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之恋》 第一章 如此,你看见我坐在黎明前的窗台上,双手交叉搂在胸前,身体一动不动,如一尊放错地方的雕像.我表情凝固,两眼茫然地注视远方.刚刚爬出睡眠的泥沼,睡意还未从我眼眸里散尽,身上尚残留一丝倦意。     室内一片昏暗,依稀可以辨认出家具的形状,黑黝黝的一团比黑暗更黑。我喜欢这样的黑暗,所以没有开灯。昨夜从外面回到酒店时,我也没有开灯,在黑暗中摸索着上洗手间,在浴缸里泡了很久,洗澡完后又摸索着上床睡觉。一夜无梦,现在我醒了,于黎明前爬上卧室的窗台。窗外黑沉沉的天幕露出微微幽蓝,没有一颗星星,想必昨夜是阴云密布,某个地方曾下过雨。天地交界处是城市的边缘,人间未熄落的灯火越来越暗淡,一抹尚不明朗的曙色正从那下面挣扎出来。 你不明白我为何如此枯坐木然,你疑心我这样坐下去会化为石像,在时间的荒芜里面容斑驳,双肩上长出野草。 那是2005年的春末,我应网友“人科动物”的邀请来到这座靠近海边的城市。已经过去七天,这将是我在此地的最后一天,有可能会是我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天。我想起曾看过的一部法国电影《第八日》,主人公是个胖乎乎的弱智小男孩,却坚信上帝在第八天创造了他,口里整天念叨“第八天上帝创造乔治”。想起这句话就觉得心里有股力量。“人科动物”真名叫刘伯俭,在他的安排下,过去七天我过着阔佬一般的生活,住五星级酒店,进出高级娱乐场所,食尽天下美味,有求必应。然不管这个城市的人们多么热情友善,它的夜色多么迷人,女孩多么漂亮,我都没有半点留恋的心情。我来这里并非度假或猎奇,而是要进行一次秘密的旅行。 我将在第八天走向未来。 摆在窗台上有一盆瓜叶菊,是我从家乡带来的。花盆是那种常见的褐色土陶盆,质地粗糙,表面布满烧制时留下的孔洞。顾名思义瓜叶菊长有南瓜一样的叶子,肥大的叶片上长满尖尖的白色小绒毛,摸上去有点扎手,开出的花却很像菊花。这七天来我把它放在背包外兜里,背着它在这座繁华的大都市里四处游逛,上商场,乘地铁,穿梭于拥挤的人流中,一刻也不会把它单独撇下。吃饭时把它放在餐桌上,小憩时搂着它躺在公园的长椅上,引来无数路人好奇的目光。他们不解这个梦游般的男人,为何钟情这样一种植物。出于某种不明确的欲望,从孩提时代起我就喜欢种花养草。六岁时我种下平生第一株植物——向日葵,种子是从炒货作坊偷来的。那时刚刚懂得一点植物学知识,当第一片叶子破土而出露出一抹嫩绿时,我莫名其妙地兴奋,高兴得手舞足蹈。我记得那个春日的早晨,金色的阳光照在地上,泥土沾满湿湿的露水,我在园子里蹲了半个多小时,导致上学迟到错过晨读,被老师罚站一节课。后来我陆续种过喇叭花,凤仙花,栀子,月季,木芙蓉等等。我最想种的罂粟却一直没有机会种,“金三角”成为我童年最向往的地方,经常梦见它的妖娆和神奇。我曾幻想自己是一种能进行光合作用的动物,不必吃饭,通过晒太阳就能获得能量。我相信宇宙中有这么一种生物,他们的血液是绿色的。 三个月前,当我正式受到“人科动物”邀请时,刚好种下一粒瓜叶菊的种子。此刻,它开花了,在层层叠起的绿叶中间,安然簇拥着一束淡紫色小花,静静散发出一种来自大自然神奇的力量,抚慰我心中乡愁一般的惆怅。 自从多年前不再做那个伴随我成长的梦,我就习惯在黎明前早早醒来,再也睡不着,静听地平线那端光划破黑暗的声音,陷入对时间的守候之中。现在,白昼的脚步已经悄悄临近,城市却睡得更沉,死亡一般的寂静,仿佛一片巨大的废墟躺在历史的断层上,昔日的文明业已消亡,只留下永恒之谜。然天地间还留有我活着,在时间的河流上孤独的航行。   我从来没有如此急切盼望白昼的来临,在窗台上坐得太久,背部已经感到酸痛,于是我从窗台上跳下来,重新回到床上想睡个回笼觉,企图让自己开始激动的心平静下来。缓缓吹来的晨风滑过我的面颊,带来清新的空气,也带来远方的召唤,我的大脑就像这慢慢降临的白昼越来越清醒。 我一直是一个孤独的孩子,生性木讷,经常被别人取笑为糊涂虫。我对学习毫无兴趣,从上小学一年级开始就坐堂旷课。那是我平生的第一节班会课,班主任是位和妈妈年龄相仿的女老师,嗓门粗大,声音清脆,她问同学们:你长大了做什么?话音刚落,教室里齐刷刷竖起一片手的森林,我的同学们以一种前所未有的热情争相发言,畅谈自己的理想。有的说将来要当共和国总理,有的说要当法官,有的说要当教师,有的说要当医生,有的说要当歌星等等,甚至有个小女生自信的说将来要当妈妈。各行各业,各等人生在孩子们稚嫩而响亮的宣言中找到接班人。当老师点到我时却回答不上来,我还没有考虑过这样的问题,同学们谈的那些理想我丝毫不感兴趣。我站在座位上脸红脖子粗,哑口无言。老师提示说你再想想。我向窗外望去,刚好看见一群鸽子从操场上空飞过,在秋日湛蓝的天空下雪白的翅膀反射出刺眼的光芒。我在心中喃喃自语:我要去天边,要去很远的地方。良久,老师叹息一声,示意我坐下。从那天起,我就成了坐堂旷课的孩子。可想而知我的学习成绩有多差,“三好学生”之类的奖励一直于我无缘,只好沦落为老师同学们嘲讽的对象。我的数学成绩曾经得过零分,大概是在小学五年级,一次测验考试后,数学老师把试卷发给我时高声叮嘱说:你小心点,别把鸭蛋摔碎了。全班同学哄堂大笑。我最终没有能力完成自己的学业,高中没读完就赋闲在家。据说我曾经是个早慧的孩子,一岁多就能数数、识字,背唐诗,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越长越笨,越来越呆气。父母带我看过几次医生,都没有结果。 我从没有为自己的学习成绩感到羞愧,也没有记恨嘲笑我的老师或同学,因为根本没有那份虚荣心。我越来越内向,不愿和他人交往,却有自己的乐趣。当别的孩子在操场上嬉戏、玩耍时,我愿意在一旁静静的幻想,陷入孤独的快乐中。我喜欢坐在高处眺望远方,想象自己变成一只飞鸟或奔马,在天空和大地上自由地奔驰、翱翔。我从不畏高,因此水塔上,楼房顶,山顶,大树上是我常去的地方。我敢坐在楼房顶的护栏上,一边嗑瓜子,一边把腿吊在空中摇晃,我能上到大树上小鸟做巢的位置,因此这方面同学们很佩服我的胆量,也有同学认为我是呆子根本就不知道害怕。有一次上体育课,几个同学问我敢不敢上到教室屋顶,如果敢上去,下次班会课就不投我为“全班最差生”。我没说什么,顺着教室旁的一棵大树很快就爬到屋顶上,我举起双手站在屋顶,感觉自己离天空那么近,仿佛挥挥手就能挽住一片白云,我一激动发出“嗷、嗷”的叫声。校长刚好从下面路过,把我叫下来狠狠批评一顿。他一手叉腰,用手指戳着我的脑壳,暴跳如雷,唾沫星子溅到我满脸都是,同学们围在一旁嘻嘻哈哈看热闹。第二天家长就被叫到学校,当着家长的面,校长要我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再不上树、上房顶,不做其他出格的事,否则出了事故概学校概不负责。其实那天我并不是为了和同学们打赌上屋顶,我是为了看彩虹才上去了的。那天下午刚下过阵雨,雨过天晴,一道彩虹出现在天空,我想看清楚彩虹的两端究竟从哪里到哪里,先是昂起脖子在操场上转了好几圈,后来在同学们的提醒下上到教室屋顶,结果被校长逮住,记大过一次。那天,没有人意识到这个孩子体内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疯狂。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经常有一个女人出现在我的梦中,她的样子有些奇怪,涂着浓郁的金色眼影,头戴一顶金丝编织的软帽,没有帽沿,长长的耳耷垂至胸前,有点像伊丽莎白.泰勒在电影《埃及艳后》中的造型。她经常给我讲些闻所未闻的事,什么长在雪地里的番茄树,会飞的汽车,能做家务活的机器人,还有遍地都是钻石的星球等等,听得我目瞪口呆。这样的梦很奇特,第二天当我醒来时几乎就全忘了,但在下一个夜晚的梦中又能记起 ,并继续下去。其初,我们常在梦中玩一种拼图游戏,她拿出一副拼图纸板在我眼前晃两下,说:喏,你看清楚了,我马上将它打乱,你要在规定的时间里复原,不然就不准回家。说完她把一块块形状不规则的小纸板抠出来倒在桌上,像洗牌一样全部打乱。 然后记时开始,时钟“滴答、滴答”响起来。第一次我很紧张,手心直冒汗,几乎是在计时器停止的同时拼上最后一块图案,那是一只画在年轮中的眼睛。很快,我就找到拼图游戏的诀窍,首先记住图案的背景色,然后从边框向中间拼就很简单。这样我们就时间做其他的事情。有段时间她总问些听起来荒谬的问题,比如什么物体有限但无边?答案你想出来了吗,是球面。我们地球表面不正是这样的吗?一个荒谬的问题却有自然答案。还有这样的问题,命题a:下面这句话是正确的。命题b:上面这句话是错误。到底哪个命题是正确的?假如命题a正确,那么命题b也正确,而命题b正确就推翻命题a不正确。假如命题a不正确,那么命题b也不正确,命题b不正确就反证了命题a正确。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在生理上的直接反应是呼吸难受,有几次我差点就背过气,幸亏她急时将我从梦中送出来。在度过无数充满悖论的夜晚之后,我终于明白做一个聪明人太苦恼了,还是做傻子快乐。有时她会带我去坐过山车,有时我们也玩多米诺骨牌,她还带我看过麦田怪圈,那些精美的几何图案在麦田里循环往复,散发出超乎自然的神秘气息,令人窒息目眩。我问她是谁画的。她说:不,是计算出来的,那只是一个函数方程式而已。有一天,她把我带到一个椭圆形的房间,一进入房间我就发现自己漂浮在空中,金属墙壁上有一块大舷窗,我向舷窗外看去,漆黑无垠的太空中有一颗彗星正与我们同行,长长的彗尾上拖着冰块和宇宙尘埃,脏兮兮的,像一团扔出去的大雪球。我问他这是在哪里。她冲我神秘一笑说:等你长大就知道了,将来在这里找我。你会来吗?我点点头。 我在这样的梦中一天天长大,度过无数快乐的夜晚之后,埋在黑暗中的种子打开通往情欲的指令,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刻终于来临。那是十三岁的一个暮春之夜,潮湿而温暖的空气中涌动着一股令人骚动不安的芳香,杜鹃的悲啼于更夜不时响起,划破岑寂的夜空,像一道道涟漪漫过春山、旷野 ,渗进昏睡的心灵。她带我走进一个光线暗淡的房间,穿过重重的幔帐,来到一张像拳击台的大床前。有一个女孩躺在床上,面容妖冶,五官模糊,洁白的裸体苗条而丰润,四周撒满罂粟花瓣。我感到喉头发硬,不停地吞咽口水,抖抖索索费了好半天功夫才脱掉衣服。当我爬上她的身体,性器刚要插入,一束白光蒙住了我的眼睛,刹那间有股火山爆发般的力量把我抛向令人目眩的高度,紧接着又像被子弹击中心脏的飞鸟,翻身从高空中坠落下来,落在湿漉漉的草地上。第二天早晨醒来时,用手抚弄着内裤,模模糊糊想起昨夜那惊心动魄的一幕,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窗外下起了小雨,雨滴“沙沙”地打在玻璃窗上,昨夜的胶浊和骚动已洗涤得干干净净,只剩下白白的一片天。我爬起床,浑身庸懒无力,心中升起无限悲伤.我还没来得及看清她的模样,也没有问她的姓名,是谁家的女孩。依稀记得她身体上散发出的香味,干爽、温暖带点牛奶味道的肉体气息。 其实早已经有女孩喜欢我了,她叫英子,但梦中的女孩不是英子。英子是我在小学三年级认识的,那年她从大城市转学过来,插班到我们班。英子长着一张马脸,长鼻子和一双还算好看的大眼睛,扎着高高的马尾辫,个子比班上的同学都要高。英子有一块电子手表,表壳上有漂亮的卡通人物图像,图像上小女孩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很神气。掀开表壳就看见时间的脚步,以一种不变的节律跳动,踏过手腕。她的这块手表令全班同学羡慕不已,大家都挣着和她套近乎做朋友,巴望着能把手表借来戴戴。但英子似乎很高傲,对谁都是爱理不理的。然而有一天她拨弄着手表来到我面前说:你喜欢吗?给你戴。我说:要的。她摘下手表递给我,并帮我系在手腕上。我注意到她的手指纤细修长,指甲干干净净,白皙的肌肤上隐隐可以看到淡蓝色的血管,我很喜欢这双手,趁机摸了一下。英子说:你色。低头就走开了。没过几天班上就传开我和英子恋爱的绯闻。当时有个表妹和我同班,在一天放学路上她跳到我面前说:英子喜欢你,她要跟你结婚,还要给你生个儿子叫张誉。表妹一副知心热肠的样子,一再强调是英子亲口告诉她的,在我身边晃来晃去,缠着要我买糖吃。去,去,去。我一把推开表妹说:谁跟她结婚,长着一张马脸难看死了。心里顿时对英子没有一点好感。可是事情的发展已无法控制,班上几个调皮的男生秘谋为我和英子筹划婚礼。有天中午上学,我刚踏进教室,一群男生从门背后蜂拥而上,架住我的双手,簇拥着把我推到英子面前,一边兴奋地叫嚷:结婚罗,结婚罗。我满面羞红,手脚发木,试图甩开架在我身上的手臂,却被按得更紧。英子一脸幸福的微笑,侧目看着我,眼中流露出应有的羞色,显然在等待这一时刻的到来。女生们一个个也是喜气洋洋,围在旁边,不停地往我俩头上抛撒彩纸,婚礼的气氛到达高潮。亲她,亲她。男生们开始起哄,推着我往英子身上蹭。我知道无路可退,希望早点结束这场闹剧,便硬着脖子用嘴在英子脸上碰了一下。哦,送入洞房罗,送入洞房罗。同学们一边嬉皮笑脸嚷着,一边全部退出教室,把我俩反锁在里面。不一会儿小脑袋挤满窗口,你推我搡,争着用好奇的眼光打量教室里的动静。我努力克制内心的恼怒,把手表摘下来还给英子,低声说:对不起,我一点都不喜欢你。英子一点也不在意,讨好说:手表送给你。不要。我把手表放在英子的课桌上,看也不看她一眼,俯身超起一只凳子蹿到教室门后发疯地砸起来。门板发出痛苦的叫声,灰尘四溅,整个教室仿佛都在颤抖。“咣当,咣当”的砸门声吓坏了英子,她在后面尖声叫道:把门打开,把门打开。外面有人把门打开,冲出教室我找到那个带头闹事的男孩,抡起板凳就砸在他脑门上,那张得意洋洋的脸瞬间充满了惊恐,也完全没有抵御的意思,任由我一下一下砸下去。别打了,别打了。英子冲过来挽住我的手说:求你,别打了。我这才放下手中的凳子,那个可怜的男孩完全给打蒙了,仍然睁着一双惊恐的眼睛看着我,鲜血顺着脑门向下流,一直流到嘴唇边,他用手擦了擦发现沾在手上的血迹立刻“哇,哇”放声大哭。他的哭声惊动了整个校园,许多孩子围过来看热闹见识到我的野蛮,从此再也没有人敢在我面前挑衅。可怜的英子一学期后就转学走了,带着对我失望和怨恨回到大城市。这就是我的第一次婚姻,来得那么突然,完全是命运一手安排。这之后陆续遇到几个女孩子,她们莫名其妙地就爱上我,像飞蛾扑火一样投入我的怀抱,我却从没有真正爱过她们,因为她们从没有在我的梦中出现,我的冷漠和孤独日渐增长。 青春期的骚动令人焦躁不安,我喜欢独自散步以舒缓内心的苦闷,天气好的时候,每天傍晚沿着那条穿过镇中心的小河顺流而下,静静的流水使紧张的心灵暂时忘却烦恼得到片刻放松。河坂上绿草茵茵,从河床铺到岸边,两岸载满柳树和水杉,间或有株不知名的古树,树干倾斜凌架于河面之上。其干硬如铁而光滑,其叶细小如指甲,密密麻麻纷披于树枝;花如绒球,蕊如丝,发时如一片云霞浮荡在树冠。我常常会爬上这样一棵树,在确信谁都看不见的树干上坐下来,藏在枝叶花朵间,凝望脚下的流水发呆。我喜欢这样的时刻,呼吸树体的芳香,伸直耳朵静听落花砸在水面的声音,亲临自然界这些细小隐秘的事件是我内心最大的乐趣和满足。 有年夏天的傍晚,正当我在河边无精打采的漫步,忽然闻到一股香气若有若无地从下游方向飘来,正是我在梦中所熟悉的那种气息。我立刻变得精神抖擞,仿佛获得指引,大踏步向下游追寻而去。走了整整一夜也没有也没有找到香气的源头,最后我来到两条河流的交汇处,前面已无路可走。眼前的河床一下子变得开阔起来,宽大而平坦,四周的原野在月光的照耀下升起一片乳白色的雾,流水好像静止下来,但粼粼波光又表明它在时间的方向上流动,一切都安静极了,仿佛突然坠入了童话世界。第二天清晨,我被一个路过的农夫唤醒,逆光下只看见一个黑黑的人影,头顶大草帽,张扬起双手,活像个稻草人。他站在另一条河岸边不停地大声叫喊:喂,谁家的孩子怎么睡在河里,快起来,快起来。我抬起头向四周看看,发现自己睡在河中央的一片沙洲上,双脚还浸泡在浅浅的流水中,细腻的白沙在流水中堆起一张舒适的大床,但昨夜我一点没有注意到,走着走着就睡着了,根本不知道躺在哪里。令人遗憾的是流水并没有把我带到向往的远方,现在我得回去,抹掉脸上的露水,懒洋洋地站起身来,稍稍辨别一下方向,我拖着沉重的步伐逆流而上。这是我第一次离家出走,那年我十五岁。 在梦中我还学会拉小提琴,而在生活中我还从未真正见过这种乐器,直到上高中在一次新年晚会上看见我的化学老师拉小提琴。他是刚从大学毕业分配来的,戴着宽边眼镜,口音有些含糊不清,经常借助丰富的表情来表达自己的意思,对学生和工作总是抱有极大的热情。他拉得很卖力,但实在太难听了,“支支嘎嘎”像拉锯一样刺耳。等他拉完一首曲子,我拨开前面的同学蹿到他跟前我说:请允许我拉一曲。他很高兴地把小提琴递给我,然后热情地鼓掌,同学们也跟着鼓掌。我把小提琴架在脖子上,从容镇定,琴弓一搭在弦上优美的旋律就自动流出来,令人陶醉。一曲终了,他率先“啪、啪”的鼓起掌,脸上的表情既激动又惊讶,眼睛直直地看着我,好像还沉浸在乐曲的旋律中意犹未尽,又好像对眼前发生的一切不敢相信。我走到他身边把小提琴还给他时,他激动地问道:你刚才拉的是《思乡曲》吧,你在哪里学的。我点点头又摇摇头,没法回答他的问题。他眨了眨眼睛表示有些不解,随后又若有所悟地问道:你是自学的?你真是个天才。他建议我马上去考音乐学院,不必在此浪费时间。然而我在梦中所学的技能,一旦付于现实,就马上从我身上消失,所以天才最终沦为白痴。我现在是一无所长。惟一例外是我在梦中学会的一种古老语言,教会我这种语言的是位老人,他有棕黑色的皮肤,一头银发,总是穿着一件白色长袍。通常是在傍晚,我们坐在沙漠边缘,空气凉爽,夕阳给沙漠镀上一层金光像一道道金色的波浪,起伏延绵流向天尽头,构成一副壮观、瑰丽的画卷。在一棵椰枣树下,他用这种古老的语言向我讲述未来,人类怎样在自己的文明中身陷泥潭。这种古老的语言是一种结构复杂的相形文字,写在沙地上像一串串花纹,具有很强的装饰性和美感。这令我很感兴趣,投入极大热情来学习。由于经常在梦中练习这种文字,结果是划破了床单,一道道划痕经纬毕现。这让我的家人惊慌起来,疑心这个孩子有什么怪癖,有段时间父母带我四处求医,医生问了症状后表示爱莫能助,抱着试试的心态给我开了许多药。每天晚上我不得不吞下各种药丸,方能上床睡觉,这给我的健康带来一定程度的伤害,我看上去真的像个病人,终日无精打采,萎靡不振。 伴随这样的梦我悄然长大成人,直到最后一次梦见她。我清晰地记得那天我们在梦里捉迷藏,她在前面跑,不时回头对我招手说:来啊,来找我。跑着跑着就闪身进了一间白色的房子,我随身也跟了进去,却发现房间里什么也没有,空荡荡的,四面墙壁是都是半透明的玻璃墙,地板、天花板也是玻璃做的。我非常纳闷,心里暗暗猜想她藏在哪里,便高声问道:你在哪儿。声音就像在一个空旷的山谷里回荡。她回答说:在前面。寻声望去我发现墙上原来还有道透明的门,推开门进入另一个房间,除了明晃晃的白光,仍然是空无一物。我又问道:你在哪儿。她又回答道:在前面。如此,整个晚上我推开一道又一道虚无的门,进入一个又一个透明的六面体,却怎么都找不到她。最后我完全绝望了,困在一个房间里,撕扯着自己的头发,发出痛苦的嚎叫声。就在这时闹钟响了,急促的铃声将我从梦中解救出来。从此我再也没有梦见她。 梦里人生不复存在,我将如何度过自己的青春岁月。生活已经失去意义,我陷入无可奈何的痛苦之中,并不可自拔。每天早晨当我醒来时感到深深的失落,远道而来的阳光令人沮丧,我经常严严拉上窗帘,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愿出门。一切开始变得索然无味,我厌倦了工作厌倦了娱乐,更厌倦他人喋喋不休的关怀。我甚至连一点食欲也没有,哪怕一整天不吃东西也不感到饥饿,只是胃痛。我曾试图在其他的女孩身上找到梦中的快乐,结果令人失望,无谓地增加一些烦恼罢了。我感到生命在一点点的枯萎,年轻的肉体发出腐烂的征兆,我快要死了,可出于本能要做最后的挣扎。我必须振作起来于时空里追寻梦中的生活。 在一家电力公司做了三年的值班电工后,我辞去了工作,独自住在父母为我在城里买的房子里。那栋房子位于闹市中心,窗外没有风景,整日里车来人往的嘈杂声不绝于耳,令人郁闷。那时,我惟一的解脱就是上网找陌生人聊天,将我在梦里发生的事一遍又一遍的讲给别人听。很显然没有多少人对我的故事感兴趣,大家都在像发情期的野兽一样忙着找网上情人,我所说的的确很无聊,时间长了网友都烦我,怀疑我精神上有毛病,让我去看心理医生。我真的快疯了,频繁进出各类聊天室,干脆就用“无聊人”做网名,逮住人就侃。认识“人科动物”很偶然,那是一个仲夏之夜,暴雨即将来临的时刻,空气闷热潮湿,汗液沾在身体上像一层热糖浆,行动起来总让人不舒服。我有点坐不住就到浴室去冲凉,刚打开水龙头,暴雨就开始下了,先是细沙撒过纸张般的“沙沙”声,忽然就变成摇滚乐队野蛮的演奏,轰轰然狂暴的雨水冲天而降。这种天气呆在浴室里就像野兽躲在洞穴里一样安全、惬意,于是我便躺在浴缸里睡了一会儿。待到暴雨完全停歇,天气豁然变得凉爽,我爬出浴缸重新回到电脑前,发现一个叫“人科动物”的家伙给我发了n条信息。我问他:你是谁。他说:你未来的朋友。一股强烈的好奇心驱使我和他聊起来。他的确是一个适宜倾诉的对象,我开玩笑说他应该去电台做夜话节目主持人。他对我的故事很感兴趣,完全相信我所说的一切,并对梦中许多细节作了详细询问。他忠实的倾听令人感动,我有种前所未有的轻松。出于好感和信任,我们在qq里彼此加对方为好友,相约以后有时间再聊。 第二天同一时刻我们又在网上见面了,继续对我的梦中人生展开话题。我们聊了一通宵,天快亮时他忽然很严肃的说:我认为你不是在做梦,而是在睡眠的状态下跨越时空去了未来。他说很有这种可能性,因为按理论计算时空中存在蠕洞,穿过蠕洞就是到达另一时空的捷径,而我在梦中的经历就是一次次穿过蠕洞到达未来留下的记忆。他还说世界各地都有这样的报告,有的人大白天就消失了,等他回来时发现自己的孩子比他还老。第一次听人给这种奇怪的事以科学的解释,我很惊讶,半信半疑间说出改变命运的一句话:那我该怎么办? 第二章 岁月匆匆,时光飞逝,转眼一百五十年过去了,时间来到二一五五年。   冷动人,快醒来。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你看见我躺在一间病房里,身上盖着白色的床单,只露出毫无血色的脸,干裂的嘴唇微微翕动,鼻孔里插着氧气管,身体上其他部位也插满了导线和输液管,这些导线和输液管将我和病床边的各种仪器连在一起。我的眼帘开始颤动,一下,两下,终于慢慢的打开,露出一丝微弱的光。我醒来了,就像从坟墓里爬出来的生者,来到陌生的新世界。当我睁开眼睛再次看见光时,内心仍是一片黑暗,那是死寂的宇宙,生命的能量还未曾孕育。极度虚弱的我,又闭上了眼睛。耳边厢一片嘈杂的絮语,伴随着压抑低沉的惊叹声。 嘘——,有人示意安静,然后俯身在我耳边轻声说:你好,能听见我说话吗?新世界为我送上了第一句问候。 我无力开口回答,内心的黑暗正一点点的消散,一束温暖的光从遥远的地方传来,也许是在黑暗中呆得太久,我还不敢立即迎上前去拥抱它。 我知道你能听见我说的话,你想听点音乐吗?你喜欢中国民乐,还是钢琴或小提琴?这个声音继续在我耳边轻言细语。 我无力开口讲话,也无力再次睁开眼睛,但饥饿的听觉一经苏醒就渴望倾听和安抚。笛声,秋天,湛蓝的天空,棉花糖一般的白云朵,灌木丛中结满熟透多汁的浆果,等人采摘------我心中开始喃喃自语,闪现出一幅秋色小阳春的图画。 来,给他来点音乐,放他喜欢的《妆台秋思》。 他的话音刚落,悠扬的笛声从云朵上缓缓飘下来,载着明媚、温暖的阳光流进我的耳道,开始在我体内流动,经过脑垂体、肾上腺,刺激内分泌。忽然一股温暖的力量从我胸中涌出,像潮水一样推开尘封百年之久的感官。 我再次睁开眼睛,模模糊糊的一团光渐渐变得清晰,眼前挤满一张张激动的笑脸和略显紧张的眼神。哦,看啦,他又睁开了眼睛。一位年轻的医护人显然无法抑制住内心的喜悦,尖声叫起来。 小声点,别吵着冷冻人。一个压得低低的声音提示说,这正是几天来一直在我耳边轻声呼唤的那位医生。他神情专注地看着我,食指压在嘴唇上,嘴角浮出一丝微笑,宽大的脑门很显眼。这张脸似曾相识,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可一时无法想起来。 你好,冷冻人,我是你的主治医生,欢迎你来到二一五五年。他的语气非常轻,仿佛怕惊吓了藏在房间某个角落里的小动物。 我微微点下头,表示听懂了他的话,实际上我还不明白他说什么。我想挪动一下身体,感到浑身酸痛,怎么都使不上劲,仿佛大脑和躯体已经脱离了联系。 别动,你太虚弱了,还不能动。他好象看懂了我的意图,俯身安慰我。接着又问道:你饿了吗?你想喝点什么,来杯牛奶吧。其他的医护人员安静地站在他身后,饶有兴趣的看着眼前这一幕。 很快一位护士小姐端来一杯牛奶,主治医生接过牛奶递到我嘴边亲切的说:尝一点。很奇怪,刚才还无力开启的嘴唇,在一杯牛奶前本能的张开,热乎乎的奶水流进了口腔,顺着食管顺畅的到达胃部,带给人一丝快慰,仿佛整个身体都布满了品尝甜蜜的味蕾,浸泡在香浓的牛奶浴中。我的身心忽然在一杯牛奶前打开,有了强烈的自我意识。我开口说出第一句话:我,我在哪里?立即引起一片欢呼声。 主治医生挥挥手让大家安静下来,说:在一个很安全的地方,你还要喝点牛奶吗? 要。我开始有了饥饿感,贪婪的喝着牛奶,空空如野的胃一点点被灌溉、安抚,恢复了往日的活力。我感到更饿。可医生马上又拿开了牛奶,不让我继续喝,他说:好了,你喝得够多了,现在需要休息。 说完这句话,主治医生带着一帮人轻手轻脚的离开了病房,走出门口时一些人还不忘回头再看我一眼,那眼神中既有期待又有些不放心。在门外主治医生一再叮嘱其他人说,没有他的同意,外人一律不准打扰我。 优美、飘渺的笛声还在房间低回盘旋,像丝织物在空气中飘荡,这些不可名状的声音让人愉悦、若有所思,给心灵输入失落的信息。慢慢的,我就像一尊雕像复活了,有了一颗跳动的心,肢体变得柔韧有力,自由的呼吸空气,抖落一身的尘埃和野草,我从基座上走下来。但刚走下基座我就感到了累了。是的,我很累,闭上眼睛马上坠入睡眠之中。 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过去了,我的各项生理指标日趋正常,已经不需要体外辅助设备帮我进行新陈代谢。拔掉插在身体上导线和软管,我可以在病房内自由活动。主治医生每天准时来为我检查身体,更多的时候是和我聊天。我对自己的情况渐渐有所了解,知道解冻手术完全成功,现在需要好好调养直到完全康复。主治医生经常发出感叹:你真是个奇迹啊,真是个奇迹。想想看,这的确是个奇迹,一个人在无呼吸、无心跳、无新陈代谢的状态下度过一百五十年,居然还能复活。当然,这一切都得感谢主治医生,我由衷充满敬意,把他当作这个世界上我惟一的亲人。 我的记忆一点点的恢复,模模糊糊能想起一些往事,总觉得主治医生很面熟,可在哪儿见过他呢?又想不起来。一天,检查完后,他坐在床边问我:你还记得人科动物吗?脸上露出捉摸不透的笑容。 谁是人科动物?我心中一片茫然。看来大脑中某片区域还没接通,需要新的信息不断刺激激活。第二天早晨当我起床时,刚要穿鞋子下地,忽然就想起了人科动物,我的朋友,那个帮我做冷冻手术的家伙。记忆的链条在这一瞬间修复,接受冷冻术前的一幕幕生动的闪现在我脑海里,我甚至想起那天早晨人科动物派到酒店来接我的司机,他的眼袋很显眼,他的沉默表明他是个忠于职守的人。这是个令人感动的早晨,我又脱下鞋子重新躺在床上,把头埋在枕头里,回味我刚刚想起的一切。那个改变我命运的人,对,就是他叫人科动物。 整个早晨我都处在激动中,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主治医生,告诉他我想起了人科动物是谁。我不安地坐在床上等他进来。八点刚过,病房门准时被推开,看到主治医生一刹那,我完全惊呆了。天,他不就是人科动物吗?一样的个头,一样的五官,一样的神情,没错,就是他。这家伙过了一百五十年还健在,一点不显老相。这突如其来的相识完全把我搞懵懂了,疑心自己是在做梦,还是根本就没有被冷冻过。我坐床上,张着惊诧的大嘴,眼睛久久的盯在他脸上。那脸上的笑容太熟悉了,勾起我前尘的记忆。 你怎么了,冷冻人,不认识我吗?看到我这奇怪的表情,主治医生问道。 你不就是人科动物吗?你还在啊!故友重逢,怎不让人激动,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泪水噙满眼眶,起身要去拥抱他。 别激动,冷冻人,我不是人科动物。他是我的祖辈,我是他的曾孙,我叫刘叔俭。主治医生按着我的手说。 你和他长得真像啊,简直是一模子里倒出来的,我感叹说。原来他不是人科动物。能遇到故交的后辈同样令人欣喜,一种备感亲切的情感在心头油然而生。我紧紧拉住他的手,像久别的朋友那样仔细打量他。他的五官、肤色、神态怎么看都像人科动物本人。 其实他并不能算是人科动物的后辈,他真实的身份是人科动物的克隆体。这又是一个秘密,后来我才知道的。之所以说是人科动物的后辈是为了掩人耳目,因为从克隆技术诞生那天起国际公约就禁止克隆人。但这个世界有它秘密的组成部分,再强大公约或法律都不能完全阻止人内心的欲望。所以现在当某人声称他是某某的儿子时,实际上他可能是他的克隆体,他们拥有完全相同的基因。 一旦意识到自己真的是解冻成功,真的是在充满液氮的金属柜里躺了一百八十年又复活,我便急于看看这个新世界,但暂时我还不能走出这个完全封闭的病房,我了解外界惟一的途径是看电视。病房完全是智能化的,会听从人的各种指令,时常给我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 把窗户打开,我想看看外面。我满怀期待地发出我在新世界的第一个指令。只见窗帘徐徐拉开,我伸直脖子,高举视线,等待新世界给我的惊喜。窗外却是我曾经再也熟悉不过的田园风光,远山如黛,田野碧绿,零星的村舍点缀其间,时而传来鸡鸣狗吠声。让人感到亲切的同时也感到失望。半个月后,当我被准许走出病房时,却又真正大吃一惊,窗外的田园风光荡然无存,哪有什么远山、田野、村舍。视线之内-是一座座高耸云霄的超高大楼,许多大楼连为一体像一座空中城市,隐约可见车辆穿行其中。看来窗户一词需要重新注解,它的功能不再是通风采光,而是为蜗居城市的人们提供自然风景,云卷云舒,叶枯叶容,四季更迭尽在其中。这种窗户称之为电子虚拟窗。 我要看电视。