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赘女的重生》 第1章 分家 大家都说张老头两口子感情好。张老头一周前刚刚去世,还在停灵,李老太一头栽倒没起来。 本来两场丧事,就并做一堆办了。 这边丧事从简。人没了,当天去各路亲戚家报丧,第二天亲朋好友叫拢来吃一桌,下午就送去火化。等拿到骨灰盒,回家再吃一桌,就散场了。 吃完饭,亲朋好友们还在高谈阔论,暂时没有走的打算。做饭请的村里专门做席的厨师,自带工人,连碗筷桌子都不用他们收拾。 “红英,”头发已经灰白的张红星喊到:“爸妈都送走了,趁着亲朋好友们都在,我们把家分了吧。” “分家?”张红英愕然。弟弟张红星考上中专出去,家里给他在外面买的房子,现在少说价值上千万。他要分家,总不可能是把那房子分给自己一半吧? “对啊,爸妈人都没了,他们名下的房子,”张红星挠挠头,又说道:“爸妈说都给我继承了。当时叔叔和姑姑都在的。不信你问他们。” 张红英叫起来:“可是那房子都是我和沈永健盖的。爸妈这么大年纪了,怎么可能盖得起这么好的房子。” 张红星为难的道:“可是爸妈说的话我不能不听啊。我要是不继承他们的房子,倒显得我不孝顺,看不上他们留下的东西了。” 一直没走的姑姑张小美也道:“红英,你一直听话懂事。这么大年纪了,反而要跟你弟弟争房子,这让你爸妈走的都不安心啊。” 张红英哭出来:“把我辛辛苦苦一辈子挣下的房子给了别人,他们倒是走的能安心?” “那是你亲弟弟,可不是什么别人。”张小美不满的说道:“那个女儿会要娘家的财产!” 张红英气的脸都红了:“可我是招女婿的!又不是出嫁女!哪个出嫁女会给父母养老送终,哪个出嫁女天天自己的事情不顾,把父母伺候的这么好!” 大家都沉默了一会。 张老头有冠心病,脑血栓。李老太肾衰透析快二十年。不得不说,如果没有张红英这么当牛做马,他们早十几年前就该死了。 二叔张小根出来说话:“红英,你的确对爷娘尽孝心了。你的孝顺,那是十里八村都有名的。 你爷娘到了阎王殿,也说不了你半个不字。 可是祖宅是张姓子孙的,万万不可能给你继承。” 张红英招手:“张宇昊,你过来。你过来,拿着身份证,给姑奶奶,叔爷爷们看看,你是不是姓张的。” 已经三十岁的张宇昊无奈:“妈,算了。 这乡下的房子,爷爷奶奶不想给你,你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 反正我已经在苏州安家了,你就跟我走吧。 这地方,咱以后再也不来了。” 三叔张小草也道:“红英,我看也算了。偏心父母古来多,我爸妈当年分家,也什么都没给我。” 张红英不干:“他们自己的房子,爱怎么分都可以,他们的偏心我没办法。 但是这房子是我盖的,想要给张红星,除非他们一家从我尸体上跨过去。” 沈永健一直没吭声,看到张红英气的面红耳赤,劝道:“你高血压,别太激动了。” 张红英怒吼:“谁都别劝我! 我张红英从十四岁开始,在家里当牛做马,挣钱供弟弟上学,挣钱给弟弟在城里买房子,给父母养老,陪父母看病。 他张红星出过一次面,掏过一分钱吗? 现在两嘴一张,就要把我房子弄走,想的美! 这是我们一家三口的心血,想要拿走,用命来换!” 张红英后悔的要死,早知道当年换房产证,就换成自己的名字了。 盖房子要去镇上审批,原来宅基地证是爸爸张小树的名字。张红英想换成自己的名字,或者她儿子张宇昊的名字。老头却哭丧着脸说,老了,不中用了,以后得住在别人的房子里看人脸色了。万一哪天女婿跟他们生气,把他们赶出去,都没地方说理去。 张红英明知道沈永健不是那样的人,但架不住张老头太会装可怜,一时心软,就继续写了张老头的名字。 就这一时心软,给自己埋下了祸患。 隔房的姑姑张小娜站出来说了句话:“红英这些年不容易,她每天照顾大哥大嫂,还要一星期三次陪大嫂去透析。 世界上再没有这么孝顺的孩子了。 红星你没有养过大哥大嫂一天,拿走大哥大嫂的东西就算了,把你姐的房子留给她。” 张小娜是独生女,也招的上门女婿,的确更能理解张红英的不容易。 招上门女婿,女婿太强了压不住,太老实了只能当老黄牛使,女人顶门立户,比男人累几倍。 张红英的上门女婿就是老实过头了,成天就是不吱声埋头苦干,张红英累的比同龄人看上去老十岁不止。 张红星要是知道体谅姐姐,他就不是张红星了。闻言,瞪了张小娜一眼:“我们门里的事,轮得到你说话。” 张小娜默了一下:“是我多嘴了。” 张红英看了看这一圈人。除了丈夫和儿子脸上有担忧之色,还有隔房的堂姑说了两句公道话,其他人都是站在张红星一边的。 张红英笑了:“爸妈说房子留给你,我没听见。有遗嘱拿出来,没遗嘱的话,丧事也办完了,赶紧给我滚。 你想要房子,打官司去吧! 你户口都不在村里了,宅基地也没你的事。我倒要看看,你凭什么拿走房子?” 张红星又软下脸来:“姐姐,就是因为我户口不在村里,所以只能靠继承有一套房子。 你和我哥,还有我侄子的户口都在村里,你们再去申请宅基地,肯定能申请下来的。 大不了……大不了我给你十万!” 张红英气笑了,这套房子翻盖,那时候钢筋水泥还便宜,人工也便宜,都花了七八十万,装修又花了四十多万。 现在物价飞涨,没有二百万,绝对盖不了这么大面积。这畜牲居然就想拿十万打发自己? 张红英笑的好大声:“拿着你那十万巨款,去你的苏州买房子吧!咱乡下人的宅基地,你就别惦记了。 爸妈只有84的面积,你实在想要,喏,以前的老房子,现在都杂物房那块是你的。 剩下的126平方,是我们一家三口的! 从面积到材料,全部是我们攒下来的钱办的。” 姑姑叔叔们见张红英态度强硬,知道事不可为,也就陆续告辞走了。 吵的面红耳赤,估计得有一段时间不能上门了。 张红英大获全胜,把张红星的行李箱打开,衣服团吧团吧塞进去,然后扔了出去:“滚吧你!” 第2章 鸭湾村 张红英,一九七三年,出生于江南的一个小村庄,叫鸭湾村。弟弟张红星,出生于一九七六年。 父亲张小树,母亲李小芳。 父母都长的挺好看的,浓眉大眼,生下来张红英和张红星姐弟俩,都一表人才。 只不过张红英读书比较笨,一年级上了三年,四年级上了两年。等到该上五年级的时候,村小合并,要去隔壁村上小学。 路太远,耽误干活,再加上年纪也大了,李小芳就让张红英辍学回家务农。 张红英这学早就上的没滋没味。 留级三次之后,张红英年纪比其他人大三四岁。张红英都开始发育了,其他人还是小毛头。每次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一个人鹤立鸡群,又答不出来,挺尴尬的。 她老早不想读书了,可是父母让读,就接着读下去。 现在李小芳让她回家,她就高高兴兴回家了。 反正江南农村的小姑娘,都是这么过的。 生下来,三四岁开始学做家务,等到五六岁,已经可以全包洗衣做饭了。 张红星出生的时候,张红英刚过三岁生日,等到张红星蹒跚学步,那就是跟在张红英身后的小尾巴。 小时候张红星还是挺可爱的,白白嫩嫩的,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跌跌撞撞跟在张红英后面,不停的叫姐姐。 张红英一直以为,他们姐弟的感情是很好的。 可是今天这么一闹,张红英把前后的事串起来想了想,事情就越来越不对劲。 张红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叫自己姐姐,而是叫自己名字的? 天天阿英长阿英短,好像他是哥哥似的。不过张红英也不记得自己当时反对过没有了…… 张红英成绩不好,主要是记性不太好。老师前脚讲的东西,她后脚就忘记。所以她一时也想不起来张红星是什么时候开始对自己直呼其名的了…… 料理丧事还是很累的。连着忙碌了一个星期,再加上今天又气又急,张红英很快就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睡着的时候还在咬牙切齿,早知道父母这么偏心,她就…… 想了一会,也想不出来,如果早知道父母这么偏心她能怎么样。 张小树跟李小芳两个人,在死之前,一直都是各方面意义上的好父母。 从来不打孩子,也几乎没有骂过孩子。 江南跟其他地方不一样,女性地位挺不错的。 男女一样劳动,一年种三季田,只能保证有饭吃。 女人农忙同样下田,但是除此之外,养蚕,养羊,丝织,这些女人忙碌的,都是能见到钱的活。做衣服做鞋,缝缝补补,也是要靠女人。 经济命脉在女人手里,挣钱主力是女人。所以谁家女人能干,家庭就富裕。女人不能干,家庭就贫穷落魄。 李小芳就属于特别能干的人。她还陪嫁有一台缝纫机,手艺十里八乡都拿得出手的。 一家子走出去,衣服永远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就算是有补丁,也打的很漂亮。 李小芳对两个孩子一视同仁。她看到有些人重男轻女,还要批评几句,都是自己生的,不能偏心。 李小芳经常挂在嘴上说:“我两个孩子,一样值钿的。尤其是阿英,又乖巧听话,又能干。比阿星还要值钿一点。” 值钿,在方言里是心疼、对她好的意思。 张红英深以为然。李小芳是挺值钿她的。家里做了好菜,她跟张小树都是不怎么吃的,等两个孩子都吃够了,才自己吃几口。如果买了十块豆腐干,基本上姐弟俩一人吃三块,他们夫妻俩一人吃两块。 这跟河东她小伙伴沈建珍家完全不同。他们家也是姐弟俩人,弟弟叫沈建新。 沈建珍家里买了吃的回来,都是她爸沈大林分配的。 如果有十块豆腐干,沈大林先给姐弟俩一人一块,老婆吴小红一块,然后抱到跟前,自己美滋滋吃。等到自己吃几块,看到姐弟俩再眼巴巴的看着,又从碗里分出去一人半块。 吴小红是外地人,没什么本事,农活干不好,家务活也干不好,还不会照顾孩子。沈建珍天天穿的破破烂烂的,夏天不穿衣服,就一条裤衩满村跑。冬天就一件衣服,穿几个月,等到天气暖了才脱下来。头发都打结,黏成一团,脏的别人看见都要绕道走。 吴小红不会料理孩子,但是等到孩子因为脏被人嫌弃,说到头上来,就揪着孩子一顿打。打完沈建珍该怎么脏还是怎么脏。 所以张红英跟沈建珍一比,自觉生活在天堂。她妈妈从来不打人,也基本上不骂人,衣服,头发,都隔几天就盯着换洗一次。 虽然衣服换下来基本上都是张红英洗。 李小芳值钿张红英也不是没道理的。张红英读书不行,干活是把好手。还没包产到户的时候,大家都是下田挣工分。张红英虚岁六岁就跟着一起下田插秧了。 那速度,唰唰唰,秧苗插的又快又好。计分员看了看,能给她六个工分。要知道吴小红,二十多岁的人,孩子都生了两个了,还是只能拿六个工分。后来还是她小叔子沈二林当上了小队长,才给她记八个工分。 张红英在睡梦里都想找她爸妈问问,为什么要这么对自己? 包揽家务四十多年,给老两口养老送终,是她哪里照顾的不够称心了吗? 张红星难道拥有的还不够多吗?听说他苏州那套房子,还有太湖边上的别墅,现在都要值好几百万上千万了。自己盖的这个房子,花了他们一家三口的全部积蓄,还要抢去给弟弟! 你不是说一样值钿我吗?难道你是骗人的?妈,你骗了我一辈子,骗的我好苦啊! 还不如……还不如就像沈建珍呢! 沈建珍她妈虽然对她不好,但是那不好是在明面上的。 吴小红外地人,重男轻女厉害,沈建珍懂点事就开始不服。等到从上了高中,就开始跟她妈对着干。吴小红只要一说蛮不讲理的话,沈建珍就大声嚷嚷,叫过往的人来给评评理。久而久之,吴小红看见沈建珍,说话反而小心翼翼,再也不敢欺压了。 你还真不如吴小红!张红英嘟囔着。 第3章 重生 张红英实在是被气狠了,睡梦里都嘀嘀咕咕:“早知道!早知道……” 不知道怎么回事,张红英嘴里嘀咕着,屋子里突然卷起来一股旋风。 那个旋风转啊转,转到张红英身上。张红英紧皱的眉头,松开了。 张红英做了个梦,梦见她回到了小时候,她要亲口问问她妈妈,为什么要这样对自己? “嘶……好冷!” “叫阿英起来做早饭不?” “今天不用了,今天早上田里没活,让她多睡会吧。” 张红英眨巴眨巴眼:怎么回事?这梦还没醒,还梦见爸妈说话了? 梦里怎么还有声音了? “哎呦,我乖女醒了啊?天冷,外面下雪了。你想玩雪就起来,不想玩雪就再睡会。今天早饭姆妈去做。”李小芳笑着说。 张红英愣愣的看着李小芳。妈妈还年轻,自己……还这么小。 这不是梦吗? 张小树问道:“阿英怎么了?” 李小芳:“没睡醒吧。下雪了没活干,让她再睡会。” 说完,也不管张红英呆愣的神情,出去了。 外面很快传来刷刷声。李小芳在淘米做早饭,张小树在扫雪。 张红英看看身边躺着的张红星,白白嫩嫩的,睫毛长长的,看起来还是那么可爱。 只不过现在张红英已经知道了,这就是一匹狼。会吃人的狼。前世自己 还有男人孩子,都被他吃干净了! 反正在梦里,我打他一顿也不要紧吧! 张红英揪住张红星身上的软肉,使劲拧了一下。 “啊!”张红星被疼醒了。 看到是张红英,哇一声大哭起来:“妈,阿英傻掉了,突然拧了我一下,拧的我好疼!” “怎么了怎么了?”李小芳给灶里塞了一把火,冲进来。 张红星瘪瘪嘴:“你女儿傻掉了,无缘无故拧了我一下!” 李小芳就瞪着眼睛问张红英:“你无缘无故拧他做什么?” 张红英一时想不到借口,只好嗫嚅着说:“我以为我还在做梦……” 李小芳一脸不信:“做梦就能拧你弟弟啊!” 张红星也叫到:“不行,我要拧回来。” 张红英不是个有急智的人,只能赶紧穿衣服:“姆妈,我去帮你烧火。” 棉衣又冷又硬,胳膊伸进去冻的疼。张红英羡慕又嫉妒的看向张红星的那件丝棉衣服。自己的破棉衣,夹层是棉花的,里层是老粗布的,一点都不保暖。弟弟的棉衣,夹层是蚕丝,里层是棉毛衫。 自己前世真是瞎了才相信亲妈说的两个一样值钿! 张红英一溜烟出去了,留下张红星在后面跳脚。 李小芳还要劝:“不穿衣服起床就赶紧钻被窝捂好,一点点热乎气都被抖掉了,小心伤风!” 几十年后,新闻上说什么全球变暖,反正那个时候,江南的冬天几乎见不到雪。 但现在不同,现在是八十年代,冷的时候真的是冷的要命,张红英的两只手上,全是冻疮。冬天零下七八度那是常事。雪一下就能下到人膝盖。 张红英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为什么她明明把父母都送走了,怎么现在又好生生的出现在家里。 张红英读书不多,小学都没毕业,她一直也不会用智能手机。直到四十多岁年纪,为了带父母看病,不得不网上挂号,网上缴费,才学会了用智能手机。 智能手机的各种娱乐 与她无关。所以张红英不知道自己这就重生了。 她一边愣神,一边往灶里塞柴火。 柴火全是稻谷收割后晾干的,垛成厚厚一垛。 “红英啊?” 张红英没听见。 “阿英啊?” 张红英还是愣神,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李小芳过来推了她一把:“叫你怎么不吱声呢?” 张红英醒过神了,赶紧问:“姆妈,叫我做啥?我睡的不大醒。” 李小芳又重复一遍:“你看你们学校搬这么远,你读书又读不出,要么不去读算了? 一个小姑娘家家,大可不必吃那种苦头。” 张红英虽然比张红星大三岁,但是成绩实在不好,被张红星追上来了。她便问道:“那阿星呢?他去不去读?” 李小芳道:“你姑姑家在学校边上,让红星住他们家,放假了再回来。” 张红英试探着问:“那我也住他们家行不行?” 李小芳当然不同意:“那家里衣服谁洗,饭谁做?就我一个忙里忙外,还要养蚕,你想累死我啊。” 张红英不太高兴。 怎么又梦到这件事? 就是自从张红星继续读书,自己辍学开始,两个人命运有了天差地别。 张红英确实是不想读书的,不管是语文,还是数学,都难得很。笔在张红英手里,就是不如锄头铁耙听话。 但是,如果不读书,马上就要遇上乡镇企业招工。一个月一百五的工资,李小芳马上会打包把自己塞进厂里。 缫丝厂的工作是很辛苦的,要眼疾手快捞线头,打结……动作慢一点都跟不上。为了煮蚕茧,水了很烫,张红英年纪小,好几次感觉手都快被烫熟了。 当时好几家厂子一起招工,有服装厂,棉纺厂,丝厂,丝织厂。就数丝厂要求高,不是一等一的伶俐人,眼疾手快的,考试压根都考不过。但是丝厂工资也高。 张红英光是听李小芳忽悠,说是丝厂一个月一百五,年底还发一斤棉兜。发的多了,攒起来,等嫁出去的时候做几床蚕丝被当嫁妆,叫人人都羡慕。只字没提她的工资怎么算。 张红英也傻,全没想过要防父母,防弟弟,从十四岁干活干到二十岁准备结婚,自己都没拿过一分钱工资。 那些工资都是李小芳帮忙收着的,七八年,工资挣了快两万,全被那头狼拿去花掉了! 张红英想想觉得真不值。 但是就算是在梦里,她也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 读书么,张红英觉得自己是读不出名堂的。她活到五十多岁,很多字还是要连蒙带猜的,或者认字认半边。 说起读书,张红英感觉,她跟沈建珍,两个人加起来才像个完美的人。 第4章 小伙伴 沈建珍读书灵性,生活上像个白痴。 经常因为人脏,书包脏,课桌也脏,被老师赶出教室。但就是这样站在门外听听课,她考试还是一直拿一百分。 沈建珍家里的活一团糟,叫她生火做饭,她只会把灶膛塞满柴火,堵的一点风都进不去,火着不起来。 还有一次,她爸爸叫她烧饭,她点了一盏油灯在灶膛。烧了一个小时,别说饭了,连锅都没烧热。 沈大林问她怎么回事,她说:“我想看看,烧饭是不是只要点着火,时间到了就能烧好。” 沈大林还没说什么,吴小红把沈建珍拎到前门白地上,用鞋底使劲抽了一顿。 抽的全村人都来看热闹,沈建珍还不服:“我明明点着了火的,不知道为什么饭就是不熟。” 大家都说她不对,但是没有人说的清她为什么不对。 读过初中的沈二林说,烧饭是点火,点油灯也是点火。但是烧饭的火一把把柴草,热气大,油灯没什么热气,烧多久都烧不熟饭。 沈建珍听了,才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还有一次,沈建珍在家里点了一堆火。 隔壁邻居看到了,叫起来:“这几间房子你不想要了是不是?” 沈建珍被打了几下,嘀嘀咕咕的说:“你们都说了,万物生长靠阳光。我看院子里的这棵树照不到太阳。 太阳光发热,火也发热。我点个火给树补补阳光。” 听听看,是不是笑死人。还给树补补阳光! 但是就是这么个傻子,呆子,一路上读书顺风顺水。一半时间在家里干活,一半时间读书,竟然从来不留级!而且她中考的时候,考的特别好,被重点高中招走了。 高中又考的特别好,被重点大学招走了。 沈大林也想让她不要读书了,去厂里做工。但是班主任竟然找上门来,跟沈大林说,你这个女儿,如果上流水线,会因为笨手笨脚,被人嫌弃死。但是叫她去读书就不同了,这样的人,天生就是靠读书寻出路的。 沈大林自己是孤儿,从小没有父母疼爱,所以比较独,吃的用的先紧着自己。但是,对自己儿女还是疼爱的。 尤其是沈建珍,从小到大的老师,都说她是难得一见的聪明。沈大林想想,也就同意她接着读书了。 沈建珍上到初中了,还是稀里糊涂,一件衣服一个季节不换,班主任还拿自己的旧衣服给她换,让她洗头,洗澡。 沈建珍书读的越来越多,人也活的越来越有样子。就是工作的地方远,一年回来次把两次,两个人很难照上面。 偶尔一次遇到,沈建珍对自己还是很热情的,跟小时候一模一样。就是看上去人模狗样的,完完全全的城里人,很有派头。自己五十岁都有点驼背了,她还是腰笔直。 而且穿的也很好,看不出来半点小时候邋里邋遢的样子。 要不,去问问沈建珍自己怎么办? 想到就做。 张红英把粥烧好,撤了火让它焖着,自己跑去河东找沈建珍。 他们两家就隔一条小河,如果刚好都在河边淘米洗衣服,还能面对面说话呢。 李小芳在后面喊:“你不吃碗粥再出去?” 张红英也扬声喊道:“我回来再吃。” 沈建珍不会干活,大把时间闲逛,只要不上学,每天来找张红英好几次。张红英会干活,就天天忙的像头驴。别说去找沈建珍了,沈建珍来找她,她还得边干活边抽空说话。 张红英突然就觉得,那些别人的夸奖,一分钱都不值。 到了沈建珍家,吴小红说她还在睡觉。 张红英也不见外,直接就走进去了。沈建珍又黑又瘦,确实还睡的正香。 张红英喊了两声,她也就醒了。 连忙一边穿衣服,一边跟张红英说话:“这好像是你第一次来找我。难得今天不用干活?” 张红英说:“是啊,下大雪了,田里没有活做。 明年我也要去李家村读书了,我妈叫我不要读算了。我来问问你意见。” 沈建珍想了想,说道:“村里老和尚说的,读书最好了。知识学会了,放在肚子里,别人抢不走,都是自己的。其他东西就不一定了。” 张红英苦恼的说:“可是不管是语文还是数学,我就是学不会。” 沈建珍安慰她:“等到读了初中,还要学英语,物理,化学,数学里还有几何。都比语文数学难学。” 张红英气结,你是安慰我吗? 但是她目前只有这一个知心好友,再加上沈建珍也是她认识的人里最聪明的,只能找沈建珍问计:“那我不去读书了,你说做点什么好?” 沈建珍想了想:“读书是学知识,学别的也是学知识。 男孩子不读书了有的学木匠,有的学泥瓦匠,还有的学漆匠。学修自行车的也有。 我有个表哥,还去学修收音机了。 女孩子学那些东西可能不太好,力气不够。但是学个裁缝,或者理发,学会了也都是自己的本事,挺好的。 你要不要去试试?” 张红英想想有道理。 她自己知道,以后木匠这些工人,还可以去装修公司,但是修自行车,修收音机,以后就完全没用了。连修电视机,也只修了大概二十年,后面大家电视机坏掉了就宁愿去换。 学理发她是不想去的。公社里有个女的理发师,生意比别人好。大家都说她跟男人勾勾搭搭。就算是她怎么证明自己的清白,别人也认定,那么多理发店,就她生意最好,那肯定是有问题的。 张红英不想面对别人的指指点点。 沈建珍却拿出来几张贴画:“你看,这些女的多好看啊。他们的头发,肯定也有专门的理发师盘的。” 张红英看着那些一寸照片大小的贴画,是都挺好看的。但是她发愁:“可是我不知道哪里能学。” 沈建珍建议:“叫你姆妈去问啊!大人认识的人多,他们总能找到办法。 学不了盘头,就去学裁缝。 我看你五六岁就会绣花了,织毛衣围巾也比大人都快。 去学做衣服也不错的。” 张红英深以为然。 去缫丝厂做工人,做到厂子倒闭,她身上也没一分钱。 去学技术,就算是最后家里把她工资都拿走了,本事总还是自己的。 第5章 学裁缝 张红英回到家,就跟李小芳说自己答应不去上学了。 不过她想去学门技术,要不在家里闲着也不是回事。 这边人多地少,一个人只有一亩三分责任田,他们一家四口,加起来才五亩多田。还有两三亩桑地,两分的自留地。 最忙的是六月份,要抢收稻田,同时准备种下一季水稻。 其他时候忙归忙,只不过忙着除草,割草养羊。 摘桑养蚕也是两季。一季春蚕,一季桂花蚕。 张红英上学的时候,每天感觉忙的要死。那是因为她放学回家要先把饭做上,然后再背着筐去割两筐草。 等草割回来,天色已经擦黑。吃完饭还要洗碗。李小芳不允许点着灯写作业,所以她作业只好不做。 早上起来迷迷瞪瞪烧早饭,吃过早饭再去上学。 现在想想,她成绩不好,未尝跟天天干活没时间写作业没关系。 养蚕期间更是辛苦。八点多做完家务好不容易睡下,大概十一点左右,又会被叫起来喂蚕。 迷迷瞪瞪喂了蚕再睡着,凌晨两三点,又会被叫起来再喂一次蚕。 等到天亮,还要喂一次蚕再做早饭。 天天吃不好睡不好,白天哪里有精神读书? 但是如果不上学了,天天在家里做这些事,又太空了。 李小芳想了想,也同意了。 1986年的春天,张红英正式开始了她的裁缝学徒生涯。 村里有一个裁缝师傅,李小芳为了把张红英塞过去学裁缝,特意跟裁缝的妈妈交好。 不过白讨好了几个月,裁缝不想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也不想一个村里出两个裁缝,只答应教张红英学裁裤子。 光学裁裤子有什么用啊,村里谁会没事做裤子。张红英不太愿意。 她此时已经知道自己不是在做梦了。可能是因为父母死后摆了自己一道,自己睡觉都想着要找父母评理。气太大,一下子把自己气回到小时候了。 虽然张红英没什么文化,但是短视频还是经常刷的。她知道未来的趋势。 高科技的那些东西她是弄不懂,但是人的生活将会越来越好,对美的追求越来越高。 学做衣服,是她的目标。 听说做的好的裁缝师傅,一件订制的旗袍,能卖到上万块呢! 还有一些外国人叫什么礼服的,定做几百万也听说过。 她不求能卖那么高的价格,至少做出精品来,能养活自己吧?一件几百块,上千块,也好的。 后来,还是沈二林听说张红英想学裁缝。他说镇上来了个外地人,开的裁缝铺。衣服做的很好,生意忙都忙不过来,想招收几个学徒。要手脚伶俐勤快的。 不过学徒是没有工资的。什么时候出师师傅说了算。 现在乡镇企业多,厂里一直在招工人。免费的学徒工,就没人想去干了。学到本事又怎么样呢?还不如当工人见钱快。 张红英不介意这个。反正前世她有工资也拿不到自己手里。 张红英不介意,李小芳还是介意的。她想要现钱。 张红英给她画大饼:“妈,刚开始可能没工资,可是学会了做衣服,将来赚钱更多。我以后一年四季,一个季节给你做一套衣服。 我有技术在手,将来要孝敬你也容易。” 李小芳一糊涂,就答应了。 那个师傅是广州来的,姓王。一个小小的店面,挂满了布料和成衣半成衣。张红英趁着去镇上买东西,早就来回探过几次路。 等张红英通过考核,正式来到王师傅的裁缝铺,她的心情既激动又紧张。这是改变自己命运的第一步啊。 王师傅同时收了两个学徒,张红英和严小萍。 五颜六色的布料堆满了架子,缝纫机发出有节奏的咔哒声,空气中弥漫着线香的味道。 王师傅首先带她认识了裁缝铺里的各种工具。他指着一把长长的剪刀说:“这把是裁剪布料用的,一定要保持锋利,否则容易扯坏布料。” 接着,他又介绍了针线、尺子、熨斗等基本工具。张红英认真地听着,生怕漏掉任何一个细节。 其实熨斗有一度进入千家万户了,但是随着不怕皱的布料上市,很快又被淘汰。张红英也用过熨斗,所以她对熨斗是熟悉的。 但是不妨碍她认真听讲,严小萍比她还认真。 “布料也是一门学问。”王师傅拿起一块柔软的丝绸,“丝绸手感细腻,适合做高档衣物,但容易皱,需要特别小心。”他又展示了棉布、棉绸、化纤和羊毛等不同材质的布料,一一讲解它们的特点和用途。 “我们先从最基本的开始。”王师傅拿出一块废弃布料和剪刀,示范了几遍后,让张红英俩人动手尝试。 一开始,张红英的手腕有点不听使唤,手指开合多了,手掌也酸痛的不行。 王师傅耐心地纠正她们的姿势,告诉她要放松手腕,保持均匀的用力。 张红英前几天啥也没干,就拿着巨大的剪刀咔嚓咔嚓,剪直线,剪曲线,几天下来,张红英的手法渐渐熟练起来。 等看到两人把剪刀用熟之后,又开始学缝纫机。 “接下来,我们要学的是缝纫机。你家里有缝纫机,应该基本的缝缝补补已经学会了吧?”王师傅打开缝纫机,调整好线迹长度,演示了几遍基本操作。 张红英家里虽然有缝纫机,但那是李小芳的宝贝,她接触机会并不多,家里也没有那么多东西要用缝纫机。 张红英其实是有经验的,但是这辈子她是个新手,不如小心翼翼地跟着做。一开始总是踩不准节奏,线迹时松时紧——装新手也不容易,一不小心就表现出来了熟练。王师傅鼓励她说:“多练几次就会好的,不要急。到底是有基础的,比严小萍好多了。” 严小萍家里没有缝纫机,没有接触过,她只要一踩就卡线。王师傅每次都板着脸把她赶开,然后把线团取出来,捋顺,再重新装上去。 经过一周的练习,张红英已经能够熟练地使用缝纫机缝制直线和曲线了。严小萍还是用的磕磕绊绊的。 王师傅只好让她先学挖扣子眼,那是用针线手工缝的,最考验耐心。 王师傅有时候忙不过来,会拿一些裁好的衣服叫张红英缝起来。 在裁缝铺打杂半年之后,严小萍不耐烦每天跟扣子眼打交道,学不到真本事,就不来了。 而王师傅终于开始教张红英裁剪。 “裁剪是裁缝的核心技能之一。”王师傅拿出一些设计图,详细解释了每个部位的尺寸和裁剪要点。 张红英先在硬纸板上按要求画出图,再把硬纸板裁下来,然后再把硬纸板放到布料上去。 再用粉笔在布料上画出轮廓,然后小心翼翼地裁剪。第一次裁剪时,她有些手忙脚乱,生怕一不小心裁过头,把布料废掉。那她可赔不起。还好两个人熟了,王师傅也就没有再那么凶。 张红英究竟活过一世人,提醒自己保持冷静,慢慢来。 第6章 做衣服 “袖子是衣物的重要部分,要缝得平整贴身。”王师傅展示了不同类型的袖子,如直筒袖、喇叭袖等。张红英跟着练习,从最简单的直筒袖做起,逐渐尝试更复杂的款式。 “接缝处理得好,衣物才会更美观耐用。”王师傅教她如何缝制干净整洁的接缝,如何熨烫平整。张红英反复练习,直到每个接缝都达到师傅的要求。 除了缝衣服,还有裁剪。 拿纸板裁只是练的基础功,立体裁剪才见本事。跟缝衣服的时候躯干部分好缝,袖子难上一样。 “立体裁剪可以更好地体现衣物的立体感。不过这个你就不用学了,乡下人喜欢穿宽松,用不上。 你学学用纸板裁衣服就够了。 等你出师,我把纸样都送你一套。 现在你先去把那几件衣服的本身缝好。”王师傅拿了一块布料,直接在人台上进行裁剪。 张红英心里知道这是师傅不肯传,不过不肯传不要紧,她照样学。 裁缝铺不大,王师傅以为张红英学不会,也就没有避开她。张红英看得目不转睛,每一个步骤都记在心里。脚下也没停,哒哒哒……衣服线缝的笔直,一点不乱。 立体裁剪是一种服装设计技术,只有老裁缝才敢直接对布料进行操作,以创建出更加符合人体曲线的服装形状。 这种方法与传统的平面裁剪不同,它更注重于直观地塑造服装的形态,使得成品更加贴合人体,展现出更好的穿着效果。 前几年大家穿衣服,还以穿大黑褂子为主,劳动布最受欢迎。转眼就追求颜色鲜艳,显身材。 当然如果在村里穿有腰的衣服,还是会被骂不正经的。连穿三角短裤都会被骂肯定是个流氓。 但是张红英知道,也就是再过个十年,大家都是穿的买来的短裤。顶多年轻人穿三角短裤,老年人穿平腿短裤。 那种宽松的样子,没几年就不流行了。贴身,显身材,最好扬长避短,才是裁缝的吃饭本领。 张红英也看清楚了,立体裁剪需要使用适合的布料,通常选择的是轻薄且易于塑形的面料,如棉布或丝绸等。此外,还需要准备大头针、剪刀、尺子、标记笔等工具。 王师傅能直接把布披在客人身上进行裁剪。 张红英在裁缝铺看看,回家后,就拿洋娃娃进行练习。 她堂妹张红芳有一个洋娃娃,衣服可以穿脱,是城里的外婆送的。 有时候张红英很羡慕张红芳,虽然妈妈回城了,但是还经常给她寄东西。后来的婶婶虽然使唤张红芳干活,带弟妹,但是对张红芳也不错。就是老叫她给亲妈诉苦,找亲妈要东西。 张红英就把堂妹的洋娃娃要过来,说是学了裁缝,帮她给洋娃娃做衣服。 张红英从裁缝铺拿了些碎布回来。这个是王师傅同意的。工资不给,碎布再不给拿几块,就太刻薄了。 张红英先给洋娃娃把布披上去,确保布料平整无皱。先从躯干部位开始,前胸、后背,逐渐向其他部分扩展。 整理好了,用大头针将布料固定在洋娃娃,不能扎得太紧或太松。如果是给真人做衣服,还要留出洗过之后缩水的一点尺寸。大头针沿着布料边缘或缝合线位置放置,以便于调整和修改。 然后根据设计要求,通过折叠、拼接等方式调整布料的位置和形状,创造出所需的轮廓和细节。有时候需要反复尝试和调整,直到达到满意的设计效果。 当设计完成并确定了最终形状后,用标记笔在布料上标出关键点和线条。 李小芳经常骂:“只细*,读书的时候还帮忙做个饭割个草,去学裁缝回来,就天天捏着那块破布。也不知道做什么死腔。” 张红英心里想,小时候天天听见村里人喊女孩子细*,男孩子小棺材,不以为然。活过一世人 ,才知道他们骂的有多难听!谁家真心爱孩子的父母,会把生殖器挂嘴上骂人? 张红英学了一嘴坏话,提起哪个女人都说那只*。但是吴小红跟外人吵架也会骂,骂沈建珍从来不这么骂。沈建珍见人打招呼也是叫别人名字,不会说“你只*”来表示亲切,高兴。 当时李小芳后来对儿媳妇李秀琴,从来不敢称呼“那只*”,都是说,“我们秀琴”。 嗯,向沈建珍学习,先从改掉脏话开始。 张红英顶着李小芳的骂声,给洋娃娃做衣服,给洋娃娃模特试穿,观察实际效果,不停的修改,调整。 张红芳看到别提多高兴了。洋娃娃穿上了中国的衣服,变成中国娃娃了。 张红英还给洋娃娃做了很多衣服,张红芳拿到学校去炫耀,赢得一片羡慕,可把她美坏了。 李小芳知道了更生气:“有布给洋娃娃去做衣服,没布给老娘做一身。 张红英连忙安慰她:“妈,我在攒布给你做一件圆领衫。 这些布都太花了,给你你也穿不出去。” 李小芳收住嘀咕:“那做条裤头也好的。” 张红英耐心说道:“妈,师傅说了,这种一摸就噼里啪啦的衣服,不能贴身穿的。等有棉布我拼起来给你做条短裤。” 李小芳将信将疑看着她:“你师傅究竟能给你多少布?” 张红英就说,客人做衣服是要把剩下的布带回家的。细碎的布条他们都要拿回去做拖把。只有王师傅自己裁了做样品的衣服,布料才会有多的。王师傅自己只要大片的,特别细碎的布,或者颜色不好用的,才给张红英练手。 所以能给多少,张红英也是说不上的。 “哎呀,我的乖女,你妈能不能穿上新衣服,就全指望你了。”李小芳一下子转了脸色。 张红英笑,有好处了,帮干活了,就是乖女。稍微不顺心,就是细*。 前世的的确确是被环境影响了,啥也看不清。一辈子吃亏,那都是自己蠢的。 张红英为了避免口舌,到底在学艺一年后,攒够布,拼起来给李小芳做了件圆领衫。 第7章 工资 张红英学裁缝的第二年,王师傅把能教的就教完了。 现在人做衣服,大部分裤子都是那几个颜色,黑色、蓝色,咖啡色,卡其色。 男人的裤子开口在前面,女人的裤子开口在侧面。女人的裤子档要深一些,大一些。 现在人瘦的如出一辙,所以给一套纸板,就可以应付大部分人的需求了。 要选的,只是衣服做什么样的。 张红英自己还不满意。后世人讲究搭配,什么样的衣服配什么样的裤子好看,颜色搭配 花样搭配,她后来在服装厂做缝纫女工,还是看过几本杂志的。 现在她就自己琢磨着,拿做衣服剩下的碎布,做几根皮筋,或者蝴蝶结。 喜欢做衣服的都是年轻小姑娘,衣服穿上,同样花色的蝴蝶结系上,一下子就显得鹤立鸡群,分外用心了。 王师傅对张红英满意,客人也对张红英满意。 王师傅不太舍得放张红英走。这么灵性一个小姑娘,如果放出去,就是给自己一个对手。 就算是大家信得过老师傅,不去找小姑娘做衣服,只要她舍得自己先买布做了去卖,生意也就慢慢起来了。 王师傅就决定留下她。 “红英,你现在技术学的差不多了,有什么打算?”王师傅先问道。 张红英想了想,如果现在出师去开一家裁缝铺,估计起步艰难的。关键是,她不管挣多少钱,肯定又一分不少落入李小芳手里了。 现在张红星还小,等过几年他要是去苏州读书,在外面充少爷,结人缘,自己一个月工资都不够他花的。 张红英想到这个就咬牙切齿。张红星读书期间出手大方,跟同学老师们关系都很好。毕业就留在苏州工作了。工作就要买房,家里人到处借债全款给他买房,自己在家里光是还债就还了六七年! 看张红英不说话,王师傅又催她:“你看你是怎么想的?” 张红英便道:“师傅,我能不能再留在店里给你干几年?” 王师傅一听正中下怀,这么手脚伶俐勤快,活又做的精细的小姑娘,她肯定是想留下的。 现在名声出去,做衣服的人越来越多了,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小本生意,招人又不划算。再从头带徒弟嘛,还要费心思教。 王师傅便道:“那好,虽然我找徒弟的时候说是要给我做活三年,但是你学的这样好,我也不能白用你。 外面厂子里在招工人,服装厂的缝纫工一个月一百五,就是要三班倒,辛苦一点。你给我干,我们只做白天,给你一百二一个月怎么样?” 张红英想了想,前世她就是今年进厂的。厂子里招工人,要求十六岁,但是本地人讲虚岁,再加上还没有身份证这个东西,到底几岁都是自己说了算的。 除非有人站出来指出某个报名的年纪没到,否则都能进去。 进厂的150一个月,那是真的辛苦。厂子里有电,但是村里是没电的。下班了摸黑回家,她摔过好几次,摔的鼻青脸肿的。 一九八一年,村子里就修通了自行车路,水泥铺的,大小刚好够一辆自行车骑行。两辆车面对面想要过去,手都要擦一下,所面对面骑行又叫交手。 自行车一百六一辆,张红英发了两个月工资,李小芳去给她买了一辆,大雁牌的。 张红英很爱惜车子,但是人小力弱,平衡能力不到家,经常在交手的时候被带倒。 好几次膝盖都磕的鲜血淋漓。为了全勤奖,全身疼都还要去上班。 张红英想起来前世的苦,就答应了:“好,我给你做工。” 王师傅看张红英迟迟没有应声,还以为她不高兴留下,正要摆脸色,张红英又道:“师傅,能不能麻烦你个事?” 王师傅留下个得力助手,很好说话:“什么事你说。” 张红英便道:“我们刚开始说了白做三年。现在你过意不去要给我工资,我也想要。 你看能不能对外面说我是没有工资的,工资我自己拿着? 我也不让你白担这个名声,你给我一百块钱一个月就够了。” 王师傅爽快的答应了:“反正我是外地人,也不怕名声不好。做几年我拍拍屁股走了,谁还能来骂我不成? 担个名声一个月省二十块钱,这样的好事我肯定是想要的。 但是怎么摆平你妈妈那边,就是你自己的事了。 你不要哪天让你妈妈来骂我黑良心。” 张红英心里一松,笑道:“哪能呢?我闲下来拿碎布拼起来给她做件把衣服就好了。” 张红英记得,也就是明年,隔壁镇上一个老人死了。 老人先前是开裁缝铺的,三个儿子都做不了这个生意,又都想独占。 一家子为谁分多少吵的死去活来,张红英正好去街上买东西,听见大声吵吵,站边上看了很久热闹。 想要房子的,说这房子最多作价九百,愿意拿出六百块来,给另外两个三百块。 另外两个却不肯,一定要四百块。 最后当众对着看热闹的一圈人问,这个房子谁要,一千二。 看到开始卖房子了,张红英就没有再看下去。一千二,天文数字啊! 那房子是临水老街,住是真不好住的,夏天又潮又热,冬天又潮又冷。 但是张红英知道,这个镇子后来开发成了景区,那是全国知名景点。 这套房子,正好在景区里头。听说拆迁给了很多店铺房子。 等到张红英五十岁那一年,一套商铺租金已经达到了二十万一年。 张红英之所以知道,因为她小姐妹的女儿在街上租了套楼房。底下开汉服店,楼上做民宿。听说转让费十六万,租金二十四万。还不包括装修。 如果王师傅现在开始发工资,到明年夏天那个老人死的时候,她的钱刚好就够买下那个店铺了。 至于一个小姑娘房子买下来了怎么保住,她还没想过。也许可以问问沈建珍。她脑子一向活,这方面主意多的很。 如果沈建珍也不知道,她就只能冒险了。 第8章 熟人 张红英正在用缝纫机哒哒哒缝衣服,王师傅绣花。外面来了一个客人,王师傅就叫:“红英你去招呼一下。” 张红英走到门口一看,再后退已经来不及了。来的是自己的远房亲戚,奶奶前夫那边小姑子的孙女。 奶奶跟前夫掰了,跟自己爷爷好上。但是跟前夫也没有反目成仇,小姑子还跟她当亲姐妹来往。也是奇葩。 “红霞姐, 你来做衣服啊?”张红英硬着头皮招呼。 李红霞一脸兴奋,拉着张红英的手:“哦哟,我听说你在镇上学裁缝,还说来碰碰看,没想到真的碰到了。 红英你快帮我参考一下看看,我要做几件衣服,上班穿。” 李红霞今年十六岁,考上了服装厂的工人。 平时在乡下种田,大家都是穿补丁衣服,别人给的旧衣服。当工人,就要穿好一点了。要不容易被人看不起。 红霞奶奶更有个说法,吃糠咽菜别人看不见,穿的不好一下子就被看出来了。所以宁愿饿几天肚子,也要把衣裳张罗起来。 红霞奶奶年轻时候是敢一个人去上海跑单帮的狠角色,村里人都不如她,所以她的话很有效力。张红英喜欢做衣服,也难保没有受这个姑奶奶的影响。 张红英缩了缩:“现在人都喜欢穿连衣裙。要不你来做两件连衣裙。 圆领的,娃娃领的,或者方领的都可以。 红霞姐你长的漂亮,皮肤又白,穿什么颜色都好看。” 红霞自得的摸了摸自己胸前的辫子,嘴里却笑道:“你可别奉承我了。我及不上你好看。” 张红英成天在外面干活,晒得跟黑炭似的,与时下人喜欢的白、圆审美,完全不搭嘎的。就算是开始学裁缝,快一年没怎么晒太阳,那颜色都没白回来多少。就是一双眼睛又黑又亮,还有点出彩。 不过张红英也没心思跟她纠缠这个,忙道:“红霞姐,你要是想做连衣裙,你去挑两块布,我帮你量尺寸?” 李红霞却往里头张望:“你来量尺寸啊?要不要叫你师傅来量?我看你刚学的,会不会呀?” 张红英巴不得她看不上自己。要不李红霞嘴这么长,她很快把话传回去,说自己已经可以在裁缝铺独当一面了,李小芳不知道又要出什么主意。 张红英便走进去喊道:“师傅,我一个亲戚来了,是我家表姐,要做两件连衣裙,你给她优惠点啊!”看到王师傅抬头,张红英给她使了个眼色。 王师傅一见就明白了,这个亲戚是张红英需要隐瞒的范围。 王师傅只好放下手上的活走了出来。一边走还一边数落张红英:“你以后学的时候认真一点!我再教你一遍,下次还学不会别怪我不客气了。 学了这么久,连量身都要我亲自来的。” 张红英就赔笑。 王师傅又道:“记性不好,就拿个本子记下来,不要每次都教,每次都记不住。 你读书的时候都不做笔记的吗?” 李红霞就笑:“师傅,你不知道,她小学都留级了三次。” 张红英这下是真尴尬了。 什么人啊,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 还好王师傅装没听见,教张红英:“你看好。 制作连衣裙时,为了确保裙子既合身又美观,需要精确测量这几个关键部位的尺寸。 顶要紧是胸围,用软尺绕过胸部最丰满的地方水平测量。多留一个手指头的尺寸。如果太宽松,可以用松紧带调节。 第二要紧是腰围,找到腰部最细的部分,水平绕一圈。 第三个是臀围,绕过臀部最宽处,确保尺子平直,不要让尺子陷入肉里。 第四个是肩宽,从一肩的最外侧量到另一肩的最外侧,通常是从一个肩膀骨的突出点量到另一个肩膀骨的突出点。 第五个是衣长,从颈部后方沿着背部下落到裙子下摆的位置。根据设计的不同,这个长度可以从腰部开始计算,也可以从肩膀开始计算。 袖长的话,是从肩缝开始沿着手臂外侧量至手腕或者所需的袖口位置。 还有上身长,需要量前颈点到腰的距离,后颈点到腰的距离。 王师傅一边量一边说,张红英一边点头一边唰唰唰狂记。 李红霞还开玩笑:“红英,你要是读书的时候这么认真,就不会留三级了。” 张红英没有说话,王师傅道:“不要讲话,会影响尺寸精准度。” 李红霞就闭嘴了。 量好尺寸,再挑好花色,李红霞还想跟张红英聊几句。张红英被说的面子上下不来,哪里还有心思跟她闲聊。 不怼回去是因为成绩不好,留级确实是她的短板,再加上现在李红霞好歹算是客户,只能忍了。 张红英算了一下:“红霞姐,三十块钱。 一共三十一块八,零头我做主免了。” 说完,又扬声问王师傅:“师傅,给我表姐免一块八,可以吧?” 王师傅听上去一肚子火:“给这个也优惠,给那个也优惠。我跟你讲,现在我给你面子,你将来发了工资,我是要扣回来的。” 李红霞本来还想说什么,一听,乖乖掏了三十块钱走了。约好一个星期回来取衣服。 看李红霞走远,王师傅才笑出来:“十二块钱的衣服被你要到了十五。 坏了名声影响生意我可找你。” 张红英笑道:“大不了剩下的布我多给她做几个蝴蝶结。” 王师傅已经知道张红英喜欢做衣服的时候搞点小花样了,便道:“既然是你表姐的衣服,你就试试自己亲自裁剪吧。 也解了她说你坏话的气。 反正是亲戚,既然占了亲戚光享受了优惠,稍微有点小毛病也不好挑你错的。” 张红英:“师傅你小瞧我了吧。连衣裙我现在已经练熟了。 再说了,就算她来找我也不怕,就说这是最新式的设计,从广东那边来的。” 说完,王师傅笑了起来:“你这样精明,读书怎么读不好呢?” 张红英摇头:“我也不知道,可能前世跟书有仇吧,一看就想睡觉。” 说着话,张红英迅速把李红霞挑好的布各扯下来2.2米,然后准备先画纸样。 第9章 连衣裙 李红霞挑的布料是棉绸,非常柔软且贴身。她的体型也很标准,使用现成的纸样就可以裁剪,所以人工费也不贵。 王师傅笑道:“这便宜你占的,差价给你。” 要是复杂的体型,需要王师傅出手,那可就不是这个价格了。当然风险也是张红英担下了。 张红英检查了纸样上的所有标记,都清晰可见,包括折痕线、缝合线、剪口线等。 “师傅,那我就动手了?” 王师傅点点头:“只管下手。大着点胆子。” 张红英刷一下抖开那块柔软的布料,铺到工作台上。 然后用那手抚平每一寸角落,有褶皱的地方还需要拉扯一下。 王师傅放下手上的活,走了过来,他看了看张红英的操作,满意地点了点头:“布料铺得不错,要确保每一寸都平整无皱。实在太皱的,也可以熨一下。” 待布料完全铺平后,张红英从一旁拿起早已准备好的纸样。她把纸样轻轻放在布料上,像拼图一样精准对齐,确保纸样的方向与布料的纹理完美契合,没有丝毫偏差。随后,她又认真地比对了前后片以及左右两侧,确认它们完全对称无误。 王师傅在一旁强调道:“记得每次检查前后片和左右两侧是否对称,要不做出来的成品没法看。” 张红英点点头,拿出一盒大头针,将它们一枚枚地插入纸样与布料之间,牢牢固定住纸样,以防在接下来的裁剪过程中出现走样。做完这些,她才放心地拿起那把锋利的裁剪刀,沿着纸样的边缘开始裁剪布料。 “裁剪时要全神贯注,眼睛要紧盯着裁剪刀的走势,”王师傅继续指导,“如果遇到复杂的部位,比如领口和袖窿,要先用小剪刀剪一个小口,再慢慢沿着纸样裁剪。 大剪刀有点僵,别一下子剪过头了。” 在裁剪的过程中,张红英始终全神贯注,眼睛紧盯着手中的裁剪刀,时刻留意着它的走势,力求让裁剪出来的线条平滑流畅。 然后按王师傅指示的那样,当遇到较为复杂的部位,比如领口或者袖窿处,她会先停下手中的动作,改用小巧的剪刀,谨慎地剪出一个小小的口子,然后再顺着纸样慢慢地进行裁剪,整个过程显得格外耐心细致。 王师傅又道:“哎呀,你这也太慢了,跟绣花一样。我看的着急。” 张红英:…… 不行,不能说“要不你来裁剪。”我得把握这次机会。 终于,所有的裁剪工作都顺利完成了。旁观的王师傅也松了口气。虽然让张红英放心大胆裁,真要是裁坏了,也是坏口碑的。 张红英并没有急着进行下一步操作,而是放下手中的工具,开始逐一检查每一块裁剪下来的布料。一旦发现有任何细微的问题,都会立即进行修正处理。 “检查得很仔细,”王师傅赞许道,“这一步非常重要,确保每一块布料都没有问题。” 最后,张红英拿起一支白色的划粉,在布料上仔细地标出那些重要的缝合线、剪口线以及其他关键位置,并做好相应的临时标记。熟练工不需要这个步骤,但是对张红英来说,还是重要的。 这能保证她缝的时候不缝错。 虽然前世当过几十年缝纫工,但是王师傅又不知道。要是她大大咧咧直接上手,只怕王师傅会被吓到。 “划粉标记一定要清晰,”王师傅称赞,“没错,这样在缝制时才能准确无误。” 检查完,张红英将已经精心裁剪完成的布料小心翼翼地放在操作台上,并根据纸样上的明确指示标记,逐一将它们拼接起来。“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简单的事情哦!”王师傅笑着说,“必须要保证每一块布料都能准确无误地处在它应该在的位置上,不能有丝毫的偏差。针脚也要细密均匀。” 张红英为了不犯错,用别针把需要缝合的部位紧紧地固定在一起。 “不错不错,出去可以自己开店了。”王师傅赞不绝口:“看你做衣服,也称得上心灵手巧了。 红英啊,我有个儿子……” 张红英无语:“师傅啊,我十四足岁还没满呢。要过了生日才满十四岁。” 当开始缝制的时候,张红英并没有心急,而是先从主要的躯干部分入手,连衣裙的前后片和袖子这些重要组成部分。 “等到把这些主体结构都牢固地缝合好了以后,一般就不会出大错了。 弄好了再慢慢处理那些细节之处,比如领口、袖口收口以及裙摆的弧度剪裁等等。”王师傅在一旁耐心地指导着。 毕竟是第一次亲自动手,王师傅还是要多看着点的。 在王师傅的悉心指导下,张红英一步步完成了连衣裙的裁剪和缝制工作。 连衣裙完成后往模特上一挂,一下子就显得非常出色。 领子,袖子,裙摆,看上去都很有灵气。 张红英还做了几个小蝴蝶结当做装饰,缀在胸口。 王师傅看张英的眼神都不对了:“红英啊,我有个小儿子……” 张红英啼笑皆非:“师傅啊,你只看中我手巧,你这么有本事,你儿子肯定是要看漂亮姑娘的。 不信你去问问他,有个姑娘,手很巧,就是黑了点,瘦了点,头发黄了点,读书读的少了点,我想介绍给你,你要不要?” 王师傅一听这描述,也打了个哆嗦。然后忍不住拍了张红英一记:“你哪里有那么差。” 张红英苦笑:“可是我说的哪个字是假话?” 村里姑娘一般都是十六七岁来事,她前世要到十八岁才来,就是因为营养不良太瘦了。 后来人家介绍对象,介绍的也是个又黑又瘦的。不过家庭条件不错,人家家里是养殖鸭子的,早早就当上万元户了。 男人不怎么看中她,就想要个白的。未来婆婆却对她“一见钟情”,张红英勤快的名声穿出去了,放鸭子就需要这么个勤快肯吃苦的。 皮肤雪白的那种,哪里肯田里水里的跑,成天一身一头泥汤? 人家看不上张红英,张红英也看不上他。就是送礼送的勤,李小芳跟亲家是互相满意的。 想到这里,张红英对王师傅说:“师傅,这钱我就不赚了,那几块次品的布给我,我给我妈做件裙子去堵堵她的嘴就行。” 第10章 讨好 张红英回到家的时候,天又擦黑了。 正好是星期六,张红星也回来了。菜色比平时好很多,蒸冬菜,炒青菜,还有一个韭菜炒鸭蛋。 张红英在裁缝铺,王师傅总要蒸个蛋或者咸肉下饭,倒也不馋。但是为了不便宜张红星,故意抢了好几筷子,还惹来李小芳的白眼。 李小芳跟张小树倒是真没怎么动鸭蛋,就看着姐弟俩抢完了。 以前每天吃过饭就洗碗也没在父母心里讨到什么好,趁着李小芳还没吩咐,赶紧抢先说:“妈,我这几天帮忙扯布的时候,几个客人都多扯了几寸,做衣服用不完,剩下的加到今天,刚好够一条连衣裙的布料了。 我在店里已经叫师傅裁剪好了。你等着,我一会就给它踩出来。” 然后麻溜回屋,打开缝纫机开始缝制。 油灯很昏暗,李小芳洗完碗紧跟着进来:“你小心不要把布燎着了。” 张红英连连点头:“哎,妈,我知道的。” 李小芳一边埋怨,一边忍不住高兴:“城里人才穿连衣裙呢。我一个乡下人怎么穿的出去。” 张红英还得哄她:“我妈派头很好的,跟城里人没什么两样。” 李小芳这才高兴,在边上坐下来,还教张红英:“你从客人那里掐出点布料拿回家来,可不要叫你师傅发现。一个客人少掐点,要不人家能看出来。” 张红英心里暗笑,李小芳就是这样,有便宜占可高兴了。如果老实说这布是买回来的,她既要生气女儿不听话,私下藏钱,又要不高兴女儿乱买东西,甚至最后还要归到王师傅应该多给点工钱上去。 干脆说是偷的,在她心里,就是个顶聪明,顶会来事的女儿。 这个毛病还是以前留下的。还是集体劳动的时候,大人不好意思去偷田里地里的东西,怕人看到了丢脸,大家都撺掇小孩去偷。谁偷成功了,谁偷的多,谁就沾沾自喜。小孩子就算是偷东西被抓住了也不怕,家长顶多拎起来朝屁股上拍几下。 只要能背过人,大人也照偷的。 连工厂的工人也偷,防不胜防。 一直到有人偷回家价值上千的东西被抓了个正着,送到派出所被交钱领回来,他们才知道工厂的东西偷起来有风险——那是五六年以后的事了。现在还没人有这个意识。 所以张红英说自己的布是从客人那里掐下来的,正好投其所好。 李小芳只顾沾沾自喜女儿去学徒,虽然没有工钱,但是能弄点布料回来做衣裳,也是赚了。 完了还叮嘱张红英:“星星的汗背心都洗糟了,你要是还能弄到布,弄回来给他也做几件。” 瞧瞧,一门心思只想着宝贝儿子,完全不担心万一女儿偷布料被发现是什么下场。 张红英满口答应,糊弄过去完事。 张红星听见姐姐答应给他做几件汗背心,忍不住说道:“阿英,汗背心不好看,你给我做短袖衬衫。” 张红英满口答应:“嗯嗯,你放心,有机会我就给你做。 实在没有布,还可以叫妈出钱给你扯布。小孩子用不了多少布的。” 张红星正高兴,李小芳眼睛立起来了。张红英见好就收。反正让这对相亲相爱的母子互相认识一下真面目也好。 张小树也锁好门进来了,听见张红英这么说,忍不住也开口:“我的衣裳也全打了很多补丁,连做客穿的衣服都没有。你那要是有不要的布,给我也做件把吧。” “哎,爸,我知道了。”张红英满口答应。 衣服从缝纫机上下来,剪掉线头,一抖开,李小芳看的挪不开眼睛。 “这衣服真洋气啊!” “是洋气的!” “姆妈穿上这个才好看。像城里人。”三个人赞不绝口。 张红英在边上微笑。 李小芳说的:“白天干妈过来,还说阿英在裁缝铺干活,既没有工钱,也学不会,劝我们把你叫回来进厂算了。 她还说是王师傅一直骂你笨,是不是有这么回事?” 李小芳嘴里的干妈,就是李红霞的奶奶。 张红英暗自庆幸今天的连衣裙送的及时。晚一点,可能李小芳一直见不到收获,真把自己拉回来上班就麻烦了。 张红英假装气愤道:“红霞姐太不像话了,她去做衣服,闹着要我给便宜点,愣是少付了一块八毛钱。师傅说这个钱要从我以后的工资里扣。 这就算了,她还一直跟王师傅说我有多笨,还说我读书留级了三年。 现在又到你们这边谗言,想让你们把我叫回来。 你说她是不是也看上了想当裁缝学徒? 王师傅说只留一个,严小萍都叫退回去了。 她直接去王师傅肯定不收,但是如果我不去了,王师傅肯定还要找一个,到时候她刚好去。” 李小芳一听,好嘛,老的坏,天天挑拨婆婆收拾自己。小的也坏,天天挑拨自己女儿。 万一自己真的一时冲动把女儿叫回来,坏了女儿前程,将来女儿肯定是要怪自己的。李红霞还因此得了意,刚好进去做学徒。 张红英看李小芳心情好,便提出:“姆妈,阿爸,我都上班了,是不是可以再搭个铺,跟阿星分开睡了?” “阿星大部分时间不在,再搭个铺家里没地方了。”张小树反对。 李小芳却一口答应了:“床板家里有,前段时间你外婆太太去世,架子用不上了,扔在杂物房,我明天去给你拿来。” 张红星不干了:“不嘛,我要跟阿英睡,我不要一个人睡。” 张红英忍着恶心哄他:“这么大还跟姐姐睡,在学校要被人嘲笑的。” 张红星看看李小芳,李小芳劝他:“姐姐都十五岁了,马上要做大人,跟你一起睡确实不方便的。 你在姑姑家也是自己睡的吧,回来也自己睡,不是一样的吗?” 张红星勉勉强强答应的。 但是今天晚上暂时还要一起睡,张红星一直试图让张红英放弃分开睡的念头。张红英干脆不怀好意的踢蚊帐。 这边草木繁盛,水又多。蚊子在外面围的密密麻麻。 张红英踢开一条缝,蚊子就飞进来了。张红英起床洗漱然后去镇上,留下张红星一个人在蚊子堆里挠痒痒。 起床后埋怨张红英把蚊子放进来,张红英表示不好意思:“两个人睡一张铺太挤了,天气又热,难免踢开蚊帐放进蚊子了。” 这下轮到张红星催父母赶紧给姐姐分开睡了。 第11章 盖新房 张家的老房子,还是爷爷奶奶分家分下来的,只有一间卧室。木头结构,低矮,潮湿,又很暗。 他们几家已经商量好了要择地重新起房子。这次是要起楼房。 前面两间平顶屋,楼上可以晒粮食。后面两间楼房。 虽然盖的是楼房,但是八十年代的楼房,跟后面高大敞亮的楼房又是不一样的。 现在盖的这种,叫五路头。条件好的呢,就盖七路头。房子中间一根正梁,各往边上延伸一根梁,叫三路头,延伸两根梁,叫五路头。听说以前大户人家,盖九路头的也有。 张小树不大说话,张罗跟两位叔叔还有堂姑一起盖房,是李小芳出面的。 四家一起盖房子,连排盖,可以省掉三堵墙的成本。楼板买的五孔板,也叫预制板。 八十年代初,大家还都是住的平房。包产到户后,家家钱包鼓起来了。尤其是乡镇企业的兴起,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有工人。 种田卖粮赚一点,卖蚕茧赚一点,上班赚一点。也就是几年功夫,楼房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 连沈建珍家里,穷成这样,都盖起来了楼房。不过听说他们家盖房子借了八千多的外债。 前世张红英家里盖房子,就基本上没有借债。谁不知道张家这一门子,都是殷实富裕的家庭? 但是这次张红英没有去厂里打工,裁缝铺发的工资也自己悄悄“掐”下来了,张家盖房子就需要借债。听说总共借了两千债务。 张红英咋舌,原来老房子就已经有自己出的力了,并不都是父母盖的。如果再跟张红星为分家吵架,一定要把这笔账算给他听。 他张红星没做到的,她都做到了。至于张红星为张家传宗接代,张红英也传了的。 张红星花家里钱到三十周岁,张红英从刚刚过十三周岁生日就开始挣钱养家。再吵架,连父母的老房子都不用给他! 他们家老房子没有推倒,直接换地方盖的新房子,所以不需要去别人家借宿。很多人拆了旧房盖新房的,就需要在关系好的邻居家借房子住一段时间。 张红英每天早出晚归,家里的事帮不上忙,李小芳又忙又累,看她可不顺眼。再提起她,又从乖女变成了细*。 张红英也不能每次都做衣服给她,养大了胃口,就供不起了。所以每天回家的时候,都捎带点水果或者糖回去。 现在交通运输不便,除了杨梅、橘子、枇杷这几种本地水果,其他水果都稀罕的很。 荔枝要卖八块钱一斤!而她一天的工资只能买半斤荔枝。 但是本地水果就很便宜,一毛钱就能买一斤。 张红英拿了工资,经常买水果放在铺子里,美其名曰孝敬师傅。其实师傅也没什么时间吃水果。没有改良过的果子,酸的倒牙。又酸又小。 每天张红英揣一个两个在口袋里,拿回家塞给李小芳,就说是师傅买的,她偷偷拿回来给姆妈尝尝。 李小芳还挺吃这一套。其实这些都是前世张红星玩剩下的。 张红英连工资上交,自己想买点什么还要找李小芳开口,怎么可能给她买东西? 张红星工资自己收着,还要找他们要钱花。然后每次回家给李小芳买点小东西,就把她哄的很开心。 挂在嘴上的就是“我们红星孝顺”,“我们红星能干”。提到张红英——她基本上不怎么提张红英。 张红英用一两毛钱,就能把李小芳哄一个星期。这招可真好用,以后要常用。张红英满意的想。 再说到厂里的招工潮。 厂子盖的实在太多了,只要不是傻子,生活不能自理的瘫子,都可以去厂里找个工作有碗饭吃。连残疾人,只要你吃得起上班的辛苦,厂里也要。 农机厂,木材厂,家具厂,一时之间,公社里的所有农民都额外有了一份工作。连下地插秧都只能等下班了。 只不过他们家离镇上有一个小时的路程,年纪大的学不会自行车,每天步行两个小时去上班还是太辛苦,去上班的人就少一些。 连张红星的同学都有辍学去厂子里报名的,教室里一下子空掉一大半。 只不过十一岁打工还是小了点,哪怕家长瞒报年龄,究竟脸上还是一片稚嫩。好像听说管教育的领导去找这些厂的厂长了,这些孩子最后又被赶回去上学了。 他们商量后的结果,是至少要十三岁才能去打工。 小小的一个公社,只有三万人口。年轻女孩子更少。但是光服装厂就搞了七八家,还有各种针织厂。 年轻人都被吸纳进了厂里,还是不够。 最后招工的消息传到了周边省,一大批外地人涌了进来,也给公社带来了活力。 公社原本只有一条街。街上一个粮管所,派出所,邮电局,一所中心小学,一所初中。菜市场是在一个雨棚里。 外地人大批涌来,商业设施也开始大量兴建。 镇上一下子多出来几千工人,连宾馆都开起来了好几家。青镇一下子迎来了它的鼎盛时期,也是最乱的时期。 汽车站附近准备要盖一个小商品市场。 前世张红英也听说过这个小商品市场,里面很多卖衣服的,也有裁缝铺。只不过她忙的很,几乎没有去逛过。 小商品市场对外开始卖铺子。 王师傅闲着没事问张红英:“你说我要不要买一个铺子搬进去?” 张红英回答:“买一个多少钱?租金又是多少钱?” 王师傅算了算,好像是买一个更值当。不过她又道:“但是我过几年回去了,不知道能不能卖的掉。” 张红英想了想,她的脑子前所未有的灵活起来:“师傅,如果小商品市场开起来,大家逛街就都去市场了。我们的店开在其他地方,可能生意会变差。 要不这样。你买铺子归买铺子,担心卖不掉,你直接写我的名字,用我将来的工资付款。 反正你还在这开铺子,我就给你干几年活,不拿工资。等扣完买商铺的钱再说。 你只不过把我的工资提前付给我了,但是可以把租金省下来。 这个钱存银行,利息肯定不够租商铺的。 或者你自己买也行,将来你要走的时候,就卖给我。” 王师傅想了想,同意了。 铺位三千多一个,张红英三年工资就够了。王师傅是跟老公一起过来做生意的,这裁缝铺至少还要开三年的。划算。 第12章 买房子1 张红英上班忙,沈建珍读书忙,两个人有段时间没见面了。 算算日子,张红英突然想到了什么,拿铺子里剩余的棉布缝了个东西。又加上两根松紧带,四根长布条。 王师傅看见了还问:“红英你来了?” 张红英含糊点头:“我先准备起来。” 现在人都不怎么重视这方面的教育,就是今年吧,沈建珍一裤子血从学校哭着回来,被人嘲笑了很久。 归根结底,是吴小红自己日子过的稀里糊涂,没有跟沈建珍讲过这个事。 沈建珍自己也糊涂。现在人都有月经羞涩,即使是女孩子之间聊,也是悄悄的,低声的问:“你来了?”“你来了没有?” 然后有人听不懂,问“什么来了?” 那就是还没来事的小屁孩,会被排除在外的。 张红英觉得,看在前世沈建珍发达后都没有嫌弃自己的份上,自己也得照顾她一下。 所以星期日,张红英特意跟王师傅要求早点回家。 下午基本上没客人了,王师傅爽快答应。 张红英把带子塞给沈建珍的时候,她还傻乎乎打开看了:“这是什么?” 张红英悄声说道:“这是骑马带呀,你妈妈没给你准备吧?” “骑……”沈建珍还要问,张红英一把捂住她的嘴。 卫生巾是九十年代才开始慢慢普及的,现在女人用的还是自己缝的月经带,里面塞草纸。很遭罪,但是也没办法。 沈建珍被张红英的神神秘秘搞得一头雾水。 张红英只好说:“女儿家到了年纪,就会来事,这你知道吧?” “嗯?”沈建珍恍然大悟:“原来班里留级生们讨论的是这个!但是我一过去他们就赶我走。” 老留级生张红英脸一下沉下来了。 沈建珍还没发现。 张红英又问:“会不会用?” 沈建珍见都没见过,不过她翻来覆去看了看,点了点头:“我应该知道怎么用了。” 张红英又看看她衣服:“等我有布了再给你做件圆领衫,你也经常换一换,洗一洗。要不有汗酸味,容易被人嫌弃。” 沈建珍眼眶都红了:“红英你对我真好。” 也就是沈建珍前世是个懂感恩的人,所以张红英想帮帮她。 前世村里的九奶奶看不过去沈建珍十一岁了还赤膊跑来跑去,胸前都快开始发育了,还茫然无知。她叫自己在服装厂里的女儿用碎布拼了件圆领衫给沈建珍。沈建珍一直穿到十七岁,一直到沈建珍四五十岁,九奶奶人都没了,她还经常感恩。 现在,张红英决定送她第二件圆领衫。这样,将来自己如果有需要照应的地方,沈建珍肯定不会袖手旁观。 前世两个人就要好,这辈子可以再加深一点关系。 送完东西,张红英才问沈建珍:“如果我想给自己置办点东西,不被张红星抢走,你有没有什么办法?” 沈建珍以为是玩具衣服之类的,无奈的说:“很难啊!我在家里什么都没有,上次学校退回来三毛钱,塞枕头里都被我妈找出来用了,还哈哈哈笑了半天。 家里哪有什么藏东西的地方呢? 男孩子好一点,等他们长大了结婚了,总要有自己的房间的。 我们连个房间都没有,哪里会藏东西。” 张红英悄悄的说:“我想攒点钱买个房子!” “嚯!”沈建珍瞪大了眼睛:“你这么厉害!” 张红英示意沈建珍声音轻一点。 沈建珍想了想:“房子倒是好藏。它就是一个证书,登记上你的名字,你把证书藏起来就行了。 我们家房子的证书我看过,就是一个很薄的小本子。 他们藏在抽屉里,不信我拿给你看。” 说完,沈建珍从床脚底下摸出来一把钥匙,把抽屉打开,拿出证书来给张红英看。 张红英看了看,的确不大。 “但是这证书放家里也会被发现的啊!”张红英还是害怕。 沈建珍笑她:“你没发现这本证书跟小学毕业证差不多吗? 你把房子的证书套到毕业证后面,没人能发现的。 而且你可以光明正大的把证书发抽屉里,就告诉你爸妈,说这是你的毕业证书。虽然不知道有什么用,但是没准将来就有用。别给你扔了。” 张红英:“可是我没有小学毕业证书?” 沈建珍想了想:“那你就藏在你爸妈结婚证后头。 结婚证一般也用不上的。没有人会闲着没事去看结婚证。” 张红英简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建珍,你这脑子怎么长的,主意这么多?我是打死也想不到的。” 沈建珍还嘻嘻笑:“那我还想问你的手怎么长的,为什么你什么都会干,还干的这么好。” 张红英笑笑,的确,自己也有很厉害的地方。 沈建珍又道:“明年你弟弟就小学毕业了,他肯定有毕业证书。 为了安全起见,你到时候塞他毕业证里头。” “不错不错。”张红英开心了。把东西锁到爸妈的抽屉里,这种神仙藏法,只有沈建珍能想到。别人家小孩只会从抽屉里偷钱花,哪里会有人藏东西进去。 张红英又问:“那我再问问你,如果有一天,你爸妈逼你嫁人,你不想嫁怎么办?” 沈建珍不以为然:“我肯定要读书考出去的,到时候天高皇帝远,他们怎么能逼得了我? 考上中专,或者大学,户口就迁出去了。 他们不可能逼我嫁人的。” 张红英灵机一动,九三年前后,城里突然大量卖户口。只要三千多,就可以买一个城市户口。 实在不行,就趁着那个机会买个户口跑掉。 现在交通运输不发达,大部分人连村都不出,少数人才去镇上做事,逢年过节,或者有什么东西要买了,才去一趟镇上。。 她只要把户口买到隔壁镇,就有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再见面。 希望他们不要太狠,要不她就一走了之。 叫他们落个人财两空。 而且,张红英前世吃够了亏,这辈子总不可能再跳进同一个坑里。 房子,户口的隐患找到了解决办法,张红英心情大好。接下来,就等着那个购房的机会了…… 那是六月六,张红英记得很清楚,是去买馄饨皮的日子。 第13章 买房子2 六月六这一天,张红英特意提前跟王师傅请了一天假,说是要去买馄饨皮回来包馄饨吃。 本地习俗,六月六要落馄饨。 对小孩来说,吃馄饨是次要的,过了六月六,就可以下水玩了,才是大喜事。 这边夏天闷热难当,基本上不见风,夏天温度热起来三十八九度,能泡在水里,就是莫大的享受。 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规矩,小孩子能泡水里的时间,只有六月六到立秋这段时间。 男孩子从小到大都可以玩水,女孩子一旦开始发育,就不好意思下水了。湿漉漉的衣服裹在身上,实在是太过难看。 江南水乡,到处都是桥。 从青镇到白镇,一共才七八公里路,桥倒要过十八座。 张红英一个是为了装穷瞒过李小芳,另一个是为了攒钱买房子,就一直没有买自行车。 张红英醒来的时候,天色还早,张小树跟李小芳都还在地里除草没回来。 张红英赶紧出门。她的钱存在信用社的,存本是一个手写的小硬卡片,平时放在裁缝铺的。昨天晚上才夹在笔记本里带回来。 李小芳不识字,张小树也只认识自己的名字,张红星住在姑姑家没有回来——所以张红英的存本暂时是安全的。 但,也只是暂时安全。 张红英偷了户口本,再拿上存折,考虑过要不要先去把钱取出来,然后再去白镇买房子。 但是后来她想了想,现在小偷特别多,钱一不小心就会被偷。万一钱取出来后被偷了,那可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而且,一个小孩子,带着一千多块钱去买馄饨皮,说出去也没人相信啊! 最后她是空手拎个布袋去买馄饨皮的。存本和户口本都放在布袋里。 走到白镇的市场,果然听见一堆人在那吵吵闹闹。 “瘸子,你明天就搬走!老头子死了,这房子我们要收回来。” 原来老裁缝还有个瘸子徒弟在依旧开店。 瘸子苦苦央求:“这店继续租给我做生意好不好?租金我一定不少你们。 我一个瘸子,实在是没有别的活计好做。” “谁要你的租金!一个月一个月收,烦也烦死了。而且我们兄弟三个,谁耐烦收了租金再来分!” “要么你们不要卖房子,你们三个抓阄,谁抓到房子归谁。抓到房子的继续租给我。” “你个瘸子好大的脸。我们的房子怎么分要你做主?” 不过瘸子的话确实说到他们心坎里去了。房子自己到手,那谁不乐意? 最后三个人就房子作价多少吵了起来。 现在的房子,大概八百到一千。 说是作价八百,三个人都想要。要抓阄又不肯,万一碰运气没碰到,被兄弟占了便宜去呢? 作价一千,又三个都不想要了。 这房子是木头的,估计得有一百多年,面积很小,属于鸡肋。 果然,他们开始对外叫卖。 前世张红英只当他们是真的一时吵架吵出真火来了,所以要临时卖房子。现在仔细听听,倒像是他们就是为了卖房子才吵的这一架。 毕竟现在也没有中介什么的,要买卖房子很费劲。房子放那,几年都卖不出去也有可能。 三兄弟都已经去了外地,没有心思在一间小房子上浪费时间。一千多块钱,分到三家,就是几个月工资而已。 六月六是大家都来赶集的日子,市场上来往的人最多。 村里人爱看热闹,又爱说八卦。他们吵这一架,不到晚上,附近两个镇的人都会知道,市场那边的老裁缝死了,房子要卖掉。 就算是当天卖不掉,最多两三天,有心思买房子的人就会找上门来了。 张红英看的起劲。前世看吵架是真看吵架,这次看吵架,就看出来后面的门道了。 现在人来人往,张红英生怕自己一出头,就被熟人发现,到时候自己辛辛苦苦隐瞒这么久的事,就全成了徒劳。 所以张红英看够了,就进市场买东西去了。 过节的时候,馄饨皮是要靠抢的。 张红英去,人家正好卖完一批,正在压下一批。张红英就在那排队。 大家都是自来熟,开始七嘴八舌聊门口那家裁缝店值多少钱。 大家一致认为,八百块钱便宜,但是一千又不值。 又说,有这钱在村里弄块宅基地,盖个楼房,才叫敞亮。镇上这种房子,虫蛀蚂蚁爬的,一点都不好住。 现在人还是喜欢进厂当工人,不操心,旱涝保收。除了极少数手艺人,还有菜市场,谈不上什么商业。 只有张红英知道这房子的含金量……所以也许抻一抻,也许不用一千二就能买下来。 但是——夜长梦多,张红英冒不起这个风险。 张红英退出排队,说是先去买点肉剁馅。 果然,等她磨磨蹭蹭买完肉馅,又买完馄饨皮,起大早来镇上买馄饨皮的人都回去了。 张红英看着已经冷清下来的裁缝铺,三兄弟和瘸子坐在一起抽烟。 没有刚才剑拔弩张的样子,倒是有点愁眉苦脸。 看起来四个人就房子的归属还没谈妥。 张红英凑上去问:“你们这房子,九百块卖不卖?” 老大正有点高兴,抬头一看一个小姑娘,挥挥手:“去去去,小孩子不要凑热闹。” 张红英面不改色:“我妈让我买个店面,自己做点小生意。” 这听起来确实像那么回事。但老大还是问道:“你们家大人呢?” 张红英道:“我存本都带来了,先去交易吧。我怕回去跟我妈商量了,再回来就来不及。到时候你们已经把房子卖出去了怎么办?” 白镇就这一个市场。张红英的担心也不无道理。 三兄弟互相对视了一眼,都有些意动。 瘸子却有点着急,问张红英:“你要开什么店?” 张红英道:“我跟你是同行,不过还没出师。 在出师前,你都可以继续租这个店铺。 就算是我出师了,一个人也做不完这么多生意,我们可以共用一个店铺,分开算账。” 瘸子也高兴了。 五个人达成一致,三兄弟用自行车带着张红英去取了钱,又亲自给房子办了过户。 现在过户也简单,张红英省下三百块钱,还有了一间未来潜力无限的商铺,回到家时脸上还挂着笑。 第14章 买房子3 房本到手,张红英的心里就放下一块大石头。 商铺租出去,一个月有三十块钱租金。 不到一千块钱买的房子,租金能租出来三百六,租三年就能回本。这样的好事,如果多来几回,张红英就该发财了。 但是现在的人,从来没有想过要买房子来出租。他们挣了多少钱,都想要先把自己的房子修好。 有多少钱,都拿去修房子了。 农村人的生活很简单,拿着老人给的房子结婚,分家。生孩子,养孩子,然后盖房子给孩子娶媳妇。等到盖房子、结婚欠下的债还完,自己也差不多要死了。 他们的孩子基本上也是这样的一个循环。 而青镇上的小商品市场,也很快就要盖好了。 三千块钱的商铺,租金六十,王师傅竟然担心她一个外地人,要走的时候卖不出去? 张红英巴不得这样的好事多来一点好吗? 只不过她手里实在是没钱。打了二年工,靠王师傅帮忙背黑锅,才攒下来一千二。买完房子,就剩下三百不到了。 幸好瘸子以后要给她交租金,一年下来也有三百块。 张红英主动免了两个月的租金,只要求瘸子对她的身份保密。她对瘸子的说辞,是想背着父母偷偷攒点私房钱。 至于对外,就说房子卖给谁了,你们反正也不认得。是个大城市来的人。 这样的小事,只要没有被人当面撞见,没有人会去李小芳跟前说。 所以跟前世那么愚蠢,差点一辈子血汗钱都保不住不一样,现在张红英刚刚十五岁,已经挣够以后养老钱了。现在就是悄悄的苟着,找好机会在李小芳眼皮子底下逃出去。而她的财富,只需要等待时间去发酵。 一家人高高兴兴吃过馄饨,李小芳有点满意,夸张红英:“乖女这两只馄饨馅调的好,好吃。 就是路远,要不给你师傅也带一碗,让她高兴高兴,没准能早点给你发工资,或者放你出来自己做生意。” 张红英一笑,没有人会为了一碗馄饨放弃自己的利益。也就是王师傅不算黑心,现在的人更讲道义而已。 不过明年肯定不能一分钱不带回家了,要不李小芳骂上门去,说师傅黑良心,那就拆穿了。 张红英安抚道:“姆妈,师傅说我活做的挺好的,下半年开始,她每个月给我发三十块钱生活费!” 李小芳更高兴起来:“这倒蛮好的。一个月三十块,攒起来也能刚好还掉你大姨父的账。” 这次连提都没提钱帮张红英存着的事,直接就当自己的,都想好怎么用掉了。 但是没办法,总要让她有点希望。 李小芳捶着背:“背脊越来越酸,看这一张蚕真是作孽。” 张红英没有接茬,李小芳又哎呦了几句。张小树劝道:“看一张蚕种太累,不如桂花蚕不要看了,明年看半张就够了。” 李小芳不干:“红星要读书,将来还要给他娶媳妇。红英嫁出去,蚕丝被不说做八条,四条也要的吧? 现在偷懒,老了怎么办?” 张红英偷偷的用怜悯的眼神打量着这两个人。 他们不会知道,掏心掏肺养出来的儿子,将来不会孝顺他们。当然也不会孝顺丈母娘。他只爱自己。 夫妻俩都做到了百万年收入,却连一台制氧机都不舍得给李小芳买。苏州修通了快速路,回村只要半个小时,那还是一年都不见得回来一趟。 就说是那台呼吸机,最后还是张红英看不下去李小芳喘不上气来的样子,可怜的慌,用两个月工资给她买的。 这辈子张红英不想给他们托底了。 谁拿多少家产,就出多少力。 如果两个人不知道给自己留点保命的钱,她也没招。 小商品市场的铺子开售以后,王师傅果然去买了一个商铺。 用的张红英的名字。满打满算,她三年工资也能扣掉了。 商铺并不好卖,大部分人宁愿按月租下来。因为以前也没人做过这样的小生意,对百姓的购买力一无所知。 租下来做生意,万一生意不好,顶多是赔掉一个月的租金。买下来砸手里了,可就难办了。 只有张红英知道,这个小镇子,因为乡镇企业发达,会引来大批打工人。一直会有三十年的繁荣。人口将从三万,迅速扩张到二十万。 一直到后来中美打贸易战,服装厂大量搬走,才冷清下来。 这三十年时间,大把的年轻人会在这里结婚,成家。小商品市场,有三十年好日子呢! 就算是等到后来电商出来,年轻人都去网上买东西,年纪大的,还是会逛小商品市场。 张红英想好了,这个商铺,她可以拿十几年,再在零几年生意最好的时候卖掉,然后去买房子。 这边的服装业,会兴盛很多年,养活很多人。别看张红英只是一个小小的缝纫工,工资高的时候,一个月也能挣一万五六千。 只不过绝大部分服装厂都搬走以后,不仅仅是青镇冷清了下来,服装厂的加工费也跌了很多。 以前缝一件衣服至少七八块钱,甚至十几块,后来缝一件衣服只有两三块钱。缝枕套什么的,一件只有一块三。 那阵子张红英经常一边追剧一边缝衣服。 缝纫机也发展到了电动,一台机器缝合,还有一台拷边机。把车库挤的满满当当。 虽然熟练工做这个不算累,但是也伤身体。 每天埋头缝衣服,背也驼了,颈椎也不好了。再后来,五十岁以后,眼睛都花了,没办法再吃这碗饭,张红英才又去景区找了个工作。 张红英想想就恨,自己一天只睡五六个小时。夏天闷的汗水哒哒滴,冬天冻的手脚全是冻疮。别人钻被窝的时候她还在缝衣服,难道是因为自己爱吃苦,不知道被窝舒服? 这样辛苦挣来的钱,盖的房子,那个年薪百万的乐色也好意思来抢! 一想到这个张红英就脸色狰狞。 不过王师傅看到张红英脸色不好,到底也有点良心,不好意思真的不给租金,就宽张红英心:“你放心,我照别人一样的价格付租金。” 这倒是意外之喜了。 张红英靠自己的劳动力,还有未来三年的工资,就拥有了两个商铺。 第15章 讨庚贴 小商品市场开张以后,首先涌来的就是外地来的打工妹。 大部分都是十三四岁年纪,正是爱俏的时候。 小商品市场里,有卖衣服的,有卖鞋子的。 不远的杭州开了服装批发市场,市场里的小老板每天早上三四点去进货,回来再开张,很多服装当天就能卖完,可见那些小姑娘们的购买力。 不仅仅是服装卖的好,小零食也卖的好。 本地人节约惯了,他们无法想象,不年不节的,会有人拿那么多钱去买零食吃!本地小姑娘,哪个要是说嘴馋了想去买颗糖吃,只怕巴掌就下来了。吃吃吃,你是不是得了痨病了,天天就想着吃。 在他们看来,吃饭菜以外的东西,都是得了痨病了。只有快死的病人才配吃花钱买来的零食罐头。 瓜子花生甘蔗是过年的三件套,还有本地水果大量上市的时候,或者家里有病人了,各路亲戚来探望,他们才会有机会吃一些。 所以小商品市场卖瓜子花生的老板傻眼了。 傻眼的同时又高兴疯了。 小地方没什么零食,杭州还没有吗? 各种花式零食也开始进入青镇。 十几岁的小姑娘,手上有了工资,那还不是可劲花? 村里人都传开了,那些外地人,是真是舍得花钱啊! 衣服每个月都要买,零食每天都要吃。说完了,还奇怪:“她们回家不会被打死吗?花这么多钱?” 李小芳甚至叮嘱张红英:“乖女,你不要跟那些外地人学坏。挣点钱都花了,老来要吃苦的。 你挣的钱都给我,我帮你存着。” 张红英点头:“嗯嗯,我知道唻,姆妈。年纪轻做的动活,要多做点多攒点。 等到老了,谁也靠不上时,好拿出来养老用。 儿子不养爷,孙子吃爹爹,那都是老古话。 上次我们看的那个电影《墙头鬼》,里面不就是有个老头,干不动活了。儿媳妇就给他一碗薄粥汤喝。他去跟儿媳妇理论,儿媳妇把薄粥汤倒在地上,一共就三粒米。 我一定要多攒点钱,不能指望别人给我养老。” 张红英诚恳的阴阳怪气:所以你们也要自己留钱养老,不要指望我,更不要指望张红星。 李小芳没听出来。她虽然嘴上说要多挣钱,多留点,省得老了吃苦。但是她一心认为,自己的儿子,必定是孝顺的。 至于墙头鬼,其实是吝啬鬼。不过村里人不识字,稍微识字的,只认识啬是墙的半边,就自顾自把这电影叫做墙头鬼。 这电影村里放过几次,大家都喜欢看。张红英借电影劝人,一点用都没有。 李小芳突然又道:“今天有人来讨帖子了。” 讨帖子是一种说法。听说以前女孩子生下来,会写一张庚帖。谁家有意提亲的时候,就去讨庚帖。这是男方表示自己有意的开始。 女方如果也看得上男方的条件,就会把八字给媒人,让人家去合八字。 不过张红英这种普通人家的孩子,有人来讨帖子只是表示有人来提亲了。 张红英直皱眉头:“姆妈,我还小呢?” 李小芳却道:“小什么?一点不小。 十六岁开始对亲,又不是一下子就能看上的。 总要一起逛几次街,买几次衣服,才能差不多。 定完亲,也要他来干几年活,送几次节礼,才好熟悉起来。 你将来嫁过去,也不用担心没话讲。” 张红英不吱声了。 这上面她没有发言权的。李小芳一定会精挑细选,找一个对张家最有利的。 虽然现在有少数人是自由恋爱的,但是如果被李小芳知道自己自由恋爱了,一定会打自己一顿,打到服服帖帖。 张红英觉得自己这代人挺倒霉的。年轻时候,不管自己乐不乐意,那是一定会被摁住嫁给条件最好的那个。 这边倒是不作兴吃掉彩礼,男方给多少彩礼,女方不仅仅要返还彩礼,还要给嫁妆。只有极少数穷的活不下去的人家,才会吃掉彩礼。 但是如果找个条件好的夫家,以后可以源源不断的往娘家搬东西。 什么兄弟结婚,侄子侄女结婚,姑姑姑父那都是上宾,要出大力的。 而等到她们年纪大了,孩子要不要结婚,她是问都不能问一句的。问一下就很不耐烦。 尤其是张宇昊,她跟沈永健生的那小子,脾气像他爸一样蔫,成天不吭声。问话从来不搭理的。问急了就吼一嗓子。 张红英当然不想被这么嫁人了。 但是她没文化,一个人也不敢往外跑。 听说外面有人贩子,路上还有经常抢劫的。 张红英自己村里也有人贩子,隔三差五从外面带好几个姑娘回来,给老光棍挑。 张红英看见过好几次,几个男人带着七八个女孩,在村里走来走去,去每个光棍家给相看。 一个女孩,大概要一两千“彩礼”。 有些女孩是从四川来的,有些是湖南来的。 有些是已婚的,有些是未婚的。 张红英记得最后一次看到那么多外地女孩,已经是93年了。 后面再没有看见,主要是因为本地老光棍已经五十多了,没有再找对象的需求。 而随着经济发展,外来打工妹大批量过来,又绝大部分都嫁在了本地。 张红英在丝厂打工的时候,厂里一个工人就是婆家人花钱买来的。别人问起她在外地的情况,她都是笑笑。 沈建珍的妈妈吴小红也是外地来的。但是没花钱。 听说那会外地吃不上饭,有亲戚能帮忙介绍,嫁到一个“能吃饱饭的地方”,沈建珍的外公外婆还求人把吴小红嫁过来。不仅仅嫁过来了,还老远八里的陪嫁了一个大衣柜。 张红英想想那些女孩就觉得可怜,被人带着,去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像货物一样被人挑选。 而其中一个,年龄甚至才十七岁,相看的老光棍,却有四十多岁! 最后老光棍不同意,说是我做她爷都可以了,最后娶的个本地的寡妇。 如果老光棍能同意,那个小姑娘就要被迫嫁给比自己爸爸还要大几岁的老光棍了。 张红英觉得自己如果出去,肯定也会落到这样的下场。一不小心就被当成货物卖来卖去。 但是在本地,就是被李小芳卖。 所以张红英把自己逃脱的希望,放在沈建珍身上。 第16章 我也资助下贫困生 沈建珍,是张红英认识的人中,唯一走出去的人。 她不仅仅走出市,走出省,甚至走出国。 但是,后来牛气冲天的那个沈建珍,还在为学费抹眼泪。 她两年初中读完,要去镇上读初三。 因为交通不便,镇上有一个初中,同时在镇的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有一个初中。 镇上初中能上到初中毕业,参加中考。东南西北四个初中,只能读到初二。 现在的学生,自我淘汰率非常的高。 跟同学吵架了,被老师批评了,跟父母赌气了,厂里招工了,都会让他们随时放弃上课。 沈建珍读初一的时候,班里有三十几个人。读着读着,到初二要结束,班里只剩下十个人。 沈建珍前面的学费一直都欠着,老师们催一催,催不到也不大着急。 反正这个班上的,高兴时候去讲次课,不高兴就自己打麻将,让学生自习。 镇上也不是完全不管乡下,每学期都要统考的。统考完了排名——反正总有一个要垫底,他们乡下学校肯定比不上镇上。 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沈建珍的名字,还是每次都能出现在红榜上,贴到大会堂,给全镇人民看。 所以这种情况下,老师们也不会为难这个给他们撑面子的学生。 但是马上要去镇上读书了。镇上的老师可不像乡下老师知根知底。乡下老师算起来跟她还是远亲。每次都给她打马虎眼。 但是镇上老师,可是不留情面的。老师坐在讲台上,一个个点名叫交学费。 沈建珍一分钱都拿不出。读书那么远的路,住宿费也花不起。 沈建珍哭天抹泪的,沈大林也没办法,连烟都戒了,抱着头发愁。 张红英跑过去,看见父女俩对坐着无言。 吴小红在边上说:“书一定要读。”说来说去,就是这句话。但是读书的钱哪里来,她想不出主意。 沈大林叹气。但凡吴小红中用一点,也不至于读书钱都拿不出来啊。 沈大林农活,养蚕,都是一把好手,还会开拖拉机。挣的钱比别人两口子加起来都多。但是别人挣钱,是一加一等于二。 他们家挣钱,是二减一减一减一……吴小红看病看掉一,儿女读书再减一,还有还盖房子借的债,再减一。 别人家孩子都送去厂里打工了,一个月挣一百到一百五,沈大林自己是孤儿,父死早,母老早改嫁,靠着奶奶养大,所以不舍得儿女也小小年纪去外面受苦受累。所以只要他们想读书,就一定供。 总之沈建珍哭天抹泪,沈大林最后敲了敲脑袋:“我再去借借看。实在不行……” 张红英就在这时候跑来的。 “建珍读书的钱,我可以借给你们。”张红英跑的气喘吁吁的,但是说话很坚定。 沈建珍已经破涕为笑了,沈大林却犹豫的问道:“你妈知道不?这么大的事,可不能瞒着你妈。” 张红英却摇摇头:“我妈不知道,也不能让她知道。 你们别说漏了,要是传到她耳朵里,她肯定不会跟你们说什么,但是我就没好果子吃。” 沈建珍期待的看着沈大林。 沈大林却摇头:“那不行,我不能骗你一个小孩钱。” 张红英急了:“我自愿借你们,怎么叫骗钱呢?” 沈建珍低下头不说话了。 张红英也接着道:“我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是最好的姐妹。 她有了难处,我要是没钱就算了,挣了钱,帮她一把,将来我要是有事,建珍也不会不管我对不对?” 沈建珍拼命点头:“嗯嗯,红英,我将来挣了钱,一定还给你。也一定会报答你的。” 张红英知道她说的不是假话。沈建珍是个死心眼的人,要不也做不出拿个油灯烧饭的傻事来。她的脑子,跟别人是不太一样的。说的话,基本上都实现了。 但是张红英眼下是为了感情投资来的,不是为了逼她承诺什么,便笑道:“将来也不要提报答,我们就是好姐妹,做一辈子的好姐妹就行了。” 沈建珍刚刚止住的眼泪又哗哗往下流。 现在的物价极低,猪肉三块钱一斤,食堂的荤菜八毛钱一份。 一个星期回家一次,带点菜,可以吃两三天。家里给的钱,够吃剩下的三天就可以了。 张红英也没打算多给钱,她就一个星期拿五块钱给沈建珍。给的多了,别人还要怀疑她的居心,或者当她傻子。 一个星期给五块,能力范围内。 住宿费也是五块,只不过那是管一个学期的。 沈建珍上学不过一个星期,校长就发现了她的窘迫。 连着三天吃榨菜,冲点开水……一包榨菜吃了三天。 张红英千算万算,也没算到,沈建珍上学,连从家里带点菜都做不到。 沈大林忙的不在家,想不起来。吴小红是不管这些。 沈建珍自己拔了点菜炒,却连洗菜都不会。炒出来的菜全是泥沙。 而张红英借给的五块钱,就算是再怎么省着花,也不够吃六天饭的。 幸好大米是自己家带的。淘好米放食堂,师傅会给你蒸熟。 沈建珍每天拿米饭,宝贝似的掏几根榨菜丝,再去冲热水。 一般人过的这么窘迫,肯定会因为自卑,遮遮掩掩的,避人耳目再去倒开水。沈建珍穷惯了,光明正大直接去倒开水。 她甚至不知道要因此而自卑。 吃榨菜有什么好自卑的,你吃肉是你有本事。我一毛钱买一包榨菜已经很不错了。很多时候只能带点酱油或者盐巴过饭呢。 有了张红英的支援,已经比以前好过多了。 沈建珍那真的是走到哪都神情自若。干什么都有一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理直气壮。 所以沈建珍一包榨菜吃了三天后,校长抓住她问:“你怎么天天吃榨菜?” 沈建珍咽一口饭:“穷!学费生活费住宿费都是借的。 能借到就不错了。吃榨菜算什么。 榨菜咸咸的,挺好吃。还有点鲜味。” 校长也姓沈,被搞的哑口无言。 校长拖她去教师食堂吃饭:“以后你来教师食堂吃饭,我家师傅给你多盛出来一份。” 旁观的老师也纷纷应到:“是啊是啊,我们菜量大,吃不完。每个人少一口就可以给她一份了。” 沈建珍自尊心倒是有的,死活不肯去,嫌丢人。 张红英听说的时候,不太理解。吃的差不嫌丢人,别人给她免费饭吃,倒嫌去吃饭丢人? 第17章 火灾1 小商品市场开起来以后,王师傅就张罗着往市场里搬。 那边人流量那么大,不赶紧过去可惜了。 张红英却劝她:“师傅,你这家店也开了三年了,直接搬走是不是可惜? 我看不如慢慢往市场里搬。 我们两个人分开,一个去市场,一个在这里。 两边都能接待客人,顺便可以告诉客人,以后要做衣服,去市场上找。 省的客人来扑个空,找不到我们去找别人做衣服了。” 王师傅想想很有道理,搬家不是一时一霎的事。完全可以慢慢搬。 而且现在的店铺面积比较大,缝纫机,裁剪台,都可以摆下。市场里的铺位就没有这么大。 王师傅想了想便道:“你说的有道理。 去了市场,总也要找仓库的。 那我就再留半年。 市场里热闹,你小孩子过去看新鲜。”其实张红英劝阻王师傅搬家,还有个原因。 前世小商品市场开起来后,没多久就起火了。 火光烧红了半边天,里面的所有商铺毁于一旦。大家损失惨重。 镇干部还组织大家捐款,帮助商户共渡难关。不过没几个人捐。张红英记得一个同事抱怨:“去买衣服,听见还价就翻白眼,一分钱不肯便宜,现在凭什么叫我们捐款。” 后来有没有人捐款,捐了多少款不知道。 但是案子是破了的。 刚开始大家都以为是意外——电熨斗插着电源,没拔就走了。晚上就起了火。各种布料别提多好烧。 为什么能破案呢?因为大家都损失惨重,就是起火的那家,把东西都搬走了。其他商铺亲眼看见他们搬的。 这可不就有嫌疑了? 电熨斗导致起火不是一例两例。鸭湾村原来有家村办服装厂,也是因为有人电熨斗忘了拔,半夜烧掉了。 后来把那个起火铺子的老板抓起来一问,她虽然放火,但是一看到警察就交代了。后来判了几年刑。 对前世的张红英来说,一切都是道听途说:听说有两家铺子,是两个小姐妹开的。 这两个小姐妹,一直要好的很,连开店也是互相鼓励,互相劝说,才最终成行的。 但是吧,人跟人总是不一样的。不知道为什么,商铺开起来后,一个生意特别好,另一个生意特别差。 生意差的,想让生意好的带带她。 但是这个怎么带呢?就算是两家进一样的货,卖一样的价格,销售技巧,还有客人的眼缘,那都是不一样的。 刚开始好的一个人似的两个小姐妹,就反目成仇了。听说还打过一架。 再后来,生意不好的那个女的,就处处与原先的小姐妹作对。为了针对她,连生意都不好好做了。 整个市场都是一片繁荣昌盛的景象,家家生意都很好。就这一家,一脸晦气相。 顾客是来买东西的,不是来找虐的。谁看见老板一脸晦气相还凑过去啊? 于是她的生意更是一落千丈。 最后,她把东西都搬走了,故意插着电熨斗放了一把火。 张红英拦住王师傅叫她晚点搬,就是想避开这次损失。她自己也是乐意去市场的,热闹不说,也是想看看能不能阻止那把火。 一把火烧掉了几十个小老板的心血。而且市场大火之后重新修,又要用掉半年时间。这半年是没有租金的,张红英也替自己的钱包考虑。 她总要想办法把李小芳敷衍过去,还要资助沈建珍。 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能把这把火消灭在起始阶段。 张红英跟王师傅一起,搬了几个模特去店铺,又挂了几件样衣,布料,就算是开张了。 张红英已经可以独当一面,王师傅也放心。 张红英一直以为自己是天生的黑皮,哪怕是到老,皮肤都是黑黝黝的。但是学裁缝三年来,成天起早摸黑,很少见太阳,便也白了很多。 看起来前世那么黑,还是因为太操劳。 王师傅吃上面绝对不亏待自己,经常会煲一些养气血、祛湿的汤。每次张红英也能跟着分一杯,皮肤就越养越好。 十六七岁的张红英,看起来终于像一个窈窕少女。 头发转为乌黑,皮肤白嫩细腻,眼睛黑黝黝的。 张红英还是挺满意自己的相貌。 沈建珍来了镇上读书,她的特立独行,很快就被人议论纷纷,甚至传到了张红英耳朵里。 “学校里今年初三有个女生,估计是个傻子。小小的人,穿的都是大人衣服,还经常几个星期不换。” “傻子怎么还读初三?我们村的傻子,幼儿园读了两天书就不读了。” “反正我家儿子说她肯定是傻的。” “可能只是笨。” “笨就更不会读初中了。我们村有一个笨的,小学读了十几年还在留级。” “那就说不上怎么回事了,看上去瘦的要命,跟个骷髅似的。” “是哦是哦,我女儿也说了,说有个女生瘦的吓人。听说走几步路就会全身出虚汗。” “现在难道还有吃不饱饭的人?” “那说不好。不过她爷娘怎么也不带去看看?要是我,女儿瘦成这样,一定要去医院看看的。” “女儿家读什么书,有拿钱还不如去看看病,养养身体。 就算是一级不留,读到初中毕业也十六岁了。万一再留几级,初中毕业就好结婚了。 这个书读它做什么?还不如早点送厂里去,从十三岁做到二十岁结婚,也能给家里挣浅万把块钱。” 张红英听的发笑。她猜到别人说的是沈建珍了。 现在你们都取笑她,拿她当谈资。等到将来,你们这些人捆一起都不如她。 不过,她也没什么办法。两个人年龄差不多,关系再好,也不能包揽了她的生活。 沈建珍有父有母,岁数也不小了。 不过张红英也是有点奇怪,沈建珍自己为什么能对外界一点都不在乎呢? 没有人因为她穿的不合身取笑她,排斥她吗? 没有人说她样子怪,身上有汗酸味吗? 如果有的话,她为什么不改? 后世听说有个毛病叫自闭症,总不会沈建珍也是有这个毛病吧? 但是沈建珍跟熟人在一起,话还是很多的。她每次来找自己玩,还是会聊两句的。 也有可能是沈建珍比较晚熟,注意力不会放在这些上面? 张红英想了想,从市场上买了瓶蜂花的洗发露,准备回去送给沈建珍。 为了堵李小芳的嘴,还给家里买了两瓶。 借口都想好了,隔壁店进来卖的货,路上不小心弄破了,便宜卖…… 既然买的多了,给小姐妹一瓶,结个人缘,也没什么不好。 李小芳对沈建珍倒是很看得起的。 李小芳自己是不识字的人,自家两个孩子,一个留了三级,一个留了两级。 就很佩服沈建珍,很喜欢沈建珍,不排斥她来找张红英玩。 所以如果以这种借口送沈建珍东西,那就不用怕麻烦。 第18章 火灾2 沈建珍虽然生活自理能力约等于无,但是在张红英的劝导下,也慢慢开始注意起个人卫生来。 张红英有时候觉得,自己好像是在养小孩。 自己亲儿子当年都没有这么操过心。 因为是招赘在家,儿子管张小树和李小芳叫爷爷奶奶,也就归李小芳带。 李小芳带孩子还是有一手的,张宇昊小时候白白嫩嫩,穿的也干净整齐,是个很招人喜欢的小孩。就是不知道如果沈建珍投胎到张家,李小芳是不是也能把她调理的很爱干净很勤快? 沈建珍对穿衣服没什么要求,张红英有新衣服给她,不管什么花色,什么款式的都喜欢。 现在的沈建珍,整个人弓着腰,肩膀是夹起来的,人又黑又瘦。也不知道前世她是花了多久才学会像普通人一样昂首挺胸的走路的? 反正这辈子有自己在,就帮她少走点弯路吧! 张红英不知道为什么沈建珍都这么大了,连洗头,洗澡,换衣服这种小事,都需要别人叮嘱。前世她的班主任也是厉害,帮沈建珍走上了一条光明大道。 要是真的去了流水线做工人,估计没多久就被废掉了。 而且这样的家庭,干活又不灵巧,嫁人也不好嫁的,恐怕只能被嫁给老光棍。 “养”到沈建珍中考,考完试放假在家,正好是双抢季节。 沈建珍在家里忙完双抢,等出成绩的时候,来看张红英。 张红英在铺子里干活,沈建珍就东看看西看看。 张红英不怎么跟沈建珍说话,她竟然也能自得其乐。 过了没多久,可能也就个把小时,沈建珍悄悄对张红英说:“你们市场里,拐角那个摊位,那个人不对劲。你要小心一点她。” 张红英就疑惑的问:“她怎么了?” 沈建珍:“我在这坐着没事干,就看来来往往的人,还有注意看每家生意怎么样。 顾客进来,大部分人在每个摊位都要看几分钟的,摸一摸,问一问,最后试穿一下,然后讨价还价。 就是这家店铺不行。客人来的时候她太急切,巴不得别人马上买下来。 等到人走的时候,她又记恨,要盯着那个客人最后在哪家买东西的。 我觉得她报复心肯定强,也记仇。 不过还好,她是卖成衣的,你是做衣服的,你应该抢不到她生意。 书上说的,宁过于君子,而毋失于小人。过于君子,其为怨浅;失于小人,其于祸深。” 张红英木然看着她:“听不懂。” 沈建珍:“就是这种人得罪了,会有大麻烦。” 张红英眼珠子一转,自己在铺子里这么长时间,都没发现谁不对劲。沈建珍一来就看出来了。说明她观察力还是敏锐的。要不就留下她打暑假工,也帮忙看着一点? 张红英就跟王师傅商量,让沈建珍帮忙剪剪线头,人走开的时候帮忙看下摊子,还有两个店铺之间跑腿传话。一个月给她三十五十都行。 张红英自己六七岁就跟李小芳去村服装厂剪线头了,不过那会忙一天只有五毛钱。一晃就十年过去了,收入翻着跟头往上涨。 沈建珍本来也打算做暑假工。不过村子里的小厂,让电的时候不能开工,一个月下来,可能只能挣二十块钱。现在张红英叫她来做工,能跟小姐妹在一起,不管是三十还是五十都可以。 张红英有个伴,每天一起上工,一起回家,连走路都不觉得怎么累了。 她现在摆到明面上的收入只有三十,还不能提买自行车。 不知道攒够自行车钱的时候,李小芳会不会心疼她,主动提出买辆自行车给她骑? 不过想想盖房子欠下的外债,张红英又觉得不乐观。 张红英现在有了自己单独的房间,张红星回来的时候,暂时还是跟李小芳他们一个房间。 张红英看看瘦的连后脖子上颈椎都突出来的沈建珍,便悄悄跟她说:“我攒了点私房钱,我妈不知道的。 在市场我们俩加餐,补补身体。 你可不要说漏嘴。要是别人问起我待你吃饭,吃什么……” 沈建珍这会就特别灵醒:“中午吃咸菜面。” 张红英竖起大拇指:“没错,你宁愿对外面讲的我刻薄一点,小气一点,也不要讲我大方。 要不就会有别人来寻我,想顶掉你。 如果有人问你工资……” “我就说我考完试没事做,是去找你玩的。”沈建珍抢答。 “那如果别人说你这么大的姑娘了,不想着帮家里干活,批评你怎么办?” 沈建珍不以为意:“你担个小气名声,我担个好吃懒做名声。 小气不要紧,不影响你嫁人。我嘛,我又不在本地嫁人,才不担心他们会来青镇打听我。” 张红英试探着问道:“你将来去外面读书,也带上我吧?” 沈建珍挠挠头皮,有点为难:“我读书住宿舍,你过去跟我住宿舍,怕是学校不让。 等我工作了有了自己的房子,带你肯定没问题。” 张红英才道:“我就是从来没有出过远门,一个人出去害怕。 如果你肯带我一起走,其他的你不用操心。 肯定哪里都有市场的,我去了租个店铺继续做裁缝。 就是不认识路,还有不认识市场的时候,需要你带带我。” 沈建珍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你不认识路,我也不认识啊,到时候找个人问路不就好了。” 张红英就嘿嘿笑:“不好意思开口嘛。” 沈建珍疑惑:“问个路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张红英:“听说外面坏人多,要是你去问路,不小心问到坏人头上,直接把你拐走卖了怎么办?” 沈建珍不以为然:“要是真的到处都是坏人,我们哪里还能太太平平读书。 你放心,如果你只是胆子小,不敢一个人出去,我给你壮胆,肯定没问题。 就是如果要我养着你,那只能等几年我赚到钱了才说。” 张红英笑死了:“我就算是读书不行,干活怎么说也算得上是把好手,哪里就需要你养。 我只不过是一个人不敢踏出那一步,只敢在自己熟悉的青镇和白镇打转。 你带我出去大地方,等安顿下来,应该还是我照应你的多。” 沈建珍拼命点头:“是的是的,我按你说的,一星期洗一次头,两三天换一下衣服,别人再看见我,都不绕开了。” 张红英哭笑不得。怎么会有这么矛盾的人,读书像个天才,生活上像个白痴。 也许她邋里邋遢,也是一种保护色,让她平平安安读到初中毕业,别人想欺负她都嫌她邋遢。 第19章 火灾3 沈建珍突然捅捅张红英:“我看那个人要搞事。” 张红英正在裁衣服,被沈建珍一捅,剪刀差点就歪了,不由得怒道:“你说话就说话,不要捅我。裁坏了布,我们两个人都赔不起!” 沈建珍赶紧道:“啊,对不起对不起,我下次注意。” 张红英看着沈建珍,没有说话。沈建珍以为她还在不高兴,脸色就有点羞窘起来:“对不起,是我做事不过脑子,以后我一定考虑清楚了再做。” 张红英收了神情,好奇的问:“你为什么说对不起说这么顺畅,还要说谢谢什么的,都直接就说了,不会不好意思吗?” 这下沈建珍茫然了:“做错了就说对不起啊,别人帮忙了就说谢谢啊,为什么要不好意思?” 张红英:“可是我都说不出口……” 谢谢,对不起,都说不出口。 问路说不出口,质问也说不出口。 她特别想跟李小芳聊一聊,为什么偏心儿子,为什么自己尽孝一辈子,尽心尽力,他们却还是要配合张红星,要拿走自己的房子? 为什么明明说了弟弟读书出去,在外面买房子,你留在家里招女婿,家里财产就给你。最后却说,还是要把张家祖宅给张红星? 那是屁的祖宅,张家祖宅就是那个塌成废墟的木屋。长满了杂草,还有几棵野生的桔子树、桃树。 真要给他祖宅,你让他自己盖房子去! 哪怕你跟我们分家,另外弄块宅基地叫张红星继承呢。 没道理生前享受天伦之乐,孙子绕膝,要死了想起来女儿该是外人? 沈建珍看张红英发呆,忍不住又想捅捅她。手指头伸到一半,又想起来刚才张红英的不满,便轻轻又喊了声:“红英?阿英?你听到没有?” 张红英一顿:“听到了。 你说那个人要搞事情。 她怎么了?” “我看了她两天了,她在陆陆续续往外搬值钱的东西。 要说是这生意不想做了吧,大件的桌子椅子什么的又没有搬走。 要说是换品种经营吧,她又没有拿进来新的东西。” 张红英心想,这就跟前世的事对上了。 为了嫉妒别人生意好,想把市场烧掉。 但是自己又不想损失,就先把东西搬走。 整个人是又毒又蠢。 听说他男人为了给她减刑,把家底全拿出来赔给这些商户了。也不知道最后赔了多少钱。 张红英就道:“这几天我们想办法最后一个走,看看她想干什么。” 沈建珍兴致盎然的点头:“嗯,我知道了!” 好像是发现了一个什么特别好玩的东西。 张红英突然觉得,沈建珍真像一条小狗。稍微给她点好脸色,她就热情的冲上来。就算是踢她一脚,骂她一句,也不记仇。 惹急了就咬你一口。 而自己的性格像猫。一般跟人都不亲,生了气也不说,说不出来。告诉别人我因为什么不高兴,好像是一件很羞耻的事。表达自己的开心也很含蓄。可能还要掩盖在责怪底下。 儿子给她买东西,她心里很高兴,嘴上还要骂:“小棺材,又浪费钱。买的什么名堂,我们乡下人不习惯,不要。” 哎,虽然说感觉自己养沈建珍像养小孩,但沈建珍又何尝不是在教张红英做人的另一条路? 沈建珍经常跟吴小红对着吼,用吼,用家丑外扬来争取自己的生存空间。吴小红一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她就在外面大声哭闹,一定要把看热闹的人引来,把吴小红逼的收回自己的离谱想法。最后沈建珍功成名就,每个月给几千块钱,就成了十里八乡有名的孝顺女儿。 自己一辈子唯唯诺诺,对李小芳的话,连思考一下的时间都没有,就答应下来。李小芳很会诉苦,很会唱苦情戏,有时候甚至是她用愁眉苦脸、唉声叹气,逼着自己主动提出帮弟弟解决问题。 这辈子,她要跟着沈建珍学。学会反抗,学会撒泼,学会吵架。 要好名声有什么用,名声再好,求娶的人再多,都挡不住李小芳轻轻一句话,翻云覆雨。 上辈子,逼着自己订婚的是她,逼着自己退婚的是她,逼着自己招赘的也是她…… 好吧,招赘是自己也愿意的。当时她觉得爷娘都对自己这么好,能招赘在家,肯定好过出去给人家做媳妇。 做人家媳妇,要看阿公阿婆脸色,要看男人脸色,还要看姑娘脸色。 大姑还好一点,嫁出去了,回来就是亲戚,客客气气的。小姑就麻烦了,还要在家里好几年,闹矛盾的时候多着了。 所以当时自己也是半推半就答应下来的。 如果能够一结婚,就财务上分割开,也不至于后来一辈子混成那样。 两个人在摊位上磨磨蹭蹭,等到人都走光,才出去。 人走掉一片,灯光就黑掉一片。 沈建珍催促:“快走快走。要不黑了看不清楚容易摔倒。” 走到拐角那个地方的时候,张红英假装不经意发现:“这人真是粗心,人都走了,电熨斗还插着。半夜要是烧起来可怎么办?” 说完,要去拔插头。 沈建珍却连忙拉住她:“不能拔!你今天拔掉了,她明天还能插。一定要给她吃个教训,她才记得住。” 张红英吃惊:“你是说她的故意的?” 沈建珍看她一眼:“这不是很明显嘛,她东西都搬走了,就留下个电熨斗在这。不是故意的还能是干什么?” 张红英早知道前世就是这么发展的,但还是得把事情交给沈建珍去解决:“那你说怎么办?” 沈建珍:“市场有没有管理办公室的?你去找他们来看。这个事一定要彻底解决,不能让她一直想办法害人。” 张红英两辈子人,都没有主动找过领导…… 沈建珍气急:“这点事到底有什么好怕的?人家就是管这个的,你不去找他们找谁?” 两个人都看着对方觉得不可理喻。 你怎么能把找人说的这么轻松? 你怎么能把找人看的比登天还难? 最后还是沈建珍先败下来:“算了算了,我去喊人。” 市场里一个人都没有了,就剩下管理办公室的人在等着锁门。 沈建珍急匆匆跑过去:“大伯,我看市场里有人把商铺都搬空了,就剩下一个电熨斗没搬走,插头还插在接线板上。我担心晚上会起火。” 那人一听,这还了得? 电熨斗起火,非烧干净不可。前几年鸭湾村那场大火,全公社没一个人不知道的。 他们那时是当故事听,现在,这事要发生在自己眼皮底下了。 事情后续怎么发展,沈建珍就不管了。她告完状,就拉着张红英一起往家走。再晚点,天就黑了,走路容易摔跤或者踩坑。 第20章 火灾4 张红英一直在想怎么查这个事,怎么解决。电视看的多了,难免想的多一些。 唯独没想到,市场管理采取了最简单粗暴的方式。 那个人正好是市场管理处主任,姓李,叫李亮。沈建珍来报告情况的时候,李亮还将信将疑。 但是宁信其有……李亮过去一看,熨斗插着电源,已经开始发红了。如果一直没人发现,等到半夜,必然起火。 这种电器起火,想扑灭就难了。更何况晚上起火也很难被发现。 李亮赶紧把插头拔了之后,越想越后怕。他晚上干脆都没回去,连夜通知了联防队的人,一群人就在办公室守了一宿。 第二天一大早就又在门口守着。 预谋纵火的商户名叫徐红梅,已经是个十岁孩子的妈妈了。纵火本来也是一时脑热,如果昨天晚上真的起火了,她可能会因为解气而兴奋。 现在没有什么夜生活,晚上大家睡的早。但是有一批上三班制的工人,他们会晚上十点上班,到早上六点下班。 但是昨天晚上风平浪静,小商品市场没有起火,她就开始患得患失,琢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怎么会一整个晚上都没吵吵起来?总不可能是一直没人发现吧? 所以,天蒙蒙亮,远一点连人影都还看不清的时候,徐红梅就来了市场。 李亮老远就看到有个人鬼鬼祟祟在那探头探脑。 他冲过去一把揪住:“你放了火你还敢来!” 徐红梅吓的魂飞天外:“我不是故意的!”——所以说她蠢,一下子就露馅了。 只要她承认放火就行,是不是故意的就不重要了。 李亮也没打算把她怎么样,毕竟是未遂。现在人的法制意识也没那么强。 他跟联防队一群人,总有人认识徐红梅,知道她家住哪里的。 一群人拖着徐红梅到她家里去,一路拖,徐红梅一路哭嚎,自己路上就做了广告,途径的人家,都知道了徐红梅做的蠢事:因为嫉妒别人生意好,想要放把火烧掉市场! 大家都恨的牙痒痒,一般人闹矛盾,顶多是吵几句嘴。吵完了也就算了。哪里有人就因为嫉妒,就直接放火的? 这种人以后谁还敢打交道?吵起来放把火烧掉你的家! 徐红梅被拖回家的时候,她男人刚刚下田回来。 秧苗插下去已经扎住根了,野草又冒出来了。他去把自己家责任田里的野草都拔了踩到泥里,让它沤烂了做肥料。 两条裤腿扎的高高的,小腿上还有没洗干净的烂泥,肩上还扛着把锄头。 看见徐红梅被一群人围着,老实巴交的男人就问:“怎么回事?” 李亮三言两语就把事情交代了一遍。 男人沉默的看看李亮,又看看徐红梅,似乎的不敢相信徐红梅还有这打算。 徐红梅眼泪汪汪的看着他:“喂,你快帮我说说,我不是故意的。” “……”男人没有说话,把锄头拿进屋里,在墙上挂好,才问李亮道:“那是要赔钱还是罚款?” 李亮看看他们家,也就是普通人家。刚盖好的七路头楼房。可能是因为没钱,连墙都没有粉,红砖露在外面。 一个瘦巴巴的小男孩跑出来:“你们不许欺负我姆妈!” “谁敢欺负你姆妈呀!没人欺负她,她都要一把火烧掉市场了。要是有人欺负她,她不得把整个镇子烧掉!”李亮没好气。 小男孩听不懂他说什么,就是抱着李亮的胳膊,嘴里不停喊:“不要欺负我妈妈,不要欺负我妈妈。”也看出来李亮是带头的。 李亮才对着徐红梅道:“你儿子这样懂事贴心,你知不知道你那把火要是放成功,是什么后果? 你要去坐牢,你男人要帮你赔钱,你儿子会变成劳改犯的儿子,被人看不起,被人排斥! 你做生意是想赚钱的吧?怎么就能做出来这样的事? 和气生财和气生财,这句话你总听过吧?和和气气的,财才能来,动不动就嫉妒,就报复,财神爷来了也被你吓跑的!” 徐红梅已经开始知道害怕,不敢吱声。 前世没有张红英和沈建珍防患于未然,那把火是真真切切烧起来了的。事情过去几十年,大家互相介绍的时候,一说徐红梅,都附带一句:“就是一把火烧掉了小商品市场的那个!” 儿子成绩不行,想参军也不行。随便找个工作,人家都不敢给重要位置,顶多是干点苦力。问起来为什么,就说:“我怕他像种!徐红梅种不好。万一哪里不对,也来放一把火,那就完了。” 一家人因此而夹着尾巴做人几十年。 她从牢里出去容易,被人接纳不容易。而且为了赔钱,一家子还债也还了很多年。 第二天张红英看到市场门上贴的告示,心里就踏实了。 告示说的很客气,某商户离开的时候忘了拔掉电熨斗,差点酿成火灾。幸而被市场管理人员及时发现,这才避免重大损失。 摊位被市场收回,予以警告,并罚没押金五百,作为惩罚。 李亮把这五百块钱给了张红英,但是没有对外声张。 不仅仅是张红英害怕小肚鸡肠的徐红梅报复,李亮也害怕的。 万一为了五百块钱迎来报复,就不划算了。 李亮表示这笔钱是秘密奖励,张红英才收下。 她要分一半给沈建珍,沈建珍不懂客气为何物,拿着钱高兴的蹦了半天。 蹦完了,才眼睛盯着张红英:“真的给我啊?” 张红英点点头:“真的给你。” “二百五十块钱呢!就给我了?”沈建珍嘿嘿直乐:“二百五,够我一学期的生活费了!” “对对对,二百五。”张红英没好气。 可惜沈建珍完全不懂二百五是在骂人。她扭扭捏捏说:“可是我也没干什么呀,这电熨斗是你发现的,我只是去跟管理说了一下,你就分我一半啊!” 张红英烦了:“你再没完没了的,就别要了,还给我吧!” 沈建珍赶紧把钱掖口袋里:“要要要,怎么能不要呢? 有这二百五十块钱,我省着点用,可能一学年都够用了。 不过红英,你真的是太好了,我谢谢你!” 张红英:“钱分你了,但是要保密知道吗?” 沈建珍拼命点头:“知道知道,不能让你爸妈知道,也不能让我爸妈知道。” “是的”,张红英再次强调:“如果能保密,这笔钱就是我们都可以花的。不小心被他们知道,他们肯定要拿走的。” 沈建珍点头:“我知道呀,我从小就知道。 我小时候跟我弟吵架,他让我滚。我说那个家是我的家,我弟就说,那才不是我的家,那是他的家。 家里连凳子都是他的。 我哭着问我爸这是不是真的,我爸说女孩子天生就要嫁出去的,谁让我不是男孩呢? 所以,要想办法给自己多争取点东西,我都懂。” 张红英摸摸沈建珍的头。看起来没心没肺对外界全不在意的沈建珍,原来也是一样的。 第21章 暑假1 张红星小学毕业了,在家里等待初中的录取通知书。 这个暑假漫长又炎热,但是与张红英无关。她这辈子都没享受过暑假的悠闲。反正都是跟着父母干活,或者跟着张红星收拾烂摊子。 张红星天天跟一帮同学出去游泳,水乡的河四通八达。一帮半大小子泡在水里,到处乱窜。 现在农药化肥的还没有泛滥,为了增加肥力,农民会撑条船出去,罱河泥(读作lǎn)。 河底的淤泥多半是树叶,杂草等腐烂而成,还有一些死去的小鱼小虾。总之会腐烂的,最后都变成了河底的淤泥,对土地有一定的作用。 农民们勤快的很,哪怕是增加半成产量,他们也会付出十成的力气去做。 也因为农民们勤勤恳恳到处罱河泥,现在的河非常的清澈,河底连一点水草都没有。 后世经常听说有人游野泳,不小心被水草缠住了腿,上不来了。此地完全没有这个风险。 真有水草,那也是人家当宝贝养起来的。 水乡不仅仅农田分到每家每户,地分到每家每户,连水域,也是分到每家每户的。这种水草,大家叫东洋草,听说是当年日本人打进来的时候,带来养了喂军马的。 这种草长在农田里的时候,大家特别痛恨。因为它扎根快,蔓延快。 哪怕只有指头长一截没死掉,三四天下来,就会蔓延出一大片。不要半个月,田里就全是东洋草了。 而且你拔的时候又很费劲,一不小心留一截根在田里,很快就又爆发出来。 但是这东西如果在水里又不一样。它繁殖蔓延很快。没时间割羊草的时候,就去自己家河里捞一块,就够羊嚼一晚上了。 所以大家对自己家的河面都看的很牢,只要不作死去人家养的水草底下,就不会出事。 想想不远处的京杭大运河,张红英对李小芳喊:“姆妈,你要管管红星了!他们天天到处玩水,小河里没事,要是跑到京杭大运河去,那还是危险的。” 现在水路运输很发达,挂机船的声音整晚不歇。各地来往,坐轮船的比坐汽车的还要多。 苏州到杭州之间有夜航船,叫做苏杭班,前世张红英下班回来,就经常能听见苏杭班在鸣笛。呜呜的声音,宽宏厚重,曾经勾起张红英的向往。 要是有条件能去苏州或者杭州看看多好? 但是她一辈子都在劳碌,连儿子在苏州工作,都没过去看看。 张红英提醒李小芳,也并不都是出于好心。 张红星本来就是胆大妄为型的。前世张红星偷偷去京杭大运河玩,冒出来的时候,差点被一艘船打到。回来的时候吓掉了魂,张红英被骂的狗血淋头,嫌她没有看好弟弟。 一个十几岁大姑娘怎么去水里看好弟弟? 而张红星经此一吓,整个人收敛了很多。 不过张红英想想,没准是她亲弟弟的魂被吓掉了,喊魂喊回来的是那个落水鬼呢!要不小时候那么可爱,屁颠屁颠跟着自己后头的弟弟,怎么就变成了那副吸血鬼的样子? 现在张红英提醒过了李小芳,以后张红星如果再出事,就怪不到自己头上。 事情可能有两个走向,一个是张红星叛逆上身,不让他做的非要做,在大运河里出事——吓掉魂也好,直接死了也好,都不是她的错,怨怪不到她头上。 另一个是张红星被管住了,从此不去京杭大运河玩水。那他的性格没有变,可能没有后来那么大成就,也可能没有后来那种狼心狗肺的样子。 如果他没有去苏州,要买房子,也没有机会一记头吸光全家的血。 张红英至今还记得全家勒紧裤腰带替他还债的样子。 连沈永健都跟着倒霉,以为入赘了殷实人家,没想到是来当血包的。那笔钱,全家人干了七八年才还清债务。 二十几万的房子啊!九十年代初的二十万,村里人听了都咋舌的。就算是城里人,也没几个能一记头摸出来二十几万。 反正张红英提醒过了,匆匆吃过早饭,喊上沈建珍一起去镇上。 沈建珍跟张红英一起在镇上开了一个月小灶,其实也没吃什么好的,就是多吃几个荷包蛋,炒咸菜的时候放一点点肉丝,沈建珍都脸色就明显看着好起来。 脸色不再是黑里带黄,黄里发白,而是虽然又黑又黄,但是多少有了点血色。前面沈建珍连嘴唇都是有点发白的。 张红英笑问沈建珍:“你那二百五十块钱,藏哪里了?” 沈建珍:“书包里。我的书包没人会动的。” 也是,要不是为了藏钱,可能沈建珍自己都不知道书包会扔哪里去。 张红英羡慕的看了看她:“真羡慕你,这么会读书。” 沈建珍叹了口气:“因为我只会读书啊。你不知道,除了班主任劝我继续读下去,其他所有人,都当面劝我爸不要给我读书了。” 沈建珍絮絮叨叨说了很多。 她家里穷,不管是卖粮食,还是卖蚕茧的钱,都给送进医院了。每次学费杂费还有书本费生活费,家里都拿不出来。 沈大林没办法,带着沈建珍去亲戚家借钱。每个亲戚都要痛痛快快数落一顿沈建珍,连带沈大林也要挨数落。 数落完了,都说:“女孩子读什么书,还要借钱读书!” 每次听半天数落,才能借到个十块八块的。 