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融合项羽,从征服貂蝉开始!》 第1章 伏杀吕布,融合项羽 【建安风骨,魏武遗风】 【请排队,脑子寄存处】 【祝大家,交的全是处】 清纯靓丽之甜美少女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 群雄并起,逐鹿中原。 袁绍称霸北方,独占近四州之地。 曹操雄居兖豫,挟天子以令诸侯。 为稳定后方,拥有能与袁绍一决雌雄的实力。 曹操联合刘备,再次派遣大军,攻入徐州境内,将吕布围困在下邳城内。 而面对城外曹军的激烈猛攻,吕布却只顾与一众美姬饮酒作乐。 以至于城内一众兵将,皆是怨声载道。 此时,温侯府邸后堂里。 满脸酒色过度的温侯吕布,正在自斟自饮壶中酒。 在后堂外一侧角落,却还隐匿着一名身披黑铠的俊逸青年。 见吕布这一副荒淫无度的庸主模样,青年不由得暗叹一声: “大丈夫之志,应如长江东奔入海,岂能流恋于温柔之乡?” 这名俊逸青年,乃是陷阵营大统领·高顺的儿子,名曰高义,字吾昆! 【吾就是我!昆字:上日下比】 【吾昆之意:我欲与太阳比肩】 同时,高义也是一名穿越者。 两年前,当高义突然发现,自己竟然穿越到汉末之后。 他也曾试着与父亲高顺,一同努力辅佐吕布,想要助其改写失败者的命运。 利用后世的历史知识,高义曾在徐州攻防战中,引诱曹营大将·夏侯惇进入埋伏圈。 千弩齐发,箭如飞蝗。 轻敌冒进的夏侯惇,瞬间就被近千名弓弩手,射的满脸是箭,直接战死当场。 可即便高义这般赤胆忠心,换来的却还是吕布的猜忌与疏远。 杀敌大将,可谓大功一件。 而换来的,却是明升暗降。 吕布将他从军中调离,开始戍卫温侯府。 竟然还恬不知耻的说:高义是个好苗子,本主公要带在身边,悉心栽培! 无非就是担心高顺,在军中威望极高,恐其有异心,便趁机将高义控制在身边。 若高顺胆敢有丝毫妄动,便拿高义作为筹码,进行威逼要挟,或是斩杀祭旗。 这些事情,高义咬咬牙,倒也勉强能忍! 但最令高义无法忍受,还是前些时日,吕布那个无智莽夫,竟然自毁长城! 只因魏续是吕布亲戚,而吕布又需要高顺,那极高的统兵之才。 便完全不顾及一众将士们的反对,将高顺一手培养的陷阵营,全部交给魏续指挥。 直到打仗时,才让高顺临时统领陷阵营,进行冲锋陷阵,或是死守城池。 这踏马不是欺负老实人吗? 如今自己伏杀夏侯惇,曹操与曹氏一众将领,必然恨之入骨。 再加上,父亲高顺乃是强硬的主战派,数次死守危城,令攻城的曹军损失惨重。 若是下邳城破,自己父子必死无疑。 而现在是建安三年十二月,曹军已经开始决泗水河,引江河之水灌城。 若是按照历史的轨迹,吕布最终必然是众叛亲离,只能被迫向曹操投降,然后被吊死在白门楼。 难道我重活一世。 就只能坐以待毙?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天大地大我最大,我命由我不由天。 【叮!恭喜宿主成功激活·超级霸主系统……】 居然会是系统? 高义心中狂喜。 这泼天的富贵,终于轮到我了。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高义一直随吕布大军颠沛流离,如今可谓是时来运转,即将踏上人生巅峰。 通过系统介绍,高义明白了超级霸主系统的作用。 每当击杀、或收服一名汉末三国时期的诸侯,就可获得系统的奖励。 看着已经喝得醉醺醺的吕布,以及旁边耸立的方天画戟。 高义瞬间放弃收服吕布的想法! 去收服吕布? 开什么玩笑? 人中吕布,马中赤兔。 方天画戟,专捅义父。 三国灭爸,岂是浪得虚名? …… 半炷香之后。 高义看着手里端着的一碗醒酒汤,深吸一口气,缓步走进客厅。 “主公,这是夫人亲手熬的醒酒汤,特意命属下给您送来。” 吕布端过醒酒汤,看着旁边铜镜里面容憔悴的自己。 忽然,一把将桌案上的酒盏打翻,咬牙切齿的恨声喊道: “我被酒色所伤,竟如此憔悴,自即日始,戒酒!” 言罢,吕布将手中醒酒汤一饮而尽。 当啷一声,茶盏落地。 吕布虎躯一颤,瞬间一口黑血喷涌而出,面容扭曲道:“汤里有毒!” 高义瞬间影帝附体,惊惶万分的连忙摇头,“主公!不不不!不是我啊!我没有下毒啊!” 说着说着,高义慌忙走了过去。 趁着搀扶吕布的机会,突然将一柄锋锐的匕首,猛的刺入吕布的腹部。 吕布本想忍着剧痛一拳击毙高义,却感觉浑身冰凉,四肢无力。 吕布只能发出无能狂怒,恨声道:“高义,我待你父子不薄,你何故暗害于我?” 正所谓:趁你病,要你命! 高义自幼熟读网文,深知反派死于话多的真理。 面对濒临死亡的吕布,高义压根毫无怜悯之心。 趁着鸠毒的药力已经彻底扩散。 高义的双手突然再次发力,匕首猛的一阵狠狠搅动,而后又一连朝吕布的腹部刺出十几刀。 鲜血飞洒,染红衣袍。 吕布的双目逐渐黯淡。 显然是已彻底凉透了。 看着吕布的尸体,高义收起匕首,面露凝重之色,悲呼道: “大丈夫生居天地之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 “汝死后,汝妻女吾自养之,汝勿虑也。” 【叮!恭喜宿主成功击杀一代枭雄·温侯吕布,奖励西楚霸王模板,以及霸王传承】 【请问是否现在接受?】 高义思酌一番,并未选择立即接受,而是迅速逃离案发现场。 当高义回到自己的卧室,立刻召唤系统。 “系统,我要接受奖励。” 【叮!宿主成功击杀吕布,开始融合霸王模板,以及开启霸王传承】 【恭喜宿主,获得羽之神勇】 【恭喜宿主,获得踏雪乌骓】 【恭喜宿主,获得帝剑泰阿】 【恭喜宿主,获得乌金战铠】 【恭喜宿主,获得霸王之弓】 【恭喜宿主,获得天龙破城戟】 【恭喜宿主,获得三千巨鹿烈】 随着几道系统声音响起,立即有四件武器,出现在高义面前。 分别是:天龙破城戟、帝剑泰阿、乌金战铠、霸王之弓。 奖励的踏雪乌骓与三千名巨鹿烈,并未出现在此处。 而是分别降临在马厩里,与城外二十里的密林深处。 当知晓霸王传承里,居然还有三千名巨鹿烈后,高义心中狂喜。 略通秦汉三国史的他,可是知晓巨鹿烈的强悍。 那可是实打实的楚汉第一强军,西楚霸王的亲卫军。 相传巨鹿之战,项羽破釜沉舟以五万楚人大破章邯四十万秦军。 此战过后,项羽从余下楚人里,择其强者,编策成精锐亲军,取名为巨鹿烈。 羽之神勇,千古无二。 如今高义拥有项羽的巅峰战力,纵横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亦是如探囊取物。 城外又有三千名巨鹿烈,藏匿于密林深处,只需稍加运作,定可大破曹军! 就在高义思酌之时,一股庞大的力量涌入他的体内。 无数格斗技巧、生死搏杀的战斗经验,如潮水般进入他的脑海。 高义的瞳孔猛的一亮。 由一变二,化作重瞳。 他本就俊逸英武的容貌,也随之发生剧烈改变。 黑发如墨,白肌若雪。 英武潇洒,飘逸超然。 全身龙精虎猛,一块块肌肉若金水浇筑而成,五肢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感。 高义顺着健硕刚毅的完美上躯,细细往下打量,不由倒吸冷气,惊呼道:“当真是一根擎天巨柱啊!” 感受着那一股雄赳赳,气昂昂,几欲择人而噬的狂兽之力。 高义心中战意狂燃。 他忽然想到了吕布的遗孀,那个天仙般的美人儿,妥妥的一代极品尤物·貂蝉。 “如今她已经成为寡妇儿,我又岂能忍心,让她一直守活寡呢!” 第2章 美人出浴,极品少妇 高义从来都不是优柔寡断的人。 向来就是说干就干! 只见他脱去一身血衣,换上一件崭新的衣袍,仰天长啸一声过后。 就朝着貂蝉的居所走去。 只是,当高义行至半路。 却见迎面走来两位熟人。 赫然正是准备前往吕布处,禀报军情的魏续与秦宜禄。 “呦!是高贤侄啊!如今天色已晚,这是要去哪里啊?嘿嘿嘿!” 看着一副趾高气昂,自视甚高的魏续。 高义轻蔑道:“好狗不挡道,本将军还有要事。” 高义本想暂且饶过魏续一命,准备等回头趁着办完事,再寻个机会偷偷整死他。 但魏续却不肯罢休,依旧一脸得意的出言讥讽。 “怎么说,我魏某人也曾与你父称兄道弟,怎么见到叔父我,也不行礼参拜啊!也不知高顺那厮如何教育的儿子,竟这般没有规矩。” 旁边的秦宜禄,平日里唯唯诺诺,自然不敢得罪高义。 但今日好不容易抱上了魏续的大腿,怎么也要表示一番。 便出言讥讽道: “魏将军乃是温侯麾下八健将,与你父高顺乃是平辈,高义你可莫要失了礼数啊!” 见高义并未答话,秦宜禄更加肆无忌惮。 “你们高家父子能征善战,有个屁用啊!出来混是要讲背景的。” “魏将军与温侯,乃是内外之亲,自然是背景深厚。如今你们父子辛苦培养的陷阵营,还不是落到魏将军手里了。” “哈哈哈!” 因为曹军围城的缘故,几乎所有兵士都被派遣到城头,轮流守备。 就连平日里戒备森严的温侯府邸内,如今守卫也寥寥无几。 高义略带玩味的打量正在癫狂大笑的二人一眼。 左右观察一番。 此时月黑风高,此地寂静无人。 高义突然暴起,一拳轰向魏续。 魏续早有提防,狞笑一声,立即抓向腰间悬挂的宝剑。 准备一剑斩断高义的手臂。 如今是高义率先出手,即便自己一不留神将其斩杀。 这事闹到温侯那里,自己也有借口自辩,将脏水全部泼到高义头上。 正当魏续谋划好一切时。 岂料计划却赶不上变化! 佩戴的宝剑还未曾抽出。 高义那一记重拳,已经裹挟风雷之势,轰然捶在魏续的胸口。 “轰隆!” 结结实实承受了十成霸王之力的一记重拳。 魏续整个人,足足被轰飞出去四五丈远。 刚刚落地,连一句遗言都来不及交代,便七窍飚血而死。 高义白衣飕飕,发丝飞扬如根根龙蛇扭动。 旁边的秦宜禄目睹一切,浑身瑟瑟发抖,立即跪地求饶。 “高将军,刚刚那些话,都是魏续狗贼逼我说的。” “我秦宜禄死不足惜,只可惜我家中上有父母垂垂老矣,下有幼子嗷嗷待哺。” “求高将军饶命啊!” 看着声泪俱下的秦宜禄。 高义冷漠笑道:“我还是喜欢你刚刚桀骜不驯的样子。” “罢了,你滚吧!” 秦宜禄如蒙大赦,居然愚蠢的认为高义真的会放过他,立即磕头拜谢。 赶忙连滚带爬的一路踉跄而逃。 生怕高义会突然反悔。 直到距离高义足有百步,秦宜禄这才敢长舒一口气。 心中暗道:高义,你终究还是太年轻了,竟不知社会的黑暗与人心的险恶,待会儿我便向温侯禀报此事,说不定还能借机上位。 “噗哧!” 飞剑入肉之声,瞬间响起。 秦宜禄感觉一阵剧烈绞痛。 低头看着胸前半露的一截剑锋,他就两眼一抹黑的,永远闭上了眼睛。 高义缓缓收回抛剑的动作,抬眼扫了百步外,被一剑贯穿躯体的尸体。 微微摇头,露出一副悲天悯人的神态。 “抱歉,我反悔了。毕竟只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 “你就安心的上路吧!我高义乃是义薄云天的真汉子,绝不会任你白死,日后汝妻子,吾自养之,汝勿虑也!” “毕竟你妻子杜氏,那可是国色天香的极品尤物啊!” 良久,等到处理完尸体。 高义就继续朝后院走去。 此时后院门口处,几名站岗的护卫,正在窃窃私语。 “如今曹军挖断了泗水河的堤坝,已经围城一月有余,咱们这可怎么办啊!” “据说曹司空在城外许诺,若擒杀温侯,则赏千金,封亭侯。” “切!你说的那都是老黄历了。听说前两天,曹司空已经加钱了。若擒杀吕布,赏万金,封乡侯。” “窝草!居然给这么多?可是温侯武艺天下无敌,谁有本事敢言擒杀?” “切!如今吕布那厮只顾饮酒作乐,妄想熬到曹军粮尽退兵。早已经被酒色掏空身体,整日醉醺醺的……” 未等那人把话说完,一声冷喝已经响起。 “尔等身为温侯亲军,负责宿卫夫人,竟妄言温侯的是非,当真可恶!” 那几名护卫,见来者竟是高义,顿时冷汗直冒,立即匍匐在地,哀求道: “高将军饶命啊!小人酒后胡言,再也不敢胡言乱语了。” “还望将军高抬贵手,放过小人一命。” 高义玩味笑道:“好吧!既然是酒后胡言,那就暂且饶过尔等狗命吧!” “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你几人去城楼站岗一夜,明天中午之前不许回府,以示警戒。” 众人心中窃喜,急忙磕头谢道:“多谢将军不杀之恩。” 支走院门外的护卫后,高义嘴角微翘,露出一抹满意的微笑。 缓缓推开院门,开始朝着前方的阁楼径直走去。 此时,阁楼上一间典雅的闺房里,正勾勒着一幅美人出浴图。 一名体态丰盈的极品少妇,缓缓伸出一双修长笔直的雪白美腿,优雅而又高贵,仿佛如圣洁的白天鹅般迈出浴桶。 三千及腰长发,顺着湿漉漉的曼妙酮体,垂在蜜桃般的美臀之间摇曳,散发的清香袭人而来。 那少妇煞是魅惑动人,乃是典型的肤白貌美、娇颜巨乳的北方美佳人。 玫瑰唇瓣,娇俏琼鼻。 黛眉如画,娇靥如花。 媚眼动人,醉人心魂。 香腮如蜜,青春靓丽。 丰盈浑圆的酥胸、紧致饱满的蜜桃臀,盈盈一握的纤腰,所组成的完美s型曼妙娇躯,最具诱惑。 缓缓披上一袭轻薄的粉色睡裙,更添几分妩媚风情。 这一名国色天香的极品少妇。 正是吕布最宠爱的妾室貂蝉。 极品少妇之貂蝉 貂蝉刚准备就寝。 只听到咣当一声。 房门被一脚踹开。 貂蝉大惊失色,急忙遮掩身前大片的细腻雪白。 看着突然进来的高义,貂蝉是又羞又气,刚要呼喊守卫前来。 但想到高义,乃是高顺之子,平日里又谦逊有礼,想来必然事出紧急,这才贸然闯进来。 貂蝉黛眉一蹙,面带怒容的询问道:“高家后生,你最好给本夫人一个合理的解释,否则温侯绝不会轻饶你。” 高义吟吟笑道:“夜踹寡妇门,还能有什么事?” “毕竟关爱孤寡,乃是我大汉皇朝的优良传统美德,这个理由应该很合理吧!” “放肆!你给我出去。”貂蝉娇嗔道。 “出去吗?我都还未曾进去,又怎么出去呢?出去的事,还是等日后再说吧!” 看着正在宽衣的高义。 貂蝉意识到不妙,急忙惊呼道:“快来人啊!” “夫人,你就是喊破喉咙,也没用的。” “院外的护卫,早就被我支走了。” 得知高义有备而来,貂蝉想要试着好言规劝他,放下屠刀,回头是岸。 却不经意间,朝着高义的虎躯看了一眼。 瞬间,她美眸一怔,瞳孔微缩,情不自禁的捂着自己嘴巴,惊呼道: “我的天啊!你是驴吗?” 第3章 佳人臣服,青梅泣露 刹那间,梦转千回,已到清晨。 香腮潮红的貂蝉,黛眉含情眼含春。玲珑曼妙的娇躯,在皎洁月光下反射出银白月华,圣洁而美好。 三千及腰长发,略显凌乱的披散在白嫩香肩上,一双白芙蓉般的秋眸里,氤氲雾气,睫毛之上沾染零星泪珠,更增几分诱惑的风情。 思酌片刻,最终貂蝉还是主动抬起琼首,含情脉脉的看着高义的眼睛。 贝齿轻咬唇瓣,粉唇饱满好似能咬出水一般,声音娇弱的询问道:“以后……你还会来陪我吗?” 高义伸出右手,搂着那玲珑起伏的曼妙娇躯,左手食指轻轻一挑,托在貂蝉的下巴处。 “当然会了,毕竟你那么美!” “那你就不怕被温侯发现吗?”貂蝉有些儿心虚,香腮泛起一层殷红,试探着询问道。 高义嘴角定格,露出一抹冷笑。 “夫人,咱们也是自己人了,你知道我的长短,我也知道你的深浅。” “不瞒你说,吕布那个废物,昨晚我就已经送他归西了。” 貂蝉娇躯一颤,三月桃花般的娇颜,也是变得有几分煞白。 原本想要询问,高义究竟是如何击杀的吕布?那可是举世公认的天下第一猛将! 但想到高义的恐怖之处。 貂蝉瞬间就明白了一切。 高义一定是隐藏了实力。 毕竟与高义如狂魔般的体魄一比,吕布简直就是一个不中用的废物。 看着陷入沉思中的貂蝉。 高义紧了紧拦住那曼妙柳腰的手腕,开口道:“如今吕布虽死,但并州军的大纛旗,却依旧飘扬。” “只要你用心侍奉我,日后我定然会好好疼爱你的……” 貂蝉陷入沉思,心里权衡一番。 如今吕布已死,自己失去了庇护者,迟早会沦为他人的玩物。 与其便宜那些糙蛮汉子,还不如彻底臣服于高义。 毕竟他是那么的俊逸潇洒,风流倜傥,孔武有力,年少多精。 …… 外面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禀报声。 “启禀二夫人,大事不妙!” “温侯,昨夜遇刺身亡了。” “如今众位将军已听闻消息,正在赶往后堂,还请夫人速速前去。” 貂蝉打发走守卫,这才长舒一口气。 紧接着,两人商议一番后续事情,就兵分两路,开始去为高义成功继承吕布的家业,而扫清道路上的阻碍。 待到高义离去之后。 貂蝉开始整理仪容。 柔若无骨的娇躯缓缓爬了起来,精巧曼妙的莲足踩在木板上。 只是待到莲足刚落地,就感觉轻飘飘的,好似踩在棉花上一般,娇躯疲惫。 …… 温侯府邸,后堂之内。 谋臣武将,汇聚于此。 身为吕布麾下第一悍将的高顺,则因为需要镇守城门,防备曹军大举攻城,而未能及时赶回来。 “宋宪,你踏马什么意思?如今温侯尸骨未寒,你个贪生怕死的懦夫,竟要主动开城投降曹贼?”脾气暴躁的臧霸,怒声喝道。 “臧霸兄,你莫要误会,宋某岂是贪生怕死之辈?我只是为保全城内幸存的兄弟们,以及温侯的遗孀。”宋宪自知理亏,面带笑容的陪笑道。 旁边的侯成,与宋宪交情匪浅,急忙出来打圆场。 “是啊!咱们整日刀尖舔血,早死晚死都无所谓。可是玲琦还年轻啊!总不能让温侯唯一的血脉,也战死下邳城吧?” 众人闻言,纷纷朝着后堂一侧看去。 一袭莲白衣裙的北方佳人,盈盈而立在旁,如水芙蓉般绽放,清纯绝美,堪称绝品。 青丝如瀑,丰乳若兔。 香腮如蜜,美肌若雪。 清风吹拂而过,裙摆随之摇曳,露出一片片细腻雪白的美肌,仿佛如梦幻天香般圣洁。 但此时,绝美少女一双如幽泉寒潭般的美眸里,却隐隐泛起晶莹泪光。 睫毛轻颤,眼眶熏红。 玉喉微动,鼻音抽噎。 这一名曲线婀娜的绝美少女。 正是温侯吕布之女,吕玲绮! 清纯少女吕玲绮 看着吕玲绮清纯绝美的面容,满是凄美之色,众人皆是无奈一叹。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前些时日,小姐的生母严氏,旧疾突发,突然病逝,如今温侯又惨遭杀害。 而接连痛失双亲的小姐,明明仅是一名豆蔻年华的少女,却依旧要强撑出一副坚毅的模样。 当真是为难小姐了。 正在众人感伤之际。 貂蝉却已进入后堂。 如今吕布暴毙,而吕布的正妻严氏也已经病逝。 貂蝉身为吕布最宠爱的妾室,自然有一定的话语权。 “如今温侯突然遇刺身亡,刚刚妾身在门外听闻诸位之中,竟有人准备开城投降?” “岂不知曹贼乃贪财好色之徒,生平最喜欢霸占敌人的妻女?若是投降曹贼,岂能有我们一众孤寡的活路?” “诸位将军都是曾与温侯南征北战的旧部,与其商讨是战是和,还不如前去调查究竟是谁暗害的温侯。” 话到情深处,貂蝉秋眸剪水,异光闪闪,眼眶都红了起来。 听闻调查凶手。 吕玲绮娇躯一颤,竟是罕见的主动站到貂蝉身旁,轻声抽噎的安慰道: “姨娘,你且放心。” “不管他是谁,胆敢暗害我父帅,我吕玲绮纵使上穷碧落下黄泉,也要将其碎尸万段。” “不知诸位叔父,可否发现那贼人的踪迹?” 吕玲绮虽然是一介女流之辈,但却是吕布唯一的血脉。 而且她自幼跟随吕布,纵马兖豫之地,骁勇善战,一身戟法更是深得吕布真传。 因此吕布虽亡,但却无人敢自恃辈分高,就对她不敬。 面对吕玲绮的发问。 堂内一众将领,皆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最终还是军师陈宫,躬身回道:“小姐,温侯惨遭暗害之事,我等也是刚刚得知,并未来得及仔细调查。” “但如今四座城门皆已封死,想必那贼人就在城内。只需严加盘查,必然能擒获此贼。” 陈宫刚刚说完。 门外突然传来一道沉重的声音。 “严加盘查,那就不必了。” 众人寻声望去。 只见大门处,高义领着十几名护卫,气势汹汹的走了进来。 看到高义忽然带兵闯入。 众将皆是眉头一皱,心生不悦。 唯有貂蝉与吕玲绮却是别样的感受。 貂蝉,一双似水秋眸里波光粼粼,偷偷朝高义眨眼,见他微微点头,这才心中大定。 吕玲绮,则是因为自幼与高义青梅竹马,若非吕布担忧高家父子尾大不掉,从中百般阻拦,估计两人早已成婚。 吕玲绮心有疑惑,想询问高义。 却被人抢先一步。 刚刚被臧霸怼的跟个受气包似的宋宪,立即重燃斗志,昂首挺胸的呵斥道: “高义,你什么意思?若是让暗害温侯的贼人遁逃了,你们高家父子担得起责任吗?” 看着好似一只战斗鸡似的宋宪。 高义则是嘴角微扬,面露不屑道:“我之所以说不必严查,那是因为我已经查到凶手是谁了。” 第4章 窈窕淑女,君子好球 众人闻言,纷纷露出惊愕之色。 从得知温侯遇刺身亡的消息到现在,这才仅仅一个时辰。 高义是如何查到凶手是谁? “来人,将凶手抬出来。” 立即就有两名护卫,将一具血淋淋的尸体丢到众人面前。 赫然正是魏续的尸体。 “高义,你真乃卑鄙无耻之徒,谁不知你父子与魏续有仇,如今你不仅将他暗害,竟还胆敢将谋害温侯的罪名,也强加在他的头上。” “今日,我宋宪纵使拼的鱼死网破,也定要宰了你,以祭奠魏兄。” 面对暴跳如雷的宋宪。 高义则是面露不屑之色。“宋将军,莫要胡言乱语。” “杀死魏续者,另有其人。待我寻到这一副尸体时,府内许多守卫都看到了,可以为我作证。” 宋宪与侯成却依旧不肯罢休。“高义,你糊弄鬼呢?” “你个小瘪犊子,坏滴很!我看八成就是你干的。” 堂内众人,纷纷露出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模样,化作吃瓜群众。 毕竟大家都知道,魏续、宋宪、侯成三人,平日里结党营私,搞得军中乌烟瘴气。 如今做为带头大哥的魏续遇害,余下的宋宪与侯成必然要为其报仇。 看着大战一触即发的局面。 门外却突然传来一阵冷哼。 “是谁这么厉害,居然扬言要斩杀我高顺的儿子?” 寻声望去,门外一名恰似巍峨宝塔般的魁梧巨汉,率先映入众人眼帘。 其身后,紧随的数十名披甲持锐的魁梧力士。 看着突然出现的高顺。 宋宪、侯成皆是虎躯一颤,一股无力感由心而生,急忙陪笑道: “误会,误会!高兄莫要误会,刚刚仅是我们与令贤侄,开玩笑罢了!莫要当真,莫要当真。” 见宋宪、侯成很识相的选择认怂,高义就继续起他的论述。 “就在半个时辰前,当我得知温侯惨遭暗害的消息后,简直是如遭雷击啊!” “当时我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必须要将贼人碎尸万段,以报温侯这些年的栽培之恩。” “随后,我便去询问昨夜值岗的一众守卫,调查昨夜有何人进入府邸。” “据守卫所言,昨夜魏续前去拜访温侯,却并没有人看到魏续出府……” 还未等高义说完,宋宪就有些坐不住了,看了看旁边铁塔般的高顺,满脸忌惮之色,轻声询问道: “高贤侄,即便无人见魏续从府邸内走出,那也不能断言他就是暗害温侯的凶手啊?” 高义唇角微翘,绽出一抹如沐春风般的微笑,略微朝众人抱了抱拳。 “若是仅凭此事,我也不敢断言他魏续就是凶手。只不过……我在他身上又寻到了证据。” 言罢,高义就朝着魏续的尸体走去,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下。 扯开了魏续的外衣。 将魏续的上半身躯体,赤裸裸暴露在众人眼前。 “大家请看,魏续全身无伤,仅有胸口处一道重拳印迹。试问天下武夫,恐怕也仅有天生神力的温侯,能够一拳击毙魏续。” “更重要的一点是,我还在魏续的衣服里,发现一柄沾染着黑血的匕首。” “想必一定是魏续此贼,贪图曹贼的巨额悬赏,便利用温侯对他的信任,暗投鸠毒,再趁温侯毒发之际,以匕首偷袭。” “只是魏续狗贼,低估了温侯的彪悍战力,被温侯临终前一拳轰击在胸口,而后此贼在夜遁途中,一命呜呼!” 众人闻言,都觉得高义所言,有理有据。 即便宋宪与侯成,也无言以对。 “啊!魏续狗贼,我爹真心待你,你却施展毒计,暗害我父帅。” 吕玲绮黛眉一蹙,双眸里的眼泪,终于止不住流露,口中发出声嘶力竭的怒吼。 看着吕玲绮那一副孤苦无依、楚楚可怜的俏模样。 高义叹了一口气,缓缓走到吕玲绮面前,出言安慰道: “玲琦,如今魏续虽死,但尸体尚在,他胆敢暗害温侯,我会让他后悔来到世上。” “守卫听令,将魏续狗贼的尸体,拖到后院去喂狗,以祭奠温侯之英灵。” 等到魏续的尸体被人拖出去之后。 吕玲绮露出一副小女儿姿态,对着旁边的高义,轻声呜咽道:“高大哥!谢谢你,还好有你在,不然我都不知道……” 高义微微一叹,感伤道:“温侯对我恩重如山,我岂能坐视不管。” 话音未落,吕玲绮终是难掩心中悲伤,竟是直接扑进高义怀里,眼眶里的泪水好似不要钱,如大珠小珠落玉盘。 哭的梨花带雨,惹人生怜。 感受到怀里轰然撞至的极品完美的球型,高义感觉一阵头晕目眩、有些懵逼。 虽然说:窈窕淑女,君子好球! 但是带球撞人终归是不礼貌滴! 高义有心想要提醒一下,可当他看到怀中美人那一副芙蓉泣露的可怜模样,最终他还是没有忍心出言提醒。 甚至高义还很体贴的伸出一只手,在那玲珑曲线的完美娇躯之上,轻轻的来回摩挲,安慰道: “温侯虽然不在了,但我高义尚在。” “日后玲琦你且放心,我高义一定会好好关照你们孤儿寡母的,绝不会让你们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儿伤害。” 众人见状,倒也并不觉得有什么违和感。 毕竟大家都知道,高义与吕玲绮自幼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若非温侯听信谗言,从中阻拦,估计二人早就成婚了。 如今温侯都已经死了,谁还会吃饱了撑的,去管人家小情侣之间的事情。 …… 待到安排完吕布的后事,已是晌午时分。 如今曹操大军围城,一众将领也不敢在温侯府太久。 众人告辞过后,便纷纷回归岗位,准备各司其职。 归途之中,宋宪与侯成心乱如麻。 越发觉得魏续暗害温侯之事,虽看似合理,却极其荒唐。 以他们三个人的关系,即便魏续真准备干掉吕布,开城投降,也会偷偷告知他们一声。 而且平日里,他们与魏续情同手足,如今魏续暗害温侯的事情,被揭露出来,就连尸体都被喂狗了。 往后,他们两个势单力薄,定然会遭到其他将领们的合力排挤与打压。 “宋兄,难道咱们就要坐以待毙吗?” “我侯成可不愿意,以后整日看别人脸色过活。” “不如,咱们明晚召集人马,趁着夜色出城投降曹司空吧?” “据说曹司空最为欣赏识时务的俊杰,曹营里也多是降将。” 宋宪略一思量,深吸一口气。 “罢了!罢了!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我宋宪便与侯兄一同叛了。” “待会儿,我便书信一封,遣使去往曹营,向曹公说明献城一事。” 第5章 美人虞姬,踏雪乌骓 当天夜晚,月明星稀。 宋宪与侯成,率领麾下五千余名步骑,集结在一处校场里。 侯成立于高台之上,朝着前方士卒们大声喊道:“吕布此人轻狡反复,唯利是图,绝非良主。” “如今吕布遇刺身亡,下邳城必然朝不保夕,唯有投奔曹公一条生路。” “尔等若想要活命,便速速随本将军,一起攻占城楼,开城引王师入城。” “待曹公平定下邳,我与尔等,便是开城献降的功臣,届时加官进爵,亦是指日可待。” 城内的并州军,虽然多是骁勇之士。 但这些年随着吕布,鏖战于兖豫之地,他们早已疲惫不堪,压根就没有安稳的时候。 可谓是四处奔波,吃尽苦头。 若是吕布还活着,他们自然不敢有什么意动。 可如今吕布身亡,他们所效忠的主公都已经消失了,他们自然要为自己寻一条后路。 众将士先是议论纷纷,而后便大声附和道: “我等愿随二位将军,攻占城楼,迎曹公入城。” “愿……迎曹公入城。” …… 见校场内一众将士,气势汹汹。 宋宪提议道:“如今高顺张辽等人依旧掌握大量兵马,如今敌众我寡,只可智取,不可力敌。” “若能焚毁粮仓,再占据城门,城内必然大乱,即便高顺再厉害,怕也是无力回天啊!” 侯成连连点头,称赞道:“此计甚妙,好一招釜底抽薪。” 商议过后,二人便各自领一支步骑,朝着城门与粮仓,趁夜发动偷袭。 …… 此时此刻,高义居所。 有一名陷阵营的战士,前来禀报: “启禀将军,宋宪侯成已经开始行动了。” 正在闭目养神的高义,嘴角微翘,露出一抹森寒笑意。 “该来的总会来!吕布一死,那些不安分的跳梁小丑,终究是忍不住浮出水面。” 高义缓缓起身,眼角余光瞥了一眼,身前桌案上摆放着一封信件。 赫然正是宋宪,派遣使者送给曹操的投诚信。 高义深知斩草要除根的真理。 而宋宪与侯成作为魏续一派的死党,自然是不能让他们继续活下去。 所以高义一早就安排几名亲信,去盯着他们,原本准备暗中搞个栽赃嫁祸,趁着明天吕布的葬礼,将此二人顺道宰了。 谁曾想派去监视的人,居然成功截获,一封宋宪写给曹操的投诚信。 这还有什么好说的。 既然有人着急投胎,我高义又岂能不送他们一程呢? 时辰已到,高义执戟出门。 在府门处,吹了一声口哨。 “嗒嗒嗒!” 好似雷鸣般的马蹄声,骤然响起。 立即就有一匹躯体如墨般的神骏宝马,从马厩里冲了出来。 温顺的停靠在高义的身边。 这便是系统奖励之一,西楚霸王的专属坐骑·踏雪乌骓。 此马健硕无比,背如龙兮颈如象,骨竦筋高脂肉壮。 虽身躯漆黑如墨,马蹄处却有大片雪白,好似踏在皑皑雪原一般。 四蹄健硕,奔如迅雷。 身形飘逸,快若疾风。 爬坡上坎,如履平地。 翻山跃涧,轻而易举。 墨玉般的鬃毛,在月光映照下,闪烁着暗金光芒。当真是俊逸飘然,宛若天马临凡。 “好!当真是一匹神驹啊!” “原本以为吕布的坐骑,已经天下无敌,没想到世间竟还有马,比赤兔更神俊。” 高义一手执戟,一手握着缰绳,拍拍乌骓壮如龙象般的脖颈,心里是愈发的欣喜若狂。 初次坐胯如此神驹,高义便迫不及待的一路纵马狂飙。 …… 半炷香之后。 南城门处,早已血流成河。 过于耿直的高顺,原本并不相信宋宪侯成二人会反叛。 但当看完那一封献降信后,怒不可遏的高顺,几乎拍案而起。 不仅亲自坐镇城门,还暗中调集大量弓箭手,秘密埋伏。 于是,待到侯成率领叛军来袭。 刚好碰到早有防备的高顺,与城门处埋伏的重兵。 一阵阵如飞蝗过境般的箭雨之后。 前来夺城的叛军,可谓是死伤惨重。 但身为叛军首领的侯成,也非庸碌之辈。 见城楼上的守军早有埋伏,他非但没有选择仓惶而逃。 反而组织麾下三千步骑,开始占据街巷,想要依靠周边的建筑群,牵制住城内守军。 只要等到宋宪焚毁粮仓。 届时城内军心大乱,夺取城门之事,自然易如反掌。 就在侯成陷入无尽遐想之时。 却不知道,宋宪率领的叛军遭遇到了,前来平叛的张辽。 张辽虽仅是带领八百步骑,敌众我寡,却仍然将宋宪的两千叛军,阻拦在粮仓之外。 一阵厮杀过后,双方互有伤亡。 正当宋宪暗呼晦气之时,却突然灵机一动,旋即计上心来。 半盏茶的功夫。 当叛军付出惨重伤亡后,终于占领一处距离粮仓,仅有百步的空地后。 立即便有三百余名弓箭手,在刀盾兵的掩护下,迅速组成箭阵。 纷纷点燃火箭,只等宋宪一声令下,便可直接发动火攻。 见此一幕,即便是身经百战的张辽,也不禁冷汗直冒。 然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 一阵震天吼声,骤然响彻云霄。 “宋宪狗贼,如今温侯尸骨未寒,你竟敢起兵叛乱。岂不知此乃取祸之道?” 宋宪寻声望去。 只见长街尽头。 高义披挂一副乌金铠甲,左手握着缰绳,右手执一柄天龙破城戟,背负霸王之弓,腰佩帝剑泰阿。 宛如一尊天威战神临世,傲视眼前千余名叛军,如一堆草芥。 高义缓缓驱马而行,止步在距离叛军百丈之处。 用着最平静的语气,说着最嚣张的话语。 “正所谓: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我高义一生不喜争勇斗狠,若是你肯率众归降,我可保你全尸。” 闻听此言,宋宪怒极反笑,嘲讽道:“高义,你个黄毛小辈,无智顽童。” “若是你父高顺率领陷阵营亲至,我倒是还惧怕三分,可如今你仅一人一马,也敢口出狂言!” “将士们,给我冲上去,剁碎他。” 军令一出,原本围绕在宋宪周遭的大量叛军,纷纷行动。 立即一拥而上,准备直接乱刀砍死,口出狂言的高义。 就在此时,高义星目一眯,看准时机,迅速将天龙破城戟,反手握在手里,奋力一抛,疾射向宋宪所在之处。 起初宋宪倒也不惧,毕竟自己与高义相距足有一百丈,如今高义虽骤然发动飞戟突袭。 区区人力,又能抛射多远? 可想而知,这一次偷袭,必然是瞎子点灯——白费蜡! 然而,就在宋宪暗自得意之时。 飞戟的速度,非但没有减缓,反而愈发的迅猛。 刹那间,只见一道闪烁鎏金光芒的戟影,穿过层层叠叠的叛军,由远及近,朝着宋宪一路疾射而来。 正当宋宪暗呼:我命休矣! 旁边的几名亲信步卒,立即举盾护在宋宪的身前,试图挡下这一击飞戟。 戟尖重重的轰击在盾牌上,但即便有盾牌阻拦,也无法抵挡重达三百斤的天龙破城戟。 飞戟之势,依旧余威不减,好似一支筷子捅破窗户纸般,直接将盾牌撞碎。 紧接着,戟刃直直的洞穿,几名盾牌手的胸口,最终插进宋宪的心窝里。 飞洒的鲜血,溅的四处都是,瞬间染红了一大片。 丈许长的戟杆,将宋宪几人连在一起,好似穿糖葫芦一般。 见此一幕,周遭叛军,皆是胆战心惊,纷纷仓惶四散奔逃。 第6章 叛军作乱,美人落难 此时兵荒马乱,待到叛军溃败而逃。 高义开始与张辽会合。 随便抓住一名叛军头目,问清楚如今战况,高义二人便率领一支骑兵,朝着南城门增援而去。 半炷香过后。 高义胯下乌骓,四蹄如飞,率先抵达战场。 叛军丛中的侯成,也看到了突然闯进战场的高义。 侯成麾下三千步骑,因为高顺的重兵埋伏,如今损失惨重。 与高义相见,可谓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侯成骑着一匹青鬃马,左手握缰,右手执矛,气势汹汹的朝着高义,一路袭杀而去。 口中还大声嘶吼着,发泄着心中的愤恨。 “高义,拿命来!” “本将军敌不过你爹,难道还斩不了你个黄毛小儿吗?” 看着侯成竟主动冲杀而来,高义心中狂喜,一夹马腹,极具灵性的乌骓马,打了一个响鼻,便撒蹄狂奔,加速朝着侯成扑去。 战马狂飙的冲锋之势,再加上高义双臂的霸王之力,以及天龙破城戟的重量。 三种巨大力量,所组成的这霸绝一击,绝非常人可敌! 就好似一头狂怒的犀牛,奋力疾驰,轰然撞向侯成。 “当啷!” 高义手执天龙破城戟,顺势一劈,狂暴的力量,震的侯成手骨几乎彻底断裂,手执的长矛也难以握持,竟然掉落在地。 “啊!我的手臂!断了!” 侯成双目充血,满脸痛苦的神情,难以置信,曾经的黄毛小儿,竟已经成长到这般境地。 仿佛如深渊狂兽一般,实力深不可测。 高义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压根就不给侯成丝毫机会,天龙破城戟的余威未减。 雷霆万钧的一击,重重轰击在侯成的胸膛,将其击飞,跌落马下。 “啊!” 侯成再次惨嚎一声,口中不断涌出鲜血,双眼一黑,便彻底没了生息。 紧接着,高义又是一挥天龙戟,刺在侯成的头颅上,奋力一挑,竟是将侯成的尸体,挑了起来。 戟刃贯穿侯成的头颅,鲜血顺着躯体流淌一地,格外醒目。 周遭叛军,见此一幕,顿时亡魂大冒,纷纷仓惶而逃。 更有甚者,竟是直接瑟瑟发抖的跪在地上,口中发出哀嚎,不断求饶。 “将……将军饶命啊!我等愿降!” 与叛军的狼狈不同。 城门守军那边,所有的将士们,都在欢呼雀跃,为高义摇旗呐喊,巨大的声威响彻天际。 …… 另一方面,驻扎在城外十里处的曹军营寨深处。 一名执戟亲卫,前来禀报。 “启禀主公,方才探马来报。” “下邳城内杀声震天,似有两支兵马在进行鏖战,属下特来禀报。” 端坐在蒲团上的曹操,睁开狭长细小的眼睛,一捋下颚长髯,皱眉疑惑道: “两支兵马鏖战?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吕布拥有近万并州狼骑,虽是困兽犹斗,但凶威滔天,怎会有人在此时反叛!” “定然是陈宫的疑兵之计,想要分散我军兵力,再趁乱夜袭我军营寨。” “吩咐下去,不必理会城内声响,命令各处营房,增加防备,提防敌军夜袭。” 半刻钟后。 军师祭酒郭嘉,感觉此事蹊跷。 闯入营帐,劝说曹操出兵攻城。 在郭嘉的透彻分析下,生性多疑的曹操,逐渐打消顾虑。 最终下定决心,准备召集人马,对下邳城发动一场夜袭。 只是还未等传令官离去,却怎料已经有探马传来消息:下邳城内,杀声已止! 曹操与郭嘉,面面相觑,都陷入沉思之中,至于攻城之事,也只能作罢。 与此同时,高义虽斩杀贼首宋宪侯成二人,但城内依旧有大量残余叛军作乱。 为保城内百姓,高义也只能携同张辽,一起在城内清剿叛逆余孽。 当二人率领骑兵,途径一处正在遭受叛军洗劫的府邸时。 高义一把握住缰绳,勒马止步。 开始询问起同行的张辽:“文远将军,此处可是秦宜禄的居所?” 张辽应道:“正是秦宜禄的居所。” 高义当即摆出一副为难神色,叹息道:“秦将军为人处世,谨小慎微,从不喜与人争抢。” “如今竟有人趁秦将军守城御敌时,胆敢劫掠秦府,我高义岂能袖手旁观。” “文远将军,咱们兵分两路,你率军剿灭城内叛军,我则去秦府营救那些家眷。” 言罢,高义翻身下马,带着一队人马朝着秦府跑去。 看着逐渐消失的背影,回想起高义那一副正直果敢的神情,张辽不由得连连称赞:“高顺大哥当真是好福气啊!竟有这般义勇无双的子嗣。” “若等高义迎娶大小姐,继承温侯的爵位,必然是我并州狼骑的明主!” 此时已经有许多叛军,涌入秦府。 毕竟秦宜禄的妻子杜氏,艳名远播,但凡是个男人,都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高义带着身后步卒,迅速杀入院中,对烧杀劫掠的叛军一阵砍杀。 待到救下幸存的一众家眷,高义的眉头紧锁。 因为他并未看到杜氏的倩影。 正当高义准备离去时,却有一名婢女,哭着喊着哀求道:“将军,还请你救救我家夫人。” 婢女口中的夫人,正是杜氏。 询问到杜氏的消息后。 高义留下几名随行步卒,便独自赶往杜氏的住所。 秦府深处的一座花圃。 一袭紫色衣裙的貌美女子,她肤若蜜液琼脂,身材火辣饱满,曲线窈窕诱人。 柳眉杏眼,娇俏琼鼻。 纤腰长腿,丰乳翘臀。 三千及腰长发,垂在蜜桃般的美臀之上,随风轻舞,衣裙翩飞。 绝美的脸蛋上,一双百媚玲珑的美眸里溢满晶莹,好似芙蓉泣露,盈盈粉泪,玄然欲滴! 柔弱娇嫩的模样,给人一种楚楚可怜的感觉,很容易让人生起一股保护欲。 芙蓉美人之杜绣娘 但周围的十几名手持利刃的叛军,却完全无视佳人涕泪的可怜模样。 叛军的头目,满脸狞笑的出言调戏着美佳人,甚至是想看准时机,一拥而上,夺下杜氏手中的匕首。 “大美人,还是莫要耽误时间了,只要你放下匕首,我们兄弟是不会为难你的。” 说着说着,叛军头目便试探着上前几步,好夺过杜氏手中匕首。 杜氏急忙乱舞匕首,竟逼停了蠢蠢欲动的叛军,一张俏脸哭的梨花带雨,口中呜咽道: “你……你们不要过来啊!呜呜呜!” 第7章 帝剑泰阿,剑斩魍魉 见杜氏依旧不肯就范,旁边的叛军头目,逐渐失去耐心。 刚想要命令周围属下,一拥而上,来个霸王硬上弓。 即便是杜氏贞烈,当场挥剑自刎,他们还能趁着尸体尚有余温,囫囵吞枣的狠狠品鉴一番。 此时,走廊里却有一名长相猥琐的邋遢中年,拖着一个八九岁的半大孩童,跑了过来。 “军侯,看看我抓到了谁?这小崽子儿,可是秦宜禄那厮的亲儿子。有他在手,这小娘们还不是任由拿捏……嘿嘿嘿!” 叛军头目心中狂喜,称赞道:“你小子还真是个天才,总能给我整出点新花样。” 转眼间,场上形势逆转。 叛军头目,搓了搓手,颇为得意的朝着杜氏,淫笑道:“夫人,你也不想秦将军绝后吧?” “待会儿,就拜托夫人了!请多关照!哈哈哈!” 还不等杜氏开口,周围的叛军,就已经开始起哄。 “大美人儿,待会儿可要好好关照我家军侯啊!” “军侯大人,俗话说:好事成双。不如等您完事以后,也让属下我试试。” 看着抓住秦朗的那名邋遢中年,叛军头目有些意动。 毕竟这可是一个邀买人心的好机会。 如今正值乱世,烽烟四起。 有一群忠于自己的属下,便是自己在这乱世之中,安身立命的最大保障。 “好吧!看你这老小子还挺机灵,居然还知道打蛇要打七寸,抓住孩子来威胁这大美人儿,待会儿你就排在我后面吧!” “至于其他人,听我的命令,都在后面排队。” 众叛军闻言,心里都是乐开了花。 真没想到,他们这一群烂兵痞,穷丘八,这辈子居然有机会可以品尝到,这般足以蚀骨销魂的人间极品。 于是,众叛军纷纷大表忠心。 “军侯仁义,您先忙着,我们这就去排队。” “军侯,日后咱兄弟们这也算连襟了,您就是俺们大哥。俺们大家伙愿誓死效忠大哥,为大哥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听着叛军们的污言秽语。 看着被推倒在地的秦朗。 杜氏的心瞬间凉了半截。 眼泪汪汪,好似不要钱,大珠小珠落玉盘。 刹那间,有无数念头闪过她的脑海: 若是被这一群畜生玷污,我宁可死,但如今朗儿在这一群乱贼手中,我究竟该如何是好? 正当杜氏悲愤欲绝之时。 院门却突然被一脚踹开。 披挂乌金战铠的高义,好似神兵天降,也无丝毫废话,直接便将手中天龙戟抛出。 飞戟化为一道残影,挟着风雷之势,呼啸而过。 一众叛军还未反应过来,飞戟便已轰然插入叛军头目的躯体,穿胸而过,鲜血飞洒。 天龙破城戟,死死的钉在一处花岗岩上,丈许长的戟杆,嗡鸣不已。 看着叛军头目胸口处,裸露着一个碗口大的窟窿。 透心的凉意,立即从脚趾冲上每个叛军的天灵盖,惊的手脚冰凉,尿意上涌。 更有甚者,裤子都已经打湿一片,双腿瑟瑟发抖,几欲仓惶遁逃。 但当众叛军,看清来者只有高义一人时,他们瞬间就一扫心中恐惧,纷纷叫嚣着要替大哥报仇雪恨,乱刃砍杀高义。 面对一拥而上,怒火滔天的数十名叛军。 高义将手握在腰间佩剑之上,用一种颇为轻蔑与怜悯的语气,嘲弄道:“区区鼠辈,安敢狂吠?杀尔等,污我剑耳!” 猛然自腰间抽出泰阿剑。 高义冲入叛军之中,左突右冲,手起剑落,杀敌枭首如斩瓜切藕一般。 待到功成身退,收剑入鞘。 看着院落里,原本嚣张跋扈的一众叛军,已经化作一堆残肢断臂,倒在血泊里。 高义叹息道:“尔等魑魅魍魉,些许鬼蜮伎俩。不思忠君报国,却只顾劫掠无辜百姓,犯上叛乱之徒,死不足惜!” “只可惜我手中泰阿剑,竟要斩尔等鼠辈。” 言罢,高义看了一眼角落里,正瑟瑟发抖的幼年秦朗,便转过视线,朝着惹人生怜的杜氏,迈步而去。 待到跟前,杜氏紧绷的心弦,也终于放下,不堪重负的曼妙娇躯,险些跌倒。 高义顺势一把扶住杜氏的玉腕,出言安慰道: “夫人不必惊惶,如今府内一众叛军,已被我尽数诛杀。” 杜氏长舒一口气,娇喘微微,感激涕零,欲要起身拜谢,却因惊吓过度,导致娇躯疲惫。 只能倚靠在高义怀里,轻咬唇瓣,含羞带怯的感激道:“多谢高将军的救命之恩,妾身铭感五内,日后必有重谢。” 高义露出一副正义凛然的君子风范,飒然一笑,谦逊道: “夫人何必客气,鄙人仅是略尽绵力,何足道哉?日后的事情,咱们还是等日后再说吧!” “毕竟我与秦将军,同在温侯麾下效力,乃是袍泽兄弟。岂能任人欺凌他的家眷?正所谓:兄弟妻不客……咳咳咳!” …… 从始到终,高义都努力表现的谦逊有礼,并未挟恩求报,或是借机占杜氏的便宜。 又过去一个时辰。 高义便起身告辞。 杜氏急忙起身相送,此时她已经洗漱一番,换上一袭典雅的淡蓝衣裙。 乌黑亮丽的及腰长发,挽成美人髻,淡扫蛾眉眼含春,粉润娇嫩的雪肌如温玉般细腻。 樱桃小口,娇俏琼鼻。 青丝盘髻,束腰美妆。 微熏香腮边几缕发丝,随着开门的风声,拂面而过,青丝飞舞。 莲花般的淡雅体香,随风飘荡,清香扑鼻,沁人心脾。 饶是自诩意志颇坚的高义,也不禁体内兽血沸腾,险些生出一股化身狂兽,勥烎昆菿奣的魔鬼冲动。 深知寡妇门前,是非多的道理。 高义趁着转身的时候,暗暗衣袖一挥,勉强扶龙归位,坐胯上踏雪乌骓。 这才避免后续尴尬一幕发生。 看着府门外,那一道执戟纵马,潇洒归去的俊逸身影,杜氏却不由得陷入沉思。 曾几何时,她也曾幻想过,将来自己的如意郎君,会是一名鲜衣怒马,俊逸潇洒的年少英豪。 怎奈何,却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三年前,因家中负债累累,她被狠心的父亲贩卖给丧偶的秦宜禄,成为他的续弦。 一直以来,她都是谨小慎微,努力操持家务,用心照看继子秦朗,尽量扮演一名合格的贤妻良母。 可即便如此,也会被嗜酒好赌的秦宜禄,无故进行家暴,轻则谩骂,重则殴打。 杜氏心里是憋着一肚子气。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若今夜未因遭逢叛军,而偶遇高义这般正义果敢,鲜衣怒马的俊逸少年郎。 那倒也罢了,可如今突然遭逢此劫难,杜氏是越想越感觉自己所托非人。 毕竟自己一个柔弱女子,都已经被人欺凌到家里了,而秦宜禄身为自己名义上的夫君,却不见半点儿踪影。 也不知道他这一次,究竟又跑到哪里鬼混去了! 第8章 裹甲衔枚,百骑劫营 翌日,温侯府内。 陈宫与高顺,作为军中文武魁首人物,召集城内一众将领,开始商议后续军事。 如今吕布已死,而军中的陈宫高顺张辽臧霸等掌权者,也都是主战派,不愿意坐以待毙。 至于其余将领,自然也不敢再提投降之事。 最终经过一番激烈讨论。 陈宫提议今夜偷袭曹营。 将城内八千狼骑分为五队,分别由四名健将各率一支狼骑,竖起吕字大纛旗,从四座城门处突围,马尾处绑上树枝,卷起一路烟尘。 用以迷惑曹军,让曹操被迫只能分兵追击。 届时曹营之中必定空虚,只需遣一员大将,率领最后一支彪悍狼骑,趁乱夜袭曹营,焚毁粮草辎重。 此计若成,向来缺粮的曹操,必然会选择退兵,下邳城之危,便可解除。 只是夜袭曹营风险极大,若是劫营成功,则名震天下。 可若是一旦陷入苦战,前去劫营之人,必然全军覆没。 所以一时间,竟无一人愿担负起劫营重任。 正当陈宫陷入为难之际。 端坐于高顺身旁的高义,却主动领命道:“既然诸位将军不愿前往,那便由我高义前去走一遭。” 陈宫闻言心中窃喜,终于有人愿意接下这个苦差事了。 但当他看到高义稍显稚嫩的脸庞时,却不由得暗叹一口气。 好似看出陈宫的担忧,张辽起身抱拳道:“军师不必心有顾虑,高义将军之勇武,绝非常人可敌。” “昨夜叛军作乱,我亲眼目睹他仅凭一人一戟,纵横于乱军丛中,斩宋宪,诛侯成,平叛乱。” 闻听张辽所言,不仅是陈宫,就连堂内其余将领,也都纷纷露出一副诧异目光。 心中暗道:高义这小子,何时变得如此勇猛?莫非温侯将其带在身边,真的对他教授武艺,进行一番悉心栽培。 陈宫一捋长髯,微微点头,言道:“此次夜袭曹营,高将军需要率领多少兵马?是一千名狼骑?亦或是两千名狼骑?” 高义飒然一笑:“夜袭敌营,兵贵神速,在于出奇制胜,而不在于人多,何须千骑袭营?我只需百骑足矣!” “待到今夜,诸位将军领兵突围,吸引出曹军主力,我便以轻骑绕后,趁敌不备一路纵火杀敌。若觅得良机,便砍下曹贼之首级。” …… 当天夜晚,月黑风高。 当四大健将率军出城后,立即有大量曹军进行围追堵截。 而高义,则是趁乱,率领一支百骑,悄然离城远去。 荒野之上,劲风呼啸,一百零一匹战马,趁着夜色掩护,一路朝着敌营悄然逼近。 战士的铠甲,都用布包裹。 战马的嘴里,都衔着东西。 都保持着全体噤声的状态。 正所谓:裹甲衔枚,劫营如入无人之境。 待到抵达曹军营寨,高义并未选择从营门处攻入,而是率军绕道一处偏僻角落。 而后奋力舞动龙戟,双臂青筋暴起,竟是仅凭一己之力,硬生生挑开营寨栅栏。 “星河璀璨,命运多舛。大丈夫生于乱世之中,当为守护家园而战!” “高义在此,还请诸位兄弟们,随我一起马踏敌营,以吾之鲜血,卫吾之家园!” “以吾之鲜血,卫吾之家园!” 怒吼之中,高义率先袭杀入曹营。 身后百骑,亦是一路紧随其后,将火箭压在弓弦上,朝着敌军的粮草辎重,疾射而去。 弓开如秋月行天,箭去似流星落地。 顷刻间,经过凛冽北风的加持。 风助火势,火借风威。 营寨内,立即燃起一片片火海。 混乱之中,高义率军一路直扑军中大纛旗,龙戟翻飞之处,凡有拦者尽皆被碾成一片血雾。 片刻之后,高义抵达大纛旗前,紧接着便是一戟挥出,直接斩断了这一面象征着曹军精神支柱的旗帜。 见此一幕,高义身后百骑尽皆士气暴涨,纷纷舞刀纵马一路高歌猛进,悍不畏死的朝着敌军丛中袭杀而去。 甚至有头脑灵活的狼骑,一边纵马杀敌,一边大声喊道:“国贼曹操已死,降者可免一死!” “国贼曹操已死!” 仓惶逃窜与到处救火的曹军士卒们,压根就不知道曹操的生死,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少敌骑袭营。 但当他们看到象征着军魂的大纛旗已被斩断,顷刻之间,营寨内的曹军彻底战心溃散,无数兵马瞬间乱做一团。 乱军丛中,高义纵马冲锋在最前,手执一柄天龙战戟,恰似死神之镰,所过之处,几无一合之敌。 足足厮杀半个时辰。 高义等一百零一人的铠甲战马,早已被鲜血彻底浸染。 皆杀的衣为血衣,马为血马! 直到此时,曹操收到敌骑袭营的消息,急忙率大量步骑,回援到营寨外围。 高义这才停止厮杀。 望着营寨外乌泱泱一大片,阻拦住去路的曹营援兵。 高义却浑然不惧,竟是率领麾下百骑,一路朝营外敌军袭杀而去。 “一人舍命,百人难敌!” “百人舍命,万人难敌!” “并州狼骑,天下无敌!” “杀!杀!杀!………!” 高义麾下百骑早已杀红眼,面对前方数以万计的敌军,他们无所畏惧,依旧紧随高义的脚步,一路纵马高歌,悍然发起死亡冲锋。 看着好似疯魔般,强袭而来的一百零一骑。 曹操急忙调集一支五千人的虎卫军,阻拦在前,试图用人海战术,直接将高义等人,如捏死蝼蚁般碾碎。 但曹操却低估了高义的实力。 很快,高义凭借着霸绝的戟法,左突右冲,轻易就杀出五千虎卫军的重重包围。 当高义一甩戟刃鲜血,准备趁着夜色一路远遁时,回首一看,却见麾下百骑依旧陷入重围,他冷哼一声: “大丈夫生居天地之间,弛聘于疆场之上,何惧刀光剑影?纵使万军丛中,吾亦能杀得七进七出,如入无人之境。” 言罢,高义立即调转马头,舞戟纵马,再次朝着敌阵一路袭杀而去。 “千军万马一将在,探囊取物有何难?看我神威,无坚不摧!” “避我者生,挡我者死!” “杀……!” …… 敌阵之中,趁着火光遥望去,看着如战神临世般神勇无敌的高义。 曹操感慨万千,口中感叹道:“此人是谁的部将?原以为吕布已经天下无敌,没想到竟有人比他还要勇猛!” “此人如若不死,将来必成后患。速速调集弓箭手,准备放箭!” 立即有千余名弓箭手,在大量盾兵的掩护下,从曹军队列中走出,上前百余步列阵,迅速弯弓搭箭,朝着前方疾射而去。 “嗖嗖嗖!” 千余支羽箭,宛若蝗虫过境般,裹挟着劲风呼啸而过,划过长空。 眼看箭雨袭来,高义立即指挥身后百骑,纷纷调转马头,朝着侧面奔去。 险之又险的避开箭雨袭击。 正当弓箭手们,再次弯弓搭箭,准备利用箭雨阻敌时。 高义等人却已经在兽皮囊里,抽出一支支锋锐短矛,反握在手中。 在距离弓箭手五十步处,奋力投掷。 相较于灵活的骑兵,行动缓慢的弓箭手们,却无法轻易避开群体攻击。 面对势大力沉的投矛雨,他们无处可遁,即便有刀盾兵的保护,也被投矛借助抛落的惯性,轻易击破,大量弓箭手被击毙当场。 趁此机会,高义等人跃马扬刀,加速冲入箭阵之中,一路纵横践踏,大肆屠戮曹军步卒。 第9章 三千巨鹿烈vs五千虎豹骑 看着正在被大肆屠戮,溃不成军的箭阵,曹操颇为心疼,立即派遣一支骑兵驰援。 此时,高义在乱军丛中,犹如一头钢铁猛兽,所过之处几无一合之敌,七进七出,彪悍异常。 今夜死在他天龙戟下的曹军步骑,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之众。 他与麾下百骑,从不与大股敌军进行死磕,但凡敌军试图进行包围。 他便立即以点破面,一骑当千,抢先撕开一个口子,率军从容杀出,刀箭不沾身。 正当高义看准时机,准备趁乱暗中逼近曹操,以飞戟支取曹操性命之时。 身为军师祭酒的郭嘉,隐约看出些端倪,急忙劝谏:“主公,敌将来势凶猛,嘉恳请主公,暂避锋芒。” 曹操心有不甘,反驳道:“暂避锋芒?区区百骑劫营,我便选择避让,若此事传扬出去,岂不是让人耻笑。” “奉孝,莫要长别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如今我麾下尚有五万多人,就算是五万多头猪,敌军抓三天也抓不完。” 正当郭嘉还要劝谏时。 突然间,远方天际,一阵阵万马奔腾的巨响震荡天地。 利用重瞳之力,高义遥望远方,只见隐约间,一支数千精骑之师,顺着泗水河一路驰援而来。 所过之处,尘雾弥漫。 曹字旌旗蔽空,在烟尘之中若隐若现。 所有骑兵皆头戴战盔,披挂兽铠,外罩披风,腰佩环刀,背负弓箭,手执战枪长矛。 脸上都涌现出一股铁血无情的冷漠神色,宛如一群杀戮机器般。 这支骑兵,赫然正是曹操的援军·虎豹骑。 看着即将抵达战场的五千虎豹骑,高义眼眸一眯,略感棘手。 五千虎豹骑,乃是曹操以中原之地半郡财富,倾力培养的王牌部队,从不轻易示人,原本是作为抵御河北袁绍的一支奇兵。 未曾想,此次曹操为攻占下邳城,竟将这支王牌部队,也派遣过来了。 高义见一时难以诛杀曹操,心生一计,心道:打不过我,就去摇人吗?真当我高义麾下无人吗? “兄弟们,曹营粮仓已焚毁殆尽,速速随我归城。撤!” 言罢,高义率领百骑,开始纵马后撤。 “焚我营寨,烧我辎粮,岂容尔等狂徒,想走就走?” “奉孝,你身体不好,暂且留在营寨主持大局,我亲自率军剿杀这一股敌军。” 曹操怒喝道:“骑兵听令,都给我追,势必剿灭劫营之敌。” 双方你追我赶,曹军紧追不放。 正当五千虎豹骑,即将追上高义等人时,生性多疑的曹操,忽然感觉事有蹊跷。 眼前这一支敌军,明明有机会遁入下邳城,为何却偏偏逆向而行? 曹操一捋长髯,下意识的朝着两侧山林看去。 静! 死一般的寂静! 如今此处奔腾着千军万马,山林之中,却飞鸟绝迹,连鸟鸣兽吼的声音都没有。 有点儿诡异…… 莫非是在大军压境之前,地面的震动,早已惊飞鸟雀。 不对! 一定有什么不对劲! 曹操的心中念头百转,立即挥手示意,口中高呼道:“穷寇莫追,提防埋伏!” 但为时已晚。 突然间,两侧山林之中,涌现出一支钢铁之师。 凭借着皎洁的月光,曹操看到乌压压一大片的重装步卒,正从山林里飞驰而来。 那整齐划一,而又沉重的脚步声,甚至比骑兵冲锋的气势,还要猛烈。 这一支钢铁之师,便是高义一直未曾动用的系统奖励·西楚霸王的亲卫军·三千名巨鹿烈。 巨鹿烈皆是霸王项羽的精锐亲军,每临大战,必冲锋于军阵最前沿,乃是西楚灭强秦之时的先锋勇士。 他们浑身是胆,每一名巨鹿烈都经历过血海尸山,纵然是曾统一六国纵横天下无敌的虎狼秦军,也败在他们的锋刃之下。 面对眼前五千曹军虎豹骑。 三千巨鹿烈眼中尽是轻蔑。 仿佛不是在经历一场敌众我寡的鏖战,而是单方面去屠戮五千头待宰的猪羊。 此时,两军已经短兵相接。 正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 三千名巨鹿烈,挟着震天杀声,如虎狼一般,径直撞入虎豹骑军阵。 依靠着魁梧彪悍的体魄,优质精良的刀盾、以及历经百战而磨砺出的杀人技。 重盾一举,挫敌锋芒! 长刀一击,专砍马蹄! 迎面而上的五千虎豹骑,仿佛遇到克星,如蝼蚁一般被按在地上摩擦! 血雾腾空,四处飞溅。 惨嚎声起,连绵不绝。 仅仅是几盏茶的功夫。 被撕的七零八落的五千虎豹骑,便如溃巢蝼蚁一般,仓惶而逃。 高义狞笑一声:“全军听令,冲杀过去!擒杀曹贼者,赏千金!” 高义的目标一直很明确,当形势逆转,便立即率军朝着曹操袭杀过去。 毕竟击杀吕布,就已经奖励颇丰,若是再击杀曹操,又会奖励什么好东西呢? “撤!快撤!” 曹操见大势已去,急忙命令后撤,更要命的是,看着一路纵马而来的高义,他是怕极了,连忙驱马遁逃。 “驾驾驾!” 泗水河畔,曹操在一众亲卫的掩护下,仓惶逃出重围,只求赶紧回到营寨。 但是高义是什么人呢? 那是雁过拔毛,兽走留皮的家伙。 如今都快到嘴里的鸭子,怎么会任它飞了! 高义率领着一众骑兵,跟在曹操身后,时不时的放箭射杀几名落单的曹军。 看着身边的亲卫逐渐减少,曹操心里急得发慌,想要调转马头与高义决一死战,但理智告诉他,那是去送死。 “红袍者是曹贼!追杀曹贼!” 高义担心众人跟丢了曹操,便细心的提醒道。 曹操心中骇然,但灵机一动,立即解下披挂着的蜀锦长袍。 高义见状,唇角微翘,露出一抹冷笑。 “长髯者是曹贼!追杀曹贼!” 曹操怒不可遏,但为了分散敌军的注意力,他最终还是狠心,自腰间抽出佩剑,挥剑一削,胡须随风飘落。 “短髯者是曹贼!追杀曹贼!” 无论曹操如何,高义始终紧盯着不放,继续提醒周围骑兵,莫要追错人。 曹操牙齿欲裂,怒火中烧,却也只能选择忍气吞声,再次挥剑,割下一截衣服,包裹住自己的面容。 “头大者是曹贼!追杀曹贼!” 忽闻此言,纵马仓惶奔逃的曹操,下意识的再次挥剑,想要将自己的脑袋,削的稍微小一些。 但细一琢磨高义的话语,曹操当场就想破口大骂,但逃命要紧,曹操只得加速纵马奔逃。 经此一战,后世诗云: 【泗水战败夜遁逃,曹贼仓惶脱锦袍。剑割长髯人丧胆,高义神威盖天高】 …… 最终经过一番追逐,高义逐渐逼近曹操,正当高义准备手舞天龙戟,一飞戟击毙曹操时。 只听一道熟悉的虎咆之声,骤然炸响。 “高义小儿,还识得我燕人张翼德否?” 高义勒马止步,寻声望去。 只见张飞骑着一匹赤红战马,手执丈八蛇矛,猛冲而来。 张飞的旁边,还有两道熟悉的健硕身影。 一人头戴绿盔帽,面若重枣,手执青龙偃月刀。 另一人身披白袍,面若冠玉,手执龙胆亮银枪。 赫然,正是刘备麾下两员大将·赵云与关羽。 高义不理会叫嚣的张飞,也无视狷狂傲骨的关羽,反而朝着赵云拱了拱手,笑道: “子龙将军,好久不见!” “前段时间,忽闻小雨妹妹旧疾突发,只因各为其主,无法前去探望。我特意请人寻到神医华佗,前去诊断,不知如今小雨妹妹的病情,是否好转些?” 第10章 春秋三刀流·美髯公 “多谢高将军,我家小妹经过华佗的医治,已经大致痊愈,如今正在小沛静养。”赵云抱拳,致谢道。 “子龙,跟他说这么多干什么,我先去捅他几个透明窟窿!驾!” 张飞虽看似鲁莽,心里却跟明镜似的,知道高义一直想拉拢赵云,岂会让他们继续寒暄。 一身狂傲燃起,手舞丈八蛇矛,虎咆一声,便截杀向高义。 眼看黑脸张飞,竟不讲武德,率先出手,高义又岂会惯着他。 如今高义不仅拥有霸王之力,更是坐胯踏雪乌骓马,手执天龙破城戟,一身战力暴涨,视张飞如若草芥。 怒吼道:“区区屠猪贩酒之辈,也敢挡我去路,找死!” 怒吼声中,高义手中天龙破城戟,挟裹着崩山巨力,顺势横斩而去。 张飞面色凝重,一双虎臂青筋暴起,手中蛇矛破空,拼尽全力刺出。 “当啷!” 一声天崩巨响。 高义巍然不动,手中天龙戟如泰山压顶,将张飞的丈八蛇矛反震过去。 蛇矛不但被震回,张飞的虎口更是一阵发麻,脏腑之中气血翻滚,险些口吐鲜血。 “你这贼厮,劲力怎变得这般凶猛?” “不可能!绝不可能!” 张飞豹眼圆睁,眼睛如同见鬼一般,充满难以置信的神色。 高义才懒得理他,手中龙戟紧握,长臂如风而动,再次斩向张飞。 势如雷霆,快若闪电。 戟锋未至,刃风已至。 张飞脸色一变,狠狠一咬牙,抡起蛇矛奋力抵挡。 “当啷!” 张飞双目充血,勉强挡住攻击,口中呀呀直叫,急忙舞动丈八蛇矛,朝着高义胸口刺去。 高义冷笑一声,竟无视强袭来的蛇矛,同样发起进攻,一戟朝着张飞劈去。 锋锐的矛尖,与势大力沉的戟锋,同时撞击在敌方铠甲。 但矛尖在触及,高义披挂的乌金战铠时,仅是在上面划出一道浅浅白痕。 反观张飞的情况,却极其糟糕,虽然他身披全副甲胄,但却被势大力沉的戟刃,轻易划破。 顷刻间,一道血箭飞出。 张飞如染血的风筝,被震飞出去,重重跌落在地。 好在未曾伤到要害,张飞在尘土飞扬的地面上,翻滚几圈,倒也勉强站了起来。 “三弟莫慌,我来助你!” 见张飞落得如此狼狈,关羽瞬间怒火中烧,竟是拍马拖刀袭杀向高义。 “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 “此乃春秋刀法!” “汝接关某一刀!” 高义嘴角上扬,露出一副嘲讽的神色。“区区挑担贩枣之辈,插标卖首之徒,也胆敢在此叫嚣?有我无敌,看我取汝首级。” 高义奋力一拽马缰,踏雪乌骓马立即抬起前蹄,很轻易避过了关羽的第一刀。 见第一刀未能奏效,关羽原本微眯的丹凤眼怒睁,第二刀接踵而至。 若是论持久战,关羽或许不及张飞,但若论起速战速决,放眼整个汉末三国,怕是无人能比得上关羽的成名绝技·三刀流。 重若千钧的青龙偃月刀,轰击在天龙破城戟上,震得高义有些耳鸣。 不待高义抽戟反击,关羽的第三刀已经接踵而至,势如雷霆。 感受着凛冽的刀势,呼啸的刃风,高义瞳孔一缩,略感惊异。 关羽的春秋三刀,可谓是一刀比一刀更加猛烈,第三刀的威力霸道至极。 高义一双星目微眯,手中天龙戟,挟裹着狂澜怒涛之力,呼啸斩去。 “无双·乱戟霸斩!” 刀戟相撞,巨大的力量震得关羽的虎口险些崩裂。 关羽倒吸一口凉气,瞬间被气得脸红脖子粗,自己的成名绝技·春秋三刀斩,居然也未能伤到高义一根毫毛。 看来此战过后,自己一定要日以继夜的研读《春秋》,好好禅悟其中道理,加以完善自己的春秋刀法。 经过一番激烈斗争,关羽深知自己绝非高义的敌手,便决定施展自己最后一张底牌。 关羽立即调转马头,朝着来时去路奔跑。 高义又岂会任由关羽轻易离去。 二人你追我赶,距离逐渐拉近。 见高义果真上当,关羽一手抚美髯,嘴角上扬,露出一抹森寒笑意。 另一手将青龙偃月刀,拖在后面。 刀刃磕在地面上,溅起几缕火花。 “哧哧哧!” 刺耳的金属摩擦声,让高义渐渐感觉不妙,心里顿时生出一个糟糕的念头。 拖刀计! 三国演义里,关羽就是凭借着一招拖刀计,险些一刀劈死黄忠。 “雕虫小技,竟敢班门弄斧。跟我高义使阴招,你有这个实力吗?” 高义冷哼一声,索性也懒得讲什么狗屁武德,逐渐放慢马速,偷偷取出背负的弓箭。 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一箭射向关云长! “嗖!” 听到后方一阵劲风呼啸而过,关羽心中惊惶,赶忙扭过身躯,险之又险的避开了要害。 但那一支冷箭,却射进关羽的后背,瞬间揪心的疼痛,使关羽原本若重枣般的面容,更是变得如烈火狂烧。 关羽冷汗直冒,强忍剧痛,咬牙切齿,悲呼道:“高义小儿,竟施冷箭!岂不知此非英雄所为?” 对此,高义却嗤之以鼻,轻蔑道:“关羽,你好歹也是曾威震一时的美髯公,怎会说出这般稚子顽童之言?可笑至极!” “岂不知量小非君子,无奸不成雄!英雄也好,枭雄也罢!只要能活到最后,《史书》还不是任由胜利者书写。” 言罢,高义执戟纵马,便要上前斩杀关羽。 可当天龙戟即将刺入关羽躯体时,一柄银枪却突然挡下攻击。 只见赵云横枪立马,挡在重伤的关羽面前,如临大敌的看向高义,试图看穿高义。 因为赵云不明白,为何曾经的那个谦逊有礼,实力低微的高义,怎会变得这般战力勇猛,这般行事狠辣! “高义将军,可否给我一个面子,今日暂且放过关张二位将军?”赵云深吸一口气,凝重道。 高义微微摇头,委婉拒绝道: “不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你若经我苦,未必有我善。” “子龙兄,若今日重伤濒死的是我高义,不知关张二位将军,可否会因为你一个面子,而放过我?” 赵云瞬间被问的哑口无言,不知该如何回复,思酌再三,最终微微摇头,叹息道: “今日,若换做是高将军战败,以关张二位将军的秉性,怕是我也难以劝住他们。” 正当高义准备绕过赵云,直取关羽首级时。 赵云却再次开口说道:“但即便如此,我赵云纵使与二位将军,拼的两败俱伤,也势必会保全高将军一命。” “关张二位将军,你们先走一步,我在此拦住高将军。” 言罢,赵云朝着高义略一抱拳,便举起手中亮银枪,进行阻拦。 看着已经逐渐远去的关张二将。 高义微微一摇头,倒也并未生气,毕竟眼前之人,那可是自己上辈子最喜欢的忠义英雄·常山赵子龙。 “好!既然如此,那我高义便领教一番,子龙兄的百鸟朝凤枪法吧!” 第11章 高义神威,猛将臣服 赵云手执亮银枪,胯下夜照玉狮子,鼻音如雷,四蹄疾驰率先发起冲锋,速度越来越快,最后化为一道残影。 长枪借人势,人借马势,三势合一之下,那一枪堪称完美。 高义轻磕马腹,胯下乌骓马,四蹄狂奔,迎战而上,手中天龙戟一甩,挟裹着泰山压顶之势,直击亮银枪。 赵云自身的力量不强,但却极其善于借助马力,且枪法飘逸灵动。师出名门,对敌经验极其丰富。 深知对敌于天生神力者,必须要以柔克刚,以缠斗为主,从中找寻机会,最终一枪破敌。 反观高义,他霸王戟法大开大合,招式刚猛霸道,任你枪法缥缈,如雾里探花,我自一力破之。 “当啷!” 枪戟相撞,一时间火花飞溅。 高义身负霸王之力,震得赵云手腕发麻,几乎差点握不住枪。 恰好,赵云精通卸力之法,在枪上巨力震荡到虎口前,及时撒手,待到枪杆余力渐消,双手又迅速握住枪杆。 即便如此,赵云也感觉双臂微微颤抖,急忙稳住身形,稍稍调整气息。 强! 太强啦! 绝非是一般的天生神力。 这一股恐怖如狂兽的洪荒巨力,即便是威震天下的吕布,怕是也要望尘莫及吧! 这还是赵云出师以来,第一次遇见能以力破巧,完虐自己百鸟朝凤枪的人。 即便如此,赵云倒也毫无惧意。 纵使敌强我弱,亦是迎难而上。 这一次,赵云放弃了进攻,转攻为守,手中亮银枪,动如龙蛇,试图在高义挥戟之间寻到破绽,从而反败为胜。 反观高义则是没有顾及,依旧戟法大开大合。 一时间,二人并驾齐驱,手中兵刃撞击的砰砰直响,好生热闹。 只是与体能惊人的高义相比,赵云的体力消耗太快,十余回合之后,便逐渐落入下风。 眼看形势不妙,赵云也只能使出压箱底的真功夫。 待到两马交错之后,赵云紧握龙胆亮银枪,奋力往后一挥,刺出气势如虹的一击回马枪! 身躯未转,长枪先出。 枪锋未到,刃风已至。 刹那之间,高义胸前身中一枪,但当气势如虹的枪锋,触及到战铠之后,却并未能一枪刺破。 也仅是在战铠鳞甲上面,刺出一道微凹的金色痕迹。 但反观赵云却并没有这么幸运,早在他使出回马枪的那一瞬间,高义便觉察出不对劲。 但他却依旧耐心等待着,仅是想看看赵云究竟有什么后招,果不其然,未曾想百鸟朝凤枪法之中,居然还隐藏着一记杀招·回马枪。 此时赵云来不及抽枪回防,空门大开,如此漏洞,丢给高义一个轻松反击的良机。 天龙破城戟,戟出如龙,高义没有丝毫留手,手中龙戟犹如一道奔雷,动若疾风,势不可挡。 狠狠轰击在赵云甲胄之上,百余斤的健硕身躯,被扫落马下,重重摔在地面上。 待到赵云勉强扶枪站起,一柄泛着森寒刃芒的战戟,已经抵在他的脖颈间。 “子龙兄,你败了!” 听着高义平静的语气,赵云微微摇头,曾几何时,自己竟还担忧眼前之人,会因实力低微而在战场枉送性命。 未曾想,他竟然隐藏如此之深。 正当赵云准备引颈就戮时,却见高义抽回天龙戟,凌然道: “你走吧!” 赵云诧异万分,未曾想高义为何会愿意放过自己。 “为什么?你为何不杀我!” “若非有我阻拦,关张二将,怕是已经命丧你手,若得此二人首级,你在吕布军中威望,势必大增。即便以后想取吕布而代之,也不是不可能。” 在赵云诧异的目光注视下。 高义微微仰头,恰好一缕皎洁的月光,映照在高义完美无瑕的俊颜上,更增添几分飘然洒脱。 随后,高义幽幽一叹,惋惜道:“我不想因为我,而使世间少一个真英雄,更不想因为我,而使小雨失去唯一的亲哥哥!” “子龙兄,你走吧!我高义虽非良善之辈,但我此生最为敬重的,便是你这般忠肝义胆的真英雄。” “只是,此去还望你能听我一句劝,回归小沛之后,莫要继续相助刘备。此人看似仁义君子,实则乃是伪善之徒!你若执意跟着他,永远不会受重用。” 看着真情流露的高义。 赵云颇为感动,真恨不得当场与高义结为异姓兄弟。 “好!我答应你!我原本属于幽州公孙瓒麾下,仅是因为当年刘备要去青州救援孔融,才被临时借调过来而已。” “如今任务早已圆满结束,恰逢听闻袁绍率领大军,围困公孙将军于幽州,易京城岌岌可危,我也是时候要回归幽州了。” 听闻赵云要离开徐州,远赴幽州,高义心中颇为不舍,想要出言挽留几句。 却见赵云沉思良久,最终还是没有按耐住心中的疑惑,询问道:“高将军,我心有疑虑,不知当讲不当讲?” “子龙兄,你我乃是故交,有何不可言,但说无妨。” “高将军,你身怀这般彪悍战力,可堪称天下无敌。不知何故会屈尊在吕布麾下,岂不知吕布虽占据徐州,却仅一介无智莽夫,终究难成气候。” 高义微微一笑。 “子龙兄所言极是,但却不知前日吕布便已经阵亡。如今整个并州军,已经有一半兵力,掌握在我父子手里。” 听闻此惊世之言,赵云倒吸一口凉气,未曾想吕布已经阵亡了。 “那不知,以后高将军准备何去何从?” 高义血袍飕飕,无风自动,发丝飞扬如根根龙蛇扭动,凝重道: “大丈夫生居天地之间,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今志未遂,岂可半途而废?” “我高义素有一志向,便是力挽狂澜,扶大汉朝于危难之间。使田有所耕,仓有余粮。老有所依,幼有所育,百业兴旺,百姓安居。” “我欲要代替吕布,继续统领并州狼骑,南拒袁术,北逐曹贼,克复中原,迎回天子。” 此时此刻,在赵云眼里,高义的形象瞬间拔高,光芒万丈。 “带三尺之剑,立不世之功?力挽狂澜,扶大汉朝于危难之间?将军之志,子龙钦佩。” “若蒙将军不弃,待我从幽州归来,子龙愿略尽绵力,助将军一臂之力。” 高义狂喜,急忙扶起赵云,真情流露道:“如此甚好,我得子龙相助,当真如高祖得樊哙,武帝得卫霍,克服中原,亦是指日可待。哈哈哈!” 第12章 佳人邀战,高义迎战 黎明时分,下邳城内。 陈宫与高顺将领,早已等候在城门前,迎接凯旋归来的高义。 两个时辰前,探马便传递回军情,高义率领百骑劫营,焚尽曹军粮草辎重,众人心里窃喜。 一个时辰前,探马又传递回军情,高义在城外设伏,杀得曹操割须弃袍,众人心里大喜。 半个时辰前,探马又又传递回军情,高义单人独骑,力战刘备麾下三员大将,伤张飞,败关羽,擒赵云,众人心里犹如惊雷翻滚,惊喜若狂。 并州军是一支充斥着狼性的军队,从来不重视资历与辈分,一直都是以军功战绩,进行排序。 如今高义仅凭一战立此三大功绩,可谓战绩彪悍,自然赢得众人的敬佩。 看着始终谦逊有礼,不骄不躁的高义。 军师陈宫,那是打心眼里喜欢。 如今吕布已死,并州军群龙无首,若无人主持大局,必然沦为一盘散沙,被逐步击破。 因此,陈宫想要扶持高义上位。 于是,陈宫便主动做起媒人,准备撮合高义与吕玲绮成婚,毕竟并州军归根到底,乃是隶属吕布麾下。 只有高义迎娶吕玲绮,才能名正言顺的继承,吕布麾下两万余名并州军。 当陈宫将准备做媒的消息,隐隐透露给高义之后,他自然是欣然同意。 …… 当日经过高义的百骑劫营,粮仓辎重被焚毁殆尽的曹操,只能被迫暂且退兵。 而另一方面,高义府邸内。 他正在居所之内接待客人。 吕玲绮听闻,战场之上高义仅凭一人一戟,力战三英,创下伤张飞,败关羽,擒赵云的辉煌战绩。 军中也有人传言,高义之神勇无敌于世,甚至远超昔日的吕布。 因此,心有不服的吕玲绮,便趁着闲暇无事,打着做客的幌子,手执方天画戟,找高义比试戟法。 她身披一袭戎装轻铠,三千青丝束发,曲线玲珑曼妙,美腿笔直修长。 体态高挑,容颜冷艳。 又美又飒,英姿勃发! 纤细的柳腰盈盈一握,与那巍峨壮观的峰峦,形成了极为夸张的曲线,呼之欲出,惊爆眼球。 此时,吕玲绮一手叉腰,一手执方天画戟,颇有几分稚气未脱,眼中带着青春期的叛逆与富家少女的任性。 百媚玲珑的柳眉杏眼里,透着一股寒泉幽潭般的冷傲性感,直视着眼前的高义。 “高义哥哥,你若不答应比试,今日我便不回府,待会儿我还要去高顺叔父那里去告状,说你欺负我!你好自为之吧!” …… 半盏茶时间之后,看着依旧不肯罢休,完全一副大小姐脾气的吕玲绮,高义颇感头疼。 于是,心有不忿的高义,做出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他准备趁着二人成婚之前,略微出手调教一番吕玲绮。 让自视甚高的她,知晓何为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莫要在以后的对敌中,因为自负而栽跟头。 只见高义手执一柄天龙破城戟,猛甩戟杆,戟刃闪电般探出,直直刺向吕玲绮。 势若雷霆,重若万钧。 吕玲绮自幼跟随吕布,勤练武艺,犹善挽弓舞戟,面对呼啸袭来的天龙戟,倒也不惧。 “来的好!我倒要看看高义哥哥,究竟是否真有传闻之中勇猛无敌。” 她娇喝一声过后,手舞画戟,迎着高义的攻击,一戟挥出,戟锋化作一道残影,直击天龙戟而去。 吕玲绮虽是一介女流之辈,但自幼天生神力,自诩双臂劲力惊人,自然不惧高义势大力沉的攻击。 “当啷!” 一时间火花飞溅。 吕玲绮美眸一怔,瞳孔微缩,感觉手腕生疼,原本手中紧握的方天画戟,也不慎被击飞。 见此一幕,高义嘴角微翘,露出一抹笑意,刚要停战罢手。 岂料吕玲绮心生不忿,玉足一跺,随手便从旁边的兵器架上取出两柄三尺吴钩,朝着高义强袭而去。 高义又岂会惯着她,自然是举起手中天龙戟,便突刺而去。 怎料,吕玲绮看准时机,手中两柄吴钩交叉,紧紧衔住天龙戟。 任凭高义生拉硬拽,吕玲绮仍是巍然不动,奋力握紧双钩,死活不松开天龙戟。 无可奈何之下,高义也只能在双刀的缝隙之间,接连突刺。 剑光戟影之间,两人交手二十余回合。 此时,因为体力大量流失,吕玲绮虽力有不及,但她依旧奋力拼搏,用两柄吴钩紧紧衔着天龙戟,丝毫不给高义抽出龙戟的机会。 高义无可奈何,又恐用力过猛,伤到吕玲绮,迫于无奈,只得放弃手中天龙戟。 见此一幕,吕玲绮颇为得意,原本娇蛮冷傲的俏脸,也逐渐冰雪消融,面若三月春风般,轻吐香舌,和煦笑道: “高义哥哥,尚能战否?” “嘻嘻嘻!!” 闻言,高义瞬间觉得自己被轻视了,必须要给她一点颜色瞧瞧,让她知道花儿为什么那样红! 正当吕玲绮放下手中吴钩,准备去向高义撒娇卖萌之时。 却怎料高义竟直接卸去全副衣甲,从身上抽出一根系统首次奖励时,附赠的大杀器·擎天巨柱! 吕玲绮美眸圆睁,瞳孔紧缩,瞬间呆立当场,她虽犹善挽弓舞戟,但终究还是一名懵懂无知的绝美少女,何曾见过这般恐怖的重型杀器。 待到反应过来,吕玲绮香腮熏红,急忙转身,欲要仓惶而逃。 “力拔山兮气盖世,霸王卸甲万人敌。重铠束身,不如脱下再战!” 怒吼过后,高义一身战意狂燃,双腿健步如飞,手执擎天巨柱,一棒重重打中吕玲绮的娇躯。 鲜血飞洒,剧烈的疼痛使她险些失去理智,如遭雷击,大脑一片空白。 高义却毫无怜悯之心,反而好似疯魔般继续挥动棍棒,以点破面,朝着吕玲绮绽开的伤口处,火力全开的持续输出。 越攻越猛,高义挥棒的速度越来越快,数以亿计的重击,打的吕玲绮美眸含泪,打得她惨呼连连。 等到将她打得娇躯疲软之后。 面对吕玲绮那略带幽怨的目光,高义不好意思的停止了攻击,摊了摊手颇为无奈说道:“这事可不能怪我啊!毕竟是你主动邀战的。” “今天若是不给你亿点点教训,日后岂不是会被你看扁。” 第13章 高吕联姻,刘备反曹 时光匆匆,恰似白驹过隙,转眼之间,已是半月之后。 经过陈宫张辽等人的推举,以及高义暗中的一番运作,高义很快便成功上位,顺利成为新一任并州狼军首领。 高义与吕玲绮的婚事,也在陈宫的做媒之后,被安排在正月十六的黄道吉日。 甚至于这期间,高义都是暂居于温侯府邸,时常在吕玲绮的闺房里进进出出,顺便教授她一些乐器演奏知识。 有时待到吕玲绮入睡之后,高义还会星夜疾驰,快速赶往貂蝉的房间,进行一番嘘寒问暖。 毕竟关怀孤寡遗孀,乃是优良的传统美德,况且吕布是因自己而死,自己又岂能让他的遗孀一直独守空房? …… 此时,与高义在下邳城的逍遥快活,截然不同。 毗邻下邳的沛国里,却是另一番混乱狼藉的景象。 自从曹操引兵回兖州之后,整个偌大的沛国,仅剩刘备与车胄二人率军镇守。 小沛城内,刘备府邸。 后堂之中端坐三人,正是被世人誉为三英的刘备、关羽、张飞三兄弟。 自从刘备投靠曹操之后,刘关张三人随着曹操一同猛攻徐州,眼瞅着便可攻破吕布老巢,只可惜半路杀出个高义,打得数万曹军仓惶而逃。 刘备虽然暂时归降曹操,但却始终有自己的想法,他原本想借曹操的关系,进入皇城,觐见天子。 若得天子与一众汉室忠良的支持,自己也可暗中发展人脉,培养自己的势力。 然而,此次攻打下邳城,刘备非但没有取得显赫战功,反而自己更是折损麾下三大战将。 关羽中箭,张飞受伤。赵云更是以驰援公孙瓒的名义,主动辞别,独自一人远赴幽州。 种种原因,导致刘备受到曹操的冷落,从昔日的徐州牧,沦落为一郡太守,命令他全力协助主将·车胄,镇守沛国全境。 刚刚心灰意冷的刘备,更是听闻哨骑传递一则消息: 【曾大破曹军,重伤关张二位将军的高义,已经继承吕布的位置,正式接管两万并州狼军,以及分布在徐州境内的两万徐州兵。并会在正月十六,迎娶吕布之女·吕玲绮】 想到刚初出茅庐便一战成名,即将走上人生巅峰的高义。 刘备心里,那是羡慕嫉妒恨啊! “高义已经掌管徐州,坐拥雄兵四万,曹营一众将领,更是畏他如虎。此人日后,势必会大肆招兵买马,收复沦陷的郡国。若高义率军攻打沛国,车胄那一介无智莽夫,岂会是他的敌手。” 刘备微微一叹,落寞言道。 “大哥不必担忧,我虽身受箭伤,却已无大碍,若敌军胆敢来袭,吾亦无惧血战。纵然单刀一骑,吾亦可破敌千里。” 关羽微眯丹凤眼,手抚美髯。 “俺也一样!”张飞极为赞同关羽之言,怎奈何胸无点墨,只能抱拳应喝。 关羽积怨已久,努力劝说刘备。 “大哥乃是仁义君子,又身为中山靖王之后裔,堂堂汉室宗亲,岂能屈居人下?咱们今夜何不率军攻入车胄府邸。若能擒杀主将车胄,大哥身为沛国太守,便可顺势掌管其麾下五万曹军。” “届时大哥坐拥沛国全境,麾下又有五万雄兵,何惧高义匹夫。若大哥同意,我愿为先锋,率军攻入曹营,擒杀车胄。” 张飞见状,也急忙说道:“俺也一样!” 见此情景,刘备颇为感动,紧握着关羽和张飞二人的手,真情流露的叹息道:“备,蹉跎半生,曾落得织席贩履之境地,亦曾雄居徐州偏安一隅。” “往事如烟,不堪回首,幸得有二位兄弟相随,此生足矣!” …… 当天夜里,月黑风高。 小沛城内,车胄府邸。 曹营大将车胄,正在翻看徐州传递而来的情报。 自从高义百骑劫营,杀得曹操割须弃袍之后。 原本已经攻陷的徐州城池,纷纷发生叛乱,车胄必须要派遣大量兵马,前去镇压。 正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如今高义一把大火烧尽曹营辎重粮米,车胄一时间压根拿不出粮草,更别谈调集军队,前往徐州各地镇压叛军。 更要命的是,如今曹军遭逢大败,原本已经认怂的淮南袁术,也开始蠢蠢欲动。 袁术系出名门,乃是四世三公的汝南袁氏之嫡子,前段时间,虽被曹吕刘三家联军,打得溃不成军,仓惶渡淮南逃。 但如今趁着曹吕刘三家交恶,袁术也已经缓过劲来,不断收拢溃兵,麾下尚有精兵十余万。 依旧占据着鱼米之乡的庐江郡的全境,与九江郡的大半区域,正试图着趁此机会,遣兵调将一举收复淮南全境。 而车胄所坐镇的沛国部,东连下邳国,南邻九江郡。 仅高义一军,尚可抵御! 但若二敌同时率军攻来。 敌众我寡间,岂能抵挡? 打不过,真心打不过啊! 车胄心里满是无奈落寞。 思酌再三,他已经有了主意,待会儿我便书信一封,谎称身体有恙,奏请主公派遣大将曹仁,代替自己坐镇沛国。 正当车胄准备挥笔疾书,书写奏报之时,只见一群披甲执锐的丹阳兵,直接破门而入。 还未等车胄有所反应,他便已被团团包围。 “大胆!尔等山越野人,区区乌合之众,居然胆敢叛乱,这是活腻歪了吗?” “来人啊!速速捉拿叛贼!” “来人啊!” 正当车胄怒不可遏,发出一声声无能的咆哮时。 房门外,刘备缓步迈进,满脸正义凛然的沉声道: “曹操名为汉室之臣,实为窃国之贼!竟妄想挟天子以令诸侯。” “你作为曹贼鹰犬,亦是罪大恶极。莫要继续反抗,若你主动交出兵权,尚可留你一命!” 看着刘备这个伪君子,车胄的内心深处极为愤恨,但秉着虎死不倒架的原则,车胄依旧大声嘶吼道: “刘备匹夫,莫要白费口舌,我车胄乃是司空麾下大将,岂会降于一介织席贩履之辈?” 刘备微微摇头,叹息道:“若阁下仍旧执迷不悟,莫要怪我心狠手辣,命人将你斩杀祭旗!” …… 然而此时,院外突然传来一阵阵激烈的兵刃碰撞声,以及兵士们的喊杀声。 听到动静,车胄心中狂喜,知道必然是自己的援军已至,狷狂笑道: “刘备,给你机会,你不中用啊!” “如今本将军的援兵已到,尔等的死期将至,就凭区区一群山越野人,你也敢妄言杀我?……哈哈哈!” “谁敢杀我?” “谁敢杀我?” “谁敢杀……” 话音未落,车胄突然被人一脚踹翻,背后响起一道惊天怒吼。 “我敢杀你!” “宵小鼠辈,竟敢口出狂言,吾岂能容你放肆?手握青龙,刀起魂灭!” 怒吼声中,关羽手舞青龙偃月刀,挟着崩山之力,斩向车胄的头颅。 刀落之时,血洒长空。 噗嗤一声过后。 车胄的头颅,如一颗皮球般瞬间滚落在地,眼神之中充斥着难以置信的神情,死不瞑目。 第14章 刀斩车胄,调虎离山 关羽拾起车胄的头颅,径直来到院外,环视一圈,看着正在奋力厮杀的曹军士卒。 “诸位,且听关某一言。” “诸位原本隶属于车胄亲军,如今主将车胄已死,按照曹营律法,须擒杀诸位三族。若诸位仍旧执迷不悟,终究难逃厄运。” “我兄长刘备乃是仁义君子,又是中山靖王之后裔,堂堂汉室宗亲。诸位何不弃暗投明,尊我兄长为主?” 院内一众曹军将士,见大势已去,迫于无奈,只能纷纷丢弃兵刃,选择归降于刘备。 当车胄被刘备斩首之事传回许昌城,已经是三日之后。 曹操得知消息,瞬间雷霆大怒,急忙派遣大军东征刘备。 就连刚刚筹集而来,用以征讨徐州的大量粮草辎重,也被临时抽调,作为东征的物资。 …… 半月之后,沛国境内。 关羽率军两万,奋力坚守沛国重镇·太丘城,曾屡次打退曹军进攻,使数万曹军无法继续东进。 而张飞则是被派往,距离下邳不远处的萧县,时刻防备高义会趁火打劫。 于此同时,刘备却收到一则消息: 【高义命人锻造大量攻城器械,并且调遣张辽率领三万精兵,驻扎在广陵郡边境。欲要趁曹刘两军在沛国鏖战之时,一路袭取广陵郡】 对此,刘备深信不疑,因为他知道,若论起新仇旧怨,镇守广陵郡的陈登父子,必然是整个并州狼军最为痛恨的人物。 当年,袁术在淮南称帝,派遣韩胤为使者,向吕布求亲。 陈氏父子却心怀鬼胎,出言哄骗吕布,将韩胤送到许昌城处枭首示众。 若非如此,吕布也不会因此而得罪袁术,从而失去唯一的盟友。 而且当曹操率军围剿吕布之时,陈登父子居然亲率万余精兵,从东面袭击下邳。 最终,迫使本就兵力不足的吕布,只能分兵抵御,加速了并州军的败亡。 而此时,恰逢关羽在与敌军激战之时,身上的箭伤突发,无法继续作战。 刘备思酌再三,只能让张飞率领萧县的大量守军,全力驰援太丘城,并将关羽接回小沛城,请神医华佗进行医治。 殊不知刘备这一举动,正中高义的调虎离山之计。 三日之后,沛国境内。 荒野之上,高义亲率三千彪悍狼骑,昼夜兼程,飞速奔向小沛城。 此次出征,高义谋划已久,早已暗中探测好路线,尽量避开刘备的眼线,并且还临时调集军中所有优良战马,使每人拥有三匹战马,极大增强续航能力。 待到黎明时分,小沛城的城门,按照往常惯例,缓缓打开。 早已排好队的百姓,陆续进出。 正在这一幅祥和景象中,突然城外天际,传来一阵阵宛若惊雷滚动的隆隆巨响。 城门守军倒也未曾疑虑,毕竟前线战事不断,想必定然是某位将军回师小沛,前去拜访主公。 只是随着战马奔腾的声音,由远及近,城门守军突然感觉事有蹊跷。 毕竟以往将军率军回师,都是在城外三五里处安营扎寨,怎么今日却不见安营的迹象。 正当守卫们百思不得其解时,漫天烟尘之中,隐隐可见数千精骑之师,向城门处席卷而来。 一面高字旌旗,在烟尘之中若隐若现。 城门之内,纷乱急促的鸣鼓声,骤然而响。 守卫们这才反应过来。 居然是敌袭! 众守卫手忙脚乱,纷纷驱赶民众,仓促间想要关闭城门。 但却怎料到…… 原本熙熙攘攘的百姓之中,突然有三五十名魁梧壮汉,齐齐从随行的车马里,抽出一柄柄锋锐的刀剑。 不由分说的直接见人就砍,口中惊呼道:“官军杀人啦!官军杀人啦!大家伙跟他们拼了。” 一时间,城门处的百姓纷纷朝着城外仓惶四散,更有甚者为了能够出城,竟是也抄起家伙,跟城门守卫们扭打在一起。 而城内守卫,也分辨不出谁是平民,谁又是敌军,顿时乱作一团。 当城内一众守军,全力镇压完城门叛乱之后,刚要关闭城门。 却为时已晚! 三千彪悍狼骑疾行如风,转眼间已经冲到城门前。 高义坐胯乌骓马,率先冲入城门,所过之处,但凡有守卫阻拦,挥戟便斩为两截,肠子内脏流出一地。 他仅凭一己之力,扼守住了城门。 “并州狼骑的勇士们,随我一起冲锋陷阵,马踏敌城。” …… 当刘备得知大量敌骑,已经冲入城门后,他深知无力回天。 只得迅速装载几车金银财宝,在一众溃兵的拥护下,拖家带口,一路向西而逃。 只求能够赶紧抵达太丘城,届时与张飞合兵一处,也可伺机夺回小沛城。 最终经过一番厮杀,在兵强马壮的并州狼骑的铁蹄下,城内坚守的五千名守军,简直不堪一击。 大量溃兵趁着城内大乱,裹挟着数以千计的百姓,逃出城去。 在彻底占据小沛城后,高义当即杀入刘备府邸。 只可惜还是晚了一步,好在已经有骑兵发现刘备等人的踪迹。 高义立即率领一支千骑,顺着哨骑的指引,一路向西追击而去。 第15章 白袍银枪,童颜少女 此时,西城门处的街头巷尾,随处可见刀光剑影,以及溃兵仓惶逃窜的身影。 甚至有些溃兵,竟涌入平民百姓的房屋,以及富裕商贾的府邸,大肆搜刮着财物,或是抢夺女人。 见此一幕,高义倒也并未阻止,毕竟自己的首要任务,乃是击杀刘备,若此时分兵救助城内百姓,岂不是白白浪费时间。 正当高义一路纵马,准备驶出城门时,忽然一道极为熟悉的娇喝,瞬间吸引他的注意。 “就凭你们一群溃巢之兵,也妄想拿下本姑娘,当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看我百鸟朝凤枪!” 只见不远处的一条长街尽头,一群城内溃兵,正包围着一名甜美少女。 她身披一袭白衣雪袍,三千青丝发披落在香肩之上,手执长枪而挺立,更增添几分飒爽英姿。 玲珑曲线,窈窕身段。 体态高挑,腰细腿长。 手舞长枪之间,衣裙翩然飞舞,震荡的身前巍峨峰峦一阵晃眼乱颤,摄人心魄,撩人心弦。 瓷娃娃般的娇嫩脸蛋上,仙白甜美惹人怜爱。玲珑剔透的漆黑瞳孔里,流露出纯真无邪,堪称是最经典的长腿萝莉、童颜巨兔。 童颜少女之赵雨 面对这般清纯绝色的人间极品,周遭乱军早已垂涎三尺,纵然妙龄少女的武艺超群,他们依旧毫不退却。 “兄弟们,莫要害怕。这小美人只是逞强罢了,我可是知道她旧疾初愈,压根就不能久战。” “只要咱们仗着人多,群起而攻之,不出一时片刻,这小美人必然力竭倒下,届时还不是任由我等随意处置。哈哈哈!” 言罢,那一群乱军犹如饿虎扑食般,奋力朝着少女冲杀而去。 少女立即舞枪抵挡,但却是如那乱军头目所言,刚刚击毙几名乱军步卒,便感觉娇躯之上香汗淋漓,身心虚弱疲惫,口中娇喘吁吁。 猝不及防之下,虚弱的少女手中长枪不稳,被人一击打落,自己也不慎跌落。 正待少女强撑着疲惫的娇躯,准备起身再战之时,周遭乱军已经如归巢群蜂般,密密麻麻的飞扑而至。 少女心中惶恐,眼中充满绝望神色,若是被这一群禽兽玷污,她宁可当场自裁。 正当少女自纤细柳腰间抽出一柄匕首,准备朝着心口处一刀刺去,自裁当场之时。 却见一柄泛着寒芒的飞戟,挟裹着呼啸的劲风声,从密密麻麻的人群之中贯穿而过。 鲜血飞洒,宛若红花。 三具尸体穿成一串的凄厉景象,惊的一众乱军纷纷打了一个寒颤,不由自主的停止前进的脚步。 这才敢扭过头去,朝着飞戟袭来的方向心有余悸的看去。 只见投戟之人,乃是一名坐胯墨色战马,身披乌金战铠,腰佩三尺宝剑的俊逸青年。 乱军头目,瞬间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眼前之人也太嚣张了,居然敢在这里玩英雄救美的戏码! “兄弟们给我上,咱们一百多人,莫非还怕这一介黄毛小儿,飞龙骑脸,优势在我……我我我……” 只是还未等那乱军头目说完。 