我又发出新的指令,心想电视里应该有很多新鲜玩意儿。 一张大屏幕自墙上打开,屏幕上出现一位仪态端庄的小姐,她问道:你好,你想看哪类节目,还是看哪个频道的节目。 全部检索一边,我说。总算还不让人失望。 1频道,娱乐节目,几个年轻人穿着奇怪的服装正手舞足蹈,音乐吵哄哄的。 过。 2频道,新闻,画面上正播放一起车祸。 过。 3频道,访谈节目,一位主持人喋喋不休的大放词阙,听了半天不知所云。 过。 4频道,广告,一个漂亮的女人在往自己身上抹沐浴露。 过。 5频道,还是广告,某某牌小汽车很省电。 过。过。过。都换了几十个台还没找到我感兴趣的节目,频道一次次掉换,好像怎么也换不完,我便停下来说:我要看现在收视率最高的节目。画面一闪,出现一只大猩猩,它正呆坐在人类为它建造的行宫里,一位饲养员手拿香蕉站在一旁喊它的名字:大美人,过来,过来,吃香蕉。它仿佛没听见坐在原地不动,黑色的大眼睛里是无尽的孤独。第一天我没看明白这个节目,接连看了两天才知道大美人原来是地球上的最后一只大猩猩,自从半年前它的伴侣死去,它就变得郁郁寡欢,食量越来越少。大美人的命运牵动世人的心,每天只要有时间人们都会坐在电视机前看看它,为它祈祷。那天我换了一百多个频道还没换完,最后电视提醒我说你看的时间太长了,现在应该休息,就自行关闭。其实安装在病房里的电视是最古老的一种,现在有了全息立体电视,更有虚拟互动电视。这种电视需要戴上特制的视听传感器,就如同来到节目现场。比如对一个球迷来说戴上这种视听传感器,坐在家中就像坐在球场上一样,你可以随意的观看球场内发生的一切,也可以和你敌对的球迷相互谩骂,只是当心你一脚踹出去的时候,不是踹在对方身上,而是踢翻了自家的茶几。 随着我的身体状况日渐恢复,我被准许走出病房,但是只能在规定的区域内活动。从某种意义来说这个区域是专门为我划定的,除了医护人员,外人一律不准随便入内。在这个区域内配套有阅览室、健身房,还有一座空中花园,面积有几百平方米,花园上空建有球形玻璃罩与外界隔开。这座大楼整整有三百层,我病房的区域在二百九十八层。这么一幢大楼没有安装任何空调或取暖设备,整座大楼是仿照一种非洲白蚁巢温控原理而建造的,只要有人大楼内活动,就能保持一种适宜的温度和湿度。这是一个仿生技术遍布的年代,从动物身上学来知识让人类受益非浅,更重要的是人类因此看到和自然达成和谐的希望。 空中花园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园子里栽满热带植物,花树将葩,草木扶疏,一片生机盎然。除了熟知的巴西木,扇子树,蝴蝶兰,其他的完全叫不上名,真真是奇花异草。沿着铺满鹅卵石的小路走进去,花园中心有眼小喷泉,终日汩汩不断地向外涌水,汇入一池睡莲中。整座花园布局随意,没有刻意追求园艺和修饰,倒给人回归自然界的感觉。每天我都会到花园里坐坐,让满眼的绿色治愈乡愁。 作为世界上第一例成功复活的冷冻人,我自然受到举世瞩目,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我并未想过藉此成为名人,过上浮华的生活,我一直是个孤独的人,还不习惯在公众前抛头露面。为了不影响我的身体健康,叔俭只允许个别媒体采访我。女记者梭梭就是我在这个时候认识的,她完全符合我想象中的未来人。第一次见到她时,她剃着漂亮的光头,鼻梁上架一副精致的墨镜,穿着一身牛仔装,内罩一件t衅,t衅上印着永不陨落的精神偶像——切.格瓦纳。 她性格豪爽,说话大嗓门,声音响亮,一进门就惊动安装在病房里的监视器发出警告:请勿高声喧哗,这里是病房。她耸耸肩,拍打着自己的脑袋表示歉意,放低声音说:对不起,冷冻人。我不是故意。样子很可爱。 一场意外的虚惊让我对她倒有了好感,她的到来给这过于安静刻板的病房带来一些活泼的因子。她坐在床边,摘下墨镜,露出一双湿润的扁角鹿一样的大眼睛,流露出她内心的真诚和善良。 你好,冷冻人,有什么不适应的地方吗?梭梭问道。 还好,我说。想到她刚进门时的样子心里就好笑,希望她能再次惊动监视器。 我们随便聊聊吧,你不想回答也可以。已经过去了一百五十年,你能告诉我现在的生活和过去的生活有什么区别吗?梭梭提出第一个问题。 没什么区别啊。我回答道。 怎么没有区别。梭梭说。 过去喝的是水,吃的是饭,现在仍然是呀,我说。 我本来是逗梭梭的一句话,没想到她坐在床边竟变得若有所思,歪着脑袋凝视我,嘴角的笑容一点一点绽放出来。 听医生说你已经恢复了记忆,那你还记得冷冻前的事吗?你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吗?梭梭又问道。 我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我的家乡在白云镇,镇中心有一条小河穿过,我的父母……我不由自主地哽咽,梭梭的话触动我内心的忧伤,一股酸楚涌上心头。往事清晰地浮现在眼前,我仿佛看见故乡的春天,那灿烂的桃花开满房前屋后,河岸上的柳条如一抹绿烟在风中飘来荡去……我想起自己的双亲,一百五十年过了,他们早已经撒手人寰,不知道埋在哪方乱山岗。 对不起,冷冻人,是不是想你的父母了,别太难过,梭梭轻声安慰道。 是啊,我一直都在想他们,怎么能不想他们呢?我是他们惟一的孩子,却在他们身前莫名其妙的失踪,从此杳无音信。我这样作对他们来说是不是太残忍了,他们的晚年该是多么孤独,还要四处奔波寻找自己的儿子。我真是个不孝之子。想到父母晚年的惨景,我第一次后悔了,内心涌起一阵愧疚。 你别太难过,我帮你查了一点资料你拿去看看,梭梭说。她打开随身带来的挎包,拿出一张白纸递给我。白纸上记录了我的一些档案资料,我看到在我冷冻之后,人科动物一直以我的名义和我父母保持联系,担负起赡养老人的义务,还为我编造了幸福的婚姻生活。档案上还记录了我父亲卒于二零二八年,享年七十八岁;母亲卒于二零三一年,享年八十一岁。二零五五年白云镇发生大地震,整个小镇毁于一旦,灾后完全重建。 整整一百五十年过去了,时光里蕴蓄的乡愁重重压在我心头,令人百感交集。感叹自然万物流转无常,一梦醒来已物是人非,故人不再。我的泪水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梭梭掏出一张手帕纸递过来,我没有接,呆呆地坐在床头,任泪水滴落在我手中的白纸上,慢慢洇开浸润一个半世纪的沧桑。往事的烟尘在这一瞬间打开飘散,那么轻,来不及抓住,让人空惆怅。 过了许久我的心情才平静下来,重新和梭梭聊开。 你知道π吗?她冷不丁地问到。 π?π?我拧紧眉头,竭力思索,大脑终是毫无半点印象。 那么重力常数g呢?梭梭紧接着问。 我摇摇头,心里更是一团雾水,不明白梭梭所说的有什么意义。 看来你要重新学习,冷冻人,π是3.1415926……梭梭的语气调皮可爱,一口气背出一长串的数字。我不停地摇头,看她能坚持多久。最终我们在笑声中结束这游戏,却又惊动监视器发出警告,相视一愣,两人同时缄口。 现在我要问你最后一个问题,也是所有人想问的,你能回答吗?收敛了笑容,梭梭很认真的问到。 你问吧? 为什么要把自己冷冻起来? 因为,因为受了朋友的教唆……怎么跟她说清楚呢,便开玩笑的回答一句。 我看你是受了上帝的教唆。梭梭瞪了我一样,对我的回答显然失望,又不便多问。一会儿又语重心长的说:你是我见过最疯狂的人。 梭梭采访的时间到了,叔俭来通知她的时候,她抓紧时间问了他几个专业问题,问到冷冻手术和解动手术哪个难度更大,问到我什么时候才能出院。叔俭一一做了简短的回答。采访完叔俭,梭梭过来同我道别,她从挎包里拿出一只小狗放在床头,说;送你一个小礼物,冷冻人。回头又对小狗说:去,到你的新主人那儿去。 我一把抱起小狗,举在空中对它做鬼脸表示欢迎,小东西一身白卷毛,长长的耳朵垂下遮住半边脸,乌溜溜的大眼睛怯生生地望着我。忽然它回过头望着梭梭,竟开口奶声奶气地说:我可以叫他爸爸吗?狗能说人话,这个惊奇也太大了,我差点从床头跳起来。 它问可不可以叫你爸爸。梭梭问我。 可以,可以。还没搞清楚什么回时,我就糊里糊涂的答应了,生怕再出洋相。 梭梭看出我的疑惑,脸上露出坏坏的微笑,解释说;忘了告诉你,它是一只仿真机器狗,要好好照顾它,它会给你带来很多快乐。临到走出门口时她又回过头来说;千万别把它不当狗哦。又是一脸的坏笑。 爸爸,你喜欢我这样的狗狗吗?等到其他人走出房间,小狗蹿到我怀里问,一幅讨好乖巧的模样。 喜欢,喜欢。幸亏我及时想起这是在二一五五年,不然谁敢相信眼前这事实。 那抱抱我? 为什么?我开始喜欢我的狗崽子,决定逗它玩玩。 因为我需要爱,没有爱我不能活,小狗说。 你不是狗吗? 是呀。 狗不需要爱,只需要肉骨头。我继续逗它。 我是一只不需要肉骨头的狗狗。它眨巴着眼睛同我辩解。 那你不是狗,我说。看它狗模人样的实在好笑。 那你不是人,汪汪,汪汪……. 我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双手抱起它举到空中,用我的鼻尖对着它的鼻尖说:你真是个小怪物,是谁造出的你,这么招人喜欢。 爸爸,给我取个名字吧,小狗说。 恩,我想了想说,就叫迭戈吧。 迭戈是什么意思? 天,我差点晕了。我该怎样向它解释迭戈是一个伟大足球运动员的名字,他姓马拉多那,有一只上帝之手。 太多的惊奇有时候会给人带焦虑和不安。晚上睡觉时,我刚熄灭灯,眼前便浮现一团如雾的荧光,抬眼看去原来是梭梭白天带来的一束海芋花。一束花能像萤火虫一样发光让我再次吃惊不小,我怀疑那是假花或涂了荧光粉,便下床来想看个究竟,撕下一片花瓣用手指捻揉,分明流出花液又是真的,仿佛施了魔法一般。这一夜我没有睡好,老觉得眼前似有魅影重重,翻来覆去睡得不安生。第二天早晨起床大脑昏昏沉沉,看到那束海芋花心里顿生厌恶,便以过敏性鼻炎为由让护士把花拿去扔了。看来过于神奇的力量会给人带来恐惧。 这一天有条令人难过的消息——大美人死了,打开电视就看到各大电视台都在播放这条新闻,全世界的人都在为它伤心、哭泣。一个星期前大美人就开始拒绝进食,饲养员想尽办法拿出它平时最喜欢吃的各种食物,它始终看都不看一眼,每天呆坐在角落里,一天天的消瘦,直到今天早晨闭上那双孤独的大眼睛告别了这个世界。人们把大美人的尸骸送回了它远在非洲的故乡,让它在祖先曾经世代繁衍生息的土地上长眠。地球上最后一个大猩猩死了,意味着这个物种从此灭绝,今后的孩子们只能从教科书或博物馆中去认识它。今天大猩猩灭绝了,明天或许是大象,后天或许是长颈鹿,未来的世界或许只剩下人类和他们的机器宠物,那将是怎么样的世界,离末日远吗?一个孩子流着眼泪在电视中这样追问。 梭梭的采访第三天报道出来,立刻引起巨大轰动,虽然只是简单的几百字介绍世界第一例冷冻人成功复活的过程,却无啻于在公众面前丢下一枚重磅炸弹。每天都有很多媒体要求采访我,叔俭不得不就此事跑上跑下来病房征求我的意见,经常是累得满头大汗,都被我一一拒绝。我开始收到大量的信件和礼物,很快这些物品塞满了我的病房,医护人员不得不腾出阅览室作临时仓库,他们因此有了新的工作,整天蹲在阅览室里帮我拆看这些来自世界各地的信件和礼物。原本安静的阅览室现在变得热闹起来,没事时大家就聚在里面有说有笑,摆弄礼物,津津有味地读着信件,谈论素不相识的人的热情和关心。我对这些信件和礼物毫不感兴趣,全部交给医护人员处理,我只希望能早日出院,按照医生的安排认真地进行康复锻炼。 每天早晨七点迭戈准时喊我起床,然后我们去健身房跑步,上了跑步机再戴上视觉传感器,已然就置身于户外一条林间幽径,湿漉漉的路面,野花在晨风中梳洗,道路两旁的灌木丛上缠满蛛网,蛛网上的露珠在晨光下闪闪发亮。我慢步小跑,偶尔回望一眼来路已淹没在一片浓郁的绿荫中。而只要我愿意按一下跑步机上的另一个键,马上又来到海边,太阳正从海面上升起撒下金色耀眼的光芒,新的一天充满了希望。这些虚拟的场景是如此逼真,以至每当我摘下视觉传感器时常常不知身处何处,仿佛忽然间从魔幻世界中回来,眼前的一切倒不真实。锻炼完身体后,该去吃早餐,迭戈也是屁颠屁颠地跟在我后面。迭戈,来喝牛奶,我喜欢这样逗它,把一杯牛奶端到它嘴边。它闻了闻摇着头跑开了,远远冲我叫喊抗议我的虐待行为,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它毕竟不是一条真正的狗,它不需食物,只要按时冲电就可以了,它是长不大的。以后迭戈要是不听话,我就以喝牛奶来吓唬它,它立刻放乖了,很见效。 这种安宁的生活没有像我期待的那样持续到我出院的那一天。命运总喜欢在暗中捉弄人,那天下午我到花园里散步,迭戈跟在我后面,刚走到喷泉边,它忽然一阵狂叫,这叫声显然提示我周围发生了不寻常的事。我回过头问它,迭戈,有什么事吗?它说你看上面。我抬头一看差点没得跳起来,居然有个人像壁虎一样趴在花园的玻璃穹顶上,漆黑的影子投在睡莲池中,像一只多足爬行怪兽。他身穿紧身衣,腰间系着宽大的皮带,从背后伸出四只机械触手牢牢地吸附在玻璃上,手里举着一台摄像机正对着我拍摄,看来像记者之类的人。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后,我很快镇定下来,无端的被打扰多少有些恼怒,我大声喝问他到底想干什么。隔着玻璃我们都没有听清对方说的话,只能像哑巴一样比画,只见他的嘴巴很夸张的一张一合像是在问好, 第三章 为了日后的生活,在梭梭的引荐下我认识了卢奥,一位资深的电视节目制作人。初次见面我对卢奥并无半点好感,他四十来岁,身材消瘦,目光深邃,颧骨突出,一身黑衣,看上去过于严肃而不苟言笑。我一向不喜欢和刻板、严肃的人打交道,所以对卢奥的到来没有表示半点热情。可交流几句后,我就改变了态度,发现这个男人身上有种令人成服的人格力量,是值得信任和交往。难怪梭梭在他面前言谈举止一改往日的吊儿郎当,变得恭敬起来。没有过多寒暄,卢奥言简意赅地说明了来意。他要为我定身制作一档真人秀节目,将我的生活全天二十四小时直播,公司将负责我的衣食住行并安排其他社会活动。真人秀节目曾经很火,现在多了滥了就没多少人看,但我的身份不同,我是来自一百五十年前的古人,是世界第一例成功复活的冷冻人,全世界的人都想了解认识我,冲这一点节目肯定能成功的。   谈完这些后,卢奥直接拿出一份合同文书递给我,叮嘱道:仔细看看,所有的合约条款都写在这上面,不要你现在答复我,三天后我再来,不管你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我都尊重你。 第三天上午卢奥和梭梭再次来到病房,一进门卢奥就问:怎么样,愿意和我们做这个节目吗?他深邃的眼光紧紧盯在我脸上。 签约吧,我回答道。事实上我根本没有考虑,在第一天和卢奥谈完后就做出了决定,多等三天完全没有必要。 卢奥没料到我这么快就答应了,好象有点不相信,脸上露出一丝惊讶的神情,再次追问道:你真的考虑好了? 又有什么好考虑的呢,我说。 我就知道你会接受这份工作,现在整个节目制作组都是你的仆人,有什么吩咐吗?我的主人。卢奥开起玩笑,说完自己先无声地笑了,露出整齐、结实的牙齿。 会有人看吗?我问道,怀疑这样的节目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 会的,这个节目就叫《记录冷冻人在二一五五》。你可别小看日常生活,这是行为艺术哦,你的一举一动都会吸引观众的目光,你的吃喝拉撒皆成表演,你会成为大明星的。梭梭在一旁插话道,眉飞色舞。 这和动物园里的猴子有区别吗?我打断梭梭的话,问她。 有什么顾虑吗?别担心,我们会给你自由和应有的私密空间,卢奥说。 是啊,总不能把你洗澡的过程也让人看吧,除非你不介意——没等卢奥说完,梭梭又抢着说,一脸坏坏的笑。这个无忧无虑的女孩有种自由不羁的天性,好象永远不会有烦恼。 一阵玩笑后,大家就合约内容做了一些详细讨论,实际上是对我将来的生活先做出一定的安排,具体涉及到日常生活、学习、社交、其他活动以及个人隐私等。合约期为一年,我和公司分享广告收入,节目做完后还可以得到一笔丰厚的酬金。如果中途有什么变故我不愿意干,可以单方随时中断合约——这点在合约最后写得清清楚楚。 我在合约上签了字,刚放下笔,卢奥又说道:不过为了使你看上更象个明星,我们打算为你做个整容手术,你同样吗? 没想到卢奥会提出这样的要求,我虽然并不英俊,可也不至于该做整容手术才对的起观众。我有些糊涂地看着卢奥,他没有要求我立即答复,又给了我三天考虑的时间。这天上午叔俭一直陪在病房里,他在一旁来回踱着步,不停地搓动双手,一言不发,显得心事重重,好象是为即将到来的离别而伤心。 接下来的三天我反反复复做着同一件事就是在盥洗室里照镜子,有时在镜子前一站就是半个小时,有时刚刚走出盥洗室又转身回到镜子前,仔仔细细打量着镜子中那张脸,怎么也拿不准注意。三天时间就这样过去了,第四天凌晨三点我被一个梦中人叫醒,我起床来到盥洗室,恍恍惚惚看到镜子中有张憔悴毫无生气的面孔,脸上明显带有旧时代狭隘的痕迹,忽然镜中人对我开口说话:既然来到一个新世界,为什么不改头换面来一个彻底的改变呢?说完镜中人就消失了。第二天早晨醒来时,我发现自己睡在盥洗室的地板上,那面镜子就挂在我头顶的墙上,镜面上生出一道道裂纹。 星期六是我出院的日子,医护人员夹道欢送,叔俭看上去有些不舒服,脸色苍白,他拉着我的手依依不舍,眼中泪光闪烁。珍重啊,珍重,他一再叮咛。我笑着安慰他我会回来看你的。叔俭无语,颤抖的双唇绽出一丝笑容。很久以后我才理解了叔俭的这份情怀,那不单单是和我作别,还有对生命的留恋和不舍。 带着迭戈我离开了医院,在卢奥的安排下又住进了一家整容所。卢奥为我聘请了当今世界上最优秀的整容医师罗伯特,他的高明之处在于既让你的五官完全符合美学结构,又能彰现自己独特个性。据说不少明星、名流的脸都出自他手下。罗伯特远在美国,我们是在整容所的视频里会面的,奇怪的是他没有穿着医护人员的工作服,而是身着白袍,面遮白纱。在视频里简单交流几句后,他吩咐我身边的护士对我脸部进行扫描,然后把扫描数据传给他。很快他就给出了诊断结论,我脸上要动的部位实在太多,鼻梁要垫高,下颌要拉长,额头要填充,眉毛要拉吊------如此繁多种种,我大致统计了一下要改造的地方多达二十几处。第二天就进行手术,在手术台边我没有见到罗伯特,只有麻醉师和护士,处在我眼前的是几只精巧的机械手。此时他在大洋彼岸自己的诊所里,戴上目镜和电子传感手套,只等我做完麻醉后,就可以遥控手术了。神奇的科学技术打破了时空阻隔,任何一个医生只要戴上这样一套电子传感器,就可以为远隔千里之外的病人做手术,不会出现任何误差事故。 罗伯特就是这样为世界各地许多人做了整容手术,他因此很富有。同他精湛的医术相比,让人津津乐道的还有他的怪癖。据说他总是这样一天到晚身着白袍,白纱遮面,从不在外人面前露出尊容。有些人在整容后对他心存感激,千里迢迢跑来当面致谢,他也是穿着这样一身行头接见。久而久之谁也说不上罗伯特到底长着啥模样,简直像个谜,于是种种猜测、流言四起。有人说他长得实在是太丑了羞于见人,而这张天下最丑陋的脸除了他没有人可以为其做整容手术,所以他不得不遮起来。这就像最好的理发师不能为自己理发是同样的道理,颇有点荒谬和无奈。 满脸缠着厚厚的绷带,我又在黑暗中度过七天。这七天来我内心充满期待,感觉自己有点像买彩票意外中大奖的人,除了兴奋,还由衷地感谢命运的眷顾。拆除纱布这一天,卢奥和梭梭都在场,像亲人一样守在我身边。护士小姐轻轻剪开最外层的纱布,拉住纱布头在我头顶上一道道绕开,我的心跳也一下一下随之加快,惴惴不安。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时间好像无谓地被拉长,感觉头上的纱布这一生也拆不完,所有人都敛声屏气,病房陷入亘古洪荒般的寂静。忽然我感到脸上有种揭痂后的轻松和凉爽,眼前一片光明,护士已经为我揭开最后一层绷带。 “哇,冷冻人,你变成了万人迷。”梭梭首先发出惊叹,一咋一呼,表情夸张。我两脸顿时发烫,心里变得慌乱起来,还不习惯有人对我发出这样的称赞,不知道自己究竟变成一副什么模样。迭戈在床头“汪汪”大叫,梭梭用手抚摸着它说:“怎么不认识他吗,他是你爸爸也。”迭戈还是狂叫不止,“迭戈,迭戈,”直到我叫出它的名字,它才停下来,瞪眼望着我,翘起小尾巴左右摇摆。 “拿面镜子来,让他自己看看,”卢奥对护士说。 接过护士递来的镜子,刹那间我都快要透不过气来。天,镜子中的人哪是我,完全是另外一个陌生的男人,一个英俊富有魅力的看上去有点奇怪的男人。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变成这样一副模样,从惊叹中回过神来,看着镜子中的脸不知如何是好,拿着镜子的手热得发烫。 “仔细看看,好好熟悉一下,镜子中的人就是你,你就是那么帅绝了,我都不想让你走。”护士还不知道我的身份,在一旁得意的说,很认真的在我脸上看了两眼后,腰肢一扭一扭地走出病房,背影婀娜多姿。片刻后卢奥也起身告辞,让梭梭多陪我一会儿。 “恭喜,恭喜,冷冻人,你现在变成了美男子,今后不知会有多少女人为你心动。”梭梭没正经地说,故意用火辣辣的眼神在我脸上瞅来瞅去。 我实在不习惯她如此褒奖,竟然满脸通红,不敢正眼看她。她今天的穿着很复古,内着长裙,外罩米灰色立领风衣像个淑女,却偏偏戴着一顶棒球帽,帽檐拉得低低的。窗外是一个精致的小花园,我奇怪自己第一天来的时候怎么没有注意到,园子里栽满了玫瑰花,含苞待放。一位小姑娘在花园的空地上独自玩着跳格子的游戏,细胳膊细腿,穿着一条蓝色连衣裙,单腿在地上跳来蹦去。 “看,那个小姑娘多可爱,像个天使。”我指着窗外说,企图改变梭梭的注意力。 “她就是个angel。” 梭梭的话音刚落,小姑娘背后忽然伸出一对白色的翅膀,她“扑楞、扑楞”地扇动翅膀飞到我的窗前,双手抱膝坐在窗台上,睁着一双蓝色的大眼睛看着我,阳光将她天使的身影投在地板上。感官再一次欺骗了我的心灵,禁不住哑然失笑,小姑娘居然也冲我报已天真的微笑,如一抹阳光温暖心头。 梭梭一直坐到十点半才离开,天南海北的对我侃当今人的生活观念、流行风潮,还讲了她自己经历的一些奇闻怪事。她说有一次去非洲旅行,刚好碰到当地一个部落举行选美节——据说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选美活动,在这个盛大的节日上参赛的选手都是男人,评委才是女人。参加选美的男人除了拥有健康的身体外,还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条件,就是参赛标准。讲到这里,梭梭故意卖关子说: “你猜猜是两个什么样的标准?” “猜不出来,”我说。这样一个匪夷所思的问题真让人无从想起。 “死劲猜。”梭梭继续卖关子。 “莫不是比谁的性器大?”我试探着回答。 “你流氓,尽想坏的,”梭梭娇嗔道。 “那是比谁的头大?” “大你的头,比猪还笨。比的是谁的眼睛大而明亮,谁的牙齿整齐洁白,所以在选美节上男人们一个个都怒目圆睁,龇牙咧嘴,摆好姿势站在场地中央,女人们唱着古老的歌谣,踏着舞步把男人围在中间一一检阅,很好玩。”梭梭一边说一边比画,一脸的快乐。 这的确是件闻所未闻又有趣的事,我有点怀疑是梭梭杜撰的,看她那言之凿凿的样子根本就不象在撒谎,便又问道:“那冠军有什么奖励?” “据说以前是获得和部落里任何女子交配的权利,现在就是奖一头牛,不过肯定会有许多女人爱上他。” “为什么非要这两个条件,还要看牙齿,又不是买牲口。” “这就无从考证咯,可能和原始社会的生活方式有关。明亮的大眼睛意味着视力好,比一般人能看得更远更清楚,能即时发现猎物和潜在的危险。整齐洁白的牙齿肯定是坚固有力的,必要时可以当工具用。在原始社会里,这样一个男人就有生存上的优势,对种族的繁衍发展有很大作用。可能是这个原因吧,生存的需要,就像女人所谓的三围标准,从解剖学角度来说是最适宜生育的身体结构。当然现在选美完全是为了愉悦感官,所以不能以貌取人,你说呢?”梭梭说着,有点自我陶醉,眼光变得深邃起来。 那个长着翅膀的小姑娘不知道什么时候飞走了,窗台上留下一朵殷红欲滴的玫瑰花,想必是她刚刚摘下的。花园里很安静,正午的阳光默默的洒落一地,清风摇曳,满园的玫瑰花开始争先怒放,如一首无声的大合唱,令人浮想联翩。时间在这一刻仿佛凝固,我的思绪飞离这小小的房间,越过海洋和雪山,去了遥远的非洲大地,仿佛看见一个身穿兽皮,手持长矛的男子正站在山冈上眺望远方,他身后的峡谷里回荡着妇女和儿童的欢笑,一股炊烟袅袅升起,空气中弥漫着烤鹿肉的香味------ “你在想什么?”梭梭忽然问道,打断了我的思绪。 “没什么,你在那里找到心仪的美男子吗?”我问她。没想到这个疯丫头还很有思想,偏偏要和她开个玩笑。 “没有哦,我眼前已有了一位,像你这般古典气质的美男子到哪里去找啊,我要先下手为强。”梭梭反倒又拿我开起玩笑,越说越疯。我只能在一旁傻呵呵地笑。 上午的时间在和梭梭的玩笑中很快过去。吃完午饭,我独自靠在床头休息,迷迷糊糊刚睡着就好象听见有人喊,猛地睁开眼睛,房间里并没有来人,迭戈安静地趴在地板上。我睡意顿消,又开始揽镜自照,实际那面小上镜子一直就握在我手中,低头就能看见那张新面孔。再想想那张熟悉的旧面容,竟像追忆一位逝去的亲人,想到他童年的荒唐,少年时的孤独,想起他为了追寻梦想毅然决然地离开双亲,一切就象发生在昨天。而昨天他还是满脸缠着绷带,在黑暗的隧道里摸索。我拿着镜子在手中不停翻转,从镜面翻到镜背又翻到镜面,让镜中的面孔出现又消失又出现,反反复复,心情既兴奋又不安。不管即将到来的新生活是好是歹,我都要一步步坚实的走下去,人生对我来说是一次没有回头路的旅行。 整个下午那个长着翅膀的小姑娘再也没有出现,那朵玫瑰花也不在窗台上,想必被风吹落,园子里已半是斜阳,半是阴影,众花已停止合唱,一片午后的寂寥。闲来无聊,我躺在床上胡思乱想,内心先是掠过一阵莫名的空虚和忧伤,接着又生出些许柔情,毛绒绒的在心里飘荡。梭梭的身影开始闪现在我脑海里,这个直率、大咧咧的女孩虽然缺少点女人味,还是蛮可爱的,高挑的身材,皮肤光洁细腻,还有她的臀部圆鼓鼓的向上翘,很吸引人。那股柔情开始变得骚动不安,渐渐像潮水一样滚滚而来,我的下身竟有了强烈的冲动,变得坚强有力,蓄势待发。这时卢奥推门进来了,一眼就看见被单上鼓鼓撑起的小帐篷。 “看来你的身体完全恢复了,各种功能都很正常,冷冻人,”卢奥笑着说。 “恩,还可以的。”我慌忙从床上坐起来,拉扯着床单,掩饰自己的尴尬,真有点丢人。 “我为你感到高兴,”卢奥哈哈大笑。 “谢谢你,我也高兴,”我嗡声嗡气回答他。谢天谢地,那座小帐篷总算塌下去。 “整容的费用我已经结清了,明天就可以开始新生活。看你身体情况恢复的不错,今天晚上带你出去玩玩,享受纯粹的快乐。”卢奥说。 “去什么地方玩?”听说可以出去玩,我马上兴奋了。 “另一个世界,一个你从没有去过的地方。”卢奥露出一丝神秘的微笑,我发现同他熟悉了,他还是很乐意笑的。 “还有一个世界?”我不明白卢奥在说什么,一脸疑惑地看着他,那张消瘦深沉的脸上看不出半点异样。 “别急,晚上你就明白了,晚上七点半我来接来,晚餐会有人给你送来。以后再请你好好吃一餐,现在我有点事还没有处理,就不能陪你了。”卢奥拍着我的肩膀说,他手指的骨骼很粗大,像生铁般硌人。 卢奥走后,我开始不停琢磨今晚他究竟会带我到什么地方去玩?舞厅,酒吧还是剧院?想来想去都不对。什么是他说的另一个世界呢?真让人怎么也猜不透。 这房间里的设施远远不如叔俭他们那里的完善,连电视也没有,呆腻了真的很枯燥乏味。看看迭戈,和它相处时间长了就没有当初的新鲜,一时没有兴趣去逗它。看看窗外的花园下意识地想要去逛逛,转念一想不过只是虚拟的景象,刚迈出两步又收住脚,重新回到床上,躺下来想再睡一会儿,却又真的睡不着,辗转反侧一直捱到吃晚饭。 晚上七点半卢奥准时来接我,刚跨出整容所的大门便感到一丝寒意袭人,也许是在室内呆的太久,看见夜色下的城市精神为之一振,握握拳头,感觉浑身上下都是劲。这是我第一次出来玩,真正和外界接触,别提心里有多高兴,况且心里还揣着谜团为这次外出增添探险般的色彩。卢奥的小车就停在门口,虽然样子在我眼中很新奇,但看得出还是一辆小汽车,不会是别的什么东西。卢奥拍了拍车门,车门便自动打开,像甲虫一样张开翅膀,露出里面宽敞的车舱。俯身钻进去,我发现里面就像个小客厅,设置有两排沙发,前面有个驾驶台,但卢奥显然没有坐上去的意思,他只是按了下方向盘上的一个黑色键,便收身和我坐在后排的沙发椅上,驾驶台上亮起一排红色小指示灯。我好奇的看着这一切,用摸摸自己的座位又摸摸车窗,心里隐隐意识到这辆小车可能会自动驾驶,果然卢奥开口说话:“现在可以出发了,去东十八街。” “这车能自动驾驶?”虽然曾经在科幻电影中见过,但真实的出现在眼前,我还是不免惊叹。 “当然啊,这个你应该想到。”卢奥说。 “用什么做动力,还是烧汽油吗?”我问道。 “不是的,石油已经枯竭了,现在的汽车都是充电的。” 啊,石油还是枯竭了。我心中暗自感叹,这曾经看来很遥远的事情终于变成现实。不知道那些中东国家现在是个什么样子,一座座废弃的油井还有什么用途,战争是否也随之停息,还有环保、生态等问题是否像预言中那样也危机重重。我忽然很想了解这个世界,陷入沉思之中,一百五十年过去了,迎来送往,该有多少拍案惊奇。 小车在急速行驶,车内听不到一点噪音,若不是看到窗外流动的夜景,根本就难以觉察车子在行驶。车内很暖和,让人有点晕晕乎乎,窗外的夜景比起从前似乎没有多大改变,还是一闪而过的霓虹灯、广告、橱窗和行人。但人们的生活方式已发生了很大改变,对我来说完全是一次奇异的旅行。 “东十八街是条什么街?”心中有个谜团总有点不安,我忍不住问道。 “你别急,到时候自然明白了。”卢奥说,用一只胳膊撑着脑袋,斜躺在座位上,一幅沉稳、漫不经心的表情。 “你不会带我去看脱衣舞吧?”我开始有点急了,胡乱猜测起来。 “非也,应该说去寻找世外桃源。” 真是越说越糊涂,虽也懂“世外桃源”的典故,但卢奥说的明显不是那意思,此“世外桃源”非彼“世外桃源”,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个所以然。忽然车内发出提示声:就要进入飞车道,请系好安全带。照卢奥的样子我从车座旁抽出安全带系在身体上,透过车窗我发现小车缓缓驶过一个收费站,慢慢地好像离开了地面。为了看清楚到底怎么回事,我摇下车窗把脑袋伸了出去,眼前发生的一幕让人简直不敢相信,小车竟然在空中飞行,下面是黑黝黝的路面拉着地灯急速后退,惊魂未定,迎面驶来一辆小车从我头顶飞过,带来一阵疾风吹乱我的头发。这时卢奥从背后把我一把拽进来,替我关上车窗并没有责怪我的莽撞,小车内却发出警告声:请勿把脑袋伸出车窗,危险,危险。 “怎么飞起来了,刚才还在路上行驶呢?”我惊讶的问道,越发感到不可思议。 “这是飞车道,哦,你可能不明白,道理跟磁浮列车差不多,”卢奥解释道, “几乎每个大城市都有这样的飞车道,既快又安全,不会堵车的,大大缓解了交通问题。” “别紧张,我们先喝点酒,放松放松。”