张红英理解沈建珍为什么在知道自己愿意借钱给她后红了眼眶了。 其实她也能理解那些亲戚。究竟是借钱了不是吗? 沈建珍读书不是一年两年,而且现在能考上大学的,是真正的凤毛麟角。现在的大学生,被称为天之骄子。因为只要考上大学,好工作,好前程,就板上钉钉了。 借钱给亲戚家小孩,让她去搏一个看不到的前程,可不是不情愿吗? 那些人劝沈大林不要供女儿读书,也未必不是为了他好。 明明只要把女儿送去上班,一个月挣不了一百五,挣个五十,都能解决大事了。去读书,一个月反而要用掉好几十。 “现在好了,”沈建珍鼻腔不通,声音有点闷闷的:“我高中第一年的生活费已经靠你赚到了。以后我寒假,暑假,都来帮你做活。你一定要帮我在王师傅那边多说说好话。 我这辈子都记得你的好。” 想了想,又看看张红英:“红英,你前面借我的每个星期五块钱,我还不能光明正大的还你,要不我爸爸会知道你给了我工资的。 这钱只能让他来还。 但是等暑假过去,我会想办法把这笔钱过了明路,然后还你。” 张红英不在乎这五块钱,但是在乎沈建珍是不是也没良心,要贪她便宜。 听见沈建珍这句话,张红英就高兴了:“我们之间,也不是这几块钱的事。我们日子长着呢。现在我帮你,以后你帮我。只要记得这个情分就好。” 沈建珍重重点头。 第22章 暑假2 今天的客人比较多。毕竟成衣还是有点贵,尤其是小孩子的。 所以不少人就捡便宜的棉布,给做两件凉爽透气的布衫。 张红英缝纫机就没停过,哒哒哒不停的踩。 沈建珍倒是想帮忙,可是她笨手笨脚,连缝个扣子都能戳到手。张红英也是服气,为了避免血把衣服弄脏,只能让她在边上坐着看。 不过沈建珍会察言观色,也敢说话,虽然可能说的不太动听,直来直去的,但是也讨有些客人的喜欢。 有的客人喜欢听甜言蜜语,有的客人却不喜欢绕弯子,喜欢听实话。美其名曰:“这个人性子直,肯定不会骗我的。” 沈建珍就是长了这么一副面孔,看上去老实巴交,说话还有点冒傻气。偏偏就是她,还帮张红英接待了不少客户。 甚至订单比张红英自己接待的时候还多一些。 张红英开个价格,人家必定要还价。讨价还价半天,最后基本上卡着底线成交。 沈建珍开价,每次都是直接开最低价过一点点比如说三块五,然后赶紧补充:“啊呀,我记错了,应该是四块五。对不起对不起,三块五这个价钿不能卖的,卖出去饭碗都要敲掉了。” 说完还急着把客人手里的布料抢回来,像是生怕客人揪一块布就走一样。 客人就死赖活赖非要沈建珍按三块五卖给她。最后张红英出面按三块八卖了布,做衣服的人工费也一分不能少:“布料都便宜卖给你了,人工费再减,别说饭了,粥都没得吃了。” 王师傅知道了都开玩笑,张红英可以不要,沈建珍一定得留下来。 张红英才知道,沈建珍看上去憨的要命,傻乎乎的,实际上心里奸诈的很。 王师傅给的价格,都是一个区间。最低价就可以成交,有利润 但是不多。 王师傅知道沈建珍是要给自己挣学费,超过的部分,答应给提成。 难怪别人都说张红英是聪明面孔笨肚肠,沈建珍是呆头面孔乖肚肠。 张红英一辈子当牛做马,沈建珍就苦了前面十八年,等上了大学,就彻底翻身了。 沈大林但凡家里有点什么事,一封信过去,或者一个电话过去,沈建珍动不动就一万块钱寄回来了。 沈建兴读中专的时候,沈建珍自己刚刚大学毕业,就可以负担起弟弟读书的费用了。 闲的时候,张红英就问沈建珍:“你说是有弟弟好,还是不好?” 沈建珍想了想:“也好也不好。 如果没有弟弟,吵起架来, 别人要骂我们绝户头的。 连个还口的话都没有。 后头沈青青的妈妈,很厉害的人,不敢跟人吵架。一吵架人家骂绝户头,她就蔫吧没话讲了。 所以有个弟弟,还是好的。 但是有了弟弟,女孩子多半就要嫁出去了。将来也不知道嫁给什么人家,那肯定是不好的。 而且家里吃的穿的用的,都是弟弟挑剩下才给我。 听说倒霉点的,还要被拿去给哥哥换亲呢。 跟弟弟吵架,挨打的也都是我。” 张红英笑起来:“你这么聪明也会挨打?不是每次你妈要揍你,你都叫的震天响吗?” 沈建珍也笑:“那我是没有办法。我不叫,他们当时就打了。我叫起来,他们当时不好意思打,我跑出去晃一天,等到晚上可怜兮兮的回家,他们火气消了,心也就软了。 到底自己生的,人也不是说发脾气就发脾气的。他们没火气的时候,还是心疼我的。” 张红英心想,自己就憋屈在不会叫上面。 但凡李小芳跟张小树生病的时候,她叫叫苦,哭哭穷,也许老头老太太就会去逼儿子要求也说不定。 毕竟一个是不需要逼就会出钱出力的冤大头。一个是需要想办法也不知道能不能拿钱出来的宝贝儿子,想想也知道他们会走捷径。 你乖巧,你听话,你好使唤,他们就事事寻你。你搞砸一件两件三件,他们打过骂过还不管用,就放弃你了。反正生的又不是一个。 沈建珍又道:“你知道你帮我找这个路子,我有多高兴吗? 我这么多年,都没敢跟我爸妈要过什么。 家里这么穷,我只要敢开口要点啥,都像是没良心。 我穿的衣服都是村里人给的,读书都是亲戚借的。吃饭,”沈建珍看了看张红英,才接下去说道:“家里的菜,我是不敢伸筷子的。爸爸挟到我碗里的我才能吃。 有一次我嘴里嘀咕了句,就这么点。”沈建珍抹了把眼泪:“我爸就把一碗菜磕我头上了。” “有些菜落我饭碗里了,还是干净的,我把菜挑出去了,一口不敢吃。 晚上他们开夜工,带回来的宵夜,” 沈建珍已经涕泪横流:“他们开门的声音,喊醒弟弟吃东西的声音,声声在我耳朵里,我连呼吸都不敢变化。 就算是他们喊我名字,我都假装睡熟了听不见。” “一直要他们走过来,拉开蚊帐喊我,我才装作大梦初醒的样子。还要揉揉眼睛。” 沈建珍又笑了出来。 “不过我弟弟还行,除了特别小的时候跟我吵架,大一点都不跟我吵架了。 弟弟也是要你教的。你能制服他,他就听你的话。 我跟沈建兴玩什么游戏,只要是动脑筋的,他都玩不过我。他在学校里,所有老师知道他是我的弟弟,都要说他不如我一个脚趾头。 现在他就特别服我,特别听我的话。 只要你比他强,能管服他,他就是个好弟弟。” 张红英拍了拍沈建珍。 李小芳跟张小树,还有沈大林和吴小红,她一时想不出来两对父母究竟哪对好一些。 沈建珍抹干眼泪的痕迹:“不管怎么说,他们生了我养大我,总归比那些生下来就扔了的要好很多。 不管遇到什么难事,我就想,顶多当我刚生下来就被弄死了。现在我好歹多活了这么多年,就是赚的。” 张红英想了想,摇摇头:“嗨,反正我们越来越大,现在还有这么多工厂,只要勤力点,总能活的好。 爷娘对我们怎么样,那都是命。但是将来怎么走,靠怎么自己。 你将来肯定有出息,到时候我们一起走出去看看。” “嗯,我记得你说过,叫我带你一起出去。我们不会就在这个小镇上消磨一生的。” 张红英看着雄心勃勃的沈建珍,深深的羡慕。她能走那么远,肯定跟她这种什么都不怕的胆子有关系。 小姐妹两个正在谈心,突然听见有人喊:“红英,红英,你快回家看看,你弟弟落水,被抬回来了!” 第23章 暑假3 张红英虽然恨张红星恨的牙痒痒,但是,真要他去死,又不至于。 前世,尤其是在张红英三十岁以后,那个在城市里工作,生活,拿着高薪住着豪宅的弟弟和弟媳妇,是她对外炫耀的资本。 她的生活太过苦闷,工人们一起聊天的时候,都是以“我家……”开头。 她儿子读书不大聪明,男人不大能干,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我家红星……”“我家秀琴……”连秀琴一个人不想做饭,去饭店点菜,一桌要吃几百块钱都拿出来说一说。好像在饭店里一顿吃掉一天工钱的是她张红英一样。 总之,前世她对张红星寄予了多少希望,后面被抢夺房子的时候,就产生了多少恨。 当初,张红英希望张红星能拉拔一下自己儿子,希望他能分担一点给父母养老的压力,希望他能对这个姐姐好一点…… 期待了大半辈子,那种感情深入骨髓。 如果两个人老早就翻脸了,可能反而没那么痛恨。偏偏她一直以为一家人和和气气,手足情深来着。 张红英一时不知道自己现在心里是什么滋味。 张红英慌了心神,手脚冰凉。沈建珍的作用出来了。 她先扶着张红英走到门口,又看看来报信的人,问:“你跟红英一起回去吗?” 来人摇摇头:“我还要上班的。” 沈建珍立时打定主意,先把摊位关了。 一条布帘子拉起来,电源关掉,又检查了一下没遗漏,才扶着张红英往家走。 张红英腿有点发软。沈建珍左右看看:“你先在这边坐一歇,我去借辆自行车驮你回去。” 沈建珍跑到市场管理办公室,大声问道:“领导,有没有自行车,借我骑一下?十二号摊位有点事,需要回家一趟。人脱力了,走不动。” 李亮出来一看,又是那个小姑娘,黑的像非洲人,瘦的像越南人。李亮从门口摘下来自行车钥匙扔给沈建珍:“慢慢骑,不要掼跤。自行车掼坏了,你要赔的。” 沈建珍答应了,把张红英扶上自行车:“走,我们回家。” 二十八村的自行车又笨又重,沈建珍压根骑不动,她人又瘦又小,只能推着行走。 夏天黑的晚,虽然已经五点多,太阳还很高。 沈建珍没一会就满头大汗,背后的衣服湿了一大片。 张红英慢慢的回过神来。 路上,她已经想好了要怎么办。 如果李小芳骂她怎么不管好弟弟,她就回嘴:“我上班去前明明告诉你了,叫你管管红星。去大运河玩是很危险的。 我要上班挣钱还盖房子的债,我怎么管红星?” 如果李小芳觉得她扫把星,都怪她说什么去大运河玩危险,是乌鸦嘴……那她就学沈建珍,大声骂出来:“是不是儿子没了,也要把女儿逼死你才高兴?我一片好心,连句话都不能说吗? 你们大家来评评理,我让姆妈管好弟弟,叫他不要去大运河玩有什么错?” 说来也可怜,前世张红英就是一头埋头干活的老黄牛,最大的娱乐,数来数去,就是十七八岁时看过几本琼瑶小说,然后就是后来电视机流行了,每天不上班的时候在家里看看电视。 再到后来,智能手机流行,张宇昊给她买了一个新手机,还安装了微信、抖音叫她玩。 村里七十多岁老太太都开始拍抖音,用美颜把自己变的像个妖精,在网上扭来扭去对口型唱歌的时候,她只能刷刷村里人发的视频,去猜这个是谁。 所以张红英虽然重生一遭,愣是连怎么跟自己姆妈顶嘴都要现学。 张红英斗的走不成路,就坐在车子上由沈建珍推行。 沈建珍一边气喘吁吁的推,一边还要安慰张红英:“他们只说是抬回来了,又没有说出什么事。 没准也只是吓到了,走不动路,所以别人给抬回来的。 再严重点,可能就是胳膊腿受伤什么的。 你不要自己吓自己。” 张红英心里思虑停当,才开始有心思说话。她挤出个笑来:“建珍,你车子停一下,我感觉我好了,可以自己走的。” 沈建珍也是累的一头汗,便停下来:“好,我们歇一歇再走。” 其实就算是张红星真的死了,张红英也不觉得自己会伤心。但是她确实不知道要怎么应付接下来的变故。而且,她刚刚还准备向沈建珍取取经,怎么教弟弟,让弟弟变的听话,有良心。 前世沈建珍在外面挣大钱,吴小红是一直疾病缠身的,后来沈大林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沈建珍干脆出钱雇弟弟沈建兴照顾父母。 沈建珍一个月打一万块钱,包括老两口吃饭,衣食住行,多的就算是沈建兴工资。 老两口既能接受一直重视的儿子照顾,也能衣食无忧。 沈建兴则一边跑滴滴,一边照顾父母,两边收入加起来,在农村日子过的相当写意了。 沈建珍说句话,他们没有不听的。 这辈子自己有先见之明,能把钱抓手里,未尝不能让弟弟也听自己的话呀。 两个人一路疾走,到家的时候,天色还早,也并没有听见什么哭声。 张红英心里一口气先落了。 万一张红星真的就这么死了,她前世的那口怨气都不知道要去哪里出。 张红英回到家,李小芳第一句话问:“怎么回来这么慢?” 第二句话是:“自行车哪里来的?” 张红英顾不上回答,先问:“阿星怎么样了?” 李小芳才开始骂:“小棺材跟人去游水,游着游着又要去偷人家养的珍珠水菜。 偷的时候被人发现了,追的要命。 路上水菜掼碎,一不小心踩上蚌壳去,脚趾头差点被割下来! 真是作孽,血滴滴答答淌了一路,还是几个小朋友一起抬回来的。” 张红英长出一口气,擦了把汗。 张红星跳着脚出来,一只脚上缠的纱布。 张红英重重拍了他一记:“你要吓死我了!” 张红星一个没站稳,受伤的脚踩到地上,惨叫一声。 这声音在张红英耳朵里动听极了。 嘴上还火上浇油:“姆妈,你真的要好好管管他了。 水菜又不好吃,没有养成的珍珠,也不值钱,他好端端的去偷这个干什么? 无端找晦气。 而且在水里,游的急了,还容易抽筋。 他今天受伤好在是在岸上,要是在水里,恐怕救都来不及救呢! 天天跟一些混账小子侠混,都学坏了。你不是还想让他读书出去当镇上人吗? 天天这么野,等开学了也坐不住的。” 李小芳听听有道理,她望子成龙的心很重,便问道:“那这个年纪的小棺材,除了到处野,还能干什么?” 张红英便道:“村里那个塑料厂,需要人修边。要不你接点活回来让他做做。” 那是一种出口外国的工具袋,用很多层塑料叠好,再加热烫成型。 每年寒暑假都有很多学生去帮忙把边缘多余的塑料给撕掉,一个暑假也能挣五六十块钱,沈建珍经常去做的。 李小芳本能的想反驳,男孩子怎么能做这种活呢?但是张红英那句“怕他在外面野坏了,收不了心”说动了他。 正好张红星脚也伤了,就在家里剪塑料袋吧。 张红星不太高兴,接这种活的都是小姑娘。但是张红英劝说他可以自己留着工资,买什么玩具都随便他,张红星也被说动了。 这也算是劳动改造了吧,张红英满意的想。 第24章 买自行车 张红星老老实实在家里剪了两个星期的塑料后,坐不住了。 他脚趾头上的伤口好了,又开始蠢蠢欲动。 十几岁的小孩,天天在家里待着,那是真的待不住。 夏天闷热的很,偶尔有穿堂风时,家里还舒服一点,但是大部分时候,都是一身的汗。 张红星开始闹着要跟张红英去市场。 李小芳觉得这样也不错,去市场,有姐姐看着,而且还能混一顿饭吃。未必王师傅招待女儿吃饭,能在吃饭前把她弟弟赶走? 张红英有点慌。张红星一旦去了市场,很多东西就瞒不住。比如说她每天中午吃点好的。现在的人嘴都特别多,看到张红星去了,一定会说:“你弟难得来一趟,怎么不给吃点好的?”或者说:“你弟来了,怎么还没有你们俩自己吃饭吃得好?”指望他们闭嘴是不可能的。 但是又没有借口不让张红星去市场。 沈建珍知道后,说:“这还不简单,上初中后离家更远了,而且那边有自行车路,你可以叫你爸妈给他买辆自行车。 男孩子有了自行车,就会骑自行车玩了,没功夫跟你去市场耗着。” 自行车已经开始普及了,但是这也是一种新生事物,所以经常出车祸。 路人看到自行车,跑来跑去不知道怎么躲避。自行车看到行人,也是一会左一会右,不知道怎么是好。最后经常两个人碰到一起。 虽然说自行车不像后来的摩托车,汽车一样,车祸有严重后果。但是公社里也听说撞死过几个老太太的。 所以很多人也不愿意给孩子买自行车的。 前世张红英工作了以后才买的自行车,工作就算是大人了,而且每天步行上下班太辛苦太花时间,李小芳就没有拒绝。 张红英担心家里不肯给买,沈建珍真不知道她脑子怎么长的:“我六岁就知道想要什么东西,要让弟弟开口了,或者用弟弟的名义去做。你怎么到现在都不知道? 你就说张红星马上要读初中了,不练会自行车不行。 而且初中跟市场在一个方向,买了自行车,不仅仅方便他上学,也能方便你上下班。 你要是路上省点时间,回家还能帮你妈干点活。 骑自行车能省下来二十分钟,来回就是四十分钟,可以做很多活了。 你这么说,可能你妈就主动帮你买去了。” 张红英:……你跟张红星是一样的。什么事都能找到借口。 果然,张红星出面耍赖:“姆妈,给我买辆自行车吧,我学会自行车,你要去镇上买什么东西,我帮你跑腿。 我读书也不用住学校了,每天回来都可以看到姆妈和阿爸。 一个礼拜见一次面你放心得下啊?” 李小芳果然被说动了,第二天就跟张小树两人,去白镇提了辆自行车回来。 两个人谁也不会骑车,连推都不太会推,最后是用肩膀扛回来的。 张红英不得不感动于他们对儿子的疼爱。如果肯让自己去买自行车,明明是可以骑着回来的。 但是他们就是不愿意自己去买,难道生怕自己占为己有? 张红星拿到自行车,果然很新鲜,天天推着自行车到处玩,压根没想起来要跟张红英去市场。 市场里又闷又热,哪里有骑自行车好玩? 年纪轻学东西就是快。也就用了一下午,张红星就把自行车学会了。 张红星刚学会骑自行车,很是得瑟了一阵。他身边围了一群人,一个个嚷嚷着要骑自行车,要他带着玩。 张红星在打谷场上一圈圈绕行,众多小孩脚着“带我一圈带我一圈。” 打谷场上全是稻草垛,张红星绕着稻草垛转来转去绕行,身后的小伙伴大呼小叫,连暑热都忘记了。 然而,好景不长。那么多稻草垛,张红星都没撞上去,偏偏在白地上狠狠掼了一跤,把腿摔了个粉碎性骨折。 等到再有人来通知张红英:“快去医院看看,你弟弟把腿掼断了!” 张红英目瞪口呆:“你说啥?” 骑自行车,还能把腿弄断? 年纪大的骨头容易断可以理解,尤其是老年妇女。李小芳手腕骨折过,肋骨骨折过,锁骨也骨折过。肋骨骨折是因为带孙子的时候孙子调皮,一脚给踢断的。 但是骑自行车也能把自己腿弄断,张红星也是够背的啊! 张红英赶到医院的时候,张红星的腿被钢筋吊起来了,疼的吱哇乱叫,满头大汗。 看见张红英过来,居然委屈的喊:“阿姐,我好疼啊。” 张红英半点同情都没有,怎么这么能折腾呢?难道是因为他越能折腾,李小芳跟张小树管的越多,所以感情越深? 医生交代,骨头要拉开,正位。要不容易长歪。所以不能动,疼到直哭也不能放松。 你现在哭,心疼他,等到骨头歪了,要受更多苦。 张红英敷衍的安慰了张红星几句,跟李小芳要钱去买骨头,说是炖汤给阿星补补,好的快一点。 张红星听见,也顾不上疼了:“要买肉多点的!” 这年头,谁不稀罕肉呢。 张红英又道:“那自行车钥匙给我,送饭快一点,省的你们在医院等的着急。” 李小芳还不大愿意:“你别给你弟把自行车弄坏了。” 张红英气的要命,自己天天来回走那么多路,都不舍得给买辆自行车。儿子还没开始读书呢,自行车都买好了。 现在摔断腿,要了自行车也是给他们送饭的,居然都不给自己用一下。 “你放心,我骑自行车很熟练了。”张红英忍着气道。 “你什么时候学的?”李小芳满腹狐疑。 “学裁缝的时候学的。王师傅有辆车,我没事的时候经常骑。放心,不会掼跤的。 你要是实在不愿意给,我只好走路来去,再加上炖骨头汤,再过来至少要四五个钟头。你别等不及到时候又骂我就成。”张红英脸色一沉。 张红星腿疼的厉害,也催李小芳:“姆妈,你快点把自行车钥匙给她。都是自家人,自行车不是我骑就是她骑。你藏着钥匙干什么,你也不会骑啊!” 张红英要发笑,多么简单的事情啊,就是骑个自行车,又不是霸占不还了,至于这样? 也就是她现在还未成年,出去怕落不到好结果,要不早就远走高飞了。 等再过几年,可以买户口,可以办身份证了,她第一时间就买个户口跑出去。 这日子真是一分钟都忍不下去。 李小芳恋恋不舍的把自行车钥匙掏出来交给张红英,好像掏出来的是自己的心肝。 张红英赶去菜市场,肉摊上还有三根肉骨头。 她想了想,把三根骨头都买了。 回去市场借了个炉子生火,熬骨头汤。 现在的猪很好,熬出来骨髓雪白,汤浓稠。 张红英装了一根骨头,又舀了满满一碗稠汤出来,再加上两?水烧开。 烧的同时,去把沈建珍喊了过来:“来来来,喝汤。吃肉。” 沈建珍吃惊:“不留给你弟弟吃的吗?吃骨头汤补骨头。多吃点恢复的快。” 张红英呸了一口:“他们不配!” 第25章 缘分 前世张红英骑自行车骑到腻,三班制是很辛苦的,经常日夜颠倒。 但是她只会做这样的活,也没办法。 李小芳当宝贝似的自行车,于她就真的只是一个交通工具。 张红英从自己家骑车去青镇,跟去白镇的距离,是差不多的。路上都要经过好几座桥。 那些桥不是后来的公路桥,自行车可以直接过去。石拱桥的拱是很高的,也没有留下可以骑行的道。只有一条大概10公分左右的宽度,用石板弥缝的,倒是平整的,方便自行车推过。 张红英到了桥边,也只能下车推行。 说来也是巧,她上班的时候,正好上桥,对面来了个人要下桥。两人自行车的脚蹬子,就勾一起了。 怎么这样巧?沈建珍早就笑了出来。 等到下班回去,又遇到那个人,正好在同一座桥上,两辆车脚蹬子又勾在了一起。 这次,三个人都笑做了一团。 “好巧。”张红英主动开口。 那是个腼腆的英俊小伙,也胀红了脸笑道:“是啊!” 沈建珍还嘀咕:“那个男的长的还挺好看的。” 张红英不假思索:“男人光好看有什么用。 而且你还要读书的,别想些有的没的。” 沈建珍:“……人家也不是跟我自行车挂在一起。” 张红英下桥之后就回家了。 如果是前世的张红英,刚刚看过琼瑶小说的那个,一定会心如鹿撞,然后产生些有关爱情的想象和期待。 但是,张红英已经看过那么多了,对爱情已经不抱什么希望,所以她转头就把这人放在脑后了。 前世她跟一个小姐妹去逛公园,小姐妹被一个男孩看上了。 那男孩苦苦追求小姐妹,历经了三四年,才最终抱得美人归。然而,他并没有珍惜。没几年,小姐妹就瘦的跟骷髅似的——男人有外心了。 什么爱情,那都是一时冲动。等到不新鲜了,自然有更新鲜的等着他。 但是,没过多久,张红英竟然发现,这个人不再跟自己相向而行,而是变成同路了。 每次看到他默默跟在自己身后,张红英刚开始有点害怕,这是跟踪自己想做坏事? 但是还有沈建珍呢。两个人怎么样都不会打不过一个人吧?张红英也就没管他。 但是没过几天,张红英就变成了一个人上班。 中考成绩已经出来,沈建珍的分够上中专的,但是她没填。班主任劝她为了稳妥起见,可以填沈阳什么的中专学校。离家远,竞争就没那么强烈。 沈建珍看看自己家徒四壁的家,拒绝了。她挣的那点钱,恐怕一年来回四趟,路费都不够。 而且她算过从家里到镇上需要提前一天,要不坐不上头班车。 镇上到苏州又需要半天。万一买不到当天的火车票,还得在苏州等几天。沈大林曾经拖家带口,带着一家子老小陪吴小红回娘家。 也就两三百公里的路,后世半天就能到的距离,路上走了四天。 听说就算是买到火车票,火车上也要两三天。这样的学校,她怎么读得起? 附近的中专学校,竞争就很激烈了。沈建珍决定用可以读中专的成绩,去报高中。 张红英好奇的问她:“读了中专就可以有户口,有工作了,你为什么不读? 读高中考大学很难的。 听说最好的高中,一年也只有百分之三十几能考出去。 一百个人只能考出去三十几个。” 沈建珍解释了一下:“都是考不上中专的人去读高中,还有百分之三十几能考上大学。 那我本来就比他们成绩好,在前百分之三十几里占个名额,应该不难。 而且我还能争取个奖学金。听说一学期奖学金也有七八十块钱。再寒暑假做做临时工,就不需要每次需要花钱都得让我爸低声下气的去借钱了。 到时候我还可以拿钱给我爸,让他把钱先还了。 刚读高中就能挣钱回家,他也能扬眉吐气一点。 要不天天苦闷,对身体也不好。” 张红英感觉,沈建珍虽然抱怨父母重男轻女,诸多怨言,但是对她爸妈还是有深厚感情的。 沈建珍后来报了一所省重点。中考满分620,她竟然考了618分! 沈建珍说是因为题简单,但是张红英这样小学都没办法毕业的人,是不信这话的。 题再简单,也只有她一个考了618,又不是人人考618。 果然,618分的人报高中,把校长都感动了。本来是要期末考试以后才发奖学金的,但是校长看到了由初中出具的贫困生证明,还有村支部盖章,不仅仅给沈建珍免了住宿费,学杂费,校服费,还发了七十块钱。 现在沈建珍军训去了。 张红英有点担心她瘦骨嶙峋的身体,会不会军训的时候晕倒在操场上。 事实上沈建珍的确有几次摇摇欲坠。 她身体长期营养不良,不是一个月两个月能补回来的。 学校来了个病秧子学生的事,传开了。 要不是她成绩实在是好,可能都被退学了。 张红英发现那个男孩跟了自己这段时间都没做什么,胆子也大了。 再上桥的时候,她动作慢吞吞的,等那人上来。 她动作慢,那个人也慢。但是张红英干脆不走了,那人躲不过去,就上前,吞吞吐吐打招呼:“下班了?” 张红英点头:“是啊,你换厂了?” “是的。以前在白镇上班,最近换到青镇了。” “为什么换厂?白镇的厂子老,工资要高一些吧?”张红英问。 “我……我,”那人胀红了脸,说不出话来。 没意思,张红英觉得自己有点欺负年轻人,便问道:“你什么厂的,怎么上下班时间跟我都一样的?” 那人心一横,大声说到:“我叫梁俊华,我看中你了,想跟你谈对象,你愿不愿意!” “这么大声干什么,”张红英退了一步:“我谈对象要我爸妈同意的。你问我没用。” 梁俊华嘿嘿笑起来:“我让我妈找人打听过了,说是你弟弟刚刚折了腿。现在上门肯定招人嫌弃。我妈打算等你弟腿好了,再上门讨帖子。” 张红英没好气的翻他一眼:“那你别跟着我了。” 梁俊华不同意:“这条路上有小流氓,我不跟着你不放心。 我也不会跟你太近,你放心,不叫别人看见,不会影响你。 就是小流氓看见远远有人,就不敢使坏了。 他们一般只在路上没人的时候,对独自一人的小姑娘说说骚话,抓一把什么的。路上有人就不敢了。” 张红英突然想起来,也就是明年春天,一个小姑娘被小流氓拖到了树林里。不过她哭的太大声,把看林人惊动了,坏人才跑掉。 坏人逃窜出去也被抓回来了,但是因为未遂,只判了三年。等到出狱,找了个有点残疾,但是性格很温柔的女孩子,后半辈子很低调,但是没听说有什么不好的。 而那个小姑娘却背了坏名声,一辈子都过的憋憋屈屈的。 张红英便道:“既然有小流氓,为什么不报警抓他们?叫联防队的也行啊?” 梁俊华一愣。说几句骚话,摸一把抓一把,够的上报警吗? 张红英快速把车推过桥,一偏腿,骑上自行车走了。 第26章 抓流氓1 那个被祸害的小姑娘,张红英认识。 长的水灵,歌唱的好,还是各种节目的主持人。 公社虽然很散乱,每个村一个小学,四五个村一个初中,但是,每年元旦,都是会在大会堂组织联欢会的。 全公社的小孩,都去镇上看联欢会。 那个小姑娘,叫李茉莉,杏脸桃腮,嗓子特别好,唱歌像黄鹂鸟一样。 沈建珍说话声音特别沙哑,跟男生一样,吴小红还曾经打听过,吃什么能让嗓子变的好听一点。 其实沈建珍嗓子沙哑,是因为小时候脾气太大,成天哭,哭的声带上长息肉了。但是吴小红不知道啊,以为嗓子哑吃什么东西能变好。 别人说是李茉莉妈妈,每天给她喝一个生鸡蛋。 沈建珍也喝了一个生鸡蛋,后来就没有再喝了。不知道是不喜欢喝,还是因为吴小红心疼鸡蛋不舍得给了。 李茉莉是在中心小学读书的,她的爸爸是知青,一口普通话。 全公社没有一个孩子会说普通话,连老师都不太会说。现在的教师基本上都是民办教师,只有极少数师范出来的老师才能讲普通话,读课文。 学生老师们都是读课文用普通话,讲课回答问题就用土话,无缝衔接。 但是李茉莉就能说普通话。 她长的漂亮,歌唱的好,讲话落落大方,每次搞联欢会的时候,都是她当主持人。 全公社学生太多,联欢会一年要开好几次。低年级的上午去参加,高年级的下午去参加。 所以全公社,所有的学生都认识李茉莉。尤其是男生,都把李茉莉当成自己最喜欢的人。 温温柔柔,漂漂亮亮的小姑娘,又开朗大方,不喜欢她才有鬼了。 可是就这样漂亮的小姑娘,才十三四岁,差点被祸害了,骂名还全是她背。 什么“才十三岁就会勾搭男人了。” 什么“才十三岁就做大人了。” 什么“要不是她一个人往外跑,也不能被别人拖进树林。” 还有什么“打扮的妖里妖气,一看就不正经。” 美的像一朵茉莉花一样的小姑娘,从此开始郁郁寡欢。 她爸爸给她转了学。 但是谣言不长腿,随风满天飞。小姑娘转到哪里,都有人排斥她,孤立她,嘲笑她。 她什么错都没有,只是因为漂亮了一点,出众了一点,就被一个小流氓毁掉了。 想不起来这事也就罢了,既然想起来了,她就一定要把那个流氓抓起来! 说起来,那个流氓,也是他们家远房亲戚。 该死的小地方,每个人跟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点亲戚关系。 张红英以跟这样的人是亲戚为耻。 但是后来过年走亲戚,还能看到那个流氓跟他妻子。 凭什么在毁掉了别人一生后,自己幸福? 但是张红英自己也是个小姑娘,万一遇到流氓,流氓兽性大发的时候,可不管是不是亲戚。除非……像沈建珍那样邋遢,让人看见了都要绕道。 但是张红英也不想破坏形象。别人看到一个干干净净的小姑娘突然邋遢起来,还以为她神经病了,要送医院的。别的医院不多,神经病院倒是很多镇上都有。 白镇上就有一个,好像牌子是写的是“白镇精神卫生中心”什么的。 神经病为什么要看精神卫生,张红英就不太明白了。反正她是不要去的。 但是,怎么能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救下李茉莉呢? 张红英认识李茉莉,但李茉莉不认识她呀!要是冒冒失失跑过去对她说:“你要注意安全,有坏人盯上你了。”李茉莉一定会扔下一句:“神经病。”然后走掉。 她也不能去找那个流氓,说:“我知道你要干坏事,你不许干!”流氓搞不好就把她害死了。 张红英就有点难受了。为什么她重生一次,也没长点本事,也没长点聪明劲? 如果沈建珍在这,搞不好就能想出来办法了。 想到沈建珍,沈建珍就回来了。 军训半个月,她反而变胖了? 张红英好奇的看着她:“你怎么胖了这么多?” 沈建珍就嘿嘿笑。 军训是统一收伙食费的,一个人三块钱。 吃的很好,每顿有肉。 但是吧,卫生条件不怎么好。 因为是夏天,蚊虫多。 做的菜里,有时候会有苍蝇。那帮镇上的学生,一看到苍蝇就大惊小怪,好好的一碟子白斩鸡,就不要吃了。 这个说菜里有苍蝇,不要了。其他人也跟着说不能吃了。 沈建珍才不在乎苍蝇,别说是苍蝇只是在酱油汤里,就算是苍蝇混在菜里了,她也把苍蝇挑出来,照吃不误。 一桌十个人,别的同学好好的白斩鸡剩在桌上不吃了,看到沈建珍吃的欢,就道:“你要是不嫌弃,把我们的也吃了吧!” 沈建珍丁点不嫌弃,一碟子白斩鸡估计也就一两。十碟子加起来,就差不多一斤了。 沈建珍吃的头也不抬。 她虽然瘦弱,但是肠胃功能非常好,吃下去并没有因为不消化,或者不卫生拉肚子。苍蝇经过高温消毒,只怕细菌什么的也早就被杀掉了。 沈建珍这么吃了半个月,回来脸都圆了。一称,足足重了十几斤。 她终于开始不那么像骷髅了,脸上也不再随时挂着虚汗。 前世两个人这会早就走在各自的道上,渐行渐远,几乎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一个读书,早出晚归。一个上夜班,白天睡觉晚上干活,虽然两家就隔一条小河,几十米路,愣是一年半载见不到面,说不上话。 等到沈建珍去住校,更是见不着了。等到张红英结婚,她在外面上大学,连喜酒都是吴小红代为出席的。上了一百块钱礼金。 沈建珍回来了,张红英就问她:“如果我知道一个人要做坏事,该怎么阻止他?” 沈建珍想了想,问道:“像上次那个放火的这样吗?报告上去呀!” 张红英道:“不是的,上次那个放火的,是她已经开始行动了,所以报告有效果。 这次这个,还没开始行动呢。报告了不会有人管的。” 沈建珍挠挠头:“那就盯着他一点,看他行动了再报告啊。” 张红英再摇头:“就是这个人是个流氓,想要对一个女孩子耍流氓。 等到他行动了再报告,就来不及了。那个女孩子已经被祸害名声,后半辈子都会受影响。” 沈建珍挠挠头:“那我也不晓得啊,我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 而且你说人家要做坏事,但是既然都没有行动,你怎么知道的? 说出去没道理啊!” 张红英这才意识到,沈建珍就是个正常的小孩子,并不是像自己一样重生了,有了前世的记忆。 张红英只好把前世的事,再结合自己的经历编了下:“那个是个很漂亮的小姑娘,有个男的鬼鬼祟祟的盯着他好几天了,每天都远远的跟着她。 但是因为路上有人,所以他没有下手。 等到哪天天气不好什么的,路上没有其他人,他可能就要动手了。” 沈建珍挠挠下巴:“这样的话,是不是跟她父母讲好一点?” 张红英终于忍不住说:“你能不能不要挠来挠去,好像身上有虱子一样的。 别人看见了浑身不舒服。” “哦,嘿嘿。”沈建珍憨笑起来。 第27章 抓流氓2 沈建珍虽然还是未成年,但是她有的是胆量。 张红英看了很难的事,在她看来不值一提:“你既然不知道怎么办,就去找她爸妈啊!” “怎么找她爸妈?”张红英为难的看着沈建珍。 沈建珍无语的看着张红英:“李茉莉多有名的人啊,她八岁上台主持节目,你认识她,我认识她,全公社的,读过书又不认识她的不多。 她这么出名,就算是我们爸妈不认识她爸妈,总有人的爸妈是认识的。 她爸爸以前在村里工作,是招的女婿。后来调到镇上去工作了。 你去李家村问李茉莉,或者去镇上打听李茉莉的爸爸,一定都能打听到。 这有什么难的。” 张红英:“你怎么知道她爸爸是入赘李家村又调到镇上去的?你平时响都不响的。” 沈建珍笑:“大人们吃完饭就开始吹牛皮,喉咙一个比一个响,高音喇叭都不用,也能老远就听见。 我不响归不响,那只是不爱说话,但是不说话不耽误我听啊!谁说话我都听着呢。 村里大概一千五百人,每个有点故事的人物我都知道。 连日本人怎么进村的,谁谁是怎么被杀掉的,埋在哪里,谁谁有几个相好,她跟相好们说什么话,只要有人知道了,我就都知道。 只不过有的知道是谁,有的没见过人,只记得一个名字。” 张红英:……所以到底是你活了五十多岁,还是我活了五十多岁? 村里的确是这样的,谁家有点事,都会被别人挂在嘴上嚼,然后遇到这种场合就拿出来说。 但是张红英记性不好,别人说什么事,她都听的津津有味。 等到下次别人再说,她已经忘记了,还是听的津津有味。 沈建珍知道秘密不说出去,是因为她话少,觉得没什么好说的。张红英不说出去,是因为她忘记别人怎么说的了…… 不过,到处打听人的事,张红英也做不来。 万一她去问:“李茉莉外婆家是哪一家?” 人家来一句:“你找她外婆做啥啦?”张红英可能就管不住嘴,把找人的目的说出来。 张红英不擅长说谎,不擅长随机应变,哪怕是笑而不答这种事都做不来。 张红英拉住沈建珍胳膊:“你去帮我找好不好?” 沈建珍点点张红英脑袋:“你要是真发现了有人有对李茉莉不利,你去告诉她爸妈,这是有功劳的,她爸妈肯定会感谢你。 你叫我去找人,这不是平白把功劳让给我嘛!” 张红英摇晃沈建珍的胳膊:“好阿珍,你就去一趟吧。我不去呢,良心不安,去呢,又怕的说不好话,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清楚这个意思。” 一直乐意冲在前面的沈建珍,这次却不同意了:“我马上要去外面读书,虽然还在我们县里,总归路远了,一个月才能回来一次。到时候我不在你身边,你有事缠谁去? 你这次一定要跟我一起去。如果真的帮到了人家,人家是镇上干部,等以后你有什么需要人家帮忙的,你求上门去,人家肯定也会帮你的。 畏畏缩缩,怕这怕那,还怕跟人打交道,你还说将来要跟我一起走。等出去大城市,总不能也这样吧? 又不会有什么害处,你到底在怕什么?” 张红英也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 好像就是一步一步,自己把自己限死了。 原本她的确是性格有点内向的,每天就是沉默的跟着李小芳干活。 但是,是后来一次又一次的留级,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让她害怕被人嘲笑。 她怕大家都像李红霞一样,一开口就是:“张红英啊,小学留了三级,小学都毕不了业。” 明明村里还有更笨的,读到十八岁小学都没能毕业? 那个同学有个城里亲戚,说只要她拿到小学毕业证就能安排进城里。可是她一辈子都没能拿到。 人家也照样大大方方的谈对象,上班。 后面的日子过的怎么样不知道,但是肯定要比自己好。 “那就听你的”,张红英咬咬牙:“不过具体怎么做,你要教我。” 沈建珍点点头:“那我们就去政府找人。 去乡下找人,那些老太婆肯定要问这问那的。一不小心就说漏嘴了。 关键是,还容易一不小心就会把话传的越来越难听。到时候别什么事都没发生,谣言就先传开了。” 现在王师傅已经把外面的店铺关掉了,搬进了市场。 没有火灾之忧,张红英当然是支持她搬进来的。 现在两个人趁午间休息, 跟王师傅说了一声,就往镇中心走。 两个人都没有去过政府,但是镇子就那么大,大概位置在哪总是知道的。 别看路不远,步行也走了快二十分钟。 张红英高兴的对沈建珍说:“哎,建珍啊,我看你身体真的好了很多。 以前走这么多路,你一定会开始气喘,然后出很多汗了。” 沈建珍擦掉鼻尖上的微汗,也很高兴:“是啊,看起来我的身体要每天一斤肉才能补起来。” “呵,好大的口气。当什么有钱人家啊,一天一斤肉。”有人骑自行车路过 还要丢下一句话。 沈建珍气的捡起一块硬泥朝他扔去:“关你什么事,要你管!” 那个贱皮子听见了还扔下一句:“你在大路上说,就是大路上人听。我听见了我就要管!” 沈建珍气的直跳脚。 张红英哄她:“没事没事,我们阿珍这么厉害,将来别说每天吃一斤肉了,每顿吃一斤肉都没问题。 别说吃肉了,吃山珍海味都可以!” 沈建珍咽了咽口水:“山珍海味倒不用了 还是大肥肉吃起来过瘾。咬一口满嘴流油。只有猪肉那么香,别的肉都不够肥。” 张红英也有点馋了,后来的猪以瘦为美 听说还有什么瘦肉精,大肥肉也确实没几年吃头了。 明天中午去割块大肥肉做红烧肉吃! 沈建珍嘴上说的凶,真到了政府门口,腿也有点提不动了。 “怎么样,行不行?要不还是去找李茉莉外婆?”张红英问道。 “行!有什么不行的!”沈建珍头高高的昂起,但是肩膀有点往前缩,看起来未免有点理不直气不壮。 张红英也不能一直缩在后面, 跟着沈建珍,自以为气势汹汹,实际上很怂的,贼眉鼠眼的往政府门口走去。 “嗨嗨嗨, 干什么的?” 没走几步,传达室有人出来叫住了他们。 张红英不好意思的往沈建珍背后一闪。对不起,我还是怂了。 沈建珍走上去,直愣愣的问:“李茉莉你认识不?我找她爸!” 这是啥跟啥啊,你问问认不认识李茉莉,然后要找她爸?那你认识她爸不? “你找他有什么事?”门卫问道。 张红英直使眼色,意思是叫她不要说出来。 沈建珍说:“我跟她吵架,不小心弄坏了她的钢笔。她说这钢笔是她爸爸买的 ,很贵,叫我赔。 我来问问她爸爸,这笔值多少钱。 要是不贵,我就赔了。要是很贵,我就找人打她一顿。打到她不敢叫我赔!” 门卫被沈建珍的厥词惊到目瞪口呆,还有这样嚣张的小孩?告诉人家爸爸说自己要打人? 张红英也被沈建珍的瞎话惊呆了,咋就要打人了? 第28章 抓流氓3 沈建珍气势汹汹的样子,把门卫吓到了。 毕竟是人家的孩子,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如果他没有报告,最后李茉莉真的挨打了,他是肯定要吃挂落的。 “你等着,我去喊李茉莉的爸爸!”门卫说完,就急匆匆进去找人了。 这会是午饭时间,大家都在食堂吃饭呢,一找一个准。 李茉莉在镇里还真是个名人。 谁家有个这么出息的孩子,会不夸耀啊。李茉莉爸爸姓华,叫华凌。招女婿上门,可以生二胎。 头胎叫李茉莉,二胎也是女儿,跟爸爸姓,叫华菊香。 如果说姐姐是挑父母优点长的,人见人爱。那妹妹就是挑父母缺点长的,大家见了,都得说一句:也没有那么丑嘛。因为有姐姐做对比,她就显得分外丑了一点。 华凌对两个女儿都是一样宝贝的。 门卫跑到食堂大喊一声:“华社长,快,快,有人要打你女儿!” 华凌的饭盒都掉地上了,赶紧冲出去:“谁,什么人要打我女儿?” 后面一群人也哗一声跟上了。 沈建珍跟张红英就站在门口,目瞪口呆的看着一群人冲出来。 …… “原来是两个小姑娘啊!”很多人看一眼就回去了。肯定是门卫传错话了。还是吃饭要紧。再晚点……再晚点饭凉点更好吃。那就还是看会热闹吧。 张红英眼睛都眨的快抽筋了,示意:“这可怎么办?” “谁,谁要打我女儿?是你们两个身无二两肉的小把戏?”华凌已经不那么紧张了,估计是个乌龙。 沈建珍站出来:“叔叔你好,我是沈建珍,今年刚刚初中毕业。我找你有点事要说。” 刚好华凌是管教育的,对沈建珍的名字还是有印象的。毕竟是今年的中考状元。 “哦哦,沈同学啊,你找我什么事?”华凌眼睛又看向张红英。 张红英红着脸憋出来一句:“张红英。” “两位同学找我有事,那应该是很要紧的。来来,我们去办公室坐下说。”华凌邀请道。 张红英:……没想到我还有走进政府的这一天。她软着腿进去了。 沈建珍看到张红英完全说不出来话的样子,只好自己开口。 “张红英跟我是好朋友。 我们都认识李茉莉,但是李茉莉不认识我们。 这次来找你,是因为,红英好几次在路上看到,有个小流氓一直跟着李茉莉。 红英不知道怎么办,她来找我问意见。 我们不知道小流氓想干什么,也没有时间去证明他想干什么。 但是我觉得应该要告诉你一声。要不等小流氓真的干了什么 ,可能就来不及了。 因为他们放学的那个时间点,路上不是一直都有人的。万一遇到没人的时候,李茉莉一个小姑娘,肯定逃不掉。 这个事情,我也不好在外面直说,要不人家传来传去,变成李茉莉遇到流氓了,很快传言就会变的没法听。 我本来没打算你一定在,或者一定会见我们。 所以才说我要找人打她一顿。 我想就算是有两个女生想要拦住李茉莉打一顿这种话,就算是传出去,也没什么要紧的,大家只会觉得是找事的女生有问题。 而且听见这句话,你们可能会抽空接送她一下。 我这么说不是有意要威胁谁。” 沈建珍硬着头皮说完,紧张的吞了口口水。 这个男人是干部,应该不会打人吧? 华凌眼睛盯着沈建珍看了足有几分钟 似乎在判断她说的是真是假。 张红英手心里全是汗,但是她不后悔。 “那个小流氓你们认识。”华凌肯定的说道。 张红英鼓足勇气说道:“是的,那个人,叫洪四强。看上去老实巴交的,不说话,也不流里流气。 但是他就是一直盯着李茉莉。我下班路上看见过好几次。” “也许是恰好同路呢?大路朝天,人人都可以走的。” 张红英很着急,她不知道怎么解释。 上辈子洪四强被抓到后,自己交代的,说是跟踪了李茉莉快一年,才找到一个路上没有人的机会,把她拖进了树林。 但是刚拖进去,李茉莉的哭声就把看林人惊动了。 华凌看着张红英慌乱的神情,却点点头:“谢谢你们。你们早点回去吧。” 回去的路上,张红英还是汗津津的,一个劲问沈建珍:“你说他信了没有? 为什么只说谢谢我们,也没说信不信,也没说要做点什么。” 沈建珍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呀,谁知道他们这些大人怎么想的。 就算是他们有什么想法,也不会跟我们小孩子讲啊。 我们跟他们什么关系都没有,他们凭什么跟我们说? 就算是有想法,也是回去,一家门关起门来商量的。 犯不着跟外人说。” 张红英点点头,也是,反正她话都传到了。如果李茉莉的亲生父母都不关心将要发生的灾难,她一个外人又能说什么? 说的多了,亲戚要怪她,外人要传不好听的话。 以后的事,就让华凌操心去吧。 事情的后续,沈建珍读书去了,不知道,张红英却是听说了。 一天早上,市场里闹闹哄哄,都在说:“你们听说了吗?昨天有个人被人打断了腿?” “什么什么,哪里有人被打断了腿?” “就是中学出来的那片果树林。 也是奇怪,如果是夏天么,还有可能是去偷水果被打断了腿。 这都深秋了,怎么还有人跑果树林里去?还被打断了腿?” “怎么看出来腿被打断了?”张红英忍不住问道。 “哎呀,那大腿都弯了,正常的腿怎么可能是那个样子的!” “哦哦 ,被打断腿的是谁知道不? 为什么被打断的?” “好像叫宏强,还是四强什么的,听说家里有钱的,直接车子送到上海去了。” “哇,叫车子去上海,不得两千块钱?” “是要的,我们村有个小孩手指头不小心断了,送去上海,就花了两千块钱。” “啧啧,一年收入砸进去了。” “那不去也不行的。万一治不好,一辈子都是个瘸子。 瘸子工作不好找,对象不好找,连田里的活都干不动。瘸子挑担也挑不成 ,一辈子就完了。” 张红英已经猜到,八成那个人就是洪四强了。心里很高兴。前世你毁了人家一生,自己反倒是浪子回头,夹着尾巴也过完了一辈子。人家本来应该是过着体面生活的,却变成了别人脚下的泥,任人践踏。 张红英不知道前世华凌为什么呀没有把她转学到异地去。他既然是知青,老家应该在很远的地方,如果转回老家,大概就可以逃脱谣言的影响。 万事难买早知道,现在张红英利用自己的早知道,帮了一个人,一直压抑的心情畅快了很多。 她不仅仅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也要改变沈建珍的命运,还可以帮帮前世那些可怜的女孩子。 第29章 定亲风波 张红英万万没有想到,她救个人,最后把麻烦救到自己头上来了。 不读书后,陆陆续续有人跟李小芳打听自己,这个张红英是知道的。 前世张红英黑不溜秋的,光是有一个勤快的名声,就有四五家上门来讨庚贴的。 十八岁就定了下来。二十岁退婚,然后二十一岁招赘。 这辈子养白了,还有门手艺,找上门来的人只会更多。 但是,张红英总以为自己至少能熬到十八岁的。十八岁可以办身份证了,十八岁沈建珍也出去读大学了。两个人可以一起远走高飞。 但是这一天,张红英刚回去,李小芳就兴奋的说:“你知道今天谁来了吗?” 张红英奇怪的看她一眼:“这我哪里知道啊!” “洪家来人了。”李小芳还是很激动。 “洪家是来看奶奶的?”洪家这门亲戚,说起来,还是奶奶前夫家那边的亲戚。跟他们家实在没有血缘关系,平时也不大来往的,也就是过年,或者喜、丧一起吃顿饭。 “不是哦,洪家来讨庚贴的。”李小芳说话都洋洋得意。 洪家上一辈有一个女的嫁去了外地,听说是当大官的,让家里人在老家办了个厂子。短短几年,他们家已经成了村里首富。 “我们不是亲戚嘛,怎么能上门来。法律规定了,亲戚不能结婚。”张红英垂死挣扎。 “法律规定的是近亲不能结婚。你们连血缘关系都没有,不搭噶的。”李小芳不以为然。 张红英才不要嫁给那个流氓。她刚刚帮别人脱离灾难,哪里有自己一头扎进去的道理。 “洪四强不是说被打断了腿嘛,我才不要嫁给瘸子。”张红英不满。 “人家家里有厂,又不需要下田干活,瘸子有什么要紧。 瘸子也不影响生孩子。”张红英震惊的看着李小芳,难道人活着就是为了有钱花,为了生孩子? “姆妈,你信不信,大队里对孩子最差的吴小红,都不会舍得让沈建珍嫁给瘸子。给多少钱都不行。” 李小芳恼羞成怒:“沈建珍那个邋遢样,一点活都不会干,她想嫁,人家还不要呢。” 张红英说道:“我不是说人家要不要沈建珍,而是在说,你对女儿,还不如吴小红。” 李小芳急了:“我哪里不如吴小红,吴小红还要跟女儿抢东西吃,还要打女儿。 你看我动过你一根手指头吗?” 张红英:“我宁愿你天天跟我抢菜吃,天天打骂我,但是会让我上学,不会逼我嫁人。” 李小芳一拍胸脯开始哭起来:“哎呦,我怎么生了这么个女儿啊! 把心掏出来给她,还要嫌我不好啊……” 张红英冷冷的说:“你哭,你哭大声点。 把村里人都哭来了,我就告诉他们 ,洪四强是为什么被打断腿的。 让洪四强在村里找不到对象,只能找外地人,你看他们会不会恨死你。” 李小芳被张红英的眼神吓住了,收了哭声,狠狠的拧了张红英一把:“我把你从一刀草纸长领到这么大,你敢说我不好,敢威胁我?” 张红英忍着疼不吭声。 李小芳拧了几把,拧到没力气了,才问:“洪四强是因为什么被打断腿的?村里没人知道,你怎么知道?” 张红英疼的直哼哼:“因为他想要强奸一个小姑娘,被小姑娘家里人看见了,绑树上打断腿的。” 李小芳八卦的心就起来了:“那小姑娘是谁?你是怎么知道的?” 张红英吓唬她:“这话不能提。你嘴巴大,一不小心说出去了。 洪家三问两问,就能打听过来了。等他们知道是你第一个说出去,你看你有什么好处可得。” 李小芳也知道自家事,的确是喜欢说嘴的,也就不问了。 没过多久,她又想:“我介绍给沈建珍去!你不是说吴小红对沈建珍比我对你好吗?你倒是看看,吴小红能不能逼着沈建珍同意?” 张红英几乎要爆炸。她以前有亲情滤镜,从来没发现李小芳也是这么恶毒的一个人。 李小芳说完还想往外走,去找吴小红。张红英一把拉住她:“姆妈,你是不是疯了?沈建珍那脾气,你也敢惹? 她上次在厂里跟人吵架,明明那么瘦小一个人,发了疯似的跟人对打。你也是看见的。 她在家里跟自己亲妈都从来不客气,不忍让。要是她知道是你做的这个介绍,你猜她会不会提菜刀来砍人? 我们俩虽然是小姐妹,但是她发起火来,可不会认我。” 李小芳想起沈建珍一脸凶相,也是有点怕,嘴里骂道:“只呆*读书倒怪读得出。她要是在乡下种田,怕是两三年就要累死她了。” “她怎么样同你又不搭嘎的,你说她做什么。”张红英不让她乱说。 “行行行,算我嘴巴痒。你现在大了,翅膀硬了,开始管起你妈来了。”李小芳悻悻的说。 张红英正色说:“姆妈,你们年轻时候,就是种田,锄地,看蚕。跟外面人打交道不多。 为一棵秧苗,一根树杈子,都能跟人吵一架。 我看你们每天吵的,无非是谁家的树叶子伸到人家田里去了,谁家鸡啄了谁家的菜叶,都是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 丢一只鸡能骂一个月。 现在不一样了。你看看大家做工人,忙起来谁还会为了几片树叶吵架? 尤其是我,现在我学了裁缝,马上满三年出师,不管到时候是自己开店,还是留在师傅店里帮忙,总归都是做生意,如果搞的人人都讨厌我,还怎么做生意?” 李小芳注意力被转移了:“满三年给你多少工钱?” 张红英试探着说:“一百……” 李小芳立马露出不满意的神色,做三班制的,至少有一百二。 张红英补充:“等我做出名气了,有了老客户,到时候我自己接的客户,手工费肯定就归我自己了。再怎么样,自己做生意,收入肯定不会不及工人的。 而且将来还能自己开店。” 要命了,白镇那边店铺每个月三十块钱的租金,已经全部给了李小芳。 买了小商品市场的商铺,花了三千。为了抵扣买商铺的钱,王师傅已经扣了一年工资了,一千四百四,再加上租金七百二。 自己还欠师傅八百四…… 现在手上有防止火灾的奖金二百五,存款三百。算一下,还差着师傅三百四十块钱……再扣两个月工资加租金就够了。 但是,现在要拿一百块钱去应付李小芳…… 张红英把目光看向王师傅。 王师傅问道:“怎么了?” 张红英小声说:“马上要学徒满三年了,我妈要求我拿钱回家。 我在想,以后买商铺的钱能不能每个月扣少点,你给我一百块钱回去交差。” 王师傅不以为然:“你不说我也要提了,这一年来你活干的不错,可以独当一面了。 而且原来给沈建珍算的提成,都没有给你细算。小商品市场的租金都涨到八十了,你这边还是按六十算的。 所以,你买商铺的租金,就算还完了。 以后,每个月按时给你租金和工资。” 张红英激动起来,这就是说,以后她一个月收入两百多了? 等攒点钱,可以再买一个房子了。 张红英唯一知道的让自己变有钱的办法,就是买房子。什么国库券,什么股票,什么黄金,还有什么做生意,她听都听不懂。 等沈建珍读书读好了,也许可以让她想办法再找几条投资的路。现在,就先买房子买铺子吧。 第30章 买桑叶1 鸭湾村所在,之所以称为水乡,是因为它水资源非常丰富。 几乎没有一片土地能超过一亩,周边不是田,就是河。所以住户也稀稀拉拉,一块陆地上,大部分最多能容纳三四户盖房子。少数能连成片的,又都是靠着河。 剩下的都是低洼的田。 这一整片平原地下水都很丰富,田里长年蓄水就不说了,就算是陆地上挖个井,不消超过五米,冒出来的水就大的不行了。井里水面长年离井沿不超过两米,叫人感觉,不需要提桶,也不需要井绳,拿个勺子都可以舀到水。 降水也多,年降雨量可达一千毫米。 尤其是春夏两季,张红英每天早上几乎都是在淅淅沥沥的雨声中醒来。雨虽然不大,但是一天二十四小时几乎不停歇的下着。而且能够连绵下上一两个月。 倒是对睡眠很有利。空气凉凉的,又湿润,对皮肤也很友好。本地的姑娘,大部分皮肤细的跟瓷似的。 但是今年就有点不太对头。 今年好像没怎么下过雨。 李小芳每天唉声叹气:“今年这天旱的呀,什么时候落场雨才好。” 张红英还不以为意:“落雨有什么好,红星读书路上一淋雨,我上班也不方便。” 张红英一个月拿回家一百二之后,李小芳终于大发慈悲,允许张红英也买一辆自行车了。女式自行车,只要一百六七十就能买一辆。 下雨天舒服,但是出门实在恼火。虽然有雨披,但是水滴滴答答落在眼睫毛上,很挡视野。所以张红英是喜欢晴天的。 终于,持续晴好的天气,让李小芳为难了。 “你明天去市场上,跟周围的人打听看看,哪里有桑叶卖?”李小芳吩咐。 家家户户都种桑树,养蚕。一般来说,多少桑地,养多少蚕,是固定的。 春天桑树发嫩芽。等到桑叶长到巴掌大的时候,蚕宝宝刚好孵化出来。 这时候天气冷,妇女们都把蚕种放胸口贴身孵化的。 屋里也冷,刚刚孵化出来的蚕只有蚂蚁大,黑乎乎的,叫蚁蚕。为了怕蚕冻坏,蚕室里还要生炉子。为了给蚕保暖,把人闷坏的都偶有发生。 把新鲜的嫩叶摘下来,用菜刀细细的切碎,撒在蚕宝宝身上,蚕宝宝才会开始进食。 等到吃了七天桑叶,开始蜕皮,蚕宝宝才会变大到肉眼可见。此前手都不能碰蚕宝宝的,一不小心就可能把蚕弄死。 鸭湾村名叫鸭湾村,最受欢迎的却是鹅。因为鹅毛用来照顾刚孵化的蚕宝宝刚刚好。羽毛纤维非常柔软,把蚕宝宝扫来扫去的时候可以不伤害到它们。 蚕宝宝越长越大,去桑地里摘桑叶已经不够它们吃了,男人们便会去地里,把桑叶连杆子剪下来挑回家。 剪桑树枝的剪刀都是特制的,叫桑剪。 桑叶带着露水挑回家,全家老小齐上阵,把桑叶采下来喂蚕。 蚕宝宝每蜕一次皮,人几乎就要掉一圈肉。 等到蚕宝宝成熟了可以上山,桑地也光秃秃的了,人也瘦的不行了,一直要等到卖蚕茧的时候,大家才会露出由衷的笑脸。 蚕茧很贵,收购价一年年在上涨。一担收购价从三四百,涨到四五百,再涨到一千…… 养一季蚕 ,一张蚕种,全家老小齐上阵,大概能采六七十斤蚕茧。 没有工作的时候,养蚕卖蚕茧是一笔重要的收入,但是现在大家都上班,张红英就不大看得上这起早贪黑,没日没夜挣的几百块钱了。 离上山估计还要个把星期,张小树已经把地里的桑叶都剪完了。 “我们村里没地方买桑叶了吗?”张红英问道。 “大家都看春蚕的,而且没料到今年干旱,桑叶长的不好,家家都不够吃。 就瘌痢阿三家蚕宝宝老早染上了僵蚕,蚕宝宝都倒掉了,剩下些桑叶,往年卖五块钱一担,今年要的人多,他开价十块,实在太贵。 老早就有人问过了,没人去买。 你问问看其他村子有没有多的桑叶。现在估计有些人家不看蚕了。” 一担桑叶不够蚕宝宝吃一天的,还要个把星期才能上山,买桑叶就要用掉五十到一百块钱,确实是贵的。 张红英又说:“桑叶不卖掉也会老掉啊,他良心这么黑做什么?” “他蚕没看好,赚不到钱,想通过卖桑叶赚点本回来嘛!”张小树倒是算的赢这笔账。 三跪九叩都过去了,就差最后这一哆嗦,的确没人舍得就这么放弃。 花一百块钱,蚕茧卖出去能赚回三四百。这一百块钱要是不花,全家人一个多月的操劳,连带桑树地的产出,就血本无归。 要是能找到便宜点的桑叶,还能少花点。 张红英点点头:“好,我明天去打听下看看。” 青镇那么大,要买几担便宜桑叶,应该不难的吧? 张红英第二天一到市场,就跟商户们打听:“你知道谁家有桑叶卖的?” 商户们来自各个村子,有人知道哪里有桑叶卖的,有人答应回去帮忙打听。 其实按张红英看,还不如就找瘌痢阿三买点算了。至少不用挑着担走这么远。 青镇说大不大,从东到西,四五十里也是不止的。就算是真的有桑叶卖,挑担跑那么远,付出的力气难道不是钱? 张红英不是很理解她爸爸的倔脾气。 但是张小树就是认定了,哪怕我跑一百里路去买桑叶,我也不要你的。 哪怕我找条船去买桑叶,我宁愿把钱花在租船上,我也不买你的。 别看平时李小芳拿捏张小树很轻松,她说什么男人听什么。但是男人牛脾气发作,她也没办法。 张红英就更没办法了,除了去打听,还能怎么办? 做女儿的,从来拧不过父母的。 还好,就在隔壁村,大概五六里路,就有人家卖桑叶。 他们家是定的蚕种,不小心叫鸭子进去,一股脑偷吃光了,最后地上的桑叶就只能看它老掉。往年很少有人需要买桑叶的。价格也没有多要,就按往年价格,五块钱一担。 张小树高高兴兴的跟他们定了十担桑叶,约好自己慢慢来挑。 定的多了不怕,蚕上山也是分批的,等到两三天后发现定多了,可以让一些给别人。万一定少了可就没地方哭去了。 张红英帮忙联系好就不管了。张小树今年才三十多岁,挑担桑叶不至于累坏。反正都是他自己选的。 张小树每天汗流浃背挑担,也忙的挺高兴。蚕宝宝有桑叶吃了,收成有保障了。 就是瘌痢阿三看大家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这些人都去外面买桑叶了,没有人买他们家的高价桑叶。 他气急败坏,摸黑去给桑树喷了农药,只能留着等看桂花蚕了。 第31章 买桑叶2 张红英家的蚕种成熟早,桑叶吃到第六天头上,大部分蚕宝宝就变成玉白色。 用麦秸绞好的柴龙,也早就一条条摆在柴房里。 张红英起个大早,让蚕宝宝上山——也就是放到柴龙上,让蚕宝宝自己找个合适的地方吐丝做茧子就行。 等到她回到家,养蚕的匾(一种用竹篾编成的器具,圆形的下底,边框很浅,用来养蚕、盛粮食,直径一米六左右)都已经清理干净了。 “蚕宝宝都上山了?”张红英很高兴,跑去看柴龙上,正在摇头晃脑的蚕宝宝。 忙碌那么久,终于看见收成了。 这个阶段,重要的就是防苍蝇。有一种绿头苍蝇,专喜欢叮蚕宝宝。一旦蚕宝宝被这种苍蝇咬了,很快就会腐烂。整个茧子都没法要了。 蚕宝宝织茧,是先织个轮廓,然后在里边一层层的加固。等到丝吐完,它就慢慢蜕变成了蚕蛹。 蚕茧一直要到壳变硬,蚕宝宝变蚕蛹之后才能采摘,卖钱。 张红英正欣喜的看着蚕宝宝吐丝时,外面传来了喧闹声。不知道哪家,吵起来了。 张小树出去看了一眼,幸灾乐祸的说,瞎子二毛跟癞痢阿三在吵架,吵的不可开交。快打起来了。 李小芳正好做好饭,菜落年糕。 张红英盛了一碗,端在手里,往外去看热闹。 边上早围了一圈人。 张红英一边斯哈斯哈吃年糕,一边问:“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为什么吵架?” 年糕很烫,不吹凉了很有可能烫坏嗓子。而且黏在嗓子眼上下不去也很麻烦。好像是哪个亲戚家房子上梁,给张家分了两块年糕,李小芳就煮煮吃了。 边上的人忙着吃瓜,也没人给张红英解释啥。张红英只能努力去听。 “大家来看看啊,都来看看啊,怎么有这样的绝户种!全家死光光了!自己家没有看蚕,一瓶药水把我们家蚕宝宝都药死了! 你们来评评理啊,哪位有空,去帮我把大队干部也喊来。 我倒要看看,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大队干部管不管?” 癞痢阿三一个劲申辩:“我给自己地里打药水,跟你有什么关系? 我春蚕没有看,桑叶又卖不出去,要留着养桂花蚕,不打药水,别人家桑叶都剪完了,虫子会把我们家桑叶吃光。 你不让我打药水才是岂有此理。 怎么,我不打药水,你要赔给我还是什么?” 大队干部早就被喊来了。 本地民风没那么彪悍,大部分人都是嘴上哭喊几句,所以他们也不着急说话。 “好啊,你承认打药水了。 谁家养蚕季打药水的? 稻田里生稻飞虱,打药水还要错过养蚕季呢。实在要打药水,需要叫专家来看风向的。 还要通知到相邻的几块地主人。 谁见过一声不响直接打药水的? 我们家蚕宝宝再吃一次桑叶就可以上山了,一记头被你毒光,一季蚕的收成全没有了,不找你找谁?” 癞痢阿三不说话了。 他看到大家都去外面买桑叶,没有买他们家的,心里气愤。但是也知道这桑叶应该是卖不出去了,就打点农药,留到养桂花蚕用吧。 万万没想到,他以为大家都去买桑叶了,自己家地里肯定没有了。哪里能想到,居然还有人家桑树上留着叶子,以防万一? 今天早上瞎子二毛多庆幸自己的先见之明,下午就有多懊悔。 早知道,昨天就多挑一担回来了!实在懒得再跑一趟,昨晚把剩下的桑叶剪了也行。再或者,干脆偷偷懒,半生的蚕,不给它喂,再放一会没准也熟了。 而癞痢阿三因为气愤,是连夜去喷的药水。打药水的时候天黑乎乎,看不清。再加上顺风,癞痢阿三自己家桑树上喷到多少药水不知道,瞎子二毛家的桑叶,倒是喷了个满满当当。 瞎子二毛骂人的词汇不够丰富,表情也不够精彩,张红英看的索然无味。 这个事情,只要大队干部不偏私,那是一定要癞痢阿三赔一点的。 癞痢阿三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 只能无谓抵抗,一个劲申辩:“我也不是故意的! 我看他都买桑叶了,哪里想到他地上还留着桑叶?” 这时远远跑来个小孩,十二三岁样子。张红英看了眼,好像是癞痢阿三的小儿子,好像叫国强还是国伟的。 小男孩拼命从人群里挤进来,要对他爸说话。 癞痢阿三情绪激动,一点都听不进去。 小男孩急了,又从人群里钻了出去,找来一个脸盆,咣的敲了一声。 不管是吵架的,还是看热闹的,都一时一静。 “你个小鬼头干什么?大人有事呢,自己玩去!” 边上人起哄撵他走。 他又敲了两下脸盆,才说道:“阿爸,你问问他们,剪的都是自己家桑树条吗?没有剪到我们家桑树条吗?” 瞎子二毛还没有说什么,他儿子脸色变了。 “国强,你说的什么意思?”癞痢阿三问道。 “我刚刚去地里看了,我们家桑树,被剪掉了四五棵。 他们家桑树,只有两棵有新鲜剪枝条的痕迹。 所以他们蚕宝宝中毒,不是因为我们家农药飘过去了,而是因为偷了我们家桑叶!” 张红英感叹,这个国强,年纪小小,喉咙倒是响。而且居然能这么快想到去看桑树,也是聪明人。 估计将来又是一个沈建珍一样的读书天才吧! 聪明人的确是从小就聪明的。 瞎子二毛不承认:“你说我们偷桑叶就偷桑叶啊! 没有这样冤枉人的。 明明是你们家喷农药才毒死了我们家的蚕!”但是口气已经不像刚才这样硬了。 国强却道:“你不要跟我说剪的那两棵树上的桑叶够喂蚕,也不要说喂的是昨天剩下的。 大家都是一直养蚕的,匾里喂蚕宝宝的是不是新鲜采的桑叶,你们家桑树上有多少新鲜剪过的痕迹,大家一眼都能看出来的。 你不信我的话,可以叫大队书记,大队长,一起去看。 我要是骗人,叫我嘴巴生疮,你要是偷了桑叶,叫你烂手指头! 你敢不敢赌咒!” 村里人其实不大信赌咒,只要能瞒过去,赌咒也不怕。但是,的确如国强说的那样,是不是新鲜桑叶,采了几棵树的桑叶,桑树上刚剪掉桑树枝的伤口,应该都还在留汁液呢。 这些是瞒不过去的。 瞎子二毛还要说什么,他儿子直拉他:“算了算了,我们自己认倒霉。 走了走了。都回去吧。” 大队干部白跑一趟,看了场热闹,一句话都没说,国强自己就解围了。 这季干旱,带来的损失是惨重的。倒是沈国强,从此在大家心目中留下来深刻印象。 张红英曾经在哪里看到过茅盾写的《春蚕》,看到这一幕,感觉几十年过去,蚕农本身并没有什么变化。唯独庆幸的,是国家强大了,太平了,蚕茧可以稳稳卖出去。 不过本地也不会养太久蚕了,付出收入不成正比。大概九四年以后,桑树连根都挖掉了。 连李小芳看了他们的争执,再想想为了这几个蚕宝宝,连觉都不能好好睡,也决定,明年开始不看蚕了。桑叶有人要就卖掉。 第32章 赚快钱1 张红英很快又存了一千块钱。 这要是进了厂,光靠自己工资,每分钱都被李小芳拿走,她就一直是个穷光蛋。 张红英只不过是改了条路,从进厂转而学裁缝,就偷偷攒下这么多家私。每个月光是租金就差不多可以抵一个人收入了。 所以这一千块钱,她就想着要不要再在老街上买个房子什么的? 但是一直没有再找到这样的机会。 现在的钱购买力很强,镇上的生煎小笼包,那么好吃,一份只要七毛钱。 张红英竟然有钱花不出去。 春蚕上山,天气也热了,沈建珍高一结束,高高兴兴回来找张红英。 张红英就问沈建珍:“我攒了点钱,你说是买点什么好啊?” 沈建珍哪里知道,不过她说:“我看报纸上说,有个东西叫股票。好像还有个人叫杨百万。说是他炒股赚了很多钱。” 学校里为了让学生了解时政方便考试,每个班级都有一份报纸的。沈建珍每次拿到报纸,都会一字不落的看一遍。 张红英就问:“那你知道这个怎么炒不?” 沈建珍摇摇头:“我就是听说有这么回事。别的好像也没有听说。 现在除了办厂,做小生意,别的也不知道他们怎么赚钱的。 我们学校很多人买随身听,买磁带。港台歌星的磁带,照片,都卖的很好。 你连远门都不敢出,也做不来这个生意。” “是啊”,张红英叹气。青镇就这么多人,能做的生意好像都有人做了。 不过,沈建珍想了想:“你已经在学裁缝了,要不去学盘头,化妆,然后给人拍照也好的。 我们班里女同学都去拍一个叫艺术照的东西,五块钱一套,涂涂粉,涂涂口红,再换几件衣服拍照。十张照片,五块钱。 我看我们班里的女生,大部分去拍了。 青镇至少有好几千上万小姑娘吧,尤其是外地来的那种,他们肯定愿意拍艺术照的。 只要有一个人拍,她拿照片回去给别人看,人家也会来拍的。如果每个人都拍五块钱,你就能赚几万了。” 哟,这个倒是张红英没想到的。 沈建珍读书的那个镇,离市里更近一些,也更时髦一些。青镇则算是很远的乡下了,什么东西都过来的慢一点。 而且市里有高中,有中专,还有大学,学生多,舍得花钱的多。 张红英还从来没有想过,打工妹集中的地方,其实也是一样的。都是年轻人,都舍得花钱。而且学生的钱还是父母给的,打工妹的钱可是自己挣的。 张红英就问艺术照是个什么样的?沈建珍挠挠头,她只看过别人拍,自己花五块钱去拍套艺术照?怎么可能! 沈建珍那些同学,父母不是各个镇的干部,就是各个厂的领导。听说一个月生活费就给一百五了。 而沈建珍,满打满算,一个月只能花三十块钱,还要包括来回的路费。光是坐客车,路费就要两块多。 张红英鼓动她去拍一套艺术照回来看看。只有看到照片才知道好不好学,能不能开起来店。 沈建珍答应等下学期开学去拍一套艺术照,拿回来给他们参考。 王师傅听说了,却笑他们:“一招鲜吃遍天,你们磨磨唧唧,明明这是沈建珍从外面带回来的消息,你们不知道珍惜。 镇上又不是只有沈建珍一个人在外面,别人要是也发现了这个商机,等你们再磨磨蹭蹭开始,就算是有机会也被别人抢先了!” 然后催她们,赶紧去考察一下,要买些什么服装,什么化妆品,赶紧去。 如果真的这笔生意好做,就赶紧做。 不论做什么,都要当机立断。 张红英却发愁,拍艺术照,不是还要拍照的吗?买一台相机就要多少钱?还有洗照片? 王师傅笑起来:“小菜场开照相馆的,也是我家亲戚。 你去学化妆,盘头发。还有买服装。至于拍照片那一步,可以跟我亲戚合作。 你们到时候就在相馆橱窗里贴上艺术照就行了。” 张红英想想就动心起来。 她又何尝不想留一套年轻时候的照片呢? 前世她拍第一张照片,还是张红星去了苏州读书。他到了苏州,就买了一台相机,靠给大家拍照,也结识了很多人。 没准他也靠给人拍照赚下私房钱了。 只不过买相机和胶卷的钱,都是家里提供的。 张红星拿着相机回来,也给村里人拍了很多照片,一张好像收了三块钱还是多少。 现在大家去照相馆拍照,都是拍学生证、身份证等上面要用的一寸黑白照,彩色照片,全身照片,基本上没人拍过。所以张红星应该赚了不少钱的。 张红英拍拍自己脑袋,明明是同父同母的姐弟,为什么自己还没有张红星十分之一精明呢? 哪怕有他十分之一精明,也知道要自己留着钱了。 沈建珍读书的那个镇,离家二十多公里。这条路沈建珍已经熟悉了,张红英也就敢跟她一起去。 两个人商量停当,决定第二天一早坐头班车去参考一下,看人家的艺术照是怎么拍的。 现在的公交车,简直是摆渡船。路颠簸就算了,车子还随时停。只要路边有人招手,它就停下来带客。 二十多公里路,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到。 路上走走停停,汽油味,人的汗酸味,搞的张红英极其难受。 好不容易下车的时候,腿都软了。 沈建珍笑她:“你这个样子,怎么出远门啊。” 张红英喘息了一阵,才说道:“听说司机不晕车。” 沈建珍看了看张红英,给她竖了个大拇指:“有志气,有理想! 我在车上听到过,学开车至少要半年,学费三千多。 不过学会了,很快就能挣回来。” 张红英咋舌:“这么贵的?你怎么知道的?” 沈建珍得意的道:“我是什么人?我不仅仅知道学开车要多少钱,还知道买一辆车要多少钱。” 张红英吐槽:“知道有什么用。别说三千,你连三十都很难摸出来。” 沈建珍兴致勃勃:“现在我拿不出来怕什么,总有一天我能拿出来的。 到时候我买两辆车,我一辆,你一辆。” 张红英没有打击她。的确,在不久的将来,小汽车进入家家户户……但是唯独没有他们家。 张红星跟秀琴,一个人开奥迪,一个人开宝马,听说都是好几十万的豪车,但是没有人邀请她坐车出去玩玩。 她每天早出晚归,骑的都是那辆电瓶车。 后来张宇昊工作了,也只能买辆十万出头的代步车。张宇昊倒是经常提要带她出去玩玩,但是那会她被生病的父母绑住了腿脚,家里一分钟都离不开了。 下车后又走了半个小时,才到沈建珍说的照相馆——她也没来过,只是听同学提起,还是一路打听过来的。 第33章 赚快钱2 张红英跟沈建珍走进去,说要拍艺术照。 老板大上午迎来两笔生意,自然是很高兴的。 老板先给沈建珍化妆。 只见他先给沈建珍脸上扑一层厚厚的白粉,再给她嘴唇涂的血红,然后就叫她起来:“好了,我们来拍照。” 张红英看着,老板一会拿个帽子叫沈建珍带上,以后拿个面纱叫她罩上,还给挂些夸张的塑料耳环、项链…… 总之就是简简单单换个姿势,换个角度,就是一张照片。 十张照片很快拍好,又轮到张红英化妆拍照。 张红英比沈建珍长的好看,但是反而有点扭捏放不开。她在那个动不动就说女人“不正经”的环境里太久了,“正经”这个东西,像紧箍咒一样,随时规划她的一举一动。 不过脸上的粉一层层刷上去,她突然想开了。 就是那些动不动就说别人不正经的女人,老了反而要扭啊扭的拍视频发网上。 她虽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一不小心就回到了十几岁,但是如果还被那些闲话管住,那可真是她笨了。 而且她越看,现在所谓的艺术照,就越像前世手机上的美颜和特效。 只不过美颜和特效是手机相机上的,现在艺术照是把特效直接搞在人脸上头上的。 张红英还在走神,老板已经刷刷刷美颜完毕。 也不知道怎么就咔嚓咔嚓,布偶似的拍完了照片。 等到照片拍好,张红英已经想清楚了。 这个东西,就算是别人也学了开店,她也不怕。 当下普通人的所谓化妆,她已经看见了,就是涂点粉,涂涂口红。眉毛淡的还可以画画眉毛。张红英和沈建珍都眉毛很浓,老板连这一步都省掉了。 她虽然没吃过猪肉,但是也见过猪跑。后来那些假睫毛,双眼皮贴,各种眼影,各种头饰…… 现在人再聪明,也想不到后世那么多花样。张红英终于找到自己的优势了。那就是领先几十年的眼界。 她学了裁剪,现在已经可以看到别人穿的什么衣服好看,自己裁出来了。 现在电影电视那么多,每个出来都要流行一阵子。如果她能把衣服做出来,头饰做出来,还怕店里没有生意吗? 张红英越想越高兴。 没有文化又怎么样,没有文化也不妨碍她当个有钱人了 。 李小芳和张小树眼睛盯的再紧,她前世也只有那么点东西,抠不出多少钱来。 她一个人辛辛苦苦做了八年工人,工资变成了张红星读书的学费,生活费,买照相机和胶卷的钱。后来张红星买了房子,她又没日没夜的做了七八年,才还清买房子的债。 等到她三十岁以后,张红星已经看不上一个劳苦女工的收入了,主要剥削的是她的劳动力。张红英全心全意照顾父母,让他无事一身轻,在苏州潇洒。 那会村里推行新农保,看病的开销虽大,勉强也能支撑。 肾衰以前是洗家的病,看病要看的倾家荡产。李小芳生病的时候,刚好赶上政策好,国家有补贴。绑定医院后,自己只要出个零头,买点生红素促红素之类的药剂,一个月透析一千多就能打住。 要不是国家补贴多,老头老太太又有积蓄,但凡开口跟张红星要钱,怕是张红星早就现原形了。 这辈子,她不要做劳苦的工人了。 沈建珍肯带她出去固然好,就算是不肯,她在自己镇上,也能活出人样来了。 等到赚了钱,她也跟张红星学,父母要钱,就说投到生意上去了,周转不开。父母要陪同,就说是生意忙,走不开。 李小芳这个人有一样好,极度的爱吹牛,极度的趋炎附势。 如果张红英发展的比张红星好,难道她还会一心只想夺走女儿的给儿子? 青镇招女婿上门的可是大把,没见过她这样的。 等到张红英有钱了,也能当李小芳吹嘘资本的时候,相信李小芳自然而然就会维护她的利益。 思虑停当,艺术照也拍好了。 而且老板动作快,说是下午就可以去取。 张红英便叫沈建珍带她逛逛这个镇。 这也是一个典型的江南小镇。大运河穿镇而过,河边是青石筑的堤岸。岸边就是大家认为是景色的“枕水人家”。这其实不过是本地人的生活常态。 后来张红英经常看到有人专门来这边旅游,穿上各种服装,撑条船去拍雪景,雨景。 又冷又潮风又大,手都要冻僵了,张红英不理解那有什么好拍的。 就算是后来有了羽绒服,天气也转暖,但是张红英始终记得小时候那些冻的人哆哆嗦嗦的冬天。 路子越想越清楚。等到白镇开发旅游的时候,她的店铺也必然在拆迁范围里。 到时候她不要别的补偿,就选商铺。那条街就在景区门口,到时候还有大量的商铺对外发售。刚开发的时候,没有人预想得到未来的发展,几乎没有人愿意出手买商铺。张红英一定要多赚点钱,等到对外售卖的时候,最好是把那条街买下来。 到时候张红星年薪百万算什么,她随便收收租金就要几百万。 只不过留在本地始终要被李小芳管,她得早点结婚。嫁出去了,李小芳就算是再想说三道四,也要考虑到她夫家人的想法。 而且在这边,只有结婚了,才算是独立的个体。要不都得听爷娘话。 沈建珍带着张红英逛遍了古镇的大街小巷,包括市场。 这边的市场不是单独盖的建筑,而是在一条街道上搭了个棚棚。 街道两边就是各种摊位。 绝大部分摊位是卖衣服的,少数摊位是卖鞋的,卖吃的,还有一家,专门卖袜子的。 张红英发现,还有一家,居然是卖工艺品的。主要是各种漂亮的卡片,明星的照片,同学录,还有漂亮的扣子,织带,口红,眼影,蕾丝花边之类的。 张红英停在那不走了。 各种织带,在她手里,可以变成无数的花样。 认手巧,张红英还没见过谁能让她服气的呢! 张红英停下来,一鼓作气买了许多。 没有假睫毛,但是有睫毛膏。没有双眼皮贴,但是有双面胶。 口红的颜色之多,其他地方也是见不到的。现在人还只会涂大红色呢。这个老板倒是有远光-——远见,眼光。 张红英买了一大包东西,兴奋的对沈建珍说:“看阿姐带你发财!” 沈建珍茫然看看张红英,也不知道她为什么看到这对小东西这么兴奋。 张红英也不解释,逛到下午,逛累了,带沈建珍吃了两碗馄饨,又去拿来照片,才到汽车站坐车回青镇。 现在交通全靠客车,不管什么时候,人都很多。 回去的路一样颠簸,但是张红英兴奋莫名,丝毫没有晕车。沈建珍还道:“阿英你适应的怪快的。来的时候还晕车,回去不晕了。” 沈建珍这句话一出,张红英才后知后觉的觉得难受起来。 第34章 赚快钱3 张红英跟沈建珍拿了照片回到市场,跟王师傅一起,三个人看了起来。 “哎呦,这张好看。” “这张也不错。” “我还是觉得这张好看。” “红英人本来就有样子,拍出来更好看。 建珍拍出来也这么好看就难得。 要不是路太远,我也想去拍一套。” “哪里哪里,我看看我看看。” “我先来的,我先看看。” 人就是喜欢凑热闹,三个人看照片,隔壁摊位的来了,对面摊位的来了,最后,整个市场的人都要跑过来看看。 连逛市场的客人,也凑热闹要求看看照片。 看过了,就没有不问在哪里拍的。 除了王师傅知道他们是去古镇拍的,其他人都不知道。 王师傅跟张红英对了个眼神,张红英点点头,王师傅便道:“就在小菜场那边。五块钱十张,你们要是准备去拍,先让红英帮忙化个妆。 就在这拍也行,我去给你们把师傅喊来。” “在这拍在这拍,小菜场杀鸡杀鸭的,臭烘烘。” “是的,还有油烟气。” 说话间,已经有人坐了下来,让张红英帮忙化妆。 王师傅果然站起身来,去菜市场喊她亲戚。 一说到干活,张红英就进入另一种模式,那叫个心灵手巧,眼疾手快。 张红英融入了前世的眼界,化妆跟现在这种只会扑粉,只会涂口红可不一样。 眼影一抹,眼睫毛一扫,再用笔画出一条浅浅的双眼皮痕迹,眼睛立马看上去变大了很多。 要不是怕过敏,她还能上双面胶贴出来双眼皮。 “哟哟,眼睛怎么变大了?” 在用口红淡淡的抹一层在脸颊上,抹匀。 “哎呦,皮肤也变白了。不是像粉墙一样粉上去的白,像石灰一样的。她这种白里透红,看上去血色好的不得了。” “是哦是哦,一会拍完照不要洗脸,回去给你男人看看。” “这样回去,男人看了忍得住?” 女人们一边说话,一边叽叽咕咕嬉笑起来。 沈建珍不懂,只是满眼崇拜的看着张红英。 张红英懂,但她还是未婚小姑娘,只能装不懂。 张红英刚刚画完一个,第二个就主动坐过来了 。 后面的还自发排队:“下一个是我!” “那我在你后面。” “她后面是我,你想要化,排我后面去。” “记得我的位置啊,我上个厕所去。” “老板在不在,给我看看这件衣服。” “我去接待一下客人,你们不要插我队啊!” 沈建珍终于找到了她的用武之地。 她拿出来纸笔,给这群女人们登记,排队。 有的人还怕自己被人挤下去,先掏钱包把钱交了。 张红英还担心沈建珍应付不过来,没想到她一手排序号,一手写名字,顺便收了钱的做登记,竟然一点不乱。 而且谁排第几个,谁付没付钱,一目了然。 上过学就是不一样。张红英放下心来,专心给化妆。 王师傅也很快把照相师傅给叫过来了。 这个师傅是王师傅的表弟,姓汤。 张红英把她跟沈建珍的艺术照给汤师傅一看,他就明白怎么拍了。 张红英又快手快脚帮客人把头发一编,把人往汤师傅那边一推,她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 汤师傅作为专业的摄影师,那审美,摄影,都很有水平。 以前照相馆几天才能用掉一卷胶卷,拍照至少需要一个星期才能取相。 现在小商品市场这么多人,你拍十张,我拍十张,一天用掉好几卷胶卷。 等到第二天带着洗好的照片来一发,原来没有拍照的也开始动心了。 谁不想留下自己最美的照片呢? 要不等老了,怎么缅怀年轻时的自己? 哪怕是现在没事时自己翻出来看看,也是高兴的。 而且,张红英是真会化妆啊。 原先光是抹个粉涂个口红就觉得好看的不行了,现在张红英给化完妆,人看着更有精气神了,眼睛变大了,鼻梁变高了,皮肤更白更细腻了。 而且张红英还会编电视剧里那种人梳的头发! 张红英忙的不行,连沈建珍都忙的脚不沾地。 王师傅挥挥手:“这段时间你们就去弄拍艺术照这个事吧。 帮衬我表弟也是应该的。” 人力毕竟是有限的。张红英从早忙到晚,一天也只能做二三十个,累的腰都直不起来。 沈建珍殷勤的在边上给她端茶倒水,还给捶肩捶背。 “哎,我的手怎么这么笨呢?”沈建珍的手,看起来只能握笔。连给人梳个头发都梳的不像。她也愁的不行。 张红英安慰她:“你擅长动脑筋,以后你就负责动脑筋就行了。 比如说这个艺术照,要不是你带回来消息,我们哪里能想得到!” “好,以后我一定更留意。”沈建珍毫不犹豫答应了。 现在的社会实在是封闭,两个镇就隔了二十几公里,却像是两个世界。 而且艺术照是在年纪大一点的学生之间流行的,青镇只有初中,也就没有流行起来。 他们没人想过,其实十几岁的打工妹,甚至二三十岁的大人,也会喜欢拍这个照片。缺的,只是一个人带头。 张红英的艺术照,拍了一整个暑假。 他们几个人加起来,赚了七千五百块钱。 汤师傅提供照相技术,胶卷,重新照片。 张红英提供化妆,编发配饰。 现在胶卷比较贵,相纸也很贵,汤师傅一套照片拿走了三块五,剩下一块五,由张红英自己分配。 张红英拿到手里,就是两千二百五。 她想了想,拿了二百五给王师傅,五百给沈建珍,自己拿了一千五。 也不是不能平分,但是没必要。 毕竟从头到尾出力的都是自己,沈建珍就出了个主意,以及搞好后勤。张红英怕一下子给沈建珍太多了,她以后会想当然觉得自己的所有东西,都有她一半。 张红英买店铺,开店,那些都是以后的长久生意。到时候沈建珍都读书去了,要是还认为店里生意业务主意是她出的,想要一半,那就很伤感情了。 也不是张红英小人之心,毕竟她上辈子吃了那么大一个亏。 人总喜欢把自己对别人的恩情挂在嘴上,让对方报恩又报恩,一辈子报不完——要不有大恩似仇的说法呢? 你接受别人恩惠的时候,不知道对方想要的回报是什么? 她想跟沈建珍落实下来,出个主意,大概也就值五百块钱了…… 给完钱,她留意看了看沈建珍脸色。 如果她有什么不满或者怨怼,以后可能就得少打交道了。 还好,沈建珍只顾抱着她的五百块钱蹦蹦跳跳,没有丝毫不满。 王师傅笑眯眯收起钱:“哎呦还有我的份啊,那我就不客气了。” 沈建珍也赶忙把钱揣口袋里:“我也不客气了,哈哈哈。” 张红英觉得沈建珍的大笑,真的是又魔性,又治愈。 第35章 我雇佣我自己 服装厂越来越多,市场上的各色衣服也让人眼花缭乱。 批量生产的衣服,从款式,到成本,都已经比裁缝铺做的衣服更有优势。 尤其是现在不知怎么,开始流行牛仔服。 照乡下人的说法,那明明是劳动布,穿起来硬邦邦的,一点都不舒服。 但是年纪轻的就喜欢追时髦,大家都渐渐喜欢去买成衣,王师傅的生意慢慢就冷清下来。 正好她男人也要调去另一个城市了,王师傅就决定结束在青镇的生意,跟她男人去另一个城市发展。 张红英哭的稀里哗啦,王师傅是她两辈子唯一的一个贵人,帮了她这么多,让她拥有了安身立命的资本。 王师傅刚开始教手艺还有点藏着掖着,后来两个人熟了,关系越来越好,也就不再藏私,把压箱底的本领都教授给了她。 王师傅也不大舍得张红英。她从来没见过这么乖巧又手巧的姑娘,把她的一身本领全部学了去。 王师傅给张红英擦擦眼泪,又老调重弹:“我有个儿子……” 不料张红英抬起头来:“好呀,他几岁?看的中我不?是大的那个还是小的那个?” 这下轮到王师傅目瞪口呆。 汤师傅在边上笑出声:“她有个屁的儿子!还大儿子小儿子!” “啊?”张红英羞窘了,王师傅提了几次儿子、小儿子的,她还以为王师傅真的特别喜欢自己,看中自己做儿媳妇呢。 未来婆婆这么好,她儿子只要不是太差,也能看中自己,她就愿意。不料并没有这样一个小儿子存在吗? 王师傅才笑道,她年轻时候,生了三个女儿,婆家不肯放她跟男人走,要留她在家里伺候公婆。 王师傅就骗他们,说是留在家里生不出儿子,让她跟男人一起走,等生出儿子就带着儿子回家。 公婆又想要儿媳妇伺候,又想抱孙子,左思右想,最后就答应了。 不过王师傅跟她男人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去。连女儿嫁人都是嫁在这边。 公婆早些年经常写信问,有没有怀上孙子,她就在信里敷衍,说虽然现在还没生出来儿子,但是一定要生了儿子再回去。 敷衍的多了,她自己也经常开玩笑,说自己有个儿子,有个小儿子…… 张红英:“……我还以为师傅你真有两个儿子呢,一个大儿子,一个小儿子。” 王师傅笑道:“我要是真有两个儿子,那才是走不脱喽。师傅要走了,以后地址定下来就给你写信。” 王师傅一个玩笑,结果张红英当真了,难免有点尴尬,不过也冲淡了离情别绪。 亲兄弟明算账,王师傅要搬走,攒下的布料不能带走,就留给张红英了。张红英估算了一下,布料不是很多,大概值两三百。 张红英包了个518的红包给王师傅,王师傅也笑眯眯的收下了。 从今开始要独立自主了,张红英心里有点忐忑。 但是更难的是,要怎么跟李小芳提起王师傅走了的事。 不提还不行,当初沈二林能知道王师傅在收徒弟,假以时日,肯定也能知道王师傅离开了。等到李小芳问起来再回答,这中间就容易出差错。 想了半天,张红英还是主动跟李小芳说:“姆妈,王师傅家老倌工作调别的地方去了,裁缝铺她也不打算再开了。 你说是我自己接手好,还是让她把裁缝铺转给别人,我再给那个老板做活?” 李小芳先是啊呀了几声,抱怨都没有时间请王师傅吃顿饭,强烈要求张红英把王师傅叫回家吃顿饭。 然后才问,如果接手摊位要多少钱? 张红英把自己包的红包数当做预算,告诉李小芳:“接手那家店铺,包括布料,一共518,以后每个月80块钱租金。” 李小芳一听就不划算了,她老老实实给别人做活,每年能拿回家差不多一千块钱。 如果要接手店铺,生意好不好不去说,第一年成本就要拿出去接近一千五。 别看她大字不识,里外里这个账,她是算的非常快的。 她想不出来生意好能好成什么样,老师傅走了,剩下个学徒,能有什么生意?大家做什么都喜欢寻老师傅。说白了,她对自己女儿是不看好的。 毕竟是从小带大的孩子,她深谙孩子的本性。听话,勤快,脑子有点笨。 最重要的优点就是听话,师傅叫张红英做什么,李小芳相信张红英能做的比谁都好。就跟当年,才不过六七岁,叫她下地插秧,她没多久就能插的跟大人差不多快。即使一把秧太重,她有点拖不动,手里也抓不下,仍然不妨碍她飞快的插秧。 但是如果没有人吩咐,叫她自己去想现在需要做什么,她是想不出来的。 所有的农民都是这样。他们对时节非常分明。什么时节做什么事,门清。但是离开时节外的事,大部分时间就一团糟了。 王师傅在,他们的裁缝铺子肯定能维持下去。王师傅一走,估计就要赔本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另一个有本事的师傅,让师傅带着她干活。或者,找一个有本事的婆家也行。让婆婆叫她去做生意。 张红英没想到李小芳对自己看低成这样。 不过知道了也不奇怪。前世自己可不就是一辈子被李小芳摆布的吗?她甚至不放心婆婆带自己,而是一辈子亲自把这个女儿捏在手心里。 李小芳拍板让张红英跟着店铺走,而不是做店铺的主人,张红英只好再给自己找一个老板。 但是,这里面的账有点乱。张红英一时找不到一个自己信得过的人。 最后还是汤师傅给她出了个主意:“本来我们两个就是在合伙做生意。 那你看这样行不行?明面上,这家店铺租给我,你帮我做事。 实际上呢,老板是你自己。反正你自己给自己发工资,做一段时间看看,专业拍艺术照有没有前途。 做服装的话,确实现在生意不好做了。你花两三天时间,做一件衣服,还不如花半天化化妆赚的多,又是何必? 市场里做裁缝的三四家,现在就剩下两家了。” 张红英想了想,普通的服装,确实赚头不大。但是,她可以做影视服装啊! 做了专门出租给大家拍照。想必收入也不会太低。 一套衣服出租一下一块钱,如果做热门影视剧里的衣服,搞不好一星期就能回本。 张红英打定主意,就让汤师傅明面上把商铺顶下来,两个人照常拍艺术照。 现在电视剧慢慢普及开来,连沈建珍家都花一百块钱别人淘汰的二手的黑白电视。 为了工作,张红英特意跟家里商量,要换台彩色电视。 李小芳虽然骂她又瞎花钱,但一台彩色电视,足以让她在村里嘚瑟许久,犹豫一小会就答应了。 现在一台国产的电视,要两千多。张红英从李小芳手里接过钱的时候,用力抽了抽,才抽出来。 不过也不是没好处的,前几年大家想看“彩电”,只能在电视机上蒙一层彩色的塑料膜,现在终于有真正的彩电看了。 人物的肤色,衣服的颜色,花花草草的颜色,真正鲜明起来。李小芳多了很多谈资。 “你们昨天看那个电视了没?” “看了啊,那个穿的衣服是红的,不是黑的,知道不?” “那我当然知道了,我们家看的可是彩电,阿英花了两年工资买的!” …… 第36章 辍学 这一天,张红英回家有点晚。 离家老远就听见张红星鬼哭狼嚎的声音。 张红英慢条斯理停好车,走到屋里,看见张红星正在接受男女混合双打。 张红英也不问原因,埋怨道:“阿爸,姆妈,怎么回事啊,红星都这么大了,你们怎么还能打他? 我大老远就听见他的哭声了。 一个大小伙子了,怎么还能随随便便就动手。” 张红星投来感激的目光:“姐,你快帮我说说,读书没什么用对不对? 我不想上学了有什么错?” 张红英:……果然,没吓掉魂的张红星,依然是学渣。 张红英才不搅这摊混水:“我不读书是因为妈让我别读了。 我也确实读不出。可能回头就跟后头小菊一样,读到十八岁都没办法毕业。 我反正是听妈的安排。” 言下之意,就是让张红星也听李小芳的。想读不想读的,将来都别怪到她头上来。 李小芳却开始怪张红英:“都怨你买的彩色电视,把红星的心都勾野了。 天天就想在家里看电视,不肯上学了。” 张红英才不接这个锅:“李家湾村几年前三千多买了台彩电,全村的人都去看电视,也没听说哪个因为看电视,看的大人不想干活孩子不想上学的。” “那反正你要是不买电视,他不上学没事干,就不会想不上学了。” 张红英好笑:“那我把电视搬摊位上去好了。正好白天还能用来吸引客人。” “这不行。这么贵的电视机搬市场去,丢了怎么办?”张小树皱着眉头,好像很深思熟虑的样子。 张红英挽起袖子做饭去了:“你们自己商量吧,我们晚上吃什么,我去做。熬点菜粥煮几个咸鸭蛋?” “天冷了,夜长。晚上喝菜粥要起来上厕所,怪冷的。吃干的吧。烧点米饭,炒个韭菜鸭蛋。 再做个榨菜油渣毛豆汤。” 张红英认真淘米去了。 现在的大米,都是自己家种的。在打谷场晾晒的时候,容易混进去碎石子。 那些石子看上去跟米差不多,如果不仔细挑出来,吃饭的时候容易崩牙。 重重的一口,咬在石子上,啧,那滋味可酸爽了。 张红英已经认真挑了,但还是没挑干净。 张红星已经哭完开始吃饭,一不小心咬到碎石子,疼的呲牙咧嘴。因为刚刚挨过打,也不好意思找李小芳告状,只好忍气呸了几口,把碎石子吐出来。 李小芳叮嘱:“你下回淘米的时候小心些。” 张红英沉默的吃饭,吃完了才说道:“我回来的时候天色太晚了,灯光也昏,看不见。 以后张红星如果不上学了,让他白天把米挑好。” 张红星嚷嚷起来:“我才不在家做饭!那是女人家做的!” 张红英苦恼的看着他:“那你不上学能在家干嘛?” “我去做生意 ,或者去学木匠, 学泥瓦匠,或者进厂,做保全工。反正我不会在家里做饭!” 大家吃完饭都碗一推,张红英主动洗碗去了,让这一家三口好好商量。 前世张红星也没闹着要辍学啊? 不过前世张红英是做三班制的苦逼女工,每天日夜颠倒,过的很辛苦,所以张红星看不上。他更想通过学习,去找一个技术工种。 至少是要坐办公室的。 这辈子,张红英算是个小生意人,每天干的活不累,收入也不低,还能在市场里……所以,张红星觉得这种生活他能接受了? 张红英庆幸,她没有让家里知道那个商铺现在是自己的。不仅老板是自己,连商铺的产权也是自己的。 要不,张红星就不是只是向往自己的生活了,而是想要抢走了。 直接辍学做老板,多么大的诱惑啊! 张红英想不好张红星怎么做对自己最有利。 让张红星像前世一样远走高飞,吸干全家的血,那肯定是不行的。不过这辈子只要她不答应,张红星只能吸张小树和李小芳的血,吸不到自己的。 但是他远走高飞了,父母的养老肯定还是要找到自己头上来。 如果张红星一直留在青镇,以他的性格,能承担起养老的责任来吗张红英也有点怀疑。 沈建兴能接受沈建珍的雇佣,去照顾父母,跟他本身性格比较温和有关系。 沈建珍学习特别好,学校老师们天天拿她做榜样,沈建兴听在耳朵里,对姐姐肯定也是产生了崇拜心理的。 但是张红星不行,他太熊了。能看出来张红星对自己是一百个不服气。 张红星想辍学,没准心里想的是:张红英小学没毕业,都能给家里挣大彩电。我都念初中了,肯定能比她挣的多。 想到这,张红英心里一机灵。 不得了,要把房产证换个位置了。 张红星万一真的辍学,他搞不好就要用到毕业证。 三个人还在吵吵嚷嚷。 张红英收拾完碗筷,又擦干净桌子,才对张红星说:“你真的不想读书了?” 张红星苦着脸:“是啊,太难了。我感觉我读不出。” 因为孩子越来越少,四个乡下的初中已经办不下去,大家都在镇上读初中了。张红星现在每门课考试都是不及格,天天被老师揪耳朵,产生了强烈的厌学情绪。 张红星能考上中专也是个意外。 他明年会因为肝炎休学一年,然后赶上大学扩招。所以等到张红星这一届中考报志愿的时候,大家的首选由中专转成高中,才被张红星捡漏上了中专。 李小芳又花大钱在学校里给他走关系,甚至在苏州买了房子,最后在苏州站住脚。 张红星比同班同学要大三岁,再加上出手阔绰,在同学里找了个白富美做对象。 走对一步,以后就步步顺了。 如果不知道未来的发展趋势,以现在的情形看,张红星读书确实没什么用。 张红英便道:“你再考虑考虑,是不是确定不读书了。 书上都说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读书的人受人尊重。我们做小生意,虽然能挣点钱,但是见识跟读书人不能比的。 沈建珍随便出个主意,都能拿到奖励。 我们就只有出力的命。” 张红星又激动起来:“就是啊,你也说那是沈建珍。 从小学到初二就没考过第二的人! 就她这样都没考上中专,去读高中了。 读完高中能不能考上大学还不知道呢! 我肯定考不上中专。听说沈建珍进了高中成绩都不怎么好,我上高中就是浪费时间。 阿英,你要是对我好,就帮我劝劝爸妈!” 张红英点点头:“我把你小学毕业证拿上,明天去问问汤师傅,能不能教你拍照。” 张红星大喜,连李小芳跟张小树都意动起来。 第37章 身份证 第二天,张红英以要给张红星报名的名义,拿走了他的小学毕业证,还有户口本。 村里办事很少用到户口本,也没人多问。李小芳对自己不懂的事,都以为理当如此。 张红英到了镇上第一件事,就是去照相馆,给自己照一张一寸照片,然后加急洗出来,去派出所办身份证。 她已经满十八岁了。现在的身份证,是手写的,用塑料膜一过塑,上面有长城防伪标记。 但是身份证办了并没有那么快出来,得等几个月。 张红英办完身份证后,才松了口气。以后想出门,有身份证就方便多了。 不过她提醒自己,得经常过来问问看证件出来没有。别回头让派出所给送回自己家里去。 虽然这辈子最大的利益冲突还没到来,张红英可以不必急匆匆离开。但是,满十八周岁,就意味着定亲马上要提上日程了。 虽然已经进入九十年代,但是,农村走的还是那套老礼。 彩礼已经涨了不少,听说富裕点的,已经到了八千八什么的。 张红英生怕李小芳就给自己定下来。 前世自己差不多就是这个年纪订婚的,后来因为张红星考出去了,他们才临时起意让张红英留在家里招赘。 鸭湾村招赘的女人很多,但大部分是因为家里只有女儿没有儿子。少数家里有儿子也把女儿留下招赘的,是因为儿子太小,怕老两口没办法把儿子养到成年。姐姐多半是疼弟弟的,就算是招赘,该给弟弟的那一份都不会少。 像张红英他们家这种,姐弟俩就差两三岁还招女婿的,委实不多见。 张红英以为是天上掉馅饼,没想到掉的是鱼饵。一咬钩,就是几十年脱不了钩,反过来被人吃的干干净净。 先办完身份证,张红英才回到市场。 邻居们纷纷打招呼:“红英,今天来的晚啊?” “红英,今天干什么去了,现在才来?” “刚才还有两个小姑娘,等了你一会,你一直没来,才走掉。说是过会还要回来的。” …… 张红英一一打过招呼,谢过他们的消息,才拉开帘子准备接待客人。 没有自己的家真是麻烦啊。这房产证,放摊位不行,容易丢,放家里也不行,容易被李小芳翻到。 想来想去,张红英也不知道能放哪里。以前新闻上经常看到别人把值钱的东西塞纸箱子里被人当废品卖掉,塞鞋子里被老鼠咬碎了,埋地底下发霉烂掉了,还有起火被烧成碳的…… 当时还嘲笑他们,有钱存银行不行吗?现在张红英终于理解他们了。确实是没一个可以光明正大放东西的地方。 如果沈建珍在就好了,可以问问她主意。不过沈建珍心大,东西放书包里,认定没有会碰的,她就真的一眼都不再多看。 张红英早就没有书包了。每天拎着上班的袋子,李小芳每天都要翻一下的。 算了算了,张红英唉声叹气,把房产证扔到收钱的抽屉里。 钱晚上可以拿走,房产证晚上可不敢往家拿了。 不过张红英想了想,把房产证塞到塑料袋里,用双面胶贴到了桌肚底下。 心里祈祷,可千万别再遇到一个像徐红梅一样的毒妇了。 以张红英前世的见闻,小商品市场的确只着过那一次火。 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张红英忧心忡忡,连干活都不能专心,有两次画眉毛差点拿了睫毛膏。好在小姑娘不懂,以为现在描眉毛不用眉笔,改成刷漆了。 等到四下无人,才问起汤师傅学照相的事。 汤师傅本身是不想收徒弟的,他当年学照相也花了大功夫。张红英答应他,等张红星出师了,不在青镇开店,他才勉强同意。 照相在大家看来是个干净又轻松的活,挣钱还不少。 张红英想的是,就算是将来手机照相普及,有些时候还是有冲洗照片需求的。而且白镇游客那么多,很多人喜欢穿了汉服,化了妆,还要找专人拍照。 那会物价高,但是跟拍一天下来,赚个两三千没问题。——她也不是完全想害张红星,她是认真替张红星考虑过的。 到时候张红英自己算算应该已经有很多房子出租了,可以不需要再工作。一个月拿万把块钱,让张红星空闲的时候看看老人,也就皆大欢喜了。 李小芳跟张小树有了孝顺儿子常伴膝下,人生圆满。 所以你看,我做的全是好事,全是为他们打算的。张红英对自己说。 张红英正在为哪里放房产证发愁的时候,市场管理处主任李亮过来喊张红英:“红英,你到办公室来一下。” 张红英有点疑惑,管理费已经交过了呀? 张红英刚走过去,李亮满脸堆笑的问:“我们镇的副镇长华凌是你家亲戚啊?” 张红英一愣,华凌是谁? 李亮又道:“是不是李茉莉外婆那边的关系?不说不知道,说了,仔细看起来,你们长的还是有点像的。” ……神他妈有点像。他们两家八竿子打不着好吧。 不过提起李茉莉,张红英想起来了,华凌是李茉莉的爸爸。 张红英不知道华凌说了什么,也不知道李亮找自己有什么事,只能嗯嗯,胡乱点头应着。 李亮才又道:“镇上盖了几栋楼做职工房,现在正在分房子。 我们小商品市场分到了三套。 因为你上次举报纵火案有功,奖励你一套。 但是因为小商品市场人多房子少,你不要对外讲啊! 要不大家吵起来,就难办了。” 张红英大喜过望。 这大概是因为救了李茉莉的隐晦报答了。 洪四强被打断腿已经过去一年多了,张红英还以为这事不了了之了呢。没想到他们的回报这么丰厚。 而且正逢自己为难的时候,这套房子可是送到心坎上去了。 给自己的回报这么丰厚,不知道给沈建珍的是什么? 张红英认为,沈建珍那么聪明,如果华凌对她好一点,李茉莉去高中读书都能接受她照应,高中生涯也会顺畅很多。他们家应该不会想不到。 当官的人也是厉害,居然会想到通过奖励送自己一套房子的办法,解了自己的燃眉之急。送沈建珍的,应该也是她最需要的东西。 职工房早已盖好,李亮直接把钥匙给了张红英。 张红英提早收摊,高高兴兴的去看自己的房子去了。刚刚用双面胶粘上的房产证,又拿了下来,准备放到新房子去。 第38章 房子 分给张红英的钥匙上就贴了胶布,上面写着门牌号。 张红英看到这栋白色的,只粉了石灰的四层小楼时,心里激动坏了。 等她抖着手打开门,里面依旧是一片白。 张红英走进去,反手关上门,看着这崭新的房子,崭新的家,缓缓滑下去坐在地上。 地面很凉,但是她的心很热。 张红英双手捂着脸,哭了出来。 买下白镇那个铺子时,她没有哭。因为那只是她给自己的一个保障,要她三十岁以后才开始拆迁。 买下小商品市场那个商铺的时候,她也没有哭。那个商铺就是在管理处登记一下,拿个发票,连证书都没有。 那只是她谋生的手段。 家里楼房盖好了,她暂时可以独立使用一个房间,她更没有哭。那个房间,她只有短期的使用权。 等到张红星大了,要结婚了,她肯定会被迫不及待的嫁出去,好给弟弟和弟媳妇腾位置。 但是,眼前这个房子,虽然还家徒四壁,却已经是她的家了。 没有人能随随便便进来,也没有人能打扰,更没有人能夺走它。 这是前后两辈子,接近七十年,她唯一拥有的,独属于自己的东西。 张红英无声流了一会眼泪,就又站了起来。 她仔仔细细看了一遍这个房子。 这个房子已经有了下水道,虽然是蹲坑式的,但是住这里,不需要每天自己倒马桶了。 还有盥洗室。 后来那种卫生间,已经初现雏形。 张红英满意的点了点头。 青镇的房子不怎么值钱,因为镇子太小,农民都有自己的房子。就算是进镇上打工,下班回去也就是四十分钟左右,所以没有在镇上购房的需求。 一直到后来,农业衰退,田里只剩下老人劳作,大家才集中住到镇上去。 张红英记得,青镇的房地产,是从零九年才慢慢开始的。刚开始房子一平方卖两三千,等到一八年高峰时期卖过一万一平方,很快就又回落到八千多一平方。 但是因为人口不多,这边的房子要出手很难。 张红英既然要买房子,肯定是想去买苏州的房子。那边的房子涨的才厉害,要卖掉也容易。 上辈子,张红英自己一生也没买过房子,但是厂里小姐妹经常会说,谁谁,在苏州哪里买了一个房子,多久涨了多少。 张红英辛辛苦苦一辈子的钱,就是把老家的房子盖的很豪华,偏偏那两个老东西还想把房子给张红星。 沈建珍那么有钱,给家里盖房子是轻而易举的事,她偏不。 她说,我户口不在村里了,宅基地没我的份。我要想要在村里有房子,只能等爷娘走了我去办继承。 现在大家说的很好听的,我爷说房子盖的好,姐弟俩将来一人一半。我弟说,我照应了他这么多,他不会跟我争老家的这点房子。沈建兴也在镇上和市里都买了房子了,的确是靠的沈建珍的指点和援助。 但是沈建珍信不过。 沈大林说 ,他身体不好了,走楼梯上去睡觉,要歇好长时间,气都喘不过来 。 沈建珍就出钱,把前排的平顶重新翻盖了下。 原先为了晒粮食修的平顶,等到大家不种田之后,就变的很没用。 夏天热的要命,冬天冷的要命,平顶结构在这边不适用。再加上太阳把平顶晒的很多裂痕,经常漏水。修过了也顶不了几年。 所以沈建珍出钱把房子翻盖成带顶的。 那个时候已经不允许随便动工了,除非是危房。 沈建珍家房子勉强符合危房标准,但是盖的时候,不能超过原来面积。 原本以沈建珍的财力,可以把它盖的比张红英家还豪华,沈建珍却不答应:“就是给爷娘养老住的平房,盖那么好做什么?老头老太太有一间卧室,一间客厅加饭厅,一间厨房,就蛮好了。” 装修倒是考虑了很多老年人适用的东西。 沈建珍这些年,给爷娘买吃的,都是网上买了直接派送,盖房子只盖爷娘住的那部分,雇佣沈建兴,更是都有账的。 沈大林曾经想跟沈建珍借钱,沈建珍不同意:“你有吃有喝有用,衣食住行,连看病,我都全管了。每个月还给你两千零花钱,你要现金做什么?” 沈大林意思是姑姑姨姨叔伯们想借钱,沈建珍毫不犹豫回绝了:“你当年借钱是你的面子。你已经还过债,也还过人情了。 他们借钱虽然是给我读书花了,但是没有一个人是冲我来的,所以我不需要还这份人情。 我倒是还记得他们个个都劝你不要再给我读书了。 就算是长辈对小辈好,他们也只对沈建兴一个人好过。明目张胆的偏心,就让他们找他们偏心的那个去。 要跟我借钱,不可能。 如果遇到难事,我倒是看在血缘关系上,可以给个一万两万,不用还了。” 沈建珍不仅仅不肯借钱给亲戚,也不肯借钱给父母。 连沈建兴希望跟姐姐借钱,暗戳戳让爷娘帮忙开口。不管是吴小红,还是沈大林,只要一开口,沈建珍都说:“他要借钱,你让他自己跟我说嘛! 他跟我开口借钱,那是借钱。 你们开口跟我借钱,那是要钱。 我是不可能答应的。” 为了帮沈建兴在镇上、市里买房子,沈建珍陆陆续续借给了沈建兴一百多万,但是约好:“你将来可以还钱,钱还够,房子就是你的了。没钱还,也可以直接把房子给我抵消。” 沈建兴倒也知足:“去银行贷款还要利息呢?我姐姐免息借给我那么多钱,还不满意,就是太贪心了。” 尤其是买的房子很快升值一倍以上,每年房租都能收几万,他高兴的很。 没有姐姐,他一个人,怎么可能既在镇上买房子,又在市里买房子?他们家原来在村里都是最穷的人家,一下子在整个镇上都算中上游了,这些都是姐姐带来的。 沈建珍对沈建兴的教育很成功。 首先锻炼的是沈建兴的劳动态度。村里还有几个男的,成天无所事事,四处闲逛,靠父母和老婆养的。 沈建珍虽然负担起来沈建兴读书时候的生活费,但是明确要求他记账,并且通过干活偿还。 用沈建珍的话来说,如果我只给他钱,不要求他去赚钱,将来害苦的还是我自己。 沈建珍没有白给过沈建兴一分钱,都是要求他将来偿还的。 有时候张红英都怀疑,沈建珍是不是也是活过两辈子的人。怎么能在亲情面前处理的这么好。 第39章 狡兔三窟 张红英觉得,这一套房子,周边住的都是镇上的干部,还有工作人员,安全应该是很有保障的。所以她可以把重要东西都放这里。虽然她现在最重要的东西,就是自己的身份证,还有白镇那套房子的房产证。 但是,也有一个不好的地方。那就是,青镇太小了,他们这些人都互相很熟悉。突然看见一个生面孔,一定会再三追问, 巴不得把她祖宗十八代都盘出来。 而不需要盘祖宗十八代,只要弄清楚她爷娘是谁,李小芳和张小树马上就会知道。 李小芳知道了,肯定会阴阳怪气:“你倒怪大好佬,一个人偷偷弄了套房子,还不给我和你爷知道。 哪样?怕我们搬进去住啊? 你小小年纪这样大好佬,还要我们爷娘做什么? 爷娘, 还有你那个兄弟,活着都碍你路了,你不如一根绳子把我们都勒死算了! 你一家头逍遥快活去。” 到时候,张红英恐怕只能跳河才能摆得平这件事了。 所以……房子张红英要了,但是住这房子的人,还得盘算过。 张红英真是怄的要死。 她巴不得早点远走高飞,但是世人又不知道前世李小芳和张小树他们两口子做的多过分。哪怕是沈建珍,听见她说要远走高飞,恐怕都不会理解。 就目前来看,李小芳对子女“一视同仁”,没有打骂孩子,没有拿张红英出去换彩礼,至于拿张红英工资——那不是很正常的吗?谁家养大孩子白养的? 沈建珍自己,也是贡献了一年收入一万块,最后吴小红还追着她要三万块去存高利息,才醒悟的。 倒是前世的沈建珍,在听说自己就那么没了,也不知道是会笑自己笨,还是为自己哭一场? 两个人虽然是从小的交情,但是自从她出去读高中以后,两个人就很少见面机会了。虽然沈建珍每次回家都会找张红英坐一坐,但是 张红英都是打一声招呼就得开始忙。 沈建珍在外面艰难,张红英在家里艰难,日子都一样不好过。 虽然看起来沈建珍有大把大把的钱,但是眉眼间的疲惫神色,张红英这个从小的姐妹,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来。 张红英收了房,也不敢常去。住就算了,还没嫁人,她还必须得回家住的。 至于嫁人,不管是梁俊华,还是前世定亲后来退掉那个,或者是沈永健,她都没什么兴趣。 张宇昊三十多都没结婚,谁又能说什么? 江南的姑娘皮肤好,耐老。她四十出头的时候,脸上都没有皱纹,头上没一根白发的。也就是进入更年期以后才一下子变的头发花白,满脸皱纹。 如果不亮身份证,自己年龄报小几岁,到外面没人会觉得自己是什么老姑娘。 她记得自己小时候看过一个电影,叫做“嫁不出去的姑娘” ,好像姑娘一定要嫁人似的。明明他们这边的姑娘也可以娶男人的。 现在她倒是不考虑嫁不嫁得出去,或者要不要招赘个男人回来了。她就想先把自己的财产保住。 等沈建珍放寒假回来,看看她读书的地方有没有房子卖。 沈建珍是一月份才回来的。 手上有了点钱,沈建珍终于穿的有个人样了。 脸黑里透红,但是袖子能遮住手腕了,裤子也能盖住脚面。鞋子,好像怪时髦,穿的是双旅游鞋。 最近一年,乡镇企业已经不限于服装厂之类的,鞋厂也出来了好几家。 沈建珍见张红英盯着自己的鞋看,不好意思笑笑:“我上当了!看这双旅游鞋只要七块钱,就咬咬牙买了下来。 没想到它是纸糊的,已经裂口了!” 张红英再仔细一看,可不是嘛,鞋面的裂缝已经能看见袜子了。 “你也不想想,七块钱哪里能买到旅游鞋!现在好了,七块钱打了水漂。” 沈建珍不以为然:“那我又哪里懂?除了买饭买菜,这还是我第一次花钱给自己买东西。衣服不就蛮好的?” 一问价格,也是便宜的离谱。 张红英唬了一跳,把她拉进摊位,叫她赶紧脱下来。 沈建珍不同意:“天气怪冷的。” 张红英压低声音说道:“快脱下来,我去市场给你买一身新棉衣。” 沈建珍不同意:“你的钱也是钱,我不能一直占你便宜。 再说了,就算是买一身,这一身也可以留着换洗。” 张红英恨铁不成钢道:“那你以为它为什么这么便宜?” 沈建珍茫然。 张红英解释道:“我也是听别人说的,这种衣服叫打包衣。 从外国进回来的洋垃圾。 一包一万块钱卖给小商贩。 那个包老大一个,拆开来 ,里面全是这样的衣服。 大部分都是从医院拿的,或者死人身上扒下来的。 外国人有钱,衣服都不怎么洗。买回来稍微洗一下,烫一烫,再卖出去。 正常的衣服怎么可能这么便宜! 而且你看看,这个衣服料子这么好,要是新衣服,卖一百块钱也卖的动!” 沈建珍吓坏了,赶紧手忙脚乱脱下身上的衣服。 她这么多年,一直穿村里人给的旧衣服。她一个表姐没了,李小芳还叫她去把表姐的衣服要回来穿。 但是,旧衣服没事,如果人没了,心里还是毛的。 沈建珍姑妈给了她几件表姐的旧衣服,摸起来就软软的,很暖和。但是再冷也没敢往身上穿,最后剪了剪,用来包脚了。脚冻的很疼,包起来就暖和了。 现在听说身上这衣服不是病人的,就是死人的,还是陌生的外国死人,她难受坏了。 张红英也没食言,去其他几个摊位上买了一件长棉衣,一条厚裤子。还买了一套棉毛衫。 沈建珍拉上帘子,忍住寒冷把棉毛衫和棉衣,长裤换了上去。 穿惯了化纤的人,再穿这种纯棉的,一时晕晕陶陶,如在梦里。 张红英看到沈建珍呆滞的样子,拍了她一记:“怎么呆住了?” 沈建珍一脸陶醉:“怎么会有这么舒服的衣服? 好像春风一样。” 张红英笑她:“衣服怎么会像风?像风不就更冷了?” 沈建珍摇摇头:“春风,春天的风你知道吧?天气刚刚转暖,风吹过来,软软的,温暖的。但是又很轻柔,仿佛感觉不到它的存在。” 张红英摇摇头:“听不懂你说什么,写作文吗?” 笑了一阵之后,张红英才提出请沈建珍帮忙打听有没有卖房子的。 第40章 坦白 每年冬天都很冷,今年的冬天尤其冷。水管都冻爆了不知道多少。张红英听天气预报,温度大概是零下七度。 大家都缩起来不爱出门,摊位上的人也都抱着盐水瓶暖手。 这个寒假,两个人每天同出同进,张红英好像要把憋了一学期的话都说出来。明明上学去的是沈建珍,不知道为什么,张红英也自动把自己的计时单位改成学期了。 王师傅已经走了,现在的老板是汤师傅。沈建珍跟他也是熟了。张红英没有告诉沈建珍现在是自己做老板,只说是汤师傅也答应雇佣她,一个寒假给一百块钱。 张红英很信得过沈建珍,但是又怕沈建珍知道自己有这么多产业后,产生嫉妒心理。 徐红梅一嫉妒就要放火的事,给她的印象太深刻。她可不要沈建珍也变成这样。 虽然沈建珍那么聪明,大概不会做这样的蠢事——但是,谁又能保证呢? 上次张红英把户口本和小学毕业照还回去的时候,说了汤师傅答应收徒弟的事。 但是张红星暂时没有下定决心辍学,所以还在上课。等到明年因为肝炎休学一年,恐怕就不会愿意回去读书了。 张红英问沈建珍过的怎么样,沈建珍就闷闷的说,还不错。明明聊别的还很开心,一说起高中,心情就不大好了。张红英能看出来她过的不开心。 现在农村人,尤其是女孩子,连读完小学的都不到一半,读完初中的更少。能去读高中的,基本上一百个人里能出三四个就不错了。 所以虽然沈建珍说还不错,但想起她报喜不报忧的性格,也知道好不了。 张红英说了这段时间村里、镇上发生的事。 沈建珍才渐渐说起高中生活来。 现在能读高中的,基本上都是家里条件很好的。 大部分说起来,都是跟李茉莉一样的条件:父母都是当官的,从小重视孩子教育。 收入高,给孩子打扮的很洋气,生活费也给的多。 都会说普通话,还会说英语。 不管是语文还是英语,他们都能大声朗读。 沈建珍自己,刚开始的时候,普通话不会说,英语不会说,老师讲课不大听得懂。录音机里放磁带,也要全神贯注才能听见几个单词。 好在沈建珍别的没有,脸皮足够厚。 别人怎么样笑话她都不当回事,成绩渐渐赶上去了。 但是班主任老师是个快退休的老头,一门心思要带出来一个优秀的班级。沈建珍在一群凤凰之间,像一只落毛的老母鸡。一点光鲜都没有,全是落魄与邋遢。 还要加上说话磕磕绊绊,成绩一塌糊涂。 ——虽然在进步,但他还是不满意,天天拿白眼翻沈建珍。 张红英让她帮忙打听镇上有没有卖房子的,她当然很高兴。 能经常见到小姐妹,学校里的那点苦恼就不算什么了。 但是……沈建珍忧虑的看看张红英:“我都已经高二了,还有一年半就要毕业,你就算是买到房子,也顶多住一年多,那边就只剩下你自己了。 你一个人在外面能行吗?” 张红英苦恼的说:“可是我如果留在青镇,我妈就会管住我每一分钱的去向,每天几点出门,几点回家,跟什么人结婚,她都要管的。 我哪句话不听她的,她就要开始哭喊。全村人都会说我不懂事,还说养儿方知父母恩,等我将来会后悔的。” “就是因为这样?”沈建珍看向张红英。村里哪个人不是这样过来的,张红英一向是很乖的,以听话出名,沈建珍不信她会突然想起反叛 。 张红英咬咬牙,决定把前世的经历用做梦的形式说给沈建珍听。 “我三年前,做了一个梦…… 梦里发生的事,后来真的全部都发生了。 而且梦见我明年订婚了,张红星后年会考上中专。” 沈建珍表示不大相信:“他这个成绩能考上中专?” “你再听我说嘛!”张红英开始慢慢说。 张红星考上了中专,户口迁出去了,如果张红英再嫁出去,家里就没人了。所以李小芳做主,让她把婚退了。 张红英也害怕嫁人,就听李小芳的,在家里招赘。 没想到这是噩梦的开始。 张红星读书,一个月生活费要一两百。张红英的工资全交代给他了。 沈建珍无奈:“虽然说张红星确实手脚大了点,但是就看在他们把你留家里招女婿,家产都给你的份上,供他读书好像也是应该的。” 张红英笑,可不是,大家都以为招赘就是把财产都留给家里的那个呢。她接着说下去: 这就算了,他还看到苏州的房子,说是价格从一千一平方,一下子涨到两千一平方,所以回家要求在苏州买房子。 他说是这个涨价法,再不买,很快就会买不起了。李小芳爱子心切,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张小树也没反对。 两个人出动,各自找姑姑舅舅叔叔伯伯还有阿姨,凑够了二十万,给张红星在苏州买了套房子。 二十万的欠债,压的全家人喘不过气来。连她招进来的女婿也帮助一起还债。 李小芳跟张小树两个人,还开始接剪塑料的活来做。连蚕种,都看到了两张。 一家四口,没日没夜的干活,连头到尾,花了九年才还清。那还是不知道因为什么,工资突然从一百多一个月,涨到了一千多一个月的原因。 要是靠一百多一个月的工资,恐怕到死也还不清。 “说是我招女婿在家里,实际上,是踏踏实实给他当了一辈子长工啊!” “那就是个梦,”沈建珍看张红英哭的喘不上气来,连忙安慰她:“你看看,有什么道理工资一下子涨十倍!” “不仅仅是工资一下子涨十倍,连粮食也一下子涨了十倍! 刚开始大米一毛多一斤,突然就变成一块多一斤了!”张红英不知道怎么解释,只能说自己前世看到的变化。 “还有还有,利息突然变成了三分!” 沈建珍这才正色起来:“你梦里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马上就要开始了。”张红英想了想。时间久远,特别确切的日子她记不住。 “那按你说的,你现在的钱,全部买成大米,等涨十倍以后再卖出去不是划算?” “私人收购大米,贩运大米是犯法的!自己买点吃吃还可以,要是收的多了,把你捉去坐牢就亏了。” 两个小姐妹叽叽咕咕,开始商量怎么办。 第41章 远走高飞1 张红英豁出去了,给沈建珍讲了她“梦里”看到的一切。 比如说,青镇的房子涨到一万一平方,大城市的房子涨到好几万,甚至二十几万一平方。家家都有小汽车,张红星甚至买了两辆,跟他娘客一人一辆。 隔壁白镇开发旅游,客似云来。 “还有还有,”张红英想起来,赶紧补充道:“马上有一个电视,好像叫戏说乾隆,是讲乾隆皇帝下江南的,火的不得了。听说有些镜头,是同里退思园拍的。 你要是不信,等看电视就知道了。” 沈建珍眉头皱起来:“你梦做的这样真,该不是被什么东西迷了吧?”