俊逸青年的背后,缓缓出现一群又一群披甲执锐的彪悍狼骑,声势浩荡,足有千骑之众。 高义轻蔑一笑。“区区溃巢蝼蚁,焉敢挡我去路?宰了他们,不要俘虏。” 身后千骑立即领命,一拥而上将百余名乱兵,团团包围。 未消半盏茶的时间,此地便再无一个乱军活口,尽皆是一堆堆残肢断臂,或是无头尸体。 高义驱马上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妙龄少女。 只是高义双眼的注意力,却情不自禁的被那巍峨的峰峦所吸引,暗暗咂舌。 “小雨妹妹,仅仅一年未见,没想到你竟已出落的这般水灵,长得这般丰硕……咳咳咳!” 忽然发现自己有些浮想联翩了,高义赶忙偷偷扶龙归位,毕竟自己与她兄长赵云,乃是故交好友。 人家拿我当成好兄弟,我又岂能想着睡人家亲妹妹? 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 话说这兔子确实是长得有亿点点太丰硕了,也不知道小雨妹妹究竟是怎么喂的。 迅速一扫心中杂念,高义露出一抹如三月阳春般的和煦笑容,温然道: “小雨妹妹,如今沛国正值战乱,子龙兄怎不带你回常山,反而让你孤身一人,流落他乡?” 赵雨鼻音抽烟,急忙解释道:“高义哥哥,其实……这事也不怪我家兄长。” “只因我大病初愈,无法承受路上的颠簸。故而华佗先生才劝说我家兄长,将我留在小沛城静养。” …… 又跟赵雨寒暄几句,高义留下百余骑兵,让他们护送赵雨回到居所。 而高义则是率领八百名骁骑出城,朝着刘备逃遁的方向,一路追击而去。 半日之后,小沛城与太丘城接壤之处。 数万黎民百姓,如同一群猪羊般,被手执刀剑的官兵驱赶着,逼迫着他们交出仅存的口粮。 如今刘备已经彻底撕开伪善的面具,此行逃难他只顾着带着大量金银财帛,却忘记携带粮食。 大丈夫生于乱世之中,岂能食不果腹? 于是,刘备便惦记上了逃难的百姓。 正所谓:百姓屯粮,我屯枪,百姓便是我粮仓。 自己虽然忘记带粮食,但自己麾下有兵有将,还不能纵兵抢粮吗? “刘玄德,妄你自诩汉室宗亲、仁义君子。” “如今小沛百姓流离失所,已经存活不易,你又何必纵兵抢粮,使本就贫寒的无辜百姓们,更加雪上加霜。” 马车之上,一袭碧蓝长裙如睡莲般静谧优雅的糜贞,面色之上略显愁容,言语犀利的劝谏着刘备。 “你一介妇人,又懂什么?我刘备乃是汉景帝玄孙·中山靖王之苗裔,堂堂汉室宗亲,又岂愿劫掠黎民百姓?” 旁边端坐着的关羽,面色凝重,手抚美髯,劝道:“嫂夫人,莫要错怪大哥。” “若非高义那无胆匪类,竟阴谋使诈,趁我军与曹军鏖战,一路袭取我小沛城。大哥又岂会……哎!” 正当糜贞还想继续反驳,却被旁边一袭白衣胜雪如落凡仙子般的甘梅,轻轻扯了扯裙角。 “贞儿妹妹,还是不要惹夫君生气了。在家从父,出嫁从夫,此乃三纲五常,咱们还是一切都听夫君所言吧!” 言语突然被人打岔,糜贞的心里倒未曾生气,因为她知道甘梅只是担心自己会触怒刘备,从此冷落自己。 但向来谨小慎微的甘梅,又岂会知晓糜贞此时的想法,她正迫切的盼望着刘备当场暴怒,直接赠她一封休书。 第16章 关羽重义,刘备抛妻 两年前,糜贞外出游玩时,曾遭遇劫匪,幸好得到偶然路过的高义搭救,方才免遭劫匪们的侮辱。 豆蔻年华的花季少女,正值一生之中最为懵懂纯真的妙龄,最喜欢这种英雄救美的戏码。 从那之后,无论多少徐州才俊,前往糜家登门提亲,糜贞的心里都极为抵触,坚决不嫁。 直到最后,她大哥糜竺为求巩固家族利益,丝毫不顾她的意愿,强行将她嫁给已年近半百的刘备。 但纵使她嫁给刘备,已有三个月的时间,糜贞却始终不肯与刘备圆房,甚至以死相逼。 她的这一项无理要求,自然引得刘备颇为恼怒。 但对此,糜贞却毫不惧怕,因为她知道,刘备非但不敢用强,反而还要将她好吃好喝的供养着。 只因糜贞出身的东海糜氏一族,不仅是徐州的首富,更是刘备最大的钱袋子。 东海糜氏,祖辈数代从事商贾,历经百年沧桑岁月,如今糜氏的商铺粮行,早已遍布徐州各地。族中拥有僮客万人,财帛巨亿。 因此,糜贞敢断言:只要刘备的脑子没有被驴踢了,就不会因为这些琐事,而去强行逼迫她,去做一些违背妇女意愿的事情。 正当糜贞陷入沉思时。 忽然,马车外面传来一道急促的禀报声。 “启禀主公!敌骑……敌骑已经追击过来了,距离此地不足十里的路程。” 刘备心中惊惶,急切问道:“有多少敌骑?敌将又是何人?” “回禀主公,敌骑约有八百之众,看敌军大纛旗上书写有高字,想必定是高贼亲自领军。” 当刘备听到仅有八百敌骑时,不由得暗松一口气,但当他听闻统军之人乃是高义之后,刘备稍安的心瞬间就提到了嗓子眼里。 毕竟人的名,树的影! 半月之前,高义仅率领百骑劫营,便杀得曹营溃不成军,如今他亲率八百狼骑强袭而来,这如何能挡得住? “传令兵!快去传达命令!” “不要啦!什么也不要啦!缴获的粮食放弃,被抓的百姓全部放掉,全军立刻出发……轻装简行,速速朝太丘城一路疾驰。” 半个时辰之后。 高义与刘备两军之间,你追我赶,但很快刘备就发现形势不妙。 因为刘备、关羽、糜贞、甘梅,以及马夫,五人共乘一辆驷马香车。 拉车的四匹健硕骏马,虽都是优质良马,但怎奈何乘车的人太多,导致马的体力大量消耗,难以维持这般超负荷的长久疾行。 于是,马车的速度逐渐越来越慢,而后面高义率领的敌骑,则是越来越近。 刹那间,刘备面露厉色,立即选择弃车保帅,直接一脚就踹在御车的马夫身上。 待到车夫跌落马车,刘备赶忙握紧缰绳,亲自御使马车前行,因为负重突然减少,马车的速度果然加快许多。 正当刘备以为暂时安全之时,却发现后方追击的一众敌骑,也开始骤然加速。 刘备心急如焚,当他眼角余光扫到糜贞与甘梅二人之后。 权衡利弊之后,只见他眼中又是厉芒一闪,竟是毫不怜惜的一把抓住甘梅的衣袖,将惊惶失措的甘梅狠狠甩下马车。 看着被推落马车的甘梅,关羽和糜贞的眼珠子都快惊爆了。 关羽是在为刘备的突然出手,而感到诧异,毕竟嫂夫人那可是国色天香的大美人啊!怎么说扔就扔了……这岂不是在资敌吗? 糜贞则是在为甘梅的所嫁非人,而感到由衷的悲哀!心中更加痛恨刘备这个满口仁义道德的伪君子。 当马车之上骤减两人后,四匹战马倒也足以支撑乘载三人,进行一路疾驰。 此时,心急如焚的刘备,将逃跑作为终极目标,手握马车的缰绳,随着一声嘹亮的吆喝喊出。 刘备瞬间化身一代车神,拼命使出浑身解数,巧妙的施展各种极限过弯,竟是快的犹如一道残影。 只留下身后一群溃巢之兵,与成千上万的逃难百姓,挡在高义的面前。 正执戟纵马的高义,在追击途中随意斩杀十数名溃兵之后,突然看到刘备已经远遁离去,不由得啧啧称奇,暗叹道: “真不愧是拥有‘跑男’称号的男人,真他娘的快啊!凭这满格的逃跑天赋值,以及开挂般的驾车技术,也难怪历史上汉朝三分天下,刘备能占其一。” 当高义正在暗暗咂舌的时候,却不知已经远去的刘备等人,突发意外。 正所谓:马有失手,人有失蹄! 已经暂时脱离危险的刘备,顿时信心满满,天晴了,雨停了,又觉得自己行了! 居然驾车驾上瘾了! 随后在逃跑途中,刘备各种大秀操作,各种极限过弯,毫不顾忌战马的承受能力。 最终在转弯途中,拖拽马车的其中两匹战马,误踩到路边草丛一处深坑凹槽里,竟是直接被折断马腿。 驷马香车也随着巨大惯性,在极速行驶的情况下,直接一头撞上旁边的参天大树。 马车瞬间斜着翻倒在地,车上三人也纷纷跌落,好在三人仅是受些轻伤而已。 情急之下,关羽挥舞青龙刀,斩断战马与马车相连的绳索,急忙喊道: “大哥!还有两匹战马安然无恙,仍可奔行。如今高贼即将追来,你和嫂夫人速速乘马离去,我在此地为你们阻挡追兵。” 刘备深知他能够屡败屡战,好似一只踩不死的蟑螂,完全就是因为忠义无双、勇武非凡的关羽和张飞。 若今日他痛失关羽,必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 反观失去糜贞则不同,如今自己已经与糜氏结成姻亲,得到糜家的鼎力支持,继续留着娇蛮任性的糜贞在身边,也无太大用处。 权衡利弊之后,刘备一把推开正在清理伤口的糜贞,握住关羽的手,真情流露道:“古人曾云: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衣服破,尚可缝。手足断,安能续?” “吾兄弟三人,桃园结义,不求富贵荣华,但求祸福与共。不求同生,但求同死!今虽暂困于危局,吾又岂能让二弟孤身断后。” 第17章 卿本佳人,曰久生情 临走之前,刘备露出一副恬不知耻的伪善神色,从腰间抽出一柄锋锐的匕首,主动递给糜贞,温然笑道: “夫人莫怕,你暂时藏在附近的灌木丛中,待我与二弟引开追兵,就回来寻你。” “只是……自古红颜多薄命,夫人乃是徐州大族嫡女,国色天香,若不慎落入高贼之手,必然难逃厄运。” “届时,还望夫人能用这柄匕首,保全自己的贞烈名节,以及为夫的微薄颜面。” 言罢,刘备与关羽翻身上马,朝着太丘城的方向,一路纵马疾行而去。 看着逐渐远去的两道身影,糜贞赶忙丢掉手握的匕首,长舒一口气,这才心有余悸的嘲弄道: “好你个虚伪至极的刘大耳,当真不愧是无赖皇帝·刘邦的后人。亏甘姐姐平日里对你百般恭敬,如今大难临头,你居然能狠心推她下车。” “还妄想我会用自己的性命,去替你这欺世盗名之徒守节?做你的春秋大梦吧!回头待我寻到甘姐姐,定要劝她与我一起改嫁。” 而正在糜贞愤恨感慨之时。 另一面,刚刚被推落马车的甘梅,已经被数十名彪悍魁梧的骁骑包围。 甘梅的心里极其害怕,眼眶里布满晶莹的泪珠,曲线曼妙的娇躯如若一只鹌鹑般,瑟瑟发抖。 但最终满脸泪痕的甘梅,还是从怀里取出一柄匕首,朝着周围的狼骑们,声嘶力竭的喊道: “你……你们不要过来啊!再过来我……我就死在这里。” 吼过几声,见周围的并州狼骑们依旧没有放手的意思。 甘梅又想到刚刚被当做弃子一样抛弃的情景,顿时悲从心头起,怒从胆边生。 不堪受辱的甘梅,悲呼一声过后,立即用所执匕首,朝着自己的胸口刺去。 然而就在匕首即将刺入胸口之时,忽然一道残影呼啸而过。 刹那间,一支羽箭已经撞击在匕首之上,巨大的震荡之力,直接将甘梅所执的匕首撞飞。 只见周围数十名骁骑纷纷闪开,主动留出一条宽阔无人的道路。 高义一手执宝弓,一手握缰绳,驱马迈步向前,缓缓来到甘梅身边。 “卿本佳人,奈何轻生?昔日下邳城一别,未曾想重逢之日,甘姐姐竟又落入我手。” 甘梅瞬间大惊失色,一双美眸圆睁,痴痴的望着高义,半带笑容,半带愁容的叹息道: “当年张飞醉酒失徐州,妾身被吕布扣留,若非公子庇护,妾身怕是早已受尽凌辱,羞愧而死。” “公子对妾身的照顾,妾身看在眼里,岂会不知?只是妾身毕竟是有夫之妇,纵然刘备生性凉薄,视妾身如若敝履,但妾身却不能……” 言到此处,甘梅的俏脸瞬间泛起一片羞红,原本伶俐的口才,也变得支支吾吾起来。 高义岂会不知甘梅的意思,并没有继续与她对视,反而主动调转马头,背对着他沉声道: “大丈夫生居天地之间,岂能欺凌一介柔弱女流?本将军虽非古之圣贤,却也自诩是鼎天立地的真男人。” “如今沛国烽烟四起,到处兵荒马乱,甘姐姐孤身在外,难免遭逢贼人惦记。你们几人前去护送夫人安全归乡,待到抵达村寨,务必归队,若敢有一丝逾越之举,立斩不赦!” 未等甘梅有所反应。 高义匆匆留下几名骑兵,就驱动胯下乌骓马,手舞天龙戟,率众朝着远方一路狂飙而去。 “诸位将士,握紧你们手中所执的刀剑,用铁与血的洗礼去杀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伟业,随我一起纵马袭敌,追击刘备。” 看着高义率众离去的潇洒背影,甘梅的内心如遭雷击,未曾想世间竟有如此光明磊落、体贴入微的正人君子。 高公子不仅主动放过仇敌的妻子,还非常体贴的派人护送回乡。 若是与那满口仁义道德的伪君子·刘备相比,高公子何止强他千百倍! 白玉美人之甘姐姐 【插播一则劲爆的后事趣文】 【据小道消息说:半月之后,有一群自称南江悍匪的黑衣蒙面人,直接闯入甘梅居住的甘家庄里,开始大肆劫掠,偌大的村寨瞬间化作一片狼藉】 【幸得‘偶然路过’的高义将军倾力相助,这才避免全村居民被屠戮一空的局面。只是在此之后,村民们皆认为甘梅乃是不祥之人,命犯天煞孤星,纷纷逼迫甘梅离去】 【最终无家可归的甘梅,只能默默接受高义的无私援助,暂居于高府之内。只是毕竟孤男寡女、难免曰久生情……正所谓:有事姐姐干,没事甘姐姐。莫怪高义不做人,只怪甘姐姐太诱人】 …… 话回正题! 在随后的追击途中,高义遇到被抛弃的糜贞。 二人久别重逢,当高义得知糜贞妹妹已经被迫嫁给刘备之后,顿时怒火中烧,怒吼道: “高家看上的东西,永远都是高家的。” “刘大耳一介跳梁小丑,居然敢强娶我高义看上的女人,当真是自寻死路。” 听着高义口中霸道的话语,糜贞心里是异常欢喜,知道高义仍旧惦记着自己。 正当她准备出言解释,如今自己依旧是完璧之身时。 高义匆匆留下一支骑兵看护,就已经率领麾下八百骁骑,朝着刘备远遁的方向,一路追击而去。 看着高义一副怒火滔天的架势,若是没有剁碎刘备的尸体,怕是绝不会罢休。 两个时辰之后。 刘备和关羽一路纵马疾驰,在抵达一处依山军寨之后,胯下战马因为力竭而倒下。 二人无奈,只能进入军寨里寻找战马。 这处军寨,三面环靠陡壁山崖,是沛国境内的一座步兵营寨,常年驻有三千甲士。 但具通过管理军寨的管事讲解得知,军寨内只有十几匹运载辎重的驮马,并没有适合骑乘的战马。 最终刘备关羽二人,只寻到一匹勉强适合的战马,无奈之下,刘备还是决定让武艺超群的关羽,前往太丘城求援。 而刘备自己则是藏匿于此,暗中收拢溃兵,待到与张飞合兵一处,再突然打回小沛城,杀高义一个回马枪! 只是!理想是丰满的,现实却是骨感的! 关羽前脚刚走,高义后脚就率领八百骁骑追击而至,直接堵在军寨的出口处。 第18章 霸王铁骑,火烧敌营 刘备深知军寨里的甲士,绝非是高义麾下虎狼之师的敌手,于是便采取坚守不出的策略,以挫敌锐! 为求稳妥,刘备甚至连营寨大门都反锁着,仅两丈宽的通道上,也强行摆满百余架拒马桩。 “高义小儿,卑鄙之徒!无耻匪类,欺人太甚!” “未曾想你居然如此卑鄙,趁我与曹贼鏖战之际,暗中袭取我小沛城,使我城中八千沛国将士,尽皆命丧疆场。” “哼!就凭你一介黄毛小儿,也想要我刘备的命!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我刘备的命硬的狠……当年在吕布辕门射戟时,你又是暗施冷箭袭杀于我,又是向吕布谏言杀我,最终我还不是活的好好的!” “如今我二弟关羽已去求援,待到我沛国大军将至,便是你的死期。” 正当刘备在营寨内口出狂言时,一声铿锵有力的话语,却从高义口中发出。 “刘玄德,休要张狂!我且问你一句,可愿出寨归降?否则业火天降,定让尔等灰飞烟灭。” 刘备怒火中烧,嘲弄道:“我刘备堂堂汉室宗亲,麾下尚有三千雄兵,周边又有陡崖寨墙护持,岂会惧你一介武夫?吾宁死不降!” 看着正义凛然的刘备。 高义眉宇间杀意翩飞,立即下令道:“全军听令,扼住谷口,以守为攻,切不可放走一个敌军,违令者斩!” 言罢,高义手舞天龙戟,遥指一侧凹凸不平的陡坡,率领二十八名弓骑一路爬坡而上。 见此一幕,正在急忙组织加强防御工事的刘备,以及山寨内的众多甲士,皆是瞪大眼睛。 我的天啊!这也太神奇了! 他们难以置信,世间竟有骑兵,居然能在崎岖的陡壁上纵马奔走。 岂不知高义所率领的二十八弓骑,并非等闲之辈,而皆是战力彪悍的一流弓骑将。 世人曾誉其为:项羽二十八骑。 由西楚霸王·项羽麾下最勇猛的二十八名弓骑将组成,分别是: 【凌剑骑、破穹骑、血杀骑、赤云骑、藏锋骑、应魔骑、天孤骑、狂战骑、白虎骑、雪豹骑……】 当年,项羽号称西楚霸王,一身狂霸战力,堪称震古烁今,扛鼎过街更是轻而易举,乃是真正意义上的万人敌。 正所谓:强将手下无弱兵。 二十八弓骑将,在跟随项羽南征北战时,可谓是战功彪炳。 无论是破釜沉舟的巨鹿之战,还是千里奇袭的彭城之战,他们都冲锋在西楚军阵的最前沿。 即便是楚汉争霸的终极战役·垓下之围,他们虽身陷于十面埋伏的窘境,却依旧无所畏惧。 仅凭区区二十八骑之力,助项羽杀穿五十万汉军的密集封锁,一路冲出重围,抵达乌江之畔。 【可惜世人愚昧,皆以成败论英雄】 …… 此时,高义与麾下二十八弓骑将,已经爬上陡坡山巅处。 高义站在山顶,视山下营寨一众敌军如草芥,高声喝道:“准备火箭,给我火烧敌营。” 二十八弓骑将,纷纷点燃火箭,挽弓搭箭,瞄准敌军营寨。 “嗖嗖嗖!” 一阵阵飞箭火雨,仿佛如流星落地。 营寨内的枯草与杂物,瞬间引燃,到处烟尘弥漫。 顷刻之间,整座营寨化作一片滔天火海。 大量的敌军甲士,被烈焰逼得无处遁逃,或是化作火人,或是蜷缩在围墙后面。 刘备也彻底慌了,急忙抽出佩剑,高喝道:大丈夫宁可冲上前战死,躲在墙后,难道就能活命吗?” “此番大战,我军兵力足有三千众,敌军仅有八百骑,我众敌寡,优势在我!” “全军听令,速速迎敌。” 受到刘备的激励,营寨内的兵卒开始组织反攻,试图冲出火海,杀出重围。 只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打脸! 道路上,原本用以阻挡高义麾下敌骑的近百架拒马桩,反倒是成为资敌的玩意。 使得一拥而上的甲士们,被阻挡在拒马桩的一侧,无法继续前进。 而高义麾下的八百骁骑,却趁此良机,立即取出弓箭,纷纷挽弓搭箭大量射杀敌军。 经过几轮齐射箭雨。 冲在最前面的数百甲士,成片成片的倒在血泊里,化作一堆堆尚有余温的尸体,皆是死不瞑目。 刘备心里那个气啊! 本想怒斥兵卒愚蠢! 但他最终还是强忍下这口怨气,继续激励道: “将士们,不要慌,不要怕!区区箭矢,不足为虑!敌骑有弓箭,难道我们就没有弓箭吗?” “弓箭手出列,刀盾兵掩护,放箭!放箭!不愁弓箭尽,但愁敌未退。” “甲士继续上前,先挑开拒马桩,再继续冲杀。挑开拒马桩者,赏五金!杀敌一人者,赏十金!” 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最终在死伤千余甲士之后,刘备的士卒,还是成功冲破拒马桩。 与高义麾下的八百骁骑,相距仅有五十步。 正当他们想一鼓作气,彻底击溃眼前八百骁骑时。 令他们绝望的一幕忽然发生。 八百名骁骑,他们突然动了! 骁骑们纷纷放回弓箭,齐齐自腰间抽出环首刀,开始驱动胯下战马,逐渐发起冲锋。 见此一幕,冲锋在前的甲士们,这才幡然醒悟。 经过拒马桩的阻挡,营寨内三千甲士已经伤亡大半,如今仅有一千余人。 在士兵数量大致相同的情况下,步兵与骑兵进行一场相互冲撞,简直就是跟自杀一样。 果不其然,当两军撞击在一起。 披甲执锐的步卒军阵,在战马的剧烈冲击下,毫无反抗之力,好似窗户纸般一捅就破。 紧接着,无数钢刀,刀起刀落!恰似死神镰刀,无情的带走一条又一条鲜活的生命。 无数的马蹄践踏在尸体上,血花飞洒,肉泥翻飞。 营寨内,刘备绝望的看着这一切,怒极反笑,仰天长啸一声,悲呼道:“苍天助贼不助汉,今遭逢惨败,吾已无颜苟活于世!” 走投无路的刘备,缓缓流下两行清泪,双手颤巍巍的举起三尺长剑,抵在自己的脖颈处,准备自刎以谢天下。 第19章 大雪龙骑,全军出击 此时,刘备牙关紧咬,双手紧握佩剑,准备当场引颈自刎。 恰在此时,变故突生。 刘备一对大耳朵,终于派上用场,耳畔处隐隐听到一道熟悉的虎咆之音,自远方而来。 “呔!高贼莫要张狂……俺燕人张翼德来也!” 刘备越听越觉得熟悉,瞬间睁大眼睛,难以置信的望着远方天际线。 尘雾之中,隐隐有近万兵马向此处席卷而来。 一面“张”字旌旗,在烟尘之中若隐若现。 赫然正是收到消息,率领大军前来驰援的张飞。 “吾弟翼德,于万军丛中取敌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耳。今又率领近万兵马相助,何惧高义匹夫?” “高贼?哼!定叫你有来无回!” 看着已经重燃战心的刘备,以及远方奔驰而来的千军万马。 高义的脸色逐渐阴沉。 因为他知道:即将煮熟的鸭子,居然要飞了! 他麾下八百骁骑,虽皆是弓马娴熟的轻骑兵,但如今战场之上敌我兵力太过悬殊,又身处于山谷入口处。 若是被大军堵在谷口,就意味着彻底丧失轻骑兵最重要的机动性,逐渐会被步卒的盾墙枪阵所剿杀。 思及此处,高义心中恼火得很,奋力一脚踢在地上的小石块上,发泄着心中怒火。 “草泥马!这也行?上次是曹操割须夜遁,这次又是刘备绝处逢生,莫非这些乱世枭雄都有气运傍身吗?” 此时此刻,高义的心里很不舒服,他无比期望能拥有一支强大的重铠骑兵。 哪怕是拥有一千名重骑兵,他也不必担忧敌军的人海战术与盾墙枪阵。 正当高义暗自神伤,准备下令撤军之时。 战场之上的局势,却因高义随脚踢落的一颗小小石头,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惊世巨变。 “砰!” “砰!” “砰!” 高义暴怒之下,倾尽全力的一脚威力极大。 小石头足足被踢飞出二百多步,才堪堪坠落。 恰好砸中一名盾牌兵的脑袋上,瞬间就肿起一个大包。 疼的那人嗷嗷直叫,上蹿下跳,直接就撞上旁边正在挽弓搭箭的弓箭手。 那一名弓箭手也是倒霉,刚刚瞄准目标,准备发射羽箭。 下巴却突然被撞到,险些咬到自己的舌头,他急忙去捂住下巴,却不慎将手中羽箭射向空中。 好巧不巧的,竟是射中一只落单的大雁。 突然中箭,大雁成惊弓之鸟。 战场上弓弦震颤,接连不绝! 血流不止的大雁,心中惊惶。 强行撑着重伤濒死的躯体,拼命的使劲往上飞,又飞远三四百步,还是难逃厄运。 最终,重伤的大雁,两眼一抹黑,因失血过多而亡。 足有十几斤重的大雁躯体,外加百丈高空的巨大坠落惯性,二者相加之下,其威力不容小觑。 “嗖!” 正在哈哈大笑的刘备,只顾自己绝处逢生的喜悦,却忘记如今手中依旧紧握着三尺长剑,抵在脖颈处。 “哼!我刘备乃汉室宗亲,中山靖王之后。朝野众臣,无不敬仰,岂会败于你一介山野莽夫?哈哈哈……” 话音未落,只见一道残影从天而降,狠狠的砸到正狂笑的刘备头上。 由于高空抛物的巨大惯性,刘备砸的眼冒金星,头颅猛的一低,居然将脖颈主动凑到三尺长剑上。 “噗嗤!”一声过后! 只见一颗死不瞑目的头颅,瞬间从刘备的身躯上滚落。 自此一代枭雄·刘备陨落! 见此一幕,高义不由得瞪大眼睛,生怕自己的重瞳眼花,看错了! 直到高义的脑海里响起系统奖励的提示音,他才彻底相信……窝草!刘备居然真的死翘翘了。 【叮!恭喜宿主成功击杀一代枭雄·刘备,获得巨额奖励】 【叮!恭喜宿主获得《雪中》武将:北凉骑战之首·袁左宗】 【叮!恭喜宿主获得:三千大雪龙骑军】 【叮!恭喜宿主:额外提升百分之二十霸王战力】 听到系统的巨额奖励,高义已经懒得关心刘备的奇葩死因,而是瞬间陷入狂喜之中。 高义曾略读过《雪中》,岂会不知袁左宗与大雪龙骑军的强悍。 大雪龙骑军,建成于《雪中》世界的春秋时期,乃是北凉王·徐骁麾下最强的精锐之师。 所选骑兵,皆是北凉军中能以一敌百的彪悍勇者,配备的长枪与凉刀,以及铁胎弓,皆属上品。 并且每人配备三匹北凉千里驹,其中一匹战马身披全副重型铠甲,极大的提升续航能力与防御力。 甚至于在春秋时期的战场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北凉铁骑甲天下,大雪龙骑雄北凉。 而统领大雪龙骑军的主将·袁左宗,也非易与之辈,在狠人辈出的北凉军中,亦可堪称狼灭! 世人皆言:北凉袁二哥,人狠话不多。 武艺上,他刀枪双修。 疆场上,他骑战无敌。 西垒壁之战前夕,袁左宗以一万北凉骑兵拖住西楚四万重铠骑兵,最终拼的几近全军覆没。 当援军抵达疆场之时,袁左宗浑身浴血不见面容,却仍扶枪而立,身披一袭血衣长袍飕飕,身后北凉军旌旗猎猎。 如此强悍的精骑之师与绝世猛将的双重组合,堪称完美! …… 此时,张飞率领近万步骑,已经距离谷口不足三里。 高义却视若草芥,心念一转,直接召唤出三千大雪龙骑军、以及龙骑主将·袁左宗。 “哼!雕虫小技,竟敢班门弄斧。大雪龙骑,全军出击!” 转瞬之间,荒野之上传来一阵阵犹如惊雷翻滚的隆隆巨响,由远及近,声震云霄,力撼大地! 顺着声音的来源望去。 尘雾之中,旌旗蔽空。 三千大雪龙骑,挟裹着震天杀声,冲出遮天尘雾,如一座巍峨的钢铁长城般,阻拦在张飞面前。 张飞出身于北疆燕赵之地,对骑兵也有所见解。 眼前拦路的三千重铠骑兵,人彪马壮,武器精良,绝对是一支骁勇善战的精锐之师。 哼!但这又能如何? 胆敢拦我支援大哥! 纵使天王老子,俺也要捅上几个透明窟窿。 张飞豹眼圆睁,抬起手中丈八蛇矛,遥指龙骑之中的白袍主将,虎咆一声道:“白袍小儿,可认得燕人张翼德否?” 袁左宗身披白袍,手执长枪,胯下白龙驹,口中冷喝道: “区区一介蝼蚁,何须知汝姓名?主公之敌,注定必死无疑。” “大雪龙骑,随我杀敌!” 怒吼之中,身后三千大雪龙骑,挟着漫天尘埃,浩浩荡荡杀向敌军。 第20章 手执龙雀,斩敌首级 “恶贼,好胆!” 张飞一咬牙,驱动胯下黑鬃马,手执丈八蛇矛,率先迎战而去。 身后八千步骑,多是曹营降兵,时常遭受张飞的鞭打,如今主将虽已发起冲锋,但却并没有下令全军冲锋。 故而,八千步骑皆是左顾右看,不知道究竟是要随主将冲锋,还是要原地待命。 张飞的副将迫于无奈,也只能一咬牙,急忙下令发起冲锋,军阵之中颇显混乱。 反观三千大雪龙骑,却皆是百战精兵,未等主将下令,便自动展开一道军中常用的雁形阵。 以一千四百名重骑兵为中军主阵居后,八百弓骑为右翼向前,八百弓骑为左翼向前。 当两军相距仅有两百步时。 位于两翼的大雪龙骑,纷纷举起铁胎硬弓,开始挽弓搭箭,向敌军疾射而去。 如飞蝗过境般的箭雨。 使张飞的八千步骑,在惊惶失措之下,瞬间减员近乎一成,可谓是损失惨重。 仅是这一招后世骑兵作战之时,常见的纵马射箭,就刷新了他们对大雪龙骑战力的认知。 因为这个时代,高桥马鞍与双边马镫还并未出现,寻常骑兵压根无法在颠簸的马背上,使用弓箭。 只有极少数自幼苦练骑射的骑士,或是那些天赋异禀的弓骑将,才能一边纵马狂奔,一边挽弓射箭。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张飞虽向来鲁莽,却是胆大心细之辈,他想的比寻常士兵更加透彻。 眼前敌军之中,足有千余战士皆能用铁胎弓,在两百步之外轻易命中目标。 单单是这份臂力,也绝非一般自幼苦练骑射的骑士能够拥有。 刹那之间,张飞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暗呼不妙! 莫非敌骑之中,足有千余名弓骑将? 其实还真让张飞猜对了! 但可惜,他只猜对一半。 眼前的三千大雪龙骑里。 所有普通战士,皆是三流弓骑将。 十名中层将领,皆是二流弓骑将。 三名高级将领,皆是一流弓骑将。 至于龙骑主将·袁左宗,更是世间罕见的无双级猛将,甚至刀枪齐出之时,战力倍增。 试问在当今世上,又有哪一支军队,能抵挡住三千名弓骑将的进攻。 两百步! 一百步! 五十步! 两军轰然撞至! 无数敌军,被龙骑战马一击撞飞,跌落在铁蹄之下,践踏而碎。 无数溃兵,被龙骑战士一刀毙命,翻倒在尸山之中,血迹犹腥。 仅仅一盏茶时间。 数不清的沛国兵,乱做一团,死伤惨重,成堆成堆的长眠于此地。 见此情景,张飞一矛逼退周边十几名大雪龙骑之后,怒极道: “不可能!高义一介黄毛小儿,怎会拥有这么多的弓骑将?” “呔!看俺去取敌将首级,以扭转战局!” 言罢,张飞一身战意狂燃,手舞蛇矛,驱动胯下黑鬃马,冲杀向龙骑主阵。 大雪龙骑主阵之中,两名高级将领见敌将竟敢袭杀而来,皆是面露凝重之色。 他们想要纵马迎战张飞,却被一阵叹息声所阻止。 “这黑脸贼虽是一介蝼蚁,但吾等受这一方世界的天道压制,自身战力也已经百不存一。” “还是由我亲自斩杀此僚吧!” 袁左宗森寒一笑,手执白龙银枪,驱动胯下北凉雪龙驹,亦是迎击而去。 转眼之间,两人已经轰然对撞。 “轰!” 丈八蛇矛与白龙银枪相撞在一起。 “轰!” 一道天崩巨响过后。 袁左宗巍然不动,手中长枪如泰山压顶,将张飞的蛇矛反震回去。 “小白脸,好大的劲头!” “居然能震开我这一矛?” “再来!” 张飞虎口震的发麻,手中丈八蛇矛险些脱落,但秉着虎死不倒架的原则,依旧继续提矛反击而去。 二人皆是无双级别的巅峰猛将,倒是一时半会儿谁也奈何不了谁。 二人接连鏖战三十回合之后。 袁左宗星目一眯,看准时机。 手中飘逸灵动的白龙雪银枪,招式变化莫测,忽然变突刺为猛砸。 张飞虎臂青筋暴起,紧握手中蛇矛,向上高举,开始全力以赴与袁左宗进行角力。 突然,袁左宗将双手握枪改为单手握枪,左手猛的一抽腰间龙雀刀,挟裹着崩山巨力,极速斩出。 噗的一声! 突然一束血箭,飚射而起。 张飞被一刀砍在脖颈处,瞬间头颅飞抛而起,带起大片猩红血液。 袁左宗右手一伸抓住张飞的头颅,左手提着染血的龙雀刀,振臂高呼一声,冷喝道: “黑贼已死,尔等速速归降,敢不降者,便如此头。” “呀!” 怒吼声中,袁左宗的虎臂青筋暴起,五根手指猛一发力,瞬间捏爆手握的头颅。 头骨瞬间崩碎,猩红的鲜血与脑髓融合在一起,四处飞溅。 这血腥一幕,吓的周遭沛国军皆是不寒而栗。 更有甚者,竟是直接尿湿一地。 “我投降!” “我投降!” 紧接着,乞降之声响彻战场。 大获全胜的袁左宗,并没有理会战场上一众丢盔弃甲的降兵,而是立即一路纵马抵达山谷入口。 “臣!大雪龙骑主将袁左宗,率领三千大雪龙骑军,拜见主公。” 看着匍匐跪拜的袁左宗,以及战场之上正剿杀残敌的三千大雪龙骑。 高义急忙走上前去,轻轻扶起跪拜着的袁左宗,一把握住他的手,越看越是狂喜,满脸真诚的笑道: “我得左宗,真天赐英杰也!将军快起!将军快起!” “吾执龙戟,公执刀枪,虽百万众,能奈我何?哈哈哈!” 得到主公如此赞誉,袁左宗受宠若惊,急忙推辞谦逊道:“主公廖赞,臣愧不敢当。” “那黑脸贼胆敢袭杀主公,论罪当诛,现已被臣一刀斩首,尸体尚在,不知主公想如何处理?” 高义自幼就是心善的人,若非形势所迫,他绝不愿意滥杀无辜。 思酌再三,高义面露悲天悯人之色,叹息道: “这黑脸贼和大耳贼,虽然劫掠百姓,恶贯满盈,但勉强也算忠义之辈,还是厚葬吧!” “来人,将此二贼的尸体暂时收敛一下。等回头擒住关羽之后,就让他亲自挖三个坑,将他们三兄弟一起埋葬吧!” 【作者说:鉴于个别读者跳章严重,我重新解释一下,系统是超级霸主系统。只有在击杀或是收服三国时期的诸侯之后,才会出现奖励。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诸侯!诸侯!诸侯】 【三国时期诸侯:沛国刘备、徐州吕布、淮南袁术、江东孙策与孙权、荆州刘表、交州士燮、益州刘璋、汉中张鲁、南阳张绣、兖豫曹操、河内张扬、西凉韩遂与马腾、河北袁绍、幽州公孙瓒、辽东公孙度】 第21章 今宵无眠,佳人相伴 五日之后,月明星稀。 小沛城内,刘备府邸。 纸币乱舞,白灯高悬。 三日前,据哨骑来报: 【回到太丘城的关羽,得知刘备张飞被杀后,立即率领五千丹阳兵,欲要杀回小沛,与高义一决生死。结果关羽刚刚率军出城,就突然遭到曹操数万大军的重重包围。最终关羽兵败被俘,无可奈何,只能答应暂时依附于曹操】 当得知关羽降曹的消息之后。 思酌再三,向来菩萨心肠的高义,最终还是放弃了让关羽挖坑埋葬他们三兄弟的想法。 但是刘备的遗体,也不能浪费啊! 必须要物尽其用,变废为宝,让刘备死得更有价值。 于是,高义就决定替刘备举办了一场隆重的葬礼,并且广发请帖,邀请徐豫两州的诸多世家豪族前来吊唁。 一则,刘备虽是伪善之徒,但时常以汉室宗亲自居,素有贤名,高义想借葬礼之事,安抚沛国境内的军民,顺便邀买人心。 二则,刘备此人曾坐镇徐州,八面玲珑,交友极为广泛,徐豫两州的好友故吏颇多,顺便也能以刘备葬礼之事,收取大量礼金。 库房里,高义看着眼前大量的金银钱币,以及锦帛丝绸,不由得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容。 刘备虽然罪该万死,但这些礼金却是无辜的。 匆匆派遣几十名将士,抬走这些金银财帛之后,高义轻轻拍了拍衣袖,整了整仪容。 这才朝着刘备的灵堂走去。 正所谓:要想俏,一身孝! 此时,府邸内的灵堂之中。 一袭莲白长裙的糜贞,正跪坐在蒲团之上,玲珑有致的窈窕曲线展露无遗。 高义来到刘备的棺材旁边,亲自上了三炷香,看着这一副由金丝楠木打造的昂贵棺材,他突然感觉太过浪费。 玄德公生前向来勤俭朴素,最不喜欢的便是铺脏浪费。 还是等回头下葬之前,命人换上一卷崭新的草席吧! 毕竟玄德公早年是靠织席贩履起家的,若是用一卷崭新的草席代替金丝楠木棺材,也勉强算落叶归根吧! 若玄德公泉下有知,必然也会含笑九泉吧! 至于那一副金丝楠木棺材,或许能劈开做成几件家具,比如桌面或者是床板。 日后,若是贞儿妹妹,或是甘姐姐伏在由金丝楠木制成的桌面上,摆出一副任君采摘的含羞之状,想必也别有一番风味吧! 呸呸呸! 我高义虽非古之圣贤,却也是饱读《春秋》的真男人,岂能有这般龌龊想法? 高义轻咳一声,缓缓走到正在守灵的糜贞身旁,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意,轻声道: “贞儿妹妹,天色已晚,今日葬礼便办到这里吧?” 糜贞轻轻抬起玉手,擦拭眼角并不存在的眼泪。 透着手腕与衣袖的缝隙,黛眉含情眼含春,痴痴的望向高义。 正在二人眉目传情的时刻,一道不和谐的声音突然响起。 “太好了,小雨早就累了,贞儿姐姐,咱们早点儿回去休息吧!” 高义满脸黑线,这才注意到一直陪着糜贞身边的童颜巨兔……哎!光顾着看大兔子了,应该是童颜赵雨。 “小雨,你先回房休息吧!我找你贞儿姐姐,还有些要事需要详谈。” 看着一脸如沐春风般微笑的高义,赵雨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但又说不出来究竟是哪里不对劲。 “那好吧!记得早点回来啊!” 赵雨说完,就哼着小曲朝着后院迈步而去。 随着玉足的迈动,大兔子也蹦蹦跳跳,看的高义一阵心惊肉跳。 暗道:最少也有36g!当真是量大管饱!哎!可惜自己暂时还不能吃窝边草,就是不知道这兔子是什么味道? 回过神来,高义和煦笑道: “贞儿,今宵无眠,可否领我在院里逛逛?” 糜贞轻轻点头,在前面引路。 今天的糜贞明显是精心打扮过的,涂了美美的胭脂,画了淡淡的红妆。 眉若墨画,面若桃花。 香腮微熏,束腰白裙。 三千青丝垂在蜜桃般的美臀后,随着一双修长美腿的迈动,在盈盈一握的柳腰间,随之轻舞摇曳。 一阵清风拂面,细滑香腮边几缕青丝飞舞,更增添几分醉人销魂。 仿佛整具娇躯的骨子里,都荡漾着一股极致的性感,格外诱人勾魂。 窈窕淑女之糜贞 当二人行至一处偏僻之地。 高义左右瞧瞧,突然从后面一把搂住糜贞那纤弱无骨的曼妙柳腰。 糜贞嘤咛一声,欲拒还迎的推脱几下,见高义依旧紧紧搂着不松手,只好用贝齿轻咬唇瓣,含羞道: “高义哥哥,不行啊!人家今晚不方便。” 闻听此言,高义满脸失落感,瞬间萎靡不振,但还是出言说道: “那好吧!咱们就搂一会儿,聊聊天吧!” 糜贞有些过意不去,露出一副甜美笑意,细语轻声道: “高义哥哥喜欢听曲吗?不如让贞儿为你吹奏一曲吧?” 看着糜贞一副情真意切的神情,高义真的难以置信。 未曾想贞儿居然这般善解人衣,居然能想到另辟蹊径,换路而行。 高义又四下打量几眼,确定周围僻静无人之后,立即将手放在自己的腰带上。 “既然如此,待会儿就要拜托了。” 正当高义作势要去解绳时。 糜贞却从衣袖里,缓缓掏出一枚梨形陶埙,抵在那晶莹饱满的粉唇之畔,开始吹奏起来。 高义瞬间如遭雷击! 我裤子都快要脱了。 你要吹的居然是埙? 窝草妮玛!玩人呢? 话说遇见这种情况。 我到底应该怎么办? 在线等!还挺急的! 若是晚些,我怕后世记录这一段历史的作者,会被读者朋友们乱拳打死、乱刃分尸、挫骨扬灰吧! 说归说,闹归闹! 糜贞吹奏乐器的造诣还是很高的,节奏感把握的也很美妙。 时而由快到慢, 时而由慢到快! 时而由浅到深, 时而由深到浅。 听的高义一阵口干舌燥。 看的高义一阵战火狂燃。 还未等糜贞吹奏完一曲。 高义也懒得扶龙归位,直接一把抓住糜贞的手腕,用着不容置疑的语气,霸气侧漏的说道:“走,去我房间。” “去你房间……干嘛?” 哪怕糜贞已经羞的香腮通红发烫,但面对高义如此露骨的话,她还是羞答答的装傻充愣起来。 “你陶埙吹奏的不错,但那也仅是小型乐器而已,终是难登大雅之堂。恰好我那里有大型乐器,想看你吹奏亿番。” 第22章 河北重礼,甄氏五美 翌日晌午,高义居住的府邸内,有贵客前来拜访。 此人一身儒雅长袍,颇有几分文人墨客的风雅之感。 正是袁绍部下谋臣,河北名士·田丰,字元皓! 当年长安兵败之后,吕布曾率军逃往河北境内,短暂依附过袁绍,故而高义与田丰勉强也算是旧相识。 “高将军,昔日黑山一别,区区四载岁月,未曾想高将军已经乘势而起。” “竟能在短短一月时间,以弱胜强,先后击败曹孟德,困杀刘玄德,坐拥徐豫数郡之地,当真是少年英豪啊!” 原本田丰此次前来沛国,是奉袁绍之命:招纳刘备,待到袁曹决战之时,刘备引一支奇兵自沛国出发,强袭曹操的大后方,使曹军首尾不能相顾。 但当田丰刚刚抵达沛国之后,便听闻刘备已经兵败自刎,故而经过一番思酌过后,他才决定拜访高义。 毕竟勉强占据沛国一隅之地的刘关张,顶多就是三只公鹿。而坐拥徐豫数郡之地的高义,则是一头猛虎。 虽失三鹿,而得一虎,岂不美哉! “元皓先生,本将军一介武夫,不善言辞。此番袁公派遣先生到访沛国,不知有何贵干?咱们还是有话直说吧!” 对于高义豪爽直言的性格,田丰微微点头,淡然自若的说道: “高将军乃当世无双的万人敌,正所谓良禽择木而栖。吾主袁公雄才大略,称霸北境,坐拥青冀并幽近四州之地。” “即便是强如幽州公孙瓒,如今亦是困于易京一隅之地,如笼中鸟雀般,只要吾主一声令下,弹指即灭。” “高将军何不投效我主公麾下,待日后我河北百万雄师渡河伐曹,迎回天子之时,高将军自沛国发兵,两路夹击必可大破曹军。” “高将军若立此大功,日后必能加官进爵,光耀门楣,使高氏一族跻身于名门望族之列,子孙后嗣亦能世代享尽富贵荣华。” 高义看着滔滔不绝的田丰,微微摇头,说道:“光耀门楣?那就算了,我高氏人丁稀薄,仅有我父子一脉,在外征战疆场数年,家中的院门,如今还在不在都难说,更别提门楣了?” “至于先生所言的袁公雄才大略?怕也言过其实吧!如今的袁绍早已不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十八路讨董联军盟主。” “据闻,袁绍如今重用奸佞小人,轻视忠臣贤士,不思开疆扩土,只顾天伦之乐。元皓先生,你觉得这样的人配得上‘雄才大略’四个字吗?” “你……!” 田丰想要反驳,但却不知如何开口。 高义的话虽然刺耳,但说得却是实情,如今的袁绍确实已非昔日的一方雄主。 处事上,好谋无断,不喜谏言。 家事上,立嗣不明,三子夺嫡。 谋事上,亲近郭图逢纪等奸佞。 军事上,常重用淳于琼等亲信。 看着已经逐渐陷入沉思的田丰。 高义沉声道:“元皓先生,乃是河北名士,知识渊博,谋略百出,运筹帷幄不输于张良,调度钱粮不逊于萧何。跟随在袁绍这种庸主,当真是可悲可叹啊!” “我高义虽然年少轻狂,却有纳谏求贤之心,开疆扩土之志。若先生愿投效于我,我必以高官厚禄待之,若违此誓言,神鬼共诛之!” 面对礼贤下士的高义。 田丰颇为意动,但身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他还是急忙摆手,拒绝道: “将军言重了,丰乃袁公之谋臣,岂可侍二主。” “将军好意,在下心领!” 说着说着,田丰突然感觉不对劲啊! 自己明明是替主公,前来招揽高义的,怎么稀里糊涂的,自己差点儿被高义而招揽。 田丰赶忙开口,话归正题道: “既然高将军不愿投效吾主,不知可愿与吾主结盟,共击曹操?” 高义撇了撇嘴,知道自己暂时难以招揽田丰,不由得叹息道:“既然元皓先生不肯相助,本将军也不便强求。” “结盟之事倒也好说,但共击曹操,哎!就恕本将军爱莫能助啊!” 田丰眉头紧皱,略一思量,便知高义的心思。 “将军何故不肯共击曹操?若是因为粮草不济,我河北愿借调五万石粮米送往徐州,充当军粮。” 面对财大气粗的田丰。 高义心里都快乐疯了! 但面上却依旧不动声色,再次叹息道:“元皓先生,莫要误会,在下绝非贪财之人。” “只是可惜先生来晚一步,你且看看这一封书信吧!” 高义将一卷锦帛,主动递到田丰面前。 田丰急忙打开锦帛,观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书信,居然是曹操书写的。 尼玛!曹操果真是够贼啊! 信上言道:曹操愿亲自做媒,将夏侯渊的小表妹·夏侯兰,嫁与高义为次妻,双方以结秦晋之好。 作为河北谋臣的田丰,对曹操的情况,颇为清楚。 知晓曹操原本应该是姓夏侯,只因其父曹嵩过继给大宦官·曹腾,故而曹操也姓曹。 若论辈分,曹操与夏侯渊乃是正儿八经的同族兄弟,而曹操的小姨子又嫁给夏侯渊,因此二人又是连襟兄弟。 若是高义迎娶夏侯兰为次妻,必然会对中原如今的局势,形成巨大的影响。 看着再次陷入沉思,面色愈发凝重的田丰。 高义索性又添一把柴火,含笑道:“听闻夏侯小姐,秀外慧中,乃是倾城绝色,本将军神往已久。” “若此番联姻成功……以后,曹公,那可就是我的挚爱亲朋,手足兄弟……” 还未等高义把话说完,田丰竟是一巴掌重重拍在桌案上,咬牙切齿的恨声道: “三十万石粮米,另加五千匹战马!这是我河北的底线,也是吾主最大的诚意。” “另外若高将军有意于广纳妻妾,绵延后嗣。丰愿替高将军向中山甄氏提亲。甄氏五姐妹,皆属天姿国色,誉满河北,绝不逊色于夏侯氏的小姐。” 听到田丰居然加这么多,高义不由得暗暗惊呼道:窝草!弹性,这么大吗? 二乔貂甘步,昭贞糜卞吴。 三妃伏董唐,邹杜尹樊冯。 汉室四公主,五位甄家女。 对于《三国百美录》上鼎鼎有名的甄氏五美,高义可谓是垂涎已久。 如今田丰愿意亲自做媒,为自己求取五位甄家女,高义自然欣喜若狂。 但高义的面上却显得毫无波澜,摆出一副权衡利弊的挣扎神色。 “中山甄氏?我倒是曾略有耳闻,记得貌似、好像、应该、大概、或许是一介商贾之家吧?” “只是这甄氏五美,倒还是我孤陋寡闻了,以前也没听说过啊!” “哎!罢了!罢了!看在元皓先生的面子上,本将军也只能勉为其难的接受这五门婚事吧。” 忽闻此言,田丰瞬间睁大眼睛,感觉头皮发麻,干咽了一口唾沫,有些想开口解释一下,自己说的是甄家五美其中之一,并不是要把甄家五美全都嫁给你啊! 但当田丰看到高义那一副满脸不情愿的表情,好似真的只把甄氏五美当成饶头赠品白送的样子,这令田丰已经到嘴边的话,又活生生咽了下去。 罢了!罢了!甄家五美就五美吧!嫁一个是嫁,嫁五个也是嫁。 哎!全当便宜高义这家伙了,那可是整整五位国色天香的北方美佳人啊! 第23章 马踏豫州,高义封侯 数日之后,泰山郡北。 身为狼骑八健将的臧霸,在青徐两州交界处,成功接收到第一批粮米,共计有五万石。 为表与袁绍结盟的诚意。 高义当即派遣三万兵马,兵分三路攻入豫州,与曹操再次交锋。 第一路,则是由袁左宗带领两万兵马,屯兵太丘城外,与曹军形成对峙,牵制豫州境内的曹军主力,迫使其无法分兵。 第二路,则是由成廉与曹性率领五千徐州军,乘坐百余艘艨艟,顺着水道,一路劫掠沿途乡村水寨,迫使青壮流民逃入徐沛境内。 第三路,由高义亲自引领五千狼骑,深入豫州腹地,到处劫掠城寨,纵火焚城,使曹操的后方彻底乱套。 对于侵略豫州的城寨,驱赶流民,纵火焚城这些事情,高义麾下的大多数徐州兵,虽心有不仁,却毫无愧疚感。 寇可往,吾亦可往! 当年,曹操以替曹嵩复仇为由,大举进犯徐州境内。 曹军所过之处,城寨近乎鸡犬不留,大量老幼青壮,死于曹军的无情屠戮,无数妇人,被曹军凌辱至死。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生逢于乱世,人命如草芥! 徐州彭城一带,数十万无辜百姓如一群猪羊般,被曹军驱赶到江河里淹死。仅仅是浮在水面上的尸体,便堵塞住河道,使河水无法流通。 …… 最终,经过高义的大举入侵后,作为曹军大后方的豫州,可谓风雨飘摇。 疲于奔命的曹军,开始逐渐溃败起来,暂时无力阻挡高义的兵锋,只得采取坚壁清野的战略,固守城池,以待援兵。 数十万豫州百姓,被迫成为无家可归的流民,被高义大军驱赶进入徐沛地区,为当地带来巨量的廉价劳动力。 但高义知道,这数十万流民虽然被暂时强行压制住,若是处理不好,迟早会激起民变,成为巨大隐患。 于是乎,高义直接大手一挥,命令各郡国,开设粥铺,救济百姓。 与后世‘筷子插上去而不倒’的赈灾粥,截然不同。 各郡国设置的粥铺,熬制的米粥,与其说是米粥,倒不如说是米汤。 汤稀的程度,简直是骇人听闻,几乎能凭借肉眼数清碗里有几粒米。 再搭配一些随处可见的野菜叶子。 每日两碗的稀米汤,最多也就是保证人暂时饿不死罢了。 这倒不是各郡国的官吏,胆敢克扣赈灾粮饷,而是高义有意为之。 如今正值汉末乱世,粮食可谓是乱世黄金,军中粮饷尚且略有不足,高义岂会将大量宝贵的粮食,轻易耗费于此。 至于有些流民们闹着吃不饱,想要吃稠的,这倒也不是不行。 以工代赈,了解一下! 能活着从豫州一路逃到徐沛地区的流民,多是些男女青壮,几乎没有多少老弱妇孺。 那些青壮流民为吃饱饭,纷纷被安排去修筑城墙,或是去垒筑堤坝,亦或者去开垦荒田。 一时间,整个徐沛地区,完全就是一副热火朝天,欣欣向荣的热闹景象。 …… 颍川许都,司空府邸。 与热闹的徐沛地区截然相反,此时的司空府内,却是一片寂静,落针可闻。 曹操下意识的准备抚顺额下长髯,但手抬到一半,这才想到自己的长髯早已经没了。 又是这个高义! 还没完了是吧? 曹操左右看看两侧端坐着的一众曹系谋臣武将,幽幽一叹道: “高义此贼,当真是欺人太甚。无故焚毁我治下城寨,劫掠我豫州百姓。” “如今太丘城的主力大军,更是遭到两万敌军的围困,也无法出兵进行救援。不知诸位有何良策,可解此危局?” 端坐于左侧的程昱,见无人出言,便出言道:“主公!昱要弹劾一人。数日前,曹仁将军引领五万豫州兵驰援太丘城,何故龟缩于城内不敢迎击区区两万敌军。” 闻听此言,曹操也不由得面露一副无奈之色,拿出一封军报,命人递给程昱等人传阅。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曹仁率军抵达太丘城的当日,便摆开军阵,与城外的两万敌军鏖战一番。 结果刚一交手,五万豫州兵便被杀得如溃巢蝼蚁般,仓惶四散。 若非曹仁当机立断,选择趁着夜色掩护,率军遁入太丘城,恐怕如今早已全军覆没。 在这一封军报里,程昱发现了率军围城的敌军主将,竟是一个从未听闻过的人。 那人自称:北凉白熊·袁左宗! 待到一众谋臣武将看完军报。 曹操看了看程昱,又望向郭嘉等人,询问道:“军报也看完了,不知诸位有何感想?亦或良策?” 程昱率先开口说道:“北凉白熊·袁左宗!这个名字倒是未曾听闻,估计是高义麾下秘密隐藏的一员大将。” “高义本就占据徐州诸郡,仅有夺取沛国,又有大将作为先锋,已成气候,恐怕短时间难以歼灭。” “而河北袁绍兵围易京,估计不出数月,便可擒杀公孙瓒,到时候若是二者联合,引兵两路来袭,我中原危矣!” 听到程昱的分析,曹操觉得很有道理。“仲德,你可有良策,解此危局?” “主公,为今之计,只能以朝廷的名义安抚高义,赐他高官厚禄,爵位印信。” “好!本司空命人便上奏天子,封高义为徐州牧,进爵寿春侯,授予征南将军,总领徐扬两州兵马调度。” 程昱等人眼前一亮,纷纷赞道: “主公,好一招二虎竞食之计啊!” “寿春城乃是淮南袁术的老巢,将此城作为高义的封地,必会引得袁术的不满,而高义又年少轻狂,很有可能会率军攻打淮南。” 此时,军师祭酒的郭嘉,灵机一动,又提出一道妙计。 “嘉也有一计,可使敌军逐步土崩瓦解。” “在册封高义的同时,也可封赏其麾下的那一员大将·袁左宗为徐州刺史。” “据军报所言,那袁左宗貌似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如此能征善战的年少将军,又岂会是甘愿久居人下之辈?” “此人若得此封赏,早晚必与高义产生间隙,届时二人必然反目成仇,甚至于相互攻伐。” 周围谋臣武将闻言,皆是拍案叫绝! 仿佛已经看到敌军土崩瓦解的时刻。 第24章 徐州巨贾,美姬起舞 建安四年,正月十三。 徐州首府,下邳城内。 满城,皆是张灯结彩。 后天就是徐州牧·高义的娶妻之日。 而高义要迎娶的嫡夫人,正是温侯之女·吕玲绮。 此时,高义府邸里,自东海郡而来的商人巨贾·糜竺,携带着厚礼登门拜见。 “呦呦呦!这不是咱们的商家巨贾,徐州首富吗?居然有时间来找我聊天,看来还是最近太闲啦!” 当年,糜竺曾仗着有刘备撑腰,屡次三番阻拦自己与糜贞交往。 因此,高义并没有露出好脸色,而是刚见面就直接出言嘲讽。 糜竺躬身行礼,露出一副职业般的谦卑笑容,奉承道:“未曾想仅仅半载未见,高将军却已身化大鹏,乘风而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当真是可喜可贺啊!” “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鄙人此番前来,只为想与将军做一笔大生意。” 提到钱,高义瞬间就来了兴趣。 原本面目可憎的糜竺,在高义的眼里,也突然变得挺顺眼了。 “大生意吗?请问阁下想要买卖何物?” 糜竺赶忙回道:“高将军四处开仓放粮,赈济灾民,但鄙人却听闻,徐州各地的粮仓略有不足。” “鄙人想用五万石粮米,换回舍妹,不知将军可否同意?” 听到糜竺居然是来赎人的,高义嘴角上扬,露出一副嘲弄神色。 “高家人看上的东西,永远都是高家的。” “如今刘备已经身首异处,而我与贞儿郎情妾意,岂会因为区区几石粮米,而让抛弃她。” “那……” 糜竺还想要讨价还价,却被高义直接出言打断。 “恐怕你还不知道吧!后天不仅是本将军的娶妻之日,也是纳妾之日,贞儿自然是要被纳入我高家为妾室之一。” “待到洞房花烛夜后,本将军自然会让贞儿回门省亲。至于阁下乃是堂堂徐州首富,是不是也应该赠送些陪嫁啊?” 糜竺满脸黑线,刚想开口据理力争。 堂内有一员白袍战将,忽然一脚踹翻桌案,自腰间抽出一柄龙雀宝刀,怒声道: “小贼,吾主愿纳你妹妹为妾室,那是给看得起你们东海糜氏,而你却屡次三番顶撞我家主公,岂不是藐视吾主?” “尔要试试我宝刀是否锋利吗?” 看着眼前那一柄泛着森寒刀芒的龙雀刀,糜竺瞬间就怂了。“误会!误会啊!这是……” 说着说着,糜竺急忙朝着高义投去求助的表情,生怕迟了,那白袍战将已经执刀袭杀而来。 “忘记介绍了,对面这位将军乃是我麾下第一猛将,名叫袁左宗,人称白熊。” “此人天生神力,曾于万军丛中斩杀黑贼张飞,仅凭五指之力,轻易捏爆那黑贼的项上头颅。” 听完高义的介绍,糜竺哪里还敢妄动,急忙陪笑道: “原来阁下便是朝廷新册封的徐州刺史,鄙人当真是眼拙啊!刚刚多有怠慢,草民愿自罚三杯赔罪!还望袁刺史海涵!” 袁左宗收刀归鞘,沉声道:“哼!这里没有你所谓的袁刺史,在下仅是吾主麾下一鹰犬,愿永世受吾主差遣。” 闻听此言,糜竺倒吸一口凉气,暗暗惊叹于高义的御人之道,迅速重新定位了高义一番。 心中暗道:高义此子乃当世猛将,麾下又有精兵强将,相较于年过半百的刘备,此子倒是更适合长线投资,奇货可居啊! 想通一切,糜竺稍稍整了整衣裳,朝着高义一拱手,郑重说道: “高将军能看上舍妹,自然是她上辈子修来的福分,至于她的嫁妆,我糜氏愿出十万……” “哎!罢了!罢了!贞儿是我糜氏一族掌上明珠,鄙人愿做主,用三十万石粮米,以及五十万黄金当做舍妹的嫁妆,不知将军意下如何?” 面对如此识趣的糜竺。 高义很满意,客气道: “日后咱们都是一家人,嫁妆不嫁妆的都无所谓,主要还是我是真心喜欢贞儿啊!来人啊!上酒!起舞!奏乐!” “大舅哥,来!妹夫我敬你一杯。” 高义举起酒盏,一饮而尽。 待到二人推杯换盏之间,堂上已经有几名曲线玲珑的美姬,逐渐翩然起舞。 这群美姬里,有一名性感至极的国色佳人,如众星拱月般,格外引人瞩目。 她一袭华美的粉色衣裙,本就媚骨天成的面容,略施粉黛之后,变得更加祸国殃民。 妩媚玲珑眼,含春娇羞眸。 弱柳扶风腰,蜜桃美翘臀。 舞蹈摇曳之间,衣裙翩然飞舞,一双修长笔直的美腿,于裙摆之中若隐若现,雪白细腻的玉足轻点落地,如莲花般盛开。 禁欲天使的清纯脸蛋。 纯欲魔鬼的火辣身段。 简直就是极昼与极夜的完美融合,极具视觉的冲击感,让人不由得兽血沸腾,蠢蠢欲动。 看着厅堂上国色天香的美舞姬,高义不由得暗呼:好巧!居然是熟人。 此女并非别人,正是曾被高义英雄救美过的孤寡遗孀·杜绣娘。 …… 又过许久,夜色已晚。 糜竺喝的是酩酊大醉。 高义倒是没有喝醉,如今他身怀1.2倍的霸王战力,体魄强大异常,即便是狂饮十斤纯粮酒,那也丝毫不影响战斗力。 寻了个理由,高义让堂内其余人都先行离去,唯独留下了杜秀娘。 明知故问的询问道: “前段时间,偶然听闻秦将军战死疆场,连尸体都未曾找到。我特意命人发下双倍的安家费,想来也够秦府暂时维持生计吧!” “如今夫人何故在此做一舞姬?莫非是有人竟胆敢克扣秦府的安家费?” 杜秀娘的心里格外感激,急忙解释。“安家费是将军亲自命人发放的,并没有人胆敢克扣秦府的安家费。只是……” “只是什么?是不是有人欺负你啊?你且告诉我,本将军定然会替你做主的,我倒要看看谁这么大的胆子,居然敢欺负我高义喜欢的女人。” 面对高义的悉心关怀,杜秀娘贝齿轻咬唇瓣,再也难以抑制心中的百般情绪。 鼻音抽噎,眼眶熏红,突然一下子她就主动扑进高义的怀里,梨花带雨的哭诉起来。 原来秦宜禄战死之后,秦府的老夫人立即就将杜秀娘撵出家门。 临走之前,还痛骂杜秀娘是下不出蛋的扫把星。 但这事又能怨谁? 杜秀娘自然是据理力争。 早年秦宜禄在战场之上,被敌军一刀伤及要害,自那以后便再也无法行房中之事。 而杜绣娘嫁给秦宜禄成为续弦之后,这才得知此事,至今仍旧是处子之身的她,又如何能诞下子嗣呢? 可秦府的老夫人却不管这些,依旧派人将她撵了出去。 而被赶出秦府的杜秀娘,又不会什么手艺,用以维持生计,只能托关系进入州牧府,当做舞姬。 “乖!别哭……别哭!日后绣娘你尽管在府内住下,吃穿用度不用愁,金银首饰也不会却分毫。我高义绝不会再让你受一丁点的委屈。” 高义轻轻抬手,擦拭去杜秀娘眼角的泪水,顺势一手托着她圆润饱满的蜜桃臀,一手放在那纤细嫩滑的腰肢。 “绣娘,咱们走吧!去我房间。” 面对高义如此露骨的话,杜氏瞬间羞得俏脸通红,美眸含情脉脉的撒娇道:“去你房间……干嘛?” 高义露出一副如三月阳春般的和煦笑容,伸手捋顺杜秀娘额前几缕略微散乱的青丝,温然道: “跳了一晚上的舞,你肯定饿坏了吧!待会儿我下面给你吃。” 第25章 广陵大战,高义大婚 百里之外,广陵郡北。 潮水滔滔,旌旗猎猎。 正当古道热肠的高义,本着关怀孤寡遗孀的人文理念,与杜秀娘一起秉烛夜谈的时候。 江东小霸王·孙策,已经亲率三万江东兵,渡过长江天堑,抵达广陵郡。 数百艘艨艟战船,在江东兵的御驶下,顺着江河一路北上。 当年,陈登父子曾效力于吕布麾下,但当曹操进犯徐州时,他们父子却从背后,狠狠的阴了吕布一把。 如今高义派遣张辽率领大军,驻扎于广陵郡北境,随时可能强袭而来。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 广陵郡与吴郡仅有一江之隔,陈登早听闻过吴郡的孙策威名,知其如今兵强马壮,大有横扫江东之势。 于是,陈登便许以重利,极力邀请孙策前来助战。 此番,陈登可谓倾巢而出。 调集了广陵郡仅有的两万甲士,配合上孙策麾下三万江东兵,共计五万兵马,号称:雄师十万,舰船千艘。 正当船头上的孙策,正意气风发的行驶时。 四面八方,无数火把突然扬起,将漆黑的夜空瞬间照亮。 孙策吃了一惊,急忙举起衣袖,遮挡刺目火光。 舰艇之上,数万江东兵也皆是一片惊惶,纷纷就近寻找掩体,试图阻挡光亮。 一时间,船板上显得格外拥挤。 几息过后,眼睛逐渐适应光亮,孙策才放下手臂,定睛向前望去,瞬间倒吸一口凉气。 漫天火箭如流星一般,正从四面八方疾射而来。 孙策急忙挥舞长枪,格挡疾射而来的火箭。 一时间,舰船上的江东兵,死伤大片,足有数十艘艨艟战船被火箭点燃。 孙策心里愤恨不已,阻挡完几波箭雨,这才有时间去寻找敌军。 只见前方水路之上,有大量敌军舰艇横放,堵塞住江东兵北上的道路。 而那些舰艇之上,乌压压全是披甲持锐的敌军悍卒。 为首的那一员将领,面若紫玉,目若朗星。身披全副甲胄,手执黄龙勾镰刀,立于船首怒目圆睁。 当真是仪表堂堂,威风凛凛。 “江东鼠辈,安敢来犯?岂不知此乃吾主之境地?” 听闻江东鼠辈四字! 孙策几乎瞬间变色。 好似体内的血液,天生就排斥这四个字。 正当孙策下令全军出击,冲撞前方敌舰时。 南人善舟,北人善马。 张辽纵横疆场多年,深知若论水战,自己麾下的北方狼兵,必然不是江东兵的敌手。 立即命令麾下数千狼兵归城,压根就不给江东兵接舷水战的机会。 临走之前,张辽还叫嚣道: “鼠辈!今夜暂且放你一马,如若胆敢继续北进,此地便是尔等葬身之地。” 闻听此言,孙策睚眦欲裂,正要回师北进,却遭到旁边周瑜的阻止。 “伯符,如今河道堵塞,敌军也已经发现我等踪迹,若贸然北进,只恐再遭到敌军夜袭。” “不如我等停泊靠岸,原地驻扎,待到明日天亮,再催促陈登的速发广陵郡兵,一同袭杀向下邳国境。” 孙策余怒未消,手执长枪重重砸在船板之上,冷哼一声,言道:“便依公瑾所言,吾等原地待援,等到与陈登兵合一处,便回师北进,强袭下邳国,以报今日夜袭之仇。” …… 正月十五,下邳城内。 爆竹惊梦,锣鼓喧天。 大街小巷,人满为患。 今日是徐州牧·高义的娶妻之日,也是他的纳妾之日。 高义要迎娶的嫡夫人,乃是温侯之女·吕玲绮。 而要纳的妾室,则是四位国色天香的孀居美妇:糜贞、甘梅、杜秀娘、以及貂蝉。 原本当吕玲绮得知,高义竟要纳貂蝉为妾室时,心里还有些稍微抵触。 但毕竟窗户纸都已经捅破了,她吕玲绮区区一介妇人,岂敢承担妒妇二字,阻拦夫君广纳妾室,绵延子嗣的大事。 毕竟夫君这么俊逸潇洒,体狂如魔,莫说区区纳四个妾室,就算再纳十几个,也能勥烎昆菿奣。 反正自己与夫君自幼青梅竹马,日久生情,那些妾室压根就没法撼动自己正妻的地位。 自己又何必枉做妒妇,引人非议呢? …… 听闻这位州牧大人,今日竟要娶五位倾国倾城的绝世美人。 今日天色还未亮起,城内便有大量的百姓,拖家带口的前来观看,想要一睹五大美人的真容。 等了半天,道路上终于出现一队迎亲的车队。 为首之人,乃是一名身披蜀锦大红喜袍,坐骑墨色神驹的俊逸青年。 目若朗星,口似悬河。 鬓若刀裁,眉似墨画。 面若冠玉,唇似涂脂。 丰神如玉的完美皮相。 温文尔雅的无双骨相。 飘逸超然,宛如谪仙。 随着迎娶车队的缓缓驶过,五辆乘载着绝色佳人的锦绣香车,出现在众人面前。 马车两侧,跟随着百名青春靓丽,曲线窈窕的陪嫁丫鬟。 这些陪嫁的丫鬟,都是高义的大舅哥·糜竺赠送而来的,皆是善解人意的甜美少女。 对此,原本高义是极力拒绝的,但怎奈何糜竺赠送的太多。 于是乎,高义也只能昧着良心,勉强接受大舅哥的一番心意。 正当高义陷入沉思之际。 忽然有一名哨骑,自远方飞驰而来。 “启禀主公,张辽将军命属下传来军报。” “广陵郡太守陈登,勾结江东孙策,引兵五万前来进犯。如今张辽将军已经与孙策的三万江东兵交锋,对峙于凌县。” 闻听此言,高义眉头一皱,寒声道:“区区鼠辈,安敢犯吾疆域,岂不知此乃取死之道乎?” “传本州牧军令,命令袁左宗率领三千大雪龙骑,前往凌县驰援张辽所部。” 经过这一番小插曲后。 后面的事情都很顺利。 很快,就到了高义最喜欢的剧情:洞房花烛夜! 酒意微醺的高义,在几名青春靓丽的暖房丫鬟的搀扶下,来到后院里。 “主公,不知您准备先去哪位夫人的房间?” 高义闻言,也不由得陷入沉思,刚刚只顾着与客人们推杯换盏,却忘记了今夜的重头戏。 貂蝉!甘梅!糜贞!吕玲绮!杜绣娘!五选其一? 开什么玩笑! 小朋友才会做选择题? 高义伸出手指,轻轻勾在漂亮丫鬟的琼鼻上,露出一抹笑意。 “让甘梅她们几人,都赶往玲琦的房间,就说待会儿我有几笔巨亿的大生意,要和她们秉烛夜谈。” 第26章 听闻广陵不知寒,大雪龙骑下江南 三日之后,广陵郡内。 火光冲天,夜如白昼。 四处可见的巨大篝火,照亮着整座凌县城楼。 无数江东兵手执钢刀,顺着云梯,疯狂的冲向城墙,密集如蚁群一般。 城楼上,张辽手执黄龙钩镰刀,一刀横斩而出,将两名江东兵斩成四段。 “宵小鼠辈,也敢攻我城池?究竟是谁给你们的勇气?” 面对城外三万江东兵,张辽面上毫无惧色。 半月之前,高义命他率军佯装攻打广陵郡,早在那时张辽便已经开始坚壁清野,准备好大量滚木礌石,箭矢金汁。 莫说城外三万江东兵。 纵使再加三万江东兵。 张辽也敢拍着胸脯保证:半月之内,凌县无忧。 至于半月之后? 以主公的脾气,必然会调遣狼骑大军,杀往凌县。 骑兵天生克制步兵。 待我狼骑大军一到! 区区三万江东鼠辈,必然弹指即灭! 不同于张辽的意气风发。 此时正在指挥大军攻城的孙策,却陷入两难之中。 如今他麾下三万江东兵,被阻挡在凌县城,而另一方面陈登的两万广陵郡兵,却迟迟未到。 孙策也想过绕开凌县,直接攻入下邳国,但若是绕过凌县,后方的粮道必然会被张辽袭击。 若是粮道一旦被切断,导致大军无粮,顷刻之间,三万江东兵便会崩溃四散。 正当孙策陷入沉思的时候。 地面突然开始震颤起来了。 震颤感,逐渐的愈发强烈。 就连地面上的草屑泥块,也开始震荡而起。 “这是什么声音?怎会比闷雷声还要响?” 随着周围江东兵的议论纷纷,孙策终于意识到不对劲,急忙登高望远,朝着声音来源处看去。 只见远方天际线处,尘雾弥漫,三千大雪龙骑疾行如风,顷刻间冲破漫天尘雾,出现在战场之上。 袁左宗手执龙雀刀,一骑当先,遥指江东军阵,寒声喝道: “听闻广陵不知寒,大雪龙骑下江南。敢问江南何处寒,雪中龙骑刀锋寒。” “大雪龙骑军!抽刀!杀敌!” 三千大雪龙骑军,整齐划一自腰间抽出北凉刀,齐声怒吼道: “听闻广陵不知寒,大雪龙骑下江南……杀敌!” “杀敌!” “杀敌!” 怒吼声中,三千大雪龙骑军,随着袁左宗手中龙雀刀所指之处,如虎入羊群般,径直扑杀向三万江东兵。 人马俱甲,钢刀飞扬! 强弓辅佐,标枪猛攻! 铁索拦敌,铁蹄践踏! 强军之最,谓之龙骑! 顷刻之间,三千大雪龙骑军,皆是杀得人为血人,马为血马。 三万江东兵,瞬间被切割成一股股散兵游勇,如溃巢蝼蚁,仓惶而逃。 乱军之中。 孙策咬牙切齿,这是他横扫江东之后,北进中原的第一战,却遭逢如此惨败。 他心有不甘。 孙策猛的自腰间抽出佩剑,想要带领麾下数百亲兵,与敌骑决一死战。 周瑜见状,急忙伸手拽住孙策的胳膊,劝阻道:“伯符,莫要冲动!胜败乃兵家常事,还是速速随我离去吧!” “公瑾,你快松手!今日初战便遭逢大败,我已无颜再回江东,我要与敌人血战到底!” 面对已经几乎失去理智的孙策。 周瑜眼含泪光,恨声道: “大丈夫生于乱世之中,岂可意气用事?屡败屡战,绝非耻辱。能屈能伸,方为丈夫。” “伯符,你号称江东小霸王,岂不知当年项羽因何而败亡?若他能忍一时意气,坐船渡江,假以时日,未必不能卷土重来啊?” 孙策满眼悲痛之色,看着正在遭到血腥屠戮的江东子弟兵,心中愤恨不已。 临走之前,孙策双目充血的怒视袁左宗一眼,将此人的面容牢记于心,迅速翻身上马,开始向江边后撤。 一边纵马遁逃,一边怒声喝道:“恶贼,今日之仇,我孙策暂且记下,它日吾必斩你项上头颅,以报此血海深仇。” “传我军令,全军后撤。” 乱军之中,正在厮杀的袁左宗,忽然感觉有一股浓烈杀意。 抬首望去。 刚好看到仓惶而逃的孙策,正在努力收拢溃兵,朝着远处江边后撤。 袁左宗一甩龙雀刀上血迹,收刀归鞘,冷哼一声道:“江东鼠辈,想走?哪有那么容易?” “大雪龙骑军听令,随我一起纵马杀敌,追剿敌酋。” 言罢,袁左宗驱动胯下雪龙驹,追杀向孙策,身后尘雾飞扬,三千大雪龙骑军紧随其后。 孙策等人坐胯的战马,只是普通的战马,远不及大雪龙骑军配备的北凉千里驹。 看着逐渐逼近的敌骑,周泰与程普对视一眼,皆在彼此眼中看到视死如归的神情。 “公瑾,你与主公先走,吾等在此拦截追兵。” 言罢,周泰与程普立即调转马头,逆着溃败的江东兵,径直杀向袁左宗。 “恶贼休狂,吃我周泰一刀。” “吃我程普一矛!” 袁左宗见竟有人敢调转马头,朝着自己杀来,怒道:“区区土鸡瓦狗,竟敢挡我去路?” 袁左宗刹那间冷意翩飞,突然放开手中缰绳,取出两柄武器。 右手紧握长枪,左手握执钢刀,双臂同时发力,浩浩荡荡劈出。 长枪如龙,钢刀如虎。 “胆敢挡我大雪龙骑军之兵锋者,杀无赦!” “无双·龙吟虎啸!” 怒吼之中,刀枪之上裹挟着崩山巨力,重重轰击在周泰与程普的兵器之上。 “轰!轰!” 两声天崩巨响,同时响彻战场。 袁左宗巍然不动,手中刀枪如泰山压顶一般,将周泰二人的兵器反震回去。 兵器不但被反震回去,周泰二人的虎口更是一阵巨痛。 瞬间,二人手中兵器脱手,口中鲜血狂吐,整个人如破麻袋般,被砸落马下。 袁左宗视二人如若草芥,马不停蹄,从他们身上跨过,二人急忙滚动身躯,险之又险的避开战马铁蹄。 正当二人暗呼侥幸之时。 周围竟响起比雷声还大的马蹄声。 三千大雪龙骑,由远及近,轰然撞向周泰二人。 躲无可躲,避无可避! 随着两道惨嚎声响起。 无数战马的铁蹄,纷纷踏落,践踏在二人的身躯之上。 顷刻之间,周泰与程普这两名江东虎臣,在三千大雪龙骑军战马铁蹄的践踏之下,成为两堆血腥的碎屑肉泥。 第27章 掠敌舰队,箭戮敌酋 江河之上,艨艟斗舰纵横排列,足有三百余艘。 半刻钟后,孙策与周瑜在数位江表虎臣的舍命掩护下,最终还是活着逃到战船甲板上。 孙策急忙组织溃兵登船,准备快速逃离此地,回归江东之后,养精蓄锐。 至于广陵日后归谁? 他已经懒得再管了。 此番出兵入侵徐州,本就是陈登极力邀请的,如今自己麾下的江东兵折损近半,而陈登的两万广陵郡兵,却依旧迟迟未到。 思及此处,孙策怒不可遏,重重挥起手掌,狠狠拍在船上,怒道: “陈登匹夫,误我大事!若是再有两万大军相助,今日吾等未必不能挡住敌骑的突袭。” “今日之事,我孙策暂且记下,往后定要此贼百倍偿还。” 此时,袁左宗已经率领三千大雪龙骑军,抵达江畔。 望着正在登船的大量江东兵,袁左宗露出一抹冷笑。 “南人善舟,北人善马。这些江东鼠辈皆是些水老鼠,撑船水战的能力很强,若今日放他们离去,它日必成大患。” “诸将士听令,化整为零,尽情的享受屠戮吧!杀光敌寇,抢光敌船。” “杀!” 顷刻间,喊杀之声响彻在河畔的上空。 侥幸逃到此地的江东溃兵,本就已经被杀破肝胆,如今再次看到大雪龙骑军忽然杀到,皆是亡魂大冒。 瞬间一窝蜂似的开始登船,人挨人,人挤人,一时间场面极为拥堵。 但是逃命要紧,谁顾得了那么多。 前面的人失足跌倒,后面的人群直接就一脚狠狠踩在那人身上,手足断裂,鸡飞蛋打,将人活活践踏而亡。 前面的人逃的慢了,后面的人着急逃命,直接就是一刀劈在前面人的身上,压根就不讲什么仁义道德与武德! …… 半个时辰之后。 看着已经扬帆远去的百余艘艨艟战船,以及用敌军鲜血染红的江面。 袁左宗轻蔑一笑:“哼!徐州乃吾主之境地,区区鼠辈也胆敢窥视?再敢来犯,仍叫尔等铩羽而归。” 此时,原本固守在凌县城的张辽,已经率军抵达此地。 看着战场上数不胜数的敌军尸体,以及江面上停泊着的百余艘战船。 张辽拱手抱拳,激动道:“在下张辽,想必阁下便是大雪龙骑军的主将·袁将军吧?” “听闻主公麾下有一员大将,善使刀枪,拥有万夫莫敌之神勇,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 袁左宗坐胯战马,同样抱拳回礼,客气道:“些许薄名,何足道哉!今日初战告捷,歼敌万余,夺取敌舰百余艘。” 听闻袁左宗居然缴获这么多,张辽突然有些意动,搓了搓手,笑脸相迎道: “袁将军及麾下大雪龙骑军,当真是神勇无敌啊!” “嗯!我观将军此番大战,竟夺取百余艘敌船,不知又俘虏多少降兵啊?” “不瞒您说,最近兄弟我坚守凌县,军中折损大量兵马,刚好能就近用那些俘虏,补充到军队里充当敢死队。” 看着张辽满眼期待的目光。 袁左宗缓缓扭头,望向河畔江面之上堆积如山般的敌军尸体,眉眼之间杀意翩飞,说道: “大雪龙骑军之铁蹄过处,唯有尸山血海、累累敌颅,从无一个敌军俘虏。” 闻听此言,张辽脑袋都要崩溃了,一股剧烈的肉疼感从尾椎骨涌遍全身…… 一时间,张辽竟无言以对! 心里暗道:你清高,你了不起!你不要俘虏,你留给我啊! …… 三日之后,广陵江畔。 细雨绵绵,旌旗猎猎。 三万并州狼兵,在袁左宗与张辽的带领下,结列成阵,浩浩荡荡向广陵城一路推进而去。 广陵城乃是广陵郡的治所,也是陈登的老巢,城高池深、兵勇粮足,号称江北第一雄关。 晌午时分,大军逼近广陵城门。 袁左宗勒马远望,冷峻沉静的目光一凝,不由得心生疑惑。 只见城门之外,数千广陵郡兵,背城列阵,为首之人一身锦绣官服,正是广陵郡太守·陈登。 “此人倒也有几分文人傲骨,竟敢仅凭区区数千步卒,与我三万狼兵背城一战?待会儿就给他留个全尸吧!” 与杀性极重的袁左宗不同。 张辽向来心细,思酌一番,开口说道:“在下倒有不同见解,必然是陈登畏惧我军势大,故而选择出城投降。” 袁左宗嘴角上扬,暗暗露出一抹残忍的笑意。 早在袁左宗率军前来时,高义就曾交代过对于陈登父子,杀无赦! 通过收集的情报,袁左宗清楚知道陈登父子,曾数易其主,可谓是最典型的反复小人。 这对父子极其善于审时度势,若是觉得自己所依附的主公势微,便会毫不犹豫的反叛,甚至是从背后给原主公捅上一刀。 陶谦死后,拥戴刘备。 刘备败后,拥戴吕布。 吕布败后,拥戴曹操。 如今曹操势弱,这对父子居然又想开城投降吾主,当真是识时务的俊杰啊! 果不其然。 正如张辽所言。 片刻之后,有一名敌军哨骑,自广陵城一路纵马而来。 待到近前,那哨骑立即滚鞍下马,颤巍巍的恭敬行礼道: “奏禀二位将军,我们陈太守决意归降,已经准备好官印与兵册、以及广陵郡的户籍册,只等二位将军进城纳降。” 话音刚落! 刹那间,一道寒芒乍现,自那名广陵骑兵的脖间闪过,飚射出一束猩红血花,飞洒而起。 袁左宗缓缓收刀归鞘,无视旁边惊讶不已的张辽,寒声道:“哼!请君入瓮而已,竟妄想我等会中此雕虫小技?” 张辽闻言,瞬间如梦初醒,倒吸一口凉气,叹道:“袁将军所言极是。” “仅是归降而已,又何必入城?此番陈登父子必然是诈降,城内也必然有大量伏兵。” “哼!陈登父子当真奸滑,居然胆敢诓骗吾等。袁将军,既然他们想找死,不如咱们就成全他们吧?” “袁某正有此意,传我军令!全军出击,凡有拦者,皆斩!” 军令如山! 三万狼兵,轰然出动! 三千大雪龙骑军,神行如风,冲锋在军阵最前沿,顷刻之间,已经逼近城门不足百丈之距离。 一身锦绣官服的陈登,瞬间吓得瑟瑟发抖,不知如何是好? 旁边的几名亲兵,急忙拉扯陈登,朝着城门跑去。 “主公快走啊!” 陈登如梦初醒,急忙抬腿便跑,遁速之快,令周围亲兵皆是望尘莫及。 然而,就在陈登的一只脚,已经迈进城门,另一只脚也即将迈进的时候。 百丈之处。 袁左宗从马背上取出铁胎弓,将一支穿云箭压在弓弦上。 猛然发力一拉弓弦。 弓如满月。 下一瞬间。 嗡的一声,弓弦震颤。 穿云箭裹挟风雷之势,狠狠刺爆一滴又一滴雨珠。 雨雾之中,绽放出一束又一束晶莹剔透的水花。 穿云箭狠狠刺入陈登的头颅。 箭矢破体而出。 脑浆迸裂一地! 自此!陈登陨落! 雄关,广陵城破! 第28章 狼兵压境,高义邀战 半月之后,大江以东。 千帆竞渡,旌旗蔽空。 三百余艘艨艟战船,正顺流东去,浩浩荡荡驶往江东重镇·曲阿城。 此番出征曲阿城,由高义亲率三万狼兵,以及三千大雪龙骑军,誓要剿灭孙策,横扫江东全境。 随着一艘艘的艨艟,停泊靠岸,三万狼兵井然有序的走出船舱,集结在陆地之上。 当日晌午,高义便以三千大雪龙骑军为先锋部队,纵马疾行,直奔曲阿城。 抵达曲阿城后,三千大雪龙骑在高义的示意下,发出一道又一道崩天震地的怒吼。 三千大雪龙骑,皆是白袍白甲白色战马,整齐划一的排列在城外,如皑皑白雪覆盖在荒野之上。 曲阿城内,许多守城的江东兵,都是广陵郡一战侥幸没死的溃兵。 如今虽时隔半月,但对于那一战的惨烈仍旧刻骨铭心。 荒野之上,巨大的震天吼声,令城内守军皆是心生畏惧,不由得勾起那恐怖的回忆。 “啊!是他!是他!就是他……他们又杀来啦!” “他们是魔鬼吗?咱们已经撤离广陵郡,渡船回归江东啦。给条活路走行不行?不要赶尽杀绝!” “岂有此理,士可杀,不可辱。当真以为咱们江东尽是鼠辈吗?草泥马!……劳资不打啦!我要当逃兵。” …… 三千大雪龙骑军阵里,高义手执天龙戟,坐胯踏雪乌骓,身后大纛旗迎风飘扬,猎猎作响。 高义举目四望,扫视巍峨雄壮的曲阿城,不由得眉头暗皱。 到底是江东重镇,果真是远非广陵城可比,若是想攻陷此城,怕是要付出不菲代价。 “主公,末将愿为先锋,前去邀战孙策。” 如今袁左宗战功赫赫,一时间风光无限,而作为老牌战将的张辽,自然好生眼红,急忙主动请缨。 “若不能胜,末将愿提头来见。” 面对斗志昂扬的张辽。 高义赶紧摆手,果断拒绝道:“文远将军,稍安勿躁!” “如今我军初到江东,绝不容有半点差错。因此本将军准备亲自下场,回一回这位江东小霸王。” 话虽如此,但高义可是真不敢让张辽单挑孙策,虽然他看不到张辽与孙策的战力值,但作为一名三国迷,高义却清楚的明白一句话: 【一吕二赵三典韦,四关五马六张飞。黄许孙太两夏侯,二张徐庞甘周魏,神枪张绣与文颜,虽勇无奈命太悲……】 让排名第十三的张辽vs第九的孙策,这让患有‘火力不足恐惧症’的高义,感觉实非明智之举。 收回思绪,高义轻磕马腹,执戟纵马一路抵达曲阿城外,止步在百丈之外,呼喊道: “孙策小儿,无胆鼠辈。你不是自诩江东小霸王吗?可敢出城与我高义一战否?” 时隔半月,城头之上的孙策,再次听闻鼠辈二字,怒极反笑。 “高义小儿,别人对你畏之如虎狼!但我孙策却不惧你分毫,看我这便出城,与你大战三百回合!” 正当孙策执枪快跑,准备出城迎战时,周瑜急忙劝阻道:“主公切莫冲动。常言道:盛名之下无虚士。” “听闻市井传言,高义之神勇,毫不逊色于昔日的吕温侯,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堪称天下无敌。” 孙策却不服气,反驳道:“公瑾,何必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我观那高义油光粉面,必是贪恋酒色之徒。区区一只软脚虾而已,岂能敌得过我手中霸王枪?” 看着妄自尊大的孙策。 周瑜感觉身心俱疲,突然双目充血的狠狠怒视一眼,朝着孙策沉重说道:“伯符!你绝不能出城应战。” “高义此人,曾率领区区百骑,便胆敢劫杀曹营,以一敌千,最终杀得曹操割须弃袍。” “而后更是败张飞,伤关羽,逼得刘备麾下大将赵云无心恋战,远赴幽州而去。” “如此凶煞如虎狼的人物,亘古罕见,绝非一人可敌也。” 周瑜的一番话,令孙策瞬间冷静,不由得面露凝重之色。 当年,十八路诸侯会盟,父亲孙坚曾带着他一起前往。 当时,尚且年幼的他,亲眼目睹关羽温酒斩华雄时,那惊艳的一刀,也亲眼看到强大如般的吕布,在关羽和张飞的夹击之下,落入下风。 若非是刘备那个混子,非要举剑参与团战,估计关张二人很有可能会留下吕布。 未曾想强如关张二位将军,竟也同时败给高义,如此说来,那岂不是说此人比起吕布,也是只强不弱? 那自己还出城个屁啊! 出去送人头吗? 城墙之外,高义见孙策迟迟未出城,就知道激将法失灵了。 百分之八百,绝对是孙策惧怕自己的神勇,不敢出城应战。 思前想后,高义灵机一闪,立刻露出一抹阴恻恻的笑意。 拨马归阵,高义招来袁左宗,嘱咐几句过后,便由他赶往城前邀战。 片刻过后,袁左宗驱动胯下雪龙驹,手执一柄白龙银枪,一路绝尘抵达曲阿城前。 “谁言江东自古多才俊,我看满城尽是鼠窃狗偷之辈,当真是可笑至极,哈哈哈!” 看着城外执枪骑马的熟悉身影。 听着袁左宗叫嚣着的污言秽语。 孙策再也难忍心中愤恨,眉眼之间杀意翩飞,狂怒道: “鼠辈!鼠辈!又是鼠辈!没完了是吧!今日若不斩汝项上头颅,当真以为我江东无英雄乎?” “擂鼓助威,本侯势必擒杀此贼!” 片刻过后,孙策纵马提枪,出城而去,直抵袁左宗跟前,呼喊道: “本侯手中霸王枪,从不斩无名之辈,汝速速报上姓名。” 袁左宗身披白袍银铠,手执白龙枪,坐胯白玉雪龙驹如皑皑白雪。 眼见孙策竟敢口出狂言,嘴角微翘露出一抹森寒笑意,冷嘲怒道:“杀你者,袁左宗是也!” 怒吼之中,袁左宗轻磕马腹,率先发起进攻,手中白龙枪,挟裹着崩山巨力,浩浩荡荡袭杀而去。 正所谓:仇人见面,格外眼红。 眼看仇敌杀来,孙策毫无惧意,甚至隐隐有些激动,终于有机会报仇雪恨了。 孙策手执霸王枪,胯下战马缓缓发起冲锋,然后冲锋之势逐渐加速,最后化作一道残影。 激战的双方,都是天生神力的猛将。打斗的方式,也没有那么多花里胡哨。 很简单,但也很粗暴。 就是正面刚,硬碰硬! 即决输赢,也决生死! “当啷!” 刹那间,白龙银枪与霸王枪相撞击于一处,溅起几缕火花。 孙策被誉为江东小霸王,他的力量自然很大,打法也狠凶猛。 但可惜他遇见的是袁左宗,那个比狠人还猛的终极狼灭。 第29章 美髯公·东莱太史慈 顷刻间,二人已经缠斗十余回合。 势大力沉的白龙银枪,震得孙策虎臂生麻,微微发颤。 此时孙策已经收回轻视之心,全力以赴的抵挡着袁左宗的猛攻,毫无反击之力。 企图在袁左宗出枪时,会出现漏洞,自己也好趁机战而胜之。 但袁左宗弛骋疆场多年,哪里会不知孙策的企图,又岂会如他所愿,让他反败为胜。 正在又一个回合过后。 两马交错之时,袁左宗忽然猛一发力,手中白龙银枪气势如虹,从左往右,狠狠劈向孙策。 毫无防备的孙策,手忙脚乱的挥枪抵挡,但银枪之上灌注的力量极强,震的孙策虎口崩裂,就连握持的霸王枪也被砸飞。 眼看袁左宗这般彪悍,孙策急忙逃跑,朝曲阿城一路绝尘而去。 但袁左宗岂会轻易放他归城,赶忙取出一副射雕弓,三支箭强压在弓弦之上。 会挽雕弓如满月。 西北望,三箭射向江东小霸王。 “嗖!” “嗖!” “嗖!” 三支羽箭同时发出,但由于箭头的材质与形状各异,导致三支箭的速度略有快慢。 听到有羽箭破空之音,正在纵马逃遁的孙策,急忙凭借着高超的马术,让战马稍微转变方向,险之又险的避开这一支羽箭。 正当他惊魂未定之时,怎知第二箭已接踵而至。 孙策急忙抽出腰间三尺剑,循声而动,凭着敏锐的感知力,猛然奋力劈出,竟是瞎猫碰上死耗子,侥幸砸在第二支箭上。 眼看突袭而至的羽箭跌落在地,孙策悬着的心也随之落地,缓缓放下手中三尺剑,刚想驱马远遁。 怎料又是一道音爆声起。 不待孙策抬刀抵挡,第三支羽箭,已经又接踵而至,狠狠的穿透铠甲,稳稳的射入孙策的血肉之内。 巨烈的疼痛,使得孙策跌落马下,几欲当场晕厥,但他还是凭借极强的意志力,强撑着逃往城门处。 眼看孙策想逃,袁左宗眉目紧皱,面露冷厉神色,怒道: “犯吾主之疆域者,虽逃千里,皆无归路……宵小鼠辈,看箭!” 怒吼之中,袁左宗再次抬起射雕弓,将一支羽箭压在弓弦上。 青筋暴起的虎臂猛的发力。 弓如满月。 嗡的一声过后。 羽箭挟裹着山呼海啸之势,狠狠射向已经重伤逃遁的孙策。 “当啷” 一道金属碰撞声响起。 即将射中孙策头颅的那一支羽箭,却被忽然出现的另一支羽箭射中,导致稍稍偏离原本的弹道轨迹。 以至于这一箭,仅是划破孙策英武的脸庞,划落几缕青丝而已。 顺着箭矢袭来的方向,袁左宗抬眼望去。 只见城门之上,一名美须髯,猿臂善射的黑铠将军,正手执弓箭,与自己针锋对视,火药味很浓。 正当袁左宗再次挽弓搭箭,准备继续射向孙策时,却被赶到的高义伸手按在弓箭上,制止后续的战斗。 高义完全没有理会百丈之外,正在仓惶逃命的孙策,反而朝着那黑铠将军拱手,笑道: “早闻江东军里有一员美髯公,猿臂善射,箭无虚发,名曰太史慈,字子义。 北海酬恩义,单骑援孔融。 神亭酣战勇,独斗小霸王。 乃是世间罕见的义勇无双之猛将。不知阁下可是那东莱太史慈乎?” 正所谓:英雄惜英雄! 忽闻高义如此盛赞,太史慈缓缓拱手,客气言道:“某家不才,正是东莱太史慈。” 太史慈刚要出言询问,怎料高义却已驱马调头离去,只在空中悠悠回荡几句话。 “高某一生最为敬重英雄人物,今日权当给太史将军一个面子,暂且归去。三日之后,高某必亲率大军,再来叩关攻城。” “大雪龙骑军,三日之后,可愿随我血洒疆场,攻陷敌城?” 三千大雪龙骑,皆是以拳头重击胸前甲胄,发出隆隆巨响,齐声呐喊道: “以吾之血,铸吾主之剑锋。以吾之躯,锻吾主之坚盾。愿为主公赴汤蹈火,生死无惧。” “赴汤蹈火,生死无惧!” …… 巨吼之音,犹如惊雷炸响。 顷刻之间,响彻曲阿上空。 面对如此浩荡军威,饶是已经弛聘疆场多年的太史慈,也不禁咋舌。 暗道:气势如虹皆英豪,当真是好一支勇武善战的无敌之师! …… 当天夜里,大江南岸。 一座绵延三里的水寨深处,中军帅帐之内。 “主公,末将有一言,当真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张辽思酌良久,终是难掩心中疑惑,向高义躬身行礼,谦卑问道。 “如今咱们兵凶将猛,气势如虹,又何必要在三日后攻城,岂不闻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乎?” 坐在主位上的高义,倒也不生气,仅是微微一笑,起身走到一幅兽皮地图前,用手指向一处地方,解释道: “文远将军,此处山谷乃是葫芦口,中间狭窄且长,而两端却极为宽阔,形状好似葫芦,乃是绝佳的伏击之地。 “如今大军围城,围三缺一,独独留下南城一地,没有重兵把守。” “我料定孙策绝不敢继续逗留曲阿城,必然会趁夜突围,赶往他的老巢吴县。” “而此处山谷,则是南城通往吴县的必经之路,若是在此处埋伏数千弓箭手,届时乱箭齐发,必可全歼敌军。” 听到高义的解释,张辽如梦初醒,直呼:妙哉! 当天夜晚,高义便派遣数人马,趁着昏暗的夜色悄然离去,前往那处山谷,准备大量巨木礌石,以及火油、枯草等易燃物品。 果不其然,正如高义所料。 翌日夜晚。 孙策兵分四路开始突围,由三支疲师弱旅自东西北三门杀出。 而主力军则是在他的带领下,火力全开的冲出南城门,朝着葫芦口一路狂奔而去。 一路有惊无险抵达葫芦口后,孙策暗呼侥幸,终于率军逃出曲阿城。 正当孙策提着的心终于落地,准备稍稍休整一番时,旁边的周瑜四处张望,忽然看出端倪,眉头一皱,急忙道: “公瑾,咱们还是速速离去吧!我观前方突然变窄,若敌军忽然追上,我等怕是难以全身而退。” 孙策闻言,也是深表同意,但怎奈何因为刚刚的纵马突围,受伤的地方已经裂开,血流不止,压根就无法承受逃亡的颠簸。 “经过一夜奔波,将士们也身心俱疲,就暂时让他们小睡一会儿吧!待我换好伤药,咱们便速速离去。” 怎料山谷两侧,无数火把突然亮起,将夜空照亮。 正当谷内江东兵惊惶不安时,一道谦逊之中又尽显霸气的话语,悠然传荡于山谷四周。 “生前何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 “我观此地山清水秀,龙盘虎踞,乃是一块极佳的风水宝地,还请诸位长眠于此处吧!” 第30章 烈焰滔天,江东碧眼 “糟糕!有埋伏!” 孙策原本摇摇欲坠的身躯,陡然为之震颤,惊呼道:“撤!咱们快撤回去!” 但此时想走,哪有那么容易? 只见山谷的入口处,忽然杀出黑压压一大片的并州狼兵,立起盾牌枪阵,完全封锁住后方归路。 “先锋营,都给我冲过去,随我杀出重围!” 孙策强忍身躯上的巨痛,悍不畏死的带领麾下两万余名江东兵,发起冲锋。 就在即将撞上谷口伏兵时,山谷的上方,突然滚落大量巨木垒石,轰然砸向江东兵。 直接砸死上千人,轻重伤者更是无计其数,就连如长龙般绵延的队伍,也被大量落石从中间截成两段。 使得先锋营与后军彻底分离。 没有后援的这一小股江东先锋兵,面对谷口严阵以待的重兵埋伏,显得格外势单力薄。 仅是片刻,他们就败在并州狼兵的盾墙枪阵之下,开始仓惶四散。 甚至有那聪明睿智之人,急忙躲在石头,或是巨木后面,开始装死,期望待会儿有人前来招降。 巨木垒石前面,接连传来的剧烈的惨嚎声,以及兵甲撞击声。 听的其余江东兵,皆是亡魂大冒,几欲丢盔弃甲,溃巢而逃。 更让他们绝望的,此时山谷上方突然砸落大量火油罐,以及枯柴等易燃物。 “不好啦!这群天杀的禽兽,他们居然要火攻!” “快跑啊!” 山谷之上,高义昂然挺立,目光如炬,看着谷内一切,忽然自腰间抽出泰阿剑,指向谷内敌军,登高一呼道: “卧榻之处,岂容他人酣睡?放箭!放箭!不愁弓箭尽,但愁敌未亡。” “大火起兮夜如昼,占尽天时地利,血色火海,葬敌万千。” 军令一出,无数弓箭手纷纷点燃火箭。 挽弓搭箭,弓弦震颤过后。 漫天箭矢,好似烈焰流星。 挟裹着鬼哭狼嚎的尖啸声,疾射向谷内的上万名江东兵,以及火油枯柴等易燃物。 顷刻之间,原本昏暗的山谷,在滔滔火海的照耀下,变得亮如白昼。 大量江东兵被火箭射中,化作燃烧的火人,他们好似疯魔般到处乱撞,身上的火焰又引燃起一片又一片。 更有那一些自作聪明者,见自己的衣袍竟被火焰点燃,急忙将身躯躺在地上,不断翻身打滚,企图用土壤压制住身躯上的火焰。 但他却也不想想,地上早已砸翻大量火油罐,火油溅射的到处都是。 结果,刚刚翻滚到一半,那些江东兵们身上的火焰,突然接触到地上的火油,瞬间狂燃而起,化作滔天烈焰。 “啊!” “救命……” 见此一幕,周围江东兵,皆是急忙后退,远离地面上的火油,生怕溅到火油,最终落得尸骨无存。 乱军之中,飞蝗般的火箭,如漫天流星。 孙策手舞长枪,拨落几支箭矢,深知大势已去,想要速速逃遁,但身后却有他的家人,拖累着他逃亡的速度。 “大哥,我还年轻,还没娶媳妇儿,我不想死啊!你可不能抛弃我啊!呜呜呜!” 再次拨挡几支箭矢,孙策重重喘气,将二弟孙权紧紧护持在身后,举目四望,试图寻找生路。 “二弟!你别怕……有大哥在,绝不会让你受到丁点伤害。” 孙权心里怕极了,一双碧色眼瞳里含满泪珠,牙齿打颤,死死抓住孙策的衣角,生怕跟丢他了。 见此一幕,孙策刚要出言继续安慰,岂料又是一阵漫天箭雨,强袭而来。 只是与刚刚的寥寥几箭不同,如今孙策要面对的却是几十支箭矢。 若是全盛时期,以孙策的彪悍武艺,区区数十支羽箭,自然是毫无畏惧,但如今他身上重伤未愈,身后又有一个拖油瓶。 导致他一身彪悍战力,早已所剩无几。 孙策咬牙切齿,疯狂挥舞长枪,终是凭借超强的意志,忍着伤口崩裂的剧痛,挡落大量箭矢。 正当孙策猛的再次举枪,准备上前两步,狠狠劈落最后一支箭矢时。 岂料胆小如鼠的孙权,依旧在后面紧紧拽着他的衣角,导致孙策的重心不稳,打了一个趔趄,险些跌倒。 待到孙策慌忙站稳后,却突然发现自己身前,已经暴露出大片漏洞。 一股无力感瞬间弥漫心头,孙策来不及举起拨挡,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最后一支羽箭狠狠射入他的胸膛,溅射出大片鲜血。 “二弟,你……” 未等孙策把话说完,漫天箭雨,又已轰然杀至眼前。 孙策身上早已筋疲力尽,如今又身中一箭,压根就无法继续提枪抵挡,刚想要转身,准备拽着孙权快速离去。 眼见漫天箭雨袭来,而孙策却准备要转身逃遁,孙权害怕极了,生怕孙策会抛弃他。 “大哥!我怕!” 突然,孙权心一横,双臂青筋暴起,全力以赴的狠狠推在孙策的脊梁骨上,劲力之强,竟让他一时间难以转身。 挡无可挡,躲无可躲! 