拎着各自的水桶,一起往放自行车的地方走。 等回到县城,常征发现郑庆文早就等在门口,看样子他心里正迫不及待想知道弟弟今天能带回多少货。 “哥,我们都快饿扁了,赶紧给我们弄点吃的吧。”郑庆斌还没走近,就嚷嚷起来。 “早给你们炒好了蛋炒饭,还在热锅上呢,一会儿就端来。” “说说,今天抓了多少?够三斤不?” 如果都是半斤往上的话,卖给程建峰能拿到三块一斤。 就算卖到国营饭店,也有一块五一斤。 他对郑庆斌没啥高要求,一天能进账两三块就够了,等同他的工资水平了。 毕竟他当国营饭店经理,虽说不至于天天山珍海味,但保证家里吃喝不愁还是没啥问题的。 要是连自家人都照顾不好,那这经理还当什么呢。 所以郑庆斌挣到的钱,除了必要开销,大部分都可以存起来。 这样用不了多久,就能凑够“三转一响”的钱,好让郑庆斌把媳妇娶回家。 “不多不多,也就七八斤吧,根本比不上征哥,人家直接搞了十几斤。”他说完,就把水桶递给哥哥,自己则抱着那装钩子的竹筒进了国营饭店。 那竹筒里的钓钩绝对不能让人随便看到,要是被旁人知道了具体做法,黄鳝还能剩多少给他们钓啊。 “哟,够多啊?”郑庆文看着那桶鳝鱼都惊住了。 不仅数量够多,而且条条都不小,全在半斤以上。 这下真是赚了! “常兄弟,你可真有办法啊,快进里边坐。”郑庆文连忙招呼常征进去。 他心想今天给人家吃蛋炒饭显得有点小气,琢磨着明天得专门请常征好好吃一顿才行。 不过实话说,国营饭店的蛋炒饭用料足,味道也不差。 等吃完午饭,郑庆文就把常征带来的鳝鱼过了秤。 总共十二斤半,而且都是一斤以上的货色,一共卖了三十七块五。 “哥,那我那份能卖多少啊?”见常征把钱揣进兜,郑庆斌也忍不住乐呵。 “你那有八斤二两,程老板说两块钱一斤,一共十九块四,先由我帮你收着。” “赶紧努力搞,抓紧时间凑够钱买‘三转一响’,我再把钱一次性给你,最好一个月内就能攒够。” 听到大哥的话,郑庆斌撇撇嘴,脸上难免露出失落的表情。 不过,一想到下午还能继续捞黄鳝,他又瞬间振奋起来。 “征哥,下午要不要再出去搞一把?”他笑嘻嘻地递上一支烟问道。 “不去了,我还得去程老板那儿搬个发电机,看看能不能修好。”常征摆摆手,回绝了他的提议。 出了国营饭店后,常征到供销社买了两瓶白酒,花了十块钱。 虽然白薅的感觉谁都想尝试,但常征还真不好意思完全不付出。 拎着酒抵达罗家时,正见程建峰在唱广府戏,而且听起来还相当拿手。 “程老板可真是多才多艺,这段《紫玉钗》唱得真够味儿。” 听见常征的夸奖,程建峰眼睛一亮:“你也喜欢咱们的广府戏?” “谈不上懂啊,就是平时听收音机的时候偶尔听过几段。”常征随口解释,毕竟他说不出自己上辈子在广、深待过好多年这回事。 “头一回上门,没啥好拿的,这两瓶酒你别嫌弃。”说完,常征把酒递过去。 “飞霞液啊,这是我们那儿的好酒嘛,你倒是挺会挑的。好嘞,我收下。”程建峰非常开心。 “发电机就在下面,两年前还能正常启动。旁边那堆电线你也带上吧,咱们可用不着。”说着,他领着常征走到紧邻河边的围墙处,指了指泡在水里的那台发电机。 常征好一阵折腾,才把那发电机拆下来。发现它功率是二十千瓦,虽然算是小型发电机,可比他之前想的十千瓦左右还要大一截。 就目前而言,供三五户用电也没啥问题。 那堆电线也相当长,差不多三百米左右,正好帮常征省下不少铺线的钱。 这波操作,绝对是赚大了。 他把发电机牢牢捆到自行车后座,这才骑车离开罗家。 随后,他又去买了一些插座、软电线、灯泡、螺丝刀、活动扳手之类的东西,花了十来块钱。 常征没有第一时间去邱家,而是先回了石盘谷,把发电机卸下来放好。 这才再次骑上车,朝邱家出发。 到邱家时,已经下午三点多了。 他找到邱花颜,发现她正和妹妹一起钓黄鳝。 但除了她俩,还有一个让常征颇觉头疼的人也在场。 第55章 别再说哥哥不心疼你 “征哥,许久没见你了。” “好久没见,如琴。”常征对着她挥了挥手。 她,便是赵如琴,那个令邱亮念念不忘的人。 如果她上辈子那番话没说假,那么她便始终对自己情意未了。 先得承认,她确实长得极其美艳,尤其是那股娇媚劲儿。穿上高跟鞋也就一米六出头,小巧可人,像只依人的小鸟。 她的肌肤白皙嫩滑,摸起来柔软得很。 平日里又带着一股子“茶”味儿,非常清楚男人心底的弱点。 若跟她谈恋爱,她能够把你照顾得舒舒服服,挑不出任何刺儿。 可如今的她,看上去依旧颇为清纯,毕竟还没被现实的名利场给玷染。 “征哥,你真无情,居然都不肯再叫人家小玲妹妹啦。”赵如琴撅起那樱唇,对常征撒着娇。 如今就这般“茶味”了吗? 看样子,前世初中毕业后自己对她的关注可能太少了吧! “小玲妹妹,你哥哥怎么样了,这一年还打算复读吗?”常征笑着问。他跟赵俊升一向关系不错,以前帮那个书呆子忙了好些回,赵俊升也在学业上给过不少支持。 更何况上辈子两人后来还能成为很好的朋友,常征也没必要对她冷脸相向。 兴许,这辈子她还可能成为自己的嫂子呢。 常征知道,赵家家境拮据,想供赵俊升上大学,需要大笔费用。 因此,赵家才会提出“三转一响”才能娶到赵如琴。毕竟,用“三转一响”的说法,比直接开口问钱更委婉一些。 “不清楚,但真希望他别再复读了,我就怕他这辈子上不去大学。”赵如琴皱着眉,语气里满是担忧。 为了赵俊升,她费了不少心思。 这会儿她待在县城,一边料理赵俊升的起居,一边在给人当保姆。 可她碰上的雇主大多不怀好意,老想对她动手动脚。 再加上外头像那样的男人着实不少,让她恶心不已。 这周末她跟大哥回村时,听说常征要和邱花颜订亲,立马赶来打听。 结果一问才知道,邱亮竟放言很快能凑够“三转一响”来娶她。 “三转一响”随随便便都得上千块钱呢。 邱家跟赵家只隔三户,再加上她与邱花颜还是同学,邱家的状况能不知道吗? 若邱家真凑得出“三转一响”,要不是拿邱花颜做了什么文章,那便肯定是掌握了来钱的门道。 邱花颜的彩礼才88,这事儿村里早已传遍。 所以,答案只能是后面那个。 再者,她也发现邱家全家人都在村里抓黄鳝,明显是靠它挣上了钱,才有底气拿出那么多礼金。 今天她过来找邱花颜,就是想探问一下邱家究竟如何卖黄鳝。 她也想赚这份钱。 倘若抓黄鳝能挣到钱,她就无需去县城受那份罪。 一个月三十块的工资虽不错,可是活儿忙不完,还随时被吃豆腐,一想就让她觉得反胃。 没想到,邱花颜一直含糊搪塞,硬说黄鳝只是家里人自己吃。 黄鳝谁家没吃过?没油没盐,哪里好入口? “征哥,你们发财抓黄鳝,怎么能不带上妹妹?难道你跟我哥的交情都散了么?”说着,赵如琴往常征身边凑,还想挽他胳膊。 常征上学那会儿,她就常这么做。 常征不由得看向邱花颜,见她一个劲儿地冲自己摇头。 这含义再明显不过,说明她什么都没透露出去。 常征心下也清楚,这事儿瞒不住多久。邱家和他家最近的变化必会被人察觉。 别人捉黄鳝泥鳅,大多是晚间收工后干干,谁家会大白天撂下农活,一家子去捉黄鳝? 常征原先的打算是能拖一天就拖一天,哪天真瞒不住了,也就认了。 国营饭店可不是逮谁的黄鳝就收,也不是所有黄鳝都要。 如今他更不担心了,他和郑庆文的关系变得紧密,不说别的,最起码这黄鳝生意他能垄断下来。 国营饭店对黄鳝的需求量就那么点儿,况且程建峰要去市里,需求还会更少。 现下县里做黄鳝面的馆子一天用不了十斤,因为能吃得起的人少之又少。 常征早就计划好:先靠黄鳝赚点成亲的钱,然后再置把猎枪进山打猎。 因为毛皮能够卖给国营收购点,这才算稳定收入。 毛皮还能换外汇,只要数量可以,都有人收。 就算后头国营不收,也有私人愿意收购,再转到国外去卖。 不过,打猎毕竟也属苦力活儿。 真正能翻身的,还是养殖业。 只是养殖有机会赚钱,但风险也大。 常言说“家财万贯,带毛的不算”,一场疫病能全部死光,血本无归。 养殖的投入也高,每天都要投喂饲料,哪天都不能省。 就算暂时没病死,万一市场价突然滑坡,也照样可能亏本。 “我跟你哥这几年虽然来往少了,可兄弟情分还在。” “别说哥哥不照顾你,姐姐家的黄鳝我都收。只要单条有三两以上重的,我按一斤三毛收;若是单条半斤起,我给五毛一斤。不过,你可别往外乱说。” 常征这话一出,赵如琴顿时眼前一亮,心里飞快地盘算起来。 如果都能钓到半斤以上的,那十斤就是五块钱呢。 要知道,以前他们家三口人一起下地干活,一年也攒不下五块钱。 要是能稳定持续,一个月那就是一百五十块! 那还用给别人当保姆,受那些“老蛇皮”欺负? 难怪邱亮敢说用不了多久就能把“三转一响”钱凑够来她家提亲。 只要她本人能挣钱,父母哪舍得让她嫁人?正好还能帮她哥筹学费。 若是能嫁给常征,她一定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 要是嫁不成常征,那她谁也不想嫁,等供她哥读完大学,她就干脆到庙里当姑子去。 她小姑就在一个庵里当主持,不愁没地方容身。 “征哥,这个钓黄鳝的钩子多少钱一个?我打算买几个。”说着,赵如琴指了指邱花颜手里拿着的钩子。 她盯了一下午,发现邱花颜能钓到十几斤黄鳝,全靠这玩意儿。 虽看着简简单单,可她自觉一时学不会,干脆花钱买现成。 “不用买,我这儿多送你两把。”邱花颜主动回应。 因为她心里有点过意不去,毕竟是一起长大的好姐妹,自己却对她隐瞒了实情,感觉抱歉。 于是,递了两把备用的黄鳝钓给赵如琴。 “那我就不客气啦。好姐妹啊,你可把我最心爱的征哥抢走啦。”赵如琴毫不掩饰地笑说道。 邱花颜脸唰地就红了,赶忙解释:“阿玲……我,我没有啊。” 常征也没料到赵如琴会说话如此直白,这么敢讲。 不对,她以前就这么直,只是自己忽略了。 那会儿在学校,她常常打趣说等长大要嫁给他。 回想起来,那话并非玩笑,只是自己一直没在意罢了。 第56章 可依靠的人 “逗你呢,征哥可没看上我,他是真心喜欢你才会娶你。这是你的好福气,谁都抢不走。” “花颜,你们订婚那天我想来凑个热闹,你们不会把我拦在外面吧?你们两个都是我最喜欢的人,我一定要到场见证。”说着,赵如琴满眼期待地望着邱花颜。 “当然不会啦,我一直盼着你能来呢。”邱花颜露出温柔的笑容。 “我更是欢迎,到时候让你哥也一起来吧。”常征语气真诚地开口。 按常理来说,赵家本就应该来参加他们的订婚宴。 在他们这里,订婚不会收任何礼金,只是请亲朋好友和左邻右舍免费吃一顿喜酒,让大家一起热闹一下。 “那是肯定的,等你们大婚的时候我们也得来,出嫁和婚礼都要参加。”赵如琴一脸认真地回应。 “对了,征哥,你能不能教我怎么找黄鳝洞呀?看起来还有点门道。”说完,她冲常征眨眨眼睛。 她猜想,钓黄鳝这件事一定是常征传授给邱家人的。 “好啊。”常征点头答应,然后从上衣内兜里把今天赚的钱拿出来交给了邱花颜。 “媳妇,这是今天的收入,你先收着。” 听到常征叫自己“媳妇”,邱花颜不禁有些脸红,轻轻点头把钱接了过去。 接着,常征开始为赵如琴示范如何寻找黄鳝洞、怎样用钓法抓黄鳝。 没过几分钟,赵如琴就找到了一个还不错的洞口,顺利地钓上来一条有半斤左右的大黄鳝。 青流湾这片沃土确实很好,特别适合黄鳝生长,所以这里的黄鳝体型普遍较大。 要钓个十几斤,并不困难。 毕竟通常两条就够一斤了,如果一天能钓到二十多条,那差不多也有十几斤。 赵如琴正是看到邱花颜钓了两个小时,就已经钓上十几条。 小一点的直接放生,大的留下,也有七八条。 “征哥,多谢啦。你要不要去我家坐坐?我哥在家复习,常常提起你,说很想见见你。”说完,赵如琴用热切的目光望着常征,看上去有很多话想说。 “一会儿我会过去,你先回去拿水桶吧。”常征微微一笑。 这些年,他和赵俊升确实渐渐少了联系,现在想想,是时候好好拉近一下兄弟间的感情了。 上一辈子,赵俊升复读了好几年,最后终于考进了他心心念念的那所大学,就因为他暗恋的女孩在那儿。 可惜,那样的痴心并没有起到作用,那位姑娘并不会因为赵俊升的那份深情就接受他。 喜欢便是喜欢,不喜欢就算努力再多也毫无意义。 当然,如果你经济实力足够雄厚又能一直坚持,也许比一般人更有几率撬动别人的墙角。 爱情被金钱打动的例子真不算少,常征上辈子见得多了。 可赵俊升为人还算值得深交,上辈子常征落魄时去找他,他毫不犹豫就伸了援手。 活一世,要是没有那么一两个肝胆相照的知己和兄弟,人生就少了太多意义。 能像赵俊升这样,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发小,常征也就只有两个。 另一个叫周家泰,不过此时他人在外地,跟着父亲做伐木工,平时也对常征非常义气。 上一世,赵俊升的发展还不错,不仅在大城市安了家,还娶了一位贤内助,不怎么需要常征操心。 周家泰就没那么幸运,娶的媳妇不仅会花钱如流水,还在外面乱来,搞得家里一团糟,还让他替别人养了几十年的儿子,晚年过得很惨。 所以,这回常征一定要阻止他掉进那个大坑。 并且,常征将来做事也需要一个能信赖的伙伴,周家泰和他弟弟陆家盛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看到常征答应去他们家坐坐,赵如琴高兴地离开了。 “媳妇,给你。”说着,常征从口袋里摸出一把橘子糖递给邱花颜。 邱花颜愣了一下,然后有些腼腆地说:“我又不是个孩子……” “谁说只有小孩子才可以吃糖?咱们活到老,也能一直喜欢吃。”常征满脸宠溺地笑着。 邱花颜接过糖后,常征走到蹲在田埂边的邱盈身旁。 “小可爱,今天怎么不叫我姐夫了?是不开心吗?”常征轻轻捏了捏邱盈的脸蛋,同时递给她几颗橘子糖。 “姐夫,等我姐嫁出去了,我是不是就不能跟姐姐住一起了?”邱盈眼中闪着泪光。 “怎么会?肯定能一起住啊。小莉还常吵着想跟你挤一张床呢,你想来我们家玩,随时都行。” “真的可以?”邱盈立刻瞪大眼睛看着常征。 “当然能啊,我还能骗你?咱们拉钩。”说着,常征伸出小指。 “再过些日子,我会在你们后山那道岩壁上开个通道,到时候你们去我们住的地方,跑起来估计十分钟都用不了。” 邱盈眼前一亮,马上伸出小指勾住常征的手:“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此刻,被哄开心的邱盈才迫不及待拆开一颗橘子糖,放进嘴里。 “真甜,谢谢姐夫。” “真乖。”常征摸了摸她的头发,然后回去陪邱花颜说了会儿话。 邱盈也很懂事,没有过去打扰他们。 邱花颜被常征逗得开心,不知不觉半小时就过去了。 常征又帮忙钓了五条黄鳝,才准备离开。 他跟邱花颜约好,明天一早一起到县里采购订婚宴的菜,因为他们订婚宴在明天晚上,得先把食材买好送到邱家,晚间才好招待邱家的亲朋乡邻。 与媳妇道别后,常征便径直去了赵家。 “征哥。”眯着眼的赵俊升快步迎出来。 赵俊升是近视,因为家里困难买不起眼镜,所以常常眯着眼睛,许多女生看到他这样,总觉得他像是在用色眯眯的眼神看人。 “阿明,好久不见!”常征一手搭在赵俊升肩膀上,拍了拍他。 “是啊,真有一段时间了。可就算咱们之前在县城见面,我也看不清你啊。”赵俊升有点无奈地感叹。 “你该去配副眼镜了,总这么眯眼,会习惯成自然。要不然晴岚姐肯定会对你印象打折扣。” 听到常征这么说,赵俊升脸上透着不好意思,略显苦涩地答:“就算我不近视,她也看不上我。” “你心里明白,却还要拼命往北大挤?我看你不如去省里那所泽大,离家也近些。” “估计晴岚姐大概率会出国,就算你考上北大,等你过去,说不定她都在忙出国手续了。” 而且,很可能不回来了。 常征在心里默默补充了一句。 第57章 顺利通上电 程晴岚,堪称他们这片地方的一段佳话。 不仅长得出众,功课也相当优异,还能演绎雅致的古典舞,精通吉他,在许多县一中的学生心中,俨然就是女神。 “我也明白,可是我报考北大不单单是想跟随晴岚姐,也同样是为了我心里的理想。” “你追求理想,就不顾你妹妹和家人的存亡了吗?” 常征抬手敲了下赵俊升的后脑勺。 在上一世,赵如琴正是为了供给赵俊升,为了资助他出国留学,才坠入了无底深渊。 她连高中都没读完,除了牺牲自己,又还能有什么方法弄到那么多钱? 后来无论怎么弥补,也于事无补。 她最宝贵的青春早已消耗殆尽。 “征哥,我是心甘情愿的,我就这么一个能成大器的哥哥,只要他能为家族争光,我干啥都行。” “况且,我现在过得还不错,在县城每天三顿饭都能吃饱。” 赵如琴红着眼圈说道。 她感受到常征的关切与体恤,眼泪就控制不住了。 赵俊升羞愧地低下了头,他一直觉得妹妹为他所做的这些事都是理所当然。 因为从小父母就这样教他,从没人告诉过他该照顾一下妹妹。 常征那一下,仿佛把他拍醒了。 “征哥,我懂了,我不再复读了,今年不管考得怎么样,都去读书,选离家近点的。” 他已经复读三年了,加上从小学到高中这些年都几乎是专职念书。 对赵家而言,压力早就难以承受了。 也亏得今年形势好点,不用到公社挣工分,可以外出干活赚钱,妹妹才能找到个保姆的差事,一个月三十块。 可每次看见妹妹都很疲惫,说明那三十块钱也并不好拿,远非他想象的那么轻松。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真地忽略了赵如琴的努力与付出,却心安理得地坐享其成。 “明白就好,否则你的亲人迟早会被你压垮。” 常征带着些许慰藉地说道。 现在只是高中的花费,等到大学才是真正需要钱的时候。 因为赵俊升不会自己勤工俭学,什么都等妹妹来拿钱。 父母倒还好,自从土地包产到户后,一年下来吃饱穿暖没问题,不至于被拖垮。 真正会被拖垮的,是他的妹妹赵如琴。 有这么个哥哥,她根本没法嫁人。 因为赵俊升需要她一直资助。 他每次花钱大方,都是在伤害赵如琴,最终将她推下深渊。 既然遇见了他们兄妹,常征当然得说两句。 要是真不听,他也没招。 不过,他相信赵俊升能听进去。 “我还有点事,就先不进去了,明天过来参加我和有容的婚宴。” 说着,常征拍了拍赵俊升的肩。 此刻,他需要静下来好好想想。 “征哥,你等一下。” 赵如琴追了上来。 “有什么话你直说,只要能帮上你,我肯定做。” 常征放缓了声音。 “谢谢你,征哥。” 赵如琴对着常征深深鞠了一躬,泪水滴滴答答地掉在地上的灰尘里。 “别老是为他人而活,回报养育之恩和表达爱意的方式有很多种。” 说完,常征脚下一蹬,径直离去。 等常征回到家,天色还没完全暗下来,他便立刻拆开了发电机。 里头部件都安然无恙,只是连接电线和保险丝熔断了。 幸而常征早有预料,买了备用的保险丝。 他把断掉的线路重新对接好,又把发电机清理了一遍重新装好。 随后,他扛着发电机,直接去找一个合适的落点。 水流冲击力要足够大,才能带动电机叶轮运转。 石盘谷的水是从十几米高处落下,能用的地方有好几处。 常征挑了最近的一个,这样能省下不少电线。 找到个合适的位置后,他用石头垒了个平整的基座,把发电机放上去,让水流直接冲击叶轮。 稍微调了调角度后,叶轮就开始转动,常征看到配电箱上某个表的指针随之摆动。 “发电机果然没坏,太好了。” 常征调节了一下电压,又观察了一会。 “不错,稳定度挺高,家里正常用绰绰有余,真是白捡的爽啊!” 常征把电线连好,然后在外层裹了层橡胶,免得水花溅到。 天已经擦黑,他也就没再搭电线杆。 反正石盘谷周围也没什么大型野生动物,不用担心线被咬断。 上岸后,常征用石头压住了电线,避免它泡在水里。 接着,他一路把电线拉回房子,这么一来等会就能用上电了。 “哥,你这是在干嘛呢?” 常莉看见常征正踩在围墙上,忍不住问。 “拉电线啊,以后咱家就有电了。” 常征笑着回道。 “电?” “就是放电影那种可以带动电灯,大范围照明的电?” 常莉兴奋地问。 那个年代,偶尔会有放映队下乡放电影。 常莉也去看过,知道电是什么,见过发电机。 她对电也有些概念。 “对,待会咱家就能点电灯了。” 常征把电线固定好,然后顺着梯子爬下来。 “阿征,你买了发电机?” 常欣非常好奇。 “没有,是程老板那儿有台坏了的机器,被我拖回来修好了,他收了我两瓶白酒,几乎没怎么花钱。” 说话间,常征把一个插头插进插座。 电灯顷刻间就亮了起来,他用的是80瓦的灯泡,光亮异常充足。 反正用电不用花钱,常征从60瓦到200瓦的灯泡都备了好几只。 “哎呀,来电了,咱家也通电啦!” “哥,这灯好亮啊,简直跟太阳似的!” 常莉兴高采烈地喊。 常欣和周素兰也满脸惊奇,她们从来没想过家里还能通电。 毕竟现在村里还没普及电,村里的广播用电也要用发电机,只在重大场合才开。 如今,也只有县城和镇上才用得上电,村子里基本还没到这一步。 “别一直盯着灯光看,小心伤了眼睛。” 常征上前挡住常莉的目光。 “姐,今晚的饭就你来做吧,我得先把电线整理好。” 这眼下只是临时布线,长远打算还是得好好排设电路,把灯固定在更合适的位置。 常征用一根竹竿把暂时用的灯挑高,这样能照到厨房和走廊。 有了电,他们家就正式告别松油灯的时代,迎来电气化的新生活了。 第58章 你别痴心妄想啊 常征置办了不少电线,能够将他们现在所住的每个房间都安上线路并安装电灯。 晚饭之前,他已经把厨房和堂屋的电线都接好了,还把电灯挂了上去。 不过这些灯暂时还没接通电力,他打算所有线路都布好之后再一起通电。 电灯的开关是记忆里那种拉绳式的,用起来也比较便利。 常莉一路紧跟着常征,帮着递工具、扶梯子。 有时扶住梯子,有时把钳子或其他东西递给他。 吃完晚饭以后,常征又继续动手拉线。 不到一个钟头,所有房间的电线都安置到了位。 一通上电,整座屋子立刻亮堂了起来。 “接上电了,接上电了!”常莉欢欣地挥舞着手电筒,依旧难掩喜悦。 屋檐下面也挂上了一盏灯,把院子照得通透。 常征挺满意地伸手轻拍了一下常莉的脑袋,略微揉了揉。 通了电,才让人感觉有了点现代化的滋味。 重生回来还没满十天就实现了这样的改变,常征心里很是欣慰。 家里的变化,确实用眼睛就能看出来。 不仅每天都能吃到白米饭,还经常能打打牙祭吃上肉。 “等会大姐和娘回来,肯定会特别高兴。”常莉一脸崇拜地望着常征。 周素兰和常欣进村去借驴车了,因为明早要赶去镇上采购订婚宴用的各种菜品送到邱家,必须借辆驴车来搬运。 那驴车是老村长家里的,也是村里唯一的一头毛驴。 拖拉机这种“高档”玩意儿,他们村里还没条件拥有。 青流湾那边也没有,毕竟这片地方很穷,既非平原,又不是沿海港口。 虽然他们所在的省份是临海省,但这边几乎全是山岭与丘陵。 由于交通极为不便,就算有山货也运不出去卖。 所以,常征才动了想法,想买匹马或者牵头驴回来。 要买车目前不现实,车子非常昂贵,而且还属于配额制,供不应求。 就算是那种手扶拖拉机,或是六轮的拖拉机。 说老实话,常征还真想搞一台六轮拖拉机,既实用,又比较省油,而且动力也足。 没多久,常欣和周素兰就赶着那头驴回来了。 说是借,其实等于花了五毛钱租,只不过是用红包形式给的。 在农村,牲畜可是宝贝,不但能拉车,也能耕地还可以驮货物。 常莉对那头毛驴挺感兴趣,还摘了几把鲜嫩的草去喂它。 因为第二天一早要赶去镇里,大伙儿就早点上床歇息了。 常征虽然心里挺亢奋,但还是在夜里十一点前就睡着了。 次日天刚亮,常征就早早起身做早饭。 今天的主食是蛋炒饭,主要是图省事儿。 他刚起不久,其他人也依次起床了。 看着灯光四射的屋子,常欣忍不住感叹:“有电灯就是好,到处亮堂堂的。” “确实啊,难怪现在大家办宴席都爱租台发电机来照明。”陆金连也跟着赞同。 “阿征,等以后我们回自己那屋住了,也能把电拉回去不?”常欣觉得电特别棒,尤其还不用花钱。 “那边的老房子快塌了,我打算不回去住,打算就在石盘谷里挑块地方起新房。”常征把自己的盘算讲了出来。 房子肯定要盖,而且还得有带化粪池的卫生间,这是他最在意的部分。 “这地方都是石头,没什么泥土,想在院里种些蔬菜都困难,还不如把老宅推了重建。”周素兰有些嫌弃地说。 对农家人而言,土地就是命根子,没有土壤就感觉失去了用处。 有了泥土,随手撒些种子都能长东西,可以填饱肚子。 岩石上啥也长不出来,没有半点用处。 “弄些土把这儿填实了就能种菜。从北面炸开个口接到青流村后山,那边正好能挖土来填石盘谷。这里地势比较低,填好了就不怕被水淹。” 常欣顿时眼前一亮,她本来就喜欢石盘谷,住这儿让她觉得与世无争。 真要能用土把整片石盘谷填得差不多,那不就跟世外桃源没差了? “那得耗费多少人力?你别痴心妄想啊。”周素兰才不信这画饼,一想到石盘谷这么大,要填平谈何容易。 “算了,咱们还是先努力挣钱吧。盖房子也需要花钱呢。”常征没有在这话题上纠结,毕竟短期内根本没法实现。 无论在哪儿建房,都得花好几千块,现在他们可没那本钱。 等早饭吃完,常欣和周素兰便赶着驴车启程,常莉也跟着一起去了。 常征自己则骑着自行车,他要把钓到的黄鳝送去县城卖。 到了青流村的村口,常征看到穿得单薄的赵俊升和赵如琴兄妹。 “征哥,这黄鳝真能赚到钱吗?”赵俊升昨晚钓到很晚,眼眶都黑了。 “咋的,我还能忽悠自家兄弟?”常征白了他一眼,然后揭开水桶的盖子。 “啧啧,挺厉害啊,看着有四五十斤吧?”常征才发现自己低估了这两兄妹的干劲。 “昨晚上我们全家都上阵了,运气真不赖,就钓到了这些。昨天我看了征哥你做的钩子,用废伞骨也做了几个,虽然跟你的不太一样,但照样能钓。”赵俊升解释道。 “不错,会动脑子挣钱了,看来昨天的训斥没白费。”常征高兴地拍拍他的肩膀。 “成了,这些都交给我。现在有个老板出价比国营饭店还要高,卖了多少我就给你多少。凭咱们的交情,我不会坑你们家。” “我昨天给你们说的价是按国营饭店的收购价来算,估摸再过段时间就得回到那个价格。” 说着,常征把那桶黄鳝放到自行车边上的一个竹筐里。 因为还要在县城买点东西,车上左右两边都装了筐,这样一来,邱花颜只能坐在车前。 为了让邱花颜坐得舒适点,他还在前杠那儿垫了一条旧床单。 如今订婚了,大家的被褥也该换新的了。 今天卖了黄鳝,正好能买套新床单回来。 “征哥,真是谢谢你啊,谢谢!”赵如琴满怀感激,还对着常征鞠了一躬。 如果钓黄鳝确实能挣钱,那她的命运就被常征改写了,不必去外头伺候人,就能在自家村子里赚到钱。 第59章 呆呆的,还真蛮可爱的 “你们先回去吧,我去把有容接上。”此话一出,常征就踩动自行车离开了邱家,只把赵家兄妹留在原地。 “别盯着人家了,人家今天可是要定下终身的。都怨我这个当哥的,要是早些和征哥说,你们兴许现在孩子都能打酱油了。”话说完,赵俊升带着一丝自责,轻轻扯了扯赵如琴的袖子。 “哥,征哥从前一直中意你们班那个郑梅,这我还不清楚吗?我哪能插得上手?” “再说了,有容跟征哥才是绝配,他们俩看着就合适,而且我都挺喜欢他们的。要是那个郑梅,我心里可不服,不管怎样都得跟她抢一抢。”话音落下后,赵如琴甜甜地笑了起来,看着是真心高兴。 “唉!”赵俊升只是重重地叹了口气,没有继续言语。 与此同时,常征骑着自行车抵达邱家,却发现一家人老小已经全都起床。 在乡下订婚相对朴素,也没什么繁琐的流程,只是请亲朋来吃顿饭、喝点喜酒,最后放挂鞭炮就算了事。 毕竟每个人都还得忙着各种农活,没法把时间全花在这种事上。 等真要出嫁时才稍微隆重一些,不过以当下的环境而言,仪式也相对简化了,毕竟破四旧的影响还在。 邱家人这么早就起,想来还是为了捕捉黄鳝做准备。 “爸,妈,大哥,早上好。”常征进门后,先向众人寒暄。 “姐夫!”邱盈蹦了出来,兴奋地扑进常征怀里。 常征随手将她抱起,还俏皮地碰了碰她的鼻头。 “来了啊,吃过早饭没有?要不一块吃点?”邱世福笑盈盈地开口。 他越发地觉得常征看着顺眼,也更加坚信自家女儿没嫁错对象。 “爸,我吃过了,我过来是带有容去县里买些东西。”常征笑着解释。 “不要铺张,能省就省,你们俩以后要用钱的地方还不少呢。”邱世福善意地提醒,毕竟常征平时就挺大方,担心他花钱没个数。 “好的爸,我一定会留心的。”常征郑重回答。 “你这闺女,也不怕把你姐夫给累坏了,赶紧下来。”刘清芳瞪了邱盈一眼,又端起一杯茶递到常征面前。 常征把邱盈放回地面,接过茶轻抿了几口。 这时邱花颜才从屋里走出,提着昨晚一家人一起捕的黄鳝,跟随常征一起出了门。 “征哥,玲玲家那份你有没有取到?”邱花颜关切地询问。 “拿到了,他们大清早就把东西放在村口了。所以今天只能让你坐前面了。”说完,常征不免有些小小憧憬。 “好吧。”邱花颜的脸瞬间染上红霞,毕竟坐在前头就相当于被常征半拥着。 “来,上来。”常征先跨上自行车,然后朝邱花颜伸出一只手。 邱花颜微微点头,侧身靠近,稍稍抬臀坐上了车前的横杠。 “会不会挡住你的视线?”邱花颜低声问。 她的个头比普通女孩子高了许多,通常前面那个位置都是给小孩坐的,她这么大个人确实有点尴尬。 “有点儿,你往后挪一下。”常征带着笑意提议。 邱花颜没有多想,立刻往后挪了点儿,让整个人轻轻倚进常征怀里。 “这样行吗?”她红着脸询问。 “挺好,就这么坐就行,别太紧张,绷着会累。”常征嘱咐着,同时猛踩脚踏板让车子动起来。 傻傻的,却真的很惹人喜爱。 闻到邱花颜身上那股轻柔的香气,常征莫名感到心神荡漾。 不过,他并没有进一步动作。 “会不会太硌着你?”常征柔声问。 “不碍事,你在上面还垫了床单呢,挺柔软的。”邱花颜心里甜滋滋地回道。 “那就行。”常征舒心地笑笑,乐得跟邱花颜贴在一起。 今天他的速度并不算快,并非单纯想多贴近邱花颜。 主要是前边坐了个人,踩车也不那么容易,还得留意别让膝盖撞到她。 “娘她们也已经出门了?”邱花颜见远方有手电光,便好奇发问。 眼下天色才刚刚亮透,如果有人夜盲的话,还得靠手电筒才能看见路。 在八十年代的农村,因生活贫乏,后天性夜盲症颇为常见,许多人因营养不足而患上。 而这种症状,只要补充足够的维生素a就能得到缓解甚至治好。 “对啊,她们先去镇上买菜,我们顺道过去挑点东西,然后再去县城。”常征解释。 邱花颜点点头,感受着与以往不同的被重视,心中感觉暖融融的。 在这个年代,女人如果选错了人,可能就要辛苦过一生。 行了好一段路后,常征他们终于追上了驴车。 “嫂子!!” 常莉站在驴车上笑嘻嘻地挥手,朝邱花颜打着招呼。 “娘,姐,莉莉。”邱花颜依次喊了过去,脸上挂着温暖的笑,显得格外甜美。 驴车的速度也不算慢,众人边聊边赶路,竟觉时光飞逝。 大约六点过后,他们就抵达了镇上。 订婚酒席一般只准备八个菜,用何种食材主要看主家经济状况。 常征同家里人商议好,每桌花费十块钱,其中三道荤菜:红烧猪肉、炖鸡和红烧鱼,剩下五道则是素食。 这规格用来操办出嫁或结婚都算可以了,拿来办订婚无疑相当丰盛。 毕竟订婚宴是不会收礼金的,纯粹是宴请乡邻吃顿饭。 可周素兰和常欣也没意见,她们认为常征办得越气派越好。 把菜采购妥当后,周素兰和常欣便拉着常莉,还有满车食材往家赶。 这些食材要等到中午才会送到邱家,所以现在只能先运回去。 至于常莉,还得老老实实去学校,毕竟今天是周一嘛。 “征哥,你买的这些食材可真不错,还另外买了两大桶白酒,这下就花了五十六块呢。”邱花颜有点心疼地说道。 “菜虽然只够吃一餐,但别人会记得很久。我可不想让你的订婚宴被人挑三拣四。而且我们一天就能挣到这个数,就当给亲戚们改善生活吧。” 订婚宴能办好,也能让邱家脸上有光。 毕竟树要靠皮活,人要靠面子。 尤其在乡里这类人情社会,面子更显珍贵。 只要别打肿脸充胖子,常征觉得花点钱热闹一下还是值得的。 要是办得寒酸了,别人自然会指指点点,甚至可能连邱亮和今后邱盈的婚事都受到影响。 常征并不吝啬,何况他手上确实不差钱。 就说昨天吧,他光是卖那只豪猪加上黄鳝就进账一百七十六块,拿个五六十来操办酒席并没啥压力。 再加上,今天钓到的黄鳝还可以换成现金呢。 第60章 害怕社交的邱花颜 到了县里以后,常征先把黄鳝卖出去了。 常家四十九块,邱家五十二块,赵家四十二块。 拿出合计的金额时,郑庆文显得相当兴奋。 因为他弟弟昨天也钓了不少,进账三十多块钱。 关于订婚宴的事情,常征并没有告诉郑庆文,毕竟他们俩还没到那样的交情。 常征和邱花颜拿着钱就出了国营饭店,然后两人立马赶往国营百货。 常征买了四床新被子,其中一床自然是给邱花颜的。 虽然他们俩已经订了婚,但想真正办喜事,还得挑个好日子,短时间内还结不了。 除了被子之外,常征还买了糖果、花生之类的小零嘴,有了这些,孩子们才会开心。 最后,常征又买了几条烟,这才和邱花颜带着东西一起返程。 常征并没有先把邱花颜送回去,而是直接带她去了石盘谷。 他是要和邱花颜一起到父亲的衣冠冢祭拜,顺便烧些纸钱给父亲。 “以后我们就在这个石盘谷安家了,你不晓得会不会住得习惯?”一到石盘谷,常征就问道。 “这地方挺不错啊,跟外面隔离开来,周围也没什么街坊,不用应付那些复杂的人情,我也不擅长那一套。”邱花颜显得很高兴。 “对啊,你一直都有点社恐的倾向。”常征笑呵呵地回应。 “社恐?”邱花颜不明白这个带点后世时髦意味的词。 “就是指社交恐惧症,在公共环境或与他人打交道时会持续紧张,担心被别人注意或者被否定,也害怕在别人面前出洋相或尴尬,然后想尽量避免。” 听完常征的解释,邱花颜轻轻点了点头,仿佛找到了知音一般。 “你说得没错,我的确有这毛病,尤其害怕跟陌生人接触。原来,这就叫社交恐惧症?” 那种被理解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以前家里人和其他人只觉得她不爱说话,见了亲戚也不怎么打招呼,更没有什么甜言蜜语。 “别担心,你不想面对人群,以后这些事就交给我好了。”常征本身属于社懒,懒得和人寒暄。 他要是真想的话,倒是能当个社牛。 “能嫁给你,真的很幸福。”邱花颜满脸都是甜蜜。 “能娶到你,也算是我积攒了好几世的福气。不,我过去肯定是拯救过银河系。”常征一本正经地说。 不然,他怎么可能再活这一遭呢? “我们先在师公家里住几天,等过段时间,我再选个地方造新房子。” 话音刚落,常征就在那块要建房的巨石下面停了车。 “师公家里我之前来过几回,师公的针灸可真有名。”邱花颜对这儿并不陌生,毕竟赵云飞的针灸远近闻名。 常莉已经去学校了,周素兰和常欣则去抓黄鳝。 因为要吃完午饭才能去邱家,所以她们索性再钓点黄鳝。 两个人把被子搬进屋,留下一床打算等下带到邱家。 “家里竟然有电?” 邱花颜看见灯亮,禁不住惊讶地喊了一声。 “对,昨天我去程老板那儿拖回一台旧发电机,修好了。”常征简单解释。 “征哥,你居然还会鼓捣发电机?”邱花颜非常惊奇地望着他。 “主要是碰巧,发电机本身没坏,关键是线路和保险丝断了,否则我也搞不定。”常征谦虚地说道。 “你知道我住哪间屋子吗?”常征突然握住了邱花颜的手。 她的手虽然有些粗糙,可握着却很舒服。 温暖的,没有一点冰冷。 邱花颜害羞地把脸扭到一边,不想让常征看见她已经红透的脸颊。 “就这间房?” “不是,你猜错了,跟我来。”说着,常征牵着邱花颜走出常欣的房间,然后带她往楼下走。 当邱花颜被牵着下楼时,心思全放在他那只温热又大的手上,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常征的手怎么那么暖和。 她几乎没留神自己跟着常征进了哪间房,也不知道身处何处。 心跳加速,口里发干,像有股热气在身体里乱窜,让她一时脑子混乱。 忽然,邱花颜撞上了一个柔软的东西。 抬头一看,竟是常征的胸膛。 “有容。” 常征低下头,看着她那绯红的面庞,红晕一路蔓延到颈脖,仿佛诱人的水蜜桃。 邱花颜下意识地想推开常征,毕竟这么贴近异性,对她而言还是头一遭。 可常征手臂很有力,这会儿正搂着她的腰,让她完全挣不开。 念头转了转,想到今天就要订婚,她又没再挣扎,整个人像只受到惊吓的小鹿,大脑空白,不知该怎么办。 本能地,她把眼睛闭上,仿佛只要不看见就能稍微安定些。 常征望着怀里的邱花颜,鼻尖轻嗅到她独特的淡淡清香。 凝视着眼前的可人儿,就像等人采摘的熟透蜜桃。 他毫不犹豫,做了自己早就想做的事。 也不知过了多久,常征才放开了她。 邱花颜扶着常征的手臂,只觉得头昏脑涨,体内有股热浪在翻腾。 等了半会儿,她才缓过劲,将手松开。 常征脸上的笑容怎么也掩不住,心底被满满的幸福占据。 “媳妇,等咱俩正式订婚后,我送你去读高中怎么样?” 先不谈上不上大学,高中还是可以去的。 “别,算了,我都十八了,还上什么高中啊。再说,你也晓得我社恐,我不想去学校。”邱花颜学着常征刚才的说法,立刻拿社恐当借口回绝。 “而且我自己也学了不少高中的课程,没必要再去上学。俊明哥的书都给我了,他的笔记也有,看起来不难。” 听到邱花颜的话,常征愣了一下。 被她这一提醒,他猛然想起自己大姐也常翻自己的高中课本。 早先他想把课本卖掉,结果常欣还不让。 难道,他那大姐也已经自学完了? “那你有没有想过考大学?”常征顺口问道。 若是邱花颜真想去,常征也不觉得不行。 不仅如此,他的大姐同样可以考虑。 不一定要多好的大学,哪怕就在附近的市里或省城,随便找个普通大学,对她们而言都可能会有不一样的人生。 第61章 别把事情想得太美好 “不要。” 邱花颜的脑袋左右晃得跟拨浪鼓似的。 “大学里人多得很,我一想到就觉得紧张,也会不安。” 她发现“社恐”这个词儿对她来说非常贴切,用在自己身上正好。 过去她只是打算把高中读完,从没想过再往上继续。 让她离开家人,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学习和生活,实在太让她心慌了。 “好,那就算了,其实我也舍不得让你去。”常征说得很直接。 他本来就不想让这个如花似玉的媳妇儿离开自己去读大学。 “只要想学东西,也不一定非要去大学,可以自己多看点书。” 不过,他的大姐可以问问,或许她想去上大学,回来后肯定会不一样。 “嗯!”邱花颜高兴地点头,她确实害怕常征坚持要送她去读大学。 “走吧,带你去看看我逮到的那头香獐和猹子,它们都怀着仔呢,猹子估摸着快下崽了。”说着,常征拉起邱花颜。 她听了以后也挺感兴趣,就让他拉着走。 屋里那个吻,让两个人的感情更进一步,关系愈发亲近。 他们十指紧扣,一起到了猪圈。 香獐还很虚弱,趴在那里一动不动。 而猹子则挺着个大肚子,在里面悠闲地溜达,看上去滑稽有趣,逗得邱花颜忍不住笑。 “啵~” “唔~” 可是那天不还说要砍猹子吗? 她眼睛瞬间睁大。 “看到你的那一刻,我就想过我们将来孩子叫什么名字、以后上的幼儿园在哪里了。” “现在看见猹子挺着大肚子,就忍不住想象你日后怀孕的样子,嘿嘿。” 邱花颜被常征这么一说,也情不自禁地想了想自己肚子鼓起来时会是什么模样,脸上不禁泛起笑容。 看了猹子一阵子,常征又带她拎了些香烛纸钱,去祭拜他父亲的衣冠冢。 临走前,他插了三根点燃的香烟在坟前。 “其实,我一直相信我爹没死。咱这山里既没有熊,也没有猛虎。他一个人带着三条猎犬,两杆猎枪,就凭他的本事,不该出事。” “而且,师公年年都进山找了好久,却没找见任何遗骸。虽说不知道他遇到什么变故,但我总觉得他还活着。” “那三只猎犬我也很熟,它们都特别聪明。要是真出了事,肯定会跑回来找我或者我师公,可现在它们也不见踪影。” 常征也猜不透他父亲究竟遭遇了什么。 毕竟上辈子,他没听过失踪的父亲重新现身的事。 “以后我会常去山里看看,可能一两天不回来,你不会有意见吧?” 邱花颜一个劲儿地摆手,赶忙道:“当然不会,或许咱爹真是好人有好报,暂时回不来而已,却平平安安地活在某个地方。” “比如说……万一掉下了什么悬崖,无法爬上来之类的……” 猛地,常征一把捏住她的手腕。 “怎么了?”见他神色异常,邱花颜望向他。 “我知道了,天坑!我爹说不定就在天坑里。” “你说得对,如果他真是坠进了天坑,即便还活着,想上来也不容易。” “媳妇儿,多谢你,你真是我的福星!” 常征兴奋不已。 “真的?那咱们赶紧到那边儿找找咱爹吧。”她也随之激动起来。 “不急,那儿离这儿可远了,想下去必须准备妥当,不能冒进。” 常征并没头脑一热就想立刻进山。 “要不,把我们的订婚宴往后推几天?咱们先去那地方找找爹?”邱花颜体贴地提议。 “不行,不跟你先把婚订好,我担心有人半路截胡。再说,就剩半天了,也没时间筹备什么。” 常征一口回绝。 “走,我先带你回家,现在也就十点多。” 说完,他把坟前的香烟都拔了,用脚踩灭。 他心里想着,既然父亲很可能还活着,那就不用烧香了。 因为下午就要订婚,按规矩她不宜留在常家过午饭。 以往的风俗是订婚前三天不让两人见面。 回到石盘谷后,常征骑车载着她,把她那床被褥也一并带回了邱家。 只见邱家大门紧闭,门上贴了两个大大的喜字。 看来这一家子都去钓黄鳝了,多半一个人也没在家。 把被子安顿好后,邱花颜就领着常征,打算去找她爸妈。 同时,常征还想去见赵如琴,把卖黄鳝的钱给她送过去。 他估摸着赵俊升应该回学校了。 结果他却碰上意外——赵俊升并没走,正蹲在自家田里钓黄鳝。 “阿俊。” 常征喊了声。 赵俊升立刻起身,把腿从稻田里抽出来,快步走到田埂上,然后跑向常征。 “哥,你等等我。”赵如琴也飞快地追在后头。 不一会儿,两人便在田间跟常征碰了面。 “给,你们清点一下。” 说完,常征将四十二块钱递给赵俊升。 “四十二?” “怎么这么多?”兄妹俩同时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问道。 “现在从粤省来的程老板出手阔绰,他给的收购价比国营饭店高出一半。等他走了,价钱就会降回去。” 常征给他们解释的同时,也递了一支烟到赵俊升面前。 后者并没接,往回推了推:“我不抽,谢谢。” “征哥,这钱不会是你自己补上的吧?我一个月工资才三十,这点黄鳝就能卖到四十二块?” 常征忍不住笑了,然后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你看我像地主家的傻儿子吗,会拿自个的钱补贴给你们?” “别做那样的美梦,清醒点。” “待会儿你们跟你爹娘说一声,然后跟我去我家。下午我要你们帮忙挑东西。” 按风俗,喜宴的酒菜得一担担挑进邱家。 常征本来就打算找人,正好兄妹俩在,就把他们也一块儿叫上。 “行,我先跟娘说去,顺便把钱给他们,他们肯定乐翻天。”赵俊升说着,咧开了笑容。 再者,能帮上常征的订婚大事,他心里也很高兴。 “我跟你一起,别到时候他们乱说。”赵如琴紧随其后。 她跑了两步,又回头喊道:“征哥,谢谢你改变了我的未来,真的谢谢。” 然后,她便快步追上赵俊升。 常征轻轻晃了晃脑袋,带着一抹笑,把手里的烟精准地抛到嘴里点燃,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帅气十足。 第62章 订亲盛典 常征刚抽完烟,赵俊升就带着赵如琴赶过来了。 “阿俊,你来掌车吧,我坐后座,你妹妹在前面。”常征说得非常认真。 如今他即将订婚,自然要和别的异性保持距离。 “行,还是征哥更细心。”赵俊升咧开嘴笑着,一下子骑上了车。 “媳妇,我先走了啊。”常征坐到车后,大声对远处喊。 离着五六米远的邱花颜,见到常征坐在后面,嘴角不自觉地勾起了一丝弧度,朝着他挥挥手,心里已经开始期待下午的到来。 赵俊升的骑车水平只能算平常,一路上左摇右摆,吓得赵如琴不停地惊呼。 好在一路平安地回到了石盘谷,赵家兄妹都有些惊奇。 “征哥,你们现在就住在这里吗?”赵俊升对这片地方特别熟,一直以来他和常征都在这儿摸过鱼。 “对啊,我师公回东北探亲,把这里交给我了。”常征说着,就领着赵家兄妹走进了岩屋。 “你们随意坐,我去准备午饭。”说完,常征撸起袖子走向厨房。 “哥,我来帮忙吧。”赵如琴赶紧跟在他身后,在她印象中,常征似乎从不会做饭。 “不用,你等着尝尝我做的菜,绝对让你吃得停不下嘴。”常征很有把握地说道。 大厅里摆放了好几个竹筐,都是今早常家买回来的菜。 一部分是下午要带去邱家摆酒席用的,另一部分是他们自家要吃的。 下午家里不仅有赵俊升和赵如琴,还有另外几个要一起挑担子去邱家的人。昨天母亲就已经挨家挨户招呼好了。 赵俊升和赵如琴也没闲着,主动给常征打下手。 这时,赵如琴才确确实实看到常征竟然会下厨,光是备菜的架势就很专业。 “征哥,这里还安装电了?” 瞧着厨房里灯光一下子亮了,赵俊升顿时好奇。 他一直在学校复读,宿舍里用电早就习惯了,但回到家就很难适应没电的状况。 “是啊,前阵子刚从那个有钱老板那里白要了一台20千瓦的水力发电机。”常征顺口解释,把准备好的食材都搬进厨房,准备起火爆炒。 赵俊升顿时一脸羡慕:“征哥真会过日子,真让人不得不服。” “别羡慕,好好读完大学,出来后也能轻松改变家里的光景。” 那时候的大学生很吃香,赵俊升还能赶上最后的包分配,福利多多,譬如分房子。 想让家里人搬去城里享福也相对容易。 如果再拖下去,就没那么好的机会了。 “嗯,之前耽搁那么多年,我一定努力多学些,争取能提前毕业。”赵俊升有点儿脸红地说。 说话间,赵如琴已经利索地把灶台上的火点了起来。 没多久,锅里传来劈里啪啦的声响。 诱人的香味在空气中散开,勾得赵家兄妹直咽口水。 常征为了大家的肠胃,其实没放太多油。 不过按照他后世的标准算不多,可对眼下的人而言,已然是油水很足了。 过了一会儿,周素兰和常欣也回来了,于是常征让赵俊升骑车去接常莉。 其他人渐渐到齐,本来安静的石盘谷一下子热闹非常。 有喜事,大伙都喜欢凑热闹,也能吃好喝好,一片欢声笑语。 能来的,都是和常家关系不错的,或者和常征他父亲交情深。 常征父亲是三代单传,他的爷爷很早就过世了,常征对那位老人甚至没有印象。 母亲那边也被娘家嫌弃了好多年,几乎没来往。 那个时候,嫁出去的女儿就跟泼出去的水差不多,有些家庭连死活都懒得过问。 当然,要是嫁出去的女儿发达了,那又另当别论。 以前,常征还被他妈那边娘家的几个表哥打过,所以周素兰彻底断了来往。这次常征要结婚,自然也没通知娘家人。 农村里,这种和娘家断了联系的事其实屡见不鲜。 眼下蛟首村的人都以为赵云飞给常征留了不少存款。 毕竟常家之前穷得叮当响,连炒菜锅都没了。 聊起常征,都说他命好,继承了赵云飞的全部财产。 常征也不多解释,干脆借这个说辞糊弄糊弄,省得以后麻烦。 再加上他现在住到石盘谷,平日跟村里也不常接触。 大家除了羡慕,别的也干不了什么。 况且赵云飞在村里没田没地,只留下这片被嫌弃的石盘谷,就算送人家都未必乐意。 午饭做得丰盛,大家吃得特别满足,比一般过年时还要风光,一个个都撑了大肚子。 饭后,大伙就在院子里聊天唠嗑,刚吃饱肚子也不可能立马动身。 大约半个钟头后,常家四口子都换上了新衣服。 常征走出来时,连赵如琴的眼睛都亮了。 “征哥,这套衣裳跟你太搭了,看起来真精神。”赵俊升兴奋地说。 其他人也跟着点头,表示被常征的气质吸引到了。 紧接着,穿着连衣裙的陆金和常欣一出现,院子里几个男人都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他们深深体会到人靠衣装马靠鞍的道理。 同时,也不免心里暗暗羡慕,咬牙盘算着:赵云飞到底给了多少钱,让常家如此阔绰? “好了,各位久等,咱们该启程了。”常征提醒。 于是大家回过神,该挑担子挑担子,该敲锣敲锣,该打鼓打鼓。 那些酒菜从早上开始就由常欣和周素兰分门别类包装好,上头还贴了个喜字。 一行人步子不快,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到青流村。 快到邱家门口时,常征放了几串鞭炮,噼里啪啦的声响不绝。 紧接着,邱家那边也接连燃起鞭炮声。 邱家的亲朋好友簇拥出来,接过常家带来的担子,一起挑进院子。 邱家的院子里挤满了人,场面显得喜气洋洋。 见到这番景象,常征心里感慨万千。 两世为人,他还是头回订婚。 想到邱花颜就要成为自己的未婚妻,常征脸上的笑容怎么也压不下去。 没多久,换了‘晓庆套装’的邱花颜出现,一亮相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隐约中,常征听到有人嘀咕:“我靠,他这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啊,真把天仙娶下来了不成?” 第63章 征哥怎么这么放肆 常征留意到邱花颜脸上那份尴尬和不安,明白她的社交恐惧又犯了。 于是,他立刻快步走过去,拉住她的手,一路带着她往自家楼上走去。 “姐、雅玲,你们也上来吧。” 他对自己的大姐和雅玲打了个招呼,让她们过来一同陪伴。 因为邱花颜并不擅长招呼客人,常征也没打算让她出面。 让大姐和雅玲过来,正是为了帮忙照看她。 到达邱花颜的房间后,常征把早上买的香烟和一些零嘴都拿下了楼。 有了这些招待品,邱花颜在场与否也就无关紧要了。 每个人手里都分到了一包烟,这种大手笔的订婚宴还是头一次见,亲戚们个个眉开眼笑。 他们嘴里嚼着各种零食、水果,甚至聊得还挺嗨,偶尔说些荤段子,气氛特别活跃。 天色一点点暗了下来,大家闲聊的兴致却没怎么减弱。 等到一盘盘菜端上桌,众人吃得非常满足,一个个对常征的大方给予了许多夸赞,也对邱家投去艳羡的目光。 酒足饭饱之后,亲朋好友们才陆续告辞离开。 只剩下纪家和顾家的人一同收拾残局。 他们把借来的碗筷、桌椅都洗干净,还给原主人时,还特意送上一斤白糖以示谢意。 热闹的喜宴办完,虽然大家都累得不轻,但心里却很痛快。 按照当地习俗,当天常征是可以留在邱家住的,不过他并没选择这样做。 他担心自己母亲和姐姐连夜赶路不安全,便决定跟她们一起回去。 离开时,邱花颜和邱盈送他们走了一段。 “行了,你们快回去歇着吧,明天一早我再过来拿黄鳝。”常征说着,就伸手温柔地揉了下她的头发。 他并没有让两姐妹一直送到很远,毕竟村里连路灯都没有。 邱花颜点点头,心里那股忐忑也稍微缓了些。 毕竟要是常征真的留在这儿过夜,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两人虽已订婚,但她还没做好心里准备。 “阿征,你咋不干脆留下来呢?”走出去一段后,常欣凑到常征耳边,小声问道。 “花颜估计没想好,我们也不急这一时。”常征笑了笑。 他清楚这地方不少人都是先有儿子才考虑结婚,要是生的是女儿,可能婚期就一直拖着。 常欣听后没多说话,只觉得自己弟弟确实细心体贴。 回到石盘谷,众人都累了,便赶紧休息。 可常征精神依旧旺盛,照惯例先陪猎犬训练了一会儿,才回房去翻看医书。 第二天天还没亮,常征就爬起床。那二十斤的黄鳝虽数量不算多,也足够他跑一趟了。 另外他还打算去买些结实的绳索,等会儿再去那天坑里找找父亲的下落。 他也不得不想,要是父亲当真还活着呢? 早饭都省事了,昨天中午剩下的饭菜,他往锅里倒些水,又热成了一锅汤饭。 虽然做法简单,可味道还挺不错,跟东北的那种大杂烩很相似。 吃完早饭,常征就提着那篓黄鳝往未来岳父家赶。 走到村口,常征碰上了赵俊升和赵如琴。 赵俊升今天必须回学校,赵如琴则要进县城把保姆工作辞掉,所以兄妹俩正好在这儿等着。 他们把他们捕捉的黄鳝也交给常征,然后就各自急匆匆往县城去了。 常征并没提出让他们坐他的车,一来后头挂着两个竹筐,二来实在挤不下三个人。 他径直来到邱家,见大门开着,门口的邱亮正蹲那儿抽烟等他。 “妹夫,你来得早啊。”邱亮兴奋地招呼,还顺手递给常征一根烟。 没等邱亮再开口,常征先说道:“一切顺利的话,三天后咱们去市里让那位老中医看看。” “行,我都盼着这个呢。”邱亮兴致勃勃地搓了搓手。 他现在非常着急,尤其看到赵如琴越发出落得水灵,自己妹妹又已经订婚,他心里更是坐不住。 “花颜起来了没?”常征点燃烟后随口问一句,没看见邱花颜和邱盈。 “她还没起呢,今早肚子疼得厉害,每个月总有这么几天,你说怪不怪。”邱亮解释道。 听完,常征瞬间明白怎么回事。 “我上去瞅瞅,你帮忙把黄鳝捆好。”说罢,常征就上楼去了。 “是征哥吗?你等一下,我起床……”屋里传来邱花颜虚弱的声音。 “别动。” “你先好好躺着。”常征直接推门进去。 见到她蜷在床上,面色发白,额头尽是汗珠。 “你这痛经挺严重的啊,以前没找医生看看吗?”常征赶紧走到她床边,先摸了摸她的额头,确认没发烧。 “去看过,师公也给瞧过,让我常艾灸,可我认不准穴位就耽搁了。”邱花颜努力想坐起来。 就在这时,一只温暖的手掌忽然落在她的小腹上。 “我和师公学过推拿,来,给你揉一会儿。”常征边说边把手贴上她的皮肤。 想动用治愈的能力,还得直接接触才行。 “呀……” 她整个人立即紧张起来,疼痛似乎都给忽略了。 她心中尴尬不已,真想钻进被子里把自己彻底藏起来。 没想到常征居然会这么直接,就把手伸进了她的衣服里。 “咦……” 可很快,她又悄悄惊叹一声。 小腹里好像涌进了一股暖流,把那疼痛感一点点驱散。 整个人越来越舒服,连眉头都不那么紧锁了。 “好点没?有没有缓解一些?”常征用手在她不算丰盈的小腹上顺时针轻轻按揉,一边释放治愈的力量。 “挺舒服的,痛感几乎都没了。真没想到你还真会呀?” 她说完,脸颊就染上一片红晕。 “学了一点基础,能减轻就好。我再给你揉几分钟,差不多能管半天。”常征笑着答道。 他自个儿也很克制,没有做出别的动作。 差不多五分钟后,他就抽回了手。 再继续下去的话,自己也有点撑不住了。 用治愈能力非常消耗精气神,他此时额头上也布满了汗水,浑身似有点空虚。 “现在感觉好点了?”常征轻声问她。 “挺好的,肚子完全不疼了,从没这么舒服过。征哥,谢谢你,辛苦了。”邱花颜说这话时,眼中满是感激和欣喜。 她原先还忧虑这痛经老折磨着自己,如今却发现常征有这手艺,自己以后再也不用担心得靠怀孕或月子去调理身体了。 “那你打算怎么报答我?”常征看着她,故意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脸。 第64章 真是诱惑啊 “啵~” 邱花颜迅速在常征脸上亲了一口,然后立刻又缩回到被子里。 她感觉自己的心跳都快停滞了,竟然真的壮着胆子赏了常征一下。 “你可真诱人,恨不得今天就把你娶回家。” 常征瞅着藏在被窝里的邱花颜,一点不掩饰地说道。 “好了,你赶紧起来吃早餐吧,我先去县城买点东西,回来再找你。” 常征说完便径直出门了。 “等一下。” 邱花颜忽然从被子里探出脑袋,整张脸烧得通红。 常征走过去蹲下身,还没等邱花颜张口,就在她白嫩的脸蛋上轻轻吻了一下。 “路上小心。” “等我回。” 说着,常征用手指在邱花颜挺翘的鼻梁上轻轻刮了一下。 随后,他起身离开了房间。 下楼后,常征直接骑车出了邱家院子。 没多会儿,他便赶上了赵俊升和赵如琴。 “征哥,你能捎上雅玲去县城吗?她脚有点扭伤了。” 赵俊升伸手拦下常征。 “没问题,上车。” 常征没有拒绝,也没多问什么。 此时的赵如琴还算单纯,没有太多心思。 她坐在车前的横杠上,上身稍微前倾,好让自己别靠在常征怀里。 两人很快到了县城,一块去国营饭店。 正好也让赵如琴见识一下黄鳝交易的流程,别再以为是他骗她。 “常兄弟来了啊,你还真是有本事。” 郑庆文看见常征,立马竖了竖大拇指,挤眉弄眼地打趣。 常征知道他在暗指什么,也没多解释,笑着说:“孙经理夸奖了,今天鳝鱼不算多,昨天下午耽搁了些。” “没事,只要是你送来的,数量多少都收。” 郑庆文一边说,一边给常征递了支烟。 昨天郑庆斌钓了四十多斤,且有不少都超过一斤,所以赚了六十三块,让他们兄弟俩乐坏了。 此刻,他就希望程建峰能在这里多待几天。 因为对方一走,黄鳝的收价就会降下来。 没过多久,常征带来的黄鳝就都称好了。 今天的确不多,常征家那边是十九块,邱家这边二十三,赵家那边三十七。 赵如琴的父母因为钓了一整天,加上昨晚也出门再钓了一会儿,所以才有这么多。 “征哥,我可不敢带这么多钱身上,先放你那儿吧。” 赵如琴谨慎地开口。 “行,待会我送你去找雇主领工钱。 你一个女孩子,我怕他们欺负你。” “不过,要先跟我去买几捆绳子。” 常征可没忘了今天的主要目的。 他不仅要买绳索,还得置办些滑轮、马王钉和斧子。 想到天坑那边,少不了这些家伙什儿。 那天坑位置相当偏僻,以前常生辉和常征提过几次,但他一直没去过。 因为现在还没确定父亲是不是在天坑里,常征也不敢和娘及大姐说,怕她们盼了又落空。 “那就麻烦征哥了。” 赵如琴笑得挺高兴。 她觉得眼下那个雇她干活的老板不太好说话,万一觉得她好欺负少给钱或者干脆不给就麻烦了。 买完东西后,常征带赵如琴去找那位雇主,过程还算顺畅。 对方虽嘀咕抱怨了一阵,但还是把钱结清了。 完事之后就赶紧载着赵如琴往回走,路上没做过多停留。 直接回到青流村,常征才把赵家卖鳝鱼的钱递给她。 赵如琴接过钱,又抱着常征之前建议她买的雨靴。 要想一直钓黄鳝,没有双雨靴肯定不成。 去买鞋时,常征还顺手给岳父岳母家买了四双,也给他妹妹常莉备了一双。 等将鞋交到岳父岳母手里,看他们既感动又坚持要给钱,常征自然不肯收。 毕竟他现在名义上已经算邱家的女婿了。 今天邱花颜没去钓黄鳝,因为岳父母体谅她肚子疼,让她在家歇着。 到邱家时,邱花颜正拿着扫帚打扫院子。 “你怎么还在干活,不是让你多休息吗?” 常征赶紧把车推进院子,然后走过去接过扫帚。 “没事,我现在一点也不疼了,和往常没两样。 还得谢谢征哥帮我治好了呢。” 邱花颜满眼感激。 以前最疼的时候,她能痛到床上直打滚,每次都被折磨得死去活来。 那时,她曾无数次希望自己是个男的,不用遭这份罪。 “不疼就好,可也要注意休息啊。 瞧你脸色还是有点苍白。” 常征心疼地说。 “好吧,那我就不扫了。” 邱花颜也不愿让常征替她做,干脆把扫帚放到一旁。 “我去给你煮杯红糖姜水。 每次来那几天,喝上一杯有好处。” 看到常征拎着一个小袋子,邱花颜就知道他是专门去买了,心里顿时甜滋滋的,跟在他身后。 “你坐下吧,让我表现表现。” 见她想帮忙,常征就把邱花颜按到椅子上。 “乖。” 他说着,轻轻揉了揉她的发顶。 “嗯!” 邱花颜听话地点点头,规规矩矩坐好,含情脉脉地看着常征忙活。 她的嘴角带着抹止不住的笑意。 世上怎么会有这么会照顾人的男人? 自己这真不是在做梦吧? 他不仅理解自己经痛,还懂煮红糖姜水。 她轻轻晃着脚,不自觉地哼起了小调。 红糖姜茶做起来不麻烦,不到二十分钟就好了。 常征把热气腾腾的姜茶端到桌上,柔声提醒:“现在还烫,放一会儿再喝。” “我先回去一趟,今天我想先去探探那边的路。 那地方平常少有人去,估计一两天都不一定能找着。” 邱花颜点点头,贴心地叮嘱:“树林里有野兽,你要多注意,最好带上猎枪。” 她知道常征有枪,那天去石盘谷时在石屋里见过,就挂在墙上。 “放心吧,我会带猎犬和枪。 我还没把这么漂亮的媳妇娶回家,肯定舍不得冒险。” 他说完,就把脑袋凑近。 邱花颜并没躲,只是乖乖闭上眼,紧张得双手攥着裤腿。 第65章 真想他了该怎么办 “我先回家,你别太惦记我呀。”常征说完后,轻轻用手指刮了刮邱花颜柔滑的脸颊。 要是真的忍不住想他怎么办呢? 邱花颜在心里嘟囔着,眼眸弯成一弯新月,看着常征推着自行车走远。 待到常征走后,她端起那碗还散发热气的红糖姜水。 凑近闻了闻,那股红糖和生姜混合的味道,她竟觉得特别香。 抿了一口,辛辣里裹着甜味,瞬间就让味蕾被俘获。 她情不自禁地想起刚才常征的举动,就跟这碗红糖姜水一样,又甜又带着一丝霸道。 这么一想到他,顿时觉得脸颊开始发烫。 这家伙,坏坏的,却让人心里直痒痒。 不知不觉间,一碗红糖姜水就被她喝得干干净净。 喝完后,全身暖烘烘的,格外舒畅,仿佛整个人都被幸福包围了。 “好像有点麻烦,感觉自己还真会想着他……” 邱花颜嘴角含着笑,用手背试了试发烫的脸,想让它降降温。 “阿嚏。” 正在骑车的常征忽然打了个喷嚏,赶紧慢了点速度。 “这么来回跑两个村子确实浪费功夫,还是早点在石盘谷那边炸出个缺口才好。” “新修的路去年就开工了,不过不知道啥时候能修到这里,好像还得过几个月吧?” 毕竟是过去挺久的事,常征一时也想不清具体日子。 他大概记得自己离开家前,路就快修到这一带了,那时他还打猎时看到过修路的拖拉机。 现在修路没有啥大型机械,多半都是靠人力来干。 所以路修得自然很慢。 “不过今天正好要去找天坑,顺道就看看那边怎么样。” 常征一回到家,先把绳子和工具都塞进背篓,又拿了几只红薯和从县里买回的馒头当午饭。 他留了张纸条,说明自己进山去放套子,完事后晚上就去邱家住。 毕竟想在一天内找着天坑不大现实,他已经跟邱花颜说了,母亲和大姐也就不会有什么怀疑。 就算她们真找上门,也会被邱花颜稳住。 留好纸条后,常征带着大龙就出门了。 天坑那片山林,之前有人被豹子咬死过,因此很少有人进那儿砍柴。 之前赵云飞也到那边山里找过常生辉,可惜他不知道那里藏着个天坑。 那个天坑就只有他们父子清楚,常生辉还说万一哪天老美打过来,他就带全家躲进天坑,那地方简直像世外桃源。 不过常征只知道个大概方向,并不清楚具体位置。 他也没打算一天就找到,先打算登上最高峰,站高点再看有没有机会瞧见天坑。 灵泉山都是原始密林,有豹子老虎都不稀奇。 村里老人常说,灵泉山就是村里过去的打猎场,早先不少猎人在这山里还打到过虎。 后来那些猎人都去打鬼子了,回来的不是伤就是残,不然村里还能有不少猎人呢。 常征走进林子后,就一直往高的地方钻。 遇到过不去的路,就用柴刀劈开一条道。 这样一直往山顶走还算好,不用顾太多,也不用怕迷路。 至于回程,常征并没太担心,因为还有大龙在。 要找回家的路,大龙还是行的。 快到中午时,常征已经接近山顶。 他停下来啃了几个馒头,歇了几分钟就继续赶路。 “总算到山顶了。” 山顶全是岩石,几乎看不到什么植物。 “咦,那是豺?” 常征看到一只红色的犬科动物,立刻认出那就是豺。 “这玩意儿可狡猾了,师公也碰见过,但一次都没成功打下过。” 他边嘟囔边举起了枪,想瞄准。 这畜生的毛皮还挺值钱,他当然想收获一只。 可还没等他瞄准呢,它就跟后面两只小豺一起跑没影了。 “难道是闻到味道了?真够机灵。”常征一脸遗憾。 他摸了摸大龙的脑袋,继续往上攀登,因为得爬到岩石最顶端才能确认方向。 半小时后,常征才回到大龙跟前。 “走吧,争取天黑前赶到天坑。” “菩萨保佑,爹,你可一定要还活着。” 一路上他几乎没停歇,以最快速度往天坑那边进发。 他没敢抄近道,生怕走岔了路。 又过了两个多小时,常征终于到达天坑附近。 他看了一下表,时间是16点11分。 这个天坑口子直径足有三四百米,形状还挺圆整。 往下一看,全是绿油油的植被,看上去非常深,估摸有两三百米,甚至更深也说不准。 坑的四周全是岩壁,人真要在坑底,是完全没办法直接爬出来的。 “常生辉。” 常征直接喊起自己爹的名字。 他希望能得到回应,期盼着父亲还活着。 “汪汪汪。” 突然,坑底传来狗叫。 “汪汪汪。” 大龙也跟着叫了起来。 “常生辉。” 常征又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同时四下去找能系住自己身体的大树。 这回他备了两根粗绳,为的就是怕一根绳子万一出了问题。 坑底没人回应,可那狗叫声依旧没停。 管它呢,常征下定主意要下去看看。 人要是还在就得见到人,万一不在了,也得见到尸骨。 光把绳子栓好还不够,天坑边缘也得布置一下保护,免得绳子被磨断。 第66章 老爹真的活着 如果绳子断裂,那他也会被永远困在这天坑里,无法逃脱一辈子。 因此,必须先确保一切都做好保护措施才能进行。 这也是常征决定买马工钉来固定木头的原因,目的是用木头固定在天坑的边缘,以防止绳子和岩壁发生摩擦。 常征砍倒了一棵树,开始忙碌了起来。 一个小时后,常征将绳子系在自己身上,准备开始下降。 大龙没有带下去,常征把它留在了上面。 万一自己真的上不去了,大龙也能去找人帮忙。 常征之前学过速降,这一次又因蛟珠强化了身体,对速降充满了信心。 他一边往下放身,一边借助弹跃,快速朝着坑底靠近。 “有人吗?” 突然,坑底传来了一个声音。 “爹,是我,常征啊。”常征高声回应,并加快了下行的速度。 “爹,你别着急,我马上就下来。”常征的眼眶不禁湿润了。 很快,常征顺利降落在了地面。 他看到一个男人,拄着拐杖的身影。 男人看起来瘦骨嶙峋,长发已经花白,显得非常苍老。 “阿强……真的是你,是你……”常征激动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爹……”常征快步走上前,紧紧抱住了自己的父亲。 父子两人相拥而泣,旁边的猎犬在怪石之间绕圈,显得也很激动。 他们紧紧抱了几分钟,常征的情绪才渐渐平稳下来。 “好儿子,家里怎么样,大家都还好吗?”常生辉哽咽着问道。 他原本早就做好了在天坑底孤独终老的打算,毕竟这些年他不断尝试过上去,但每次都失败。 “都很好,家里一切都好,大家都很平安。爹,我们上去吧,先回去。”常征迫不及待地想带父亲回家,早点见到家人。 “天快黑了,还是明天再上去,夜里在山里走动不安全。”尽管常生辉也急着回家,他还是理智地提出了建议。 夜间上山行走是很危险的,尤其是他腿受伤且没有猎枪,遇到突发情况时,根本无法保护自己。 “好,那就明天早上再回去。”常征没有坚持,而是答应了父亲的建议。 “爹,我背你上去。”常征说道。 “爹,那是黑狼吗?”常征看向蹲在一旁的猎犬。 “对,没错。这些年,它一直陪着我,没它,我早就坚持不住了。可惜花花和有福,它们为了保护我,被老虎咬死了。”常生辉的眼睛渐渐红了。 “爹,你怎么下来的?那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常征有些好奇地问道。 “那年,我是用绳子下来的,想看看天坑里有没有什么值得带回去的东西。刚下去没多久,突然被老虎袭击,差点没命。是花花和有福拼命保护我,才给了我逃命的机会。”常生辉的语气带着些许悲伤。 “我趁机背着黑狼逃下来,结果在最后关头,绳子被老虎咬断了,就这样被困在了这里。” “这些年我在岩壁上凿洞,想试着爬上去,半年前不小心摔断了腿。” “不过,现在能活着,能和儿子团聚,算是老天对我的眷顾了。”说着,常生辉露出了微笑。 也正因为他一向乐观,要不然困在这里六年多,他早就崩溃了。 “是啊,老天真对我不错。”常征感慨道。 如果没有老天给他重来的机会,他根本没办法找到这里。 “爹,我们上去吧,我背你回你平时住的地方,明天一早再上山。”常征蹲下来,准备背起父亲。 常生辉没有拒绝,他看到儿子已经长得这么高大,身强力壮,心里也感到安心。 常生辉自己实在太瘦了,估计连八十斤都不到。 “那边,有个山洞。”常生辉指向前方。 以前,他曾试图用狼烟的方式向外界传递自己在天坑底的信号,但用了上百次都没有人来救援。 因为距离村庄太远,而且这附近人烟稀少,根本没人会注意到异常的信号。 “这个山洞很大,里面还有水,所以我才能坚持到现在。”常生辉解释道。 山洞的顶部已被火熏得漆黑,洞内仍有一堆火在燃烧,周围是木做的床和用石块堆砌的桌子。 “爹,你饿了吗?吃点馒头吧。”常征从背篓里拿出装着几个馒头的熟料袋。 “馒头?”常生辉接过袋子,双手激动地颤抖。 他迫不及待地把脸凑上去,深深吸了一口气。 “真香啊,这白面馒头真香。”说完后,他立刻咬了一口,眼泪顿时涌了出来。 “爹,我有个好消息告诉你,昨天我订婚了。” “如果不是你儿媳妇提醒我,我还真没想到这里。结果一来,您果然在这被困了这么久。”常征开心地和父亲分享自己的喜事。 “那行,挺不错的,订婚了。是村里的吗?”常生辉一边咀嚼着馒头,一边问道。 “是青流村邱世福的女儿,你应该知道她的父亲。”常征微笑着答道。 “邱世福啊,知道,知道。他女儿倒是挺水灵的,我有点印象。”常生辉有些诧异。 “她可不仅仅是水灵,青流村的村花就是你儿媳妇,儿子把她娶了。”常征兴奋地和父亲分享。 “哈哈,行,真是我的儿子。你娘当年也是马路村的村花,谁不想娶,最后还是让我给娶了。”常生辉笑着说。 “对了,爹,没在家的这些年,外公他们没为难你娘吧?”常生辉突然问道。 “有过两次闹事,不过我把他们赶跑了,现在已经不再往来。”常征有些尴尬地回应。 要不是母亲当年拦住了,那时候差点就闹出大事了。 常征的狠劲也是从那时开始的,后来打架他从不留手。 “行,知道了,等你爹回来,再跟他们算账。”常生辉一脸欣慰。 “算了,过去的事就算了,今后不再联系了。那两个老家伙,也不多活几年,没必要再去折腾,没意义。”常征轻声说道。 其实他并不是诅咒,只是外公外婆年纪大了,不久后就会去世。若自己老爹再出手,可能会惹麻烦,得不偿失。 “哈哈,我这儿子真长大了,知道考虑事情了。行,爹听你的。”常生辉笑着点头,脸上露出满意的表情。 父子俩聊着天,直到常生辉打了个哈欠,才准备休息。 然而,常征整晚没有合眼,他怕这一切只是梦,醒来一切又会消失。 第67章 千万别弄丢了 第二天,天边渐渐泛起了曙光。 常征没有去打扰自己父亲,决定让他好好睡到自然醒。 不久,常生辉突然惊醒。 “儿子,儿子,你在哪里,在哪里?”他满头大汗,双手在空中乱抓,显然是做了噩梦。 “爹,我在这呢,在这。”常征赶紧走过去,紧紧抓住常生辉的手。 “在就好,在就好。我还以为是做梦呢……”常生辉松了口气,语气中带着些许惶恐。 “爹,你饿了吗?吃点烤地瓜吧?”常征一边说着,一边递过温热的烤地瓜。 “不吃了,上去再吃。如果没上去,我什么都吃不下。”常生辉拒绝了常征的好意。 “好。”常征点了点头。 简单收拾了几件东西,熄灭篝火后,常征背起父亲,朝着悬崖的边缘走去。 他把老爹牢牢绑好,确认了三遍绳子没有问题后,才开始拉绳子,将常生辉一点点拉上去。 常征能够理解父亲此刻的心情。 常生辉的体重并不重,常征拉起来相对轻松。 不过考虑到安全,常征并没有拉得太快。 经过十几分钟,常生辉终于被拉到了悬崖上。 眼眶湿润的常生辉迅速解开了身上的绳索,激动地说道:“好儿子,我到上面了,你快上来。” 黑狼被捆住,它警惕地盯着常生辉,却并没有做出攻击的举动。 当常征下去的时候,考虑到父亲仍然活着,才没有太过担心。 十几分钟后,常征顺利地用背篓背着黑狼回到了地面。 常生辉正在吃着红薯,这是常征在上来前给他准备的,免得到达时饿得不行。 常征也吃了几个红薯,随后便将父亲背到了自己的肩膀上。 在他们用餐时,黑狼与大龙已经互相闻了气味,算是有了些许了解。 常生辉手中拿着枪,心里准备着若有情况随时开枪应对。 常征则按照昨天的路线,快速前行。 一个小时后,常征背着父亲已经到达了灵泉峰的山顶。 常生辉见到儿子有些累了,便提议稍作休息:“休息一下,别累坏了。” 尽管自己现在瘦了不少,但常生辉的体重依旧有八十到九十斤,背着他走这么远还是不轻松。 然而,常生辉并不知道,常征的身体早已被蛟珠强化,根本不觉得累,背着他走几十里都没问题。 休息时,常征从怀中拿出怀表,看了看时间,发现才10:16。 “你师公把怀表给你了?”常生辉看到常征拿出怀表,惊讶地问道。 “嗯,师公说这块表还是你送他的,给我留个念想。”常征简单解释。 “这表值不便宜,我花了两百块买给你师公的六十大寿贺礼,没想到他又给你了。”常生辉感慨地说道。 父子俩聊了会儿,常征又背起父亲继续下山。 快到山脚时,常生辉指着远处说道:“儿子,那边是在开荒吗?” “不是,是在修路,从镇上到县城的新路。”常征解释道,同时也注意到路已经修到了蛟田村的后山。 照这样的进度,估计很快就能修到石盘谷那边。 上一辈子,常征对这条路关注得不多。 毕竟那条路并没有穿村而过,而且当时消息不灵通,大家都不知道这条路会改变很多事情,能促进经济发展。 “这可真是好事啊,以后去县里、镇上都方便多了。老路绕来绕去,要浪费好多时间。”常生辉不禁感叹道。 “是啊,那条路会穿过石盘谷的后面,到青流村。我想从石盘谷的北面打通一条路,这样十分钟就能到青流村,小莉上学也方便。”常征说道。 常生辉点了点头,赞同儿子的计划。 父子俩继续聊着天,一路朝着山下走去,穿过木桥进入了村子。 常征背着父亲穿过村子,村里的人大多忙于山里的事情,没遇到什么人。 他直接背着父亲来到了石盘谷,走到了赵云飞家。 “爹,你饿了吧?我给你煮饭去。”此时已经是中午一点多,常征自己也有些饿了。 “哥……”一个小身影突然跑出来,看到常征和常生辉后,脚步顿时停了下来。 “这,这是小莉?”常生辉激动得几乎无法相信。 “小莉,快喊爹。”常征开心地对小莉喊道。 常生辉失踪时,小莉只有三岁,常征觉得她可能对父亲的印象并不深刻。 “爹?”小莉疑惑地看着常生辉。 “爹还活着?”小莉眨大了眼睛,猛地冲了过去。 “爹!”她激动地喊着,冲进常生辉的怀抱。 常生辉微笑着,张开双臂,将扑进怀里的小莉紧紧抱住,哽咽道:“欸,我的乖囡囡。” 常征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走向厨房去看看是否还有吃的。 锅里还剩些馒头和汤饭,仍然很热,常征便端出来,摆到桌上。 “爹,先吃点东西。” “吃完后,我帮你剪个头发,洗个澡,换身衣服,然后去找娘和大姐。” “莉莉,你要去上学了吧,路上小心些。”常征叮嘱道,教育她上学仍然很重要,除非生病,否则不希望她耽误。 “哥,爹,那我先去上学了。”常莉开心地说道。 常征和常生辉吃完饭后,常征便开始给父亲剪头发。 常征学过理发,曾在一家理发店待过一年。尽管多年未曾剪发,但一拿起剪刀,熟练的手法便回来了。 “不错,剪完后精神多了。” 常征不仅为父亲剪发,还刮掉了他脸上的胡须。 没有镜子的情况下,常生辉只能走到水缸边,通过水面倒影来看自己。 因为山洞里有水,常生辉偶尔会洗澡,身上倒也不脏。 洗完澡,换上常征的旧衣服,整个人显得更加精神了。 然而,由于长期营养不足,他的面容显得非常苍老。 “爹,这是我祈福求来的护身符,你戴好。家里每个人都有一块,你可千万别丢了。”常征从怀里拿出蛟骨吊坠,递给常生辉。 常生辉曾对这些东西嗤之以鼻,但现在,他乖乖地戴上了脖子。 “走,爹,我带你去找娘和大姐。”常征说道,他能看出,父亲早已迫不及待想见到她们,不愿再在家等她们回来。 第68章 一家子团聚 常生辉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心里百感交集。 自己的儿子,已经长得这么大,已经能成为自己的依靠了。 常生辉知道周素兰和常欣去蛟田村钓黄鳝,也知道家里靠着黄鳝赚了不少钱。 不到二十分钟,父子俩就到了蛟田村。 常征的眼睛很好,迅速在梯田里找到了母亲和姐姐的身影。 “阿莲……” 看到周素兰后,常生辉立刻大声喊了出来。 周素兰抬起头看了一眼,随即看到了骑着自行车的常征。 “阿莲,是我,阿东啊,我回来了。”常生辉举起手,继续大声喊着。 “娘,是爹回来了。”常征也跟着喊了一声。 周素兰一愣,然后快步朝田埂走去:“小敏,是你爹,他回来了。” 喊完后,周素兰便飞快地跑了起来。 因为跑得太急,她摔了一跤。 但这并没有让她停下脚步,她迅速爬起来,继续往前跑。 常生辉也从自行车后座上下来,一瘸一拐地朝妻子走去。 常征没有跟上,他知道父母需要一些私人的时间,所以没有凑热闹。 很快,常生辉和周素兰就紧紧抱在了一起。 常欣站在一旁,看到常征来了,赶紧跑到他身边。 “阿征,是你找到爹了吗?”常欣一边哭一边问。 “嗯。”常征搂住自己的姐姐,开心地说:“多亏了花颜,要不然我都不知道爹到底在哪儿。” “太好了,爹回来了真好。”常欣一边擦泪一边笑着说。 “是啊,没有什么比一家人团聚更幸福的事了。”常征感慨地说。 他特别感激上天给了他重生的机会,弥补了许多遗憾。 接下来,他的目标就是让家人过上好日子,不再为三餐发愁,可以住在宽敞舒适的房子里,不再那么辛苦。 “好了,孩子们都在看着呢,真有点不好意思。”周素兰一边说一边擦了擦眼泪。 常生辉依依不舍地松开了妻子,但还是紧紧地抓住了她的手。 “当家的,你这腿怎么了?”周素兰心疼地问。 “从天坑出来时摔了,等一段时间就好了。你们放心,虽然瘸了腿,我照样能去山里打猎,也能让你们过上好日子。”常生辉一脸认真地说。 “爹,后天我带你和大舅哥去找一个擅长看骨头的老中医,可能能治好。”常征对那位老中医充满信心。 “对对,带你爹去看,肯定能治好。现在咱家不缺钱了,花多少钱都要治好。”周素兰十分赞同地说。 “黄鳝怎么钓,教教我吧,我在天坑困了六年,差点快憋疯了。” “来,当家的,我背你上去。”周素兰说着,蹲了下来。 这些年常年做苦力,周素兰力气可大,百多斤的东西都能轻松扛。 “不用,我虽然瘸腿,但也能走。”常生辉怎么也不愿让妻子背,坚决不让。 “你们两个别吵了,秀恩爱就随便秀。姐,我们先上去。”常征一边说着,一边拉着常欣走开。 自己的爹回来,肯定是和娘亲腻在一起的。 于是姐弟俩就把父母留在了后面,自己去上面钓黄鳝了。 常征凭借着自己的感知能力,钓到的黄鳝又大又肥。 钓黄鳝并不难,常生辉学了不到十分钟,就钓到了一条黄鳝,个头不小,差不多有半斤重。 夫妻两人边聊边笑,低声说着话,不时传来阵阵笑声。 临近天黑时,一家人收拾好了钓具,提着丰收的渔获准备离开。 今天一天,估计有七八十斤黄鳝,明天说不定能卖个一百多块。 常征没骑车,推着车,常生辉坐在后座,一家人边聊边笑。 遇到蛟田村的人,常生辉就主动打招呼。 见到他的人都很诧异,因为常生辉失踪的事早已传遍了村里。 现在他回来了,大家都感到震惊。 一路上遇到不少熟人,回到自己村子时,周素兰让常欣先提着两桶黄鳝回石盘谷。 一方面是为了不让别人看到她们钓了多少黄鳝,另一方面是让她先回去煮饭,常生辉还得去村里转一圈,和大家打个招呼,让大家知道他还活着,回来了。 村里的人见到常生辉回来,都惊讶又高兴。 当年常生辉打猎时,猎到野猪就会分肉给村里人,大家一直记得他的恩情。 不少人邀请常生辉他们去家里吃饭,但都被婉拒了。 他重点拜访了几位与自己关系亲密的人,然后就回到石盘谷了。 “岩屋那边怎么这么亮,是不是通电了?”常生辉看着远方的光亮。 “是的,你儿子从别人那里弄回来一个坏掉的发电机修好了,现在岩屋有电了。”周素兰自豪地说。 “行啊,能干得比我还好。”常生辉看着儿子,脸上满是骄傲。 “娘,爹,哥。”常莉从远处跑了过来。 回到家时,常欣已经准备好了晚饭。 “这白米饭真香啊。”常生辉捧着碗,深深地嗅了一下白米饭的香味。 “是啊,真香。爹,你多吃点,咱家现在顿顿都吃白米饭了。”常莉得意地说。 这种待遇在村里可是独一无二的,连以前她最羡慕的村长家都没有这样。 不过常莉懂得低调,从不在外面炫耀家里的情况,也不和别人攀比。 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吃着晚饭,笑声不断。 刚吃完,外面传来了一个清亮的声音,声音还挺远的。 “姐夫,姐夫,我们来啦。” “哥,是阿凝!嫂子肯定来了,我去接她们。”常莉一边说,一边从桌子上滑下来跑向门口。 “我去把狗栓好。”常征也立刻站起身,准备去把几条猎犬给拴住。 肯定不止媳妇和小姨子,估计是全家人都来了。 不用说,常莉肯定告诉了邱盈自己爹还活着的事,然后邱盈又回去告诉了全家。 于是,邱家的人都出来了,来看这个失踪多年的亲家公。 第69章 还能腻歪一会 “亲家公真的回来了,太好了,我还以为是咱家小孩瞎说的呢。” “真是菩萨保佑,真是喜事儿!” 邱世福和夏如兰进屋看到常生辉,开心得不禁笑了出来。他们不但亲自来了,还带了两只鸡、两只鸭和一些罐头。可以说,他们这次的礼物挺大方的,光这些东西也值个十来块。 “亲家,您来了就行了,哪还带这些东西?快请进坐。”周素兰赶忙招呼着。毕竟今天是两家结为亲戚后的第一次正式见面,周素兰特别热情,生怕对方觉得纪家不够重视。 “你们也太客气了,冒着这个寒冷的天还带这么多东西,真不好意思啊。”常生辉也热情回应。 “没事儿,应该的。亲家回来,我们高兴得很,早就盼着见到您了。”邱世福笑得合不拢嘴。 “爸,妈,您们进来坐吧,我去拿东西。”常征走过去招呼了一声,然后接过了手里的东西。 “这就是花颜吧?我听阿征说,是因为你,他才想到我当时被困的地方。真是我们的福星,阿征能娶到你这么好的人,简直是修来的福气。”常生辉看着自己的儿媳,心里越来越满意。 “爸,是您这位吉人天相,老天爷保佑着您呢。我能嫁给征哥,也是我的大幸运。”说着,邱花颜忍不住瞟了眼常征。 常征没想到向来有些社交恐惧的邱花颜居然能说出这样一番话,他情不自禁走到她身边。 两家人围坐在大厅的桌子旁,周素兰将家里的水果和其他美味佳肴一一摆了出来。大家其乐融融地聊着,主要是常生辉在讲自己被困天坑的故事,以及在那种环境中艰难求生的经过。 说到一半,村里的一些人也陆续过来了,都是常生辉的朋友。这些人一个个都带来了些鸡蛋和干货,显得很有心。 大家聊了几个小时,直到晚些时候才散去,毕竟第二天还得早起干活,生活还得继续。那时候的农村,天不下雨就得赶紧干农活,工作堆积如山,家里人多,吃饭问题得好好考虑。 作为承包第一年的农民,大家都拼劲十足,想要迎来一个丰收的季节。果然,在那一年的秋收之后,大家的日子逐渐好转,一日三餐也能吃上白米饭。纪家接通了电,乡邻们都很羡慕。虽然发电机功率只有20kw,不能分享给太多人,但也能提供一些电,自己老丈人家也能偶尔借用一些。不过,老丈人家并没有提过要借电。 “明天早上我带我爸和你一起去市里找那个老中医看看腿,你得回去准备准备,万一能治好,你们可能要在那里呆几个月。”常征说道。 伤筋动骨一百天,这个治疗过程也得这么久。 “太好了,终于可以去看我的腿了!”邱亮立刻激动起来。自从常征告诉他那个老中医的消息后,他就一直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这么急吗?我刚回来,治疗得那么长时间,不会太赶了吧?”常生辉有些担心地问。毕竟,他刚从天坑里回来,突然又要出门,他有些没准备好。 “没事,娘也跟着一起去。如果能治好的话,还得留在那里照顾你。她要是不去,也不放心。”常征说着,看向了母亲。 “嗯,我去。我不去心里不踏实。”周素兰点了点头,觉得儿子的安排很合理。 “阿强,咱们这边要不要有人去照顾阿明?”李明兰问道。 “不用了,我这情况不严重,生活还是能自理的。”邱亮果断拒绝,他知道家里缺少一人,就少了一份挣钱的机会。要是像常征说的那样,治疗需要两三个月,那可得花不少钱。尽管家里现在有点积蓄,但他除了想治好腿,还想娶心中的白月光——‘林妹妹’。 “亲家母你放心,我在呢。”周素兰主动说道。 “那就这样定了,明天一早我们就出发,坐驴车去。”常征拍板定下了计划,毕竟父亲的腿不能耽搁。万一治疗不见效,他回去自己试试,毕竟他有治愈的能力。 “那我们就先回去了,时间不早了,亲家公也该休息了。”邱世福站起身准备离开,他还得回去帮邱亮收拾东西,尤其是钱,都得带上。 “这些东西带回去吧,家里也放不下。”周素兰赶紧去拿东西。经过一番推辞后,邱家最终没带走什么东西。 常征没有插手,这些事儿都是父母辈的交情。他直接接过东西,改天再回去送一些其他的礼物,以此还礼。 常征不需要父母提醒,直接牵起邱花颜的手,打算送她们一家回去。这样,自己和邱花颜就能多待一会儿。 为了防止邱盈缠着自己和邱花颜,常征特意把常莉叫上。这样,她们俩就不会一直黏着自己和邱花颜了。 然而,他发现自己多虑了,这两个小姑娘依然和他一块走。 走到一半,邱花颜看了看时间,觉得已经不早了,大家明天一早还得起得很早,于是建议常征回去。 常征没有坚持,毕竟邱家人也都在,路上不太可能有什么危险。 “哥,你怎么不把嫂子留在这儿过夜呀?”常莉看着邱家人渐行渐远,忍不住问。 “你嫂子害羞,而且她也比较保守,结婚之前她可能不会这么做。”常征笑着把常莉抱起来,让她坐在肩膀上。那个年代的女孩儿大多都这样,结婚后才会和丈夫同床共枕,传统又保守。 常征不急着这个,毕竟他们已经订婚了。原本他昨天应该带着两个人的八字去找先生算个日子,但因为进山找父亲耽搁了。 等明天把父亲和大舅哥送到市里的老中医那,回来后他就去算婚期,并把日子定下来送给邱家。理想中的结婚日子越早越好,常征觉得大概率会定在年底。 兄妹俩回到石盘谷时,常生辉和周素兰已经休息了,常欣还在院子里等着他们回来。 第70章 这腿能治 常征和常欣聊了几句后,常欣便带着常莉去休息了。 常征今晚没再看医书,简单洗漱后就直接去休息了。 第二天一早,一家人都起得挺早。 常欣开始煮早餐,常征则去借驴车。 接下来用到车的地方越来越多,常征觉得自己也该尽快买匹马或头驴了。 花费的地方实在不少,除了给老爹治腿,还得盖房子、炸峡谷、建养殖厂。 每一件事都需要大笔花费。 手上虽然有几百的积蓄,但做什么都不够。 还得想办法赚更多的钱! 吃过早餐,一家人就出发了。 常征还是骑着自行车,毕竟驴车载不了太多人,拉不动。 到邱家时,常莉暂时留在这里,等快开学时就和常莉一起去学校。 他们接上了邱亮,带上邱家和赵家钓的黄鳝,直接朝县城出发。 常征先骑自行车拉着黄鳝去县城卖,然后再去车站买车票。 否则,怕是买不到车票,因为来回只有一班,错过就得等明天。 “常兄弟,昨晚怎么没来?今天要是再不来,程老板就走了。” 刚进国营饭店的大门,常征就听到这个不好的消息。 程建峰一走,黄鳝的收购价格要下降了。 而且,需求量也可能减少。 “那饭店里每天还能吃得下这么多黄鳝吗?”常征有些担心地问。 毕竟现在不仅他自己依赖黄鳝赚钱,邱家和赵家也靠它改善生活,改变贫穷。 “放心,你有多少我都收。我这边吃不下,还有乡镇的黄鳝。再不济,还有其他县。” “你的黄鳝品质好,而且稳定,不用担心。不过,价格肯定会下调一些,毕竟程老板钱多,还是请常兄弟谅解。”郑庆文一边说着,一边递给常征一根烟。 “理解,那就多谢老哥照顾了。”常征松了口气。 价格下调的事情他早有心理准备,只要不减少收购量就行。 今天收购的是两天的量,所以量比较大。 此外,今天的收购还是罗加亮负责,所以价格依旧是按之前的标准。 纪家赚了91,邱家赚了127,赵家赚了112。 拿到钱后,常征直接去车站买了四张票。 半个小时后,常生辉才赶着驴车来到车站。 还算及时,二十几分钟后就发车了。 常征和常欣把自行车放到驴车上带回去,并把邱家和赵家的钱也带回。 黄鳝收购价格下调的消息也让常欣回去告诉大家,之前常征已说明过,这个价格不会维持太久,大家应该也能接受。 实话说,程建峰的收购价格确实偏高,国营饭店的价格才是符合现阶段物价水平的。 常欣看到常征他们上车,等车子启动后才赶着驴车回家。 常征付钱时特别小心,还把猎枪放在驴车上,防止有意外。 常欣以前练过枪,毕竟常生辉是民兵队的副队长,枪可以随便打。 车里,邱亮显得很兴奋。 因为这是他第一次出远门,也是第一次坐长途车。 常生辉曾去过几次市里,不过那时他还是民兵队长,是去开会的。 周素兰也是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坐车。 幸好,没有出现晕车的情况。 现在的路况很差,到市里得两个小时多。 常征直接闭上眼睛休息,毕竟路上没有什么娱乐。 说实话,这种晃晃悠悠的车真不好坐。 坚持了两个多小时,车子终于进入了市里。 然后又用了二十几分钟,大家终于到了那家老中医的诊所。 这个诊所挺大的,有八十多个病床,因为治疗骨折的病人,治疗时间都比较长。 虽然没有x光片,但老中医一摸就知道骨头的情况。 见到医生,了解了情况后,医生摸了两人的骨头,表示都能治疗。 但常生辉的情况比较特殊,需要先调理一个月才能治腿部的疾病。 毕竟他在天坑底下困了那么久,不仅营养不良,五脏六腑都受了影响,需要先调理身体。 常征欣然接受了治疗方案,并劝说常生辉配合治疗。 至于邱亮,他确实需要断骨重接,大约需要治疗一个月,之后还得打石膏回家养三个月。 对邱亮来说,这是最好的消息。 能让自己恢复成正常人,比什么都重要。 别说一个月,哪怕一年,他都愿意治。 办理了入住手续,买了些生活用品后,常征就赶回车站坐车回去。 因为回程的车是下午四点的,时间来得及。 他留下来也没啥意义,还不如把好消息带回去,顺便回去治疗。 常征只留了20块钱在身上,其他的钱都给了父母。 再加上治疗腿部,他们至少要在这里待三个月。 期间,常征可以带大姐和小妹来探望,毕竟一天就能来回,也不算特别远。 而且,他一定会来的。 毕竟可以让他发财的人还没来这里治疗,常征已经提前来了。 一路赶回县城时,已经是傍晚六点了。 常征去吃了一碗黄鳝面,顺便了解了一下收购价格。 黄鳝每斤三毛,不论大小。 这个价格决定了他家钓来的黄鳝与这个老板无缘了。 吃完黄鳝面,常征就小跑回家。 不得不说,体力好就是爽。 他一路小跑到青流湾,毫不停歇,只是出了点汗。 “姐夫,姐,快看,是姐夫。” 还没到邱家,常征就听见了邱盈清脆的叫声。 不久,邱花颜也跑了出来。 “你怎么回来了?”邱花颜一脸惊讶地问。 “当然是想你了,在市里一刻也呆不住。”常征笑着说。 这话不假。 他确实很想邱花颜,想念她那治愈的笑容,想念她像百灵鸟般婉转的声音,想念她的每一个微笑。 大胆的言语让邱花颜的脸上泛起了一抹红晕。 第71章 难道你就没惦记我? “你还没吃东西吧,我去给你做点饭。”说完,邱花颜就转身打算回屋。 常征立刻上前,握住了她的手。 “你就没有一点想念我吗?”常征强忍着想拥她入怀的冲动,毕竟丈母娘就在门口盯着。 “有……有啊……”邱花颜有些慌乱,声音也放得很轻。 “那肯定还没有我想你想得多。”常征说罢又补充了一句:“不用忙活了,我在县里已经吃过了。” 说完,他便牵着邱花颜踏进了邱家。 “妈,爸,医生说哥的腿能医,大约只要一个月就可以回来,不过回来后还得休养三个月。”他第一时间把消息告诉了岳父岳母。 “好好好,能治就好。对了,亲家公那边,他的腿能康复吗?”邱世福依然没忘关心常生辉。 “我爹的情况比较特别,需要先把身体调理好才能治腿,估计得更久一点。” “我已经帮他们安置妥当了,你们不要惦记。这是那家医院的电话,可以去镇上打。” “每到周末,我也会去医院一趟,给他们送些东西。如果有什么要带的可以交给我,或者一起过去。” 听到常征这么说,邱世福和刘清芳立刻放心了许多。 “阿征,晚上就在这儿歇吧,外面已经漆黑了。”刘清芳正好留他过夜。 常征自始至终都牵着邱花颜的手,他当然能感受到她在听到这话后那一瞬的紧张。 “妈,今晚我就不留了,我怕我姐和小莉两个人住着会害怕。” 闲聊几句后,两老便回房休息,还顺带把喜欢看热闹的邱盈也领走了。 显然,这么做是给常征和邱花颜创造独处的机会。 邱花颜当然明白,脸上再次浮现一片红晕,显得格外诱人。 该忍时要忍,该勇时要勇。 因此,常征毫不犹豫地俯身亲了一下她软软的脸颊。 邱花颜没料到常征这么敢,父母前脚刚走,他就贴上来亲自己。 不过,她并没有推开常征。 “你知道吗,你就像个水蜜桃,让人禁不住想咬一口。” “光是闻着,比水蜜桃还香。” 邱花颜只觉得浑身都热,好似泡在温水中,像小时候洗澡那般暖洋洋。 她整个人靠在常征怀里,就像只小猫,被抱得柔软无力。 “水密桃是什么桃?”她想着聊点吃的,心里就不会那么尴尬。 “拂拂桃腮熟,人间水密红。” “水蜜桃成熟后大多是圆滚滚的,外面覆着细绒毛,青中泛白,白里透着红,果肉甜得像蜜一样。” 常征这么描述后,邱花颜只觉得口腔里口水都要溢出来了。 虽然没尝过,但她已经被常征形容的水密桃勾得直馋。 “好想吃呀……唔~”她说完赶紧闭嘴,觉得自己像是暴露了小馋猫本性,生怕常征笑她。 “不就是很想吃嘛,谁能拒绝水密桃的诱惑。”常征忍不住露出一抹坏笑。 这时的他很想立刻品尝水密桃,想把它捧在掌心,好好咬上一大口。 然而,现在的水密桃还未到成熟季。 “水蜜桃得六七月才熟,市里大概有,到时候我给你买。”常征说着,脑海里已经开始回想着水蜜桃的模样。 “要等那么久,现在才四月,还得数多少天。”听到常征要给自己买,邱花颜便用手指头开始算。 看她那副馋嘴的样子十分可爱,常征就想打听一下,看看县里有没有哪户人家种着。 要是有,就直接买一棵回来栽。 这样一来,邱花颜年年都能吃到自家种的水蜜桃。 她那小馋猫的一面早就被常征敏锐地捕捉,知道该如何让她愉悦。 常征并没打算告诉她自己要去找水密桃种植的事,他想等种下后再给她个惊喜。 在这个年代,交通和物流并不发达,一般只能吃到附近出产的水果。 农村里,多数人都是吃山里的野果。 专门培育的水果很少,能尝到的种类也不多。 “你吃过苹果吗?”常征柔声询问。 “见到过,可我没尝过,好吃吗?”邱花颜有些羡慕地瞅着常征。 她发现,常征的眼睛好亮。 哪怕在这种光线昏暗的环境里,他的眼神依旧比别人更有光彩,就像里面有火花似的。 她并不知道,常征的双眼很不一般。 对他而言,这样的昏暗和白天差别不大,一样能看得清。 “苹果有脆甜的,也有绵软的,得看你自己更喜欢哪种口感。” 今天来的匆匆,他也没带啥东西回来。 不过县城里肯定有苹果,明天他就能给她买。 “如果有机会,我两种都想试试。”越聊越放松的邱花颜,把心里话都说了出来。 “当然可以,明早跟我去趟县城吧,让你感受一下苹果的滋味。”常征贴着她耳边,小声说道。 “嗯,那我明早跟娘说一声。”邱花颜被常征一句话说得心动了。 “也不知道县里有没有香蕉。”常征想到了后世常见也不贵的另一种水果。 因为香蕉通常得熟了才好吃,运输却不必等全熟,途中损坏也比较少,说不定县里就能买到。 “香蕉是什么,也是水果吗,长得啥样?”邱花颜对他说的水果都充满了好奇。 常征讲的这些东西,她都没见过,也没听说过。 头一次,她真切地意识到她和常征之间似乎有道大鸿沟。 心里,难免滋生出一丝自卑。 “香蕉啊,该怎么描述呢……哦,想到了……” 很快,邱花颜大概明白了香蕉的模样。 “嗯,也算是水果,外头有各种各样的果子。明天咱们去县城瞧瞧,看看都有啥。” 两个人说着悄悄话,整个人都腻在了一起。 时间不知不觉已过了一个小时,要不是常征看了看时候,还真不晓得这么快。 “好了,我该回去了,你也早点休息。”说着,常征把她整个人抱了起来。 邱花颜当然没勇气留他过夜,只是他没留下,她都觉得自己要找地缝钻了。 要是真留他住下,她怕自己更招架不住。 第72章 劝老姐考大学 两个人依依不舍地分开以后,常征就握着邱花颜递给他的手电筒离开了。 他实在没法告诉邱花颜,自己有在夜里看得清的本事,所以只好顺着媳妇的意思。 