说完还摸摸张红英额头。 张红英哭笑不得。 突然又补充到:“对了,我们村大河上的那座石桥马上就要塌了。 镇上会去修桥,顺便把自行车路,修成汽车路。 但是因为钱不够,那条路会泥泞半年,最后才凑齐钱把路铺平。” “什么时候塌?白天还是黑夜?如果白天的话,搞不好有人会落下去,我得去看看。 大冷天落水里,不淹死也要冻死。”沈建珍心肠还是蛮好的。 “应该是夜里塌的。 等早上要起来上班的人才能发现。”张红英回忆。 “哦,那应该没事。上坡那么陡,大家都要下车推行,不会有人直接骑自行车冲下去。” “是啊,我梦里没听说有人受伤。 反正你等等看好了 。我前面梦见的事的变成真的了,但是说给你听你也很难相信。 你验证下电视,还有桥的事看看,如果是真的,你就要相信我的梦。” “嗯嗯,”沈建珍连连点头,又突然问道:“那李茉莉的事?” 张红英左右看看,才小声道:“是哦,也是我梦里看见的! 要不然我回家也很少走那条路啊,就是为了看我梦里的事是不是真的,我才走了几趟。 然后发现那个坏人真的一直跟着李茉莉。” 沈建珍说道:“难怪他们送这么重的礼。” 张红英忙问:“送你什么了?” 沈建珍抬抬手腕:“他们说读书要戴手表看时间,送了我一块手表。 还说如果我高中毕业考不上大学,会想办法安排我一份工作。” 一块手表比一套房子便宜多了,但是房子算是公家的东西。手表却是要他们自己花钱买的……但是如果安排一个公家的饭碗,倒又比房子值钱。 反正他们家的确很有诚意。 张红英也不瞒着沈建珍,说自己收了李茉莉爸爸一套房子。 沈建珍高兴的不得了,有了自己的房子,小姐妹再也不用担心不知道哪里是自己的家,没有归属感了。 张红英就讲了自己的顾虑。她不想让李小芳知道自己有了套房子。吴小红看到沈建珍有三毛钱,都要拿去花掉。李小芳如果发现张红英有一套房子,一定会逼她拿出来的。 沈建珍摇摇头:“这个我也没有办法。 我们是他们生的,哪怕他们把我们打杀了,也没人会替我们出头。 我爸挂着嘴上的话,就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敢不亡。 明明不认识几个字,戏文里唱的,倒是记得清。” 张红英也知道这边风气就是这样。虽然大部分父母不打骂孩子,但是如果真打了,也是天经地义的事。父母拿走盒子的钱财,那更是天经地义,除非孩子已经出嫁或者分家。 沈建珍每次跟吴小红吵架能赢,还是因为吴小红的大部分要求确实是匪夷所思,超出人类想象。如果吴小红只是拿走沈建珍的钱,沈建珍说什么都没用。 沈建珍到底自己也是个未成年,她还要高考后才满十八岁呢。张红英也并不以向比自己小的孩子问计感觉羞耻。 第二日早上,两个人面对塌掉的大桥,面面相觑。 “真塌了?” “是啊,我就是梦里记不清时间。 早知道今天桥要塌,我们出门就走九元桥了。” 这条大河上,有好几座桥。每个村口出来一座桥。从一元桥到十元桥。他们村出来的刚好是十元桥 。 塌都塌了,只好绕路。 路上张红英骑自行车带着沈建珍,沈建珍很沉默,一句话都没说。 到了摊位,沈建珍还是没有说话。 张红英买了两个烧饼,分给沈建珍一个。两个人咯吱咯吱啃起烧饼来。 吃完烧饼,沈建珍一拍手:“我们该翻脸了。” “为什么?”张红英问道。 沈建珍白她一眼:“我如果要带你走,那你肯定不能跟我一起走。 要不我将来去哪里读书,都是明的。随便查查都能查到,学籍去哪了,户口去哪了。 你爸妈想找你,只要一问我爸,还不是就能找到了? 所以我们必须先要吵翻,吵到别人看起来老死不相往来,你才能安安生生跟我在一个城市待着。” 张红英是真不敢一个人出去。独身女人,被人害死了都没人知道。必须给人看到她有社会关系,经常有人联系,一天联系不上马上有人报警,她才比较安全。 至于李小芳这边怎么安排,就说是王师傅那边新开了店,要人帮忙,她去帮忙,也能交代得过去。大不了每个月寄一百块钱过来,汇款单上上几句好听点的话。 过几年如果在外面有合适的,带对象一起回来,好像这交接就算是平稳了。她给的钱能维持家里的体面,应该也不至于搞的不可开交。当然物价上涨之后,给钱可以用一百涨到两三百——毕竟自己还要留钱生活。 想明白之后,张红英兴冲冲的问:“那怎么闹翻?” 沈建珍想了想:“等回去的时候,你骑车带我。但是我跳车下来,摔一跤。 我怪你骑车不稳当,你怪我跳车不打招呼,然后两个人一边走一边吵,让别人看一路。 最后你要我赔修车费,我要你赔医药费。” 张红英佩服的看着沈建珍:“这么短时间你都能想这么清楚?” 沈建珍一笑:“那可不得想清楚? 吵架就要吵到别人觉得两个人都有错,但是没有人肯认错,就一定掰。 因为谁认错就意味着谁要出钱。 这场架吵下来,连个劝和的人都不会有。” 第42章 远走高飞2 张红英的身份证已经拿到手,等到人找到机会出去,赶上卖户口的时候,再买个户口,就完全可以跟张家切断关系了。 但是她还没有想好要不要做的这么绝。 因为把张红英压榨干净,连皮带骨吞掉的,是前世的李小芳和张小树。要把张红英出钱盖的房子当做自己的遗产要给张红星的,也是前世的他们。 拿还没发生的事来惩罚这辈子还没犯过大错的他们,是不是说得过去?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这辈子自己总不可能再被亲情蒙蔽了。 买户口也不便宜,三千多,够下镇上再买一个摊位了! 而且沈建珍的意见很重要,如果沈建珍也认为自己这样做太狠心,给她留下不好印象,会影响两个人交情的。 十元桥不通,回程只好走九元桥。 “沈建珍什么时候跳呢?”张红英骑的有点累,巴不得沈建珍快跳下去,但是她一路上都稳稳当当的。 眼看着快到了,沈建珍还没跳。 张红英正想回头问一问的时候,沈建珍噗通一声跳了下去。 车子还在往前骑,沈建珍一跳下去就跪在了地上,疼的呲牙咧嘴。棉衣袖子,膝盖,都磨破了。 张红英也不好受,车子突然一轻,龙头一歪,她也摔倒了。 不过她伸脚一踮,勉强维持住平衡。 张红英停下车,两手扶着车龙头,非常生气的问:“你这是做啥呢?吓死我了!差点害我掼倒!好哆哆的跳车做啥?你自己想寻死不要害人?” 沈建珍捂着膝盖和胳膊肘,表情痛苦“我……屁股坐麻了,就是想动一动,伸了下脚。啥人晓得勾到了路边的一棵树! 你又骑得太快了,我掉下来了。也不是故意的,你骂我做什么,我还倒霉着呢!” 张红英更加生气:“你这叫什么理由?你屁股麻腿麻不会说一声啊,直接伸腿,不勾到树也会勾到人。 要是边上有汽车,你也伸腿啊? 我快被你吓死了,差点撞到人。你有急事也不能这么毛毛躁躁的。有什么不会开口说一声吗? 你要是说屁股麻了想下来走一走,我还巴不得呢!” 沈建珍疼痛难忍,声音中带着哭腔:“你稀奇不死了,就你有辆自行车!我哪里知道骑自行车不能伸腿啊。 我们十几年的小姐妹,我胳膊腿都破了,你还要骂我!” 张红英也上头:“什么叫稀奇不死了?你弄弄清爽好勿啦,是你自家要去镇上的,也是你自家要乘我车的。 你当七八里路,我骑起来轻松啊?” 沈建珍气哭了:“明明是你骑得太快了,你说骑起来不轻松你倒是骑慢点啊。你要是不那么快,我就算是掉下来也不至于受伤。” “哟,这两个小姐妹平时好的跟一个人似的,今天怎么吵起来了?” “是啊,天天同进同出,人家刚结婚的对象都没有这样要好的。” “那个时候集体看蚕,两个小人都抱到蚕房里玩。光屁股的时候就认识了。” 看热闹的人虽迟但到。还有人给介绍背景。 当然也有人劝:“不要吵不要吵,没几年你们都嫁出去了,别看现在天天在一起,将来想见一面都难。” 张红英看到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愤怒地说:“你这话太不讲理了! 不行你叫看客们评评道理。 这边的都是看着我们长大的。他们知道我张红英是什么样的人。这件事你说出来让大家听听,究竟是你的问题,还是我的问题。 明明是你自己不小心,还反过来怪我。你要是觉得我有问题,以后别再找我帮忙了!我再也不想看到你!” 沈建珍也毫不示弱:“是是是,大家都知道你是好人,我是凶人。 谁不知道我跟我妈都经常吵架的,就你一个小姐妹。 我就你这么一个小姐妹,你还要欺负我。” 张红英目瞪口呆:“你说话要凭良心的,你为什么就我一个小姐妹?还不是因为你不讨人喜欢! 我是忍着你让着你,才勉强跟你要好的。 你居然说我欺负你!那好,从此以后我们桥归桥,路归路,谁也不欠谁!你也别再说我们是小姐妹! 你将来结婚都不要邀请我!” 这话就严重了。一个人如果出嫁的时候没有小姐妹团,那是丢面子的。小姐妹的角色,相当于后世的闺蜜,婚礼上的伴娘。 结婚、生孩子、孩子的婚礼、甚至最终自己的葬礼,都要请小姐妹,如果小姐妹不在了,小姐妹的后代也要替她出席的。就男的来说,这个角色叫小朋友,也是一直要到双方都死了,这层关系才算断掉。一个死了另一个还活着,这关系就得由后代代替维持着。 张红英这话一出,沈建珍暴跳如雷:“你真是稀奇不死了,你以为我就你一个小姐妹,拿这个威胁我! 我在外面读书,关系好的同学多的是!” 张红英也吵出真火来了,冷冷的笑笑:“嗯,是。你说是就是吧。 你既然不稀奇我,我们断掉刚刚好。” 沈建珍大喊:“等等,你赔我医药费! 我的伤这么严重,肯定要包扎了。” 张红英转身就走:“我还要你赔修车费呢,自行车推起来都咯噔咯噔的了,还不知道哪里坏了,要修掉多少钱!” 两个人大吵一架,不欢而散。 留下身后一堆吃瓜的:“哪哈滴?” “啥事体?” “到底哪哈回事体了?” “这两个人,一向要好的要命,怎么也闹翻了?” 沈建珍跳车的地方,刚好是一户人家门口。里边的人听了个正着,听见人问,就开始讲起了: “小姐妹两个从街上回来,桥不是断掉了吗?他们是从九元桥绕路的。 九元桥路有点远,又有点颠。 建珍说是屁股颠麻了,伸了下脚,然后不知道是被树还是什么带了下来。 喏,就掼在这个地方。” 讲的过程中还指了下沈建珍摔倒的地方。 “然后呢然后呢?” “红英因为建珍掼脱下来,车子也不稳了,也倒了。 然后两个人互相怨怪,就吵起来了。 一个要医疗费,一个要修车费。” 哦……一众吃瓜群众兴致勃勃。 第43章 远走高飞3 张红英跟沈建珍吵翻以后,就再也没有喊过沈建珍一起去镇上。 李小芳倒是问过:“十几年小姐妹,真的说翻就翻了?” 张红英冷着脸:“除了我,还有谁跟她玩。 啥都不会,就会吵架。 别人对她再好都没用,属狗的,急了谁都咬。” 李小芳笑出来,形容的是贴切的。沈建珍确实是说翻脸就翻脸,跟她妈一个德行。李小芳刚刚也跟吴小红吵了一架。两个人好好的聊着天,李小芳吹嘘张红英挣了多少回了,给家里换了彩电。顺便关心了下沈建珍成绩怎么样,要考哪里的大学。如果考大学考去外地,再嫁人嫁在外地,家里岂不是白养她了? 李小芳真是一片好心,担心吴小红做白工。完全没有拿张红英踩沈建珍一头的意思。 不料吴小红立马翻脸,说什么沈建珍读书又没有用你们家钱,沈建珍有钱了也不会给你们花,你天天操心做什么。 两家只不过是村坊而已,连隔壁邻居都算不上,中间还隔着一条河呢,你管闲事怎么还管过河来了?河东那几家还不够你管吗? 李小芳块头没有吴小红大,生怕吴小红急起来动拳头,只好退走。 现在看见张红英跟沈建珍也翻脸了,心里那个畅快啊! 这种人家,就活该村子里无亲无故,任人欺凌。 沈大林自己是孤儿,沈二林虽然是他兄弟,却被伯父领养了。然后娶个老婆又是外地人,在村里竟然一个亲戚都没有。沈二林还算照顾哥哥一家,到底自己还有一家子亲戚要照顾。所以沈大林家在村里的确算得上无牵无挂。 就是吴小红性子够彪悍,沈建珍也不是善茬,要不他们家能被人欺负死。 现在的学校,虽然没有后世那种收费补课的班,但是从校长到老师,都特别积极,老早就喊学生回校上课。 沈建珍返校的时候,带着一些衣物,就扔座位底下了。怀里还抱着个书包。张红英攒下的那三千块钱,沈建珍就大大咧咧塞在衣服里,扔座位底下。 张红英要是知道,得捏把汗。沈建珍却认为,越是这样,越是没人盯上她。那个不长眼的小偷会盯上一个穷学生? 也是巧,这路公交车上,来了个新手小偷。 满脸通红,手抖啊抖的去摸沈建珍书包。 沈建珍目不斜视,啪一下把小偷的手打掉了。 再过会儿,小偷又鼓足勇气去摸沈建珍书包。 沈建珍忍不住说:“穷的要去讨饭了,读书学费还不知道去哪弄呢!” 小偷才知道自己被人发现了——他慌的都忘了逃。 沈建珍扭过头看窗外,又把书包抱紧了点,翻出本书来看。 下一站的时候,小偷就下车了。 沈建珍的学校还有六站路,她甚至打了会瞌睡。 下车的时候,提起那包衣服,手假装不经意抚过,硬硬的,钱还在。 沈建珍虽然胆大,拿着这么多钱进宿舍还是不敢的。万一有人认定这是她偷的,那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张红英这么信任她,把全部身家都托付给她了,但是,沈建珍也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女。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什么可行的赚钱途径。 做小生意,摆摊,那都是要人力的。 炒股,她一没时间研究,二没时间去证券交易所。再说了,那是人家的钱,万万不能伸手。这种事,有了开头就一定有后果。 所以最好,就是按张红英的要求,去打听房子。 学校是严格的封闭式管理,只要进了校门,一个星期只有半天能出来,一个月有两天能回趟家。 本来回家是为了拿生活费,换洗衣服,还有见见父母。 沈建珍为了完成重大使命,连家都不回来。除了沈建兴念叨几句姐姐,别人也不在意。 张红英最近被相亲搞的烦不胜烦。现在形势跟上辈子完全不同,有意向的对象也跟上辈子换了一批。 张红英是很少出门,也很少与人打交道的,她不知道这些人上辈子是什么发展,也没有兴趣知道。 所以看见沈建珍回来,她就像看到了救星。正要冲过去,看见沈建珍冲她直挤眼睛。 张红英才想起来两个人已经闹掰了。冷下脸来,阴阳怪气的打招呼:“哟,读书人回转了?” 沈建珍被她气的差点笑出来,用更大的声音招呼:“哟,留级生下班了?” 两个人匆匆过了一招,张红英回到家还一副气愤的样子。 李小芳问:“你做啥板着脸?谁欠你钱了?” 张红英气呼呼道:“沈建珍放寒假了,我好心好意打招呼,问读书人回来了?她叫我留级生! 哪样这样骂人专揭短的!” “大家都笑他们家穷的就剩下两个读书人了,你这么打招呼,不也是在揭短!”李小芳这会倒是一点都不护短。 “姆妈,你到底是我娘,还是她娘?怎么帮着沈建珍说话!”张红英恼了。 “我倒是想做伊娘,就是伊不认我。 你当我想做你们两个掼脱货娘? 读书么一个读不出,做活么,一个比一个懒。 今朝沈建珍叫我一声姆妈,我连夜把你们两个赶出门去。” 这一年,张红星果然得了黄疸肝炎,在家里休学了三个月。 因为看张红英日子舒服,也早早放弃了复学的计划,去学摄影了。 李小芳那个望子成龙的梦,早早破灭了,心头一直有火。 对农民来说,吃上商品粮,就意味着阶级的跃迁。但是她不知道,没多少年,农业户口都要取消了,大家统称居民。 而包邮区的农民房,一套都能卖到一两百万,还不能过户。而能过户的别墅,一样的房子,就要多出来四五百万。 张红英想了想,这个时候迁走户口,好像还有点亏啊?那迁走的不是户口,是五百万? 不如招个女婿回来过日子,单独分开宅基地就行了…… 张红英越想越美,都顾不上跟李小芳置气了。 镇上只有一家照相馆,多了养不活。汤师傅本来生意冷清的,自从可以拍艺术照以后,生意好了许多,所以汤师傅真心把张红英当子侄辈的,对张红星也照顾有加。 这段时间,虽然不理解张红英为什么要瞒家里这么多事,他也配合了。 现在张红英说要出远门,汤师傅感觉天都要塌了…… 第44章 远走高飞4 张红英是个有始有终的人,再加上后续可能还需要汤师傅善后,看到汤师傅苦着脸的样子,主动提出可以教汤师傅的妻子化妆。 到时候两人开夫妻档,还能少一个人分钱。 汤师傅妻子是本地人,别的都好,就是也比较多嘴。 张红英一听她叽叽呱呱,头就大了。 这样的嘴皮子,那是绝对不可能给她保密的。今天张红英说什么话,明天到不了李小芳耳朵里,那后天肯定是要起早到的。 看起来这个商铺不能留了,张红英伤心的想。 张红英也并不认识什么人,可以代她持有这个商铺。 沈建珍家跟自己家这么近,每天进进出出,也是大家都看见的,也不能交给她。 所以张红英想来想去,只好去找李亮,让他看看能不能找到买家。实在不行,市场回收也可以的。 买的时候三千,买下摊位又已经用了三年。摊位的租金已经涨到一百二一个月了。 如果有办法,张红英是肯定不舍得卖掉的。她还打算拿到一个铺位值十万的时候能! 听一个同行说,她亲戚在杭州的摊位,一年租金就要快二十万了。青镇虽然是个小镇子,生意也是还不错的。 张红英特意跟李主任说明,她的身份要保密,直接通过市场交易就可以了,两个人不要见面。 也许是看着华凌的份上,李亮给张红英的铺位卖了一个好价格。这几年,青镇已经由公社,改为乡,最终改为镇了,这下子青镇终于名副其实。 张红英拿着新鲜到手的一万块钱,手是有点抖的。 不过一年租金就能租一千二,这个人买了不吃亏。 汤师傅的妻子姓钱,叫钱芳芳。 是一个特别喜欢说话喜欢笑的人。张红英教她化妆,她就一直殷勤的邀请张红英去吃饭。 饭桌上端上来一大盆小龙虾。张红英唬了一跳。 钱芳芳得意的笑:“这个虾,别看长的吓人,味道很鲜的,肉也比普通虾爽。 两块钱一斤,我们都很喜欢吃,经常买的,你自己剥。” 小龙虾后来最旺的时候,要卖到48一斤! 张红英越来越相信,有这些先见之明,她的日子就不可能过的差了。 说是教钱芳芳化妆,实际上张红英的化妆技术,也不过普普通通,还比不上后世随便一个化妆上班的白领。但是她究竟比当时的人多了一点想法。 张红英一边教,钱芳芳一边大惊小怪:“哦哟,你怎么这么想得出!” “哦哟,你的手真是巧得来!” “哦哟,原来是这样搞的啊!” “好了好了,我来试试看。” 店铺也卖出去了,手艺也传了,张红英终于找到机会跟沈建珍聊一聊她那边的进展。 张红英一直以为,沈建珍在帮她打听的,是古镇上的房产。 不料,沈建珍一开口,把她吓了一跳。 沈建珍道:“红英,你给我拿了三千块钱,我本来想拿去给你买房子的。但是古镇的房子,很少有卖的。我每个休息日都出去帮你打听,也没打听到。 但是我看报纸的时候,看到报纸上有很多招生广告。 有服装学校的,也有美发学校的。 你现在虽然会裁剪,但是野路子出身。 会化妆会盘头发,但是技术性也不强。稍微复杂一点的都弄不来。 这样是很影响你的长期发展的。 我帮你写信联系过了几个学校,你看要不要去专门学习一下?” 张红英失望道:“我还以为你都给我买好房子了。我只要人过去就行。” 沈建珍气笑了:“要是你人都不出面就买房子,写的是你的名字啊,还是我的名字?” 张红英嘀咕:“写你名字,你到时候再转给我好了。” 沈建珍拍拍脑袋:“早知道我就贪污了算了!” 开过玩笑,沈建珍才正色道:“在我们镇上,我们小小年纪,能拿出来三千块钱,好像很多。 实际上,现在万元户已经越来越多了。 物价也确实如你所说的那样涨起来了。 苏州的房价我打听过,一个平方就要几百。 你的钱,勉强够买一个厨房。” 张红英又怎么不知道呢?张红星在苏州买房子的时候是95年,那个时候房子已经要两千多一个平方了。 现在是92年,如果买老房子,或者集体盖的那种房子,可能四五百一平方能买到。 苏州一向是繁华之地,人口密集,工商业发达,房价从来就没有便宜过。只不过她没想到沈建珍心这么大,一步到位看到苏州去了。 沈建珍跟她解释:“我马上就要高考了。考的好,就考外面去了,考的不好,应该是要回青镇再找工作,总归是不会留在古镇的。 你房子如果买在古镇,最后还是孤零零一个人。 去苏州就不一样了,苏州人脾气好,吵架都软绵绵的,你就算是一个人在那也不怕被人欺负。 如果我运气好,大学考在苏州,我们俩不就互相有个照应了? 不过我们同学都想考苏州的大学,不想去外地。以我现在的成绩,想考苏州的大学很难。外地的学校就有很多可以挑的。” 张红英眼巴巴的看着她:“那我去了苏州,你一定要考苏州的大学啊!” 沈建珍笑出来:“行,我一定努力!” 沈建珍又把存折拿出来给张红英:“喏,钱我一分没花,你取出来存自己卡上吧?密码是”。 “这个密码什么意思?要不你写下来。”张红英感觉自己可能记不牢。 沈建珍没好气:“你73年的,我74年的,我们俩的友情久久。这样能不能记牢?” “哦,记牢了。”张红英笑笑,友情久久,抱牢建珍大腿。 不过,前世沈建珍好像志愿填错了,把苏州的大学填在了南京的大学后面。结果高考的分数比预期高很多分,最后录取的是南京的大学。 所以……这次她答应了努力考苏州的大学,志愿应该不会填错了吧? 张红英不懂大学怎么填志愿。她没读过什么书,张宇昊成绩也不好,上的是什么三加二。 张红星家的两个儿子成绩也不行,不过人家出国留学去了。 反正,希望老天爷保佑,让沈建珍考上苏州的大学吧! 第45章 远走高飞5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沈建珍高考前,要去市里体检。 然后,她把一封信扔进了邮桶。 用王师傅的名义,写给张红英的。 市内的信到的很快。两天后,李小芳正在大队里寻赤脚医生挂盐水,看到邮递员过来。 现在人认为,人累了,或者生病了,就找赤脚医生挂盐水,叫做“接接力”。在他们看来,挂盐水是补身体的。 尤其是条件好的人家,老人没事就说“去把赤脚医生叫来挂瓶盐水看”。把赤脚医生叫回家挂盐水,需要等赤脚医生排队,有空了,或者顺路了再来。有的时候拔都需要家里人自己动手。 所以李小芳也想挂盐水接接力,就自己来大队里的卫生室了。 邮递员刚走,大队里的人就开始分信。 看到张红英的信,就有人给拿到卫生室:“小芳啊,这是你女儿的信,你挂完盐水给她带回去。” 李小芳奇怪:“啥人给红英写信?” “喏,上面写着,鸭湾村十一组,张红英收。 看底下的邮戳,应该是从苏州来的。”大队会计帮她看了看信封。 “苏州有啥人会给红英写信啊? 要么你帮忙拆开看看?”李小芳问道。 大队会计摇手:“你女儿读过书的吧,她自己应该会看信。 大姑娘了,你随便拆她的信,她肯定不高兴的。” 不说这话还好,这话一出来,那李小芳就肯定要拆开看看了。 她不能容许张红英的朋友里有她不认识的人。 李小芳就说:“我们家红英识不了几个字。 你们也晓得的,她小学就读了四年,留了三级,小学都没有毕业。 信拿回家,也是要出来请别人读信的。 你现在帮我读了,我回去直接告诉她,还省力一点。万一信里有急事,等到晚上她回来再找人就迟了。” 挂盐水的人也在好奇,苏州啊,在青镇的人看来,苏州就是他们的顶级单位了。 如果一个人能去苏州读书,工作,那就很了不得。 至于什么省,国家——那个单位太大,一般来说,不会影响到他们。 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去苏州看看,逛逛有名的观前街,走走人民路。去省会南京,去首都北京这种事,不存在祖祖辈辈种田的农民脑海里。 所以他们也很想知道是谁给张红英写的信,写信来做什么。难道张红英悄悄找了个苏州人对象? “你就帮忙读一下嘛!你看把小芳急得。” “是啊,别有什么事耽误了。” “你就读吧,我们在这的人也不会乱说的。” 还有人激将法:“我看怕是会计也不认得几个字,不会读信。” 大队会计心里也有点好奇。 当年来鸭湾村插队的,有不少苏州的知青,他们带来了苏州的故事,让全村人都对苏州有了别样的感情。村里几个办厂的人,还是因为他们跟知青处的好,才办起来的。 “那我就帮你看看。 但是信封要你自己撕开。”会计把信塞到李小芳手里。 李小芳一只手在挂盐水,另一只手闲着,但是拆信就不方便。 卫生室挂盐水的输液管只有几副,输完液,输液管,还有针头,都要用热水烫过才能给下一个人输。所以还有人在排队等。 “来来来,我帮你拆信。”排队的人来帮忙。 大队会计叹了口气。他让李小芳自己拆信,不就是怕她回头迁怒嘛!现在倒好,还有人上赶着找锅背的。 还好,李小芳没有让他担心太久。 信里面拆出来两张信纸,还有五块钱。 李小芳把钱收好,信纸递给大队会计。挂个盐水一块多钱,她还有的赚。 大队会计扫了两眼信纸,松了口气,然后开始念起来。 信是沈建珍以王师傅的名义写的。 她在信上写,自己现在搬到了苏州,也已经寻好店铺,开始做裁缝生意了。 苏州的旗袍卖的非常好,她决定再去学裁旗袍。 写信来,是因为她学习的时候,裁缝铺的生意需要人照管。 问问张红英有没有这个打算去帮一段时间忙? 因为在苏州吃用开销比较大,所以工资她给开到两百一个月。而且等她学会裁旗袍,也可以把旗袍的裁法教给张红英。 五块钱,是寄给她做路费的。 信里啰里吧嗦的写了一大堆,总之中心思想就是邀请张红英过去。然后又说了一堆苏州如何如何好。 旗袍啊! 这个东西,大家都是听说过的。虽然农民穿不上,但是,还有一些老人,年轻时候去过大上海,或者苏州的,就对此赞不绝口。 她们听见了,就开始称赞起来。能穿上旗袍的,都是有钱人。 连李小芳婆婆的前小姑子也在。李小芳叫了一声:“亲妈啊,你也觉得去苏州好?” 为了表示热络,张小树是认了这个前小姑子为干妈的。认干妈叫做过房,这种亲戚,称作过房亲,但是称呼上,叫“亲妈”。真正的亲妈,反而是叫姆妈的。 老太太就开始讲起来,她在上海跑单帮的时候,看到那些穿旗袍的人是多么的风光,漂亮。 穷人穿短布衫,有钱人才穿得起旗袍——连布都要多用好多。 做有钱人的生意,那可不是很好赚钱? 想想也是,王师傅都能开出二百块的工资来了! 苏州旗袍卖的好,去苏州学裁缝,做旗袍,以后是不是就可以当苏州人了? 张红英想不想去不知道,李小芳就知道,这次机会一定要抓住! 做了一辈子泥腿子,最大的梦想就是把子女送出农门,去做街上人。 至于哪条街上的,倒是都不要紧。 街上人身上穿的整整齐齐,长的白白净净,那是他们一辈子都要仰望的人。 以前去城里住,还要换粮票。他们村有一个考上了中专的,每过一段时间,他爸爸就要去镇上交粮食,以换粮票给儿子吃。 现在粮票都取消了,还更方便。就算是没取消,她李小芳也情愿一个月一次去镇上交粮食给张红英吃。 不管是张红英还是张红星,她一样值钿的。 李小芳心热的不得了,都等不及盐水挂完。 她大声对赤脚医生喊:“新华啊,你把我盐水调快点看,我要去寻我家红英。” 第46章 远走高飞6 张红英也没想到,沈建珍一封信,效果这样好。 李小芳甚至等不及自己回家,都要先把信送到市场来。 张红英发现,她的远走高飞计划,已经成了!而且她都不需要偷偷摸摸走,完全可以光明正大的走。 所以前面假装跟沈建珍闹翻 ,好像有点多此一举? 李小芳的心里,压根没有那么多想法! 光明正大搬去苏州,以后在苏州开店,买房子定居……她也走走前世张红星走的路!让张红星留在青镇,走张红英前世的路。 不过究竟还是不一样的。 儿子继承家产天经地义,张小树和李小芳就算是死一百回,也不会留遗嘱说要把房子给张红英。 而且张红星读书花家里钱,在苏州买房子花家里钱,张红英不可能有这个待遇。她恐怕还要寄工资回家。 张红英就问李小芳:“姆妈,那我去了苏州,一个月寄回来多少钱?” 李小芳说:“发多少就寄多少呀,你一个小姑娘,自己身上拿钱,不便当的。” 张红英撅嘴:“那我不去苏州了。” 李小芳急了:“去啊,做啥不去?” 张红英掰手指头:“去了得有地方住吧?总不能住师傅家里,那样多不方便! 去了还要吃饭吧?就算是中午一顿师傅管了,早饭夜饭我要自己吃的。 而且她去学裁旗袍,肯定不在店里,总不能中午还要让她给我买饭吃? 租房子,吃饭,这两样是必须的。 还有,我做裁缝的,难道自己反而穿的破衣烂衫的?那样客人信不过我呀! 衣食住行,样样要钱。苏州又不像在青镇,吃住都在家里,中午随便吃碗咸菜面打发就行了,来回都骑自行车。 你要我寄这么多钱,我还不如在青镇省心。 反正我马上到年纪了,再找个条件好一点的嫁了,一辈子也就不用愁了。” 李小芳恨铁不成钢的点点张红英额头:“你怎么笨成这样。在青镇找对象,总共才多少人给你挑?哪里有什么好人家! 去了苏州,能认识的人多多了! 我模样又不像丑,生下你了,样子也称得上,收拾收拾,不比那些城里人差。” 张红英撇嘴:“人家城里人,凭什么看上我一个乡下人。” 李小芳激动的时候,脑子特别灵活:“乡下人怕什么,现在可以买户口,还可以买房子。” 张红英吃惊:“姆妈,买房子买户口你晓得要多少钱不啦?” 李小芳不再那么激动,声音低了下来:“买户口三千多,我们家这么些年差不多攒够了。 但是买房子就有点贵了。春华讲新房子一个平方就要一千来块。” 张红英很意外,这笔钱,难道不是张红星专属,自己竟然也有份? “钱给我花光了,张红星结婚怎么办?”张红英提醒道。 “有啥怎么办的。房子前几年刚刚起的,崭崭新。结婚的时候最多墙再粉一粉,买点新家具电器。贴几个喜字就可以了。”李小芳现在一门心思把张红英送苏州去,自己也好做光宗耀祖的苏州人的娘。 “彩礼呢?听说现在彩礼又涨了。等到张红星结婚,彩礼不得七八千,上万了?”张红英认真给李小芳泼冷水。 李小芳脑子冷静了,但还是给张红英算账:“他现在十六岁,等到二十二岁及格,还有六年。 一年不要求多,攒下来一千块钱,自己彩礼也就差不多了。 大不了我们再把蚕看起来,把香樟树种起来。 现在村里经常有人了收香樟树,一棵五公分的香樟树,能卖五块钱。 大不了以后水稻不种了,改种香樟树。” 李小芳头脑还是好的……只不过以后大家都种香樟树来卖,自己把价格打了下来。从八十年代到现在,一棵五公分的香樟树,一直都卖五块钱。 以后几十年过去,到李小芳死,那香樟树还是只能卖五块钱…… 但是张红英没办法说什么,先就这样吧。就是不知道李小芳的冲动,能维持多久。 顶好维持到她在苏州买好房子。 不过张红英不会像张红星那么黑,买了房子还要买别墅,一点都不肯回报家里提拔侄子。 她如果买好房子,自己欠的那部分债自己会帮忙还的——不过张红英忘了,李小芳并没有承诺帮自己借钱买房子。 就这样,张红英已经感动的有点想落泪了。差点脱口而出,把商铺、还有白镇店面的事告诉李小芳。 话到嘴边,还是冷静下来。 走着看吧,一辈子长着的。如果李小芳只是单纯的帮更强的那个,那她就拿走足够的资源就行了,回头老的生病了,就算是不会去照顾,也可以花钱请张红星出面,跟沈建珍看齐。 如果李小芳最后还是重男轻女,想要让她拉张红星,甚至把苏州房子让给张红星,她就再换个城市,换到李小芳找不到的地方去。 责问前世李小芳为什么那么做的话,她问不出口,事情还没发生,李小芳也答不出来。 那就让事实去说明吧。 要离开的事过了明路,张红英就开始有条不紊的安排她的退路。 先去找了白镇的瘸子,这边的租金也涨起来了,涨到了九十。张红英告诉他以后租金一年交一次。 如果年头提前交,就一年按九百算。年底交,就按一千零八十,不能少钱。 瘸子这些年攒够钱了,一直想把铺面买下来,奈何张红英不肯卖。 早知道这铺面租金短短几年就能超过购买的价格,他当时就咬咬牙买下来了。 张红英看他脸色不好,怕他做什么事,就跟他说:“我这店铺不卖,但是如果你非想要这个店铺,可以买个其他店铺来跟我换。 位置可以差一点,但是位置如果差了,面积就要大一点来补。” 对张红英来说,她图的是拆迁。面积大更有利。 瘸子正好临水的那一面有一套房子,有点像北方的那种四合院,就是紧凑一点,当中一个天井。 张红英一看,这个更满意——面积大了很多,就是不临街,不能用来做生意。 “房子换给我,你住哪里?”张红英问道。 “我乡下盖了楼房。镇上这个房子潮,不好住,我就搬乡下去了。” 张红英爽快答应了。 十几个平方,换一百多个平方,傻子才不换。 瘸子也觉得张红英是傻子:店铺四五年的租金就能买一套房子,她居然舍得换。 两个人就在互相认为对方是傻子的情形下,把房产证换了。对张英来说,这笔财产 藏的更隐秘了。也把自己的房子,直接变成了未来景区的一部分。 第47章 苏州城 张红英究竟没敢一个人去苏州。 村里到现在也没人自己去过苏州 。 每年村里的大头菜丰收了,会摇船去苏州卖。现在开始种西瓜,西瓜丰收了,也卖到苏州去,只不过现在用的是挂机船了。 但是那都是一个村的青壮年一起去,所以不怕的。 苏州有什么路,有什么街,什么人民路,饮马桥,接架桥,观前街,北寺塔,他们都听的耳朵起茧,但是没有人去过。只是出去卖货的,帮人送货,会走街串巷。 那个城市,繁华的,美丽的城市,只存在于传说中。 沈建珍倒是没那么怕。 她掰手指头: 五岁的时候,舅舅结婚,去过一次外婆家。 十三岁的时候,去过一次外婆家。 到外婆家需要去苏州坐车,她已经去过两次了! 一次是凌晨四点起来,走路去的青镇汽车站,坐车到苏州还很早。但是那个时候还小,记得不太清楚。 第二次她可记得太清楚了。 提前一天去镇边上的亲戚家借宿,坐上头班车。那个亲戚是吴小红认的老乡。 坐上汽车,大概走两三个小时,在人民路的汽车站下车,买去外婆家的票,没买到。 人民路上有两个汽车站,但是两个汽车站都问了一遍,三天内的票都没有。 沈建兴嚷嚷着:“坐火车坐火车”。 沈建珍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能坐火车,但是她很期待的看向沈大林。没想到沈大林真答应了。 然后一家人往北走,找公交车站。公交车一毛钱一个人,人很多,挤的站不住。 找公交车站的时候,要路过两个小路口。她还被一辆自行车撞到,脚后跟的皮全撞脱了。沈大林骂她不好好走路,导致被车撞。吴小红骂骑车的没长眼睛,往小孩身上撞,骂小孩做什么? 少数几次吴小红维护自己,沈建珍每个字都记得清清楚楚。连脱皮冒血的脚后跟好像都没那么疼了。 到了火车站,也没买到票。但是有一个开面店的,拿出来几张票,叫他们去吃面。 沈建珍又兴奋又惶恐的问要去干什么?沈大林说请你吃面。 吃完面, 他们拿到了火车票。 等火车的时候,看到火车站有一种会自己动的电梯,沈建兴和沈建珍跑到电梯上,电梯呼一下子就到楼上了。他们再走下来,再坐一遍电梯。 沈建兴来来回回坐了四五次,沈建珍只坐了两次,挨了白眼就不坐了。 火车上人也很多,沈建珍跟沈建兴坐在了地上。 火车到无锡一个多钟头,很快他们就下车了。天晚了买不到票,沈大林又去找一个什么台子,把介绍信给她那个人看,那个人就会指点去哪里住宿。 住了一晚上,招待所里有电视,不过她打开了,只有雪花,没有图像。沈大林不让她动,怕弄坏了要赔。 第二天又买去靖江的汽车票。 中间还要下车,还有要坐大轮船摆渡。 靖江的市里有一座山,汽车就打山边上开过。 沈建珍的记性实在是太好了,走过的路,去过的地方,她都记得。 沈建珍去外婆家的经历, 以前也说过。那会张红英压根没耐心听。但是现在,她巴不得沈建珍多说几遍。 坐公交车怎么坐,下车有没有人提醒?要不怎么知道自己在哪里下呢?买票怎么买……她事无巨细的问 ,沈建珍不厌其烦的答。 有了张红英的帮助,她才过了一个能吃饱穿暖的高中生活。 张红英跟沈建珍终究是和好了。不用担心李小芳找沈建珍要人,两个人就没必要闹翻了。 问了许久,问了很多次,最后沈建珍说:“你如果实在是害怕,要不,我陪你一起去? 你知道的,我胆子大。” 张红英高兴的不得了:“那可太好了,你都高考完了,找好房子,就陪我在那住几天也行。” 沈建珍嘿嘿笑起来,才又道:“那可能得花你的钱。我没多少钱了。” 张红英恍然大悟。自己现在有两套房子,还有一万多的存款,去趟苏州,坐车几块钱,就不看在眼里了。 但是沈建珍不一样。五块钱,她可以在食堂打五个荤菜了…… 张红英拍拍口袋:“没问题!我不仅包你吃, 包你住,还可以请你吃好东西!” 沈建珍舔舔嘴唇:“那我要吃焖肉面。听说那肉好大一块,焖的很烂,吃起来很香。” 张红英笑:“我还可以请你吃鳝糊面,爆鱼面,排骨面……你想吃什么我都给你买!” 李小芳听见了骂:“只*骨头轻的来!钱还没挣回来,怎么花都许出去了!” 沈建珍瘪瘪嘴做个鬼脸,张红英安抚的对她笑笑,然后才扬声对李小芳道:“姆妈,皇帝还不差饿兵呢! 沈建珍要是在厂里打工,多的钱挣不到,一面钱还能挣不到? 她这样聪明,陪我出去,帮我少上一当 ,弄不好开个面馆都够了!” 李小芳这才不吭声了。 在外头读了三年高中,而且听说高考考的还不错的沈建珍,的确开始有点份量了。 反正五月份都填过高考志愿了,现在就是等出成绩,等出录取通知书,沈建珍除了打工也确实无事可做。 然后两个人就高高兴兴的准备去苏州。 两个人都没有在外面住宿的经验,也不知道要带什么。 张红英说头班车太早,她晚上去镇上摊位上过一夜。 李小芳也没认为摊位不能住人。 大夏天的,地上铺张蛇皮袋,就可以睡觉了。 顶多是蚊子多一些,没有窗子闷一些。 张红英带着沈建珍,去了她的秘密基地。总不能真的就在摊位上打地铺吧!市场管理也不会让的。也就是李小芳不懂,被糊弄过去。 那套房子,张红英并没有给添置什么东西,只不过是拿来藏她的房产证的。 沈建珍进来后东张西望:“这街上人住的房子真好,又干净又敞亮。 还不用倒马桶。” 张红英笑:“你以后也会住进这样的房子的。可能比这个还好!” 楼下有汽车开过,沈建珍也要感慨一声:“真好,能听见汽车声音,感觉好繁华。” 张红英一直发笑。现在的沈建珍,天真的可爱。 第48章 老知青1 两个人在地上含糊睡了一夜,究竟是年轻,竟然也没有丝毫觉得不舒服,还觉得水泥地上凉飕飕的,在这闷热的夏天分外好睡。 也没有闹钟,张红英还担心睡过头,但是沈建珍天还没完全亮就蹦起来了。 她看看手表:“哎呀,六点了。我们赶紧起来去坐头班车。” 张红英稀奇:“你怎么比闹钟还准时?” 沈建珍笑:“我只要心头有事,晚上睡不着,第二天早上老早就醒。 小时候为了去偷你家的枇杷,白天怕人发现,我四点就起来了,路上一个人都没有!”沈建珍得意的不行。 张红英配合她:“那你偷着了几个?” 沈建珍委屈道:“一个没偷着!我没想到人要睡觉,四点多确实全村人都还在睡觉。但是狗不用啊! 我刚刚到你们家门背后,狗就叫起来了。 你爷爷被惊醒了,还在问''啥人啦?啥人啦?'',把我吓跑了。” 张红英服了,有这股劲头,天底下没多少她干不成的事。 两个人起来匆匆洗漱了一下,就往汽车站跑。 别看天还蒙蒙亮,汽车站已经挤满了人。售票口也被挤的水泄不通。 “去苏州的,一张。” “我要两张。” “我也要两张。” 售票员忙的不可开交。收钱,找零。 张红英看着这么多人,生怕买不到票。 还好,沈建珍像条凶猛的鱼一样挤了进去。 出来的时候,拿着两张票:“哈哈哈,我买到了。” 张红英在汽车站边上买了两个包子,跟沈建珍一人一个。沈建珍却提醒道:“你晕车,是不是最好不要吃东西?” 张红英被沈建珍明晃晃的眼神气到:“晕车也要吃。过一歇吐出来再说。” “哦。”沈建珍接过包子,啃了起来。 啃完了,又道:“如果我考不上大学,就在汽车站门口摆摊,不仅仅要卖包子,还要卖大饼,油条,豆腐花……” 张红英没好气道:“我们镇的汽车站,也就是早上热闹一下,放假的时候热闹一下,还有读书的学生仔上学放学的时候热闹一下,平时几乎没人的。” “你怎么知道的?”沈建珍好奇的问道。 她怎么知道的?当然是后世日复一日的陪李小芳去医院透析时发现的。 现在这么红红火火的汽车站,每个镇都有的汽车站,谁能想到,再过三十年就拆的那叫个干净? 取而代之的,是公交车。每天早上七点,到晚上七点,往复运行。 这个公交车,连鸭湾村都有一个站点。一个小时一趟。半个小时去镇上,半个小时回来。 以前去一趟镇上还要特地起个早,到后来,就是看好时间,准时在村口等着就行了。 村里老年人都有敬老卡,每天免费乘公交。村庄衰老,很多人种菜也种不动了,每天早上乘车去镇上买菜,再乘车回来。所以镇上倒是又热闹了一波。 打消了沈建珍关于高考落榜之后卖包子大饼的想法,车子也开始检票了。 开什么玩笑,一个准大学生在考虑摆摊?虽然不知道沈建珍考上的大学叫什么名字,但是应该是挺有名的。 后来村里一个小姐妹的孩子也考上了这个大学。她不知道,人家就提一句:“就是沈建珍考的那个大学。” 时隔几十年还有人记得,而且那个孩子说是六百五十多分才考上,足以说明沈建珍的厉害。 坐上车后,张红英才想起来问:“我们今天晚上住哪里?” 沈建珍想了想,问道:“沈新宝你知道不?” 张红英摇了摇头,她只认识自己小队里那几个人。 沈建珍便道:“他以前是下乡插队的知青,跟我爸说是关系挺要好的。 后来恢复高考,他就考大学回去了。 我上小学的时候,大家都有字典,就我没用。我爸就给沈新宝写了封信,委托他给买一本字典。 沈新宝给我买了一本成语字典,用彩色的漂亮纸包着,你还记得不?” 张红英摇摇头:“你的字典,我怎么会记得?” 沈建珍看了张红英一眼:“当时我说,这本字典我要好好用,省着用,等到我弟弟读书了,还可以给他用。 但是你认为我肯定不可能把字典留给我弟弟用。不出三天,就会开始拆外面包的纸,不用一个学期,被会搞的破破烂烂的,角都折起来。” 张红英摇头:“这种事我哪里会记得。” 沈建珍却兴致勃勃的说:“你说对了呀!拿到字典第二天,我就想看看包字典的纸,被挡起来部分是什么样的。 然后我就拆开了。 里面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带着亮闪闪的耳环。 我说如果这耳环是真的,我就给你一个,自己留一个。 你说:''如果是真的,你舍得给我就怪了。'' 后来字典因为我天天翻,一个学期不到就散架了,你又说对了。” 张红英失笑:“看起来我对你很了解。” 沈建珍却拍拍胸口:“还好正 整本字典我都背下来了。那些成语故事,我跟你说,好看的不得了。” 张红英同情的看了看沈建珍。 这要是生在后世的大城市,那就是个天生自己卷自己的学霸。生在现在的农村,连本有字的书都找不到。仅有的几本书,还都是妇女拿来夹鞋样的。 不过如果生在智能手机人手一台的时候,她是会沉迷于看短视频呢,还是沉迷于吸收各种科学知识呢? 可惜人生没有假设。沈建珍一生靠自己就过的很不错,没有人能占到她便宜,也没有人能辜负她,估计不会被气的重生的。 “好吧,你提这些是要做什么?”张红英收回自己的同情,嫉妒的看着这个被老天爷眷顾的人。 “哦,我的意思是,我们去外婆家的时候,回来又在苏州住过一夜。 那天晚上,就是住的沈新宝家里。 我们刚刚到苏州,人生地不熟,如果找房子遇到坏人什么的,可以去找他帮忙。”沈建珍解释。 “……你认得他家住哪里?” 沈建珍笑起来:“我爸先是带着我们去他工作单位找的人,后来才去的他们家。 我都去过了,怎么可能不认得?” 第49章 老知青2 现在的路况是真的不好,路面一个大坑接一个大坑。 张红英被颠的特别难受,沈建珍还是满脸兴奋。她觉得这样颠啊颠的,很好玩。 “还是头班车好,都有座位。我们去读书都是下午,车上人挤的满满的,站都站不稳。 一有人招手,车子就一脚急刹,全车人就往前倒去。 司机师傅说,一脚刹车一块钱,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这一脚刹车回本,急刹车特别猛,刚开始坐车我摔倒好几次。” 沈建珍屁股都被颠的离开座位了,也丝毫不减兴趣。而张红英双手紧握扶手,面色发白。听见沈建珍滔滔不绝说话,尤其烦躁:“你少说两句,没人把你当哑巴卖了。” “你是不是不舒服?你看,我老早说了叫你不要吃东西!”沈建珍才注意到张红英神色不好看,眼神关切,嘴里还要絮叨。 “我不吃肚子里空的,更不舒服。”张红英嘴硬。 “你把手伸出来,我给你按按,很管用的。”沈建珍拉过张红英的手。 张红英穿的是短袖,沈建珍在张红英前臂内侧,腕横纹上三指宽的地方,两条筋之间轻柔的按了起来。 也不知道是车子慢慢进入市区,路况好了,还是按压这个穴位真的有用,张红英感觉自己没那么恶心了。 按了会,又在张红英手背第一、二掌骨之间,继续按。过会,张红英感觉头又不疼了,胃也不难受了。 沈建珍应该是身体还没养好,车子又颠,稍微用点力,鼻尖上又冒出汗来了。 张红英赶紧道:“好了好了,我不晕车了。” 沈建珍才收回手。手指尖因为用力有点发白。 张红英问道:“这是什么地方?为什么按按就好了?” 沈建珍回答:“我妈晕车晕的厉害,第一次回外婆家的时候,外公教的。 我外公是老中医,就教了我这几个穴道。 你要是按了还不好,我还有其他几个穴道可以试试呢。” 张红英好奇的问道:“给你妈按管用吗?” “管用的呀。她在家里经常说头疼,我也会给她按。也是管用的。” “你原来对你妈这么好啊?我们光知道你经常跟她吵架。” 说别的都一脸无所谓的沈建珍,一听到这个话,一串眼泪就下来了。完全没有任何预兆。 “有什么用呢?我把心肝挖出来给她,她还要分一半给我弟弟。 总之我做什么都是应该的,做什么都是不够的。 明明是自己的错,还经常打我出气。有的时候,我真的觉得她会把我弄死。 那我就算了。她要打我,我就逃,就喊。 她其实很蠢的,有的时候人家故意挑事,让她打我,她每当必上。 关键是,她一边这样对我,一边还教我要爱护弟弟。还叫我挣钱给弟弟娶媳妇。 我又不是牲畜,越打越听话。我都对她产生逆反心理了,但凡她叫我做的,我就绝对不做。 她还叫我嫁在本村,方便照管娘家。 我才不,我要跑的远远的,跑到没人认识我的地方去。”沈建珍呜咽着说。 “好了好了,我们去苏州,苏州就没人认识我们。”张红英安慰道。 俗话说的:为人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 还好,沈建珍脑子聪明,性格硬,马上就可以脱离樊笼了。 她心硬的很,后来吴小红经常哭着说想女儿,哭着认错,说自己不该对儿子那么好,对女儿那么差。沈建珍并没有因为吴小红的哭诉而原谅她。 嘴上说:“算了算了,过去就过去了。你给我读书,总也算是对我不错。”但是还是几乎不回家,除了一个月一万的费用,也不大肯拿钱出来。 钱也是可以直接给沈建兴,绝对不给吴小红。 连外公外婆,都能收到沈建珍偶尔给的孝敬,就是没有给过吴小红。 她认为,其他人都可以对她不好。稍微好一点她都会记牢,也会报恩。吴小红不能对她不好,一点不好她也记得牢。反正,你养我小,我养你老。我包你衣食无忧,但是感情,对不起,没有。那个对你有感情的女儿,老早被你打死了。 不要以为随便哭诉两句对不起,就能换来没关系。 童年缺失母爱的那个小女孩,一直在哭泣。长大后、功成名就、财富自由的那个人,没资格说没关系。 沈建珍人生的艰难,大半来自吴小红的疏忽甚至打压。 沈建珍眼泪来的快,去的也快。 去苏州的路上,风光很好。基本上都与大运河同行。路边种满了垂柳,河上满是船。基本上都是运的建筑材料。石子,沙子。 沙子装的尤其满,船舷基本上与水面平齐。 张红英小时候,还能在运河上看帆船,挂机船出来后,帆船、橹,都被淘汰了。 但是他们也就是盛行了十几年,九十年代中期,拖拉机,卡车,就取代了挂机船的地位。 张红英觉得自己真的是只知道埋头干活,这世界的变化如此之大,而她非得活过两辈子才能注意到。 等快到苏州的时候,张红英紧张起来:“你真的能找到沈新宝家吗?万一找不到怎么办?” 沈建珍奇怪的看了张红英一眼,拍拍她的头:“怕什么,有地址,怎么会找不到人? 我觉得我们最多需要担心一下,如果他出差了,人不在家怎么办,或者是他虽然跟我们的爸爸们有点交情,但是跟我们没交情,所以不愿意帮忙怎么办? 找人是最不需要担心的事啦!” 张红英被她说的更担忧了:“那如果人家只是不愿意帮忙,多半碍于面子还是会给点指点的。人出差了就完蛋了。” 沈建珍笑:“红英,你真应该一个人多出几趟门,要不你胆子太小了。 你这种特别紧张的样子,出门才容易遭遇坏人。 你本来要带我出来的时候,也没计划去找知青啊! 现在我只是提了一种可能,你好像就把希望全寄托在他身上了。 其实你这样是不对的。希望寄托在任何人身上都不行啊。靠山山会倒,靠水水会流啊。” 张红英点点头。确实,沈建珍的路太远,她不可能一直跟得上。两个人最后肯定是要分开的。 第50章 老知青3 鸭湾村来过很多知青。虽然张红英记事的时候,他们都已经离开了。但是整个村子,都有他们残留的痕迹。 比如说,那些在识字班里认识了几个字的妇女。再比如说,小学里留下的那些民办教师。还有,不久的将来,将会迎来的一波探亲潮。 在鸭湾村下放的干部们,会带着孩子们回来探望。那些孩子们都要结婚成家了,来看看曾经照顾他们的养母。这几个下放的干部,都把孩子托给当地没有生育的农妇抚养了。只不过后来他们回城的时候,又想起来回来看看养母。 张红英记得她曾经听到人聊天,问来了那么多人,给了多少? 鸭湾村是很实惠的,看老人,最好的礼物就是给钱。 有的拿了几百块钱,又送出自己的蚕丝被,完成了一次友好交流,也算是城里人对自己的一段人生交代。 只有一个,气咻咻的说:“一分钱没给!我还给了人家一床蚕丝被!人家一分钱没给!” 这些来来去去的人,只有跟他们打过交道的人知道,记得名字。 但是有两个知青,那是全村老老少少都知道的。 一个就是沈新宝,他出名是因为念旧,虽然回城了,却依然与村里人保持通讯联系。 另一个,是个作家,好像姓冯。她出名,是因为本身就是一个名人,而且把鸭湾村的人、事写进来她的书里。 沈建珍到南京读书以后,依旧喜欢看报纸。有一次,她在扬子晚报上看到一篇文章,明明白白写的是他们家邻居的事。 沈建珍拿着报纸回去,兴冲冲的问邻居:“这个作家写的好像就是你!” 邻居叫沈建珍读,沈建珍读不出来,觉得在乡下说普通话不好意思。但是用方言读,又转不过弯来。 正好邻居的妹妹来做客,她读过初中,就把文章读了出来——邻居的脸一下子就沉了。 因为她不知道,曾经同进同出的小姐妹,不仅仅写错她的名字,还在文章里把她写的不大让人欢喜,仿佛是一个趋炎附势的人。 沈建珍倒是理解的,写文章嘛,总归是有些事要交代。但是哪怕如实交代,不同角度的人,看文章侧重点都不一样。 沈建珍高兴的是看到作家提到鸭湾村,那是她熟悉的人和事。邻居关注的,则是自己的形象。 沈新宝应该是个特别的好人。张红英听到很多人提起,说他们曾经与沈新宝通信。像沈建珍,需要一本字典,就给沈新宝写信,然后得到了一本字典。村里有一个老人,曾经在沈新宝下乡的时候指导他怎么种田。等到老了,儿子本身没什么本事,她晚年过的特别惨,沈新宝知道了,也写信支援他,并且邀请他去苏州玩。 还有人需要什么在乡下买不到的东西,给沈新宝写信,他也会买了给寄回来。 像沈大林这样,拖家带口出远门,需要在苏州住宿,落旅馆落不起,就去找沈新宝。他也是好吃好喝招待,并且要安排住宿。礼物不过是从农村拎点吃的——穷的时候是芋头,经济好一点了是母鸡,经济再好一点是大闸蟹。 他的付出与回报是不成比例的。 后来沈建珍倒是说过,现在城里人,都不大喜欢老家的那套行事作风。老家拖家带口的来城里,哪怕是打地铺也要挤在家里。她宁愿出钱让人去住宾馆。但是老家人如果被安排去住宾馆,一定会觉得人家嫌弃她了。 总之,她无数次感慨:他们当年给沈新宝添了多少麻烦!难得的是,他一次都没有推脱过。 他每次好好招待,热心帮忙,事情传出去,大家都知道他有求必应,从来不给脸色。这不,张红英跟沈建珍两个村二代,也要去找他帮忙了。 但凡他有一次脸色不大好,或者招待不大好,或者写信没有回,鸭湾村人都会知道好歹,从而不再麻烦他。 但是他不,一点都不推脱。 张红英想,自己有什么能回报他的呢?不能当沈新宝是庙里的菩萨,想要什么就去磕头。 幸好自己有一辈子的见识,希望能找到机会吧! 沈建珍虽然也是第一次独自一个人来苏州,附带一个拖油瓶张红英。但是她有的是胆量。 沈建珍下车以后,先是去买了一张地图,然后研究起来。 张红英也凑过去看。密密麻麻的字,张红英看了眼晕。她勉强认个东南西北,其他的就看不清了。 算了算了,那种事,就交给沈建珍吧。 沈建珍也不在意,拿着地图念念叨叨:我们现在哪儿?南门汽车站……南门汽车站……找到了,在这里! 我们是从哪里来的呢? 青镇……,哦,青镇在这里。 她拿着地图颠来倒去,终于确定了: 我们出了站,要往北走,也就是右拐。 第一、二、三……第三个路口左拐。 再走三个路口右拐,然后就进入他们住的地方。 那边是要过一扇圆洞洞门,直对的那栋楼,第二个门洞,上去三楼,右手边第一家。。。 沈建珍嘀嘀咕咕,张红英问:“你怎么不说东南西北,只说左右?这怎么找路?” 沈建珍解释:“哦,右边,就是顺手边。左边,就是忌手边。你记牢这个就好了。” 张红英:“我还是习惯用东南西北。” 沈建珍挠挠头:“乡下看日头,太阳从东边出来西边落下,要分清东南西北很容易。就算是偶尔阴天,你也不会因为没有日头就看不清方向了。 但是城里不一样,你初来乍到,要很长时间才能熟悉路。 而且我习惯了坐北朝南,认为前面一定是南面。 但是地图不一样的,是上北下南左西右东。我每次看了地图再说方向,脑子里要转好几个弯,根本转不过来。 倒不如把地图掉过来,确定来去的左右,反而不会记错。” 张红英木木的看着沈建珍:“你别说了,我光是听听都已经晕了。” 沈建珍听了好笑:“那你岂不是要一直跟着我才行?否则路不熟之前怎么过哦!” 第51章 老知青4 不管沈建珍是怎么认路的,她总算是顺利的找到了那栋楼。 楼采光不太好,黑乎乎的。 沈建珍冒冒失失的要上楼,张红英拉住她:“等等。” “做什么?”沈建珍不解。 沈建珍一个刚刚高中毕业的真小孩不懂,张红英还是懂得基本礼节的:“我们来找他帮忙,是不是应该带点礼物?” 沈建珍点头:“是要带点的。要不我们去买点水果?” 现在的街头,物资已经很丰富了。 张红英走到水果摊前,苹果看起来很好。价格也很好。三块多一斤……沈建珍眼尖,看到商场里有很好的柿饼。 “那个那个,我们去买那个。” 一问价格,25一斤。。 沈建珍讪讪的把手背到身后。 一斤柿饼,够她在学校吃一个月食堂了。 张红英看了好笑,甭管她将来多牛,现在就是个穷光蛋。 张红英问沈建珍:“你很喜欢柿饼?” 沈建珍眼睛不错眼珠的看着柿饼,偷偷咽了口口水,又摇摇头:“我太公在世的时候,我干姑奶奶过年给他买过一包柿饼。我吃了一个。还挺好吃的,特别甜。 但是要说特别喜欢也算不上。” 你要是不咽口水我就信了……张红英腹诽,然后让柜员称两斤柿饼。 在柜员包装之前,拿了个柿饼,一下子塞沈建珍嘴里了。 沈建珍赶紧把柿饼拿出来,用手捏着,小口小口啃起来。 这柿饼是真甜,都说甜的跟蜜一样——不过张红英也没吃过蜜。 沈建珍吃完,才拍拍手,接过张红英手里的大包小包。 买了柿饼之后,也买了些糕点。 张红英重新来过想开了,再加上手头有钱,花起来也不心疼。 沈建珍看了感叹:“一下子把一个月工资花掉了。” 张红英安慰她:“我们今天去人家家里,不好给你买东西。等定好房子租下来,我也给你买两斤柿饼! 这边看起来是大商场,所以东西很贵。我们自己吃,可以去市场买,那边便宜。” 沈建珍却有点不好意思了:“我们只是小姐妹,又不是亲姐妹,你不用给我买东西的。 我跟着你吃吃喝喝已经很开心了。” 张红英也不多说什么。说一百句甜言蜜语,不如给她塞一块柿饼。 两个人提着东西在楼底下傻乎乎的等着。 张红英是不认识人。沈建珍是五年半前才见过人家一次…… 两个人目不转睛的盯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如果不是两个小姑娘,估计要引来盘查了。 张红英对沈新宝一直很好奇。是什么样的人能这么念旧呢?绝大部分知青走了,就再也不想提起在村里的那段岁月。但是在鸭湾村的知青,好像有好几个跟村里兴办的厂子有关系。 村里的砖窑,是他们在的时候搞的。村里的服装厂,糖精厂,也是那个时候搞的。 糖精厂拆掉的时候,张红英已经快十岁了。那个烟囱高耸入云,是红砖砌的。然后轰然倒塌。 今天张红英坐的头班车,就算是买了点礼物,路上找路又花了点时间,现在也不过十一点多。 很多人回来做饭,吃饭,来来回回的目光都要看她们一眼,张红英被盯的有点脸红了。 突然,沈建珍拉拉她:“来了来了。” 张红英忙问:“哪个?” “喏,那个个子最高的。” 张红英顺着沈建珍的示意看过去,一个看上去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个子很高,很瘦,背有点驼了。 沈建珍这个时候倒有点紧张了。看起来她也不像自己一直表现出来的那么大胆。 倒是沈新宝,应该习惯了神出鬼没,提着行李来苏州找他的人。 看到两个小姑娘在楼栋门口等着,还没打招呼,沈新宝就过来问:“是不是鸭湾村来的?” 沈建珍回过神来:“伯伯,我是沈大林的女儿,沈建珍。她……” 张红英拦过话头:“伯伯好,我是窑上村的,叫张红英,跟沈建珍是小学同学。 一直听说沈伯伯热心助人,插队回城后,还不忘乡下百姓的情谊,经常给我们乡下人提供帮助。 这次我来苏州办事,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能找谁帮忙。 你是我唯一听说过的一个苏州人,所以我就厚着脸皮求沈建珍陪我来苏州,想请你帮帮忙。” 沈新宝也没说什么,招呼张红英先进家。 苏州话跟鸭湾村的话,还是有很大不同的。没错,是鸭湾村,而不是青镇。青镇至少有三种方言,互相之间能沟通, 但是有些时候要靠猜测。 沈新宝家的房子,比张红英想象中的还要小。 两个小小的房间,放下床,衣柜,就没什么空间了。餐厅只能放一张折叠桌,几张叠起来的小凳子。 张红英把带来的东西靠着墙放下,没多久,沈新宝的妻子也回来了。看见家里多了两个陌生人,也丝毫不意外——自己男人什么样子,结婚这么多年早就明白了。 不仅不意外,还招呼两人坐下,要下去再买点菜回来。 这热心劲把张红英都弄不好意思了。 前世她这年纪的时候,去亲戚家做客,那是不知道要客气的。但是现在已经深谙人情世故,连亲弟弟都不欢迎她上门的,这么贸然过来,她也清楚给人家添了多少麻烦! 这对夫妻真是好人哪! 其实城里人说起来体面,双职工,养一个孩子。但是——上有老下有小,住的这么挤,还不如乡下人一个堂屋宽敞。张红英小时候,全家挤一个屋子。但是那个屋子够搭三张床。后来盖的楼房,每个房间都有三四十平方。 总之,不知道鸭湾村的人给他们添了多少麻烦? 沈新宝最后买了一块肉回来,好像是肉皮、肉、肉冻都冻在一起了,又切片。沈新宝说这个叫xiao肉,很好吃的,一个劲劝沈建珍和张红英尝尝。 边吃,还边问鸭湾村的事。 张红英终于理解他是真的对鸭湾村有感情了。 沈新宝是恢复高考以后高龄考回苏州的。 十四五年过去,他对鸭湾村的人都还记忆犹新。一会打听这个怎么样,一会打听那个怎么样。 张红英完全不知道那些人是什么人,还是沈建珍提醒她:小菊的亚爸,红方的阿爸,春华的叔叔,天明的爷爷…… 第52章 租房子 张红英在边上看着沈建珍滔滔不绝的给沈新宝介绍村子里的那些人。 有的老了,有的去了,有的分家了……张红英奇怪的想:“我真的是鸭湾村的人吗?我应该真的是窑上村的吧!”她对鸭湾村的那些人和事,都只是有一点认识,但是谈不上熟悉。沈建珍明明在外面读书读了三年,村里的大事小事,居然她都知道。 聊尽兴了以后,沈建珍才提出:“伯伯,我们来苏州呢,主要是我这个同学,小姐妹,想在苏州学裁缝。 我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能去哪里租房子,想拜托你帮帮忙。” 听说只是要帮忙租房子,沈新宝和他妻子都松了口气。沈建珍大大咧咧的没看出来了。张红英却是看的分明。看起来他们虽然热情,到底还是有压力的。 沈新宝想了想问道:“你是跟师傅学裁缝呢?还是去学校里学?” 沈建珍拿出来一张报纸,指着中缝道:“我们想去这个学校学。” 沈新宝已经有点老花了,拿了报纸看半天看不清,递给他妻子:“我眼睛不来塞了,你帮忙看一下。” 沈新宝大学毕业已经三十多岁,娶的妻子比她小了快十岁,还正当年。 沈新宝没有介绍名字,他们小孩家家,也没有问人家名字的道理,就叫伯娘。 伯娘看了会,道:“就是那个职业技术学校!专门对外招生的,不转户口没有学籍,就是学门技术。社会上的学生随便去,就是学费高一点,也没有宿舍。” 张红英连忙点头:“对,所以我想租个房子去学。我有一定基础的,学了五年,也已经出师做了两年多裁缝了。 但是师傅教的跟学校里教的不一样,学校里教的应该更全面一点。我还想学做旗袍,学绣花,这个我师傅不会。” 伯娘点点头:“你这个想法是好的。人就是要走出来。往外走才有前途。” 现在的城乡差别之大,就是天壤之别。 未来几十年,城乡差别从身份证上,从称呼上被消灭了,但是富裕程度上的差异,永远存在。 沈建珍隐约提起过,她的房子,买的时候六七十万,现在一千多万。青镇上的房子,买的时候六七十万,二十年过去,卖二百万都勉强。 张红英心没有那么大,也没想过去大家讲的一线城市,什么北上广深。能在苏州站住脚,就蛮好的了。 苏州城并不大,往北穿过铁路桥 ,好像就到了乡下了。往南过了大路,也是一片小镇景象。但是这些都是暂时的,未来它也会扩建很多倍。 而且,大概是九四年,东面就会开始建工业园区,这个园区一直建了很多年。苏州其他地方的房价虽然涨,但是都没有园区的房子涨的多。那个地方,好像叫金鸡湖还是什么湖? 苏州湖最多了,金鸡湖,太湖,阳澄湖……反正她都没去过。 张红英野心勃勃的,等她有了钱,阳澄湖的大闸蟹,她要吃个够!那几个湖边的房子,她都要买一套! 张红英六七岁的时候,邻居买过大闸蟹,用竹笼子装的,一斤要五块钱,比猪肉要贵好几倍,这个事,她记得可清楚了。 沈建珍已经拿出地图来,在伯娘的指引下,找到了那个职业技术学校所在地。又在附近看了一圈。 伯娘突然对沈新宝说:“那边有个养猪场,是多管局下面的吧?” 沈新宝想了想:“是有这么回事。” 伯娘:“养猪场的宿舍楼,很空的。能不能给这个小姑娘找一个房间?” 几个人想了想,都感觉这个是很妙啊! 宿舍楼,人多,安全肯定是有保障的。现在大家住房都紧张,基本上没有人拿房子出来出租。商品房开发还很少。 要是城里人,听说去住养猪场,肯定心里都不舒服的,农村小姑娘就完全没用这个担心。他们的房子,猪圈、羊棚、鸡棚、鸭棚,那都是紧挨着人住的房间的。 臭是臭了点,尤其是夏天。但是大家都习惯了。要是搭的远了,禽畜被人偷了都不知道。 所以别说住养猪场的宿舍楼了,直接在猪圈旁边搭个草棚,张红英都没意见。 而且住宿舍还有一样好,租金肯定是不需要了,最多交点水电费。顶了天,一个月也就管自己要五块钱。 如果沈新宝能把自己安排进去,那肯定是再好不过了。 沈新宝打了几个电话,就把宿舍给张红英安排好了。 现在农村只有大队部有电话,农民装电话,要到九五、九六年了。还要专门拉电话线进去,一门电话线,两千多。电话,一百多一只。 不过装电话降价很快,等到2000年,装电话就降到九百多了,相当于张红英两个月的工资。 沈新宝安排好以后,告诉张红英去哪哪的养猪场,怎么怎么坐车。张红英记不住,沈建珍接过话头:“伯伯,你自顾去上班吧!我记住坐车到哪个站下,在哪换乘了。你放心!” 沈新宝想了想,都高中毕业了,能自己从鸭湾村找到他们家来,再找个养猪场,应该问题不大。 现在是盛夏,被褥都不需要。两个人决定先过去看看情况,打扫一下。 伯娘还挽留他们住一晚,说是等明天一早去打扫宿舍,一天下来就能干了。 沈建珍说不用,现在天气晴好,太阳下山晚,现在去打扫都来得及。 实在是沈新宝家里太小,她们两个要是留宿,就只能把沈新宝赶去跟儿子挤,张红英跟沈建珍,和伯娘挤。 帮忙打听已经很麻烦他们了,真要这么挤人家家里,还是不好意思的。 伯娘还找了几件单位发的衣服给她们穿。说是尺码太大了,估计只有沈建珍能穿上。沈建珍高高兴兴收起。 沈建珍和张红英提起自己的行李就往外走,伯娘在后面送。过了一会看见靠墙放的东西,还要招呼:“哎,那个,建珍是吧,你们东西忘拿了!” 沈建珍大声道:“这是我们来探望长辈准备的礼物,一点心意,你们留着尝尝。” 晚上沈新宝跟伯娘看到了,还要嘀咕:“这是商场里买的东西,标签还在呢。估计老价钿了!” 他们怎么想不管,但是如果看人家心肠好,空手上门求援,张红英还是做不出来的。 第53章 养猪场 现在的苏州城不算大,姐妹俩自行找路,倒了几次公交,最后在一个路边被被放了下来。路边有牌子指路,再步行一段时间,这就到了养猪场。 张红英本来做好了最坏的打算的,没想到还行,这种大单位的养猪场,跟自己家里那种散养的完全不一样。并没有想象中的臭气熏天。 自己家养猪,别说是自己家,离家几米远的地方都能闻见臭味。 而这边,至少进门好长时间,都没闻见什么臭味。 养猪场在一条公路边上,张红英算了下,离公交车站步行十几分钟。 远远看去 养猪场规模挺大的。有砖砌的围墙挡住人视线,两扇铁门,门是朝南的。因为雨水多,门上有很明显锈迹。 进了大门,门的右手边就是一栋楼,大概四五层,外面贴着白色的瓷砖,看着很干净卫生。 里边还有一些其他的建筑,猪圈估计在里面。 张红英也没多看。来别人的地盘上,东张西望是大忌。 门卫叫老金,是一个方脸中年男人,腿可能有点不太好,走路有点慢。 老金指着四楼最边上的一个房间:“上四楼, 最东面的那个房间,已经打扫过了。钥匙在门上。” 张红英跟沈建珍拎着小包衣服就上去了。 房间的确打扫的挺干净的。没有蜘蛛网,桌子上也没有积灰。 张红英摸了一把桌子,干干净净的,很满意。 沈建珍一屁股坐在床板上:“挺好的,床也有了。” 张红英赶紧拉她起来:“别坐一屁股灰!” 沈建珍站起来,不以为然的拍拍屁股:“我们地上都经常坐的啊!拍拍灰就行了!” 张红英忍不住说她:“去读大学了可不要这么不注意。也别往别人床上乱坐。” 沈建珍“哦”了一声。 房间既然是干净的,两个人把东西放下,决定先出去买必需品。 张红英算了算,蚊帐要买的,要不蚊子能把人抬走。 席子要买一张,买回来擦擦,还得晒一下太阳。要不容易全身发痒。脸盆就不要了,她已经看见有水龙头。 城里就是好啊,鸭湾村家家户户用上自来水,已经是她二十岁以后的事了。家里开通自来水,还要交八百块钱。 两个人下楼的时候,老金还在传达室,笑眯眯的问:“都安排好了?” 张红英不大听得懂,沈建珍学校里有来自各个镇的同学,对本地不同镇的方言,都开始有点了解,便代替她回答:“哎,谢谢师傅。我们弄好了。 现在想去市场,买个脚盆,毛巾,文章,席子什么的。 师傅能不能给我们指一下路,市场在哪里了?” 还好,虽然养猪场算在乡下了,但是生活也方便的,不远就有市场。老金师傅指路:出门之后,穿过马路,走十几分钟左拐,就是一个小市场。 张红英觉得,沈建珍就是有这样的本事,明明去一个陌生的地方 ,也会稳的要命,好像就是从他们家前门走到后门一样。 两个人从市场买回来席子脸盆这些,沈建珍还问:“你吃饭怎么办呢?要不买个煤炉, 或者电饭煲吧。 电饭煲插上,饭、菜一起放里头,回来撒点盐就能吃。” 张红英想想有道理,又花巨资买了个电饭煲。三十多。 唉,她叹了口气。在鸭湾村,以为一个月挣一百多就很了不起了。自己手上有一万三的存款,感觉腰杆子都比别人硬好多。 但是今天刚刚来苏州,包括给沈新宝家送礼,七七八八,就花出去两百块钱了…… 这还是房子不收房租的原因。要是自己去租房子,不知道还要多少钱? 张红英突然有了紧迫感。 生活用品买好,席子洗过放到楼顶晾晒。沈建珍又道:“走,我带你去认认路。省的我走了你连路都不认识。” 张红英有点感动。哎,这个小姐妹太好了,没有白结交。 从养猪场出去,到技术学校,大概要走四五十分钟路。 沈建珍咬咬手指头:“红英,我估计你得买辆自行车了。” 张红英苦笑,每天单程走四五十分钟,确实很累。已经是刚刚从鸭湾村去镇上的时候吃过这个辛苦。 “早知道把我家里的自行车弄过来了。再买一辆又是一百多。如果去学裁缝,学美发,短时间是没有收入的。 我信里还以王师傅名义叫过来的,多多少少,需要给家里寄点工资才行啊。 这样看起来,存款坚持不了多久的。。”张红英算给沈建珍听。 沈建珍也傻眼:“那你怎么办?” 张红英道:“现在做生意的这么多,要不我出本钱,你出人力,我们一起做点生意?” 沈建珍连连摇头:“你不要开玩笑。别人都说我呆头呆脑的,不愿意跟我说话。也就是你不嫌弃我。 我这样的人,跟人打交道都成问题,怎么可能卖的出去东西? 我出去做生意,怕不是两句三句就要跟人吵起来,再多说几句,就要动手打人了。” 张红英想想沈建珍的脾气,去摆摊做小生意,确实是不合适的。他们既没有便宜的货源,也没有销售的渠道。 张红英郁闷,如果重生的是沈建珍,她记性这么好,能力又强,肯定能找到很多来钱的门路吧。自己简直是白重生一遭了。前世是个成天埋头苦干的老黄牛,认识的人主要就是家里一些亲戚。不是自己这头的姑姑叔伯,娘姨舅舅,就是沈永健那边的亲戚。 沈永健是上门女婿,维持来往的亲戚就两三家。 她接触的所有人,都是在厂里打工了一辈子的人。退休前,在厂里做,退休后,去白镇找一份洗碗的,扫地的工作。硬是想不出来半点挣快钱的门道。 至于艺术照,别说那点热乎劲转眼就过去了,再说这么大城市,艺术照本来就是从上往下传的。她在苏州是干不成这一行的。 现在怎么办呢? 靠自己,只能一块一块的挣辛苦钱。想要暴富,还是得指望沈建珍。 第54章 沈建珍的发家路 张红英想了想,前世沈建珍是怎么变有钱人的呢? 她读书读的好,又赶上最后分配工作。分了个好工作,一毕业就是高工资。她一个月工资九百多,社会上普通人工资是三到四百。 但是沈建珍还说,有些地方工资要三千多呢,大城市里更高。 以前大家提起张红英,就是夸。提起沈建珍,就是笑。但是自从沈建珍拿了工资,一个月工资超过张红英半年后,别人就开始夸沈建珍了。 沈大林估计以前家里太穷,受尽了奚落,就不免要拿沈建珍出来炫耀,好像能扬眉吐气一般。 沈建珍的很多事,都是沈大林吹牛的时候说出来的。 据沈大林说,沈建珍拿到工资,除了供弟弟读书,吃住在食堂、宿舍,第一年工资省下来就买了套集资建房。 一套房子三四万,虽然很小,但是地段好。而且单位给担保贷款。 沈大林边打麻将边吹牛:“照理来说,女儿买房子,我们做爷娘的总要支援一点。但是我们建珍说不要,她要靠自己,还要让我们过上好日子。” 其实张红英知道不是这样的。 工作半年,九百块钱一个月工资的沈建珍,存了五千六下来。钱拿回家,把存折给沈大林的时候,沈大林的眼睛里是泪花闪闪的。 但是那笔钱,只够他们家还清大队里的欠款。 第二年刚刚回去工作,吴小红给沈建珍打电话,问她有没有三万块钱。村里有人在集资,三分利息。相当于年息30%。 沈建珍气的和她妈大吵一架:“你以为我在抢银行还是做贼骨头?还是在印钞票? 我一个月工资不到一千块钱,自己只花一百,剩下的全给你了,你还找我要三万,要么我去把自己卖了给你钱。” 叫沈建珍生气的,不是吴小红要钱,而是她为了赚利息而要钱。 为了避免吴小红再要钱,所以她才下定决心买了房子。 那个时候的按揭贷款,没有二十年三十年的,都是最多五年期的贷款。还好他们单位工资高,银行能批出来。也不需要首付,全套房子都是贷款。 用了四年时间还清贷款后,她就辞职去了北京。房子也卖了,当然价格已经涨到了十几万。 据张红英判断,刚开始沈建珍还是愿意回老家工作的,但是,家里时不时的要钱,给她搞烦了。而且单位里全是各种有裙带关系的人。干活轮得到她 ,好处轮不到她。 年轻女员工,有干部身份,收入高,人老实本分,还有点呆。虽然不算好看,但是,从经济上来看,无疑是最好的结婚对象。 沈建珍其实也无可无不可。对象是肯定要找的,但是,能不能不要给介绍歪瓜裂枣?她相亲都不知道被迫相了多少次,没有看的上的,反而把人缘搞糟了。 所以辞职,也是没办法。 北京据沈建珍说,就是高工资的地方。苏州工业园区建好的时候,听说工资有一两千一个月。而北京,三四千稳稳的。 沈建珍又在北京找了份工作,十几万做首付再买了房子。那个时候流行零首付买房,三万首付买房。听说有的地方买房还送户口,只不过叫蓝印户口。 沈建珍胆子肥,一下子买了三套房子。九万首付,剩下的几万只够付律师费、外地人购房审批费、契税等一些乱七八糟的费用的。 幸好买的是现房,一套房子房贷差不多三千块,出租能租两千五。 沈建珍三套房子出租了两套,自己再贴一点,三套房子供起来完全没有压力。 不过沈建珍婚事不顺,到了三十岁,房子有了三套,对象一个没谈过。 自己长的普通,对象却想找个帅的。 零二、零三年的时候,房价还在低位。沈建珍一个月工资就能买两三个平方。 她也是吃够了没有归属感的苦头,特别喜欢买房子。 在北京打了几年工,又去了深圳。她说自己在北京总是有点格格不入。 沈建珍一个人生活,就特别喜欢养宠物。又是猫又是狗的,房东不喜欢租房子给她。 她一怒之下,干脆把北京的房子卖掉两套,又贷款买了套别墅,就为了方便猫狗活动。 再后来,就是赶上房价大涨,沈建珍一下子资产过亿了。 等到后来年纪大一点,说是上班上不动了,把房子卖掉,要去过退休生活。 手上一亿多,光是存银行吃利息都够她过好日子了。沈建珍还折腾炒股,说是收获不错,比上班工资还要高一点。 沈建珍的发家路,大部分跟张红星重合。沈建珍说,这个叫时代红利,他们这代人,只要买了房的,都享受到了。 但,前世张红英就是没有买房的那个…… 张红英很想复制沈建珍的成功路,但是自己没有高薪,也没有单位会给担保提供贷款的。 算了算了,反正有白镇的那套房子兜底,等到零二年前后,自然就会因为拆迁有很多商铺跟房子。 白镇的房子,收租是很稳定的,只不过房价一直起不来。 反正甘蔗没有两头甜,张红英想清楚了,对沈建珍交代:“我现在有一万三,留三千应付生活,五千给你拿去做生意也行,炒股也行,五千我留着应急。 不管你能赚多少钱,我们一人一半。” 沈建珍慌的跳起来:“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你把钱给我,不怕我跑了不认账?” 张红英笑道:“你三年级就知道倒卖东西,我不信你的头脑,会把五千块钱当做自己的价值。 你跑了,你的前途就没有了。 不划算的。 我也不管你拿钱去做什么生意,或者炒什么股票,我只能说,我相信你的头脑,也相信我们从小到大的交情。” 沈建珍挠挠头皮,说不出来什么话。 回宿舍的路上,沈建珍都一反常态的沉默。 张红英就让她自己去想。 这件事,对两个人都是机会,都是考验。 一直等到了养猪场宿舍,沈建珍才道:“我明天早上回去,后天再来。” 第55章 自行车 第二天正好是星期天,沈建珍回去了,学校又刚刚报上名,还没开课,张红英留一天给自己熟悉一下环境。 这段路 ,她必须得来回走几次,才能摸清楚。沈建珍说得对,她不能一直跟着沈建珍后面。 老金也不知道张红英什么来头,每次见了都笑眯眯点头,问吃了没?张红英只能回以笑脸。 一栋养猪场宿舍楼,住了不少人。 三楼住着三个老大爷,每天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出去的,中午才回宿舍。 老大爷们很健谈,看到张红英就问起来,你是哪里来的,来干什么云云。 张红英捡能回答的回答了一下,不方便或者不想回答的,就笑眯眯过去。 从交谈中知道,这几位大爷,是给猪肉做检疫的。猪肉要盖了章才能进入市场。 四楼有五间房,紧挨着张红英的那个房间,住了一个小姑娘,比张红英大三岁,但是看上去又白又嫩,显得比张红英还要小一些,叫张旭萍。张旭萍自我介绍是管药房的。 张旭萍非常热情,一一给张红英介绍,跟她住着的那一个,是她对象,叫金国平,是电工。 张旭萍的姨夫是养猪场场长,所以把她给安排进来了。 另外三间,住着三个男的。据说是刚刚毕业分配来的大学生,两个学畜牧的,一个学兽医的。 天色将晚的时候,张旭萍喊张红英去吃饭。张红英尴尬道:“吃饭是不是要饭票?我自己买了米,可以自己做饭吃。” 张旭萍笑容明媚:“不怕,今天我请你吃。 我告诉你,我们食堂伙食可好了。” 张红英也有点好奇,就跟着过去了。 张旭萍打了两份红烧肉,食堂师傅嘀咕了几声,张红英听不懂。 过会,食堂师傅又过来了,还跟张红英说话。听不太懂——张红英纳闷的看着张旭萍:求翻译。 张旭萍不耐烦对师傅道:“知道了知道了,下次一定跟你说!” 师傅悻悻的走了,张旭萍才解释:“师傅的意思,是让我们下次要过来吃饭得提前说一声。他可以多做一个人的饭。 要不临时过来吃饭,饭菜不够。” 张红英纳闷:“他每次做饭有那么正好吗?” 张旭萍撇嘴:“做多了可以自己拿回家去。他这么说,是因为我们把他要拿回家的菜打了。” 张红英开始有点不安:“早知道我就不来吃了。” 张旭萍一把把她按住:“踏踏实实吃你的! 他拿多少回家都嫌不够的。” 红烧肉做的很美味,肥而不腻,瘦而不柴,一进入嘴里,轻轻一抿,就没了,只留下满足感。酱油香很浓郁,又有点甜味。 “这食堂师傅手艺很不错啊!”张红英赞叹道。 她忘记不愉快,把红烧肉汁浇在米饭上吃了起来。 张旭萍也吃的很满意:“李师傅什么都好,就是门槛太精!” 张红英吃完了才问:“这饭多少钱?” 张旭萍道:“场里发的饭票,一个月每人六十块钱饭票。一份红烧肉一块钱,米饭、青菜,都是二毛钱。” 张红英吓了一跳,如果没有单位补贴,他们光是每天两顿饭,就能吃掉半个月工资了! 张旭萍问道:“你要是忙,也可以在食堂吃。饭票也可以花钱买。要不要我带你去买饭票?” 张红英连连摆手:“我每天要出去上课,赶不上食堂吃饭的时间。” 这饭可不敢吃啊,青镇半个月工资只够在食堂吃两顿饭的。 啧,原来以为自己好歹也算个万元户了,没想到连饭都得省着吃。 不行不行,不能光指望着沈建珍带自己暴富,得想办法挣钱了。 幸好培训班时间短,尤其是张红英这种有基础的,每天晚上去上三四个小时的课就行了,白天还可以找个活干。 等到星期一,天还没怎么亮,张红英就睡不着了。 没办法,生活所迫。 张红英一大早起来,洗漱完毕,就匆匆出门了。她在观察这些人是怎么生活的。 但是……逛了一天,几乎白逛,除了留下酸痛的腿。一个是不太好意思主动开口问人家招不招人,另一个是,也确实没发现什么自己能做而且又赚钱的。 晚上还有课,张红英逛到下午四五点,就回宿舍准备。 不料她刚刚到,发现沈建珍满头大汗在宿舍楼下等她。 “你怎么才回来?” “你怎么才回来?” 两个人异口同声的问道。 最后是沈建珍先停下,张红英问道:“你怎么去了两天?” 沈建珍指指车棚:“你看!” 张红英顺着沈建珍的手指看去,居然发现了自己在青镇的那辆车! “哇,你是怎么弄来的?汽车上让自行车上来?早知道我们那天就带着自行车一起来了。害你一个人帮我回去拿车。”张红英也不知道是感谢,还是自责。沈建珍那么瘦,自行车有好几十斤,提着它上上下下,得多累啊! 沈建珍擦擦脸上的汗,笑了起来:“没有坐车。” “啥?”张红英震惊了:“不坐车是怎么来的? 你别告诉我是骑自行车来的!” 沈建珍笑笑:“还好,青镇地势高,苏州这边地势低,一路骑过来没费什么力气。” 张红英看到沈建珍通红的脸,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那可是四五十公里啊! 不知道这家伙是不是一大早出门,骑到天色快黑了才到了 张红英拉过沈建珍:“你先去楼上擦洗一下,我带你去吃面!想吃什么面?” 沈建珍摇摇头,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你啊!”张红英用力把眼泪憋下去:“你这是中暑了,赶紧去洗个澡,然后去楼上吹风扇,我去给你弄点淡盐水喝。” 在乡下种田,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尤其是夏天,烈日晒的头皮发烫,底下的水田也像开水一样烫人,中暑不少见,张红英早就习惯了。 究竟是年轻,恢复快。 张红英去面馆买两碗面回来,沈建珍已经恢复了。 一碗鳝糊面,一碗河虾面。 “怎么没有焖肉?”沈建珍很不满意。 “刚刚中暑,吃清淡点吧!”张红英没好气骂她。 第56章 方便面 本来如果步行去学校,是需要提前四五十分钟的。现在沈建珍帮她把自行车弄来了,路程就缩短到了十分钟。 张红英看着沈建珍:“你先睡?我上课去了。” 沈建珍不放心:“第一次上课我陪你。” 张红英知道这边治安好,没听说过什么恶性事件。但是沈建珍不知道啊,也不好拂她的意,就用车带着她一起去学校。 一边骑还一边吐槽:“你可不要再突然跳车啊,想下车你跟我说,让我把车子停下。” 沈建珍:“你这话真是没良心。我那是为了谁?” 两个人又一齐笑起来。 真好啊,年轻的笑声,在这个古老的城市里。 “你如果是男的该多好啊,”张红英说:“如果你是男的,我就嫁给你了。” 沈建珍哼哼一笑:“我还想你是男的呢,我才不要当男人,养家糊口多累啊。 尤其是像我爸那样的,娶个老婆体弱多病,一家子担子在一个人身上,累的晚上睡梦里都在呻吟。 女人软弱逃避一下,别人会同情。男人软弱逃避,能被人骂死。 倒霉的还会被骂上几千年!” 张红英才不信:“怎么可能有人因为软弱被骂几千年? 被骂的男人我只知道陈世美秦桧,许仙看见白蛇晕倒,害白素贞去盗仙草,也没人骂他啊!而且害白娘子被镇压雷峰塔,他还跑去出家了。” 两个人叽叽呱呱,就做男人好,还是做女人好,瞎扯了半天。 沈建珍认为生下来是什么就是什么,这也不是能自己选的。张红英却说,大家都重男轻女,所以还是做男人轻松一点。 沈建珍不以为然:“现在大家都有机会读书,都能工作,想要怎么样过一辈子,自己都是可以选择的。 以前的女人才惨呢。 脚骨弄折了关在家里,不让读书,不让工作,有钱的指着父母给的嫁妆、没钱的指着男人过活。 她们完全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 我知道有个地方有女人专用的文字,叫女书。 我看过他们翻译出来的文字,那个读起来,才叫人想想都要流泪。” 张红英有点奇怪:“你不是上学吗?哪里看到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书?” 沈建珍叹气:“没办法,书太少。只要有字的东西,我都想看。不知不觉,就看了很多书。 高中有图书馆,但是校长不让我们用。图书证刚刚发下来就收走了。也不知道发它有什么用。” 张红英便问道:“不知道我这种上夜校的,能不能办借书证。要不我也去办一张给你用。” 沈建珍摇摇头:“以前你做生意,你老板请我做事,我可以跟着你。现在你自己都坐吃山空,我怎么好天天跟着你。平白多一个人的负担。” 张红英想了想,再额外给沈建珍一个月发工资,确实钱包会更瘪,就没有再说下去。 到了学校,张红英去上课,沈建珍校园里晃悠。 张红英下课的时候,发现有很多人同时出来。 突然看见呼啦一群人,往门口走去。 原来那里有一个小卖部,学生们挤在一起,泡方便面吃。 方便面的香味很是霸道,传的老远。张红英清楚的看到,沈建珍都咽了口口水。 张红英想到了什么:“走,我带你进去,我们也买一份。” 沈建珍摇摇头:“一块五毛钱一包方便面,不划算的。还不如外面的焖肉面,至少还有肉。那么大一块。” 原来她早就看过了啊,张红英才不管她言不由衷的拒绝,进去泡了一碗面。 两个人分吃完一碗方便面才回宿舍,连汤都喝的干干净净 。 路上,沈建珍还在回味方便面的味道:“怎么能这么香,那个调料粉,真的好香!” 张红英便问道:“怎么样,我们要不要也去卖方便面?” 方便面零售价一块五毛钱,批发价肯定会便宜很多。 而且除了突然异军突起的康师傅方便面,国产的还有个三鲜伊面。批发价可能只有三四毛钱。 小卖部拿开水泡方便面卖给学生,都能卖这么多。她如果拿个煤炉煮方便面卖,生意应该也会很好吧? 张红英走出校门的时候看了看,校门口确实有不少卖东西的。这还是暑假,只有上夜校的学生来上课。如果是平时上学的时候…… 张红英看了圈,有卖鸡汤煮豆腐干的,有卖炒饭的。有卖馄饨面条的,但是都没有卖方便面的生意好。 后世被别人看不上眼,认为是垃圾食品的方便面,现在居然是奢侈品…… 晚上回去,张红英就跟沈建珍商量去校门口摆摊的事。 买个煤炉,用油煎荷包蛋,再煮方便面,一碗卖两块钱,应该没问题吧? 沈建珍听了高兴坏了。没错没错,没问题。 他们学校门口也有卖茶叶蛋的,三毛钱一个,沈建珍买过一次,好吃的不得了 。 她兴致勃勃的提议:“我们还可以用电饭煲煮一大锅茶叶蛋。 这个我吃过,做起来应该不难。” 沈建珍虽然没吃过什么好东西,但是只要吃过的,她就能分辨出来大概怎么做的,用了什么调料,各自放多少。好像头脑里自动有一台仪器用来分析一样。 张红英也不反对。如果生意做成,沈建珍就可以不需要回去找机会打工啦,在苏州卖茶叶蛋也可以的。 两个人在一起,张红英感觉做什么都有底气,自己也更像是个年轻人。要不老觉得自己还是那个五十多岁,除了缝衣服,什么都不会的中年妇女。 两个人兴奋的聊到半夜,才困的不行,睡了过去。 天亮之后,张红英接着带沈建珍去吃面,然后采买卖方便面需要的东西。。 也不知道为什么,沈建珍这么喜欢吃面。这次吃的是爆鱼面。不过咬了一口,沈建珍就摇头:“这个爆鱼做的不好,腥味没有去掉。” 张红英咬了一口:“我感觉还好啊,我没吃出来腥味。” 沈建珍:“那我这块也给你。” 说完,把自己咬过的部分用筷子弄断,剩下的给了张红英。张红英咬了口,还是没感觉到什么腥味。 张红英摇摇头:“我现在相信,你这么瘦,不是因为你爸妈没有给你好好吃饭。而是因为你自己挑嘴,吃不下去。” 第57章 茶叶蛋 现在的市场上,鸡蛋只要三毛钱一斤。沈建珍目瞪口呆:“这么大,这么好的鸡蛋,才卖三毛钱? 然后煮茶叶蛋的老太太,卖我们三毛钱一个?” 张红英跟她说:“这种鸡蛋,叫洋鸡蛋。个头大,但是蛋黄很稀的。你以前在家里吃的鸡蛋,但是散养的土鸡下的,是土鸡蛋,不是一样东西。” 沈建珍嘀咕:“我妈养那么多鸡,一天下蛋都能下十几个,过两三天就有一篮子。我也没觉得土鸡蛋有什么好吃的啊。” 张红英失笑,现在农民养鸡的很多,土鸡蛋也多。等再过些年,土鸡蛋都不好找了。三块钱买一个,都不能保证是土鸡。 张红英买了三十斤鸡蛋,又按沈建珍要求,买了茶叶,八角,桂皮,香叶,盐,糖,酱油。 买完沈建珍要的东西,又去买了两根大棒骨,一只老母鸡,一个大煤炉,两个大钢精锅。一个熬汤,一个煮方便面。 沈建珍有点后怕:“我们生意还没做起来,就花了这么多钱!” 张红英只能安慰她:“不用担心,你没看见那些学生多喜欢吃方便面吗?他们不需要自己挣钱,花钱没数。 十几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每天晚上会饿的好像肚子里要伸出手来一样。 肯定能卖完!” 茶叶蛋简单,洗干净,用电饭煲先煮熟。 等到蛋白凝固了,轻轻敲出来一些缝,再放入香料和酱油,盐。 煮完了再泡几个小时,保证入味又好吃。 但是,借住的人家的宿舍,再跑上去用煤炉就没道理了。就算是在农村自己的家里,生煤炉也是在下风口啊。张红英去跟老金商量,自己要用煤炉煮些东西去卖。 家里柴不用花钱,这边蜂窝煤却是要花钱的……还好老金也大方,不仅仅指点他们在下风向找到一个地方安置煤炉,还帮她们定了几百斤蜂窝煤,甚至连存放的地方都给他们找好了——一分钱也没挣回来,倒花出去这么多! 张红英不以为是老金胡乱发善心,估计是沈新宝拜托过他们了。等挣了钱,学完手艺,一定要再去拜访沈新宝一家一次。 前后做了两辈子饭,家常便饭张红英早已经很拿手了。现在的猪肉还都是土猪肉,鸡也是正宗的老母鸡,而不是淘汰的下蛋鸡。 张红英前世看过的短视频里有一个教过高汤怎么吊,但是张红英记不住,就记得用老母鸡跟大棒骨两种主料了。 老母鸡熬了两个小时肉才烂,张红英揪下来一条鸡腿给老金表示感谢,另一条鸡腿给沈建珍解馋,剩下的拆开,撕碎,又放入生姜跟红枣。 忙完已经快半下午了,张红英觉得,应该早点把东西往学校运。 就一辆自行车,张红英往后座上放了钢精锅,就放不下煤炉和电饭煲了。更别提那五箱批发来的方便面。 沈建珍笑起来:“哎呀,光看见别人做生意,没想到还需要考虑这么多。” 老金在传达室听见,把一辆三轮车推出来:“你们骑这个。” 沈建珍刚刚上去,就哎呀哎呀叫了起来。三轮车的掌控跟自行车完全不一样!她玩不转! 张红英试都没试也知道不行。前世她自行车、电瓶车,都会骑,唯独掌控不了这三轮车。连方向都不会转。 老金嗨了一声,说道:“谁叫我吃了你们鸡腿呢?!我就帮你们跑一次腿吧!” 有老金帮忙,他们才一趟把东西全拿过去了。 没想到还有个意外之喜。养猪场看大门的老金,跟技术学校看大门的老陈,是熟人。 老陈抽了老金一支烟,就答应帮忙看顾点两个小姑娘,甚至还答应把传达室边上的自行车棚借给张红英放东西。 张红英千恩万谢。出来两三天,别的没学会,说谢谢不再难以启齿。 技术学校的学生放暑假了,现在上课的,基本上都是社会上的人。有的已经工作了,来上学是为了多门技能。他们下了课,还要去上班,也没有什么时间去吃饭,就在小摊子上对付一口。 张红英摊子还没撑开,就有人闻香过来了。 “你这是什么,可真香!” 张红英揭开钢精锅的锅盖,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 哗,一整只老母鸡,两根大棒骨,熬出来的汤,那香味真的是勾魂摄魄。 “怎么卖的怎么卖的,给我来一份。” 张红英一时不知道怎么定价,看向沈建珍。 沈建珍心算了一下:“鸡汤方便面,一块五一碗。加荷包蛋,加茶叶蛋,都是两块。加鸡肉,两块二。 自己带饭盆少五分钱。” 现在有那种薄薄的塑料袋,套在碗上再盛方便面,可以省下洗碗的功夫。 但是买塑料袋也要花钱。而且万一不小心汤漏了撒了什么的,还麻烦。 学生们已经接受了一袋方便面一块五的价格。现在听见一块五还可以有鸡汤,都高兴起来。 晚饭也不去食堂吃了,就在张红英摊位跟前吆喝起来:“我要一碗鸡汤面,可以多给点鸡汤吗?” 张红英微笑:“没问题。”手上该舀多少还是舀多少,最后勺子一偏,加了一口的量。 “我要鸡汤面,加两个荷包蛋!” “两块五!”沈建珍已经迅速算好了价格。 “我要加鸡肉,可以把鸡翅给我吗?” ……鸡一共就两个翅膀。 沈建珍:“可以,加鸡翅加一块钱。” “行,三块钱是吧!” 这些年轻的学生仔,可真是舍得花钱啊! 沈建珍收钱收到手抽筋。 茶叶蛋、鸡汤,在一边放着,煤炉上大锅一直烧着。还好方便面熟的快,还不散形。一片片放进去,一片片捞出来。 最后,五箱方便面卖的干干净净,茶叶蛋还剩下几个。鸡汤、鸡肉、大棒骨,都被人花钱买了去。 哎呀妈呀。张红英捶捶背。沈建珍身上全是汗,脸也通红。 沈建珍:“你去准备上课吧,我先回去,看看能不能再煮一锅茶叶蛋晚上卖。” 张红英:“……你可真是够拼的。” 沈建珍冲她挤挤眼……张红英突然明白了:“好,你先回去吧!” 三轮车老金已经骑回去了,张红英把几个锅在水龙头下冲洗干净,锁进了自行车棚里。 第58章 无心插柳 沈建珍匆匆忙忙回到宿舍,先是把电饭煲里汤汁倒出来,放在盆里备用,又赶紧下了一锅鸡蛋进去煮。 电饭煲加热缓慢,鸡蛋不容易裂口。她也就是过几分钟稍微翻动一下。 等到煮好,拿出来冷水一冲,也轻轻敲出裂缝,再加汤汁和新的香料进去煮。因为这次没有足够的时间浸泡,沈建珍又加了两大勺盐进去。 然后坐下,美滋滋数钱。 五箱方便面,一箱三十包。一百五十包。大部分十几岁的青少年,就算是想吃面解馋,但是一包鸡汤面吃不饱,都加了鸡蛋。 一只鸡也卖的干干净净。 两根鸡翅卖了两块钱,两根大棒骨,砍成四截,已经熬的没什么味了,但那也是肉,卖了三块钱一根。 鸡肉撕的比较碎,卖了十份。 沈建珍虽然一个人在数钱,但是也不含糊,一五一十的在本子上写了下来。 张红英这么信任自己,万万不能掉链子。 等到钱数完,账目算明白了——今天营业额四百五十多! 让沈建珍意外的是 那些学生虽然大多数都拿了自己的盆,但是,不要他们便宜一毛钱,反而要求多给一点鸡汤作为补偿。 一只母鸡加大棒骨熬那么一大锅汤,其实味道已经有点淡了,全靠油撑着。幸好现在的鸡够肥! 但是算算,苏州的鸡一斤要三块钱,还是有点贵了。 他们鸭湾村的鸡,一斤只能卖一块多。 沈建珍算好账,又去找银行把钱存了。 现在的银行没什么人,开户也是随便开,张三李四都可以。沈建珍就用张红英的名字开了户,把今天收入的整钱四百全存了进去,只留下五十多毛票。 抱着电饭煲下楼的时候,老金在传达室面无表情看着沈建珍。老金对张红英熟悉了,跟沈建珍还是只照过两次面。 沈建珍哒哒哒跑过去,给老金拿了四个茶叶蛋:“金师傅,你尝尝。前头麻烦你了。” 老金推拒了两声,看沈建珍诚心想送,也就收下了。传达室工资不高,四个茶叶蛋,也要卖两块钱呢!他心里对这两个小姑娘更满意了。 等沈建珍推着自行车到了职校,校园里一片安静,学生们开始上课了。 门口摆摊的少了几个。毕竟是暑假,学生人数有限。等到学校开学,一个学校几千人,那会才有生意做。 有些人对张红英一来就抢了生意表示不服,但是传达室老陈多少照顾着点她…… 现在也没有城管什么的,摆摊没人管,别挡路就行。如果得罪了老陈,他非要说你挡路了,叫你让开,你也没办法。 沈建珍又拿了四个茶叶蛋去给老陈。 老陈推拒:“你们小本生意……” 沈建珍嘿嘿笑:“那也要感谢你照应我们。要不然小本生意也做不成啊!” 老陈就提醒道:“现在学校里人少,你们东西存那,我帮着看一眼就可以。 等到学校正式开学,几千个学生进来,我就看不住了!” 沈建珍忙问:“那,陈师傅,一直麻烦你也确实不是回事。要么你帮我们看看,这附近有没有哪家农民有空房子出租的? 我们租个房子烧茶叶蛋烧鸡汤。” 陈师傅一拍大腿:“说起来,还真有。 这边上的生产队,包产到户以后,别的东西都分光了,就剩下一间堆放铁锹铁耙等工具的房子还没分。 说是作价八百要卖掉它。要么我去帮你问问,看他们租不租?“ 沈建珍已经问过,现在的租金,一个月都要好几十了。今天一天营业额,扣除成本,就有三四百块利润。八百块钱的房子,还等什么,买啊! 哪怕是张红英不满意,这个房子她自己收了也不亏。张红英肯定不会让自己做白工的。 她赶紧道:“陈师傅,麻烦你帮忙牵线,我把那个房子买下来行不行?” 陈师傅看了看沈建珍:“八百块钱,你一个小姑娘能摸出来?” 沈建珍赔笑:“我等开了学,也要来苏州读书的。我爸说等我开学了,帮我买个房子,以后当苏州人。 我爸不知道苏州市里的房子有多贵,才说大话。 我已经看过了,苏州的房子,都要十几二十万了,那个肯定买不起。但是叫我爸拿钱出来买个仓库房,还是拿的出的。” 陈师傅点点头:“那你跟你阿爸商量好了,不要房子买好了,又说是我骗小孩子,来寻我算账。” 沈建珍连连点头。晚上就跟张红英爸爸商量,明天一早就去买房子。 等到张红英上完课出来,沈建珍的茶叶蛋也已经卖差不多了。 两个人兴致勃勃的往家走。天气很闷热,但是田野上还有一些风,还有稻田里的味道随着风过来,很是惬意。 白天忙着挣钱还不觉,到了晚上回到宿舍,顿时觉得筋疲力尽。 沈建珍撑着把账本拿出来给张红英看:“红英,你看,我们今天赚了这么多钱!” 张红英惊的捂住嘴,小声惊呼:“一天,这么多?” “嗯!”沈建珍疲惫却又兴奋的点头。 “我们不用担心怎么应付你妈了!” 张红英也没想到,沈建珍带的这条路这样好。 不仅能学到东西,还能赚到钱。 全身的疲惫都被冲散了。 “明天,我们多进一箱方便面,多买一只老母鸡!” 沈建珍没有回答。张红英扭头去看,沈建珍已经睡着了。 隔壁不小心挨在了蚊帐上,一只花脚大蚊子正在吸血,她也全无所觉。 张红英上了床,轻轻的给她把胳膊放好,又把蚊帐塞好,才关了灯睡觉。 电风扇呼啊呼啊的吹,带来一丝凉意。张红英正要睡着的时候,沈建珍突然说了句:“爸爸,我要在苏州买个房子。” 一句话把张红英惊的跳起来,一时间以为张红星那个狗东西附身沈建珍了。 沈建珍说了句梦话,又翻身睡过去了。手又倔强的挨到了蚊帐上。 张红英无奈的把她手放正,也睡了过去。 第59章 买房 张红英一直要到第二天早上,才听明白,沈建珍短短时间,做成了一件大事。 张红英也已经想到了无论是养猪场宿舍,还是职业技术学校停车场,都不是他们可以用来做生意的地方。 但是她一直想着,只要人家不来撵自己,就可以先厚着脸皮做下去。。等到撑一撑,钱够了,就去买套房子。 至于买了房子之后做什么,可能是接着做裁缝生意吧! 沈建珍看到张红英不说话,有点慌:“红英,你是不是不同意? 如果不同意,这房子算我买的。你租房子烧茶叶蛋,烧老母鸡骨头汤,肯定都是要出租金的。 你借钱给我买房子,我不收你租金。然后从我工资里扣钱。 你想想看,几天就能赚回来一套房子,肯定是划算的。” 张红英笑起来,这不就是自己刚开始从王师傅那里贷款买下小商品市场商铺的套路嘛!自己是有了前世几十年经历,所以敢下这个决心。 沈建珍一个刚刚成年的小姑娘就能下这辣手,实在是了不起。 张红英便道:“我倒不是不想买房子,但是既然这房子你买下来了,我就不跟争。我再去买一套。” 沈建珍傻眼:“啊,那不是我的房子就空出来了?” 张红英道\/:“小队里的仓库房你也不是没见过。只有两间门面,改个大厨房烧烧饭菜可以,人呢?去住哪里?总不能住厨房吧,到处都是烟火气,还有油腻。 我看如果有的卖,买一套我们自己住。 老住人家宿舍也不大好的。欠沈新宝人情欠大了。” 包产到户之前,仓库都还是有用的,维持的也不错。但是小队分家已经分了十多年,仓库保持的怎么样,还真说不好。 最后商量好了,张红英去采购下午要用的老母鸡,还有大棒骨,沈建珍跑去跟老陈买房子。 宅基地严格管控,还是后来的事。现在的宅基地,也不管户口还是什么,只要晚上去大队干部家串串门,提点东西,再给点钱地的承包者,这块地就是你的了。 仓库那种房子,当时盖的时候还算是用的好料,但是居住就很不合适。家家户户都盖楼房了,谁还看得上那两间平房? 张红英让沈建珍给老陈师傅买了一条烟,给小队长也买了一条烟。沈建珍当时还不同意,觉得都说好价格了,怎么还要买烟?那烟可贵了。 张红英没有解释,强势的要求她必须买。 两条烟出手,两间仓库房,大概五六十个平方,六百块钱就卖给了沈建珍,还去大队做了登记。 仓库边上不远处,原来是个鱼塘。养了几年鱼养不活,废掉了。后来包产到户的时候,分给一户人家,现在种了很多水杉。 沈建珍看到不错,还问小队长,这水塘怎么回事。 小队长指指树林里的一户人家:“水塘分给他们家了。只不过人家盖新房子搬走了,老房子不知道卖不卖。 你要是有兴趣,我去帮你问问,你明天来听消息。” 沈建珍想想这个是真不错。如果张红英买下那个房子,自己买下仓库,住的离烧菜的地方也很近。 不过张红英是不是忘记了自己将来要去读书的?她一个人在陌生的村子里住,怕不怕被人欺负? 沈建珍买好房子回去的时候,张红英刚刚把大棒骨和母鸡买回来。 沈建珍一说自己已经把仓库买下,张红英还有点醒不过神来——两个人把肉清洗好,用水泡上。 检疫的老大爷回来了,看到院子里用大盆泡着大棒骨,问:“你们这是准备炖骨头汤喝?两个小姑娘,吃的倒怪好的。” 张红英不想说,怕被人嫌弃,沈建珍却大大咧咧的说:“是啊,我们来苏州,工作不好找,坐吃山空也不是回事。打算做点吃的去卖卖看。” 比较胖的那个老大爷一听,乐了:“你做一顿我尝尝。 要是手艺好,以后这大棒骨我包了。我拿的价格,比你便宜一半!” “哟……”张红英大喜:“师傅,那我就炖好了喊你尝尝。” 检疫的老大爷,每天早上可能三四点就出发,回来十点多十一点。拿回来做菜刚刚合适…… 而且现在人就爱吃肥肥的五花肉,五花肉连排骨,剁开了红烧。 猪蹄膀是整个卖的。因为一般人不愿意要这大棒骨,所以连带猪蹄膀都不好卖。也就是寒冬腊月晒酱肉,他们喜欢买猪蹄膀。再就是有人逢九,需要吃猪蹄膀。 排骨也不好卖,非得搭着五花肉才能卖出去。 张红英脑子越用越活。 大棒骨昨天一根剁成两截,就卖了两块钱……煮一大锅大棒骨,也能卖个好价钱啊。 沈建珍也很兴奋。 她想的比张红英还多一点。 苏州的鸡这么贵,去青镇收鸡过来卖,也能赚钱。 就算是不能进入市场,自己家每天用两只,一个月也要六十只了。一只老母鸡四五斤,六十只鸡,差价就有三四百…… 如果苏州养鸡不方便,跟头班车司机一包烟,让他帮忙把杀好的鸡带过来,总是没问题的。 张红英手艺好,沈建珍味觉灵敏,两个人联合起来,大显身手,把棒骨炖的香气扑鼻。 炖好了盛在碗里,张红英给曹大爷端了过去。那个主动说要给她们拿货的大爷姓曹。 张红英既然要露一手,就干脆一次性多做一些。张红英又去市场,把剩下的大棒骨都买回来了。 她把这几根棒骨做成了酱棒骨。 酱棒骨做法很简单。先焯水,把有很多浮沫的水倒掉。再把大棒骨捞出来,锅刷干净,再加入清水、葱姜烧开,才能把大棒骨下进去。还加了点红枣增香。 为了提味,张红英甚至又让沈建珍跑了趟菜市场,买了几块猪皮。 水再开以后,再把大棒骨下进去炖,是为了避免被冷水一激,导致肉质太硬炖不烂。 料酒,八角,桂皮,香叶,大棒骨一点腥味都没有,只剩下香了。 等到猪皮里的胶熬出来,汤汁开始咕嘟咕嘟冒大泡的时候,再加入酱油上色,少量盐,把汤汁收干。 等到酱棒骨出锅的时候,那个香啊,就别提了。 第60章 酱棒骨 这道菜,说起来很简单。 但是现在大家刚刚富裕起来,还不是后来吃肉吃到腻的时候。 看沈建珍的馋样,张红英给她盛了一根出来,还给自己留了一根。 这酱棒骨怎么说呢? 张红英对火候的掌握到了无与伦比的程度。 肉、筋都炖到烂熟,但是还没有脱落。它保留了骨头的原始轮廓,肉与骨紧密相连,偶尔能看到肥嘟嘟颤巍巍的筋膜交织其间,让人只想一口咬下去。 深红油亮的酱汁均匀地包裹着每一寸肉质,经由炖煮后散发出诱人的光泽,浓稠的汤汁看着像随时要滴下来,偏偏还在那摇摇欲坠,但就是不滴落。沈建珍差点想伸手去接一把。 味道浓郁,不失鲜香,那是多种香料和长时间慢火细炖的结果,混合着肉香、酱油的咸香以及红枣微微的甜意,令人垂涎欲滴。 外层的肉有着恰到好处的嚼劲,又不失柔软,轻轻一咬便能感受到肉丝在唇齿间滑过的细腻;裹在肉丝上的胶质,吃起来还有点糊嘴,但是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满足。 接近骨头的部分,有一点筋道,增加了丰富的层次感。 断口处的骨髓,已经变成油脂加胶质的混合物,醇厚浓香,吃一口,仿佛渴求多年的身心都得到满足。 不一会,曹老爷子来还盆了:“好吃,好吃!你这骨头,是怎么个卖法?” 张红英想了想:“一根大棒骨砍成两截,一截卖一块二毛钱。” 原来只是熬汤,然后捞出来的骨头。那种骨头,一根一块钱就可以了。今天这种,费了大力气做的,肯定要卖贵一点 。 曹大爷想了想:“我们每个人负责一个市场,加起来一天能有几百斤大棒骨下来。你看你能吃下多少?” 张红英惊讶的张大了嘴:“这么多?” 沈建珍接话:“曹大爷只问你要多少,又没有叫你全要。” 张红英对曹大爷道:“我跟我妹子商量一下,算一下再告诉你。”然后拉着沈建珍回屋了。 “建珍,阿珍,你帮我算算,我一天能吃下多少?” 沈建珍也苦恼:“这个很难说啊。 你来苏州,是想学裁缝的。 裁缝还没学好,就去卖方便面了。 方便面没卖多久,又想卖大棒骨了。 我看你跟那个掰玉米的猴子差不多了。 你要吃下多少,取决于你究竟想做什么呀? 你不能看着这个好,想做。看着那个好,也想做…… 这样下去,最后就是个样样都通,样样稀松。 所以我觉得,你如果就是坚持去学校门口摆摊的话,一天十斤锅里就煮不下了,就够你忙的了。 如果你选择专做酱棒骨,最后开个饭店。那样一天几百斤也吃得下。” 是啊……张红英陷入了苦恼之中。 她到底想干什么呢? 做裁缝,也是延续了前世的习惯。前世丝厂,丝织厂,最后都倒闭了,就剩下服装厂还坚持了几十年。所以她做缝纫女工做了几十年。 这辈子,前面跟王师傅能混出来,前世的缝纫经验帮了大忙。 但是,最近这段时间,她发现自己并不是真的很爱做裁缝。 做这行,更多的是习惯成自然。 卖吃的,一天赚的钱已经超过她一个月赚的钱了…… 还有,张红英手艺可能一般,也不是专业的厨师。但是她有前世的眼光,再加上对各种香料的应用,应该能做下去吧? 餐饮行业做的好,货真价实,名声出去,客人自然就来了。 张红英想了想,好像做餐饮的,生意是非常好的。白镇开发旅游之后,她一个小姐妹在白镇开的饭店,就过年期间七天,赚了十几万。两年功夫,就赚够养老钱,不做了。 农村人并不避谈收入,甚至赚了钱夸耀一下,都是很常见的事情。所以张红英自己只是个普通工人,但是对做生意赚钱,也是有所了解。 张红英想明白了,就道:“那明天先拿个一百斤,我先做好了一锅拿过去卖,你在家里做第二锅,做好了再送过去。 就是要辛苦你了。” 沈建珍笑道:“这叫什么辛苦,在田里头顶太阳晒,脚下水汽蒸,还有蚂蝗蛇虫,那才叫苦。秧苗经常把我的腿划出血痕,有时候还会化脓。 在苏州干干净净就把钱挣了,不流血只流点汗,我高兴还来不及。” 张红英不再说话,她去跟曹老爷子报了一百斤这个数。 老爷子笑眯眯看着张红英:“市场价这个大棒骨五毛钱一斤,我们给你拿货,也不用你跑远路,直接带回来,三毛钱一斤。你看怎么样?” 张红英当然满口答应。她还许诺:“曹师傅,那就辛苦你了。 我也没别的好感谢你的,以后每天做完了酱棒骨,都给你端一根,你帮我尝尝味道。” 曹师傅连连摇手:“这东西,好吃是好吃,吃的太多了,走的也快。血脂血压受不了的。” 张红英笑,农村人还有地方求吃肉而不可得,这边人已经在怕吃的太好高血压了…… 不过想想老大爷是给猪做检疫的,估计也是动物医学方面的专业人才。 今天炖的这一大锅酱棒骨还剩下十几根,张红英一股脑夹到脸盆里,跟沈建珍一起去职业学校。 这一通忙活,大半天就过去了。 两个人到了职校,才把两只老母鸡放到锅里开始炖。今天就不做茶叶蛋了,时间上来不及。 老母鸡汤熬出来,再煮方便面,今天就卖鸡汤面加酱棒骨吧。 等到白天班的学生们出来,也是老远就闻见鸡汤的香味。心知那个卖鸡汤方便面的又来了。今天要么尝尝鲜? 不料到了近前,还有比鸡汤面更诱人的存在! 那么大的骨头,那么大块的肉,油光闪烁。口水疯狂分泌,胃里几乎要伸手去抢了。 “这是什么,怎么卖?” “酱棒骨,一块二一根。” 张红英把锅盖一揭开,都不需要招呼,就有人喊:“一碗鸡汤面,一根酱棒骨。” “我要一根酱棒骨。” “我要鸡汤面,加鸡翅。” “我也要一根酱棒骨。” 第61章 关于读书 摆了几天摊,一切进入正轨以后 。晚上收摊了,沈建珍跟张红英说:“我想回一趟鸭湾村。” 张红英以为她想家了,便道:“明天学校休息,我们也休息一天。你回去多住几天,顺便看看录取通知书是不是要到了。 听说有的人会偷别人录取通知书,然后冒名顶替呢。你要小心了。” 后世张红英看到过好几次考上大学最后被冒名顶替的事,她不想小姐妹也遇到这样的事。 虽然说上辈子沈建珍顺利入学,并没有被人冒名顶替, 但是这辈子变化这样大,还是要防一下万一。 不料沈建珍眼睛亮起来:“录取通知书还可以给别人去上学?” 沈建珍的反应让张红英很意外:“你啥意思?” 沈建珍嘿嘿一笑:“我跟着你做生意有滋有味,不想去读书了。 如果录取通知书还能卖一笔钱,把它换成钱岂不是好了” …… 张红英仿佛被雷劈了一遍又一遍。 张红星被自己影响的不想读书就算了,沈建珍也不想读书了? 张红星是自己亲弟弟,李小芳也不狠管他的学习。所以在没有人知道他读书会有大好前程的时候,张红英没有受到什么刁难。 但是沈建珍如果考上大学还不去读,她觉得沈大林可能会劈了自己。 大学生啊,天之骄子啊,读出来就是干部啊,国家分配工作的! 这要是被自己害的卖掉录取通知书,自己可以先去找找哪里跳河水不那么凉了。等到被沈大林追急了方便跳下去。 张红英已经困的想倒头就睡。可是她得想办法打消沈建珍的念头。 “阿珍,你以前那么认真读书是为什么?”张红英问道。她以为沈建珍会说什么理想,毕竟就算是张红英只读到四年级,作文也是写过“我的理想”的。 不料沈建珍道:“我为什么读书啊,就是想当街上人。 听说读书了考大学,大学毕业就可以坐办公室,天天有肉吃,不用种田,不用糊一身烂泥,被蚂蝗叮,被秧苗划。 现在大家都进厂做工人了,都不用种田了。所以我觉得读大学也没什么用了。 然后跟着你摆摊,也天天有肉吃了。我的理想已经实现了。” 张红英气急:“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那个梦吗?” 沈建珍点点头。又想起黑夜里点头看不见,又说道:“当然记得。 你说了,以后房子会涨到几百万上千万一套,家家户户都有汽车。 但是我想,读书出来还要四年,找个工作,还不一定有摆摊赚的多呢。 就算是现在的工人干部,你看像沈新宝他们家,住的那么紧张。工资肯定也不怎么高。 我去读四年大学,还不如摆四年摊呢。” 张红英气结。但是还不能放弃努力。 她坑张红星可以,那是人家前世欠她的。要是坑了沈建珍,回去没法做人了。 动用她不多的知识,以及前世喝的鸡汤,张红英才想起来说:“是这样的,你要是做小生意,一辈子认识的人,也都是做小生意的。 服务员找厨师,售票员找司机,你读了高中再来摆摊,你打算将来做什么? 要知道,做这种小生意的,大部分都是跟我一样,可能小学都读不完的人。 你跟他们,将来能有那个……”张红英一时想不起来怎么说。 沈建珍接到:“共同语言。” “对对,就是这个语言。 我们青镇上语言不通,两个村之间的工人互相都讲不来。你找对象没有这个语言,一辈子怎么过? 好比你跟我说穿纯棉的棉毛衫衣服像春风,我只觉得风吹的冷,再想不到春风还是暖的。 你要掉书袋,背什么`吹面不寒杨柳风’,我只觉得你骚包的不行了,要出风头,垫舌头! 你到时候希望跟自己过一辈子的人,言语粗俗?一骂人都是哔哔赖赖的,你听得下去? 天一热就赤个膊走来走去,想小便了在路上一扭身,背对着大家就开始解扣子。 你受得了?” 沈建珍被她的描述搞的打了个寒战。 “那还是算了,我确实跟他们已经聊不起来了。” “是的哇,你在学校里,人家肯定都是文明人,说话不会走下三路。 我在厂里……不是,市场里,我可是听的多了。 天天把男女之间那点事说来说去。我估计你一分钟都忍不下去。 毕竟不是我们俩过一辈子,最后还是要找人结婚的。你好好想清爽。 不要看眼目前日脚好过, 就不去想长远的事。” 沈建珍又点了点头,才道:“哎呀,不要说了,早点睡,我明天还要赶一早的车子。 顶好能赶末班车再回来,也可以帮你做点事。” 张红英却还是道:“小商贩,眼睛看到的就眼前的那点事。你读的书多,站的高看的远,我将来还指望你给我指路呢。” 沈建珍没有再说话,耳边响起来均匀的,细微的呼吸声 “如果我能读书……”张红英叹了口气:“如果我会读书,我一定要读完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搞不好还要读个博士后来看看呢! 可是谁叫我只会干活呢?”然后翻个身,也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张红英醒来的时候,沈建珍已经走了。张红英认为,沈建珍这人的脑子里,肯定是有个闹钟的。 现在大棒骨都是几个老爷子检疫完毕后用自行车驮回来,也就是母鸡需要去菜市场买,所以张红英上午也是不着急的。 她照旧买了两只老母鸡,回家熬汤。 茶叶蛋不做了,但是酱烩蛋可以做。 一样烧熟之后,只不过多一道剥壳的程序。最后扔锅里跟酱棒骨一起煮。 鸡蛋里还多了肉香味,更好销了。 沈建珍买下的仓库离职业学校很近,已经派上大用场了。 张红英也没亏待她,给了她十块钱一个月租金。农村的房子不值钱的,租金也上不来。但是有了这个仓库 确实方便很多。 还是那句话 可以给,但是不能给超过市场的价格。要不她怕沈建珍开始贪心。 第62章 贩鸡 两个人摆摊的钱,都是沈建珍收着的,去银行存在张红英名下。这次回家,沈建珍把存折也拿上了。张红英只当她要给家里添置什么大件。 前世沈建珍刚工作那几年,给家里装了电话,买了彩电,着实花了不少钱。 现在两个人一起做生意,起始的本钱,买锅、煤炉和食材香料调料那些钱,合计大概两百块,是张红英出的。但是炖鸡汤,大棒骨,最后调味,卖货,是两个人一起来的。甚至因为张红英要上课,沈建珍还出力多些,所以两个人说好了,利润四六分。沈建珍四,张红英六。还没有盘总账,但是一个月下来,一个人总也能分几千块钱了。 如果家里有什么急事,有什么急需的花费,回去趟又用得着。张红英对家里的记恨,跟沈建珍都不一样,所以她没有拦着沈建珍给家里出力,只要别动用自己的份额就行了。 但沈建珍其实想的并不是怎么回事…… 沈建珍效率很高,从苏州都清镇搭的是头班车,汽车站外很多搭客的摩托车,三块钱一趟。如果要自己走回家,得四十分钟。 沈建珍手上宽裕了,也大方很多,毫不犹豫三块钱打了个摩的。 不料,开摩托车那个看上去又黑又胖的中年男人,看了沈建珍好几眼,试探着问:“你是不是沈建珍啦?” 沈建珍一愣:“我是的呀,你是哪位了?” 摩的司机哼次了一下,说到:“俞志强,你是不是认不出来了?” 沈建珍大吃一惊:“俞志强?我们是四年级同学对不对?” 俞志强绑好沈建珍的行李,叫她上车,大声道:“是的,我四年级留了一级,你升上来跟我同班。后来你升五年级了,我还要留一级,就没有再读了。” 沈建珍说不出话来。 俞志强当年在班上,是个苍白瘦弱的男生,皮肤比女生还白许多。也不知道经历了什么,怎么人胖大了三倍? 步行四十多分钟,开摩托车是转眼即到。 车子一直停到沈建珍家门口,沈大林出来骂:“这几步路走走会累死你啊?还要叫摩托车。” 骂完去掏口袋。沈建珍赶忙从口袋里掏出零钱付了。俞志强着急再去汽车站接活,接了钱就回去。 沈大林不大高兴:“三块钱,快要一天工钱了哦,你现在手脚越来越大。” 沈建珍习惯了,顶回去:“你不要唠唠叨叨,我乘摩托车回来,肯定是有乘摩托车的原因的。时间就是金钱!” 沈大林气不打一处来:“那你把时间变金钱我看看!” 沈建珍嬉笑:“我这次回来,就是要把时间变金钱的。 阿爸,我们家里还有几只鸡?” 沈大林:“十七八只,你要做啥?” 沈建珍:“现在鸡多少钱一斤?” 沈大林想了想:“应该是一块钱左右。” 沈建珍便道:“所以你看,时间变金钱的机会来了。” 沈大林瞪她一眼:“有话好好说,不要怪腔怪调。” 沈建珍解释,她看到苏州的鸡,卖到了三块钱一斤 她打算从清镇弄些鸡过去卖。 沈大林笑:“你以为卖鸡那么容易是吧,有几个人舍得天天吃鸡,你进十只鸡去,都不知道要卖多久。 这个时间是可以变成钱,就是不值得。路费也要好多钱了!” 沈建珍却摇摇头:“爸爸,如果你开挂机船去一趟苏州,来回运费需要多少?” 沈大林道:“我帮酒厂装酒去苏州,一趟是三十块,去一天,回来一天。” “叫摩托车或者拖拉机去呢?” 沈大林不耐烦了:“谁家开拖拉机跑那么远啊?镇上拖拉机运一趟东西是八块钱。但是拖拉机没办法跑远路,速度太慢了。 摩托车跑趟苏州,成本十块钱总要的吧? 你到底想说啥?” 沈建珍才说出自己的想法:“我在苏州认识了一个开店的老板,每天需要四只鸡。” 沈大林好笑:“就四只鸡,也值得你跑一趟? 一只鸡三四斤,四只鸡就差三十块钱, 一个月就差……” 沈大林不说话了。虽然一天看起来数目不多,一个月下来,也有千把块钱。 盘算了一下,他问道:“你认得的这个人,肯长期要你的鸡?” 沈建珍心想,我自己要鸡,肯定能长期的。