看到我还有点惊魂未定,卢奥从车座旁的柜子里拿出两个金属小酒壶,顺手递给我一瓶。我接过来打开瓶盖喝了一小口,酒味甘冽爽口,又香又甜。这是什么酒?我在心中问自己,又好奇的饮了一大口,一股暖流直达肺腑,浑身上下说不出的舒服,就像有人在耳边给了你一顿甜言蜜语的称赞。我想起我原来是滴酒不沾的,看来冷冻后还能改变人的某些习惯,大出我意外。不知道我身上还隐藏着怎样的嗜好和潜能,就让时间来慢慢为我揭开隐藏在肉体下的秘密。 “好酒,是什么酒啊?”半壶酒下肚后,我全身彻底放松了,飘忽忽的,连每一个毛孔都那么清爽。 “一种麦芽和浆果酿造的。”卢奥说,晃晃悠悠喝下一口酒咂巴着嘴,发出一声愉悦的叹息。 不知道什么时候小车已驶出了飞车道,重新回到地面。我和卢奥已各自将酒喝完了,坐在车座上有点朦胧醉意,胡言乱语起来。忽然,车内又发出提示声:已到达东十八街,请做好下车准备。卢奥说:“停在老地方,桃源阁楼俱乐部门口。”他开始收拾酒壶,动作慢条斯里,车内残留的酒香四益。我开始又激动起来,迫不及待地想看看外面究竟是怎样的“另一个世界”。 小车继续前行一会儿,再次发出提示声:已到达目的地,请做好下车准备。反复播报两遍后,小车停下来,车门自动打开,一股冷空气吹进来,人一下子清醒许多。下车后卢奥发出自动泊车指令,只见小车一个急转弯,掉头向路边地下停车场驶去,很快就没了踪影。眼前的街道并没有特别之处,宽阔的马路在夜色中不知伸向何方,两旁街灯林立,朦朦胧胧的光晕只能照亮脚下的路。路上并没有多少行人,车辆来去匆匆很少鸣喇叭,少了我曾经熟悉的那份喧闹,临街的店堂里一样的灯火通明,却是空空荡荡的冷清,并没有多少顾客。这哪里是什么娱乐场所,更不象红灯区?我的心里又嘀咕起来,却懒得再去疑问,紧紧跟随卢奥进了一座大厦,来到一扇金属门前。卢奥站定从上衣兜里掏出一张金色卡片,对着门边蓝色小屏幕刷了一下,门就自动打开了,原来是电梯。进入电梯内就听见一个热情洋溢的声音从头顶上的扩音器里传来:欢迎你lu21080810,欢迎你陌生人。 “我要两个相连的空位,这位陌生人的费用记在我帐下。”电梯启动后卢奥发出一道莫名其妙的指令,我已经是见怪不怪,靠在电梯里耐心等待谜底揭穿。 好的,碧水山庄里刚好有两个空位804、805,请两位稍后,那个热情的声音从扩音器里答复道。 几分钟后电梯停下来,卢奥带我走出电梯又来到一扇圆形的金属门前,人到门前就自动打开,眼前是一条圆形通道,好象是由一节一节厚玻璃管连接而成的。进入通道内墙上闪现一个大大的粉红色荧光路标,一路跳动着指引我们前行,最后来到一个阁楼样的房间。房间里有点热,浮动着一片乳白色冷光,如临仙景,进门右侧是一排储物箱,房间中央立着几只椭圆形的金属柜足够容纳一个人躺下,铝质外壳,镶嵌在一个金属框架内。其中有两只似乎还在摇晃,看上去有点像不倒翁。很显然这些椭圆金属柜子就是房间里的主要设施,可我怎么也看不出它们的用途,让人很纳闷。 “这是干什么来呀?”忍不住好奇我又问卢奥,眼前的一切越发让人糊涂,无法理解。 “把衣服脱了。”卢奥说,答非所问。我以为他是开玩笑,可他已经在一旁开始解上衣扣子,先脱下外套小心地挂在储物箱里,接着又开始脱内衣,我几乎能闻到他身上热乎乎的汗气。 “脱衣服干吗?”我问道,忽然又想明白似的自问自答:“是洗澡对不对。”一定是洗澡,不然脱衣服干吗,那些金属柜子就是浴缸,想不到现代人这样洗澡。我为自己解开谜团暗自窃喜,吹起了口哨。 “跑这么远带你来洗澡?这像洗澡吗?别瞎猜了,快点脱,脱了再穿另一件。”卢奥已经脱光了衣服,赤身裸体站在我面前,粗大的骨骼让他看上去精壮结实,孔 第四章 那天是“雨水”之日,天空却并没有下雨,满街是盛开的白玉兰和迎春花,春天已经来临,给生硬、机械的城市带来大自然的生机和灵性。在白垩纪传媒公司大楼的顶层,有一套属于我的房间,是我临时的家,也是我的工作场所。我开始在新世界的新生活。  我曾经一无所有,现在仍一无所有,却并不妨碍我过上衣食不愁的生活,命运是眷顾我,还是放纵我堕落,无人知晓。你看这就是我的家,推开房门的一瞬间我是幸福的,除了迭戈,我没有带任何私人物品进来,一切重新开始。你看这是我的厨房兼餐厅,人总是离不开美味可口的食物,我将在这里按一百五年前的烹饪方法做菜,我喜欢吃外祖母做的锅巴咸菜卷和萝卜河虾汤。这是我的卫生间和浴室,对不起,这里不对观众开放。这是我的阳台,我会把它改造成一个空中小花园,一个绿色的巢穴,供我午后来休憩。这是我的卧室,放有一张宽大的单人床,按我要求的有一扇大玻璃窗,这样有月光的夜晚就可以照进来,会有人在白昼窥见我睡在月光下。最后介绍我的客厅,看上去和普通的客厅没有两样,摆着沙发、茶几等日用家私,装修简单。其实我不会在这里接待客人,在这个客厅里存在一个虚拟客厅,只要打开墙上的全息显示屏,远隔千里身在不同时区的来访者就会出现在我面前,大家操着不同的语言通过同步翻译器交谈。这和互联网上的聊天室差不多,所不同的全息显示是立体虚拟空间,人物都是立体的和现实同步,如果某位客人不想让别人看见真实的自己,他可以把自己装扮成虚拟的角色,比如海盗,精灵,鬼怪等。所以客厅里经常出现超人,魔法师,小矮人,仙女,三流九教鱼龙混杂,大家聚在一起像开化装舞会一样热闹。客人是由节目制作组里导播筛选的,从节目开始到结束我还从未见过他,虽然我们每天都要交流一会儿,也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当然客人要是和我成了朋友,就不需要通过导播,通过我设的口令直接进来。 每天上午从九点到十一点我要打开客厅和观众互动,满足公众的热情和好奇心。客人们会提出各种问题,我必须学会耐心和他们交流,因为这是我的工作。第一天我邀请了梭梭和叔俭来这里做客,梭梭还是那样活泼爱开玩笑,开口就是如何如何想你,其实我们不过三天没见面。梭梭对我的新生活表示祝贺,希望我过的快乐。叔俭没有来,他托人带了一只土陶花盆和一封信,花盆外表粗糙布满小孔洞和擦痕,看来很有点年头,花盆里埋有一粒种子。我问来人叔俭为什么没有来,是不是很忙。来人说他已经不忙了,在休息。信中说这只花盆是我冷冻前留下的,花盆中的种子就是那棵瓜叶菊留下的种子,一年年开花结籽,薪火相传,正好过去一百五十年,在他这个家族流传了四代,现在物归原主。一个星期后埋在花盆里的种子发芽了,是一株瓜叶菊幼苗,这又是一个令人感动的早晨,睹物思人,想起冷冻前的那段往事,“人科动物”那张脸清晰地浮现在眼前,那捉摸不透的笑容是如此的亲切温暖。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天罗伯特来了,当他的身影闪现在客厅时,的确让人吃惊不小。他还是那身长袍,头缠白巾,白纱遮面,像一个保持古老习俗的阿拉伯人。 “你不是美国人吗?怎么老是穿得像个阿拉伯人,能把你的面纱摘下来看看吗?”我好奇的问道。 “不能。” 罗伯特回答说,同样用好奇的目光看着我。 “为什么不能。”难道他真有一张丑陋得必须遮起来的脸吗?还是有其他难言之隐。我在心中暗自猜想。 “因为我是图阿雷格人的后裔,我必须遵从祖辈的传统。”罗伯特说,出乎人意料的一个原因。 “什么是图阿雷格人?” 图阿雷格人意思是被真主遗忘的人。罗伯特告诉我这是一只居住在北非撒哈拉沙漠边缘的民族,世代以种植椰枣为生。椰枣是一种具有惊人生命力的植物,只要一定数量的水,不需要其他肥料,也不要人类照料,就能茁壮成长,年复一年的贡献果实。一棵椰枣树的年龄可长达几百年,为了在干旱的土地上获得必要的水分,椰枣树的根可以深达地下4-6米,它的树干中密布着一根根输水管,将水分送到树干的顶部。为了减少蒸发,它的叶子由结实的叶柄和细长的叶片构成,每年只长十几片。图阿雷格人就像这椰枣树以一种简单的方式在沙漠中顽强地生存下来,这个民族有个非常特别的风俗,成年男子必须以白纱蒙面,不得随意在外人面前露出来,否则就是一种无礼的行为。罗伯特是在十八岁那年从祖父那里知道祖辈的传统,从此他就有一个强烈的欲望要做一个真正的图阿雷格人,他开始穿起白袍,缠上白头巾,并以白纱遮面,虽然这在城市生活中多少有些不方便,但他以一个图阿雷格人而自豪。现在他每年都要去撒哈拉生活一段时间,虽然那里生活条件恶劣,但祖辈的生活方式让他痴迷。 “也许不久的将来,我要回到那里去,只要有一棵椰枣树一只骆驼,我就能生存下来,城市的生活让我越来越疲惫。” 罗伯特说。原来种种传闻都是愚人猜想,他是为了尊从祖先的传统才蒙上面的,这种古老神圣的情感显然在许多人心中消失,人类在前进的路上逐渐忘记了自己的家园。 罗伯特的话触动了我对故乡的思念,我想起那座依山而建的小镇,比鳞节次的房屋,一样的白墙灰瓦,千窗排比,就像一副版画镶嵌在心头。每年春天千株桃树相约而发,热热闹闹,将整个小镇淹没在一片粉红的花潮中,我常常爬上山顶望着她为她的美丽发呆;我想起那条穿过镇中心的小河,它好象没有源头也没有终点,四季变换它总是安静地流淌着,带走了少年的孤独和遐想。可叹这一切已经灰飞烟灭埋进了历史的尘埃,我竟然是没有故乡的人。 “怎么了,冷冻人,想你的故乡了?” 罗伯特发现我落寞的情绪,关心问道。 “是啊。”我的双眼已经迷蒙,心中思潮翻滚。 “她一定很美吧,有时间你应该回去看看。” “是啊,她很美。” 大家一时都无语,相互凝视,从对方眼中看到一丝惆怅。短暂的沉静后罗伯特开口说:“你为什么要把自己冷冻起来。” 你为什么要把自己冷冻起来?这是每一位来访者最关心的问题,我曾经以受人教唆为由来回答梭梭,多少有点是开玩笑。现在这么回答别人则是对 “人科动物”的不敬。可我怎么向他们解释那些荒唐的梦,谁会相信一个梦呓者。为了应付观众我编造出一个献身科学的故事——自己曾是死刑犯,本来要在二零零五年某一天枪决,就在行刑前的一天,监狱里来了位奇怪的科学家,穿着一身隔离服,手中提着老鼠笼,一脸阴阳怪气的笑容。他问了好几个死囚是否愿意参加冷冻实验,都被拒绝,最后我同意了。他马上把我带出监狱将我冷冻起来,我因此获得一次重生的机会,地幸运逃过死刑。这个故事让观众很感兴趣,接着问你犯的什么罪?抢劫,我随口编了个电影《纽约大劫案》的故事,煞有其事地讲述整个作案经过。你们真的把中央银行炸开了,真的用厢式货车运金条吗?观众激动起来,眼中闪烁兴奋的光。是啊,足足装了三辆大货车,我淡然的说。观众听得如痴如醉,一脸满足的神情。这个故事我天天重复足足讲了一个月,总有新来的客人搭上腔就说,冷冻人,给我们讲讲抢劫中央银行那档事。看来谎言总是很吸引人。一些出版商看到了商机,找上门来要求出版我的故事,我同意了。半个月后以我的名义写的书《我的前半生之窃贼生涯》就在各大书店发行,半年内一版再版印刷量达五百万册,在签名售书会上读者排起长长的队,我从早上八点签到下午四点还没签完,第二天继续签,一直签啊签签了一个星期,书店门口的读者才散尽。我放下笔,长吁一口气,立刻感到头晕目眩,签字的手酸痛得抬不起来,象个帕金森氏综合症患者颤抖不停,整整一个星期我不能用右手拿筷子吃饭,不能端起茶杯喝水。 你的年龄?这也是来访者常常提到的问题。按我的想法是二十四岁,因为我是二十四岁生日那天做的冷冻手术。马上有观众反驳我说,不,你应该是一百七十四岁,你是现在世界上最长寿的老人。接下来问题来了,有观众提出质问:你不觉得这样做有反自然行为吗?这的确是让人很难说清楚的问题,我没有哲人的头脑,一时语塞不知道如何回答,卢奥在导播间急了,他拍打着话筒在耳塞里提示我:这样回答,我很庆幸成为第一例成功复活的冷冻人,这是人类科技文明的又一个奇迹。卢奥要求我回答时要有激情,充满自豪感。这的确要演技。 观众就这个问题很快分成两派,到底是科技创造的奇迹还是反自然行为?大家各持己见,争论不休,客厅里唾沫横飞,有时不得不暂停下来,抹干净脸上的口水继续舌战。事情的发展开始出乎我意料,一个叫达达的观众公开对我进行人身攻击。这一天他终于忍不住从潜水状态下浮出来,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张口就骂:“冷冻人,你这个垃圾,还不滚回二零零五年。你不觉得可耻吗?你已经有一百七十四岁了,远远超过人的自然寿命,该是躺在坟墓中腐烂的时候。你却还滞留在这世界上,占有我们的生存空间,消耗属于我们的阳光,空气,水和食物。一个死人能拥有这样的权利吗?地球上已经人满为患,你丫不觉得这是一种罪恶吗?同志们,大家团结一条心把他踢回坟墓去。”达达越说越激动,脸红脖子粗,已经到达忘我的境界。一位把自己装扮成猪八戒的客人实在看不下去,拿起一团粪便扔了过去,没堵住他的嘴。那团粪便是虚拟的道具。 我还来不及就达达说的话生气,先是感到诧异,而后完全震惊,没想到我的出现会造成这么大的混乱。他的话语中有种不容辩驳的威力,我只有傻眼望着他,忘了为自己辩解——我的出现不是罪恶,是科技创造的奇迹。 “人类可悲之处在于作恶不知恶,还自我标榜创造了奇迹。”达达慷慨陈辞,不忘拿起一团粪便回击那位客人。争论立刻升级,口水,粪便,刀子,鸡蛋,骷髅头满屋子飞,打斗声叫骂声不绝于耳,客厅里开始上演全武行,场面之火暴不亚于我看过的任何一部动作大片。停,我按了一下遥控器,蓝光闪过所有人都从我眼前消失,客厅立刻恢复了实景,安静又空旷。 这一天因为达达的搅和,多少有点不快,他说的话不停在我耳边回响,想想还是有一定的道理。从节目组里我了解到达达是一个名为“先驱草”的激进组织成员,该组织成立有一百多年,最初是由一批热衷生态环保的人组成,发展到现在更像一个宗教组织。该组织反对一切高科技术的应用和发展,主张人类应该过一种俭朴、节欲,动物般的生活。在他们看来正是现代科技文明的高速发展在短时间内造成地球环境恶化,资源枯竭,将人类自己推向毁灭的道路。这一切罪恶的根源都是由于资本主义价值观念作祟,人类对物欲毫无节制追求的结果。人类就相当大自然这个有机体内的癌细胞,癌细胞的特点就是为了自身的生存对周围的有机组织不断掠夺,疯狂的膨胀发展,不会和周围的环境达成和谐,这个恶化的过程是从工业革命开始的,自那之后地球就患上不治之症。为了宣扬自己的思想观念,该组织经常会采用极端的方式举行游行示威活动。其中最著名的活动就是为了抗议诺贝尔奖的颁发〈主要征对自然科学和经济学奖项〉,而举行的裸体大游行。每年十月的第二个星期,当本年度诺贝尔奖评选结果出来后,就有大批来自世界各地的“先驱草”成员聚集到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通常是在星期六的上午游行队伍在塞尔格尔广场集合,人员到齐后集体脱掉衣服,裸体行走穿过斯维亚大街上的斯德哥尔摩音乐厅,经过国王街、王后街等几个重要商业街区,最后到达瑞典皇家科学院。一路浩浩荡荡,人潮汹涌,白色、黄色、黑色、棕色的肉体挨着肉体,蔚然壮观,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这个活动是如此有影响力,不仅吸引一些普通民众参加,还吸引一些当红演艺人士参加,每年裸游的人数一再突破吉尼斯世界记录大全。裸游过后,斯德哥尔摩市内大大小小的服装店几乎抢购一空,为欧盟服装业带来空全的繁荣。同时每年十月也吸引大量的游客来斯德哥尔摩观光,大大小小的酒店预定一空,为该市带了大量的旅游收入。十月的裸游是如此有名,完全可以和巴西的狂欢节媲美。达达是近几年该组织亚洲区比较活跃的成员之一,他曾经因反对捕捞鲸鱼、马蹄螺纵火烧毁渔船,被判入狱两年;曾经因毁坏公共设施被判入狱一年;还因扰乱公共秩序被数次拘留。据说还有一些恐怖活动和他有关联。 第二天,达达在客厅里的言论被各大媒体竟相报道,由此引发更广泛的争论,节目收视率自开播以来再创新高。许多媒体煞有其事地发表长篇大论,说来说去的都是一些陈辞滥调,读者或观众最后听到的还是那句原话:科学技术是把双刃剑,对人类有利也有弊。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没有明确的结论。在一片反思科潮下,达达站出来直言不讳地指出对科技的崇拜绝对是一种恶。回顾人类这两三百年的历史,人类的发展达到全所未有的繁荣,却给地球环境造成灾难性的变化,末日来临绝非危言耸听,人类将被自己的文明所毁灭。马上有反驳者说:既然人类已经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运用现有科技手段一定能将地球环境改良过来,不必杞人忧天。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正反两方大打口水战,据理力争,相互抨击。争论像公众所期待那样进入戏剧性高潮,像一个越来越大的旋涡不断吸引人加入进来,推波助澜。其中最活跃的两位是h教授和l学者,h教授在一所大学教哲学,支持达达的悲观论反对科技崇拜;l学者是位著名的社会学家和文艺批评家,对人类的未来充满乐观态度支持科技崇拜,两人很快成了各自阵营里的主力战将。争论的话题不断向外扩延,从原始社会到虚拟世界,从穴居人到太空移民,从石器到智能机器,从草药到基因疗法应有尽有,大事敷衍,简直就像在回顾人类漫长、庞杂的科技历史,造成一股全所未有科普热潮。大量科普读物趁势发行,摆进书店,一时购者如潮,热门书籍一度脱销,出版商赶紧加印,一个季度下来,畅销书评榜上前十名中科普读物居多。 达达要求立即停播《记录冷冻人在二一五五》,并组织一些“先驱草”成员上街游行抗议节目的播出。公司对达达一伙人的言行不予理睬不发表任何针对性的评论,节目照常播出。这种沉默和不屑一顾的态度终于惹恼达达,星期一的早晨,当“白垩纪”传媒公司职员匆匆赶来上班时,发现公司门口被一堆如山的垃圾堵住,白花花的垃圾向外冒污水,臭气熏天,大家一时不知道怎么办,只能掩面远远站着,左顾右盼等人来处理。最后不得不求助环卫部门,出动三辆垃圾车折腾一个上午,才算清理干净。这一切都是达达组织人干的,该组织成员经常义务帮环卫部门运送垃圾,而在昨天夜里他们没有把垃圾送到填埋场,却全部堆放在“白垩纪”公司门口。达达马上出来声称对该事件负责,而且威胁说如果不停播冷冻人的节目,还会有垃圾源源不断运来。公司立刻报警,同时聘请大量的保安在门口加强守卫,以防达达一伙人再次捣乱。一个星期过去,两个星期过去,也未见达达一伙人再来捣乱,“垃圾事件”渐渐平息。 旷日持久的争论已让大家感到厌倦,始作俑者纷纷退出,大众的目光开始转移。忽然传来h教授和l学者要打官司的消息,两人先后在网上开通博客,相互叫骂,指责对方种种不轨行为。h教授称l学者不过是个伪君子,四处装b权威,卖弄学术骗取他人的资助。l学者称h教授完全就象个流氓,满口脏话,道德品质恶劣,大搞师生恋,学校应该开除他。两人的博客顿时火暴,点击率高居榜首,一天访问量超过上万人次,远远超过一些当红网络名人。h教授年青有为,出过两本畅销书,有大量的fans支持。l学者则德高望重,享受政府津贴,得到一些社会名流和文化名人支持。有知情人士透露内幕说两人其实结怨已久,一场官司在所难免。大众开始翘首期盼,看谁先告谁,以什么罪告谁,谁又能赢得最后的官司。左等来右等去,谁也没有起诉。h教授说现在很忙没有工夫去打官司,等下半年再说。l学者说正在收集证据,等证据齐全就上诉h教授诽谤罪。一场争论就此不了了之。 一段时间长期处在争论的旋涡中心我的情绪非常低落,变得焦躁不安,加之来访者经常会重复问些无聊的问题让人厌烦,我终于失眠了,一闭上眼睛就看到成千上万只眼睛在盯着你,成千上万只嘴巴在你面前喋喋不休。我整夜整夜的睡不着,太阳穴像有一把电钻在钻痛得厉害,卢奥怕我撑不住,建议我服用安定片,但我拒绝了。浴室是我惟一可以躲藏的地方,我开始学会躺在浴缸里睡觉,同时打开热水龙头和出水阀让浴缸里保持一定的水位,再打开浴室电视催眠,迷迷糊糊倒也能入睡,虽然经常醒来,看一会电视又可以接着睡。这样持续了一段时间,有天晚上我差点淹死在浴缸里,可能因为身体过于放松,整个人滑入了浴缸中。当我挣扎着从溺水噩梦中醒来,气管里已呛进了水又涩又痛十分难受,我不停的大声咳嗽爬出浴缸,来到洗手间里一面镜子前。我双手扶住镜框,看见镜子中一个陌生的男子正惊恐万分的看着我,一张湿漉漉的脸,头发稍不停的滴着水珠,嘴里大口喘着粗气。我问他你是谁,为什么老跟着我?他也问你是谁,为什么老跟着我?猛然我清醒过来镜子中的陌生男人就是我自己,我已经整了容,拥有一张永远也摘不下的假面,别人看到的不过是一个偶人的表演,一个假象。忽然间我好像获得某种解放变成了另一个人,仿佛同过去的一切联系中断,仿佛争取到任何人都无法得到的自由。这是一个奇妙的时刻,我如释重负地出了一口长气,焦虑紧张的情绪烟消云散。我实在太困了,只想好好睡一觉,我走出洗手间,还未到达卧室,就在客厅里的沙发上酣然入睡。 经过这个奇怪的夜晚,我重新适应了任人窥视、任人品头论足的生活,我重新回到床上睡觉,重新找到生活的快乐,并和一些来访者成为朋友。墟下重生就是我这时候认识的,听他的名字就是一位日本人,他圆圆的大脑袋,两只眯缝小眼睛,厚厚的嘴唇,一脸善良和真诚。墟下重生原名叫村上明,至于为何改成现在的名字,那是因为四十前的东京大地震,当时他还是个八岁的孩子。这场地震高达九点八级,史无前例的惨烈,半个东京城几乎夷为平地,一夜之间变成废墟,造成近二十万人的伤亡,直接经济损失达一千多亿美圆。地震过后又下起了暴雨,一连七天下的昏天黑地,残垣断壁浸泡在汪洋血水之中,白森森的尸骨堆积如山,来不及埋葬只能任其腐烂,一片可怖的人间地狱景象。墟下重生一家五口只有他一人死里逃生,当营救人员将他从废墟下解救出来时,他已经奄奄一息,双腿被钢梁齐齐砸断。在医院里为了挽救他的生命,医生截掉了他的双腿。出院后的墟下重生成了孤儿,他先是在轮椅上度过八个春秋,十六岁时依靠假肢重新站了起来,从此他改成现在的名字,喜欢上长跑,经常到大大小小的运动会上参加长跑比赛,还参加马拉松比赛。虽然他从来没有获得过奖牌,却战胜了命运,成为生活的强者,赢得大家的尊重和喝彩。 四月初我和墟下重生真正见上面,他来到我生活的这个城市参加一项跑迷宫的比赛。这座迷宫建在玉米地里,不,更准确的说应该是从玉米地里长出来的。每年春天来临前,人们按事先设计好的迷宫图纸在玉米地里修出路径和苗圃,然后种上玉米,不出三个月玉米秸秆长到一人多高,一座绿色的迷宫便形成。这座玉米地迷宫位于城东郊的“稻香村”农庄里,有四个足球场那么大,里面有建有商店、小型餐厅、厕所等公共设施,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迷宫。迷宫里还建有六座了望塔,当游客迷路时只要挥动手中的小黄旗,了望塔上的工作人员发现后就来将游客带出迷宫。每年玉米地迷宫对游人开放前,都要举行盛大的跑迷宫比赛,这项赛事从诞生到现在有二十个年头,迅速发展成一项新行的体育运动,在世界各地推广,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参加,成为四月里一项重要的赛事。今年的迷宫图案是一匹奔马,路线设计是历年来最复杂的,迷宫入口就在马嘴里,出口就在马尾,从入口到出口最顺畅的路线有七千四百六十三米,路线上还设有障碍,用来增加比赛的难度。 今年参赛人数有一千多人,其中有两百人是长跑职业运动员,其他的都是业余选手,出于对这项运动的喜爱自费报名参加的。墟下重生是连续三年参加这项比赛,每次都是自费来的,尽管他今年已经四十八岁了,在众多参赛选手中年龄偏大,但他对跑步的热情不减。鉴于这项运动场地的特殊性,观众不便到现场观看,只能通过电视直播观看比赛。 比赛这一天还是有很多热情的观众来到玉米地迷宫外。这是一个清澈透明的上午,和风徐徐,田野上绿意泛滥,大家聚到这里就像参加春天的派对。比赛在九点开始,一声枪响后人头攒动,参赛选手鱼贯而入,从电视里看到一匹绿色巨马将一个个小人吞入自己腹中,消化在迂回曲折、乱如麻线的肠子里。一会儿大队人马分成两个集团,一小拨人在前领跑,箭步如飞充当迷宫探路员,一大拨人在后面跟跑,稀稀拉拉的越拉越远。很快就有人掉队迷路了,围困在迷宫大大小小的角落里,要么前面是一堵绿墙无路可寻,要么是跑来跑去在原地打圈,一翻抓耳挠腮后,不得不摇头叹气举起手中的小黄旗。失望者的神情不断出现在电视画面中,忽然镜头一闪我看见了墟下重生,他瘦小的身影夹在一拨队伍中拖着那双假腿努力地奔跑,绿油油的玉米叶“哗啦哗啦”从他身边擦过,他身体向上一蹿一蹿的,双臂有节奏地摆动,不时抬起胳膊擦去额头的汗水,沿途不断有工作人员为他大声叫好。三十分零五秒过去,第一个跑出迷宫的人从马尾里出来,高扬起胜利者的双臂撞过终点线,引来场外观众如潮的欢呼声,激动的人群一涌而上把冠军围在中间,挥动着手臂一同庆祝这激动人心的时刻。一个又一个参赛选手从迷宫里跑出来,一小时二十五分钟过去,最后一个选手从迷宫里突围出来,他就是墟下重生,看得出他已经很疲惫,在竭尽全力的咬牙坚持,迈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走过了终点线。现场一片沸腾,一直守在场外的观众终于等到最后一位胜利者,被他坚强不屈的精神所感动,送上长久热烈的掌声。这次赛事圆满结束,大约有三分之二的人完成比赛,有一百来人因为迷路中途退出,还有几十人是彻底在迷宫里转晕了,稀里糊涂地跑完全程却发现自己是从马口里进去又从马口里出来,令人哭笑不得,给比赛带来意想不到的笑声。比赛结束后迷宫就正式对游人开放,“稻香村”农庄迎来一年旅游旺季,大量的游客慕名而来。玉米地迷宫成了这座城市的新形象,来此不游玉米地迷宫实为憾事。 墟下重生和我还有个共同的爱好,那就是电影。电影曾经是我唯一的快乐,我喜欢那种坐在黑暗里的感觉,将感官完全融于在虚无的图象里,随同电影里的人物作一次短暂的人生旅行或冒险,或爱或恨,或悲或喜,或高尚或卑鄙,或善良或残忍,或过去或未来,卑微的心灵总能得到某种满足和愉悦。在无梦的日子里我经常看午夜场,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影厅里如同坠入梦境,籍此驱散 第五章 为了增加《记录冷冻人在二一五五》的可看性,剧组同我商议后,推出了一挡《我爱厨房》的小节目,利用我每天中午做饭的时间为观众介绍一两道菜的做法。这完全是受观众的启发,因为每天都会有人问我你今天吃些什么,你喜欢吃什么。因此卢奥提出不如做一个这方面的小节目,大家一致赞同。经过一翻准备,节目正式开播,每天上午十一点关闭虚拟客厅后,我又准时走进厨房,系上围裙拿起锅铲菜刀,摆一副居家男人嬉皮笑脸的样子,一边操作讲解一边插科打诨,开始了我的厨艺秀。   节目播出后很受欢迎,观众反响强烈,中午这个时间段的收视率很高。为了让节目看上去像那么回事,剧组为我搜集来大量的菜谱和烹饪方面的书籍,这些装帧精美的书册很快堆满我的床头,不久又堆满洗手间里马桶边的小书架。每天早晨起床后我第一件事是上洗手间,坐在马桶上抄起一本菜谱书认真钻研起来,看着菜谱上那些让人垂涎欲滴的实物图片,一天的工作计划便酝酿在心。走出洗手间我已经是胸有成竹,撕下那页菜谱来交给剧务,他拿着菜谱就向菜市场直奔而去。有时候要配起全菜谱里的原料还真不容易,他必须满大街的跑,一家一家的菜市场寻问,还要在十一点之前准时赶回来。每次他累得满头大汗地赶回来时,都免不了要一翻叫骂:谁出的这馊主意,什么b《我爱厨房》,我的腿都快跑断了,明天不干了。一边骂一边捶打着自己的大腿。可第二天大早我前脚刚走进洗手间,他后脚就赶来了,守在洗手间门外,不停的催促道:冷动人,你快点拉,把菜谱早点给我,上午的时间太短,眨眼就过了。我打趣说:你别催,越催我越拉不出来。外面马上就安静了,传来他踱来踱去的脚步声。没多久我养成了一个坏毛病,坐在马桶上如果不拿本菜谱翻翻,就无法顺利的方便。就这样,每天早晨坐在马桶上我攻读下大量烹制美食的书籍,撕烂了一本又一本菜谱,渐渐有了今后要当一名美食家的念头。 做这个节目最大的好处是可以经常给自己解馋,有时候免不了要假公济私,自己想吃什么就做什么,菜做好后还要下手快,不然就被剧组其他的人哄抢一空,这是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候。有时候其他人为了解馋会堵在洗手间门口央求说:冷动人,我们今天是不是改吃香辣蟹。或者说:今天是不是换个口味,吃水晶肘子好不好。我坐在马桶上大声宣布说:今天吃蔬菜沙拉。他们立即一脸的悲哀,呜呼离去。这时候我做厨师的感觉已越来越好,动不动就做出让人惊艳的美味,别说是他们,就连观众看了都流口水。这一天我刚好做了一道怪味三文鱼,正要坐下来大快朵颐,一片鱼肉还没夹到嘴,就听卢奥在导播间急呼:“冷动人,请速来客厅,有客人来访。”我以为又是大家的恶作剧,极不情愿放下手中的美味,心中纳闷:现在是吃饭的时间,客厅早已经关闭了,以前我从没有在这段时间接待过观众。可卢奥不同剧组其他人,他在工作上是严谨的,不会开玩笑。他这么急切的要求我打开客厅,看来这位来访者的身份一定很特殊。 的确,这是一位非同寻常的客人。走出厨房前,我不忘抓起一把盐撒到三文鱼的盘子里,看谁不怕咸。打开虚拟客厅,我被眼前的情景弄糊涂了,来客竟然漂浮在我眼前,身材矮小但很结实,穿着一套蓝色制服,面色苍白,神情有些疲倦。他挥动两手向我打招呼:“嘿,冷冻人,你好。” “嘿,你好。”我回答道,心中开始猜测他的身份。耳边厢传来卢奥在导播间的介绍,原来这人是宇航员,名叫龙戈,正在“先知者”号飞船上工作。 “先知者”号是人类研制出的第一艘以反物质为燃料的太空飞船。所谓反物质,通俗的讲就是一般物质的对立面,而我们的宇宙主要是由一般物质构成的。当反物质遇到物质时,两个等价相反的粒子就会碰撞发生爆炸,瞬间湮灭产生出大量能量。这种能量完全的转化使反物质变得如此强大,仅仅几十毫克的反物质燃料就能将一艘太空船顺利送到火星,只需要六周时间,而一艘普通核能太空船从地球飞到火星需要携带成千上万吨的化学燃料,要一百八十天后才能抵达。“先知者”号上的反物质原料是正电子,它的研制成功标志人类又跨入一个新的太空时代。正电子是人类发现反物质存在的第一个证据,通常我们知道原子核中的电子和类似粒子都是带负电荷,而反电子则带正电荷,科学家因此称之为正电子。“先知者”号是一年半前开始自己的处女航行,它的任务是飞抵一颗名为“流浪儿”的彗星。这颗彗星一万五千年才回归一次太阳系,科学家们希望“先知者”能够在它上面着陆,取下样本带回地球,以期揭开太阳系形成之谜——因为在地球上物质经过高温、高压,经过水、空气的侵蚀已经改变了原始特性,而彗星上的物质很可能还保持太阳系诞生之初的状态。“先知者”号从地球上顺利启航,三个月后当它穿越火星和木星轨道之间的“小行星带”时,不幸和一颗小行星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先知者”号失去控制,不仅偏离原来的航行轨道,而且无法回程返航,像一只没头没脑的苍蝇向太阳系外飞去。