老实说,他一点儿也不想走。 留下来,今晚就能好好尝尝邱花颜的滋味。 不过,他也明白邱花颜还没有做好准备。 再者,上辈子他没能真正体验恋爱的感觉,这回重生了就想细细品味一下。 要是这么早就把邱花颜“吃”了,以后回想时难免会觉得少了些过程。 而且对邱花颜来说,那整个过程也不算甜蜜。 甜蜜的恋爱,才值得让人回味一辈子。 今天晚上黏在一起的场景,对邱花颜而言应该是非常震撼的。 说不定,她一晚上都得睡不着。 他一路搂着邱花颜,自然清楚她对自己各种动作的反应。 此时走在小路上的常征,只要想起这事,唇角就不由自主地翘起来。 邱花颜,此刻大概又羞又喜吧? 毕竟两人都在情窦初开的年纪,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 这是人类繁衍至今的天性,谁能去剥夺? 要是少了这些,人类早就没办法延续了。 邱花颜在门口吹了好久的风,才慢慢平复下来。 可一想到那些事,脸和耳朵又立刻红热起来。 正如常征所猜,她心里一半欢喜一半羞臊。 闭上眼睛,脑海里立马浮现常征帅气的脸,那股奇怪的感觉跟着身子一起抖动,仿佛常征那只不安分的手还贴在她身上一样。 想到明天要和他去县城,她心里就充满了期待。 而此刻,常征正在路上小跑。 遗憾的是,路上并没碰到什么野味。 等他回到石盘谷,发现屋里的灯还没熄,院子的大门也是敞着的。 见状,常征就明白常欣还在等着自己回来。 毕竟早上出门时他答应过会尽量赶回家。 “姐。”常征喊了一声。 常欣把手中的书本放下,赶紧迎了出来。 “怎么样,爹的腿能治不?” 常征笑着点头:“行,能治,不过得先在市里调养一个月,然后再治腿。” 常欣顿时松了一口气,立刻说道:“能治就行,不管花多少都得让爹把腿治好。” “嗯,大概还用不了五百块,过不了多久就够钱了。”说完常征迈进厅堂。 “姐,你是在看高三的课本啊。”常征拿起那本书,发现居然是他以前用过的高三数学。 “闲着就随便翻翻。”常欣解释了一句。 “姐,今年就去试试高考吧,我想供你读大学。”常征很认真地提议。 “高考?” “我都22了,还上什么大学,不怕别人笑话吗?”常欣摆摆手,把书收起来。 “22岁怎么了,30岁读大学的人也不少。明儿你就和我去县里把学籍挂上,再去补习班,和俊明一块考,这就算定了。”常征说得干脆。 “不去,我要是走了,谁钓黄鳝赚钱?而且读大学还得好几年,你这段日子正需要人帮衬。”常欣也拒绝得很干脆。 “姐,你想过成家吗?”常征没再多劝,只是拉她在身边坐下。 “不想。你不是说好不劝我嫁人么?” “是不是有了媳妇,就嫌弃你姐了?”常欣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姐,爹都回家了,你又不是不了解他,他要是倔起来十头牛都拉不走。你觉得他会容许你不嫁人?” “让你读大学,其实就是为了给你更多自主权。况且,上了大学之后国家分配工作,你有了工作,年纪大了也能有保障,爹肯定也放心。” “要是你留在家,爹以后整天盯着你,你怎么过?” 常欣张了张嘴,却被常征的话彻底堵住了。 对自己的父亲,她还是心知肚明的。 他确实干得出常征形容的那些事。 “可我去大学了,你们怎么办?”常欣还是放不下家人,总觉得自己该帮常征,多替家里分担些。 “连你弟都不信任吗?我有的是法子赚钱,黄鳝钓不钓的也就那点收入。你就放心听我的,考个离咱们近点儿的学校,不成就去市里的师范也行。” “要是高考不顺利,读中专也行。总之,你得有个去处。知识能改变命运,学问更多,将来才更能帮到我。” 常征清楚常欣是典型的扶弟魔,一心一意想支持他。 所以,他干脆拿出了“帮我”这个杀手锏。 果然,听他那么说,常欣的眼神一下就亮起来。 常欣深吸了口气,紧握拳头:“好,我去补习,我要考大学。既然要考,那就考个好的,这样才能更好地帮助你。” “太棒了,这才是我最亲的姐。”常征开心地说。 无论怎么说,上大学一定会影响她的想法。 将来不管她嫁不嫁人,都会是好事。 出去看看大千世界,接触接触新理念,肯定有益处。 “阿征,你能不能背我上楼啊?上回你背我,好像还是你读初一那年。以后,我估计就没这机会了。” 他们这里有个习俗,女孩子出嫁时要让弟弟背出门,没有弟弟就让哥哥背。 常欣现在打定主意不嫁人了,那么以后这种被背的情形也就不复存在。 而且等常征将来成了家,她也不好再提出这类要求。 在他们家乡,只要还没嫁,就都还是个孩子。 “哎呀……”常欣整个人一下被抱起,不由得惊呼出声。 “只要姐你想,什么时候都行,走着!” 他就这么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自然都想尽力宠着。 不光背着,公主抱也没问题。 常莉已经睡熟了,看她脸上还带着笑,多半是做着什么好梦。 常欣瞧见了,脸上也浮现幸福的笑容。 自从常征那日拒绝了换亲,他就像彻底变了个人,不只常莉觉得高兴安心,她也同样感到满足。 越这么想,她就越放不下这个家。 可是一想到,去上学后能更好地帮到常征,她就决定听从常征的话,努力把书读好。 毕竟她也知道常征不喜欢读书,他能坚持到高中毕业,她就已经很意外了。 而且,也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坐在课堂上。 第73章 被人宠爱的感觉真好 第二天一大早,常征准时醒来。 当他醒来时,便听到常欣正在念书的声音。 “这么努力吗?” 昨天才决定去补习班,准备参加高考,今天就开始拼了? 常征趁着常欣努力的时间去准备早餐,今天他打算做些手工面。 家里没有发酵粉,否则他也想做点馒头和包子。 那三年为了感情而困扰的日子,常征学会了不少小吃,自然也包括了做馒头和包子。 四十多分钟后,一锅热气腾腾的面条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常莉和常欣早已闻到了香味,洗漱完就来到餐桌。 吃完早餐后,常征带着昨天常欣掉的二十几斤黄鳝和她们俩去了青流湾。 邱花颜早早就在那里等着,虽然昨天晚上她睡得很晚,但她发现自己休息得挺好,脸上看不出什么疲惫。 常征把常莉留下和邱盈一起后,便带着邱花颜、常欣,还有黄鳝一同去了县城。 这次邱花颜再次坐到了前排,和上次不一样,今天她显得更加自然。 常征的亲昵举动让他们俩的关系升温了不少,仿佛热恋中的情侣。 在去县城的路上,邱花颜得知常欣要去补习班并参加高考,她感到非常惊讶。毕竟常欣在村里已经算是大姑娘了,现在竟然还要上大学。 坦白说,她有点羡慕。 不过,当常征邀请她一起参加高考时,她却显得有些不高兴了。 三人到了县城后,把黄鳝卖掉了,今天的收入减少了。 纪家的收入只有19,邱家的31,赵家的34。 尽管如此,邱花颜还是感到很满足。 如果没有这些黄鳝,她们不可能一天赚这么多,随便都能超过一个工人一个月的收入。 一个月30天积累下来,就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没有这些收入,邱亮就无法安心在市里治疗,赵如琴就无法在家里专心钓黄鳝而不得不去做保姆。 拿到钱后,常征带着两人去买水果。 县城里能买到的水果不多,但有香蕉,这让常征有些惊讶。 苹果、香蕉和杨桃是目前市场上能找到的水果,看上去还挺新鲜,买的人也不在少数。 县里依然有一些比较富裕的人,毕竟也有不少人一个月能挣一百多块,如果家里有多名上班的人,一个月的收入也是相当可观的。 三人现场用水洗了水果后,就开始啃苹果。 对邱花颜和常欣来说,苹果是很新奇的食物,这是她们第一次吃。 邱花颜只咬了一口就喜欢上了这种脆甜的水果。 常征觉得这个苹果的甜味稍微差了一些。 毕竟现在的水果甜度都很高,人脑就是偏爱甜味。 目前的苹果味道偏酸甜,但果香十分浓郁。 “这苹果真好吃。”邱花颜一脸幸福地看着常征。 被宠爱的感觉真好,过去她从未体验过这样的滋味。 “喜欢吃就多吃点,吃完了再给你买。”说着,常征忍不住摸了摸她的头。 回来后,他发现自己的心态越来越年轻。 常欣看着两人恩爱,心里十分羡慕,啃苹果的力道也加大了些。 单手推着车,常征带着她们俩来到了学校。 现在的复读班依旧很热闹,许多有志通过高考改变命运的人都在这里。 常征在后来的时候还常常看到一些为了上名牌大学多年复读的“钉子户”上了新闻。 不过,在80年代,复读五六年的人非常常见。 那时高考的录取率很低,全国招生人数只有几十万,甚至比现在一个省的招生人数还少。 上高中已经非常困难,更别提上大学了。 而且当时的大学不收学费,只需缴纳住宿费和生活费。 直到89年,大学才开始收学费,每学期200元。不过,有些专业还是公费的,学生不需要交学费。 像是师范类大学,学习期间还包吃。 因此,才有无数人都拼尽全力想要上大学。 在这种背景下,复读班的人数反而比正常班级还要多。 办理手续简单,学费便宜,一个学期6块钱。 当然,这个便宜是相对的。 当常欣交学费时,她还是有些心疼。 住宿费和书本费加起来8块钱,直接就花了14块。 这也是为什么赵俊升能复读这么多年,最后家庭经济状况也因此陷入困境。 常欣直接选了赵俊升所在的班级,这样常征让赵俊升照顾一下自己姐姐。 常征去看了复读班的学习气氛,发现大家都在埋头苦读。 可以说,复读班的学生大多都是学霸。 因为高考难度太大,没有希望的人是不会浪费时间的。 赵俊升在复读班里算是小有名气,毕竟他并不是去不了大学,而是没有考上最顶尖的大学才选择复读。 只要他愿意降低标准,其他大学根本不成问题。 交完学费后,常征检查了宿舍条件,觉得还不错,而且有楼管,管理也很严。 如果不是这样,常征也不会让常欣住学校。 宿舍需要自带被褥,常欣原本打算回家取,但常征觉得太麻烦了,况且常欣周末还得回家。 于是常征带着她去外面买了被褥和其他个人用品。 看着常征把钱花得像流水一样,常欣心里有些心疼,同时暗下决心,要好好学习,争取今年七月就考上大学。 多复读一年,就是浪费一年的钱。 重新把常欣送回学校后,常征便带着邱花颜回家。 送邱花颜回家后,常征也没在邱家停留,今天他打算进山去捕兽夹,并顺便打猎。 口袋里没钱,心里总是不踏实。 常莉今天中午会在邱家吃饭,这样能省去不少麻烦。 她才三年级,常征可不想让她放学后还得自己做饭。 等常征把石盘谷附近的青流湾炸开后,才会方便一些,现在路程还是比较远的。 接下来,纪家就只剩下常征和常莉在家,常征可以早上多做一些饭,等常莉回来热一下就能吃。 邱花颜原本想直接到纪家帮忙,但常征拒绝了。 毕竟邱花颜还未出嫁,现在住到邱家去有些不太合适,给人一种占便宜的感觉。 如果邱家有了她,多了一个人,就多了一份收入。 但如果邱家不乐意,邱花颜会很为难。 作为一个有担当的男人,常征怎么可能让自己的女人为难呢? 第74章 开挂确实痛快 常征一个人回到了石盘谷,随后背起猎枪与背篓,并把猎犬一起带上。 他不光让大龙随行,也把黑狼一起牵上。 黑狼最初跟着常生辉进山时还不到一周岁,因此如今并不算年迈。 这些岁月里,常生辉闲暇时总会操练黑狼,可以称得上训练有素。 把它带来,自然是想瞧瞧它的能耐。 动身之前,常征还取了半段蛟骨系在它的项圈上。 这回常征径直朝灵泉峰赶去,那片森林极其原始,可谓狩猎的绝佳之地。 进到林中后,常征立刻着手探寻野兽的小径。 上回常征没有留神留意过,只顾着往山里钻。 才踏进林间,常征立刻遇见了宝贝。 那竟是一巢马蜂,而且规模相当可观。 关键在于这些马蜂不敢蜇常征,反倒在他头上盘旋不止。 “我原以为只能抵挡蚊虫,没想到居然连马蜂也不敢叮。如此一来,日后不仅能解馋,还能搞蜂蛹和蜂蜜来赚些钱。” 常征自言自语一句,随即砍来一截小灌木,直接将那马蜂窝给挑了下来。 马蜂根本不敢贴近,只能在周围四处乱窜。 通常情况下,马蜂并不会无故袭击人类,若是对路过的生物或人发起攻击,多半是因为过于接近它们的巢穴。 一般来讲,马蜂群的工蜂在距离巢穴十五到二十五米范围内保持警觉,当有人或其他生物闯入这片区域,一些动作与气味就会让工蜂警惕起来。 若这时有人挥手拍打或释放出刺激性的讯号,工蜂就会将其视为敌对威胁,随之发布集合指令,引发蜂群集体攻击,甚至能在百米内展开追击。 马蜂的毒液分成溶血毒和神经毒两种,可能导致人体肝肾等器官衰竭,若是刚好刺中血管更会危及生命,尤其对过敏性体质的人极度凶险。 马蜂的毒针无腺盖,可反复对人发起多重攻击。 在他们村子里,前些年就有一位上山砍柴的人被马蜂蜇死。 马蜂归属胡蜂科,皆具备极其猛烈的毒性,每年都有人因此送命。 后世里更出现了一些国外入侵的杀人蜂,每年一样会酿成致死事件。 可这些胡蜂也并非仅仅带来威胁,它们的蜂蛹不但富含高蛋白,而且相当美味。 此外,它们还可用作药材。 马蜂的成虫、幼虫以及蜂巢都能入药。 马蜂味辛甘、性温热,主要疗效是对付风湿痹痛。 蜂房具备镇痛、消肿解毒等作用,可用来治疗惊厥、风痹之类的病症。 马蜂酒能驱风祛湿,可用于医治急慢性风湿疼痛以及风湿性关节炎。 赵云飞就曾用马蜂泡酒,村里人若有风湿疼痛就会来买点,而他赶集时也会带到集市去卖。 赵云飞虽然给人针灸治病不收诊费,但像马蜂酒这类外用或内服的药酒还是会收取点本钱。 后来的年代有不少专门捉蜂的人,他们还会顺带开直播,常征前世时见过不少这样的场景。 因此,一得知自己融合了蛟珠后会让马蜂无法下口,常征立马欢天喜地。 今后不论碰见马蜂还是蜜蜂,只要上去就能收拾干净,既无需防护装备,也不用点烟熏走巢内的群蜂。 常征径直将蜂巢捡起往背篓里放,看着四下乱窜的马蜂。 他挥舞着手中树棍,想把它们拍落下来,这些蜂还能带回去泡酒呢。 “真能行啊?” 常征忍不住大为高兴,甩动树棍愈发欢快。 这群马蜂既不敢贴近他,又舍不得飞远,就这样给常征留了空当。 近百只马蜂被常征尽数拍落,全部被他收入囊中。 凭借感知加上超凡的视力,他没放跑任何一只胡蜂,通通收集干净。 “拥有外挂的滋味真是过瘾!” 若非融合了蛟珠,他今天十有八九会被蜇得面目全非。 运道差点,毒性撑不过去,搞不好就当场玩完了。 岂料眼下,不光毫发无损,还把它们全给收拾干净。 这些胡蜂能带回去酿成胡蜂酒,或连着蜂巢一并卖给药铺。 蜂蛹嘛,当然要留下来炸一炸尝鲜。 邱花颜是个地道的吃货,肯定对油炸蜂蛹毫无抵抗力。 一想到邱花颜,他的嘴角便不自觉地浮现甜蜜笑容。 察觉周围一圈,确认没落下什么后,常征背起背篓,继续往里寻找。 不多久,常征又找到了一样可口的野果。 这种果子叫做山莓,也称三月泡,是山中颇受欢迎的美味果实之一。 常征小时候一旦有机会,也会上山采些回来,因其熟透后味道特别甘甜。 山莓果实和覆盆子颇为相像,但两者叶片并不一样。 覆盆子是掌状叶,又名掌叶覆盆子,也有“四月泡”之称。 常征将那些山莓尽数摘下,为防止被挤压,他就装进塑料袋,再悬挂在背篓上边。 收拾完毕后,常征继续向前摸索。 “汪汪。” 突然,大龙喊了两嗓子,随后猛地朝前窜出。 “大龙,别那么急。”常征大声一唤,紧接着迅速跟过去。 赶上大龙后,他见它正对着一片草丛不停地摆尾。 黑狼则在一旁不停地用鼻子嗅,好像在搜寻什么。 走近瞅瞅,常征看见那里竟是一堆山鸡蛋。 “这可是宝贝,真不错。”常征毫不迟疑地将山鸡蛋收集起来。 “看来光带一个背篓不够用啊,还得多编些小筐放进去,否则碰上这种好东西就很容易被压坏。” 常征将山鸡蛋放好,又抓了些茅草垫在上下,如此就能防止这些蛋被挤破。 “好家伙,干得太棒了。”常征伸手轻抚大龙的脑袋。 才走没多远,大龙又变得兴奋起来。 不光是大龙,就连黑狼都跟着紧张兴奋。 而且它们并没有大声吠叫,只是脚步一下子加快了。 显而易见,它们肯定又有所发现。 常征立刻运转感知,迅速追上那两条猎犬。 没过多久,常征感应到前方出现了一只野兽。 此刻他明白了这两条狗子为何如此激动。 原来是一只豪猪,浑然不觉危险逼近,正四处搜寻食物。 当两条猎犬逼近时立刻分向左右,看上去想用夹击的策略制服那只豪猪。 奈何豪猪浑身布满硬刺,它们虽然贴近,却没法轻易咬到。 豪猪可绝对是个宝,上次常征就卖得了五十块。 换给别人,少说还能换到三十块不是问题。 并且,常征正打算饲养豪猪,不论雌雄,他都得弄到手。 第75章 竟然是只怀胎的豪猪 常征直接从背篓里拿出了一个麻袋,他这次上山准备了两个,就是想着能不能逮到几只活的或者带伤的。 别人若是捕猎,基本只能打死,可常征就不同了。 他具备治愈之力和亲密之力,能先把野兽打受伤后再活捉回来。 常征拿出麻袋时,两只猎犬也冲到了豪猪面前,豪猪察觉到危险,立刻把身上的棘刺全都竖了起来。 “还是个怀孕的豪猪,运气真不错。” 常征看那豪猪的肚子胀鼓鼓的,就清楚它肚子里已经怀上了小崽。 这只豪猪不断往后挪,打算溜走。 它同时抖动身躯,让尖锐的刺彼此撞击,发出“沙沙沙”的动静,想要警示常征的两条猎犬,阻止它们靠近。 也许是为了腹中的小家伙,这只豪猪没有半点停留,依然试图逃命。 可惜,它碰上的是常征。 常征把手里的布袋口一拧,直接走到前面。 他将布袋朝那只豪猪身上一扣,就把它罩进了麻袋。 豪猪的棘刺虽然能戳破麻袋,但伤不到常征。 常征不停收紧袋口,慢慢逼得豪猪移动,等袋口收小到一定程度,他猛地往自己这边一拽,就一下子把豪猪完全收入麻袋里。 往后,这些豪猪都被列为保护动物。 只不过现在还没禁枪也没禁猎,有的地方还鼓励人进山狩猎,甚至组建打猎队,以毛皮出口换取外汇。 把口袋系牢后,常征又砍下一截木棍挑起麻袋,这样就能让麻袋里的豪猪和自己隔着背篓,就不怕被尖刺刺到。 抓到一只豪猪显然无法让常征满足,他还打算继续搜寻别的猎物。 走了没多远,常征发现了一片山莓,于是他停下脚步,把那些熟透的山莓摘下来放进塑料袋里。 等往石盘谷里堆了土完成改造后,他就准备种一些山莓和覆盆子,让大家每年都能吃到自己种的山莓和覆盆子。 他还打算培育草莓、蓝莓这些浆果类水果,猜想邱花颜一定会喜欢。 还有常莉和邱盈,这两个小吃货肯定对这种甜蜜蜜的浆果也不会拒绝。 丛林过于密实,到处都是各种丛生灌木。 有些地方,如果不砍出路来,根本无法通行。 没多久,常征就看见了一条兽道。 在这种密林里,野生动物只能走这类兽道,周围小灌木和杂草实在太多,根本无法随意穿过。 这条兽道显得光溜溜的,一眼就看得出动物常来往。 要安捕兽夹,得在这种兽道上才行。 常征仔细观察了一下,没有发现明显的动物脚印。 不过,他从地上捡到了一些毛。 仔细看了看,他觉得这可能是麂子身上的毛发。 从兽道的宽窄和高度来看,也能推断麂子会经这儿活动。 于是常征就在适合位置开始挖坑,把自己的捕兽夹布设好。 仍旧是三连套,可以提高中套概率。 弄妥后,常征继续深入。 在勘察过程中,他不时运用自身感知能力,毕竟很多东西被植被挡住了眼睛看不清,但感知却不会被遮蔽。 他感觉到附近有山鼠、松鼠、鸟类等小动物。 这里的松鼠不好下手,因为树林实在太过茂密。 虽然松鼠肉味道不错,而且松鼠皮也不便宜。 上辈子时,常征看见一些荒野达人用竹筒和橡皮做诱捕装置,专门对付松鼠和鼠类。 他心想,自己也能搞出来,毕竟不难。 只要做好后悬在树上,松鼠想吃诱饵就会被套住,效果相当好。 不仅能逮松鼠,还可能捕到鸟。 在山林里穿梭,哪怕隔着衣裳,常征还是被荆棘划破了好几处。 可常征很快注意到他自己的伤口愈合速度极快,好像身体自带治愈之力,半小时就完全看不到伤了。 一般人受伤后,需要等伤口先合拢再结痂,等痂掉落还会留痕。 整个过程快则五六天,慢则十几天。 但常征这里,半个小时后就彻底复原了,既没有痂也没疤,压根瞧不出受过伤。 这个外挂让常征相当满意,他也不想身上尽是各种划痕。 有人说,伤疤是男人的勋章,可常征并不稀罕这种“勋章”。 在南方狩猎并不轻松,因为南方地貌跟北方不一样,植被也不同。 南方丛林灌木繁多,地势多变。 想在没开发的林子里追寻猎物,常常需要自己砍路,在灌木从中劈出一条小道,非常消耗体力。 对常征倒是不算大事,但挺耽误时间。 一个小时下来,走不出多远。 不过,这种路一旦开出来,就能用上一阵子,倘若没人走动,两三个月那些植物又会把路占回去。 小路终究要有人走,若人少或者干脆没人踩,就会很快被植物重新覆盖。 不过,比起种庄稼,常征更乐意打猎。 猎到一只麂子,不光有肉可卖,还有更值钱的皮毛。 一头麂子能卖上百块钱,可你种一亩地,辛苦一年也未必能落下一百块。 常征觉得,若是种收益更高的药材或其他经济作物还不错,横竖他也不想去种粮食。 为何无论何时都让农民一直处在贫困,还让种地的也穷困不堪? 难道种田就注定要穷? 就算后世那些一斤能卖好几十块的五常大米,落到农民手里也挣不了多少,利润都被商人收割。 粮食这东西,最好还是靠机械化,大面积耕种。 他们这儿是山区,粮食产量低,更没必要种粮,应该转而种经济作物。 要是每亩能收入上千块,就能轻松养家,还能送孩子读书,从而改变他们的见识和思维。 家里那块地种点啥,常征已经有了些思路。 药材算是理想的选择,这里适合培育太子参和白术,品质也能保证。 前世里,蛟田村在九十年代末,就是靠着药材种植让全村人富了起来。 青流湾则依赖大棚蔬菜、香菇与茶叶的发展实现了迅速壮大。 蛟首村步子慢了半拍,有人后来也搞大棚蔬菜,有人改种香菇,还有的把茶叶种起来。 继续傻乎乎种稻子的,只能眼睁睁看别人吃香喝辣,看别人盖楼房买车。 正想着今后家里到底种啥时,常征突然听见不远处传来一阵怪叫。 “呦呦~呦呦~~” 第76章 初次端枪狩猎 呦呦鹿啼。 这种动静,鹿科里不少家伙都会发出来。 例如梅花鹿,还有麂子。 在他们这儿,梅花鹿几乎不可能出现,也没听说过周围有人见到过梅花鹿。 所以,常征推测这声音应当是麂子。 两只猎犬同样听见了,但它们没叫,只是把目光投向常征。 看样子,它们在等待常征下达指令。 “留在这里。” 常征给了这么一个命令。 两只猎犬虽说有些疑惑,可还是乖乖坐了下来。 在这种山林环境里,猎犬其实不太好捕捉野兽,因为树林挤迫,它们的速度很难完全施展。 如果惊扰了目标,那猎物就先一步跑掉,常征连开枪的时机都没有。 地域不同,环境各异,打猎方式自然也不尽相同。 在他们这儿,养猎犬主要是为了护卫猎人,同时帮忙追踪猎物,真正用来猎杀大型野兽的时候并不多。 若是碰到小动物,人们一般还是乐意让狗去撵。 多数人狩猎时拿的都是火铳,或者土制的自制枪,并不是制式的猎枪。 火药、铅弹都要花钱。 现在,用弓箭打猎的更少了。 靠弓箭捕猎往往要给箭头淬毒,可弄毒液的风险颇高。 像常征这样一开始就用带瞄准镜的猎枪的并不常见,因为光一杆好枪就要花上千块钱。 那两只猎犬十分听话,安稳地蹲在原地。 它们瞧见常征把装着豪猪的口袋往地上一搁,就跟着他的身影,看他在林间时而钻进,时而绕开树木。 能够听见鹿啼就意味着那麂子离常征不远,并且这叫声还不时地再度响起。 这样一来,相当于主动为常征提供了定位。 麂子胆子很小,跟东北那种“傻狍子”不一样,那些狍子反而更大胆些。 这类麂子只要听到一点动静,立马就会逃跑。 常征猫着腰,在树丛间穿梭,朝那声音来源不断挪动脚步。 一些荆棘划破了常征的皮肤,他却丝毫没吭声。 声响离他越来越近,但还没到他感知范围里。 他没办法,自己的感知距离实在有限。 真要到了他能感知的范围,麂子也早就闻到他身上的味儿跑没影了。 通过那些层层缝隙,常征望见了二十米开外的两只麂子。 他猜测大概是一对儿,如此才给他创造了机会。 这两只麂子注意力集中在对方身上,没留意到常征的靠近。 那片林子里灌木没那么茂密,杂草却多一些。 常征并不奇怪,毕竟这种地方更适合野生动物活动。 外围那些茂密的灌木就像一道天然屏障,阻隔着它们与人类之间的接触。 常征略微移动了个方位,稳稳地举起枪,瞄向那只离得稍远一些的麂子。 他没挑脑袋的位置下手,毕竟目标太小,一点偏差就可能打空。 常征瞄准的是前腿上方,也就是接近心脏的位置。 只要命中,就算碰巧没正中要害,也能让麂子丧失行动能力。 对好准星后,常征调匀了呼吸。 紧接着,他直接扣下扳机。 “砰!” 肩头猛地感到后坐力,瞄准镜一抖,让常征没能立刻看清是否击中那只麂子。 子弹精确地击中了麂子的身体,血花四溅。它下意识地弹跳,试图逃走。 可它只悲鸣着跑了几步,就顿时腿软跌倒在地。 常征透过瞄准镜只看见麂子往前窜出去,却不确定自己有没有打中。 “猴子,黑狼,快来。”常征喊了一嗓子。 同时,他重新一移动瞄准,立马发现倒在地上的麂子。 “中了,哈哈,这枪真稳。” 常征特别兴奋,赶紧站起身,往那边快步走去。 另一只麂子早就逃了,逃生是它们的本能反应。 有的麂子听到枪响会惊慌失措,有些甚至会腿软动弹不得,也有短暂愣神的。 当然,大部分一听见动静就撒腿狂奔。 不一会儿,两条猎犬就跑到了常征身边。 实际上枪声刚响起的时候,它们就已经出动了。 对于猎犬而言,枪声就是行动信号,这是经过训练的结果。 它们已经嗅到了血腥味,情绪变得异常亢奋。 它们体型不大,更容易在这灌木里钻来钻去。 很快就通过了灌木丛那道屏障,火速冲到受伤的麂子旁。 它们并没对那只中弹的麂子张口撕咬,而是围着转了一圈,随即向另一只逃跑的麂子方向疾驰。 这一带灌木数量不算多,奔跑还算畅快。 常征看见了也没叫住它们,径直走到那只倒下的麂子面前。 看那角的形状,常征判断这是一只公的。 它四肢还在不停乱蹬,彰显求生的本能。 常征立刻激发了自己的亲密之力,一触碰到麂子,它就稍微安静了下来。 常征把麂子翻过来,发现子弹已彻底贯穿了它的身体。 背部留了个比拇指还粗的弹洞,鲜血涌个不停。 里面的内脏估计已经被搅烂,常征明白它不可能救得活。 这种枪伤过于致命,他的治愈之力不够用,除非能把治愈效果放大数十倍。 但那明显做不到。 常征干脆从腰间抽出猎刀,预备放血处理。 与其让它白白受罪,不如早点结束它的痛苦。 他按住麂子,拿刀刺进它颈部,直接割断大动脉,好让血尽快流干。 假如不放血,肉就会变得腥味十足,口感很差。 因此,猎人一般在击中猎物后,都会第一时间放血。 有条件的话,还会把猎物的肚子剖开,把大肠扯出来悬在树上。 这样做,自然是为了让那些重气味的内脏引走其他猛兽,免得它们盯上猎人和带走的猎物。 大肠的臭味比血味更容易招来猛兽。 两只猎犬还没有回来,常征有些担心。 想了想,他还是追了上去。 “猴子,黑狼。” 常征边追边喊,这片林子可以跑动开来,他也就快步冲了进去。 “猴子。” 眼看不知道该往哪头找,常征提高嗓门再叫一声。 毕竟它们往任何方向都有可能冲,地上也没什么明显的脚印可供判断。 “汪汪,汪。” 常征听见了狗叫,于是立刻循着声音加速冲过去。 走没多久,他就听到了猎犬撕咬的动静。 “不会让它俩真追着那只麂子给咬住了吧?” 常征小声嘀咕着,一边加快脚步往前赶。 如果真是那样,那今天可真是双丰收了。 难道真的会有这种好事发生吗? 第77章 捉到一头还活的麂子 紧随着那动静,常征立刻捕捉到几声悲戚的叫唤。 常征推断自己的判断多半没错,它们或许真的追上了那只麂子,并且对它发动了袭击。 没多久,常征就瞧见了黑狼的身形。 它叼住麂子的后腿,拼命往后拖。 猴子动作更猛,它径直咬住了麂子的脖颈。 常征见状后,立刻将背篓取下,并从中取出一条绳子。 制作好一个绳圈后,他马上上前,将绳圈套在麂子脖颈上。 “猴子,松口。” 常征吆喝了一声。 这头麂子尚有康复的可能,他还想试着救活它。 听到常征出声,猴子马上做出反应。 当它松牙之际,常征的手就按在麂子身上,并且随即施展了他的亲密之力。 “黑狼,也松口。” 常征感觉麂子已经被他控制,于是指挥黑狼松开了嘴。 黑狼迅速照做,放开了麂子的后肢。 在常征的亲和之力影响下,麂子并未攻击他,但依旧表现出焦躁。 两条猎犬伸着舌头,在旁边绕来绕去,随时准备扑上去。 常征查看它颈部的创口,表皮已被撕裂,连大动脉都几乎被咬到了。 若真被咬中,那肯定就救不回来了。 常征立刻用出治愈之力,仅仅过了片刻,他就发现血不再往外冒了。 不得不承认,猴子的战斗力十分了得。 他将麂子脖子上的绳圈系牢,避免勒伤它。 常征下不了手宰了它,打算先带回家去。 因此,他想试试看用绳子牵回去行不行。 由于他持续施加亲密之力,麂子并未对他表现出攻击性。 他随即查看了麂子后腿的伤处,上头有几道很深的齿痕还在出血。 常征再次动手,用治愈之力进行处理。 过了半分钟,常征感觉自己有些虚弱,立刻停下了治疗。 “这样看来,带回去应该没问题了。” “明天还得去买点纱布,再自己弄些止血粉,以后碰上类似情况就能用得上。” 常征试着拉了拉麂子,想瞧瞧它是否愿意跟着走。 没想到它并没有过多挣扎,真的就任由常征牵着走。 两条猎犬看起来颇感稀奇,还疑惑地瞅了常征一眼。 “猴子,黑狼,出发。” 这才见它们跟了上来,尾随在麂子后面,好像替常征看管着。 不久,常征带着这头还活的麂子,回到那头已死的麂子旁。 被拴住的麂子立刻跑过去,用头抵着同伴的身体,似乎还没意识到同伴已经没了气息。 常征干脆将它的身体系在自己的腰间,然后又仔细确认了一下是否稳妥。 除了这头约莫七八十斤的麂子,他还要把一只豪猪一起带回去。 今天这次上山,可真是满载而归。 两头麂子,再加上一只豪猪。 若把这些都卖掉,起码能进账两三百。 要知道,一天就有两三百,相当于一般工人一年才挣的数目。 所以说,打猎确实让人心动! 大山里处处是财,只要有能耐,随时都能收获。 他家里可还圈着一只獐子和一只猹,等它们繁衍后,又是一份好收益。 眼下正值繁殖期,碰上怀孕的野物也很常见。 常征并没立刻动身,而是在原地坐下歇口气。 他拿出几颗土豆和红薯,打算先垫补一下。 此时已是正午过后,加之一直用治愈之力,他早就饥肠辘辘。 今天他没备其他干粮,就只带了这点儿东西。 “好家伙们,过来。” 常征把猴子和黑狼召唤到身边,准备分给它们一些土豆。 这年代的狗没那么娇贵,人吃啥它们也就跟着吃啥。 至于吃肉,得看有没有肉可供。 常征不打算在这里处理那头麂子,而是想扛回家再说。 两条猎犬高兴地吃着土豆,看上去仿佛刚才攻击麂子的事和它们无关似的。 常征三两口便把土豆和红薯解决了,也就吃了个半饱。 若想填得更满,只能等回家再补充。 歇了会儿,常征站起身,打算动身回去了。 他把那头已经放尽血的麂子举起,置于背篓顶上。 “猴子,带我们回去。”常征吆喝一声,随即踏步前行。 其实即使不让猴子领路,他也能准确回去,因为自从融合了蛟珠后,他的记忆力得到了增强。 意料之中,他的大脑全面得到强化,其他能力也随之提升。 没过多久,他们就看见了装豪猪的那只麻袋,竟然还挪动过位置。 显然袋中的豪猪想要溜掉,可惜没能如愿。 常征把麂子先放下,打算把豪猪装进背篓里。 他先把装满山莓的塑料袋拿出来,贴在背篓内侧,以减少撞击。 随后,他取出那几枚野鸡蛋,又往自己口袋里塞了把干草,这才将蛋放进去。 这样一来,大致就不会被磕破。 妥善处理完后,他拎起麻袋,连同那豪猪一起放进背篓。 由于豪猪的刺穿不透背篓,他可以放心地背起来。 他依旧把枪背在肩上,随后再背起背篓。 收拾妥当后,常征又一次把麂子抗起,小心避开枪管,横置在背篓上,并让双手紧握那捆住它蹄子的绳索。 两侧的绳子都带有圈扣,他将双手穿进去,便能牢牢固定,免得麂子走路时滑落。 接下来,他的安全基本就全靠猴子和黑狼来警戒了。 毕竟他现在这副模样,若是遭遇危险,想拔枪也得半分钟。 至于后面那头被牵着的麂子,似乎没多大情绪,也许是受亲密之力的影响,再加上它的同伴还在他肩上。 换作旁人绝无可能出现这种场景,可在常征身上就办得到。 毕竟,他的外挂可不是摆设。 他们严格沿原路返程,等走到之前放置绳套的地方时,常征绕开了一下。 否则,他怕自己的狗子们或那头麂子会不小心踩到捕兽夹。 又过了大半小时,常征才顺利回到大路上。 这会儿已近下午两点,大多数人都进山干活了。 常征并没引起任何注意,带着他今天的收获往石盘谷方向行去。 正准备踏进石盘谷,常征就听到有人喊了他一声‘常征’。 第78章 这张皮剥得可真精美 “家泰,你啥时候回来的?” 看到曾经的老伙伴周家泰,常征一下子就来了精神,笑呵呵地打了声招呼。 “那边雨水季节没法干活,我就抽空回来看看爷爷奶奶,正好听人说东叔是被你找回来的,这可真是大喜讯。” “还有啊,你现在都能单独进山打猎了?太厉害了吧,还弄回一只活的麂子?”周家泰一脸不可置信。 常征猎到猎物这事儿他并不吃惊,可活捉一只麂子就太惊人了。 这毕竟是野生动物,可不是家里圈养的牲口,一遇见人早就跑得没影儿了。 “运气好,当时两条猎狗在纠缠它,我才趁机把它套住。开始还想着试试能不能拽回来,没成想真就给拖回来了。”常征笑着解释。 瞧见那只麂子还想往外蹦,周家泰忙说:“我扛这只,你拉那只活的吧。” 麂子见到他出现,还真吓得往后躲。 “行,这家伙一路拽过来,可费了老大劲。”说着,常征把肩头的那只麂子给放了下来。 今年之前,周家泰跟他老爹一起在生产队干了好几年的伐木工,扛三四百斤的圆木都不在话下,村里人都服他的力气。 别人也就扛个两百多斤,他却能再多一两百斤,由此可见他的腰杆子有多硬实。 这七八十斤的麂子对他来说算不上什么,扛起来就跟玩儿似的。 “恭喜你啊,才几个月没见,你就和美人湾那位第一美人订了婚,村里的小伙子听了都羡慕得眼红。今天中午我跟他们闲聊,还看见他们那股咬牙切齿的劲儿。” “你是不知道,看他们那表情简直乐死我了。以前一个个都瞧不起你,现在总算晓得我兄弟的能耐了,气死他们,哈哈。”周家泰笑得十分得意。 常征的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清楚兄弟是真的为他高兴。 一想到邱花颜,常征就觉得心里特别甜蜜。 一天没见着她,他还真有点儿想。 “你这段时间在外头怎么样?”常征随口问了句。 “挺好的,一个月我和我爹合起来能进账七八十块。再干几年,盖房子娶媳妇不成问题,也能赶上你的节奏啦。”周家泰显得相当满意。 看他那神色就知道,对现在的状况很是满足。 毕竟要是待在老家,他们的收入顶多能少一半。 这里是贫困县,四面八方都是大山,就算山里东西再好,没路往外运也卖不上价。 “在大平原那边,看天看地都广阔,跟咱这儿完全两回事儿。咱这儿就是翻来覆去全是山。” “另外,我可还看见了大海呢。阿强,抽空你也得出去走走,瞧瞧外头的世界。” 常征点点头,外头的天地确实丰富多彩,不少人一旦出去了,就不愿意再回这穷山沟。 不过他现下不想四处折腾,只想安安稳稳留在老家,过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简单日子。 “不过打猎更赚吧?你这一只麂子能卖多少钱?”周家泰好奇地问。 “七八十块左右吧,麂子肉现在一斤能卖一块钱,这只七八十斤重的公麂子能出三四十斤肉。” “而且皮子也值钱,至少能卖个三十来块。” “麂角和麂胃都是药材,加起来也能卖十几块钱。” 周家泰听完之后,眼睛都瞪圆了。 “这么值钱啊?”之前他压根没想过一只麂子能卖到这么多,原本觉得二三十块就不少了。 “隔行如隔山,你不清楚里头的门道也正常。怎么样,要不要考虑跟我学打猎?”常征直接伸出橄榄枝。 一个人进山风险大,要是多个人一起,安全系数会高很多。 就算在东北那样的地方,猎人也少有单独行动,通常是围猎。 围猎危险小,大家还能彼此照应。 可常征并不是想带谁就带谁,必须是能彻底信赖的哥们才行。 打猎就像打仗,有时候后背是要交给搭档的。 万一信不过,关键时刻就可能送命。 尽管常征有感知天赋,也不能保证对一切危险都能应付自如。 除非他的感知范围能扩大到百米甚至更远。 “家里连把枪都没有,而且你也知道我枪法有多烂,真不适合吃这碗饭。我能靠的就是力气,只能干点背扛搬运的活儿。”周家泰并没有被那些收入冲昏了头。 相反,他挺明白自己的短板,知道自己并非这块料。 常征也没勉强,毕竟打猎这玩意儿得看个人意愿。 而且家里人是不是支持也很关键。 狩猎毕竟风险高回报大,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把命留山里。 说话的功夫,两人就走到家门口。 常征直接拉着那只活麂子往猪圈走,打开圈门后把它推了进去。 随即,他又卸下背篓,从里面把袋子拎出来,把那只豪猪给倒进了猪圈。 “你可真收获满满啊,两头麂子加一只豪猪。” “就连东叔当年,恐怕也没你今天这么神奇吧?”周家泰看得两眼放光。 “就是走了大运罢了,要是天天都这么顺利,我还不得发财?”常征笑道。 此刻,常征还顾不得休息。 得抓紧把麂子处理了,把皮剥下来后再固定到皮绷上。 另外也得赶紧剖开它的肚子,把内脏清理干净。 周家泰以前常常跑到常征家,看常生辉收拾猎物。小时候他还挺想当个屠夫,专门杀猪卖肉呢。 别说,这年头杀猪匠可是个不错的营生。 既能赚钱,还能从中捞不少油水。 “我给你搭把手吧。小时候就老想干这种活,只是那会儿没好意思跟东叔开口。”周家泰自告奋勇。 说着,两人一起把处理猎物的案几搬了出来,然后把麂子抬上去。 随后,常征进屋取来一整套刀具。 赵云飞当初没带走这些家什,反而直接留给了常征使用。 常征先在麂子的肚子上划了一刀,跟着就开始剥皮。 这可是一门手艺,没点儿经验的话,很容易把皮给弄坏。 好在常征这方面已经学得很熟练了。 “这张皮剥得真够漂亮,难怪能值三四十块。”周家泰看着剥下来的整张皮,忍不住发出了感叹。 “来,开膛破肚你来试试,随便发挥。”说完,常征把刀往他手里一递,然后转身去找皮绷子给皮子定形。 所谓皮绷子,其实就是一些形似铜钱的木圈,上面绑了好多用兽筋制成的线。 把这些线穿过兽皮,就能把皮固定住,避免收缩。 待固定好后,还要将多余的皮脂刮掉。 这层皮脂用来炒菜相当香,小时候周家泰和他弟弟周家胜总往常征家里跑,为的就是蹭点儿这味儿来配饭。 看着常征熟练地刮皮脂,周家泰早就咽起了口水。 第79章 一起干个互助社 周家泰多年的留意确实没白费,解决起事情来依旧有条不紊。 常征把那段肠子清洗干净,切成小段后就拿去喂两条猎犬,当做它们今天进山的奖励。 离晚餐还有点时间,常征先把麂子肉处理好,打算直接送去县城的国营饭店。 “阿泰,我先把麂肉卖了,你晚上别走,咱兄弟好好喝一杯。” “没问题,咱俩确实好久没碰杯了。” 哥俩之间,自然不需要那么多客套。 家里自己留了些肉,傍晚炒来吃,余下的卖掉后再送一点给丈人家尝尝。 两个人一起出了石盘谷,反正家里有三条猎犬看家,也不用担心会被偷东西。 一路脚踩油门,常征骑车带着周家泰,直奔国营饭店。 碰上郑庆文后,常征就把麂子肉卖给了店里。 麂肉能卖到一斤十五块,比他原先估计的要好一些。 三十斤肉总共卖了四十五块钱。 离开国营饭店后,常征又去买了五十斤大米,然后便启程往回赶。 到青流湾小学时正好放学,他把常莉接上,和邱盈一起回到邱家。 常征留了两斤麂子肉在那儿,就领着常莉回家去了。 回到家,常征便忙着煮饭。 没多久,周家泰就拎着在外面买的土产过来了。 看到常征下厨,周家泰很意外,再看见常征家已经通了电,更是诧异。 如今外头不少地方都有电,有些地方连电视都买得起了。 周家泰和常征分享着外面见到的新鲜事,在山里听起来还是挺稀奇的。 其实常征觉得也挺有意思,不过他没露出太多惊讶,让周家泰看不出异样。 两人喝酒闲聊,一直到晚上八点多才打住。 周家泰酒量不错,喝高了就沉沉睡去,酒风还算很好。 常征把他安顿在赵云飞的房间,然后自己去给常莉检查功课。 以前常欣在家是她的辅导老师,现在只有常征一个人了,自然就肩负起这责任。 如今家里通了电灯,亮度也足够,晚上写写作业根本没问题。 等常征指导完,便让常莉去睡,并给她讲了个故事。 这还是常莉第一次独自睡,怕她害怕,就让虎头跟着她进屋。 等小姑娘睡熟后,常征才回到自己房间。有虎头在那儿,他也放心。 常征没有立刻睡,而是拿起纸笔,开始构思家里要盖的新房子。 农村自建房本就没专业设计师,常征以前在工地混了十年,见识过的楼房也数不清。 耳濡目染下,他略懂些门道,设计一处农家院并非难事。 离真正动工还得等等,常征计划多画些图稿,然后和邱花颜一起研究。 毕竟她也会有自己的想法,两人共同设计的新家,住着肯定美滋滋的。 常征一直画到半夜才休息。 第二天一早,常征起床,发现周家泰正坐在正屋门口抽烟。 “阿强,我想通了。”看到常征,他突然甩出这句话。 常征愣了一下:“想通什么?” “做买卖啊。昨晚你不是劝我吗?做生意就算遇到点风险,也就是亏点本钱。可上山砍树,万一出意外,轻则落个残疾,重则丢了命。”周家泰口气十分严肃。 这些年,他见过不少伤残的工友,残疾的也不止一两个,死在山里的也有过。 一想到这些,他自己都会害怕。 “你说得对。咱山里好东西多的是,外头的人想吃都不一定能吃到。只要能把山里的好货送出去,肯定能挣到钱。” “就算是辛苦点,也比上山扛木头强多了。” “只有赚到钱,才能盖大房子,才能买得起电视和冰箱。这些天我在外面看到的世界,真的让我开了眼。” 常征还以为自己得多劝几次,没想到一顿酒就把周家泰给说服了。 “那就先从黄鳝开始,你自己琢磨着运去市里卖。”常征给出建议。 “我一个人?不是说咱们一起干吗?”周家泰皱眉,他明明记得昨晚还说要兄弟同心呢。 今天这咋变了? “出主意我拿手,但你要我整天满街跑推销,那我可干不来。”常征真没打算专职跑生意。 他宁愿打打猎,在山里逛逛,这种生活才潇洒。 一旦做买卖,就得低声下气招揽客人,他可不是那块料。 只能在旁边给周家泰参考思路。 周家泰瞄了常征两眼,只能无奈弹了弹烟灰。 “行吧,那我再把我弟周家胜也拉进来,咱们搞个互助社。你出主意,我俩跑外头,赚了钱三人平分。” 在当下,没多少人懂得搞公司,周家泰也没想那么远。对他来说,互助社是再熟悉不过的形式。 “不过,前期投入我可拿不出,我爹也肯定不同意投钱,所以前面的本钱要你先出。”他说着又从口袋拿出支烟,用前一支烟头给点着。 “正如你昨天讲的,黄鳝就算卖不动,也能活上好几天。顶多卖不出去再运回来,转手卖给国营饭店,费点时间和来回钱,总比砍树的风险小。” 他这次回来本来打算歇十来天,然后跟老爹继续出去砍树,可现在想想,与其去拼命,不如冒点生意风险搏一把。 山里不止黄鳝,还有各种菌子,这些东西在城里可金贵了。 在咱山里几毛钱一斤的货,拿到外头说不定能卖一块多两块多。 几十斤不算什么,要是收上来几千上万斤,赚头就大了。 “行,就这么说。”常征伸出手来。 周家泰笑着跟他握了下:“但愿咱们能成,一起发财,当县里最阔绰的。” 话说完,常征就去煮早饭。 周家泰趁这个空,回家把他弟周家胜给叫了过来。 周家胜被拽来时,脑袋还懵懵的。他原本以为再过十来天就要跟老爹和哥哥一起山里伐木,没想到稀里糊涂被拉来搞了个互助社。 不过,不用去当伐木工,反而能成天往市里跑,他反倒乐意。 天天在山里砍树又苦又累,他对做生意其实特别感兴趣。 先不说赚钱,就算挣不着啥,他也乐于尝试。 第80章 选定婚期 常征的脚踏车也被他们的合作社拿去用了。 他们的合作社还没去登记,因为暂时还没想好该叫什么。 三人就这么一路蹬到了青流湾邱家,赶到的时候,正见赵如琴在和邱花颜说话。 那两位漂亮姑娘站在一起,确实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这两人瞧见常征过来,便异口同声地喊道:“征哥,早。” 常征高兴地把车停住,让后座的周家泰和横梁前面的周家胜都下来。 “都秤完了没?”常征靠过去问了一声。 “妥了,都记在这儿了。”邱花颜递过一张纸条。 常征扫了一眼,接着就掏出钱来。 他点出152块递给邱花颜,又点出136块交给赵如琴。 “征哥,这是什么情况?怎么就这么早把钱给我们了?”赵如琴有点不明白,问了出来。 “我、家泰还有家盛仨人打算组建一个合作社,把黄鳝运到市里卖。” “要是成了,今后就能敞开来收购,赚头也会更高一些。” “毕竟抓黄鳝这活儿早晚要被人发现,单吃独食可不香。”常征向她们解释。 赵如琴能察觉,别人自然也能看出端倪。 眼下虽然都还忍着,可要是瞧见这两家日子越发红火,肯定也会学着捞黄鳝。 “是呢,我瞧见许多人夜里都出来摸黄鳝了。还有,昨晚我大伯和小叔来找我爹,问能不能收他们抓到的黄鳝,也让他们跟着赚一些。”邱花颜接过话茬。 今天,她原本就打算跟常征谈谈这件事。 昨儿个夜里没给他们答复,估摸着今晚还得再上门。 谁不想挣钱啊,又有谁不羡慕。 “要是真能搞定,就让邱家的人先下手钓吧。”常征应声道。 此前县里的需求有限,多了就卖不动。 毕竟在小县城里去国营饭店吃饭的人不算多,主要都是单位里的人撑着。 可就算他们食量再大,也不可能一天就把百来斤鳝鱼都消化完。 估计不少货最后还是供应到工厂食堂。 可要是把这东西往市里送,那情况就不一样了,哪里工厂职工多,消费能力也更强。 送去菜场,想来买的人应该不少。 邱花颜点了下头,接着问:“你自己也要进城吗?” 常征立刻摆手:“我就不去了,让那哥俩去就行。我昨天打了两只麂子,还在山里布了些捕兽夹,今天打算去瞧瞧有没有战利品。” “嫂子,能不能给个大些的桶?我们把这些货倒一块儿,这样就不用拎两只桶。”周家泰凑上前问。 “还是去县里买两个塑料桶吧,多加些水,可别把黄鳝给憋死了。”常征一边说,一边把手头剩的钱都塞给周家泰。 “好嘞,祝咱们能把这批黄鳝顺利卖掉。”周家泰把那二十多块钱接过,兴冲冲地准备进城大展拳脚。 至于路上怎么卖、开多少价、怎么招揽顾客,常征都一一指点给他们。 成败如何,全靠那哥俩了。 说实在的,他们巴不得把常征也拉上,觉得有他压阵就能一举成功。 奈何常征不肯,他们也只得硬着头皮自己上阵。 结果,这两兄弟就拎着那两桶黄鳝,蹬着常征的车子,一路往县城跑了。 待那哥俩离开,赵如琴也回了家,邱花颜就被常征抱住。 “喏,这些是我昨天专门给你摘的山莓,挑的都是上好的。”常征从兜里掏出一个塑料袋,袋子里还装着一只玻璃杯,里面放着精挑细选的山莓。 昨天挑完后,剩余的他都给常莉拿去吃了。 “这个时候还找到山莓吗?”邱花颜惊喜地发问,脸上的开心藏都藏不住。 被这样用心对待和宠爱,真是让她心花怒放。 “怎么样,滋味不错吧?”见她吃了一个,常征便问。 “好吃,甜着呢。”说着,邱花颜又拿起一颗喂给常征。 “征哥,你还真打算进山狩猎吗?会不会有点危险啊?”邱花颜仰头,一副担心的模样。 “别操心啦,我带着两条厉害的猎犬,还有火力足的猎枪,稳妥得很。当年我爹是遇到特殊状况,否则哪怕碰到老虎也不怕。” “你得对我有点信心啊,我常征还有你这么漂亮的媳妇没娶进门,哪舍得去冒那份险。” 话音刚落,常征就凑过去吻了吻邱花颜柔软的唇。 好一会儿后,常征才开口:“对了,咱们的婚期我还没去找人挑呢。咱云水村不是有几个算命先生吗,谁比较灵验?” “我二叔公可是出了名的会看日子,其实我爹早就给咱俩排过八字了,挑出来三个好日子,都在年末:农历十月二十八、农历十二月初六,还有十二月二十二。” 听她报出那几个日子,常征禁不住轻轻刮了下她的鼻尖。 “那就定在十月二十八吧,我想早点把你接回来。农历28那天,阳历大概是十一月或十二月左右吧?”常征抱着她,已经无比憧憬。 对于女方去算八字这事,常征看得很平常,他也觉得这在附近很常见。 毕竟不少人都信这个传统,觉得找个吉利日子,能给新人带来个好彩头。 不过,也见过有的人因为八字对不上而最后吹了。 “12月2号。”邱花颜红着脸接话。 她可不会直说,其实她也想早点嫁进门。 “现在已经是四月二十五了,还要再等七个多月,真够漫长的。” “真想明天就把你迎回家。”话落,常征又忍不住亲了上去。 好一会儿后,意犹未尽的常征才继续说:“该走的程序还得走。你二叔公家在啥位置?我得亲自去拜访下。” 常征从衣兜里掏出那张写有俩人八字的红纸,他来之前就打算把这事儿办了。 “我领你过去吧,二叔公这会儿应该已经起床了。”脸颊红扑扑的邱花颜甜甜地回应。 到了二叔公家,就把俩人的生辰八字和一块钱的红包一起递上。 十来分钟后,常征便接过写有吉日的纸条。 随后两人回到邱家,常征将那张写着好日子的红纸交给未来岳父,同时把婚期定在了十月二十八。 把日子定下后,又闲聊了几句,常征就直接返身回家。 他还得进山狩猎,而邱家众人也要全体出动去抓黄鳝,耽搁不得。 第81章 捕获一只花面狸 回到石盘谷后,常征就带上了黑狼和猴子,背起了那杆猎枪。 没有足够的子弹,常征心里还是有点担忧。 他打算明天再去弄一点,多的可能不行,最少也得备个两三百发,不然进山会不踏实。 现在子弹也不便宜,一发大概一两毛钱,有的甚至能卖到五毛。 这也算是打猎里的成本,毕竟没有子弹,常征的猎枪就只能当摆设。 而且想到马上会有严打,常征觉得还是囤一些子弹比较好。 一想到这些花销,常征就有些坐不住,上山的步子都加快了不少。 顺着昨天的路进山,十几分钟以后,常征就来到他下绳套的地方。 “汪,汪。” 猴子对着被夹住的那只动物叫了两声,看起来十分兴奋。 “猴子,别吵。” 说完,常征走向那只家伙,从背篓里拿出了烧火用的铁叉。 如果想把活的带回去养,就得准备一个趁手的叉子,这样才能按住它的脑袋,防止被咬到。 常征虽然有亲密之力,但他不会全靠它。 上辈子年纪大了以后,他就养成了什么事都要做双保险的习惯。 今天落入捕兽夹的,是一种叫花面狸的小动物。 它的肉质相当鲜嫩,还据说有美容养颜的功效,曾在一段时间特别抢手,很多人都喜欢吃。 这种家伙体型属于中等,跟家猫差不多大,皮毛看上去十分漂亮。 花面狸是夜行动物,喜欢独居,白天多在树上的洞穴休息。 它主要吃植物的果实和根,也会捕食鸟类、啮齿类以及昆虫等,有时还会袭击家鸡与水禽。 因为花面狸肉细嫩味鲜,又以植物类饲料为主,加上人工饲养的花面狸毛绒厚软,板质优良者是我国出口的大批皮张之一。 它的皮毛能制作裘衣、皮帽或手套。 它的针毛还能用来做毛刷和制笔。 此外,花面狸每胎可产1-5只幼崽,妊娠期只有七八十天,但寿命却可以达到十五年。 它不仅皮毛值钱,狸骨也能祛风湿、壮筋骨、补身安神,可用来治风湿关节痛。 狸油还能滋润皮肤,对皮肤皲裂、烫火伤都有帮助。 狸肉滋补养颜,鲜嫩又可口。 再加上人工饲养花面狸投入不大,收益却不错,是个很有前景的养殖项目。 能抓到它,常征自然觉得高兴。 用铁叉压住它的脑袋后,这只花面狸还是不停地挣扎。 它算运气好的,只是被夹住了,并没受什么皮肉伤流血。 常征按住花面狸,一脚踩住它,然后把捕兽夹打开。 把它放出来后,常征立刻用了亲密之力将它抓住。 那家伙顿时不再挣扎,随即被常征直接装进早就准备好的麻袋。 “可惜,是只公的,要是母的就更好了。”常征有点遗憾地嘀咕,扎紧麻袋口后,把它放进背篓。 由于没见血,常征就把捕兽夹又埋回了原来的坑里,上面重新铺好了枯叶。 若运气好,之后或许还能再逮着别的什么。 有了这只花面狸,常征今天也就算没白跑一趟了。 带着两只猎犬继续往前走,不一会儿他们就到了昨天见过麂子的地方。 还有一段路需要清理掉浓密的灌木,才能通到大林子里。 很快,常征就砍出了一条可行走的小路。 顺着这条路,常征就进入了他前两天打到麂子的那片森林。 这片林子里的树木都相当高大,看上去十分原始,跟外头那圈小树林完全是两回事。 常征猜测周围原本也是这样,只是被人为砍伐后重新种树,或者让它自然长了起来。 大树被砍后无法遮蔽阳光,才导致灌木横生。 这样的情况很常见,并非灵泉峰独有的现象。 只不过,灵泉峰离村子不算远,却还能保留这么大的一片原始森林。 难怪村子里以前会把这里当成猎场。 由于森林深处灌木不多,便于大型动物出没,而又少受人打扰,野生动物自然不少。 才往里走没多久,常征就见到有几只花鼠在活动。 于是,他拿出了自己的弹弓。 打花鼠只能用弹弓,如果上来就用猎枪,那就太浪费子弹了。 而且子弹会把花鼠的皮打烂,完全失去价值。 毕竟花鼠肉卖不了几个钱,还是它的皮能换点收益。 常征的准头极佳,一只只松鼠被他射中,然后直接从树上掉下。 猴子和黑狼立刻跑过去,把落地的花鼠叼回来交给常征。 然后常征就放血,这样它们的肉才不会有腥味。 一个小时过去,常征已经打了三十多只花鼠。 要不是靠着感知能力,他也很难发现这些灵活的小家伙。 附近的花鼠几乎被他收拾得差不多了,树上很难再看到它们的影子。 “汪汪。” 正在考虑下一步往哪走时,黑狼突然叫了两声。 常征看见它跑动起来,猴子也立刻跟了上去。 他赶紧追上去,指望它们能够有新的发现。 不久,常征就瞧见它们在一个洞口不停地刨土。 常征走近后用感知看了看,这才知道洞里有什么。 “行了,是一窝野兔,不用挖。”常征忙把两只猎犬喝住。 然后他带着它们绕着周围找了一圈,终于找到了另一个洞口。 “好家伙,你们俩在这儿盯着,我去那边熏一下。”说着,常征又转了回去。 两只猎犬紧盯着洞口,干脆就趴在那里不动了。 常征随手拾了一些干树叶点燃,然后在上面压了些绿叶,增加浓烟。 他把烟往洞里吹,同时用感知能力注意洞中野兔的动静。 里边果然有两只野兔,它们都往猎犬盯着的那个出口冲去。 猴子和黑狼像是听到了什么,一下子站起来,死死守着洞口。 没过多久,那两只兔子就蹦了出来。 猴子抢先一步扑上去,一口就咬住其中一只。 紧跟着另一只也往外冲,才窜出半米不到,就被黑狼给逮了个正着。 “干得好,好狗!”常征看见它们都叼着兔子回来,一边用土把冒烟的树叶盖上,一边赞扬道。 在大森林里用火得格外小心,一旦弄出山火,自己就会陷入危险。 两只兔子没过多久就被咬死了,常征便给它们放血处理,然后收进自己的背篓。 第82章 擒到七彩山鸡 带着猎犬,常征继续往前摸索。 到了一个矮小的破顶处,常征就有了不错的收获。 “没想到,这里居然还生长着这么多野酸枣,也不清楚如今酸枣仁每斤要卖多少。” 重生以前,常征记得酸枣仁一斤都炒到了一千块钱左右。 对中医有研究的人都明白,酸枣仁是医治失眠的好药材。 这种纯野生的,药性毫无疑问更加厉害。 翻阅记载可知,酸枣性平、味甘酸,常食能健脾开胃,同时有养心安神、敛汗的作用,主治虚烦不眠、体虚多汗以及津虚口渴等。 酸枣仁内含多种生物碱,也含脂肪油、蛋白质、笛醇以及少量具刺激性的挥发油。 经过试验可压制中枢神经系统,能产生镇静、催眠的效果,用于神经衰弱、失眠、多梦、盗汗等病症,具有补肝胆、宁心敛汗之功。 可以说,这是一味极具价值的中药材料。 他打算隔天去县城问问行情,或者让家泰跑到市里打听打听。 常征大概数了一下,总共有二十七株。 这些野酸枣树长到七八米高,枝头还有开着的淡黄色小花以及花苞,看上去相当多。 如此的酸枣树起码有上百年寿命,或者时间更长。 这类酸枣树产量相当不错,一棵少说也能结出上千斤。 二十七棵的话,酸枣仁的收成就很客观了。 就算只能卖几分钱一斤,也能换个几百块。 这里是一片成规模的地方,或许别处还散落着一些。 假如价钱合适,等到九月份酸枣成熟就能发动村民来敲酸枣,然后收购后运去外面卖。 要是一个人想要采到上万斤酸枣,得花不少功夫,这段时间常征拿来打猎物不是更赚吗? 他给两条狗喂了一点早晨带来的麂子肉,让它们歇息片刻。 时常给猎犬奖励,猎犬会更积极工作。 歇了短暂的一会,常征又带着它们往别处寻猎物去了。 见到花鼠时,常征也会果决地用弹弓射击。 他用的弹丸都是早些时候自制的陶土丸,由于形状相当规整,所以命中度非常高。 那会儿常征做了不少,整整装了一抽屉,能用很久。 刚打下一只花鼠,常征就注意到两只猎犬并没冲过去,而是望向了另一个方向。 很明显,那边有什么东西吸引住了它们。 “猴子,去。”常征指了指那只花鼠跌落的地方,毕竟被射中的花鼠并不会立刻死,有时候还会跑一小段。 可最终它还是会死,要是打中却没捡回来就浪费了。 猴子相当听话,直接窜了出去。 常征自己也没闲着,朝着方才两只猎犬注视的方向走了几步。 他格外小心自己的步伐,尽可能不弄出声响。 不出意外的话,那边肯定有猎物,只是还不晓得具体是什么。 很快,常征通过自身的感知确定了那是什么动物。 总共两只,它们正在刨开枯叶和松土,似乎在找虫子吃。 常征只能捕捉到一个模糊的轮廓,没法像眼睛那样看得清清楚楚。 “貌似是某种山鸡,不知道是哪一类。”常征一边琢磨,一边拉开弹弓谨慎靠近。 “原来是七彩山鸡,且还是比较好饲养的品种。” 小声嘀咕一句,常征随即瞄准其中一只。 “啪” 弹丸径直奔向那只七彩山鸡,常征立刻喊了一声:“黑狼,上。” 他对自身的射击还是很放心的,十来米的范围打中山鸡不是什么难事。 话音刚落,那只山鸡就被打到,扑扇着翅膀飞了起来。 另一个也跟着拍打翅膀,迅速逃走。 这些山鸡飞得并不高,距离也不会太远。 常征当即追了过去,想把第二只也拿下,正好凑个成双。 他对能养的禽类不嫌多,只要能饲养的都想试着养一养。 对于这种地面行走的鸟类而言,石盘谷那二十多米的高度就像与世隔绝的屏障,它们根本飞不出去。 常征只要在谷口建个大门,并在门顶架起高墙,将它们可能飞出的口封严就够了。 像这样天生适合养地禽的区域真不多,石盘谷可谓绝佳的天然场地,不亚于先前常生辉被困的天坑。 说到底,只要把石盘谷的入口堵上,和天坑也差不了多少了。 追了一阵子,那只没被击中的七彩山鸡就从常征的视线及感知范围里溜走了。 为了保命,谁都拼尽全力。 而那只中弹的七彩山鸡已经被黑狼叼了回来,常征仔细检查后发现它还活着,就赶紧抓住,施展了治愈之力。 过了一分钟,常征把它塞到一个小麻布袋里,准备带回去慢慢养。 去叼花鼠的猴子也回来了,常征从它嘴里取下了奄奄一息的花鼠,立刻放血处理。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就快十二点了。”常征看了一眼手表,准备停下来吃午饭。 常征从背篓里拿出一只兔子,迅速将皮扒掉,把兔肉切成两段。 这就是黑狼和猴子的午餐。 饲养猎犬确实花费不小,为了让它们帮忙打猎,就得喂饱它们,还要养得壮实。 他翻过兔皮,将皮脂层刮掉,然后抓了些干草塞在里头,把兔皮撑开。 处理方式和花鼠皮没什么不同,毕竟兔皮也有人收购。 不说别的,国营收购站就会收各种野生动物的皮。 对外出口赚取外汇,这些毛皮类资源起了不小的作用。 忙完以后,常征从挎包里拿出一个塑料袋,里面是两个饭团。 配着凉开水,常征开始吃饭团。 他嚼得慢,吃得也不急,算是对胃的保养。 这大概是他上辈子年纪大后才养成的习惯,早年他吃饭几乎就是往嘴里一倒,三两下就结束了。 当然,这在当时也算是普遍的问题。 毕竟穷困的时候你若慢条斯理地嚼,估计饭都被别人抢光了,哪儿还轮得到你? 相比消化不良,更多人希望赶紧填饱肚子免得挨饿。 正在进食之际,忽然两只猎犬放弃了吃肉,同时盯着远方,露出了牙齿。 第83章 遭花豹突袭的豺 常征看见远处冒出的动物,不由得眼睛一亮,同时赶紧收起了手里的饭团。 紧接着,常征举起了自己的猎枪。 才刚现身的,竟是一头幼豺。 那只豺的毛皮呈赤红色,看上去十分美丽。 而且,它的体型似乎并不大。 同时,常征留意到它身上有伤痕,仿佛曾被什么野兽偷袭过。 “黑狼,猴子,赶紧擒住它。”常征下了指令,并暂时打消了开枪的打算。 那两条猎犬领命后,立刻猛地扑了出去。 那头小豺愣神了一下,紧接着才转身逃窜。 可它才没跑出几步就一头栽倒,正好让猴子和黑狼找到空当。 这两条猎犬随即冲到那只幼豺跟前,对它直接扑了过去。 那头幼豺嘴里不断发出‘呜呜呜’的低吟,好像是在哀求饶恕。 毕竟它块头很小,差不多跟刚满月的小狗相仿。 常征立刻冲上前,同时发动自己的亲密之力,伸手捉住那只幼豺。 它还不断地低声哀鸣,身子则不停颤抖。 不言而喻,它已经吓得不轻。 他把它抱在怀里,一边抚慰,一边检查它的伤处。 他留意到它的伤口还挺多,好几处都在往外渗血。 常征不知道它究竟经历了什么,他一面抱着它返回刚才歇息的地点,一面施展治愈之力。 回到休息的地点后,它仍然不断地嚎叫,仿佛在示意让自己跟它去什么地方。 “难道你要我去救你母亲?”常征忍不住小声嘀咕。 毕竟这么小的豺,多半是与母豺同行,不可能独自生存。 想到这儿,常征忍不住眼神一亮。 倘若真是如此,那自己就能去找它母亲。 十有八九,是它和母豺一起遭到了别的猛兽袭击。 常征从背篓里抽出一条绳子,做成一个套索,先把幼豺的脖颈拢住。 先抓到小的已经不错,若是顺便还能弄到成年的,那就更划算了。 自己这运势真是越来越旺,几乎天天进山都有所斩获。 村里那些多年没进山的老猎人,要是看到自己的收成,估计也会忍不住抄枪进山。 系好套绳后,常征赶紧背起背篓,把两条猎犬剩下的兔肉全都装了进去。 常征握着猎枪,把那幼豺放开了。 幼豺立刻迈开步子奔跑,常征则拉着那绳子紧随其后。 那两条猎犬一左一右护在常征身边,迅速穿梭于密林中。 才奔出几百米,常征就捕捉到了动静。 他立刻激发感知能力,往声源处慢慢靠近。 没等感知生效,常征先瞧见了一道棕红色的影子。 只见它在一棵树下来回踱步,时而抬起身子朝树上叫上两声,听着跟猎犬的叫声颇为相似。 那棵树上蹲着一只身形不小的花豹,正嚼着一只幼豺,已经吞下大半了。 显而易见,偷袭母豺和幼崽的正是这只豹子。 常征也没想到,才打猎几天,就碰上了金钱豹。 他把绳索往地上一踩,随即对准那正蹲在树上进食的金钱豹。 一整张豹皮少说也能值三四百块,甚至更多。 身为猎人,又没有猎禁限制,遇见了怎么会错过这种机会? 幼豺因为被绳索拉住,立刻发出惊慌的叫声。 那豹子听见响动后停住,朝这边望过来,常征当即瞄准目标,扣下扳机。 可就在他开枪的瞬间,那只豹子似乎预感到危机,身子一摆便蹿回树上。 “真是可惜,只差了那么一点,要是它再慢上两三秒就能被击中……”常征满脸惋惜地感叹。 常征还没能重新推弹上膛,那豹子就已经自他视野中消失无踪。 那母豺立刻追了上去,好像打算向豹子复仇或拼命。 常征也赶忙弯下腰抓住绳索,紧跟而去,而猴子和黑狼速度更快,根本没等常征指挥就冲了上去。 追了一阵,猴子竟叼着那只被啃去大半的幼豺回来。 黑狼则没回来,它在豹子刚才停留的那棵树下东嗅西闻。 等他赶到树下,瞧见满地散落的毛发,还有一具被咬死的幼豺尸骸。 看清这情形,常征终于明白那母豺为何要紧追金钱豹不放。 三头小豺崽里,已经有两只丧命了。 母豺没再靠近,大概是意识到那两条猎犬也很危险。 经过一番思忖,常征决定不再继续追踪。 金钱豹可没那么好对付,光靠他一人加两条猎犬,还远远不稳妥。 这类豹子擅长埋伏,而且行动迅速无比。 人在林间和豹子比速度根本不占优,何况它的攀爬能力极其出众。 它腾跃时几乎悄无声息,简直像个深谙暗杀的刺客。 一旦被它成功偷袭,自己肯定会受到重创。 自身感知范围有限,就算在它动手前察觉到,也会因为反应不及而被咬住脖颈。 常征进山是来打猎谋利,可不是来冒险送命的。 因此,他当即放弃了继续追击。 无论那母豺还是那头豹,常征都不再打算去追。 若再往深处走,也许会碰上别的猛兽。 这片林子里可真有百兽之王的存在,倘若撞上华南虎,常征就更没把握了。 再说,他已经弄到了一只看上去相当机灵的小豺,外加一只被咬死的,也算赚了。 于是,他干脆将那幼豺抱起,塞进自己的背篓,打算就此带回去。 那只死掉的幼豺也被常征收进了背篓。结果,一放进去,活着那只便不停地发出‘呜呜呜’的悲鸣。 显而易见,它明白自己的同伴已经死了。 对它而言,这一天无疑是个惨痛的打击。 母豺已经去追那金钱豹了,谁也不知道它最终会怎样。 假如它能活下来,或许还会找上被自己救下的这只幼豺? 不过,常征并不打算在那里等候。 眼下已近下午一点,差不多该下山了。 毕竟家里还有常莉要照料,他不能拖到太晚才下山。 在下山途中,常征留心四周动静。 要是再碰到什么猎物,他依然会毫不迟疑地动手。 没人会嫌钱多,猎人也不会觉得猎物过剩。 只要能把它们带下山,就能换成银子。 即便卖不出去,那也是肉,可制成熏肉储存。 第84章 看中它的并非豺皮 下山之前,常征先把没吃完的饭团吃光,然后把剩余的兔肉还给了黑狼和猴子。 不过,他还特地割出一些,喂给那只幼豺。 豺皮的确值些钱,可常征心里真正惦记的却并不是它身上的毛。 他更想试着把这只小豺当作猎犬来训练,毕竟它的战斗力比一般的猎犬更强。 而且这只豺年纪不大,再加上常征拥有亲密之力,感觉还是有希望把它好好调教出来的。 下山途中,常征又看见了一种叫豆腐柴的植物,村里人常常摘它回来做成豆腐柴菜,平时当成一道菜肴。 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饭桌上花样多了,大家就把豆腐柴做成甜口味,跟仙草冻差不多的东西。 既然正好碰到了,常征就顺手摘了一些豆腐柴,准备带回去鼓捣点儿甜口的“仙草冻”。 他想,常莉和邱花颜肯定会喜欢吃。 到了村里时,已经下午三点了,常征径直回到石盘谷。 进了岩院,他才把背篓放下。 “可以啊,你这家伙,我说怎么这么安静,原来你差点把绳子都快咬断了。” 常征直接把幼豺从里面拎出来,因为有亲密之力的帮助,也不怕被它咬到。 “以后你就叫豺宝,能带来财宝。听着不错吧?”他一边说着,一边抱住它轻轻撸了几下。 随后,常征把袋子里的花面狸放进了猪圈。 “唉,一个猪圈不够用了,这么多不同的动物挤在一起也不是个事儿。” 常征嘀咕着,又提起另一个麻袋里的七彩山鸡,去找剪刀。 先得把它的大羽剪掉,免得它四处扑腾乱飞。 剪完羽毛后,常征就把山鸡单独关进了一个竹笼。 赵云飞略懂竹艺,这些笼子都是赵云飞自己编的。 这种笼子也就只适合关家禽,要是放花面狸、猹、野兔这些进去,估计会被咬坏。 忙完这些,常征又找了一根铁链,把豺宝拴住。 它显然很抗拒这种束缚,委屈得“呜呜”直叫唤。 常征给它丢了点麂子肉,哄了它好几分钟,它才逐渐安静下来。 接着,常征开始处理被豹子咬死的小豺和那只死掉的野兔。 豺肉并不算特别美味,带点酸味。 不过据说豺肉能补虚劳,攻坚积,长力气,消骨鲠。 幼豺倒是没啥酸味,跟狗肉挺像,也是那种“滚三滚,神仙站不稳”的。 这只幼豺是被直接咬死的,皮毛破损不算太严重,看起来相对完好。 至于那只被咬掉一大半的幼豺,常征压根没打算剥皮,也不会拿去喂黑狼和猴子。 毕竟想要养豺宝,就不能让它们吃豺肉,不然它们以后说不定会袭击豺宝。 所以,他把那半只豺直接扔进猪圈,给猹吃。 猹是杂食动物,也会吃死掉的猎物。 常征将豺肉丢进去时,那只猹立马就奔了过来。 刚才常征剥那只幼豺皮的时候,是用剥兔皮的方法,所以依旧挺完整。 他找来一根木桩,把豺皮翻过来,再把剩余的脂肪层刮掉。 这么小的豺皮,估计没人愿意收,常征就打算自己留着,等处理好后做个玩偶。 这可是真皮又带真毛,弄成抱偶应该挺稀奇。 它的毛色偏棕红,跟好看的红狐差不多。 不熟悉的人,八成会把它当成红狐。 刮完皮后,常征又拿去冲洗,甩掉水分。 接着,他用干草往皮子里填,把整张豺皮撑了起来。 看上去,跟一只活生生的小豺似的。 然后常征又把剩余的那只野兔也清理了一下,但没打算炖煮,就留给三条猎犬和豺宝当饲料。 一下子养三只狗再加一只豺,开销也着实不小。 看时间还不算晚,常征就动手做起了“仙草冻”。 豆腐柴的叶、茎、根都能入药,能清凉降火,消肿止痛,还能收敛止血,用来治痢疾、烫伤、外伤出血等。 制作也不算复杂,因为豆腐柴含很多胶质,仔细搓揉就能得到绿色的黏液。 常征把豆腐柴叶子扔进石臼里,用木杵不停捶打,敲碎它。 然后拿个菜盆装水,把这些叶子扔进去搓揉,产生大量的胶质。 等这一过程结束,他就拿纱布过滤。 接着烧了一点稻草,把它混在水里,再倒进那豆腐柴的胶液。 搅匀后,放着静置一会儿,这些胶液就会凝固成“仙草冻”。 常征特地单独用一个搪瓷大碗做好了一份,用塑料袋装好,然后就提着它往青流湾去了。 赶到学校的时候课还没结束,他在校门口抽了两根烟,直到有人敲响放学的钟声。 “哥!” “姐夫!” 常莉和邱盈看见他,立刻高兴地喊着跑过来。 “哥,你拎的是什么呀?”常莉看见常征手里红色的塑料袋,好奇发问。 “柴豆腐,拿给你嫂子和小盈尝尝。咱家里还有一堆,回去你也能吃到。” “只要往里面加点糖,口感就特别好。” 常征这么一说,常莉和邱盈就忍不住咽口水。 “走,找你嫂子去。”他说着,就牵起常莉的小手。 带着俩人,常征开始找邱花颜。 找了十多分钟才见到邱花颜,顺带发现这会儿抓黄鳝的人变多了。 “花颜男人,你来得刚好,你不是要收黄鳝吗?我这儿有五六斤,你看着给多少钱都行。” 一个妇人提着桶凑到常征面前,热情地询问。 “婶子,不好意思,我也说不好收不收。你先把这黄鳝放家里养两天吧。原先县里想买的老板已经走了,我兄弟现在拿着黄鳝去市里卖呢。” “要是能找到销路,市里有人要,我们肯定回收。可真没人吃的话,我们也收不了。” 听完常征的话,对方显得有点遗憾:“愿意买的人走了,可真是可惜。我还指望你能给我带出去卖呢。” “那……那我就先养两天看看,万一还有人要呢。” 常征笑笑,接着说:“是啊,万一市里有钱人喜欢吃呢。黄鳝可是好东西,滋补着呢。” “那可不是嘛,男人吃了女人受不了,男人女人一起吃,床都受不了,呵呵呵。”那村妇乐得直笑。 呦。 没想到这位婶子还蛮豪放的,懂得挺多啊。 第85章 你猜这次卖了多少钱 另外赶过来的几个人也听见了常征和那人的对话,纷纷说要先把黄鳝带回家里养养,盼着能有个好结果。 黄鳝好吃,可是并不好做。 村子里,能把黄鳝做得可口的人并不多。 没人再挡着常征,他就和常莉、邱盈一起去找邱花颜。 “拿的啥呀?”邱花颜看见常征拎着塑料袋,里面放着个搪瓷碗,就觉得多半是吃的。 “这是柴豆腐,你回头加点冰糖水拌着,味道比煮着更棒。”常征笑呵呵地说。 见到邱花颜,心里就特别高兴,脸上乐得合不拢嘴。 “真的吗?”邱花颜还没试过这种吃法,“那我等会回去就试试。” “今晚你就在咱家吃吧,反正就你和薇薇两个人,也别着急赶回去了。”邱花颜看着常征,一脸温柔。 “还是算了吧,估摸着家泰和家盛也快回来了,也不知道他们卖得怎么样,我得回家等着。”常征解释了一下。 “那行,我也真心希望他们能顺利。”邱花颜也很盼着这事成功。 今天有更多的人来找她们打听黄鳝的事,有些人看见她们用小钩钓鳝鱼,还特地问了钩子的细节。 估计用不了多久,村里就会有不少人拿着黄鳝竿到处试运气。 两个人又说了会儿话,然后常征就带着常莉回家。 常莉坐在常征肩上,一路哼着小曲儿。 因为常征的变化,常莉如今明显开朗许多,也更自信了。 回到家后,常征就忙活做晚饭,常莉则自己去做作业。 关于作业,她现在根本不用人催,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先完成功课。 等写完,她才会出去玩。 等到饭做好,已经快到六点,常征估计家泰和家盛还得一会儿,于是就先和常莉把饭吃了。 饭后,常征便在院子里开始搭新的兽圈,毕竟家里的野生动物会越来越多。 要修养殖场,得先挑一个合适的地方。 要考虑排水和日后填土的问题,可不能随便找个角落就动手。 常征琢磨了两个可能的地方,一个是石盘谷入口那里,另一个是在那块大岩石的左边,靠近湖水边。 不管最后落在哪儿,都得花很大力气把地整平了才行。 所以,常征打算明天就去找修公路的施工队,问能不能让他们同时帮忙把石盘谷后面给整一整。 “阿强,我们回来了。” 常征正垒石墙,突然听见外面传来周家泰和周家胜的喊声。 听那语气挺激动,常征猜八成是成了。 “是不是饿了?菜都还热着。”常征放下手里的活,拍掉灰,看着扛着自行车进院子的周家泰。 “强子,黄鳝全卖光了,真是一条都没剩。你猜猜,我们这一趟卖了多少?”周家泰兴奋得合不拢嘴。 他们的进价是288,能赚多少就看本事了。 “五十左右吧,我感觉也就翻个倍。”常征估摸着跟之前计划的收益差不多。 “其实卖了七十八!大黄鳝那几条就净赚三十多。确实能做生意,我们在那边不到一个小时就卖光了,剩下的时间就满大街看别人都卖啥,打听了一圈价格。” “发现我们山里的土货在外面挺吃香,真是稀罕得紧。” 这个价钱让常征也有些吃惊。 他知道大条的黄鳝值钱,没想到能赚这么多,确实没跑空。 “不过,我们目前也就这点本金,也只能再搞些黄鳝拿到市里去卖。”周家泰很理性地分析。 “哥,要不咱俩回去劝劝爹,让他把钱借给合作社,这样就能批量整更多山货去市里。”周家胜提了个主意。 “别想了,你还不知道咱爹啥性子。就算给利息,他也不会轻易拿出来。再说,咱爹也没多少钱,先前欠了一堆债,这次回家都才还清。”毕竟一块儿在外面闯过,周家泰对家里的情况门儿清。 常征接过话,压低声音说道:“一下子也不能吃成胖子,我们手上资源有限,就先这么做,积少成多,慢慢才能做大。” “行,先吃饭,吃完再说。” 哥儿俩也确实饿了,午饭为了省钱只吃了俩馒头。 晚上桌上有炒麂子肉,还有一锅喷香的豺肉汤,再搭点笋干和缸豆干,两兄弟看得眼睛发亮。 为了庆祝,常征还特地搬了一坛酒过来。 “来来来,今晚必须喝一杯!咱蟒山兄弟合作社算是开了好头,第一天就挣了将近五十块,值得碰一碰。”周家泰抱起酒坛,恨不得先灌一口。 “先垫点东西,不然胃里会难受。”常征把过于兴奋的周家泰拦住。 “征哥,你瞅咱取的名字咋样?蟒山兄弟合作社,这可是我想的。”周家胜一脸等夸奖的表情。 “不错,很贴切。”常征觉得这名字还算朴实,也跟时代氛围挺配。 两兄弟吃了两口,又迫不及待端起酒碗。 毕竟他们第一次一天之内赚到这么多,对心里的冲击挺大的。 “阿强,一会儿咱吃完就去村里动员大伙一起钓黄鳝。这样明天带去市里能卖更多。” “我还问了下司机,只要加三块钱就行,到时候可以把车顶那块空出来给我们摆桶,一下子带个好几百斤都不是问题。” 酒刚下肚,周家泰就迫不及待地说道。 “还有,我觉得可以把收购价再压点,收小条的就三毛一斤,大条的六毛一斤,万一市里卖不完,还可以拉到县里甩,怎么都不会亏。” 常征没想到周家泰不但搞定了司机,还细算到如何控制成本。 老实说,这价格对于村民来说还是有吸引力的。 “行,那就这么办。不过自家人还是按早晨那价收。也得叮嘱他们别外传,真要捅出去了,就只能跟别的人一个价。” 常征当场拍板。 黄鳝多少会死一部分,这就意味着风险存在。 如果适度压低收购价,就能分摊一些损耗。 “对,就该这样做。咱就能存下钱来买车了。”周家泰激动地拍起手。 经过这次跑市里,他越发感觉有车的重要性。 没有车,山里再多的好东西也变不了钱。 要是有了车,就能一直往外运山货换钞票。 所以,他觉得要真正干大,必须先把车给整到手。 第86章 常征也觉得意外 饭后不久,周家泰和周家胜就想请常征去他们家,让常征给他们的父母演示钓黄鳝的方法。 毕竟怎么说也比外出砍树赚辛苦钱要好一些。 况且留在家里还可以照顾邱家人,周家泰和周家胜自然不愿让他们老爹继续到外面受累。 而且不仅老爹能去钓,老娘也能一起过去钓鱼。 于是把碗筷收拾完,常征便拿上水桶和黄鳝竿,打算教周家泰的父母具体怎样钓黄鳝。 常莉也想跟着,常征就顺势带上她。 毕竟让她一人待在家里,常征也不太放心。 到了周家后把事情说明,周父和周母都相当震惊,当场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 能在自家门口就挣到钱,谁不乐呵呢? 他们这一辈人,对故乡有很强的感情。 不到万不得已,谁都不想背井离乡东奔西走。 选了附近的稻田,常征把钓黄鳝的要领教给大家。 这事本来也没啥复杂之处,毕竟大多数人都捉过黄鳝,懂得怎么看洞口,学起来一点就会。 没过多久,周家人就钓到了几条黄鳝。 在掌握诀窍后,周家泰和周家胜就赶紧回村里通知乡亲们一起抓黄鳝、黄鳝。 同时,他们拿走了二十多把黄鳝钓,送给跟常家、周家感情不错的几户。 消息传开后,不出意外大伙就会跟着学做黄鳝竿。 周家胜提议做好黄鳝竿再卖,每把卖三毛或五毛,也能给合作社增加点收入。 毕竟要做这种竿子需要尖嘴钳把钢针弯成合适的钩子,而尖嘴钳可不是家家都有。 常征自然没意见,他自己就有一把尖嘴钳,等明天两兄弟从市里买回一批钢针后,就能正式动手。 随着周家泰和周家胜把钓钩分发出去,不少人都出了家门奔向田地。 今天夜里,注定会很热闹。 常征领着常莉钓了俩钟头,收了十来斤的黄鳝,然后便打道回府。 常莉明天还要上课,肯定得早点休息。 可村里其他人就不会睡那么早了,因为今夜周家泰和周家胜就会收购一批黄鳝。 要是等到大清早才收购,他们就赶不上明天进市里的班车了。 常莉睡着以后,常征还没打算休息,他打算接着砌一个兽圈。 反正他有特殊能力,干啥都不觉累。 干起活来,就跟一个电力十足的机器似的。 直到凌晨两点,为了明天还能进山打猎,他才收工结束了兽圈的加高。 现在那兽圈已经砌到一米多高,等明天再加上几层就差不多了。 这种干劲连常征自己都吃惊。 第二天一大早,周家父子仨赶着驴车拉着两百多斤的黄鳝到了石盘谷。 一晚上就收了这么多,常征也觉得很出乎意料。 不过也就初期量多,时间一长,黄鳝肯定会减少。 毕竟之前没人捞,才积累了不少野生的黄鳝。 要是大家都来钓,野生黄鳝数量一定会锐减。 好在他们只收三两以上的,不至于把小的都钓光。 两百多斤的数量,让兄弟俩特别兴奋。 按昨天的价格来看,这一趟能挣四百多块。 因为大个的不少,这些都很值钱。 他们到这来,主要是想跟常征商量,用今天赚的钱买头驴回去拉车。 合作社的每件事都得三人同意,这是兄弟俩定下的规矩,常征也认同。 买驴这事儿,常征当然答应,现在他们也买不起别的,真就只能花五六百块买条驴。 他们的爹周浩虎愿意先借给合作社三百块,但要收三分利息。 能借到钱肯定是好事,只可惜三百已经是周浩虎的极限。 要不然,常征有多少都乐意借多少。 村里的人也都手头紧,否则常征真想把村里人的钱都借过来,让合作社先把车子买了。 昨晚常征钓的十几斤黄鳝没给两兄弟,另外邱家和赵家的那份也打算拿去县里卖。 因为之前没跟郑庆文沟通,常征准备用今天过去跟他说明情况。 于是周家父子就直奔县里,常征等吃完早饭后,带着常莉和那一筐黄鳝骑上自行车去青流湾。 “征哥,今儿怎么就你们俩过来,难道昨天他们去市里没卖出去吗?”赵如琴见只来了常征,还领着常莉,就有点担心地问。 常征能不能顺利卖掉,关系到她能不能继续在家钓黄鳝赚钱。 自打能在家钓黄鳝挣钱后,赵如琴就不想再去外头打工。 而且,每天都能见到常征。 “卖出去了,今天这批我想带到县里卖,顺便跟国营饭店经理提一下,以后就不供应黄鳝了。”常征解释道。 今天赵如琴没在邱家,而是在外面等着常征。 “太好了,那是不是就能收购别家钓的黄鳝了?”赵如琴一下子开心了起来。 她家也有不少亲戚都来问黄鳝的事,毕竟当初她在县里做保姆一个月能挣三十,如今却放弃了保姆工作,整天在村里抓黄鳝。 所以她那些亲戚也觉着钓黄鳝肯定比打工挣得多,不然怎么可能啥都不干就一直钓黄鳝。 赵家也没办法对外说啥,毕竟没有常征的同意。 而且赵如琴很明白,多一个会钓黄鳝的,就多个竞争。 如今一天能钓几十斤,只因为先前没人下手,黄鳝多得很。 等钓的人变多了,自然就会钓得越来越少。 “是的,但其他人我们会给更低的价格,所以你千万别对外说我给你家是多少。”常征再三提醒。 “征哥,要不你干脆都一个价吧,不然我爹妈那边也不好解释。”赵如琴贴心地提议,怕以后传出去对常征不好。 “那这事你自己知道就行,多出来的那些钱,你悄悄存着。”常征建议道。 赵如琴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 今天因为要去县里卖,常征身上也没备钱,就没先付给她。 把她家那三十多斤黄鳝装到竹篓后,常征就推着车往邱家那边走。 先前常征跟赵如琴说话时,凌薇已经跑进了邱家,所以邱花颜早就守在门口等着他们。 只见她神情有些严肃,在门口拽着围兜来回走,好像正为啥事发愁。 第87章 统统是红眼怪 “出什么事了?” 常征迈步向前,一下子抓住了邱花颜的手。 “昨天那事儿解决了吗?”邱花颜紧张地发问。 要不是常征先和赵如琴聊着点儿事,她早就冲过去了。 没等常征开口回答,邱花颜又问道。 “我家那些叔伯,提了大堆黄鳝过来,想让你全都收走,我爹跟他们闹得很僵。” 常征握住她的手,轻拍了几下,道:“昨天的事儿顺利办成了,不过考虑到投入成本,收价得稍微降点。” “三两到半斤每斤三毛,半斤到一斤每斤五毛,一斤到两斤每斤一块。” 邱花颜听完,转头瞅了瞅院子,小声地追问:“这价钱他们能答应吗?” “那肯定啊,他们不卖给我,还能拿去给谁?”常征笑得从容,语气相当笃定。 对国营饭店那边,他没啥顾虑,因为郑庆文的弟弟郑庆斌自个儿也捉黄鳝,如果他不供货,郑庆斌会立马顶上。 估摸着,若是郑庆斌知道今后不再由他来送黄鳝,不仅不会恼火,反倒能乐得很。 毕竟市场份额就那点儿,如果常征分走一部分,郑庆文就得想法子把黄鳝运到别处县城去。 别的县城里管采购的也多半有亲戚在那儿,谁乐意让肥水流向别人家? 邱花颜连连点头,脸上那抹担忧顷刻间就消失无踪。 “不过,我今儿身上钱不够,得先把这些拿去县城的国营饭店换成现钱才行。”说着,他还捏了捏邱花颜那柔嫩的脸。 “不是说要去市里卖吗?”邱花颜不明所以地望着他。 “之前还没把话同郑经理解释透彻。如今黄鳝生意要独立经营,先去知会他一声,好让对方安排之后的一系列事。” “我和郑经理的合作可不仅是黄鳝,还有别的山货野味,这关系还得维系好。” 听他如此一说,邱花颜不停点头,问:“那要不要我今天陪你一块儿去?” “当然要,你不在我旁边,我都恨不得一天到晚黏着你。”话音一落,常征就迅速在她面颊上吻了一下。 她的面孔立马染上红霞,羞得巴不得立刻找个地方钻进去。 正当常征想再来一下,院子里却突然冒出别人嚷嚷的声音。 “常征,你可算来了。听说明你在收黄鳝?快瞧瞧你二叔我这收成,看看能值几个钱。”邱顺德一边敲着烟杆,一边向常征招手。 “二叔,三两到半斤的一斤给三毛,半斤到一斤的五毛,一斤以上的就是一块。”常征直接开了口。 邱顺德听到这个价,眼睛当即一亮。 “我就猜他会收,可五哥还不敢声张。行了行了,把你们钓的黄鳝都拎上来称。”邱顺德立刻喊了起来。 邱家那几个兄弟也当即拎着水桶冲进院子,叽叽喳喳地盘问价格。 一听常征的收购价,所有人顿时喜形于色。 “老六,你可真有眼力,挑了这么好的姑爷。你们最近也跟着赚了不少吧。只是眼界有点短啊,做买卖图的就是量大,你们咋还不让常征多收点黄鳝呢?” “对啊,每斤三毛,这一家子出动一天怎么也得钓个几十斤,轻松就能挣五六块,怪不得你们家都换了新衣新鞋,也没想着提早知会咱们一声。” 众人你一句我一句地冷嘲热讽,明显对邱世福一家的收益很是羡慕。 常征赶紧上前表态:“各位叔伯,你们真是误会我岳父了。” “以前咱县里有个老板想要吃黄鳝,国营饭店也在收,后来那老板走了,我只得跟两个伙伴商量着搬去市里卖,直到昨天才卖出去。” “要不然,真不敢四处收购啊,万一收太多卖不出去,不就砸手上了。” “可是今后你们就甭担心了,尽管去抓尽管去钓,我不仅要收黄鳝,还要乌龟、甲鱼都收,三斤以下每斤三毛,更大的每斤五毛。能搞到多少,我都敢要。” 虽说常征目前还没让周家泰、周家胜出手甲鱼,可既然黄鳝都有市场,甲鱼自然更受人喜欢。 眼下县里收的人本来就不多,价位也提不上去。 常征算是第一批敢尝螃蟹的人,因此他就握着定价的主动权。 并且,他打算绕过县里直接进市里,这样一来,县里也没法了解那边的行情。 借着信息不对等来牟利,本就是做生意的常见手段。 “原来如此,那咱们真是误会你岳父了。行,赶紧称重,拿了钱我就回去接着捉,对,是要钓黄鳝。”说着,他还晃了晃手中的鱼竿。 “你们先称,我去拿钱。”邱花颜交代完,立刻走到她爹那儿,想帮常征先借一部分钱周转。 因为她了解自家那帮叔伯,肯定有人会让她爹先给垫上。 邱世福也没迟疑,回房把钱交给她,又同她一起去帮着称量。 “各位叔伯,咱们做生意要讲规矩,我先把丑话说清楚。三两以下的黄鳝我可不收,包括我爸妈那里的也是这个标准,太小没啥肉,没人会买。” 有些事情要先声明在前,不然事后七扯八扯就难搞了。 这点人人都能理解,小黄鳝确实几乎没肉,一般也就用来喂鸡鸭罢了。 大家逐一称重后,多的能拿到七块,少的也有四块入账。 收了钱后,一个个乐得合不拢嘴,随即急匆匆提着邱世福给的鱼竿走人,继续去钓黄鳝。 这样的进账,早就大大超出他们的想象。 要知道,如今干苦力活,一天也就拿一块钱而已。 除非是会木工、泥工这些技术活,才能赚到两块一天。 可钓黄鳝都能比那些手艺匠人挣得多,还有啥不乐意的呢? 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周家泰、周家胜才想要拉低价格。 “强子,今后是不是就照你刚才说的价走,别人家的也都照样收?”刘清芳忍不住问。 邱家这边兄弟姐妹不少,李家那边也有,他们夫妻俩原本就住在青流湾。 对此感到头疼的,不光是邱世福,还有刘清芳。 “对,不过咱家内部还是按原来的价走,但务必别对外透露。”常征提醒道。 但他对岳父岳母很放心,看他们方才那番举动,就清楚他们是能守住秘密的,绝不会往外 第88章 一个致富的契机 当从岳父家里走出来时,邱花颜依然坐在常征的车头,她的脸蛋红润润的,望着格外勾人。 今天黄鳝数量依旧不少,邱家几位叔伯的份额,常征就收了六十多斤。 “征哥,万一村子里的人都开始钓黄鳝,那鳝鱼会越来越稀,到时候我们该咋整啊?”邱花颜在娘家不太敢问,怕父母听到后多想。 可她又不得不问,这是替赵如琴探路。 赵如琴给她说过在县城的经历,她可不想赵如琴再去当保姆。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真要出了事,后悔可来不及。 说不定,一辈子就毁了。 “没有黄鳝的话,就换成养殖,这东西只靠钓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我已经想好,可以让咱爸妈去养兔子或者鹌鹑。豪猪是难抓,不然养它更合算。” “昨天上山时我看见有鹌鹑的,弄些笼子就能进山捉几只回来先饲养起来。” 听见常征的话,邱花颜总算安心了不少。 “赚得到钱吗?”邱花颜兴奋地问。 “媳妇,把能这个字先去掉。”常征一副满怀信心的神情。 邱花颜轻轻点头,然后又问:“可这些东西也不容易养吧,万一得了病,一死就是一片。” “开春那会儿,村长家里养的羊就死了好几只,他媳妇哭了好几天呢。” 穷人的抗风险能力很低,一旦血本无归,就难以爬起来。 越穷就越谨慎对待任何投资。 “别担心,有我在,我最近正学兽医和针灸,肯定不会让一只出问题。”常征十分自信地说。 “不踏实的话,咱一会儿去县里买几本养殖方面的书,科学地搞。” 这话让邱花颜放心了不少,她脸上又浮现出让人觉得暖心的笑容。 “如琴家也能一起养嘛?我真不想她到外面再当保姆。”邱花颜转头问。 她话还没说完,常征猛地凑过去偷亲了一口。 这一记突袭让邱花颜刚恢复的脸色瞬间又红成一片。 “当然能养啦,现在合作社也算迈出个开端,愿意加入的人越多越好,这样大家才能一起赚钱。” “就比如说现在,我收了叔伯们的黄鳝转手卖给国营饭店,差不多能赚一半利润。” “他们捉得越多,我也跟着多赚。所以养殖这一块,人越多自然越好。” 邱花颜一下子明白了常征的想法,不禁说道:“那我回头就跟如琴商量,看她想养点啥。” 两个人说着话,不知不觉间就到了县里。 刚在国营饭店门口停稳车,还没下车呢,郑庆文就迎了上来。 “常兄弟,可算等到你了。我这有件事要拜托你,还只有你能解决。” “过两天市里会有人过来咱们国营饭店,我接到上头的要求,必须准备好豪猪、山鸡、花鼠、麂子,还有羊肚菌。” “价钱没问题,比平时多一倍……不,三倍!”话音刚落,郑庆文就伸出三根手指。 “羊肚菌?”常征眉头轻皱,没想到还真有人指定要这个。 作为野生食材里的佼佼者,羊肚菌被称为菌中之王,不仅美味鲜香,营养价值也高,在各大高级餐厅和家庭烹饪里都占有一席之地。 高档食材通常也拥有独特口感。 羊肚菌自带土香、果仁和草木的清香,简单蒸或素炒就能让人直呼鲜美不已。 它那特别的多孔结构,不管和肉汤还是酱汁搭配,都能相得益彰。 民间还有句俗语“要是碰着它的香味,三天都想不起吃肉”。 《本草纲目》上也有记载:“羊肚菌性平,甘寒,无毒;能益肠胃、促消化、化痰顺气、补肾助阳、提神醒脑”等等。 除此之外,羊肚菌还有养颜美容、抗衰老、增强免疫力、抗病毒、抑制肿瘤、防癌抗癌等不少功效。 也有俗话说“年年吃羊肚,八十还在山中跑”。 羊肚菌之所以稀有,并不是因为它对生长环境苛刻。 恰恰相反,它在世界上许多地方都有,从低海拔平地到三千米的高原都有它的分布。 之所以难得,用两个字就能概括——顽皮。 羊肚菌是春天最早冒头的蘑菇,喜欢潮湿的针阔叶混交林,但奇怪的是,同样的生长条件,每年的位置却并不固定。 有时去年能大丰收的地方,今年一颗都见不着。于是人们又管它叫“捉摸不透的蘑菇”。 想找它来吃,还真让常征有点犯难。 他小时候只吃过两回,现在进山也不一定碰得上。 “对啊,就是羊肚菌。我们先前在集市上还能收到一点,可这几天根本没见影。你一定得给我想想办法啊。”郑庆文一脸恳请。 “成,我今天就上山试试看,尽量给你弄到。”常征不敢保证满有把握。 山鸡、豪猪、花鼠、麂子,他家就有,直接带到县里来就行。 可羊肚菌这东西,他心里可真没底。 不过,他可以先给自己老爹打个电话问问,他常年进山,对哪儿能长羊肚菌应该更清楚。 “太好啦,我就知道你不会让我失望!”眼见常征答应,郑庆文如释重负。 随即,他赶紧招呼人给常征带来的黄鳝过秤。 这工夫,常征也开口道:“郑哥,以后黄鳝就不往这里送了。我有俩兄弟,他们直接拉去市里卖,能多赚点钱。” 他没拐弯抹角,直截了当地摊开来说。 兜圈子这事儿,他干不来,他更喜欢实话实说。 “这样啊,那好吧。不过那些野味,我还真缺,你可别把老哥我给撂下了。”郑庆斌可还需要足够的野货,毕竟不少人就好这一口。 说真心话,他个人觉得野味没有家养的更香,但拗不过客人的口味嘛。 有时候人家吃的,就是那个感觉。 “郑哥放心,只要有野味,我肯定给你留。”常征拍胸脯保证。 两人又聊了几句后,黄鳝也称重完毕。 算上昨晚他和常莉捉的十多斤,常征净赚51块。 主要还是靠这差价赚得,不然哪有这么多。 离开国营饭店后,常征又带着邱花颜去买了些医用纱布和消毒药,准备上山打猎时用。 等东西买完,他又骑车到一家修车摊。 那儿的师傅能给自行车焊个边车,这样不论是运黄鳝还是扛野物都省力。 花了28块钱,常征就让人用自来水管在自行车边上加装了个斗。 那些斗都是现成的,师傅焊好只要十来分钟。 弄完后,他那辆二八大杠算是彻底改观。 四周都用铁管围着,能防止货物掉下去。 邱花颜觉得稀罕,就坐在后座,把腿放在边斗里。 今天也没啥别的要买,常征拉着她直接去了邮局。 常征打电话到市医院,很快联系上了他老爸。 先关心了老爸的康复情况,知道他恢复得挺好就很放心。 听他提到要找羊肚菌,常生辉给了他一个地点。 天坑,就在天坑底部有不少羊肚菌,还有些是常生辉特意种的。 听说老爸居然会种羊肚菌,常征眼睛一下就亮了。 羊肚菌是菌类里的宝贝,要是真能大规模种植,那不是财源滚滚嘛。 可他还没高兴几秒,电话那端的常生辉就泼了盆冷水。 天坑那地方只有一小片特殊区域能种,离开那儿就不成了。 种是能种,但要想搞大规模还不现实。 天坑里现有羊肚菌,大约有四五十斤。 知道这点后,常征也就放心了。 今天回去只要跑一趟,就能把事情搞定。 现在羊肚菌市价差不多3块一斤,翻三倍就是9块,这一趟能拿到不少利润。 他敢肯定,自己能弄多少,郑庆文就愿意收多少。 毕竟太难得,晒干后依然是宝贝,还能长久保存。 从邮局出来后,常征直接载着邱花颜往家赶。 要不是知道天坑里有羊肚菌,他还想顺道去瞧瞧常欣,给她带点吃的。 可现在,他就只想早些赶回去进山摘羊肚菌了。 家里常莉的事就交给邱花颜,他今晚也许得晚点回来。 邱花颜虽然还是有点担心,但也没拦着。 她觉得,自家男人要干什么,她不该瞎指挥,只要管好自己该做的,让常征别为家里操太多心。 把邱花颜送回家后,常征又去了趟青流湾的民兵队。 他要买子弹,这儿相对更好搞到。 果然不出所料,但一发就要两毛钱,他索性一把买了一百发。 他也不是不想多囤,是手头钱有限,只能买这些。 有了一百发子弹,常征就踏实很多,要不然手里那十来发确实不够。 一旦撞上豹子或野猪,子弹少了可不行。 回到石盘谷,收拾好该拿的物件后,常征就牵着两条猎狗,朝灵泉峰那边进发。 这一天,他打算找条更近一点的路走。 第89章 巧遇平头哥的小伙伴 出门之前,常征在门上留下了一张纸条,若是周家泰和周家胜先回家而自己还没到,那么他们就能明白自己去了何处。 因为那辆自行车装了一个侧斗,实在无法抬进院内,常征索性就把它留在下面。 为了防止他人顺手牵羊,常征把虎头拴在一旁。 别看虎头有点瘸腿,可它的杀伤力还是很强,负责看守那辆自行车绝对没问题。 进入山里后,常征直接循着一条小溪向上流前进,他比照自己手绘的地图,这条路线前往天坑最近,差不多用两个钟头就能抵达那儿。 这条溪流平日里水势不强,但遇到雨季就会形成洪流。 由于水质透亮,基本见不到什么鱼。 沿着溪边走了半小时左右,常征就到达了那座有天坑的山脚。 此处的林木同样密集,常征只能用柴刀一边劈砍一边前行。 “真的假的?” 刚踏进这片树林,常征立刻发现了宝贝。 “这地方竟然冒出了羊肚菌?” 常征满脸意外,因为他原本打算到了天坑再采羊肚菌,却没料到这里就有。 这一片竟然连生了十几朵,常征欣喜地把这些羊肚菌都装进了背篓。 知道山中有货,常征准备以后带村民一起进来采摘。 然后,把这些羊肚菌拿到外头换钱。 在外边,这种菌子一斤大概能卖五六块,甚至还可能更贵。 羊肚菌的生长期一般在春天四到五月以及秋天八到九月的雨后。 出菇时段很短,想要采就得趁早。 无人采的话,它们很快就烂掉,或者会被山里的动物吃掉。 常征单打独斗一天收个几十斤已经算不少,要是发动村里人一同进山搜寻,产量自然更可观。 除去必要花费,那收益肯定比他单独行动多得多。 常征没有继续四处寻找,而是继续往上劈路前进。 此地的景象和灵泉峰非常相似,山脚下的灌木丛格外繁盛。 往上走上百米,树木开始粗壮,灌木则逐渐稀少。 “这可要赚翻了……” 常征发现四周分布着大量羊肚菌,整个人都兴奋得眼神发亮。 今天他果真找对了方向,一踏入这片原始林子,便见到满地都是羊肚菌。 而且质量很好,菌盖都超过五六厘米。 常征无论大小统统带走,即便饭店挑剔不要小的,他也可以自己享用。 