孙策只能眼睁睁看着漫天箭雨,接二连三的射中他的身躯,刺入他的血肉里。 “大哥!走!快走!走!” “大哥!走啊!别管我!” 或许是孙权良心发现,亦或是担忧以后这件事,会被周围人传扬出去。 孙权竟还佯装出一副伤心欲绝的悲伤神色,声嘶力竭喊出一道道悲呼。 见此一幕,周围那些不明真相的江东兵,皆在感叹孙权当真是主公的好弟弟啊! 听着后方孙权悲壮的怒吼。 已经身中十数支乱箭的孙策,瞬间被气得回光返照,拼尽最后一丝力量,回首后望。 看着身后那张既熟悉,却又格外陌生的脸庞,孙策最终还没有来得及闭眼,就已经脖子一歪,惨死当场。 只是他那一副雄浑的身躯,并未因此翻倒。 反而在孙权的极力扶持下,依旧挺立在疆场之上,被充当做一面坚强的肉盾,替他那愚蠢的欧豆豆,挡下一波又一波箭雨! 由于山谷里的伏击线太过狭长,足足绵延四五里,饶是视力极佳的高义,也没能看到这精彩一幕。 但通过系统的奖励提示音,高义已经得知孙策死亡的消息。 【叮!恭喜宿主成功击毙一代枭雄·吴侯孙策,获得巨额奖励】 【恭喜宿主获得《雪中》武将:千骑开蜀·褚禄山】 【恭喜宿主获得:三千白羽轻骑】 【恭喜宿主:额外提升百分之二十霸王战力】 第31章 猛将归降,山越丹阳 初春时节,乍暖还寒。 正当高义准备以静制动,坐等谷内敌军被焚烧殆尽时。 忽然一阵凉风吹过,挟着几分透骨的寒意,饶是体格健硕的高义,也感觉到一股凉意涌上心头。 还未等凉风吹到山谷里,夜空中却已落下一滴又一滴雨珠。 雨珠越来越多,雨水越下越大。 顷刻间,大雨滂沱。 山谷里熊熊的烈焰,逐渐减弱,最后化为泡影,湮灭在倾盆暴雨里。 如今大好的形式,荡然无存。 高义急忙因地制宜,发布新的命令,迅速转变攻势。 在军令发出后。 数千弓箭手,开始全部放弃火箭,改换成普通羽箭,毫不吝惜力气的全力释放羽箭。 而山谷上方全部的狼兵,也纷纷放弃手中长枪,迅速抽出腰间佩刀,开始冲入山谷,杀向敌军。 虽然高义的做法很正确,但怎奈遭到雨水冲刷的山路,太过丝滑,阻碍着狼兵们下山的速度。 经过一夜雨战之后。 最终高义还是大获全胜。 不仅击毙敌酋孙策,更是毙敌八千,俘虏五千众,最终要的还是高义又俘虏一员敌军大将。 义勇之猛将·东莱太史慈! 眼看太史慈被押解而至,原本高义还准备费一番唇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岂料还未等高义虎躯一震,太史慈二话不说,便已倒头就拜。 “末将飘零半生,只恨未逢明主,公若不弃,慈愿拜为主公。” 正当高义惊愕之际,太史慈却已经将事情的缘由,娓娓道来。 自古英雄惜英雄! 昨日在曲阿城外,高义仅凭太史慈三字,就主动退兵,承诺三日之后再来攻城,可谓是给予太史慈天大的礼遇。 太史慈看着眼里,记在心里,自然极为感动。 更重要的一点,则是因为他所效忠的主公孙策,已经死于疆场! 太史慈从始至终,都在时刻关注着孙策,自然也看到孙权那个畜生,狠心拿自己亲大哥,当做挡箭牌的禽兽画面。 如今孙策已经战死,数万江东兵群鼠无主,依照周瑜的秉性,必然会扶持孙权那碧眼儿,成为新的主公。 于是乎,不愿屈居于碧眼儿麾下的太史慈,自然是选择跟随高义这一位明主。 听完太史慈的解释,高义茅塞顿开,刚要说点什么,却发现太史慈仍旧躬身而拜,急忙前去扶起。 “今得将军,若旱苗得甘露啊!将军快起!将军快起!” “吾执龙戟,公执强弓相随,虽百万众,能奈我何?哈哈哈!” 听闻高义这般盛赞,太史慈心里越发坚定投效之意,拜谢道: “主公在上,末将从此跟定主公,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相助主公,共图大业。” 思酌再三。 太史慈觉得仅是言语,难表诚意,重重一叹,再次躬身拜道:“昔日扬州战乱,我曾效命于扬州刺史刘繇,自领丹阳太守,在泾县屯兵立府,为山越人所依附。” “经过数月鏖战之后,最终不慎兵败被俘,却遭到吴侯孙策的礼遇,这才决意降吴。” “然而我麾下众多山越旧部,却因不喜孙策屡次屠戮江东宗族,故而不愿出山归降,至今仍旧逗留于丹阳十万大山深处。” “最近听闻丹阳郡时常发生洪祸,导致庄稼颗粒无收,闹得人心惶惶。若主公能够慷慨解囊,广赠粮米于山越人,末将愿前往山越宗族,替主公招募一支彪勇善战的丹阳兵。” 听到慷慨解囊,广增粮米这八个字,高义不由得眉头一皱。 此番他南渡扬州,军中携带的粮草本就不多,如今虽然占据曲阿城,城内存粮却也不富裕。 但当高义听到丹阳兵三字的时候,原本紧皱的眉头,却立即舒展而开。 丹阳郡,乃是山越人主要的聚居场所,自古在中原诸侯眼里,属于南疆蛮荒之地,令人避之不及。 而这种偏见,却因西汉时期的一场极其悲壮的血战,而发生巨烈改变。 汉武帝天汉二年,李陵率领五千丹阳兵,孤军挺进匈奴草原腹地,在草原上与八万匈奴胡骑狭路相逢。 虽然面对十倍于己的敌骑,五千丹阳兵却毫无惧意。秉着宁死不败的必胜信念,他们奋勇当先,血战到底,一度令匈奴大单于肝胆俱寒。 从那以后,丹阳郡也因盛产精兵而闻名遐迩,受到天下群雄的重视。 史书记载:丹阳山险,民勇彪悍,喜武好战,崇尚英雄,精兵之地! 如今听闻太史慈要前往山越宗族,去替自己招募一支彪勇善战的丹阳兵。 高义自然是心中窃喜,至于原本那些粮草不足的顾虑,完全就被他抛之脑后。 正所谓:百姓有粮,我有枪,百姓就是我粮……呸呸呸!我高某读《春秋》的,岂会行那纵兵抢粮之事。 就算是真要抢?也是要抢那些富可敌国的世家大族啊! 毕竟如今正值兵荒马乱,百姓皆是民不聊生,食不果腹,米缸里又能有几斤存粮呢? 高义不是墨迹的人。 向来都是说干就干! 刹那间,高义的心里已经有全盘计划。 【先是派人假扮江东溃兵,杀入当地世家豪族……抢钱、抢粮、抢美人……然后自己再闪亮登场,演一出英雄救美的戏码……最后则是曰久生情】 对于这种鬼蜮伎俩,高义实在是太熟悉不过了。 遥想当年在徐州。 高义外出游猎时。 少年狂傲露锋芒,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 在路上,他偶然遇见一支商贾车队,马车上坐着正值豆蔻年华的糜贞。 高义自然见色起意。 咳咳!是一见钟情。 经过一番合计之后。 周围的狼骑,纷纷装扮成一股土匪流寇,大肆劫掠糜氏商队。 而就在抢得差不多的时候,高义忽然闪亮登场,仅凭一己之力,独斗八百狼骑。 演的那是一个真踏马精彩。 整整鏖战半个时辰,双方居然没有出现一个死亡,或是重伤。 最终高义担心会露馅,这才急忙挤眉弄眼,暗中命令一众狼骑速速离去。 而那糜贞正值豆蔻年华的青春妙龄,最为懵懂纯真的叛逆期,最喜欢的便是书里英雄救美的戏码。 自然是对高义一见倾心,当场就被俘获一枚处子芳心。 正当高义准备曰久生情,从此傍上富婆,走上人生巅峰之时。 岂料闻听商队遭劫消息,糜竺怒不可遏,亲自率领数千僮客,手执刀枪剑戟,一路袭杀而至。 糜竺自幼从事商贾,时常与各类人物打交道,自然没有那么容易忽悠。 听完自己妹妹一番哭哭啼啼的痛诉,糜竺心里隐隐觉的有蹊跷。 但高义乃是吕布麾下第一悍将·高顺的儿子,糜竺又没有确凿的证据,只能眼看着高义一路纵马而归。 第32章 调虎离山,强袭寿春 半月之后,吴郡南部。 当太史慈前往山越宗族招募丹阳兵之后,高义便向吴郡发起猛攻。 短短半月之内,便连续攻陷三座城池,更是俘虏万余名江东兵。 兵锋直抵江东老巢·吴县。 但战场之上的形势,却令高义颇为头疼。 首先是周瑜已经在吴县准备大量防卫器械,并且征召城内所有青壮,发放武器,充当守城力量。 其次是据潜入扬州的密探来报:新任吴侯·孙权亲自渡江北上,前往寿春城拜见袁术。 拜其为岳父,双方已结秦晋之盟,共同抗击南渡扬州的三万狼兵。 而三日前,袁术麾下大将纪灵,已经引领十万淮南兵,乘船渡江一路袭向江东。 但这还不是最要命的。 最重要的是,高义麾下三万狼兵皆是北方人,难以适应江东的气候环境,开始水土不服,大量感染疾病。 迫于无奈,高义原本想着决定及时止损,渡江重回徐州,但忽然灵机一动,想到一个绝妙的主意。 调虎离山,攻敌不备! 如今纪灵率领十万淮南兵,南渡长江而来,淮南各地必然空虚。 高义一边组织战船,开始遣送感染疾病的数千狼兵回归徐州。 另一方面,高义则是亲领余下两万狼兵,以及大量战俘,在江东各地兜兜转转,牵制敌军主力。 暗地里,则是派遣一支擅长千里奇袭的轻骑之师,绕开敌军渡江的地域,进入九江郡,直取袁术老巢·寿春城。 而这一支擅长千里奇袭的轻骑之师,正是系统的最新奖励:三千白羽轻骑。 白羽轻骑,属于《雪中》位面北凉军中的特殊兵种:轻骑弩兵。 他们的主要武器,是一架能够三箭齐射的北凉劲弩,弩身里附有机括箭匣,拥有三个箭道弩槽,一次填充,可连射五轮。 副武器是腰间的佩刀,以及马背上的小型圆盾,坐骑是两匹可供中途换乘的战马,皆是善于长途奔袭的北凉千里驹。 而三千白羽轻骑的统帅·褚禄山,也绝非良善之辈,乃是足以令人闻声止啼的绝世凶人。 在北凉军中,他既不是文采第一,也不是勇武第一,但却因其文武兼备,被誉为:北凉军文武第一人。 此人虽身型臃肿如巨球,但却灵敏异常,彪勇善战。 无论敌军是强师?还是弱旅?但凡遭遇到褚禄山,他们皆会以惨败而告终。 春秋乱战时期,西蜀之战。 面对剑阁峥嵘而崔嵬,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西蜀万壑天堑,纵使强如三十万北凉铁骑,也是一时间难以寸进。 褚绿山却凭着满腔热血,亲领千骑开路,狂飙在蜀道之上,一路纵马高歌猛进,奋勇杀敌,宛如魔神降临。 最终助三十万北凉军攻陷西蜀,开创出千骑开蜀的一番惊世壮举。 …… 三日之后,九江郡内。 正值雨夜,雷鸣电闪。 褚禄山率领麾下三千白羽轻骑,一路逢山开路、遇水搭桥,冒着风雨疾行,踩着水中泥泞,昼夜兼程六百里路。 终于抵达寿春城。 距离寿春城外十里处的荒野之上。 早已被雨水淋透的褚禄山,驻足观望雨中朦胧的寿春城,心里权衡着利弊,分析着彼此局势。 最终,褚禄山决定采取最快速的战略:雨夜夺城! “传我命令,百人将出列。” “攻城略地,全凭一身胆气。弛聘疆场,吾等杀敌何惧?如今正值风雨之夜,也正是敌军最为松懈之时。” “还请诸位百人将,利用钩爪绳索爬上城头,从里面打开城门,引兄弟们进城,为主公抢钱、抢粮,抢美人。” 褚禄山自征战疆场以来,素以狠辣闻名遐迩,他对敌人狠,对自己也狠,对自己麾下将士更狠。 褚禄山征战疆场,都是率领麾下将士们,用以命换命凶煞如疯魔般的打法,令敌军望而生畏,导致敌军最终全军覆没,或是仓惶而归。 往往经历一战过后,褚禄山麾下的将士,时常仅存活十之二三。 因此能在他麾下熬到百人将位置的人,皆是比狠人还多一点狼人。 因此,面对雨夜爬城的苛刻要求,那三十名百人将皆毫无惧意,视雨中城墙如若草芥。 皆是领命而去。 半个时辰之后。 城门之上,杀声渐起。 城门之下,血流成河。 一名游弩斥候疾驰而来,禀报道:“启禀将军,百人将们已攻陷城门,正在依托地形,坚守待援。” 褚禄山立即抽出腰间凉刀,遥指寿春城门,呼喊道: “风雨飘摇热血洒,扬起旌旗跨骏马。世人称我们为魔,我们便当那恶魔……杀!” 三千白羽轻骑,早已经憋足劲,随着褚禄山军令发出,顷刻之间,犹如山崩海啸般一路袭杀向寿春城。 “杀啊!” 仅是盏茶功夫。 三千白羽轻骑,已经直抵城门前,与三十名百人将汇合于一处。 城门处,锣鼓喧天,警铃大作。 大街小巷里,五千名担任守备的淮南兵,已经疾驰赶至,迅速列成长枪阵。 企图用长枪突刺的方式,击败胆敢雨夜袭城的敌骑。 面对这般拙劣的战略。 三千白羽轻骑,又岂会傻到用己之短,攻敌之长? 五百步! 四百步! 三百步! 当双方相距足有两百步时,三千白羽轻骑,纷纷扬起手中北凉劲弩,呈四十五度角,斜斜朝向远方。 迅速松开机括,发出一轮齐射。 九千支羽箭,浩浩荡荡射向高空之上,密密麻麻落向敌阵之中。 箭矢入肉声,兵卒惨嚎声,瞬间响彻城门上空。 无数道血液,飚射而起。 顷刻之间,五千淮南兵排列的长枪突刺阵,乱成一团。 数不清的淮南兵,当场被羽箭射杀,成堆成堆的倒在血泊里。 “杀!” “杀!” “杀!” 待到漫天羽箭射落,三千白羽轻骑,已经紧跟箭雨一路袭杀而至。 皆是口中喊出虎咆之声,自腰间抽出一柄北凉刀,借助战马的冲势,狠狠劈砍向敌军。 又是无数淮南兵,被劈成一堆残肢断臂,逼迫到步步后退,瞬间崩溃。 狂飙突进的战马,穿梭在大街小巷里,手执钢刀的骑兵,遇人就砍,逢人就杀。 好似狼群,虐杀一群待宰羔羊。 街头巷尾,随处可见一幕幕尸山血海的惨烈景象,令人窒息,生出肝胆俱寒的透骨凉意。 以至于随后驰援而至的淮南兵,还未来得及展开战斗,便已经被那一幕幕尸山血海,吓得两股战战,一路仓惶奔逃。 第33章 传国玉玺,帝姬美妃 经历过两个时辰的纵马厮杀。 褚禄山很轻易就成功夺取寿春城,又一路追击逃亡的溃兵,整整追出五十里路。 从黑暗杀到黎明。 从雨夜杀到天晴。 三千白羽轻骑所过之处,皆是尸横遍野,寒鸦飞鸣。 待到临近晌午时分。 距寿春城六十里处。 一座破乱狼藉的村落里,仓惶逃离寿春城的袁术,斜躺在稻草堆里,颇显狼狈。 一双昏暗的眼睛,满是痴迷之色,紧紧盯着手中捧着的传国玉玺,神志不清的喃喃低语道: “朕雄居淮南,拥精兵二十余万,高义一介黄毛小儿,区区三千轻骑而已,竟还想冒犯天威,竟敢觊觎朕的皇位?” “乱世之中,强者为王。强者中的强者,就可称帝。朕手握传国玉玺,就是真命天子,就是皇帝……” 袁术身上的仲氏龙袍,已经满是泥泞不堪,头发散乱,脸上脏兮兮的,萎靡不振的发出着无能狂怒。 “渴!渴死了!” “朕要喝蜜水!” 旁边的张勋,左右看看见无人敢回应,也只能满脸苦涩的取出一只储水袋,恭敬的双手递到袁术面前,回答道: “陛下,咱们逃……咱们走的太过匆忙,一时间忘记携带蜜水。臣见院子里有一口深潭古井,里面的井水清澈甘甜,可供陛下饮用。” “井水?朕乃是大仲国的开国皇帝,岂能饮用区区井水?若传扬出去,岂不是要遭世人耻笑……朕,不喝!绝不喝……” 话音未落,只见一名哨兵跌跌撞撞的逃入院子里。 “陛下!大大大……大事不妙!敌骑已经杀到。” 闻听此言,原本无精打采的袁术,立即拖着疲惫的身躯爬了起来。 “还愣着干嘛?快逃命啊!” 逃命要紧,见院内众人依旧傻愣着,袁术抱着玉玺,就要先行离去。 只是刚到院门,便有一道臃肿如巨球般的彪胖身躯,出现在他的眼前。 那名满脸横肉的胖武将,低头俯视一眼,忽然抬起如树干般粗壮的右腿,一脚踹在袁术的腹部。 那恐怖的劲力,直接将袁术踹飞七八米远,胸骨都被震断几根。 “不好!是敌人!” “快跑……” “跑什么?对方就一个人!” “快去护驾啊!去剁碎这个胆大妄为之徒。” 院内十几名淮南兵,原本准备仓惶溃逃,但听闻谁忽然喊道仅有一个敌人的时候,顿时止住想要逃跑的脚步。 只见院门处那人,乃是一名体型臃肿如巨球,身披紫狼铠,头戴黑铁盔,腰佩北凉刀的魁梧巨汉。 院内一众将士,瞬间感觉自己又行了,原本被敌军追击一夜的疲惫感,也瞬间转化成熊熊怒火,涌上心头。 皆是急忙提起武器,准备前去护驾,看那怒气冲冲的架势,若是不将那肥胖巨汉剁成肉酱,怕是绝不会罢刀。 “兄弟们给我上,这死胖子少说也有三百斤,待会儿咱们能多劈几刀,顺便磨磨刀……刀刀刀……” 只是还未等那人说完。 肥胖巨汉的后面,突然有三千支羽箭冲天而起,化作漫天箭雨,自高空之上狠狠向他们轰然坠落。 朝着院门处,一路袭杀而去的十几名淮南兵,顿时惊的肝胆俱碎,急忙调转脚步,想要四散奔逃。 但为时已晚。 顷刻之间,宛若飞蝗过境般的箭雨,重重坠落在那群淮南兵里。 还未来得及发出一声悲呼,他们就已经被三千支羽箭,射穿成十几只铁刺猬,死的那是相当的惨绝人寰。 “杀鸡用牛刀,虽然略显浪费。” “但恰好本将军生性嗜血,最喜豪奢。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用一锅沸腾的铁汁,活生生虐死一群卑微的蝼蚁,桀桀桀!” 话音刚落,寒风乍起。 院落里的其余人,只感觉一股透骨的凉意,自脊椎骨一路直涌上天灵盖,不由得两股战战,瑟瑟发抖。 褚禄山左右环视一圈,见院落里仅仅还有几名儒者模样的谋臣,以及两名国色天香的美眷。 缓缓迈着沉重的步子,一步一个脚印,直抵正待在角落里舔舐伤口的袁术面前,褚禄山一把提起他龙袍,话音冰寒的询问道: “你就是袁公路?” “朕朕……朕正是袁公路,不知将军是何人的部将,竟如此神勇?” 褚禄山嘴角上扬,露出一抹讥讽,冷笑道:“吾乃征南将军麾下鹰犬,千牛龙虎将军·褚禄山。” “袁术,你的事发了,跟我走一趟。” 正当褚禄山准备带走袁术时,谁曾想袁术却一把抱住褚禄山的大腿,悲呼哀哉道: “将军,只要您肯放我一马,朕愿意送……” 正当袁术试图破财免灾时,却发现自己如今身无分文,心思电转之间。 看到旁边青春靓丽的妃嫔,袁术急忙伸手指向那人,恳请道:“将军阁下,她是朕最喜爱的妃嫔,名曰冯美人。” “她肤如凝脂,美若天仙,世人誉其为:中原第一美人。只要将军肯高抬贵手,朕愿将她赠与将军。” 眼看褚禄山不为所动,袁术急中生智,误以为他不喜欢人妻。 赶忙再次指向另一名国色天香的温婉佳人。 “将军阁下,若是不喜欢人妻,且看看这个丫头。” “她是朕的女儿,也是我大仲氏的嫡公主,自幼皮肤异于常人,不仅天生体香,更是冬暖夏凉,若是稍加调教一番,绝对是能缠绵卧榻的极品尤物啊!” 眼看褚禄山又是无动于衷,袁术一咬牙,只能忍痛割爱了。 竟是举起手中紧紧握着的玉玺,言辞恳切的说道: “将军,只要您肯放过朕,这一尊传国玉玺,便是您的啦!” 话语刚落,褚禄山果然动容了。 只见褚禄山缓缓迈起如树干般粗壮的大腿,直接一脚踹在袁术的头颅上。 巨大的力量,将袁术踹的七窍飚血,惨死当场。 看着死不瞑目的袁术。 褚禄山捡起掉落的传国玉玺,冷嘲道:“糊涂,打死你,东西也是我的。” “来人,将这两个大美人给我收押起来。世家大族的千金小姐,那都是性子傲的主。” “先关起来饿上几天,磨磨她们的性子,回头再当做战利品,献给咱们主公,桀桀桀!” 待到将二女收押,带离院落。 身为白羽轻骑的副将·王龙,有些担忧的说道:“将军,这一对母女固然是人间极品,但同时也是袁术的亲人。” “若是贸然献给主公,末将担忧她们心存怨恨,会趁着夜深人静之时,突然对主公不利啊!” 褚禄山缓缓把玩着手中传国玉玺,微微摇头,讥笑道:“这你就不懂了吧!……首先她们是人,其次她们才是袁术的亲人。” “如今正值乱世,有时美貌也是一种罪。乱世佳人,要么臣服强者,要么贞烈赴死!” “她们不会属于后者,我禄球儿也有的是手段……让她们心甘情愿的去侍奉吾主。” 第34章 江东神女,合肥之战 三日之后,曲阿城外。 纪灵率领的十万淮南兵,与孙权率领的五万江东兵,将曲阿城围的水泄不通。 正当纪灵想要困死城内的高义时,前线忽然传来军报: 【寿春城已破,陛下已经兵败身亡。如今徐州境内有大量敌军,正在分批乘船渡过淮河,淮南重镇合肥城,亦是岌岌可危】 当哨骑念完军报,作为袁术忠犬的纪灵,瞬间被气得当场吐血晕厥,险些一命呜呼。 而孙权得知消息以后,深知江东与淮南的联盟已破,必然会分道扬镳。 向来心狠手辣的孙权,岂能甘心大好形势瞬间破灭,经过与周瑜的一番商议后。 当天夜里,孙权直接派人秘密暗杀掉纪灵,趁机夺取那十万淮南兵的兵权。 并且以纪灵的虎符印信为凭证,打着替袁术复仇的旗号,向庐江郡太守·刘勋求援,请求调集五万庐江兵北上,杀向合肥城。 而孙权也亲率五万江东兵,由曲阿一路杀向合肥城。准备与五万庐江兵汇合一处,剿灭淮南境内的敌军。 …… 五日之后,月明星稀。 合肥城外,逍遥津上。 孙权率领的五万江东兵,与五万庐江大军,成功渡过淝水河,合兵一处,驻扎在逍遥津渡口。 营地里旌旗林立,帐篷连绵十余里,声势浩大。 早在大军渡河之前,孙权就已经派遣大量斥候,前去探查军情。 得知合肥城内,仅有八千敌军。城内的主将,正是昔日在广陵郡,阻挡孙策北上的敌将·张辽。 顿时,营寨内的一众吴兵们,皆是群情激奋,叫嚣着要攻破合肥城,乱刃劈死张辽狗贼,血债血偿。 此时,吴军营寨里,主帅大帐内。 孙权正在与刘偕商议军情。 此番自庐江而来的五万兵马,就是由刘偕所统领。 此人是庐江太守刘勋的从弟,可谓是庐江郡的二号人物。 饶是已经继承吴侯爵位的孙权,也要对其客气几分。 刘偕笑道:“此番在下受邀前来,只为协助吴侯,共同抵御敌军兵锋,不知吴侯有何战略?” 孙权陪笑道:“合肥城虽然是淮南重镇,城高池深,但城内守军只有区区八千人,不足为虑。” “兵法有云:倍则分之,五则攻之。如今我军十倍于敌军,自然是要携雷霆天威,一战攻破合肥城。” “待明日夺取合肥城之后,咱们便可北渡淮河,直抵寿春城,在那里重新竖起袁氏大旗,召回散落在九江各地的孤军游勇,然后一路挥师北上。” “如今高义此贼,已经被周瑜率领的十万大军围困在曲阿城,而曲阿城内的粮仓,根本无法维持太久,城破,那也是迟早的事。” “届时高义必然会从徐州调兵遣将,赶往曲阿城驰援,而我们正好能趁此机会,一路夺取徐州南部,甚至是直接夺取高贼的巢穴·下邳城。” 刘偕伸手一抚颚下长髯,听的暗暗点头。 “好一招调虎离山,直取敌巢,当真是后生可畏啊!” “那鄙人便告辞了,只等明日攻城,一战夺取合肥城。” 待到刘偕走后。 营帐内的一众将领也纷纷告退,连日的舟车劳顿,使得他们很是疲惫,都各自回营休息,准备养精蓄锐一夜,以待明日攻城鏖战。 只是在吴军营寨里,鼾声如雷时。 却不知合肥城内,已经准备好主动出击的准备。 城门口处,张辽身披铠甲,骑着骏马,手执长枪,目光如炬的扫视着前方八百狼骑。 可谓是:仪表堂堂,威风凛凛。 但在这冷峻的面容下,却隐藏着一颗极其郁闷的心。 这段时间,身为并州狼骑里资历最老,辈分最高的张辽,深深的感受到什么叫做: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强! 先有袁左宗横空出世,刀斩黑贼张飞,又以三千大雪龙骑击败三万江东兵,夺敌战舰百余艘。 而后又突然冒出一个褚禄山,这胖子更生猛,雨夜狂奔六百里,仅凭区区三千轻骑,就攻陷淮南第一重镇寿春城,并且诛杀胆敢称帝的袁术。 如今这些后辈们屡立奇功,而张辽自己却依旧默默无闻,又岂能不羡慕嫉妒恨呢? 因此,当张辽收到领军南下九江郡时,他二话不说,直接取出几坛陈年佳酿,极力邀请臧霸等八骁将前来赴宴。 经过一番推心置腹的好言相劝之后,臧霸几人明白如今军中人才辈出,若是不打几场硬仗,怕是以后军中就是那些黄毛后辈们的天下了。 最终,臧霸等人各自回营,精心挑选出五百名最强的狼骑勇士,再加上张辽麾下的三百狼骑精锐,刚好凑成八百狼骑。 张辽为他们取名:八百虎贲营。 这八百虎贲,皆是并州军里最彪勇善战的百战精兵,虽不敢言以一敌百,却也都是百里挑一的凶煞狼人。 袁左宗凭借三千人破三万人吗? 你够勇猛! 褚禄山凭借三千人攻陷寿春吗? 你也够猛! 但那都是毛毛雨,小儿科! 今夜,我张辽就要搞一波大的,重振我并州狼骑昔日之赫赫威名。 他要带领这八百名虎贲骑,趁着敌军初到合肥,正值人困马乏之际,夜袭敌营。 八百虎贲vs十万吴兵。 今日我张辽便要尔等后辈知晓何为:姜还是老的辣,你大爷,终究还是你大爷! 扫尽心里万千思绪,张辽朝着眼前八百虎贲骑,朗声开口喊道: “如今孙权那碧眼小儿,率领十万吴兵,已经抵达二十里外的逍遥津。” “而咱们的援军,至少要五日才能抵达。如今敌军兵马十倍于我,明日必然会大举攻城。” “我们应当如何?” 眼看八百虎贲骑,皆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如何回答。 张辽忽然手舞长枪,连续用枪尖一挑,掀开身旁的十几个巨大木箱。 箱子里满满全是一串串五铢钱,足有数百万钱之多。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大丈夫杀敌于疆场之上,岂能无胆?好男儿娶妻生子,买田置地,岂能无钱?” “我张辽这一生的积蓄都在这里,弟兄们都听好了,凡杀敌一人者,赏钱一千。杀敌十人者,赏钱一万。”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张辽誓与合肥城共存亡,还请诸位弟兄们,随我同去逍遥津上走一遭。是衣锦还乡?还是马革裹尸?全看今夜一战。杀!” 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八百虎贲骑,一扫原本迷茫的神色,纷纷换上一副嗜血好战的表情。 都在叫嚣着要在逍遥津上,杀他的血流成河,杀他个天地变色。 踩着累累敌骨,加官进爵。 提着滚滚敌颅,衣锦还乡。 第35章 强袭吴营,杀敌虎臣 当天夜里,城门洞开。 张辽率领八百虎贲骑,如洪流一般,向逍遥津上的吴军营寨,一路席卷而去。 无论是孙权,还是营寨内的一众江东虎臣们,都没有想到,张辽竟敢率军劫营,而且仅带领八百骑兵。 八百零一匹战马,趁着夜色的掩护,驰骋于荒野之上,悄然而至吴军营寨。 当巡夜的吴军发现他们时。 数百支火炬,已经点燃,全力以赴的丢向吴军的帐篷,直接引燃起熊熊烈焰。 当营寨内警铃大作时。 八百虎贲骑,已经挟着震天杀声,如虎狼一般,轰然直袭入营寨里。 张辽一马当先,所过之处,凡有拦者,挥枪便刺,几无一合之敌。 血雾腾空,火光冲天。 营寨内原本熟睡的吴兵,突然被喊杀声惊醒,夜色之中,他们压根无法分辨敌军的人数。 他们想要逃跑,却不知该往何处逃。 他们想要迎敌,却找不到所属队伍。 顷刻之间,营内十万吴兵,乱成一团,开始逐渐崩溃。 此消彼长之下,反观张辽与麾下八百骑兵,却杀的酣畅淋漓,犹如猛虎出涧般,势不可挡。 当孙权收到敌袭的消息。 立即命令周围的一众江表虎臣,率领本部兵马,前去剿杀这一支胆敢袭营的敌骑。 须弥之间,便有七八路兵马,朝着张辽劫营之地,一路围剿而去。 率先而来的,乃是江东老将黄盖。 黄盖早年跟随江东猛虎·孙坚,转战千里,血战长沙。而后又跟随江东小霸王·孙策平定扬州三郡,剿灭宗贼匪寇。如今又跟随江东鼠辈·孙权,引兵北进,进击合肥城。 历经三主,可谓是江东老将。 昔日广陵郡之战,黄盖也随着孙策乘船前往。 在那场战争里,他亲眼目睹自己的好兄弟程普,惨败在袁左宗的刀下,最终被大雪龙骑军的铁蹄,给践踏成一堆碎肉。 想起那天生的袁左宗。 黄盖顿生一股无力感。 哎!那小崽子太猛了。 自己铁定是打不过的。 但张辽一介无名之辈。 自己又岂会打不过他。 如今的张辽籍籍无名。 诸侯讨董时期,吕布大放异彩,而张辽在其麾下则声名不显。 徐州之战时期,高顺与其麾下陷阵营出尽风头,击溃刘备大军,射杀曹营大将夏侯惇。 而他张辽在军中少有彪炳战绩,自然不为外人所熟知。 也难怪黄盖会这般信心爆棚,视前来劫营的张辽,如同草芥一般。 眼看怒势汹汹的黄盖,手执一双四棱铁鞭,一路纵马呼啸杀来。 张辽随手一枪砸翻几名敌兵,便单人一骑,主动截杀向黄盖。 “苍髯老贼,江东鼠辈,休得张狂。张辽在此,尔等速速受死。” 怒吼之中,枪刃与铁鞭即将撞击于一处时。 张辽突然变招,改劈为刺,直取黄盖面门,枪刃反复突刺,打的黄盖防不胜防。 自古以来,铁鞭都是重型兵器。 民间有着说法:铁鞭可挡百万兵,软鞭可抽侠骨情。 由此可见,使用铁鞭之人,皆是臂力惊人之辈。而眼前的黄盖竟能同时使用双鞭,其双臂之力自然是力大无穷。 因此,素来聪明睿智的张辽,又岂会真的傻到与黄盖硬碰硬,正面刚呢? 二人接连交手三十回合。 张辽看准时机,紧握长枪狠狠一甩,枪刃正好划过黄盖的手腕,撕裂的剧痛,使得手中一支铁鞭,掉落马下。 待到两马交错之际。 张辽又回身向后一枪刺出,锋利的枪刃,透过肩甲,硬生生刺进黄盖的血肉里。 “啊!” 黄盖惨嚎一声,立即拔马逃窜。 张辽勒马止步,没等黄盖走远,便已经将长枪反握在手中,随后用力猛的抛出。 势大力沉的长枪,裹挟着呼啸的劲风,宛如一道流星般砸向已经重伤逃遁的黄盖。 随着一道利刃入肉声起,枪刃狠狠扎进黄盖的后心处。 黄盖惨嚎一声过后,跌落马上,自此这名东吴虎臣,陨落于疆场之上。 杀敌大将,可谓大功一件。 张辽赶忙割下黄盖的头颅,悬挂在马背之上,而后又立即调转马头,再次杀入乱军之中。 也不知为何? 今夜,张辽感觉杀得格外顺手,仿佛是觉醒什么远古血脉般。 只觉得自己一身战血沸腾,身上好似有无穷无尽的洪荒之力。 以往十成的力量,今夜居然能打出二十成的伤害。 眼前十万吴兵,在他看来,皆是一堆蝼蚁草芥,弹指即灭。 甚至杀得兴起时,张辽为图尽兴,竟是直接奋力一枪挑起燃烧着的营帐,利用杠杆原理,重重抛向正在仓惶逃窜的吴兵里。 当场就砸翻一大群溃兵,更有甚者直接被点燃成火人。 一时间,营寨内的吴兵,纷纷开始绕着张辽逃跑,生怕被这个恶魔给盯上了。 另一边,眼看敌军大将,已经仓惶而逃,而敌军也已经溃不成军。 八百虎贲骑,皆是军心大震。 杀起人来,也越发的顺手了。 就连他们手中的刀,都被砍得卷刃了。 好在地上插着敌人的许多短枪长矛,可供他们替换,捡起一根挥枪便战。 足足厮杀半时辰之后。 张辽又遭到敌军阻拦。 为首之将,乃是吕蒙。 吕蒙在三国后期,文武兼备,担任东吴第三任大都督。士别三日,刮目相看。白衣东渡,擒杀关羽,此人在三国中后期,可谓是出尽风头。 但如今的吕蒙,却还仅是一介无名之辈。 仅仅几个回合而已。 这位吴下阿蒙,便被张辽一枪毙命,斩下首级。 紧接着,吴军里的将军们,好似葫芦娃救爷爷一般,接二连三的前来赴死。 张辽也是来者不拒,毫不留情,一连斩杀吴军十数员战将,杀得人头滚滚,让人望而生畏。 整整厮杀两个时辰之后。 张辽终于抵达孙权的主帅营帐。 但此时孙权早已趁着夜色远遁。 怒不可遏的张辽,直接就是一把火焚烬吴军帅帐,顺便砍下帅帐旁边吴军的大纛旗,准备回去之后献给主公当做擦脚布。 在此之后,张辽又率军在营寨里四处厮杀,到处放火烧营、烧粮、烧辎重。 待到天色已经逐渐亮起时。 张辽无奈,但也只能退兵。 最终经过粗略统计:张辽此番率军夜袭吴营,共斩杀敌将十五名,于乱军之中杀敌兵近万人,焚毁粮草辎重无数。 第36章 吴军渡河,逍遥津上 待到天亮,黎明时分。 随着张辽率领八百虎贲骑归城,吴军营寨里终于回归宁静,确切而言应该是死寂! 无数具骸骨,堆满营寨里的道理。大量被焚毁的辎重,依旧噼啪燃烧。 营寨里,沉寂良久!良久! 不知是谁忽然哭喊一声,紧接着,无数道声嘶力竭的悲呼与痛哭声,响彻吴军营寨上空。 当满脸烟尘的孙权逃而复返,回到营寨后,心里难受的好似被人割取大片血肉般。 但孙权终究不愧是乱世枭雄,顷刻之间,便强撑着疲惫的身躯,主动登上高台,振臂一呼。 发表出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讲,试图唤起吴兵们的战意。 但被张辽杀破胆的吴军,早已战心泯灭,又何谈重燃战意。 结果显而易见,任凭孙权费尽唇舌,那些吴兵依旧是士气低落,整日魂不守舍。 眼看无法激起营内士卒的战意,孙权一计不成,又生一计。 十万吴兵,虽被张辽等人屠戮近万人,又有数千兵马趁着夜色丢盔弃甲,远遁山林做了逃兵流匪。 纵使十去其二,孙权麾下也足足拥有八万吴兵。 因此,孙权想要靠着人海战术,快速攻陷曲阿城,以报袭营的血仇,重振吴军士气。 岂料等到攻城时,才发现张辽早已在合肥城内布防已久,准备好大量滚木礌石,箭矢金汁。 纵使孙权用八万吴兵强行攻城,一时之间竟也难以攻陷合肥城。 这场激烈的合肥攻防战,一直从天亮打到天黑,又一直从天黑打到天亮,反反复复,历经三个昼夜。 彼此之间,都是损失惨重。 合肥城的东门城楼,数次被大量吴军攻占,但又屡次被张辽率军夺回。 双方的骸骨成堆,宛若坟头。 双方的血流成河,刀刃犹腥。 战火笼罩下的整座合肥城,好似一座鬼蜮血城,白天阴风呼啸,夜间鬼哭狼嚎。 吴军大阵里,孙权举目遥望,看着那一座被血色笼罩的合肥城。 令他深感到身心俱疲,因为他知晓自己北上中原的机会,几乎已经彻底断绝了。 即便他现在倾尽全部兵力,不惜一切代价,最终夺取合肥城。 但那之后呢? 自己还能剩余多少人马? 六万? 还是五万? 亦或是四万? 凭借这点兵马,他想渡江北进,进犯高义的徐州,无异于是自寻死路。 镇守合肥城的张辽,也仅是高义军中一介无名之辈。 若是碰上高顺的陷阵营,或是碰上袁左宗的大雪龙骑,亦或是碰上褚禄山的那三千轻骑呢? 经过一番权衡利弊,最终孙权还是怂了,决定要保存实力,暂且从九江郡退兵。 但在此之前,孙权又想到一个绝妙的主意,可以将此番出征的损失降到最小,甚至是稍有些许盈余。 思及此处,孙权的眼角余光,不由得暗暗扫向旁边的刘偕。 “刘大人,合肥城乃淮南重镇,城高池坚,实属易守难攻之地。如今连日鏖战,久攻不下,大军士气低落,不如咱们暂且退兵吧?” 刘偕苦笑道:“吴侯,合肥城乃是九江郡要塞,毗邻庐江郡。若是咱们弃之不管,敌军必然会以合肥城为根基,大举南侵我庐江郡啊!” 孙权却摇头笑道:“刘大人,你莫要误会。本侯的意思是暂时放弃合肥城,咱们两军一同渡过淝水河,前往曲阿城。” “届时咱们与周瑜合并一处,只需围而不攻,采取围点打援的策略,便可以逸待劳,全歼高贼的各路援军。” “待到高贼孤立无援,城内的粮草又已耗尽之时,便是高贼的死期。到时候莫说是夺取合肥城,即便是夺取整个九江郡,甚至夺取整个徐州,那也是轻而易举。” 听完孙权的一番忽悠,刘偕顿感如醍醐灌顶,大彻大悟。 “好!那便依吴侯之言,咱们明日一起渡过淝水河,奔赴曲阿城,围点打援,剿杀高贼。” …… 翌日清晨,逍遥津口。 孙权坐胯战马,立于乱石滩上,遥望着正准备渡河的数万人马。 此番渡河共分为十批。 当刘偕安排营地里的庐江兵,乘船渡过淝水时,孙权却突然邀请他前去,说是有要事商议。 “吴侯,你刚刚命人传信说是有军情相商,不知有何要事?” 未等刘偕把话说完。 只见周围数百名吴军将士,已经主动靠拢上来,围成一个圆圈,将刘偕团团包围在其中。 刘偕心头一突,顿觉不妙。 “吴侯,您这是何意?若无要事,在下这便要返回营地,组织大军渡河。” 孙权却温然笑道:“渡河乃是军中大事,岂可急于一时?听闻刘大人有一宝物,时常带在身边。恰好本侯最近囊中羞涩,不知阁下可否慷慨解囊?” “吴侯但说无妨,只要是在下拥有的物品,必定倾囊相授。莫说是一件宝物,即便是吴侯想要在下新纳的小妾,也无不可啊!” “小妾就罢了!本侯想要的并非它物,而是阁下项上人头。” 闻听此言,刘偕顿感一股刺骨凉意,瞬间涌上心头。 他刚想开口呼喊救命,岂料一道寒芒乍现,自刘偕的脖间划过。 陡然间,一颗死不瞑目的头颅,自刘偕的尸体上滚落,重重砸在地上。 看着刘偕的头颅,孙权阴阴笑道:“刘大人,其实本侯也不想杀你的,只怪那高贼手下兵精将猛,打不过,真心打不过啊!” “待到本侯收服你麾下那三万多名庐江兵。以后每年的清明和重阳,本侯都会给你上几炷香,感念你今日的赠头之恩。” “传令兵,你火速赶往庐江兵的营地,就说刚刚有一小股敌军前来偷袭。刘偕大人不幸遇害,已经身首异处。” “让他们军中的一众将领,都来替刘大人收殓尸体。” 正当那名传令兵离去之后。 孙权换上一副阴翳的面容,对周围数百名亲卫们喊道: “待会儿,你们都准备好强弓劲弩。等那些庐江兵里的将领,赶到这片开阔地带之后,直接就乱箭齐发,把他们全部射杀在此。” “记住……一个不留!” 正当孙权密谋诛杀庐江诸将时。 却不知他们动手的情景,早已被藏匿于暗处的狼骑斥候,尽数看到。 没过多久,经过快马加鞭的一路疾驰禀报,张辽得知消息。 想要出击,但又恐其中有诈。 最终张辽还是决定先率领八百虎贲骑,前去逍遥津上再走一遭。 当张辽来到逍遥津渡口时。 恰巧看到庐江郡的诸多将领,被孙权引到一片开阔地带,正在替刘偕收殓遗体。 期间一名庐江将领,觉得事有蹊跷,准备询问孙权时,却发现孙权已经趁着他们收殓遗体时,偷偷溜走了。 此地只剩下他们与刘偕的遗体。 第37章 八百虎贲踏江去,十万吴兵丧胆回 就在此时,周围的灌木丛里,突然涌现出数百名江东兵。 他们手执强弓劲弩,不由分说,便开始射击,毫不留情。 猝不及防的一众庐江将领,瞬间就有十数人被乱箭射成铁刺猬,毙命当场。 “糟糕!有埋伏!” “快召集人马,跟他们拼了。” 这一群庐江将领们,久经沙场,意识到孙权的阴谋,立即开口呼喊,试图让远方营寨里的庐江兵们听到。 但孙权敢在距离如此之近的地方伏杀他们,又岂会没有后招呢? 只见逍遥津的渡口处,却突然响起一声声震天动地的锣鼓声。 瞬间就完全掩盖住庐江将领们,口中发出的求救声。 “船靠岸啦!大家都排好队,一个一个登船啦!” “快登船啦!咱们江东乃是礼仪之乡,都先排好队。让庐江郡的兄弟们先上船,咱们都不要起哄拥挤啊!” …… 渡口上,百余名手执锣鼓的江东士卒,正拼命的敲打着锣鼓,使劲的呼喊着让大军渡船。 看着喊的喉咙都快冒烟的江东兵,许多正在排队的庐江兵,都对其好感倍增,深感江东真乃礼仪之乡。 纷纷开口,朝着旁边正排队的江东兵们,伸出大拇指,点赞道: “你们江东的兵,人还怪好嘞!” 远远的望见这一幕, 张辽嘴角上扬,隐隐露出一抹笑意,因为他已经能够确定孙权打的究竟是什么主意了。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兄弟们,这泼天的富贵,终于又轮到咱们了。” 张辽提起长枪,遥指逍遥津上的敌军,虎咆一声。“兄弟们,握紧你们手中的兵刃,随我一起冲锋陷阵,血洗逍遥津。” “血洗逍遥津……” 八百虎贲骑皆齐声呼喊,纵马漫过荒野,朝着逍遥津上的敌军,轰然杀去。 张辽征战疆场,向来有勇有谋,他没有选择率先杀向渡口的数万吴军。 而是突发奇想,直杀向荒野之上的数百江东弩兵。 那些手执强弓劲弩的江东兵,正在锣鼓喧天的巨响掩护下,尽情的疾射弩箭。 毫无防备的他们,压根就不知道张辽等人已经突然杀至。 仅是一波铁骑冲锋,数百江东弩兵就被杀得措手不及,仓惶而逃。 而对于遭到伏杀的那些庐江将领,张辽并没有斩尽杀绝的想法。 因为他深知一个道理: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敌人的敌人,那就是朋友。 “大丈夫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应当战死于疆场之上,岂能败于一些鬼蜮伎俩?” “我张辽,从不屑于趁人之危,尔等大可自行离去!莫要继续与那些江东鼠辈为伍。” “待到以后疆场相逢,尔等依旧是我张辽之敌,吾亦必杀尔等。” 言罢,张辽不再理会那些人,直接率领八百虎贲骑,加速朝着逍遥津渡口处的敌军,轰然撞去。 见此一幕,周遭的一众庐江将领,皆是感激涕零。 但想到方才险些被江东兵乱箭射杀的情景,他们不由得怒火中烧,嘶吼道: “孙权小儿,当真是宵小鼠辈,竟敢设计围杀我等。” “士可忍,孰不可忍。咱们这就回到营寨里,召集兄弟们,跟江东的这群鼠辈拼命……有卵子的都跟我上。” “走!咱们跟这群鼠辈拼了。” 那一群幸存的庐江将领,各自怒势汹汹的返回营寨,纠集起数千庐江兵,径直袭杀向江东军阵。 须弥之间,逍遥津渡口,彻底乱成一锅粥。 八百虎贲骑的轰然杀至。 数千庐江兵的临阵倒戈。 使得渡口处的数万江东兵,暂时陷入呆滞,完全就是一头雾水。 皆暗道:这些庐江兵怎么回事?明明昨日还在一处战壕里作战,今日怎么就突然跟敌军联合起来了。 眼看着已经袭杀而至的数千名庐江兵,江东兵们不及多想,也只能奋力迎战上前。 混乱的局面,使得江东兵们压根就分不清敌我。 不由分说,直接就挥刀砍向周围所有的庐江兵。 而那些因为正在登船,而还没有参与叛乱的庐江兵,自然不愿坐以待毙,立即就提起兵器,开始反击。 因为种种缘由,使得张辽与八百虎贲骑的压力倍减,在乱军之中,他们冲杀的不亦乐乎,几乎无人能挡。 见此一幕,孙权肠子都快悔青了,但深知大势已去,也只能选择暂避锋芒。 最终在几名部将的护送下,孙权沿着淝水河,一路向南逃去。 正在乱军之中厮杀的张辽,听闻孙权已经仓惶南逃,岂肯轻易任他归去。 立即便率领百余虎贲骑,沿着淝水河,一路狂飙追去。 半炷香时间之后。 经过一番角逐,彼此之间,双方的距离,仅仅间隔半里路程。 眼看张辽那凶神不肯罢休,依旧紧追不放,孙权顿时亡魂大冒,急忙催促身边的部将前去抵挡。 但谁都不是傻子,都知道此时若是调头阻击张辽,最终必然是有去无回。 一时间,周围的部将们都是装作没听到,气得孙权几乎要嗷嗷叫。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 孙权等人突然看到一座浮桥,横在淝水之上,顿时大喜过望,纷纷加速向浮桥冲去。 当他们驱马踏上浮桥上后,却发现年久失修的浮桥,压根无法承受战马的重量与铁蹄的踩踏。 他们刚上去,浮桥居然已经直接从中间断裂,而许多人也被湍急的河水当场冲走了,瞬间湮灭在淝水河底。 危急关头,孙权急忙拼命勒住战马的缰绳,迫使战马止步,这才避免坠入河里的下场。 望着眼前波涛汹涌的淝水河。 又看着身后仅隔半里的追兵。 孙权突然急中生智,驱使战马退后几步,又取出长鞭,猛的一鞭抽击在马屁股上。 战马忽然受到惊吓,双目充血,长嘶一声,在几步助跑之后,四蹄如飞般,奋力一跃而起。 竟是跨过了那足有两丈宽的河道,成功抵达河对岸,最终驮着孙权成功逃出生天。 经此一役,后世戏云: 八百虎贲踏江去,十万吴兵丧胆回。 张辽威震逍遥津,吴侯鞭马跃淝水。 娃闻辽名安敢啼,江东碧眼犹梦惊。 生子当如孙仲谋,合肥十万送人头。 第38章 大势已去,江东议和 三日之后,曲阿城头。 烟尘弥漫,喊杀震天。 这座曾令无数江东才俊,引以为傲的雄关重镇,如今已被无数江东子弟的鲜血浸染成红色。 城墙上,成千上万的江东兵,手提着钢刀,正顺着云梯冲向城墙,密密麻麻如蚁群一般。 高义目光如炬,手执天龙破城戟,从容不迫的指挥着战场全局。 每当有敌军从高义所在的防线冲上城头,都会惨遭一股史无前例的剧烈痛击。 如今的高义,已经不是曾经的高义,在击杀刘备、孙策、以及袁术之后。 高义自身的霸王之力,整整提升百分之六十,实力暴增。 虽不能腾云,却敢撼五岳。 纵使千斤巨鼎,高义也能凭借一手之力,轻松托起,毫不费力。 城楼上,每当高义手中龙戟翻飞之时,便有大片敌军被凶煞霸绝的戟锋,轰然砸成一堆血雾碎肉。 刚开始还有一些江东的骄兵悍将,试图仗着人多,想剿杀高义。 而那些骄兵悍将的尸体,最终皆是化作周围满地的碎肉血泥。 “主公,如今敌军有十万众,不可久战啊!咱们还是尽快突围吧?” 成廉挥舞长刀,劈死几名江东兵后,气喘吁吁的跑到高义身边。 “昔日在泗水河畔,我视十数万曹军如草芥,仅凭区区百骑,便杀得曹贼割须弃袍。” “如今我麾下尚有两万狼兵,又何惧区区十万江东鼠辈?” 高义轻蔑回复的同时,依旧不忘杀敌。 手中天龙戟舞动,随意击打在地上插着的钢刀上,那一柄钢刀直接被击飞向一名刚登上城楼的敌军。 还未等那名江东兵反应过来,飞击而去的钢刀,就已经直接扎入那人的身躯,刀锋透体而出,接连刺入后面又一人的胸腹里。 高义收起天龙破城戟,从容不迫的打量着眼前战局,嘲弄笑道:“包围吗?” “这不是包围,而是中心开花!只要我们守住曲阿城,各路援军就会在外围,形成一个巨大的包围网,一口吃掉这十万敌军。” “成廉将军,节省些体力吧!到时候咱们还要反攻。” 话音未落,只见一名狼兵从城内疾驰而至。 “启禀主公,有飞鹰传书:张辽率领八百虎贲军,在合肥城外大破十万吴兵。此战共击毙敌将二十余人,歼敌两万众,收服降兵三万人。” 这名狼兵刚刚说完,又有一名狼兵突然赶到,启禀道: “启禀主公,刚刚臧霸将军传来军报:已从徐州抽调三万狼兵与八千狼骑,正渡江南下,后日晌午便可抵达曲阿城。” 听闻两则军报,高义仰头大笑,朝着成廉说道:“怎么样?是中心开花吧!只要周瑜敢不退兵,我必叫他有来无回。” 与此同时,城外江东大营里,周瑜也已经收到合肥之战的情报。 并且得知:徐州方向已经有大量敌军,正分批渡江南下,距离曲阿城仅有两百余里。 “高贼,我周瑜与你势不两立!” “传我军令,不惜一切代价,夜幕之前,必须要夺取……” 话音未落,鲁肃却出言劝阻。 “大都督,莫要意气用事啊!合肥之战,咱们已经兵败如山倒。反观高贼挟着大胜之威,正士气如虹,岂能硬拼啊?” “咱们……哎!咱们还是与高贼议和吧!” “议和?”周瑜瞬间如泄气皮球般,呢喃道:“议和?……可是曲阿城外,战死那么多江东子弟,我又岂能甘心!” “此战若不能剿灭高贼,往后必成我江东的心腹大患啊!” 周瑜的心头在滴血,与生性凉薄的孙权不同,他很重视部下的性命。 此番为剿杀高义,周瑜手底下许多曾跟随他一起横扫江东的老卒,都已经战死在曲阿城下,长眠不起。 如今让周瑜去与高义罢手言和,他是真的做不到啊! 但若是选择与高义死磕到底,曲阿城必然会成为一座巨大的坟场,成为更多江东子弟们的埋骨之地。 眼看周瑜有一丝意动,鲁肃急忙趁热打铁,继续劝道: “人生之艰难,就像那不息长河,虽有东去大海之志,却流程缓慢,征程多艰。然江河之水,总有入海之时。” “公瑾乃当世英才,岂能因区区一败,而妄自菲薄?一时的退让,绝非是懦弱,而是为往后更好的前进。” “如今咱们江东初定,百废待兴,大公子又惨遭天妒,命丧于火海之中。我江东兵微民寡,土地贫瘠,真的没有余力继续与高贼死磕到底。” “为今之计,只有忍一时意气,暗暗发展积蓄力量,瞅准时机,再悍然出手,给高贼致命一击。” 周瑜自幼聪慧过人,岂会不知鲁肃之言的道理,但怎奈难掩心中苦楚,无奈转身轻声长叹道: “子敬,我累了,议和之事,便交给你全权处理吧!” “曲阿城,乃是我江东北方门户,必须要不惜一切代价保住,否则咱们便再无一丝北进中原的机会。” 看着已经失魂落魄的周瑜。 鲁肃也突然感觉一阵头疼。 保住曲阿城? 开什么玩笑? 要怎么保啊! 又不是西瓜! 谁敢保熟啊? 鲁肃暗暗头疼,心中一阵后悔自己为啥吃饱撑的,会提出议和。 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忽然之间,鲁肃的眼角余光一扫,留意到旁边正默默吃瓜看戏的步骘。 稍微整理一下仪容,鲁肃便走向步骘,满脸笑意的亲切开口道: “子山兄,刚刚你也听到了,大都督将议和之事,全权交给我处理,那就麻烦你做为使者,前去曲阿城走一遭吧?” 步骘心头一突,暗呼不妙! 刚想开口寻个借口推脱,却被鲁肃阴笑一声打断道:“子山兄,你初入咱们江东阵营,不会因为这区区亿点点困难,而拒绝首次任务吧?” 闻言,步骘满脸的黑线! 惊愕之间,竟无言以对。 第39章 生不鼎食,死亦鼎烹 当天夜里,曲阿城内。 步骘以江东使者的身份,被人用竹筐吊上城楼,押送到城内的高义府邸里。 刚开始步骘站在后堂,整了整衣裳,费尽唇舌的向高义阐明自己此番来意。 但高义却听的兴致缺缺,始终都斜躺在主位上,用右手的匕首,削食着左手握着的熟牛肉。 当步骘说的口干舌燥,准备暂时休息的时候。 突然发现有八名魁梧狼兵,奋力的抬着撬杠,将一口足有千斤之重的巨鼎,扛到后堂的正中间。 巨鼎应声而落时,地面一阵剧烈震颤,震惊的步骘一阵心慌意乱。 当他看到有人抱来薪柴,点上火后,更是不由得倒吸凉气。 因为他想到一种在先秦时期,大名鼎鼎的刑罚,名曰:鼎烹之刑。 虽说两国交战,皆不斩来使。 但以大鼎烹杀使者的案例,却还是有的。 遥想当年,楚汉争霸时期。 汉高祖刘邦的重要谋臣·郦食其,自告奋勇,前往齐国劝说齐王投降。 在郦食其的一番威逼利诱之后,齐王深知大势已去,答应归顺刘邦。 但正在齐国边境驻守的韩信,却不讲武德,直接趁齐国毫无防备之际,大肆攻陷齐国土地。 最终郦食其做为汉使,被愤怒的齐王,以鼎烹之刑处死。 “大丈夫生不能五鼎食,死亦当五鼎烹。我步骘虽一介谋士,却满身狷狂傲骨,何惧一死乎?” 当步骘被两名狼兵按住,准备丢入巨鼎里时,耳边却传来一阵疑惑声。 “慢着,刚刚你说啥?” 面对满脸疑惑神色的高义。 步骘猛的抬起头,倔强的甩开旁边两名狼兵的胳膊,愤然道:“大丈夫生不能五鼎食,死亦当五鼎烹。” 高义一撇嘴,略显无奈的继续说道:“我说的下面那一句?” 步骘眉头一皱,但还是仰头怒视道:“我步骘虽一介谋士,却一身狷狂傲骨,何惧一死乎?” 听清此人名字之后,高义立即坐直身子,瞬间换上一副笑脸,急忙挥手驱散旁边的两名狼兵。 “原来阁下就是传闻中的步骘先生啊!先生大才,本侯早有耳闻,今日一见,当真是名不虚传啊!” “你们俩还愣着干嘛?赶紧去后厨招呼厨子们,快点多做几道珍馐美味。” “顺便去酒窖里,把那坛82年的黄酒取来,我要与步骘先生开怀畅饮一番。” 高义的前后巨大变化,使得步骘有些摸不着头脑,一度开始怀疑人生了。 暗道:我步骘,真这么出名吗? 如今的高义正是南征北战的关键时期,对于步骘这位后世的东吴丞相,倒还真没有那么主意过。 但怎奈何步骘此人,却有一个在历史上贤名远扬的好侄女! 【东吴帝后·步练师】 看着满脸疑惑的步骘。 高义缓缓开口说道:“步骘先生是否有一同族侄女,名曰:步练师?” 步骘眼眸微眯,不知高义打的什么主意,不由得警惕几分。 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有机会活着,谁会愿意死啊! 步骘原本冷峻的面容,也是浮现出一抹笑容,回答道: “练师,并不是我同族侄女,而是我步骘的亲女儿。寿春侯又是从何得知我女儿的名字?” 听闻步骘居然是步练师的亲爹。 高义面上的笑意,变得越发真诚几分,缓缓开口解释道:“淮阴城,乃是下邳国的重镇。当年我随温侯征讨刘备时,曾路过淮阳城。” “恰好遇见外出游玩的练师,遭遇一伙流寇匪徒的洗劫,当时我单人独骑,一口气斩尽十几个匪寇,最终救下练师。 “当时,我就被练师温婉贤淑的气质所吸引,一见倾心。怎奈军情紧急,并没有来得及与她好好深入交流亿番。” “当我再次返回淮阴城后,却始终未能寻到练师。经过悉心打探,这才得知因为徐州战乱,步氏全族皆远赴江东避难而去了。” “原本以为此生再难与练师相逢,未曾想今日却能与步骘先生在此相遇,当真是缘分啊!” 步骘恍然大悟,惊呼道:“哦!原来如此,两年前我确实听小女提及过此事,未曾想当年出手搭救小女的,竟是寿春侯啊!” 言道情深处,步骘竟是面有愧色,朝着高义躬身拜谢。 高义哪里会承受这般大礼,急忙起身走到步骘的面前,将其扶起。 “男子汉,大丈夫,路见不平,自当拔刀相助。昔日出手,不过是随意之举而已。” “倒是本侯有一不情之请,还望步骘先生可以答应啊!” 稍加思酌,步骘点头笑道:“只要不让鄙人做违背原则,损害江东之事,寿春侯但说无妨。” 高义后退两步,满脸真情流露,躬身拜道: “高义飘零半生,只恨未逢令爱。公若不弃,义愿拜为岳父。” 听闻此言,步骘的心里,既吃惊,又暗喜,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是好。 毕竟高义雄居徐州,坐拥数万狼兵,麾下又是猛将辈出。 西击曹操,占据整个沛国。 渡淮灭袁,夺取近半淮南。 如今更是仅凭区区两万人马,竟是搅得整个江东陷入战争泥潭里。 即便是多智近妖的周瑜,也是只能选择被迫与他议和。 如此神威盖世的年少英豪,居然相中自己女儿,步骘又怎么会不惊喜呢? 只是自己毕竟隶属于江东阵营,若是周瑜知晓此事,恐怕往后自己的日子不会好过啊! 高义是何等精明,一眼便看出步骘心里的顾虑,笑道:“步骘先生,江东虽然辽阔,却寡民少田,终是难成气候。” “如今的江东之主,更是一代不如一代。孙坚乃江东猛虎,孙策乃江东小霸王,而孙权那紫鬓小儿,不过一介江东鼠辈而已。” “在合肥之战,孙权统军十万,而我麾下张辽仅仅带领八百虎贲骑,便杀得十万吴兵折损过半,丧胆而归。” “您与其跟随孙权那无胆鼠辈,还不如随我一起返回徐州,毕竟淮阴城是步氏一族的祖地啊!” 步骘一时语塞,不知道如何回答。 高义所言非虚,与昔日的孙坚和孙策相比,孙权确实是难堪大任。 合肥之战,孙权统军十万,却在五日之内,几乎折损殆尽,以致使江东数郡之地,家家挂白帆,户户烧纸钱。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成就一番王霸基业,带领整个江东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第40章 东吴帝后,惊鸿美人 高义趁热打铁,笑道:“本侯占据徐豫扬三州数郡之地,大小城池两百余座。” “如今正是用人之际,步骘先生何不弃暗投明,助我一臂之力,成就一番轰轰烈烈的伟业。” 步骘的确有些心动,但考虑到背主求荣的骂名,心里还是多少有些抵触。 “正所谓: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先生之才略,运筹帷幄,绝不在那周瑜鲁肃之下。” “若先生肯跟随于我,我愿授予先生下邳国相之位,还望先生莫要推辞。” 仿佛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当听到下邳国相的职位后,步骘的心里不由得翻起惊涛骇浪。 他们步氏一族的祖地,正是下邳国的淮阴城。 昔年因为徐州动乱,步骘与同族兄弟渡江逃难至江东,可谓是背井离乡,受尽人间凄凉。 最落魄的时候,甚至是要靠种瓜维持生计,还要担忧江东豪族们的欺压。 这两年,步骘费尽心思,努力做事,这才在江东混到一介主记的卑微职务。 江东的主记与下邳的国相比起,差距何在百倍。 “士为知己者死。主公如此真诚相待,步骘怎敢拒绝,往后小女便托付给您了,还望主公莫要轻待我女儿。” 高义搓了搓手,再次躬身拜道:“岳父大人,请受小婿一拜。” 步骘赶忙扶起高义,急切道:“主公快起,主公快起。” “岳父!” “主公!” …… 当送走步骘之后,高义并未选择从曲阿城退兵,而是坚守待援,准备内外夹击城外的十万吴兵。 然而周瑜也不是泛泛之辈,面对高义的策略,他果断放弃与高义在城外野战的想法。 转而分兵驻守吴郡各地,利用江东水网密集的地理优势,与高义进行水战。 这让本就缺乏水军的高义,有些捉襟见肘。 只能在几次交锋过后,选择派遣大将·张辽镇守曲阿城,死死扼住江东的北方门户。 在此期间,步骘也趁着两军对垒的时机,暗中携同步练师,悄然抵达曲阿城。 此时,高义收到步骘已经携女进城的消息,立即就来到后堂里。 目光所及之处,就看到后堂左侧处,一名青春靓丽的绝美少女,亭亭玉立。 三千及腰青丝,披落在白嫩香肩之上,一袭碧色长裙拖曳至地,更增几分静谧优雅。 樱桃小嘴,娇俏琼鼻。 齿如瓠犀,眉若柳羽。 甜美的脸蛋上,一双如月宫般广寒的美眸里,隐隐带着一股纯天然的孤傲圣洁。 体态轻盈,曲线窈窕。 柳腰美腿,丰乳桃臀。 微风吹动间,时不时掀起裙摆,微露出一片片仙白胜雪的美肌,令人晃眼好似梦幻天香。 这一袭长发飘飘,仙气渺渺,宛如天仙落凡的惊鸿美人,正是后世的东吴帝后·步练师。 惊鸿美人之步练师 步氏的先祖,乃是孔子座下七十二贤士之一的步叔,属于最典型的儒学传家,距今已传承七百余年。 因此温婉贤淑的步练师,非常懂的感恩,深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 如今看到自己曾经的救命恩人,突然走进后堂,步练师自然是满心欢喜的含羞望去。 如今的高义,无论是骨相,还是皮相,都堪称完美无瑕。 黑发如墨,仙颜似雪。 朗目含星,唇红齿白。 身披一袭蜀锦大红袍,袖口、衣摆处的边角线上,绣有鎏金色的鱼龙纹路。 配合上高义挺拔健硕的完美体魄,以及满头乌黑如墨玉般的长发,更显的华贵典雅,飘逸超然。 可谓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自古英雄爱美人,美人亦是爱英雄。 莫说是昔日的救命之恩,单单是高义这一副完美无瑕的少年英豪的模样,也看的步练师眼里秋波流转,心里春意盎然。 看着正暗送秋波的两人。 作为过来人的步骘,干咳几声,瞬间打破后堂里的宁静。 “女儿,主公仅仅弱冠之年,便已坐拥徐扬豫数郡之地,麾下又有雄兵十万,乃是当世最为杰出的英豪。” “如今主公不嫌你蒲柳之姿,出身落魄门第,愿纳你为妾室。为父已经答应此事,不知你可有何异议啊?” 话虽如此,但无论是步练师,还是高义都知道,步骘之言无非就是做做样子,想借此保留些颜面。 步练师向来温婉贤淑,如今又与高义瞧对眼,岂会故作姿态。 盈盈轻施一礼,步练师香腮熏红,含羞道:“女儿,全凭父亲做主。” …… 【二月时节,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又到了动物交配的季节,大自然的空气中弥漫着荷尔蒙的气息】 长江之上,潮水滂滂。 十余艘艨艟斗舰,正逆流西去,朝着寿春城驶去。 据说袁术在淮南期间,到处欺凌落魄寒门,劫掠淮南百姓。 致使大量青春靓丽的绝色佳人,无家可归。时至今日,她们依旧被囚禁在寿春宫里,终难见天日。 突然听到有寿春宫这种地方,高义自然是想要前去观摩亿番。 究其原因,仅仅只是因为高义乃是朝廷亲封的寿春侯,自己必须要去自己的封地,好好考察考察。 绝不是因为那一座万恶的寿春宫里面,囚禁的那区区三百六十五名千姿百态的极品尤物。 此时,舰队里的一艘主舰里,步骘正躺在船舱底部里的房间里休息,上面一层则是高义的房间。 原本步骘准备趁着船上空闲,研读儒家经典,岂料上面一层的甲板上,突然传来吱吱作响之音。 随着甲板上的声响越发强烈,步骘的思绪也逐渐从莫名其妙,变得豁然开朗,最终不由得默默摇头,叹息道: “现在的年轻人,也真是的,天还没黑,就开始……哎!罢了!罢了!儿女自有儿女福。” 好不容易熬到声响停止,天色已经彻底黑透了。步骘只能打着哈欠,放下手里的书籍,准备去睡觉了。 谁曾想,居然还有第二场,紧接着又是第三场,然后又是第四场,第五场、第六…… 随着场次的持续增多,甲板上的声响也逐渐增强,以至于步骘压根就无法继续研读经学。 待到黎明时分,天色渐亮。 甲板上的吱吱声,这才逐渐停止。 第41章 窈窕靓妃,夜宴风波 但此时,步骘却遭殃了。 甲板上接连不断发出的震荡,扰的步骘彻夜难眠,眼袋上都浮现出一轮黑眼圈。 打了几个哈欠后,步骘准备到船尾的甲板上排完水,再回去好好补上一觉。 谁曾想,步骘刚在船尾的甲板上排到一半,高义也突然来到这里排水。 高义站在右边,步骘站在左边,翁婿两人相视一笑,并排而立。 步骘心里有些疑惑,好奇高义怎会拥有菿奣的惊人战力,不由得用眼角余光,偷偷朝下方看去。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步骘瞬间如遭雷击。 暗叹道:好一个擎天巨柱啊! …… 三日之后。 舰队经过漫长的航行,高义一行人,终于成功抵达寿春城。 此时,寿春城的寝宫之内,高义端坐在龙椅之上,周围美人环绕。 宫殿正中,时不时飘过一群曲线窈窕、体态丰盈的婢女美姬。 白嫩玉足如莲尖般轻点,翩然起舞之间,裙摆随风吹拂,露出一片片雪白芳香的美肌,仿佛如冰山雪莲般圣洁。 到底是仲氏皇帝的宫闱,果真名不虚传,凡是被掳掠到此处的女子,皆是如花美眷。 甜美少女,妩媚少妇。 冰清玉女,孀居美妇。 冷傲御姐,极品熟妇。 窈窕靓妃,童颜巨兔。 各种青春靓丽、国色天香、冰霜火辣性格的极品尤物,应有尽有,让人流连忘返。 可谓是:所有真男人都梦寐以求的温柔乡。 做为一名饱读《春秋》的文化人。 此时,高义并没有沉沦于殿堂内的歌舞之中,反而正端坐在龙椅之上,挥笔疾书,努力练习书法。 正所谓: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坤字最磨人。 眼见一个又一个坤字,挥笔疾书而出,高义也随之累的大汗淋漓。 旁边一名国色天香的窈窕靓妃,赶忙取出一方丝帕,极为体贴的帮高义擦拭去额头上的汗珠。 江北有二桥,河北甄樊俏。 中原冯美人,貂蝉第一妙。 这名窈窕靓妃,正是《三国美人榜》里,足以与貂蝉媲美的中原冯美人。 经过几次彻夜畅谈,高义对冯美人是越发的喜欢。 此女不仅美若天仙、身娇体柔,更是伶牙俐齿,善解人意。 “夫君,如今整个九江郡里,所有世家大族的家主,都已经汇集于宴会上,您是不是也该动身了?” 高义无所谓的笑道:“慌什么?那些人都是咱们案板上的肉,如今刀在咱们手里,莫非还怕他们跑掉不成。” “罢了!罢了!你先休息一下吧!等办完这场鸿门宴,夫君再来寻你。” 临走之前,高义伸手在冯美人的香腮上捏了一把,仿佛能掐出水似的……很润! …… 而此时,宴会厅堂内的一众家主们,却还沉浸在歌舞升平的表象里,丝毫没有意识到杀机将至。 片刻之后,高义就在褚禄山的陪同下,抵达宴会厅。 “本侯乃武将出身,不善言辞。” “正所谓: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来!诸位家主若视本侯为朋友,就请举起桌案上的酒盏,满饮此酒。” “这盏酒本侯干了,诸位请随意。” 言罢,高义端起桌案上的酒盏,直接将酒水一饮而尽。 众家主见状,也急忙端起酒盏,同样将盏内酒水一饮而尽。 “好!既然诸位已经满饮此酒,那以后就是本侯的朋友。” “既然是朋友嘛?本侯就不藏着掖着啦!刚好本侯有件事情,想请诸位略尽绵力,稍微帮帮忙。” “如今九江郡初定,袁术麾下的残兵败将,困守于汝南郡与庐江郡两地。南有孙权,北有曹操,西有刘表,东有本侯。可谓是四战之地,已是冢中枯骨,早晚必被灭而分之。” “但是咱们九江郡,久经袁军的兵祸劫掠,已是百姓民不聊生,食不果腹。” “因此,本侯想向诸位家主借些粮食,借的也不多。大家族,每家十万石。小家族,每家两万石。” “诸位尽管放心,本侯用自己的人格担保,绝对不会让你们吃亏的,我会用市场价给你们打欠条的。” 说着说着,高义直接从怀里掏出一大叠锦帕,重重拍在桌案上,笑里藏刀的环视一周,阴阴笑道: “至于这欠条,本侯昨夜已经命人写好,就等诸位签字画押按手印啦!” 话音刚落,在场的诸位家主,皆是不由得面面相觑,脸上尽是警惕神色,暗呼不妙! 白发苍苍的老朽·江南,做为寿春城内的世家豪强之首,率先提出反驳。 “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 “侯爷,老夫区区一介草民,焉能有如此多的粮食,还是请……” 话音未落,江南只觉得自己背后一凉,突然被人从身后一把抓了起来。 “江南老贼,我家主公好言相商,你竟敢口出狂言,岂不是蓄意挑衅吗?” “既然你执意找死,那便吃我一刀!桀桀桀!” 狞笑过后,只见一柄北凉刀,挟裹着山崩之势,狠狠劈向江南老贼。 电光朝露之间,寒芒乍现。 话起刀亦起,刀落头亦落。 随着江南老贼的头颅,重重砸落在桌案上,厅堂内的众家主,皆是亡魂大冒。 开始颤巍巍的向那挥刀之人望去,只见那人面容狰狞,体胖如巨球,手执一柄血淋淋的北凉刀,煞气袭人。 有寿春城本地的豪强家主眼尖,认出此人,瞬间感觉后背冷飕飕的。 一阵冰冷彻骨的寒意,突然自足底涌出,直逼天灵盖,冻得那人直接打寒颤,惊呼道: “是他,是他,就是他……他就是那凶煞·褚禄山!” 随着那名豪强家主说完,众人皆是一片哗然,心里暗呼:江南老兄,当真是倒霉啊!居然遇到这个连袁术都敢杀的绝世凶神。 见状,高义感觉效果还不错,于是便主动做起了和事佬,给殿内众家主们找了一个台阶下。 “褚禄山,你这是做何?哎!我曾屡次三番告诫尔等,咱们是仁义之师,绝不能鱼肉乡里,滥杀无辜。” “罢了!罢了!人死不能复生,快去命人将江南老先生的尸体收殓了,要准备一副最好的棺材。” “至于买棺材的钱,就从你褚禄山的俸禄里扣吧!你可有异议?” 褚禄山缓缓收刀归鞘,跪谢道:“主公之命,末将自当领命。” 片刻之后,江南老贼的尸体,就被几名狼兵草草抬出寿春宫。 直接丢进犬舍里,被几十条饥肠辘辘的猎狗,给吃的干干净净,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第42章 会盟荆襄,锦帆甘宁 宴席上的众多家主,无人敢再继续反驳,皆是赶忙在欠条上签字画押按手印。 生怕晚一步,旁边的褚禄山,突然又拔刀斩人。 甚至还有家主,在领到自己的那张欠条后,心有余悸的贴身放在衣襟里,默默自我安慰道: “其实寿春侯这人吧!还怪好嘞!他明明可以抢,却还要给我们打欠条,真是良心啊!” 由于这些家主们过于着急,他们并没有仔细看完欠条上的所有内容。 只见欠条右下角的一处角落里,用蝇头小楷写着这样两行字: 【还款日期为两百年后】 【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 …… 从世家豪强处借到大量粮食以后,高义就让各地开仓放粮,使得九江郡的混乱局面,逐渐开始稳定。 在此期间,高义又从百姓里,招募到大量工匠船匠,建造各种艨艟斗舰,甚至是巨型战舰·楼船。 高义很清楚,他如今最大的依仗是麾下两支精锐骑兵,三千大雪龙骑与三千白羽轻骑。 但这两支无往不利的世之精锐,在江东与庐江郡等地方,却难以发挥出他们的实力。 因为这两个地域山地丘陵居多,地形崎岖狭窄,而且水网密集,极大的限制骑兵的作战优势。 即便是张辽在夺取合肥城之后,也是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这才勉强拿下整个九江郡。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残留在九江境内的江东溃兵,时常在山地河道里进行埋伏。 而张辽所带领的狼兵,皆是北方人,缺乏山地作战与水上作战的经验,故而死伤颇多。 所以高义下定决心,势必要打造出一支强大的水师,届时水陆齐出,直取江东与庐江。 看着战船上日夜操练的这两万名水军新军,高义感到很是欣慰,但同时也很无奈。 因为高义发现自己麾下,压根就没有能统御水师,进行浩荡水战的将领。 于是,高义决定要招揽一名厉害点的水军大将。 但找谁呢? 正在思索之间。 突然,步骘开口说道:“主公,您若想彻底占据庐江郡,难度颇大。” “但我却有一计,可使主公能够迅速得到一半的庐江郡。如今刘勋拥兵八万,占据庐江郡,看似声势浩大,但却是危机四伏。” “庐江郡的北方,是主公的大军压境。东南是江东孙权,正在隔岸观火。西面是荆州江夏太守·黄祖,正虎视眈眈。” “主公何不与荆州牧·刘表缔结盟约,相约一起共击刘勋,平分庐江郡,岂不美哉?” “更重要的是,荆州江夏的黄祖,与江东孙权有杀父之仇。待到荆州得到庐江的南部,黄祖必然不会坐视江东日渐强盛。必然会时常侵扰江东,甚至是与我军联合,大举进攻江东。” …… 三月春分,荆州江夏。 高义化名为高昆,佯装成使者的身份,正在乘船前往襄阳城,准备与荆州牧·刘表结盟。 此番前往荆襄,高义并非一人前往,同行的还有三千重铠兵。 这三千重铠兵,是击杀袁术后,高义获得的系统奖励,《雪中》位面里的最强步兵·西楚大戟士。 春秋乱战之前,当时的西楚王朝,便是凭借天下无敌的十二万西楚大戟士,雄居中原,称霸春秋两百余年。 此时,当舰队行驶到江夏境内时,一名西楚大戟士禀报道: “启禀公子,江面上有十余艘战船拦路,看旗帜应该是江夏黄祖的部曲。” 高义心有疑惑,此番他前往荆州早已递交过书信的,按理说不应该有人胆敢率军阻拦啊! 舰队的去路上。 十余艘艨艟战船横在江面之上,船帆上系着用锦缎,战船甲板上站立着数百名锦衣游侠。 为首的那人名叫甘宁,长得虎背熊腰,腰间携弓带箭,头冠之上插有彩色鸟羽,身上佩戴着铃铛。 因为外出游江执勤十数日,甘宁今日刚刚回归夏口。 他还没有来的及回城复命,所以并没有收到徐州使者前来结盟的消息。 甘宁只以为眼前的船队是其他诸侯麾下的水师,误入江夏水域,便站在船头,高呼道: “尔等何人,竟敢带兵闯入我江夏境内。速速离去,否则便叫尔等见识一下我甘宁的厉害。” 此时,高义已经走出船舱,来到甲板之上,当听到来者竟是锦帆游侠·甘宁时,倒也是见怪不怪了。 如今的甘宁,应该是还在江夏黄祖的麾下效命,因为曾经贼寇的身份,而在黄祖的身边备受冷落。 想必是受人排挤,并没有人及时通知甘宁来使之事,这才误打误撞的率军在江面阻拦。 瞬间想通一切。 高义抱拳笑道:“鄙人高昆,乃是徐州特使。” “此番受吾主寿春侯所遣,赶往荆襄拜见荆州牧·刘表,缔结盟约。” 甘宁见高义举止有度,不似作假,便派人前往附近水寨询问一番。 半盏茶的时间之后。 只见一骑绝尘而来。 “大哥,刚刚我去水寨询问,确实是有徐州使者来访荆州,黄祖大人早已下令全程放行。” 听完属下禀报,甘宁知道是拦错人了,但当他看到船上乌泱泱的三千戟士之后,忽然感觉有些诡异。 甘宁朝着高义抱拳说道:“既然是远方来的贵客,倒是甘宁失礼了。” “只是贵使此番前往荆襄,同行的甲士也未免太多些?只怕于理不合吧?” “甘某可以让贵使携带少量甲士前往荆襄,但其余甲士必须立即返航,否则休怪甘某不讲情面。” 高义突然笑道:“甘将军说笑了,刘荆州坐拥荆襄九郡,有水师二十余万,战舰数千艘,莫非还惧怕区区三千甲士?” 甘宁却不为所动,凝重道:“食君之禄,担君之忧。职责所在,还请贵使莫要白费唇舌。” 高义微微摇头,拒绝道:“那本使若是不答应,甘将军又准备如何呢?” “既然贵使不答应,那就请恕甘某不能放行啦!” 甘宁的话音刚落。 江畔的渡口处,忽然出现一名满脸虬髯的肥胖中年将领,身后跟随着上千兵马,旌旗上书写着斗大的黄字。 赫然正是江夏太守·黄祖。 第43章 大楚兵圣·叶白夔 “本太守,昨日收到州牧府的传信,说今日有从徐州远道而来的使者,要途径江夏前往襄阳城。” “想必阁下便是徐州使者吧?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黄祖坐胯于战马之上,言语虽客气,神态却颇显倨傲。 高义略一思酌,直接开口笑道:“鄙人高昆,正是徐州使者。” 黄祖眉目一凝,略显不悦,只以为高义是一个无名之辈。 “高昆?这个名字倒是陌生的很啊!……你们听说过吗?” 黄祖表面上在朝周边几名将士询问,实际上却在暗暗提醒高义: 【在江夏这个地界,是龙你要盘着,是虎你也要卧着。最好不要找事,否则你某天突然挂了,都不知道怎么挂的】 高义倒也不生气,果断扯起虎皮,胡诌道: “黄太守,您老没有听过鄙人的名字,这倒也正常。” “毕竟鄙人在徐州刚刚出仕。只不过征南将军·徐州牧·寿春侯·高义,那是我的亲堂弟。” “在来荆州之前,我堂弟说:与荆州结盟之事,乃是重中之重。其他人来,我堂弟也不放心啊!没办法只能请我前往荆襄,商议盟约之事。” 此言一出,黄祖双眼微微惊叹,面上原本倨傲的神色,也瞬间收敛,换上一副和颜悦色。 “原来阁下是寿春侯的堂兄啊!当真是失敬失敬啊!” 说着说着,黄祖转头看向船头上的甘宁,冷傲道: “甘宁还不快速速撤去战船,请贵客们启航,若是耽误结盟之事,你当担的起吗?” 甘宁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忍气吞声的朝黄祖行礼,拜道: “启禀太守,并非是末将强行阻拦,而是使团随行的甲士太多,若放任他们前往襄阳城,末将担忧……” 未等甘宁把话说完。 黄祖眉眼一怔,环视四周,发现船上竟有两三千大戟士,不由得暗暗咂舌。 正如甘宁所言,若是任由这三千大戟士陪同使团抵达襄阳城,搞不好会生出乱子。 “高小兄弟,我这部下虽然口直心快,但所言之事也确实在理。” “这样吧,你们留下三百戟士,做为随行护卫,其余戟士还是立即调头返航吧。” 看着面上和颜悦色的黄祖。 高义嘴角一歪,略一思量,就朝着黄祖一抱拳,反问道: “这三千大戟士,是我那堂弟担忧我一介文人,会在途中遭遇流寇劫匪,这才配给我的亲卫,岂能与我分离啊!” “若是在往后的路途之中,我遭遇刺客的暗算,不知黄太守要如何给我堂弟交代?” “另外我再补充一句:我爹是我表弟的亲大爷,我母亲是我表弟的亲大姨,而我是我家仅有的一根独苗儿……我已言尽于此,剩下的事,你们看着办吧?” 黄祖听的一愣,与甘宁对视一眼,两人竟是都没能捋顺这究竟是什么亲戚关系。 但言而总之,他们很清楚此人与高义的关系,可谓是亲上加亲,打断骨头连着筋。 即便是身为江夏太守的黄祖,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似乎是看出黄祖的难处。 甘宁忽然挺身而出,主动揽下责任,提起手中金环刀,高声道: “我不管你究竟是谁的堂兄,还是谁的表兄。今天你若想带兵从此处过去,且问问我手中金环刀是否锋利。” 还未等高义有所反应,旁边的一名长相文雅的白袍儒将,突然自腰间拔出青龙剑,指向甘宁,怒道: “小贼休狂,我剑也未尝不利!” 甘宁剑眉一皱,定睛看去。 眼见拔剑之人,仪表堂堂,风流倜傥,面容上有几分儒生的文雅,眉眼之间,却又透着一股英武之气,。 长久以来的厮杀,养成了甘宁非常敏锐的直觉,令他不由得暗暗警惕起来。 心道:这人绝对是个高手! 瞬间,现场陷入寂静之中。 黄祖见状,赶忙打起圆场,陪笑道:“何必呢?” “往后大家都是自己人,何必刀剑相向呢?兴霸,你赶紧将手中刀放下吧!” 眼见甘宁已经放下兵器。 高义也朝那白袍儒将,开口说道:“休得无礼,咱们此番前来荆州结盟,本就是寄人篱下。” “主人家给咱们面子,咱们就是客人,主人家不给咱们面子,那咱们就也只能打道回府了。” 高义朝着黄祖略一抱拳,佯装着要走。“吩咐下去,舰队调头,后舰变前舰,咱们扬帆起航,现在就回九江郡。” 黄祖赶忙出言劝道:“哎!高小兄弟,这是做甚。” “如今结盟之事还未商定,你岂能说走就走啊!要以大局为重啊!” 高义也不是真的想走,只是想以退为进而已。 于是,高义叹息一声,似乎是下定某种决心,这才无奈道: “罢了!罢了!我就当给黄老哥一个面子。既然此事因他们二人而起,那就由他们去做决定吧!” “若黄老哥麾下的甘宁将军,能胜过我军中统领,我便让随行戟士原路返航。” “若这位甘宁将军输了,随行的戟士,就要跟随使团进入荆州,不知甘宁将军可敢打上一场?” “有何不敢,我甘宁乃是游侠出身,七岁杀狼,十岁屠豹,岂会惧怕生死搏杀。” 甘宁的暴脾气上来了,黄祖还没有开口,他就准备应下此事。 还在沉思的黄祖,脸色瞬间就黑了,狠狠瞪了甘宁一眼,这才向那白袍儒将询问道: “不知阁下姓甚名谁,在寿春侯麾下又担当何职?” 白袍儒将面无表情,缓缓收剑归鞘,抱拳说道:“在下叶白夔,乃是吾主麾下一员小将,主掌这三千大戟士。” 听到叶白夔这个名字。 黄祖长舒一口气,确定自己没有听过这号人物。 心道:既然不是袁左宗、褚禄山、张辽、臧霸等人猛将,想必以甘宁的本领,自然能稳赢此人。 此刻,若是让高义知道黄祖心里的想法,必然会对其嗤之以鼻。 袁左宗与褚禄山等人,虽然勇猛善战,屡立奇功,乃是世间少有的将才。 但他们与叶白夔相比,却仍旧差上一个档次。 叶白夔在《雪中》世界里,被世人誉为:五百年独有的帅才。春秋十三甲之兵甲。大楚兵圣。位列于春秋四大名将之首。 第44章 大楚兵圣vs猛将甘宁 西陵城外,残阳似血。 鼓声擂动,旌旗飘展。 双方将士整齐列阵,相对而立,在岸边的荒野上留出一块足有百丈的空地。 空地上,甘宁眼睛微眯,选择率先出手,手提金环刀快速杀向叶白夔,脚步越来越快。 “滋滋滋!” 金环刀的刀锋磕在地面上,不断溅起几缕火花,蓄势待发。 刺耳的金属声,扰的众人有些耳膜疼。 即便是周围的普通士卒,也看出来甘宁是准备全力以赴,一刀败敌。 当两人相距不足一丈时,眼见叶白夔依旧双目紧闭,没有出手回击,甘宁心里暗暗发笑:原来是个银样镴枪头,居然被吓的不敢动了。 甘宁两脚猛的一蹬地面,纵身一跃而起,双手紧握刀柄,借助下落的惯性,狠狠劈向叶白夔。 这一幕,令锦帆军们皆是屏住呼吸,若是对方被老大一刀劈死,恐怕老大以后的仕途堪忧啊! 就在众人以为叶白夔是个镴枪头,已经被甘宁的气势所震慑住时。 叶白夔终于动了。 只见他双目猛然睁开,身上气势陡然拔高,就在金环刀即将劈在他面门上时。 突然一个侧闪,巧妙的避开这一刀。 而后,叶白夔在侧闪过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自腰间拔出青龙剑,瞬间完成一个回身斩。 “无双·剑斩鲸落!” 长臂如风,手中青龙剑,挟裹着崩山巨力,轰然劈在金环刀的刀身之上。 “砰!” 一声惊天巨响过后。 甘宁手中紧握的金环刀,瞬间被斩成两截。 刀身部分重重砸落在地,甘宁手握着刀柄,浑身冷汗直冒的愣在原地。 他难以置信,这柄沾染过数百敌人鲜血的金环刀,竟会被人一剑斩断。 叶白夔面无表情的缓缓收剑归鞘,眼睛扫视一眼已经失魂落魄的甘宁,只在空气中留下一句话,便转身离去了。 “年轻人,火气不要那么大。我能斩断你的刀,就能斩断你的头。” 听到叶白夔冷傲的话语,在场的所有人,无不为之动容。 甘宁只感觉心中好似有泰山压顶般,瞬间压的他无法喘息,战心几近破碎。 强! 真是太强了! 世人皆知寿春侯麾下兵强将猛,未曾想仅是一介无名之辈,竟能将自己杀得一败涂地。 “威武!威武!威武!” 与甘宁的失落不同。 三千大戟士,皆是发出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呐喊声,为他们统帅而感到自豪骄傲。 欢呼声中,叶白夔来到高义面前,躬身拜道:“公子,白夔幸不辱命。” 高义赶忙搀扶起叶白夔,笑道:“叶将军,乃是绝世帅才,让将军去应付那些黄毛小儿,当真是辛苦将军啦!” 叶白夔不骄不躁的继续回答道:“为公子分忧,乃是白夔分内之事。” “刚刚那小子实力不弱,胆子也很大,心也很细,我在他的眼里看到了对战争的狂热与对杀戮的渴望。” “是个好苗子,只可惜他还没有成长起来,遇见的对手又是我……但若稍加培养,将来必然是一个不弱于张辽将军的大将才。” 闻听此言,高义的眼睛不禁一眯,暗暗惊叹起叶白夔的眼光,当真是慧眼识英雄。 正如叶白夔所言,甘宁以后的成就丝毫不弱于如今的张辽,后世里他们两人,分别是曹魏与东吴的两名扛鼎大将。 历史上的吴帝孙权,曾赞叹过:孟德有张辽,孤有甘兴霸,足相敌也。 最终在击败甘宁之后,黄祖信守承诺答应高义可携带三千大戟士,一起乘船渡江赶往襄阳城。 为表示感谢,高义还特意让舰队停船靠岸,亲自登门去黄祖家中拜访。 二人经过一番推杯换盏之后,倒是逐渐熟络起来,一口一个高老弟,黄老哥的喊着。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弟,久别重逢呢! 足足喝到夜幕降临,繁星点点。 与太守府里的歌舞升平,其乐融融不同。 西陵城外的一座破落的院子里,却又是另一番景象。 此时,备受打击的甘宁,正在抱住一壶浊酒,独自喝着闷酒,借酒消愁愁更愁。 良久之后,甘宁已喝尽壶中酒。 看了看破落寂静的院落,又看了看手中空荡荡的酒壶,甘宁不由得流下两行热泪,悲呼道: “我甘宁游侠出身,早年在郡里也是威风凛凛,出入之间,披锦挂彩,走到哪里,哪里都敬我三分。” “哎!如今怎落得这般境地,叶白夔?如今我虽不是你的敌手,但我甘宁早晚会亲手击败你。” 又过了一会儿,甘宁逐渐驱散完心底的阴霾与不甘,开始化悲愤为力量,拿起那一柄断刀,开始努力练习刀法。 当甘宁舞刀完毕之后。 院里的角落里,却响起一阵鼓掌声。 “甘将军,果真不愧是军中猛将,知耻而后勇的大丈夫啊!” 甘宁心中惊惶,明明自己从黄昏之时,就已经待在院子里饮酒,这人是何时来到院子里的。 “你是何人?为何出现在这里。” 听到甘宁的疑问,那人洒然笑道:“甘将军,当真是健忘,这才几个时辰过去,怎么就认不出在下啦!” 谈笑间,那人已经从昏暗的角落里迈步而出。 夜深人静,银月高悬。 皎洁的月光投射在青年如仙般的俊颜上,更显几分飘逸洒脱。 当看清楚来者面容。 甘宁惊呼道:“高大人,何故会出现在我院里。” “还有高大人白天说自己是一介文人,手无缚鸡之力,如今却能突然出现在我院里,怕也不是虚言诓骗吧!” “拥有如此实力,你与那叶白夔绝不会是寿春侯麾下的无名之辈,你究竟是什么人?你是袁左宗?还是褚禄山?” 高义微微摇头,赞叹道:“白夔将军,今日还在我面前称赞甘将军胆大心细,我还有些奇怪。” “今夜一见,才知道并不是白夔将军说错了,而是我见识浅薄些。” “好吧!我也不藏着掖着了……本侯姓高名义,正是要与刘表结盟的徐州之主。” 第45章 受以重任,猛将臣服 当得知居然是高义亲至时。 甘宁双目猛然一怔,不由得倒吸冷气,心中瞬间闪过无数种念头,有贪恋、有恐惧、有欣喜、又有敬佩…… 但最终还是他的理智,战胜了心底里的贪念。 只见甘宁缓缓收回断刀,长长的呼出一口浊气,沉声道: “阁下莫要说笑,岂不知这是荆州的地界?今夜我甘宁从未见过你,也从不知道你究竟是什么人,请回吧!” 高义笑了笑,自顾自的说道:“甘将军请放心!既然本侯敢向你表明身份,就不怕你会去告发我。” “我高义纵横于疆场之上,经历无数血战,从不知何为恐惧。” “莫说是区区一个西陵城,即便是在曹操的许昌城里,我高义若是想走,谁也拦不住。” “凭我腰间泰阿剑,胯下乌骓马,纵使敌军百万众,吾亦视若草芥。” 感受到高义嚣张跋扈的气焰。 向来狂傲的甘宁,却生不出半点儿想要反驳的想法。 毕竟人的名,树的影。 高义自出道以来的战绩,实在是太过彪悍,令人望而生畏。 仅凭区区百骑,就能大破十万曹军,杀得曹贼割须弃袍,打的关张二将望风而逃。 被世人誉为:天下第一猛将。 三月之前,当甘宁听闻居然有人仅仅率领百名骑卒,就胆敢去劫杀曹营时。 他不由得浑身热血沸腾,高呼道:嗟乎!大丈夫当如是也! 将思绪拉回现实。 甘宁思考很多,最终似乎是豁出去了,果断说道:“既然侯爷都不怕,我甘宁区区贱命一条,又有何惧哉!” “如今夜色已深,天寒地冻,不知侯爷来到寒舍有何贵干?莫不是觉得今日甘某误了侯爷的事,准备趁着夜色来取我项上头颅。” 高义摆了摆手,轻笑道:“非也!非也!甘将军的职位虽然卑微,却仍不忘尽忠职守,本侯岂会怪罪。” “要怪也只怪本侯,居然未能早些结识甘将军,令将军宝珠蒙尘,终日郁郁而不得志。” 甘宁也是聪明人,自然听出高义话语中的招揽之意,但思酌片刻,还是提出自己的疑惑。 “侯爷帐下猛将如云,单是那个叶白夔,便能将我一击毙命。我仅区区一介败军之将,焉能值得侯爷亲自招揽?” 高义飒然一笑,背负双手,仰头望月,长叹道: “世人皆知本侯一身战力彪勇,天下无敌。但不知本侯最厉害的地方,却是能够慧眼识英雄的眼力。” 甘宁的心里极为矛盾,有些受宠若惊,心底里却又感觉荒唐,思酌一番,他还是询问其起当下最重要的事情。 “若末将投靠侯爷,不知可在侯爷麾下担任什么职务呢?” “不瞒侯爷,末将麾下的那数百游侠弟兄,从蜀地一直跟随我来到江夏,受尽苦难。” “我甘宁绝不能背弃他们,侯爷,最不济您也要给我一个能掌管几百人的……” 还未等甘宁把话说完。 只听到一阵铿锵有力的声音,已经打断甘宁的话语,瞬间惊的他呆愣当场。 “本侯,有两万水师新军,尚缺少一员水师提督。” “若兴霸愿来相助,本侯愿将这两万水师交由你主掌,不知兴霸意下如何?” 甘宁心里不禁泛起惊涛骇浪,久久不能平静。 甚至偷偷伸手掐在大腿肚子上,直到皮肉都快扯烂了,这才惊觉原来不是梦。 但甘宁还是觉得不真实,急忙追问道: “侯爷,咱们今日初次见面,您便以高官相赠,重任相托,末将感激涕零。” “但俗话说:人有失蹄,马有失手。侯爷就不怕自己看走眼吗?说不定末将徒有虚表,仅是一介碌碌无为之辈。” 看着甘宁真诚流露的表情。 高义不禁悠悠一叹道:“正所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我高义自信,我眼中这对重瞳,绝不会看错人。” 甘宁不由得一愣,抬头朝着高义的双眼看去。 只见那一双漆黑如墨的瞳孔,瞬间反转,由一变二,化作重瞳。 甘宁不由得颤巍巍,惊呼道:“重瞳子,未曾想侯爷居然深藏不露,是受天道垂青的重瞳子。” 也不怪甘宁会如此惊惶。 自西周灭商之后,世间再无人皇,人间帝王皆以天子自居,世人对天道神明的敬畏,不断高涨。 重瞳子,自古被誉为天地宠儿。 凡是重瞳子,皆在历史上留下过浓墨重彩的一笔。 圣王·虞舜。 史皇·仓颉。 文公·重耳。 霸王·项羽。 他们或是造字圣人、或是千古帝王、亦或是当世霸主,虽然成就各有不同,但他们却有一个共同点,皆是重瞳子。 也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世间流传着一句话:自古重瞳出圣人。 因此,当高义重瞳一出,甘宁立即倒头就拜,高呼道: “甘宁蹉跎半生,今幸得主公垂青,受以高官,委以重任。” “往后余生岁月,宁愿受主公差遣,纵使刀山火海,吾亦一往无前,生死无惧。” “若违此誓,天地共诛,神鬼共戮。” 高义赶忙扶起甘宁,顺便还贴心的拍去他身上的尘土,笑道:“兴霸快起!兴霸快起!” “本侯可舍不得让你这一员大将,去上什么刀山,下什么火海啊!” 甘宁备受感动,热泪盈眶,保证道:“末将保证,定会替主公训练出一支精锐之师,横扫庐江、覆灭江东。” 高义却板起脸,佯装生气道:“庐江与江东那算什么?区区弹丸之地而已。” “本侯要大力兴建擎天巨舰,大量训练水师新军,组建一支史无前例的庞大舰队,乘风破浪弛聘于四海之上。” “南侵千岛,北掠冰洋,东灭扶桑,西征罗马,一统八荒诸国。立万世之基业,创不落之帝国。” 言到情深处。 高义一拍甘宁的肩膀,直视甘宁的眼睛,真诚流露的说道: “而你甘宁甘兴霸,就是这一支庞大舰队的提督。” “你可否愿随本侯一起弛聘四海,纵横天下,让大汉之煌煌天威,照亮在世间的每一处角落。” 甘宁感觉浑身热血沸腾,眼泪止不住的往外流淌,高呼道: “末将愿随主公,弛聘四海,一统八荒。立万世之基业,创不落之帝国。” 第46章 天籁仙音,美人云集 五日之后,南郡境内。 高义在收服甘宁之后,乘船直抵荆州首府·襄阳城。 襄阳城,虽然属于南郡境内,但其却坐落于南阳盆地之中。 北邻汉水河,再往北便是千里沃土的农耕平原,乃是兵家必争之地。 因此在刘表上任荆州牧之后,直接就将襄阳城当做老巢。 并且全力发展当地的经济与农业,建设城防,将襄阳城打造成为荆州第一重镇。 当日,高义刚刚抵达襄阳城内,便被荆州牧·刘表邀请前去赴宴,准备在宴席上商谈结盟之事。 同时,刘表为表示重视此次结盟,还特意邀请蒯、黄、蔡、庞、习、杨、诸葛等十余个荆州的名门望族,前来参加此次宴会。 “未曾想贵使者居然是寿春侯的堂兄,倒是失敬失敬啊!” 当得知高义化名的高昆,居然是高义的堂兄之后,原本不苟言笑的刘表,倒是难得露出几分笑意。 席上的其他名门望族代表们,也皆是变得更加客气几分。 很快在推杯换盏之间,乐师奏乐,舞姬起舞的热闹景象之中,高义与刘表达成共识。 商议在两月之后,双方各出兵五万。自九江与江夏两地出征,形成西北犄角之势,一举攻陷庐江,最终南北平分庐江郡。 席间荆州各大世家代表,纷纷前来敬酒,想要结识高义这位背后有人的青年才俊。 高义着实是喝了不少酒,但这些浊酒的度数很低,因此他毫无醉意,只是尿意上涌,不得不暂时离席。 片刻之后,在府内美婢的引领下,高义便将排完水准备回到席上,再去畅饮三百盏。 只是当高义走到半路上时,忽然听到隔壁的院落里,一阵阵袅袅仙音忽然传来,格外悦耳动听。 仿佛如天籁仙音般飘荡在云巅之上,空灵缥缈,如梦似幻,令人浮想联翩。 高义开口询问旁边的美婢。 “旁边的院落里好生热闹,是谁人在奏乐?” 美婢赶忙开口解释道:“回禀贵使,旁边的院落里,是此番随行而的世家公子小姐们,正在举行青赋宴。” “里面有黄家的月英小姐、诸葛家的两位雪儿小姐,以及诸葛家的大公子……” 听闻隔壁的院落里,居然有宴会,而且还几乎云集荆州的才子佳人们。 高义自然是要前去观摩一番。 绝不是因为宴会里,那区区几十名青春靓丽、曲线窈窕的荆州美人,而是因为高义求贤若渴,想去结识传闻中的卧龙凤雏。 此时院落里。 