现在是张红英在做主,如果张红英学好裁缝不想摆摊想回去做衣服,她一个人也要坚持把摊摆起来的。 沈大林皱皱眉头:“如果一天四只鸡,我就辛苦一点,每天给你送一趟。坐车单趟两块多,来回五块多。还能净落至少二十块钱。” 沈建珍笑眯眯:“如果我们在那边租个地方养鸡,你一趟多送点,我们承担一点鸡养死的风险,赚的就多一点。” 沈大林摇头:“司机不肯让我们带那么多鸡上车的。” 沈建珍笑:“阿爸,你在家里负责收鸡,再找辆摩托车,一个星期往苏州送一趟怎么样?” 对农民来说,农产品变现是最难的。 既然沈建珍已经找好销路,收鸡这种事,沈大林一个中年男人自然完全没有问题。 按现在的话来讲,沈大林当年也是学霸——不过那个时候,农民的孩子,基本上都是要下田的,没时间给上学,尤其是他还是孤儿。也就是大跃进时期免费上学,才读了几年书。辍学的时候,老师来家里劝过好几次,叫他继续上学。但是没办法,先得活下去再说其他。 沈建珍一个人坐车,也不多拿,先把家里的鸡绑了四只,装在蛇皮袋里——这是她的体力极限了,恐怕也是司机的忍受极限。 沈大林用自行车把沈建珍送到汽车站,刚刚好,赶上末班车。 眼看着沈建珍上了车,才又骑车回去。 沈建珍已经跟沈大林约好了,如果她那边一切顺利,就打电话到叔叔家,定时间让他把鸡送过去,送几只。 现在村里总共就两三台电话,刚好沈二林家就有一台。 用他们家电话打电话不行,因为电话费很贵,婶婶不乐意。但接个电话还是没问题的。 第63章 养鸡 沈建珍哼哧哼哧拖着鸡来到养猪场时,被拦住了:“你这是活物,不能带进去的。” 沈建珍借了张旭萍的自行车,又驮到自己买下的仓库去。 天色将晚,张红英一个人,也不知道忙成什么样了?沈建珍把鸡罩在麦箩底下,急匆匆赶往职校。 沈建珍没有白担心,张红英的确手忙脚乱,效率还不如两个人都在时候的一半。 “阿英,我来了。”沈建珍赶紧上前帮忙。 “哎呀,你来的及时。”张红英大喜过望。她以为沈建珍怎么样也要明天早班车才能来了。 酱棒骨是第一个卖完的,现在主要是煮方便面,然后收钱。 沈建珍接过收钱算账的任务后,一下子就整齐起来了。加加减减的算术题,张红英是会的,就是算的没那么快,找钱也容易出错。现在也不像几十年后,贴个付款码,就听着语音播报就好了。 等到这一波卖完,张红英上课时间也到了。她匆匆扔下围裙:“接下来就靠你了。”然后跑进去上课去了。 沈建珍才坐下喘息。 身体还是太虚。 这一个月吃的好,沈建珍感觉衣服都紧了。 等到张红英下课,又卖了一波,把剩下的四个酱烩蛋送给了老陈师傅,然后两个人推着东西回去仓库。 走在路上,张红英疲惫的问:“你回去做啥了?” 沈建珍才有心思说:“我不是看苏州的鸡贵吗,要三块钱一斤?咱们青镇的鸡便宜,一斤只要块把钱。 所以我今天试了试,回一趟青镇,再买鸡回来,看看要花多少时间。 今天我从家里拿了四只鸡过来,罩在麦箩底下了,看看能养几天。 要是养的好,以后一个星期从青镇运一次,可以省很多钱呢!” “你是直接从汽车站过来的?那你自行车哪里来的?”张红英又问。 “哦,我先到的养猪场。今天看门的不是老金师傅,是另一个。他说我带的是活物,不能进去。所以我又找张旭萍借了自行车骑过来。” 张红英突然停住了。 沈建珍差点撞到张红英后轮,才问道:“你怎么了?” 张红英兴奋的不得了:“谢谢你,阿珍。” 沈建珍奇怪:“谢什么嘛!省下来的钱里,有一半是我的。我也是为了自己打算。” “不不不,你不知道你做的事有多重要。” 沈建珍这么回去买鸡,让张红英想起来即将发生的一件大事。 鸡原本市场价只有三块钱一斤。 后来就慢慢的涨起来,涨到四五块,六块。 再后来,涨到了十块钱一斤。 那段时间,苏北到苏州的公路上,经常可以看到用摩托车载着鸡穿梭的年轻人。张红英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沈建珍的表哥也加入了贩鸡的行列。 沈建珍这样的穷人家,第一次有骑摩托车的贵客登门,大家都好奇过去围观。这才知道了苏州现在鸡贵。 据沈建珍表哥说,早上三点出发,到苏州六点多。鸡是卖给鸡贩子的,六块五一斤。卖完鸡正好回去休息。现在鸡价格回落了,今天是最后一笔生意,他卖完鸡,过来看看姨妈。 两个人回到仓库,拉着灯,看看麦箩底下的鸡,安安静静的,因为晚上的灯光,发出不安的咕咕声。看上去没什么问题。 张红英把今天用的锅都清洗干净。现在没有洗洁精,洗锅只能靠丝瓜筋和热水。张红英被烫的斯哈斯哈的,沈建珍笨拙的在一边手足无措。 张红英叹口气,这就是个享福的。除了脑子好使,别的真的什么都指望不上。 收拾完回宿舍的路上,张红英才说起:“你还记得我提起过的那个梦吧?” 沈建珍点头:“你都说几回了,我肯定记得。” “你今天回去买鸡,又说到养猪场,我就想起来有一件关于鸡的事。”张红英慢吞吞说道:“马上,猪要发生猪瘟,鸡的价格飞涨,涨到了十块钱一斤。” 沈建珍大惊:“哈?” “是的,我没记错。从三块钱一斤,涨到了十块钱一斤。”张红英很肯定。 沈建珍:“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多进些鸡来屯着?要不鸡汤面都没办法卖了。” 张红英笑:“你以为方便面还能卖多久啊,现在是暑假期间,大家都看不上这点小生意,才没人跟我们抢。等到正式开学,你信不信会一下子出来好多卖方便面的。 这个生意很好学的。” 沈建珍嘀咕:“我还想书都不读了来做这个生意呢。” 张红英看看自己手实在是油腻,忍住了想拍她一记的冲动:“你趁早收起这个念头。我昨天晚上都话都白说了。” 沈建珍已经后退一步:“不要动手动脚。” 张红英便问:“苏州缺鸡的状态,持续了两个月。 你与其想着不读大学来卖方便面,不如想想看怎么弄些鸡来卖。 你想想苏州两个月要吃掉多少鸡!” 沈建珍:……这个超出我的想象范围了。 张红英就开始说起:“你有个表哥,叫安然对吧?” 沈建珍疑惑的说:“是的吧,你怎么知道?” “我梦里听说的呀!你表哥来,你妈妈高兴的不知如何是好,一直不停的跟他说话。 还是你爸叫她嘴巴停一停,让安然喝口水。大家都听的笑起来,所以我才记得。” 村里没什么新鲜事,谁家来个客人,也有好多人过来看热闹,沈建珍理解的点点头。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们去养鸡?可是鸡也经常瘟的啊!有一年我妈养的四只鸡一天就瘟掉了,我们第一次吃鸡肉吃到撑,吃到不想吃。” 张红英想了想:“后面大家养鸡,大队里经常有上来的人,他们每年一次,会来给鸡鸭打针。 你说我们养鸡,也请兽医去给打一下鸡针怎么样?” “打了针就不瘟了?” “应该是吧,反正每年我都要捉鸡鸭去大队里打针的。狗也要每年打针。 好像那些年就再也没听说过谁家瘟鸡了。”张红英认真回忆道。 第64章 计划 张红英认真回忆,记得这场猪瘟,应该是老早爆发的。但是等到猪肉紧缺,鸡价格上涨,已经到了五六月份了。贩鸡热潮结束,大概是八月底。 今年已经到八月份了,鸡价格还没有上涨,那既然不是今年发生,就一定是明年或者后年了。 沈建珍雄心勃勃:“那我们回去养鸡去!养个几千只上万只。 到时候,把苏州人民要吃的鸡包了!” 张红英嘲笑:“你晓得苏州有多少人,吃多少鸡不?还把他们吃的鸡包了?” 沈建珍摇摇头。 张红英:“如果我们去开店,一天用十只鸡肯定是要的。一年,就,三千六百多只。苏州就我们一爿店吗?苏州老百姓自己不会买鸡吃吗?周末了,来客人了,总要买一只的吧?” 沈建珍笑:“我管她有多少人要吃鸡呢?要吃的人越多越好,货越紧缺,卖的价格越高。 我也就是随便吹吹牛,你怎么还当真?” 张红英道:“反正他们大老远,用摩托车几百里路运过来都有得赚,我们就养在本地,不可能赚不到钱。” 沈建珍叹了口气:“可是鸡养在哪里呢? 家里就手片大的个地方,一万只鸡,杀掉了堆起来,家里都放不下。” 张红英想了想,决定再透露点东西:“计划粮马上要取消了,镇上决定搞田改桑,到时候就没有那么多水田,全变成地了。可以把鸡放到自己家责任田里去。” 沈建珍点点头:“如果真有这么回事,我们可以把田跟其他人调换一下,集中到一片。养鸡也方便管理。” 鸭湾村的地形,是很典型的田包围着地。旱地把水田分割成一片片的。 水田有的灌溉方便,有的不太方便。为了避免起纷争,一片田按人头均匀分给的村里人。 一片水田大的大概四五十亩,为了方便耕种,划成整整齐齐的田块,中间有田埂分割。这些田量了面积,均算到人每个人头上,一个人可以分到三四分田。沈建珍家四口人,最大一块田是一亩二分的。 全家责任田五亩多,分布在七片远近不同的田里 。这些田,远的要走半个多小时才能到。近的就在家门口。 沈建珍对自己家田在哪里,自己家门口的那片田都分给了谁,是知道的。但是要怎么置换,才能把门前的那片田变成自己家的,就不知道了。他们家门前的田,刚好五亩出头。 “我回去问下我阿爸。”沈建珍打定主意。 “你阿爸会听你的?”张红英表示不信。反正张小树是认为自己最牛,别人没一个及得上他的。 李小芳是“一个娘们家懂什么?”张红英是“女儿家懂什么?”张红星是“小棺材,你晓得点啥?等你大起来再讲。” 所以张红英只有乖乖听话的份。 沈建珍却疑惑:“难道不是谁讲的有道理听谁的吗? 我小时候经常闯祸,但是只要我能讲出道理来,我爸不太打人的。只有我完完全全没有道理的时候他才会打我。 平时我说点什么事,只要说的通,他就不会反对。” 张红英表示难以置信。农田啊,一家子一年的生计啊,还能听一个小孩的? 不过回去问问总是没错的。 张红英的课上完了,暑假那些临时参加培训的学生四下散去。而正经的学生开学还有半个月。这半个月就没有生意可做,张红英暂时空了下来。 两个人要考虑下接下来做什么。正在琢磨下一步做什么的时候,事情有了转机。 沈建珍陪张红英去自行车库取存放的东西,看到职校的围墙拆了,但是又有工人在修房子。 对面的师范也在拆围墙,盖房子。 张红英看了一眼,没放在心上。 沈建珍却去问老陈师傅:“陈师傅啊,那边围墙拆了要做什么啊?在造什么房子?” 老陈抽过沈建珍一条烟,自然对她态度很好:“拆了要盖一排门面房。” 沈建珍手指头捅了捅张红英,张红英一机灵,赶紧点头。 沈建珍便问道:“陈师傅,麻烦你再打听一下,这个房子卖不卖的?” 陈师傅笑:“不用打听我也知道。这个门面房卖八千一间。过几天就要贴告示了。” 张红英一听,疯狂心动。 沈建珍却有点犹豫,离学校不过几百米的仓库,只卖了六百块。这个门面房,面积还不到仓库的一半,要卖八千? 这次轮到张红英用手指头戳沈建珍了。 沈建珍抓住张红英手指头,对陈师傅道:“师傅,有没有便宜点的价格,比如说你老人家帮忙出面弄个员工价什么的?” 老陈师傅摇摇头:“老员工的确是可以打八折的。但是大家都要参与集资建房,哪里有闲钱来这半乡下买门面房。 就算是买了下来,再转让给你,差价也是要交给学校的。” 沈建珍只好道:“那我回去跟我阿爸商量一下看看。 卖方便面,要卖多少碗才能卖出来一间店铺哦!” 然后谢过陈师傅,拉着张红英走了。 一路上,张红英都不解的看着沈建珍。 沈建珍悄声道:“几百块钱的房子,买了也就买了。谁家没有几百块。 但是八千的铺面说买就买,没有贼骨头夜晚摸进门来,我跟你姓叫你爷! 偷东西也就算了,万一做点其他的事,杀人什么的,多倒霉。” 张红英长期生活在鸭湾村,并不靠大路,几十年没有遇见过小偷。沈建珍连晾在宿舍里面的衣服都叫人偷过,两个人的警觉性是完全不一样的。 不过既然知道自己不够聪明,那听聪明人的话,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沈建珍又跟她说了几件自己知道的事。 比如说有一户人家,房子多,前后盖了四进。前面是三层楼,后面是两层楼。平时人都在前面一楼活动,睡觉在后面二楼。 不料有一天上三楼,发现有个贼骨头在他们家三楼住了好长时间了! 他们能悄没声息的来去,你普通人怎么防得住? 张红英被说的毛骨悚然,歇了去买店铺的心。 第65章 还乡 趁着半个月的空档,两个人都打算回去一趟。 张红英跟沈建珍商量好了,就说是在苏州帮王师傅干活顺便学裁缝的。 沈建珍问:“你告诉沈新宝你是窑下村的,是不是怕他信里说漏嘴?” 张红英笑笑:“是啊,我阿爸虽然跟沈新宝不熟,但是难免会有人提起。 万一说漏嘴,家里知道我在做什么,就尴尬了。” 如果不是李小芳逼太紧,她还是不想跟父母撕破脸。 一个女人,如果跟娘家关系不好,是会被婆家看不起的。毕竟李小芳明面上,真的是做的不错的,如果自己非要跟他们撕破脸,大家都会指责自己。前世不是到他们下葬,自己都不知道被踩进了这么深一个坑里。 能够维持一个表面的和平,还是维持着吧。 果然沈建珍说了:“你妈妈我看对你不错的呀,你没想过要在他们面前争口气? 我就特别想挣好多好多钱,给我妈看看。 你看不上我,你重男轻女,现在看看怎么样?我比弟弟聪明,比弟弟能干,比弟弟能挣钱,你们应该更喜欢我才对。 你老说将来老了反正要靠建兴的,不靠我这个迟早要嫁出去的女儿,你现在看看你在靠谁?” 张红英静静的看着她,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悲悯。 果然沈建珍又哭了,眼泪一串串的往下掉。 “凭什么啊?男的女的不都是她生的吗? 做男人做女人,是我自己选的吗? 都是十月怀胎,你生女儿,难道分外省力一点,偷工减料一点,所以女儿就怎么都看不顺眼?” 张红英把沈建珍搂在怀里拍了拍。 “你做什么啊?你又不是我妈,还抱我!”沈建珍扭着躲开了,擦干眼泪,又不好意思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在外面,吃多少苦,受多少累,被批评被骂,我都不哭的。 就是一提起我妈,我就眼泪怎么都止不住。 我明明不想哭的。” 张红英抬头看看天,谁又不是呢? 不过你妈妈是明明白白对你不好,你怨她恨她又爱她。最后也切割清楚了。 我妈是明明白白对我不错,只不过用一辈子给我挖了个坑。要到她死了,享受了我一辈子掏心掏肺的照顾孝顺,才告诉我,她不爱我,我只是一个好用的,自带工资的长工。我的一切,都是张红星的。 我连问她一句为什么的资格都没有。 人一样会老会死,你将来死的时候,心里是平静的。一辈子的爱恨都了结了。吴小红甚至哭着对你认过错。 我呢?那种憋屈,要把我心肺都搅碎了,却问不到她一句话。 回家之前,两个人已经算过账了。 摆摊摆了五十天,平均一天赚三百五,算下来,赚了一万七千五。 张红英拿六成,净赚一万零五百。沈建珍拿四成,净赚七千。 所以张红英当时说买商铺就那么爽快。 一个暑假就能赚到的东西,有什么不爽快的? 两个人一前一后回到家,路上的人看到了,都说:“哟,去做了快两个月城里人,怎么反而变的又黑又瘦?你们去苏州是种田去了?” 还有人语重心长劝沈建珍:“建珍啊,你妈妈身体不好,你阿爸一个人养两个小人,还要给你妈看病,苦煞! 你高中都毕业了,再过两年要出门了,要懂点事,帮你爸减轻点负担!” 沈建珍白眼翻上天:“我阿爸都没说什么,要你管!” 来人气个倒仰:“好好好,算我多管闲事。” 沈建珍接着怼:“多管闲事多吃屁!” 张红英看到沈建珍怼人,笑的不行。那人看张红英笑,露出失望的表情来:“红英,你一向是个好的,这个时候不管管你小姐妹,还要笑?” 张红英就道:“对勿起啊,建珍说多管闲事多吃屁,我不管她闲事。 要不她叫我也去吃屁了。” 沈建珍笑的前仰后合。 九奶奶看见了劝:“建珍啊,不好这样的。别人看见了要说你没教养。老人说什么,你就嗯嗯嗯过去就完了。 听不听是你的事,顶嘴对你不好。” 沈建珍眼睛一瞪,看见是九奶奶,低下头道:“嗯,九奶奶,我晓得了。 我们刚刚苏州回来,带了点豆腐干,你尝尝。” 说完,拿了两盒苏州买的酱汁豆腐干递给九奶奶。 张红英笑的腮帮子都酸了。沈建珍果然是恩怨分明,变脸比翻书快。 九奶奶辈分大,年纪实际上不大,也就是刚刚六十出头,不肯要沈建珍的东西。 沈建珍便道:“九奶奶,你给我的衣服,给我们的西瓜,我都记得的呢,给你带两盒豆腐干你都不要,就是伤我的心了。” 九奶奶就笑哈哈的收下了。 同样张嘴说沈建珍两句,得到的结果完全不同,前头那人气的满脸通红,一跺脚走了。 沈建珍哼了一句:“给我好处,把我骂成孙子,我也能忍。 从来没有帮过我半点,连糖都没给过一颗,凭什么在我跟前吆五喝六的?” 张红英笑出声来:“你这样挺好的。真的。” 恩怨分明,做人做事都痛快。 高兴了告诉你,我是为什么高兴。不高兴也告诉你,你让我不爽了,我现在要报复你! 报恩报的明明白白,报仇也报的明明白白。 沈建珍肯定是电视里那种会死于话多的反派,先骂个明白再报仇,心里爽快翻倍。 不声不响报仇,对方当个糊涂鬼,没有后悔莫及那一层,就总是差了点味道。 就像吃螃蟹没有醋,吃白斩鸡没有酱油一样,不够痛快。 两家就隔一条河,张红英先到家,沈建珍依依不舍的过了桥回家。 张红英赶她:“先回家转转,天气这么热,你爸妈肯定都在家呢。下午凉快了再来找我玩。” 沈建珍高高兴兴回家去了,老远就开始喊:“阿爸,姆妈,我回转了!” 看,到底是个小孩子,虽然嘴上说记恨她妈,还嘴硬的说不会原谅,但是回家的脚步,可一点都不慢。 张红英摇摇头,进了门。 第66章 到家了 张红英回到家,张小树和李小芳都在楼下铺了席子睡觉。电风扇呼啊呼啊的转着。 桌子上晾着几碗薄粥汤,等睡醒了,渴了,当水喝的。 楼上太阳晒的太闷热,完全没办法待。倒是地上很阴凉。铺张席子睡觉很舒服。就是苍蝇多一点。睡梦中都时不时要挥手驱赶苍蝇。蚊子这会还没出来,等到黄昏天色擦黑,就要赶紧上楼放蚊帐,要不晚上蚊虫太多 。 张红英又渴又饿,捧起粥碗咕嘟咕嘟喝了起来。 张红英喝粥的声音惊醒了李小芳。 李小芳揉揉眼睛:“哦哟,我乖囡回来了。” 她一骨碌坐起来。张红英看见她灵活的动作,叹了口气。还是年轻啊,再过几年,天天辛苦劳作的后遗症出来,背也驼了,腿也瘸了。 “刚刚苏州回来热坏了吧?有没有叫辆摩托车送回来? 天气这样热,走回来热煞呀!午饭有没有吃? 姆妈去给你煎过荷包蛋过粥好勿啦?” 李小芳殷勤的嘘寒问暖。 张红英热的满脸通红,点点头:“姆妈,你给我煎两个荷包蛋,滴点酱油。 酱黄瓜或者什锦菜有没有?” “腐乳是有的,什锦菜酱黄瓜最近没有卖来,没买。” 李小芳真爬起来煎荷包蛋去了。 张红英叹息,这样的母爱,怎么不让人迷惑? 乡下的柴火灶火力旺。没两分钟,李小芳一手拿毛巾擦汗,一手端着荷包蛋跟腐乳过来了。 “粥是早上的,现在喝刚好。” 张红英也不客气,稀里哗啦喝了起来。 荷包蛋煎的边缘香脆,蛋黄微微溏心。李小芳得意道:“你妈这两只荷包蛋煎的挺括吧? 我晓得你喜欢吃溏心的,红星喜欢吃全熟的。每次给你们俩煎荷包蛋,我都要分开煎,就怕弄错。 我啊,不管是女儿还是儿子,一样值钿。” 张红英吃完饭,认真道:“姆妈,我的晓得的。家里谁喜欢吃什么,你都记得。 我将来跟红星一样,给你养老。 你吃什么我要都记得的。” 张小树也被母女俩吵醒了,咕嘟嘟喝下一碗粥汤,扛起锄头:“我去田里转转。” 李小芳一边拿蒲扇给张红英赶苍蝇,一边问她在苏州的收获。 张红英看到满屋子飞的苍蝇,却有点怀念后世的纱门纱窗。那个纱门纱窗一装,蚊子基本上都进不来了。 可惜那是张宇昊在淘宝上买的,现在都不知道哪里有这种东西。还没人发明出来都有可能 张红英想,如果她有的爿厂,哪怕生产纱窗去卖,也能赚一笔钱。 还有,现在一家只有一把大吊扇,一百四十多块钱。后来村子里有个人弄来了小吊扇,装在蚊帐里那种,十七块钱一把,几乎每个人都在自己床上装了一把。 能把这种小吊扇做出来也发财的。一家四五口人,卖便宜点,也要六七十块钱了。光是鸭湾村就能卖多少钱!更何况还有全国! 但是她什么都不会,也不认识人,也不知道怎么去叫他们生产这个吊扇。 不知道沈建珍有没有这个本事。 她回家是不是跟她爸妈献宝去了?如果一下子拿出来七千块钱给沈大林,他一定又会高兴的笑出泪花,沈建珍一定又会激动的觉得自己可以扛起全家的重任。 …… “你心思跑哪里去了?不是自己在外面找对象了吧?”李小芳看张红英走神,很不满:“我告诉你,你自由恋爱是不行的。你嫁远了,将来受了委屈都没人给你做主。 你看着好了,自由的有什么好下场!” 张红英连忙回神哄李小芳:“姆妈,我就是有点累了,热的有点晕。 你放心,我找对象,一定给你看过!” 至于张红英惦记的沈建珍,她现在在干什么呢? 实际上,沈建珍没有张红英想象的聪明,但也没有张红英担心的那样笨。 沈建珍在回来之前,用沈大林的名字开了张存折,往里面存了一千块钱。 沈建珍一回到家,高高兴兴把存折递给沈大林:“阿爸你看,我去打工,一个多月赚了这么多钱。” 沈大林果然很高兴,拿过存折看了又看:“你自己拿着吧,等开学了读书用。” 异地存取,要到九十年代末才能出现。现在沈大林拿着存折也没有用。他总不可能为了这一千块钱去一趟苏州。反正沈建珍读大学也要钱的。一千块钱,连学费住宿费加生活费,都够了。 果然吴小红不满意了:“你拿存折有什么用呢?拿钱回来嘛,我们倒高兴一下。” 沈建珍顶嘴:“路上那么长时间,车子上人挤来挤去,一不小心叫贼骨头偷了去你又要怪我。” 吴小红还要说什么,沈大林已经开口了:“你不晓得就不要瞎讲。阿珍从初中就寒暑假自己挣钱了,比你懂的多。 你瞎讲八讲,有什么意思? 她讲的没道理吗? 读书也要钞票,今朝她把钱拿回来,等九月份开学了还要拿走。存进去取出来,图点啥?图被贼骨头盯牢? 自己管自己读书,已经很省心了。 再说了,她书都没读完,就一点也不藏私,挣了钱就拿回来,你怕她将来有出息了会少你花的?” 吴小红平时最喜欢骂人,一不高兴就十八代祖宗都要骂到。但是沈大林真的生气了,她反而老实下来。 没一会,就开始擦眼泪:“我想想自己真是苦啊……” 沈建珍被搞的头大,袋里摸摸:“喏,姆妈,你也别哭苦了。 我从苏州给你买的豆腐干,桂圆干,红枣……你慢慢较吃。 你苦啥呀?男人家对你好,儿女对你孝顺,还要哭啥苦?” 吴小红继续擦眼泪。沈建珍又摸出来二十块钱:“喏,还有什么想吃的,卖来的包子了,苹果了,听见人家叫卖,你就去买。 现在来卖东西的多,这二十块钱,你想吃什么就买什么。 别人围过来看见了,就说是你女儿给的,几能有面子? 以后谁还敢嘲笑你,家里穷的只剩下两个读书人了?” 吴小红破涕为笑。 第67章 养鸡规划 张红英与沈建珍,几乎是同时跟家里提出让多养点鸡的。 张红英问:“姆妈,苏州鸡卖来贵来野,你看我们要不要多养一些鸡,卖到苏州去? 我在苏州也认得两个熟人了,销路不用担心,顶多是批发给菜市场。肯定有赚头的。” 李小芳连连摇头:“那东西,邋遢来要死,走进走出随地屙屎,人都走不进。我不要养,太臭了。 养两只下几个蛋吃蛮好了。” 张红英道:“沈建珍说她姆妈要养鸡的。” 李小芳特别看不起吴小红:“她是江北人嘛,吃生菜,吃辣椒,搭我们不一样的。” 张红英:“江北人赚的钱,跟我们可是一样的。” 李小芳还是不愿意:“这个钞票我赚不来的。 那个江北人,就喜欢这些东西。养鸡,养鸭,养猫,养狗,家里也不收拾,沈大林要是不在家,她那个家里,哪里进得去人? 连沈建珍都邋里邋遢的,不招人喜欢。” 张红英没想到还能说到沈建珍头上:“沈建珍现在改好了,我看到她也开始经常洗澡洗头的。” “是是是,你们小姐妹,不好讲她坏话的。 咯只*,看上去,呆头呆脑的,没想到读书倒还真厉害,被伊考上大学了。” “是吗?录取通知书来了?考上了哪里的大学?” “啥人晓得,我是不晓得。人家话把我听,我也记勿牢。”李小芳提到沈建珍,就开始不高兴了。恨铁不成钢的盯着张红英:“你说你们俩,生下来就一起带,光着屁股就一起玩。你割草,洗衣服做饭,连种田都样样好,怎么读书就是不行? 这下好了,吴小红又要出阵子风头了。” 说到读书,张红英也没办法。她天生不开窍,总不能头顶打个窟窿把知识灌进去? 张红英的养鸡计划,开个头就被扑灭了。 反正她也不是真心想带着全家发家致富,好让张红星再过少爷生活,也就算了。之所以要提一提,还怕等到沈建珍家靠养鸡赚到钱了,李小芳又眼红。她一眼红,就要骂自己。 沈建珍是吃过夜饭乘凉的时候,跟她爸提的:“阿爸,我上次拎过去四只鸡,卖了三块钱一斤。这笔生意做得。” 沈大林脑子很活络的,他前几年跟人合伙买了条挂机船跑运输,一年总有一大半时间不在家。 但是不管他怎么赚钱,总是有还不清的债。 除了吴小红生病住院,又盖了房子,口袋里还是空空落落。沈大林自己也身体不好,住了两回院。 最近日子越发不好过,拖拉机,卡车,渐渐取代了挂机船的水路运输。毕竟挂机船开的太慢了。沈大林已经有个把月没有接到运输生意。 但是长年累月在挂机船的噪声里,沈大林的听力毁损的厉害。 沈建珍说了第一遍他没有听见,又说了第二遍,沈大林才问:“你话了啥?” 沈建珍大声道:“我话,到苏州卖鸡,能赚钱的!” 吴小红也说:“阿珍讲,鸡在苏州卖三块钱一斤。” 对吴小红的话,沈大林又听的清了。沈建珍也是服气。 她没敢讲张红英做梦的事。稀奇古怪,容易被人当鬼上身。 沈建珍就把自己带去两只鸡,卖给饭店老板的事说了。当然这个老板是张红英,就不必如实交代了。 在沈建珍的设想里,哪怕张红英讲的未来鸡价钱翻几倍的事是假的,单纯养鸡卖,也有钱赚。 沈大林听得沈建珍把销路都已经定好了,那还有什么担心的呢? 现在问题就是,养那么多鸡,就不能在自己家里养了。 要不人就没办法待了。 沈建珍这才问:“阿爸,我们家跟前的这块田,有几亩?” “你想做啥?”沈大林估了估:“五亩出头。” 沈建珍才开始提出\/:“阿爸,你看我们把田全部调到门口来行不行?” 沈大林想了想:“一块是你叔叔家的,好调。还有几块菊生家的,新华家的,阿六家的……你问这个做啥?” 沈建珍道:“我们不是要田改桑吗?到时候水田都变成旱地,这些田就差不多了吧? 我们把田都调到一起,养鸡也有地方放。 要不放出去吃了人家庄稼,不得被骂死? 骂一顿是小事,再吃上农药就损失大了。” 沈大林没说话。吧嗒吧嗒抽了一支烟,才站起来道:“时间还早,我出去串串门。” 现在大家都在外面乘凉,大人小孩走来走去,闲聊一阵子,打闹一阵子。等到夜深了,天气凉下来,才能睡得着。 吴小红在身后喊:“早点回转!” 沈大林嗯了声,走了。 沈建兴开学要初三了,白天在外面游水,快吃晚饭了才回来。 等到沈大林走了,要跟沈建珍玩扑克。 沈建珍说没有彩头不好玩,沈建兴便掏出来自己剩下的饭钱。 两个人玩跑得快,又叫“关牌”,先跑光的是赢家,输的人剩下几张牌,也就是被关住几张。输家按一分钱一张给赢家钱。 沈建兴拿出来八块多钱,居然没多久全部输光,一次都没赢过。 沈建珍好心好意:“那么我把钱再借回给你?” 沈建兴高高兴兴拿回他的八块多钱,再次输的精光。 沈建珍:“我再借给你?” “不要了!”沈建兴气急败坏。 “那钱还给你。”沈建珍把桌面上的钱推回去。 “我再跟你玩牌我是狗!”沈建兴气哼哼的丢下一句狠话。 沈建珍坏笑:“那我先摸摸狗头。”说完摸了沈建兴脑袋一把。 沈建兴气急败坏:“姆妈,你看姐姐!” 吴小红:“这么大了还闹什么?” 十点多的时候,沈大林才回来。那个时候沈建珍已经睡熟。 第二天早上,沈大林说:“田换好了。” 沈建珍很高兴:“那我的钱先拿去捉小鸡?” 沈大林看看吴小红:“养鸡的事要问你妈。 养桂花鸡好,还是春天再养?” 吴小红回到:“桂花鸡是养了过年吃的。 要是想卖鸡,就先捉个一百只试试看。 鸡太多了容易生病。 我养鸡最多养过三十只,再多没试过。” 第68章 读大学 沈建珍的录取通知书已经到了好几天了。 沈建珍自己不着急,沈大林也联系不上她。等她回来,才终于揭晓了录取结果。 当张红英知道,沈建珍最后还是录取了南京的大学时,有点呆。 前世不是讲沈建珍本来想去苏州的大学,怕录取不上,才填的南京的大学?这次成绩应该更好,可以直接填苏州的大学呀,为什么又去了南京? 而且,如果她去了南京,自己怎么办? 这个沈建珍,真的是,明明说好了要考苏州的大学陪自己的呀? 张红英不高兴了很长时间。沈建珍再三跟她解释,说是南京好大学多,很多名牌大学。苏州只有一所苏州大学,原来叫江苏师范学院,刚刚改名十来年,各方面不如南京的大学好。 张红英不懂这些,只是嘀咕:“不都是大学吗?” 沈建珍笑:“要么你跟我去南京? 南京是六朝古都,也是个好地方。” 去南京就比去苏州更麻烦了。头班车到苏州,再去火车站买票。路上要晃晃悠悠六个钟头才能到南京。 到南京时,天已经乌黑。前世沈建珍曾经跟张红英绘声绘色讲自己去南京的经历。 苏州火车站门前是怎么样的。老大的彩色图片,都是人遇到各种惨烈事故的照片。主要是为了宣传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危害。沈建珍每次路过都要扭过头去不敢看。 火车站广场边上,是面店,还有水果摊。 水果摊的老板坏的很。你如果给她一百块钱让她找,她找钱给你,会故意放一堆毛票进去,摸上去厚厚一叠。 你拿到找零,一定会数一遍。但是等你数过了确认无误放口袋里,她就叫你拿出来,她再数一遍。 然后,数的过程中,就偷偷拿走几张十元的,赌你不会再数一遍,她好偷走这几十元。 沈建珍就遇到过一次,但是她脾气倔,发现钱不对,明明都走了十站路了,又回去找她要钱。 老板一声不吭就把钱还给沈建珍了。 沈建珍庆幸:“好在我是准备回家的时候被骗。 如果是去南京的时候被骗,只能第二天回来找她了。那个时候她肯定不认。” 沈建珍还讲过,在南京怎么被卖水果的小贩拿刀指着,怎么被卖煎饼的小贩拿刀指着,又怎么因为跟人吵架,被人暗示赶紧跑,后来发现了有人尾随,她怎么钻进商场甩掉尾随的人…… 总之沈建珍讲的时候是当故事讲,但是张红英听的提心吊胆,完全没有沈建珍的轻松。 光是全国有名的凶杀案,那个时间段都发生过几次。连张红英这种闭目塞听的人也有所耳闻。 原来是沈建珍表示要不读书了,去跟张红英做生意。现在,张红英倒是真的有点想让沈建珍不要去南京读大学的想法。 但是,这毕竟是人家奋斗了多年的目标。张红英只能叹气。 前世沈建珍去读大学,家里面几乎没钱支持。第一学期是靠的各路亲戚给的贺礼。沈家在本地只有沈二林一门血亲,沈二林背着老婆出了一千块,沈建珍挨了一个月白眼还不知所以。 第二学期开始,沈建珍就主要靠去做兼职了,给学生当家教,一次课二十五块钱。去食堂洗菜,免费吃饭。去小饭店洗碗,一个月二百块……还有奖学金,说是一学年五百块。 沈建珍讲的时候还笑,说是学校里经常有公司来捐款,捐衣服,鞋子,还有方便面,只不过每次贫困生领捐赠物品,都要上台,感觉不太好过。 她每个学期结束,还能带回去一千块钱给她爸。 张红英越想越担心,也越心疼。 在沈建珍看来,就是张红英还在不高兴,又寻话哄了她几句。 最后,张红英说:“算了,你都大学生了,跟我一个小学生,迟早要分开的。 当年你升级,我留级,就分开过了,也不是第一次。” 沈建珍没办法,只好问:“那怎么办呢?叫你跟我一起去你又不乐意。” “南京有一个金桥市场,各种东西批发,也很有名的,我听很多人说起过。”张红英抽了抽鼻子。 ——这个很多人专指沈建珍,但是沈建珍自己不知道。沈建珍提起金桥市场,因为她说商店里的飘柔很贵,但是金桥市场的很便宜,就是稀很多。这个傻子不知道稀的是假的,所以才便宜。 “所以你打算去金桥市场做生意?”沈建珍一下子高兴了起来。 沈建珍是初生牛犊,也不知道去南京有什么好怕的。张红英也不能知道。反正前世沈建珍一切都顺顺利利,看上去福星高照,一路顺风顺水。 但是,就是沈建珍去了南京,自己结了婚,以后两个人几乎没什么时间说话了。 “我要也去了南京,你爷娘养的鸡怎么办?”张红英问道:“还有你买的那个马桥村四队的仓库怎么办? 小心长时间不去,塌掉了。又或者长时间不去,被别人占了去。” 沈建珍道:“那个不行再卖掉嘛?你说要在那买房子,最后也一直没有买。如果你还是去职业学校卖方便面,我那个仓库你用着就是了。” 张红英犹豫半天,才问道:“你阿爸想不想做生意的?” 沈建珍想了想道:“如果有门路,应该是想的吧?只不过一个人跑陌生地方去,那是需要勇气的。 我一个表哥去了杭州做生意,我爸还提过想让他带一下呢。不过我表哥做的服装生意,我爸实在没这个眼光,才没有去。” 张红英咬咬牙:“不如让你阿爸跟我一起去那个职业学校开店?我们弄两个门面,一个卖酱棒骨,卖方便面,让你阿爸去弄。一个卖卖衣服,再接点改大小之类的活,这个就我来做。” “可是钱……”沈建珍发愁。她加起来有七千多了,还要留出读书钱,可买不起铺面。 张红英豪气道:“我帮你先垫上。你相信我,以后读书的人越来越多,中专技校也会慢慢的升大专,甚至最后升本科。现在只有一两千,两三千人的学校,会有上万学生,上千教职工。那个铺面,你现在八千买下来,将来租金一个月都不止八千!” 第69章 买商铺1 张红英跟沈建珍商量好,要让沈大林去苏州出面买铺面。 两个小姑娘买铺面容易被盯上,一个壮年男人就没什么问题了。 但是,怎么自圆其说是个问题。 张红英不想让李小芳和张小树知道自己挣下了这么多家私,生怕他们知道了会毫不留情的抢走。 沈建珍现在还没有经历过吴小红的贪婪,还把一个家当整体。 沈建珍手上七千多块钱,倒不是不想贡献出来,但是怕贡献出来以后,进入吴小红手里,那就挖不出来了。万一又发现什么机会,手上却一分钱都没有,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它错过。 张红英透露出想让沈大林去苏州出面买商铺做生意的主意后,让沈建珍帮忙想办法,看怎么能把这事糊弄过去。 商铺盖的很快,等到开学,恐怕已经盖完对外售卖了。 学校在郊区,现在也没什么在学校周边做生意的。但是,既然有人开始摆摊,就有人有眼光去买店铺。 沈建珍想了想:“要么你这样说,就说你自由了个对象。这个对象家里很有钱,愿意出一万六千八的彩礼给你。。 但是因为家里还有张红星,李小芳和张小树一直偏心的。平常人家彩礼少,女方一般都不吃彩礼。但是这个对象彩礼给这样多,只怕他们想吃掉。 就算是不想吃,拿去挪用一下给张红星当彩礼,也是很常见的。 你不想这笔钱便宜了张红星,就想买两个商铺傍身。 但是未婚的姑娘没有财产权,你让我阿爸帮忙持有。等到你结婚了,户口独立出来了,再把商铺过回去。” 这倒是个好主意。 学校的商铺,产权是不能独立出来的。他们说是买商铺,实际上只有一个长期使用权。没有产权证,也不能过户。那都是学校的一部分。 沈建珍买的仓库也是没有什么证书的,只是登记一下,代表村里认可这个房子是你的。 只不过等到后来,手续越来越完备,才会开始落实各种证书。 如果不遇到拆迁,证书有没有也不要紧,没人会来动你。 两个人商量好,从家里抓了十二只鸡去苏州。 上次沈建珍已经试过了,鸡坐一段时间车,到了苏州再养起来,并不会死。 所以一次多带几只鸡过去,问题不大。那个差价,足以把几个人来去车票赚回来。 三个人,一人提四只鸡上车。 检票员先开始有点不满意,但是这三个人都是去苏州的——也就忍了。如果是半途下车,那是肯定要说几句的。 上车的时候,司机开始骂人:“这么多鸡上车,臭烘烘的,人都没法待了。” 张红英就有点怕,沈建珍才不管司机说什么,提着鸡直往里冲。 沈大林一看,招呼:“哟,海生师傅,你开头班车了?” 司机回头看了一眼,也招呼:“大林啊,你到苏州去?” 沈大林递过去一支烟:“来来来,香烟吃一支。 小人去读书,我送送伊。” 沈大林为了不挡路,找个位置坐下,跟司机师傅攀谈起来,示意沈建珍把鸡提后面去。 沈建珍自顾自高兴,没有看见,还是张红英去把车子提到后面。 这个叫海生师傅的,跟沈大林是小朋友。只不过年纪轻的时候就出去做女婿了。海生他爸打了大半辈子光棍,眼看着年纪大娶妻无望,也就混迹赌场,不干什么好事。他妈则是被前夫赌输掉的。 只不过海生他爸门槛很精,赢回家一个婆娘后,就戒了赌。两个人开始好好过日子。海生娘是小脚,裹到连路都走不了,只能让人背进背出,或者抱进抱出。 张红英小的时候还经常看见老头老太太坐门口晒太阳。只有一扇门的房子,连转个身都困难。 海生属于老来子,他爷娘也晓得自己没本事给儿子娶新娘子,干脆老早送出去做女婿了。 年纪轻出去做女婿,能挑个不错的人家。 这不是,女方送他去学了开车,做了司机。日子过的不要太爽。 车子很快上满客,开始往苏州驶去。驾驶室旁边贴着牌子:“请不要跟司机说话。”沈大林也就收了声。 一路颠簸以后,到了苏州。 沈大林道:“等你们办好事,我要去看看沈新宝看。 长远不见了。 你们两个来,也给人家添麻烦了。” 张红英这才想起来,上次自己还介绍是窑下村的,怕两下说漏嘴,又跟沈大林对口径。 沈大林笑:“阿英,看不出来你门槛也满精的。 这样是对的。 人的心总是偏的,对爷娘,尽尽心意就可以了。” 又对沈建珍道:“你这么大了,自己也留点心眼。 我们这个家,是个无底洞。你姆妈的病,一辈子看不好的。 我么,摊上了没办法,一夜夫妻百日恩,只好管到死。 我活着一日,管她一日。等到我死了,你再把她接过去管。 靠儿子是要看媳妇面色的。算你倒霉,碰着这么个娘。 自家铜钿管好,也学阿英,给自家涨点家私。 现在家里我能撑得起,还用不着你。 钱拿回家又没多少的,给她一万怕也是能很快花个精光。 你有阿英一半,不,一股精明,我也就放心了。” 沈建珍闷声道:“知道了。我这不是怕你太苦太累了吗?天天睡觉都在喊腰疼。” 沈大林没有说话。 张红英倒是很意外。李小芳觉得沈建珍聪明,恨不得那是她的女儿。沈大林却夸自己精明,要沈建珍向自己学习。 这是不是也是“别人家的孩子”? 不管沈大林是客气,还是实心实意,总归这个想法还是好的。 所以沈大林后来为什么会接沈建珍的钱?因为身体撑不住了?还是因为挣钱的路子没了? 年纪大,家里走不开,没办法去镇上做工人。 挂机船被淘汰。 田被改了桑,桑又被改了树,树又卖不出去,竟然没有一点点来钱的路了…… 现在沈建珍带张红英去苏州,张红英又反过来带沈大林去苏州,希望能让大家都好过一点吧! 第70章 沈新宝 三个人下了车,本来想直接去沈新宝家里的。但是看看手上的十二只鸡,张红英清了清嗓子:“我们先去把鸡放下吧。 就算是舍得送沈伯伯十二只鸡,他们家也放不下吃不完。” 车站离养猪场很近,沈建珍带着沈大林去楼上先休息一会,留下两只准备送人。张红英用车子把另外十只鸡送到库房。 顺便又去职业学校弯了一下——果然,临街的门面都已经盖好了,正在对外出售。 张红英看了看,记了下来。 一会去沈新宝家,不知道能不能问一下他有没有关系。 张红英还是想要便宜点的。 现在的小孩,从会走路会说话就开始学讨价还价。 张红英三四岁的时候,有小贩推着车子满村走,边走边喊:“鹅毛鸭毛,肉骨头,牙膏皮,旧货旧东西换糖了!” 张红英奶奶就拿出来攒的一点鹅毛鸭毛什么的拿去换糖。 一点鹅毛鸭毛,只能换一小块糖。 张红英换完糖回去,奶奶还要教她:“你得说,饶一点,再饶一点。” 果然,张红英说句“饶一点”,小贩就“叮”!一声,敲一小块下来,饶给她。 “再饶一点。”小贩就道:“好了好了,不能再饶了。” 所以后面买东西,不管人家开价多少,都得要人家便宜点才对。 等张红英把鸡放下,用麦箩罩好,才回到养猪场。 看到张红英,沈大林叮嘱沈建珍:“把头发梳梳再出去。” 沈建珍拿起梳子,对着墙上挂着的小镜子胡乱梳了两下。 去沈新宝家,路不远,但是也不好走,没有直达车,需要倒车的。 张红英想了想,便问沈大林:“阿叔,你说我们想买商铺,能不能找新宝伯伯问问,看看他有没有门路,可以给我们便宜点的?” 沈大林道:“我们一会去了他们家,他肯定要问我来苏州做什么。到时候实说我们来苏州,想在职业学校那边买两个商铺,做点小生意。 如果他有门路,肯定会主动提出来帮忙。如果没有门路,我们去求他,反而让他犯难。 苏州这么大,这么多人,他又不是什么大官,不好给人家添麻烦的。” 张红英应了。 有沈大林这个大人带路,沈建珍跟张红英就自顾叽叽咕咕说话。 沈大林有这个年纪男人的通病,喜欢吹嘘。 他路上无聊,就开始讲自己当年是怎样与沈新宝成为好朋友的。参加什么宣传队,学唱歌。还有村里一个张红英眼中特别古怪的老头,原来竟然是会吹笛子的。 只不过后来知青回城,那些搞文娱的,搞宣传的,就都散了。 “沈新宝这个人,很了不得的。”沈大林这么开头。 “他下乡十几年,在乡下什么活都做的。也做的很好。 等到后来一恢复高考,他都三十岁了,还考上大学回城。 一般人这个年纪,哪里还会想去考大学,小孩都要上学了。” 农村人可不就是这样?以前也没什么读书的说法,还是大跃进的时候,人人免费上学,沈大林才去读了几年。后来到了十几岁,需要挣工分养活自己了,读书的事,早就被抛在脑后。 张红英问:“要不要买点什么东西上门?” 沈大林不好意思让张红英出钱,自己又囊中羞涩,硬着头皮说:“两只鸡已经蛮好了。” 沈建珍嘀咕:“两只鸡,估计我们就要吃掉一只。” 沈大林:“噶么你讲哪哈办?要买点啥,你自家去动脑筋。” 沈建珍丢下鸡,拉着张红英往商场跑。 水果,糕点,零零碎碎,买了四五十块钱的,这次是沈建珍掏的钱。张红英想付钱,沈建珍不让。她说是:“我是为了谢谢我小时候收到的那本成语字典。” 张红英就收回了她的手。 老朋友见面果然不一样,上次沈建珍和张红英两个小辈来沈新宝家里,沈新宝也是接待的。但是两个小姑娘,跟他完全没有共同语言,全靠沈新宝夫妻俩心肠好,热情招待,不让他们尴尬。 现在两个老朋友见面,话密的别人压根插不上嘴。——也没他们插嘴的份。 他们谈论的那些话题,基本上都发生在张红英记事前,甚至是出生前。 比如说,谁谁谁,陕西的知青,当年怎么怎么样。 谁谁谁,那么聪明伶俐一个姑娘,被人拐了去…… 谁谁谁,跟谁谁谁找对象,肚子都大了,迫不得已找人去顶…… 沈大林把鸡杀了,剁开炖上。伯娘同时又炒了两个菜,还有一盘子河虾。 招呼吃饭的时候,他们两个还是聊个不停。 沈建珍在一边闷声吃饭,竖着耳朵听八卦。张红英就眼睛盯牢沈建珍看稀奇。 突然,沈建珍耳朵一动,看了沈大林一眼。 这又是讲到了什么? 原来,那个肚子大起来了的姑娘,爷娘想让沈大林去顶来着。 沈大林是孤儿,本地人不愿意嫁这样的男人。其实沈大林人才不错,样子好,聪明能干,就是没有老人能帮忙。 沈大林嫌难听,不肯。 现在两个人说起那个姑娘的近况——儿子生下来,几岁就掉河里淹死了。 后来生的儿子,也出了事。 现在又刚刚生了个。 两个人一边说,一边骂那个男人造孽,害苦人姑娘一辈子。 那个男人倒是又出去给人家做女婿去了,张红英后来也听说过他的名字。在青镇开了老大的饭店,生意好的很。 那两个人是隔壁邻居,也算是青梅竹马长的的。 只不过男的是家里老二,爷娘钱只够给老大娶媳妇的,轮到老二没钱了。 “稀里糊涂一世人!”沈大林总结道。 “是啊,儿女一不小心就这么大了!” 沈新宝的儿子跟沈大林的儿子一样大,都开学上初三了。 沈新宝才问起:“你这次来苏州,阿是有啥事体要办了?” 沈大林才道:“喏,我家那个,今年刚好考上大学了,我送她去读大学。 这个么,是我女儿小姐妹,她前段时间不是来职业学校学裁缝吗? 发现学校边上在卖商铺。想买个商铺做点小生意。” 第71章 买商铺2 按本地的话,他们这就是“有菜冇菜问问看”,按俗话说就是:“有枣没枣打一杆子”。 不过沈新宝这,显然是既有菜,也有枣。 他沉吟了一会,道:“我一个同事的姐夫,是那所学校的校长 。 这样,我帮你打电话问问看。” 说完起身去单位打电话了。 一屋子人坐着干等,又没了话题。伯娘开始收拾桌子,张红英赶紧上去帮忙。伯娘让张红英只管去玩,张红英哪里好意思干看着。 沈建珍这傻孩子看她们客气了半天,才凑上来问:“我能做点啥?” 张红英翻她一眼:“你可以躲远点别碍手碍脚。” 沈建珍:…… 沈新宝打完电话回来,带来了好消息。 那么大学校,围墙围的死死的,只有一扇正门进出。 现在正门边上一排围墙被改成了商铺,有很多人都有点想法。 但是现在大家的经济水平还没上去,消费能力有限。 按开面店举例,一碗面一般只能卖一块五,多了两三块。要卖七八千碗面才能把商铺钱卖出来。 学生还有寒暑假,也就是开学的日子里,一天至少要卖三十碗面。学校在郊区,除了学生,平时一个顾客都不会有的。 这还是按营业额计算,不是利润。 开店嘛,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的,两三个起只码。 一个煮面,一个端面收铜钿,还有一个买菜洗菜洗碗…… 三个人工资钱,没有三千五千也下不来。你还不能说,放暑假了,你们员工也放假吧——你要是不发工资,他们肯定去别的地方工作了。 也就是,再加上人力成本,可能四五年都不一定能回本。 而现在工人普遍工资只有两三百。拿几年工资去买个商铺,再做几年回本——图什么呢? 而且他们对市场也不乐观。学生们生活费是有限的,大部分只能在食堂解决一日三餐。早上一毛钱咸菜,两毛钱粥,中午晚上一个菜一份饭。一个月一百块钱也就去掉了。 除了极少数家里条件好的,吃不下食堂,凑钱在外面炒几个菜。 所以这几个铺面,竟然一个都没有卖出去。 已经降过一次价,降到七千了,还是没人买。 学校领导打算降到六千,但是有些领导不同意,觉得六千还不如出租。 学校盖门面是为了弄点活钱,出租就太慢了! 沈新宝同事吃过午饭,正在办公室打斗地主。沈新宝托他打电话过去,对方一听就很高兴。 一共才盖了六个门面,都卖不出去岂不是显得决策有问题? 这鸭湾村的乡亲好啊,困难时期接收知青,缺粮时期送粮食,现在又来买店铺。 这个校长姓魏,也曾经去青镇插过队,只不过他返城比较早。 最后,张红英用六千四的价格,买了两个店铺。 一个小姑娘眼睛不瞬,一下子拿出来一万二千吧,把两个大老爷们都惊到了。 张红英说是彩礼,沈新宝不了解村里行情,沈大林还能不了解吗? 沈建珍出的主意漏洞百出,也就是她没经过什么事,才觉得能骗过人。但是,沈大林也是看着张红英长大的,知道这个小姑娘是个老实人,也不逼问她。 不管是什么机缘赚到了这笔钱,拿去买商铺总是问题不大的,吃租金也是个饭碗。实在不行,需要钱了再转手出去,钱也还在。 张红英往对方提供的账户上汇了款,拿着汇款凭证去学校办了手续,两个商铺就是她的了。 张红英感觉,她也就是占了先见之明的光。后来大家都有钱了,这种商铺,一年租金也要十廿万的。 而且别的地方商铺可能会被电商冲击,学校里的不会。 这个年纪的孩子,吃穿用都特别舍得。 卖奶茶,卖水果,或者帮忙收收快递,都能赚不少钱。 这六间门面,门是一致对外的。 但是靠学校有窗户。 学校本意,应该是不想让这种小饭店影响到食堂的生意。毕竟食堂也是教职工承包的。 学校是封闭式管理,只有中午、黄昏开放一小段时间。还有周末允许出入。 这也是教职工犹豫的原因。又想商铺卖钱,又想限制他们经营时间段。 但是,既然开了这个头,怎么经营就不能他们说了算的。 张红英不信,她把店里饭做的喷香,会引不来吃货。 暑假期间参加培训的那几百个学生都能提供那么多消费呢!现在学校里三千学生肯定是不止的。 买好商铺,沈新宝回去上班了,沈大林带着两个小姑娘去看商铺,考虑怎么开店,开什么店。 店面不大,一个厨房隔出十平方,店面摆四张桌子,再摆一张收银台,就差不多了。 现在私人经营饭馆还不怎么正规,自己买了设备就准备开业了。本来张红英还打听是不是要办一个什么卫生许可证之类的。 毕竟后面去白镇洗碗洗菜的老太太,都被要求去体检。 但是她打听的时候,人家一头雾水,显然的都没听说过。 难道这个东西现在还没推行?既然没要求,张红英也就省点力了。 煤气灶,煤气罐,各种型号的锅,抹布,洗洁精,碗筷勺子,洗菜的盆……样样都是要用钱的地方。 还好张红英不打算做炒菜。 她已经想好了,继续熬大骨头汤,老母鸡汤。 做货真价实的骨汤面,鸡汤面。 只不过,面条就不用方便面了。直接买机器压的面条。这种散面,跟包装好的方便面,价格更便宜。 她就专心卖这两样面。 不用炒菜,不用请厨师。 等吴小红的鸡养成,还可以增加产品,卖炸鸡。 炸鸡香味一出,能飘出去老远。 就算是学生不能出校门,也得从窗口递钱进来缠着她买炸鸡。 现在还没有推广开后世占据市场的那种快速生长的白羽鸡,但是普通土鸡,尤其是公鸡,三四个月也可以开始卖了。 张红英估计,沈建珍家五亩多地,养不了一千只鸡,养个五六百只不成问题吧? 第72章 桂花鸡 沈建珍依依不舍的上大学去了,张红英在收拾开店的事,沈大林趁暂时有空,先回去把养鸡的事处理好。 桂花鸡的意思,是天气转凉,桂花盛开的时候养的鸡。 大夏天不能养鸡,很难养活。 天气转凉就好多了。 而且鸡是不是生病,主要跟养殖密度有关系。 吴小红干活不行,事却很要管。 她不反对沈大林把田都调换到一处,但是很反对沈大林养那么多鸡。 “鸡容易生病怎么办?” “打疫苗。” “鸡没食吃怎么办?” “吃虫子吃草种子,再搭点粮食?” “鸡卖不出去怎么办?” “喏,定金都拿来了!包你卖的出去。” 在沈大林的坚持下,吴小红从孵坊捉了五百只小鸡。 五百只鸡听上去很多,但是散到这五亩田里,真的啥也不算。 江南这地方,最大的好处,就是水草丰茂。 如果不打农药,野草,虫子,那是疯长。 沈大林在地势高的地方搭了个棚,让鸡有个休憩的地方。 这一大片田,正好被地围在中间,连围墙都不需要起。 然后,沈大林去跟队长说了一声:“我在苏州找了个门路卖鸡,比青镇多两毛钱一斤。大家想养鸡的可以多养几只。现在有鸡想卖的也交给我。” 沈大林担心,如果只有自己一家养鸡,怕谁嫉妒心起,给药水拌米倒上一碗。家家户户都养鸡,就只有奉承自己的份了。只怕看见谁多看几眼自己家鸡,都会有人来告状。 而且规模大起来,叫兽医来打防疫针都能便宜一点。 沈大林在家里待了一个星期,最后带上去三十只鸡。都是从村民家收的。 如果不是海生是他小朋友,差点就被检票员扔下去。 海生也愁眉苦脸:“你一个人带这么多鸡,带上来我不好交代的呀?” 乘客们也喊:“臭死了,我们买的是客票,怎么坐上了运鸡的货车?” “上次十二只不是也带了吗?”沈大林嘀咕,但是没办法,只能把鸡笼绑到了车顶上。 鸭湾村竹子多,他手也巧,编了几个鸡笼装鸡的。 还好车子开的慢,鸡在车子顶上也安安稳稳。 海生把车子停在去职校的路口,把沈大林放了下来。沈大林给了十块钱,让检票员洗洗车顶,才算是换来了一个好脸色。 沈大林用扁担挑着鸡过去的时候,张红英都惊呆了。 三十只鸡,一百多斤了! “阿叔,怎么一下子挑这么多过来?多重啊!” 沈大林不以为然:“农忙的时候,哪个不要一担挑一两百斤?” 前面张红英的鸡都是从菜市场买的,已经跟小贩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这一下子搞过来三十只,可以好几天不需要去菜市场了。 沈建珍的信已经写了过来。 前世张红英听沈大林跟人说,每天忙完回家,就先看看桌子上有没有沈建珍来的信。 是又盼她来信,又怕她来信。 来信了,心里就踏实。要不一个人在外面,也不知道怎么样。 怕她来信呢,就是怕她开口要钱。袋里冇没铜钿哪哈办呢?去卖血都办得到咯! 张红英跟沈建珍是没有通信的。一封信要八毛钱,干点什么不好?而且她也不大会写信。 这辈子两个人关系比以前密切多了,而且沈大林也跟着张红英在苏州做生意,沈建珍就把信直接寄到苏州来了。 张红英不会写信,但是读信的能力还是有的。 沈建珍信里写了她一路怎么历经曲折,到了南京。 下来火车,就有迎接新生的大巴车。那个车子,要比青镇到苏州的客车好得多了。 大巴车一直把她们带到学校。 学校里又有高年级的人等着接待她们。 不过沈建珍也说了,她开始想卖掉录取通知书,实际上是行不通的。因为接待的老师,会核对录取通知书、户口簿,还有档案上的姓名,照片。 沈建珍带过去的钱,交了学费三百五,还有住宿费一百七,还领了一套被褥,就不剩下什么了。 幸好学校还会发生活补贴二十多,还有肉食补贴。要不她刚刚到学校就得去找机会打工。 学校让有需要的人登记勤工俭学,可以介绍做家教。但是她不知道自己行不行,毕竟连普通话都不会说。 而且,她到南京已经三天了,还基本上没有开口说过话。 不知道拿读课本的语言去跟人说话,会不会被人笑? 学校里大部分都是大城市来的同学。农村孩子只有一半不到。 她的宿舍里,有云南昆明来的,有辽宁沈阳来的,还有山东青岛来的,河北唐山来的,还有福建三明来的……剩下她,还有一个,都是江苏的。只不过沈建珍是苏州的,那个是淮阴的。 不知道为什么,两个江苏人之间,是最不客气的。她感觉自己如果要跟人吵架,第一个肯定是跟那个淮阴人。 她最喜欢的,是青岛来的那个姑娘,漂亮的很。还有唐山来的姑娘也很好看。 宿舍楼很不好,暗恻恻的。朝北,几乎见不到阳光。希望学校会给他们安排轮换宿舍,哪怕一年换一次也行。 沈建珍这家伙是真能写啊,入学三天,她写了四页信纸! 张红英看了下邮戳,算下来,好家伙,这信路上走了一个星期。 好在沈建珍这封信不是找家里要钱的,要不她都不好直接给沈大林看了,至少要等沈大林汗收一收,水喝一杯。 沈大林看信的时候,一直皱着眉头。 他跟张红英差不多,能看信,不会写信。 “等哪天有学生来吃饭,请她帮忙回一封。”沈大林说完,把信扔到了抽屉里。 原来张红英是打算沈大林独当一面,开一家店的。 但是她想的有点太简单了,沈大林并不能一直在苏州看店。 家里的那堆事,样样都需要沈大林去操持。 所以最后,两个人商量好,店面的租金,算一股。张红英和沈大林,人力各自算一股。最后分红,就是张红英拿三分之二,沈大林拿三分之一。 张红英负责看店,炖酱棒骨,母鸡汤,煮面。 请一个人负责每天买菜,买面,洗碗,打扫卫生。 沈大林负责处理鸡,以及做炸鸡卖。 第73章 炸鸡 肯德基进入中国已经五年了。 但是想加盟一家肯德基,有很高的标准。首先要有很多钱,还要对人流量的要求。 张红英第一次听说肯德基,已经是一九九八年的事了。大家扶老携幼跑去吃肯德基,一顿随便吃吃,都要上百。 张红英自己是不舍得吃的,张红星从苏州回来,带了一袋冷掉的薯条,还有几块鸡肉给张宇昊。张宇昊那会还小,吃到传说中的肯德基,兴奋的又蹦又跳。 张红英有幸吃了一块,怎么说呢,调味有独到之处,但是鸡肉的肉质,那是真的不行。冷的时候,吃起来渣的很。 也就是说,在一九九八年之前,她在店里卖炸鸡,可以先卖一波。 但是暂时还没有鸡可以卖。因为市场上的鸡,都是大公鸡,或者老母鸡。 老母鸡的肉,炖两个小时还是硬邦邦的。大公鸡的肉,又太厚。很难炸透。 现在的鸡,除非遇到鸡瘟,否则所有的死亡,几乎都发生在幼崽阶段。好不容易把鸡养大,可不得养大一点再卖? 三四个月的少年鸡,那是多败家的人才舍得才啊! 桂花鸡养到过年,差不多半年。很多人养的时候说是为了过年吃,等到真的过年,就舍不得杀了。顶多是那些家里有正在变声期的男孩子的家庭,买一两只刚打鸣的小公鸡给补补身体。 张红英之所以提前给沈大林定金,就是怕他们养大了又舍不得卖了。 跟沈大林熟了之后,张红英试探着问:“阿叔,我婶母是什么病啊?老是看见你去医院给她抓药?” 吴小红这个病,可有些年头了。张红英记事起,她就在医院间奔波。几天看不到她人,那就是住院去了。 张红英隐约记得,医生让多吃蛋白质,鸡蛋,蚕蛹什么的。因为家里穷,只有这两样东西是农家可以经常吃到的。 沈大林叹了口气:“这个病,叫糖尿病。” 血糖高在后来并不罕见,糖尿病在农村老人中尤其多发。听说跟他们爱喝粥有关系。粥喝下去,血糖就马上升上去了,消化的又快。时间长了,来来回回,身体就受不了。张红英也不知道这个说法有没有道理。 但是九十年代初,糖尿病还是个很少听见的病。 张红英就问:“那是什么引起的?就没有办法治好吗?” 沈大林摇摇头:“没有办法,只能控制。能控制住就算不错了。 医生让注意的事,她一样都不肯注意。医生让多活动,她连大门口都不大肯离开。医生让多吃点蛋白质,少吃点粥饭,她一口都不肯少吃。医生让吃药,她也经常不吃。 每次管她,让她少吃几口粥饭,她就骂我们要饿死她。 她还跟小孩一样,喜欢偷吃东西。 你越是不让她吃的东西,就越要吃。 这么大个人,发起脾气来,就喜欢拿建珍出气,又打又骂。 好在建珍心宽,不记仇,还心疼她妈妈身体不好,所以脾气不好。 还是那句话,摊上了这么个人,没办法。” 张红英心想,得了这个病,还能活到八十多,那是家里真的照顾的好的。人啊,过的怎么样,大部分都是看命。 村里还有一个也是得了糖尿病的,四十出头人就没了。儿子都还没成亲。 以前大家都知道吴小红生病,但是因为她脾气不好,都没人敢去问她具体什么病。而且这个病名拗口,别人一听,什么糖水病,骗人的吧?方言里,尿和水同音。只不过一个轻声,一个重声,很难分辨出来。 问清楚吴小红的病,张红英也就知道这个病确实没法治愈。但是如果经济条件跟上,再让吴小红多参加点力所能及的劳动,没准对身体有好处。 吴小红喜欢动物,家里养了好几只猫,一条狗,还有十几只鸡。她养的鸡,成活率比别人高不知道多少。 也许这也是命运对她的补偿。 虽然鸡肉暂时还不能供应,但是可以先尝试炸鸡的配方了。 张宇昊吃过一次肯德基后,就天天惦记要吃。张红英那点工资哪里供得起?当然等后来张红英一个月能挣一万多的时候,张宇昊已经大了,并且肯德基已经不再稀罕。 为了哄张宇昊,她试过在自己家里做炸鸡。 最后还是经人指点,以及互相交流厨艺,终于总结出来一个比较好的配方。 将鸡胸肉洗净,去骨切成适当大小的块,为了更容易炸透,再片薄。 把切好的鸡肉放入碗中,加入料酒、生抽、盐、姜片、蒜末、五香粉、白胡椒粉,以及打散的鸡蛋。 搅拌均匀后,腌制2小时以上,以便更好地入味。 将面粉和生粉按照大约1:1的比例混合。 肯德基那种酥脆的外皮,在最后一步要用面包糠包裹鸡肉。但是现在连超市都没有,这些东西也不知道哪里能买到,张红英决定省省算了。 反正油里氽出来的东西,就没有不香的。油条,油饼,油墩,都很受欢迎。现在用油氽鸡肉,还想怎么样? 张红英将腌制好的鸡肉取出,在面粉和生粉的混合物中滚一圈,确保每个部分都均匀地覆盖上干粉。 又把裹好干粉的鸡肉浸入打散的鸡蛋液中,再放回干粉中再次裹粉。 在锅中倒入大半锅油,加热至插入筷子,当筷子周围冒出小泡的时候,就可以炸鸡了。 鸡肉一次不能放太多。 中小火慢炸,每面大约5分钟,直到鸡肉表面变成金黄色。 炸好后捞出控油,稍等几分钟后可以复炸1分钟左右,这一步可以使外皮更加酥脆。 这几次熬鸡汤,张红英都是挑的嫩一点的鸡,把鸡胸肉拿来试炸。 刚开始总有点不熟练,不是炸糊了,就是炸的不够脆。 调整过几次后,终于有学生凑到窗口问:“老板娘,你们在炸什么啊?这么香?” 张红英把炸鸡放在碗里递过去:“研究炸鸡呢,你尝尝看?提提意见。” 学生也不客气,用手抓起一块,烫的斯哈斯哈的,也不耽误赶紧塞进嘴里。 用牙齿叼着吹了会儿,终于一口咬下。 嘴里的还没咽下,手又伸出来:“没尝到味道,我再来一块!” 第74章 米线 沈建珍的信来的很频繁。也许是跟张红英的感情最近得到了升华,也许是有了共同的事业,沈建珍倾诉欲比较旺盛。 张红英还在好奇她憋了几天才开口说话的时候,沈建珍已经在信里提起在南京大学食堂里吃到的一种美食。 这种美食叫拉面。 沈建珍描述:“你肯定不能相信,一团面,能拉出来好长好长。然后对折,再拉,再对折,再拉。一直拉的比皮筋还细。 把面条扔滚开的锅里,可能不到一分钟,就能捞出来。 汤是牛肉汤,放很多切碎的大蒜叶子。 牛肉汤的鲜,大蒜叶子的香,让人食欲大增。还有面条很细,但是又很筋道。好像吞进嘴里,它还有弹性。咀嚼的时候,都能感觉面条在嘴里跳舞。 总之那种感觉,是从来没有过的。 就是牛肉片也很碎很细——如果再多给点就好了。但是只要八毛钱一碗。 我已经连着吃了好几次了。 不过这个你肯定做不来的。” 苏州明明不产小麦,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苏州人很喜欢吃面。 沈建珍尤其喜欢吃。 她妈妈吴小红是苏北人,就喜欢吃面。一高兴,就说:“我们今天煮面条吃。”但是因为没有面粉,只能去小卖部买挂面回来煮。当然鸭湾村其他人,是连挂面都不会煮的。每次看见吴小红煮挂面都很稀奇。 这种煮挂面,沈建珍是不喜欢吃的。 吴小红和沈建兴呼噜呼噜吃挂面,沈建珍跟沈大林苦着脸喝粥。 学校六一儿童节组织看电影,或者开联欢会,再或者跟沈大林坐船去镇上交公粮,肚子饿了,镇上的面她就又爱吃了。 有的地方吃面,功夫在面上。把面做出来很多花样。但是苏州的面,功夫在浇头上。 酱油,盐,葱花,猪油,浇上一勺开水,就是汤。 煮好的面放进去,整整齐齐,根根分明,像是女人刚刚梳理过的头发,纹丝不乱。 然后配上菜做浇头。什么爆鱼,鳝糊,虾仁,肚丝……还可以配好几种浇头。 沈建珍一直对面念念不忘,连敲张红英竹杠都是叫她请吃面。 现在有一种面让沈建珍赞不绝口,张红英也想尝尝。她不信这么大的苏州,难道就没有一家卖拉面的? 沈建珍强烈推荐的第二种美食,叫米线。 按她的说法,就是面条一个弄不好,就会变的黏哒哒,烂塌塌,一点口感都没有了。 但是米线不同,米线吃起来,嘴巴里是一直爽的,不会变成糊糊。这种口感,喜欢苏式面的人,肯定会喜欢的。 而且米线还有一个好,可以泡在水里,又不用怕泡散掉。 沈建珍甚至准备帮她买一点米线先试试: “你知道那个电话薄吧,很大很厚的那一本。 我去打电话的时候,借人家薄子看,想找找看上面有没有登记的做米线的厂家。 如果有的话,我就先打通电话,然后汇款过去,要求人家给你那边发货。 米线是云南特产,我已经翻到云南那个省了,不过还没来得及找米线厂,人家就不让我翻了。等下次去我再翻。 或者你也可以看看报纸上杂志上有没有打广告——算了,你不爱看报纸杂志,还是等我看到了帮你联系吧。 相信我,做鸡汤面跟鸡汤米线,都很好吃的。” 张红英接到沈建珍的信,只当她想一出是一出,读书不好好用心,天天惦记做生意干什么? 店铺的三分之一股,张红英分了一半给沈建珍。这个店铺到底是她花钱买下来的。 吃方便面的热度已经过去,上培训班的社会上学生也已经回去上班。全日制学生毕竟经济能力还是差一点。面店的生意竟然还没有暑假期间那么好。 张红英也是被一时的红火误导了。 但是,一天一百二十碗面还是能卖掉的。毕竟她用的是真材实料,里面又有大块大块的肉。 等到炸鸡可以上市,相信可以再多赚一点。 张红英继续厚着脸皮住养猪场宿舍,为了图安全。 沈大林来苏州的时候,就在店里打个地铺。店里经常有男人出入,也不容易被坏人盯上。要是只有张红英一个人,就得提心吊胆时常防坏人了。 沈建珍的话也不是随便说说的,一个月后,张红英收到了一张包裹单。来自云南。 张红英早已经忘记沈建珍信里说要帮她找米线的事了。 等收到五十斤米线,才一拍额头:沈建珍这家伙,还真把米线搞来了。 张红英也高兴。多一个新产品,而又不用多出人力,很适合他们店。 这下生意应该能好很多。其他四家店面也都卖出去,或者租出去了。 毕竟大家都是开小吃店,不是卖面条,就是卖馄饨,还有一家是做炒菜的。 所以张红英卖面条,大家还有竞争,米线,张红英前世都没听说过,想必也能吸引喜欢尝鲜的客人一段时间。 两个店铺,原来张红英是打算一家卖小吃,一家开裁缝铺的。但是没想到沈大林每周都需要回去一次,所以张红英基本上脱不开身。 真是吃一堑长一智啊,以后再要做点什么,一定要讲的清清楚楚的才好。不能含糊过去。 但是话说回来,沈大林每次从青镇带回来的鸡,又能比在苏州市场买,便宜近百。 这笔钱,沈大林并没有占为己有,反而当做是帮店里降低成本的一种手段。 这又是一笔糊涂账。 两个人分账的时候,都是留出一个月经营需要的钱,剩下的分了……到最后,自己究竟一个月能赚多少钱,也是稀里糊涂的。 这个时候,张红英就特别怀念沈建珍在自己身边的时候。 沈建珍一笔一笔都记得清清楚楚,丑话也都是讲在前面的。 总不能事事依赖沈建珍,张红英硬着头皮开始学记账。 沈建珍以前做记录的本子还在抽屉里。 张红英拿出本子,开始笨拙的学着沈建珍,在本子上写下一个个栏目。 日期,采购,销售…… 第75章 尝试新产品 也不知道是不是沈建珍特意要求的,厂家在米线里还附带了几种常见的处理干米线的方法,及其对应的水温要求。 80度左右热水烫法:将干米线放入约80度的热水中,轻轻搅动让米线均匀受热,大约3分钟后,立即用冷水冲洗,确保米线不粘连并增加弹性。 这种方法适用于想要快速泡发米线且保持其口感的情况。 冷水下锅煮法,将干米线直接放入冷水中,随着水温逐渐升高至沸腾后继续煮5—8分钟。让米线均匀地吸水膨胀,防止外软内硬或断裂的问题。以筷子能夹断为判断标准。 还有开水浸泡法、开水焖泡法等。 对张红英来说,最合适的,还是长时间冷水浸泡法。提前数小时甚至一夜用冷水浸泡干米线,使它慢慢吸水变软,然后再根据需要调整烹饪方式。 张红英决定先尝试一下冷水泡发,看看一斤米线最后能出来多少碗。沈建珍做什么都喜欢先试试,找到感觉再推车。现在沈建珍不在身边,她也要贯彻沈建珍的做法,稳妥起见。 同时她还得看一下,在不同季节,泡发的米线能存放多久。 现在冰箱还很贵,以她后来人的眼光看,那就是现在买冰箱和冰柜都很不划算。还不如每天都做新鲜的,卖光为止。 只卖新鲜东西这一点,也可以作为噱头宣传出去的。每天少做一点,人也可以没有那么累。 第二天一早起来,沈大林昨晚是睡在店铺的,他早就把门打开,把鸡杀好处理好了。 现在每天需要用到接近十只鸡,靠沈大林来来回回带鸡,已经不足以应付日常所需,沈大林干脆联系了一个摩托车司机。 人是沈建珍推荐的,她那个叫俞志强的同学。 按沈建珍的说法,这个同学,脾气特别好。人也老实。 沈建珍之所以对他印象深刻,是因为小学时候一次写作文,题目是写“我的家”。 俞志强在作文里写了“我的爸爸”、“我的爹爹”。老师也坏,故意在课堂上大声朗读他的作文,以此嘲笑:“俞志强,你有两个爸爸啊!” 土话里,爷爷叫diadia,是轻声。不懂普通话跟土话区别的人,就会误以为diadia就是爹爹。沈建珍不肯开口说普通话,也是小学时候因为这件事留下的毛病。 要是一句不慎,被人嘲笑一辈子可怎么好? 俞志强在汽车站拉客,生意也并不好。三块钱一趟,一天接不了多少活。大部分人宁愿走回去。 沈大林找到他运鸡,他高兴的很。一趟不过两个小时,二十块钱稳稳落袋。而且沈大林自己村坊上的鸡都用光了,还让他帮忙收鸡,一只鸡还能给他一块钱的利润。 俞志强老实巴交,又有点笨,去厂里做活都经常被骂,家里才凑钱给他买了辆摩托车拉客。摩托车要八千多,已经是一笔巨款了。盖个两上两下的楼房,也不过一两万。 今天早上,俞志强就是刚刚送鸡过来。 沈大林挑被长途奔波折磨的不太有精神的鸡,先杀了十只。 鸡血、鸡胗、鸡肠子、鸡肝,也被沈大林清洗干净。 “你说今天要不加一个鸡杂面,你看怎么样?”沈大林问道。 他并不觉得问一个小姑娘有什么羞耻。在外面跑运输,什么人都接触过了。有钱就是老板,给钱大方就是好老板。跟年纪性别是没有关系的。 如果说这个小姑娘跟他女儿是小姐妹,要在小姑娘面前摆架子这种话,沈大林更没有想过。如果不是沈建珍的面子,他凭什么接这一股的分红。 “鸡杂我不会做呀?”张红英有点为难。 刚开始,只有张红星回来的时候才会杀鸡。鸡翅,鸡腿,鸡胗,都是秀琴、他的两个孩子还有张宇昊分了。 张红英踩缝纫机要紧,哒哒哒几分钟,可能就能缝好一件衣服,或者一个枕套。停一下,几块钱就没了。 她是完全靠劳动力吃饭的,靠长时间工作挣回来的高薪,所以张小树也不把杀鸡杀鸭这种粗活交给她。 后来两个老人都病倒,她做饭的时候才多了一些。但是后来老人年纪大了,张宇昊在镇上上学,沈永健贷款在镇上买了个房子搬出去。 也幸亏沈永健搬出去,两个人被坑了到后来,至少保住了一个人的工资。 “炒鸡杂,应该不难吧。”沈大林道:“我在家里常做的。就是家里做法,不知道能不能卖的出去。” 张红英鼓励:“那阿叔你试试看。 卖的好,就卖。卖不好,我们自己吃也行的。” 沈大林就开始起锅炒鸡杂。 他先把 鸡杂又用盐揉了几遍,用水冲干净,还道:“要是以前,这鸡内金就能卖几分钱了。现在都没见人下来收。” 把鸡胗切成薄片,鸡肝切片,鸡肠切段。 锅中加入足量的水,放入姜片和少量料酒,将处理好的鸡杂倒入锅中焯水,待水开后撇去浮沫,再煮约2分钟,捞出沥干。 青椒洗净去籽,切条。姜切片,大蒜拍碎切末,香葱切段。 锅中倒油烧热,先下入姜片爆香,接着加入大蒜末和干辣椒段翻炒出香味。 放入焯过水的鸡杂快速翻炒,加入料酒、酱油,翻炒均匀。香味一下子就出来了。 当鸡杂焯水过程中已经半熟,炒至七八成熟时,加入青椒块一起翻炒。 再加盐调味。 撒上香葱,出锅。 张红英发现沈大林也没有跟别人一样,炒好了先尝尝咸淡,便问道:“阿叔,不用尝尝咸淡吗?” 沈大林:“看一下菜的量就知道要加多少盐了,不用尝。不行你试试看。” 张红英拿筷子夹了几块鸡杂和青椒到碗里,尝了一下。 鸡胗很脆,鸡肝很嫩,青椒也是脆而不生,一切都刚刚好。 咸淡也正适口。 所以这是你们沈家特有的技能吗,看一下就知道? 张红英由衷的说道:“阿叔,你不去学厨师,可惜了。” 第76章 张红星 沈大林再次从家里回来的时候,帮李小芳捎了句话过来。 李小芳原话是这样的:“只绝命* ,野出去死外面了。电话冇一个,信冇一封,闲话也没一句。 你帮我问问看,屋里爷娘还要咾嫑。 嫑么也算了,我就当白养伊一场。 要么,就算人不回转,钞票不寄过来,总归信写噶封,电话打噶个。 你去帮我问问伊看。 伊在哪里,你认得的哦?红英搭建珍这么好,肯定晓得伊爿店在哪里。” 沈大林嘴巴很严的,张红英不让透露她在苏州的情况,沈大林就真的一句也没透露。他回答:“我去菜市场卖鸡,是碰着过你家红英咯。我一定帮你把话带到。” 李小芳晕车厉害,连自行车坐着都头眩目冲,要不早就杀到苏州来了。 等沈大林到了苏州,就跟张红英说:“你妈叫你打个电话回去。不知道是不是家里有什么事。” 打电话一分钟就要几毛钱,张红英想想是真不舍得。 反正她跟家里总要有个说法,于是,捡一个学生放假的日子,回了趟鸭湾村。学生放假,也没有其他人会来这个偏远的郊区,几乎不耽误生意。 张红英头班车到苏州,又叫了摩托车送回家。天开始变冷,坐摩托车都有点冷的发抖。 正好,把棉布,垫絮也带一套回去。 回到家,一家三口正在吃午饭。 看到张红英回来,张红星叫了声:“阿英,你回来了?” 张红英没理会,叫了声:“阿爸,姆妈,我回转了。” 李小芳鼻孔里哼了声:“你只*还晓得回转?你兄弟叫你你没听见?响也不响一声。” 张小树倒是问:“饭吃了没有?没有吃自家去盛。” 桌面上菜已经几乎吃空了,好在张红英也不抱什么期望,先回李小芳:“他叫我阿英,也不是叫我姐姐,必须要应答。 他没大没小,我难道还要客客气气?” “你只*回来是不是寻气的?红星叫你阿英又不是今天才叫的,怎么好哆哆光火起来?” 张红英就问:“你捎信叫我回来有什么事?”自从正式开店开始,张红英已经没有再寄工资回家了,才几个月,李小芳就开始忍不住。 李小芳又开始骂沈大林:“只聋子么! 我明明是叫他捎话,让你打个电话,或者写封信。他是真聋了,居然听成我叫你回转。 好哆哆回转做啥?放假生意正好,你请假回转不是少寻好多钱?” 张红英笑:“屋里有事体喊我回转,哪怕天上掉金砖,我也顾不上捡,必须得先回来看看啊。 沈大林话讲的急,我担心回来迟了,赶头班车回来,连东西都没顾上买。” 李小芳又骂了几句沈大林,才道:“阿英大老远回转吃力了,你坐下歇一歇,饭还有,菜吃光了,姆妈去帮你炒几个鸡蛋。” 张红英没客气,回道:“好呀,姆妈,顶好再放只榨菜蛋花汤,我回转有点口干,想喝汤。” 李小芳没好气的炒鸡蛋放蛋花汤去了。 张红星在边上眨巴眼看着张红英。 哼,骂他一句,都不敢跟自己说话了。 前世张红英吃这么大的亏,这个兄弟竟然一直以好人面孔出现。怪自己太笨。 炒鸡蛋,还有榨菜蛋花汤,都很快就上来了。 张红英也不客气,大口大口吃起来。 边吃,还边口齿不清的问:“姆妈,到底屋里有啥事体了?” “喏,你个兄弟,大好佬的要命,小小年纪,对象自家找好了。”李小芳撇撇嘴。 张小树瞪李小芳:“自家找好了对象有什么不好。像永明一样三十岁还不找对象你就快活了?” 张红英就问:“这搭我啥关系,喊我回转有啥用?” 李小芳再瞪张红星:“你兄弟本事大,把人家肚皮都弄大了。 现在就是快点先定亲,办酒。 你作为姐姐,挡在前面,弟弟先结婚是不好的。 你要是有对象,快点把婚结了好了。” 张红英:“……我今年都只有十九岁,还要过了年才及格,你让张红星先结婚?年纪差的远啦?” 李小芳一脸得意:“刚刚人口普查,我给来查的朱阿六一包烟,他把张红星年纪给改到22岁了,七零年出生的,刚好能结婚。” 张红英:……姆妈,你脑子这么活,怎么就只遗传给张红星,不给我呢? 要是我也会一点这种投机取巧,也不至于过的这么累。 “那女方呢?女方年纪也改了?”张红英问道。 “女方是外地来打工的,经常去逛市场,就被你兄弟噱牢了。你兄弟你还不知道?噱头好来野咯。” 张红英也没想到,自己就改变了一点点,张红星的人生,就完全面目全非了。 那个年薪百万的秀琴,应该刚刚上高中吧…… 拆散这条姻缘线,张红英倒觉得秀琴不仅不会怪自己,还要感谢自己。毕竟张红星这个人作为儿子不合格,作为兄弟不合格,作为丈夫,难道还可能合格? 一个惯会逃避责任的男人,就适合早婚早育,让外地人和孩子,趁着他还没有变成老油条,早点来管管他。 张红英只能答道:“他年纪改好了,比我大,就让他先结婚嘛。 我现在苏州,找对象也顶好找一个在那边工作的。 暂时还没有合适的。” 李小芳趁机教她:“找对象,一定要找个爷娘有退休工资的! 我们家没有退休工资,到时候你找个对象再没有退休工资,负担太重。 等你将来有了儿女就知道了,小孩爷爷奶奶有退休工资,随便给点,就够养小孩了。 像我们这种没有退休工资的,老了全靠你们。 一边是拿钱出来支持你们,一边是伸手跟你们要钱,你想想看,算算看。” 不用算张红英也知道,她都经历过一遭了。 张红英故作为难:“姆妈,你讲可以帮我在苏州买房子,是不是真的? 要是有房子,找个爷娘有退休工资的对象冇问题。 没有房子的乡下人,想找个爷娘有退休工资的,就难了。” 张红星、张小树,还有李小芳的脸色,一下子都变的特别难看。 第77章 我要买房 张红英把“我要买房”几个字说出来后,心里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轻松。 看着三个人如出一辙的脸色,她笑出声来,这才是一家人呀。看那表情,看那眼神,一模一样的。 女儿果然是外人呢?以前看到有的姐弟吵架吵的死去活来,劝架的会说:“姐姐将来迟早是别人家的人。你对她客气一点。” 张红英记得自己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去问过李小芳:“姆妈,我是别人家的人吗?” 李小芳当时怎么说的来着?“听她叹死气!你是我生的,怎么是别人家的人?就算是将来嫁出去,那也是我女儿。” 而吴小红怎么对沈建珍说的?她说:“那有什么办法。谁叫你是女的。” 但是嘴上说什么都一样,最后,女儿还是外人。 张红英假装没看出来他们不高兴,开始兴致勃勃的说起苏州的房子。 “姆妈你不知道,苏州的房子涨价可快了。 我刚去的时候才一千二一平方,现在要一千九百八了! 再不买,明年可能要涨到两千,三千!姆妈,阿爸,你们就给我买一套吧!”张红英第一次开口给自己要东西。 李小芳脸色很沉:“要么把你爷娘的腰子挖了去! 一千九百吧一个平方,十八块一个平方我也摸不出来!” 张小树用很失望的眼神看着张红英:“阿英,你一向顶乖了,怎么能想出来在苏州买房子? 那苏州的房子,是我们泥腿子能买得起的?” 张红英补充:“我这次买房子不要一千九百八呀! 我们市场上一个同伴,说是他们是吴县的,村子里正在盖房子,只有五百一平方。我买一百平方的也只要五万块钱啊! 阿爸,姆妈,这是我在苏州安家的机会啊,你们不是说值钿我嘛,你们帮我出面借一下,王师傅给我的工资我攒起来,二三十年也就还清爽了。 到时候有了自己的房子,还有手艺,才能找个你们想要的,父母有退休工资的女婿呀。” 张红英暗暗在心里想:这也是我给你们的机会。你们能借二十万给张红星买房子,还不需要他背债。我只要你们出面帮我借五万。这笔钱我全部自己还。你们愿意接受,我就抛去前世的芥蒂。 但是,李小芳的反应是:“五万,你叫我们去哪里借五万给你?总不能我们自己日子不过了,去抢银行?” 张红英退而求其次:“你们帮我借了五万,买好房子,我就可以去招女婿了,到时候我跟张红星一样孝顺你们,给你们养老。 张红星要娶的老婆是外地人,外地人跟婆婆都合不来的。你看吴小红是外地人,跟建珍家奶奶见面就吵架,还打过架。 别的娶了外地人的,也没一个处的好的。 你将来万一生病啥的,靠她肯定是不方便的呀? 我虽然是你们女儿,但是如果嫁出去了,就要受阿婆管。 将来如果你们生病,最多像其他嫁出去的女儿一样,能给你们买点吃的,能来看看,想要贴身服伺你们是不行的。 嫁出去后,想要多给你们一点钱都要被婆婆骂的。 你们甘心啊?” 李小芳有点动心。 她当然不想让好好的劳动力跑人家家里去挣钱。如果能领女婿,就多一个劳动力到自己家来。 但是张小树不同意:“不要瞎讲。阿星在家里,还要招女婿,算啥事体? 别人家只有女儿的人家,才招女婿呢。” 张红英却举例:“玉英她妈妈不就是招女婿的?她还有个叔叔的。姐弟俩房子挨着建,两个大门进出,楼上是通的。 他们家也没有妯娌矛盾,还有人帮衬。 玉英有个哥哥,她妈妈还想把玉英留下招女婿呢。 说是女儿嫁出去,家里只剩下一个儿子,有点独廖廖的。 要人多一点才兴盛。 爸爸有三兄弟,爷爷也有三兄弟,我们家就红星一个儿子,将来没有人照应。” 张红英说的话也有道理。——当然有道理了,这些都是前世李小芳拿来说给张红英听的话。儿子考出去了,女儿再嫁出去,家里就剩下两个老人,独廖廖的,可怜。 家里活没人干,想说话也没人…… 张红英换个方式说给他们听 而已 。 张小树一锤定音:“你不要讲了。 谁家女儿不往家里拿钱,还想家里给钱买房子? 你要当独生子女么,除非你拿兄弟弄杀脱。 儿子蛮好在这,孙子都快有了,我不怕你嫁出去后家里冷清。 我就等着抱孙子了。 将来你嫁出去,有良心么,多回转看看,没良心么,不回转也可以的。” 张红英哑口无言。 可惜现在没有录音机,要不一定把这段话录下来,将来放给他听。 张红英又去讨她拿回家的工资:“姆妈,你们不肯给我钱买房子,我也算了。 我从十三岁开始学裁缝,十四岁开始拿补贴,十五岁开始拿工资。四年工资一分钱不少都给了你了。 差不多六千块钱。你能不能给我五千,我再去找王师傅借点钱? 我真不想错过这次买房子的机会。” 李小芳手心一摊:“我哪里来钞票? 一家人挣钱一家人用,谁跟你算的清哪分钱是你的,哪分钱是我的。 还跟我讨六千块钱,我把你生下来养这么大,不跟你要钱就算好了,你吃家里住家里,给家里一点工资还想要回去?” 张红英也不意外,嘴里却还是要嘀咕几句:“不是你说的,可以给我在城里买房子,买户口的嘛!” 李小芳点点张红英额头:“那你要是找了有权有势的对象,为了给你撑面子,我是要想办法给你买房子买户口的。 你现在啥也没有,倒想靠家里贴钱,再去招个穷女婿,你当我脑子有问题?” 张红英心想:将来我们苏州的首富,身家上千亿的那种,我都知道。年纪也跟我差不多。 但是你也不看看,我有什么资本去攀上他们? 是长的美若天仙?还是聪明的举世无双?还是家里有权有势? 第78章 闹掰 张红英回家一趟,收获了几个白眼。 张红星盼着她拿钱出来给他做彩礼,或者买新家具电器。 马上要结婚,冰箱洗衣机什么的,不趁机来一套,以后可能就敲不出来了。这些东西都是现在的高档货,已经进入富裕家庭。像农村自然还没有人舍得买。 张红星想趁着结婚敲一套。但是张红英开店都不舍得买的冰箱,怎么可能买给这个狗东西。 前世爷娘欺瞒的好,她扎扎实实吃了一次亏。现在多的不懂,不给他占便宜总是知道的。 李小芳是既希望女儿嫁个好人家,又希望女儿像领上门女婿一样孝敬他们,还一分不舍得投资。要知道领上门女婿,是需要给男方家彩礼的。而男方多半是不会陪什么嫁妆的。 如果张红英实在优秀,家庭实在优越,招个条件好的上门女婿也不是不可能。当官的还有做上门女婿的。 但是李小芳又没有把张红英养的那么出色。 苏州未来几十年,不知道出了多少富豪。就现在,刚刚九十年代初期,有些镇子都有“万元不算户,十万才起步,百万才是万元户,千万是真富”的说法。 像他们隔壁镇上的丝厂,听说就造就了一个首富。跟美国人做生意,被罚没了三千多万,还没伤筋动骨。 还有一个卖酒瓶的,未来也会上市。 还有一个什么力,什么东方的,未来都是市值一千多亿。就连最不起眼的一个村办小厂,未来都能招一千多工人。 这些事,有些是张红英听村里人说的,有些,是她陪李小芳透析的时候,听其他病人家属说的。还有些,是打车的时候出租车司机吹嘘的。 但是,这些跟张红英都没关系。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工而已。那些富豪的财富里,可能有一部分是自己贡献的。仅此而已。 他们家孩子也在适婚年龄。 但是他们会找什么人?连村办厂老板的儿子找的都是村支书家女儿! 除了门当户对,还是门当户对。长的特别漂亮,或者读书特别聪明,个子高挑,或者会来事,也有一点机会找个小老板的儿子。 张红英一点边都不搭。论漂亮,只能算一般,不丑。论聪明,那是人尽皆知。个子嘛,李小芳就不高,张红英勉勉强强能摸到一米六的边。 张红英最大的优势就是勤快,干活利落。但是有钱人家又不是在找保姆。 有些大集团,现在都还没有成立,但是张红英能凑上去说“你将来肯定能发大财,能不能带带我”吗? 那必然是会被当神经病打出去的。 凤凰浴火叫涅盘,土鸡浴火叫真香…… 张小树没有说什么,反正一家人不欢而散。 张红英气咻咻的去了镇上。苏南这点还蛮好的,打孩子,强迫孩子做什么,还是罕见。大部分都是说说就算了,说一遍不听就说第二遍,第三遍,总能说到你松口:“好好好,烦死了。随你行了吧?” 大部分人都耐不住爷娘这种磨功。而且从小养大,听爷娘的话是顺理成章的事。天生反骨仔如沈建珍,十里八村可能就这么一个。别的孩子,跟爷娘说话大声一点都要被人指指点点。沈建珍吵架的对象是吴小红,一个被群体排斥的外地人,所以她跟自己娘吵架又增加了几分喜闻乐见。要不沈建珍也被唾沫星子淹死了。 张红英来到镇上的时间不巧——末班车刚刚发走。她望着车子远去的背影叹了口气。 算了,去市场转转吧。 艺术照的热潮已经过去了,汤师傅两口子正在市场跟人闲聊。喉咙响的很,市场门口都能听见。 看见张红英进来,立马销声了。 过了会儿,才有人跟张红英打招呼:“红英,回来转转?” “红英,苏州怎么样?” “红英,你兄弟什么时候结婚?” “是红英家大佬吧?红英今年都不到二十,没到年纪呢。” “来学拍照的时候明明说是红英家兄弟的……” “张红星提起张红英,都是叫阿英的,从来没有叫过姐姐,肯定是大佬。” “红英,张红星今年到底几岁?” 原来他们刚才议论的是张红星的事。 张红英没办法接话,说是张红星是自己兄弟,那么他改年纪的事就会传出去。小小年纪,结不成婚,还会惹来很多麻烦。 如果承认张红星是自己大佬,那就来场面上还要叫他一声“哥”,就更恶心了。 “你们慢慢聊,我自己转转。”张红英在市场里略微转了一圈,就出去了。那些人倒也没有拖住她,非要个答案。 转了一圈,找了家馄饨摊吃了碗馄饨,张红英决定还是早点回去睡吧。幸好镇上她还有一套房子。 那套房子一直空着,张红英打开门进去,一股霉味。 打开门窗通通风,又去看自己的房产证,都在。 房间空荡荡,全是灰尘。 但是这些灰尘反而带给张红英安心的感觉。这些东西是你的,这个空间是你的。除了你,没有人能动他们。你上次走的时候什么样,现在回来还是什么样。 时间在流逝,但是这个地方,一动不动,就等着你回来。 房子里没有床铺,只有上次她和沈建珍睡觉时候用的蛇皮袋。 张红英通过风,又把门窗关上,掸掸蛇皮袋上灰,又把自己带的包放在地上。没办法,今晚先坐一夜吧。 虽然现在青镇治安不错,除了贼骨头多了些,其他恶性事件没听说过。但是,夜里一个人在外面,还是让人害怕的。谁知道黑暗里有什么东西?村里一个人,就是半夜回家,不知道遇到了什么,吓疯掉了。 张红英坐在地上,双手抱着膝盖,头埋在膝盖上,准备睡一觉。 门被咚咚咚敲响了。 张红英不太敢开门:“啥人啦?” “隔壁邻居。我看这套房子一直没人住。今天有人来了,过来看看看。” “哦,”张红英探出去半个头,外面是个老太太:“现在看到了。” 然后又关上门。继续坐回去酝酿睡意。 第79章 吵架 估计是老天爷也看不过去张红英的憋屈,今天一定要叫她把火发泄出来。 张红英刚刚把门关上没多久,门又被咚咚咚敲响了。 张红英不耐烦的问:“啥人啦?有啥事体啦?” “我就是刚才敲门的隔壁邻居,你开开门,我有事体搭你商量。”老太太锲而不舍。 “有啥事体商量,我搭你没啥事体要商量。”张红英没好气怼回去。 “你又没有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体,哪哈开开门啊不肯?”老太太态度还霸道的很。 张红英气了:“我做啥要你管?我在自己屋里做啥同你不搭噶,不肯开门就是因为看见你讨厌,触气。嫌你烦躁。 你识相点自家走开,嫑在这里寻气。” “我本来好声好气想跟你借房子用一段时间,你哪哈这样不客气? 啥人家教出来这样的小姑娘? 我倒要去寻你爷娘问问看。” “哦哟,我怕死了。 我爷娘老早死干净,从小没人管,所以脾气不好。 你想去寻我爷娘问,寻死要趁早,死晚了怕他们投胎去了,你寻不着他们!” 张红英说那对父母一点死了一点压力都没有,反正前世都养老送终过了。 老太太倒是以为张红英父母真的死光了,毕竟没有哪个儿女会这样说自己的父母,倒有点讪讪的。 但是她还是不肯放弃:“我看你房子常年空着,正好我们家人多,住不开,你房子借我用用,我帮你开窗通风,保证保护好。” “借你个死尸啊借! 实在想借,我明朝把我爷娘骨灰盒抱来借把你! 你要勿啦?”张红英杀敌一百,自损一千。 老太太料不到张红英是这样的人。 她在张红英进来的时候,从门口看到是个小姑娘,还以为机会来了。没料到被劈头盖脸骂一顿,气的血往上冲,感觉头顶都在胀痛。 “哎呀,哎呀,”老太太叫了起来。 张红英门都没开,管她去死。 气不死家里两个老的,还气不死你了? 好在这个老太太虽然哎呀了几声,但是身心还是健康的。 她也怕张红英真的混不吝,去抱两个骨灰盒回来。 青镇这边的习俗,人火化了,骨灰盒是在家里高处钉个木板放上去的。要过很多年才能埋进土里。 那得多膈应啊? 人越老越怕死,听见谁家办丧事都要避讳的。 张红英自己也气的半死,怒火冲天,好像要把天灵盖都冲开了。 老实人怎么了,小姑娘怎么了,你们难道生下来就是这种又老又恶心的样子吗?凭什么欺负人啊? 谁不愿意生下来就聪明伶俐万人迷呢? 有本事你们都去定做一个,别好不容易生下来,又不喜欢。小孩子无辜,你们也浪费时间。 这边的人到底还是性子软,可能是富足的生活消磨了他们的戾气,大部分人看对方太过强势,也就缩了。 隔壁这个老太太也如此。 她被张红英吼了一顿之后,安安静静回去了。 张红英继续闭目养神,试图睡会。反正明天天不亮就会出发,那死老太婆再有什么后招,也拿她没办法。 一晚上过的很快也很慢。 张红英迷迷糊糊睡过去好几次,又朦朦胧胧醒来好几次。看看周围,想明白自己身在何方,就又接着睡去。 不远处不知道谁家养的大公鸡,四点多就开始叫,把张红英吵醒了。她突然想,早知道自己趁昨天,也收几只鸡带过去,能省几十块钱呢。 张红英起来,反锁上门,匆匆赶往汽车站。 坐车坐多了,连晕车的症状都没了。可见人的适应性是很强的。 张红英跟家里说的买房的事,并不是无中生有。 张旭萍的对象金国平是本地人,在养猪场当电工。 金国平有个小朋友,在村里说的上话。他们村子说是盖的集资建房,但是那个村子,妥妥的在后来苏州的腹心地段。 五百块钱一个平方,基本上是按成本价卖的。张旭萍买了一套,还问张红英要不要买。这种房子,都是楼梯房,没有乱七八糟的公摊什么的,说多少平方,基本上是实得面积。 最多是墙壁占掉一点面积。 所以张红英真的很想买。 如果不是跟张旭萍混的熟,这种好事哪里轮的到她? 张红英一夜没睡好,到店铺的时候还是瞌睡懵懂的。沈大林看见张红英眼圈都是黑的,眼睛还有点肿,还以为她家里出什么事了:“阿英,你如果家里有事,多住几天也不要紧的。 现在这边的事,我都能应付得过来了。” 张红英看见沈大林一脸担心的样子,刚开始还有点心酸,觉得自己父母都没有一个外人关心自己。不过想想沈大林对沈建珍,跟张小树他们对自己,好像也差不多。 那种把子女房子当自己房子强行分配的老糊涂,也不是一个两个。沈大林未必比张小树和李小芳好多少。要不沈建珍也不会很少回家。 想到此处,她冲沈大林点点头:“阿叔,我家里没事。就是为了赶头班车,晚上没有睡好觉。 现在时间还早,我再去睡会儿。 等到中午开始忙的时候,你喊醒我。” 说完,走到另一个比较空的门面那里,把门一关,把几个凳子拼了一下,将衣服胡乱罩在身上,就睡了过去。 回一趟家,白白生了一场气,棉衣也没有拿,棉被褥子也没顾上拿,亏大了。 现在条件渐渐好起来,大部分人都已经不穿棉花做的棉衣,而是用两件棉毛衫缝起来, 夹层里铺上蚕丝。厚度不到棉花的一半,保暖性能却要好很多。 沈建珍去读大学前,吴小红都花钱请姑奶奶帮忙做了一件这种蚕丝棉衣。冬天穿在毛衣里头,又轻又暖,身形也不臃肿。张红英的干姑奶奶,跟沈建珍的姑奶奶,是同一个。张红英的爷爷娶的奶奶,是沈建珍爷爷的前妻。沈建珍爷爷死后,亲奶奶也改嫁了。这姑奶奶,是沈建珍爷爷的亲妹妹。 张红英回去前,曾经妄想李小芳也舍得拿出攒下的丝棉来,给她也做这么一件棉衣来着。 穿太厚,冬天干活不方便。 没想到果然是妄想。 第80章 鸡杂 日子还得照过。 张红英把家里琐事抛在脑后,继续做她的生意。 学校中午是十二点才放学。 张红英把鸡汤熬好,酱棒骨做好,差不多就到学生下课时间。 教室都是四五层楼高,等学生们都出来,基本上要十二点过十几分了。 舍得在外面吃饭的那群学生,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来自经济发达地区。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喜欢逃课,在外面吃吃喝喝。 卖炒菜的那家店,每天晚上都有好几桌。班主任估计愁死了,晚自习分每次都被扣。 吃点就算了,还经常喝到吐。老陈师傅提起他们直摇头:“爷娘寻几个铜钿也不容易,全吃掉喝掉就算了,还吐掉。” 张红英也深以为然。 鸭湾村前面几年都没什么能考上中专的,好像是94年以后,大批好学生都去了高中,成绩差一点就有了读中专的机会。 他们一时意识不到,中专已经不值钱了,工人已经随随便便就可以做了。 鸭湾村还是有大批孩子上了中专职校。主要是男孩子。 而且学校又推出来一个“委托培养”,收一万多委托培养费,把成绩更差一等的孩子也招了进去。 农村孩子一下子进了大城市,经济条件差的还好一点,毕竟没有那么多钱给他们糟蹋。家里经济条件好的,生活费给的多,就完全飘了。 鸭湾村村长叫陆新民,他家孩子,叫陆云华还是陆天华来着,也上了中专。陆新民一个月给他五百块钱不够花,等到毕业了,其他人都回家了,就他没拿到毕业证书,而且人还被扣下了。 细一问,才知道这家伙三年时间在那条街上吃吃喝喝,欠下了上万的债务。 陆新民提着一包钱,一一过去结账,才算把人带回来。 张红英感觉,张红星肯定也是这些人中的一员。他一个月拿那么多生活费,还给人拍照赚钱,肯定也能经常在外面吃吃喝喝。 说起来,大家一直以为沈家很穷。没想到沈建兴也上的是委托培养。 委托培养钱可不少收。培养费一次性缴清,从一万三到一万五不等。 学费一个学年两三千 还有生活费一个月至少两三百…… 想到这里,张红英后知后觉开始替沈建珍不值。一万多的委托培养能上,说明沈家其实还是攒下了不少钱的。只不过可能他们觉得沈建珍不配花。 又或者,能吃苦,能省吃俭用的,就可以更省一点?沈建兴不肯省,也就不用省。 沈建珍懂事,体贴,节约,就能更节约一点。 但是沈建珍大大咧咧,似乎刚开始并没有因为父母的区别对待而生气。一直到后来,吴小红提出来超出她能力的要求,才正式翻脸的。 张红英不知道要不要提醒小姐妹。 沈建珍一直在这方面迟钝,可能也因此被保护了不受伤。又或者她其实是心知肚明的,只不过自己把自己也骗了过去,让自己觉得父母也没那么糟糕?总归是心里能平衡最重要。 很快到了十二点,各个教室的门差不多同时打开,学生们乱哄哄的从里面冲了出来。 有的往北冲,去食堂打饭。有的往南冲,来小吃店买吃的。 有的学生还在门口磨蹭,想找理由让门卫开门放他们出去。机灵的学生已经跑到小吃店窗口来了。 “来一碗鸡汤面。多加点青菜。” “好的,今天有米线,要不要试试?” “这个是不是鸡杂,多少钱一份?”鸡杂经过自己几天试菜,感觉已经可以正式对外开卖了。 “青椒炒鸡杂,八毛钱。你们学生读书辛苦,吃鸡杂对眼睛好。” “你怎么知道鸡杂对眼睛好?”这是个杠精。 “肝明目。而且鸡肝里有维生素,对眼睛好。”张红英心想,这可难不倒我。前世她天天踩缝纫机,眼睛老花,酸酸的,又干的厉害,医生让她多吃肝脏,就是这么说的。 不过什么维生素她就没记住。 “没错,肝脏有维生素a,确实对视力有好处。我来一份。”一个学生接口。 “我喜欢吃鸡胗,咬起来脆脆的,好吃。给我多点鸡胗。” 张红英一边应着,一边麻利的给打菜。 沈大林帮着煮面,收钱。沈建珍的智商估计是遗传她爸,沈大林算账也飞快。 米线是新鲜事物,一开始并没有人想吃。 也不知道是不是鸡杂作为新事物有诱惑力,今天的面提早卖完了。 再有人喊:“来碗鸡汤面。” 张红英只能问:\/“面条没有了,米线行不行?也好吃的,不好吃不要钱。” “不好吃不要钱?你说真的?” “当然是真的。” “那就来一碗。” 沈大林往锅里下了一把米线,煮熟了捞进鸡汤里,在浇点鸡胸肉,青菜,然后递过去:“尝尝。” 苏式面偏硬,汤很清。米线跟苏式面是不同的风格,但也有共同之处,就是爽口,不粘腻。而且米线相对来说更有嚼劲。 那学生接过米线后尝了一口,不吱声了,埋头吃起来。 边上还有人问:“怎么样,好吃吗?” “看他吃的头也不抬的样子,那必然是好吃的。” “那我也来一碗。” “我也要一碗,多点葱花。” 等到最后一碗鸡汤也卖光,沈大林捏捏自己的胳膊:“噢哟,做这个生意,比锄地还难!臂膊酸得来!” 不过累归累,开心还是开心的。 收拾好了,沈大林跟张红英商量:“要不要再杀两只鸡,准备晚上这一餐?” 张红英:“你不吃力吗?” 沈大林捶捶胳膊:“习惯就好了。 一大家子要养呢,能挣钱的时候要尽量多挣一点,要不等挣不到了就死蟹一只。” 张红英给两边父母打了下分: 沈大林比张小树勤谨,肯巴家。 吴小红比李小芳坦率,直截了当。 李小芳张小树不动粗,吴小红和沈大林都是会动手打人的。 所以,还是五五开,难分伯仲。 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好父母了? 第81章 悄然走红 张红英发现,自己的店,生意好像越来越好了。 以前一天十只鸡能卖光 ,就差不多了。有的时候还会剩下只把自己吃。 现在经常刚刚中午,十只鸡就卖光了。 第一次沈大林下午补杀了两只鸡,还是没够卖。 后来每天杀十五只鸡,才算是勉强够用。 而沈大林光是蹲那杀鸡,就要用掉半天了。 “不来了不来了,还是要请个人。”沈大林现在回家都只能选在周末了。周末学校开房,学生会去市里,就不大在学校边上的小吃店吃饭。 工作日,店里是忙的一塌糊涂。 张红英也累的直不起腰来。 还是做衣服轻松一点。天天做菜,又一直做同样的东西,现在张红英已经闻见酱棒骨和鸡汤的味道就饱了。 学生的市场就那么大,消费能力有限。 之所以销量突飞猛进,张红英发现是因为来吃饭的,已经不仅仅是学生了。 刚开始来了一个满身汗味,扛着一把铁锹的工人。 后来工人们就成群结队的来了。 沈大林跟他们攀谈,才知道附近有个苗木基地,有很多挖树的工人。 树大根深,要把树连根挖起很费劲。经常需要很多身强力壮的壮年男子一起配合,才能把树挖起来。 而且树需要带着一个几百斤重的土球。 挖的时候,先绕着树挖一圈,把那种巨大的树根挖断。再连着土一起挖出来,用稻草缠成一个个球的形状。树梢还要截掉,以保住水分,提高存活率。 挖树显然是一个辛苦活 。不是最壮的劳动力,干不了这个。等到以后发展起来,挖树种树都可以靠挖掘机了。但是现在,都必须靠人力。 但是挖树也高工资,据说动作快、力气大的,一天就能挖到一百五十块。 强体力劳动,高消耗,对吃的就很有要求。 大块大块的肉,要论碗吃的。没有油水,体力跟不上,到时候腿一软,或者反应慢一点,可能就得受伤。 幸而他们挣的多,也就舍得吃。 虽然不是所有人都来张红英店里买鸡,但是每天只要有你们十来个想吃鸡,销量就直线上升。 学生买鸡,顶多是买只鸡翅,买条鸡腿。再图便宜就买鸡肉丝,鸡骨架。 但是工人就不一样。大部分人两三个人拼一只鸡,胃口大的,一个人能啃下去一只。 张红英的鸡,就是这么卖光的。 一只老母鸡,炖的稀烂。连皮带肉吸溜进去,滋味鲜美,汤汁浓郁,油脂带来了极大的满足感。 鸡翅两块一只,鸡腿三块一只,一整只老母鸡的话,就卖二十块钱。 每次张红英专给工人们挑又肥又大的。 打电话打电话,让俞志强每星期送一百只鸡过来! 能赚钱,张红英还是很激动的。 青镇的鸡,加运输成本,也不超过六块钱。一只鸡净赚十四块,还留下鸡汤配面条和米线。 鸡杂、鸡血还可以再卖一波。 沈建珍真是我的福星!张红英一边记账,一边自言自语感叹。 “嗯?建珍哪哈了?来信了?”沈大林耳朵里挂到“建珍”两个字,连忙问道。 既然问起,张红英心里本来一直在为家里人对她的偏心恼火,就趁机好奇的问:“阿叔,建珍和建兴两个,你更喜欢谁?” 沈大林毫不犹豫:“那肯定是儿子啊! 啥人会的不喜欢儿子去喜欢女儿。 女儿其实没什么用。 我跑船的时候,儿子十来岁就能上船了,女儿究竟不方便。” “那么看蚕的时候喂蚕可是都叫的女儿啊。夜里一天起来三次喂蚕。”张红英又问。 “那不一样的。”沈大林摇摇头。 “有什么不一样的,不都是赚钱?”张红英有点较真:“出去跑船,两天两夜三十。看蚕一个月,卖四五百。也差不多嘛!” “不一样,不一样,女儿家怎么能跟男儿家比。”沈大林自顾自说:“挑担做重生活,都是要男的。女的哪里挑的动担。” “现在有拖拉机,有挂机船,将来可能还有卡车,还有其他机械,连割稻都有收割机,女人也一样做那些活。” “自古以来就是这样的嘛,隔代子女的还要裹小脚呢,门都不能出,同男儿家怎么比!”沈大林也说不上来为什么男孩子比较重要。但是大家都认为有儿子很重要,没有儿子走哪都直不起腰来。 “沈建珍说,你们盖房子的时候,南面留了两个门洞,其中一个门洞是为她准备的,看起来她是在吹牛?” 沈大林却道:“哦,这个倒不是吹牛的。我两间楼房,确实留了两个门洞。将来万一建珍要招女婿,分家也方便。” 张红英不解:“人家独女户招女婿,你有儿有女为什么也准备有可能招女婿?” 沈大林就笑:“两个人都留家里肯定比只有一个好啊。只不过小的辰光,两个人经常相骂的。建兴不愿意建珍留在家里。嫌她留在家里要分一半房子。 等到今年夏天,建珍拿到录取通知书,建兴又绞尽脑汁想要让建珍留在家里招女婿。 两个人讨论了半天,我在隔壁都听见的。” “啊?”张红英惊了。还有这一出? “是啊,建兴问建珍要不要招女婿,建珍以为建兴怕她抢家私,就说不招了。 不料建兴急起来:那你走吧,爷娘都留给我,累死我,将来我只好去卖血养爷娘。 最后建珍听明白了,答应将来一样给爷娘养老,建兴才踏实下来。” 张红英目瞪口呆。 “那沈建珍给你们养老,老家房子会分给建珍不?” “那怎么行?建珍读书出去,将来肯定在外地工作,成家,老家房子分给她,就荒废了。”沈大林不假思索回答。 张红英笑起来。她和沈建珍,就是一条藤上结的两个苦瓜。 “如果建珍赚大钱了,帮你们修房子呢?这房子也没她的份?” “孝敬爷娘,看她自己的良心。”沈大林看上去很公允的回答。 张红英想起来,沈建珍虽然追问过她梦里未来的发展,但是从来没有追问过他们的家人怎么样。 第82章 勤工俭学1 小吃店看着不起眼,实际上利润相当可观。 现在一天能卖出去三百碗面或者米线。一碗有七毛钱利润。二十只鸡,一只十五块钱利润。一百斤酱棒骨,一百三十块钱利润。 加起来,一天利润就有六百四。 周末生意冷清一些,也能卖个一两百块钱。 雇佣了一个杂工,一个月工资二百二,扣除水电费,以及人情打点,损耗,最后一个月,净利润竟然达到了一万五。 沈大林一个人就能分到五千。 沈建珍留下的存折,余额也在悄然增加。一个月两千五的收入……沈建珍在南京好好的上着学,店铺就回本了。等到寒假来了,她名下的存折上已经有了一万的存款。 张红英有意识多推一些米线。苏州人习惯吃面,但是湿面不好保存,尤其是夏天,气温太高,面条很容易就发酸了。 以前大家爱惜粮食,有点酸的,馊的,都不舍得扔,会吃掉。甚至有些地方为了解暑,会特意做一些米发酵过后的酸汤喝。 但是张红英开小吃店,发酸的东西就不能卖给别人了,自己吃又吃不完。倒是米线就变成了很好的选择。干米线非常耐存储。 所以张红英每天进面条的数量就控制在五十斤,不够就强推米线。 天气渐渐转凉了,大家都穿上了棉衣棉鞋。 李小芳没有给张红英做丝棉衣,张红英手上有钱了,也不想亏待自己。她找了个周末,等吃午饭的挖树工人都走了,把门一关,跟学生一样去市里逛街了。 衣服是真贵啊! 看来看去,张红英抠搜的毛病又犯了。出发的时候想的特别好,这次一定要给自己买一件好棉衣。 但是到了商场,看看价签,又不舍得了。 明明挣了这么多钱了…… 张红英一边逛,一边挣扎。理智说:“买啊,你也不是没钱!而且天气这么冷了,你总是要买棉衣的。”抠搜的灵魂在说:“太贵了太贵了她贵了。你几个月工资只够买件衣服。” 挣扎了一路,在一个角落发现了自己的救赎! 羽绒服!特价! 样式特别老旧的一件羽绒服,在七十年代穿都挑不出来错的那种款式,配色。直筒一件,黑色为主,搭一点点红色。嗯,八十岁老太太穿这个,都不会有人多看一眼。 但是价格便宜啊!特价处理,150一件! 不知道是不是积压了好多年卖不出去,才降价卖。这个颜色款式,是真的不好看。张红英穿上,二十岁小姑娘一下子看上去像四十岁。 而且特价还要一百五。 但是穿过羽绒服的张红英,知道一件羽绒服的防寒功能多牛。 张红英咬咬牙,把这件羽绒服买下来了。她安慰自己:“反正外面要围围裙,衣服保暖就行。” 衣服买了,鞋子也要买。 上身还有灶台的热气熏着,地面可是冰凉一片。张红英又花一百块钱买了一双带毛的皮鞋。 回了回了,够了够了。抠搜的张红英拉住了还想再逛逛的张红英。 回到店铺,张红英打开门。沈大林又回鸭湾村了,明天才能回来。张红英打算今天凑合再等个个把小时,看看有没有人来。 还剩下一只鸡,大概十碗量的鸡汤。面条卖完了,泡好的米线还有一些。卖不掉就给一些老陈师傅,再带回去请养猪场的老金师傅,张旭萍,曹大爷,还有那三个大学生吃。 张红英正在心不在焉的斩鸡。除了挖树工人,别人买鸡都不会买整只的。 突然听见一个怯怯的声音:“老板,你是广西人吗?” 张红英扭过头去,门外一个又瘦又小的男生,脸上堆满了笑容,又问了一遍:“老板,你是广西人吗?” 张红英摇摇头:“我不是广西人,我是本地的。” “哦,”男生有点失望,过了几秒钟,又鼓足勇气说:“那,老板,你店里需要人干活吗?我什么都能干。” 张红英正想摇头,又想起什么,打量了男生一眼。 已经十二月底,接近元旦了。最低气温已经接近零度。白天最高气温也不过十度左右。那还是得在阳光下。 男生还是穿着一双塑料拖鞋,衣服很薄,看起来在瑟瑟发抖。 天气冷了之后,塑料变硬,男生的脚背上被打的明显起了红肿。 张红英问:“你是今年的新生?” 男生瑟缩的点点头:“是的。” “家里怎么没有给寄棉衣棉鞋?” 男生脸色黧黑,五官锋锐,看起来不太像汉族人。他挠挠头:“我们那边没有这么冷过,家里也没有棉衣棉鞋。” 所以他以为一双拖鞋几件单衣就能过冬了吗? “你是想打工挣钱去买棉衣棉鞋?”张红英问。 “是啊,我家是大山里的,挣钱不容易,我……”男生没有说下去,用祈求的眼神看着张红英。 张红英叹了口气:“进来吧。” 男生搓了搓脚上的泥,走进了店铺。 张红英给他煮了碗素米线,浇点鸡汤递给他:“先吃碗米线。” 男生道:“这个……我没钱。” 张红英:“请你的,不用钱。” 男生才捧起米线暖暖手,又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今天没吃饭吗?”张红英不经意的问道。 “嗯,”男生呛了一下。东西咽下去,又擦擦嘴,才道:“我在食堂勤工俭学,每天去食堂窗口帮忙,等营业结束后免费吃饭。但是周末食堂里没人吃饭,很多窗口都不营业,我们这些勤工俭学的就……” 张红英叹了口气,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像你们这样勤工俭学的学生多吗?” “我姓左,叫左成林。我们食堂有十个窗口,一共二十个勤工俭学的。” “那你们都没吃饭?” “也不是,有些同学还有自己吃饭的钱。我家里一共给了我五十块钱,没想到……” 张红英也是服了。五十块钱,来回路费都不够啊! 又问:“那你放寒假怎么回去?” 左成林不好意思的又笑了笑:“我报名了校卫队,放寒假期间在学校巡逻,学校让我们住宿舍,一天给一块钱补贴。” 第83章 勤工俭学2 看到左成林的惨样,鼓足勇气,才来这里找一个机会。 张红英突然想帮帮他。 倒不是张红英胡乱发善心,而是因为她想起来沈建珍。 前世没有两个人互相扶持挣到几千块钱,沈建珍在村办厂打零工,一个月最多能挣个几十块钱,估计到了学校也是这么落魄。 沈建珍是有恩必报的性子,张红英帮她一把,也是图她将来能拉自己一把。 眼前这个男生,没准帮他一把,将来也能获得回报? 反正请谁都是请,张红英想了想:“我这边其实不是很需要请人的,但是你一个人在我们苏州读书,要是冻坏了饿坏了,看上去也善过。 你们能打工的时间只有课余,所以我得想想办法,看怎么安排。 你明天中午过来听信。” 左成林嗫嚅着走了,似乎连感谢的话都很难出口。 啧,又一个深山僻壤里出来的娃娃。也许问出第一句话,就是攒了很久勇气的吧! 看着没什么生意,张红英把鸡汤,还有鸡肉,都用个大钢筋锅装起来,带回了养猪场宿舍。 张旭萍正在用电热水壶烧开水,准备煮点挂面吃。周末养猪场吃饭的人少,也没开伙。 张红英喊道:“旭萍,你不要忙了。我带回来了一只鸡,还有鸡汤。我们吃鸡汤米线呀! 我请你,还有检疫上的几位大爷,大学生,金师傅,你看看都有谁在,帮我喊一下他们。 让他们自己带饭盆过来。” 金国平是搞电工的,在宿舍里用电热丝做了一个功率很高的电炉,加热鸡汤再煮米线刚好。 检疫上大爷趁周末回家去了,三个大学生还有金师傅都在。 等到鸡汤沸腾,六个人都端着搪瓷饭盆来了。 张红英把鸡汤分成七份,又赶紧往锅里加冷水准备煮米线。 米线烫好,又烫了点青菜,给分到饭盆里。 “来来来,还有鸡肉。再加点鸡肉。旭萍,你想吃什么?” 张旭萍也没客气:“我要一根鸡翅。” 金师傅:“我这几天牙疼,就不要鸡肉了。吃点素的就行。” 金国平没客气:“我要个鸡腿。” 三个大学生脸皮有点薄,不好意思开口,只说:“我吃什么都行。” 张红英就笑着说:“那我就随便盛了啊,反正也不知道哪个饭盆是谁的。 也不是我偏心,分到什么是什么,不要介意啊。” 大学生们都说,白吃别人的饭,已经很不好意思了,哪里还会争这个。 张红英给自己留了一根鸡翅,给自己早看好的,那个最帅的大学生盆里分了鸡腿,另外两个一人一半鸡胸肉。 不偏心,怎么可能…… 这三个大学生,虽然张红英没有跟他们说过话,但是已经了解了他们的基本信息。 最帅的这个,淮阴的,姓薛,叫薛明辉,学兽医,上学早,刚刚才二十一岁,就大学毕业了。 最高的那个,姓杨,叫杨全有,学畜牧,内蒙的,二十五岁了。 最矮的那一个,姓李,叫李若飞,湖北的,学畜牧的,二十三岁,个子还没有张红英高。 人都不错,大学生也没有看不起小学生的意思。 不过,最帅的那个薛明辉,皮肤白白的,看起来养眼,张红英愿意多看他几眼。而且他是兽医,如果养鸡遇到什么麻烦,搞好关系还可以请他帮忙。 七份米线很快煮好,大家谢过,端回各自的房间开始吃起来。 张红英清洗干净,倒过来控水,晾干了明天才方便带到店铺。 等她忙完,端起自己那一份。 十几二十分钟过去了,米线还很烫,口感也很不错。除了青菜有点变软之外,看上去完全跟刚出炉的差不多…… 张红英吃着吃着就开始发呆。她以前脑子动的很少,太忙太累太困,脑子转不动。但是学裁缝以来,睡眠充足了,脑子好像好用一些。再加上做生意天天跟各色人打交道,还要算钱收钱,自己都感觉自己机灵很多。 刚才大家排队等米线,以及米线放了十几二十分钟还很好吃这事,启发了她。 张红英从来没有吃过外卖,但是她经常听张宇昊提起。 什么中午天天吃外卖,晚上下班了不想做饭还是叫外卖。甚至回到家,嫌张红英做的晚饭没滋没味,还要叫外卖。 不过鸭湾村离镇上远,外卖员送过来要四五十分钟。美团的定位又有时候有误差,张宇昊点了外卖还需要去路口等着。所以张宇昊经常抱怨。 听他抱怨多了,张红英就知道有外卖这个东西。 那么现在,张红英的小吃店,限制生意的最大因素,就是人力问题,两个人再怎么努力,一中午只能供应一百多份。而且排队要很久,不少人都等不及排队,宁愿去吃食堂。 左成林说,有二十个人在食堂勤工俭学,就为了吃一顿饭。 但是学校的贫困生肯定不止这些。 如果她能够聘请一下贫困生帮自己送“外卖”呢? 面条煮好了放时间久一点就会沱成一块,口感不好。但是米线基本上不存在这个问题。 那个过桥米线的故事,张红英也听说过。鸡汤上面的油可以给米线保温…… 张红英可以提前一个小时先把米线煮出来,有人来的时候,放开水里烫几秒钟就可以出锅。这样窗口接待顾客的时间相当于增加了一小时,能缩短大家等待时间。 还有一个,可以让勤工俭学的学生,去班里征询那些想吃米线又不想排队的同学。 鸡汤用饭盒装,不怕洒。煮好的米线用袋子装,完了把米线放汤里,马上就可以吃。 张红英越想越得意,等她想好整件事怎么操作,米线都只留下一些余温了。 像沈建珍这样挑嘴的人可能会觉得不好吃了,但是张红英觉得好像也没什么太大的变化。 送外卖这事,做得! 就是怕承包食堂窗口的人有意见。 不过如果跟学校沟通好,能帮学校解决那么多贫困生的困难,相信学校也会站自己这头的。 实在不行……就再去求沈新宝牵线吧! 张红英发现,自己也成了给沈新宝添麻烦的预备役了。 第84章 勤工俭学3 第二天张红英到店里时,沈大林已经把鸡都杀好了。 张红英忍不住称赞:“阿叔你动作好快。” 沈大林又开始说古:“也就是现在日子好,杀鸡都能杀出经验来。 隔代子哪有这么好日脚! 一年杀只把鸡,连鸡嗦囊都不晓得要去掉。 有一次做客,人家夹给我一个鸡脖子,吃出来一颗麦粒。恶心的饭都吃不下去。 现在杀鸡有经验了,鸡看到我动都不会动一下。以前杀鸡还必须人帮忙抓着翅膀,帮忙拔脖子上的毛。一边杀鸡,一边控制鸡脚不要乱动。鸡挣扎的鸡血里都是鸡毛。 现在一个人就能杀好,也快的很。” 张红英想了想问道:“阿叔,如果明天开始杀三十只鸡,你能不能来得及?” 沈大林一惊:“三十只?能卖的掉?” 张红英点头:“应该没问题。” “那我再早点起来。”说起挣钱,沈大林劲头是很足的。 鸡实在太多,一锅里都煮不下这么多。 张红英干脆把鸡剁开,上蒸架蒸。 整个青镇都找不出几只老母鸡来了,现在的鸡,都是少年鸡。蒸、煮,一个小时也就烂熟了。 反正鸡单卖,蒸鸡留下的鸡汤,鸡油,用于配面条、米线刚刚好。 大棒骨一天一百斤,也有点供不应求,很多人都要求增加供应,但是张红英不敢接。 一百斤大棒骨,已经占用了锅灶和很大精力。而且鸡可以蒸好了放凉。需要的时候往鸡汤里一烫就可以。 酱棒骨的汤汁是裹在肉上的,无法重新加热,否则会改变风味。张红英不想砸了招牌。 还是鸡好啊,鸡做熟了晾起来,基本上不占地方。 鸡油,鸡内脏,都能卖钱。 这天中午,学校刚刚下课。张红英眼睛,看见跑在第一梯队,却并不敢上前的左成林。 张红英招呼:“那个,左成林是吧!你能出校门不?” “可以。我有勤工俭学的批条。”说完没多久,左成林就出现在了店里。 张红英并不敢把太重要的事交给他。煮米线不行,万一没经验烫了。收钱更不行,不是她小人之心,万一昧了钱,都没办法收拾。 张红英叫他去帮忙端面。 学生们出不来,都是站在窗口喊自己要什么,然后张红英跟沈大林守着两个窗户,煮好了递出去。 收钱都忙不过来,沈大林做了两个木头匣子,钉在墙上,让人自动投零钱进去。需要找钱的,才把钱递到人手上。 开着小吃店,实际上做的是食堂生意,张红英是忙并快乐着。 对面师范学校管的送一点,他们中午也有跑出来吃饭的,这就是从正门进来的那一批学生。 左成林负责接待,问清楚他们要什么,面,还是米线,要鸡肉,酱棒骨,还是酱烩蛋。 算好账,收了钱,把钱交到张红英手里,后厨这才给上菜。 忙到一点出头,人群自动散去,就剩下左成林一个人。 他也忙出一头大汗。 张红英这才有空对左成林说话:“来,坐下吃点东西。你今天没有去食堂帮忙?我以为你要下午下了课才过来的。 中午辛苦你了。” 左成林摇摇头:“食堂那边又请了个人,说是不用我去勤工俭学了。” 啧,这么好用的免费劳动力,就管一顿饭,都要辞退。 张红英正煮好了一碗米线,递给左成林,又加了几块鸡肉。都是边边角角,单独卖给客人会被投诉的那种部位。 左成林接过米线,用手背擦擦眼角,开始大口吃起来。 还有零星的客人来,沈大林一个人就能应付了 ,张红英便坐下跟左成林说话。 “你跟你们班同学关系好不好?” “好的。”左成林憨厚笑了笑:“我是班里的劳动委员,安排值日。谁临时有事走了,都是喊我帮忙的。我从来没有推脱过。他们都很感谢我。” 张红英:……你管这个叫关系好?劳动委员应该是管人的吧?你这是亲自劳动啊。 张红英又道:“是这样的,你也看见了,我的店不大,招待不了多少人……” 左成林心一沉,以为张红英又拒绝他。手上的米线都快吃不下去了。 而挖树的工人又纷纷来吃饭,声音响的很。“我要一碗面,加半只鸡。” “我要一碗面,加两条一条鸡腿。” “我要一碗面,一只鸡。酒有勿啦?” 沈大林忙上去招呼。 酒是没有的。一家小吃店,他们还能经营。万一喝酒误事,可就伺候不起了。 张红英却又催道:“你快吃,吃完了我跟你说说我的计划。” 左成林这才大口吃米线,还把汤喝完了。剩下几块带肉的骨头,他却不太好意思啃了。啃骨头样子不好看。 张红英认定这确实是个老实人,却也有底线,有讲究,便对他将自己的机会和盘托出。 “是这样的,我这窗口卖米线卖面条,一顿饭一般只能卖半个多小时一个小时出头。时间长了,他们等不及。人最多的时候其实也就是半个小时。 我呢,想出一个办法,既方便我卖货,也方便同学们能及时吃到东西,还能给勤工俭学的同学们,一个挣钱机会。 