野生羊肚菌滋味鲜美,后世市场上一斤能卖上千元都不稀奇。 他手脚利索地将视线内的羊肚菌全部装进背篓,一边朝山上走,一边持续搜罗菌子。 一个钟头后,常征背后的篓子里已经塞满了十几斤羊肚菌。 因为光顾着采菇,他目前只走到半山腰而已。 但他也注意到越往高处越稀少,看样子这种菌子更偏爱半山腰以下的区域。 采了十多斤后,常征决定今天不再去天坑那边找菌子。 明天,他准备带上五斤送去国营饭店,剩下的让周家兄弟带到市区,或许能卖个更好价钱。 今天常征让他们去高档酒店试着推销,这种稀缺菇料大概率会有需求。 一路上,常征碰见了很多松鼠,还用弹弓打了不少收获。 遗憾的是,没见到野鸡,也没看到别的猎物。 除了松鼠、山鼠、麻雀这类小家伙,也没别的什么。 不过,常征却意外见到一副野生动物的骨骼。 他仔细辨认后,估摸着是麂子或香獐的尸骨。 捕食它的或许是豹、豺,也可能是熊或虎。 如今这片原始大山里猛兽依旧不少,环境未被大规模破坏,加上本就有虎熊出没的痕迹。 常征之所以知道山中有黑熊,是因为村里一个猎户家藏了两枚熊胆,视为珍品。 偶尔也有人上门讨要熊胆粉拿来治病。 这副骨骼大概是一个月前被杀的,毕竟骨头上已不见半点残肉。 既然今天不打算进天坑,常征就打算爬上山顶,再循着山脊回到灵泉峰,最后下山返家。 灵泉峰那里还放着他布置的捕兽夹,他打算过去看看是否有收成。 “汪,汪。” 刚踏上山顶,那两条猎犬突然吠了几声。 显然是有什么野兽出现了。 常征当即取下背上的猎枪,熟练地推弹入膛。 他跟着两只猎犬跑了百来米,终于弄清它们为何叫唤。 在十几米外,有一大群乌泱泱的蜂子,正疯狂围攻某只动物。 “这群蜂不算大,正围着一只蜜狗下手,该不会真是蜜蜂吧?” 蜜狗,也叫黄喉貂、黄腰狸、黄腰狐狸,爱吃蜂蜜,所以得了“蜜狗”这个名。 同时,还有人把它当作“平头哥”的小跟班。 这种蜜狗体色艳丽,头颈和背部、后半身、四肢和尾巴大多是深棕到黑色,喉咙和胸前则呈亮黄,连腰部也是黄褐,中间还有一道黑色线条,所以才获得那样的称呼。 成体蜜狗身长约56到65厘米,尾巴38到43厘米,重量在2到3公斤之间,算是个灵巧的猎食者。 它主要吃鼠类、獾子、狸子、鸟类及鸟蛋、鱼类,还有各种果实等,尤其钟爱猎杀紫貂和松鼠。 它们也能联手围攻体型较大的动物,比如小麂、林麝、斑羚,乃至小野猪。 因此,这种身材不大的黄喉貂却具备惊人的战力和狩猎本领。 在狩猎时,黄喉貂凭借敏捷速度、机动性和力量,可以拿下比它们大许多的目标。 比如猎鹿时,黄喉貂会借助自身速度和灵敏的优势,从侧边快攻,然后用尖爪死死扣住鹿颈,再想方设法咬住它脖子,通过撕裂动脉让猎物大量失血而亡。 这种猎杀方式非常考验黄喉貂的速度、力气和毅力。 因此,尽管它比不上“平头哥”蜜獾那样威名远扬,但仍然是个不容小觑的“树林刺客”。 它的皮毛质地相当特别,在市场上颇受青睐。 “真没料到,这山里竟有蜜狗,我原以为只有黄鼠狼。”常征嘟囔着,抬枪瞄向那只蜜狗。 这皮子如此宝贵,不把它拿下实在可惜。 幸亏前世看过不少动物世界和相关纪录片,常征才能一下子分辨出它。 “难不成还有别的蜜狗在盗蜜,这家伙就是负责声东击西?” 蜜狗不仅单兵作战凶悍,还能联手围捕。 有记载曾见一群黄喉貂分头配合,成功搞定了一头比它们大很多的野猪。 它们有的负责吸引野猪的注意力,其余的则从侧翼或后方摸近,忽然发难。 一番激烈缠斗过后,黄喉貂群把野猪撂倒,大家一起享用战利品。 常征明白蜜狗擅长团队猎食,如果它们真的组团偷蜂蜜,也不足为奇。 另外,蜜蜂往往不会追击超出一百米,它们只想守护巢穴。 基于这两个线索,常征断定蜂巢就在周边。 正打算搜寻时,黑狼猛地朝一个方向嗅了嗅,然后汪地叫了一下。 显然,黑狼是在为常征指路。 “乖狗,走。”常征立刻朝着那个方向冲去。 蜂蜜可是宝贝,碰到这么好的东西自然不能错过。 正巧他背包里带了两个塑料袋,能用得上。 很快,常征瞧见一只蜜狗正蹲在树梢,慢慢挪向蜂巢。 另一只停在树干上,好像在警戒放哨。 没有半点犹豫,常征举枪对准那只把风的蜜狗。 距离不到三十米,他打算直接爆头。 这样能最大限度地保住皮毛的完整,确保能卖个好价钱。 屏息片刻后,常征果断扣动扳机。 “砰。” 常征早就适应了猎枪后坐力,通过瞄准镜瞥见血花四溅,便知自己已命中目标。 那只挨近蜂巢的蜜狗受惊尖叫,从树枝上一跃而下,不敢往同伴中枪的那条路逃跑。 “汪,汪。” 两条猎犬同时狂吠,迅速撵上那只蜜狗。 平素里,蜜狗的攀爬本事很强,还能进行远距离跳跃,猎犬通常奈何不得。 没多久,那条被常征击毙的蜜狗就被猴子叼了回来。 猴子把蜜狗扔在地上,转身又飞速追了出去。 显而易见,它跟黑狼一道去追赶那只跳树的蜜狗。 常征把那只被自己打死的蜜狗拎起来,径直走到蜂巢下方。 蜂巢离地面约三米,常征环顾了一下,跑到附近找来一棵合适的小树。 在小树尖端绑了根木条,做成简单的钩子,常征将它勾住树枝,把那枝条末端往下拉。 等双手能触及后,常征继续往下压树枝,直到能够拿到蜂巢。 抓稳树枝后,他抬手挥刀猛砍,一下子把那树枝劈断。 蜂巢落到他手里,依旧挂在那截树枝上。 这个蜂巢约莫有十斤重,里边的蜜料估计相当丰富。 虽还有些蜜蜂嗡绕,但它们不敢靠近常征。 常征干脆把蜂巢剖成两份,直接塞进塑料袋。 他将两个袋子套在一起,然后把它们放进挎包里,整包都被顶得满满当当。 忙完后,常征吹响口哨,示意黑狼和猴子回到身边。 毕竟蜜狗爬树的本领不俗,猎犬并不占太多便宜。 若是还有其他蜜狗埋伏,猎犬很可能遭到反咬。 因此,常征也不打算让它们继续追赶,直接吹哨召回这两条猎犬。 不久后,那两只猎犬一前一后跑了回来。 第90章 这回收成丰富啊 让常征感到意外的是,两只猎犬竟把那只密狗给衔了回来。 他猜想那只密狗从树上跳下来时受了伤,否则不可能被这两只猎犬咬死。 “干得不错,好狗子。” 常征蹲下身,给两只猎犬分了点肉,这些都是他特意带来犒赏它们的。 就在这会儿,蜂群也飞了回来,可它们的蜂巢却已经被常征拿走。 它们飞回来时也不敢再攻击常征,只能围绕他和那两只猎犬的脑袋上空转圈。 之前那只负责引诱蜜蜂的蜜狗已经跑了,常征也没让两只猎犬继续追。 因为蜜狗擅长爬树,猎犬就算追上去也不好抓。 蜜狗肉的确算好东西,肉味甘温、无毒,吃了还能治元脏虚痨以及女性虚弱。 胆可以替代熊胆,睾丸入药可治中风,算得上是价值不菲的野味。 如果能人工养殖,也能赚到钱。 可它们不太好养,常征也没打算养。 毕竟蜜狗不仅攀树技巧高,爬崖也很拿手,关都关不住,费时费力。 再加上它们个头也不大,人工饲养的蜜狗通常不会超过八斤,多半就五六斤左右。 还不如家里养的公鸡,重量都比它大。 懒得理会那群蜂子,常征朝着山脊,往灵泉峰方向进发。 “咯咯咯” 没走多远,常征就听见了此起彼伏的叫声。 这种声音,多半是山鸡或原鸡发出的,常征立刻警惕起来,拿出了他的弹弓,装上弹丸。 很快,他靠近声源后看见了两只七彩山鸡正奔跑。 山鸡在丛林里奔跑速度非常快,而且也会藏身。 见人就会立即在地面上狂奔,迅速钻进附近林子或灌木丛,有时跑一段会停下来张望片刻再继续跑。 它们只有在无可奈何时才会飞,并且边飞边发出“咯咯咯”的尖叫和“扑扑扑……”的振翅声。 山鸡的飞行速度也不慢,力量挺足,但一般不能长距离飞行,常常是抛物线似的飞上去,落地前会稍稍滑翔。 到了地面后,它们又会在草丛或灌丛里极快地奔跑并隐藏,往往人快走到跟前了才突然振翅飞起。 两只猎犬猛地冲了出去,直扑那两只山鸡。 不过常征也知道,想要逮住山鸡并不容易,它们急了是会飞的。 常征正打算追上去,忽然察觉旁边的草丛里趴着两只体型小巧的鸡形动物。 鹌鹑! 常征脑里迅速蹦出这两个字,于是立即举起弹弓,对准了草丛。 扑的一声,一只鹌鹑惊起飞出。 常征没去碰它,而是直接朝那只被弹丸命中的鹌鹑走去。 这只中弹的鹌鹑还想逃,但被常征拎住了。 它伤得不轻,常征随即运用了治愈之力,给它治疗了半分钟,然后拿出个小麻袋,把它装了进去。 接着,常征扒开草丛,发现里面有一窝鹌鹑蛋。 “17枚蛋,真会下啊。”常征数完不禁喜笑颜开。 这些蛋都是有受精的,能孵出小鹌鹑。 鹌鹑是禽类里繁殖力最强的之一。 一般人工养殖的母鹌鹑一年能下三百多个蛋,远高于其他家禽。鸡一年最多下两百八十个蛋。 而且鹌鹑孵化期只要17天,小鹌鹑一破壳,就能跟着母鹌鹑到处觅食,野外四十多天的鹌鹑就能产蛋。 要是人工饲养的鹌鹑,运气好二十来天就能下蛋。 它的最大好处就是周期短、产蛋多。 而且鹌鹑也不难养。 再者说,鹌鹑不仅蛋有价值,肉也不错。 鹌鹑肉含有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以及维生素a、b、e,还有钙、磷、铁等多种营养成分。 鹌鹑肉和蛋都十分滋补,肉里含有各种氨基酸。 鹌鹑蛋的氨基酸比鸡蛋还要高,其中的锌元素更是鸡蛋的三倍,钙则比鸡蛋多十倍。 鹌鹑肉药用和食补价值也高,能治疗贫血、头晕、心悸、失眠等,还能补肝肾、益精血、壮筋骨,对慢性肝炎、肾炎等症有一定作用。 此外,它还可以补五脏之虚,对于阳痿、早泄和眩晕也有疗效。 这么好的禽类,自然值得推广饲养,完全能让人赚钱。 常征之前建议邱家养鹌鹑,也正因为它价值高,能带来效益。 养黄鳝可比养鹌鹑更麻烦,周期也长,回本慢。 常征直接把这一窝鹌鹑蛋连窝一起端走,放进自己的背篓里。 因为分量不沉,也不用担心会压到背篓里的羊肚菌。 为了别让蛋晃动,他还放了些枯草在旁边固定。 “这附近草丛多,很适合山鸡和鹌鹑筑窝,下蛋的机会多,看来能捡不少。” 于是常征就边走边运用自己的感知能力到处搜索,这种能力他还不算熟练,趁机练练手也好。 他拨开第二簇草丛,就发现了一个窝,里面有6枚淡绿色的小蛋。 “果然给力啊,这应该就是山鸡蛋。” 常征把这窝蛋连带巢穴一起放进背篓。 “扑腾” 刚想靠近第三簇草丛,里面就惊起了一只鹌鹑飞走。 常征扒开草丛,见里头有12个鹌鹑蛋。 他乐得合不拢嘴,继续兴冲冲地走向下一个草丛,用感知发现了一只在窝里蹲着的鹌鹑。 弹弓上膛! 那只鹌鹑还以为藏得很好,不知常征的弹弓早就瞄准了它。 “啪!” 弹丸精确地打中这只鹌鹑,击在它身上。 常征快步冲上前去,一把抓住了它。 这只受伤更重,没来得及离开窝就被擒了。 常征又用了一分钟治愈之力,把它的伤势控制住,然后把它放进小布袋。 接着,他从窝里取出了11个鹌鹑蛋。 不过,也不是每个草丛都有好东西。 当常征空手拨了好几处草丛后,猴子和黑狼这时回来了。 重点是,它们俩不是空手来的,两只猎犬嘴里各叼了一只山鸡。 “真有两下子啊,好狗子。”常征看得兴奋不已,马上蹲下来查看。 那两只山鸡的脖子都被咬断,自然一动不动。 常征拿出准备好的肉来奖赏猎犬,毕竟它们表现不错,该好好宠一下。 不仅如此,他还给它们施加了亲密之力和生命之力,这两个能力叠加让猎犬们舒服得不行。 它们干脆顾不上吃东西了,只想赖在常征身边,继续感受这种关爱。 猎犬其实也有情绪需求,不单是觅食,就像人也需要陪伴一样。 常征摸了好一会,才停下手。 随后,他用铜电线把山鸡的脚捆了几下,倒挂在背篓外边。 两只蜜狗也一样处理,毕竟背篓里装的羊肚菌价值高,可不能给压坏了。 或许是用能力用多了,常征觉得肚子有点空。 他便取出早上带的干粮就地吃了起来。 看了眼时间,其实也接近十一点多了。 两条狗就在他身旁,一左一右,像护卫一样。 当然,它们也在啃食饲料。 等吃饱喝足了,常征又跟它们玩了一会,这才起身继续搜索草丛。 又从几个草丛里捡到了13颗山鸡蛋,以及12颗鹌鹑蛋。 最后清点发现,野鸡蛋总共18枚,鹌鹑蛋则有52枚之多。 这可是巨大的收获,绝对算得上大丰收。 这些蛋要是能顺利孵化出来,常征的养殖场就能有第一批种禽,通过它们很快能培育出更多的七彩山鸡和鹌鹑。 他把这些蛋全部安放好,又在上面铺了层茅草防护。 背起背篓,常征就继续往灵泉峰那边走。 不知道怎么的,今天好像运气特别不错,他才刚走出几百米,又遇见了山鸡。 就像小偷见了好东西不会空手走,猎人见着猎物也不可能袖手旁观。 常征毫不犹豫端起弹弓,对准就是一射。 “啪啪”两下,常征一弹就射中了一只山鸡。 先前那两只是公的,这回射中的是母山鸡,正好能和家里那只公的配对。 这只母山鸡没被常征当场打死,猴子叼回来时它还活着。 常征立刻用治愈之力把它救活,然后一起塞进了小布袋。 今天的收获真是让常征心满意足。 接下来,就看他下的捕兽夹能不能再来点惊喜了。 由于背篓里装了不少蛋,常征走得也没那么快。 路上,他还看到了一些羊肚菌。 看见了,不摘可惜,明天估计就不走这段路,不摘也许就被别的动物吃了。 越摘越多,背篓里的羊肚菌数量也越来越多。 不过,摘菌子也确实有种乐趣,见到就摘下来,那种获得的喜悦很让人满足。 上一世,常征就喜欢看一个专门采菌子的博主,每次心情不好就看,感觉被治愈了,也能品到那种收获的快乐。 不知不觉,他就到了灵泉峰。 “也不晓得今天能不能碰见那只豺。” 想到那天的母豺,常征就想弄到手。 它的皮毛漂亮,红棕红棕的,肯定能卖不少钱。 现在确实缺钱花,他还想在石盘谷里炸出一条路来,之后要盖房子,还想建养殖场。 样样都烧钱,他手里连一百块存款都拿不出来,只能先规划,哪样都没法立刻进行。 第91章 三倍价钱能赚多少 灵泉峰的泥土看来并不利于羊肚菌的发育,常征踏进这座山后,便再也没遇到羊肚菌的踪影。 因此,村里人都说它调皮也是有依据的。 不过,常征更关心的还是他事先安放的那几个捕兽夹。 或许,这些陷阱能带来某些出乎意料的收获。 一路往山下走,常征不久就抵达了陷阱摆放之处。 那两条猎犬一靠近就躁动不已,极有可能表示捕兽夹已经逮到东西了。 还没走近,常征就瞧见有只野物被牢牢夹住。 被捕的家伙居然是一只豪猪,而且还在剧烈挣动。 这两只猎犬面对豪猪则显得很小心,没有贸然冲上去挑衅。 那豪猪的前腿肿得很厉害,但并没见血。 不过四周散落着不少血迹,还有一堆被撞落的豪猪刺。 多半是别的猛兽试图拿它当食物,却被它浑身的尖刺刺伤了。 可惜,那只猛兽却没有被陷阱捕获。 其中有个捕兽夹触发了,却并没逮到目标。 很可能是那只想偷袭豪猪的猛兽碰到了夹子,偏偏走运没被夹住。 常征先从背篓外取下那支铁叉,他是为了保护那些羊肚菌不被压坏,特地用铜线把铁叉绑在外头。 他用铁叉卡住豪猪的头部,然后准备掰开陷阱。 那豪猪显得异常警惕,全身的刺都竖了起来。 可被铁叉顶住,它的身体动弹不得。 常征轻松松地把夹子松开,随后干脆徒手擒住了豪猪。 他对抓豪猪已有心得,借用自身的亲和之力后,一把抓住它的前腿将其拎了起来。 然后又把它塞进了另一个空麻袋里。 他系牢了口袋,把它随手搁在一旁。 接下来,他要把捕兽夹再度复位。 要再逮到猎物的机会不高,毕竟这儿留下了血痕和豪猪的骚味。 可他也不方便把这些捕兽夹扛回去,索性埋好继续放那儿。 说不定还能碰个好机会抓到别的呢? 山里的变数可多了,谁也说不准。 他将一切收拾妥当,并做好伪装,这才背上背篓,抓起两个麻袋下山去了。 回到村子竟然才下午三点出头,大大超乎常征原先的预想。 早上出门时,他还估摸要到夜幕降临才回来,没想到竟然提前了好几个小时。 “常征,你又进山了?这回收获不小吧,看那麻袋沉甸甸的。”一位提水桶的村民率先跟他打了声招呼。 “德平叔,你钓的黄鳝可真不少啊。”常征一瞥那水桶,见里面有好多黄鳝。 “没抓到什么稀罕玩意儿,就逮了只豪猪,顺手打了几只山鸡。” 龚德平立马露出羡慕的眼神:“还是你们父子有能耐啊,你现在也跟着打猎了,过上滋润日子咯。” 在村子里,当猎户的确让人眼红,毕竟经常有肉吃,还能把猎物换成钱或各类物资。 毕竟眼下村里还有很多家庭连盐都快吃不上。 但这状况会很快好转。 由于常征和周氏兄弟已经开始大批收购黄鳝,只要大家钓到就能变现,如此一来,想买盐、买日常用品就方便多了。 “哪有什么真本领,纯粹就是碰运气罢了。”常征故作谦虚地答道。 “德平叔你忙你的,我先回家处理这堆猎物。”说罢,常征加快了脚步。 由于大伙都在田里忙活钓黄鳝,他一路上碰见了好些村民。 他们都清楚收购黄鳝是常征参与的,故而见面都主动打了声招呼。 这样的态度转变,说到底还是利益驱动。 如今常征能为村里人提供好处,他先前那些游手好闲的事,人们也就不再提了。 反而还会有人给他贴金,不断发掘他的优点。 正如常征在前世喜欢的一位演员黄渤说过:我落魄时周围尽是坏人,我功成名就时满眼都是好人。 古往今来皆是如此,亘古不变。 常征回到石盘谷,虎头看见他就激动地甩尾巴迎上来。 显然,被拴在这儿看管车子可把它给闷坏了。 要知道,平时它可是能在院子里随意跑动的。 “虎头,委屈你了。”常征蹲下身子,轻拍它的脑袋,随后抬起它那条有伤的腿,施展治愈之力。 算是给它的一点补偿。 实则,经过这段时间的医治,他已发现虎头的瘸腿渐渐在好转。 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大概能完全康复。 接下来,常征打算把治愈之力和生命之力一起用上,试试双管齐下的效果怎样。 他思来想去,觉得自己可以兼着当个兽医。 赵云飞留给他的医书中,有两卷是专门讲兽医的,里面涵盖了诊断、针灸和用药等知识。 原本要做养殖就离不开相关技术,现在恰好能和他的治愈之力配合。 况且当兽医也不存在复杂的医患纠纷,也不会遇到非法行医的麻烦。 要是给人治病,反倒容易惹出不少糟心事。 “瞧你这享受的样子。”常征看见虎头一个劲地往他身上拱,明显还想再感受治愈之力和生命之力。 可常征的精力也有限,这两种力量损耗太多体力。 他把虎头松了下来,就转身回院子,虎头自然紧跟其后。 那只绑在院子里的豺宝见着他带着狗回来,立刻露出惊恐的神色,想钻到角落里藏起来。 常征先前给它留下的黄鳝肉都被吃光了,看它的情况并无异样,说明能吃这类食物。 常征也没多理会它,毕竟背篓里还有不少物件要赶快收拾。 他取下背篓,随后找了只大箩筐。 接着,他小心将背篓里的羊肚菌一样样拿出来,放进箩筐,方便明天让周家泰直接带去城里变卖。 至于县里国营饭店需要的两三斤,他用竹篮盛好就行。 移开上层的羊肚菌,常征便把下面的鹌鹑蛋和山鸡蛋取了出来。 见这些蛋都完好无损,他这才放心。 毕竟这些蛋关系着他的养殖大计。 他将蛋好好安置,省得一不留神磕坏了。 随后,他将剩下的羊肚菌全放进箩筐,并另外称了三斤装进竹篮。 过会儿,他要立马赶去县城,毕竟那两只山鸡已经死了,得尽快解决,不然会坏掉。 再者,他还打算买几个灯泡和温度计,方便打造简易的孵化器。 毕竟蛋数量不少,而鹌鹑才两只,根本忙不过来孵。 常征先把母山鸡从麻袋里拎出来,随后给它剪掉些许羽毛。 然后把它送进原先关公山鸡的笼子里,期望它们能产下受精蛋。 眼下这时节,正好是它们繁育的黄金期。 顺带常征瞧了瞧里头剩的米,还挺多,暂时用不着再喂。 锁好门后,他又找了只鸡笼,把两只鹌鹑放进去。 接着他到厨房拿了个陶盆,把那些蜂蜜倒入其中并盖好。 一切准备妥当后,他就把山鸡、豪猪、蜜狗全塞进一个袋子,连同那篮子羊肚菌,一并带着赶往县城。 抵达县里时已是四点多,他直接拎着猎物去找郑庆文。 见到郑庆文时,对方正坐在办公室里歇着。 “常兄弟,你怎么来了?难道我交代的东西都给我弄到了?”郑庆文对常征的到来颇为惊讶。 “不辱使命,我给前哥您想要的备了几样。”常征笑呵呵地回道。 “那实在太好了,让我瞧瞧。”郑庆文忙不迭地站起身,凑到常征面前。 “哎呀,这羊肚菌品相真不错,简直完美。”郑庆文喜形于色,赶紧摸出自己珍藏的好烟递给常征。 “山鸡先只有两只,明儿我再进山瞧瞧,或许还能收获几只。” “里面还有一只豪猪,外加两只蜜狗,可它们都已经死透,得尽快弄。”常征说着便点燃烟。 郑庆文一看袋里果然有货,惊叹道:“行啊你,蜜狗这么少见的东西都能搞到,实在不易。” “真是多亏你啊,有了这批珍稀食材,我的位置才算稳住,否则过两天恐怕就得收拾滚蛋了。” “来,我们去称称分量。”郑庆文说着便把东西拎起来。 三倍单价,这一回常征究竟能进账多少呢? 郑庆文确实没反悔,羊肚菌一斤给到12元,合计32斤,干脆凑整给了40块钱。 豪猪肉每斤六块,21斤重,总共126块。 蜜狗也是六块一斤,两只加起来九斤,正好54块。 山鸡一斤45元,两只重46斤,共207块,也凑个整给了21元。 总计下来,常征收了241元,也算小赚一把。 郑庆文对此并不心疼,毕竟关乎他的前程问题。 再者,这笔钱也不是他私人出,而是公家买单,他自然不觉得可惜。 因此,他看常征的目光更添了几分羡慕。 关于黄鳝的买卖,常征肯定能捞到不少油水,不然也不会放弃卖给他,而改去市里拿货。 常征把钱揣进怀里后,对郑庆文说道:“明儿看能不能撞上麂子,山里麂子还算多,走运就能逮上一只。” “好,我对你的运势深信不疑。常兄弟,你算是我的贵人,明天肯定能抓到麂子。”说完,他掏出一条特供烟交给常征。 他确信,给出三倍价钱,常征肯定会全力出山去找麂子。 古语有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金钱总能激发人的潜力。 要知道麂子往往重个六七十斤,平时一斤十五块,涨到三倍后,一只麂子就能值一百多甚至两百多。 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够让常征立马夜里翻山越岭。 但郑庆文哪儿晓得,常征家里早就养着一只麂子,只不过那母麂子正在怀崽,他有点舍不得罢了。 若是明儿真逮不着别的麂子,为了那三倍的价钱,常征也许真会把家里的麂子拖到县城去。 第92章 可知今天挣了多少没 离开国营饭店之后,常征就骑着车去采购自己要用的灯泡,从20w的到60w的,常征每种都买了十只。 接着,又入手了几支水银温度计。 常征原本打算买棉被,结果发现竟然还有人在卖泡沫箱。 于是,常征干脆花钱买了四个大号泡沫箱。 这种泡沫箱,以前常见别人用来装冰棍。 箱子尺寸大,而且泡沫层也很厚实,所以常征一次性就拿下了四个。 因为他不能保证自己初次就能把孵化箱做好,多准备几个以防万一。 另外他还买了一些螺纹灯头、插板、电工胶带、普通胶带等各种自己想得到且需要的零件。 零零散散买下来,常征花了十多块,成本算不上低了。 接着,常征又带了一些水果,以及一套便宜的女士衣服。 这些,当然是要送给姐姐常欣。 到了学校后,正好赶上学校放学。 不过大家都没离开教室,而是留在补习班里继续用功。 常征到补习班时,看到赵俊升正在给姐姐常欣讲题。 “姐。”常征径直喊了一声,打断了两人。 “阿强,你怎么来了。”常欣立刻站起身,飞快地跑到常征面前。 “给你带了点水果,看看你在学校过得顺不顺。”常征笑着开口。 “我在学校特别好,很适应。”常欣面带幸福地回应。 “那就好,我还担心你不适应呢。”说着,常征把水果和衣服递给常欣。 “这里面有套衣服,大小应该刚好。” 随后,常征掏出二十块钱交到常欣手里。 报名那会儿常征没剩下多少,所以也没办法多给常欣零用钱。 “周末你别回去了,就在学校用心读书吧。离高考没多久,也就两个多月了。” 那时高考在七月,时间确实很紧迫。 常欣稍微犹豫了一下,就把钱收下了,带着几分担忧说:“你一个人能忙过来吗?” “当然行,你弟弟已经长大啦。走,咱们去你们食堂看看饭菜咋样。”常征想到晚上常莉会在邱家吃饭,便打算这里吃完再走。 “我请你们吃晚饭吧,我们食堂做的还是不错的。”戴着眼镜的赵俊升带着微笑说道。 “行,今天就蹭你的,等你高考结束,我再请你美美地吃一顿,好好犒劳你。”常征拍了拍赵俊升的肩膀。 有他辅导常欣,常欣肯定能收获不少。 常欣没提请客的事,因为她觉得那钱本来就不是自己的,没脸用别人的钱来请人。 “阿强,你这车还能改成这样啊,真是不错,运东西方便许多吧?”赵俊升注意到常征的自行车变化不小,不由眼前一亮。 “嗯,加了个斗,确实能拉不少货。我经常要把打猎的东西运到县里去卖。”常征对自己这三轮车还挺满意。 只是这种侧斗式比后斗式更费力,力气小的人骑起来会吃不消。 对常征来说则无所谓,他比一般人力气大两三倍,骑着依旧很轻松。 “你买了些啥啊,怎么还装了这么多泡沫箱?”常欣见到四个泡沫箱,立刻好奇起来。 “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打算做个孵化箱,用来孵鹌鹑蛋和山鸡蛋。”常征边走边推着车,一块儿往食堂那边去。 上回他只去瞅过食堂,还没尝过那儿的饭菜。 一走进去,里头的人都齐刷刷地朝他们望过来。 食堂这边主要是一些老师和补习的学生,很多学生自己带米来这儿蒸,配家里自带的咸菜。 能吃食堂做的菜饭,那在这里算是有钱人才敢去尝试的,惹得不少人羡慕。 平常也只有赵俊升和另外几个家里条件不错的复读生才会这么干。 常欣,是这里面唯一的女生。 在食堂里,她也挺受欢迎。 不过赵俊升学习好,也乐意帮别人辅导,所以他在学校名声不错,人缘也很棒。 有他在,就没人来打扰常欣,影响她好好学习。 毕竟大家到补习班是为了学习,不是谈恋爱,和后世多少有些不同。 当然,就算真有人想追,常欣也看不上。 在她眼里,这些同学都像小弟弟,显得稚气,而且没一个让她顺眼的。 在食堂里,赵俊升没同常征聊黄鳝的事。 他和常欣都清楚这事关自家利益,人多嘴杂,财不外露才好。 从赵俊升那儿,常征也了解到大姐自学能力很强,真要考试的话,成绩并不差。 那些高中的知识,她已经掌握得不错,就是在做题时思路还不够灵活。 赵俊升主要是在这方面稍加点拨,让她多点解题方法。 食堂饭菜还是挺好,而且隔两天会有红烧肉可以买。 不过赵俊升说,只有两天一次的荤菜,并不是什么时候都有。 读书很耗体能。 为了补充体能,他会在宿舍里屯点鸡蛋。 听了他的建议,常欣也会去买些。 这种方式常征当然支持,要是真不买,他也会替常欣买了送过去。 吃完饭后,常征没在学校多待,直接踩着车赶往车站去接人。 周家泰和周家胜见到常征,都有点意外,更惊讶的是他如今的三轮车。 周家胜爬上车斗后,赶紧说道:“征哥,你这车真行啊,能装很多东西。” “哥,我们干脆别买驴车了,直接弄三轮自行车吧。驴还得喂养,多麻烦。” 周家泰听完,眼睛一亮,因为买驴花费也不少,而且还得配板车,让驴拖着,确实没那么省事。 于是,他立刻对常征说:“常征,你看怎么样?” “我觉得可以啊,反正咱们都会骑车,以后再一步步换货车。”常征也赞同周家胜的想法。 “走,我带你们去瞅瞅,兴许人家还没打烊。”说着,常征踩着车就往之前改装自行车的铺子赶。 那边也有改造好的成品。 三个人到那儿,还真没关门。 挑挑拣拣后,三人买了一辆用二八大杠改的后三轮自行车。 砍完价花了360块拿下,车斗深度挺够,而且还有减震结构。 不得不说,那老板在改车上确实有点思路。 他用的还是板车那种大轮子,载重比常征的车还要好。 要是再配个动力系统,这车都能当三轮摩托了。 说到底,这时候还没出现农用三轮车。 否则,常征真想整一台来用。 两兄弟对新车非常满意,都抢着骑试试。 踏上回村的路后,周家泰兴奋地问:“常征,你可知道我们今天赚了多少钱吗?” “多少?”常征也挺好奇,毕竟今天量大。 “除掉所有成本,到手216块。我们听你建议,特意找了好几家条件好的,把大个黄鳝卖给他们了。” “他们还问有没有野味,也愿意出高价收。常征,你以后别拿到县里卖了,直接给我们送市里去吧。”周家泰兴致勃勃地说道。 常征当然清楚市里价格会更高,可问题是要怎么送到市里。 “我没啥意见,主要是运力不够。咱们现在只能坐客车,那也拉不了多少货。得看看有没有跑货运的车,跟着跑才行。” 听完常征的话,周家泰才稍稍冷静。 “可货车太贵了。我今儿和弟去市里问过,就算小四轮拖拉机也得四千六,轻卡随便都上万。”周家泰无奈地说。 “不用急,慢慢来,一口气吃不成胖子。你们也多打听打听县里有没有专跑货运的人,不一定非要我们先自己买车。”常征宽慰了一句。 他理解周家泰的想法,但眼下条件就这样,只能一步一步积累。 他相信,明天还能挣更多。 周家泰点点头,把常征这话记在心里。 “要是咱们每天都能赚两百的话,两个月就能凑够买轻卡了。哥,确实急躁了些。”周家胜高兴地踩着三轮车,一边嘀咕。 “你这小子,早上还唠叨买车买车的,这会儿倒是说我心急。”周家泰直接吐槽。 两辆三轮车在路上飞驰,带起一阵尘土。 到青流湾后,常征跟他们分开,因为那俩还没吃晚饭,要赶紧回去。 晚上他们还想再钓两三个钟头的黄鳝,多赚点私钱。 合作社的钱毕竟归合作社管,年底才能分红。 公归公,私归私,不能搅和到一起。 这是三个人都赞成的原则。 现在,要想自己兜里立马有钱,就得自己钓黄鳝拿去卖。 不过他们是直接按出售价走,不用按收购价来算。 昨晚他们钓到不少,尝到了甜头。 所以,这俩才这么积极。 有钱了,就能在市里看中啥就买啥。 像收音机、喇叭裤、小零嘴,这俩都很想要,想早点享受享受,好弥补童年的那些遗憾。 因为家里穷,谁的童年没有被打击过的小小愿望呢? 那些小时候馋得不行的东西,家里囊中羞涩,根本满足不了。 如今赚到钱了,自然得大方地宠宠自己,好好抚慰小时候的自己,再来一次“富养”自己。 第93章 你晓得今天进账多少吗 离开国营饭店之后,常征便踩上车去采购他要用的灯泡,从二十瓦到六十瓦的型号,他每样都进了十只。 之后,他又顺手拿了几支水银温度计。 他原本还想买床棉被,却意外看见有商家在卖泡沫箱。 于是,他干脆一口气掏钱买下了四只大型泡沫箱。 这种泡沫箱,平常就见别人用来装冰棍。 箱体特别宽敞,而且材质很厚,于是常征一次性就买了四个。 鉴于他不确定能否一回就把孵化箱做好,于是多置办了几只当后备。 此外,他还顺带购入了一些螺纹灯头、插排、电工胶带、普通胶带等各种他认为必要的杂物。 东拼西凑之下,他就花出十多块,倒也称不上便宜。 随后,常征又拎了些鲜果,并且还选了套女性廉价衣物。 这些东西,当然是要给他姐姐常欣的。 等赶到学校时,正好碰上放学时刻。 可同学们还没散去,都聚在补习班里接着复习。 当常征踏进补习班,就看见赵俊升正手把手给常欣讲题。 “姐。”常征开口招呼,直接中断了二人的交流。 “阿强,你咋跑到这儿来了。”常欣一下子站起身,迅速冲到常征面前。 “给你捎了些水果,看看你在这里过得怎么样。”常征带着笑容开口。 “我在这里一切都不错,很快就适应了。”常欣面带笑意回应。 “那我就安心了,原先还怕你不太适应。”话音落下,常征顺势将水果和衣服塞到常欣手中。 “这里面有套衣服,估摸着大小差不多。” 随后,他又掏出二十块钱塞到常欣手里。 当初报名那会儿,常征手头也没剩多少,因此也无法多给常欣现金。 “周末别折腾回家了,安心留校多温习。离高考可没剩多久,也就是两个多月罢了。” 眼下的高考定在七月,所以时间确实非常紧张。 常欣略作迟疑,最终还是收下了钱,担忧地问道:“你自己能忙得过来吗?” “肯定行,你弟弟已经不小了。走,去你们食堂看看伙食咋样。”常征心里记着常莉今天会在邱家吃,打算跟常欣他们一起吃过再走。 “那我来请你们吃饭吧,我们食堂做得还挺不错的。”戴着眼镜的赵俊升笑呵呵地提议。 “行,今儿就沾你的光。等你高考完,我请你搓顿好的,算是补偿你。”常征笑着拍拍赵俊升的肩。 在他的帮助下,常欣肯定能得到不少实惠。 常欣并没提要请客,因为她觉得那不是自己挣的,拿别人的钱来请人不合适。 “阿强,你这车还能整成这种样子啊,真带劲,装东西肯定方便了吧?”赵俊升瞧见常征那自行车改得大不一样,忍不住惊叹。 “是啊,加个车斗后确实能装许多货,我常要把打来的猎物运到县城卖。”常征对这辆改装三轮特别满意。 可这种侧挂斗比后斗车型更费力,若没点膂力,蹬起来相当吃苦。 但对常征而言倒没影响,他的力气比常人强上好几倍,骑这车毫不费劲。 “你都买了啥呀,居然还带了这么多泡沫箱?”常欣盯着那四只大箱子,很是纳闷。 “都是些零碎,准备用来做个孵化箱,打算孵鹌鹑蛋和山鸡蛋。”常征一边解释,一边推车往食堂方向走。 之前他只是路过食堂看过,还没真正尝过里面的饭菜。 他们一进门,就感觉不少人目不转睛地盯了过来。 此时食堂里大多是老师和补习班的学生,不少人只是在这儿蒸米饭,然后配点家里带的咸菜。 能买食堂的荤素吃,那可得掏不少钱,让很多人眼馋。 平时,也就赵俊升和另外几个家里条件还行的复读生舍得花这份钱。 常欣,是这里唯一的女同学。 她在食堂自然更受大家瞩目。 不过,因为赵俊升不仅成绩优异,还乐于帮助同学,所以在校里口碑相当不错。 有他在身边,也就没人敢打扰常欣,让她安心复习。 毕竟大家在这里是为了考学,不是搞对象的,跟后世的氛围并不一样。 当然,就算真有人示好,常欣也不会看上,觉得他们都不合胃口。 对她而言,这帮人都是稚气未脱的小男生,她一个都提不起兴趣。 到了食堂里,赵俊升并没向常征提起黄鳝方面的事。 他和常欣都明白人多口杂,不宜显摆财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通过赵俊升的反馈,常征得知自己大姐自学能力非常不错,正式测起来分数并不低。 高中阶段的知识,她其实掌握得挺扎实,只是思路上还需多活络一点。 赵俊升主要是在这方面点拨她,令她能多几条解题思路。 食堂的伙食确实可以,还有红烧肉这种菜可以加。 不过在他看来,两天才见一次肉菜,并非顿顿都有。 复习功课相当消耗精力。 为补充营养,他都会买些鸡蛋放宿舍备用。 在他的提醒下,常欣也跟着囤了些鸡蛋。 这种举措当然得到常征的赞同,若常欣不买,他也会主动给她备好。 用过饭后,常征并没多耽搁,立马骑车到车站去接人。 周家泰、周家胜瞧见常征,心里多少有点惊讶,但对他那辆三轮更是好奇。 周家胜一跳进车斗里,就急忙感叹道:“征哥,你这车太实用了,能装好多货。” “哥,我看咱们不用买驴车了,干脆也弄辆三轮,自行车还省了喂饲料,多方便。” 周家泰听完,顿时觉得有道理,毕竟买头驴不便宜,还得配套板车,那才真叫折腾。 于是他赶紧问道:“常征,你觉得这个提议怎么样?” “我看也行,大家都会骑车嘛,以后再升级成货车不迟。”常征表示认可。 “行,那我带你们瞧瞧去,也许那边还营业着。”说完,常征踩动三轮,领着他们往之前的改车铺子赶。 那儿也有现成改好的成品。 他们赶到时,店铺果然还没打烊。 一阵挑选后,三人选中了一辆由二八大杠改装成的后置三轮。 再经过几回合还价后,以360块成交,那车斗挺深,还配了减震装置。 不得不承认,这位店主在改车这块儿确实很有思路。 车轮干脆用了板车的大轮,能载的重量比常征的还要多。 要是再配个动力装置,几乎就能当三轮摩托开了。 说起来,眼下还没出现专门的农用三轮车。 要不然常征肯定早就想入手一辆。 兄弟俩对这新车很是满意,纷纷抢着上去试。 上了回村的路后,周家泰兴奋地问:“常征,你可晓得咱们今天挣了多少吗?” “说来听听?”常征也感兴趣,毕竟今天收的货不少。 “扣除各项开支,净赚216块。我们按照你的想法,找几家高档店,把大号黄鳝都批给他们了。” “他们还问咱有没有野味,也肯出高价收。常征,你别在县里脱手了,干脆往市里送给我们。”周家泰兴奋地提议。 常征当然清楚市里的价更高,但问题在于怎么运到那边。 “我也没反对,可运输麻烦。咱们现在只能挤客车,装不了几件货。得先问问看有没跑货运的车,跟着人家带货才行。” 周家泰听罢,这才放下激动的心情。 “可货车价格高啊,我今儿和我弟在市里问了下,就算那种小四轮拖拉机都要四千多,轻卡起步也要一万多。”他一脸无奈地解释。 “先别急嘛,一口气吃不了个胖子。再看看县里有没有跑运输的,也不见得一定要自己先买。”常征开口劝道。 他明白周家泰的急迫,但眼下条件有限,只能循序渐进,慢慢积累。 他相信,明天的收益或许会更高。 周家泰点头称是,把常征的话记在心里。 一天赚两百多,三人分开也能有七八十块入袋。 比起伐木这行轻松多了,又没啥危险,有啥可抱怨的? 夜里他们打算再钓两三小时的黄鳝,为自己挣点零花。 合作社的收入归合作社管,到年底才可能分红。 公账归公账,个人是个人,决不能搅在一起。 对此,三人意见统一。 若是分不清楚,伙计关系就难以持久。 眼下他们手头想见点现钱,就只能自己钓黄鳝再卖掉。 而且他们卖时不走收购渠道,而是直接按零售价走。 昨晚他们收获不小,已经尝到了利润的味道。 也正是因此,兄弟俩干劲儿十足。 手里有了钱,才能在市里看中啥就给自己买。 不然等年底才分红,那滋味可够熬的。 像收音机、喇叭裤、小零嘴,这些都让两兄弟直流口水,想早点买来过过瘾,也算弥补儿时的缺憾。 穷苦出身的人,谁在童年没被现实打碎过很多心愿? 当年瞄上点啥好玩意儿,家里却两手空空,压根指望不上。 如今能挣到钱,当然要好好犒劳自己,也算是宴请童年的那个穷小子,好好补偿自己一把。 第94章 晚上随我一块回去吧 常征蹬着三轮车到达邱家时,恰逢他们正围坐在一起吃着晚饭。 “姐夫!” 邱盈第一个看见常征,立刻喊了出来。 “强子来了呀,赶紧坐下跟我们一块吃,我们刚动筷子,我这就给你盛碗饭。”话音一落,刘清芳就站起来准备给常征装饭。 “妈,真不用了,我在县城和我大姐一道在学校吃过。”常征赶紧拦下了丈母娘的好意。 “可真是吃过了吗?” “咱们都是一家人,你别跟我客套。”邱世福仍有些不放心地提醒道。 “爸,我可绝对不会跟你们见外,确实已经吃过了。”话毕,常征走到常莉旁边。 “慢点儿享用,别急着吞。”常征轻轻揉了揉她的头发,眼神里流露出几分宠溺。 如今邱家顿顿都能吃上白米饭,还会炒点鸡蛋配上几样青菜,算是改善了不少。 “征哥,你不是进山了吗,怎么又跑到县城去了?”邱花颜带着好奇追问。 同时,她暗暗地打量着常征,生怕他在山里受了什么伤。 察觉到她的关切,常征柔和地望向邱花颜,说:“我上山收那些捕兽夹时,顺手用弹弓弄了几只野鸡,还摘到一些羊肚菌。下山时见时候尚早,就顺便送到县里去卖了。” 听到他的解释,邱花颜不禁微微颔首。 “你刚进山就发现羊肚菌了,那征哥,难道没去天坑看看吗?” “没有。明天先让家泰他们拿些羊肚菌去市里瞧瞧,看看能不能卖个好价钱。如果行,到时我就带你们去采,估计比捉黄鳝挣的还多。” 眼下他们也没啥烘干机器,真要是采回太多羊肚菌,一时也难以妥善处理。 因此,常征打算只带上邱家、赵家、周家去那座山上天坑附近摘一些就行。 采到的羊肚菌在两天内分批卖完,也差不离。 时间拖久可不好,毕竟蘑菇类的保鲜期都特别短。 要是能当天就卖光,那才最完美。 “这菌子还能比肉价更高?”李明兰闻言,满脸惊讶。 “对,这种羊肚菌相当罕见,营养也好。稀少之物价格自然高,一年也就两三个月能采。”常征耐心说明。 “你们先继续吃,我去门口抽支烟。”常征感到自己在边上影响了他们用餐,于是主动走出门口去点烟。 他知道二手烟会危害别人健康,所以至少要做到这点礼貌。 村里依旧没通电,夜晚放眼望去几乎没有一点亮光。 无论是煤油灯还是松油灯,发出的光依旧微弱得很。 不过,这样的环境正好适合仰望星空,几乎没有光污染。 只要一抬头,便能望见浩瀚的群星。 此刻,耳边已经传来阵阵蛙鸣。 “田鸡应该也能换钱吧,今晚顺便捉些看看。”常征小声嘀咕着。 “征哥,田鸡又是什么鸡呢?”一个声音飘到常征耳里。 “田鸡就是咱村常见的虎纹蛙,不止这个,还有石蛙,我都想让家泰他们带去市里看看能不能卖。”常征掐了烟,朝赵如琴解释。 就算市里没人收,常征也能买一些回来给猎犬当饲料。 “不过体型得够大,每只起码得有一两以上。”常征补充。 毕竟要想端上餐桌,个头总得够大,否则没什么肉可吃,筷子都不好下手。 “虎纹蛙啊,我们家也吃过,滋味一般般。城里人也会吃这玩意儿?”赵如琴略感惊异。 早先家里困难,就只能抓些泥鳅或虎纹蛙来当肉,可味道确实不怎么样,大家也都不太爱吃。 “田鸡先炸过,再加上各种调料就十分美味,若是只煮得清淡,确实不好下嘴。” 对于赵如琴说的情形,常征再清楚不过。自打他父亲失踪后,嘴馋想吃肉时,他也会抓田鸡来烤。 那时候连盐都缺,煮出来的田鸡哪能有什么滋味? 就算是炖田鸡,也少不了配料和盐,否则和美味完全不搭边。 既然在市里有人买得起田鸡,那油盐肯定不缺,还能下其他佐料,煮出来味道肯定不错。 “说起来,我以前还跟征哥和我哥一起烤鱼烤青蛙呢。”一回想当年的情景,赵如琴就露出一丝甜蜜的微笑。 那时常征家里过得还行,经常会分些吃的给他们兄妹俩。 那段记忆她始终没忘,偶尔还会在梦里出现。 也正是在那时候,她对常征渐渐生出了好感。 可惜的是,常征从来都把她当作妹妹对待。 不过她也明白,那会儿自己瘦小得很,还营养不良,的确不大讨喜。 “那会儿,花颜也跟你在一起吧?”常征也回想起了往事,赵如琴常把自己分给她的吃食,再去跟邱花颜分享。 然而,邱花颜却并没有跟他们一起玩。 “对啊,谁能料到征哥和花颜就这么快要成婚了。” 她心底却想,如果那个娶的人是我就好了。 这是赵如琴在心里静静的祈望。 可她也明白,这愿望并无法实现。 “缘分这种东西真是说不清,尤其是婚事。”常征笑得一脸满足。 “你俩在讨论啥姻缘啊?”邱花颜的声音在院里响了起来。 “在说我和你的缘分,好像是老天安排好的。即使那夜我拒绝了换亲,但还是被你深深吸引,最终下定了决心要娶你。”常征凝视着青涩的邱花颜,一脸郑重地表白。 他明白赵如琴的情意,因而不能给她任何误会。 他只想守护与邱花颜之间的爱情,也想守住这份美满。 至于到处留情的事,他决定不碰这方面了,让别人去做吧。 “呃……好腻哦。”赵如琴假装调侃,借此掩盖心底的羡慕。 至于腻不腻先不说,邱花颜此刻只觉得心中甜滋滋的,无比幸福。 “玲玲,你们夜里还要去钓黄鳝吗?”邱花颜走到常征跟前,随口问道。 “是啊,等会儿就出发了。现在村里钓黄鳝的人多得很,有些还拿绣花针来改钩子,那些黄鳝都不够咱们分的了。”赵如琴已经预感到了危机,真不知还能钓几天。 如果田鸡真的能赚到钱,她就能考虑抓田鸡了。 田里头的黄鳝还算多,田鸡也是,毕竟没人去捕捉,也没打农药。 “别担心,今天进山时我捡了五十二个鹌鹑蛋。回去后我立刻整孵化箱,马上就能养鹌鹑。”常征一把揽住邱花颜,低声说道。 他清楚赵如琴所虑的,邱花颜自然也会担心。 “征哥,养鹌鹑真能赚到钱吗?”赵如琴出于好奇问。 因为今天邱花颜从县城回来后,曾跟赵如琴提过这事,她才知道要养鹌鹑。 只是没想到常征效率如此高,这么快就搞到了一堆鹌鹑蛋。 “肯定能赚钱啊,鹌鹑多棒啊。它下的蛋营养比鸡蛋还高,经常吃鹌鹑肉和蛋,既有益健康,还能护肤美颜。” “养起来后,你们自己也能天天煮几个,包准吃得皮肤愈发细嫩。” 要知道,后来的希望集团,就是以养鹌鹑开始发家的。 “真有这么神吗?”听到这话,俩女孩子立马精神了。 哪个女孩子不想皮肤水嫩、更显漂亮呢? “那当然,绝对不是糊弄。不过既然要养,就要打算以后大批量饲养。” “鹌鹑粪确实很臭,但却是极佳的肥料。要是养得多,还能制成肥料卖给别人。” “不够勤快的可干不了这活儿。” 不过对常征而言,这点不用愁,村里大多数人都很勤快,懒汉只是少数。 至少赵家人个个勤劳,邱家也就邱亮稍微懒些。 “只要比种地划算就成,累点也没啥。”对于吃苦,赵如琴并不排斥,乐意靠勤奋翻身。 前提是,这努力真能带来收益。 “放宽心,跟着你哥混,绝对不会让你亏。”常征自信地保证。 “听你这么一说,我都迫不及待想看看那鹌鹑蛋了。”邱花颜好奇心大发。 “那就走吧,待会儿我把你送回来,还能顺便收黄鳝。”一早常征就跟邱家的人说好,晚上来收,不等明天。 要是拖到明早,就浪费好多时间。 “我也能一起看看吗?”赵如琴赶紧问道。 “那当然没问题。” 得到首肯后,赵如琴便急匆匆跑回家,打算跟家里人说一声。 “哥,我已经饱了。” “姐夫,我也吃好了。” 常莉和邱盈双双跑出屋,扑到常征身边。 邱花颜赶紧松开他的怀抱,毕竟她依然害羞。 “阿盈,想不想去姐夫那边玩?”常征蹲下身,轻轻刮了下邱盈的鼻尖。 “当然想去!现在就动身吗?”邱盈欣喜若狂地问。 “对啊,就现在。”常征笑着回应。 “太棒了!要跟姐姐一块吗?”邱盈转头望向自家姐姐。 “对,一起走。”邱花颜揉了揉邱盈的脑袋,眼里笑成弯月。 “我进去跟爸妈打一声招呼,收黄鳝就拜托他们了。”常征清楚邱家晚上并不去捉黄鳝。 白天钓一天就够累,夜里就歇歇吧。 常征留下些钱给岳父岳母,要他们严格把住收购规格。 凡是三两以下的绝对不收,不能让人浑水摸鱼,只有规矩严明,大伙才会守规矩。 要不然,吃亏的还是自己。 第95章 太讨人喜欢了 一切安排妥当后,常征骑上了自行车,带着邱花颜、赵如琴、常莉和邱盈往回走。 他带着手电筒,因为他早已养成了小心谨慎的习惯。 他把手电筒递给邱花颜,让她负责照明。 一路上大家有说有笑,没多久就到了石盘谷。 进了谷里,常征便打开了手电筒。 “有电真好,不知道村子什么时候能通上电。”赵如琴羡慕地说道。 “应该快了吧,等新路修好,沿途就会架电线,到时候村里拉电就方便多了。”常征边说边抚摸着粘在他身上的猴子,结合自己的记忆说道。 “新路?什么新路?”赵如琴显然不知道县里正在修建新路,还是柏油路。 “就是从镇子到县城的新路,已经修了两年多了,征哥说快到我们村了。”邱花颜接着说,她也是从常征那里知道有这条新路。 “对,快到了。以后新路会从石盘谷北面的背后穿过去,直接通到你们青流湾的后山。说到这个,我建议你们家赶紧让邱亮和俊升分家,宅基地申请到那边去,把剩下的地都承包下来,建养殖场。”常征提议道。 “到时候,房子和养殖场都可以建在路边。等我在石盘谷北面炸开一个通道,去那里只需要五六分钟。”他记得青流湾的后山有一片空地,是风水宝地,等新路通了,大家都抢着在那边建房子。 不够的地方,就挖山平地建新房,这样可以让自家房子离马路更近。 趁着大家还没意识到那个位置的价值,赶紧向村里申请下来。 “没结婚也能分家吗?”赵如琴好奇地问。 新房子距离常征的石盘谷只有五六分钟的路程,难道不意味着自己可以更常见到常征吗? 光是这点,她就觉得应该尽快办理这事。 “当然可以,只要年满18岁就能申请分户,那样就能申请宅基地和承包地了。”常征解释道。 “赶紧办理吧,我也去办。办好了,宅基地和承包地就能轻松申请了。”常征认为这件事很重要,必须尽快处理。 “可是我哥在市里治腿呢。”邱花颜相信常征的话,不管他提什么建议,她都会毫不犹豫地支持。 “没关系,这事不用本人,村里打个证明就能代办。”常征对现在的办事流程非常熟悉。 现在申请分户或者宅基地都比较简单,因为非农业用地的土地并不值钱。 这也是为什么后山那片地空着,因为那里不适合种庄稼,又离村子远,十分不方便。 不过一旦新路通了,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那片地位于靠近新路的山坳里,既方便又不容易受到路上车辆的噪音干扰。 “那晚上回去的时候告诉我爸,他应该会同意的。”邱花颜知道自己父亲一直很重视常征的话。 别人劝说没用,常征一开口,事情就能成。 “征哥,你也跟我爸说一下吧。你说话比我有分量。”赵如琴求助的看向常征。 “没问题,交给我了。”常征咧嘴一笑,只要分析清楚其中的利益,没人会拒绝。 多一块宅基地和承包地,且不需要额外花费,谁会拒绝呢? 养殖场肯定要建,毕竟黄鳝经不起全村人钓。 每天赚几十块,根本就停不下来。 “要是女孩子也能分户就好了,我也想以后自己盖房子。”赵如琴不由自主地说。 这种事情常征只能无能为力。 正说着,常征突然听到邱盈惊呼一声。 “哇,姐夫,这只狗狗好漂亮啊,怎么毛皮全是红色的。”邱盈发现了豺宝,直接跑了过去。 “别摸,那不是狗狗,那是山里的豺,我哥抓来的。”常莉赶紧拉住了她的小伙伴,生怕她被豺宝咬到。 “真的好漂亮,征哥,你是打算把它养起来吗?”邱花颜也被那只棕红色、幼小的豺宝吸引了。 “嗯,想试试看,毕竟我以后要常去山里。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豺宝,希望它能给我带来无尽的财富。”常征说道。 “阿盈,你别靠得太近,它现在还没被我驯服。等我驯服了它,之后你就可以放心地和它玩了。”常征提醒道,避免邱盈被豺宝咬到。 对于常莉,常征很放心,因为昨天他就提醒过她,而且常莉也格外听话。 邱花颜和赵如琴也凑了上去,毕竟豺宝长得太软萌了,谁见了都想接近。 “豺宝,你真是太讨人喜欢了。” “别那么龇牙咧嘴的,我给你喂东西吃。” “小豺宝,不要这么凶。” 趁大家在逗豺宝,常征搬东西回到厅堂,开始准备做保温箱。 “征哥,鹌鹑蛋在哪呢?我还没见过呢。”邱花颜好奇地问。 “桌子上的篮子里,绿色的是山鸡蛋,有斑点的是鹌鹑蛋。”常征指着厅里的桌子。 邱花颜揭开毛巾,看见篮子里的鹌鹑蛋和山鸡蛋后,惊讶了。 “征哥,鹌鹑蛋这么小啊,我还以为和小鸡蛋差不多呢。” 她好奇地问道,这么小的蛋真有人吃吗? “别看它小,营养可足呢。孵个十几天,就能孵出小鹌鹑,养一个月,鹌鹑就开始产蛋了。”常征一边接灯头,一边说道。 说完,常征又对邱花颜说道:“这些蛋应该快孵出来了,我用灯照它们,已经看到它们成型了。” “用手电筒吗?”邱花颜顿时来了兴趣。 “嗯,要用头灯,那样亮度才够。”常征提醒道。 头灯就在桌上,邱花颜直接打开头灯,将光照射到蛋上。 她小心翼翼地拿起一个蛋,放到灯光下。 “真的能看到啊,太神奇了。”邱花颜惊呼道。 “姐,能看到什么?我也要看。”邱盈立马跑过来凑热闹。 其他人也围了上去,开始观察鹌鹑蛋。 因为蛋壳很薄,所以才能看到里面的情况。 看完鹌鹑蛋后,她们围着常征制作孵化箱。 常征将20w的灯泡拧到灯头,放入泡沫箱内。 插上电源,灯光亮了起来。 接下来,他开始调整灯光位置,测试箱内温度。 温度不能低于36度,也不能高于38度,最好保持在37.5度。 调好后,邱花颜明白了常征说的孵化箱是什么。 她很好奇,常征怎么会知道这些,并且用灯泡制作孵化箱,还能孵化鹌鹑和山鸡。 20w的灯显然不行,换成45w的灯后,温度终于达到了40度。 接下来,他调整高度,让孵蛋区的温度保持在37度左右。 经过一番调整,常征看到温度计保持在37.2度,正好合适。 于是,他铺上毛巾,把鹌鹑蛋放了进去。 “征哥,这样就能孵出鹌鹑了吗?”赵如琴好奇地问。 “嗯,”常征看了看赵如琴,“不过每隔七八个小时就要翻动一下蛋,让它受热均匀。” 这些细节他打算教她们,今天他和邱花颜去县里找的养殖书籍只有养鸽子和养兔子的,其他的他只能亲自传授。 赵如琴认真点了点头,牢记常征的话。 如果她不想出去赚钱,就得跟着常征好好学养殖鹌鹑,靠养鹌鹑赚钱。 目前有一个孵化箱就够用了,常征把剩下的三个泡沫箱和其他材料收了起来。 她们还在观察鹌鹑蛋,透过常征为蛋开的小通气孔往里面看。 她们以前从没见过孵化的过程,这让她们充满了好奇。 整理好东西后,常征去安抚豺宝,同时准备开始训练它。 站、坐、卧,从最基础的动作开始。 有了亲密的力量加持,豺宝的不安很快消失了。 不过它并没有对常征的指令做出反应,常征便叫来了家里三只猎犬,让它们示范。 常征本来只是想试试,没想到豺宝竟然开始模仿了。 这一下,训练变得简单了。 “豺宝真聪明,竟然能学三只猎犬,做出同样的动作。”邱花颜感叹道。 她期待着常征能把豺宝训练好,这样她就可以抱它,一起玩了。 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喜欢豺宝。 它好看,就是讨人喜欢,哪怕是动物也是一样。 训练了半个小时后,常征停下来,拿出一些花鼠肉奖励它们。 这段时间,邱花颜她们也没闲着,一会喂麂子和香樟,一会喂豪猪和花面狸。 这些动物对她们来说很新鲜,平时根本没有机会这么近距离接触,更别说喂养了。 常征结束训练时,她们正喂豪猪吃东西。 常征拍了拍手,发出声音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好了,先别喂了,过来一下,我有好东西要给你们尝尝。” 第96章 怎么可能这么好吃 一听说是要吃的,四个女孩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 这时候,没有什么比吃的更让人心动了。 因为她们这些天过得都是一顿饱一顿饿的,根本没吃过什么好东西。 天天只有白米饭,能够吃饱的日子也才过了十几天。 常征直接从厨房里拿出了装着蜂巢的搪瓷盆,揭开了上面的盖子。 “哥,这里面是什么啊?”常莉好奇地问道。 最近家里天天有惊喜,她实在猜不到今天的是什么东西。 “当当当,是蜂蜜。”常征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塑料袋,露出了里面的蜂巢。 “哇……蜂蜜。哥,你太厉害了,居然有这么多蜂蜜!”常莉激动地拍手说道,她以前也吃过蜂蜜。 其他人都没吃过,只是听说过蜂蜜。 她们对蜂蜜的期待感更强了,同时也充满了好奇。 因为她们听说,蜂蜜比糖甜,比糖好吃。 “走,先洗手。”常征提醒道,他自己也去洗了手。 洗完手回来后,常征给每个人切了一块蜂蜜。 “好甜,好香,原来这就是蜂蜜的味道,真的是比糖好吃多了。” “以前我也常去摘花吸蜜,但那种花蜜根本没这个蜂蜜好吃。”赵如琴满足地说。 “姐夫,这蜂蜜真好吃,比糖还甜。”邱盈一边吃一边幸福地说道。 邱花颜没有说话,品尝着蜂蜜的香甜,脸上写满了幸福。 她发现自从常征说要娶她后,她就吃到了以前想吃很久的东西,还尝到了从未见过的美味。 比如苹果、香蕉、蜂蜜等好东西。 什么是幸福? 这就是。 自己喜欢的人也恰好喜欢自己,还会给自己尝尽美味。 她看着常征,眼中满是柔情蜜意。 “一会儿还有比蜂蜜更好吃的东西,保证让你们大开眼界。”常征说着,把一块蜂蜜放进嘴里。 “不会吧,还有比这更好吃的东西?”赵如琴显然不太相信。 “你们先吃着,我去准备。”常征说完就转身进入了厨房。 然后,常征从柜子里拿出一个碗,里面是那天收集来的马蜂窝中的蜂蛹,今天正好可以炸了给邱花颜她们尝尝。 这些蜂蛹还活着,非常新鲜。 他在炉子里放了些木柴,等锅热了之后倒入猪油。 猪油在高温下迅速融化,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等到温度合适后,常征把蜂蛹倒进锅里。 锅里发出滋滋的声音,香气四溢。 厨房外面,四个脑袋探了进来。 “好香啊,我们能进去吗?”邱花颜忍不住被香气吸引,眼巴巴地看着常征,想进去看看。 “当然可以,很快就好了。”常征笑着回应。 得到允许后,四人蜂拥而入。 她们很好奇,究竟有什么东西比蜂蜜还好吃。 就算是肉,难道还能比蜂蜜更好吃吗? 尽管香气扑鼻,她们心里也有些疑问。 凑近之后,她们看到锅里正炸着蜂蛹。 不过这些蜂蛹还没有完全变色,只是略微发黄。 “这是……虫子?”邱花颜看到锅里的蜂蛹,疑惑地问道。 “这是蜂蛹,油炸蜂蛹!”常莉激动地大声说道。 说的时候,她的嘴巴已经开始分泌唾液。 显然,她以前吃过油炸蜂蛹,不然不会有这种反应。 “这就是蜂蛹,泡酒治病的蜂蛹?”赵如琴只见过泡酒的蜂蛹,但从没见过油炸的。 “对,就是那些马蜂的蜂蛹。刚才蜂巢里,也有不少这样的蜂蛹。”常征解释道。 “闻起来真香,好诱人。”赵如琴不自觉地吞了吞口水。 锅里的蜂蛹逐渐变成了金黄色,常征立刻用锅铲把它们捞出来,放到盘子里,沥去多余的油。 沥完油后,剩下的是金黄诱人的蜂蛹。 由于温度还很高,需要先放凉一会儿。 “好了,你们先端出去吧,我把油收拾一下。”这些油还可以用来炒菜,不能浪费了。 常征把油收好后,蜂蛹的温度也差不多降下来了。 没人动手,都在等常征出来一起吃。 常征出来后抓了两只:“嗯,温度刚好,可以吃了。” 蜂蛹的营养价值极高,含有丰富的蛋白质、氨基酸和微量元素,及多种维生素。 这些营养成分能有效提高免疫力,增强体质,对于预防心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病也有好处。 所以油炸蜂蛹不仅好吃,也是健康食品。 对于吃“虫子”,大家并没有什么抗拒感。 毕竟,她们多少都有吃过些虫子,比如烤蝗虫就是她们曾经尝过的美味。 除了蝗虫,有时也能吃到树蛹和虫蛹。 而且,香气实在太诱人了,谁能抵挡这种诱惑呢? 油炸蜂蛹的口感独特,外皮变得酥脆可口,内部肉质鲜嫩有弹性。 一口咬下,鲜美和香脆的口感立刻征服了所有人的味蕾。 她们不得不承认,这油炸蜂蛹真的是比蜂蜜好吃。 即使没加什么调味,依然异常美味。 一盘蜂蛹,三两下就被抢光了。 每个人都觉得意犹未尽,甚至常征也不例外。 “太少了,根本不过瘾。”常莉说着把最后两个蜂蛹塞进了嘴里。 “吃多了会上火,适量最好。”常征带着油的手指轻刮了一下常莉的鼻子。 “今晚真的赚到了,不仅吃到了蜂蜜,还尝到了这么美味的蜂蛹。”赵如琴羡慕地看着自己的好姐妹邱花颜。 她完全是沾了邱花颜的光。 以后,她肯定还会有机会吃到各种各样的美味,她早就开始期待了。 邱花颜还在回味蜂蛹的美味,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好友的目光。 “时间差不多了,我得送你们回去,然后把黄鳝拉回来。”常征知道她们今天已经钓了一整天的黄鳝,估计也很累了。 “花颜,你不打算留下来吗?”赵如琴故意开玩笑地问。 “我……”邱花颜与常征那火热的目光相撞,心跳突然加速。 “我……明天早上还得起来做早饭。”邱花颜有些脑袋一片空白。 留下来? 说实话,她还是有些期待的。 但要她现在就留下,她又有些害怕。 那件神圣的事情,她希望留到新婚之夜,现在她真的没有准备好。 邱花颜比较传统,特别是对男女关系,她的思想相对保守。 而且,她非常单纯。 “走吧,我送你们回去。”常征笑着牵起邱花颜的手,给了她一点安慰。 他理解邱花颜,也尊重她的想法。 离结婚还有半年的时间,他可以等。 邱花颜被常征牵着手,虽然脸上发烫,但心里却渐渐安定了下来。 他们一边走一边说笑着走到青流湾,发现邱家门外聚了不少人。 大家都拿着黄鳝去称重,也有些人是来凑热闹的。 见到常征,他们纷纷打招呼。 特别是那些卖黄鳝赚了钱的人,叫得特别亲切热烈。 常征和大家聊了几句,告诉他们明天继续收购,然后推着车子进了邱家。 进去后,常征看到岳父岳母正在给剩下的人称黄鳝,赵如琴的父母也在帮忙。 称好之后,那些人就离开了,留下了邱家和赵家的亲戚。 所有的黄鳝都装在一个大木桶里,这种大桶通常是用来洗地瓜或泡地瓜米的,过年杀猪时也会用来烫猪。 邱家的这个木桶大概是借来的,因为他们家可能买不起这么大的木桶。 “常征,你来了,今天晚上有两百多斤,收得多了点?”邱世福有些担心地问。 常征给的那些钱还不够收这些黄鳝,邱世福自己垫了一些,还找赵兴业借了一些。 “没关系,多少都收。”常征十分淡定地说。 这些黄鳝如果卖不出去,大不了再养几天。 看到这个大木桶,常征想着可以去村里借几个,把黄鳝先养着,逐步卖掉。 毕竟他们现在没有自己的货车,靠客车根本没办法把五六百斤,甚至上千斤的黄鳝运到市里。 “木桶是你三叔公家借来的,可以拿回去用,暂时也没啥用。” 常征点了点头,与他们几个人一起把大木桶抬上了车。 幸运的是他的车斗够大,正好可以放下大木桶。 常征并没有立刻离开,因为他还要和邱世福以及赵兴业谈一下分户和申请宅基地的事。 第97章 复杂 常征本以为自己可能需要多费些口舌,结果没想到他只提了个建议,邱世福和赵兴业就立刻答应了。 他们两家都打算盖新房子,但又希望能离村子里远些。 随着日子越过越好,担心其他人心里有怨气。能离得远一点自然最好。 更重要的是,常征提到的养殖问题,要承包村里其他地方的土地建养殖场,可是那些地方离家太远,实在不太方便。 青流湾的情况要比蛟首村复杂,偷鸡摸狗的事情不少。如果养殖场建起来了,可能就会有人偷鹌鹑。 再加上常征提议说要在石盘谷北边开一个口子,能让大家更快到达,这让他们更加动心。 最关键的还是,现在他们口袋里有了钱,心里也有了底气。 于是,两家都决定明天去办理分户申请,争取尽快把宅基地和那边的土地全都承包下来。 说服了他们之后,常征就没再多待。今天他没提摘羊肚菌的事,因为他还不确定明天家泰和家盛是否能顺利把羊肚菌卖出去。 如果卖不掉,羊肚菌的价值就无法体现,反而会耽误邱、赵两家的人去钓黄鳝。 全村都在出动,黄鳝的数量只会越来越少。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羊肚菌还不确定能带来收益,常征也不方便让邱家和赵家的人陪着自己一起去摘。 于是,他带着黄鳝和常莉回到石盘谷。 回到家,灯光依旧亮着,常征把车停在巨岩下。 炸石盘谷通道的计划已经迫在眉睫,常征觉得绕远路太麻烦,必须尽快找到人来帮忙开个通道。 只要愿意花点钱,总是能找到人来帮忙爆破。 常征已经有了打算,后天就去找那些负责修路的人,他们肯定能帮忙炸个口子。 早点炸开通道,自己去找邱花颜也更方便,常莉上学的路也能缩短。 尽管没人愿意来,常征还是把猴子和黑狼留在了三轮车旁,防止有人来偷黄鳝。 快到11点时,常征赶紧带着常莉去睡觉。 路上她已经很困了,常征抱她回房时,不需要说睡前故事,直接放到床上,她就睡着了。 给常莉盖好被子后,常征叫来了虎头陪着常莉。 然后回到自己的房间,继续画昨天的房屋设计图。 临近12点时,常征才躺下休息。这里的夜晚异常安静,连蛙鸣声都听不见。 常征的睡眠很好,一觉就睡到了第二天早晨。 当他起来准备做早饭时,周家泰和周家胜已经来了,带着四百多斤的黄鳝。 “常征,昨天你怎么收了那么多黄鳝?”周家泰进院后,好奇地问道。 “今天晚上会更多,我们得去多借几个围桶,先把黄鳝放到围桶里,可能不太容易一次性把它们送到市里去。”常征边递烟给两兄弟,边回答道。 “我们家也养了100多斤,不过担心送不到市里。”周家泰一边点烟,一边继续说道:“这个围桶能养几天?接下来黄鳝可能会越来越多,到时候怎么办?” 现在,大家都知道黄鳝能赚钱,家家户户都在出动。 就这样下去,可能一晚上收一千斤黄鳝也不奇怪。 “几天没问题,但要保持活水流通,不然氧气可能不足。”常征想了一下,暂时没想到怎么更好地养这些黄鳝。 这些黄鳝是他们花钱收回来的,不是自己养的。 水产养殖成本很高,还需要各种技术支持,所以常征才不愿意养。 别的不说,光是增氧泵就挺难搞定。 如果容易,他早就开始养黄鳝了。 周家泰松了口气,赶紧说道:“那就好,能养几天就行。要是死了,我们损失就大了。” 常征想了下,答道:“每个桶里不要养太多,差不多七八十斤,勤换水或者接活水,应该没问题。” “不过,最好是把这些都搬到我这边来养,至少不容易被偷走。” 因为他们家白天也要出去钓黄鳝,没人能在家看着,而且家里也没有猎犬。 不像常征这里,没人时,至少还有猎犬帮忙看守。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如果被偷了,还转手卖给我们,那可就亏大了。”周家泰非常同意地说道。 “那我们先把黄鳝搬到院子里,然后去把家里的也搬过来。”周家胜指着常征三轮车上的大围桶说。 常征和周家泰力气都很大,两个人抬就行。 把大围桶抬进院子后,常征把昨天采摘的羊肚菌交给了两兄弟。 三人一起走出石盘谷,陆进辉正等在三轮车旁。 “常征来了,是准备一起去县里吗?”陆进辉敲了敲烟斗,好奇地问。 对于他们的合作分工,陆进辉并没太多意见。 这个合作社是三兄弟的,他不打算插手,以免影响他们。 “辉叔,我们是去你家把黄鳝搬到我家,免得被偷了,顺便再去借几个大围桶。”常征解释道。 陆进辉点点头,连忙说道:“防人之心不可无,你们做得对,要我一起帮忙吗?” “爹,你留在这儿看着黄鳝和羊肚菌吧,今天羊肚菌估计能卖不少。一会儿你回来了,就跟着常征一起去山上摘。”周家泰劝道。 “行,听你的。”陆进辉看了看大儿子,愈发觉得他有了主见。 以前周家泰总是默默做事,不太讲话。 现在看他自信满满,充满了对未来的信心,陆进辉心里满是欣慰。 于是,常征骑上三轮车,带着两兄弟直奔周家。 把大围桶抬上三轮车后,两兄弟去邻居家租大围桶。 只花了一块钱就租到了,大家都觉得很划算。 借东西是情谊,租的才是实在。 他们租了三个,周家泰力气大,把两个套在一起扛,周家胜单独扛一个。 他们把大围桶搬回石盘谷,再把装着黄鳝的大围桶搬进院里。 处理完这些后,周家两兄弟急匆匆地出发,准备去市里大赚一笔。 今天,他们带了500斤黄鳝和二十多斤珍贵的羊肚菌。 这一趟能赚多少,常征也充满了期待。 第98章 一张豹皮的行情 有豹子现身,绝对不会仅有一头。 为了种群的延续,它们数量肯定不会少。 如果只剩一只,早就绝迹了。 “它们对地盘很敏感,也不会出现太多,最多也就是一雄一雌。” “叔,婶,那我们就下山吧。”话音刚落,常征立刻打算扛起那只已经差不多没声息的麂子。 这时,陆进辉赶忙取下身后的背篓,递给他家媳妇。 “常征,这活我来顶,你手里有猎枪。万一那豹子真冒头,你还能一枪撂倒它。” “要不然你一路扛着麂子,我可真不放心。” 说着,陆进辉抢在前面走近麂子。 “好。”常征心领神会,从挎包里掏出几根细绳,将麂子的四肢牢牢系住,以防没死透还会乱蹬。 常征系好后,陆进辉便轻松地把麂子扛上肩。 他平时搬运两三百斤的原木,这不足百斤的麂子对他来说完全小意思。 常征估摸着自己摘了二十来斤羊肚菌,估计陆进辉他们也差不了多少。 这座山确实盛产羊肚菌,否则短短半天内,也摘不了这么多。 “黑狼,领路回家。” 常征指挥黑狼走前面,命令猴子跟在后方警戒。 跟在猎犬后面顺着来时的路返回,用不着另外找方向。 那豹子始终没再露面,常征他们一路平安回到山脚。 一到山脚,陆进辉和李秀香总算放下心来。 人会因利忘命,鸟则因食送命。 他们并不清楚羊肚菌的行情,也就更不值当为此去铤而走险。 二人同常征赶到石盘谷,将麂子一路抬了过去。 到达岩屋后,常征替他们把羊肚菌过了秤。 李秀香采到23斤,陆进辉有19斤,常征自己收了26斤。 半天就收集这么多,所有人都觉得不错。 常征本想留两人一起吃个饭,但被婉拒了,因为他们还想赶时间去抓黄鳝。 他们自带了干粮,不用回家烧饭,回去拿上水桶和钓竿就能直接去钓黄鳝。 临走前,他们把摘到的菌菇全都装进了箩筐。 常征也没耽搁,干脆就把麂子的皮剥了下来。 剥下皮后,常征打算在那个创口处试用一下他的治愈之力。 他就想看看能不能让创口复原,毕竟留着弹孔肯定会影响卖价。 正当常征觉得这想法很荒诞时,他惊讶地发现弹孔居然真的小了些。 于是,常征加大了能量的输出。 等他一阵晕眩过后,那个弹孔几乎完全消失了。 常征立刻停手去吃午餐,他很清楚自身状况,此刻必须大量进食,才可迅速补充体力。 他大快朵颐,一口接一口,几乎没细嚼就咽下肚。 他现在的消化功能惊人,仿佛连骨头都能吸收,不过他也没真正去试过。 而且他能吃的分量极大,一顿下去顶得上别人三顿的饭量。 在这方面,他早就超过了那个外号“饭桶”的周家泰。 周家泰充其量是普通人的两倍,可常征已经达到三倍。 吃饱喝足后,常征歇了片刻,这才缓过劲。 待状态恢复,他没继续修复另一个破口,而是先把这张皮固定在绷架上。 等固定完毕,常征取下最初那张猹皮,还有一张麂皮,打算稍后带去县里问问收购站能给什么价。 麂子的尸体也被常征收拾妥当,内脏等部位除大肠小肠留给猎犬,其余只留几斤肉自用。 剩余部分全被常征装进三轮车车斗,打算运去国营饭店。 至于羊肚菌,常征这回没带,毕竟昨天那批应该足够郑庆文应付上头了。 家里有三条猎犬看着,他也无需操心,锁好门后就立马前往县城。 进了县城,常征径直去了那家国营饭店。 郑庆文正犯愁麂子肉的事,因上头要的几样全得备齐,还最好添点特色野味。 一见常征推来一整头麂子,他顿时喜出望外。 他连称都没过,立马掏出三百八十块给了常征。 一整只麂子就卖到三百八,这价格绝对算高得离谱。 可惜这种大赚一笔的机会不多,或许就此一次罢了。 和郑庆文闲谈了几句,他就跟着常征一同走了。 原来他认识国营收购站的经理,打算带常征过去疏通一下。 如此好机会,常征岂能推辞? 等到收购站,常征摇身一变,成了郑庆文口中的表弟。 他拿出的两张皮都相当完整,猹皮给了五十块,麂子皮则是九十。 而且往后都能给这个价,简直相当可观。 这定价立即让一只麂子和一只猹的身价提升了不少。 那位名叫张旺山的经理,听说常征家里还有麂子皮,立马乐开了花。 毕竟平时收购站难得见到上好的皮子,全县也没几个专门打猎的。 在接连收下几根递来的香烟点燃后,张旺山忍不住开口:“纪老弟,你看能不能搞到金钱豹皮子?有个特有钱的大老板要收。一张普通的能给三千,如果保存相当完好,能给到五千,你直接就能成为半个万元户了。” 五千这个数一出,常征心头瞬间猛跳。 “行!” “今早我们上山采羊肚菌,就碰见了一头金钱豹,只要我上去守它,保证把它搞到手。” 人能为了钱财拼命,鸟也为了食物送死。 为了这五千块,他决定豁出去一把。 最糟也不过在山上守上几天,把那金钱豹收拾回来。 要是真拿到那五千,就能直接置办一台四轮拖拉机,到时候山货能源源不断地运去市区。 市里卖不完,还能往省城送,肯定有钱赚。 况且这种机遇难得,一旦错过,说不定就没下次了。 听完常征的话,张旺山顿时兴奋:“这就好,我等着你的佳音呢。” “要是成了,日后这些皮毛的价钱,我还能再给你往上提提。” 得到这番承诺,常征干劲更足。 “对了,你刚才说上山采羊肚菌,你们那儿真有吗?”张旺山满脸期盼地望着常征。 “有就行,我这边也能高价收。晒干后一斤给你二十。” 常征心头盘算了一下,烘成干品大约要四五斤鲜菇才出一斤干货。 实在不划算! 不过,常征并没直接回绝。 于是,他转头对张旺山道:“有是有,但数量不大。昨天也就采了几斤给我庆文哥。” 一听这话,张旺山忙不迭地笑道:“只要山里出产,那肯定不少。我提个建议,你能动员村里的人去采,一斤干货给他们十块,绝对有人排队往你这里送。” “到那时,你再统统拿来给我。往后我就专收你的羊肚菌,包你赚得盆满钵满。” 其实张旺山这几年一直想收,却没人拿羊肚菌来卖。 不过之前情况特殊,都是公社时期。 今年起就不同了,田地都包干到户,公社也早散了。 进山收获已不归集体,肯定会有许多人乐意进山挣外快。 “有张哥这保证,我也放心了,真要能搞到,我肯定送来。”常征笑着回应。 至于究竟送不送,还得先看看周家泰他们在市里能卖到什么价。 谁价高卖给谁,也算合理。 “好,那就不耽误你忙了,祝你抓豹顺利。”张旺山边说边拍了拍常征的手臂。 常征揣着那一百四离开收购站,又去买了些零嘴,打算带回去给邱花颜她们尝尝。 今天跑这一趟,他总共进账五百二十块,不整点东西庆祝下实在说不过去。 东西买妥后,常征便直接返家,没在县里多耽搁。 他也没去青流湾,先把车停妥,揣了几包烟在兜里,随即动身赶往蛟田村修路那边。 猴子一路跟着常征,他也顺手带上了自己的弹弓。 猎枪则没带,毕竟大伙儿对那玩意儿都挺忌讳。 他是去请人帮工的,又不是去惹是生非。 隔山望着近,走起来可远,翻过几道梁后,常征终于到达修路的现场。 几个人正操着风钻在岩石上钻孔,为接下来的爆破做准备。 常征见此情形就凑过去,想了解一下怎么运作。 “喂,你是干什么的?这儿很危险,赶紧往外走。”一个人冲上来拦住常征。 “哥们,抽根烟。”常征赶紧递上烟,脸上堆着笑。 “我想花钱请人帮我修条路,不知该联系谁,能不能请兄弟给我指个门道?” 等常征说完,对方才接过烟,笑道:“那你就找对人了,这事我能替你办。” “走,咱去那头儿说,这儿声儿太大。” 常征赶紧跟着对方走,那风钻机的轰鸣声震耳欲聋,说句话都得扯着嗓子。 “我叫张朝乐,你真打算用爆破手段开路?”对方先自我介绍。 “对,我就想知道这样算钱怎么算?”常征很爽快地问。 要是报价太吓人,他就考虑别的法子。 “一个爆破孔二十块,包钻孔、雷管和爆破工程。”张朝乐报出了价。 听完价钱,常征并未被吓到。 这价位不算低,纵使包含炸药和施工,也还是偏高。 他也不清楚这一段路需要打多少孔,更不知道要炸几回才能把路炸通。 要是真太贵,那还不如买台风钻机自己干算了。 第99章 我这边也有个好消息 “打一个爆破孔能钻多深?炸起来威力又是怎样的?”常征没有直接谈价,而是先问起了具体情况。 张旺山抽了口烟,这才慢悠悠地说道:“一般打到四米深,一台机器一天打十个孔最多,二十块一个,真的不算贵。” “你要爆破的地方在哪儿?我可以跟着去看看,顺便估算一下大概要打多少孔才能把它炸开。” 听见张旺山这么说,常征赶紧回答:“就在旁边的蛟田村,有个山谷全是岩层。我要爆破的那处很薄,大概只有五六米厚,估计炸起来比较容易。” 张旺山笑了笑:“才五六米厚啊,那打一回孔就能把它炸透了。” “高度呢,大约多高?” 常征立刻回道:“不到三十米,而且要爆破的底部有一条二三十厘米高、半米宽的缝隙。” 张旺山愣了一下,随后才说:“难怪你想用爆破。照你这么形容,估计很容易炸,两三百块钱就能差不多搞定。” “我跟你过去看一下,算算大概得钻多少孔。要合适的话,明天就能安排人过来帮你。” 常征当然没拒绝,马上带着张旺山又回了石盘谷。 到了石盘谷以后,常征领着张旺山去到要爆破的那块岩层前。 张旺山观察了一阵,还用随身带来的锤子在石头上叩了几下。 “石质不错,挺碎脆的,爆破应该省事。” “你打算炸出一条通道吧?我觉得不用把整块石头都炸穿,只要弄出个三四米高、五六米宽的隧道就够你过。” “顶多也就二十来个钻孔,多了部分我也不另外收费,你看怎么样?” 他用随身的卷尺量了量底下那道裂缝,高度有三十三厘米。 而且裂缝确实贯通了,能看到另一头透进的亮光。 深度不超过六米。 这种情况很容易爆破,哪怕不用炸,靠人力用大锤慢慢凿也是能凿穿的。 可那肯定费时费力,远不如爆破来得快。 用炸药的话,两三天就能完事。 “行,完全没问题。能不能帮我尽早安排?我想早点把它给炸开。”常征听到对方报出的价完全在可接受范围内,心里也乐开了花。 四百块左右就能把通道打通,常征觉得很划算。 “今天确实来不及了,我明天一早就让人过来。”张旺山接过常征递来的烟,态度十分痛快。 “另外,我还得收你一百块押金,我给你开个收据。”说着,他就拿出了一本收据簿。 常征没想到他准备得这么齐全,连收据都随身带着。 “好,那就到我家去写吧,我把钱拿给你。”常征欣然答应,他能理解张旺山要预收定金的做法。 万一自己兜里没钱,人家可不就白忙活了吗? 而且风钻机也挺沉,一般得几百斤,搬来搬去也够麻烦。 没过几分钟,常征拿到收据,张旺山收下了定金。 把钱揣好后,张旺山瞥见常征堂屋里挂着一把猎枪,再扫了眼院子里的猎犬,忍不住说道:“我还真看不出,兄弟你还是个会打猎的。我们那儿山里野猪不少,你要不要来试试?” “我原来想拿雷管炸,可那畜生太精,一只都没炸着。” “它们时不时就来祸害我们的工地,我们那儿的工头也老想着赶紧把它们干掉。” “你要是真能打到野猪,我们工头说不定还会买点肉回去。” 常征对野猪倒也感兴趣,不过当下他瞄准的目标是金钱豹。 毕竟豹子皮能卖到五千块,肯定先想法子把那只豹给收拾了,暂时还不想分心去管别的。 于是,他就说:“等通道炸完了我再过去看看,这两天还有点事情得忙,暂时抽不开身。” “那成,我先回工地,明天就派人来给你打孔。”张旺山也不多劝,他主要任务就是来评估这块要炸的山体。 张旺山走后,常征想把之前垒到一半的兽圈继续砌起来。 这些石块形状规整,要把它们码成墙,还得讲究些技巧。 不知不觉就忙到了傍晚。 常莉回来之前,常征便先把晚饭备上了。 “哥,你看谁跟我一起回来了。” 常莉一进院子就喊了一声。 “花颜,你怎么有空过来?” 常征有些惊讶,没想到邱花颜也跟来了。 而且她还带着邱盈,一起来到石盘谷。 “来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顺便帮我二叔公买点马蜂酒。他的风湿又犯了。”邱花颜迎上常征的目光,解释了此行的目的。 常征笑着点点头,顺着她的话问:“我猜,应该是你家那边的分户和宅基地手续都妥了吧?” 邱花颜闻言,眼睛一亮,一副惊喜的样子:“是啊,你怎么猜到的?” “也不难猜嘛。想来想去,也就这个算是好消息了。”常征笑道。 “村里知道我们要的那块地没人要,直接就批了。等过阵子村里人知道那里会通路,不知道他们会啥反应。”邱花颜带着憧憬地说。 “估计妒忌心都会冒出来吧。”常征也跟着笑。 “不过其实没多大难度,要是想跟村里那边相通,在后山那片泥土山上挖条路就够了,成本低又好施工。” “入冬后农闲,让全村人一起上,一两周的时间差不多就挖出来了。” 听到常征这么说,邱花颜认真地点了点头。她也很期待以后和县城之间能通一条新路,常征说到时候骑车半小时都用不了。 “我也有一个好消息想告诉你。你先猜猜是什么?” “要是猜对了还有奖励。”说完,常征故意伸手在邱花颜鼻尖上轻刮。 “难道你今天又打到了什么好吃的?”邱花颜立马露出一副馋猫相。 看常征没立刻回应,她追问道:“我猜中了没有?” 常征搂过她的小蛮腰,把她贴得更近。 “很遗憾,没猜对。” “既然答错了,就得接受惩罚,亲我一下吧。”他说着,还朝自己唇上指了指。 邱花颜脸颊顿时红成一片,摇了摇头,心想又被常征这坏家伙套路了。 虽然常莉和邱盈正被那只小豺崽吸引,但她还是不好意思当着白天的面亲过去。 “快点哦,要是你不亲,我可得把惩罚升级了。”常征说着,手也有点不老实地往下移。 邱花颜身体顿时僵了,脑海里闪过常征以前做过的一些“坏事”。 她咬了咬牙,赶紧踮脚在常征嘴唇上轻啄了一下。 看着她满脸羞涩的模样,常征心里那叫一个满足。 “不是我忽悠你亲,是你真没猜中。” “我今天去看修路那边,顺便找了一个搞爆破的人,他过来勘了北边那块山体。明天就能带风钻来打孔,随后就能炸开。” “顺利的话,两天内就能在那儿弄出一条类似隧道的小通道。到时候,去青流湾就不用绕远路了。” 邱花颜这才意识到,常征口中的好消息是这个。的确是好事,她以后去石盘谷也更加方便。 假如新房子开始建,那往返就更方便了。 要是真打通,只要走七八分钟就能到常征这边,跟回村里似的。 “好啦,咱们先吃饭吧。我已经做好了晚饭。”说着,常征松开了邱花颜,也没有乘机继续占便宜。 “不用麻烦了,我跟阿盈回去吃就可以。”邱花颜连忙拒绝,她也不想显得自己是特地来蹭饭的。 “都来了还让你们空着肚子回去?走吧,今晚有我做的麂子肉片,你肯定没尝过那种做法。” 说着,常征不由分说就拉着她往厨房走。 “薇薇,阿盈,洗手吃饭,晚饭有你们爱吃的马蜂蛹!” 一听是马蜂蛹,邱花颜眼睛里顿时闪出亮光。 昨天那一盆金灿灿的马蜂蛹她都还回味不已,晚上梦里又馋了一回。 常莉和邱盈也兴冲冲地去洗手,她俩更是对马蜂蛹情有独钟。 摆上桌后,除了那盘金黄的马蜂蛹,还有油亮诱人的麂子肉片,闻着香气扑鼻。 “哇,姐夫家里做的菜实在太香了!”邱盈看着这些饭菜,赞不绝口。 “这才叫色香味俱全吧?”邱花颜觉得,这还是第一次在现实里见到把文字形容用得这么恰如其分的场景。 “赶紧吃吧。”常征先给邱花颜夹了一块裹着淀粉、用酱油调色过的麂子肉。 “谢谢。”邱花颜冲他甜甜一笑,眼睛弯成弦月一样。 她把那片肉放进嘴里,咀嚼几下,香味一下子在口中弥漫,让她的舌尖都被征服。 那种鲜美是她从没尝过的,用语言都说不出来的好滋味。 要不是顾忌形象,她真能就着这盘肉连干三碗饭,确实太好吃了。 邱盈和常莉对那金黄的马蜂蛹更有兴趣,小口吃着,感受那带着丝丝蜂蜜香味的鲜甜,让人回味无穷。 第100章 一斤十五的羊肚菌 这一顿晚饭,大家都吃得相当惬意。 常征是因为眼前美人养眼,邱花颜扎着两条大辫子,素面示人,看起来格外清纯可爱。 其他人,则是被常征的好手艺所折服,做出来的饭菜格外鲜香。 饭后,邱花颜立刻帮常征收拾碗筷,不管怎么说都不让常征动手。 常征拗不过,只能答应让她去清洗。 常征则拿着麂子的大肠和小肠,还有一些零碎骨头去喂那几条猎犬。 除了这些肉,它们还会吃煮过的地瓜米。 家里的地瓜米已经被常征搬到了这边,本来他和家人都不再吃了,但是可以拿来喂猎犬。 同时,也能用来喂豪猪、花面狸、猹。 它们在就食时,常征就运用亲密之力摸了摸豺宝。 它之前有护食的表现,常征必须纠正这个毛病。 猎犬不能护食,捕获到的猎物要交给主人,不然就难称为合格的猎犬。 喂完之后,常征在院中的菜地里拔了些大青菜,用来喂家里的麂子、香獐之类。 眼下常征还没抽出空去种牧草,只能暂时奢侈地让它们啃青菜。 常莉和邱盈高兴地拿着菜叶去喂那些小动物,它们可能是受了常征亲密之力的影响,并不怎么怕人。 对两个小姑娘手里的菜叶毫无抵触,还主动靠过来咬,让常莉和邱盈乐得合不拢嘴。 洗好碗并顺带把厨房整理干净的邱花颜也跑过来,仍保持几分童心的她也拿着菜叶要喂那些小家伙。 结果,常征直接伸手把她拉到一旁。 “来,我领你去看样好东西。”说着,常征就牵着邱花颜往他房间走。 邱花颜立刻紧张起来,但她并没挣扎,就这样被常征带进房间。 常征打开房里的灯,然后把邱花颜带到书桌边。 屋里只有一把椅子,常征先坐下,再把邱花颜拽到他腿上。 “呀……” 邱花颜轻呼一声,像只受惊的小猫,身体一下子蜷缩起来。 “别乱想,她们还在外面呢。”邱花颜羞红了脸。 “你小脑袋里在胡思乱想什么?”常征笑着逗了她一句,然后敲了敲桌面。 “看,这是我画的新房设计,你看看喜不喜欢。” 邱花颜瞧见桌上的图纸,顿时眼里放光。 “这房子真能这样建出来?”邱花颜有点不敢相信。 常征揽着她的肩,十分笃定地说:“当然能,只要用点心思就行。这就两层楼,没有什么太难的技术,用水泥砖块,搭起来并不复杂。” “你喜欢吗?要是有别的想法,我能把它融进去。” 邱花颜连连点头,这房子的设计对于此刻的她来说简直超出想象。 虽然村里也有些小四合院,但和常征画出来的图纸相比,总觉得少了些韵味。 她已经在憧憬住进这所房子时的情景了,一想到能住这样漂亮的家,嘴角就忍不住往上翘。 “我觉得这房子真是好得不得了,远超出我之前的期望。” “其实,我之前还觉得岩屋这边就已经挺理想了。” 岩屋,是周边人对赵云飞这房子的别称。 毕竟,这房子基本都是石材结构。 “那好,那咱们的新房就照这个图来盖了?”常征一脸舒心地问。 “嗯~”邱花颜红着脸回答。 过了一会儿,她才打破沉默。 “这房子,会不会太大了?”邱花颜仔细端详着设计图,有点把注意力往别处转。 “大?” “怎么会,大一点才好呢,我倒还觉得可以再往大里造。” “那,那就听你的。”邱花颜想站起身去透透气,可常征根本不给她机会。 没办法,只好任凭他抱着。 又过了十来分钟,外头的常莉和邱盈喊着常征、邱花颜,说是有人打着手电往岩屋这边来了。 想都不用想,自然是周家兄弟回来了。 邱花颜赶紧起身收拾了一下衣裳,用手背贴在自己发烫的脸颊上,想让温度降下来。 “你先在屋里看看书吧,估摸着是家泰他们到家了。”常征说完,就在她脸上偷亲一下,然后才走出去。 邱花颜是不敢跟出去,怕周家泰和周家胜看了误会。 她拿起桌上的几张设计图,上面还有些平面布局和尺寸,让人能看清各房间大小。 “也不知道征哥计划什么时候动工,又要花多少时间才能完工。”看着图纸,邱花颜不禁浮想联翩。 外面,周家泰和周家胜两人脸上都遮不住喜色,怎么都压不下来。 “回来了呀,今天情况怎么样?”常征见他们兄弟俩,忍不住好奇问了一句。 “可不得了,你采的那些羊肚菌,一拿到市里就被第一家酒楼抢走。” “一斤十五块,差点把我和家盛给震住了。” 说着,周家泰拿出一沓钱塞给常征。 “186斤,一共卖了279块。就这么些羊肚菌,差不多顶我们昨天卖黄鳝赚的了。”周家胜满脸羡慕地感慨。 “明天不知道价会不会有变,不过估计也不会低于十块。今天你和我爹上山,又摘到了多少?”周家泰边说边把背来的箩筐递给常征。 箩筐里还放着十几瓶玻璃瓶装汽水。 常征笑着说:“今天运气好,你们爹娘加起来捡了差不多40斤,估计又发财了。” “40斤,如果按十块来算,那不是四百?”周家胜眼睛瞪得老大,赶紧拉着他哥的胳膊:“哥,咱们别折腾黄鳝了,专门去搞羊肚菌吧,半个月估计就能买车了!” “你可别想得太好,先不说山里有没有这么多羊肚菌。就是有,量一多,东西也就贬值了。”周家泰还算冷静,没有一冲动就上头。 “又不是只有一个市,我们多跑几个地方呗。哥,一斤十几块的玩意,不做多可惜。”周家胜还在那里怂恿。 周家泰望向常征,似乎要问问他的看法。 “山里能摘的羊肚菌其实不多。昨天我们跑了挺远的。而且山里还有金钱豹活动范围,辉叔他们今天就碰上了,不然还能摘更多。”常征觉得有必要让这哥俩知道实情。 听到爹娘瞧见豹子,两兄弟立马紧张起来:“那还是算了,豹子可真能咬死人。” “嗯,我也觉得风险太大,暂时别去了。”常征说话时,顺手拿起一瓶汽水:“你们这汽水是市里买的?” “对啊,这些汽水都带给你。我和我哥也拎了不少回家喝。要是把瓶子收着还能退钱,不过我想说留着装点酒也行。”周家泰解释。 “行,那我就不客气了。”常征说着,扭头喊,“薇薇,阿盈,过来喝汽水。” 县里估计暂时没卖汽水,或许还没流行到这边。 “哥,汽水是啥水呀?”常莉一路跑过来,边跑边问。 “是一种含二氧化碳的饮料,喝着会冒泡,味儿很好。”现在市里出了这种汽水,压根没啥品牌。 “谢谢杰哥,谢谢盛哥!”常莉甜甜地道谢,一开口就让人心里熨帖。 邱盈也跟着礼貌道谢。 “你们可真懂事,明天哥哥再给你们带好吃的。”周家胜笑得合不拢嘴,觉得钱花得值。 常征打开瓶盖,把汽水递给常莉和邱盈。 “薇薇,这瓶帮我带给你嫂子。”常征说完,又开了一瓶递给常莉。 周家泰和周家胜顿时眼里都是羡慕的神色。 “征哥,你看能不能让嫂子帮我留意一下,有没有她堂妹表妹啥的,给我介绍介绍呗,我也想赶紧娶媳妇了。”周家泰直接了当地说道。 “好啊,你喜欢哪种类型,我回头替你问问。”常征乐意帮忙,他可不想周家泰再找上辈子那个坑他的女人。 周家泰憨憨一笑:“我喜欢娇小一点的,嫂子那种身材对我来说高了点。那天在嫂子家里不是有个个子小巧的,我就挺中意那样的。” “我明白。她有个表妹应该跟花颜差不多大,叫李如月。不过性格如何我还不太清楚,一会儿我帮你打听一下,要是合适就替你们牵线。” 订婚那天,邱家的亲戚来了不少,常征对李如月的印象最好,文静安静,看起来很乖。 “行,那我就等你好消息。”周家泰一脸期待。 “娶媳妇哪有赚钱来得痛快。征哥,你先看看今天的账本。”周家胜把本子递给常征。 常征接过来翻了翻,账目写得非常明白。 售价、花销、净利润都记得清清楚楚。 “我和我哥商量了,大部分钱还是放你这儿好了,毕竟我们家不怎么安全。”周家胜显得警惕得很。 常征扫了一眼,发现他们今天竟然有478块的盈利。 这赚钱速度不得不说相当厉害。 “行,放我这里吧,家里有猎犬守着,相对放心。” “明天我打算去拉点水泥回来,先在入口处装扇大铁门,免得什么人都能随便往石盘谷进来。”常征也认同现在的石盘谷确实要再加把安全锁。 第101章 在此过夜的邱花颜 “确实得这样,连扇门都没有确实不太便捷,想进来谁都能进。”周家泰也认可这个做法。 “行了,哥,咱们该去钓黄鳝了。”周家胜觉得事情都说妥了,就应该赶紧出门钓黄鳝。 不折腾点钱,怎么能喝上汽水这类东西。 在周家胜眼里,搞钱是最让人来劲的,只要有了钱,想吃的都能吃到,想买的东西也能买到。 “对了,征哥,县城那边的黄鳝面真不错,我和我哥昨天晚上就在那儿吃的,你要有空去试试。”周家胜不忘向常征推荐县城那家黄鳝面。 “好,改天闲下来就带她们一道去尝尝。”常征微笑着回答。 其实,如果不是周家胜提到,他还真没打算去。 因为他觉得如今的小饭馆味道比不过他自己做,毕竟多数人都想着省本,连调味料都用得很节省。 可对于此时的人们而言,外头的馆子比家里自己做的已经好上很多了。 因此,他准备找机会带上邱花颜她们,还有他大姐一起去下馆子,感受一下这个年代下馆子的滋味。 两兄弟离开时,邱花颜正好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于是,常征直接开口问:“花颜,你那个叫李如月的表妹,现在有婚约或喜欢的对象吗?” “婚约肯定没有,至于有没有中意的人就不好说了。毕竟姑娘家的心思,不会随便告诉别人。” “怎么了?”邱花颜带着几分好奇,瞄了常征一眼。 “周家泰想娶媳妇,问问你这边有没有合适的姑娘。那天订婚我看见了李如月,感觉她挺好,所以想先打听一下。”常征坦然说道。 邱花颜轻轻点头,低声接话:“如月肯定是个贤惠人,谁娶谁清楚。改天我帮你问问她的想法,我觉得还是要尊重她。” 李如月的家在上湾村,青流湾的上面就是上湾村,那里人口众多,也是个大村。 如今,好多人跑去上湾村钓黄鳝。 明天,邱家正打算去上湾村,把钓黄鳝的方法教给李如月一家,让他们也赚点钱。 刚好,她还能借机跟李如月交流,看她是怎么想的。 邱花颜自己能嫁给心上人,自然也希望表妹同样如此。 邱花颜的作法常征也赞成,毕竟婚姻是关乎一辈子的事。 他也希望踏进婚姻的人都能收获幸福,而不是痛苦。 两个人谈了会儿,常征就去训练猎犬。 此时邱花颜带着常莉和邱盈去玩,没去打扰常征的训练。 因为邱花颜明白,猎犬能影响常征进山的安全,容不得半点敷衍。 训练持续了大概四十分钟就结束,随后常征便领着邱花颜她们回家。 昨天就已经说好,晚上八点之前要来过秤。 过了时间,那就只能等明天再拿。 太晚了的话,会打扰岳父岳母的休息。 这也是常征为何想尽快把石盘谷的入口炸开,通道打通后,大家可以直接把黄鳝带到石盘谷来。 到时候他在入口那儿装个灯,就能直接在那儿收。 等到了邱家,外头已经好不热闹。 毕竟全村老少都动员了,很多人都吃完饭赶过来。 青流湾有三百多户人家,就算每户只来一个人,也够挤的。 赵家的人都在场帮忙,外头排着队,大家都挺守规矩。 常征和邱花颜赶紧进去协助,一直忙到九点多才收工。 今儿钓上来的黄鳝数量明显少了,大多数人只有三四斤,顶多能到七八斤。 毕竟大的黄鳝数量有限,几轮下来几乎没剩多少。 三两以下的小黄鳝倒是多,但常征都不收。 常征估摸着,明天来钓的人应该会少很多。 一家子都上阵结果还这么点儿,肯定不划算。 当下农活可不轻松,家家户户得忙着砍柴烧火。 院子里,已经摆了八个大围桶,里头装满了黄鳝。 两千多斤黄鳝,数量庞大,也让常征有点压力。 “常征,这么多黄鳝你打算怎么办,能全卖出去吗?”邱世福有些担心地问。 确实太多了,要是死了大半,常征就要亏得底朝天。 作为老丈人,他自然不乐见女婿的生意血本无归。 要是真赔了,以后女儿的日子也会难过。 “没问题,能卖完。花颜告诉我,今天村里的黄鳝差不多被钓光了,接下来肯定不会再这么多。”常征依旧信心满满。 别看今晚收了两千多斤,往后就不会有这样的量。 今天成本确实高,算上今天晚周家泰他们给的一千,常征自己还垫了九百。 不过这些钱很快能回本,毕竟明天周家泰和周家胜还会把这些黄鳝拿去市里卖。 “卖得完就好,我就是担心这一堆卖不出去,少说也得两千块了。”邱世福说完,深深吸了口烟。 “他爹,你去借辆板车,咱们跟常征一起把这些黄鳝拉到石盘谷,那儿放着更安全,在咱家没那么方便。”刘清芳站出来说道。 邱家太简陋了,养这么多黄鳝确实不利索。 “好,我去喊大哥他们一块儿,多搞几辆板车,免得来回跑。”邱世福干脆答应。 这点帮忙,他几个兄弟肯定会出手。 “我也去叫我二弟,拉两辆板车。”赵兴业也跟着。 这段时间,他靠钓黄鳝也赚了不少,眼下能帮常征一把,自然义不容辞。 有大家协同,常征就不用担心运输问题。 大约二十分钟后,常征他们便从邱家动身。 全家老小都参与,主要借几把手电筒照路。 孩子们也乐得开心,对他们来说,这种情形可算是大冒险。 把那几大围桶搬到石盘谷院子后,村里人还帮着把桶都卸下。 看见院子里已经摆了不少围桶,大家都暗自替常征捏了把汗。 要是这些黄鳝卖不动,那损失可真大。 这种买卖,不是谁都能碰的起。 若是一不小心赔进去,家里辛辛苦苦干好几年都没法填这个窟窿。 他们没多逗留,很快就离去了。 让常征意外的是,邱花颜被她爸妈留下,跟常征一块儿守着这些黄鳝。 毕竟量大,一旦死了几桶,损失就惊人。 而且这些水都得及时换,这活还是挺多的。 其实常征一个人也能忙过来。 可岳父岳母是一片好心,让女儿在这儿陪着,常征当然不会拒绝。 两个人的感情也正需要升温,晚上正合适。 干活能冲淡紧张的情绪,所以岳父岳母带着其他人离开后,常征就让邱花颜去厨房接水。 换水加水,忙了一个小时,常征才把那些大围桶都灌满。 黄鳝一般都蹲在桶底,不会主动浮到水面。 可惜现在没有氧泵,不然常征就不用操心水里氧气不够了。 “征哥,这样没事吧?”邱花颜一边擦额头的汗,一边忧心询问。 “嗯,我看过了,没啥大问题。黄鳝能在泥洞里活得好好的,这种大桶就更行了。”常征语气笃定。 也许是常征的自信带动了她,邱花颜也轻轻点头。 “你一身汗,要不要洗个澡,我去给你烧点热水。”说完,常征就要往厨房去。 “不用,我洗凉水就好,我从小就惯着洗凉水澡,没那么娇贵。”邱花颜脸上浮起一抹红晕。 “也行,用凉水洗的好处确实不少。”常征说着,就拉起邱花颜的手,打算领她去洗澡。 凉水也有温度差,水缸里的温度要比溪里刚打上来的水略高些。 “有哪些好处呀?”邱花颜赶忙追问,似乎想转移注意力。 常征看穿了她的小心思,正色道:“可多了,能增强心血管功能、改善消化系统、调节神经系统,还能预防感冒,提高体质。” “还能刺激皮肤细胞的新陈代谢,促进皮脂腺分泌,让皮肤更有弹性,不仅美肤,还减少皮肤病的几率。” “怎么样,是不是很有益处?” “嗯嗯。”邱花颜连连点头,觉得常征说的词儿都挺专业,于是又问:“征哥,你怎么懂这么多?” 她觉得跟常征相比,自己好像啥都不懂,难免有些自惭。 “多读书,多接受信息就行。好了,你就在这里洗吧,这是浴室,里面的水缸装的都是干净水,晒了一天了。” “我去给你拿条干净毛巾,还有换洗衣裳。” “这是香皂,那是洗发皂。”这些东西都是常征最近置办的,他不买的话还真没法洗。 “好,我会尽快洗完的。”邱花颜小声说道。 “别紧张,今晚我不会怎样你。我保证,等咱俩婚礼那天再‘吃’你,放心。”