一对恰似天仙般静谧优雅的孪生姐妹花,如众星拱月般坐于凉亭之中,专心的演奏乐器。 一袭月白长裙的婀娜少女,是姐姐诸葛梦雪,十指纤纤拨动着琴弦,正在尽情的弹奏古琴。 她生的花容月貌,体态丰盈、精致的脸蛋上含着盈盈笑意,温婉动人充满温柔,仿佛一朵盛世莲花绽放。 一袭碧色衣裙的甜美少女,是妹妹·诸葛若雪,粉唇香嫩如玫瑰花瓣,正在努力的吹奏玉箫。 她正值豆蔻年华的妙龄,长得五官精致,甜美可爱,身材娇小玲珑,却也生的柳腰桃臀、童颜巨兔。 待到一曲合奏完毕。 周围的俊男美女们,纷纷发出阵阵掌声,送给凉亭之中的两位诸葛小姐。 诸葛梦雪与诸葛若雪,也表现的格外温婉大方,朝着众人轻施一礼,做为回敬。 待到周围的掌声结束之后。 院门处突然传来一阵掌声。 引得院内一众才子佳人们侧目望去。 只见一名俊逸潇洒,身穿青衫儒袍的青年,缓缓走进院门。 黑发如墨,俊颜似雪。 面如冠玉,唇若涂脂。 一双星眸深邃如寒潭。 两片薄唇微翘含浅笑。 俊逸端正的五官,配上那几近完美的好皮相,很容易得到懵懂少女们的垂青。 “哇!他长得好帅啊!是我喜欢的类型。” “是啊!我感觉自己要恋爱了。” 一名满眼犯花痴的世家贵女,紧紧扯住旁边蓝裙少女的衣袖,痴迷的说道: “月英姐姐,这人好帅啊!你认识他吗?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他啊?” 那蓝裙少女,明明曲线窈窕曼妙,生的百媚千娇,却以轻纱遮掩面容,让人看不清容貌,凭生出一股雾里探花的朦胧美感。 蓝裙少女名叫黄月英,乃是荆州名门黄家的嫡女。 虽然她以轻纱掩面,与周围的人格格不入,却始终未有人敢在背地里出言指指点点。 因为她的父亲·黄承彦,是荆襄名士,交游广阔,学识渊博。 而她的舅舅·蔡帽是荆州的实权派,掌管荆襄十二万水军。 最厉害的还是她那风韵正浓的小姨·蔡玉儿,则是荆州牧·刘表续弦的正妻。 看着满眼花痴的闺中密友,黄月英伸出一只玉指,轻点在她的额头上点了一下,娇嗔道: “我平日里都不怎么出门,哪里会认识几个人,你去问问孔明吧!他交友广阔,或许会认识此人。” 那贵家女急忙向旁边的青年投去询问的目光。 那青年头戴一顶加瑙布冠,手执一把白毛羽扇,一袭素雅长袍,举手投足间尽显儒者智慧气息。 正是后世的蜀汉丞相·诸葛亮。 诸葛亮却微微摇头,表示自己也不清楚来者何人。 正当诸葛亮准备出言询问来人的时候。 院门处的儒袍青年,却已经朝周围众人拱手笑道: “在下高昆,自徐州而来,方才忽闻琴箫合奏之音,觉得甚是美妙,故而前来叨扰,还望诸位海涵。” 未等众人出言,只见一名容颜丑陋的黑脸胖子,已经醉醺醺的说道:“高昆?原来你便是那前来结盟的徐州使者。” “寿春侯麾下当真是无人可用,居然落魄到要派遣一介黄毛小儿做使者,当真是可笑啊!” 忽闻此言,高义倒也没有生气,面不改色的询问道:“不知阁下为何诋毁我徐州文武,莫非觉得吾主麾下皆是一群无智匹夫吗?” 那黑脸胖子取出腰间的酒葫芦,对准葫口猛饮一口,用着颇为狂傲的语气,醉醺醺的说道:“无智匹夫?这个词倒也恰当……” 黑脸胖子打了个酒嗝,还准备继续口出狂言,几名同行的族兄弟,急忙冲了过来。 一人夺过他手中的酒葫芦,另一人赶紧握住他的嘴,剩余几人则是满脸堆笑,赔罪道: “贵使您莫要生气,我们家族兄因为容颜丑陋,刚刚又突然遭到心仪姑娘的拒绝,情场失意,这才多喝了几杯。” “刚刚那都是我们族兄胡言乱语,多有得罪,多有得罪,还望贵使见谅!还望贵使见谅!” 眼见高义面无表情,那人不由得惊出一身冷汗,颤巍巍的扯着黑脸胖子的衣服,急忙开口劝道: “庞统,统哥,您倒是赶紧起来认个错啊!若是破坏了两州结盟的大事,估计庞德公罚咱们一起跪祠堂都是轻的。” “搞不好,咱们哥几个要被逐出家门,流落街头啦!” 突然听闻庞德公三字,原本还伶仃大醉的庞统,接连打了七八个酒嗝,整个人都瞬间清醒几分。 “那啥?我……我刚刚说啥啦!难道我又说错话……堂叔要罚咱们跪祠堂啦?” 第47章 诸葛孔明,玲珑月姬 听闻那黑脸胖子,居然就是后世赫赫有名的凤雏·庞统。 高义倒也没有准备继续发难。 毕竟天才都有狂傲的资本,有些任性、又有些嚣张,那也是难免的。 更何况是像庞统这样的千古奇才,明明拥有惊世之才,却因为容貌丑陋,而被心仪的女子断然丑拒,难免心中悲凉不已。 而刚刚自己一出场就引得宴会里的佳人们春心萌动,这样一来必然会让庞统感觉心中恨意难平,最终导致酒后胡言。 瞬间想通一切过后。 高义冷漠无情的面容上,缓缓冰雪消融,换上一副儒雅随和的笑容,温然道: “既然庞公子是酒后失言,倒也无妨,诸位还是扶庞公子回去休息吧!免得着凉了。” 看高义如沐春风的表情,不似作伪。 那几名庞家子弟,这才暗暗长舒一口气,心有余悸的躬身拜谢,赶忙扶着醉醺醺的庞统离去了。 待到庞统走后。 高义的大方气度,使得他直接赢得许多佳人们的好感,都在窃窃私语,暗赞高义是一名温文尔雅的谦谦君子。 至于院落里的才子们,则是在暗暗咬牙切齿。 因为高义的突然出现,吸引了宴会上的大量佳人青睐,盖住了他们的风头。 高义见周围的人都在注视自己,环视四周过后,开口道: “刚刚那些不愉快的事,已经过去了。大家接着奏乐,接着舞吧!” 诸葛亮作为荆襄青年才俊的代表性人物,主动走向高义,拱手道:“在下南阳诸葛亮。” “贵使有所不知,今晚的声乐歌舞已经表演完毕,接下来是今晚的主题作赋。” 得知眼前锦衣羽扇的文弱青年,居然就是诸葛亮。 高义赶忙同样拱手回礼,满脸堆笑,口不择言的说道:“原来阁下便是传闻中的卧龙先生啊!” “出师一表真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您写的《出师表》我自幼就曾拜读过,当真是千古名篇啊!” “今天可算是见到活着的啦!鄙人生平最敬重先生这般的千古奇才。改日我做东,咱们邀请上凤雏先生,定要一起畅饮三百杯。” 诸葛亮听得一怔,感觉有些莫名其妙。 心道:《出师表》那是啥?我写过那玩意吗?还有卧龙凤雏那是啥?我诸葛亮怎么没听说过啊! 见诸葛亮满脸疑惑。 高义这才恍然大悟。 如今的诸葛亮刚到弱冠之年,尚未展露锋芒。 且不说他没有写出流传千古的《出师表》,估摸着如今还没有获得“卧龙先生”的雅称吧! 想通之后,高义赶忙开口转移话题。 “那个不是说要做赋吗?早闻自古荆州多才俊,鄙人早就想领略一番荆州才俊们的风采。” 片刻之后,院落里众多才子们,纷纷开始挥笔疾书,在绢帛上写出自己创作的汉赋。 而高义则是假借观摩的名义,来回穿插于众才俊之间,开始欣赏。 只是高义走着走着。 稍不留神,就来到一堆莺莺燕燕的荆州佳人旁边,恬不知耻的开始自我介绍。 没过多久,通过诙谐幽默风趣的言语,高义成功的与众多佳人们打成一片,引得众美姬皆是一阵喜笑颜开。 恰在此时,高义的目光被角落里的一名窈窕少女,所深深吸引。 那少女身穿一袭优雅的淡蓝长裙,虽以轻纱掩面,却生出一股雾里探花的朦胧美感。 皎洁的月光投射在少女的美眸里,显得异光点点,恰似万古冰川之上的天山雪莲般绽放,如梦似幻。 面巾与衣领的缝隙处,精致细嫩的锁骨裸露在外,芳香馥郁,似美玉般散发着晕人的乳白色光辉。 柳腰美颈,盈盈似水。 酥胸蜜臀,丰腴圆润。 身后淡蓝长裙拖曳至地,与修长笔直美腿的巧妙搭配,使得少女娇躯的玲珑曲线,更显高挑紧致。 整个人好似那清雅脱俗的兰花般静谧高远,芬芳馥郁于清风里,遗世而独立于幽谷间。 正当高义走到蓝裙少女的面前,准备用自己娴熟的把妹技巧,出言搭讪时。 忽然感到一股冰冷的气息,自后方逼近,几欲择人而噬。 高义不动声色的回首一瞥。 只见诸葛亮已经从人群之中走了过来,似笑非笑的说道:“刚刚在不见贵使,没想到居然在这里。” 话语未落,诸葛亮已经三步并作两步的来到蓝裙少女的身旁,面色略显凝重的说道: “我向贵使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未婚妻,黄家的黄月英小姐。” 高义恍然大悟,知道诸葛亮这是来捍卫主权来了。 反观黄月英却黛眉暗蹙,左右环视四周,见再无人旁注意,这才略显不悦的轻声反驳道: “孔明,我什么时候是你的未婚妻了,莫要继续胡言,毁我清名,否则,否则……” 此时的黄月英哪里还有平时的宁静与温柔,完全就是一副面带怒容,贝齿紧咬的模样。 诸葛亮笑了笑,立即出言解释道:“月英,你还不知道吧!” “刚刚黄伯父已经答应我,只要我能在这场青赋宴里拔得头筹,他就答应咱们的婚事。” “说句狂妄的话!试问整个襄阳,甚至于整个荆州的青年才俊,还有谁能在文采上赢过我孔明。” 黄月英自幼寡言少语,自然说不过能言善辩的诸葛亮,只得默默垂头不语。 眼见黄月英不再辩驳,诸葛亮只当她已经默认未婚妻的身份。 于是乎,诸葛亮开始暗暗得意,轻摇手中白羽扇,朝着高义笑道:“我观高兄一身儒者装扮,想必也是学富五车的文人墨客。” “何不去也去做赋一篇?也好让我等荆州文士品鉴一番。” “此场宴会里做赋的主题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题材很广,高兄可随意发挥。” 见诸葛亮突然邀请自己去做赋。 高义果断摆手,极力表示拒绝。 唐诗宋词。 高义倒还记得些。 但汉赋! 他哪里还会记得几篇。 毕竟汉赋不同于寥寥几句的唐诗宋词元曲,大多都是长篇的文言韵文。 如今居然还要限制题材。 还什么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我修个毛…… 不对! 修身吗? 刹那之间,高义突然想到一篇千古名篇《诫子书》,心里瞬间喜笑颜开。 只是看着真诚相邀的诸葛亮。 高义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并非是高义自命清高,不屑于做那文抄公,而是因为《诫子书》,正是眼前的诸葛亮在暮年所写。 高义果断摇了摇头,决定推脱过去,但岂料诸葛亮却又是一阵极力邀请。 第48章 山涧隐士,竹林佳人 最终高义也只能在诸葛亮的极力邀请下,开始手执毛笔,在绢帛上挥笔疾书。 洋洋洒洒近百字,很快便呈现在众人眼前。 引得周围众人皆是陷入寂静,而后便是一片倒吸冷气的惊叹。 这让原本准备看戏的诸葛亮,有些眉头暗皱。 他果断的穿过层层叠叠的人群,来到高义的身旁。 看着那张绢帛上洋洋洒洒的近百字,诸葛亮瞬间惊的睁大眼睛,用着难以置信的表情,口中喃喃念道: “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诸葛亮越看越是心惊,待到读完,后背上已经满是冷汗,浸透衣裳。 虽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可高义所写的这一首汉赋,无论诸葛亮怎么看,都觉得极为完美。 添一字则显多。 减一字则显少。 改一字则显乱。 良久之后,诸葛亮缓缓闭上眼睛,长叹一声,向旁边的高义,躬身问道:“请问高先生,这首赋叫什么名字?” 忽闻此言,高义顿时觉得脸上火辣辣的,谦逊说道:“此赋乃是受诸葛兄所邀,这才突发奇想而得,就称其为《赠南阳诸葛书》吧!” 只是刚说完,高义就觉得自己有些嘴欠,这场面未免也太尴尬了些。 这……这不是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吗? 我高义堂堂一州之牧,岂能做如此龌龊之……哎!真香! 于是乎! 脸皮薄的高义,果断寻了一个理由,假借还要回后堂参加刘表的宴会,不能在此久留,就匆匆离去了。 只给众多荆州才俊们,留下一道宛若高山般的巍峨背影,镇压在每个人的心头,终生难以磨灭。 随着高义的离去。 诸葛亮只感觉心里极为压抑,摇了摇头,便也准备离去了。 “阿亮,你怎么走了!你还没有做赋啊!”诸葛梦雪拦在诸葛亮的面前,略显疑惑道。 “是啊!三弟别走啊!你若这样走了,黄叔父那里要如何交代,他又怎肯将月英嫁给你为妻?” 看着出言阻拦的两位姐姐。 诸葛亮微微摇头,眼睛里满是沧桑与压抑,叹惜道:“珠玉在前,瓦石难当。” “这篇文章全文语言清新雅致,言理平易近人,文字简练谨严,足以成为后世学子们修身立志的千古名篇。” “终究是我诸葛亮技不如人,就不在这里丢人现眼了。” …… 宴会之后,转眼已经又过三天。 这段时间里,高义也没有在馆舍里闲着,而是四处拜访许多荆州名士,想要招募一些文臣谋士。 毕竟如今高义的地盘,已经越来越大,仅仅凭借军师·陈宫与岳父·步骘,压根就忙不过来。 因此高义决定趁这个空闲期,在荆州大量招募人才。 此时,高义正在深山里访贤,这次他要拜访的人大有来头,乃是三国时期鼎鼎有名的一位谋臣军师。 此人名叫徐福,本是颍川郡里的寒门士子。早年曾在郡里帮友人报仇,而流亡逃难荆襄,如今在山林里隐居。 为了逃避官府的追拿,他还专门改名换姓,自称为:徐庶! 山涧深处的一座小竹屋前。 高义正在拱手与徐庶告别。 “徐兄,院外冷飕飕的,你还是赶紧回屋吧!半月之后,等我启程回徐州时,必定还会再前来邀请。” “若到那时候,你若愿随我离去,我徐州绝不会亏待徐兄,必将会以高官厚禄相赠,让徐兄能一展所长。” 徐庶面上有些犹豫,心里也很纠结,想要有个一展抱负的机会,但又不想去投效徐州的高义。 “承蒙贵使看得起区区在下,只是我暂时还不想离开……就让我再考虑一下吧!” 看着徐庶满脸为难的神色。 高义也不便继续出言相劝。 只能领着几名随从离去了。 待到走出山涧之后,高义嘴角上扬,露出一抹冷笑,朝着周围的随从吩咐道: “你们几个赶紧骑马,火速赶往颍川,去徐庶的老家里,把他老娘给我请过来。” “早就听说徐庶是出了名的大孝子,软的不行,咱们就来硬的,这回我看他还怎么拒绝。” 待到几名随从走后。 高义就开始在山林里骑马闲逛。 当路过一竹林时,高义突然注意到里面正有一名曲线玲珑的窈窕少女正在挥刀伐竹,看着那似曾相识的曼妙倩影。 高义唇角绽出一抹笑意,朗声道:“真是有缘啊!没想到在这僻静无人的竹林里,居然能遇见黄姑娘。” 正在挥刀伐竹的黄月英,先是一怔,而后回首一看,这才发现竟是高义,急忙疑惑问道:“使者大人何故会在此地?” 看着依旧轻纱掩面的黄月英。 高义很好奇面纱后面,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面容,但还是要保持着谦逊的姿态。 “我出来游玩,迷路了。” 高义指了指地上的一只水葫芦,轻笑一声说道:“不知可否向小姐讨碗水喝?” 黄月英自幼就很聪慧,直觉也很敏锐,不动声色的朝着后面默默后退两步。 因为她从高义的眼睛里,隐隐看到了欲望,总觉得高义不怀好意。 于是,黄月英用着悦耳动听的嗓音说道: “我这只葫芦里也没有水了,前面两里处有一眼清泉,使者大人还是前往那里自行饮水吧!” “天色渐晚,我舅舅他们还在前面等我,小女子就先告辞了。” 话语刚落,黄月英果断的抱起几截青竹,转身就朝着竹林深处走去了。 压根就不给高义继续搭话的机会。 见此一幕,高义也是颇为无奈,暗道:这小美人可真够谨慎的。难道在这光天化日之下,我还能对一介柔弱女流之辈,图谋不轨吗? 高义微微摇头,最终还是决定朝着黄月英所指的方向,驱马而去了。 只是,在高义走后。 这片竹林里,突然人影闪动。 未消片刻,就有百余名黑衣蒙面的贼人,出现在此地。 为首的贼人率先开口说道:“夏侯玄,你看清楚了吗?那人是否真的是寿春侯高义?” 第49章 曹营刺客,连弩惊敌 那名叫做夏侯玄的贼人,急忙躬身一拜,言辞凿凿的开口说道:“老大,您是知道的,夏侯惇将军是我族兄。” “当年徐州之战时,我曾跟随夏侯将军数次与高义作战。就算是他化成灰,我也绝不会认错他的面容。” 眼见夏侯玄说的言辞凿凿。 为首的黑衣人,思考片刻,就做出决定。 “好!原本司空大人只是派遣咱们来暗杀徐州使者,没想到居然碰见这么一条大鱼。” “兄弟们,这泼天的富贵终于轮到咱们了,今日咱们就豁出命去,势必要除掉高贼,为司空大人分忧。” “世人都说高义铜皮铁骨,双臂有千钧之力,我曹川却对此嗤之以鼻。同样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谁怕谁!” 听到曹川嘴上说的硬气,但夏侯玄明显看到他的双腿有些发颤。 毕竟他们只有区区百余人,而他们将要面对的人,却是能够在万军丛中杀得七进七出的天下第一猛将·寿春侯·高义。 夏侯玄试探着问道:“队长,要不咱们还是用计谋吧!毕竟盛名之下无虚士,小心驶得万年船。” “我看刚刚那个伐竹的女子,貌似与高义相识。不如咱们将那女子抓来,引诱高义进入埋伏圈,到时候,咱们用弓弩群起而攻之,定可伏杀此人。” 曹川当即点头同意。“此计甚妙!那你就带三十个人,快去将那个小姑娘绑来。” 待到夏侯玄令人走后,曹川就立即带人在附近布置陷阱,准备在此地伏杀高义。 只是还未等曹川开始布置,突然就有两具尸体如破麻袋一般,重重砸在他们面前。 待到众人看清尸体的面容,皆是大吃一惊。 因为这两人正是负责盯住高义行踪的人。 紧接着,众人朝着尸体抛来的方向望去,只见竹林的另一端,有一名身披儒袍的青年,正迈步而出。 他的右手握着一柄染血长剑,粘稠的鲜血顺着剑身滑落,滴淌在地面上。 高义面无表情,冷冷的扫视在场众刺客一眼,狞笑道:“初次见面,诸位黄泉路上走好。” 半盏茶的时间过后。 高义随手在脚下的尸体上,扯去一块布,轻轻擦拭去剑身上的鲜血。 “区区鼠辈,也敢妄言杀我。即便是你家主子曹操,不也是被我杀得割须弃袍,仓惶而逃。” “我久不上阵,鞘中泰阿剑,早已吱吱作响,刚好借尔等鲜血祭炼我这宝剑一番。” “曹操?居然敢派人暗杀我,那就莫怪我率军北进中原,夺了你的老巢许昌城,哈哈哈!” 狂笑声中,高义右手提着一柄血剑,左手拖着曹川的尸体,一步步走向竹林深处。 只留下身后遍地的残肢断臂与无头尸体。 而另一边。 黄月英已经抱着几截青竹,娇喘吁吁的来到自己的小竹屋里。 刚一进门,她就取出腰间悬挂的水葫芦,轻饮一口泉水。 透着窗缝,见高义并没有追上来,她这才长舒一口气,正当她准备取下面纱与头巾的时候。 突然听到院外有人闯入的声音,黄月英不由得娇躯一颤,大吃一惊。 透过窗户的缝隙。 黄月英看到有一大群黑衣人正在试图闯进院子里。 然而他们却被院墙上的机关给阻挡在外面了。 黄月英急忙拾起一个锦袋,将一些设计图纸,与一架正处于实验阶段的匣装弓弩,全部装入锦袋里。 临行前,黄月英突然灵机一动。 赶忙取出一盒铁蒺藜,抛洒在竹屋门口,随后她果断打开后面的窗户,直接就开溜了。 待到半炷香的时间后。 那群黑衣人在付出五六条生命的代价后,终于攻破院子里外的机关陷阱,通过蛮力进入竹屋里。 只是在刚刚迈入竹屋大门时。 又有两名黑衣人瞬间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因为他们的脚底已经被铁蒺藜刺穿,扎的满脚都是鲜血淋漓。 “追!快追!那小娘们肯定没走远!” “居然让咱们折损这么多弟兄,等抓到之后,定要让她尝尝咱们兄弟们的厉害。” “到时候一定要排队上,慢慢来,我就不信玩……” 污言秽语之中,二十余名黑衣人已经翻过窗户,顺着黄月英的足迹,一路追踪而去。 半刻钟的时间过后。 竹林深处,最终走投无路的黄月英,被黑衣人们围在一处角落里。 “你……你们不要过来啊!” 然而无论黄月英如何呼喊,那些黑衣人却丝毫不顾忌,甚至还狞笑起来。 “小美人,你别怕!只要你放下手中的弩机,我们是不会伤害你的。” “放下吧!待会儿我们一定会好好疼你的。” 这群黑衣人原本就是曹军中的悍卒,常年累月没有尝过荤腥,早就已经饥渴难耐了。 恰好遇见这样身段火辣曲线窈窕的大美人,怎么能让他们不兽血沸腾呢? “小美人,乖乖听话,把弩机放下。” “哥哥们向你保证,这会儿你说不要,待会儿你就喊不要停啦!哈哈哈哈!” 黄月英何曾听过这般污言秽语,气得娇躯颤抖,俏脸煞白。 “你们……你们若是再敢往前,我就扣动扳机了。” 闻听此言,夏侯玄却冷笑道:“那你就扣动扳机吧!你只有一支箭,我们却有二十几个人,还会怕你?” “兄弟们,并肩子上。” 话语未落,只见一支泛着森寒的弩箭已经突然射出。 夏侯玄正在鼓舞人心,毫无防备之下,左臂上结结实实挨了一箭,钻心的疼痛使得他上蹿下跳,怒火中烧的骂道: “你这贱女人,居然真敢放箭。兄弟们都给我上,她已经没箭了,待会儿咱们轮……,总之我要排第一个。” 正当周围的黑衣人准备一拥而上时,突然又有一支弩箭,直接从弩槽里疾射而出。 精准的命中夏侯玄的右臂,疼的他连手中握着的长刀,都掉在了地上。 “窝草!怎么回事啊?这弩机里怎么还有箭?” 见此一幕,原本蠢蠢欲动的黑衣人们,不自觉的往后退了几步。 他们非常奇怪,明明没有看到那少女往弩槽里添箭,为何弩机却能发射出第二支箭。 见周围黑衣人都不再上前,黄月英暗舒一口气,终于鼓起勇气,恐吓道: “你们不要再过来了!我手里的弩机是可以连发的,一次填充,可连发十箭。” 谁曾想黄月英的恐吓言语,却并未震慑住周围的黑衣人。 即便是刚刚还在疼的嗷嗷叫的夏侯玄,也突然强忍着双臂的撕心巨疼,两眼放光的盯着黄月英手中的连发劲弩。 “兄弟们,咱们立大功的时候到啦!” “未曾想世间居然有如此神兵利器,若是献给司空大人,咱们定然会受到丰厚的赏赐。” 第50章 金发碧眼,波斯美人 正当周围的黑衣人,准备一拥而上的时候。 突然有一柄宝剑,从天而降,斜插在黑衣人与黄月英的距离中间处。 紧接着,一道令人毛骨悚然的话语,从他们背后突然响起。 “越过此剑者,杀无赦!” 黑衣人们急忙止住脚步,寻声望去。 只见一名身披儒袍的青年,从昏暗的竹林阴影处,缓缓迈步而出。 他的左手上,还拖着一具血淋淋的尸体。 随着青年的每一步迈出,那尸体上的血液,就在地面上拖出一片斑斑血迹。 待到近前,青年随意一丢,那具血淋淋的尸体好似破麻袋一般,被重重砸在黑衣人们的面前。 黑衣人们不由得大吃一惊。 因为那具尸体,居然是他们的队长·曹川。 而恰在此时,那儒袍青年已经从昏暗的竹林里走出,露出了真容。 居然是寿春侯·高义。 这让原本已经心里打鼓的黑衣人们,更加坐立难安。 甚至已经有人不自觉的开始后退,好似一群绵羊天生的畏惧虎狼般。 眼见周围的同伴都是无心恋战,夏侯玄身为队副,终于鼓起勇气,高呼道: “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 “咱们怕他作甚?如今他独自一人赤手空拳,难道咱们手中的刀是摆设吗?” “都给我上,剁了他!替队长报仇啊!” 怒声之中,夏侯玄率先提刀杀向高义。 但是在高义眼中,夏侯玄的速度实在是太慢了,挥刀的动作也是漏洞百出,看的高义直摇头。 “砰!” 高义轻轻侧身一闪,右手顺势就夺过长刀,伸出左臂一拳狠狠轰击在夏侯玄的胸口上。 瞬间震碎了夏侯玄的全部胸骨,直接将他打的当场七窍飚血而亡。 看着前方同样提刀杀来的二十几名黑衣人,高义也懒得一一动手。 只见高义拿起夺来的长刀,往半空中轻轻一抛,双臂青筋暴起,拳头上猛然发力,竟是直接狠狠轰击在刀身之上。 “咔嚓嚓!” 刹那之间,原本还完好的刀身直接破碎成几十块刀片,好似星星点点。 在高义的惊世之力加持下,那些刀片宛如一颗颗流星般扑向正围攻而来的黑衣人们。 “啊!” 随着一阵阵凄厉的惨嚎声过后。 二十名黑衣人无一幸免,全部被锋利的刀片射杀,更有甚者就连头颅与尸体都被洞穿,留下几个血流如注的窟窿眼。 高义瞥了一眼地上的尸体堆,嘴角上扬露出一副轻蔑之色。 顺便随手拍了拍手上并不存在的灰尘,这才换上一副和煦的笑容,走向正躲在角落里的黄月英。 “黄姑娘,这些贼子已经被我解决了,你不要怕。” 黄月英缓缓收起手中的连发劲弩,轻轻施礼,手足无措的拜谢道:“刚刚月英多有得罪,多谢高公子出手相救,日后月英必有重谢。” 高义摆了摆手,无所谓的说道:“举手之劳而已,何足挂齿!如今贼人虽然已死,但也不知是否还有同党。” “若不嫌弃,鄙人愿护送黄姑娘回府,也省的路上再遇风波。” 黄月英也是被黑衣人们吓怕了,如今高义愿意送她回府,自然是满心欢喜。 “那就多谢了,我在前面的竹屋里还有些东西需要拿,还望高公子陪我去一趟,咱们再回府吧!” 话音未落,一阵清冷的寒风突然吹拂而过,黄月英戴着的面纱与头巾,也随之飘落在地。 美如白玉般的鹅蛋脸,刹那间呈现在高义的眼前,那娇涩欲滴的细滑香腮,好似玫瑰花含苞欲放,诱人至极。 三千及腰长发飘然垂落,在曲线窈窕的完美娇躯之间,随风摇曳,掀起阵阵的金色大波浪。 睫毛长卷,眼瞳冰蓝。 香唇娇翘,琼鼻高挺。 禁欲天使的高冷脸蛋。 纯欲魔鬼的火辣身段。 少女仿佛一朵盛绽的波斯贡菊般静谧优雅,却又透着一股子难以言喻的独特异域风情。 任谁能想到堂堂荆州名士·黄承彦的嫡女,居然是一名金发碧眼、娇颜巨乳,有着波斯血统的欧亚混血美人。 玲珑月姬之黄月英 此刻,黄月英突然惊觉,遮蔽容貌的面纱与头巾已经掉落。 她只感觉如坠冰窖般手脚冰凉,急忙蜷缩在角落里,双手抱着膝盖。 恰似出水之芙蓉沐朝露,柔肠寸寸,粉泪盈盈,让人望之生怜,忍不住想要狠狠揽进怀里,好好爱抚亿番。 “你不要看我,呜呜呜!” “我是个怪物,我长得太丑了,会吓到你的。” 闻听此言,已经怦然心动的高义,脑袋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瞬间感觉自己的智商被侮辱到了。 心道:我滴个天啊!就你这天使般的颜值、这魔鬼般的身材,都能直接吊打那些整日里穿着一身黑丝吊带、镂空蕾丝的顶级欧亚超模了。这要是算丑,那天底下还有漂亮的女人吗? 正当高义无言以对时,突然灵机一闪,他意识到了事情的真相。 黄月英这金发碧眼、娇颜巨乳的欧亚混血儿,在身为穿越者的高义看来,固然是美若天仙。 但如今却是封建保守的大汉时期,番邦异域风情的外族美人,完全不符合现在中原人的审美标准。 怪不得历史上有人称黄月英是丑妇啦! 就跟关羽称呼同样是混血儿的孙权为碧眼小儿、紫髯鼠辈一样。 想通之后。 高义缓缓蹲在黄月英的身旁,出言安慰道:“没有啊!你长得很漂亮,也很有气质。是我见过最美的女孩子。” 听到高义居然不嫌弃自己的长相,黄月英眼眶微红,眼中泪光氤氲,试探着轻轻抬起头。 此时,两人四目相对。 看着高义如沐春风的表情,与那满眼的真诚,向来直觉很准的黄月英,轻声抽噎道: “那你可不可以答应我,不要向别人提及我的容貌,求……求你了。” 高义点点头,笑道:“当然可以啦!我一定会替你保守这个秘密。” “你可不许骗人家哦!” 高义轻轻拍了拍黄月英的小脑袋,像极了邻家大哥哥似的,承诺道:“好!好好!” “你若还不放心,那我就用我的秘密,来交换你的秘密吧!” 看着高义如沐春风般的笑容。 黄月英露出微微意外而迷茫的神色,疑惑道:“秘密?你的秘密吗?” 第51章 今朝同雪,亦属白首 高义缓缓开口说道:“实不相瞒,高昆只是我的化名,我的真名叫做高义,字吾昆。” 黄月英直直的望向高义,难以置信的惊呼道: “你居然是寿春侯·高义?我的天啊!难道你就不怕被扣押在荆州吗?” “你救了我,却又告诉我身份,难道就不怕我向姨夫告发你吗?” 高义却温然笑道:“既然我敢说,自然不怕被人告发。因为我知道黄姑娘不是那样的人。” 黄月英抬起玉手,轻轻擦拭去眼角泪痕,粉唇轻启,担忧道:“咱们仅是第二次相见,何以见得我不是这样的人,若是我真的告发你呢?” 高义背负双手,飒然道:“人若对了,一眼可顶万年。人若不对,到死也是无言。” 只见话音刚落。 天上突然飘起鹅毛大雪。 眼见黄月英只穿着一身单薄的衣裙。 高义直接取下自己的儒袍,披在黄月英的香肩之上。 还很体贴的拿起她冰冷的小手,放在自己的手心里,吹了一口暖暖的哈气,深情的望着黄月英的眼睛,用着有些宠溺的语气,柔声道: “以前我从不相信爱情,但直到遇见你,我终于明白,何为一见钟情,何为命里终有你。” “今朝你我同淋雪,此生也算共白头。” 看着高义真挚的眼神,听着那酥骨肉麻的甜蜜情话,感受着手心里传递来的温暖。 黄月英的俏脸熏红,突然感觉脑袋里晕乎乎的,仿佛酒后贪欢坠入爱河一般。 爱了!爱了! 甜言蜜语过后,黄月英的心里越发的扑通直跳,曼妙眸光里盈满笑意,香唇轻启,莞尔笑道: “那你不嫌我长得丑吗?我生来就是这样一副诡异的长相,家里人都称呼我阿丑。” 高义将黄月英的冰凉小手,抵在自己火热的胸口,目光炽热的盯着黄月英那一双冰蓝色的美眸,脸不红,心不跳的说起甜言蜜语。 “真正爱你的男人,是不会在意你的容貌,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啊!而你就是我眼里的西施。” 黄月英自幼饱读诗书,鲜少接触男人,何曾听过这般酥骨肉麻的俏皮情话,当即听的耳垂都红了。 急忙扭过头去,不敢直视高义,开口打岔道:“那个……那个,雪快下大了,咱们还是赶紧去我的竹屋里避雪吧!” 看着俏脸含羞眼含春的黄月英。 高义并没有松开她的手,反而就那么大手牵着小手,冒着风雪走向竹林深处。 不久后,两人就来到竹屋里。 高义惊奇的发现这间屋子里面,居然堆满了各种千奇百怪的玩意,有弩机的青铜机括,有微型的弩车模型,也有造型奇特的木质牛马…… 经过询问,高义才得知这里居然是黄月英研究机关器械的地方,同时也是她平日里居住的地方。 因为黄月英容貌的原因,父亲黄承彦担心她会被别人取笑。 所以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将她送到距离襄阳城不远处的竹林里生活。 而正是因此,黄月英才在一次偶然机会,在附近的山洞里捡到一堆墨家机关道的书籍。 在此之后,经过数年的实验与揣摩,她已经制造出许多新奇的武器与机关。 此时,黄月英正在厨房里生火烧水。 高义闲来无事,随手拿起桌面上的一封竹简,开始阅读起来,只见上面写到: 【世人皆知秦人善于制造强弓劲弩,每到一地,必然先以箭阵开路,威慑敌军,名震天下。却不知韩弩比之秦弩更加强悍,天下最精良的强弓劲弩,也多出自于韩……】 待到看完这一卷关于制造弓弩的竹简,高义又随手拿起一张弩机的制造图纸。 看样子应该是黄月英自己画的,因为笔墨清晰很新,又有多处涂改。 图纸上面画着一支连发劲弩,这让理工狗出身的高义看的直摇头,因为他一眼就看出来图纸的问题所在。 若是按照这张图纸上的设计,这架连发劲弩最多只能连续发射两三支箭,其余的箭矢就会被卡在弩槽与箭匣的链接处。 高义这才回想起来,怪不得黄月英在遭受到黑衣人的攻击时,只发射两箭就没有继续发射了。 原来不是被吓傻了,而是没箭啦! 轻笑一声过后,高义果断拾起桌面上摆放着的毛笔,按照这张图纸,又另外画了一张。 高义正在画完图纸的时候,黄月英已经烧好热水,端了过来。 突然看到高义在画弓弩图纸。 黄月英感到很是惊奇,毕竟任谁会想到堂堂寿春侯,居然也懂这些被世家大族们称为奇技淫巧的机关道。 于是,黄月英并没有去打扰高义画图,而是在旁边静静的观摩。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黄月英越看越是心惊。 高义居然在原本的连发劲弩的基础上,将弩槽与箭匣的衔接点稍稍做了些改变,又将弩弓的弯曲幅度适当的增加一些,以增强弩箭的射程。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高义居然采用一匣三槽的设计方式,让劲弩可以同时连发三支弩箭,极大的增强了弓弩的火力覆盖范围与命中率。 待到画完图纸,高义这才注意到旁边的黄月英。 此时的黄月英冰蓝色的美眸里满是震惊,晶莹的粉唇勾起一抹微笑,笑靥如花,宛如世间最美的梦幻之花般绽放。 看着那微微开合的粉嫩双唇,逐渐呈现成o型的惊讶模样。 高义心里跟猫挠似的,总想帮忙塞点什么进去。 但出于礼貌,高义还是尽量保持着一副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风范,温然笑道: “月姬,刚刚见到你设计的图纸,我感觉稍稍有些手痒,于是就自己画了一幅,你看如何?” 黄月英这才反应过来,满眼崇拜的惊叹道:“高大哥,你真是个天才啊!” “我苦思冥想半个月,都没有找到弩箭连发的关键,没想到你一眼就发现了关键点。居然还能想到一匣三槽的绝妙搭配,我简直爱死你了。” 或许是太过激动,黄月英居然一把抱住高义的脖子,直接在他的脸上吻了一口。 当激动过后,黄月英看到高义脸上残留的唇印,顿感一阵尴尬与懊恼。 好似一只受惊的鹌鹑般垂下琼首,不敢直视高义。 高义也被黄月英突如其来的操作,搞得体内兽血沸腾,瞬间战意狂燃。 索性也懒得扶龙归位,高义直接一把环住黄月英纤细的柳腰,将那窈窕高挑的曼妙娇躯抱在怀里。 并且在那红润饱满的耳垂处轻咬一口,当真是甜腻美味、入口即化。 “啊!” 耳垂被咬时的酥麻触电感,让黄月英娇躯一颤的惊叫出声。 赶忙用香肩挡住自己的耳朵,眼眸含羞的偷偷注视着高义。 那一副楚楚可怜的乖巧模样,任谁看到也会生出几分保护欲。 高义却不为所动,调笑道:“强弓劲弩固然厉害,但与大炮的威力相比,那也仅是区区雕虫小技而已,何足道哉!” “乖!宝贝儿,听话!” “这会儿天寒地冻、还挺冷的。咱们进屋里去暖和暖和,顺便交流亿下大炮的构造与使用方法吧!” 第52章 美人沐浴,千金之玉 翌日清晨,风雪渐止。 竹屋里,黄月英漂亮的鹅蛋脸上布满晶莹的香汗,极品曼妙的娇躯侧卧在软榻上。 凌乱的金色发丝紧贴在雪白细腻的侧颜上,长长的睫毛轻微颤动,沾染上零星泪珠,娇柔白嫩的香肩裸露在外。 良久过后,黄月英终于恢复些许力气,柔弱无骨的窈窕娇躯从软榻上爬了起来。 两条笔直的美腿迈入浴桶里,三千金丝顺着湿漉漉的圣洁美躯披散而下,点缀在修长仙白的美腿上,金色与银白交相辉映,当真是美不胜收。 感受着汤泉的暖意。 透过窗户上的缝隙。 黄月英白芙蓉般的美眸里含着几分春意盎然,痴痴望向屋外。 此刻院子里,已经辛勤劳动整宿的高义,正在不辞劳苦的挥舞着斧头劈柴,准备拿去烧热水。 看着高义奋力的劈砍动作,想到夜间的柔情画意,你侬我侬。 粉嫩细滑的香腮上,瞬间浮现出一抹熏红,溢满春意的美眸里也更添几分娇柔羞涩。 曾几何时,清纯懵懂的黄月英,原本以为:爱情应该用心,没想到高义居然喜欢用力。 当沐浴完之后。 眼见高义居然在厨房准备午饭,这让黄月英诧异的同时,也感受到了无微不至的关爱。 正所谓:女为悦己者容。 黄月英口中轻哼着小曲,欢快的来到梳妆台前,取出胭脂水粉,开始画笔描黛眉,红纸勾樱唇,胭脂涂香腮。 经过几番精心装扮,黄月英又换上一身最美的幽兰长裙,本就媚骨天成的绝色美颜,略施粉黛之后,变得更加妩媚动人。 不久后,当高义准备好饭菜,进屋喊人时。 突然见到黄月英的盛装打扮,不由得眼前一亮,惊为天人。 这样的美景,自然而然的难免令高义又是一阵战意狂燃,忍不住浑身兽血沸腾,几欲择人而噬。 高义主动将嘴唇凑到眼前佳人的耳畔,轻轻吹了一口暖暖的哈气。 酥酥的,麻麻的。 不经意间,那粉嫩饱满的耳垂已经侵染上香艳的胭脂色,格外红润诱人。 “宝贝儿,你可真美啊!让夫君我非常的想太阳。” 看着满眼都是欲望的高义。 黄月英急忙搂住窈窕曼妙的美躯,恰似一只柔弱的猫咪般蜷缩在软榻上,不停的摇着琼首,嘟着粉唇撒娇道: “你想都不要想,绝对不行!人家刚洗过澡,才不要再洗一遍呢!” “除非……除非你温柔一点,否则人家才不要……” …… 时光匆匆,转眼之间,已到黄昏。 襄阳城里。 一条繁华喧闹的大街上。 高义的左手上提着一盒昂贵的礼品,右臂搂着黄月英的曼妙娇躯,轻笑道: “礼品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再逛一会儿,咱们就去你家里拜见你爹。” 黄月英微微点头,多少还是有些害羞,好在有面纱遮掩着羞红的粉颊。 “前面还有一间金店,咱们去挑几件珠宝首饰。” 高义直接就拽着黄月英的小手,径直走进旁边的一家名叫万宝阁的珠宝店。 刚进入万宝阁,柜台上的掌柜见高义长得气宇轩昂,穿的仪表堂堂,立即就主动迎了上来。 开始卖力的为高义介绍着店里的各种金银珠宝、翡翠玛瑙。 介绍几轮过后,眼见高义依旧兴致缺缺的样子,胖掌柜知道今天算是碰见财神爷了。 索性直接取出了他们万宝阁的镇店之宝。 “公子您看,这支镂空翡翠镯,那可是咱们万宝阁的镇店之宝。” “咱先不说这翡翠的材质,单是这精美的花纹与镂空的技术,那都足以堪称鬼斧神工啊!” “您看看这镯子的光泽多润啊!配上小姐的手腕那简直就是绝配。” 高义看了看觉得确实挺漂亮的,于是就拿起镯子戴在了黄月英的纤纤玉手上。 “还不错!掌柜的,多少钱?” 胖掌柜搓了搓手,满脸谄媚的笑道:“不瞒您说,这支翡翠镯那可是我祖上传下来的,到了我这一辈,已经足足有十八代了。” “若不是看公子面善,说什么我也不能买啊!……一口价一千金。” 听闻此言,黄月英美眸一怔,立即就要伸手摘下手镯,带着高义离开这家黑店。 然而就在此时。 高义却开口说道:“一千金吗?确实不贵……” 还未等高义说完,黄月英立即摇头道:“这个镯子戴的时候太紧了,我不太喜欢,咱们还是去别的店铺看看吧!” 高义看着黄月英手腕上的翡翠镯,明明戴的时候很轻松就进去了。 略一思索,高义知道黄月英这是担心自己乱花钱,会被这个黑心的胖掌柜给坑骗了。 高义在心里轻笑一声,暗道:这个世界上能坑我高义的人,还没有出世呢! “哦!戴进去的时候有点儿紧吗?那样没事的,我就喜欢紧的。” “进去的次数多了,慢慢就松了。” 黄月英听的稀里糊涂的,仔细一想,又觉得高义说的还挺有道理,但是总感觉哪里有些不对劲。 原本清纯懵懂的靓丽少女,如今已经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女人。 稍加思索之后,立即就明白了高义话语里的含义。 黄月英漂亮的鹅蛋脸上,瞬间泛起一大片醉人的红晕,美眸里全是羞涩,立即垂着琼首,不敢再继续出言。 高义轻轻的取下黄月英手腕上的翡翠镯,放回柜台上,温然笑道: “掌柜的,我身上没有带这么多金子,这样吧!我先给你五十金当做定金,等到晚上我让仆人拿钱过来取。你可要替我保管好哦。” 言罢,高义直接取出一袋沉甸甸的金子,随手丢在了柜台上。 胖掌柜从没有见过这样出身阔绰的豪客,脸上笑的好似起了褶子,心里狂喜不已。 立即连连点头,陪笑道:“公子,您这是说的哪里话。什么定金不定金的,有公子您一句话,小的我还能不给您留着吗?” 只是话虽如此,胖掌柜的手却很诚实,已经飞快的拿起柜台上的那袋金子,揣进自己的怀里。 “公子,您一看就是真正的贵公子,以后常来啊!回头再有什么稀罕的奇珍异宝,小的我肯定给您留着。” “公子,您慢走!小心门口的台阶啊!” 第53章 高义登门,喜结良缘 看着胖掌柜那一副市侩嘴脸,高义也懒得废话,直接就搂着黄月英走出店门。 【插播一则劲爆的后事趣文】 【据小道消息说:当天夜里,有一伙自称南江悍匪的黑衣蒙面人,偷偷潜入襄阳城里。趁着夜幕降临时,洗劫了万宝阁里所有的珠宝首饰,就连守夜的胖掌柜,也被悍匪们连捅百余刀,直接惨死当场】 【甚至就连胖掌柜膝下的那一对如花似玉的亲闺女,以及那几房年轻貌美的娇妻美妾,也都被悍匪们一并打包抢走了。几经流转,那些可怜巴巴的如花美眷,机缘巧合之下被外游猎的寿春侯·高义出手救下】 【最终为答谢高义的救命之恩,那些无家可归的美姬们,自愿签订卖身契,心甘情愿在高义的府邸里,充当美婢、舞姬、甚至于暖房丫鬟】 …… 夜幕降临,乌霜满天。 高义在和黄月英逛完街后,当天晚上就领着几十名属下挑着礼品,前去黄家下聘。 此时,黄家后堂内。 高义保持着儒家的君子风范,端坐在右侧的蒲团上,与黄承彦有问有答,相谈甚欢。 “如此说来,高公子家中已有正妻,还有几位妾室。若是我答应这门婚事,不知小女将以何种身份嫁入贵府?” 高义面色从容的回答道:“若黄公答应这门婚事,我将以次妻的名分迎娶月英。” “虽然仅是次妻,但我能够保证,日后绝不会让月英跟着我吃苦受累。” “在我来荆州之前,我堂弟已经上奏天子,推荐我担任下邳国·国相一职。待我返回徐州之后,朝廷就会发放旨意与印信。” 听闻此言,黄承彦的眼睛一亮,就连看向高义的目光也变得更加柔和。 “来人啊!高公子都坐这么久了,怎么还不上茶啊!” 待到丫鬟将茶水端上来后。 高义拿起茶盏,轻饮一口。 “当真是好茶!” “刚刚忘记告诉黄公了,我堂弟那人向来喜欢南征北战、攻城略地,从不喜欢过问政务。因此他准备在我回徐州之后,分权于我。” “我俩一人主掌全部军事,一人主掌全部政事。” 听完这话,黄承彦微微张大嘴巴,险些愣在原地。 没想到寿春侯居然如此看重眼前的高公子。 居然舍得将自己地盘上所有官职任免、钱粮调度,全部交由他处理。 那高公子以后岂不是妥妥的徐州二把手吗? 想通之后,黄承彦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果断呵斥起旁边的丫鬟。 “你们这些人是怎么做事的?如今贵客登门,怎么饭菜还没准备好……快去吩咐厨房,今晚多准备一些美味佳肴。” 良久之后,待到丫鬟们将热腾腾的美味佳肴端上桌。 高义拿起筷子品尝几口。 刚想继续开口说话,却怎料黄承彦已经率先说道:“实不相瞒,我有一事,必须要先提前给高公子言明。” “说来也是家门不幸啊!我家小女虽然长得身段窈窕,但……哎!但她的容貌却生的异常古怪,金发碧眼、五官异于常人啊!” “在答应这门婚事之前,还请高公子定要看看我家女儿的容貌。若是你能接受,莫说是次妻,哪怕是妾室,老朽也愿意的很啊!” 高义却摆了摆手,直言道:“我已经见过月英的容貌了,金发碧眼虽然是异于常人,但我看中的却是月英的内在美。” 忽闻此言,黄承彦心里狂喜,居然还真有人不嫌弃自己女儿的容颜丑陋。 前几日,虽然南阳郡的诸葛家,也遣人来说媒,但黄承彦的心里跟明镜似的。 如今的诸葛家已经家道中落,他们只是希望通过与黄家联姻的方式,搭上黄家背后的密集关系网,借机提高他们家族的名望。 若以后诸葛家势弱还好,会因为顾忌黄家的背景,而礼待自己女儿。 若诸葛家一旦势强,指不定以后自己女儿会遭受什么尖酸刻薄的虐待。 想通一切之后。 黄承彦是越看眼前的高义,越是觉得格外顺眼。 长得丰神俊朗。 穿的仪表堂堂。 又有一个世之英豪的堂弟,当做靠山撑腰。 最重要一点,他是真心喜欢月英。 “来人啊!去地窖里把我珍藏的那坛子八二年的米酒取来,我要与贤婿不醉不归。” 高义急忙摆手,谦逊道:“不用啦!黄公,真的不用啦!” “待会儿我还要骑马回去,正所谓:喝酒不骑马,骑马不喝酒。咱要遵守交通规则啊!” 黄承彦却不管这些,反而佯装生气道:“贤婿,你刚刚称呼我啥?” 高义如梦初醒,急忙站起来,走到黄承彦的面前,躬身拜道: “黄……哎!岳父大人在上,请受小婿一拜。” 黄承彦哈哈大笑声,起身扶起高义,微微点头道: “好好好!今得此佳婿,当浮一大白,拿酒来。” …… 正当后堂里陷入一阵推杯换盏、把酒言欢的热闹景象时。 黄家府邸的大门外,却有一名羽扇纶巾的青年儒生,正立于凛冽寒风之中久候。 此时,诸葛亮的身上虽然披着厚实的长袍,却也冻得腿肚子直哆嗦。 也不知道今夜究竟是什么情况,他已经在黄府门前等了许久,前去通报的仆役,却始终没有回来。 若不是因为黄家乃是荆州有名的世家大族,心高气傲的诸葛亮,早就转身回府了。 他们诸葛家并不是荆州的本土势力,而是世代居住在徐州琅琊郡。 后因为躲避战乱,几经流转之后,这才落户于荆州。 作为外来势力的诸葛家,也一直受到荆州本土的那些世家豪族们的合力打压,日子越发艰难。 经过家族讨论,族中的长者们想出一个主意,那就是让诸葛家与当地世家望族进行联姻。 几经筛选,最终族老们决定,由族里最杰出的诸葛亮,去迎娶荆州黄家嫡女·黄月英。 原因无它! 只是因为荆州的其他名门望族,压根就瞧不上已经成破落户的诸葛家。 唯有黄家的嫡女·黄月英,因为丑女之名远播荆襄,他们诸葛家这才有机会能够与之联姻。 如此一来,诸葛家就能搭上黄家的关系网,从而有机会进入荆州的军政核心区。 第54章 孔明崩溃,宛城风波 最终心高气傲的诸葛亮迫于家族压力,也只能无奈接受家族的决定。 准备等将黄月英娶回家后,就不管不顾先晾着,等以后有机会,再纳几房小妾,替家族传宗接代。 然而一次偶然的机会。 诸葛亮在看到黄月英的真容之后,却惊奇的发现原来她长得非但不丑,反而容颜绝美。 只是因为黄承彦乃是儒学大师,而他的女儿却长得金发碧眼,让他就觉得有辱门风。 这才对外宣称黄月英长得丑。 自那以后,诸葛亮就对金发碧眼的黄月英一见钟情,隔三差五的就跑到黄家登门拜访,只想早日抱得美人归。 正当诸葛亮陷入沉思之时。 黄府大门,终于吱呀打开。 一袭蓝色衣裙如幽兰般静谧高雅的黄月英,依旧轻纱掩面,盈盈而立在府门前。 看着在门外久候的诸葛亮。 黄月英黛眉半蹙,面容稍显冷漠,寒声道:“孔明,你走吧!” “我是不会嫁给你的,请你以后也不要再来我家。” 忽闻此言,诸葛亮眉头一皱,急忙问道:“月英,这是怎么回事?前几日黄伯父还让我……” 黄月英回眸看向院里,见周围无人,良久脸色一变,羞怒道: “孔明,请你称呼我的全名,毕竟咱们也不熟,我担心我未婚夫会产生误会。” 诸葛亮瞬间懵逼了,急忙质问:“你未婚夫?……你怎么会有未婚夫?这事我怎么不知道啊?” 黄月英的香腮泛起一丝红晕,略显娇羞的说道:“我未婚夫不是别人,正是徐州来的高大哥,也就是寿春侯的堂兄。” “我们俩一见钟情、两情相悦,刚刚高大哥亲自登门提亲,我爹已经答应了这门婚事。” 黄月英本是娇羞的神色,说着说着,逐渐话音转冷,显出了几分强势起来。 “所以还请你以后离我远一点……毕竟你只是我闺蜜的弟弟而已,咱们也不熟。” 言罢,黄月英直接关闭了院门。 只留下失魂落魄的诸葛亮,孤单一人的身影,傲立于长街之上。 突然一阵凛冽寒风飕飕刮过,卷起漫天皑皑白雪。 雪花飘飘,北风萧萧 天地一片苍茫 一剪寒梅,傲立雪中 只为伊人飘香 爱我所爱,无怨无悔 此情长留心间 …… 诸葛亮崩溃了。 仿佛被抽空了精气神,突然跪倒在风雪之中。 仰天悲呼道:“不……” 他不李姐…… 自己博古通今,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擅长五行八卦,可辨斗转星移。 堪称:算无遗漏,卦可通灵。 更是被恩师誉为:千古奇才。 如今怎么会发展到这般地步。 …… 三日之后,四月清明。 倒春寒的突然来袭,使得应该春暖花开的四月,依旧冷飕飕的。 此时南阳郡的治所·宛城。 张绣显得非常郁闷。 正在府邸里来回踱步。 如今曹操在徐沛地区,数次败给高义之后,已经把进攻目标转移到与颍川接壤的南阳郡。 据密探来报,曹操已经调集八万大军,准备再次南征宛城。 而河北的霸主·袁绍,却在此时伸出了橄榄枝,想要招纳张绣,然而…… 张绣沉默了半天,终是忍不住一脸苦涩的看向军师·贾诩。 “文和先生,你为何要轰走河北使者?……哎!若无河北袁绍相助,咱们又能靠谁抵挡曹操的八万大军。” “荆州的刘表看似宅心仁厚,实则却是一只老狐狸,明面上让咱们镇守宛城地区,暗地里却总是找借口,扣押着咱们的粮草辎重。” “指望刘表发兵救援宛城,简直难比登天!真到那时,他若不来宛城趁火打劫,我就要烧香拜谢列祖列宗保佑了。” “为今之计,除了投靠河北袁绍,咱们已经没有退路了。” 贾诩面上神色从容,淡然自若的解释道:“将军此言诧异,袁绍此人好谋无断,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喜欢招募人才,却不懂得重用良才。” “咱们若是投效河北,以袁绍的度量,将军你必然会被架空兵权,最终凄惨收场,甚至性命难保啊!” 张绣知晓贾诩说的都是实情,有些沮丧,突然眉头一皱,反问道:“文和先生,你不让我投靠河北袁绍,莫非是要我投靠曹操那个窃国之贼?” 贾诩轻轻点头,叹息道:“将军,咱们投效曹司空,绝对是明智之举。” “如今八万曹军欲要南侵宛城,虽是危机,却也是机遇。” “虽说曹操轻薄过将军的小婶娘·邹夫人,但将军也袭杀了曹操的嫡长子与亲信大将,这一场恩怨也是时候需要翻篇了。” 突然提到邹氏。 张绣仿佛被人触碰到逆鳞,几乎是瞬间勃然变色,怒声道: “文和先生,玉娘在我心里的分量,你是知道的,她不只是我的小婶娘,更是我喜欢的女人。” “我张绣堂堂北地枪王,雄居宛城,若是连自己喜欢的女人都庇护不了……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看着儿女情长,英雄气短的张绣。 贾诩心里暗呼道:愚蠢! 但本着保命第一的原则。 他还是换上一副慈眉善目的面容,言辞客气的细心解释道:“我虽然是想劝将军投效曹司空,却绝不会让将军把邹夫人献出去。” “在投效曹司空之前,将军可以将邹夫人暗中藏匿起来。待到风声过去,再帮夫人改换姓名。如此一来,将军岂不是能光明正大的迎娶她过门了。” 忽闻此言,张绣的雷霆之怒,瞬间消磨殆尽,思酌片刻,还是有些担忧的疑惑道: “此计虽妙,但我与曹操终究是有杀子之仇,斩将之恨,他岂会容我?” “即便是他能招纳我,但难保以后我会因为降将的身份,而在曹营里备受打压啊!” 贾诩嘴角露出一丝冷笑,略带嘲弄的笑道:“将军,莫要杞人忧天。” “哎!并非是我瞧不起曹操麾下的那些战将,如今放眼曹营之中,除了曹氏与夏侯氏的人,还有几个将领不是降将出身的?” “关羽、徐晃……这些人不都是降将出身的吗?” “原本徐晃只是一介白波贼寇,自从投靠曹司空之后,那升迁速度,蹭蹭往上走,如今已经官位连升好几级。在说那曹营新晋降将·关羽,听说最近曹操还上奏天子,加封关羽为汉寿亭侯。” 思考片刻,张绣有些心动,觉得贾诩之言,还是挺有道理的。 “好吧!那就请文和先生,替我遣人向曹司空递交投诚信,表明我两万西凉军的投效之意。” 【历史小科普:四月飞雪,虽然罕见,但在汉末时期却很合理】 【古代历史书上,曾记载过三次小冰河时期。第一次是东汉三国时期,第二次是隋末唐初时期,第三次是明朝灭亡时期】 第55章 高义请缨,夜踹香闺 两日之后,荆州襄阳。 荆州牧·刘表端坐在后堂主位上,两侧一众谋臣武将对立而坐,正在商议军事。 因为张绣曾经降过曹操一回,故而刘表压根就不信任他,早就在宛城附近派遣大量密探,时刻进行秘密监视。 所以当张绣向曹操送去投诚的书信后,仅仅只间隔两日时间,就已经有密探传递回消息。 “张绣这个白眼狼,当真是可恶至极。” “遥想当年,他叔父张济因缺粮,自关中率军来袭荆州,却被流箭射杀。” “最后还是咱们州牧仁慈,这才好意收留西凉残部驻扎在宛城,那是要钱给钱,要粮给粮。而张绣这个王八蛋,居然屡次三番想投降曹贼,当真是岂有此理。” “主公,咱们发兵吧!若是等到张绣与曹军汇合,形势就对咱们就不利了。” “发兵吧!剿灭这群白眼狼。” 刘表端坐于主位,环视四周群臣一圈,见发言出战的全是文臣之后,不由得暗暗皱起眉头,开始询问道: “既然如此,那咱们就发兵吧!只是……不知道哪位大人愿意率军前往宛城,剿灭那些西凉叛贼。” 此言一出,原本还喧闹的厅堂里,瞬间就变得鸦雀无声。 刘表先是看向蔡帽。 但蔡帽却果断扭头,避开了刘表的目光。 刘表再次看向黄祖。 黄祖直接垂下脑袋,当做没看见。 最终刘表看向韩玄。 怎料韩玄也装傻充愣起来。 见此一幕,刘表心里怒不可遏,语气转寒的点名道:“德珪,你是咱们荆州的水军良将,可愿前往宛城剿灭张绣?” 蔡帽满脸无奈的苦笑答道:“主公,您是知道的。” “汉中张鲁刚刚击败西川,如今兵锋正盛,我麾下的水军精锐都被调集到秭归城与巫县驻防,现在也走不开啊。” 看着蔡帽哭丧着脸,刘表心里跟明镜似的,哪里不知道这是蔡帽的借口,无非是想保存实力而已。 毕竟是自己大舅子,既然蔡帽已经给出来不去的理由。 刘表也只能借坡下驴,转而看向黄祖,脸上露出和煦笑容问道: “黄太守,你是咱们荆州的大能人,正所谓:能者多劳,要不还是你……” 话语未落,黄祖惶恐起身,果断拒绝道:“主公,您是知道的。” “如今咱们已经与寿春侯结盟。数日之前,我就已经命令江夏的五万精军,飞速赶往荆扬边境。若是现在调回他们,庐江郡的刘勋很可能会趁机反扑啊!” 刘表思考片刻,觉得黄祖之言很有道理,于是就转头看向三人之中最弱势的韩玄。 谁曾想韩玄直接就摊牌了,索性破罐子破摔的说道:“主公,您是知道的。” “北凉大马,横行天下。张绣麾下虽然仅有两万西凉军,但却拥有整整八千西凉铁骑。而且宛城位于南阳盆地的正中间,足有千里平原,极有利于西凉铁骑的纵马弛聘。” “就凭我麾下那区区三万步军,又久未经征战,哪里会是八千西凉铁骑的敌手。” 闻听此言,刘表瞬间一阵头大,正准备暂时先散会,容后再议。 高义却突然出言说道:“若是我能牵制住那八千西凉铁骑,不知韩大人可否剿灭余下西凉兵?” 韩玄先是脸上露出喜色,瞬间又寒声怒道:“高公子,你休要胡言。” “本官可是知晓你仅有三千部曲,又皆是步卒,如何能牵制住整整八千西凉铁骑?” 看着几乎勃然变色的韩玄。 高义却毫不在意,轻笑道:“区区八千西凉铁骑而已,何足道哉!” “鄙人愿立下一纸誓言,若我那三千部曲无法牵制住西凉铁骑,我愿做主等夺取庐江郡之后,我徐州寸土不取,尽数赠与荆州。” 此言一出,满堂荆州文臣武将尽皆是一片哗然之色。 刘表率先开口说道:“高公子,你当真有把握能以区区三千步卒,硬悍整整八千西凉铁骑?” 高义目光如炬,直视刘表,言辞凿凿道:“虽说骑军天生克制步军,那也要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骑军,究竟是什么样的步军。” “世人皆知吾主拥有天下最强的铁骑之师,却不知吾主同样也拥有天下最强的重铠步军。” “而这一支重军的统领·叶白夔,即便是相较于袁左宗与褚禄山,也是能稳稳压上一筹,堪称我军之中最强战力。” “若西凉铁骑胆敢出城一战,我麾下三千重铠大戟士,必列阵于军阵最前沿,执戟杀敌,血染天地。” 眼见高义胜券在握的样子。 刘表当即打消顾虑,朗声笑道:“好好好!既然高公子敢立如此誓言,我荆州自然不能退缩。” “韩玄,本州牧命令你速速调集三万步军,全力配合高公子攻取宛城。” …… 五日之后,南阳宛城。 此时,府邸深处的一间闺房里,邹美娘正一脸幽怨的望着醉醺醺的张绣,略带怒容的娇嗔道: “绣儿,以后你若是再这样,我就真生气了。虽然咱们年龄相近,但说到底我终归是你的婶娘。” “如今你叔父尸骨未寒,你居然就敢来夜踹寡妇门,你这是想干嘛?准备抛绝户坟吗?” 最近张绣也是憋坏了。 这才喝了几瓶浊酒,想酒壮怂人胆,闯进小婶娘的闺房里,准备与之好好秉烛夜谈亿番。 谁曾想偷鸡不成蚀把米。 居然惹得小婶娘生气了。 见窗户纸已经被捅破了。 张绣打了一个酒嗝,索性酒壮怂人胆,直接破罐子破摔的反驳道:“美娘,你摸摸你身前的浑圆,你扪心自问,我张绣对你还不够好吗?” “当年我得知曹操派人将你掳走,我为了搭救你,直接冒着生命危险,亲率大军夜袭曹营,杀得曹操仓惶而逃。” “最后,你却说……你却说自己是慢热型的女人,喜欢曰久生情。结果我听你的话,一等就是三年。” “你也不想想……人生七十古来稀,十年幼小,十年老弱,还余下五十年。而这五十年再分成日夜,就只余下二十五年的好光景。然后再加上刮风下雨,三灾六病,最终人的这一辈子,还能剩多少岁月。” 说到此时,张绣的面容已经逐渐狰狞起来,瞬间寒声怒道: “我今年实岁21,虚岁22,晃23,毛24了。因为等你,我至今还未曾婚配。” “哼!我也不管这么多了,你也少在我面前,装出一副贞洁烈妇的模样……今晚我睡定你了,谁来了也不好使……” 第56章 佳人泣露,魏延邀战 看着突然变得凶厉的张绣。 邹美娘的美眸里满是震惊,她难以置信平日里对她千依百顺的张绣居然敢这样对她说话。 这让她玲珑起伏的曼妙娇躯止不住的颤抖起来,娇嗔道:“绣儿,你这样做最多也只能得到我的身子,绝对得不到我的心。” 岂料张绣拿起桌子上的一盏茶,猛的一饮而尽,嘲弄道:“哼!你的心吗?不要也罢!毕竟我本来就是馋你的身子。” “虽然强扭的瓜不甜,但也解渴啊!” 言罢,张绣直接就一把抓住邹美娘的玉腕,作势要一亲芳泽。 岂料邹美娘却拼命反抗,情急之下一脚踢在了张绣的胯下。 瞬间疼的张绣嗷嗷直叫,直接随手就是一巴掌扇了过去。 “啊!好痛!你居然敢打我……呜呜呜!绣儿,你变了……你居然打女人,你还是男人吗?呜呜呜!” 看着正捂着粉颊,好似芙蓉泣露的邹美娘。 张绣的酒意不由得清醒几分。 瞬间就心疼坏了。 但是此时已经到了这个地步。 若是不趁着酒意,直接狂飙突进几厘米,好好犒劳犒劳自己。 怕是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索性张绣继续装出一副凶巴巴的醉汉模样,恶狠狠的说道: “哼!敬酒不吃,非要吃罚酒。” “打女人的男人,自然不是男人,但是打婊子的就另说了……这些年,小爷我好吃好喝的供着你,一直把你放在心尖尖上疼。” “结果,你又是怎么对我的,让我白白浪费三年的大好年华,居然连你的手都不让我牵。” “以后我再也不会把你放在心尖尖上了,我要把你放在枪尖尖……放心吧!我乃是北地枪王,枪法很好的。” 说着说着,张绣开始一边脱着上身衣物,一边向哭哭啼啼的邹美娘逼近。 正当邹美娘准备认命的时候。 只听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禀报声: “祸事了!祸事了!启禀主公,荆州大军压境,正在城外邀战。” 忽闻敌军来袭,张绣的醉意瞬间惊醒,就连刚刚还雄赳赳,气昂昂的冲劲,也瞬间萎靡不振起来。 “荆州刘表,苍髯老贼,皓首匹夫,居然敢坏我好事,当真是气煞我也! “速速取我长枪来,看我点齐兵马,定要杀得敌军片甲不留。” 言罢,张绣怒火中烧的一脚踹开房门,直接扬长而去。 此时,城门之外。 三万余名大军列成军阵,如巍峨长城般,严阵以待。 “城内的西凉军听着,吾乃荆州大将魏延,尔等速速出城献降,否则城破之后,定叫尔等血流成河。” “世人都说:西凉铁骑,横行天下。我看不然,尽是些鼠窃狗偷之辈而已。否则怎会龟缩城内,不敢与我荆州大军一决雌雄。” 魏延在韩玄的身边做事,已经长达三年之久。 因为荆州久未经战事,故而魏延一身非凡武艺,却毫无展露的机会,如今仍是区区一介裨将军。 这不刚刚抵达宛城,魏延就主动请缨,前往城门前邀战,准备凭借自己的武艺,立下斩将之功。 岂料魏延在城外叫骂半天,却也未曾有人回应。 这让本来就脾气暴躁的魏延,极为恼怒,叫阵的话也越喊越是难听。 就差问候西凉军的祖宗十八代了。 此时城楼上,胡车儿早已经被气得双目充血,握紧手中的两支短戟,恨不得现在就出城与魏延一战。 看出胡车儿的想法。 军师贾诩轻轻捋顺颚下苍髯,面带微笑的劝说道:“胡将军,切莫意气用事。” “如今没有主公之令,绝不可贸然出击,咱们只需守住城池,其他的事,等主公到来再说。“ 眼看胡车儿依旧没有准备罢手的意思,贾诩也只能半是威胁,半是善意的规劝道: “刚刚有潜伏在荆州的密探来报,此番前来征讨宛城的大军之中,还有三千徐州精兵,其统领·叶白夔,更是被誉为寿春侯麾下第一猛将。” 胡车儿干咽了口吐沫,脸上有些挂不住的说道:“但是这个魏延骂的太烦人了,若是不……” 话未说完,贾诩就出言打断道:“胡将军,汝比之孙策如何?” “那个……那个孙策被誉为江东小霸王,我胡车儿一介副将,自然是比不过他。”胡车儿虽然不服气,但当真贾诩的面,也只能实事论事的说道。 “胡将军也知道自己比不上孙策,可那孙策却被袁左宗轻易吊打,而叶白夔的实力却还要高于袁左宗。” 胡车儿被说的哑口无言。 “哎!好吧!那就依军师所言,咱们还是等主公来了再说。” 又过了半盏茶的时间。 张绣终于率军抵达城门口。 胡车儿与贾诩也急忙将城外的情况向张绣尽数说明。 “叶白夔吗?以前怎么没有听说过这号人物啊!……罢了!咱们先出城列阵,让我砍杀城外正在叫阵的敌将。” “哼!现在什么阿猫阿狗都敢自称大将,待我斩杀魏延之后,再向叶白夔发出邀战。我到要看看,寿春侯麾下的第一猛将,到底有多少斤量。” “寒芒犹然在,凉州铁骑出。”张绣高举手中虎头枪,呼喊道:“西凉儿郎们,随我出城列阵,痛击敌军。” 很快,在张绣的带领下,便有两万西凉步军与八千西凉铁骑,出城列阵。 正当魏延扭动脖颈准备上前邀战,斩杀张绣立功时。 位于后方中军的韩玄,却命人传信,让魏延速速撤回军阵里。 这让魏延异常恼火。 虽然有心想要抗命,但毕竟韩玄是自己的顶头上司,最终也只能咬牙切齿的默默返回军阵里。 待到回归军阵。 魏延面带怒容,寒声质问道:“韩大人,你何故唤我回阵?岂不知临阵撤回先锋,乃是兵家大忌,很容易会导致士气低落啊!” 岂料韩玄却是轻蔑一笑道:“你区区一介武夫,岂知我胸中韬略?” “你也不看看,对方的主将是谁?那可是堂堂北地枪王·张绣,单是凭你这点儿微末道行,岂会是他的敌手。” …… 【作者说:千山万水总是情,给个发电行不行?】 第57章 大楚兵圣vs北地枪王 魏延本就憋着一肚子火,如今又被韩玄一阵冷嘲热讽,自然是忍无可忍。 刚要准备反驳几句,出出心里的怨气。 旁边的一员中年将领急忙出言劝道:“文长,切莫冲动,小不忍则乱大谋。” “如今西凉军已经出城,你还怕待会儿不能杀个痛快吗?” 魏延郁闷片刻,才略有不甘的说道:“黄忠老哥,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待会儿我会在乱军之中多杀些西凉将领,来证明我魏延的本领绝不弱于他人。” 闻听此言,黄忠也不好再继续劝说。 看着魏延失落回归军阵里的孤单背影。 黄忠也是不由得愁容满面。 曾几何时,他也是如魏延一般狷狂傲骨的青年猛将。 只是自己所在的荆州久未经战事,而自己的顶头上司,又是韩玄那个迂腐怯懦的宵小之徒,压根就看不起武将出身的自己。 因为这种种原因,导致战力惊人的黄忠,如今已经年近五旬,却仍是区区一介裨将军。 这怎能不让黄忠心灰意冷呢! 不由得暗叹道:哎!在韩玄麾下效力,想要有出头之日,怕是难啊! 正在黄忠感叹命运多舛的时候。 西凉军阵里,张绣已经纵马挺枪而出,高呼道:“本将军乃是北地枪王张绣,何人胆敢与我一战?” 眼见无人应战,韩玄眼珠子滴溜溜一转,驱马来到高义面前,带着点遗憾的自嘲道: “哎!倒是让高老弟见笑了,我荆州久无战事,并无善战之将,还请高老弟让叶将军前去战上一场吧!我等也好瞻仰一下贵军的风采。” 高义眼眸半眯,斜眼扫视韩玄一眼,不由得在心里更加鄙视此人的有眼无珠。 明明自己麾下有两员绝世猛将,非但不懂得发掘利用,反而固步自封,刻意打压他们。 致使宝珠蒙尘,蹉跎岁月。 心里虽是这般想的。 但高义的面上却非常和煦,依旧是保持着如沐春风般的笑容。 “好说!好说!如今荆徐两家已是同盟,又何须如此客气。” “白夔将军,既然那张绣如此嚣张跋扈,胆敢阵前斗将,咱们就给他亿点点教训……嗯!姑且给他留个全尸吧!” 眼见高义居然能用着谦逊有礼的语气,说出这般杀意翩飞的话语。 韩玄不由得暗吃一惊,突然觉得高义此人极度危险,不由自主的收了收脖颈,有些心里发寒。 正在此时。 叶白夔已经自腰间抽出青龙剑,一路纵马直冲向张绣。 “小辈,莫说本将军恃强凌弱,我且先让你三招,三招过后,我再取你首级。” 闻听此言,张绣瞬间怒火狂燃,眉宇间杀意翩飞。 他张绣自出道以来鲜有敌手,何曾遭受过如此小觑,叶白夔的言语当真是激怒了张绣。 “三招之后杀我?当真是狂妄。今日我便叫尔等看看我西凉骁将的厉害。” 张绣轻磕马腹,双手紧握虎头金枪,枪出如龙,全力以赴的一击犹如一道闪电,势若奔雷,猛然刺出。 叶白夔毫无退却之意,高举手中青龙剑横在前面,仅凭单臂之力,便轻松挡下这狂霸一击。 顷刻间,恐怖的力量震的两人胯下战马开始嘶鸣。 眼看一击未能建功。 张绣立即又收回虎头枪,高高举过头顶,猛然狠狠砸向叶白夔,企图用蛮力震开青龙剑。 叶白夔瞬间转守为攻,挥剑直斩向虎头枪,就是正面刚,硬碰硬。 一击过后,竟是难分伯仲。 待到两马交错之间。 张绣又是回身挺枪突刺,企图用回马枪歼敌。 怎料叶白夔早有防备,仅是一个侧闪就完美的避开这一击回马枪。 “三招已过,小辈受死吧!” 话音未落,叶白夔已经调转马头,朝着张绣狂奔而去。 青龙剑高高举过头顶,借助战马狂飙突进的马力,叶白夔右臂青筋暴起,挟着崩山巨力,兜头斩去。 “无双·剑斩王侯!” 张绣也不敢大意,急忙双手高举手中虎头枪,挡在身前。 “轰!” 一声巨响过后。 张绣手中虎头枪断成两截,连同肩甲都被一剑劈碎,露出大片模糊不清的血肉,整个人瞬间坠落马下,没了半点生息。 叶白夔缓缓收剑归鞘,低头俯视张绣的尸体一眼,冷声道:“若非公子好心留你全尸,杀汝何须三招之后,仅一剑足矣。” 见此一幕,西凉军里的胡车儿怒不可遏,声嘶力竭的怒吼道:“啊!主公已死,现在这里官职最大的就是我胡车儿。” “西凉铁骑,听我号令,全军出击,碾碎敌阵,替主公报仇雪恨。杀!” 军令如山。 随着胡车儿的怒吼之声。 八千西凉铁骑,轰然出动,顷刻之间,化为骑军常用的雁翎阵。 狂飙突进的八千西凉铁骑,在南阳盆地的千里平原上,几乎可以称之为无敌的存在。 若是对上步军,更是拥有强势碾压的力量优势。 但偏偏叶白夔麾下的三千西楚大戟士,却是个特例。 面对正强势袭来的八千西凉铁骑,他们眼中压根毫无惧意。 “战!” “战!” 三千西楚大戟士,同时齐声高呼,犹如惊雷轰鸣。 随着叶白夔的一个手势,立即开始组成应对骑兵的盾枪戟阵。 三千大戟士,分别由盾戟士、长戟士、戟弩士组成。 前面一千盾戟士,左手执巨盾,右手执八尺戟,列于军阵最前沿,用以抵御敌军铁骑的撞击。 中间一千长戟士,双手握持一柄足有丈许长的重戟,架在前方巨盾的缝隙间,准备随时突刺,击毙敌骑。 后方一千戟弩士,背负双短戟,手执劲弩,腰间悬挂两壶羽箭,远程输出时用弩,近战交锋时则手执双戟进行厮杀。 待到巍峨的盾墙戟阵整齐列成,两军已经相距不足百丈。 面对强袭而来的西凉铁骑,叶白夔直接命令放箭,先射杀了最前沿的西凉铁骑。 看着前方惨死于箭下的西凉铁骑,位于中军的胡车儿气得咬牙切齿,嘶吼道: “率先冲破敌阵者,连升三级,赏三千金,西凉的儿郎们,给我冲锋陷阵,撕碎敌阵。” 最终在付出几百条性命之后,两军即将轰然相撞。 第58章 黄忠请战,韩玄打压 正当胡车儿幻想着八千西凉铁骑,会轻易冲垮敌阵时。 岂料盾墙戟阵在承受骑兵的猛烈撞击之后,居然巍然不动如山。 反观冲在前面的西凉铁骑,却是被盾牌缝隙里突刺而出的长戟,瞬间洞穿躯体,成堆成堆的倒在血泊里。 “杀!” “杀!” 三千西楚大戟士,异口同声的发出怒吼,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跃过满地的尸山血海,继续向前挺进。 顷刻间,又有大量的西凉铁骑,被巨盾挡住,随后便迎来突刺的长戟。 未消片刻时间,八千西凉铁骑所组成的雁翎阵,逐步崩溃。 甚至前排负责冲阵骑兵,已经有人开始调转马头,准备后撤。 “都给我回去!” 西凉军阵里,胡车儿挥舞双戟,随手斩杀几名溃兵,怒吼道:“西凉铁骑,岂能贪生怕死?都给我杀回去,替主公报仇雪恨。” “督战队听令,凡有敢胆后退者,杀无赦!” 经过胡车儿的血腥镇压,原本快要崩溃的西凉铁骑,逐渐恢复一些秩序。 看着身后冰冷无情的督战队,那些西凉铁骑们,也只能硬着头皮杀向西楚大戟士的盾墙戟阵。 “传我军令,命令后方的两万西凉步军,也全部压上,给我一举击溃这支敌军。” 随着胡车儿的军令再次发出,后方两万西凉步军,瞬间奔赴战场之上。 原本正在隔岸观火的韩玄,忽然见此一幕,当即朗声大笑起来,吩咐道:“哈哈哈!没想到高公子真的没有说大话,居然真的挡住西凉铁骑的进攻。” “传我军令,命令左右两军夹击西凉步军的两翼。哼!西凉铁骑,劳资打不赢,难道这些没马的西凉步军,劳资还打不赢吗?” 话语刚落,一名鬓角微白的中年猛将抱拳请战道:“大人,如今城内西凉军已经全部出动,城内空虚毫无防备。” “末将黄忠,愿统领一支数百人的轻骑,迂回绕道西城门,一举夺下宛城。” 韩玄有些意动,但当思酌片刻之后,却果断摇头拒绝道:“黄将军,乃是我长沙郡第一猛将,若是用以偷袭敌城,岂不是大材小用。” “我侄子韩立,虽然初入军中,但武艺超群,手执一柄三十斤重的雁翎刀,可斩将夺旗,还是由他带领骑兵突袭敌后吧!” “韩立何在?” “末将在此。” “你是否能率军袭取西城门?” “有何不能?我的大刀早已饥渴难耐。若不能袭取西城门,末将自当提头来见。” 黄忠还想再说些什么,韩立已经兴高采烈的领着数百骑兵,袭杀向西城门。 看着一脸无奈的黄忠。 韩玄捋了捋胡须,出言安抚道:“黄将军,你莫要着急嘛!两军对垒如履薄冰,战机稍纵即逝。” “你是我长沙郡第一猛将,自然是本大人手中的最后底牌,肯定是要作为压轴出场的。你就放心吧!跟着我韩玄做事,还能亏了你不成。” 话虽是如此说的。 但韩玄的心里却是另一番想法。 黄忠与魏延的战力,可堪称当世一流。这些年若非是自己一直暗中操作,让自己的亲信将领顶替了他们的军功,估计他们俩早高升了。 若是此战黄忠与魏延的表现太过惊艳,必然会暴露在众人面前,到那时候,自己将再也难以把他们俩留下,为自己赚取功绩。 正当韩玄打着如意算盘时。 战场之上,三万荆州步军,已经与两万西凉步军,轰然相撞在一起。 刹那间,最前排的一批荆州步军,瞬间被体型彪悍的西凉步军,直接撞倒砍翻。 无数道鲜血飞洒。 无数颗头颅滚落。 紧接着,两万西凉步军好似一群饿狼般,疯狂的屠杀着体型瘦弱的荆州步军。 这些西凉步军,皆出自于胡汉杂居之地的凉州。那里本就民风彪悍,自幼食用牛羊肉,且人人尚武精于扑杀格斗。 无论是体格,还是战力相较于普通的中原步卒,都是强上许多。 若是在同等情况下,一名西凉步军凭借着自身的体格与格斗技巧,可以轻易击杀一名普通步卒,甚至是可以轻易击杀两名普通步卒。 如今战场上虽然是两万西凉步军在对抗三万荆州步军,但战局的走向却是完全倾向于西凉步军。 很快三万荆州步军,逐渐被杀得损失惨重,彻底落入下风。 正当韩玄在为场上的战局感到头疼时。 魏延已经驱马赶到韩玄身边,没好气的开口说道:“还是由我与黄将军上场吧!” “若无我二人统领左右两军,只怕此战败多胜少啊!搞不好还有全军覆没的可能。” 看着满脸嘲弄之色的魏延。 韩玄心里极为不爽。 虽然有意让他们登场,但还是强行佯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不疾不徐的说道:“无妨!无妨!” “我侄子韩立已经率领数百轻骑,绕道直击西城门,想必此时应该已经攻陷……” 话音未落,只见忽然有一名哨骑飞驰来报。 “启禀大人,刚刚前去袭击西城门的八百骑兵,遭遇城内三百敌军的拼死反击,如今已经折损过半,大败而归。” 韩玄不由得瞳孔紧缩,难以置信的惊呼道:“这怎么可能?我侄子韩立,手执一柄三十斤重的雁翎刀,打遍十里八乡,从未遭逢敌手。岂会败给区区三百敌军?” “韩立他人呢?让他速速来见我,我倒要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看着盛怒之下的韩玄。 那名哨骑感觉一阵头大,稍加权衡利弊,最终还是咬牙果断开口说道: “启禀大人,韩立……韩立将军率军杀入城内之后,遭遇西凉将领雷叙,两人交手不到三个回合,就被斩于马下。” 忽闻噩耗,韩玄如遭雷击,竟是失声痛哭流涕的悲呼道:“我滴个儿啊!为父对不起你啊!原本想着带你进军队里镀镀金,以后也好为你谋个好位置。” 众人看着涕不成声的韩玄,不由得陷入沉思。 暗道:韩立不是韩大人的侄子吗?怎么突然就成儿子了?莫非韩大人与他那个孀居在家的嫂子…… 第59章 黎阳轻骑vs西凉铁骑 正在荆州军里的将士们,好奇韩玄与韩立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关系时。 战场上的三万荆州步军,已经彻底落入下风,开始向后溃散而逃。 见此一幕,无论是魏延,还是黄忠都在暗暗咬牙切齿。 若非韩玄只顾排除异己、任人唯亲,如今战场上的局势岂会发展到这种地步。 “不好!西凉军已经杀来了,黄忠、魏延你们俩速速护送我离去,等回到襄阳城,我一定给你们记大功。” 眼看自己一方已经是回天无力,韩玄急忙催促起旁边的魏延与黄忠,想让他们护送自己回去。 无可奈何,官大一级压死人。 如今的韩玄身为长沙郡太守,主掌军政大权,魏延与黄忠也只能满眼不甘的遵从命令。 三千西楚大戟士军阵里,高义扶剑立马,远远望见荆州军如溃巢蝼蚁般仓惶而逃的情景,嘴角上扬尽显轻蔑之色。 “荆州的这帮步军,在水上倒也还行,只是到了陆地上却跟一个又一个软脚虾似的。” “还好我压根就没指望他们,否则怕是自己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好啦!如今西凉步军与荆州步军已经彻底搅在一起,咱们也是时候收网了。” 高义星目遥望东方,忽然自腰间抽出泰阿剑,高呼道:“三千黎阳轻骑,迂回侧翼,给我斩首敌魁。” 话语刚落,只见东方天际线上,已经突然扬起滚滚尘雾。 转瞬之间,一支疾行如风的轻骑之师,挟着震天杀声,冲破尘雾而来。 卢字旌旗,在黄昏夕阳的映照下猎猎飘扬。 为首将领,名曰卢升象,乃是《雪中》位面里黎阳王朝的一员绝世猛将。 而他麾下三千黎阳轻骑,也是黎阳王朝里最强的一支精锐之师。 原本在叶白夔击杀张绣之后,系统当即就发出了奖励。 高义还准备先秘密隐藏起这一支轻骑之师,准备在后续的大战里当做奇兵,杀敌军一个措手不及。 岂料韩玄麾下的三万荆州步军,居然这般羸弱,仅仅是刚刚与西凉步军交锋,就被冲击的全军溃散。 此时,卢升象已经凭借着轻骑的速度优势,迅速绕到西凉铁骑的侧翼。 随着军令发出,三千黎阳轻骑,如出闸猛虎般直扑向西凉铁骑的左翼。 突然看到左翼的西凉铁骑遭到袭击。 胡车儿大惊失色,急忙喊道: “区区三千轻骑而已,居然胆敢直撞我西凉铁骑军阵。西凉的儿郎们,随我碾碎这群狂徒。” “全军听令,放弃剿杀前方步军,全部调转马头,随我一起扑杀敌军轻骑,绝对不能让他们跑了” 军令发出,剩余的六千名西凉铁骑,立刻轰然出动,逆着溃军就杀向黎阳轻骑。 眼看六千西凉铁骑已经逐渐逼近,卢升象嘴角上扬,露出一抹诡异的冷笑。 他却并没有选择与六千西凉铁骑,正面刚,硬碰硬。 而是立即下令,带领三千黎阳轻骑开始后撤。 看到三千黎阳轻骑突然调转马头,朝着西面远遁而去,胡车儿又岂会甘心任他们离去。 “将士们,给我追!碾碎他们。” 在广袤无垠的平原上,两支骑兵彼此之间你追我赶,卷起烟尘漫天。 眼见身后的六千西凉铁骑的速度远不如自己,卢升象立即命令周围的黎阳轻骑放缓马速,尽量保持相与西凉铁骑距离两百步的路程。 待到冲出十几里路后。 三千黎阳轻骑,突然取出马背上的弓箭,开始齐齐回身射箭。 三千支羽箭腾空而起,瞬间化作黑压压的密集箭雨,借助抛落的惯性,狠狠轰击在后方的西凉铁骑的军阵里。 顷刻之间,就有大量的西凉铁骑惨死当场,即便是有侥幸未受伤的骑卒,也在后方战马的铁蹄践踏之下,被碾成一堆堆鲜血淋漓的肉泥。 见此一幕,胡车儿急忙命令周围的西凉铁骑放缓速度,并且吩咐道: “将士们,不要怕。前方两里地就是山涧谷地,不利于骑兵弛聘。” “左右两翼铁骑分兵绕道,火速抄小路抵达前方,堵住山涧另一端的谷口。届时前后夹击,我倒要看这群小老鼠,究竟还能怎么逃跑。” “哼!跟我胡车儿玩阴的?哪有那么容易!既然敢犯我西凉铁骑,就要有死亡的觉悟。” 眼看西凉铁骑里突然分出三千名骑兵绕道山涧谷口的两侧,卢升象的眼睛里暗暗闪出一抹金芒。 他当即大手一挥。 三千黎阳轻骑瞬间明白主将的意图,当即调转马头,居然主动迎着后方的三千名西凉铁骑冲去。 “这家伙莫非疯了不成,居然敢用三千轻骑与我三千铁骑对撞,这简直就是找死啊!” “好好好!既然你想死,那我胡车儿就亲自送你一程。” “西凉的儿郎们,抽出你们腰间的钢刀,给我冲上去碾碎他们。” 随着胡车儿的咆哮声发出。 三千西凉铁骑,纷纷抽出腰间的钢刀,高高举起,准备砍翻来犯之敌。 很快两军相距不足百步。 眼瞅着即将轰然对撞时。 三千黎阳轻骑,突然整齐划一的将一柄两米长枪,反握在手里。 下一瞬。 三千支长枪如漫天流星一般抛出。 正在挥刀准备撞阵的三千西凉铁骑,压根就毫无防备。 当他们看到天空之中密集如雨点般的枪雨时,已经压根就来不及调转马头进行躲闪。 “啊!” “快跑啊!” “这群天杀的家伙,怎敢如此?” 随着一阵阵鬼哭狼嚎的谩骂声。 三千支长枪已经借助抛落的巨大惯性,轰然砸在最前沿的一批西凉铁骑的身上。 铠甲的刺破声,战马的悲鸣声,骑卒的惨嚎声,瞬间响彻战场上空。 利用长枪投掷直接全歼西凉铁骑的先锋部队之后,三千黎阳轻骑并未停滞一瞬,而是加速冲到插在地上的长枪面前。 利用高超的马术,轻骑兵们快速拔出地上的长枪,继续挺枪纵马,一路杀向西凉铁骑。 胡车儿双眼怒睁,嘶吼道:“你们快去追上左右两翼铁骑,命令他们速速调转方向,前来驰援。” “西凉的儿郎们,都不要慌,不要怕!对方只是区区轻骑而已,若论对撞,他们是比不过咱们的。” “八百飞熊铁骑,你们是我西凉军的精锐,随我一起凿穿敌骑军阵,斩杀敌骑主将,以扭转战局。” 言罢,胡车儿手舞双戟,率领着八百飞熊铁骑,直直的杀向卢升象所在之地。 第60章 敌骑归降,俘虏贾诩 正在奋力劈杀西凉铁骑的卢升象,眼看着居然有人领着区区八百重骑就朝着自己直扑而来。 不由得眉头一皱。 待到双方相距仅有两百丈时。 卢升象终于看清敌军主将的面容。 只见对方二十出头的年龄,面相虽然丑陋,但膀大腰圆、八尺有余的身高,双臂粗壮肌肉虬结,手执一双冰铁短戟。 妥妥的一员彪勇战将的装扮。 卢升象首次被召唤到汉末时期,还不了解胡车儿的具体情况。 便高举手中飘雪剑,出言大喝道:“来将何人?可敢报上名来,卢某剑下从不杀无名之辈。” 胡车儿冷哼一声,怒吼道:“哼!吾乃西凉大将胡车儿是也?” 看着卢升象古井无波的表情,胡车儿感觉自己遭到了轻视。 当即恬不知耻的高声喝道:“看到我手中这冰铁双戟了吗?正是我斩杀曹军第一战将·典韦时缴获的。” 听到胡车儿如此吹嘘自己,卢升象心里默默的将他列入了必杀名单。 没有继续与胡车儿乱扯,卢升象直接驱动胯下战马,就领着一小支黎阳轻骑主动迎战而去。 待到近前,卢升象将手中寒雪剑高举,全力以赴的发出致命一击,挟着山崩之力,重重斩落。 “无双技·霜寒雪崩!” 听到几乎要撕裂空气的巨大音爆声,原本还趾高气扬的胡车儿,瞬间意识到不妙。 急忙将手中两支冰铁戟,交叉在一处挡在前方,企图挡下这致命一击。 哪曾想寒雪剑刚刚劈在双戟上,巨大的震荡之力,就令胡车儿感觉好似面对雪崩时的情景,毫无招架之力。 当啷一声过后。 原本高举的冰铁双戟,被劈的直接翻飞出去,紧接着倾尽卢升象全力的一剑,浩浩荡荡的劈落。 在恐惧之中,胡车儿被瞬间一剑分尸,从中间劈成了两截,血肉模糊,掉落马下。 卢升象再次挥剑,甩去剑身上的鲜血,轻蔑一笑,冷嘲道:“原本还以为是个什么厉害角色,想不到居然是个银样镴枪头。” “周围的西凉军,都给我听着。吾乃是寿春侯麾下大将·卢升象,如今你们的首领已死,速速投降,敢有不降者,此人便是榜样。” 言罢,卢升象打了一个响指,胯下的白雪驹高高抬起两只前蹄,重重的狠狠践踏在已经被劈出两半的头颅上。 胡车儿死不瞑目的头颅,瞬间被碾成稀碎,脑袋浆子迸溅的到处都是。 周围的八百飞熊铁骑,皆是不由得倒吸冷气。 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最终一名叫做张先的飞熊副将,在心里飞快的进行一阵权衡利弊之后,咬了咬牙,果断翻身下马,半跪在地上,言辞恳切的说道: “我等愿降!还望卢将军能恕我等刚刚的冒犯之罪。” 周围的飞熊铁骑见状,也急忙翻身下马,异口同声道:“我等愿降。” 卢升象收剑归鞘,瞧了一眼张先:“尔等既然已经归降,那咱们就是自己人了。” “既然如此,你们就随我的副将,前去招降其余的西凉骑兵吧!顺便待会儿直接夺取宛城!” 张先知道这是卢升象给自己的考验,而他也知道自己必然要先交上一份投名状。 毕竟如今张绣与胡车儿都已经战死了,若是能趁早投降,说不定还能混个好前程。 “多谢卢将军,在下这就去召集其余西凉铁骑,保证必然不费一兵一卒,替寿春……替主公夺取宛城。” 张先急忙翻身上马,在千余名黎阳轻骑的看护下,前去招降剩余的西凉铁骑。 仅仅只是半个时辰之后。 卢升象就已经招降到了整整四千西凉铁骑。 而有了这些西凉铁骑的临阵反扑,宛城外的两万西凉步军就显得势单力薄了。 仅仅只是厮杀了一阵子,那些西凉步军就开始纷纷投降了。 …… 夜幕降临,宛城之内。 原本的张绣府邸,如今已经被高义彻底占据。 “末将卢升象,拜见主公。此战共计俘虏一万六千名西凉步军,招降了包括八百飞熊在内的四千名西凉铁骑。” “来人啊!把那个羊胡子老者给我带过来。” 很快,就有几名卫士押解着一名白须老者进入后堂。 那老者面容枯槁,身穿一袭文人儒袍,虽有些灰头土脸,但却很显精明强干。 “若我猜的没错,想必老先生就是文和先生吧?” 白须老者急忙躬身回礼道:“不才,正是区区在下。” 听到果真是贾诩,高义脸上突然浮现出一抹淡淡的笑容,亲自扶起贾诩,说道:“我高昆虽久居徐州,却也早闻文和先生的大名,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啊!” “来人!设宴今日我要好好款待一下文和先生。” “不瞒先生,我此番前来宛城一则是为了替刘荆州扫清叛乱,二则就是因为仰慕先生的大才啊!” “若是有先生相助,我军必然能够长驱直入,攻陷许都,迎回天子,以令不臣。” 闻听此言,贾诩心里默默震惊不已,没想到眼前之人居然想要攻取曹操的老巢许昌城。 但是贾诩面上却装出一副惭愧的模样,谦卑道: “承蒙高大人厚爱,只是在下已经垂垂老矣,行动不便,如今只想辞官归乡颐养天年了。” “不知高大人可否高抬贵手,放过老朽离去?” 眼见贾诩居然这般不识抬举,高义的眉头不由得暗暗一皱。 思酌一番后,高义还想再劝劝。 “文和先生,岂不知姜尚八十岁辅佐周文王,百里奚七十辅佐秦穆公。” “我观先生虽然年迈,却也行动敏捷,精神饱满,何不再度出山助我主成就一番霸业。” 贾诩陪着笑脸,将姿态放的很低,向高义躬身拜道: “承蒙高大人厚爱,只是老朽去意已决,此番离去,只想归隐田园,了此残生。” 眼见贾诩执意要走。 高义微微叹道:“罢了!罢了!强扭的瓜不甜!” “卢将军,我困了,就先回去了。今晚就请你好好招待一下文和先生吧!定要让他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看着似笑非笑的高义。 卢升象暗暗撇了撇嘴,有心想要问问:这个归字,是不是驾鹤归西的归? 第61章 美人邹氏,曰久生情 等到高义走后。 此时,后堂里就只剩下卢升象与贾诩二人。 正当贾诩准备起身告辞的时候。 卢升象急忙阻拦,客气的询问道:“文和先生乃是当世奇才,当真不再考虑一下投效我家主公吗?” 贾诩去意已决,果断摇头拒绝。“老朽少小离家,如今已经两鬓斑白,是时候退隐田园了。” “既然文和先生不愿意投效我家主公,那卢某就不好继续劝说了。” 卢升象颇为无奈,只能微微摇头,朝着门口几名守卫暗暗使了一个眼色,吩咐道:“天色已晚,本将军又有大量军务急需处理,你们替我好好招待一下文和先生。” 眼看招待自己的任务,被高义与卢升象踢来踢去,贾诩心里颇为无语,面上却很客套的说道:“卢将军你太客气了。” “老朽向来勤俭,就不需要太过铺张浪费了,只需一碗白饭,一张凉席,一床棉被就行了。” 卢升象摆手道:“这怎么行呢?文和先生乃是当世奇才,我又岂敢怠慢呢?” “你们几个切不可懈怠,必须要给文和先生准备一间单间,定要好生的伺候着,若有半点差池我可不会轻饶你们。” 看着满脸笑容的卢升象。 贾诩心里有些过意不去。 早闻寿春侯勇冠三军,乃是当世少年英豪。 没有想到连他麾下的武将们,居然都如此热情好客,当真是仁义之师啊! …… 半个时辰之后。 当贾诩被几名守卫丢进监牢里,五花大绑在十字架上之后。 他才终于明白卢升象口中的单间与招待,究竟是什么意思。 单间:是指单独的一间牢房。 招待:是用烧红的烙铁,热情招待。 看着面前守卫的手上拿着的滚烫烙铁,贾诩被震惊的后背都被冷汗浸透了。 “你……你们要干什么?” “我可是你们卢将军的贵客,你们不能……” 话音未落,只见那名守卫已经将滚烫的烙铁狠狠的按在贾诩的左臂上。 只听滋滋一声! 贾诩的面容瞬间扭曲,剧烈的疼痛,让他险些昏厥过去,张大嘴巴拼命的嘶吼着。 “啊!快停……快停!” 然而,守卫并没有因此而停顿分毫。 紧接着,守卫再次用力的将烙铁狠狠按在贾诩的右臂上,直到四肢全部被烙上奴隶印记。 最终,那名守卫的目光转移的最后一处肢体。 此时,痛不欲生的贾诩刚好看到守卫不怀好意的目光。 顺着那道猥琐的目光看去,他突然想到了什么。 立即惊呼道:“不……不要啊!哪里是袅袅的地方,会出人命的啊!” 眼瞅着烙铁即将再次落下。 贾诩这才突然急中生智,使劲悲呼道:“我想通了,我想通了……我刚刚只是在跟卢将军开玩笑而已。老朽……呸呸呸!本人今年才六十二岁,身体还很硬朗。” “我贾诩今夜就甘愿投效在寿春侯麾下,风里来雨里去,任凭差遣,绝无一句怨言。” “我以我贾家的列祖列宗起誓:往后无论寿春……咳咳咳!往后无论主公遇到什么样的难题,我贾诩必然第一个献计献策。” “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若违此誓,天诛地灭,不得好死。” 话音刚落,只听牢房的大门,突然被人一脚狠狠踹开。 人还未到,声已先到。 “你们几个究竟是怎么回事?我让你们好好招待文和先生,你们居然胆敢如此虐待他。” “还愣着干嘛!赶紧给文和先生松绑啊!医师……医师,你快来看看这伤的严重不严重。” “你们几个小王八羔子,没看见这会儿天寒地冻的吗?还不赶紧把外面的凉席拿进来,给文和先生垫上。” 来人赫然正是卢升象。 片刻之后,贾诩颤巍巍的躺在凉席上,四肢已经被医师包扎好。 眼角余光看向正在痛斥属下们的卢升象。 此刻贾诩的心里可谓是五味杂陈,暗道:玩了一辈子的鹰,今个居然被鹰给啄了眼。 很明显,卢升象是早就在外面等着的,居然提前连医师和凉席都准备好了。 若非是自己急中生智,果断认怂了,估计那张凉席就不会是垫在自己屁股底下,而是准备替自己卷尸体用的了。 这帮家伙简直就不是人! 居然这么畜生。 哎! 罢了!罢了! 好死不如赖活着。 我以后还是老老实实的当个谋士,在寿春侯麾下出谋划策吧! 不为别的。 就为别突然某一天又被人拖到这里来那么一顿毒打。 …… 正在监牢里上演这场好戏的时候。 另一边,高义却在房间里默默接收着系统奖励。 此番击杀张绣之后,系统不仅奖励了卢升象与他麾下的三千黎阳轻骑,同时还奖励了百分之二十的霸王之力。 因为高义在击杀刘备、孙策、袁术之后,体内的霸王之力已经暴增到160%,如今又得到百分之二十的加成。 今天系统在奖励时,突然弹出三条弹幕: 【恭喜宿主的霸王之力已经达到180%】 【特赠送额外奖励,天赋·铜皮:全身每一处肌肤都如铜块一般,坚硬之中且富有柔韧性】 【请注意在无人处查收】 此时,高义在接收【天赋·铜皮】的奖励时,一股子皮肉撕裂的极致痛苦,瞬间布满他的全身。 剧烈的疼痛,让高义牙齿打颤,浑身直哆嗦。 随着时间的推移。 半炷香的时间后。 高义体内的疼痛终于消失了。 随之而来的是一股前所未有的轻松感觉。 一个字! 真踏马的爽啊! 高义喘着粗气,看着自己如美玉般无瑕的肌肤,突然想要试试自己的皮肤究竟是否如铜皮般坚硬。 果断取出一把匕首,在皮肤上面划了一刀。 随着匕首与皮肤的接触,高义的皮肤并没有被划破,仅仅只是在上面留下一道细不可察的轻微白痕。 看到这一幕,高义的心里当真是乐开了花。 