你看这样,我家店里卖的面条,是最好要新鲜吃的,时间长了不好吃。但是米线煮出来,放十几分钟廿分钟,都是不影响的。 你回去之后,可以在你们这一层楼统计一下,有没有人想吃米线。我提前煮好,你呢,一下了课,就给他们把米线提过去。十分钟完全够了。 他们不需要排队,也不需要跑腿,就能吃到米线。 你呢,每份我给你提两毛钱,还包你两餐。当然一般就是吃素粉,或者像今天这样,给些边角的肉。鸡翅,鸡腿,还有鸡胸肉,我是要卖钱的。 你要是一天能接三十个,一天就有六块钱工资。一个月差不多二百块钱。够你生活了。 你看怎么样?” 左成林激动的很:“好,我马上回去问。 你只要管我吃饭,我就很高兴了。谢谢你,老板。” 这个山里孩子终于把一句谢谢你憋出来了。 张红英也高兴,这终于是走出来第一步。 第85章 勤工俭学4 张红英看左成林激动万分,又给他舀了碗清汤:“来,喝点汤,把那几块肉啃了。” 说完,她怕自己在那,左成林不好意思啃鸡骨头,就站起来走开了。 张红英坐到收银台后面去,开始在本子上写写画画。 说起来,张红英虽然读了六七年书,但是读书那么多年 ,拿纸笔的时间加起来,都没有她开店这三个多月多。 所以她读书读不出,应该不完全是脑子笨吧? 张红英咬着铅笔头,在想左成林应该怎么做。 一共两栋教学楼,教学楼很长,一共有两个楼梯,从东到西,一共八间教室。 教学楼一共是四层,这就是三十二间教室。 一个班级六十多人,算起来,一栋楼能容纳的总学生数大概两千。 整个学校多少人张红英是不知道的,但是他们去接单的时候,不需要接所有的单,只需要接自己班里,以及隔壁班里的单子就可以了。 学校专业不多,但是有些专业,收两个班,有些甚至收三四个班。 这种同一个专业的学生,互相之间肯定是熟悉的。 张红英希望,她一个专业能招一个学生帮忙跑腿,就可以了。 她希望一个班级能有十个人吃她的米线,这样勤工俭学的学生也能挣到足够的钱。 如果说没有那么多人吃米线,一层楼总能凑起来三十份米线吧? 所以刚开始,张红英想让左成林先去尝试。效果好了,肯定还有其他想勤工俭学的学生来报名的。到时候再按专业或者楼层招人就行。 张红英想的很好,她也不知道学校具体招收哪些专业,但是楼层她是知道的。 一号楼,一层,101,102,到108 二层,201,202到208, 三层…… 四层…… 张红英画好格子。 抬起头看了看,左成林已经吃完了,刚刚把碗送去洗了,现在正局促不安的看着张红英。 张红英看一下挂钟:“该上课了是吧,你先去上课,下午下了课再过来。 挖树的工人也吃饱喝足走了,沈大林过来问:“红英,这是打算招人了?” 张红英点点头,把自己的具体计划跟沈大林说了一遍。 沈大林感叹:“还是你们年纪轻脑子活。 我是哪哈也想不出来这个办法的。” 现在老板是张红英,沈大林说白了,就是一个打工的。 为什么不请别人就请他?一个是张红英店里需要一个男人出面撑场面,要不一个小姑娘怕被人欺负。另一个就是看着沈建珍面子上,拉他们家一把。 所以沈大林也很明白自己的身份。 张红英连自己家亲人都不想告诉,才有了自己的机会。沈大林不会想破坏这样的好事。 所以店里的所有事,全是张红英做主。沈大林并不像张小树,觉得女人就是不行,小姑娘更加不行。沈建珍从小就透露出非同一般的聪明,沈大林全力支持女儿读书,原来还指望女儿读了大学工作了带飞家里,没想到沈建珍还在读大学,他就托上女儿福了。 沈建珍聪明,被她认可的小姐妹,会笨? 一代人管一代人事,沈大林对张红英的想法全盘赞同,只是帮忙查漏补缺。 说完了这个,沈大林突然想起:“红英啊,我们家养的鸡,已经三四个月了。本来过年正好吃,但是过年学生都放假,你看,还要不要做你说的那个什么炸鸡?” 张红英一拍额头:“贪多嚼不烂,要不,我们先不做了?” 沈大林深以为然的点点头:“现在这个摊子,我们三个人,就忙的晕头转向。 找别人,又找不到一个放心人……” 张红英决定暂时放弃炸鸡,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猪肉已经开始悄然涨价。 连曹大爷他们几个带回来的大棒骨,都涨到了五毛钱一斤。 这说明什么?不知道哪里爆发的猪瘟,没准已经开始蔓延开来。 能吃的猪越来越少了。 而且散养的土鸡,去做炸鸡,就是没有后世那种鸡嫩滑。 哪怕只养了三个多月,也已经骨头硬邦邦,肉脆嘣嘣的了。 难道卖的那种炸鸡,饲养周期还要短一些还是什么?她以前也看到过,说什么肯德基的鸡长六个翅膀,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张红英想不明白就先不想了。 作为一个半文盲,想这么多,脑子已经开始有点要再次发育的迹象了,胀的头痛。 下午三点多,学生们就下课了,开始打扫教室,打扫校园。 校园环境也是一个班级包一块。 张红英他们店的窗口外面,也是一个班级的包区。 有的学生蹲在地上吃东西,骨头吐了一地。有的汤洒了,地上很油腻。 打扫卫生的同学就不大高兴,嘴里嘀嘀咕咕的。 张红英第一次听见的时候,就请负责的同学吃了一碗米线。 没办法,这些学生如果不高兴好好扫地,甚至向班主任反映,班主任再向上面反映,没准学校就会禁止他们通过窗口卖东西。 再或者,如果这些学生坏一点,故意扫的不干净,甚至故意把垃圾往窗口扫,那他们就惨了。 隔壁那家店学张红英开窗口卖东西,却不肯给打扫卫生的学生好处。学生骂人的时候,他们还要对骂,最后学生扫地,擦洗,都漏过他们家窗口那一块。 店老板没办法,每天还得给门卫递烟,跑进来亲自清扫。 后来就算他们想笼络学生,跟他们对骂过的那组都不领情。 何必呢,他们自己做生意的还不知道?一碗面,或者米线,才能有多少钱?换一个卫生被搞的干干净净,让人身心舒畅。 学生每天打扫完了卫生,还有学生会的四下检查,给打分。 卫生分,出操分,晚自习分,眼保健操分,新闻联播分……这些都是要统统打分,最后一张大白纸上贴出来。第一名班主任奖励,倒数的就要挨批评。 张红英曾经听到学生抱怨,说他们读书,别的不一定学会了,打扫卫生那可是专家。 第86章 外卖1 张红英给了左成林一份价目表。 画成了表格的形式,方便统计。 教室,座位,定的商品。 左成林每天早自习结束,把订单和餐费送过来,下课以后就过来把餐取走。 为了方便,张红英特意去买了很多饭盒。这种饭盒可以保证汤汤水水不漏出来,还能将米线分开放置,吃的时候再混到一起。 面条是没办法,张红英想不出来怎么样能让面条十几分钟后还保持筋道的口感。 左成林也不负众望,第一天,就送过来他们班里的五个单子。 五碗鸡汤米线,一条鸡腿,两根鸡翅,两个酱烩蛋。 张红英看着快到下课的时间,就把米线煮好,鸡腿鸡翅酱烩蛋单独装好。 左成林估计是山路跑惯了,速度飞快,第一个冲到了窗口。 张红英把一袋饭盒交给他:“慢一点,不要撒了。” 左成林又飞快的送回去。 鸡汤味道霸道,路上都能闻见香味。 很多学生还在慢吞吞去食堂的路上,闻见了便互相问:“怎么好像闻见是鸡汤米线的味道?” 总有人知道:“老板说是想吃米线,又怕排队的,可以早自习下课后去她那边定。有饭盒的自己拿饭盒,没有饭盒的就用她的。 等到下课后就可以直接去取,不用排队。 如果一个班里定的人多,可以有专人送过去。” “这个好,明天我去试试。不知道面能不能定,我很喜欢吃鸡汤面。” “不用自己去定,我们隔壁班的左成林就负责帮店里送货的,你可以直接找他。准备好饭盒。” “店里有饭盒为什么还要用自己的的饭盒?” “你傻呀,店里饭盒肯定比自己饭盒小啊,用自己饭盒能多打点?” “真的假的?” “应该是真的吧,拿个大饭盒,给你一个底子,米线也不好放啊。” “哈哈,是的哦。那我明天试试。” 也不用怎么打广告,学生之间,话传的飞快。 就一两天时间,全校都知道了鸡汤米线可以提前预定。 只不过知道归知道,销量增长很有限,远远不如张红英预计。当然她的活也轻松很多,原本来窗口排队的,改成在教室里等送货上门了。只有没有提前订的人,才会依旧到窗口排队。或者只喜欢吃面条不喜欢吃米线的学生,也会来窗口排队。 窗口排队等买米线面条的人,降到了七八十个。加上外卖的一百六七十,每天中午能卖出二百四十份左右米线。 勤工俭学的学生倒是有了十几人。基本上一个专业一个跑腿的。 张红英乐呵呵的看着他们取走餐点,又送回来饭盒,帮忙洗干净才走。 只有左成林还会留下来看看有没有其他可以帮忙的。比如说给挖树工人端端面条之类的。 两个人都轻松了很多,沈大林捶腰的次数都少了。农村壮劳力需要挑担,需要干很多重体力活,腰肌劳损、椎间盘突出,那都是很常见的。还有人直接把椎间盘崩裂了的。 从这点来看,田改树也是好事。 都有了工作,可以拿工资以后,买点米吃就不是什么难事。 原来油水少,一家人一年总要吃掉几千斤稻谷。现在直接有碾好的米下来售卖,荤腥也可以经常吃到,粮食消耗自然而然就下来了。 店里一切进入了平顺阶段。 不过随着气温降低,地面开始出现了冰冻,挖树的工人也开始休息了——顾客又少了一批。 “学生仔放寒假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关门回去?”沈大林问道。 张红英皱眉:“我跟家里说的,一直是说在苏州跟着王师傅做裁缝。 裁缝过年正是忙的时候啊,那么早回去,她们肯定不相信的。” “噶么哪哈办呀?”沈大林也没想法:“要么你再找点其他事情做做?” 张红英摇头:“做了老板再去打工,那点工资看不上了呀。” 沈大林也笑,他已经分到一万好几千块钱,再加上积蓄,三四万都有了。现在叫他去打一个月一两百块钱的工,他也不想去了。 前段时间张旭萍的房子已经交了钱,拿了钥匙了。现在是金国平一个人在张罗着装修。 家里有个电工,那点活就不在话下。 她说了几次有空带张红英过去看看,张红英还没去过。 等学生放寒假了,她可以过去看看。 想到此处,张红英便问沈大林:“阿叔,我晓得苏州吴县那边有卖便宜的楼房,五百块钱一个平方。建珍读了大学,将来肯定不会回鸭湾村了,回青镇都不可能。最少也要在苏州工作吧,你看要不要给她买套房子?” 沈大林有点犹豫,他是支持沈建珍自己置业的,但是如果叫他给女儿买房子,好像又不是很适当。 女儿都买了房子,将来儿子要是也考大学出来,不是也要给买房子? 张红英记得沈建珍说过,他买房子的时候,沈大林还愿意出面帮忙借钱呢?这会看起来不像啊。 这也是张红英搞岔了——出面帮忙借钱,最后还钱的是沈建珍自己。给她买房子,那就是沈大林自己的钱了。 而且农村人一般不愿意去外面买房。张红英知道,前世有很多做生意赚了大钱的,在外面都是租房子住,只把自己家里的房子盖的像皇宫一样。 沈大林这个年纪,应该也是这种人。 但是,五万块钱在苏州买房,将来可能变成二百万,在农村盖房,三十年后就该翻盖了。 张红英决定再帮沈建珍努一把力。 学生们陆陆续续走了,店里没什么客人,张红英决定提前结束生意,去张旭萍新买的房子里看看。 张红英问张旭萍:“房子还没卖出去的多吗?” 张旭萍问了金国平后,得到肯定的答案:“还有三四套。” 张红英就说:“那我明天带我阿叔一起去看看?就是沈建珍她阿爸。” 张旭萍对沈建珍印象蛮好的,自然同意了。 反正那房子虽然便宜,但是一次性能掏出那么多钱的人真不多,一直没有卖光。 第87章 外卖2 沈大林刚开始去看房子的时候,是抱着不以为然的心态去的。 几万块钱给女儿买房子——这个事超出了他的观念。给儿子造房子,或者买房子,是他的责任。如果儿子有本事考上大学,到苏州读书工作,买套房子是应该的。 但是沈建珍——究竟是个女儿。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怎么就要给她买房子了呢? 但是看到那套房子的时候,沈大林有点绷不住了。 他的青年时期,是跟知青重合的。 知青有多么向往,怀念城里,他非常清楚。 城市对他来说,原本只是一个概念,只是一个匆匆来去,从来没有想过停留的地方。他知道自己留不下。城里出生的孩子都要去乡下讨生活,他一个农村孤儿,凭什么去城里? 知青至今还有不少滞留在青镇的。他们原先在村里,能回城的都走了,留在村里回不去的,镇上最后都给安排了工作,调到镇上去了。 是知青们不想回到自己出生的大城市吗?是回不去,落实不了工作,房子。 但是这套房子,就是完美契合了他对城里的想象。 楼房盖的很高,一共是五层。乡下的房子只有两层。 宽敞,亮堂。 因为楼层高,一开门窗,风呼呼的。门一关,又一点风都没有,比乡下暖和很多。 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这不就是城里人的生活吗? 乡下的房子盖的大,且空空荡荡,冬天冷的很。 沈大林一直在店里打地铺的,此时狠狠的心动了。 给沈建珍买房子,将来她这么孝顺,肯定会把钱还回来的。而且有了房子,晚上也有地方住了。 不过一问价格,五万……要辛苦一整年哦!再说手上钱也不够。 张红英看出来沈大林心动了。她也心动。就是钱还不够。 张红英叫张旭萍:“旭萍,能不能叫你们家金国平带我去见见负责人?我想问问看,钱暂时不够,能不能先交一部分?” 张旭萍热情的喊过金国平:“你带他们俩去看看,帮他们讲讲好话。” 金国平不太情愿的放下手上的活。 他也着急装修完了好住进来。 有自己的房子才好结婚生孩子,总不能把孩子生在宿舍里? 房子已经盖好一段时间了,还有三套一直没卖出去。张红英跟沈大林两个人,说要买两套,但是要分期付款,负责人想了想:“你如果三套一起买下,我就允许你分期付款。” 张红英:还有这样的好事? 她连忙答应了。约定过年前先交20%,也就是三万块钱。六月三十号再交30%,剩下50%,十二月三十一号前交清。 沈大林急坏了,三套,怎么买得起?如果钱没有及时付清,对方再卖给别人怎么办?到时候自己就是钱也没了,房子也没了。 沈大林家已经养了一千只鸡。只有张红英知道,等到明年鸡价格一涨,鸡一卖,他们家房子钱就够了。 不存在付不出的情况。 至于自己,如果生意一切正常,付房钱不成问题。 而且鸭湾村很多人跟着养起鸡来。自己做个中间商,也能把房子钱赚出来。 张红英不由分说就把房子定了,首期付了,签了个简易的合同。 沈大林看到自己一下子清空的存折,叹息了一声,又把这件事抛在脑后。 大不了当没有寻到这条发财的路子。 张红英看出来沈大林不太痛快,提醒他:“阿叔,虽然我们店关门了,但是马上过年,大家吃鸡只多不少啊! 拜利是,祭祖,待客,哪家不要买几只鸡? 你回去之后,用挂机船运一船鸡过来卖,还怕赚不到钱?” 沈大林犹犹豫豫:“那要卖到什么时候去?” 张红英笑:“你便宜块把钱五毛钱,卖给鸡贩子嘛!” 沈大林想想有道理,青镇的鸡,过年也涨到两块钱了,但是苏州这边能卖到六七块,一来一回,肯定有的赚啊。 收鸡这个事,俞志强熟门熟路了,可以带着他一起收鸡,然后再贩卖到苏州。 张红英又多加一句:“过年期间,冬笋能卖到十几块钱一斤,比肉还要贵几倍。 你船开过来,再贩些冬笋回去,还有黑木耳,红枣。这些东西,虽然不是苏州特产,但是苏州货运方便,卖的要比底下小镇便宜的多。 还有什么甘蔗,橘子,瓜子,花生,苹果,都是外地来的。你批多了不行,少批点,还不是我们村子里就卖光了?” 沈大林:……以后谁说你笨,说你读书读不出,我跟谁拼命。 张红英笑:“阿叔,不是我变聪明了。 而是开店,天天要采买这些食材。什么东西批发价格多少,自然门清。只有葱姜蒜青菜这些必须得现买,其他干货,都是直接批发的。 我跟他们很熟了,你拿货,甚至出货,都可以直接找他们。” 沈大林笑,果然人只要经历过的事多了,就没有不精的。 天天关在家里不见世面,只会埋头干活,人才会越来越笨。 他打好主意了,如果沈建兴开学能考上高中或者中专,就去读。考不上,不如也带来苏州做生意。 不管是多小的生意,总也能锻炼人的。 他原本想让外甥带沈建兴出去锻炼的,不过外甥娘子好像不同意。现在好了,自己就可以带他出来。 回到店铺,看见左成林正在门前团团转。因了张红英发的工资,他倒是穿上棉衣和鞋子了。 张红英说道:“大家都放寒假了,我们店马上也要放假,等到开学你再来吧。” 左成林等了这么久,自然不是为了勤工俭学那点事。 他知道张红英好说话,便鼓足勇气道:“老板,我就是因为你们放假了才来找你的。” “哦,你说说找我什么事?” 左成林道:“店关门了,暂时没有生意。我想,你能不能把煤炉和锅借我,我接着去卖米线,外送米线。 你放心,我保证做的好吃,不会败店里名声。” 哟,这倒是个有主意的。张红英有点心动了。 第88章 外卖3 左成林 ,还有十几个家庭贫困,又来自偏远地区的学生,决定过年不回去了。 像云南的学生,按他们的说法,回去一个星期都到不了家。且山路难行,经常有巨石滚落。 那么多钱,那么长时间,留着干什么不好呢? 学校也照顾这些学生,让他们参加校卫队,晚上在校园里巡逻几次,防止小偷小摸。食堂已经不开门了,但是校卫队值班室,有电炉。可以煮点青菜挂面什么的吃。一天也花不了多少钱。同时学校一天给他们三块钱补贴——马马虎虎吃饭也够了。 但是他们这个年龄的学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清汤寡水吃一点,常年处于半饥半饱状态。张红英招他们勤工俭学,才算是吃了个饱。现在张红英店要关门,他们比张红英着急多了,恨不得出面帮她把店开起来。 张红英就问他们怎么打算的。 左成林把自己深思熟虑后的计划告诉张红英。 职业学校地处偏僻,没有什么外人来。 他们打算,借学校的三轮车,推上煤炉,锅,去市里摆摊卖。 打着学生勤工俭学的旗号,再加上他们人多,应该不会被为难。 鸡汤米线好吃,但是只有附近的人知道,是个损失。 他们要把米线卖到整个苏州去。 冬天天气这样冷,懒得洗菜做饭的人肯定也有。也不是所有单位都有食堂,还有人下了班要回去吃饭。 推着车子卖米线,就可以解决这部分人的困难。 张红英想了想:“不如这样,你们在大街上卖,来来往往的人多,但是停下来买东西的可能不会多。大冬天的站街头吃,会吃一肚子冷气进去。 你们干脆推车到住宅小区里卖。 你们不是放假了吗?其他学生也放假了。他们家里人忙上班,还要抽时间回家给做饭,太辛苦。 你们找个小区卖,人家拿个钢精锅下来装,还省的你们洗那么多饭盒。” “你答应了?”左成林很高兴。 张红英又问:“那鸡汤你们会不会熬,米线会不会煮?” 左成林笑开了:“我们有云南的同学,这米线就是来自云南嘛! 我们广西也是吃米粉的。螺蛳粉,桂林米粉,跟米线差不多。 在店里帮了一个月忙,我都看明白了。” 张红英又提醒到:“现在鸡已经涨到五六块钱一斤了,到过年的时候,六七块一斤也能卖。米线你打算卖什么价格?” 左成林有点傻眼。一只鸡就要二十多,他们推车子-去卖,如果卖不出去,压力可就大了。 一锅鸡汤,至少要两只鸡才会有浓郁的鲜香味。要不出来清汤寡水的,容易被人骂挂羊头卖狗肉。 张红英算账给他听:“一锅汤,能卖五十碗米线,再多掺水,汤就不香了。 米线加煤的成本,合下来一碗要两毛钱。 也就是,一天卖出去五十碗素米线,你刚刚回本。卖鸡肉的钱,才算是赚头。 你们这么多人忙一天,肯定不想白忙,就为了落几只鸡吃吃。 所以怎么搭配鸡肉卖出去,你要想好了。” 左成林嘿嘿笑:“就算是有鸡吃,我们也是赚了。” 张红英:……忘了这些是十几岁的男孩子。 “行吧,那就先这样。 正好还有四只鸡没有杀,明天早上你们过来,从杀鸡开始,熬鸡汤,煮米线,做一遍我看看。 合格了,这一个月,我不仅借锅灶给你们 ,还帮你们供货。只收成本价。” 左成林很感动:“老板你人怎么这么好。” 张红英失笑,难得啊,这个老实娃也开始说好听话了。 不过,现在中专中职什么的还没有贬值,能考出来的,那个是差生?搁后面,不是,也能上一本的料子。 张红英叹息一声。有的人吃的是时代的红利,有的人吃的是时代的挂落。 不过那么大的事,她也弄不懂。总有一部分聪明人 运气好的人,能够抓住机会的。左成林应该就是其中一个。 都是农村的孩子,这几个人,第二天一大早就来等张红英开门。 沈大林已经回去了,准备贩些鸡过来卖,再弄些年货回去卖。 反正水乡河岔四通八达,哪个村,哪条河能通,再没有比沈大林更熟的了。他也是个活地图,去过的地方,脑子里门清。而且还会辨方向,夜里行船也没有半分问题。只要别冲了人家的渔网就行了。 张红英笑眯眯的坐着当客人。 左成林组织大家杀鸡,拔毛,清肚肠。 跟张红英喜欢整鸡下锅不同,左成林让人把鸡切成块了。 鸡翅剁三段,鸡腿剁成五块。 鸡杂也清理干净,用盐搓洗过。 张红英是把鸡先放锅里熬好,然后把鸡捞出来。 他们直接把鸡肉铺在蒸架上,底下加水,生火蒸。 蒸四十分钟后再取下来,底下的水,变成了鸡汤。汤汁浓香,面上还浮着厚厚的一层油。竟然比熬的鸡汤看上去还鲜亮几分。 而且鸡肉也更完整,不像汤锅里煮出来的那样,容易皮破肉烂。 一个张红英没见过的男生,又起锅,往锅里倒了小半碗油,放进去葱姜翻炒,再加入酱油一激,香味立即就出来了。又倒上一点鸡汤略加稀释。这个汤,竟然比真正老母鸡蒸出来的汤还要鲜几分。 左成林笑道:“老板你看,我们准备出去卖的鸡汤面,鸡汤米线。” 鸡汤面容易混浊,竟然还不如这种勾兑出来的酱油版鸡汤效果更好,再加上葱花,几块鸡肉,看上去也更符合大家印象中的鸡汤面。 “没想到你们也这么会做饭。”张红英感叹,也更有奸商潜质。 她这种一直追求真材实料的,肯定需要长时间积累才能有忠实顾客。如果这种酱油版鸡汤面卖的便宜,会抢走很多生意的。 不过她也没说什么,世界上的钱那么多,不可能她一个人赚完。现在交通不便,连做网红店,连锁店,都还没条件,只能做做周边生意。 过几年,实在不行,她还可以转行做其他的。 第89章 年货生意1 猪肉价格悄然涨价有一段时间了,但是大家并没有对此产生警觉。因为这个时候,吃肉还是逢年过节才能吃的。很少买,也就对价格不敏感。 大部分蛋白质摄入,还是靠鸡蛋、豆制品。江南水乡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有鱼。嘴馋的厉害了,就买上一条最便宜的鲢鱼,一两块钱,用盐腌一下,想吃的时候浇点油,葱姜,蒸一下。还有那种筷子长短的小带鱼,八毛钱一斤,也能解解馋。 但是过年的时候,猪肉价格的这种涨法就无法忽视了。 除了大家都饿肚子那几年,其他年份,平时可以节衣缩食,但是过年了,每家都至少要买一腿肉回来。过年吃年夜饭,酱蹄膀是不能少的。 鸭湾村自从进入十二月,就开始准备年货了。鱼,跟红同音,过年的时候,分鱼,分红,同时进行,算个好兆头。 据张红英太爷爷说,早些年,湖里捞出来的鱼,比长条凳还要长。张红英估计,那得有一米五以上了。 近年大鱼捞差不多了,再分鱼,就只有四五斤大小,跟人胳膊差不多长。 小队包产到户以后,连分鱼都没人管了,大家只能指望厂里分鱼。 厂里过年工资可以拖欠到明年发,奖金可以少发,唯独鱼不能不分。 张红英没想到自己只是叫沈大林可以做点年货生意,他居然能想到去贩鱼回来卖。 青镇本地居民只有三万出头,刚刚达到镇的标准。但是外地打工的有十几万…… 就算是一人分一条鱼,也要几十万斤。 一斤鱼赚一毛钱差价,几万块钱也就回来了啊。 当张红英拎着沈大林送给她的几条青鱼的时候哭笑不得:“分鱼是不是应该老板分给员工的?” 沈大林笑得合不拢嘴:“都是你出的主意提醒了我。” 往年小队分鱼,都是跟着大队去拉湖边鱼。那会没有挂机船,都是靠摇橹的。一个大队一两千人,出一条船,去把鱼装回来。 进入十二月后,气温经常低于零度,鱼也不怕坏,所以他们在路上用一天,第二天再分到底下小队,再分到农民手里,都不怕晚。 鱼杀了,去掉头,内脏。鳞片都不用刮,直接抹上盐腌制起来,塞进甏里,再封好口,能吃到清明边。 江南水乡的人都喜欢吃鱼,家家户户都有渔网,鱼叉,但是河荡里几乎没大鱼。 沈大林水性好,还扎到过黑鱼。后头还有一个老光棍天天在河边,也能扎到鱼。但是普通人想吃鱼,只能吃靠网网到的小鱼。还没有手指头粗,叫细眼鱼。抓到鱼,挤出肚肠,洗洗干净,用咸菜烧。 理论上讲,这种鱼晒干了油炸才好吃。但是谁家有那么多油去炸? 细眼鱼跟咸菜一起烧一下,然后连咸菜带鱼,都是嚼一嚼就咽下去。 所以过年的时候,就不能不吃鱼了。 本地倒是没有年年有余“鱼”的说法,但是吃鱼那就是刚需。 沈大林听了张红英的主意,想到的第一条年货,并不是甘蔗橘子花生这种东西。那个一家才能买几斤啊,好像都是山东人来做的。 沈大林回去给他的挂机船清理了一下。半年没动,树叶子都落了很多。 沈大林开着挂机船来到湖边,说是要买鱼。 他家里存了有万把块钱,心一黑,就全部带上了。 总不能两个小姑娘都能做成的生意,他一个大男人还畏手畏脚吧? 按张红英的说法,鸭湾村还不能卖掉几千斤? 鱼这个东西,销量很有限的。天气热放不住,没有谁家会买大鱼。现在大队都不分鱼了,渔业大队的养鱼户也正愁着呢。 沈大林的挂机船哒哒哒开过来的时候,他们正聚在一起抽闷烟:“以后是不是也要上岸了?鱼卖不掉了。” 问了一下,价格低到不敢相信——三毛钱一斤。 平时猪肉价格三到四元,现在马上过年,猪肉已经涨到七块多。 鱼,只要三毛钱?要知道市场上的鱼,已经可以卖到一块二到一块五一斤了…… 他带的一万块钱,岂不是可以买三万多斤? 沈大林嘴皮子也好,几句牛一吹,再聊聊“隔代子”大队分鱼的盛况,一万块钱,拉了满满一船鱼回去。 沈大林的挂机船,是十一吨规格的。 船舱里只能装十一吨,两万多斤。 但是渔业大队急于卖鱼变现,主动出借了一条船,跟着沈大林出发。 沈大林再三说他吃不下这么多销量,渔业大队说,卖的出就卖,卖不出拉回去自己分。 话说到这里还能怎么办呢? 鱼拉到青镇码头,沈大林打算停下来先问问鱼价钿,也好沿河叫卖。 不料电子厂的水生正在码头买菜。 水生也是大林的小朋友,大林看见了便喊:“水生,你在买菜啊? 鱼要不要,我这里有,你拿条回去吃。” 水生抬头一看,大林运了满满一船鱼来了,也不客气:“你给我一条看看。” 沈大林熟练的捞起一条鱼,看看太小,又换了一条。一连换了四五条,才看见一条满意的。用稻草串起,递过去。 水生拎起来掂了掂,才问道:“你这么大一船鱼,阿是要派啥用场?” 沈大林就道:“小人读书要用钞票,老太婆生病也要用钞票,过年了,我去进点鱼来卖卖看,也寻嘎两钿。不派啥用场。” 水生便道:“那好,我们厂里正要买过年分的鱼。你给我弄几斤。” “照多少算?”沈大林喜出望外。 “厂里一千五百个工人,一百名中层以上干部。 工人照十斤算,干部照五十斤算……” 沈大林已经噼里啪啦算清爽了:“正好两万斤。” 码头边上还有准备帮人挑担的挑夫,沈大林招呼一声,那些人就挑起麦箩,帮忙装鱼去了。 沈大林要了十个人,不过两趟,就把两万斤鱼卖出去了。 电子厂轰轰烈烈的挑鱼,分鱼行动,马上传到了隔壁的丝厂,服装厂,纺织厂…… 工人们活都不想做了,都从窗口往外看。 农民是很大胆的,羡慕了就直接去问。 胆子大的直接问老板:“老板,我们有没有鱼分了?” 胆子一般的,成群结队去催车间主任:“主任啊,你主这个任了,我们职工没有鱼分就算了,你们干部肯定有鱼分的吧?” 胆子小的,也会暗戳戳跟小组长说:“别人家厂里都有鱼分。轮到我们没有,过好年要么去换爿量气大一点的厂。” 这还行? 分鱼都直接影响到厂子的安定团结了。 第90章 年货生意2 青镇的人,有一种别样的“体面”要求。那就是,熟人之间买东西,不问价钿。 如果买的少,像水生跟沈大林刚开始那样,是打算送的。 熟人朋友之间买东西,还要钱,那不是不要面子了? 所以码头上,集市上,越是亲戚朋友,越是要装不认识。 如果你上去问,叔,伯,爷爷,姑姑,姨妈,老朋友,这个东西多少钱? 人家肯定要说:不要钱,拿去吃。 最后一个诚心买东西,一个不诚心不收钱,最后推让半天,最后两个都不痛快。一个满脸尴尬吃白食,一个满腹怨言送人情。 所以遇到亲戚朋友,两个人有志一同,都扭过头去装没看见对方。看上去倒不像亲戚熟人,像是世仇。外人看到是要笑坏肚皮的。 遇到陌生人,买东西是要问价钿的,但是男人买东西,基本上是这样的:“这个,这个,这个,都给我来一点,你算算看多少钱。” 好像细问到每斤多少钱,就是对小贩的不信任,也是伤面子的事。 所以,沈大林六万斤鱼都卖光了,人家要结账,才去问他一共多少钱。 沈大林本来还想跟码头上市场行情来的。市场价已经到了一块五一斤。但是,这么多鱼一下子卖掉了,他算了算,运费,本钱,挑担的挑夫钱…… 沈大林又想起自己刚刚买的房子,良心一黑,要价:“算一块钱一斤吧!” 水生大叫:“哦哟,大林师傅,外面已经卖到一块五一斤了,马上过年,肯定还要涨。你就算是要照顾老朋友,也不能贴本钱卖呀! 这么讲吧,你便宜两毛钱,就算是我的人情了。一块三一斤。 哪哈话?” 沈大林拼命推:“这样不来的。哪哈好赚老朋友铜钿。” 两个人打架似的来了一回,最后还是定下一块三一斤。 沈大林每斤落下一块钱毛利润,又捡一些卖相不太好,个头有些小的鱼,不由分说,给水生倒筐里:“这点细眼鱼,水生你拿回家吃。” 水生也笑,人家细眼鱼只有手指头大,这个鱼,顶少也要三四斤了。 不过这个鱼,收就收了。 最后跟挑夫结账,也是这么一个推推搡搡的来回。好在沈大林对挑夫的收入还是了解的,闲的时候一天能挑四五块钱,忙的时候一天二十块钱。 沈大林短不了要用挑夫,就安一个人二十块钱给他们结了账。 这也是辛苦活,二十个人挑六万斤鱼,一个人就要挑三千斤了。来来回回二三十趟,虽然路不算远,也已经两腿开始打颤。 短短半个月,沈大林还真的把青镇那些厂家的年终分鱼,包了圆。 他一个人卖出去了三十多万斤鱼。那挂机船,哒哒哒冒着烟,在运河上跑的极其欢快。 连渔业大队的船都被他包了下来。 沈建珍刚刚放寒假回来,就被沈大林拖着上船帮忙算账了。 鱼一筐一筐挑上来,每一筐都要过秤。沈建珍的工作,就是把这些账都记下来,最后算总账。 看见沈大林赚钱,自然也有跟风的。 去渔业大队的水路,又不是只有沈大林一个人熟悉。开挂机船跑运输的,也有一大批人。 过年前三天,沈大林特意拎着自己留下的几条大鱼,送给张红英。 张红英心里滋味那叫个难言啊。 自己重生了一遭,带富的却是沈建珍一家。 自己辛辛苦苦这么多年,挣了个啥? 还不如沈大林半个月挣的一个零头。 张红英终于相信,世界上,人跟人,是真的完完全全不一样的。有的人天生是龙,就是缺了点风水。有的人天生是虫,给她多少机会也是白搭。 沈大林半点不遮掩,笑嘻嘻的把自己挣钱的事说给张红英听了。 张红英提醒:“阿叔,不要露富。危险的。” 沈大林点点头:“我晓得的,我们熟络了,才说给你听听。 走,我们去找卖房子的,把钱都交了,把钥匙拿到手。 也能放心过年了。你的钱不凑手不要紧,我给你一起交了,以后你慢慢还给我就行。” 张红英又羡又妒,又高兴沈大林也是个考究人。 张红英寻到金国平的那个小朋友,也叫金国华,说是要来付房钱的。 金国华也很高兴,马上过年,早点把账清了好分红给村民。答应分期付款这个事 不知道被骂了多少次了。 沈大林爽快把钱付清后,金国华又道:“说起来,有个外地人,买了套房子又退掉了,装修都装了一半,说是突然需要用钱,死活要退房子。 你们这么有实力,看看要不要买? 家里有两个儿子嘛,正好一个人一套,以后也做城里人了。” 沈大林不知道是不是被两个儿子一个人一套刺激到了,想起来沈建珍,便道:“好,我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也一个人一套。” 张红英听了,也替沈建珍高兴。 金国华问登记谁的名字,沈大林开口要报自己名字。张红英暗戳戳道:“你的房子,等将来要给建珍,会不会媳妇不同意?” “媳妇……”沈大林想反驳,但是想想其他家庭的矛盾,便又犹豫起来。 张红英敲边鼓:“沈建珍几能孝顺啊,暑假赚点钱都说是要拿回去给你。 寒暑假打工也自己一分钱不舍得花……” “好好好,晓得你帮你小姐妹说话。 名字就写沈建珍吧!” 这种村集体的房子,购房合同很简易,就是手写几个字说明情况,再敲个村集体的章,就算是交易成功了。 两个人当场就拿了钥匙去看房子。 挺巧,四套房子,在同一栋楼上。 “蛮好蛮好,将来互相有个照应,想打麻将都不用找别人,喊一声就好了。” 沈大林那叫个开心啊。他擦了擦眼睛:“隔代子,要做官的,做大生意的人,才能住得起苏州。现在我也在苏州有房子了。” 张红英:沈建珍爱掉眼泪看起来也是像你了。 嘴上还要安慰:阿叔,好日子在后头呢。 你两个小人,都又聪明又孝顺……” 第91章 找对象1 张红英的店生意是结束了,但是她并没有回去马上过年。 回去做什么呢?张红星小小年纪,已经把媳妇娶回来了。 还不如继续在养猪场宿舍赖着。 等到大家都放假了,再回去吧。 实在不行,就是说过年王师傅忙,在店里帮忙到了年三十才放人。 张红英现在学精了,不把钱寄回去,就存在存折上,过年拿回去给李小芳看看过过瘾就算了。 她想要取钱,还得来苏州。晕车就能晕掉她半条命。还有密码,张红英是绝对不会把密码告诉李小芳的。 但是熬到年廿八,连老金师傅都要问了:“小张,你家这么近,怎么还不回去过年?” 张红英只好回答:“明天就回去,明天就回去。” 等她回到宿舍,关了灯,躺在床上发呆。 整个宿舍楼,好像就剩下老金,还有一个大学生没有回家过年。 “咄咄咄,”门被敲响了。 “谁啊?”张红英问道。 “我,李若飞。”外面一个男人回答。 “你找我什么事?”张红英打开灯,问道。 “方便进来说吗?”李若飞问道。 张红英跟这个人实在不熟,但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也不好太过冷淡。她就打开门:“进来吧!” 李若飞进来后看了圈屋子。里面特别简陋,但也特别干净。 李若飞状似亲切的问道:“小张,你什么时候回家过年?” 张红英有点警惕,姑娘家门都关了,灯也关了,还来敲门,就为了问这个? 但是也不好不回答,便道:“明天就打算回去了。想乘头班车。车子六点钟发车,天还没怎么亮,要早起。” 意思是你有话赶紧说,没话讲滚吧。 李若飞又问:“暑假经常跟在一起的姑娘,怎么不来了?” “哦,她读大学去了。” “你一个人住养猪场宿舍,是走的谁的关系?” 张红英不耐烦:“这个跟你没关系吧?没事我想早点睡觉了。” 李若飞还要问:“我看你的小吃店关掉有好几天时间了,怎么没有回家?” “你到底有啥事体了?有就直接讲,没有就早点回去睡觉吧,天气怪冷的,冻的脚趾头疼。” “哎哎哎,小姑娘怎么脾气这么急躁的?这样不好。”李若飞还有点嬉皮笑脸。 张红英开始警惕起来:“没事你赶紧走吧,咱也不熟。 孤男寡女的,没事少说话。” 李若飞这才正色道:“我就是想问问,你看我怎么样?” 张红英:“我都没怎么看过你,哪知道你怎么样?天天忙的要死,回来倒头就睡,没功夫看别人。” 李若飞:…… 张红英正式打量了李若飞一眼,个头不高,估计勉强一米六。有点英年早秃,现在发际线就很靠后了。 李若飞:“你还没有找对象吧?” 张红英点点头:“七点多了,冷的很。你要是实在无聊,回去看看书去。 我真得睡觉了。” 说完了打了个寒战。 白天有太阳的时候还暖和点,太阳一下山,房间里就跟冰窖似的。 张红英羽绒服穿上了,可是脚上还是冷。 “小张,你看我怎么样?”李若飞还是笑嘻嘻的问。 “啥你怎么样?”张红英不耐烦了,惊奇的问:“难道你是想跟我找对象?” “啊?你看不上我吗?”李若飞漫不经心的问。 这不对劲啊。 张红英不太理解的问道:“单位上大姐们没有给你介绍对象吗? 你再怎么饥不择食,也不至于找到我头上来啊?” 李若飞没料到张红英没有半点羞涩。这哪像个十几岁的姑娘? 李若飞笑笑:“我一个外地人,没根没基的,人家能给我介绍什么好对象。” “别的我不知道,但是大学生找大学生,最差也要找个大专生或者中专生啊,你找我,岂不是更差?”张红英很有自知之明的。 “那个,学历也不是最重要的吧。我看你说话,做事,也不像没什么文化的样子。”李若飞挠挠头。 “我们农村找对象,是需要父母出面托媒人先介绍相亲的。 看家庭,看财产,然后才是看人,看两个年轻人的意见。 你这样有点冒犯了。 我妈不允许我自由恋爱,你也不符合她的标准。我们不合适。 以后看上哪个姑娘的时候注意了。 自己冒冒失失跑上去问,不是什么好人该做的事。” 张红英怨恨李小芳,但是此时,李小芳是一个很好的挡箭牌。 果然,李若飞说:“你都成年了,还自己跑出来做生意。我听曹大爷他们说,你每天光卖酱棒骨都能赚好几十块钱。 你怎么就不能自己拿点主意呢?” 张红英就明白了,这是冲自己的钱来的。可笑,她现在连小富都算不上呢…… 张红英不得不把前世自己的遭遇,再结合吴小红对沈建珍的要求,抬出来:“我挣多少钱都是要给我妈的呀。 我妈说我的钱要下攒着给我弟在苏州买房子,娶媳妇。 苏州的房子要好多钱呢。 等我弟娶了媳妇,生了孩子,再帮他把孩子带到上大学,然后再考虑给我找人家嫁出去。” 李若飞惊呆了:“那个时候你得多大了?” 张红英哆嗦了下:“可能三四十岁吧。 我妈说我弟才是我们老张家的根,女儿家就是这个命。 我觉得她说的有道理。 不跟你说了,我真得钻被窝了,冻死我了。”然后把呆若木鸡的李若飞推出去,把门锁上。 什么跟什么啊,长的黑不溜秋的,个子又矮,这样的,就算是做上门女婿她都看不上。 沈永健人是老实了一点,但是长的不难看啊。皮肤很白,浓眉大眼的。 沈永健是家里老二。上有一个姐姐,一个哥哥。下有一个弟弟。 他父母本来老二老三都想给出去做上门女婿的,但是老三游手好闲,一直不着调,做上门女婿都没人要,最后拖到三十岁。他父母没办法了,给找了个江西姑娘。 苏州日子好过的名声传的很广,江西姑娘没要彩礼给嫁过来的。嫁过来后一个人养男人养孩子,不知道她父母知道了有没有悔断肠…… 第92章 找对象2 张红英是廿九才往回走的。 反正大不了到了青镇再叫个摩托车回去好了。 回去太早没什么好处,肯定又被指使着到处洗刷刷。 屋顶扫蜘蛛网,擦玻璃,擦桌子,擦各种家具,扫地…… 还有做一堆饭菜。 以前经济条件差,一整个正月待客的东西,都要在过年前做好。 什么油豆腐塞肉,蛋饺,春卷,都是费时费工的东西。 尤其是蛋饺,做起来能把人腰累断了。 笋干要连泡带煮,最后切成细丝。 都是些功夫活。 吴小红不会做蛋饺,每年过年做蛋饺,都得求人帮忙。沈建珍也不会做。而李小芳的蛋饺做的漂亮极了,张红英也是老早就会做。这也是李小芳得意的一个点。 但是现在这些都不值得夸耀啦。大学生三个字的含金量,足以压过一切缺点。 江南水乡一直算是富庶之地,也只能保证填饱肚子,想吃肉蛋吃过瘾那是不可能的。 以前张红英辛辛苦苦忙一整天,才能做好油豆腐塞肉和蛋饺,但是刚刚做好还不能吃。 要祭祖的时候先给祖宗上一遍,把大部分再放回橱柜里,捡几个卖相不好的,分了吃。 现在李小芳,还有那个新进门的媳妇在,应该已经都准备好了吧?张红英幸灾乐祸的想。 新媳妇叫高秀娟,是隔壁皖省的,小学就念了一年。但是普通话是会说的。 所有外地人来了青镇,都开始学说青镇话,只有高秀娟,几十年如一日,坚持说普通话。 没错,高秀娟前世也是张红英的工友。 只不过那会她嫁的不是张红星,而是村长那个读中专被人扣下的儿子……张红英终于想起来了,那个人是叫陆云华。 村长家里有钱,但是儿子不争气,好吃懒做。高秀娟个子高,人漂亮,但是干活不大利索。外地人的通病,就是不存钱。本地人挣一百如果不能存起来九十五,都像是在犯罪。外地人挣一百能花一百五,剩下的五十下个月再还你。 所以两个人都算是困难户,就凑到了一起。 高秀娟可不是什么简单人物,村长夫妻俩也算是体面人,都经常被她气的脸色铁青。 他们经常闹矛盾的主因,是高秀娟太能花钱了。 高秀娟也上班,但是别说家里了,连自己亲生的儿女都花钱不着她一分钱。 吃喝都在家里,还挑菜色。菜色不好就甩脸子。 这边的人,都讲究一个面子。村长家里富裕了这么多年,怎么能让儿媳妇因为吃不好菜甩脸子呢?就只好精心伺候着。 这还不算啥,第二点闹矛盾的原因,就是高秀娟从来不叫公婆阿爸姆妈,结婚几十年,就叫了几十年的叔叔阿姨。 都是一些让人心里不痛快,但是又不能拿到台面上来说的理由。 就像自己面对李小芳和张小树的时候一样,憋屈,还说不出来。 所以上门认亲的时候,张红英发现张红星找的对?是高秀娟,几乎要狂笑一声:你们的报应来了。她用了好大力气才憋住,没让自己笑出声来。不过整个过程都是满面笑容,大家都以为她是高兴傻了。 张红英怎么也没想到,他们这一家子,完全不需要自己报复。自己不过是没有像前世一样进厂,找了另一条路,就把张红星的命运搞的乱七八糟。书不读了,早婚了,找了个厉害老婆了。 等她到了青镇,连拉客的摩托车都没几辆了。俞志强还在。看见张红英,眼睛一亮:“老……” 俞志强明显是想叫老板 ,张红英赶紧拦住:“老同学,叫老同学……” 俞志强一愣,才想起来他们都不让说自己送到苏州的鸡,是卖给哪里的。 虽然不理解为什么,但是俞志强也不是多话的人。 摩托车一路吃风,把张红英冻的够呛。 下车后她抖着手要给钱,俞志强一溜烟跑了。 就三块钱,张红英也没非要喊住她。 “你只*还晓得回转啊? 你哪哈不等到吃年夜饭再回转?”李小芳怒气冲冲的声音。 张红英:“……我刚刚下车你就这样,那我要不还是回苏州?” 高秀娟过来拉住张红英胳膊:“姐姐冻坏了吧,赶紧进灶屋暖暖。” 还指使张红星:“还不赶紧帮姐把包拎进去?” 张红英也没拿什么东西,冬天太冷,没办法洗澡,她连换洗衣服都没拿,就买了点糕点之类的回来。 张红星掂了掂,还挺重的。拎进堂屋,就把拉链拉开了:“我看看阿英带回来些什么……” 李小芳也伸长了脖子在看呢 ,一看到就是些吃的,脸都黑了。 张红英装傻:“姆妈,阿爸,还有红星,弟妹,这是我从苏州大老远带回来的,可好吃了。 平时我都不舍得买的,眼看着过年了,咬咬牙,给你们买了些。 你们都尝尝。” 李小芳咬牙切齿:“我稀罕死吃你这些东西了。” 高秀娟倒是不在意,她一样样从旅行包里面掏东西:“姐姐, 那我就不客气了啊。” 核桃糕,云片糕,麻花,酥糖,寸金糖,橘红糖……都是些过年时候都只舍得买了祭灶的东西。 “姐姐,这个背回来很重的哦。”高秀娟以吃为主。她扒开一包核桃糕先吃起来。 李小芳微笑:“秀娟啊,你不吃了吧? 不吃了剩下的这些我先拿回去收起来,过年的时候待客用啊!” 高秀娟翻白眼:“阿姨,你不是说不稀罕姐姐拿回来的东西吗? 而且姐姐拿回来这么多,我才吃了一个,你怎么就说我不吃了? 我还要吃的。你都给我留一半。” 李小芳:…… 张红英暗笑:假客气遇到真老实,以后你就受着吧。 不料高秀娟吃东西也堵不住嘴,把火烧到张红英头上来了:“姐姐,我小宝快要出生了,叔叔阿姨说要给小宝弄个玩的地方,把你房间占用了。 今年只能麻烦你在楼下打地铺了。 你什么时候嫁人啊? 要不你在家里打地铺,还是影响出入,不方便的。” 张红英再次无言以对。 本来楼上两间屋子,张红星和父母凑一间,自己占一间。 后来为了给张红星做新房,张小树和李小芳搬到自己房间来了,中间打了个隔断。楼下只剩下一间饭厅,一间放杂物。 现在……自己要在一楼打地铺?! 第93章 找对象3 张红英从小就知道,做小姑子是很难的,做大姑子就要好一点。 因为作为大姑子的姐姐先出门,弟媳妇后进门,两个人没有一个屋檐下生活的经历,第一次见面就是客人,互相客客气气。基本上一辈子都能保持不错的关系。 但是小姑子就不同了。对嫂子来说,这是她以后的家。而对小姑子来说,这是她从小到大生活的家。 嫂子进门以后,两个人很容易发生冲突。 张红英有个亲戚,就是出嫁前跟嫂子关系不好。具体谁是谁非外人不知道,但是后来但凡人生大事,什么孩子满月了,升学了,订婚了,结婚了这些场合,舅舅舅妈应该是坐上席的。所谓的娘亲舅大。 但是他们家不一样,他们家这个做舅妈的就是死活不肯出席。 后来每次这种场合,这个亲戚就得回去央求,百般讨好,做舅妈的面子讨足了,才肯去一趟。不知道吃了多少气。 不讨好还不行,说难听点,如果出嫁女没了,娘家人不发话,都不能出殡。 但是张红英是做姐姐的呀,大家私下讨论的时候,她没什么危机感。 正常情况下,张红英总应该能在张红星娶妻,之前嫁出去。 女的法定结婚年龄比男的小两岁,张红英又比张红星大三岁。 张红星二十二的时候,她已经二十五了。从及格到二十万岁,有足足五年时间给她找对象,难道还找不到合适的? 没想到张红星抄了个近道,他居然先结婚了! 高秀娟还在喋喋不休,也不知道是讨好,还是圈地盘\/:“姐,你给我宝宝买这么多好吃的,宝宝将来肯定最喜欢姑姑。” 张小树在边上插嘴:“哪有姑姑不疼侄子的。 姑姑侄子那是血缘亲。” 张红英问:“那楼上房间那么大,隔间都有十几个平方。姑姑疼宝宝,宝宝喜欢姑姑,宝宝还没出生,我先用一下房间?等宝宝生下来,到会自己玩,怎么也要一年多吧? 我也不多待,就过年期间住几个晚上。 实在不愿意,或者爸妈把楼底下杂物间装修一下,也弄张床。打地铺太冷了。大过年的去人家家里也不方便啊?” 李小芳才道:“你怎么这么不懂事? 你晓得睡楼上好,你爷娘不晓得睡楼上房间好? 我原本是要把整个房间腾出来将来给小毛头玩的。地方大,才够他爬来爬去。 一楼有蛇虫鼠蚁,二楼干净点。 今年冬天冷,还是秀娟有良心,说南面隔出来那个房间冬天先给我们住。 等宝宝生下来,我们再腾出来朝南房间,小宝要晒太阳。 现在房间里放着摇篮和玩具,没办法再摆你的床。楼下杂物间放农具的,腾不出来。 你自己也说了,回来就待几天,还折腾做啥? 你跟建珍从小好的穿一条裤子,大家借房子睡觉很正常,怕什么麻烦。” 合着就是你们把房间让给张红星,我把房间让给你们和小宝呗。 不想玩回家了直说就是了呀,为什么要绕这么大弯子?我还巴不得有理由不回来呢。 李小芳气势汹汹骂了几句,好像有点不好意思,又哄张红英:“乖囡啊,我两个小人,都一样值钿的。 这个冬天你先忍一忍,你把想在苏州买房子的钱拿出来,等开了春,我们再盖两间楼房。 到时候你两间楼房,阿星两间楼房。 你想住新楼就住新楼,想住旧楼就住旧楼。 我是儿子女儿都一样看待的。 绝对不会倒边谁。” 张红英:……话都被你们说完了。想要我拿出钱来也可以直说啊 ,大不了我们痛痛快快吵一架,这年不过了。 我掏钱盖房,然后让我挑哪栋楼住?我盖的房就应该是我的! 张红英气的呼哧呼哧的,正想说什么。 还好,这时沈建珍在门外大喊:“红英,阿英,你是不是回来了? 我爸说看见你回来了。” 张红英连忙擦擦泪水跑出去。 乍一看,差点没认出来。 沈建珍真是大变样了。皮肤白里透红,脸上肉都鼓出来。在成年以后,沈建珍的脸上出现了婴儿肥。 “哟,建珍来了?怎么胖成这样了?” “是啊是啊,胖了。” 沈建珍嘿嘿笑,然后说:“我刚去学校的时候,92斤。现在,138斤。” 张红英惊了:“你都吃了些什么?” 沈建珍不好意思的说:“我一个同学,找了个家教工作。但是后来她腿摔骨折了,就让我顶替她去做家教。 我教的不太好,只干了两个月,人家就不要我了。不过挣了二百块钱。 那个学生是家属院的,门边上卖奶油蛋糕,我以前从来没吃过。看见了就想尝尝。 三块钱一个蛋糕,特别特别多奶油。” 沈建珍舔了舔嘴唇,又道:“一尝就没忍住,最后我挣的二百块钱,全买了奶油蛋糕。 每天晚上吃过晚饭,就去买奶油蛋糕吃。 然后就胖成这样了。” 这也就是年轻的身体扛造,但凡年纪大点,恐怕就得三高。 张红英拍了沈建珍一下:“你不要命了! 这么吃要吃出问题来的。” 沈建珍拉着张红英:“走,我们去你房间,我有东西要给你。” 张红英黯然笑笑:“我们去外头吧,还能晒晒太阳。” “哦,那也行。” 沈建珍端起两条凳子,走到屋檐底下,又反手把门关上:“今天阳光不错。” 张红英拉住她胳膊:“我们去河边走走。” 沈建珍奇怪:“河边风大,去那干啥?” 张红英不说话,拖着沈建珍往前走。 “行行行,我自己走。”沈建珍吐槽:“你这像是被我欺负了,要拉着我去找我爸妈要说法。” 张红英噗嗤笑出来,再次道:\/“你要是个男的该多好啊。” 沈建珍就问:“怎么,是急着嫁人了?” 张红英拍了她一下,感叹道:“不是我急啊,是我爸妈还有我弟媳妇急啊。 刚才你说去我房间,我都不好意思说,我的房间已经没了。” 沈建珍难以置信:“你还没嫁出去呢,家里就不给你留房间了?” 张红英苦笑:“是啊,本来女儿就不亲。现在我在苏州,几个月回来一次,他们都快当没我这个人了。” 聪明如沈建珍也陷入了无语。 “那你有什么打算?”沈建珍苦恼的问:“天底下哪有这样的爷娘啊?儿媳妇娶进门,女儿就不要了。” 张红英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沈建珍此时还是一个惦念家庭的人,也没什么离经叛道的想法,只能邀请:“那你晚上来跟我睡吧? 总不能真的打地铺。 冬天打地铺会冻死人的。” 张红英正中下怀,却还要犹犹豫豫客气一下:“这样不好吧? 你们也是一家人团圆。” 沈建珍却瞪了张红英一眼:“有什么不好的。等你在地上睡出毛病来了就迟了。” “地上多铺些稻草,应该没事。”张红英不太自信。 “我都担心他们连稻草都没给你晒。”沈建珍的不惮于用最大的恶意去揣测。 稻草从田里收割回来,都垛成垛在晒谷场上堆着。需要的时候去扯——这是指烧火用的时候。 大家铺床用的也是稻草,但是这种稻草,是要挑干净的,晒透了才能用。 江南雨水多,稻草收割下来,如果没有妥善收藏,很快就发黑发霉了。想要干净的稻草都很难再找出来。 张红星结婚,占用自己的房间,已经进入十二月底,这个时候,稻子都收割完一个多月了。 按他们这个劲头,可能确实没想起来给自己晒稻草…… 张红英决定回家问问,也别直接给他们判死刑。 “姆妈,那我打地铺打在哪啊?”张红英眼睛盯着李小芳。 李小芳支支吾吾:“吃完饭再说。” 张红英气笑了:“姆妈,那稻草晒了没有,被子、垫絮,晒了没有?” 李小芳这才道:“建珍不是回来了嘛,你晚上去跟她挤挤。” 张红英深深的看了李小芳一眼:“我知道了!” 第94章 婚姻大事1 大过年的,不作兴哭。要不张红英真想给李小芳他们表演一个嚎丧,让他们活着享受一波死后哀荣。 沈建珍知道张红英心情不好,变着法子哄她开心。 两个人自然而然聊起来婚姻大事。 张红英跟沈建珍说起自己唯一一朵桃花,那个在养猪场工作的大学生。 沈建珍想了想,说道:“红英,你不要怪我说话直接啊。 你上次跟我说的,两个人要有共同语言,是对的。 两个人走到一起,要说话能说到一起,吃饭能吃到一起。 两个人差距太大,总有一天就没有话可聊了。 一世人太长了,跟一个说不到一起的人在一起,时间短了忍一忍,时间那么长,怎么办?到时候,人家就会去找能跟他说到一起去的人。” 张红英忍不住问:“那你找到能跟你说到一起去的人了吗? 你跟我,文化水平差这么远,你跟我在一起,是在忍吗?” 沈建珍笑起来:“我们小的时候在一起,聊的都是写作业,上学时候的同学,还有去哪里割草,去哪里偷菜,偷水果。 等到我们不在一个年级了,就只能聊干活那点事。 再后来,你去跟王师傅学裁缝,我去帮忙,我们聊的还都是共同经历的事,认识的人。 现在我们分开了,共同经历的越来越少,以后再见面,能聊的肯定会越来越少的。 我读书学了点啥,跟宿舍里的人有什么冲突,将来有什么打算,这些你都不关心的。你做生意,卖了几碗面,几只鸡,这些,我也不可能跟你感同身受。 我们两个人,也不是一年到头在一起,就这么几天,我们还不至于互相厌烦。 而且我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就算是不说话,我看你干活也能看一天不腻烦的。 但是,男人能行吗? 你也知道的,那些男孩子,一分钟也不肯停的。 不过如果你将来找到一个人,就算是没有话说,一起干活也心里很平稳,不觉着尴尬,说不定这个人就是可以结婚的对象。” 这么个人……张红英想起来了沈永健。前世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就像是两头沉默的老黄牛,嗯,的确没什么共同语言,也没什么矛盾。对别人的意见不认可,最多就是不说话了。 两个人都没什么特别激烈的情绪,不会吵架,也可能是懒得吵架,或者是嘴皮子不够利落,知道吵不赢,也就算了。 这辈子还跟这样的人在一起?那岂不是跟前世一模一样。 张红英的确是想招女婿的,或者,还走如今最流行的两横头也行。 所谓的两横头,是指不嫁不娶,两个人结婚。 早些年的婚姻,对女孩子来说,不是出嫁,就是招赘。反正总要跟着一方父母生活的。 但是从八十年代末,不知道从哪里,兴起来了一种说法,叫“两横头做人家”。 男方家里给新人准备新房,女方家里也给新人准备新房。 张红英第一次听见这种说法,还是他们的一个老师,读完中等师范学校,回村教书。 她提出两横头,不算出嫁。男方也欣然同意。 后来人家一问:“这个季老师要结婚了?嫁给哪家了?” “不是出嫁,是两横头。” “啥叫个两横头?” “喏,这样这样,这就叫两横头。” “哎呀,这个倒是蛮好的。” 随着独生子女的增多,女方想招赘也困难,男方想娶妻也困难。 而娶个外地人?或者招赘个外地人? 家里条件不是差到一定地步,或者这个青年的情况没有差到一定地步,都是不会考虑的。 本地人勤勤恳恳,又很节约,大部分家里都攒下来不少家底。张红英记得,大概也就是九三年,杭州一个市场对外卖摊位,一个摊位价格到了十二万,而他们村就有好几户跑去买了摊位做生意的。 可见大家家底之殷实。 如果找个本地人婚配,那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强强联合。找个外地人,直接削弱一半。 高秀娟如果不是已经怀孕,是不太可能轻易进门的。 张红英突然想明白了,别人家能有这么多钱,自己家里,是不是也已经有了?? 人家也是一家三口,两个人劳动。自己家是三个人都在劳动,李小芳以前也在村办的服装厂上班的。就算是现在,他们也一直从塑料厂里接零活回来做的。 卖粮食是没有什么钱的,但是还有卖树,卖蚕茧…… 可惜他们不肯跟自己交底。 说起来,他们要说是重男轻女,前世自己生的是儿子,而张红星生的是女儿,他们也并没有越过儿子,直接把房子给到孙子手里。 “建珍,你说我跟他们分家怎么样?”张红英突发奇想。 “你没有结婚,怎么跟他们分家?”沈建珍白眼。 本地分家也是有讲究的。 上半年分家,大儿子发家。 下半年分家,小儿子发家。 偏心大儿子的,恨不得年初一分家。偏心小儿子的,就恨不得年三十分家。 所以为了不闹矛盾,一定要选在六月六才能分家,以显示不偏不倚。 十根手指头有长短,儿孙将来发展肯定也不平均。但是,差别不能让人归结到当初分家不公正上来。 张红英道:“我找个对象,两横头做人家,两边家里都不会太管我,我们小家庭独立出去。你觉得怎么样?” 沈建珍继续白眼:“我觉得不怎么样。你不能因为家里没有你的房间,就着急忙慌想要把自己嫁出去。 你就这么急着从一个家到另一个家? 对你不好的人,跟他们在一个家里,你也还是外人。 对你好的人,你看,像我,虽然我们没有血缘关系,大年三十还能陪你瞎扯。” 张红英笑起来,才对沈建珍说道:“养猪场那三个大学生,你还记得不?” 沈建珍道:“笑话,我的记性,三个大活人还能不记得?” 张红英便道:“他们中的一个,想跟我找对象。” “真的?”沈建珍一下子坐起来,兴致勃勃的道:“让我猜猜是哪一个。” 第95章 婚姻大事2 “是不是姓薛的那个? 那个长的好看,我觉得你们两个都好看,生下来孩子也肯定好看。” 张红英叹了口气:“如果是他倒好了。 哪怕他将来看上了别人,要跟我离婚,我跟这么好看的人有过一段,也值了。 我自己就不聪明,不会读书,找个聪明的男人,生个小孩,小孩不用像我一样吃苦。” 沈建珍叽叽咕咕笑起来:“你想的倒明白。” 说到这个,张红英可是很有经验的:“我们一辈子人,怎么活,到现在,基本上心里就有数了。 我肯定就是做做小生意,过过小日子。 你将来么,肯定要当书上说的科学家,作家,画家什么的,肯定是要当家的。 我自己已经能挣到钱了,找对象就可以找一个聪明点的,读书好的。不能挣钱不要紧,大不了我养家。 你的话,自己日子过的稀里糊涂,一定要找一个精明能干会过日子的。” 沈建珍便道:“既然不是姓薛的,总不能是姓李的吧?另外一个有女朋友了。 姓李的可不行,长的太矮太难看了。” 张红英叹气:“可是只有他能看中我啊! 如果你是男的就好了,我们这么多年感情,你肯定不会嫌弃我。” 沈建珍也很苦恼:“那些男的都是瞎子吗,你这么好看,这么能干,除了读书不太灵光,别的哪里差了?” 张红英也没办法。学历就像一条银河,划开了她跟那些读过书的男生。 沈建珍突然想起来:“我看报纸上经常有人登,自己是哪里哪里人,想交什么样的笔友。 然后别人看到了,就会写信过去。 我们同学之间要流行交笔友,你要不要也登个报纸,说明自己的情况,然后说自己想交哪里的笔友? 要不你也通过交笔友,多认识一些人吧,认识人多一点,肯定就会有人认识到你的好。” “还能这样?”张红英瞪大眼睛。 沈建珍道:“是啊,我们同学之间,也会互相写信,介绍笔友。 我高中时候还有过一个笔友呢。生活学习太苦闷,交交笔友也轻松点。 暑假的时候我带了我同学的照片回家,村里的雪华看见了,还非要给那个男生写信,叫我返校后把信捎给他呢。 不过我那个男同学有没有回信就不知道了。 后来考上大学,我跟我那个笔友也就断掉了。我给他写信,他再没有回复。” “可是我不会写信。”张红英有点苦恼。 沈建珍好笑:“写信有什么难的。 你看我给你写信,开头就是写名字,比如说你给我写信,开头就写建珍你好就行了。 然后就跟说话一样,讲你的信我收到了,对你信里提到的事,我有什么看法,是同意,还是反对,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对我上次提到的事,现在有什么进展。 然后交代一下自己这段时间过的怎么样,再问候一下你过的怎么样,或者问问我关心的事,有没有什么进展。 实在没话说,也可以说说身边的事。你的生意,你的打算,你遇到的好玩的事,或者你的想法,你的苦恼……” 张红英想到,这个不就是跟张宇昊后来交的那个“网友”差不多吗? 两个人都不认识,没见过面,但是通过一些特殊的方式联系上了。 写信也好,网上“聊天”也好,总归是一个认识人的途径。 张红英就道:“我既然去征笔友,不如干脆说我打算征婚好了。 我发个征婚启事,然后总归会有人给我来信。 我就慢慢写信联系一下。 等到找到跟我条件合适,又聊得来的,就请你帮我把关。” 张红英越想越觉得这是个不错的主意。 沈建珍说在报纸上,杂志上,都看到过很多这样的内容。 而后面,有了电视,有了网络的时代,张红英也听说过专门做红娘的公司和网站。 很多年以后,大家都不再相信“广告”,但是现在的人,都把报纸杂志上白纸黑字印出来的东西,当成真的。 沈建珍去年买了一本故事会,沈大林看到杂志上有一个种党参的广告,说是把钱寄过去,留下地址,对方就会寄过来党参种子。 然后把党参种出来,他们就会高价回收。 沈大林急于挣钱,种别的收成又很低,就真的给人寄了七十块钱。 钱寄出去后,没多久,就收到了满满的一袋种子。 大家都过去看稀奇。 党参是什么参?没听说过啊。 那种子是很多黑黑的小颗粒,比芝麻还小。 种子寄过来了,还有种植说明。就是没有说怎么回收,以什么价格回收。 沈大林研究了半天,看种植说明里写着,要把土挖半米深。 平常种地只要翻开十公分左右的土层,一下子翻半米深,那哪是人能随随便便翻得动的啊。挖树的工人倒是能挖半米深的坑,但是那人家都是壮小伙……沈大林放弃了。 最后那些种子不知道去哪了,反正没看见沈大林家里地里长出来什么东西。 但是现在的人,是真的很诚恳的相信一切广告。 所以她只要把征婚启事发上去,就会有很多人看到,也会有很多人相信。 就算是只有很少人相信也没关系,反正她征婚只征一个。 有一个就好了。 村里的炮仗声开始陆陆续续的响起来。 刚开始,炮仗声远远的,后来,听见楼底下开始剧烈的“砰!啪!” 一连响了四声。 是沈大林在放鞭炮了。 “哎,睡觉睡觉。明天起来我们再商量。” “嗯,睡觉。” 家里的被子,比单人被大,比双人被又要小一些。两个人想要睡的暖和,必须紧紧挨着。要不晚上稍微一动,两层被子可能就被分开了,会冻醒。 但是如果一个人一床被子,又太薄。 张红英有点不太习惯,沈建珍看出来了,她跑去橱柜里翻:“来,我们一人一床被子。这床被子横着搭上面。” “你们家咋这么多被子?”张红英好奇。 沈建珍无奈:“我妈不知道怎么了,说过完年好几个亲戚结婚,都要送被子。她过年前一口气全翻好了。 现在好了,便宜我了。” 张红英:“这是新被子,你拿出来盖她不会骂你?” 沈建珍嘿嘿笑:“明天大年初一,不能骂人。” 张红英:……难怪吴小红经常对你抓狂。 算了,大不了这床被子算自己买下的。回头把钱给吴小红。 第96章 大年初一 这个春节,张红英过的没滋没味的。学校开学迟,她本来是打算等到学校开学才回苏州的。 但是,家里边,那一家子四口其乐融融的,让她感觉自己已经在心理上被嫁出去了。 高秀娟是个厉害人,话里话外催自己嫁人。家里有嫂子的,多半会在小姑子出嫁的时候拿捏一把。张红英没想过自己作为姐姐,本来的大姑子,竟然也倒霉催的逢上这一遭。 张红英睡的晚,第二天也醒的晚。 沈大林一早起来煮好汤圆,吃过出门打麻将去了。吴小红也在楼底下坐着,接待来串门的人,声音响的人没办法继续睡下去。 正月里大家都闲着,男女老少就喜欢聚在一起打麻将,搓骨牌,还有打二十一点、梭哈。都是赌博,麻将和骨牌、牌九,是大人玩的。二十一点,梭哈,是小孩玩的。大人赌的是前一年的收入,小孩赌的是昨天收到的压岁钱。 张红英是个乖孩子,从来不出入这样的场合。沈建珍却已经跃跃欲试,先坐起来开始穿衣服。 衣服冷的跟冰块似的,她一边斯哈,一边快速穿衣:“我们快点起来,刷牙洗脸,吃个早饭,然后去打几把牌。” 张红英慢吞吞穿衣服:“我不会呀。” 她小时候,爷爷奶奶家里纠集来很多人搓麻将,搓骨牌。她,还有弟弟,堂弟,堂妹,都是跟着爷爷奶奶身边玩的。 别人看的津津有味,她连牌的花色都分不清。 在别人家借宿倒也罢了,吃饭是万万不能在人家家里吃的。 大年初一,如果没有客人来,家里是不开火的,吃的全是年三十留下的冷饭冷菜。张红英回到家,家里连汤圆都吃完了,除了供灶王爷的那两碗汤圆,只剩下一些饭箩里冰凉的年饭。 大年初一本来是回娘家的日子。以往每年大年初一,李小芳都会带着全家人回娘家。 新媳妇虽然进门,但是因为娘家远,也没有娘家可回。李小芳就照旧带着他们回自己娘家。 张红英对着冷饭冷灶发呆的时候,李小芳刚刚回到自己娘家。 老太太看到高秀娟,先高兴了一阵,才问:“红英怎么没看见?” 李小芳:\/“啊呀……我忘记脱了。” 然后去责怪张小树:“你女儿你怎么不记得喊。” 张小树一脸无辜:“红英常年不在家,我一时也没想起来。” 张红星不耐烦寒暄,已经跑去跟人打牌了。 “要不要回去喊一下?” “喊什么,走走难唉。让她在建珍家凑合一下算了。建珍家没有外婆家可去,大年初一也没客人,红英在那凑一顿没事。” 张红英也料到他们去的是外婆家——但是大过年的,没有一个人去做客的道理。算了,要不,跟沈建珍一起玩几把去。 九十年代,鸭湾村赌博的风气很盛。 光是他们生产小队,不到二十户人家,就有七八个长期有人打牌的地方。 沈建珍进入这样的地方,就是如鱼得水。张红英是忙的没时间去。 她正在犹豫呢,沈建珍的喊声响起:“红英,走走走,我们玩牌去。” 农村是不关门的,沈建珍一边喊,人已经到了跟前了。 “你们家人都没在?” “嗯,可能是去外婆家了。” “做客居然不等你自己走了?那你是不是早饭也没得吃?去我们家,我泡碗茶给你喝。” “我又不是你们家客人,喝什么茶。”张红英笑起来。 “嗨呀,就当早饭。别客气,快来。” 沈建珍回到自己家,拿出碗来,倒了半碗锅巴,又加了两大勺子白糖,开水一冲,拿勺子搅了搅:“赶紧喝。” 鸭湾村泡茶用的锅巴,是用糯米做的。 糯米饭焖好,再准备一个一星期不见油腥的大锅才能做成。 大锅底下生火,火不能太小,太小了糯米糊不上去。也不能太大,太大了就焦了。 用铲子挖一铲子糯米饭,然后铲子按着在锅里涂抹,动作跟给墙抹腻子类似。 腻子是糊状,锅巴却需要靠极大的力气,在瞬间把糯米饭按压在锅上,并涂抹均匀。一铲子糯米饭,做出来一锅薄如纸张的锅巴。 再用刀从锅上把它铲下来,用塑料袋封好,过年的时候待客用。 做锅巴,至少需要三到五个壮劳力才能做成。一个人烧火,做锅巴的人需要轮换。人的力气毕竟有限,做三四锅必须换人了。 用锅巴加白糖泡茶喝,那只有坐月子的产妇,和新年的贵客才有的待遇。 张红英笑:“哎呀,我这也是在你们家当客人了。” 沈建珍催:“赶紧喝,喝完去玩牌去。” 也不怪沈建珍瘾大,这家伙牌运好的逆天。 前世沈建珍说过一次,她准备上学去的时候,家里实在拿不出钱来了。沈大林一共只掏出来了五块钱。 去古镇的车费就要两块二。 沈建珍一咬牙,就摸去了别人玩二十一点的地方。 她一横心,把五块钱押上了。 变成了十块。 又压五块,变成了十块。 最后,赢了又赢,一连赢了二十次…… 沈建珍远房表哥说她:“你有这运气,怎么不把钱都赌上呢?赢一次变十块,赢二次变二十……” 沈建珍就问:“那我们鸭湾村的钱够我一个人赢的吗?有人做的起这个庄吗?”然后拿着一百零五块钱上学去了。 鸭湾村的各个小赌场,也是沈建珍勤工俭学的场所啊。 张红英把锅巴茶喝完,也兴致勃勃的跟着沈建珍去看热闹。 外头天寒地冻,小赌场却人声鼎沸。十几二十个人挤在一起,围着一张八仙桌,看上去就特别闹哄哄的。 沈建珍先去看了看沈大林,沈大林打麻将,收获不错。跟前已经摆了一摞票子。 然后又去看二十一点。 二十一点是发两张牌,然后根据自己的点数,决定要不要加牌。 大于二十一点就老掉了。张红英可算是开了眼界。 沈建珍能从别人是不是加牌,以及叫加牌时的爽快程度,推断出来牌桌上大概那些牌,是大是小,从而推断庄家是什么牌,手里还有哪些牌,来决定自己是否加牌…… 沈建珍又展示了一把将五元面额钞票变百元面额的神技。 张红英拿了五十块钱,全军覆没。但是看着沈建珍赢钱,却比自己赢钱还刺激。 有读者朋友问,为什么三更变两更。我回复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发不上去。 这边解释一下,三更变两更,是因为要挣钱吃饭...... 我码字慢,一个小时只能写一千字左右。又不能水字数,每个字都要用心去写的。一天只有几百个书城来的阅读,导致每天稿费都不够自己吃饭的,还有父母小孩要养活呢。主角在九十年代还能一天挣几百块钱,我在2024年一天都只能挣几十,丢人啊,只好再干点其他的赚钱,这样码字时间就不够了。 第97章 螺蛳粉1 沈建珍靠一己之力,把这个小赌场干散场了…… 玩二十一点的,基本上都是老弱妇孺。 一般也就拿个十块二十块玩玩。 年轻人推牌九还有梭哈最多,中年男人搓麻将,老头搓骨牌。 老弱妇孺手上没多少钱,来赌就是希望赢的,输一点就不干了,或者输光了,难以为继。 沈建珍兴冲冲的喊张红英:“走走走,我们去下一场。” 出来冷风一吹,张红英冷静下来了。听见沈建珍兴冲冲的样子,大过年的张红英不好翻白眼,还是忍不住劝沈建珍说:“欺负老人孩子有意思吗?” 沈建珍笑:……那人家老人也没嫌我是孩子,就不想赢我钱啊? 张红英摇摇头,都是些贪心鬼,都想从别人手里赢钱。 村里小孩都是还没上学就开始赌了,只不过有钱的时候赌钱,没钱的时候赌烟盒,赌画片。一家几代都在赌场上泡着,也没看见谁家靠赌发了财了。 倒是经常听说谁过年刚刚结了一年工资,人还没进家门,就被拖去玩牌,最后两手空空回家,夫妻大吵一架,年都过不好。 村里好像就一个小孩不赌,那就是沈建兴。因为每次跟沈建珍玩牌都很快就输光,沈建珍把钱还他,就为了让沈建兴接着陪她玩。可是还是坚持不了多久,就输的索然无味。 张红英觉得,是上学救了沈建珍。学校里都是好好学习的孩子,他们在一起比的是谁成绩好。要不她混迹于赌场,在这个环境里,还不知道会变成啥样。 说是大年初一,不懂事的时候觉得可红火可热闹。可是现在透过那些热闹的表象,里面看见的尽是空虚。 而再过十几二十年,连这种红火都再也看不见。 张红英不让沈建珍再去赌牌,沈建珍摸摸鼻子:“那你说我们去干点什么?l” 张红英笑笑:“唉,放假真不好玩。” 沈建珍道:“冬天确实没什么好玩的,也没下雪。要是下雪了我们还能去掏麻雀。 夏天可以去趟螺蛳。 现在就是干冷,没什么好玩的。” 说到汤螺蛳,张红英来劲了,问沈建珍:“听说广西有一种螺狮粉,你吃过吗?” 沈建珍摇摇头:“我只吃过鸭血粉丝汤。 螺蛳很腥气的,煮粉丝能好吃?” “我听一个广西学生说的,他们那边吃螺蛳粉。我还想问问你怎么做呢。” 沈建珍表示不敢想象。在她看来,水里的货,基本上都是腥气的东西,鸭子,螺蛳,鱼,跟面条,粉那是不配的。 做了一段时间生意,张红英想象力丰富一些:“试试看也不打紧的。” “好么,”沈建珍也来了兴致。 打牌不允许打,做别的她也不会,不如去试试做点新鲜的吃食。 “走走走,我们捡螺蛳去。”沈建珍从家里提了一只篮,兴冲冲喊张红英。 张红英都有点后悔临时起意跟沈建珍说螺蛳粉了。 在缺衣少食的时候,河里的东西丰富了大家的饭桌。除了大众货的鱼,还有一些小东西也可以上桌。 河蚌,这边叫水菜。很好摸到,下一次河能摸一大桶。不过大家不爱吃它,那肉,非得敲上半个小时才能咬动。加咸菜一烧,只能嚼嚼囫囵吞下。 虾,这边叫弯转,不知道初始得名是不是因为它熟了之后是弯的?这个好吃,但是很少能抓到。 而螺蛳,它出现在大家餐桌上的频次,是最高的。 这个东西,很容易得。 家里没菜了,借个螺蛳网,去河里趟几下,能捞上来半篮子。 趟螺蛳的网,是特制的。 一根长长的竹竿,顶上拴个网兜。竹竿的前边,绑一个扁竹片。 趟螺蛳的时候,让扁竹片在河底趟过,所有河底的东西,都落入网里。淤泥,在起网的时候从网眼里漏掉了。捞上来的,除了螺蛳,就是一些杂物。 大人趟螺蛳,小孩在边上捡螺蛳。捡回家,螺蛳屁股用桑剪剪掉,再清水里养一夜,第二天就可以炒熟了当菜吃。 但是这个螺蛳实在是没什么吃头。首先,螺蛳有一张厣,这个东西,吸螺蛳的时候,一不小心就会吸到嘴巴里,贴在上颚皮上,或者嗓子眼上,让人极不舒服。 第二个,就是肉很小,吸半天,不一定吸的出来。就算是吸出来了,一不小心直接咽了,半点味道都没有。 “大年初一你去捡螺蛳,我怕那不是在捡螺蛳,是在捡骂。”张红英没好气的拒绝了沈建珍的提议。 沈建珍不以为意,还是兴致勃勃的盘算着要怎么样去试一试这个螺蛳粉。 张红英想起沈建珍说为了偷枇杷都能起大早的精神头,觉得沈建珍估计不会放弃。 “算了算了,我们一起去吧,”张红英怕她在自己眼睛看不到的地方瞎折腾。 沈建珍也退了一步:“你怕捡螺蛳不好听,那我们去捡田螺。” 田螺跟螺蛳很像,只不过尺寸要大很多倍。 听到这个,张红英同意了。 张红英听说过一道菜,叫田螺塞肉。 摸螺蛳回来吃螺蛳不好听,吃田螺则又是另一回事了。请客吃螺蛳那是小气 ,吃田螺就是正菜。 现在田都改了桑,田里不蓄水。但是以前灌溉用的沟渠都还在。又因为这边雨水多,即使没有蓄水,沟渠里也还有很多水。 不管是田螺,还是螺蛳,都没想到,大过年的,自己在好好的晒太阳,就被人给抓起来洗刷刷要下锅了。怎么就有人能馋成这样子呢? 需要种水稻的时候,大家常年在田里,沟渠里有点小鱼小虾螺蛳田螺泥鳅黄鳝什么的,看见就都抓了。田改桑几年,这些小东西得到了休养生息,没多久就捡了一篮子。 张红英看了看无语:“说捡田螺你还是把螺蛳也捡了。” “顺手,顺手。”沈建珍敷衍着 。 太阳出来,连黄鳝也出来了。 张红英感叹:“黄鳝卖的可贵了 。二两以上的黄鳝,至少十几块钱一斤。” 沈建珍附和:“这个我也听说了。我一个同学,特别擅长捉黄鳝,连校长都经常跟他请教。 说是他多的时候一天能抓五十斤黄鳝 ,比校长一个月工资都高。” 第98章 螺蛳粉2 两个人在沟渠边上捡田螺加螺狮,来来回回的人看见了,不免就问:“大学生,才大年初一啊,家里头肉就吃完了,现在来捡螺狮? 这天气冻的人手脚都疼。在屋檐底下晒晒太阳多好!” 人家没有什么恶意,纯好奇。沈建珍也不炸刺,好声好气回答:“天天吃肉有点油腻。捡点螺狮吃吃换换口味。” “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肉都吃的腻了。”大家说笑着走过了。 张红英笑,这才哪到哪。现在也就是大家刚刚从只喜欢吃肥肉,变成更喜欢吃瘦肉。再过二十年,那才是真的肉都吃到腻。 “咦,红英,你看这个是不是荠菜?”沈建珍突然叫起来。 荠菜这个东西,等到天变暖,大家都出来挑野菜的时候,就已经开花变老了。 只有还天寒地冻的时候,才是鲜嫩的。 “是荠菜。不过这么小,也吃不成。”张红英确认了一下。 沈建珍就是为了好玩,哪里顾得上什么吃不吃。确认这是荠菜,她已经蹲下拔起来。 天气寒冷也不是没好处。晚上结冰,早上化冻,泥土都被来来回回结冰又化冻,搞的非常松软。沈建珍拔了不少荠菜。不过还有一些跟荠菜很像的野草也被拔进去了。 沈建珍一边往篮子里装,张红英一边往外扔。 “这些不是荠菜吗?”沈建珍傻眼。 张红英:“对啊,它们虽然很像,但是不是同一种野菜啊。那个是会发苦的。而且比荠菜大那么多。” 沈建珍摊摊手:“在我眼里,他们是一模一样的。” “荠菜有香味,你闻一下就知道了。”张红英试图教会沈建珍认荠菜。 “算了算了,我能有多少机会来挑荠菜呢? 还不如挑马兰头吧,这个我不会认错。” 张红英笑,你就嘴硬吧! 听说深圳绿化带里种的一种草,叫蟛蜞菊的,就被你们一家三口认成马兰头了……吴小红从深圳回来可没少说起。 “上次我们一起挑野菜,割草,还是上小学的时候吧?现在都大学了。时间过得真快。”沈建珍不顾张红英死活的感叹。 张红英冷笑:“哪里哪里,我还是小学生。” 沈建珍:…… “走吧,回去,大学生阿姐给小学生妹仔做螺蛳粉吃。” “没大没小,我是你阿姐好吧。” 两人一路嬉笑打闹着回了家。将荠菜放好后,便着手处理螺蛳。 沈建珍捡螺狮的时候利索,剪螺狮可就完蛋了,手抖的不行,完全用不上力。 张红英看了会儿,实在看不下去,一把把沈建珍拉开:“走开走开,还是我来吧。” 张红英熟练地拿起桑剪,一个个剪去螺蛳屁股。咔嚓,咔嚓,动作利落,声音清脆。 沈建珍有点黯然:“哎,我的手捏螺狮用不上力,不知道为什么。拿那种细小的东西我经常拿不住,拿住了手也不稳。” 张红英安慰她:“还好啦,现在都穿买来的衣服,要是在爷爷奶奶那个年代,还需要自己一针一线缝衣服,做鞋子,那才惨呢。” 沈建珍苦笑:“是啊,都说我妈不能干,纳的鞋底很稀疏,上的鞋面歪歪扭扭。鞋子又丑又不耐穿。可是我连针穿鞋底都做不到。 要是再早生几十年,我可能活不下去,会被打死的。” 张红英抬头看了看沈建珍,笑道:“一个人有一个人的福气。你还真的是,幸亏你爸供你读书。要是不读书,真的不知道能干什么。” 沈建珍吐槽自己:“上学其实也不行。 做化学实验,我手抖,连试管都拿不稳,做不好。 还有很多精细的实验,都做不来。 幸亏我没有学医,要不手这样,一不小心给人划个大口子,就惨了。” “啊,那你怎么办?”张红英关心的问。 沈建珍想了想,告诉张红英:“我到了学校,发现现在的专业我干不了,我准备转专业了。 转一个不需要动手的专业。” 张红英也不知道沈建珍说的转专业是什么意思,只能道:“你说的那些东西我都不懂,不过知道自己的缺点,扬长避短,应该没错吧。” 沈建珍已经端来了一脚桶清水,在一旁帮忙把剪好的螺蛳放到清水中。 “这螺蛳要吐干净泥沙才好吃,可是晚上水会结冰,它们会不会被冻死?。”沈建珍边忙活着边问道。 张红英不以为意:“以前人剪了螺狮养一晚上,是因为他们白天忙,只有晚上才有时间剪螺狮。 现在刚刚下午,泡到太阳下山前 应该就差不多了。” 两个人剪完螺狮,把脚桶抬到廊屋底下晒太阳。 太阳西斜的时候,气温已经降的很低。螺狮也把厣收了回去。 张红英捞起几个螺狮看了下,挺干净的了。算起来,螺蛳在清水里已经泡了几个小时。反正最后是要把螺狮肉挑出来的,到时候再洗洗吧。 张红英捞出螺蛳清洗干净。接着烧开水,放入螺蛳焯水,捞出备用。 “你去找两根女线来。”张红英吩咐。 “要女线干什么?”沈建珍不解。 “把螺狮肉挑出来啊!总不能吃螺狮粉还要嗦螺狮吧。”张红英觉得沈建珍可能靠不上了。说是要给自己做螺蛳粉,结果干活的全是自己。 沈建珍找出来笸箩,里边有针线。沈建珍看了下:“这女线都生锈了,挑螺狮会不会有铁锈味?” “铁锈味倒是不怕……但是生锈了再扎了你的手可就不好了。”张红英吐槽。 话音未落,沈建珍哎呦了一声,一滴鲜红的血珠从手指尖上冒了出来。 “你怎么能……”张红英急坏了:“被生锈的东西扎了,有毒的。要去打那个什么疫苗!” 这个就是沈建珍的领域了:“破伤风杆菌是厌氧菌,伤口很深才要打疫苗。我这个没事。”说完她挤了挤手指头,又挤出来一点血,就不管了。 针扎破的伤口,没多会就收敛的看不见了。 “摊上你,我可真是天生的劳碌命。”张红英吐槽,手下却不慢,动作干脆利落的一个个把螺狮肉挑出来,还记得把厣去掉。 第99章 螺蛳粉3 螺狮肉挑出来,又加清水洗干净,太阳就落下去了。 在外面野的沈建兴回来了,沈大林也从麻将桌上下来了。吴小红也送走了来串门的邻里。 然后一大家子四个人,就这么看着张红英干活。 张红英:……你们还真是不客气。这到底是你们家还是我家呢? 沈大林一个男人,不好意思挤上来打下手。吴小红没有打下手的概念。沈建珍?沈建珍要是上来,还不够添乱的。至于沈建兴,一个大小伙子,天天憨吃憨睡,哪里会想到要帮忙干活。 这是一家子心宽的懒人。 张红英心里吐槽,问沈建珍:“按你的想法,螺狮粉应该怎么做?” 沈建珍想了想:“起油锅,下葱姜蒜,然后再加入螺蛳肉翻炒。 这样能看去腥味。也能把螺狮的鲜味炒出来。 可能还得加点辣的调味,这样可以压住腥味。 汤底,最好用鸡汤,或者排骨汤,牛肉汤也行。我们本地的做法,酱油加盐再加猪油味道是不够的。 你试试看。” 沈大林猜到,这多半是张红英在考虑卖新鲜东西呢,连忙应道:“有鸡汤,年夜饭炖的鸡都没人动,鸡汤在厨里。” 沈建兴已经兴致勃勃的把鸡汤端出来了。 上面厚厚的一层油,软的像泥一样,金黄色。底下是鸡汤,已经凝成像果冻一样的胶体。 “要么你来炒?”张红英提议。她可没有沈建珍这样看一下就知道应该加多少料的本事。 沈建珍跃跃欲试,沈大林却道:“我来我来。我来试试看。” 沈大林肯下厨,张红英就更踏实了。毕竟沈大林的手艺,张红英也是见识过的。 沈建珍还在问:“阿爸,螺狮这么腥,炒出来能好吃?” 沈大林笑:“你懂什么,螺狮腥,是因为以前吃的时候不舍得放料。 现在用大油大火,不可能还腥。” 沈大林炒螺狮,连菜籽油都不用,直接挖了一大勺猪油。 雪白的油脂在火热的锅里融化,沈大林把葱姜蒜放进去,没几秒钟就香味出来了。 沈大林把葱姜蒜捞起,又把沥干水的螺蛳肉放进去翻炒。 “好香。”张红英虽然不知道正版螺蛳粉什么味道,但是这个味道已经不错了。 沈大林又放进去一勺自己家做的豆瓣酱,三个早就泡发好的香菇切成丁,几片春笋切成丝。 炒熟后再加入鸡汤冻。 水刚一沸腾,香味出来了。沈建兴已经半大小伙了,还急得不行:“阿爸,还有多久能吃?我已经饿死快了。。” 吴小红拍了一下他的头:“过年不能说死。” 沈建兴嘻嘻笑:“那过年还不能打人呢!” 乡下没有米线,也没有米粉。但是有丝粉。 丝粉是绿豆做的,入水没多久就会化掉。 沈大林把泡软的丝粉放进去,加点盐,汤再一翻滚,就捞出来:“来来来,大家都尝尝。” 分好了螺蛳粉,又撒了一把葱花。 张红英尝了一口,眼睛一亮:“阿叔,好吃。” 沈大林洋洋得意:“如果有火腿,木耳,鸡蛋皮,皮肚,应该会更好吃。” 张红英:好吃嘴也是天生的。 “阿叔,这些东西,很多我们这边都没有的吧?”张红英问道。意思是你在哪里吃到的? 沈大林露出缅怀的神色:“我奶奶年轻时候吃过的。后来她一个人养大我,虽然经常饿肚子,但是逢年过节,总要想办法弄点好吃的。 后来知青来了,天南海北的都有。很多东西,我都是听他们说的。” 吴小红突然没了好气:“人家早都嫁人了!” 张红英笑,偷偷去看沈建珍。果然她耳朵都竖起来了。 沈大林尴尬:“过去的事还提她做什么?” “人家跟你找了阵对象又回去了,你还惦记什么?”吴小红醋意熏天。 有瓜啊!张红英八卦雷达拼命转,冲沈建珍使眼色。沈建珍皱眉:“这个粉丝要赶紧吃。都断的夹不起来了。” 五个人都不再说话,赶紧吃起来。 零度左右的气温,这简约版螺蛳粉凉的非常快,已经刚好入口了。 稀里哗啦吃完之后,大家摸着肚皮:“舒坦!” “阿英啊?你过年真的家里都不住了??”李小芳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张红英走出去一看,叫了声:“姆妈,你们从外婆家回来了?” 李小芳嗯了声:“中午在大娘舅家吃的。吃完了说是要回来,小娘舅又非要在他们家吃晚饭。 红英你早点嫁出去,以后大年初一我们就不出去做客了,在家里等你回来。” 张红英就往出走,总不能留在沈家,大年初一在人家家里起争执。 李小芳跟着张红英絮絮叨叨,让她早点嫁人。大年初一的,张红英耐着性子跟李小芳解释:“等过完年回了苏州,我就想办法找对象。你不用絮叨了。” 李小芳试图让张红英回来:“你看你在苏州,对象么对象没有,房子么房子没有,工资么,工资也存不下来。 在苏州有什么好的,连吃口青菜都要花钱。 你不如就回来吧。不管挣多挣少,全能存下来。 在苏州挣的多又怎么样,吃住穿就全花掉了。” “那我回来不也是没地方住? 小毛头还没生出来,就把我房间抢了。 我总不能回来天天打地铺吧?”张红英问道:“地上那么凉,睡地上寒气能把人冻死。” “建珍家不是能借住嘛!”李小芳不以为意。 张红英好笑:“建珍马上要开学走了,你叫我一个大姑娘住到人家家里去,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不要脸,想给沈建兴做养媳妇呢!” “怎么可能,沈建兴才多大!” “所以才是养媳妇呀!”张红英已经不气了。 回来过年是她自讨没趣。 一个人过年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要不是怕人说嘴,她是真的不想回来。 “明年我找得到对象就结婚,找不到我也不回来过年给你们添麻烦了。”张红英看似说的气话,实际上她心里真这么想的。 “明年姐姐要结婚啊?听说条件好的人家,彩礼已经要两三万了。”高秀娟的眼神里闪过一抹光。 张红英笑:“你们那边彩礼是给父母的,所以你是不是觉得越多越好?我们这边,男的给多少彩礼,女的要给多少陪嫁的哦。” 说完,扭头看着李小芳:“姆妈,两三万的嫁妆,你准备好了吗?” 第100章 去南京 李小芳脸上挂不住:“你的彩礼我是不要,但是你也别指望嫁妆。 蚕丝被四条,我是老早就准备好的。” 高秀娟还待劝:“阿姨……” 张红英亲亲热热挽着李小芳胳膊:“我们这跟你们那重男轻女的地方可不一样。 你们彩礼虽然要的少,但是那都是给岳父母的。我们这边,彩礼是男方给新娘的,嫁妆是女方给新娘的。 我阿爸姆妈对我们姐弟是一样值钿的。 要是没有嫁妆,嫁出去丢人,我不想嫁人,就留家里领女婿了。 要是我愿意在家里领女婿,我还能分一半家私呢!比如说两间楼房,总有我一间。” 高秀娟不料本地的习俗是不一样的。 等到高秀娟搞明白彩礼家里不能吞下,顿时索然无味:“阿姐,婚姻自由,你想怎么样都行。就算是不想出嫁,回来总有你一碗饭吃。” 张红英笑笑。难道你还真想摆长嫂架子,把我赶出家门不成? “阿爸,姆妈,天都黑了,我去沈建珍家睡觉了。” 张红英说完,也不顾他们脸色,走了。 “也不晓得在苏州寻着嘎几钿?”张小树问道。 张红星却道:“红英还在学徒,打下手,做衣裳能有几钿啊?肯定还不如拍照赚的多。 就是可恨青镇没有多少生意,要么过好年我也去苏州? 让伊帮我寻只饭碗头。” 张红星想的很好。张红英已经把苏州的路趟熟了,自己跟她出去,吃住,都可以用张红英的。到时候不管是挣多少钱,全进自己的口袋。 至于吃住姐姐的是不是不合适?有什么不合适的。长姐如母,给她个机会养活自己,她不定多骄傲自豪。 张红英不知道张红星是怎么想的,知道了也会让他去吃屁。 不过沈建珍的提议打动了张红英。 “红英,学校开学还早,不如你跟我一起去南京吧? 我带你去玩,再尝尝南京的盐水鸭,鸭血粉丝汤,没准回来就能开发新产品了。” 沈建珍兴致勃勃的提议:“我们开学还早,但是过年做客,我现在也没什么兴趣。没考上大学,去做客天天要听人家数落。考上了大学,他们肯定要么是生硬的笼络我,要么是继续数落我,好显得大学生也没什么了不起。 还不如出去玩几天。” 南京啊!虽然是江苏的省会,但是苏州人,是只晓得有苏州,不知道有南京的。 “你不想去南京吗? 南京有明孝陵,有中山陵,有梅花山,有灵谷寺……有长江大桥,有珍珠泉,有……” 沈建珍开始掰着手指头数给张红英听。 “明孝陵和中山陵是什么地方?”张红英问道。 “哦,明孝陵是埋朱元璋的地方,中山陵是埋孙中山的地方。”沈建珍解释。 “啊,那不是坟头吗?”张红英不解:“这个有什么好看的?” 沈建珍想了想:“要你这么说,南京还叫金陵呢。 但是他们这个坟头,跟小老百姓的坟头修的是不一样的。 占地面积特别大,还有石人石马,还有山水湖泊,还有很多很多树,很多很多花。总之特别……” 张红英打断她:“好了好了,你不用跟我这个小学没毕业的掉书袋,是不是找不到什么我能理解的形容词了?” 沈建珍诚实的点点头:“但是我形容也没有用,你自己亲眼去看一下就知道了。 南京本来也有皇宫的,后来被烧掉了。还有中山门城墙。 反正只有亲眼看见了才知道,六朝古都是什么样子的。” “好,去就去,有你带路,我怕点啥?”张红英回答道。 沈建珍还在想办法劝说呢,没料到张红英答应的这么痛快,一时有点愣。 张红英才笑:“惊讶什么,难道你以为我是天生不会享福的人吗? 好吃好穿好玩,那是人人都喜欢的。 我只不过是从小我爸妈连街上都不带我去,所以一个人不敢出门罢了。 有你带着,上天入地,我都不怕的。 等到我将来熟了,出国都敢试试看呢!” 江浙沪地区经济发达,农民也大把去过新马泰,香港澳门,日本。 像沈大林后来上了年纪,身体好的时候,天天跟团出去玩。 沈大林性子开朗,口才好。虽然小学没毕业,但是记性好,不少名胜古迹都知道,都能说出个一二三四五来。 他除了谈天说地,还能拉开嗓子唱一唱。后来旅游团的人为了笼络他,连团费都不要,算他个编外导游,一个月还发两千块钱工资给他,带着他玩——就是为了哄好其他的老头老太太。 张红英活了五十多岁,却天天忙着挣钱,什么福都没享到,亏死了好吗? 现在有了机会,可不要出去好好玩一圈? 吃过玩过享受过,才算是没有白活一辈子。 做老黄牛苦死了。 “过年,火车票肯定不紧张,去南京的那趟火车是下午的,我们可以睡到自然醒,然后让沈建兴送我们去青镇坐车。 路上估计也没什么人会拦车,坐十点钟那班车都来得及。”沈建珍想的很清楚。 去南京嘛,已经熟门熟路了。 路上要经过那些火车站,她都记得。 张红英也兴奋的睡不着觉。 刚开始只是走出鸭湾村,慢慢的走出青镇,现在,要走出苏州了。 她究竟不是被拴住的老黄牛。 听沈建珍描述了秦淮河,夫子庙,梅花山……张红英的梦里都是落叶飘飘的法国梧桐,喷香的盐水鸭,还有一闪烂漫的梅花。 享福谁不会呢? 张红英梦里都在笑。 不料第二天出了点小小的岔子。 沈建兴听说他们要去南京,赖着也要去。 而张红英回去跟李小芳打个招呼的,张红星听见了,也非要去。 要去就算了,还要带上高秀娟。 高秀娟还说:“南京是我们安徽的,说话跟合肥一模一样。 我跟你们一起去,不用怕被当外地人欺负。” 李小芳也跟着劝道:“江北人凶的很,建兴都去了,让红星也去。带上两个男儿家,不怕被欺负。” 张红英哭笑不得:“姆妈,我可没那么多钱。 带他们去,钱谁出?” 李小芳不乐意了:“建珍还在读书,都能带弟弟去玩。你都工作了还不舍得带弟弟去玩?” 第101章 南京1 带沈建兴和张红星两个大小伙出门,还可以说是为了安全。但是带个孕妇,那不是在拿人命开玩笑吗? 就算是春节期间,可能火车上不那么拥挤,但是长途跋涉,也不是孕妇能承受的。 而且现在的公路路况还不好,车况也不好。一路颠簸去苏州,张红英真怕高秀娟把孩子生在路上。 李小芳软硬兼施,想让张红英带上张红星和高秀娟,张红英就问:“姆妈,带上她们,我倒是不怕花钱,但是有个问题,就是谁照顾她们啊? 我都还没结婚呢,可不会照顾孕妇。 要不你也去?” 李小芳想起晕车的销魂滋味,脸色都白了:“我不行,我晕车厉害。” 张红英就看向高秀娟:“弟妹,真不是我不乐意带你去,你看你肚子这么大了,车子里颠来颠去,伤到我宝贝侄子了,那我一辈子过意不去啊。 等你生下孩子,有空了我们再一起去。 至于红星去不去,都听你的。 你要是想让他留下陪你,他就留下。” 张红星跳起来:“我去不去玩怎么能听一个女人的?” 张红英微笑不说话。 高秀娟上去揪住张红星耳朵:“女人怎么了? 女人怎么了? 不能听女人话,你倒是别娶我啊? 把我娶回来,孩子都有了,才说不能听女人话。 你信不信我把孩子打了跟你离婚! 我在厂里是有工作有工资的,又没靠你养活。你要是再不对我好点,我图什么?” 高秀娟是真没省力气,张红星耳朵都快被揪下来了。 “放手放手放手,疼疼疼! 我不去了还不行吗?”张红星从心的很。 “去,为什么不去? 姐姐带你去玩,那是姐姐一片好意。 去了多吃点,好好玩。现在天气冷,东西不怕坏,姐姐肯定要带很多东西回来,你帮着扛包去。”高秀娟笑嘻嘻,张红英目瞪口呆。 前世只有李小芳跟张小树吃里扒外主动送资源,就把张红英坑够呛。这辈子再加上高秀娟打配合,张红英心下警觉,这个家里是一分钟都待不下去了…… 也不知道报纸杂志上的征婚启事怎么发,回头催催沈建珍。 最后还是四个人一起去的南京。 青镇到苏州的长途汽车,上午有三趟。苏州到南京的火车,就很多了。只不过有一趟是专门跑苏州到南京的。 这趟车开的很慢,每站必停,也就是沈建珍提起的那趟到了南京都天黑了的车。买票上车,能保证每个人都有座。 还有很多火车是过路的,那种上车,基本上就只能站着。沈建珍说她回外婆家,搭车坐的就是这种过路车。 火车站进站口的东侧,还有一个像花园一样的小门。牌子上写着软卧。 张红英问软卧是什么意思?沈建珍解释,有些火车路上走太远,人不能一直不睡觉。就有几节车厢是卧铺。卧铺又分硬卧和软卧。 软卧应该是干部才能坐的。沈建珍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她一个福建的同学,她爸妈都是干部。 开学的时候,福建来南京路途遥远,要坐很长时间火车,就是她爸爸找关系买的软卧票。一般人压根买不到。 沈建珍远远看了一眼,说道:“软卧肯定很舒服。 等我以后工作了,就有干部身份。 过几年要是干的好,级别上去了,就可以坐软卧。到时候我带你一起去。 不过去南京很近,不需要坐软卧。” 张红英知道后面有高铁,但是没听说买高铁票还要干部身份啊? 不过这个软卧看起来就很高端。别人都在候车室挤的站都站不住,软卧看上去像是一个小园林,进去可以悠闲的等车。 人跟人一直是这样层次分明的啊,张红英又看了一眼,才移开视线。 四个人到的比较早,沈建珍去买票的时候,还是买到了慢车票。 一路上,经过很多站点,路边看到很多山。张红英高兴的不得了:“山!快看,山! 走过去不知道有多远? 半个小时能不能走到?” 张红星也没见过山,非常激动。 沈建兴跟沈大林跑船的时候,有时候是因为有人需要盖房子,叫他去山里装石材,或者装沙子所以见过山了。 沈建兴就很得意的说:“我看见过很多很多的山了。 山炸开还能卖石子。 我捡了一副七回去。” 在鸭湾村,小女孩们都喜欢玩石子。挑那种大小合适,又没有锋利棱角的石子,能玩出花样来。 石子一共七颗,所以这个游戏叫“捉七。” 石子从手心里抛洒在桌面上,第一次捡起一颗往空中抛去,手捉住桌上的另一颗石子,拍一下桌子,然后反手接住空中掉下来的石子。 第二次再把石子往空中抛去,手要捉住桌上的两颗石子,再去接空中掉下来的石子。 第三次要捉三颗石子。直到所有的七颗石子都被捉住。 然后把七颗石子都往空中抛去,再接在手心。 全部捉住的是赢家。 比的那就是个眼疾手快。 全鸭湾村,只有后头的高玉花姐妹俩有一副七,不知道什么人传下来的。 其他人想玩,就只能跟在姐妹俩屁股后面,试图争取一次机会。 张红英捉七是行家,七颗全能捉住。沈建珍……沈建珍只能捉住第一颗,然后被空中掉下来的石子花样砸手。 鸭湾村是一个看不到石头的地方。唯一的石头,还是古时候修河堤的那种青条石,后来水运废弃,河堤和码头也就被废弃了。 后来古镇开发建设,到底下村子收青条石。一百斤石头,能卖掉几十块钱。听说镇上收购价一斤要几块钱。 石头卖的比猪肉贵,这件事就很戏剧。 整个村子的石头基本上都卖光了,只有沈建珍留下一块石头不许卖,说是回家可以坐坐。 沈建珍对捉七不感兴趣,但是看到他们三个兴高采烈的样子,才说道:“你们这么喜欢石头,可以去南京买雨花石。 那个石头可漂亮了。” 张红英抠门属性显化:“哪里能捡到吗??” 沈建珍无语:“雨花台清朝以前应该能捡到。 现在的雨花石,基本上都是打磨出来的。 但是捉七足够用了。” 张红英也无语:“我都二十多了还捉七哪, 我就是想享受一下捡漂亮石子的快乐。” 第102章 南京2 现在是冬天,天黑的早。到南京的时候,刚下火车,天色就黑了。 张红英像有夜盲症的小鸡一样,紧紧跟着沈建珍:“建珍啊,接下来怎么走?” 沈建兴跟张红星两个,则是满脸好奇,四处张望。 沈建珍笑她:“你跟着我就行了。我们四个人呢,先去找住的地方。 你也不是第一次出来了,怎么还这么胆小。” 张红英打了个哆嗦,心道:“那么多被带来鸭湾村找婆家的小姑娘,你还没产生警惕啊? 还有名牌大学的女博士失踪,几十年找不到的呢。 还有一个女硕士被’收留’,发现的时候瘦的不成人样。 比我聪明的都有这样的遭遇,我这么笨的,不小心点,可能就回不了家喽。” 不过这些话她没有说出来。沈建珍顺风顺水,可能就是因为她运气好,还有这种坦然无畏的态度,让坏人不会盯上她。 说多了,没准她开始害怕,反而改变她的态度。 四个人走到火车站外,黑漆漆一片。只有门口有几盏灯亮着,一些小摊贩在卖东西。 沈建珍一出去,就先买了份扬子晚报。 那么厚一沓报纸,一块钱。 “你怎么这么喜欢看报纸?”张红英问道:“明天再买好了喽?晚上这么暗,看了伤眼睛。” 沈建珍耐心解释:“报纸上有很多新闻,通知,我要看看报纸,才知道每天带你们去哪玩最合适。 哪里景区有什么表演,哪里景区有庙会,都要在报纸上找消息。 还有公交车改道,或者改变运行时间,这些都会在报纸上登出来。 要是不看报纸,公交车停了都不知道,那我们可能等一晚上公交车都不会来。 我平时在校园里,有什么事辅导员会通知到班长,班长会通知到我们。 但是社会上的事,就只能靠报纸了。” 张红英点点头。 沈建珍虽然在南京上了半年学,也出去玩过好多地方了,但是学生跟社会还是有一定脱节的。比如说,她每次出去玩,都是公交车直达景点,玩一圈后又公交车回来,并不在外面住宿,导致她除了学校周边,对外面哪里能住宿啊吃饭啊,其实并不熟悉。所以沈建珍决定,还是带他们去自己学校附近。 一行人上了公交车,开始往沈建珍学校方向走。 公交车票已经涨到一块钱一个人了。 听沈建珍说,还有一种公交,有空调的,要两块钱一个人。 好在沈大林发财了,给沈建珍的生活费已经到了一百块钱一个月,再加上学校生活补贴二十六,要不连校门都不敢出。 夜晚黑漆漆的,张红英也不知道过了多少站路,经过几个路口,终于到了一条大路上。 沈建珍提醒:“准备下车。” 路边就是一个宾馆,楼层好高,也不知道有多少层。 沈建珍带着一行人进去问了下,一个房间一晚上多少钱。 “一百六。”前台微笑着回答。 …… 四个人全都张大了嘴巴。 沈建珍硬着头皮说:“那我们还是回我们学校吧。 红英你跟着我不要说话,别人看不出来你不是学生。 建兴和红星,我带去找我们班男生。 我们班广东的,还有云南的,海南的学生,都是没有回去过年的。 过去跟他们挤挤。” 要去大学里了,除了沈建珍,三个人都兴奋起来。 大学怎么样,他们没见过啊! “走过去可能有两三站路,半个小时就到了。 如果我一个人,那是不敢走的。现在四个人,我们完全可以走过去。公交车不好等。” 农村娃,走几步路怕什么? 四个人都兴致勃勃的开始往回走。 “喏,红英你看,这个就是中山门了。 我没事的时候最喜欢上城墙上玩。 不过上面也没什么东西,就几棵树。 然后城墙断开了,要不能绕着城墙走一圈。” 路上黑漆漆的,沈建珍又道:“这边正在修沪宁高速,听说这条高速修好以后,我再回苏州,就方便很多了。 但是等它修好,我可能都要毕业了。” 沈建珍一路兴致勃勃的给他们介绍沿路的风景。说完了又指着路边的大树,说道:“这个树,叫法国梧桐,又叫二球悬铃木,南京到处都是。 这树一直种到美龄宫那边去了。秋天特别好看。 我听爷爷说,他们年轻时候,都来南京种过树。 这么多树,没准哪棵就是我们爷爷种的呢!” 大家都高兴起来。 爷爷年轻时候,那是作为民夫进南京种树,现在他们也来了,但是他们是来游玩白相的。 走了半个小时后,就到了学校大门。但是门没开。沈建珍怕喊门被人盘问,决定绕路:“算了,我们走小门。家属院那边有扇小门,常年开着,大家进进出出,没人会管。” 张红英看了沈建珍一眼:“卖奶油蛋糕的不知道还在不在?” 沈建珍有点糊涂:“你想吃蛋糕啊,过年估计不在吧。” 张红英摇摇头,也是,大过年的,学生大部分都走了。留校的,大部分都是贫困生。 有钱人坐个飞机就回去了。 贫困生又不会有多大的消费能力。 “奶油蛋糕,还有南农烧鸡,应该是南京农业大学食品系搞出来的。听说很好吃,很有名。但是我从来没吃过。 现在放寒假了,他们估计也放寒假。要不我去买一只你们尝尝。” “啊,做食品还要上大学?” “大学里还做蛋糕做烧鸡?” 人均学历初中没毕业的三个人惊讶坏了。 沈建珍笑笑:“还有做酸奶。”说完她舔舔嘴唇:“都是听说的。” 从小门走进去,果然畅通无阻。 沈建珍又指着一个被网拦起来的地方:“这个是球场,听说被一个学生包了,一年两千多。打球收费,一次收几块钱就不知道了。” “哗,这个学生真厉害。 能把本赚回来吗?” “应该能吧,如果赚不回来,他就不会连着包几年了。” “这是舞厅,每个星期五、星期六晚上,都可以跳舞。” “这是录像厅,三块钱一张票,可以看好几本电影。” “这是电影院……” 感谢大家的打赏。看在我天不亮就更新的份上,拜托大家动动小手,点点催更,还有免费的为爱发电。多谢多谢。 大家挣钱都不容易,有免费的打赏我就很开心了,不必破费。感谢。 第103章 南京3 沈建珍带着他们,又走了很远,才看到一片路灯。 “到了,这是我们宿舍区。”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张红英听见沈建珍松了口气的声音。 路修的很宽,两边都是大树,也都是沈建珍说的那个什么球悬铃木。就是不知道这些,是不是也是蒋光头那会种的了。 路的两边,是宿舍。左边两排,右边三排。 左边的楼有五层高,右边的是三层。 张红英指着五层的那栋楼说:“这是女生宿舍楼,其他的是男生宿舍楼。” 又指了指边上:“那边是研究生住的宿舍楼。他们的楼最好了,从窗口就能摘到核桃。” 张红英笑起来,不愧是沈建珍,宿舍好不好,就看能不能吃到好东西。 沈建珍还说:“你还别说,这个核桃叫长白山核桃,比外面卖的核桃油多,还脆,还没有那种涩味。 我还是下课的时候看到有人在地上捡核桃,才知道这个能吃的。 我们宿舍的门,都被我挤核桃挤松了。” 沈建兴灵魂发问:“姐姐,你这么爱吃,当时为什么不去考食品专业?” 沈建珍懊恼:“那我也不知道食品专业可以做吃的啊。做好了还可以吃。 我们填志愿的时候,拿到的那个资料,跟报纸一样,就写了什么学校,什么专业招生,去年录取是多少分。 还有科目成绩要求。 我填志愿是瞎填的。” 张红英听在耳朵里,却有了个新想法。 “你们在这等着,我去找一下我们班男生借宿。” 路灯昏黄,寒风萧瑟。南京的气温比苏州低不少,再加上过年期间人类活动少,背阴处积了很多雪。 苏州也下雪,但是多半一两天就化干净了。到了后来,雪还没落地就化了。 没等多久,男生宿舍楼里抖抖索嗦的出来两个男生。 个子都不高,一个看起来跟张红英差不多,一米六出头,一个看起来只到那个人肩膀。估计一米四出头。 “建兴,红星,你们俩过来。”沈建珍招招手。 沈建兴和张红星就都过去了。 “这个叫林震宇,这个叫范斯文,都是我的同学,”沈建珍介绍道:“这个是我弟弟,叫沈建兴。那个是我好朋友的弟弟,叫张红星。 这几天他们就麻烦你们了,回头我请你们吃饭。” 个子高一点的林震宇看了眼张红英,才对沈建珍道:“行,两个弟弟就交给我们吧! 天怪冷的,我们先上去了。” 然后四个人就进楼了。 沈建珍反过身了,挎住张红英胳膊:“走,我们也回宿舍。早知道要来学校,我就给他们带点特产了。 我还担心出去玩带东西不方便,什么都没买。” 张红英就跟着往宿舍楼走。 女生宿舍有五层,但是沈建珍住二层。 进门就是一个大玻璃,玻璃后坐着一个年轻小伙。长的还挺帅的。 看见有人进来,那人抬头看了一眼,什么都没说。 张红英上了楼,才好奇的问:“怎么弄个男的看女生宿舍?” 沈建珍笑道:“女生宿舍楼那么多人,一个宿舍住七个人,一层就快两百人。一共五层,上千女生呢。有点什么事,随便喊一声,大家就都出来了。没人敢干坏事的。” 张红英又问:“那看宿舍能有多少钱啊,大小伙子干这个能养家糊口?” 沈建珍已经拿出钥匙打开宿舍门,闻言指指墙上挂的电话机,说道:“我们宿舍楼只有一个电话,是总机。 如果有人打电话过来,他就会呼叫那个宿舍。 接一次电话给他三毛钱,加起来也不少呢。” 张红英突然道:“那如果看宿舍的同时,再弄个电饭煲煮茶叶蛋卖,或者煮泡面,还能再赚一点。” 沈建珍笑出来:“你好厉害! 楼下有个地方出租煤气的,用他们的煤气烧一个菜一块钱。 你的想法是行得通的。” 女生留校过年的少,整栋楼可能就十几个。沈建珍打开被褥:“好凉!如果不是你也来了,我都不敢在宿舍待。” 张红英摸了摸被子,又冷又硬:“这可怎么睡啊,冻死人。” 沈建珍建议:“在这边睡觉不能像老家睡觉那么脱的只是棉毛衫棉毛裤那么睡。 你只能先脱掉最外层的外套,穿着毛衣进被窝。等到被窝暖起来了,再一层层脱掉衣服。” “有没有热水泡泡脚?”张红英感觉血管里流的不是血,是冰渣子。 “寒假没什么人,开水房和澡堂估计都没开。 我们宿舍大家合起来十五块钱买了个电炉,我试试看能不能烧水。 但是如果不小心把保险丝烧了,我们就只能摸黑睡觉了……” 沈建珍悉悉索索的找电炉。 宿舍里有没有烧水的壶,她拿搪瓷盆去水房接了一盆水,在电热丝上加热。 “这可是我吃饭的饭盆。希望它不要烧坏了。”沈建珍嘀嘀咕咕:“没想到放假的时候在学校待着这么不方便。” 一张水票一毛钱,可以提一壶开水,洗一次澡一张澡票是五毛钱。自己烧水的代价,万一烧掉保险丝,一块钱。 沈建珍花了好半天才把水弄热,倒在脚盆里:“赶紧泡赶紧泡。要不一会就凉了。” 张红英把冰凉的脚放进脚盆,这才感觉到有了一丝暖气。 两个人泡过脚上床,沈建珍说:“学校发的被子是两床,一床厚的一床薄的。 我知道你不喜欢跟别人挨着,我们俩一人一床,然后我把上铺的厚被子拿下来搭着。我们俩关系好,用她被子,不挨着身体,她不会介意的。 而且她男朋友在外面租房子住,有洗衣机,要洗被子也方便。” 张红英也没说啥,这会条件不好,到了冬天人很少洗澡。很多地方没有热水,空气温度又很低。好不容易洗个澡,又没有电吹风,一出门头发都结冰了。 所以很多人为了怕被子盖的太脏拆洗麻烦,还特意在被子的两头又缝了两块布,叫“被横。” 脏了,就拆洗这两块被横就行了。 大部分人的被横一冬天拆洗两三次,都睡的发黑的。 不过听说有人在外面租房子,张红英的念头就更强烈了:“阿珍,你说,我能不能也来读大学?” 第104章 我也读大学 要是李小芳在这,那张嘴刀子似的,一定会骂开了:“你做梦想屁吃!小学都读不完,还能读大学?” 但是现在在她面前的,是沈建珍。 沈建珍一直是很聪明的。 她瞬间就想到了:“你是不是想找像学裁缝那样的培训班?” 张红英使劲点头,也不顾沈建珍能不能看得见。 “你说的食品系会教做食品,什么烧鸡酸奶。如果还能学做冰棍,就更好了。 你还记得我们摆摊卖方便面就卖了多少钱吗? 我要是能学会做更多东西,把那些东西像方便面一样包装起来,然后卖出去。”张红英掰掰手指头:“我也不指望像方便面一样卖到全国。 就光是在苏州卖一下,苏州人都喜欢吃我做的食品,我就能赚很多钱。 除了苏州,还有无锡,常州,都说苏锡常,我们口味应该是毕竟接近的。 哦,还有上海。 浙江跟我们口味也接近的。 你说如果能在我的产品能在江浙沪市场上站住脚,我是不是就能当有钱人了?” 沈大林就在自己镇上卖过年分的鱼,就能挣几十万。虽然明年这笔生意不一定还能轮到他来做,但是有了这笔钱,苏州两套房子已经买好。只要他自己不作死,不起二心找个小的,或者不在赌场上输红眼,他们家日子已经稳了。更何况还有这么聪明的沈建珍正在长大。 沈建珍则是在思考张红英提出的问题。 “阿珍,你说我的想法能行吗?”张红英问道。 沈建珍点点头,又想起来她看不清,才道:“我觉得可以。 大学里面有成教学院,里边上学的都是自己没考上大学的成年人……” 张红英噗嗤一声笑了:“正儿八经上学我可能不行。 不会的那些东西我还是不会。 我再学多久,也不可能拿到大学毕业证书。 我只是想学一些专业知识。 比如说食品怎么加工的,需要注意些什么东西。” 沈建珍却道:“全日制大学的毕业证书肯定拿不到,但是参加培训,拿个合格证也有用的。 等开学了,我们去问问看。 还有,就算是成教学院不收也没关系,我们学校经常有校外人士来旁听的。 我经常看到一个可能得有五六十的大爷,还一直来认认真真听课呢。不知道是哪里的工人。 学校随便进出,教室也随便进的。只要你不在课堂上捣乱,没人会管你。” 张红英兴奋的睡不着觉。 以前,她看着自己的满身泥水,不是不羡慕的。 大学校园是什么样?那必然是像天堂一样吧?书香阵阵,书声朗朗。 现在,大学校园,沈建珍带着她进来了。 那么大那么大的学校。没听见书声,也没闻见书香。但是一进入大学校园,沈建兴跟张红星都不由得压低了声音。这就是一个很神圣的地方。 在大学校园里学习过,就算没有大学毕业证,跟大学生的差距,也会小很多吧? 而且她是认真的想到将来要做的事。 老干妈到现在都还没有开始批量生产呢!听说市值上千亿。 还有卖酱油,卖醋,卖各种香料的王守义什么的……前世张红英只在厨房跟它们打过交道。什么海天,李锦记,恒顺,水塔…… 张红英曾经不知道自己重生来能干什么,连拍个艺术照都要沈建珍带领。 但是她现在突然想明白了。发财的路千万条,但是一定要做好,做精。 比如说她卖鸡汤面,鸡汤米线,再加上鸭血粉丝汤,这些东西,将来也是可以加工好卖成品的。 想要发财,又不是一定要像那几个几千亿的集团一样,去做一些自己听都没听过的东西? 卖面条米线也是可以赚大钱的。 只不过自己要改改性子了,不能想到什么就做什么。那不就是跟下山掰玉米的小猴子一样,掰到最后还是什么都剩不下。 刚开始学裁缝,后来又卖酱棒骨,茶叶蛋,又卖鸡汤面,然后发展到米线,前几天试了螺蛳粉,现在又兴冲冲的来看鸭血粉丝汤和盐水鸭。 这样是不行的。 天底下美食那么多,她一家小吃店,不需要那么多品种。 人力跟不上,市场也跟不上。做出来压根卖不完!而且其他人也不会因为一碗面或者米线好吃,就老远八里跑到职业学校来吃。 张红英想明白了将来的路。 那就是做精现在有的几种食品,不再贪多嚼不烂了。 能把这些东西做好,把店铺开,就能数钱数到手抽筋。 康师傅方便面一包一块多,但是康师傅牛肉面一碗卖几十都生意红火。张红星跟秀琴结婚后,两个人忙起来没时间吃饭,就去吃康师傅牛肉面。张红英当时还傻乎乎的问:“方便面吃几十块钱,那不是撑得走不动路了?” 张红星倒是也没嘲笑张红英没见识,他表面功夫还是做的好的。那会她才知道,康师傅不是只有方便面,还开了店的。卖的牛肉面里是真有牛肉,不像方便面里那么几个肉丁,而是挺大一块的。 康师傅牛肉面最便宜的三十八一碗,贵的有九十八。听说还有更贵的。不过细节张红星没有说,她还是听的一惊一乍。 现在看来,张红星那狗东西虽然没给她什么好处,但是谈天说地的时候,也给了她很多新鲜感。上辈子用不上,这辈子可不就用上了? 她想要发财,关键是先把牌子搞起来。 到时候,可以卖方便鸡汤米线,方便螺蛳粉,方便鸡汤面。也许也可以卖方便酱棒骨? 大不了真空包装嘛? 无锡真空包装的酱排骨她也吃过的,张红星买回来孝敬李小芳和张小树的。 靠着张红星,那种罐头包装,或者真空包装的东西,张红英也吃过不少。 想清楚了,张红英便问沈建珍:“我想学怎么把我的米线,面条这些东西,像方便面一样卖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你帮我看看要听什么课。 还有,我要是想像康师傅一样,开个厂子,你帮我看看需要学哪些东西……” 第105章 在南京1 沈建珍带着他们,狠狠在南京玩了几天。 沈建珍刚上大学一学期,因为也没什么钱 ,其实去过的地方不多。打工挣的那点钱大部分是吃进肚子里了。但是她胆子大,去过没去过,都不怕生。 而且现在的地图,上面内容真的很全面。拿着一张地图,把上面标的景点都圈出来,然后对照底下的公交车线路,有重合的站名,就是可以换乘的点。 张红英也是开了眼了。原来公交车站牌这么有用,上面每一站的站点都有。而且也不怕坐错方向,知道自己从哪个方向过来,再想往哪个方向去,看一下顺序就知道。 原来,在家乡通用的东南西北,还不如左右管用。想想如果一个人到了陌生的城市里,要拧煤气,你喊“拧向北”,那完全不现实嘛!鬼知道哪个是东南西北。 沈建珍第一个带他们去的是雨花台。 沈建珍说他们学校学生,上大学第一课,就是军训,军训完了打靶,打靶完了就是去雨花台扫墓。 雨花台,有好高好高的纪念碑,还有纪念堂。里边很多烈士的照片。那会能留下照片的人,至少都出身良好,年纪轻轻就牺牲了。 还有很多烈士,不仅仅没有留下照片,可能连名姓都没有留下。 张红星嘀咕一句:“大过年的去墓地……” 张红英想反驳,但是不知道怎么才能说服他。 沈建珍说:“就是因为有他们的牺牲,我们才能吃得饱,穿的暖,高高兴兴过大年。 去别的墓地,可能会觉得害怕,森冷。但是你放心,烈士陵园可不会让人害怕。 你只会觉得崇高,敬仰,感动,还有,想哭。 他们虽然不是我们的亲人,但是他们是用自己的生命为我们开创未来的人。他们比我们的亲人,更值得祭拜。 我们逢年过节祭拜祖先的时候,会有感觉吗?不会吧,最多是多磕几个头,让列祖列宗保佑我们身体健康发大财。 但是每次来烈士陵园,我都会油然而生感动之情,不知不觉间就会热泪盈眶。 你才十七岁,就要准备当爸爸了。很多烈士,还不到十七岁,就长眠地下了。 你不应该觉得去烈士陵园晦气,能有现在,全靠了他们。要不搞不好七十岁你都还在打光棍呢!” 村里的确有很多一辈子打光棍的老头……张红星被怼的没话说了:“去去去,我去还不行吗?” 沈建珍冷哼一声:“你要是不情不愿,也可以不去。自己随便找个地方逛吧!” “有啥稀奇呀?”张红星愤愤不平。 张红英拍了一下他的头:“不稀奇你非要跟来!要不是沈建珍,你连青镇都没出过!” “谁说的,我明明去过白镇的。”张红星嘟囔。 沈建兴搂过张红星脖子:“你怎么敢跟你姐姐顶嘴的?不怕她不理你?” “不理就不理!我怕她?”张红星对张红英可没有半分尊敬。 “从小爸妈忙着干活,不都是姐姐带着我们玩的? 在学校里有人敢欺负我们,也是姐姐冲过去打人。 我小时候,刚刚上学,天天被后头留级生海峰欺负,我姐姐杀气腾腾冲过去给了他两个耳光,后来他看见我都绕道走。 姐姐对我,比爸妈都要好多了。 我爸妈就管我吃穿,你爸妈也是一样吧? 一切都是姐姐们在做,你是怎么好意思跟姐姐顶嘴的?” 张红星扭过脖子,还是不服气,张红英却眼眶都红了。谢谢沈建兴,替他问出来两辈子都想问的那句话。 从牙牙学语,到蹒跚学步,再到长大成人。是父母生了他的身,但是日常生活,都是大三岁的姐姐照顾的呀,怎么就能对姐姐这么狠心呢? 吃干净肉,喝干净血,连姐姐最后的容身之处都想抢? 不过看见张红星扭过头去的样子,张红英知道了,有些事没有为什么,都是天生的。 或许是沈建珍教弟有方,但更大的可能,就是沈建兴跟沈建珍一样,天生比较仁厚。 他记恩,又不贪婪。 张红星这样的,没救了。不用再给他找任何解释。就是个天生的自私自利的坏胚子。 你把肉给他吃,他都嫌腥,嫌不够嫩。 不提也罢。让他们一家四口相亲相爱去吧。高秀娟还是个喜欢生孩子的,没准他们以后可能有五口,六口,哈哈。张红英笑的莫名其妙,不过沈建珍没问,自顾带着他们去玩。 雨花台完了是夫子庙,秦淮河。 这边跟雨花台的庄严肃穆不同,完全是一派繁华热闹景象。 夫子庙的街上全是各种商铺,又赶上过年,棚子搭的水泄不通。人不管是怎么走,都在商铺中间打转。 有一种特别圆的玻璃球,比大人拳头还大,里面是一颗圣诞树和飘飘扬扬的雪花。玻璃球转一下,雪花就会开始重新飘落。沈建珍一眼就喜欢上了。张红星嘴贱:“一块大玻璃,有什么好看的。拿起来重死人。” 沈建兴抢白:“我姐姐买的东西,当然是我帮她拿着。要你管。” 沈建珍买了一堆又重又不值钱的东西。如果是前世的张红英,也是会一看就喜欢的。但是现在再去看,就知道用硬塑料压在纸上的红叶,一看就是刷的漆。光滑的雨花石,一看就是机器打磨出来的。还有那种光滑漂亮的玻璃石子,假装成玉石,但是肯定是玻璃。 但是,就是很漂亮。 这个年龄的小姑娘就是喜欢。 尤其是雨花石,三块钱抓一把。不管你手多大,一把能抓到的都是你的。 沈建珍还买了很多小东西。 明星的照片,也不知道是谁,就是好看。五毛钱一张。 还有印着玫瑰花的贺卡。 张红星絮絮叨叨:“阿英,你可别买这些东西。又不能吃又不能喝,还重的要命。还不如给我买双鞋。” 张红英笑:“要鞋你找高秀娟给你买啊。找姆妈要钱也行。” 现在少部分人还穿布鞋,但是大部分人已经开始穿皮鞋,旅游鞋了。 商场也趁着过年,把很多滞销的鞋堆在外面降价处理,张红星就盯上了。 第106章 在南京2 张红英是真不知道,一个城市就有这么多的名胜古迹。 燕子矶在长江边上,沈建珍带着他们坐公交车过去时,司机看他们的眼神,跟看傻子差不多。 下了车,一路沿着长江走。风嗖嗖的,穿透羽绒服,张红英确认,她是真的傻。 剩下三个没有羽绒服的,更是哆嗦成一团。 天空有巨大的鸟飞过,沈建珍说那是老鹰。 张红英仰着头看了半天。 飞的真高啊。 鸭湾村除了麻雀,还有一种叫“绿豆子”的小鸟,再没看见过什么鸟。连野草都活不过三天的地方,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多鸟。 