话音落下,常征就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邱花颜那一丝紧张,似乎被这个吻击得烟消云散,羞答答地“嗯”了一声:“谢谢你能理解我,也心疼我。” “傻啊,你是我媳妇儿,体谅你是我分内的事。好了,别胡思乱想,乖。”说罢,常征轻轻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想到晚上要一块儿安歇,常征心里已经溢满幸福。 第102章 被邱花颜察觉隐秘 县城里还没有能买到浴巾的地方,只能买到稍微大一点的毛巾。 除了毛巾以外,常征还替邱花颜拿了常欣之前买的那条连衣裙,毕竟那件裙子他并没有给常欣穿过。 在学校也不需要穿得太漂亮,太抢眼了容易让人分心,还不如朴素一点来得稳当。 至于贴身衣物,常征就没有给她找。 这种紧贴肌肤的,要么自己用自己的,要么干脆就先不穿。 “我把东西放在外面的凳子上,你不用慌,慢慢洗。”常征在门口提醒道。 这个洗浴间装了一个布帘,把里面和外面分开,只能看到邱花颜一截小腿。 “嗯,我马上就洗好。”邱花颜现在反而淡定多了。 毕竟常征刚才已经许诺她了,她也就没有必要紧张。 两情相悦,她完全能接受,也很享受这样亲近的感觉。 哪个女生不盼望爱情?她虽有如仙子的容貌,但并非真的不沾人间烟火。 常征转身去厨房那边打水,因为他融合了蛟珠,就算大冬天也不怕冷。 从这点来看,拥有蛟骨的邱花颜也受了些影响,用冷水洗澡比以往舒适得多。 等常征把身子冲干净后,邱花颜已经换上了那件常欣的连衣裙。 看见她的时候,常征又忍不住被她的美貌惊艳到了。 他决定明天去县城时,再给邱花颜买一条同款。 “怎么了?”邱花颜不安地扯着裙摆,毕竟她身上就这一条裙子,没别的衣服。 “被你的美貌晃得头昏,我得缓一缓。”常征笑着说。 邱花颜心里甜丝丝,欢喜道:“就会夸张,哪有那么好看。” “在我眼里,你比西施还美。虽然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可你本来就比西施漂亮。”常征说着,上前牵起她的双手。 实话讲,今晚能克制住真挺考验常征的自制力。 这就像一个饿了好几天的人,面前突然摆了个香喷喷的白馒头,谁能扛得住? 邱花颜盯着常征的嘴,暗想他是不是抹了糖,说出来的话怎么甜成这样? “你衣服呢?给我,我一起洗。”邱花颜拿着自己要洗的衣服问。 想了想,常征就把自己的衣服也递给她。 要是不让她洗,估计她又会多心。 现在的洗衣机应该已经上市了,得抓紧挣钱买台洗衣机,这样就能解放她的双手。 还有电吹风也要备一个,她的长发还在滴水,光靠自然晾干真不方便。 所以大部分人不爱在夜里洗头,通常都是挑中午有太阳的时候洗。 相信七零后和八零后的人,对虱子一定不会陌生。那个时代,大人孩子身上、头上或多或少都有虱子。 尤其是农村,条件相对差些,白天睡觉前或日头好的时候,人们会找地方剔头发、检查衣领或腋下,看看有没有虱子,然后用手指甲捏死。 虽然现在听着像天方夜谭,但在当时这场景再正常不过。 那时,人们对付虱子的主要方法就是用梳子刮。头发梳下来之后,会落下一堆虱子和卵,可效果并不算理想。 由于那会儿缺衣少食,好多人一年四季就一身衣服,也有的人被子床褥都不常洗,虱子自然滋生得多。 如今看来,最好的办法还是消灭老鼠,家畜分圈养,注重个人卫生习惯,用热水烫洗衣服,多用洗发水勤洗头,勤洗勤换,这才是有效的防治手段。 说来也是正常,邱花颜身上本来也是有虱子的。 可她发现最近自己虽不常洗澡换衣,但身上的虱子却全都没有了。 不光她自己没有,连邱盈身上也干干净净。 洗衣服时,她忍不住嘟囔:“征哥,你们那边还长虱子吗?” “我这儿没啊,怎么,你那边还有?” “不会吧?”常征惊讶地瞥了邱花颜一眼,毕竟她戴着他送的那块蛟骨吊坠。 邱花颜接着说:“不是有,是都消失了。之前我身上还有床上都好多,现在一点影子都找不到,真的很奇怪。” “好像……就是自从你把这吊坠送给我之后。”她翻出衣领里的蛟骨吊坠。 “那肯定了,这吊坠能驱虫,虱子自然不敢靠近你。”常征解释时带着微笑。 “啊……”邱花颜立即补充:“这岂不是罕见的宝物?我不能收。” “你是我媳妇,为什么不能收?戴着它有很多好处,不许摘下来。我们家每个人都有一个,你瞧我的。”常征把自己脖子上的吊坠也翻出来给她看。 “可这东西太珍贵了。”邱花颜还是觉得自己享受得有点心虚。 “再值钱也比不上你。好好留着,不准摘,听话。”常征边说边把吊坠又塞进她的衣领。 “嗯。”邱花颜轻声应下。 她仔细回想,自己戴上这吊坠后变化确实不少。 睡得更香,周围的虫子都不见踪影,就连用冷水洗澡也不再觉得刺骨。 “不过,这东西的秘密不能让人知道。你该明白‘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是什么意思吧。”常征叮嘱了一句。 他可不想引来什么麻烦。 “嗯嗯,我懂,我绝不会告诉别人。”邱花颜严肃地点头。 “我相信你。”常征说着,又伸手刮了下她的鼻尖。 然后,常征去看了看那些黄鳝的状况。 黄鳝还真是生命力顽强,就算离开水也能撑上两三天,不得了。 常征忙活完回头,邱花颜已经洗好衣服,拧干后晾在了绳子上。 “该休息啦,明天还得早起呢。”常征说着,就直接把邱花颜抱了起来。 “呀……” 邱花颜吓了一跳,赶紧搂住常征的脖子。 “那啥,不是说明白了……”她心砰砰跳,双颊瞬间通红。 “对啊,是说好了不吃你。可没说不一起睡啊。” 常征边讲,边把她抱回房间,放到自己床上。 两人并肩躺下,邱花颜浑身紧绷。 她才不信常征能真忍住。 常征帮她掖好被子,然后自己也钻进被窝。 除了十指相扣外,没再多做什么。 他也不想失控,更多的举动只会让自己更难把持。 看他没多余动作,邱花颜那紧张的神经也渐渐放松。 “晚安。”常征转过头,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 “晚安。”邱花颜甜甜地笑,缓缓闭上眼睛。 没多久,常征那边就传出平稳绵长的呼吸。 邱花颜一开始没那么快睡着,但也不敢乱动,怕惊醒了常征。 不知不觉的,她也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清早,一醒来,邱花颜就蜷缩在常征的怀里,像只安静的小猫。 常征睁眼发现她窝在自己怀里,笑着贴上去亲了她嘴唇一下。 邱花颜嘤咛一声,睁开眼看到常征,立刻想往旁边缩。 却被常征直接搂了回来。 “不准跑,你现在是我的人。”话音一落,他不给她任何反驳机会。 半小时后,常征才放开满脸潮红的邱花颜,让她去穿衣起床。 经过这一夜相拥,两人的感情又上了层楼。 邱花颜起来后,就跑去准备早饭,常征也跟进去,帮她打下手。 不过,他更多的时候是在她背后抱着她。 常征现在恨不得什么事都不理,就这么和邱花颜腻歪在一起。 动不动就亲一下她,捏一下她,别提有多惬意。 可偏偏有人来打扰他的好心情——张旺山带着风钻机和工人到了。 让常征惊喜的是,他竟然开来了一辆绿色的轻卡。 常征还以为他会开个小四轮或拖拉机啥的,没想到竟然是一辆自己很想要的轻卡。 北面的路况不佳,张旺山怕自己的车轮被扎,所以把车停在岩屋下,让工人合力推着风钻机往前走。 风钻机自带小轮子,路程不算远的话,可以一点点挪过去。 “张老板真有本事,连轻卡都开上了。”常征走到他跟前,一脸羡慕地说。 “哪儿啊,这是我二叔的车,他在家闲置着,想卖卖不掉,我就借来开。”张旺山谦虚地递给常征一支烟。 一听他这么说,常征眼睛顿时亮了。 要是能把这车租下来,就能解决他们合作社运货的问题。 等真有钱了,再把它买下来。 二手价肯定会比新车便宜不少。 于是常征直接问:“山哥,你要是能把你二叔的这辆轻卡租给我用来拉货,他能答应不?” “我们以后赚到了钱,就把这车买下来。毕竟你二叔也想出手,对吧?” “如果他不放心,我们可以签协议。车辆有啥损坏,都由我们负责。只要我们赚够了钱,就立马把它收下来。” 张旺山听了,拍了拍大腿,笑道:“那肯定行啊。这车搁那儿也是吃灰,我二叔自己开大卡跑运输,根本没空管这轻卡。” “要真有这意向,我今晚回去就跟我二叔提。你看怎么样?” 第103章 进山寻猎金钱豹 “那就要劳烦山哥了。”常征满脸感激地开口。 接下来,他便跟他们合力把风钻机移到了要进行爆破的地点。 在那儿待了十多分钟后,常征这才离开爆破点往回走。 返程的时候,他看见周家泰和周家胜正围着那台轻卡仔细琢磨。 “常征,这车是谁的?我们正想买这种类型。”见到常征后,周家泰激动地问。 “昨天不是说要在石盘谷北边爆破吗?这是那包工头开过来的车。他二叔的车,一直闲置没怎么开。所以我就问能不能先租给咱们用,等以后手里有钱了,直接把这辆车买下。” “这样一来,可能还会省点钱。毕竟车子出厂后就不停贬值嘛。” 国产轻卡虽然价格不高,可故障之类的毛病不少见。 当然,这现象不只局限于轻卡,各类车都有类似的问题。 毕竟技术还没完全成熟,零零总总的故障就在所难免。 而在这个年代,大多数卡车司机还得自己动手修,手艺都不算差。 周家泰的驾驶水平算不错,只是不清楚他修起车来怎么样。 “要是能成,那真是再好不过了。最多一个月,我们就能把这车弄到手。”说完,周家泰激动地拍了拍车。 “常征,你猜我们昨晚收到了多少黄鳝?” “一千三百多斤呢,这车上就有一半,先拉到这边来养着。”他说着,便拎起一个水桶,打算捞黄鳝。 “我昨天跑去青流湾收了两千多斤,要不是有车,根本不好运。”常征也说起了自己的收获。 “什么,两千多斤?”周家胜瞪圆了眼,满脸不敢置信。 要知道,昨晚他们不仅收了蛟首村的黄鳝,连蛟田村的货也顺带收了些。 结果常征这一边居然就收了两千多斤。 “钱够用吗?”周家泰忍不住发问。 “够,我先垫了九百,完全能付。可到晚上估计就难撑了,可能得用白条结账。”毕竟常征也没太多余钱垫付。 毕竟一天只跑市里一次,一次能带的也就五六百斤,短时间内也弄不到更多资金。 “用白条,人家愿意吗?”周家胜皱起眉来。 “要是不肯,那就让他们自己先养着,过两天我们把货卖了就有钱再收。”常征神色从容。 “行,晚上我们也这么做吧。一下收这么多货,咱们压力挺大,还是让他们先养,真要死了也只能他们自己认。”周家泰立刻附和。 说定后,三人便把围桶里的黄鳝分装进小桶,搬到了岩屋的院子。 “要不要留下来一起吃早饭?”等干完活后,常征主动招呼。 至于张旺山那边,常征也问过了,人家已经吃过,而且带了中饭和晚饭。 再者,张旺山等下还得回工地,车子先留在这儿就行。 没得到他二叔的首肯,常征今天也不太方便直接动用这车。 “不用客气,我们都吃饱了,这就赶紧把黄鳝送到市里。” “你现在过得滋润啊,早饭都有人给做了。”说完,周家泰很是羡慕地瞥了常征一眼。 “花颜今天准备去探探她表妹的口风,说不定你就能赢得佳人。”常征给他透了个消息。 “那就太棒了,就看有没有这个福分。”边说着,周家泰还拍了拍常征的胳膊:“我们先走,晚上再谈。” 他们俩顺手拿了昨天常征和父母一起摘的羊肚菌,转身就走。 等他们走远了,邱花颜才放心地出来。 昨夜洗的衣服尚未干透,她还得拿去烘一烘再穿。 “嫂子,你这裙子真漂亮。”正打算去烘衣服时,常莉也起床了。 邱花颜瞬间脸红,毕竟这连衣裙料子比较单薄。 “确实挺好看。要是今天能去县里,我就给你嫂子再买一条。”说着,常征顺势揉了揉常莉的头:“快去洗漱,一起吃饭。” 因为常征今天要上山去对付金钱豹,所以常莉的中饭和晚饭都得在邱家解决。 不过到了晚上,他肯定会赶回来,还得收黄鳝呢。 等吃完早饭,衣服也差不多烘干了。 常征本想骑车送邱花颜和常莉,但被她们俩给拒绝了。 他也不爱矫情,索性背上干粮和进山要用的物件,径直进山了。 今天陆进辉和李秀香可不敢再进山捡羊肚菌,哪怕一斤能卖十块,他们也不想冒险。 所以常征独自带着两条猎犬,沿着昨天的路径往山里走。 路上见到羊肚菌,他就停下来摘一点。 毕竟他也不能百分之百肯定今天进山就能碰到豹子。 要知道豹子的鼻子很灵敏,如果它打算躲,你还没靠近就会被它提前嗅到并绕开。 当然,如果它想埋伏你,也是同样道理。 不过常征天生感知力不弱,倒也不至于毫无招架之力。 再加上他手里还有两只聪明的猎犬一起警戒。 有这两条狗在,豹子真想袭击他也没那么简单。 今天他除了要追踪豹子,还得去检查自己放的捕兽夹。 其实昨天就该去,但因为顾着豹子的事就没来得及。 他发现今儿的羊肚菌也蛮多,或许是昨晚下了雨的原因。 他早晨起床才察觉夜里下了雨,只因睡得太死,压根没听见响声。 要不然,昨晚邱花颜窝在他怀里,那画面怎么都不该这么平静,哪能让她好好睡到大天亮。 追踪豹子可不是件容易事,比盯别的野兽难上不少,跟那些蜜狗差不多。 毕竟豹子常常会蹿上树,在树枝间跳来跳去。 如此一来,它的味道就不会一直留在地面,更方便它埋伏猎物。 所以常征见到羊肚菌就顺手摘,毕竟卖价轻松就能到十块一斤。 如果收集数量够多,收益也不比豹皮差,而且危险系数小得多。 他本来想先打下一只较大的猎物,开膛放血来引豹子过来。 这种方法稳妥一些,常征就能藏身在树上等,安全系数更高。 可惜一路下来碰不到合适的猎物,他这个打算也就难以实现。 至少得逮到只麂子或香獐才好,因为它们血多,散发的腥味浓,才能更好吸引豹子。 再者,这些动物本就是豹子的餐食,更容易让豹子上钩。 第104章 父亲给我留下的宝贝 篓中装的羊肚菌愈发增多,常征好像彻底沉醉在采摘羊肚菌的乐趣之中了。 看着,好像早已忘却豹子了。 当然,采摘菌菇的过程中,常征也会不时施展感知本领,搜查四周情况。 如果附近当真藏着野兽,他就能第一时间觉察到。 没多久,常征果然有了发现。 几只山鸡正在啄食羊肚菌,离常征并不远。 两条猎犬似乎有所察觉,但它们没有立刻行动。 常征抽出自己的弹弓,随即朝那几只山鸡慢慢靠近。 山鸡们毫无防备地蹲在那里,常征猜测蛟骨确实能隐藏自身气息。 这些天的打猎经历,隐约能证明这一点。 因为当他和猎犬走近时,周围猎物经常难以及时察觉,这绝对不算正常。 不过不能闹出声响,一旦出声还是会惊动它们。 正好刚才猎犬踩断了一根干树枝,咔嚓声一下就惊跑了那几只山鸡,让它们四散逃走。 常征反应极快,当即射出一颗弹丸。 “啪!” 弹弓发声的同时,弹丸精准地打中了一只山鸡。 就在这时,他身旁早就待命的那两条猎犬立刻冲了过去。 它们没理会那只倒地的,反而去追赶剩下那几只疯狂逃命的山鸡。 常征径直走过去,发现那只被射中的山鸡仍想挣扎,可也只是徒劳扑腾。 常征上前,一把将它逮住。 查看之后,发现弹丸正中它的脑袋,已经肿得挺厉害。 常征还是施展了一下治愈技能,反正不耗费什么,能救活就不亏。 治愈后,常征把那只山鸡放进麻袋,并系在背篓外。 两条猎犬去追赶那些山鸡,估摸得花点功夫才会回来。 常征又回到那几只山鸡刚刚啄食过的地方,把剩下还能用的羊肚菌都摘走。 果然没过多久,两只猎犬就回到他身边。 它们空手而回,常征却并不觉得奇怪。 山鸡可不好捉,它毕竟有翅膀。 飞上树后,猎犬也只能干着急。 常征安慰了一下两条猎犬,不能因为它们扑空就冷落它们。 常征继续采摘羊肚菌,两只猎犬就在附近警戒。 不多时,常征又瞄到了一只野兔在啃羊肚菌。 他蹑手蹑脚靠近,然后用弹弓击中野兔的腿。野兔痛得猛跳起来,却瞬间被两条猎犬追上,一口咬住脖子。 常征走过去,把野兔拎了起来,连治愈都没给它用。 毕竟野兔养不出什么价值,它们相当容易受惊。 若是想养兔子,直接买家兔或长毛兔就好,没必要豢养野兔。 更何况猴子和黑狼(嘿狼)下嘴凶狠,野兔颈椎几乎被咬断,治愈也救不了它。 常征把野兔也装进麻袋,依旧挂在背篓外侧。 说来也奇怪,今天本想蹲豹子的,却压根没看到半点踪影。 而且,别提豹子了,别的大型野生动物好像也全都隐匿了一样。 整个上午,他只见到了山鸡和松鼠之类的小东西。 干脆,常征决定直接去天坑。 反正想找的大型猎物都没碰到,倒不如跑一趟天坑,把下面的羊肚菌收拾走。 另外,天坑里还有他老爹晒干的羊肚菌,可能有五六十斤左右,卖起来也是不少收入。 当年常生辉心心念念只想着怎么离开天坑,剩下的东西都懒得理会。 对他而言,能成功离开就够了。 天坑底下那些东西,早被他吃腻看腻,哪还有兴趣带走。 上回常征绑好的绳索还在,当时走得急,也想着之后再来。 这次既然回来了,自然要把绳子收起来。 之后若真想下去,得用更安全的方式,总这样放根绳子也有些冒险。 常征一路朝山顶走,渐渐接近天坑。 路上,他也没忘留意能不能碰到猎物。 要是真的遇到,他会先搁置下天坑的打算。 可惜,一直到达天坑位置,常征都没瞧见大型猎物。 到了上回下天坑的地方,常征仔细检查了一番。 真要自己困在下面,那可就难办了。 虽说大家都晓得常生辉这些年被困在某个天坑,但谁也不知道准确地点。 猴子和黑狼不一定立刻会跑下山去报信,所以得谨慎。 确定无误后,常征把黑狼和猴子拴好,但并没有绑太严。 他只带了两个麻袋下去,底下还有常生辉用树皮编的背篓之类,那天夜里常征看见过。 他顺着绳索缓缓下滑,很快脚就踏上了天坑底部。 随后,他先去了自家老爹当年住的地方。 翻找一通后,常征在一个树皮编的筐里发现了老爹晒干的羊肚菌。 除了羊肚菌以外,他还找到一些风干木耳和干香菇。 这底下平时连鸟都很罕见,常生辉想吃到肉可不容易。 幸亏这里不仅长菌子,还长着锥栗和几棵橡子树。 它们能给常生辉提供一定的淀粉来源。 不然的话,他独自在天坑撑这么多年几乎没可能。 至于橡子干,常征就懒得要了,只把干的羊肚菌、香菇、木耳装起来。 把这些全搬到绳索那儿后,常征背起一个背篓,打算再多采点新鲜羊肚菌。 大约摘了二十来斤,也算相当可观。 这些常征当然不会放过,统统丢进树皮背篓里。 不到二十分钟,常征就把那儿的羊肚菌收拾干净。 背好这些羊肚菌,他又回到绳索处。 然后,把几样晒干的东西塞进麻袋,系在绳子尾端。 都处理妥当后,常征才攀着绳子往上爬。 绳索总体还挺牢固,没有令常征失望。 一回到地面,常征长舒了一口气。 两只猎犬见他上来,乐得扑腾几下就挣断了绳。 常征安抚了它们一会儿,接着把绳索收起来。 若是就这么晒在这儿,没多久就会风化。 万一有人看见绳索,心生好奇爬下去出了意外,常征不仅一辈子要内疚,还得担责任。 还是赶紧收了,最妥当。 收好绳子以后,常征从附近砍下一根木棍削成扁担,好方便挑着那些东西下山。 当然,他还得顺道去看看自己布置的捕兽夹。 没准,那边会带给他点惊喜呢。 第105章 成功达成爆破 带着那两条猎犬,常征朝着自己在灵泉峰安放捕兽夹的区域走去。 两条猎犬一左一右地跟随,看起来就像两位尽责的护卫。 沿途偶尔能看到几只山鸡和松鼠,但因为常征还挑着东西,所以没有去招惹它们。 不知不觉间,他就来到自己设置捕兽夹的位置。 在这里,常征发现了一只已经死掉的野兔,它的脑袋彻底被夹住,实在想不通它是怎么钻进去的。 除了那只野兔之外,旁边还躺着一只奄奄一息的豪猪。 常征察觉到灵泉峰上似乎不乏豪猪,抓到的概率比其他动物要大一些。 这已经是他收获到的第三只豪猪了,相比别的动物确实更容易见到。 那只豪猪看起来随时可能死去,常征便没使用治疗能力。 这种重度伤势,需要持续治疗十几分钟。 可他目前的身体根本扛不住,三分钟都坚持不了。 或许最多能撑到一分钟,再久就无能为力了。 这只豪猪他也不打算卖出去,打算留着自己吃。 他发现自己放开吃的时候,胃口大的确令人惊讶。 先前他有所顾虑,害怕难以供应足够的食物,平时吃饭只是为了满足基本消耗。 可如今赚得越来越多,常征觉得没必要再抑制对肉食的需求。 他估计,只要吃肉跟得上,使用特殊能力的时长也许会随之增加。 把这两只动物都装进麻袋后,他顺手将捕兽夹给收了。 这个地方已经用过多次,得换个地方再下。 另外,捕兽夹上沾满血腥味,也必须拿回去好好处理。 然后,常征悠哉悠哉地往山下走。 他相信只要经常上山,总能碰上豹子。 下一回,他或许会半夜进山,那时豹子活跃,碰见的机率会更高。 担着东西回到村里时,常征碰到了几位正在钓黄鳝的村民。 如今村里的大黄鳝基本被钓光,很多人只能跑到别的村子去找大个的。 如果黄鳝肯吃腐烂的东西而不是非活物不行,估计有人早就想在自家水缸或木桶里养着了。 “常征,你这是上山进了什么好货啊,看样子不少啊,能卖吗?”有个村民凑过来探头看了看。 “也没啥,就是些羊肚菌,至于能不能卖上价还不知道。卖不出去就自己留着吃。”常征笑着解释。 因为山里出现了豹子,常征也打消了动员村里人一起进山的念头。 毕竟若真出了意外,难免有人会怪到自己头上。 即便没人责怪,他心里也会觉得自己脱不了干系。 进山打猎向来风险不小,老手都明白这点。 要不是遇到极大的诱惑,一般人很难冒这个险。 “确实,能上山是好啊,山里宝贝多。可惜我家既没闲钱,也没什么进山的技巧。听说昨晚家泰他爹跟着进山还撞上豹子,真有这事吗?” 面对对方的询问,常征点了点头:“没错,确实见到豹子了。所以灵泉峰那边比较危险,大家要慎重。” “真要是倒了大霉,被豹子扑了,性命就难保了。” 常征刚说完,那人笑道:“瞧你说的,那地儿本来就少人去,现在出豹子,更没人愿意去。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你这么大胆。” “可不是嘛,你老爹好不容易被困山里那么多年还能平安回来,现在你居然继续跑山打猎,这胆量一般人可比不了。”另一人也跟着附和。 他们羡慕归羡慕,却也明白自己没有那种本事和魄力。 又闲聊了几句,常征就回到石盘谷,那辆轻卡还停在岩屋外。 他先把东西搬进家,然后去查看爆破地点。 风钻师傅还在忙,同时岩壁上已经钻出了好几个爆破孔。 若不出什么意外,明天就能正式爆破了。 不过也不确定能不能一次就搞定。 “东家,你来得正巧,咱们晚上就能爆破。” “按照我干活的经验,一次性爆破成功率还是挺高的。” 常征没料到,一过来就听到这么好的消息。 于是,他赶紧递过去一包烟:“师傅,辛苦了。” 少打几个爆破孔,也就能省下一部分费用。 他粗略数了数,总共有十一处孔洞。 “不算累,这里的岩石相对软,还有点中空的感觉,今天就能全部打完。” “我老板中午来过一次,待会会带炸药过来准备爆破。” 听到这话,常征心里很高兴。 常征也没去打扰师傅继续施工,因为还剩下最后一个孔需要钻。 半小时后,张旺山就带着炸药出现了。 看见常征,他先和常征解释了一下情况。 他要绕到另一头去拦人,不让任何人在爆破点五百米范围内逗留。 两人商定,把爆破时间定在四十五分钟之后。 因为半小时足够常征赶到那边,剩下的时间则用来赶走可能在那处活动的人。 虽说平时也不怎么有人往那边去,但安全起见还是要仔细。 万一出事,可是关乎人命的大麻烦。 他们先把风钻机抬回轻卡上,常征又和张旺山对了下表。 随后,常征就骑着自行车往青流湾方向赶。 不到半小时,常征就到达指定位置。 四下转悠了一圈,没看到任何人。 他便在安全范围内,等着爆破时刻到来。 时间走到四十五分,常征听见一声沉闷的爆炸声。 声响不算非常大,但震感仍能感觉到。 接着,爆破声此起彼伏地连续传来。 常征细数了一下,总共十二响,这才表示爆破完毕。 他立刻赶往爆破区域。 成不成功就看这回了。 走近一看,岩壁处炸出一个破口,旁边散落许多大块碎石。 显然,通道顺利被打通。 “张老板,能听到我说话吗?” 到洞口附近后,常征冲着里头喊了一声。 “听得很清楚,看样子这次爆破效果不错。后面你只要把通道里的石块清理一下,这条通道就算完成。” “不过我还是建议浇筑个拱形水泥墙,避免出现塌方之类的状况。” 第106章 你的厨艺简直绝了 这个想法让常征觉得挺靠谱的,可以巩固通道的牢固程度,确实相当有必要。 弄好之后,常征就能在入口装上一扇铁门,避免其他人随意进出岩谷。 毕竟,他的养殖厂就准备建在这条通道北侧的区域,不想让人随便闯进来。 如今这条通道还不能通行,常征只能先绕路去找张旺山结账。 正好赶上常莉放学,常征就把她一并接了回来。 等回到家时,张旺山和风钻师傅正坐在自家门口喝茶。 这些茶水,当然是常征亲手泡的。 “辛苦了你们,想不到一天就搞定了。你们俩,别走了,留下来一起吃顿饭吧,今天我打回来一只野兔和一头豪猪。”常征立刻邀请两人。 “这……多不好意思啊。”张旺山搓搓手,神情里明显有几分心动。 “没啥不好意思的,大家交个朋友,改天我还要麻烦张哥帮忙呢。”说完,常征递过去一根烟。 “那就不推辞了,我还真没尝过豪猪肉呢,这玩意儿味道是不是挺好?”张旺山满脸好奇地问。 民以食为天,没人能挡住美食的诱惑。 “我觉得还不错,等会儿你就知道合不合你的胃口。”常征笑得爽朗,打开了岩屋的院门。 几只猎犬见到常征回来,纷纷摇尾示意,但都没有扑过来。 它们的纪律性还算不错,只是在原地对常征表达亲近。 “哥,我先去写作业啦。”常莉回到家最先想的就是学习。 对家里这多出来的两位客人,她兴趣不大,还不如做作业有意思。 学霸嘛,做题本身就能带来快乐。 “去吧,有不懂的再来问我。”说完,常征顺手揉了揉常莉的脑袋。 接着,常征就把麻袋打开了。 里面的那只山鸡还活蹦乱跳,常征就把它放进笼子里。 可那头豪猪的确撑不住,已经断气了。 常征把豪猪和野兔提出来,打算先做黄焖野兔,它颜色金黄,肉香十足,正好下饭又能配酒。 至于豪猪肉,最适合的做法就是红烧了。 常征动作极快,把豪猪和野兔一并清理干净。 然后把豪猪肉用温水先泡软,浸泡一阵子。 这时,他顺手把米饭也给煮上了。 接下来,他把洗干净的野兔剁成小块,准备稍后下锅。 豪猪肉也被他切成四厘米见方的大块,再放进第二遍淘米水里煮,等水开后立刻捞出,沥干。 然后常征拿出一个陶锅,架在旺火上,倒进猪油,烧到六成热才放入豪猪肉翻炒,加适量清水与肉齐平,再下冰糖、料酒、酱油、食盐、葱结、姜块。 煮沸后,改成小火炖到八成烂时,捞出葱结和姜块,再转大火收浓汤汁。 盛出来后,这道菜色泽红润,看上去极其诱人。 “厉害了,常兄弟,你这手艺比县里的国营饭店师傅都要强。就冲这诱人的红烧豪猪,你若是去县城开个馆子,生意肯定火爆。” 全程看在眼里的张旺山,忍不住一通赞叹。 实在是太香了,简直让人馋得不行。 “我就图个闲散,给家里烧烧还行,真让我去餐馆忙活就受不了。” 说话间,常征又转向旁边的铁锅。 一点猪油下锅,瞬间就融化了。 接着把兔块、酱油、葱、姜、花椒一起扔进锅里煸炒。 锅里立刻发出“滋滋”的声音,飘出浓郁的香味。 “哇,今晚是做了啥好料?” 院子外面,传来了周家泰的声音。 “家泰,家盛,回来了啊,今天留下来跟张老板一起吃吧。”常征冲外面喊道。 “那肯定的,你要是不叫我们,我们也想赖着不走,这不专门留了肚子回来嘛。” “小薇,快去洗手,瞧瞧杰哥给你带了啥好吃的。”说着,周家泰晃了晃手上的袋子。 今天,他特意去市里买了点卤味,就是想回来和常征好好喝两杯。 今晚他们也没打算去钓黄鳝了,毕竟村子里已经没多少能钓的了。 费劲收获又不高,还不如不折腾。 “可真香啊,做了啥好菜?”周家胜直接走进厨房,迫不及待地问。 “黄焖野兔和红烧豪猪,够不够让你们解馋?我再炒点简单的小菜,马上就能开饭了。”说着,常征敲了几个鸡蛋,准备再做个蛋炒菜。 “哇,还有豪猪肉和野兔,纪哥你真是神了!”周家泰盯着锅里的菜,眼里差点放光。 “也就一般般,主要是食材稀罕。”常征谦虚地笑笑。 “那也掩盖不了你的厨艺啊,纪哥,你这手艺不拿去开餐馆真是埋没了。”周家胜也在一旁搭腔。 “行了,你俩就别猛拍我马屁了,赶紧去洗手吧,菜很快就好了。”常征笑着催促。 三人洗完手,周家泰和周家胜又一起进厨房帮忙,热火朝天地忙碌了起来。 没过多久,一桌丰盛的饭菜就端上桌了。 黄焖野兔、红烧豪猪、炒鸡蛋、卤菜、炒时蔬……一道道菜散发着诱人的香气,让人食指大动。 “来,咱们先走一个。”常征端起酒杯,提议道。 四人碰杯,齐齐一口干下去。 张旺山没喝酒,因为晚上要开车回去,他一直保持这样的习惯,常征也表示理解。 “这酒也太香了吧!”风钻师傅忍不住感叹,“常兄弟,你这酒可不得了。” “这是我师公以前留的老酒,平时舍不得拿出来喝。”常征笑着回答。 “那我们可真是碰上好时候了。”周家泰、周家胜都乐呵呵地赞同。 随后,大家便尽情享受美味。 红烧豪猪肉肥美多汁,野兔肉细嫩鲜香,再加上常征娴熟的烹调,简直让人吃得停不下来。 “常兄弟,你这厨艺太棒了,有空我一定再来蹭饭。”张旺山一边吃一边说。 虽然他没喝酒,但是能吃到这么好吃的菜,也觉得心满意足。 “好啊,随时欢迎你们过来。”常征笑呵呵地说道。 饱餐一顿之后,众人都吃得乐滋滋的。 张旺山和风钻师傅对常征的热情招待很是感慨,两人也说等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在县里请常征好好吃几顿。 饭毕,常征就把剩余的工钱付给了张旺山。 原本张旺山想给常征一点优惠,但被常征谢绝了。 对此,张旺山表示回去后一定想办法说服他二叔,把轻卡租给常征他们。 毕竟比起那点优惠,能租到轻卡才是真正能帮到常征。 明天就能得到结果,看能不能谈成。 要是能谈妥,张旺山明儿一早就会直接开着轻卡来石盘谷。 第107章 下一步怎么选 “哥,那轻卡你真的能开吗?”周家胜目送车子渐行渐远,禁不住扭过头瞧了瞧自己大哥。 “开玩笑,大解放我都会开,何况这种小卡车。”周家泰一脸不屑地说道。 尽管没有驾驶证,可他确实能开车。 之前在林场时,他和司机处得熟,从人家那里学到了开车的本事。 要不是没钱买车,他早就靠开车挣钱去了。 这年头,开手扶拖拉机替人运货都能赚不少。 “那你得教我,我也想学。”周家胜神情里透着兴奋。 “放心吧,怎么少得了你。”周家泰一把拍在弟弟肩上,坏笑了一下。 开车这事,也就一开始觉得稀奇。 再者两个人都会也方便,好处是能轮流来。 如今会开车的人不少,可持证上路的可没几个。 因为考驾驶证并不是件简单的事,那会儿拿到驾照的老司机,手头都有一本厚厚的机械原理书,得花很长时间学会汽车修理,然后才能再学驾驶理论和实际操作。 正儿八经从驾校出来的驾驶员,与现在的概念不一样,他们相当于司机加维修工的双重角色。 不过,这个年代也有各种门道弄到驾驶证。 这一块,常征想着找张旺山商量商量。 晚上吃饭聊天时,他提过自己靠走关系弄到驾照。 “征哥,我们先进去把今天的账算一下。”说完,周家胜就从他那小挎包里取出账本。 之前张旺山和风钻师傅都在,他们一直没开口提过今天挣了多少。 如今人都走了,自然可以坐下来仔细对账。 常征接过账簿扫了一眼,发现今天赚了568块。 果然量一多,钱就赚得快。 总共卖了629斤黄鳝,就能赚到五百多块,这收益已经非常不错。 不过,这主要是因为成本低,每斤差不多有一块的利润。 若是收购价涨了,就没有现在这么多赚头。 主要也是他们还没遇到竞争对手,要是哪天对手出现了,想像现在这么赚钱就困难多了。 “可这也差不多到头了,一天就只能卖掉这么多黄鳝,再多就很难卖出去。除非,批发给别人。”周家泰说话的同时,点起一支烟。 常征点点头,毕竟就他俩,能消化这么多黄鳝已经算很厉害。 “常征,你说咱们接下来是转做供应商,还是继续这样?”周家泰觉得在做生意这块,还是要听听常征的想法。 别看他们兄弟俩经常跑到市里,他仍觉得自己眼光不及常征。 常征想了想,才开口:“接下来我们周边的黄鳝会越来越少,迟早得去别的村子收。” 周家泰不由地点头,他和周家胜也讨论过这一点。 要是不跑到各村子收,而让别人送过来,那收价就必须涨,不然人家热情不高。 可若自己满处跑去收,就得花费大量时间,就没空到市里挨个地方卖了。 “所以,我打算雇些人来帮咱们卖黄鳝,你们咋看?”说完后,常征扫了周家兄弟一眼。 “雇人帮忙卖?”周家泰弹了弹烟灰,说道,“也对,要是做供应商,利润就少很多。就算一斤让利三毛,一百斤也少三十,一天卖六百斤就得少一百八。” 周家胜听完,当即摇头道:“那可不行啊,一天就少了一百八,用它雇四个人都足够付一个月工钱了。” “还是征哥想得周到,直接雇人卖比较合算。我们俩只要留下一个人盯着,就不用怕出乱子。” 周家泰拍了拍大腿,说道:“成,就这么定,明天咱们去市里找几个合适的人。” “果然还得是你,我跟家盛想不出这办法。” “对了,今儿那批羊肚菌价格下来了,一斤十块,你那份在这。”说着,周家泰把两百多块递到常征手里。 这价和常征料想的差不多,他明天还可以赚一笔。 不过再往后,羊肚菌也会逐渐减少,毕竟它们的生长季快结束了。 俩兄弟又闲扯了一阵,然后拉着常征去看看那边刚炸出来的北面通道。 常莉也跟了过去,她早听常征说过几回,好奇以后上学究竟能多近。 不过那通道里满是碎石,需要清理才能用。 “正好现在也没啥事,先清理一下?”周家泰抓起一块石头就搬。 “我看可以。”常征想着,早收拾早能用这条通道。 这里离发电机不远,于是常征回去拿了灯和一根竹竿。 毕竟周家泰、周家胜没有常征那种夜里视物的本事,得靠灯才行。 灯一开,三人就动起手来。 三人的力气都很大,尤其常征和周家泰,比寻常人要强得多。 一晃两个小时就过去了。 “行,今天先到这儿,我得去收黄鳝。”常征瞅了眼时间,已快九点了。 “你们晚上收黄鳝时,顺道找几个壮实的,明天一早让他们来搬石头,一个钟头给一块钱。” 平常一天干活也就一块钱,可眼下人人都忙着钓黄鳝,一天钓上来的收入不止一块,自然没人愿意用一天来搬石头。 一小时一块就不一样了,干半天也能拿四块钱,下午依旧能去钓黄鳝。 周家兄弟都连连点头,他们也知道村里谁力气大,也清楚谁干活卖力不偷懒。 常征没再继续忙,因为他要去青流湾收黄鳝。 回到岩屋时,他带上常莉和现金,接着骑车直奔青流湾。 等到他到邱家,却发现门口空空荡荡,看着像是今天没人送黄鳝来了。 第108章 刚破壳的小鹌鹑 “征哥,你过来了。”邱花颜见到常征,急忙把手上的物件放下,快步来到他身旁。 “嗯,今天耽误了点事,来得有点晚,抱歉了。”说完,常征自然地牵住了邱花颜的手。 “没事,邱盈回家时跟我们提了,说爆破那边已经妥了。”邱花颜体贴地答道。 “对,顺利完成了。明天找人去把通道里的碎石清理一下,到时通道就能正常走了。”常征高兴地回应。 “那可太好了,这样以后就方便多了,走过去也很快。”邱花颜显得愈发欢欣。 “嗯,这样我想见你就省事多了。”常征毫不避讳地说道。 听到他这么直白的话,邱花颜不由脸颊微红,羞涩地点了点头。 “对了,今晚收上来的黄鳝量不大,合起来也就三百来斤。”说起正事时,邱花颜对常征解释。 由于邱家和赵家手头都不宽裕,只能先付一部分款。 还有些人相信邱家,就带着收据回去,等明天一并来找常征结账。 而这些安排,自然是出自邱花颜之手。 她不用等常征吩咐,就已经明白他不会中断收黄鳝,于是便与父母一道继续收购。 “这样也不错,明天夜里我能直接在通道那边收货,省得让大伙儿再多走一趟,把东西送到石盘谷。” 接着,常征把这些黄鳝装进自己带来的大水桶,这样一次就能全部带回去。 “花颜,你也一起回去吧,我怕一会儿小薇在路上困了。”常征借了个由头,想把邱花颜一起带走。 邱花颜愣了下,随即看向了自己妈妈。 “你这丫头,看我干吗,赶紧去吧。都订了婚,住一起哪会有人说什么。”刘清芳瞄了女儿一眼,觉得她实在太羞涩。 这要是一直这样,怎么能把常征拴住呢? 母亲都点头了,邱花颜这才脸带红晕道:“等我一下,我去取点东西。” 说完,她便急忙回房去了。 “姐夫,我也要去,我想跟薇薇睡一块。”邱盈撒着娇。 “瞎闹什么,你跟着干嘛?”刘清芳扯住邱盈,不愿让她去搅合。 她早上还找邱花颜谈过,劝她好好想清楚。 如今邱花颜回屋拿东西,说明她听进劝了,也作了安排。 在这个节骨眼上,刘清芳当然不乐意邱盈跟去。 “没关系,妈。小盈愿意来,就让她一起吧,明天我一早送她俩回来。”常征并没多思量。 昨晚搂着邱花颜入眠,那种舒适让常征心里动了念头,也想天天如此。 况且邱盈过去也只会和常莉睡,不会打扰他和邱花颜。 “好耶,姐夫你最好了,那我去拿书包和书。”说罢,邱盈挣脱她妈,飞快回屋收拾书本。 没多久,姐妹俩就一块走了出来。 她们并肩坐上了三轮车的侧斗,刘清芳还跟着走了一小段送行。 “在路上小心点。”刘清芳叮嘱一句,其他的就没再出口。 她相信,今晚邱花颜一定会采取行动。 常征对丈母娘和邱花颜之间的眼色交流并不清楚,只是说道:“妈,你回去吧,我会留神的。” 然后,他开着三轮车返回家中。 抵达石盘谷后,常征用木桶把那批黄鳝分开装进院子里的几只大桶。 这些黄鳝在桶里依旧很活跃,虽然这几天基本没喂什么。 不过这么持续下去也不好,一两天不喂可以,再久就要把黄鳝饿瘦了。 想让它们维持住分量,还是得想法子给它们投喂点食物。 “征哥,我去洗个澡啊。”等把黄鳝都安顿好后,邱花颜主动提了这事。 “行,你先去吧,我待会儿给你拿换的衣服。”常征随口应道。 “不用啦,我自己带了换洗的衣物。”邱花颜脸上一热,柔声回绝。 常征也能理解她带着自己的衣裳过来,毕竟谁也不愿老穿别人的。 见她进了澡房,他便转身去查看自己的孵化箱。 想瞧瞧里头的灯泡有没有熄,因为这种灯泡的灯丝容易烧坏。 同时也需要检验温度有没有波动。 他还没走近,就听见里面有声响。 他赶忙上前,把盖子打开。 果然,小鹌鹑和小山鸡都已破壳,在里头叽叽喳喳地叫。 其实出门前他还特地检查过,当时还没见它们破壳。 现在里面有五只小鹌鹑,另外两只是小山鸡。 他瞧了眼温度计,依旧保持在37.2度,还是挺合适。 接下来,就得把这些小鹌鹑挪到另一个地方来进行保温。 小鹌鹑破壳后保温至关重要,若是温度不达标,恐怕就会冻死它们。 泡沫箱并不太安全,因为它们会啄泡沫。 想把鹌鹑养好,可没那么简单。 常征搬出一个大木箱,就是专门用来给小鹌鹑保温的。 他把小鹌鹑全都移进木箱里,再装上了一个灯泡。 这普通灯泡并非专业的保温灯,所以得调试到适宜的温度才行。 试了几次后,他选中了一个比较理想的灯泡。 接着,就该给小家伙们喂食了。 家里没别的饲料,他只好舀些米,用工具捣碎后喂小鹌鹑。 他正捣着米时,洗完澡的邱花颜已经出来。 她披着常征之前送她的‘晓庆衫’,整个人看起来格外动人。 “征哥,你在忙啥?”她好奇地开口问。 “孵了几只小鹌鹑,我在把米捣碎,一会儿好给它们吃。”常征解释。 “这么快就破壳了?”她赶紧凑上前。 “就在那边的木箱里。”常征明白她好奇,便指给她看。 果不其然,她立马跑到木箱旁,仔细打量那群小鹌鹑。 “这些小家伙好迷你啊,毛绒绒的,看着真是可爱。”她扶着箱沿,眼里满是欢喜。 第109章 还不清楚自己的吸引力有多大吗 “能把它们握在手心里吗?”望着那些惹人怜爱的小鹌鹑和小山鸡,邱花颜还是忍不住问。 “当然可以,只要你想。”常征微微笑着,语气温柔地回应。 在常征看来,最惹人喜爱的还是邱花颜,别的都显得无足轻重。 得到常征的首肯后,邱花颜格外小心地把一只小鹌鹑捧了起来,生怕用力过猛就会捏死它。 把它放到掌心以后,邱花颜用手指轻抚着那只小鹌鹑柔软的绒毛。 “真是太萌了,看起来好像比小鸡刚破壳时还要小一些呢。”邱花颜细细端详,目中满是喜爱。 根据常征前世的生活经历判断,女性对软萌的小动物往往更感兴趣。 据说,这是因为能激发她们本能的母性光辉。 所以,如果拿萌宠当做打破僵局的方式去接近女人,通常更容易降低她们的防备,也更容易取得成功。 常征将大米捣碎后,直接拿过去撒到了木箱里。 那群小山鸡和小鹌鹑立刻啄食起来,看上去非常活泼。 邱花颜见状,急忙把手心里的那只小鹌鹑也放回去,让它加入到啄食队伍中。 常征从邱花颜背后搂住了她,把脑袋放在她的手臂上。 “你今天怎么想起来穿这一身,难道不知道这样会让我受不了吗,不知道你有多吸引我吗?”他话音刚落,便在邱花颜的脸上轻轻吻了一下。 邱花颜并没有闪避。昨夜两人共眠后,她对常征的亲昵举动已不会因为羞怯而退却了。 “我知道……”邱花颜微微侧头,身体也稍稍往后靠了靠。 常征发现,邱花颜的身子不像之前那么僵硬。 不过,确实是太瘦了,没几两肉。 当然,她瘦,常征自己现阶段也并不算壮。 “既然明白还敢这样打扮,看来你今晚是有备而来?”常征忍不住捏了捏她肉最多的地方。 “对,我是故意的。”邱花颜干脆地答。 毕竟,她纠结了一整天,已经差不多想通了。 “你的转变还真大啊!”常征意外地感慨,毕竟之前邱花颜的原则性很强。 “是不是咱妈给你说了什么?”常征有些好奇地问道。 “你怎么猜到的?”邱花颜诧异地看着他。 常征微微一笑,然后说:“不难猜嘛,你不是那种随便变卦的人,一定是有人开导了你,而只有咱妈可能这么做。” 常征这么一说,邱花颜也觉得确实没什么好藏。 “其实我很想,但我还是愿意尊重你的意愿。毕竟,咱俩是一辈子的伴侣,生活中有些仪式感能为感情加分。” “如果现在就给你了,等结婚那天,也许自己心里会多多少少留点缺憾。” 这是常征心里的真实想法,他也坦诚地告知了邱花颜。 虽然上一世他没结过婚,但也交往过不少女性,对于婚姻其实看得很明白。 两人之间的沟通是相当重要的。 如果什么都憋着,只会让彼此越走越远。 能开诚布公地商量,反而会越贴近彼此。 “可是……”邱花颜正要说话,却被常征给封住了。 过了一阵,常征才说:“我尊重你的决定,一会再给我答复也不迟。” “毕竟,夜还很漫长。” 话音落下,常征便松开了邱花颜。 那个木箱的盖子没法盖实,因为要保持通风,不然那些小鹌鹑和小山鸡会被闷死。 收拾好这些小家伙后,常征就去洗澡了。 邱花颜哪也没去,只是在这里看着那些萌萌的小东西。 十来分钟后,常征洗完就走了出来。 此时邱花颜不再盯着那些小鹌鹑,而是在院里赏星,顺便把自己的头发吹干。 常征走到她跟前,就听到邱花颜主动说道:“差点忘了告诉你,今天我去见了如月。” “她说,她想亲自见见周家泰,想自己谈恋爱,不想被家里左右。” 常征点点头,其实自由恋爱的观念已经提出好些年了,只是大部分人仍由父母安排。 李如月想要独立选择,也不让人意外,常征甚至还挺支持。 于是他开口:“看样子,你这个表妹很有想法,这很好。” “我安排下,过两天你带她来家里吃饭,让她跟周家泰认识认识。” “要是能互相看顺眼就最好,不行的话就多交个朋友。” “她的态度,我会好好给周家泰讲明。” 邱花颜没想到常征不但不阻拦,还打算做合适的安排。 “能嫁给你,真是我的福气。”邱花颜由衷地感叹。 “真巧,我也觉得娶你是我的福分。所以咱们就别争了,咱俩就是彼此的福气。”话罢,常征随手刮了刮她的鼻尖。 还没等邱花颜反应过来,常征便一下把她横抱起来。 这个突然的动作让她顿时心慌,下意识地搂住常征的脖子,紧紧抿住嘴唇。 回屋后,常征就将邱花颜放到床上。 “明天是周末,我打算去趟县城,你要一起吗?” 邱花颜摇摇头,她觉得去县里也没太大意义,还不如去钓黄鳝。 如今钓黄鳝的人多,家里的收入已经大幅缩水。 要是再少个人去钓,那肯定赚得更少。 “也不知道我哥那边情况如何,钱够不够花。明天你去县里会打电话给爸妈吧,顺便问问我哥那边怎么样。”邱花颜知道常征去了县里,大概率会去打电话。 “好,我明天帮你问问。他拿了不少钱,估计暂时够用。”常征想,邱亮人在医院里,除了花医药费也花不到别的地方。 毕竟还躺在床上,想花也没途径。 再说,叔叔婶婶也在那边,还能看着点。 “那个,征哥,我想过了,觉得还是等到结婚那天,你不会生我气吧?”最后,邱花颜还是把内心想法说了。 她觉得不应该等常征来问,而该主动说明。 对这一点,常征之前也和她谈过。 “傻丫头,我怎么会生气,而且你现在这么瘦,我都舍不得碰你。好好调养几个月,等结婚那天,你就白白嫩嫩的。”说着,常征顺势将她搂进怀里。 他正寻思,能不能用那股生命之力让邱花颜体质更好。 或者,拿蛟骨来泡酒,会不会也让人增强体魄。 毕竟,用各种骨头泡酒的方子一向不少。 第110章 张旺山带来的好消息 第110章 “征哥,你真的很好。”邱花颜说完这句话,主动在常征脸颊上吻了一下。 其他的,她也不敢再多做。 因为她很清楚,男人往往经不起撩拨。 一旦失去控制,很多计划就会乱套。 “好了,快睡吧,能搂着你就已经心满意足了。”话落,常征便闭上了眼睛。 对心爱的女人,会有更强的克制力。 这让他想到了上辈子时听过的一句话。 喜欢是放纵,爱是自制。 如今,他算是真正体会到这句话的意思了。 明明内心很渴望,却还是能忍住自己的冲动。 闭上眼后,常征很快入睡。 邱花颜也比昨晚更放松,安安稳稳地依偎在常征的怀中,享受他带来的温暖。 两人脸上都带着甜蜜的笑,让人觉得这样的状态非常满足。 夜里,两个人睡得特别香。 第二天一早,常征起得很早。 他没叫醒邱花颜,打算让她多休息一会儿。 起床后,常征先去看看保温木箱里那群小鹌鹑。 见它们都还活蹦乱跳,他才放心下来。 毕竟此刻的气温还不算很高,而且这里昼夜温差大,这些小鹌鹑的羽毛还不足以保暖。 随后,常征又到孵化箱瞅了一眼,因为他隐约听到了些动静。 果然,又有十几只小鹌鹑孵了出来。 于是,常征把它们也转移到木箱里。 木箱空间还算宽敞,多十几只也不算挤。 为了这些新来的小家伙,常征又往箱子里撒了一些碎米。 今天,他打算去县城买点麦麸和玉米,回来自己调配饲料。 眼下,还买不到成品饲料。 常征记得最牛的希望集团当初就是靠着养鹌鹑起家,然后才发展到做饲料。 或许,他也能学这个思路。 毕竟现在自己也在养鹌鹑,尝试搞一下饲料也不是没可能。 忙完后,常征听见外面有车声。 “不会是张旺山又开车过来了?”常征心下一喜,立刻出去把院门打开。 果然,一辆军绿色轻卡驶进来,正是昨天张旺山开的那台。 车一停好,张旺山就跳下来熄火。 “常兄弟,好消息,我说服了我二叔。不过,我二叔要一个月三百的租金,而且你们必须签好后续买车的协议,其他就照你们的思路来。” 听他这么说,常征顿时露出喜色。 “没问题,绝对没问题。”他立刻快步走到张旺山面前,握住了对方的手。 “张哥,这次真是帮了我们大忙,太感谢了!” 每月三百租金对常征来说已经划算,毕竟他们每天都能挣不少钱。 只花三百就能先用这辆轻卡,实在很实惠。 有了车,周家泰和周家胜想去市里就不用卡着来回的时辰。 而且,回来时还能装些货去县城卖。 反正他们也没固定只做一种买卖,什么赚钱就能倒腾什么。 “你们真能接受这个价?”张旺山有些不解地看了常征一眼。 毕竟一个月三百也不算小数,还得你们自己出油费、保养费。 他也曾劝过他二叔让利点,反正车搁着也是闲置。 可是二叔一点不想让步,他也只能硬着头皮开来给常征用。 “能接受,我们现在也就差这辆车了。一个月之内,咱们就能把它买下来,目前只是一时资金不足。” “确实是贵,但我们去哪儿也租不到,没办法,只能咬牙。总比没有强。”常征自然不会逞强装阔。 想租车可不是你说就能随便租到的。 “那成,晚上我回去再努力跟我二叔讲讲价,大家赚钱都不容易。”张旺山也是真心实意。 “这样最好,谈不成也别紧张,别因为我们让你们叔侄俩闹矛盾。” “有了车,我们就更能多跑跑,想必也能多挣点。” 张旺山没再多说,只是拍了拍常征的胳膊,表示理解。 “你们还没吃早饭吧?要不我请你们吃蛋炒饭?”说着,常征拿出烟来递给张旺山。 “我吃过了,你看我这脑子……”他一拍脑门,赶紧打开车门,从里边拎了两个塑料袋出来。 “给你们买了包子、油条还有油饼。”他说着,把袋子递到常征手里。 “哎呀,太客气了,谢谢你。晚饭要是方便就来一起吃吧。”常征接得毫不客套。 “我就不来了,我还得去工地。等以后路修到你们这儿,我可要经常来蹭饭。”张旺山笑着说道。 常征手艺不错,张旺山打心里想多过来吃几顿。 “那好,就这么说定了。”常征说完又补了一句,“希望你们快些把路修过来,等你们挖山的土可以往我这山谷里倒,也给我填出些能种的地来。” 张旺山眼前一亮,说:“嘿,你这想法倒不错。我们修路挖出来的土也得找地方倒,你这儿需要的话,倒是对路。” “那就最好不过了,到时候我一定好好谢你。”常征听了很高兴,心里更期待他们能尽快修到这边。 “最晚一个月肯定修到。要是这儿能填成良田,你这地方简直世外桃源。”说完,张旺山也忍不住羡慕地看向常征。 在这个年代,大多数人对土地都很有感情,张旺山自然也不例外。 “那我就等等看。”常征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虽说他心里巴不得早日完工,可也知道自己不可能左右大老板的决策,把路先修到这里。 另外,他还得赶紧把这整座山谷承包下来,以防节外生枝。 现在值钱的地方不多,这块谷地没啥经济价值,批下来轻而易举。 可要是一旦倒满了土,这里就显得更值钱,也就没那么好批了。 说完这些,张旺山便不再逗留,直接开车离开了石盘谷。 他前脚刚走,周家泰和周家胜便带着十来个人,浩浩荡荡地进了石盘谷。 第111章 敲定新家的地基 两兄弟走进来后,立刻注意到了那台轻卡,两个人的表情顿时变了变。 毕竟,昨晚上张旺山把车开走时已经说过。 如果他二叔那边点头,他一大早就会把车子开到石盘谷来。 “车,哥,就是昨天咱们见到的那辆小货车。”周家胜忍不住感叹了一句,仿佛周家泰不知道似的。 周家泰没吭声,直接迈开腿加快了脚步。 光是说没啥用,看着车却不上去摸一把,不如马上冲过去实际体验一下。 既然车已经开来了,那证明租车的事多半定下了。 所以,周家泰一冲到车前,第一句话就是:“钥匙呢,常征,车钥匙在哪?” “就在车上,没拔下来。”常征咧嘴笑了笑,明白周家泰为何这么激动。 周家泰兴奋地钻进驾驶室,拧动钥匙后,车子很顺畅地发动起来。 “征哥,真谈好了啊?”周家胜兴冲冲地问。 有了这台轻卡,他们一次就能往市里运两三吨货。 而且不仅能去市里,还能跑别的地方卖货。 “搞定了,对方愿意租给咱们,月租三百。另一个条件,是要签一份后期购买的合同。”趁其他人还没走过来,常征就把租金简单说了。 一个月三百块,这在村里人看来肯定挺震撼。 毕竟没有几个人能赚到那样的月租钱,要让村里人知道他们花三百块租车,还不知道会传出什么风言风语。 听完这个数字,周家胜倒没多说什么,直接拉开副驾驶的门坐了进去。 “那咱俩先开出去兜一圈,试试手感。”周家泰探出脑袋补了一句。 “行,注意安全。出门前,先过来一下。”常征叮嘱了一句。 周家泰比了个“明白”的手势,然后开始掉转车头。 村里人看见后都十分惊诧,有些走近了便忍不住问:“常征,你们连车都买上啦?” “怎么可能,这车是我们跟一位老板租的,真能买得起这种货车,我还用待在村里啊?” 听到常征的话,村民们纷纷松了口气。 大多数人既怕邻居过得惨,又怕邻居一夜暴富。 接着,常征就带着剩下的人往北面通道去了。 总共有九个人,估摸着一个上午就能把那段通道清理干净。 所以,今天一早也没打算进山了。 等常征从北面通道折返时,邱花颜已经起床,在厨房忙着煮早饭了。 于是,常征就过去帮她一起弄。 等早饭煮好后,常莉和邱盈也都起床了。 她们起床后,就一起去逗豺宝。 豺宝每天都有常征注入的亲密之力和生命之力,变化特别明显,最直观的就是不怕人。 面对白天也能见到的常莉和邱盈,它也会做出一些讨好动作。 “征哥,北门那边不是开始干了吗?你不用去盯着?”邱花颜好奇地问。 “会不会有什么危险?” 邱花颜还是有些担心,毕竟是用炸药炸出的通道,和一点点凿出来可不一样。 “没事,我已经检查过,不会有啥问题。”常征很自信地回应。 他所谓的“检查”,其实是动用了自己的感知。 张旺山的爆破手艺确实不赖,都是定向爆破,没对山体造成太大影响。 听常征这么讲,邱花颜也安心地点点头。 吃完早饭后,她就迫不及待去通道那儿瞧。 昨天晚上再加上今早这半个多小时,那通道已经清出了大概一米多。 “这速度看着挺快,今天肯定能把通道搞通吧?”邱花颜望着那片区域,满怀期待。 毕竟从岩屋走到这里也就七八分钟,走得快点五分钟就够。 “要是一切顺利,中午前就能挖通。”常征估摸着说。 “那太好了,早上我就不回岩屋了,等这通道能走人了,再从这儿回去。”邱花颜不想绕大圈,干脆就在常征这边待一上午。 而且稍晚点回家,她妈也会以为自己照着话听了点,避免再絮絮叨叨。 “好!”常征开心地牵起邱花颜的手,打算今早都留在家里陪着她。 “盖房的选址有两个,一个就在那块地方。”说着,常征往南边指了一下。 “那儿离北门比较近,之后使用起来会很方便。” “另一个点是继续往北,往里面再走一百多米。你觉得哪个更好?” 在常征看来,还是尊重邱花颜的意见比较好。 邱花颜也不急着下结论,而是分别观察了那两个地方。 最终,她选了更靠近北门的那块区域,因为她觉得那里日照更充足。 “行,就以北门为中心线,我们把房子建在南边这儿。北侧以后拿来修养殖场。” “一会儿我们就去村委那里申请宅基地,然后把石盘谷整体承包下来。” 常征说完后,邱花颜的眼神顿时露出几分憧憬,脑海里也浮现出常征之前画的那栋房子。 在通道那儿又看了一阵子,常征便领着邱花颜直奔村委。 村支书得知常征要申请宅基地,并不感到奇怪。 毕竟常生辉已经平安回来了,加上常征要结婚,准备盖新房合情合理。 不过,他有点惊讶的是,常征竟然把宅基地选在石盘谷。 更让他惊讶的是,常征居然想把整个石盘谷承包下来搞养殖。 平时这种地方都没什么人要,常征提出申请,其实很容易就批下来。 村里写完报告,很快就盖了章同意。 因为这种地平常没人管,也算不上荒地或预留机动地。 说白了就是没什么实际价值,那些石头也没啥开采的意义。 拿到这些文件后,常征打算下周一去镇上跑手续。 毕竟今天周末,镇上不上班。 回到石盘谷后,常征并没再去北门,而是拿上背篓,带着邱花颜、常莉和邱盈去了自家的菜地。 常征要割点蔬菜回去喂鸡,也好给家里养的那些动物吃。 岩屋那边种的菜主要是赵云飞管的,人吃还行,但拿来喂畜生肯定不够。 眼下买不到饲料,常征也只能用地瓜米、青菜之类的先顶着。 虽然这做法算是有点“奢侈”,但他现在也没别的好办法。 尤其是那些从外头带回来的猎物,它们都快要生了,总不能饿着肚子吧。 第112章 成功打通 到了菜地,常征察觉到杂草滋长了许多。 毕竟他们家有一阵子都没顾上这些菜地了,因为原本负责打理的周素兰和常欣,把时间都用来钓黄鳝了。 这些杂草,常征自然不会浪费,它们全都是喂家畜的好料。 清除这些杂草对他们而言并不算难事,毕竟平时就经常干这种农活。 由于没有使用农药,菜地里的蔬菜长势并不理想,被虫子啃掉了不少。 再加上缺少肥料,蔬菜看上去个头也不大。 眼下农村使用的肥料主要就是各种粪便,基本没有什么化肥。 被虫子吃坏的菜叶让常征摘了下来,打算带回去给那些动物吃。 不知不觉中,他们就在菜地里忙活了两个小时。 依靠双手的传统方式种田,非常费时费力,会把人固定在这几分地里。 如果使用肥料和农药,就能让人空出不少时间,大大提高劳作效率。 这也正是常征不想和其他人一样一心种地的原因,因为确实既费力又收益低。 他和邱花颜,各背了一个装满收获的背篓回到石盘谷,然后把那些杂草和菜叶拿去喂各种家畜。 “哥,小麂,生小麂了。”常莉提着嫩草喂麂子的时候,发现小麂已经顺利降生。 邱花颜听到常莉的话,立刻跑向常莉所在的兽圈那边。 “呦呦。” 刚出生的小麂子正在吃奶,嘴里还发出轻微的叫声。 “哇,它真是可爱极了。”邱花颜看到那只小麂子,忍不住发出惊叹。 “是啊,看着那一身茸毛,真想进去跟它玩。”邱盈在旁边踮着脚,眼中写满了喜爱。 常征没料到麂子会在此时生产,好在过程十分顺畅。 刚刚产崽,母麂更需要充足的食物,正好今天带回了不少鲜嫩的草料,它肯定胃口不错。 不过,常征还是打算下午再去县城多买些玉米回来。 地瓜米的营养显然不够,因为它的大部分淀粉都被冲洗掉了。 另外,玉米本就是很好的饲料,适合各种动物吃。 由于小麂刚降生并不适合立刻接触,大家也就没有进去,只是在兽圈外面看着。 就像往后很多人都爱看各种小动物的短视频一样,现在的人对小崽子也是一样喜欢。 邱花颜她们在旁边看了快一个小时,也没觉得无聊。 要不是通道那边负责清理石块的人过来报告说碎石已经处理好,邱花颜她们还会继续盯着看。 “才10点,你们就弄完了?”常征得知他们干完活,也很吃惊。 “当然啊,那些碎石其实并不多,我们已经按你的要求把石头集中堆在你指定的地方了。”领头的人神情淡定地回答。 “从早上到此刻,你们每人都干了35个小时,现在我就把工钱付给你们。”说完,常征便取出钱,当场一一结算。 每个人都拿到三块五,一个个兴高采烈。 可惜,这种来钱快的活不多见。 要是经常能这样出力赚钱就美滋滋了! 领到钱后,他们便赶紧往家赶,因为还打算去钓黄鳝再赚些钱。 “走,我们到通道那边看看。”常征知道邱花颜她们已经迫不及待。 于是,常征把院门关好,带着她们径直去了北门。 到了北门后,那里确实被清理得干干净净,通道里还铺了许多小碎石,显得平整不少。 这活不只干完了,而且干得非常细致。 这钱,花得绝对划算。 常征他们穿过通道,直接来到一处山脚。 “那边的小山谷就是你们批下来的宅基地,近不近?”常征指着某个方向。 “我还没实际看过呢,去瞧瞧。”邱花颜一下子来了兴致,想亲自过去看看。 山上几乎光秃一片,因为云水村的人经常来这儿打柴,都快把能捡的柴火收尽了。 顺着一条小路,常征他们到达了那片山谷。 山谷里同样没什么植被,地面上只留下一些干枯草根。 山谷里还有不少碎石和乱石,否则也不会一直被搁置到现在。 “确实挺近,离石盘谷北门就三四分钟的样子。”邱花颜回头看了看那边的通道。 “将来只隔一条公路,来回就很方便。”常征笑着说。 多亏他的出现,已经让不少事情发生了变化。 前一世,石盘谷根本就没有什么北门通道。 他重生时,石盘谷还是一处荒废的石头谷,没人重视,也没什么价值。 不过,北门打通以后,未来肯定不一样了。 邱花颜没有继续在山谷里逛,而是爬到旁边的小山坡上。 站在那儿,她能俯视青流湾的全貌。 学校,就在山脚那边。 “哥,我以后去上学就近多了,实在太方便啦。”常莉瞧见山下的学校,高兴得不行。 “嗯,今后你想自己去也行,从岩屋到学校顶多十二分钟,少走很多弯路。”常征估摸了一下时间。 “肯定比那还短,我会直接跑过去,一会就到。”常莉语气里满是得意。 现在的小孩上学,几乎没人老老实实走路,都是跑跑停停。 “走吧,先回岩屋煮午饭。吃完我再去趟县城买点东西回来。”常征并没有让邱花颜她们先回家。 常征这么一说,邱花颜自然没意见。 他们再次回到岩屋后,常征到溪流那儿拿回昨晚泡在水里“保鲜”的豪猪肉。 昨天做的红烧豪猪肉很好吃,常征中午打算再做一份,让邱花颜和邱盈也尝尝。 常征在忙着做饭时,邱花颜则带着常莉、邱盈去查看孵化箱。 孵化箱里又出来了一些小鹌鹑和小山鸡,于是她们就把这些刚出壳的幼崽挪到木箱里。 那点碎米已经被吃光了,于是邱花颜又去把米敲碎,给小崽子们当口粮。 等她忙完回来,常征也已经把午饭煮好。 可口的红烧豪猪肉立刻征服了邱花颜和邱盈,让她们一下子忘了那些可爱的毛茸茸小崽,全都投入到美食里了。 四个人都吃得十分满足,常征今天也难得多吃了些米饭和肉。 填饱肚子后,邱花颜自告奋勇去收拾。 常征没有在家浪费时间,直接骑着他的三轮车出发前往县城。 第113章 常欣的转变 和常征一同前往县里的,还有常莉。 她和常欣好几天没碰面了,也有段时间没听到自己父母的声音,所以常征觉得应该带上她。 邱花颜下午还打算回去钓黄鳝,再加上她现在还有点社交恐惧,所以常征并没有逼她一起到县里。 一路驶向县城,路旁的水稻田里不时能看到有人在钓鳝鱼。 毕竟大伙儿都发现了,钓黄鳝比耕田更能赚到钱,按过去的经验来看,一亩地收获的粮食也产不出多少。 而且水稻已经种下去了,日常管理少一点也不会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 只要手头宽裕,产量减少一点也不是大问题。 不够吃的,可以花钱买粮食来补上。 今天估计又能搜罗到不少黄鳝,因为周家泰他们去城市时不仅带走了一千斤的鳝鱼,还把常征摘的三十多斤羊肚菌,以及那几十斤晾干的羊肚菌一并带了过去。 这些东西都能卖个好价钱,用这些收益来回收黄鳝也是可行的。 眼下依旧能囤一些黄鳝,而且目前还没有其他品种能替代黄鳝的地位。 前些天他们运去城市的田鸡和石蛙并不畅销。 没人吃,或者说大伙儿不知道怎么做着吃,结果卖不动。 甲鱼和乌龟倒是有人问津,但它们不是随便就能抓到的,数量也远不如鳝鱼多。 虽然价钱比黄鳝贵,可数量太少也赚不到什么大钱。 要是他们想尽快把那辆小货车买下来,眼下除了靠黄鳝,好像也没有别的门路。 不知不觉间,常征的三轮车已经到了县里。 到了县里之后,常征就带着常莉径直赶往学校。 他想让常欣出来走走,放松一下心情。 虽然是周末,可学校的教室里依旧坐满了学生,大家都在专心学习。 操场上,也有不少人在朗读课文。 做题的和背书的互不打扰,彼此配合得还算默契。 “大姐。”常莉看见常欣后,就忍不住叫出声。 常欣立刻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合上了课本,赶忙走过来抱起常莉,带她离开了教室。 “你们怎么跑来了?”常欣有点惊讶地询问。 “常莉想你了,想来看看你。走,咱们出去逛逛,顺便给老爹和娘打个电话,聊两句。”常征直接说明了来意。 “行,你们稍等。”说完,常欣先把常莉放下,然后转身回班级和同学交代了两句。 随后,她便跟着常征他们离开了学校。 此时的常欣,整个人看着精神饱满,和从前明显不同。 能看出来,她挺喜欢学习,而且乐在其中。 过去的常欣似乎有些自卑,如今却展现出相当的自信。 走在街上,常征瞧见有人卖烧饼,于是便停下来买了些。 除开他们仨要吃的,常征额外买了十个,准备带回去让邱花颜她们尝一尝。 烧饼里面加了梅菜和肉块,味道相当不错,老远就能闻到香气。 常征正是被那股香味引过去,尝到口感后才会一次性带走十个。 “太好吃了,真香。”常莉非常喜欢这种烧饼,毕竟她也是头一次尝到。 “味道确实不错,就是稍微有点贵,一个要一毛钱呢。”常欣一边咀嚼,一边觉得很满足。 “平时可以买些放宿舍里,饿了就能啃上俩。”话音刚落,常征又买了十个,打算让常欣带回宿舍去。 三个人边吃烧饼边走,不一会儿就到了邮局。 电话拨通后,常征听到母亲的声音。 接着,他便把电话递给了常莉和常欣。 她们都是首次打电话,觉得特别稀奇,两个人都抢着和周素兰说话。 周素兰知道常欣会去上学,心里十分惊讶,没料到常征把常欣送进学校,让她准备参加高考。 不过,她也没反对,还鼓励了常欣,希望她能好好学习,别辜负常征的一片心意。 当然,最感到吃惊的还是常生辉。 在他看来,常欣已经到可以谈婚论嫁的年纪,实在没必要再花时间准备高考。 然而,既然是常征做的决定,他也没多说什么。 对自己的儿子,常生辉还是挺尊重的。 最后,常征顺便打听了一下邱亮的近况。 得知邱亮和一个同样来治腿的姑娘相处得很火热,常征还稍微有点惊讶。 但他没继续追问,也没让母亲去特意关注。 按照邱亮上一世的表现,即便腿治好了,也未必会是个好男人。 如果赵如琴真的嫁给他,估计也未必会幸福。 邱亮要是能跟别人发展感情,也算是件好事。 当然,赵如琴大概率也不会嫁给邱亮。 毕竟眼下赵家的日子逐渐好了起来,再加上赵俊升决定不再冲着那所顶尖学府拼,赵如琴就不必牺牲自己。 电话挂断后,常欣就准备回学校继续用功。 常征看她这么刻苦,也不好再挽留,买了些水果给她带回宿舍,然后才离开。 接着,常征去买了十包水泥和一些钢筋。随后,他还购置了几样泥瓦匠用的工具,这才出了县城。 这些水泥是他打算用来在南门自己砌围墙的。 拉着这些水泥回到石盘谷时,也不过下午三点左右。 于是,常征便没打算再进山狩猎,而是拿着簸箕到村里那条河里挑河沙。此时河里还有不少沙子。 河沙适合建房,眼下村里也没人来挖。 常征刚开始装沙子时,就碰见了几位村民。 “常征,你挑这沙子是打算干啥用?”其中一个村民好奇地问。 前阵子常征家里先开始钓黄鳝,后来黄鳝变得值钱,大伙儿都跟风了。 所以,如今看到常征又在挑河沙,大家不禁联想到是不是有新的发财法子,生怕错过赚钱机会。 “没啥,只是想在石盘谷的南边建个大门,需要用沙子和水泥来砌一下。”常征解释说。 “你不是在糊弄咱们吧?不是想拿来卖钱的?”那人听完有点失落。 “这有什么好瞒的。不过你们要是闲得慌,倒可以挖点沙子出来,我家也需要。只要你们挖好,我可以收。”常征如实说道。 眼下仅仅砌一个南门,用不了多少沙子,他自己弄点就够了。 可若是真要盖房子,沙子用量就大了,没必要亲自动手挖,让别人挖出来自己买就行。 第114章 征哥,赶紧跟我去救人 “当真?能卖到什么价位?” 见那个人开始感兴趣,常征便继续说道:“县里卖沙子怎么算钱,我就跟着那个价来。” “县里还有人会收沙子?”另外一个人满脸不可思议地问道。 “沙子能拿去干嘛?这东西真的有人要出钱买吗?” 常征看着众人,接着说道:“沙子是建筑原料,造房子、修桥,还有铺水泥路,都少不了它。” “所以,这玩意还是挺值钱的。” 他明白村里人多数不怎么出村,也不清楚外边早就变了样。 这里盖房子还在用夯土,这方法已经有点跟不上时代了。 但这也怪不得他们,主要是交通一直不好,导致村子跟外界相对隔绝。 等新路正式通车后,这状况就会逐渐缓解。 “我相信常征,他说能卖钱就肯定卖得出去。钓黄鳝不行,我挖沙子可是一把好手,今天就开始干。” “常征,多谢你告诉我们这些。等我挣到钱了,一定好好谢你。”说完,他感激地看了常征一眼,就转身回家拿簸箕和别的工具准备去河边挖沙。 其他人对常征的话还是存了几分疑虑,打算自己跑县城瞧一瞧,看看沙子是不是真的有收购。 常征挑了满满一担沙子回到南门那儿,放下后又折返河里继续挑。 那个信常征的人并没有跑到常征旁边,而是去了下游挖沙。 时间不知不觉到了五点多,常征在南门外已经堆了一大堆河沙。 要不是周家泰和周家胜正好开车回来,常征还想再挑一阵子。 “常征,让一下。”按响喇叭后,叼着烟的周家泰从车里探出个脑袋。 车肯定得停在石盘谷,那地方比较安全。 村里熊孩子多,万一把车弄坏就麻烦了。 毕竟,这车可是一件重要的赚钱“家伙事”。 要是没这辆车,他们就得少挣一大笔。 车子停好后,周家泰和周家胜走到南门入口。 他们猜常征很可能要修南门了,于是来帮个手,也顺便汇报一天的情况。 等他们到南门时,常征正忙着搬石块。 石盘谷随处都是石头,所以砌南门围墙没必要去拉砖,用石头同样坚固。 “常征,你说那一千斤黄鳝卖光没?”周家泰迫不及待地问。 常征抬头瞅了他一眼,掏出身上的香烟。 “看你这口气,估计肯定都卖出去了。”常征边点烟边笑。 “你小子真懂我……确实卖掉了,主要运气好,碰上个大厂的采购,一下就要了三百斤要去办宴席。” “不然,只在一个市里,一天五六百斤的需求差不多就到头了。”说完,周家泰也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点上。 “能有五六百斤已经不错了,等这阵新鲜感过了,销量也许会滑一点。想卖得更多,就得再开拓一个市的市场。”常征边抽烟边说道。 旁边的周家胜赞同地点头,然后从他的挎包里拿出一份地图。 “所以,我跟我哥决定去隔壁市,一天跑两个地方也不是问题,就是回来晚点。”说着,周家胜指了指地图上被圈住的那块区域。 不得不说,周家胜还真是严谨,居然特地买了张地图。 “没问题,辛苦也主要是你俩,我没啥好说的。”常征说完,不由露出笑意。 “这也不算多累,比起砍树轻松多了,钱还赚得更多。不过,这样一来,估计要再招几个人帮着收黄鳝。”周家泰放缓语气说道。 “那是肯定,不可能事事都压你们俩身上。”常征点头表示同意。 周家泰抖了抖烟灰,开口道:“我有几个表哥还算靠得住,想喊他们一起来帮忙。不过,一个月给多少合适?” 招工和入股可不是一回事,周家泰认为他们的合作社就三个股东就够了,没必要加别人进来。 “就参照县里工厂的工资水平吧,也不用给太高,你们看怎么样?”常征说出了他的想法。 “是不是给高了?”周家胜朝他哥看了一眼,毕竟得招两三个人呢。 而且,不光是请人,还得再添几辆三轮车。 “我觉得能接受,这活也不算轻松,还得让人家属搭把手,同时收购标准要抓严。”常征觉得这工资标准不是问题。 关键还是严把收购关,不能让那些不够规格的黄鳝混进来。 三个人统一意见后,这事就这么定了。 两个市的市场加起来,每天估摸能卖上千斤黄鳝,只靠他们几个村的量肯定不够。 若是不招人,就会多出好多中间商,那样利润必然大打折扣。 今天的羊肚菌卖了六百块,算是让常征多了笔进账。 不过明天就没有了,因为今天他没去山上转。 有了这笔钱,常征打算过两天赶集时去县里买匹马或一头驴。 他那自行车上不了山,可是马或驴就能跟着他在山里跑。 今晚两兄弟没留在常征家吃饭,他们把账目给常征过目后,还留了些钱让常征晚上收鳝鱼。 三人分开后,常征就回去准备做晚饭。 今天晚上青流湾那边不再用他跑,邱花颜会带人去北门。 过一会,常征只要把两个大围桶弄到北门,在那儿等大伙提黄鳝过来就可以了。 结果饭还没开动,邱花颜就匆匆跑到他家。 “征哥,快跟我走,得救人。” 听邱花颜说要救人,常征脸色立刻变了。 “怎么回事,发生什么了?”常征看她面色难看,心里隐隐有种不好的感觉。 “是如琴,她被一窝蜂子蛰到了,现在已经不省人事。” “征哥,你跟师公学过针灸,一直也在钻研医术,你一定能把如琴救过来。你快和我一起去,肯定救得活如琴!”说着,邱花颜拉着常征就要出发去救人。 第115章 所有手段都用来救人 “先等等我。” 常征急忙冲进赵云飞的屋子,翻出针灸用具、蛇药,以及那半截老野参。 马蜂蜇人能致命,毒液里主要含有组胺、五羟色胺、缓激肽和透明质酸酶等成分。 这种毒液呈碱性,遇到酸性溶液会被中和。 其中有三种毒素对人体危害极大。第一种是组胺毒素,会引发过敏,导致喉头肿胀和呼吸困难。 第二种是溶血毒素,和被蛇咬伤后出现的中毒状况类似,病人的尿液会变得像酱油一样,这是血红蛋白被破坏,使肾功能陷入衰竭。 这也正是常征要用蛇药的原因,因为它能减轻溶血毒素对身体的损害。 第三种是神经毒素,它会干扰神经系统运作,让人出现意识模糊,甚至昏迷的情况。 赵如琴已经不省人事了,说明事态异常凶险。 目前交通和医疗条件都有限,送医院肯定赶不上了。 拿好针灸器具和药后,常征赶紧追问:“如琴在哪里?我得立刻去治她。” “在赵家。”邱花颜知道他跑得快,马上告诉了常征具体地点。 常征拔腿就跑,用最快的速度直奔赵家。 他一到那儿,见赵兴业在房门外面焦躁地来回踱步。 “常征,快!人在里头!”赵兴业看见常征,马上出声。 “叔,你赶紧用这蛇药泡水,让如琴尽快喝下去。”常征对赵兴业说完,立刻冲进了房里。 房里,刘贵英正用针把残留的蜂刺一点点挑出来。 见此情形,常征心里略微松了口气。 这种挑刺的法子还算妥当,比用手挤压要好得多,挤压反而会让毒液再次渗入体内。 赵如琴身上的衣物差不多都脱了,浑身多处红肿显眼,明显都是被蜇出来的伤口。 “婶子,你知道是哪种蜂蜇的吗?”常征一边问,一边把银针包摊开来。 眼下首要任务是稳住她的心脉和主要内脏,再想办法把毒素逼出来。 “是马蜂,马蜂蜇的,就和边上那只死蜂一样。”刘贵英指了指一旁那只死掉的马蜂。 常征的神色立刻凝重,迅速开始扎针。 这是他第一次给别人用针,以前只有在自己身上做过试验。 可眼下哪还顾得了许多,救人要紧。 扎完针后,常征伸手握住了赵如琴左臂上的一处红肿。 这个部位接近心脏,一旦出事很要命。 常征当即动用了治愈之力和生命之力,现在也只能这样试着救治了。 “婶子,这些伤口最好用醋冲洗。还有,让叔看看他把蛇药泡好没有,赶紧喂给如琴。”他一边说,一边把手放在赵如琴的脉搏上探查。 如果是蜜蜂或者土蜂蜇,最好用碱性液体来中和毒液。 但马蜂、黄蜂之类用酸性溶液才行。 如果这些都没有,用自来水或清水不断冲洗也能起到一定作用。 被蜂蜇后,要谨慎处理伤口,余下的蜂刺最好用针挑出,免得二次中毒。 “好,我马上去拿。”刘贵英眼睛都红了,匆匆离开,她现在只能配合常征,一切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 “对了,顺便把菜刀带过来。”常征又补了一句。 此刻,赵如琴的状况很糟,心跳微弱到几乎感觉不到。 换句话说,确实到了生死关头。 除了昏迷,还出现了大小便失禁的征兆。 常征现在也只能努力一搏。 再说,往医院送早就来不及了。 没多久,刘贵英端着泡好的蛇药走了进来。 可赵如琴陷入昏迷,根本喝不进去,只能让刘贵英先把蛇药含在嘴里,再一点点给她渡过去。 蛇药必须得服用,排毒解毒全指望它了。 “把这半截老参切几片。”常征把随身带来的野参交到刘贵英手里。 赵云飞曾告诉他,人参能吊住气息,只要心跳没断就有机会。 赵如琴虽然还有心跳和微弱呼吸,但就是得靠它撑着。 只要撑住,就能给蛇药发挥功效争取时间。 “征哥,究竟怎么样了?”邱花颜赶到屋里,焦急不已。 “情况不容乐观,我在尽量想办法。”常征也拿不准,毕竟他学医时间太短,而且没有应对过这种情况。 “你来得好,赶紧帮忙把剩下的蜂刺挑了,再用醋把伤口冲干净。” “叔,你再去多买几瓶醋回来!”常征冲外面喊了一句。 “常征,参片切这样够吗?”刘贵英知道老山参贵重,只切了五片就停住了。 常征点了点头,先拿了一片放在赵如琴舌下。 然后,他移开手看了看她左臂那块刚才用治愈之力压住的地方。 那里的红肿消散得很明显,说明治愈之力有效果。 可血管和五脏六腑的毒素就难说了。 他把剩余的参片全塞进自己嘴里,因为他怕自己支撑不住。 要是他倒下了,就没人能继续给赵如琴做救治。 “她头上,那儿还有好几根蜂刺没拔完。”常征看得很清楚,但双手都在用力,一个在施治愈之力,一个在用生命之力按摩穴道,根本没空去管那些小刺。 只能让邱花颜和刘贵英继续处理。 时间一点点过去,邱花颜和刘贵英终于把赵如琴全身的蜂刺都清干净。 常征也感觉自己把那几片参含完后,确实能坚持更久。 他这次连续用了五分钟的治愈之力和生命之力,中途才感到体虚无比。 而且肚子也开始咕咕直叫,饿得厉害。 “如琴的脉象好多了,跳动比之前有劲了。” 刘贵英听到常征这么说,心里顿时松了口气。 “婶,我用的是气功的法子,很耗精力。家里有没有黄鳝?弄个两三斤给我补补。”常征开口吩咐。 “有的,有,我这就去做。”刘贵英忙不迭地出门,打算炖黄鳝让常征恢复体能。 “媳妇,把你的吊坠和我的一起拿下来,让她一手握一个。”常征想着蛟骨说不定也能帮忙祛毒,就决定试试。 反正方法也就这么多了,多用一条是一条。 第116章 侥幸才救回 邱花颜赶忙取下两个人的挂坠,然后塞到赵如琴左右手心里,让她紧紧握住。 过了一阵,邱花颜惊奇地发现。 “征哥,似乎真的起作用了,肿胀缓解了。” 常征点点头,声音虚弱地说:“大概是多重效果叠加促成的。” 当然,蛟骨肯定有助益,否则不可能才握了一会儿就开始消肿。 肿胀减轻自然是好消息,这代表毒性正在减弱或已经消除了。 “如琴是不是就没事了?”邱花颜抹了抹眼泪,心疼地问。 毕竟那是她的闺蜜,她不愿意看到赵如琴出事。 “应该能保住,心跳已经慢慢恢复正常了。”常征没有血压计,也无法判断现在赵如琴的血压是否稳定。 他能感知到的,也就是赵如琴的脉搏状况。 只是常征并不擅长诊脉。 听了常征的话,邱花颜这才松了口气。 她很信任常征,常征说能保住,那就一定能保住。 “你先歇一会吧。”邱花颜看见常征异常虚弱,很是难过,不想让他说太多。 常征没再开口,合上了眼睛。 他确实极度疲惫,毕竟连续五分钟动用了治愈之力和生命之力。 要不是对方是赵如琴,常征可不会如此拼命。 过了五六分钟,刘贵英端来一大碗黄鳝肉。 “常征,黄鳝肉煮好了。”刘贵英喊了一声。 常征马上睁开眼,感觉再不进点食物,肚子都要自我消化了。 虽然还有些滚烫,但常征等不及了。 顾不得味道如何,他夹起黄鳝吹了几口就往嘴里送。 没多久,一大碗黄鳝就被常征一扫而空。 “再给我来一碗。”常征觉得还没饱,打算再多吃一份。 事实证明,两大碗也不顶饱。 常征一连吃了四碗,这才感觉肚子稍微有点撑了。 “还要不要?外头还在煮呢。”刘贵英被常征的饭量惊到了,这是她第一次看到有人能吃这么多。 “先煮着吧,我运功时消耗太大。”常征打算把自己的力量归因于气功。 毕竟当下气功风行全国,常征觉得拿这当托词不算离谱,而且还能避免别人过度猜疑。 歇了会儿,常征感觉身体渐渐恢复,便又对赵如琴使用了治愈之力。 这次,他没再动用生命之力,只靠治愈之力维持,希望能持久些。 六分钟后,赵如琴突然轻哼了一声,随后缓缓睁开眼。 “醒过来了,征哥,如琴醒了。”邱花颜激动地喊。 常征也注意到赵如琴苏醒,于是停止了治愈之力的运转。 他把手放在她手腕上,随即轻轻舒了口气。 这一回,他判断赵如琴应该无大碍。 “我……我还没死吗?”赵如琴原以为这次肯定活不成了。 被那群马蜂攻击的时候,她脑海里只有死定了的念头。 毕竟以前也听说过有人被蜂蛰致命的事。 她完全没想到,自己竟然被救回,还看到了常征。 “当然没事,是征哥用他的医术把你救回来的。”邱花颜忍不住喜极而泣。 “好好休息,别多说话。”常征一边嘱咐,一边将插在她身上的银针拔出。 接着,他又把之前放在她手中的吊坠收起来,再给邱花颜戴回。 “你让她好好养着,多补充水分。”说完,常征就拎着针包出了房间。 既然赵如琴醒了,他也就不适合再留下。 “叔,婶,如琴已经清醒,没什么问题了,不过还是需要多休息。” 听到常征这么说,夫妻俩赶紧给他跪下:“谢谢你,谢谢你救了玲玲。” 常征赶忙把两口子扶起,说:“叔,婶,要是真想感谢我,就别到处宣扬是我救的。” “今天主要靠我师公留的野人参和那份蛇药,否则就凭我半吊子的针术,根本没可能救回如琴。” “我其实学的也是兽医,真要给人治病并不在行。要是让别人知道了,跑来找我看诊,那可是真害了人,希望你们理解。” 常征并不想被这个事宣扬出去,这回救人都快把他折腾垮了,再多来几回真顶不住。 若不是那支来自长白山的老山参,常征还真撑不到现在。 那玩意儿极度滋补,十分稀有。 放在未来,那半截野生品相估计能卖十多万。 它确实是货真价实的长白山野生人参,而且有十几年的参龄,珍贵异常。 只能说赵如琴运道是真好,命不该绝。 若不是那株野人参加那剂蛇药,光凭常征的治愈之力,还真难把她救回来。 二人反复表态保证,不会让常征为难。 常征安心了不少,随后又去看了看赵如琴。 她的情况良好,完全不像一个被马蜂蛰了上百下的人。 那些毒素已经被彻底清理干净,只剩微微发红的蜇痕能证明她被攻击过。 确认她没事,常征就放心返回石盘谷。 他交代几句后,便和邱花颜一起离开了赵家。 此时天色已近黄昏,再过不久就会有人送黄鳝到邱家。 所以常征需要先去嘱咐岳父岳母,让他们稍后带着人去石盘谷北门。 赵如琴被马蜂蛰的事情,村里人知道的不多,因为都忙着钓黄鳝。 要不是邱花颜正好去找赵如琴,恐怕也不会知道这事。 常征也和邱花颜打过招呼,所以两人回到邱家后,并未提起此事。 他们只是说了晚上要在石盘谷北门收购黄鳝的事,随后常征便独自回了石盘谷。 回到岩屋,凌薇已经先吃过晚饭。 她还关心了一下赵如琴的情况,听到她无碍后才松了口气。 常征带着常莉,拽了两个大围桶到石盘谷北门,并在那儿挂起一盏灯。 常征吃了不少黄鳝,倒也没觉得饿。 过了会儿,就有人提着黄鳝上门。 “还真是啊,常征居然在这石壁里挖了个洞,这也太厉害了。”看见洞口放着围桶、洞里透出的灯光照亮四周,大家都忍不住惊叹。 “花颜,你可真有福气,嫁了这么能干的人。有了这洞,以后两家往来可是方便多了。” “这家伙无声无息就把石壁凿了个山洞,看样子早就惦记着我们村花好些日子了吧。” 大伙儿你一句我一句地议论着,走到了常征面前。 第117章 邱花颜的新变化 由于没人凑数混杂,所以众人带来的黄鳝全都合格。 并且因为它们的大小不一样,售价也会相应变化,于是大伙都把黄鳝分门别类。 当规矩订好后,绝大部分人还是会老实遵从。 此外,一旦发现少斤少两,常征就会当场拒收那人的货。 哪怕赚得少点,也好过彻底白忙活。 至于哪些人会投机取巧,作为一个村子的人,邱家肯定清楚得很,只要盯紧他们就行了。 过了一会儿,常征留意到山腰上燃起许多火把。 而沿路插火把的,正是他的岳父岳母二人。 除了两老之外,赵兴业和刘贵英也一同来了。 这些火把不仅能照亮,还能当路标,方便大家找到石盘谷的北面入口。 有赵家夫妻俩和岳父岳母一起帮忙,众人的黄鳝很快就全部过秤完毕。 有的人连着前一天的量一起称,多的足足有三十多斤,也能捞到不少收益。 只要能搞到鳝鱼,钓黄鳝确实能赚钱,所以大家都愿意去试试。 另外,今晚常征还收了六只甲鱼,明天又能送去市区给高档酒楼卖个好价钱。 一直忙到八点半左右,才把所有鳝鱼全部收好,随后邱世福他们协力,把这些黄鳝搬到岩屋里。 如今近路打通,搬运也变得轻松许多。 原先常征打算亲自拉回家,可是岳父和赵兴业执意要帮忙,常征也不好推辞。 等东西搬完,他们便离开,只把邱花颜留了下来。 只不过,今晚邱花颜并不打算住在这里。 “征哥,晚上我想和如琴一起过夜。”邱花颜主动走到常征面前,说明了自己的主意。 尽管她也乐意跟常征待在一处,但闺蜜的感受同样不可或缺。 今天经过了那般惊险的一幕,她觉得更要陪伴一下赵如琴。 常征自然没意见,况且他晚上也有别的事想忙。 等邱花颜她们走了,常征先安顿好常莉睡觉,然后就拉上电线到南门那边。 现在村里没有合适的泥瓦匠,常征前世毕竟干过工地活,这些事情他都熟悉,只好自己动手。 他拉起灯光后,拆开一包水泥,取一部分与沙子拌匀,随即就动手砌起墙来。 没有帮手,全靠一个人完成。 不过,他体力充沛,哪怕独自上阵,速度也不慢。 今晚先把大门的地基整好,明天之后再继续往上垒就行。 他把门口的宽度定在四米,这样更大的卡车也能轻松通行。 原先的谷口大约八米多宽,工程量相对来说并不算很大。 若真是大规模施工,常征肯定也不会一个人硬上。 常征一个人忙到凌晨十二点才收工回屋,主要因为明早要进山,否则他本想再多干一会儿。 一整夜平安无事,邱花颜也没来找他。 然而,第二天一大早,常征起床就发现邱花颜竟已到了。 他赶紧穿好衣裳,赶到房门口。 “你怎么这么早过来了?” “是不是如琴那边出了什么状况?”常征略带担忧地问。 毕竟才刚破晓,邱花颜这么快出现,让常征不禁往那方面猜测。 “没有啊,如琴恢复得蛮好,看不出被蜂蜇过的痕迹。”邱花颜赶忙说道。 “我怕你过度劳累,所以过来帮你做早饭。”她说完便挽起袖子,打算去厨房忙活。 “你昨晚必定没好好休息,赶紧去再睡会儿,被窝还热乎呢。”常征边说边把邱花颜抱起来,要把她送回床上。 “用不着,我睡得可香了,早早地就躺下了。”邱花颜急忙搂住他的脖颈。 昨天晚上赵如琴很快就去休息,她俩没怎么说话,所以邱花颜自己也早早就入眠。 “那可不行,我要检查一下。”常征说着将她放下,仔仔细细地瞧了瞧。 他检视一番后,邱花颜的面庞顿时染上红霞。 这段日子,伙食改善,加上田间劳作少了许多,她的双手也渐渐变得白皙柔嫩。 再休息些日子,手中的茧子大概都能褪软。 常征轻抚她的手,柔声道:“早餐就别动手了,咱今天吃蛋炒饭就行。” “我今天得进山去放捕兽夹,常莉就跟你一起吧。”常征如此给她安排。 “要不要我也跟去?”邱花颜对常征进山时的活动也颇为好奇。 “不用,你不会打猎,我从小就会狩猎了,山里随时会碰到野物。别担心,我会照顾好自己。”他说完,还轻轻捏了下她的鼻尖。 随即,常征就转身到厨房忙着炒饭。 她也跟去厨房,尽管常征不许她插手,但她还是想陪着他,帮点小忙。 哪怕帮不上什么大忙,只要能待在常征身边,她就很满足。 “媳妇,明天跟我去市里转转吧。”常征一边打蛋一边开口。 “行,我正想出去开开眼界呢,有你陪着,我就不慌。”她并没有拒绝。 如今有了轻卡,去市里确实便利许多,不必先跑到县城坐车,直接开车过去就好。 “那我回头和爹娘打声招呼,问问他们有没有啥需要我带的。”她高兴地说着。 毕竟是头一回去更远的地方,她心里难免期待。 要是她一个人去,她多半不愿,毕竟她社恐,还怕遇到林林总总的麻烦事。 可只要和常征同行,她的忧虑就会减轻不少。 她清楚常征会替她摆平所有困难,并站在她前头护住她。 另外,她也想对自己做些改变。 她觉得常征正不断进步,而她若还是老样子,不敢迈步,只会越发跟不上常征的脚步。 若想与他并肩,就得让自己变得更好。 走出去开眼总比一辈子窝在山里强得多。 否则,将来常征在外见识到什么,一跟她聊,她就两眼一抹黑。 “好,用不着准备太多,你大舅哥在医院里啥都不缺,再过半个月就差不多能回来调养了。”常征高兴地回道。 原本,他还担心她会拒绝和自己同去市里呢。 第118章 又一次进山 有了车之后,邱亮去市区就会顺畅不少,也能早点返回。 只要骨折上好石膏,就没必要一直在市里待着。 在市里不仅花费较多,也会让他妈的工作更加繁重。 能早点回来,当然是希望邱亮能回到家。 没过多久,锅里的蛋炒饭就飘出了让人食指大动的香味。 原本邱花颜是打算替常征准备早餐,没想到却直接享受起了常征亲手炒的蛋炒饭。 或许是这香气太过撩人,常莉也跟着醒了过来。 “嫂子,你啥时候给我哥生个小侄女呀? 你们不是已经订婚了吗? 我还挺想赶紧抱个小侄女玩呢。” 常莉进了厨房,一瞧见邱花颜,就忍不住开口问。 “你这丫头才多大,就知道催人生孩子。 要是放在从前,你可得被人撵出去。” 常征说完,顺手敲了一下她的脑壳。 “你嫂子才刚成年,现在身体还不适合要孩子,再过几年再说。” 常征可不想让邱花颜过早生孩子。 邱花颜的脸立刻红了,她真没料到常莉这么直接就催生。 不过,催她生孩子的可不只有常莉,也有她自己的爸妈和妹妹。 在农村,订婚和结婚的界限本来就不算太大。 只要订了婚,怀孕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常莉被常征敲了一下头,只好吐吐舌头。 常征不愿意太早要孩子,主要是因为现在的医疗条件实在有限,想做个b超都没地方,连产检都没法进行。 在常征看来,孩子是否健康非常重要。 尤其是唐氏儿,一旦出生,孩子和父母都要在痛苦里度过漫长的人生。 上一世常征见识过太多,深知智力和身体都有缺陷的孩子一旦来到世上,只会受更多罪。 如果条件允许,他希望先做b超和唐筛再考虑要孩子。 再者,邱花颜才刚满18,身体还在发育,也并不适合太早生育。 最早也得等她二十岁以后。 只是被常莉这么一提,邱花颜脑海里就浮现了将来有孩子的情景。 到那时,应该也能住进新房了吧? 一想到这里,她就忍不住带着甜蜜的笑容。 在她心中,能为自己喜欢的男人生儿育女是件幸福的事。 “你就别多想了,我还想多过几年二人世界。 要是有了孩子,家里肯定鸡飞狗跳,哪还能那么自在。” 常征怕邱花颜有负担,便宽慰她一句。 “我挺喜欢小孩的。” 邱花颜说完,立刻把头埋了下去。 常征楞了一下,随后说道:“喜欢也不能过早要。” 他觉得自己才二十出头,真不想现在就当爹。 “听你的。” 邱花颜抬起头,眼神里满是深情。 这谁顶得住? 要不是常莉还在,常征就想立刻把她搂过来,好好亲热一番。 还没等他们吃完早餐,周家兄弟就用三轮车把黄鳝拉了过来。 把黄鳝装上轻卡,再带上几只甲鱼,兄弟俩就直接动身了。 常征吃完早饭,也没在家多待,装了一些蛋炒饭,然后带着两只猎犬便进山了。 他还是沿着小溪往天坑那座山走,希望今天能继续采些羊肚菌。 比起黄鳝,羊肚菌来钱更快些。 如果每天能稳住在五六百的进账,用不了多久就能攒下上万元。 可惜的是,他进山以后,羊肚菌几乎没看见多少。 他就明白,这一波羊肚菌的时节恐怕已经过了,只能等到八九月再看机会。 没啥羊肚菌可以摘,常征就开始打算着狩猎的事。 今天,他准备在这片山里放捕兽夹。 上回来过几次,他已经留意到不少兽道的痕迹。 一路搜寻剩下的羊肚菌,一路朝着合适的地点靠近。 到了目标地点,常征拿出小锄头挖好土坑,把捕兽夹埋好布置。 直到临近中午,常征才在三个不同的地方放下捕兽夹。 这个上午,他收获不算多。 羊肚菌估计也就四五斤左右,猎物方面就只击中两只山鸡和七八只花鼠。 两只山鸡还都是活的,这算是个小小的好消息。 他停下来,从挎包里拿出那份蛋炒饭。 折腾这么久,就算放在包里保温,也早就凉了。 想加热又没合适的工具,常征索性直接开动。 一点凉油对他来说也没啥大不了的,不会担心吃坏肚子。 当然,要是有条件,他还是想吃热乎乎的午饭。 只是目前条件有限,锅碗瓢盆没法随身携带。 这个年代,也不存在什么便携式野营炊具。 国外可能有,但也不是常征现在能买得起的东西。 吃完饭后,他把花鼠剥皮给两只猎犬吃。 花鼠皮还能卖钱,一张能卖三毛,积攒起来也能赚点零花。 再说都是弹弓打的,也没啥成本花费。 要是村里人知道,估计也会有人跟着学打花鼠。 七八只花鼠全都进了两只猎犬的肚子,它俩吃完还一副没吃够的样子。 最近,原本骨瘦的黑狼都长胖了不少,毛色也没先前那般枯燥。 常征给的肉,它可是一点没浪费。 猴子长势也明显加快了,毕竟它吃得比黑狼还多。 它之前跟赵云飞混的时候,可没有现在这么好的伙食。 看猎犬吃完,常征带着它们继续到处搜寻羊肚菌和更大些的猎物。 只可惜,今天羊肚菌真是稀少,也没碰见什么能称得上大型的家伙。 那些麂子好像提前知道他要来,一个个都不见踪影。 不知不觉间,他几乎翻遍大半座山,都没遇到能让他心动的东西。 下山时,常征路过埋捕兽夹的地方,发现捕兽夹空无一物,没有任何猎获。 不过常征也不觉得失落,他很清楚捕兽夹不可能次次有所收获。 把东西收拾整齐,带着两只猎犬踏上回程。 虽然今天收成不多,好歹聊胜于无。 等回到家,常征才发现邱花颜已经在家里。 而且,昨天被马蜂蛰得差点出事的赵如琴也在。 不过看赵如琴的模样,完全看不出她昨天差点出大岔子。 赵如琴见到常征时,脸唰地就红了。 第119章 哥,你怎么还不谢我 常征清楚赵如琴会脸红的原因,毕竟那时是有特殊情况,也不是他刻意要看她的身体。 不过,对于常征来说,她的身体并不陌生,前一世他太熟悉了。 甚至可以说,他对于她的身体,比赵如琴自己都要了解。 “你的伤口好点了吗?有没有什么不舒服?”常征随口问了一句。 其实这种尴尬的情形,只要自己不觉得尴尬,那难堪的就是对方。 “啊……没,没什么不适,恢复的挺好,已经没事了。”赵如琴红着脸回应。 “那就行。”常征没再说太多,转身从自己带来的麻袋里拎出了野鸡,找了只笼子把它们关了进去。 不只赵如琴过来了,邱盈也到了。 常莉正和邱盈一起在院子里捣玉米,看上去玩得很乐呵。 常征买回了不少玉米,主要是给鹌鹑当饲料。 常征走过去看了看,之前孵化的蛋都已经出壳了,小鹌鹑和小山鸡都被移到保暖的木箱里了。 邱花颜已经把孵化箱的灯关了,因为里边再没有要继续孵化的蛋了。 常征把孵化后留下的蛋壳收拢起来,递给常莉和邱盈,让她们捣碎后再拌到玉米碎里。 蛋壳可以喂鸡,自然也能拿来喂鹌鹑。 “征哥,这么多小鹌鹑,现在还用去山里抓吗?”赵如琴望着箱里那52只小鹌鹑,好奇地开口。 “不需要了,有这群鹌鹑,很快就能繁殖出更多。鹌鹑一只就能孵十几个蛋。”常征解释说。 就算再进山,也很难抓到大量鹌鹑,还不如自个儿养来得快。 “一般两个月左右就能繁衍后代了,鹌鹑的寿命比较短,通常三到五年。” 听常征这么一说,赵如琴跟着点头。 如今黄鳝愈发不好钓,之前还被蜂蜇了下,她也对进山有些心里疙瘩。 若是在家能养鹌鹑,她当然愿意。 “等它们下蛋了,我再让你们开始养。接下来,你们得先搭个养殖棚。” “我会先给你们做一个样板,你们跟着做就差不多了。”常征打算周一就去县里把宅基地和承包地手续弄好,然后着手建养殖棚。 赵如琴又点了点头,照他这么说,再过一两个月自己就能着手养鹌鹑了。这段时间也正好可以多来常征这里学学怎么养、怎么照顾。 所以,她立即开口:“那我能经常过来学养鹌鹑,顺便学怎么打理它们吗?” “当然欢迎,我也会把所有流程和需要注意的事项都整理成一份材料。”常征微笑回应。 常征的许可让赵如琴笑得更加甜。 对她来说,只要能常常见到常征,就已经很幸福了。 “征哥,晚饭好了哦。”邱花颜在厨房忙活完,走出来叫了一声。 “行,我们洗手,准备开饭。” 原本赵如琴打算回家,可禁不住常征挽留,最后也留下来一起吃了。 这顿晚饭还不错,有常征昨天从县里带回的猪肉,还有炒蛋、酒糟黄鳝以及几样青菜。 邱花颜手艺挺好,本就有天赋,加上在常征家里舍得放调料,所以做出来的菜格外可口。 大家都吃得很满意,赵如琴尤其觉得开心。 赵家平时不大舍得在吃食上花钱,家里的钱主要为赵俊升读大学存着。 不过,比起从前已经好多了,至少家里现在不缺油盐,只是很少舍得买肉。 偶尔才会弄点蛋或者捉些黄鳝来改善伙食。 “嫂子,你烧菜太好吃了,我都想天天蹭饭。”常莉一脸殷勤地说。 虽然常征的厨艺也很好,但她总觉得邱花颜做的更香。 或许,是别人家做的饭更诱人吧。 “你要是喜欢,以后我就经常来给你们做。”邱花颜笑得温柔。 她对这个小姑子很有好感,觉得对方就像自己妹妹,甚至更惹人喜欢。 “太棒了,哥,你怎么还不谢我!”常莉突然一脸得意地看向常征。 常征心里顿时暖了一下,没料到小妹这样说其实是替自己着想。 “不愧是我亲妹子,会替哥哥考虑。明天去市里,我给你带好吃的回来。”说完,他还揉了揉常莉的脑袋。 “真的啊,太好了!”常莉高兴得不得了。 “姐夫,市里有什么好玩的嘛?”邱盈一脸向往。 她去得最远的地方也就是镇上,县城都没去过。 对她来说,市里简直是遥远而新奇的地方。 “当然好玩啦,下次我带你们俩去市里的游乐园玩。”常征给了她们一个承诺。 明天主要不是去玩,所以就没打算带着她们。 “游乐园是什么呀,和少年宫类似吗?”常莉满是好奇。 她还从没听过“游乐园”这概念,比她在书里看到的少年宫还要神秘。 “先不告诉你们,那里有各种有趣的设施,肯定能让你们开心。”常征故意卖了个关子。 说了她们也想象不来,还不如直接带她们去玩一次。 平常上学,工作日她们腾不出时间,只能周末去。 他不想让两个小丫头等太久,就定下个日子。 “下周末就去吧,你们俩觉得怎么样?” 两个女孩当即高兴得手舞足蹈。 别说游乐园是什么,只要能坐车去市里,就能让她们激动半天。 赵如琴看着两人的兴奋,心里也有点羡慕,但没多说啥。 “到时你们也一块去吧,我一个人怕是看不住这两个小猴子。市区人杂,还得小心人贩子。”常征向赵如琴发出邀请。 邱花颜那边,他完全能做主,而且也明白她不会拒绝。 赵如琴略犹豫,可还是点头应下。 替常征看着常莉,她家里肯定不会反对。 其实她也想见识下什么是游乐园,听着就挺吸引人。 