以后再俘虏敌人的那些娇妻美妾之后,自己再也不用担心夜里酣睡时,会被狠狠的咬上一口了。 思及此处,高义不由得一阵阵战意狂燃,感觉自己能:身化后羿,一射九日! 正在高义斗志昂扬的时候。 门外突然传来一声禀报声。 “启禀主公,张绣的小婶娘已经搜查出来了,就在门外,不知您是否现在处置发落她?” “好!你们做的不错!” “把她领进来吧!本侯,刚好有些重要的事情,想要拜托亿下邹夫人。” 片刻之后,房间里就多出一名穿着紫色衣裙的极品美妇。 她身材高挑、曲线窈窕,三千青丝垂在曼妙柳腰与美臀之间,随风轻摆。 明眸皓齿,肤白胜雪。 绝美的脸蛋上一双狭长的狐媚眼里泛着氤氲水雾,娇艳欲滴。 高义毫不客气的用手指勾起邹美娘光滑细润的下巴,调笑道:“早闻邹夫人生的国色天香,倾国倾城,今日一见果真名不虚传。” “夫人,今宵可愿与我同席共枕否?” 邹美娘娇躯一颤。 用着那如天籁之音般空灵而缥缈的嗓音,娇声魅语说道:“奴家……奴家是慢热型的女人,我比较喜欢曰久生情的那种。所以还请……” 话音未落,高义却邪邪一笑,果断询问道:“曰久生情吗?这真是太巧了,这可是我的强项啊!” “待会儿,就拜托夫人了。” “お願いします” 第62章 邹氏臣服,万里雪飘 自从高义闭门谢客之后,外面就开始飘起鹅毛大雪。 转眼之间,已是三日之后。 此刻,邹美娘的眼眶微红,眼里氤氲着泪花,乌黑的睫毛轻轻颤抖,极品完美娇躯毫无保留的呈现而出。 “哼!都怪你!奴家都喊不要了!你非要……” 面对邹美娘嗲声嗲气的撒娇。 高义侧卧在蒲团上,神清气爽的呼出一口长气,顺手就将她拽进怀里,调笑道: “是吗?你喊不要了吗?可是我怎么记得你明明是在喊:不要……不要……不要停啊!” “要不,咱们再重温一下,看看你究竟是在喊不要?还是在喊不要停啊?” 听到高义的回答。 邹美娘的粉嫩香腮上泛起一层红晕,轻啐一口,有些娇羞的说道: “哼!奴家才不管那些。因为你,奴家这几天的清白都没了,你可要对奴家负责。” 高义紧了紧搂住邹美娘曼妙娇躯的左手,右手则是在她的精致琼鼻上轻勾一下。 “怪不得你能把曹孟德迷的神魂颠倒,果然是够浪啊!” “放心吧!我不仅会对你负责,还会对你负责到底。” 邹美娘美眸一怔,略显疑惑的呆萌问道:“到底?……怎么到底啊?” “嘿嘿嘿!待会儿你就知道了。” 正当高义想要勥烎,准备负责到底的时候。 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禀报声。 “启禀主公,卢将军有重要的军情前来禀报,特命属下前来通报一声。” 当听闻有重要军情之后。 高义果断放弃了现在就负责到底的想法,对着邹美娘轻声安慰道: “大丈夫生居天地之间,应当以事业为重,岂能沉迷酒色,留恋于花丛之间。” “小宝贝,乖,你先去洗白白,待会儿夫君我再来对你负责到底。” 听到此处,邹美娘这才反应过来,高义口中的负责到底究竟是什么意思。 不由得娇嗔道:哼!流氓! 高义却不为所动,整理好仪容仪表之后,就大袖一挥出门而去了。 临走之前,还不忘在邹美娘那丰腴圆润的蜜桃臀上轻拍一巴掌。 “小浪蹄子,待会儿再来收拾你。” 很快在接见叶白夔之后。 高义得知了一个重要的消息。 派遣到豫州监视曹军动向的密探,利用飞鹰传书的方式,传来密报: 【因为连续三日天降大雪的缘故,导致豫州通往荆州的所有道路断阻,曹操至今仍没有收到张绣败亡的消息。其麾下八万大军,正被困于汝南郡的上蔡城一带】 听到消息,高义的眼眸一亮,嘴角上扬露出一抹得意的笑。 “太好了!真是天赐良机啊!” 看着满脸狂热笑容的高义。 旁边正拄着拐的病号·贾诩颇为不解,试探着询问道:“主公,莫非您是想趁此机会,率军奔袭四百里,直取许昌城?” 见高义微微点头,贾诩干咽了一口气,面露焦灼之色,有些担忧的问道:“主公,虽然曹操被大雪困在上蔡城,但咱们南阳郡通往许昌的道路也被大雪覆盖,无法行走啊!” 高义却摆了摆手,用着高深莫测的语气,开口道:“军师,此事不足为虑。你初入我军帐下,怕是还不清楚我军中诸位将士的本领。” “世间本无路,走的人多了,自然就有路了。” 高义朝着卢升象微一抱拳,面露郑重之色,拜托道: “卢将军,雪夜疾行军,千里袭敌城,这是你最拿手的战役。” “此番大战就由你全权负责了,你可否有信心在十日之内,一路攻城拔寨,直抵许昌城?” 卢升象躬身拜道:“宛城距离许昌仅仅四百里,沿途不过区区四五座城,何须十日?” “末将愿立军令状,五日之内,必定能率军抵达许昌城。若有延误,愿提头来见。” 高义急忙扶起卢升象,脸上的笑意更浓几分,真情流露的说道:“好!不愧是能征善战的百战骁将。” “虽说五日时间短一些,但我相信以卢将军的本领,必然能马到功成。” 看着一个敢说一个敢接活的高义与卢升象,贾诩感觉自己的脑子有些不够用了。 暗叹道:你俩到底知不知道外面究竟有多大的雪啊?居然妄想冒着风雪交加,五日之内,攻陷五城,一路直抵许昌城!尼玛!疯子!当真是一群疯子啊! 翌日清晨,此时整个南阳郡,都是一副银装素裹的景象。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卢升象统领三千黎阳轻骑,率先出发,顶着凛冽刺骨的寒风,一路疾驰在风雪之中。 被兽皮包裹着的马蹄,踩在厚厚的雪堆里,蹄声很轻,如履平地。 所有的骑卒与战马都衔着类似于筷子状的枚,没有丝毫的喧哗。 高义则是与叶白夔驱赶着两万余名西凉降军,作为后援。 帮忙接管被沿途被攻陷的敌城,顺便清剿沿途的敌军据点与散兵游勇。 皑皑白雪虽然阻断了道路。 但却也封闭住了敌军的情报。 他们压根就没有想到会有敌军,冒着风雪交加,前来袭城。 暴雪中的清晨。 被冻得好似死狗一般的曹军守卫,瑟瑟发抖的钻进城门楼子里,或是躲在矮墙之下,默默的期盼着风雪早些停止。 即便是卢升象已经统领三千黎阳轻骑,悄然袭杀而至,他们依旧没有丝毫察觉。 当他们看到突然出现的大量敌骑时,已经为时已晚。 压根就来不及关上城门。 等待他们的也只有被俘,或是被杀这两条路可走。 就这样,卢升象与他麾下的三千黎阳轻骑很顺利的拿下了四座敌城,只有在夺取最后一座颍阴城的时候,被敌军提前发现,费了些周折而已。 反观高义与叶白夔统领的步军,却是陷入困难之中。 三千西楚大戟士,押解着的两万西凉降军死伤惨重。 期间死者多达七千人,单是冻死的人,就足有五千之众。 这令剩余的西凉降军悲愤不已,都在暗骂没把他们当做人。 当然也有不少西凉降兵妄图逃跑,但在高义与叶白夔的血腥镇压下,这些西凉降军瞬间就老实了许多。 看着地上被一手捏爆头颅的逃兵,正在被几十条饥肠辘辘的猛犬疯狂啃食的血腥场景。 周边的西凉降军,皆是情不自禁的往后退了几步,有些想吐,甚至已经有人吐了出来。 这让他们明白一个真理:雪夜急行军,虽然凶险万分,但若是胆敢逃跑,必然尸骨无存。 第63章 雪中疾行,强袭许昌 五日之后,许昌城前。 当卢升象统领三千轻骑准备发动奇袭时,却发现风雪里的许昌城城门紧闭。 并且有大量曹军士卒,早已在城墙上严阵以待。 曹仁身为曹军里第一守城大将,在曹操临行前就被安排去严守城池。 于是乎,谨小慎微的曹仁,早已在方圆五十里内派遣大量游骑斥候,即便是这些天持续的风雪交加,也不曾间断过。 果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 其中有几名游骑斥候,突然在四十里外发现有大量敌骑在雪中疾行,方向正是许昌城。 收到游骑斥候传递的消息之后,曹仁果断安排上重兵把守各处城门,并且急忙调集大量滚木垒石。 刚刚抵达许昌城门前的卢升象见曹军已有防备,自然不敢轻举妄动,只能原地等待后续援兵的到来。 半日之后,叶白夔作为先锋军,押送了万余名降兵俘虏抵达战场。 面对着城高池深的许昌城。 叶白夔也不由得眉头一皱。 但如今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叶白夔与卢升象合计一番,还是决定先派遣一支敢死队,试一试曹军的防御工事,看看能否从中寻到破绽。 “隆隆隆!” 伴随着阵阵战鼓的擂动,战场上空充满着肃杀之气。 有一千名西凉降军与两千曹军俘虏所组成的敢死队,被西楚大戟士们强行逼迫着前去攻城。 当这三千降兵俘虏冒着箭雨,顺着云梯爬城墙时,那些曹军守卫瞬间就有些傻眼。 面对西凉降军,他可以做到手起刀落,格杀勿论,但面对同样穿着曹军服饰的俘虏兵们,他们却不知究竟应该如何? “还愣着干嘛!赶紧杀啊!” 在周围曹军军官们的督促下,城头上的曹军士卒们也只能于心不忍的开始放箭,或是用滚木垒石狠狠的砸。 毕竟俗话说:死道友,不死贫道。 突然有一名曹营俘虏兵,侥幸爬上城头后,他并没有朝着周围的曹军袭杀而去。 而是直接丢掉武器,痛哭流涕的开始重重磕头,哭哭哀求道:“兄弟们,咱们都是曹军啊!是自己人啊!” “你们可不能杀我啊!我上有父母,垂垂老矣!下有娇妻,嗷嗷待哺!我若是死了,她岂不是要守一辈子活寡啊!” 立即就有一名曹军的小军侯,出言询问道:“你真的是我们曹军吗?……那我问你,你家住在哪里?你又叫什么名字?” 眼见有人动了恻隐之心,那名曹军俘虏急忙说道:“我叫赵二狗,我家就住在咱们许昌城,南城大街,吾蜀巷子,第三十八号……” 话语刚落,结果一道森寒的刀光血影自那人脖间闪过,瞬间一颗死不瞑目的头颅重重滚落。 “我呸!当真以为我们是好骗的吗?什么狗屁的吾蜀巷子,小爷听都没有听过。” 那名小军侯缓缓收回手中长刀,朝着周边的曹军士卒们骂骂咧咧的喊道:“你们还愣着干嘛?赶紧去阻挡敌军攻城啊!” 待到周围的曹军全部走后。 那名小军侯这才缓缓蹲下身子,在被杀的赵二狗衣服里搜刮了起来。 终于在贴身的地方找到一件玉佩,想来必然是能证明此人身份的信物。 那名小军侯略显尴尬的朝着赵二狗的无头尸体笑了笑,说道: “这位赵二狗兄弟,莫怪老哥我不仗义。哎!谁让老哥我就喜欢小寡妇儿呢!” “你且安心的去吧!放心吧!你家的住址,我赵昊·赵日天已经记下了,我绝不会让弟妹替你守一辈子活寡的。” “汝死后,汝之妻子,吾自养之,汝勿虑也。” 正在此时,城楼上的守将曹仁,正扶剑而立,望着城外正越聚越多的敌军。 如今的许昌城,看似巍峨雄壮,但守卫的兵力却压根就不多,仅有不足两万甲士。 若是其他城池能够拥有两万甲士,可堪称雄关重镇,但他脚下这座城池那可是许昌城啊! 城内不仅有大汉天子和满朝公卿大臣,以及皇妃帝姬,甚至还有曹操的一众娇妻美妾。 据说曹操新纳的那一房美妾·环夫人,如今还没有承受雨露。 若是敌军一旦攻陷城池,后果必然是不堪设想。 “我曹仁今个把丑话说在前头,你们都给我睁大眼球,手里的刀剑都给我握好。若是谁胆敢放一个敌军登上城楼,我就宰了他。” “兄弟们,都给我打起精神啊!我知道你们冻得直哆嗦,但城外的敌军也冷啊!” “咱们不要怕!若是此番能守住许昌城,我曹仁亲自出钱,请兄弟们好吃好喝三日,包管鸡鸭鱼肉酒水管够。” “我刚刚已经派人向兖州与上蔡城传递消息去了,最迟五天时间,司空大人的豫州军,以及夏侯将军的兖州军就会驰援而至。” “到那时候,咱们就可里应外合,前后夹击城外敌军,定叫他们全军覆没,埋骨于此!” 话虽然说的漂亮。 但曹仁的心里却是直打鼓。 如今大雪纷飞,冰封千里。 若是不能及时放晴,冰雪消融,只怕五日之内,兖豫两州的援军难以赶来。 好在经过曹仁那么一阵激励,城墙上的曹军将士们的情绪,开始稳定了起来。 正在此时,突然有一个士卒憋不住在旁边尿了起来。 这让曹仁极为恼火。 正当曹仁准备默默记住那人的长相,回头调遣他去守边境线时。 突然,曹仁看到城墙上的尿水,心生出一条妙计。 “你快去带着几百人去城门处的井里打水,本将军有急用。” 旁边的亲兵,露出意外的神色,疑惑道:“将军,这会儿天寒地冻的兄弟们也不渴啊!就是渴了,随便往地上抓把雪就吃了,那样也能解渴啊!” 看着愣神的亲卫,曹仁的小暴脾气瞬间上来了,轻轻一脚踹在那人的屁股上,督促道: “你小子费什么话!本将军有这么傻吗?我要你们打水是有大用处的,若是耽误了军情,别看你是我小舅子,我照样踹死你。” “赶紧给我去带人打水,再敢哔哔当心我揍你,麻溜的,赶紧去……” 突然被踹了一脚,那名亲卫也只能灰溜溜的跑到城下,去调集大量青壮劳力开始打水。 第64章 高义一骑,直击敌城 过了良久,等到曹仁指挥城墙守军,成功打退城外的第一波试探猛攻之后。 数千桶的冰凉井水,已经被一群青壮劳力给运上城头。 看到眼前数千桶的井水,曹仁心里长舒了一口气,旋即命令将士们提起水桶。 “全军听令,都给我提起水桶,给城墙浇浇水。” 远远望见这一幕,叶白夔的眉头一皱,略有疑惑。 “卢将军,你擅长雪战,可知曹军何故往城墙上泼水?” 卢升象伸手一抚长髯,撇了撇嘴,略显棘手的叹息道:“这个曹仁倒也真不愧是一名守城大将。” “居然能想到泼水凝冰的办法,加固城墙。如此一来,咱们麾下的这些士卒,很难顺着云梯攀登到城墙上。” “为今之计,只有两个办法,第一个办法是咱们屯兵城外,静待天空放晴,冰雪消融,再去攻城。” “另一个办法,则是咱们凭借着人海战术,逼迫这些降兵俘虏持续的猛攻城楼。利用他们的尸体,在城下堆出一条可以直抵城墙的阶梯。” 叶白夔朝着卢升象微微抱了抱拳,面无表情的赞叹道: “庐将军,果真是个狠人啊!好吧!就依照将军所言,我这就让大戟士押着那些降兵俘虏去攻城。” 正当叶白夔准备下令时。 后方一望无垠的天际线上,突然有一支军队,破开漫天风雪而来。 叶白夔与卢升象举目望去,心中大定。 竟是高义已率领着后军赶到。 如今两军汇合。 足有近三万名步骑。 若是全力猛攻一座城门。 胜算更增添几分。 …… “踏踏踏!” 随着踏雪乌骓的蹄声渐近。 高义已经驱马来到叶白夔二人的面前。 此时的他早已经换去了儒袍。 身穿全副乌金战铠,内罩兽皮棉服,外披白袍大氅迎风猎猎,严丝合缝的盔帽,只露出一双眼睛与口鼻。 而他坐胯的踏雪乌骓,也披挂着全副马铠,虽看似沉重,但却因巧妙的关节设计,而不失灵活机动。 当高义得知如今的战局之后。 他的一双星目里,闪过一丝犹疑的情绪。 若是用人命去堆阶梯,虽然能够直达许昌城头。 但这究竟需要多少条人命去当肉砖,去垒筑这条长梯。 五千具尸体? 显然是不够的。 至少需要整整一万具尸体。 甚至是更多更多的尸体。 并不是高义心慈手软,不愿意用那些降兵俘虏们的尸体去填。 只是此战过后,若是曹操率军杀来,自己又哪里还有足够的士卒抵御曹军的大举进攻呢? 搞不好,那些饱受欺压的降兵俘虏们,突然来一个临阵倒戈,这岂不是得不偿失。 “若想攻取许昌城,其实不止有这两个办法,还有第三个办法。” “只是这个办法我从未试过,今日就拿这许昌城试一试吧!” “传我军令,命令所有骑兵随我一起直袭城门,今日我要让世人看看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所向披靡。” 闻听此言,卢升象有些迟疑,与叶白夔相视一眼,躬身一拜,出言劝道:“主公不可啊!” “如今城墙上下皆被冰水覆盖,压根就不利于骑兵攻城啊!” 若是在平时。 卢升象会利用骑兵的超高机动性,围绕着城池奔行,对城墙上的敌军发起箭雨强袭。 顺带会选出百八十名骑卒,充当敢死队,纵马狂飙突进,利用战马的冲锋之力,一往无前的轰然撞向城门。 如此周而复始,反复撞击,直到撞开城门为止。 但如今曹仁在对城墙上浇筑大量的冰水之后,冰水顺势流向周边的土地。 导致城墙周围百丈之内皆是冰滑的路面,压根就无法承受大量战马的持续奔跑。 故而卢升象并没有提出这样的方法。 如今高义突然提出要用骑兵攻城,卢升象的心里有些感觉不靠谱。 这才一改往日谦卑的姿态,硬着头皮出言劝阻起来。 高义却摆了摆手,狂傲笑道:“区区一座小小的城门,岂能让它抵挡住我军的前路。” “尔等只管随本侯一同前去,必能夺取敌城。” 言罢,高义也懒得继续解释,轻磕马腹,胯下踏雪乌骓通晓主人心意。 刹那之间。 嘶鸣一声,四蹄高扬。 疾行如风,奔向城门。 墨玉色的鬃毛迎风飘扬,与高义外披的白袍大氅形成鲜明对比,黑与白遥相辉映。 眼见高义已经纵马挺戟而出。 卢升象与叶白夔来不及出言,皆是急忙翻身上马,朝着后方军阵高呼道: “所有骑兵听令,速速掩护主公攻城!” “率先入城者,赐女百名,赏金千两,良田万亩。” 听闻此言,原本还有些萎靡不振的西凉铁骑们,纷纷变得斗志昂扬起来,就跟打了鸡血一样。 很快,由三千黎阳轻骑与四千西凉铁骑,所组成的七千彪勇骑兵,纷纷抽刀挺枪出列。 顷刻之间。 七千彪勇骑兵,组成一支锥形骑阵,狂飙突进一路袭杀向城门处。 此刻,高义已经执戟纵马逐渐逼近许昌城门。 当城楼上的曹仁,听闻此人正是寿春侯·高义之后,不由得喜出望外的狂喜道: “哈哈哈!当真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啊!居然是高贼亲自攻城,夏侯兄,我曹仁今日就替你报了这一份血海深仇。” “弓箭手听令,给我放箭!” “快放箭!射杀高贼者赏万金。” 军令一出。 城墙上的无数弓箭手,立即挽弓拉弦,将森森箭锋对准高义。 下一瞬,箭如雨下。 高义如今身怀霸王战力,同样也继承了霸王的骑术,与胯下乌骓马配合起来简直就是天衣无缝。 面对数千支腾空而起的利箭。 高义只是向右侧一拽马缰绳,胯下的乌骓马就纵身一跃而起。 轻松的避开了这一波箭雨强袭。 “给我放箭!” “继续放箭!” “射杀高贼者,连升三级。” 曹仁双目火热,声嘶力竭的指挥起弓箭手们,都朝着高义所在之地放箭。 第65章 天龙破城,皇后伏寿 正当曹仁督促着弓箭手再次放箭时。 此时踏雪乌骓四蹄如飞,已经距离城门处仅剩三十余步。 单人一骑,高义倒拖着天龙破城戟,随着战马狂飙突进的马力加持,气势越来越强。 最后化为一道残影。 在临近城门之时,高义纵身一跃而起,从踏雪乌骓的背上弹射而起。 面对巨大的城门,高义虽然渺小的如同蝼蚁。 但他霸气外露的雄浑气势,却惊的城墙上的曹军,皆是不由得屏住呼吸。 “我的天啊!” “他要干什么吗?” “用戟砸城门?他疯了不成?” 在众曹军的惊呼之中。 高义手中的天龙破城戟,已经蓄满力量,仿佛能斩断一切。 戟借人势,人借马势,三势合一,那一戟堪称无敌! “天崩地裂,岿然不动。日月星辰,唯吾独尊。天龙之势,岂可抗拒?破城之威,无坚不摧!” “霸王技·天龙破城!” 此刻,高义的气势已经临近节点,随着口中虎咆声起。 天龙破城戟的戟锋,轰然砸在巨大的城门上。 剧烈的震荡之力,让城头的曹军士卒只感觉天旋地转,好似天崩地裂一般。 “轰隆隆!” 一阵惊天巨响过后。 巍峨浑厚的巨大城门,瞬间崩裂,碎成一片片木板碎屑。 当高义自半空落下时。 踏雪乌骓马已经奔至坠落点,稳稳的接住高义,继续开始向前弛聘。 高义一马当先,手中天龙破城戟一抡,直接斩杀十数名曹军士卒。 “旌旗蔽空雪中杀,号角连天跨骏马。心有所向,道阻且长。寒来暑往,百炼成钢。” “众将士听我号令,随我一同马踏敌城,血战厮杀。”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凡敢拦者,杀无赦!” 面对宛若临世一般的高义。 城内数万曹军皆是肝胆欲裂,未战先怯,接近崩溃。 随着后方七千彪勇骑兵的强袭而至。 无数曹军士卒,纷纷丢盔弃甲,开始仓惶而逃,宛如溃巢蝼蚁一般。 无论城墙上的曹仁如何呼喊,威逼利诱,始终是难以阻拦溃兵逃跑的局面。 最终曹仁彻底崩溃了。 仿佛抽干了所有的精气神,整个人萎靡不振的瘫倒在地。 “兄长,子孝我有愧你的嘱托,今遭逢如此惨败,我已无颜面对兄长,以及曹家的列祖列宗。” 言罢,曹仁猛的自腰间抽出一柄佩剑,在脖间一划而过,当场自刎谢罪而死。 经此一役,后世诗云: 【劲卒衔枚马蹄轻,风吹旌旗铠凝冰。将军雪夜入许都,龙戟破城天下惊】 …… 在解决完城门处的曹军溃兵之后,高义直接带领一支千骑之师,袭杀向皇城宫殿。 此时,皇城的西城门处,曹氏宗族大将·曹洪正在劫持着汉帝刘协,以及皇后伏寿等人皇室女眷。 “我带着天子吸引敌军的追击。曹真,你快点带着司空的家眷离开许昌城。” “切记,绝不可让几位公子与夫人们落入敌军手中,否则司空的一世英名就要毁于一旦了。” 曹真心中感激,不由得落寞说道:“将军放心,我一定会护送公子与夫人们安然离去的,即便是豁出性命,也在所不惜。” 待到曹真纵马离去。 曹洪急忙命人找来几辆马车,将天子、皇后、以及三位尚未出阁的公主,都撵了上去。 正当曹洪准备率军护送车队离去时。 只听一声惨嚎突然响起。 一具血淋淋的尸体,如同破麻袋般被重重砸在长街之上。 居然正是刚刚离去的曹真。 紧接着,一匹墨玉色的天马神驹,四蹄疾驰如飞,出现在长街尽头。 战马之上,坐胯着一名全副甲胄的青年将军,身后白袍大氅迎风飕飕,猎猎作响。 高义一人一戟一匹马,率先拦在长街之上,一脸惋惜之色,恨铁不成钢的说道: “这小子明明有机会能跑,却偏偏要招惹我,可惜居然连我一戟都没有挡下,就被轰飞了出去。” 闻听此言,曹洪的眉头猛的一皱,牙齿打颤的询问道:“莫非阁下就是那寿春侯·高义。” 高义爽朗一笑:“正是本侯,既知吾名,尔等何不交出天子,归降于我?” 曹洪心知自己等人绝不是高义的敌手,索性心一横。 直接冲进马车里,拽着皇后伏寿,用剑抵在伏寿的脖间,站在马车的门口。 “高义,今日之事,我们曹氏一族认栽了。” “天子可以给你,我曹洪的性命也可以给你,但你必须要放司空大人的家眷。” 看着突然劫持着皇后的曹洪,这让高义很生气。 毕竟像皇后娘娘这样倾国倾城的大美人,是用来用的和疼的,岂能当做人质。 “曹……曹洪!你莫要冲动,咱们有话好好说,你要什么,朕都可以给你,先放过皇后好不好?” 高义还没有表示,身为天子的刘协却已经坐不住了,急忙的出言劝说道:“爱卿,算朕求你了!回头朕封你做后将军,给个面子行不行?” 曹洪却不为所动。“陛下,与其您求我,还不如求求这位寿春侯。” “若是侯爷肯放过司空大人的家眷,我曹洪自然不会伤害您与皇后娘娘分毫。” 刘协听闻曹洪居然还想伤害自己,当场就被惊吓的脸色煞白起来,急忙哭哭啼啼的哀求道: “寿春侯,赶紧答应曹洪将军所言吧!等到朕脱离险境,定然封你为……封你为骠骑将军,位列三公。” 看着哭哭啼啼好似小女儿姿态的刘协。 高义却视若不见,反而一脸似笑非笑,略带玩味的调侃起曹洪。 “我高义这辈子,最讨厌别人威胁我,上一个威胁我的人,如今坟头草已经长得比人都高了。” “我高义要杀你,随时都可以。既然找死,我成全你。” 话语刚落,曹洪虎躯一震,突然感觉犹如被洪荒猛兽盯上一般,令他瞬间不寒而栗。 “你……你不要乱来啊!” “皇后娘娘,还在我手里呢?这可是国色天香的大美人啊!你也不想她香消玉殒吧?” 第66章 营救皇后,喜提忠犬 曹洪的心里害怕极了,满眼紧张的盯着高义的双手。 左等右等,始终没有等到高义出手,正当曹洪暗松一口气,以为他只是嘴上逞强,随口说说而已时。 高义突然深吸一口气,猛然张大嘴巴,瞬间有一道振聋发聩的虎咆之音,轰然炸响。 如今高义已经成功击杀吕布、刘备、孙策、袁术、张绣五位诸侯,体内的霸王之力已经足有180%,力量可谓是旷古烁今。 再加上系统奖励的【天赋·铜皮】的加持下,高义的体表与体内的皮肤硬度都极大增强。 如今这蕴含高义全力的一吼,瞬间震荡的在场众人都有一阵短暂眩晕的感觉。 就连曹洪手中的佩剑,也被震荡的跌落在地。 正在此时,高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手中天龙破城戟用力抛出。 龙戟在恐怖的力道加持下,宛如一道流星般飞出,巧妙的避开了皇后的位置,精准的狠狠刺入曹洪的躯体里。 锋锐的戟尖透体而出,裹挟着曹洪的尸体,重重的钉在街道的墙壁上。 戟杆的尾部不断晃荡,吱吱作响。 看的众人皆是一阵亡魂大冒。 此刻,脱离险境的皇后,也是被震惊的娇躯直颤,险些瘫倒在马车上。 周围的数十名甲士,都是曹洪的亲信,眼见自己的主人已死。 他们自知劫持天子,已经犯下死罪,必死无疑。 索性直接朝着高义袭杀而去。 “兄弟们,咱们跟他拼了。” “曹将军待咱们恩重如山,此仇不报枉为人。” “他已经没有武器了,咱们并肩子上,直接剁碎了他,以祭奠曹将军的英灵。” 愤怒之中,数十名甲士已经挥刀舞枪,骤然杀出。 五十步! 三十步! 二十步! 数十名曹军即将杀到高义面前时。 高义古井无波的面容上,突然露出一抹狰狞的笑意,笑的是那么的轻蔑与残暴。 随后,高义再次深吸一口气,猛然张大嘴巴,怒吼一声。 “无双技·狮之怒吼!” 阵阵音爆之声,瞬间响彻天际。 冲在最前排的十几名曹军,当场就被震得七窍流血而死。 其余的曹军,虽然侥幸未死,但其惨状却比直接死了还要难受。 有的被震聋了! 有的被震瞎了! 有的被震傻了! 但无一例外,他们往后的余生,会活的比猪狗都不如,他们会被逮捕为奴隶。繁重的劳役,会将他们活活累到直至死亡的那一刻。 做完这一切。 高义直接驱马来到刘协面前,在马背上微微拱手,沉声道:“臣大汉徐州牧·征南将军·寿春侯·高义拜见陛下。” “如今城内曹军仍未全部剿灭,臣又有甲胄在身,故而不能叩拜,还望陛下见谅。” 刘协虽然心有不悦,面上却强颜欢笑的说道:“寿春侯言重了。” “爱卿击杀逆贼曹洪,乃是大功一件。朕回头就赐爱卿高官厚禄。” …… 高义救下天子和皇室女眷之后,并未继续逗留,派遣一支精兵强将负责保卫皇城,就率军离去了。 在街巷上随手抓了一个曹军的小军侯。 高义用天龙戟抵在那人的脖间,出言询问道:“曹操的府邸在哪里?” “回禀侯爷,曹司空的府邸在前面那条街的右边尽头。” “侯爷,我在咱们许昌城号称包打听,据我所知,曹司……呸呸呸!曹贼前些日子里新纳了一房小妾,名曰环夫人,至今还没来得及洞房呢!” “小的这就领着您去……不瞒您说,小的对曹府门清,就连曹府有几个狗洞我都一清二楚。” 高义顺着那人指的方向看去,露出一副满意的表情。 “很好!你小子不错!” “颇有几分做狗腿子的潜力。” 那名小军侯不怒反喜,果断开口喊道:“汪汪……汪汪汪!” 叫完,那人居然还伸出舌头,做出一副摇尾乞怜的狗腿子模样。 “呦!你小子不错!有前途!” 正在此时,街巷里突然冲出一名曹军的死士。 那人手执一架劲弩,直接射向高义,正当高义准备舞动天龙戟,拨挡箭矢的时候。 正在地上跪着的小军侯,居然直接连滚带爬的站了起来,挡在高义的前面。 箭矢挟着破空之音,迅速刺破那人的臂甲,狠狠的插入手臂之中。 剧烈的疼痛,使得那名小军侯惊出一身虚汗,疼的上蹿下跳。 周边的几名护卫,见有曹营刺客袭杀而来,几乎瞬间变色。 纷纷举起刀剑,杀向那名刺客。 刀剑乱舞过后,那名刺客直接就被剁成了一堆猩红碎肉。 看着在地上疼的直打滚的小军侯,高义的嘴角直抽抽,稍一思酌,便知道此人的想法了。 不由得暗呼:真是一条好狗啊! 于是乎,高义随手丢给那人一面令牌,笑道:“待会儿领完路,你就去南城门找叶白夔将军,以后你就负责统领那些曹营降兵了。” 听闻此言,原本还在地上疼的直打滚的小军侯,立即强忍着手臂上的剧痛,捡起地上的令牌。 直接朝着高义猛的磕了三个重重的响头,感激涕零的说道: “主人在上,我赵昊今生今世跟定您了!往后我就是您麾下一条狗,您让我往东,我绝不往西。” “我保证一定帮主人将那些曹营降兵都训练成跟我一样的忠犬,为主人刀里来火里去,挡刀挡枪挡冷箭!……汪汪汪汪汪!” 没错! 这名主动替高义挡冷箭的曹营小军侯,正是在城墙上斩杀赵二狗,准备霸占小寡妇儿的那个小军侯·赵昊·赵日天! 当赵昊在城墙上,看到高义单人一骑,仅凭一戟轰碎城门时。 他就已经被高义的惊世神威所折服,偶像!偶像啊! 于是乎,他这才会明明有机会逃跑,却主动露出头去,替高义充当带路党。 果然是皇天不负苦心人。 自己虽然中了一箭,但却赢得了侯爷的青睐有加。 这……这简直就是血赚啊! 虽然侯爷只是把我当条狗,但也要看给谁当狗啊! 再者说,如今生逢乱世,人命贱如草芥。 当狗有什么不好! 汪汪汪汪! 第67章 攻占曹府,娇妻美妾 当天夜晚,司空府邸。 此刻偌大的曹府,已经被高义的大军团团包围。 府内的曹军护卫,也已经被尽数斩杀殆尽,只留下了十几个识时务的俊杰,充当带路党。 很快在这群带路党的引领下。 府邸内的曹操家眷们,全都被找了出来。 男丁里,有曹丕、曹植、曹熊…… 曹彰则是因为在夏侯渊麾下历练,这才侥幸逃过一劫。 至于女眷,则是很多。 正妻卞氏,妾室有尹氏、来莺儿、环氏、秦氏、孙氏、刘氏、宋氏、周氏…… 卞氏! 曾经是娼家出身,能歌善舞。 透着皎洁月光,能够清晰看见她身穿一袭大红色的长裙,格外美艳动人。 仿佛整具娇躯里,洋溢着一股丰腴奢靡如熟透水蜜桃般的诱人气息,同时又有着一股子高冷女王的既视感! 能让人扬起浓浓的征服欲! 令人血液逆流,战意狂燃! 想要冲上去狠狠疼爱亿番。 …… 尹氏! 乃是昔日大将军·何进的儿媳。 当年曹操还仅是一介区区校尉时,就曾屡次三番打着拜见何进的幌子,去偷窥年轻貌美的尹氏。 此时,她肩披一袭菊纹丝绸上裳,身穿莲白衣裙,修长的美腿于裙摆间若隐若现。 青丝盘髻,束腰美裙。 略施粉黛,描眉画眼。 整个人如亭亭玉立的水仙花般遗世独立,仙气飘飘,清纯而又孤傲。 …… 来莺儿! 昔日帝都洛阳里最有名的歌伎。 在舞台上,她热情似火,优美的歌喉与曼妙的舞姿,能令人几近疯狂。 在舞台下,她沉默寡言,如若冰霜女神般孤高雅洁,冷傲性感。 让人不禁生出一股子只敢远观而不敢亵玩焉的禁欲纯情之感。 …… 环氏! 后世鼎鼎大名的曹冲之母。 原本是卞氏的侍女,因为生的花容月貌,被卞氏的弟弟看上,原本准备娶回家当做正室。 谁曾想环氏的美貌被曹操看在眼里,居然直接给截胡了。 当然除了这些娇妻美妾之外,府内还有曹操的几个女儿。 最大的长女,已经足有十五岁了,仍旧待字闺中。 最小的幼女,却只有六七岁,尚且年幼。 曹操最喜爱的三女儿曹节,已经临近豆蔻年华的妙龄,生的初具规模。 跪在母亲卞氏的旁边,曹节有些害怕,偷偷的抬起脑袋,露出一张精美绝伦的娃娃脸。 看起来粉嘟嘟的,略带些婴儿肥,白里透红的肌肤如瓷娃娃般光滑细腻。 水灵灵的大眼睛,格外惹人喜爱。 娇小挺翘的琼鼻,微微抽噎,看的让人不禁想要生出一股子保护欲。 高义平时最喜欢这些童颜小萝莉了。 看着偷偷左顾右看的曹节。 高义伸了伸手,示意她过来。 看到高义突然向她招手。 曹节不由得娇躯一颤,急忙缩回脖颈,颤巍巍的开始摇头。 高义脸上的笑容却越发的灿烂了,拿出一个梨子,引诱的说道: “没事儿!过来吧!你一定饿坏了吧!你过来……哥哥这里有梨子给你吃。” 看到眼前的这瓷娃娃般小女孩。 高义感觉的极为亲切与喜爱。 突然就想到好友赵云的亲妹妹,也不知道赵雨那只童颜巨兔,现在过得怎么样。 老话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 但俗话也曾说过:肥水不流外人田啊!” 回头看看能否找个机会,把生米煮成熟饭,这么肥的大兔子,可不能便宜别的畜生啊! 看着已经走到自己面前,正在瑟瑟发抖的曹节。 高义露出一副如沐春风般的微笑。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我叫曹节!” 听闻眼前的小女娃居然是后世的献穆皇后曹节。 高义瞬间来了兴趣。 但看到曹节稍显青涩懵懂的瓷娃娃脸,高义还是缓缓闭上眼睛。 心里暗呼道:冷静!冷静! 心若冰清,天塌不惊,三年血赚……呸呸呸!三年起步,最高死刑!我高义是读圣贤书的……岂能有这般龌龊的想法。 突然有一名守卫上前几步,在地上拾起一本书,躬身双手呈上,禀报道: “启禀主公,您的《小皇书》掉地上了。” 高义定睛一看,不由得脸色一红,呵斥道:“你小子别乱讲,小心我告你诽谤啊!” “这本《春宫……咳咳咳!这本《春秋》的封面虽然是皇色的,但它却堂堂正正的四书五经,实实在在的圣贤书啊!” 训诫完属下,高义整了整仪容,尽量露出一副和蔼可亲的表情,笑道: “你叫曹节是吗?可真是一个美人胚子啊!” “我做梦都想有一个你这样乖巧可爱的女儿,怎么样?有没有心情让我做你爹啊?” “不要!我才不会喊你叫爹爹,我爹是司空曹操,他一定会来救我和我娘的。” 曹节果断摇头拒绝,鼻音抽噎,青丝飞舞,处子之身的纯洁芳香扑鼻而来,纯真少女的青春靓丽总是让人心动。 “你……你不要欺负我!呜呜呜!” 高义轻轻拍了拍曹节的小脑袋,不再去逗她了,而是缓缓走到正跪坐着的卞氏面前。 一双星目微眯,露出三分讥笑,三分凉薄,四分漫不经心的神情,吟吟笑道: “卞夫人,曹节是你的女儿吧!本侯真是太喜欢她这样聪明伶俐的小女娃了。” “本侯想要收她做女儿,可是又不想认干亲,你说本侯应该怎么办呢?” 闻听此言,冰雪聪明的卞氏,瞬间娇躯一颤,哪里不知高义的意思。 这是不想当干爹。 想直接当后爹啊! 极品美妇之卞氏 卞氏虽然很愤怒。 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如今她的两个亲生儿子曹丕与曹植,都还在高义的手里。 卞氏还以为高义会强行带她进入房间,她都做好了一炮而红的准备。 高义却突然朝着后院走去了。 只给院里的一众美姬们留下一道潇洒的背影。 卞氏不由得长舒了一口气。 暗暗庆幸:还好没被盯上。 但在庆幸过后,卞氏突然感觉自己貌似遭受到了侮辱。 暗叹道:如今我都已经落入高义手里,这家伙居然对我没有一丁点的想法吗? 莫非是看不上我的蒲柳之姿吗? 可恶! 太可恶了! 话说……这位寿春侯长得还真是:俊逸潇洒、风度翩翩、仪表堂堂、高大威猛、出类拔萃。 就是不知道:他的兄弟是否也同样……高大威猛、出类拔萃! 没过多久,正当卞氏还在暗暗庆幸的时候。 突然有一名丫鬟踉踉跄跄的跑过来,在卞氏的旁边说道: “夫人,夫人,大公子与二公子被寿春侯收押进监牢里了。” “刚刚寿春侯命我过来请你,他说想邀请你去后院一起游园赏菊,您快去求求侯爷吧!” 卞氏满脸问号? 心道:赏菊吗? 这个季节有菊花吗? …… 【作者说:手里的存稿用完了,而我又是一个手残党,所只能在每天的晚上八点更一章了!抱歉了老铁们】 第68章 朝会风波,卞氏相伴 翌日凌晨,五更时分。 满朝公卿文武大臣,已经赶往皇城。 如今整个皇城内外,都被身披重铠,手执长戟的西楚大戟士,严加看守。 董承与伏完等一众宗亲大臣,看着周遭彪勇雄壮的大戟士,瞬间就明白这些都是高义的属下。 “哎!你说这是什么世道啊?” “陛下好不容易脱离曹贼的掌控,如今又突然冒出来一个高贼。曹操虽然是阉宦之后,但好歹祖上也曾出现过位列三公的人物。” “这高义什么东西?区区一介草民出身,连破落的寒门都不算,他凭什么挟天子令诸侯……” 董承急忙扯住伏完的衣袖,左顾右看几眼,见周围无人注意,这才长舒一口气,苦笑道: “伏兄慎言!慎言啊!你不知道啊!如今高贼已经将皇城内外的守卫,全部换成自己麾下的虎狼之师。” “并且在城内大肆清剿曹贼余孽……手段极其残忍,听说昨晚高贼已经霸占曹操的司空府邸,夜宿曹府……” 闻听此言,伏完倒吸一口凉气,轻声惊呼道:“我的天啊!这么刺激吗?” “曹贼玩了半辈子人妻,今个他的人妻居然被人玩了。这若是被曹贼知晓,岂不是要被气得飚血三升。” 正在二人轻声议论之时。 旁边却传来一阵冷哼声。 身为曹系死忠的程昱,突然咬牙切齿道:“二位大人,还是不要在背后乱嚼舌头了。” “高贼不过区区两万多人马,侥幸赢了一场,但他也不想想,这是什么地方?这是中原腹地,这是许昌城!” “你们看着吧!不出五日,曹司空必然会引领十万大军,重返许昌,杀高贼一个片甲不留。” 闻听此言,董承与伏完面面相觑,纷纷生出一副看好戏的想法。 正如程昱所言,高义虽然勇猛无敌,麾下将士尽皆猛士。 但常言道:双拳难敌四手! 如今高义孤军深入中原腹地,麾下两万大军之中,几乎有大半都是西凉与曹营降兵,军心不稳。 若是曹操集结兖豫两州兵马,亲率十万大军袭杀而来,此战难保那些降兵不会临阵倒戈。 但是这有关他们俩什么事情呢? 作为皇亲国戚的保皇党。 伏完与董承的心里,默默表示: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一些吧!反正都是逆贼,最好来个两败俱伤,说不定陛下能够趁机脱离险境,重掌大权,使得大汉再度中兴起来。 半个时辰之后。 朝会之上,公卿文武已经汇集一堂。 董承与伏完依旧在商议着往后的打算,突然扫到一个正拄着拐的熟悉背影。 居然是贾诩那个老毒物。 而他的旁边正是高义麾下大将,卢升象与叶白夔二人。 此二人不仅身披全副甲胄,而且腰间佩戴着宝剑,沉默寡言,蔑视周遭公卿文武如若草芥。 这一下可就换成伏完与董承的脸色难看起来了。 早年司徒王允用美人计,使吕布斩杀董卓,攻袭西凉叛军,几乎快要扫清叛逆,助天子重掌大权的时候。 谁曾想贾诩这老东西,居然向李傕郭汜献上毒计。 以替董卓复仇为由,收拢十余万西凉溃兵,调转方向,突袭长安。 最终在城内西凉降兵的里应外合之下,吕布兵败而逃,司徒王允等一众保皇党,被斩杀殆尽。 一时间,长安皇城腥风血雨,朝野动荡。 府库烧为锦绣灰,天街踏尽公卿骨。 看着正在怒目圆睁的伏完与董承。 贾诩虽然有些尴尬,但面上却毫无表情,古井无波的站在一侧。 “妈了个巴子!你踏马的瞪谁呢?” 新晋的狗腿子赵昊·赵日天,原本正沉浸在鸡犬升天的狂喜之中。 无意间看到居然有人,敢怒目瞪视自己主公的军师·贾诩老先生。 当即就是毫不顾忌形象,直接小跑过去,飞奔一脚踹了过去。 毫无防备的伏完与董承,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当场就被打懵了! 我是谁? 我从哪里来? 我要到哪里去? 被瞬间打的蒙圈的伏完与董承,倒在地上抱着脑袋,发出了灵魂三问。 半盏茶的时间过后。 赵昊喘着粗气,满头大汗的骂道:“就你们俩废物,什么玩意,居然还敢瞪我家军师大人。” “也就是我脾气好,若是换做我们白将军与卢将军,早就送你们归西了。” 打完,赵昊还朝着已经鼻青脸肿的二人,吐了口唾沫。 周遭的公卿文武们,皆心生畏惧,都是主动的远离了斗殴现场,生怕被殃及池鱼。 正在这时。 只见一个略显瘦弱的青年,在几名西楚大戟士的看护下,缓缓坐到龙椅之上。 正是天子刘协。 此刻刘协的很是无奈。 如今虽然已经脱离曹贼的掌控,但自己依旧被限制着自由,就连身边的侍卫都被换成高义麾下的精兵。 看着倒地不起的伏完与董承。 刘协好奇询问道:“二位大人,这是肿么了?脸上怎么肿成这样了!” 董承的伤势稍轻些,尽是掉了几颗牙而已,牙齿漏风的说道:“回禀……禀禀……陛陛下……臣……” 话语未落,卢升象突然出言说道:“回禀陛下,刚刚两位大人不小心摔了一跤,这才成了这副模样。” 说着说着,卢升象环视四周的公卿文武一眼,眉宇间杀意翩飞,惊的周围人皆是不敢直视。 眼看无人替伏完与董承说话,刘协也只能揣着明白装糊涂的说道:“既然如此,那就派人送二位大人回去吧!待会儿请御医给二位大人瞧瞧。” “对了!寿春侯呢?怎么不见寿春侯啊?” …… 此刻,司空府邸的后院厢房里。 高义经过一夜的操劳,精神抖擞,浑身上下都洋溢着一股子旭日阳刚,霸气侧漏。 卞氏虽然娇躯疲惫,面容却是极其的红润,正在帮高义穿戴衣物。 看着高义全身龙精虎猛,一块块肌肉如若金水浇筑而成完美躯体。 卞氏的心里是又爱又恨,俏脸含羞眼含春的撒娇道: “世人皆言:侯爷天下无敌,麾下的将士与兄弟,亦是能征善战,锐不可挡。” “起初奴家还不信……今日一见,果真是名不虚传。侯爷以及侯爷的兄弟,当真是俊逸潇洒……高大威猛、出类拔萃啊!” 第69章 游园赏菊,朝堂风波 眼见高义很是受用。 卞氏主动将那曼妙娇躯依偎在高义的怀里,一只玉手一撩额前飘飘长发,淡淡勾唇,梨涡浅笑,美眸光华流转,撒娇道: “侯爷,您能不能也放过丕儿啊!奴家求您了……嘤嘤嘤!” 高义的嘴角不由得扬起一抹玩味的笑。 眼神在风情万种的卞氏娇躯上扫视一眼。 佳人含羞,玉颈绯红。 脸颊微醺,眉眼含春。 青丝垂落,玲珑起伏的极品娇躯展露无遗。 一双修长笔直的美腿,仙白细腻,似白玉一般散发着乳白色的光辉。 饱满诱人的蜜桃臀,配合上盈盈一握的腰身,与巍峨挺拔的美丘所形成的绝妙弧度,可谓是纯欲惹人爱。 这完美如魔鬼一般的身段。 简直就是鏖战的实战利器。 若是换做前世,真有这样的极品美人依偎在高义怀里撒娇卖萌,估计他都觉得是祖坟冒青烟了。 如今的高义在经历过貂蝉、吕玲绮、杜秀娘、糜贞、甘梅、步练师、冯美人、黄月英、邹美娘……等一众极品尤物之后。 早已今时不同往日。 “昨晚本侯不是已经答应你放过曹植了吗?你怎么还想得寸进尺啊?”高义眉头微皱,略显愠怒道。 “侯爷,植儿是奴家的孩子,丕儿也是奴家的孩子。手心手背都是肉,奴家又怎忍心看着丕儿在牢里受苦呢?” 说着说着。 卞氏一张妩媚绝美的脸蛋上露出委屈、害怕、无助、可怜的情绪,一双狭长的狐媚眼里水汽氤氲,更添几分魅惑勾魂。 “侯爷,奴家人都是你的了,你也不想奴家日渐憔悴,终导致无力承担照顾您衣食起居的重任吧?” 言罢,卞氏朝着高义抛了一个媚眼,将身前的丰腴浑圆主动压在高义的胳膊上,继续嘤嘤起来。 “好不好嘛!奴家求您……” 高义却不吃这一套。 之所以会放过曹植,那是因为高义比较看中曹子建的才华。 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 高义虽非良善之辈,但却是爱才之人,对于曹植这样的文弱书生,自然是抱有敬意。 若是可以,高义宁愿囚禁曹植一生,也不愿斩杀此人,令华夏文化的长河少去那浓重的一笔墨。 但曹丕又是什么玩意? 区区一介同室操戈的篡逆之辈。 高义还真看不上曹丕。 “若非是你死活不松口,本侯岂会放过曹植。居然还想着得寸进尺,真以为本侯会继续惯着你吗?要不……干脆日后你喊我叫爹好了!” 看着凶巴巴的高义。 卞氏有些害怕,贝齿轻咬唇瓣,好似能咬出水一般,娇羞的说道:“昨晚不是叫过了吗?” 闻听此言,高义是又生气,又想笑。 良久之后,高义长舒一口气。 一把拽着卞氏的胳膊,粗略的将她推到桌子旁边。 “你干嘛?……拽疼奴家了!” “少废话!给我趴下……” “趴下干嘛?” “当然是游园赏菊啊!” …… 当高义抵达金殿的时候。 满朝的公卿文武与天子刘协,已经等了老半天的时间。 环视四周的公卿文武,高义满眼尽是不屑之色,朝着龙椅上的刘协随意拱了拱手。 “陛下,臣昨夜操劳过度,今日有些腰酸腿疼,行动不便,还望陛下见谅。” 周遭群臣尽皆一片哗然。 尼玛! 高义这狗贼这么莽吗? 居然比曹操还要嚣张。 刘协满头大汗,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赶忙开口说道:“无妨!无妨!寿春侯连夜操劳国事,以至于行动不便,朕岂会怪罪于你。” “传朕旨意,往后寿春侯可以不必行跪拜之礼。” 眼看刘协竟如此识相,高义很是满意。“那就谢谢陛下的隆恩了。” 眼看气氛有些尴尬,贾诩主动出言道:“陛下,曹操名为汉臣,实为汉贼!竟妄想囚禁陛下,携天子以令诸侯,此乃死罪。” “老臣,斗胆提议:革去曹操司空一职,起草《讨曹贼文书》,令各地诸侯尽起大军,共击曹贼。” “另外将曹氏宗祠拆毁,其族人尽是推出午门,斩首示众,以儆效尤……” 话语未落,程昱终是忍无可忍,毫不顾忌旁边荀彧的拉扯,直接从朝臣的队列里跑了出来。 出言怒目反驳道:“荒唐!当真是荒唐!” “贾诩你个皓首匹夫,苍髯老贼,竟在此胡搅蛮缠。” “若曹司空是国贼,那高义又是什么?他比国贼尚且不如……见天子而不跪,剑履上殿,这是何其嚣张跋扈!” 此言一出,金殿里的公卿文武皆是心中惊惶,都向程昱投来了一个叹为观止的目光。 “程大人,好大的火气啊!” 面对程昱的指责,高义直接转移话题,满脸嘲弄之色,调笑道: “早就听闻程大人乃是曹操麾下有名的谋主,当年兖州之战,更是在曹军粮尽之时,另辟蹊径,为曹军觅得大量肉食,充当军粮。” 此言一出,满朝公卿文武皆是不寒而栗。 他们自然听闻过昔日兖州之战的惨烈。 当时交战的双方是曹操与吕布,当时曹操所在的地方正好闹蝗灾,以致于曹军极为缺粮,随时可能会产生哗变。 正在此时,程昱提出一条极其歹毒的计策,居然大肆屠戮平民与俘虏,用人肉制成肉饼,充当军粮,事后对曹军将士谎称是猪肉和鹿肉。 思及此处,朝廷上已经有几名曹系一片的谋士,直接干呕了起来,更有甚者,竟是连腹中的隔夜饭都给吐了出来。 很显然,这几位曹系谋士也是经历过那场大战的人,同样也吃过那肉饼。 吃人这种事,一直都是程昱的不愿提及的往事,自然是不愿在这里跟高义扯这些。 “寿春侯,何必顾左右而言他,我再说你见天子而不跪,剑履上殿的事情,你扯什么兖州之战?” 高义面露微笑,用着最和谐的语气,温然说道: “好!好好!既然程大人不喜欢兖州之战的话题,那咱们就聊点别的吧!” 说着说着,高义的笑容逐渐扭曲,变得有些阴测测的,令人有些毛骨悚然。 “程大人,刚刚你是右脚先迈出朝臣队列的吧?” 第70章 杖毙程昱,犬舍收尸 程昱也是不由得一怔,有些摸不着头脑的反问道:“我是右脚先迈出朝臣队列的,可那又怎么样?” 看着底气稍显不足的程昱。 高义走到他面前,帮他整了整遗容遗表,用着最和煦的语气,说出最核协的话语。 “怎么啦!还能怎么啦!” “来人!将这个胆大妄为之徒,拖出去杖责三十大板。” 此言一出,满朝尽皆哗然。 荀彧立即准备走出朝臣队列,出言求情。 但想到刚刚高义的话,还是果断的收回了已经迈出一半的右脚,换成左脚率先迈出。 出言求情道:“侯爷,难道就因为程大人右脚先迈出,就要杖责他吗?” “侯爷,岂不知董卓乎?昔日董卓正是因为……” 话未说完。 高义摆了摆手,打岔道:“苟或,咳咳咳!……荀彧,你就不要给我举栗子了,本侯岂是董卓那一介无智莽夫。” “汉随秦制,我大汉自古以来都是以右为尊,程大人居然敢先以右脚迈出朝臣队列,岂不是藐视朝中三公重臣为无物?” “程昱不过区区一介从三品官,他安敢如此放肆?今日若是不给他亿点点教训,岂不是会寒了三品以上公卿大臣们的心。” 高义的话说完,满朝公卿文武皆是不由得暗暗咂舌。 好一招公报私仇啊! 程昱咬牙切齿的痛恨道:“高义小儿,你休要血口喷人,你想整我程昱,就直接来吧!何必弄这么多的弯弯绕。” “有种你就打死我!” 高义面露惊讶之色,点头赞道:“我活了这么久,都没有听说过这种要求!好吧!……我满足你!” “来人,将三十大板,改成斩首示众,现在就拖出去,也省的程大人等急了。” 程昱牙齿打颤的指着高义。 正在此时,荀彧急忙给朝中一众文臣使眼色,示意他们帮忙求情。 这些大臣基本上都有后辈在兖豫两州担任官职,如今这两州都在曹操的手里。 在权衡一番利弊过后,就有二三十名大臣,以左脚先迈出队列,出言求情道: “程大人只是无心之失,还望侯爷暂息雷霆之怒!” “若是仅因为右脚先迈出,就斩杀朝臣,只恐难堵天下悠悠众口啊!” 高义在这些大臣的面容上扫了一眼,大致记住都是哪些人了。 良久之后,高义突然换上一副笑脸,点头说道:“既然有这么多朝臣,替程大人求情,那这次就暂且饶过你一命吧!” “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来人请程大人下去,去领那三十大板。” 眼见有几名守卫准备拖着自己下去,程昱却是左右甩了几下,避开那几人,傲然挺立的嚣张说道: “哼!本官乃是堂堂从三品文官,岂是尔等粗鄙武夫可以触碰的,给我滚……本官自己走过去。” 言罢,程昱就雄赳赳,气昂昂的朝着殿外迈步而去。 大有一副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慷慨悲歌之气势。 不多时,荀彧正在暗呼:还好高义没有太过分,区区三十大板而已,程昱肯定能挺过去的。估计最多也就是伤筋动骨一百天而已。无妨!无妨! 正在此时。 突然有一名守卫匆忙跑回金殿,满脸悲哀的禀报道:“启禀侯爷,刚刚程大人已经不幸身亡。” 众朝臣闻言,皆是倒吸一口凉气。 高义一拍脑门,装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悲呼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本侯不是已经命尔等将斩首,改为杖责三十大板了吗?” “回禀侯爷,我等确实只是杖责程大人,谁曾想程大人的体质实在是太差,仅仅只是打了一下,就已经被打的脑浆都崩出来了。” 荀彧的眼珠子都快惊爆了,满脸不可置信的伸手指着那名守卫,颤巍巍的说道: “被打的脑浆崩裂?你……你们是照着他脑袋打的?” “是啊!小的头一次执行杖责,难道不是朝脑袋打吗?” 看着那名守卫满脸无辜,且略显吃惊的表情。 满朝公卿文武终于明白,高义就是一心想要弄死程昱,好杀鸡儆猴。 很显然!他们就是那群猴! 高义在一众公卿文武的吃惊表情上扫过一眼,微微露出满意的笑容。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高义报仇,从早到晚。 当年曹操与吕布争夺兖州,发动旷日持久的兖州之战。 以缺粮著称的曹军,还是没有能避免缺粮的局面。 于是乎,程昱向曹操献上毒计,以人肉为食,而这人肉又是从何而来? 自然是平民百姓与吕军俘虏。 高义不是什么圣母。 那些倒霉的百姓,他才懒得关心。 但那些吕军俘虏,高义却并不能视若无睹。 毕竟那些吕军俘虏,都是曾经与高义一起并肩战斗过的袍泽们。 他高义虽然不是好人! 但却不代表他不是人。 此仇如若不报,他又有何面目,去见仍在徐州替他坚守后方的将士们。 今天就算程昱没有当出头鸟,导致被卫士一棍抡爆脑袋,后面也会有一系列的罪名与意外,在那里等着他。 死亡,那是必然的。 “刚刚看着程大人一副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慷慨悲歌,我还在感叹他的文人傲骨。” “谁曾想……程大人居然真的就那么一去不复还了!” 话到此时,高义突然脸色一变,朝着那名卫士指责道: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正所谓: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 “你……哎!你说你们几个,究竟是怎么做事的?” “下次注意点啊!可不能继续朝着人脑袋瓜子上抡了……这次!哎!这次就暂且饶了你们一次,若有下次,必斩尔等头颅。” “你还愣着干啥呢?赶紧去找一副上好的棺材,替程打人把尸体收敛起来……记得棺材板一定要用上等的金丝楠木。” 看着满脸虚情假意的高义。 满朝文武虽然有些不耻,但都不由得稍稍长舒一口气。 心道:好在高贼良心未泯,还知道主动找一副好棺材,替程昱收敛尸体。 正在那名卫士准备领命离去时。 高义忽然又叫住那人,吩咐道: “对了!你们收敛程大人尸体的时候,记得顺道往我家的犬舍里拐拐,喂喂我养的那几十条猎犬,这几天只顾着打仗,居然都忘记喂它们了。” “记得一定要鲜肉,最好是今天刚宰的,鲜血淋漓的那种,它们的嘴还挺刁,就好吃这一口。” 第71章 赐官司空,骠骑将军 那名卫士瞬间恍然大悟。 心里暗赞道:主公还真是勤俭持家啊!这回连买肉的钱都给省了。 那名守卫急忙出了金殿。 三五成群的扛着程昱的尸体,兴高采烈的向犬舍跑去了。 好似生怕程昱的尸体凉透了。 想要趁着尸体尚有余温,让那群猎狗能吃上一口热乎的。 “此番朕与皇后,能从曹洪手中脱险,全是寿春侯的功劳。” 刘协一脸谦逊的神情,看向位于金殿正中的高义,询问道:“朕欲要授予骠骑将军一职,不知寿春侯可否满意?” 闻听此言,高义佯装推辞,拒绝道:“陛下,骠骑将军同比三公,乃是国之重器。臣仅是立下些许微薄之功,岂敢接受。” 在见识过高义的狠辣之后。 如今这些公卿文武们,都变得乖了许多,他们自然不会头铁的在这个时候没事找抽。 一时间,朝堂之上噤若寒蝉。 刘协心里虽然无奈,但脸上还是强行挤出一副灿烂笑容。 “救驾之功,又岂是微薄功绩,寿春侯就莫要谦逊……” 眼看刘协没有看明白自己的真正意图。 高义朝着旁边的卢升象,暗暗使了一个眼色。 卢升象心领神会,立即迈出朝臣队列,启禀道:“启禀陛下,臣觉得骠骑将军的职位虽高,却仍旧不足以表彰侯爷的功绩。” “毕竟侯爷立下的可是救驾之功啊!堪比灭国功绩。” “因此,臣卢升象提议:削除曹操的司空一职,改由侯爷担任,并且起草《讨曹贼诏书》,邀请天下忠义之士,共击曹贼。” 刘协的话刚说一半,就被卢升象出言打断了,这让他很不高兴。 但刘协也知道卢升象是高义的人,最终只能强忍怒气,换上一副和颜悦色的表情,询问道: “卢将军言之有理,不知道寿春侯意下如何?” 高义得到了想要的封赏,倒也没有继续推让,微微拱手道: “承蒙陛下厚爱,臣必定竭尽所能,铲除奸佞,平定乱世,庇护我大汉皇朝的基业,万世永昌。” 这话,高义说的可谓是:言之凿凿,情真意切,字字句句皆发自肺腑。 毕竟刘汉是汉,高汉也是汉啊! 往后自己建立一个高氏汉朝,那就不算食言而肥喽! 在此之后。 当高义接受骠骑将军与司空的职位完毕。 他是一刻都没有闲过。 先是让贾诩以汉天子的名义,向周边诸侯发布《讨贼诏书》。 而后又令叶白夔加强许昌城的防御,准备大量各种防御器械。 甚至还借鉴了曹仁泼水成冰的办法,将本就不易攀登的外城墙,浇筑成了一座冰碉堡。 别说是让步卒攀登了,就算是云梯推过来了,车轱辘也要直打滑。 最后,高义还让卢升象大力清剿曹贼余孽。 首当其冲的就是,在朝廷上替程昱求情的那些朝臣。 不管他是皇亲也好,贵胄也罢! 凡有拦者,先抓再说。 一经查实,若为曹贼余党者。 轻者收押,重则抄家。 至于身为曹操谋主的荀彧,却并没有遭到高义的清算。 因为高义知道:荀彧虽然在替曹操出谋划策,但他始终是以汉臣自居。天子在谁的手里,他就会替谁出力。 只要自己暂时还没有流露出篡汉自立的想法,荀彧就会一直替自己出谋划策。 就在这紧锣密鼓的忙碌中。 高义还不忘时常夜宿曹府。 原因无他,仅仅只是因为高义不忍心,看着曹操的娇妻美妾们,在偌大的府邸里,独守空闺。 毕竟从辈分上来说,曹操也勉强算是高义的祖师爷了。 如今曹贼虽然不在,但我高贼尚在,岂能让曹贼的精神泯灭。 五日后的一个晌午。 面色红润的一群莺莺燕燕的美姬们,三五成群的来到后堂,准备用午膳。 尹氏扭了扭美颈,率先开口说道:“环儿妹妹,你就别不好意思了。” “其实咱们的卞姐姐也挺浪的,当时声音比你还大声呢!……只是你刚一上场,没能顶着那巨大的局部压力,直接就晕过去了,没听到而已。” “你别不信啊!不信你可以问问你莺儿姐姐。” 看着眨巴着大眼睛,满眼好奇的环氏。 来莺儿可算是找到倾诉对象,有些气得牙痒痒,娇嗔道:“真是这样的。原本看着卞姐姐整日温柔端庄,一副贤妻良母的样子,没想到她居然能喊这么大声。” “其实不只是卞姐姐,其她人的声音也很大。一个比一个厉害,明明进去之前扭扭捏捏的,进去之后一个比一个浪。” “尤其是卞姐姐,她居然还想霸占着地方……太过分了。” 环氏干咽口水,难以置信的轻声问道:“真的吗?你刚刚说卞姐姐叫侯爷什么?她居然喊侯爷叫……我的天啊!” “前天,侯爷才收了小曹节当干女儿,卞姐姐这样喊侯爷,那她与小曹节岂不是乱了辈分……” 尹氏信誓旦旦的保证道:我可以作证的,我也听到了!这个卞姐姐可真是太浪了!” “怪不得她能从一介娼妓,摇身一变成为老曹的嫡夫人。真是不服不行啊!” 突然提到曹操。 来莺儿笑骂道:“怎么这几日,你吃的还不够饱吗?居然想起老曹了。” 尹氏赶忙开口解释:“莺儿妹妹,你可别乱讲……如今咱们姐妹,别提过得多滋润了,谁会惦记他曹操啊!” “我是在盼着曹操突然头疼犯了,直接一命呜呼哀哉了。这样咱们就不用担心有朝一日侯爷战败了,咱们又有落入曹操的手里,整日独守深闺了。” 闻听此言,来莺儿也是气鼓鼓的撅起粉唇,有些幽怨的说道: “是啊!这个曹操明明自己不行,还非喜欢沾花惹草,结果害得咱们姐妹们一直独守空闺。” “当年我本来在洛阳城里待的好好的,纸醉金迷,灯红酒绿,小日子过得别提多滋润了……结果被曹操那个黑矮挫,给劫掠而走了,我心里别提有多恨他了。 “不过也幸亏被他抢掠了去,否则咱们姐妹们又怎会,遇见侯爷这样俊逸潇洒、高大威猛、年少多精的人中英豪!” 第72章 白袍银枪vs美髯关羽 正在尹氏与来莺儿背地里叱责曹操没用,跟高义比起来,简直就是废物一个的时候。 曹操坐胯在战马之上,正在极力的督促身后的将士们,日夜兼程的赶路。 “这样赶路,实在是太慢了。” “仲康,你速速统领一支轻骑之师,追上云长与妙才的先锋军,助他们早些抵达许昌城下。” “若是晚了,我担心高义那狗贼色胆包天,会染指我府内的一众娇妻美妾啊!” 闻言,护卫在旁的许褚,拍了拍自己腰间的镔铁刀,言辞凿凿的说道:“若高贼胆敢染指几位夫人,我许褚一定生劈了他。” “主公,你莫要担忧!正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众位夫人们,岂会甘心从贼?若高贼胆敢有逾越之举,想必她们定然会以死相逼,宁死不从的。” 曹操微微点头:“嗯!仲康言之有理,只是这次怕是会委屈几位夫人,让她们一直担惊受怕了。” “哎!其她人倒是还好说。我最担心的还是卞夫人会太过刚烈,若高义真的对她意图不轨,只恐她会一头撞……阿嚏!” 话说到一半,曹操突然鼻尖一酸,接连打了四五个喷嚏。 “主公,您这是着凉了?” 曹操摆了摆手,叹息道:“应该不是着凉了。” “想来定是府邸里的那些妻妾们,受到高贼的欺压。整日里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正在日夜期盼我能早日带兵打回许昌,好解救她们脱离魔掌。” …… 正在曹操准备派遣许褚,前去相助关羽和夏侯渊的时候。 他们两人已经在长平一带,遭遇到了一支敌骑。 敌骑之中,为首之人坐胯白马,身披白袍,手执白龙银枪,腰佩龙雀刀。 正是那三千大雪龙骑军之首·袁左宗。 早在高义攻击宛城之时,就已经派遣飞鹰传书,令袁左宗秘密统军赶往颍川。 经过连日的昼伏夜出之后,袁左宗最终统领三千大雪龙骑军,成功抵达颍川郡。 恰巧遇见同样着急赶往许昌城的关羽和夏侯渊二人。 当看到大雪龙骑军,旌旗之上的袁字以后。 关羽看向袁左宗的目光,瞬间变得几欲择人而噬,牙齿咬的咯吱直响。 毕竟关羽的三弟张飞,就是惨死在袁左宗的刀下,据说连头颅都被他一把捏爆了,简直惨不忍睹。 “白袍小儿,你就是那个杀害我三弟的袁左宗吗?” 面对眯着眼睛,斜眼而视的关羽。 袁左宗驱马上前,将长枪投掷在地上,从腰间抽出龙雀刀,寒声道:“哼!那黑贼太不经打,仅仅只是三十回合,我还没玩够,他就已经死在这柄宝刀之下。” “莫非……尔也想要试试我宝刀是否锋利吗?” 关羽瞬间怒火狂燃。 原本以为自己很狂。 没想到袁左宗居然比他还要狂! “白袍小儿,插标之辈。你杀我三弟,此仇不共戴天!纵使上穷碧落下黄泉,今生今世我关羽也要生啖汝之肉,死逐汝之魂!” “这数月以来,关某刻苦夜读《春秋》,终是感悟出的这霸绝一刀。” “今日就用这一招必杀技,取你项上头颅,以祭奠我三弟的在天之英灵。” 关羽轻磕马腹,提起青龙刀,杀向袁左宗所在之处。 此时此刻,无数幅兄恭弟谦的画面,呈现在关羽的脑海里。 桃园三结义时的誓言。 征讨黄巾时的创业艰辛。 参与讨董盟军时,三兄弟遭受的白眼。 颠沛流离,转战千里时,三人白天血战厮杀,夜间抵足而眠。 终于,在此刻,关羽的气势达到顶点。 身下红鬃马一骑如电,手中青龙偃月刀,挟裹着崩山巨力,轰然斩出。 “青龙当关,忠义当先。桃园义犹在,英灵魂归天!……插标小贼,还我三弟命来!” 【无双技·千里追魂】 远远望见这惊才绝艳的一刀。 位于曹军之中的夏侯渊,不由得的在心里,暗暗惊呼道:怪不得主公这般看重关羽!真没想到仅仅只隔着三个月的时间,他的实力,居然已经暴涨到这般恐怖的地步。 夏侯渊并没有见识过袁左宗的实力,但他知道若是自己硬接下关羽的这霸绝一刀,定然会一命呜呼! 眼见关羽已经纵马挥刀,直奔到距离袁左宗不足五步的地方。 而袁左宗却依然巍然不动。 就连身为敌人的夏侯渊,都不由得替他捏了一把冷汗,仿佛心都提到了嗓子眼里。 长刀当头的那一瞬间,袁左宗终于动了。 他猛的一甩手中龙雀刀。 一时间,龙雀刀旋转如狂风过境。 以一个极其刁钻的角度,直击向关羽坐胯的红鬃马。 而关羽的这霸绝一刀有近五成的力量,都是借助战马的冲锋之势。 心知若是战马被斩杀,自己的这一刀自然会力量大减。 有心想要改变长刀的轨迹,先劈落袭杀向战马的龙雀刀。 就在这心思百转之际。 关羽突然双目猛然睁开。 他瞬间悟了! 嘴角上扬,露出一抹胜券在握的灿烂笑容。 紧接着,关羽手中的青龙刀,并没有改变轨迹,而是一往无前的狠狠劈向袁左宗。 心道:白袍小辈,你终究还是太嫩了。我虽然因为你的刀,而失去一匹马。但你却因为没了刀,而丢掉一条命!哈哈哈! 正当关羽得意自己的聪明睿智之时。 突然,袁左宗的脸上露出一抹狡黠的笑容。 只见在那电光火石之间。 袁左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伸出右手,握在投掷于地面的长枪之上。 反手就是一记势大力沉的横扫千军。 “当啷!” 在白龙银枪与青龙偃月刀相撞击的那一瞬间。 龙雀刀的刀锋,已经狠狠劈在红鬃马的脖颈上。 仅一瞬间,血洒当空! 红鬃马来不及嘶鸣,就四蹄一软,直接翻倒在地。 关羽全力以赴的这一刀,本来是占据着绝对的优势。 但他却因为失去了红鬃马的支撑点,瞬间丧失掉全部的优势,也紧跟着一起翻倒在地。 但袁左宗可不会管这些事。 正所谓:趁你病,要你命! 手中白龙银枪,猛然刺向关羽的身躯。 第73章 惊世一击,镇压强敌 面对突如其来的一枪。 倒在地上的关羽,心知难以躲避,索性心一横,直接在地上施展了一个懒驴打滚! 险之又险的避开了这一枪。 眼看袁左宗已经再次举枪刺出,在曹军之中观战的夏侯渊,急忙挽起铁胎弓,森寒箭锋化作一道残影,疾射而去。 突然听到侧面有箭矢破空之音,袁左宗立即收回长枪,随之一甩,用枪头打落那一支暗箭。 “云长莫慌,我来助你!” 夏侯渊见一箭未能杀敌,立即一把丢掉铁胎弓,纵马扬刀袭杀而来。 关羽也赶忙爬起,趁势拾起地上的青龙刀,加入团战。 一时间,三人打的难分伯仲。 刀枪交击碰撞,人嘶马鸣声起。 袁左宗以一敌二,毫无惧意。 但他心知若是陷入久战,终究会是对自己不利。 于是乎,袁左宗在战马交错之时,突然改变方向,跑的不远处红鬃马的尸体旁。 用枪尖一挑,陷入在马脖子上的龙雀刀,瞬间飞起。 伸手一抓,将刀握在手里。 一时间,刀枪在手,袁左宗没有丝毫犹豫。 就那么一手执枪,一手提刀,强势袭杀向关羽和夏侯渊。 “你们有刀,难道我就没有刀?你们有杀招,难道我就没有杀招?哼!想要以多欺少吗?好!好!好!今日我便陪你们这些土鸡瓦狗,好好玩玩!” 怒吼之中,袁左宗身后衣袍,迎风猎猎飘扬,双目突然变得猩红如血,逐渐陷入疯魔。 “浮生若梦,莲之瓣落。天降业火,焚烬罪恶。既是野性之火,又是文明之光。” 【刀起莲花落,枪出烈焰升】 【无双技·红莲业火】 刀枪之上的惊世之力,如泰山崩塌般,重重轰击在关羽和夏侯渊的兵器上。 仅一瞬间,关羽二人就如破麻袋似的,被砸得倒飞而起。 滚落在十丈开外。 两人刚刚停下,赶忙爬了起来,瞬间就吐出大口大口的鲜血。 仿佛整具身体的五脏六腑,都快要被震裂开了,就连肋骨都被震断三四根。 看着狼狈不堪的关羽和夏侯渊。 袁左宗的眉目之间,尽是冷漠,浑身杀气弥漫,寒声道: “仁慈?猫戏老鼠的小游戏而已,但是……今天恰好我也想试试。” “你们滚吧!滚回去告诉曹操:吾主之敌,注定必死无疑!有我袁左宗在一日,尔等跳梁小丑,休想迈进许昌城一步。” 关羽和夏侯渊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神之中,看到阵阵心有余悸。 赶忙各自拾起掉落在地上武器,匆忙回到军阵里。 临走之前,夏侯渊还撂了一句狠话。 “小辈,你莫要猖狂!今日之战,我与关将军认栽了。它日若疆场再逢,我们定要与你再大战三百回合……” 听着这话,就连身为同伴的关羽,都不由的脸色一红,感觉心里臊得慌。 心道:你丫的吹牛,能不能别带上我?还大战三百回合?你刚刚貌似连三个回合都没撑住吧! 不再理会放狠话的夏侯渊。 关羽主动寻了一匹战马,直接就率领三万先锋军原路返回而去。 夏侯渊见状,也赶忙驱马追了上去,生怕跑的晚了,自己被袁左宗给盯上了。 “云长!云长!你跑这么快干嘛?等等我啊!” “你个没义气的玩意,难道你忘记了,你怀里揣着的那一本最新版的《春宫……咳咳咳!你怀里的《春秋》,还是我托关系给你买来的。” 听闻此言,关羽的脸色越发的滚烫起来,好在他本就生的面若重枣,若不细看,倒也看不出端倪。 扬起马鞭,关羽当即加快速度,瞬间就与夏侯渊的距离拉远了。 生怕再听到夏侯渊喊什么《春宫……春秋》之类的。 半盏茶的时间。 眼看敌军已经走远。 袁左宗终是难以压制体内的暗流,竟是直接一口血喷涌而出。 整个人瞬间萎靡的趴在马背上,大口喘着粗气,就连手中的刀枪都险些拿不稳了。 大雪龙骑军之中,立即就有几名将领纵马飞驰而至。 急忙取出一个小瓶子,倒出几粒药丸,混着清水,直接灌进袁左宗的嘴里。 等到袁左宗的气色稍微好点,这才有一名副将,心有不忍,出言劝道: “将军,您这又是何必呢?咱们本就不是这一界的人物,自从降临以来,咱们一直遭到这方天地规则的压制。” “若是不顾一切,贸然使出超出这一界的力量,必定会遭到反噬……轻则根基损毁,重则身死道消啊!你这样……值得吗?” 袁左宗微微摇头,叹息道:“从来都没有什么值不值得,只有愿不愿意!” “此番曹操集结十五万兵马,引兵回击许昌城,本就是挟着哀兵必胜之势。” “若是今日不能震慑住关羽二人,往后的战争,咱们很难占到什么便宜。” “为了主公的王图霸业,我袁左宗甘愿冒着一死之危。只是可惜刚刚那一击没有能击毙他们,终是放虎归山……左宗愧对主公啊!” 当袁左宗在一人力压关羽和夏侯渊的时候。 高义却意外的收到有另一支援军抵达许昌城外的消息。 那是一支来自荆州的援军,共计有三万兵马,其中步卒占据将近九成之数。 原本刘表是不愿出兵相助高义的,毕竟人这种生物,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眼红! 眼见高义居然闷声发大财,不声不响的攻陷许昌城。 刘表又岂能不眼红? 好在高义已经与黄家结成姻亲,搭上了黄家在荆州的密集关系网。 经过岳父·黄承彦和舅舅·蔡帽,以及小姨·蔡夫人的一番劝说之后。 刘表迫于无奈,这才勉强答应发兵三万,赶往许昌城相助高义。 而此番驰援而来的荆州军主帅,正是高义曾经的熟人·长沙太守·韩玄! 上一次,经过宛城之战,韩玄虽然被西凉步军们,打的瞬间全军溃散,落荒而逃。 但当韩玄在战报上,大笔一挥,经过一阵润色之后。 居然硬是把他从一个屡战屡败的无能者,描述成了一个屡败屡战的无畏者。 至于战败的那些罪责,当然是全都推到黄忠与魏延的身上了。 因此,当荆州牧下令,革除他们二人裨将军的官职,降为一介区区校尉的时候。 黄忠和魏延,瞬间就傻眼了。 想通一切之后,当时魏延心里怒火滔滔,几近暴走状态。 若非有黄忠极力拦阻着,估计魏延已经冲进韩府,一刀劈死了韩玄那个狗东西。 然而一颗名为憎恨的种子,已经深深的掩埋在魏延的心里,根深蒂固。 第74章 汉之雄师,何惜一战? 翌日清晨,洧水河畔。 荒野之上,高字旌旗迎风招展,三千大雪龙骑军,携同八千西凉降兵,背水列阵。 曹操端坐在马车上远望,不由得大吃一惊。 原本他以为高义会据城坚守,拖到徐州的大股援军抵达,双方再一决雌雄。 “哼!给我玩背水一战的把戏,当真是不知天高地厚。”曹操微微摇头,面露嘲弄之色。 “他高义区区一介武夫,岂能与兵仙韩信相比?我曹操堂堂一方雄主,又岂是陈余之流可比?” “传令给徐晃和于禁,命他们俩统领五万精兵,从北面绕过洧水河,直击许昌城。” “至于咱们?都给我原地休整。敌不动,我不动!敌若动,我等以逸待劳,必可击而破之。” 郭嘉微微点头,赞叹道:“主公此计甚妙!” “咱们陪高贼在此地耗着,就看谁耗的过谁。待到敌军的战心涣散之际,便是高贼的死期将至。” 另一方面。 高义执戟立马,冷峻的眼神,扫视着眼前的八千西凉降军。 这些西凉降兵都是宛城之战的幸存者,原本足足有两万余人。 但在经历过“雪夜疾行四百里,裹甲衔枚赴许昌”的一战过后。 就仅剩下八千人了! 而这八千西凉降兵,能够在如此激烈与恶劣的环境下存活,就已经证明他们全都是精锐之中的精锐,狠人之中的狠人。 要说他们能打? 他们是真能打! 但要说想让他们心甘情愿的替高义卖命,估计那是白日做梦! 来时两万! 如今剩八千! 若是说他们最恨的一人。 那铁定就是高义本尊。 此时此刻,已经有不少的西凉降军,心里打定主意: 【反正横竖都是一死,待到两军对撞之时,就故意跑的慢些。当高义与麾下的大雪龙骑军都拼的差不多死光了,他们就直接跳到河里,能跑一个是一个】 【至于投降曹军的事情,他们是想都不会想。毕竟上一任主子·张绣,曾率领他们夜袭曹营,杀了曹操的嫡长子、亲侄子,以及心腹大将典韦】 【如今这一任主子·高义,又领着他们雪夜奔袭许昌城,据闻就连曹操的夫人们,都已经成为高义的胯下尤物。前后曹操遭受如此奇耻大辱,又岂会放过他们这一群马前卒】 在各怀鬼胎的西凉降兵的面上扫过。 高义又不是傻子,自然大致知道他们心中所想。 良久之后,高义眉目一肃,几乎勃然变色,大吼道: “哼!如今这种局面,敌众我寡,曹军兵力十倍于我。我高义虽非良善之辈,但向来言出必践!” “咱们都是一介武夫,脑袋简单,性子也直,我也不给你们整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 “这些天,你们也看到了许昌城的繁华,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和你们所居住的那一座臭烘烘的军营相比,许昌城那简直就是人间仙境。” “本侯高义,乃是大汉天子亲封的骠骑将军、三公之一的司空,今日我以大汉皇室的列祖列宗起誓。” “此战若胜,生者我养,死者我葬。并允许尔等可在许昌城内劫掠三日,金钱、粮食、女人,任尔等自取。” “此战若败,我与尔等今日便折戟沉沙,长眠于此。不知尔等西凉的儿郎们,可有胆随我一起打场轰轰烈烈的浩荡之战。” 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这些天以来,这一群西凉降兵日夜风餐露宿,受尽折磨与苦难,心里早就憋着一肚子火气。 想到许昌城里商贾们手里的财富,想到大街上那些花枝招展的美妇,想到粮店里堆积如山的食物。 他们再也难以抑制体内的冲动,只感觉怒火狂燃,浑身上下好似打了鸡血一般。 高义那家伙太猛! 一戟轰碎城门! 简直就不是人! 他们是恨高义,但却不敢直接反抗高义的铁血政策。 西凉军向来崇敬强者,他们也是打心眼里佩服高义的神勇无敌。 但眼前的十万曹军,那是什么玩意? 居然敢在他们面前叫嚣,还露出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遥想当年,董公入京。 我西凉铁骑称霸中原,横行天下的时候,这些曹军还不知道在哪里玩泥巴呢! “兄弟们,西凉大马,横行天下!区区曹贼,有何惧哉?” “杀曹贼!抢钱!抢粮!抢娘们!” 八百飞熊铁骑,乃是西凉铁骑之最,随着他们出声,从者如云。 立即就在西凉军阵里,激起一片片山呼海啸般的怒吼之音。 “杀曹贼!抢钱!抢粮!抢娘们!” “抢钱!抢粮!抢娘们!” 眼看八千西凉军,已经被彻底点燃战火。 军心可用,军魂已凝! 高义趁热打铁,口中高呼道: “大风泱泱,大潮滂滂。洪水图腾蛟龙,烈火涅槃凤凰。纵使敌众我寡,那又如何?背水一战,不胜便死。置于死地,方能后生。” “听我号令,全军出击!” 军令一出,袁左宗率领三千大雪龙骑军,作为先锋军,以极快的速度冲向敌骑军阵。 三千大雪龙骑军,神行如风,如同疯子一般,全然无视生死,用着同归于尽的疯狂打法,和两万曹军敌骑撞击在一起。 瞬息之间,就有数以百计的曹军铁骑,被砍翻在地,被马蹄践踏成泥。 八千西凉铁骑,则是在高义的统领下,袭向曹军的步军阵列。 虽说骑军天生克制步军。 但对手可是足足有八万步军。 仅仅只是曹军的一波箭雨袭来,就有数百名西凉铁骑惨死当场。 在第二波箭雨落下之后,冲在最前沿的那一千西凉铁骑,已经仅剩三十余骑。 就在曹军的弓箭手,准备发动第三轮箭雨的时候。 高义已经一马当先,笔直撞入敌阵,手中龙戟一挥间,直接在曹军的盾墙之上,劈出一个丈许宽的口子。 巨盾之后的十数名曹军,全都被劈成两截,肠子内脏瞬间炸裂,溅的到处都是。 高义手中天龙戟,接连舞动,如死神镰刀般无情的收割着曹军的性命,口中怒吼道: “西凉铁骑八千,无畏者随我死战!寒芒犹然在,凉州铁骑出。 我本男儿郎,岂会惧魍魉? 横刀向深渊,血染天地间。 生死须看淡,不服咱就干。 戟落惊风雨,城破泣鬼神。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 汉之雄师,何惜一战!建功立业,就在今朝岁月。以一敌百,方尽显英雄本色!” “提枪直撞去,开阵我当先。高歌一曲进,马踏敌颅出。” “杀杀杀!……杀他个血流成河,杀他个天地变色。” 怒吼之中,高义手起戟落,杀得敌颅滚滚而落,天地黯然失色。 第75章 天坠,瞬杀强敌 眼见高义一马当先,仅凭一人一戟撕开曹军阵列。 后面的数千西凉铁骑,皆是军心大震,加速向前冲锋。 两军相撞之前。 冲在最前的一批西凉骑兵,皆是一手取出黑布,快速的蒙在战马的眼睛之上,另一只紧握长枪,挺刺向前,怒吼道: “提枪直撞去,开阵我当先。高歌一曲进,马踏敌颅出……八千西凉铁骑,敢死战者八千!” “西凉大马,横行天下!壮哉!壮哉!哈哈哈!” 怒吼之中,无数西凉铁骑,一往无前的撞进森寒枪阵之中。 长枪的入肉声! 铠甲的碎裂声! 战马的惨嘶声! 瞬间响彻在战场上空。 仅是一轮骑兵撞阵,双方就各有近千人马的伤亡。 最前沿的数百名西凉铁骑,借助战马的冲锋之势,连人带马撞入曹军枪阵之中,大量西凉人马,皆挂死而亡。 随后的数千西凉铁骑,则顺着前排的缺口,猛如虎狼一般直接冲入曹军大阵。 即便他们与曹军的长枪,已经相距咫尺之间,也不曾退却半分,而是发出疯狂的狞笑声,同样挺枪回刺一击。 即便是曹军的枪锋,已经刺入他们的血肉之躯,他们也不阻挡半分,而是咬牙强忍剧痛,挺起胸膛,朝着敌军发起最后一击。 战马铁蹄,践踏着敌人头颅。 手中长枪,挺刺向敌人身躯。 凭着这种以伤换伤,以命换命的疯狂反击,很快战场之上的形势,就发生了巨大的回转。 那一股股无所畏惧的铁血军魂,好似一头血色虎狼,雄踞在战场之上,几欲吞噬一切强敌。 周边的曹营步军,都被西凉铁骑们的悍不畏死所折服,皆是心生惧意,被压迫的步步后退,几欲崩溃。 乱军之中,高义杀得正酣。 三百斤重的天龙戟,配合上1.8倍的霸王之力,使得曹军之中压根就没有一合之敌。 天龙戟每抡出一击半月斩,都会有大量的曹军步卒,被劈成一地碎尸。 没过多久,高义就已经杀到曹军的大阵正中间。 阻拦在前的那些曹营步军,也已经被吓破了肝胆,居然直接就主动向后退出十几米远。 生怕会阻拦到高义的去路,被直接一戟劈成肉泥。 但高义可不管这么多,就是哪里人多往哪里冲,杀得那是极其的嚣张跋扈,如入无人之境。 许褚正在护卫曹操的安危。 见此一幕,恨得咬牙切齿。 立即主动请缨道:“主公,末将愿领一支虎卫军,拦截高贼的进攻。” 曹操果断开口说道:“好好好!本司空给你三千虎卫军,速速拦截住高义小儿。仲康,你切记定要小心行事!” 许褚双目一凝,浑然不惧的说道: “哼!高义那厮无非就是仗着有一匹宝马良驹,可在乱军之中来去自如。” “若主公能将绝影借给我,凭我手中这柄宝刀,再配上绝影,莫说是区区一介高贼,就是一百个,一千个,我也毫无惧意。” 听的许褚说的言辞凿凿,曹操有些意动,急忙命人牵来绝影。 许褚坐在绝影的马背上,拱手拜道: “多谢主公借马!末将这就领兵出战,若是寻得机会,末将便砍下高贼的头颅,献于主公帐下。” 看着许褚远去的背影。 曹操虽然感觉有些莫名的失落感,但也只能任由许褚领兵前去阻拦了。 被誉为万人敌的猛将,他见过许多,温侯吕布、恶来典韦、美髯关羽……这些都是万人敌! 但……这所谓的万人敌,那也仅是夸张的修辞手法而已啊! 万人敌?又不是真的让人一人单挑一万人。 可如今呢? 他算是长见识了! 居然有人,仅凭一人一戟一匹马,就杀得十万兵马不敢上前。 高义这家伙,何止是万人敌啊! 这踏马的,简直就是十万人敌! 估计后世的《华夏名将榜》上,高义都能排在西楚霸王的前头,单开一页,列为独一档。 正在曹操思绪万千之际。 许褚已经纵马提刀,率军赶到高义附近。 眼见周遭曹军无人敢战,许褚当时就怒吼道:“陷阵杀敌,岂能畏手畏脚,都跟着本将军一起冲上去,劈了那高贼。” 周围的曹营步军,早就被高义的盖世凶威吓破肝胆,压根没有一个敢上阵的。 许褚气得直接朝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恨声道:“真是一群没卵子的废物,高贼手里有兵器,难道你们手里都是烧火棍吗?” “指望你们这一群废物,当真是本将军瞎了眼了。” “三千虎卫军,随我一起扑杀高贼!” 说着说着,许褚就要去找高义一决雌雄。 待到看见高义的身影,许褚大喊道:“高义小儿,可识得樵县许褚吗?” 乱军之中,高义正杀得兴起,并没有注意到许褚的身影。 一戟抡圆,扫荡完方圆十步内的所有曹军之后。 踏雪乌骓马,通晓主人的心意,没等高义开口,就一扬四蹄飞跃而起。 就在乌骓马跳跃到半空之中,即将抵达到最顶点的那一瞬间。 高义双脚一蹬,猛一发力,瞬间从马背上弹射而起。 借助乌骓马的完美辅助,这一跃足有二十步高,足有五十步远。 看着下方逐渐缩小的曹军身影,高义缓缓闭上双眼,感悟着周围的气流。 待到跃至顶点之时。 高义似有所悟,突然猛的睁开眼睛,长啸一声。 “山舞银蛇,原驰蜡象,吾欲与天公试比高。执戟平乱世,上马定乾坤。 踏遍星河,且歌且狂! 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我吾昆,就是太阳!上日下比,一念通天,无惧!” 怒吼之中,高义手中天龙戟,挟裹着天崩地裂之势,一戟重重砸落! 【我若成佛,天下无魔】 【我若成魔,佛奈我何】 【霸王战技·天坠】 戟锋所落之处,恰好正是许褚的位置。 眼看一道黑影,突然从天而落。 许褚的眼睛几乎都要惊爆了,急忙双手举刀格挡。 谁曾想刀戟相撞击的一瞬间,许褚的双臂,就被那剧烈如山崩般力量,震的直接碎裂开来。 紧接着是身躯,再接着是双腿……直至整个人,连同坐胯的良驹绝影,也一起彻底碎裂,成为一堆碎肉烂泥。 “轰隆隆!” 一阵天崩巨响过后。 地面上,炸出一个半丈宽的坑洞! 周遭五丈之内所有曹军,皆被狂暴的气流卷飞。 周遭十丈之内所有曹军,全都被崩飞的土块碎石,砸的头破血流。 仅一戟之威!竟恐怖如斯! 看着散落在坑洞四周的一堆残骸碎肉。 高义眉头暗皱,心道:咦!刚刚有人在喊我吗?这会儿怎么没有声音了!难道是我的错觉吗? 第76章 韩玄图谋,魏延怒击 正在高义于曹军之中,大杀四方的时候。 徐晃与于禁,统领五万步骑,已经直抵许昌城前。 而负责镇守许昌城的,乃是叶白夔所率领的八千甲士。 大战一触即发。 另一边,距离许昌城五里的一座营寨里,三万荆州军在韩玄的吩咐下,作壁上观,毫无驰援之意。 此刻韩玄正在帅帐里饮酒。 突然有一将领冲进营帐,开口质问道:“刘荆州命令咱们驰援许昌城,如今战事已起,韩太守何故在此饮酒?” “若韩太守舟车劳顿,不愿前往,我黄忠愿引领兵马,前去驰援许昌城,届时与城内友军前后夹击,必可击退敌军。” 来人正是黄忠。 自此上次被韩玄无故坑了一把,降职为校尉之后,向来好脾气的黄忠,也是憋了一肚子火。 如今若是不打几场硬仗,斩获一些功勋,怕是很难再做回裨将军的职位上。 倒也不是黄忠贪恋裨将军的官职。 只是他的长子黄叙自幼体弱多病,每日必须饮用汤药,而裨将军的俸禄,刚好可以维持这些汤药的费用。 若非是顾忌着儿子的病情,单是凭借黄忠这一身武艺,天下之大,何处不可去得? 至于会困在荆州,屈居于韩玄的帐下,受这份鸟气。 如今黄忠被降职为校尉,俸禄整整少了一大截,这让本就并不富裕的黄家,更是雪上加霜。 此刻,韩玄正喝得兴起,突然被自己的属下,冲过来数落一顿,自然是极为恼怒。 索性将手中酒盏,猛的往地上一摔,醉醺醺的冷哼道:“哼!你区区一介粗鄙武夫,岂知本太守胸中韬略?” “你懂什么?这叫做鹬蚌相争,渔人得利,属于稳赚不赔的买卖。” “待到高曹两军打的两败俱伤,本太守就能趁机一举夺取许昌城。到那时候,什么曹操、高义、刘表之流,通通都是狗屁。” “等到我夺取许昌城,从今往后,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人,就是我韩玄。得天子者得天下,哈哈哈!” 闻听此言,黄忠倒吸一口凉气,只觉得韩玄得了失心疯。 这就好比一个壮汉拎着一袋金银走在路上,和一个还没断奶的孩童拎着一袋金银走在路上。 前者只会引来美貌的女郎。 后者却会引来贪恋的豺狼。 强权是建立在实力之上,曹操与高义之所以敢挟天子以令诸侯,那是因为人家本身的实力就很强。 韩玄区区一介庸碌之辈,竟敢妄图挟持天子,脱离荆州掌控,这压根就是无根浮萍一样,难以长存。 “韩太守,你喝醉了!等你酒醒之后,你再好好想想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事情吧!” “黄某,今日借你兵符一用,否则刘荆州怪罪下来,你我皆要吃不了兜着走。” 说着说着,黄忠就上前拿起桌案上的兵符,准备调兵去驰援许昌。 “大胆!黄忠,黄汉升!你居然敢私自夺取兵符,这是叛逆之罪。来人啊!给我缉拿黄忠治罪。” 面对大呼小叫的韩玄。 黄忠也懒得再管,索性直接一甩帐帘,就扬长而去了。 只是还未等黄忠走出多远。 当即就有百余甲士,从四周涌现而出,将他围了个水泄不通。 “来人啊!黄忠窃取兵符,论罪当诛,尔等速速上前擒拿他。” 看着依旧醉醺醺的韩玄。 黄忠冷笑一声,轻蔑道“哼!我黄忠虽已年近花甲,但双臂尚能开五石之弓,浑身还有千斤之力,岂是尔等鼠辈可敌?” “只凭我手中刀,腰间弓,莫说区区百余人,就是一千人挡我,那也是一个死。” 正当黄忠准备杀出重围时。 韩玄却鼓掌大笑起来。 “黄忠,你这话我信。这些年若非是有你与魏延替我南征北战,我韩玄岂会从区区一介县尉,摇身一变成为堂堂一郡太守。” “正因为知道你黄忠的本事,所以我在出发之前,就抓来了你的儿子黄叙。” 话语刚落,立即就有几名甲士,押解着黄叙出来。 黄忠看着自己奄奄一息的儿子。 对韩玄的恨意达到了顶点,怒吼道: “韩玄狗贼,我要你死!” “我儿子自幼体弱多病,你居然暗中挟持他在军中,我黄忠,今日就要斩了你,以泻心头之恨。” 面对正处于暴怒状态的黄忠。 韩玄却显得毫无惧意,一把抽出腰间佩剑,架在黄叙的脖间,出言威胁道:“黄汉升,你最好不要动。” “我劝你不要这么冲动,毕竟你只有一个儿子。你也不想白发人送黑发人吧?” “毕竟大家相识这么久,多少也是有些感情的。若是你肯放下兵器,本太守承诺可以既往不咎。不仅放过你儿子,还继续委以重任,器重于你。” “怎么样?黄将军……这可是双赢的好法子啊!你考虑一下哦!……呦呦呦!只是可惜令公子体弱多病,恐怕不能在这天寒地冻的环境下久侯啊!哈哈哈!” 最终黄忠迫于无奈,只得放下兵器,躬身拜道:“末将黄忠,甘愿认罪,只求韩太守放过犬子一命。” 正在此时,后方有十几名甲士,选择突然出手,将一根根绳索套在黄忠的身上。 紧接着,一个又一个的甲士飞扑而去,将黄忠狠狠的按压在地上,迫使其无法动弹。 眼见黄忠已经失去反抗之力。 韩玄瞬间变色,露出满脸阴翳的笑容,狂笑道: “哈哈哈!来人啊!将黄忠与黄叙这两名叛逆之辈,推出辕门当众斩首,以儆效尤。” “韩玄!你个无耻之徒!居然诓骗老夫。” 面对黄忠的谩骂,韩玄有些嘲弄的反驳道:“无耻之徒吗?那又何妨?正所谓: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 “黄忠你也莫要怪我,若非你冥顽不灵,执意要跟本太守作对,我又岂会甘愿丢弃你这样一枚绝佳的棋子。” 正在韩玄狞笑之际。 突然有一支长柄雁翎刀,从一侧昏暗角落里抛射而出。 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下,长刀猛的刺入韩玄腹中,随后透体而出,长刀连同尸体狠狠的钉在旗杆上。 突如其来的一幕,令众人不禁头皮发麻。 顺着长刀抛射而出的方向看去。 只见有一骑以极速驰骋而来,纵马一跃而起,稳稳的落在韩玄的尸体前,拔出钉在尸体上的长刀。 魏延挥刀指向周围甲士,冷哼道: “韩玄不尊上峰号令,在此地作壁上观,已属叛主畏战之罪。今又要擅杀功臣,当真是死有余辜。” “尔等受韩玄蛊惑,倒也在情理之中。还不速速放掉汉升将军与黄叙公子,可免尔等一死。” 第77章 霹雳战车vs大楚兵圣 许昌城外,旌旗蔽空。 五万曹军化为十个梯队,正在轮流进攻东城门。 因为城墙早已被冰水浇筑成冰堡,导致攻城收到严重影响。 整整两个时辰,依旧毫无进度。 徐晃和于禁相视一眼,都是极为沮丧。 正在此时,有一名叫做刘晔的随军主簿,进言道:“两位将军,属下有一物,名为霹雳车,必可破此困局。” 于禁赶忙说道:“既然可破局,何故不早些呈上?” 刘晔自知人微言轻,不敢反驳,只得躬身拜道:“还望将军息怒,那霹雳车体型巨大,组装不便。” 倒是徐晃为人敦厚,出言解围道:“既然如此,那就令人将霹雳车推来,若是能攻入城内,本将军亲自替你请功。” 刘晔赶忙叩拜,激动万分。“多谢将军,属下这就带人将霹雳车推来。” 片刻之后,一辆足有两丈高,三丈长的巨型投石机,就被十数名甲士合力推出,停在距离城门两百步处。 两名甲士合力把一块百斤巨石,放在霹雳车尾端的皮袋里。 随着一名魁梧力士,挥动重锤狠狠砸在机括上,横杆瞬间扬起。 根据杠杆原理,皮袋被惯性牵动,里面的巨石随之一抛而起。 经过一个巨大的抛物线后,巨石狠狠的砸在城门上。 剧烈的震荡之力,瞬间将顶在城门后方的士卒震的翻倒一地。 虽然城门没有被一击砸破,但城门上却被凿出一个碗口大的坑洞。 于禁和徐晃见状,心中窃喜,赶忙催促甲士,继续发动霹雳车进行攻击。 经过十几枚巨石的猛攻之后,巍峨的城门,最终轰然倒塌。 “全军听令,杀入城内。” 于禁手提长枪,遥指远方,满眼激动的指挥着大军攻城。 左右侧,各有近万曹军,瞬间如出笼猛虎一般,迫不及待的扑向城门。 当有近千曹军率先涌入城门后,瞬间响起剧烈的惨嚎声与喊杀声。 “杀杀杀!” 城门里,三千西楚大戟士,齐齐发出虎咆之音,如惊雷破空。 黑铁军阵,以整齐划一的步伐,同时迈出城门。 沉重的脚步,踩在地面冰冷的曹军尸骨之上,显得极为雄壮。 “战战战!” 随着前排第一批曹军倒下,三千西楚大戟士,并没有停留,而是继续挺戟执盾,刺向随后而来曹军步卒。 顷刻之间,又有近千曹军,被长戟贯穿而死,倒在大戟士们的脚下。 “妈了个巴子!这是什么兵种?竟这般强悍?” 曹营中军大阵里。 白波贼出身的徐晃,不禁发出一阵怒骂。 整整两万先锋军,竟然冲不动区区三千敌军。 不仅如此,反倒是被敌军击毙近两千人。 这时候,刘晔主动凑了过来,急忙开口解释道: “启禀将军,听闻高贼麾下有一支强军,名曰西楚大戟士。常备三千,重戟巨盾,乃是当之无愧的重甲精锐之师。” “半月之前,宛城一战,曾以区区三千步军,稳压整整八千西凉铁骑。