一年多来地面航空中心的科学家们和宇航员,做出种种努力,都无法改变“先知者”号的现状,它像一个顽皮的孩子开始了宇宙间的流浪,再也不愿意回到地球。而“先知者”号上的补养只有两年,即使它现在能够返航飞回地球,宇航员也会因补养断绝而饿死在路途。飞船上原来有两名宇航员,大约八个月前一名宇航员因为绝望跳舱自杀,他趁在舱外作业时,突然松开了安全带纵身一跃飞向死亡的深渊。现在“先知者”号上只剩下龙戈一人。 “对不起,冷冻人,我忘了现在是你吃饭的时间,打扰了。” 龙戈不好意思的说,他伸手撑了一下飞船舱壁,身体晃晃悠悠飘落下来,坐到一张椅子上。 “没关系,我还不饿,欢迎你来访。”听完卢奥的介绍,心里对龙戈顿生敬意,已经没有什么食欲。 “你还好吧,冷冻人,还习惯现在的生活吗?”龙戈问我。 “还好,飞船现在在什么地方,不能修好吗?” “已经穿了个小行星带,马上要飞过木星的轨道。飞船已经不能修好了,现在即使能恢复控制系统,我也回不到地球。” “飞船上的补养还有多久?”一个观众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进入客厅,大概是从电视里看见龙戈和我谈话,也很感兴趣。 “还有半年。”龙戈答道,他回身拿过一管太空饮料挤出一滴,那滴水珠颤悠悠地向前飞去,龙戈追上来伸嘴把它吸入体内。 “你现在一个人在飞船上孤独吗?”那位观众又问道。 “不会的,每天都这样和亲人、朋友聊聊,感觉象在休长假,很不错的。” “飞船回不了地球,会飞到哪里去?”我问道。 “当然是天堂。” 龙戈的话让人心里一沉,已经有很多观众来到客厅,大家一脸的酸楚和无奈。从“先知者”号升空那天起他们就一直关注这件事,没想到结果是这样悲壮。 “也许会碰到外星人,他们会救你的。”一个观众说,与其说是在安慰龙戈,不如说是在安慰自己。 “地球人都救不了,外星人救得了我吗?” “你没有遇见过外星人吗?你不相信有外星人?”我好奇的问道,大脑里闪现出曾经在科幻电影里见过的各种外星人形象,等待龙戈用亲身的经历告诉我外星人的存在。这将是多么激动人心的时刻,我开始紧张起来,心跳加快。 “哦,对不起,冷冻人,我在太空飞行中从来没有遇见过外星人,这里没有什么机密。外星人只存在人类的幻想中,从理论上我也不相信有外星人的存在。虽说生命的形成是随机、偶发的,但形成生命的条件确是绝对、唯一的。所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就拿地球来说,如果自转比现在再快一点会是什么样的结果?空气就会在离心力的作用下甩出太空,没有空气生命的形成从何谈起。如果地球自转再慢点,就会出现白天极热,夜晚极冷的气候,整个生态系统在这样的环境下完全崩溃,生命又奈何存在。这仅仅举一个小例,形成生命的初始条件有很多,缺一不可。人们总是用宇宙之大来推断种种可能,实际宇宙也是有限的,它是我们能观察到的所有事件的集合,而在一个集合里不存在重复事件,所以人类永远是孤独的。” 龙戈的话让我很失望。没有外星人,在茫茫的宇宙中我们又能去哪里,谁来抚慰人类孤独的心灵。 “你失望了吧,冷冻人,虽说银河系里已探测到还有类似太阳系这样的小星系,但没有发现有生命迹象的小行星,事实证明以前种种猜测都是错误的。”龙戈接着说。 “是的,我很失望,这是来到未来世界第一件让我失望的事。”我半开玩笑的说。 “也许地外生命是以另外一种形式存在,不像地球上的生命以有机体的方式存在,所以人类无法感知。” “无法感知的东西对我们来说有什么意义?” 两位观众私下议论起来。一个正襟危坐,听的很入神,另一个好象有点心不在焉,但没有离开客厅的意思。 “这就是上帝的秘密。”龙戈说。 “你相信有上帝?”我问道,奇怪的是像他这样一位从事科研事业的人怎么会相信有神。难道人类已经发现上帝的踪迹。 “我相信。” “那么上帝在哪里?” “在信仰里,当我们无法解开内心的困惑时,上帝就会出现。” “我不需要信仰,我需要一个物质上的万能之神。”一个观众显然对这个问题很感兴趣,插话道。 “你永远都会有困惑。”龙戈说。大概是有点口渴,又拿出一管饮料秀了一段太空生活片段。 这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我和龙戈驾驶“先知者”号穿越银河系来到一颗星球上。这个星球上也有陆地和海洋,陆地上有森林,森林里有飞禽走兽;这里的天空也是蓝色的,漂浮着一朵朵白云;这里也有用两足直立行走的生物,他们用道路把大地隔开,建造出城市和村庄,他们喜欢饲养一种可以挤出奶水的动物,喜欢栽种各种可以结出果实的植物,他们喜欢聚集在一起打打闹闹,他们用多体位姿势做爱并繁衍后代。在梦中我兴奋的说:我们找到外星人啦!龙戈说:不,我们又回到了地球,原来时空真是弯曲的。 龙戈是我通过虚拟客厅结识的第二位朋友,熟悉后他经常来“串门”,大家一起打发无聊的时间。在我的客人中不乏他的崇拜者,能和心目中的英雄直接对话是他们莫大的荣耀。龙戈的到来再次拉动了节目的人气,来客厅的观众中有许多天文爱好者,会讨论一些有趣的问题。在二十世纪末我听说过宇宙膨胀论,很想证实一下宇宙是否真的在膨胀,就像一个吹起来的气球。龙戈说:“扯淡,蚂蚁能修筑出精巧的巢穴,它们就知道地球是圆的吗?凭一段时间内对‘红移’的观察就推断宇宙在膨胀这似乎没有错,人类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那也没有错,地球、宇宙不会因人类的认知而改变。在时间的长河里生命太短暂了,要观察到宇宙的演变怎么可能。”在一群狂热的天文爱好者中,龙戈回答很离谱,不符合他的身份。大家都说他当初选错了专业,他应该选择哲学。龙戈说:“我是这段时间内才学会思考的,从前我只信奉物理定理,是死忘的临近开启了心灵之门。”龙戈越来越像一个孤独的思想者,他的言谈让一颗颗热情沸腾的心平静下来,他喜欢坐在一群争论不休的人中间保持沉默。 为了能陪龙戈打高尔夫球,节目制作组给我安装了一套虚拟运动传感器。戴上护目镜和电子手套,站在一块装有电子传感装置的人工草毯上,足不出户,就来到世界上最好的高尔夫球场。放眼望去,精心修剪的草皮顺着地势起伏延绵一望无边,碧空如洗,浮云悠悠,深绿浅绿的球道交错衔接,其间点缀有小树林、沙坑、池塘,令人心旷神怡,整个球场像一副色调湿润而富有透明感的水彩风景画。“先知者”号上也有这样一套装置,供宇航员锻炼消遣。 未认识龙戈之前,我对高尔夫球一点都不感兴趣,或者说根本没有机会接触这项有钱人的运动。第一次和龙戈打高尔夫球出尽洋相,毫无球技可言。开球时经常挥空杆,狠狠一杆击下去没有打中球,徒劳击打空气,站好姿势比画两下再次用力挥杆,感觉力量正好到位,飞出去的却是一块掀起来的草皮。一次次失败后我学会开球,那球也是没有准头,时而钻进树林,时而掉入池塘,只可怜累坏了球童。相比之下,龙戈的球技就要专业很多,无论是挥杆开球推杆进洞,都打得有板有眼,时常赢来观众的喝彩和掌声,从他身上我初次领略到高尔夫球的魅力。一场毫无悬念的比赛渐渐接近尾声,到最后两洞,我想已经输了干脆放手一搏,不再缩手缩脚,闭上眼睛抡圆手臂一杆挥下去,球场顿时变得异常安静,鸦雀无声。我睁开眼睛看见观众一个个像被魔法定住似的目瞪口呆,顷刻间爆发出兴奋地尖叫声和欢呼声,我的天,我居然直接开球进洞。趁着手热最后一洞我如法炮制,结果再次一杆进洞。和龙戈的第一次比赛如此出人意料,我最终以少一杆胜出,他只有接受这个事实,摊开两手自认倒霉。他一脸讪笑的走到我面前说:“职业选手一辈子都打不出一杆进洞,你闭着眼睛连续打出两次,谁还敢跟你比啊,兄弟,有前途。”龙戈的话有很强的暗示作用,从那天起我喜欢上这项运动,每天下午都抽出时间来练习打高尔夫球,渐渐打得象模象样,可我再也没有赢过龙戈,再也没有打出一杆进洞,奇迹只上演一次,仅仅一次。 认识龙戈大约一个月后,忽然传来他父亲去世的消息。龙戈的父亲是一位成功的商人,是一家零售业大公司的懂事,他的卖场开到全国大大小小的城市,手下有上万名员工。龙戈是他唯一的儿子,老头子一向身体健壮,自从“先知者”号出事后,他一夜之间衰老了,感觉再也没有精力去工作,辞掉了公司里的所有职务回到家中。他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一坐就是一整天。最终因过度忧虑心力憔悴,猝死在书桌旁,死时手中还紧紧握着龙戈儿时的照片。照片中龙戈抿着嘴,睁着一双无畏的大眼睛。临死前老头子想起那一年,大概是在龙戈十二岁的时候,他发现儿子躲在洗手间里偷偷吸烟,这让他非常恼怒,一脚踹开洗手间的门,上前揪住儿子的衣领,不分青红皂白就是几记响亮的耳光。可恨的是儿子既未哭也未求饶认错,而是一声不吭的站在他面前,高高仰起头任由父亲的手掌不停地抽在自己脸上。想到这里老头子感到天旋地转,心如刀绞,他忍住巨痛摸索着从上衣口袋里取出钢笔,用颤抖的手在照片后面写下临终遗言:戈,我的好儿子,为父在天堂等你。龙戈的母亲看到照片后的遗言,一边哭泣一边埋怨:老头子,你怎么不早对儿子说几句好话,他是你的儿子,我知道这十年来你没有哪一天不想他,没有哪一天不惦念他,为什么不亲口对他讲呢?唉,现在晚了,爷儿两到死都不能说上一句话,这是哪一代的冤孽呀。 了解龙戈的人都知道他和父亲的关系十年前就决裂,十年来他没有回过家,每次打电话回家也只是和妈妈交流,父子两从来没说过一句话。 这种典型的冤家父子,由爱产生的对立,原因是他们太像了——同样倔强同样执着。在龙戈的记忆中父亲总是那么忙碌,每天早晨当他醒来时,父亲已经开车去了公司,晚上当他上床睡觉时父亲还没有回来。一个星期中父子俩为数不多的见面,父亲总要板着脸训斥他一顿。也许是为了吸引父亲更多的注意,也许是天生的叛逆,父亲不允许他做的事他偏偏要做,逃课、打架、抽烟、喝酒、捉弄老师、偷邻居家的东西,样样都干过,因此经常遭到打骂。有一年冬天不知什么原因父亲骂了他一顿,他很郁闷决定不去上学,偷偷钻进储藏室的柜子里把自己藏起来,他要和父亲玩一次失踪游戏。中午放学的时候,老师通知家长孩子上午没有来学校上课,关心问到龙戈是不是生病了,如果生病就多休息两天。早晨明明看见他背着书包出门,怎么没有去学校?接到老师打来的电话家里人就急了,发动邻居熟人四处寻找,问遍了亲戚朋友都说没有见过他。搜寻的队伍越来越庞大,不断有亲朋好友加入进来,走遍了市区内大大小小的公园、广场、电影院、电游娱乐场所,每一个能想到的地方,都没有发现他的踪影。一天下来没有龙戈的下落,父亲决定报警,天渐渐黑了,外面下起了冬雨,母亲站在门口望眼欲穿,看见昏黄的路灯下飘落的雨丝,忍不住哭泣起来。这天下午父亲没有上班,看见父亲在家里跑进跑出一副焦急慌乱的样子,躲在门缝后面的龙戈觉得很可笑,他捂住自己的嘴,脸上乐开了花。在父亲放下报警电话一刹那他终于忍不住大声笑出来,“咯咯”的笑声传遍了每一个房间,传进了邻居家的窗户。听见从储藏室里传来的响亮笑声,刚刚还忧心如焚的父亲立刻变得怒气冲冲,他冲进储藏室一把将龙戈拎出来,一顿好打。在父亲的暴揍之下龙戈没有觉得痛,他没有哭而是笑个不停。龙戈的笑声让父亲再次慌了神,以为孩子的脑子被打出毛病,他高高扬起的手掌最终软弱无力地放在儿子脑袋上变成温柔的抚摸,第一次在儿子面前妥协。 父子间的驯服和抗挣没有因为这件事就此停止,随着一个小男子汉初长成,矛盾日益激化。龙戈上到高中时,父亲已经为他设计好人生路线,要求他报考商业学院,将来到自己的公司上班,继承家族的产业。这时候的龙戈开始发奋学习,成绩由从前的倒数几位跃居全班之首,他不在是那个顽冥不化的混小子,他有了自己的宏伟理想,要献身航天事业成为一位伟大的宇航员。他当着父亲的面大声宣称自己将来要当一名宇航员,已经报考了航天航空大学,不会当什么狗屁商人。父亲想再次用强硬的手段驯服儿子,严厉警告他:如果你不上商业学院,就从这个家里滚出去,我们家里过去没有宇航员,将来也不会有宇航员,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你休想从家里拿到一分钱的资助。龙戈则说:真高兴不是你的儿子,你这个独裁者,我已经长大了应该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你无权干涉。从此父子彻底决裂,龙戈按自己的愿望考上了航空航天大学,并成为一名年轻有为的宇航员。那一年龙戈十八岁,一晃过了十年,父子俩再也没有和解的机会。 父亲猝死的当天,龙戈在“先知者”号上休息时梦见回到地球,梦见父亲来航天基地迎接他,父子俩紧紧搂在一起。这是龙戈十年来第一次梦见父亲,他说:“我终于明白自己所做的一切就是要得到父亲的认可,父亲所做的一切就是希望我能安安稳稳的过日子。”龙戈对我谈起他的父亲时没有丝毫怨言,言语间对父亲充满崇敬之情,他称赞道父亲是位成功的商人,心地善良从来不责备自己的员工,父亲也很有爱心,每年都会拿出一大笔钱资助慈善事业。龙戈说:“我现在真的感到很对不起父亲,这么多年来我没有回家看过他。母亲曾告诉我,父亲对我这么严厉是因为有位算命先生预测到我有血光之灾,要严加看管。我曾不以为然,现在看来这是真的,我一直误解了父亲,如果能回到地球我一定要回到他身边好好孝顺他。”龙戈一席话让众人神色黯然,客厅里泪雨纷飞,但谁都不敢把父亲去世的消息告诉他。 谷雨,阳台上的瓜叶菊开花了,叔俭带信来说要见我一面。带口信的正是节目开播第一天送来瓜叶菊的那个人,总是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说话含含糊糊。上午他第一个来到我的客厅,我问他叔俭有什么事吗?他含糊半天才说:“叔俭快不行了,要见你最后一面。”原来自从我解冻康复出院后,叔俭就病到在床,他的身体开始一天天衰败,时至今日已病入膏肓,因器官衰竭并发症危在旦夕。想起那天叔俭送别我时伤心的样子,终于明白他那份依依不舍的情怀,原来他早就知道自己的身体不行,留在世界上的日子不多。 这是一段夜雨昼晴的季节,我抱起那盆湿漉漉的瓜叶菊去看叔俭。他就住在我曾经住过的病房里,推开那扇熟悉的门,一眼看见躺在病床上的叔俭,瘦骨嶙峋,面色蜡黄,眼窝深陷生生落下两个坑,宽大的脑门更加突出刺眼。他处在昏迷状态中,鼻孔插着氧气管,干瘪苍白的嘴唇一张一翕向外吐气,嘴里发出“哼哼”的抽鼾声。病房内一切还是原样,只是窗中的风景已变换,越过一层层红色屋顶可以看见一座高高的教堂塔楼,镶嵌着彩色玻璃窗,反射出鲜艳夺目的光芒。床边的椅子上坐着一位脸色憔悴的女人,表情呆滞在低头沉思,她是叔俭的妻子淑敏。看见有人进来,她抬起头瞅了我一眼,俯下身在叔俭耳边轻声低唤。叔俭睁开眼睛看见了我,那眼光如将熄的油灯颤抖着忽尔一点一点亮起来。他侧过头冲妻子抬抬下巴软弱无力的说:“姐姐,你去休息一会儿,我有话要跟冷冻人讲。”淑敏站起身来,抹着眼泪走出病房。叔俭从被单下伸出一只手示意我坐在他身旁,握着这只冰冷、瘦如枯藤的手我的心都快碎了,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和我有渊源的人,他就是我苦命的亲人。叔俭抽出手,拔掉插在鼻孔里的氧气管,说声谢谢你来看我,脸上渐渐有些气色。 “你知道吗?我其实不是伯俭的后代,我是他的克隆体。”叔俭再次握住我的手,吐露出一个惊天的秘密,断断续续讲叙了一段克隆人家族历史。 事情还得从二零零五年说起,自从我被成功冷冻后,“人科动物”刘伯俭开始考虑一百五十后谁能帮我做解冻手术,他知道能够完成起死回生术的只能是他这样的天才,但他不可能再活一百五十岁。为了将来冷冻人能够成功解冻,为了能使自己在生物医学上的天赋传承下来,“人科动物”提出克隆自己的设想。他很快写出一份克隆人和解冻术的报告,大胆提出自己的设想——二一五五年由自己的克隆体来完成解冻手术。这份视为高度机密的报告得到上级各部门的默许,“人科动物”于第二年夏天启动克隆人计划,他成功的用自己的体细胞克隆出三个胚胎细胞,放入氮气罐中冷藏起来以备日后之需。二零四四年,“人科动物”安详地死在自己家中,享年八十六岁,他的子女们完全不知道父亲以克隆的方式继续存留在这个世界上。“人科动物”死后五十年即二零九四年,按计划让第一个胚胎细胞生长发育成人,一位毫不知内情的医学院在读女研究生勇敢充当了志愿者,用自己的子宫孕育了第一代克隆人。这个克隆儿叫一一,很快就表露出高智商迹象,一岁多时就能做简单的加减法运算。可是人们很快又发现一一是天生的孤独症患者,他是“星星的孩子”,根本就不能和他人交流,仅仅在数字上表现出兴趣,其他方面如同白痴。一一九岁时出现早衰症状,一年后夭折。四年后第二个克隆儿诞生,可惜还未来得及给他取名字就死在襁褓中。叔俭是二一一五年出生的,到今年刚好四十岁。小时候的叔俭同样表现出超乎寻常的智力,他健康的成长更让所有参与这项计划的工作人员感到欣慰。童年的叔俭喜欢呆在实验室里,试管、烧杯、显微镜是他最喜欢的玩具。他十岁就完成了大学本科教育,很快显露出在生物医学这方面的天赋,他十二岁就参与到实验室的工作里,十四岁时在《自然》杂志上发表了自己的第一篇论文,被人惊呼为生物学界的神童。 叔俭还有个小名叫土豆,是他的妻子淑敏第一次见到他时给他取的,那时候叔俭还是个五岁多的孩子,淑敏是一个亭亭玉 第六章1 第一次听到巍巍木的歌我完全惊呆。这是一种我从未听过的是声音,一种独特的近乎变态的假声,音色宽广空灵但又饱满圆润,给人听觉上全新的冲击。这声音仿佛不是从人体里发出来的,而是来自高原、雪山、鸽子的翅膀或教堂高大阴郁的穹顶,充满天籁之音的神秘感。它的高音高亢亮丽直插云霄令人震撼,低音则像一缕流淌在绿荫深处的泉水叫人思绪萦怀,从高音到低音转换自如,给听者以听觉上的快感和满足。当时已过了午夜零点,我刚参加一个商业酒会回来,这是一次无聊透顶的聚会,整个晚上周旋于一群陌生人中间,觥筹交错,不停的说些虚心假意的话。回到家里感到很累,好象要急于冲掉一身的污秽似的直接进了浴室,躺在放满温水的浴缸里,随意打开浴室里的电视。电视里正在播放一首mv,只见画面中烛火摇曳,一位身着黑袍的男孩穿梭于烛影之间,像一个幽灵忽隐忽现。然而他却长着一张天使般俊美的脸庞,大约二十岁出头,表情冷峻,一双忧郁的黑色大眼睛里似有一团跳动的篝火在燃烧。那歌中唱到:光中还有看不见的光,声音里还有听不见的声音,我知道自己还不够疯狂,无法拥有诸神的力量—— 舒缓凝重的歌声像一个卑微者的呐喊,充满了真挚深切的感情,有一样无边的哀愁销魂彻骨,又有一股盎然勃发的青春力量。我完全陶醉其中,浸泡在浴缸里的身体像漂浮在水面的落叶,跟随听觉的指引穿过一道道黑暗的门。忽然眼前一亮我看见童年的自己坐在高高的草垛上,那是暮春的黄昏,一轮通红落日低低挂在天边,它已经收起了赐予白昼的光芒,如一炉熔金在无边的天地间渐渐冷却。原野上仍然一片光亮,那是金灿灿的油菜花掀起的波浪,晚风是凉的吹过脸庞有一股软乎乎的温暖,四周沉静,干完农活的人们肩荷农具,疲倦、悠闲地走在归途中。我被眼前的景色完全迷住了,看见一艘小木船从地平线下升上来,风吹鼓了白帆推动小船在空中航行,穿过金色的波浪系在原野上的一株独木下,那是一株油桐树,正当花发,一树粉红分外妖娆。木船上下来一群死去的孩子,他们在原野上捉迷藏,其中有一个是刚刚患肺炎死去的桑石,他是我的同学我唯一的朋友。桑石的成绩在全班总是第一名,可是他的父母离了婚,谁都不要他。桑石跟瞎眼的祖母一起生活,死的时候祖母一点没有察觉到,还以为他上学去了没回家,后来是邻居发现死在床上的桑石。桑石站在木船边向我招手,我翻身从草垛上跳下来一路飞奔而去,穿过茂密的油菜丛,浑身沾满金色的花粉。木船就要启动了,桑石挤在船舷边大声喊:快点,船就要开了。声音像风一样吹过来,吹伏一大片油菜田。越来越近,前面只隔着一条铁路,就在我准备跨过去时,一列长长的火车呼啸而来,隆隆地穿行在我们之间。火车好象长得没有尽头,我停下来耐心等候,看着一节一节灯火透明的空车厢一闪而过,呼吸都快停止。好容易等到火车完全通过,田野恢复了平静,眼前却不见桑石和小木船,只有无边的夜色笼罩四野,声后传来桑石祖母高一声低一声的呼唤:石头,你在哪里,快回家啦…… 这一夜我又睡在浴缸里。第二天早晨醒来时,来不及仔细擦干身体,缠上一条毛巾冲出浴室急于上网寻找巍巍木的歌曲。在搜索中输入巍巍木三个字,立刻显示出数不清的相关信息。令我再次吃惊的是巍巍木竟然是阉人。我想这怎么可能呢?开始不相信这是真的,以为是个别人的恶作剧,骗人的噱头。当我浏览完十几个网站后,不得不相信这是个事实,他的确是个阉人。关于巍巍木为何成为阉人,普遍的说法是因为童年的一次事故,他爬树时不小心摔下来,被枯树枝划破阴囊,造成睾wan坏死,没想到一场灾难造就他今日这独特的嗓音。还有一种说法是他做变性手术没成功,落得现在这副模样。不管是哪种说法,大家抛开了偏见,对他的歌唱天赋给予一致的肯定,盛赞他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歌手,将他的歌声比做神灵的歌唱。他的歌曲都是自己创作的,揉合了灵歌、歌剧、宗教音乐以及流行音乐多种元素,开创了属于自己的风格,受到fans 的顶礼膜拜。 关于巍巍木的身世也是同样离奇,闻所未闻。他是在母亲死后八个月出生的。她母亲曾经是这个世界上最富有的女人,十四岁时就继承了高达数亿美圆的遗产。年轻貌美而又富有女人不乏追求者,每天收到的求爱情书不下上万封,这些情书一天天积累下来装满了三间卧室。她的一生因此很辉煌,能和这份巨额财富相提并论的是她的婚姻,她先后同九个男人结婚又离婚,最长的一次婚姻有五年,最短的一次有三天。这些前夫中有运动员、律师、世界先生、大学教授、政界要人、豪门贵族、网球教练、舞蹈演员、酒吧男侍者,但他们中任何一位都不是巍巍木的父亲。巍巍木的母亲和最后一任丈夫离婚时已经五十二岁,她忽然非常想要一个孩子,此时又不宜生育,只好请人代孕,她只提供卵子,精zi来自无名的捐献者。受孕成功一个月后,她就携新男友外出渡假,这是一位比他小二十来岁的健身教练,两人在健身俱乐部里相识一见钟情。渡假中不幸发生了机毁人亡的事故,命运之神让两人在驾驶小飞机时兴奋过头,于热吻中撞上悬崖。八个月后代孕母亲产下了巍巍木,由忠实的老管家夫妇抱回家抚养。巍巍木从小就表现出歌唱天赋,九岁就签约一家唱片公司,推出自己第一张唱片,从此红遍有地球人的地方。 这一天我成为木迷,到街上买回十几张木木的唱片,基本上把能找到的都买下来。接受巍巍木的歌,从某种角度拉近了我与这个时代的距离,稀释了我身为异乡人的陌生感。他的歌不单纯用来听,还作为一种时尚元素点缀了我的生活。像一粒干瘪的种子需要水分来填充,重新展现生命的质感,我常常把音响的音量调到最大,让他的歌声充满每一个房间,虽然不像当初那样竖起耳朵听,偶尔一两句飘然入耳仍令人心动。 现在我的客厅变成了巍巍木的歌友会。每天都有大批的歌迷涌进来,客厅时常爆满,虽然巍巍木不在现场,但每位木迷谈到自己的偶像时无不激动,大嘉赞许,对他生活中的各种小事津津乐道,如数家珍。激动时大家还会合唱巍巍木的经典名曲,气氛热烈,无拘无束,表现出一种集体的疯癫状态。巍巍木的歌迷包括了各年龄层次的人,最小的有十来岁的孩子,高龄的有皓首老人都不稀奇。其中一位六十来岁的老妇人引起我的注意,她鹤发童颜,精神矍铄,一脸安详的笑容,总是安静的坐在一个角落里,不言不语,却又显示出某种非同一般的经历。没有人发现她是什么时候进来的,也没有人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走的,既没有问候也没有告别。两天后,一位年龄稍长的歌迷忽然认出了她,惊呼道:你不是专门盗窃名画的女窃贼蜂鸟吗?二十多年了,没错,你一定是她。老妇人不可置否地说:二十多年了,我也再找她。随即闪身从客厅消失。 一石激起千层浪,第二天各大媒体头版、首页上都出现了“蜂鸟”二十年后再现江湖的报道。“蜂鸟”是她的绰号,她的真名没有多少人知道,她年轻的时候是一位女魔术师,以擅长表演大型魔术而著称,曾经当着全球亿万电视观众的面,站在非洲最南端的好望角上将印度洋和大西洋分开,名噪一时,响誉世界。然而她是一个聪明绝顶的人,真正的绝技是逃脱术和破译密码,魔术表演并不能满足她内心的欲望,从戒备森严的博物馆里偷出价值连城的名画才是它秘密的情人。每次趁在世界各地表演魔术的机会,她都会光顾当地的博物馆,每次得手后,她都会留下一个字条: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心灵的自由。她的行迹遍布世界各大博物馆,偷来的名画包括提香、伦勃朗、凡。高、毕加索、赵无极、丁绍光等等历史上不同时期不同风格的作品,她没有把这些名画拿到黑市交易,而是全部藏到一个秘密的地方。二十二年前她在纽约moma现代美术馆盗窃莫奈的《睡莲》时被fbi特工抓捕,人赃俱获。中国政府要求引渡回国,被美国当局拒绝,可是在fbi审讯过程中“蜂鸟”却成功逃脱,从此蒸发人间,再没有人发现她的踪迹。她突然的出现引发人们种种猜疑,媒体普遍认为她当年并没有逃脱,而是用那些偷来的名画同美国政府换取了自由,现在这些名画就藏在美国联邦调查局地下金库内。此说一出,引发许多博物馆的不满,纷纷谴责美国政府无耻行为,要求当局立即归还失窃的名画。“蜂鸟”被人认出的第二天再次蒸发,没人知道她隐匿在什么地方。她的那句名言: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心灵的自由。再次流行起来,一些艺术家纷纷以此为主题发表自己最新的作品。 “蜂鸟”为什么会出现在巍巍木的歌友会上?这是一个谜。 同歌迷的交流加深了我对木木的崇拜。每个时代都不能缺少偶像,但巍巍木的存在似乎超越了艺人的范畴,涵盖更多的意义,他用歌声神化了自己,为心灵搭建起一座祭坛,特殊的命运注定他成为唯一的大祭司。不久,我有幸和木木在一次音乐颁奖晚会上见面。一年一度的“环宇”榜中榜音乐盛典晚会在五月中旬举行,组委会方面寄来一份邀请函,希望我能以颁奖嘉宾身份出席这次晚会。当卢奥把请柬放在我面前时,我开始是表示不想参加。卢奥说:“木木可能出席这次晚会,你应该到现场看看。”我立刻改变了注意,激动的打开请柬,连声说:“好,我参加,我去。” 晚会是在著名的“鸟巢”体育场内举行,之所以叫“鸟巢”,是因为它的外形看上去就象一个巨大的鸟巢,所有用来支撑的钢架结构都显露在外像鸟儿们建巢的树枝,充满童趣,给人以天真的想象。这座体育场能容纳八万观众,加上临时增设的座位,当晚到场的人数有十万之多。观众从下午四点半开始陆续进场,空荡荡的看台由一群群鲜活的生命所填充,渐渐形成一股节日的气氛,或三五成群的亲朋好友逗乐玩笑,不时掀起一阵喧闹的浪花;或成双成对的情侣相依相偎,娓娓低语,沉浸在甜蜜幸福的忘我境界中,已然天荒地老;孩子们总是在过道上不知疲倦的跑来跑去,打闹声、笑声在旷大的体育场内被无限放大,格外刺耳。五月的黄昏显得格外漫长,五月的黄昏也格外美,夜幕迟迟不肯降临,晚会也就迟迟不开始,能够进入体育场观看晚会的人无疑是幸福的,至少这一刻感到比他人幸福。 我是上午十一点赶到“鸟巢”体育场的,组委会给予热情的接待。一些演员在晚会导演的指挥下作最后的彩排,一些演员已经开始吃午饭,一个个蹲在后台手捧饭盒愁眉苦脸,不知道是饭菜不合口味还是因紧张没有食欲。彩排一直持续到下午三点,我也被安排走了两次台。当彩排快要结束时,一架直升飞机从天而降,停在舞台上,“呼呼”作响的机翼掀起的气流吓得舞台上的演员纷纷向下逃窜。现场气氛顿时有点紧张,晚会负责人忙不迭已地从后台冲出来哈腰上前迎接,一脸超热情的笑容将两眼挤成一道缝,嘴里都快流出哈拉子。飞机舱门打开,只见巍巍木从里面走下来,身后跟着四个终结者一般强悍的保镖,清一色的黑衣黑墨镜,精神威武,相比之下巍巍木看上去萎靡不振,一脸不快。他直接来到导演跟前,两人好象早就相识,低声交谈一会儿,时不时传来两人的笑声。巍巍木开始单独彩排,导演在一旁不时的大声叫好,他的四个保镖酷酷地守在舞台边,除了伴舞的演员其他人一律不准靠近。彩排结束后巍巍木来到后台休息室,在众目关注下找个角落躺下来就睡,谁也不搭理。几个小演员试图过去和他搭腔,被保镖一一劝阻。同大明星们的习以为常相比,我始终紧张不安,从休息室到化装间,从化装间到洗手间,我在后台不停地走来走去,总感觉有点闷热,呼吸不畅快。有时被演职人员认出来,一声惊叫“哇,冷动人”,围上来用好奇的目光上上下下将我打量一翻,弄得我脸红脖子粗,不知如何应对。等待晚会开始这段时间真难熬。 晚上八点,“环宇”榜中榜音乐盛典准时开始,各种烘托气氛的灯光同时打开,体育场内一派火树银花、流金溢彩的瑰丽梦境。一架全息极光投影仪把舞台景象同步投影在空中,宛如海市蜃楼,坐在远处的观众对舞台上的表演也一目了然。随着晚会主持人以高亢激昂的声音宣布晚会开始,一组烟花似炮火冲天,炸开一团团夜色,七彩斑斓,光芒夺目,刹那间照亮整个“鸟巢”的上空。现场气氛第一次掀起高潮,看台上人潮汹涌,竖起一片片手的森林,欢呼声震耳欲聋,在将近等待四个小时后观众尽情宣泄内心的快乐。同前台火爆、热烈的极乐世界相比,后台则是一片杂乱、繁忙、紧张的场面,剧务、化装、服装忙得团团转,准备登场的演员候在入口,一个个敛神屏气露出紧张之色。我第一次经历这样的场合同样是慌乱不安,有时又被现场气氛所感染变得热血沸腾,恨不得立刻冲出前台,融入到观众群中。 随着晚会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一个又一个节目表演完毕,一项又一项大奖颁发,马上该轮到我作为嘉宾出场,我越来越紧张,心都提到嗓子眼,不停默念台词。 “现在我们要请出今晚的神秘嘉宾,他到底是谁呢?让我们等待五秒钟,5、4、3、2、1……”听到主持人这段串场台词,我该上场了。颁奖嘉宾都是从一条特殊的地下通道走上舞台,短短十几级台阶对我来说是一次漫长而严峻的考验,我感到两腿发软,有劲使不上来,每走两步都要做一次深呼吸。终于,我成功地登上舞台,台上刺眼的灯光亮如白昼,脚下的玻璃地板晶莹透亮,台下却是黑压压的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一时我无法适应这样的环境,整个人像悬在空中,大脑一片空白。 “他是谁呢?他就是冷冻人—— 主持人的话音刚落,全场响起山洪暴发般的欢呼声,裹着刺耳的尖叫声滚滚而来,淹没了整座体育场,现场气氛再一次达到高潮。在这片欢呼声中我过度的紧张忽然缓和下来,清醒的意识到我该做什么,我清了清嗓子,及时的向观众发出问候:“大家晚上好,很高兴今晚和你们在这里相聚,共同分享这次音乐盛典。”台下此时又是一片吓人的安静,站在舞台上如置身荒郊野外。 我要颁发的奖项是特别贡献奖,获奖者正是巍巍木。此前他已经获得年度最受欢迎歌手奖,此奖不分性别每年评出一位,这是他第三次蝉联。看到巍巍木走过来,我开始激动起来,握着奖杯的手直发抖,语无伦次的说:“今天,我,非常高兴,终于能见到地球上最伟大的歌手,为他颁奖我深感荣幸。” 