而且只去一天,她完全能安排过来。 要是要去太久,她还得再考虑一番。 “那就这么定了,下周六你们早点到,我想早一点动身。”常征拍了板,把事情敲定。 第120章 赵云飞的信来了 谈妥以后,常征就去训练那几条猎犬以及豺宝。 经过这段时间的精心喂养,豺宝明显长大不少,而且也习惯了各种口令,每次都能作出正确的反应。 这证明这只豺确实能被驯化,甚至还能培养成出色的猎犬。 平时常征练狗时,别人都不会来打扰,各自忙着自己的事。 邱花颜在常征的屋里翻到几本医术,赵如琴则是从赵云飞家里翻来一本书拿着看。 常莉跟邱盈两个人玩过家家,玩得挺乐呵,也不需要人陪。 如今也没啥消遣,除了翻书聊天,确实找不到别的乐子。 大约练了一个钟头,常征因为频繁动用那股亲和力,也感觉到有点儿累。 这种累是精神上的,与以往相比有些不同。 再者,常征还发现自己能坚持的时间延长了一些。 他估摸着,应该是上回吃的那株野参起了作用。 可惜现在手头只有半截野参,不然他肯定要把那些全都吃下去,看看能不能把自己的能力再提升一些。 如果真能提升,那对他来说简直是天大的好事。 “常征,你有封信。” 他刚准备出门去收黄鳝时,听到外头有人这么喊。 “老支书,怎么劳您亲自过来了。”常征赶紧迎出去,并给老支书递上一支烟。 “你师公寄的信,我这儿也有一封。”黄大富把那封信交到常征手里,信是直接送到村委来的。 常征连忙接过,翻开就看见了赵云飞的信。 内容不多,大致讲了他回东北以后的情况,也说明他打算不再回来了,并把石盘谷的房子留给了常征。 同时还附了电话和地址,常征要写信或者打电话都成。 常征一直盼着这个电话很久了,有了它,就能让赵云飞替自己收些野参。 就算对自己暂时没太大用处,也可以先囤起来。 毕竟这种玩意儿以后绝对会供不应求,而且价格不菲。 同黄大富道了谢后,常征便领着大家往北门去收购黄鳝。 今晚周家泰和周家胜这会儿还没回来,常征心里还是有点挂念。 没有手机的年代就是麻烦,想随时联络也办不到。 可眼下也只能忍着,不能表现出焦虑,要是他都慌了,其他人更会紧张。 好在差不多八点钟左右,周家泰终于出现了。 看见人后,常征忍不住问:“今儿怎么回来这么晚?” 先前常征把一把猎枪交给周家泰,让他放在车里以防万一。 毕竟现在还没到严打的时候,外头确实可能碰上些不大好的事。 有把猎枪在身边,真遇到状况也能壮胆。 “车抛锚了,我跟家盛折腾了好久才整好,耽误了不少时间。”周家泰简单解释,然后把今天挣到的一部分钱交给常征。 “我不想让我爹妈担心,所以家盛先回去了,你也瞧瞧账本。”他一边说,一边拿出账本递给常征。 “今天没全卖掉,还剩一百多斤,估摸着明天得少带点儿。”周家泰有点儿不痛快。 他跟周家胜今天跑了能跑的地儿,可还是卖不完。 “这也正常,人家也不能顿顿都吃。东西再好,吃多了也会腻。”常征并不吃惊,他扫了一眼账本后又递回去。 道理周家泰也明白,可赚得少他心里就不自在,抽烟都抽得没滋味。 “对了,明儿我跟花颜要去市里买点东西,可别忘了。”常征怕他们兄弟俩明早一大早又跑没影,所以提前说一声。 “好,我记住了。要没别的事儿,我先回去收鳝鱼。”村里钓上来的黄鳝得继续收购,周家泰也不多逗留。 常征继续收购黄鳝,发现今天大伙儿除了提着黄鳝来,还有人扛着锄头。 这些人带锄头显然是要挖路。 因为晚上总要来回走动,大家想修条方便走的小道。 人多力量大,几个人一起动手,一晚就能清出一条道儿。 今天晚上常征只收了八百来斤黄鳝,并不是他给的钱不到位,而是黄鳝逐渐变少了。 估计往后还会继续减少。 这也没辙,野生黄鳝的总量就那么多,大伙一起下水去钓,很快就会把存量钓得七七八八。 除非再往更远的地方跑, 可脚程就那样,走半天回来半天,还剩多大功夫去钓鳝鱼啊? 靠野生资源就是这样,保不住产量。 周家的收购量估计更少,他们蛟首村人口不多,加上蛟田村又没青流湾一村人多。 常征他们把收来的黄鳝拉回岩屋,按不同的大围桶分散装好。 “常征,要是有天这些黄鳝都钓完了,还有啥别的法子赚钱不?”刘清芳好奇地问。 她其实是替邱家、李家那边的亲戚打听。 “除了黄鳝,甲鱼我们也收。而且我建议养殖。有条件的话,还能养长毛兔、或者养鹌鹑。”常征清楚岳母在想什么。 毕竟对邱家和赵家,他已经规划好了养鹌鹑,等黄鳝这一块儿断了收入,也还有别的路可走。 “别人也能养鹌鹑吗?”刘清芳看着常征,心里有点打鼓。 要是都跑去养鹌鹑,会不会出现卖不出去的情况? 要是卖不出去,岂不是全压手里了吗? “当然行。鹌鹑蛋能放挺长时间,能运到更远的地方去卖,而且需求量还蛮大。”常征对这点非常笃定。 主要是现在养鹌鹑的人规模都不大,毕竟养殖是需要本钱的。 手头没多少资金,也就只能先小规模试着来,慢慢再扩大。 如今村里基本上家家户户都穷得紧, 哪怕想借钱,也借不到多少。 贫困地方要想把日子过好,只能一步步来,急也急不来。 再说,这会儿想贷款也不是那么容易批。 可只要先养起来,又不出大规模死苗的问题,总能一点一点攒下第一笔钱,再去扩大规模。 在这段期间,周家泰和周家胜也有足够的时间把销路打开。 等到规模大起来,也同样有市场能消化。 第121章 捎上邱花颜去城里 对常征给出的保证,刘清芳还是颇有底气的。 自打常征带他们去抓黄鳝起,他就从没吹过什么牛。 平时,与常征接触时,也从来没听他夸口过。 他说想娶邱花颜,最后还真付诸行动成功了。 他说钓黄鳝能挣钱,大伙也确实挣到了钱。 他说要在石盘谷北面修条路,结果也真的修通了。 从他的一系列表现来看,他许下的事情都很靠谱,让人觉得他踏实稳当。 “只要有人愿意养,我就包揽收购。”常征稍微加重了语气,算是给大伙吃了颗定心丸。 他也明白,估计只有顾、李两家的人才会先行试着养一点鹌鹑。 肯定要走一个稳妥的路子,先试着喂几只,看看好不好养,也看看收益如何。 得确保能赚钱,饲养也不难,他们才会慢慢扩张规模。 这样做本无可厚非,毕竟家里穷,只能求稳。 要是冒进了,一旦出了问题,一家老小可能就得饿肚子,甚至命都保不住。 “要是现在就想饲养,那鹌鹑苗去哪儿弄,不会要自己上山捉吧?”邱世福抽着烟,问了句。 “眼下只能如此了,我这儿刚孵了52只小鹌鹑,再过两三个月才有新一批。”常征略显无奈地说。 眼下也没有别的地方在养鹌鹑,只能自己想法子到山上去抓一些。 “这种鸟儿很灵光,自己抓恐怕不好下手,还是等你培育好了,我们直接买小苗回来更方便。”邱世福放缓了语气。 因为他深知,自己根本没那个本事逮住这些鹌鹑。 “也行,等两个月就差不多了,这些小鹌鹑里母的有33只,每只平均下10个蛋,也能孵出三百多只,到第三轮时就能变成好几千只,扩张起来挺快。” 而且随后这一段时间,常征也会想办法在山里放笼子捉鹌鹑,尽力多带些回来养,加速鹌鹑养殖的进度。 “万事开头难,我们也不着急。这段时间,大家还可以钓钓黄鳝,种种田。”赵兴业乐呵呵的说道。 既然常征能保证收购鹌鹑蛋,那这事儿就值得动手干。 有了后续收入,自己儿子的学费就不用发愁了。 一旦赵俊升上了大学,今后势必会改变赵家,等那时再好好感谢常征。 赵兴业心里明白,要不是常征劝了几句,自己那倔儿子肯定还会继续复读。 无论从这一点,还是常征家里变得殷实这方面,都应该好好感激常征。 更何况,常征还救过赵如琴,这情分可是难偿。 要不是常征早就同邱家订了亲,他还真想让赵如琴以身相许。 “好了,咱们也该回家了。”邱世福觉得差不多,明儿还要去外村钓黄鳝。 “娘,我想留下陪姐姐,还有薇薇一起睡。”邱盈第一个抗议,她嫌家里乏味,还是岩屋这边有意思。 “好,别闹腾就行。”刘清芳也乐见邱盈留下。 原本邱花颜打算走,可常征牵住了她的小手。 很明显,常征希望她留下,她也就没再提要走的事。 等大伙都离开后,常征又跑去南门砌墙。 怎么也得忙上两个小时,这才能把南门那段墙给砌完。 有邱花颜帮忙,常征的效率提升了许多。 直到夜里11点,常征才收工。 毕竟明天要带邱花颜去市里,不能让她睡得太晚。 两人回来后各自冲了澡,暂时邱花颜还不能接受跟常征一起鸳鸯。 估摸婚后才会考虑吧。 经历几回同床共枕后,邱花颜对两人挨在一起睡已经习惯。 她信任常征端正的品格,也知道他不会跨过最后那一步。 大多数时候,常征确实很规矩,只是搂着她睡觉。 夜里安稳休息,一早常征就起身去准备早餐。 邱花颜随后起床,去喂了鹌鹑和其他家畜。 今天要去市里,她还是相当兴奋的。 跟邱盈相比,她之前到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县城。 对县城之外的世界,她仍有几分好奇。 早饭刚吃完,周家泰、周家胜就带着黄鳝赶来了。 他们今天拉的量不大,因为昨天还有一部分没卖完,怕带多了卖不出去。 虽说准备去另一个城市打开局面,但还没完全做好部署。 今天就先跑过去看看,并没有打算马上带黄鳝去那边。 邱花颜没穿那件晓庆衫,而是穿了母亲的衬衣,看着十分朴实。 常征也没让她盛装,毕竟她本人就够吸睛了,要是穿得更好看,估计会被许多人搭讪。 他知道邱花颜社恐,没必要让她成为焦点,自然不会让她费那心思。 况且,他也不喜欢那种虚荣浮夸。 两人坐到车尾,扔了几把稻草铺在车上,当座垫子就行。 车子依旧颠簸,因为路面条件不佳。 常征搂着邱花颜,他倒觉得一路颠簸别有滋味。 和之前比,现在的邱花颜稍微长了点肉。 两人一路上说说笑笑,不觉枯燥,反倒是时间飞逝,不到两个小时就到了市区。 进了市里后,常征先带着邱花颜下了车。 他没有耽搁周家泰、周家胜去菜市场卖黄鳝,而是带着邱花颜直接奔了那位老中医的诊所。 等到了诊所,常征的爹还在睡觉,母亲则外出买菜去了。 邱亮也在呼呼大睡,他的腿被吊了起来,看情形还不错。 “你就是明哥的妹夫吧?” 听见这声音,常征转过脸,就看到病床上有个女孩子,腿上打着石膏。 她瞧着很漂亮,跟刘晓庆稍有几分相似,只是皮肤略黑。 “是的,这位是我未婚妻。”常征笑着介绍了自己和邱花颜。 他清楚,这个女孩子应该就是母亲电话里提起的,和邱亮聊得火热的那个。 “我叫何晓梅,很开心认识你们,快坐吧,一会儿明哥就醒了。”何晓梅自报家门。 很明显,她很在意在邱花颜面前的形象,还整理了下自己头发。 第122章 喜欢描绘大饼的邱亮 “你好,我哥没有给你添麻烦吧?”邱花颜小心翼翼地问道。 毕竟她很清楚自己大哥的脾气,不仅爱吹嘘,而且嗓门还特别大。 就这么隔着一道布帘,她真的怕邱亮会干扰到何晓梅。 “不会啊,明哥帮了我不少忙呢。而且他人热心又幽默,和他住同一个病房一点都不会无聊。”何晓梅愉快地说道。 邱花颜略带诧异地瞥了眼还在熟睡的邱亮,总觉得何晓梅描述的不像是她大哥,反倒更像常征。 “阿容?常征?” “你们咋来了?”邱亮一睁眼,看见常征和邱花颜站在房里,顿时感到很惊讶。 “过来看看你的治疗情况,感觉你好像收获不少嘛。”常征说着,就把目光往何晓梅那边扫了一眼。 常征觉得这何晓梅不简单,至少也算是个手段不低的“绿茶”,如果邱亮真深陷进去,估计会被对方拿捏得牢牢的。 不过,常征并没打算插手,毕竟他对邱亮的印象也谈不上好。 现在这样,不过是维持表面上的和谐,毕竟那是他媳妇的亲哥。 “嗯,还行,还行。”邱亮有点心虚地说。 “你们聊?”常征看了看邱花颜。 邱花颜立刻抓住常征的胳膊,瞬间就有些紧张。 她和邱亮的感情并不怎么样,从小到大没少被邱亮差遣和欺负。 两个人,其实并没有太多共同话题。 “你们聊吧,我去买点吃的。”何晓梅挺懂事地坐起身,想拿起拐杖准备出去。 “晓梅,你别避开,我们又没啥见不得人的事儿,无非就是我爹娘让我妹给我带点钱过来。”邱亮马上对何晓梅喊道。 “哦,对,娘让我把一些钱带给你。”说着,邱花颜从自己衣兜里掏出一个叠得整整齐齐的手帕,直接塞到了邱亮手里。 刘清芳知道邱亮花钱向来大手大脚,身上带的那点儿估计不够,就让邱花颜多带了两百块。 “家里还好吧?每天是不是还钓到不少黄鳝?”邱亮瞅了瞅邱花颜,显然是故意问的。 常征当即就明白了邱亮的意图,知道他是想炫耀。 “现在钓黄鳝的人多了,每天收获其实不算多。不过征哥已经孵出了不少鹌鹑,以后家里就能养鹌鹑啦。”邱花颜心地单纯,并不清楚大哥的小心思,只是照实说了家里的近况。 邱亮一愣,脑子转得挺快:“我早就料到会这样,毕竟钓黄鳝这事儿迟早会被人发现。” “养鹌鹑也不错,肯定能赚钱。等我腿养好了,就去晓梅她那边收黄鳝,据说他们那边还没人钓呢,一定能挣一笔。”邱亮一说着,就开始规划起将来。 “你们不知道吧,晓梅和咱们是隔壁镇上的,真是挺巧的。” “要是那边真没人搞黄鳝,这买卖确实可行。”常征没想到邱亮居然还琢磨起收黄鳝的生意。 不知道他是真想做,还是纯粹吹牛。 不过,无论哪一种,常征都懒得反驳。 说几句大话又不花什么本钱。 见常征给面子,邱亮瞬间来劲儿,特别自负地说:“只要坚持几年,攒够本钱就能在市里租上几个档口,专门做城里人的买卖。” “说到底还是城里人钱多,而且最好赚。” 邱亮这话让常征都有些意外。 他居然还能想到去市里买档口,然后开店做生意。 哪怕只是吹牛,能想出这种场景也算是有两把刷子了。 对于邱亮的“画饼”,何晓梅的接受度显然很高,看着邱亮的眼神里都是钦佩和艳羡。 邱亮被她捧得十分舒坦,脸上写满了洋洋得意。 而邱花颜对于邱亮说的这些,却觉得有点不切实际。 不过,她也没说啥,毕竟在邱亮面前,她早就习惯了沉默。 “话说,你们怎么这么早到,乘什么车过来的?”邱亮奇怪地问道。 “捎带的货车,正好要来市里。”常征淡淡地解释了一下,没说具体是谁的车,免得再给邱亮机会继续吹下去。 聊了会儿,邱亮就转向何晓梅:“晓梅,你想吃啥?我让我妹夫去帮忙买。” “算了吧,我等会儿让护士煮点米粥就行。”何晓梅直接拒绝了。 “白粥怎么会有营养,你腿刚打完石膏,得补充一下。” “常征,麻烦你跑一趟,给我买六个肉包子再加四个鸡蛋。”说着,邱亮就从兜里摸出五块钱递给常征。 “行,你们等我。”常征接过钱,准备下楼去买东西。 要是自己处在何晓梅这种情况,看身边住了个豪爽肯花钱的大哥,也会有点心动吧。 看何晓梅的穿着,衣服打了好些补丁,双手都是厚茧,家里多半也比较困难。 谁不想过日子好点呢? 越穷的人,就越渴望能过上富足的生活。 “阿容,你和常征的婚期定了吗?”邱亮随口问道。 毕竟跟邱花颜,他也不晓得该说什么。 同时,也怕多说就会露馅。 “嗯,定在十月二十八。”邱花颜笑着回应。 那天,她已经盼望很久了。 只是现在才五月,离婚期还早。 “对了,爹听了征哥的建议帮你申请了宅基地,以后通县城的路会从宅基地那儿经过,会方便很多。”邱花颜想到爹娘的嘱咐,便告诉了邱亮。 “村里那点宅基地有什么好,往后我至少也得在县城盖房。”邱亮撇了撇嘴,对村里的地根本提不起兴趣。 来市里住了几天,听那些护士的话,他愈发觉得村里束缚了他的大展宏图。 邱花颜没顶嘴,只是点了点头,觉得自己继续留在这儿也没啥意义,心里巴望着常征快点回来。 就在这时,周素兰走了进来。 她边进门边说道:“花颜,你真过来了呀?我还当阿强在哄我呢。来来来,让我瞧瞧,你这段日子是不是瘦了?” 说完,周素兰握住了邱花颜的手,仔仔细细地打量这个还没正式过门的媳妇,眼神里满是疼爱。 第123章 见一人就心动 有了周素兰加入后,邱花颜觉得没那么尴尬,两个人只要聊聊家常也能扯上好半天。 她们没有说别的,主要谈了常征饲养的鹌鹑,还有石盘谷北门那条通道的事,两人聊得特别热络。 没过多久,常征就拿着刚买的早饭回来了。 他手里提了两份,一份是给邱亮带的,一份是留给自己父母的。 “大舅哥,咱这还有点事,先不跟你多待了。” “下礼拜我们还会过来,你有什么想让我们捎的吗?”常征对面子功夫还是要做足的。 邱亮大手一挥,颇为潇洒地开口:“家里又没啥东西值得带,要是缺什么我自己去买就是了。” 常征只是点头,没有多说诸如让他省钱之类让人不痛快的话,确实没那个必要。 他只是个妹夫,不是老子,哪用管那么宽? 现如今的常征,已经没太多帮别人的冲动。 很多事,他心里都门儿清。 从邱亮和何晓梅的病房出来后,邱花颜忍不住扯了扯常征的衣袖。 常征意会,便把脑袋往她那边靠。 “我哥是不是喜欢上那个何晓梅了?”邱花颜压低声音开口。 就在常征俯身过来时,邱花颜心里觉得异常甜蜜,这份默契让她颇感满足。 “嗯,你也察觉到了。”常征微微笑着,把手搭在邱花颜肩头。 看样子他家媳妇还是挺有眼色的,不是傻乎乎的那种。 “可是,我哥原先不是一直想娶如琴吗?”邱花颜皱着眉,心绪一下变得乱糟糟。 原本她只是在猜测,如今常征也这么看,那就多半是他哥真动摇了。 “有的人就是走到哪儿喜欢到哪儿,这再普通不过。以前邱亮一直没离开村子,就觉得看着长大的如琴最对味。如今身边突然出现了个不比如琴差的,而且嘴巴甜会哄他,他自然容易犯花心。” “再说如琴对你哥也不怎么感冒,平时脸色就不算好看。何况赵家现在也没那么穷,娶她可不像以前那样只要花钱就行,难度提高了。” “我那大舅哥脑子还算转得快,自己清楚这些,转而去追别人其实合情合理。” 常征这番话让邱花颜瞬间明白了当中的窍门。 “这样也行,那位何小姐看起来还不错,如果我哥真能和她成,倒也未尝不是好事。”在她看来,大哥配不上赵如琴,或者说她也不想自己的闺蜜嫁给这样的男人。 同为一家人,其实他们兄妹感情并不算好,所以邱花颜对邱亮也没有过度美化,她太清楚邱亮不太能当个有担当的好丈夫。 真要让邱亮有了点钱,他恐怕就是那种见着谁都想撩的人。 常征没再多言,揽着邱花颜一起去了他父亲住的病房。 常生辉已经起床,在病房里练着老中医教给他的那套五禽戏。 尽管学了没多久,但常生辉练起来还是挺像那么回事。 这五禽戏的确保健作用很强,常征认为老爸只要日日坚持,身体肯定能得到益处。 和父母闲谈了会儿后,常征便领着邱花颜离开。 爹娘的情况都不错,常生辉的面色比以前好多了,原本瘦巴巴的身子也长了些肉。 常征留下三百块给母亲,叮嘱她给父亲多做些补身体的菜。 他暂时能做的,也就到这一步。 要他留下来照料,并不必要,也不切实际。 有钱拿出来,比空喊孝顺要管用。 有了钱,吃喝都能跟上,还能雇保姆来服侍。 要是没钱,就只能事事亲力亲为。 所谓久病床前无孝子,就算是亲儿女,也未必能一直守着。 可要是有钱,就能请保姆照顾终身,也能孝顺到底。 “征哥,咱这是要去哪里啊?”邱花颜一路跟着,对这次进城的目的相当好奇。 “去置办些好货。” “电视、冰箱、洗衣机咱暂时负担不起,可收音机和手表还是没问题。” 眼下的常征,确实还没法把电视搬回家。 就算是黑白电视,也要七八百块呢。 而且眼下他口袋里也就六百块现金。 之前的一千多块都垫在收购黄鳝上了,一时还没回笼,再加上新市场没打开,黄鳝销量又在下滑。 不过这也只是暂时卡住,等后面市场打开,那些黄鳝肯定能卖得出去。 “电视?” “那玩意是干啥的?” 邱花颜从来没听过这词,但她脑海里自然而然地联想到“电影”两个字。 “跟电影有点类似,只是屏幕小,每天都有节目可以看,还有些台能播电影。” “待会咱去百货大楼瞅瞅,带你开开眼。以后有钱了,咱也得买彩色电视。那样你在家就能知道外边发生啥大事了。”边说着,常征就举手喊停了一辆人力三轮。 公交车上人挤人,常征可不想有人在他媳妇身旁挤来挤去的。 当下还没出租车可坐,不然他准得打车过去。 邱花颜抿了抿嘴,和常征十指相扣,一起爬上三轮车。 对她而言,这样的经历珍贵异常。 她过去从没想到自己会有一天离开青流湾,坐车到市里来。 这里的建筑和马路,和青流湾截然不同,就连县城都远远赶不上。 不但能看见洋房高楼,各种车子也在街上跑。 路面全是水泥铺成,看起来干干净净几乎见不到灰尘。 估摸着就算下了雨,也不至于泥泞不堪。 这样的城市环境让邱花颜觉得大受震撼,简直颠覆了她的认知。 她只觉得眼睛都忙不过来,周围每一处都令她感到新鲜。 常征没去打断,只是安静地握住她的手。 在常征看来,八十年代的城市建设还显得简陋,高楼并不多。 如今的筒子楼大都归单位分配,房地产这东西还没兴起。 不少人依旧住平房,人口密度也算不上太高。 不知不觉间,三轮车已经来到百货大楼门口。 一个人一毛钱的车费,对常征来说算相当实惠。 可对邱花颜而言,这却是截然不同的体验。 她暗暗算了算,一天若拉二十个乘客,就是两块,一个月下来便有六十块。 这收入比县城工厂上班的人还要高。 她直感叹在城里挣钱真是轻松得多,一两个月竟可能赚得比他们家忙活一年都多。 可她并不清楚,其实这些车夫也要看人要价。 像这样一人一毛钱的收费并不常见,一般也就收五分钱一次而已。 在这个年代,要赚到钱也不见得有那么容易。 第124章 胡扯,你怎么能嫁给常征 进入百货大楼,邱花颜一下子就觉出,这里和县城的百货大楼大不一样。 琳琅满目的各种商品,让她有些目不暇接。 常征非常耐心地陪着她在商场里转悠,反正不急着回家。 大不了,就在市里多住一晚。 如今住店也没先前那么严格了,就算没有介绍信,只要钱到位,也能在招待所留宿。 不知不觉,两人就溜达到卖手表的区域。 “你先挑挑看哪款喜欢,我给你买一个,日常看时间方便。”常征领她来,就是为了给她买块表。 “征哥,我想要跟你一样的怀表。戴在手上不太方便,装口袋里更合适。”其实平时她就经常被人嫉妒。 因为她长得标致,村里总有人说闲话,所以她一直格外谨慎。 她在社交方面会害怕,多少也和这些烦心事分不开。 “当然行啊,挺高兴你能直接告诉我自己的想法。”常征微微一笑,他愿意满足她所有的愿望。 有一片地方是专门卖怀表的,邱花颜很快就选中了一款简单的‘东方红’怀表。 那会儿,取名叫东方红的东西真是多。 这块怀表,76元,常征付钱时,邱花颜的拳头紧紧攥着。 老实说,她很想拒绝,很想说这表太贵了。 可最终,她还是没说出口。 因为她知道,就算她推辞,常征还是会把它买下来。 而且,这怀表常征还买了两只。 “大姐上学也得看时间,我给她带一个,她一定会喜欢。” 上辈子亏欠常欣的太多,这辈子他就想对常欣好些。 邱花颜有的,他也想让常欣有。 “征哥,你对我们也太好了。”邱花颜动情地看着常征。 常征忍不住摸了摸她的脑袋,然后说道:“我过去跟我那大舅哥区别不大,有时比他做得还要过火。” “是遇见了你,我才彻底醒悟,才懂得去善待别人。之前的我,确实劣迹斑斑。” “是你,把我拉了回来。” 这几句话,对邱花颜来说杀伤力很大。 瞬间就戳中了她的心,让她深受感动。 要不是周围人多,她都想直接扑上去,好好抱住他。 常征轻轻刮了下她的鼻尖,随后继续带她到处逛。 没多久,常征就看到了一些电视机。 “看,这就是电视机了,这些是黑白电视。” 当时,还有好几台电视在播放。 瞧见电视的瞬间,邱花颜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路上常征虽然提过,但亲眼见到又是另一回事。 “咦,竟然还有9寸这么小的?”看到9寸的小黑白电视,常征也有些惊讶。 而且价格他也能承受,一台300块。 虽说尺寸小了点,但好歹比只听声音的收音机要强。 “买了!”常征一挥手,决定买下这台9寸黑白电视。 以后再赚了钱,他再去买个更大的彩电就行。 电视在这个时候可是稀罕玩意儿,农村还没普及。 见常征一下子就花大价钱买了台小电视,邱花颜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 三百块,在乡下都能盖个小屋了。 不过,她没有劝常征别乱花钱。 这些钱都是常征自己挣的,他怎么花都没问题。 买完电视,常征就继续带她在百货大楼里逛。 到了服装区,常征又给邱花颜买了条连衣裙,还配了两套贴身内衣裤。 这些东西在县城不好买,之前常征就想置办了。 因为不清楚常欣她们的尺寸,常征就没提前买。 他自己没啥要添置的,但倒是买了不少零食、糖果。 等他们走出商场,时间已到中午,于是常征就领她去附近一家面馆吃午饭。 当然,这所谓的“简单”只是对常征来说。 对邱花颜而言,一碗一块钱的羊肉汤面已经算相当奢侈。 吃完饭,常征带着邱花颜和买来的东西,不慌不忙地往车站走。 来之前他就跟周家泰他们说好,回去时自己坐班车。 回到县城时,已是四点,常征又领着邱花颜去打了个电话。 电话是拨到东北找赵云飞,可没立刻接通,要等几分钟再打。 过了几分钟后,常征才在电话里听到赵云飞的声音。 “师公,我爸跟您联络了吗?”常征好奇地问。 毕竟早上他已经把那封信交给老爹,估计应该联系过了。 “打过来了,我真是没想到他竟然被困在天坑,最后还是你给找到了。”赵云飞在电话里唏嘘地说。 他之前在灵泉峰那边找过,却没发现天坑的存在。 两人闲聊了几句,常征就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师公,要不你回来了吧,把那俩侄孙女一块儿带过来。” “我再考虑考虑。”赵云飞并没直接拒绝。 “好,那我过几天再给你打电话。”常征也不急着让赵云飞下决定。 挂了电话后,常征就带着邱花颜赶回村里。 这会儿回村没有什么交通工具可坐,只能两个人步行。 幸亏他们俩体力不错,走这么远也不觉得累。 不过才走了没多久,就听见后方有拖拉机的轰鸣声传来。 他们并没打算搭车,也没注意是谁开的,仍旧有说有笑地往前走。 可那拖拉机从他们身边过去后,很快就停了下来。 “花颜,果然是你。” “几年不见,越发漂亮了啊,这位是……” 常征察觉对方的目光,马上伸手作介绍:“我是她丈夫,常征。” 常征知道对方是谁,以前两人还起过冲突。 听完常征这话,对方脸色一变。 “你瞎说什么?花颜怎么可能嫁给你这种货色?让开!” “叶明哥,征哥没说错,我们俩早订了亲,连婚期都定下了。”邱花颜满脸幸福。 “不可能!你爸明明答应过我爸,说要把你嫁给我,怎么还能给别人?”话音未落,叶明就伸手过来,想把邱花颜从常征身边拽走。 第125章 这就是白日空想 邱花颜迅速闪避,躲到了常征的身后。 “叶明哥,你别乱讲,我根本就没听我爹说过这些事。”邱花颜赶忙否认,她不想让常征误会。 “他怎么配得上你,你要是嫁给他,日后肯定要吃尽苦头。” “他可不是什么好男人,完全就是个好吃懒做的家伙。” “你可别被他的甜言蜜语绕进去,到时候想后悔都来不及。” 常征丝毫没理他,直接牵住邱花颜的手继续往前走。 “松开,你给我松开。”叶明看到常征的举动,立即冲了上来,想把两人拆开。 快要碰到的刹那,常征猛地一个转身。 随手攥住对方衣领,常征干脆把个子不高的叶明给拎了起来。 “我和我媳妇爱怎么牵就怎么牵,关你什么事?我警告你,别再靠近我们。”说着,常征抬手就把人往后丢了出去。 邱花颜明白常征力气很大,可还是没料到能轻易把别人整个人提起。 叶明被吓了一跳,一时间也不敢再动手。 他清楚,自己绝对不是对方的对手。 真要跟常征硬碰硬,他肯定会吃亏。 可就这样放任常征把邱花颜娶走,他心里又极其不甘。 “征哥,你别多想,我爹绝对不会答应旁人。”邱花颜生怕常征误会,急忙解释。 常征毫不犹豫将邱花颜揽到怀里,笑着说道:“咱爸有没有允诺无所谓,反正你都是我媳妇,没人能抢得走。” 听常征这么说,邱花颜心里才松了口气。 她不怕别的,就怕常征想岔。 没多久,叶明就开着他的拖拉机又追了上来。 “花颜,方才我冲动了,对不住你们。离村里还远,要不你俩坐我车回去吧。” 常征略微诧异地瞥了他一眼,然后淡淡地道:“不用了,我们小两口走着更惬意。” 常征清楚,这家伙大概不会轻易认输,可再怎么执着也没作用。 要打我这边的主意,那就纯粹是痴心妄想。 叶明见常征油盐不进,而邱花颜又是一副很幸福的模样,眼里顿时闪过一抹不甘和恼恨。 他没再多言,默默上车开走。 原本踌躇满志地开着新拖拉机回村,他还想风风光光地炫耀一番。 却没想到,没等进村就碰上这么个大挫败。 他心心念念的白月光居然跟别人早就订了婚,还当街说说笑笑。 至于对方的失落,常征并不在意,毕竟他和邱花颜的婚事已定,邱家也不会退亲。 叶明再能闹腾,也不可能翻出什么花样,而常征也不会容他一直跳脚。 其实打邱花颜主意的不止叶明,还有不少暗地里喜欢她的人。 对这群人,常征全不放在心上。 因为他相信邱花颜,也相信自己,根本没必要在意那些。 两人一路闲聊着,不知不觉就回了青流湾。 回到邱家门口,常征又见到叶明。 对方脸色很不好,看到常征和邱花颜也不打招呼,气呼呼地就走了。 “爹,他怎么跑到咱家来了?”邱花颜有点担忧地问。 “谁知道他哪根筋搭错了,明知你要跟常征结婚,还上门提亲,还说我答应把你许给他们家。” “真是可笑,那也就是喝酒时随口一说,怎么能当真?要是真当真,早该提亲了,现在才拿这事说事,不荒唐吗?”邱世福面露不快。 “当真以为兜里多了俩钱,就能逼我邱世福来个一女二嫁?简直荒谬透顶。” “当家的,别恼,为这种人不值得。”刘清芳赶紧劝了邱世福。 “爸,何必跟这种分不清状况的人生气,没必要。”常征也开口附和。 他明白,邱世福说这些,多半是给自己和乡亲们听的。 叶明搞这套是完全没道理,而且相当离谱。 邱世福点点头,随即问道:“怎么样,你爹的身体好点了吗?” “挺不错的,比起之前精神好多了。我哥的情况也不错,大夫说他骨头长得很快,大概下个周末就能回来。”常征大致汇报了下。 “那行,那行。”邱世福脸上露出笑容,他原先还惦记邱亮的腿是不是能康复。 “哥。” “姐夫。” 常莉和邱盈跑了出来,一下子就聚到常征面前。 “你们也累了吧,晚上就在家吃,别折腾了。”刘清芳提议道。 “成。”常征也没客气,爽快答应了,毕竟平时他也不常在这边吃饭。 这会儿真要回去自己再做饭,反倒显得见外了。 “好嘞,那我去做饭。”刘清芳乐呵呵地转身进了厨房。 常征提着东西进屋,拿出一份零食递给丈母娘。 “妈,我从市里带回的这些零嘴和水果,你跟爸尝尝。”在农村,这些东西还算新鲜。 “不用拿给我们,你带回家给小薇她们吃吧。”刘清芳忙摆手。 “妈,这就见外了吧?你快收下,我买了不少呢,这包就是专门给你们尝的。”说着,常征又从袋子里掏出另一份。 “这些东西都有保质期,尽快吃了,别一直搁着。等我下回去市里,再给你们带。”说着,常征把自己这份也拆开了。 “你们俩过来挑一样,先拿一个啊,一会儿就要开饭,吃完再让你们选别的。” 话音刚落,常莉和邱盈立马凑过来,高高兴兴地翻着零食袋。 “哥,这个是啥呀?”常莉抽出一包好奇地问。 “这是鱿鱼丝,味道挺棒的。”常征笑着回应。 “那我就要这个。”常莉对新鲜事物很感兴趣,想着吃完饭后还能再试别的。 “我也想要这个。”邱盈也跟着挑。 “媳妇,你也拿一包尝尝。”说着,常征往邱花颜手里塞了个零食。 常征买了三大份,特地给这个小吃货留了一份。 这些零嘴,邱花颜肯定会喜欢。 第126章 肯定是出了状况了 “多谢。”邱花颜笑得甜美,兴奋地接过鱿鱼丝。 在回来的路上,她已经啃了不少零嘴,可是这鱿鱼丝还没试过,的确对它的味道充满了好奇。 “嗯,哥,这玩意儿真是不错,嚼着太香了。”常莉尝了之后,随口评论了一句。 “哦哦,真好吃。”邱盈边嚼边开口,这样的零嘴她是头一次尝,对她而言颇具冲击力。 对于这位姐夫,她越发感到满意。 不只人长得俊,还时常带来各种可口的小吃。 邱花颜没吭声,默默地享受着这鱿鱼丝的鲜香。 “爸,您也试试。”常征拿了两包走到门前,递到邱世福手里。 “我不吃这些小孩吃的玩意儿,你给她们就行。”邱世福觉得自己是个堂堂大男人,吃这种小零嘴挺不好意思。 “零嘴又不是只给孩子吃,大人也能尝,您试试,很好吃。”常征又递了一次过去。 这回邱世福没有推辞,接过了一包:“这一袋就行,你也来点。” 常征撕开自己那包,边嚼边走,然后又拎着几包去了厨房。 毕竟,也不能忘记岳母。 家里没电确实不便,常征琢磨着是不是要帮邱家通上电。 “常征啊,明天我和你林叔打算去镇上把手续办一下,你那边的申请怎么样了,要不要一起去?”邱世福走进厨房问道。 “正好一起,我早上过来接你们,我骑三轮车走。”常征清楚叶明的回归让邱世福有点顾虑,怕叶家从中捣鬼。 这样挺好,先把手续敲定,别人再想阻挠也没戏了。 不一会儿,晚饭就准备好了,刘清芳还是做了不少菜。 除了韭菜炒蛋,她还做了酒糟黄鳝、炒豆干、土豆饼,这样一桌也挺丰盛。 要是让邻居看见,肯定会眼红不已。 吃完晚饭,常征便拎着东西返家。 邱花颜也一起过去,她打算看电视,而且还要协助收购黄鳝。 现在青流湾的人已经明白该把黄鳝拿到哪儿去给常征,不用再带路。 邱盈自然也一起去了,她如今恨不得每天都呆在常家。 他们回到家时,正好碰到周家泰和周家胜,车子这会儿刚停。 “征哥。”周家胜率先喊了一声。 “真是碰巧,我正惦记你们啥时候回来。你们吃过饭没,没吃我来给你们做。”话音落下,常征就要进屋。 “我们吃过了,不用折腾。”边说着,周家胜拿出账本和现金交给常征。 要是没钱,今晚真就收不了鳝鱼了,毕竟他手上资金已经快见底。 “今天带得有点少,我们去临市一趟就卖光了,明天能多装一点。” “目前,基本没人跟咱们抢生意。也有人在卖,但量不大。”周家胜乐呵呵地说。 要是早点把鳝鱼卖出去,就能更快地把钱凑齐。 “你们两兄弟辛苦了。”常征拍拍周家胜的肩。 如果不是这哥俩帮忙,单凭他一个人还真撑不起来。 “哎,您别这么说,哪有多辛苦啊。咱已经挣得很轻松了。”周家胜憨笑着。 “常征,你今天进市里都买了些啥啊?”周家泰灭了烟,利落地下了车。 “没买多少,就是弄了台黑白电视。”常征随口回道。 “哟,你都买黑白电视了?” “我跟家盛也惦记着买呢,没想到你捷足先登。” “赶紧装起来,我们也想瞧瞧。”周家泰兴冲冲地说。 他们家缺电,所以他跟周家胜买了个收录机。 不仅能用电池,还能四处携带。 原打算用这玩意儿在常征面前显摆,结果常征今天就搞回了他们兄弟也很想要的黑白电视。 一对比,他们的收录机就显不出啥优越感了。 “好嘞,装起来。”说罢,常征拎着袋子进了院里。 进到正厅后,常征把装电视的纸箱从袋子里拿了出来。 常莉和邱盈都满怀好奇,在旁兴致勃勃地看着。 “征哥,这是九英寸的吗,多少钱买的啊?”周家胜瞧见那小黑白电视,好奇发问。 “对,九寸的,花了三百,不要票。”常征笑着答。 他把电视放到桌上,然后取出天线。 等天线装妥,常征就把电视开启。 “我去调整一下天线,你们看看有没有图像。”常征说着,拎着天线走出门。 他在院子里寻到一根竹竿,把天线绑好后竖立起来。 “有画面……有了,不过全是雪花。”屋内传来周家泰的声音。 常征慢慢转动竹竿,调节天线角度。 “行了,看得清了,现在很清晰。”周家胜兴奋地嚷。 “你们过来帮下,搬几块石头来固定天线。”常征喊道。 毕竟他一个人不好操作。 很快,周家泰、周家胜就出了门。 哥俩抬来一块大石头,跟常征一块把天线架稳固。 “这电视有点小,等赚了钱,肯定要换台更大的彩色机。”常征望着这小黑白机感慨道。 “我们家连电都没通,看样子得赶紧买台发电机。”周家泰感到自己跟常征相比,家里条件差得远。 要想过上好日子,还得努力赚钱。 这台小电视,却让所有人目不转睛。 尤其对邱盈和常莉而言,这种冲击感异常强烈。 屏幕里正播着戏曲节目,虽说她们听不大懂,却还是看得津津有味。 看了一阵后,常征出声道:“你们先看着,我先去收鳝鱼。” “征哥,我跟你一起去。”邱花颜急忙起身。 电视虽有趣,但对她来说常征更重要。 “你们走吧,我跟家盛再看一会儿再回去。”周家泰还舍不得走,想多看会儿电视。 常征没多说,带着邱花颜骑三轮车拖了三个围桶去北门。 到达北门后,常征先把灯亮好,这才将叠放的三个围桶搬下。 然而,他没等到来卖鳝的人,反而迎来了神情焦急的邱世福和赵兴业。 明显看得出,肯定有什么事儿发生了。 第127章 叶明的针锋相对 “爸,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常征走上前,疑惑地发问。 “常征,叶明刚才用村里的广播通知,今晚他也要收黄鳝,出价还比你高两毛。”邱世福显得很忧心地开口。 “看起来只能如此,你是不是也要跟着提高收购价?” 看到邱世福愁眉不展的神情,常征明白他是怕自己失去这门买卖。 他觉得,叶明明显是在报复常征,原因就是自己将邱花颜嫁给了常征,而不是叶明。 整件事本来还是因他而起,若不是几年前酒后胡言乱语,也不会闹到如今这个地步。 “太过分了,他怎么能这样,我得去找他问个明白。”邱花颜气得不轻,直接打算去见叶明争辩。 常征赶紧拦住邱花颜,开口道:“这有什么好争的,难道这个买卖只能我常征来做,别人就不行吗?” “这可没有任何道理可言,我们也占不到上风。” “就算他是冲着我来的,我也不该垄断这买卖,阻止他人插手啊。” “这行当早晚会有人跟进,我们也都清楚。只是,叶明确实有点能耐。” “我原本以为他会偷偷搞事,结果却直接对我开火。” “竞争就像战场,他既然挑明了要跟我干,我就奉陪到底。” “爸,林叔,麻烦你们去一趟村委,请他们帮忙广播我的收购价,先定得比林明高一毛。” 别小看这一毛,作用可不小,足以让许多人改变心意。 “倘若林明继续往上提价,你们就再播一次,把咱们的价格再往上加两毛。” 邱世福点头,心里清楚常征那边的售出价,即便这么做也还留有利润。 毕竟,他跟赵兴业的收购价还是维持原先水平,没有被压低。 只要能把货收上来,常征终归还能赚到钱。 “要是最后咱们又加两毛,那等于成本上涨五毛呢,要是叶明继续加怎么办?”邱花颜有些忧虑地看向常征。 一斤就少了五毛利润,这也是个不小的损失。 “再者,万一他根本没想真心收货,只是逼你提价,故意让你受损呢?” 常征没料到邱花颜能想到这么深,果然是冰雪聪颖。 确实,叶明完全有可能这样。 “加价也不只是提这一处,别的地方也得同步上调,不然别人肯定不高兴。”邱花颜继续说道。 常征听完忍不住想捏捏她的小鼻子,没料到她反应这么灵活。 “你说的对,情况确实如此。这件事,我还不能光凭自己做主。” “先让他收,等我去和家泰还有家盛商议一下。”常征觉得自己刚才有些匆忙了。 虽说他一个人定也行,可周家泰和周家胜心里可能会有意见。 当初建立合作社时就定下规矩,大事必须三人共同通过才能实行。 “那我和你林叔先回去看看,我就不信林明真能把那么多黄鳝全卖了。今晚少说也有五六百斤吧,他哪来这么多钱进货?”邱世福气愤地说道。 “如果他没那么多资金,咱们连涨价都省了,村里人自然还会送过来。”赵兴业补充道。 “好,那就麻烦你们多注意着点,我们商量妥当就去找你们。”话毕,常征领着邱花颜回了岩屋。 周家泰和周家胜依旧在岩屋,正坐那里看电视,还没离开。 “家泰,家盛,咱们碰上对手了。” 周家泰愣了片刻,随后才开口:“对手?啥对手啊?” “青流湾那边的叶明,他今晚用广播告诉村里人他也要收黄鳝,而且出价比咱们高两毛。” “结果,好多人拎着黄鳝去找他了。” “可我觉得他纯粹就是冲着我来的,并不是真打算从头做这黄鳝买卖。” “因为我娶了花颜,他对我积怨已深。” 听完常征的说法,周家泰忍不住摸出一盒香烟:“那我们是不是也要加价?” 在他看来,目前的收购价已经不错了,盈利空间也相当可观。 再往上提一点,他觉得也能接受。 要是就不收了,损失会更大,毕竟利润还挺丰厚的,大不了赚少点罢了。 常征接过香烟,走到院里,不想让二手烟熏到邱花颜和常莉那边。 在院子里点上烟后,常征才开口:“如果要提价,那就得全线提高。而且这种情况不止这一回,以后还会有更多人竞争。” 对常征的这番话,周家泰和周家胜深表赞同。 只要有利可图,就会不断有人加入进来。 “那要不先别加价,看看那边怎么发展?”周家胜剥了一颗糖放进嘴里,他比起抽烟更喜甜食。 “听征哥的意思,那叶明以前没接触过黄鳝这行,搞不好货会砸在自己手里。” 常征摇头,随即说道:“他有拖拉机,虽然不如咱们的轻卡跑得快,但也能把黄鳝运出去卖。” 周家泰弹了弹烟灰,笑道:“那又如何,他的拖拉机哪比得上咱们的轻卡。等他到城里,我们都卖完了。” “行,那就让他今晚随便收,看看他到底卖不卖得出去。” “假如他卖不出去,我们就不用费事。若是他真卖出去了,那明天咱们就跟他同价。”常征立刻拍板。 “好,我没问题。”周家泰支持常征的判断。 “我也赞成,那我们就回去继续收黄鳝吧。”周家胜也没有异议。 达成共识后,常征同邱花颜打了声招呼,就独自去了北门。 反正暂时不动手收货,也就不用带着邱花颜过去,让她在家继续看电视就行。 到了北门,邱世福与赵兴业正吞云吐雾,而旁边还站着赵如琴。 “怎么样,你们讨论出结果了吗?”邱世福忍不住问。 “今天先随他收去,明天要是还继续,我就和他保持同样的价,这样村里人自己看着办。”常征把最终的决定说了。 “行,那我就给你盯紧了,看看他是不是能拿出那笔钱。光是一个晚上收个三四百斤,甚至还可能更多,那可得花一大笔。”邱世福说完,准备回村继续守着。 第128章 碰见钱猫了 “征哥,花颜在哪里啊?”赵如琴看到常征是一个人,就好奇地问道。 “她在家看电视呢,咱们今天去市里买了台电视回来。” “爸,反正晚上也不忙,你就先回去把妈带过来一起看电视吧。”常征对着邱世福提了个建议。 “电视?那是啥玩意?”邱世福皱着眉,显然对这个新鲜玩意儿并不了解。 “跟电影差不了多少,等你和妈一过来看就明白了。” “林叔,你也能回去叫婶子过来看看。”常征也招呼着赵兴业。 如今村里娱乐不多,有个电视,倒是能让大家围坐在一起看热闹。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农村,这样的情景并不少见。 听常征说和电影差不多,大伙儿都挺感兴趣。 毕竟大家对电影不陌生,可也就是一年一两次,还是要在农闲时才会放映。 “那我们现在就回去喊人。”赵兴业笑着说道。 “我去找花颜了。”赵如琴不打算回家,撂下一句就往岩屋那边跑去。 因为一会儿邱家和赵家的人都会来,常征没有熄灭路灯。 他拎着邱家和赵家的那几条黄鳝回到岩屋,进门就看见赵如琴已经坐在小板凳上盯着电视看得入迷。 电视机里正播着《水浒传》,吸引了她们所有人的注意力。 对她们来说,这种电视剧可谓新奇无比。 常征只瞄了一眼,就转身去了南门继续砌墙。 在他看来,现在的电视剧没多大吸引力,与其凑热闹,不如趁着难得清闲再多干点活。 大约到了十点多,邱花颜才从岩屋那边过来,来到南门。 “征哥,你没累坏吧?要不要煮点东西让你垫垫肚子?”她关切地问。 “不怎么累,你们刚看完电视?”常征停下来,掏出怀表看了看时间。 “是啊,时间差不多了,我爹他们都回家了,我也让小薇和阿盈去睡觉了,明天就是周一,她们还得上学呢。” 常征微微点头,没想到大家都还挺自觉的。 “那电视,你们觉得怎么样?”常征也准备收工,邱花颜既然来叫他,估计是打算和他住这边。 “好看极了,特别是武松那段,就是只放了一集,明儿才能接着看,感觉有些意犹未尽。”邱花颜还有点恋恋不舍。 在这个年代,娱乐项目很少,电视剧的冲击力对普通人来说确实很大。 “以后你晚上就不无聊啦,每天都能跟着剧情看。除了电视剧,还有新闻播报呢。”常征说着,一边用水洗净手上的灰。 “嗯,有了电视就能不用出门也知道外面的大事,这东西真是神了。”邱花颜现在对那台黑白电视机相当满意,倒也觉得花三百块不算贵。 “征哥,你今天没看武松那段真的可惜了,我跟你说……”邱花颜有些兴奋,立刻把剧情跟常征讲了一遍。 被她这一说,常征还真有点后悔,要是一起看了,能一起讨论。 不过,他对《水浒传》本就熟悉,也能跟她聊几句。 常征随口讲了剧里的其他内容,邱花颜听得津津有味。 两个人回房间的时候,她还拉着常征继续说了一会儿。 说着说着,邱花颜就困得打起瞌睡。 看着她昏昏欲睡的样子,常征忍不住在她脸上啄了两口。 第一次看电视,兴奋劲儿上来很正常。 他伸手把她搂住,给她掖好被子,然后也闭上眼睛休息。 很快,常征就睡沉了。 这一夜睡得很安稳,第二天蒙蒙亮时常征才睁开眼睛。 刚睁眼,就被邱花颜捧住脸轻轻亲了一下。 “醒啦?”她眨着眼睛笑。 常征真没想到她现在这么主动,索性也不客气,把她抱近了些,直接吻了上去。 今天常征准备进山转一圈,瞅瞅能不能撞见豹子,若是真能拿下,那就能赚到买大彩电的钱。 九寸黑白电视终究还是太小了,看起来不够过瘾。 早饭是邱花颜做的,她不想一直被常征“养”着,也想帮忙干点事。 等吃完饭,她也没回去,而是准备收拾一下岩屋。 常莉和邱盈早早地去早读了,现在从岩屋到学校的路程不算远,也不耽误她们学习。 常征带好邱花颜为他准备的干粮,又拿上一些肉干,背着背篓和猎枪,让两条猎犬一同进山。 刚进山林,便见到不少花鼠。 原先常征还琢磨要做几个陷阱捕花鼠,结果一直没腾出空来。 这次他对花鼠暂时不感兴趣,继续往里面走。 今天他打算重新找几个地方布置捕兽夹,之前的那些老地方效果明显差了。 眼下羊肚菌的时节已经过了,他也懒得再到处去翻找。 就在林子里一路寻寻觅觅。 突然,常征脚步顿住。 “猴子,黑狼,坐下。” 他压低声音指令道。 两只猎犬立刻乖乖坐下。 常征举起猎枪,小心地往前摸。 原来,他用感知能力发现前方有只豹猫。 豹猫其实就是猫科里的一种,个头大概三四十公分到六十公分不等,体重在一公斤多到五公斤左右。 因为身上的斑纹酷似铜钱,也被叫作“钱猫”。 它的身型与家猫差不多,但更显瘦长,四肢相对更长些。 在南方地区,它们的毛色偏黄,带点淡褐色;北方种的底色则发灰,满身深色斑点。 这种猫科动物在南方猎人里挺受青睐,皮毛能卖个好价钱。 常征之前在收购站问过,一张豹猫的整皮大概能卖到八九十,如果品相特别好,或许能卖两三百。 过去出口的毛皮里,豹猫的份额相当大,毕竟数量不算少,不像真正的豹子那么稀有。 六七十年代时,全国对豹猫毛皮的年收购量有二三十万张,说明当时国内至少有上百万只豹猫存量。 不过,从七十年代后,豹猫在不少地方数目下降,有些地区几近濒危;到了八十年代,每年的收购量已经只有之前的一半甚至更少。 显然,长期大规模猎杀让豹猫的数量锐减,面临濒危。 常征作为猎人,碰见豹猫还是忍不住想下手,毕竟能卖钱。 他也猜测这片大山里豹猫的数量应当不少,只是它们行动诡秘,不是那么容易碰见罢了。 第129章 远程狙杀麂子 那只豹猫看起来相当慵懒,丝毫没察觉到常征已经出现。 常征举枪瞄准了它,将枪口对准它的脑袋。 接着,常征扣下了扳机。 “砰!” 一声枪响,豹猫直接从树上坠了下来,彻底没了生息。 “猴子。” 常征喊了一声,示意猴子过去把豹猫叼回来。 有了这只豹猫,今天进山的收获就算稳了。 猴子飞快地冲上前,将豹猫给叼了回来,而且豹猫的皮毛也没遭到破坏。 “这皮毛是真漂亮,要是有机会,真想养一窝当宠物。” 常征摸了摸豹猫的皮毛,手感特别顺滑。 别人或许不敢想,但常征拥有亲密之力,肯定能办到。 主要是这身花色着实好看,而且那股精气神也不是一般猫能比的。 所以,他打心底喜欢。 不过这一带应该没有别的豹猫了,而且他刚打的还是一只公猫。 如今,他的感知力已经能分辨周围的动物是否怀孕。 很神奇,但他还没对人试过这种能力。 豹猫的肉常征并不打算吃,因为口感不好,但可以分给他的猎犬吃。 这只大约有七八斤,还是有些肉的。 收拾好豹猫后,常征继续向前走。 很快,他就发现了一条兽道,看起来是大型猎物经常经过的通道。 常征挑了个合适的位置,然后用小药锄开始挖坑。 连续挖了三个坑后,他把三个捕兽夹都放进坑里,上面再撒些树叶做掩护。 布置完毕后,常征带着猎犬离开,准备再找几条兽道设另一批捕兽夹。 在寻找的过程中,常征也保持着对周围环境的警觉。 毕竟,他还打算找只大一点的猎物,看看能不能把豹子引诱出来。 可直到常征在第二处布置好捕兽夹,也没见到什么大型猎物。 途中碰到几只山鸡,常征都没动手。 不是他不想,而是这些山鸡太警觉,不是每次都能逮到机会。 多数时候,它们老远就注意到动静,早早就逃之夭夭了。 继续把捕兽夹埋好后,常征又在林子里四处转悠。 临近中午的时候,常征终于发现了让他欣喜的目标。 这次不靠感知力,而是凭借他的眼力。 当然,还有两只猎犬的提醒也很关键。 远远地,常征就瞥见了几只麂子的身影。 常征让两只猎犬留在原地,然后寻找合适的射击点。 虽然相隔几百米,但对m70来说,这点距离不算难事。 选好位置后,常征稳住枪口,对准其中一只麂子。 他调整呼吸,等待最佳的开枪时机。 远距离射击对精准度要求更高,所以常征更谨慎,不会贸然扣扳机。 因为子弹不便宜,每一发都要珍惜。 “砰!” 开枪过后,常征依旧通过瞄准镜观察。 他一下子就看见麂子的身上溅起血花。 “猴子,黑狼,上。”常征对两只猎犬下令。 它们速度快,能第一时间冲到麂子那边。 随后,常征也跟着火速奔向目标。 当他赶到麂子跟前时,麂子还在挣扎,没有彻底断气。 两只猎犬死死盯着麂子,防止它再逃。 麂子的血仍在往外流,常征也不用费事,只需等它咽下最后一口气。 收获了这只麂子,常征就能守株待“豹”,或者其他猎物也行。 几分钟后,麂子的四肢已经不再抽动。 常征掏出猎刀,准备对麂子进行处理。 他先沿着麂子的腹部中线轻轻划开,因为他打算先把皮剥下来。 麂子皮还是能卖上价的,需要好好取下来。 顺着那条刀痕,常征仔细地将麂子的皮剥了下来。 剥干净后,发现了枪伤位置。 那个弹孔需要修补,现在剥下来修补还算容易,毕竟细胞还没完全失活。 或许是他上回能力升级的缘故,这次他修复枪孔的速度快了不少。 只花了两分钟,他就把其中一个洞口治好了。 另一个常征暂时没修,因为还得先缓一会儿。 接着,他割下两小块肉丢给两只猎犬,当作对它们的奖励。 今天它们帮了不少忙,值得犒劳一下。 赏完两只猎犬后,常征取出了午餐。 他确实饿了,打算先吃点东西填饱肚子。 带来的只是几个饭团,里面夹了些菜和肉。 常征吃得很满足,因为这是邱花颜给他做的。 不得不说,邱花颜的烹饪还是挺有天分,哪怕只用一些简单调料,也能做得很可口。 饱餐一顿后,常征继续把麂子皮上另一个枪眼修复好。 这样一来,这张麂子皮没有任何缺口,能卖到一百块左右。 上次在收购站,他专门问了价,否则他也不会费力气用治愈之力去补洞。 多赚十块钱,也足够让他动用这项能力了。 而且他也逐渐摸清,这个能力是可以慢慢提升的。 想增强的话,既要常用,还要配合野人参。 不过常征觉得一般补气血的药材应该也能起到点作用,接下来他打算好好研究。 毕竟,这些能力对他相当重要,能提升自然多多益善。 哪怕只强化其中一种,也能让常征受益匪浅。 歇了一会儿,常征开始破开麂子的肚子。 切开的瞬间,一股腥骚味扑鼻而来。 两只猎犬顿时兴奋了,看得出它们对内脏很感兴趣。 常征先把心、肝、肾等器官取下来,放进了背篓里。 这些东西不需要拿来引豹子,可以带回家做着吃。 麂子的胃被常征割下,他又把大肠和小肠一并取出。 这两样最好挂起来,主要就靠它们来吸引野兽。 他简单整理了一下胃,现在条件有限也没法彻底清洗。 处理完毕后,常征就顺势把麂子分割成数块,装进背篓里。 在这个过程中,他也时不时启用感知能力。 第130章 收获三只小豹猫 他很好奇,会不会把豹子给吸引过来。 没有豹子的话,能勾来别的猎物也不错。 不管是什么品种,只要是冲着麂子的内脏来的,都是吃肉的动物。 而肉食动物的价值通常都不会低。 假如能把老虎招来,那就更了不起了。 毕竟虎皮的价值更高,肯定不止五千块。 一整只麂子被常征拆分后,全部塞进了他的背篓里。 直到常征忙活完,周围依旧没有什么大型猛兽现身。 常征并未打算就此作罢,准备继续埋伏等待。 今天出发进山前他和邱花颜打过招呼,可能会不回村。 如果真不回去,邱花颜肯定会惦记。 此时又没有手机,没办法同家里取得联络。 想到接下来类似的情况或许还会再发生,常征开始琢磨该怎么和家里保持沟通。 就在这会儿,一只乌鸦忽然落在那堆肠子旁边。 “有了!” “信鸽,我完全能用信鸽来给家里传话。” 古时候可不就有飞鸽传书吗。 他有亲密之力,完全可以养几只鸽子备用。 以后进山就带上一两只,要是当晚不能回去,就放飞鸽子带信回家。 “可是鸽子战斗力几乎为零,要是遇见老鹰就完了。” “所以,还不如直接养只鹰来送信。别人做不到的,我肯定行。” 这就是拥有外挂的强大之处,别人搞不定的,自己也能想法子办到。 别人达不到的事,自己多半行得通。 再说这片山林里本来就有老鹰,它们的巢一般都不小,也容易找。 之前路上常征就瞄见过一个,下回可以直接爬上去看看。 正想着,两只趴在地上的猎犬突然站立起来。 很明显,周围来了什么猎物。 常征赶紧拍了拍这两只猎犬,免得它们立刻扑出去。 随后给它们下了个“原地待命”的指令,这才开启自己的感知能力。 麂子的那堆肠子就搁在大约十米外,距离恰到好处。 太近的话,其他动物或许不敢冒险靠近,毕竟这俩猎犬还是挺吓唬小动物的。 过不多久,常征通过感知察觉到一只豹猫靠近了。 这只豹猫怀着崽,看它肚子那么大,估计快临产了。 常征没料到会是一只豹猫赶过来。 它显然是被血腥气和那一股大肠的浓味诱惑过来的。 可它依旧十分机警,并没有马上动嘴,而是先在附近爬上树,观察四周。 常征才刚盘算过要是能养只小豹猫就好了,没想到就真来了一只快要生的母豹猫。 若是机会合适,常征肯定愿意收养。 家里的虎头也快生崽了,等那会儿顺便让虎头帮忙带小豹猫也行。 不过母豹猫本身不大好使,因为它没有被人类社会化,会怕人。 就算常征有亲密之力,也没办法彻底消弭它对人的戒心。 要是让母豹猫自己带崽,可能不利于以后和人的相处;不如让刚出生的小豹猫和虎头它们一起长大,再加上亲密之力的影响,说不定就不怕人了。 流浪猫想要驯熟都不容易,更何况野性的豹猫呢。 唯有从刚出生时就接手,才能驯出不惧人的豹猫。 常征端着枪,安静地等待那只豹猫一点点靠近。 没过多久,豹猫似乎判断没什么威胁,于是从树上滑下来,慢慢朝那堆肠子挪动。 看它真的动身了,常征的嘴角浮现了一丝笑容。 然后,他举枪瞄准了那只豹猫。 豹猫也看见常征这边,嗖地一下蹿到另一棵树上,十分小心。 这份戒备常征并不意外,他并没有着急,只是耐心等着。 那只猫豹不会轻易放弃,只要确认安全,还是会来叼它眼前的那堆肠子。 过了几分钟,它看到常征没有别的动作,便又悄悄从树上下来了。 随后,它快速挪到肠子附近。 一靠近,它就想把肠子直接叼走。 可惜,肠子被常征给绑住了,不可能被它拖走。 “砰!” 常征早就准备好,抓准时机立刻扣动扳机。 扣下之后,常征迅速往前冲。 那只豹猫伤得不轻,子弹打中了它的前肢部位。 两只猎犬也紧跟着冲了过去,毕竟常征已经动了。 豹猫试图逃,但两只前腿都中了弹,根本跑不动。 常征开启亲密之力,小心伸手去抓那只豹猫。 他可不清楚豹猫有没有携带狂犬病毒,必须谨慎。 要是真有,那就太危险了。 常征抓的部位是豹猫背部,直接拎起它的皮。 亲密之力当即生效,让豹猫慢慢平静下来。 然后常征另一只手压在豹猫的伤处,开始给它治疗。 恰在此时,常征发现豹猫的状况似乎不大对劲。 它的羊水破了,已经开始往外流。 “难不成要生了?” 常征忙把它轻轻放下,但手还是和它保持接触。 不晓得是受伤刺激到它,还是本来就快产仔了。 没过多久,一只小奶猫便出生了。 “没想到竟然一口气生了三只,看着还挺能生。” 看着那三只刚出世的小豹猫,常征忍不住露出欣慰的笑容。 此刻的小奶猫还睁不开眼,至少得过十天左右才会睁眼。 现在自然得靠豹猫妈妈来哺乳它们一阵子。 考虑到母豹猫前腿的骨头都碎了,常征用木条帮它固定,再撒上止血粉,用纱布扎好。 有了这几只小奶猫,常征就没法继续待在山里打猎了。 他把剩余的两个捕兽夹拿出来,布在那堆肠子周围。 看谁要是倒霉踩上去,明天他再来查看。 留宿山中毕竟危险系数高,常征觉得没必要再冒这个险,也不能让邱花颜提心吊胆。 等把苍鹰练出来能送信后,再考虑深山过夜的事。 布好陷阱后,常征拿了些茅草铺在背篓里,弄出个临时窝,把母豹猫和三只小奶猫都放了进去。 然后他直接背起背篓,下山回家。 今天打到了一只麂子,加上两只豹猫,收获已经相当可观。 那些麂子肉最好能白天运去县城,正好常征也能去镇上把相关的手续给办了。 原先他和岳父他们约好今天早上一起,但后来他临时决定先上山。 现在才刚过一点,下山到家差不多两点半,时间还绰绰有余。 第131章 叶明:你是来瞧我出丑的吧 回到石盘谷之后,常征将豹猫还有它的小崽安顿好。 同时,还递给它几片麂子肉。 那只豹猫的血已经止住,可它的骨头依旧很碎。 这样一来,它就动弹不得,也正好契合常征的目标。 等安排完以后,常征便将麂子皮拉到皮绷上固定。 否则,那张皮子就会开始变紧。 那只已经死透的豹猫常征并没有立刻处理,把它拎出来之后,常征就带着麂子肉骑上了自己的三轮车。 他一路赶去县城,打算先把麂子肉卖给国营饭店。 一路飞驰到了国营饭店之后,常征顺利地把麂子肉全部卖掉了。 今天郑庆文不在,不过负责收货的人都熟悉常征,所以就直接收下了常征这只麂子。 拿到六十多块的收入,常征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毕竟麂子皮还可以换钱,这样的进账已经相当不错。 告别国营饭店后,常征准备去镇里把手续办好。 按理来说,邱世福和赵兴业应当已经把证件都拿下了。 他骑着车,沿着小巷穿梭而过。 “买黄鳝咯,新鲜的黄鳝,又肥又大。”一个叫卖的声音传来,立刻吸引了常征。 他有些纳闷,究竟是哪路人在兜售黄鳝。 难道是看到他挣钱了,所以有人学着也来推销黄鳝了? 常征显然并非第一位卖黄鳝的,早就有人捕了黄鳝打算去国营饭店卖。 可是国营饭店对于黄鳝的规格有要求,并不是随便哪种都能收。 不过,在看清卖黄鳝的那人之后,常征却有点惊讶。 原来,这个人不是旁人,正是昨晚那位高价收黄鳝的叶明。 嗯,就是加钱收的。 “八毛,一斤黄鳝只要八毛呢,每条都有三两左右。” “过路的快来看看,瞅一瞅。” 八毛一斤,卖出去后叶明每斤还能净挣三毛。 还好他没有跑到市区去卖,否则的话,对常征他们还真是个不小的冲击。 毕竟在市里,三两左右的一斤也就能卖到一块钱,价格再高就没人接受。 遗憾的是,嚷了半天却没人过来下单。 黄鳝固然不错,但能负担得起的人却不算多。 “常征,你过来就是看我出洋相的,对不?”叶明早就瞧见常征,却一直忍着没说。 眼看常征要离开,他终究无法再压住情绪。 昨日听到常征天天收购黄鳝的消息,他就断定常征肯定靠着黄鳝挣到了钱。 有了资金,他才有资格到邱家提亲。 邱家之前的条件并不小,他也曾想上门提亲,但被邱亮拦下,说得准备888彩礼才行。 为此,他才想法子去市区上班,好攒钱。 工作之余,他也倒腾点小买卖。 否则,哪能有钱买那台二手拖拉机? 他觉得常征能用黄鳝捞钱,那自己照样没问题。 结果喊了半天,到此刻连二十斤都没卖出去。 尽管黄鳝好吃,但能负担得起的人确实不多。 “老实说,我并不是专门来看你出糗的。我只是碰巧经过,看见对手,总要瞅两眼呗。” 听完常征这番话,叶明觉得自己这一拳仿佛打到了棉花上。 “估摸着今晚你也不会来收购了,那就加把劲吧。”说完,常征拿出一支烟点上,慢悠悠地踩着车子离开了。 幸亏昨晚没跟着他一起抬价,不然今后的收购价格也会攀升。 毕竟县里的人均消费还无法撑起一斤一块的黄鳝,得去大城市才卖得动。 不过他想,这叶明大概率会很快把黄鳝运到市区,那时自然还能捞到一些利润。 到那会儿,或许真会多出这么一个对手来抢生意。 可这买卖的事,常征也拦不住别人来分杯羹,不可能一直独吞。 离开县城以后,常征径直去了镇上。 找到相关窗口后,常征便把自己的手续顺畅地办完。 如今申请这类手续的人并不多,所以办起来还算简单。 证件无法当即领取,还得等些日子。 趁着相关机构还没下班,常征亲自去部门那里填了一份枪证申请,并备案自己是猎户。 目前还没有开放狩猎证的办理,否则常征早就去弄了。 若是拿到那种打猎许可,他就能够光明正大地狩猎。 就算日后,他也能凭此证开枪打猎,只要不猎杀受保护的动物就无碍。 忙完一切后,常征又买了点猪肉,便返程了。 在回程路上,常征再次碰到开着拖拉机的叶明。 老是看到不想看的人,确实让常征有点烦躁。 可更郁闷的其实是叶明,他压根没料到常征骑着破自行车的速度竟胜过他的拖拉机。 毕竟拖拉机,真是又慢又拉长。 常征飞快超车后,就冲着石盘谷狂蹬而去。 之所以没有直接去青流湾,是因为目前无法从青流湾那边的北门通车,仍需绕道。 等他回到石盘谷,放学后的常莉已经在家写功课。 家里不光有常莉,也有邱盈,她们俩都在专心写功课。 而厨房里,则是邱花颜和赵如琴,两个人不知道在说什么趣事,笑声连连。 看见常征回来,她们都露出喜色,但谁也没停下手里的活。 “征哥,那只豹猫你打算饲养吗?”邱花颜十分疑惑地问。 看得出来,她已经注意到家里多出一只豹猫。 “嗯,这家伙模样不错,而且俗称钱猫,寓意挺好。如果能养熟,比家猫捉老鼠可厉害多了。”常征笑着回应。 “钱猫?” “听起来挺好啊,等它长大了能不能给我分一只?”说着,赵如琴冲常征眨巴了几下眼。 “当然行。”常征没拒绝赵如琴,毕竟这东西山里多的是。 “如今你们还不能碰那只豹猫,毕竟它是野生的,性子猛,我还没把它驯服。” “短期内,你们都别靠近,对吗?” 说完,常征环顾了下周围的人。 “它体内可能带疯狗病病毒,如果被爪子挠了或嘴咬了,都要去打针。” 在场的人纷纷摇头,表示并没碰过。 毕竟常征把它安置在兽圈的一角,想摸它还得翻进去。 “你们都记下了没?” 常征的目光落在常莉和邱盈身上,其他人他并不担心,只怕这俩孩子不注意。 “记得了,我肯定不会去碰。”常莉当即作出保证。 “姐夫,我也不会,我可是很乖的。”邱盈急忙跟上表态。 第132章 今天赚的实在不少 晚饭还没正式开煮,常征就把那只还没动过手的豹猫取了出来。 “花颜,厨房里有麂子的下水,你们把它煮一下,晚上炒着吃。”常征叮嘱了一句。 “我已经发现了,早就准备下锅了。”邱花颜明白常征饭量大,离不开肉,只要家里有,她就会先想着给常征做。 她深知常征在饮食方面比较舍得花钱,而且对口感也有要求。 虽然常征从没对她明确说过,但她就是能体会到这种需求。 常征开始给豹猫开膛破肚时,赵如琴也跑了出来,想要帮忙。 “豹猫的肉口感不好,等会剁了煮熟,留给猎犬吃吧。”看见赵如琴拿着一个大碗,常征解释了原因。 赵如琴只是点点头,并没有把碗收走,而是搬了个小板凳,安静地坐在常征身旁。 她没有多言,就这样静静地望着常征。 常征利索地把豹猫的皮剥下来,随后让赵如琴去找一个尺寸合适的皮绷。 赵如琴常来这边玩,很清楚那些工具都放在哪儿。 她不仅拿来了皮绷,还主动把豹皮固定在上面,常征也没阻止,这件事并不麻烦,再加上赵如琴聪颖伶俐,自然能做得好。 常征把豹猫的内腔再仔细清理了一下,然后将其剁成几段,准备稍微煮熟后再喂猎犬。 毕竟它们长期跟着人类生活,肠胃习惯了吃熟食,这样对狗子们也更好。 “征哥,我们回来了。” 还没等饭上桌,周家泰和周家胜就一同回到了家。 “你们来得正是时候,干脆留下来一起吃晚饭吧。”常征随口就提了邀请。 “算啦,家里已经备好饭菜了。老不回家吃,我爸妈要唠叨的。”周家泰推辞了常征的好意。 “对了,今天那一千多斤黄鳝都卖出去了吗?”常征好奇地问。 因为今天一大早,常征就知道这两兄弟运了上千斤的黄鳝出去,他很好奇卖得顺不顺利。 “全出了,今天特别好销,赚了不少钱。”周家胜一脸兴奋,把记账本递给常征。 常征打开一看,发现今天他们利润有一千三。 一天就能进账这么多,也难怪这哥俩笑得合不拢嘴。 “不错啊,你俩挺拼的。”常征拍了拍周家胜的肩。 “嗨,这不算啥。”周家胜笑着,从随身的包里拿了一千五给常征。 目前蛟首村和蛟田村加起来每晚最多也就五百斤出头,所以平常运营成本并不算高。 “你们俩今天是怎么跑的,毕竟要两地跑?”常征问着,同时给他俩递烟。 其实他心里有数,也就是到了温市后,周家胜就在那儿卖,而周家泰则把另一半拉去了别的城市。 “嗯,我在温市那边卖了大半,我哥拿另一半去了乌市。” “不过我们暂时还没找到合适的人手,征哥你看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很简单,你们写个招聘启事,把条件列出来,有人来就面试,看行不行。”常征给出了建议。 可转念一想,这对自己来说很容易,可对周家泰、周家胜来说却不一定。 “这样吧,这事我来帮你们整理。我写好招聘要求,然后你们把它张贴出去就行。” “面试要注意些什么,明天我再跟你们说一下。”常征打算把要点先罗列好,便于两兄弟掌握。 有了常征的承诺,周家泰和周家胜一下子心里踏实不少。 两人离开后,常征这才去忙晚饭。 赵如琴和邱盈也一起吃饭,她们都想赶紧吃完,好坐在电视前看节目。 好在她们还没养成边吃边看电视的习惯。 如果是一个人吃饭倒可以滑滑手机,可一旦好几个人围着饭桌,还是聊聊天更有意思。 “你们不知道吧,今天我去县里卖麂子的时候,碰到叶明了。” “他一个人扛着黄鳝在卖,可完全无人问津。估计今晚他不会来收购了。” 常征提起这事,邱花颜气不打一处来:“所以他就是冲着征哥你来的嘛,太可恶了,哪能这样害人!” 常征只是笑笑,缓声说:“他这回算是亏惨了,估摸着下次就不敢再招惹了。其实我还没真正动手对付他呢,不然他损失会更大。” “别为这种人生气,随便他怎么想,反正也影响不到咱们。” “要是他真继续针对我,我会让他见识下什么叫后悔莫及。” 邱花颜听到叶明大亏,也稍微解了气,脸上不自觉地露出了高兴的表情。 晚饭一吃完,邱花颜和赵如琴就手脚麻利地洗净了锅碗瓢盆。 然后两人迫不及待地坐到电视机前。 因为时间还早,常征也坐下来,和她们一起看了一会儿。 没多久,常征的岳父母,还有赵家的两口子也来了。 他们带着自家钓到的黄鳝,一共才十几斤,两家凑在一起就拎过来了。 “常征,今天晚上叶明不收黄鳝了。” “有人过他那边一趟,出来后也不太好意思拿来你这儿卖,还有些人索性直接去你村交给你兄弟了。” 听岳父说完,常征心里忍不住一乐。 看来,今晚只能让周家那兄弟俩和他们父母再多跑一趟了。 不过想归想,还没过一会儿,就听到外头有人喊:“常征,你在家不?” 听到叫声,常征就明白是有村民拎黄鳝上门了。 这样也好,省得他再去北门那边坐等。 “我在这儿呢,啥事啊?”常征走到门口看了看。 门外站了十来个人,人人都提了只水桶。 “那个……你这儿还收黄鳝吗?”走在前面的邱家人有点不好意思。 “哎,瞧二叔说的,我一定收啊,就怕你们不愿意卖给我呢。”常征半开玩笑地说。 “哪会,我们就是昨晚量少,特意攒到今天一起卖。”顾新民尴尬地笑着接话。 “对对,我们也一样,我们也一样。”其他村民赶紧附和。 “好,那你们先等会儿,我去拿秤,一会儿咱们在这儿过称。”常征说着就往屋里走。 家里有电视的事,他还不想闹得人尽皆知,不然一大帮人挤进来,烟味又重,也会影响家人的健康。 第133章 夜里究竟怎么回事? 得知有人送黄鳝上门,邱花颜她们就直接一块儿帮忙,也没继续守着电视看。 外头不过十来个人,因为那连续剧尚未开播,常征就让她们跟着一起做事。 这些人拿了钱后,纷纷说明天还会带黄鳝过来。 多走这一点路对他们来说没啥大不了,但能替常征省下不少麻烦。 毕竟,要是从北门把好几百斤黄鳝运回来,也够折腾的。 以后不用再来回跑,自然就省心不少。 等这些人走了,接二连三又有人提着黄鳝过来。 一比起面子和尴尬,大伙儿更乐意拿到现金。 “行了,你们去看电视吧,剩下的我来搞定,顺便还可以训练下猎犬。”常征清楚她们俩都想追那部电视。 况且来卖黄鳝的人都是三三两两到的,并不是凑在一起过来。 邱花颜和赵如琴高高兴兴地就去客厅,也没再坚持帮忙。 “要是需要手的话就喊我们,别一个人累过头了。”邱花颜很体贴地提醒。 “好,你们安心看电视,忙不过来我再叫你们。”常征笑得很甜蜜。 趁这个空档,常征开始带着猎犬和豺宝做训练。 如今的豺宝已然显出几分猎犬的模样,坐卧之间看着和猎犬也相差不大了。 这当中,自然少不了亲密之力和生命之力的功效。 他一边收购黄鳝,一边教猎犬它们,不算太忙。 等到九点多,就没再有人提着黄鳝上门了。 猜测余下那部分人,要么还在观望,要么就去找周家泰他们收了。 没人来,常征也不打算继续窝在家,提上一袋水泥就直奔南门。 今晚就能把南门的墙面砌好。 明天再用木板敲出个框,然后在上头铺钢筋,用水泥浇筑成横梁。 “征哥,夜里究竟是怎么回事?” 不用回头,常征就知道是周家胜和周家泰。 “青流湾的人肯定提了黄鳝去找你们收购了吧?不就是拉不下脸嘛,昨天没卖给我,今天再卖就不好意思了呗?” 常征当然清楚他们为何嘀咕,便笑着回应。 “把我们累得够呛,所幸没人耍滑头。”周家泰颇无奈地发了句牢骚,随后就来帮常征忙。 既然人都到了,也不可能干看着不动手。 常征让他们回去歇着,他们偏不乐意,非要一起干活。 好在晚上也没多少活,干到十点多常征就收工。 余下的是些木工的活儿,今晚真没必要拼命赶完。 反正这是自家门口,不用追着谁来验收。 回到院里,发现大伙儿还都在看电视。 一直拖到十一点才算散了场,各回各家。 眼下刚迷上电视还能理解,常征也不多管。 如今做的都不是重体力活,晚点睡也影响不大。 过去大家一是累,二是缺少娱乐,除了睡觉还是睡觉,没别的消遣。 邱花颜自然没回去,她渐渐习惯了住在常征家,也习惯和他同床。 周围的人也觉得很正常,毕竟两人已订婚,婚期也定下来了。 第二天清早,常征没急着进山,而是找来些木材,想把南门的框架搭好。 另外,他也打算去找张旺山,看能不能招到几位有经验的工人。 他想盖洋房,可不打算照普通农村的方式修。 若是没人能干,那就得去市里请人,这样成本就会攀升。 他虽然会干,可也不能样样亲力亲为吧? 当然,还有种思路,就是在村里找几个想赚这份钱的,常征手把手带着,教会他们。 只是,这么做会花费他大量时间。 能靠花钱解决的,他还是宁愿花钱搞定。 邱花颜照旧,给常征做了早饭后,就回娘家和父母一起去钓黄鳝。 现在她还没真正嫁过来,自然想多为父母分担些。 她一直觉得父母把自己养大不容易,这份恩情一辈子都还不完。 但婚后有自己小家,要顾着这边,就难再照顾娘家。 所以趁着自己还没正式出嫁,多为父母尽些力。 这事儿她也和常征商量过。 常征当然支持,要是她能对父母的恩情都置若罔闻,那连基本的人伦都顾不上,还谈什么夫妻之情呢? 她很孝顺,可并非愚孝,不是父母说啥就照做。 她清楚自己哪些该听该做,哪些不该遵从。 不到半天功夫,常征就把横梁的木板框架弄好。 之前他买的那批钢筋,现在也正好派上用场。 把钢筋框架扎好后,常征又用锤子敲出一些大小合适的石子块。 没人能搭把手,一切都只能靠自己。 不过,他并没立刻把石子和混凝土搅拌,而是打算去找张旺山。 他想看看能不能借来震荡机,否则他怕水泥不够均匀。 午饭吃的还是早上剩下的饭菜,常莉早早回家,已经替常征热好了。 相比过去,常莉觉得如今的生活真是轻松了太多。 以前农活多,还得生火做饭,忙不完。 现在只用每天去上课就够了。 眼下又只是小学的进度,她都完全驾轻就熟了。 有空她便自主地超前学点东西。 想为家里出力,可常征平时也不太让她插手。 今天倒是被她抓住机会。 等常征忙完回来,饭菜都已经重新热妥贴。 午饭过后,常征动身去了蛟田村那边的工地。 这会儿大伙儿还在歇晌,他赶到时,见张旺山正和几个人一起听收音机。 “常兄弟,你咋过来了?”张旺山看见他,连忙迎上前。 “想请你帮个忙。”常征也不兜圈子,当场说了来意。 听说常征要盖洋房,张旺山忍不住朝他竖大拇指。 这年头,县城里才时兴洋房,没想到常征竟然打算在村里修,还真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我手下确实有会盖洋房的,在市里也接过活。我给你调来三个,你再从村里雇几个拼起来,你看这样行不?”张旺山很快拿出了主意。 第134章 赵如琴的恳求 “行,也不算太麻烦,我手里有图纸和施工方案,带上三个人就够用了。” 常征也没想到张旺山那里真的有人手,这样一来就省去不少麻烦。 “另外,你们那边能找到震荡棒吗?我打算借用一下,大概只要一个钟头。”常征一边询问,一边给张旺山递上烟。 “肯定有,我去给你拿吧。”只要用一个小时,张旺山还是乐意借给常征的。 要是时间太长,他就得收点费用,好堵住上头的嘴。 毕竟这东西并非他个人所有,他也没资格把它让给常征用上一整天。 “一个钟头够吗?”把震荡棒递给常征后,张旺山认认真真地问了一句。 “绝对没问题,我就拿来弄个门梁。”常征很肯定地回应。 “好,那我陪你一起过去。”张旺山担心常征不太熟,就打算跟过去帮忙。 常征并没有拒绝,毕竟他也希望和张旺山多接触,若对方愿意去,他自然乐得一起。 两个人一路聊着天回到石盘谷的南门,到了那儿后,常征就开始准备搅拌混凝土。 “咦,你这梯子还真不错啊。”张旺山留意到了常征的人字梯,顿时来了兴趣。 “这是我做的人字梯,用着还算方便。”常征简单说明了一下。 张旺山点了点头,立刻顺着那人字梯往上爬。 “确实造型形象,而且的确稳当,好用。”他站在上面端详常征搭好的框架。 “没想到你还能干这些,布置得还挺专业的。”张旺山显得相当惊讶。 “还成吧,如果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赶紧提出来,我好改。”常征直接表示。 “比我还专业,我真挑不出啥毛病。”张旺山从人字梯上爬下来。 接着,他把震荡棒的插头插到常征之前拉好的排插上试了试。 震荡棒运转正常,也就说明电压没问题。 然后,他和常征一起开始搅拌混凝土,两个人配合能更快一些。 早点弄完,他也能早点回去。 等拌好后,他们把混凝土通过人字梯一点点倒进上头的框架里。 等到灌满之后,常征就爬上去用震荡棒振动水泥,让它们均匀地分散,避免中空。 回到石盘谷还不到一小时就搞定了,常征提起震荡棒送了回去。 “晚上要不要来我家吃个饭?”回到工地时,常征主动发出邀请。 “晚上就算了吧,过几天我们的大老板说要派人去那边挖土。之前我提到你那山谷能倒土,他可挺高兴。” 常征一听立刻高兴起来,这事儿他盼了有段时间了。 “老板特别喜欢你们农户自家酿的酒,到时候你可以留他吃顿饭。” 常征赶紧点头:“那太好了,到时候我给你们备桌硬菜,包你们满意。” “没问题,我跟老板打声招呼。”张旺山笑呵呵地答道。 两个人又聊了几句,常征才回到家。 他接下来还有别的事要处理。 不知不觉,小学那边已经放学了,常莉和邱盈跑着进了岩屋。 “哥,你在家啊?”常莉看见常征在家,略带惊喜。 “姐夫!”邱盈见到常征也显得相当高兴。 “回来了啊,桌上有点零食,你们可以各吃几块糖,吃完别忘了漱口,不然长蛀牙可疼得很。” 听到可以吃糖,她们俩马上开心起来。她们之前的日子里,零食少得可怜,糖也就过年时才能喝两杯糖水。 哪能像现在,随时都能吃到。 在学校里,能过上这种日子的,估计也就她们俩。 “哥,你在弄啥呢?”常莉抓了几颗糖后,凑到常征身边,好奇发问。 “编几个笼子,打算抓些鹌鹑。”常征一边削竹篾,一边回应。 “哥,你咋什么都会啊?”常莉觉得常征越来越神了,好像没有啥他不会。 可记忆里,以前的常征并非如此。 “我也没啥都懂,都是向别人学,或从书上看来的。你们要好好读书,学好了,也能懂很多。”常征顺势教导了一句。 常莉和邱盈连连点头,一直对常征言听计从。 两人看了会儿,吃完糖就去写作业,根本不用常征催。 没过多久,邱花颜和赵如琴一起到了。 “征哥。”见到常征在家,赵如琴眼里顿时透着欣喜。 “征哥,听花颜说你能治肚子疼?我今晚或者明天就会开始痛了,你能给我看看吗?”说着,她用可怜兮兮的眼神望向常征。 “行啊。”常征没拒绝。 他清楚赵如琴上辈子每次生理期都痛得要命,得靠止痛药顶着。 现在这个时段,她应该还没开始服那种药,毕竟大伙对止痛药还存着抵触心态,觉得它会伤害大脑,让人上瘾。 而上瘾这一点,常征能理解,有些成分确实会有这种风险。 “太好了,谢谢征哥。” “征哥,你在忙什么?需要我帮不?”赵如琴立刻凑到常征旁边,想搭把手。 “你们先去喂一下鹌鹑吧,时间差不多了。我正打算编些笼子放山上抓鹌鹑,到时你们就能带回家养。” 这样直接关在笼里,让她们先熟悉养法,免得到时候出岔子。 “太好了,我这就能囤些玉米当饲料。”赵如琴听完兴奋得不得了。 “好啊。”常征笑了笑,他喜欢赵如琴这股行动力。 要不是走了岔路,要不是读书太少,她完全能闯出点名堂。 其实她比赵俊升更适合读书,更适合出去闯荡。 邱花颜也很向往,并在心里记下常征和赵如琴的对话,想着回头让爸妈去村里收些玉米。 去县城毕竟不方便,而村里有些人家还留存了一些玉米,买了也比县城更省钱。 此时鹌鹑已经长得挺快,看起来也不小了。 喂完鹌鹑后,她们又跑去看了看豹猫。 那只小奶猫还没睁眼,毛茸茸的很可爱。 不过因为常征叮嘱过,她们也没伸手去碰。 第135章 真能填得满吗 晚饭还是比较简单的,邱花颜做了一份红烧肉,上回她去县里买书时顺带买了本菜谱。 要不然,她想照着常征的做法还原那道红烧可没那么轻松。 有了这本菜谱就好操作多了,跟着上面的步骤来就行。 除了那份红烧肉之外,又做了一道肉片羹。 再配上几样青菜,这顿饭就相当丰盛了。 原先赵如琴打算回自己家,不过被常征拦下,一同留下来吃饭。 众人围在餐桌边,有说有笑地边聊天边用餐。 他们谈的大多是青流湾里的各种闲闻轶事,毕竟常征对八卦向来不太热衷,他跟本村的人也并没怎么打交道。 “对了,跟你们提个事。”看到两人话题告一段落,常征忽然发话。 那两人立刻把视线落在常征身上,面容都很严肃。 先前她们聊天时,常征一直安静倾听,没怎么插嘴。 此时他突然说话,显然有要紧事要宣布。 “你们家里的宅基地和承包地手续都办妥了吗?” 那两位轻轻颔首,她们的父母已经跟她们提及这事了。 “就是昨天才弄完,证件都拿到了,怎么了?”赵如琴带着疑问看向常征。 “而且前几天村里也通过大喇叭广播了这事儿,叫大家去按了手印,都没啥异议。”邱花颜补了一句。 常征点点头,不由感慨:“这样好啊,今后谁都挑不出什么毛病了。” “看来我晚上也要去一回,让村里的人都按个手印。”常征觉得这个方式值得效仿。 虽然石盘谷和青流湾后山的情况并不完全相同,但走一下正规流程更稳妥,免得日后有人多嘴。 “再过两天,就会有人过来把路打通,到时挖出来的泥土会全都运进石盘谷。” “这样一来,石盘谷以后就不愁缺土了。” 常征话音刚落,邱花颜立刻露出喜色:“那我们之后是不是能直接在石盘谷里种菜啊?” “嗯,到时想种啥都行。石盘谷总共也有百来亩,土填满后,就能买点小型农机,播种啥都更轻松。”常征脸上也挂着笑容。 毕竟他对这事儿期盼了好久,现在总算指日可待了。 “那岂不是能变成名副其实的世外桃源吗?”赵如琴眼中满是向往。 “确实有那么点世外桃源的意思。先前这儿没啥植被,看着死气沉沉,可一旦种满花草,景象就会大不相同。”常征说这些时,脸上带着浅浅的笑容。 似乎,他已经在心里看到了石盘谷完成改造后的模样。 “地方这么广,真的能铺满土层吗?”邱花颜谨慎地问道。 因为石盘谷面积确实不小,所需的泥土数量相当庞大。 “肯定没问题,得挖的地方一大堆,给石盘谷铺上个七八米的厚土都够用。” “那种厚度已经绰绰有余了。” 常征对这点很有把握,毕竟要开挖的山头不少,只要把那边的泥土全运过来,就足以填满石盘谷。 “嗯嗯,那样就可以种粮食啦。”邱花颜高兴地说。 在她心里,总觉得还是要搞点粮食种植。 “不过这样以后不会有什么麻烦吗?村里会不会反悔把地收走?”赵如琴有点顾虑地望向常征。 “我打算今晚让村里再发个通知,叫大家都来按手印,这样就没人能说什么了。” “既然地已经承包在我手里,后续怎么搞就归我管。” “合同年限也有五十年吧,到了那时候村里剩下的人也屈指可数了。” 毕竟往后几十年社会发展得快,很多人都会陆续离开农村,到外面谋生、安家。 单单是教育和医疗问题,就能让不少村民选择外流。 毕竟在这类山村里,优质教学资源基本不可能有,医疗也更谈不上。 再加上靠种地收益不高,远不如外出务工来得划算。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最终会只留下一部分留守老人守着村子。 常征也拿不准自己会在村里呆多久,但就算走,也只是短期,为了孩子的需要才会外出。 “那我们那片呢?也能让他们倒些土过来吗?”赵如琴想起自家新居所在的小谷地,土质很硬,也需要泥土。 “当然能,到时我去和他们谈,即使要出点钱,也得让他们帮忙运些土过去。”常征语气很笃定。 在他看来,这世上没啥是花钱搞不定的。 如果真不行,那只能说明钱到位还不够。 饭后,邱花颜和赵如琴迅速洗净碗筷,然后去看电视。 常征则去村里走了一遭,找村支书用广播向全村通知,让大伙去村委按手印,同意他把整个石盘谷承包下来。 眼下估计没人会反对,毕竟常征在收购黄鳝方面也分了不少好处给大家。 广播通知完,他就回家了,毕竟家里还一堆事要忙。 一回到家,常征立即开始训练猎犬,这是他每天的必做功课。 虎头也快要分娩了,看样子就在这一两天。 它的脚伤基本痊愈,足见常征的治疗能力确实奏效。 等它的崽子落地后,常征就能挑出最弱的几只,拿来尝试蛟骨的效果。 直到傍晚七点多,才有村民陆陆续续提着黄鳝上门。 邱花颜她们马上过来帮忙,并没一直沉浸在电视里。 反而是常征的岳父岳母,还有赵如琴的爸妈,倒是看得津津有味。 他们四人跟常莉她们一块嗑着瓜子,盯着荧屏一脸专注。 这一波收购完,常征就让邱花颜和赵如琴去看电视,他自己坐在门口的灯下一边编笼子,一边等待着村民上门。 今晚比昨晚来的人明显多了许多,一听说常征也在收购,就懒得再绕路去找周家泰了。 毕竟人都有惰性,这里离家更近,总比绕去蛟首村省事多了。 再者,他们也不好开口继续走石盘谷的路。 要是被常征撞见,就会显得更别扭。 一直忙到九点多才结束,碰上人多时,邱花颜和赵如琴就会主动搭把手。 等收完黄鳝,常征又继续在那儿编制笼子。 电视对他并不具太大诱惑,因此他也没去凑热闹。 一直到快十一点,他岳父他们才散伙回家休息。 正当常征打算洗洗睡时,突然有人上门求助。 原来有人进了山到现在还没回,只好找常征出面帮忙。 第136章 或许大家都搞错了 “常征,赶紧想个法子帮我把婆娘救出来吧。” “她今天下午进山到现在都没回家,一开始我还以为她回娘家了,可我问了女儿才知道,她是一个人跑到山里挖药草去了。” “我已经找了几个人来帮忙,他们说你这儿有猎犬,带上它们寻找会方便不少。”求助的人眼看就要给常征跪下。 常征赶紧扶住对方,随即说道:“行,你稍等一下,我去拿点东西。” 话音落下,常征立刻回屋取手电筒和头灯,还有猎枪。 这个时候如果要进山,不带猎枪肯定是不行的。 “征哥,我们也跟你一起去吧?”邱花颜和赵如琴都走了出来,想要随行。 “这可不行,你们两个女的上山太危险了。”那位来求救的人抢在常征开口之前,就直接否决了她们的提议。 “留在家里别担心,我有猎枪,不会出事。”常征对她们安抚了一句。 他自然不会让邱花颜和赵如琴一起进山,她们并不适合进山,万一遇见野兽,很有可能会受伤。 “那你一定要当心。”邱花颜轻声提醒。 她并没有阻止常征去帮忙,毕竟人命关天。 在农村,碰到这种事,大家通常都会伸手帮一把。 这个时候村民之间互相帮忙还是挺积极的。 来求援的人是蛟田村的,他已经把自家村里的人也 mobilize起来了。 同时,他还派人到蛟首村来寻求协助。 这两个村里有不少人本身就是亲戚,自然也都响应了。 眼下,大家因为挖黄鳝赚了些钱,家里一般都买了手电筒,没必要像以前那样举着火把找人。 “知道她大概进了哪座山吗?”常征有些好奇地问,若是知道方向会好找很多。 若连大概的山头都不清楚,搜寻起来就更费劲了。 尽管他的猎犬训练过,但他也不能打包票一定能凭气味寻到那人。 “不太清楚,我婆娘出门时啥都没说,我闺女又还小,也描述不清楚。” “我当时在外头钓黄鳝,回来晚了些。村里人只看见她往村尾那儿走,可那后头有好几座山。”男人焦急得很。 “能确定一个大概方向就行。你回家赶紧拿两件你媳妇穿过的衣服,我到村尾等你。” 不少人已经集合到村尾,正有人在那里统筹人员如何展开搜寻。 因为不确定是哪座山,只能所有山都要派人上去看看。 为了避免更多人出事,每座山都得四五个人结伴而行,一起行动,不能分散。 一方面是要做好登记,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安全,万一分头乱跑,到时候真出啥事就麻烦了。 山里野生动物多,危险无处不在。 四五个人一起进山,大家能相互照应,万一遇上情况也好应对。 “常征到了,猎犬也带来了。”有人看见常征,立刻精神一振。 比起人来说,狗确实在找人方面更有优势。 “我让陈哥回去拿嫂子的衣服了,看看猎犬能不能顺着味道把她找着。”常征牵着两只猎犬解释了一下。 “我们正在部署人员,你看看是否有合适的建议,你常进山打猎,眼光比我们准。”周家泰朝常征问道。 “这儿有几位老前辈,他们是真正的老猎户,经验比我丰富多了,我就是个半桶水,听他们安排就行。”常征表现得很谦虚。 确实,在场有人老打猎了,比他熟山路得多。 常征虽然学过赵云飞传授的本事,但更多是靠自己的“外挂”。 见他这么低调,周家泰很是认可,给他比了个大拇指。 不一会儿,陈家豪带着他媳妇儿的衣物过来了。 这儿也有人养狗,但并不是专门用来打猎的狗。 就算是老猎户家养的狗,跟专业猎犬还是两码事。 “猴子,黑狼。” 常征喊了一声,把女人的衣服给两条猎犬一一嗅了嗅。 它们认认真真地把味道记住,毕竟常征平时就训练它们嗅觉和寻物,现在正是派上用场的时候。 两只猎犬闻过以后,就立刻开始分头找线索。 可是常征没想到的是,它们朝着两个不同方向跑。 猴子径直往另一侧去了,完全不是村尾的方向。 “阿杰,黑狼交给你,你带几个人跟它去找。”常征把黑狼的牵引绳塞到周家泰手里。 “好。” 周家泰接过绳子,很快就跟他弟弟和几位要好的村民一起,追在黑狼后头。 “大家继续分头行动,不要只依赖猎犬,猎犬也有可能弄错,不能把希望全押在上面。”有人扯着嗓子喊道。 并非针对常征和他的狗,这也是实情,万一狗走错路,所有人都跟过去就耽误事了。 常征一个人跟着猴子,他心里猜测猴子也许会先找到陈家豪的家。 果不其然,猴子直奔陈家豪家里,到那儿转了一圈,又顺着味儿跑出去了。 常征一点也不慌,继续跟在后面。 猴子的父母本来就是缉毒犬,嗅觉特别灵敏,这也是它的强项所在。 跟着猴子,常征很快到了一户人家门口,只见猴子在门前来回嗅,还对着房门叫了几声。 常征眼睛一眯,心里头顿时有了些判断。 说不定,大家想错了,人根本就不是没从山里回来,而是根本没去山里。 “有人吗?开一下门。” 常征直接敲门,若是里头没人,他就准备踹门了。 既然猴子能带他来这儿,就说明那位嫂子绝对来过这里。 “谁啊,这大晚上的敲门。”屋里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 常征早已把感知展开,三十米之内的动静都尽收耳中。 等了片刻,一个四十多岁、拿着煤油灯的男人把门打开了。 “我是蛟首村的常征,你知不知道陈家豪媳妇儿下落?听说她失踪了。” “我也听说了,不是说她下午进山还没回来吗?天黑我不敢上山,所以就没去找。” “我的猎犬顺着气味儿找到你这儿,能不能进去看看?”常征一面注意对方神色,一面开口询问。 对方脸上表情还算平静,但常征心里仍旧存着疑惑。 刚才那人说话时,神态似乎并未显出焦虑。 第137章 是我枪速还是你斧头疾 “行,行啊。” “昨个他媳妇到我这取了些用具。” 常征瞧见对面那人的神情,忍不住轻哼了一声,将手放到自己后腰猎刀的位置。 感官彻底张开。 对方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感知范围里。 只要对方有任何小动作,他随时能向其出手。 从那人手边绕过去后,常征直接牵着猴子踏进了对方的院落。 猴子进院就径直朝着一处角落走,常征看得出那儿是一口水井。 突然,背后的那个男人伸手摸向斧头。 常征面带笑容,猛地转身把枪口对准了他。 “你说是我拿枪更快,还是你抡斧头更猛?” “你,你想干啥,干嘛用枪指着我?”男人显得慌张,他非常明白自己比不上枪的速度。 “呵,看你还嘴硬。” “砰” 枪声突兀地响起,打破了夜色的安宁。 男人吓得尿了裤子,摔倒在地。 “别杀我,我说,我都说。”他哭着哀求,双手护在脑袋上。 他怎么都没料到常征竟会突然开枪。 这一声枪响传得极远,村口分配任务的人听见之后,脸色纷纷变了。 “是常征,快,往那边!”有人反应过来,喊了一嗓子,向常征所在的方向奔去。 众人纷纷朝村里冲去,此时猴子的叫声又响了起来,继续给大伙儿带路。 毕竟这村里没几条狗能叫唤,能给出声音指引的,就常征这只猎犬。 等大家赶到时,常征依旧拿枪对着那个他不知名的男人。 “常征,怎么回事?你不是找人吗,怎么跟这赖汉厮闹起来了?”蛟田村里的人有些不解地问。 这会儿,猴子正朝着一口枯井在吼。 “人当然在这里,不然我在这儿干啥。你们去那井边看看,那人是不是还活着。”常征直接道。 所有人都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他瞎说,我,我哪能干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男人站起身,大声辩驳。 常征没料到对方竟敢否认。 能在这时候还抵赖,要么人根本不在井里,要么藏人的地方根本另有蹊跷。 只有这样,他才能有底气继续扯谎。 “别急,等我把人翻出来,你再嘴硬也迟了。”说着,常征收回枪口,径直往井口走。 “井下啥也没有啊,常征,你是不是弄错了?”走在前头的人用手电往井里照。 井里确实有水,乍看也不像是能藏人的样子。 “别慌。” 常征把感知力往井里蔓延,很快就发现了端倪。 确实不在井里,但这井却带着个通气孔。 在井旁的地底下,有个暗室,里边关着人。 “猴子,去别处再找找。”常征摸了摸猴子,又拿衣服让它嗅了一下。 之所以没把那通气口点出来,常征不想暴露自己的感应本领。 毕竟那儿又暗又窄,连脑袋都探不进去。 既然存在密室,那肯定有入出口。 只要找到入口,人肯定就能救出。 除开依赖猴子,常征也不停用自己的感知去判断。 猴子闻过气味后,在院子里四处嗅来嗅去。 没多久,猴子进了一座灰扑扑的小楼。 同时,这里也兼作厕所。 “看牢这个赖汉,别让他给溜了。”常征走进去时交代了一声。 “咦,人跑了?” “快,抓住他。” 人群也都回过神来,既然对方心虚想逃,必定有事。 “用不着追,我早就见那老家伙不对劲儿,我一把逮了回来。”一个壮实汉子说着,把那人推了进来。 “按住他。”有人吆喝着冲上去。 几个人立刻围上,把那家伙牢牢摁住。 在猴子的带领下,常征找到了一扇暗门,他拉开后就看见里边有个梯子。 顺着梯子下去,常征就到了底下。 一名女人被绑在一张矮床上,不停地挣扎。 “咋样,里边有人没?”上面有人问,同时用手电照向下方。 幸好女人身上还有衣服,嘴里塞着布团。 常征估摸着,这女人应该没遭到凌辱。 “人找着了,我这就给她松绑。”说着,常征走过去,扯掉她嘴里的布团。 随即,那女人嚎啕大哭起来。 “赶紧去把陈哥叫回来。”常征边说边解她身上的绳子。 女人获得自由后,立马跪在常征面前。 “谢谢你,谢谢你救了我。” 说完,她就不停地磕头。 “嫂子,别这样,赶紧起来。”常征连忙将她扶起。 “嫂子,你先到上面。”常征看她衣服还完好,估摸那恶人还没来得及下手。 这地窖多半是才挖好的,张金莲很可能是头一个受害者。 若不是猴子,也许她就不会仅仅是头一个。 这地方太隐秘,谁也料不到有人会在这儿挖个暗室囚禁女人。 常征从里面出来时,那恶棍已被众人绑得结结实实。 张金莲冲过去,对着那家伙一顿猛踢狠打。 “多亏了常征和他的狗,要不是他的狗灵敏,指不定谁会想到金莲让这禽兽绑到这儿。” “要没被发现,金莲不会是唯一一个。开了头,肯定还有下一个。” “这种畜生就该废掉,留着只会祸害人。” 说着,一帮人一哄而上,对着那人又踹又打。 常征点了支烟,抽完才开口:“大伙别再打了,该交给派出所,让他遭法律制裁。” 严打就要开始了,这种恶棍肯定活不成。 到那时,肯定得从重处罚。 “真是便宜他了,咱村里咋出了这么个畜生。”说完,有人冲那人啐了一口。 其他人也都停手,毕竟真打死了可不好。 十来分钟后,陈家豪气喘吁吁地赶到这儿。 “金莲。” 他冲上前,一把将媳妇揽在怀里。 张金莲再度失声痛哭。 陈家豪安抚了好半天,她才渐渐平复。 随后,他走到常征面前,深深地鞠了一躬。 “常征,真是谢谢你,要不是你,我媳妇不知要遭多大罪。以后你只管开口吩咐,刀山火海我都敢闯,要是我皱下眉头,我就不姓陈。” 第138章 征哥,能到楼上来一趟吗 “陈哥,别这么客气,我也只是出点力。既然人已经找到了,那我就先回去了。”说完,常征拍了拍陈家豪的肩膀,准备返家。 毕竟现在也不早了,邱花颜她们应该还在为自己担心。 “好,明天我再带我媳妇过来好好谢你。” “你们几个,把这个畜生给我关到地窖里。”陈家豪指了指躺在地上的家伙。 刚才安慰老婆的时候,她已经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了。 她下山时意外摔倒,整个人瞬间就失去了意识。 等她醒过来,就发现自己被困在黑暗的地窖里,只有一丝微弱的亮光。 不过,她隐约听到了常征和那个变态老头的对话,想呼救却怎么也喊不出声。 还好常征一直坚持要找人,最后把她给救了出来。 现在已经是深夜,也没法把人直接送到镇上的派出所,只能先把他关起来。 “别把人给整死了,否则大家都不好交代。”常征嘱咐了一句,这才离开。 他全程都没怎么动手,走之前还特意用感知力仔细查看了一下。 随后,常征带着猎犬和周家泰等人一起往回走。 一路上,大伙儿对常征满是羡慕,毕竟他养的这两条猎犬实在给力。 要不是猴子今晚帮忙,众人恐怕会在山里找上半宿,而且还找不到人。 每个人回想起来,都觉得有些后怕。 这个事儿,估计很快就会在夜里传得沸沸扬扬,到时候周边的村子也会知晓。 千万别小看村头那些爱打听消息的地方,热衷八卦的人能把这消息飞快传得家喻户晓,让附近村落都知道发生了这么件事。 等回到村里,常征便和大家分了道。 一回到岩屋,邱花颜和赵如琴就还没睡,两个人都守在大厅里。 她们一边看电视,一边等常征,为了不吵到已经休息的常莉和邱盈,电视声开得很小。 这样一来,也能听到常征推门进来的声响。 “征哥。” 