纵使比之昔日的陷阵营,那也是不遑多让啊!” 突然提及陷阵营。 徐晃的眉头一皱,喃喃自语道:“说来也是奇怪!” “这些时日,都未曾听闻有陷阵营的消息,也不知道高顺那家伙,是否已经卸甲归田,退居二线,躲在后方去享清福了。” 于禁咬牙切齿,痛恨道:“若真是如此,那倒是可惜了。当年兖州之战,高顺那厮的陷阵营,可是杀害我曹营不少将士。” “原本还想着它日战场相逢,必定一雪前耻,看来暂时是没有机会了。” 对此,刘晔却有着自己的见解,谦卑的躬身拜道:“属下倒是觉得并非如此。” “八百陷阵营,号称天下强军之最。斩将夺旗,冲锋陷阵。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有进无退,有死无生。” “以高贼之奸诈,岂会让这般强悍的百战精兵,白白浪费。必定是想将其淡化在大众视野之中,在将来的某场决战里,当做一支奇兵。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则一战定输赢。” 于禁摆了摆手,毫不在意的说道:“哼!你想的太多了。” “陷阵营虽然是精锐之师,但只有区区八百人,何足道哉!在大军的钢铁洪流之下,必将湮灭。” “好了!不提这个……刘晔,你赶紧去调整霹雳车的角度,给我用巨石轰击敌军的盾墙戟阵。既然冲不破他们,那就给我轰破他们。” 当刘晔调整好霹雳车之后。 一块比之先前更重的巨石,被填充在皮袋里。 随着魁梧力士手中重锤,猛的砸在机括上,那块巨石瞬间被甩飞出去。 好似一枚陨星天降般,轰然砸向三千西楚大戟士,所组成的盾墙戟阵。 在巨石即将击中盾墙的那一瞬。 原本严丝合缝的盾墙戟阵,突然左右分开,主动露出一块丈许宽的空地。 空地之上,叶白夔手提青龙剑,如若战神一般,面对轰然袭来的巨石,毫无惧意。 猿臂一挥之间,威风凛凛的一剑,浩浩荡荡斩出。 【剑起青玉案,漫天鱼龙舞】 【无双技·剑斩鲸吞】 青龙剑与巨石相撞的那一瞬间。 锋锐的剑锋,并没有将巨石直接劈成两截,而是宛如千斤重锤猛的轰击而落,瞬间将巨石砸成一片稀碎。 叶白夔星目一凝,扶剑傲然而立,遥望敌阵,沉声道: “人生如棋,我愿为卒。行走虽慢,可有谁见我,后退一步。” “全军将士,皆听我令!杀!” 顷刻之间,震天吼声,响彻战场上空。 “杀杀杀!” 三千西楚大戟士,作为先锋,五千普通步军,充当左右两翼,呈现锥形阵,瞬间杀向五万曹军。 面对主动迎击而来的八千敌军。 徐晃倒是毫无惧意,但他对叶白夔的那一剑,却产生了深深的忌惮与恐惧。 惊叹道:“窝草!这是个狠人啊!” 而与粗鄙不堪的徐晃不同,另一边的于禁倒是没有发出国骂。 仅是有些腿肚子发抖而已。 心里暗暗惊呼道:打不过!真心打不过!待会儿一定不能对上这家伙。必须忽悠徐晃这个憨憨上。毕竟这家伙是用斧头的,手上力气大!应该能扛打亿点点吧! 徐晃突然觉得浑身一寒,只感觉被人盯上似的,情不自禁的看向旁边的于禁。 暗道:男人出门在外,必须要保护好自己。待会儿一定不能莽撞行事。反正自己本来就是降将出身,凭我这一把梨花开山斧,凭我这一身马上功夫,咱这降将到哪里不是当啊!咱没必要把命搭上。 第78章 巅峰黄忠,秒杀于禁 正当徐晃和于禁准备下令全军压上的时候。 突然有哨骑从后方飞驰而来。 “启禀将军,后方有三万荆州步军,正朝我军后方杀来,已距此地不足三里。” 于禁冷哼一声,嘲弄道:“韩玄区区一介文官,不在后方作壁上观,竟然敢偷袭我军?” “徐将军,你在此指挥大军攻城,我统领一万骑兵,去击溃荆州的那一群软脚虾。” 言罢,也不等徐晃有所反应,于禁一夹马腹,就纵马向骑军部队跑去。 生怕迟了,会被徐晃抢先一步。 毕竟和叶白夔所率领的八千铁甲精兵相比,还是那三万荆州的软脚虾,显得好欺负一点。 看着已经率军离去的于禁。 徐晃都想问候他祖宗十八代了,心里暗暗祝愿道:你踏马的有种!抢功劳都抢到你徐爷头上了。徐爷我祝你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 旌旗摇曳,蹄声如雷。 一万曹军骑兵,与三万荆州步军在荒野之上,厮杀在一起。 这一万曹军骑兵,久经战阵,虽非曹军中的精锐之师,却也能轻易碾压三万普通的荆州步军。 仅仅一个冲锋,就有近千名荆州步军,当场阵亡。 这倒也不奇怪! 毕竟荆州常年无战事,士卒大多缺乏锻炼和对抗骑兵军团的经验。 因此,当万马奔腾的场面呈现在他们面前,许多荆州步军瞬间胆寒,未战先怯。 眼见局势不利。 荆州战阵里,黄忠面容一沉,抱拳说道:“魏将军,还请你在此指挥大军,我单骑去斩了那敌将,以振军心。” 魏延想出言挽留。 但黄忠去意已决,驱动胯下燎原火一骑如火焰流星,飞速扑向敌军。 手中长刀过处,凡是阻拦在前面的曹军骑兵,皆被斩落马下。 顷刻之间,黄忠仅凭单刀一骑,竟是硬生生杀入曹军骑兵大阵,如入无人之境。 见此一幕,于禁怒极反笑。 “区区单人独骑,也妄想破我曹军骑阵?看本将军斩杀你这狂傲之徒。” “来将速速报上名来!我于禁乃曹营大将,刀下不斩无名之辈。” 嘲笑之中,于禁的手上也没有闲着,手提一柄三尖刀,胯下战马四蹄狂奔,主动迎战而去。 “哼!吾乃南阳黄汉升!小辈,你且吃我一刀。” 言罢,黄忠高举赤血刀,随意斩杀几名沿途阻拦的曹军,也主动迎战向于禁。 待双方抵达近前,两刀相撞击的那一瞬间,激起几缕火花飞溅。 剧烈的声响,震的周围人,都是耳膜生疼。 首当其冲的就是于禁。 原本于禁准备一刀斩杀黄忠,所以直接就是全力以赴的一刀斩出。 可谁曾想黄忠双臂的力量,竟然比他还要大上许多,刀柄上剧烈轰鸣的颤抖声,已经震的他牙齿根都出血了。 于禁赶忙强行稳住身形,勉强撑过这第一个回合。 待到两马交错之后。 本着虎死不倒架的原则,于禁暗暗甩了甩被震麻了的右手,叫嚣道:“哼!你这家伙倒还有几分本领,我家主公爱才,若你肯归降,我可保你……” 话未说完,黄忠就已经嘲讽道:“投降曹操吗?那就算了!我黄家虽属寒门,但也世代忠良,岂会投靠曹贼之流。” “放肆!竟敢诋毁吾主,看我跟你大战三百回合。” 看着怒气冲冲的于禁。 黄忠略带挑衅的讥讽道:“刚刚那一刀是试探而已,我仅用了七成的力量。” “原本以为你于禁属曹营上将,必然会是一个厉害角色,没想到竟是一个虚有其表的银样镴枪头。” “我手中赤血刀,从未对一人连斩过三刀,就凭你也想与我战上三百回合!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话不投机半句多。 两人直接又交战在了一起。 原本以为黄忠说的是大话。 于禁并不没有放在心上。 可当黄忠的第二刀轰然斩落之后。 那重若千钧的刀刃,竟将于禁的三尖刀差点震飞出去。 当啷一声过后。 三尖刀的其中一支刀尖,瞬间被劈断,三尖刀直接成了两尖刀。 于禁感觉双臂都快被震断了,不由得暗暗惊呼道:尼玛!大意了!悔不该充大尾巴狼,来这里找虐啊!……不行!必须要跑! 正当于禁准备瞅个机会开溜时,黄忠的第三刀已经重重劈落。 于禁只得长啸一声,使出吃奶的力气抵挡,一双虎臂青筋暴起,高举两尖刀,试图暂时阻挡一下。 但他却低估了黄忠全力以赴的这一刀。 后世黄忠在六十岁时,尚且能与关羽大战一百回合,而不落下风。 如今黄忠才五十岁,整整年轻十岁,体力与力量正值巅峰时期,战力可谓是彪勇无敌。 岂是于禁之流,能够阻挡? 在赤血刀的重击过后,于禁手中的刀柄应声而断。 整个人连同两尖刀,都被瞬间劈成两截,五脏脑浆迸裂,死的惨烈无比。 此时,徐晃正在远方指挥战斗,突然见于禁被一刀分尸的场景,心里瞬间掀起惊涛骇浪。 自己虽然也能击败于禁,但最多也要在三十回合之后。 而那执刀敌将,竟能在三招之内击毙于禁,这是何等的猛士啊! 比之昔日的温侯吕布,怕是也不遑多让吧! “撤军!快撤军!许昌城坚固,咱们暂时先不打了……速速回师驰援主公,助主公合力剿杀高贼。” 军令一出,剩余的四万曹军,在徐晃的统领下,立即调转方向,准备打着回援的幌子,原路返回。 但是常言道:请神容易,送神难! 叶白夔麾下的八千甲士,也已经杀红眼,紧盯着曹军的后方,时常放几支冷箭,射杀落后的曹军。 而魏延也看准时机,亲率三万荆州步军,紧随其后,准备乘胜追击。 第79章 全线崩溃,曹操含泪 洧水河畔,战场之上。 高义在曹军大阵里,横冲直撞,如入无人之境。 身后数千名西凉铁骑,受到感染,皆是秉着血战不退,宁死不败的信念。 在战场之上勇往直前,一路纵马挥刀杀敌,犹如斩瓜切藕一般,杀的周边曹军一阵胆寒。 正当曹操对此一筹莫展,暗暗咬牙切齿的时候。 有一哨骑自后方飞驰而至,仓皇失措的禀报道:“启禀主公,大事不妙!” “刚刚咱们军阵后方,突然有一名叫做卢升象的敌将,统领着三千轻骑偷袭而来,杀得后军全线溃败。” 曹操几乎勃然变色,怒吼道: “后军由乐进统领,整整有两万人马,岂会敌不过区区三千轻骑?” “乐进呢?这家伙如今在哪?大战之前,他明明向我保证,阵在人在,阵破人亡。” 那名哨骑也是无奈,满脸沮丧的悲呼道:“主公!乐进将军当时死战不退,原本准备斩杀敌将,以扭转败局。结果与那卢升象交战不到五个回合,就被敌将斩落马下。” 曹操突然抽出腰间青釭剑,架在那名哨骑的脖间,出言威胁道: “你可知谎报军情,乃是抄家灭族的重罪?……乐进是我军中猛将,岂会败于区区一个卢升象?” 见那哨骑瑟瑟发抖,却依旧没有改口的意思。 曹操心里莫名的一凉,瞬间感觉一股无力感涌上心头。 良久之后,曹操勉强打起精神,缓缓收剑归鞘,略显疲惫的自我宽慰道: “哎!罢了!罢了!虽然少了乐进的两万后军,但我还有于禁带领的五万先锋军。算算时间,许昌城应该已经被于禁带兵攻陷了。” 正在此时。 又有一哨骑飞驰而至,跌跌撞撞的翻倒在马下,悲呼道:“启禀主公!大事不妙!” “于禁……于禁将军他与一名中年敌将,交手仅三个回合,就被一刀劈成两截,当场阵亡。” “攻城之战遭逢惨败,如今徐晃将军正在带领余下的三万兵马,准备东渡洧水。但敌军紧随其后,还望主公派兵增援,接应大军成功渡河东归。” 突闻此言,曹操如遭雷击,牙齿打颤的咬牙,仰天长叹道: “我曹操麾下强军二十余万,坐拥兖豫司近三州之地。挟天子以令诸侯,威加海内。岂会败于一介黄毛小儿?” “天道何其不公!何故厚赐高义这般精锐之师?何故厚赐高义这般绝世猛将?” “天助高贼,不助曹啊!” 话语刚落,只见一柄长枪突然从乱军之中,疾射而出。 周遭曹军亲卫见状,急忙举盾抵挡,拼死将曹操护在身后。 但是面对裹挟着1.8倍霸王之力的一枪。 那十几名执盾兵,无异于螳臂当车,瞬间被轰飞出去,四分五裂成了一地残肢断臂。 但也正因为有这些盾兵的阻挡,导致原本瞄准曹操身躯的这一枪,并没有命中目标,而是直接轰在后面的大纛旗上。 这一面象征着主帅的大纛旗,瞬间折断坠落在地。 许多曹军远远见此一幕,不知到情况如何,只以为曹操已经败亡,纷纷开始丢盔弃甲而逃。 曹操身边的近千名亲兵,皆是由曹军与夏侯家的族人担任,可谓是忠心耿耿。 这些亲兵完全无视折断的大纛旗,而是举盾挡在前面,将曹操护在身后。 此刻,高义勒马止步,傲然而视,视前方数千曹军将士,如若草芥一般,轻蔑笑道: “天行有常,天义昭昭。” “无道之人,岂能长存?” “你曹操虽名为汉臣,但实则乃是窃国之贼,岂有不败之理?” 眼见曹操已经没了精气神,高义索性就又添了一把火。 “曹贼!天道有轮回,苍天饶过谁?昔日你攻我徐州,屠戮我治下军民,导致我岳父吕布惨死于府中,可谓是百死难赎其罪。” “哼!好在你妻女皆是通情达理的人,她们正在努力用自己的肉体与灵魂,日夜偿还你所欠下的累累罪行。” 听闻妻女的情况。 曹操瞬间惊醒,恨声说道:“高贼!你若敢动她们分毫,我曹操纵使拼的鱼死网破,也要与你血战到底。” “鱼死网破?就凭你还不够格!”高义嘴角上扬,露出一抹讥笑。 “至于你说的血战到底吗?哈哈哈!当然会到底啦!这些天我已经与诸多令爱进行亿番鏖战,帮她们一一放血。” “对了!你的嫡夫人卞氏,如今已经是我的小妾。她担心我会败给你,哭着求着要我带她一起离开许昌。” “她见我不肯,所以特意将自己贴身的肚兜兜,塞进我的怀里,担心我会忘记她。” “临行前,她还含情脉脉的说:只恨君生迟,亦恨妾生早。在地愿为连理枝,在天愿作比翼鸟。” “哎呀呀!这个小浪蹄子,当时给我肉麻的,害得我衣服都没脱完,直接就和她又深入的探讨了亿下人体构造。” 看着高义手里那一件粉色的肚兜兜,正在迎风飘扬,上面的熟悉的鸳鸯图案,隐约可见。 曹操瞬间崩溃,眼睛里的泪水夺眶而出,怒吼道:“高贼!奸贼!恶贼!逆贼!” “高贼!你人面兽心,辱我妻女。我誓当生擒汝,食汝肉,寝汝皮。” “你们不要管我,都给我上,去围剿高贼,给我杀啊!” 话语刚落,立即就有几名亲卫开始动作起来。 正当曹操准备抽剑与高义一决雌雄之时,突然感觉身边的景物在逐渐远去。 往左右一瞧。 曹操几乎被惊掉下巴。 那几名亲卫,居然驮着自己的身体,一个劲的往后方跑,口中还劝道:“主公!兵败如山倒啊!咱们还是快跑吧!” “我不走!我不走!我要与高贼一决雌雄,血战到底。” 看着被愤怒冲昏头脑的曹操。 旁边的曹彰含泪说道: “父亲!小不忍则乱大谋啊!这一战咱们虽然败了,但兖豫司三州,还在您的手里,麾下尚有十余万大军镇守在外。” “我娘,必然是被高贼强行威逼,这才不得已只能屈身从贼,她必然还在翘首以盼,日夜祈祷您能卷土重来,营救她于高贼的折磨之中。” 听到曹彰的分析与劝解,曹操的情绪果然稳定许多。 心道:卞氏与我夫妻多年,岂会轻易被叛于我,必然是高贼强行胁迫她的,我定要救她们逃出高贼的魔窟。 第80章 凯旋而归,众美夜宴 眼看曹操在一众亲卫的拥护下,准备逃跑。 高义岂会坐视不理,当即手舞天龙戟,一骑如电般极速追击而去。 “曹贼休走,且吃我一戟吧!” 曹军亲卫之中,曹彰心急如焚,深知高义的神勇,急忙将曹操放在一辆驷马战车上。 “父亲!请恕孩儿不孝,怕是以后不能替您养老送终了。” “曹家可以没有我曹彰,但是不能没有您……你们几个速速护送司空离去。” 曹彰也不给曹操说话的机会,直接用戟杆抡在马屁股上,战马吃痛一声,立即抬腿就跑。 做完这些,曹彰竟是主动调转马头,手执方天画戟,怒目圆睁瞪视高义,暴喝道: “高贼!你迫害我母我妹!我曹彰与你不共戴天,此仇不报,还有何颜面立于世间?” “曹氏族兵,都随我上。” 怒吼之中,曹彰挺戟纵马,杀向前方,身后八百曹氏族兵,亦是一路紧随其后。 “居然是曹彰那小崽子,不就是陪你母亲游园赏……了吗?我又没有真睡你妹……你吼个锤子啊!” 高义暗暗嘀咕一声,舞动天龙戟挺在胸前,胯下乌骓马四蹄飞奔而起。 待到近前,两戟相撞击于一处。 曹彰虽然也是魁梧巨力的猛士,但与高义惊世骇俗的力量相比,那简直就是不堪一击。 仅是一个回合,曹彰便被震飞出去,跌落马下,体内气血翻滚,直接两眼一抹黑,晕厥了过去。 “切!小崽子,要不是看在你娘临行前,费尽唇舌,嘴皮子都快磨破的份上,我岂会留你性命。” 曹彰有卞氏的面子,自然是免除一死,但面对那八百曹氏族兵,高义就没有丝毫的心慈手软了。 他们所组成的骑阵,压根就挡不住高义的冲锋,一人一戟一匹马,仅是几息之间,便将敌阵彻底凿穿。 天龙戟如雷霆万钧,所过之处,皆是一地残肢断臂。 当杀穿曹氏族兵的骑阵之后,高义原本想追击曹操。 却突然发现曹操的马车,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而幸存下来的五百余名曹氏族兵,居然又悍不畏死的掩杀回来了。 高义深吸一口气,一身狂傲怒气直冲天灵盖,直接将怒火全部发在这些族兵身上。 手中天龙戟,如斩瓜切菜一般接连斩出,所过之处,人马俱碎! 配合上已经赶来的五千西凉铁骑,以及三千大雪龙骑军。 仅是不足三个时辰,高义便彻底扫平了战场上曹营溃兵。 此战斩杀曹军士卒三万,俘虏曹军兵马四万,缴获军械钱粮更是无计其数。 经此一役,后世诗云: 曹营劲旅列阵前,高义孤军背水战。 八千铁骑一曲落,挺枪直撞戮敌胆。 刘晔献计霹雳弹,魏延含怒斩韩玄。 前后折戟四猛将,曹操铩羽失中原。 …… 在击溃曹军之后,高义并没有寻到曹操的踪迹,无奈只能挟着大胜之威返回城内。 当天夜里,司空府内。 以卞氏为首的一众美妾们,为了庆祝高义旗开得胜,凯旋而归。 特意举行了一场盛大晚宴。 在宴席上,高义与一众美妾们,都极为高兴,可谓是彻夜狂欢。 趁着这个机会,高义顺便也将曹操的长女·曹芊唤了过来。 曹芊,后世名叫清河公主。 原是曹操原配丁氏的养女。 自从昔日宛城一战,养子曹昂战死之后,丁氏受不了打击,就选择与曹操和离,仅留下养女曹芊。 如今的曹芊已经成年,出落的亭亭玉立,青春靓丽。 清河公主之曹芊 原本性格高傲的曹芊,对高义极为抗拒,并且屡次出言挑衅,指责高义狼子野心,竟然霸占她人妻妾。 面对曹芊的挑衅。 高义自然是没有惯着她,当即就要惩罚她。 曹芊倒也很是硬气,摆出一副宁死不屈的娇蛮大小姐模样。 并且还双手掐腰,恨声道: “落到你手里,要杀要剐都无所谓,我曹芊生是曹家人,死亦曹家魂。绝不会皱一下眉头。” “但是高贼你别得意,天道有轮回,苍天饶过谁啊?你屠戮我曹氏男丁,凌辱我曹氏女眷,坏事做尽,总有一日会遭到报应的……” 看着曹芊这个娇蛮高傲的小辣椒。 高义瞬间就被激起了万丈怒火。 直接就亲自惩罚了口无遮拦的曹芊。 口舌之罪,当罚口舌! 这场晚宴里,曹芊应该是吃的最饱的人。 …… 与此同时,相较于高义的逍遥惬意,纸醉金迷。 刚刚率领溃兵逃回长平城的曹操,则是显得落魄至极。 如今曹操深知已经无法击败高义,夺回许昌城。 甚至高义还会与镇守在沛国的大军,前后夹击自己在豫州的地盘,开始逐步蚕食。 荀攸眉头紧锁,无奈一叹道:“主公,如今咱们遭此大败,损失惨重,已经无力再战。” “属下提议我军应当放弃刚刚收服的司隶一带,调回驻守在那里的全部兵力。” “全力抵御高义东进,并在豫州的汝南郡一带囤下重兵,切断高贼与徐沛地区的联系。使其首尾不能相顾。” 听到这一提议,钟繇率先反驳道:“此言差矣!” “兖豫之地,虽有富足的数千里平原,但也正是因此而几乎无险可守。” “而且兖豫之地,北临河北袁绍,南挨荆州刘表,东西两地又有高义虎视眈眈。若高义联合袁绍,前后夹击我军,那时咱们又如何抵挡?” “因此,属下提议,咱们应该主动收回兖州的兵力,重点防卫司隶与豫州。” “如此一来,高义与袁绍必然会出兵争夺兖州,届时咱们只需隔岸观火,必然能伺机夺回许昌城,营救天子以及主公的家眷。” 良久之后,曹操难以抉择,只得询问起郭嘉。 “奉孝,不知你有何良策?” 郭嘉微微摇头,叹息道:“主公,为今之计,嘉以为豫州的汝南郡,咱们应该是保不住了。” “而司隶虽有雄关沃土,但乃是四征之地,东有高义,西有马韩,南有张鲁,北有白波贼。而且司隶在经历过董卓与李郭二人的祸乱之后,早已千疮百孔,人口凋零,如同鸡肋。” “因此,嘉提议放弃司隶与汝南郡,让高义与关东群雄争个头破血流。咱们则是囤兵兖州,试着与袁绍结盟,打着营救天子的旗号,出兵共击高义。” 第81章 卞氏酬恩,高义酬军 曹操一脸苦涩,开口言道:“与袁绍联盟吗?我与他虽然是故交,但却一直暗中较量,恐怕他不可能会与我联盟啊!” 郭嘉微微摇头,拱手拜道:“主公,此事完全有可能!” “高义在击杀袁术之后,便已经与袁绍结下大仇,袁绍与袁术虽然是南北两大诸侯,一直以来都在拼命较量。” “但说到底,他们俩终究还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袁绍可以坐视袁术被人击败,但绝不会容忍袁术被人击杀。” “如今之所以选择对高义隐忍不发,必然是有河北文臣谋士们,在极力劝阻。咱们只需遣一能言善辩的使臣,必可促成袁曹结盟之事。” “好!就依奉孝所言。” 曹操一抚顺颚下短髯,点头道:“我这就派遣一使者,携带重礼前往河北,另外让他再带上一份礼物,去拜访一下许攸。” “如今许攸虽然效命在袁绍帐下,但终归他与我也是多年故友,想必定然会助我一臂之力,促成结盟之事。” 等到众人告退。 曹操将自己关在清冷孤寂的房间里,独自一人坐在桌前,自斟自饮,默默舔舐着伤口。 看到桌案上摆放着的菜肴,此刻曹操的心里更加的自责和失落。 卞氏、尹氏、环氏……以及曹芊、曹节她们,如今落入高义的手里,想必一定会受尽折磨吧? 也不知道她们有没有饭吃,会不会饿着肚子。 于此同时,司空府内。 卞氏正在吃高义下的面。 虽然味道不怎么样! 有股咸鱼的香臭味。 令人难以下咽。 但也总比饿着强。 卞氏偷偷抬眼看了高义一眼,就继续品尝了起来。 高义露出一副满意的表情。 一边伸手抚摸着卞氏的披肩长发,感受着她的牙尖嘴利,一边开口说道:“今天在战场上,我遇见曹彰了。” “你那小崽子还挺虎!居然要找我拼命,看在你的面上,我留了他一命,你是不是要表示表示啊!” 卞氏哪里不知道高义的想法,定然是又想游园赏菊了。 无可奈何,卞氏只能停止吃面的动作,主动扶在桌案上,摆出一副任君采摘的含羞状。 “奴家身无它物,只能用这一副不堪重负的娇弱身躯,慢慢偿还夫君的恩情了。” 看着风情万种,性感至极的卞氏。 高义却一反常态,摆了摆手,轻笑道:“菊花虽美,但也不能日日赏玩啊!天色已晚,还是等回头再游园赏菊吧!” “今夜,本将军酒水喝多了,尿有可能有些多,待会儿就麻烦夫人了。” 卞氏暗暗长舒一口气,赶忙摆出一副小鸟依人的温顺模样,撒娇道: “不麻烦,奴家这就去给您拿夜壶。” 看着卞氏恰似玫瑰花一般晶莹剔透的粉嫩唇瓣。 高义脸上的笑容,逐渐变得越发灿烂,凑到卞氏的耳畔,吹了一口暖暖的哈气,轻声道: “有你在,还要什么夜壶啊!” 卞氏听的莫名其妙,心里暗道:为什么有我在,就不需要夜壶啦? 突然间,一道硕大且长的阴影,在灯盏的映照下,逐渐呈现在卞氏的面容上。 卞氏如梦惊醒,被震惊的嘴巴都张成o型,一股干涸之感从喉咙处瞬间涌现。 不由得惊呼道:“我的天啊!你居然要……唔唔唔!” …… 时光飞逝,半月之后。 高义以天子的名义,在许昌城里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宴席,准备犒赏三军。 高台之上。 高义一身乌金战铠,身披白袍大氅,威风凛凛的端坐于正中位置。 袁左宗、叶白夔、卢升象、贾诩、黄忠、魏延等人,都坐在高台两侧。 高台之下,则是整整四万兵马,其中也有背水一战中幸存的西凉铁骑。 昔日八千西凉铁骑撞敌阵,如今归来仅剩三千余众,那是何其惨烈。 环视四周,高义在全军将士面上扫过一眼,突然高举酒盏,朗声道: “半月之前,本将军曾在洧水河畔许诺,待到击败曹营十五万大军,就放任尔等在城内洗劫三日,金钱、粮食、女人,尔等可自行抢取。” 话语刚落,原本一片喧嚣热闹的景象,瞬间变得一片死寂。 随后,全军将士皆是爆出一阵阵山呼海啸般的怒吼。 都在磨刀霍霍,准备直接杀入居民区与商业区,抢钱、抢粮、抢婆娘。 正在此时,高义突然饮下一盏酒,朝着全军将士,拱手道: “当时事出紧急,本将军也是迫于无奈,只能出此下策,许下劫掠许昌的诺言……如今我等凯旋而归,却又不忍令城内百姓,遭此劫难。” 话语刚落,台下四万将士,皆是如放了气的皮球一般,瞬间蔫了起来。 他们自然是不敢怪罪高义言而无信,毕竟在打完洧水之战后,他们的生活水平,已经获得极大的提高。 几乎顿顿都是大鱼大肉,时不时还会发些米酒黄酒,量虽然不多,但至少能过过嘴瘾。 跟以前风餐露宿的日子相比,如今的生活,简直就是神仙过的日子,安逸得很! 正在全军将士,都默不作声的时候。 高义突然伸手拍了拍巴掌。 随后,只见有两三千名北域胡姬,被绳索捆绑着,在士卒的驱赶下押解到高台附近。 紧接着,就有几百名膘肥体壮的魁梧力士,扛着一筐筐五铢钱,重重放在地上。 “你们之中,有荆州盟军,也有西凉降兵,更有曹营降卒。” “或是情出自愿,或是逼不得已。那些都无所谓,既然你们随我一起并肩作战,那我就不会亏待你们。” “尔等在战场之上的功绩,已经登记造册,皆可凭借功绩换取钱财。” “如今正值乱世,北地胡人屡次率军叩关,屠我大汉城池,戮我大汉子民,累累罪行,罄竹难书。” “我恨不得饥食胡人肉,渴饮胡人血。若非中原战乱,令我无法脱身,我必提三尺长剑,亲率汉之雄师,血洗草原,杀他个天翻地覆。” “至于旁边这些北地胡姬,都是通过西凉的商队,重金购买而来充当军妓的。” “从今天开始,她们这半个月的时间里,就归你们啦!去让她们感受一下何为枪林弹雨,何为修罗炼狱吧!” 第82章 迁都洛阳,陛下赐婚 翌日清晨,皇宫金殿。 满朝公卿,除高义之外,都在向汉帝刘协躬身参拜。 待众卿平身之后,刘协颇为忌惮的看向高义,满脸堆笑的说道:“来人,给骠骑将军抬张椅子。” “朕听闻骠骑将军麾下的精兵强将,已经替我大汉朝收复汝南郡与河南尹,当真是兵贵神速啊!” 高义抬眼扫了刘协一眼,总觉得他另有所图,就随意拱了拱手。 “全托陛下洪福,否则也不会这般轻易攻陷这两郡之地。” 果真如高义心里想的一样。 刘协接下来的句话,就暴露出了他的谋划。 “汝南郡乃是我大汉朝第二大郡,河南尹更是洛阳京畿旧址,岂是这般轻易攻陷的。” “听说此番大战,骠骑将军帐下的大将叶白夔,可是出力甚多,因此朕准备重赏他……想必骠骑将军应该不会反对吧?” “叶将军,朕封你为征西将军,进爵阳城县侯,食邑两千石。” 闻听此言,武将队列的官员们,一时半会还不清楚情况,都向叶白夔投去羡慕的目光,或是轻声恭贺。 但满朝公卿,却皆是一片寂静,心里惊叹道:陛下的这一招离间计,用的真是妙啊! 这半月以来,满朝公卿都在盯着高义的司空府。 得到的消息,都是高义整日在府内纵情酒色,流恋于花丛之间。 而其麾下的四万兵马,则全部交给了叶白夔统领。 于是乎,许多公卿们,都在收集叶白夔的情报。 据说叶白夔首次登场,是在宛城之战,以麾下三千大戟士,稳压八千西凉铁骑。 而后,此人又与卢升象,各自统领一支步军和骑军,雪夜急行军。并在五日之内,前后攻陷五座坚城,直抵许昌城。 而后又在许昌保卫战的时候,他仅凭八千步军,硬扛五万曹军的猛攻,更是曾以一剑轰碎巨石,惊的曹营诸将胆寒。 如今叶白夔掌管整整四万兵马的调度大权,并且一举攻陷汝南郡与河南尹,已经隐隐有些功高震主的趋势了。 此刻,刘协突然在朝会上拉拢叶白夔,虽然可能会因此得罪高义。 但若是高义出言阻止,这无异于是断了叶白夔加官进爵的机会。 极有可能会激发叶白夔的仇恨,导致二人主仆离心,甚至逐渐反目成仇。 正在满朝公卿,都在暗暗惊叹刘协的聪明睿智时。 叶白夔却仅是抬眼扫了龙椅上的刘协一眼,而后就静静的闭目养神起来,视天子如草芥一般。 面对如此尴尬的局面。 董承作为保皇派的首脑人物,自然不能坐视不理。 只得硬着头皮,迈出朝臣队列,出言说道:“叶将军,陛下体恤你劳苦功高,特封你为征西将军,进爵阳城县侯,还不速速接旨谢恩?” 良久之后,叶白夔始终没有回应,完全无视刘协与董承,场面极度尴尬。 满朝公卿,皆不敢轻举妄动,只恐遭受池鱼之殃。 高义朝着两侧群臣扫视一眼,轻蔑一笑,浑不在意的说道: “白夔将军,陛下如此看重你,岂可辜负陛下的一片良苦用心,赶紧领旨谢恩吧!” 即便如此,叶白夔也没有抬眼看龙椅上的刘协一眼,而是立即向高义躬身行礼,拜谢道:“承蒙主公厚赐,属下必当竭尽所能,为主公分忧。” 见此一幕,原本还心存侥幸的刘协,瞬间如霜打的茄子一般无精打采,垂头丧气的说了一句。 “诸位爱卿,朕今日有所不适,有本启奏,无本退朝。” 话语刚落,贾诩就直接拄着拐,取出一份奏折,从文臣队列里迈步而出。“启禀陛下,臣贾诩有本启奏。” “如今曹操虽然兵败如山倒,退回兖州一带,但许昌终究是距离兖州太近,几乎没有什么军事缓冲区域。” “若曹操卷土重来,许昌必定会成为首战之地,届时必然会威胁到天子与诸位大臣们的安危。” “因此臣提议将国都,重新迁回洛阳京畿旧址,不知陛下与诸位大臣意下如何?” 刘协听后不由得陷入沉思。 原本以为贾诩是高义的人,必然会趁此机会落井下石,嘲讽自己不自量力。 却没想到贾诩仅是提议迁都而已,而且态度竟还挺和颜悦色的,很明显这是想顾全天子颜面,给自己一个台阶下。 想通之后,刘协就借坡下驴,稍微摆出一副威严的架子,郑重说道: “此时,倒也合情合理,那便劳烦贾爱卿担负起迁都的事宜了。既然没有其他的事,那就退……” 话没说完,贾诩突然又取出一份奏折,说道:“启禀陛下,臣还有一事启奏。” “昔日冠军侯·霍去病,也曾担任骠骑将军一职,曾言:匈奴未灭,何以家为?那是何等的豪迈!” “但也正是因此,在冠军侯英年早逝之后,并没有子嗣留下,能够继续护我大汉万里山河。” “如今骠骑将军·高义,已到加冠之年,而尚无子嗣。故而臣请陛下赐婚,择几名世家大族的良家女子,替骠骑将军开枝散叶,还望陛下恩准。” 听到只是给高义赐婚而已。 刘协想也不想,直接就同意了。 “好!那就依贾爱卿所奏,你且将骠骑将军钟意的女子,都呈上来,待会儿朕就下旨赐婚。” 待到退朝之后。 走出皇城的途中,贾诩不经意间看到董承正在与一众公卿闲聊。 立即就拄着拐,走到董承面前,抱拳笑道:“恭喜!恭喜!恭喜董承将军,喜得佳婿。” 闻听此言,董承与周边的公卿们,皆是不由得呆愣住了。 太尉杨彪的反应快一些,瞬间从疑惑之中惊醒,惺忪的灰眸一睁,试探着问道:“莫非贾大人向陛下请赐的对象,居然是董将军的女儿?” “什么意思?”董承如遭雷击,直接一把拽住贾诩的衣领,含怒吼道:“你个老毒物,居然给我玩阴的。” “谁不知道我家明月和陛下是表兄妹,她俩自幼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原本再等三个月就有参加宫廷选秀……你!你……” 说着说着,董承情绪太过激烈,居然口中鲜血狂飚,直接晕死过去了。 第83章 花烛之夜,高义纳妾 当天晚上,董将军府。 董承正斜靠在床头,被丫鬟喂食汤药。 待到吃罢汤药,早已等待在旁的伏完,急忙殷勤的劝道:“董兄,你可定要保重身体啊!” “咱们保皇一党,全靠董兄撑着门面,若是没有你来主持大局,那咱们就要群龙无首,化作一片散沙了。” 好听的话,谁都喜欢听。 原本还憋着半肚子气的董承,听到这种好听的奉承话,怒气也逐渐消散许多,连带着对伏完的态度也好了许多。 “伏兄,莫要忧虑!高贼犯上作乱,专权朝政。我董承一日不死,必将与之对抗到底。” 董承拖着病殃殃的身体,心有不甘的说道:“只是那贾诩老贼!欺我太甚!” “明日我就在朝会上,请奏陛下,定要撤销这门荒唐婚事……我董家世代的忠臣良将,累世的皇亲国戚,岂会让嫡女嫁与一介国贼为妾室。” “纵使拼的鱼死网破,我也要……” 话未言罢,伏完却已经出言阻止道:“董兄,此事万万不可阻止啊!” 董承几乎勃然变色,语气中隐有寒意的反问道:“伏兄,这是何意?” “难道要本将军坐视女儿,落入高义那国贼之手吗?若是伏兄惧怕了,明日就不劳烦你了。我和其他忠于汉室的朝臣,集体请奏便是,来人送客!” 伏完脸上满是焦急之色,急忙解释道:“误会!董兄莫要误会!” “我伏完是皇后的父亲,与陛下荣辱与共,岂会惧怕那高贼……只是!只是……” 看着扭扭捏捏的伏完。 董承冷哼一声,没好气的骂道:“大丈夫行事光明磊落,岂可瞻前顾后,畏首畏尾?” “你我皆是皇亲国戚,你是陛下的岳丈,而我是陛下的表舅,打断骨头连着筋。咱们都是一家人,如今关起门来,又有什么话是不能讲的?” 伏完微微一叹,挣扎少许过后,索性斗着胆子,直接朝着董承躬身拜道:“董兄在上,请受我一拜。” “此事虽然冒昧,但为我大汉朝四百年基业,为天子能重掌大权。还请董兄能效仿昔日的王司徒,使用美人计替我大汉皇朝铲除国贼。” “董兄!令爱生的国色天香,比之昔日的貂蝉,也毫不逊色。若是留在高贼身边,必定能替陛下刺探出大量情报。” “只要咱们通过情报,觅得良机,就能趁高贼疏于防备之时,用刺客或是陷阱剿杀他。届时咱们再以天子之名,大赦三军将士,牢牢掌握高贼麾下的精兵强将,必可中兴我汉室基业。” “等到陛下重掌大权的时候,董兄……哦!不!董公必将名垂千古,万世流芳。而董家也必将能凭此功绩,一跃而起成为整个大汉朝最顶级的世家巨族。” 听着伏完言辞凿凿的话语。 看着伏完潸然泪下的神情。 董承竟鬼使神差的有些意动了,良久之后,幽幽叹息道:“好吧!就依伏兄所言,咱们效仿王司徒,以美人计对付高贼。” “哎!我董家世代忠良,为我大汉皇朝中兴,我董承责无旁贷……只是可怜我家明月啊!” 听到董承答应此事,伏完原本躬着的身子,瞬间跪在地上,重重的磕了一个响头,悲呼道:“我伏完代表大汉的列祖列宗,感激董公的义举啊!” 董承的心里五味杂陈,随意摆了摆手,落寞叹息道:“伏兄,我累了,就不送你了。” 伏完赶忙起身告退,临走之时,还不忘轻轻合上房门,生怕会发出丁点的音响,打扰到董承休息。 只是在房门关上的那一刻,伏完原本感激涕零的悲壮之色,几乎瞬间变色,换上一副狂喜的表情。 两个月前,当伏完得知董承的嫡女·董明月,即将参加宫中选秀的时候,他的心里就生出一股不妙的预感。 当年陛下的母亲·王美人,惨遭毒害之后,就一直被董太后寄养在身边,两人祖孙感情深厚。 而董承又是董太后的亲侄子,所以这些年,即使陛下被董卓、李傕、郭汜等人到处挟持。 董承也一直没有选择袖手旁观,而是努力帮助陛下渡过难关,始终不离不弃。 而以董家与陛下的深厚关系,董明月一旦入宫,她的品级必然会在极短的时间飞速上升,有可能做到贵人,甚至是贵妃。 如今自己女儿伏寿,进宫已经有三年的时间,却没能生下一男半女,已经有许多皇室宗亲和朝臣,对此议论纷纷。 若日后董明月抢先诞下龙嗣,刘协很有可能会在朝臣的谏言下,选择罢黜伏寿,改立董明月为皇后。 如今自己仅凭三言两语,就忽悠住了董承这个傻憨憨。不费吹灰之力,替自己女儿守住了皇后之位,又岂会不高兴呢? …… 三日之后,司空府邸。 大婚之夜,月朗星稀。 高义醉醺醺的走进房门,来到桌案前,拿起茶盏饮了几杯。 此时婚房里,烛火闪烁。 董明月身披红锦喜服,头戴喜帕,端坐在婚榻上,一双恰似玉藕般雪白的小手,正紧张万分的拽着衣角。 这种场景,高义早就见惯了,直接走上前去,抬手猛的一把掀开喜帕。 用右手食指,轻轻托在董明月的光洁下巴处,将她的琼首慢慢抬起。 四目对视的那一刹那,一张倾国倾城的娇颜,呈现在高义的眼前。 天生一副狐狸精似的妩媚脸蛋儿,水汪汪的美眸里含嗔带怨,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艳欲滴。 尤其是董明月穿上一身大红色的束腰红裙之后,在丰腴胸脯的衬托下,魔鬼般火辣的曲线,完美的呈现在高义眼前,能让人扬起浓浓的征服欲。 确认过董明月的美貌之后,高义满意的点了点头,知道这次没有白忙活一场,确实是自己喜欢太阳的类型。 “董家嫡女,果真是国色天香的大美人啊!世人皆知贾诩那老毒物,计谋狠毒,未曾想他的眼光竟也这般毒辣。哈哈哈!” 高义也懒得扶龙归位,轻嗅几下空气中,那一股子莲花般的处子体香。 抬头透过窗户望着夜空中,高悬着的一轮银白明月,有感而发,赞叹道: “董明月,这真是个好名字啊!肤若凝霜,美如明月。美人当前,明月当空。此情此景,当赋诗一首: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低头硬邦邦】 怎么样?明月,夫君吟唱的这首《烛夜思》如何啊?” 看着高义如三月春风般温暖的笑容。 董明月倒是没有原先的不安了,逐渐的大着胆子,试探着回答道:“前面三句很有意境。” “但是为什么‘举头望明月’以后,下一句是‘低头硬邦邦’呢?妾身听的云里雾里,不知何意?” 高义笑了笑,也不多做解释,只是牵着董明月的手,来到桌案前。 “这个问题,待会儿你就知道了。天色已晚,咱们还是先聊聊开枝散叶的问题吧!” 第84章 女流之辈,暗施飞戟 司空府内,灯盏渐烬。 董明月重重的喘着粗气,满脸疲容的躺在软榻上,一双妩媚灵动的美眸里,已经是空洞洞的。 不知过去多久。 她的手指勉强动了动,这才感觉自己终于活过来了。 此刻,董明月终于明白【举头望明月,低头硬邦邦】的真正含义。 举头望明月,望的不是天上月,而是她董明月。 至于那低头硬邦邦…… 呜呜呜!那何止是硬邦邦啊! 也不知道夫君,究竟是如何锻炼的体魄,全身每一处肌肉都如钢铁般健硕,五肢充斥着爆炸性的恐怖力量。 “好辛苦啊!还好有隔壁院子的夏侯妹妹能帮忙分担压力,若是只有我一个,估计如今已经累死了。” “只是夏侯妹妹的脾气有些娇蛮任性,又自幼习武,犹善挽弓剑舞。” “听闻夫君与夏侯兰有杀兄之仇,若是发生争执,只怕夫君会……哎!罢了!罢了!毕竟好事多磨!” 离开董明月的居所以后,高义立即就拐到隔壁夏侯兰的院落。 待到推开夏侯兰的房门。 突然有一支三尺戟,呼啸而过,稳稳的砸在房门上。 若非高义的反应及时,估计就要遭到暗算了。 正当高义准备出手,擒拿刺客的时候。 婚房正中间,一名曲线玲珑的极品美人,手执宝剑,怒目而立,恰似孔雀女王一般,优雅而又孤傲。 正是夏侯家的小姐·夏侯兰。 此时的夏侯兰,早已很透高义,因此她并没有穿大红色的喜服。 而是穿着一袭江南特色的菊纹白锦衣,束腰长裙,青丝盘髻。容妆淡抹,粉白相间。 “高贼,当年你暗使毒计,以乱箭镇杀我族兄·夏侯惇,此仇不共戴天。” “如今你趁我族人跟随曹司空南下,更是阴谋直取许昌城,大肆捕杀我夏侯氏与曹氏的族人,竟还要逼迫我做你的妾室。” “今日我夏侯兰纵使拼的鱼死网破,也势必要诛杀你,替那些惨死在你手中的族人们报仇。” 闻听此言,高义唇角微翘,没有说话,只是轻轻拍了拍身上并不存在尘土,似笑非笑的静静看着一切。 但高义的这一举动,却让本就怒气冲天的夏侯兰,感受到极大的轻视和侮辱。 就连那巍峨的峰峦,也在羞怒中不断颤抖,一双寒潭幽渊般的凤眸里,溢满晶莹泪珠,几欲择人而噬。 “高贼,我知道你武艺超群,堪称天下无敌,没有人敢与你一战,但我夏侯兰不怕你,看剑!” 夏侯兰挥动长剑,身法轻盈如穿花蝴蝶一般,剑锋之上泛着寒芒,直直袭杀向高义。 高义本想出手狠狠教训一下她,但考虑到她毕竟是自己新纳的妾室,自己应当对她适当宽容一些。 于是乎,高义随手拔出插在房门上的三尺戟,反握在手里,避开戟刃,改用戟把,准备给她亿点点教训。 顷刻之间,剑戟相撞。 仅是一击,夏侯兰的手臂,就被震麻了,就连手中握持的宝剑,也被砸出一处凹陷的缺口。 这可是让夏侯兰心疼极了,自己祖传的宝剑,今日怎会如此不堪一击? 夏侯兰暗暗甩了甩手腕,准备换单手握剑,改用双手握剑,和高义血战到底。 “夏侯小姐,你的武艺虽然不错,但可惜遇错了敌手。哈哈哈!” 狂笑之中,高义依旧反握着三尺戟,避开戟锋,改用戟把,狠狠的打在夏侯兰的娇躯之上。 “绝对的力量面前,任何阻挡与反抗,都将烟消云散。红莲降世,烈焰狂燃,区区女流之辈,岂能挡我神威。” “哈!且吃我一戟把!” “哈!又吃我一戟把!” “哈!双吃我一戟把!” “哈!叒吃我一戟把!” “哈!叕吃我一戟把!” “哈!又双叒叕吃我一戟把!” 第85章 夏侯臣服,徐庶献策 良久之后,性感冷傲如孔雀女王般的夏侯兰,面对高义的强势霸道,完全束手无策,逐渐崩溃。 在漫天戟影之下,被打的娇躯疲软,哭的梨花带雨,惹人生怜。 也不知道究竟打了几亿下。 高义最终停止攻击,甩了甩戟把上面残留的血迹,看向正蹲在角落里,双手抱膝,目光呆滞的夏侯兰。 “女孩子家家的,干嘛非要打打杀杀,这下可好了!流血了吧!你还疼吗?要不要帮你清理一下伤口?” 夏侯兰一副玉颜含羞的姿态,轻咬唇瓣,美眸向上翻转,白了高义一眼,并没有回答。 高义只当夏侯兰默认同意了,随手拿起一方白锦帕,直接帮忙清理起了伤口。 幸好伤口早已停止流血,没过多久,就被高义清理的差不多了。 只是在清理伤口的同时,夏侯兰脸色熏红,眼神逐渐迷离,双手不由得越握越紧。 回想起今日和高义的交锋,脸颊愈发的通红起来,如同那熟透待摘的水蜜桃一般,芬芳馥香。 高义左手在清理伤口,右手一撩夏侯兰额前略微凌乱的长发,如沐春风的笑道: “待会儿,我还要去军营商议军机,就不陪你吃早餐了,我已经吩咐厨房炖了补品,记得多吃点儿,补充一下气血。” 正当高义准备离去时。 只感觉衣服被扯住了。 回头一看,香腮熏红的夏侯兰,正可怜巴巴的看向自己,轻声抽噎道: “你可以放过我大哥一家吗?我自幼父母双亡,是大哥夏侯杰将我抚养长大的。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大哥和他女儿,被秋后问斩啊!算我求你了。” 高义眉头一挑,调笑道:“放过你大哥一家,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要看你的诚意!” 夏侯兰赶忙擦拭去眼角的泪痕,努力挺了挺酥胸,将那极品完美曼妙娇躯,毫无保留的展露在高义面前。 “今晚我一定会好好表现,只要你肯放过我大哥夏侯杰,和侄女夏侯轻衣,我做什么都可以。” 此时,夏侯兰的语气特别轻微,完全没有先前的娇蛮,反而增添几分青涩与可爱。 “可惜我今晚没空啊!明月已经和我约好了,等回来以后,就一起探讨几笔资产巨亿的账目。” 夏侯兰还是挺聪明的,一下子就听出高义的意思,赶忙扭动着曼妙柳腰,撒娇卖萌的说道: “其实我和明月姐姐也挺熟的,乃是闺中密友。要不等夫君回来以后,咱们仨一起去探讨账目呗?毕竟人多才热闹啊!” 面对聪明伶俐的夏侯兰。 高义不禁更添几分喜爱,轻拍了她的脑袋几下,用有些宠溺的语气,调情道:“这个提议相当不错。” “只是我帮你清理伤口这么久,你是不是也该有所回报,帮我也清理一下啊!” 夏侯兰准备去拿锦帕,高义却一把抓住她的玉手,看着那晶莹饱满的粉嫩唇瓣,邪笑道:“用手帕多凉啊!” …… 当天晌午,城外军营里,高义帐下的谋臣武将,齐聚于此,正在商议往后战争的方向。 时至今日,高义的地盘和人马,已经扩大数倍。 兵马有:三千大雪龙骑军、三千巨鹿烈、三千白羽轻骑、三千黎阳轻骑、五万并州狼兵,以及其余各类降兵、新兵十三万。 地盘上:东至司隶的河南尹,西至徐州沿海,南至江东曲阿城,北至兖州泰山郡。 “如今咱们兵强马壮,坐拥雄兵二十万,已经在中原站稳脚跟。往后咱们是东进兖州,还是西征关中。” 高义环视四周,在两侧谋臣的脸上一一扫过,贾诩、荀彧、徐庶、刘晔。 徐庶原本并没有要拜入高义帐下的打算,怎奈高义直接派人将徐庶的母亲和姐姐,请到了许昌城。 向来礼贤下士的高义,自然是亲自去探望徐母,想要借此拉拢徐庶。 恰巧看到徐母的小女儿,生的格外美丽,如今正值青春妙龄,惹人喜爱。 于是乎,高义就顺道在赐婚的名单里写下那少女的名字。 当圣旨传到徐庶家里的时候,纵使徐庶和徐母有千般不舍,万般无奈,最终也只能含泪将那少女送上婚车。 至于刘晔,则是在许昌守城战时,被叶白夔亲自俘虏的。 早在霹雳车攻城的时候,叶白夔就注意到了刘晔,发现自有这家伙会捣鼓霹雳车。 索性在曹军溃散之后,叶白夔直接换上一匹良驹,杀入曹营乱军之中,俘虏了刘晔。 “不知诸位有何妙策,咱们应该将重点放在何处?” 贾诩原本准备进言,但看到高义暗暗使了一个眼色,瞬间了然于胸。 “元直先生,乃是主公的大舅哥,听闻又是荆襄书院里有名的才子,不知可有何良策啊?” 徐庶暗皱眉头,没好气的看了贾诩一眼,知道该来的终归要来。 “启禀司空,属下认为,咱们既不东进,也不西征,而是北上。原因有三点。” 一则,曹操所占据的兖州,紧挨袁绍的地盘,这二人积怨已久,早晚必起战争,若是如今咱们东进兖州,很有可能会导致曹操投向袁绍。 二则,关中地区早已焚毁殆尽,十室九空,很难在那里招募兵源。不如停止西征,暂时将关中地区当做军事缓冲地带,避免与西凉诸部交锋。 三则,河内郡的张扬,乃是吕布的故交挚友。这些年他一直在北方群雄的夹缝中生存,早已有依附雄主之心。若主公率军亲至,张扬必将会归降。 若得到河内郡,司空就有了北面的屏障,退可阻挡河北的大军压境,进可继续北上直取河东郡。 待到扫平河东郡的白波贼后,就可直抵并州,从匈奴人的手中,夺取草场以及战马。 而司空是继承温侯吕布并州狼骑的班底,待到司空统领王者之师,抵达并州之际,必定一呼百应,从者云集。” 第86章 仲达婚事,高义登门 五日之后,河内温县。 司马家府门前,红灯高挂,爆竹喧天。 今日是司马家次子·司马懿,与河内张家嫡女·张春华的大婚之日。 天香娇颜之张春华 河内一带的世家豪族都纷纷遣人恭贺,当然礼品也携带不少。 此时,后院的一间卧房里,司马防正在翻看账册。 “仲达,你做事向来稳妥,此番为何会放弃匈奴人,而选择与上党郡的羯族人进行贸易?” 身穿喜袍的司马懿,淡然自若的回答道:“父亲,您有所不知。” “羯族和匈奴相比,无论是人口,还是财富都远远不如,但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在今后的贸易之中,占据主导地位。 “而且羯族人的首领,已经向咱们承诺,只要咱们暗中贩卖给他们强弓劲弩,以及精良刀器。” “他们不仅会支付大量金银财帛,还会在必要的时候,帮助咱们铲除一些敌对势力。” 闻听此言,司马防还是很满意的,一捋颚下苍髯,微微点头,但突然又想到其他事情,面带凝重之色,询问道: “如今群雄逐鹿中原,正是用人之际,你打算什么时候出仕?” 司马懿神色自若,分析道:“如今大汉王朝式微,各地虽然群雄并起,最强者莫过于袁绍、高义、曹操三人。” “曹操虽有鸿鹄之志,但却是阉宦之后,难得人心。在洧水河被高义打的铩羽而逃。如今只能困居于兖州之地,默默舔舐伤口,已是冢中枯骨,早晚必亡。” “而那高义在击败曹操以后,挟天子以令诸侯,大有称霸中原的趋势。但他的身后没有世家大族的鼎力支持,终究是无根浮萍。” “至于那袁绍虽出身四世三公的名门望族,坐拥河北四州之地,带甲百万。但他为人气量狭小,知人而不能善用,喜谏却不能纳言,终归不是明主。” 言语之中,司马懿的面容越发阴冷,语气里也流露出一股狷狂冷傲。 “常言道:一山不容二虎。袁高曹三家早晚必有一战,孩儿准备在三者分出输赢之后,再出仕为官。” 司马防无奈一叹,疑惑道:“你的想法虽妙,但你一直避世不出,终归不是长久之计。” “前几日,许昌城的荀令君发来征调令,极力邀请你去做官,若是一直推脱不去,我担心荀令君会记恨咱们司马家啊!” 司马懿却摆了摆手,淡然道:“父亲勿忧!我已经回信给荀令君,言明我身患重病,不能承受马车的颠簸。” “连日服食汤药,却毫无效果,只能拖着久病之躯,勉强成亲冲喜,希望能有所好转。” 说着说着,司马懿瞬间入戏,摆出一副病殃殃的憔悴模样,任谁看了都觉得重病缠身。 正当司马防父子讨论事情的时候。 司马家的府门处,却迎来两名不速之客。 那是两名儒者学士装扮的青年。 一人高高瘦瘦,黑发如玉,白肌若雪,生的仙颜俊美,正是那高义。 一人白白壮壮,豹眼燕额,唇红齿白,生的极为健硕,名叫金钟指。 宽阔的儒袍披在两人身上,完美的遮蔽住了他们健硕的体魄。 “表哥,出发之前,您不是说要我召集兄弟们,换上悍匪的服饰,一起洗劫司马家吗?怎么突然就把洗劫,改成吃流水席了?” “先给您说好了!待会上礼金,您可别找我啊!我们南江悍匪团出门在外,从来都是出门抢钱,压根没有出门带钱的习惯啊!” 面对金钟指的疑问,高义淡然一笑,回答道:“你嚷嚷啥呢?你没带钱,难道我就带钱了。” 金钟指撇了撇嘴,试探着问道:“表哥,既然咱们都没带钱,不如先回去吧!” “待会儿我召集城外的兄弟们冲进来,保证一定把活给您干的漂漂亮亮,杀光!烧光!抢光!绝不放过一个美人和一粒米。” 高义摆了摆手,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傲然道:“走?开什么玩笑?我高义自从出道以来,哪一次劫财或是劫色,空手而归过?” 闻听此言,金钟指直接掰起手指数了起来。“表哥,您别闹!咱俩谁不知道谁啊?” “想当年在徐州,你看上了人家糜氏商队的三小姐,非要兄弟们扮成匪寇洗劫了商队。” “最后糜家的小姑娘没睡成,兄弟们还差点儿全搭进去。当时若不是我眼尖,带着兄弟们跑得快,估计咱们早就被糜竺带着的几千家丁给围殴至死了。” “记得一次攻打淮阴城的时候,你非要兄弟们装扮成刘备残军,你好救那个小姑娘叫啥来着?对了!那小姑娘叫做步练师……” “还有当年吕布强取徐州以后,感觉有些对不起刘备,吩咐下去要善待刘备的家眷。” “结果你却让兄弟们去吓唬那个叫甘梅的大美人,你好英雄救美,最后还不是没有能……” 正当金钟指依旧在掰着手指,细数往事的时候,高义的脸色已经尴尬的发烫了。 赶忙开口打岔道:“金偏将,工作的时候,请叫我的职称。” “否则你一口一个表哥的喊着,让别人听到以后,还以为你是靠走后门,才能成为堂堂偏将军的。” 说着说着,高义轻轻拍了拍金钟指的肩膀,随手在角落里捡起一块砖头。 左右看一眼,见四下无旁人,高义就将砖头放进了盒子里,还用红彩带在盒子上面打了个蝴蝶结。 做完这些,高义掂了掂盒子的分量,感觉差不多,就继续指点道: “看到没?这就是咱俩的礼金,待会儿进门登记的时候,你就报上:南江陈爷,送黄金百两。” “贼不走空的道理,你懂不懂?天下群雄皆称我为高贼,所以在这一方面,我可是当之无愧的权威。” “你听表哥我的话,准没错。毕竟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都咸。” “我既然来了,岂能空手而归,要么狠狠捞一票,要么重重来一炮。” 第87章 屠戮司马,关照春华 时间一晃,已到夜晚。 此时,司马家的院落的一处偏僻角落里,高义和金钟指正在婚宴上吃席。 “你慢点儿,这是流水席,吃完待会儿还上菜呢!没人跟你抢。” 金钟指看了一眼,轻声说道:“表哥,你不是说让我今夜召集人马,直接杀过来嘛?” “毕竟抄家灭族,那可是个体力活,若是不吃饱了,待会儿怎么会有力气干活。” 高义听着觉得挺有道理,于是乎,就拿筷子夹起几片肉,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哎!别说这道钱钱肉,味道还真不错,怎么没人吃啊?” 金钟指赶忙开口说道:“表哥,刚刚丫鬟上菜的时候,你恰巧不在。” “这道菜可厉害着呢!主材是关中野驴的大补之物,吃完以后,保证能让男人雄赳赳,气昂昂,让女人如痴如狂。” 高义摆了摆手,毫不在意的说道:“区区野驴而已,又不是野象,哪有这么夸张。” “表哥,你看那个穿着喜服,正在敬酒的病秧子,是不是就是那个司马懿。” 顺着金钟指所指的方向,只见一名身披大红喜袍,满脸憔悴模样病态青年。 “应该就是司马懿没错了,毕竟连喜袍都披上了,肯定错不了。记得上次我让荀彧征辟司马懿入京做官,结果这家伙说自己身患重病,看来不假。” 高义面露一副惋惜之声,略带玩味的叹息道:“只是可怜那新娘子了,刚刚入门第一天,就要守活寡,罢了!罢了!就当是日行一善好了,我去帮帮司马懿吧!” 金钟指露出微微意外,而迷茫的神色,好奇道:“帮忙,怎么帮啊?” 高义轻轻拍了拍金钟指的肩膀,似笑非笑的说道:“司马懿,这家伙都快病死了,肯定无力照顾新娘,索性我就替他入了洞房吧!” “你去城外召集人马,直接杀进来,无论男女,见人就杀!记得把那些漂亮的女人留下,回头还能收了充当美婢和暖房丫鬟。” 看着高义逐渐远去的背影,金钟指默默竖起大拇指,暗叹道:“牛笔!” 此时,后院婚房里。 一袭大红长裙,罩不住张春华美妙娇躯的魔鬼曲线,纤细的柳腰盈盈一握,上下的丰腴难掩柔情。 修长的玉颈下,一片精致的锁骨如琼脂白玉,裸露在外,更添几分妩媚风情。 配合上那张如千年狐狸精一般纯欲的娇颜,还有那能把人活活夹死的修长美腿。 简直看上一眼,就让男人无法抗拒,想要将其搂在怀里好好关怀一番。 “咯吱!” 突然听到开门声,张春华赶忙主动盖上手里的喜帕。 临出嫁前,母亲千叮咛,万嘱咐过,喜帕只有自己的夫君,才能掀开。 而且在喝交杯酒之前,一定不能掀开,否则会引来夫家的轻视。 听着关门的声音,以及逐渐逼近的脚步,张春华的心里越发的紧张起来。 看着正端坐的新娘子,高义的嘴角上扬,露出一丝阴阴的笑容。 与此同时。 金钟指已经召集人马,全部都是黑衣黑马,黑巾罩面,腰佩弯刀,背负弓箭,整整有八百轻骑。 等到司马懿敬完酒,恰好正赶上金钟指率军杀进温县城里。 一名浑身是血的家丁,跌跌撞撞的爬进院门,用尽最后的力气,哀嚎道:“大事不妙,贼寇进城了。” 司马懿瞬间一扫先前的病态,惊惶道:“怎么回事?是河东郡的白波贼?还是北边胡人来打草谷了?” 只是那名家丁伤势过重,还没有回话,就已经失血过多而亡。 “你们几个带领府内所有的家丁,都去前后府门留守,一定要守住,事成之后,我给你们……” 话音未落,司马家的府门,瞬间被重物砸倒。 金钟指狞笑一声,手提方天画戟,踩着倒塌的大门,大步流星的走进院落。 百余名黑衣人紧随其后,他们的手中提着血淋淋的屠刀,还有几人居然扛着巨大的攻城锤。 “你们是何人?为何闯我司马家?岂不知……” 司马防刚刚开口,准备以势压人,震慑住眼前贼寇。 岂料金钟指手中画戟一挥之间,就将司马防当场斩杀。 “聒噪!我南江悍匪团杀人,从来都不需要理由。” 闻听此言,当场的所有人都是大吃一惊,他们居然是凶名昭著的南江悍匪团。 据说这是一群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这几年自徐州出道,专门劫富济贫,劫世家大族的妇女和财富,去赈济他们的首领。 他们主要活动的区域,在徐州、淮南、江东、汝南、听闻最近这支悍匪团,已经流窜到许昌附近。 许昌附近,不少公卿宗室的府邸被抢,导致大量财富流失,无数名门贵女无家可归。 听说骠骑将军·高义,正在努力召集各个世家捐款,组建剿匪官兵,专门负责清剿这支匪寇。 听说,他还专门出资兴建了一座名叫铜雀台的地方,用以收容那些无家可归的名门贵女。 只是貌似高义不太满意铜雀台的名字,嫌三个字太长,于是乎,他就亲自提笔改名为:炮楼。 并且高义还亲自赋诗一首: 【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东风不与周郎便,炮楼春深锁二乔】 第88章 别回头,我是你夫君 眼看父亲被人一戟毙杀,司马懿双目充血,怒声吼道:“南江悍匪团,我司马家跟你拼了。” “都抄起家伙,给我上!” 立即就有几十名家丁,持枪提刀,主动迎击向金钟指等人。 “哼!区区一群家丁而已,也敢拦我南江悍匪团,兄弟们,并肩子上。” “男丁通通杀光,鸡犬不留。女人通通捆好,打包装车。” 顷刻之间,几十名家丁就与百余名黑衣悍匪厮杀在一起。 相较于未经战阵的司马家丁,黑衣悍匪们的格杀经验极其丰富,场面几乎是单方面的碾压。 没一会儿,家丁已经损失惨重,但他们依旧死战不退。 毕竟他们的妻女都生活在司马家,若是他们选择退却,妻女就会被这群匪寇们,肆意抢走。 正在此时,司马孚已经带人支援过来,大声鼓舞士气起来。 “大家不要怕,我已经调集阴养的八百死士,今夜必叫这群悍匪有来无回。” “大哥,刚刚在来的途中,有下人来报,已经有悍匪从后门闯进来了。咱俩先在这里镇场子,二哥你带人去后院看看家眷有没有事。” 司马朗还有些不放心,嘱咐道:“二弟,你快去快回!先去看看母亲,再顺便看下新娘子。” “若是她没有被悍匪染指,就救她出来。若是她已经被悍匪染指,那就直接结果了她。我司马家绝不能成为别人的笑柄。” 司马懿接过司马朗递来的一柄短刀,重重一叹道:“大哥,放心吧!我司马家的女人,即使是死,我也会让她死的轰轰烈烈。” 眼看司马家的白衣死士,已经悍不畏死的冲杀而来,金钟指狞笑一声,嘲弄道:“哼!区区一群跳梁小丑,也敢班门弄斧?” 紧接着,金钟指吹了一个口哨。 司马家的房顶上,瞬间出现百余名弓箭手,森森箭锋瞄准那些白衣死士。 仅是一轮齐射,就有数十名白衣死士,被乱箭诛杀,毙命当场。 在五轮箭雨过后,八百白衣死士,仅剩五百多人,与南江悍匪团厮杀在一起。 五百白衣死士仗着人数优势,倒是打的双方难分伯仲之间,互有伤亡。 金钟指担心夜长梦多,直接一人一戟跳入死士群里,在势大力沉的方天画戟翻飞下,大片死士被无情的收割性命。 他手中的方天画戟,好似巨锤一般,招式大开大合,完全就是以力破敌。 主打的就是:正面刚,硬碰硬! 这一幕惊的司马朗震惊不已。 “如此猛将!怎会自甘堕落,甘愿为悍匪……叔达,再这样下去,怕是无人能挡住那人的锋芒啊!” 司马孚却阴阴笑道:“大哥不必忧虑,此人贪功冒进,身陷数百死士的包围,已犯兵家大忌,必死无疑。” 正如司马孚所言,没过多久,金钟指舞动方天画戟的频率就降低了,明显是体力有所不济。 “哈哈哈!大哥我说的没错吧!方天画戟属于重型武器,这家伙年纪轻轻,冲的太猛,容易吃大亏的。” “都给我上,剁了这悍匪头子。” 话语刚落,府门外突然又有三百名黑衣悍匪支援而来。 为首之人,黑衣蒙面,手执长枪,眼见金钟指身陷重围,立即喊道:“金团长!城里的守军,已经被兄弟们收拾的差不多了。” 金钟指一戟砸翻几名司马家丁以后,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喊道:“君副团长,你小子可算来了。” “再不来……这些司马家的杂碎就要被我全杀光啦!哈哈哈!” 看着已经满头大汗的金钟指。 君逍遥随手一枪挑死敌人后,有些幸灾乐祸的调侃道:“既然如此,我就不耽误金团长大发神威了。” “兄弟们,咱们先去后院抢钱、抢粮、抢女人啦!” 闻听此言,金钟指气得牙痒痒,赶忙开口挽留道:“哎!君兄弟,别介啊!兄弟们既然都已经来了,着急走什么啊!” “我可告诉你,首领正在后院入洞房呢!若是你现在去了,搞不好以后,会因为左脚先进门,而被罚俸三五年。” 金钟指突然提出左脚先迈出的问题,倒是真的哄住了君逍遥。 使得君逍遥已经迈出去的左脚,瞬间就收了回来。 当初在皇宫杖毙程昱的时候,由于镇守皇城的人手不足,他也被临时拉去凑数。 当时,程昱那一副血淋淋的场景,他至今仍是记忆犹新。 “哎!金兄,刚刚兄弟我是给你开玩笑呢!岂会置你于险境而不理。” “兄弟们!都给我上,剁了这群司马家的杂碎,杀啊!” 正在前院里经历血战的时候,此时的张春华,也正在经受轰轰烈烈的血战。 正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 高义只感觉犹如战神附体一般,勇猛无敌。 突然,高义看到窗外有朦胧火光升起,暗叹道: 【我还没热完身呢!金钟指怎么这么快就杀来了。嗯!看来必须要加强力量和攻速了】 而这个时候,已经香汗淋漓的张春华,正在暗暗窃喜,心道: 【终于停了,真的顶不住了。母亲为何要骗我,不是说男人体力有限,最多一刻钟就会虚弱吗?为何夫君却能如此勇猛无敌?呜呜呜】 只是还没有等张春华休息完。 高义已经用手将那微乱的及腰长发,挽成一团,握在手里。 主动凑到张春华的耳畔。 一股子恰似水蜜桃般浓郁的醉人芳香扑鼻而来,摄人心魂。 “乖!小宝贝,待会儿可能会有亿点点猛,你多担待亿点点啊!嘿嘿嘿!” 说话间呼出的热气,拍打在张春华的耳垂处,酥酥的,麻麻的。 好似触电般的感觉,让张春华娇躯一颤。 突然,张春华感觉有些怪怪的,迷迷糊糊的询问道:“夫君,你的声音怎么变了?” 正当张春华准备趁着窗外的朦胧光亮,转头看清身后人的面容时。 高义却玩心大起。 紧紧的按住张春华的琼首,调笑道:“乖!宝贝儿,别回头!我是曹贼……不!我是你夫君!” 第89章 你眼光不错……很润! 微风拂动纱帐,吹来阵阵幽香。 当司马懿穿过层层阻碍,来到新婚院落里的时候。 只见满地都是府内家丁的尸体,就连张家陪嫁的几个丫鬟,也被人打晕了。 房间里不断有异样的声响。 司马懿眉头紧锁,眼睛微微眯起,聪明绝顶的他,当然知道里面正在发生的事。 但他还是强忍着心底里的怒火,缓缓举起短刀,小心翼翼的向房门处走去。 显然是他不清楚里面人的实力,准备突然一脚踹开门,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乱刀劈死里面的悍匪。 “咯吱!” 只是他还没有走到门前,门就已经被人从里面打开了。 高义一边迈步向前,一边用手提了提衣裤,完全就是一副衣衫不整,神清气爽的模样。 司马懿见高义长相非凡,不似普通人,只得强行忍住怒气,寒声问道: “阁下究竟是什么人?我司马家和你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为何今夜要把事情做这么绝?” 高义从怀里掏出一件大红肚兜,邪邪笑道:“我是悍匪团的首领,别人都叫我高爷,你叫我爷就行。” “你小子的眼光不错,那姑娘……很润!” 闻听此言,饶是善于隐忍的司马懿,也再难以压制心底里的滔滔怒火,掂起短刀就要和高义拼命。 “奇耻大辱啊!南江悍匪团,我司马懿今夜与你们拼了。” 话语刚落,司马懿已经冲到高义的面前。 纵身一跃而起,双手紧握着刀柄,企图要以这含怒一刀,当场劈死高义。 在短刀劈落的那一瞬间,却见高义仅是伸出一只右手,直接徒手抓住了刀身。 随后,高义的虎臂猛一发力,精铁所锻造的刀身,竟瞬间被震断成无数细小刀片。 漫天的刀片,如暴雨梨花一般,瞬间疾射在司马懿的脸上和身上。 “啊!” 随着一阵杀猪般的惨叫声响起。 司马懿被刀片上所携带的巨大冲击力,震的倒飞出去两丈远,重重砸在院里的石柱上。 鲜血流出一地,面目全非的司马懿,重伤濒死的躺在地上。 他的口中咳出几块血肉,眼睛依旧紧瞪着高义,一边吐着鲜血,一边咒骂道: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终有一天,你们这群悍匪……会受到大汉法律的制裁。” “如今许昌城的高司空,正在发动各大世家进行募捐,大力组建剿匪官军,你们……你们死定了!” 原本高义还以为司马懿会有什么后手,结果一听居然就这?这自然使他笑的合不拢嘴。 “哈哈哈!哈哈哈!” “实话告诉你吧!我就是……罢了!罢了!你还是做一个糊涂鬼吧!桀桀桀!” 话音未落,高义左脚一抬,猛的一脚重重踩在司马懿的五肢之上。 只听一道鸡飞蛋打之声,瞬间炸响在院落上空。 司马懿双目充血,眼珠子都快被挤爆了,想要开口惨嚎,却怎么也发不出声响。 拼尽最后一丝的力气,将身体蜷缩在一起,双手紧紧的捂住被踩爆的伤口处。 打了几个寒颤之后,司马懿头颅一歪,彻底在痛苦中死去。 “实话告诉你吧!从那些世家大族手里募捐来的钱,早就让本司空拿去修筑炮楼和养小妾了。” 正在这时候,前院的金钟指和君逍遥,也已经解决完家丁和死士,赶到这里。 两人各自拿着四五颗人头。 金钟指率先开口,邀功道:“主公,司马家的家主司马防,以及他的几个儿子,都被兄弟们砍杀完了。” 高义满意的点了点头。“你们俩做的不错。待会儿把这里打扫一下,我先离开了。” “还是老规矩,明天上午,城外十里处,我带兵假装围剿你们,救下司马家的那些女眷。” “里面的新娘子,滋味还不错!待会儿找俩丫鬟替她收拾收拾,直接装上马车,回头我还要继续用。” “对了!做完这一票,以后南江悍匪团,就要暂时解散了。明早我会用几百具附近流寇的尸体,充当被剿灭的悍匪团。” “毕竟从那些世家大族的手里募集这么多钱,若是不让他们见到成效,怕是以后很难再从他们手里拿钱了。” 金钟指心有疑虑,疑惑道:“主公,咱们何必这么麻烦。不如一不做二不休,干脆直接抢了那些世家大族的府库?这样那些钱,还不全都是您的吗?” 高义摆了摆手,轻笑道:“你们把那些世家大族想的太简单了。” “你们以为世家大族,仅仅只是有一个人在朝堂当大官,家里有很多地和很多钱?” “若真这么认为,那就大错特错了。真正的世家大族,如弘农杨氏、汝南袁氏这些大世家,他们手中掌握着半个郡,甚至整个郡的土地。” “有几十万,甚至是上百万的流民,被这些家族偷偷隐匿起来,充当廉价劳工。这些百姓平时是见不得光的黑户,但若真到战时,则拿起武器,便能充当兵丁。” “虽然战斗力弱些,但耐不住人多力量大。若是真的玩大了,搞不好又会掀起一场十八路诸侯会盟,或是黄巾起义,得不偿失啊!” 金钟指听明白了,赶忙开口说道:“主公说的对,那咱们就细水长流,慢慢的从他们身上割肉,等平定天下诸侯之后,咱们再把他们一锅端了。” 高义轻轻点头,笑道:“孺子可教也!哈哈哈!” “等南江悍匪团解散以后,还会重组一支团队,继续四处劫掠各地世家大族。你们俩则是调到军中担任将军,由暗转明。” “至于新团队的首领,我准备让凌氏兄妹担任,而且新团队的旗号,我也已经取了一个霸气侧漏的名字,就叫做炸天帮!” 第90章 河内归降,郭照女王 三日之后,怀县附近。 高义正统领大军行驶在官道上,旁边还有一辆锦缎马车,上面坐着一名曲线窈窕的极品佳人。 “没有想到,春华小姐居然是张扬叔父的亲侄女,倒是我孤陋寡闻了。” 高义透过窗帘,和马车里的张春华交谈甚欢。 “哦!听高将军所言,似乎与我家叔父是旧相识?”张春华睁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含情脉脉的看向高义,询问道。 “倒也不算久相识,只是我夫人吕玲绮的父亲是温侯吕布,曾经和张太守一同建功立业在并州,可谓是生死之交,若论辈分,我亦当称呼他一声叔父。” 二人又交谈一会儿。 张春华有些疲倦了,就礼貌的告罪一声,缓缓放下窗帘,开始休息起来。 三日之前,她所经历的那一场酣畅淋漓的血战,让她至今都没能缓过劲来。 当她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和许多丫鬟,都被一群自称南江悍匪团的人,关在囚笼里,说是要卖到妓院。 幸好恰逢高义将军率军偶然路过,这才救下她们一众女眷,并且率军狂追五十里,将悍匪团全部剿灭了。 看着被战马拖在地上,一路拖过来的黑衣人尸体,张春华的心里如释重负,夫家的血海深仇终于报了。 当张春华得知来人,居然是骠骑将军·高义的时候。 她还在担忧,高将军会如市井传言一般,真是贪财好色的狂徒,会染指她们一众女眷。 结果高义非但没有轻薄她们,反而还亲自率军护送她们回家,这是何其的高洁傲岸。 看来市井传言,高义乃是色之恶鬼,必然也是子虚乌有的事情。 想来高将军这般高大威猛,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青年英雄,岂会是那样品行不端、色胆包天的无耻败类。 马车里,张春华正在陷入沉思的时候,旁边一名长相甜美的侍女,却轻声调笑道:“小姐,莫不是相中高将军了。” 张春华羞红了脸,赶忙矢口否认道:“郭照,你可休要胡言乱语。” 透过窗缝,张春华看到外面的高义已经驱马离去,这才伸出一只食指,轻点在郭照的额头上。 “别以为你是我闺蜜,就可以造谣生事。若是让高将军听到,还以为我是那些刚刚死了夫君,就想着另择新欢的淫娃荡妇呢!” 郭照却毫无惧色,偷偷看了眼周围,见再无旁人,就与张春华闹了起来。 “得了吧!我的大小姐,咱俩谁不知道谁?看你那暗送秋波的眼神,我就知道,你肯定是看上高将军了。” 张春华低着头,满脸通红,露出一副手足无措的结巴模样,委屈道:“这般雄才大略的青年将军,换做谁,谁会不喜欢?你敢说你不喜欢高将军吗?” 郭照被张春华的反驳,辩的哑口无言,只得讪讪笑道:“小姐,这可不一样,你是堂堂河内太守的亲侄女,与高将军算是门当户对。” “但我却不一样,我父亲虽然以前也是当官的,但家族早已败亡于战乱之中。如今只剩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幸得小姐垂青,不仅收我为贴身侍女,更是认我为义妹。” “此恩此情,我郭照永世难忘。哎!至于喜欢高将军,我是想都不敢想啊!” “父亲虽为我取名郭照,又赐字:女王,对我给予百般厚望,怎奈何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看着伤感的郭照,张春华的心里也不好受,赶忙轻声安慰道:“若说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咱们姐妹又何尝不一样呢?” “如今我新婚当夜,夫君家中举族被灭,如此不祥之人,又岂会有人愿意接纳我。” “若是让高将军知晓,我在新婚之夜,迷迷糊糊的被悍匪团的恶人玷污,恐怕也会对我心生厌恶。” “等回到怀县,我就准备在家里闭门不出,从此青灯相伴,了此残生余年。” 闺中蜜友之郭照 …… 临近中午的时候。 高义所率领的大军,已经抵达怀县城附近。 间隔老远的距离,高义就看到城外有近万兵马,整齐的排列在城前,为首之人一身郡守官袍,正是河内太守·张扬。 看那架势,应该是贾诩的计谋生效了。 前些时日,河北的袁绍也曾派遣使者,准备拉拢张扬。 当消息传回许昌后,贾诩立即献上毒计:秘密用重金策反了张扬的部将·杨丑,并在途中成功截杀河北使者。 最终当袁绍得知派遣的使者,全部遇害以后,感觉面子上挂不住。 当即表示,要在收拾完易京的公孙瓒以后,直接对河内郡发动屠城,以报血仇。 而此时,恰好高义派遣使者,用天子的名义,加封张扬为武德县侯,并且授予他九卿之一的少府,令他回许昌做官。 于是乎,在袁绍的武力威胁,和高义的糖衣炮弹的双重攻势之下,张扬彻底投降了高义。 怀县的城门口,高义命令大军原地安营扎寨,仅统领三千巨鹿烈,就前去接收张扬的献降。 当高义翻身下马的那一刻,原本还在站立着的张扬,当即屈膝跪拜道:“臣河内太守张扬,愿以河内十六县献上,还望骠骑将军替天子接纳。” 高义接过张扬递来的太守印玺,露出一副和煦的笑容。“张太守,乃是我岳父吕温侯的故交挚友,咱们都是一家人,何必这般客气。” 张扬却是惶恐的躬身拜道:“自古尊卑有序,区区下官,岂敢有所逾越。” “骠骑将军,下官已经在府内设下酒宴,还请将军莅临寒舍。至于余下将士,下官已经命人备下酒肉,进行犒赏。” 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高义这样谨小慎微的人,岂会置自己于危险之间,果断摇头拒绝道:“酒宴就不必了,我与麾下将士一路颠簸,只想早些休息,待会儿交接完钱粮账簿就行了。” 张扬也是一方诸侯,自然知晓高义的意思,赶忙赔罪道:“是下官考虑不周了。” “下官这就让人把钱粮账簿取来,请骠骑将军的人一一查收。” 话虽然说的客气,但张扬的心里多少还是有些落寞失望,知道高义多少还是有些不信任他。 听说这位高将军年少风流,最好女色,尤其是那些风韵正浓的孀居美妇。 看来回头要找些极品寡妇,送到高义的身边,好好跟高义套套近乎。 正在此时,张扬的眼角余光,突然看到后方的张春华和郭照。 这几天,司马家被灭门的消息,和南江悍匪团被高将军全歼的消息,已经传到怀县,张扬还在担忧张春华的安危。 如今突然看到张春华与高义同行,自然是把心放了下来。 正当张扬还在好奇,为何张春华会与高义同行的时候。 突然之间,有一个绝妙的想法,瞬间浮现在张扬的脑子里,而后他的脸上也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暗呼道:当真是天助我也! 第91章 美人善舞,翻倍奖励 当天傍晚,张扬府内。 “叔父,你为何非要我改嫁给高将军做妾室?” 突然被张扬提起要改嫁,张春华的心里多少有些抵触,并非是她自视甚高,不愿意给高义做妾。 而是她自知已是残花败柳之躯,担忧配不上位高权重的高义,会直接遭到拒绝。 张扬却语重心长的继续劝道:“春华,叔父知晓你是看重名节的烈女。” “只是司马懿已死,你如今正值青春年华,就成了未亡人,难道你真要为司马懿守一辈子活寡吗?” “再者说,司马家是被南江悍匪团所屠戮,而高将军又率军斩尽南江悍匪团,如此因果轮回,高将军也算是整个司马家的大恩人。” “以叔父的猜想,司马懿生前处事豁达,为人正直。若他泉下有知,也定然会希望你能改嫁给高将军,替他们司马家报恩啊!” 张春华心里多少有些意动,但还是果断摇头拒绝道:“叔父,可是如今司马懿的三年孝期,还没开始。” “我若是现在就对高将军主动投怀送抱,世人必然会以为我是那些不知廉耻的淫娃荡妇。” “哪怕退一步来讲,即便是我同意,但高将军也未必会愿意接纳我这残花败柳啊!” 张扬见有所成效,赶忙趁热打铁的劝道:“什么三年孝期?那些都是虚头巴脑的东西。汉承秦制,自先秦以来就是:妻死夫埋,夫死妻嫁。” “而且高将军乃是千古奇才,其勇武天下无敌,仅凭一戟,便可劈开城门。还生的俊逸非凡,雄才大略。” “至于你担心高将军会看不上你,那简直就是无稽之谈,岂不知高将军生平最喜欢的,便是那些极品人妻和孀居美妇。” “据说他的许多妾室,都是敌对诸侯的妻妾,难道以春华你的青春脸蛋儿,还担忧比不上卞氏、冯氏等人吗?” “倘若司马懿在天有灵,看到你日后能觅得这般如意郎君,他也定然会含笑九泉的。” 张扬的这一番话,令张春华逐渐放下了心中的包袱,半推半就的点头答应。 “婚姻大事,自古以来都是父母做主,既然叔父是我张家的家主,那此事春华就听从叔父的安排。” 当天夜晚。 张扬就带着张春华,来到高义的居所,前去拜会。 高义也没有吝啬,命人准备好了酒宴,期间有贾诩、刘晔等人作陪。 菜过三巡,酒过五味之后。 张扬顺势提出想要高义纳张春华为妾的请求。 高义推脱不得,加上旁边的贾诩一番劝谏,最终高义答应了这门婚事。 张扬倒也很识趣,故意喝的酩酊大醉,直接倒地不起,贾诩这只老狐狸,自然明白张扬的意图。 赶忙喊上旁边还在饮酒的刘晔,一同搀扶着张扬,起身告退。 “主公,张少府不胜酒力,我们俩扶他进房休息,就不打扰您休息了。” “好!你们要好生招待张少府啊!” 待到三人走后,席间只剩下高义和张春华,高义再也没有顾忌,缓缓走到张春华的面前,坦言道: “春华,自从第一眼见到你,我就感觉你注定是我的女人,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吧!” 张春华脸色不由一红,有些羞涩的低下头,不敢直视高义。 高义却不管那么多,直接搂住张春华那曲线窈窕的完美娇躯,在她的脸蛋上深情的吻了一口。 “将军……将军,旁边还有其他的丫鬟和仆人,这样不好……” “既然如此,那咱们就去我的房间里。” 此时二人四目相对,眼中都泛着些许盎然春意,张春华的心里一阵扑扑乱跳,赶忙尴尬的转过头,在高义的胸口处画着圈圈。 轻声娇羞道:“回房间?回你房间干嘛?” 高义睁着眼睛说瞎话,脸不红,心不跳的熟练说道:“这还有问吗?当然是干……咳咳咳!早闻春华能歌善舞,我想进屋子里欣赏一下你的绝美舞姿。” 听到只是高义想看自己表演舞蹈,张春华就放心不少,鼓起勇气,骄傲的说道: “妾身自幼善于舞蹈,久而久之,筋骨和身段都练的很软,许多名伶舞姬都无法做到的高难度动作,我也能轻易摆出。” “哦!怪不得我怎么感觉你的身子骨这么软?刚好我这里有一整套高难度的动作,从来没有人能完整的摆出这一百零八个动作。” “今日我倒要看看,春华你的实力如何,究竟能否全部摆出来。” 说着说着,高义就从怀里拿出一本黄色封面的《美人图鉴》,正所谓:只要心中有圣贤,看什么都是《春秋》。 只是这翻书的手有点儿干。 于是乎,高义就领着张春华进屋……准备润润。 刚进屋,高义就开始宽衣。 张春华这才明白高义的真正意图,可那又能怎样,自己刚刚已经被叔父许配给了他。 只是看着那逐渐展露在面前的健硕完美身躯,张春华的眼睛都快要看直了。 怪不得高将军,被世人称为天下第一武将,可真是雄壮啊! 听叔父所言:高将军仅凭一戟,就能劈开许昌城的城门,那他的体能一定很强吧! 我的天啊!我在想什么? 张春华赶忙摇了摇头。 与此同时,户籍室里。 随军的主簿,已经确认完河内郡的钱粮账簿,系统的奖励到账的声音,瞬间响彻在高义的脑海。 【叮!恭喜宿主收服诸侯·张扬,获得巨额奖励】 【鉴于宿主首次收服诸侯,触发暴击奖励】 【恭喜宿主获得:青衣女神·青鸟】 【恭喜宿主获得:蝴蝶仙子·红薯】 【恭喜宿主获得:三千北凉暗卫】 【恭喜宿主:额外提升百分之二十霸王战力】 默默接收着系统附赠的霸王之力,高义感觉浑身充满无穷无尽的力量,当真是恨天无把,恨地无环啊! 第92章 你先别跪,曰后再跪 翌日晌午。 张春华躺在床榻上,本是略带的绝美脸蛋,更是凭添几分红晕,越发的娇艳欲滴起来。 侍女郭照则是跪坐在旁,帮忙按摩发麻的肩膀,轻声嘀咕道: “小姐,高将军真有这么厉害吗?昨晚我被安排住在隔壁,害得我一整夜都没睡着觉。” 张春华赶忙瞪了郭照一眼,朝着门口瞧了瞧,眼见没有旁人,这才没好气的说道:“阿照,如今这里可不是咱们张家的一亩三分地。” “可不能还喊小姐和高将军,显得没有规矩,记住日后要叫夫人和家主。” 郭照轻吐香舌,赶忙陪笑道:“好啦!奴婢知道了,以后就叫夫人和家主。” “对了!夫人,你还没有回答我刚刚的问题呢?家主真的有这么厉害吗?” 张春华被扰的难以招架,只得转移话题,轻声道:“嘘!阿照,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可绝对不许告诉别人。” “放心吧!我郭照的嘴巴严得很,还能告诉别人不成。” 看着郭照嬉皮笑脸的模样,张春华还是有些不放心,想了想,最终面上凝重的说道:“那你发誓,若是将此事告诉别人,此生注定孤老无依。” “夫人,你不想说就算了,没必要让我发这么毒的誓言吧?好好好!我郭照发誓,若违此誓,此生注定孤独终老。” 等到郭照发完誓,张春华这才凑到她耳边,用着极小的声音,开始说了起来。 郭照听闻,浑身上下的汗毛瞬间不寒而栗,惊呼道:“我的天啊!原来高将军就是在洞房那晚,霸占你身子的……” 话音未落,张春华赶忙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嘘!你小声点。” 郭照心领神会,赶忙轻声问道:“夫人,你没搞错吧?这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我绝不会认错的。” “小姐,既然高将军这么坏,那你还要嫁给他吗?” 张春华却毫不在意的说道:“嫁啊!当然要嫁啊!” “这是为什么啊?” “他器大活好!” “可他霸占了你的身子。” “他器大活好!” “可他是你的杀夫仇人。” “他器大活好!” “可他欺骗了你的感情!” “他器大活好!” “……” 几番辩驳之后,郭照被辩的哑口无言,翻了个白眼的嘟着嘴巴,反驳道:“大?能有多大?还能有厨房的擀面杖大吗?” 张春华想了想,给出一个比较保守的回答:“应该有一半这么大吧!” 郭照嘴角直抽抽,苦笑道:“我就随口一说,没想到高将军居然真有擀面杖的一半大!那确实是够大的。” 张春华却尴尬的讪讪笑道:“我说的一半,是擀面杖只有夫君的一半大。” 郭照满脸黑线,惊叹道:“我的天啊!怪不得你会尖叫一整晚。” “还好昨晚我没有心软,去帮你分担压力,否则若是对上高将军,我今日肯定也无法下床了。” 正在郭照暗呼侥幸时。 张春华却主动凑在郭照的耳边,调笑道:“刚刚夫君已经同意,收你做滕妾,还说今晚就要宠幸你。” 郭照赶忙摆手,跪求道:“小姐不要啊!高将军太大了,我撑不住的。” 张春华用手轻掩嘴唇,得意洋洋的劝道:“正所谓姐妹同心,其利断金。” “到时候,咱们姐妹联手,有什么怕的?” “你先别跪了,日后有你跪的时候。” 闻听此言,郭照的心里是又惊又羞,她当然明白其中的意思。 毕竟昨晚没睡好,郭照透过窗缝和朦胧的月光,隐隐约约看到小姐跪在高将军身前,整整两个时辰。 马上就要轮到她了,现在想想都觉得臊得慌。 三日之后。 正在高义醉生梦死,沉迷于温柔乡的时候。 刚刚被调回狼骑军的金钟指,正在并州上党郡进行镀金。 屠戮司马家的时候,金钟指搜到大量司马家和上党羯族人的贸易清单。 金钟指担忧羯族人,会在失去贸易伙伴之后,出手调查司马家被灭的原因。 再加上高义已经准备进军并州。 于是乎,上党郡,这块距离高义地盘最近的地方,就成为金钟指镀金的首要目标。 此时,金钟指统领八千铠甲狼骑,堵在山谷入口,已经整整十日。 而山谷里面就是羯族人的老巢。 面对突然杀入上党的八千铠甲狼骑,羯族人起初也试图抵抗,但双方压根就不是一个重量级的,自然是以羯族人的完败而告终。 紧接着,羯人的首领,果断的选择全线收缩兵力,死守山中老巢,准备熬到大军粮尽退兵。 但羯族人的固守不出,却让金钟指极为恼火。 毕竟此次率军是要夺取整个上党郡,如今仅仅只是区区一个羯族,就让他带领的狼骑大军止步不前,这让他怎么升职? 正在金钟指来回踱步,急得焦头烂额的时候。 营帐外去走进来一名拄着拐的白髯老者,那人面容枯槁,脸上挂着微笑,好似如沐春风一般。 但金钟指却不由得心里一突,本能的有些抗拒此人,毕竟主公对此人的评价是:这糟老头子坏得很! “呀!这是什么风,居然把文和先生吹来了,真是稀客啊!” 心里虽然很抵触贾诩,但金钟指还是赶忙满脸堆笑的客气起来。 一边招呼着,一边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起茶壶,倒了一盏茶,主动递了过去。 “文和先生,一路舟车劳顿,还请喝些茶水,润润嗓子。” “不知先生来此,是否主公有所指示,需要先生传达给末将?” 眼看金钟指这般客气,贾诩也赶忙开口回礼,笑道:“诩一介老朽,怎敢劳烦金将军亲自倒茶。” “我此番前来,的确是受主公派遣,听说金将军完败羯族,一战剿杀三千敌骑,俘虏五千胡女,牛羊数万头,当真是可喜可贺。” 金钟指摆了摆手,陪笑道:“承蒙先生盛赞,末将愧不敢当。” “不是我吹牛,虽然羯族人是本土作战,参战的兵马也比较多,但在装备和士卒的差距上,与咱们相比,那可不是差了一点半点的。” “面对如今装备精良、人彪马壮的并州狼骑,那些北域胡骑简直就是螳臂当车,不堪一击。” “哎!只是如今羯族人被打怕了,一直龟缩于山谷里,我麾下皆是骑兵,总不能拿骑兵攻山吧!那样损失太大,得不偿失。” 贾诩脸上的笑意越发浓郁了,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缝。“我有一计,可全歼谷内敌军,使金将军名垂青史。” 金钟指眉头暗皱,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不踏实,试探着问道:“末将愚钝,敢问先生。” “您口中所言的名垂青史……是千古流芳?还是遗臭万年?” 第93章 蝴蝶仙子,极阳灵药 面对金钟指的疑问,贾诩似笑非笑的反问道:“这个问题,金将军就不用管了,你就说想不想赢?” 金钟指咬了咬牙,内心里挣扎片刻,最终面露凝重之色,沉声道:“我当然想赢,哪怕是担负起千古骂名。” “好!”贾诩拍了拍金钟指的肩膀,给了他一个赞许的表情,随后朝着营帐外的传令兵喊道: “金将军有令,凿断山谷两侧巨石,阻断进山的几处通道。然后把乱葬岗里腐烂的羯人尸体,全部都运过来,装到投石机上,抛进山谷里和水源地。” 闻听此言,金钟指倒吸一口凉气,惊呼道:“文和先生,你这样做……难道就不怕产生瘟疫?有伤天和吗?搞不好咱们会遭天谴啊!” 贾诩摊了摊手,露出一副从容神色,淡然道:“金将军,你多虑了!” “请把你的疑问句,改成肯定句!这样做当然是会产生瘟疫的……至于会不会有伤天和?那倒是无所谓,只要不伤文和就行。” “还有啊!咱们怎么会遭天谴呢?这简直就是无稽之谈,毕竟刚刚发布军令的人,是你金钟指,又不是我贾文和。” “就算是遭天谴,那也是你的事,关我啥事?所以还请你不要用咱们这俩字。” 金钟指被气得有些哆哆嗦嗦,真想拔出腰间佩剑,一剑击毙贾诩,但最终还是理智战胜了冲动。 微微朝着贾诩抱了抱拳,脸上皮笑肉不笑,半是嘲弄,半是感激的说道:“文和先生,真不愧是古今第一毒士,果真是够阴!够狠!够毒!” 面对金钟指满肚子的怨气言语,贾诩却毫不在意,回礼道:“这些都是虚名而已,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依照金将军的指令,想来不出半月,必然能凯旋而归,老朽就提前祝贺金将军高升了。” 当天晚上,就有数百士兵,利用绳索攀登到山谷崖壁上,凿断大量巨石,封住了谷口通道。 并且有数千具俘虏的羯族人尸体,从乱葬岗被拉到谷口,放在投石车的特大号皮袋上,被抛进山谷里和水源处。 为了避免与羯人接触,金钟指还特意准备了几千罐子火油和薪柴,并且还派遣数千弓箭手,日夜蹲守。 在此期间,也有许多羯人试图趁着夜色突围,但都被谷口处浇灌的火油和密集的火箭,烧成一具具焦黑的尸体。 谷口惨嚎之声久久不绝于耳,大火整整烧了九天九夜,浓烟弥漫整个山谷上空,遮天蔽日。 …… 半月之后,高义居所。 有一名红衣美人,露出里面如美玉般雪白细腻的肌肤,完美曼妙的娇躯一丝不挂的扶在软榻之上。 高义伸出右手食指,轻轻托在那美人的光洁下巴处,将她的琼首慢慢抬起。 琼首抬起的那一刹那,一副天生狐狸精似的勾人妩媚脸蛋儿,水汪汪的狐狸眼似羞含春。 这名极品美人,正是张扬投诚以后,系统奖励《雪中》位面的北凉双侍之一红薯。 正如书中所言: 此女稍过及笄之年,出落的青春靓丽,妩媚风情。体态轻盈,白皙腴美。 天姿国色,先天体香。可与蝴蝶共舞,衣袂翩翩,长发飘然若仙,被誉为蝴蝶仙子。 “今天我还有事,晚上就不陪你啦!” 红薯轻抬琼首,眉眼含情,娇笑道:“主人,人家舍不得你走啊!” 面对风情万种的红薯,饶是身经万战的高义,也是有些无力回春了。 “这段时间,我都快被你掏空了,真的需要休息……” 话音未落,红薯却一把捂住了高义的嘴巴,柔声魅语的嘤咛道:“嗯!主人怎么可能不行呢?还是让人家助您一臂之力吧!嘻嘻嘻!” 红薯伸手从散落在地上的丝带上,取出一只粉色香囊,放在高义的鼻尖。 立即就有一股子极其浓郁的麝香味,涌入他的鼻孔里,一路横冲直撞直抵五脏六腑。 只感觉一股爆炸性的力量,瞬间充满五肢之上的每一处肌肉,就连双眼也变成狂暴的猩红色。 高义伸手一把抓住红薯的美颈,用指尖拂过及腰的青丝发。 此时此刻,红薯感受着高义周身强悍磅礴的阳刚之气,感觉自己貌似玩脱了,心里隐隐有些后怕。 因为她突然想到,那个香囊里装的可是上界位面里,至刚至阳的大补灵药。 如今她被传送到这方世界,虽然战力受到这个位面的天道压制,难以施展,但香囊里大补灵药的药性,却全部保存下来了,没有一丝折扣。 思及此处,红薯情不自禁的开始往软榻上的角落里,慢慢的挪动起来。 在前段时间的数百次鏖战里,红薯大致能参考出彼此之间,在房间里的战力值。 若是高义的战力值有八千,自己的战力值大概有九千,刚好能稳压上一筹。 如今在吸入香囊里的药力以后,高义的战力值,至少在十万以上。 面对如此狂霸的战力值,自己拿什么顶?自己又不是裴南苇那个小浪蹄子,压根就顶不住的。 搞不好连命都要搭进去。 高义却并不关心红薯的想法。 看着那涂抹着极品胭脂,好似玫瑰花般轻薄娇嫩的丰盈双唇,他的心里不由得产生一股子极强暴虐感和破坏欲。 “哈哈哈……桀桀桀!” 面对好似大灰狼般的高义,原本风情万种的红薯后悔极了,不知不觉间已经退缩到了角落里。 第94章 枪仙之女,女神青鸟 次日清晨,天色渐亮。 一份来自陈宫的奏报,被人从徐州,不远千里送达高义的居所。 如今的陈宫,在高义的老巢徐州,担任着刺史的职务,负责整个徐州的官员任命,以及军需内务。 一直是兢兢业业,将徐州打理的井井有条,百姓安居乐业,成为能够支撑高义进行远征的重要粮仓。 这段时间,通过陈宫的多番明察暗访,发现徐州境内许多世家大族,都在暗中隐匿流民充当佃户。 少者数千人,多者数万人。 并且在许多偏远地区,由于战乱的缘故,百姓逃的逃,死的死,致使大量荒废的土地,压根就没有人耕种。 于是乎,陈宫经过深思熟虑,并且参考着昔日徙民实边的制度,想到一个新型的屯田政策。 先是收回境内所有无主的耕地,并且在偏远地区建设大量堡垒。 把军中的伤兵和老弱全部裁撤下来,并且在所占领的区域内大量招募流民,充当屯田士兵,农忙时种地,农闲时训练。 