等到后来,大概是零八年零九年开始,镇上也搞了好多商品房。同龄人都去镇上生活了,田里那点东西再也没人看得上。 爷爷奶奶辈都陆陆续续去世,父母辈都成了老人。羊没人养了,猪没人养了,地里的野草,再也没有人能顾得上去清理。那个时候,村里不知道怎么,突然就变成了野生动物的天堂。光是鸟叫声,就有几十种。 张红英问那是什么鸟在叫,张小树也不知道。沈大林倒是有孤儿时期捕鸟充饥的经历,能说出来那种鸟是野鸽子,这种鸟是斑鸠…… 热闹的村庄在转眼间就铺满了野草。野草从连根都扎不稳,到气势汹汹长到路面上来了,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是从大家都离开村庄开始的。人退一步,野草就进一步。刺猬,野兔,蛇……前世大家都走了,只留下沈建兴,还有张红英两个年轻人。 前世只能看着沈建珍越走越远,这辈子,自己也要像天上展翅高飞的老鹰一样,飞的那么高,那么远。 张红英看着老鹰飞远,才低下头来。前面三个人都走挺远的了。沈建珍回头喊张红英:“发什么呆呢?再往前走走?” 张红英笑:“哎,行 。”然后小跑几步,追上了沈建珍。 燕子矶在南京大屠杀的时候,死伤惨重,江水都被染红了。 张红英怀疑沈建珍要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便问道:“接下来,是不是要去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沈建珍迟疑的问:“啊,你想去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吗? 我小时候看过黑太阳七三一,太残忍了,看了做了很久噩梦。 现在你说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我一听见就很害怕。不敢去看。 不过如果你想去看,我可以带你们去。我在外面等你们。” 张红英摇摇头:“我只是以为你要给我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呢。” 沈建珍笑起来:“那可不是?位卑未敢忘忧国。 我能有今天,最感谢的是我们的国家呀!” 沈建兴插嘴道:“难道不是感谢阿爸姆妈吗?” 沈建珍摇摇头:“阿爸姆妈当然是要感谢的。 是他们生下我,养大我。 但是如果没有国家的好政策,我可能早就死了。 如果没有计划生育,我们家不仅仅是我们两个孩子,你觉得我有机会上学吗? 尤其是我们这种家庭,上无老人相帮,中无夫妻互相扶持,一家四口人,只有阿爸一个劳动力? 每次爸爸带我出去借学费,虽然那些亲戚说的话不好听,但是他们说的都是实情。 一个人干活那么累,让女儿辍学,让女儿去打工,让女儿回家种田收拾家务,那不是大家都这么干的吗? 多少女孩子,就比我大三四岁,家里就不给上学。因为要带弟弟妹妹,要干家务活,还有下田挣工分。 就算是上学了,八八年,又有多少女孩子辍学进厂打工啊! 教室里那么多女孩子,只剩下我一个!” 沈建珍情绪有点激动:“如果不是只有我们两个,我就不可能上学。 我没有上学,也就没机会展现我的读书天赋。 如果我没有读书天赋,干活却干啥都不行,会不会天天挨打? 我就只有两个结局,因为干活干不好,被当做偷懒打死。或者因为干活多了累死。 我这人,就像是一颗树,阿爸姆妈栽种,国家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我才能长大。 你是男孩子,无论如何,都体会不到我们女孩子的苦。 小时候吵架,你就会说这个家是你的,让我滚出去。 你怎么可能体会到我的心理呢?” 沈建兴喃喃:“那么,对不起,姐姐。” 沈建珍擦一把眼泪:“我不怪你。 因为你刚刚会说话,姆妈就喜欢逗你玩。 每次她都问’把姐姐扔了好不好?’,’把姐姐赶出去好不好’? 每天晚上,没睡着的时候,她都要这么问。 因为问别的,你不会急。 只有每次说到要把姐姐赶出去,要把姐姐扔了,要把姐姐打死,你才会急得哭。 外面人天天说,阿爸姆妈有了弟弟,就不要我了。 我不信。 但是姆妈每天都这么问,我就信了。 你那会太小,听不出来她是在逗你。每次你哭了,姆妈才会说,她是说着玩的。 我至今都不知道,一定要把儿子说哭,把女儿吓哭,她是怎么想的。 然后阿爸来一句’你姆妈话白相的,你不会当真了吧?’,我都得笑着说,我当然知道你们开玩笑的。 那会我眼泪都是往肚子里咽的,你是唯一一个会因为我要被扔掉哭起来的人。 反正,”沈建珍笑了一下:“我对阿爸姆妈的感情,还不如对你深。” 沈建兴不说话了。 张红星像是抓住了什么:“好啊,你对你阿爸姆妈这么多怨言。我回去要跟他们讲出来。” 沈建珍笑笑:“那我谢谢你啊,我一直想问问他们的,只不过面对他们的时候,这些话在肚子里发臭发烂,搅的问心肝肺都疼,就是说不出来。 你顺便也可以回去问问张小树和李小芳。 他们是怎么对待儿女的。” 张红星:“……我阿爸姆妈对我们姐弟两个人还是公正的。 不会这么神经病。” 沈建珍就讥笑:“是吗? 那怎么你小孩还没生出来,红英在家里就连房间都没有了,” “那搭我啥搭噶?又不是我教他们这样弄的。”张红星跳脚。 张红英笑笑。嗯,你都是被迫的。连父母给你房子,你都说只是怕不接受不好,显得你嫌弃父母。 真是好清爽的一朵荷花呀。 ———— 谢谢大家打赏,求一波为爱发电 大家打赏我都有看到,暂时写稿跟不上,月底加元旦有三天假,加更答谢。 第107章 在南京3 从燕子矶回来后,大家都再没提起那天的情绪崩溃。 这种事情,已经发生了,哪怕吴小红哭着道歉,也弥补不了半点。 张红英都想,如果让吴小红死了之后重新活一次,能改变对沈建珍的态度吗?能让她拥有一个幸福的童年吗? 可是吴小红的童年,想必也是在重男轻女的环境里。她的哥哥打姐姐,打妹妹,那都是理直气壮的。 狗屁的兄弟大佬会在姐妹嫁出去后给姐妹撑腰。女孩子挨的第一顿打,不是来自父母,就是来自兄弟大佬。兄弟大佬,是父母压迫女儿的既得利益者和爪牙帮凶! 就算是沈建珍靠天生的聪明强势收服了自己兄弟,后面不也是要借钱给兄弟买房子? 说是借,跟白给也没多少差别。以沈建珍的理财能力,那些钱在她手里不知道要翻多少倍呢。 一大早起来,沈建珍安排:“今天我们去中山陵,明孝陵,美龄宫,还有梅花山。” 她手里还提着一堆东西,那是大清早去菜市场买的肉和调料。 “紫霞湖边有烧烤炉子,我们可以去那边烧烤。” “这得花多少钱啊?”张红英咋舌:“四个景点,门票怕不是就得花一百来块?” 沈建珍大大咧咧的说:“你给我的存折上不是有一万多了嘛! 我取了一千出来。 中山陵门票六块钱,我有学生证两块就可以了。梅花山和明孝陵是连着的,六块钱,美龄宫是四块钱。 倒是租烧烤炉不便宜,上次我们班去活动,炉子好像有二十五块钱。也不知道是每个炉子二十五,还是五个炉子二十五。是我们生活委员定的。 我们去看看再说。希望是五个炉子二十五。” 虽然天气寒冷,但是梅花山的梅花都已经开了。 张红英才知道,原来梅花有这么多种类。什么宫粉,什么绿萼……很多她连字都不认识。 山上还有一种树,结的果子跟梨很像,摸起来感觉里边都像是木头一样,硬邦邦的,没什么水分。但是闻起来很香,不是梨的那种甜香味,是另一种沁人心脾的味道。问沈建珍,她也不知道这叫什么。 张红英被人用看傻子的眼神看麻了。 天气这么冷,来烧烤? 肉沈建珍从菜市场买的时候就让人帮忙切好了,还有鸡翅什么的。 原来现在就有分割鸡了吗? 张红英不自觉问了出来。 沈建珍答道:“有啊,鸡翅,鸡腿,鸡胸肉取走后,鸡架子就不要了。 青镇也有的卖,叫鸡骷颅,五毛钱一只。 我爸爸的干娘买过,我考上高中的时候她说请我吃饭,又买鸡骷颅炖给我吃的。 还说要买豆腐花给我吃。 不过我一样都没吃着。” “豆腐花是什么东西?你不用馋,回去问问清楚了,我买给你吃。”张红英安慰。 “我后来在南京吃着了,五毛钱一碗,就是特别特别嫩的豆腐,跟水一样。喝到嘴巴里一抿就没了。 上面撒点虾皮,紫菜,榨菜丁,葱花。 就吃个鲜味。 在家属院那边有的卖。我冬天每天跑操的终点站就是家属院门口。 每天促使我起床跑操的动力,就是那碗豆腐花。” 张红英被说的也流口水了。 张红星和沈建兴倒是很喜欢烧烤。 男孩子一直对放火情有独钟。 冬天百草枯黄,男孩子成群结队到处放火。 坟堆上长满了茅草,男孩子就一个个去点火。 有的时候,点火的时候还没风,火刚刚大起来,一阵风来,火焰能把人头发和眉毛都燎着。他们嘻嘻哈哈,完全不怕。 最危险的一次,是沈二林倒煤气罐里的废渣。看上去像泥一样,湿漉漉的。 一群男孩照样跟着点火。 那废渣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远处的着了不算,火苗竟然迅速窜过来,把煤气罐都点着了。 沈二林急得不行,生怕煤气罐炸起来。 但是就算是把煤气罐扔到沟渠里,火在水面上还在燃烧。 还是沈建珍看见了,喊他:“亚爸,把阀门关掉!气一直出来,火就一直熄灭不了。 没有气了,火就熄了。” 沈二林忍着手疼,把阀门拧紧,才算是熄了火。 沈建兴性子稳一点,一边烤肉,一边翻转,还时不时撒一点调料,看起来有模有样。 张红星性子急,老嫌弃火小,巴不得大火猛烤,倒了很多碳进去。 没多会,烤肉的香气出来,却是一半是焦的,一半是生的。 大概过了几分钟,沈建兴递过来一串鸡翅:“姐,我烤好了,你尝尝看。”,又给了张红英一串:“阿英,你也尝尝。” 张红英接过鸡翅,轻轻咬了一口。 鸡皮烤熟后很软,的确不是那种土鸡的鸡皮口感了。土鸡的鸡皮是很有弹性的,一口可能都咬不下来。 张红星个狗东西自己没把鸡翅烤好, 却有脸喊沈建兴:“快快快,给我一串尝尝。” 沈建兴看不惯张红星,白他一眼:“你自己烤的呢?” 张红星郁闷:“我们四个人,你就脱出我,不给我吃。” 沈建兴:“我给我姐烤肉吃,实际上阿英也应该让你烤肉给她吃才对。 你还想吃我烤的肉。” 沈建珍跟张红英年纪差一岁,两个人天天一起玩。沈建兴跟张红星也差一岁,他们俩却几乎没有一起玩过。 张红星不记得,沈建珍却记得。张红星爷爷买了一个西瓜回来,他们一家人分西瓜吃,一丁点都没有分给还是小娃娃的沈建兴。 沈建兴忍不住嘴馋,去捡人家扔在地上的西瓜皮啃,被他爷爷嘲笑了好几年。 不过张红星爷爷每次要拿出来讥笑沈建兴,旁人都听不下去,千百年都在这边土生土长的人,哪怕切手指头大小一块给他尝尝呢,也不至于把人馋成这样。 村里人有了好吃的互相分一点尝尝是常情。像张爷爷这样的,还是少见。 估计沈建兴不记得这件事,但是对张红星的确是没有什么交情可言。 所以沈建珍也没劝沈建兴分一点顾全大局这种话。 张红英也是吃不到西瓜那波的,要不哪怕嘴里省下来,也要给沈建兴一口的。 张红星被拒绝了倒也没说什么,开始认真烤肉。 第108章 我不走了 玩到正月初十,沈建兴就坐不住了:“姐 ,我们马上要开学了。我得回去了。” “嗯,来得及。我们明天一早就走,当天就能到家,不耽误你上课。 回苏州的火车是早上六点多,去那边的公交车,是通宵运行的。 我们早上早点起来,坐公交车去火车站,中午就能到苏州。然后还能赶上下午的车回青镇。 回了青镇,自己走回去也行,叫个摩托车回去也行。” 第二天,天还没亮,沈建珍就一骨碌爬起来了。沈建珍给男生宿舍打了个传呼,把沈建兴叫醒。看门的老大爷老大不高兴。 天还是黑的,四个人汇合后,闷不吭声往校外走。 公交车悄无声息,稀稀拉拉坐了七八个乘客。 买火车票的时候,只买了两张。沈建珍买好票,就交给沈建兴:“阿兴,你把票收好。” 张红星警惕的问:“阿英的票呢?” 张红英笑眯眯回答:“我不回去了,阿珍说大学里可以学到很多东西,我打算留在学校,看看能不能学点什么?” 张红星叫起来:“那我也不回去。建兴要开学,我又不用开学。” 张红英好笑:“你不回去就自己想办法挣钱养活自己,找房子住吧! 我都是只能跟建珍挤挤。 寒假里让你住男生宿舍,建珍都不知道搭了多少人情。开学了,你好意思再挤 ,建珍都不好意思开口。” “那,你不买点什么? 我们好不容易来一趟南京,不能什么都不给他们带回去啊? 秀娟还在家里等着呢。” 张红英笑笑:“那是你家主婆,又不是我家主婆。 她等她的,关我什么事。” 张红星究竟还年轻,也不像李小芳和张小树一样,可以逼着张红英买东西。 张红英又道:“做裁缝收入有限,我在在这学习也要花钱。 我们俩小姐妹,感情好,来玩几天赖在沈建珍宿舍,我厚脸皮也就厚脸皮了。 真的住下来学习肯定是要靠自己的。 我顶多也给你十块钱,包括苏州回青镇的车票,路上有什么需要,还有回青镇到家后,要不要叫摩托车,都看你自己。 你要是路上不吃不喝,把十块钱省下来给秀娟买东西,也由你。 再说了,我不信你身上一分钱都没带。” 沈建兴拿沈建珍的十块钱做路费,是因为他还在念书,大家都把他当孩子看,身上除了压岁钱,还真的没钱。 张红星都有自己的工作了,连孩子都有了,不可能身无分文。就算是没钱了,靠他嘴巴,在李小芳那拿点不是什么问题。 张红星老大不乐意的走进了候车室。他跟沈建兴两个人也是相看两厌,一路都没怎么说话,回到家的时候,脸色很难看。 李小芳看见张红星单独回来,还以为张红英直接留在苏州上班了,便问道:“南京直接回来的?有没有去红英店里看一看,认认路? 你不是说想去苏州找个事做吗?” 张红星气咻咻道:“你那个好女儿,留在南京不肯回来了,说是要跟建珍一起在大学里学东西! 小学都没读明白,还想读大学! 姆妈你也不管管他?” 李小芳一拍大腿,叫骂起来:“你爷啦老早晓得,只细*就不能放出去。 一放出去心就野掉了! 老早晓得这样,还不如把她塞进丝厂,丝织厂,都可以。 要是就在青镇,只怕就老老实实服服帖帖结婚养小人了。 现在好了,样样没着落,连人啊不见脱。 你等嘎等,我去寻吴小红算账。 伊拉女儿把吾拉女儿拐掉了!” 高秀娟看到张红星两手空空回来,也没好脸色。 这会起哄:“阿姨,你是要好好管管姐姐了。 谁家大姑娘大过年的跑出去玩,家里什么事都不管? 谁家姑娘养大了,不给家里挣几年钱啊? 你再不管管她,这个女儿就白养了。 我八岁就不上学了,在家里干活,带弟弟妹妹,十三岁来青镇打工,挣的钱全被我爸拿走的。 就这样我爸还嫌我不孝顺呢。 像姐姐这样的,在我们老家,那是要被吊起来打的! 毛竹竿都要抽断她几根!” 李小芳并没有被挑唆到,瞪了高秀娟一眼。这外地人就是野蛮。 “这个事轮不到你管!你孩子生下来,要吊起来打,除非我们死了!” 高秀娟傻眼:“你就不生气?” 李小芳:“你懂个屁!” 真要是听高秀娟的,跟孩子吵架,把孩子吊起来打,鸭湾村笑话就由吴小红变成她李小芳了。 鸭湾村的人,对待女儿,那都是怀柔功夫。只有吴小红一个,天天把女儿激的跳脚跟她对骂。她李小芳可是个聪明人,女儿还是要好好笼络才行。 李小芳怒气冲冲的跑到沈家门口:“吴小红,你倒给我出来,我们讲讲道理看!” 李小芳声音很大,正月里没事,大家都在家呢,这会差不多晚饭时间。听见李小芳声音,一条港上的人都抱着碗探出头来。 “哪哈了?” “啥事体?” “大新正月,啥人家寻相骂?” “又是那个江北人。” “江北人又惹着了啥人了?大新正月里寻上门来。” “听声音像李小芳。” “伊拉两个女儿不是小姐妹么,嘎要好哪哈过年来寻相骂? 日脚不想过了?” “葛格啥人晓得? 吾拉走过去听听看。” “你要去自家去。我是不敢看。 嫑闹猛没看着,被江北人劈头盖脸骂一顿,那就倒霉了。” 吴小红也从后头抱着饭碗出来:“李小芳,你面孔要不了? 你女儿刚刚跟我女儿出去游玩白相,一家头去就算了,两个人小姐妹,吃点用点也是有来有往。 你还要叫红星个拖油瓶跟牢。 一个大小伙子,爷都快要做了,现在吃建珍的,用建珍的。刚刚回来,就来寻相骂? 我还当你是听红星回转说了,过意不去,来给钱的呢? 现在你要讲道理,倒是好好较讲点道理我听听看。 是啥道理让你大新正月里过不下去,要来搭我讲道理?” 伶牙俐齿的李小芳先就哑了几秒钟。 第109章 学习 送走张红星跟沈建兴,张红英才有心思跟沈建珍细聊。 “建珍,你说,如果我将来想要创办一家像康师傅方便面这样的企业,需要学些什么东西?” 沈建珍被吓了一跳:“我的好阿姐啊,你野心这样大的?” 张红英点点头:“你看康师傅方便面,就是面条,加一些酱包。 我可以把鸡汤米线做成方便面一样的包装卖出去。 鸡汤一包,鸡肉一包,花生榨菜一包,都单独包装开,肯定好卖的。” 沈建珍傻眼:“我只想好好读书,拿个文凭,最后分配个好工作。 从来没有想过要自己做老板去开厂子啊? 开那么大的厂子,首先应该要的是很多钱吧,有了很多钱才能考虑开厂啊。 你问我这些,我又哪里会懂?” 张红英道:“那不是我只认得你一个有文化的人嘛! 你总归是比我懂得多。 你有老师,有同学,还会看报纸杂志,各种信息都比我懂得多,也更容易接触到。 我就是个睁眼瞎,光是有个想法,别的什么都不懂。” 沈建珍想了想,翻开桌面,在纸上写了起来,边写边说: 食品科学与技术,这个应该是要学的。 可以 了解方便面的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制面、调味包的制作、干燥或油炸过程等。 你要做的方便米线,最重要的是鸡汤,怎么包装,怎么保证不坏,味道不变,也是个重要问题。 还要 掌握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和国际卫生要求。这样卖出去不会有食品问题。 店里卖的东西,跟包装好卖的东西,怎么保证口感得到最大的保留,这些不知道学校里教不教。 等开学了我带你去食品系找老师问问。 第二个要学的应该是市场分析与营销,这个我只在小说里看到过一点, 反正你想把东西卖出去,肯定要研究这个的。 如果开了厂子,肯定要卖得好,才能良性循环。否则不管自己有多少钱,会败光。 还有钱怎么管、原材料从哪采购,成品怎么卖出去…… 当然,最重要的是,要开厂子,你那点钱,应该连台机器都买不到! 而且,阿英啊,这么多东西,不是一个人可以学的会的,更不是一个人就可以学的精的。 你留下学习一段时间,提升自己,开阔眼界,我是支持的。 但是你要靠在学校学点东西,然后自己去开厂,我感觉是在胡闹啊。 张红英笑眯眯搂住沈建珍胳膊:“我当然知道我一个人是不可能搞的起来的。 但是我多少要有个了解,要不被人骗了都不知道。 开厂是我的长期目标。 短期目标,就是先把我的店名声做出来。 我要把店开到苏州的各个角落去,然后再开到其他城市去。 我要让大家先熟悉我的牌子,认可我的牌子。 这样,他们将来去了外地,说是想吃什么苏州味的时候,能想起来我的店。我店里做的东西,能成为他们心里苏州味的代表。 来读书读人来自全国,等他们回去还能惦记我做的食品,会想要买来尝尝。这样,方便食品自然而然就能走遍全国了。” 沈建珍摇头:“你要想把东西卖到全国,谈何容易。铺货铺到全国,运输成本,积压成本,就能压垮你。” 张红英只是笑,笑了好一会才道:“那不是还可以邮寄嘛!” “这个倒是可以,就是邮寄很慢的。”沈建珍点点头:“到时候我们也在报纸杂志上打广告,看到的人知道从哪买。也可以在电视上打广告。” 再过没几年,特快专递就要开始推出了。近的地方寄东西24小时就能到,不过特快专递费用高一些,寄一次文件要二十五块钱。 张红英之所以记得,是沈建珍去单位报到的时候,忘了带英语六级证书,打电话回来让沈大林给寄过去。 沈大林天不亮就跑邮局去寄了特快专递,回来称道了很久:“现在可真是方便。几百公里路,寄个东西,第二天就到了。就是贵一点。” “那些都是很远很远的未来的事,”张红英笑道:“现在我们先想清楚学什么。我第一个想学的是怎么样可以把店开到其他地方去。” 沈建珍点头:“这个我还真知道。 我们有门课叫马哲。 马哲老师上课不好好讲课,一直跟我们讲他的生意。 做生意我不爱听,但是他提到,中式餐饮只能开一家店,开多了口味就不能保证。 就算是同一家餐饮,不同厨师做出来的东西口味也都不一样。 但是西式快餐,像肯德基,麦当劳,连锁店能开遍全球。 因为他们统一采购原料,统一制作方法。 你要是开很多店,最大的要求就是把原材料控制住,然后具体制作,要细化到每一步几分钟。全部固定下来。 不能煮的时间有长有短,加的调料有多有少,采购的原材料有好有坏……” 张红英一把抱住沈建珍:“我就说找你没错。 那我要是想了解点详细的,是去找你们的马哲老师吗?” 沈建珍笑起来:“啊,哈哈,马哲老师就是吹牛的。 但是市场营销,或者销售,肯定有讲到这个。 等开学了,我去找学市场营销,或者工商管理的校友了解一下,问问他们的课程表,有哪些课需要听的,或者是,可以买他们的教材,你自己学也行。 我觉得你没有那么多时间一门课一门课的听过去。” 张红英深以为然:“我觉得也是。 上小学听课,都是坐那就睡着了。 自己看书我也看不下去,看见密密麻麻的字,我就犯晕。 我想要别人把知识用我能理解的方式讲给我听。” 沈建珍无语:“所以你的意思,其实不是你去学,而是让我去学,然后讲故事一样讲给你听?” 张红英嘿嘿笑:“我就知道我们阿珍最聪明……” 沈建珍:…… 行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闲下来看小说也是看,闲下来看其他专业书也是看。 每年毕业季都有跳蚤市场,很多毕业生把他们的专业书籍拿出来卖,一本一块钱。我都去买回来。 但是你得给我报销。 第110章 商标 大学生们陆陆续续返校了,宿舍楼里人越来越多。 张红英跟沈建珍告辞:“我得先回趟苏州。要不你阿爸一个人,能忙疯了。 我回去安排一下再回来。” 沈建珍点头:“没错,而且你也要考虑招人了。 原来你们俩再加一个工人,都忙不过来,还要招勤工俭学的学生。 等到开了分店,就更忙不过来了。 分店要筹划,可以先把工人带过来培训好。” 张红英点头:“嗯嗯,还我要做几套我们店的店服。” “对了,你先把商标注册起来!别一不小心,店是开起来了,商标变成别人的了!”沈建珍正色说道。 “啊,哦……”,张红英若有所思。 别的她不清楚,但是有一件事她印象特别深。那个凉茶,刚开始叫王老吉,后来叫加多宝,最后加多宝跟王老吉打擂台的事,她还是知道的。 要不是汶川大地震加多宝捐了一个亿,张红英甚至不知道加多宝就是原来的王老吉。 如果不是自己的商标和配方,那做的再好,也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所以商标一定要注册起来。 张红英知道好几个都是直接用老板的照片做商标的,这种感觉识别度是最高的。 “这个就交给你了,你读书多,见识广,脑子也活。你帮我看看叫什么名字,用什么图案做商标。 顺便帮我看看商标怎么申请注册。”张红英把这个任务甩给了沈建珍。 沈建珍哭笑不得\/:“阿姐啊,这是你的店,你的生意啊!” 张红英不以为然:“也是你的生意。 以我的脑子,我怕被人骗光。 你得帮我把关。 赚了钱我分你……一半……不,三股里的一股,你看怎么样?” 沈建珍看看她,叹了口气:“我现在相信,没有我,你真可能被人骗光了。 你太傻了。 你出钱出力,承担风险,我就是动动嘴皮子,跑跑腿。别说是给我一半了,给我三股里的一股都嫌多。” 张红英却看着沈建珍不说话,神情可能是过于凝重了,沈建珍都有点心慌,连连追问:“阿英,你怎么这么看着我?” 张红英叹了口气,才道:“你知道吗?别的地方,没有招女婿风俗的那些地方,有一个说法,叫吃绝户。 男的娶了独生女,继承他们家所有财产,叫做吃绝户。 我如果创下很大家私,谁跟我结婚,就不仅仅是结婚了,也算是吃绝户。 等将来有矛盾了,或者有外心了,把我弄死都没人知道。 而且我比那些独生女更危险。 我不仅仅有可能被吃绝户,绝户还有可能吃我…… 我要是没结婚就死了,我所有的钱,都会通过我爸妈,流到张红星手里。 我这辈子,宁愿把所有的钱财捐给国家,也绝对不会便宜他们。” 张红英咬牙切齿的样子,吓到了沈建珍。 沈建珍惊疑不定的问:“阿英,你是不是又做噩梦了?你阿爸姆妈对你挺好的呀?你怎么这么恨他们?为什么?” 张红英是一个几乎没什么情绪波动的人,一直温温柔柔,笑眯眯的。她甚至都几乎没有哭过。 不像沈建珍,经常犯错,经常挨骂,经常挨打。一挨打就嚎啕大哭,在学校里被欺负了也嚎啕大哭。张红英几乎不犯错,也就没有挨过打。在学校里虽然是留级生,但正因为她是留级生,新生没人敢欺负她。 张红英看了看沈建珍,又道:“你不要怕。我一直觉得,我以前跟你说的梦,不是梦。是老天有眼,是祖宗显灵。他们也看不过去我阿爸姆妈的偏心了,给我托梦,给了我一点提示。好叫我不要再吃这个亏。 至少我自己,从来没有把它当梦看。 我梦里对他们的恨,也是特别真的。 好像我的的确确过了那么一辈子似的。” 沈建珍拍拍张红英后脑勺,叹了口气:“爷娘就算是再怎么偏心,也不会……” 说到半截,自己就止不住笑了起来:“算了算了,我理解你了。书上都有写的,没什么不可能。” 这下轮到张红英好奇了:“难道书上还写了我们家这样的事?” 沈建珍点点头:“嗯,很多地方的地方志,都有记载,饥荒,人相食。 还有,历史上,有菜人的说法。 还有人自愿把自己卖去做菜人,好给男人和孩子一条活路…… 他们饿极了的时候,自己家孩子吃不下去,还会易子而食。” 张红英哆嗦了一下。那可是真的吃人啊…… “这就害怕了? 古代有个王,相当于我们现在说的皇帝,他说尝遍天下美味,唯独没吃过人肉,有点遗憾。 然后他一个大臣,就把自己的儿子杀了,煮好了给他吃……” “呕……”张红英差点吐了出来。 “还有呢,这个说的还是远的,历史上的事。我再给你说个近的。”沈建珍脸色很沉:“我们村的春英你知道吧?” 张红英点点头:“比我小四五岁吧?我知道。” 沈建珍道:“我特别特别小的时候,听见大人们在聊天。 说是春英的奶奶,生了好几个孩子。其中有一个……” 沈建珍有点说不下去,顿了顿:“那个婴儿,是活活饿死的。” “啊?现在还有饿死的孩子?”张红英不解。 沈建珍说:“我听见你妈妈说的,说那个小人抱出来的时候,手指头都可以看见骨头。 伊姆妈不肯把伊吃,小人饿了就吮手指头,把手指头上肉都吮光了,才死掉。 你姆妈说,春英奶奶肚肠太硬。要想让小人活,就没有奶,哪怕喂点米汤。 要是不想让小人活,就干脆揿马桶里边,淹死了也是死个痛快。 这么拖拖拉拉,没日没夜的哭,活活饿死,太罪过了。” 沈建珍接着道:“你姆妈的心肠还是软的,弄死你应该不会,你不用担心。” 张红英:…… 谢谢你,我现在还不是很担心的。 他们虽然偏心,但是多少应该还有点心的吧…… 沈建珍还在说:“你姆妈经常说我阿爸姆妈肚肠硬,吃东西的时候要自己先吃饱,别人家都是小孩先吃饱。 她还说我阿爸姆妈舍得我出来这么远读书,肚肠硬……” 张红英羞耻:“谢谢你,你不要说了。我感觉好多了。” 第111章 小吃店 从南京回苏州就很方便了,早上出门,中午就到了。 张红英回到养猪场宿舍的时候,大家纷纷打招呼:“小张回来了?” “小张年过的不错啊?气色看起来蛮好。” 互相客套一阵后,张旭萍笑嘻嘻对张红英说:“我听我们家金国平说,你们一共买了四套房子?” 张红英点点头:“是啊,好在你给我带的消息。 等忙完了请你吃饭感谢你。” 张旭萍又道:“看不出来你开个小店都这么赚钱。” 张红英这才感觉有点不对,笑着道:“哎呦,开店哪里能赚多少钱。就是勉强糊口罢了。 哪里有你这么清闲,工资还高。 我要是有个这么得力的亲戚,我也进单位工作。 你别看我买了房子,那都是老家全家人种田,看蚕,还有卖树的收入。 我小小年纪要是挣这么多钱,我还不得飞起来!” 张旭萍的脸色这才真的好看起来。 刚才面上那种扭曲的嫉妒,那是真的有点吓人。 不得了了,养猪场宿舍不能住了。 幸好自己安排好了之后,要去南京了。 草草聊了几句,张红英回去收拾宿舍。 半个月没人住,趁着有太阳抱出去晒晒。 灰尘倒还好,随便洗了块抹布擦了下,不怎么脏。 把被子晾出去后,张红英去小吃店找沈大林。 小吃店还没营业,但是店已经开门了。沈大林正倒了许多洗衣粉,用钢丝球在擦洗米线店里的锅灶,桌子,墙壁…… “阿叔你考究的来!”张红英笑眯眯夸了一句。 “哎呦,红英来了?你先坐一歇,我马上擦好,再清水过一遍就好了,不用你脏手。”沈大林扭头招呼,还是冬天,他却脱了外套,只毛衣外面着一条围裙,干活干的微微冒汗。 左成林已经在外面探头探脑好几次了。 看到张红英过来,没多久,呼啦一下来了好几个人。 “张老板。” “老板。” “老板过年好,恭喜发财。” 张英一一应答:“哎,哎,你好。你们好。大家都过年好,一起发财。” 沈大林快手快脚把残留的洗衣粉冲洗干净,又拿干抹布擦干净水。 几个有眼色的已经开始帮忙,一起把小吃店归罗好。 “来来来,坐下聊会。”张红英把凳子搬到外面。阳光好,凳子没多久就干了。 左成林却道:“老板,在外面不好。 我们要给你报账的,还是进里面去吧?” 张红英一听,也是。她在乡下待习惯了,除非吃饭,睡觉。冬天别的时候大家都在廊屋底下坐着。家里面太冷了。坐在廊屋底下,门一关,只有阳光没有风,就非常舒服。 不过既然要谈钱 确实需要避人耳目。 寒假时间很短,年前年后加起来都不到一个月。 左成林他们刚开始是推着三轮车四处转着卖米线。后来卖出了一点名气,有了一些忠实顾客。 但是推着三轮车叫卖过去,太费时间。错过饭点,生意就会差很多。 反正学生人多,最后决定,把小吃店里的大锅小锅都用起来。 他们统一在店里把米线煮好,鸡汤熬好,然后三轮车帮忙运货。 最后各个住宅小区,现在叫做“新村”的,几乎每天中午都能卖出去大几十份米线。 三轮车蹬的飞起,只为了及时把新出锅的鸡汤、米线 及时送到各个销售点。 张红英听的目瞪口呆,这不是外卖加沈建珍描述中的分店的雏形吗?这些读书人真是厉害。 沈大林算账也快。 左成林拿出个小本子,记录了他们这段时间都去了哪些地方,卖了多少米线,卖了多少只鸡…… 盘过账,一个寒假,除了大年初一到初四那几天没什么生意,还有刚开始三四天因为不懂分点销售导致销量低。他们这十几个学生,一个寒假,赚到了将近两万块钱。 左成林他们虽然满面不舍,还是说:“老板,谢谢你这么信任我们,把店铺借给我们使用。我们这段时间吃的都很好,靠自己过了一个好年。 虽然有些利润,但是我们商量了一下,觉得不能真的把好处全占了。 毕竟使用的水电,煤气,还有蜂窝煤,葱姜蒜,酱油,盐,这些你都没有跟我们算。 我们决定把利润上交,就还当在你这勤工俭学。 只希望你开学后还能雇佣我们。” 张红英想了想,笑道:“钱说好了归你们,就归你们。 但是我有一个新的想法。 就是以后每个周末,你们还是继续推车出去卖米线。 这钱,我再添一点,给大家统一购置一批三轮车,锅灶炉具。 这样每个人分一个片区,就不需要把三轮车蹬出火星来了。大家都不耽误挣钱。 你们看怎么样?” 大家一听,都激动起来。 上学的时候在校园里送外卖,一个月能挣一百来块钱。 把车子推出去各个新村卖一圈,一趟一两百块钱问题不大。 虽然是替店里卖东西,但是张红英是个大方的老板,赚两百块钱,给他们应该低于二十,如果卖的好,三十也有可能。 而且卖剩下的东西,张红英自己是不要的,都给他们分了。 现在好多经济不发达地方,正式工人一个月也就一百来块钱。而且想进厂还很难。他们勤工俭学,一个月加起来就能挣快二百……这样的好事,去哪里找? 寒假期间的利润,看起来多。实际上他们十几个人分分,一个人一百块钱都不一定能分到。 果然是不能偷奸耍滑啊! 十几个人里,自然有脑子活的。他们有的想,老板都答应了只要成本,挣多少都是他们的,为什么不能把利润留下。也有的想,老板又没有盯着,自己多吃一点,多占一点,也没什么要紧。 但是偏偏左成林就盯着不让动。 他觉得张红英把店铺无条件借给他们使用,如果他们真的把钱都揣自己口袋里了,张红英嘴上不说什么,心里肯定不舒服的。 为了蝇头小利,错过了接下来两年半的打工机会,那才叫傻。 第112章 移动分店 张红英说干就干,沈大林的执行能力也很强。 两个人去买了八辆三轮车回来,统一停到小仓库。 沈建珍买下的这个小仓库,终于派大用场了。 又买了八套灶具,十几个大保温桶。 “阿叔,今年送鸡,是不是要每天都送一批过来了?” 沈大林抽着烟想了想:“这个我们青镇的土鸡都不一定能供应上了。 要么去多包几块地养鸡?” 张红英道:“阿叔,今年我打算去南京,跟建珍学校的老师学点东西。 所以店这边可能要你自己操心了。 再养鸡,你还忙的过来吗?” 沈大林连烟都忘了抽:“啥? 你要去南京?” 张红英点点头:“是的,我感觉自己不懂的东西太多了。 我现在年纪还轻,不想就天天守着这爿店。 这样的日子,一眼看到的头。” 沈大林不解:“这样的日子,有什么不好? 有的吃,有的穿。放假了,还能出去游玩白相。 大部分人家还是连肉都不舍得买,你现在猪肉鸡肉吃到不想吃。 还有什么不称心的?” “那要是把建珍叫回来,让她跟我一样开店,你同意不?”张红英问道。 沈大林:“建珍做不来生意咯。 手脚慢,动作还毛糙。 她要是来开店,可能只能坐那里收收钱。叫她端碗面条都要打翻的。” “那我如果同意她回来收钱,钱不少拿。跟我们两个一样,我们三家头平均分铜钿。你同意不?” 沈大林想了想:“做人不挣钱不行,衣食住行样样都要钱。但是做人不能只为了挣钱,吃饱喝足就样样满足了。 建珍读书好,如果我挣不到钱,她有这么好的机会挣钱,又不累,挣钱还多。 总归要先活下去,活好了再说。 那我是肯定要让她来开店的。 但是现在我自家就能挣到钱,能养活并且养好他们母子三个了,我就想让她们再过更好一点的生活。 读书是她唯一的出路。以前全家人都指望她靠书包翻身,现在就看看继续读书,是不是能走一条更好的路。 开店到底还是有点无聊了,叫她一个大学生来做小学生拿个计算器就能做的事,这就是大材小用。” 张红英平静的看着沈大林:“所以,阿叔,我刚刚二十出头,我也想再寻寻看,还有没有更好的路。 小学读不出,那是我记不住,不会算。 大学读不出,反正我又不是要去找工作。我就是想听听看,开开眼界,增加一些见识。 就算是听大学老师吹牛皮,他们吹的也是我不知道的牛皮。 挣钱这个东西,我房子也有了,店也开起来了。我总还是想看看,有没有什么更有意思的事能做。” 张红英没有跟沈大林说自己想要开厂子的野心。苏州这边,人人都绞尽脑汁挣钱。小学生都知道推自行车出去卖冰棍,抓黄鳝,捡废品卖钱。但是开厂子,野心还是太大。 那么多村办厂能办起来,多半还是靠上面有人,有的是知青帮忙牵线,有的是自己兄弟姐妹找到了出路。 完完全全一个农民,想要开厂子卖东西,那就是开一条前人没有走过的路,谈何容易。 反正,张红英现在的想法,就是走农村包围城市路线。先培养大家吃鸡汤米线的习惯,然后保质保量,卖方便米线。等到以后电商发展起来,快递物流能跟上了,她也不会落伍。 靠几家小店,满身油腻,挣钱总归是有限的。 她记得前世有一个老板,儿子跟一个明星闹离婚,明星好像叫大a。虽然她不理解为什么有人叫大a,但是二十一点里,a是最好的牌。 两个人天天上新闻,又是什么床垫,又是什么水电费,反正那个老板她就专心卖酸辣粉。 那想想卖酸辣粉肯定是有大钱赚的。要不儿子怎么能娶到明星。 张红英不指望自己靠卖方便米线给儿子娶明星,但是,做一个不用受气的普通人,总没问题。 她不想自己的孩子将来像自己一样,胆小怕事,忍气吞声,满心指望做叔叔的张红星能拉一把。 既然张红英已经打定主意要去南京,沈大林也不说什么。 但是一家店,靠他一个人,再加一个杂工,几个学生,肯定是做不起来的。 沈大林便问道:“那店里缺人,你看要不要叫你家里人过来?” 张红英哆嗦了一下:“阿叔,叫他们过来,这家店还能不能开下去,我还能不能拿到钱,就不知道了。 没准店老板会从张红英,变成张红星。 你应该也不想这样。” 沈大林笑笑:“那我再想想办法。” 张红英想起来前世唯一帮她说过一句话的张小娜,隔房的堂姑姑。 她记得这个堂姑姑曾经花八百块钱买了个秘方,后来去镇上卖羊肉去了。 要么把这个姑姑叫过来? 堂姑和她丈夫都是能干的老实人。 两个人靠自己,在县里买了商品房,买了商铺。估计是没少挣钱,也是有魄力的人。 而且他们的儿子也是做生意的,做的不错。 鸭湾村人,人人都有一个做老板的梦。把张小娜叫过来的唯一风险,就是她熟悉门路之后,自己去开店。 张红英跟沈大林商量:“阿叔,你看我隔壁姑姑行不行?” 沈大林便问道:“叫阿娜跟她老倌两个?还是叫一个?” 张红英自己也没想好:“不能光叫我隔壁姑姑一个吗?” 沈大林好笑:“伊拉老倌脾气再好,也忍不了她一个人出来跟我一个大男人一起做生意啊! 你想的点啥东西?” 张红英:……我的脑子是确实不大好用的。 “阿叔你看吧,具体的事,我就不管了。 我想叫隔壁姑姑,是因为她对我不错,再加上人又靠谱,又勤力。 你要是觉得叫她一个人不合适,就把他们夫妻俩都叫过来。 或者只叫叔叔也行的。 叔叔更老实一点。如果姑姑学了去,肯定要自己开店的。” 沈大林指指张红英:“你都打算让学生用店里材料去开移动分店了,再加你隔壁姑姑一个又怎么样? 采购材料,统一采购肯定比她自己采购便宜,还有你做出来的名声,她肯定也愿意挂我们牌子。 这样可靠的人,多来几个,分店不就开起来了?” 张红英:……算了,我脑子不大好,我认。 第113章 鸭血粉丝汤 学校还没正式开学,张红英决定先把鸭血粉丝汤做出来。 南京喜欢吃的是盐水鸭,鸭下水很多,就渐渐演变出了鸭血粉丝汤。 苏州,杭、嘉、湖,甚至上海,都有吃酱鸭的习惯。但是这边的鸭血,鸭杂,就没有专门的吃法。 相对鸭子而已,本地人更喜欢吃鸡。尤其是进入秋天以后,更不喜欢吃鸭子。因为为了保暖,那个时候,鸭子会长出来一层绒毛。外面的硬羽好去,开水一烫一秃噜就全下来了。但是这层绒毛,基本上都在毛孔里头,很难去干净。 想拔绒毛,多费点时间,勉强还能拔干净。但是那种将露未露的毛茬,就非常难处理。不处理干净吧,看着又膈应,很难下口。 所以加工好的酱鸭就很受欢迎。 张红英记得张小娜回村的时候提起过,隔壁店加盟的一个酱鸭品牌,加盟费加店租加人工培训,花了差不多一百万。但是生意也是真好。国庆节期间,一天就能卖出去二十多万。 那会物价高涨,一斤酱鸭卖到五六十,那二十多万,也得卖出去四五千斤鸭子。可想而知生意有多火爆。 张红英不知道酱鸭怎么做,但是把下脚料弄回来,做鸭血粉丝汤卖,价廉物美。 鸭血粉丝汤是南京的传统美食,张红英怀疑也是有人不舍得浪费而做出来的。 商量停当,张红英又兴致勃勃的跟沈大林说:“阿叔,我在南京吃了一个东西,叫鸭血粉丝汤。我感觉挺好吃的。我们这边这么多人吃酱鸭,却没看见人吃鸭杂,肯定能以很便宜的价格拿到。 你试试看我们能不能做?” 沈大林看了看张红英:“开句口容易,做起来烦难啊! 现在人去菜市场买鸡,买鸭子,小贩都给杀好的。 鸡鸭的内脏他们确实都是不给顾客的。想要买也行。 但是有一个问题,夏天天气那么热,等一天下来,都发臭了,你想哪哈收?” 张红英一听有点傻眼。城市里禁止售卖活鸡,只能卖统一屠宰的冰鲜鸡这个政策,好像要几次禽流感之后才出现的? 现在大家都是在菜市场买活的鸡鸭,小贩帮忙杀好。有的小贩杀鸡要加收一块钱,等到后来生意好了,做生意的也多,大家互相竞争,才开始免费杀鸡鸭。但是内脏他们是不给的。 还有一个拔毛的机器,看上去像水泥搅拌的那个罐子一样,里面很多凸起。把杀好的鸡鸭扔进去,机器一开,清零哐啷一通转,出来的就是脱干净毛的鸡鸭。小贩再用手把几根残留的毛拔一下就可以了。 现在,这些东西是不是还没有发明出来? 想了想,张红英道:“阿叔,我们需要的鸡鸭如果太多的话,是不是需要个专人帮忙杀鸡鸭了? 你一个人忙不过来吧?” 沈大林深以为然:“是啊,如果你去了南京,就算是把你隔壁姑姑叫过来,也还是人手不够。 的确要考虑增加人手了。” 鸡容易生病,大规模养鸡的很少。但是鸭子可就不一样了,家家户户都养了十几二十来只鸭。 每天早上一开门,鸭子就摇摇摆摆去河里游水,找吃的。天色擦黑,鸭子又成群结队的从河里上岸,一路摇摇摆摆的回家。养鸭子一点都不需要操心,还可以吃到鸭蛋。 还有大规模的养殖专业户,这边叫做养“皇鸭”,估计是古代传下来的。他们还有一种独木舟,普通人站上去都摇摇晃晃的,只有养皇鸭的人,能稳稳的撑起小船放养鸭子。 要买鸭子,找养皇鸭的,要多少都有。 “阿叔,别的不管,我们先试试自己能不能做出来。做的好不好吃,本地人会不会喜欢。 如果他们不喜欢,说什么都没用。 如果好吃,能卖,咱再考虑下一步。“ 沈大林把烟抽完,烟头按掉,答应:“行,那么我先去买两只鸭子。” 现在还是冬天,鸭身上的绒毛已经长出来了,虽然也不太好清理,但是比起还潜伏在毛孔里的时候强多了。 鸭子是很便宜的。沈大林买了两只鸭子,才花了十块钱。 杀的时候的确有点费劲,张红英忙着烧热水。沈大林抓着鸭,先拔脖子上的毛。鸭毛果然比鸡毛细腻许多,拔毛的时候,风一吹,飞的到处都是。连接鸭血的碗里都粘上了鸭毛。 两只鸭子,一只没声音,一只一直嘎嘎叫。 “阿叔你买了一只公鸭一只母鸭?”张红英好奇。 “是啊,我试试看,公鸭适合做,还是母鸭适合做。”沈大林嘴巴上叼着烟,含糊不清的回答。 张红英:原来沈建珍凡事想要先试试看,也是从你这来的。 鸭头、鸭脚、鸭脖子、鸭腿,张红英都让沈大林取下来了。 又把将鸭架斩成小块,与姜片一起放入锅中,加入足量的清水。 大火烧开后转小火慢炖40分钟左右,汤汁变得浓白。 鸭血已经凝固,沈大林在碗里划了一刀,就变成了条状。 张红英忙道:“阿叔,可以煮熟后再切,切细一点。那样好看一点,比较整齐。” 沈大林点点头。 鸭杂清洗干净后,先焯水去除血水和杂质,然后切片或切段。 同时将适量食盐与花椒、八角、桂皮等香料一起炒至微黄放凉,这样汤底会带有香料的味道。 用油炒香蒜末,加入本地产的辣椒酱炒香,再加入开水,并倒入之前熬好的鸭汤。 本地辣椒酱是偏甜的口感,只有辣香,没什么辣味。 水烧开后放入鸭血和鸭杂,稍微煮一会儿让味道融合。 张红英在边上已经把油豆腐、木耳等都切好了,这时也把配料递过来,示意沈大林放进去煮几分钟。 绿豆粉很细,放锅里稍微一烫就能熟。沈大林又另外起锅烧开水,放入粉丝煮一两分钟,就变得很软。 沈大林把煮好的粉丝捞进碗里,又舀了一大勺鸭汤。里面有木耳,油豆腐,鸭肝,鸭胗,鸭血,鸭肠…… 再舀一点葱花,酱油,芝麻油,还有胡椒粉,一起撒上去之后,热气一激…… 张红英叫起来:“阿叔,就是这个味。 比我在南京时候吃的那个还香。 只不过人家的鸭杂都是切好了摆在盘子里,就煮一大锅的鸭汤,还有一个大锅煮粉丝。 有客人来的时候,他们一分钟烫好粉丝,再把鸭杂,调料,都撒上去,然后浇几勺鸭汤……” 第114章 分成方式1 在学校里做生意就是这点好,学生放寒暑假,他们也可以停业。 要是在社会上做生意,那越是节假日,越是最忙碌的时候。 张红英想挣钱,但是不想让自己变得活着只为了挣钱。 她也要休息,也要放假,也要出去玩。 上辈子没有享受过人生,她认了。但是这辈子要是再变成这样的老黄牛,那是她蠢的够到家的。 既然自己不能再在店里守着,那再像以前一样分钱就不合适了。 张红英有点怨自己傻。刚开始直接把沈大林当店长不就好了?可以给高一点工资,给一定比例提成。而不是直接给人家三分之一的分成。 但是当时吧,自己刚刚开店,对生意能不能做起来,心里没数,且还想着继续做裁缝。再加上手头紧,她买完店铺,也就不剩多少钱了。开工资这个事,开多了不好,开少了人家肯定不高兴。 另外,店里还需要一个靠谱的男人撑门面,最后就导致了这样的局面。 如果不体现自己的价值,还要拿走店里收益的三分之二,沈大林完全可以直接另外去租店铺另起炉灶了。 毕竟那样只要付店租就行。一个月几百块钱了不起,一天的收入而已…… 人跟人之间,只靠忠义,只靠信任,那就是在给自己挖坑,也在给别人挖坑。 张红英人不在店里,还不是沈大林说卖了多少钱就是多少钱? 乡里人,大家都是靠的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面子”维持关系。 你不信任我,我觉得没面子 。 我不信任你,我担心伤到你的面子。 一句话不慎,两个人就得闹翻。 有的时候是因为诚诚恳恳做事,老老实实算账,对方不信任,导致翻脸。 有的时候是因为心里有鬼,对方不信任要查账,借翻脸逃避追查。 所以张红英在发愁以后怎么搞。 沈大林看出来张红英有点心不在焉的,只以为她急着去南京,便主动开口:“阿英啊,你要是想早点去南京,就去吧。 你阿爸姆妈那边,我去跟他们说一声就好。 或者你写一封信,我给带回去。” 张红英不好意思的看了看沈大林,开口说道:“阿叔,我是在想,我人都不在这,钱不能跟以前一样分了……” 沈大林爽朗一笑:“原来你是在考虑这个问题。” 他算给张红英听: “原来我们来苏州,身上都是没有带钱的,我们起家,靠的是这个商铺。没有租金要求,只分成,我们压力就轻多了。 当时说好的两间商铺算三分之一。我们两个人各算三分之一。 人如果不讲良心,我出去重新租店铺做,把你甩脱,你也是没办法对不对?” 张红英脸色变了。 沈大林说的就是张红英最担心的。 做这种生意,最好是一家人做,相当于一个公司。互相之间还是有信任的,钱也都在这个家里,顶多是有人多吃点多占点,账目上不需要糊弄的。但是他们现在是两个人……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什么其他的交情。 沈大林却笑了:“钱这个东西,没多少的。没人会说钱够了。 但是对我们这种挨过饿的人来说,差不多就行了。 多有多的花法,少有少的花法。 以前我是孤儿,没人疼没人管,养大我的奶奶,在我十四岁就走了。我一个人长这么大,大家都不看好我,骂我脱底棺材。 连家主婆都是到了三十岁才混上。 现在我连苏州城里的房子都有了,两个小人也都不错。 我不贪心。 现在只有就够了。 我也不知道你有什么奇遇,哪哈从小乖乖巧巧的一个小姑娘,突然跑出来做生意了,又突然不想搭理父母了。 现在村里被老爷上身的有好几个,她们都是给人看事,看病。没准上你身的,是财神爷。 你不想说么,我也不问。 我这条发财路,是你指点的。 你虽然人不在这边,你的钱我一分不少的给到你。你放心。 我去开一张你名字的存折,把钱存进去。” 张红英目瞪口呆,她料不到沈大林是这样想自己的。 村里的确经常有人突然疯疯癫癫,说是被什么老爷上身了。从此觉醒了一些神奇的技能。比如说给人看风水,给人看病。 她有一个同学的妈妈,就说是被老爷上身,还有人开小汽车来找她看事,没多久家里就盖起来了楼房。 但是……张红英确定自己并没有被上身。 噢,不过想想,也不对。 要说上身,可能也没错。 就是前世那个五十多岁死了的自己,冤魂不散,上了十几岁的自己的身? 听说香港有黄大仙,东北有出马仙,本地的“老爷”,不知道是个什么仙? 沈建珍小时候,脖子上长了个很大的瘤子,沈大林带着她去了好几家医院都看不好,膏药开了一堆,也没效果。后来吴小红带着她去一个老爷上身的老太太那里,老太太揉了一揉,又给了点香灰,让回去冲水喝,后来瘤子就慢慢消失了。但是那个疤还在,沈建珍曾经撩起头发拉开衣领给张红英看过。 本地还有“土菩萨”,如果惹上了土菩萨,人也会变得疯疯癫癫,或者经常生病倒霉。但是土菩萨能送走。 张红英其实是不信的。 因为沈建珍去隔壁村上学的时候,路上要穿过好几个聚落,这一天,正好遇到人家在送土菩萨。 在路边点了一堆火,烧纸钱。还有一碗糖烧鸡蛋。 几个老太太一边念叨,一边可惜:可惜阿美不在了。这种送土菩萨的鸡蛋,只有她敢吃。 沈建珍听见了,跑过去:“我也敢吃。” 冬天大家都不爱起床,沈建珍起床上学的时候,家里没吃的。看到人家满满一碗糖烧鸡蛋要倒掉,可不是可惜了? 老太太自己不敢吃,倒掉又浪费,就对沈建珍道:“那你来吃。” 沈建珍抱起碗,稀里哗啦把四个糖烧鸡蛋吃完,抹抹嘴上学去了。 沈建珍顺风顺水,从一个农民的孩子走到身家过亿,没准送土菩萨的鸡蛋,其实是给她好运的。只不过普通人不知道。 第115章 分成方式2 张红英不信老爷上身的说法,但是她自己的存在就是一种上身。沈建珍不信,是因为她读书多,相信科学。 但是农村人,还是相信的。 你今天对着块石头烧香磕头,明天早起,保证已经有别人跟着烧香磕头。过上半个月,大家都来烧香磕头了。要是机缘巧合,再过上半年,十里八乡的人都能听说这个地方烧香灵验。 农村人闲着没事喜欢凑热闹,喜欢吹牛。一分的事,她们要说成十分。再转述又转述,没影子的时候,都能变得非常肯定。一个个信誓旦旦,仿佛神迹发生在自己身上。 毕竟这是一个水变油都能上电视,上报纸的年代……还有人抱着大公鸡去给自己打鸡血…… 张红英笑起来,反正大家都要上当,还当当不一样。那为什么不能上自己的当呢? 至少自己没有,也不会骗他们钱。 沈大林如果肯老老实实帮自己经营店铺,不偷奸耍滑,也不需要给自己分三分之二,哪怕只分店铺部分占的三分之一,也不少了。 果然,沈大林没有让张红英失望,他说:“我们继续按原来的方式分,我怕你没时间盘账,时间长了,容易产生怀疑和矛盾。 这样,我就按去年的平均利润给你存钱。邮寄过去也行。 如果挣的多一些,也不给你了,就算是我的辛苦费。挣的少一些,也少不了多少。 我吃这个亏,指望你将来有更好的路子也带上我家建珍和建兴。我是年纪大了,将来跟不上。但是两个小人跟你一辈人,你到时候照应照应。” 这个轮到张红英不同意了:“我出来做生意,还是受建珍启发。 我们两个是小姐妹,互相照应是应该的。 去年那么分钱,是我店铺占一股,人占一股,阿叔你算一股,我才分了三分之二。 现在我人要离开,什么事都不做,还要拿三分之二,没道理的。” 最后两个人好说歹说,张红英拿店铺利润的百分之四十。沈大林要保证利润不低于去年。 如果低于去年,就按去年收入的三分之一给张红英保底。 张红英对这个结果是满意的。 沈大林证明了自己的良心,张红英证明了自己的地位。 而且,有一个这样知根知底的人帮自己把关,两家人未来利益绑在一起,自己完全可以没有后顾之忧了。 现在就是,去把商标注册下来。 张红英已经想好了,她的店,专门做各种汤粉。全国各地的汤粉,她都要去尝尝,都要试着做出来。 张红英刷短视频的时候,刷美食最多。 虽然没吃过,但是听说过,视频上刷到过。 比如说,江西南昌有拌米粉。 柳州有螺蛳粉。 广东有汤粉,粿条。 西北有羊杂粉。 …… 她要给自己的店,自己的商标,取名叫“粉天下”。 连广告语她都想好了。 粉天下,天下粉。 这个广告,肯定比脑白金好多了吧? 还有那个,一直唱的“悠悠岁月,丽丽沱牌”,多好听啊,一听就记住了。 到时候叫一个唱京剧的,伴随着锣鼓奏乐,大喊一声:“粉天下,天下粉!” 那还不是全国人民都知道了? 全国人民都知道,苏州有个青镇,青镇有个鸭湾村,鸭湾村有个女的,叫张红英。她可了不得,把粉面卖到了全国。 这个女的,不仅仅比她兄弟厉害,还比很多很多男的都厉害呢。 张红英接受了这个分成方式,反正将来,确定不会少了沈建珍的好处就是了。 至于沈建兴,从前世经历来看,也的确是个还不错的人,。捎带他一把也没什么。 把分成方式谈好,张红英又想起来一个事。 小时候,她听过一个民间传说。说有个人去卖西瓜。看到有个黑衣人又饥又渴。黑衣人跟他要西瓜吃,卖瓜的一时恻隐,就给了他一个打烂的西瓜。 黑衣人吃完瓜,把西瓜皮还给他了。还告诉他,有个地方叫温州,正在瘟人。你把西瓜皮挑过去,能卖个好价钿。 卖瓜的就真的去了温州,卖了一大笔钱,发了财。 张红英决定借这个故事,跟沈大林说一下,未来鸡要涨价的事。 “阿叔,你晓得哇,现在有个地方在瘟猪。” 沈大林一愣:“五号病什么病的,经常听说,哪哈?” 张红英想故弄玄虚,但是实力不够,只好直接道:“这次瘟猪瘟的有点多,市场上猪肉供应不上了。 而且大家害怕吃到病猪肉,会转而去吃鸡。 鸡的价格越涨越高,最后又涨到十块钱一斤。” 沈大林惊呆了,财神爷这么灵的吗?还没有烧香磕头,发财的路就来了? 看沈大林呆住,张红英就笑:“阿叔,你丈母娘家在苏北,那边的鸡鸭便宜。 你过去贩鸡回来卖,一两天就是至少五倍的利润。” 沈大林摇摇头,挂机船跑的慢,他要是想贩鸡,必须要请卡车帮忙装货。 卡车,村里有个退伍兵,就是在运输公司上班的,好像是个领导,可以去找他谈。 这个事 更好的一面,是可以照应到丈母娘一家。 吴小红娘家穷的很,当年是因为吃不饱饭,才肯远嫁。 刚刚嫁过来的时候,身高只有一米三出头,他指望吃几年饱饭,能长到一米四就好了。没想到一年下来,吴小红长到了一米六多。 但是娘家这样穷,对沈大林,还有两个小人,那是没得说。 每年他们都能收到一个包裹,里面装的几斤花生。 那吃的不是花生,是两个老人的一片心。 所以沈大林也是愿意带他们一起挣点钱的。 “我去贩鸡,店里哪哈办?”沈大林心很热,但是还是知道轻重。 “不是要把我小娜姑姑叫过来嘛,到时候让她,还有左成林他们一起做。 这个东西,做起来其实不难的。 各种东西,用多少量都规定好。 而且你贩鸡,也不一定样样要你做。 你在苏北,让你丈母娘家收,收好了车子运过来。 最多是刚开始你带着跑跑,后期只要管住钱就行了。 这个生意也做不长,就是赚笔块钱。” 沈大林知道暴富的机会很短,还是开店才是细水长流,听了张红英的话,开始谋划起来。 第116章 交代 张红英听说,人有的时候不会读书,成绩一直不好,那是“没开窍”。等到有一天“开窍了”,就会成绩突飞猛进。 反正在别人的嘴里,很多男生读书不好是因为没开窍。而女生是天生的,如果不会读书就是笨。 但是现在,她想去试一试,自己是不是也会随着年纪变大而开窍。 家里完全不交代也是不行的,张红英怕他们去找沈建珍家里的麻烦。 虽然说吴小红虽然是外地人,但是本地话已经说的很溜,吵架完全不输,甚至还能打架。但是为了她跟沈建珍能安心学习,张红英决定还是写封信。 反正她注定是要犟出去的女儿了,不可能乖乖的听爷娘安排,嫁个他们满意的人。 张红英在信里写了自己去南京旁听一些课程的打算,又说了张红星已经成家,家里没有她的房间,她回家不方便。如果张小树愿意,帮忙去给张红英申请一块宅基地。 家里子女要分家,批一块宅基地并不费事。 张红英也表示,虽然名义上是分家,老房子,家里所有财产,就都给张红星。并不需要像传统分家那样,家私两个人一人一半。她只要求爷娘出面帮忙申请一块宅基地。新批下来的宅基地给张红英,房子她可以自己挣了钱再造,但是户口和宅基地就要可以拆分开,省的将来弄不清。 如果能够批下来宅基地,就算是没有分到家产,她也会招女婿上门,生下姓张的孩子,保证跟张红星一样尽到赡养义务。 她话说的很委婉,但也的确是实情。因为现在这种情况,回家了没地方住,家里再没有给她申请宅基地,盖不了房子,她就只能在外面安家了。总不能一回家就住沈建珍家。那她回的到底是自己家,还是沈建珍家? 信里提这个要求,她也是抱着有菜冇菜问问看的打算。 高秀娟进门有一段时间了,婆媳矛盾应该已经充分激发出来。 她倒是想看看,高秀娟在李小芳手上,两个人能不能处好关系。 在乖巧听话的女儿(过去式),跟蛮横,好吃懒做,对他们不屑一顾的儿媳妇对比之下,会不会还一门心思觉得儿子最好? 张红英想把一切难看事做在前头。这样将来李小芳哭诉女儿离得远,儿媳妇不管事后,她才能把话砸出来:“我老早说领女婿,给你们养老。 是你们不愿意给我审批宅基地,不愿意我领女婿上门的。 现在哭有什么用吗?” 而不是将来李小芳可以指责她狠心,远远逃开不管爷娘。 据张红英了解,后头宅基地资格变严,追溯就是1994年。这之前出生的孩子,都是有宅基地资格的,一个人42个平方。但是这之后的户口,不管是嫁娶过来的,或者出生的,都没办法审批宅基地。 等到再后来,整个长三角一体化,乡下的房子,安安静静,碧水环绕,绿树成荫,那批十几岁努力出去的人,又拼了命要回来——但是家里已经没有他们的宅基地资格了。 张红英把信交给沈大林后,又问:“阿叔,我想批块宅基地给自己造房子,你要不要给建珍也弄一块?” 沈大林摇摇头:“现在宅基地都挤满了。想要新批,需要拿自己家地,去跟人家适合造房子的地换。 我们家地全部换到一起养鸡了。 没有空地可以拿出去换。” 张红英又把自己的打算说给他听:“阿叔,你觉得我阿爸姆妈会得同意不?” 沈大林对村里那块地谁家的门清。想了想,感觉希望不大:“你们家也没有成片的地了。 主要是我们整个小队里,都只剩下几块以前埋人的地没有盖房子。 大家都讲究风水的,那个阿根家,就是去生地上盖房子,结果盖房子的时候挖出来骨殖甏。 他们不信邪,骨殖甏一扔,继续盖房子。 后来他们家一直倒霉。生病的生病,摔断脖子的摔断脖子。 你要讲一定是因为盖房子挖出骨殖来,又没有好好收敛,才倒霉,那不至于。但是大家都忌讳这个的。 还有人,好好的新房子造好,最后不敢进去住,就是因为心里膈应的。 这个事不是你阿爸愿不愿意的事了,而是确实没有地。” 大家世世代代在这边生活,居住用地,耕种用地,还有丧葬用地,确实都分的清楚。人多地少,为了节省耕地,不让死人跟活人抢地,这边一直采用的是拾骨葬法。 也就是等人走了,变成白骨以后才下葬,放在一个土陶的甏里,只占小小一块地。一个村子,可能只有十几个平方用于安葬骨殖甏。 但是年代久远,有些最后沉降到底下去了。如果去生地,一个不小心,就可能挖到几百年前的先人。所以大家都只在祖祖辈辈的生盖房子生活的地块上扩张。 现在,适宜盖房子的地,见底了。 张红英不死心:“跟隔壁小队换呢? 我记得十一队那边场地很大。 我去姑奶奶家做客的时候看到过。” 沈大林又要摸烟:“我话给你带到。 别的么,不好说了。 你都要去南京了,还想鸭湾村的房子做什么? 手上有钱,直接在镇上买块地造房子多好?” 张红英:…… 她是被后世房价飞涨吓住了,现在还是可以自己买地盖房子的…… “阿叔,我晓得了。 反正信你帮我捎回去,明天下午我就走了。” 沈大林突然笑起来:“你姆妈去年老跑来跟我家老太婆说,上了大学,大学生是: 一年土,两年洋,三年不认爷和娘。 现在你也要去大学了。” 张红英:……婶婶不会吃亏的吧? 沈大林道:“当然。 前几天你兄弟回了村,你姆妈说要寻我家老太婆讲道理。 小红说,你李小芳自家讲的,一年土,两年洋,三年不认爷和娘。 我家建珍把你女儿也带去洋嘎洋,你高兴勿啦? 嫑谢的! 总不会你不想让你女儿洋吧?” 张红英不厚道的哈哈大笑。 第117章 我就说了有坏人 这次去南京,就是一个人上路了。 张红英学着沈建珍,在火车站买了一份杂志,一上车就认认真真看起来。 报纸字太小,内容也枯燥,她怕自己看睡着了。 这本杂志叫少年文艺,跟书差不多,比书薄一点。 张红英到底也读了几年书,虽然有不认识的字,但是连蒙带猜,也把故事啃下来了 。 前世她喜欢看琼瑶,只不过那个时候自由谈恋爱都要被人耻笑。年轻女工们则不同,他们多半是羡慕那些有人追求,有人爱的女孩子,只不过没有那个被人“追求”的条件。 不够洋气,不够登样。 琼瑶小说一度在女工之间流行,直到后来电视剧填满了空余时间。 现在张红英抱着这本不同的杂志,它展示的是另一个世界。那些少年人的故事。 原来文字如此有魅力,难怪沈建珍抱着书,能够无视外界一切的风言风语。哪怕吴小红的打骂都不能让她放下书本,烧粥烧干,烧饭烧焦——香味也好,糊味也罢,都不能把她从书中世界剥离。 张红英认真看书,不时露出会心的微笑,或者皱起眉头。 旁边有人跟她搭讪:“你是不是大学生?” 张红英摇摇头。 “毕业了?” 张红英继续摇头。 那人不满:“这上面明明写着大学。” 张红英低头一看,她的包不知道什么时候开了,沈建珍给她的牛皮纸信封露了出来,能看见两个字:“大学”。 张红英把包上拉链重新拉上,继续埋头看杂志。 虽然在南京玩了几天,已经知道坏人并没有那么多。但是万一遇上一个,一辈子就完了。 如果她跟人聊上几句,一不小心把信息透露出去,最后人家装作她的熟人,把她拖走,她可没把握脱身。 “你今年几岁了?“旁边的人还在不依不饶的追问。 “你也是到南京下车吗?” “你冷不冷?”看张红英一直不说话,那人居然直接伸出手来,摸张红英的手。 张红英收回手,终于抬头看了他一眼。 一个看上去六十多岁的老头,在九十年代初,算是挺胖的,一嘴黄牙。穿着褐色皮夹克。 张红英脑子里拉起警报,想:“我就说外面很多坏人。” 张红英没说话,愤怒的瞪他一眼,起身换了个座。 不料那老头也跟了过来:“你是哪里人啊?去南京做什么? 我对南京很熟的,下车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去饭店里,炒上个肉丝。” 张红英不知道这是个老色狼,还是个人贩子。如果是人贩子,车上有同伙吗? 怎么就这么倒霉…… 车厢里没有坐满,但是也有很多人。 张红英不知道自己呼救,会不会有人帮忙,会不会有人觉得自己小题大做? 沈建珍遇到过这样的事吗?她是怎么解决的? 如果是沈建珍…… 还好,这时火车已经减速,要停靠站台,张红英站起身来,往车门走去。 老头看到张红英下车,遗憾的叹了口气。 张红英头也不回挤下车,顺着人流往前走了三四个车厢。 看看车门开着,又转身上车了。 不行,不能一个人这么呆兮兮的坐着,太容易被人盯上了。 张红英上车之后,四下张望了一下,看到有一个卡座,只坐了一对情侣。 看上去黏黏糊糊的,二十出头。座位边上放着大包小包,也像是返校的大学生。 车上人少,停靠站多的优势出来了,空座很多。 张红英硬着头皮,过去坐在了情侣对面。 张红英把看了一半的少年文艺,还有自己的包放在了桌面上,开始看窗外的风景。 情侣看到张红英过来,也不再聊天。女孩子盯上了张红英的那本杂志。 男孩子便开口问道:“你也是去南京上大学的?” 张红英听见“也”字,心里就踏实了。大学生,总不会是什么坏人吧? 她点点头,问道:“你们也是?” “嗯,你是哪个大学的?” 张红英笑的有点尴尬,她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大学生 但是又想跟他们搭伙,至少不容易被坏人盯上,便把沈建珍的学校报了出来。 三个人攀谈起来。 张红英对南京的了解,仅限于过年期间沈建珍带她玩的地方,但是也能搭上几句话。 聊了会,男生才开口:“你的杂志能借我们看看不?” 张红英嗯了声:“看吧!” 女生拿起杂志,两个人看了起来。 张红英看到他们带了一份报纸,开口道:“正好你们的报纸给我看看。” 其实张红英不喜欢看报纸。 密密麻麻的字,看起来都累眼睛。 但是人家情侣亲亲热热的,她就在在沾个光,显得自己不是孤立无援就行了,总不能故意找人家说话添堵吧? 张红英翻来覆去看完了报纸。其中报纸上登的一个事吸引了她的全部注意力。 这个人是来求救的。 主角是个女的,她说上公共厕所的时候,被底下的脏东西溅到了皮肤上。 后来她的皮肤上就出现了像划痕一样的东西,全身都有,全身都痒。 去医院无法诊断病情。 而且更可怕的是,因为一起生活,她的丈夫和女儿身上也出现了这样的东西。 她愿意成为试验品,接受任何药物治疗,只为丈夫和女儿找到一线生机。 文章里还写着,有老人说这个病可能是粪毒症,但是不知道治疗办法。 登上报纸,就是为了向社会求助。 张红英看的汗毛直竖。 这也太可怜了。 外面的世界这么可怕的吗? 她还想起来以前看到过新闻,有人在外面旅游,租衣服穿,结果染上了皮肤病…… 沈建珍还说起过她一个同学,在学校里住宿,因为常年潮湿,阴冷,得了很严重的皮肤病。 上学只上了半年,就被迫退学治病去了。 沈建珍描述:“那皮肤上,像是发霉的niania似的,一块块霉斑。 没有人敢靠近她,生怕传染。” niania是本地的一种糯米做的食品,跟面粉蒸的包子一样,只不过没有经过发酵。 张红英看报纸看到全身汗毛又竖起来了,这一路真的是,一个惊吓又一个惊吓,这汗毛竖起来就不下去了。 第118章 舍友 到南京的时候,天还是黑的。 但是张红英上次来的时候,已经努力记住了怎么坐车…… 出站,左转,在路的右手侧找公交车站。 路上漆黑一片,也不知道坐了多久车,等到张红英看到校门时,终于松了口气。 这时她才想起来,那本没看完的少年文艺都忘了找那对情侣要回来。 算了,就当是他们无意中庇护自己的报酬了。 校园里也黑乎乎的,张红英走了好一会才到了宿舍区。 等到了沈建珍宿舍,看到沈建珍翘着二郎腿在床上看书时,张红英眼眶都红了。 “这么激动啊?”沈建珍笑道:“才几天不见,就这么想我了?” 张红英瞪她一眼,没提自己一路上多么提心吊胆。沈建珍知道了,还不定怎么笑话自己呢。 沈建珍的舍友都回来了,张红英特意看了眼那个淮阴的舍友。 圆脸,一口白牙,剪的学生头,看起来笑眯眯的。半点不像沈建珍嘴里那种让人厌恶的样子。 外人的加入,让宿舍刚开始有片刻安静。 没过多久,大家又热烈的聊了起来。 山东的舍友拿出来煎饼,热情招呼张红英吃。 张红英拿了一张,嚼的腮帮子都酸了也没嚼烂。 福建的同学递给沈建珍两块肉干。沈建珍自己往嘴里塞了一块,又含糊的问张红英:“老鼠肉干,你敢不敢吃?” 张红英唬了一跳。 老鼠肉那也是能吃的? “是田鼠,干净的。家里的老鼠有病菌,不能吃。” 张红英犹犹豫豫的接过肉干,闭着眼睛咬了下去。要不是沈建珍,她哪里有这种吃遍全国美食的机会? 老鼠咋了?她小的时候,癞蛤蟆,蛇,青蛙,那也都是吃过的。 民间有说法,孩子小的时候,吃个蚕宝宝将来手巧,她连蚕宝宝都吃过。李小芳给她喂,她就吃了。 也就是沈建珍矫情,死活不肯吃蚕宝宝,哭的惨极了。 云南的同学拿出来一些像树枝的东西,说是叫拐枣。张红英吃了一口,有点甜,但也有点涩。还有一种叫甜角,看上去像巨大的豆角。皮是硬的,脆的。手一掐就破了,里面的果肉也是有点甜。但是味道一般。 也就是胜在稀奇。 吃完她们的东西,张红英才想起自己包里背的鸭货。 这几天为了尝试鸭血粉丝汤,还杀了好几只鸭。 张红英把鸭翅鸭头鸭掌这些都卤好了,用塑料袋装着给沈建珍带过来。反正天气冷,一天两天不会坏的 。 前世张红英看过网上美食视频教的怎么复刻周黑鸭和绝味鸭翅。 虽然她不知道这两个东西正宗的做法是什么,但是她按照视频教的试过,味道很不错。 现在吃了大家这么多东西,张红英也不小气,把一包鸭货都拿了出来,让沈建珍招呼大家吃。 “来来来,大家都来尝尝,我小姐妹带来的卤鸭。 我看看啊,有鸭头,鸭翅,还有鸭掌,鸭腿……” 沈建珍话还没说完,淮阴的那个就冲过来,跟饿虎扑食似的,一把捞过塑料袋,挑了一个鸭腿,一个鸭翅:“我要一个鸭腿,一个鸭翅就行了。 剩下的你们吃吧!” 张红英目瞪口呆,沈建珍摊摊手,跟张红英挤眉弄眼:你知道我为什么最讨厌的是她了吧? 那人一边吃,还一边笑:“要不是这鸭子全是瘦肉,你求我吃我还不吃呢?” 宿舍里的人都撇撇嘴,没有理她。 大家客客气气过来拿了自己想吃的。 “我要个鸭头。我喜欢吃鸭舌。” “给我个鸭掌吧,那个有嚼劲。” “我要鸭翅,入味。” 大家都拿了一些,浅尝辄止。 还是沈建珍主动分配,说是路上焖了一路,今天不吃掉,明天可能就会变质。大家才说说笑笑的把鸭肉分了。唐山的那个姑娘还提议:“要是咱们吃不完,可以把她们四个叫过来。” 原来他们班难得是个女生超级多的班,一个宿舍住不下,剩下的女生,都分布在其他班级宿舍里了。 这下子,张红英终于见到了所有沈建珍在信里跟她说过的人。 坐软卧的,少数民族的,跟她关系最好的…… 张红英想起来沈建珍提起那个人的讨厌劲,深有体会。 沈建珍还没跟人撕破脸,应该还是一个人在外面,刻意收敛了的吧? 吃完东西,洗漱完,准备睡觉的时候,张红英悄悄跟沈建珍说:“你不是说你有个舍友的男朋友在外面租房子吗? 你帮我跟她说说,让她男朋友帮忙一起找个房子怎么样?” “嗯嗯,没问题。 我心里有数,明天等那个讨厌鬼走了我再说。” 两个人叽叽咕咕用方言说话,沈建珍问:“哪哈,咯个人是不是很讨厌?” 张红英点点头:“是有点讨厌,一点也勿晓得客气。不过面孔上倒是一点都看不出来是这样的人啊?” 沈建珍:“你是不晓得。 咯个人,天天吹嘘,说家里多么多么有钱,她阿爸多么多么有本事,说是家里天天吃肉,都吃腻了。 上头有两个姐姐,一个弟弟,但是她阿爸顶宠伊。 实际上么,吃饭都不舍得花钱打饭的。每天看到我们打回来什么菜,都冲上来尝尝。我头一通打了一份红烧肉,刚刚放下饭盆,去拿勺子准备吃,她老早准备好,已经把我饭盆里瘦肉全挑光了。 我头一通碰着这样的人,都不晓得啥反应。还是云南的同学说你这样不好吧?想吃自己去打呀? 她还说,我看你盆里有瘦肉才吃几块,肥肉求我吃都不吃。 后来大家再打饭打菜,都两个人合起来,一个人打饭,一个人打菜,务必看牢了,不让她说出要尝尝的话。 要不一半都被她吃光了。 看到占不到便宜,这不,这都一个学期了,基本上没看见过她在宿舍吃饭。” 张红英惊呆了:“外面的人,都这样结棍的? 你刚出来的时候,普通话都不敢讲,肯定吃了不少欺吧? 好在其他同学肯帮你讲话。” 沈建珍笑了笑:“也好,锻炼出来了。 要不是她欺人太甚,我还没这样快开口讲普通话。 实在是逼的没办法了,必须开口拒绝。 要不我的东西,都被她拿走了。 我还要谢谢伊。” 张红英:…… 你心真宽。 第119章 爱与家 沈建珍那个舍友,叫李鸿雁,身材高大,个性爽朗。 第二天一早,讨厌鬼出门跑步去了,沈建珍便开口:“鸿雁,你家老高租房子的那个地方,还有其他房子出租吗? 我这个姐姐想租个房子。” 李鸿雁看了一眼张红英,摇摇头:“老高租房子那个地方,有点乱。不太适合她一个女孩子住。 那边都是农民自己加盖的房子,乱七八糟的。 你要是想给她租房子,为了安全起见,最好去家属院租。 有些老师虽然分了房子,但是家属在别的地方上班,他学校的房子也是空着出租的。 那里进出的都是老师,租房子的也是老师或者学生,安全有保证。 就是可能会贵一点,你们……” 张红英急忙道:“贵一点没问题,那就麻烦你帮我打听一下。谢谢你。” “行,那中午跟老高吃饭的时候我问问他。”李鸿雁爽快答应。 老高是大三的学生,跟李鸿雁是老乡会上认识的。 两个人来自同一个地方,很有共同语言。老高很快对李鸿雁展开了追求,李鸿雁也答应了。 当然速度更快的是那个姓王的女生,入学不到一个月就谈了男朋友,是宿舍里行动最快的。 沈建珍有点羡慕:“本来李鸿雁跟另一个女生是好朋友,两个人同进同出。但是那个女生看上了一个男生,主动出击。 男朋友还没谈上,就不跟李鸿雁玩了,天天追着那个男生跑。 李鸿雁估计是怕了,万一宿舍里都找了男朋友,就剩下她一个人。 所以后来她虽然跟我关系比较好,但是还是觉得找个男朋友好一点,就接受了老高的追求。 宿舍里……” 沈建珍想了想:“就我和云南的,还有山东的,没找到男朋友。” 张红英:“……|所以你们谈恋爱,就是担心被落下,没人跟你们玩?” 沈建珍挠挠头:“一个人多无聊啊。 找个男朋友,两个人一起上自习,一起吃饭,周末看看录像,看看电影,跳跳舞,就没那么无聊了。” 张红英:“谈对象不是要结婚的吗? 如果两个人不是一个地方的,分配工作不在一起,将来怎么办?” 沈建珍:“……我没想这么多。 反正也没有人追求我,要是有个长的不错的人追求我,我也会答应的。 宿舍里大家都出去约会,或者上自习,就剩下我一个人,确实无聊的。 只能泡泡图书馆,阅览室。 但是,总还是要有个人一起好一点吧。” 张红英大开眼界。乡下还是见需要在家长的陪同下才能见面。见过几面就要订婚,家长同意后上街买买衣服,那都是谈婚论嫁的必经之路。 妈妈们谈起“自由恋爱”如同谈论什么洪水猛兽。这些大学生谈恋爱,就是纯为了谈恋爱,跟小孩子过家家似的,就为了找个人一起玩…… 不过张红英也有点羡慕他们。 她前后两辈子,都不知道恋爱是什么。 是琼瑶小说里写的那样吗?她体会不到。 沈永健是个好人,对她不错,对张宇昊也不错。就算是张红英把收入拿去给爷娘还张红星买房子欠下的债,沈永健也没说过什么。一直到乡下的所有学校撤销,连幼儿园也要去镇上读,他才跟张红英说要攒钱在镇上买房子,方便张宇昊读书。 当时张红英怎么说的来着?“我去问问我阿爸姆妈。” 沈永健拿出他这么多年的积蓄,贷款在镇上买了房子。那个时候,小镇上的房子也要十万左右一套了。张红英记得一个月房贷要一千多。李小芳老大不乐意:“一家人,住两个地方,像什么话。” 沈永健一个大男人,不好跟丈母娘起争执,也一分钱没要张红英的,默默带着儿子搬了出去。 后来家里翻盖房子,张小树跟李小芳不肯把宅基地证改成张红英名字,沈永健应该就能看出来他们想把房子留给张红星。沈永健提过拆分宅基地证,老人的归老人的,他们一家三口的归他们一家三口的。老头唉声叹气,张红英心软,房子就还是张小树名字。 盖房子的时候,李小芳就明确表示要给张红星留房间。沈永健应该是置了气的。听见一定要给张红星留房间后就走了,后来没回过乡下,张红英只能两头跑。 此后那么多年,她每天晚上住镇上,早起上班,中午借着吃午饭的时间溜回去看父母。好在有电瓶车,要是蹬自行车,能累趴她。 她跟沈永健有爱情吗? 刚开始,男的俊,女的美,张红英不知道那叫不叫爱情,至少也蜜里调油过一阵子的。只不过后来,慢慢的变成了亲情,变成了一家子。 自己这个家,是个大火坑。再怎么样的人,进来都被耗干净热情。 张红英同情的看了看沈建珍:据我所知,你一直到四五十岁,都还是孤身一人……大学里应该是没有谈对象机会了。 不过此刻,也不好直接打击沈建珍,便笑问:“班级里有你看的上的男生不?” 沈建珍居然难得的扭捏起来:“班里是有几个长的不错的男生。 有一个唱歌还唱的特别好听。篮球也打的好。” “哪里人啊?” “广东的。” “哦……那你们估计没戏。太远了。” 沈建珍不以为然:“远怕什么,我就是看大家都找男朋友,也想找一个。 我是独身主义者。” “你明明有弟弟,怎么会是独生子女?”张红英不解。 “哦,我的意思,是我不想结婚。 别人一说我一看就像贤妻良母,我就反感的不行。 从小别人一说我将来要嫁人,我也很反感。 我是我自己,我不要成为谁的谁,好像我活下来,就是为了替别人做贡献的一样。 我也不会接受我这么努力,最后只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个好的婆家来容纳我。 我自己就能给自己一个家。” 张红英拍拍沈建珍头:“好,好,我们建珍厉害的很。一个人也能过的很好。” 第120章 家属院 在高年级学生中,估计有特殊的渠道,总之第二天,李鸿雁就带回来了房子的消息。 张红英白天一整天都跟着沈建珍,见识了一下大学生生活。 很多课,都是在一个特别大的教室里上的,那教室,赶上青镇每年办文娱晚会的大礼堂那么大的。 学生估计有几百个。老师的嗓门虽然很大,但是坐到后排就听不清了。教室呈阶梯状,沈建珍喜欢坐中间。按她的说法,那就是前排的人容易被看到,或者后排的人也容易被看到。 坐在中间,密密麻麻,老师从讲台上看过来,都是黑压压一片,最方便浑水摸鱼。 张红英奇怪的问:“你不是很爱学习吗?为什么上课也要浑水摸鱼?那不是浪费时间?” 沈建珍打了个呵欠,眼睛半睁半闭的说:“啥人会得爱学习啊! 小时候读书好,是因为大家都很笨。我不用什么心思也能考第一。老是听见表扬我就高兴。 我爱学习,其实就是为了听表扬。 其实上高中后我有一度成绩就不行了。高中的课程太难了。 初中时候那么简单的数学和物理,我上了高中就学不会。 每次考试考的很差。 后来老师天天把我叫去办公室补课,我才勉强跟上来。 上高中学的太累啦,老师们都说考上大学就好了,所以上大学我真不想学。 你不知道,第一学期有期中考试,我又没考及格。 唉,那滋味,别提了。听说考试有三门课不及格,就要被退学。 压力好大啊!高中老师骗我。 我还是跟你一起开店去吧!” 听见沈建珍胡说八道,张红英拍了一下她的胳膊:“我叫你胡说八道!” 沈建珍清醒过来:“唉,上大学真的很无聊。不过干别的也无聊。 不如在家里玩牌有劲。” 张红英有点慌,这家伙也要被自己带偏路了吗? 前世没有收入,想要过的下去,全靠奖学金,还有勤工俭学。企业奖学金一学年一千多,校三好生奖学金一年五百,沈建珍拼命想要拿到奖学金,从来没听说过她上大学里还想偷懒啊? 难道她努力的目标只是为了钱? 张红英瞪大眼睛看着沈建珍:“你不要胡说八道。考大学多难啊,你不好好学习,早知道还不如不要考,让别的想好好学习的人来上大学。 你考上了不好好读,跟占着茅坑不拉屎有什么区别!” 沈建珍一激灵:“我的好阿姐,你这么凶干什么? 就是读大学确实无聊啊。 我找不到乐趣。 但是我也没有说不读了。” 张红英没理她,专心致志的盯着讲台上的老师。 老师是个矮墩墩的中年男人,胖乎乎的,没几根头发了。 老师开始讲课,张红英确定了,能听见,但是听不懂。 嗯,所有字都知道,结合在一起就完全不理解。 张红英正襟危坐,用一种朝拜的心理看着黑板,看着老师。 课间休息的时候,沈建珍问:“你能听懂吗?” 张红英:“听懂两个字,我只做到了一个。” 沈建珍笑起来:“我知道了,你的意思是我有好好听,但是没有懂。” 张红英叹了口气:“所以我很遗憾你能听懂,还想浑水摸鱼呀。 为什么拥有了就不珍惜呢? 你不是说爱国吗?为什么不好好学习,为国家做贡献呢?” “做啥贡献?”沈建珍傻眼。这个小姐妹怎么突然这么上心? 张红英:“我也不知道呀,大家都这么说的。献身四个现代化什么的。 你肯定要好好学习,将来才能好好工作。好好工作,就是为国家做贡献了。 我记得有人说过,自己能做什么,就把什么做好,那就是在做贡献。 比如说我想开店,我把店开好,卖健康美味有营养的东西给大家,同时自己赚一点钱,就是在做贡献了。 做豆腐的,就把豆腐做好。 你还在上学,就把课听好。” “好了好了,你不要跟我讲大道理。做贡献这种事,那不是科学家他们才能做到的吗?”沈建珍对张红英的话不以为然:“李鸿雁叫我呢,我们过去看看。” 李鸿雁早上刚刚问的她男朋友,课间她男朋友就把消息递过来了。这效率,太牛了。 沈建珍展开纸条,上面记载了几套房子的信息。沈建珍瞄了一眼,又递给张红英。 张红英:“……我不认得路。” 沈建珍:“难道我会不陪你去吗?” 纸条上一共三套房子,一套是四楼,靠着外面的马路。 一套是靠着家属院大门,三楼。 还有一套很靠里,在顶楼,外面种满了树木。 这种房子,跟沈新宝他们住的那种,如出一辙。张红英都怀疑是不是同一批人盖的。 全部都是两个小房间,一个客厅加饭厅,一个小小的厨房。 三套房子都看过之后,张红英想选第三套。那套楼层最高,张红英喜欢住的高一点。 沈建珍打消了她的念头:“南京是出了名的火炉城市,你如果夏天住顶楼,会热死。 然后如果冬天住顶楼,又冷的要死。” “那靠街那套怎么样?” “不怎么样。 现在小偷很多。哦,就是贼骨头。 你要是住那个,很容易被小偷翻进来。” “那剩下那一套,不是靠着家属院大门吗?人进进出出的,感觉有点吵。” “人进进出出的,才安全啊。要是有什么坏人进来,那些路过的就能看见不对了。” “好吧,那就那套三楼的。”张红英答应道。 “你别以为校园里就很安全啊,学校里人数以万计,也经常出事的。 小偷小摸就算了,我的衣服都被人偷走过。 你说说小偷要多穷,我这种穷学生他们都要偷。 这顶多是失点钱财。更严重的,是会丢命。 东北那个,过年的时候乘火车回去,一截车厢都是他们东北在南京上学的学生。 其中一个是警察学院的,据那个学生说,还去一个学校侦查过现场。 学校里发生了凶杀案,用那个特殊的手电筒一照,就能看到全是血。 只不过一般人不知道罢了。” 张红英听的汗毛竖起来:“我都听你的还不行吗??不要再说了。” 第121章 大学生活 张红英给沈大林写信,让他每个月寄两百块钱过来做生活费,其余的还是存银行。 现在沈建珍每个月能从学校领二十六块六做生活费,如果省吃俭用,一个月勉强能饱肚子。过几年,这个钱会涨到六十多。当然再过几年,这笔钱就取消了。 沈大林手头宽裕后,对沈建珍也不小气,一个月也给她两百块钱生活费。 沈建珍已经帮张红英要到了各个专业的课程表,建议她自己去听课。 然而张红英郁闷的发现,她小学没毕业的学历,也限制了她听懂那些课程的能力。 所有的课程,都是有听没有懂。因为老师大部分时候,一节课只讲一个知识点。对张红英来讲,前没有铺垫,后没有接续,听这些课,只是听个热闹。比如说讲生产流水线,什么这个设备那个设备,怎么设计,张红英感觉在听天书。 张红英坚持一个星期后,腆着脸跟沈建珍说:“哎呦,阿珍啊,我实在是听不懂。我想的太简单了。实际上那些课没那么好懂。 对他们来说,很多东西是初中高中就打好基础了,但是我是完全脱节的。 我只能指望你了。” 沈建珍笑笑:“我也已经给你找好了几个校友,大部分都是大三的学生,专业课该学的他们已经在学了。 我叫他们把自己学的专业课,你感兴趣的部分,让他们浓缩一下,讲给你听,至少让你做到对各项技术有个了解,你看好不好?” 张红英跳起来:“还是阿珍你了解我。” 张红英用请家教的费用让各个专业的学生给她讲自己学的东西。 她主要是对市场营销感,还有食品加工包装感兴趣。 白天张红英跟着沈建珍体验大学生活。一起去食堂打饭,捞免费汤…… 学校食堂一个半人高的大保温桶,里面装满了免费的汤。有时候是白菜汤,苏州人叫夏包菜的那种硬白菜。有的时候是西红柿鸡蛋汤,还有时候是紫菜蛋花汤。沈建珍示范,怎么把免费汤里的干货舀起来: 先拿大勺把整个汤桶搅拌的转起来,然后把勺子沉底——这样干货就会慢慢沉淀到勺子里。然后轻轻的把勺子拿起来,避免激荡,让干货又跑了。 一起去澡堂洗澡。女生澡堂在二楼,进门很多大大小小的柜子,带锁的。底下是凳子。 沈建珍三下五除二就脱光了,把换洗衣服和脏衣服锁柜子里,要进澡堂。张红英扭扭捏捏不敢脱。 鸭湾村冬天很冷,大家都不洗澡的。实在要洗澡,就趁着太阳好,躲在后院的屋檐下,用热水擦一擦。后来沈永健买了商品房,又有人浴霸,热水器,才开始频繁洗澡。但是洗澡都是一个人在浴室呀。 在有浴室之前,镇上有一家水泥厂,水泥厂常年有热水,方便工人洗澡。过年前,他们也会厚着脸皮去水泥厂浴室洗澡。但那是一个人一个格子的。 总之张红英还没有当着别人的面脱光过。 沈建珍嘻嘻哈哈走过来:“哎呀,阿英,你不用怕的。我们都是女的,怕点啥? 小时候天天在河里泡着,也没见谁扭捏啊。” 张红英瞪她:“我小时候哪里有时间泡水里玩!” “哦……”沈建珍嘟囔:“那也没事。大家都是女的。 你不知道,我们学校广东,还有海南来的,就算是冬天都要洗澡,一个学期发那么多澡票都不够用。还要加钱买。 我说他们是因为天天洗澡,所以洗的很快,基本上水冲一下就好。 我冬天一般是一个星期洗一次,夏天直接在盥洗室用凉水冲。澡票还能卖五毛钱一张呢……” 张红英扭捏了半天,终于脱光了衣服,走了进去。 还好,澡堂里雾气很大,互相之间都看不太清。除非两个人面对面,才能看得清。 水龙头稀稀拉拉,一个水龙头底下,多半是有两三个人在洗。 其实,放开了也就没什么了……张红英安慰自己。 沈建珍自己是不想上晚自习的,但是为了方便张红英听课,就带着她去上晚自习。 “你们晚自习没有教室吗?”张红英好奇的问。 “大学跟以前上学不一样了。以前上学是大家一个班一个教室,学生都在自己班的教室里 。 现在我们都没有自己的教室,如果班主任或者辅导员有事找我们,或者要开班会,我们需要去指定的教室。 然后要上课的话,课程表上都会写清楚,这节课是几点到几点,在哪里上课。 像那种大家都上的公共课,就是在阶梯教室上。一下子能有几百个人。 以后专业课,就在自己系里上了。 每个系有一栋楼。 我们系几个年级,加起来就三百多人。 反正你想上晚自习,随便找个空教室就好了。或者图书馆也有自习室。 学校还有几个教室是通宵教室,你要是想通宵,也可以去。” “通宵……”沈建珍一个学生仔,对通宵好像很激动。但是张红英做过三班制,两班制,对通宵哪里有什么好感。 但是既然是体验生活,那就都体验一下啊!她跟沈建珍买了一堆吃的,去通宵教室坐了一晚上,挨了很多白眼。 张红英听了很多课,花出去几百块钱,发现自己只是做到了对这些东西有个初步了解。只能说钱没白花,但是远远不够用。 张红英看沈建珍,讨好道:“阿珍,我只能指望你了。” 沈建珍叹息:“你的老板梦,要我去帮你圆。这叫什么事啊!” 张红英赔笑:“那别人想做老板,还需要自己打家底呢。你当老板,钱我都给你准备好。” 沈建珍摇摇头:“你知道不,我们是分配工作的最后一届。再后面招进来的学生,都不分配工作了。 有个铁饭碗我不好好端着,去做什么老板。 小时候张罗打工,卖东西挣钱,是因为没有别的来钱途径。 老老实实听别人吩咐干活多省事?” “哪有自己当老板自在,钱多?” 自在,钱多两件事,打动了沈建珍。 而张红英,开始筹备要在南京开一家店。 第122章 筹备 整个南京,夫子庙给他们留下的印象最深。 那么多景点,就夫子庙,秦淮河,让他们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繁华。就算不是节假日,平时这边人也是最多的。 好像整个南京的人,都会来夫子庙。 张红英想要把自己在南京的第一家店,开在夫子庙。 张红英现在可以一个人出行了。沈建珍要上课,还有学那些张红英要求的课程。 沈建珍的智商也没有张红英想的那样逆天,很多课程,她也看不懂。但是好歹有基础知识,理解能力也强一些。但是这些课程还是让她忙的抽不开身,沈建珍甚至把最爱看的小说都扔到一边了。 这种时候,总不能还非要拖着她?张红英只身到夫子庙踩点。 绿树成荫,最热的季节还没有到来,因为雨水多,张红英倒是觉得这南京的春天,跟苏州也有相似之处。 但是在夫子庙转了几天,都没有合适的店铺。 倒不是没有店铺出租,二十租金,高到了天文数字…… 现在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两百到四百块钱,而店铺的租金,一个月要三千! 大学食堂一份素菜三毛,一份荤菜。牛肉拉面八毛。 想要在夫子庙开店,定价可以比食堂贵一些,但是不可能贵太多。 一份鸡汤米线或者面条,定价三块钱 已经会让人望而却步了。所以这个销量必然不会太大。 张红英打算卖两种,小碗两块,大碗三块五块。 这样下来,一天预估能卖四百到五百块钱…… 店铺租金,水电费,管理费 还有员工工资…… 在夫子庙这样人流量大的地方,闲的时候可能一点生意都没有,忙起来,三四个人都照应不过来。 其他费用倒是可以按月支付,房租的话,房东要求必须先付一年的。 买了两套房子,还有部分房款是沈大林垫付的呢! 张红英叹了口气:“我以为自己已经算是有钱人了。没想到还是穷嗖嗖的。” 回到家的时候,张红英还有点没精打采的。要不,还是等再攒点钱再说? 怎么也要有四五万存款,才能去那边开店啊。 沈建珍下了课过来蹭饭的时候,就看到一只瘟鸡似的张红英:“阿英,你不适意啊? 我同你去医院看看?” 张红英有气无力的摆摆手:“我就是发现,我的梦想可能要倒在第一步?” 沈建珍兴致勃勃看着张红英:“你讲给我听听看。” 张红英把她这几天在夫子庙走街串巷的结果说给她听:“房租好贵呀! 而且在这边人生地不熟,人全部靠雇佣。 租金成本,加人力成本,乱七八糟,一个月没有四五千下不来啊! 关键是,租商铺的一年租金,加押金,就要差不多四万块钱,我到哪里去弄呢?” 沈建珍继续问道:“你现在有多少钱?差多少?” 张红英去年一年挣的钱,都买了房子。 这学期开学以后,沈大林一个人在看店,还有张小娜夫妻俩。 说好的沈大林每个月给她四成,但是这其中,有百分之十五,是要给沈建珍的。毕竟有一套商铺是她的。 “马上放暑假,我回去跟你阿爸对一下账,看看有多少了。 今年我让勤工俭学的学生都推三轮车出去散卖,应该能多赚点钱。 离得远了,这一个学期,你阿爸除了给我们寄生活费,其他钱都存在银行存折里呢。 你阿爸说,保底按以前的收入40%给我。收入少了他吃点亏。收入多了,他也多分点。 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银行不同地方也可以对账。” 已经五个月了,每个月保底都应该有六七千的收入。虽然其中的两千五是要按店铺的收入,分给沈建珍的。 张红英算来算去算不清楚,忍不住坐直了,对沈建珍道:“你帮忙算算看。 去年我们一个人分三分之一,店铺分三分之一。因为一家店是你的,所以分给你的,是一个月两千五。 今年我不在那边,你阿爸说按去年的平均收入,给我分百分之四十,你算算看今年五个月了,我要分多少钱?” 沈建珍:我欲言又止。 我无言以对。 沈建珍忍无可忍:“所以你自己赚了多少钱你不知道?” 张红英:“我小学读到四年级就不读了,你指望我能算的清楚这笔账?” 沈建珍认认真真看着张红英:“你以后叫我阿姐吧?” “你不要占我便宜!没大没小的。”张红英不高兴了。 沈建珍叹息一声:“你有这样的挣钱本事,却没有管钱本事。 你找谁过日子,谁都能把你生吞活剥了。 不如你嫁给沈建兴算了。建兴性格很善的,不会欺负你。 我们家人也能保你安享晚年。” 张红英气恼:“我才刚过二十周岁生日,你就叫我安享晚年?” 沈建珍摇摇头,笑:“你嫁给沈建兴,保证你太太平平活到老,荣华没有,贵也没有,但是富应该少不了你的。 嫁给别人,能不能保住钱财和性命,可就不好说了。” 张红英一拍桌子:“叫你算账,你就先算账。” 沈建珍算给张红英听: 你说是两个店铺算一股,也就是说,两个店铺占33.3%。 我一个店铺,也就是占16.6%。 我一个月拿两千五,也就是说,店铺净利润,一个月有一万五左右。 今年我阿爸给你保底百分之四十,也就是说,你保底能拿六千块。 而其中你要分我两千五,你自己到手三千五。 五个月下来,我有存款一万两千五,你有存款一万七千五。 我去年四个多月快五个月连寒假,一共分到了一万二,你去年这么长时间,应该是分到了三万六。 我一共两万四千多,花掉了两千,所以我应该有存款两万二。 而阿英你呢……还在还房子的账。 “啊啊啊啊,”张红英气的叫起来:“早知道我还不如回苏州继续开店。还能多分点钱。 而且马上鸡的价格马上要起来,我们正好利用暑假去赚一笔。” 沈建珍安抚她:“至少你现在已经学会了说普通话,坐公交车,跟陌生人打交道,而且也知道了大学生怎么学习生活的……” 答谢打赏加更一章。 喜欢本书的各位,麻烦动手点点催更,免费的为爱发电。谢谢各位。 我知道我写的书不是啥有流量的题材,但是冷清成这样子,也是。。。 祝新的一年,国泰民安,风调雨顺,身体健康,钱包鼓鼓。 第123章 新生 当时间悄然迈进七月,紧张的期末考试结束,炽热的阳光如同火焰一般洒落在大地上,宣告着暑假的来临。 沈建珍也迎来了她期待已久的假期时光。学校里那紧张忙碌的学习生活暂时告一段落,取而代之的是充满自由和轻松氛围的暑假。对于沈建珍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可以尽情放松、享受快乐时光的美好时刻。 当然,更美好的,就是鸡的价格,终于上涨到了高点。因为年代久远,通讯也不便,至今,也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发现了商机。反正来回跑着运鸡的摩托车,随处可见。 沈建珍和张红英两个人回到苏州,一起加入了贩鸡的大军。 赚大钱就指望这段时间了,错过这次,后悔一辈子。 吴小红在家里养的鸡卖了个好价格,一下子收入大几万,成天笑的合不拢嘴,老远就能听见她亢奋的笑声。 为了贩鸡,沈大林已经联系好了卡车,也联系好了货源。 别说整个鸭湾村了,整个青镇,都被带动起来养了很多鸡。 当然,现在没有那么多速生鸡,再加上每家每户就养个十几二十只,倒也不怕鸡价格回落之后大家失落。 吴小红远嫁鸭湾村,无牵无挂,备受欺凌。但是在他们老家,吴家也是一个极大的家族。镇上还有吴家的宗祠。一看,就是那种曾经的大官宅邸,也不知道是怎么保留下来的。 沈大林从看到鸡价上涨之初,一切如张红英预判的那样,就早早去过一趟苏北。沈大林不仅让他们自己多养鸡,还让岳父母,大舅子帮着收鸡,然后再交由卡车运回来。 沈建珍自出生以来,到长大成人,她前往外婆家的次数却屈指可数,仅仅只有区区两次而已。 小时候,每次去找小伙伴玩,“去外婆家了”,或者“刚刚从外婆家回来”,那都能让沈建珍一阵羡慕。 也不知道是不是补偿心理,沈建珍对少有的两次去外婆家经历,记忆犹新。 一次是尚在襁褓,一次是小学毕业。 在襁褓中不记事,小学毕业到现在,也已经有七年了。 然而,令人惊奇的是,这少得可怜的拜访经历丝毫没有影响到她对外婆家那熟悉无比的认知和记忆。 也许是血脉有一种神秘的力量指引着她,让她即使时隔许久未去,也能轻而易举地找到那条通往外婆家的道路。并且一路上都是那么的轻车熟路、胸有成竹。 只有进入村子,村庄里住户一排排的,她有点记不清外婆家是在第几排。 这边的地形跟苏南就有了很多差异。苏南分田,地。地势有高有低。 而苏北这边,一马平川。除了河,所有的土地连成一片,几乎是一样的平坦。 村民们一排排居住,住宅中间就是地。 所有的房子,都是门前田,屋后竹林,粪坑。 一模一样的布局,沈建珍挠了挠头。 很多村民捧着饭碗在外面吃饭,沈建珍想了想,上去问道:“这里是民勤村十组吗?” 正在吃饭的老头,筷子往前指了指,嘴里说着什么听不懂的话。 沈建珍点头致意:“好的,谢谢,我知道了。” 张红英问:“你能听懂苏北话?” 沈建珍摇摇头:“我听不懂。不过他能听懂我在说什么就行了。 我只记得去他们村的大路怎么走,还有,他们家在那一排的最东头。门前还有一口井,一个小灶房……” 按老头的指示,两个人又往前走了几排。沈建珍停住了:“这个老太太,我以前见过的。应该就是这一排了。” 张红英停下来看了看。一个穿着黑布褂子的老太太,又高又瘦,头发已经花白了。 也是抱着个碗,跌跌撞撞的往前走。 张红英看看老太太,又看看沈建珍。 看看沈建珍,又看看老太太。 沈建珍疑惑的问:“怎么了,为什么这么看我?” 张红英迟疑的道:“我看这老太太,跟你还有点像。” 沈建珍仔细看了看,一拍额头:“那可不是见过吗! 这就是我外婆!” 张红英笑的前仰后合。 沈建珍嘀咕:“你要是只见过你外婆两次,你看到了也会认不出来的。” 笑归笑,还是怕闹乌龙。沈建珍扬声问道:“这是不是吴小刚家?我找民勤村十队的吴小刚!” 吴小刚是吴小红的哥哥。 老太太停了下来,嘴巴里嘀咕着什么。 老太太叽哩哇啦一顿喊,出来一堆人。 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跳出来:“我建珍姐,是不是我建珍姐?”说完还来拉张红英的手:“我二姑父的信里有我建珍姐的照片,我看过。” 张红英甩了甩小姑娘的手,手上全是黑斑。一看就是至少几个月没洗过手了:这就是见过建珍姐的照片? 我跟建珍长的会像吗? 沈建珍在边上笑了一气,才问:“你是吴爱华吧?” “啊,”小姑娘愣了会,又跑过去拉沈建珍手:“嘿嘿,建珍姐。” 沈建珍确认了身份,才跟着去外婆家。 他们家的房子很小,又低又矮。正门进去是客厅,右侧是卧室。一家四口一起住着。左侧被隔断了,搭了半间屋子,沈建珍外公外婆住着。 虽然家里只有一个儿子,也是分家了。 沈建珍把带来的礼物放在了桌子上,等舅妈收进去了,才发现外婆跟舅舅家是分家的。沈建珍傻眼了。张红英拿出来五十块钱偷偷递给沈建珍:“给你外公外婆的孝敬钱。” 沈建珍把钱塞给外婆的时候,老太太直擦眼睛。 现在的农村,都很贫困。 但是苏南因为有很多乡镇企业,基本上已经脱贫。这边则还是靠土里刨食,日子过的艰难一些。 老太太从墙上拿下一个簸箕,叽里呱啦跟沈建珍说着什么。 沈建珍傻笑:“外婆,我听不懂。” 吴爱华过来:“我奶奶,你外婆问,你想不想吃嫩花生。” 沈建珍不知道什么叫嫩花生,张红英则是没见过土里的花生。 阳光烫人,微风轻拂着脸颊,让人在闷热中感受到一丝凉爽。两个人满心欢喜、兴致勃勃地跟随着外婆一同前往田间挖掘花生。 远远望去,那片花生地仿佛一片绿色的海洋,一垄垄整齐排列的花生植株长得郁郁葱葱,宛如一列列等待检阅的士兵般挺拔而有序。每一株花生都枝繁叶茂,翠绿的叶子相互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道天然的屏障。 张红英看到那些花生植株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黄色花朵,有的已经凋谢,留下了一个个小小的果针。这些果针正在努力地向地下伸展。 “怎么看不到花生?”张红英以为花生是那些花结的果子,但是叶子底下压根没有。 外婆拔掉花生苗,扒开土垄。沙土里,孕育着一颗颗饱满的花生果实。 这边的土没什么粘性,更像是沙子。张红英用手捏了一把,非常干燥,颗粒感很重。轻轻一捏,沙土就从手指缝隙里流走了。 张红英恍然大悟,原来他们这边能种花生,是因为土质就不一样。这么疏松。 原来就连每个人脚下踩的土,都是不一样的。 鸭湾村的土,就很硬,很结实。一下雨,会变成泥浆。但是太阳一晒,就会变的很硬。 张红英那一惊一乍、大呼小叫的模样实在是有意思极了,把一旁的沈建珍给逗得哈哈大笑起来。 好不容易止住笑后,沈建珍缓了口气,对着张红英认真地说道:“红英啊,你知道吗?咱们中国可大着呢,这土地啊,也是千奇百怪、五颜六色的!比如说吧,有些地方的土可是黑色的哟,这种黑土那可是相当肥沃的,种啥都能长得又好又壮实;再看看那些黄土高坡地区呀,那里的土就是黄色的啦,一眼望去,漫山遍野都是一片金黄;而在一些特定的地方呢,土居然还是白色的呢!你猜猜这些白土能干什么用?告诉你吧,它们可以用来烧制精美的陶瓷哦;更有意思的是,有的地方的土竟然呈现出鲜艳的红色,远远看去,就像是大地被染上了一层红霞似的,美极啦! 而且,别看咱老家被称为鱼米之乡,实际上,东北黑土地上出产的大米,听说才是最好吃的。” 张红英被沈建珍说的心向神往:“我都想去看看! 什么黑土,黄土,红土,白土,我都想亲眼看看。 你到时候带我去好不好?” 粉天下的商标已经注册好了,沈建珍了解了张红英的远大志向,便答道:“好呀,忙完这摊子事,我们可以到处去看看。 你不是想做天下粉吗? 那我们就应该到处去看看,去尝尝。 中国太大了,用我们一辈子,都不一定能走得完。 我从杂志上看到,各地都有着独具特色、令人垂涎欲滴的米粉。比如广西的螺蛳粉,以其独特的酸笋和浓郁的汤底而闻名;桂林米粉则凭借着爽滑细腻的口感与多样的配菜组合,成为了众多食客的心头好。 湖南地区,常德牛肉粉中的鲜嫩牛肉搭配劲道十足的米粉,每一口都让人回味无穷;衡阳卤粉更是将卤水的醇厚滋味融入到一根根米粉之中,带来别样的味觉享受。 还有江西,南昌拌粉以其丰富的调料和巧妙的拌制手法,让米粉焕发出诱人的光彩;而炒粉则通过猛火快炒,赋予米粉焦香四溢的风味。 除此之外,四川的米粉也别具一格,无论是麻辣鲜香的口味还是多样的臊子选择,都能满足不同人的味蕾需求。此外,云南、贵州、海南、福建等地的米粉同样各具千秋,有的注重食材的原汁原味,有的善于运用特色香料营造出独特的味道氛围。这些地方的米粉如同璀璨星辰般点缀在中华美食的天空之上,共同构成了一幅丰富多彩的饮食画卷。 我们一路走过去,吃过去,学过去。 真正把天下粉汇聚一堂。” 张红英使劲点头,突然又想到:“我听说外国还有那个粉……” “对,通心粉。”沈建珍舔舔嘴唇:“这个我也没吃过。 反正我们将来,要把天下粉一网打尽!” “所以,为了将来能吃遍天下粉,我们要努力了。”张红英笑起来。 一个暑假过去,大家都收获满满。 本来沈大林以为要自己两头跑了,没想到张红英跟沈建珍也能跑来打下手。 贩鸡的收入,没有过年的时候贩鱼利润高。 毕竟鸡十块钱一斤是零售价格。他们不可能再掺进去做零售。 鸡的收购价是一块五,运回苏州,可以以六块五的价格批发给小贩。 但是过年的时候,鱼一卖就是几万斤,总销售量接近三十万斤。鸡就没有那么大销量了。一个档口,一天能卖四五十只鸡已经很不错了。 一个片区,一天只能消耗掉三百到八百只鸡。 临近开学,沈建珍跟沈大林告辞:“阿爸,我要回学校了。去帮忙迎接新生。” 沈大林已经知道沈建珍打算跟张红英一起开店,也不小气,把她跟张红英一样看待,两个人一人分了一万块钱。 “贩鸡这个生意,消息是红英给的,但是其他的都是我操心的,资金也是我出的,我就给红英分百分之十。你也别嫌少。 阿珍这笔钱嘛,就当是我支持你去做生意了。 人嘛,不管什么,都是要试试看的。守在家里是没有出息的。”沈大林有钱了,豪气的很。 沈建珍还要劝他:“阿爸,你有钱了,别回家的时候,人家喊你搓麻将,一下子给人家掏光。” 沈大林瞪她一眼:“我有这样傻?” 张红英也笑,这父女俩的牌瘾,也是个谜。没钱的时候,恨不能泡在牌桌上,有钱了,对牌桌那都是远远躲开的。 “走了走了,我们赶紧回南京。 看看今年新生都怎么样,有没有帅哥美女。”沈建珍把自己的钱取出来,自己给自己汇款到南京开的存折里。 张红英也汇过去了,汇款费率1%,还好上限五十……要不光是汇款费用都让张红英肉疼。 “走吧,也去迎接我的……新生。”张红英给自己打气:“粉天下,我来了!” 第124章 南京店 在苏州的时候,张红英算是本地人。在货源这一块,背靠乡下,价格方面有优势,质量也有保障。且苏州人喜欢吃鸡,做鸡汤粉、面更有市场。 但凡换个城市,没有办法采购到那么多物美价廉的鸡,成本都会大幅提高。想要利润,就必须提高售价,或者想办法偷工减料。那样口碑就无从谈起。 所以在苏州的那一套生意经,在南京无法套用。 而且南京跟苏州比,从文化上就大不一样。 光是饮食习惯方面,南京就又大大不同了,南京人吃鸭子多。后世有传言,没有一只鸭子可以活着走出南京。 南京有“鸭都”之称,南京人吃鸭的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南北朝时期,至今已有1700多年的历史。 南京鸭子的吃法种类繁多,其中最着名的当属盐水鸭。盐水鸭是南京的传统名菜,选用肥嫩的鸭子,经过腌制、晾晒、煮制等工序制成,其特点是皮白肉嫩、味道鲜美、咸淡适中。尤其在中秋节前后,此时的鸭子最为肥美,因此也被称为“桂花鸭”。 除了盐水鸭,南京还有烤鸭,但与北京烤鸭不同,南京烤鸭更注重鸭皮的酥脆和鸭肉的原汁原味。此外,板鸭也是南京的传统名吃之一,它是一种经过腌制、风干或熏制的鸭制品,风味独特。 其他鸭类菜品还包括鸭血粉丝汤、鸭肫、鸭舌、老鸭汤等等,每一种都有着独特的风味和烹饪方式。 南京人对鸭的喜爱体现在日常饮食的方方面面,从街头小吃到宴席大餐,都能找到鸭的身影。 但是鸭子本身,腥味比较重,需要用重重的调料掩盖。想要配面,就不太搭。 虽然说酸萝卜老鸭汤也很好吃,但是,跟面条相配,总是差点劲。 而且呀,这苏式面条和南京的面条也是大不相同! 那苏式面条,它的面条通常都呈现出一种较为细软的质感,就好似精心编织而成的丝缕一般,条缕分明。当你将这面条放入口中时,首先感受到的便是那爽滑无比的口感,仿佛一条灵动的小鱼,迅速滑过喉咙,只留下一抹令人陶醉的鲜香。而伴随着咀嚼,面条又展现出了惊人的劲道,每一口咬下去都充满弹性,犹如在与牙齿共舞一曲欢快的旋律。 它的汤也很清,面条、浇头、汤,界限分明。 而与之相比,南京的面条,要显得更为粗壮一些。仿佛是这座城市历史沉淀下来的痕迹,每一根都散发着一种朴实无华的气质。 每一口面条吃进嘴里,都是在品尝一份醇厚和实在。 张红英吃过皮肚面,三鲜面,很饱腹,也很鲜美,但是两边的口味,完全不同。张红英感觉苏式面条在南京不会有市场。至少现在不行。 张红英想好了,在南京,就开店卖米线吧。而且,这次她不卖鸡汤米线了,就专门卖酱棒骨,骨汤米线 。 本来打算再兼卖鸭血粉丝汤的,这应该是一种价廉物美的小吃。但是她想想觉得可能忙不过来。而且她敢在苏州卖鸭血粉丝汤,因为她做的不是正宗的鸭血粉丝汤,是改良版的,更符合苏州人口味的鸭血粉丝汤。 但是如果要在南京卖鸭血粉丝汤,她就有点鲁班门前耍大斧的感觉……她做的肯定太不正宗了。 等把摊子摆开,人家进来一尝:呸!这什么鸭血粉丝汤啊,一点点都不正宗! 那口碑也就完了。 所以思来想去,最后还是决定,就做单一品种吧——大棒骨。 她做的大棒骨,已经经历了市场检验的。 真材实料,口感独特,价廉物美,未必不能风靡一时。 有一度,不记得是哪年了,拿吸管吃大棒骨,吸骨髓,还时髦过一段时间的。 而且夫子庙这么繁华,做餐饮,应该不成问题。 来夫子庙的人那么多。这么大的人流量,逛累了总要坐下歇歇,吃点东西的吧? 张红英观察过这边的人群。 有很多是高校的学生,还有很多是市民,加部分游客。 现在旅游还是一件很时髦的事。大部分人经济条件还没跟上,只有出差顺便逛逛,新婚度蜜月旅游,这两种情况的游客特别多。 所以张红英的注意力,还是集中在学生身上。 虽然大学生的代表沈建珍说她每次出来都是穷逛。 按她的说法,如果说要买衣服,那么不管逛多久,就只买衣服。如果是要过节了,要来买贺卡,就只买贺卡。 像新百这样的商场,她们说没什么胆量去逛的。 但是也承认,总也有计划外的支出。 沈建珍是个爱稀奇的,也是个爱花钱的。上小学的时候,去白镇看电影,一块多钱的菠萝,说买也就买了。哪怕她买完菠萝就身无分文。 看到雪糕冰砖好吃,也会买回去,跟吴小红和沈建兴分享——哪怕回到家都化成了水。 在南京上学,要准备带回家的礼物,四块钱一斤的杨桃,她也买了。 所以沈建镇,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她这个年龄层次的学生。 虽然穷,但是穷大方。 那么多来穷逛的人,只要一百个人、甚至一千个人里有一个沈建珍,她卖的东西就不愁没生意。 上辈子,沈建珍还提起过一件趣事。沈建珍说,她逛过那么多次夫子庙,只有一次,回去要坐车,一百块钱破不开。 沈建珍找了很多店铺,人家都说破不开。同学开玩笑:搞不好卖茶叶蛋的老太太才是最有钱的。 最后果然是在街边卖茶叶蛋的老太太给破开的——她买了两个茶叶蛋。 所以沈建珍觉得,卖茶叶蛋是门好生意。 还有一次,沈建珍跟同学走小巷子里,迷路了。两个人逛的实在是饿极了,在一个小巷子里吃了两个喷香的肉包。 可见目前而言,能让人随手带走的食品,也很受欢迎。 坐下来点菜吃饭可能要花几块钱,买个茶叶蛋买个包子,总还是买得起的。 关于经营项目,张红英想了又想,在纸上写下来,又划掉。 张红英想,离开了沈大林,她有很多东西都没办法做了。 杀鸡、杀鸭,都不能做了。这些工作,沈大林做的熟手,动作又快又好,鸡鸭都收拾的干净。沈大林作为要养家糊口的大男人,还是更吃得起苦。 但是张红英没信心自己能干好这个事。尤其是双手一直泡在水里,还是太辛苦。她不想重来一次还这么累。 因为不想杀鸡杀鸭,副产品鸡杂鸭杂也没有了。各种鸭货不能卖了。 但是取而代之的,可以做些茶叶蛋、粽子之类,能随手带走的东西。 想清楚之后,张红英跟沈建珍一起,先去把店铺租了下来。 张红英觉得自己门槛不精,一定要沈建珍帮忙把关。 而且她一个人,心里还是没底气的。 房东是个老太太,一口的南京话。张红英不大听的懂。其实沈建珍也不懂。 沈建珍不懂不要紧,张红英请她做外援,她请本地方做外援。 沈建珍在学校里找了个南京本地人帮忙。那个学生姓马,叫马静。是沈建珍的病友。 还是去年刚刚入学时候的事了。 沈建珍身体瘦弱,来到南京,虽然就几百公里的距离,还是产生了严重的水土不服。 刚刚军训,就差点晕倒。马马虎虎把军训扛过去,过了没多久,又发高烧。 沈建珍半夜因为高烧迷糊了,被同学送到校医院。 医生检查,扁桃体发炎化脓了……只能在校医院挂水。隔壁床就是这个马静。 马静的妈妈是学校的职工,陪着马静挂水。 也不知道沈建珍怎么搞的,拖到那么严重才去医院。 据沈建珍后来说,那次扁桃体化脓,高烧接近四十度,走路发飘,话都说不出来。光张嘴没声音。 输完液,还是叫不出声音来。直到血液回流,沈建珍使劲用手敲床,隔壁的马静妈妈才发现,帮忙叫来了护士。 张红英知道了心疼的不行。 一个人在外面,那是真不容易。也不知道前世沈建珍一直孤家寡人,是怎么过来的。 沈建珍在医院挂了两天水,因着帮忙叫护士的这点交情,喉咙刚刚好一点,就跟人唠上了。 沈建珍羡慕人家是本地人,是城里人。马静她妈则羡慕沈建珍能考上大学——马静只是上了个大专。 两个人年龄差两岁,聊的很投机,然后两个人竟然成了朋友。 这次张红英要租房,就必须得带人“翻译”。沈建珍自己翻译不来,就把马静请来了。 房东很能说,嘴皮子开开合合,不停的说话,也不知道在说什么,就像在跟人吵架。 沈建珍不知道怎么回答,张红英更不知道。还好马静跟她用南京话聊了起来。 张红英在一边看着,还想着:……租个房子难道还要先吵一架吗? 两个人“吵架”似的吵完了,张红英问她都说些什么呢? 马静不好意思笑笑:“南京话,很多脏词。虽然刚才我们不是在吵架,但是话也挺脏的。 尤其是老太太,嘴上挂的那词都没法听。我就不给你逐字逐句翻译了。你只要说清楚价格和要求就好。” 这家店铺位于夫子庙主要街区旁边一条蜿蜒曲折、略显狭窄的小巷子里。 巷子两旁稀稀拉拉开了几家餐饮店。张红英看了一下,这些餐饮店风格各异,大部分都没有什么装修,卖面条馄饨,还有卖炒菜的。 张红英想租的这家店铺却有着与众不同之处——它是一座两层小楼。这无疑成为了它最大的优势和亮点。相比于周围那些只有一层店面的同行们,这座二层小楼不仅能够提供更多的空间来容纳顾客,还可以把二楼改造一下用来居住。。 而且,从二楼的窗户向外望去,可以看到小巷里熙熙攘攘的人群和来来往往的车辆,这种闹中有静、静中却不脱离世俗的感觉,让张红英对这栋楼一见钟情。 到时候可以楼下经营,楼上睡觉。嗯,别的不说,住宿用的房租钱省下来了…… 而且这家店在闹市区。地处繁华,治安方面没有问题。 现在,个体经济方兴未艾。大家有点钱了,想挣钱只缺头脑,不缺机会。 这真的还是路边随便摆个摊都有生意的时候。经济正在起飞,但是暂时还看不出来,也体会不深。 更重要的是,贫富差距已经开始展露。 如果错过这个挣钱的黄金时间,到后来人,想追赶就很困难了。 沿海地区跟内陆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尤其大。 沈建珍说,他们班有个学生,特别努力。 因为她父母生她的时候已经高龄。等她上大学,父母都已经老迈。侄子侄女的年龄都跟她差不多…… 所以她虽然考上了大学,家里没有钱能给她,只能靠奖学金维持学业。如果实在困难,跟哥哥姐姐们开口,也能收到汇款单。但是,总跟哥哥姐姐开口也不是回事。哥哥姐姐都有自己的一家人要负担。 学校的奖学金很丰厚,省着点用,的确够一学年之用。但是奖学金都是在新学年开学才发,发的晚一点,就跟不上。 然后学校生活,总有这样那样的支出。团体组织出去玩、元旦聚餐等等,都是要交钱的。 所以即使拿到一等奖学金,再省着花,等到学年结束前,就已经用完了。沈建珍还算宽裕,看出来人家过的窘迫,主动借给过她几次钱。后来两个人一直维持着不错的关系。 有幸生在经济发达地区,有幸拥有比别人更远一点的见识,有幸走出鸭湾村,如果还不能发家致富,那就愧对自己了。 话说回来,人的精力毕竟有限,挣钱归挣钱,南京的店,张红英不打算把时间花在不停的劳作上。 张红英打算,能花钱请人的,都请人去做。 店铺的桌椅灶具都是现成的,就是很多油污,需要清洗。 张红英一事不烦二主,拜托马静的妈妈帮忙再找几个工人。 自己跑去招人,她也不知道上哪找靠谱的。 第125章 包粽子1 粽子,是张红英从小吃到大的。当地有谜语:青壳田鸡活剥皮,糖来蘸蘸好滋味。说的就是这个粽子。这是用来哄小孩的。 又有俗语:冬节馍馍甜如蜜,清明粽子苦黄连。这是老农民的哀叹。冬节就是冬至,这一天,要吃萝卜丝馅的馍馍,有点像北方的包子,但是外皮是糯米。等到北方的包子传过来的时候,农民都管它叫面包——因为是面做的。 吃冬至馍馍,意味着一年的劳作结束了,可以进入清闲的冬天。吃个素馅的馍馍也能心里甜如蜜。 清明节,正好是春耕开始。一年的辛苦劳作即将开始。粽子再好吃,心里也是苦的跟黄连似的。 包粽子这项传统技艺,可以说是最能够充分展现家庭主妇精湛手艺的活动之一了。 首先,取来两片新鲜翠绿、散发着淡淡清香的粽叶。将它们小心翼翼地重叠在一起,宛如一对亲密无间的伙伴。接着,只见那双灵巧的手如同翩翩起舞的蝴蝶一般,轻盈而又优雅地弯曲转动着,眨眼间就将这两片粽叶巧妙地折叠成了一个精致的三角形。 随后,便是往这个已经成型的三角粽里装填食材的时候了。先把经过长时间浸泡变得柔软饱满的糯米均匀地铺在底部,仿佛给这个小小的粽子铺上了一层洁白如雪的绒毯。而接下来要加入的馅料,则更是多种多样,令人目不暇接。 有的粽子里填满了细腻绵密的绿豆馅,那一颗颗圆润的绿豆被煮得软烂,入口即化;有的则包裹着香甜可口的赤豆馅,赤豆特有的浓郁香气弥漫在空气中,让人垂涎欲滴;还有的会放入几颗色泽鲜艳、饱满多汁的红枣,咬上一口,甜蜜的滋味瞬间在口中绽放开来;更有甚者,会选择用咸香醇厚的酱肉馅作为内馅,这种独特的口味搭配使得粽子别有一番风味。 过年的时候腌制的酱肉,吃到清明节,就只剩下一点点。大部分人家都会留下来一下,清明节包酱肉粽吃。 包粽子的时候,特别考验手上的动作。手要紧,粽子包出来才能漂亮,一丝不漏。 李小芳的粽子就包的特别漂亮,一只只整整齐齐。 清明节在鸭湾村是一个很大的节日。别的地方说什么冬至大如年,但是鸭湾村,清明才是仅次于春节的一个隆重节日。鸭湾村的清明节,应该是从寒食节延续下来的。包了粽子互相赠送,粽子包好了,差不多能吃一个月。 从清明前就开始浸粽叶,家家户户,每个清明节都要包几百只粽子。 包的粽子数量越多,馅料越多,越能证明这家日子过的红火。 为了区分馅料,纯糯米的,五个一串,绿豆、赤豆、红枣的,四个一串。而大家都特别喜欢的酱肉的,就三个一串。 煮粽子也是很复杂的!要想煮出美味可口、香气四溢的粽子来,得花好几个小时。 锅中倒入适量清水,放入包好的粽子,先用大火煮沸再转小火慢慢炖煮数小时之久。期间还需不时查看水位是否足够,适时添加热水以防干锅烧糊。 全家老小齐上阵,忙活一整天,才能把粽子包好,煮好。 粽子煮好了,从锅里捞出来,可以保存很久。 大家都在屋子里挂一根长竹竿,然后这些粽子就挂在竹竿上,把门紧紧锁好,窗户也关紧——要不可能连粽子带竹竿都被人偷了去。 谁想吃的时候,就摘一串下来,放锅上热好。 为了防止粽子变质,过几天,还需要把粽子回锅再煮一下,能延长保质期。 农户日子过的仔细,粽子吃完了,粽叶也不能扔,要泡在水桶里。等所有的粽子都吃完,再仔细把粽叶清洗干净,晾干,然后收起来,留待第二年再包粽子用。 如果剥粽子的时候不小心把粽叶撕破,还会挨骂。 所以等到后来智能手机流行,短视频网站如雨后春笋。张红英刷视频的时候,也能看到各地不同风俗。 有些地方端午节吃粽子的时候,张红英特别不解:端午节天气都热了呀,包那么多粽子怎么放? 反正鸭湾村是清明节吃粽子的。 李小芳包粽子的手艺顶呱呱,张红英手艺自然也不错。 吴小红老家是不吃粽子的,那边种麦子,吃面包。等她嫁过来后,入乡随俗,吴小红也学过包粽子。