两位姑娘立刻迎了出来,脸上写满担忧。 “怎么,你没事吧?有没有哪里受伤?”邱花颜最关注的自然是常征有没有受伤。 “放心,我没进山,一点事都没有。”说着,常征轻轻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没进山?”邱花颜有些不解地看了看常征,随即问,“那人找到了吗?” “嗯,找着了,被一个老变态关在地窖里。要不是猴子机灵,今晚她估计就要出事。”说完,常征蹲下身摸了摸猴子的脑袋,打算给它些奖励。 接着,常征把具体经过告诉了邱花颜和赵如琴。 两个人听完后,都觉得背后直冒凉气。 要是自己碰上这种疯子,肯定也是险象环生。 “好了,时间也不早了,快去休息吧。”常征看了看已经十一点多,催着她们回去睡觉。 邱花颜和赵如琴于是各自回房,赵如琴住在楼上以前常欣用的房间。 常征去冲了个澡,正准备回房时,忽然就听到赵如琴在楼梯那喊他。 “征哥,你能到楼上来一趟吗?”赵如琴红着脸问。 “行。”常征琢磨着,也许是她生理期来了,肚子疼得厉害。 听她的声音都有点颤抖,估计真的是痛得受不了。 赵如琴坐在楼梯上,脸色煞白,站起来都很困难。 常征上楼后没啰嗦,直接把赵如琴抱了起来,朝常欣的房间走去。 进了房间,常征立刻把赵如琴放到床上。 现在房间里都有台灯,照明还是挺方便的。 橘黄的光线看起来很暖和,不过再怎么温馨,赵如琴的脸色依旧很苍白。 常征伸手探进她的衣服,掌心贴在她的小腹上。 “呼……” 赵如琴立刻舒出一口气,用惊讶的眼神看着常征。 “征哥,不疼了,简直不可思议。”她的眼底满是惊奇、感激和一丝柔情。 常征没多说,只是让手心慢慢贴着她的肚子。 现今的赵如琴还很年轻,皮肤触感特别好,比他上辈子记忆中的要细腻多了。 “花颜能嫁给你,真是让人羡慕。”赵如琴毫不掩饰地说道。 “也许,在另一个时空里,我们也能有缘分走到一起。”常征轻笑着回应。 “另一个时空?”赵如琴头一次听说这种概念,不由得好奇。 “有人说世界上有无数平行的时空,那里也有另一个我们,每做一次不同的选择,命运的路数就会有很多变化。” 赵如琴听完,不禁有些神往。 “也许平行世界中的我们很幸福吧,真让人羡慕。”她说着,默默偏过头。 她已经听懂了常征话里暗含的意思。 原本她以为常征并不知道她的小心思。 没想到常征早就明白,还借平行时空来告诉她在这个世界里,他们不可能走到一起。 常征在她腹部揉了五六分钟,才把手收回。 “不难受了吧?” “嗯,好多了。”赵如琴回答完,轻轻咬住嘴唇,神情有些可怜兮兮。 “那你就好好睡吧,以后你一定能遇到更适合你的人。”说完,常征便起身出了房门。 “不管遇到什么样的人,都比不上你。”赵如琴轻声嘟囔,缓缓合上眼,让泪水滑落。 她明白自己的这份心意注定没结果,也不想破坏闺蜜的幸福。 她所希望的,就是能悄悄地陪在两个人身边,以朋友的身份相处。 这样,就够了。 她并没有太多奢望。 “如琴没事吧,还疼不疼?”常征刚回到房间,邱花颜就关切地问起闺蜜。 “嗯,我这手法对缓解肚子疼确实挺有用,应该能让她好好睡到明天。”常征说着,一把脱衣钻进了被窝。 邱花颜见状,主动依偎过去,窝进了常征的怀里。 一想到张金连的遭遇,邱花颜还是有点儿后怕,也有些担忧。 特别是最近叶明一直跟常征作对,她生怕那家伙也会做出类似的事。 “别紧张,你只要别单独进山就行,这种情况并不常见,你不用害怕。” “等虎头生完以后,我让它跟着你,有它在身边,你能安全很多。”常征看透了她的心事,安抚道。 “嗯嗯,有你真好。”邱花颜立即转过身,主动亲了他一下。 第139章 嫂子念过书吗 第二天一早,常征起床时,就听见外头传来人声低语。 这个时候天还没大亮,究竟是谁会这么早跑到石屋外面来? “张金莲?” 想了想,除了她,似乎没别人会来。 于是,常征径直走向大门。 打开门后,果然瞧见门口坐着个女人,怀里还抱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 张金莲听到开门声,赶紧拉着自己女儿站起来。 “嫂子,这大清早的怎么在这儿?”常征好奇问道。 是一早过来的,还是在这儿坐了半夜? 因为地上还放着一个包袱,里面应该装了衣物。 不会吧,难道半夜被赶了出来? 要真是那样,那陈家豪还是个人吗? “我们娘俩刚赶到这儿,豪哥和我商量后,家里实在没啥能好好感谢你的,只能过来给你干些活。” “希望你别嫌弃,这也是我们唯一能做的了。”说完,张金莲就把女儿放了下来。 常征赶忙出声:“嫂子,你们这样就太见外了,我不过就是尽了举手之劳,你们不必如此。” “还是回去吧,你这样我在村里可真不好做人了。” 要是传出什么风言风语,自己岂不是成了那种挟恩图报的家伙? “让我留下吧,昨天晚上的事儿已经传得很厉害了,村里那群喜欢嚼舌头的,谁知道会怎么编排我……我,我不想再回去了。”说到这,张金莲的眼里就泛了红。 常征不禁叹了口气。 她所说的事儿,他当然能体会,却也颇觉无奈。 这种情况确实会出现,而且肯定有人恶意中伤,甚至造些不堪的谣。 “嫂子,你念过书吗,会不会认字和算账?”常征想了想,问了一句。 他家里实在没啥活能安排给张金莲,但他确实可以给她找点别的事做。 “会的,我读过三年,大多数字我能写,也能读,算账也会点。”张金莲忙不迭地回应。 “那豪哥呢?”常征继续问。 让人家两口子分开肯定不行,自然要一起想办法。 “豪哥上过五年级,比我厉害多了。”张金莲一边答,一边满脸疑惑地看着常征。 什么活儿需要识字还要算数? “是这样,我和几个兄弟合伙开了个合作社,想请人到处收购黄鳝,这活儿要跑来跑去,还挺辛苦。” “你可以回去和豪哥再商量下,我们能给你们每人每月四十块的工钱。” 外面随便请个人,不如找个知根知底的靠谱。 不过关于市里卖黄鳝的事,还得和周家泰、周家胜好好合计。 毕竟收购价他们都晓得,一旦清楚卖价,能赚多少钱也能算得门儿清。 “而且今天豪哥把那人带到派出所,你们估计也得去一趟,录个口供。最好把昨天在场的人也带几个。” “我是第一个发现状况的人,也得过去。” 那种变态就不能给他逍遥的机会,万一再来一次呢? “好,我回去和豪哥再好好谈谈。”张金莲特别感激地说道。 看着母女俩离开,常征才转身准备回屋煮早饭。 “怎么了,征哥?”赵如琴好奇探头问。 她是听到常征在外头说话,才下来看看。 “张金莲刚带着她女儿来,说想帮我干活报恩,我把她们劝走了。” “你肚子还难受不?还疼吗?”常征关心地问。 “不疼了,一点都不疼了。征哥,以后每个月我都能找你帮忙揉揉吗?”赵如琴眼巴巴地看着常征,毕竟每个月都那么疼实在受不了。 她们平常洗东西都用凉水,身体越受寒就会越疼。 “当然没问题。”常征轻轻笑了笑,又道:“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来找我,就当我是你亲哥。” 赵如琴点点头,虽然对常征把自己当妹妹不怎么乐意,但能有什么事都找他,她还是挺高兴的。 “征哥,我去做早饭,你歇一会儿。”说着,赵如琴就去了厨房,准备动手煮饭。 “你去歇着吧,生理期来的时候别老碰凉水。” 一点不用凉水是不现实的,毕竟现在村里都是烧柴,大多数柴是自个儿上山砍,费时费力。 烧热水一般都留着喝,不可能专门烧来洗东西,那太奢侈。 家里条件好点儿的,才会买煤用。 但大部分人都很穷,哪怕最近赚了一点钱,也舍不得拿去买煤。 在他们看来,上山砍柴还是更省钱更划算。 常征不让她干活,赵如琴只能默默跑去喂那群小鹌鹑和小山鸡。 小鹌鹑已经长大不少了,吃得多,拉得也多。 这些粪便要定期处理,于是赵如琴喂它们之前,先把粪便收拾一遍。 常征跟她说过,这些都是宝贝肥,平时要好好收集起来。 如今市面上哪儿能随便买到化肥,为了让菜地更有营养,只能靠施肥。 农村大多是用各类粪便,不管人粪还是牲畜的,都得攒着。 很多人家养猪不仅为了卖猪肉,也图那猪粪多,沤出来的肥更好。 除了粪之外,还会有草木灰。 不过草木灰的肥效比粪肥差些,还是粪肥更顶用。 所以赵如琴一点儿不嫌弃这鹌鹑的排泄物,耐心地把它们都收集好。 等处理完,才往里面添常征自制的饲料和水。 小鹌鹑和小野鸡除了吃饲料,也要有水喝。 她正给鹌鹑喂食时,邱花颜也起床了。 见赵如琴在喂鹌鹑,她立刻凑过去。 “你这坏女人,怎么把我的活都抢了,那我做啥?”邱花颜边说边挠赵如琴的腰。 两人瞬间笑闹成了一片,欢声笑语不断。 厨房门口,常征叼着烟,看着两个人打闹,心里觉得这画面还挺好看。 毕竟无论是邱花颜还是赵如琴,长得都非常标致,而且一个比一个青春靓丽,各有各的味道。 平日里想看到她们俩一块儿玩闹可不容易,不是人人都有这福气目睹。 第140章 重生者的优势之一 早餐一结束,陈家豪就赶了过来。 他们村里备有牛车,于是干脆把那人绑好后扔上了牛车。 除了陈家一家三口,还带着两位村干部一起同行。 常征提早就做好了准备,一见他们上门,立刻骑上自己的三轮车跟在后头。 今天他还要去一趟县里,之前给常欣买的那块手表还没交到她手上,所以常征打算先把口供做完之后再去县里,把那块表送给常欣。 另外,他也想给赵云飞拨通电话,问问对方考虑得怎么样,打算不打算回来。 为了不让那个老变态大喊大叫,他们塞了块布到他嘴里。 临走前,常征还特意检查了他们捆绑的绳索,确实绑得很牢,想暗中挣脱根本不现实。 一路上所有人都安安静静,毕竟这种事对他们的打击确实不小。 尤其是当事人张金莲在场,大家担心说多了会刺激到她,甚至带来二次伤害。 到镇上时正巧赶上派出所上班,听闻此案后他们个个都大为吃惊。 而作为最先发现张金莲的那个人,常征先去做了口供与笔录。 目前还只是走个初步流程,主要把经过简单说一下就行。 等记录完口供后,常征便离开了,他跟众人打声招呼后就骑着自己的三轮车赶往县城。 从镇上到县城,如果骑自行车走老路得五十多分钟,走新路的话半个小时左右就能到。 要是开车的话,二十分钟就能直接到县城。 可是在旧路上,汽车也跑不快,速度跟自行车差不了多少,遇上下雨天还比不上自行车灵活。 毕竟一路上有可能陷车、打滑等麻烦,严重拖慢行驶进度。 等到了县城,常征先直奔学校而去。 一到学校,常征便把常欣从教室叫了出来。 当然,他并没有在上课时去打扰,只是在外头抽了几支烟,熬到下课后才将常欣招呼出来。 等她出来,常征领着她到没人的地方,这才把那块手表拿出来交到常欣手中。 “这是干嘛用的?”常欣一脸疑惑地看着常征,她晓得常征有块表,那是她父亲早年送给赵云飞的,后来赵云飞又转赠给常征。 “是不是坏了,想让我拿去修?”常欣瞅着常征那带着笑的表情,觉得不像那意思。 于是她仔细端详了一下那块表。 “表是完好的啊,走得挺准,而且瞧着很新,似乎跟你那块不大一样。”观察完后,常欣神色更显狐疑。 她盯着弟弟,好半天没弄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 “姐,这是给你的礼物。那天我去市里时买了两只,一只给你,一只准备送给花颜。”常征解释道。 听他这么一说,常欣顿时怔住。 因为在她印象里手表相当昂贵,她从没料到弟弟还专门买了一只表给自己。 “这,这我可不能收,太贵重了。”话音刚落,常欣就把那表又塞回常征手里。 “没多贵,不到七十块钱,你弟弟还买得起。” “送你这块表,主要是希望你能多注意休息,别熬得太晚。”说着,常征拉过常莉的手,把表放在她掌心。 “明天正好是你生日,这块表就当生日礼物,这是我送你的第一件生日礼物。” “明年我会准备更多礼物,每年一份,一样都不会少。” 今年手头不太宽裕,可到了明年,常征感觉自己就能攒下一笔可观的资金了。 用不着别的,光是合作社年终分红就会进账不少。 “明天你就请半天假,提前回家,我亲自给你做顿好吃的。”话音刚落,常征就发现常欣的眼圈红了。 她万万没料到常征还记得她的生日,还特意准备了礼物。 她轻轻点头,眼泪一下子就落了下来。 “为幸福而流的泪可以随它落,要是被人欺负哭了,那可不行。” “姐,以后不管啥事,都别闷在心底,随时跟我说。”他说着,还轻轻刮了一下常欣的鼻尖。 这些日子来,常征发现常欣的肤色白了不少,整体气色也好了许多。 好在离高考只剩两个月,要是再拖久点,他还真得考虑让常欣假扮丑女来保护自己。 眼下的社会治安并不理想,真指望坏人自我克制是不现实的。 他们能做的,无非就是尽量保持低调,减少招惹不法之徒的机会。 与其等出了事再惩治坏人,不如事先做好防范,成本要低得多。 毕竟要让整体环境有大的改观,不可能一蹴而就,治安全面变好也是在奥运前后才开始。 在那之前,各种混乱和问题依旧相当多。 而重生者的一个好处就在于此,能预知未来的整体趋势。 同时,也会让人行事更加务实。 “记得明天请半天假,如果我没去接你,你就自己早点回家。” 他要不要来接,得看下午进山还能不能打到什么猎物。 毕竟他下午确实准备再进一次山,瞧瞧自己放置的捕兽夹是不是有所收获。 “明白。”话音刚落,常欣忽然往前一步,张开双臂抱住常征。 “弟弟,谢谢你送给姐的这份礼物,我真的很喜欢。”话一说完,她便松开了常征。 “行啦,别哭得这么厉害,都快成小花猫了。” “待会儿你回去,同学还不得以为是我这个弟弟欺负了姐姐。” 常欣点点头,抽出一块手帕拭去泪痕。 常征注意到她的手帕已经破旧不堪,于是默默记了下来。 现如今,用手帕的人依旧相当普遍,不算稀奇。 不光常欣在用,就连邱花颜和赵如琴她们也都常备手帕。 不过她们的手帕同样都有个特点,洗得褪色发白,还多少有些破损。 目送常欣回去上课后,常征点了支烟,这才离开学校。 离开学校后,他直接去了百货商店。 他挑了几支钢笔和墨水,以及一些零碎的文具,随后又顺手买了十来条手帕。 这些东西不仅常欣能用,家里的常莉,还有邱盈她们同样需要。 就连邱花颜和赵如琴,也能用得上这些物件。 既然打算送,那就别搞单独待遇,索性每个人都发一份。 不过送给常欣的那支钢笔质量最好,价格也最高。 毕竟生日那天不带个礼物,怎么想都觉得不合适。 那块表原本就打算送常欣,只不过没特意拿它当生日礼物。 把这些东西买好后,常征这才前往邮局,给赵云飞拨了个电话。 他心里十分好奇,看自己能不能左右赵云飞的决定,让对方走上一条与前世截然不同的路。 第141章 断肢逃生的豺 拨打了两次电话,常征这才与赵云飞通上了话。 “常征,我那两个孙侄女要尽孝一段时间,明年我再把她们带回来。” 听到对方这般回应,常征忍不住松了口气。 “好的,师公。这段日子您帮我找几根年头足点儿的野山参吧。” “你先弄个存折,我把钱转给你。”他近期想强化自身实力,于是打算把一些野山参屯到自己手上。 “行,你打算要多高年份?”赵云飞略显好奇地询问。 他已经从常生辉口中得知,常征和周家兄弟在合伙做买卖,也知道对方赚了点钱。 “起码要十年以上的。”常征提出了要求。 “你是打算做生意,还是留着自己用?要是给自己服用,对外形就没那么多讲究,价格能省不少。”赵云飞直接问。 “我自己要,不打算出售。”常征并不打算对赵云飞隐瞒。 “好,我明白了。没别的事了吧?要没事我就先挂了。”赵云飞不喜欢啰嗦,而且还觉得电话资费不低,不愿让常征白白花钱。 “成,那等几天我再给您打。”说罢,常征就干脆地搁下了电话。 离开邮局后,他又跑到县郊的红砖厂,一次性拉回了五百块红砖送到石盘谷。 南门顶部用红砖足够,没必要再用石材了。 把那堆红砖卸在南门口后,常征才将车停在了岩屋门口。 离中午还有点空闲,他先去洒了些水,预防水泥裂开。 等他再回到屋里时,却见赵如琴已经到了岩屋。 “征哥,中午你想吃点啥?”见到他后,赵如琴笑嘻嘻地问。 除了她,放学回来的常莉和邱盈也在。 本来她俩打算就在邱家自己热饭做菜。 结果,赵如琴想回来瞧瞧常征是否回县里,于是把她们一起带了过来。 “一会儿我来做,你就别动手了,好好歇着。”常征知道她今天因为生理期才没去钓黄鳝。 早上,她多半回家干了点农活。 毕竟如今还有大堆农务活儿等着,她总不能一整天闲着吧。 “没事呀,到现在肚子都没疼过,估计也不会再难受了。”她一副无所谓的表情说道。 可话音刚落,很快就被现实抽脸了。 她开始隐隐感到小腹刺痛。 瞧她神情一变,常征立刻明白她旧痛又犯了。 “到我屋里躺会儿,我先洗手,随后帮你按按肚子。” “好。”她俏皮地吐吐舌头,怎么也没想到会那么快被打脸。 她捂着肚子走进常征的房间,直接在床上一躺。 闻着屋内熟悉的味道,她情不自禁地合上了双眼。 过不了多久,常征也紧随其后走进来。 “早晨用冷水洗东西了吧?”他语调温柔地问。 “只是洗了点东西,真没料到会这么厉害。又疼起来了。”她有点心虚地回道。 她可不敢承认自己其实洗了不少。 “下次在生理期头三天能省就省,撑过去再做别的。”说完,他便把手贴上她的小腹,开始施展治愈能力。 “好,我记下了。”她乖巧地点头示意。 几分钟后,常征才把手收回。 “征哥,可以再给我按久一点吗?你手好温暖,特别舒服。” “还疼吗?”常征并没有宠着她,毕竟这种事一旦开了头就容易没完没了。 他太了解自己的个性,对男女之事更是明白透彻。 “不,不疼了。”她不好意思编谎,一说完就把红通通的脸蛋偏到一边。 说出口后,她立刻后悔不已。 “那行,你先躺着缓缓,吃饭时我来叫你。”话毕,他就出了卧室,径直去厨房动手炒饭。 出了门,就见常莉和邱盈在厅堂门口做作业。 她们俩都很专心,也没交头接耳。 说实在的,这般学习状态已经相当不错。 在这种前提下成绩若还不佳,也实在怪不得她们。 毕竟常征自己也是过来人,他明白有些人天生适合念书,有些人则不太合适。 就算你拿枪指着他,他也照样学不进去。 在厨房忙了会儿,满屋飘香的炒饭终于出锅。 吃完中饭,他干脆把碗也刷了,不让赵如琴插手。 歇息片刻,常征拿上先前编好的笼子,就准备进山。 可正要出发时,常莉忽然喊住他。 “哥,虎头怎么不吃饭,还一直钻窝,是不是要生产了?” 他回头瞧了瞧,见虎头的羊水破了,看样子确实快生。 “嗯,是要生了。你们去看电视吧,别理它。” 这种场景不适合孩子旁观,他就让她们去看电视。 “记得别耽误上学,别迟到。”他又叮嘱一句。 他也没去守着,毕竟动物不需要人帮忙接生,自己能处理。 加上现在条件也好,就算幼崽偏大也无需过度关照。 再者,虎头不是头回生,算是有经验的母犬。 等常征走后,赵如琴却饶有兴致地过来看虎头生小崽。 而常征则带着那两条猎犬一路小跑,熟门熟路地到了放捕兽夹的地方。 只见其中一个捕兽夹已被触发,而且还被什么东西从坑里硬扯了出来。 夹子上面,还残留着一截断掉的肢体。 “这畜生是真够狠,居然把自己的腿生咬断。” 这种情形还真不多见,毕竟腿断了就大大削弱了生存力。 只能感慨那家伙求生意志顽强,就算废了一条腿也要挣脱。 常征从夹子上将那断腿拿下来,递给猴子嗅嗅,看能不能顺着气味追到目标。 先前,他以为自己小看了猴子的追踪本事,直到它能找到张金莲,他才对它的追踪技巧另眼相看。 或许是气味过于浓烈,猴子直接呼哧了几声。 等了一阵子,它才再次凑近仔细嗅。 确认味道后,便低头朝地面寻路。 地上还残留着血渍,先前常征也看到了。 顺着那些斑驳的血迹,猴子便展开了追踪。 第142章 捉到了三只凤头鹰小雏 常征拎着那截断掉的肢体,紧跟在猴子后面。 黑狼在猴子后面不停地嗅着,貌似也想好好秀一下本领。 于是,常征就把那段断肢递到它鼻子边让它嗅了嗅。 随后,黑狼也激动地开始搜寻起来。 或许是因为它上次没能寻到目标,这次它想好好大显身手。 追踪了十来分钟,两条猎犬忽然情绪高涨。 显然目标离得不远,它们已经嗅到了气息,否则不会如此激动。 没多久,常征也感应到了那头豺。 于是,他马上端起枪,挪动了个角度,把视线对准了那头豺。 它正瘫在地面,看上去已经筋疲力尽。 这很合理,毕竟它的腿被咬断了,血流了不少。 而且,它在被捕兽夹困住之前可能就没吃东西,被困之后又饿了很久。 若不是饥饿难耐,它也不会狠心断腿保命。 常征没有立刻开枪,而是呼喊道:“猴子,黑狼,给我上,围住它。” 看那头豺的呼吸状况,他估摸着它差不多要不行了,想先确认一下。 能不动枪就最好别开枪。 那头豺明显听见了常征的动静,拼命想站起来。 可它刚抬起一点脑袋,就又无力地倒回去了。 显而易见,它连坐直的体力都没有了。 那两条猎犬也冲上前去,但并没动口,只是牢牢盯住了它。 面对失去威胁的目标,猎犬们一般不会立刻进攻,而是会先观察形势。 常征慢慢地靠近,依旧端着枪没有放下。 若那头豺突然发难,他也能立马扣动扳机击毙它。 不过它一直没动作,看得出已经没有那个力气了。 再往前挪了几步后,常征把一只脚踩在豺的嘴部上。 它没怎么反抗,证明它确实已经无力。 常征抽出猎刀,一下捅进它的脖颈,精准地找到大动脉。 趁它还残留一点气息时,把血放干净。 放完血后,常征将它塞进了自己的背篓里。 今天时间太晚,不太合适再布陷阱引豹子出现了。 他得赶紧去另一个放捕兽夹的地点,看看那里的夹子有没有被碰过,是否捕到了什么。 等赶到那儿时,发现并没动物中招,捕兽夹依旧完好。 于是,常征就离开那处,另寻了个合适的地方摆好他的诱捕笼。 这笼子口子窄,更适合让鹌鹑那类小家伙钻进去。 至于能不能逮到猎物,过一两天再来就能见分晓。 把这边安排好后,常征背起那头豺便下了山。 下山时,常征一路留意着先前发现的大鸟巢,他想瞧瞧那里有没有小鸟崽。 寻了片刻,常征终于又找到了那个巨大的鸟巢。 因它高度不超过三十米,常征站在地面就能感知巢里的状况。 鸟蛋他没法感应,但雏鸟的存在能被察觉到。 “还真孵出来了啊,竟然有六只,太棒了。” 从背篓里取出里面的物件后,常征就背起空篓攀上了树。 鸟巢虽说位置不低,但常征艺高胆大,压根没做任何保护措施就往上攀。 如今的他身手灵活,加上力气增大,爬起树来轻松许多。 上到鸟巢后,常征打算把那几只小雏鸟放进自己的背篓。 正在这时,空中忽然传来一声高亢的叫声。 没多久,那只大鸟猛地冲向常征,想护崽把他赶走。 “这不是一般的鹰,居然是凤头鹰?”常征认出来后,忍不住嘀咕。 常征背后挂着一顶斗笠,他顺手戴到了头上。 凤头鹰一下子扑抓他的斗笠,它可没见过这种东西。 此刻,常征趁机从巢里拎走三只小鸟,并没把全部带走。 只要这三只能活下来,就够拿来做传信用途。 捉住这三只雏鸟时,常征开启了生命之力,期望给它们增添些许生机。 安置好后,常征背上背篓,立刻沿树干往下溜。 凤头鹰频频发动攻击,但只能抓挠那顶斗笠,碰不到常征的身体。 轮番冲击之下,常征那顶斗笠被弄得千疮百孔。 不得不承认,这凤头鹰确实颇具战斗力。 幸亏常征事先带了斗笠,否则只能用背篓来防护。 他身在树上,想腾出双手用弹弓打它也不太现实。 可凤头鹰没打算收手,继续企图攻击常征。 常征干脆抽出弹弓,对准它射了一下。 虽说击中了目标,可那凤头鹰并没坠落,只是落到树枝上。 常征把三只雏鸟拎出来,翻转斗笠,再把小家伙们放到斗笠里。 这个位置,还挺适合当它们的临时小窝。 随后,常征又把豺装回到自己的背篓里。 那只凤头鹰依然鸣叫着,却不再对常征发动攻击。 毕竟它方才挨了一枚弹丸,受了伤,令它不敢轻举妄动。 求生欲使它最终放手,飞回鸟巢继续照看剩下的三只小鸟。 自然界里,鸟蛋被窃、幼雏被袭并不罕见。 常征找来一些柔软干草,垫在斗笠里,以便保温。 雏鸟羽毛还没长齐,最容易受寒,幸亏眼下温度不算太低。 常征不再停留,径直下山。 那三只小雏显然饥肠辘辘,他得赶紧回去投喂。 这三只小家伙眼睛都睁开了,说明它们孵化出来有一阵了。 由此推断,常征明白自己找错了巢。 很可能,附近还潜藏着一处苍鹰的巢穴。 可常征暂时不想去寻,打算过几天再看看,最少也要等苍鹰破壳睁眼后再动手。 这样做的话,小鸟活下来的几率更高。 他带着那三只小雏鸟,回到石盘谷。 当时还不到五点,常莉还没放学回家,而赵如琴却在看电视。 看到常征返家,赵如琴立即迎上前。 “征哥,你这回打到了啥东西?” “逮了只豺,还顺手抓了三只凤头鹰雏鸟,打算把它们养大。”常征笑着答道。 赵如琴立刻靠近,瞄了那三只小雏鸟一眼,瞬间就被萌住了。 它们不停地唧唧叫唤,看样子饿坏了。 常征先放下行装,赶紧切了点肉去喂这三只小崽,发现它们胃口还挺大。 喂饱之后,常征把它们安排进保温箱,毕竟目前还需要保暖。 等到它们羽毛长得差不多,就不用再这样保温了。 第143章 这群鸟儿能存活吗? “征哥,这些小鸟能长大吗?”赵如琴瞅着保温箱里的稚嫩小雏,带着好奇发问。 她小时候也和常征一起捉过鸟,不过那时抓到的鸟都已经长了羽毛。 而且,没养几天就死了。 “只要用心照料就不会出问题。”常征解释了一下,顺便查看了鹌鹑的状况。 “这东西也能养来赚钱?”赵如琴还不知道经常抓凤头鹰的真正用意。 “我是想把它们训练成传递消息的工具,等我进山以后要是真有啥事儿,就能用它们来替代信鸽送信了。” “还能这样?”听完常征的说明,赵如琴满脸惊讶,她真没想过凤头鹰也能当鸽子使。 “对啊,先试试,或许能行呢。”说完,常征转身准备去瞅瞅虎头和它生下的幼崽。 “征哥你肯定没问题。”林雅林语气十分笃定。 换作别人,她会觉得不行,可常征不一样,她相信常征能轻松做到别人办不到的事。 常征没有再答,而是蹲到狗舍外面看了一会儿。 猴子和黑狼也都待在那里,它们早早就跑来围观虎头刚生下的小狗了。 “生了六只呢,虎头真厉害,我喜欢那条花色的。征哥,能让我养吗?” “当然没问题,只要你想要,再选一只也行。等以后咱们养殖厂也离不开狗。” “那我就再挑那只灰色的小家伙,就它吧。”说着,赵如琴指了指那只灰色的小奶狗。 “行,就定这两条。等它们断了奶,你就能带回家里养。” “嗯嗯。”赵如琴乐滋滋地点着头,看着这些小奶狗,眼睛都笑得弯弯的。 “哥,小狗还好吧?”常莉一边跑一边问,显然是一路小跑赶过来的。 “姐夫,姐夫,你能送我一只小狗吗?”邱盈也紧跟着跑了进来,一边喊一边冲到狗窝旁。 “行啊,当然行。”常征摸了摸两个姑娘的脑袋,发现常莉的体能明显比邱盈好得多。 邱盈都有点喘,但常莉却脸不红气不喘。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大差别,常征觉得大概和那蛟骨的效果有关。 六只小狗里,四只是土黄的,一只是花色,一只是白色。 那四只黄狗应该随了虎头的毛色,而白色的多半像公狗。 “你如琴姐把这两条选走了,你就在剩下的那几只里再挑两条吧。”虽说邱盈很可能也喜欢那俩,但现在也没法改了。 “姐夫,你给我挑一只就够了,我听你的。”说完,邱盈朝常征甜甜一笑,很暖心。 “行,那就等它们再长大点儿,我给你选一条。反正狗都在这儿,你随时能过来玩。”常征说完,又揉了揉邱盈的头。 他自己需要找最弱的一只来做实验,好在赵如琴挑的那两只本来就很棒,明显比另外四只优秀,是这一窝里最好的。 此时的小狗还太小,眼睛都没睁开,暂时也不能玩,众人只能看着过过瘾。 “我去给它们准备吃的,顺便把晚饭煮上。”说完,常征就站起身去给虎头弄食物了。 要让小狗发育好,母犬的营养一定要跟上。 在哺乳期,可以多加肉类,毕竟母犬此时消化和咀嚼能力弱,要么煮些骨头汤泡着吃,要么把肉煮熟剁碎搅进饭里。 常征给狗的伙食向来不错,他煮了一锅红薯米和大米混合的饭,另外还准备了些小黄鳝和野味肉块。 “要是我们家里养,肯定供不来这么好。就这点儿狗食,够让邻居们眼红好久。”看到常征煮的狗饭,赵如琴忍不住感慨。 不过她也清楚,猎犬终究和普通家狗不一样。 她们村里也有人养狗,可那些狗吃的东西让她觉得太脏,根本不敢靠近。 等轮到她自己养,自然想让小狗吃干净的,也打算让常征帮忙给它们洗洗。 可要像常征这样花费,按她们家如今的条件,还真供养不起。 这时,常征正要开火做晚饭,恰好邱花颜也回来了。 回来时,她还拎了一大桶小黄鳝。 这些小黄鳝当然是用来喂猎犬的,一般遇到小的就会带回来。 “回来了呀,今天收成怎么样?”常征走到邱花颜身旁,语气温和地问道。 “挺好的,钓了二十二斤,还另外搞了几斤小黄鳝。”邱花颜笑盈盈地回应。 自打大家都去钓黄鳝以来,她们家已经很久没钓到过这么多了。 “看样子今天真是捅到黄鳝窝里了,居然能钓这么多。”常征忍不住打趣,顺手接过那桶。 “确实如此,我们其中一垄田就出了八斤多,条条都是大黄鳝。”邱花颜很是自豪,因为那八斤多都是她钓的。 其中还有两条重达两斤,余下的也都在一斤左右。 至于那些小小黄鳝,数量不算很多,就懒得细提了。 “这收成真好,希望你每天都有这样的好运气。”常征说完,忍不住用手指刮了下邱花颜越发白嫩的鼻子。 要不是此刻人在院子里,他真想把她搂进怀里,好好逗弄一番。 如今的邱花颜比之前更白皙,那张稍显稚嫩的脸上多了些肉,显得粉嘟嘟的,特别可爱。 越长越好看,越发水灵了。 “征哥,我爹娘说,等咱们把新房建好后,我就不用再去钓黄鳝了,平时在家干点杂活,给你煮点吃的就够了。”邱花颜和常征分享她爹娘的想法。 邱家上下已经得知常征打算盖新房,尽管对他选的地点不太满意,可态度还是很支持。 能让邱花颜不用再回娘家干活,这本身就是一种很大的鼓励了。 毕竟她现在还没出嫁,两人也只是订婚状态。 按他们这里的老规矩,没出嫁的姑娘要帮娘家忙,不能轻易到夫家干活。 “好,你就在家里歇着,我也放心。”常征正想让她少跑外头。 钓黄鳝可不是轻松活,再说天气马上要热起来,太阳一毒可真吃不消。 “明天张哥会带着人过来,咱们也就能开始动工了。”说到新房子,常征自己都兴奋。 这个岩屋环境是不错,但没有浴室,没有自来水,也没厕所,住着的确不方便,也挺别扭。 第144章 这人是嫂子? 听说明天就要开工,邱花颜也格外兴奋。 她很好奇,用红砖和水泥修建起来的房子会是什么样子,住进去会和现在有什么不同。 毕竟,她从没住过那种结构的屋子。 “征哥,这只猎物是豺吗?”赵如琴瞅着常征背篓里的东西,忍不住问道。 “是豺,待会我到河边处理一下。”毕竟家里还有豺宝,常征觉得还是要谨慎一点。 邱花颜过来了,常征自然就不用亲自准备晚饭。 他索性提着那只豺到河边,开始进行处理。 它的血之前就放干了,虽然自己也不打算吃,但能够煮给家里的猎犬当食物。 常征拿猎刀熟练地剥着皮,动作越来越纯熟,速度也在渐渐加快。 在大伙开饭前,他就把这只豺的皮给剥了下来。 赵如琴拿着那块皮,站在岸上等着,因为常征不允许她靠近水边。 万一不小心滑到河里,指不定会被冻得够呛。 毕竟,她可不像常征身上有蛟骨。 常征把剥下来的豺皮递过去后,赵如琴便熟练地用钩针把它固定在皮绷上。 等她固定好皮的时候,常征已经把整只豺剁成了小块,放进铝桶里。 今天就不用给猎犬另外煮东西了,这些肉全都泡在冷水里保鲜。 河水温度低,保持新鲜的效果相当不错。 等他们俩回到家时,晚饭已经做好了。 正准备开吃,周家泰和周家胜就开车回来了。 “征哥,家里还有饭吗?我们肚子都快饿扁了。”周家胜一边进屋,一边喊道。 “正好要吃,你们赶紧过来吧。”常征习惯多准备几个人的饭量,刚好应对这种情况。 万一吃不完,明天早上还能接着吃。 要是真煮少了,那就会挺尴尬。 两兄弟也不跟他客气,冲了个手就直接落座开吃。 “这位也是嫂子?”周家胜瞅见赵如琴,不由得问了句。 “别乱说。”常征瞥了他一眼,带着警告的意味。 “我今天在市里见着一个老板,他直接带了俩媳妇去买菜,还领着一大群孩子呢。”周家胜好像没看见常征的脸色。 “可不是嘛,我也在菜市场听了不少类似的八卦。有钱人现在跟以前差不多,家里一个正牌的,外面还要养好几个。”周家泰也跟着附和。 在他看来,要是不是常征的女人,怎么会跟着一起吃晚饭呢? “行了,你们俩少说两句,不是饿了吗,赶紧吃。” “我当如琴是妹妹,你们别胡扯。”常征认真地解释道。 两兄弟互相看了一眼,都露出了尴尬的笑。 “吃饭,吃饭。” “嫂子,真是我们乱嚼舌头,你别放在心上。”说完,周家胜转过头对赵如琴说,“姐,哥错了。” “我也是。”周家泰闷声接着道。 听到“我也是”几个字,邱花颜和赵如琴同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幸亏没把饭喷得到处都是。 否则,这桌子上的菜可能只有常征自己能下得去筷子。 “行了,少闹,快吃饭吧。”常征敲了敲桌子示意。 他其实是怕赵如琴想太多,毕竟在上辈子里她就挺“精明”。 要是赵如琴听说那些有钱人都这么做,保不齐她哪天在邱花颜面前说点什么。 这事得防着点。 不是说他不喜欢左拥右抱,而是事实不允许他这么干呀。 所以,必须要明确自己的态度。 什么三妻四妾,别想了,绝不可能。 “征哥,我们今天面试了好几个人,感觉都不太合适。再者,你让我们安排住宿,我们也没顾上找地方。”周家胜嚼着饭,一边说。 “不如,就让金莲嫂他们先去市里卖黄鳝?”他顿了顿,继续提议。 “我看不行,他们一直在农村忙活,一直没干过生意的事儿。就算不提其他方面,起码吆喝卖货也会觉得难张口吧。”周家泰直接否了自己弟弟的想法。 “我认为他们先去收黄鳝倒没问题,但让他们去卖就不现实,毕竟经验还是挺重要的。” 常征点点头,也同意周家泰的看法。 “要么,让我去?”不料,赵如琴忽然冒出这么一句。 “你?”常征惊讶地扫了她一眼。 随后,他眼前微微一亮。 其实,赵如琴若是做销售,问题肯定不大。 她人机灵,嘴巴又甜,还特别有礼貌。 可是,常征很快又摇了摇头。 如今市里的治安状况不好,赵如琴长得又白净水灵,容易被盯上。 再者,卖黄鳝赚的现金也不少,更是容易出事。 复制 编辑 所以,常征还是给否了。 “市里黑恶势力蛮多,你一个大姑娘,菜市场里不安全。”常征把原因说得很直白。 “对头,我哥的要求之一就是找个长得普通点的,你这颜值太高,不行。”周家胜也跟着附和。 听常征这么关心自己,赵如琴心里那叫一个甜,也就没再继续坚持。 “我这儿有个人选,苏澜老师,你们也认识,她之前在国营百货工作过,后来被学校辞了,能力应该没得说。”邱花颜开口提议。 众人都亮了亮眼睛,纷纷点头。 毕竟苏澜当年教过他们,彼此也熟悉。 “成啊,嫂子这建议好,正好能帮到苏老师一把。她到市里没人认识,应该会愿意。”周家泰率先表示赞同。 “征哥,那你抽空去下坑村问问老师的意思?”周家胜看着常征,也算是同意了这个提议。 虽然苏澜被人冤枉后离开学校已经好几年,但大家还是尊敬地叫她老师。 “好,我明天就去找苏老师谈,不管怎样,我得让她点头。” 她的人品和能力都不差,而且也正需要这样一份工作。 “媳妇儿,你再想想,看还有没有别的合适人选。”常征相信邱花颜的眼光,毕竟差点就错过苏澜这么好的人了。 “嘿,确实有一个,你们也认识。” “我们隔壁的张大明,他不是退伍才回来吗?我看他也不错。”说着,邱花颜看了赵如琴一眼。 第145章 尝出来的好买卖 “大明哥?” “诶,我觉得可以啊,他想创业,可是桂芬嫂子不肯,认为借钱去做买卖风险太高,孩子也快出生了,还不如去抓黄鳝,这两口子正为这事儿闹矛盾呢。”林雅邻把她了解到的情况说了出来。 常征听完后微微点了点头,随即说道:“行,你明天去帮忙问一下,一个月四十块钱,可以先让他住下来。” 眼下他们还能雇得起人,毕竟利润相当可观。 如果那个张大明真心想做生意,肯定不会放过这次锻炼的机会。 “嗯嗯,我明天肯定帮征哥劝劝桂芬嫂子。她同意了,大明哥也就肯定没问题。”赵如琴脸上满是信心。 正聊着天,外面就来了人。 “你们正在吃饭啊,那我们待会儿再过来。”陈家豪拎着东西,准备往外走。 “家豪哥,金莲嫂,你们吃了没?没吃的话一起来简单吃点儿。”常征立刻迎上前去,不想让他们再跑一趟。 “我们已经吃过了,真的吃过了。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你可一定要收下。”说着,陈家豪把两个坛子递给常征。 “我哪能收你们东西啊,这玩意儿我不能要。”常征直接推辞,因为他了解陈家豪家的状况:家里有个长期卧床的老母亲,还要照顾一个从小高烧烧坏了脑子的弟弟,家里负债累累。 “也不是什么值钱东西,就是你嫂子亲手做的辣椒酱,你可别嫌弃。”陈家豪面色微红。 他本来不打算拿的,实在觉得拿不出手。 可张金莲觉得常征不仅救过她,还给了他们工作机会,再空着手上门实在说不过去。 “行,那这辣椒酱我就收了。”常征本身就挺能吃辣。 “辣椒酱?” “现在能尝吗?”周家泰一听,赶紧问。 他也是个嗜辣如命的人。 常征把辣椒酱提过来,打开了其中一个陶罐。 一股香辣味扑鼻而来,闻起来十分诱人。 “闻着真香啊。”邱花颜忍不住说道。 “我去拿个碗。”赵如琴迅速跑去厨房拿碗。 邱花颜也起身,一并去了厨房。 邱花颜拿了杯子和茶叶,用热水瓶冲了两杯茶,又冲了一杯红糖水。 招待客人,身为女主人,这是她应该做的。 赵如琴先把碗拿出来,用勺子舀了一些辣椒酱到碗里,周家泰立马夹了一块肉蘸着尝。 “这辣椒酱真不赖,比我在市里买的那些还香。金莲嫂子,你这手艺真行!”周家泰忍不住竖起大拇指。 “家豪哥,金莲嫂,你们先坐一会儿,我们马上就吃完了。”说着,常征就打算回去继续把饭吃完。 “不急不急,你们别管我们,快吃吧。” “嫂子,你们先喝口茶,这杯红糖水是给孩子的,我先去吃饭啦。”邱花颜把茶盘放到电视机前的小案几上。 “你们看看电视吧,我帮你们打开。”说着,邱花颜走过去把电视机打开。 陈家豪和张金莲真是没想到常征家里还有电视,结果一打开之后,他们和孩子的视线立刻就被电视吸引了。 饭桌上,常征也用辣椒蘸了口菜。 “怎么样,这辣椒味道确实挺好吧?”周家泰看向常征。 “确实不错,很香。居然还没用什么油,挺让我惊讶的。”常征给出了自己的评价。 “哥,你说市面上那些不如这辣椒酱的都能赚钱,这辣椒酱是不是也能卖钱?”周家胜懂得自家大哥的意思,直接问了出来。 “那肯定能!”常征非常肯定地说。 不得不说,周家兄弟还是挺有商业嗅觉的。 张金莲送来的这两坛辣椒酱,就让他们看出了商机。 “我觉得可以试一试。就算卖不动也赔不了多少,要是卖得出去,我们也有退路。”周家泰有些谨慎地开口。 常征点点头,看了看兄弟俩:“那你们是打算直接买配方,还是找人一起入股干?” 这个还得事先说清楚,毕竟他们三个现在合作得挺不错。 “还是入股吧,光买配方有点说不过去。”周家泰挠挠头,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他已经尝过做买卖挣到钱的甜头,而且只要口碑建立起来,钱就源源不断。 “我也可以加入吗?”赵如琴忽然开口。 周家泰和周家胜互相对视,然后点了点头。 常征见两兄弟同意,于是说道:“行啊,那就正好五个人,每人占百分之二十。” 赵如琴的确有做生意的潜力,如果真要做辣椒酱,可能还需要她出不少力。 她一个人在常征身边,常征也不放心,但如果由别人协同带着,就不会有太大问题。 另外常征还觉得,把她留在身边不一定安全,万一哪天自己控制不住怎么办? 人性禁不起考验,最好的方法就是把风险降到最低。 把她从身边安排到别处,才是最稳妥的做法。 “那征哥,我们是不是也能学卖辣椒酱的人,成立个食品公司,专门售各种辣椒产品?”周家胜好奇地问。 “当然能。”常征不由地想起了后世的“老干妈”。 也许抓准机会,做出好口碑,就能做到那个高度。 同时,他想起了好多公司。 比如,大自然的搬运工。 不过现在就迈那么大一步,容易把事情搞砸。 毕竟他手上也没多少钱,而且当前消费能力有限。 所以,很多后世很畅销的东西,现在拿出来也不一定卖得动。 要想做生意、想赚钱,还是得做符合当下需求的产业才行。 “那我们的合作社怎么办?”周家泰对办公司并没多大兴趣,他更想经营自己的合作社。 “当然不可能放弃啦,公司就专卖辣椒酱。要是做成功了,就能成为我们的后备方案。”周家胜也没想过要舍弃合作社。 几个人边吃边聊,辣椒酱都添了好几次。 它的味道确实太好了,特别下饭,让人根本停不下来。 味道越好,大家对它就越有信心,越觉得这是个不错的商机。 关键是这门生意一旦做起来,能一直干下去。 而且,还能销往全国各地。 第146章 只要能够帮上你的忙,我们就乐意行动 吃完饭后,邱花颜和赵如琴把碗筷全部收拾好,然后拿去清洗。 “家豪哥,金莲嫂,你们先过来坐,我们好好聊聊。”常征把一只盛满各式零嘴的托盘摆在了桌上。 “小薇,阿盈,你们去陪妹妹看会儿电视,带点零嘴给她尝。”说话间,常征把一盘零食递到常莉手上。 这两人一听常征吩咐,立马乐呵呵地去陪陈家豪的女儿看电视。 陈家豪和张金莲显得有点局促,坐下后表情略显不安。 他们意识到已经欠了常征不小的人情,如今还要靠常征帮他们谋活,总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可同时,他们也清楚不能推辞常征的好意,毕竟常征确实缺人帮忙。 因此,他们打算在薪酬方面做让步,想少要点报酬。 “我们方才合计了一下,发现嫂子做的辣椒酱风味独特,香气十足,非常适合拿出来卖。”常征开门见山地说。 “啊?”张金莲愣了几秒,讶异地问:“不会吧,我的辣椒酱还能拿来卖吗?” “我不敢打包票这辣椒酱一上市就能热卖,但我们打算先试一试。如果真能销得动,那就是一门能长久做下去的买卖,甚至能干一辈子。”常征也没做绝对承诺。 有时候,经商也得靠点运势,并非好产品就一定大卖,一定能盈利。 “我们刚才商量过,打算让你们一块儿入股,跟我们四个一起办个食品公司,专门产辣椒酱。” “公司所需资金由我们来投,金莲嫂出配方和工艺。然后,大家各占20的股份。” 听见这话,张金莲一下子愣住了。 原本不是说好要让他们协助收黄鳝吗,怎么一下子又变成开公司做辣椒酱了? 她一时没反应过来,只能转头望向自己丈夫。 “只要能替你分忧,我肯定不会推辞。”陈家豪十分痛快地回道。 “好,那就这么敲定。公司注册的手续我们来办,明天起,金莲嫂子就到我这儿来做辣椒酱,尽量做几款口味不同的,品种太单一不行。”常征高兴地说道。 这门辣椒酱的关键人物就是张金莲,若没有她参与,这公司也就没法启动。 “行,食品公司的事就这么定。等着注册的时候,我们会把相关合同都备好。” “我们现在还是需要人帮忙收购黄鳝的,所以打算请家豪哥做这份工作,月薪40。家豪哥意下如何?”说完,常征看向了周家豪。 毕竟辣椒酱暂时还没办法立刻上市,一开始甚至不一定见得到收益。 总不能让人干活却拿不到报酬,还搁下家里的庄稼不管,最后饿肚子吧? 再者,单独给张金莲发薪也不太妥当,毕竟辣椒酱尚未开卖,还没有收入。 目前创业初期,必然得多受点苦。 让陈家豪去负责收鳝鱼,就能确保他家里有稳定的收入,不愁温饱。 “太高了,真没必要那么多,一个月给我二十块就成。”陈家豪赶紧说自己不需要那样的薪水。 “这个是定好的标准,不要的话,我们也只能另请他人。而且给其他人,工资也是这个数。” “那既然家豪哥不肯接这活儿,那就只能罢了。”常征边说边抓起一把瓜子。 “别别,当然要帮,我只是觉得给得太多了,我真过意不去。”陈家豪觉得自己赚到了,明显是常征他们在帮扶他。 “有意思,我头一次听见有人嫌薪水给多了。”周家泰笑了出来。 “在咱村里,这个薪水确实挺高。可要是在县里或市里,这数目就不算什么了。家豪哥,收鳝鱼并没有你想的那么轻松,这可是很费力的活,我们的标准也高,所以想拿到这40,也得卖力。”周家胜补充道。 “你们放心,我吃苦不怕。只要你们有什么条件,我都照着来。”陈家盛十分认真地回应。 “那我们就不用担心了,稍后要是有生意上门,你就跟征哥一起去收鳝鱼吧。”周家胜笑着说。 正说着,就见有人走了进来。 但来的人却是常征的岳父岳母,以及赵如琴的爹娘。 他们除了送来一些黄鳝,还主要是过来看电视。 水浒传越看越上瘾,他们不想错过任何一集。 周家泰和周家胜见谈得差不多,也就没多留,俩人各自揣了些零食进兜,便回去了。 临走前,他俩把常征叫到屋外,把账本交到他手上。 “今天也挺好,卖出去九百斤。”常征瞧完账本,不禁咧嘴笑了。 重点在于今天又进账1163块,离他们拿下皮卡的那天更近了。 等明天再让陈家豪去别的地方收鳝鱼,消息一散出去,数量自然而然就会涨。 到时,不管多少货都有人接。 “这些鳝鱼已经瘦了一截,是得搞些饵料来补一补,瘦多少,我们可就亏了多少。”周家泰边抽烟边说。 “确实苗条了不少。先从稻田里捞点小青鱂,让大伙儿在钓鳝鱼时顺便捞一些,咱们按一斤三毛的价收。再让村里人挖蚯蚓卖给咱,一斤两三毛。”常征提出了办法。 鳝鱼大多偏爱动物性饵料,像蚯蚓、蚕蛹、蝇蛆、螺蚌、小鱼小虾等等。 其中蚯蚓是鳝鱼最喜欢的,含有高蛋白,营养价值很高。 不过要是养殖,也能使用某些植物性配料。 以前常征并没下功夫细究,但既然准备长线发展鳝鱼生意,那就得认真钻研各种饲料。 比如,可以用鱼粉加豆渣、米糠、麦粉混合成料,喂给鳝鱼吃。 “我打算试着养蚯蚓,看看能不能做大规模,或者你们去城里瞧瞧有没有关于养蚯蚓的书。” “毕竟鳝鱼对蚯蚓特别情有独钟。” 这哥俩点点头,原本也有这打算,让村里人挖些黄鳝。 不过这样做,成本就会提高。 要是当天收上来的鳝鱼能次日全卖光,就不必额外花钱养它们。 所以说,最好还是加快出货,把手里的鳝鱼尽快卖掉,减轻存量。 第147章 今个儿来教你学做蛋糕吧 周家兄弟离开之后,青流湾那边的人就拎着黄鳝送到岩屋来了, 常征带着陈家豪开始进行收购,张金莲也在一旁协助。 其实收购本身并不复杂,只需要过称看重量然后结钱就行了。 关键点在于检查黄鳝的规格,低于三两的就不能收。 除此之外没什么其他要求了,所以陈家豪很快就学会了,常征就变成了甩手掌柜在旁边闲看。 常征叼着烟,观察着他们两口子收购黄鳝的过程。 从眼神里能感觉到,陈家豪还是很疼老婆的,两个人对视时都能看出对彼此的喜爱。 见两人都没出什么岔子,常征便去训练猎犬和豺宝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调教,豺宝的进展很明显,已经无需全天拴着它了。 并且,它和那几只猴子也能一起玩闹了。 对于一般人来说,它和普通狗没太大区别。 而且它也长高了一些,过几天常征打算带豺宝跟自己进山。 训练猎犬就得带着它们实际跑山,而不是老关在家里练习。 只有在野外多接触,才能培养一条合格的猎犬。 常征练完猎犬和豺宝后,夜里收购黄鳝的工作也差不多收尾了。 如今黄鳝数量越来越少,今晚才收了三百多斤。 这也是为什么要找人来收黄鳝,毕竟常征他们是靠量来挣利润的。 没足够量,就无法获得较高收入。 “常征,这是今天剩下的现金,还有账目。”陈家豪把账本和钱递给常征。 常征数了下金额,再对照账本检查数据。 规矩要先立好,这样大家照章办事,就不会有什么麻烦。 有了规矩,做事情就轻快,不用多费心思。 “这五百先留下当明天收购的本钱,你明早去周家骑走他们那辆三轮车。 ”常征的三轮是自己的,周家的那辆才属于一起合作用的车。 他们准备走的时候,女儿陈洁还不想离开,想继续留在常莉她们家里。 毕竟这儿零食随便吃,还能看电视。 不过陈洁也挺乖,张金莲劝了两句就跟着爸妈回去了。 现在陈洁也才五岁,没到上小学的年纪。 村里又没有幼儿园,上学前孩子一般就在家里随便玩,或者帮家里做点小活。 晚上十点多,常征的岳父岳母和赵家三口也一并回去了。 今天赵如琴没有留宿,毕竟她的肚子已经不痛了,再住下去就显得不妥当。 总不能每天都呆在常征家。 偶尔住一晚外人不一定知道,可经常住就容易传闲话。 赵如琴以什么身份在常征家留宿,村里人免不了要多想。 那样就会觉得常征家有大有小,这名声传出去肯定坏事。 对常征倒影响不大,但对赵如琴,对赵家来说损害不小。 还会连累到赵俊升的学业,以及他的前程。 因为第二天还要招工人来盖房子,所以常征和邱花颜也没熬夜,简单洗漱后就去睡了。 常莉和邱盈在他们之前就睡着了,毕竟她们明天还得去学校。 回到床上后,邱花颜又挪到常征身边,依偎在他怀里。 常征把手贴上邱花颜那光滑的肌肤,他感觉这是很幸福的时刻。 这些天,两人几乎都将对方探索干净了。 要让常征真老老实实睡觉明显不现实,能够守着他们之间的约定就算他意志力惊人了。 不知不觉,两人就这样相拥睡去。 次日清晨,常征做了个美梦后才醒来。 起床后,他发现邱花颜已经坐在床沿,正在梳理头发。 常征从背后抱住她,轻声问道:“今天怎么起这么早?” “我打算做点面条,昨天在书里学了点,就想实际试试。”邱花颜抬头说。 她打算先把面条学好,学成后再琢磨馒头和包子。 那本书里写了很多面食做法,她一看就满心好奇。 “那我今天教你做蛋糕吧,正好我想给大姐弄个生日蛋糕。”常征说着,松开了刚才抱住她的双臂。 今天正好有工人要来,还有挖路的人也到,常征就不打算上山了。 中午还要去接常欣并顺便买些菜,早上有空就给大姐先做个蛋糕。 昨晚常征已和岳父岳母、赵家三口、周家兄弟、陈家三口说好,今天晚上都来给大姐过生日,热闹热闹。 “就是我们那天在市里没买成的那种蛋糕吗?”邱花颜惊喜地问。 “嗯,不过我没法弄出奶油,就做个不加奶油的版本。”常征微笑答道。 “估计也会很好吃吧?”邱花颜记得当时在蛋糕店看到广告,就觉得肯定美味。 加上店里飘着甜香气味,她一想就想流口水。 “应该不会让你失望。一会儿我教你,你应该会喜欢。”常征说着,轻轻亲了一下邱花颜白嫩的脸。 她的皮肤现在越来越好了,估计再过些日子就能到吹弹可破的程度。 两人来到厨房后,先拿出面粉。 “咱们先把早饭的面条搞定,你看,常莉和邱盈还得起来上学,来不及等蛋糕。”常征先不急着弄蛋糕。 而且蛋糕制作比较费工夫,来不及当早餐。 “多做点吧,今天还有建筑工人呢,上午下午都得给他们准备一些吃的,对吧?”邱花颜瞧着常征。 这也是青流湾的惯例,请人干活总要让工人填饱肚子,要不然体力跟不上就做不动了。 “嗯,咱们上午下午各备点心。 中午我打算去县里买些米粉回来,煮米粉快一些。”常征不缺这点钱,自然不会省。 说着,两人就忙乎起来,开始做面条。 常征发现邱花颜对钻研做菜、学习食谱真的很热衷。 她的兴趣常征当然全力支持。 做面条其实不难,常征只是示范了一遍,她就上手了。 毕竟她之前在书里看过流程,理论知识都懂,只是缺少实际动手。 一试之后才发现确实不难,很快就掌握了。 第148章 这个东家真是了不得 面条做好后,两人就取出一部分放进锅里烹煮。 “哥,嫂子,你们煮的是什么呀,味道好诱人。”被浓郁的香味吸引而来的常莉站在门口探头,一脸好奇地询问。 “煮面呢,你嫂子和我一起做的。你们赶快去洗洗,等会就能过来吃,不然面会泡得烂糊。” 面条容易煮久了就变糊,所以并不适宜拿来当点心。 在这儿,绝大多数人都是用米粉做早点,这也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习惯了。 没过多久,他们俩就洗漱好,准备开动面条。 邱花颜已经把煮好的面端到了桌面,为防止面煮糊,常征在下锅的时候多加了水,所以汤汁颇多。 这样一来,面条才不会煮得太黏。 下锅时,常征和邱花颜还往面里添加了肉片、黄鳝、酸菜以及青菜。 常征觉得味道极佳,其他人也有同样的感受。 大家都吃得十分满足,纷纷表示以后想经常尝到这样的面食。 以前,她们只求每顿有白米饭就够了,就算没有菜都无所谓。 可当白米饭每天都能吃到时,又想有点美味来搭配才好。 然而人的欲望没有止境,如今她们又想尝些别的来换换口味。 吃完后,常莉和邱盈的小肚子都撑得圆滚滚的。 经过这么久的调养,这俩小姑娘终于增了些体重,不再像以前那样瘦得能看见骨头。 不过她们依然有些清瘦,依旧需要再多滋补一些。 不用长到肉嘟嘟,但也得维持在健康的范围里。 填饱肚子后,邱花颜就忙着收拾餐具。 常莉和邱盈在家里读了一会儿课文,这才赶往学校。 大约早上八点多钟,一辆货车驶进了石盘谷。 接着,从车上下来三十多人。 带头的正是张旺山,除去两名建筑工人,其余人都是来修路的。 现如今这里根本没有挖掘机,基本只能靠人力作业。 不过,据张旺山之前所言,承包这儿的老板已经去采购挖掘机,估计不久就能投入使用。 毕竟全靠人力速度太慢,根本赶不及预定的工期。 “常征,这么多工人都要有地方住,你能不能给我们腾块地?我们打算建两个简易宿舍。”一见到常征,张旺山就讲述了他的需求。 毕竟不可能天天花大量时间接送工人,也没法挨家挨户找房子给他们住。 “有啊,当然有。”这是好事,常征自然不会拒绝。 这些宿舍等他们活儿干完就会闲置,正好能用来养鹌鹑,还能省下不少成本。 最多自己出点材料费用,这样就不至于把宿舍拆掉浪费。 毕竟拆除也得花人工和时间。 这种简易房通常也就能撑个小半年,等半年过后就可以归常征使用。 “就去北门那一带,你们随意找块空地吧,反正这里已经由我包下了,不收你们租金。”常征笑眯眯地说。 “这怎么行,租金还是要付的。”张旺山语气很认真。 “我不要房钱,到时宿舍留给我就好,我可以承担材料费,我正好有用处。”常征把自己的计划说清了。 听完之后,张旺山微微颔首,表示理解常征的意图。 “那我改天跟老板说一声,应该问题不大,材料费也不用你掏。”张旺山笑道。 俩人又交谈了片刻,随后他把那两个建筑工人引荐给常征。 接着,张旺山就带着众人去开挖道路。 他们不但来了不少人,还运来了几辆推车。 目前能用的工具也就人力加推车,以前修路也都是这么干的。 常征则领着那两名建筑工人到了自己的宅基地,同时把设计图与施工图一起带了过去。 “东家,这施工图是你本人绘制的吗?”其中一位名叫唐国兴的工人好奇发问。 因为图纸非常专业,比他以前见过的还要更详尽。 “对,我自己画的。如果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你们随时问我。”常征礼貌回应。 “图纸简单明了,比我见过的任何施工图都更出色,连那些设计院的人都没做到这一点。” “有了这份图纸,我们保证能按上面的要求给你盖出新房。”唐国兴信心满满地说。 “那就好,其他工人得下午才到,这早上就先辛苦你们俩了。”常征没时间继续逗留。 “如果有什么要帮忙的,就到那边找我,没问题吧?” “一会儿张老板会派人运来建材。”话落,常征给两人各送上一包香烟。 “行啊,东家您忙您的,这边的活儿交给我们就好。”两人接过香烟后,认真回答。 随后常征回到岩屋,和邱花颜一起赶制蛋糕。毕竟时间挺急,他还得去县城采买,还要接常欣回来。 半小时后,事情都部署好后,张旺山就到了岩屋。 见常征和邱花颜正鼓捣面粉,张旺山好奇发问:“你们夫妻俩在做什么美味啊?” “做蛋糕啊,今天是我大姐的生日,晚上打算摆一桌。张哥,你也过来热闹热闹?”常征爽快地招呼。 “你还会做蛋糕?”张旺山惊讶地看向常征。 在回来的路上,他经过常征的宅基地,与那两个工人闲聊了几句,知道常征会画施工图,他就已经挺意外的。 如今再听说他连蛋糕都会做,更是让他惊叹。 这人得是什么奇才,几乎啥都会? 而且还心甘情愿地住在这小山村,真是不可思议。 真想知道,还有没有他不会的东西? “我自己琢磨过,和专业面点师相比肯定有差距,但应该还算合口。”常征神色平静地说。 上辈子困于情感之时,他钻研过不少食谱,对很多烹饪做法都了然于心。 他这话也是实话,跟真正专业的肯定没法比。 “那我就不客气了,晚上肯定到场,就我一个人来。”他家老板已经去买挖掘机了,短时间回不来,常征若要请客,下次再另做安排。 “好啊,你那边一收工就早点过来吧。”常征笑着回应,并未多作询问。 “我不打算去那边了,就这儿盯着工地,顺便过来让你们烧点热水泡个茶。”其实张旺山早已给自己安排了清闲的任务,留在这儿最方便。 第149章 这味道也太醉人了吧 张旺山依旧很会来事,等开水烧滚之后就往热水壶里丢了些茶叶,随后提着铝壶就走开了。 有人在场时,邱花颜总会显得有些拘束。 当没有外人在时,她便会自在许多。 常征手把手教她制作蛋糕,她学得特别认真。 再加上,她在这方面确实有天分,理解能力也相当出众。 两个人把蛋糕弄好后,便把它放到陶锅里蒸。 家里没有电饭锅,不然直接用电饭锅蒸会简单不少。 把陶锅放进大锅里后,常征就去把灶火点旺。 到底能不能做成,她心里也没底。 常征在厨房忙活着,他把火烧得很猛,好让陶锅里的蛋糕能更快熟透。 他明白,邱花颜对这次蛋糕寄予了很高的期待,他也希望它能顺利完成。 一分一秒过去,陶锅里的蛋糕慢慢散发出迷人的香味。 “真是太香了,征哥,我们能不能打开瞧瞧?”闻到这股香气,此刻正坐在常征腿上的邱花颜忍不住问道。 常征收回手,带着微笑说:“走,咱们把盖子揭开看看。” 邱花颜面颊微红,赶忙站了起来。 两个人一起站到灶台前,然后常征柔声提醒:“离远点,蒸汽温度很高,小心烫着。” 邱花颜点头表示明白,听话地往后退了一步。 常征直接揭开木头锅盖,随后拿起一块抹布准备把陶罐的盖子打开。 常征把陶锅的盖子掀开后,一股甜香扑鼻而来。 他望着眼前的蛋糕,满意地点点头。 邱花颜踮脚往里看,发现原先小小的蛋糕已经彻底鼓涨开,占据了整个陶锅。 她凝视那泛着蛋黄色泽的蛋糕,眼里闪烁着欣喜的神采。 “这算是成功了吗?”邱花颜兴奋地问。 “嗯,看着就很不错。没想到头一次就能蒸出这个效果。”常征也很满足,于是干脆把陶锅从大锅里端了出来。 接下来,就是要把蛋糕倒出来。 他先用小刀绕着陶锅的边缘划了一圈,虽然先前往边上抹过猪油,但还是怕会黏住。 接着,他反转陶锅,拍了几下。 蛋糕立刻和陶锅分离,落在了大号搪瓷盘上。 “这香气也太勾人了,看样子应该会相当可口吧?”瞅着蛋糕表面散落的葡萄干,邱花颜顿时一副馋嘴的模样。 常征没多说话,直接用刀切了一块放到小盘子里。 “来,品尝一下咱们的劳动成果。”常征把盘子递过去,笑着对邱花颜说。 邱花颜接过盘子,脸上绽放出欢快的笑容。 她直接凑上去,轻轻吹了吹热气,然后就咬了一大口。 邱花颜刚咬下一口,眼睛立刻亮堂起来。 她惊喜地望着常征,又马上再咬一口,这回更用力了。 “怎么样?”常征看着她的神情,心里也稍微有点紧张。 邱花颜没吭声,只是一个劲儿地点头,然后继续埋头吃。 她的眼神里全是满足和开心,好像这个蛋糕就是全世界最美妙的美食。 常征看她那样就猜到口味应该不错,于是自己也切了块尝了尝。 “味道确实行了,奶味稍微淡了点,一会儿可以再多加些奶粉,其他部分都挺好的。”常征这么评价道。 邱花颜从没吃过蛋糕,对她来说已经是绝顶美味了。 于是,两个人马上又开始做第二个蛋糕。 做好之后,常征又把它放下去蒸。 蒸出来后,这次的闻起来更香。 有了这两份蛋糕,晚上大家才能都有得分。 毕竟,晚上到的人可不在少数。 忙完之后,常征就骑上自行车往县城赶。 因为还要去买菜,还得接常欣,事情确实不少。 等他抵达县城时已经接近中午十二点,于是他赶紧往学校方向去了。 到学校后差不多也要放学了,常征就在外头等了一小会。 等到下课铃一响,他这才走进学校。 常欣见到常征后,立马显得格外高兴。 “你咋过来了,我能自己回去的,你不用特地跑一趟。”常欣有点心疼地说。 毕竟来县里一趟也要花不少时间,她怕累着常征。 “我正好过来买点东西,顺便吃个饭再带你回去。对了,俊升呢?” “这里。”赵俊升自己走上前来。 “行,去你们食堂,我请你吃饭。”说着常征便推着赵俊升往食堂走。 “俊升,我姐今天过生辰,我想带她回家庆祝一下,你要不要一起?”常征直接问道。 “那必须要啊,怎么能不去?我都好久没回去了,正好下午请个假回趟家。”赵俊升说完,还顺手推了推眼镜。 正巧他们的老师在食堂里,于是赵俊升立刻过去请假,都不用常欣跟着。 不多时,赵俊升就乐呵呵地回来,表示假已经批下来了。 吃完午饭,常欣和赵俊升就各自回宿舍收拾一下要带回去的东西。 反正今晚肯定是回不来,该刷的题还得带回家继续做。 距离高考只剩一个月多点,大家都在全力拼搏。 离开学校后,常征就先去菜市场买菜。 赵俊升得知后就说要去办点事,中途先下车,过一会再去菜市场跟常征汇合。 不用猜也知道,赵俊升多半是打算给常欣准备生日礼物。 常征心里明白,但并没阻止。 礼尚往来,真要送了,将来等赵如琴生日时,也能回送一份不错的礼物。 说起来,赵如琴的生日确实快了,就在高考结束后一两天。 到时候,常征肯定也会再给她做个蛋糕。 她要是愿意,也让她亲自动手,顺便做一桌好菜。 当然,也不能表现得太主动。 一旦主动过头,万一让赵如琴误会,那就尴尬了。 现在,他得把握住分寸,不能让赵如琴产生错误的暗示。 常征带着常欣挑了一堆菜,正没买完的时候,赵俊升就找到了他们。 等把菜都买好后,常征就载着两人往村子方向赶去。 “阿琴?” 走到半道,赵俊升忽然喊了一声。 常征也看到了,但他没先开口。 “哥,征哥,欣姐。”赵如琴转过身,对三人打了个招呼。 等车停在她身边,她就敏捷地跳上了车。 “阿琴,你怎么会在这半路,是出了什么事吗?”赵俊升满脸关切地问道。 第150章 怎么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 “我去镇上买了一些药和菜,爹好像有点着凉受风寒了。”赵如琴解释道。 “不会太严重吧?”赵俊升眉头一皱,语气中带着担心。 赵兴业一向身体很好,从来没听说他有什么感冒发烧的情况,所以赵俊升不禁有些担忧。 “没事,只是小感冒,吃点头痛粉就行了,主要是去买些肉回来。”赵如琴笑着说道。 “真巧,哥你刚好回来,正好可以煮些给你补补。”赵如琴一边说,一边整理着自己耳边的头发。 常征微微一笑,看得出赵如琴在撒谎。 赵兴业应该并没有感冒,而她去买的药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 篮子里倒是有些菜,还是能看得清楚的。 她,应该是去买了生日礼物。 常征心里明白,嘴上却没说什么。 有了赵如琴在,常欣也不再感到无聊,两人聊得很快就起来了。 不知不觉中,常征已经把车骑回了大岩谷。 下了车,大家一起进了岩屋。 此时,邱花颜和张金莲正在清洗辣椒。早上,张金莲去买了些辣椒回来,因为制作辣椒酱需要不少辣椒以及其他材料。 “大姐。”邱花颜看到常欣后,立马放下手中的活迎了过去。 “花颜,你的变化真大,越来越像仙女了!”常欣惊讶地说道。 毕竟她已经有一段时间没见到邱花颜了。如今的邱花颜变得更加白净了,穿上了连衣裙,看起来身形也更有些曲线,完全不像以前那么清瘦,变化真是不小。 “大姐,你也越来越美了,都差点认不出来了。”邱花颜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觉得常欣的夸奖有点过头了。 赵俊升也笑着插话:“常征真是修了大福气,竟然娶走了咱村里的仙子。” “你们别拿我开玩笑了。”常欣红着脸,满眼爱意地看了常征一眼。 她感觉自己的一切变化,都源自常征。 如果没有常征,就没有现在的她。 聊了一会儿,大家一起走出了岩屋。 赵俊升和赵如琴准备回家一趟,常欣和邱花颜则和常征一起去宅基地看一看。 到了宅基地,大家看到九个人在绑钢筋。 因为常征要求有化粪池,地基也需要框架来提升强度,所以需要用到钢筋。 这些人是今天下午才来,工作还不太熟练,效率也不算太高。 不过常征并不着急,外面难得找到人手,只能边教边做。 效率低的地方就用人多来弥补。 总体来说,进展还是不错的。 “常征,你这是要盖洋房吗?竟然用了钢筋?”赵俊升好奇地问。 “也不算洋房,就是会用到钢筋和混凝土。”常征解释道。 “等我们高考结束,你的房子是不是就快好了?”赵俊升接着问。 “估计没那么快,不过框架应该差不多了。”常征语气很保守地回答。 下雨天不能施工,如果天天都能工作,速度会快一些。 毕竟他盖的房子并不高,就两层半。 再加上钢筋和混凝土浇筑的框架,进度也会加快不少。 聊了一会儿,赵俊升和赵如琴便离开了。 “北门那边怎么样?我也想去看看。”常欣说。 毕竟她有一段时间没回来了,听说北门那边有些变化,但还没亲自去看过。 到了北门,发现有不少人正在推着一车车的泥土进来。 “阿强,这些人怎么往我们这里倒土啊?”常欣有些不解地问。 “这是外面挖山修路时带来的土,我让他们倒在这里。这样以后我们就不怕缺土了,可以在大岩谷里种蔬菜,种各种东西。”常征解释道。 常欣听后,眼睛一亮:“那太好了,师公知道肯定会很高兴的。” 当初赵云飞曾经有过填土改造大岩谷的想法,没想到如今常征把这个计划实现了。 “那些人在这里盖房子啊?”常欣看见距离北门不远的地方有些人在砌砖墙,好奇地问。 “他们在盖宿舍,工人们住的。等他们不住了,我们就可以用来养鹌鹑了。”常征解释。 常欣听后忍不住看了常征一眼,觉得他越来越陌生了,本事也越来越大。 默默在家里做了那么多事。 南门也被常征改造过了,整体看上去,原本的大岩谷已经完全变了模样。 等铁门一装上,一上锁,外面的人就不能随便进来了。 这个小天地,她真的很喜欢,可以把一切外界的干扰都隔离开。 不过,她知道自己不能永远待在这个小天地里。 既然选择了外出上大学,那么就不可能很快回家乡。 虽然她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能回来,带着更好的条件让家里变得富裕。 现在能帮常征的,大多只是做一些农活和粗活,但她觉得这些帮助意义不大。 她希望能做更多的事情,尤其是生意上的事。 她知道常征对人际关系不感兴趣,不喜欢应酬和社交。 但做生意,怎么能避开这些呢? 别人帮不了常征,她就想尽办法去帮。 逛了一圈后,常莉和常征他们便回去了。 晚上,还有不少客人要来,大家得准备好不少菜。 常征没有让常欣这个寿星亲自动手,家里还有张金莲帮忙,于是让常欣去陪小陈洁看电视。 家里有电视,常欣也惊讶不已。 她真没想到,自己才在外面上了复读班一段时间,家里居然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竟然买了电视机,连县城里都很少见。 要是等自己上大学,回家一趟,家里会变得更不一样吧? 不一会儿,赵如琴和赵俊升也来帮忙了。 晚上大概有两三桌客人,像办酒席一样的,确实有很多事情要做。 幸好人手也不少,很快张旺山也加入了帮忙。 等到差不多时间了,常征就开始炒菜。 为了给常欣庆祝生日,邱世福和刘清芳也提前回来了,和赵兴业、刘贵英一起。 大家聚在一起,热闹非凡。 上一次,还是常征和邱花颜订婚的时候。 第151章 令人艳羡的生日 为了给常欣庆祝生日,除了按时下课的常莉和邱盈,其他人都提前回到了家。 包括周家泰、周家胜利,还有去收购黄鳝的陈家豪。 大家准备了两桌丰盛的饭菜,场面堪比婚宴。 可以说,常征和邱花颜订婚那天的宴席,都没有这次如此盛大。 对于陈家豪一家来说,这顿饭的震撼是最大的,因为他们从未见过如此丰盛的菜肴。 即使之前参加过其他人的喜宴,也没见过如此丰盛的场面。 桌上摆满了他们从未品尝过的菜肴。 这样一顿美餐,让每个人都吃得心满意足。 由于不需要开车,大家都喝了些酒,脸上都带上了红润的光彩。 唯一没喝酒的就是常欣和赵俊升,他们担心酒精会影响自己的思维和学习。 小朋友们自然不可能喝酒。 不过大家都只是小酌几杯,增加气氛,没有人喝多。 吃完晚餐,男人们围在院子里抽烟、聊八卦,女人们则忙着收拾碗筷,气氛和谐融洽。 大约一个多小时后,常征和邱花颜端出了生日蛋糕。 在蛋糕上插上了红色的蜡烛。 常征和邱花颜一起唱着生日歌,边唱边将蛋糕放在桌子上。 这一仪式感,真是满满的。 因为旋律简单,赵如琴和常莉他们率先唱了起来,其他人也纷纷跟着加入。 “姐,生日快乐,对着蜡烛许个愿,再吹灭它。”常征对着已经被感动得满眼泪光的常欣说。 常欣泪眼朦胧地点点头,按照常征的提示许下心愿,然后轻轻吹灭了蜡烛。 “姐,生日快乐,这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快打开看看你喜欢吗。”常征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精美的小盒子。 “你不是已经送了我一块怀表作为生日礼物吗,怎么还有礼物?”常欣没有马上接过,而是拿出了自己那块精致的怀表。 “那是补送给你的去年的生日礼物,而这个是今年的生日礼物,快拆开看看。”常征说着把礼物继续递给她。 常欣点点头,接过了礼物。 打开一看,里面躺着一支精美的钢笔,第一眼就吸引住了常欣。 “我很喜欢,真的非常喜欢。”常欣一边说,一边忍不住抹了下眼泪。 她实在太感动了,完全控制不住情绪。 从小到大,她从未被这么重视过,也没有过这样的生日。 这一生日,注定会在她心里刻下深深的烙印。 这不仅对常欣来说意义非凡,对在场的其他人来说,见证这样的生日同样令人震撼。 “姐,来切蛋糕,这是我和花颜亲手做的。”常征说着递给常欣一把刀。 常欣赶紧收起礼物,接过刀开始切蛋糕。 “那边还有一个,保证每个人都有一块,我去拿。”常征说完便走去取蛋糕。 虽然没有纸盘,但常征买了三十个红色的小塑料盘,用来装蛋糕也正合适。 在场只有张旺山曾吃过蛋糕,其他人几乎都没见过,甚至没听过这种蛋糕。 虽然蛋糕没加热,但依然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特别是吃起来,奶香和蛋香浓郁,令人陶醉。 每个人吃完后都赞不绝口。 毕竟这是他们从未尝过的美味,味道与平常大有不同。 有了蛋糕,生日变得格外特别。 这让大家产生了自己也要吃一块生日蛋糕的想法。 吃完蛋糕后,大家聚集在客厅看电视。 不知不觉间,时间到了十一点。 今天晚上,平日里一直很忙的常欣也放松下来,和大家一起聊天、看电视。 11点钟,大家准备回去休息了。 常征把张旺山和他手下的两个工人安排在自己家的老房子里,那里有空房间。 虽然被子是旧的,但凑合着也能睡。 第二天晚上,他们会带着自己的被褥回来。 常征把他们送到老房子后,就与陈家豪一家分开了。 他们拿着常征给的手电筒,陈家豪背着已经睡着的女儿。 “到了常征家,才知道原来有钱的日子这么好过。”张金莲打着手电筒,挽着丈夫说。 “是啊,吃得也太好了,别人家结婚都没有像他们这样办生日。”陈家豪语气复杂地说。 “确实,我当时在备菜时就吓到了,要是别人知道了,肯定会羡慕死。”张金莲提起那些菜,仍是感慨不已。 大家今天晚上放开了吃,几乎没剩什么,比平时参加喜宴还要吃得干净。 这么多人,竟然没人吃米饭,大家都是吃菜,别提有多奢侈了。 “是啊,估计要是说出去都没人信,桌子上的菜太丰盛了,猪肉、羊肉、鸡鸭鱼都有。”陈家豪还在回味。 尤其是这些菜特别下酒,让他多喝了两杯,脸上还是热乎的。 “娃他爹,我们也能过上这样的日子了,只要辣椒真卖出去,我们以后会越来越有钱。”张金莲说时有些微醉。 “如果我们有钱了,真得好好感谢常征。是他给了我们这样的机会。” “媳妇,你是不是喝醉了?那一桌的菜估计要三四十块吧。我一个月才挣四十,也不可能过那样的日子。至于辣椒,我还是觉得不靠谱,外面的人真会花几块钱买一小瓶辣椒酱吗?”陈家豪心里觉得辣椒这个生意不太现实,赚不了大钱。 要是能一个月赚百多块,那也算是非常厉害了。 “但今晚桌上的每个人都夸我做的辣椒,我相信常征他们的眼光和能力,肯定能卖得出去。”张金莲主要是对常征他们有信心。 “也许吧,他们连车都租得起,普通人真的做不到。说实话,还是得做生意才能赚钱。” 第152章 赵如琴的大变化 不仅仅是陈家豪和张金莲这对夫妻在暗自羡慕,连赚了不少钱的张旺山也在心里感叹不已。 他羡慕常征有一个非常美丽的妻子,且能做各种手艺活,羡慕常征过得那么轻松自在的日子。 离开大岩谷后,每个人都感到特别羡慕常征的生活。 回到家后,常征看到常欣、邱花颜和赵如琴,三个人正在院子里围着火堆烘干头发。 上次常征去市里本来打算买一个电吹风,结果因为缺货,便预定了三个,准备这个周末再去取。 没有电吹风的确不太方便,常征打算一定要买回来。 他打算给常欣买一个,因为学校里有电,常欣用着很方便。 她们学校也没有其他女生需要借用电吹风,根本不麻烦。 另外两个电吹风,一个是自己家里用的,主要给邱花颜使用,另一个则打算作为赵如琴的生日礼物送给她。 送电视不太实际,送收音机的机会已经给了邱花颜,之前两个人已经谈好了。 等到时机成熟,常征打算从自己家发电机拉电线到林家和顾家,单单是照明是没有问题的。 现在大家的电器还不多,常征自己家算是比较齐全的,而电量也足够用。 毕竟他的发电机功率已经不小,完全能满足需求。 今晚,常征和张旺山聊了下,发现他们的父亲和赵兴业打算两家合资购买一台发电机,这样两家就能同时用上电。 但常征和张旺山劝阻了他们,因为公路修好后,沿路就会有电线,云水村最终肯定会通电,没必要浪费钱去买发电机。 “你们在聊什么?”常征走近时,随口问道。 “聊你小时候的事呢。”常欣开心地笑着说。 她和常征有许多儿时的美好回忆,今天她拿出来和大家分享。 不论是邱花颜还是赵如琴,都很感兴趣,都想知道常征小时候的趣事。 “原来是挖我的黑料,难怪你们这么开心。”常征笑了笑,随即走回了自己的房间。 “今天辛苦你们了,给你们带了点小礼物。”常征从包里拿出了两份礼物,分别送给了她们。 一支钢笔和一块手帕,正是她们现在正好用得上的东西。 “谢谢征哥。”她们两人异口同声地说道,毫不推辞,开心地收下了。 “好了,快去休息吧,时间不早了。”常征说完后,便牵着邱花颜离开,留下常欣和赵如琴。 她们两个约好今晚一起睡,所以常征也不打扰她们。 常欣明天要早上坐小轻卡回县城,因此得早点休息。 她现在是短发,还是比较容易干的。 “欣姐,你觉得我剪短发怎么样?”赵如琴看着常欣那利落的短发,忍不住问道。 因为邱花颜的头发已经长到腰部,如果自己也留长发,常征看着估计就没有什么感觉了。 那天,陆家盛和陆家杰提到有钱人可以有几个老婆时,她就记住了这一点。 她不仅记住了,还准备说服常征接受她。 反正别人都可以有,为什么常征不能有呢? 所以,她决定先改变自己。 过去常征对她不感兴趣,那就让自己变得能吸引常征,能让常征心动。 “短发挺好的,打理起来方便,而且看起来更加成熟干练。不过,你舍得吗?”常征的老婆常欣问道。 毕竟现在的女孩都很看重头发,留这么长的发不容易。 “这有什么舍不得的,头发而已。长发麻烦,我觉得短发更方便。”赵如琴毫不犹豫地说道。 “如果你喜欢,我可以帮你剪一个。”常欣说,毕竟明天早上她不可能有时间给赵如琴剪头发,现在趁着没睡觉,倒是可以帮忙。 家里有剪刀,而且非常锋利。 “好,那就麻烦你了,欣姐。”赵如琴果断答应。 常欣拿来了剪刀,给赵如琴披上布围巾,然后开始动手。 她把赵如琴腰部以下的头发编好后,直接剪断。 “留着吧,算作纪念。”常欣说着把剪下来的头发交给了赵如琴。 “嗯,谢谢欣姐。”赵如琴笑着说道。 常欣在灯光下给赵如琴剪了一个与自己相似的发型,剪得甚至比自己的还要好看。 “真不错,看起来精神多了,整个人都更漂亮了。”常欣赞叹道。 赵如琴发现自己特别适合短发,摇了摇头发,整理好断发后,两个人就上楼去休息了。 常征和邱花颜已经睡着了,因为邱花颜喝了酒后很容易就犯困。 常征也觉得很困,于是安静地搂着她一起入睡。 一夜安稳的睡眠过后,第二天,常征和邱花颜先后醒来。 常欣和赵如琴也起得早,甚至比常征他们还要早几分钟。 “如琴?”邱花颜看到赵如琴剪了短发,惊讶得不得了。 “嗯,怎么样?我这短发挺好吧?”赵如琴问,目光不自觉地飘向了常征。 “非常漂亮,真的很适合你,看起来精神又知性。”常征也感到意外。 在前世,他从未见过短发的赵如琴,一直都是长发,偶尔会染成不同的颜色。 没想到,她的短发造型竟然如此惊艳。 赵如琴听到常征的夸奖后,心里非常开心,毕竟她剪短发就是为了吸引常征。 听到常征这么说,她觉得自己剪得非常对。 “看得我都想剪短发了。”邱花颜不禁说道。 毕竟,常欣已经剪了短发,而自己的好朋友赵如琴也剪了短发。 “别,还是长发好看,我最喜欢黑色直发。”常征连忙劝阻邱花颜。 剪发容易,但要长回来就得很多年。 其实,不管是短发还是长发,常征都喜欢。 不过,他更喜欢长发的邱花颜,因为那样更有仙气,而且造型也更百变。 等下次去市里时,常征打算给邱花颜买一本编发的书,让她学着编头发。 常征还打算为她定做一些古装,穿上古装的邱花颜一定会非常惊艳。 结婚时,他还打算和邱花颜穿上汉服,赶一赶现代的潮流,想必这会给很多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或许以后,可能会有人效仿他们的风格。 第153章 金钱豹悄悄潜伏过来了 “那我就不剪了,如果你喜欢我长发,那就让我留着吧。”邱花颜对着常征笑了笑,眼里带着一丝甜意。 她本来就挺喜欢留长发的,只是今天看到赵如琴的短发时,心里不禁感叹一声,觉得短发看起来真是很有气质。要是让她真的剪掉长发,她心里有些不舍。 得知常征喜欢她留黑色直发后,她就更不打算剪短发了。 女为悦己者容,这正是邱花颜对常征的态度。 昨天晚上的剩饭很多,于是常征和邱花颜干脆把剩下的做成了炒饭。简单又快,而且味道特别好。 这炒饭里有鸡蛋,肉类,青菜,还有咸菜,拌在一起炒,香气四溢。 炒饭还没做好,赵俊升就赶着过来准备坐车了。 原本他是打算回学校再吃早饭的,但常征一看到他,就决定让他先吃点东西,毕竟这炒饭的量足够多,他还特地准备了陆家兄弟、张旺山和那两个建筑工人的份。 等到饭做好,张旺山也带着人过来了。 大家围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吃着炒饭,夸赞常征和邱花颜炒得真是好。 吃完早餐,常欣和赵俊升就坐着小皮卡回县城上课了。 等到下次回来,估计要等到高考结束之后了。 今天常征打算进山去检查下自己设置的捕兽夹和鹌鹑笼,已经两天没去看了,要是捕到鹌鹑,它们可能快饿死了。 邱花颜给常征准备了很多炒饭,这样常征中午就能吃得很饱了。 现在,邱花颜不用去钓黄鳝了,就待在家里做点心,煮茶水,然后和张金莲一起做辣椒酱。 常征背着猎枪,带着两只猎犬,直接离开了大岩谷。 南门上方已经砌好了红砖,昨天有一个建筑工人带着村里的粗工一起搞定了。 这不仅是为了修好南门上方的砖墙,还顺便教会他们怎样砌墙和拆框架,毕竟这正好是个学习的好机会。 现在,南门和北门只差大门了。 不过常征打算自己买电焊机和材料回来做,因为他觉得以后可能会经常用到电焊,去县城麻烦,不如自己搞定。 反正以前也接触过这些东西,他很快就能上手,不用再特地去学。 “猴子,别跑那么快!” 刚进山,常征发现猴子和黑狼显得特别兴奋,显然它们发现了什么猎物。 常征跟在后面追了几步,才意识到原来是遇到了一只野猪。 那只野猪体型不大,估计差不多两百斤左右。 不过常征还是想要猎到这头野猪。 虽然野猪的肉有些膻,味道也不算特别好,但它非常适合喂猎犬。而且野猪的胃在民间也是治胃病的良药,县里肯定有人想要的。 此外,猎犬们打猎野猪也能锻炼它们,提升狩猎经验。 野猪大多是成群结队的,像这种独自一头的野猪就比较少见,机会不多。 常征跟着两只猎犬一路追着野猪,随时准备找到合适的机会开枪。 大约十几分钟后,终于找到了合适的位置。 常征端起枪瞄了一下,随即扣动了扳机。 “砰!” 枪声在山林里回荡,野猪被击中,发出一声震天的惨叫。 两只猎犬立刻扑了上去,咬住野猪的耳朵,打算困住它,不给它逃跑的机会。 幸好今天没带上豺宝,不然它也许追不上。 常征没有再开第二枪,而是站在一旁,让猎犬们有更多的机会展现它们的战斗力。 野猪的生命力顽强,它并不甘心就此认输,依然试图反击并逃跑。 这一切正是常征需要的,也是猎犬们所需要的战斗。 看着两只猎犬和野猪的激烈搏斗,常征心里感到一阵欣慰。 他明白,这场战斗对猎犬们来说是一次极好的锻炼机会。 虽然野猪体型庞大,力量也很强,但在猎犬们的围攻下,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它的反击越来越弱,逃跑的速度也逐渐减慢。 常征注视着这一切,暗自决定,等战斗结束后,他一定要让猎犬们吃点野猪肉,补充体力。 就在这时,一只猎犬突然从野猪的背后扑了过去,紧紧咬住了野猪的脖子。 野猪发出一声惨叫,随即倒地,再也没有动弹。 常征走过去,看着已经死去的野猪,准备拿出猎刀处理它。 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察觉到有一个灵活的身影出现在他的感知范围内,迅速爬上了一棵树。 豹子! 常征终于等到了自己期待已久的金钱豹。 他没有想到,它居然出现了。 它爬上树后开始盯着常征,但并没有采取什么行动。 常征犹豫了一下,决定继续处理死去的野猪。 猎犬们被浓烈的血腥味影响,似乎还没有察觉到几十米外有只豹子。 不过,常征并没有提醒它们,而是让它们趴下休息。 他划开野猪的肚皮,将热腾腾的内脏掏了出来。 取出猪心后,常征将其切成薄片,喂给两只猎犬。 猎犬们为这顿美味而兴奋不已,尾巴摇得不停,仿佛在感谢常征。 内脏是野兽们的最爱,因为它含有丰富的营养,是它们最常吃的部分。 那只金钱豹仍然没有行动,一直保持着观察。 常征喂完猪心后,又给它们喂了猪肝。 两只猎犬吃得津津有味,表现出极大的满足。 直到常征喂完后,那只金钱豹依旧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常征只能继续处理野猪,把它肢解开。 这么大一只不容易搬回去,肢解后就能放进背篓里。 重点是,常征想要引诱那只金钱豹下来,只要它下来,常征就可以用猎枪对付它。 只要成功击中,他就能得到价值五千的豹皮。 第154章 一枪击中金钱豹 常征只需要肉,至于这些骨架,完全不值一提。 这样做需要非常高的刀工和耐心,但常征这两样都不缺。 他从背包里拿出一个麻袋,开始一块块切下野猪的肉,直接放进麻袋。 他心里想着,既然豹子没有动静,那就让它睡一觉也无妨。 通常,豹子白天都是趴在树上休息的。 到了晚上,它们才开始猎杀食物。 这只豹子可能是担心常征,所以它一直没有休息。 常征的感知能力并不是无限的,还是得时而开启时而停下来。 在处理野猪的过程中,他始终正面对着豹子,同时让两只猎犬在自己两侧,适当拉开距离。 这样,猎犬就能充当警戒,守住他看不到的地方。 时间一点点过去,麻袋里堆满了切好的猪肉。 那只豹子显得非常耐心,始终没有发动攻击。 也许是它对常征有些畏惧,不敢轻易行动。 处理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常征终于将野猪的肉都装进麻袋里了。 整个野猪,除了猪头外,其他部位已经变成了骨架。 常征将猪的大肠、小肠缠绕在骨架上,然后把装着百余斤肉的麻袋塞进背篓里。 “猴子,黑狼,走了。”常征招呼道。 两只猎犬立刻起身,跟在常征身边。 常征一边走,一边回头,时刻留意着豹子是否有动作。 走到距离豹子大约三十米时,常征停了下来,找了个合适的位置准备射击。 他放下背篓,将枪支架在上面,锁定了野猪的残骸。 现在,只能看谁更耐心了。 常征深吸一口气,慢慢吐出,尽力保持冷静。 他明白,这是一次对意志力和耐性的较量。 他必须比豹子更有耐心,才能赢得这场胜利。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阳光透过树叶洒在地上,形成斑驳的光影。 常征紧握着枪柄,目不转睛地盯着豹子的方向,生怕错过任何一点动静。 突然,豹子微微一动,站了起来。 幸好,常征及时察觉到了这一点。 豹子的尾巴甩了几下,接着在树枝间来回走动。 它似乎在考虑是否行动。 常征保持着警觉,心里想着,这只豹子应该不会再等下去了。 果不其然,豹子迅速从树上跳了下来。 它落到地面后,并没有立刻朝野猪的残骸扑去,而是在四周绕了一圈,才慢慢向野猪靠近。 这种小心翼翼的动作,让常征感到惊讶,也对它的谨慎产生了几分佩服。 看到豹子离野猪越来越近,常征的心跳不禁加速。 他紧张地盯着,直到豹子突然停下,蹲伏在一处草丛中。 常征皱了皱眉,心里想,这只豹子果然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 他继续耐心等待,心里默念着:“再等一会儿,别急,保持冷静。” 突然,豹子猛地跳起,朝着野猪的方向冲了过去。 这一突如其来的变化让常征有些愣住了。 他迅速凑近瞄准镜,锁定了野猪的遗骸。 很快,豹子出现在了常征的视野里。 常征没有急着开枪,机会只有一次。 如果没有把握,他宁愿放弃这个机会。 豹子接近了野猪的骨架后,它并没有马上扑上去,而是警觉地嗅了嗅四周。 确认没有危险后,它才开始咬向猪肠。 常征正等着这个时刻,他已经锁定了豹子的位置。 他早有准备,立刻扣动了扳机。 “砰!” 一声枪响,豹子应声倒地。 两只猎犬立刻接收到信号,迅速冲了出去。 “猴子,黑狼,回来。”常征大声喊道,跟着也跑了过去,生怕猎犬被豹子反击。 毕竟,豹子以灵活和迅速着称,尽管已经中了枪,也不一定就失去了反击的能力。 此时,确实不宜靠近。 豹子的速度和反应远不是野猪可比,常征深知这一点。 果不其然,下一秒,豹子跳了起来,尝试爬上树逃跑。 可惜,它的伤势过于严重,爬了两步便重重摔了下来。 然而,豹子依旧表现出强烈的求生欲,拖着身体艰难前行,决心死在这里。 遗憾的是,它的命运已由子弹决定。 常征耐心等待,直到豹子彻底死去,失去了威胁。 豹子艰难地移动了几米,然后彻底没力气再动弹。 即便如此,常征依旧没有急于上前。 此时,已经接近中午十一点,常征的肚子开始有些饿了。 他取出自己的午餐,准备先填饱肚子。 在离豹子十几米的地方,常征开始吃饭。 他想着,等到自己吃完,豹子也应该彻底死透了。 那时,他就能安心地上前,把豹子收进麻袋里带回去。 豹子太显眼了,常征不想让太多人知道自己捕杀了豹子。 低调些总是好,过于高调容易招来嫉妒。 吃饱后,常征休息了几分钟,然后让两只猎犬靠近豹子。 “汪汪。”猴子在豹子旁边嗅了嗅,然后向常征叫了两声,表示情况安全。 常征这才走上前,发现豹子确实已经没有了气息,血流了很多。 他仔细检查,发现仅仅是颈部受伤,一个弹孔贯穿了整个颈部,并未撕裂豹子的皮毛。 常征并没有修复枪口,否则会解释不清楚怎么杀死这只豹子的。 对方开价五千,并不仅仅是要豹子的皮,而是整只豹子。 估计对方是想将它做成标本。 这是一只公豹,毛皮非常美丽。 如果条件允许,他也想给自己做个金钱豹的标本,放在家里,装饰一下。 常征从背包里拿出一个麻袋,将豹子装进袋子里,然后系紧袋口。 接着,他把野猪的头砍下来,打算给猎犬们做些肉食。 家里有那么多动物,几只需要肉的猎犬正好需要这些野猪肉。 把野猪肉泡在河里,几天后也能吃得很痛快。 将猪头放进背篓后,常征面临了两个选择。 是直接回家,还是去检查一下自己的捕兽夹和鹌鹑笼呢? 如果不去,若捕到猎物,拖延不处理,猎物可能会死掉。 要去的话,如果真有猎物,自己一个人也很难带回去。 第155章 利用能力抓小鹌鹑 经过一番考虑,常征决定先下山。 时间还足够,他还可以再来一次,因此他打算先回去。 他把装有豹子的麻袋系在背篓顶端,然后将背篓背起来。 这样一来,他就能方便地端着枪走路了。 谁也不知道在森林里会遭遇什么风险,还是得小心些为妙。 两只猎犬像保镖一样在前面为常征开路,他毫不犹豫地朝山下走去。 一路上,常征非常小心,毕竟身上背着野猪肉,其他动物很容易就能嗅到。 他小心翼翼地走着,没有停下来休息。 这并不是因为常征怕累,而是因为他的体力非常强,不需要停下来休息。 到了山下已经快一点了,常征加快脚步朝大岩谷走去。 “征哥,今天打到什么了?”一进院子,常征就听见邱花颜好奇地问。 四下里没人,张金莲本该在岩屋做辣椒酱,但她也没在。 常征开心地说:“今天收获可不小,我打到了一头野猪,还有一只豹子。” “豹子?”邱花颜吃惊地叫道。 “是的,豹子。”常征放下背篓,把麻袋解开。 邱花颜凑过来看,发现麻袋里是一只金钱豹。 “征哥,你真厉害,连豹子都能打了。”邱花颜崇拜地看着常征。 她的眼神中除了敬佩,还有一些担心。 “我可没有和豹子正面交手,是用野猪当诱饵,从远处打的,并没有冒险。”常征看到她的担心,便解释道。 邱花颜听后松了口气。 相较于收获,她更在意常征的安全。 “我还得再去一趟山里,这些野猪肉是用来喂猎犬的,你把它们装进桶里,放到溪里。”常征不想耽搁太多时间,赶紧准备再去一趟。 “好,你不休息一下吗?”邱花颜还打算泡茶给他。 “不用了,我不累。”常征说完,走近邱花颜,在她脸上亲了一口后就出发了。 带着两只猎犬,常征再次上山。 这两只猎犬体力也不错,跑起来的速度挺快。 一路小跑进山,常征用了40分钟就到了第一处放置捕兽夹的位置。 “幸好赶到了,不然这只豪猪估计就熬不过去了。”常征看着被夹住的豪猪,马上走上前去准备抓它。 有亲密之力,只要抓住豪猪,就不用担心它反抗。 抓住之后,常征顺势打开捕兽夹。 接着,他用治愈之力治疗了豪猪的腿伤。 治疗完后,常征把豪猪放进小袋子里,再放入背篓中。 他清理了一下捕兽夹,重新将其放回原地。 这个地方可能还会有其他的收获。 背着豪猪,常征继续朝下一个地方出发。 途中,常征凭借感知能力发现了两窝鹌鹑,里面的小鹌鹑刚刚孵化出来,应该还没多久,正在等待喂食。 常征当然不会放过这些机会,两窝小鹌鹑一共21只。 他有些后悔自己之前没多来山里,这段时间应该经常搜山抓鹌鹑。 他的感知能力虽然无法察觉鹌鹑蛋,但可以感应到小鹌鹑。 这个季节,正是抓小鹌鹑的好时机。 如果每窝有七八只,或者十来只,一天应该能抓不少。 而且,这种事只有像他这样拥有感知能力的人才能做到。 普通人想找到鹌鹑窝并不容易,毕竟鹌鹑窝通常藏在草丛中,隐蔽性很强。 除非是经验丰富的老手,否则普通人很难找到。 常征在背篓里做了一个小窝,把两窝小鹌鹑一起放进去。 继续搜山,常征希望能再多抓些小鹌鹑。 运气还不错,到达第二个布置捕兽夹的地方时,他的背篓里已经有39只小鹌鹑了。 要知道,他家里才有52只。 没想到,今天来山里竟然能抓这么多小鹌鹑。 这一带的捕兽夹没有什么收获,常征也不再理会。 接下来,他要去放置小笼子的地方。 如果运气好,那附近应该会有更多孵化出来的小鹌鹑。 抓得多了,他就能更快培养小鹌鹑,先把它们交给顾家和林家饲养。 到了放笼子的地方,常征发现不少笼子里都有收获。 其中一个笼子里挤进了五只鹌鹑和一只小山鸡。 因为入口太小,较大的山鸡进不去。 19个笼子里,只有两个没有收获,剩下的都有收获。 总共抓到27只鹌鹑和8只小山鸡,收获相当丰厚。 这样的地方,肯定有很多窝可以搜。 常征再次开启了感知能力。 “果然没让我失望,刚开感知就发现了。”常征开心地朝一个草丛走去。 这个草丛里有两窝鹌鹑。 他走近一看,里面的鹌鹑全都跑了出来。 原来,其中一窝的小鹌鹑已经长得不小,能自由行动了。 一窝鹌鹑跑了出来,两只猎犬立刻冲上去想咬。 “猴子,黑狼,不许咬。” 这可不能乱来,否则它们以后可能会去抓家里的小鹌鹑。 两只猎犬很听话,经过这么多天的训练,已经完全遵守常征的指令。 虽然跑掉了一窝,但还有一窝没跑,因为它们刚孵化出来。 常征直接把这窝鹌鹑都捧走了,小鹌鹑的数量再增加了9只。 他继续搜寻,将附近的草丛一一摸遍。 惊跑了不少鹌鹑和山鸡,但也收获了不少新孵化的小山鸡和小鹌鹑。 最后,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收获。 除了笼子里的,他一共抓到了79只小鹌鹑和17只小山鸡,收获非常丰厚。 整理完后,常征吹着口哨,扛着猎枪朝山下走去。 一路上没有停留,快到五点时,他就回到了大岩谷。 急忙把小鹌鹑从背篓里取出来,发现有6只死掉了。 “征哥,你怎么抓了这么多啊?”邱花颜看到常征从背篓里拿出这么多小鹌鹑,都惊呆了。 这都抓的是鹌鹑吗? 就算是去山上摘果子,也不至于这么容易吧? 第156章 懂得豹子有多值钱吗 “是啊,这几天山上的小鹌鹑都出壳了呢。” “大龙的鼻子特灵敏,很快就把它们给找到了。”常征把这份功劳推给大龙。 这么说确实也合情合理。 “这些全是刚出壳的,要是跑得快一点的,肯定就抓不住了。” 邱花颜盯着那群鹌鹑惊呼:“这怕是得有五六十只吧,比我们自己孵化的数量还多呢。” “嗯,总共是73只,比我们自己孵的确实要多。”常征开心地回应道,毕竟一次能抓到这么多鹌鹑并不容易。 要是换了别人,基本上做不到。 “这么一算,我们可就有一百多只了呀,再等个把月,是不是就能孵出上千只鹌鹑了?”邱花颜稍微一盘算,立马喜笑颜开。 毕竟,一想到上千只,那感觉可就特别壮观。 “不止呢。”常征轻轻刮了一下邱花颜的鼻子,接着说道,“后面我还会上山去找这种刚出生的小鹌鹑,数量肯定会越来越多的。” “要是每次都有这样的收获,那上千只可不远了呀。这数量太多,我们的院子估计都放不下了,到时候走路都要小心踩着它们了。”想到这里的场景,邱花颜脸上便泛起了幸福的笑容。 她如今是真正体会到钱的重要性了,知道有了钱,生活绝对会变好。 其他的不说,家里的电视换成大的彩电肯定是没问题的。 上次去市里,她就见过大彩电,那视觉效果别提有多好了。 昨晚做梦的时候,她甚至梦到了自己不仅住进了常征盖的大房子,屋里还摆了一台大彩电,还有各种新奇的家电。 仿佛市里的商场一下子搬到了自家似的。 “确实,这些小家伙喜欢乱跑乱跳,到时候咱们的门槛得垫高点才行,不然它们准得溜出去。”常征忍不住提醒。 现在还来不及赶工建养殖舍,只能暂时先养在自己家里了。 “明天我去县城看看有没有现成的铁丝笼子卖,要是买不到,就弄些钢丝网回来自己做。” 毕竟现在只是起步阶段,很多东西都还没人生产。 常征需要的,现在可能根本就买不到,或者说特别难买到。 如果用竹子来做笼子,实在太耗时了,靠他自己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 铁丝网和钢丝网就要容易一些,而且耐用得多。 如果能有人专门做这些卖,那可省了不少麻烦。 一下子冒出这么多小鹌鹑和小山鸡,他们两个人顿时变得忙活起来。 一个木箱根本装不下,需要找些能保温的容器来安置它们。 最终,常征把它们放到了两个围桶里。 这些小鹌鹑放在一起反而不需要特意的保温设施,它们聚在一起,本身就很暖和。 “对了,金莲嫂怎么不见人?”常征好奇地问。 “她娘家人来了,把她和女儿接回去了。可能上次的事传开了,外头传言挺难听的。看样子,她娘家人脸色也不怎么好看,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我感觉,他们不像是来安慰金莲嫂的,倒像是专门来责怪她的。”说到这儿,邱花颜有些忧心。 “还真有可能来兴师问罪的,估计觉得金莲嫂让他们家丢脸了吧。”常征无奈地摇了摇头。 这个年代的女性地位普遍不高,很少被人尊重。 越是偏远的地方越如此,思想落后,大家也都没读过书,没受过‘教化’。 道德观和规矩不是生下来就懂的,都是后天被灌输的。 “那我们该怎么办?”邱花颜更加担忧,不由得望向常征。 “熬过去,过好自己的生活。只要日子过好了,手头有钱,别人说什么都不重要了。” “活在别人的话里,会很累,也很痛苦。” “只要内心强大了,就不用怕那些流言蜚语。穷人的话一点影响力都没有,但有钱人就不一样了。你只要有钱,别人自然就愿意替你说话。” “以前满清不就说,进关之后自然有大儒为我辩护。现在嘛,就是只要有钱,就一定会有人为咱们开口说话。” 邱花颜听了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没有再纠结。 常征说的那些话,她深以为然。 毕竟,她身边就见过不少活在别人言语里、痛苦不堪的人。 “好了,我们去做饭吧,一会小薇她们该回来了。”说完,常征便牵住了邱花颜的手。 不管在哪里,常征只要一有机会就会拉着邱花颜的手,好像再怎么牵都不会腻。 其实,他是真的不会腻,就算牵一辈子也不会觉得多。 饭刚煮了没多久,常莉和邱盈就一路跑着回来了。 距离近了,确实很方便。 回来之后,她们主动去写作业,完全不用人监督。 作业一写完,饭菜也刚好上桌。 晚饭后,常征和邱花颜出门散步消食。 这个习惯挺好的,常征打算坚持下去。 散步回来,常征的岳父岳母,还有林雅玲一家也到了。 “征哥,这么多小鹌鹑是从哪儿来的呀?”林雅玲看到围桶里的鹌鹑,惊讶地问。 常征解释了一番,林雅玲立马露出了羡慕和钦佩的神色。 她也让表弟家去山上找过,可只抓到两只。 而常征呢? 大大小小加起来,马上都要超过一百只了。 差距真是太大。 其他人同样惊叹不已,毕竟他们都清楚,小鹌鹑真的很难抓。 事实上,越小的动物反而越难抓。 但他们还是认真地研究了一下常征做的诱捕笼。 自己抓不到,可以靠诱捕笼啊。 大家都羡慕常征有这门手艺,纷纷想让自家年轻人跟他学。 常征并不介意,反正这门手艺也不复杂。 他们做得粗糙一点也没关系。 白天没时间,他就让他们晚上来。 反正他也准备再编几个笼子放到山上去。 只要能抓到就赚了,抓不到也没什么大损失,不过是花点时间罢了。 等鹌鹑养殖规模扩大了,他再做些配套的产业也不迟。 第157章 五千块钱绝对到手了 第二天早上吃完饭,常征就骑上自己的自行车,不紧不慢地往县城方向赶去。 毕竟昨天自己把豹子打死了,得赶紧拿到县里去处理一下。 至于野猪肉,常征根本没带,野猪肉本来就不怎么受人欢迎,他只是带了个野猪胃过去,想试试看能不能卖几个钱。 进到县城后,常征就直接去了收购站。 这时候收购站已经有人上班了,就连站长张力强也已经在里面了。 “哟,常兄弟,你终于来了,这次又带啥好东西来了?”张力强一边笑着递给常征烟,一边很感兴趣地问。 上次孙兴前带着常征来的,张力强对他印象很深。 常征接过烟点燃后,带着几分得意地说道:“绝对是好东西,上次你说让我打的豹子,我已经给你搞来了。” 常征这话一出口,张力强嘴里的烟一下子就掉地上了。 “不是开玩笑吧?”张力强一脸激动地问。 常征直接打开袋子,把豹子一下子拎了出来。 “小心点,小心点,千万别弄破了皮。”张力强赶紧提醒。 毕竟弄到一张完整的豹皮,他自己也能拿到不少好处费。 常征把豹子放好了之后,就抬眼望着张力强。 张力强赶紧把掉在地上的烟头踩灭,接着就认真地开始检查豹子的品相。 作为收购站的站长,他在这方面的本事自然是有的。 验货嘛,这本来就是他的基本技能。 几分钟后,张力强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他再次递给常征一根烟,自己也跟着点了一支。 “常兄弟啊,你这枪法可真是够厉害的,就脑袋上这一下,豹子的皮相居然完美保存了下来,威风凛凛的样子,那个大老板肯定会喜欢的。” “我先打个电话确认一下,那老板有没有收到其他豹皮,毕竟隔了这么久时间,他肯定也不止联系我这一处。万一不要了,还希望兄弟你别介意。” 常征一听赶忙说道:“张哥这话说的,老板要是不要了,那说明我就没这个命赚这笔钱,怎么可能怪你呢。” “常兄弟果然是爽快人,那我去打个电话,你稍等一下啊。”张力强说着,就马上去打电话了。 电话在支书办公室里,他得过去才可以打。 几分钟之后,张力强满脸喜色地回来了。 “好消息,好消息,那老板还没有收到满意的豹子呢。我刚才跟他一说,他高兴得不得了!” “五千块钱妥妥的,不过今天暂时还不能给你,我得亲自把这豹子送到市里去,估计回来就得下午三四点钟了。” “你放心,我先写张字据给你也行。你要是不放心,跟我一起去市里也可以。” 常征轻轻一笑说道:“张经理,我还能不信你嘛,你随便写张字据给我就成,哪用得着我跟着去啊?再说了,就这点钱,张经理还能为了这钱连工作都不要了不成?” “你可真看得起我,常兄弟,这可是整整五千块,不是个小数目啊。我这站长干五年了,也没攒下这么多钱呢。”张力强半开玩笑地说道。 他是真心佩服常征的魄力。 要是换成他自己,肯定得跟着去盯着钱落袋才安心。 开玩笑,谁不喜欢钱稳稳拿到手啊。 说完这些话后,他直接给常征写了张字据。 常征随手接过字据,塞进了自己的衣服口袋里,随即问道:“张哥,那以后还需要豹子皮吗?” 山里头不可能只有一只豹子,一般豹子都是成对出现的,只要没人去猎杀,数量绝不会少。 “那肯定是要的啊,不过价格肯定不可能还是这么高。平时我们站里收购的话,一张豹皮也就给个900块的样子。”张力强给了一个正常的行情。 五千块绝对算是天价了,这种机会只有一次。 “不过,我今天去了市里,也顺便帮你打听一下,看看老板的朋友们有没有对整只豹子感兴趣的。” 常征立刻抱了抱拳:“那真得麻烦张哥多费心了。” “咱们兄弟客气啥啊,你赚我也跟着赚呢,这些有钱人要是多买点东西,我也能多拿点提成。”张力强笑着说道,有意表现出自己也能赚好处,让常征听着更放心。 常征一听,立刻露出了果然如此的神情。 两人又随便聊了几句,常征就打算走了。 刚到门口,一个人忽然拦住了他。 “常征,你是不是真打算一直不理我了?” 看着眼前明显瘦了一圈的孙婷,常征不禁愣了愣。 “孙婷,我还以为你已经想开了。上回我不是已经把话跟你讲得很明白了么?” “咱俩从头到尾就不是恋人关系,你自己在别人面前说我是你的同学。” “我们之间从开始到现在都只是同学关系,以后也不会变。” 要断当然得彻底点,而且前一世的事,他心里也不可能一点芥蒂没有。 孙婷看着常征冷静的样子,眼睛里已经一点感情都没有了。 “如果,那些都是我对你的考验呢?”孙婷咬了咬自己的嘴唇。 之前常征对她是百依百顺,可是却懒散得不像话,根本不是个能靠得住的好男人。 她以前总是希望常征能变好,希望他踏实起来。 到时候哪怕家里人再反对,她也愿意嫁给常征。 毕竟内心深处,她还是很喜欢常征的,只不过她更理性,不是那种一谈恋爱就脑子热的人。 “人得往前看,别一直纠缠过去的事。孙婷,你条件不错,想找个满意的男人并不难。” “咱俩一直就不合适,以前是我不清醒,你很明白。现在我希望你能一直保持清醒。”说完这话,常征就骑着自行车离开了。 “常征,你记住今天的话,千万别后悔!我孙婷,一定会让你后悔今天这么做的!”孙婷咬牙切齿地说道。 听到这话,常征忍不住撇了撇嘴。 对方的话,他压根就没放在心上。 因为不管孙婷做了什么,他都绝不会后悔。 如果孙婷敢对他的家人和邱花颜下手,那他一定会让她生不如死。 他的底线是谁碰了,都得后悔自己出生到这个世界上。 邱花颜常征倒是并不太担心,因为她平时很少出门,都待在家里。 待在家里,孙婷就很难伤到她。 县城里就只有常欣可能会和孙婷碰上,所以常征决定去一趟学校看看情况。 第158章 初次带豺宝上山 出门去学校之前,常征特意去买了一点水果和奶粉。 虽然之前给了常欣一些钱,让她自己买吃的,但常征很清楚,常欣肯定舍不得花钱。 去了趟学校,常征一眼就看到了正在认真学习的常欣。 “征子,你怎么突然来了呀?”常欣见到常征来了,脸上的笑容特别灿烂。 上次过生日时,常欣既开心又感动,回到学校后还经常想起来,心里总觉得暖暖的。 “给你带点东西,顺便来看看你,另外还有件事想告诉你。”常征并没打算在学校多待。 “我今天碰见孙婷了,她状态不太对劲,我担心她可能会对你不利,所以先提醒一下你。如果她来找你,你一定要躲开点,别和她有接触,自己多注意点。” 常欣听到常征的话,顿时愣了一下。 “嗯,我知道了,会注意的。”常欣点头答应后,又忍不住抱怨了一句:“这个人真是奇怪,以前你那么喜欢她,她却一点都不在乎,现在好了,倒急着想和你在一起了。” “人就是这样嘛,总要失去了才懂得珍惜。”常征淡淡笑了一下。 姐弟俩又随意聊了几句,常征便离开了学校。 从学校出来后,常征又去找合适的笼子。 钢丝网的笼子没有找到,连合适的材料都没看到,不过倒是碰巧遇见一家用竹子做兔笼的小店。 这家店还能定做,这倒挺方便的。 常征当场就订购了十个长五米的竹笼,价格谈好后,他给了十元定金,约定十天后过来取货。 一个竹笼五元钱,这价格对常征来说很划算。 这样一个竹笼,师傅一天最多也就做两三个,但常征能用它们创造出来的价值,远远超过十几块。 当然,这个价格只是常征觉得便宜,对普通人来说,还是算贵的。 不管在什么年代,只要有一技之长,总能比一般人过得舒服不少。 接下来,常征又顺路买了些菜准备回家。 回家的路上,又遇到叶明开着拖拉机从旁边路过。 常征根本没想搭理叶明,但叶明却主动叫住了他。 “常征,得谢谢你啊,上次给我指出了一条发财的路。” 这哪里是感谢,摆明了是在故意膈应人。 对这种人,你越回应他,他反而越来劲,越是会想办法气你。 所以常征干脆完全无视,保持着原来的速度继续往前骑。 至于叶明找到的赚钱方法,常征连听都没兴趣听。 他脑子里的发财点子多得很,随便拿出一个,都够轻松赚钱了。 回到大岩谷时,张金莲和邱花颜正在家里做辣椒酱,整个院子里都弥漫着辣椒的味道。 虎头带着几个小家伙明显不喜欢辣椒味,全躲在了岩洞底下。 进了院子之后,辣椒味更加呛鼻了。 幸亏常征提前买了些棉口罩回来。 现在可没有橡胶护目镜卖,要不然他肯定也买些回来备用。 现在做辣椒酱没有搅碎机,全靠人工用刀切。 倒不是没机器,而是机器体积太大,还没有方便家用的小型料理机。 “你们赶紧把口罩戴上,我刚好去县里买了些回来,戴上后会好很多。”常征一进屋就提醒她们。 “辣得很呛人吗?”邱花颜疑惑地看向常征。 常征瞥了眼被呛得一直打喷嚏的张金莲,然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虽然空气里有明显的辣椒味道,但他却完全没觉得呛,也没打喷嚏的冲动。 很快他反应过来,这应该是蛟骨发挥的作用。 不得不说,这蛟骨还真挺实用,连辣椒刺激都能免疫。 蛟骨的功能越多,常征就越觉得满意。 不过蛟骨这种宝贝,他是不会给张金莲戴的,否则一旦戴上,肯定能察觉到它的奇妙效果,那就容易暴露蛟骨的秘密。 即便是林雅玲,常征目前也没打算给她一颗蛟骨。 至于邱盈,到现在也没获得一颗蛟骨。 不过常征倒是给邱盈准备了一颗,毕竟年纪小,不容易发现蛟骨带来的种种变化。 只要常征不主动引导,她也不会轻易发现。 邱花颜很快就乖乖戴上了口罩,因为她也发现了。 她和常征都没被辣椒味呛到,但张金莲已经打了好几个喷嚏了。 张金莲倒觉得戴口罩也不错,这样打喷嚏时,就不用再捂嘴了。 常征今天还要去山里放笼子抓鹌鹑,所以没有在家久待。 邱花颜早就准备好了早饭,也给猎犬们准备了野猪肉。 昨天带回来的野猪肉,邱花颜称过之后一共有91斤,这些肉足够猎犬们吃一阵子了。 常征今天除了大龙和黑狼之外,还第一次把豺宝带上了。 豺宝被带回家已经半个月了,天天吃好喝好,如今明显长胖了不少,胖乎乎的样子看着挺可爱。 豺宝的脖子上也挂了一小颗蛟骨,是常征做手串时剩下的碎粒,给猎犬戴正合适。 第一次出门,豺宝显得格外兴奋。 不过它倒没有乱跑,乖乖跟在大龙和黑狼身后,看起来还挺听话。 当然,如果它不乖,大龙自然会教它规矩。 猎犬里是有首领的,很明显大龙就是这群猎犬的头犬。 进山后,常征便开始使用感知力探查周围的情况。 三十米的感知距离,已经非常不错了。 其他猎人进山只能靠眼睛,但常征的感知却像个雷达一样,更可靠。 没多久,常征就发现了一窝猫头鹰。 既然遇到了,肯定不会放过。 这种刚孵化没多久的小猫头鹰特别适合饲养,而且现在国家也没有禁止养这种动物。 以后夜里进山,凤头鹰也许没法送信或行动,但猫头鹰却能胜任这个任务。 常征爬上树,直接把窝里的五只猫头鹰抓下来,装进了背篓。 有治愈之力和亲密之力在,根本不用担心养不活。 带着猫头鹰继续搜山,没走多久,两只猎犬和豺宝就明显兴奋起来了。 看样子,它们是发现猎物了。 常征跟上它们,同时也启动感知力继续探测四周。 早些察觉情况,就能提前做出应对。 毕竟猎犬发现的猎物未必都好对付。 万一遇到的是凶猛的野兽呢? 第159章 三只豪猪全搞定 很快,常征就感觉到了几头豪猪的气息。 豪猪是常征特别爱抓的一种猎物,因为抓回去还可以圈养起来。 于是,他直接放出了猎犬,让它们扑上前去。 那些豪猪看到猎犬过来,并没有四处逃跑,而是立马停在原地,把身上的尖刺全部竖了起来,摆出了防守的姿势。 看到这一幕,常征的脸上浮现出淡淡的笑意。 他立刻从背篓里抽出了铁叉,冲过去迅速地叉住了一只豪猪。 启动了亲和的力量后,常征顺利地将叉住的那只豪猪装进了麻袋里。 另外两只豪猪完全没想到常征会这么厉害,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就已经被他利索地抓了,塞进麻袋里去了。 “今天抓了三只豪猪,收获已经很不错啦!”家里豪猪越养越多最好,毕竟除了鹌鹑之外,常征觉得豪猪是最容易饲养的动物。 把豪猪装进背篓,顺便又照顾了一下那5只猫头鹰后,常征继续向自己布置的捕兽夹那边走去。 很快,常征带着两只猎犬和豺宝,到了放置捕兽夹的第一个地方。 路上的豺宝表现特别好,从来不会跑得太远,一旦稍微远了点,就会主动停下来等常征,或者干脆直接跑回到他脚边。 检查了一番捕兽夹的状况以及附近有没有猎物走过的痕迹,常征决定先不动捕兽夹,继续让它放在原位。 离开了这里,常征继续赶往下一个地方。 今天他想早点回家,打算去拜访一下以前教他的老师苏澜,请她到市区帮忙卖点黄鳝。 森林里的空气总是有点湿乎乎的,就算今天太阳特别晒,在树林里也没觉得很闷热。 山风吹得柔和,虽然不强烈,但是特别凉爽。 他们这里夏天其实是个避暑的宝地,就算天气再炎热,温度也不会超过32度,简直舒服得不得了。 常征穿梭在树林中,仔细地观察着四周植物的情况。 他想着挖一些草药回家,自己煮了吃,补充一下气血。 今天去了一趟县城,但没找到一个可靠的医生。 周末的时候,他准备去市里找之前给老爸看病的老中医,开点补气血的方子试试看。 没走多久,常征就发现了一株不常见的草药。 这植物叫重楼,别名“七叶一枝花”,算是比较珍贵的中药材。 七叶一枝花一般有七片叶子,中间能开出一朵花,属于比较稀有珍贵的类型。 据常征所知,这玩意儿去年能卖到20块钱一斤,在山里算是挺值钱的药材了。 这是去年的行情,今年估计还得涨不少呢。 “挺不错的啊,这株个头还挺大的。”看到这株七叶一枝花后,常征忍不住开心地笑了。 他马上拿出小铲子,小心翼翼地将这株七叶一枝花完整地挖了出来。 挖出之后,他又拿出布巾,把七叶一枝花包好,轻轻放进了背篓。 继续前行,走了没几步,又发现了一株七叶一枝花。 这株比刚才那一株更大,明显年份更久。 “哟,今天走运了?难道今天真是发财的好日子?”常征兴奋极了,马上也把这株草药给挖了。 拿到这两株七叶一枝花,今天的收获可算是不小了。 再往前走,常征又遇到了一片竹林。 这里的竹笋特别多,有很多都还刚冒出地面不久,甚至有一些才刚刚露头。 按理说现在已经是竹笋季节快结束的时候了,这里的笋却像才开始长一样。 出现这种现象,大概是竹子的品种原因吧。 常征当然不会错过这次机会。 这种大笋味道特别鲜美,尤其用来炖汤,汤不仅甜,还带着淡淡的竹笋香,常征特别喜欢吃。 以前,他甚至直接把竹笋当饭吃。 有了这些竹笋,他就能做竹笋炖猪肉、炖鸡汤、炖黄鳝,想想口水都要掉下来,他已经迫不及待想回家美美地吃上一顿了。 挖完竹笋之后,常征继续带着猎犬和豺宝往前走。 没多久,他就到了放第二个捕兽夹的地方。 检查了一下,结果这个捕兽夹里并没有抓到猎物。 常征忍不住有点失望了。 虽然豪猪和野猪比较多,但现在这个时候其他猎物也不少。 比如说山鸡、野兔啥的。 要是能抓到一两只山鸡野兔,今天就圆满了。 “看来今天运气差点啊!”常征叹了口气。 捕兽夹没有猎物,他也懒得挪动了,打算过一两天再来查看一下。 离开这里后,常征去找适合放鹌鹑诱捕笼的新地点。 上次那个位置肯定不能再用了,因为那一带的鹌鹑几乎被他一网打尽了。 所以这一次,肯定要换个新地方。 常征在树林里走着,不停地环视四周,想找个合适的好地方放置诱捕笼。 很快,他发现了一个不错的山谷。 山谷里植被特别茂密,有一些灌木丛,旁边还有一条小溪,这种环境对鹌鹑来说实在是太合适了。 “就选这里吧!”常征一眼就认定了这里。 他马上忙了起来,把诱捕笼在谷底放置好。 诱捕笼是竹子做的,非常牢固耐用,笼口还能自由地开关。 常征往笼里放了一些食物,把笼门打开,用树枝撑住,这样就摆好了。 “行了,现在只要等鹌鹑们上钩了。”看着自己放置好的诱捕笼,常征满意地笑了。 刚才进山谷的时候,他已经感觉到附近孵化了不少小鹌鹑,正在草丛里到处找吃的。 自己放的食物肯定会吸引到它们的。 晚上有空的话,回家多编几个笼子,以后就专门用笼子抓鹌鹑了。 常征在旁边转了一圈,又顺便捡到了两窝刚刚孵化出来的小鹌鹑,把它们放进背篓,和那5只猫头鹰挤在一块儿,正好相互取暖。 快中午了,常征也不急着赶路回去,准备就在山里解决午餐。 附近刚好有一条小溪,常征直接来到了小溪旁。 他先开启了自己的感知,打算查看一下附近有没有危险的动物潜伏着,确保安全。 “咦……” 刚一启动感知,常征立刻有了新的发现。 第160章 今晚又能改善伙食了 附近的草丛中居然躺着几只豹猫,懒洋洋地晒着太阳,离常征也就二十来米远。 豹猫的皮毛还算值钱,要是能打到一两只倒也挺不错。 可常征刚准备悄悄靠近,这几只豹猫就察觉了动静,一下子全都逃跑了。 不过常征也没太在意,今天已经猎到了三只豪猪,他对这样的收获已经非常满意了。 “难怪这些豹猫会跑来溪边,原来这水潭里有这么多小鱼。” 常征望着潭里游来游去的小溪鱼,顿时明白过来。 他直接朝着水潭走去,因为潭边有块很大的石头,一直从岸上伸进了水里。 猎犬们紧紧跟着,见常征从背包里掏出食物,一个个立刻蹲在一旁,舌头伸出来,馋得直流口水。 显然,它们知道马上就能吃上东西了。 “扑通!” 豺宝毫不犹豫地跳进了水里,好像想去抓几条鱼来吃。 常征没有理会它们,从背包里取出一个饭盒,还有一个塑料袋。 塑料袋里装的是煮熟的野猪肉,是给猎犬们的食物。 看到吃的,豹子和黑狼都兴奋极了。 常征打开大的铝饭盒,里面装着很多米饭,还有各种菜。 由于一直放在背包里,饭菜还是温热的。 刚吃到一半,豺宝就从水里跳了上来,常征赶紧站起身,免得它一抖身上的水,把饭菜都弄湿了。 豺宝上岸后,立刻加入了吃饭的队伍。 过去它一直吃生肉,自从常征把它带回家后,就开始习惯吃熟食。 现在它们很少吃生肉了,常征偶尔在打猎时,会割点动物的心脏让它们尝尝鲜,其它的肉都是回家煮熟才给它们吃。 当然,这也看具体情况。 吃饱后,常征坐着休息了一会,才背起背篓带着猎犬们往山下走去。 下山的路上,常征又遇到了野兔和山鸡,这些野味遇到了自然不能放过。 他直接用弹弓轻松地打下了两只野兔和三只山鸡。 今晚的伙食又可以升级了。 野兔并不怎么值钱,常征也没打算拿去卖。 山鸡更不用说了,他决定晚上直接烤了吃。 邱花颜她们还没吃过烤山鸡,今晚刚好可以让她们尝尝鲜。 家里的生活条件已经不错了,养的鸡基本都是用来炖汤进补,平时可不会随便拿来当菜吃。 因此,鸡鸭一类的家禽都是补品,而不是普通的菜肴。 和其他村民家不一样的是,常征家里想吃随时能吃。 上次常欣过生日,常征特意做了黄焖鸡招待大家,结果都吃光了,一个个还觉得没吃够。 家里的公鸡已经吃完了,剩下的母鸡被邱花颜保护起来,说要多生些鸡蛋给常欣送过去。 今天打到了三只山鸡,晚上倒是可以好好解解馋。 下午两点左右,常征回到了村子里。 “常征,又背了一大背篓啊?你也太能干了吧,每次进山都收获满满的。”一位大婶羡慕地夸赞道。 她手里提着个水桶,里面装着五六条黄鳝。 如今黄鳝是越来越难钓了,村里田里的黄鳝基本被钓得差不多了,她这些都是从小河沟里钓的。 黄鳝除了田里有,小河、水渠、小水沟,只要有水的地方基本都能找到。 “大婶您可别开玩笑了,我一个天天跑山里的,能有什么发财机会啊。我要能发,大家都发了,这山又不是我一个人能进的。”常征一点也不想表现得很有钱,只想低调过自己的日子。 “山可不是谁都能进的,换了别人根本没你胆子大。要是碰上老虎豹子啥的,那可真是有去无回。所以大家对你除了羡慕,那就是佩服你的胆子和本事。” 既想赚钱又不想冒险,这世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呢。 闲聊了几句,常征便回到了家里。 邱花颜正准备提着茶水去给工人们送过去,看见常征回来了,连忙放下茶壶跑了过来。 “征哥,你回来啦,吃午饭了吗?” “吃过了,今天抓了三只豪猪,就直接回来了。”说完,常征便往家里走去。 “家里的豪猪也生小崽了呢,今天上午十点多刚出生的。” “那只獐子也快生了,家里的动物真是越来越多啦。”邱花颜高兴地说道,她特别喜欢这些动物的小宝宝,觉得它们都萌极了。 就算平时很害怕的蛇,她都觉得刚孵出来的小蛇很可爱。 “这样家里才热闹嘛。”常征知道邱花颜不怎么喜欢跟人打交道,却特别喜欢这些可爱的小动物。 她经常主动帮豺宝它们洗澡,比常征还勤快。 常征把背篓放下来,打开盖子。 “哇,征哥,你又抓到鹌鹑了呀,真厉害!” “咦,这几只好像不是鹌鹑吧,看起来有点奇怪呢。”邱花颜看着里面那五只明显不同的小鸟,好奇地问道。 “这些是猫头鹰。”常征一边说一边从背篓里拿出了装着猫头鹰和鹌鹑的小筐子。 他背篓里专门放了两个小筐子,就是用来保护这些小鸟的。 筐子里还垫了两张兔子皮,这样可以保暖,防止豪猪之类的猎物扎伤小鸟。 “怪不得看着不一样呢。”邱花颜接过小筐,用手指轻轻戳了一下小猫头鹰的脑袋。 “猫头鹰跟凤头鹰养一起就行,它们都是吃肉的。”常征一边说一边从背篓里拿出袋子。 他将袋里的三只豪猪放到了新建好的兽圈里。 这个兽圈完全是邱花颜和林雅玲的成果,她们两个闲暇时就用石头垒出了这些圈舍。 之前家里的豪猪生了宝宝,很容易受惊,不喜欢别的动物靠近,所以常征才把新抓的豪猪单独安置。 安顿好豪猪后,常征又去看了看其他的动物们。 獐子确实也快生宝宝了。 照顾完这些,常征和邱花颜又给猫头鹰和凤头鹰喂食。 它们成长很快,凤头鹰的眼睛已经睁开,羽毛也明显长多了。 喂完小鸟,常征和邱花颜便一起去了新房的地基。 地基的模板和钢筋都弄好了,工人们现在正在做化粪池的模板,常征专门做了四个池子,这样过滤出来的水会更干净。 这些污水也不会直接流进河里,常征准备建个水池,专门用来浇地。 毕竟只有他们一家用,水量根本不足以影响水质。 第161章 值得托付的人 两个人在新房子的地基前站了一会,就返回去了。 回到家后,常征一个人去了蟒尾村。 因为他要去见自己以前的小学老师苏澜。 到了蟒尾村,常征直接去了苏澜家,她以前是下乡知青,由于摔伤毁容,才一直留在村里。 如果当年没有毁容,她本来是个很漂亮的女人。 她嫁给了一个退伍军人,最初生活还算幸福。 但好景不长,她丈夫没多久就出了意外,瘫痪了。 从此,整个家庭的重担全压在了她一个人的肩膀上,让她几乎喘不过气。 但苏澜没有放弃,咬紧牙关坚持着,默默地照顾着瘫痪在床的丈夫。 常征到她家的时候,苏澜的女儿苏芸正在给她父亲做针灸。 苏芸的针灸技术跟林友松学的,她十岁就拜了林友松为师,把他的针灸技巧学了过来。 不过,她只学了针灸和推拿,其他医术并没有去学。 毕竟,她学这些,就是为了让自己的父亲能再次站起来,其他的想法一点也没有。 “征哥,你怎么来了?” 苏芸见常征来了家里,非常好奇地问道。 “你妈在吗?”常征略显尴尬,毕竟重生回到现在,这还是第一次登门,确实有些说不过去。 “我妈去钓黄鳝了,晚上才会回来,有啥事吗?”苏芸一边熟练地给父亲扎针,一边问道。 经过多年的针灸治疗,她父亲苏瑞明的身体情况确实好了不少。 不过此时他正睡着,对他们的对话毫无察觉。 “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个忙想请你和你妈帮一下。”常征看着眼前的苏芸,发现她已经长大了不少,俨然是一副十四五岁少女的模样了。 但她留着短发,看起来却像个男孩。 因为她父亲一直想要个儿子,但这个心愿已经无法实现,于是苏芸干脆把自己打扮成了个男孩。 小学毕业之后,她也没再上学,主要是留在家里帮忙干活,照顾父亲。 看到苏芸的样子,常征明白了,他不能只让苏澜一个人去城里卖黄鳝,一定得让他们一家三口一块去才合适。 反正要提供住处,一家三口都安排在一起,也很合情合理。 否则,让苏澜一个人去了城里,家里事都压在苏芸身上,实在不合适。 “我们还能帮到你?”苏芸一听有忙可帮,很兴奋。 “征哥你直说吧,我们能办到的,肯定不推辞!”苏芸豪爽地说道。 从小到大都扮成男孩,她的性格也变得越来越像男孩子了。 “我现在缺两个能信得过的人,到城里帮我卖黄鳝。” “我想了想,最合适的就是你和你妈,所以特意过来问问你们的意见。” “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全家都可以搬到市里去住,每人每月工资40块钱,年底还有奖金。” 一听到能去市里住,苏芸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她早就想离开村子了,因为村里总有人对她妈妈说闲话。 如果能够离开这里,她当然愿意答应。 况且,一个月四十块钱的工资,对于她们家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 因为他们开始钓黄鳝的时间晚了,所以能钓到的黄鳝并不多,挣的钱也不够。 苏芸激动地看着常征,眼里满是憧憬的光芒。她明白,这对她们一家来说真的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征哥,这事儿我替我妈先答应了!我们一定好好干,不会让你失望!”苏芸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 常征笑着点了点头,心里也踏实了许多。他很清楚,苏芸和苏澜母女都是他值得信任的人,她们一定能帮他把黄鳝生意做得更红火。 “那好,你先和你妈说一下,看她的意见,这事儿还得你妈同意才行。”常征叮嘱道。 苏芸高兴地点点头,马上跑去通知她母亲。 常征则坐在苏家等待苏澜回来。 没过多久,苏澜便回来了,听到常征来的原因后,心里虽然有些担忧,但也明白这是改变家庭命运的一次难得机会。 她没有犹豫,当即答应了。 “征,你这事儿,不是为了帮我们母女俩才故意安排的吧?”苏澜心里还是有些担心,怕欠了常征太多的人情。 毕竟她是个很有自尊的人,别人帮了自己,总想要还回去。 “老师,你想多了。你们村的陈家豪在帮我收黄鳝的事,你应该听说了吧?”常征主动解释道。 “听说了,村里人都羡慕得不行呢。你不仅帮家豪娶到了金莲,还让他帮着收黄鳝,大家都知道的。”苏澜如实说道。 “对啊,有人负责收购,自然也得有人去卖才行。” “我们自己根本忙不过来,肯定得找信得过的人。” “每天卖出去的钱可不少,要是不放心的人,我们肯定不敢用。思来想去,还是你们最让人安心。” “村里其他人根本做不了这个工作,他们也不懂销售。但苏老师你懂啊。” “所以,这事儿我们是真的认真考虑过才来的。” 听常征这么说,苏澜这才放心地点头了。 “行,那我们就答应下来吧。”苏澜盘算着,一个月母女俩加起来就是八十块钱工资,在市里生活绰绰有余。 这样的话,说不定还能存点钱给丈夫看病。 虽然女儿学了几年针灸,但毕竟不是名医,效果也有限。 或许攒够钱请真正的名医,丈夫真的能好一点呢。 别说完全站起来了,就算只是恢复双手,也能自己摇轮椅去想去的地方了。 “太好了,那你们收拾一下东西,明早我让家泰开车来接你们。”常征高兴地说道。 有她们帮忙,家泰和家盛也能轻松一些,多出时间去跑跑市场。 兄弟俩现在已经不满足于只卖黄鳝,想再多经营些其他的,扩大生意,多赚一些钱。 “不用了,我们自己过去,让家泰不用跑一趟了。”苏澜直接拒绝,说第二天一早她会带着苏芸和丈夫苏瑞明,一起去大岩谷。 常征见状,只好作罢。 离开苏家之后,常征回到了大岩谷。 刚一回到大岩谷,常征就看见赵如琴抱着一只受伤的小羊,朝自己走了过来。 第162章 郑梅的行动 “征哥,从山上摔下来的东西,你快过来看一看,能不能救活?” 赵如琴没忘记常征曾说过自己是兽医,于是当她发现一只山羊从山上掉下来时,立刻抱着羊赶紧找常征帮忙。 常征接过羊,瞄了一眼,然后摇了摇头。 “伤得太重了,不行了。” 即使用上治愈的力量也没多大希望,常征心里清楚,这只羊救不回来了。 于是,他直接告诉赵如琴,这只羊没救了。 毕竟,这不过是一只普通的山羊,别人的羊,也没必要浪费时间。 这时,突然有人闯了进来。 “你个偷羊贼,快把我的羊还给我!” 一个老人冲了进来,满脸怒气地喊道。 常征皱眉,看向那个老头,直接制止:“你会不会说话?别乱说话,谁是偷羊的?” “那是我的羊,它就在她怀里,难道不是她偷的吗?”老人依然愤怒,死死盯着赵如琴。 赵如琴急了,赶紧反驳:“我没偷羊,看到它从山上摔下来,就想抱起来看看,看能不能救活它。” “摔下来?这怎么可能?好好的羊怎么会从山上摔下来?你这姑娘太毒了,把我羊弄死了,还敢说是摔的?” 常征顿时无言,这老头简直不讲道理。 “我跟你说,我妹妹绝对不可能说假话。我不管你的羊是怎么摔的,为什么摔的, “我,无条件相信她。” 常征对赵如琴非常了解。 再怎么穷,她也不会做这种事,现在更没有必要。 “原来你们是一伙的,我就说你怎么替她说话。好啊,狗男女……” “啪……” 常征毫不犹豫地甩了对方一个耳光。 “再骂一句,信不信我把你嘴巴抽肿!” “老东西,给你点面子是不是,来我这胡搅蛮缠?”常征顿时看出来,这人显然是故意找茬。 他到底为什么这么做? 常征那一耳光抽得很重,直接让对方有点懵了。 “雅玲,刚刚有没有其他人看到?”常征看向赵如琴,问道。 这个事得找点证人,不然万一对方是个老无赖,也不好收场。 “有,好几个人都看见了,我去找她们来。” “这真是太过分了,乱说话污蔑人。” “好,你去找人,我去捆了他,我怀疑,这羊根本不是他自己的,肯定是他偷的。”常征冷冷地说道。 “你胡说八道,这就是我的羊。” 常征轻蔑地笑了笑:“你说是就是啊,这羊上有你的名字吗?” “你叫它,羊会回应吗?” 常征想用自己的方式反击。 “看,羊一直在舔我的手,看起来就像是我养的羊。” 说着,常征使用了亲密之力和生命之力。 这羊顿时精神了一些,开始舔常征的手。 这一操作直接把对方弄懵了,根本没料到常征会反向操作。 “你是哪来的?我们这附近根本没有你这种人,你肯定是来偷羊的。” 常征心里暗自一笑,看来这老头想推卸责任了。 “媳妇,拿绳子过来,这里有个偷羊贼,得送去派出所了。”常征大声喊道。 邱花颜听到后,立刻带着绳子出来,还叫上了家里的猎犬。 “误会,误会,这羊真的是我的。刚才说错话了,别介意啊。” 显然,这老头害怕了。 常征心里一动,便走上前:“事情由不得你了,必须得说清楚,如果不解释清楚,我妹妹的名声可就被你弄坏了。” 常征显然不打算轻易放过他,这事看起来没那么简单。 “不,不行,你们不能这样,羊真的是我的。刚刚我是情急之下说错了,真的是我的羊。” 常征冷笑:“你心虚什么?你肯定知道点什么事,不然为什么这么说?” “是不是你的羊,咱们得交给警察来判断。” 常征语气坚定,拉住了那人不让他逃。 “我承认了,羊真的是我的,但有个人给了我三百块钱,让我污蔑这个姑娘,我就这么做的。” 常征和赵如琴愣住了。 “什么人?” 会是林明吗?但也不对啊,林明为什么要污蔑赵如琴呢? 如果真是林明,他应该针对自己或者邱花颜才对,怎么会无缘无故害赵如琴? 赵如琴显然是局外人,这事情不太对劲。 “我不知道是谁,只知道是县里的有钱人,给了我她的照片让我污蔑她。”老头终于松口了。 “照片?”常征心中一动,隐约有些头绪。 “是不是县里的雇主之一?” 赵如琴也开始联想,毕竟她在找工作的过程中,确实给过几张黑白照片。 “应该是了。”常征点了点头,心里已经有了大概的猜测。 “那些雇主中,应该是某些人想得到赵如琴,却被她拒绝了,心里有怨气,才会找人这么做。”常征轻声说道。 毕竟,有些人披着人皮,但内心的想法却充满了恶意。 “不行,不能去,不能去!” “是个姑娘,是个姑娘。她说,要毁掉你身边的人,让你回心转意。” 常征突然觉得一阵寒意袭来,手脚冰凉。 郑梅! 他没想到,这件事背后竟然是郑梅在操作! 是因爱生恨吗? 凭什么?! 上辈子他没有做错什么,就悄悄离开了她,凭什么郑梅要报复自己? 他不明白,这究竟是什么心理。 “你有证据吗?”常征语气冷冽,决心不能让郑梅继续为所欲为。 人一旦疯狂,真的会很可怕。 他猜测,郑梅也许还没搞清楚,自己的媳妇是邱花颜。 可能是他上次带着赵如琴去县城帮她讨工资时,郑梅看见了。 “这事哪有什么证据?全是口头的,她要不认,这还有什么证据?” 老头也是满脸无奈。 “不,可以有证据。” “你可以去找她吧?”常征想到了收录机。 原来,常莉生日那天,周家泰和周家胜送给常欣一个小型的收录机。 正好可以用来录音。 只要拿到录音,郑梅就不敢反驳了。 常征心里决定,必须处理这件事,不能放过郑梅! 第163章 这个事情原来没那么简单 常征直接去拿了录音机,随后进行了测试。 在确认能够正常录音后,那老头的脸色立刻变了。 因为录下的内容正是他按照常征的话说的,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有了这个录音,他再也无法辩驳了。 随即,常征带着老头前往县城,决定找郑梅解决这个问题。 这事儿必须尽快处理,否则可能会引发更多麻烦。 常征没有带其他人去,他在出发前特别交代了邱花颜和赵如琴,要她们保持警觉,避免陷入别人的圈套。 等他们到达县城时,天已经黑了,但常征依然带着老头直奔郑梅家。 临近郑梅家时,恰好看到她正在送客。 那个客人,常征认识,他就是郑梅前夫。 虽然天色昏暗,常征却看得一清二楚。 见到郑梅的父母进入屋内,常征拉了拉老头,打开了录音机并拍了拍他的肩膀。 老头向前走,路灯突然亮了起来。 常征藏身在阴影里,听到那人说道:“二叔,怎么追到这里来了?我不是让你去办事了吗?” “办得怎么样了,那个泥腿子是不是被气坏了?” “不是的,你是谁,我不认识你,别乱喊。”老汉忙摆手否认。 常征心中一沉,意识到自己可能中了圈套,那老头显然是在耍他。 看来,郑梅并没有做这事,反倒是郑梅未来的丈夫,龚原斌,才是幕后黑手。 这时,郑梅骑车突然出现。 “龚原斌,别再做梦了!即便常征一辈子都不娶我,我宁愿一辈子做姑子,也绝不会嫁给你,根本不可能!” “你再有钱也没用,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 “我心里就只有常征,听清楚了,我马上出家,断了你们的念想!” 话音未落,郑梅骑车猛地冲了出去。 常征从黑暗中走出来,喊道:“郑梅,回来!” 郑梅听到声音急忙刹车,没想到自己家门口竟然听到常征的声音。 常征追到老头身旁,抓住了他的肩膀。 “救命啊!杀人啦!快来人啊!”老汉大声喊叫。 常征没想到对方竟然这么狠,竟然用这种方式来搞自己。 “常征,你干嘛?放开我二叔!”龚原斌冲了过来,想把常征推开。 “老东西,没想到你竟然骗了我!原来让你在村里捣乱的不是郑梅,而是你这个亲戚龚原斌!”常征捂住了老汉的嘴巴。 他的力气极大,捂住一个老头的嘴巴,根本不可能让对方有开口的机会。 “你说什么?我听不懂。”龚原斌脸色一变,猛然意识到自己二叔为何会说不认识他。 原来是常征抓住了他。 “你干什么,快松开我!不松开我就不客气了!”龚原斌故作凶狠地说道。 这时,围观的邻居纷纷涌了过来。 “你们这是怎么回事?什么杀人啊?” “怎么了,大家在做什么?”一个邻居惊讶地问。 常征看到张力强从人群中走出来,愣了一下:“张哥,你回来了?” “常征,快松开我二叔,他都快喘不过气了!”龚原斌急忙上前,试图掰开常征的手。 “常征,发生什么了?”郑梅仍然有些懵,但她知道常征肯定不会做出这种事。 “张哥,你拿起篮子,保护好它。”常征指示道。 张力强立即拿起篮子,站在常征身旁。 “各位邻居,这位是我张力强的朋友,这里有些误会,大家散了吧,没发生什么事,杀人哪有可能?” “散了,散了!”张力强在大家中有很高的威信,大家听从了他的劝说,纷纷散去。 不过,他们都没有离开,显然大家都想看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毕竟谁不喜欢围观热闹? “你松开我二叔,我就去报警!”龚原斌焦急地说。 “别急,听听这个录音吧。”常征拿出录音机,递给龚原斌。 “郑梅,你去把家里的收录机拿过来。”常征对郑梅说。 郑梅没有多问,马上回家去拿。 她知道,肯定和自己有关,不然常征怎么会跑到她家门口? 她冲进屋,拿出了常征送给她的收录机,那是她最喜欢的礼物。 常征让张力强取出录音带。 当张力强看到带子时,他没有多说什么,但他很清楚其中的内容。 录音放了出来,郑梅的脸色一下变了。 “常征,你别听这老头胡说八道,我怎么可能做这种事?我只是想出家当姑子,让你后悔一辈子。” “我知道,我相信你。”常征终于弄清楚了事情的真相。 “幕后指使的人,就是这位龚原斌。”常征看向龚原斌。 “你胡说八道!我和我二叔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龚原斌跳了起来,愤怒地反驳。 “你怎么解释你刚才说的那些话?”常征冷笑着复述道:“‘二叔,你怎么追来这里了?我不是让你去办事吗?’” “‘办得怎么样了?把那个泥腿子气坏了没有?’” “你这话怎么解释?” 郑梅听着,脸上露出震惊与愤恨:“爸,妈,这就是你们给我找的人?他居然能做出这么卑劣的事!你们竟然说他值得我托付一生,你们这不是把我推向火坑吗?” “胡说什么!常征那就是个浪荡子,臭流氓!龚原斌是知识分子,怎么可能做这种事?”郑梅的父亲怒气冲冲地反驳。 “这不过是常征的计谋,他想离间你和原斌,破坏你们的好事,别再执迷不悟了,跟我回家。”孙父急忙拉起郑梅要带她回去。 “拿着你的破收音机回去!你以为用这种东西就能娶我女儿?你配吗?”孙母愤怒地抢过郑梅手中的录音机,狠狠地砸在地上。 看到郑梅父母的反应,常征瞬间明白了。 这事儿很可能不仅是龚原斌在搞鬼,郑梅的父母也参与了其中,目的是为了把郑梅嫁给龚原斌。 常征突然想起了上辈子收到的那封信,信中反复写着“对不起,我不清白了”,而且字迹显然是郑梅的。 现在他明白了,上辈子他很可能也被设计陷害了。 张力强愣住了,看着郑梅,又看着常征,心中纠结着,不知道如何介入。 这时常征开口道:“张哥,和我一起把人送到派出所,我要报案。” 这个事儿,常征是一定要做个了结的。郑梅父母不管是否参与,反正已经彻底撕破了脸。 上辈子自己吃的那些亏,不能白受。 龚原斌必须受到惩罚。 “行,我明白。”张力强点头,同意和常征一起行动。 两人开始带着老头走向派出所。 龚原斌则开始慌了,想要逃跑,打算去找孙家寻求救援。 “快走,他去搬救兵了!”张力强意识到不妙,连忙提醒。 常征抓住老头,直接往前跑。 “会骑车吗?”常征问张力强。 “这还能不会?”张力强笑道。 两人一路骑车,飞快地赶往派出所。 在这之前,他们已经得到消息,孙家正在准备做更大的手脚。 常征深吸一口气,心中一片清明:“这事,今晚就必须彻底了结。” 第164章 肯定不能轻饶了 常征还没到张力家的时候,郑梅的父亲就已经挡住了他。 “常征,你这狼心狗肺的东西!你心里恼火我们没把女儿嫁给你,现在就想拆散我们家、让人把郑梅她妈抓走,你还是人吗?” “告诉你,就算我死,也不可能把女儿嫁给你,死了这条心吧。” 常征看了眼冲上来的郑父,冷笑一声道:“如果不是你们自找麻烦,想避开你们这些人,我怎么可能会回来娶你们女儿?” “看来,郑梅还没告诉你们吧?我早就娶了别人。所以你们担心的事,根本不会发生。” “要不是那条老狗跑到我们村子里乱咬人,我才懒得上门找你们。” 郑父回头看了郑梅一眼,似乎在确认常征话里的意思。 “郑梅,你自己看着办吧,别到时候被人卖了还不自知,自己多长个心眼。” “你当人家是父母,未必人家就当你是女儿,也许人家只是想把你卖个好价钱。” “这年头,啥都不如自己手里的钱实在。有了钱,谁敢拿你怎么样?” “话就说到这儿,你自己保重。”常征说完,转身走了。 “说的没错!有些人,真是太没良心了。”张力强拍着手称赞道。 “张哥,今天多亏了你了。”常征忙着递上一根烟。 “这有什么,我不过是顺手帮了忙。走,去我家喝两杯。今天跟着你发财了,小赚了五百块,老婆都开心坏了,非得让我明天就把我小姨子介绍给你。” “可惜,晚了,我小姨子已经没这福分,错过了这天天大鱼大肉的好日子。” “张哥哪里话,是我跟你发财了才对。”常征十分感激地说。 他知道,张力强说这些话是想刺激郑家,给自己出一口气。 不过常征觉得没这个必要,自己并没有打算和郑梅续前缘。 他和郑梅的事在上一辈就已经画上了句号,这辈子自然也不该再有感情纠葛。 “郑梅,刚才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他真的是娶了别人吗?” “可是,你不是一直说他要上门提亲吗?” “要是你早告诉我们,我们和你妈还需要这样费劲心思来拆散你们吗?你妈还会被抓走吗?” “你这赔钱货,怎么会瞒着我们?”郑梅的父亲愤怒地说道。 郑梅低头看着地面,心里不禁泛起一阵寒意。 “原来真的是你和妈,原来是你们……我恨你们,恨你们。”郑梅哭着冲进屋里。 她实在不敢相信,自己最亲的父母竟然做出这种事。 为了拆散自己和常征,竟然去勾结别人,污蔑常征。 还好,他们找的人不靠谱,竟然把事情栽赃给赵如琴。 如果常征被抓进去,这辈子可就全完了。 想到这一切全是因为自己,郑梅愧疚得无地自容,后悔不已。 同时,常征刚才那番话还在她脑海里回荡。 这样的父母,根本不值得自己依赖。 她差点就被他们推进火坑,绝对不想再被他们推第二次。 这个家,她已经一点都不想待了。 她也没脸再见常征,自己也不再有合适的身份去见他。 所以,她决定逃离,彻底离开。 她的脑海里只剩下“赚钱”这两个字。 有了钱,才能掌控自己的人生。 那个龌龊的龚原斌,就是因为家里有点钱,自己的父母才拼命想让自己嫁给他。 就是因为有钱,刚刚张力强来家里时,她爸才连个屁都不敢放。 连自己父母都会出卖自己,但钱不会。 她把这些年偷偷存的钱拿出来,心里早已下定决定,明天一早就离开,逃得远远的。 她知道,留在这里,她还是会被卖掉。 即使不是给龚原斌,也可能会是其他人。 但在离开之前,她决定做好准备。 她要防着父母去找常征麻烦,自己一旦离开,父母肯定会怪罪常征。 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什么都怪常征,哪怕他什么都没做。 这一切,纯粹是因为她喜欢常征,想嫁给他。 她拿出信纸,准备把一切都写下来。 不仅要给常征写信,还要寄给厂子和派出所。 信里写清楚,方便日后互相核实。 这样一来,她的父母就无法再找常征的麻烦,也不会再纠缠他。 这边,常征还不知道郑梅在打算逃离,还准备给自己写信。 他跟着张力强来到他家,张力强从包里拿出一大捆钱,包得严严实实的。 由于现在最大的面值是10块钱,所以五千块分了500张。 “常兄弟,时间不早了,我就不留你了。如果你不放心,晚上拿着这些钱回家也行,放我这,明天我去单位给你。” “没事,我直接带回家就行,明天还要汇给别人,麻烦张哥你了。”常征不想让张力强担这个风险。 五千块对现在来说是大笔钱,放在张力强这,晚上他怕睡不着。 所以,常征坚持自己拿着。 “那你小心点,注意安全。”张力强提醒道。 “放心,我身手不错,几个普通人近不了我。”常征信心满满地说。 张力强点点头,他知道常征不是一般人,甚至可能带着武器。 “改天来谢你,先走了。”常征把钱揣进怀里,便匆匆离开了。 下了楼,常征马上骑上三轮车,飞驰回家。 家里的亲戚还在谷口闲聊,等着常征回来。 见到常征回来,一群人围上来,关心地询问情况。 常征没瞒着大家,把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谁也没想到,最后竟然是郑梅成了受害者,父母竟是背后的推手。 知道郑梅父母差点把常征送进牢里,大家气得咬牙切齿。 还好最后没出事,否则实在太冤枉了。 这次事情也让大家警惕性提高不少,算是意外的收获。 人群散去后,家里只剩下邱花颜和赵如琴。 今天晚上,赵如琴准备和邱花颜一起睡。 她们觉得自己家里简陋,院子用的是竹篱笆,怕有小偷进来。 家里不安全,还是住在常征的岩屋比较好。 反正房间多,随便找个房间都行。 岩屋有高墙,还有猎犬守着,绝对是十里八乡最安全的地方。 “征哥,接下来怎么办?”邱花颜有些担心地问。 “当然是起诉那三个人,让他们付出代价。这个事,不能就这么算了。”常征语气坚定地说道。 “只是,得让雅玲配合,律师我会找,问题不大。他们的口供都在公安那,最多跑几趟,麻烦点。” “我会配合的,这种人必须给他们点教训,不然他们还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赵如琴心有余悸。 “征哥,那郑梅该怎么办?”邱花颜又问。 “她没牵涉其中,自然不关她的事。”常征平静回应。 “她真倒霉,遇到这么不负责任的父母,根本没把她当女儿看,真不知道她是不是捡来的。”赵如琴气愤地说。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她也是受害者,不能把错怪到她头上。”常征安慰道。 “可惜,我们也做不了什么,先让她自己做决定吧。” 第165章 常征直接买下摊位 “你打算去哪儿啊,有什么计划没?” 等郑梅坐稳之后,常征立刻就问了一句。 他心里很清楚,郑梅多半是没想好,也根本没什么具体打算。 郑梅赶紧摇了摇头,然后才开口:“我想进市里的纺织厂工作,我原先也是做这个的。” “嗯,这倒也算个打算了。”常征随意地点了下头,没有再继续问。 但他心里明白,郑梅想去市里的纺织厂,肯定没那么容易。 毕竟,她现在连个户口都没有,更没有任何能证明身份的文件。 换句话说,她就是个黑户。 像她这样没户口的人,怎么可能进得去纺织厂这种抢破头的单位? 完全没戏。市里有户口有学历的人都排不上队,更别说她一个乡下来的小姑娘,学历、背景什么都没有,人家凭啥要她? 当然,常征也没打算把这话说破,他不想再跟郑梅扯上关系了。 掺和进去,未必是好事。 因为他发现自己根本就不了解郑梅,不然上一世也不至于闹成那副模样。 常征绕到了车子后头,把自己的座位腾给了郑梅。 中间隔着个大水桶,常征始终没和郑梅多说一句话。 他干脆闭着眼休息,尽量避免跟对方产生交流。 一路上路况并不好,车子颠簸得挺厉害。 大家都沉默着,苏家三口和郑梅之间也没什么对话。 对她们来说,去市里谋生是一件充满不确定性的事情,毕竟那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苏澜倒还行,她毕竟年近四十,阅历和年纪摆在那儿了。 但对苏芸而言,城市却充满了吸引力,更多的是新鲜感。 不知不觉中,车子已经进了市区。 周家泰直接把车开到了市里的水产市场。他们今天的货不多,主要任务是先把苏家三口给安顿下来。 这样明天再把黄鳝送过来就轻松了。 下车后大家都站定了。 郑梅由于没有方向,对这个地方一无所知,只好默默地跟在后头。 常征也不可能直接把她撵走,但也没有跟她再多说什么。 “常征,我们已经看好几个摊位了,带你去瞧瞧吧。”周家泰边说边递了根烟过去。 常征先把苏瑞明扶进了木轮椅里,这才接过烟。 “行,咱们进去转转,挑个合适的位置。”常征一边说着,一边点着烟往市场里走去。 这个时候市场里人流量已经很多了,看起来特别热闹,到处都有人在挑东西,络绎不绝。 不少人是开饭店或酒楼的老板,过来进货,毕竟这里的价格有批发优势。 当然,也有不少市民是自己来买菜回家吃,图的就是一个新鲜。 这里各路买家都有,销量非常不错。 “苏老师,你过来跟我一块儿卖黄鳝吧,咱们要开始忙活了。”周家胜招呼着苏澜。 “阿盛,你兄弟俩总算来了啊!你们家的黄鳝,我家老头吃上瘾了,天天念叨呢。” “啥你家老头啊,我看是你自己想吃吧,哈哈哈。” “你这人,搞得你不爱吃一样,装啥装,咱们来买黄鳝不都为补补吗?” “就是呀,不吃都觉得不行了。我家男人特别喜欢,今天还让我多买点回去送给领导呢。” “确实啊,这么粗的黄鳝很少见,别家卖的都是细条条的,没一点营养。” “咱女人啊,得对自己好点,这黄鳝吃了,皮肤嫩得很!” 苏澜没想到刚到市场,就围上来一群女人争着要买黄鳝,一个个脸上挂满笑容,好像买的不是什么黄鳝,而是宝贝似的。 “各位姐姐,以后卖黄鳝的就是我姨一家了,我们兄弟俩一定多抓点黄鳝回来。”周家胜跟大家解释了一句。 “真的呀?你们打算租个固定摊位了?”有个大姐赶忙追问。 毕竟有固定摊位,顾客想买东西也方便多了,之前常征总跑来跑去,她们想买都不好找。 这种又大又肥的黄鳝,真的是吃了会上瘾。 “对,我哥他们已经进去挑地方了,今天就能定下来。”周家胜高兴地回应。 “给我称两条半斤以上的吧,我赶紧回去做饭了,我家男人正等着呢。”一个大姐边说边掏出一张十块钱递给了苏澜。 苏澜赶紧接过钱:“谢谢姐,马上给你抓。” 苏澜虽然是第一次卖黄鳝,但动作一点儿都不乱。 很快,她就从水桶里抓出了两条大的黄鳝。 “姐,要杀了吗?”周家胜顺便问了一句。 “不用不用,要活的好,我男人就喜欢喝黄鳝血,那玩意儿最补了。”大姐笑着回答。 其实周家胜问这句,主要是想让苏澜学一下,毕竟明天就要她自己来应付了。 另一边,常征和周家泰已经在市场里四处逛着,主要是在观察市场里的情况。 同时,他发现这个市场客流量确实不错。 “这个摊位怎么样?刚刚空出来的,之前是卖鱼的。里面空间很大,还有几个水箱,买下来可以装黄鳝。” “但就是租金贵点,因为面积大,可以当仓库。”周家泰解释了一句。 门口还摆着一个煤炉,上头架了口锅,老板正在炒着饭。 常征一眼就觉得这位置特别合适。 “就定这儿了吧。”常征根本没再犹豫。 “啊?不再看看其他地方?”周家泰觉得常征决定得太快了。 “不用了,这个地方最好,正处于交叉口,四面八方都有客流,绝对不会错。”常征坚决地说。 而且,他不仅想到卖黄鳝,还考虑了其他商品。 这个摊位足够大,完全可以增加一些别的生意。 虽然他们那边河不大,鱼货不足,但石蛙和田鸡却多得很。 之前虽然失败了,可看见老板在门口炒饭,常征突然就想到了新的卖法。 没人买,是因为不知道田鸡和石蛙能这么好吃。 那只要让大家尝尝,不就能卖出去了? “行,那我和老板谈谈。”周家泰正准备上前。 常征吸了口烟,先开了口:“老板,这个摊位是你自个儿的吗?” “对啊,你们要租就赶紧的,这里很抢手。” 常征点点头,直接问:“租一个月多少钱?如果买下来呢?” 老板眼睛顿时一亮:“你想直接买?租的话每月60块,买的话一口价2200,手续齐全,保证没问题。” 常征想了想道:“2200贵了点,1600合适就直接买。” 周家泰赶紧插了一句:“常征,我们……” 老板抢着道:“这摊位没有产权,只剩下18年使用权了。” 常征点头,三年租金差不多,他觉得值,毕竟位置太好了。 “就1600吧,我个人买的,不算合作社的。”常征说道。 周家泰顿时无话可说。 他心想:难道常征是想给郑梅买的? 于是他忍不住回头朝郑梅那边看了一眼。 第166章 连嫂子都喊出口了 常征回来办完手续,档口已经摆起来了,好多人围着买黄鳝。 生意火爆,每个人都手忙脚乱,就连郑梅都下场帮忙。 “常征,你快去找律师吧,钥匙给你,这边有我们看着呢。” “我瞧了下,这里面就能住,不用另外找地方了。”周家泰边说边把车钥匙递给常征。 常征拿过钥匙,立马上了车。 他没和郑梅多废话,反正不管郑梅愿不愿意,他今天肯定要去告郑梅的母亲,用法律教训一下对方。 发动汽车,常征直接驶出了市场。 车里带着地图,毕竟这个还是挺必要的。 不过地图上没标律师事务所,想找还真不太容易。 常征索性开车去了趟中医诊所,打算问问那个老中医认不认识律师。 或者,打听一下哪儿能找到律师也行。 二十多分钟后,常征把车停在诊所门口。 “哟,这不是亮哥的妹夫吗?” 常征刚下车,就听见有人惊讶地喊了一声。 抬头一瞧,原来是邱亮同病房的何晓梅。 “是啊,你下来买东西?”常征点头招呼了一下。 他是真的没想让何晓梅看见自己开车。 “哎呀,真的是啊,这车是你的?”何晓梅顿时一脸惊奇,眼神都亮了。 “不是我的,是朋友借我用一天。”常征赶紧解释了一下,压根儿没想拿这车去炫耀。 根本没那个必要,他现在只想低调再低调,最好没人注意到他,安静地赚钱,安稳地过日子就够了。 “会开车就厉害了,我听那些开车的人讲,一个月能挣一百多块呢!”何晓梅羡慕地说道。 对她来说,一个月赚一百多块,绝对是天文数字了。 “这个我不清楚,也没细问过。”常征含糊了一下,不想跟她在这事儿上纠缠太久。 何晓梅也会看眼色,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她换了个话题问:“你们今天还回去吗?” “回去的。”常征没多想,就回了一句。 “那我能不能搭你们的便车啊?我今天刚好出院。”何晓梅温柔地问。 “没问题,你啥时候出院?我办完事过来接你。”常征没拒绝。 顺便带一趟,他也没这么不近人情。 “我马上就能办完,随时能走,你什么时候方便都行。”何晓梅立刻高兴了。 能搭个顺风车,她又省下了一笔钱。 穷日子过久了,每分钱都想尽量省下来。 “亮哥不会怪我把你带回去吧?”常征顺口问道。 毕竟这么些天,他还搞不清邱亮和她的关系。 何晓梅脸一红,连忙解释:“亮哥倒是想让我再待几天,一起回去好有个照应。” “可家里催得紧,我得赶紧回去。我等会就跟他说,他很讲道理,肯定没意见的。”何晓梅挺有自信地说道。 看来她已经把邱亮吃定了。 “那好吧,需要我帮忙吗?”常征见她拄拐杖要上楼,随口问了句。 “不用了,我自己行,你忙你的。”何晓梅婉拒。 常征也没强求:“行,那我找医生开点药。” 说完,他就朝诊所里走去。 诊所里还有几个病人在等,常征也排队等着。 没一会儿,父母就从楼上下来了。 “征,你真来了啊,我还以为晓梅在逗我呢。”陆金莲高兴地说道。 “娘,爹。”常征喊着,上前走到父母面前。 “爹,你这气色好不少,肉都长起来了。”看到父亲情况好转,常征忍不住高兴起来。 “天天都在吃补品,再不好,就白浪费钱了。”常生辉笑着自嘲。 “医生说了,明天就开始治腿了,两星期后能回家休养,一个月再回来复查。” 常征听了后露出放心的笑容:“这样最好了,爹,你安心配合治疗,其他事儿不用操心,都有我呢。” “真是难为你了,我这当爹的还没老,就让你操心一家大小了。”常生辉自责地说道。 “哪有啥操心的?我这担子轻着呢,家里没啥需要操心的,花颜都安排好了。”常征一脸轻松地说。 “以前是我不懂事,总惹娘操心,等你好了,多补偿补偿我娘就成了。” 提起这些,常征脸上毫无压力。 “征啊,你现在赚了钱,可千万别学坏了,有钱了就在外头乱来,对不起花颜的事儿可不能干啊,听到没?”陆金莲这段时间听到太多八卦,心里有点不安。 “放心吧娘,我可不是那样的人。”常征赶紧保证。 几人聊了一会,常征去医生那边看诊。 诊室里,常征伸出手腕,老医生一把脉就惊讶了。 “你这脉搏好得不行啊,身体一点问题都没。”老医生羡慕地夸道。 “几十年了,都没见过这么好的。” “老先生,我想开点补气血的药。”常征拱手请求。 “光补气血?”老医生疑问。 “气血、精气神一起补。”常征补充道。 老医生琢磨了一下,便提笔:“我这有个祖传的方子,是专门配合习武用的。” 常征一听,赶忙站起来道谢:“谢谢老先生赏方,大恩不忘,今后有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 离开诊室,陆金莲不放心问:“征啊,你练啥功夫,还要补气血,别练坏了身子。” “娘,您刚也听老先生说了,我身体好得很,练的是气功,强身健体的,放心吧。” “这气功能治百病不?我听说附近有人练气功治百病呢。”陆金莲来了兴致。 “娘,那是胡扯的,有这么厉害,古时候的皇帝还能病死?你别信这些。” 跟父母闲聊几句后,常征去邱亮病房接何晓梅。 邱亮见到他,急忙掏烟递过去:“征啊,晓梅说看到你,我还以为她看错了。” “哥,放心吧,我肯定把嫂子送到家。”常征笑道,喊嫂子喊得顺口。 “瞎喊啥呢,晓梅听了该不好意思了。”邱亮脸色一红,偷偷看了眼何晓梅。 常征笑着挤了挤眼,何晓梅羞着脸去上厕所了。 邱亮这才压低声音道:“征啊,今天多谢你给我捧场,等哥把晓梅娶回家,一定好好谢你。” 常征点头,笑着附和:“放心吧哥,妥妥的。” 第167章 教大家接受田鸡和石蛙的方法 “要做小吃吗?” “但我什么手艺也不会啊,去哪里学比较好呢?” 常征听到邱亮这么一问,不禁挠了挠头。 他居然问自己去哪里学? “亮哥,你要真想学,我倒是可以教你几样。不说发大财,但挣点钱在市里立住脚,还是轻轻松松的。” 邱亮肯认真学,常征当然也肯认真教。 反正现在随便哪个地方都是美食荒地,做吃的不需要多高超的厨艺,只要配料好一点,舍得放料,味道都差不到哪去。 “好啊,那我肯定跟你好好学。”邱亮下了决心,准备踏踏实实做点事出来。 只有这样,他才能顺利留在市里。 他很了解自己的父母,他们是绝不会离开农村的,宁愿守着那点土地艰难度日,也不愿意到城里谋生活。 他并不想和父母一起住,住在一起实在太拘束了,做点什么都不自在。 而且,何晓梅也流露出同样的意思,这让邱亮觉得两人之间特别有默契,简直一拍即合。 所以,他决定要拼一把,争取在城里和何晓梅定居。 “亮哥,希望你不是说说而已。不管做餐饮还是干别的,都必须得吃苦才行。” “不想吃苦又想过上好日子,那一定是别人帮你把苦吃了。” 邱亮点头,仔细琢磨了一下常征的话。 “有道理,总归是有人受累,才有人享福啊。” “对了,这事儿你先别跟晓梅说。”邱亮特意提醒了一下,怕常征一时嘴快。 毕竟,他还想给何晓梅一个惊喜。 他想娶何晓梅,等自己腿伤养好了,再学点手艺,然后正式向她提亲。 到时候,再告诉她自己的计划。 常征点了头,他也不是爱乱说话的人,点起一根烟:“放心吧,我肯定一句都不会说漏。” 邱亮接过烟,满意地笑了笑:“你现在比以前稳当多了,也给我做了个好榜样。” 他的变化,确实受了常征的影响。 常征以前啥样,他心里很清楚,现在踏实肯干之后,身边多少事都变好了。 以前他俩都是村里最讨人嫌的,现在常征却人人夸奖,让邱亮特别羡慕。 他觉得自己未必能做到被人夸,但让别人羡慕,还是有可能的。 只要自己在城里买上房子,别人羡慕他的程度一定超过羡慕常征。 “你们俩聊啥呢,这么高兴。”何晓梅走到他们身边,好奇地问道。 “没啥,随便聊几句。你回去好好歇着啊,这石膏可不能提前拆了。”邱亮叮嘱道。 “嗯,我肯定注意休息,这次花了这么多钱,总不能再伤一次。”何晓梅乖乖地点头。 显然,邱亮对她这一套是很买账的。 何晓梅没什么行李,就一个小包,常征拿着放进了车里。 在邱亮的帮助下,何晓梅顺利上了车。 常征之前从老医生那里问来了律师事务所的位置,直接开车过去就行了。 路上何晓梅也没多话,非常安静。 也许是想和常征保持距离,维持她的形象。 常征没多想,他对何晓梅本来也很客气。 要是她真能成为自己的嫂子,他倒是觉得挺合适。 说实话,要是邱亮真娶了林雅玲,那才让他感觉特别别扭。 很快到了律师事务所,何晓梅没下车,她愿意在车里等着。 常征进去说明来意,听说是要打名誉权官司,律师都有点惊讶。 不过对方还是欣然接下了案子,毕竟她刚毕业没多久,正缺实战经验。 越是新奇的案子,越有挑战性,越能积攒名气。 “秦律师,那就麻烦你了。明天我们就在县里碰头,我安排委托人跟你见个面,可以吧?”常征微笑着,接过了名片。 “没问题,我一定会帮你们把官司打赢。”秦玥自信地伸出手。 “好,我相信秦律师的专业。”常征轻轻握了一下,随即松开了手。 秦玥礼貌地做了个送客的手势,她对常征的印象确实不错。 不仅长得好看,关键还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这种人让她很欣赏。 因此,她特地把常征送到了门口。 “秦律师,你回去吧,我先走了。”常征说完,便朝卡车走去。 “等等。”秦玥见常征要上车,赶紧追上来。 “常先生,这车是你的吗?你们现在就回去吗?”秦玥想节约些路费,所以想搭常征的车一起去。 “暂时还不回去,应该吃完午饭才走。”常征老实回答道。 “那我能坐你们车一起去吗?我回去拿点东西就行。”秦玥很干脆地问道。 “可以,没问题。” 这种请求,常征肯定不会拒绝。本来是她说第二天才去,所以常征没邀请。 没想到她自己主动提了出来。 “给我十分钟行吗?”秦玥宿舍就在附近,跟表叔交代一声,收拾好东西就能出发。 十分钟左右,秦玥提着包就上了车。 上车后,她和何晓梅互相点了个头打了招呼。 “我现在要去西城水产市场一趟,朋友在那开了个摊位。”常征说完便启动了车子。 常征开车回到市场,摊位上生意还特别好。 “前面那个就是摊位了,你们是车上等,还是一起下来?”常征看了两人一眼。 “我就不下去了吧。”何晓梅腿伤不方便。 “一起下来吧,吃完饭再回去。”常征觉得差不多中午了,正好在摊位上做个饭。 “嫂子,我去喊人扶你。”常征觉得自己不方便。 “我来吧。”秦玥主动开口道。 于是三人下了车。 “常征,你这个摊位位置真不错,搬进来之后买的人更多了,差不多卖光了。”陆家杰高兴地说道。 “不错啊,今天有三百多斤吧,看样子我们拉少了点。”常征也没想到卖这么快。 “是啊,谁知道生意这么火爆呢。卖完我们就能收摊,正好煮午饭,顺便带师公去诊所看病,再去买点被子什么的。”陆家盛也乐呵呵地说道。 他觉得请苏澜一家人来帮忙实在太划算了,苏澜能干,苏芸嘴巴甜,生意很顺利。 “行,阿盛,你带老师和苏芸去买点菜,顺便熟悉一下附近的环境。”常征安排道。 其他人继续卖黄鳝。 “常征,我能留下来吗?听说你们要去另一个市开摊位,我可以过去帮忙。”孙婷主动说道。 “正好缺人手。”陆家杰附和道。 常征想了想,点头答应,又问道:“你家里知道你跑出来吗,是不想让他们知道吧?” 孙婷连忙说道:“我已经寄信给你单位,家里也留了信,解释了原因。” “行吧,你想清楚就好,你要再留家里,迟早会被他们坑惨。”常征直言不讳。 孙婷点点头,默默继续卖起黄鳝。 不久后,买菜的几人回来了,午饭就在摊位做,由常征掌勺。 大家对常征的厨艺都很惊讶。 吃完饭,常征说:“过几天我弄点田鸡教你们做,免费给客人尝尝,再贴上做法,这样就能把田鸡卖出去了。” 陆家兄弟听到后特别兴奋。 确实,这个方法他们从没想到。 饭后,众人便继续忙活去了。 第168章 进山后的意外惊喜 “那个秦律师看着年纪不大,能保证我们稳赢吗?” 被窝里,邱花颜紧紧挨着常征,语气里有些不安。 常征握着她柔若无骨的小手,感受着手中滑嫩的触感。 这段时间调养下来,邱花颜的皮肤越来越细腻,之前粗糙的手现在变得特别柔嫩。 “放心,这案子并不难,证据又足够,判决会很快出来的。” “他们也不用坐牢,最多道歉,赔点精神赔偿费罢了。” 邱花颜听了常征的话,轻轻点头。 经历这事,她开始意识到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幸好常哥你懂这些,否则我们受了欺负,也就只能骂骂人,其他什么也做不了。”邱花颜靠着常征,觉得心里特别踏实。 只要常征在,她什么也不用担心。 “有我呢,我会保护你,不让任何人欺负你。明天起,让黑狼跟着你吧。”常征觉得家里只有两人,起码要留一条猎犬保护邱花颜。 万一出了什么事,黑狼也能保护她。 邱花颜连忙摇头,说:“别,猎犬你打猎要用的。我又不去哪儿,就待家里,家里不是还有虎头嘛。” 她认为常征比她更需要猎犬,自己待家里基本不会遇到危险。 “没关系,我有猴子和豺宝,它们主要是追踪,并不直接参与捕猎。” “再说你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打猎时心不定,比少带只猎犬更危险。”常征说完,轻轻在她额头吻了一下。 常征一这么说,邱花颜也不知道该如何劝,就乖乖地点了点头。 “那你一定要小心点,不要去冒险。咱家现在赚钱的方法也不少了,合作社每天也能赚不少,没必要拿生命冒险。”邱花颜柔声嘱咐道。 “放心吧,我答应你,不会冒险,遇到危险立马撤。”常征竖起两根手指,认真保证。 “嗯……” 两人相拥入睡,很快便睡得香甜。 第二天清早,常征醒来的时候,林雅玲和秦玥已经起床了。 “早啊,秦律师。”常征笑着主动打了招呼。 “常先生早。”秦玥回了一个甜美的微笑。 “昨晚睡得还好吧?”看着秦玥身上的制服,常征不禁想象自己老婆穿上会是什么样子。 他决定今天就去县城买台缝纫机回来,再买些布料和做衣服的书籍。 平时邱花颜也挺喜欢做手工,闲的时候她可以做衣服。 “休息得不错,真羡慕常先生住的地方,简直就是世外桃源。”秦玥羡慕地说道。 这里环境干净,没有烦人的虫子,到处还有小动物,让人觉得特别舒适。 “表面看着田园美好,实际上农家生活又枯燥又累,每天干不完的活儿。”常征半开玩笑地说。 真正的田园生活,需要特别有钱才行,自己只做些轻松有趣的事,累活苦活全雇人干。 “也是,我只看到美好的一面,如果真要让我下地干活,我肯定坚持不了多久。”秦玥笑着回应。 两人简单闲聊几句,常征便去准备早饭。 早餐刚煮一会儿,林雅玲才睡眼惺忪地起来。 昨晚她和秦玥聊到半夜才睡,明显没睡够。 “秦姐,你真厉害,昨天那么晚睡,居然还能起这么早。”林雅玲佩服极了。 她到现在还很困,秦玥看起来却精神十足,让她非常羡慕。 “没事儿,学生时代养成的习惯,早就适应了。”秦玥微笑着说。 她挺喜欢这个还很单纯的姑娘,十八岁的林雅玲在她眼里确实很可爱。 “你们都起这么早啊。”邱花颜容光焕发地扎着头发走出来。 “秦姐,这是不是爱情的滋养啊,看看有容,整个人都发光了。”林雅玲羡慕道。 “可不是嘛,女人一定要谈一场甜蜜的恋爱,这不仅能变漂亮,也会让人更加自信和温柔。”秦玥也羡慕地看着邱花颜。 “没错,这一点我非常赞同。”邱花颜抬头朝厨房里忙碌的常征看了一眼,心里甜滋滋的。 恋爱后,她确实变得更自信了。 三人聊着,很快便吃好了丰盛的早餐。 吃完饭,陆家杰就开车来了。 今天,他们要把第一批做好了的辣椒酱带去市里销售。 昨晚已经尝过,味道比之前好了不少。 秦玥自己觉得,这种辣椒酱两块钱一罐,能吃很久,非常划算。 因为诉讼的事常征跟着去县里,顺便把四千块钱汇给了林友松。 虽然法院已经受理,但正式开庭还要些日子。 办完手续,常征和林雅玲陪着秦玥到派出所处理口供的事,这也是秦玥擅长的。 处理好这些,常征顺便卖了些菜,就赶回家去了。 回到村里,常征马上带着猴子和豺宝上山。 两天没进山,山里的捕兽夹和诱捕笼还没收。 昨晚下过雨,山里潮湿滑溜,走起来要格外小心。 常征身体灵活,走路稳健,丝毫不受影响。 猴子差点滑倒几次,常征却走得稳稳当当。 到了捕兽夹的位置,现场一片狼藉,一只麂子只剩头和骨头,被什么猛兽啃了。 常征检查一下,发现是金钱豹留下的毛发。 “看来山里又多了只金钱豹,这可是个好兆头,起码值两三千块。” 常征整理好心情继续前进,很快就发现了一只花面狸。 他果断用弹弓击中它脑袋,猴子和豺宝迅速扑上去将其制服。 解决掉花面狸,猴子突然闻到了蜂巢,带着常征找过去。 蜂巢位置高,常征直接爬树砍下来。 蜂群乱飞却不敢攻击他,豺宝去咬蜂,被蜇得嗷嗷叫。 常征得意地收起蜂巢,继续前往下一个捕兽夹的地点。 还没走到,远远就听到动物痛苦的叫声。 第169章 被夹中的豹猫 于是他快步的靠近,很快就感知到了什么动物。 说真的,常征还是有一些意外的。 因为,被夹住的不是别的,竟然是一只豹猫。 “没想到还能夹到这么灵活小东西,也是挺意外的。” 因为它们十分的灵活,反应速度极快。 它们离谱的时候,触发了夹子,也能在夹中之前把自己的腿收回来。 “要是可以直接驯服就好了,豹猫这个头当保镖也很合适啊。” 常征看着豹猫,然后缓缓的靠近。 “呀……” 豹猫发出类似于豹子的声音,警告常征。 它的尾巴竖立起来,身上的毛发也竖立起来。 它将自己锋利的牙齿露出来,嘴巴张的很大。 同时,身子弓起来,华纳混的头腿,并且目露凶光。 “不愧是带豹字的,看着就凶悍啊!” 常征不由的嘀咕了一句,继续靠近。 “呀呀呀” 豹猫继续发出警告,并且伸出一个前爪,亮出了自己的利爪。 好像在说:你别靠近,要是靠近了,我一下子挠死你。 常征停下了脚步,他知道豹猫是野生动物,不能轻易靠近。他慢慢地蹲下身子,伸出手来,试图让豹猫感受到他的友好。 “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的。”常征轻声说道。 豹猫似乎听懂了他的话,它的身体稍微放松了一些,但是仍然保持着警惕。 常征从口袋里拿出一块肉干,轻轻地扔向豹猫。豹猫立刻扑了过去,抓住了肉干,开始咀嚼起来。 看到豹猫不再那么紧张了,常征又拿出了一些食物,慢慢地靠近它。豹猫也没有再发出警告的声音,反而开始享受这些美味的食物。 渐渐地,常征和豹猫建立起了信任关系。他开始用手摸摸豹猫的头,豹猫似乎并没有抗拒。 不过,常征已经发动了自己的亲密之力,也许是这个对猫豹起到了一定的影响。 不管怎么说,常征顺利的摸到了猫豹的脑袋。 常征轻轻抚摸着豹猫的脑袋,感受着它柔软的毛发和温暖的体温。 豹猫似乎很享受这种亲密的接触,它闭上了眼睛,慢慢地放松下来。 接着,常征就将它腿上的夹子给取了下来。 因为有治愈之力,常征也不用担心会被豹猫攻击。 夹子还是夹的很重的,估计都把豹猫的骨头伤到了。 取的时候,它痛叫不已。 被捕兽夹估计夹了挺久了,上面的血液都凝固了。 不过刚刚它又扯到伤口,这会又流血了。 常征拿出止血粉,往它的伤口上倒了一些,然后开始使用治愈之力。 止血粉配合治愈力,可以更快的止血,更快的治疗它的伤口。 豹猫的痛叫声渐渐减弱,伤口也在治愈之力的作用下慢慢愈合。 “喵。” 它发出了一声猫叫,显然是很放松的状态。 “你这家伙有十几斤吧,在猫豹家族之中也算是大块头了,算是少见的。”常征抚摸着手里的豹猫,不由的说道。 “不尝试把你驯服,还真的对不起我这外挂啊!” 常征抚摸着猫豹的脖子,不由的冒出了一丝好胜心。 豹子之类的太凶猛了,常征不会养。 豹猫不一样,十几斤就是极限了,和橘猫相当。 而且毛色好看,如同一个枚枚的铜钱。 还有一个就是常征家里有一窝小豹猫了,也不差这一只了。 治愈之力用到极限之后,常征就把豹猫收到麻袋之中。 毕竟直接放在背篓里不合适,它会直接跑掉。 被放到麻袋中,豹猫就开始乱叫起来。 很显然,它不仅不仅喜欢,还很害怕。 常征拍了拍豹猫的脑袋,轻声安慰道:“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等我们回到家,你就能看到你的小伙伴了。” 豹猫似乎听懂了他的话,叫声渐渐减弱,最后终于安静下来。 常征松了一口气,将麻袋口打了个结,小心翼翼地放到自己的背篓里面。 接着,常征处理了一下剩下的捕兽夹。 这个地方已经不适合继续放置捕兽夹了,需要换一个地方了。 毕竟都是豹猫的气息,还有豹猫的尿液在这里。 对很多动物来说,豹猫也是有危险的,很可能袭击它们。 收好那些捕兽夹,常征就去自己放置那些诱捕笼的地方。 一路上,豹猫并不安静,不时的会叫唤几声。 就这个样子,它也会把附近的动物吓走。 可惜,常征也不能把它的嘴巴堵上,只能任由它叫唤了。 半个小时之后,常征就到了自己放置那些鹌鹑诱捕笼的地方。 感知了一番之后,常征发现还是有不少收获的,十几个笼子,一共抓了三十几只的鹌鹑。 而且,有不少的鹌鹑还在里面下蛋了。 顶上有个小洞,常征的手刚好可以伸进去拿蛋。 常征一共捡了八个蛋,也算是额外的收获了。 毕竟,他这也没有放多久。 常征把鹌鹑装到三个在笼子里,继续在其他的笼子里放了一些玉米和大米,继续放着诱捕,继续感谢大自然的馈赠。 毕竟自己繁殖还是比较慢的,现在他的第一批鹌鹑距离下蛋还有十几天呢。 如果这十天都能找到合适的地方的话,就可以诱捕到不少的鹌鹑了。 对常征来说,哪怕多个两三只都是赚的,因为就用一些饲料,没有诱捕到的话,饲料也不会消失。 笼子也是他自己编的,不是花钱买的。 布置好一切之后,常征就提着三个装着鹌鹑的笼子,背上自己的背篓,和猴子以及豺宝下山。 路上,豹猫依旧不时的叫唤。 他都有些好奇,豹猫这么叫,会不会把自己的同类给叫来了。 不过,常征明显是想多了。 直到下山,也没有遇到什么其他的豹猫。 回到在家中的时候,时间才四点多。 常征看到了一辆推土机,正在停在自己的岩屋外面。 “常征,你回来了,这是我们老板的推土机,是不是很带劲啊?”张旺山看到常征之后,兴奋的说道。 很显然,他对这个推土机是很感兴趣。 “不错,我还是第一在老家见到这东西。”常征对着东西早就见怪不怪了。 不过,还是得表现一下的。 第170章 这点事儿不算个事儿 “有了这台推土机,以后就方便多啦,到时直接帮你把土推平,让你这里变成真正的世外桃源。”张旺山满脸自豪地说道。 他觉得常征这里啥都好,就是缺了泥土,种啥都不太顺手,到处都是光秃秃的石头,看着冷冰冰的。 要是铺上泥土,再种点植物,这地方立马就暖和起来了。 作为农村长大的,张旺山是真喜欢常征这处石头谷地里的小天地。 到时候种点花花草草,栽点蔬菜瓜果,再种上粮食,那不就是人人羡慕的世外桃源了嘛! “那我真得好好谢谢你们啊,是你们帮我把这个梦想变成了现实。”常征特别感激地说道。 先不说别的,光是他们挖出的这些土能帮忙填进自家的岩谷里,就算得上是天大的恩情了,这人情是真的没边了。 “你们老板应该也来了吧?晚上一起吃个饭?”常征顺口就发出了邀请,毕竟手头也没啥别的表示了,就拿酒菜招待一下吧。 “来了来了,我们老板娘也来了,刚被你们家辣椒酱的味道馋到了,这会儿正进去买辣椒酱呢。”张旺山笑着回应道。 “那倒挺好。”常征咧开嘴笑了笑,背起东西迈步上了台阶。 张旺山跟在后头,也一块儿进了院子。 “老板,老板娘,这位就是我兄弟,常征。”刚一进门,张旺山就赶紧向两人介绍。 在他看来,常征现在确实已经够资格称兄道弟了。 “两位好啊,招待不周,失礼了。”常征赶紧放下手里的东西,准备去洗个手再过来打招呼。 “果然是一表人才啊,怪不得能娶到这么漂亮的媳妇呢。”女人看着常征,忍不住微笑起来。 “我是王雅,这是我丈夫陈安。”王雅很大方地主动向常征伸出了手。 “陈太太好,陈老板好。”常征也伸手和两人握了一下。 人家都这么客气了,自己当然也没必要扭捏啥的。 “刚刚听你媳妇说,你们正打算搞一个辣椒酱加工厂,我们不知道有没有合作的机会呢?”王雅笑着开口说道。 她清楚,这家辣椒酱厂说了算的就是常征本人。 想合作嘛,当然要直接找常征聊。 “不知道陈太太你是想怎么个合作法呢?”常征带点好奇地问。 毕竟现在可是1983年,很多后来的商业模式,这会儿还不一定适用。 所以也不是想合作就能立刻合作的,还得看人家提出的合作方式合不合适,不合适的话也没办法谈。 “你们的辣椒酱我尝过了,味道非常不错。我自己呢,是做批发生意的,打算直接从你们厂里拿货,再用我的渠道销售。” “我每卖出一瓶就抽3分钱,但你们得给我批发价。我可以给你们保证,每个月至少能卖出去三万瓶。”王雅非常干脆地说道。 这不就是送钱上门吗? 送货渠道主动送上门来了,还有啥理由拒绝? 薄利多销嘛,前期口碑只要打开了,把牌子打响了,后面再自己做渠道,销量只会越来越大。 品牌的力量可不是开玩笑的,常征心里对此非常重视。 现在虽然利润少一点,但长远看肯定是划算的。 “陈太太,你这个建议我挺感兴趣的。”常征笑着说,“我看咱们是可以合作的。” 王雅听常征这么一说,脸上的笑容也满意了不少。她也知道,这次合作对双方绝对是互利共赢。 “那咱们就这么说定了。”王雅伸手过来,与常征再次握了一下。 “行,陈太太。”常征也握紧了她的手。 这时,张旺山笑着走过来,见两人握手,心里也是特别开心。他相信,这次合作肯定能顺顺利利的。 “那咱们现在就赶紧谈谈具体的合作细节吧。”王雅说道。 “好的,陈太太。”常征立刻点头回应。 接下来一阵子里,常征和王雅就具体合作的细节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最终双方初步定下了合作的模式:王雅负责批发销售辣椒酱,每卖出去一瓶,她就抽取3分钱的利润;而常征这边负责的,就是提供品质过硬的辣椒酱。 两人达成共识后,心里都对接下来的合作充满了期待。 他们都相信,在彼此的共同努力下,这个辣椒酱肯定会越做越红火,成为市场上的一块金字招牌。 “晚上就别走了,留下来吃顿便饭吧,咱们以后都是合作伙伴了,今天怎么也得庆祝一下。”常征直接又发出了邀请。 “行啊,就算你不邀请,我们也打算赖在这儿蹭顿饭再走了。” “早就听小山说你厨艺特别好,而且家里还有正宗的胡蜂酒呢,我这老风湿腿可是正需要这玩意儿呢。”陈安笑呵呵地说道。 “那当然,胡蜂酒管够!”常征爽朗地笑着回应道。 “对了,常征,你养的是啥猫啊,看起来和一般的猫不太一样啊,我怎么看着跟豹子似的呢?”王雅好奇地问。 “这是豹猫,不是普通的家猫,是野猫的一种。”常征随口解释了一句,同时提起了装豹猫的那个麻袋。 因为刚才一直聊合作的事,他都还没来得及把里面的豹猫放出来呢。 “野猫还能养吗?”王雅本来就是个特别喜欢猫的人,看到豹猫心里立刻痒痒的,也想养一只。 驯养这豹猫,对常征来说还真不是个事儿。 只要常征愿意,其他野生动物也不是不能养,只不过得多花些时间和精力罢了。 “一般人还真养不了,我自己有套特殊的驯养技巧,不过这些都是刚抓回来的,现在还没驯化好。” “你要是喜欢,最好养我这边驯服后的第二代,那样性格会更稳定些。”常征见对方想养,就顺便提了一句建议。 “而且养这种猫必须做节育手术,这样性格才会更温顺,也不会在外面乱繁殖,防止出现返祖伤人的情况。” 常征毕竟是有亲密之力这项外挂的,再加上家里人身上都有蛟骨的加持。 蛟骨这东西本身带着一股威慑力,野兽一般都不敢轻易袭击。 别人可没有这个便利条件,要是豹猫带着野性,真伤了人,那问题就严重了。 所以出于安全考虑,常征打算给家里养的豹猫大部分都绝育,只有极少数性格特别温顺的才会保留下来继续繁殖。 当然,能不给外人养,还是尽量不给的好。 之所以答应给王雅一只,那也是看在人家主动送渠道的份上才同意的。 第171章 气血药真的有用 常征新抓回来的豹猫,被关在了一个笼子里面。 因为这只豹猫野性十足。如果不关在笼子里,他有可能就会伤到别人。 诱捕笼里的鹌鹑被常征抓放到养鹌鹑的兽圈之中,院子里不适合养它们。 搞定了这些事情之后,常征就开始去准备晚饭了。 今天晚上还是可以搞的丰盛一些的,毕竟家里还有一个秦玥在,另外陆家兄弟也会回来一起吃晚饭。 王雅也没有闲着,一起跟着帮忙起来。 常征家里人还是很多的,王雅也是凑个热闹,觉得大家一起准备比较有意思。 没过多久,陆家兄弟就开着车子回来了。 饭菜也已经上桌了,大家围坐在一起,开心的吃喝起来。 吃饭的时候,常征和两兄弟提了一下和王雅合作的事情。 两个人都表示无条件支持,毕竟他们一直都觉得常征很有头脑,做的任何决定都是有利于未来发展的。 所以,不管他做什么决定,他们都不会拒绝。 这一顿晚饭大家都吃的很尽兴,特别是秦玥,因为她从来没有吃过这么丰盛的饭菜。 即便是王雅和陆安,也很少会吃的这么丰盛。加上常征的厨艺过人,所以大家都吃的非常的开心。 吃完之后,陆安和王雅就开车回去了。 因为他们有司机,加上司机没有喝酒,所以常征也放心让他们回去。 对于常征来说,他喝了这点酒根本就不算什么。 大家各自回去休息,林雅玲和秦玥依旧谁在常欣的房间里。 如今常欣都不会回到家里来,所以平时给林雅玲住一下也没有什么关系。 常征和邱花颜两个人都喝的不多,并不影响他们休息,也没有让他们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该守的底线,常征一直在守。 不过,邱花颜似乎渐渐的不想守了。 毕竟,两个人的关系已经无比的亲密了。 差的,其实也就是最后一步了。 在她看来,别的夫妻还不见得有她和常征这么恩爱。 因为,常征比任何男人都会宠女人。 第二天一早,常征就准点醒来了。 昨天晚上大家都喝了一些,所以秦玥和林雅玲都没有起床。 今天虽然是周六,但是常征没有准备去市里。 因为他准备进山一趟,看看山里有没有什么收获。 昨天进山都没有什么,让他有些郁闷,毕竟豹猫是用来当宠物的,不是用来吃的。 何况,它也不好吃。 常征把豹猫从笼子里抓了出来,毕竟想要驯服它就得频繁的使用自己的亲密之力,让它和自己建立亲密无间的关系。 常征把它抓出来之后,就抱着它朝着养其他小豹猫的兽圈,因为小奶猫们还没有行动能力,不用担心它们会爬出来。 常征需要使用亲密之力来撸猫,从小让它们建立和自己的亲密关系,让它们熟悉自己的气味。 撸了一会,常征就感受到了虚弱。 这几天,他都很匆忙,从那个老中医那里开到的补气血的药还没有开始吃。 不过,今天他已经安排上了。 撸完猫出来,常征就去拿了一副中药炖下,同时开始煮饭。 等到吃完早饭的时候,常征的药已经炖好了。 对于常征吃中药这个事情,邱花颜并没有多问什么。 她知道常征在练气功,当然这也是常征做做样子的。 什么气功,她也没问,也没有想着跟着一起练起来。 对她来说,这个气功是什么,她也不在意。 她只要常征健康,别的什么都不重要。 常征喝中药之前,秦玥就坐着陆家杰开的轻卡回市里了。 林雅玲很舍不得她,送的时候都差一点哭起来了。 不过,最终还是忍住了。 秦玥离开之后,常征才一口把那碗中药给一口干了。 喝完之后,他就觉得胃里暖洋洋的十分舒服。 于是,他默默的使用起了亲密之力去撸豹猫。 他想看看,这样是不是可以让自己更好的吸收药效。 常征发现,药效还是有的,坚持的时间久了一点点。 因为,他默默的计算着时间。 只要有效果,那就是一个正确的方向。 他还可以提升药效,因为这个药里面也用到了人参,只是数量不多。 而且,也不是什么好参。 常征没有一直在家里撸猫,得到结果之后,他就背着背篓,带着豹子和豺宝进山了。 今天他的目标是搞一只野猪,昨天没有遇到,希望今天可以遇到,并且打一只回来。 野猪其实很聪明,它们知道人类是危险的。所以,如果人类经常来打搅它们,它们就会换一个地方生活。 等到人类不再来打搅它们的时候,它们才会回来。 所以,想要抓到野猪就必须一次性成功,否则以后就很难抓到了。 当然了,如果是慢慢熟悉了也是可以的,不过这个时间比较漫长。而且,野猪的繁殖能力很强,很容易就泛滥成灾了。 到时候,想要抓又抓不到,想要不管又不行。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一开始就抓到它们。 他准备到处找找看,看看能不能碰到落单的野猪。 落单的野猪比较好对付一些,三只五只的野猪很难对付。 落单的野猪没有同伴的保护,就好对付多了。只要一枪打中要害,就可以轻松的杀死它了。 如果是在它逃跑的时候开枪,那就不好说了。 所以,想要轻松的杀死野猪就必须要瞄准要害开枪才行。 进了山之后,常征就带着猎犬四处搜寻起来。 这山里是有野猪的,毕竟常征没少发现野猪留下的脚印。 因为它们的重量比较重,加上下雨之后的关系,很容易在地面留下一些痕迹。 进山没有多久,常征就带着自己的猎犬找到了一处野猪留下的痕迹。 “猴子,好好找找,把野猪找出来,今天就是立头功了。” 常征给了猴子一个指令。 它的嗅觉是很好的,而且这些野猪脚印也是比较新鲜的,也许就是昨天晚上留下来的。 顺着这些脚印留下的气味,猴子找到那些野猪的概率还是很大的。 第172章 狩猎野猪 猎犬叫了几声,开始沿着野猪的脚印追踪起来。 常征背着背篓,跟在猎犬的身后。 他小心翼翼的走着,没有发出什么声音。 野猪的听力是很好的,如果常征发出了什么声音,那么野猪就很容易受到惊吓,然后跑掉了。 所以,常征必须小心翼翼的跟在猎犬的身后,同时注意不发出声音。 这样慢慢的跟着,猎犬和常征就靠近了野猪的藏身之处。 这是一片茂密的灌木丛,野猪就躲在这里。 猎犬叫了起来,似乎是发现了野猪。 常征也看见了野猪,这是一只落单的小野猪。看它的体型,应该是刚出生不久的。 因为母猪带着它,所以这只小野猪是落单了。不过,落单的小野猪也是可以对付的。 只要它从母猪身边跑开,那么它就是孤零零的一只小野猪了。对付它,就容易多了。 常征没有急着开枪,他慢慢的靠近了小野猪。 小野猪似乎感觉到了危险,它开始慢慢的跑起来。 不过,它跑的方向正好是常征所在的方向。对于常征来说,只要小野猪跑起来,那么它就跑不掉了。 因为他的枪法很准,一枪就可以打死它。当然了,如果打不中要害,那么小野猪就容易逃跑了。所以,他必须瞄准了小野猪的要害开枪才行。 小野猪跑了一段距离之后,它似乎感觉到了危险在靠近。 所以,它开始加速跑起来。 不过,无论它怎么跑,都没有用。因为常征的枪法很准,一枪就可以打死它。 当然了,如果打不中要害,那么小野猪就容易逃跑了。 所以,他必须瞄准了小野猪的要害开枪才行。在跑动的时候开枪是很考验技术的,但是常征的技术很好。 所以,他一枪就打中了小野猪的要害,小野猪惨叫一声就倒地不起了。 小野猪的惨叫声引起了其他野猪的注意,常征知道不好,他立马躲到了一棵大树后面。 他贴着树干慢慢的蹲下,不敢发出声音。 这个时候,如果被野猪发现了,那就危险了。因为野猪的攻击力是很强的,如果被它们包围了,那么常征就危险了。 还好,这些野猪没有发现常征的踪迹。 它们慢慢的靠近了小野猪的身边,开始用鼻子拱它。 这个时候,常征瞄准了一只野猪的要害,一枪就打中了它。 这只野猪惨叫一声倒地不起了。 其他野猪听到声音立马跑掉了。 常征没有继续开枪,因为他的猎物已经到手了。 今天这一趟收获不错,搞到了两只野猪。对于常征来说,今天算是大丰收了。 两只野猪要弄下山也是不容易的,毕竟它们的重量加在一起也有三百斤了。 常征一个人背着两只野猪下山,其实是很辛苦的。 不过,他也没有办法。因为野猪很值钱,如果让它们跑掉了,那就亏大了。 所以,常征只能咬着牙坚持下去。 背篓只能装得下两只野猪,所以常征只能先下山,然后再上山去接自己的猎犬。 背着三百斤的野猪下山,对于常征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考验。不过,他还是坚持下去了。 到了山下,常征把背篓里面的野猪放下来。然后,他又上山去接自己的猎犬。 猎犬很听话,跟着常征下了山。 今天这一趟收获不错,但是也很辛苦。常征一个人背着两只野猪下山,其实是很辛苦的。 不过,他也没有办法。 因为野猪还是有一点价值的,如果让它们跑掉了,那就亏大了。 回到家里之后,常征把两只野猪处理了一下。 这些野猪肉,主要是用来给自己家里的各种动物吃的。 当然了,如果有多余的野猪肉,常征也会拿到集市上去卖。 这只小野猪的肉很嫩,应该很好吃。 处理完野猪之后,常征把肉切成了一块一块的,然后放到背篓里面。 接下来,他要去镇里的集市上卖野猪肉了。 骑着自己的三轮车,常征感觉自己的心情很好。 到了集市上,常征找了一个摊位,然后把背篓放下来。 这个时候,已经有几个村民围了过来。 “你这是从哪里弄来的野猪肉啊?”一个村民问道。 “在山上打的。”常征说道。 “这肉看起来不错啊,怎么卖?”另一个村民问道。 “野猪肉每斤三毛钱。”常征说道。 这个价格已经是很便宜了,主要家里放不了那么多的野猪肉,太久了就会变质掉。 不然的话,常征也不会拿这些肉来卖了。 实在是没有这个必要,毕竟他又不是缺这个钱。 主要还是因为需要处理掉,送给别人野猪肉也不是很合适。 “给我来一斤。”一个村民说道。 “我也要两斤。”另一个村民说道。 很快,常征的野猪肉就卖光了。 于是,他就买了一些菜回到了自己的家里。 今天是地基和化粪池浇灌混泥土,所以常征想要给大家煮一个晚饭,就算是对工人们的犒劳了。 这样,大家才会更努力的干活。 回到家里,常征就和邱花颜还有林雅玲忙碌了起来。 “强哥,明天你们要去市里对吧?”林雅玲好奇的问道。 “是啊,你要一起去吗?”常征随口问道。 “嗯嗯,我想一起去,可以吗?”林雅玲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当然可以了,这有什么不可以的。”常征笑着说道。 进城也不是什么难事,跟着一起坐车就行了。 有了常征同意,林雅玲就松了一口气。 她想去市里看看,见见世面。 同时,也想去看看秦玥上班的地方。 秦玥和她说了很外面的世界,让林雅玲十分的心动,所以就冒出了一些想法。 吃过晚饭之后,林雅玲就回到房间去了。 她这一次不是想去一天,而是想在市里住几天,走走看看。 秦玥已经和她说好了,随时欢迎她去,去了可以直接住她那里。 这样一来,她如何不心动呢? 她觉得,自己不迈出这一步,就不会知道外面的世界会怎么样。 还有一点,留在这里的话,她觉得常征的压力很大,总是有意的和自己保持距离。 她不想让常征为难。 第173章 这个真挺简单的 第二天清晨,常征很早就起床去炖药、练功了。 一般人肯定不敢像他这样吃这种猛补的药,普通人的身体可承受不了。 但常征不同,不到一天功夫,这些药的效果就会被他的体质彻底消耗完。 炖好了药,常征就在院子里练起了《金刚功》。 这门养生功法,上辈子他年纪大了之后,是跟着身边几个老哥学的,效果相当不错。 他总是跟别人说自己在练气功,总得拿出一个看起来有模有样的功法来才行。 琢磨来琢磨去,还是觉得《金刚功》最合适,再加上自己胡编乱造的一点所谓气功,就能把别人给忽悠过去。 常征刚开始没多久,赵如琴也起床了。 她是听到动静才下楼的,其实醒得特别早,想着今天要去市里玩,激动得睡不着。 刚走下楼,她就瞧见常征正在打《金刚功》。 毕竟上辈子练了十多年,常征的《金刚功》打得格外漂亮,动作顺畅流利,看起来十分舒服。 即使外行人看了,也能感觉出来常征肯定下过不少功夫,不是随便练练的。 赵如琴看得入了神,忍不住跟着比划了几下,却没过去打扰常征。 过了一会儿,邱花颜也醒了。 见到常征练功,她也跑过来和赵如琴站在一起看着,同样没有去打扰常征。 这段时间她们把电视剧《水浒传》给追完了,现在见到常征练功,就觉得特别新奇,脑子里忍不住浮现出一些电视剧情,还有她们平时自己的胡乱想象。 这样一来,看常征练功就更觉得有趣了。 常征练完收功了,两人这才走过去。 “征哥,你刚才练的啥功夫啊,打得可真漂亮。”赵如琴好奇地问。 “这叫《金刚功》,养生健体用的。”常征简单解释了一下。 知道这功夫的人并不多,目前传播还不广泛,算是道家传承功夫,还没怎么在民间流行开。 “我们能学吗?”两人受电视剧影响,对练武的兴趣特别浓厚。 说到底,电视的影响力真的很大。 就像以前多少人看了《少林寺》,就跑去少林寺练武一样。 “当然能学啊,这《金刚功》其实挺简单的,随便谁都能学会。” “打个两三次就差不多能记住。” “你们如果感兴趣,练熟了,我再教你们八卦掌跟咏春拳。” 虽然常征前世只是学过一些套路和架子,但只要认真练,防身还是够用的。 邱花颜平时也闲着无聊,偶尔打打拳活动一下身体,活络筋骨,也确实挺好的。 “我们当然想学啦,赶紧教我们吧!”邱花颜兴奋地说道。 “我去瞧瞧药炖好了没,然后再过来教你们。”常征说完就去厨房检查了一下。 往药里加了一点底汤后,常征又回来开始教邱花颜和赵如琴。 一共八个动作,每一式都有左右两边,动作简单易学。 她们身体本来就很柔软,记性也不错,练起来特别容易上手。 尤其是邱花颜,常征只示范一遍,她就能差不多跟着做出来了,学得非常快。 最近这段时间,她明显感觉自己的头脑变清醒了,记忆力也比以前好了许多。 不用说,这肯定跟蛟骨的效果有关系。 当然,各种营养跟得上,也有一定的影响。 而且心情好了,每天放松,没有了压力和焦虑,自然也能起到一定作用。 综合这些因素,才让邱花颜现在的记忆力变得这么好。 