届时由朝廷负责提供种子、农具、耕牛,秋收之后,获得的粮食按照一定比例,上交国库。 如此一来,既可以解决流民问题,又能开垦荒地,还能守土安民。 本是这一件好事,但因为这一提议触犯到当地世家大族们的利益,在朝堂之上遭到满朝公卿们的一致反对。 陈宫索性无视朝堂,直接上书给远在河内郡的高义,希望他能早日定下此事。 “青姑娘,这是徐州刺史·陈宫命人送来的奏折,说是务必要请主公早日翻阅。” 青鸟身披一袭淡雅青衣,盈盈而立在庭院里,如盛开的睡莲般静谧优雅。 当听到护卫的言语后,她缓缓睁开幽潭般的丹凤眼,如梦如幻般的容颜上,微微露出几分犹疑神色。 思酌过后,她还是接过奏折,转身走向高义的房间。 看着此时依旧紧闭的房门,饶是被誉为冷傲女神的青鸟,也不禁面露出几分娇羞的神色。 这段时间她就住在隔壁,自然是知道里面发生的事情。 对于这些,她并没有反感。 毕竟她和红薯是主人的侍女,只要主人有所需求,她们肯定会竭力满足。 甚至是爬上主人的床榻,担负起侍寝的重任。 只是昨夜的声响太过剧烈。 也不知道红薯究竟在发什么疯,一直在隔壁叫个不停,居然还隔着墙喊她快点去帮忙。 青鸟自然是选择装作没听到,完全无视红薯的呼喊。 青鸟深吸一口气,收回心里万千思绪,轻轻推开房门。 只是刚刚走进房间,已经身心俱疲的红薯,被摆成一副难以启齿的含羞状。 看着突然出现的青鸟,原本已经精神萎靡的红薯,瞬间燃起了脱离苦难的希望。 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氤氲朦胧,雾气弥漫,可怜巴巴的向青鸟投去求助的目光。 声音嘶哑的哀求道:“青……青鸟!救救……!” 呆愣片刻,青鸟原本冷傲性感的容颜,瞬间冰雪消融,变得两腮殷红起来。 虽然她已经有侍寝的觉悟,但她终究还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女,哪里见过这般羞人的情景。 她赶忙把手中奏折,放在桌案上,急切的转过头,满脸尴尬的娇羞道:“抱歉!我……我来的不是时候。” “这是徐州陈刺史派人送来的屯田奏折,说是请主人务必翻阅。” 高义并没有理会屯田的奏折,而是拍了拍红薯的香肩,轻笑道: “我找青鸟有些事要聊。这些时日辛苦你了,你先去隔壁休息会吧!” 红薯如蒙大赦,赶忙跌跌撞撞,逃也似的跑了出去,生怕高义会突然反悔。 看着红薯仓惶而逃的背影。 青鸟的心里疑惑万分,很好奇她究竟经历了什么磨难? 当高义起身的那一刹那,青鸟略带疑惑的美眸,险些瞬间惊爆。 这一刻,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昨晚红薯会一直尖叫,为什么刚刚会仓惶而逃。 青鸟的娇躯一颤,不由得慢慢朝着角落里靠近,接连摆手,摇头拒绝道:“主人,我还没有做好准备,我……” 高义却不管这些,左手搂着青鸟的纤腰,将其揽入怀里,右手食指轻轻勾动琼鼻,调笑道:“我记得你父亲是雪中枪仙。” “堂堂枪仙之女,想来你的枪法肯定厉害,刚好我也比较喜欢用枪,不如咱们好好交流交流枪道。” 闻听高义只是要交流枪道,青鸟心里如释重负,俏脸微醺的嘤咛道:“嗯!奴婢的刹那枪在隔壁房间,既然主人想要交流枪道,我这就去取来。” “不必这么麻烦。”高义摆了摆手,脸上的笑容愈发的灿烂。“既然你的刹那枪不在,那还是用我的枪吧!” 青鸟朝着房间看了看,见四周空空如也,不由得疑惑道:“我怎么没有看到主人的枪啊?” 高义脸上的笑容,逐渐变成坏笑,笑的格外放肆和浪荡。“青鸟你误会了。正所谓心中有枪,万物皆可为枪。” “此枪非彼枪,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好啦!咱们开始交流枪道吧!” “哈!你吃我一枪!” “哈!又吃我一枪!” “哈!双吃我一枪!” “哈!叒吃我一枪!” “哈!叕吃我一枪!” “哈!又双叒叕吃我一枪!” 第95章 高产粮食,红薯藤蔓 清晨,青鸟随高义来到膳厅。 此时,红薯早已等候在门前。 三人落座以后,丫鬟们开始上菜。 高义一边翻阅屯田的奏折,一边吃着二女用筷子夹来的饭菜。 当高义仔细琢磨起其中的问题,眉头不由的开始紧皱,感觉陈宫的提议确实不错,但其中的阻碍也是相当巨大。 看出高义心有忧愁。 端坐在左侧的红薯,粉唇轻启,甜甜一笑,询问道:“主人,因何事烦恼?可否告知,我们姐妹也想替主人分忧解难。” 高义从沉思中转醒,看向笑容灿烂的红薯,眉头逐渐舒展,开始述说起来。 “陈宫提议实行屯田之策,欲要招募流民充当屯田士兵,并且从各地世家手里收缴原本无主的荒地,用以耕种。” “可这个提议,却触动了各地世家们的利益,定会遭到百般阻挠,若是强行实施,搞不好会激怒各地世族,引发不必要的动乱。” 青鸟是典型的主战派,奉行的是能动手,绝不动口。 只见她黛眉一凝,满眼不屑道:“主人,如今天子在咱们手里,咱们就占据着大义,我谅那些世家们,也不敢公然叛乱。” 高义轻轻拍了拍青鸟的香肩,说出了自己的顾虑。 “我当然不怕他们公然叛乱,只是往往咬人的狗,是不喜欢叫的。正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我只怕屯田的政策发布之后,那些家族们会阳奉阴违,暗中使坏。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而且咱们刚刚打跑曹操,才占领了颍川附近的几个郡,现在军中的粮草,还是靠着各地世家们提供。若是此时与他们撕破脸皮,恐怕军中粮草难以为继。” “届时,若曹操联合周边诸侯卷土重来,咱们必然会陷入内忧外患。” “而且不仅是如此,屯田还需要大量的农具和耕牛,而打造农具和购买耕牛,所需要的钱财也是一笔巨大的费用。” “如今国库空虚,而我手中的钱财,也多用于购买优良战马和武器军械,压根就没有多少余钱,全面推行屯田。” 这个时候,最先开口的红薯,灵机一动,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夫君,既然咱们无法全面实现屯田,何不在河内郡与河南尹两地,先行实施屯田之策。” “河南尹拥有数百里沃土,久经西凉铁骑的祸乱,当地的百姓和世族们,早已经败亡的败亡,迁徙的迁徙,可谓是十室九空。” “而河内郡,自从司马家覆灭以后,就剩一些零星的地主豪强,其中最大的豪强就是张家。” “如今张扬已经归降主人,被赐高官厚禄,即将跻身于公卿世家之列,而且主人又纳张春华为妾,由于封赏和联姻的缘故,张扬必然会全力支持屯田。” 高义微微摇头,叹息道:“这个办法,我也曾想过,但区区两郡之地,压根就无法解决军中缺粮的问题。” 红薯却笑而不语,从袖口里掏出一根藤蔓,放在桌子上。 “这根藤蔓是什么东西啊?” 面对高义的疑惑,红薯用手轻掩粉唇,挺了挺傲人的峰峦,妩媚笑道:“主人,难道忘了奴婢的名字。” “你的名字怎么了?”高义露出迷茫之色,口中发出几声呢喃。 突然他如梦初醒,眼睛好似看到绝世美人般,目不转睛的痴痴看向那根藤蔓,惊呼道:“红薯!莫非这根藤蔓是红薯藤?” 红薯眨巴着大眼睛,反而陷入沉思,试探着问道:“主人知晓红薯藤,莫非大汉朝也有种植红薯这种高产农作物?” 高义尴尬一笑,赶忙转移话题。“我瞎猜的而已,对了!你说这是高产农作物,它能亩产多少斤?” 随后,红薯开始解释起来。 通常情况,可分为春薯和夏薯。 春薯亩产可达一万四千斤,夏薯亩产可达一万斤。 而她们统领的三千暗卫里,拥有数万斤红薯,被当做军粮放在辎重车上。 这些红薯,完全可以进行育苗,培育出大量红薯藤,进行大面积种植。 “哈哈哈!红薯,你可真是我的福星啊!你献上如此宝物,你说你想要我如何奖励你?” “主人,奴婢别无他求,只是希望日后你能对我和青鸟温柔些。” 看着面前正俏脸含春的红薯。 高义用指尖抚摸起她的几缕青丝发,温然道:“我倒是没什么意见,只是我的二弟,恐怕不会同意啊!” 红薯虽然天赋异禀,在屋里的战力值极高,但终究初经人事,刚刚成为少妇。 自然是听的云里雾里,压根就不知高义的二弟,究竟是何许人也。 这却不妨碍她,对那个二弟产生极大的怨念。 毕竟高义是她们的主人,她们当然是要乖乖听话。 那二弟又是什么玩意,居然敢管她们主人的房事,当真是活腻歪了。 看来必须要寻个机会,替主人教训一下他二弟,让它别太放肆。 思及此处,红薯嘟着粉唇,呢喃道:“主人的战力惊人,想来您二弟的实力也不会弱吧?” “我和平日里最爱与高手过招,能否让我向您二弟讨教几招。” 高义的心里暗暗偷笑,出言道:“当然可以啦!” “只是我二弟天下无敌,随身一双擂鼓瓮金锤,使的虎虎生风,绝非一人可敌。” 第96章 北征并州,青鸟请缨 数日之后,河南尹与河内郡,正式推行屯田。 招募大量当地流民,充当屯田士兵,开始大面积育苗,并种植起红薯藤。 当高义大张旗鼓进行屯田政策的时候,兖州方面却传来袁曹结盟的消息。 据哨骑所所言: 起初袁绍没有打算和曹操结盟,而是派遣长子袁谭为主帅,张郃为先锋,统领二十万兵马,渡过黄河南下,强袭兖州。 而曹操所掌握的兵马,仅有十五万,又要分出五万兵马,防备其余诸侯趁火打劫。 可即便如此,最终双方交战的结果,还是以袁谭的完败,而归告终。 了解完当时战场上的布局。 高义也不得不承认,曹操不愧是能名垂千古的乱世枭雄,当真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当时,两军鏖战之际,曹操甘愿以身为饵,诱使轻敌冒进的袁谭,率军追入山林。 而做为伏兵的关羽,则率领三百名虎豹骑,突然从侧翼杀出,当场生擒袁谭,险些一刀劈死张郃。 在军师祭酒·郭嘉的建议下,曹操非但没有处死袁谭,反而好酒好肉的将其供养起来。 随后,派遣一名能言善辩的曹氏族人做为使者,将袁谭送回冀州。 最终,在使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陈述后。 袁绍心生愧疚,毕竟他和曹阿瞒年轻的时候,乃是至交好友。 如今曹操落难,自己非但没有出手帮忙,反而还落井下石,派遣大军压境,最终落得损兵折将。 好在曹操顾念旧情,并没有难为自己长子,最终在许攸等人的劝谏下,袁绍果断答应袁曹结盟之事。 “文和先生,你是我军中智囊,德高望重,奇谋百出。如今曹操和袁绍结盟,对咱们极其不利,不知先生有何妙策?” 面对高义的询问,贾诩略一沉吟,回答道:“如今河北袁绍坐拥近乎四州之地,拥有雄兵八十万,可谓是风头正盛,兵多粮足。” “再加上曹操所占据的兖州,以及豫州的部分城郡,两者联合起来,足可调动百万大军,绝不可力敌。” “好在如今袁绍的主力大军,正在易京全力围剿公孙瓒。易京城高池深,堡垒罗布,再加上有黑山贼张燕的相助。想来一时半会,袁绍也奈何不得公孙瓒。” “为今之计,只能兵分两路。” “第一路,调遣十数万步军和劳工,在官渡沿岸大量修筑堡垒,并且屯储粮草辎重,以备军需所用。” “第二路,则是调集军中精锐骑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击太原郡,只要夺取太原郡,咱们便可与黑山贼接触。” “正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如今黑山张燕急于救援公孙瓒,必然乐意多出一位强大的盟友。” “届时,主公只需联合黑山张燕、以及易京的公孙瓒,三者相加的势力,绝不容小觑,咱们未必会弱于袁曹联军。” 听完贾诩的提议,高义缓缓起身,大手一拍桌案,吩咐道:“传本将军令。” “叶白夔统领十五万步军,屯兵于陈留郡,提防袁曹盟军西进。调集二十万青壮劳工,运输辎重粮草,在官渡沿岸修建堡垒。” “袁左宗统领三万精锐骑兵和五万步军,火速赶往河内郡,随我北击太原。” …… 半月之后,太原晋阳。 此番高义统军北征并州,虽然仅有八万将士,但阵容却极其豪华。 谋臣:毒士贾诩。 后勤:荀彧、徐庶。 武将:袁左宗、卢生象、褚禄山、太史慈、魏延、黄忠、张辽。 精锐部队:大雪龙骑、黎阳轻骑、白羽轻骑、飞熊铁骑、以及铠甲狼骑。 其中的铠甲狼骑,是秘密打造的一支精锐新军,差点儿掏空朝廷的国库和高义的金库。 铠甲狼骑,并非是严格意义上的重骑兵,而是介于轻骑与重骑中间。 起初,高义也想参考大雪龙骑的豪华装备,打造出一支上万的重型骑兵。 可如今正值乱世,饶是已经雄居中原的高义,所掌握的金钱和铁矿,也无法承担上万具重型甲胄和马铠。 于是乎,高义另辟蹊径,采取顾前不顾后的方法。 把战士和战马的身上,全都披上两层牛皮铠,仅在头部、胸口和四肢处,披挂着重型铠甲。 随后高义更是在骑军里,全面推行马蹄铁、双边马镫、高桥马鞍等马具的使用。 如此一来,既增强战马的防御力和撞击力,又兼具了灵活性和机动性。 此时,原阳城外军帐里。 高义端坐主位之上,朝着两侧武将问道:“明日进攻晋阳城,谁愿当先锋,在城门处邀战?” 话音未落,右侧的褚禄山率先起身,躬身一礼,拜道:“主公,末将愿往。” 高义看向褚禄山,正要应许。 侍奉在旁的青鸟,却出言请缨道:“主人,杀鸡焉用牛刀。区区一个晋阳城,何须褚将军前往。” “奴婢手中刹那枪,许久未曾饮血,早已饥渴难耐,还请主人允许奴婢担任先锋,斩杀敌将。” 闻听此言,营内许多将领,都身受震撼,不由得纷纷看向青鸟。 就连平日里寡言少语的贾诩,也是吓了一跳,扭头看向青鸟那一张稍显青涩的面容,出言劝道: “战场之上,刀剑无眼。青姑娘,你年纪轻轻,尚有大把青春年华,岂能轻易以身犯险?” “还请主公,另派武将。” 眼见贾诩那老毒物,竟是一改往昔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主动劝说起来。 旁边的太史慈,触景生情,突然想到自己女儿·太史昭容,她也是这种要强的性子,一心想在战场弛聘杀敌。 不由得摇摇头,也同样好声好气的出言劝道:“青姑娘,军师所言极是。” “战场之上,刀剑乱舞,你年纪尚幼,长得还这般青春靓丽,岂可犯险?” “还是由我们这些粗蛮汉子,前去城门邀战吧!上战场杀敌的机会,以后还多的是,不差这一时片刻。” 面对贾诩和太史慈的劝言,青鸟还没有开口,最先请战的褚禄山却混不在意的说道: “二位多虑了,我和青鸟那可是同乡。她的武艺绝不弱于我,区区晋阳城里的虾兵蟹将,岂会是青鸟之敌。” 听到褚禄山这般说,贾诩眼中露出一抹金光,赞叹道: “没想到青姑娘的武艺,竟能媲美褚将军。原本老朽还在担心,若是褚将军出战,晋阳城中武将未必敢出城迎战。” “既然是青姑娘有如此武艺,那是在合适不过的了。敌方将领必然会因为对战的是女流之辈,而心生轻视之心。” 太史慈同样赞道:“倒是我眼拙了,原以为青姑娘是如我那劣女一般鲁莽性格,没想到竟是巾帼不让须眉的女武将。” “主公,既然青姑娘愿去邀战,那末将就率军去压阵吧!” “我营中八千步军,皆是猿臂善射,精于攀岩崖壁的丹阳兵,最善长攻城拔寨。” 第97章 瞬杀颜良,文丑发狂 次日清晨,晋阳城外。 青鸟身披轻铠,手执刹那枪,座下良驹飞流萤,一骑如电疾驰到城门口处。 手中长枪高举,英姿飒爽的呼喊道:“我乃骠骑将军座下侍女青鸟。” “今日特来邀战,城内可有能喘气的男人,敢出城与我一战?” 此言一出,城墙上的袁军将士一片哗然,并州刺史高干重重一拍城垛口,怒声道:“高义匹夫,欺我太甚!” “竟派遣区区一介女流之辈,前来邀战,这……这是在打我高干的脸啊!” “诸位将军,皆是我河北上将,可有谁愿去斩杀此女,以振军心。” 周围的武将,群情激奋。 皆主动请缨的时候, 蒋奇抢了先机,直接翻身上马,朝着城外杀去。 “那小娘们,长得很是美丽,杀了岂不可惜!刚好蒋某还未娶妻,待我生擒此女,再来请诸位前来喝喜酒。哈哈哈!” 对于蒋奇的表现,高干的脸上露出一抹得意的笑,若是能生擒此女,必然会使敌军士气低落。 至于蒋奇会不会败,高干从来没有考虑过,毕竟蒋奇可是整个河北军里,排名前十的猛将。 而城外邀战的丫头,却是籍籍无名之辈,估计最多二十回合,必能生擒此女。 正当高干陷入遐想的时候。 蒋奇与青鸟已经交上手了。 原本以青鸟的刚猛霸道的枪法,若是想击毙此人,仅一个回合足矣。 可又担忧会因此吓得敌军无人敢继续迎战。 于是乎,青鸟故意露出几个破绽,在交手三十回合以后。 青鸟装作气喘吁吁,在全力逼退蒋奇的武器之后,胡乱挥舞一枪,恰好枪尖划过蒋奇的脖颈,取得首战的胜利。 这让原本在观战的袁军将士,纷纷捶胸顿足,露出惋惜之色。 “瞎猫碰上死耗子,这小娘们的运气也太好了吧!这便宜捡的。” “哎!这哪是小娘们的运气好,明明就是蒋奇那家伙倒霉,眼瞅着要赢了,非要浪!结果自己撞枪尖上了。” “蒋奇真是个废物,死不足惜!害得我军士气低落,末将牵招这就去生擒此女。” 牵招也是个滑头,眼看城外的青鸟呈现出一副气喘吁吁的模样,立即朝着城门口跑去。 准备立下生擒敌将之功,顺便给自己纳上一房妾室。 想到青鸟那一副冷傲性感的绝美脸蛋,和那高挑玲珑的完美身段,牵招心里都快乐开花了。 这种人间极品,美若天仙的绝世美人,若是能降服还好,若是无法降服,趁热勉强用上几次,那也是祖坟上冒青烟了。 正在牵招意淫的晚上究竟需要用何种姿势的时候,青鸟已经主动提枪杀来。 依旧是满满的套路,青鸟在交锋几个回合之后,开始示弱,再佯装不敌,随后开始驱马撤退。 牵招自然不舍得让青鸟离去。 于是,两人一路你追我赶,打的难解难分,然而青鸟的坐骑飞流萤,极具灵性。 在一个转身之际,飞流萤以后蹄猛的一蹬,直接踹在了牵招座下战马的腹部。 战马嘶鸣一声。 牵招连人带马都翻倒在地。 当牵招翻滚几圈,刚要起身的时候,青鸟的刹那枪,已经突然杀来,一枪贯穿牵招的胸膛。 “牵招个废物!骑了一辈子的马,临死居然被马给阴了。” “罢了!罢了!还是由我颜良出马,终结了这一场闹剧吧!否则此事若是传扬出去,我河北武将就成一群笑话了。” 颜良手提一柄雁翎刀,潇洒转身走下城楼。 只是那远去的孤影,配合上呼啸而过的凛凛朔风。 显得有几分诗情画意。 风萧萧兮易水寒。 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阵云昏,逝水黯。 怕触目霜雪衣冠。 清肃容颜,炽烈肝胆。 …… “颜良将军,乃是我河北四庭柱之首,区区一介女流之辈,岂会是他一合之敌。” “我亲自为颜将军擂鼓助威!”高干走到擂鼓台,提起鼓锤,开始敲击起来。 咚咚咚! 鼓声震震,杀声撼天。 “小丫头,你很嚣张啊!” 怒吼之中,颜良已经纵马挥刀,强袭向青鸟。 “杀我河北两员上将,竟还敢在此逗留。看我颜良今日斩你首级,以祭我军旗,振我军威。” 眼瞅着大鱼已经上钩,青鸟也懒得再去演戏,直接就是火力全开的贴脸开大招。 双方相距不足两丈之时。 青鸟突然猛的一踩马镫,从马背上弹射而起,完美的避开颜良斩来的长刀。 【轻铠披寒光,长缨扮武妆】 【青鸾凤翅飞,刹那敌将亡】 颜良还未收刀回防,青鸟就看准时机,在临近最高点时,突然回击一枪,猛的刺向颜良的脖颈。 【无双战技·神凤归朝】 颜良看着近在咫尺的枪尖,心里惊惶万分,暗呼:我命休矣! 此刻他终于明白,眼前看似青涩的女将,一直在扮猪吃虎。 青鸟的大招很快! 也很凶猛! 压根没给轻敌的颜良任何机会。 只见一道枪影划过。 颜良的脖颈处,瞬间鲜血飞溅,尸体直接重重跌落马下。 这一幕,令原本喧嚣的双方大军,都陷入一片短暂的寂静里。 就连正在擂鼓助威的高干,也被惊出一身冷汗,情不自禁的停止敲鼓的动作。 毕竟刚刚被一枪击毙的武将,可不是那些滥竽充数的阿猫阿狗。 而是袁绍的嫡系战将,曾经威震天下,凶名远扬的河北四庭柱之首的颜良! 在几息的寂静之后。 高义一方的军队里,瞬间发出山呼海啸般的掌声和欢呼。 贾诩立于中军之中,一手拄拐杖,一手拂须髯,赞叹道: “没想到青姑娘,不仅枪法惊才绝艳,文采亦是斐然。神凤归朝当真是好名字。” 旁边镇守中军的张辽,同样毫不吝惜词汇,发出极高的赞誉。 “世间奇女子何止万千,原本在我看来玲琦那丫头,已是女中豪杰之最。没想到青姑娘,居然比她更强上几分。” “恐怕这天地之间,唯有青姑娘这般英姿飒爽的女豪杰,才可堪称:巾帼不让须眉,智勇举世无双。” 正在高义一方的将士欢呼雀跃的时候。 城墙上的文丑,已经从呆滞中瞬间惊醒,双目充斥着怒火和血丝,直接推开旁边的亲兵。 手执一柄宿铁三叉矛,就怒气熏天的下城而去,周围的武将想拦,却被文丑怒吼道: “颜良与我情同手足,如今他惨死于敌将之手,我岂能任由他遗体曝尸荒野。” “刚刚斗将,明显是颜良一时狷狂轻敌,这才会被那小贱人寻到可乘之机,偷袭成功。” “此番前去,我必然全力以赴,凭我鞍下雕弓,手中三叉矛,岂不敌那女流之辈?” “诸位将军,莫要拦我。待我取下敌将首级,去去便回。” 第98章 枪毙文丑,水灌晋阳 随着晋阳城的城门,再次洞开。 文丑手执一柄三叉矛,轻磕马腹,战马嘶鸣一声,一路疾驰而出。 “来者何人,报上名来?” “本姑娘手中刹那枪,从不斩无名鼠辈!” 青鸟原以为击杀颜良之后,城内的敌将,必然不敢迎战。 没想到居然又有人前来送死。 这人还怪好嘞! 于是乎,青鸟想知道来者何人,以后也好吩咐人替他立块墓碑。 毕竟常言道:好人有好报! 文丑怒极反笑,挺起手中三叉矛,面露一脸倨傲之色,轻蔑道:“说出吾名,吓汝一跳。” “吾乃河北双雄·文丑是也!” “区区一介女流之辈,还不速速下马投降,否则休怪我手中三叉矛无情。” 眼看文丑竟如此狂傲。 青鸟直接怒了。 果断选择率先出击。 手提刹那枪,借助胯下战马的冲锋之力,直取向文丑的面门处。 文丑面上毫无波澜,同样提矛挺身迎击而去。 “当啷!” 枪矛相撞击于一处。 瞬间激起火花无数。 感受到长矛上传来的剧烈震荡,文丑暗暗咂舌不已,暗呼:这丫头劲真大!难怪连颜良都栽了跟头。 想起因为轻敌而死的颜良。 文丑瞬间打起十二分精神。 稳扎稳打的全力出击,硬生生跟青鸟鏖战了十余回合。 最后,青鸟看准时机,一枪挑刺,拨打下文丑的三叉矛。 文丑心中惊惶,赶忙拔出腰间佩剑,径直抛砸过去,企图驱马而逃。 青鸟侧闪躲过投来的佩剑。 立即提枪追去。“想走?哪有这么容易!” 二人一路追赶,激起烟尘弥漫。 眼瞅着双方距离逐渐缩短。 文丑赶忙取出鞍下雕弓,挽弓搭箭,回身射向后方烟尘之中。 只是那一支羽箭,刚刚离弦。 就见烟尘之中,一道疾如流星般的锋芒,穿破滚滚烟尘而出。 赫然正是青鸟手中刹那枪。 “砰!” 刹那枪的枪尖,精准的撞击在羽箭的箭头之上。 轻易的就将羽箭撞飞出去。 紧接着,势大力沉的刹那枪,裹挟着呼啸的劲风,轰然刺入文丑的后背,染血的枪尖瞬间透体而出。 文丑那百余斤的尸体,重重跌落马下。 自此,名震天下的河北双雄·颜良文丑,皆败亡于青鸟的长枪之下。 遥望着青鸟挺枪傲然的飒爽英姿,城墙上的高干,气得那是一个捶胸顿足,悔不当初。 “真是一个厉害的女人,没想到竟这般强悍!” “全军将领,皆听我令,绝不可贸然出城迎战,违令者斩!” “快关城门,我倒要看看敌军,如何破晋阳这一座雄关坚城。” 正在此时。 城外的太史慈,已经开始调遣麾下五千丹阳兵,密密麻麻的杀向城门处。 最前沿的是八百名重盾兵。 他们并列而行,双手举盾,利用足有七尺高的巨盾,组成一道绵延三百余米的巨型盾墙。 随后是两千名刀盾兵。 他们右手提三尺钢刀,虽然不长,但胜在灵活,且容易携带,不影响攀登云梯。 左手臂上绑着圆型小盾,虽然仅有锅盖大小,却能在举过头顶以后,完全遮住头颅和身体,挡住来自上方的羽箭攻击。 最后方是两千名弓箭手,他们先是在前面架起一面两米高的木板,随后才透过木板上碗口大的缝隙,发射羽箭。 与城墙上的弓箭手对射,掩护盾兵攻城。 经过几轮对射,双方互有伤亡。 时而城墙上的守军,被射落城下。 时而城下的攻城兵,被干翻倒地。 眼看晋阳城一时难以攻陷。 待在中军的贾诩,心生一计,本欲直言告知高义。 却顿感此计有伤天和。 脑筋急转,眼珠子提溜一转,旋即看似随意的开口笑道: “主公,你可知这晋阳城,还有过一则趣闻。” “在数百年前,春秋五霸里的晋国,就建立都城于晋阳城。这座城池可谓是见证过晋国的称霸之路,亦曾见证过晋国的败亡。” “春秋末年,晋国权臣智伯,联合韩魏两家,围攻赵襄子于晋阳城,并引晋河之水灌城。” “却不曾想在即将城破之时,韩魏两家居然临阵反戈,反而决堤以水倒灌智伯的军队。最终智伯亡,而赵魏韩三家分晋。” 说者有心,听者有意。 贾诩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 高义也是聪明人,自然清楚究竟是什么意思。 只能暗骂一声: 真是只伤天和,不伤文和。 到底是历史上的第一毒士! 后世明哲保身的典型人物。 谈笑之间,敌人化作血海尸山,自己居然连点因果,都不想沾。 高义无奈一笑,直接发布命令,喊道: “速速调集两万步军和三万民夫,即日起在晋水北岸修建堤坝,阻河蓄水。” “待到雨后春潮,堤坝蓄满河水,给我开闸水灌晋阳城。” 翌日,正在城外的堤坝,修建的如火如荼的时候。 城内的高干,就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坐立难安,惶惶不可终日。 经过城内文武的一致提议。 最终高干忍痛放弃晋阳城,趁着夜色的时候,率军一路远遁离去。 行至中途,却不曾想早有一股伏兵,埋伏在附近山上。 几经周折,高干虽然成功突围,但麾下的兵马却折损过半,险些全军崩溃。 遭逢如此惨败。 原本打算返回冀州求援的高干,实在是没脸去见舅舅袁绍,而是在就近屯兵于盂县城,企图东山再起。 并且高干还以并州刺史的身份,向美稷城的匈奴单于派遣使者,准备结盟,共击高义的北征大军。 …… 五日之后,美稷城内。 匈奴单于·于夫罗正坐在营帐正中。 两侧分别是以嫡子·刘豹,和右贤王·呼厨泉为首的匈奴勋贵。 而营帐中间则是高干的使者。 “贵使,既然你家刺史想要与我匈奴结盟,需要拿出你们的诚意。” “我匈奴诸部,可遣骑兵十万前去相助,但事成之后,我要西河郡南部的那十四座城市。” 使者想了想,倒也勉强能接受,便点头同意。 待到使者走后。 嫡子刘豹提出疑惑。 “父亲,如今高干陷入困境,正是谋取利益的大好时机。咱们匈奴诸部出兵十万,何故只索取区区河西十四城。” 于夫罗伸手一捋胡须,露出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阴阴笑道:“汉人有句古话:请神容易送神难!” “我心中所图,岂会是仅仅河西十四城,我要的是整个太原郡,甚至是整个并州。” 第99章 匈奴南下,高义北征 “以往高干依仗着兵强马壮和城池坚固,以及后方袁绍的支持,咱们无法进入太原郡劫掠。” “如今是高干请咱们来,咱们只需打着结盟的幌子,便可进入太原郡的城池。 “以补充军需为名,进行大肆劫掠,甚至直接占领,据为己有。” “父亲说的对。”刘豹恍然大悟。 各部落的首领,也纷纷点头。 “大单于所言极是,我呼衍部愿遣八千骑兵,随单于南下牧马。” “我丘林部愿遣五千骑兵。” “我兰部愿派遣四千骑兵。” …… 面对看似唾手可得的巨大利益,在场的所有部落首领,一改以往抠抠搜搜的性子。 都不再藏着掖着,反而争先恐后,几乎抽尽部落里的挽弓之士。 看着眼前众志成城的模样,于夫罗很高兴,打趣笑道: “呼衍雷,你个老东西,上次去和西凉羌胡抢地盘,你给我哭穷,说部落里只能派遣出五千骑兵。” “这下可好了吧!……直接把老底给露出来了,居然藏着八千骑兵。” “还有兰羟你小子,上次我说要娶你小妹做阏氏,你给我说兰部所在的牧场荒芜贫瘠,牧民食不果腹。” “要本单于用南部的那片牧场作为聘礼……这下露馅了吧?若是你兰部的牧场真如此贫瘠,是如何养出四千骑兵的。” 呼衍雷和兰羟被突然点名批评,皆是赶忙匍匐在地,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回答道: “还请大单于明鉴,这些骑兵几乎是我们部落里的全部家底,只为助大单于此番出征,能大获全胜,凯旋而归。” 于夫罗哪里不知他们的心思,只是出征在即,也懒得计较。 “既然如此,那此番南征,就由你们两部打头阵了。自然进城以后,你们两部能提前先抢半个时辰。” 两人赶忙磕头拜谢。 呼衍雷露出一副殷勤的笑容,保证道: “大单于,待我呼衍部的勇士攻陷汉军城池,必然会替您留意城里的美人。” “汉人的姑娘,那可是润的很!尤其是那些世家大族的名门贵女,更是美味无比。” “听说前几日,右贤王在打草谷的时候,俘虏一名国色天香的中原美人。” “那女子叫蔡……蔡什么来着,我居然给忘了。” 呼厨泉颇为自得的回答道:“那美人名叫蔡琰,是汉朝名儒蔡邕的嫡女。” “前些年,她被许配到河东卫家,嫁给那个整日抱着药罐子的病秧子·卫仲道。” “谁曾想卫仲道那个倒霉催,无福消受美人恩,新婚当夜还没入洞房,就给一命呜呼了。” “此后,那美人就流落在并州一带,恰好被我遇见,就给抢来了。” 呼衍雷立刻伸出大拇指,赞叹道:“常言道:天上太阳最高,地上寡妇最骚。” “那美人居然是处子之身的孀居美妇。右贤王当真是好运气啊!居然能抢到这种妙人。” “想来这几日,右贤王定然是没少大展雄风,夜夜笙歌吧?哈哈哈!” 呼厨泉无奈一笑。“我倒是想大展雄风,那美人性子太烈,一直握着匕首。” “我本想用强,但族内的祭司看我最近头顶有黑气缭绕,恐有不祥凶兆,要我斋戒禁欲五日,以化解凶兆。” “我准备在五日之后,正式纳蔡琰为侧妃。日后我呼厨泉的子嗣,也是名门望族之后了,哈哈哈!” 眼见营帐里一副热闹景象。 于夫罗直接拍板,发布命令。 “传本单于军令,明日集结十万挽弓之士,南下牧马。” “各部落大军,选择就近出发,于雁门郡的马邑城集结。” “昔日汉武帝曾在马邑城,集结三十余万汉军,掀起汉匈之战的序幕。今日我于夫罗向昆仑神立誓,要用马邑城里所有人的鲜血,作为我大匈奴复仇的开端。” …… 五日之后,雁门南部。 十万匈奴胡骑,强袭雁门郡。 所过之处,皆是一片焦土。 马邑城内,大街小巷里,躺满着老弱妇孺们的尸体,死状凄惨。 鲜红的血液流淌在街道上,汇聚在一起,顺着低洼的水沟,透过土砾的缝隙,缓缓注入井里。 滴答!滴答! 一滴又一滴冰冷的血液,滴落在已经干涸的井里。 而井下堆积着十几具女子的尸体。 面对十万胡骑的强袭,马邑城里的五千守军,显得格外渺小。 在缺少防具的情况下,五千守军苦苦抵御三天之后。 最终以全军覆没的结局,而败亡在匈奴骑兵的铁蹄之下。 所有的汉军全体战死。 老弱孩童全部被虐死。 大量汉族女子和妇人,被匈奴骑兵用绳索捆绑起来,丢到马背上或是囚车上,成为战利品。 同时也有许多贞烈女子,选择在城破之后自尽,有服毒的、有引颈的、有吊死的。 但最壮烈的,还要数那些投井女人。 因为雁门这个苦寒之地,极其缺水,若是附近的水源被尸体污染。 很容易引发疾病和瘟疫。 “可恶,这些汉女真该死,居然投井自尽,害得城内十几口井,都被污染了。” 于夫罗挥舞着马鞭,重重抽打在一名马夫的身上,发泄着心里的怒火。 “罢了!罢了!征战多日,儿郎们壶里的饮水,都快喝完了。” “此番集结草原诸部攻打马邑,须卜部落的骑兵,是最晚抵达的一支。” “做为惩戒,命令须卜部落,先斩杀五百匹战马取血,给我大匈奴的儿郎们止渴。” “另外城里的这些汉人尸体太碍眼了,把他们的头颅都剁去,在城门口给我垒成一座京观。” “本单于要用这座京观,震慑并州诸郡,向中原群雄们宣告我大匈奴在蛰伏三百年后,又重新回来了……哈哈哈!” 话语刚落,只见一名哨骑自城门处绝尘而来。 “启禀单于,后方传来军报。” “五日前的一个夜晚,骠骑将军·高义和他麾下最强的三千大雪龙骑,突然消失在晋阳城。” “三日前,有哨骑发现呼衍部落的族地,被人屠戮殆尽,全族老幼青壮尽皆被斩首,垒筑成京观。” “两日前,哨骑遇见从美稷城里逃出的牧民。他们说有三千名汉军铁骑,突然闯入城里,见男人就杀,见美人就抓。” “尤其是那汉军首领,简直就是魔鬼,他仅凭一己之力,硬生生用战戟砸崩城门。” 第100章 马踏王庭,匈奴阏氏 听闻美稷城沦陷,于夫罗瞬间如遭雷击。 美稷城那可是他们南匈奴的王庭,里面居住着他的儿子和女儿。 以及他刚用草场,从兰氏部落里换来的新阏氏,那可是被誉为草原明珠的极品美人。 临行前,兰氏部落刚刚遣人送来。 由于自己走的匆忙,连她的一根手指头都没动过,现在居然要便宜别人了。 真是造孽啊! “啊!岂有此理!高义狗贼,欺我太甚。杀我子民,掠我阏氏,我于夫罗与你势不两立。” “晋阳到美稷整整八百里,他竟胆敢统领三千孤军,长驱直入八百里,奇袭我大匈奴王庭。” “从今天起,你们要牢牢记住,我们所面对的敌人,绝不仅是一个贪财好色之徒,更是一只狡猾阴狠的狐狸。” …… 与此同时,美稷城里。 简直是一片人间炼狱。 无数匈奴骑兵的尸体,被乱刀劈成残肢断臂,或是无头尸体,东倒西歪的堆积在街头巷尾。 大量腥臭的尸体,吸引着天空中无数黑鸦们,前来啃食。 时不时,一声声凄厉的惨嚎,还会惊的一地黑鸦,骤然飞起。 在黑鸦们的眼瞳里。 有一名长相极美的胡姬,被龙骑战士从某处藏身的角落里,野蛮的拽着出来。 直接拖到满载着战利品的马车上,准备进献给主公,充实后宫佳丽。 而那些长相中等的胡姬,则是会被捆缚起来,押解到附近的营帐里,准备以后充当营妓,用来犒劳有功绩的士兵。 至于那些长相粗鄙丑陋的匈奴女人,则是悲催许多,压根就不值得龙骑战士们耗费力气,直接就是一刀毙命。 “求求你们,放过我弟弟。” 一名长相极美的胡姬,正护住一名匈奴孩童,苦苦哀求着。 眼看龙骑战士们都不为所动。 胡姬心里更加急切,急中生智,满眼都是泪水的说道:“战场上有规矩,绝不能杀死低于车轮的孩子,你们不能不讲规矩……呜呜呜!” 闻听此言,周围虎视眈眈的龙骑战士们,皆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正在犹豫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而那一名被护在身后的匈奴男童,却感到自己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屈辱。 满脸仇恨的喊道:“阿提雅,你虽然是我的姐姐,但说白了只是父亲养的一件可供交易的物品,你有什么资格保护我?” “我现在已经是大人了,你给我滚开,我不需要你的保护。” “我匈奴的儿郎,是一群高傲的凶狼,岂会向这些汉人两脚羊投降。” 听到两脚羊这个名词。 周围的龙骑战士都很生气。 直接选择出手,强行擒下了那名狂妄的匈奴男孩。 眼看周围的汉军,已经被彻底激怒,胡姬只得继续哀求道:“求求你们了,放过我弟弟吧!……他还只是个孩子。” 此时,正在巡视的袁左宗,被这边的动静吸引过来,走到胡姬的面前,冷哼道: “我大汉朝乃礼仪之邦,岂会不讲规矩!” 正当胡姬心里点燃希望,感激涕零的时候。 只见袁左宗竟是一巴掌,狠狠的拍在车身上。 “咔嚓!” 随后由实木打造的车身瞬间散架,沉重的车轮应声倒地。 正在胡姬惊愕不已的时候,一道冷漠的话语,幽幽传入耳畔,令她娇躯一颤,心底生寒。 “匈奴有匈奴的规矩,大汉亦有大汉的规矩。” “低于车轮的胡人,我们是不会杀的,但前提是倒在地上的车轮。” 话音刚落,袁左宗突然抽出腰间龙雀刀。 狠狠一刀劈在那匈奴男孩的脖间,瞬间头颅飞起,血洒长空。 待到长刀归鞘,袁左宗面无表情的朝着周围龙骑战士,吩咐道: “传我命令,就按这个标准,所有高过这一面车轮的胡人男丁,全部斩杀,一命不留。” 周围龙骑战士,纷纷领命离去。 袁左宗则是向胡姬,冷漠的问道:“本将军给你两个选择。” “第一个是直接将你的头颅砍下,送你们姐弟一起上路。” “第二个是赶紧给我滚到马车上,乖乖当做一份战利品。” 几息过后,当袁左宗铁面无情的再次将手放在腰间佩刀上,准备悍然出手的时候。 几经挣扎,那名胡姬最终还是选择屈服,爬上那一辆满载战利品的马车上。 正在袁左宗率领麾下三千大雪龙骑,努力清剿城内匈奴残军,仔细搜刮战利品的时候。 城内的一座金顶营帐里,虽然也是一片狼藉。 高义瞥了一眼,旁边已经娇躯疲软的极品胡姬。 此时,眼前的胡姬少妇,正双手抱膝,蜷缩在羊毛毡上。 虽然年龄尚显稚嫩,但身段窈窕,前凸后翘,白腻的肌肤,精致的脸蛋,仿佛能掐出水般的白嫩。 洁白的睡裙下,藏匿着一双雪白的修长美腿。玲珑的莲足踩在羊毛毡上,显得格外诱人,恰似滴滴羊脂玉露一般晶莹剔透。 白蓉的美眸里,眼瞳微红,轻颤的睫毛上,沾染着零星泪珠。 这一副美人泣露的娇嫩情景,令人见之生怜。 恨不得让人亲自走上前去,搂住那香艳勾魂的曼妙娇躯,好好疼惜一番。 此女正是被誉为草原明珠的兰部公主·兰伶儿。 同时,她也是于夫罗的新阏氏。 由于南征在即,当时于夫罗都没来的及品鉴美人,如今倒是便宜了高义。 第101章 阏氏臣服,突袭部落 匈奴族的女人,从来没有三从四德的约束。 她们一直都是如同货物般,只要有足够的利益,就能被交易过去。 甚至为了保证人口的繁衍,还奉行【烝报婚】的奇葩习俗。 【父死娶母,兄死娶嫂】 因此匈奴的女人,自幼就被灌输着服从强者的理念。 即便是自己的男人被强者当场杀死,她们就会甘愿成为战利品,任由那些强者们随意蹂躏。 在美稷城被攻陷的时候。 兰伶儿看到过高义于乱军中,杀得犹如临世的场景。 当时她就被这个男人所深深的吸引着,彻底的臣服了。 因为眼前的男人,真的狠强。 比起那须发花白的于夫罗,高义简直就是神一般的存在,是她心里最理想的完美男神。 若是能跟着高义,哪怕是死也值了。 眼看高义要起身离开。 兰伶儿赶紧擦拭去眼角的泪水,主动爬到高义的面前,露出一副甜美的笑容,撒娇道: “主人,你可以带我走吗?我虽然看似柔弱,但我特别能吃苦耐劳。” 高义伸手摸了摸她的琼首,居高临下的说道:“本侯身边从不养累赘,你想跟着我,那就要乖乖听话。” 兰伶儿心里窃喜,赶忙匍匐叩拜道:“谢谢主人,日后伶儿一定好好服侍主人。” 高义很满意这样谦卑的态度,看着那衣裙半掩的雪白美躯,调笑道:“既然你这么乖,本侯也不会亏待你。” 等安顿好兰伶儿以后。 高义就又奔赴战场上。 因为他得到了一个很重要的消息。 距离美稷城两百里的北部草场,那里是匈奴右贤王·呼厨泉的部落。 而呼厨泉将会在今夜迎娶他的侧妃。 虽然高义没有见过呼厨泉的侧妃,但想必也定然是一名长相甜美的极品美人。 今日正是呼厨泉的大婚之日,必然也将会是守卫最为松懈的时候。 于是乎,高义立即下令,留下两千狼骑押运战利品,顺道清剿附近的匈奴部落。 而高义则亲自统领三千大雪龙骑,直袭呼厨泉的部落。 “兄弟们,两百里外的匈奴营地里,右贤王呼厨泉正在举办婚礼,大家有没有兴趣,随本侯一起前去做客。” 随着高义的振臂一呼。 周围的三千大雪龙骑,皆是齐声回应道:“有!有!有!” “好!既然如此,那咱们就到北部草原走一遭。”高义哈哈一笑,再次开口问道: “兄弟们,咱们的口号是什么?” 三千大雪龙骑,纷纷抽出腰间佩刀,高呼道:“杀光!烧光!抢光!” “杀光!烧光!抢光!” 随后,在一阵阵犹如惊雷滚滚的马蹄声中,地面上掀起漫天的烟尘。 三千大雪龙骑,紧随在高义的身后,犹如一支离弦之箭,直袭向两百里外的匈奴部落。 待到临近黄昏之时。 右贤王的营寨里的牧民和骑兵,依旧在牧场驱马牧羊。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他们丝毫不知危险即将来临。 正在载歌载舞,沉浸在这一片祥和的喜庆气氛里。 但右贤王呼厨泉的王帐里,却是另一番景象。 “天杀的高义,居然趁我匈奴大军南下牧马,千里奇袭我匈奴王庭,当真是可恶至极。” 听完几名匈奴溃兵的禀报,呼厨泉重重一拍桌案,怒吼道:“如今夜幕将临,不利于贸然出击。” “吩咐下去,让儿郎们都吃饱喝足,好好休息一夜。待到明日黎明,我将亲自统领部落里的两万骑兵,火速驰援王庭。” “区区几千汉军骑兵,居然敢孤军深入我大匈奴腹地,我定要让他们有来无回。” 此时呼厨泉是被彻底激怒了。 腹中烈焰狂燃,准备狠狠发泄一下。 于是,便朝旁边的胡女吩咐道:“侧妃那边怎么样,是否已经放下匕首?” 胡女赶忙回答道:“启禀大王,侧妃死活不愿意放下匕首。” “女婢们逼不得已,只能一拥而上强行将她制服,用绳索困在榻上,还请大王恕罪。” 呼厨泉摆了摆手,无所谓的说道:“你们做的很好,也省的本王亲自动手了。 “刚好本王的火气很大,现在就需要狠狠泄泄火。” 正当呼厨泉怒火中烧,准备朝着蔡琰所在的营帐走去,狠狠发泄的时候。 “报……” 有一名匈奴骑兵,跌跌撞撞的闯进王帐,朝着呼厨泉慌慌张张的禀报道: “启禀大王,大事不妙!” “汉军的铁骑突然杀来了,如今已经杀穿右翼的护卫营寨,距离咱们营地已经不足五里。” 呼厨泉感觉后背一阵凉飕飕的,赶忙问道:“有多少敌骑?” 面对呼厨泉的疑惑,那名匈奴骑兵赶忙回道:“大王,敌骑约有三千之众。” “但那一支骑兵彪勇善战,与昔日幽州的白马义从一般,皆是白袍白马,所过之处片甲不留。” 第102章 刀毙敌王,血洗草原 听闻只有三千敌骑,呼厨泉立即冷静下来,又恢复成原本目空一切的狂傲神色,轻蔑道: “区区三千敌骑,也敢夜袭我呼厨泉的营地,当真是不知死活。” “吩咐下去,让儿郎们都取弓上马,随我出营全歼敌军。” “呜呜呜!呜呜呜!” 随着集结的号角吹响, 仅仅两盏茶的时间,就有整整两万名匈奴儿郎,纷纷背上弓箭,跨上战马,迅速集结在营地外围。 准备在这里以逸待劳,全歼来犯之敌。 很快,远方的天际线上,随着夕阳逐渐落下,大地居然开始颤抖。 紧接着,河水的尽头弥漫起一道狭长的黑影。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烟尘之中,三千大雪龙骑,人马俱甲,以整齐划一的马蹄声,重重践踏在这片土地上。 待到两军相距仅有八百步时。 高义命令全军停止前进,开始打量起前方,黑压压的匈奴骑兵。 面对乱糟糟的两万名匈奴骑兵,高义不由得回想起,当年跟随吕布征讨黑山贼时的场景。 当时黑山贼的势力范围广阔,横跨冀并幽三州,号称百万之众。 黑山贼虽然人多,但战斗却毫无章法,时常被吕布率领的骑兵队,进行迂回穿插,打得仓惶而逃。 如今眼前的这两万匈奴骑兵,或许比黑山军要强上一些,但在高义眼中,它们依旧是些乌合之众而已。 “军阵松散,漏洞百出。匈奴人还真是一群散漫愚昧的蠢货。跟咱们大汉朝打了这么久的时间,居然连最基本的快速集结军阵,都没有学会。” “袁左宗,待到开战之后,你带领五百龙骑,偷偷迂回到右翼。” “魏延,你带领五百龙骑,偷偷迂回到左翼。” “本侯则带领大雪龙骑的主力军,直击匈奴中军。待我凿穿敌阵之后,不会调头与他们继续鏖战,而是会故意放慢速度,将他们引诱离去。” “而到那时,你们立即率军袭击这座部落,不求劫财劫色,只求杀人放火。动静越大越好。” “待到呼厨泉发现不对,率军回援部落之后,咱们再进行前后夹击,必可全歼敌军。” 部署好计划,高义在马背上扭过身躯,朝着后方的大雪龙骑军,呼喊道: “三百年来,南匈奴一直霸占着我并州西北部的肥沃草原,他们自诩能征善战,勇猛无敌,我却对此嗤之以鼻。” “前面虽然是乌压压的两万匈奴胡骑,但在本侯看来,他们甚至连乌合之众都算不上,勉强算是区区两万头待宰的羔羊罢了。” “大雪龙骑的将士们,拿起你们手中的屠刀,尽情的去屠戮这群羔羊吧!” “给我……杀!” 怒吼之中,狂尘四起。 三千大雪龙骑轰然而动,开始纵马高歌,如钢铁洪流一般,向前方两万匈奴骑兵强袭而去。 高义胯下踏雪乌骓,神行如风,一马遥遥领先,手中天龙戟高举,连人带马笔直撞入敌阵。 凡有拦路者,仅是一戟轰至,戟刃上裹挟的劲风,就能掀翻一群人。 直接被戟刃砸中者,更是凄惨无比,或是化作一片血雾腾空,或是成为一滩血色肉泥。 大雪龙骑军紧随其后,立即顺着高义撕开的口子,强行一拥而入。 开始高歌猛进,在匈奴胡骑军阵里,挺枪挥刀无情屠戮。 “大雪龙骑,何人可敌?敢挡我大雪龙骑兵锋者,皆斩!” 正当匈奴军阵显然一片混乱之际。 位于最后方的袁左宗和魏延,则是各自带领五百龙骑,偷偷溜到距离部落两里外,开始隐匿起来。 战场之上,喊杀声震天撼地。 凶狠彪勇的两千大雪龙骑军,金戈铁马,鲸吞万里如龙腾。 手握长枪,眼望蛮夷。 血染铠甲,剑指苍穹。 仅是半盏茶的时间,两万匈奴胡骑所组成的散漫军阵,就被切割成两半。 期间,呼厨泉因为一时冲动,居然主动迎击向高义。 结果呼厨泉还没碰到高义,就被大雪龙骑军里一个毫不起眼的百人将,给一刀分尸,当场领了盒饭。 眼见右贤王被人阵斩,匈奴胡骑开始军心涣散,许多人生出想要逃跑的心思。 在此危机时刻,匈奴大单于的嫡子·刘豹,突然挥刀砍杀几名想要逃跑的胡骑,这才勉强控制住了局面。 “我是大单于的嫡长子刘豹,现在我最敬爱的叔父,咱们伟大的右贤王·呼厨泉,虽然战死疆场,但他的英灵正在这片草原上看着咱们。” “右贤王部的儿郎们,你们暂时归本王子管理了。” “都听我命令,给我追击这支汉军,死死咬住他们,绝不能让他们跑了。咱们要全歼敌军,为右贤王复仇雪恨。” 刘豹呼喊的声嘶力竭,浑身都在止不住的颤抖。 别误会! 他之所以身体止不住在颤抖,并不是因为叔侄情深,而是因为太过高兴。 在匈奴的历史上,单于宝座的继承,并非一直都是父死子继的,时常还会发生兄终弟及的局面。 按照辈分,呼厨泉是于夫罗的亲弟弟,也就是刘豹的亲叔叔。 再加上呼厨泉曾多次南下洗劫汉朝城寨,西征周边羌胡部落,使得他在匈奴诸部的威望极高,深得各部族长们的敬仰。 待到于夫罗在退位之后,十有八九会由呼厨泉继任单于。 如今呼厨泉直接战死疆场,自己则是少了最大的竞争对手。 这简直就是天大的喜讯。 于是乎,刘豹越想越是兴奋,难以压制住心底里的狂喜。 果断命令全军出击,开始追击已经破阵而出的大雪龙骑军。 双方你追我赶,一路兜兜转转疾行出三十里。 两者相距不足半里的时候,匈奴骑兵这才发现居然又重新绕回到右贤王部落的附近。 正当匈奴骑兵们疑惑之际。 突然远望到部落上空,有遮天蔽日的浓烟弥漫而起。 “不好!这群天杀的汉军!居然趁我们不在,暗中偷袭部落。” “快!快回援部落。” 原本气势汹汹的两万匈奴骑兵,如今彻底泄了心气。 都在各自首领们的带领下,开始向部落冲去。 “想追就追,想走就走!哪有那么容易!” 高义调转马头,冷嘲一声:“全军听令,随本侯一起血洗草原。” 第103章 擒获昭姬,大显神威 两千大雪龙骑军,立即发起冲锋,截杀向往部落回援的匈奴骑兵。 而此时,最先调头回援部落的匈奴骑兵,也遭遇到袁左宗和魏延的迎头痛击。 因为匈奴骑兵人数太多,袁左宗他们并没有急着发起冲锋,而是趁着天色黑暗,埋伏于两侧,组成箭阵。 “放箭!” 随着军令发出,早已蓄势待发的上千名龙骑战士,整齐划一的挽弓搭箭,朝着前方释放出漫天的箭雨。 大雪龙骑军中,皆是弓骑将,配备的都是铁胎硬弓,射程很远,穿透力也很强。 匈奴骑兵身上所穿戴的皮甲,压根就抵挡不住。 随着破空声响起。 冲锋在最前沿的匈奴骑兵,瞬间被射的人仰马翻,大量箭矢直接穿透他们的皮甲和身体。 甚至许多匈奴人和战马,都没有来得及惨嚎和嘶鸣一声,就已经被当场射穿成刺猬。 眼看战场之上,敌军陷入混乱。 大雪龙骑军们,立即重新挽弓,快速将羽箭压在弓弦上,继续收割起敌军的性命。 正所谓:穷则战术碾压,富则火力覆盖。 甚至一些箭术高超的龙骑军官,还会同时在弓弦上压两到三支羽箭,朝着密集的匈奴骑兵们,狠狠疾射而去。 随着十几轮箭雨过后。 冲在前面的匈奴骑兵,或死或逃,企图从别处绕道而行。 “大雪龙骑军,出击!” 袁左宗的反应快些,立即率军以猛虎下山之势,扑杀向匈奴骑兵。 一时间,这片草原之上,陷入了比夜幕更加黑暗的血腥杀戮。 狂沙起,屠刀落。 血染苍穹敌阵破。 乱军之中,正在努力稳定军心的刘豹,突然感觉一片黑影笼罩住他的视野。 抬头一看,刘豹瞬间打了个寒颤,一股透骨的寒流从脊椎骨直达天灵盖,浑身上下的汗毛都支棱起来了。 “凡日月所照,江河所至,皆为汉土。” “四方胡虏,内外六夷。敢犯我强汉者,必亡其国,灭其种,绝其苗裔。” 怒吼之中,高义猛的挥动天龙戟,由上而下的重重砸向刘豹的天灵盖。 轰隆一声过后。 天龙戟落地之处,只留下一道深凹的坑洞,以及满地的肉屑血泥。 随着刘豹被轰成一滩肉泥。 匈奴骑兵彻底的军心涣散,也顾不得回援部落,本着保命要紧的原则,纷纷开始四处逃散。 只是正杀得兴起的大雪龙骑军,岂会放过眼前的猎物? 袁左宗与魏延主动请缨,各自带领身后的五百龙骑,开始各种围追堵截匈奴溃兵。 一路追击上百里,直到把所有匈奴溃兵全部击毙,方才罢休。 待到平定右贤王部落,已经到了深夜时分。 此时,刚经历过血战的高义,也有些困了累了。 当高义准备进帐篷休息的时候。 突然想到,今天是呼厨泉的大喜之日。 如今呼厨泉已经死了,那新娘子以后岂不是要守活寡吗? 高义向来是一个勤俭节约的人,平日里就连一粒米都不会浪费,又岂能忍心让别人的新娘独守空房呢? 咳咳咳! 重新组织一下语言。 四百年来,匈奴人时常率军劫掠边关百姓,犯下的累累罪行罄竹难书。 尤其是这个呼厨泉,更是匈奴贵族里的激进派,三天两头的南下劫掠,屠戮我汉家男丁,掠夺我汉家女眷。 这一笔血债,绝不能因为他呼厨泉的死亡,而就此告终。 正所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夫债妻偿,血债肉……咳咳!血债血偿! 如今呼厨泉虽然死了,但他的王妃们却还在,今夜必须要让这些匈奴贵妇们,用自己的血肉来偿还这累累血债。 “呼厨泉要娶的新娘子,长得漂亮吗?你们带本侯去瞧瞧。” 面对高义的询问,旁边的胡姬不敢撒谎,颤巍巍的据实答道:“回禀大王,那新娘子非常漂亮,比我们部落里所有的女人都要漂亮。” 随后在那几名胡姬的引领下,就来到部落深处的一间房屋前。 此时,蔡琰已经听到外面汉军杀来的消息,这让她激动的都流下眼泪。 想尽一切办法,最终还是让她挣脱开束缚着手脚的绳索。 正当蔡琰准备跑出去,祈求这些汉军将她带离草原的时候。 “咣当!” 随着一脚重重踹开房门。 蔡琰突然莫名的感觉情况不妙。 高义刚刚进入房间,就看到眼前的绝世美人。 一袭银色衣裙裹身,露出线条优美的颈部,与精致清晰的锁骨,裙摆褶褶如雪月光华流动,轻泻于地面。 三千青丝发用彩带束起,发髻上插着蝴蝶簪,香腮薄施粉黛,双颊边若隐若现的红晕,恰似花瓣般娇嫩可爱。 整个人仿佛随风纷飞的蝴蝶,又似轻灵透彻的冰雪,如梦似幻,令人热血沸腾,几欲化身狂兽。 正当蔡琰准备开口的时候。 高义却已经抢先开口,怒吼道:“天道有轮回,苍天饶过谁!” “你们这些天杀的匈奴人,四百年来,时常侵略我汉之疆土,掠我汉之子民,罪不容诛。” “今夜本侯就要替天行道,让你这匈奴婆娘血债血偿。” 蔡琰有些不知所措,刚反应过来被人误会了,想要开口解释自己并非是匈奴人,而是大汉子民。 谁曾想高义竟是猛的一发力,用着极度雄浑的霸王之力,直接震碎衣袍。 露出一身如金玉锻造的完美体魄,八块腹肌饱满极致,健硕的五肢之上,洋溢着霸道阳刚的气息。 蔡琰心里急切万分,赶忙惊惶失措的往后退了几步,直至退到墙角,退无可退。 她今年虽然已经二十出头,不再是懵懂无知的少女,但也未曾见识过这般恐怖的重型杀器,与这般健硕雄浑的俊美男子。 一时之间,她竟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她的脸上瞬间闪烁着各种表情,有恐惧、惊愕、迷茫、无助、悲伤……甚至居然隐隐有几分期待的神色,暗暗隐匿在这复杂的表情里。 正在蔡琰心里纠结万分的时候。 高义虎咆一声,选择悍然出手。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小娘们,你们匈奴犯下的累累罪行,罄竹难书,今夜本侯要你血债血偿。” 第104章 昭姬臣服,兰部首领 梦回百转千回,已到翌日清晨。 香腮熏红的蔡琰,眉眼弯弯含情脉脉的躺在高义的怀里,显得格外宁静温顺。 曲线玲珑的娇躯之上,布满如雨露般晶莹饱满的汗珠,芬芳馥郁,更添几分妩媚风情。 思酌之后,蔡琰主动抬起琼首,凑到高义的面前,嘤咛道:“将军……妾身真的不是匈奴人。” 看着怀里温婉妩媚的俏佳人,听着她一口略带洛阳口音的话语,高义这才知道真的搞错了。 但作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高义打算负责到底,宽慰道:“原本以为你是胡姬,没曾想居然是误会。” “只是现在木已成舟。这样吧!若蒙小姐不弃,我高义愿意纳你做妾室,不知小姐意下如何?” 蔡琰如今无家可归,又见高义这般俊逸潇洒,神勇无敌,自然愿意跟随。 “妾身蔡琰,因躲避战乱而流离数载,如今无家可归,承蒙将军不嫌妾身蒲柳之姿,自然愿侍奉将军。” 说着说着,蔡琰本就熏红的俏脸,更添几分娇羞,恰似蜜桃熟透一般娇艳欲滴。 “好!既然如此,那你以后就是本侯第456房……”高义说着说着,突然感觉有些不对劲,仔细回忆刚刚的言语。 突然大惊失色的问道:“你刚刚说自己叫蔡琰,莫非是名儒巨家蔡邕的女儿?” “妾身正是蔡邕之女蔡琰。” “怎么可能?我记得蔡琰几年前就嫁给河东卫仲道,可昨晚你明明还是少女。” 面对高义的疑惑,蔡琰只得把其中的来龙去脉娓娓道来。 原来河东卫家的卫仲道,当时早已病入膏肓,为了冲喜这才骗婚娶了蔡琰。 谁曾想蔡琰嫁到卫家整整两年,卫仲道临到死的那一天,都没能下过病床,更别提圆房了。 听完蔡琰的解释,高义的心里那是极其的美滋滋,这种好事居然都能砸到自己头上。 真是苍天有眼啊! 正当高义准备好好陪陪蔡琰的时候。 门外突然传来禀报声: “启禀主公,有哨骑传来战报,于夫罗派遣八千胡骑作为先锋军,已经跨过美稷城,正朝着此地赶来。” 听到又有胡人来送人头,高义也懒得再继续打趣蔡琰。 立即提上衣物,披上铠甲,出门前去迎战。 …… 从蔡琰那里出发之后。 仅仅只等半个时辰,高义便遇见匈奴的先锋骑兵。 仅是一轮箭雨对射和对撞,那八千胡骑就被打的溃不成军,随后更加顺利。 八千胡骑战死四千,有两千重伤濒死,又有两千直接四散奔逃,但匈奴胡骑的战马,又岂能比得上大雪龙骑军的精良战马。 没过多久,方圆五十里的匈奴胡骑,全部战死疆场。 唯独剩下一名为首的匈奴贵族。 把刀架在那人的脖子上,询问完后面匈奴主力的情况后,高义直接命令护卫将那匈奴贵族拖走,剁碎了喂狗。 “大将军,饶命啊!我是西边兰部落的首领,我们部落盛产美女,我愿意全部献给您。” “饶命啊!我兰羟今年才二十五,还不想死啊!” 正当那匈奴贵族即将被拖下去的时候,高义却开口问道:“你叫兰羟?是兰伶儿的大哥吗?” 听到高义突然说出自己妹妹的名字,又联想到美稷城已经被攻陷,兰羟瞬间明白了其中的关系。 赶忙开口哀求道:“是……我是伶儿的大哥!求求将军放过我一条贱命,回头我妹妹肯定会好好感谢您。” 高义却无所谓的摆了摆手。“感谢的事,你妹妹已经做过了。也算你运气好,有一个长得非常漂亮的亲妹妹。” “你都不知道,为了让本侯在战场上留你一命,你妹妹究竟费了多少口舌,嘴皮子都磨破了。” “待会儿,我会放你回到于夫罗那里。但是等到明天在交战的时候,你要帮我把匈奴主力军,引到距离这里以北三十里的阴山脚下。 “事成之后,你不仅能活着,我还会上奏天子,册封你为草原诸部的新单于。” 兰羟赶忙匍匐在地,磕头如捣蒜的感激道:“将军……不!主人!只要能让我活着,以后我全都听您的。” 看着脚下卑微至极的兰羟,高义是很满意,随手将一柄钢刀,丢到兰羟的面前。 又伸手指了指角落的囚车里,关押着的一名眼神凶厉的匈奴小崽子。 “这个小崽子是你们右贤王·呼厨泉的幼子,原本是准备在决战的时候,用以斩杀祭旗的,今天算是便宜你了。” “现在你拿起地上的钢刀,把这小崽子给宰了,也算是纳个投名状了。当然你也可以选择拒绝,然后你俩一起被祭旗。” 第105章 深坑木刺,以挫敌锐 看着地上掉落的匕首,又抬眼看了看角落里的匈奴小王子,兰羟只感觉一阵头大。 若是杀了呼厨泉幼子,以后自己肯定会被大单于处死。 可若是不杀呼厨泉幼子,那就不用等以后了,现在自己肯定就会被处死。 思酌再三,最终兰羟做出最理智的决定:既然杀了这小崽子,自己会被大单于处死,那就只能连大单于一起杀死了。 随后兰羟拿起匕首,直接一刀击毙匈奴小王子,并将其头颅割下。 最终高义也没有食言,果断放任兰羟远去。 望着草原尽头那逐渐远去的背影,又看了看倒在血泊里的无头尸体。 魏延还是有些不放心,忍不住询问道:“主公,非我族裔,其心必异。 “兰羟此人心黑手毒,绝非善类,咱们若是扶持这种人上位,极有可能会养虎为患啊?” 面对魏延的焦虑,高义却毫不在乎的摆手道: “草原茫茫,沙海渺渺。北境疆域,何止万里。其中游荡的胡人,又何止数百万众。” “即便是屠尽了匈奴,咱们也没有多余的战士留守草原。最终这一片肥沃牧场,很快就会被乌桓、鲜卑、西羌等胡人占据。” “与其便宜别的胡人,倒不如咱们扶持一条聪明的恶狗,替咱们在这片草原上,牧马放羊,看家护院。” “至于你说的养虎为患,倒是不足为虑。最多两年,等到咱们荡平中原群雄之后,就要开始清剿乌桓、鲜卑、西域这些胡虏。” “到那时,若是兰羟这条狗尚且听话,咱们就拿他的匈奴胡骑当做西征的先锋军。让他替咱们冲锋陷阵,挡刀挡枪挡羽箭,抢钱抢粮抢地盘。” “若是这条狗不听话,那就直接灭了整个匈奴,或是把他们全部都充军到西伯利亚,去开荒垦田种地瓜。” …… 翌日晌午时分。 阴山南部营寨。 高义集结八千骑兵,汇聚于此地。 “启禀主公,于夫罗的匈奴主力骑兵,已距离此地不足三十里。” “按照您的吩咐,咱们的斥候在和匈奴斥候交手的时候,故意放走了几个胡人斥候。想必此时于夫罗已经得知咱们的具体位置。” “好!”高义露出一副胜券在握的神情,询问道:“山谷里的猛火油和枯草,都准备好了吗?” 袁左宗回答道:“猛火油和枯草皆已经准备妥当,只等匈奴胡骑进入,必然让他们化为灰烬。” “只是末将有一疑虑,于夫罗此人生性狡诈,只恐其不会轻敌冒进,被轻易引入山谷。” 高义拍了拍袁左宗的肩膀,点头道:“请君入瓮,就如钓鱼一般,只要鱼饵够香,就没有钓不上的鱼。” “待会儿只管让营寨里的将士们诈败而走就行,其余的事,另有安排,今日必教于夫罗的匈奴胡骑,有来无回。” 正当高义做好决战准备的时候,三十里外的于夫罗已经收到斥候的密报,得知汉军的营寨驻扎地。 “兰羟你的先锋军虽然全军覆没,却也探听到汉军营寨的消息,也算是我草原上的英雄,本单于现在就封你为兰氏王。” “待会儿本单于会把主力军全部压上,而你则趁乱统领一万骑兵,给我绕到汉军后方,直接截断汉军后退的道路。” “你可有信心,能完成这项必将载入史册的任务?” 兰羟赶忙翻身下马,跪倒在于夫罗的面前,信誓旦旦的保证道:“属下必将完成大单于交代的使命。” 看着兰羟卑微且恭敬的样子,于夫罗格外满意,直接就带领十万匈奴胡骑扬长而去。 只是于夫罗没有注意到匍匐在地的兰羟,此时他的看似恭敬的面容下,却隐藏着一双阴毒狠辣的眼神。 又过一个时辰。 当于夫罗抵达阴山的时候,只见汉军营寨里正在起锅做饭,丝毫没有发现匈奴骑兵的靠近。 “此时大难临头,这群汉猪竟还在埋锅做饭,简直就是愚不可及。” “匈奴儿郎,踏平敌营。” 随着于夫罗一声令下,匈奴各部落的首领,纷纷带领骑兵一路强袭而去。 震天动地的马蹄声和嘶吼声,瞬间响彻在阴山的上空,震天撼地。 只是营寨里的汉军骑兵,并没有显然混乱,而是有井有条的翻身上马,开始从容撤退。 “将士们,鱼儿上钩了,营寨给他们了,咱们向山谷方向后撤。” “哈哈哈!想走哪有这么容易。”于夫罗狞笑着,赶忙指挥直属王庭的精锐骑兵,加速前进。 “儿郎们,给我杀!尽情的屠戮吧!让敌人在我大匈奴的铁蹄之下颤抖吧!哈哈哈!” “等灭了这支汉军,本单于就带领你们一起赶往中原,南下擒龙,重现我大匈奴昔日的荣光。” “杀杀!!” 匈奴的先锋骑兵一路疾行,片刻之后,就已经距离营寨不足百丈。 就在这些匈奴骑兵准备再靠近一些,利用战马和绳索拖拽倒营寨栅栏的时候。 只听轰隆隆一声过后。 冲在最前面的数百名匈奴胡骑,瞬间人仰马翻,直接陷入地面。 紧接着,人嘶马鸣之声,惨绝而起,瞬间响彻在战场之上。 后面的匈奴胡骑赶忙勒住战马,勉强停下战马的脚步。 于夫罗定睛看去,这才发现距离汉军营寨不足百步之处,竟然出现一道足有两丈宽的坑洞,整整绵延十余里。 坑洞的底部,矗立着密密麻麻的尖锐木刺。 而冲在最前面的那数百名匈奴精锐骑兵,无一例外,全部跌落坑洞里,被尖锐木刺贯穿而死。 看清楚之后,后面的匈奴骑兵都是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陷入混乱。 于夫罗恨铁不成钢的拿起马鞭,使劲抽打几名慌张的骑兵之后,高呼道: “儿郎们,不要乱!区区雕虫小技,岂能挡我大匈奴的铁蹄?” 正在此时,旁边的兰羟眼珠子滴溜一转,赶忙献计道: “大单于,既然直取敌营不成,咱们何不绕道追击汉军。” “距此二十里的狼牙谷,三面环山,乃是一处崖壁绝境。只要能将汉军驱赶到谷里,咱们便可一战全歼汉军。” 第106章 击毙单于,断敌归路 听完兰羟的献计,于夫罗直呼妙哉! 立即指挥大军从坑洞两侧绕道。 并在方圆三十里形成包围网,欲要把汉军全部逼到山谷。 高义则是将计就计,命令大军火速赶往山谷布置防御工事。 顺着汉军的足迹,追击到山谷前。 于夫罗感觉有些不对劲。 “大军停止前进,原地待命。” 当十万匈奴胡骑勒马止步之后,兰羟赶忙驱马来到于夫罗的面前,恭敬的询问道: “大单于,汉军近在眼前,何故止步不前?” 于夫罗眉头一挑,笑道:“此处山谷,三面环山,汉军已经插翅难逃。” “本单于只需屯重兵于谷口,围困上十天半月,汉军必然会被活活饿死。哈哈哈!” 正在于夫罗自鸣得意的时候,突然有斥候来报。 “启禀大单于,属下等人发现狼牙谷后方有一条小路,谷里的汉军正在排队通过,现在已有数百汉军溜走。” “可恶!没想到汉军竟如此狡诈。”于夫罗咬牙切齿的恨声道:“兰羟,你带领一万骑兵,给我绕道山谷后方,务必要堵截住汉军的归路。” “匈奴儿郎,随我踏平狼牙谷,全歼这股可恶的汉军。” 很快,于夫罗就扬起弯刀,率领大军径直涌入狼牙谷。 狼牙谷,顾名思义:形状如狼牙,谷口前端宽阔,而越往里面则越狭窄。 追击出五六里地,却始终没有看到汉军的踪影。 于夫罗的不由得心生疑虑。 再次下令全军停止前进。 这时旁边的王族将领们,被于夫罗两次三番停止前进的命令,搞得晕头转向。 “大单于,汉军就在前面,兰羟已经去截阻汉军归路,只等咱们前后夹击必可一战歼敌。” “您何故又下令停止前进?战场上战机稍纵即逝,若是因此使得这支汉军溜走,岂不可惜?” 于夫罗也有些拿不定主意,只能凝重道:“咱们已经追击数里,始终不见汉军踪迹,再加上前面道路越来越窄,本单于担心有诈啊!” 正当旁边的诸多部落首领和王族将领们,议论纷纷的时候。 只见前方的道路之上,突然响起一阵战马嘶鸣之声。 寻声望去,只见有一匹漆黑如墨的宝马神驹,正傲然挺立在道路之上。 马背上还坐着一名手执天龙破城戟的英武将军,赫然正是高义。 而高义的怀里还躺着一名国色天香的匈奴美姬。 见此一幕,于夫罗眼珠子都快瞪掉了,怒道:“汉军小贼,你居然敢染指本单于的阏氏,我要你死。” 也不由得于夫罗如此暴怒,高义怀里搂着的妙龄美姬,正是原本于夫罗新娶的阏氏。 只是可惜出征在即,于夫罗还没来得及尝鲜,就被高义直接偷了家。 可能是担心于夫罗还不够愤怒,高义随手在马背上取下一颗血淋淋的头颅,直接丢到前面。 “这是你弟弟呼厨泉的头颅,这家伙还真是愚蠢。明明就是个战五渣,居然还冲在最前面,结果随随便便就被区区一个小小的伍长,给一刀分尸了。” “当然我也没让他走的太孤单,他前脚刚走,后脚我就送你儿子刘豹上黄泉路上陪他了。” “只是抱歉啊!你儿子的身子骨实在是太弱了,被我一戟砸成了碎肉。” 面对高义的挑衅,于夫罗双目充血,几欲暴走,准备驱马上前找高义拼命,但可惜却被周围的各部首领们强行拦下了。 “大单于,冲动是魔鬼!咱们不能意气用事啊!” 眼看于夫罗没有上当,高义就继续拱火。 “兰儿,你后悔跟着本侯吗?” 兰伶儿乖巧的依偎在高义怀里,含情脉脉的撒娇道:“当然不后悔,因为侯爷让我感受到了做女人的快乐。” 此言一出,当场被绿的于夫罗,怒气值瞬间爆满,直接一把推开周围的各部首领。 纵马扬刀,径直袭杀向高义。 “啊!小贼!杀子之恨,夺妻之恨,今日本单于和你不死不休。” 面对突然杀过来的于夫罗。 高义嘴角露出一抹狞笑,待到两人相距不足三百步时。 迅速从披风后面抽出一支五尺尖矛,朝着前方就是狠狠抛去。 在恐怖的力道加持下,尖矛化作一道残影,如流星般射向于夫罗的面门。 眨眼之间,尖矛就将于夫罗的头颅贯穿,直接钉死在地上。 见此一幕,从未见过高义出手的匈奴将士,齐齐打了一个寒颤,难以置信的擦了擦眼睛。 这才确定他们大匈奴的单于,居然就这样窝囊的战死了。 与普通将士们的感想有所不同,那些部落首领和王族贵胄们,则是在震惊过后,陷入狂喜。 如今大单于战死,整个匈奴诸部群狼无主,若是能战死高义替单于报仇,必然能靠此功绩,登上单于宝座。 “儿郎们,替大单于报仇。” “快!呼衍部的勇士,赶紧冲上去,宰了这个该死的汉将。” “须提部的勇士,快……快上啊!别被人抢了先……” 一时之间,整个匈奴诸部的十万骑兵,都跟打了鸡血似的,争先恐后的袭杀向高义。 对此,高义却浑然不惧,直接调转马头朝着山谷深处疾驰而去。 后面的匈奴胡骑紧追不放,即便是到了狭窄的路段,也是丝毫不让,甚至大打出手,准备抢人头。 突然之间,山谷上方的两侧,有阵阵隆隆声响起。 各种滚木垒石接连砸落,一时间山谷上空惨嚎不断。 “不好,山谷上方有埋伏。” 匈奴骑兵不由得大惊失色,想要调转马头,但发现道路早已被自己人堵的水泄不通。 而山谷上方,却有滚木巨石接连砸落。 为了活下去,冲在最前面的匈奴骑兵只能开始往回冲,冲不动的时候,只能提起弯刀,砍杀向挡在路口的匈奴骑兵。 而那些被迫挡在路口的匈奴骑兵又不甘心被杀,只能奋起反抗,参与到屠戮之中。 一时间,山谷内的匈奴骑兵逐渐陷入混乱。 而位于谷口的匈奴骑兵,也没有好到哪里。 他们刚想调转马头,迅速逃出山谷,立即就有两块足有上万斤的巨石,被埋伏在崖壁上的伏兵撬动。 轰然砸在道路正中,紧接着又是各种滚木垒石,如漫天流星般砸落,彻底阻断通道。 “这群天杀的汉军,真是一群畜生,居然用巨石阻断道路。” “有种!就真刀真枪的打一场,阴谋使诈算什么本事。” 第107章 烈焰滔天,屠胡十万 正在匈奴胡骑悲呼的时候,却也有聪明的匈奴人想到了办法。 “大家不要慌,既然战马跨不过去,咱们就舍弃战马,直接爬过去。” 很快,就有数千名匈奴骑兵,果断跳下战马,准备徒步爬过前面拦路的大量巨石。 只是当他们刚刚爬到巨石上面的时候,却发现谷口的空地前,早已陈列出一支铁甲森森,箭锋烈烈的汉军弓箭手。 “弓箭手准备,放!” 军令一出。 数百名弓箭手,点燃火箭。 飞蝗般的火箭,瞬间腾射而起,向谷口的匈奴骑兵袭去。 直到这个时候,才有匈奴骑兵发现,为什么脚底下总感觉黏糊糊的。 “啊!快跑啊!地上这些不是水,是猛火油。” 随着火箭雨的袭落。 点燃地上的猛火油和干柴,滔天烈焰,瞬间将谷口化作一片火海。 惨嚎声久久不绝于耳,犹如厉鬼哭嚎。 一个又一个的匈奴骑兵被燃烧成火人,一匹又一匹匈奴战马被燃烧成火马。 它们到处跌跌撞撞,跑到哪里,哪里就会化作修罗火葬场。 面对眼前凄惨的一幕,汉军的弓箭手们虽心有不忍,但依旧保持着连贯的点火,挽弓射箭的动作。 别误会! 弓箭手们心有不忍,那仅仅只是在可惜山谷里的战马。 毕竟中原缺马,这一把火居然烧死整整十万匹战马,让他们心有不忍,只感觉是在败家。 似乎是看出了弓箭手们的肉疼,负责坐镇谷口的金钟指,清了清嗓子,大声喊道: “兄弟们,别泄气!没什么可惜的,只要消灭完匈奴的主力骑兵,以后草原就是咱们主公的地盘。” “大家伙都加把劲,咱们往后大半年的军粮,都能从麦饼变成烤马肉。” 听到以后的军粮会变成马肉,原本还在心疼战马的弓箭手们,都瞬间战意狂燃。 一个个铆足了劲,全力以赴的开始放箭。 没过多久,火势就从谷口蔓延到了山谷深处。 眼看周围的匈奴骑兵一个个化作火人,死状惨烈。 呼衍部的首领呼衍雷,极为恼怒的咆哮着,质问起同样在山谷里的高义。 “为了引诱我们进谷,堂堂大汉骠骑将军,居然以身为饵。你是个狠人啊!这是要与我们一起鱼死网破吗?” 随后呼衍雷就直接用匕首捅在自己的腹部,准备用自刎的方式,保全最后的颜面。 “我呼衍雷是大匈奴的贵族,死也要死的轰轰烈烈,绝不会在火海里发出卑微的哀嚎。” “大汉的骠骑将军,今日我大匈奴固然败了,但能拖着你一起同归于尽,化作飞灰,也不算亏。哈哈哈!” 高义却摆了摆手,轻蔑一笑道:“no!no!no!同归于尽吗?你们还不配。” “我大汉有句俗话,叫做鱼死网破!但更多的时候,即便是鱼都死完了,网都未必会破。” 言罢,在呼衍雷的难以置信的瞪视下,高义搂着怀里的兰伶儿,驱马来到一处凹凸陡峭的崖壁前。 随着踏雪乌骓的一阵嘶鸣,四只雪白的马蹄,一跃而起,稳稳的落在山体的石壁上。 竟是以一种灵动且稳健的跳跃方式,一路爬坡攀岩,如履平地的轻松抵达山谷的上方。 见此一幕,那名原本垂垂待死的呼衍雷,瞬间回光返照。 吐出一大口鲜血,手指颤巍巍的遥遥指向山谷上的高义。 “伟大的昆仑神啊!救救你最忠实的子民吧!啊啊啊!” “我不服,我大匈奴拥强军十万,岂会败于你一介黄毛小儿?” 悲呼之中,火势已经蔓延到呼衍雷的身上,让他的悲呼声中更添几分惨烈。 战火整整烧了一个下午,山谷里的十万胡骑全部战死。 仅有兰羟和他的部下们存活下来,原本他们被派遣去堵截山谷后方道路。 而兰羟却铁了心的要投靠高义。 于是乎,他并没有带兵去堵截道路,而是直接带兵在附近来回打转,等到山谷起火之后。 兰羟果断命令亲信,直接擒杀军中顽固派的匈奴将领,并带着那些匈奴将领的头颅,和一万匈奴胡骑,前来投靠。 对此,高义很满意,直接让金钟指写了一道圣旨,并盖上传国玉玺。 正式册封兰羟为匈奴的新单于,令其总领南匈奴各部落。 并要求匈奴诸部: 【每年必须提供一万名胡姬,充当军妓。提供五万匹骏马,充当战马。提供百万头牛羊,充当军粮。以及在大战之时,要派遣上万名匈奴胡骑,充当敢死队……】 面对整整一百条丧权辱国、亡族灭种的苛刻条约,兰羟想也不想的就直接签了。 等安排完兰羟这个傀儡之后。 金钟指却问道:“主公,如今数以万计的匈奴尸体,在山谷里曝尸荒野,肯定会引发瘟疫的。” “不如,咱们派遣些军队,去把那些匈奴人的尸体清理掩埋,这样也能……” 高义摆了摆手,回答道:“引发瘟疫吗?你想多了。草原上的狼多,过几天会吃干净了。” “再说了,匈奴人生性散漫,喜欢无拘无束,若是替他们收尸入殓,只会将他们禁锢于墓穴之中。” “如今让他们曝尸荒野,以天为被,以地为床。不正是他们所喜欢的吗?简直就是功德无量。” 听完高义的歪理邪说,金钟指居然觉得还挺合理的,便不再理会山谷里曝尸荒野的十万具匈奴尸体。 仅仅只是派遣士卒,去收集山谷里的战马尸体,毕竟这些马肉那可是极其优质的军粮。 经此一役,后世诗云: 【胡骑十万又何妨,汉家何曾惧豺狼。北征匈奴踏蛮荒,神州遍地好儿郎。孤军驰骋八百里,血染铠甲斩敌王。烈火狂烟遮日月,屠尽胡寇威远扬】 第108章 幽州白马·公孙宝月 五日之后,黑山一带。 在降服匈奴之后,高义就马不停蹄的朝着黑山出发,准备以朝廷的名义招安黑山军。 征途之中,突然有一名哨骑绝尘而来。 “启禀主公,前方十里外村庄里,有上千名河北军正在围攻,一支百余人的骑兵队,看对方旗帜上写着公孙二字。” 高义口中喃喃低语:“公孙吗?看来应该是公孙瓒的幽州突骑。” “刚好本侯闲来无事,就去那里溜一圈。” 随后,高义直接带领二十八名霸王铁骑,疾驰向斥候所指之地。 在距离战场还有三五里路程的时候。 高义利用自己的重瞳,远远就看清战场的情况。 有七八百名河北步骑,将百余名幽州兵,团团包围在一座废弃的村庄里。 村庄的外围已经落入河北兵的手里,那百余名幽州突骑却还在奋勇抵抗,战况很是惨烈。 没过多久,百余名幽州突骑,就战死大半,剩余的四五十名兵卒,则是用战马围成一个圈,把一名受伤的女将军护在中间。 “宝月小姐!兄弟们都快顶不住了!你的白龙驹是千里马,我们在这里掩护你突围出去。” 公孙宝月心有不忍,固执的喊道:“要生一起生,要死一起死。我公孙家从来都没有贪生怕死的人。” 周围的幽州突骑,心里更加急切了,甚至有人直接跪下,苦苦哀求道: “宝月小姐,我等昔日都曾受过主公的恩惠,今日就是我等报恩之日。” “如今易京城危在旦夕,还请小姐以大局为重,速速将情报送往黑山,等与黑山军汇合以后,再帮兄弟们报仇就是。” 眼看周围的幽州突骑,一个个苦苦哀求的模样,公孙宝月只能翻身上马,朝着村庄外面突围而去。 “想跑!哪有这么容易!” “兄弟们都给我追,那丫头可是白马将军的亲闺女,若是能活捉了她,主公必定重重有赏。” 随着公孙宝月的逃遁,就有几十名河北骑兵,追击而去。 “你们不用跟着我了,先去帮帮村庄里的那些幽州突骑,都是忠义之士,若是死在这里可惜了。” “至于那个小美人,本侯亲自去营救。” 高义吩咐过后,就驱动胯下踏雪乌骓,也追击而去。 毕竟自己即将与幽州结盟,若是能救下公孙宝月,也算结下一份善缘。 更何况若是细究起来,自己与公孙宝月也勉强算是旧相识。 昔日在长安兵败之后,高义曾跟随吕布,投靠过袁绍一段时间。 当时袁绍与公孙瓒闹得很僵,双方直接开战了。 曾有一个偶然的机会。 前去冀州打探情报的公孙宝月,不幸被俘虏。 看着被捆绑在柱子上,仅有豆蔻年华,却生的丰乳桃臀的公孙宝月。 当时未经人事的高义,担心她会被绳子勒的喘不过气,就好心帮她揉了揉胸口。 这完全就是出自一番好意。 毕竟在揉之前,高义可是询问过公孙宝月的。 只是见她一没有开口反对,二没有摇头拒绝,这才壮着胆子帮她揉的胸口。 哎!只是等揉完……高义这才发现原来她没有开口反对和摇头拒绝,那是因为当时她被打晕了。 于是乎,在公孙宝月清醒之后,看着胸口前的大手,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瞬间暴怒,不仅骂高义是畜生,还扬言要杀了高义! 当时,脸皮子还比较薄的高义自觉理亏,就偷偷放了公孙宝月。 在那之后。 每次高义出去做任务,但凡遇见公孙宝月,她刚一见面,二话不说,直接就隔着老远开始放冷箭。 半个时辰之后。 经过激烈角逐。 公孙宝月最终还是被拦截在一片树林前,身陷重围。 可即便如此,公孙宝月还是靠着高超的武艺和骑术,一人一剑砍翻二十几名河北骑兵。 又是一剑荡开敌人的武器之后,早已筋疲力尽的公孙宝月,被逼进一个狭窄的角落里。 正当公孙宝月气喘吁吁,准备寻找机会夺路而逃的时候。 乱军之中,突然有人朝着她扔出一团包裹。 原以为是暗器,公孙宝月抬手就是一剑狠狠劈在包裹上。 包裹瞬间破裂,有大量白色粉末迅速扩散,被吸入口腔和鼻腔里。 “哈哈哈!公孙家的大小姐,你已经中了我家祖传合欢药。看你还能怎么跑?” “实话告诉你!中了我这合欢药,必须要承受三个时辰的雨露,这样才能解毒。否则全身会产生万蚂蚀骨的痛痒,最终在痛苦中抽搐而死。” “小美人,待会儿你可要乖乖听话啊!我们人足够多,保证能让你快活个够。哈哈哈!” 公孙宝月心里一突,几乎瞬间花容失色,因为此时她已经感到有一股酥麻的感觉,令她娇躯一颤。 紧接着,酥麻感越发强烈,好似触电般的感觉,突然又变成万蚁噬骨的感觉。 内心深处竟是生出一股想要当场褪尽衣裙,共赴巫山行云布雨的魔鬼冲动。 “啊!不要!你们不要过来!” 正当公孙宝月准备挥剑自刎,以死保全名节的时候。 突然响起一声虎咆之音。 “哼!都给我住手。” “大丈夫生于天地间,何须为难一介女流之辈?尔等恶贼,且吃本侯一击!” 怒吼之中,高义驱马扬戟,一路袭杀而至。 最外围的十名河北骑兵,试图阻拦,却被高义一戟抡圆,斩成一地残肢断臂。 余下的河北骑兵,眼看高义凶狠无比,都纷纷四散奔逃。 高义赶忙翻身下马,来到公孙宝月的面前。 “宝月小姐,好久不见啊!虽然上次是我不对,但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今天我也算救了你一次,咱们就算扯平了吧!这事以后就翻篇……” 正在高义试图与公孙宝月和解的事。 此时,公孙宝月的脸颊和额头上,香汗如露珠般陆续滴落。双眸里,满是迷醉痴幻和盎然春意。 高义还想继续解释一下,却发现自己的腰带突然一松,这才看到公孙宝月居然直接动手了。 “宝月小姐,莫非你中毒了吗?我高义是正经人,岂能趁人之危。” “哎呀!你别……你别扯我裤子啊!旁边……旁边有小树林,有小树林!咱们进去再扯……” 第109章 收服宝月,诏安黑山 时光匆匆,转眼之间,已到深夜。 此时,已经清醒过来的公孙宝月,正双手抱膝,蹲在角落里,眼角还残留着两行泪痕。 公孙宝月偷偷看了一眼,正满脸红润的高义。 有心想要一剑砍杀高义,然后自己再挥剑自刎。 但长久养成的教养,却让她止住了这种荒唐的念头。 毕竟这事也怪不得高义。 他完全是出于好意,这才不顾危险,单枪匹马的来营救自己。 而且他并没有挟恩求报,反而是自己毒发,才对他强行出手,最终造成这种荒唐的局面。 心里念头百转,最终公孙宝月幽幽叹息一声,鬼使神差的说了句:“谢谢你来救我,这份恩情,日后我肯定会偿还的。” 高义朝着公孙宝月的方向,主动挪了挪,笑道:“凭咱俩这交情,我岂会见死不救?” 公孙宝月气得牙痒痒,白了他一眼,娇嗔道:“哼!谁跟你有交情!你总是欺负我。” 高义讪讪陪笑道:“当年那事我真不是故意的。当时看你被捆绑着,我担心你会被勒的喘不过气,这才帮你的。” 不说还好,提起这事,公孙宝月顿时就来了脾气。 “哼!你还说……当年要不是你,我怎么会到现在还没嫁人。我不管!你必须要对我负责到底。” 高义愣了愣,然后露出一副认真的表情,陪笑道:“放心吧!我保证对你负责。” 公孙宝月说的是气话,没想到高义居然真的愿意负责。 “那你真的会娶我吗?” “当然会啦!毕竟你长得这么漂亮,是个男人都会愿意娶你。” “那……那你真的喜欢人家吗?” 高义伸出右手,帮公孙宝月捋顺了额头上的几缕发丝,真情流露说道:“我当然喜欢你啦!” “自从咱们第一次见面,我就已经忘不了你,只是可惜当时咱们之间误会太深。” “你知道吗?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我满脑子里都是你的影子,始终占据我的心。” “即便是后来我娶了很多妻妾,但每当陪她们一起打仗的时候,我都是把她们幻想成你的模样。” “哼!人家才不信!说不定这话,你经常对别的女人说。” 高义心里一惊,暗呼不妙。 赶忙出言解释道:“我高义以大汉皇朝历代皇帝的牌位起誓,绝对没有向别的女人说过这样的情话!你难道不相信我的人品吗?” “公孙宝月堪倾国,久居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栖身君王侧。回眸一笑百媚生,万千粉黛无颜。”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为伊杀尽天下人,从此君王不早朝。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宝月,你知道吗?在没有你的这段时间里,我是有多么的想念你。“ “每当闲暇无事的时候,我都会在思念中写下一首诗歌,来寄托对你思念。“ “不知不觉间,我居然已经写了整整三百首诗歌,并将这些诗歌,取名为《汉诗三百首》,若是你不信,我全都念给你听。”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蓬山此去无多路……” 听着高义滔滔不绝的朗诵完十几首诗歌后,公孙宝月都感动坏了。 “高大哥你真是太有才华了,好厉害啊!刚刚是月儿错了,是人家错怪你了。“ 没有等公孙宝月说完,高义已经将她的娇躯再次搂紧,含情脉脉的说道: “宝月,咱们都已经有夫妻之实了,你该叫我什么呢?” 听到这里,公孙宝月的脸蛋变得红彤彤的,显得格外娇嫩,心跳声也越来越重。 “夫君,刚刚是月儿错怪你了。” …… 在处理完公孙宝月的事情后。 高义再次踏上征途。 翌日晌午。 抵达黑山城寨。 此时,黑山城寨里。 高义正在宣读圣旨。 以天子的名义,正式任命黑山军的首领·张燕,为常山太守,加封平北将军,进爵高邑侯。 黑山军也称黑山贼,是由昔日幽州和冀州一带的黄巾军所组成。 其势力范围遍及冀幽并三州之地,鼎盛时期,黑山军号称百万众。 只是当时黑山军的各寨首领,谁也不服谁,各自为战,被袁绍大军打的一败涂地。 最终在张燕依附于幽州的公孙瓒后,这才勉强抵御住袁绍的兵锋,得以休养生息。 只是如今幽州公孙瓒兵败如山倒,被数十万河北军围困在易京城。 张燕很清楚,若公孙瓒一旦败亡,接下来袁绍就会调集大军,猛攻黑山。 自家人知自家事。 现在的黑山,虽说号称有四十万黑山军,但实际上大多都是饥一顿饱一顿的老弱病残。 真正能够打硬仗的军士,尚且不足十万人。 而袁绍麾下却有整整八十万河北军,双方压根就不是一个级别的对手。 至于率军投降袁绍的这条路,张燕压根就不会去想。 毕竟这可是有前车之鉴的。 想当年,冀州牧·韩馥倒是好心把冀州送给了袁绍,可结果呢?最终落得个自刎而亡。 因此,早在半月前,当张燕得知高义要来黑山诏安的时候,他就力排众议,决定接受朝廷的诏安。 果然这次真让他赌对了。 朝廷不仅封他做常山太守,平北将军的官职,还授予他高邑侯的爵位。 高邑侯,那可是食邑数千户的县侯,简直就是光宗耀祖啊! 正在张燕暗自窃喜的时候。 却没有看到高义的嘴角,也隐隐带着笑意。 现在的高邑县,还在袁绍的势力范围。 若是张燕想要真正获得这块封地,只能跟袁绍死磕到底,方可虎口夺食。 现在想想拿着别人的地盘,帮自己招安属下,这种空手套白狼的事,还真是爽歪歪啊! 第110章 掘洞陷城,中山甄家 高义在诏安黑山的时候。 另一方面,易京大营。 “如今公孙瓒困守易京,一直坚守不出,诸位都是我军中文武,可有何良策,能速破易京?” 面对袁绍的询问,两侧谋臣武将也都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无人回应。 良久之后,审配无奈叹息道:“主公,如今公孙瓒虽被困死在易京一隅之地,但其在城内屯下数百万石粮米,又在城外修筑大量望楼碉堡,想要速破,难啊!” “为今之计,只能慢慢拔出城外望楼碉堡,用人命换取空间,步步蚕食易京的外围,方可破城。” 袁绍也知道审配言之有理,毕竟自己跟幽州交战了多年,对于公孙瓒的实力,他还是很清楚的。 如今好不容易把他困住,却久攻不下,真的让人火大。 正当袁绍暗暗叹息的时候。 田丰突然献计道:“主公,我有一计可速破易京。咱们可以挖掘地道到城楼下,以地陷之策毁其望楼和城墙。” “届时望楼被毁,城墙洞开,我河北数十万大军倾巢而出,便可一举攻陷易京。” “好!元皓此计甚妙!”袁绍大笑着称赞道:“来人,传我军令,派遣一支强军,在易京附近挖掘地道。” “另外再派几百名鼓手,在易京城外使劲敲打,给我扰乱城内守军的注意力。” 如今的袁绍还没有完全统一北方四州,尚且没有官渡之战前夕的刚愎自用,还是很睿智的。 “启禀主公,黑山传来急报……” 突然之间。 有一名哨骑闯入营寨里,跪在地上,气喘吁吁的回禀道: “昨日骠骑将军·高义,统领两万骑兵,抵达黑山,据密探所收集的消息,张燕已经决定接受朝廷的诏安。” 营帐里的谋臣武将,都面露惊愕之色,不由得眉头紧锁。 “可恶!又是这个高义!” “上次他突袭并州,我还没找他算账呢!现在他居然敢来我的地盘,招揽黑山贼寇。” 袁绍重重一巴掌拍在桌案上,咬牙切齿的恨声道:“必须要给他一点颜色看看,否则还以为我袁绍是泥捏的。” “传我军令,命令袁谭统领三十万大军,踏平黑山。” 也由不得袁绍不生气。 自己原本准备荡平易京之后,就调集大军,顺道灭了黑山军。 如今高义居然趁两军僵持不下的时候,偷偷去诏安黑山军,这明摆着是要来捡便宜啊! “主公,不可啊!如今咱们几十万大军压境,好不容易将公孙瓒围在易京。若是贸然分兵,那些原本已经被攻陷的幽州城寨,必然会再起叛乱。” “为今之计,咱们必须要等攻陷易京,斩杀公孙瓒之后,方可调转枪头直取黑山。” 袁绍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还想说点什么,但就连旁边一向与田丰不合的许攸,都开始劝言。 “主公,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若因分兵而错失夺取幽州的良机,咱们这些年的努力,都白费了啊!” “哎!好吧!就暂时放过他。”袁绍微微摇头,叹息道:“只是高义此子生性狡诈,不可不防。” “让中山和巨鹿的军队,全部调往常山郡,若高义胆敢染指常山,咱们再调集大军,直接剿灭他。” …… 两天之后,幽州易京。 高义诏安黑山军的消息,传遍整个幽州。 公孙瓒知道这个消息之后,打算继续死守城池,静待援军的到来。 虽然公孙瓒很清楚,高义和黑山军现在的这些兵力,肯定无法击败袁绍,但至少能让他多几分成功突围的把握。 然而当公孙瓒静等几天之后,却始终没有等到高义的援军。 与此同时,另一方面。 与常山郡接壤的中山国。 此时,高义率领五千骑兵,在赵云的引路下,成功从荒芜的小路,绕道抵达中山无极县附近。 数月前,赵云在辞别之后,返回常山郡,替他病逝的兄长料理后事。 期间,听闻公孙瓒被围困在易京,岌岌可危。 顾念旧情的赵云,开始在常山与代郡附近,召集昔日相识的幽州突骑,前去救援公孙瓒。 可结果,这支千余人的骑兵部队,却在易京附近遭到河北弩兵的伏击,铩羽而归。 最终几经辗转,赵云听闻高义已经赶往黑山,这才率领数百幽州突骑前去投效,并正式拜高义为主公。 “主公,前面就是中山国最富裕的城市·无极县。那里的甄氏一族是整个冀州,乃至整个河北最大的商贾家族。” “听说甄家的这一代的家主甄豫,每年都会向袁绍提供近百万石粮米,各类金银更是无计其数……” 听完赵云的讲解,高义大致明白甄家的财力,以及在冀州的重要性。 紧接着,高义开始对周围的数百名幽州突骑,命令道: “现在你们全部返回幽州,开始在各自家乡招募士卒。” “若是你们之中,有谁带回来五人,那他就是伍长,若是带回来十人,那他就是什长。” “而且每带回来一个,我另外再赏他一两金子……当然我只要勇敢的战士,谁要是敢拿那些老弱病残来滥竽充数,就别怪我军法无情了。” “半月后,在幽冀两州的边界集结,到那时,咱们再与袁绍一决雌雄。” 周围数百幽州突骑,领命之后,开始三五成群的朝着家乡奔去。 只是话虽如此。 高义却并没有去和袁绍死磕的打算。 仅仅只是想在袁绍彻底占据幽州之前,尽量榨干幽州的最后兵力,省的最后便宜袁绍。 这几日,通过张燕和赵云。 高义也大致清楚,如今黑山军、公孙瓒、以及袁绍三方的具体情况。 首先,虽然黑山军号称四十万强军,但绝大部分都只是老弱病残。真正打仗的不超过十万人,其中能勉强成为精兵的,连两万人都不到。 其次,幽州的绝大部分地区,几乎都已经被河北军攻陷,仅有公孙瓒率领十万军士,困守在易京城内。 而袁绍为了攻陷易京,从青冀并三州,调集了整整八十万大军。 经过这些天的猛攻,如今易京附近的堡垒,基本上都被清除的差不多,而公孙瓒现在最多还剩五万兵马。 第111章 袁熙娶亲,高义攻城 从现在的战局上看,公孙瓒败亡是早晚的事,即便是自己带兵前去驰援易京,以后幽州还是会落入袁绍手中。 思前想后,高义最终还是决定先稳一波,没必要因为一个公孙瓒,去跟袁绍死磕啊! 再者说,退一万步去讲,即便自己真的救下公孙瓒,将来这幽州指不定是谁的。 