但是她包的粽子,就像是一个穿着棉衣的流浪汉。不是这儿鼓出来,就是那儿漏了。 吴小红自己手笨,但凡需要做这种食品,只能四处求人——除了包好粽子要送人家几个,还得好饭好菜管人吃一顿饭。 为此她没少被人笑话。 母女俩一脉相承,沈建珍也是学不会包粽子的那一类。 她比吴小红还不如,粽子甚至不能成形,不是这里漏了就是那里漏了。 张红英曾经深以自己的手艺为傲——她包的粽子跟李小芳包的粽子一样漂亮,甚至还有青出于蓝的感觉。 然而,好景不长。田改桑以后,大家糯米都不种了,想吃粽子,都去街上买几只回来意思意思。 再后来,连清明节吃粽子这事,都被人忘记了……粽子变成了菜市场上卖的一种普普通通的小吃。 张红英空有一身屠龙技,竟然失去了用武之地。 后来不知怎么,大家都说端午节吃粽子。张红英也放弃挣扎了,每次过端午节,张宇昊都从网上买五芳斋的粽子回来吃。 粽子,咸鸭蛋……那在鸭湾村,明明应该是清明节吃的东西。 张红英记得的那些东西,渐渐的变得过时。 现在既然打算开店,张红英准备买两个大电饭煲,一个电饭煲里热着茶叶蛋,另一个里,就放粽子吧! 这个东西,做一次,能卖很长时间,不需要天天动手。 万一棒骨米线没有生意,或者生意不如预期,也不至于干着急。 张红英把卖茶叶蛋跟粽子的打算跟沈建珍一说,她举双手双脚支持。沈建珍还说:“唉,你以前吃粽子的时候,知道我有多羡慕吗? 现在你准备在家包粽子卖,我可以吃个够啦!” 张红英被沈建珍感染的开心起来。 所以……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些求而不得吗? 第126章 包粽子2 为很难醒小可爱打赏加更 粽叶,在农贸市场就能买到。 但是在店里卖粽子,粽叶就不可能回收了。所以张红英一下子买了十斤粽叶。 粽叶很轻,十斤够用很长时间了。 夏季的尾巴还在,秋老虎的威风赫赫,张红英考虑是不是应该买一个冰柜了…… 哪怕冻点冷饮也好啊。 如今,在这炎炎夏日里,要说最为风靡、备受人们追捧的冷饮,那非“娃娃头”雪糕莫属了! 这种雪糕售价五毛钱,现在家长口袋里有钱了,孩子们要拿到零花钱也容易。 大街小巷,几乎都可以看到拿着娃娃头啃的孩子。 张红英也吃过一块。娃娃头雪糕,是一个带着帽子的人模样。 帽子是巧克力色的,两只眼睛,还有嘴巴,也是巧克力色的。轻轻咬上一口,浓郁醇厚的奶香瞬间便会在口腔中弥漫开来,每一口都能感受到细腻柔滑的口感,犹如丝般顺滑,让人欲罢不能。 孩子们互相打打闹闹要求请客,最大的心愿也是吃一块娃娃头。 天气热点时候,还可以捎带卖点冷饮。人人都想吃的娃娃头,她有一冰柜……这是想想就让人心里甜滋滋的事。 张红英还在当缝纫女工的那一辈子,夏天的时候,拿热水瓶从镇上买点冰镇绿豆汤,什锦八宝饭,那都是难得的享受。 苏州那流行的什锦八宝饭,是糯米饭,红绿丝,加绿豆沙,糖,用冰水冲的。有的还放一点蜜饯。 张红英夏天去白镇买东西,热的汗水淋漓的时候,就花八毛钱一块钱,来一碗什锦八宝饭。又消暑,又饱腹。只不过这种吃法,其他地方没见过。要不张红英也想做来试试。 张红英和沈建珍聊起小时候的美食,一不小心就把话题扯远了。 最后还是沈建珍把话题扯回来的。 所有的粽子里,沈建珍坚定认为,最好吃的,莫过于酱肉粽。 但是冬天才是晒酱肉的季节。没有酱肉总,其他的总不是那回事。 “阿英,你说是要给我包粽子,但是没有酱肉怎么办呢?” 的确,那种肥肉被晒到透明的酱肉只有冬天能做,但是包粽子的酱肉,可以做速成版的。 张红英大手一挥:“别担心,我有办法。” 然后两个人一起去市场,订购开店要用的东西。 张红英先去了趟肉食批发市场,了解了下价格。批发价,送货方式等等。 她初步打算,开业后可以每天预订五十斤大棒骨。批发市场还提供服务,可以把棒骨用电锯锯成两截,刚好一截一份。现在的猪,肉质比较好,棒骨炖好了,里面的骨髓还保存着完好的形状。 现在人没什么夜生活,也没人出来吃夜宵,张红英都想好了,白天卖一下午,到了晚上六七点,就准备打烊。 而且江苏的冬天很冷,晚上七八点,街上就很少看见行人了。冬天的话,五点多天经常都很黑了,可以再早点打烊。 至于生意不好怎么办,张红英也想好了,大棒骨实在卖不掉,就拉回去请沈建珍的那些同学吃。反正肉嘛,没有浪费的可能性。 预订完了大棒骨,又准备包粽子的原料。 张红英一口气买了三十斤五花肉回来。现在的猪,大部分还没有形成规模化养殖,也没有吃上饲料。猪肉很肥,也很香。 等再过几年,农户养猪甚至被取缔了,想吃口好点的猪肉,那得特意去买所谓的土猪,黑猪,跑山猪什么的……反正再也找不到现在的肉香。 猪肉上很多黑色的毛,收拾的很不干净。 鸭湾村人吃猪肉就不在乎猪毛,他们认为,猪毛吃进去,会把肠子上的垃圾给扫掉。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谬论。直到后来有人吃带毛猪,猪毛钻阑尾里去,引发了阑尾炎,他们才稍微注意一点。 张红英看到长长的猪毛也发愁。要是给顾客吃这种肉,店铺都要叫人砸了。 沈建珍有事回了趟学校,等她忙完来找张红英的时候,正好张红英准备出门。 “阿英,你准备出门?猪肉都处理好了?”沈建珍还有点诧异。 “哦,我想去买一把镊子,把猪毛拔一下。 阿珍,学校的事处理完了?” “我不是买了点五花肉,打算腌点酱肉,包粽子嘛。”张红英回答:“原来在鸭湾村的时候,这样的猪肉都是没问题的。但是现在看到猪皮上全是毛,就浑身不舒服。现在正打算去买把镊子给猪拔一下毛。要不没法卖。” 沈建珍点头:“的确如此,我们自己吃有猪毛没事,埋给客人还是要干净点。” “就是说啊!正好你也来了,帮我一起拔毛吧。”张红英毫不客气。谁让沈建珍也是老板呢?总不能就自己一个人辛苦。 好在五金店里就有镊子卖,两个人买了两把镊子,开始给猪拔毛。 镊子很大,用它拔猪毛需要使很大的劲。没拔几分钟,沈建珍开始叫苦连天:“不行不行,这个弄的我手酸死了。 你请的工人什么时候上班啊?让他们拔呗。” 张红英:“总要等到东西都准备好了,正式营业吧……要不工人也没事做,干发工资,我心里不舒服。”张红英怎么也改不了节俭的习惯。她可从来没有享受过干拿钱不上班的好事。 沈建珍用手背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汗珠已经顺着眉毛流到眼睛里去了,刺的眼睛痛。 “这做餐饮可真不容易,连眉毛里都是汗珠。”沈建珍嘀咕着,突然灵光一闪:“阿英,这两把镊子不要了,我们去买眉钳。用那个拔猪毛,肯定方便。” 张红英也想起来了:……是哦,镊子太吃劲,还是眉钳,小巧玲珑,用起来不费劲。人家还专门是为了拔毛设计的…… 第127章 包粽子3 三十斤猪肉,说多不多,说少却绝对不少。 姐妹俩买了两把眉钳,蹲在地上拔了半天,才终于把猪皮上的毛都拔干净了。缩着身子太久,站起来的时候腰都有点直不起来,走路蹒跚的像个小老太太。 沈建珍吐槽:“平时一斤肉都不舍得买,一下子买三十斤。 这要是能平均一下,每天都吃一些,才叫好。 我也是到现在才知道,我居然也有看肉看腻的一天。小时候一听见肉就流口水,现在,还没吃呢,看看就烦了。 谁能想到还有这样的好日子。” 张红英点头\/:“是啊,我托你的福。也托国家发展的福,不用整天面朝黄土背朝天,一颗汗珠子摔八瓣种田了。” 沈建珍也不知道张红英只是感慨,还解释道:“就算是没有我,你没有跟我出来南京,老家的田都改了桑,后来又改种树,你在家也不用种田了。 更何况大家都进了厂子里打工,哪里还需要掉汗珠子。” “车间里还是很热的。就算是没有太阳直晒,车间里也是又闷又热。下班的时候,身上都汗滋滋,黏哒哒的。”张红英反驳。 “毛拔干净了怎么弄?我倒要看看你怎么在这么热的天气做出来酱肉。不要酱肉还没做好,就坏掉了。 虽然咱们现在手头不紧张,坏掉这么多肉,还是心疼的。”沈建珍絮叨。 张红英将猪肉提到水龙头底下,反复冲洗。 “啧啧,真没想到,三十斤居然这么多。”沈建珍在旁边看着。 张红英突然笑起来,问道:“你是不是以前对三十斤到底有多少没概念?” 沈建珍点点头:“我们过年肉食补贴发了五块钱,平时打一份红烧肉才一块五。 要是舍得买三块钱的,能给好多呢。 算起来,一份肉,大概是三四两。三十斤,我怎么去想象,也想不出来。” 张红英坏笑:“你刚上大学的时候,一个学期从九十几斤长到了一百三十多斤。 后来你嫌自己太胖,正好蛋糕也吃腻了,又从一百三十多掉到了一百出头。 看看这堆肉,你就知道那阵子胖了有多少。” 沈建珍哆嗦了一下:“阿英啊,你当你好姐妹,你竟然嘲弄我。 不过看看的确吓人。我以后一定要控制饮食了。 这么多肉贴身上,天呐,不敢想。” 沈建珍中年以后,也是三高一族。四十多的时候两个人站一起,沈建珍有两个张红英那么大。张红英又瘦又小,沈建珍又胖又高。明明小时候两个人差不多的。 虽然说胖一点,能让人看起来不那么老。很多人到了四五十岁,脸上法令纹皱纹都出来了,沈建珍被脂肪撑着,脸上还是很嫩。但是心脑血管病可是会要人命的。 所以张红英认为,一定要让小姐妹知道节制饮食的重要性。 像他们这种人,小时候挨过饿,受过冻,成年后自己有钱了,很容易就暴饮暴食。沈建珍上大学,一学期把自己吃胖了四十斤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现在能吃的东西还不多。等到将来,什么蛋糕,面包,奶茶,烧烤,样样都是让人发胖的东西。 要是管不住嘴,照沈建珍这个饭量,这个身高,胖到一百七八十斤,也不是什么难事。 倒不是说不能吃好吃的,但是一定要注意控制。还是健康第一。 张红英还道:“你现在年轻,所以胖也容易,瘦也容易。等到我们妈妈那个年纪,胖起来可基本上就瘦不下去了。 你不要不以为然。 胖子膝盖都要比其他人差一点。” 沈建珍打了个寒战:“好了好了,你不要再说了。大不了等你包好粽子,我少吃点就是了,别吓唬我。” “我不是吓唬你啊,你不要忘记养猪场那边的几位检疫大爷。 我要送棒骨给他们吃,他们都不敢多吃啊,说是怕血管堵住。 虽然我知道你很讨厌别人说我都是为你好这样的话。 但是我是真的希望你能够长命百岁,我们俩做一辈子的姐妹。” 沈建珍大冷天打了个哆嗦:“你怪肉麻的。我汗毛都竖起来了。” “好了好了,不讲了。我们来干活。”张红英见好就收。 张红英手下干脆利落,把肉切成麻将大小的块,然后用盐腌起来。 沈建珍吃惊:“我们老家腌酱肉,不是一整条腌制的吗?你都切成块了,回头腌好了怎么挂起来晒?” 张红英头也不抬:“我自然有我的办法。 再说了,这么热的天气,哪里能晒酱肉哦。放再多盐都没有用。” “没有晒够太阳,酱肉怎么会香?”沈建珍嘀咕:“我一直惦记你家的酱肉粽呢。 小时候你拿粽子筷插着粽子吃,我馋的直流口水。 那么大块的肥肉,都煮化了,油亮津津的。” “我还有拿粽子筷吃粽子的时候?”张红英表示不可思议:“我怎么记得我从懂事就在干活,天天被我妈带在身边,压根没时间出来玩。哪有时间跑在外面吃粽子?” 粽子筷是鸭湾村人为了方便小孩吃粽子,自己用竹片削的。上面是一整片竹片,打磨的很光滑。底下削成两根细棍子,可以稳稳的扎在粽子上,有点像学生用的圆规。 小孩子就用这种粽子筷扎着吃粽子。吃的时候注意点,不会掉。 “那会我应该是刚刚学说话,一岁多。还不太会走路,都是我妈抱着去你们家玩的。 你那会应该刚两岁,反正筷子还用不好,就拿的粽子筷。”沈建珍还在回味。 “……”张红英无语了:“一岁多的小孩哪里会记事。 还一口粽子让你惦记小二十年。” 沈建珍却信誓旦旦的:“真的真的。我看的直流口水。可是那会粮食紧张,你妈也没问我要不要吃。” “行行行,等到了冬天,我晒酱肉给你包粽子吃。”张红英打发沈建珍边上待着去。 速成版酱肉的秘诀,就是先用盐腌制,把鲜肉的水杀出来。 等到盐分进去了,腌肉的坛子底下就是一层盐水。 张红英把肉切块,也是为了方便腌制出水。 等到了晚上,水分基本上杀出来了,张红英把肉捞出来晾干,又在锅里加上满满的酱油,把肉放进去。然后把锅放在灶上,小火慢炖。 又加了八角,桂皮,香叶进去。 沈建珍咽了口口水:“直接拿酱油炖?一滴水都不加?” “嗯呢!就是得这么炖才行呀。”张红英一边轻声呢喃着,一边小心翼翼地将炉灶上的火力旋钮缓缓调至最低档。她那专注的眼神紧紧盯着锅中正在翻滚冒泡的肉块,仿佛这一锅肉承载了她全部的心血与期望。 之所以要如此精细地控制火候,是因为张红英深知,唯有以这种缓慢炖煮的方式,才能让肉质充分吸收调料的香味,并且最大程度地保留住其中的鲜美汁水。而最终炖制出的成品味道,也会更接近于阳光晾晒后的独特风味——那种带着微微干爽、醇厚浓郁的口感。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厨房里渐渐弥漫起令人垂涎欲滴的香气。张红英轻轻吸了一口气,嘴角不自觉地上扬起来,显然对即将出锅的美食充满了信心和期待。 沈建珍闻见了,冲张红英竖起来大拇指:“你行的!” 因为一滴水都没有加,经过长时间炖煮,酱油渗透到了每一条肉丝。而因为温度低,肥肉是缓慢熟化的。 “真的跟晒出来再蒸熟的酱肉味道一模一样。”沈建珍迫不及待尝了一块:“就是太咸了。” 张红英没好气:“盐你也要少吃点啊!这种腌制好的肉,一块肉就要包一个粽子的,煮熟了咸味才能分散的均匀,吃起来刚刚好。 你空口吃一大块肉,那得多咸啊。” 也不是张红英瞎操心。 因为饮食习惯的问题,常年喝粥,吃得极咸。 鸭湾村的人,到老了,有一个算一个,都是高血压、糖尿病。 这个装心血管支架,那个装颈动脉支架…… 反正健健康康没问题的,基本上找不到。 不少人四十刚出头,就脑溢血了,中风了。还有人心脏血管撕裂的,好像叫什么动脉夹层破裂。 张红英知道这个,是因为她们小队有个人就是这个病。为了救命,肋骨都扒开了三根,换了人造血管,才救回来。花了好几十万。 张红英相信,不管什么病,不管医生医术多高超,得了病总是痛苦的。 最好就是平常自己注意保重,不要等病了再去找医生。 好好活着不好吗,为什么一定要等到来不及,才去找医生救命? 沈建珍嘴里还在说:“我们出汗多,吃盐吃少了才有问题呢! 天天出汗,口渴的不行,老师说了,要适当补充盐分,要是出了很多汗后,再大量喝淡水,搞不好就会水中毒。” 张红英不信:“人天天离不开水,吃饭,喝水,洗澡,哪样不需要水。 水怎么可能中毒!” “反正不吃盐是不行的。”沈建珍总结。 “……好嘛,你跟我扯什么? 我只是让你少吃点盐,又不是让你不要吃盐。”张红英气结。 就在这时,隔壁店铺的老板慢悠悠地走了过来,脸上挂着好奇的笑容,开口问道:“嘿,两位小姑娘啊!我看你们在这里忙前忙后的,是不是这家店的老板请你们来帮忙的呀?那他给你们开多少工资呢?一个月能有多少啊?”说这话时,他的眼睛滴溜溜地转着,似乎想要从她们口中套出一些有用的信息。 沈建珍听到声音后,立刻抬起头,目光警觉地上下打量起这个不速之客。只见眼前站着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身上系着一条略显油腻的围裙。或许是因为刚刚忙完店里的活计,他的额头还微微渗着汗珠,但这丝毫不影响他满脸的红光,反而让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很好。 与沈建珍就差把“警惕”两个字挂脸上不同,张红英微笑招呼:“老板你进来坐,有什么事吗?” “哦,没什么事。我就是闻见你们店里传出来味道怪香的,想来看看你们做的什么。” 张红英:……这是打探敌情吗? “我们就是做几个粽子。我们家乡的口味。也不知道南京人喜不喜欢吃。 晚点煮好了送你尝尝,看看是不是合你的口味。 如果经营项目不冲突的话,我也支持你拿货过去卖。” “那怎么好意思?”那人嘴上说着不好意思,眼睛还直往厨房里看。 也不知道是不好意思尝尝,还是不好意思拿货去卖? 其实这么站外面看,也看不出来什么。 而且酱肉用锅盖盖着,厨房里水蒸气搞的一片白茫茫的,什么也看不见。 酱肉的加工程序复杂,就算是手把手交,都未必能做出来那个味道呢!张红英是一点都不怕的。 他不信谁能眼睛看一下就学了过去。 就连沈建珍这样说是尝一下就能做出来七八成的天赋,应该也做不出来这种酱肉。 谁能想到,肉要腌制,要酱,还要晒——没有一个月,都做不出来一块酱肉。 这也是一种极小众的吃法,天时地利,缺一不可。 万一,这粽子真能受欢迎,从而推广开来,甚至别人也跟着做酱肉,她也算是立功了。 沈建珍警惕,纯粹是不大喜欢陌生人上门。她只喜欢观察够了之后主动出击,对这种自己上门的,都抱排斥心理。 经过三个小时的炖煮,浸泡,速成版酱肉成功了。 张红英把锅盖上,放到阴凉处:“再泡一晚上,明天就可以用来包粽子了。” 沈建珍感叹:“阿英,你干活这个认真劲也是没谁能比了。 这么复杂的做法,也亏你想的出来。” 张红英:“……不瞒你说,这个方法,其实不是我想出来的。” “那是谁想出来的?你认识的人,大部分都是祖祖辈辈在鸭湾村长大,生活,完全没必要搞这种速成版啊。” 张红英心里暗笑:“这不是还有你吗?你背井离乡,突然有一天,特别惦记家里这一口酱肉……你不仅想出来了这个办法,还把它发到了朋友圈。” 不过这些,就不用说给沈建珍听了。 第128章 雇工 现在也没什么劳务市场,想找工作的找不到,想招人也很难找到靠谱的。只能寄希望于马静这个本地人介绍个勤劳善良的了。 尤其是沈建珍刚刚从报纸上看到,说是一个知名作家,在家里被害了。 这个作家心地善良,默默的资助老家的学校,还经常给予老家出来打工的人帮助。 不料她的善良大方,却引狼入室——其中一个被帮助者,进入她家里盗窃。 盗窃的过程中,正好作家回家撞见,被杀害了。 这个作家的作品经常可以在扬子晚报上看到,沈建珍很喜欢。 乍一看见作家被害,沈建珍叨叨了好几天。九十年代各种刑事案件经常可见报端,但这是第一次看到有关注的人被害。 案件很快侦破,沈建珍从报纸上很快看到了后续。,得知凶手是作家家乡的子侄辈,并且来打工期间受到作家很多帮助时,沈建珍难以置信。这件事在沈建珍嘴里念叨了很长时间。 沈建珍在学校里还好一点,张红英可是一个人在市区开店的。 她神神叨叨,再三跟张红英说,不要太心软,不要露富,不要在家里放钱,不要戴金银首饰……不要随随便便信任任何人。 要是请人,一定要请有担保的,不能让来路不明的人进入店里。 所以,这就是现在的店主要是家庭式经营的原因了吧。 张红英自己也操心爱惜自己的小命,本来就不敢找陌生人,这下子,更不敢找陌生人了。 马静她妈效率还是挺高的,没几天,就给找了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 也姓马,叫马红艳,应该算是马静的堂姑。据说是年轻时候当知青,下乡去了东北。 下乡后没多久,就结婚成家了。 那边家里还给安排了一份工作。 正因为有了一份工作,知青返城的时候,马红艳没有选择回城,而是就留在了当地工作。 没想到十几年过去,遇到了下岗潮。李红艳也下岗了,正好孩子都大了,自己也年纪大了想回南方。 张红英好奇地上下打量着眼前这位中年妇女。她的身高大约在一米六出头,身材略显丰腴却不失匀称。头发剪的很短,乌海,看上去很健康,很干净。应该是出门前刚刚洗过。 五官不算出众,但组合在一起却给人一种亲切之感。尤其是那双眼睛,不大不小乌黑,她笑意盈盈地望着张红英,又透露出一丝紧张期待,总之让人觉得这是个靠得住的人。 因为年纪大了,眼皮有一点下垂,眼神看着有一点锋锐。 总之就是一个让人看了就感觉很端正的人。 而最引人注目的,当属她那洪亮的大嗓门了。只听她一开口,声音便如同洪钟一般响亮,离得太近了,会震得周围人的耳膜都嗡嗡作响。 张红英是农村人,小时候田间地头,大家隔离几十米上百米聊天,都得扬声说话,所以也习惯了大嗓门。但是她还是第一次知道,有的人说话,那是真的“声如洪钟”。古代人造的词语,那都是有根据的。 所以,这样的嗓音并没有让人觉得厌烦,反而衬得她整个人愈发爽朗大方起来。 张红英不知道怎么看人,她看了眼沈建珍,沈建珍点点头。 下岗潮来临,这个名词,已经传到人尽皆知。 最近几年,鸭湾村都开始听说“下岗”的传言。 当然,鸭湾村的传言里,是没有具体的地名的。 他们农民是乡下人,工人,城里人,则是街上人。 传言里说是“街上”,有夫妻俩都下岗了。下岗就没了工作,就挣不到钱。小孩子馋肉,偷了一块肉,然后被抓到了。 一家子都寻了短见。 这样的事,不知道是真是假,反正传的甚嚣尘上——随着城镇户口可以买卖,“街上人”地位已经跌落云端了。 在老百姓的嘴里,下岗工人可比他们这些农民过的还惨。农民有田,有地,再怎么样都饿不死。而街上人,吃的喝的,一粒米,一口水,都需要花钱去买。 鸭湾村也的确算得上宝地。就算是没有包产到户那些年,鸭湾村每年的工分,拿满工分的壮劳力,结算下来一天都能一块多钱。一个工分一毛三,壮劳力一天拿十工分,妇女拿六到八工分。儿童拿四到六工分。 算起来,完全不比很多地方的工人挣的少。他们还能自己种粮、油。 养蚕,种水稻,种大麦,种油菜,还有村办的服装厂,砖窑,糖精厂,大米加工厂,那都是村集体的,每年都能给村民分红。有幸进入村办厂工作的人,还能拿工资。 本来沈大林带着张小娜一家在苏州店里忙活,干的挺好。 张红英还有心再找一两个自己村里的。但是鸭湾村村民,听见外面到处都在下岗,就越发不愿意离开小村子了。 连城镇户口都开始变得没有那么吃香,最近一两年,再没听说也买户口的了。 要不从老家雇个工人,可能劳动习惯方面更接近一些。 马大姑是被马静带着来到店里,介绍:“大姑,这就是老板,姓张。你叫她张老板就行。 这是我校友,姓沈。” 又对张红英跟沈建珍道:“这是我大姑,以前在宾馆食堂干过,刚下岗了。” 张红英和沈建珍打量马红艳的时候,马红艳也在称量这两个小姑娘。 面对成年人,一贯张牙舞爪的沈建珍还是有点不知所措。 张红英前世也活到马大姑这个年龄了,倒还能应付。 张红英笑眯眯开口道:“大姑是吧,我这是打算开个小店,卖米线。 现在店里就我们两个人,沈建珍还在上大学,店里主要我守着。 请人呢,是想找人帮忙洗洗菜,搞搞卫生,以后卫生方面工作就交给你了。 搞卫生主要集中在打烊之后, 然后空的时候,帮忙端碗,收拾饭桌,洗碗。” 马大姑打量一眼店里,跟张红英招呼:“老板娘好。 你放心,我搞卫生是一把好手。 保证店里铮亮。”不得不说,声音爽朗,真的是让人从心里就生出好感来。 张红英拿出大盆,洗衣服,洗洁精,抹布,拖把这些,对马大姑道:“行,那你先把店铺收拾收拾,我们准备周五开业。” 俗话说得好:“术业有专攻”,每个人都有着自己擅长的领域和技能。而这一点,在马大姑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只见她手脚麻利地开始忙碌起来,做起事来那叫一个井井有条! 马大姑先是拿起扫帚,迅速地将地面清扫干净,连角落里的灰尘也不放过。有些地方有陈年污垢,她撒上洗衣粉,用刷子蘸上水使劲刷。地面露出了本色。 缝隙里的污垢,她也是撒上洗衣粉,用刷子仔细刷干净。 接着,她又拿起抹布,仔细擦拭着桌椅、柜台以及门窗玻璃,让它们重新焕发出明亮的光泽。随后,她整理了杂物摆放的位置,使其看起来更加整齐有序。 此时,外出采购的张红英也回来了。她刚一踏进店门,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原本有些杂乱无章的店铺现在变得如此整洁美观,一切都显得那么井然有序。张红英不禁对马大姑竖起了大拇指,由衷地赞叹道:“大姑,您可真是太厉害了!这么快就把店铺收拾得这么干净利落!”马大姑大笑着回应道:“那有啥呀,这都是干惯了的。顺手的事。” “大姑,你太能干了。哎呀,这一收拾,店里都跟新的一样了。”该夸奖的时候,张红英也不吝啬夸奖。 “我们工资按四百一个月算,工作时间上午十点到晚上九点,你看行不? 要是生意结束的早,咱就早点走。夏天会晚一点,冬天可能六七点就能走。 按大姑你的利落程度,可能可以走的更早。”张红英算了下,她不打算早起做早餐,中午十点开门准备食物,十一点开始正式营业,晚上七点打烊,收拾干净最多两个小时。 如果天天干惯了,顺手收拾干净,可能一个小时也就收拾完了。 马大姑满口答应。现在工作可不好找。 四百块钱一个月,也算是高工资了。大部分人工资,还是只有两三百一个月呢。而且在饭店里干活,那肯定是包吃的。午饭晚饭都解决了,一天也省不少钱呢。 “行,那你今天可以先回去休息,明天开始正式上班。” 马大姑却迟疑着不肯走,张红英问:“还有什么事吗?” 马大姑爽朗的大嗓门都低沉下来了,期期艾艾问:“老板娘,我刚才打扫卫生的时候,看我们店是两层的。 这楼下是卖饭的,楼上看起来是准备住人的。 你看能让我住店里吗? 我现在住在我堂弟家,跟堂侄女挤一个床的,很不方便。” 张红英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事,正要答应,沈建珍悄悄戳了戳她。张红英便道:“我考虑一下。” 等马大姑走了,张红英看到亮晶晶的厨房,感叹:“马大姑这卫生搞的是不错。” 对鸭湾村来说,一年到头,也就是过年前,会给家里除尘,用竹竿扎一些竹枝竹叶,扫扫屋顶的蜘蛛网。 平时就是家里被鸡拉了屎,或者掉了杂物,才扫一下地,没什么搞卫生的概念。 爱干净如李小芳,窗户也是布满斑驳的痕迹的。油腻,蜘蛛网,日积月累。 也幸好江南农村温暖潮湿,植被茂密,没有什么风沙灰尘,要不这家里都不能进人了。 马大姑就能想起来把桌椅都擦了,门窗,地面,都用洗衣粉狠擦一遍。 张红英压低声音问沈建珍:“为什么不让她住进来啊?两个人住还安全一点呢?” 沈建珍没好气:“她怎么说也还是一个陌生人。 你怎么心这么大,随随便便让一个陌生人跟你同处一室? 我以前和你说的事你都忘了? 那么多杀人案,你是一点都不警惕啊!” 张红英脸上挂不住:“那不是熟人介绍的嘛! 而且你不也是看她还行?” 沈建珍嘀咕:“接受熟人介绍的人来工作,跟收留人家住宿,是两回事。 来工作,人家晚上就回去睡觉了。你关了门,就什么都不用管。 但是留人家在家里睡觉,你睡着的时候,她想干点坏事可怎么办? 你总不能睡觉的时候都不能踏实睡吧?” 张红英怀疑起来:“这不都是亲戚?” 沈建珍没好气:“你以为是咱鸭湾村啊,家家户户都是世代在那生活的,千百年前搞不好还是一条根上的。 这马红艳在外面几十年刚刚回来,这几十年发生过什么你知道? 而且你也听她说了,她现在在马静家里,是要跟马静挤着睡的。 马静把她介绍来这,除了是帮咱们,也未必不是想把她从家里打发出去。 所以说马静他们家,也未必对马红艳的人品有信心,能担保。 老话说了,知人知面不知心。不能太过相信别人。 真要是将来看着人老实可靠,至少也要观察几个月,再说让人住进来的事。” 张红英点头:“你说的有道理。那我再观察着用几天的。不过话说回来,这人搞卫生,那是真有一套。 你看这角角落落,都搞干净了。” “卫生是干的不错,但是她,你可能留不住。也就是现在太初来乍到,才在我们这种小店落脚。”沈建珍幽幽道:“不信你看,等她熟了,手上有钱了,没准就会自己跑出去另起炉灶。”。 “为什么?大不了多开点工资嘛?自己做生意哪有那么容易。”张红英不解。 沈建珍笑:“你没看见,马静介绍说你是张老板,马大姑却非要叫你老板娘?” 张红英:“啊,那不是因为我是女的吗?” 沈建珍嗤笑:“那是因为她不服你一个女的可以当老板。 所以生硬认为,这家店,背后一定有个老板。 我觉得,你将来一定管不住她。” 张红英:“不至于吧……我花钱,她干活,还能管不住?” …… “先用着吧,目前肯定还是挺好用的。”沈建珍最后说道。 第129章 粽子与臭豆腐 张红英选择周五开业,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这会没什么外地游客,绝大部分来夫子庙逛的,都是本地人。 而本地人,工作日很少有能出来的。张红英决定周五开始试水。 沈建珍心心念念的酱肉粽,最重要的材料已经准备好了。 (有读者朋友对酱肉的做法感兴趣,底下做一些说明) 比较有名的做法,叫“清酱肉”,从明朝开始流行的。但是鸭湾村的做法,则是结合了多种加工方式。 清酱肉选后臂尖部位,要35~40毫米厚的带肥膘肉,每块3.5千克左右。 鸭湾村酱肉,则是除了猪头都可以腌制。 尤其是猪蹄膀,猪脚,猪尾巴,那更是备受欢迎。 过年囤年货做酱肉,买猪都是论扇买的。买回来之后,不需要清洗,直接腌制。 将腌制用的粗盐,撒在肉坯上(每天一次),挤出血水,共腌7~10天,每隔12小时反转一次。 将血水杀出来后,在猪皮上扎个窟窿,从边沿穿绳,挂起来沥干。 等到肉胚被风干,再将腌好的肉坯加香叶八角桂皮花椒等全部调料入大缸内酱制8天。 然后捞出,拿到太阳底下暴晒。 鸭湾村冬天最高气温不到十度,最低气温零下七八度,所以即使太阳底下暴晒也不会变质。 酱肉在阳光下慢慢发酵,发生质的改变。切开的时候,酱香扑鼻。 等到酱肉晒的彻底干透,就可以拎回去,挂在屋内。 等到吃的时候,把酱肉切成薄片,放饭锅上同时蒸熟。鲜、香,薄薄几片酱肉就可以下一碗饭。 肥肉部分,腌制的时候是很难腌进去盐分的。所以等到天气一热,肥肉也是最先变质。 当然早些年大家穷,猪肉供应也有限,一般吃不到清明节就吃完了。只有最富裕的家庭,才能做很多酱肉,一直保留到清明节,裹酱肉粽。这也是沈建珍对张红英家的酱肉粽念念不忘的原因之一——沈家穷,吴小红手又笨,他们家就没裹过酱肉粽。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酱猪蹄、酱猪尾,是最受欢迎的。而酱蹄髈,更是祭祖、年夜饭的主菜。包括待客。亲戚、本家有新人婚嫁,必须要请新人吃一次猪蹄膀。 春节做客一共就十几天,大家都排队请客。有的时候排队能排几年。直到时间进入二十一世纪,大家才把请客吃猪蹄膀改成折钱给红包。 现在天气还热,没办法慢慢晒制。但是用酱油慢火煨制,也能取酱肉的四成味道。 那天煨好的酱肉,已经可以派上用场了。 张红英为了迎接第二天的开业,准备裹一些酱肉粽。 糯米、粽叶,都提前一晚上就泡好了。 张红英将泡好的糯米放在箩上沥干水分。 这边的粽叶比较大,取两片粽叶,部分重叠放置,卷成圆锥形。如果小的粽叶,听说有些地方用芦苇叶,那种可能就得三片或者四片才能包粽子了。 先放一层糯米,然后放入一块腌制好的酱五花肉,再覆盖一层糯米。 将粽叶折回来盖住馅料,确保没有缝隙。 使用棉线或竹签将粽子紧紧捆绑,防止煮的时候散开。 将包好的粽子放入大锅中,加水没过粽子,大火煮沸后转小火慢炖数小时,中间不能停火,也不能揭开锅盖,要不很容易夹生。 一旦第一次没有煮透,以后再怎么煮,都没办法把粽子煮好了。粽子还有时间长了会返生的说法。不过张红英怀疑人家那是压根第一次就没煮熟。怎么可能煮好的粽子放一段时间又变成米粒呢? 张红英用一整天时间,包了一大锅粽子,又煮熟。 这个活张红英没有让马红艳插手,马红艳搞卫生不错,包粽子这种要靠手巧的活,未必能做的了。 而且张红英还想保留一些秘诀。 南京天气还是比较热,张红英快手快脚捞出几个,准备送过去给沈建珍尝尝。剩下的,继续焐在锅里。高温杀菌,也可以保证粽子不变质。 张红英把粽子送过去的时候,沈建珍刚刚上晚自习回来,看到张红英高兴坏了:“哎呀,阿英你怎么过来了?” 张红英举了举手里的粽子:“给你个馋猫送夜宵。” 历经漫长路途的颠簸与辗转,粽子的温度终于缓缓降了下来。早已按捺不住内心激动的沈建珍,如饿虎扑食般地伸手抓起一个粽子,急切地将其外皮剥开。那翠绿的粽叶被轻轻揭开后,一股浓郁的香气瞬间扑鼻而来。 她再也顾不得其他,张开嘴巴啊呜一口狠狠地咬了下去。刹那间,各种美妙的滋味在口腔里肆意绽放开来,她的眼睛都不由得亮了起来,兴奋地大喊道:“就是这个味道!这熟悉而又令人陶醉的味道!我做梦都想吃呢!” 只见那粽子中的瘦肉鲜嫩多汁,每一丝纹理都饱含着醇厚的肉香与酱香;而其中的肥肉则已完全融化成了细腻的油脂,均匀地分布于整个粽子之中,使得每一粒糯米都浸润在了这诱人的油香里。当这些食材相互交融在一起时,所产生出的口感更是妙不可言——软绵、软糯、咸香、爽滑,所有的美好感受仿佛都汇聚于此。 此刻的沈建珍已然完全沉浸在了美食的世界当中,她如风卷残云一般,狼吞虎咽地大口吃着手中的粽子。仅仅只是三口两口的功夫,一个拳头大的粽子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她意犹未尽地啃着粽叶上残存的米粒,脸上满是满足和幸福的笑容。 “你慢点慢点,别噎着。”张红英看的很担心。 不过经过沈建珍这个吃货认证,她心里也踏实了。 “快说说,这粽子好吃不?能卖多少钱一个?” 张红英催促。 沈建珍想了想,还是如实说了:“我们学校食堂门口的小卖部,现在开始卖粽子了。 也是酱肉粽,卖三块钱一个。 卖的挺贵,但是去吃的,好像都是我们那边人。其他地方人都对粽子不是很感兴趣。 下来晚自习,饿了,就去三块钱吃个粽子,热热乎乎的。怎么说呢,就是有市场,但是也别抱太大期望。” 张红英:“哦……能卖多少算多少吧。实在卖不了,我们自己当早餐,夜宵,也能消化掉很多。” 沈建珍:“不过夫子庙那边是景区,我这边是学校。 大家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能力是不一样的。 学校宿舍楼那边的路上,多出来好多小摊,都快变成美食街了。 我看他们卖炸蔬菜,三毛钱一串,炸香蕉,一块钱一根,还有炸各种肉串的。生意都还不错。 所以阿英,我觉得你不用担心。 总不能逛街的时候,还不如在学校里舍得花钱吧?” 张红英是直接从北边的门进的宿舍楼,所谓的美食街,在几栋宿舍楼中间,张红英一听,高兴起来:“那你带我去看看。 我也了解一下行情。” 沈建珍看了看剩下的粽子,又摸摸肚子:“行吧!我请客,带你去美食街吃东西。” 两个人从宿舍南门出去,再一拐,就看到了“美食街”。 有三四个摊位在那卖吃的。 主要是用油锅炸各种串。 张红英对炸里脊肉很感兴趣。 也不知道他们怎么做的,又鲜又香,口感还嫩滑。 还有炸平菇也很好吃。 有一家炸臭豆腐的,闻起来又臭又香,张红英很想吃,但是又觉得看起来脏。 “这个臭豆腐怎么黑乎乎的?”走远了,张红英才问沈建珍。 沈建珍摇摇头:“可能是做法不同吧? 我记得我小时候吃的臭豆腐,那都是雪白的,油炸过后是金黄的。 吃起来非常酥脆,外脆里嫩。 跟这个臭豆腐不是一回事。” 张红英点头:“对啊,豆腐臭过之后,蒸出来比鸡蛋羹还好吃。更鲜一些。 这边连臭豆腐都跟我们那不一样。” 沈建珍兴起:“咱们家那种臭豆腐,你会做不?我突然想吃了。” “你可真是想一出是一出。”张红英白眼。 不过……如果粽子不好卖,卖臭豆腐,也是个替代。 鸭湾村臭豆腐,源自绍兴臭豆腐,又经过一些改良。 早些年,大家都没什么吃的,豆腐、豆腐干,就是主要的蛋白质来源。 鸭湾村人把豆腐干做出花样来了。红烧,油炸,卤制…… 其中一种臭卤,就是居家必备的。 几乎每家都有一个小小的粗陶瓮,有点像四川的泡菜坛。 这个瓮里,装的就是臭卤,专门做臭豆腐用的。 臭卤是用苋菜杆加工而成。 苋菜杆要选老一些的——等它长到一人高,基本上就可以取用了。 将苋菜梗清洗干净,去除叶片。切成段后放入大盆内,加入足够的清水,在阳光下暴晒一天一夜。 晒到火候后,苋菜杆开始发酵,水会开始冒泡。 洗干净手,轻轻捏一捏苋菜杆。苋菜杆变软的时候,就发酵成书。 这时可以捞出苋菜梗,蒸熟吃。这种苋菜杆,也是一道名菜——霉苋菜梗。 霉苋菜梗蒸出来也是又香又臭,还有鲜。这个张红英不是很爱吃。 留下的液体就是用来浸泡豆腐的臭卤。 但是如果只用这一层液体,里面的菌群数量不够,卤制臭豆腐需要很长时间。大部分人的做法,是将霉苋菜梗用手挤干净,只扔掉已经纤维化的硬皮,里边的肉质留在臭卤里。 臭卤挤出来,加上粗盐,放进瓮里密封。 想要吃臭豆腐的时候,把洗干净的豆腐干,或者豆腐放进去卤制。 要记得及时捞出——如果夏天,豆腐放进去超过八个小时,很有可能就什么都找不到了,会全部化在里面。 臭卤也是要养的。没有豆腐要臭的时候,蒸黄豆的咸汤,春笋的老根,这些带鲜味的东西,都可以放进去养。同时还能增加风味。 但是,随着鸭湾村的老去,张红英爷爷奶奶辈的人走了之后,就很少有人做臭卤了。 鸭湾村的许多传统食品,油墩,松糕,馍馍,臭豆腐,年糕……都消失在历史的长河里。等到张宇昊长大,这些食品别说吃了,他连听都没听过。 现在沈建珍说想吃臭豆腐,张红英也有心思去做上一瓮臭卤。 臭豆腐做起来也容易,除了那一瓮臭卤,再没有别的什么诀窍。 白镇开发旅游的时候,很多人就开个小窗子,支个油锅,就可以卖臭豆腐了。 十块钱一份,来来往往的游客,多半要买一份尝尝的。 粽子吃起来黏手黏嘴,臭豆腐吃起来可没有这个顾虑。 沈建珍提起臭豆腐,张红英也有点流口水了。 “你等着,我去找找看,菜市场有没有苋菜杆卖。 臭卤要从头做起,时间短了可不行。”张红英没有一口应承。 做臭豆腐跟做酱肉一样,但是需要天时地利的。 不过现在,应该正好是苋菜杆成熟的季节。 但是除了绍兴以外,南京好像没看见过有苋菜杆卖。 反正,多问问又不吃亏。 张红英决定,自己第二天去菜市场逛逛,看看有没有苋菜杆卖。 就算是没有,也可以问问小贩,能不能帮她进一批苋菜杆回来。 有了客户再去找货源,应该,不难的吧? 张红英不是很确定的想着。 加起来,张红英也是几十年没有吃过臭豆腐了。 虽然现在可能还没有什么科技与狠活,但是张红英还是觉得自己做的吃起来放心。 因为天色已晚,张红英就没有回店里,跟沈建珍挤了一夜。 宿舍里同学对张红英也熟了,毕竟她经常出没,还时不时给大家带点吃的。 据沈建珍说,估计是吃人家的嘴软,最近那个一直跟她不对付的同学,也开始话里话外巴着自己了。 不过沈建珍才不会为这种糖衣炮弹所动:“我同意你给她一口吃的,不是因为不讨厌她了,而是不想在宿舍里搞一个仇人。 天天对着一张臭脸,还是很讨厌的。 每次给东西非要故意漏过一个人,搞的大家都很尴尬。”沈建珍强调:“我还是很讨厌她!阿英你每次带东西,少带一点。我不想便宜她。你是我的好朋友,不是她的。” 第130章 开业 现在老辈人讲究多,开业还有个仪式感,张红英什么也没管。 人过的好不好,顺不顺,那基本上都是看命。 老话都说了,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功德五读书。 命里有财,那就该有财,不在于那些细节。 自己的重生,就已经是老天爷最大的厚爱,还去看啥日子,搞什么仪式啊。 要是有老人张罗,多半是需要找阴阳先生看个日子的。现在她自己主事,也没个人压着,张红英也没看个黄历什么的,就直接选了个周五, 悄没声息的开业了。 工作日的街头,还是挺冷清的。 张红英经过市场调研,最后定价,酱肉粽卖两块钱一个,素粽一块钱一个。茶叶蛋五毛钱一个,米线两块五一碗。 路边好几家小饭店,张红英这收拾的窗明几净的小饭店,来来往往的人,都是往里面看一眼就走了,宁愿去边上看上去脏兮兮的小店吃饭,也不选他们。张红英百思不得其解。 张红英有苏州的店分红打底,倒也不怎么着急。 马大姑有点按捺不住了,建议:“老板娘啊,你要不要去喊喊客?” 张红英一愣:“喊客?” 马大姑点头:“嗯呐,你不管是站门口,还是站街头,都得招呼一下客人哪。要不谁来咱家店里吃饭啊? 咱这店这么干净,你不喊一声,他们肯定是以为咱家东西卖老贵了,都不敢进门。” 还有这回事? 张红英想起来沈建珍说过的,火车站边上的店,为了让人去吃饭,还以帮人买火车票的便利为诱,去购票厅拉客。 张红英抻了下自己的围裙:“这样不好吧?这,我不好意思去啊?”张红英前世打交道的,除了自己家人亲戚,还有就是厂里工友。这辈子店开在学校门口,自然就有客人,从来没干过揽客的事。 她想想自己站在街口,喊人来吃饭。如果一喊就来就算了,别人要是不搭理得多尴尬啊?万一人家再挤兑自己几句,甚至骂几句,那自己估计睡到后半夜还能难受醒。 马大姑不以为然:“嗨,你面这么浅,可怎么做生意啊! 等到了星期天,这边人多,你不用喊就有人来。 现在就这么几个人,你要是不会喊客,客人都去其他店里吃了。” 张红英做贼似的,小心翼翼地向四周张望了一番,果不其然,正如马红艳所说的那样,其他店铺门前都站着热情洋溢的店员们。每当有路人经过时,这些店员便会立刻满脸堆笑、殷勤地招呼起来。 \"吃饭不?我们这儿有美味可口的馄饨、筋道爽滑的面条,还有各种色香味俱佳的炒菜呢!\" 其中一家店的店员扯着嗓子喊道,声音响亮而又富有穿透力。 另一家店的店员则更为积极主动,他快步迎上前去,笑容可掬地询问道:\"客人吃饭不?请问您一共几位呀?\"那殷切期盼的眼神,要是张红英看到,肯定却不过面子,进去了。 再往前走几步的一家店,又传来亲切的呼唤:\"客人里边请,想吃点什么您尽管自己看,保证让您满意!不吃也没事,随便看。\"这家店的店员一边说着,一边还不忘伸手做出一个邀请的手势。 有的甚至拦在行人跟前,大有你不从就不让你过去的架势。 张红英脸胀红了:“呃……这个……我可能不行。” 估计就算是沈大林在这,也拉不下面子去喊客。鸭湾村人,都是很讲究面子的。出去做客,主人家待客不周到,菜色不够待客标准,泡的锅巴茶放了糖精没放糖,都能让人计较好几年。 去喊客?着实令人尴尬。 一次次被拒绝,一次次被无视,那几个人能受得了啊? 马大姑深吸一口气,眼神坚定地说道:“看我的!我也不白拿你工资!” 只见她迅速解下腰间系着的那条略显陈旧却十分干净的围裙,往墙上一挂,然后大步流星地走到街头。 她稳稳地站立住,把散乱的头发抿到耳朵后边,清了清嗓子,脸上堆起洋溢着热情的笑容,双手高高举起,大声吆喝道:“骨汤米线啦!喷香好吃的大棒骨哦!两块五一份咯,好吃又管饱哇!” 马大姑的声音清脆响亮,仿佛能穿透整个街道。路过的行人纷纷被这充满活力的呼喊声吸引,朝她看去。 她继续卖力地宣传着自己的美食:“瞧瞧这炖得骨脱肉烂的大棒骨啊,那可是真材实料哟!每一口都饱含着浓郁的鲜香味道,保证让您吃了还想吃呢!”说着,她还用手比划着大棒骨的大小和形状,试图让人们更直观地感受到这份美食的诱人之处。 “还有鲜香的酱肉粽,那么大块的酱肉,肥肉都煮化了,好吃管饱!” 马红艳的声音高亢热情,张红英:“……我真是捡到宝了。” 没几个人能扛得住马大姑的热情,走过路过,但凡是想吃点什么的,都被拉进来了。 张红英当天定的棒骨卖完了——酱肉粽也卖出去二十个。 光啃骨头吃米线,对饭量大的来说,还差点劲。再加上一个粽子,或者茶叶蛋,就差不多了。尤其是糯米,有很强的饱腹感。 打烊的时候,马大姑笑眯眯的问:“老板娘,明天要不要加点量?这几天打烊也太早了。” 张红英失笑:“下班早还不好?” 马大姑摇摇头:“没活干心里不踏实。老板娘你挣钱多,我这才有保障。” 张红英却不想自己太累了:“我现在就做六十份,都累的够呛。 再多卖几份,就得再请人,要不根本忙不过来。 棒骨送过来先得用水泡,还得熬棒骨汤。 就算是煮米线不费劲,但是都集中在饭点,还是太累了。” 马大姑自告奋勇:“我可以早点来,帮你熬棒骨汤,包粽子。” 张红英心里有顾虑,面上却点头:“再观察几天的,看看平时生意怎么样,周末生意怎么样,然后再调整。 别今天卖好了,明天就不行了。” 无论如何,开门红总是让人高兴的。马大姑的这种精神,也是值得赞许的。 第二天是星期六。现在的星期六,还不是休息日。在没有马大姑揽客的情况下,昨天来店里吃过的少数老顾客,今天又来了。 但是陌生顾客,一个都没有。倒不是张红英记住昨天都哪些人来过,而是他们自己会说:“老板娘,昨天我吃过你们家饭了,确实不错。今天再给我照样来一份!” 照样是什么样……无非是米线,或者米线加粽子。或者加茶叶蛋。他们家就没别花样。 张红英也微笑。如果顾客递过来的是二块五,她就上一碗米线,递过来的是三块,她就问:“茶叶蛋要去壳吗?”如果顾客说:“不要茶叶蛋你。”张红英就找回去五毛。 如果客人递过来的是五块,张红英会问:“客人,一碗米线一个粽子是不是?还要一个茶叶蛋吗?” 熟练以后,张红英感觉自己也变机灵了很多。随机应变这种事,信手拈来。 马大姑走上街头揽客之后,店里渐渐坐满了。 张红英喊:“马大姑,你回来吧!” 顾客的反应,就是最好的口碑。 刚开始店里窗明几净却门可罗雀,大家都担心店里东西贵,或者难吃。 现在店里坐满了人,顾客吃饭,就喜欢找这种热闹的店。宁愿多等一会,也不敢冒险去没人的店里。这也是人的正常心理。 张红英也知道,想要把生意做下去,不能总靠马大姑揽客,得想个长久之计。 张红英想了想,她决定推出一些特色套餐,比如棒骨米线加茶叶蛋套餐,棒骨米线加粽子套餐,价格优惠两毛。 马大姑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干劲十足地帮忙准备食材并向顾客推荐。 这些主食,饭点卖的很好。但是这个时间,集中在十一点到下午一点。其他时间,都是闲坐着。 张红英想了想,可以把臭豆腐做起来了。 南京的菜市场很多。现在张红英胆子也肥了。她学会了坐公交车,学会了看地图。 跑遍了南京的菜市场后,问询了无数小贩之后,张红英终于找到了一捆苋菜杆。 老板说:这本来是我家婆娘惦记家乡的霉苋菜杆,带回来准备自己吃的。 既然你这么想要,我分你一半。 一捆苋菜杆,有四五十斤。 分一半,也有足足二十多斤。 张红英把苋菜杆扛回家,又粗又长的苋菜杆,不知道捱了多少白眼。 连马红艳都问:“哎呀妈呀,这大老粗的,又这么硬,咋吃啊?” 张红英微笑不语。要是都能给你们知道,我这还是秘密吗? 张红英把苋菜杆冲洗干净,然后切成一寸长短。 又找了一个干净的大盆,接了满满一盆水,把苋菜杆泡了进去。 不得不说,大红盆,清澈的水,里边泡着碧绿的苋菜杆,还有点好看。 马大姑一直问三问四,张红英胡乱应付:“就是泡点霉苋菜杆吃。 那是我们地方的吃法,你们估计吃不惯。 晚点做好了,我蒸了下饭,你吃了就知道了。” 泡了几天之后,霉苋菜梗开始冒气泡了。 张红英趁着晚上马红艳走了,把霉苋菜梗捞了一部分出来在另一个盆里。剩下的,都挤出来,扔掉残渣,连汤带水装进瓮里,又加了很多盐。 第二天,张红英还买了块老豆腐,弄碎了,“喂”给这一瓮臭卤。 晚上张红英捞了老,发现老豆腐都已经化没了,心知这一瓮臭卤,才算是养好了。 过了两三天,张红英买了几斤豆腐干,趁着晚上放进臭卤瓮里。 第二天清晨,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了厨房的灶台上。张红英小心翼翼地将昨天泡制好的豆腐干从水缸里捞了出来,然后朝着店里正在忙碌着擦桌椅的马红艳大声呼喊起来:“马大姑!快过来瞧瞧呀!我要亲自下厨给你做一道特别的美食——臭豆腐!” 马红艳捂了捂鼻子:“这玩意能吃?” 张红英笑起来:“马大姑,你可得好好看着。这学会了,可会影响咱们的钱包钱包啊。” 马大姑捂着鼻子,勉为其难的过来了。 炸臭豆腐是一道外酥里嫩、风味独特的美食,张红英自信,马大姑只要吃过,也一定会爱上它的。 张红英使用的耐高温且味道清淡的植物油,也是她从小吃到大的油——菜籽油。 还准备好了辣椒酱、甜面酱、 酱油、蒜泥、香菜、葱花、以及炒香的芝麻。 张红英自制的臭豆腐,已经经过适当的发酵,同时切成适合油炸的小块。 张红英在炒锅中加入了大半锅的食用油。同时将油温加热至大约160°c到180°c之间。 油温只能靠经验判断,但是张红英教马大姑,可以通过放入一小片臭豆腐测试油温,如果它迅速浮起并开始变金黄色,则表示油温合适。 小心地将臭豆腐放入热油中,分批进行。不能一下子全倒进去。一次性放入过多,会导致温度骤降,从而无法迅速将臭豆腐炸好。。 炸制过程中不断翻动,保证每面都能均匀受热,直到外表变成金黄酥脆,内部仍然柔软多汁。 根据大小和厚度,一般需要炸3-5分钟。注意不要炸过头,否则会变得太干硬。 张红英使用漏勺捞出炸好的臭豆腐,放在架子上,滤去多余的油脂。 张红英等到臭豆腐稍稍冷却,才把它倒入盘中。 撒上蒜沫,辣酱,酱油……用筷子搅拌均匀。 臭豆腐下锅以后,马大姑就不捂鼻子了。它的气味,已经由臭转香。 张红英 把调味后的臭豆腐整齐地摆放在盘子里,撒上一些香菜、葱花和炒香的芝麻作为装饰,增添香气和口感。 然后轻轻向马红艳那边推了推:“马大姑,你尝尝看,是不是符合你的口味?” 马大姑用筷子夹起一块,小心翼翼送入口中。张红英提醒:“里边可能会有点烫,你小口品尝。” 马红艳也是下了狠心去吃这臭豆腐的。不料一口下去d,瞪大了眼睛:“怎么能这么鲜?” 这个张红英知道:“蛋白质被分解成了一种叫氨基酸的东西,所以很鲜。”——这是沈建珍给她补习的,这不现在就用上了。 第131章 本末倒置 租下两层店铺后,张红英就把家属院的房子退了,住在楼上。以现在的交通条件,两头奔波还是很费时间的。 虽然马大姑经过一段时间的考验,已经证明为人还是可靠的。 但是她想了很久,最后还是宁愿自己辛苦一点,也不能把店里的事全交给马大姑。 不管是米线,还是粽子,都没什么技术含量。看几遍也就会了。 要说真有什么诀窍,可能也就是火候的把握,还有调料的添加。 只有臭豆腐,如果张红英不说清楚,马红艳绝对摸不着门路。 但是老板在员工面前,还是最好保持一定的距离。 只是一家小店倒也罢了,这不是还牵扯到她以后打算卖方便食品嘛! 想清楚之后,张红英就明确拒绝了马红艳。 马大姑听见张红英说既不能住宿,又不加量的时候,那是肉眼可见的失望。 不过张红英把卖臭豆腐这个事,交给了马红艳。“马大姑,你闲着的时候,可以炸臭豆腐卖。一块钱一份,一份给十块臭豆腐。这东西的成本在那,不管最后卖多少,你都可以分一半。” 马红艳尝过臭豆腐后,已经意识到这臭豆腐的价值。张红英答应她分利润的一半,马红艳高兴坏了。 而且张红英继续给她画饼:“但是你主要还是以店里的生意为主,不能耽误正事。 反正吃臭豆腐的人,都会跟饭点错开的。等我们这个牌子做起来以后,我还会开分店。到时候让你当店长,给你分红!” 做餐饮是很辛苦的,每天手脚不停。不给马大姑提供便利,分红到位,她未必想要自己开店。 但是起步的时候,还是留一手的好。 用生不如用熟,想要马红艳不另起炉灶,一定要给到足够的利益。 店开起来以后,张红英就很少去找沈建珍了,两个人想见面,只能等沈建珍过来。 时间转眼过去,进入十一月。 张红英看着天气越来越冷,琢磨做点正宗的酱肉,口味上能得到最大的改善。 而且,这边的店,生意一直不温不火,跟张红英的预想相去甚远张红英是有点失望的。 米线,一天平均下来还是只能卖六十碗左右,马红艳再努力吆喝都没用。因为来往的游客数量有限。 反而是周边店里的小老板们,也吃出来张红英的米线真材实料,味道不错,成为了忠实的顾客。 粽子、再加上茶叶蛋的销售,一天能带来十来块钱二十来块钱利润——如果是搁普通人,这个收入已经不错了,足以养家糊口了。臭豆腐的生意也不错,一天也能卖个二三十份。马红艳分红都能分个七八块钱。 但是张红英并不满意。 这样小打小闹,一个月挣两三千块钱,什么时候才能实现她的梦想啊? 这其实怨不得别人。 这个收入,才是大多数人的生意模式。主要是张红英起步太高,而且一直有贵人相助——不得不承认,沈大林在生意路上,算得上她的贵人。南京这家店,可算是是她第一次独立开店,难免期待值高了点。 理想跟现实的差距,就是那么大。 听沈建珍说,他们学校附近有一家大型超市即将开业,张红英都打算要不要在那边也开上一家店。 别的不说,两个人见面也容易一些。 天天只有生意生意,完全没有自己的生活了。连跟小姐妹聊聊天都变得很难。 街上来往的人渐渐稀少,马大姑已经收拾好准备回去了。 张红英正在计算接下来几天要多少肉和棒骨的时候,沈建珍来了。 “阿英!”沈建珍人未至,声先到。 “阿珍?你怎么过来了?”张红英好奇的问道:“这天都黑了呀”。 马大姑也打招呼:“小沈过来了?” 沈建珍:白眼……我不算老板吗? 看到张红英,沈建珍脸色一边,兴高采烈道:“阿英,国家规定,以后开始双休了!每一周都休息两天! 张老板,我们店里以后生意要好起来了。” 张红英有点愣怔。 她前世一直在乡镇企业之间打转,后来洗碗也是个私人饭店打工。 乡镇企业是没有什么双休单休的说法的,可以说是全年无休。不管是劳动节,国庆节,还有元旦,乡镇企业从来没有放过假。 倒是过年,会从年二十七、二十八开始放假。一般休息到初三、或者初四,把重要的亲戚走完,也就要上班了。 后来去了小饭店,更是没有休息日。就算是大年初一,她也要把去上班的。因为大年初一也会有游客,他们这种做游客生意的,哪里能休息? 所以,张红英还真没享受过双休,也不知道双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她小时候上学,是一周休一天半,农忙的时候放一个星期忙假。现在是一周休息一天,再一周休两天。 以后每周都要双休,意味着来逛街的人会大幅增加啊,的确是好消息。 不过……也意味着两个人会忙不过来。 “那我们还得招几个人。”张红英发愁道。 沈建珍摩拳擦掌:“双休日我也可以来帮忙啊!” “大材小用。”张红英一听就急了,赶紧阻止道:“你的任务是学习。” 沈建珍哑然失笑:“你这也太惯着我了。我白分你钱,什么都不用干。这样像话吗?” 张红英很认真道:“大学生跟普通人不一样的地方,就是他们在大学校园里度过了四年。 不管是去图书馆,还是去跳舞,去看电影,或者跟班级同学出去玩,都是大学生该享受的生活。 像以前家里穷,要上学必须得勤工俭学,那是没办法。你现在不缺钱了,就应该好好享受你剩下的三年大学生活。 等你毕业以后,有的是时间给你上班。 但是这么轻松美好的大学生活,十几二十几岁的年轻时候,可是不会再来的。” 沈建珍点点头:“好。我去看书,看电影,去跟同学一起玩,打牌,享受我们的大学生活。” 马大姑在边上酸的不行:“哎呀,还是你们大学生舒服啊。我们打工的,哪里有什么双休日。单休日都没有的。” 张红英笑:“马大姑,你也可以一周挑一天或者两天休息一下。只要别挑周末就行了。周二、周三,甚至周四,你都可以休息。” 马红艳连连摆手:“哎哎,咱可没那命!” 倒不是马大姑不懂享受,不懂享清福。 而是臭豆腐很受欢迎。每天中午饭点过去,马红艳把炸臭豆腐的油锅支出来,立马会有人凑过来买。 一块钱一份,又便宜又好吃。 张红英每天臭三四斤豆腐干,都能卖光。 马红艳还想让张红英多准备点,但是她不同意。 这个数量刚刚好。如果太多了,马大姑的精力就都放在炸臭豆腐上了,耽误了正事就得不偿失。太少了也不行,马大姑得到的好处不够多,就没那么死心塌地在店里守着。 马大姑客套了几句,先告辞回去了。 沈建珍捂捂耳朵:“这大姑,那嗓门是真响,那中气是真足。” 张红英笑起来:“刚开业的时候,店里没生意,多亏她这把大嗓子揽客了。” 沈建珍:“阿英你也学出来了,学会用胡萝卜让人出力了。” 张红英长吁了一口气:“可不是学出来了? 人教人教不乖,事教人一次就乖。 桩桩件件,那都是自己摸索出来的。 你爸爸,阿叔用分红钓我,我学过来,用分红钓着马大姑。 总之都是大家一起发财。 你好我好大家好。 为点蝇头小利,搞的斤斤计较,很亏的。” 沈建珍深以为然:“我阿爸也说,你其实是有大智慧的人。 不会读书,都是被干活耽误了。” 张红英摇摇头:“这个你不用安慰我。 我确实是读不进去书。 你也从小睡眼蒙眬就被拉起来喂蚕,你还是每次考试都考第一。 我读书不好,有干活的原因,但是最关键,还是记忆不够好,理解能力也差点。 还缺乏你的好奇心和专研精神。” “读书能读当然好,实在没机会读,或者读不出,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沈建珍安慰张红英:“我们这些人,尤其是女孩子,有三分之一,小学都没毕业。能读到初中毕业的,已经是高学历了。 能出来读大学的,一百个人里,也不过只有几个。 不读书也不是没有出路,不读书也不代表没有见识。 你放心,能带上你的地方,我都带你去参与。 你感兴趣的东西,去都讲给你听。 我一定好好读大学,好好感受大学生活。” 张红英笑了,她就知道,沈建珍理解自己的要求。好好读书,那就是在圆梦。 圆一个张红英梦不到的梦,圆一个沈建珍放下负累后的梦。 管它生意好坏,把这三年,高高兴兴过去,才是我们出来最大的意义。如果汲汲营营,只为了挣钱,那就本末倒置了。 想明白了之后,张红英全身都轻松了。 沈建珍兴致勃勃地给张红英讲述着她们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每一个细节都仿佛被她赋予了生命一般,活灵活现地展现在两人面前。张红英曾经在学校待过一段时间,听的更是如同身临其境。 “还记得吗?每次一到自习课的时候啊,那可真是一场激烈的‘战斗’!大家都争先恐后地往自习教室里冲,只为能抢到一个心仪的好位置。”沈建珍绘声绘色地描述道,“有时候甚至连早饭都顾不得吃,就怕去晚了没地方坐啦。 我们都互相帮忙占座。去晚了,还会有人逼你让出来。” 张红英听得入神,不时点头附和。 “还有呢,晚自习结束之后呀,我们经常会约上几个好友一起去操场上散步。 别看白天那么热,晚上月色如水,微风轻拂,大家三三两两地走着,有说有笑。”沈建珍微微仰起头,似乎沉浸在了美好的回忆之中,“我们谈天说地,分享彼此的喜怒哀乐,那种感觉真的很棒!” 说到这里,沈建珍突然想起了一件有趣的事情:“对了,我当时还被同学拉着,去报名参加了学校的礼仪队呢!我的身高倒是达标了,可惜啊……” 她无奈地摇了摇头,“我的体态和步态实在是不过关,最后还是没能被录取。唉,想想还真是挺遗憾的呢。 也不知道别人为什么走路那么好看,肩背那么挺直,我再努力,走路都还是有点倒来倒去,背也很难挺直。” 沈建珍站起来,走给张红英看:“你看,我现在走路是不是比以前好看多了?但是还是不够。” 沈建珍畏缩惯了,两个肩膀一直有点夹肩。现在要舒展开,估计没少受罪。不过她完全不介意。 沈建珍说自己还经常参加学校组织的诗歌朗诵活动,外语角。大家普通话都不怎么好,像沈建珍,是z,c,s和zh,chi,shi分不清楚。en和eng,in和ing分不清楚,也就是前后鼻音分不清。 但是其他地方的更好玩。 像淮阴的那个,是n和l分不清楚。大家让她说刘奶奶,她每次都说成牛来来。 还有江西,福建,是h和f分不清楚。 呼吸,每次都要说成敷吸。她还说,还有一个同学,名字叫做赵晴芳,胡建的同学每次都叫她“赵晴荒”…… 外语角就更热闹了,大家自己说自己的谁也听不懂别人在说什么。 总之闹了很多很多笑话。 学校马上迎来一百周年校庆,各界老校友都返校,沈建珍还参与了接待。 跳舞的时候,一个学长说,他也是三一班的。沈建珍眼珠子一转,就问:“你是八三的,还是七三的?” 学长还以为自己能冒充他同学呢,被揭穿后大失所望。 沈建珍说着笑起来:“工作了的人,怎么可能冒充在校学校,明明那么不一样。” 沈建珍还认识了一位叫李文凤的同学。她是摄影爱好者。 李文凤买了胶卷,要带着沈建珍一起去探索校园内外适合拍照的好地方。 但是相机虽然借了,两个人却谁也不会安装胶卷。 咔嚓咔嚓拍了一整天,然后把胶卷送去冲洗,拿回来才发现——胶卷没安装好,他们一整天,一张照片都没拍下来,还白白的曝光了一卷胶卷。 ……张红英在沈建珍的轻声细语中睡着了。梦里,她也是一个意气风发的大学生。 第132章 明算账 时光悄然迈入十一月,尽管那炽热的阳光仍旧毫不吝啬地倾洒大地,但空气中已然弥漫着浓郁的秋意。 秋风轻拂而过,带来丝丝凉意,宛如大自然轻柔的抚摸。道路两旁的树木纷纷换上了五彩斑斓的盛装,红的似火、黄的如金、橙的像霞,交相辉映,构成一幅绚丽多彩的画卷。落叶随风飘舞,像是一只只翩翩起舞的蝴蝶,轻盈地落在地面上,堆积成厚厚的一层,仿佛给大地铺上了一条柔软的金色地毯。 人们漫步其中,脚下发出“沙沙”的声响,宛如一首美妙动听的秋日乐章。抬头望去,湛蓝的天空如同一块巨大的蓝宝石,洁白如雪的云朵悠然自得地飘荡着,与这满目的秋色相互映衬,美不胜收。 沈建珍兴冲冲的来找张红英:“阿英,明天我们班组织去栖霞山看红叶,你也一起去吧?” 张红英有点迟疑:“明天可是周末呀,一星期里人最多的时候,你叫我放下生意不做,去玩?” 平时一天只能卖四十到六十碗米线,周末可是可以卖到一百多了。 沈建珍扯她:“哎呀,你就去吧!你不也说了,要享受大学生活吗?天天在店里待着,别人玩的时候你最忙,哪还有什么时间享受生活? 年纪轻轻的,还是要有玩的时间才行。等我们将来工作了,可就再没有这么舒服的时光了。” 张红英还在犹豫:“我是让你享受大学时光,但是我也不是大学生……” 沈建珍不高兴了:“谁说只有大学生才能享受这种悠闲生活。你也可以呀。挣钱不就是为了好好生活嘛!” 张红英被说动了,跟马大姑说:“马大姑,我们明天休息一天?” 马大姑没有半分高兴劲。老板这么任性,这店得黄吧? “小沈说得太对啦!年轻人嘛,精力充沛、朝气蓬勃,正是尽情玩耍享受生活的时候啊! 你现在不玩,将来会后悔的。 等你到了我这岁数就知道了。,一旦到了咱们这个岁数,那世界可就完全不一样喽! 上有年迈的父母需要照顾赡养,下有年幼的孩子嗷嗷待哺。别说是出去游山玩水放松心情了,就算面前摆着一盘香喷喷的红烧肉,恐怕也难以勾起食欲了!因为每天脑海里想的都是那些沉甸甸的现实问题:一家人的生活费从哪儿来?孩子们上学的学费该怎么凑齐?还有老人家生病住院所需的高额医药费用又要如何承担……这些压力如同大山一般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呀! 就算是没有这些压力,年纪上来了,体力,精力,也都不行了。 对世界,也再不像年轻人一样充满好奇与激情。” “所以老板,你去玩你的就行了,明天我来开门!”马大姑在张红英的强调下,已经知道张红英是真正的老板,并不是老板娘了。 “我保管不能耽误你的生意!你玩够了回来盘账,我保证一分不差!”马大姑信誓旦旦保证。 有一个这么敬业的员工,张红英也是很为难了。 店开的好好的,突然关门,让老顾客扑个空,确实挺影响口碑的。不过马红艳说的对,年轻的时间,就这么短。要好好珍惜。 沈建珍嗨了一声:“明天我们班里包了一辆大巴车的,十点半才出发。我跟你一起,把东西都准备好再走。 等马大姑来了,能卖多少算多少。 反正骨汤、棒骨,都在锅里保着温。 米线也泡好,大姑过来只要煮米线,然后添汤就够了。” 张红英狠狠的心动了。跟大学生们一起玩,让自己身上也沾点文化人的味道。 都是人无法同时拥有青春和对青春的感受,等你有所感慨的时候,一切已经成为过去式。张红英侥幸拥有两次机会,再不珍惜,那是暴殄天物呀。 “等我们准备好了,再去你们学校,怕来不及吧?”张红英心里打定主意,嘴上还有点顾虑。她就是这么个人,总需要别人再三给她坚定信心。 沈建珍笑道:“既然想出去玩,就花点钱呗,怕公交车赶不上时间就打车。一公里三块钱,有二十几块钱怎么着也够了。” 张红英没好气,:“你可真是财大气粗了。可再不是以前三毛钱买包榨菜吃三天的时候了。” 沈建珍笑眯眯:“这不是因为我有一个好姐妹嘛!你带我发财,我带你花钱。 再说了,我当年三毛钱买包榨菜,冲开水吃三天,并不是为了以后还这样过。 我只是坚信那种艰难的日子是暂时的,将来肯定能过上好日子,才能撑下来。 如果怎么过都是节衣缩食的苦日子,谁傻了还要坚持啊。” 沈建珍就是,钱多多花,钱少少花。实在没钱,开水泡饭也能吃两大碗。 既然想好了要打车,还有大巴,张红英决定干脆多煮上一锅茶叶蛋,第二天带到车上。 大学生出去玩都是穷游,饿的要死也只是随便垫垫肚子。景区里的饭菜,哪里吃得起。 他们通常是买个面包包子什么的垫一点。但是景区,就算是有卖茶叶蛋的,也肯定比外面贵。 沈建珍数了数:“你干脆煮七十个茶叶蛋吧!我们班三十个人,一个人两个。 多出来十个,防止别人也带同学,老乡什么的。” 张红英本意是带茶叶蛋请他们吃的,沈建珍不同意:“你放心,我们出去,最后都会算好账,一个人多少钱交上来。你不用为难,也不用不好意思。” 张红英还是觉得,把生意做到同学头上,怕沈建珍为难。 沈建珍嘀咕:“那我们班同学经常叫我给他们带苏州的丝巾,绣花手绢什么的,我从来没有客气过。 苏州卖八块钱的丝巾,我带到南京,发现质量比我差的还能卖二十五。我也就按二十五的价格卖出去。 我们同学还有人进了方便面,贺卡,袜子,电池,在宿舍里卖呢。 我买的电吹风,租一次三毛钱。” 张红英目瞪口呆:“你还做生意呢?” 沈建珍:“啊?一个电吹风几十块钱,冬天头发如果不吹干就要结冰。花三毛钱租一次,很划得来的好吧。” “不是,我就是觉得,都这么熟了,怎么好要钱……” 沈建珍笑:“在外面你要习惯呀,又不是鸭湾村,大家耻于谈钱,担心谈钱伤感情。 我们就要一分一厘都说清楚,省得老觉得别人占了自己便宜,自己吃了亏。 大家都是学生,都是吃国家的补贴,还有父母的生活费 算清楚挺好的。” 张红英:……所以我没有跟父母算清楚,也不完全是我自己蠢。而是那个环境就这样。沈建珍出来后,受到的影响就不一样了。就是要说清楚,要算明白。不能大家稀里糊涂,自以为心照不宣,实际上吃哑巴亏。 张红英表示:学到了。 在中国的传统社交文化中,谈钱往往被视为一件很羞耻的事。人们习惯于将金钱的话题隐匿在人情的幕后,认为过于直白地谈论报酬、花费或利益分配会显得不够大气或是破坏了和谐的人际关系。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即便是涉及到明确的经济往来,也更倾向于含蓄地处理,用“随缘”、“帮忙”这样的词汇来淡化金钱的重要性。 然而,这种避免直接讨论金钱的态度,有时却会导致面和心不和。事情过后,当事人才会发现自己在不经意间承担了更多的成本或是牺牲了个人利益,而这些付出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或认可。 尽管如此,在公共场合下维持和谐、避免冲突仍然是许多中国人心中优先考虑的原则之一。 而张红英至今都没有开诚布公的跟李小芳和张小树表达过自己的不满,也是此种观念的深度受害者。 像上辈子,每次春节,张红星会带着老婆和三个孩子回家里团聚。 张红星一家,明明是收入最高的,回家却只带一箱水果,牛奶之类的。 张红英准备好所有年货,还要好吃好喝款待他们一家五口。 最要命的是过年,给晚辈发压岁钱的时候。 大家对于给孩子们多少金额的红包并没有事先沟通。然而又要保持一致。 这种时候,张红星因为收入较高,都会财大气粗,给每个孩子都包500元的大红包; 他掏出来两千块钱,一千五还是自己家孩子拿着的。 他们夫妻俩一共掏出来四千块压岁钱,张宇昊拿到一千。 张红英骑虎难下,也要跟沈永健一人出五百的红包。他们拿出去四千块钱,最后回来一算,张宇昊手里的红包只有两千。 而张红星家三个孩子,加起来有六千红包。 每次张红英都要吃个哑巴亏。 如果早点跟沈建珍学一学,,至少发红包的时候,她可以硬着头皮说:“姑姑和伯伯收入低,不像你爸妈收入高,我就意思一下,你们别嫌弃啊。” 盖房子的时候,她也可以跟张小树明确提出,这房子盖完了,到底是他张红英的,还是张红星的,还是各一半? 如果早就说明白了,房子是张红英的,就把房产证落张红英的名字。 如果是张小树的,将来两个人一人一半,那也要一个人出一半的钱,房产证分割开。至少要落在纸面上。 当然,如果将来要给张红星,她也不反对。但是她不会为盖房子出一分钱,并且自己会另外申请地基,盖一间自己的房子。 然后两个老人,她也不会一个人挑起重担。苏州医疗条件,可不比底下小镇子好多了? 城镇一体化之后,他们的医疗卡,去苏州也是能用的。所以为什么不让两个老人,去跟着自己的宝贝儿子,享享福呢? 张红英那些年,除了上班,回家来还要帮忙干两个老人接回来的处理塑料袋的活。 塑料高温烫过之后,总有一股难闻的味道,一个塑料袋,不过能赚一分钱……张红英都记不清自己经手过多少个塑料袋了。 张红英感觉自己的观念一直在被刷新。 前世五十多年,都过的稀里糊涂,及不上跟沈建珍出来见世面的这一年多增长的见识多。 “建珍,如果我不借钱给你读书,你上了大学会不会带我出来?”张红英突然问道。她在为前世的自己找一种可能性。 沈建珍苦笑:“我的好阿姐,我有现在,一半是你的功劳。 你要是不借钱给我读书,我上高中还是有哭兮兮的吃酱油泡饭,榨菜泡饭。 上了大学,要拼命赚奖学金,拼命打工。 自顾不暇的时候,哪里还能想的到你?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基本上是中国每个读书人的想法。 在我的想法里,我首先要过好自己,第二是拉一下建兴,还有养好父母。 第三才是亲朋好友,对我有恩情的人。 第四才是去主动帮助其他人。 虽然实话说你可能不大爱听,但是,你如果没有借钱给我,没有带我赚钱,按我们的交情来算,你应该在第四批人里,但是第四批人里,你应该排第一。” 沈建珍一个字都没有哄张红英。张红英多少是有些失落的。在张红英心里,沈建珍老早就排到第一了。 原本正常人心里,都应该是父母排第一的。两世为人,新仇又加旧恨,张红英只能把亲人排倒数。 沈建珍前世虽然渐行渐远,除了童年一起长大的那点情谊,后来再没有多少交情,却是她这辈子重生后唯一能抓住的救命稻草。 沈建珍对情绪敏感,感觉到张红英有点失落,连忙解释:“阿英,我不是说你不重要。在朋友里,你是顶重要的。 但是养父母,那是我的责任。拉扯弟弟嘛,总归是一家人。我要是放着自己人不管,那除非是他们对不起我。否则我肯定要把他们放重要位置的。” 张红英没好气拍来沈建珍的手:“行了行了,我总不能跟你爸妈还有你弟弟争你心里的地位。你当你是什么香饽饽。” 既然说到亲兄弟明算账,张红英干脆让沈建珍再理理账,把他们这家店的开支也算一下。 第133章 偷懒大王 第二天天还未亮,晨曦微露,大约也就四五点钟的时候,整个城市都还沉浸在一片静谧之中,市场那边已经按照约定将张红英预定好的大棒骨送上门来了。这些大棒骨被装在一个大大的袋子里,沉甸甸的,色泽看上去很新鲜。 张红英听到敲门声后,迅速从床上爬起来,睡眼惺忪地打开门。看到门口摆放着那一袋大棒骨,张红英先检查了质量无误,然后吃力地将那袋大棒骨搬进厨房。 走进厨房后,张红英顾不上休息,便开始着手处理这些大棒骨。她先将大棒骨一一取出,放在水槽里,打开水龙头,让自来水的水流冲刷着它们。随着水流的冲洗,大棒骨表面的血水和杂质逐渐被冲走,变得干净了许多。 接着,张红英拿来一口大锅,将洗净的大棒骨放入锅中,并加入足够多的清水。水没过了大棒骨,她轻轻地搅拌按压了一下,确保每一根骨头都能完全浸泡在水中。做完这一切后,张红英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接下来只需要等待一段时间,让大棒骨在水里慢慢泡出血沫来,为之后熬制美味的棒骨汤做好充分的准备。 浸泡过后的大棒骨,熬煮完毕腥味会少很多。 沈建珍打着呵欠,睡眼蒙眬起来,张红英还劝她可以再睡一会儿。 沈建珍叹息:“你呀,真是天生的劳碌命。好像所有人都比你更值得享福似的。 我们俩是好姐妹,又不是母女。你天天这么惯着我干啥。 你就算是对自己孩子,也不能这么惯着。有事一起做就行了。” 张红英无语:“让你歇着你还不高兴。” 沈建珍完全没有理会她,自顾自地忙碌着。张红英熬到那一锅香气扑鼻的棒骨汤正在炉灶上咕嘟咕嘟地翻滚着,而她却因为对熬制棒骨汤一窍不通,根本无从下手帮忙。 为了避免碍手碍脚,沈建珍退到一旁,看到电饭煲里的茶叶蛋,沈建珍眼前一亮。这些茶叶蛋只是勉强染上些颜色,蛋壳只破了些许。沈建珍开始着手处理那些茶叶蛋。 沈建珍将煮好的鸡蛋从锅里捞了出来,因为太烫,只能用手指快速捏住取出来,然后赶紧放在案板上。 沈建珍原本是习惯拿鸡蛋在案板上磕的,但因为太烫,无从着力,只能拿起一个小勺子,对着这些鸡蛋逐个进行敲击。 沈建珍是有点强迫症在身上的,她每次用力都保持一定的节奏。既不会用力过猛导致蛋壳破裂,又能让蛋壳变得更加细碎和均匀。 随着一声声的敲击声响起,原本光滑的蛋壳逐渐布满了细密的裂纹。她满意地点点头,跟张红英嘚瑟道:“这样煮出来的茶叶蛋啊,才能有大理石文!而且味道也会更好呢,入味更深,口感更香滑。 你平时煮的那都是啥啊,也就是顾客不挑。” 张红英无语:“谁有那闲工夫每个鸡蛋敲那么碎,敲差不多,能进去味道就行了。” 沈建珍偷懒是有窍门的。敲了几个之后,她脑子里灵光一闪:“谁说敲鸡蛋费工夫啊,只要动脑子,就能想到办法。我知道怎么样可以又快又好的敲鸡蛋了。” 沈建珍拿了一个张红英自己熬粥喝的小锅,放进去七八个茶叶蛋,盖上盖子,使劲晃动起来鸡蛋在锅里咣当咣当来回撞击,传出闷响。 沈建珍晃几下锅,会揭开盖子看看,再盖上,再晃…… 没多久,沈建珍就喊\/:“阿英你看,是不是碎的很均匀?” 张红英一看,还真的是,每个鸡蛋,蛋壳都碎成很小的片有些地方,还有少数碎屑脱落。这样煮出来的茶叶蛋,必然更入味,色泽也更好看。 “阿英,以后我要是过来,敲鸡蛋这事你就包给我了。 就算是我没空,你就按我这样做,一次晃十几下,就可以把鸡蛋敲好。 磨刀不误砍柴工嘛,大家都卖一样的东西,你想要卖的比别人好,就要在这种细节是下工分。” “你厉害!干什么都能想到偷懒的办法!”张红英也确实挺佩服沈建珍的,抽空鼓励了沈建珍一下。 沈建珍却得了意,来了谈性。她笑着说:“那可不? 我以前寒暑假,都会想办法挣钱。干的最多的,就是在塑料厂临时工。 塑料厂里就那些活: 一个是叠塑料袋,把塑料袋一层一层在牛皮纸上叠起来,然后送过去烫机那里高温烫成形。 最后一道是把塑料袋上多余的东西修剪掉,保持形状完美,这样才能出口。否则人家是检验通不过的。 我们临时工平时都是帮着修剪塑料袋。 其他的工序,都是固定工人在干。 里边有一个活是大家都不想干的。 就是他们烫袋子,是把很多裁好的塑料叠在一起,铺在一张可以隔绝热量的牛皮纸上,然后用高温,把多层塑料压在一起。那个烫机,250度高温,你还记得吧?” 张红英点点头:“当然记得。鸭湾村的女孩,基本上都去塑料厂里剪过塑料。” “有一个活,是把那个滚烫的、刚刚烫好的塑料袋,从牛皮纸上撕下来,然后把牛皮纸,再送回去叠新的袋子。这个你干过没?”沈建珍一边继续敲鸡蛋,一边闲扯。 “没干过,那个塑料袋太烫了,一般都是手上都是老茧的老太太干的。都是固定工人。小姑娘干这个,不是要烫坏了?”张红英疑惑。 “嗯,一般都是老太太干的。但是那个暑假,老太太说是儿媳妇生孩子了,她去照顾月子,就没来,别人都嫌烫不想干,他们就叫我这个临时工去撕塑料袋了。 我就暑假挣点钱,肯定不能挑三拣四啊。 烫工踩一下烫机,我取一张牛皮纸。 不过我撕了两个塑料袋,被烫的斯哈斯哈的,手确实疼的受不了。 然后我就发现了,为什么一定要把塑料袋从牛皮纸上撕下来,而不是把牛皮纸从塑料袋上撕下来?” “有什么区别啊?不都是把塑料袋和牛皮纸分开?”张红英一头雾水。 沈建珍就笑:“烫塑料袋的时候,塑料袋铺在牛皮纸上。然后他们把整个牛皮纸拿出来,把塑料袋撕下来,牛皮纸送走。手用力是用在高温的塑料袋上的,热量传到很快,就真的特别烫。 所以这个活很难受,没人愿意干。 我撕了两次之后,发现完全可以反过来想想。从烫机下把牛皮纸拿出来后,先翻个身。塑料袋在下面,牛皮纸在上面。 这样拿住牛皮纸,一揭开,塑料袋留在原地……最多是底下轻轻按着点塑料袋,不要让它跟着跑了就行。” “……你真聪明。那家塑料厂开了十几年,你是不是第一个发现可以这样做的?” 沈建珍点头:“是啊,那些人不怕烫,他们就没想过要想办法。我怕烫,所以我想出办法来了。 世界就是因为我这样的懒人才进步的。 不过倒霉的是,剪塑料袋要用剪刀,时间长了手很酸。 等我发现这个不用烫手的撕塑料袋方法后,立马就有人把我换下去了。” “轻松的活,肯定是留给他们自己人干的。”张红英安慰沈建珍:“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谁让你聪明呢,你只能贡献多一些。” 沈建珍点头:“不过后来因为这个活最轻松,他们抢着干。我经常听见他们在问这是谁想出来的?然后他们说,是建珍想出来的。我听见还挺高兴的。” 张红英突发奇想:“你一直干一件事,绝对是屈才了。我感觉你应该去各行各业都干干,给他们挑毛病,然后改进工序。” 沈建珍点头:“嗯嗯,老干同样的工作,也确实很无聊。 如果真的有这种给工序挑毛病,改进工序的工作就好了。” 说着说着她还唱起来:“投机取巧我有一手。” 看着这样活力四射的沈建珍,张红英也笑。 贫穷怕什么呢,困苦怕什么呢,歧视又怕什么呢? 有什么能打败这样的人? 就算是在泥里,她都能找到一块比别人更好的泥,那足以让她沾沾自喜,高兴的过完一生。 沈建珍从小就擅长苦中作乐。 一年级的时候,沈建珍跟张红英还是同班同学。沈建珍拿了一支笔在写字,一个同学过来捣乱。那个同学叫什么张红英都已经不记得了,却记得他故意把沈建珍的作业本撕破了一页。 沈建珍爆发起来,一把揪过那个同学的书,一下子给撕成了两半……连老师都惊讶沈建珍怎么有这么大手劲。 一本书,厚厚的,成年人也不能一下子撕开。 老师的处罚,是让沈建珍把自己的书赔给同学——那本被撕碎的书归沈建珍。 沈建珍对着撕碎的书傻眼了。 她一向丢三落四,撕碎的书,转眼就七零八落,再也找不到了。 一年级的课程说难不难,说简单,也总要用到课本。 因为沈建珍太邋遢,全班同学,没有一个肯借书给她一起用的。 张红英之前跟沈建珍也并没有那么熟。虽然两家就隔着一条小河,但是张红英天天忙着干活,没什么时间玩。两个人几乎没有一起玩过。 沈建珍借不到书,看出来张红英面软,就问张红英借。 张红英是老留级生,那本书很旧了,不太好意思拿出来,只答应借给沈建珍一个下午。 沈建珍拿到书,快速看起来,像是要把书吞下去。 还不等张红英去催促还书,沈建珍已经把书还回来了。她短短时间,把整本书背了下来! 后来正好赶上镇上派人下来抽考,沈建珍考了人生中第一个满分。 她第一个感谢的是张红英,第二个感谢的是那个跟她换书的人。第三个感谢的,是那些不肯借书给她的同学。 “哼,好得你们不肯借书给我,我怕下次要用书借不到,就都背下来了。 我考这么好,你们羡慕吧? 哼,羡慕死你们。” 沈建珍小人得志的样子,让张红英记忆犹新。 学渣对学霸的仰慕,从此油然而生,两个人也熟络起来。 张红英不由得感叹:“阿珍,我是真羡慕你这种随时随地能高兴起来的劲头。” 沈建珍停下自嗨,茫然的问:“为什么要不高兴?” “遇到坏事的时候,你不会不高兴吗?好像你不管遇到什么事情,就算是发愁,也顶多愁几分钟,转眼就又能高兴起来。”张红英的棒骨已经熬好了,就剩下调味。她把棒骨捞出来,放到另一个锅里,开始加调料收汁。 沈建珍就说:“塞翁失马的故事你总听说过吧?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塞翁得马,焉知非祸。” 张红英:……不知道,没听说过。 沈建珍便简略的讲了下塞翁失马的故事。 一个人丢了东西,不见的是坏事。 得到了东西,不见的是好事。 就算是骨折了,也不见得是坏事。 任何事情,只要发生了,没有挽回的余地,就尽量去想她好的一面。 沈建珍举例:比如说,我生在这样贫穷的家庭,吃不饱,穿不暖,看上去是坏事对吧? 张红英点点头:那可不?谁不希望自己生在富裕的家庭? 沈建珍却摇摇头:“可是如果生在富裕的家庭,吃的好,穿的暖,大家都宠爱我。 那我可能就不觉得有读书的必要。毕竟在家里就在享福了。 就是因为我家里很穷,吃不饱,穿不暖,还需要下田,采桑。蚂蝗,毛毛虫,都能搞的我狼狈不堪。 所以我迫切想要逃离那样的生活。所以贫穷变成我的动力了。” 张红英:除了“哦”一声,我好像没话可说。 沈建珍接着道:“我妈身体不好,经常住院。不会做衣服,不会做鞋,还不讲道理,动不动就打我,看上去有个这样的妈是不是很糟糕?” 张红英看了看沈建珍,没敢复合。虽然她心里的确是这样想的。 沈建珍又说:“可是我妈不讲道理,让我明白了人有时候不需要讲道理,该发脾气时发脾气就完了。 谁嗓门大谁占便宜。 而且她从来没有反对过我读书。” 沈建珍讲了很多,张红英听的津津有味。她学到了,嗯,任何事,都有正反两方面。不能只看不利的那面。 第134章 集体活动 两个人起了个大早,边聊天边干活。不仅仅把棒骨汤熬好了,还把酱棒骨做好。 忙完有点饿了,又剥了个茶叶蛋做早饭。 张红英点点头,把鸡蛋敲的碎一点还是很有用的,这会茶叶蛋也煮的入味了。 又看看时间,才不过九点来钟。 马红艳今天第一个一个人独当一面,也比平常早了一个小时过来 。 张红英把事情给她交代清楚。反正她也是做熟了的。只不过再强调一遍:小碗加多少米线,多少汤。大碗就多少米线,多少汤。米线要煮几分钟…… 又叮嘱,如果忙不过来,今天臭豆腐就别做了。 还有,盛米线的时候,碗里套个干净的食品袋,吃完了可以把食品袋扔了,这样能少洗一个碗。 絮絮叨叨交代了半天,马红艳一直耐心的“嗯”、“好”、“我知道了”、“没问题”应答。最后实在忍不住了,招呼:“哎呀,老板,你就放心的去吧!我还想长长久久在这上班呢,指定把生意当自己的上心。” 再唠叨下去就显得有点不礼貌了,张红英这才出发。 七十个茶叶蛋,最多也就十斤出头。沈建珍刚提一会,手就开始哆嗦。张红英忍不住抢过袋子:“算了算了,我提着吧。” 现在出门打出租车,那可是很奢侈的行为。 听说买一辆出租车要十几万,但是开出租车也很挣钱。开出租车基本上等于有钱,所以出租车司机被劫杀的新闻也经常听见。 市面上出租车很少,远远不像后世,在路上随便招招手就能拦到。沈建珍还记得叫车电话,但是,打了两次电话,都没看到车。最后还是坐了辆人力三轮车去学校跟大家汇合。 对这次出行,张红英是充满期待的。 前两辈子,张红英第一次跟这么多同龄人一起出行。一群充满活力的大学生,衣着简单朴素,但是面貌看上去各个都意气风发。 可以看出来,每个人的心中都充满了期待与兴奋。大家早早地集合在学校门口,有同学手里拿着相机——都是为了此次出行专门去借的。都想趁机拍几张照片,寄给家乡的亲人。 车子缓缓启动,离开了城市的喧嚣,驶向了通往栖霞山的道路。沿途,学生们透过车窗欣赏着窗外快速掠过的风景,从高楼大厦逐渐过渡到田野和乡村风光。随着距离城市越来越远,空气也变得清新起来,夹杂着泥土和落叶的气息,让人心旷神怡。 车内气氛热烈,同学们都三五成群,叽叽咕咕聊着。 除了沈建珍,还有其他同学也带了老乡,或者男女朋友。 有人提议玩一些小游戏来打发时间,很快便得到了响应,猜谜语、讲故事的声音此起彼伏,欢声笑语不断。 随着车辆逐渐靠近栖霞山,窗外的景色开始发生变化,路边就有很多枫树,大片大片的红叶映入眼帘。 “别着急,前面景色更好。上山看红叶更壮观。”大家互相说着。 班长再三叮嘱注意事项:“下山后停车场集合啊,都记住车牌号。我们四点半返校。玩的时候注意时间。 宁愿早点下山,不要人让其他同学久等啊。” 沈建珍把拎着的茶叶蛋递过去:“班长大人,我采购的茶叶蛋,三毛钱一个,五毛钱两个。 你问一下谁要。 回头跟包车、拍照的钱一起算账就行。” 茶叶蛋外面卖五毛钱一个,景区要卖到一块钱一个。 沈建珍能采购到便宜的茶叶蛋,受欢迎程度超出想象。 “我要两个。” “我要四个。” “我……,算了,我也要两个吧。” 七十个茶叶蛋,一小会就分光了。 年轻人,有无限的活力,也有着无限的食欲。 物美价廉的茶叶蛋,差点供不应求。 下山后,一行人就散开了。 看红叶,要经过一条山道。张红英看到路边有很多石窟,还有很多菩萨像。张红英第一次看见佛像,很想上去拜一拜。但是这些像都残破了,几乎没有完整的佛像。 有的头不见了,有的缺胳膊少腿。 张红英看的目不暇接。 栖霞山上还有一座寺庙,听说已经有一千五百多年了。踏入栖霞寺,一种宁静与庄严的感觉油然而生,身心都肃穆起来。 进入寺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宏伟的大雄宝殿,红墙黄瓦在阳光下显得格外耀眼。大殿内供奉着释迦牟尼佛像,两侧是十八罗汉,这些雕塑栩栩如生。 张红英仰头看着佛像,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好像佛像也在看着她,心里一片宁静。 沿着石板路前行,周围的古木参天,松柏苍翠。偶尔有几片落叶轻轻飘落,落在地上发出轻微的声响,更增添了几分静谧之感。 看了介绍,张红英才知道路边的那些雕了佛像的石窟叫“千佛岩”,这里雕刻着大小不等、形态各异的佛像,总数达五百余尊,是栖霞寺的一大特色景观。这些佛像有的端坐莲台,有的站立云端,姿态万千,神态各异,展示了古代工匠高超的艺术水平。——不过张红英不懂欣赏。 张红英进去大殿,虔诚的磕了个头,还烧了香。等她出来时,其他人都走散了。 转了一圈没看到沈建珍。 想必沈建珍早就兴致勃勃往前走远了,忘了还有张红英这个小姐妹了。 张红英叹了口气,反正上山的路就一条。远远看着,山顶一片红,想必景点就在山上喽。那就跟着人流走吧。 “你是哪个专业的?”突然一个声音在背后响起。 张红英不以为是在跟自己说话,继续埋头往前走。 “嗨,你是沈建珍的老乡吧,你那个专业的?” 听到沈建珍三个字,张红英才知道人家千真万确在叫自己。扭头一看,是一个微笑的小伙。个子很高,得一米八多。又很瘦,瘦的跟一张大树叶一样。 张红英打量了他一眼,好像是刚才同一辆车上下来的。 因为这么高这么瘦的人,很少见,所以张红英有印象。 脸也跟他的人一样,很大,很瘦。戴眼镜。 “我不是你们学校的学生,”张红英解释了一句。 “哦,那你是哪个学校的?”男生还在追问。 “我……”张红英突然有点不好意思:“我不是学生了。” “啊,你这么年轻就工作了?”男生笑嘻嘻跟张红英攀谈:“那你也是江苏人?我是河北的。” “我……”,张红英想,北方人都这么外向吗? “我也不是在南京工作的,我跟沈建珍一个村里的,在夫子庙那开了一家小吃店,卖米线的。” “哦,那你好厉害。”男生给张红英竖了个大拇指。 张红英红了脸:“哪里哪里,你们会读书的人才厉害。” 两个人客套了一阵子。 张红英白回来以后,就很注意防晒。她已经知道自己还算得上漂亮。但是,乡下人含蓄,最冒失的,也就是那个梁俊华。两个人后来也没有下文。 所以这么久以来,她还没有跟男生这么肩并肩走过,还聊了一路。前世跟沈永健,也是相亲认识,父母谈妥婚事,送入洞房。两个人婚前,就一起买过一次衣服。 跟男生平等交流,这是一桩新鲜的体验。 张红英一路上难免有点手足无措,面红耳赤。 男生自我介绍姓张,叫张磊。 张红英低声介绍姓名。 张磊笑称两个人都姓张,他跟张红英五百年前是一家。 山不算高,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聊天,半个小时后也就看到大部队了。 前边的人走走停停,时不时的拍个照,所以走的慢。 对张红英这样从来没有爬过山,更没有看过红叶的人来说,这种体验非常新鲜。 实际上,就赏红叶来说,他们来的还有点早,树叶只红了一部分。 张磊是一个很好的导游,他介绍,栖霞山位于东北郊,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名山,以秋天红叶闻名遐迩。 张磊甚至对佛家故事都能讲出个一二三来。 栖霞寺和尚在南京大屠杀的时候救了几万难民的故事,更是被他讲的惊心动魄。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攻占南京城,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大屠杀。为了保护难民和中国军人的生命安全,以寂然法师为首的栖霞寺僧人自发组织起来,创办佛教难民收容所,先后援助和安置了多名难民。? 在这段历史中,寂然法师和他的同伴们面对日军的威胁和打击,毫不畏惧,以普渡众生、慈悲为怀的佛教教义为武器,展开面对面的斗争,书写公开信,揭露日军暴行。他们不仅救助了大量难民,还掩护抗日军人安全过江,并冒着生命危险将记录日军罪行的胶片送出南京。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栖霞寺得以保全,多名难民的安全也得到了保障。 张红英听的入神。 眼前是一个色彩斑斓的世界。而故事里,是那样的风雨飘摇,惊心动魄。 “幸好都过去了。”张红英感叹。 “是啊,幸好都过去了。” 随着海拔逐渐升高,周围的景色也变得越来越迷人。 红叶并不是一个树种,它是有很多不同的树种,有不同的形状,颜色。 枫树、乌桕、黄栌等树木的叶子在秋季变成了红色、橙色、黄色,与常绿树种交织在一起,看上去像一幅天然的画。 阳光透过枝叶洒下,光影斑驳。 张红英一时有点痴了。 “我们可真幸福。生在和平、强大的中国。”张红英发自内心的说道。 张磊却道:“我们国家和平,但是还不够强大。 很多人都想去美国。我们同学里,就有很多人想去美国留学。” 没错,现在的美国,的确像传说中的天堂国度。 富裕、强大、文明。 很多人跑到美国去,光是洗盘子,就能挣到国内一辈子挣不到的钱。 美国最便宜的是鸡肉。听说他们吃鸡肉,只吃鸡翅、鸡腿,还有鸡胸肉。鸡脚、鸡架,都是不要的。 他们吃鱼,也是只吃肉最多的那一段。 他们人人都有小汽车。 张红英知道,中国即将迎来飞速发展。 眼前的这批人,只要不好高骛远,不走歪路,将来都会过上跟美国人一样好的生活。 眼前光阴正好。烂漫的阳光,烂漫的红叶。 张红英兴致勃勃的向前行。 沿着山间小道漫步,可以看到远处连绵起伏的山脉也被红叶染成一片火红。微风拂过时,落叶如蝴蝶般翩翩起舞,最终轻轻地落在地上,铺就了一层厚厚的地毯。 难怪这叫栖霞山。看上去,真的像一片火红的彩霞,落在了山顶上。 这世界真美好啊。张红英觉得自己胸腔里,有什么开始跳动。 张磊实在是很能说。 说完栖霞寺,说美国,说完美国,也已经跟她聊到最近看到一个电影。 虽然张红英一直都是嗯嗯的附和,忙于挣钱的她,哪里有时间去看什么电影呀。 她前后两辈子,看过的电影,就是小时候六一儿童节老师带队,去镇上看葫芦娃,看黑猫警长。什么爱情片,什么美国电影,哪里有那个闲情逸致哦!更何况后来镇上的电影院都拆了。 虽然张红英并没有说什么,张磊还是说的很高兴,兴致勃勃的。 又转过来一个路口后,张红英看到了正在往回走的沈建珍。 沈建珍挥挥手,张红英也慢慢抬起手,挥了挥。 沈建珍急匆匆走过来,拉住张红英上下打量:“阿英,可吓死我了,我还怕你走丢了。 我带你出来玩,如果把你丢了……” 张红英好笑:“你是不是一口气爬到山顶才想起来少了个人?” 沈建珍不好意思笑笑:“我也是第一次看红叶,有点太兴奋了。 对不起啊,阿英。我把你带出来,却把你忘在后脑勺了。” 张红英白她一眼:“上山就这一条路,你怕什么。而且还有张磊呢。我们刚好遇到了。还要感谢你这位同学带路。” 沈建珍这才看到那么大一个张磊在边上站着:“谢谢你啊,张磊。回去我请你吃饭。” 张红英亲耳听见,沈建珍已经应承出去很多顿饭了…… 第135章 高秀娟跑了1 这一趟是玩的真开心。 去了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听了很好听的故事,还交了一个朋友——张红英心里,已经认为她跟张磊算朋友了。 毕竟从来没有人跟她说过这么多话。除了沈建珍。 从栖霞山回去,张红英是前所未有的高兴、轻松。 从重生到现在,也有七八年了,她第一次有自己真的重新活一次的真实感。 前面不管挣多少钱,不管买下什么产业,她心里始终是空的。今天下午,那烂漫的阳光,不知怎的,就照进了她的心里,把心里几十年的潮湿都晒干了。 不再执着于得不到的父爱母爱,不再为他们的偏心伤感,愤懑。 不过好心情也就持续到回到沈建珍宿舍。 回到校园天色已经擦黑,宿舍楼灯光很昏暗。 两个人刚刚进宿舍楼门,就看到黑板上写着:203沈建珍,你家里叫你回电话。 一栋楼,只有一个电话。在传达室。 所以电话都是打到传达室,传达室那个人再打传呼到宿舍,叫人下来接电话。 接个电话,要给三毛钱。 为了方便联系,沈建珍给家里留了宿舍的电话。今天应该是传达室给宿舍传呼机呼过去,遇到宿舍没人接听,宿管就在小黑板上留了言。 刚刚上大学的时候,沈建珍跟家里还只能写信。但是社会发展很快。村里颇有几户拉了电话线了。 现在通讯比以前方便很多,以前打电话,都只能去村里,用的手摇电话。或者去报刊亭打电话。一分钟一块钱。 写信毕竟耽误事,能打电话,就快很多。 今年,校园里已经安装ic卡电话机了,买一张ic卡就能打电话。而村里也有很多人家装了电话,沈二林家也花了两千八装了台电话。 所以家里让回电话,应该是回到沈二林家吧?张红英想着。 ic卡电话整个校园里就装了四台,在教学楼边上。 打一分钟电话就要八毛钱。沈建珍有一张ic卡,薄薄的,打完电话,ic卡上就会咔哒一声,打一个孔。 沈建珍回宿舍把东西放下,问张红英:“我准备去给家里回个电话。也不知道家里是不是有什么急事。 你也很长时间没有跟家里联系了吧?要不要也给他们打个电话?” 张红英想了想,摇了摇头。过了会儿,又点了点头。 张红英前面一直不想跟他们联系,主要是心里赌气。除了前世的怨恨,她心里多少还有点幻想,幻想前世张红星是假传圣旨,幻想张小树或者李小芳,至少有一个是明事理的,并没有那么偏心。 时间虽然一天天过去,但是张红英感觉,自己心里那个幼稚的孩子,并没有长大。还一直在盼着李小芳和张小树他们能发现女儿心里的不痛快,从而意识到他们的错误。 但是……这种无声的反抗一点用都没有。他们压根没有意识到自己做的有哪里不对。 这么长时间以来,他们没有问过一声,乖女在外面怎么样?住的好不好,吃的好不好,衣服够不够穿? 所以,还在期待什么呢?有期待,才会绷着。实际上,没有期待,也不需要怨恨。 都快十年了,以前问不出口的话,其实已经不需要再问。前世看不明白的事,现在一目了然。是时候做个了结了。 就跟着沈建珍一起,问候一下家里吧!张红英想着。 从宿舍到电话亭,还颇有一点路。 等到了电话亭,天色已经完全黑了。 沈建珍拨通了电话。现在的电话,还是七位数的。电话回铃音很快响起,对方接起:“喂……”背景音,好像是新闻联播。估计是沈二林吃过饭,正在看新闻。 沈建珍按下通话键,电话机开始计时。 “喂,婶婶啊,是我,建珍。 我刚刚回宿舍,看到宿舍黑板上通知说家里让我回电话? 是我爸回来了吗?” 吴小红是从来不会给沈建珍打电话的,沈建珍打电话回去她也从来一句话都不说。所以家里让回电,只能是沈大林回来了。 果然,婶婶说了句:“哎,是咯。是你阿爸打过去的电话。你等嘎等啊。我去喊你阿爸听电话。” 然后就听见婶婶扬声喊到:“大林,沈大林! 你女儿来电话了!” 七点钟,还不是太晚。要是再晚一点,他们就都睡觉了。 沈二林被过继出去,生活有养父母操持,结婚比沈大林早了好几年。他妻子姚锦娥也比吴小红大一点。所以姚金娥对沈大林和吴小红,都是直呼其名的,叫“大林”、“小红”,从来不叫哥嫂的。 没多久,电话那头传来大声的应答:“哎,好,我知道了,马上过来。” 在电话里,甚至还能听到急匆匆的脚步声,以及磕碰到长条凳的碰撞声。 沈建珍等的有点心焦。 总不能家里出什么事了吧,这么慌张? 张红英看见沈建珍脸色都不太好看了。 “应该没什么事,”张红英安慰道:“可能是你阿爸难得回转一通,想跟你说几句话。” 苏州的小吃店里,是没有装电话机的。父女俩想通话,只能回家后,沈建珍打过来。 ic卡电话机那么时髦的东西,沈大林是不会用的。 终于,沈大林拿起来话筒了:“喂,是不是建珍了? 你还在听电话吧? 喂?” 第136章 高秀娟跑了2 等待的时间分外漫长。沈大林啪嗒啪嗒的脚步声传来。明明从前门到电话间只有不到十米,沈建珍感觉时间过了一辈子。张红英也一声不敢吭,因为连发生了什么事都不知道,也不知道说什么可以安慰到她。还是安静点更好。 终于,电话那头声音传来一声:“喂!”是沈大林的声音,听上去倒是还平静。 沈建珍连忙喊:“阿爸,是我呀。 我今天班级里出去活动了,刚刚回来,看到宿舍黑板上写着,让我给家里回电话。是家里出什么事了吗?” 究竟还是个刚刚二十的小姑娘,因为着急,沈建珍的声音里带着轻微的哭腔。 电话传音有点失真,沈大林也没听出来,只说道:“哦,家里没什么事,就是你可能得去寻一下红英,让她给家里回个电话,或者回家一趟。” 这下子轮到张红英懵了。怎么还跟她有关系了?难道出事的是张家,不是沈家? 沈建珍看了看张红英,张红英做手势让她赶紧问问沈大林,家里究竟出了什么事。 沈建珍对着自己亲爹,也不用隐瞒,直截了当问:“阿爸,红英家发生什么事了,要着急喊她回去? 我是能找到她,我们经常联系。而且现在她就在我身边。但是她能不能走得开回家一趟我也不知道。 等下跟她说说看。 至于还不要回去,也要看看她家里发生什么事了,她回去能不能解决。 她跟家里的关系你也是知道的,不是什么大事,不想回去。” 沈大林叹息一声:“她那个弟媳妇,高秀娟,不是外地人嘛。 外地人跟本地人一比,那花钱是很辣手的,讲究吃穿。 这不是生下孩子没多久,两个人好像是因为吃饭的问题有矛盾。 前几天跟阿婆吵了一架,拔起腿跑了。 李小芳当她一时赌气,一个外地人,也不像本地人一样,吵架了还能回娘家。 大部分外地人跟婆家吵架,也就是寻小姐妹哭一场,哭够了,也就自己回家了。 甚至不用给台阶,他们自己就会找台阶下。 李小芳也想杀杀她性子,不用动不动就要这要那。小孩都生了,还想怎么样?就也没去找。 转眼这都两天了,人还没回来。小孩在家里哭的死去活来找妈妈。 李小芳也没办法,想喊红英回来,让她去寻她弟媳妇。” 农村第一胎是女儿,女儿七岁以后,还可以再生一个的。所以高秀娟倒不是因为重男轻女而跟公婆吵架。 张红英在一边听见了,哈了一声。 弟媳妇跑了,让大姑子去找? 外面那么乱,也不怕自己女儿出去肉包子打狗,再也回不来了? 张红英抢过电话:“我来说。” 沈建珍退在一边,“行,你问问我爸,具体什么情况。” 张红英开口:“阿叔,是我呀,红英。我刚好来寻建珍。 听说家里找我,什么情况?哪哈会得寻到你头上?” 沈大林苦笑:“这不是你跟建珍关系好吗,你们俩从小一起长大。你又是跟着建珍一起去的南京。 你姆妈想寻你,写信不会写,想打电话,电话号码也没有,这不是找不到你,就来寻我家建珍姆妈算账? 你姆妈认定了你是跟我家建珍一淘出去的,要是找不到你,她说是要去报警,肯定是我们把你卖掉了。 老太婆被她吵的没办法,又怕你姆妈真的去报警,害了建珍前途,叫让二林打电话喊我回来。 这个事体么,我想想看,至少要你跟你姆妈通个电话是勿啦? 要是伊真一口咬定我们把你卖了,到辰光建珍好不容易考上的大学,书要读不成了。 那样几能罪过! 你人是不是回来不要紧,总是要跟他们联系的,让人知道你在那里,人是不是安全。 不管他们哪里对不起你,总共也是衣食无忧的把你养大的。 他们家这个想法,也不算让你吃亏。 如果有什么误会,顶好摊开讲讲清爽。 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前世今生这种事,说出去是没有人会信的。 没有经历过给他们养老还人财两空的事,谁也不认同张红英对父母这样。 张红英也没办法解释。而且沈大林这些话,也的确是好意。 张红英点点头:“阿叔,我晓得了,你帮忙去河西喊一下我阿爸或者姆妈接电话。我十分钟后再打过来。” “好的好的,你姆妈吵架的时候气的很了,走路都有点喘,估计走过来至少要七八分钟。天色也暗了,今天还没有月亮,我去寻个手电筒再喊他们。 一来一去,你二十分钟后打过来好一点。不要着急啊,你阿爸姆妈还有红星,甚至小毛头都没什么事的。”沈大林应道。 张红英嗯了一声,挂了电话开始在边上等。她不想解释自己其实一点都不着急,只是怕牵连沈家。 吴小红身体也不好,万一被李小芳气出个好歹,两个人都没办法见面了。 沈建珍虽然自己对吴小红看不上眼,经常说话顶嘴气她。但是如果有人敢对吴小红不好,她一定会给她妈出头的。 张红英不希望李小芳成为这个人,最后牵连到自己。 现在一张ic卡是三十面值的,只够通话三十多分钟。如果不挂掉,等李小芳或者张小树过来,钱恐怕都耗光了。 张红英挂掉电话,ic卡咔哒一声,已经打好孔退出来了。 张红英看了下打孔的位置,好像已经只剩下十几块钱。 今天的事,短时间恐怕也交代不清,至少十几块钱是不够的。 想了想,张红英便问沈建珍: “建珍,哪里有卖ic卡,你再去帮我买一张。我怕到时候说话多,一张卡不够用。”张红英安排道。 沈建珍点点头,两个人现在都不缺钱,这种时候,该花就花了,便跑去报刊亭买ic卡了。 张红英一边踱步,一边琢磨,高秀娟能跑哪里去? ———————底下是废话,可以不看 本月底打算完结本文,如果各位每天追更,又只能看一两千字,看的不过瘾,等的不耐烦,可以攒齐到月底,或者下个月初再看。到时候应该就有个结尾了,可以一口气看完。 理论上我应该盼着大家每天看文打赏,提供数据支持的……追更,阅读,完读,打赏,对作者都很重要。 但是我写的题材估计太冷门,数据实在太差,所有作者期待的首秀、书测,都试过了,带来的一点影响也都过去了,完全没有起色。 评分上不去,稿费也少到可以忽略不计。各种迹象都表明,这本书完蛋了。 眼见得这本书扑街扑定了,神仙也救不回来。这样下去,等到下个月,估计连全勤的稿费都赚不到。 既然如此,就长话短说,把姐妹俩闯荡的内容精简一下,早点收尾吧。 每本书都是满怀期待开始,满怀不舍告别。书里每个人物我都很喜欢。 然而我可能撑不起书里人物完整的一生。 就留白也行吧。毕竟谁能写尽谁的一生呢。 第137章 高秀娟跑了3 李小芳一贯是个很玲珑的人,怎么能跟儿媳妇吵架,把儿媳妇给气跑,那是张红英怎么也想不到的。 李小芳前世对儿媳妇那实在是捧在手心里的。天天嘘寒问暖,不笑不说话。张红英都经常很羡慕,这亲妈,对儿媳妇可比对自己好的多。 以往杀鸡,张红英爱吃鸡翅,那就她吃鸡翅,张红星吃鸡腿,两个老的吃鸡架子上的肉。新媳妇刚刚定下来,再杀鸡,张红英筷子想去夹鸡翅,李小芳提醒:“你弟媳妇也欢喜吃鸡翅的。你让让她。” 前世对儿媳妇明明是百般看重的嘛! 轮到高秀娟,怎么就能吵起来了呢? 二十分钟后,张红英估摸沈大林已经把李小芳或者张小树喊回来了,便开始拨号,那是一串熟记于心都数字:0…… 回铃音刚刚响起,那边就有人接听,张红英还没来得及按接通,对面开始破口大骂:“你只毒*,你只贱*,你只死人*,你哪哈不死外面算了,还晓得打电话回转?啊?” 李小芳乱骂一通,才开始问:“你只*死哪里去了?这样长时间不跟屋里联系? 你是不是要等爷娘去烧才知道回来?” 张红英一瓢冷水从天灵盖直沿着脊柱浇到尾椎。 她已经再三刷新对李小芳的看法,没想到还是远远不够。 看起来是前世自己守着李小芳跟张小树身边,对她们千依百顺,让他们心情比较舒畅,远远没有现在暴躁。 最近估计是一直看不上的高秀娟跑了,襁褓中的孙女扔下了,所有的气不顺都积累到一起了,突然发出来? 张红英听她骂了一通,才按接通键:“你骂完了没有?没有骂完再接着骂,让隔壁邻居都来听听看。 要不要我帮你接只高音喇叭,你骂给全大队听听?” 李小芳哑了一气,突然又开始哭:“阿英啊,你这样长时间没有跟家里联系,你晓得我们多担心不了? 我是心里一直掉勿落,日里也想你,夜里也想你。 想的来吃啊吃勿落,困啊困勿着。 你哪哈这样没良心的了?” 张红英气笑了,好嘛,唱念做打,你是来了个全套啊。 又听李小芳说了几句,张红英问道:“你寻我到底有啥事体?嫑讲就是想我想的不行了,所以一定要找到我。 我是一个字啊不相信咯。 你老老实实讲,我看看有没有办法帮你。 叫我去寻高秀娟这种话,你就不要讲了。 天大地大,她要是诚心想跑,我完全都不知道去哪里寻。” 李小芳一噎。“全是沈建珍咯只毒*不好,拿你带坏了。 吾啦红英原来多乖巧一个人啊,哪哈变成这副样子?” 李小芳开始哭起来。 张红英直皱眉头,厌恶的喝道:“姆妈,你倒边倒成这副样子,高秀娟娶进门,小毛头还没出生,家里就连我的房间都没有了。现在这里再跟我讲什么母女感情,你哪哈值钿我,我是半个字也不相信的。 家里没有我的地方住,我出来自己寻铜钿,给自己买房子住。 你有事体好好较讲,不要乱哭,乱骂人。” 李小芳看见张红英不像以前那么好拿捏,还想说什么,ic电话机提示:“您的通话时长还剩一分钟。” 张红英赶紧说道:“姆妈,你也听见了。打一分钟电话八毛钱。 你哭了一阵,骂了一阵,三十块钱被你骂没了。 你先挂掉,我过五分钟,等下换张电话卡再打过来。 你好好想清爽到底要跟我说什么。不要一个月工资被你花掉,最后一件事都没讲清爽。” 说话间,嘟嘟声响起,电话断掉了。 沈建珍早就买好了新的ic卡,在一边等着。 张红英深吸了一口气,接过新电话卡。 估计五分钟过去,才把ic卡插进去,然后开始拨号。 回铃音再次响起的时候,李小芳接电话的动作慢多了,讲话也开始有点逻辑,不再是胡乱骂人发泄。 原来是高秀娟这个人,相当的好吃懒做。以前在乡镇企业里打工,工资除了被她爸爸拿走的部分,剩下的都是吃掉了。 结婚生小孩后,她是被张红星一张好嘴骗过去的:家里有楼房。只有一个姐姐,可以补贴她。父母身体健康,起来能干,家底殷实。 高秀娟怀孕后比较嘴馋,想吃什么,李小芳都想方设法给她搞到。所以孕期养的不错。 高秀娟生孩子时候年纪不大,孩子也生的顺当。 坐月子,李小芳也是舍得的。 鸡鸭杀了好几只,红糖鸡蛋管够。 但是,出来月子以后,再想吃好的,就没有了。 高秀娟看到饭桌上没有肉,就不肯给小孩喂奶,理由是:“我都吃不饱,她凭什么吃饱? 我姓高,她可是姓张的。 你要么给我吃好吃饱,要么大家一起饿着。看谁先饿死。 你们要是不舍得孙女挨饿,就好吃好喝的给我弄来。” 这到底是第一个孙女,李小芳还是心疼的,好吃好喝的供了半个月。 李小芳还想着,让张红星哄一哄,叫高秀娟懂点事。 谁家挣几个钱不攒起来,全吃掉了呀? 但是,张红星是那体贴的人吗? 他也巴不得跟着吃香的喝辣的呢? 李小芳是个过日子的人,有鸭湾村人的传统美德:勤俭节约。 那都是挣十块才舍得花一块的主。 小夫妻俩天天在家里这么挑吃挑喝,李小芳哪里受得了? 本来张红星学拍照也是没有工资收入的,原来想去苏州找工作这事,又黄了。 一家五口,就这么在家里吃老本。 因为去镇上远,他们这个年纪,也学不会骑自行车,打工都没法打。渐渐的,就有了坐吃山空的忧虑。 婆媳俩吵架,刚开始只是李小芳想催张红星去找上一个工作。 不管挣多少,总不能就留在家里吃老人的吧? 李小芳天天打点零工,张小树伺候树木,那收入,可真是没办法天天好吃好喝的。 本来是母子吵架,高秀娟自己把话往自己身上揽。 最后话赶话,就发展成了:张家养不起儿媳妇,要叫她滚蛋了。 然后,高秀娟一气之下,就跑了。 第138章 高秀娟跑了4 张红英言归正传:“姆妈,这桩事体,我晓得了。 你们寻我还有其他事体吗?” 李小芳急了:“这么大的事体不寻着你,我养你来做啥?” 张红英失笑:“人不见了,你寻我,我又变不出来? 这个儿媳妇你还想要,就顶好去问问张红星丈母娘家。看看高秀娟是不是跑回去了。 再一个么,去问问高秀娟以前上班的厂里,也有可能她回去上班了。 或者找找她以前要好的工友,小姐妹什么的。 总归去问他们,都比问我有用。” 李小芳这才回道,丈母娘那边,没有联系方式,只有一个通信地址。写信一来一回,要好几天了。至于工友,厂里都问过了,没有见过人。 张红英好心提醒:“那你就顶好把红山,红雷,红明他们都叫上,还有叔伯也叫上,一起去安徽她娘家看看。 如果人在那么,就好好赔礼道歉,把人接回来。 如果人不在,也要有个交代。该报警报警,该寻人寻人。 要不等人家想起来,过来想看望秀娟,发现好不容易养这么大的女儿,突然不见了,我怕你交代不了。 就算是她父母不管,你孙女长大了,问你要姆妈,你拿什么来给她?” 李小芳也是怕的。人嫁过来不见了,就是他们的责任。 但是还是心疼钱:“叫这么多人去安徽,要多少钱哦?” 张红英气的口不择言:“这钱留着不花,你是打算带到棺材里去啊? 现在棺材都没有了,直接火化,变成灰,什么都没有了。” “你只*讨死吃是不是?啥人教你同你娘这么讲话?”李小芳对着张红英还是很横的。 张红英道:“听不听由你。 一分钟八毛钱,我也是钱多了烧的慌才电话里跟你吵架。 高秀娟是被你们气跑的。 你们人要是少了,去寻人。高秀娟要是还是咽不下这口气,她爷娘会不会替她做主?到时候你们被打一顿不要怪谁。 多带几个人嘛,到时候说说软话,你不好开口的事让亲朋好友开口,总能缓和一点。 而且如果高秀娟没有回娘家,你们带够了人去寻,也是表示诚意,至少自己心里没有鬼。” 张红英也是同情李小芳的愚昧。儿媳妇不见了,人命关天的事,她居然只是心疼钱。 村里那么多买来的媳妇她是一点都没往心里去啊。 九十年代被拐卖的妇女有多少! 万一高秀娟出去,遇到人贩子,可能这一辈子都找不着了。 到时候两家人有的是官司打! 还有侄女,小小年纪就没了亲妈,还能有什么好日子过不成? 李小芳还在犹豫:“没准过段时间,她娘家待不住,自己就回来了呢?” 李小芳要是在跟前,张红英真恨不得打她一顿。 忍了又忍,还是开口说道:“姆妈啊,她跑出去,一路顺利回到娘家倒还好。万一路上遇到外人,没能回到娘家,人不见了,你要怎么交代想过没有?” “应该不会吧?”李小芳这才真正怕起来:“我马上让你爸,还有红星,带上叔伯和堂兄弟去她娘家。” 三十块钱电话卡,又用光了。提示音响起,张红英道:“姆妈,我电话卡又没有时长了,先就这样吧。 三天后我再打电话回来,高秀娟能找到最好,找不到,该报警报警。 不能这样不明不白算了。 这个事体很严重的,你要记牢。” “晓得了晓得了。”李小芳不耐烦应道。最后,电话里响起一连串嘟嘟声。 “唉……”张红英深深叹了口气。 遇上这样的爷娘,真的是让人浑身无力。 斩不断,理还乱。 如果有来生,千万不要再投胎到这样的家庭了。 沈建珍担忧的望着张红英:“哪哈回事体?” 她刚才在边上,从张红英的口中,听了个七七八八。但是李小芳那边的说法,她并没有听到。 张红英把李小芳的话讲了一遍。 沈建珍摇头:“这也就是卤水点豆腐,一物将一物。 你姆妈这样玲珑的人,碰着高秀娟,那叫一个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 你姆妈嘴巴会讲,你阿爸,甚至你爷爷奶奶,都被她吃的死死的。 村里人,也没几个跟她关系不好的,从来没有听见她跟人吵过架。 偏偏高秀娟只要实惠,才不管别人说什么,完全不吃画饼充饥这一套。 你姆妈话讲的再好听,高秀娟吃饭没有肉就是不行。 你姆妈估计也是死活想不到,她吵架的第一个对象,居然是自己儿媳妇。” 虽然沈建珍吐槽的是自己亲妈,张红英也忍不住笑出来。 她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苦中作乐。 张红星刚刚将高秀娟娶进门的时候,她就暗暗高兴,高秀娟就是他们的克星。 现在好了,李小芳百般武艺,再好的口才,遇到只要好吃好喝的高秀娟,就是施展不开。 李小芳前世靠一张嘴,骗张红英一辈子当牛做马。这辈子遇到完全不吃这一套的高秀娟,李小芳苦日子在后头呢。 当然,前提是高秀娟这次没有出事。 两个地方离得不远,按理说都是民风比较好的地方。但是,张红英也看见过新闻,有个人带着儿子出门,被拐卖了,逃出来,向一对母女求救。这母女是一对人贩子,又把她卖了。 她又逃出来,遇到坏人,再卖到夜场。 遇到扫黄,才终于脱离苦海。回到家——她丈夫认定她是自己把儿子卖了,并不接纳她。 坏人脸上是没字的。 小花梅案件,也是发生在江苏。 总之,张红星最好还是快点把人找回来。要不这一家子,又要拖累张红英了。 登高赏红叶带来的兴奋,至此荡然无存世界再美好,她的生活就是如此污糟。 “建珍,你回去早点休息吧。今天一天爬山,也挺累的。 我也回去了。”张红英垂头丧气说道。 沈建珍没有客套,但还是坚持把她送到公交车站。 下车的时候,张红英发现,就这么几站路,还遇到小偷,把她的包摸了……还好钱包里只有十几块钱。 高高兴兴的一天,潦草收场。 第139章 孤儿 张红英最担心的事,并没有发生。 高秀娟,是顺顺利利的回到了自己娘家的。 但是,还没等张红星出门,当天晚上,他们就接到了通知,高秀娟在外面出了车祸,人没了…… 一连串消息砸下来,砸晕的只有张红英一个。 张红星对高秀娟的死没有半点悲伤,李小芳就更没有了。 出车祸后会有一笔赔偿金,高父高母拿到赔偿金,更是跟张家彻底断了联系。毕竟那边还有一个女儿留下呢,赔偿金,按理来说,女儿也是有份的。 张红英在三天后的电话里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孩子都还没取名字,还没上户口,就没了妈。 张红星对这个孩子的态度是完全不在意:你们想要养,就养着。养好了,将来也能给我养老。你们要是不想养,就找个火车站放掉。一个女孩子嘛,也没什么用。 李小芳其实刚刚四十出头,但是因为更年期,精力不大行了。看到小孩天天哭,烦的要死,也想扔了就算了。 张小树倒是不同意:“女孩子,养到四五岁就可以开始学做家务了。 你年纪大了不想干活,就好好教孙女。 孙女亲妈没了,红星肯定是要再娶的。 到时候媳妇娶进门,跟咱们关系不亲。靠她是靠不上的。 咱们好好把孙女养大,这亲手养大的孩子,跟咱们肯定亲的。” 李小芳有点担心:“现在小人可没有那样懂事。你叫她做生活,她想要犟出去。” 张小树轻蔑的看了一眼拎不清的李小芳:“你晓得点啥? 别人家的小孩,父母宠爱,当然有任性的资本。 我们家这个,娘都没有了,爷靠不住。 我们两个老的养大她,你再多诉点苦经,再教她怎么为自己打算,你怕她不好好照顾我们? 要不我们一走,她就真的一个亲人都没有了。 你看沈大林,从小没有爷娘,对一个生病的老太婆都这么好。 吴小红但凡随便嫁的谁,只怕都老早骨头渣子不剩了。也就是沈大林从小没有爷娘,把只生病的老太婆当宝。天天一夜夫妻百夜恩挂在嘴上。 你看好了,这只细*,你只要把她养大,对她好一点,保证她将来哪怕要饿死了,最后一口饭,都会三个人分着吃。” 张红英也就是没有亲耳听到这番话。要不就会知道,她前世栽的不冤。 不管是爷,还是娘,甚至是兄弟,那真是个个人精。 但是张红英就算是知道了也不能说什么。 李小芳肯养大小毛头,总比真的扔了强。 现在外国人喜欢来中国领养孩子,张红英也说不好小毛头被扔掉,最后会流向哪里。 