第七章1 这个星期天是梭梭的生日,她来邀请我参加她的生日派对。很长时间没有和她见面,当她出现在客厅时,才发觉自己心中一直惦记着她。叔俭已经化成了钻石,现在她是我最亲近的人。她看上去有点憔悴,两只眼圈发黑,好象睡眠不足,光脑袋上已经长出一层短发桩,看上去更像个假小子。 “冷冻人,有没有想我撒?”一见面她就跟我开玩笑,说完噘起嘴,两眼睨视。 “想啊,怎么不想。”看着她撒娇的样子,心里热乎乎的,但我知道这仅仅是句玩笑,不能让我们之间的关系发生化学变化。 “想到什么程度?”梭梭追着问。 “想到茶饭不思哦。” “骗人,我看你一点没有瘦。是不是经常去第二世界逍遥。” “去了啊,不去怎么办,想你也不顶用。”美人莉莉的身影浮现在我脑海里,她那句殷殷期盼的话“来找我,一定要来找我啊”回荡在我耳边。已经过去了四个月,不知道莉莉的命运怎么样,我为自己的薄情感到一丝羞愧。 “你该不会在第二世界有了情人吧,还是有了自己的后宫,在那里可是要什么的都有,呵呵。”梭梭又是一脸坏笑。 “我倒希望能在那里找个情人,多省心。”想一想其实也不省心,传说之城最近爆发天花,卢奥的女儿阿彩这几天在出水豆,他天天要进入第二世界陪女儿,一边的工作又离不开他,忙得焦头烂额。不知道小姑娘现在怎么样,我也因该去看看她。 “这长时间没来看我,你到哪里去了。叔俭死了,你知道吗?”我收起嬉皮笑脸,把叔俭病逝的消息告诉她。 “我知道,当时我在去月球的飞船上。可惜这么有才华的人英年早逝。”梭梭说,为叔俭感到惋惜和哀伤。 “你去了月球?” “是啊,”梭梭长出一口气,像是干了重活后有些疲惫不堪。“我去了一趟月球,在上面呆了一个星期,参观了新建的月球城,采访了张博士,他在月球生活了三十年。” 居然有人在月球上生活了三十年,简直不能想象。在我的记忆里月球还是一片荒凉、死寂的世界,除了阿姆斯特朗留下的那双大脚印,毫无生命迹象可言。而现在月球上已经建造了三座月球城,是由中、美、俄三国共同合作建造的,这是一个全球大合作的时代,许多国家都派有人员常年生活在那里共同参与月球上的工作,每个月都有两、三个太空航班往返于月球和地球之间。驻扎在月球上的人主要从事能源、矿厂开发和太空基地建设工作,以及其他的一些相关的科研活动。人类在月球上开采提炼氦-3,它是一种可用做核能发电的高效原料,并且无毒、无放射性,使用起来安全环保。氦-3在地球上极其稀少,几乎无法获得,月球上却有100万吨—500万吨的储量,足够地球上的人类使用一万年以上。另外人类计划将月球建成太空基地,从这里发射飞船飞往别的星球或从事其它太空活动,为更长远的太空发展计划提供中继服务。 月球城是从最初的月球营地发展而来的,由一些特殊的太空建筑材料组成的密闭空间,看上去就像一顶又一顶联在一起的大帐篷。生活在月球城里的人不需要穿宇航服,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人们从铁钛化合物里分解出氧,又从月球南极挖出冰水,月球城已经形成一个稳定自洽的生物圈,有了类似地球上的空气和湿度以及人造重力,一些低等绿色植物已经适应了这种环境,甚至表现出相应的进化。月球城里还有酒店,用来接待观光的游客,当然月球上除了壮观的荒凉和死寂,真正令人向往的景观是月平线上的地球。当游客看到一颗巨大的蓝色水晶球——生命的摇篮,出现在浩渺无垠的天空时,无不为它的雄壮和美丽所折服,从内心里激发出对它的崇拜——一种比宗教信仰还要神圣、深沉的情感,只有亲身经历的人才有这种大彻大悟的体会。据说从月球上观光回来的人对地球和生命有一种全新的感悟,对身边的一草一物都会加倍爱惜,看到一朵野花都会激动一阵,伐掉一棵树会心痛不已。 月球城能有今天的规模,当然离不开科研人员的辛勤工作,默默奉献。梭梭采访的这位张博士,就是其中最富传奇色彩的一位,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是为月球而生的。张博士第一次上月球时还很年轻只有二十八岁,刚刚和相恋多年的女友结婚。为了事业他毅然告别新婚妻子,参加了月球上的工作。他在月球上工作了半年获得休假机会,回到地球后身体出现不适症状,起初以为是长时间太空生活后的正常反应,过一、两个星期就会好。哪想到后来越来越严重,吃什么吐什么,吐完食物就吐苦水,年青的张博士苦不堪言,任是什么样的美味都没有一点食欲,后来实在饿得不行就吃从月球上带回的太空食品,竟然好好的没有一点反应。同时博士整天头晕、失眠,躺在床上整宿无法入睡,更要命的是他的性器无法正常勃qi和新婚妻子做ai,可怜的博士每天晚上躺在床上数羊羔,一直数到十万只还没数完,天却亮了。三个月后,当他重返月球时,一切不良症状立刻消失,特别是睡觉,一倒在床上就鼾声大作。他每天晚上都梦见妻子,醒来后发现自己的家伙硬得像木棍,很混蛋,博士只好单独解决。第二次回到地球后,可怕的不良症状又一次发作,博士勉强在地球上休息两个月,再次来到月球后一切症状都消失了。如此来回几次,张博士明白自己身体有了某种变化已经不能适应地球上的生活,他在自己的工作室里开了一块视窗和家里联系在一起。这样他一边工作时一边可以看到地球上家里的情况,他看见妻子起床、洗漱、化妆,坐在镜子前发呆,看到她坐在客厅里闷闷不乐的织毛衣,看到她躺在床上哀声叹气,看到她在厨房里做饭,忽然发脾气摔盘子,嘴里唠叨不停……这样过了三年,妻子开始夜不归宿,博士隐隐知道他们的婚姻该结束了。一天,妻子领回一个男人对他说:我要跟他生活,我受够了这种日子。博士看着自己的妻子伤透了心,没有责怪她的无情,他心里还是那么爱她,真心希望她幸福。博士叹了口气说:也罢,我就死心塌地在月球上过。从此博士有了新的因果观,他说:因为花瓶要摔碎,所以从桌子上掉下来,未来决定过去的一切。 博士最后一次回地球是同妻子办理离婚手续,一晃三十年过去了,他再也没离开月球,他已经写好遗嘱,等他死后再把骨灰带回地球。博士在月球上有很高的威望,这三十年来他主持了月球城里大大小小的工作,扩大月球城的规模,提高氦-3的产量,让源源不断的能源运回地球,年轻人以他为楷模,誓言要像他那样献身月球事业。几年前,为了逃避流星的袭击,在月球上的工作人员全部撤回到空间站,博士却坚决要留下来和月球城共存亡,谁劝说都没有用,他已经是一个固执的老头。很幸运,流星没有砸中月球城,老头安然无恙。他就是月球上的传奇。 听了梭梭讲的月球之旅,我心里对月球已充满想望,恨不得马上搭乘开往月球的太空航班,亲身去感受一次。一问去月球的行程,才知道不是想去就能去的。普通游客去月球观光要提前两年到太空旅行社申请,经过审查、体检后,还要培训半年,合格者才有资格登上去月球的航班,并不是人人都有机会走出地球。 梭梭住在芙蓉城,不在市区内,而是海上的一座人工小岛。小城的历史还不到五十年,纯粹是人们一手一脚在海上建起来的。最初开发商是以一艘报废的航母为中心建造海上平台,利用一些新型的建筑材料在平台上建造出简易公寓,没想到大受欢迎,特别受到时尚年轻人的青睐。开发商看到有利可图,开始扩大规模建造平台,在平台上修建一栋又一栋高级公寓,与之配套又修建了医院、商场、饭店、学校、体育馆等公共建筑和设施,慢慢形成结构完整的街区,大量有钱人也在此买房住居。随着规模越来越大,政府部门在此设立行政区,增建了派出所、消防大队、电信、有线电视台,一座传说中的蓬莱仙山真实的浮现在海上,地图上因此增加一个新地名——芙蓉城。整个芙蓉城常住人口有两万多人,是世界上惟一禁止使用私人小车的地方,城内交通工具以自行车和公交车为主,其它机动车也只作公共用途。除了基础设施和建筑,城内空出的每一个地方都用来绿化,精心种植各种植物,热情的人们甚至从陆地上挖来高大的乔木栽在城中,将自己的城市装扮得像一个花园,从空中俯看更像漂浮在海上的沙盘模型——一座蓝图上的理想王国。芙蓉城也是渡假的好地方,每逢节假日都有大量游客来此观光,城中的酒店业因此很兴隆。 到达芙蓉城最简捷的方式是乘座小型直升飞机,因此城中的小型停机场像公交站一样多,每栋高层建筑顶上几乎都建有停机坪。当然,另外一种方式是乘船去芙蓉城,虽说慢点也很方便,从早上五点半到晚上零点每半个小时一个航班,来来往往不知发生多少故事。我是晚上七点从市区出发,出租飞机驾驶员是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身体结实,浓眉大眼,一口软语侬腔很健谈,他告诉我做这行已经有二十个年头,每天要飞行去芙蓉城五、六次,熟悉城内每一条街道每一栋建筑,看着它一天一天变化,越来越有吸引力。梭梭住在蓝鲸路二十二号一栋公寓里,半个小时后飞机到达芙蓉城,直接降落在公寓楼顶的停机坪上。刚刚走下飞机就听见有人喊,循声望去,薄暮下站着一位金色长发美女,身着低胸镂空绣花红色晚礼服,浓妆艳抹,鼻翼一侧镶有一颗钻石,闪闪发光。原来是梭梭,为了今晚的派对,她穿起了晚礼服,戴上假发,把自己打扮得象个皇后。不知道国王是谁?梭梭从来没有向我提起她的男朋友,她总是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对工作超乎寻常的热情,似乎在有意逃避一些事情。她一个人住在远离市区的大房子里,难道不寂寞吗? 走进梭梭的家简直像到了水晶宫,客厅里由全息激光投影组成一副海底世界景象,波光潋滟下一丛红珊瑚长在客厅中央,客人们从容自如地穿进穿出,伴随他们的是一群色彩艳丽的小丑鱼,忽而聚成一团围住客人,忽而四散开来,消失在珊瑚丛中;一条大鲨鱼慢悠悠的游出来,闷闷不乐地在客人头顶打转,仿佛是对无从下口的美味而苦恼,海葵、海星、寄居蟹,龙虾遍地乱爬。冷不丁的,一只刺豚和我迎头相撞,忽地一下鼓圆身体竖起全身的刺,吓人一跳。稍稍稳下神来,我在靠门边的沙发上坐下来,一只八爪鱼伏在沙发上,看见有人来了迅速地钻到沙发下,消失得无影无踪。梭梭家的机器佣人给我端来一杯茶,我完全被这片装在客厅里的海底世界看傻了眼,像个孩子一样好奇,东张西望。喝了两口茶,抬头再看,不知何时游来一群菊花水母,在客厅里飘来荡去…… “梭梭客厅里太暗了,换个场景吧。”随着一声悦耳、清脆的声音打断我的遐思,抬头向客厅一角望去,在一丛珊瑚背后站着一个女孩,一只大海龟从她身边游过。还未看清她的样子,我的心怦地一下跳到嗓子样,整个人随之一愣,那身影我似曾相识,仔细一想确实从来没有见过。 “好吧,客人都到齐了,我们换成酒吧。”梭梭的话音刚落,客厅立刻变成酒吧里的场景,一个虚拟调酒师站在吧台后面,杂耍般的表演调酒技巧,酒瓶上下飞舞,令人眼花缭乱。另一边是虚拟dj,头上编着很多小辫子,一脸大胡子,一边打碟一边摇头晃脑,客厅里回荡着欢快的舞曲。客厅里大约有八、九位客人,都是梭梭的同事或好朋友,三三两两坐在一起聊天喝茶,有一对青年男女在跳舞,二人目光对视脉脉含情,陶醉在舞曲中。连着客厅另一边的是餐厅,饭菜、酒水、甜点以资助的形式摆在餐桌上,客人玩累了随时可以自己去吃点或喝点。 梭梭在客厅一角招手让我过去,刚才要求换场景的女孩就站在她身边,两人手拉手,样子很亲昵。那女孩身材高条,穿着一件无袖束腰白色短裙,露出修长的大腿,皮肤白皙细腻像蜡一样光滑。她五官俊秀,郁黑的眉毛,高挺纤秀的鼻梁,娇嫩的嘴唇像清晨盛开的红玫瑰花瓣,剪着一头零乱、蓬松的黑色短发,浮着一层湿湿的光像刚刚洗过。我注意到左手戴着一只大号银手镯,简直像一只护腕,扁平的镯面上刻有一串象形文字作装饰,令人吃惊的是我能读懂上面的意思:你像麦田和太阳,你像露水和花朵。女孩也在打量我,表情漠然,琥珀色的眸子中流露出清澈而又凄迷的眼神,像一束厉箭射中我心中最柔软的部分,目光交会一瞬间,心中分明感到痛楚。 “这是婀娜,我的好朋友,其他人都有自己的伴,你们两个聊聊。”梭梭为我介绍了女孩的名字,又咬着耳朵对女孩悄声说了两句,我没听清楚,大概是在介绍我。 “你好,美女。”我同婀娜握了握手,她手掌软绵绵,稍稍用力可以摸到骨骼,细腻的肌肤松开一刹那竟有种粘滞感,像一种名贵瓷器给人的手感。这感觉太奇妙了,我忍不住又握住紧婀娜的手。 “没见过美女啊,别握着人家的手不放。”梭梭在一旁说,白了我一眼。 第八章1 进入六月,天气一天天热起来,我借故停止每天上午和观众的互动,实在是厌倦和陌生人没完没了的讲同一件事情。厨房里的表演还是照常进行,毕竟自己每天要吃饭,菜谱书籍撕了一本又一本,只剩下单薄的封面放在马桶边的书架上。我呆在浴室里的时间越来越多,早中晚各一次,只有在这里才能躲开别人的窥视。我已经习惯躺在浴缸里读书看报,我把这一百五十年来的文学名著搬进了浴室慢慢看,手里握着一本书我才能安静下来将自己和世界隔绝开,我终于明白不管多努力那个孤独的自我都无法改变,那是一头不喜欢群居的野兽终日躺在黑暗的洞穴里,只有寻找食物的时候才出来活动。生活一天天又回到原来的轨道,就在我渐渐忘记婀娜不再想她时,却又和她意外相遇在“爱浪”海滩。 “爱浪”海滩位于市区东南面一片风景秀丽的海湾,是著名的度假胜地,每当夏季来临大批的游客蜂拥而至。然而这年夏天却发生了一件特别的事,一群领航鲸来到“爱浪”海滩集体自杀。六月中旬的一天,一群游客在海滩游玩,上午十点左右,远方海面上出现一片黑色的波浪,像是突然从海底升起一片小岛缓缓的向岸边推进,骤然打破海面的平静。游客们从来没见过这奇怪的现象,有一种不详之兆,在一片惊恐中纷纷从海滩上爬起来,站在岸边伸长脖子观望,七嘴八舌的议论着,有的说是鱼群有的说可能是海啸,有的人做好逃跑的准备。在大家的猜测下那片黑色的波浪越来越近,渐渐显示出个体生物的形状,眼尖的游客认出那是一群领航鲸,它们看起来对这片海滩也很感兴趣,先是一只,接着是两只、四只……一群一群地游进了海滩浅水区,像浮出水面的潜水艇露出庞大的身躯,湿漉漉的黑色背脊在眼光照射下发亮。游客们从来没有如此近距离见过如此多的领航鲸,很多人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温顺可爱的海洋哺乳动物,引起极大的兴趣和热情。大家放松戒备,从岸边一涌而下,踩着“噼哩哗啦”的浪花扑向大海,纷纷用自己的方式欢迎这群不速之客,有的人饱含笑容对着领航鲸大声问好,希望它能听懂;有的人怀着既兴奋又惊奇的心情绕着一头领航鲸游来游去,想靠近又怕有意外的危险;个别胆大的人已经把手搭在领航鲸背上,得意洋洋的招呼同伴为自己留影;还有几个人女孩在一头幼鲸前跳舞,溅起来的海水把头发都淋湿。整个海滩一片喧哗,欢笑声此起彼伏,比节日的街道还要热闹。 然而这群不速之客根本不理睬人们的好意和热情,一个个好象疲倦之极,躺在海滩上一动不动,灼热的阳光晒干它们背脊上的水分留下一层白色结晶。大家意识到有点不对劲,脸上的热乎劲一扫而光,四顾茫然的观望,一位游客走到一头看上去奄奄一息的领航鲸跟前友好的说:“喂,朋友,你怎么啦,怎么不游到大海中去。”话音刚落,这头领航鲸闭上了眼睛。临近中午,气温越来越高,海水晒得发烫,游客受不了太阳的暴晒,有的已经上岸躲到遮阳伞下,然而更多的领航鲸义无返顾地向海滩游来。甚至有的游到更浅的水域来,奋然一跃,跳到滚烫的沙滩上。目瞪口呆的人们对这群领航鲸的异常行为无法理解,一种不详的气氛开始笼罩海滩,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如何是好。忽然有人大声喊叫:“它们是在自杀,集体自杀。”如梦方醒的人群又骚动起来,奔走相告,顿时没有心情嬉戏玩闹,有的人冲上岸去报警,有的人就地投入营救行动,五、六人一组围住一头领航鲸合力想把它推回深水区,忙乎了半天也没挪动一步,那小山包一样的身躯死气沉沉,岿然不动。面对这从未见过的灾难,更多人是惊慌失措,在海滩上徘徊,一脸茫然。 我于下午一点得知这个消息也赶到“爱浪”海滩,已经有五十六头领航鲸搁浅,赶来救援的志愿者有一、两千人。海岸救卫队的两架直升机在空中盘旋,救援人员坐在敞开的机舱口不停地报道海滩上的情况。“先驱草”的成员也赶到海滩,达达正和两名海洋生物专家讨论营救方案,其中一个满脸胡须的大个子显得很激动,不停挥舞自己的双手叫嚷着,一边绝望地拍打自己的脑门。从他们脸上的表情可以看出事态的紧迫、严重性,这场史无前例的灾难对他们来说是巨大的挑战,同时也是彻头彻尾的悲剧,他们只能努力而为,因为身为海洋生物专家比任何人都明白事情的结局。 海滩上黑压压一片除了搁浅的鲸鱼就是人,每一头领航鲸身边都有人守护,大家不停地给它浇水,用毛巾、衣服、撕破的帆布为它擦拭露出水面的背脊,保持身体湿润。在几只极度虚弱的领航鲸跟前人们撑起遮阳伞,希望能减轻它们的痛苦,忽然一只遮阳伞倒下来,原来撑伞的人中暑晕倒在水中,众人七手八脚的把他抬上岸,他由救助者变成被救助者。没有机会参加救援的人在海滩上穿来穿去,在一头鲸鱼跟前站一会又转到另一头跟前,这里看看那边问问,神色焦虑。这时我看见了婀娜,一个孤零零的背影站在一头死去的鲸鱼身边,一对年轻的情侣手牵手站在另一边,男孩子竭力阻止悲伤的情绪,女孩靠在他肩头默默流泪,泪汪汪的两眼盯着鲸鱼的尸体发愣。他们俩从上午就一直守护在这头领航鲸身旁,连午饭都没有吃,不停的给它浇水擦身体,希望它能坚持下来重返大海,然而它还是死掉。婀娜呆呆站在水中,闷闷不乐地啃咬着自己的手指,像个小孩子第一次面对死亡时表现出拒绝的神态,她穿着一件月白色褶皱面料长裙,裙摆浸在海水中打湿一大片湿漉漉地贴在大腿上。我绕到她身边轻轻喊了一声,她愣了一下回头盯着我看,眼眸深处似有一团迷雾,脸上有种生气的表情转瞬即逝,嘴角露出一丝凄凉的笑容。我们并排站在鲸鱼尸体旁边,她主动握住我的手,对面的男孩拉着悲痛不已的女友拖上沙滩。婀娜目送这对情侣离开,半响后开口问道: “它死了吗?” “死了。”“ “真的死了?” “真的。” “好象在动噢?”婀娜好象还不相信,弯下腰仔细在鲸鱼尸体上看了几眼。她细长的脖子非常漂亮,锁骨边有个小窝。 “没有,是海浪。” 我拉着婀娜的手回到岸边,我们走到一块较高的地方坐下来。“呼呼”的海风顺着沙滩爬上来直往衣服里面钻,吹得衣襟像旗子一样摇摆,仿佛只要我们一松手整个人就会像风筝一样飞起来。婀娜疲倦的靠在我肩头,柔软的身体传来她的体温,她眯起眼睛看着脚下的海滩,眼眸深处的那团迷雾似乎要飘出来,又似乎蕴涵了无限的忧伤。海滩上聚集了越来越多的人,几乎遮住整个海滩,人声鼎沸,许多人是看了新闻报道刚刚赶来的,心急火燎地扑向海滩,却发现自己爱莫能助,只能望海空叹。在死亡面前,这群身体庞大而又可爱的生命显得那么渺小、脆弱,天地造就了生命,又无情的吞噬它。整个海滩象战场一样惨烈而又悲壮,军队派来了运载直升飞机协助救助人员将搁浅的鲸鱼拉回到深海区,机翼掀起的气流把下面的救助人员吹得东倒西外,只能猫腰艰难的把绳索套到鲸鱼身体上,有时刚套上的缆绳一拉就脱落,气氛立刻很紧张,大家的心就像那条缆绳一样悬在半空中。直升飞机的噪音在海滩上回荡。然而仅仅只有两架运载机是不够的,许多领航鲸已经没有时间等待,死亡随时降临,一些个头小的领航鲸只能靠人力抬出海滩。营救行动非常缓慢,忙碌的人群就像一群蚂蚁在搬运比自己身躯大许多倍的食物,一边有人为死去的鲸鱼悲痛不已,另一边有人为获救的鲸鱼激动而流泪,而处在死亡边缘挣扎的鲸鱼偶尔掀起的浪花揪人心弦,总会引起一片让人慌恐的骚动。 我和婀娜坐在高高的沙滩上,太阳晒得身体发烫,我们躲到一片浓绿的树阴下,就像坐在包厢里,俯看海滩上忙碌的营救人员和静静等死的鲸鱼,感觉这场景就像电影里天荒地老那一刻的长镜头,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成为我们脑海中一种永恒的记忆。这会是世界末日吗?我在心中问自己。低头看着躺在怀中的婀娜,她那两片红嘴唇像草莓一样诱人,我心中升起无限渴望,不由得用力把她搂紧。仅仅一秒种婀娜从我怀中挣脱出来,她一边拍打手臂上的沙子一边问:“你出门总要戴个大墨镜吗?” “不一定,比较私人的场合就不需要戴了,到公众场合就要戴,有时还要戴假发。” “这样不是很麻烦?”婀娜转过头看着我,好象在打量一个陌生人。 “所以我尽量躲在家中。”我捉住婀娜的小手紧紧握在手中。 “躲在家中还不是每时每刻被人窥视。” “所以尽量躲在洗手间,只有洗手间没有摄像头,我可以坐在马桶躺上或在浴缸里看世界名著来消磨时间。” 婀娜吃吃的笑起来,我第一次看见她这么开心的笑,心里有种满足感。想到第一次和她见面时那冷漠的情景,觉得她完全变了个人。海风吹干了她的裙子,用无形的大手肆意地掀起裙角,婀娜时不时用两手按住被风吹鼓的裙子。 “你很喜欢白色吗?上次看见你也是穿一件白色的裙子。” “是的。” “为什么喜欢白色?” “白,是诗人的名字。”婀娜随口念出一句“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那你一定喜欢百合和天鹅。” “你怎么知道?”婀娜用惊奇的眼神看着我,我真想亲吻她可爱的脸庞,很快又压下心中的欲望。 “听说你很喜欢玩游戏,经常玩些什么游戏?” “听谁说的?” “梭梭” “她骗你的,我不喜游戏。” 这就奇怪了,她俩到底谁在骗我呢?接下来婀娜对关于工作、家庭等问题避而就虚,答非所问,好象是故意要在我们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又像是回避一个秘密。 “你说这些鲸鱼为什么自杀?”婀娜岔开话题问道。 “爱情,”这个问题立刻让我来了精神,我伸直身子,一本正经的说。“你不相信吗?我刚才听一位海洋生物学家亲口说的,这个时候是领航鲸交配的季节,这群鲸鱼的头领是头雌鲸,面对众多雄鲸的追求难以应付,不堪苦恼,为了摆脱痛苦而自杀。领航鲸是一种天生追随首领属性的动物,头鲸到哪里去其他的鲸鱼会紧紧跟随,所以就造成这种集体自杀的疯狂场面。你不相信吗?人有时候也有很强的盲从行为,对不对?” “不会因为得了某种传染病,或者是寄生虫引起的?” “不会的,已经抽样检查了几条死去的鲸鱼,死前身体都很健康。你知道吗,这群领航鲸是从南太平洋游到这里来的,几乎游了大半个地球。” “它们为什么游这么远,非要来这个地方自杀?”婀娜问,露出困惑的表情。 “因为这是它们祖先自杀的地方,两百五十年前这片海滩也出现过领航鲸自杀事件。”这群领航鲸自杀的行为既悲壮又神秘,仿佛背后有某种不为人知的自然法则控制了一切。人在这条自然法则面前是无能为力的。 第二天各大媒体报道了领航鲸自杀的消息,引用了那位海洋生物学家的说法——这群鲸鱼是为情所困而自杀。“先驱草”组织则认为这群领航鲸自杀完全是人类造成的,因为人类过于频繁的海洋活动已对所有的海洋生物造成威胁,这好比一头猛兽闯入城市对人类造成威胁一样的道理。而鲸鱼是海洋中最聪明的动物,它们感到这种危险的存在,出于本能对安全的寻求它们想逃离大海,结果造成集体在海滩上搁浅导致最终的死亡。第三种不同的观点是一位澳洲生物学家提出来的,长期以来他一直观察研究南太平洋这片海域的生物,最近几年他发现领航鲸的数目猛然增多,这必然造成食物的短缺,出于整个种群生存的需要,一群领航鲸在头鲸的带领下作出自我牺牲,踏上自杀的征程。抛开第二种说法,另外两种自杀说又引来新的问题,自杀需要自我意识,领航鲸有自我意识吗?动物有自我意识吗?换句话说一只织网的蜘蛛或衔草筑巢的小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如果动物有自我意识,那么人类施加在动物身上的种种行为是何等残酷。 这天下午总共营救了三十五头领航鲸,还有二十头死在海滩上,其中几头被营救后又毅然返回海滩投入死亡的怀抱。营救行动一直持续到傍晚,太阳不知道何时沉落西天,余晖把海水染成一片绯红如鲜血流淌,死去鲸鱼的尸体静静躺在海水中,沙滩上一片狼籍丢下鞋子、衣服、毛巾、撕破的帆布,整个海滩就像一场大杀戮之后的战场,分外悲壮。营救人员开始撤离海滩,拖着疲惫的步伐回到岸上,曾经喧闹骚乱的海滩渐渐平静下来,偶尔划过同伴间的呼唤声,加深了悲凉的气氛。随着人群缓步走出海滩,无意中我回头看到一位白发长者仍守侯在一头鲸鱼尸体傍边,用手默默地为它驱赶蚊蝇,就像守侯刚刚死去的老友,空旷的海滩上只剩下他一人,显得形影单薄,孤立无援。 走出海滩婀娜就同我分手,我竭力请她一起吃晚饭,她拒绝了。我有些恋恋不舍,问她什么时候再见面。她说:有空就约你。一闪身融入人流。目送她离去的身影,心中怅然若失,独自沿着海岸公路走了半个小时,抬头一看天已经黑下来,幽蓝的天边有一颗明亮的孤星,刚才还觉得余辉烘面,此时已经有点凉意浸肘。 这天晚上我梦见了婀娜。奇怪的是居然在儿时我们就相识,在梦中我牵着她的手走在春天的原野上,经过一条长满绿草的小溪,溪底的绿草在流水冲击下倒向一边,上下漂浮,青翠碧绿,像是被梳子梳洗过后的干净柔顺的绿色鬃毛。我们来到山冈上坐在一棵老槐树下,屁股下垫着书包,她把手搭在我的膝盖上,一串串槐花垂挂在枝头,地下铺满一层飘落的花瓣,满山遍野是绿油油的麦苗和蚕豆花,一片勃勃生机。遥远的天边是一团柔软的云朵,被风吹来吹去。在梦中外婆问我:三哥,那个女孩是谁?我说:是婀娜。外婆又问:你们要去哪里?我说:去远方。三哥是我的乳名,打我出生那天外婆就这样叫我,因为我是她孙子中的第三个男孩。后来婀娜也这样称呼我。第二天早晨醒来时,梦中的情景还在脑海中盘旋,我翻身下床冲进洗手间,这天早晨我坐在马桶上没有看食谱,而是给婀娜发短消息告诉她梦中的情景。想起她昨天念到的那句诗“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我就抑制不住内心冲动,赤条条的躺在浴缸里,在温水下用自己的身体想她,她的眼睛、她的红唇、她脖子、脖子和锁骨之间的小窝,还有她的身体和四肢都仔细想一边,一边在心中喊着她的名字。 第九章 暑期前巍巍木发行了新专集《黑夜的孩子》,唱片热销,上市一个星期就卖出一百五十万张,这张专集中收录了十首新歌,同名主打歌《黑夜的孩子》很快登上各大流行音乐排行榜榜首,歌声回荡在大街小巷。专集中还有一首歌《麦田上的乌鸦》引起人们广泛的争议,这是根据梵高的一幅同名名画创作的歌曲。这幅响誉世界的名画是梵高最后的绝唱,1890年7月的一天,梵高在画中的麦田里开枪自杀,两天后死亡。木木的这首同名歌没有具体的歌词,采用天籁般的人声混唱,听上去有时候是呐喊有时候是呼唤,歌曲结尾是一阵乌鸦的叫声。歌中人声的唱腔和配乐相当华丽,旋律却低沉压抑,弥漫一股绝望的气息和震撼人心的力量,专业人士认为这是巍巍木所有创作中最富艺术表现力的作品,给予极高的赞誉。有好事者提出疑问,《麦田上的乌鸦》自从被“蜂鸟”盗走后,在大众的视线中消失三十年之久,难道作者本人见过这幅画,否则不可能创作出这样一首同名歌曲。联想到前不久忽然现身又消失的“蜂鸟”,猜疑四起。有的媒体甚至挖掘出木木的母亲年轻时和“蜂鸟”有过亲密交往的消息,并刊登出两人的合影,由此推断“蜂鸟”可能和这个家族有某种联系——也许当年“蜂鸟”偷来这幅画后送给木木的母亲。面对种种传闻,木木一如既往的保持沉默,专集上市后他一直没有在媒体前露面,他离开了家,离开了这座城市,去了不为人知的地方。   这个夏天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酷热难当,“温室效应”下的灾难性气候也并未出现,世界末日一如既往的没有任何征兆,人类还安全的生活在地球上。我和婀娜的关系一天天升温,开始频繁约会,一个星期中要见一次面,每次都是她打电话来约我,由于涉及个人隐私节目组无权干涉。然而这是一个随时等待绯闻的年代,我和婀娜的约会很快为世人所知,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大家都在等着看冷冻人的爱情故事,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还是劳燕分飞,结果并不重要。爱情这朵花本身有种蛊惑人心的魅力,当局者迷迷瞪瞪,旁观者津津乐道。 关于爱情的秘密,科学家已给出答案。它并非出自心灵,而是源于大脑中一些化学物质相互作用的结果。第一种化学物质能使人产生诗情和美感,决定两个人是否一见钟情。第二种化学物质能使人产生依恋感,是情侣间忠贞不渝的保障。第三中化学物质则使人产生兴奋和快感,所以两情相悦。当两个人同时激发对方体内大量产生这三种化学物质时,那么他们相爱了,并因此表现出上瘾行为,最终是以相守一生的方式得到满足。生命中最神奇的秘密就是由这些细小的化学分子所控制,没有别的原因,这是科学的解释。这也是最不被大众接受的科学结论,在每个人眼中爱情是神秘、圣洁的,不容亵渎。然而人类并非爱情的楷模,大自然中有许多动物比人类对爱情更忠贞,比如信天翁,比如草原田鼠,终身恪守一夫一妻制,从不会有滥交或婚外恋行为。 为了避人耳目,我和婀娜不能去酒吧、舞厅、电影院这些公开的场合,只能去一些偏僻的地方。我们常去的地方是天文台的后山,这座小山名曰望夫山,传说古时有一女子经常站在山顶眺望远归的丈夫,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丈夫始终没有回来,她却变成了一块石头伫立在山顶。第一次和婀娜来此游玩时,果然在山顶看见一块一人高的石头,岁月的侵蚀已让它面容斑驳,不具人形,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痴情女子。望夫山位处老城区边缘,环境幽静,草木森森,天文台座落在半山腰,白色的半球体建筑在一片苍松翠柏中分外显眼。通常在傍晚,太阳已经下山,空气中有了一丝向晚的凉意,天空仍很明亮,呈现出一种柔和、纯净的蓝色,月亮的身影已出现在天空,如一片薄云。这时我们从山脚拾级而上,沿途很少说话,已没有当初的浮言调笑,自从上次讲过她不幸的童年,婀娜对往事是绝口不提,我也绝口不问。我们慢慢向山顶踏步,偶尔停下来只是为了给对方一个亲吻,有时是被路边一株发花的树所吸引而止步耽赏。这个时节正是夹竹桃的花期,此花虽无醉人心鼻的芳香,但花开繁密,争先恐后,千朵万朵压弯枝头。天文台的后山坡上有一片夹竹桃,从山坡一直延伸到谷底,站在山坡上眺望,有青白、水红、粉黄三种颜色,如一片迷霞错锦,看得人眼热心乱。 一路走走停停,到达山顶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整个夜幕看上去是那么纯净、清澈而浑然一体,黑暗中许多星星无声的闪烁,给人间一片朦胧。不久之前被阳光炙烤的空气,在凉爽的夜色里,仍然有种热乎乎的感觉,周遭一片寂静,城市的灯火像一片灿烂的海洋围住我们脚下的孤岛。在这里人间的是是非非与我们毫无瓜葛牵连,风不会吹来烟尘,不会吹来扰人的噪音,也不会吹来默默流逝的时间。这里就是我和婀娜的伊甸园,在一片柔软的草地上我们坐下来,投入忘情的热吻中。她的每一寸肌肤,每一个眼神,每一次呼吸都令我激动不安、心醉神迷。 天文台本是观星之地,来此自然会被满天繁星所吸引。当我们走累了,躺在草地上歇息,仰望幽蓝深邃的夜空,满天凛冽清辉迎面倾泻下来,令人目不暇接。