毕竟幽州公孙瓒,乃当世英豪之辈,岂会屈居人下? 更别提,现在高义连公孙瓒的亲闺女都给睡了,将来他又怎么好意思跟自己老丈人抢地盘呢? 思前想后,高义决定趁现在袁绍全力围剿易京的时候,自己先去捞点好处,方为上策。 最多等易京被破之后,自己再派遣兵马,夺回公孙瓒的遗体,也算是给公孙宝月一个交代了。 “主公,末将带领的那数百突骑,已经全部返乡募兵,接下来咱们要去哪里?” 面对赵云的询问,高义抬眼望向远方的无极县城,嘴角上扬露出一副傲然之色,笑道: “去哪里?当然是去无极县啊!如今甄家五女跟我还有婚约。” “恰好这次走的匆忙,也没带钱财,咱们先去甄家取点嫁妆,也好给新招募的军士们发军饷。” …… 与此同时,无极县南部的官道上。 有五千名披红挂彩的冀州兵马,正敲锣打鼓向无极县前去。 为首男子身穿新郎喜袍,骑着枣红马。 正是袁绍的二子袁熙。 前段时间,袁熙被任命为中山国的国相,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正值青春妙龄的甄宓。 当时袁熙就见色起意,准备强娶甄宓。 只是当时高义和袁绍已经缔结盟约,而且田丰又做媒,将甄宓许诺给高义,这才作罢。 如今高义和袁家盟约破裂,袁熙再也难以抑制冲动,直接就前来迎娶甄宓。 只是此番前来,袁熙非但没有带聘礼,反而还带着百余辆空荡荡的马车,准备在接亲以后,装满甄家陪嫁的嫁妆。 同行的蒋义渠是袁熙母亲家的家将,这些年一直负责帮袁熙作战。 凡是对袁熙夺嫡有帮助的事,他都是乐见其成。 “二公子,如今您娶了甄宓,就相当于把甄家绑在您的战车上了。有甄家的财力支持,以后您当上家主的把握就更大了。” 袁熙哈哈狂笑,难以压制心中喜意。 “等我得到甄家的财力帮助,我看袁谭那家伙,还怎么跟我争嫡子的位置。哈哈哈!” 没过多久,袁熙就率军赶到无极县城门口。 此时,甄家的家主甄豫,早已等候多时。 “草民甄豫,参见二公子。” 袁熙翻身下马,装模装样的扶起甄豫,笑道:“大舅哥,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何须这般客套。” “礼不可废,多谢二公子。”甄豫更加恭敬了起来。 袁熙的话,甄豫也就当听听罢了,他跟袁家打了好几年的交道,实在太清楚袁家人的秉性。 那可都是一群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 这些年要不是他聪明,每年都主动交给大半的收益做为河北军的军饷,袁绍又岂会放任他家的生意做大。 甄豫刚刚起身,就看见迎亲队伍的后方,那里随行的百余辆空空荡荡的马车。 此时,饶是一向圆滑的甄豫也有些暗暗生气了,这也太欺负人了。 不给彩礼也就罢了,居然还自备马车来装嫁妆,这是柿子专挑软的捏啊! 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甄豫暗叹一口气,赶忙换上笑脸说道:“二公子远来辛苦了。我这就让家丁们,把嫁妆给您装上马车。” “此番小妹出嫁,我甄家陪嫁有三十万金,两千万五铢钱,蜀锦织绣五千匹,各类古玩玉器约有一万两千件。” “这是嫁妆的清单,还望二公子查看。” 袁熙听完嫁妆的规模,心里更加高兴,脸上笑的就跟朵菊花似的,别提多开心了。 “哎呀!大舅哥您真是太客气了,我是真心喜欢你家小妹的,还要什么陪嫁啊!这多见外啊!” 嘴上说的人五人六的,但袁熙的身体却极其诚实。 伸手接过了陪嫁礼单,转身就递给了身后蒋义渠。 蒋义渠仔细翻看完礼单,眼睛里满是金光,原本古井无波的脸上,也洋溢起喜意。 二公子的母族,虽然也是名门望族,但跟袁家相比,相差甚远。 这些年虽然支持二公子夺嫡,却并没能拿出太多钱财。 反观大公子袁谭,因为是袁家嫡长子,受到袁家族中大力支持。 使得二公子在夺嫡之路上,很不顺利。 如今有了这么多钱财,绝对能暗中招揽大量中高层文臣武将的支持。 正当甄豫准备引领袁熙进城的时候。 只见有仆役跌跌撞撞跑过来。 “家主……家主,西城突然出现数千骑兵,正在城外伐木制作云梯,准备攻城。” 周围的人,都吃了一惊。 “数千骑兵?这些人打的是什么旗号……”甄豫还没说完。 袁熙就已经抢先骂道:“管他什么旗号?敢来中山国撒野,也不打听打听中山一条街,到底谁是爹。” “蒋将军,你带人去灭了那群流寇,我先进城等候你的消息。” “末将遵命,二公子只管迎接新娘,不出半个时辰,末将必定提起贼酋首级,献为贺礼。” 蒋义渠率军离去后,袁熙就迫不及待的跟随甄豫进城了。 也由不得袁熙不着急,为了等这一天,他已经有大半个月没碰过女人。 期间积攒了大量的存货,只等在迎娶甄宓之后,狠狠倾销出去。 没过多久,袁熙已经跟随甄豫,来到甄家的府门前。 只是任袁熙左等右等,却始终并没有见到甄宓的身影。 这让一直养尊处优的袁熙,很是恼火。 甄豫赶忙偷偷询问母亲张氏。 “母亲,小妹怎么还没出来?这让二公子一直等着,也太失礼了。” 张氏无奈一叹,幽幽道:“你家小妹不愿嫁,我也劝不住啊!” “现在甄姜她们四个,还在小妹房里劝她,可她就是死活不愿意嫁,还说一女岂可嫁二夫?” 张氏的言语虽然轻,但还是被旁边的袁熙听到。 顿时,袁熙感觉脸上挂不住了,忍不住骂道:“哼!真是给脸不要脸!” “既然如此,那就休怪我袁熙不讲情面,我今天就在甄家先入了洞房,看看日后甄宓还嫁不嫁。” 第112章 贵妇张氏,甄家五美 正当袁熙准备直接带人闯进甄府的时候。 大街尽头,突然有一骑疾驰而来,一路上撞的街上摊贩鸡飞狗叫。 “启禀二公子,大事不妙啊!蒋将军和敌将交手,不到一个回合,就被斩落马下。” “现在敌军已经攻占西城门,咱们快跑吧!否则就来不及了。” 袁熙还没有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突然又有一道狂笑声,在长街尽头响起。 “想走,哪有那么容易。” 高义执戟纵马,率领千余杀进城内,看着身披喜袍的袁熙,嘲笑道: “居然是袁绍的儿子,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哈哈哈!” “来人!全都给我绑了,压下去。” 立即就有一队骑兵将甄家门前的所有男丁,都捆缚起来,押到府门后院。 只是当士兵捆缚甄豫的时候。 突然有人拦在面前,哀求道:“将军且慢……” 高义转头望去,只见那是一名气质雍容华贵,身段丰腴饱满好似熟透蜜桃般糜醉的极品贵妇。 青丝挽发髻,红唇丹凤眼。 一袭华贵酒红色长裙拖曳至地,修长的玉腿隐匿于裙摆里。美颈处裸露的雪白细腻的粉润美肉,更为其增添几分奢靡成熟。 无论是这奢靡华贵的高雅气质,还是这精致成熟的漂亮脸蛋,都堪称极品。 贵妇赶忙向高义盈盈施礼,垂首道:“妾身张氏,见过将军。” “不知将军是何人麾下将领,为何要攻打我无极甄氏?” “若将军是为求财,我甄家可以向各地分号筹集更多的金银,献给将军,还望将军可以放过我家犬子。” 甄家张氏。 高义还真是了解一些。 在进城之前,赵云就跟他讲解过甄家的现状。 张氏和赵云是同乡,同样出身于常山郡,是甄家上一代家主甄逸的遗孀。 看着眼前样貌不输于卞氏的极品贵妇,高义也来了兴趣。 右手抬起天龙破城戟,慢慢抵到张氏的光洁下巴处,用戟尖轻轻挑起她的下巴。 然后高义的目光下移,落在张氏的傲然的峰峦之上,赞叹道: “到底是能喂大好几个孩子的人间极品,居然是我从未见过的尺寸。够大,我喜欢。” “实话告诉你吧!本将军乃是当朝天子亲封骠骑将军·高义,此番前来不为别的,只为娶亲。” “几个月前,田丰曾替我向你们甄氏提亲,求娶甄家五女。而你们甄家也同意了,但今日居然敢一女二嫁,将甄宓许配给袁熙。” “真是岂有此理。” “高将军,你听我说……并非我甄家执意悔婚,这都是袁家逼迫的……” “这个我可不管,既然你甄家胆敢悔婚,那就休怪我高义不讲情面。” “这一路风尘仆仆,搞得我火气很大,刚好拿你来消消火……来人啊!把这大美人给我带到后院,等我迎娶完甄家五美,再来陪这大美人一起游园赏……” 此时,甄宓的闺房里。 四位生的国色天香的漂亮姐姐,正在努力规劝。 “小妹,咱们还是先出去吧!袁熙已经在外面等好久了,若是再不出去,只怕将来你嫁到袁家以后,会遭到冷落和刁难啊!” 甄宓面无表情,只是话语冰冷的说道:“大姐,小妹不怕受到什么冷落和刁难,只是不想被人在背地里骂做不知廉耻的淫娃荡妇。” “我明明已经和骠骑将军定下婚约,就连婚书都已经签下,为何兄长执意要让我改嫁给袁熙?” “若是骠骑将军战死也就罢了,我夫死改嫁,这也说得过去。可如今我夫君尚在,你们却让我改嫁,这样我以后会被人戳一辈子脊梁骨的。” 甄姜和其余三位妹妹对视一眼,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劝道:“好啦!小妹,你是知道的,大哥他也不容易啊!” “咱们中山甄氏,家大业大,自从父亲死后,有多少势力在眼馋咱们家的生意,若非有大哥从中周旋,咱们甄家早就败亡了。” “如今大哥也是没了办法,袁熙要迎娶你的事,是经过袁绍同意的,大哥哪里敢不同意啊!” 甄宓知道甄姜说的都是实情,忍不住哭泣起来。 “大姐,小妹心里苦啊!袁熙是什么人,咱们整个冀州谁不清楚啊!” “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经常流连于烟花巷子里,整日吊儿郎当不思进取,哪里有个名门贵族的样子。” “反正我是绝对不会嫁给袁熙的,就算是死,我也不会嫁的。” 眼看甄宓以死相逼。 甄姜也是没了办法,朝着旁边的三位妹妹说道:“哎!我是没办法了。咱们还是先离开吧!看看母亲那里怎么说。” 正当甄姜四女准备离去的时候。 “咣当!” 随着一道响亮的破门声。 一名青年将军只见走进闺房,扫视房内甄家五女一眼,不由得称赞道:“甄家五美,果真名不虚传。” “既然来了,又何必着急走呢?还是都留下吧!毕竟人多……才热闹啊!哈哈哈!” 甄姜黛眉一蹙,冷声问道:“你是什么人,为何闯我甄府后院?……来人啊!快来人!” 高义满脸不屑的看向甄姜,出言挑逗道:“小美人,你喊吧!你就是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敢吱声的。” “实话告诉你,现在你们甄家所有的家丁仆人,都已经被我的兵马控制起来了。” “你们最好乖乖听话,否则别怪我不知怜香惜玉,辣手摧花。” 甄姜是甄家长女,自幼聪明伶俐,立即认清现实,赶忙伸手捋了捋额前长发,摆出一副清纯柔弱的姿态,陪笑道: “刚刚小女子多有冒犯,敢问将军贵姓? “不知将军何故闯我甄家,若是劫财,我甄家必然不会吝惜那些黄白之物。只求将军莫要劫色。” 看着甄姜摆出一副绿茶女的清纯模样,高义也懒得废话,直接从怀里掏出五张婚书,重重拍在桌案上。 “我姓高名义,乃是大汉的骠骑将军,你说我来这里是求财?还是劫色?” “诸位夫人,那么接下来,就拜托了。” 第113章 夏日赏菊,酒后论道 在接下来的半月时间里。 高义就暂住在甄家后院。 经常往返于甄氏五美和张氏的居所之间。 时而与甄氏五美一起秉烛夜谈,探讨人生的真谛和物种的起源。 时而趁着天色微亮,早早起床去向岳母张氏请安,顺便陪她一起游园赏菊。 起初张氏还很抗拒。 最终经过高义持之以恒,日复一日的坚持请安,最终张氏逐渐养成了早上游园赏菊的习惯。 在此期间,高义也没有完全沉浸于流连花丛之间。 通过密探和斥候传来的情报。 高义得知易京被袁绍用挖洞陷城之法攻破了,公孙瓒选择自刎而亡,也算是保全自己的一世英名。 之后,高义直接派遣使者,前往袁绍的易京大营,利用俘虏的袁熙作为筹码,进行谈判。 与其说是谈判,倒不如说是敲诈勒索。 读过三国的人,都知道袁绍的秉性,虽然他好谋无断,毛病颇多,但他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父亲。 也正是因为吃准了这一条,高义才敢直接狮子大开口。 张口就是要用袁熙,换取粮两百万石,金一百万两,马匹五万匹,冀州劲弩三万张,顺带再加上公孙瓒的遗体。 可即便是如此,袁绍居然连价钱都不还一下,直接就同意了。 这让高义搞得有些不知所措,暗道:真是狗大户啊!自己要不要再借机加点钱!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晌午。 甄氏五美,彼此搀扶着,有些步履蹒跚的赶往膳堂。 结果刚到膳堂门口。 迎面就遇见了母亲张氏。 看着母亲面容红润,走起路来却一瘸一拐的虚弱样子。 甄氏五美心有疑惑, 面对女儿们的询问,张氏又不好意思说出真相,只能含糊的说刚刚在后院游玩赏菊的时候,不小心崴到脚了。 起初甄氏五美还没有在意,只是等母亲和四位姐姐进去之后。 甄宓有些疑惑的喃喃低语道:“究竟是什么品种的菊花,这么厉害,现在刚到夏天,居然就开花了。” 府邸内的后堂。 此时,袁绍派遣来交赎金的使者已经抵达。 “冀州使者·田丰,拜见骠骑将军。”田丰不卑不亢的向主位上的高义,拱手施礼。 高义微微点头,笑道:“元皓先生,许久不见,请坐。” 待到田丰落座。 高义继续说道:“原本我还以为袁绍会随意派遣一人。没想到为了区区一个不成器的东西,居然劳烦元皓先生亲自前来,真是大才小用啊!” “元皓先生,怎么样!要不要来助我一臂之力,若先生肯来,我这就上奏天子,加封先生为九卿。” 听到九卿这样的重职,田丰不心动那是假的。 但在短暂的惊愕之后,田丰还是果断拒绝道:“多谢骠骑将军的好意,只是自古忠臣不事二主,请恕田某不能接受。” “临行前,我主曾交代过,让我早日接回二公子。如今骠骑将军要的钱财和马匹等物,也已经运达。不知何时能放我家二公子?” 高义摆了摆手,岔开话题,说道:“远来是客,正好赶上饭点了,咱们吃过再继续说这个话题吧!” “放心吧!我高义此番前来冀州,只为求财,我对要袁熙的性命,并没有兴趣。” 听到高义这样说,田丰莫名觉得隐隐有些奇怪。 毕竟这段时间,通过收集的情报,田丰和沮授分析过,高义此人年少成名,为人睚眦必报。 但凡是招惹过他的人,最终都没能落得好下场。 无论是江东孙策、淮南袁术、豫州曹操、还是匈奴王庭,一个算一个,不是已经死了,就是已经离死不远了。 而袁熙公然强娶甄宓,这无疑是在高义的脸上重重扇了一巴掌,他居然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带过了。 简直匪夷所思。 难道是情报有误? 其实田丰的情报并没错。 而高义也确实没打算要袁熙的命。 毕竟有时候,一个人在失去某些东西之后,可能会比活着更加痛苦。 在袁熙被收押监牢的时候,高义就给了他亿点点教训。 吩咐属下帮袁熙做了一个小小的切包皮手术。 只是那负责切包皮的属下,以前是做刽子手的,下刀的时候,有那么亿点点猛。 一不留神,多切了三五寸。 于是乎,本就身体羸弱的袁熙,直接落得终身残疾。 高义也不担心会因此激怒袁绍。 毕竟堂堂袁家之子,居然成了太监。 若是这事情被袁绍知道,首先遭殃的会是袁熙,然后才会是他高义。 为了以后能像一个男人一样活着,在袁家继续作威作福,高义相信只要袁熙不傻,他就不会让这种事情被其他人知道。 用过酒菜之后。 高义还在试图拉拢田丰。 只是田丰也学聪明了,对高义的拉拢闭口不回应,只顾着闷头喝酒。 高义也是气笑了,开始和田丰拼起酒量来。 最后两人喝的半醉,喝着喝着就扯远了。 “高将军,以田某所言,你的杀性太重了。” “此番挥师北进并州,你纵兵劫掠羌羯和匈奴,使得北部草原诸部流离失所,骸骨成堆,更是一把火,在阴山烧死整整十万匈奴人。” “这样做固然可以暂止胡患,但有伤天和,有损阴德啊!岂不知无道之人,注定难以长存吗?” 高义伸手拿起酒盏,饮了一口,眼中尽是狂傲,轻蔑道:“元皓先生,此言差矣。” “西羌、羯族、匈奴屡次犯我大汉疆域,掠我大汉子民,不杀何以平民愤,不灭何以报君恩。” “有损阴德,有伤天和,我高义也不怕,缺德事干的多了。咱一个光脚的,还会怕穿鞋的吗?” “至于对元皓先生口中所言的道,我一直都有我自己的理解。 何为王道?敌人不乖,就杀! 何为霸道?乖的敌人,也杀。 何为仁道?杀前给他说一声。 何为天道?想杀谁,就杀谁! 杀一是为罪,屠万既为雄。杀得九百万,方为雄中雄。 我泱泱华夏,黎民何止千万?甲士何止百万?卧榻之侧,岂能容他人酣睡? 非我汉者即为胡,敢犯我汉之疆域者,虽远必诛。敢掠我汉之子民者,虽强必戮。” 此时此刻,坐而论道。 高义在田丰心底里的形象,瞬间无限拔高,犹如万丈高楼平地起,变得光芒万丈,异常孤傲伟岸。 田丰不由得在心里,暗呼:霸气外露,真乃雄主之相! 第114章 大肆封赏,密谋行刺 半个月后。 高义已经带着赎金和招募的幽州兵,返回中原。 刚到许昌城,就组织起迁都事宜。 如今自己算是彻底和袁绍撕破脸了,等他缓过劲来,彻底整合北方的兵马之后,必然会引兵南下中原。 而许昌城距离袁绍的地盘太近,很容易会遭到突袭。 高义可不想在两军交战的时候,被人偷了家。 洛阳京畿,司空府邸。 高义在自己的新居所里,召集帐下文臣谋士,开始研究论功行赏的名单。 【封袁左宗为并州牧】 【封叶白夔为扬州牧】 【封褚禄山为徐州牧】 【封卢升象为司州牧】 【封张辽为征南将军】 【封赵云为征北将军】 【封魏延为征东将军】 【金钟指为征西将军】 【…………………… 看完这份任命官职的名单。 贾诩、徐庶、陈宫等人相视一眼,都惊疑不定。 贾诩自然不愿意当出头鸟,徐庶思前想后,也选择闭嘴无言。 最后还是陈宫硬着头皮,叹息道:“既然都不愿意得罪人,那就由我陈宫做这个恶人吧!” “主公,袁将军等人虽然战功赫赫,但您封他们做刺史就可以了,何必封他们做州牧?” “州牧的权利,实在是太大了。稍有不慎,就会割据一方,这是在养虎……” “不可能!绝不可能!”高义摆了摆手,果断打断陈宫的话。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我高义要用的人,又岂会怀疑他。” 看高义说的这般斩钉截铁,陈宫没办法继续说下去了。 只是他还是在默默坚持自己的想法,准备等回头多派些密探在袁左宗他们几个的身边。 昔日的并州军,好不容易有了如今的势力,陈宫绝不允许任何人背叛高义,割据一方而自立。 只是陈宫不知道的是。 袁左宗、褚禄山、叶白夔、卢升象四人都是系统奖励的武将,对高义可谓是百分百的忠心。 哪怕是现在高义命令他们挥剑自刎,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执行命令,又何谈割据一方而自立的可能。 只是经过陈宫这么一闹腾。 高义所言的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话,迅速在军中传开。 使得那些不明真相的军中诸将,对高义好感度暴增,愈发忠心。 就连一些原本忠于汉室的文臣武将,也逐渐动摇。 甚至称赞起高义雄才大略,有明主风范。 …… 董承府邸。 此时,董承假借生病的名义,让人请董明月回娘家探望。 谁曾想,董明月刚到娘家,却看到董承正在后堂的主位上端坐,气色红润,丝毫没有生病的迹象。 “父亲,你的病好啦?” 董承没好气的责怪道:“你这丫头,难道还巴不得为父大病不起吗?” “没有,女儿怎会有这般想法。看到父亲安康,女儿打心眼里高兴。” “只是不知父亲,何故唤女儿回来?” 董承朝着周围的仆人婢女摆了摆手。“你们都下去吧!我和小姐有事情需要处理。” 待到后堂再无旁人。 董承起身,从桌子上的箱子里,取出一支匕首,放在董明月的手里,面露凝重之色,沉声道: “女儿,我董家乃是皇亲国戚,世受皇恩,如今是咱们报效朝廷的时候了。” 董明月心里一突,隐隐有不好的猜想,但她还是抱着侥幸心理,询问道:“父亲,您这是何意?” 董承又朝门口处看了看,确定没有人,这才轻声的说道:“女儿,河北的袁绍,已经秘密派人传来消息。” “下个月底,他将会联合曹操,引兵百万渡河南下,直取中原。” “咱们若能趁此之前,暗杀掉高贼,届时洛阳城必定生乱,袁绍便可轻易进军中原。” “到那时候,有袁绍的支持,天子便可重掌国家大权,我董家所做的一切,都会得到回报。” “所以……女儿,你明白我的意思。这柄匕首涂有鸩毒,你只需在高贼熟睡之时,刺破他的皮肤,到那时他必死无疑。” 董明月更加震惊,心里一片凄凉。“父亲,让我嫁给骠骑将军的是你,现在你又让我毒杀他。” “我若真这般做,岂不是叛夫弑夫的毒妇,将来我还有何颜面立于世间。” “请恕女儿难以从命。至于刚刚你所言的那些话,我只当没有听过。” “还有一点女儿必须要提醒你,高义不是什么贼寇,他不仅是你女儿的丈夫,更是你的女婿。还望父亲莫要冲动。” 看着以往乖巧懂事的女儿,今日居然一反常态的敢忤逆他,董承气得直拍桌子。 “你这逆女,还不给我跪下。我董家世代忠良,岂能真的从贼?今日你若敢走出家门,我董承就没有你这个女儿了。” 眼看董承一意孤行,董明月眼睛里的泪水止不住往外流,抽噎着鼻音,反驳道:“父亲,您糊涂啊!” “即便是夫君战败,袁绍成功攻占洛阳,天子也不可能重新掌权,终究是诸侯们手里的傀儡罢了。” “父亲,时代已经变了,人心不古。你以为袁绍拥有这么大的势力,他会甘心做霍光这样的权臣吗?” “不!他们袁家想要的绝不止这些。你也不想想,就连袁术那种人都敢称帝,何况是已经坐拥北疆四州的袁绍呢?” 董承在乱世里摸爬滚打多年,又怎会不明白董明月的话没错。 只是他一直在自我麻痹,他实在是太希望汉室能够复兴了。 “住口!我董承生为汉臣,死亦汉鬼。若是将来袁绍真的敢篡逆,我等汉臣也必会诛杀他。” “即便没有你,我董承也能完成刺杀的计划。从今往后,咱们便断绝父女关系。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 话已至此,董明月自知已经无法挽回,临行前朝着董承重重磕了三个响头,拜道: “父亲!自古忠孝难两全。你让女儿暗害自己的丈夫,女儿真的做不到。” 只是董明月还有后面的话,藏在心里没有说出来: 我董明月也不会容忍别人暗害我的丈夫,哪怕这个人是我爹。不为别的,只因为我肚子里的孩子,他不能没有爹。 第115章 吾计不成,乃天命也 董明月回到府邸。 就火急火燎的赶往高义的书房。 “夫人,你怎么气喘吁吁的,我给你倒杯水喝。” 高义这人虽然贪财好色,但对自己的女人,从来都没有吝啬过分毫。 甚至就连刚刚从河北敲诈来的赎金,都有三成被划给妻妾们,当做月钱和购置金银首饰的花销。 正因如此,府邸内的妻妾们,也都更加忠诚于高义。 咕咚!咕咚! 董明月接过茶盏,赶紧喝了几口,喘息道:“夫君,月儿求你一件事,你可以答应吗?” 高义宠溺的伸手,在董明月光滑白嫩的脸蛋上轻轻抚摸几下,笑道:“你都不说什么事,这让我怎么敢答应?” “若是你让夫君我去死,我可是做不到的,我若是死了,你们这四五百个姐妹,岂不是都要成寡妇了。” “夫君,你又拿打趣人家。” “哈哈哈!谁让你先打哑谜的,好啦!你说说是什么事情吧!只要不是太过分,我都可以答应你。” 得到高义的承诺,董明月心里稍稍松了一口气。 突然,董明月跪在地上,眼泪直接就涌了出来,用着悲伤的语气,苦苦哀求道:“夫君,求你饶了我爹一命。” “刚刚我回娘家省亲,得知袁绍送给父亲一封密函,要他暗中谋害……” 话未说完,高义就已经扶起董明月,面色从容不迫的安慰道:“月儿,夫君也不瞒你说。” “其实袁绍给你父亲寄密函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不只是你父亲,朝中很多官员,都收到了袁绍的密函。” “这些人都想让我死,然后拥护袁绍入京。这帮蠢货腐儒,他们也不想想,我高义虽然嚣张了些,但袁绍又会是什么好人。” “好啦!没事的,我不会杀你父亲的,毕竟咱们都是一家人,最多会把他在牢里关几天,让他清醒清醒。” 董明月赶忙擦拭去眼角的泪水,露出一副乖巧的模样。 主动将那娇弱的美躯,依偎在高义的怀里,嘤嘤撒娇道:“夫君,有你真好。” 高义伸出右手,用食指勾起董明月的光洁下巴,挑眉道:“既然夫君这么好,你准备怎么犒劳我呢?” 董明月明白高义的意思。 贝齿轻咬唇瓣,风情万种的抛了个媚眼,含羞道:“夫君,炎炎夏日似火烧,天干物燥。” “就让妾室,帮你消消火吧!” 说着,董明月朝着桌案走去。 伸手从托盘里拿起一块冰,放在嘴巴里,想要将冰块咀嚼成一粒粒冰砂。 看着董明月晶莹剔透的玫瑰唇瓣,高义只感觉火气更添几分。 “先别嚼了!火势汹涌,咱们还是先消火吧!” 没等董明月回话,高义已经一把将她扯了过来。 “过来吧!你给我跪下!” …… 当天晚上。 高义在府内设宴,宴请满朝文武公卿。 待到群臣都入座之后。 高义并没有吩咐上菜,而是让将士们,直接按照名单拿人。 眼看事情败露,董承等人自知插翅难逃,便怒视高义,不发一言。 反观身为国丈的伏完,却露出一副卑躬屈膝的奴颜媚态,跪在地上哀求道:“误会啊!误会啊!” “骠骑将军,司空大人。您这是何意啊?为何要在府内埋伏刀斧手啊?” 高义直接从桌子上取出一封密函,丢到了正在求饶喊冤的伏完面前。 “这是袁绍写给你的密函。没想到堂堂国丈,居然胆敢勾结逆贼,企图谋害于我这当朝司空。” “来人啊!把这些逆贼全部推出去就地正法。” 伏完心里大急,虽然他收到了袁绍的密函,但是以他的胆量,压根就不敢参与行刺高义的事情。 所以一直都没有给袁绍回信,也没有参与其他汉臣们的密谋。 “骠骑将军,我冤枉啊!” “这封密函,昨晚才到我手上。原本我今晚上想着把密函献给你。只是临出门前,怎么也找不到密函了,我是真的冤枉啊!” 高义可不管那么多。 冤枉吗? 其实这件事,高义比谁都清楚。 通过安插在伏完府邸的暗线禀报,高义知道临出门赴宴之前,伏完是真的在找这一封密函。 至于他是不是准备向高义告发此事,就不得而知了。 可即便伏完真的想要告发,那又能怎么样? 我踏马冤枉的就是你。 也别怪我高义做恶人。 要怪只能怪你的漂亮女儿,长得实在是太勾人了。 若是你不进天牢待几天,我又怎么有机会,把你女儿搞到手。 高义一直奉行一个真理:江山和美人,自当有德者居之。 当然这里的德,指的是武德。 自从第一次见到伏寿之后,高义就惦记上了青春貌美、姿容倾城的皇后伏寿。 如此人间极品,长得更天仙般的美娇娘,岂能侍奉刘协这种傀儡,实在是太浪费了。 据侍奉天子的宦官禀报,刘协早年因为董卓霍乱宫闱,被吓的无法行房事。 以至于使得正值青春年华的皇后娘娘,至今仍是处子之身。 若是一直这样下去,岂不是暴殄天物,还不如直接便宜我自己。 “来人!把董承和伏完二人看护好,其余这些吃里扒外的家伙,全都直接拉出去,斩首祭旗。” 不一会,就有四五十名官员,被直接押往校场,斩首示众。 做完这些,高义环视四周,在余下的百官面前扫过,最终落在被捆起来的董承身上。 “你们这些家伙,怎么办事的。我让你们看护好董大人,你们怎么把他捆起来了。” “再怎么说,董大人那也是我岳父啊!这样做岂不是让别人看笑话。” 董承却不领情,执拗的反驳道:“高贼,你大肆屠戮我等汉室忠良,又何必在这里虚情假意。” 高义微微摇头,叹息道:“算了!捆着就捆着吧!” “我高义自问对你不薄,自从纳了你女儿之后,就让你负责管理京畿一带的钱粮调度。” “对于你贪污腐化,收受贿赂的事情,我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想到你居然会勾结袁绍,暗害我这个亲女婿。” 董承倔强的抬起头颅,冷哼道:“高贼,休要多言!” “苍天悠悠,何薄于我!吾计不成,乃天命也!” 言罢,董承挣脱束缚,直接一头撞在墙上。 第116章 皇后娘娘,拜托你了 “来人啊!快带御医过来。” 高义面露一副痛惜之色,急切道:“你虽不仁,我高义却不能不义。” “岳父大人,您这又是何必呢?让御医一定要全力救治,一定要用最名贵的药,不惜一切代价。” 只是话虽如此,高义心里却压根就没想过放过董承。 他准备物尽其用,找一个小宦官,秘密毒杀董承,然后嫁祸到刘协的身上,大肆宣扬刘协杀人灭口。 如此一来,可谓一石三鸟。 首先,能除去董承这个大隐患。 其次,能让汉室君臣离心离德。 最后,也算给董明月一个交代。 等董承被抬走之后。 高义又环视四周,在满堂公卿大臣们的脸上,看到了各种各样的神情,但无一例外,他们都多多少少有畏惧的表情。 “诸位大人,我知道你们之中,还有人把我高义当成曹操,甚至是昔日的董卓等权臣。” “但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诸位,我高义绝非那些乱世奸雄。” “如今我大汉,正值百年不遇的大乱,百姓民不聊生,群雄逐鹿中原。” “试问天下,除了我高义之外,又有谁能匡扶汉室,横扫天下群雄,使我泱泱华夏,重新海内归一?” “是身为汉室宗亲的刘表和刘璋吗?” “不!此二人虽占据荆州和益州,却只知守土安民,压根就不理会天子。” “若是指望他们,那无异于痴人说梦。” “是兖州的曹操吗?” “也不是?如今曹操在许昌一战后,大败而逃,痛失老巢和妻女,已是冢中枯骨,早晚必被我所灭。” “那是袁绍吗?” “答案也不是。袁绍虽然称霸河北,袁家四世三公,门生故吏遍天下,但此人刚愎自用,狂妄至极。” “昔日天子摆脱李傕郭汜的掌控,落难于洛阳京畿之地,昭告天下诸侯迎驾。” “而当时袁绍距离洛阳最近,却对诏书视而不见。如此狂妄自大的人,岂会是汉室忠良?” “若是有朝一日,袁绍夺取天子,他必然会如昔日的董卓一般把持朝政,将天子当做傀儡。 “甚至他会比董卓更加肆无忌惮,袁家虽然世受皇恩,但却早已有篡逆之心。他弟弟袁术建立仲国,自立为天子,这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 紧接着,高义在两侧公卿大臣们的脸上,在此扫过,眼看效果不错,又沉声道:“若国家无我一人,真不知将有几人称帝?几人称王? 我若败,则国家倾危,天下必定大乱。 我若胜,则可趁势荡平天下群雄,使海内归于一家,为我大汉中兴,再续昔日强汉光辉。 我岂能因慕虚名而招大祸? 有谁? 能知我心! 有谁能知我心!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此言一出,满堂群臣皆陷入沉思。 一番比较之后,群臣们惊奇的发现,的确如高义所言。 自从高义占据许昌之后。 虽然行事霸道,但他确实是做了许多利国利民的实事。 境内屯田,安抚流民。 北征草原,大破匈奴。 迁都洛阳,修缮宫殿。 其实除了这些,最令群臣们满意的,还是高义大力剿匪,彻底铲除了令人闻之色变的流寇·南江悍匪团。 这南江悍匪团,原本一直流窜在徐州扬州一带,最近几个月突然出现在京畿附近。 时常劫掠各地世家大族,又因为这伙悍匪人数太多,战力又太强,故而已经有二三十个世家被洗劫一空。 好在被劫走的世家女眷,都被营救回来了,而且因为那些世家大族的族人都已经死绝了。 高义担心她们无家可归,会受人欺凌,还自掏腰包,修建一座铜雀台,又名炮楼,供她们居住。 据说,高义还时常去铜雀台巡视,去探望里面居住的那些无家可归的名门贵女和孀居美妇。 还真是贴心啊! 正所谓: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想到这里,群臣们对高义愈发的满意。 就连原本还心有芥蒂的荀彧、徐庶等人,也都开始替高义出声,宣扬其高义的丰功伟绩。 …… 翌日清晨。 皇宫深处,寝宫之内。 皇后伏寿正在满脸愁容坐着。 当伏寿得知自己父亲伏完被押进天牢之后,想方设法营救,但是压根毫无效果。 没了办法,伏寿只能趁着散朝的时候,派人去请高义。 “哎!看来自己必须要拿出些诚意,这样才能让他放过父亲。” “可如今高义贵为骠骑将军,位列三公,对财帛金银,早已司空见惯。我又能拿出些什么呢?” 正在伏寿沉思之时。 随着殿门打开,高义开始进入殿内。 “皇后娘娘,你找我有什么事?赶紧说,我时间金贵的很,可耽误不起啊!” 面对高义嚣张跋扈的态度,伏寿只能选择忍气吞声,强行挤出笑容,笑道:“高将军,何必如此着急,请坐。” “坐?我可没时间坐。春宵一刻值千金,我最近刚纳了几房妾室,都还嗷嗷待哺,等着我喂早餐呢!” “好吧!既然如此,那我就长话短说。高将军可否给我一个薄面,放过我父亲?事成之后,我必有重谢。” 眼看鱼儿已经咬钩。 高义饶有兴趣在伏寿的完美娇躯上,肆无忌惮的扫视起来。 到底母仪天下的皇后,单是这份长相就堪称完美。 乌黑亮丽的长发高高盘成美人髻,黛眉微弯似柳叶,凤眸潋滟眼含春。 美肌细润如温玉般光滑柔腻,樱桃粉唇不点而赤,粉嫩欲滴。 清纯优雅之间,又显得雍容华贵。 扫视良久,最终高义的目光停留在伏寿的傲然峰峦处。 看着那尚未开垦的宝藏,高义搓了搓手,满脸笑容的说道:“放过伏完?也不是不行。” “只要皇后娘娘肯帮我一次,不必皇后娘娘重谢,反而我还会重泄娘娘。” 伏寿一听,居然还有这种好事,赶往问道:“高将军需要我帮你做什么事?” “只要能放我父亲出来,莫说一次,就是千次万次,我也在所不惜……” 还没等伏寿把话说完,只感觉娇躯一轻,已经被高义抱在怀里。 “皇后娘娘,你也不想国丈被斩首吧?” “待会儿就拜托你了!” “お願いします” 第117章 寝殿风波,高义垦田 时光匆匆,转眼间,已到晌午。 当刘协得知伏完被抓的消息后,担心皇后会想不开。 赶忙来到寝宫,想要安慰一下皇后。 只是刚到宫殿外面,就有几名太监拦住了刘协的去路。 “陛下,皇后娘娘偶感风寒,担忧传染给陛下,还请陛下回去吧!” “偶感风寒吗?既然如此,那你们就暂且退下吧!朕在屋外跟皇后娘娘说几句话。” 待到太监们走远,刘协走到皇后寝宫的门口处。 “皇后,朕刚刚得知国丈被抓的事情,你不必担心,朕会设法营救他的。” “朕那里还有辽东的野山参,待会儿就给你送来,你一定要保重好身体啊!” “不…嗯…不用了。” “臣妾…嗯…休养几日就好了。” 听到伏寿虚弱的声音,刘协心有不忍,疼惜道: “既然皇后身体有恙,朕就不在此逗留了,你好好多休息几日吧!等日后咱们再聊。” 寝殿里,虚弱的伏寿,脸色潮红。 回想起刚刚的场景,她简直要羞死了。 刚刚她居然一边跟陛下说话,一边…… 伏寿撩开额头前的几缕凌乱发丝,回眸狠狠瞪了高义一眼。 “小浪蹄子,居然敢瞪我!别忘了,你爹还在我手里。” 面对高义的威胁,伏寿只能选择忍气吞声。 “对……这样才乖啊!你刚刚表现不错,明天退朝之后,我还会过来探望你。” 伏寿强撑着虚弱的身体,大有一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气势,恨声道: “你骗我!你不是说等事成之后,就放我爹出来吗?别以为我好欺负,我我……呜呜呜!” 高义饶有兴趣的看着伏寿,伸手擦拭去她眼角的泪水,挑逗道:“我是答应你了放过你爹,可又没有答应你什么时候放。” “但是你放心,最多十日,我肯定放了你爹。 “宝贝儿,别怪我高义不是人,只怪皇后娘娘太诱人。” “所以,明天就继续拜托皇后娘娘了,嘿嘿嘿!” …… 九日之后。 高义府邸里。 此时,贾诩和徐庶等人已经在府内等候。 “主公,袁绍开始出征了。” 对于袁绍出征的消息,高义也感到震惊。 “原以为袁绍会等几天,没想到这么快就按耐不住了。你们说说具体情况吧。” “主公,昨日冀州密探,传来情报:袁绍出兵六十万,曹操出兵十三万,号称百万雄师。” “正在赶往黄河北岸,估计最多半月,就能抵达官渡一带。” “好吧!既然如此,那就把咱们能调集的军队,全都调集到官渡一带,务必击败来犯之敌。” 这一战想赢难度很大。 高义必须要全力以赴。 若是单单一个袁绍,尚可以智谋取胜,只是高义担心曹操这家伙会不按套路出牌,偷偷搞小动作。 所以高义把能调集的军队,全部调到了官渡一带。 其中就包括大雪龙骑军,白羽轻骑、巨鹿烈、西楚戟士、黎阳轻骑这些系统奖励的无敌之师。 还从各地抽调大量的并州狼骑、幽州突骑、西凉铁骑。 甚至连刚刚收服的匈奴骑兵,都派上去了,这么廉价的炮火,这个时候不用,还怪可惜的。 零零总总算下来,总共集结十三万步军和五万骑军。 除此之外,还征召了二十万屯田民兵,充当押运辎重粮米的后勤部队。 这些民兵,忙时为农,闲时为兵,战斗力虽然远不及正规军,但架不住数量多。 至于刚刚收服的黑山军,则是被高义安排在开战以后,侵袭冀州城郡,扰乱敌后的粮道。 在袁曹调遣百万大军渡河南下的消息传播在洛阳京畿之后,朝中的大臣们,也是人心惶惶。 甚至有谣言四起,说高义到处征战,府库里的粮草亏空,到时候肯定会因为粮草不足而败亡。 为了辟谣,高义还专门领着皇上和皇后,以及群臣们,参观了京畿附近的红薯田。 “骠骑将军,这就是你说的粮食吗?可这里全都是菜叶子啊!” “这吃菜叶子,也吃不饱啊!” 面对刘协的疑惑,高义并没有开口解释什么,而是命人去地里拔红薯。 随着一名屯田士兵小心的挥舞锄头,刨了几下后,就刨出几个硕大的红薯。 “居然这么大,我还是头一回见到这种农作物,骠骑将军,这真的能吃吗?” “当然能吃了,这种农作物名叫红薯,是我的婢女从遥远的国度引进过来的。不仅可以生吃,而且烧熟了之后,味道更好。” “你们几个多刨些红薯,用炉子烤一下,今天我请大家吃烤红薯。” 没过多久,几大盆热腾腾的烤红薯,就被端到众人面前。 看着这种新奇的食物,闻着那股诱人的香味。 群臣们都开始大快朵颐起来,吃的那叫一个香啊! 就连刘协和伏寿,也拿起一个热腾腾的红薯,开始吃了起来。 “这红薯的味道还真是香,就是不知道产量如何?” “如今府库空虚,若是没有大量红薯,怕是难以支撑百姓和军士们的消耗啊!” 面对刘协的疑惑,高义信誓旦旦的说道:“陛下,请放心!” “红薯这种农作物产量极高,分为春薯和夏薯。春薯亩产可达一万四千斤,夏薯亩产可达一万斤。” “而且我已经命屯田士兵,开垦出三百万亩荒地,种植红薯,刚好这一季的夏薯已经成熟了,估计可以收获薯粮一亿石。足够咱们境内的军民食用。” “我的天啊!产量居然这么大,一亿石薯粮,这要吃到什么时候,根本就吃不完啊!” 得知红薯的产量之后,刘协和周围的群臣们,都打消了粮米不济的顾虑。 原本在参观完红薯田之后,刘协准备打道回宫,但高义却提出要忆苦思甜,给大家找点事情干。 刘协和群臣们,都开始在红薯田里劳作一会儿,算是忆苦思甜了。 当然做为活动的组织者,高义也没有闲着,亲自下地挥舞起来锄头。 高义上一世家境贫寒,时常陪父母下地干活,比较善于耕耘。 首先将红薯秧子旁边的杂草拨开以后,才慢慢开垦。 一锄一锄的刨,慢,但有劲。 每一锄头刨下去,都能让泥地松软几分。 每一锄头出来,都带出几块湿润的土砾。 渐入佳境之后,高义找到了那种熟悉的节奏感。 锄头越来越快。 频率越来越高。 最后几乎都只能看到挥舞锄头时的残影。 突然看到这一幕。 旁边的伏寿看的一阵脸红,只感觉有一股触电般的酥麻感,瞬间润上心头。 偷偷瞧了瞧周围,见没人注意,这才娇嗔道:“好熟悉的节奏感……这家伙真是坏死了。” 第118章 傲娇皇后,夏侯轻衣 待到刨完红薯田。 天色已经渐晚。 于是,众人就被安排在附近修建的避暑山庄里。 房间里,伏寿辗转反侧。 回想起今日高义在红薯田里,挥舞锄头的健硕身姿,只感觉一股暖流润上心头。 伏寿原以为高义会来寻她,还故意支开了随行的宫女。 可左等右等,却始终没有看见高义的身影。 “这坏家伙,怎么还没来啊?” “不是说好了要玩十天吗?今天才第九天,他怎么不过来了。” “是在搞欲擒故纵吗?算了,再等半个时辰,我就不信你能憋的住……” 有等了好久,傲娇的伏寿,依旧没有等到高义的到来,不由得懊恼道: “到底什么情况,这都一个时辰过去了,难道……难道这家伙今天出门,居然还自带了干粮。” “岂有此理,有我这样的大美人在,他居然还自带干粮,难道我还喂不饱他吗?” “不行!我必须要找他问个明白。” …… 另一边,高义的居所里。 不得不说,女人的直觉真准。 正如伏寿想的那样。 这次出来,高义还真是自带有干粮。 准确的来说,应该是自带姑娘。 而且带的还挺多! 此时,高义在洗漱完了以后。 又进入了每天最喜欢的环节·翻牌子。 这些牌子上面写着的都是高义新纳的妾室。 因为人数太多了,所以暂时还有二十个没来得及,帮她们从清纯少女,变身成迷人少妇。 至于翻牌子的规则很简单。 翻到的牌子,若是写有那个妾室的名字,就让这个妾室侍寝。 看着眼前四五十名青春靓丽、曲线窈窕的极品佳人。 高义只觉得像是在做梦一样。 在穿越以前。 高义每天的日子都很充实。 大学没毕业,爹死娘嫁人。 打了两份工,日夜颠倒转。 白天小区做保安,驱赶外卖员。 晚上就做外卖员,勇斗恶保安。 日子虽然很艰苦。 但也真没存到钱。 谁曾想如今一朝穿越到汉朝,系统觉醒没几天,佳人美妇止不住的往怀里钻。 哈哈哈! 当真是妙不可言! 高义又扫一眼面前这群美佳人。 一共有五十四个,其中有三十二个已经担负过侍寝的重任。 剩下的那二十二个,还是尚未开垦过的良田。 别问高义为啥这么清楚。 没办法! 上学那会儿,长得还比较帅! 同时跟班里七八个女生处对象,生怕记错人了。 不知不觉之间,就养成了博闻强记的好习惯。 当高义的眼睛扫到一名甜美少女。 她一袭白裙胜雪,恰似天仙般静谧高雅,亭亭而立于佳人群里,却如众星拱月。 身段曼妙,曲线窈窕。 长发飘飘,仙气渺渺。 白嫩的脸蛋上,又水又嫩,紧致饱满的肌肤上满满的胶原蛋白,好似能掐出水一般,很润! 配合上盈盈一握的柳腰,以及上下难掩的细润丰腴,三者所形成的完美s型,简直迷死人。 高义顿时来了兴趣,询问道:“看你长得还挺面熟,你叫什么名字?” 只是那女生还没开口,旁边的夏侯兰就抢先开口说道:“夫君,这是我大哥夏侯杰的女儿·夏侯轻衣。” “自从我大哥被放出来以后,就想赶紧给轻衣找个好人家嫁了。可是别的豪门世家担心我夏侯氏和曹操有关系,都不敢上门提亲。” “所以……所以我跟嫡夫人说了一声,她见轻衣生的模样漂亮,便给夫君做妾了。” 高义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说出一段让众人摸不着头脑的话语。 “哦!原来如此。夏侯轻衣?我说怎么看着这般眼熟……果真不愧是高句丽财阀们的认证,秀色可餐啊!” “好啦!也不用翻牌子了,今晚就你来侍寝吧!” 也由不得高义这么激动,连牌子都懒得翻,直接内定了人选。 因为眼前的这个叫夏侯轻衣的妙龄少女,长得非常像高义前世最喜欢的一个高句丽国的女明星·林允儿。 曾几何时,在看完林允儿拍的高句丽爱情剧以后。 就连有时候,陪女友们打仗的时候,高义都时常把她们幻想成林允儿的模样。 如今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这么相像的人,又怎能让高义不兴奋呢?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现在缺少黑丝和高跟鞋。 曾几何时,高义做梦都想手撕巴黎世家,肩扛华伦天奴,跟林允儿战一场。 “其她人都散了吧!轻衣,你跟我来,待会儿咱们可要好好的秉烛夜谈一番。” 夏侯轻衣到底还是未经人事的小姑娘,瞬间脸蛋羞得通红。 旁边的夏侯兰,见状赶紧组织其余的妾室离开,生怕待会儿轻衣害羞,有些放不开。 甚至在离开前,她还偷偷给夏侯轻衣做了一个鼓励加油的动作。 这才让夏侯轻衣稍稍松了一口气,赶忙回答道:“好的……夫夫君!妾身这就陪你……” 等众女走后,夏侯轻衣来到高义面前,刚要帮高义宽衣的时候。 只听一道酸溜溜的话语,幽怨传来。 “哼!我说今晚怎么没见高将军,原来是在这里陪人家小姑娘。” 看着突然出现的伏寿,高义显得有些不知所措,好奇问道: “皇后娘娘,今夜莅临寒舍,不知有何贵干?” 伏寿却不管那么多,直接依偎在高义怀里,哭诉道: “前几天还一直叫人家小宝贝儿,现在新人换旧人,你就叫人家皇后娘娘?呜呜呜!” 高义一拍脑门,有些汗颜。 自己都已经光顾你九天了,今天刚想换个口味,结果居然直接自己跑过来了。 尼玛,这小浪蹄子,该不会是赖上我了吧! “好了!别哭了。”高义伸手拍了拍怀里撒娇的伏寿,安慰道: “今晚花好月圆,又有佳人凉风相伴。走,咱们去院子里,好好聊一会。” 说着说着,高义就朝着门外走去。 伏寿哪里不知道高义的意思,什么去院子里转转,聊会天,全是胡扯,无非就是想在花园里…… 越想越是害臊。 伏寿摆出一副清纯的模样,含羞道:“在院子里吗?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但她的身体去很诚实。 眼看夏侯轻衣已经跟着高义走出房门。 伏寿赶忙小跑着追了过去。 “你们……你们等等我啊!等等我……” 第119章 皇后口才,官渡之战 正在高义携美同行,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的时候。 另一边,刘协在皇后的居所,没有找到伏寿。 听居所里的宫女说,皇后出去散心去了,就独自一人返回居所了。 只是让刘协没想到,就在他途经高义的院落的时候。 居然看见一道极为熟悉的娇弱倩影,正趁着天黑,勉强扶着墙,从高义的居所,踉跄的走了出来。 佳人害羞,脸蛋潮红,躬着娇弱的美躯,曲线窈窕性感至极。 粉嫩香腮边,几缕被香汗浸湿的发丝,随着阵阵微凉的晚风拂面,随风轻舞。 甚至连裙摆都被晚风吹起一片,隐隐约约能够看到腿肚子上的美肉,以及跪肿了的膝盖部位。 “哎!可怜啊!半夜三更的,究竟是谁家的女子,竟被高贼折腾成这样一副狼狈的样子,真是可怜……” 只是还没等刘协说完,那虚弱的佳人已经距离他越来越近。 待到看清佳人的脸蛋。 刘协震惊的发现,居然是自己的皇后。 看着面容憔悴的伏寿,强撑着虚弱的娇躯,扶着墙从高义的居所里,步履蹒跚的走出来。 “皇后,你这是怎么回事啊?” 刘协赶忙走到伏寿的身边,半带疑惑的询问道:“刚刚你从高义的居所里出来了,难道你们……” 话说到一半,刘协的脸色难看极了,似乎是联想到什么不好的事情。 突然大脑一片空白,只感觉头顶绿油油的,好似戴了一顶帽子。 伏寿心里一突,赶忙整理思绪,在瞬间的慌乱过后,露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 “皇上,这几日,臣妾营救父亲无果。” “只能在入夜之后去拜访高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好言相劝。嘴皮子都快磨破了,这才说服高义放过我父亲。” 刘协稍稍安心些,自行脑补道:“我说怎么感觉你的嘴唇有些肿,原来是一直在求情。” “话说,皇后你的口才真好,居然能说服高义那个霸道的家伙。” “只是……皇后你的腿怎么回事,朕看你走路踉踉跄跄的,身体好像很虚弱。” “皇上……这个,哎!这不是在求人吗?” 伏寿凤眸一翻,灵机应变的说道:“所以为了表示诚意,臣妾一直在跪着,害得臣妾连膝盖都磨破了,好疼啊!” “好在,最终高义看在臣妾诚心的份上,放过了父亲。” 说着,伏寿为了故意混淆视听,还专门露出红肿的膝盖。 刘协看在眼里,疼在心里,突然产生出一股羞愧,若非是自己无能,皇后又岂会跪在高义面前,费尽唇舌,连膝盖都跪肿了。 “高义真是太过分了,居然让朕的皇后给他下跪,早晚等朕重掌大权之后,必定要高义跪在皇后面前,磕头认错。” “如今夜已经深了,你赶紧回去休息吧!路上慢点儿走,当心别磕到了。” …… 一月之后。 大将军袁绍联合曹操,共遣步骑大军八十五万,号称百万雄师,浩浩荡荡的渡过黄河天堑。 “踏踏踏!” 烟尘弥漫,马蹄震天。 另一方面,高义同样率军抵达战场。 此番出征,共调集大军二十五万,麾下大将有叶白夔、袁左宗、赵云、张辽、臧霸、魏延等人。 两军对垒于黄河附近的官渡一带,战场一触即发。 虽然高义的军队在人数上处于严重劣势,但在军队的质量上却是完全碾压河北军。 二十五万大军里,有十万人是久经疆场的骑兵部队,其中又有三分之一的骑兵是重铠骑兵。 “驾!” 高义驱动胯下踏雪乌骓马,抵达两军中间,朝对面袁军喊道:“我乃大汉骠骑将军高义,尔等鼠辈,可敢一战否?” 因为深知高义的武艺天下无敌,所以袁绍和曹操便直接放弃与高义斗将的想法。 直接让夏侯渊、淳于琼、麴义、张郃、徐晃、满宠、文钦等悍将,各自统领数千或数万兵马,准备强袭敌军两翼或是包抄后路。 只在各自中军里,留下关羽和高览两员大将坐镇。 闻言,关羽怒火中烧,准备前去找高义拼命。 曹操赶忙劝阻关羽,说道:“云长,高贼之神勇,冠绝古今,绝非人力可敌!莫要中计!” 关羽无奈,只能默默放回举起一半的青龙偃月刀。 邀战半天,眼看无人应答,高义索性直接放弃邀战,改成骂战。 “袁绍,你出身大汉名门,四世三公,乃忠良之后,何故背叛朝廷?” 话音刚落,战车上的袁绍就坐不住了,直接站起身来,怒目圆睁,回骂道:“高义小儿,无耻匪类。你怎敢污蔑于我,说我背叛朝廷?” “哈哈哈!袁绍你世受汉禄,不仅割据一方,如今又起兵进犯中原,欲要劫掠天子,岂不是背叛朝廷?” 袁绍反唇相讥,轻蔑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你说我割据一方,进犯中原,真是可笑至极。” “难道你高义不是一直这样做的吗?” 眼看无法激怒袁绍,高义索性当场使用离间计,幽幽叹息道:“袁绍,曹孟德居然会与你结盟,当真是自寻死路,可悲可笑!” “昔日,袁绍逃出洛阳,不过区区一介渤海太守。幸得冀州牧韩馥的鼎力相助,为你提供大量辎重钱粮,让你招兵买马,偏安一隅。” “而你又是怎么做的呢?怎么回报韩馥的吗?” “你为了得到冀州,向白马将军公孙瓒结盟,提出两人共击韩馥,事成之后,平分冀州。” “最终韩馥不忍冀州生灵涂炭,好心将冀州让给你,孤身一人远走他乡。” “而你为了斩草除根,却派遣使者,逼迫韩馥自刎而亡。你这样做对得起鼎力相助于你的韩馥吗?” “不仅如此,等韩馥死后,你又直接撕毁盟约,尽起冀州之兵,攻打盟约公孙瓒。最终逼得公孙瓒拔剑自刎而亡。” 袁绍怒极反笑,刚想开口反驳,高义再次骂道:“你先别急,这才哪到哪啊!” “你这样的人,简直就是不忠不仁,无情无义的斯文败类。” “不对!说你是斯文败类,那都是抬举你。你简直就是禽兽不如的牲口。” 越骂越难听,袁绍本来就有呕血病,直接被喷的吐出一口血,颤巍巍的骂道:“黄口小儿,你住口,你……” 高义心中大喜,这才想起来袁绍的身体不好,若是能直接骂死他,那就太妙了。 “皓首匹夫,苍髯老贼。将来你命归九泉之下,届时又有何面目去见汉朝二十四代先帝?” “乱臣贼子,你枉活四十有七,一生尔虞我诈,只会害人害己!” “如今伙同曹操这等乱世奸雄,篡逆之辈,还敢在我军阵前狺狺狂吠,我从未见过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第120章 冀州戟士vs幽州突骑 面对高义的嘲讽,袁绍都快被气疯了,声嘶力竭的怒吼道:“开战……开战!给我开战!” 随着军令发出,数十万黑压压的袁军好似猛虎出山,发起冲锋。 高义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直接出击,而是迅速返回军阵里,组织起箭阵。 “放箭!” 随着高义的一声军令,三万名弓弩手,立即松开机括,数万支羽箭腾空而起。 化作漫天飞蝗箭雨,瞬间将冲在最前面的袁军吞没。 袁军一方虽然人数占据绝对优势,但这次高义准备的弓弩,却是专门克制人多连弩。 一弩三槽,一次装填可发射三支弩箭,可连发五轮。 三万名弓弩手,整整可以发射四十五万支弩箭。 虽然精度不高,但恰好袁军的步兵军团太过密集,即便是十箭命中一箭,也能干翻四万多名袁军。 “嗖嗖嗖!” 劲风破空之声响起。 密密麻麻的箭雨,好似乌云密布,遮蔽住了烈日和天穹。 待到箭雨落地,原本势若虎狼的袁军先锋兵团,瞬间被射的人仰马翻,惨嚎之声起伏不断。 “重骑兵,发起冲锋!” 张辽和袁左宗各自率领一万名重铠狼骑,以猛虎出山之势,向袁军的兵阵推碾而去。 河北军以步兵军团为主,骑兵也多是轻骑兵,在短兵相接的情况下,压根无法有效抵挡重骑兵的冲锋。 袁左宗和张辽的身上都披挂着重甲,袁军的刀箭很难对他们造成有效伤害。 几乎都是迎着袁军的武器,直接连人带马的撞进军阵里,然后就是杀。 眼看冲在前面的先锋军快要全军覆没,袁绍心里着急,赶忙从左右两军调遣兵马,前去驰援。 高义立即让叶白夔和卢升象率领步兵和骑兵军团,协助重骑兵作战。 一时间,战场之上打的极为热闹。 “主公!敌人的重骑兵,虽然勇猛,但却不利于久战,咱们只需用人海战术,早晚能拖垮他们。” 为安抚军心,沮授向面色苍白的袁绍进言劝道: “为今之计,可让张郃统领三万大戟士,做出绕道偷袭敌营的假象,高义必然会分兵救援。” “待到那时候,主公再遣曹操率领本部兵马,前去驰援张郃,进行合围,此战必胜。” “好!就依公与之言。”袁绍当即吩咐道:“令张郃带领三万大戟士,绕道而行,强袭敌营,毁敌辎粮。” 当高义收到张郃率领两万大戟士,绕路强袭营寨的消息之后。 不由得眉头紧锁,暗道:袁绍那种刚愎自用家伙,居然还会用这种诡计。真倒霉啊! 面对大戟士这种重步兵,高义是真的有些头疼。 这个时候,军中的骑兵部队和步兵军团,几乎都派出去作战了。 现在能硬扛三万大戟士的,也只有他身后的三千大雪龙骑军和巨鹿烈。 但这三千大雪龙骑军,是高义专门用来对付曹操的,绝不能轻易动用。 而巨鹿烈几乎都是步兵,这个时候出发,估计到达营寨的时候,张郃都已经把辎重粮米烧光了。 正在高义为难之际。 赵云抱拳说道:“主公!末将愿率领麾下八千幽州突骑,前去阻挡。” 高义果断摆手拒绝道:“幽州突骑,虽是轻骑精兵,但张郃率领的三万大戟士,乃是重装步兵军团。” “以轻骑阻击重兵,简直就是自寻死路,稍有不慎,便是全军覆没。子龙莫要意气用事啊!” 谁曾想赵云幽幽叹息道:“主公,末将也只这个道理。可如今咱们军中精锐尽出,也只有我和身后八千弟兄尚有一战之力。” “末将自归附之后,一直寸功未立。主公依旧不顾他人非议,任命我为征北将军一职,末将感激不尽。今日便是末将报效主公的时候。” 看着真情流露的赵云。 高义思酌再三,只能点头应道:“好吧!还望将军保重,此战过后,我向陛下请旨,给将军进爵,世袭罔替,光耀门楣。” “子龙此去,必不负主公厚望,纵使粉身碎骨,也誓必拦下敌军。” 高义赶忙扶起赵云,又朝着一侧的幽州突骑喊道:“传我军令,此战过后,当官的都升一级,骑士们每人赏十两金子,良田五十亩。” 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这些幽州突骑,都是刚刚从幽州招募的青壮,或是原本公孙瓒的溃兵。 原本听说要他们去阻拦三万大戟士,都还在暗自嘀咕,如今听到这样丰厚的奖赏,都瞬间激动起来。 “主公威武!” “主公威武!” “愿为主公赴汤蹈火!” “愿为主公赴汤蹈火!” …… 顷刻之间,受到激励的八千幽州突骑,立即跟随赵云,如洪流一般,向营寨的位置驰援而去。 待到抵达营寨附近。 赵云刚好遇见张郃带领的三万大戟士。 只见张郃命令最前面的大戟士,陈列好一面面巨盾方阵,正在攻打营寨。 赵云二话不说,直接开战。 待到幽州突骑冲到百步之内,埋伏在巨盾后面的弓弩手,立即射出弩箭。 数以千计的弩箭,宛若飞蝗过境般,瞬间收割数百名幽州突骑的性命。 赵云赶忙挥舞龙胆亮银枪,拨开几支弩箭,组织身后骑兵绕道侧翼,再次发起袭击。 “杀!” 趁着幽州突骑变道的机会,张郃赶紧命令弓弩手后撤,换上手执长戟的勇士,挡在前面。 赵云深知此时,普通的轻骑游走,已经无法阻挡三万大戟士的兵锋。 只能视死如归的统领八千幽州突骑,朝着三万大戟士冲阵直撞而去。 既决输赢,也决生死。 仅是一轮冲阵八千幽州突骑,战死者就多达千余人。 赵云执枪纵马,笔直撞向大戟士的盾墙方阵,长枪向前怒吼道:“生当人杰,死亦鬼雄。幽州突骑,生死无惧?” “兄弟们,随我冲!” 第121章 常山赵子龙在此,谁敢与我死战? 天地间,风起云涌,战鼓雷动。 在这烽火连天的战场上,赵云跃马舞枪的身影,犹如一道闪电,瞬间划破长空,冲向敌方坚固的盾墙戟阵。 借助战马的冲锋之力,赵云一枪横扫过去,数面盾牌如同纸糊般被震开,将敌阵撕裂出一道口子。 身后,数千名幽州突骑紧随其后,他们如同狂风暴雨般顺着这道口子,强袭而至。 一时间,战场上杀声震天,双方打得有来有回。 刀光剑影中,短短一盏茶的功夫,就互有惨重的伤亡。 而在战场的另一侧,袁绍眼中闪烁着焦急的光芒。 眼看着高义坐镇中军,并未亲自驰援营寨,袁绍心中不禁有些沉不住气。 他立即遣人通知曹操和麴义,前去驰援张郃,希望能够一举攻陷敌营。 曹操得到消息后,大笑出声:“真乃天助我也!如今袁绍和高义激战正酣,若是现在前去劫营,必能成功。” 他当即拔出腰间的长剑,豪气干云地喊道:“全军出击,随我强袭敌营。” “夺妻之恨,岂敢忘却分毫?今日必让高贼尝尝覆巢之苦,以报昔日血仇。” 然而,当曹操率军行至半途时,突然有斥候来报:“启禀主公,南边有三千骑兵正在朝咱们这里杀来。” 曹操此时感觉胜券在握,不屑地笑道:“区区三千骑兵,也敢强袭我五万曹军吗?” 但当他听到斥候接下来的话时,眉头不禁一皱。 “对方是……是大雪龙骑军。”斥侯的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 “大雪龙骑军?”曹操的眼中闪过一丝惊悸。“此番前来的主将是谁?是袁左宗吗?” 斥侯摇了摇头,颤声道:“大纛旗上写着高字,好像是高义。” 曹操的脸色瞬间变得凝重起来。 “居然是高义!” 他立即下令:“快!快组织盾墙枪阵,务必死守阵地,原地待援,绝不能贸然出击。” 有一名将领不解地问道:“主公,咱们现在有两万人马,大部队就在后面五里外,咱们何惧区区三千大雪龙骑?” 曹操苦笑一声,解释道:“我是怕大雪龙骑吗?我是怕高义。大雪龙骑军再加上高义,天下何人可敌。” “罢了!罢了!单凭这两万兵马,肯定挡不住高义。我还是赶紧换衣服吧!否则就来不及了……” 就在此时,高义率领着大雪龙骑军如同暴风雪般杀到。 他们身穿银白色铠甲,手持长枪,气势如虹。 高义更是威猛无比,他手持一柄天龙破城戟,在万马军中如入无人之境。 曹操的军队虽然人数众多,但在大雪龙骑军的冲击下,却犹如一盘散沙。 他们拼尽全力想要挡住这股狂暴的洪流,但最终还是被大雪龙骑军轻易冲破防线。 曹操惊魂未定,赶忙将一具普通士兵的盔甲,披挂在自己的身上,企图趁乱而逃。 乱军之中,高义一路追击溃兵,在追出五六里路之后,随意抓了一个短髯曹兵。 大声问道:“曹贼在哪?” 那一名短髯曹兵,被吓得不敢抬头,战战兢兢地指着前方说道:“启禀……启禀将军,曹操……曹贼就在前面。” 顺着短髯曹兵指向的位置望去,果然看到正有一队人马在前面逃窜。 高义着急追杀曹操,不再理会这名士卒,随口说了一句谢谢,双腿一夹马腹,就准备出发。 见此一幕,短髯曹兵长舒一口气,心里暗呼侥幸! 高义虽然年少成名,威震天下,却终究还是太年轻了,居然不知道社会的黑暗和我曹操的奸诈…… 只是还没有等他庆幸完自己的大难不死。 一道犹如寒星般的光芒,突然闪耀在眼前,瞬间划过那人的脖颈,人头滚落在地。 “众将士听令,随我一起追击曹贼!” 高义在踏雪乌骓马扬起前蹄的一刹那间,非常本能的使劲抡圆手中握着的天龙戟,挥出一招满月斩。 顺手斩首了这名短髯曹兵,然后大喝一声,准备率领着身后的大雪龙骑军,追击前方的敌军。 然而,此时系统提示音,突然在高义的脑海中响起: 【叮!恭喜宿主成功击杀一代枭雄·曹操,奖励《雪中》武将:北凉人屠·陈芝豹】 【叮!恭喜宿主获得:满甲营·三千铁浮屠】 …… 随着系统提示音的落下。 高义正准备纵马追击的动作,戛然而止。 有些莫名其妙的左右环视四周,暗自嘀咕道:窝草!什么情况?究竟是我军中的哪位神人这般牛掰,居然能斩杀曹人妻? 只是当高义四下寻找无果后,眼角的余光,突然留意到滚落在地上的那一颗短髯曹兵的头颅时。 这才惊奇的发现,貌似好像似乎应该也许大概……在哪里见过这个人。 越看越觉得隐隐约约有些熟悉,直到高义看清那中年人被利刃割去一半的短髯时。 高义这才恍然大悟,暗呼:“窝草,大鹏一日同风起,神人竟是我自己?” “这家伙居然是曹操那个狗贼,当真是够奸诈的啊!居然会想到冒充成普通士兵。” “还好我有不留活口的好习惯,否则还真让你这老小子给逃了。” “哈哈哈!到底不愧是后世的鼎鼎有名的奸雄,奖励的居然是小人屠·陈芝豹和满甲营的铁浮屠。真是天助我也!” 另一边,麴义已经早早的带领先登营抵达战场。 使得幽州突骑,瞬间陷入苦战里,逐渐被切割成一个个小团体。 四周的大戟士越来越多,乌泱泱的如同蚂蚁一般,前仆后继的围拥而上。 赵云手里的龙胆亮银枪,依靠着精巧绝伦的枪技,挥舞的密不透风,使得周围敌军难以寸进。 银枪所过之处,专挑敌人的头颅和心脏部位刺入,力求一击毙敌。 没过多久,赵云在一枪挑死一名敌将的时候,突然有人用长戟,刺在了战马的腹部。 战马瞬间悲鸣一声,连人带马重重翻倒在地。 赵云的身体还未接触到地面,立即伸出左手,猛的按在地面上,用力撑起身体。 “咔嚓!” 同时他的右手抡圆手中银枪,逼退周围准备一拥而上的敌军。 待到翻身起来,赵云的左臂因为刚刚的剧烈动作,已经脱臼,就那么死气沉沉的垂在肩膀上,完全使不出劲。 赵云也是狠人,猛一咬牙,强忍着剧痛,以最野蛮的方式,用自己的右手,接上脱臼的左臂。 钻心的剧痛,使得赵云后背冷汗直冒,衣袍被汗水浸透。 顾不得许多,赵云一把扯下腰间的酒壶,高高举起,兜头浇在自己的脸上和身上。 借助酒精简单的清理一下身躯上的伤口,以及刺激一下自己的神经,尽量让自己保持清醒。 而后,他一把甩飞酒壶,一手高举亮银枪,怒吼道:“疆场尽弛聘,枪出敌胆寒。常山赵子龙在此,尔等可敢与我死战?” 第122章 先登营vs铁浮屠 匹夫一怒,尚可血溅五步。 更别说是如今大怒状态的赵云,简直就是开挂般的存在。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周围被震慑的敌军,在后方张郃的命令下,只能硬着头皮,围杀过去。 而此时,原本受伤倒地的战马,嘶鸣一声,竟奇迹般的重新站起。 赵云看准时机,双腿一蹬翻身上马,开始在乱军之中继续厮杀。 仅仅盏茶功夫的时间。 赵云的战马上、长枪上、白袍上,全都凝结上一层厚厚的血痂,杀得白袍为血袍、白马为血马。 “单枪匹马突重围,攻守进退须兼备。马似飞萤,枪如霹雳。骁将者何惧风雨劫难?” “感主公知遇之恩,纵使万军丛中,吾亦能杀得七进七出,百战皆胜。” 周围的大戟士,都被赵云的超强武力和磅礴气势所震慑。 互相对视几眼,都从彼此的眼中看到惧意,都不敢继续上前。 眼看大戟士们一直拿不下赵云,负责压阵的麴义不由得眉头紧锁,强势的开口说道: “张将军,还是让你的大戟士们退到后面,换我先登营的弩士上吧!” “就连昔日的白马义从都覆灭在我的先登弩之下,我就不信他能挡的住。” 也不管张郃有没有同意,性格骄纵跋扈的麴义一挥手,就向身后先登营的战士,吩咐道:“先登弩士,给我上……” 只是话音未落,就有一名哨骑禀报道:“启禀二位将军,后方突然出现三千名铁甲骑兵,正在向此地杀来。” 张郃赶忙询问道:“三千铁甲骑兵?莫非是大雪龙骑军?” 哨骑赶忙回道:“回禀将军,并不是大雪龙骑军。而且对方的旌旗之上写着“陈”字。” 张郃暗暗咂舌,因为据他所知高义军中好像并没有姓陈的善战将领。 反观麴义却没有这么多的顾忌。 自从他带领先登营在界桥之战,成功伏杀白马义从之后,就开始变得狷狂倨傲,目空一切。 “区区三千敌骑,本将军这就带领先登营剿灭他们。” 话音刚落,远方天际处,突然出现犹如惊雷滚滚的剧烈马蹄声。 声破苍穹,音震九霄。 眨眼间,陈芝豹带领着三千铁浮屠突然出现在战场上。 每一名铁浮屠的战士和战马,都身披由冷锻工艺打造的重型铠甲。 配备的刀具和长枪,也都是最为优良的武器。 每两名铁浮屠为一组,两马的铠甲之间用铁索相连,行动时如墙体推进。 铁链上的尖锐木刺极其锋利,对敌军发起冲锋的时候,所过之处绝无一线生机。 三千铁浮屠的出现,让原本已经胜券在握的张郃,感到深深的忌惮。 即便是刚刚还叫嚣着要剿杀铁浮屠的麴义,也不由得暗暗倒吸一口凉气。 只是如今已经夸下海口,麴义也只能硬着头皮,冷嘲道: “高义这家伙还真是够富裕的,居然藏了这么多的重骑兵。可惜他们今日的对手是我先登营。” “张将军,你们继续负责围剿幽州突骑,先登营随我一起截杀这股重骑兵。” 身后三千先登营的战士听令,立即举起巨盾,架起弩机,向着铁浮屠所在的方向一步步的推移而去。 麴义则是坐在战马之上,抽出腰间佩剑,开始鼓舞士气。 “威震幽冀降白马,天下雄兵属先登!三千强弩伏北地,幽州白马尽折蹄。” “纵使强如昔日的白马义从,尚且败于我先登营之手。区区三千敌骑,有何惧哉?哼!今日定叫他们有来无回!” 正在赶路的陈芝豹,突然看到有三千步军在迎击而来,不由得眉头轻蹙,略显愠怒的吩咐道: “这群愚蠢的家伙,竟妄图以区区血肉之躯,抵挡我铁浮屠的钢铁洪流?虽属自寻死路,尚且勇气可嘉。” “典雄畜,你带领一千铁浮屠,给我碾碎他们,不留活口。” 旁边壮如铁塔般的巨汉典雄畜,立即扬了扬手中的巨斧,洒然领命道:“将军,对付区区三千步军,何须一千铁浮屠。” “末将仅需五百铁浮屠,便可大破敌军。如若食言,末将愿提头来见。” 陈芝豹轻轻点头,对于典雄畜的实力,他还是很放心的。 “既然如此,便依你所言。” 很快,在典雄畜的指挥下,五百铁浮屠如同黑色风暴般,强袭向先登营的盾墙弩阵。 五百步! 三百步! 一百步! 当铁浮屠到达弩机的射程时,麴义赶忙命令先登弩士放箭。 几轮箭雨齐射过后。 数以万计的弩箭,朝着五百铁浮屠倾斜而落,重重的轰击在铠甲上和马甲上。 “叮叮当当!” 声音虽大,阵势虽强。 但任凭弩箭如何射在铁浮屠的身上,却始终无法射穿他们披挂的重型铠甲。 当铁浮屠迎着箭雨,轰然撞进先登营军阵的那一瞬间,以往目空一切的麴义,这才意识到铁浮屠的强大。 无数道血柱,腾飞而起。 血雾之中,铁浮屠冲势没有丝毫停顿,好似皮糙肉厚的愤怒犀牛般锐不可挡,且无坚不摧! 先登营的战士们虽然也是勇猛善战的精锐之师,但在铁浮屠的屠刀和铁蹄之下,开始节节败退。 但两条腿的步兵,又怎么可能跑的赢四条腿的骑兵呢? 麴义眼看败局已定,自知若是回去必然会被袁绍借机处死,索性豁出去了。 直接嘶吼道:“我乃河北名将麴义,尔等粗鄙匪类,谁人敢与我一战?” 铁浮屠里有一名铁塔巨汉,手执一对重达百斤的巨斧,一马当先袭杀而至。 “贼子休狂!我乃铁浮屠副将,北凉四牙·典雄畜,你且吃我一斧头。” 怒吼之中,一道巨斧被典雄畜猛的飞抛出去,化作残影重重击打向麴义。 麴义拼尽全力双手紧握长枪格挡,险之又险的挡下这一击巨斧强袭。 即便如此,麴义的双臂也被震得几欲碎裂,虎口处更是有鲜血止不住的流出。 此刻,麴义已经后悔刚刚的叫嚣,赶紧拨马调头,准备撤退而逃。 典雄畜却没有放过麴义的打算,趁着甩出斧头的那一刻,已经袭杀到麴义的面前。 “鼠辈哪里逃?敢犯吾主疆域者,虽遁千里之外,吾必击而破之。” 典雄畜原本单手执巨斧的姿势,瞬间改成双手紧紧握持。 【战技·熊的力量】 一斧头重重劈落,裹挟着山呼海啸之势,浩荡劈向麴义的头颅。 第123章 张郃撞阵,兵败被俘 麴义虽是威震天下的河北名将,但他所擅长的并非武力,而是训练精锐强军和排兵布阵。 如今面对典雄畜的全力一击,压根毫无反抗之力。 “砰”的一声。 麴义手中的武器,就被势大力沉的巨斧劈断,而后随着巨斧的继续劈落,一束血花瞬间飞溅而起。 只见麴义胸前的铠甲被一斧劈碎,整个人都被劈成两截,肝子肠子流了一地,死的不能再死。 见此一幕,远处正在指挥大戟士的张郃,只感觉后背一阵发凉。 只是未等张郃有所反应。 另一边,剩余的那两千铁浮屠,已经朝着大戟士的军阵袭杀而来。 张郃不敢掉以轻心,立即命令全军调转方向,组成大型方阵,准备硬扛铁浮屠冲阵。 面对一万余名大戟士所组成的戟阵,铁浮屠的冲势没有丝毫减缓。 转瞬之间,两千铁浮屠挟着震天的马蹄声,轰然撞至。 血雾腾空而起,惨嚎响彻天际。 张郃麾下的大戟士虽属于重兵,但跟全副武装的铁浮屠相比,简直就是一群拿着锄头的民夫。 仅是一轮撞击,最前面的数百名大戟士,便被铁浮屠砍翻在地。 杀人还不够,待到敌军倒地之时,铁浮屠的战马铁蹄,还会直接从敌人的身躯上践踏而过。 甚至有的铁浮屠军官,他们本身就是身负巨力的猛士,都配备两柄长刀。 在战马冲锋的同时,将刀柄反握在手里,而刀刃则是架在马背两侧,恰似一对锋利的死亡羽翼。 所过之处,凡敢拦路者,尽皆一刀分尸而死,化为漫天血雾。 这种残忍另类的极端打法,简直骇人听闻。 对于大戟士们,无异于降维打击,直接就击溃了他们的精神防线。 数以千计的大戟士,战意瓦解,开始调头逃窜。 “不许退!” “违令者,杀无赦!” 张郃气得牙痒痒,手舞长枪,刺死几名溃兵。 可他的威逼震慑,和铁浮屠的钢铁洪流所带来的压力相比,却不可同日而语。 漫山遍野的大戟士们,早已被吓破胆,眼看张郃大开杀戒,便纷纷远远绕开跑。 “将军,大势已去。您赶紧撤退吧!我们在此掩护将军。” 面对亲信们的苦苦哀求。 张郃黯然摇头,悲愤道:“大丈夫死则死矣,我意已决,誓必与敌军血战到底。” “今日纵使血洒疆场,亦是无怨无悔。不是敌死,便是我亡。” 言罢,张郃提刀纵马,逆着溃逃的大戟士们,主动迎战而上。 铁浮屠们眼看张郃一身将军打扮,自知来者必然是硬茬子。 但铁浮屠们却毫无波澜,毕竟他们最喜欢的就是硬碰硬。 冲在最前面的十数名铁浮屠,立即分成两骑一组,两骑之间用铁索连环在马背上,迎战向张郃。 待到近前,那两名铁浮屠突然驱动战马,向外稍稍偏移一些。 原本拖拽在地面上的铁锁链,瞬间被拉紧,脱离地面足有一米高。 试图用铁索链绊倒张郃的战马。 只是想法虽好,但他们却低估了张郃的骑术和武力。 面对突然扬起的尖刺铁索。 张郃猛的一勒缰绳,胯下战马的四蹄一跃而起,完美的避开铁索的袭击。 “雕虫小技,竟敢班门弄斧?且吃我一刀。” 怒吼之中,张郃在战马四蹄还未落地的那一瞬间,双手紧握长柄刀,自左向右猛然劈出一刀。 长刀破空,声势浩荡。 “当啷!” 一声天崩巨响。 张郃目光冷冽,手中长刀如泰山压顶般,轰然击打在铁浮屠的冷锻重甲上。 虽然没能一刀劈碎重甲,但这一记重击所携带的巨力,却震荡的铠甲内的铁浮屠战士一阵眩晕,当场晕厥过去。 只是铁浮屠战士的铠甲都用铁索链捆在战马的铠甲上,即便战士暂时晕厥,却始终没有跌落马下。 就那么被战马一路驮着,继续向前狂奔。 “好坚硬的铠甲,竟能挡住我这一刀。” 不再理会晕厥的铁浮屠,张郃继续纵马挥刀,主动袭杀向前方的铁浮屠。 长刀所过之处,十余名铁浮屠战士被斩晕,挂在马背上,继续向前。 张郃竟是仅凭一身巨力,硬生生在铁浮屠的钢铁洪流里面撕开一道口子。 铁浮屠军阵后方。 主将陈芝豹身披白袍,手执银枪,胯下白鬃马通灵,似乎看出主人战心已起,原本静止不动的铁蹄,开始做起了热身。 “此人倒是有几分本事,不知他能否挡下我这一枪。” 陈芝豹一声叹息,纵马而出。 白鬃马一骑如飞霜飘雪,手中银枪梅子酒,裹挟着狂浪怒涛之力,呼啸而过。 几个呼吸间,陈芝豹已冲到张郃眼前,银枪一击刺出。 势如雷霆,迅若狂电。 枪速之快,令张郃骇然变色,如同见到鬼魅一般。 张郃赶忙挥刀抵挡。 “当啷!” 巨大的力量汇集于枪尖一点,重击在长刀的刀柄上,直接击断刀柄,而后枪尖点落在张郃胸前铠甲的护心镜上。 好在护心镜的质量极佳,虽然被轰击出一个窟窿,却勉强保住张郃一命。 但巨大的冲击力,还是使得张郃跌落马下,翻滚几圈过后,这才勉强支撑着身子,爬了起来。 看着一副狼狈模样的张郃。 陈芝豹失去了继续出手的兴趣,冷漠的开口说道:“你的命很硬!中了我一枪居然没死。” “看样子,你应该是敌军的一个大官。就拿你当做拜见主公的见面礼吧!” “来人!把他捆了。” 立即就有两名铁浮屠战士,翻身下马,用铁链把受伤的张郃,捆的好似一只阳澄湖大闸蟹。 随后粗鲁的丢到备用的战马上。 第124章 乌巢酒神,官渡之败 官渡主战场上。 袁绍正在和谋士们分析战局。 当得知曹操被高义斩首过后,袁绍冷嘲道:“曹阿瞒,当真是个废物,居然就这么被斩首了。” “还好我另外又派遣麴义前去驰援张郃,否则还真要被曹阿瞒给耽误了。” 逢纪很合时宜的奉承起袁绍,笑道:“曹阿瞒那厮,屡屡败于高义之手,难堪大任。” “幸得主公英明睿智,另派遣麴义将军前去。” “麴义将军,乃是我河北名将,其麾下的先登营,更是天下强军,必可一战夺取敌营。” 话音未落,只见远处一哨骑,绝尘而至,口中悲呼道: “启禀主公,乌巢粮仓被焚。” 众谋臣武将不由得齐齐瞪大眼睛,袁绍难以置信的质问道:“怎么可能?乌巢由我军中大将淳于琼镇守,岂会失守?” “如今高义能调集的军队,都在官渡战场,又有谁能率军奔袭乌巢?” 哨骑急忙回禀道:“回禀主公,属下不敢欺瞒。袭营的敌军并没有多少人,仅有八百骑兵,皆身披重甲,手执刀盾,来去自如,锐不可挡!” “那旌旗之上,书写着高字! 田丰说道:听闻原本吕布麾下有一支陷阵营,常备八百,号称一千…… 袁绍怒吼道:“高顺!定然是高顺那一介匹夫。可高顺麾下的陷阵营明明都是重甲步兵,而出现在乌巢的却是骑兵。” 田丰无奈叹息道:“哎!又有谁规定,步兵就不能骑马了。” 乌巢粮仓距离官渡战场,足有近百里路途。 早在深夜的时候。 高顺就率领陷阵营的八百重甲猛士,裹甲衔枚一路绕道而行,袭向乌巢。 而当时的乌巢军营里。 身为乌巢守军主将的淳于琼,正在营帐里宴请前来巡视的郭图。 郭图看着桌案上摆放着的美酒,试探着问道: “淳于将军,主公早有命令,不可在军中饮酒,咱们这样会不会惹得主公不满啊?” 淳于琼摆了摆手,露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自吹自擂的说道:“郭大人不必担忧。” “我和本初、阿瞒三人,昔日同为西园八校尉。只是稍加饮用几盏美酒,本初岂会怪罪于我。” “再者说,乌巢固若金汤,有我在此,谁敢来犯?” “从邺城一路颠簸,本将军早就憋屈坏了,刚好郭大人前来,今晚咱们喝个痛快。” 郭图也知道淳于琼和袁绍是故交好友,碍于这一层身份,他也只能勉强作陪。 谁曾想郭图端起酒盏,刚要饮用,就听到营帐外有一阵乱糟糟的喊杀声。 淳于琼打了个酒嗝,刚要喝问。 营帐外的士卒,慌张的闯进来,叫唤道:“将军,将军……大事不妙,突然敌军袭营,正在到处放火。” 淳于琼脸色一沉,继续询问道:“敌军有多少人,主将是谁?” 如今天色黑暗,前来禀报的士兵也不知究竟来了多少敌军,对于淳于琼的问题,一问三不知。 淳于琼气得牙痒痒,只能从武器架上拿起武器,跑出营帐。 郭图也赶忙追了过去。 生怕自己落单了,被突然摸上来的敌军一刀宰了。 此时,乌巢营寨里。 高顺带领的八百陷阵士,正在利用军阵,奋力剿杀道路上的袁军。 而他们乘坐的数百匹战马,则是早已被捆上干柴,点燃火油,到处乱窜在乌巢军营里。 战马所过之处,马尾处的火焰,就会点燃营地里的粮草和帐篷。 一时间,火焰四起,夜如白昼。 郭图早年见过高顺,知晓陷阵营的勇武,赶忙开口。 “淳于将军,袭营的人是高顺,他麾下的陷阵营是天下强军,不可力敌啊!” “咱们还是赶紧向主公求援吧!” 此时,淳于琼酒气上涌,哪里会想这么多。 只见对方仅有区区数百甲士,便敢来袭击乌巢军营,这让他感到脸上火辣辣的疼。 “哼!区区数百人,何须向主公求援,看我这便率军剿灭这股敌军。” “高顺,天国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投。刚好可以拿下你,去威胁你儿子投降。” 言罢,淳于琼就率领身后的千余名亲兵,袭杀向高顺所在的军阵。 眼看又有大规模的敌军前来阻挡,高顺依旧面无表情,仅仅只是挥手,开始指挥陷阵士们变幻阵型。 “换阵!” 前方的八百名身披重甲的陷阵士,整齐划一的步伐,同时响起。 瞬间组成一道密不透风的盾阵,盾牌的缝隙间架起一根又一根铁质短矛,犹如一只铁甲刺猬。 淳于琼带领的亲卫骑兵,已经做好死亡的准备,刚要撞进盾墙的时候。 高顺大手一挥,盾墙的中间突然主动露出一道口子。 淳于琼心中窃喜,赶忙率领百余名骑兵,冲进盾墙之中,刚要举枪厮杀。 原本露出的口子,突然强行合拢,把淳于琼的骑兵队和后面的步卒截断开来。 “不好,中计了!快冲出去。” 只是未等淳于琼把话说完。 就有三百余支铁质短矛,挟裹着劲风呼啸之音,瞬间腾空而起,化作漫天星雨,轰击而至。 紧接着,三百余名陷阵士,纷纷抽出腰间短刀,扑杀向侥幸未死的淳于琼。 几阵金铁撞击声过后。 淳于琼的尸身,被剁的血肉模糊。 其余的袁军,眼看主将被杀,瞬间士气低落,纷纷仓惶而逃。 从哨骑的口中得知乌巢被焚毁的经过之后。 袁绍悲呼道:“哎!原来如此,这么久没有听闻高顺的消息,还以为他颐养天年去了……没想到,竟然藏在这里等着阴我!” “高氏父子,我袁绍与你们不共戴天!” 几声悲呼过后,袁绍突然又莫名其妙的癫狂大笑起来。“哈哈哈!我还没有输。” “如今张郃和麴义正在攻打高义的大营,这个时间应该已经得手。仔细算算,我不过是丢了粮仓,而高义却连大营都丢了,终究还是我赢,哈哈哈。” 话音未落,又有一哨骑,前来禀报道: “启禀主公,麴义阵亡,先登营全军覆没。” 袁绍捂了捂心口,不可置信的惊呼道:“麴义怎么可能会死?先登营怎么会全军覆没?那……那张郃呢?” 哨骑咽了咽口水,回禀道:“据说前方传来的消息,有人远远看到在高义军阵里,发现张郃的身影。” 逢纪早就看张郃不顺眼,当即落井下石的说道: “主公,张郃原本就是韩馥麾下的将领,压根就喂不熟的白眼狼。” “此番定然是张郃那只白眼狼,阵前倒戈,投降了高义。” 袁绍只感觉体内气血上涌,头脑一阵发颤过后,直接吐血而亡。 经此一役,后世诗云: 【群雄逐鹿起烽烟,袁曹结盟窥中原。三军鏖战官渡前,高义跃马斩阿瞒。八百陷阵战意酣,火烧乌巢敌粮断。溃败先登张郃叛,河北袁绍魂归天】 第125章 登基称帝,马踏东瀛 随着袁绍和曹操死亡的噩耗传来,来自北方那浩浩荡荡、人数将近百万之众的联军,瞬间如决堤洪水般彻底陷入混乱之中! 此时此刻,高义敏锐地抓住时机,率领大军迅速出击。 面对高义的穷追猛打与围追堵截,那些仓皇逃窜的袁曹联军士兵们,能够成功渡过黄河这天险的已不足二十万人。 成功渡河后,身为袁绍长子的袁谭并未慌乱阵脚,而是听从了谋士沮授的献策。 当机立断下令拆除浮桥,并凭借黄河之险据守河岸,顽强抵抗,这才勉强抵挡住了高义军的猛烈追击。 尽管如此,高义在此次战役中的战果依旧无比辉煌——不仅缴获了不计其数的袁军军械辎重,而且光是沿途俘获的溃败敌军就多达近三十万人! 在此后的两个月里,高义并未急于强行渡过黄河,亦未曾选择从其他渡口迂回转道进攻河北之地。 相反地,他借助着胜利余威,一路向东挺进,全力攻打兖州,并一举吞没了曹操在兖州的所有领地。 紧接着,他持续向东进军,与驻守徐州的守军形成两面夹击之势,共同围剿青州地区。 面对如此强大的威压,兖州与青州各地的众多城池郡县纷纷望风而降。 经过长达三个月艰苦卓绝的清剿战事后,高义终于决定撤军还朝,返回新都洛阳。 之所以做出班师回朝这个决定,而非一鼓作气继续北上,其中原因高义自然心知肚明,且另有盘算。 一则,高义心里非常清楚袁家在河北地区拥有难以撼动的雄厚实力,可以说是根深蒂固。 常言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倘若眼下执意要强攻渡河向北进军,即便最后侥幸获胜,己方恐怕也会付出惨痛代价。 对于袁家诸子的品性,高义可谓了然于胸。如今袁绍尚未确立继承人便已离世,那么袁谭、袁尚和袁熙三人必定会卷入一场激烈的夺权纷争之中。 待到那时,河北地区的军政必将陷入一片混乱,而这无疑将成为最佳的北伐良机。 二则,据南方传来的消息,荆州牧刘表突然病逝,其次子刘琮在蔡帽等人的扶持下继任荆州牧。 而刘琮上位后,为了坐稳荆州牧的位置,彻底击败自己的大哥刘琦,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想高义递交臣服的降表。 金秋时节,阳光明媚,微风轻拂,令人感到心旷神怡。 此时,洛阳城中的官道之上,刀枪林立,寒光闪烁。 身着厚重铁甲的士兵们整齐地排列成方阵,他们手中的长枪与利戟交错纵横,宛如一片钢铁森林。 这支军队阵容庞大,绵延不绝,头尾相接足足有二十里之遥。 即使贵为天子的刘协,此时也率领着皇后以及满朝文武大臣,早早地来到城门口恭候多时。 皇后伏寿依旧身披华丽的凤袍,风姿绰约,尽显雍容华贵之态。然而,如今的她身上散发出一种与以往截然不同的气质。 自从连续多日得到滋润之后,她的面色愈发娇艳动人,妩媚多姿,红润如玉。 起初,伏寿对刘协这个软弱无能的皇帝并无太多好感,甚至有些不屑一顾。但当她得知即将要迎接的人是高义时,态度却瞬间发生了转变。 为了能给高义留下深刻印象,伏寿特意精心装扮一番。 她先是香汤沐浴,用香气宜人的香汤洗净身躯,再轻轻涂抹上胭脂,让双颊如桃花般粉嫩迷人。 接着,又仔细描绘出精致的妆容,使得自己更加美丽动人。 不仅如此,伏寿还特意挑选了几套质地轻薄、容易撕裂破碎的贴身衣裳,打算趁着夜晚寻找合适的时机取悦高义,以博得他的欢心。 正当伏寿沉浸在对夜晚将要采用何种姿势的遐想之中时,一旁的三位公主终于按捺不住内心的不满,纷纷向刘协抱怨起来。 “陛下,高义不过是个出身卑微之人,实在算不上什么佳偶良缘!您又何必执意要将我们姐妹三人全都许配给他呢?”她们的语气中充满了委屈和无奈。 然而,面对三位公主的怨言,刘协也只能无可奈何地叹息一声,说道:“高义此人智勇双全,他不仅打败了袁绍和曹操这样的强敌,更是已然掌控了大汉的半壁江山呐。” 接着,刘协又透露道:“听闻新上任的荆州牧刘棕,也已向高义呈交了降书,表示愿意归顺。如今放眼望去,这普天之下已无人能与其相抗衡了。” 听到这里,三位公主心知肚明,尽管心中满是苦涩,但作为汉室的公主,她们深知自己肩负着无法逃避的责任。 于是,她们只好选择沉默忍耐,接受这命运的安排。 ……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为了庆贺高义的胜利归来,皇宫内张灯结彩,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宴会。 如今经过几次清洗,朝廷里的文武百官都已经是高义的党羽,以及一群混吃等死的庸碌之辈。 酒过三巡之后,宴客厅内弥漫着浓烈的酒香和喧闹声。 高义面红耳赤,眼神迷离,身体微微摇晃着,显然已经有些醉意朦胧。他慵懒地靠在龙椅上,仿佛整个世界都变得模糊起来。 就在这时,不知何时出现的几位亲信部将悄悄走到高义身边。 他们担忧秋夜寒冷,生怕主公受寒生病,便小心翼翼地将一件华丽的皇袍披在了高义的肩上。 高义似乎并未察觉到这个举动,依旧沉浸在自己的醉梦中。 然而,当高义突然清醒过来时,他惊讶地发现自己身上多了一件皇袍。 他猛地坐直身子,目光扫视着全场,然后带着疑惑的神情向满朝百官发问:“我只是睡个觉而已,是谁把皇袍披在朕身上的?“ 一时间,整个朝堂陷入了死寂般的沉默。 满朝文武们面面相觑,无人敢回答高义的问题。 他们心中暗自揣测,不知道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究竟意味着什么。 而一直在旁冷眼旁观的刘协,自然清楚事情的始末。 他眼含泪水,颤抖着声音质问高义:“爱卿,你为何要谋反?难道你忘了当初对汉室的忠心吗?“ 高义微微摇头,脸上露出一丝无奈的苦笑。 他叹息道:“陛下啊,朕乃汉室之忠臣,怎会有谋反之意?今日之事纯属误会,请陛下明察。” “诸位大臣们,你们也都看到了,这不过是一场闹剧罢了。来人,快把皇袍给陛下取下来。“ 说罢,高义挥挥手示意身旁的侍卫上前取下皇袍。 然而,正当侍卫准备执行命令时,高义却突然提高嗓音喊道:“且慢!既然皇袍已加身,那便是天意如此。” “陛下久病缠身,无力理政,天下百姓苦不堪言。而今正是需要一位有德之君拯救苍生的时候。朕愿背负骂名,承担起这份责任。“ 话音刚落,满朝公卿先是一愣,随后纷纷齐声高呼道:“臣等恭送陛下殡天!“ 声音响彻整个宫殿,震撼人心。 面对这一幕,刘协瞪大了眼睛,满脸惊愕与绝望。 他无法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自己的臣子竟然背叛了自己。 原本那些气质高雅、冷漠高傲的公主们,此刻却惊慌失措地匆忙跪倒在高义跟前,苦苦哀求着说道: “夫君,您别开玩笑了!我们还是赶快举行婚礼吧?”她们的声音中充满了焦急和恳切,仿佛生怕错过这个机会。 然而,高义却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轻蔑的笑容,回应道:“日落西山你不陪,风云再起你是谁?今日你们要叫爸爸!” “来人,把三位公主押下去,朕还是喜欢先上车,再买票。举办婚礼的事,还是等过了今晚再说吧!” 紧接着,没有丝毫犹豫,十几名宫女迅速行动起来。 她们动作熟练,将三位公主紧紧捆绑起来。 每一根绳索都紧绷有力,让公主们无法挣脱。尽管公主们不断挣扎,但宫女们毫不留情,坚定地执行着任务。 最终,三位公主被五花大绑,毫无反抗之力。 她们的美丽容颜上满是惊恐和无奈,眼看着自己被送往寝宫,心中充满了不安和恐惧。 而高义则站在一旁,冷眼旁观这一切,仿佛在宣告着自己的权威不容挑战。 此时此刻,刘协心中已然明了——高义此番前来,定是抱着篡夺皇位之心而来! 为保性命无虞,他毫不犹豫地向高义提出将皇位禅让于他。 眼见刘协如此知趣,高义不禁经过几番深思熟虑,最终他仍决定接受刘协的禅让,正式登基称帝。 国号龙汉,定都洛阳,史称:龙汉武帝。 并册封其为山阳公,表示对这位前朝皇帝的尊重和优待。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高义称帝后的短短半年时间内,山阳县竟遭遇土匪肆虐。 曾经名震天下、作恶多端的南江悍匪团如幽灵般骤然现身。 他们以狂风骤雨之势席卷整个山阳县,血腥屠杀无辜百姓,而山阳公刘协亦未能幸免,惨死于这场浩劫之中。 不过,令人诧异的是,尽管人们在山阳县的废墟中四处搜寻,却始终未能寻得昔日皇后娘娘伏寿的尸首。 而在此前一段时间,新皇高义那拥有三千佳人的庞大后宫之中,却莫名多出了一位贵妇人。 此女面容姣好,风姿绰约,且容貌与已逝的伏寿皇后极为相似,仿佛一个模子刻出来一般。 这一系列离奇事件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玄机?无人能解…… 在此之后的漫长岁月里,经过数十载的浴血奋战,高义成功地统一了大汉十三州。 他率领着数百万英勇无畏的将士,驾驭着数千艘雄伟壮观的楼船巨舰,持续不断地征战南北。 他们南面入侵千岛群岛,北面横扫冰洋之地,东面剿灭了扶桑之国,西面征服了罗马帝国。 最终实现了天下大一统,建立起一个前所未有的庞大帝国。 这个伟大的功绩奠定了万世不朽的基石,成就了辉煌灿烂的日不落帝国传奇。 在消灭东瀛岛国的战役中,高义亲自统率着浩荡的大军,马蹄声响彻富士山巅。 面对这壮丽的景象,高义感慨万千,即兴赋诗一首: 【今朝秋来九月八,马踏东瀛赏樱花。富士山上扬汉旗,昭和宫里乱刃杀。千帆远渡跨骏马,誓斩天蝗祭华夏。屠尽倭寇万千甲,血洗东瀛归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