赵如琴稍微差一点,但也能很快记住常征教的动作。 常征只教了动作,每个动作只重复两遍,总共六分钟左右就全部教完了。 练一遍下来,邱花颜就已经完全掌握了。 虽然个别动作还不太标准,但基本差不多了。 估计再稍微纠正两次动作,就差不多完美了。 随后常征又教了一遍。 这次,赵如琴也全记住了。 “怎么样,不难吧?”常征笑着看向她们。 “真的不难,非常简单。”赵如琴点头表示赞同。 “那你们接着练吧,我去弄早饭。” 常征去做早饭的时候,两个人还在院子里认真地练。 等到常莉和邱盈醒了之后,也跑过来加入了练功的小队伍。 两个小丫头的情况跟邱花颜差不多,也是受电视剧影响,练得格外认真。 等常征做好早饭喊她们吃饭的时候,常莉和邱盈基本也学会了。 吃完早饭,周家泰和周家胜开着车过来了。 说起来,他们租的车子质量挺不错,租到现在还一次故障都没出过。 在国产车中,能有这质量确实是难得的。 今天大家可都是齐齐出动,常莉和邱盈也跟着去了。 一路上,常征一边教她们唱唱歌,一边跟她们聊聊天,时间过得很快。 大家先去了一趟档口,邱花颜和赵如琴都挺好奇常征买的档口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他们到的时候,档口已经在忙碌了。 档口里有不少黄鳝,不必等到市里再出售。 把黄鳝卸下之后,常征和周家兄弟就在店里抽着烟聊天。 “常征,咱们现在手头的钱差不多够用了,要不今天就去买做辣椒酱的设备吧?那边暂时不用去了,反正也没档口。” 常征听完稍微考虑了一下,然后点头说:“一会儿我们去看看有没有设备卖,要是没有,咱们就买点电机和零件自己组装。” 常征觉得很可能买不到现成的设备,搞不好还得自己动手。 毕竟现在工业基础薄弱,很多设备国内都没有,要买进口货的话,他们现在实力也不够。 再说,现在规模也还小,估计找三四个人干活就能搞定了。 “那车子的事儿呢?”周家胜又问道。 常征坚定地说道:“车子的事先不急,稍微等等也没关系。” “眼下最重要的是先把辣椒厂搞起来,这样才能跟王姐展开合作。” 第174章 爽快地买买买 “那咱们今天公司也办不了,难道真要去市里注册,然后再去市里开厂吗?”周家泰觉得这事儿或许还能再商量一下。 “肯定啊,我们县里的交通都不方便,更别说咱们村里了。” “做生意要发展,就必须走出去。你们迟早得适应这个情况。” 常征这么一说,兄弟俩相互看了看。 “行吧,那就听你的。” “不过咱们合作社也该注册了吧,该签的合同也得签一下,免得日后闹不清楚。”周家泰顺便提出了之前和弟弟商量好的问题。 他们三个现在都没结婚,身边只有常征有女朋友。 邱花颜不会影响常征,不代表他们以后的媳妇也不影响他们。 做生意,亲兄弟翻脸的多的是。 夫妻店,不也经常散伙吗? 所以还是提前按规矩把事情办稳妥些才好。 “行,我同意,等工作日咱们抽时间把手续都跑一趟,把该办的事儿都办好。” “合同的事儿正好一会儿去找秦律师,请她给咱们起草一下。”常征顺势提议了一句。 “我觉得行啊,她可是专业的,比咱们靠谱多了。”周家泰完全赞同常征的提议。 三人商量完,便带着大伙儿一块离开了。 对于郑梅出现在摊位,邱花颜并没感到奇怪。 因为常征那天回家后已经提前和邱花颜讲过了,她对此完全不在意。 常征到底喜不喜欢自己,她还是心里有数的。 而且常征和郑梅之间本来也没发生什么实质关系,虽然常征曾经追求过郑梅,但郑梅始终没有答应。 这种情况根本没什么好介意的。 再说经过了之前那事儿后,郑梅明显跟常征拉开了距离。 离开摊位后,他们一行人直接赶去了秦玥所在的律所。 常征不仅给秦玥送来了赵如琴,还顺带送了一笔生意。 他们打算请秦玥帮忙起草合同,有食品公司的合同,也有他们三人合作社的合同。 秦玥接到这个委托,确实有点意外。 她没想到常征他们法律意识居然这么强,一点不像农村出身的人。 即使在市里,现在大家的法律意识都很一般。 大部分都是公司注册的时候,官方需要什么材料才会去弄,很少主动去做这些事情。 谈完事后,常征他们直接走了。 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去采购设备了。 目前最需要的是搅拌机、粉碎机和灌装机。 市里卖这些设备的店不多,他们跑了两家店,只找到了搅拌机和粉碎机,却没找到灌装机。 于是,先买下了搅拌机和粉碎机。这些都是食品专用的,设备也不算大,直接装在自家的小卡车上拉回去就行。 至于灌装机,常征暂时也没什么好主意,打算回家自己设计一下,等实验成功再说。 不过他倒是额外买了一台电焊机,还买了一堆水管,打算回去后自己做个铁门。 买完设备,常征就让兄弟俩先把机器运回去,然后再装一车黄鳝来市里接他们。 和兄弟俩分开后,常征带着邱花颜、常莉和邱盈,直接去市里的百货大楼逛街了。 常莉和邱盈现在穿的衣服都是常征之前买的,这段时间两人也没怎么晒太阳,看起来和城里的姑娘没啥区别,之前身上的那股农村气息基本没了。 甚至可以说打扮得挺时髦。 走在路上,还真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回头率很高。 常征和邱花颜本身回头率也高。 邱花颜五官精致,肤色白净,身材也苗条高挑,非常养眼。 常征的个子也不矮,身上还带着一种很特殊的男人气质,这种气质格外吸引人。 所以这一家四口走在街上,回头率实在惊人。 到了百货大楼,他们径直去了三楼。 三楼主要卖衣服。 常征给邱花颜挑了一套衣服,又分别给常莉和邱盈各买了一套。 除了衣服,还一人配了一双鞋。 买完衣服鞋子后,他们又顺手买了牙膏、牙刷和毛巾等生活用品。 买完这些,他们接着就去了二楼,准备采购米面粮油。 这些日用品打算多买些回去。 现在家里的存粮本来就不多,县城里的质量一般,可选的也少,不如市里的品种好。 反正家里今天派了车来接,干脆趁着有机会一次性多买一些。 米面粮油这些东西都比较沉,他们买了两大袋面粉、一大袋大米和一大袋黄豆。 除了这些,还另外买了油盐酱醋、酱油、生抽等调料。 采购完这些东西后,常征又领着她们去了卖厨具的柜台。 还买了炒锅、蒸锅、高压锅以及一个电饭煲。 上回没买到电饭煲,这次终于有货了,常征自然也不放过。 等常征他们大包小包拎着东西去结账的时候,连收银员都有点愣了。 买这么多东西,全都是他们自己家的吗? 这得花不少钱吧? 看到收银员有些发懵的样子,常征也大致猜到了她的心思。 他笑了笑解释:“这些都是自家用的。” “自己用的?”收银员愣了一下。 “没错。”常征点头,“我们自家用的。” 收银员呆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那您需不需要去找一下我们经理申请点折扣呀?买这么多,已经够资格申请优惠了。” 常征摆摆手:“不用麻烦了,我们只是今天一次性买得多点,以后也不常来,不想去麻烦了。” “行,我明白。”收银员点点头,开始帮他们清点货物。 常征他们确实买得不少,不仅衣服鞋子这些,还有米面粮油、厨具、调味品之类的东西。 全部算下来,开支确实不小。 不过对常征来说,这些开支都是必须花的。 接下来家里事情一大堆,房子要盖,鹌鹑养殖场要建,辣椒厂也得赶紧搞起来,根本没闲功夫再跑市里。 虽说现在还算悠闲,但他们接下来要准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另外,常征自己打算在家弄点活,也需要置办不少东西。 除了这些必要的花费外,常征还顺便给邱花颜买了一些水果和零食。 第175章 撞上前世的好运 大包小包的,每人手里都没闲着。 离开百货商场后,常征马上叫了两辆面包车。 他和邱花颜各自带着孩子,以免出什么意外。 他们直接前往中医诊所,因为今天邱亮要出院。 之前常征和邱亮约好今天去接他,现在邱亮应该正盼着呢。 顺利到了医院,常征一眼就看见了在外面溜达的母亲。 “妈。”邱花颜抢先喊了一句,比常征还快。 “容容!”陆金莲顿时笑得合不拢嘴,赶忙迎了上来。 “妈,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啊,我爸呢?”常征忍不住问道。 “你爸在床上躺着,他这腿刚开始治,得躺好几天不能乱动,我趁他睡着就下来转转。”陆金莲解释了一句。 人在医院里呆着总是不舒服,哪怕医院条件再好,住着也特别难受,实在是太无聊了。 之前还好点,常生辉能到处走走,随时出去溜达溜达。 现在连这个自由都没了,陆金莲就觉得医院的日子更难熬了。 但再难熬,她也得挺着。 除了她,家里也没人能合适过来陪护常生辉。 虽然也可以雇人照顾,但陆金莲总归不放心,也舍不得花那个钱。 “娘!”常莉总算逮着机会,直接抱住了自己的母亲。 陆金莲一下子愣住了,认真地看了常莉几眼。 刚才常莉也没喊她,陆金莲还以为是谁家孩子呢。 结果竟然是自家小女儿。 “娘,你干嘛这么看我啊?”常莉疑惑地望着母亲。 “你这孩子,我都快认不出了,还以为是城里谁家的姑娘呢。”陆金莲笑着说道。 常莉身上穿着新裙子,再加上这段时间皮肤白净了不少,头发也让邱花颜给修剪过了,变化真是不小。 “娘,你可别这么说,我还是我啊。”常莉以为母亲在开玩笑。 常莉自己觉得没什么变化,可陆金莲好久没见她了,一下子觉得差别特别明显。 聊了一会儿,邱亮就从楼上下来了。 他早就等着回去了,这几天只有他一个人,身边没有会说话的何晓梅。 这几天邱亮真是无聊坏了,光靠在窗边都看了无数回了。 “哥!”邱花颜主动喊了一声。 “你们总算来了,什么时候能走?我东西都收拾好了。”邱亮急切地说道。 “再等等,得等周家泰他们开车来接咱们。”常征解释了一句。 听到还得再等,邱亮顿时失望了起来。 “那我就在楼下等着吧,听听广播也行。”邱亮实在不想再上楼躺着了,宁可坐硬椅子。 “对了,你们能帮我把书搬下来吗?”邱亮看向了常征。 这种体力活,他当然不舍得让妹妹干。 “我去吧,书都放哪了?”常征随口问了一句。 其实他有点意外,邱亮竟然在医院买了书。 “就放床上了,都是晓梅帮我挑的书,回去得多看几遍。”邱亮笑着说。 “也不知道晓梅现在咋样了,回家没被欺负吧?” 常征摇摇头,这事他哪里知道。 “回去了我开车陪你去一趟,顺便探探她家人的口风。”常征明白邱亮铁了心要娶何晓梅。 之前答应帮他娶赵如琴,现在目标换了也没关系。 早点把这事儿定下来,他们就能尽快到城里开餐馆。 到时候,邱亮也就不会再影响到邱花颜了。 “行,行!”邱亮高兴地笑了。 他觉得这事必须赶紧定下来,免得何晓梅被家人逼着嫁给别人。 常征直接上楼抱了个纸箱下来,里面装着不少书。 有小说,也有些做人处世的材料。 看得出来,何晓梅确实用了些心思。 看来,这姑娘是挺会拿捏人的。 这种能力,有的人生来就会。 不过,也得有机会施展。 何晓梅在自己家肯定是没机会的,因为她在家里处于最弱势的地位。 那一套在家里估计还没用上,就得挨顿打。 但很明显,她在邱亮这里发挥了出来,而且效果不错。 下来后,常征陪着闲聊了一阵,就跟母亲上楼去看父亲。 常生辉比前几天看着憔悴了一些,睡得正熟。 趁着母亲去拿东西,常征悄悄把手放在父亲的腿上,偷偷使用了治愈的力量。 一直到快撑不住了,常征才收了手。 常生辉睡得依旧香甜,常征就没去打扰他。 随后,他去找老中医抓了点补气血的药。 “常兄弟,你等的那个老板来咱们诊所了。” 正抓药时,一个护士跑来跟常征说了一声。 常征眼睛顿时一亮。 盼了这么久,总算是把人给等来了。 “多谢你了,何姐。”常征高兴地递了十块钱过去。 这是他提前约定好的,总不能让人白白帮忙盯着。 “你也太客气了,以后有什么需要再跟我说啊。” 这么容易赚的钱,她当然想再赚点。 可惜,这种好事可不是天天都有的。 在对方指点下,常征找到了那个老板所在的病房。 常征进去后看到一个瘦瘦的老人,五十多岁的模样。 老人手上打着石膏,看起来挺有文化的。 “您是季先生吧?听说您手里有批和田玉籽料想卖,我正好挺有兴趣。” 季河山之前在诊所提过这个事,那个护士才知道常征找的就是他。 “没错,你真感兴趣啊?”季河山有点意外地打量了常征一眼。 他之前在诊所说了好几遍,但没人理他。 “当然,只要价格合适,我全要了。” 这是和田玉籽料啊,成色好点,以后绝对能赚钱。 反正就算一堆石头,放家里也不怕被偷。 这些东西现在价格不贵。 囤着以后转手,赚个几千万绝对没问题。 常征准备拿这些玉石当后备,以免将来破产了没退路。 这简直就是撞上前世的好运了。 古董什么的,常征不懂,不敢碰。 但和田玉籽料,他还是能分辨几分的。 第176章 来自众人的羡慕 “价格好说,好说。” “我那里有两吨,一千块你拉走。” 常征瞪大了眼睛,连忙问道:“多少?” “两吨,八百。”季河山咬牙说道。 这个数量,直接把常征给惊呆了。 实在是数量太多了,虽然是籽料的,但是这样太多了啊。 两吨啊! 主要还是便宜啊,就八百块,这和白送有什么区别? 常征没有马上答应,而是拿出了烟抽出了一根递了上去。 季河山深吸了一口气,接过了烟。 点上之后,房间保持安静了一会。 “你要多少,我可以散开卖。”季河山缺钱,不然也不会变卖手里东西。 “行,两吨我都要了,什么时候可以拉走?”常征觉得差不多了,不需要拖着对方了。 有这么多的和田玉籽料,下半辈子都不用干别的事情了,保障已经有了。 “随时都可以,我家离这里也不用远,十几分钟就到了。”季河山开心的说到,他还刚准备再降一点价格,准备出价750。 “那行,一会我哥们会开车来,一手交货。” 不过,一趟还拉不完,估计还的先放一些到自己的档口里。 放季河山家里,常征也不放心。 既然买下来,就得全部到手。 “好,好。”季河山笑得更加开心了。 毕竟这个时候的八百块可不是一笔小钱,可以办很多大事了。 他需要这笔钱,不然也不会到处的兜售了。 要不是今天有常征来,他已经准备散卖了,能凑多少就钱就凑多少钱。 结果常征一来,直接解决了他的烦恼。 一个小时之后,陆家杰就开车过来了。 常征立马带上了季河山,先去他家里看了一下那些和田玉籽料。 这些籽料的品质都非常好,而且其中还混了不少的品相极好的大玉块。 八百买下,可以说是血赚。 常征直接给了钱,他身上没有这么多钱,但是陆家盛手里有,常征直接借了过来。 他们两兄弟见到常征花这么多钱两吨石头,都表示十分不理解。 但是,还是帮常征把和田玉籽料拉到了档口,这样明天就可以拉回去。 跑完这一趟之后,他们又来了一趟,把剩下的和田籽玉搬到车上再去诊所接人。 多了一麻袋一麻袋的‘石头’,大家都觉得纳闷。 不过陆家兄弟和常征都没说这些是和田玉籽料,也没有说花了多少钱,他们就当时普通的石头。 到家里时,天都快黑了。 常征的岳父和岳母早就来大岩谷等着了,毕竟邱亮是他们的儿子,他们还是很在意他的。 团聚之后,自然免不了搓一顿。 大家一起动手,煮起来倒也是很快的。 这一次买了很多锅具回来,还有电饭锅,刚好用上。 这东西,大家还是很新奇的。 不过,现在大家也没有电,还需等到公路通车了才可以。 吃过晚饭之后,围坐在常征家的院子里,眼睛紧紧地盯着那块小小的电视屏幕。 邱亮也没有想到,常征家里竟然有了电视。 他看着电视里播放的画面,心中五味杂陈。 他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如此羡慕常征的生活。 所以,越发坚定了要去市里赚钱的计划。 农村再好,在他看来都不及市里的十分之一。 晚上,还有一些人来找常征学编竹笼。 之前因为有事耽搁了,已经拖了很多天了。 所以,今天晚上常征就没有继续拖下去了,直接让那些年轻人来跟着一起学了。 这些人知道了常征家里有电视,得知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个东西,纷纷动心不已,都想要给自己家里买一台。 有了目标,人做事也有干劲多了,学编竹笼也更加用心了。 他们虽然很想看电视,但是还是忍住了好奇心,用心的学着。 不知不觉,就到十点多了。 看电视的邱家人和林家人已经回去了,但是跟着常征学编笼子的人还想多坚持一个小时。 常征直接先教他们编笼子的,而不是从如何弄竹篾开始教。 先会编,知道如何编了,其实再学如何把竹子变成竹篾更好。 反正,在常征的理解中是这样的,所以他也是这么教的。 这些人也就编个笼子,用来抓鹌鹑,没有其他的目的。 真的对竹艺有兴趣,真的想学,是可以去找相关的老师傅学的。 他们坚持到11点的时候,已经完全掌握了如何编制,每个人都编了两个笼子。 这些笼子常征让他们带回去,同时还给了他们一些竹篾回去。 这样,回家之后还可以继续编一个。 明天晚上,就可以过来学习如何处理竹子,如何弄竹篾了。 他们之中有一两个有天赋就够了,会的弄竹篾,其他人编笼子,配合起来也就够了。 “强哥,你明天真的要陪我爹娘还有我哥去何家吗?”见到常征进了房间,憋了一个晚上的邱花颜不由的问道。 “嗯,既然爸妈都这么决定了,那就去一趟,看看何家的意思。” “你哥的意思也很明确了,就是想要娶何晓梅当咱的嫂子。” “这事要抓紧办,迟则生变。” 今天晚上邱亮提到何晓梅会到市里治疗,是因为她家想让她恢复过来以后嫁个好人家。 所以,不能等这个事情发生,必须抢先一步。 “家里还有一千多块钱吧,明天我都带上。如果条件合适,直接把亲事说定了。” 现在农村订亲本来也就很快,有的当天见面当天就能把事定了。 “强哥,谢谢你,真是让你操心了。” “我爹娘走的时候也说了,我们家里也存了一些钱,明天看差多少,先和你借。等赚上了,就让我爹娘抓紧还你。” 邱家人觉得这个钱只能是借,必须要还。 对此,邱亮也表示赞成,他不想让常征看不起,不想让何晓梅看不起。 他想要凭自己的本事过上好日子,自然不可能靠常征这个妹夫。 这一点,常征还真的没有想到。 就冲自己岳父岳母的态度,他觉得这钱还不还都无所谓。 毕竟,他们没想着吸自己血来给他们的那个儿子。 第177章 不赚这钱别人也会赚 第二天一大早,常征刚起床,邱花颜也跟着醒了。 因为她也想跟着常征一起练《金刚功》,顺便一起养养生。 也不知道是不是戴着蛟骨的缘故,她觉得最近练起这个《金刚功》特别有效果。 除此之外,她还想跟常征学练《咏春拳》。 练功之前,常征照例先去炖药。 昨天他又抓了六十多贴中药,够他喝一段时间的了。 两人练到药煮好了才结束,常征喝药,邱花颜去准备早餐。 常征喝完药后,就去给豹猫们用亲密之力,不管是小猫仔还是那只新抓来的大豹猫,现在都已经不排斥他了。 见到常征,它们显得特别高兴,总想凑上来玩耍一番。 吃完早餐后,邱世福和刘清芳也来了岩屋。 每个人都穿了新衣服,看起来都挺精神。 可能是现在手头宽裕了,在村子里被人捧惯了,整个人看着都自信多了。 “爸,妈,你们今天真精神啊!”邱花颜高兴地说道。 “哥,你也是,看起来比以前精神多了,有劲头了。” 说着说着,邱花颜下意识地看了看身旁的常征。 在她眼里,这一切都是常征带来的。 要不是他,家里根本不会过得这么好。 “姐,我呢?你都不夸我!”邱盈得意地问道。 “你啊,越来越漂亮,越来越讨人喜欢了!”说着,常征忍不住伸手轻轻捏了捏邱盈的小鼻子。 常征这么一哄,邱盈开心得嘴巴都快咧到耳朵了。 邱花颜和邱盈没去,选择留在家里。 常征也没开轻卡,而是借了陈安和王雅的吉普。 “常征,你车开的真好,在哪儿学的?”邱亮很羡慕地问道。 以前,他觉得自己跟常征差不多,都是村里的闲人。 结果自从常征成了他们家女婿之后,他发现自己和常征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 常征不止会打猎,会做生意,甚至连开车都行。 最夸张的是,他还会给动物治病。 和常征一比,他感觉自己简直是一无是处的废物。 “我在县城里跟着一个师傅学的,本来想开大货车的,结果还没机会呢。” 反正县城的事情别人也不知道真假,常征可以随便说。 “你这孩子,有本事也不告诉村里的人,大家还以为你在县城瞎混,整天无所事事。”刘清芳心疼地说道。 如今她对常征越看越满意,想到过去别人对他的误会,心里就不是滋味。 女人都是这样,一旦觉得你好的时候,你干啥都是对的。 一旦觉得你不好,那你做什么都让人讨厌。 到了县城后,他们去买了些水果和适合送礼的东西。 何晓梅的家在隔壁县城,常征去过一次,知道怎么走。 三个多小时后,他们的车子开进了何晓梅所在的村子。 天下着雨,村路很泥泞。 何晓梅家的村子比常征他们村更穷些,人也不多。 说真的,他们家竟然能到处借钱给何晓梅治腿,常征心里也挺意外的。 车子一进村,就吸引了很多村民的目光,毕竟他们村平时很少有车子进来。 最多也就是开开拖拉机。 上次常征开轻卡来的时候天气不错,村子里没啥人出来。 这次不一样,由于下雨,大家都待在家里,没法下地干活。 而且村里人都不关门,吉普车经过的时候很容易被人注意到。 “常征,这边好像没人抓黄鳝,不如咱们来这里收购,估计能赚不少钱。”看到常征家越来越好了,邱世福也有点动心了。 “收购的话,你会开车吗?咱俩可以来这里抓黄鳝,然后让常征的两个朋友顺路运到城里去。”刘清芳伸手戳了戳自己丈夫的腰。 “爸妈,我觉得你们完全可以做这个事儿。” “你们可以在附近的县城租个地方,再弄辆驴车去各个村子收购黄鳝。” “这个生意你们不做,也会有人抢着做的。” “不赚这钱别人也会赚,黄鳝市场我都开发好了,需求还挺大的。” “你们收好之后,再卖给我,肯定比你们自己去抓黄鳝赚得更多,一个月下来轻轻松松赚个千八百没问题。” “等做几个月,把大黄鳝收购得差不多了,再回家养鹌鹑,也就有本钱了。” 常征也支持岳父岳母自己动起来,能做个小生意赚点钱也是好的。 “阿明,这个事儿你们俩做吧,等你跟晓梅订婚了,就可以过来先干这个生意了。”邱世福最担心的还是自己儿子。 邱亮能做这个事儿,比干别的都靠谱。 “爸,我想去市里做小吃,跟常征都商量好了。” “你让我住在县城里赶驴车满村子跑,这活我干不了。”邱亮干脆利落地拒绝了老爸的建议。 邱世福不禁看了常征一眼,又看了看邱亮。 “这个真的能赚钱吗?”邱世福还是有些不放心。 他觉得还是收购黄鳝稳妥点,毕竟有常征在背后撑着。 最坏的结果,无非就是收购来的黄鳝卖给常征,也不会亏。 “肯定能赚钱啊,不然常征怎么会让我去呢?”邱亮很自信地说道。 昨天晚上他琢磨了很久,越想越觉得靠谱。 人这一辈子,就是为了吃穿住行。 要赚钱,就得围绕着这几个方面来干。 这四个方面中,吃是最容易赚钱的,他觉得自己也完全能做好。 毕竟他嘴巴挑,会做饭,以前在家做饭,全家人都夸他。 “只要肯吃苦,下点功夫,肯定能赚到钱。人都得吃东西,只要你开店,就一定有人来买。”常征肯定地说道。 至于能赚多少,就要看个人能力了。 “那行吧,常征你说能行,我信你。收购黄鳝的事,就交给我和你妈。” “你万一不赚钱,我也能帮你一把。”邱世福因为儿子决定去市里做小吃,自己也下定了决心。 第178章 何家的回应 “爸,这次真是让我刮目相看了啊。”邱亮朝着自家老爸竖起了大拇指。 他本来以为老爸这辈子就守着那点田地不会再变。 没想到自己仅仅在市里待了半个月,老爸竟然就有了这么大的进步。 他很清楚,老爸能发生这么大转变,完全是常征的功劳。 要不是常征,他老爸哪里会有这样的胆量和魄力。 走出村子,跑到邻县租房,还到处收购黄鳝。 这种事,他实在想不到会和自己的老爸联系起来。 “你啊你,要是能有常征一半的本事,我也就不替你操心了。” “要不是你有个好妹夫,我们连上门提亲的机会都没有。将来你真发达了,可别把你妹夫忘了啊。”邱世福趁着机会教育了邱亮几句。 他太了解自己的儿子了,绝不会因为去市里住了半个月,就真的能彻底转性。 所以,他很担心邱亮只是嘴上说得漂亮,最后又跑回来问家里要钱。 他虽然赚了点钱,可也经不起儿子胡乱挥霍。 更何况,他还打算跟着常征好好养鹌鹑。 儿子要是真废了,大不了再生一个。 “爸,我哪是那种不知恩图报的人啊。我以前不努力,也是有原因的。” “常征对咱家的恩情,我肯定记在心里,你放心,你儿子以后一定争气。” 听邱亮这么说,邱世福也不好再说什么。 况且,这时车子已经停下来了。 “就是这家了。”常征把车停在了一户人家门口。 邱家住的是茅屋,而何家住的是瓦房,一看就知道家里人不少。 此时雨已经小了很多,常征按了一下喇叭。 喇叭响起,何家马上就有人往外面看了过来。 “请问何晓梅在家吗?”常征直接问道。 “在呢,在呢。”一个男人应了一句,随即朝屋里喊道:“晓梅,快出来,有人找你!” 招呼打完了,他们便可以下车了。 来的时候他们就提前编好了借口。 每个人手里都提着东西,没有一个空手的。 “快进屋坐吧。”何家人热情地招呼着常征他们。 “亮哥,常征,你们怎么来了?”何晓梅看到常征和邱亮一块儿出现,脸上满是意外。 “之前我哥在市里,多亏晓梅姐照顾。现在他出院了,我们就专程过来谢谢你。” “礼物不贵重,但也算一点心意。”常征一边说着,一边把东西放下。 邱世福他们也跟着,把东西都堆放在了一起。 “真的多谢你照顾我们家小明,他回家后一直念叨你,所以我们特地过来看看。”邱世福按照之前商量好的话开口了。 说实话,他还是有点紧张。 “你们太客气了,我也没帮什么,主要都是亮哥照顾我。”何晓梅非常感动,没想到邱亮竟然把家里人也带来了。 “都坐下喝杯茶吧,这么大的雨,还让你们特意跑一趟。”一个中年男人笑着招呼常征他们。 “人来了就好了,礼物真的不用带,这样太破费了,我们哪好意思收啊。” “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就是一点小小的心意。”常征连忙打圆场,客气话还是要说的。 他随后就开始散烟,一圈一圈敬过去。 邱亮腿上还打着石膏,做这种事不方便,只能他这个晚辈来。 “我是晓梅的大伯,她爸去县城卖东西去了。他们两口子为了晓梅可吃了不少苦,还好晓梅也懂事,比家里其他人都能干。” 他心里也明白,这么多人过来,肯定不是单纯为了看望何晓梅这么简单。 “晓梅这么好的姑娘,不知道许了人家没有啊?”刘清芳忍不住提前问道。 太早了! 常征心里顿时一惊,觉得丈母娘这话问得有点急。 但话已经出口,总不能收回去。 于是他赶紧补了一句:“不知道谁有这个福气呢。” “我们晓梅还没定亲呢,姑娘家清清白白的。倒是有不少人提亲,她自己都没答应,说要找个自己喜欢的。”何晓梅的大伯母端着茶走了出来。 听了这话,邱亮瞬间松了口气,立马望向了何晓梅。 何晓梅脸一红,低下头去,手里捏着衣角。 邱亮犹豫了一下才开口:“我跟晓梅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但是真心喜欢她。” “我们今天来,一方面是谢谢晓梅对我的照顾,另一方面也是想征求各位长辈和晓梅的意见,能不能把晓梅许配给我邱亮。” 邱亮其实也有些措手不及,因为之前他跟常征商量好的,并不是这么直接。 谁料到自己母亲一开口,事情就挑明了。 这时候他若不表明态度,何晓梅面子上肯定过不去。 “婚姻大事当然要听我爹娘的。”何晓梅说完,忍不住瞟了邱亮一眼。 何家人马上明白了何晓梅的心意,她自己是没问题了,关键看父母的态度了。 有了这个底,大家再聊起来就轻松多了。 不过,这件事最终还得何晓梅的父母来决定。 大家闲聊着,喝着茶,时间过得也挺快。 快到中午时,何晓梅父母终于回来了。 一看到家门口停着辆车,他们心里差不多就明白了。 回来之前,何晓梅已经跟父母提过了暗示。 他们只是没想到,邱亮这么快就上门了。 门口停着一辆吉普车,对他们来说冲击可不小。 “爸,妈。”何晓梅见到父母,赶忙迎了上去。 邱亮正抽烟聊天呢,听见声音后一下子紧张起来,赶紧掐灭烟头,站起来跟着打招呼。 “伯父、伯母,我们不请自来,给你们添麻烦了。”常征首先开口。 “没什么麻烦的,那天你们还辛苦送晓梅回来,我们感激还来不及呢。” “别站着,都快坐。”何路民赶紧招呼大家。 “你就是邱亮吧,晓梅说你在诊所时很照顾她,我们夫妻俩都非常感谢你。”说完便走到了邱亮面前。 他腿上还打着石膏,很容易认出来。 邱亮听了这话,终于彻底松了一口气,连忙说道:“都是晓梅在照顾我。” “我懂了,你们这是互相关照。”常征笑着调侃,同时留意着何晓梅父母的反应。 这门亲事成不成,就看何晓梅父母的态度了。 在这件事情上,父母的话才是最重要的。 第179章 喜获两斤重的黄鳝 一个想娶,一个想嫁,谈起来就容易多了。 而且邱亮也十分的豪气,表示想要用666的彩礼来娶何晓梅。 这么高的彩礼,一切阻力都化为了零。 何家开开心心的答应了下来,不过今日只是订亲,接下来还是要挑日子订婚。 如今的农村决定婚姻大事就是如此,只要双方父母同意了就行。 谈定邱亮脸上的笑容就收不住了,看的出来他对何晓梅是真的动了真心。 未来他们会如何,常征还真的不知道。 不过看的出来,何晓梅还是一个多方面都非常不错的女孩子。 真的能拿捏常征,并且愿意和他踏实过一辈子的话,就会是一个很优秀的妻子。 中午就在何家吃的午饭,何家人看着还是比较融洽的,大家把自己的好东西都拿出来,凑了一桌不错的饭菜。 当然,这不错,是相对于普通人家。 跟常家以及邱家如今的条件来说,这一桌还是略显寒酸的。 但是大家吃都很开心,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满和嫌弃。 吃午饭的时候,邱亮就表示要去市里开饭馆。 吹牛肯定是要吹一部分的,特别是喝了几杯米酒之后胆子大了,吹的牛也更大了。 从街边小吃,都进化成饭馆了。 不过,也没人揭穿邱亮。 对于一直生活在村里的何家人来说,邱亮也属于能侃侃而谈的。 而且,他还承诺在市里混好了,就拉何家人一把,带着他们去市里闯荡。 对此常征并没有表示什么,毕竟不管是邱亮是吹牛,或者真的打算这么做,和他的关系都不大。 常征要开车,一滴酒都没碰。 邱世福倒是喝了不少,渐渐的,就聊到了赚钱上面。 “说起来,我们邱家以前也是很穷的。多亏了我这个好女婿,是他指了一条财路给我们。” “不然,阿明的腿都没钱治,只能一瘸一拐的。” 何路民不由的看了一眼常征,然后才道:“亲家公还真是好福气啊,你这女婿我看着就十分的本事,真真的一表人才。” “没有,我也只是运气好,瞎猫碰到死耗子找了一条赚些小钱的路子。”常征十分谦虚的说道。 “事情是这样的,我看你们村子水田不少,不知道这田里的黄鳝多不多,肥不肥?”邱世福接着问道。 常征把机会让给了他,他自然得好好的表现表现。 “黄鳝还真不少,而且都挺肥的,不过那玩意味道不是很好,我们村里都是抓来喂鸡鸭的。”何路民有些好奇,为什么邱世福会提起黄鳝。 “那就好,我准备来收购,三两的一斤两毛,半斤以上的一斤五毛。” “如果你们想钓黄鳝赚钱的话,我可以让我女婿教你们做钓钩。这个学起来很容易,一天都能钓个七八斤,十几斤。” “之前我们家里,多的时候一天三十斤。” 听到邱世福这么说,何家人均是眼睛一亮。 每个人,都快速的算了一笔账。 一斤两毛,十斤就是两块钱。 这样的收入,在他们村里就是属于绝对的高收入了。 要是钓到半斤的,那就是五块钱十斤。 想想,每个人都激动不已。 “亲家公,你没有哄我们吧?” 何家的人迫不及待的问道,毕竟这是关系到他们收益的。 真的,就可以在年前赚上一笔钱,过个好年。 接下来,有一段时间的农闲时间,完全可以去钓黄鳝。 一个人一天能钓七八斤,一家出动的话就可以钓不少了。 “当然是真的,怎么可能骗你们呢。” “过两天我们就可以来收购,绝对不会骗你们。咱都是自家人了,怎么可能骗你们?”邱世福十分肯定的说道。 “你们家里有针吧,那种长一些的针,有的话我可以帮你们今天就制作一个黄鳝钓。”常征接过自己老丈人的话说道。 这个事情,他自然不会拒绝。 多收购一些,他们也能从中赚一些。 即便是按照他对老丈人的收购的价格,拉到市里还是能赚一些的。 只要自己的老丈人把黄鳝从这里的县城拉到通往市里的路边,就会很顺路。 有这个基础条件,常征才会答应这个事情。 “有,有,我有几根缝被子的钢针,我去给你拿。”何晓梅大伯母连忙起身,准备去拿针。 赚钱的机会,大家都不想错过。 如果是真的,那何晓梅就是真的嫁对人了。 这才刚谈妥,亲家就给了一条赚钱的路子。 如果这都不算嫁对人,怎么样才算呢? “车里有钳子,我去取来弄一下。”常征起身去车里拿钳子。 这个时候,邱亮这个时候也表态道:“下午我们回去的时候,你们派个人跟着到县里买一些钢针和尖嘴钳就可以做钩子,这钱我来掏。” 虽然不是尖嘴钳,但是也能用。 常征直接演示给大家看,把钢针烧红之后把它弄弯,制作成了一把小钩子。 接着,他就用竹子制作钓钩子。 小竹子何家就有不少,常征挑了合适的做成了第一把钓钩。 没有尼龙细线,就用缝辈子的细麻线。 一口气制作了六把钓钩,于是常征和邱世福就带着何家的男人们出去试钓了。 如今雨已经停了,何家人带着常征和邱世福来到了自家的田里。 常征感知了一下,发现田里还是有很不少大物的。 两斤重的大黄鳝都有三条,确实很肥。 “两斤重的黄鳝呢,我们这边一斤块钱收。”常征开始钓之前说了一句。 黄鳝越大,他们赚的越多。 不过,这种黄鳝都是很少见的,没那么容易钓到。 “两斤的黄鳝我以前还真抓过,拿回家煮了,腥味很重,不过用了酒糟,煮起来那是真的香。”何晓梅的堂哥何庆双不由的说道。 “一斤一块,那也太值钱了。”何路民难掩激动的说道。 主要是现在的物价是真的低,一条黄鳝卖两块钱,他是真的不敢想。 大家都没有想到,开掉之前就有这样的好消息。 接下来,常征就教大家如何寻找黄鳝洞,如何下沟。 第180章 顺带买了一匹马 五六分钟之后,大家就陆续的钓到了黄鳝。 何家的男丁不少,一共有9个人。 六把钓钩都不拥有,三个年轻的小辈只能在边上看着。 何路民在常征的指点之下,直接钓出一条两斤多的巨物。 从洞里拉出来的时候,何路民笑的嘴都咧开了。 钓到就是两块钱,能不开心吗? 他们今天去县城卖了几十斤的野菜,也才赚了一块多。 结果,饭后过来尝试一下怎么钓黄鳝,就钓出了两块钱,这能不开心吗? 何家的其他人也是羡慕不已,毕竟邱世福已经把话放那了,过两天就来收购。 他们都知道黄鳝的生命力有多强,拿回家养几天完全不成问题。 他们钓的起劲,每个人都钓了三四只。 如果不是常征他们要赶着回去,他们估计还要继续钓下去。 不过,等到常征他们走了之后,肯定会疯狂的钓起来。 回到何家之后,常征他们就准备回去了。 何路民一起跟着去,需要的到县城去买些钢针回来。 这样赚钱的机会,他们都不愿意错过。 到了县城之后,邱亮就掏钱买了钢针和钳子,博得自己老丈人的好感。 毕竟舍得花钱的女婿,没有谁不喜欢。 买完东西之后,何路民就赶着回去了,但是常征他们没有。 因为他们要想着在县城里租一个房子,最好还是带院子的。 他们的运气也是不错的,路上看到路边有几个贴广告的地方,就有人贴了招租的。 跑了三处地方,就找到了一处让他们满意的位置。 不仅在路边,而且带有一个大院子。 租金虽然一个月要六块钱,但是他们一点都不觉得贵。 这点钱,轻轻松松就能赚回来。 地方够大,才能够放的下足够多的木桶来养黄鳝。 眼下他们没有打算大量收购,毕竟没有那么多的成本买大围桶。 另外和这里的人也不熟悉,也不好租借。 等住下来了,跟周边的人混熟悉了,自然能租到。 租可比自己买划算多了,投入的成本也会小很多。 只要运作用起来,他们就可以开始赚钱。 租好房子之后,常征才开着车子回到自己的县城。 已经临近天黑了,但是常征他们还没有回去,还准备去买两头驴。 一头是邱世福用来拉黄鳝的,另外一个是常征准备用来自己打猎带山上去的。 有头驴跟着,可以驮不少东西,还是比较方便的。 当然,有马的话,更愿意选马。 之前常征就委托张力强帮自己打听了,毕竟他负责收购站,人脉还是挺广的。 在张力强的带领之下,他们到了县城里专门售卖牲口的一个小市场。 让常征意外的是,竟然真的有卖马的。 而且,还是脚力极好的滇马。 滇马可是茶马古道的主力,负责驮运货物,耐力十足。 六匹马,常征通过自己的感知能力挑选了一只最强壮的公马,毕竟需要带上山打猎。 这匹马,常征花了四百块,也不算便宜了。 邱世福挑选了一头驴,花了二百六。 这个时候牲口还是比较值钱的,毕竟能顶一个人的劳动力。 家里没些家底的,买养不起牲口。 幸好今天常征钱带够了,不然都买不了这些。 驴跟马都挺温顺的,邱世福直接骑着马,牵着驴。 刘清芳不放心,要跟着邱世福一道,所以她骑着驴。 常征开着车跟在他们的后面,倒也不用担心出什么情况。 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彻底的黑透了。 不过,邱花颜早就做好了晚饭。 在大岩谷的南门,她带着常莉和邱盈等了许久,终于等到了常征他们回来。 “爹,娘,你们怎么骑着马和驴回来?” 南门有路灯,所以邱花颜才能一眼认出自己的爹娘。 “这是我们买的。”邱世福开心的拉住了马,从马背上下来。 一路回来,他已经对骑马有点心得了。 不过,主要是因为这马训的好,脾气温顺且稳定。 “你们不是去给我哥说亲吗,怎么去买马了?”邱花颜十分纳闷的问道。 毕竟这两件事,实在是很难联系到一起。 “说亲的事情怎么样了?”邱花颜有些担心的问道。 在她看来,邱亮和常征比差了不少,也许会被人嫌弃。 “你猜猜。”心情大好的邱世福不由的和自己的女儿打起了哑谜。 这么问,那肯定是成了。 于是,邱花颜开心的说道:“看来我那嫂子家里是答应了,那可太好了。” “爹,娘,你们终于可以宽心了,以后大哥就不用你们操心婚事了。” “等订完婚,就可以让我哥抓紧给你们生一个大胖孙子了。” 刘清芳见到自己的女儿催生,不由的说道:“你的肚子还没有反应啊,你别就知道催别人,自己赶紧怀上。” “娘,征哥说要过两年二人世界呢,说我年龄还不够,早生了对孩子和我都不好。”邱花颜连忙解释道。 生孩子,她也是愿意的,并不反对。 但是这个事情,她自己一个人没有办法做决定。 而且常征说的也有道理,自己还在长个呢,还在长身体,真的也还没有到生的时候。 反正,她是接受了常征的科普教育了。 “你这孩子,别到时候被人抢了先,有你哭的。”刘清芳有些担忧的说道。 别的不说,就赵如琴对常征的心思,谁看不出来啊? “娘,你别担心了,征哥他不是那样的人。我们的事情,您就别操心了,征哥都有计划和安排。”跟着常征之后,邱花颜人也自信了,也敢和自己的父母透露自己的心思了。 如果是以前,她就会点头答应,根本不会多说什么。 说话间,常征的车子也到了南门的入口。 因为担心靠的太近会惊扰到马和驴,所以他们拉开了一些照明的距离。 常征把车子开进了岩屋之后,就把邱亮从车上扶了下来。 然后,他发现周家胜和周家泰也在自己家里,同时还有陈安和王雅。 他们见到常征回来,脸上都带着淡淡的笑意。 似乎,有什么好事要等着和常征说。 第181章 她想知道常征喜欢哪里 “常征,你们回来了啊,看你们这表情,肯定是成功了吧。”周家泰见到常征他们的神色,笑着说道。 “恭喜啊,恭喜。”其他人也跟着附和道喜。 这事本来就是值得庆贺的事情。 “你们赶紧去吃饭吧,我们都吃完了,辛苦嫂子和金莲嫂了。”周家胜擦了擦嘴角的油说道。 周家兄弟并没走开,也没再多说什么。 常征他们此时也确实饿了,带着自己岳父一家人赶紧去吃晚饭。 驴和马被牵进院子里,大家对这两头牲口还是挺感兴趣的。 尤其是常莉和邱盈,两人简直开心坏了。 两人端着菜就跑过去喂驴和马,兴奋得不得了。 今天气氛很好,吃饭时邱世福和邱亮还特地喝了一些蜂酒。 晚饭后,他们都待在常家看电视聊天,一点也不想走。 毕竟回家也挺无聊的,家里连个电都没通,回去干啥呢? 常征没有过去陪大家看电视,因为周家泰和周家胜显然还有话想和他单独聊聊,连电视都没去瞧一眼。 三个人就坐在厨房里,默契地点上了烟。 “征哥,我们的辣椒卖得挺火,现在挺受欢迎的,我觉得厂子的事情该抓紧动手了。” “确定真的要在市里建厂吗?” 常征点头说道:“现在开到村里,太容易引人眼红了。” “村子里人少,注意力就会集中到我们身上。” “如果放在城里就没这烦恼,城里人关注的事情多。” “而且在城里买原料也更方便一些。综合各方面考虑,我还是觉得应该在市里开。” “当然了,你们如果觉得在村里更合适,也可以,都有各自的道理嘛。反正咱们是五个股东,投票决定最公平。” 常征并不是个喜欢独裁的人,毕竟他们早就说好了,凡事要大家一起决定才算数。 周家泰和周家胜互相看了一眼,心里其实也明白常征说得对。虽然放村里能省点成本,但伴随的问题也很明显。 “还是听你的吧。”周家泰狠狠吸了口烟,说道:“你一直都是咱们的主心骨,我们相信你的判断。” 周家胜也跟着点头,同意这个决定。 常征看着兄弟俩,心里有些感慨。他明白他们支持自己并不容易,他们也要承担风险。 “好,那就这么决定了。”常征深吸一口气,继续说道,“咱们的厂子就定在市里了。” 三人又默契地点燃了烟,开始讨论后面的计划。 他们知道,这才只是第一步,后续还有很多麻烦。但只要他们兄弟几个心往一处使,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 这一晚,他们在厨房里聊了很久,直到烟抽完了才结束。 周家兄弟对常征非常有信心,也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期待。 明天,他们就得去市里办厂子的各种手续,同时还得租地。 这样一来,花费肯定更大了。 手里虽然还有几千块钱,但离开厂还有不少差距。 眼下只能从小作坊先开始。 不过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想着一步到位,早就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 而且厂子也不可能一直靠卖黄鳝赚的钱投入进去。 最好的方法就是用初期收入慢慢建起小作坊,把辣椒酱卖出去,然后再把挣来的钱继续扩大规模。 不过根据现在辣椒酱的热销程度来看,他们距离赚钱应该不会等太久。 周家兄弟回去后,邱世福让邱亮骑着驴,带着他和刘清芳也回了邱家。 岩屋这边房间本就不够,而且一家人都住在这也不合适。 明天邱世福就得准备好驴车去隔壁泷田县,开始收黄鳝的事了。 邱亮和刘清芳也会跟着去,他们今晚还要选好提亲和订婚的日子,明早就通知常征。 到时候大家还得一起去何家提亲,那时候邱花颜和邱盈也要跟着过去。 等所有人都离开了之后,常莉和邱盈也早早睡着了。 常征和邱花颜却还没睡,两个人先后洗了澡才回到房间。 躺下之后,邱花颜就顺势钻进了常征怀里。 她身上的肌肤滑溜溜的,这是常征最爱的触感。 “征哥,如琴真的打算留在市里了吗?” 对于赵如琴竟然想留在市里,邱花颜觉得有点不可理解。 她很好奇赵如琴到底怎么想的,怎么舍得离开家乡,跑去一个陌生的地方。 外面难道不害怕,不担心吗? 在邱花颜看来,呆在家才最舒服,待在常征身边才最安心。 “应该是吧,我觉得她挺适应城市生活的,也很喜欢外面的精彩世界。” “每个人追求的东西都不一样,或许如琴就喜欢外面的生活呢?”说着,常征还轻轻刮了下邱花颜的鼻子。 “征哥,那你呢?”邱花颜眨眨眼睛,有些好奇常征是怎么想的。 她还真没问过常征喜欢哪里,只记得以前他不爱待村里,总喜欢往县城跑。 以后他们会不会也在县城定居呢? 外面的世界确实很精彩,有很多村子里没有的东西。 “我嘛,当然是喜欢咱们这个小地方啦,这个小小的世外桃源。” “其实啊,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去哪儿我都没关系。反正这辈子我肯定就黏你了,你喜欢去哪儿,咱们就去哪儿。” 常征的话让邱花颜心里顿时甜蜜极了,赶紧接话道:“我也是这样想的,只要和你在一起,就算是睡猪圈里我也愿意。” 面对这样痴情的媳妇,常征心里只有开心。 人家都说有情饮水饱,说的就是她这种人了。 其实这样的人还真不少。 很多私奔的人都是痴情过了头,但凡清醒一点的人,都干不出来。 可惜的是,这些跟人私奔跑掉的,结局往往都不会太好。 真是双向奔赴的话,真的还会发生私奔这种事吗? 得不到父母的同意和祝福,又真的能幸福吗? 第182章 一看脸色就知道出事了 小两口一直聊到深夜,这才相拥着睡去,度过了甜甜蜜蜜的一晚。 第二天早上,两人按时醒来。 醒了以后,常征先去把药给熬上,然后开始教邱花颜练咏春拳。 她现在学东西的速度非常快,对自己身体的掌控力也特别强,动作模仿得特别准确。 一个早上的功夫,邱花颜就把咏春拳的所有动作全部记住了。 彻底掌握的话估计还得再练几天,但单单把动作记下来,她只用了一个小时左右。 或许要是放在古代,她绝对算得上是个练武的天才,能闯出大名堂的那种。 不过现在的话,顶多也就是拿来锻炼一下身体。 当然了,常征对邱花颜能厉害到什么程度也没抱太高的期望,她能把身体练得强壮一些,他就很满足了。 讲真,这么好的记性不用去读书的话,多少是有点浪费了。 常征又一次问邱花颜,有没有想法再回学校去念书,问她想不想参加高考,她都摇头拒绝了。 常征也尊重她自己的选择,没有替她做决定去强迫她。 把咏春拳记熟之后,两人便去弄早饭吃了。 今天常征要进山去一趟。 吃完早餐后,邱世福过来了一次,把提亲和订婚的日子都告诉了常征。 提亲的日子就定在三天后,订婚则是定在下个月初六。 因为是按农历算的日子,距离现在还有十九天,倒也充裕。 时间定下来了,事情就好安排了。 不论是提亲还是订婚,常征作为未来妹夫,那肯定是得参加的。 最好还是开辆车过去。 可惜这年头也没啥租车服务,不然常征无论如何都得去租辆车开去撑场面。 邱世福把日子告诉常征后,就直接回去了,因为他们全家要去县城一趟。 原本他还打算顺便把邱盈也带过去,但常征把她留了下来。 毕竟常莉喜欢和邱盈在一起,两人既能一起学习又能一起玩,没必要为了家里暂时的一点小生意,让邱盈再转去别的学校。 而且邱盈又特别懂事,家里顶多就是多张嘴吃饭而已。 他这个当姐夫的,也不至于多养一个邱盈就嫌麻烦。 邱世福走了以后,常征便开始准备进山的事情。 他先把需要带的装备全部准备好,然后绑到了马背上。 常征弄了两个大袋子,可以挂在马的背上,这样倒是挺方便的。 主要是这次时间有点紧张,不然的话,他本来还想编两个竹筐挂马背上驮东西。 “有容,你给咱家的马起个名字吧?”常征把取名字的事交给了邱花颜。 邱花颜想了想,然后开口道:“干脆就叫它平安吧,希望你每一次进山都能平平安安,安安全全地回来。” 这个名字里,包含着邱花颜满满的期盼。 听到这个名字,常征直接一把将邱花颜抱进怀里。 “媳妇,你在家里一定要乖乖等我回来,知道不?”常征凝视着邱花颜,语气满满都是关切。 “嗯,我知道,你自己在山里也一定得注意安全。”邱花颜望着常征,眼里满是担心。 常征笑了笑,轻轻摸着邱花颜的头,“放心好了,我打猎可是个老手,不会有危险的。” “再说了,现在还有了平安当帮手,我更是会安安全全回来的。” “其实啊,打猎也不会再打几年,以后国家肯定禁止的,所以你也不需要一直这么担心了。” “对了,猫头鹰和凤头鹰也快长大了,等它们能飞了,我还能带着它们一起进山。” “万一真的有什么突发情况,也可以第一时间通知你。” 邱花颜乖巧地点点头,不过说完全不担心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只要常征一进山,她心里就会忍不住跟着着急,这也是很正常的反应。 毕竟山里会发生什么意外,谁都说不好。 即便常征带着两条猎狗、一只豺,还有一匹马,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安全。 就算有猎枪,也不敢打包票说一定安全。 不过她也知道,常征是真的很喜欢上山打猎。 每次从山里回来,他都是特别高兴的。 支持自己的男人去做他喜欢做的事,她觉得也挺重要。 常征望着邱花颜又担忧、又支持自己的样子,心里满满都是爱意。 他轻轻抚摸着邱花颜的脸,温柔地说道:“等我晚上回来啊,好好给你按摩按摩全身,让你好好享受一下。” 邱花颜轻轻一笑,眼睛里满满都是幸福,小声回应着:“嗯,我等你平安回来。” 随后,常征骑上马,带着猎犬和装备,慢慢出了院子。 邱花颜站在门口,一直看着常征远去的背影,直到完全看不见了,她才回屋。 常征一路心情都特别好,他特别享受这种跟大自然亲密接触的感觉。 山风轻轻吹在脸上,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了一地斑驳的光影。 他感受着马儿平安稳稳的脚步,心里对今天的打猎充满了期待。 这是他第一次骑马进山,感觉和之前确实有些不一样。 进入山林以后,常征开始寻找猎物的踪迹。 他对这片山林太熟悉了,知道哪里容易找到野兔、野鸡之类的小动物。 进了山以后,他就直接从马背上下来了。 这里不是平地,山路坡度比较大,他担心马儿体力会跟不上。 他放轻了步伐,尽可能不发出声音,以免惊动猎物。 没过多久,他的耐心便有了回报。 一只又肥又壮的野兔突然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常征迅速拿出弹弓,瞄准之后,稳稳地击中了野兔的后腿。 那只兔子挣扎了几下,很快就被猎犬叼回来了。 时间一晃过去,常征抓到了不少猎物。 他把猎物全都挂到了马背上,这比自己背要轻松多了。 眼看太阳慢慢开始落下,常征便决定结束今天的打猎,骑着马带着满满的猎物,慢慢走出了山林。 回到家后,邱花颜看到常征安然无恙地回来,脸上露出了安心的笑容。 常征把猎物从马上拿下来,递给邱花颜看。 邱花颜看到满满一堆猎物,不禁惊讶道:“你今天怎么打到了这么多啊?” 常征笑着说道:“今天运气不错,所以猎了不少。” 两个人开始处理猎物,准备晚饭。 晚饭时,他们吃了一顿特别香的野味。 吃完饭后,两人便坐在院子里,看着天上的星星,享受着难得的宁静夜晚。 今天晚上周家兄弟回来得并不算早,一直到了八点多才到家。 车刚停稳,两兄弟便急匆匆地跑进了常征的院子。 常征看到他们脸上的神情,赶紧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他们脸上那个表情,明显就是出大事了。 第183章 那送你这个吧 “出啥事了?”常征带点担忧地问道。 跑运输的,特别容易碰到撞人或者撞牲畜的事。 甚至被抢劫的可能性也不低,这年头这种事发生得还不少见。 “今天差点被人抢了,好在你给的那杆短猎枪把那些人给吓跑了。”周家泰心里还后怕地说道。 “差点把人打死了,那伙人胆子真够大的,我一开始对天开枪都吓不走他们。” 这个事,才是周家泰心里最担惊受怕的主要原因。 毕竟,他只是个普通人,从没想过要真的去伤害别人。 “幸亏听了你的劝告,要不然今天就危险了,我们今天可是带了两千多块钱呢。”周家胜之前还觉得常征给他们枪有些过分了,弄几把刀防身差不多得了。 可结果呢,今天他们碰上的劫匪居然也是拿着枪来的。 要是今天没那把猎枪,他们真的不可能顺利脱身。 “我们现在担心的就是下次那些人会不会报复,这个挺让人头疼的。”周家泰一脸无奈地说道。 常征点了点头,这种事情确实可能发生。 “明天最好还是报警吧,你们估计没报警吧?” “不过,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一定别乱讲,懂吗?”常征说着,意味深长地看了兄弟俩一眼。 兄弟俩连连点头,他们当然清楚啥能说、啥不能说。 要想以后安稳过日子,这种事肯定得让官方出手镇压一下才行。 很多人没胆子去报案,或者也没时间去管,所以才让这些歹徒经常得逞。 他们现在天天跑运输,必须保证路上的安全。 否则经常遇到这种事,生意肯定要受到很大的影响。 “明白,我们知道怎么做了。这事还是得处理一下,要不然以后真的麻烦。”周家泰以前听说过这种事,但从没想到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常征,你看看能不能再弄两把手枪,那猎枪用着还是不太方便。”周家泰觉得随身带着才安全一点,万一离开车子再碰到事情,根本来不及拿枪了。 常征点了点头,说:“行吧,我去想办法试试,看能不能弄两把来。” “再坚持一阵子吧,上面肯定不会一直不管的,肯定会狠狠打击一波。”常征知道马上严打就要来了,不过他当然不能提前透露严打的消息。 “希望是吧,不然我们这样跑运输真的是提心吊胆的。”周家泰无奈地说道。 他们只有两个人,对方可是一大群人。 兄弟俩在常征家里坐了一会儿,情绪缓和下来才离开。 他们走后,常征继续用自己的亲密之力去跟那些猫头鹰和凤头鹰的幼鸟沟通,让它们跟自己的关系更加亲近些。 本来今晚有人要来学怎么把竹子加工成竹篾,不过他们找到了别的篾匠师傅愿意教,就不用常征费心了。 不出意料的话,这些人应该已经开始捕捉鹌鹑了。 只是鹌鹑蛋还没有开始出售。 常征买下摊位,就是打算专门用来卖这些农产品的,不只是卖黄鳝一种东西。 毕竟只卖黄鳝也太单调了,顾客也不可能天天都吃同一样东西。 眼下鹌鹑蛋的产量太少了,所以常征都留在家里自己吃了。 鹌鹑蛋和鸡蛋的味道其实差别不大,但如果用来煎的话,反倒比鸡蛋香一点。 今天因为常征的岳父岳母没来这边看电视,赵如琴也不在常家,所以他们也就没过来岩屋看电视了。 常莉和邱盈也没看多久,到了九点,常征就催她们去睡觉了。 两个姑娘很听话,根本不用常征费心催促。 不像别的孩子那样叫都叫不动,只要常征一喊,她们就很乖巧地去休息了。 两人睡下后,常征和邱花颜便去看了看鹌鹑养殖的情况。 最初孵出来的小鹌鹑已经长大不少,现在每天吃的饲料也挺多了。 今天常征还没来得及去回收那些笼子,因为今天的猎物足够了,所以想着明天下午再去也不迟。 “这些鹌鹑蛋什么时候可以卖了?”邱花颜看着一群群的鹌鹑,好奇地问道。 她自己家倒还好,但赵家估计是有些着急了。 赵俊升今年就要去上大学了,到时候学费和生活费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另外赵家还要盖房子,这也是一笔不小的花费。 “快了,等一天能产个两三百颗蛋的时候,就可以拿出去卖了。” “鹌鹑蛋本来就小,数量太少的话根本没法开卖。” 邱花颜点点头,反正常征心里有数,她也就不用担心了。 “征哥,你明天是不是去县城啊,我也想去买点东西,送给我嫂子。”邱花颜觉得虽然只是去提亲,但还是想给何晓梅准备点小礼物。 她知道邱亮没有常征细心,肯定很多东西都考虑不到。 “行啊,我们一起去挑一份礼物,以咱们夫妻的名义送过去。”常征笑着捏了捏邱花颜嫩嫩的小鼻子。 “夫妻?” “嗯,就是夫妻名义。” “小女子,多谢我家的宠妻先生啦。”邱花颜一脸幸福地说道。 “纪太太,光嘴上说谢谢可不够,你家先生需要你拿点实际行动来表示一下。”常征笑着把邱花颜抱了起来。 打算抱她回屋,让她用实际行动感谢一下。 常征发现平时给她买点书还是挺好的,不然她哪能说出这些俏皮话呢? 回到卧室后,常征把邱花颜放在了床上。 “那送你这个吧,这个感谢够了吗?” 邱花颜乖乖地伸出自己的脚丫,带着点羞涩说道:“晚上刚洗干净了。” 之前常征老是想玩她的小脚丫,但邱花颜总是不肯,说是怕脚有酸味。 说实话,邱花颜的脚确实特别漂亮。 配上她的一双长腿,简直是完美无瑕的存在。 可惜之前邱花颜一直不让常征把注意力放在她的腿和脚上。 今晚常征终于得偿所愿。 两个人之间的闺房乐趣,又多了一项新的内容。 幸福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一转眼天就亮了。 第二天早上,常征和邱花颜按时醒来,照例炖药、练功、做早餐、喂养家禽牲口。 这些活花费的时间不少,等到一切都忙完,也差不多七点多了。 吃过早饭,常莉和邱盈就去上学了。 常征骑着他的三轮车,载着邱花颜去了县城。 今天常征的主要任务是去把之前订的那些竹笼拉回来,这么多天过去,应该早做好了。 有了这些竹笼,养鹌鹑就更加方便了。 第184章 常征你快把人交出来 两人顺利地到了县城,第一件事就是给何晓梅挑礼物。 看了一圈后,两人最终挑中了一副银镯子,花了六块钱。 这个礼物,在当下绝对算得上是重礼了。 这个价格实在是贵了一些,邱花颜原本计划买个两三块的东西送人就可以了。 不过常征坚持这么决定,她也没再反对。 常征本想给邱花颜买个金手镯,但她并不喜欢戴,觉得戴在手上非常麻烦。 而且她觉得脖子上那块蛟骨比什么首饰都强,根本不用再戴别的了。 “既然你不喜欢金手镯,那我换个你一定喜欢的送你。”说完,常征拉着邱花颜就离开了金店,准备去别的地方给她挑选礼物。 “你要送我什么呀?”邱花颜带着满脸的好奇问道。 自己喜欢的东西挺多的,不知道常征会选哪一种。 “你跟我去看就知道了。”常征故意卖了个关子,拉着她朝县里的百货大楼走去。 上次到百货大楼,两个人买了一台电视机回去。 这次去,他们又会买什么呢? 常征具体有多少钱,其实邱花颜并不是很了解。 她心里猜测着,常征是不是攒够了买彩电的钱,这回要带她去挑一台彩电。 真要是那样的话,那根本没必要。 家里其他需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了,特别是盖房子那里,许多材料费还没付呢。 把钱花在彩电上,真的没意义。 要是常征真的这么做,她肯定会劝他放弃,家里的黑白电视也挺好的,一家人一样看得开心。 虽然屏幕小点,但那也只是对常征这种习惯了大屏幕的人来说。 对于八十年代的人来说,尤其是邱花颜这样的,家里那台九寸电视已经算挺大的了。 两人还没到百货大楼,突然有人冲上来拦住了常征的车。 “把我女儿还给我,你个缺德的东西,赶紧把她还给我!” 一个女人扑过来,死死拦住了常征的去路。 常征皱了下眉头,他没想到郑梅的母亲竟然会找上门来。 “这位大娘,你别乱喊啊!你家闺女丢了去找公安,拦着我有什么用?” 常征特意提高了声音,他知道等会儿郑梅母亲肯定要利用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制造麻烦。 不过这种手段,他并不担心。 “媳妇,你去派出所报个警,让公安过来处理。”常征自然不能直接撞过去,这种事交给专业的最合适。 而且这地方离派出所也不远,邱花颜走过去也很方便。 邱花颜立刻点了点头,下车去了。 “你个没良心的,要不是因为你,我闺女怎么会离家出走?你把她藏哪儿了,赶紧还我!” “你要不把郑梅还回来,我今天跟你没完!”孙母一把抓住常征的车轮子,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这就有意思了,几天前郑梅给我留了封信,说她爸妈想把她卖给一个男人当老婆,她不愿意被你们压迫,所以才跑了。” “她不仅给我写了信,还分别给她上班的厂子,还有你们辖区的派出所都写了信,把离家出走的原因讲得清清楚楚。” “她就是太了解你们了,知道她一走,你们就肯定会找我麻烦。” “这封信我现在身上就带着,完全可以给围观的人看一看,看看怎么回事。” 常征这么一说,周围那些吃瓜群众顿时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胡说八道!郑梅肯定不会干出这种事,她以前可听话了,我说什么她都听!” “都是因为你,从你纠缠她开始,她就不听话了!” “要不是她非要嫁给你,怎么会不听我们安排?” “肯定是你把她给骗跑了!” 孙母当然看到过那些信,也去厂子里闹过了。 可惜厂子根本没给她机会,直接叫保安把她赶了出去。 还警告她再胡闹的话,就连孙父的饭碗也给砸了。 在厂里闹不出结果,她才转而找常征。 在她眼里,郑梅认识的人没几个,其他人又都没见过郑梅,只有常征最有可能知道。 实际上,如果那天常征没有刚巧去市里,也不可能碰见郑梅。 “你这个逻辑真有意思了,郑梅自己都知道你们会来找我的麻烦,她怎么可能会来找我?” “你们不反思一下自己干的事,反倒到处怪别人,难怪郑梅宁愿离家出走,也不愿意跟你们在一块。” “一心只想着把女儿卖出去,就知道吸女儿的血。” 说完,常征拽了拽自己的车。 孙母被戳到痛处,一下子跳了起来。 “你胡扯!我们让郑梅嫁个有钱有工作的,总比嫁给你这种没正事的强!” “就是你的错!都是因为你,她才变成这样!” “快点把郑梅交出来,肯定是你把她藏起来了!” 常征扫了一眼旁边的围观群众,这才说道:“你当妈的都不知道你闺女去哪儿了,我不过是她个同学,我怎么会知道?” “请你别再胡搅蛮缠了,不然我真报警,让公安处理。” 再说派出所也收到了郑梅的信,她已经年满十八岁,完全属于成年人。 她只是离家自己出去闯荡一下,这根本不算失踪,立案都立不了。 郑梅母亲之前肯定报过警,但公安根本不会受理。 常征手里还有郑梅的信,早做好了准备,一点也不担心。 “公安算个啥,他们都偏袒你!你快把我女儿还回来!不还,我就撕烂你的脸!” 孙母双手叉腰,气势汹汹地大喊着。 “这老太婆真霸道,难怪闺女都跑了!” “真够离谱了,她女儿信里都说清楚了,她还来缠别人要人。” “昨天她还跑到我们厂里闹过呢,她闺女就是被她逼走的!” 路人们纷纷议论起来,都站在了常征这一边。 孙母面对众人的指责也没有退缩,仍然不依不饶地要常征交人。 过了不久,几个公安来了。 孙母看到公安,脸色顿时变了,拔腿就跑。 常征知道,这孙母肯定还没死心,肯定还会继续闹一阵子。 不过她这点手段实在是太弱,根本不会让常征担心。 郑梅已经去了邻市,这些人想找到她,可没那么容易。 而且,这事根本没法立案,郑梅的信件已经把所有路子都堵死了。 她父母怎么闹,也没用,根本找不到她。 这个年代可没有摄像头,也没有身份证制度。 只要郑梅自己不露面,谁也别想找到她。 第185章 怎么样,喜欢不 郑梅的母亲跑了之后,公安又和常征聊了几句,大概意思就是如果碰到对方,及时向他们报告。 讲真的,现在报案真不容易,因为还没有专门的报警电话。 而且电话也特别少,只有邮局和极少数装了电话的地方才能找到。 暂时不用再受孙母的骚扰,常征和邱花颜继续前往县里的百货大楼。 两人的心情并没有因为刚才那人的出现而受到什么影响。 到了百货大楼后,常征便带着邱花颜四处逛了逛,顺手买了些日常用品。 最后,他带邱花颜去了专门卖缝纫机的柜台。 一看到这个地方,邱花颜就清楚常征要送给她的东西了。 看到这些缝纫机,邱花颜的眼神顿时亮了起来。 本来家里打算给她准备一台缝纫机当陪嫁。 但是邱花颜没接受,因为家里的条件不是很好,她不想让父母为她负担太重。 “怎么样,喜欢不?”常征侧头看向身边的邱花颜。 “嗯嗯,特别喜欢。”邱花颜非常高兴地回答,没有一点掩饰自己内心的喜悦。 “早就打算买了,一直被其他事给耽误了,所以拖到了今天才买。” “有了这台缝纫机,咱们再去挑点布料,以后就能给你做衣服了。”邱花颜挽着常征的胳膊,一脸幸福地说道。 “好,一会儿就去买布,不光是给我做,也给你自己做,再给邱盈和常莉她们也做几件。”常征笑呵呵地回应,毕竟能穿上媳妇亲手做的衣服,也是一种挺幸福的事。 两个人选了一台蝴蝶牌缝纫机后,又去挑选布料。 卖布料的柜台旁边还顺带着卖各种服装样式的书籍,邱花颜认真地挑了半个小时,才终于选出两本满意的。 一本是男式服装款式的,另一本是女式服装款式的。 里面的设计,都是她很喜欢的类型。 选好书以后,她才开始认真挑选起布料。 光买布料还不够,还得买各种各样的辅料。 毕竟做衣服不仅要布料,专用的裁剪剪刀也必不可少,纽扣,还有打版裁剪的工具和配件也都需要。 零零散散买下来,加上缝纫机,常征花了三百多块钱。 旁边那些闲着嗑瓜子的营业员们看得都很羡慕,恨不得自己也变成邱花颜,拥有一个长得帅、又舍得花钱的对象。 将缝纫机装上了自己的自行车,常征又带着邱花颜去了定做竹笼的地方。 和常征之前想的一样,竹笼早就做好了。 他和老板的徒弟一起把竹笼搬上车,绑好后就带邱花颜回家。 因为后边和侧面都没地方了,邱花颜只好坐在常征自行车前面的横杠上。 他的自行车已经严重超载了,好在车子质量还不错,硬是扛住了。 车上装的东西多,常征骑得自然慢。 反正路上也没别的车子,常征慢悠悠地骑也挺好的。 两个人一路上聊天,一边骑车,倒也非常惬意。 回到家里,常征直接把竹笼放在了一处空地上。 家里鹌鹑养多了,味道也越来越难闻。 因为鹌鹑的粪便气味特别重,即便天天清理,味道依旧很明显。 之前在家里养鹌鹑,那是没办法的办法。 现在有了专门的笼子,就不用再放家里了。 竹笼安顿好后,常征又出去砍竹子去了。 他打算用竹子搭个简易的棚子,当做临时养殖场地。 至于以后具体怎么建设正规的养殖厂,常征还在琢磨,毕竟他是打算长期搞养殖,而且要做成一定规模。 规模小的话根本谈不上什么产业,更别说挣大钱了。 但要形成规模,自动化就特别重要,尤其粪便的处理。 未来肯定会出现那种自动化又环保的养殖模式,但现在根本没条件。 所以常征得认真设计,争取能实现自动清理粪便。 用传送带或许是个办法,但必须得先试验。 没有任何参考经验,只能靠自己慢慢摸索。 目前的规模还小,试验起来简单方便,想怎么移动怎么移动。 但一旦养殖场规模扩大,到时候再想改动,就变成了大工程。 别人可没有常征这样的计划,也没有这个魄力去做这些事情。 最主要的,大家对未来的趋势并不了解。 而且,没人能保证养殖的鹌鹑就一定不会生病。 养殖业最怕的,就是禽流感或者鸡瘟,一旦发生,整个养殖场就可能全完蛋。 为什么人们总说家财万贯,带毛的不算,就是因为养殖动物特别容易病死。 一旦动物死了,所有投入的成本瞬间打水漂,全部白费了。 毕竟动物都是靠饲料喂出来的,死了意味着成本和收益一下子全没了。 常征去砍竹子的功夫,邱花颜把家里的鹌鹑都挪进了竹笼里。 房子那边目前不用她操心,地基和化粪池都已经浇灌好了。 至于水泥养护的活儿,有三个师傅负责,他们在等待水泥彻底干透的七八天里,常征又安排了一些轻松的活,他们也乐得清闲。 毕竟不干活就没收入,他们每天也才挣三块钱,没人愿意闲着。 常征砍完竹子扛回来,差不多就到了午饭时间。 吃饭前,常征还把养殖棚的柱子立了起来,埋稳固了。 午饭依然挺丰盛,之前买回来的菜还剩不少。 四个菜一个汤,放到后世也算是不错的生活水平。 即便是常征,也觉得现在的日子过得很好了。 每顿饭都有荤菜,放到别人家都算过年才能达到的标准。 不过今年附近几个村子估计都会过个肥年,毕竟大家靠抓黄鳝赚了不少钱。 加上分田到户的政策,干活特别起劲,田里每分每厘都是自家的。 吃过午饭,常征和家里养的小动物们待了一会儿,重点照顾了几只飞禽、豹猫幼崽还有小猎犬。 那几只狗崽子已经睁眼了,其中有只特别瘦弱,因为抢不到奶水,总被兄弟姐妹欺负。 这么个小可怜,正是常征需要用来试验的对象。 再过几天,常征就打算给它喝点用蛟骨浸泡过的水,观察效果。 如果没作用,就把蛟骨磨成粉喂给它。 看看到底哪种方法管用,能让它从弱小变得强壮起来。 如果证明蛟骨泡水就有效果,以后就多拿一些出来浸泡。 不仅能喂动物,也能给人用。 能改善大家的身体素质,少生病,也算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了。 第186章 感知范围变强了 带着两条猎狗和豺宝,常征骑着他的马往山里去了。 有了平安之后,常征感觉方便了不少。 而且,不止方便了常征,连邱花颜也安心了许多。 因为邱花颜叮嘱过常征,要是碰到老虎这种猛兽袭击,就让平安去吸引猛兽的注意。 这样一来,常征就能有逃脱的机会。 虽然常征肯定不会这么干,但邱花颜觉得这样安排之后,常征的安全就能更有保障一些。 骑着马经过村里时,村里的人看到后都纷纷投来羡慕的目光,还顺带问常征他的马是从哪买来的,花了多少钱。 这种感觉,就跟上一辈子村里人围着那些开着豪车回村的人询问情况一模一样。 说真的,现在拥有一匹马,确实跟后世开着豪华车差不多效果。 谁家有匹好马,村里人肯定是羡慕得不得了的。 这种感觉,上一世常征可没体验过。 如今终于感受到了,他才知道了衣锦还乡是一种怎样的滋味。 哪怕他的灵魂本质上已经是个老头了,但心里依然觉得这种感觉相当美妙。 进山之后,常征就下了马。 滇马的负重能力的确强大,但常征毕竟也有一百七八十斤,加上山路又全是往上的,常征还是挺心疼平安的。 现在的平安还做不到驮着常征轻松地上山。 毕竟它平时吃的都不是精粮,而是一些普通的青草。 这样养出来的马,肯定比不上那些天天吃黄豆、玉米这些精细粮食的马。 想要骑着它在山路上自由行动,常征觉得必须再好好养上一阵子才行。 否则很容易伤到平安的身体根基。 如果小狗那边的实验结果证明,用蛟骨泡水喂养真的有效果,那常征以后肯定会给自己的马也喂蛟骨水。 因为和平安相处的日子还不算长,所以常征还不敢把它的缰绳完全放开。 之前骑着平安的时候,常征经常使用亲密之力去抚摸它。 因此,平安跟常征之间的亲密度其实很高。 他牵着平安走的时候,平安还总会主动靠过来,想和常征亲热一下。 常征知道,这是它想让自己抚摸一下。 亲密之力对平安的影响非常明显,尤其最近常征每天都喝那些补气血的药材,效果似乎比之前更明显了一些。 现在常征一次能维持两分钟了,他自己也不清楚,再这么继续提升下去,他的能力最终会变成怎样。 不过常征心里觉得,能力越强自然越好。 毕竟不光是亲密之力会变强,像生命之力、治愈之力这些都会跟着一起提升。 这些能力对常征来说都是极大的好处。 进山后,两条猎狗和豺宝明显兴奋了不少。 因为只要它们捕获了猎物,常征就会奖励它们。 奖励不仅仅是食物,还有亲密之力甚至生命之力。 进入山林后,常征立刻将自己的感知能力完全开启。 “嗯?” 感知全面展开后,常征发现了一些不一样的地方。 “感知比之前清楚了好多,真是神奇啊,我这是不是变成一个人形雷达了?” 常征发现自己现在真的像开启了上帝视角,感知能力清晰无比,就像是在空中俯视地面一样。 当然,他的感知更全面,是全方位立体的。 而且还能自动过滤掉草木的干扰,这点尤其方便。 “而且感知范围好像也扩大了不少,估计现在能达到35米左右了吧?” “这感觉真不错!” 只要感知范围能变大,常征就觉得非常满意。 毕竟30米的范围应付普通野兽倒是没问题,但要应对丛林之王,像豹子、黑熊这种猛兽就太勉强了。 主要是这些猛兽速度太快了,百米之内也就是几秒钟的事情。 如果距离太近,根本没足够的反应时间。 要是感知范围能提升到一百米,甚至更远的距离,那安全就能有大幅提高了。 常征跟在两条猎狗的后面,毕竟它们的鼻子很好,可以靠嗅觉来追踪猎物。 两条猎狗虽然兴奋,但跑得却并不快,它们是边闻边跑的。 由于它们听不懂常征的命令,所以常征也不知道它们是不是一直在追同一只猎物,还是中途换了别的目标。 毕竟猎物的气味有时会突然中断,比如有些动物会上树,有的动物还会用别的气味把自己身上的味道掩盖掉。 不过有常征的感知能力配合,这倒也不用担心。 正在追踪时,突然有只猎狗开始叫了起来。 常征原以为有什么猎物,但没多久却发现是人。 因为已经感知到有人出现,常征立刻将两条猎狗喊了回来。 “那边是常征吗?” 远处传来了一个人的喊声。 “是我啊,你是谁?”其实常征早就通过感知知道对方的位置了,否则也不会急着把猎狗召回身边。 他担心猎狗会误伤了别人,要不然他也不用特意把狗叫回来。 “我啊,是王宝军,我的腿受伤了,你能不能过来帮帮忙啊?” “不过我挺怕狗的,你把它们拴好再过来行吗?” 常征并没有立刻过去,在山里,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 他的感知能力还没强到能感知对方是不是受伤了,也无法确认对方身上有没有武器。 万一对方是设圈套,想对自己下手怎么办? 防人之心不可无,常征在这方面一直很谨慎。 “你还能走吗?伤到骨头没?”常征继续问着。 只要对方不停地说话,常征就能通过声音确定他的具体位置。 这种办法,在没有感知能力的情况下,是很正常的寻找人的方法。 所以,对方也不会因此怀疑什么。 “走不了,可能伤到骨头了,一动就疼得厉害。” “我挪了好长一段路,幸亏刚才听到你的狗叫,要不然我真不知道怎么办了。” 说着说着,他声音中带了一点哭腔。 常征仔细感知了一下,发现对方确实坐在地上。 他的动作能清晰感知到,常征也能借此判断对方的情况。 30米左右的距离很快就到了,常征很快便看到了王宝军,他注意观察了一下对方脸上的表情。 对方的确满脸痛苦,看起来不像是假装的。 于是,常征便牵着马靠了过去。 他故意站在马的另一侧,这样一来,如果对方真的动手,也不容易击中自己的要害。 这种谨慎,绝对是必不可少的。 同时,常征继续保持感知全开,仔细留意周围,提防有没有别人埋伏在附近。 第187章 常征的急救方法 来到王宝军身边,他也没有其他动作。 常征蹲下身,看着痛苦不已的王宝军说道:“我得把你的裤子割开看看你腿伤的情况,可以吗?” “那麻烦你了。”王宝军额头冒出大量的冷汗,显然疼得非常厉害。 考虑到他的状况,常征掏出猎刀,准备用刀子割开裤管。 直接用手撕,可能会让他更痛。 割开裤子后,常征发现他的腿肿得厉害,但他也无法直接确定是不是骨折。 “我要动手检查一下,你忍一下。” 不动手摸一下,是无法判断骨头情况的。 “等等,等等,你先找根木棍让我咬着。” 常征马上去砍了一截合适的木棍递给王宝军,等他咬稳之后才开始动手。 稍微抬了一下后,常征感觉他的骨头并没有彻底折断。 可能只是骨裂,或者单纯的肌肉扭伤、挫伤之类。 常征并没有动用自己的治愈力量,他暂时还不想暴露这个特殊能力。 人嘴可管不住,动物不会泄密。 一旦暴露,即便你救了对方,人家也未必百分百会为你守口如瓶。 只要利益足够,父子都可能反目。 “现在我只能帮你找点草药敷一下,再用木棍固定住腿。”常征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真是辛苦你了。”王宝军一脸感激。 “可能得花些时间,适合的药材不太容易找。” “为了安全起见,我把猎犬留一只在你旁边,我会把它拴牢,不让它咬到你。” “真是太谢谢了,要不是你,我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王宝军感激万分。 说实话,他自己都没想到还能让常征留条狗在这里陪着。 常征把黑狼留下,带着大龙去寻找药材。 他需要三四种药材,其中一种叫骨碎补,顾名思义,它能接骨疗伤。 另外几种分别是伸筋草、牛膝和杜仲,若缺一两味,问题也不算太大。 以王宝军现在的情况,肯定是要先送下山再去医院的。 村子里没有医生,即便赵云飞在,也没办法很好地处理骨折。 常征并没有真的走远,他也想着尽快送人下山。 现在天色还早,把人送下山后,他还能再回山里检查一下自己的捕兽夹和捕鹌鹑的竹笼子。 绕了一圈后,常征找到了牛膝,其他药材却没有发现。 于是常征拔了一些铁芒萁,他记得这种植物不仅可以当柴烧,还能消肿化瘀,用来治疗跌打损伤和骨折效果不错。 拿着这两种药回到王宝军身边,常征找了块石头将药材砸碎,再把药包裹在他的腿上,并用纱布缠好。 此外,他还在对方的小腿处用几根木棍仔细地固定住,绑得牢牢的。 就算真的是骨头折断了,这种处理也绝对不会出错。 一切弄妥之后,常征让他的马蹲下来,然后扶着王宝军骑上去。 最稳妥的办法当然是直接把人抬下山。 但是常征就一个人,根本抬不动。 自己下山找人来帮忙,也不一定能找到合适的人。 因为村里不少人去钓黄鳝去了,根本不在家。 所以只能让王宝军先忍忍疼了。 常征控制着马的速度,避免颠簸太剧烈。 四十分钟后,常征带着王宝军回到了他的家里。 他老婆正好在家,见到丈夫骑着马回来,立刻跑了出来。 “当家的,你这是怎么回事啊?”王婶焦急地问道。 显然,她也看到了丈夫腿上的纱布。 “腿摔伤了,不知道有没有断骨头。” “幸好遇到了常征,不然我现在还不知道怎么回家呢。”王宝军忍着痛楚说道。 王婶听了,眼睛顿时红了起来,着急地说:“怎么办啊,这下该怎么办?” “王婶,你先别急,我们先把王叔从马上扶下来,然后你再用板车送他去县城医院看看。” “我只是简单给他用了点铁芒萁和牛膝,具体伤到什么程度我也不确定。” 听到常征这么一说,王宝军顿时吸了一口冷气:“可不可以不治啊,就敷敷草药算了。” “那可不行,真要是骨折了,光用这些药是治不好的。王叔,腿瘸了可是一辈子的事,现在早点治还能治好。”常征劝了一句。 但对方若执意不治,他也没办法强求。 治病是需要花钱的,有些人治不起只能选择放弃。 “你先去医院看看也花不了几个钱,要是真没骨折,涂点跌打药就能好。” “当家的,我们赶紧去县里吧,要是一辈子瘸了,那可咋办啊。”王婶立即拿定主意。 要是真瘸了,影响就太大了。 钱没了还能挣回来,腿瘸了可就一辈子的事了。 王宝军家里本来就有一辆板车,常征和王婶一起将他从马上小心地抬下来,放到板车上。 同时,还在板车里铺了一层稻草,让他躺得更舒服一些。 “王婶,你自己行吗?”常征见对方打算一个人拉着板车去县里,有些担心,想帮一把。 “没事的,我们儿子在县里读书,我去了就喊他帮忙。”王婶觉得已经麻烦常征很多了,不能再麻烦人家。 “那行吧,你们路上慢点。”现在农村妇女力气都很大,拉一个人去县城并不算困难。 许多妇女还能挑上百斤东西进县城,更别说拉车了。 常征没把马借给他们,因为马进县城后很不方便,还得专人照看。 万一弄丢了,他们一家根本赔不起。 除非对方主动开口借,他才会考虑借出去。 目送他们离开后,常征才再次牵着马进山。 农村最让人头疼的就两点,一个是医疗,另一个是教育。 如果这两个问题能解决,许多人都会愿意待在农村生活。 毕竟农村环境比城里好多了。 没有太多污染,居住环境也宽敞。 只是这两大问题,在百年之内恐怕很难解决。 也许以后ai医疗和ai教育真正普及了,这个难题才有可能得到解决。 反正上辈子,常征没看到一点希望。 第188章 猎犬围攻野猪 常征又返回了山里,迅速朝之前放置捕兽夹的位置跑过去。 如果夹住了猎物,就要拿回家稍微整理一下,第二天再跟家里的那些一起带到山上重新安放。 如果没夹到猎物,那就继续留在那里就行了。 “汪汪汪!” 忽然,两只猎犬大声叫了起来。 很快,它们就冲了出去。 显然,它们是发现了猎物,而且觉得自己能应付得来。 常征赶紧跟过去,虽然有两只猎犬再加上豺宝,实力已经很不错,但毕竟这里是山林里。 什么状况都可能出现,所以他还是必须跟紧一些才行。 过了五六分钟,常征就察觉到具体情况了。 他的猎犬们正在围攻一头野猪,三只狗互相配合,不停地攻击那头野猪。 常征也没想到,它们居然直接敢去攻击野猪。 也许,是猎犬们觉得能对付得了。 又或许,是这段时间一直吃着野猪肉,所以对野猪特别兴奋,格外想捕猎。 毕竟是自己的食物,肯定觉得能够对付。 这样的情况,常征还是第一次遇到。 他也没有喊猎犬们停下来,而是决定观察一下它们是如何战斗的。 它们战术还挺明确的,各自站在三个不同的方位,只要找到机会就会扑上去撕咬一口。 野猪如果转头或者冲撞,它们就立刻躲闪开。 豺宝特别擅长攻击下三路,专门盯着野猪的裆部咬。 可以说,这确实是野猪最致命的弱点了。 一旦那里被咬住,野猪就会发疯似的乱撞,或者干脆坐下来防守。 只要它一坐下,大龙和黑狼就立刻扑过去咬它的耳朵。 “嗷……嗷……”野猪被咬得惨叫不止,毕竟这种疼痛可不是一般的。 野猪想跑,但它一跑,猎犬们就追上去咬它的裆部。 所以,它根本不敢逃,只能不停地横冲直撞,试图把猎犬们撞伤甚至撞死。 但是猎犬们比它灵活得多,毕竟野猪体型大,行动不够灵敏。 猎犬和野猪不断地缠斗,野猪身上的伤口也越来越多。 这一阵子猎犬们营养特别充足,体型也壮实了不少,体力也跟着提升了。 没想到那头野猪居然慢慢开始撑不住了,动作越来越迟缓,似乎马上就要被三只猎犬给拿下了。 正当常征这样想着的时候,野猪突然发起猛攻,猛地朝着黑狼撞了过去。 黑狼猝不及防,被野猪撞飞出去,重重摔在地面上。 黑狼痛苦地惨叫一声,明显受伤了。 但就在这时,大龙一口咬住了野猪的卵子,狠狠地拽了下来一个。 野猪发出一阵凄厉无比的惨叫,本能地立刻转身逃跑。 豺宝抓住机会,迅速冲过去,一口咬住野猪的肚皮,疯狂地撕咬起来。 大龙也紧跟着继续进攻,咬住了野猪的另一边。 常征连忙跑到黑狼身边,赶紧使用治愈的能力。 越早治疗,就越容易恢复。 同时,他也一直注意着豺宝和大龙,防止它们也被野猪所伤。 常征真没想到,这只野猪居然还懂得示弱。 看它刚才的情况,并不像是突然发力,应该是故意装弱。 只能感叹,为了活命,这些动物也真是各有手段。 常征注视着眼前的这场战斗,心里感触很多。 他本只是打算观察猎犬们如何作战,没想到竟演变成了一场你死我活的激战。 野猪凄厉的惨叫回荡在山林间,大龙和豺宝的攻击越来越凶狠。 它们好像已经察觉到野猪正在变弱,不再像之前那样谨慎了。 黑狼在常征的治疗下,也渐渐恢复过来。 它艰难地站了起来,眼中流露出强烈的斗志。 很显然,它不想就这么退出战斗。 就在这时,野猪猛地一个转身,企图用獠牙去刺向大龙。 但大龙反应迅速,立刻跳开,躲过了致命的一击。 恢复得差不多的黑狼迅速扑了过去,一口咬住野猪的后腿不放。 野猪疼得惨叫,却无法挣脱黑狼。 常征看着心里暗自点头。他养的这些猎犬果然厉害,这一场激烈的搏斗,充分显示出了它们的默契和实力。 他决定继续看下去,看看这场战斗会如何结束。 野猪被豺宝和黑狼攻击着,只能不停地回头反击,想逼退它们。 这时候,大龙突然展开了猛烈的攻击,一口咬住了野猪的耳朵,疯狂地撕扯起来。 野猪痛得大叫,但却根本甩不掉大龙。 豺宝也抓准机会再度冲了上去,一口咬住野猪的肚皮,不停地撕咬着。 野猪痛苦地嚎叫着,同样也甩不开豺宝。 野猪的力量似乎已经耗尽了,根本无法挣脱这些死死咬住它不放的猎犬。 浑身上下伤痕累累的野猪流了很多血,剧烈的疼痛再加上大量失血,让它越来越虚弱,战斗力也迅速下降。 随着战斗继续下去,野猪的呼吸也逐渐变得急促,眼里满是恐惧和绝望。 而猎犬们的攻击却变得更加凶猛,似乎已经察觉胜利在望。 大龙和豺宝不停地撕咬着野猪,每一次攻击都令野猪的惨叫更加凄惨。 终于,在猎犬们的一次猛烈冲击下,野猪重重地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 猎犬们围着它,不停地喘着粗气,眼里满是胜利的光芒。 常征走了过去,轻轻拍了拍它们的头,以示奖励和称赞。 夕阳已经渐渐落下,山林间充满了血腥味。 常征拿出了自己的猎刀,一刀扎进了野猪的脖子里,彻底结束了它的生命。 这头野猪重达两百多斤,猎犬们竟然能在没有自己帮助的情况下将其拿下,让常征感到十分意外。 即使不是他帮黑狼治疗伤势,让黑狼再次加入战斗,光靠大龙和豺宝也照样能搞定这头野猪。 等到野猪彻底死了,常征把黑狼、大龙和平安留在原地。 这里离放置捕兽夹的地方已经不远了,他肯定得过去看看。 此外,他还需要去回收那些捕鹌鹑的笼子,不管抓到多少鹌鹑,这些笼子都该收回去了。 明天得换个地方放置,因为那个位置用太久了,附近的鹌鹑肯定差不多抓光了。 很快,常征就带着豺宝来到了那个地方。 让常征没想到的是,这次捕兽夹竟然真的有收获了。 而且,夹到的动物居然还挺大个儿的。 第189章 逮到了一只貉子 捕兽夹上面,一只貉子还在不停地挣扎。 貉子也被叫做土貉,或者毛狗。 它长得像狗又有点像浣熊,体型又肥又短,体重大约在6到12斤之间。 貉子是种夜间活动的动物,喜欢待在河岸附近,会游泳,也很擅长爬树,而且是犬科里唯一一种会冬眠的动物。 眼前这只貉子估计有十斤左右,难怪常征觉得它不算小。 这是他第一次逮到这种动物,不过常征并没打算养,因为并不合适。 目前最适合饲养的,还是家里那些豪猪。 其他动物暂时都不太适合养。 那只貉子看到豺宝和常征靠近,很明显被吓到了,常征便让豺宝停在原地,自己慢慢地走了过去。 靠近后,他立刻使用了自己的亲密之力,轻轻地按住了貉子。 在亲密之力的作用下,貉子立刻老实了,不再挣扎。 打开捕兽夹之后,常征把貉子放进了麻袋里。 同时,他把所有的捕兽夹都从地里挖出来,收进了背篓中。 接下来,当然就是去回收那些鹌鹑笼了。 途中,常征顺手还打到了两只野鸡。 晚上,又能多一道菜了。 野鸡肉的味道非常好,尤其是加点辣椒爆炒一下,香得不得了。 爱喝酒的人碰上这种辣炒野鸡,酒都能多喝几杯。 到了放鹌鹑笼的地方,常征发现这些笼子里已经捕捉到了不少鹌鹑,里面还有一些鹌鹑蛋。 他把鹌鹑蛋取出来,一共收获了7个。 接着,他把笼子里的鹌鹑集中到几个笼子中,剩下空的笼子串成一串,一会儿方便挂在马上带回去。 收拾好了全部的笼子,常征带着豺宝回到了大龙和黑狼所在的地方。 他瞅了一眼地上的野猪,心中有些感叹。 这只野猪比他预想的还要大些,毛皮非常厚重,显然是一头多次逃过捕猎、十分狡猾的老家伙。 但如今,这头野猪还是败给了他的猎犬们。 常征走过去,蹲下身子认真观察野猪的尸体。 虽然野猪被豺宝和大龙撕咬得惨不忍睹,但仍然可以看得出它活着时的凶猛与强壮。 常征轻轻摸了一下野猪的皮毛,感受着粗糙坚韧的质地。 “你们两个干得不错。” 常征转头对黑狼和大龙夸奖道。 听见主人的称赞,两只猎犬立马开心地摇起尾巴,好像在炫耀自己的战果一样。 常征笑着拍了拍它们的头,示意它们先别太激动。 随后,他从背篓里抽出一把锋利的猎刀,开始处理野猪的尸体。 他仔仔细细地将野猪的皮毛剥下来,把猪肉也分割成方便带走的小块。 弄好之后,他把猪肉和猪皮都装进背篓,打算带回家去。 背篓装不下,就干脆塞进麻袋里。 毕竟,常征还有一匹马,可以用来运这些东西下山。 常征不断地分割着野猪身上的肉,终于在天完全黑下来之前把它处理好了。 他自己背了一部分,平安也驮了一部分。 回到村子时,天色早已经全黑了。 邱花颜因为担心常征,就在南门口那里等着他回来。 看到常征终于回来了,她赶忙跑了过去。 “征哥,今天咋回来这么晚啊?”邱花颜担心地问,她就怕常征出意外。 “今天猎犬们咬死了一头野猪,处理的时候花了不少功夫,所以才晚了点。” “下次我一定早点回来,尽量天黑之前到家,免得你担心。”常征一边说着,一边伸手轻轻刮了刮邱花颜的鼻尖。 邱花颜顿时放心地轻轻点头,心里感觉特别安心。 “你累坏了,我帮你背吧。”说着,邱花颜伸手去接常征背上的背篓。 “不用,这点重量对我来说真不算啥,走吧,我们回去。”常征笑着,顺势搂过了邱花颜的小蛮腰。 俩人回到家里的时候,常莉和邱盈正在写作业。 “别写了,赶紧吃饭吧。”邱花颜喊了一声,她们是想等常征回来再一起吃饭的。 常征也没劝她们不要等,因为说了她们也还是会等。 最好的办法,当然是自己尽早回来。 吃过晚饭之后, 常征和邱花颜开始清点今天的收获。 今天的收成还挺不错,一只貉子重11斤。 猪肉加上内脏总共有123斤,家里原本还有不少肉干,这次又可以再制作些肉干了。 这些肉都是拿来喂猎犬的,所以再多也不嫌多。 之前邱花颜还没有完全掌握制作肉干的方法,担心野猪肉会坏,浪费掉。 但现在不同了,她已经完全掌握了技巧,也不用再让常征拿到镇上或者县城里去卖了。 反正这些野猪肉卖不了几个钱,留给猎犬吃还划算些。 家里的猎犬现在越来越多,每天消耗的肉量也是相当大的。 除了那些猪肉,今天还抓了25只大鹌鹑,12只小鹌鹑,让家里的鹌鹑群又变壮大了。 邱花颜把鹌鹑们全放进了竹笼里,它们暂时有点不适应,毕竟空间一下子小了许多。 不过,因为没别的事可干,它们就一直在拼命吃东西。 吃得多,产蛋量自然也会增加。 现在那些大的鹌鹑基本每天都能下一颗蛋,相信很快就能拿些鹌鹑蛋去市里卖了。 休息一阵子,等猎犬们吃完饭,常征又开始了每天的固定训练。 只有每天这样坚持训练,猎犬才会更加服从他的指令。 配合上常征的亲密之力,训练的效果也越来越好了。 再过段时间,就能把那些豹猫抓回来训练了。 别人可能很难驯服猫类动物,但常征觉得自己肯定能做到。 因为他有别人不具备的能力,可以有效调动豹猫的积极性。 而且,这也是一次新的尝试。 如果豹猫都能驯服成功,那么其他动物训练起来就更简单了。 正训练着,忽然家里的几条猎犬突然狂叫了起来。 显然,是有什么情况发生了,它们才会这样叫。 “开门,常征,你赶紧把院门打开,我就不信我们家郑梅没躲到你家里来!” 第190章 包下一个旧罐头厂 听到门外来的是郑梅她妈,常征顿时皱起了眉头。 接着,他直接过去把院门打开了,他心里清楚,这种人要是不让他们进来看一眼,是绝对不会罢休的。 “我真不知道你们怎么想的,我家怎么可能会让郑梅住?” “我跟她只是普通同学,又不是情侣。她是自己离家出走的,又不是跟我私奔了。” “这几个月,我可根本没再和她见过面,这点你们应该比谁都清楚。” “放不下的人不是我,而是她自己。” “我可以让你们进去看看,看完之后马上给我走,别再来烦我了。” “不然的话,我有的是办法整你们。” “看来你们是忘记我以前什么样了吧?” 说完这些,常征往旁边一让。 郑梅的爸妈顿时脖子一缩,显然想起了常征从前的狠劲。 不过既然都已经来了,不进去确认一下,他们俩也不甘心。 两口子互相看了一眼,然后就小心翼翼地走进了院子。 “放心吧,那几条猎犬不会咬你们。”常征知道他们害怕自己养的猎犬,于是主动开口提醒了一句。 他们两人深吸一口气,随后把手电筒打开了。 “你们家不是穷得很吗,咋还有电了?”孙父扫了一眼岩屋的情况,语气里满是不敢相信。 常征没回答,也懒得理他们。 他们也没马上进屋,反而在院子里转悠了一圈。 看到常征家里养着这么多野生动物,两口子顿时大吃一惊。 不过他们也清楚常征不会搭理他们,所以没再多问什么。 随后,两人又进屋子里转了一遍。 “打扰了。”孙父临走前丢下这么一句,便离开了岩屋。 “老头,怎么办啊,婷婷真的没在那二流子家。”孙母绝望地望着丈夫说道。 这几天,他们能找的地方几乎都找遍了,结果依旧毫无收获。 没有人知道郑梅到底去了哪儿,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 “继续找!只要她还活着,我们就必须找到她。我们家就这么一个女儿,不找回来,这辈子都完了。” “大不了以后不逼她了。” “早知道当初就答应让她把那个二流子招进家里当上门女婿,也不会变成今天这样了,唉……” 孙父叹息着,又转头看了一眼岩屋的方向。 他们事先到常征村里打听过情况,得知常征这几个月的变化特别大,不但打猎每天都有不少收获,而且还知道他跟别人合伙卖黄鳝,挣了不少钱。 “老头,你说会不会是那二流子把婷婷藏到市里去了?” “村里人不是说了吗,那小子跟村里的人合伙到市里卖黄鳝?”孙母忽然灵机一动地说道。 “也不是没这个可能,但听说他是真的娶了媳妇,应该不会再纠缠咱女儿了。”孙父说这话时语气里带着一点遗憾。 在知道常征变好了之后,他对常征的讨厌也淡了一些。 “是你女儿死缠着人家,那二流子早就不要她了。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别看他媳妇长得跟花儿一样漂亮,迟早也要被他嫌弃,就跟婷婷一样。” “明天咱们去市里找找,看他们的车去了哪儿,要是真找到婷婷了,看那小子怎么解释!” 夫妻俩一边嘀咕着,一边缓缓地走出了大岩谷。 他们却完全不知道,这番对话被常征听得一清二楚。 他的耳力非同一般,只要有心去听,远处的声音也能听清楚。 常征也没想到,他们竟然先去村子里打听过自己,才跑来家门口找郑梅。 一会儿等周家兄弟回来,他肯定会把这事转告给郑梅。 至于郑梅会怎么选择,那就不关他的事了。 经过今天晚上,估计孙家那两口子也不会再来烦他了。 至于孙家那些破事,常征压根没兴趣掺和。 上辈子积下来的恩怨,不是那么容易就能一笔勾销的。 而且,常征也不觉得有必要去勾销。 正好趁这个机会让郑梅从摊位上离开,以后和自己少一些瓜葛最好。 差不多九点多时,周家胜才来到岩屋。 原来他们兄弟今天早就回来了,不过把车停在自家院子里了。他们从市里拉了些水泥和红砖回来,打算重新修整一下房子,再建个浴室和卫生间。 他们在市里见识过城里的厕所之后,已经无法忍受乡下的粪坑了。 至于新房子,两兄弟已经申请了宅基地,就在新修那条路附近。 新路一边是他们蟒山村,另一边是云水湾。 要是房子盖好了,从北门进岩谷就很方便。 目前那边还没人开始盖房,他们算是提前占了位置,可以选到两块不错的地皮。 周家胜这次过来,是想给常征看一下今天的账目,同时跟他说一下他们在市里已经挑好了厂址。 “对了,征哥,有件事跟你说一下。我哥说郑梅姐不是懂会计吗,所以想让她到辣椒厂干会计去。” “我们厂子位置已经选好了,本来是个做罐头的小厂子,后来倒闭了,厂房出租,还带着员工宿舍呢。孙姐今晚已经搬到厂子里的宿舍去了。” “厂子那边有两个看门的大妈,还有几条大狼狗,看起来挺安全的。” 常征没想到周家兄弟办事效率这么高,竟然这么快就搞定了厂子的事情。 “那个罐头厂的设备还在吗?”常征忍不住问道。 “在呢,那边的人还忽悠我们把设备一并接手,真搞笑,他们自己都搞倒闭了,还想骗我们。” 常征笑了笑,很干脆地说道:“接下来,必须接下来。别人干不成,不代表我们也干不成。” “啊……原来是这样啊,我懂了,回头我跟我哥说一声。”周家胜没想到常征居然打算接手那个罐头厂。 不过既然常征有这个想法,他肯定支持到底。 到目前为止,常征做的决定还没有出过错。 而且,只要事情一做开,好事自然就会主动找上门来。 “之前琴姐还问过我呢,能不能顺便做一些水果罐头,现在水果罐头挺热销的。” “所以你们一定得把厂子拿下来,不过价格要压一下,别被人当冤大头坑了。” “价格方面,你们可以让如琴也去帮着谈,她也在市里。”常征觉得赵如琴办这种事肯定没问题。 周家胜点了点头,把常征交代的都记在了心里。 最后,常征又把刚才郑梅父母来家里并准备去市里找郑梅的事情告诉了周家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