瑰丽的银河系横贯夜空,如一条星光浩渺的天河,从东北天空流向南方的地平线,成千上万的星星挤身于此,争相炫耀它们的光芒,共谱一曲辉煌撼人的星光交响乐。 “真美啊!”婀娜经常发出这样的感叹,满天的繁星成了我们聊不完的话题,令我惊讶的是婀娜对天文知识相当熟悉,每一个星座她都了如指掌。 “你认识星座吗?”她第一次问我时,我对夏夜星空一无所知。 “别的不知道,我只知道牛郎星、织女星。” 从孩提时代起我就知道关于两颗星星的传说,相传天上织云彩的仙女爱上凡间的放牛郎,隧私自来到人间和牛郎成婚,这段恋情遭到天神的反对,派人将织女捉回天上,牛郎追到天上要求归还妻子,天神一怒之下划出一道天河将两人隔开,从此一对恋人隔河相望,每年只有七月七日这一天才有机会在雀桥上相见一次,七夕便成为中国的情人节。后人有不少写七夕的诗赋,“天阶夜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应该是最生动的一句,再现了古人在夜空下观看两颗星星的情景,另一句“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更是广为流传,堪称经典情诗,千百年来不知被多少情侣引为共勉。群星闪耀的夜空赋予人类无尽的想象,此刻我又想起了这段美丽的传说,放眼在夜空中寻找这两颗星星。 “你看那就是织女星。”婀娜抬起手臂指向夜空,顺着她指的方向我在天河西岸看见久违的织女星,在它周围还有四颗比较暗淡的星星。 “你知道吗,织女星所处的位置就是天琴座,它是天琴座里最亮的一颗星星, 学名叫天琴座α,也是夏夜最亮的几颗星星之一,呈青白色,很容易辨认,在西方,称为夏夜星空女王。它距离地球26.4光年,距离牛郎星16光年。”婀娜接着说,手指在夜空里指指点点,一只胳膊枕在脑袋下,两眼出神地望着星空。 “天琴座,为什么叫这样的名字,有什么传说吗?”我问道,第一次发现婀娜原来对天文知识很感兴趣。 “天琴座也有一个凄美的爱情传说。” “说来听听。” “相传太阳神阿波罗有一个儿子叫奥菲斯,是一位出色音乐家,善长演奏竖琴。当他弹起竖琴时,美妙的琴声让万物陶醉,坚硬的石头都会变软,咆哮的河流停止流动,森林里的野兽也变得温顺。他有一个美丽的妻子,奥菲斯非常爱她,两人在一起幸福的生活。一天,她的妻子到郊外游玩,不小心被毒蛇咬中,不治身亡。妻子死后,奥菲斯悲痛欲觉,他历经千辛来到地俯找到冥王,哀求冥王放她的妻子回阳间。冥王一开始拒绝他的请求,不为所动。奥菲斯取出随身携带的竖琴,弹起思念忘妻的曲子,一曲终了冥王的铁石心肠竟被打动,答应放回他的妻子。不过冥王警告他,在他们未走出地府前,不准回头看他的妻子。奥菲斯带着妻子踏上回阳间的路,快到地府出口时他们已经看见阳光,奥菲斯忽然发觉没听见妻子的脚步声,于是回头看了一眼,只听一声尖叫,他的妻子又回到地府,永世不能超生。悲伤的奥菲斯后悔不已,从此不近女色,终日游走在荒郊野外,弹奏思念亡妻的曲子,不久抑郁而终。他的那把竖琴顺着河流来到海边,后来宙斯在沙滩上拾到这把竖琴,为了纪念这对相爱的人,把竖琴安在天上变成星座。”婀娜娓娓道来,讲述一段美丽、哀伤的西方传说,将我带回到太古洪荒的神话岁月,那是天真的时代,诸神自由的来往天地间。 “真的好感人。”我感叹道,遥望星空,心中升起无限感慨,古往今来能同日月争辉的、星空媲美的惟有爱情。 “你看,那是牛郎星。”婀娜又抬起手臂指向一片夜空,继续讲解。“它在银河东岸和织女星遥遥相对,它所处的位置是天鹰座,学名天鹰座α,是一等亮星,呈银白色,亮度是太阳的八倍。距离地球16光年。” 从这天晚上开始,婀娜陆陆续续为我介绍了天鹰座、天鹅座、天蝎座、大熊星座、小熊星座,这些夏夜星空常见的星座,以及星座背后的传说。其中天鹰座、天鹅座、天琴座构成了著名的夏夜大三角,凌驾于银河之上,是人们辨认星座的主要参照。婀娜的记性非常好,每一个星座的方位、角度,由几颗星星组成,主要星星的亮度、等级,到地球的距离等等都记得清清楚楚,令人叹服。 有一天晚上婀娜专门讲到北极星,这颗星星长期起着指引方向的作用,对人类非常重要。其实按亮度它只是一颗二等星,属于星空“小字辈”,距离地球有300多光年,但因为位置的特殊性,总是指向地球北极的天空,人类以它作北方的参照来辨认方向,所以对它非常熟悉。北极星属于小熊星座,位处小熊的尾巴尖端,学名小熊星座α星。辨认北极星,先要找到北斗七星,这七颗星星由于形状和亮度,在夜空里很容易找到。通过斗口的两颗星连线,朝斗口方向延长约5倍远,就找到了北极星。 “其实北极星的位置并不是永远不变的,由于地球自转轴的摆动,北极轴会指向不同的星星”介绍北极星的来历后,婀娜又讲起地球自转和岁差的知识,原来北极星的位置是能流坐庄制,小熊星座α星只在一段时间内是北极星,它在地球北极轴上的位置将能流被其它的星星替代。最后她问道:“1.3万年前地球北极指向是织女星,1.3万年后你知道哪颗星成为北极星吗?” “不知道?” “啊猪,地球岁差大约26000年一个周期,1.3万年后当然还是织女星。” 一万三千年该是怎样的时间尺度。一万三千年前地球文明还未诞生,人类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只能使用简单的石器。在短短四、五千年间人类创造了繁荣的文明,达到现在的高度,一万三千年后这些文明还会存在吗,还有人知道牛郎织女的传说吗?在时间的长河中生命是多么短小脆弱,不若昙花一现,纵有千岁之忧,也是无奈的感叹。 “一万三千年后,地球上还有人类吗?” 婀娜没有回答,她摘下一片草叶,放在鼻尖前不停捻动。我们都陷入沉默,空气中弥漫着滴露的凉意,林子深处偶尔传出夜鸟怪鸣声,只觉得夜静更深,不知今夕何夕。然而群星依然闪耀,终古不灭,我们又是谁呢?为何在这儿?又要到哪里去?婀娜出神地凝视夜空,目光专注,眼眸中似有一团雾水,光洁圆润的额头散发白玉般的光泽。忽然我在心中对她有种奇怪的陌生感,我真的认识她吗?似乎这是一个我从未见过的人,与她有时间和空间上的距离。于是我抬起头来仔细打量她,努力从她的五官中找出那个我所熟悉的婀娜。 “你盯着我看干什么?不认识我吗?”婀娜发觉我异样的举动,打破沉默问道。 “现在才认识你,你真的不简单。”终于找到那个熟悉的婀娜,我心满意足的躺下来。 “什么不简单?” “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我说的一点没有错,婀娜各方面知识非常丰富,从自然科学到人文历史,好象没有她不知晓的,而且对有的知识了解程度非常全面专业,连一些基本的数据都记得清楚无误,经常让人惊讶不已。 一只萤火虫从我眼前飞过,我一挥手,将它逮住握在手心。“猜我抓住了吗?”我问婀娜。 “没有” 我打开手掌,小家伙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坏了,爬在掌心一动不动,尾部一团黄色的荧光一眨一眨的,不仅令人对它产生莫名的怜悯,还有同样的惊叹,这样一颗生命之珠真的太奇妙了。 “知道萤火虫为什么发光吗?”婀娜凑过头来问 “不知道.” “那是寻求爱的信号。”婀娜说,“放了它.” 原来所有的生命都将其美丽奉献给爱情,生命因此而精彩。我对着掌中的萤火虫吹出一口气,小家伙仿佛从恶梦中醒来,跌跌撞撞的爬动起来,从掌心爬到了手背,小爪挠得肌肤痒酥酥,最后又爬到指尖,拍了两下翅膀,飞入冥冥夜色中。 并非只有我们两人被这里迷人的星空所吸引,有段时间我们经常碰到一位中年男人,带着三个孩子,冒失地闯进我和婀娜的二人世界。第一次意外碰面时大家都有点尴尬,中年男子发现我和婀娜相拥坐在地上,连声说对不起,带着三个孩子赶紧离开。三个孩子中两个男孩大一点,小一点的是女孩,走到不远时,我听见那个小女孩不满地说:“爸爸,我们看看星星的地方被别人占了。”一个男孩捣蛋的说:“你去把他们赶走啊。”中年男人呵斥着三个孩子在暮色中远去。 第二次我们在山脚下相遇,三个孩子认出我是冷冻人,便好奇的围上来,叽叽喳喳的问这问那,大家一路攀谈向山顶走去。中年男人告诉我他姓李,是一位出租车司机,我称他李先生。三个孩子中有两个是他的孩子,另一个男孩是邻居家的。两个男孩十一、二岁,李先生的儿子叫阿仁,一脸机灵相,身体很结实,和他同样大的男孩外号叫“木瓜”,圆圆的脑袋,长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两个男孩总是在一起纠缠打闹,没有一会儿安静的时候。小女孩叫阿乐,只有六、七岁,圆圆的小脸蛋一幅娇滴滴的样子,头上扎满小辫子,穿着一件泡泡纱连衣裙,十分可爱,时常会说些天真可笑的话。李先生看上去善良朴实,不善言谈,问一句答一句,他告诉我们,每年夏天都会带孩子们来这里看星星,我和婀娜占据的草地就是他们去年常来的地方。 在路上,李先生几次要带孩子们离开,不想过多打扰,但是孩子们围在我们身边就是不走,婀娜也很喜欢这三个孩子,已经和他们打成一片。这天晚上我们是和孩子们一起渡过的,婀娜带着他们在草地上做游戏,欢乐的笑声不绝入耳。和婀娜在一起这么长的时间,我第一次看见她是这样开心,也许在这个晚上她找到久违的童年快乐,我在心里为她高兴,感谢三个孩子的到来。后来几次相遇时就不尴尬,大家都很开心,婀娜每次都要同孩子们打打闹闹疯一会儿。看见婀娜这样喜欢孩子,有一次我开玩笑的问她,结婚以后是不是要生很多孩子?婀娜认真答道:“当然要啊,最少要生三个。” 暑假快要结束了,李先生说不会再带孩子们来看星星,让他们早点收心准备上学。最后一个夜晚孩子们抓了很多萤火虫装在玻璃瓶里,送给我和婀娜,纯真的眼神中流露依依惜别的伤感,两个男孩子变得很安静,抿着嘴不说话。虽然只是一个短暂夏天的偶尔几次相逢,孩子们已和我们有了感情。小姑娘阿乐和婀娜特别有感情,分手时她抹着眼泪说;“姐姐,明年夏天再见,我们在这里等你,你和叔叔一定要来。”然而第二年夏天已经是物是人非,别说三个孩子没有见到婀娜,就是我也不能见到她。 立秋后天气一天天变得凉爽,阳台上的夏花褪尽鲜艳的色彩,一朵朵枯萎,凋落的花瓣四处飞散,每天都要抽出一点时间来清扫阳台。第一阵秋风从海面上吹来,吹散了夏日的暑气,吹凉守望者的灵魂。 九月中旬婀娜说要回西北老家一趟,她祖父生病了。婀娜已经三年没有回家,提起回家的事眼中泪光闪闪,不停唠叨祖父的病情,狠不得马上飞回去。送走了婀娜,这座城市显得那么空旷又陌生,走在喧闹的街头,走在拥挤的人群中感到自己形影孤单。进入秋天,空气变得干燥又凉爽,有种从肌肤上轻轻流过的感觉,天空看上去又高又远,呈显出纯净的湛蓝,我忽然很想逃出这座城市。站在阳台上远眺,我同样渴望回家,但不是那座开满桃花的小镇,而是越过雪山那边遥远的陌生大陆,那里长有高大的金合欢树,有野兽出没的丛林,遍地的野果等待采摘。这是一种在血液里世代流传的乡愁。 婀娜回西北第二天打来电话说祖父得了脑溢血,已经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现在有所好转,但半边身体瘫痪,还需继续住院治疗,她要留下来照看祖父,可能要得一段时间。另外她还要抽时间去监狱探望妈妈。然后一连几天没有她的信息,打电话过去也没有人接,同往常一样我们再次失去联系。婀娜这一去就是一个多月,每天我都要给她发信、留言,来抚慰相思之苦。 这个时候第二世界爆发了战争。一个名为新大陆的国家突然对其他所有国家宣战,并以强大的军事实力迅速入侵攻占了邻国。战火的消息不断从第二世界传来,出现在网络和报纸上,每天都能看到最新的战况报道,渐渐人们相信在远方的确有一场战争。当盟军征兵的消息郑重其事的登在报纸上,许多热血男儿纷纷响应,报名参军进入第二世界的战场。传说之城也被沦陷,为了将入侵者赶出自己的家园,卢奥参加了游击队。他现在更忙了,每天都要抽出三到五个小时参加保家卫国的战斗。有时在工作中忽然收到战友们的传呼,他立即放下手头的工作,匆匆忙忙进入第二世界。 婀娜走后的第四天,一个星期六的早晨,梭梭忽然打来电话,原来她一连几天没有见到婀娜,急着找她。“这个疯丫头又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总是神神秘秘的,真难找啊。不会是你把她藏起来啦。”梭梭在电话里亲昵地骂道。“她回西北老家了,她祖父得了脑溢血,你找她有事吗?”我问梭梭。 “废话,找她没有事吗?她说好了这个星期六帮我摘苹果的,现在跑得无影无踪,既然她不在,那你就应该顶替她,我马上开车过来接你,我们去稻香村农庄。”梭梭说完挂断电话,传来一个怒火冲冲的魔法表情,不留一点商量的余地。 梭梭的一翻话让我有些摸不清头脑,去稻香村做什么?难道真的帮她摘苹果?她又不是农民,怎么会有自己的果园?不过能为她效劳,我还是很乐意。上了梭梭的车,她告诉我稻香村不仅有玉米地迷宫,它里面还有很多田地、果园和池塘,都是用来出租给城里人的。只要有兴趣大家就可以来这里种菜种庄稼养鱼,享受田园乐趣。这种生活上的调剂对城里人来说显得很重要,受到越来越多的人欢迎。每逢周末许多城里人全家出动,扑到自己的田地里干农活,施肥、浇水、剪枝、锄草,忙得不亦乐乎。这样一种形式的劳动,亲近泥土的原始快乐,将人们从机械、呆板、紧张的城市生活中解放出来,让终日蜗居在钢筋水泥下的心灵得到滋润和抚慰。 去年冬天,梭梭在稻香村的果园里租种了三棵苹果树。这一年来为了看管自己的苹果树,她没少操心,整枝、浇水、施肥她都干过,现在苹果熟了,等着主人来采摘。说起她的苹果树,梭梭一脸的得意,春天果树开花的时候她带婀娜来过一次,那时两人就说好了等到秋天一起来采摘。苹果花属于蔷薇科,白色,有一种特别的香气。梭梭说婀娜喜欢这种花。 从城里出来驱车大约一个小时就到了稻香村。村口的停车场上已经泊满大大小小的车辆,停车场后面是一道灰色的竹篱笆围墙,透过围墙隐约可以看到村子里一派秋日田园风光。一群幼儿园的小朋友刚从大巴车上走下来,手牵着手,在老师的带领下,像一群觅食的小鸡仔兴高采烈地走进村子。村口进进出出的人很多,穿着朴素的衣服,大家从城里不同的社区汇聚到这里来就是为了干一天农活。步入稻香村让人精神为之一振的是这里的空气,凉爽却充满了阳光的空气呼吸起来十分舒服,像一块夹心糖那样可口,有一股果实熟透后甜滋滋的芳香,又清澈又亮堂,凉飕飕的饱含活性氧。我深深吸了两口空气,一直到送到肺部。放眼望去村子里阡陌纵横,田地里人们按自己的喜好种上各种蔬菜和农作物,沿途可以看到甘蔗、菊芋、向日葵、红薯、卷心菜、萝卜等等,这些植物伏在田间或立在地头,在秋日的阳光下散发出诱人的气息,让路过的人情不自禁地想要去采摘,获取它们的茎、叶、块根、种子,一切可食的部分。 去果园还有一段长长的路程,经过一块菜地时,我们被一对母女忙碌的身影所吸引,奇怪的是她们既不是在浇水、施肥,也不是在摘菜。母女两小心翼翼地扒开一棵又一棵卷心菜的叶子,前前后后的仔细查看,像是在检查卷心菜的生长状况,又像在寻找什么东西。小姑娘只有四、五岁,穿着一件宽大牛仔背带裤,整个身子就象装在一个大口袋里,袖口高高挽起,露出胖乎乎的小手,干起活来比妈妈还要专注认真。 “她们在做什么?”站在田头,我好奇的问梭梭。她摇摇头,露出同样不解的神色,安静地看着母女俩的一举一动。 “我们在捉菜青虫。”小姑娘发现我们站在一旁,抬起汗津津的额头奶声稚气的说,大大的眼睛清澈明亮,圆圆的脸蛋神气十足。“看,我们捉了这么多。” 她从一棵卷心菜下面拿出一只玻璃瓶,高高举在手中,透明的玻璃瓶底有一团翠绿色的小虫在蠕动。小姑娘的妈妈抬起头,一边用手背擦着额头上的汗,一边报已礼貌的微笑。 “为什么不把它踩死,装在瓶子里做什么,要养着玩吗?”梭梭问小姑娘。 “这个么,不是养着玩,但很有用。”小姑娘点着脑袋说,故意不直接告诉我们,一副小大人的模样。 “这可以做鱼饵,用来钓鱼。”妈妈在一旁回答道,抬起手指着远处说,“她爸爸在那里钓鱼,我们捉了就送过去。”顺着她指的方向,我们看见原野中有一口池塘,一池碧水平静如镜,倒映出迷人的秋色。池塘边有几个垂钓者,手握渔竿坐在地上一动不动。 “你不怕吗?”梭梭问小姑娘。 “不怕。” “我们也来帮你捉菜青虫,好吗?”梭梭走到菜地里,讨好地问小姑娘,跃跃欲试的样子。 “好”小姑娘说。 梭梭弯下腰开始在菜地里忙活,学着小姑娘的样子扒开一棵又一棵卷心菜寻找菜青虫。卷心菜地旁是一块茄子地,大大小小的茄子挂满枝头,形状不一,色泽圆润,看上去可口诱人。茄子一直是餐桌上受人青睐的蔬菜,其营养丰富,据说还有促进伤口愈合的作用。茄子地头还种有几株曼陀罗,这种野生草本植物有一米多高,白色硕大的花朵像一支支可爱的喇叭倒垂在枝头,伸长白净微绿的管子,美丽优雅而又谦卑无声地吹奏着曼妙的乐章。再过去是一块甘薯地,一家人正在地里刨甘薯,干得热火朝天,在他们身后一片片泥土被翻开,散发出湿润的泥土气息,刨出来的甘薯已经在蓝筐里装不下,就随便堆放在地沟里,看来 第十章1 巍巍木疯了。我不相信这是真的,大约半个月前我们还通过电话,他说刚从南美回来,学会做一道巴西菜,哪天请我尝尝。在电话里他的思维和语言都很正常,看不出任何灾变的迹象。 关于木木的各种传闻从未间断,每天从网络到报纸到电视人们以不同的方式谈论着同一个人,绘声会色,煞有介事,最终不过都是好事者的低俗想象,或无耻的别有用途。不久前一家网站刊登一条惊人的消息,巍巍木根本不是阉人,他独特的嗓音是由电脑虚拟合成的,他每次在舞台上的表演不过对对口型而已,完全是假唱。这是一彻头彻尾的骗局,唱片公司之所以给他编造出一个离奇的身世,完全出于商业利益。一切都是谎言,唱片公司的行为不仅是商业诈骗,更是对公众的愚弄。此言一出,一片哗然,各大媒体纷纷转载这条消息,伐木之声铺天盖地,整个娱乐界就像经历了一次超级大地震闹得沸沸扬扬,大街小巷的人们都热衷谈论此事。一些知名人士感到出离愤怒,以最快的速度站出来发表自己的观点,对木木和所在唱片公司进行体无完肤的批驳,痛斥这种欺骗行为。在公众一致舆论下,木木的歌迷们纷纷倒戈,在网上掀起一片捣毁偶像的风暴,骂声潮水一样涌现在各大网站,一度造成服务器瘫痪。 巍巍木马上要开自己的演唱会,门票已提前一个月预售一空,现在购了票的观众纷纷要求退票和赔偿。演出公司门口人络绎不绝,观众像当初排队购票一样急着退票,但演出公司的态度却不像售票时热情,对观众提出的赔偿问题相互推委,表示在事情未被唱片公司证实前不会负责。这种态度最终惹恼了观众,在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激动的人群冲进了演出公司,他们掀翻桌子,砸碎玻璃,撕烂海报,还打伤工作人员,造成一片混乱。 面对这样的局面,唱片公司负责人和木木的经纪人都站出来辟谣,请公众不要相信谣言,这是个别人对唱片公司的恶意中伤;请歌迷要相信木木,他从来没有假唱,他的嗓音不是虚拟合成的。可是没过两天,一个外号“菠萝蜜”的女孩在电视访谈节目中坦言曾和木木有过一夜情,两人是在一家高级俱乐部的舞会上认识的,当时木木对她很感兴趣,舞会结束后木木就带她去了酒店。“菠萝蜜”的话确凿可信,具体的时间、地点、相关的人物都有。她津津乐道地谈到和木木做爱时的感觉,在电视观众面前详细地描述了木木的阳具是如何的完美挺拔,大为称赞。最后,这个与无数名人有过性jiao往的女孩干脆将整个做爱过程写出来,登在自己的博客里。大言不惭的声称自己这么做不是为了个人目的,而是出于社会责任心揭露事情真相,不想看到更多的人受骗上当。“菠萝蜜”的证言彻底激怒了歌迷,“伐木事件”到达高潮,大批的歌迷结集到唱片公司门口游行示威,高喊抗议口号,声称要将唱片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唱片公司对其商业诈骗行为进行赔偿。更有过激的歌迷用瓶子带来粪便,扔进唱片公司,当众销毁木木的唱片。电台、电视台开始封杀木木,将他的节目纷纷彻掉,大有斩尽杀绝之势。墙倒众人推,事态已发展到无法挽回的地步。 现在该是木木出面澄清是非的时候。他却始终保持沉默,对外面发生的事充耳不闻,这是他一贯对待流言飞语的态度。除了登台表演,他从不在公众场合抛头露面,也不接受媒体采访,除了对声乐艺术的热情和执着,其它的事情根本不在乎。他把自己关在家中,全身心的投入新歌创作中。直到这一天,经纪人、唱片公司老板、演唱会负责人一起登门造访。“伐木事件”把这三人弄的焦头烂额,他们知道木木的态度,本来不想打扰他,可是事关存亡,不得不请他出面澄清事实。三人几乎是在哀求木木出席一次辟谣记者招待会,差一点没跪在他面前。 木木天真的说:“谣言终归是假的,你们怕什么?” 公司老板苦笑道:“我的小爷,你再不出面说句话,我的公司就要倒闭。” “倒闭怕什么,你们从我这里赚的钱还少吗?足够你下辈子用的。”木木认真的说。 老板无奈的摇摇头,哭笑不得。面对这样一个不明事理的主,他只好继续苦苦哀求。 “演唱会还开不开?我们公司都打不开门,观众都在要求退票。”演唱会负责人小心谨慎的问。 “开啊,只要有一个观众没有退票,演唱会照常开,票房损失由我个人承担。”木木严肃的说。演唱会负责人听了他的回答,当场脸都绿了。 还是经纪人比较了解木木,他说你再不出面辟谣,今后就没有人买你的唱片,没有人听你的歌曲。这句话对木木产生很大触动,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让三人在客厅里等着,自己到书房里去考虑一会儿。半个小时后,他打开书房的门,一脸苍白的走出来,向三人点点头表示同意出面参加记者招待会。三人顿时喜笑颜开,脸上愁云一扫而光,拉住木木的手不停说着感谢的话。 记者见面会在星期三的上午九点准时召开,到场的各路记者有几百人,将整个会场围得水泄不通。大家奋力向前挤,没有一点空隙,前后左右都是别人的身体、别人的衣服,旁边人的一声咳嗽都会使你颤动。然而没有人在乎这些,大家都想亲自见证谎言是如何揭穿,正义感让每一位到场者变得精神抖擞,浑身是劲。可怜的木木坐在主席台上就象一个犯人,和舞台上的他判若两人。舞台上的巍巍木星光四射,魅力无穷,一举手一投足都令人痴迷陶醉。而面对记者的提问他看上去很羞怯,甚至有些木讷,唯一不变的是他身上与生俱来的高贵。 “请问你和菠萝蜜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有过一夜情吗?” “请问你到底是不是阉人?真的像公司宣传所说的那样,因为童年事故造成生理上的残缺,还是位了商业利益而编造的谎言?” “如果你是清白的,为什么要躲起来?” 记者们开始提问。从前他们对木木是大嘉赞赏,用尽溢美之辞,现在完全换了一副嘴脸,毫无情面,言辞刻薄,没有一点客套话和人情味,直指事件主题,一副公事公办的严肃态度。 “你们是真的喜欢我的音乐,还是只对离奇的故事感兴趣?”这一次木木不在沉默。他没想到一些无中生有的事情竟把人糊弄成这样,在他面前大呼小叫,群情激昂。他觉得他们简直都昏了头,失去判断能力,有必要让他们清醒下来。木木说:“请大家保持冷静,不要被谎言蒙蔽。” “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一位记者冲到前台,义正言辞的说,“告诉大家你到底是不是阉人,唱片公司的这种行为完全是欺诈,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 “唱片公司没有欺骗公众,我说的你们应该相信吧。”木木天真的以为他的话大家一定相信,事情可以结束。 “凭什么相信!”这位记者刚坐下,又激动的站起来,一边挥舞着自己的双手,唾沫星子溅到旁边人的脸上,“凭什么相信你,难道不能相信菠萝蜜?” “对,对,难道不能相信菠萝蜜吗?”一些人在旁边帮腔,或者说是纯粹起哄,他们努力使自己的声音盖过别人,扯着喉咙叫喊,以引起他人的注意。 “要我脱下裤子给你们看吗?”巍巍木愤怒了,他付出太多,也忍受了太多,现在他不能忍受一群人的愚蠢。他从主席台上站起来,双手举着话筒问大家。 “对,只有当众脱下你的裤子,才能证明你的清白,证明唱片公司没有愚弄公众。”那位记者一直站着,此时他显得更激动,脸红脖子粗,一幅正义凛然的样子,大声叫嚷。 在他的煽动下,其他人也激动起来,开始跟着叫喊,脱!脱!脱!会场顿时陷入一片疯狂状态,震耳欲聋的叫喊声如万箭齐发射向木木。可怜的木木在众人的叫喊声中脸色发白,手脚冰凉,拿着话筒站在主席台上目瞪口呆。他的无言助长了众人的嚣张气焰,会场出现骚乱,人头攒动,你推我搡,像一股浑浊的浪潮向前台扑来。负责维护秩序的工作人员手挽手组成一道人墙,死死抵住向前拥挤的人群。有几次眼看潮水就要决堤,工作人员咬咬牙又将人浪顶回去。 事态发展完全出乎人意料,坐在主席台上的人急得大汗放,谁也不知道该怎样平息事端。木木再次开口说话;“请大家安静,我脱给你们看。”他的声音软绵绵的却有一种巨大的力量,现场顿时变得鸦雀无声。他先爬到椅子上,双腿像灌了铅一样沉重,他用尽力气爬到桌子上。忽然站得这么高,他感到有点眩晕,身体晃了两晃,还是站住了。台下的人为这一刻的到来兴致盎然,大家伸直脖子,屏住呼吸,瞪大了眼睛等着木木脱裤子。 木木长长出了一口气,把手伸到皮带扣,摸到冰凉光滑的金属扣面,他忽然不觉得那么难受。眼前出现一只擦洗得干干净净的马桶,他便有了尿意。这个时候巍巍木的四个保镖实在看不下去,他们从角落里冲出来一跃跳上桌子,用高大魁梧的身体将自己的主人团团围住。木木说:“你们围住我做什么,我要拉尿。”一位年长的保镖看到木木神情恍惚,目光呆滞的样子,知道他已经不行了。他上前紧紧楼住木木,“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很快他擦干泪水,怒斥众人:“你们还有没有天良,竟然逼别人脱裤子,他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如此折磨一个好人,滚,都给老子滚。”忽然听到一个男人哭声和怒喝,众人如当头挨了一棒一下子清醒过来,想到自己刚才的言行实在太过分,居然当众逼别人脱裤子,真的丧尽天良。众人低下头,在心中自责,再也没有人敢往台上瞟一眼,害怕撞见保镖们怒火燃烧的目光。大家低声交头接耳,互相表达悔意,开始向会场外退出。 保镖们保护木木以最快的速度离开现场,众人自觉闪开一条道,面带愧色的目送他离开。走出会场一刹那,木木回头看了一眼,喃喃自语的说:“我说的你们应该相信吧。”声音像一阵冷风吹过来,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 一个星期后我去看望木木,他穿着一套古代骑士的铁铠甲坐在通往二楼的楼梯上,冰冷的铠甲闪着寒光裹住他全身,令人生畏。铁面罩后露出两只空洞无神的大眼睛,目光呆滞没有一丝生气,仿佛那眼中曾经有一团篝火,现在已熄灭,只剩下一堆死灰。老管家接待了我,当他指着坐在楼梯上的木木时,我吓了一跳,没想到一个人会变成这副样子,心中很为他难过。老管家告诉我自从那天记者见面会回来后木木就变成这个样子,他换上一身铠甲,坐在哪儿就是一天,一言不发。老管家一夜之间衰老了许多,露出龙钟老态,腰驼背弓,走路都不稳当,不复那日我来做客的神采。 “木木,你还好吗?”我走到楼梯前,喊他两声。然而他没有半点反应,铁面罩后的那双眼睛像瞎子一般陷入无边的黑暗。 “木木,你还记得我上次来做客的事吗?你做的菜真好吃。你不是学会了一道巴西菜吗,教我做怎么样?”我试着和木木交流。 他仍然没有半点反应,像一尊青铜像坐在楼梯上纹丝未动。一只斑点狗从客厅角落里钻出来,围着自己主人转一圈,嗅来嗅去,呜咽两声,耷拉着脑袋静静离开。 “哎,他已经不会说话了。好好的人,怎么会变成这样。”老管家在一旁老泪纵横。他一只手扶住楼梯,另一只手拭去眼角的泪水,很快恢复平静。老管家叹了口气,继续唠叨着说:“他出生一个月我就把他抱回来,辛辛苦苦把他养大,没其他的念头,就指望一生能平平安安。他一个没娘没老子的孩子,老天为什么不可怜他。” “他会好的,老人家你自己的身体要保重。”老管家的话让我心里涌起一阵阵酸楚,木木的命运真可怜。 “哎,我知道是好不了的,这都是命中注定。我希望老天可怜可怜他,在我死后有个人来照顾他。”老管家说着又流出泪。 “木木,我帮你脱下铠甲吧,穿在身上多重多难受。”我不忍心看到老管家难过的样子,走到木木身前想帮他脱掉铠甲。手指刚触到铠甲的凉意,木木嘴中立刻发出痛苦的尖叫,“啊,啊”的尖叫声在整座房子回荡异常恐怖。他霍地站起来,紧握双拳不住颤抖,全身的铠甲铮琮作响。我被他的样子吓得惊慌失措,扭头躲到老管家背后。 “哦,木木,别害怕,他不会伤害你的,别害怕,他不会伤害你。”老管家上前拉住木木的手,不停安慰他,使他安静下来。 我不敢再靠近木木,看来他真的疯了。他像一头受伤的野兽,在黑暗中舔舐自己的伤口,任何靠近他的人都是一种危险,随时可能遭到攻击。在这座房子里呆久了,心中很沉闷压抑,木木的样子让人看了难受,我起身和老管家告别。老人家把我送到门外,站在门口良久才进去,望着他那佝偻的身影,我为这一对主仆的命运担忧,带着无可奈何的惆怅离开木木的家。 木木就这样从早到晚地呆坐,一言不发,不知道饿也不知道困。老管家每天都要请一位医生来为他看病,但谁也没有帮他脱下铠甲,让他重新开口讲话。惟一能和他交流的大概只有那群宠物,老管家把它们都放出来,只要木木坐在哪里,它们就围在他身边,同主人一样安静。大阿哥站在木木肩上,圆溜溜的眼睛不安的四处探望,它是一只非常聪明的鹦鹉,能说善道,能讲笑话和顺口溜,会用五种不同的语言和人打招呼,现在它同自己的主人一样缄口不言。老管家为这一切操碎了心,感到自己的身体一天天不行,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告诫自己不能倒下,第二天早晨一定要醒来,他还要继续找医生为木木看病。他坚忍着内心的孤独和痛苦尽力照顾好这个家。 一天深夜,万物沉睡的时候,巍巍木忽然像得到某种启示,他从坐的位子上站起来,手持一根蜡烛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走路时铠甲抖动发出的声音在整个房子里回响,“咔嚓,咔嚓”声一会儿出现在书房,一会儿出现在卧室,一会儿出现在客厅。最后木木来到老管家的卧室前,他推开房门,发现里面没有一点响动,烛台上的蜡烛已经燃尽,流下长长的烛泪。他凑到床头看见老管家安静地躺在床上,一双眼睛死死地盯在天花板上,嘴里已没有了呼吸。老管家那颗衰老的心脏终于还是没能承受这样的打击,永远停止跳动。“姥爷,你睡了吗?为什么不闭上眼睛。”木木站在床头望着死去的老管家,开口问道,他已经沉默了整整一个月。“我帮你合上眼睛,你好好睡吧,姥爷。”木木伸出手抚下老管家的眼帘,替他合上眼睛,可怜的老管家终于得以安息。木木呆呆站在床边,泪水从他眼中涌出来,静谧的夜色压得它喘不过气来,他想撕破这沉重的黑暗,便将蜡烛扔到床单上,一团火焰蹿上来照亮他的眼睛,这让他感觉舒服很多。看见满屋亮堂的火光,木木才满意的退出卧室,并重重关上房门。歌声又在这座大房子里响起来,木木唱道: 一颗流星, 划过寂静的夜空, 带着你离开这纷扰的世界。 没有哭声, 没有绝望的心疼, 只有我低声对你的祈祷。 祈祷在天堂, 再没有病痛, 不用呻吟到天明。 祈祷在天堂, 做一只快乐小鸟, 无忧无虑的飞翔。 宁静的世界没有悲伤…… 第十章2 大火从一间卧室烧到天花板,然后火苗蹿到屋顶,将整栋房子笼罩在火海中,远远就看到火光冲天,浓烟滚滚,巨大的火舌肆无忌惮地舔舐夜空。当消防队员赶来时整栋房子已经变成一堆大柴火,发出噼劈啪啪的声音在地上燃烧得正旺,火焰照亮半边天空。在火灾现场几十米远,人们就感到炙热的气浪灼人肌肤,房子外面几株大树都已烤焦,卷曲的树叶随时都能点燃,呛人刺鼻的烟尘几乎令人窒息。一群狗在火场外齐声狂叫,焦躁不安的摇动尾巴从一头跑到另一头,还有一群鹦鹉在火场上空盘旋,不停地扇动翅膀,发出“呱、呱”的惨叫声。这场大火从深夜一直烧到天亮,消防队员几乎没有办法控制火势,只能等着它燃尽熄灭,变成一座焦黑焦黑的废墟。火灾熄灭后,人们从现场找到两具尸体,一具尸体是老管家的,另一具是一名女性尸体,年龄六十岁左右,消防队员是在一间密室发现她的。这具无名女尸的到底是谁,一时无法鉴定,和木木有关联的人都不知道她的身份,也从来没有人在木木家里见过她。无名女尸成了这场火灾中的一桩悬案,长久以来引起人们种种猜测。 巍巍木在这场火灾中幸免于难,客观上讲那身铠甲挡住一定的火势,为他保留一丝生存的机会。两位勇敢的消防员在厨房的地板上发现了木木,当他们冒死将他从火海里拖出来时,那身铠甲烧得通红通红。消防员一边用水给铠甲降温,一边像剥龙虾一样剥下滋滋冒着热气的铠甲,发现全身血肉模糊的木木还有一口气,喜极而泣人们赶紧把他抬上救护车,以最快的速度送进医院。 木木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月,烧伤治逾后变得面目全非,鼻子和耳朵都烧坏,只剩下一点肉疙瘩,嘴唇也烧坏不能闭合,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全身爬满蚯蚓一样的伤疤。他已经变成一个面目可憎的怪物,没有人愿意看他第二眼。住院治疗期间,木木安静的时候像个乖孩子,温顺的接受医护人员为他打针、上药、拆换纱布。一旦他狂燥起来,就变成一头野兽,不准别人靠近他,这个时候他往往爆发出可怕的能量,站在床头一跃能蹦到天花板上,一拳能将门板砸个大洞,院方不得不请来四名身强力壮的保镖才能制服他。这是恒星灾变般的过程,一个人疯了,也就彻底的自由,在同命运的抗挣中赢得最终的胜利。现在他的归宿就是疯人院。 那座名为“金色池塘”的疯人院坐落在老城区,自从一百年前最后一个疯子在这里死去,它就一直空着,等待的新主人到来。由于时间太久,人们已经忘记它的存在,许多住在附近的居民,经常从门口走过,偶尔望上一眼这间草木深深的大院子,一辈子没明白它的用途。木木的到来,让疯人院的工作人员终于有事可干,精神大为振奋,从在这里第一天上班起,他们就盼望着盼望着有个疯子出现。疯人院里有一名院长,他是一个干瘪的老头,尖尖的下巴蓄着一略山羊胡,已经快到了退休的年龄,他守着这座空院子干了三十年,没有见到一名疯子不能说是一生最大的遗憾。另外还有三名医护人员,一名保安人员,其中最年轻的护士是从学校刚毕业分来的,大家一路唱着歌,兴高采烈地把木木接到疯人院。在这之前他们谁也没有见过真正的疯子,对待木木百分百的热情,一点不厌恶他丑陋的外形,甚至在木木到来的第一天还为他开了欢迎派对,老院长做了隆重的讲话:“欢迎我院第一名病人到来,这是我们一生最有意义的时刻,我们将不再为碌碌无为的人生而感叹。我们将竭诚为病人服务,要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照顾他。木木,欢迎你的到来,谢谢你的到来。” 工作人员开始忙碌起来,他们把院子重新打扫干净,修剪了草坪和树枝,每一间病房和办公室都重新清扫擦洗一遍,认真消毒。他们每天都来得很早,以前所未有的热情投入工作中,找出从未看过的病理书籍拍去上面的灰尘,津津有味的钻研起来。院长每天都要召开讨论会议,讨论对病人的治理方案,将刚刚从书本中获得的知识一条条应用在木木身上。他们按时给他吃药,按时为他理疗,按时为他洗澡,对他无微不至的照顾。每天晚上睡觉时,为了防止病人在夜里病情突发伤到自己,他们用锁镣把木木牢牢捆在病床上。 巍巍木安静地在疯人院度过六天。第七天早晨,当一位女医护人员打开病房门时,发现木木并没有躺在床上,像往常那样等人来打开锁镣。床上没有人,地下也没有人,被打开的锁镣丢弃在床脚。女医护人员目瞪口呆,她在心中问自己:我早上已经来过吗?很快她想起来那是昨天早晨的事,今天早晨绝对没有来过。她立刻神色慌张,拖着高跟鞋“啪、啪”地跑到院长办公室,气喘吁吁将此事报告给院长。院长正在吃早点,听说巍巍木不见了,差点没把舌头吐出来,他把早点用报纸裹起来扔进垃圾桶,马上找来所有的工作人员三言两语的说明情况,吩咐大家仔细寻找。于是众人分头寻找,从一间间病房找起,翻箱倒柜,不放过任何可以藏匿的角落,然后找到厕所、浴室、储物间、娱乐室,最后又找到院子里,仔细扒开每一片草丛,翻遍了疯人院的各个角落,都没有发现木木的踪迹。医护人员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疯子巍巍木失踪了,他像一滴液体从疯人院里蒸发掉,没留下一点痕迹。 院长认为事态很严重便到警察局报案。他故意夸大事实,说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疯子,随时可能干出杀人放火的勾当,听起来比一个潜逃的罪犯危害更大。院长要求警方协同他们一起搜捕疯子巍巍木。警方同意了他的要求,派出大批警员,动用直升飞机和警犬,以疯人院为中心,向四周辐射搜寻。大街小巷出现医护人员和警员忙碌的身影,他们手持木木的照片拦住路人便问:见过此人没有?一脸严肃的警告路人,此人是个疯子,极端危险,如果发现他的踪迹请立刻报警。可怜的路人看见木木那丑陋可怖的照片,吓得扭头就跑。哪里是个人,分明就是个怪物。很快城中流言四起,有一个人兽混血怪物从实验室里跑出来,他长着人身兽面,满嘴锋利的獠牙,专门在黑暗中袭击人类。整个城市变得惶恐不安。尽管警方在电视里一再申明没有什么怪物,只是一个疯子,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可没有人相信警方所说的,不断有人遭袭击的消息传来让大家认定那就是一个混血怪物。天刚刚黑就没有人敢出门,街上行人稀少,商店早早打烊关门。昔日的不夜城冷冷清清,笼罩在一片恐怖的气氛中。 市民的担心不是没有理由,历史上在2105年的确发生过“人兽怪物”事件,当时轰动整个世界,直到现在还有许多关于它的传说。这个怪物是人和狼的混血体,人们称他为皋。皋的诞生完全是一位生物学家的疯狂之举,他在实验室里成功地将人的基因和狼的基因嵌合在一起,培育出世界第一例人兽混血物种。杲出生后,一直被关在地下室里,他在地下室里呆了二十年,唯一的娱乐就是看电视,通过电视他学会了很多知识,认识了外面的世界,他的思维完全和人类一样正常,他像狼一样忍受着孤独。直到有一天,他爱上一挡晚间新闻节目的女主播,他给她写信倾诉内心的孤独,说些奇怪的话,隐隐约约向她透露自己的身份,生活开始变得有滋味。爱情的力量促使皋走出地下室,每天晚上当女主播录完节目下班后,他就悄悄的跟在后面护送她回家。一天晚上女主播在回家路上遇到一伙歹头,这群蓄谋已久的家伙将从她从车中拖出来准备施暴,皋正好赶到,他从草丛中一跃而出,扑倒在一个歹徒身上,用锋利的狼牙咬断他的喉咙。其他的歹徒看见突然蹿出一个食人怪物,吓得屁滚尿流,撒腿就跑。女主播早就吓得神志不清,看到一个怪物向自己走来,当场晕倒。一位路人刚好看见最后一幕,立刻打电话报警,声称在中央公园附近有食人怪物。当警察赶来时,看见躺在地上的两具尸体,以及站在一旁满嘴鲜血的怪物,立刻作出射杀决定,将皋乱枪打死。皋无限深情地看了女主播最后一眼,踉踉跄跄地走开,一头栽倒在地,结束他短暂而孤独的一生。整个事件越传越恐怖,人们最终记住的是一个食人怪物,人兽混血物种从此被严令禁止。只有女主播知道事情的真相,她保持沉默,选择终身未嫁方式来纪念这个特殊的恋人。 五天后,警察在一个废弃的地铁站找到巍巍木,他和一群乞丐生活在一起,安然自得。那群乞丐也不嫌弃他,将乞讨来的食物和水分给他,让他五天来一直有吃的不曾饿着。木木看见警察走过来立刻扔掉手中的馒头,变得狂燥不安,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叫声,不让人靠近。警察们被他的样子所吓愣,站在原地不敢轻举妄动。过了一会儿木木安静下来,一位年轻力壮、喜欢逞能的警察走上去,拽住木木的衣领,强行想把他从乞丐中间拖出来。不知道什么原因,他却把手送到木木嘴里,被木木死死咬住不放。小警察痛得“哇、哇”大叫,喊爹喊娘,逗得旁边的乞丐们开怀大笑。 眼看这个小警察的手指将要咬断,这个时候雷伦娜出现了。这个女孩是从遥远的南安第斯山脉脚下一个小镇赶来的,这个小镇曾以出产祖母绿宝石而闻名世界,据说上等的祖母绿宝石能平息风暴,治疗忧郁和狂症。雷伦娜和木木同龄,,同许多女孩一样,她毫无理由的爱上木木。与别的女孩不同的是她的爱非常执着,木木的每一首歌她都喜欢,她几乎每天都要给木木写信,向他讲叙述自己的生活,倾诉内心的烦恼和快乐。她梦想有一天能嫁给木木,伙伴们因此嘲笑她,她只能祈祷上帝帮她实现梦想。当她看到木木失踪的消息后,忧心如焚,立即告别父母,带上家传的一颗祖母绿宝石,千里迢迢的赶来寻找。她几乎和警察同时找到木木。 “放开他,木木。” 雷伦娜拨开人群,冲了进来。只见她一头栗红色的长卷发,身材娇小,穿着一件宽大的麻布长袍,像传说中的林中仙女。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她胸前的项链上镶嵌一颗硕大的祖母绿宝石,如雨后草地,流出浓郁艳丽的绿色。 说来也巧,刚刚还咬住警察的手死死不放的木木,看见雷伦娜就松开了口。可怜的小警察痛得直哆嗦,抱住自己的手不停的甩动,脸色苍白,满头大汗。 “木木,我是雷伦娜,我来晚了,让你受苦了。” 雷伦娜跪下身来,把木木搂在怀里,泪水像断了线的珍珠落在他身上。 “你来做什么?”木木再一次开口说话,伸出手像瞎子一样抹去雷伦娜脸上的泪水。 “我来找你的,我来晚了,让你受了苦。” 雷伦娜轻声说,抓住木木的手紧贴在自己的脸上。 “你真的是雷伦娜?”木木问。 “我是雷伦娜,我是的,木木,你还记得我。” 雷伦娜激动的说,泪水再次夺眶而出。 “我哪儿也不想去。”木木执拗的说。 “我们哪儿也不去,我就在这里陪你,好不好。” “好”木木点头答应。 雷伦娜抱着木木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心中又是喜又是悲,虽然现在的木木和曾经的他截然不同,她却发现自己更爱眼前这个面目可憎的男人,搂着他心都快要碎了。木木安静的躺在雷伦娜怀中,觉得她的胸脯既温暖又柔软,靠在上面很舒服。他那张烧坏的脸已经不会笑,但眼中流露出快乐的神色。他不停擦去雷伦娜脸上的泪水,叫她不要哭。雷伦娜笑着答应,泪水却一边流下来。围观的人被眼前一幕所感动,眼含热泪,一片哀声叹气。 疯人院院长接到通知,急急忙忙地赶到地铁站,当他拨开人群看到木木安静的躺在雷伦娜怀中,绝望的感到他们已经失去这个疯子。 “把他还给我们,他是个疯子,我要带他回疯人院。”他冲到雷伦娜面前,几乎是在哀求。 雷伦娜没有理睬,她在和木木低声交谈,像哄孩子一样哄着他。 “把他还给我,他是个疯子。” 一位小乞丐觉的院长低三下四的样子很讨厌,从兜里掏出半块干硬的馒头,砸到他脸上。其他的乞丐纷纷效仿,顷刻间面包渣、果核、空饮料瓶子、破鞋子像炮弹一样向院长身上砸去。老院长抱头鼠蹿,狼狈不堪地钻进人群,躲在警察身后不敢露面,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看到这种情况,一位负责此次行动的中年警察走出来,他抄着手站在雷伦娜面前问道:“姑娘,你是他的什么人?” “从现在起我就是他的妻子。” 雷伦娜站起来高声回答,以便让现场所有人听清楚她的声音。她的目光越过众人的头顶,对木木的爱让她内心升起一团庄严、圣洁的火焰。 中年警察咳嗽两声说:“他可是个疯子,是个——”他想说阉人二字,可又觉得不妥,马上收口。 “我不在乎,他是我的爱人,是神为我钦定的唯一爱人,我爱他!” 雷伦娜拍着胸脯说。 “可是按规定我们必须把他送回疯人院,那里才是一个疯子的归宿。”中年警察在心里完全被这个女孩的言辞所打动,表面上还摆出公干的态度。 “他不是疯子,他说过哪儿也不去,我们就呆在这里,即使乞讨我也要养活他。”乞丐们欢呼雀跃,对雷伦娜的加入表示热烈欢迎。一列地铁呼啸而来,车窗内闪过一张张冷漠而麻木的面孔,仿佛这是一段不愉快的旅途。 “这不行,万一他发病了怎么办,那很危险。” “我说过他不是疯子,有我照顾他,他会很安全。” 雷伦娜坚定的声音再次让 人们感到这个女孩的善良和痴情,人群中一阵骚动,掀起一片赞许声。 一位老乞丐从人群中走出来,他长长的白胡子垂到脚尖,他挥挥手让大家安静下来,高声说:“让我们来为这对新人证婚吧。”人群中响起一片热烈的掌声。他走到木木身前庄严的问道:“你愿意娶雷伦娜为妻吗?无论贫穷、富贵,无论疾病、健康,都不离不弃。”木木回答我愿意。他又问雷伦娜:“你愿意嫁给木木吗?无论贫穷、富贵,无论疾病、健康,都不离不弃。” 雷伦娜回答我愿意。木木搂过雷伦娜在她脸上亲吻一下。人群中再次响起热烈的掌声,大家围上来跳呀唱呀,为这对新人送上真诚的祝福。 第二天,人们就看到一个女孩坐在地铁出口乞讨,一个混身烧伤面目无比丑陋的男孩依偎在她身旁,他们安静的坐在地上,面前放着一只玻璃缸。阳光仿佛总是照在他们身上,他们脸上没有半点卑下、痛苦的神色,旁若无人的享受快乐、恬淡的时光。步履匆匆的路人经过他们时,忍不住放慢脚步,心中涌起湿润的感动,因为爱情,因为命运,说不清楚。世界各地的歌迷很快知道雷伦娜和木木的爱情故事,大批大批的歌迷涌入这座城市,怀着朝圣般的心来拜见心中的偶像。他们在玻璃缸中投下大面额钞票、珠宝、甚至支票,他们不想再打搅这对情侣的生活,悄悄的来又悄悄的去。一年后,木木和雷伦娜用乞讨来的钱重新在烧毁的废墟上盖起一所大房子,他们没有住进去,把这座大房子赠给慈善机构,作为庇护所为流浪街头的人提供栖息之地。 从此,人们在这个城市再也没有见过木木和雷伦娜,有人说他俩去了雷伦娜的家乡,也有人说他俩去了南太平洋上某个不为人知的小岛,关于他们的传说一直流传至今。 第八章2 这一天我整个人神清气爽,感到幸福已经降临在我身边。没想到下午又传来领航鲸自杀的消息,在离“爱浪”海滩南面十多公里的地方有一片礁石群,昨天被救助的三十五头领航鲸被渔民发现在此搁浅。这片海域风大浪急,礁石林立,救助人员根本无法到达,只能眼睁睁看着它们死去。这群领航鲸一而再的选择自杀,看来活着对它们来说的确是不能承受的痛苦,或者说出于某种自然法则必须这样做。那么人类昨天对它们的救助完全是粗暴的干涉,是一种无知的行为。人类总是自以为是,真的有必要参与自然界的一切事件吗?有没有一种智慧告诉人类那些是该做的,那些是不该做的?领航鲸自杀之谜或许是一种启迪。 一个星期过去,我给婀娜发了许多信息,一直没有她的回音,电话也是一直打不通。难道她出远门了?我打电话寻问梭梭。梭梭说她这人就这样神神秘秘,找她的时候见不到人,不找她的时候又出现在你面前。我只能继续在等待中煎熬。 然而这个六月注定要成为一段特殊的日子留在我的记忆中。龙戈还是知道父亲去逝的消息,整个人完全崩溃。其实父亲一直是他的精神支柱,他所做的一切是给父亲看的,他渴望自己在事业上能取得像父亲那样的成就,现在父亲死了一切都毫无意义。他忽然发现普通人生活的可贵。自从“先知者”号出事后,他最想念的人就是父亲,一直寻找和父亲和解的机会,没想到父亲突然猝死让他深感自责,他决定早点到天堂去陪父亲。他在短时间内处理完飞船上的善后工作,写了一份翔实的事故报告传回地球。星期四这一天他平静的和亲人、朋友、同事作最后告别,祈求大家不要为他哭泣,要用微笑为他送别。他给女友送上最后的祝福,他们是在酒吧里认识的,在一起有三年的时间,和许多相爱的情侣一样希望能相守一生、白头偕老,现在只能祝福她去寻找新的幸福。绝望的女友大骂他是骗子,他明白不能和她再多纠缠一分钟,狠心关掉视频。原谅我,宝贝,他在心中这样对女友说,一次次拒绝她的呼叫。傍晚时他和妈妈告别,要妈妈在厨房里为他做一顿晚餐,虽然不能吃到嘴,但看着热气腾腾的食物就很满足。他叮嘱妈妈要注意身体,好好生活,不要太悲伤。他说:妈妈,我和父亲在天堂里要经常看见你的微笑,答应我们,好吗?坚强的母亲答应了儿子的要求,擦干眼泪给他最后一个微笑。这天下午他来到我的虚拟客厅,我们没有打高尔夫球,而是谈论死亡。 “冷冻人,我要走了,我不能再这样去折磨我的亲人和朋友,让他们天天为我担心受怕,这种痛苦的煎熬到了该结束的时候。”龙戈平静的说,像是在谈论别人的事情,其实内心仍在为父亲的死内疚。 我知道飞船上的补养还可以维持半年,实际上自从上一个宇航员跳舱自杀后,两个人的补养就供应一个人,因该能维持更长一段时间。但现在即使飞船的控制系统得到恢复,靠这点补给维持宇航员在旅途的生活仍然不够。奇迹或许会发生,我鼓励他再坚持下去。 “活一天算一天吗?苟活半年对我毫无意义,我不能欺骗自己假装死亡不存在。这次事故经历太长了就像一场恶梦,结束越快越好。” 我沉默,从他那张苍白的脸上透露出的坚毅神情,知道他去意已决,任何人也无法劝阻。 “死亡没有什么好可怕的,生命总是要在死亡中结束。我从来不觉得死亡可怕,其实一直以来我对死亡有种美好的向往。”龙戈有点激动,他的表情完全变了,看上去既温和又庄重,听者却惊出一身冷汗,一个谁都不愿提到的话题,还是由当事人自己剥开。“小时候看过一部电影,讲的是一群水手在大海上航行的故事。其它的情节我已经忘记,但是在甲板上为死去水手举行葬礼的场景一直深深印在脑海中,尸体用一道白布缠住,硬邦邦的托在一块木板上,由几个神色凝重的水手抬到船舷边,慢慢将尸体沉入碧波荡漾的大海中,一群海鸥在水面上飞来飞去。当时我特震撼,从此我对死亡充满美好的想象,我幻想过像战士那样死在战场上,也想过像登上运动员那样死在雪崩中。总之,我没有想过死在医院的病床上。现在我可以实现童年的梦想。” 其实在我的记忆中死亡也不恐怖,但没有想过自己会以怎样的方式去死。我对死亡最深的记忆是童年小伙伴溺死在水中的画面。我已经忘记了他的名字,记得在那一年的九月,一个天气非常好的日子,我和他一起放学回家,不一会儿传来家里人找他吃午饭的声音,满村里找也没有看见他的人。等人们发现他时,他的小尸体安静地浮在水面上像睡熟了一样,蓝天白云倒映在他身体下,湿漉漉的小脸蛋安详又平静,微风吹过在水面上刮起一层细碎的波纹。岸边的芦花探头探脑,仿佛要争着看看这个睡在水中的孩子,又怕吵醒他。这就是我第一次目睹死亡的情景,充满诗意的记忆,但这种美好场景很快被大人们的哭号所打破,于是我远远的逃出村子在原野上游荡。从那以后也目睹过几次死亡,都没有留下深刻的记忆,无非是些啼啼哭哭的场面。当然叔俭的死是很特别的,他的骨灰经过物理作用变成两个钻石,送给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现在如果要我选择死亡,我会选择死在医院的病床上,死的时候最好是在清晨,第一缕阳光能照在我的尸体上。 这天晚上龙戈实现了他对死亡的终极幻想。北京时间午夜零点,他关掉了飞船内的压力,关掉压力前他脱光身上的衣服,赤身裸体的走向死亡,就像他曾经赤身裸体的来到世界上。一瞬间血光四溅,鲜血从皮肤下喷射而出,整个身体像点燃的烟花,短暂的燃放后归寂于死亡。正常情况下,人生活在地球上除了重力作用外,还承受一定的大气压强,正是在这种压力作用下,血液才能保持在人体内循环。同样的道理,为了保证宇航员在太空航行中的正常生活,飞船内必须保持一定的人工压力,一旦失去压力,血液在心脏的挤压下会冲破血管,宇航员在一、两分钟内立刻死亡。 第二天早上宇航中心公布了龙戈自杀的消息,举世震惊。毫无疑问在人们心中龙戈是英雄,但这次宇航事故带给人们前所未有的打击。融会了尖端科技的载人航天事业,同时也是充满风险与挑战的活动,自人类开始走入太空,就一直伴随各种事故发生。1961年3月23日,前苏联第一个首航太空的宇航员邦达连科在充满纯氧的舱室里进行紧张的训练,不小心引发舱内燃起大火,他被严重烧伤,10个小时后死亡,成为人类载人航天活动中第一个遇难的宇航员。1967年1月27日,美国“阿波罗1号”飞船在佛罗里达州卡纳维拉尔角肯尼迪航天中心模拟发射时失败,宇航员格斯·格里索姆、爱德华·怀特和罗格·查菲丧生。1971年4月19日,前苏联发射了人类第一个空间站——礼炮1号,4月23日,联盟10号飞船与其对接返回时发生故障,3名航天员死亡。这几起事故在人类航天史上都有着特殊的意义。不过,在我的记忆中最惨烈的当属“挑战者”号和“哥伦比亚”号事故,1986年1月18日,这是寒冷的一天,美国“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在升空73秒后爆炸,7名宇航员全部丧生,其中包括两名女宇航员,一位是中学女教师克丽斯塔·麦考利,原计划在太空为她的学生现场授课,结果不幸罹难,壮志未酬。2003年2月1日,“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在原定降落时间16分钟前与地面控制中心失去联络,继而在得克萨斯州中部上空解体,7名宇航员无一生还。惨剧发生时,全世界的人都同过电视收看到,特别是“挑战者”号事故让童年的我郁闷很长一段时间,怎么也不相信真的会发生这样的事故。纵观历史上的这些航天灾难都是在毫无防备下瞬间发生的,“先知者”好则不同,从事故发生到现在快有两年时间,而在这么长的时间内既不能排除故障也无法对两名宇航员施行营救活动,只能眼睁睁看着两名宇航员在绝望中死去,这漫长的过程在人类心灵中留下恐怖的阴影,也许会造成一部分人恐太空症。 龙戈的死再次令世人镇惊,悲痛之余,人们对“先知者”号事故提出质问。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次事故,是技术上的失误还是人为的疏忽,为什么在长达两年的时间内都不能排除故障?谁应该为两名宇航员的死负责?显然航天中心给出的答复,无法打消公众心中不满的情绪,各种激烈的言辞纷纷指向航天中心负责人和“先知者”号研发商。达达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我们有必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吗,那里有海水还是有森林?揭开太阳系的起源之谜对人类究竟有多大意义?他质问道,进而对所有的航天活动提出质疑,对修建太空城、移民火星计划 大加嘲讽,他认为人类在这一行动上完全是愚蠢的,只是无谓的消耗地球上的资源。并且指出航天事业起步于二十世纪中叶“冷战时期”,一开始就动机不纯,从那以后人类在这项“伟大”的事业行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对地球进行透支消费,所做的一切不过是把地球上的家园毁掉到太空中搭建一所房子。达达的话在一些人眼中无异于又是一次反科学言论,在另一些人眼中则得到赞同,“先驱草”组织在他的带动下越来越有影响力,许多年轻人加入进来。 龙戈自杀的第二天夜晚,婀娜给我打来电话。等到这么久才等来她的电话,虽然来得太迟,却来的正是时候,我握住电话冲进洗手间,牢牢的关上门。 “对不起,我一直很忙,没给你回电话,你不会生气吧?”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婀娜的声音,心中悲伤的情绪一扫而光,立刻变得愉快起来。 “没有的,只是天天想你。”我的心跳加快,在电话里她的声音更可爱,有一股撩人的魅力。 “我知道龙戈是你的朋友,你不要太难过。也许他这样做是最佳选择,如果真的等到食物和水断绝那一天,看着他活活饿死,岂不是更残酷?宇航员这个事业本身就有很大的危险,我们应该为他感到骄傲。”婀娜在电话里柔声细气地说,话语中充满女性细腻、温柔的情感。可是提到龙戈的死,想到昨天和他的诀别,又是悲从心中起,这时我更加渴望和婀娜在一起,渴望紧紧把她楼在怀抱中。 “婀娜,你在哪里,我们出来见个面吧。”我急切的说,脑子里已经想到找家旅馆开房,这个夜晚我是多么渴望她肉ti的抚慰。 “别这样,三哥,夜太深了。” “你叫我什么?”听到他这么称呼我,心里甜滋滋的。 “三哥呀,你真的梦见我们很小的时候就认识吗?” “是的,那天晚上从海滩上回来就做了这样的梦,梦见我们手拉手一起去上学。” “真的吗?为什么会做这么奇怪的梦,难道我们曾经跨越时空在一起生活过?这么说是老友重逢哦?”婀娜在电话那头故作大惊小怪,言语娇嗔。 “真的。” “不会是把我当成你儿时的女友吧?” “出来吧,婀娜我现在很想见到你。”我几乎是在电话里求她,满脑子都是可爱迷人的模样。 婀娜还是在电话里拒绝了我的邀请,不过和我约定后天一起去参加悼念龙戈的活动,说好早晨七点半在新广场旁的地铁站碰头。这天晚上我们在电话里聊了很长时间,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了很多亲热的话,放下电话时看看时间已过了深夜十一点,外面已经下起了小雨,“沙沙”的雨声阻隔了城市的浮华,更显长夜的古老和寂寥。我关掉浴室里的灯,躺在浴缸中好长时间心情才平静下来,浴室玻璃窗上有一道道雨滴流过的痕迹,泛着模糊、湿漉漉的光,映出城市的灯火,红粉绿翠的一片迷蒙,温柔中带些神秘。我又想到龙戈,想到昨天告别时他说的话,觉得冥冥中有种看不见的力量掌握了我们的命运。当一个人还是孩子的时候可能会预感今后要发生的一些事情,生活中常常有这样的时候当我们去一个陌生的地方或做一件陌生的事时,往往有似曾经历的感觉,这感觉就来自童年的记忆。我相信龙戈在死前一定有这样的感觉,这样悲壮的死亡应该是他童年期待的结果,现在“先知者”号成了他的陵墓,载着他的尸体在茫茫宇宙不知飞向何方…… 星期天的早晨,雨暂时停歇,湿漉漉的天空乌云密布,预示着随时都有雨下,由于一连下了几天雨,气温骤降,天气凉飕飕的,走在清晨的街头甚至还有点冷意。龙戈自杀后天气一直是这样,老天爷的脸一直阴沉沉的,仿佛也在为他的离去悲伤难过。上午七点半,我和婀娜在地铁车站如约相见,想不到我们的第一次约会竟然是去悼念一位死去的朋友,不过在这样的时刻能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的确是件欣慰的事。在前往悼念的路上我们的手一直紧紧握在一起,十指相扣,再也没有松开过。我第一次明白手的作用对于人类来说,不仅在于制造工具和使用工具,同时也是用来探索爱、表达爱的。我的手爱着她的手。 “先知者”号事故通过两年来持续不断的报道,已经是尽人皆知,前来参加悼念的人群站满整整一条街道,依次默默前行,队伍看不见头也望不见尾。天空又飘起了雨丝,先是如几滴残泪落在人们脸上,一会儿变成号啕大哭,豆大的雨滴像箭簇一样从天而降,“噼噼啪啪”的雨水很快在地面上形成一片白茫茫的水雾。哀悼的队伍并没有被雨水冲散,人们纷纷撑起雨伞形成一道黑色的长廊,在这条移动的长廊下寄托哀思的人群井然有序地前行,他们的心情也像这雨天一样阴沉。快要步入灵堂时,婀娜紧紧靠在我怀中,她的肌肤摸上去冰凉冰凉的,发丝间散发出一股温暖、干爽的芳香气味,这香味在一瞬间深入我的记忆,成为一种鉴证。若干年后,只要我闻到这种香味这一天的情景便历历在目,心中升起一片忧伤,眼前浮现出淋淋漓漓雨水笼罩的街道,哀悼的队伍在雨水中望不到头,缓缓向前移动仿佛总也走不完,黑色雨伞下是一张张被雨水冲洗过的苍白的面孔。 灵堂两侧整整齐齐摆满花圈,形成一条特殊的过道,让步入者肃然起敬,头顶上一道道黑纱成波浪形的挂在上面,如人们沉重的心情。穿过这条过道就来到祭奠大厅,正前方是由鲜花搭成的祭坛,有白玫瑰、白菊、马蹄莲,层层叠叠布就一片白色的海洋,每一朵小花都寄托了生者对死者的怀念和尊敬。祭坛上面挂着龙戈的大副遗照,他面带微笑,以一种热情的目光注视着每一位哀悼者,仿佛在对人们说:别为我哭泣。灵堂内没有放哀乐,按龙戈遗愿放的是他生前喜欢的一首歌,歌名叫《远航》,演唱者是巍巍木。飘渺、空灵而又音色饱满的歌声在灵堂内飘荡回旋,旋律舒缓优美动听,有一种圣洁的情感蕴藏其中,让每一位前来哀悼的人不至过于悲伤,又能感受到生的眷恋和死的从容。走过遗像前我深鞠三躬,表达对死者的敬意,凝视照片中的龙戈,和他生前交往的一幕幕回现在脑海,我在心中默默他祈祷,原他早日在天堂里见到父亲。 走出灵堂,雨已经停了,天空居然露出一角晴朗的蓝色,偶尔有一两滴雨水落在伞布上悄然无声。大街已被雨水冲洗得干干净净,没有一丝灰尘,路面上浮着一层湿湿的灰光,道路两旁花坛内的植物清洗过后青翠欲滴,一缕缕植物的清香在空气中飘荡。城市脱下雨衣,庄严地站了出来,宛如女神闪着裸体的光泽从大海中走来。城市又充满了生机,喧闹不安,大街上车流不断,人们从左右无数藏身避雨的地方涌到接头,嬉笑着各奔东西。我收起雨伞,看看时间尚早,就问婀娜现在做什么,她一撇嘴说:逛街呗。 我们在这座城市闲逛起来,它太大了,高楼林立下布满蛛网般的道路,向左走向右走脚下总是平坦的马路,总有神色匆匆的行人,大家在同一条道路上奔向不同的生活方向。我们牵着手慢慢踱步,婀娜总是一副神情专注的样子望着前方,眼神有点茫然,对街道两边的商店好象不感兴趣,一个劲的前行。不知不觉一条街道走到尽头,偶尔我们会议论路过的某个人,谈到他的长相、穿着,以及走路的姿势,调侃一翻后将之忘记得干干净净。转身又走进另一条街道,迎面又是一幅天长地久的市井画卷,夹街两面商铺林立,比比皆是的广告牌争奇斗艳,摩肩接踵的人流中红男绿女的时尚青年让人眼前一亮,一股热乎乎的生活气息穿街而过。我忽然发觉这座城市是如此可爱而又亲切,每一条街都有自己的故事、声响和味道,值得人细细品味和欣赏,真希望和婀娜这样一直走下去,不知道疲倦也没有尽头。 这天上午我们就这样不停地踱步,没有进过一家商店,最后来到一条冷冷清清的老街,街道狭窄倾斜,行人稀少,一眼可以望到远处的出口,路边的花草象在野外一样静静生长,不为谁绿也不为谁开放。在这条街道上婀娜向我敞开心扉,谈起她不幸的童年。在她的记忆中童年是在父母不断争吵和打骂中渡过的。父亲经常喝醉酒,每次喝醉后都会对母亲大打出手,她不只一次看见父亲揪住母亲的头发按在地板上凶狠的毒打,母亲经常被打得鼻青脸肿嚎声大哭。她越来越害怕,在家中没有一点安全感,后来只要发现父母争吵,就跑出家门躲到公园里。有一次父母吵得非常凶,母亲被打得嗷嗷直叫,她在公园里一直躲到深夜都不敢回家 。后来母亲来找她,她发现月光下的母亲浑身血迹,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种得变了形,她很难过,问母亲要不要去医院。目前嘴唇哆嗦着说,不用了,你爸爸打掉我两颗门牙,不过以后他再也不会这样干了。母亲没有带她回家,拿出一条毯子裹在她身上,让她谁在公园的长椅上。母亲坐在一旁,不停用那双冰凉的手抚摸她的头发,直到她睡着。天亮时,警察找到公园来,带走了母亲,临走前母亲蹲在地上,捧着她的脸说,对不起,婀娜,我杀了你爸爸,你恨妈妈吧。原来昨天夜里被一阵暴打后,趁父亲熟睡时,母亲拿起消防斧砍下了他的脑袋。 “我永远记得那天早晨妈妈的样子,她的额头擦破了皮,露出一道道殷红的血丝,一只眼圈乌黑,整个脑袋都肿起来,凉凉的晨风吹乱她的头发,晨光在她那张已经变形的脸上镀上一层温暖的光晕。她的样子看上去并不悲伤,而是一脸的疲倦。我心里为她很难过,但没有一滴眼泪。”婀娜哽咽地说,没有泪水,眼神凄迷的望着街道的出口。 “你当时多大?”我问她,心情非常沉重,想不到她的童年如此悲惨。 “九岁。” “你狠妈妈吗?” “不恨。” 后来婀娜的母亲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这个家就彻底破裂。祖父母将年幼的婀娜接到身边,照顾她的生活,将她抚养成人。婀娜的家乡在遥远的西北,高中毕业时为了重新开始新生活,她选择了远离家乡的这座大城市上大学,大学毕业后一直漂在这座大都市里。 婀娜童年的不幸,几天来一直让我的心情很沉重压抑,从内心深处可怜她。那样的童年真是一场噩梦,一个孩子经历这样的打击后肯定会留下巨大的心灵创伤。她会像巍巍木那样自残吗?她那冷漠的表情、凄迷的眼神曾经绝望过吗?童年的阴影会影响现在的生活吗?每每想到在这些,心里一阵阵痛楚,希望能为她分担一些痛苦。经过这次了解,我对她的爱更深,从最初肉ti的迷恋升华为心灵的关怀,我在心底发誓要让她真正快乐起来,不再让她受到一点伤害。为了她的幸福我会赴汤蹈火。 第七章2 我慌忙放开婀娜的手,顺势坐在她身边,有意拉开一段距离。梭梭把我俩撂在一边,转身去和其他的客人周旋。梭梭一走,我为自己刚才失礼感到窘促不安,身子坐在沙发上总不自然,两手不知道放在哪里才好。婀娜看起来对“冷冻人”毫无兴趣,她没有理睬我,甚至没有一点常人的好奇,一幅神情专注的样子看别人跳舞,偶尔挪动一些身子,换个坐姿。从侧面看她身体略微前倾,一道优美动动人的曲线从她细长的脖子延伸到背脊,消失在衣服掩盖下那令人畅想的肉ti中。她微微突出的下巴和噘起的小嘴此时更可爱,突破脸上冷漠的表情,有种孩童般的顽气和天真。我被她的样子完全迷住了,鼓起勇气和她搭讪: “你和梭梭认识多久?” “没多久。”婀娜机械的回答。 “你的手镯真漂亮,哪里买的?” “泥泊尔。” “你去尼泊尔做什么?” “玩呗。” “知道手镯上的象形文字是什么意思吗?” “不知道。”婀娜的回答总不超过三个字。 “大致意思是:你像麦田和太阳,你像露水和花朵。应该是一句诗。” “真的吗?”婀娜好象有点兴趣,回头看着我,脸上表情不再那么冷淡。 “真的啊,没骗你,我以前学过这种象形文字。”我抓住机会说出酝酿半天的话,“请你跳舞,可以吗?” “我不会。” 没想到婀娜拒绝,没有一点抱歉的意思。我心里顿时凉了半截,坐在她身边很尴尬,想再和她聊聊实在找不出话题,想独自到窗边透透气,又舍不得离开。忽然,婀娜勾着头笑起来,那张漠然的脸一瞬间绽放出如花的笑容,令人心旌荡漾。原来一对舞伴不小心滑倒,男的还笨手笨脚抓住女孩不放,两人磕磕绊绊躺在地上半天没有爬起来,样子很滑稽。“哈哈”我附和婀娜讨好的傻笑,她瞟了我一眼收敛笑容,皱了皱眉头恢复她的冷漠和矜持。我自讨没趣,傻笑变成干笑,被截留在鼻腔里“哼哼”两声。这时我闻到她身上散发出的一股干爽的香气,似有若无,不似香水的味道而是肉ti的气息,我有点坐立不安,淘气的鼻子已经凑近她身前,很无赖地嗅了嗅。 “干吗?”婀娜两眼瞪着我。 “我在闻哪里来的香气,哦,原来是蛋糕的香味。”我边说边夸张地翕动鼻翼,故意左嗅嗅右嗅嗅来掩盖自己的失态,想用小丑的动作逗她发笑。 婀娜伸出一根手指顶住我的脑门,将我从她身边推开,一副生厌的样子,这短暂的肌肤接触让我感到片刻满足,真希望一头晕过去栽倒在她怀抱里结束这痛苦。 “嘿,多大一会儿就动手动脚,你们是不是来电了。”梭梭走了过来大叫,一屁股坐在我俩中间。她刚刚和一个朋友跳完舞,还意犹未尽的坐在沙发上左扭右扭,一会儿撞到我,一会儿撞到婀娜。 “你累不累?”我问梭梭。 “不累。”梭梭说。 “那我们跳舞吧。”几乎在同时我和婀娜向她发出邀请。 “你们跳吧,我歇会儿。”梭梭说。 婀娜不容分说拉起她的手跑到客厅中央,两人面对面站着,随着节奏跳起热辣的舞蹈。原来婀娜不但会跳舞,而且跳得很好看,让人赏心悦目。她为什么要拒绝我呢?我痛苦的思索,是因为握手时我不礼貌的举动让她反感吗?还是讨厌我这种人?还是……在试探我,故意回避我呢?一股愁云笼罩在我心头,女孩的心事实在叫人捉摸不透。 不一会儿,客厅里换了一支舞曲,在神秘的阿拉伯风格音乐的旋律下两个女孩跳起肚皮舞,抖胸摇臀,妖艳迷人。其他朋友纷纷退下来,站在一旁看她俩表演。我的目光紧紧跟随婀娜的身影,不放过任何一个动作,在她的手臂她的胸脯她的腰肢她的大腿上跳来跳去。刚才还是一个冷漠、矜持的女孩,现在是如此疯狂热情,那一袭白裙下似有一团神秘的火焰,点燃我胸中的激情。此刻我的眼中只有她,梭梭对我毫无吸引力。我完全被婀娜的舞姿所征服,越来越兴奋、迷茫,感到一股暖流在心中荡漾,使我的感觉延伸成一种奇妙的欲望。为了满足这欲望,我会付出一切代价。 是夜,我醉宿在梭梭的家中。我至今还不明白那晚是怎么喝醉的,婀娜整个晚上都躲着我,和别的客人打打闹闹谈笑自若,就是不理睬我。她走的很早,没有参加夜宴,不到十点种就起身离开梭梭的家,我留下来和一帮客人吃吃喝喝,稀里糊涂的就喝多了。第二天早晨醒来时头痛欲裂,留在梭梭家里还有一位男客,另有两名女孩是梭梭的闺中好友,三个女孩同挤一榻睡在梭梭卧室里。我和男客睡在客厅,大家直呼他胖子,是其中一个女孩的男朋友,人又高又胖但一点不显笨,睡在另一张沙发上,半边身体吊在沙发外楞是一夜无事,早晨起来还舒舒服服伸了起个懒腰,用他那胖乎乎的大手一边揉着眼睛一边说:“我睡觉鼾声大,没吵醒你吧。”然后又重重坐在沙发上,压下一个大坑。胖子的鼾声并没有打扰我,我整个晚上都睡得很死,只是第二天早晨醒来时发现自己睡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吓了一跳,一翻身坐起来怀疑自己是在做梦还是遭到绑架,想了好一会儿才知道这是在梭梭家里。 上午,梭梭带我们游览了全城,从公寓里出来,每人租一辆自行车,一行五人相互尾随,串梭在大街小巷。芙蓉城没有历史名胜和人文景点,城中建筑也不高顶多五、六层,但每一幢建筑,每一条街道,甚至路标和广告牌显然都经过精心设计,自称风景,象一个主题公园有它的独特性,传递出新鲜的气息。城中的居民怡然自得三三两两坐在街边聊天、喝茶、看书、下棋,骑自行车的人慢悠悠踩着踏板同你擦身而过,面带微笑幸福的表情,令人感动。这里没有大都市的嘈杂、繁忙,车流滚滚的景象,时间仿佛在这座海上天堂放慢脚步,放任这里的人们悠闲、从容地享受生活,不给他们带来一丝尘世的喧扰。 出了城,我们来到海滨,海浪轻轻拍打城沿,眼前另是一幅海阔天空的自然景象,极目处海天相接,分不清究竟是天在海上,还是海在天底,一片渺茫。透亮的海风吹来,空气中有一种咸湿的腥味,一团白云浮在头顶像大朵诱人可口的棉花糖,港口里泊满游船,桅樯林立,船体新刷的白漆在湛蓝海水映衬下反射出刺眼的白光。成群的海鸥绕着港口飞舞,时而栖落在护拦上,时而四散飞去,时而急骤地俯冲到水面争夺漂浮的食物,这座人造小岛也是海鸟的乐园。海滨上有许多来此渡周末的游人,三三两两携手慢步享受日光浴和海风按摩,走累了就坐在长条椅上闭上眼睛小憩一会儿,有兴趣的可以趴在护拦边拿食物逗弄海鸟,或者到栈桥上钓鱼,手持渔竿入定一般一动不动。总之你如果是懂得享受生活的人一定在此找到自己的乐趣,放松身心,渡过一个惬意的周末。 梭梭提议大家也来钓鱼,得到大家一致同意,便去海宾小商店租来鱼竿和鱼饵,人手一竿,分头行动。对于钓鱼我从来没有多大的耐性,难得的是可以有片刻的安宁,没有人打扰,我总是这样在人群中间忽然陷入内心的孤独,将自己和世界隔绝开来。我选择离大家稍远的地方坐下来,甩下渔线,新鲜劲儿一过,望着碧波荡漾的海面神思恍惚。海水并不是统一的蓝色,在我近前方的这片海水是灰蓝的,再远点是一片明媚的湖蓝,而远方的远方是一片灰蒙蒙的天青色。阳光照在海面上也有明暗之分,太阳正下方那片海域明显比周围的区域要亮,波光鳞鳞像无数细小金属片的反光,望久了有点催眠。 “冷冻人,鱼上钩了。”梭梭在一边大声叫嚷,她和另两个女孩坐在一起,手里握着渔竿有说有笑,左顾右盼,根本就不像在钓鱼。我从恍惚中回过神来,好家伙,手中的渔竿在向外拖,鱼线像弓弦一样绷直,颤微微的仿佛马上要拉断,渔漂已沉下水面。来不及多想,我用力一拉,眼前闪过一道银光,撒下几滴水珠,一条鱼被我甩到岸上,“噼噼啪啪”在地上挣扎。“钓上来了,我钓到一条。”我兴奋地叫喊起来,一边弯腰去抓地上的鱼,从它口中取出鱼钩,可怜的鱼儿在我手中拼命地拍打尾巴,溅了我一脸鱼腥。 梭梭放下渔竿跑过来,看看在我手中挣扎的鱼儿,忽然用严肃的口吻说:“快放了它,冷动人。” “为什么要放了它,好不容易钓上来一条。”我不明白梭梭为什么催着要放了它,有点扫兴。 “因为它太小了,还未成年。”梭梭一本正经的说,不像在开玩笑。 “也不小啊?”我举起手中的鱼左看看右看看,少说也有一斤,做烧鱼正好。 “我说放了就放了,别罗嗦。”梭梭在一边有些急,瞪大眼睛,一边跺脚一边说。 看到梭梭这样子,我知道她是认真的,一扬手把鱼儿抛回大海,留下一手的鱼腥做纪念。原来为了保护渔业资源,当地有条不成文的规定,钓上来的鱼儿如果没有达到一定的尺寸——也就是尚未成年,一律要重新放回大海。 后来我又钓到三条,可惜只有一条达到尺寸,其它两条放回大海。胖子也只钓到一条,整个上午就我们就这点收获,所说不多但大家还是高兴一阵子,轮流将两条鱼提在手中掂量,合计有五、六斤。梭梭把两条鱼提到小商店抵了渔具的租费,还给每人换来一只冰淇淋,于是大家挤在一条长椅上吃冰淇淋,五月的阳光已经有些灼人,当刚刚感到一点燠热时,及时吹来的海风带来一片清凉。大家沉浸在快乐的时光中有点乐不思蜀,有个女孩表示今后也要在芙蓉城租套公寓,过这神仙般的日子。“好啊,”梭梭说,“今后大家一块出来钓鱼,天天有冰淇淋吃。” “冰淇淋能当饭吃吗?”胖子说,他已经吃完了冰淇淋,像个馋嘴的孩子看着自己的女朋友。他的话遭到三个女孩的抗议,一阵奚落后,将他从长椅上排挤出去。胖子起身时趁机抢夺女朋友手中的冰淇淋一口吃了精光,样子实在可爱,女朋友起身追打他,众人哈哈大笑。胖子跑到小商店又买来五只冰淇淋,发给每人一只,大家才原谅他。 中午梭梭在一家名为渔嫂的小餐馆里又款待了我们一餐。这是路头边的一家小店,面朝大海,餐厅里只放得下四张桌子,窗明几净很别致。老板娘是位热情随和的女人,胖乎乎的身材,梭梭是她的熟客,见我们一行人进来,脸上流出蜜一样的笑容,拉着梭梭的手说些腻人的关心话,一边手脚麻利的招呼大家坐下。小店是夫妻两人开的,男的主厨,女的负责招呼客人,还请了一个小伙计打杂,生意还不错,整个一条小街差不多都是这样的小店,以做海鲜为主。梭梭点了一大桌海鲜,众人吃得满嘴流油,方才尽兴而归。席间我有几次想打听婀娜的情况,话到嘴边又咽下去,直到上了离岛的飞机也没有勇气向梭梭提起。 婀娜的出现使我的生活进入另一条岔路,我整个人的状态好象发生某种改变,做什么事都心不在焉,为了不让别人看出来,我在接待来访观众时就显得很做作虚情假意。在人生的道路上有许多这样的岔路,有时是深思熟虑的选择,有时是不得已为之,有时根本没有理由像是本能的驱使,是一路平坦还是一路坎坷,是喜还是悲,是成功还是失败,总之你不能停下来只有一路前行下去。第三天我终于给梭梭打了个电话,还未提到婀娜,这个聪明的女孩第一句就问:“你找婀娜吗?” “是的。”我看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干脆承认。 “怎么电话打到我这里来了,她又不在我这里。”梭梭在电话那头不忘捉弄我。 “你和她认识多长时间了。” “为什么要告诉你,你喜欢她吗?” “没有,随便问问,觉得她这个人还……比较可爱。”我舌头都大了,结结巴巴的。 “那,是我可爱还是她可爱?”梭梭不依不饶,继续追问。 “当然是你哦。” 经过一阵审讯般的通话后,梭梭告诉我一点婀娜的大概情况,她们是一年前在一次朋友家的聚会上认识的,后来就成了朋友,其他的也不了解,因为她们在一起的时候从不打听对方过去的事。梭梭说婀娜是她见过的最单纯的女孩,也是最聪明的女孩,没有人玩游戏赢过她。最后梭梭把婀娜的电话告诉了我,提醒我说婀娜从不把电话带在身上,要找她有点困难。 正像梭梭所言,要找到婀娜不容易,那个电话要么是无法接通,要么是无人接听,给她发了很多留言也没有回音。这一天无意中电话有人接听,“你是谁?”是婀娜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冷漠。 “我是冷冻人,给你的留言看见了吗?” “有事吗?”她的话绝不超过三个字,冷得让人窒息。 “没事……”我还没说完,婀娜就挂断电话。 我把这件事告诉梭梭,她说你根本不懂女孩的心事,当然会被拒绝,然后一边若无其事的开玩笑。是啊,就算她对我没有好感,也不应该这样近乎无礼的拒绝,伤人自尊。男人爱上一个女人会急切要得到她的肉ti,那么女人就不想吗,明明想和男人约会却要冷漠的拒绝吗? 我决定再不给婀娜打电话。我开始一个人进入第二世界,一连几天晚上,我没有去找莉莉,每次都是随便找个妓女上床。其实我完全可以在第二世界某个国家注册公民,然后在交友中心发布个人信息,马上就可以找到梦中情人,但我没有那么做,至今我都不明白为什么,偏偏把自己推入一片荆棘丛。 媒体继续在报道“蜂鸟”事件,当年“蜂鸟”和fbi的交易越来越真实可行。鉴于舆论的压力一直保持沉默的fbi召开记者发布会申言自己的清白,在网上公布当年“蜂鸟”被捕和逃脱的经过,并发布黄色通缉令全球追捕“蜂鸟”,悬赏一百万美圆给发现“蜂鸟”踪迹的告密者。随即有人说在智利发现过“蜂鸟”,又有人说在香港看见过她,各种传闻蜂拥而起又都没有结果。这样一来更加让人相信fbi在演戏,大家深信不疑几十年后这批被盗的名画会以神秘的方式出现在拍卖会上,然后被人用合法的方式买走,整个事情都是骗局,“蜂鸟”忽然现身就是要公众自己揭穿事情的真相。到底事情的真相是怎样,看来没有几个人知道,这个世界通常就是这样真假莫辩,谎言听上去更真实精彩。更令fbi没有想到黄色通缉令招到众人一致的反感,特别是年青人公开以各种形式支持“蜂鸟”,谴责告密是卑鄙的行为,要坚决抵制。“蜂鸟”的一生赋予越来越多的传奇色彩,成为青少年心中追求精神自由的偶像。 第六章2 巍巍木接过奖杯看了两眼,似乎感兴趣的不是此项荣誉而是奖杯的造型,脸上看不出一丁点惊喜或兴奋的表情,只是礼节性的微笑。主持人倒是很兴奋,又叫又嚷的一阵饶舌,他把话筒递过来请木木发表获奖感言。木木说:“感谢支持我的歌迷,是你们让我有了存在的价值,再次感谢你们!”话音未落,台下已经响起一片声嘶力竭的尖叫声,“巍巍木”,“木木”观众的呼喊声从四面八方传来,此起彼落,竟相表达对他的狂热喜爱和崇拜。 “谢谢大家”木木站在舞台中央深深鞠一躬,最后向观众表达一次谢意,匆匆退场。此前我先下场站在一侧出口,想等他下来攀谈两句,他却完全没有看见似的从我身边走过,急匆匆的去了化装间。我们第一次相遇就这样擦肩而过,令人遗憾。望着他高傲的身影消失在后台我有些失落和自卑,这样一个夜晚,他才是真正的明星,主宰一切的神灵。 晚会压轴戏当属巍巍木的表演。舞台上的他和台下时简直判若两人,浑身上下散发出令人窒息的魅力,举手投足,熠熠生辉。今晚他身着一件金线绣花的白色演出服,双排金纽扣,立领、长下摆,足登长筒皮靴。他的右脸用油彩勾画出半张魔鬼脸谱,和左脸形成鲜明的对照,营造出一种夸张离奇的戏剧效果。他是神、是妖、是魔鬼、是天使,每一位观众因之忘却凡世中的苦恼和不幸,仿佛获得末世般的拯救。 歌声开始在体育场内飞扬、回荡,时而深情婉转,时而高亢激昂,如一缕缕甘泉涌进听众的心房,舞台上的灯光跟随歌中的旋律不断变幻出瑰丽的色彩和神秘图案,蛊惑人心。全息投影中的舞台就像一座搭在空中的大祭坛,祭坛上的牺牲就是歌手木木,他动情的演唱着,进入旁若无人的境界,一群伴舞演员像幽灵一般围绕在他身边,随时准备将他祭献给神灵。观众在座位上屏住呼吸,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一切,进入催眠状态,全身心地融入歌声之中完全忘却置身何地。 忽然,台下一阵小小的骚动,一位年轻的女歌迷被人们从头顶上以接力的方式传到舞台上,可怜的女孩被这幸福的时刻吓坏头脑,呆呆地望着心中的偶像,眼中泪花点点。巍巍木边唱边踏着节奏走向女孩,伸手牵过女孩走到舞台中央,搂住她的腰翩然起舞。一阵短暂的亲密接触后,巍巍木突然背对观众单膝跪在女孩面前,伸开双手,仰头看着她深情浓郁地唱到:“仿佛因为我,这世间才有更多的苦难,何时何地,我们才能走出没有边界的花园……”女孩兴奋地跺足跳了起来,仿佛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事,双手捧住自己的脸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叫,眼中的泪水已被激情烧干,闪动着火热的光芒。这时,两个保镖走上台来,他们架起女歌迷的胳膊强行送到台下,女孩一边挣扎一边尖叫,试图重新回到木木身边,眼中充满对这一幸福时刻的无限留恋。木木向女孩痛苦的伸出双手,一脸依依不舍的表情,冲着她无比哀伤的歌唱。这即兴感人的一幕象是经过事先精心安排,台下的观众被深深打动,如痴如醉,一个个呆若木鸡,张大嘴巴,眼睛一眨不眨地盯在舞台上;有的人双眉紧锁,咬紧下颌,眼中饱含热泪;有的人开始低声抽泣,一边念叨,一边悲戚的摇着头。成千上万只的荧光棒高高举在手中,照映着泪光点点。 不知道什么时候,巍巍木的演唱已结束,全场的灯光一一熄灭,舞台上一片朦胧,影影约约可以看见伴舞演员都变成“厉鬼”,抬着死去的“歌手”一步一步缓缓地走向地狱之门。现场一片巨大的寂静,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没有一个人发出一点声响,也没有人动一动,所以人似乎完全沉醉在歌声中不可自拔,又似乎都在等待他继续唱下去…… 当灯光再次亮起来时,出现在舞台上的是节目主持人,如同大梦惊醒,全场的寂静骤然打破,刹那间四周看台上爆发出排山倒海的欢呼声,几乎要掀翻“鸟巢”。观众们纷纷从座位上站起来,拼命的鼓掌,呼唤着心中偶像的名字,期待他再次出场,用歌声来拯救他们受难般的心灵。然而一切都是徒劳的,巍巍木一下场就在保镖的簇拥下离开了体育场,当夜乘私人飞机赶回了家。 “那天为我颁奖的嘉宾真是你啊,冷冻人?”三天后巍巍木忽然出现在我的客厅里,一副邻家男孩的模样,热情友善,全然没有粉墨登场的光华和高高在上的傲慢。他解释说:“对不起哦,冷冻人,我没有认出你,主办方年年都请神秘嘉宾颁奖,我根本没留心是谁?要知道是你,我们可以聊聊。” 木木的来访让我大喜过望,那日遭冷遇的尴尬情景早已忘记一干二净,他的邀请更是让人受宠若惊,他说:“我很喜欢你的厨艺秀,我要请你来我家吃饭,你有空吗?” 当然有空,这简直就是年青国王对臣子的邀请,我欣然前往。 巍巍木住在母亲留下来的那座庄园式的豪宅内。其实他母亲死的时候那笔遗产已挥霍得差不多,只身剩下这座豪宅。他母亲认为钱如果不花就毫无价值,钞票放在银行里等同废纸,所以继承遗产时她的誓言就是要花光这笔巨额财富。同巍巍木生活在一起的是那位年逾百岁的老管家,他从十八岁开始就为这个家族服务,先后伺候过木木的外祖父和母亲,后来又将木木抚育成人,见证了这家族的荣兴衰败。现在他的老伴去世了,主仆二人相依为命。老管家并不像他的年岁那么衰老,看上去只有六、七十来岁,身体仍很健壮,穿着笔挺的燕尾服,打着红色领结,精神抖擞,热情好客。 这座豪宅位处市区西郊一片幽静的风水宝地,依山面湖,绿树掩映,门前有喷泉花园,外带一个网球场和一个超大游泳池。主体建筑是一栋三层楼的仿古大别墅,除了客厅、餐厅、娱乐室、洗手间、健身房、书房、储藏室外还有三十二间卧室,每间卧室里都放有一张一模一样的大床,铺着一模一样的床单、枕头、被套。每天晚上木木像躲迷藏似的睡在其中一间卧室里,每天早上老管家必须依次打开所有的房间才能叫醒任性淘气的小主人,如果幸运的话打开第一个房间就能找到木木,否则要忙活一大早。同木木生活在一起的还有一大群宠物,包括六条斑点狗,四条牧羊犬,八只金刚鹦鹉,四只蓝鹦鹉,四只夜莺,两只画眉。这些可不是人造的仿真宝贝,全都是大自然的精灵。其中那只叫大阿哥的金刚鹦鹉非常聪明,能讲三国语言,能准确的叫出家里每一只宠物的名字,还能做算术、打电话,它像老管家一样忠诚,主人不在家的时候它把所有的宠物管得伏伏帖帖。 木木站在门口迎接我,一副古罗马武士装束,上身是铠甲背心,左手绑着护臂,腰围铆钉牛皮短裙,我还以为是他家的门卫。大阿哥站在他肩上张着鸟嘴不停的说:“欢迎客人,欢迎客人。”声音清脆,似是而非。走进木木的家,仿佛时光倒流回到几个世纪前的古堡,黑色的大理石铺地,古朴厚重的漆木家具随处可见,象博物馆的展品,静静的散发出年深日久的青光。挂在墙上的手工壁毯依然颜色艳丽,但边角有的地方已经破损,经纬毕现,露出岁月流逝的痕迹。木木成为这座古堡的主人后,拆除了所有的现代化灯饰,改用一支支蜡烛来照明。特别是客厅里的枝形大吊灯,像一株倒挂的珊瑚树,一层层的插满上百只大白蜡,烛光摇曳,人影晃动,弥漫着一股思古幽情。随处可见的还有各种神像,既有泰然自若的释加牟尼,也有钉在十字架上的耶酥,有观世音也有圣母,更有一些面目狰狞的根本就不知道是何方神圣。这些神像有的高近两米矗然立在长廊上,有的小如手掌,随意摆放在书桌或茶几上。这么多神像巍巍木到底信奉哪一座呢?但木木根本不信仰宗教,只是喜欢收集各种神像,就像有人喜欢收集酒瓶或鞋子一样,出于某种不明确的欲望。 木木家里的餐桌大得有些离谱,同时能容得下八十人坐下来举行饕餮盛宴,放在餐厅里就象一架长木桥。木木每年除了要用这张大餐桌来宴请歌迷外,还会宴请一些知名食客,他们都是吃包子、热狗、汉包、辣椒等各类比赛上的冠军。我和他分坐在餐桌两端,彼此看不到对方盘子里的食物,也听不清对方说什么。为我们来回传话的是大阿哥,它从餐桌那端摇摇摆摆走过来学着主人的话说:“慢用,不要客气。”我说声谢谢,它又摇摇摆摆走过去把我的话倒给木木听。一会儿它又飞过来问:“你最喜欢吃的是哪些食物?”我告诉它是外婆做的咸菜锅巴卷和河虾煮萝卜。如此来回,我和木木通过它边吃边聊。老管家倒酒的方式也很特别,他戴上白手套站在餐桌中间娴熟的启开一瓶红葡萄酒,倒满一杯酒后他将酒杯轻轻一推,酒杯在桌面上滑行长长的一段距离不偏不倚正好停在我手边,滴酒不撒。喝完酒只需把空酒杯在桌面用力推过去,老管家在中间刚好截住,重新倒满后再推过来,一杯陈年佳酿又来到我手边,他每一次用力恰到好处,动作稳重优雅,令人叹服。晚餐是木木亲手在厨房里做的,没有人相信这个大明星生活中最大爱好就是烹饪。今天他为我做的菜有龙虾、香菇焖鸡块、什锦蔬菜沙拉、蜥蜴蛋和水虎鱼煮的汤,端在桌上一人一份。听大阿哥介绍蜥蜴蛋来自非洲,水虎鱼来自南美的亚马逊河,都是今天空运来的,我惊呆。木木的手艺真的不错,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解冻来吃过最美味可口一顿饭菜,我毫不客气的吃下所有的蜥蜴蛋,喝光了鱼汤。我想即使他不当歌手,同样能成为天下最伟大的厨师。 吃完晚饭,木木带我到他的书房喝茶,踩着厚实的楼梯板我们来到三楼东头的一个房间,满满一屋子里装的不是书,摆放在书架上的是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玩具。这些玩具不同市面上孩子们的玩具,大多是我从来没见过的,一只架在窗户边的小型天文望远镜引起我的兴趣,但木木告诉我那不是天文望远镜,是一个大号万花筒。它不需要转动才会出现图案,只要轻轻挤压手柄上的气囊,装在万花筒内的彩粉就会飘动起来,观察者会看到一幅幅闪耀的美丽图案,这些图案好象在流动中不断变幻、涌出,有一种奇妙的动态感觉。我不知道这座大厦内还有什么样的秘密,每到一处都给人带来惊奇。 宾主二人落座后,老管家为我们送上茶点,烛光把他忙碌的身影投在墙上,像一只大蝙蝠飞来飞去,他很快退出房间,顺手严严实实带上房门。 “你以前都听些什么样的歌曲?”木木开口问道,显然他对我这位“历史老人”也很感兴趣。 “也是一些流行歌曲。” “能告诉我几个歌手的名字吗?” “朴树,许巍,还有westlife。” “我有兴趣去搜索一下,推荐一首你最喜欢的歌曲。” “《生如夏花》,朴树的。”我想起那个一脸颓废而消瘦的歌手,一头凌乱的碎发,站在舞台上像梦游者一样呓语。 “为什么喜欢这首歌?” “每次听这首歌时,我,都会想到死去的诗人。” “是啊,继上帝死后,诗人也死了,奇怪的是这个世界既没有变成地狱也没有变成天堂,而是变成了垃圾场。” 木木的声音空洞的在房间内回荡,仿佛是一种朦胧的冲动,预示着一个秘密。他说出了一句让人发疯的话:“其实我是自阉的。” 我头皮发麻,炸出一身冷汗,真是太出乎人意料,我惊愕的看着他。 木木没有在意我的表情,他解开左手上的护臂露出两道紫红色的疤痕,他握住自己的左手腕抵在下巴上,整个身体陷入沙发中,漆黑的眼眸中燃起一团篝火。 “第一道疤痕是我八岁时划的,因为有个男人跑到学校来自称他是我的父亲,同学们因此嘲笑我,我躲在家里三天没有去学校,第四天早晨我用刀片在手臂上拉开一道口子,一阵疼痛后我觉得心里轻松多了,立刻作出了休学的决定,从此我再也没有踏进过校园的门。第二道疤痕是我十一岁时划的,那是一个节日的夜晚,我梦见妈妈,醒来后我感到很孤独很难受,于是我拿刀片又在手臂上划了一下,看到鲜血渗出来,我心里渐渐就不那么难受。第三次自残是因为绝望……” 木木的声音变得飘忽不定,仿佛它将要溶化在黑暗中,但随着一声叹息又重新开始。 “你知道吗?我从小就喜欢唱歌,这是我童年唯一的快乐。我也喜欢为别人演唱,能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歌手是我唯一的梦想。我六岁就参加各种歌唱比赛,得了不少奖项,我十岁时出了自己的第一张唱片,很畅销,好评如潮。我被自己是声音迷住了,发誓要一辈子这样唱下去。可是很快我就遇到困难,进入青春期后我发觉自己的嗓音忽然变了,变得很难听,高音根本唱不上去。我试图通过练习演唱技巧来改变这种状况,可是根本办不到,声乐老师告诉我这是人的生理现象不可改变。我很绝望,有一次翻阅一本音乐文献时,无意中看到关于阉人歌手的介绍,这些阉人歌手在十七、十八世纪的欧洲风靡一时,独霸乐坛两百五十年之久,许多大音乐家为阉人歌手创作过歌剧和歌曲,比如莫扎特的《圣体颂》。阉人歌手不同于假声男高音,也不同于京剧中的男旦,他们的音域具有女声的高度,能达到high c以上,而气息则有男声的强度,音质柔韧而光彩,被人形容像孔雀羽毛一样唯美的声音。我忽然看到希望,我想拥有这样的声音,有天晚上我在浴缸里泡了很久,黎明前我鼓气勇气拿来刀片划开阴囊,割下睾wan扔进马桶。从此我获得拯救,又能自由的歌唱。” “你当时多大?” “刚到十四岁,其实有点晚,所以我的声音还是有所不同。” “这样付出的代价太大了。”我又惊出一声冷汗,同时也为他感到惋惜。 “没有付出,就不会有回报。只有懂得放弃常人拥有的东西,才能获得超常的力量。比喻瞎子,虽然不能看,却拥有敏锐的听觉和触觉,所以许多瞎子能成为优秀的音乐家。为了心中的梦想还有什么不能付出呢?你一定知道美人鱼的故事,为了能长出双腿,小人鱼让巫婆割掉自己的舌头,谁说她做错了呢?那么你呢,为什么要把自己冷冻起来,难道不怕付出生命的代价吗?” “我是因为犯了死刑不得已而为之,我在书中都写得很清楚。” “谁相信你,”木木起身从书架上拿起一块木头样的玩具丢给我,“这是一种古老的益智玩具叫不开锁,由十二块小木块组合在一起的,你把它在一分钟内拆开我就相信你曾经是抢劫犯,当然你能把它又拼拢去我更相信你抢劫了中央银行。” 我把这块暗藏玄机的木头拿在手中犯难了,左瞧瞧右看看,无从下手。 一分钟过去了,木木说:“你所说的死刑其实是寓意了你内心曾经的绝望,你因为绝望才做出如此疯狂的举动,我们都是疯子,是生活中的逃亡者也是自我拯救者。” 我不知道如何回答木木。我听到一个发自肺腑的声音,一个来自心灵深处的声音,是凡人无法触及的黑暗。一个人如此与另一个人交谈,一生中只能有这样一次,就是为了今后永远的沉默。 许久,我们都没有出声,内心像烛火静静燃烧。窗外的夜色因为烛光照映而看不清楚,黑洞洞的,仿佛世界已在窗外消失。在一阵长长的令人压抑的沉默后,我准备起身告辞,木木却要我再呆一会儿,为我表演一个小把戏。他拿出一叠扑克牌递给我,要我抽出一张牌记住,但不要让他看见。我抽出一张红心8,马上插进去,把扑克牌重新洗了两遍后还给木木。他一甩手把扑克牌撒向空中,口中打了个呼哨,大阿哥拍打着翅膀从房间一角飞出来,在纷纷扬扬的纸牌中敏捷的叼住一张,飞落到主人的肩膀上。木木从大阿哥嘴中取下纸牌,翻过正面让我看,太不可思议,正是红心8。我目瞪口呆,还未回过神来,木木已吹灭了桌上的蜡烛,他走到我耳边悄声说:“冷冻人,你的奇遇刚刚开始。”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 从木木家里走出来时,就像经历一次伤感的童话之旅,看到熟悉的夜景,心中如释重负。没走多远,背后传来木木站在阳台上的歌唱:“你从远方来,我到远方去,道路前面还是道路,天空上面还是天空,神秘的质问者啊,当我痛苦地站在你面前,你不能说我一无所有,你不能说我两手空空……”这是木木刚刚创作的《黑夜的孩子》,飘渺空灵的歌声仿佛来自透明的山谷,如一缕清风拂过池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