张红英问清楚家里没有其他事,也就没有再关注。 只是越发觉得事情不可靠起来。祸福旦夕,那都是转眼间的事。 高秀娟撺掇李小芳,想把张红英嫁出去换彩礼的事还就在眼前呢,再想不到那么自私自利,活蹦乱跳的一个人,突然就没了。 甚至连丧礼都没有办,这件事就过去了。 外面的世界,果然还是可怕的。 车祸猛于虎。 张红英在前世的时候,她的活动范围一直都局限于那个小小的青镇,从未有机会踏出那片熟悉的土地去看看外面更广阔的世界。然而,即使每天走在熟悉的路上,两点一线的上班,下班。 但就是在这样一个看似平静的小镇里,她竟然也遭遇了两次严重的车祸! 第一次车祸发生时,张红英正骑着自行车行驶在路上。天太黑,自行车灯又只能照亮一小块。或许是因为那天道路有些湿滑,又或者是她一时分神,突然间连人带车摔倒在地。这一跤可不轻,直接导致她的腿部骨折,让她在床上躺了好长一段时间才逐渐恢复过来。 第二次出车祸时,自行车已经被淘汰,张红英骑上了电瓶车。同样是在那条走了无数遍的路上,同样是漆黑的夜晚,虽然有了路灯,但是亮度不太够。黑夜里冲出的一辆小汽车,车灯晃花了张红英的眼睛。 手忙脚乱之下,张红英不知怎的就失去了平衡,重重地摔倒在地。这次受伤的部位变成了胳膊,又是一段难熬的养伤时光。 那些深夜独自奔波在街道上的日子,不仅要面对疲惫和困倦,还要时刻警惕着可能出现的危险。确实是苦杀人。 同样,沈建珍也出过两次车祸,一次是骑自行车被小汽车撞了,自行车扭成了麻花,她只是腿上青了一块。另一次是被公交车撞了,听说撞飞出去几米,都昏迷过去,自行车继续扭成麻花。但是最后人醒过来,只有手指头破了皮。 前后两厢结合,张红英忍不住怀疑,沈建珍是不是真的是什么福大命大的人?那两件车祸要是落在张红英身上,恐怕都没命了。落到沈建珍身上,就是皮外伤。 张红英想好了,一定要抱紧沈建珍大腿保平安,保富贵! 她可不想像高秀娟一样,变成一笔赔偿金,便宜李小芳和张红星。 就如张红英不知道张小树的算计一样,沈建珍也不知道张红英的决心。 张红英去栖霞山游玩了一天,发现马红艳把店里打理的井井有条。 是的,她一个人,又是招呼客人,又是煮米线,又是收钱,居然也有条不紊,最后,甚至还兼顾着把臭豆腐炸了卖光了。 最后马红艳交到张红英手里的账,一算营收,竟然比张红英亲自守店的时候都还要好一点。 张红英忍不住开始怀疑人生:“马大姑,你这是咋做到的? 你也只有两只手呀?并没有三头六臂。” 马大姑爽朗一笑,张红英卖米线,是每份现煮,煮的时间比较长。 马大姑煮米线,则是先把米线烫熟,然后过凉水放置。 等到有客人要来,她直接把米线,配料,都放到棒骨汤里再烫一下捞出来,不仅仅是速度更快,也更入味。 只不过这样做的后果,是棒骨汤味道会变浑浊,变淡。但是他们本就是一天一换,这点小小的瑕疵就可以忽略了。 张红英:……为什么是个人好像都比我精明? 第140章 毕业 四年时光一晃而逝。大四的最后一学期张红英,沈建珍要去实习了。 沈建珍对家乡有着很深的眷恋,所以,当家乡单位过来招实习生的时候,她毫不犹豫的报了名。 张红英她,当然也是依依不舍、然而果断的跟着沈建珍回了苏州。 经过几年的磨合,张红英认识到马红艳各方面都还不错,人品,也算过关。走的时候,她把店留给马红艳了,自己只拿分红。 马红艳跟沈大林也不太一样,两个人除了利益,没有其他更深的羁绊。 但是张红英顾不上了。两个人签了一个潦草的合作分成协议,张红英就走了。 各种配方,说穿了其实也没什么。 开玩笑,有福大命大的小姐妹金大腿不抱,自己瞎张罗个什么劲啊。 有沈建珍在,才有未来的粉天下宏图。要是张红英自己,或者马红艳自己,能把店开明白就不错了。 张红英也给马红艳画饼,她未来会开很多很多分店。如果马红艳能经营好后方,未来粉天下也会给她一点股份。 马红艳干活很利落,但是经营上并没有什么野心。张红英给她画的这个饼,马红艳兴高采烈的吃了下去。 张红英就跟着沈建珍一起回来苏州。 实习单位招人,自然不是只招一个两个。刚刚开年,一共四个准毕业生,到单位报到。 “建珍,你想留下吗?”看着沈建珍羡慕的眼神,张红英问道。 沈建珍点点头。 这是苏州市区的一个事业单位。听说收入很高,一年可以挣三万。 另一个去了外资企业实习的同学,工资也才开到了两千一个月。这还是对方表现出色,被留下的情况下。 当然,不管是三万一年,还是两千一个月,都已经是普通人望尘莫及的高薪了。 外面的工资行情,还是四百块钱一个月。 这种单位要是能进去,就是钱多事少离家近的终极目标。一步就可以实现很多人毕生追求。 “那你就努力啊,要不要找人送送礼?”张红英提议。 现在送礼,那是光明正大的。 沈建珍前世也提起过她的求职经历。 在一家很好的单位实习,每个人都绞尽脑汁想要留下。 后来,沈建珍无意中认识了一个老太太,说是单位一把手老婆的干娘。——这么曲里拐弯的关系,也被沈建珍抓住了。 她没什么钱,也不会来事,但是有什么好吃的,她都会给老太太带一份。 时间久了,老太太突然对她说:“你准备准备,我带你去串门。” 然后,干娘带着沈建珍,去了单位一把手家里。 四五套房子打通的一个大房子,全套红木的家具。 富贵压的沈建珍喘不上气来。 一把手老婆的亲妈,一直在跟她讲,谁谁,给她女婿送了多少礼物,她女婿帮忙安排了什么工作,一个月能挣多少钱…… 沈建珍笑的脸都僵了。 沈大林也问她,要不要去借点钱送个礼。 沈建珍拒绝了。 讨好一下,还可以。 几千块钱真金白银掏出去,人家还未必看得上。 沈建珍最后是黯然远走他乡的。 这辈子,沈建珍自己也攒下很多钱了,要送礼,应该不会因为囊中羞涩放弃吧? 沈建珍笑笑:“再看看,再看看。 实习要三四个月呢。他们挑我,我也要挑挑单位……” 你就嘴硬吧,张红英嘀咕。 沈建珍反倒不解了:“阿英,你说我去读书,一下子四年,你跟我去南京还情有可原。 现在只不过是实习,也就是几个月时间,你还非要跟着我,这是何苦? 你也不嫌跑来跑去的太折腾?” 张红英笑,拍了一下沈建珍:“我不舍得离开你太远不行? 还是说你嫌我烦了?” 沈建珍打回去:“你瞎讲什么? 有个可靠的朋友跟我一起来,我高兴还来不及。就是怕耽误你。 你放心,我答应去哪里都带着你,必然不会食言。” 张红英道:“你实习,很有可能工作就落实了,那我当然要先过来看看,有没有什么生意好做。 总不能等你开始上班了我再动脑筋。” “在单位实习有宿舍的,不过我不打算住宿舍,可以去那年买的房子看看。我还要去寻一下我阿爸。他这两天说是身体不大好,医生可能要动个手术。”沈建珍计划着:“正好你过来了,你可以去店里先接手生意。我也能照顾我阿爸住院。” 张红英无语:“你这不是把我安排的清清爽爽,怎么还问我为什么要过来。” 房子买下已经三年多,张红英两套房子都空着,沈大林两套房子,自己住了一套,另一套沈建珍名下的,也空着。 “其实能留下确实是挺好的。”沈建珍看到干干净净的房子感叹。 的确,土话说的,家贫走四方。日子过的好好的,谁愿意跑外地去啊。 张红英突然有点担心起来。 前世沈建珍远在他乡,是因为家乡没有她的位置,还不如出去闯闯。 现在苏州房子都有了,钱也有了,她会不会贪图安逸,不肯外出了? 你改变了我,我也改变了你……只不过这些改变,是好是坏,谁说得清? 有钱的日子,肯定要比没钱的日子过的爽。 “你等下去了店里,不要不小心说漏嘴啊,我堂姑姑可是一直不知道我也是店老板之一。 万一你说漏嘴,我堂姑知道了,离我爸妈知道也就不远了。”张红英叮嘱。 沈建珍连连点头:“我晓得的。不过你现在也算是有钱人了,真的不想说出来让你阿爸姆妈刮目相看?” “呵,那有什么用?就算是我再有钱,在他们眼里,还是不如儿子。 而且被他们知道了,可能会想办法把我的钱抢走去给张红星。 我才不会这么傻。”只有这一点,张红英跟沈建珍是永远无法说到一起去的。沈建珍只想让父母自豪,让他们为自己的成就骄傲。张红英则是只想远离。完全不关心李小芳和张小树会想些什么,说些什么。 第141章 弟弟 大家形容事业单位的工作,有个说法: 一支香烟一杯茶,一张报纸坐半天。 总之,沈建珍开始了她的实习生涯,但是闲到发霉。 她的实习,好像就是泡在办公室里,一日混三餐食堂的补贴。 单位一个月发六十块钱饭票,其中一个领导跟她是校友,额外多给了她很多饭票。 中午,午休的午休,不午休的,就聚在一起打斗地主。 办公室同事们多对她很关照。问题是,大家都闲出屁来。 张红英问她:“阿珍,实习怎么样? 这个单位想留下来吗?” 沈建珍迟疑的摇摇头:“他们这点活,哪里需要什么大学生去做? 天天上了班就等下班。 好像没什么意思。 一世人,不能在打麻将里度过吧? 办公室有一对母女。当妈的要退休了,女儿说是以前下乡插队的知青。 她姆妈把工作给她接班,一个初中生,也能来坐办公室,完全是因为这个工作没什么技术含量。 我感觉没什么意思。 这样下去,连毕业论文都写不出来的。” 张红英不懂什么叫毕业论文,反正沈建珍认为这个工作没有意思,那是好事。这样才方便她鼓动沈建珍跑去北京,深圳,上海这样的大城市。 前世沈建珍怎样发家的,她一清二楚。这辈子有了自己做后盾,她总不可能比前世还差。 沈大林是胆结石,去动了手术。 这个病说是痛起来痛的要死,也不知道平时是怎么忍过来的,忍到沈建珍回苏州才准备手术。 沈建兴照原来的路,是要考中专的,读的还是委托培养,要花一万多。这次沈大林自己有钱了,就觉得读中专出来做工人没什么意思,逼着他读了高中。 沈建兴在读书上,既没有沈建珍的天分,也没有沈建珍的狠劲,所以读书成绩一塌糊涂。 早几年,高中已经流行会考,要通过会考才能参加高考。沈建兴连会考都马马虎虎,勉强过关。 春节前的模拟考试,沈建兴五门课只考了四百多分。满分是七百五的,算起来平均分都不能及格。 学校进入了紧张的复习阶段,对他这种成绩不好,基本上没有希望上大学的学生,完全放养。 高考报名的时候,学校甚至不允许他们以自己学校考生的名义报名。 沈建兴也不以为然,反正男生,心大的很。他嘴里说:“我姐姐聪明,读书好,反正爷娘有阿姐管,我没出息点也不要紧的。” 这次沈大林动手术,原本沈建珍觉得自己可以照顾的,不料沈建兴自告奋勇:“我来我来,阿爸是男的,你一个女的照顾不便当。”沈建珍从善如流。 现在还算是冬天,天气比较冷,沈建兴早早地来到了医院,准备陪伴即将进行胆结石手术的沈大林。 张红英觉得沈建珍运气是真好,这个弟弟并没有被惯坏。 医院的大厅里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人来人往,但沈建兴的心思完全集中在父亲身上。 “你弟弟还是不错的,比我家红星强到不知道哪里去了。”张红英有点羡慕。 沈建珍道:“大概是言传身教吧,我阿爸经常照顾我姆妈,他看在眼里,记在我心里。” 张红英点点头,张红星不懂事,不孝顺,完全是因为根子就是歪的。 果然,医生开了住院通知,让沈建兴去交押金住院。 沈大林还说:“哎呀,我动个小手术,哪哈你们全来了。 红英,你完全可以回去看店的。 还有建珍,实习的时候要好好表现。 让建兴一家头来就可以了。” 沈大林躺在病床上,嘴里赶客,眼神中却还是带着一丝紧张和不安,又有一些高兴。 病痛虽然磨人,但是子女孝顺,沈大林还是心满意足的。 为了安抚父亲的情绪,沈建兴轻声细语地安慰说:“爸,别担心,现代医学很发达,这手术是很常规的,医生们都很有经验。 姐姐在这,万一有什么需要跑腿的,我一个人忙不过来。再说叫她回去,她也放心不下啊。” 张红英觉得沈建兴是真正难得,能对爷老头子这么耐心的男人,是真的不多的。大部分男孩,长大了,对父母说话都是呼来喝去的。 三个人在病房里静静地等待着。等医生查房,等医生安排手术时间,注意事项。 沈建兴闲不下来,他还帮父亲整理衣物,确保一切准备就绪。 手术时间安排在第二天,大早上第一台。 沈建珍还是一大早就赶过去了,张红英也不顾阻拦跟去。万一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呢? 虽然排在第一台,准备时间也花了很长。 终于,护士来通知可以前往手术室了。看着父亲被推入手术室,沈建兴在手术室外来回踱步,看上去很焦虑。 这还是个刚刚成年没多久的小伙呢…… 张红英才感觉到,好朋友的这个弟弟,正在成长为可以独当一面的男人。 几个小时后,手术室的门缓缓打开,医生走了出来,沈大林也被推了出来。 医生给家属看切下的胆囊,还有结石。 张红英是不敢看的,沈建兴认真看了,还仔细听医生讲注意事项。 术后几天,沈建兴寸步不离地照顾着父亲。他细心地帮助父亲处理伤口、调整饮食,并鼓励父亲多做些简单的活动以促进康复。每天晚上,他会坐在父亲床边的小凳子上,陪他说说话,直到父亲安然入睡。 随着时间的流逝,沈大林的身体逐渐恢复,脸色也一天比一天好。 沈大林住院,最憔悴的竟然是沈建兴。 他每天晚上就缩在陪护椅上略微休息。 沈大林虽然住院,脸上却是高兴的,笑容也一天比一天多。 病友都夸他,女儿有出息,儿子孝顺。 人生至此已经圆满了。 沈大林也道:“嗳,是呀。日脚越来越好过。小人都大起来了。现在就是老太婆身体不好。如果老太婆身体好一点嘛,我真的是一点烦心事也没有了。” 苦尽甘来啊,张红英认识到,前世沈建珍富养父母,也是应当的。 第142章 家乡味 张红英觉得,开在学校的店其实挺好的。钱不少挣,乱七八糟的事不多,而且周末、寒暑假,都可以休息。 回店里帮忙的这段时间,让她觉得比在南京的店舒服多了。 双休日的时候,店里没什么事,张红英去找沈建珍玩。顺便看看沈大林什么时候可以恢复工作。 当甩手掌柜,比在店里操持舒服多了。 归根结底,张红英还是前世的老思想,有这么多房子,这么多钱,她都觉得很够了。 一个人,吃能吃多少,用能用多少?张红英还是小农思想,囤里但凡够两年的粮,再有头大家畜,就心满意足的。 现在房子有了,车子,如果张红英想买,也能买得起了。 只不过没必要。 房子的价格一路上涨,车子可是一路贬值的。 现在房价已经有上涨趋势,一套房子要十多万了。按揭贷款也开始推广,但是大家对它的评价并不好。 张红英还从报纸上看到一篇文章:按揭,按住了揭你的皮! 房价高,利率高,工资却低。 沈建珍说,她实习的单位在搞集资建房,估算下来,一平方大概合八百块钱。 但是就算是她留下来,估计按资排辈,集资建房也轮不到她。但是那种老职工搬走后留下的旧房子,可以作价卖给新职工。 这应该是最后一批集资建房了。 论资排辈,是严格的打分的。单职工多少分,双职工多少分,什么职称多少分。获得过什么证书、奖励,又能加多少分。 都有人为了加分,火速领证结婚了。 张红英听说的时候,那是非常吃惊的。 农村人结婚草率,约等于盲婚哑嫁。 尤其是最近几年外来打工妹多,如果两个人看对眼了,就直接搬一起去了。 没想到这城里人结婚,也很仓促啊。她还以为城里人谈恋爱,都要谈个几年呢。 张红英到沈建珍家的时候,屋里传来谈笑声。 她推开门一看,里面有七八个年轻人。张红英还以为自己走错了,退后一步看看门牌号,没错呀。 沈建珍也看见她了,忙招呼:“阿英,快进来。” 张红英硬着头皮走进去。 一看,还有熟人。原来沈建珍把他们那一批实习生都邀请回来吃暖锅。 暖锅有点像电饭煲,但是很浅。应该也是电磁炉的一种。 鸭湾村冬天很冷,第一个菜上桌一两分钟,,第二个菜还没端上来,前面的菜就全凉了。他们又习惯于所有菜上齐,让才能落座。等到大家落座准备吃的时候,一桌菜,已经冰凉,带荤油的菜,白花花一片。 后来也不知道是谁请客的时候用了这个电暖锅,可以想吃什么烫什么。 大家对这个电暖锅那是一见钟情啊。 像沈建珍一样得到补贴,衣食无忧的同学,并不多。大部分学生都是苦哈哈,瘦巴巴的。 年轻人喜欢一起玩,聊起来,都馋肉馋的不行。 沈建珍便邀请他们周末可以到家里来打牙祭。 斩上两只鸡,烧开做汤底。 然后各类蔬菜豆腐都可以往里放。保管能吃个过瘾。 这一批一共八个实习生,四个是沈建珍学校的,四个是扬州的一个学校的。 沈建珍介绍:“这是我小姐妹,叫张红英,我们一个村的。也是这个小区的邻居,我们住楼上楼下。” 接着又挨个介绍了其他几位——张红英没记住。就认出来了以前打过交道的张磊,还有另外两个有点面熟的 。 张磊也很高兴:“哎呀,我记得的,大二去栖霞山玩的时候我们聊过。我本家啊。” 厨房不大,挤不下那么多人,几个说自己擅长厨艺的男生在里面忙碌。 张红英看了下准备的菜色,两只已经剁成块的鸡,鸡油黄澄澄的。 莲藕,茨菇,冬笋。这些是这边吃暖锅必备的。 鸡蛋皮,豆腐,千张 。 蔬菜有大白菜,包菜,荠菜,甚至连绣花锦都有。 张红英很惊奇:“这个是绣花锦,苏州有卖的?” 绣花锦,又叫香青菜。 绣花锦,应该是沿太湖一带少数地方才能种植的。出了这几个地方,那味道,总是差一些。 绣花锦菜外形与普通青菜相似,只是菜茎稍细,菜叶的边缘有细细的锯齿形。菜叶半塌地生长,叶面皱折、肥大,叶柄短。炒熟之后,吃起来香、糯、软、微甜,经霜之后味道更好。 沈建珍指指一个瘦小的男生:“你居然认识绣花锦?我以前都没吃过的。这菜是他家里捎过来的。” 张红英咽了口口水:“老早以前,我连鲈鱼都吃过呢! 我小时候,太公弄来的。” 现在交通不便,消息也闭塞。很多名品,都要几十年后才广为人知。但是那个时候,基本上都绝迹了,其中美味,只能停留在大家回忆里。 像吴江的“莼鲈之思”,张红英只见过一次活的、野生的鲈鱼,小小的一条,可以捧在手心里。还有桐乡的槜李,那也是一直到年过半百,才晓得居然还有这么好吃的李子。东山的白玉枇杷,后来小小一颗,都能卖几块钱。鲈鱼的鲜活滑嫩,绣花锦菜的香甜软糯,枇杷的清润可口,槜李的入口即化,都让人回味无穷。 想想真是让人扼腕。就几十公里……区区几十公里路而已,她竟然从来没有听闻过。 沈建珍已经把电暖锅插上电源,加了点水,生姜,红枣,开始炖鸡肉。 鸡肉鲜嫩,水刚开,清甜的香味就出来了。 “这是什么鸡?”张红英忍不住问道。 “我妈养的三黄鸡,刚养了半年。 这不是我爸动了手术,捎过来给他补身子的。”沈建珍轻轻的撇去浮沫。 浮沫跟鸡油混在一起,每次撇浮沫沈建珍的惋惜的叹口气:“哎,这么香的鸡油,浪费了。” 张红英失笑:“少吃点油对身体好!” 沈建珍狐疑:“只听说缺油水对身体不好,会没力气。 第一次听见有人说要少点油水。” ……张红英自知失言:“我是说阿叔咋样刚刚动了手术的。” 年轻人胃口好,两只鸡,没多会就抢到的干干净净,连蔬菜也吃的精光。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名不虚传。”张磊开口:“真羡慕你们。” 第143章 在家乡旅游 张红英是很喜欢找沈建珍一起玩的。 尤其是每个周末,沈建珍会出去玩,自然要拉上张红英。一群人闹闹哄哄的,连山水都多了几分色彩。 三月的风带着湿润的气息,吹拂着江南水乡的每一寸土地。沈建珍、张红英和张磊等人,几乎丈量了苏州的每一条街道。。 苏州处处入景,除了园林之外,古旧的小巷,静谧的石桥,缓缓流淌的河水,在寒风中绽放嫩绿的柳枝,都让人流连忘返。 张红英最关注的是美食。说来也好笑,她们俩对外,说是苏州人。但实际上,两个人都一直在乡下,去苏州市的关系,是八竿子也打不着。 鸭湾村跟苏州的距离,是梦想跟现实的距离。细论起来,他们吃的,更偏向于浙江口味。 沈建珍估计是有特别的美食嗅觉。她总是能找到隐藏在小巷深处的老字号小吃店。从清晨的豆浆油条,到午后的甜品点心,再到夜晚的特色夜宵,朋友们笑称她是“舌尖上的导游”,跟着她,绝对不会饿肚子。 ——也是进步了。张红英还以为沈建珍会带着他们不重样的吃面呢。 不过沈建珍虽然也没在苏州待过太长时间,也没条件吃太多美食,但是她不仅对各种传统苏式小吃如数家珍,还善于挖掘那些隐藏在小巷深处的地道餐馆和摊位。 张红英好奇的问:“你怎么懂这么多?” 沈建珍递给她一本书:“喏,我们高中时候学校发的。” 原来各个市都编过一批文化方面的书,发给了学生。 书上讲解了每个镇的历史,美食。每个景点的来历,甚至还配有精美插图。 也不知道哪个人才想出来的,这些书明明应该是导游必备的,却发给了学生。 也就是沈建珍酷爱看书,才把这些书翻了又翻。 像陆稿荐,就有好几种传说。 一种说法,是陆稿荐的创立与一位名叫陆稿的人有关,他原本是一位文人,但在动荡的时代背景下选择了经商的道路,开设了这家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店铺。 传说中,陆稿对美食有着极高的追求,不仅亲自挑选上等的原料,还不断改进制作工艺,力求每一件产品都能达到最佳的口感。据说,为了找到最合适的香料配比,他曾遍访名山大川,四处寻觅稀有的香料植物,甚至不惜代价从远方引进独特的调料。正是这种精益求精的精神,让陆稿荐的产品逐渐赢得了顾客的认可,成为了当地人心中的美味象征。 还有一个故事讲述了陆稿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救了一位落难的老人。这位老人其实是隐居的名师,为了感谢陆稿的救命之恩,便传授给他一套独家秘方。这套秘方使得陆稿荐的酱鸭和其他腌腊制品的味道更加独特,远近闻名。随着时间的推移,陆稿荐的名声越传越广,吸引了更多的人前来品尝购买。 此外,还有说法称陆稿荐曾经接待过清朝的皇室成员或高官显贵。据说有一次,某位王爷路过苏州时,特意前来品尝这里的酱鸭,并对其赞不绝口,于是赐予了店铺一块匾额,上面题有“陆稿荐”三个大字,这使得陆稿荐的名气更上一层楼,成为了当时苏城内外无人不知的名店。 书上写的第四则故事,苏州有一家烹制酱肉的小店,店主姓陆。起初,门庭冷落,生意萧条。一日清晨,店前躺一老者,衣着褴褛,发发花白,身铺草席一领,一双钵盂两口相对,放在脑后当枕头。店主见状心生怜悯,急忙扶起进店内茶饭相待。老者食后然不语,遗留下草席扬长而去。店主煮肉缺柴,便把破草席丢入炉中。不料这锅肉酥润浓郁,异香四溢招来路人纷至沓来,争相购买。众人问其故,店主便将前情一一叙说。原来这老头不是凡人?两口相对,即一“吕”字,原来吕洞宾伙同众仙一行八人横渡东海,赴王母瑶池崛桃盛宴归来,是农历三月初三,恰是吕洞宾的生辰。今念店主心诚,遂使仙火助燃。自此,这家肉店闻名姑苏,生意兴隆,财源茂盛。店主便将肉店易名为“陆稿荐”。 沈建珍从以前不敢开口说普通话,到现在对各种典故故事信手拈来,侃侃而谈。张红英笑微微: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错觉。明明我们是好姐妹来着。 八九十年代,很流行一些跟旅游相关的日用品。绘着旅游地图的扇子、水杯,还有印着各景点传说故事的书。 什么西施、夫差,什么虎丘,普陀山南海观音,都是脍炙人口的故事。 以前的老人很会讲故事,大家唯一的娱乐也是听故事。 现在长大了,终于有机会去传说中的地方看看,张红英满意极了。 她好像是又一遍认识了自己所在的这块土地。 原来她说的方言,听的传说故事,吃的食物,都是样样有来头,道道有说法的。 甚至对着不同的景色,大学生们都能背出来一些诗句,与现实相对应。 怎么办,对文化人,好像更向往了…… 张红英听的心向往之。等她将来有了孩子,最好是个女儿,一定要叫她好好读书,好好背诗。最好还去学一下弹琴。 这些大学生,他们有的会篆刻,有的会书法,还有的会武术,还有人会打架子鼓,弹吉他。 什么都不会的,只有沈建珍,张磊,还有那个带绣花锦来的农村孩子。 张红英一直以为“兴趣班”是后面才流行的呢,原来城里孩子,即使是七零后,八零后,也很多多才多艺。 就连农村娃张磊,他也对历史颇有研究,常常在参观园林或是寺庙时,给大家讲述背后的故事,让这些古老的建筑仿佛有了生命一般。 而且同学起哄,说张磊会说三国演义。张磊谦称:小时候听收音机,听了就会了,经常课间说给同学们听。 晚上宿舍夜谈,有时候他还来上一段。 张红英羡慕极了:真的都是人才啊,说话又好听。 第144章 那又怎么样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进入五月,沈建珍跟张红英说,她要返校了。 要回去写论文,要准备答辩。 这家单位,招了八个实习生,最后留下来四个。三个是干活的,另一个,他舅舅是学校校长,能得到留下来是情理之中的事。 其他的,都要回到学校再听安排。 沈建珍曾经听说苏州工业园区有招人,但是转了半天,没看到哪里有招聘。 “所以你打算怎么办呢?”张红英担忧的问道。 倒不是担心沈建珍会没有工作。前世她也是毕业前夕才拿到了一所学校的通知。 而且,因为大家都开始想读高中,导致高中扩招,老师不够用。他们这一批学生毕业回原籍后,都参加了教育局组织的考核,安排到各个学校教书了。 其他人可能会担心回原籍,沈建珍这种原籍就在经济发达地区的人,完全没压力。据张红英所知,他们同学,八成都是回原籍的。工作后,结婚成家,生孩子,买房又基本上同步,最后一个小区能找出来四五个同班同学……孩子是同班同学,一开家长会,父母也曾经是同班同学。 留在家乡的好处,是无穷的。只不过安逸消磨人的意志。张红英还是希望她能带着自己发财。 沈建珍苦恼的挠挠头:“我也不知道怎么办。 看学校给我分配去哪吧。 如果分的单位好,我就去上班,分的单位不好,我就停薪留职下海。 反正现在我阿爸也能养得起我,实在不行,我们继续开店也行。” 张红英:……怪我喽? 不过想了想,张红英还是劝道:“你想不想去北京,或者去深圳?听说那边很发达!” 沈建珍摇头:“不想哎,我觉得我们苏州就挺好的。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别人都想着要来苏州呢,我干嘛舍近求远。” 张红英:……完了,我把你斗志给干没了。 倒是沈建珍问了:“阿英,你对张磊怎么看?” 张红英笑了:“怎么,看上人家了?” 沈建珍恨铁不成钢:“上人家看中你了。” 张红英瞠目结舌,用手指指着自己:“我?一个大学生,马上要工作的国家干部,看上我?” 沈建珍不满她对自己的看低:“你怎么了? 白净漂亮,气质像茉莉花的江南小镇姑娘,张磊很喜欢你的好吧? 这些都是他的原话。 他说他在栖霞山那次就喜欢上你了,但是吧,刚开始他一直想要回老家,所以也没对你表白。 在苏州实习这段时间,他喜欢上苏州了,觉得跟你有前途,就托我跟你说说。” 张红英反问:“可是留下的四个人里,没有张磊吧?” 沈建珍点点头:“嗯,这次留下的四个人里没有他,但是大学生,想要在这找个工作,不难的吧? 我听说一个大专生在工业园区工作,工资都开到一千八了。” 张红英缓缓摇头:“不是这么简单的。外地人来苏州安家落户,户口也要指标的。 然后还要买房子。 别看工资可能不低,但是攒够钱买房,不知道猴年马月了。” 沈建珍:“你都有两套房子了,还怕他买不起房? 你不是一直喜欢有文化的人吗?” 张红英失笑:“你傻不傻啊,喜欢能当饭吃吗? 我们爸妈都是见了一面就结婚,过一辈子肯定不会是因为喜欢。 我那个远房堂哥,刚开始结婚,还是自由恋爱。那他当时也是喜欢的吧,几年前离婚了,离婚后再找到老婆,比他女儿只大一岁,刚刚十七岁…… 喜欢是最不靠谱,最没根没据的东西。” “但是,你已经有这么多钱了,还不能要自己喜欢的东西吗? 你要是没钱,你才想找有钱的。 你的钱,已经足够花了。我觉得可以舍弃点经济方面的要求。”沈建珍目前还是个理想主义者。 张红英笑着摇摇头:“贫贱夫妻百事哀。 你阿爸跟姆妈,穷的时候闹了多少矛盾啊,光是为了你读书,每次开学前就要到处借钱。 我还是要找个有钱的。 张磊一看就很穷,实习这段时间,每天就穿的一套运动服。都没看见过他换。” “多少钱算有钱嘛!”沈建珍嘀咕:“我老早以前觉得自己也要找个有钱的,可以天天吃肉。现在感觉,天天吃肉也就那么回事。 我还是找个帅的吧,每天起来看见心情都好。” 张红英支持:“没错,长的好看的,犯错了也更容易被原谅。 长的太难看,犯错了只想一巴掌拍死他。” 沈建珍无语,又看了看张红英:“那我这就给他回话了,说你没看上他?” 张红英抓狂:“你怎么能这么说?” 沈建珍:“……这不是实话实说吗?” 张红英:“我不是没看上他,事实上,我还挺看好他的。 但是看上,看好,跟能过日子,那是两回事你知道吧?” 沈建珍摊摊手:“请问我为什么会知道?” 张红英:“我说不清楚,但是我给你举个例子吧。” 张红英摘下路边一朵野花:“就像这一朵花,你看了觉得好看,你就摘下来了,你带回去插花瓶里了,过几天花谢了,你就扔了。 等下回看上别的花,你再摘就是了。 可是如果这朵花有自己的想法呢? 你把它摘回去,最后你又发现它枯萎了,或者不够好看了,又扔了,花是什么想法?什么感受?” 沈建珍摸摸张红英额头:“你现在奇奇怪怪的。 如果是我,及时行乐。管它花怎么想的呢。 如果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就分开。 只不过这么多年没有一个人刚好看上我,又被我看上。要不我肯定就谈了。” 张红英笑:“因为你说,张磊觉得我像茉莉花一样。 但是如果他真的跟我在一起之后,很快就知道我没文化,又很笨。 他跟我说什么,我都只能嗯嗯嗯。是吗,真的啊?好厉害。 说不出半点有用的来。 他很快就不会觉得我有意思,而是觉得无法沟通。 他说我这些,还不如说就喜欢我有经济基础呢。 漂亮不能持久,气质好不能持久,至少有钱这件事,我还可以持续很久。 要不,就算喜欢,那又怎么样?” 第145章 我不信爱情 张磊返校之前,特意约张红英见了一面。 张红英不太情愿。加起来也是活了六七十的人了,对爱情这个东西,前世没结婚时都没惦记过。更何况如今。 张红英出生的时候,还没计划生育。家家户户好几个孩子,一个村子,同龄姑娘总也有几十个。 进厂以后,年龄差四五岁范围的,都成了一个厂里的工友。 整个青镇就不到三万人,姑娘们几乎都认识。 以往走出去的女孩子,每年不过一只手数的过来。沈建珍这一届厉害一点,出去了十来个。 在张红英的看法,不管什么学历,从事什么工作,嫁个谁,过的好不好,都是看运气。 最惨的一个,是结婚后没多久,孩子还没出月子,男人骑着摩托车冲进了水塘,她年纪轻轻就做了寡妇。 同样大龄光棍,娶了外地老婆的。有像沈大林一样对老婆特别好的,也有天天对老婆冷暴力。 所以张红英觉得,两个人还是互相有所图的好。比如说,你图我有钱,图我能挣钱。那你为了持续花我的钱,就得对我好。 张磊这种,说什么喜欢,简直是空中楼阁。 她没心思跟小男孩过家家。 男人都觉得找老婆应该找谈得来的。其实张红英也是,得找个在一起不停有话说的。 找个大学生,名气是好听了。但是过日子,谁过谁知道。你说风花雪月,我说柴米油盐,有什么劲啊。 但是沈建珍鼓励她去见一下。 如果不是不喜欢,只是觉得不合适,可以把话说清楚嘛。 五月的天,已经有点热了。但是晚上还很凉爽。 路灯很昏暗,两个人压了半个小时马路。 谁都没说话。张红英有点尴尬。这曾经也是个让自己面红耳赤的男孩。这算什么呢? 良久,张磊开口:“你是不是嫌我没有房子?” 张红英一愣:“啊,不是。” “那你是……”张磊也想着反正要走了,这辈子不会再见面,也不怕尴尬,就问了:“我第一次看到你,发现你会脸红。就觉得这姑娘好可爱。 我觉得女孩子不会在自己不喜欢的人面前脸红的。 我觉得你对我是有好感的。” 张红英嗨了一声,承认了:“没错,你的确是我幻想中对象的样子。 可是只能停留在幻想中。 就像看电影,看戏,故事里面再精彩,都有散场的时候。 散场后会留下一地瓜子皮,烟头,果核。 我不喜欢。” 张磊:“我认定了一个人,就不会变。所以你可以有信心一些,没准我们不会散场呢?” 张红英摇摇头:“我承担不起这个风险。 男人四十岁,都一样可以找十几二十岁的姑娘,只要足够有钱。 女人不一样。女人要是离婚了,以后再跟谁过日子,都是凑合。 我不希望把婚姻建立在流沙上。” 张磊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他还是抱着上大学时候追女朋友的心态。看到喜欢的女孩子,总要试试。谈不下去,那就分手。但是张红英考虑的直接就是婚姻。 但是张磊又不太死心,又提议:“那我们可以先谈一段时间的恋爱,接触时间长了,你就会知道我们能不能结婚,结婚了会不会离婚。 到时候觉得不合适可以分手。” 张红英笑了笑:“我是农村姑娘。 我们没有谈恋爱这个说法。 如果相亲相中了,见几次面,就该准备结婚了。 所以如果我答应你,就意味着我们很快就得结婚。否则我会被人唾沫星子淹死。 我一个小伙伴,相亲后刚刚表示满意,对方又反悔了。 八字没一撇就结束的事,那小伙伴都被人说了很久,她有一个月都没敢出门。 所以,我不大相信爱情这个事,都是谈条件。” 张磊仰头看了看月亮:“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太晚了他们会担心的。” “谢谢你。”张红英说道。 “谢什么,应该的。”张磊回道,然后把张红英送到单元门口。 看着张磊离去的背影,张红英默默说道:“要谢的。并不是应该的。” 因为有人对自己“一见钟情”,有人夸自己像“茉莉花”,这件事本身,就那么让人高兴。 乡下的小伙子,哪里会这么夸人?顶多说:“白得来!”“漂亮!”“条杆子好” 没什么好听的词。 嗨,哪家姑娘被人夸过像茉莉花呀? 张红英乐淘淘的一头倒在床上。 沈建珍回校写论文,准备答辩去了。张红英也回了趟白镇。 旅游小镇的规划听说已经开始了。她得回去,看看上面是怎么说的。 征地,拆迁,重建,都花了很多年,陆陆续续建成的。 张红英买的那个住宅,应该是规划里的第一批。 张红英可不希望自己因为人不在场,而被忽略过去。 沈建珍返校后发现,绝大部分人,都已经确定了工作去向。 她实习的单位没能留下来,但是也有其他单位给她打电话。 用人单位甚至说了,如果有其他同学想在苏州工作,也可以介绍给他们。 沈建珍是有点难以置信的:“你们招人,不应该跟学校联系吗? 我私下介绍能行?” 对方才扭扭捏捏的说:“这是不是,有人想在苏州工作,然后把户口落在苏州?” 沈建珍说:“苏州落户口也不难啊。” 对方被沈建珍的迟钝搞无语了,才说道:“三万块钱,解决工作跟户口。 你是本地人,返回原籍也不愁户口。 可是其他地方的人呢?” 沈建珍把这事当笑话说给张红英听:“谁会花三万块钱去买个工作啊? 这买的是工作吗? 你要干几年才能攒下来三万啊。” 张红英却没笑。 三万块钱买个工作,也就沈建珍这样不谙世事的,才会觉得可笑。 有很多人,想花钱去买一份工作,都找不着门路……不过张红英没有给她解释。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怎么样都不会明白的,甚至觉得好笑。 如果张磊有三万块钱…… 张红英摇摇头,把这件事甩出脑海。 第146章 拆迁开始 江南水乡的一个宁静角落,白镇以其独特的古建筑和传统的水乡风貌而闻名。 但是现在是九十年代,距离旅游大热,还有一段时间。 后世“特种兵式旅行”、自驾游,都跟交通迅速发展挂钩。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高铁,才让淄博烧烤、天水麻辣烫有那么高的热度。 而哈尔滨的“讨好型市格”养成,前提是是因为旅游带来了巨大收益。 2024年底,有人用ai做出来一艘冰雕航母,很多人都以为那是真的——因为大家对哈尔滨给予的期待已经有点高。 只有张红英知道,随着当地政府宣布将白镇改造成一个集旅游、休闲、文化展示于一体的古镇景区,这里即将经历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 白镇先被列入了首批历史文化名村名镇。 为了确保开发的顺利进行,政府制定了拆迁补偿方案,并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与居民沟通和协商。 这一行动开启的号角,就是很多人下乡收购条石。 江南一马平川,以前大户人家盖房子,门前会用条石砌起来一层台阶,防止雨水进屋。 夏天台风来的时候,河里水位会上涨,所以用条石把整个房子架高一两米很有必要。 而下河洗碗,洗衣服,甚至倒马桶,也都用条石修筑了完整的浜岸、汀步,也都是用条石修筑。 近年来随着水田消失,自来水普及,内陆的河沟岔子,渐渐的变成了臭水洼,死水潭。以至于原来修的整整齐齐的水边建筑,都失去了功效。 一直要到2020年前后,政府以及水利部门才会开始拨款重新修筑。 现在,这些条石,就都被人卖了。 一百斤石头卖几十块钱……村里的败家子们,自动把条石划拉一下,全卖了。 沈建珍把这个事当笑话告诉张红英。她跟家里保持密切联系,这件事还是沈建兴告诉他的。 沈家祖上也曾经阔过,门口有好几块条石。 吴小红虽然养鸡赚钱了,不代表她不再爱钱。她还是什么东西都想换成钱的性格——门口的条石被卖了个精光。 最后一块,是沈建珍以前最喜欢坐着发呆的。沈建兴在吴小红要卖的时候,拦住了:“姐姐说这块条石不能卖。留着坐一坐多好。” 所以只保留下来了这么一块。 张红英不关注条石,但是关注拆迁。她问沈建珍:“如果白镇要打造成旅游景区,你要不要买一些房子或者商铺?将来租出去也会有很多钱啊。” 沈建珍没有经历过后世那个旅游大热的年代,她觉得没有必要。不过听说张红英的房子要拆迁了,建议:“拆迁的时候你千万不要拿赔偿款。要商铺,或者房子。 我们前几个月出去玩,你也看到了,景区随便卖点什么都可以赚钱的。 你要是多要几个商铺,一辈子都可以不愁钱花了。 都说一铺养三代。” 张红英当然知道,但还是谢过沈建珍好意。 对开发旅游景区这事,大家心态不一。 有人觉得,这破破烂烂,又潮湿的房子,政府给钱,赶紧搬搬搬。要什么房子,我要经济补偿。我要去大城市。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每当想到即将到来的暴富,张红英的心中充满了复杂的情绪。她既渴望尽快达成协议,又害怕错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最终结果的因素。直到政府带来了更加细化的补偿方案——不仅有相当于市场价120%的现金赔偿,还可以选择获得新旅游公司5%的分成,张红英才真正松了一口气。旅游公司,谁也不知道这将来会是多大的一笔钱。 在整个白镇,像张红英这样积极面对拆迁的人并不是大多数。邻居们对于此次改造持有各种不同的看法: “我儿子去上海了,一直喊我去养老。拆迁了正好补一笔钱,也可以给他们换套大一点的房子。”经过深思熟虑后,他选择了接受货币补偿,准备用这笔钱改善生活条件。 “我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年,突然要搬家,真的很难适应。”她担心离开熟悉的环境后会找不到归属感,所以迟迟不肯签字。最后,政府决定建一个新村,不愿意等待原址回迁的人,可以都搬过去。 孙好婆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也不太好。“我不想折腾了,只想安安稳稳地度过晚年。”对于她而言,搬到陌生的地方意味着更多的不便。最后,一套靠近医院的新商品房,打动了孙好婆。 他们都选择了新房子,或者离开老住宅区。 其实像孙好婆的想法最典型:修啊修,改啊改,要什么时候我才能搬回来?只怕到闭眼都看不见了。 别人家已经用上了抽水马桶,用上太阳能热水器。我们这些老房子,要挖下水道,要铺设水管,那要几年才能搞好啊? 我还是想太太平平过几年。” “老房子住了几代人,那肯定是有感情的。但是感情有舒服重要吗?乡下人几十年就盖一次房子,全部拆掉重新盖过。我们镇上人难道还及不来乡下人会享受不成?” 但是,这就出乎了拆迁部门的预料。 那么多人,几百户,只有七户选择了原址回迁,享受分红。 六户是不舍得离开老宅,他们笃信风水:政府出钱给翻修房子,这么好的事,肯定是房子风水好。不能搬走。 但是这样,拆迁部门手里就积压了太多房子。这会占用资金流……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他们原先预计,是八成都要搬回来的。 张红英是知道未来的发展的。 张红英的房子,土地面积就有两百多平。 她选择了原址回迁。 在听说拆迁部门要一条街的商铺准备对外售卖后,张红英高兴坏了。 最核心区域的商铺,景点是自己经营的。但是这条街道,正对景点门口。未来大巴车停靠以后,大家都得从这进景点! 张红英算算自己手头的钱——还是只够买十间左右铺子。 张红英打电话给沈建珍:“把你的钱都借给我。” 沈建珍知道张红英要买商铺,虽然不理解,但是也支持。大方把钱都给张红英汇了过来。 第147章 商铺 事实证明,张红英不是唯一的聪明人。 沈大林听说沈建珍把钱都借给了张红英后,自然要问一下张红英要那么多钱干什么——这些年就算是南京店的收益沈大林不知道,苏州店分了多少钱给张红英,他还是一清二楚的。 沈大林相当精明,可不是张红英那种只能通过看存折才能搞明白自己有多少钱的糊涂蛋。要不,一个孤儿也不可能给自己娶老婆,盖房子,还生了两个孩子。他无父无母,晚年却比所有老人都过的阔绰。 白镇改造,开发旅游的事,沈大林自然是知道的。但是他没有想过这里面有他们什么事。 现在——张红英把全部身家都拿去买了白镇的商铺,这财神奶奶,必然是又有了新的财路。 那还等什么? 沈大林把他这几年攒的一百万,都给张红英送过来了。 他不会汇款,为了避免遇到小偷,沈大林是拿个破蛇皮袋,把钱装过来的。 一百万,可相当不轻。 那个装钱的袋子,以前有几次用来装鸡,臭烘烘的,上面还有隐约可见的白色残留。 沈大林上公交车的时候,不知道挨了多少白眼。 大家都知道他在苏州开了家店,能挣点小钱。 但是这小钱有这么多,出乎所有人意料。 沈大林是在管理处找到的张红英,她正在谈购买商铺事宜。 因为商铺卖的没有想象中好,管理处好给张红英拉新优惠。拉人买一间商铺,可以给两千块钱管理费。 给现金是不被允许的,但是拿一份合同,将来给管理处,一次次抵扣管理费,那是政策之内。 沈大林一听,把张红英拉了出去:“你等等。” “阿叔,你怎么来了?”张红英纳闷。 “哦,我听说你要买店铺,跟建珍借了钱。说有多少要多少。这不是我手头有钱,就给你送过来了。” 张红英被蛇皮袋臭的后仰了一下。 沈大林嘲笑道:“嗨,你还嫌钱臭!”话里全是笑意:“没人能想到吧?穷的掉地的沈大林,手里有了一百万!” 张红英喜出望外:“阿叔,你哪来这么多钱?” 沈大林:“当然不是偷的抢的。先别提了,我本来想借钱给你的,但是刚才听了一下,有了个新的主意。” “啥主意?”张红英还在被村里最穷的沈建珍家有了一百万震撼。 不过想想也能理解。苏州店铺的分成,沈建珍拿15%,她拿25%。但是沈大林一个人是可以拿60%的。 还有贩鱼赚了毛三十万,贩鸡也赚了几十万…… 这么算算,确实这一百万的来路清清白白。 沈大林看了一眼张红英:“这么简单的事…… 你要是一个人买商铺,就享受不到两千块钱管理费的抵扣了! 你可以介绍我自己去买,然后你享受抵扣。 或者我们俩一起买,咱们也不要抵扣,要个折扣多好!” 张红英:“……还可以这样?” 沈大林把张红英往边上一拉:“我去跟他们谈!” 姜还是老的辣,沈大林不仅仅是把折扣谈了下来:超过十套,九五折。超过五十套,九二折。 为了帮张红英享受“介绍新人”的抵扣,他把商铺写在了自己名下。 沈大林甚至问道:“能不能分期付款,能不能按揭贷款?” 张红英:“阿叔,你把钱全投进来了,婶婶不反对?” 沈大林笑笑,又从蛇皮袋里摸出来一个小袋子。 也不知道解开了多少层塑料袋,里面露出来一个布包。 布包里,竟然也是厚厚一沓钱。 “喏,你婶婶的态度在这里。”沈大林笑眯眯递过去。 原来吴小红养鸡,虽然养的不多,一年总也养三四千只鸡。她平时什么都懒得动,养鸡养鸭这些小动物,却分外热衷。 这些年,竟然也攒下来几万块钱。 张红英叹了口气:“我这才是真的服了你们一家。” “我家老太婆说了,她阿爸以前在镇上给人当长工。做了一年下来,地主不肯给钱,说是钱不够了,拿了两棵白果树,要抵一部分工钱。 他的同伴拿了工钱,他拿了白果树。 几十年过去,现在白果树每年都能卖七八百块钱白果。那个拿工钱的,回去也就是买了一斗米。 她虽然不知道这个旅游是个什么东西,但是镇上买个商铺,自己做做生意也好,租给人家赚租金也好,就好比是买棵果树种种了。” 张红英:……所以,根源是那个宁愿不要彩礼,贴嫁妆,也要把女儿送到能吃饱饭的地方的老头子吗? 他不要彩礼嫁了个女儿,换来的是沈大林诚心诚意帮扶岳家几十年,对病弱的女儿不离不弃。 也算是互相成就了。 沈大林背来一袋钱,换成了二十五家铺子。 “好了,我回家洗洗去。 一身鸡屎味。”沈大林嫌弃的闻了闻自己身上。 “好的,阿叔,”张红英笑眯眯的送别沈大林。 张红英重生一次,带发达的是沈家。但是对这么一家人,她确实是佩服的,也心甘情愿带他们发财。就冲着他们一家,一点迟疑都没有,就愿意拿出全部身家借给自己,这家人,就值得。这是一种豪侠之风。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知恩、感恩。 张红英确实有点想吃嫩草了。 张红英自己的钱,只够买了十家店铺。包括拆迁分到的房子,她也选择了门面房——跟夫子庙那套房子的格局很像,两层小楼。加起来十五套门面。 白镇后来发展到特别大,所有的街道都盖成了二层小楼的格局,样式古色古香。但是游客最爱逛的,就只有现在这条街。 随便一家店,年租金就能租到二三十万。 等她到了退休年纪,一年租金就几百万,那生活有多美好,张红英简直是不敢想象。 一时之间,张红英连粉天下的梦想都有点淡去。 这样安耽过日子,好像也不错了哈? 张红英一直是个很容易知足的人。 前世但凡两个老人没有这么偏心,张红星没有这么贪心,她倒不至于气到重生。 不过躺平是没这么容易躺平的。张红英还没结婚,张红星那边又闹妖了…… 第148章 抛弃 高秀娟没了之后,李小芳也给张红星相过一些对象。 毕竟张红星虽然孩子都有了,但实际上他属于抢跑。论实际年龄,张红星到现在也不过二十二岁。 正常情况下,22岁刚刚到法定结婚年龄呢! 但是,高秀娟没了,她生下的女儿还在。已经三周岁多了。 张红星长的不赖,嘴皮子也会说。 但是他现在成了老大难问题了。 同龄人都相看好了,程序也走到差不多了,只等着年龄到了就领证。 现在很多人是先办酒,住一起,等到年龄到了再领证。 大部分人都是这样“抢跑”,领证的时候,孩子都快出生了。这样不浪费时间,能早点把孩子生下来。 因为独生子女政策在这一带贯彻的很彻底,如果第一胎是儿子,就不能再生了。第一胎是女儿,那么女儿七岁以后,可以再生一个。如果第一胎不抓紧,生第二胎岂不是得三十了?后世可能很多人三十岁还感觉自己是小孩子,但现在,三十岁再生孩子,就感觉很老了。 但一向算是条件不错的张红星,现在成为婚恋市场的最底层了。 除了有个女儿,还有个没有出嫁的姐姐。 这两样都是减分项。 好好的姑娘,谁愿意去当后妈呢? 要说是张红星人才特别好,或者特别有钱,找个年轻漂亮的姑娘也不是不行。 但是他没钱!干活拈轻怕重,收入约等于无。还有一个女儿。 这个女儿,无论怎么样都逃不过去。 若是他年龄再大一点,四五十了,哪怕只有三十岁都好,可以找个离异或者丧偶的。偏偏张红星的年龄也很尴尬。相亲,一般是男方比女方大一两岁的。那么张红星只能去相未婚姑娘。 所以屡次找人说亲,几乎都是在媒人那一关都过不去。 小姑娘取名叫张勤勤,张小树给取的名字。他的想法一目了然:希望孩子勤快。将来能好好干活。 张红星已经尝过了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再叫他单着,比死还难受。 偏偏平时招惹人无往不利的那张小白脸,在熟人社会的圈子里一点用都没有。 大家谁不知道谁呢? 就连外地来的打工妹,也再没高秀娟这么傻的了。 于是,张红星一狠心,对张勤勤说:“走, 哥哥带你出去玩。” 张红星怕影响自己的生活,从来都自欺欺人,不让张勤勤叫自己爸爸的,只叫哥哥。 三岁多的孩子哪里懂什么?就跟着张红星走了。 好在张红星只是个普通人,他就算是想把孩子卖了,都找不到人。大量打工妹进来后,平衡了婚恋市场,人贩子已经绝迹很多年了。 张红星刚刚听人说,有人生了个先天残疾的婴儿,扔运河里了。张红星抱着张勤勤的第一站,就是京杭大运河边上。 但是,张勤勤已经三岁多了,能说会道,小嘴巴甜甜的一口一个哥哥,一直讨好张红星。 张红星剩下的那点人性,让他没办法把整个活生生软绵绵的孩子扔河里。 他大脑里隐约知道,扔婴儿或许没人追究,扔三岁孩子,会有麻烦。 张红星带着张勤勤的第二站,就是去了火车站。 一路从鸭湾村走到青镇,再从青镇坐客车到市里。 汽车晃晃荡荡,把张勤勤晃睡着了。 张红星就找了个没人注意的空档,把张勤勤留在汽车上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没了的妈在冥冥中保佑。张红星刚刚下车,张勤勤就醒了,好一通号啕大哭。 车上本来就嘈杂,刚开始张勤勤的哭声没人在意。后来她哭的太久了,才有人吼:“谁带的孩子?还不赶紧哄哄!” 然后,一车乘客才发现,这个孩子,没有大人陪同。 张红星一个人回了家,李小芳和张小树从地里回来,发现张勤勤不在,还问张红星:“勤勤呢?打中觉还没醒吗?该喊她起来了。要不晚上不好困。我忙一天吃力的要死,夜里没心思哄小人的。” 张红星闷声道:“放掉了!” “啥?”李小芳惊讶到不行。猫啊狗的,不想要了,带到很远的地方去放掉,经常听见。 孩子……即使是计划生育最严的那段时间,偶尔听说有人要带去火车站放掉,究竟也没人实行过。 李小芳也是没想到张红星能这么狠心。 养一条狗,养三年也有感情了。尤其是张勤勤从小没妈,跟着李小芳长大。从小没妈的孩子,就特别有眼色,嘴甜,乖巧。带了几年,李小芳已经舍不得把她扔掉了。要是刚刚出生的时候,倒是巴不得这个扔掉。 张勤勤在外面也没待多久,刚好遇到了沈大林。 沈大林听见孩子哭,忍不住打量了一眼,又一眼,又一眼…… 虽然说孩子,很多都长的差不多,大家都白白嫩嫩,非常可爱。 但是这个孩子,怎么跟张红英那么差不多呢? 张红英小时候,就是长这样的,当然那会条件不好,大家都缺衣少食,会瘦很多。 沈大林左看右看,觉得这个孩子,真的很眼熟。既像张红英,也像李小芳。 落单的孩子,就很受关注。 乘客们七嘴八舌,开始问张勤勤:“你跟谁出来的? 你家大人呢?” “你叫什么名字?” “你几岁了?” 张勤勤看看这个,不认识。看看那个,还是不认识。看着整整一车的陌生人,张勤勤哭的嗓子都哑了。 沈大林常年待在苏州,只有周末,还有学生节假日才会回家,还真没见过张勤勤。张勤勤自然也没见过沈大林。所以沈大林无法确认这孩子是不是张红英侄女。 都有养女像家姑的说法,这娃娃这么像张红英,八成有血缘关系。 等到下车的时候,司机和乘务员都决定报警。 沈大林想了想, 还是开口:“我看她有点像我们村一个人。你们送到哪个派出所,我等下让她家长辈去认一下。” 沈大林不认识,张小娜夫妻跟张小树家住隔壁,如果真是张勤勤,他们肯定能认出来。左右就是跑一趟派出所的时间…… 第149章 张勤勤 张小娜一家,为了方便,就住在由沈建珍买下的仓库房改建的农民房里。 沈大林先跟着司机和乘务员去了一趟派出所,又回去找人。 张勤勤如果再小一点,也不是没有人愿意收养。有些人生了孩子不想要,有些人却死活怀不上。 但是张勤勤已经三周岁多了,按鸭湾村的算法,那就是已经虚五岁。这样的孩子,马上要上幼儿园,已经记事。就算是还说不清个所以然,也知道自己父母是谁。所以没有人想要收养她。 张勤勤哭的累了,却还不肯停。又累又饿又害怕的小姑娘,从扯着嗓子嚎哭,到小声抽泣。 她小小的脑袋里,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张小娜听说她侄孙女可能丢在了苏州,先是不太敢相信的:“怎么会?我阿哥阿嫂连镇上都不大去的。” 沈大林才道:“那不是还有张红星,经常往外跑的。” 张小娜还是不信:“不可能,张红星不喜欢这个女儿,从来不管她的。怎么会带到苏州来?” 沈大林提示:“张红星最近几年一直想对亲,都没对上一个。 女的都嫌弃有张勤勤在,不想当后妈。 所以你们说,他有没有可能不是想带勤勤出来玩,不小心忘记。而是根本就是想扔掉她?” 张小娜一脸的不可思议:“这也太作孽了吧?” 她男人却道:“那个小畜生,还真有可能做得出来。”他对张红星印象很不好。从小就是个坏胚子,一家子,从小到大,没一个好人。 “那现在怎么办?”三个人商量。 “要给他们送回去吗?”沈大林问。 “送回去再叫他们扔一次吗?” “现在就是不知道是张红星一个人的主意,还是他们商量过的。” 既然张红星想要扔掉女儿,那这次被他们送回去,下次很有可能再扔掉。 天大地大,想要一个小孩子无声无息消失,太容易了。 乡下人家又不像城里人对孩子看的紧,每年都有出意外的。爬树摔下来的,在河里不小心溺水的,甚至睡觉不小心把自己闷死的都有。这些还是真的意外。如果家里人想要她出意外,就更容易了。 “要么你打个电话回家问问看,看他们是什么态度。”沈大林对张小娜道:“要是他们不想要了,送福利院去也好的。家里人不管,国家肯定会管的。” 电话还是要打到沈二林家。 “喂,啥人了?”对面刚刚接起电话,张小娜就喊:“阿娥啊,你帮我去喊一下我大哥大嫂听电话。” 她话音刚落,对面就噼里啪啦喊起来:“他们现在唔冇空。 小人不见脱了,老老头老太婆出去寻小人了!” 张小娜一愣,看了看沈大林。 沈大林轻声示意她再问:“噶么张红星呢?叫伊来听电话也可以的。” “噶么我侄儿子呢?伊也去寻小人了?”张小娜问道。 “只屁啊!伊讲不见脱就算了,寻勿着顶好,寻回转伊还要丢掉她。。”姚金娥兴奋的很。 鸭湾村哪里有过这样的热闹啊。 “噶么哪哈办呀?”张小娜自言自语。 姚金娥听见了,以为是在问她:“一个村子人都去帮忙找人了。 村里高音喇叭长远没有响过了,这次大队书记在高音喇叭里喊了。 只要人还在,肯定能找到的。” 她的声音相当亢奋,激动。 这倒不是个什么坏人,大坏事不会做的。平日里有点逢高踩低,对沈大林一家很看不上,所以沈大林连通话都不想跟她通。 要不是沈家一直是最穷的人家,不敢一下子露富,他宁愿自己家装个电话。 现在听见姚金娥这种话语里掩饰不住的兴奋,沈大林点了支烟,走了开去。 几分钟通话,用了五块钱。 “人家既然在到处寻人,还是给他们送回去吧。”张小娜道。 沈大林把香烟扔在地上,用脚碾了下,才道:“我们先去派出所看看。认认人。 没准那个小姑娘还不是张勤勤。” 三个人赶到派出所时,已经夜深了。沈大林还大方的打了辆出租车。 张勤勤还在哭。也不知道小小的人,哪里来那么多眼泪。 张小娜看见哭肿了眼睛的张勤勤喊了声:“阿勤啊!” 张勤勤哭声一止,抬头看了看张小娜。认得,但是不熟。 她抽噎着喊了声:“三姑奶奶。” 就算是哭成这样,还记得叫人。 找到亲人就好了,派出所的同志也如释重负。这小姑娘实在是太能哭了,好像要把身体里的水都哭出来一样。 鸭湾村的人,都以为小孩是掉河里了,正在全村人抽水塘呢。 有机器抽,也有人在用水桶提水。 好在天气开始暖起来了,要不得有很多人冻感冒。 张小娜的第五遍电话打过去时,姚金娥刚刚看完热闹回来。 电话了叮铃铃响起,在漆黑的夜里,还有点吓人。 “啥人了?半夜把打电话过来,吓人的晓得勿啦?”姚金娥机关枪一样扫射。 “阿娥啊,你去帮忙说一下,张勤勤我们找到了,失剩在公交车上了。 我明天给他们送回去。” 姚金娥掌握了第一手消息,哪里肯放过? 把张勤勤怎么丢的,怎么发现的,怎么认回来的,问了个一清二楚。 等到姚金娥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再到水塘那边时,大家都已经疲惫的不行了。 “不用找了不用找了,小人寻着了。”姚金娥摸黑过去,路上还不小心摔了一跤。 抽水机的马达声音很响,姚金娥喊了三四遍,才有人听见。 “快快快,马达关掉。 我好像听见有人喊,说寻着了。” 马达声停下来,李小芳疯了一样喊:“快抽啊,继续抽啊,我孙囡还没寻着呢?” “寻着了寻着了,”有人安慰李小芳:“你孙囡好好的,没事,没有在河里,听说在苏州呢?” ……李小芳万万没想到,张红星说把小人放掉了,是真的。 她对自己的儿子多少还是有点幻想的,觉得他说的这些都是赌气。 怎么舍得的?那么一点点养大的小孩……李小芳在五月份,二三十度的气温下,冻出了一个哆嗦。 第150章 去向 第二天,张小娜把张勤勤送回了家。 李小芳晕车晕的不行,没办法出门。张小树则是觉得张小娜既然找到了张勤勤,再把她送回来,也就是顺手的事。 一个村里的人,小矛盾或许有,但感情上,在外地遇见了,还是本能的觉得亲切。 张小娜看待张勤勤,跟看自己家里人是一样的。 张勤勤在张小娜的安抚下,终于安静了下来。可能是熟悉的乡音给了她安全感。 哭够了,才开口说渴,说饿。张小娜不敢给吃别的,就给熬了点瘦肉粥。收获张勤勤尿床一次。 第二天上客车的时候,张勤勤又一泡眼泪汪在眼眶里,不敢掉下来。 张小娜叹了句:“真是前世作孽!” 张勤勤扭着身子不肯上车,张小娜劝她:“姑奶奶带你回家,回家找爷爷,找奶奶。” 张勤勤憋出来一句:“不要哥哥。” 张小娜应和:“嗯,嗯,咱们不要哥哥。不要那个把勤勤忘在车上的坏哥哥。” 张勤勤已经把经过说了一遍: 哥哥说带我出来玩。 我睡着了。 哥哥不见了。 真相如何,有脑子的人都能猜到。 但是那又如何呢?说破天,张红星还是张勤勤的亲生父亲。 不管是沈大林,还是张小娜,都乐意帮张勤勤找回家。但是其他的,他们也无能为力。 唯一的好消息,是张小树跟李小芳都在努力的找张勤勤。 经过三个小时的“长途跋涉”,张小娜带着张勤勤出现在家门口。 张小树看了一眼张勤勤,开口道:“回来就好。以后不要调皮乱跑。” 张勤勤看了看张小树,瘪了瘪嘴,眼泪似掉非掉。 李小芳从张小娜怀里接过张勤勤,张勤勤把头埋在李小芳脖子上,哭了起来,眼泪鼻涕糊了李小芳一肩膀。。 李小芳叹了口气:“囡囡乖,自己站会。看把你姑奶奶累的。” 张勤勤又扭着身子要下地。 李小芳细问究竟怎么回事,为什么张勤勤会出现在苏州。 张小娜去了苏州开店的事,李小芳知道。曾经羡慕嫉妒过好一阵子。 张小娜的爷爷,跟张小树的爷爷,是亲兄弟。他们的爸爸是堂兄弟。 他们爷爷那一辈,关系还是很好的。但是妯娌之间,多少有点矛盾,导致堂兄弟之间关系就有点别扭。但是以前那种环境,一家人还是要抱团才能过下,倒也勉强还能保持面和。 张小娜的阿爸张秧猫从小体弱多病,只能巴着张小树的阿爸张大猫。张二猫张三猫倒是各自成家搬走了,互相之间没什么冲突。 再娶妻之后,差距就拉大了。 张大猫的妻子怨恨张秧猫他们不肯搬走,把宅基地空出来,好让他们盖房子。 因为鸭湾村能盖房子的地实在太少了,别人不搬走,他们就没办法扩张。 总之几十年积怨下来,李小芳跟张小娜的关系,是属于能酸溜溜说几句话,但是绝对不亲密的。 尤其是张小娜没有嫁人,还招赘回来,又继续占着宅基地——实在是太不识趣。 李小芳不是什么好人,气人有笑人无这种事,那是出于本性。 但是她也不是什么坏人,平生最看不起的人,成了他们一家的大恩人,李小芳的脸上,也不知道是哭好,还是笑好,表情扭曲的厉害。 “阿娜,你跟我说说说哪哈回事体了?我出去做生活的时候,她好端端在家里打中觉。等我们回来,小人就不见脱了。 转眼间,你们又把她从苏州送了回来。 囡囡一个是怎么跑到苏州去的? 总不能是惹了鬼了,被鬼带走的吧?”李小芳多少还是有点期望,问道。 张小娜看了张勤勤一眼,还没说什么。 张勤勤扑过来,抱着李小芳膝盖:“娘娘,不是鬼,不是鬼。是哥哥。” “你不要瞎讲。”李小芳强行堆起笑脸,轻轻拍了一下张勤勤:“哥哥怎么会带你去苏州? 他平时嫌弃你都来不及。” 张勤勤无声流泪:“娘娘,是真的。 哥哥说带我出去玩。 先是抱着我在河边站了很长时间。那条河那么长,那么宽。” 张勤勤展开胳膊,比划了一下。 “河边风很大。哥哥让我看开过多少船。”张勤勤继续说道:“我看了很久,哥哥又抱起我去坐汽车。” “我们坐了这个汽车又坐那个汽车。后来汽车晃的我睡着了,等我醒来,哥哥就不见了。”张勤勤年纪虽小,话已经能说的很清楚。 张小娜道:“小囡囡怎么一个人去的苏州,我是不知道。 只不过沈大林说是他正好也在那趟从青镇到苏州的车上。 今天很多人回学校读书,车子上人特别的多,所以沈大林也没看见有谁上了这个车。 车子过来古镇,学生仔下去很多后,车子才空了下来。 又过来一段时间,勤勤醒了,哭起来,已经快到苏州了。 她哭的时间太长,有人嫌烦躁,喊大人管管小孩——满车人才发现囡囡是一个人在车上。” 张小娜只说她知道的部分。 司机,检票员,要把囡囡送到派出所。 沈大林其实忙的很,不认识张勤勤。但是他看着张勤勤跟张红英,还有李小芳都有点像,这才找到张小娜。 张小娜连夜去认人,又连夜把张勤勤接回去,哄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给送回鸭湾村。 张勤勤眼睛里又含了一包眼泪,看着李小芳。 李小芳叹息一声,人到中年,心开始有点软了,看到小囡囡这样,她是很心疼的。 张红星走出门来,开口训斥:“一大早哇啦哇啦,吵死了! 死人都要被你们吵醒了!” 李小芳也骂回去:“你个冇良心的畜生! 女儿不见脱还困得着! 我是急的来一晚上没有闭眼。” “寻伊做什么?寻回转有啥用?有伊在家里,我连个两横头的对象都找不着,更别提讨新娘子了。 我不成家,不养小人,打一辈子光棍,你就开心了,快活了。”张红星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怼李小芳。 李小芳气的浑身发抖:\/“我哪哈养出来这样的畜生胚?” 第1章 分家 大家都说张老头两口子感情好。张老头一周前刚刚去世,还在停灵,李老太一头栽倒没起来。 本来两场丧事,就并做一堆办了。 这边丧事从简。人没了,当天去各路亲戚家报丧,第二天亲朋好友叫拢来吃一桌,下午就送去火化。等拿到骨灰盒,回家再吃一桌,就散场了。 吃完饭,亲朋好友们还在高谈阔论,暂时没有走的打算。做饭请的村里专门做席的厨师,自带工人,连碗筷桌子都不用他们收拾。 “红英,”头发已经灰白的张红星喊到:“爸妈都送走了,趁着亲朋好友们都在,我们把家分了吧。” “分家?”张红英愕然。弟弟张红星考上中专出去,家里给他在外面买的房子,现在少说价值上千万。他要分家,总不可能是把那房子分给自己一半吧? “对啊,爸妈人都没了,他们名下的房子,”张红星挠挠头,又说道:“爸妈说都给我继承了。当时叔叔和姑姑都在的。不信你问他们。” 张红英叫起来:“可是那房子都是我和沈永健盖的。爸妈这么大年纪了,怎么可能盖得起这么好的房子。” 张红星为难的道:“可是爸妈说的话我不能不听啊。我要是不继承他们的房子,倒显得我不孝顺,看不上他们留下的东西了。” 一直没走的姑姑张小美也道:“红英,你一直听话懂事。这么大年纪了,反而要跟你弟弟争房子,这让你爸妈走的都不安心啊。” 张红英哭出来:“把我辛辛苦苦一辈子挣下的房子给了别人,他们倒是走的能安心?” “那是你亲弟弟,可不是什么别人。”张小美不满的说道:“那个女儿会要娘家的财产!” 张红英气的脸都红了:“可我是招女婿的!又不是出嫁女!哪个出嫁女会给父母养老送终,哪个出嫁女天天自己的事情不顾,把父母伺候的这么好!” 大家都沉默了一会。 张老头有冠心病,脑血栓。李老太肾衰透析快二十年。不得不说,如果没有张红英这么当牛做马,他们早十几年前就该死了。 二叔张小根出来说话:“红英,你的确对爷娘尽孝心了。你的孝顺,那是十里八村都有名的。 你爷娘到了阎王殿,也说不了你半个不字。 可是祖宅是张姓子孙的,万万不可能给你继承。” 张红英招手:“张宇昊,你过来。你过来,拿着身份证,给姑奶奶,叔爷爷们看看,你是不是姓张的。” 已经三十岁的张宇昊无奈:“妈,算了。 这乡下的房子,爷爷奶奶不想给你,你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 反正我已经在苏州安家了,你就跟我走吧。 这地方,咱以后再也不来了。” 三叔张小草也道:“红英,我看也算了。偏心父母古来多,我爸妈当年分家,也什么都没给我。” 张红英不干:“他们自己的房子,爱怎么分都可以,他们的偏心我没办法。 但是这房子是我盖的,想要给张红星,除非他们一家从我尸体上跨过去。” 沈永健一直没吭声,看到张红英气的面红耳赤,劝道:“你高血压,别太激动了。” 张红英怒吼:“谁都别劝我! 我张红英从十四岁开始,在家里当牛做马,挣钱供弟弟上学,挣钱给弟弟在城里买房子,给父母养老,陪父母看病。 他张红星出过一次面,掏过一分钱吗? 现在两嘴一张,就要把我房子弄走,想的美! 这是我们一家三口的心血,想要拿走,用命来换!” 张红英后悔的要死,早知道当年换房产证,就换成自己的名字了。 盖房子要去镇上审批,原来宅基地证是爸爸张小树的名字。张红英想换成自己的名字,或者她儿子张宇昊的名字。老头却哭丧着脸说,老了,不中用了,以后得住在别人的房子里看人脸色了。万一哪天女婿跟他们生气,把他们赶出去,都没地方说理去。 张红英明知道沈永健不是那样的人,但架不住张老头太会装可怜,一时心软,就继续写了张老头的名字。 就这一时心软,给自己埋下了祸患。 隔房的姑姑张小娜站出来说了句话:“红英这些年不容易,她每天照顾大哥大嫂,还要一星期三次陪大嫂去透析。 世界上再没有这么孝顺的孩子了。 红星你没有养过大哥大嫂一天,拿走大哥大嫂的东西就算了,把你姐的房子留给她。” 张小娜是独生女,也招的上门女婿,的确更能理解张红英的不容易。 招上门女婿,女婿太强了压不住,太老实了只能当老黄牛使,女人顶门立户,比男人累几倍。 张红英的上门女婿就是老实过头了,成天就是不吱声埋头苦干,张红英累的比同龄人看上去老十岁不止。 张红星要是知道体谅姐姐,他就不是张红星了。闻言,瞪了张小娜一眼:“我们门里的事,轮得到你说话。” 张小娜默了一下:“是我多嘴了。” 张红英看了看这一圈人。除了丈夫和儿子脸上有担忧之色,还有隔房的堂姑说了两句公道话,其他人都是站在张红星一边的。 张红英笑了:“爸妈说房子留给你,我没听见。有遗嘱拿出来,没遗嘱的话,丧事也办完了,赶紧给我滚。 你想要房子,打官司去吧! 你户口都不在村里了,宅基地也没你的事。我倒要看看,你凭什么拿走房子?” 张红星又软下脸来:“姐姐,就是因为我户口不在村里,所以只能靠继承有一套房子。 你和我哥,还有我侄子的户口都在村里,你们再去申请宅基地,肯定能申请下来的。 大不了……大不了我给你十万!” 张红英气笑了,这套房子翻盖,那时候钢筋水泥还便宜,人工也便宜,都花了七八十万,装修又花了四十多万。 现在物价飞涨,没有二百万,绝对盖不了这么大面积。这畜牲居然就想拿十万打发自己? 张红英笑的好大声:“拿着你那十万巨款,去你的苏州买房子吧!咱乡下人的宅基地,你就别惦记了。 爸妈只有84的面积,你实在想要,喏,以前的老房子,现在都杂物房那块是你的。 剩下的126平方,是我们一家三口的! 从面积到材料,全部是我们攒下来的钱办的。” 姑姑叔叔们见张红英态度强硬,知道事不可为,也就陆续告辞走了。 吵的面红耳赤,估计得有一段时间不能上门了。 张红英大获全胜,把张红星的行李箱打开,衣服团吧团吧塞进去,然后扔了出去:“滚吧你!” 第2章 鸭湾村 张红英,一九七三年,出生于江南的一个小村庄,叫鸭湾村。弟弟张红星,出生于一九七六年。 父亲张小树,母亲李小芳。 父母都长的挺好看的,浓眉大眼,生下来张红英和张红星姐弟俩,都一表人才。 只不过张红英读书比较笨,一年级上了三年,四年级上了两年。等到该上五年级的时候,村小合并,要去隔壁村上小学。 路太远,耽误干活,再加上年纪也大了,李小芳就让张红英辍学回家务农。 张红英这学早就上的没滋没味。 留级三次之后,张红英年纪比其他人大三四岁。张红英都开始发育了,其他人还是小毛头。每次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一个人鹤立鸡群,又答不出来,挺尴尬的。 她老早不想读书了,可是父母让读,就接着读下去。 现在李小芳让她回家,她就高高兴兴回家了。 反正江南农村的小姑娘,都是这么过的。 生下来,三四岁开始学做家务,等到五六岁,已经可以全包洗衣做饭了。 张红星出生的时候,张红英刚过三岁生日,等到张红星蹒跚学步,那就是跟在张红英身后的小尾巴。 小时候张红星还是挺可爱的,白白嫩嫩的,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跌跌撞撞跟在张红英后面,不停的叫姐姐。 张红英一直以为,他们姐弟的感情是很好的。 可是今天这么一闹,张红英把前后的事串起来想了想,事情就越来越不对劲。 张红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叫自己姐姐,而是叫自己名字的? 天天阿英长阿英短,好像他是哥哥似的。不过张红英也不记得自己当时反对过没有了…… 张红英成绩不好,主要是记性不太好。老师前脚讲的东西,她后脚就忘记。所以她一时也想不起来张红星是什么时候开始对自己直呼其名的了…… 料理丧事还是很累的。连着忙碌了一个星期,再加上今天又气又急,张红英很快就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睡着的时候还在咬牙切齿,早知道父母这么偏心,她就…… 想了一会,也想不出来,如果早知道父母这么偏心她能怎么样。 张小树跟李小芳两个人,在死之前,一直都是各方面意义上的好父母。 从来不打孩子,也几乎没有骂过孩子。 江南跟其他地方不一样,女性地位挺不错的。 男女一样劳动,一年种三季田,只能保证有饭吃。 女人农忙同样下田,但是除此之外,养蚕,养羊,丝织,这些女人忙碌的,都是能见到钱的活。做衣服做鞋,缝缝补补,也是要靠女人。 经济命脉在女人手里,挣钱主力是女人。所以谁家女人能干,家庭就富裕。女人不能干,家庭就贫穷落魄。 李小芳就属于特别能干的人。她还陪嫁有一台缝纫机,手艺十里八乡都拿得出手的。 一家子走出去,衣服永远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就算是有补丁,也打的很漂亮。 李小芳对两个孩子一视同仁。她看到有些人重男轻女,还要批评几句,都是自己生的,不能偏心。 李小芳经常挂在嘴上说:“我两个孩子,一样值钿的。尤其是阿英,又乖巧听话,又能干。比阿星还要值钿一点。” 值钿,在方言里是心疼、对她好的意思。 张红英深以为然。李小芳是挺值钿她的。家里做了好菜,她跟张小树都是不怎么吃的,等两个孩子都吃够了,才自己吃几口。如果买了十块豆腐干,基本上姐弟俩一人吃三块,他们夫妻俩一人吃两块。 这跟河东她小伙伴沈建珍家完全不同。他们家也是姐弟俩人,弟弟叫沈建新。 沈建珍家里买了吃的回来,都是她爸沈大林分配的。 如果有十块豆腐干,沈大林先给姐弟俩一人一块,老婆吴小红一块,然后抱到跟前,自己美滋滋吃。等到自己吃几块,看到姐弟俩再眼巴巴的看着,又从碗里分出去一人半块。 吴小红是外地人,没什么本事,农活干不好,家务活也干不好,还不会照顾孩子。沈建珍天天穿的破破烂烂的,夏天不穿衣服,就一条裤衩满村跑。冬天就一件衣服,穿几个月,等到天气暖了才脱下来。头发都打结,黏成一团,脏的别人看见都要绕道走。 吴小红不会料理孩子,但是等到孩子因为脏被人嫌弃,说到头上来,就揪着孩子一顿打。打完沈建珍该怎么脏还是怎么脏。 所以张红英跟沈建珍一比,自觉生活在天堂。她妈妈从来不打人,也基本上不骂人,衣服,头发,都隔几天就盯着换洗一次。 虽然衣服换下来基本上都是张红英洗。 李小芳值钿张红英也不是没道理的。张红英读书不行,干活是把好手。还没包产到户的时候,大家都是下田挣工分。张红英虚岁六岁就跟着一起下田插秧了。 那速度,唰唰唰,秧苗插的又快又好。计分员看了看,能给她六个工分。要知道吴小红,二十多岁的人,孩子都生了两个了,还是只能拿六个工分。后来还是她小叔子沈二林当上了小队长,才给她记八个工分。 张红英在睡梦里都想找她爸妈问问,为什么要这么对自己? 包揽家务四十多年,给老两口养老送终,是她哪里照顾的不够称心了吗? 张红星难道拥有的还不够多吗?听说他苏州那套房子,还有太湖边上的别墅,现在都要值好几百万上千万了。自己盖的这个房子,花了他们一家三口的全部积蓄,还要抢去给弟弟! 你不是说一样值钿我吗?难道你是骗人的?妈,你骗了我一辈子,骗的我好苦啊! 还不如……还不如就像沈建珍呢! 沈建珍她妈虽然对她不好,但是那不好是在明面上的。 吴小红外地人,重男轻女厉害,沈建珍懂点事就开始不服。等到从上了高中,就开始跟她妈对着干。吴小红只要一说蛮不讲理的话,沈建珍就大声嚷嚷,叫过往的人来给评评理。久而久之,吴小红看见沈建珍,说话反而小心翼翼,再也不敢欺压了。 你还真不如吴小红!张红英嘟囔着。 第3章 重生 张红英实在是被气狠了,睡梦里都嘀嘀咕咕:“早知道!早知道……” 不知道怎么回事,张红英嘴里嘀咕着,屋子里突然卷起来一股旋风。 那个旋风转啊转,转到张红英身上。张红英紧皱的眉头,松开了。 张红英做了个梦,梦见她回到了小时候,她要亲口问问她妈妈,为什么要这样对自己? “嘶……好冷!” “叫阿英起来做早饭不?” “今天不用了,今天早上田里没活,让她多睡会吧。” 张红英眨巴眨巴眼:怎么回事?这梦还没醒,还梦见爸妈说话了? 梦里怎么还有声音了? “哎呦,我乖女醒了啊?天冷,外面下雪了。你想玩雪就起来,不想玩雪就再睡会。今天早饭姆妈去做。”李小芳笑着说。 张红英愣愣的看着李小芳。妈妈还年轻,自己……还这么小。 这不是梦吗? 张小树问道:“阿英怎么了?” 李小芳:“没睡醒吧。下雪了没活干,让她再睡会。” 说完,也不管张红英呆愣的神情,出去了。 外面很快传来刷刷声。李小芳在淘米做早饭,张小树在扫雪。 张红英看看身边躺着的张红星,白白嫩嫩的,睫毛长长的,看起来还是那么可爱。 只不过现在张红英已经知道了,这就是一匹狼。会吃人的狼。前世自己 还有男人孩子,都被他吃干净了! 反正在梦里,我打他一顿也不要紧吧! 张红英揪住张红星身上的软肉,使劲拧了一下。 “啊!”张红星被疼醒了。 看到是张红英,哇一声大哭起来:“妈,阿英傻掉了,突然拧了我一下,拧的我好疼!” “怎么了怎么了?”李小芳给灶里塞了一把火,冲进来。 张红星瘪瘪嘴:“你女儿傻掉了,无缘无故拧了我一下!” 李小芳就瞪着眼睛问张红英:“你无缘无故拧他做什么?” 张红英一时想不到借口,只好嗫嚅着说:“我以为我还在做梦……” 李小芳一脸不信:“做梦就能拧你弟弟啊!” 张红星也叫到:“不行,我要拧回来。” 张红英不是个有急智的人,只能赶紧穿衣服:“姆妈,我去帮你烧火。” 棉衣又冷又硬,胳膊伸进去冻的疼。张红英羡慕又嫉妒的看向张红星的那件丝棉衣服。自己的破棉衣,夹层是棉花的,里层是老粗布的,一点都不保暖。弟弟的棉衣,夹层是蚕丝,里层是棉毛衫。 自己前世真是瞎了才相信亲妈说的两个一样值钿! 张红英一溜烟出去了,留下张红星在后面跳脚。 李小芳还要劝:“不穿衣服起床就赶紧钻被窝捂好,一点点热乎气都被抖掉了,小心伤风!” 几十年后,新闻上说什么全球变暖,反正那个时候,江南的冬天几乎见不到雪。 但现在不同,现在是八十年代,冷的时候真的是冷的要命,张红英的两只手上,全是冻疮。冬天零下七八度那是常事。雪一下就能下到人膝盖。 张红英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为什么她明明把父母都送走了,怎么现在又好生生的出现在家里。 张红英读书不多,小学都没毕业,她一直也不会用智能手机。直到四十多岁年纪,为了带父母看病,不得不网上挂号,网上缴费,才学会了用智能手机。 智能手机的各种娱乐 与她无关。所以张红英不知道自己这就重生了。 她一边愣神,一边往灶里塞柴火。 柴火全是稻谷收割后晾干的,垛成厚厚一垛。 “红英啊?” 张红英没听见。 “阿英啊?” 张红英还是愣神,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李小芳过来推了她一把:“叫你怎么不吱声呢?” 张红英醒过神了,赶紧问:“姆妈,叫我做啥?我睡的不大醒。” 李小芳又重复一遍:“你看你们学校搬这么远,你读书又读不出,要么不去读算了? 一个小姑娘家家,大可不必吃那种苦头。” 张红英虽然比张红星大三岁,但是成绩实在不好,被张红星追上来了。她便问道:“那阿星呢?他去不去读?” 李小芳道:“你姑姑家在学校边上,让红星住他们家,放假了再回来。” 张红英试探着问:“那我也住他们家行不行?” 李小芳当然不同意:“那家里衣服谁洗,饭谁做?就我一个忙里忙外,还要养蚕,你想累死我啊。” 张红英不太高兴。 怎么又梦到这件事? 就是自从张红星继续读书,自己辍学开始,两个人命运有了天差地别。 张红英确实是不想读书的,不管是语文,还是数学,都难得很。笔在张红英手里,就是不如锄头铁耙听话。 但是,如果不读书,马上就要遇上乡镇企业招工。一个月一百五的工资,李小芳马上会打包把自己塞进厂里。 缫丝厂的工作是很辛苦的,要眼疾手快捞线头,打结……动作慢一点都跟不上。为了煮蚕茧,水了很烫,张红英年纪小,好几次感觉手都快被烫熟了。 当时好几家厂子一起招工,有服装厂,棉纺厂,丝厂,丝织厂。就数丝厂要求高,不是一等一的伶俐人,眼疾手快的,考试压根都考不过。但是丝厂工资也高。 张红英光是听李小芳忽悠,说是丝厂一个月一百五,年底还发一斤棉兜。发的多了,攒起来,等嫁出去的时候做几床蚕丝被当嫁妆,叫人人都羡慕。只字没提她的工资怎么算。 张红英也傻,全没想过要防父母,防弟弟,从十四岁干活干到二十岁准备结婚,自己都没拿过一分钱工资。 那些工资都是李小芳帮忙收着的,七八年,工资挣了快两万,全被那头狼拿去花掉了! 张红英想想觉得真不值。 但是就算是在梦里,她也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 读书么,张红英觉得自己是读不出名堂的。她活到五十多岁,很多字还是要连蒙带猜的,或者认字认半边。 说起读书,张红英感觉,她跟沈建珍,两个人加起来才像个完美的人。 第4章 小伙伴 沈建珍读书灵性,生活上像个白痴。 经常因为人脏,书包脏,课桌也脏,被老师赶出教室。但就是这样站在门外听听课,她考试还是一直拿一百分。 沈建珍家里的活一团糟,叫她生火做饭,她只会把灶膛塞满柴火,堵的一点风都进不去,火着不起来。 还有一次,她爸爸叫她烧饭,她点了一盏油灯在灶膛。烧了一个小时,别说饭了,连锅都没烧热。 沈大林问她怎么回事,她说:“我想看看,烧饭是不是只要点着火,时间到了就能烧好。” 沈大林还没说什么,吴小红把沈建珍拎到前门白地上,用鞋底使劲抽了一顿。 抽的全村人都来看热闹,沈建珍还不服:“我明明点着了火的,不知道为什么饭就是不熟。” 大家都说她不对,但是没有人说的清她为什么不对。 读过初中的沈二林说,烧饭是点火,点油灯也是点火。但是烧饭的火一把把柴草,热气大,油灯没什么热气,烧多久都烧不熟饭。 沈建珍听了,才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还有一次,沈建珍在家里点了一堆火。 隔壁邻居看到了,叫起来:“这几间房子你不想要了是不是?” 沈建珍被打了几下,嘀嘀咕咕的说:“你们都说了,万物生长靠阳光。我看院子里的这棵树照不到太阳。 太阳光发热,火也发热。我点个火给树补补阳光。” 听听看,是不是笑死人。还给树补补阳光! 但是就是这么个傻子,呆子,一路上读书顺风顺水。一半时间在家里干活,一半时间读书,竟然从来不留级!而且她中考的时候,考的特别好,被重点高中招走了。 高中又考的特别好,被重点大学招走了。 沈大林也想让她不要读书了,去厂里做工。但是班主任竟然找上门来,跟沈大林说,你这个女儿,如果上流水线,会因为笨手笨脚,被人嫌弃死。但是叫她去读书就不同了,这样的人,天生就是靠读书寻出路的。 沈大林自己是孤儿,从小没有父母疼爱,所以比较独,吃的用的先紧着自己。但是,对自己儿女还是疼爱的。 尤其是沈建珍,从小到大的老师,都说她是难得一见的聪明。沈大林想想,也就同意她接着读书了。 沈建珍上到初中了,还是稀里糊涂,一件衣服一个季节不换,班主任还拿自己的旧衣服给她换,让她洗头,洗澡。 沈建珍书读的越来越多,人也活的越来越有样子。就是工作的地方远,一年回来次把两次,两个人很难照上面。 偶尔一次遇到,沈建珍对自己还是很热情的,跟小时候一模一样。就是看上去人模狗样的,完完全全的城里人,很有派头。自己五十岁都有点驼背了,她还是腰笔直。 而且穿的也很好,看不出来半点小时候邋里邋遢的样子。 要不,去问问沈建珍自己怎么办? 想到就做。 张红英把粥烧好,撤了火让它焖着,自己跑去河东找沈建珍。 他们两家就隔一条小河,如果刚好都在河边淘米洗衣服,还能面对面说话呢。 李小芳在后面喊:“你不吃碗粥再出去?” 张红英也扬声喊道:“我回来再吃。” 沈建珍不会干活,大把时间闲逛,只要不上学,每天来找张红英好几次。张红英会干活,就天天忙的像头驴。别说去找沈建珍了,沈建珍来找她,她还得边干活边抽空说话。 张红英突然就觉得,那些别人的夸奖,一分钱都不值。 到了沈建珍家,吴小红说她还在睡觉。 张红英也不见外,直接就走进去了。沈建珍又黑又瘦,确实还睡的正香。 张红英喊了两声,她也就醒了。 连忙一边穿衣服,一边跟张红英说话:“这好像是你第一次来找我。难得今天不用干活?” 张红英说:“是啊,下大雪了,田里没有活做。 明年我也要去李家村读书了,我妈叫我不要读算了。我来问问你意见。” 沈建珍想了想,说道:“村里老和尚说的,读书最好了。知识学会了,放在肚子里,别人抢不走,都是自己的。其他东西就不一定了。” 张红英苦恼的说:“可是不管是语文还是数学,我就是学不会。” 沈建珍安慰她:“等到读了初中,还要学英语,物理,化学,数学里还有几何。都比语文数学难学。” 张红英气结,你是安慰我吗? 但是她目前只有这一个知心好友,再加上沈建珍也是她认识的人里最聪明的,只能找沈建珍问计:“那我不去读书了,你说做点什么好?” 沈建珍想了想:“读书是学知识,学别的也是学知识。 男孩子不读书了有的学木匠,有的学泥瓦匠,还有的学漆匠。学修自行车的也有。 我有个表哥,还去学修收音机了。 女孩子学那些东西可能不太好,力气不够。但是学个裁缝,或者理发,学会了也都是自己的本事,挺好的。 你要不要去试试?” 张红英想想有道理。 她自己知道,以后木匠这些工人,还可以去装修公司,但是修自行车,修收音机,以后就完全没用了。连修电视机,也只修了大概二十年,后面大家电视机坏掉了就宁愿去换。 学理发她是不想去的。公社里有个女的理发师,生意比别人好。大家都说她跟男人勾勾搭搭。就算是她怎么证明自己的清白,别人也认定,那么多理发店,就她生意最好,那肯定是有问题的。 张红英不想面对别人的指指点点。 沈建珍却拿出来几张贴画:“你看,这些女的多好看啊。他们的头发,肯定也有专门的理发师盘的。” 张红英看着那些一寸照片大小的贴画,是都挺好看的。但是她发愁:“可是我不知道哪里能学。” 沈建珍建议:“叫你姆妈去问啊!大人认识的人多,他们总能找到办法。 学不了盘头,就去学裁缝。 我看你五六岁就会绣花了,织毛衣围巾也比大人都快。 去学做衣服也不错的。” 张红英深以为然。 去缫丝厂做工人,做到厂子倒闭,她身上也没一分钱。 去学技术,就算是最后家里把她工资都拿走了,本事总还是自己的。 第5章 学裁缝 张红英回到家,就跟李小芳说自己答应不去上学了。 不过她想去学门技术,要不在家里闲着也不是回事。 这边人多地少,一个人只有一亩三分责任田,他们一家四口,加起来才五亩多田。还有两三亩桑地,两分的自留地。 最忙的是六月份,要抢收稻田,同时准备种下一季水稻。 其他时候忙归忙,只不过忙着除草,割草养羊。 摘桑养蚕也是两季。一季春蚕,一季桂花蚕。 张红英上学的时候,每天感觉忙的要死。那是因为她放学回家要先把饭做上,然后再背着筐去割两筐草。 等草割回来,天色已经擦黑。吃完饭还要洗碗。李小芳不允许点着灯写作业,所以她作业只好不做。 早上起来迷迷瞪瞪烧早饭,吃过早饭再去上学。 现在想想,她成绩不好,未尝跟天天干活没时间写作业没关系。 养蚕期间更是辛苦。八点多做完家务好不容易睡下,大概十一点左右,又会被叫起来喂蚕。 迷迷瞪瞪喂了蚕再睡着,凌晨两三点,又会被叫起来再喂一次蚕。 等到天亮,还要喂一次蚕再做早饭。 天天吃不好睡不好,白天哪里有精神读书? 但是如果不上学了,天天在家里做这些事,又太空了。 李小芳想了想,也同意了。 1986年的春天,张红英正式开始了她的裁缝学徒生涯。 村里有一个裁缝师傅,李小芳为了把张红英塞过去学裁缝,特意跟裁缝的妈妈交好。 不过白讨好了几个月,裁缝不想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也不想一个村里出两个裁缝,只答应教张红英学裁裤子。 光学裁裤子有什么用啊,村里谁会没事做裤子。张红英不太愿意。 她此时已经知道自己不是在做梦了。可能是因为父母死后摆了自己一道,自己睡觉都想着要找父母评理。气太大,一下子把自己气回到小时候了。 虽然张红英没什么文化,但是短视频还是经常刷的。她知道未来的趋势。 高科技的那些东西她是弄不懂,但是人的生活将会越来越好,对美的追求越来越高。 学做衣服,是她的目标。 听说做的好的裁缝师傅,一件订制的旗袍,能卖到上万块呢! 还有一些外国人叫什么礼服的,定做几百万也听说过。 她不求能卖那么高的价格,至少做出精品来,能养活自己吧?一件几百块,上千块,也好的。 后来,还是沈二林听说张红英想学裁缝。他说镇上来了个外地人,开的裁缝铺。衣服做的很好,生意忙都忙不过来,想招收几个学徒。要手脚伶俐勤快的。 不过学徒是没有工资的。什么时候出师师傅说了算。 现在乡镇企业多,厂里一直在招工人。免费的学徒工,就没人想去干了。学到本事又怎么样呢?还不如当工人见钱快。 张红英不介意这个。反正前世她有工资也拿不到自己手里。 张红英不介意,李小芳还是介意的。她想要现钱。 张红英给她画大饼:“妈,刚开始可能没工资,可是学会了做衣服,将来赚钱更多。我以后一年四季,一个季节给你做一套衣服。 我有技术在手,将来要孝敬你也容易。” 李小芳一糊涂,就答应了。 那个师傅是广州来的,姓王。一个小小的店面,挂满了布料和成衣半成衣。张红英趁着去镇上买东西,早就来回探过几次路。 等张红英通过考核,正式来到王师傅的裁缝铺,她的心情既激动又紧张。这是改变自己命运的第一步啊。 王师傅同时收了两个学徒,张红英和严小萍。 五颜六色的布料堆满了架子,缝纫机发出有节奏的咔哒声,空气中弥漫着线香的味道。 王师傅首先带她认识了裁缝铺里的各种工具。他指着一把长长的剪刀说:“这把是裁剪布料用的,一定要保持锋利,否则容易扯坏布料。” 接着,他又介绍了针线、尺子、熨斗等基本工具。张红英认真地听着,生怕漏掉任何一个细节。 其实熨斗有一度进入千家万户了,但是随着不怕皱的布料上市,很快又被淘汰。张红英也用过熨斗,所以她对熨斗是熟悉的。 但是不妨碍她认真听讲,严小萍比她还认真。 “布料也是一门学问。”王师傅拿起一块柔软的丝绸,“丝绸手感细腻,适合做高档衣物,但容易皱,需要特别小心。”他又展示了棉布、棉绸、化纤和羊毛等不同材质的布料,一一讲解它们的特点和用途。 “我们先从最基本的开始。”王师傅拿出一块废弃布料和剪刀,示范了几遍后,让张红英俩人动手尝试。 一开始,张红英的手腕有点不听使唤,手指开合多了,手掌也酸痛的不行。 王师傅耐心地纠正她们的姿势,告诉她要放松手腕,保持均匀的用力。 张红英前几天啥也没干,就拿着巨大的剪刀咔嚓咔嚓,剪直线,剪曲线,几天下来,张红英的手法渐渐熟练起来。 等看到两人把剪刀用熟之后,又开始学缝纫机。 “接下来,我们要学的是缝纫机。你家里有缝纫机,应该基本的缝缝补补已经学会了吧?”王师傅打开缝纫机,调整好线迹长度,演示了几遍基本操作。 张红英家里虽然有缝纫机,但那是李小芳的宝贝,她接触机会并不多,家里也没有那么多东西要用缝纫机。 张红英其实是有经验的,但是这辈子她是个新手,不如小心翼翼地跟着做。一开始总是踩不准节奏,线迹时松时紧——装新手也不容易,一不小心就表现出来了熟练。王师傅鼓励她说:“多练几次就会好的,不要急。到底是有基础的,比严小萍好多了。” 严小萍家里没有缝纫机,没有接触过,她只要一踩就卡线。王师傅每次都板着脸把她赶开,然后把线团取出来,捋顺,再重新装上去。 经过一周的练习,张红英已经能够熟练地使用缝纫机缝制直线和曲线了。严小萍还是用的磕磕绊绊的。 王师傅只好让她先学挖扣子眼,那是用针线手工缝的,最考验耐心。 王师傅有时候忙不过来,会拿一些裁好的衣服叫张红英缝起来。 在裁缝铺打杂半年之后,严小萍不耐烦每天跟扣子眼打交道,学不到真本事,就不来了。 而王师傅终于开始教张红英裁剪。 “裁剪是裁缝的核心技能之一。”王师傅拿出一些设计图,详细解释了每个部位的尺寸和裁剪要点。 张红英先在硬纸板上按要求画出图,再把硬纸板裁下来,然后再把硬纸板放到布料上去。 再用粉笔在布料上画出轮廓,然后小心翼翼地裁剪。第一次裁剪时,她有些手忙脚乱,生怕一不小心裁过头,把布料废掉。那她可赔不起。还好两个人熟了,王师傅也就没有再那么凶。 张红英究竟活过一世人,提醒自己保持冷静,慢慢来。 第6章 做衣服 “袖子是衣物的重要部分,要缝得平整贴身。”王师傅展示了不同类型的袖子,如直筒袖、喇叭袖等。张红英跟着练习,从最简单的直筒袖做起,逐渐尝试更复杂的款式。 “接缝处理得好,衣物才会更美观耐用。”王师傅教她如何缝制干净整洁的接缝,如何熨烫平整。张红英反复练习,直到每个接缝都达到师傅的要求。 除了缝衣服,还有裁剪。 拿纸板裁只是练的基础功,立体裁剪才见本事。跟缝衣服的时候躯干部分好缝,袖子难上一样。 “立体裁剪可以更好地体现衣物的立体感。不过这个你就不用学了,乡下人喜欢穿宽松,用不上。 你学学用纸板裁衣服就够了。 等你出师,我把纸样都送你一套。 现在你先去把那几件衣服的本身缝好。”王师傅拿了一块布料,直接在人台上进行裁剪。 张红英心里知道这是师傅不肯传,不过不肯传不要紧,她照样学。 裁缝铺不大,王师傅以为张红英学不会,也就没有避开她。张红英看得目不转睛,每一个步骤都记在心里。脚下也没停,哒哒哒……衣服线缝的笔直,一点不乱。 立体裁剪是一种服装设计技术,只有老裁缝才敢直接对布料进行操作,以创建出更加符合人体曲线的服装形状。 这种方法与传统的平面裁剪不同,它更注重于直观地塑造服装的形态,使得成品更加贴合人体,展现出更好的穿着效果。 前几年大家穿衣服,还以穿大黑褂子为主,劳动布最受欢迎。转眼就追求颜色鲜艳,显身材。 当然如果在村里穿有腰的衣服,还是会被骂不正经的。连穿三角短裤都会被骂肯定是个流氓。 但是张红英知道,也就是再过个十年,大家都是穿的买来的短裤。顶多年轻人穿三角短裤,老年人穿平腿短裤。 那种宽松的样子,没几年就不流行了。贴身,显身材,最好扬长避短,才是裁缝的吃饭本领。 张红英也看清楚了,立体裁剪需要使用适合的布料,通常选择的是轻薄且易于塑形的面料,如棉布或丝绸等。此外,还需要准备大头针、剪刀、尺子、标记笔等工具。 王师傅能直接把布披在客人身上进行裁剪。 张红英在裁缝铺看看,回家后,就拿洋娃娃进行练习。 她堂妹张红芳有一个洋娃娃,衣服可以穿脱,是城里的外婆送的。 有时候张红英很羡慕张红芳,虽然妈妈回城了,但是还经常给她寄东西。后来的婶婶虽然使唤张红芳干活,带弟妹,但是对张红芳也不错。就是老叫她给亲妈诉苦,找亲妈要东西。 张红英就把堂妹的洋娃娃要过来,说是学了裁缝,帮她给洋娃娃做衣服。 张红英从裁缝铺拿了些碎布回来。这个是王师傅同意的。工资不给,碎布再不给拿几块,就太刻薄了。 张红英先给洋娃娃把布披上去,确保布料平整无皱。先从躯干部位开始,前胸、后背,逐渐向其他部分扩展。 整理好了,用大头针将布料固定在洋娃娃,不能扎得太紧或太松。如果是给真人做衣服,还要留出洗过之后缩水的一点尺寸。大头针沿着布料边缘或缝合线位置放置,以便于调整和修改。 然后根据设计要求,通过折叠、拼接等方式调整布料的位置和形状,创造出所需的轮廓和细节。有时候需要反复尝试和调整,直到达到满意的设计效果。 当设计完成并确定了最终形状后,用标记笔在布料上标出关键点和线条。 李小芳经常骂:“只细*,读书的时候还帮忙做个饭割个草,去学裁缝回来,就天天捏着那块破布。也不知道做什么死腔。” 张红英心里想,小时候天天听见村里人喊女孩子细*,男孩子小棺材,不以为然。活过一世人 ,才知道他们骂的有多难听!谁家真心爱孩子的父母,会把生殖器挂嘴上骂人? 张红英学了一嘴坏话,提起哪个女人都说那只*。但是吴小红跟外人吵架也会骂,骂沈建珍从来不这么骂。沈建珍见人打招呼也是叫别人名字,不会说“你只*”来表示亲切,高兴。 当时李小芳后来对儿媳妇李秀琴,从来不敢称呼“那只*”,都是说,“我们秀琴”。 嗯,向沈建珍学习,先从改掉脏话开始。 张红英顶着李小芳的骂声,给洋娃娃做衣服,给洋娃娃模特试穿,观察实际效果,不停的修改,调整。 张红芳看到别提多高兴了。洋娃娃穿上了中国的衣服,变成中国娃娃了。 张红英还给洋娃娃做了很多衣服,张红芳拿到学校去炫耀,赢得一片羡慕,可把她美坏了。 李小芳知道了更生气:“有布给洋娃娃去做衣服,没布给老娘做一身。 张红英连忙安慰她:“妈,我在攒布给你做一件圆领衫。 这些布都太花了,给你你也穿不出去。” 李小芳收住嘀咕:“那做条裤头也好的。” 张红英耐心说道:“妈,师傅说了,这种一摸就噼里啪啦的衣服,不能贴身穿的。等有棉布我拼起来给你做条短裤。” 李小芳将信将疑看着她:“你师傅究竟能给你多少布?” 张红英就说,客人做衣服是要把剩下的布带回家的。细碎的布条他们都要拿回去做拖把。只有王师傅自己裁了做样品的衣服,布料才会有多的。王师傅自己只要大片的,特别细碎的布,或者颜色不好用的,才给张红英练手。 所以能给多少,张红英也是说不上的。 “哎呀,我的乖女,你妈能不能穿上新衣服,就全指望你了。”李小芳一下子转了脸色。 张红英笑,有好处了,帮干活了,就是乖女。稍微不顺心,就是细*。 前世的的确确是被环境影响了,啥也看不清。一辈子吃亏,那都是自己蠢的。 张红英为了避免口舌,到底在学艺一年后,攒够布,拼起来给李小芳做了件圆领衫。 第7章 工资 张红英学裁缝的第二年,王师傅把能教的就教完了。 现在人做衣服,大部分裤子都是那几个颜色,黑色、蓝色,咖啡色,卡其色。 男人的裤子开口在前面,女人的裤子开口在侧面。女人的裤子档要深一些,大一些。 现在人瘦的如出一辙,所以给一套纸板,就可以应付大部分人的需求了。 要选的,只是衣服做什么样的。 张红英自己还不满意。后世人讲究搭配,什么样的衣服配什么样的裤子好看,颜色搭配 花样搭配,她后来在服装厂做缝纫女工,还是看过几本杂志的。 现在她就自己琢磨着,拿做衣服剩下的碎布,做几根皮筋,或者蝴蝶结。 喜欢做衣服的都是年轻小姑娘,衣服穿上,同样花色的蝴蝶结系上,一下子就显得鹤立鸡群,分外用心了。 王师傅对张红英满意,客人也对张红英满意。 王师傅不太舍得放张红英走。这么灵性一个小姑娘,如果放出去,就是给自己一个对手。 就算是大家信得过老师傅,不去找小姑娘做衣服,只要她舍得自己先买布做了去卖,生意也就慢慢起来了。 王师傅就决定留下她。 “红英,你现在技术学的差不多了,有什么打算?”王师傅先问道。 张红英想了想,如果现在出师去开一家裁缝铺,估计起步艰难的。关键是,她不管挣多少钱,肯定又一分不少落入李小芳手里了。 现在张红星还小,等过几年他要是去苏州读书,在外面充少爷,结人缘,自己一个月工资都不够他花的。 张红英想到这个就咬牙切齿。张红星读书期间出手大方,跟同学老师们关系都很好。毕业就留在苏州工作了。工作就要买房,家里人到处借债全款给他买房,自己在家里光是还债就还了六七年! 看张红英不说话,王师傅又催她:“你看你是怎么想的?” 张红英便道:“师傅,我能不能再留在店里给你干几年?” 王师傅一听正中下怀,这么手脚伶俐勤快,活又做的精细的小姑娘,她肯定是想留下的。 现在名声出去,做衣服的人越来越多了,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小本生意,招人又不划算。再从头带徒弟嘛,还要费心思教。 王师傅便道:“那好,虽然我找徒弟的时候说是要给我做活三年,但是你学的这样好,我也不能白用你。 外面厂子里在招工人,服装厂的缝纫工一个月一百五,就是要三班倒,辛苦一点。你给我干,我们只做白天,给你一百二一个月怎么样?” 张红英想了想,前世她就是今年进厂的。厂子里招工人,要求十六岁,但是本地人讲虚岁,再加上还没有身份证这个东西,到底几岁都是自己说了算的。 除非有人站出来指出某个报名的年纪没到,否则都能进去。 进厂的150一个月,那是真的辛苦。厂子里有电,但是村里是没电的。下班了摸黑回家,她摔过好几次,摔的鼻青脸肿的。 一九八一年,村子里就修通了自行车路,水泥铺的,大小刚好够一辆自行车骑行。两辆车面对面想要过去,手都要擦一下,所面对面骑行又叫交手。 自行车一百六一辆,张红英发了两个月工资,李小芳去给她买了一辆,大雁牌的。 张红英很爱惜车子,但是人小力弱,平衡能力不到家,经常在交手的时候被带倒。 好几次膝盖都磕的鲜血淋漓。为了全勤奖,全身疼都还要去上班。 张红英想起来前世的苦,就答应了:“好,我给你做工。” 王师傅看张红英迟迟没有应声,还以为她不高兴留下,正要摆脸色,张红英又道:“师傅,能不能麻烦你个事?” 王师傅留下个得力助手,很好说话:“什么事你说。” 张红英便道:“我们刚开始说了白做三年。现在你过意不去要给我工资,我也想要。 你看能不能对外面说我是没有工资的,工资我自己拿着? 我也不让你白担这个名声,你给我一百块钱一个月就够了。” 王师傅爽快的答应了:“反正我是外地人,也不怕名声不好。做几年我拍拍屁股走了,谁还能来骂我不成? 担个名声一个月省二十块钱,这样的好事我肯定是想要的。 但是怎么摆平你妈妈那边,就是你自己的事了。 你不要哪天让你妈妈来骂我黑良心。” 张红英心里一松,笑道:“哪能呢?我闲下来拿碎布拼起来给她做件把衣服就好了。” 张红英记得,也就是明年,隔壁镇上一个老人死了。 老人先前是开裁缝铺的,三个儿子都做不了这个生意,又都想独占。 一家子为谁分多少吵的死去活来,张红英正好去街上买东西,听见大声吵吵,站边上看了很久热闹。 想要房子的,说这房子最多作价九百,愿意拿出六百块来,给另外两个三百块。 另外两个却不肯,一定要四百块。 最后当众对着看热闹的一圈人问,这个房子谁要,一千二。 看到开始卖房子了,张红英就没有再看下去。一千二,天文数字啊! 那房子是临水老街,住是真不好住的,夏天又潮又热,冬天又潮又冷。 但是张红英知道,这个镇子后来开发成了景区,那是全国知名景点。 这套房子,正好在景区里头。听说拆迁给了很多店铺房子。 等到张红英五十岁那一年,一套商铺租金已经达到了二十万一年。 张红英之所以知道,因为她小姐妹的女儿在街上租了套楼房。底下开汉服店,楼上做民宿。听说转让费十六万,租金二十四万。还不包括装修。 如果王师傅现在开始发工资,到明年夏天那个老人死的时候,她的钱刚好就够买下那个店铺了。 至于一个小姑娘房子买下来了怎么保住,她还没想过。也许可以问问沈建珍。她脑子一向活,这方面主意多的很。 如果沈建珍也不知道,她就只能冒险了。 第8章 熟人 张红英正在用缝纫机哒哒哒缝衣服,王师傅绣花。外面来了一个客人,王师傅就叫:“红英你去招呼一下。” 张红英走到门口一看,再后退已经来不及了。来的是自己的远房亲戚,奶奶前夫那边小姑子的孙女。 奶奶跟前夫掰了,跟自己爷爷好上。但是跟前夫也没有反目成仇,小姑子还跟她当亲姐妹来往。也是奇葩。 “红霞姐, 你来做衣服啊?”张红英硬着头皮招呼。 李红霞一脸兴奋,拉着张红英的手:“哦哟,我听说你在镇上学裁缝,还说来碰碰看,没想到真的碰到了。 红英你快帮我参考一下看看,我要做几件衣服,上班穿。” 李红霞今年十六岁,考上了服装厂的工人。 平时在乡下种田,大家都是穿补丁衣服,别人给的旧衣服。当工人,就要穿好一点了。要不容易被人看不起。 红霞奶奶更有个说法,吃糠咽菜别人看不见,穿的不好一下子就被看出来了。所以宁愿饿几天肚子,也要把衣裳张罗起来。 红霞奶奶年轻时候是敢一个人去上海跑单帮的狠角色,村里人都不如她,所以她的话很有效力。张红英喜欢做衣服,也难保没有受这个姑奶奶的影响。 张红英缩了缩:“现在人都喜欢穿连衣裙。要不你来做两件连衣裙。 圆领的,娃娃领的,或者方领的都可以。 红霞姐你长的漂亮,皮肤又白,穿什么颜色都好看。” 红霞自得的摸了摸自己胸前的辫子,嘴里却笑道:“你可别奉承我了。我及不上你好看。” 张红英成天在外面干活,晒得跟黑炭似的,与时下人喜欢的白、圆审美,完全不搭嘎的。就算是开始学裁缝,快一年没怎么晒太阳,那颜色都没白回来多少。就是一双眼睛又黑又亮,还有点出彩。 不过张红英也没心思跟她纠缠这个,忙道:“红霞姐,你要是想做连衣裙,你去挑两块布,我帮你量尺寸?” 李红霞却往里头张望:“你来量尺寸啊?要不要叫你师傅来量?我看你刚学的,会不会呀?” 张红英巴不得她看不上自己。要不李红霞嘴这么长,她很快把话传回去,说自己已经可以在裁缝铺独当一面了,李小芳不知道又要出什么主意。 张红英便走进去喊道:“师傅,我一个亲戚来了,是我家表姐,要做两件连衣裙,你给她优惠点啊!”看到王师傅抬头,张红英给她使了个眼色。 王师傅一见就明白了,这个亲戚是张红英需要隐瞒的范围。 王师傅只好放下手上的活走了出来。一边走还一边数落张红英:“你以后学的时候认真一点!我再教你一遍,下次还学不会别怪我不客气了。 学了这么久,连量身都要我亲自来的。” 张红英就赔笑。 王师傅又道:“记性不好,就拿个本子记下来,不要每次都教,每次都记不住。 你读书的时候都不做笔记的吗?” 李红霞就笑:“师傅,你不知道,她小学都留级了三次。” 张红英这下是真尴尬了。 什么人啊,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 还好王师傅装没听见,教张红英:“你看好。 制作连衣裙时,为了确保裙子既合身又美观,需要精确测量这几个关键部位的尺寸。 顶要紧是胸围,用软尺绕过胸部最丰满的地方水平测量。多留一个手指头的尺寸。如果太宽松,可以用松紧带调节。 第二要紧是腰围,找到腰部最细的部分,水平绕一圈。 第三个是臀围,绕过臀部最宽处,确保尺子平直,不要让尺子陷入肉里。 第四个是肩宽,从一肩的最外侧量到另一肩的最外侧,通常是从一个肩膀骨的突出点量到另一个肩膀骨的突出点。 第五个是衣长,从颈部后方沿着背部下落到裙子下摆的位置。根据设计的不同,这个长度可以从腰部开始计算,也可以从肩膀开始计算。 袖长的话,是从肩缝开始沿着手臂外侧量至手腕或者所需的袖口位置。 还有上身长,需要量前颈点到腰的距离,后颈点到腰的距离。 王师傅一边量一边说,张红英一边点头一边唰唰唰狂记。 李红霞还开玩笑:“红英,你要是读书的时候这么认真,就不会留三级了。” 张红英没有说话,王师傅道:“不要讲话,会影响尺寸精准度。” 李红霞就闭嘴了。 量好尺寸,再挑好花色,李红霞还想跟张红英聊几句。张红英被说的面子上下不来,哪里还有心思跟她闲聊。 不怼回去是因为成绩不好,留级确实是她的短板,再加上现在李红霞好歹算是客户,只能忍了。 张红英算了一下:“红霞姐,三十块钱。 一共三十一块八,零头我做主免了。” 说完,又扬声问王师傅:“师傅,给我表姐免一块八,可以吧?” 王师傅听上去一肚子火:“给这个也优惠,给那个也优惠。我跟你讲,现在我给你面子,你将来发了工资,我是要扣回来的。” 李红霞本来还想说什么,一听,乖乖掏了三十块钱走了。约好一个星期回来取衣服。 看李红霞走远,王师傅才笑出来:“十二块钱的衣服被你要到了十五。 坏了名声影响生意我可找你。” 张红英笑道:“大不了剩下的布我多给她做几个蝴蝶结。” 王师傅已经知道张红英喜欢做衣服的时候搞点小花样了,便道:“既然是你表姐的衣服,你就试试自己亲自裁剪吧。 也解了她说你坏话的气。 反正是亲戚,既然占了亲戚光享受了优惠,稍微有点小毛病也不好挑你错的。” 张红英:“师傅你小瞧我了吧。连衣裙我现在已经练熟了。 再说了,就算她来找我也不怕,就说这是最新式的设计,从广东那边来的。” 说完,王师傅笑了起来:“你这样精明,读书怎么读不好呢?” 张红英摇头:“我也不知道,可能前世跟书有仇吧,一看就想睡觉。” 说着话,张红英迅速把李红霞挑好的布各扯下来2.2米,然后准备先画纸样。 第9章 连衣裙 李红霞挑的布料是棉绸,非常柔软且贴身。她的体型也很标准,使用现成的纸样就可以裁剪,所以人工费也不贵。 王师傅笑道:“这便宜你占的,差价给你。” 要是复杂的体型,需要王师傅出手,那可就不是这个价格了。当然风险也是张红英担下了。 张红英检查了纸样上的所有标记,都清晰可见,包括折痕线、缝合线、剪口线等。 “师傅,那我就动手了?” 王师傅点点头:“只管下手。大着点胆子。” 张红英刷一下抖开那块柔软的布料,铺到工作台上。 然后用那手抚平每一寸角落,有褶皱的地方还需要拉扯一下。 王师傅放下手上的活,走了过来,他看了看张红英的操作,满意地点了点头:“布料铺得不错,要确保每一寸都平整无皱。实在太皱的,也可以熨一下。” 待布料完全铺平后,张红英从一旁拿起早已准备好的纸样。她把纸样轻轻放在布料上,像拼图一样精准对齐,确保纸样的方向与布料的纹理完美契合,没有丝毫偏差。随后,她又认真地比对了前后片以及左右两侧,确认它们完全对称无误。 王师傅在一旁强调道:“记得每次检查前后片和左右两侧是否对称,要不做出来的成品没法看。” 张红英点点头,拿出一盒大头针,将它们一枚枚地插入纸样与布料之间,牢牢固定住纸样,以防在接下来的裁剪过程中出现走样。做完这些,她才放心地拿起那把锋利的裁剪刀,沿着纸样的边缘开始裁剪布料。 “裁剪时要全神贯注,眼睛要紧盯着裁剪刀的走势,”王师傅继续指导,“如果遇到复杂的部位,比如领口和袖窿,要先用小剪刀剪一个小口,再慢慢沿着纸样裁剪。 大剪刀有点僵,别一下子剪过头了。” 在裁剪的过程中,张红英始终全神贯注,眼睛紧盯着手中的裁剪刀,时刻留意着它的走势,力求让裁剪出来的线条平滑流畅。 然后按王师傅指示的那样,当遇到较为复杂的部位,比如领口或者袖窿处,她会先停下手中的动作,改用小巧的剪刀,谨慎地剪出一个小小的口子,然后再顺着纸样慢慢地进行裁剪,整个过程显得格外耐心细致。 王师傅又道:“哎呀,你这也太慢了,跟绣花一样。我看的着急。” 张红英:…… 不行,不能说“要不你来裁剪。”我得把握这次机会。 终于,所有的裁剪工作都顺利完成了。旁观的王师傅也松了口气。虽然让张红英放心大胆裁,真要是裁坏了,也是坏口碑的。 张红英并没有急着进行下一步操作,而是放下手中的工具,开始逐一检查每一块裁剪下来的布料。一旦发现有任何细微的问题,都会立即进行修正处理。 “检查得很仔细,”王师傅赞许道,“这一步非常重要,确保每一块布料都没有问题。” 最后,张红英拿起一支白色的划粉,在布料上仔细地标出那些重要的缝合线、剪口线以及其他关键位置,并做好相应的临时标记。熟练工不需要这个步骤,但是对张红英来说,还是重要的。 这能保证她缝的时候不缝错。 虽然前世当过几十年缝纫工,但是王师傅又不知道。要是她大大咧咧直接上手,只怕王师傅会被吓到。 “划粉标记一定要清晰,”王师傅称赞,“没错,这样在缝制时才能准确无误。” 检查完,张红英将已经精心裁剪完成的布料小心翼翼地放在操作台上,并根据纸样上的明确指示标记,逐一将它们拼接起来。“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简单的事情哦!”王师傅笑着说,“必须要保证每一块布料都能准确无误地处在它应该在的位置上,不能有丝毫的偏差。针脚也要细密均匀。” 张红英为了不犯错,用别针把需要缝合的部位紧紧地固定在一起。 “不错不错,出去可以自己开店了。”王师傅赞不绝口:“看你做衣服,也称得上心灵手巧了。 红英啊,我有个儿子……” 张红英无语:“师傅啊,我十四足岁还没满呢。要过了生日才满十四岁。” 当开始缝制的时候,张红英并没有心急,而是先从主要的躯干部分入手,连衣裙的前后片和袖子这些重要组成部分。 “等到把这些主体结构都牢固地缝合好了以后,一般就不会出大错了。 弄好了再慢慢处理那些细节之处,比如领口、袖口收口以及裙摆的弧度剪裁等等。”王师傅在一旁耐心地指导着。 毕竟是第一次亲自动手,王师傅还是要多看着点的。 在王师傅的悉心指导下,张红英一步步完成了连衣裙的裁剪和缝制工作。 连衣裙完成后往模特上一挂,一下子就显得非常出色。 领子,袖子,裙摆,看上去都很有灵气。 张红英还做了几个小蝴蝶结当做装饰,缀在胸口。 王师傅看张英的眼神都不对了:“红英啊,我有个小儿子……” 张红英啼笑皆非:“师傅啊,你只看中我手巧,你这么有本事,你儿子肯定是要看漂亮姑娘的。 不信你去问问他,有个姑娘,手很巧,就是黑了点,瘦了点,头发黄了点,读书读的少了点,我想介绍给你,你要不要?” 王师傅一听这描述,也打了个哆嗦。然后忍不住拍了张红英一记:“你哪里有那么差。” 张红英苦笑:“可是我说的哪个字是假话?” 村里姑娘一般都是十六七岁来事,她前世要到十八岁才来,就是因为营养不良太瘦了。 后来人家介绍对象,介绍的也是个又黑又瘦的。不过家庭条件不错,人家家里是养殖鸭子的,早早就当上万元户了。 男人不怎么看中她,就想要个白的。未来婆婆却对她“一见钟情”,张红英勤快的名声穿出去了,放鸭子就需要这么个勤快肯吃苦的。 皮肤雪白的那种,哪里肯田里水里的跑,成天一身一头泥汤? 人家看不上张红英,张红英也看不上他。就是送礼送的勤,李小芳跟亲家是互相满意的。 想到这里,张红英对王师傅说:“师傅,这钱我就不赚了,那几块次品的布给我,我给我妈做件裙子去堵堵她的嘴就行。” 第10章 讨好 张红英回到家的时候,天又擦黑了。 正好是星期六,张红星也回来了。菜色比平时好很多,蒸冬菜,炒青菜,还有一个韭菜炒鸭蛋。 张红英在裁缝铺,王师傅总要蒸个蛋或者咸肉下饭,倒也不馋。但是为了不便宜张红星,故意抢了好几筷子,还惹来李小芳的白眼。 李小芳跟张小树倒是真没怎么动鸭蛋,就看着姐弟俩抢完了。 以前每天吃过饭就洗碗也没在父母心里讨到什么好,趁着李小芳还没吩咐,赶紧抢先说:“妈,我这几天帮忙扯布的时候,几个客人都多扯了几寸,做衣服用不完,剩下的加到今天,刚好够一条连衣裙的布料了。 我在店里已经叫师傅裁剪好了。你等着,我一会就给它踩出来。” 然后麻溜回屋,打开缝纫机开始缝制。 油灯很昏暗,李小芳洗完碗紧跟着进来:“你小心不要把布燎着了。” 张红英连连点头:“哎,妈,我知道的。” 李小芳一边埋怨,一边忍不住高兴:“城里人才穿连衣裙呢。我一个乡下人怎么穿的出去。” 张红英还得哄她:“我妈派头很好的,跟城里人没什么两样。” 李小芳这才高兴,在边上坐下来,还教张红英:“你从客人那里掐出点布料拿回家来,可不要叫你师傅发现。一个客人少掐点,要不人家能看出来。” 张红英心里暗笑,李小芳就是这样,有便宜占可高兴了。如果老实说这布是买回来的,她既要生气女儿不听话,私下藏钱,又要不高兴女儿乱买东西,甚至最后还要归到王师傅应该多给点工钱上去。 干脆说是偷的,在她心里,就是个顶聪明,顶会来事的女儿。 这个毛病还是以前留下的。还是集体劳动的时候,大人不好意思去偷田里地里的东西,怕人看到了丢脸,大家都撺掇小孩去偷。谁偷成功了,谁偷的多,谁就沾沾自喜。小孩子就算是偷东西被抓住了也不怕,家长顶多拎起来朝屁股上拍几下。 只要能背过人,大人也照偷的。 连工厂的工人也偷,防不胜防。 一直到有人偷回家价值上千的东西被抓了个正着,送到派出所被交钱领回来,他们才知道工厂的东西偷起来有风险——那是五六年以后的事了。现在还没人有这个意识。 所以张红英说自己的布是从客人那里掐下来的,正好投其所好。 李小芳只顾沾沾自喜女儿去学徒,虽然没有工钱,但是能弄点布料回来做衣裳,也是赚了。 完了还叮嘱张红英:“星星的汗背心都洗糟了,你要是还能弄到布,弄回来给他也做几件。” 瞧瞧,一门心思只想着宝贝儿子,完全不担心万一女儿偷布料被发现是什么下场。 张红英满口答应,糊弄过去完事。 张红星听见姐姐答应给他做几件汗背心,忍不住说道:“阿英,汗背心不好看,你给我做短袖衬衫。” 张红英满口答应:“嗯嗯,你放心,有机会我就给你做。 实在没有布,还可以叫妈出钱给你扯布。小孩子用不了多少布的。” 张红星正高兴,李小芳眼睛立起来了。张红英见好就收。反正让这对相亲相爱的母子互相认识一下真面目也好。 张小树也锁好门进来了,听见张红英这么说,忍不住也开口:“我的衣裳也全打了很多补丁,连做客穿的衣服都没有。你那要是有不要的布,给我也做件把吧。” “哎,爸,我知道了。”张红英满口答应。 衣服从缝纫机上下来,剪掉线头,一抖开,李小芳看的挪不开眼睛。 “这衣服真洋气啊!” “是洋气的!” “姆妈穿上这个才好看。像城里人。”三个人赞不绝口。 张红英在边上微笑。 李小芳说的:“白天干妈过来,还说阿英在裁缝铺干活,既没有工钱,也学不会,劝我们把你叫回来进厂算了。 她还说是王师傅一直骂你笨,是不是有这么回事?” 李小芳嘴里的干妈,就是李红霞的奶奶。 张红英暗自庆幸今天的连衣裙送的及时。晚一点,可能李小芳一直见不到收获,真把自己拉回来上班就麻烦了。 张红英假装气愤道:“红霞姐太不像话了,她去做衣服,闹着要我给便宜点,愣是少付了一块八毛钱。师傅说这个钱要从我以后的工资里扣。 这就算了,她还一直跟王师傅说我有多笨,还说我读书留级了三年。 现在又到你们这边谗言,想让你们把我叫回来。 你说她是不是也看上了想当裁缝学徒? 王师傅说只留一个,严小萍都叫退回去了。 她直接去王师傅肯定不收,但是如果我不去了,王师傅肯定还要找一个,到时候她刚好去。” 李小芳一听,好嘛,老的坏,天天挑拨婆婆收拾自己。小的也坏,天天挑拨自己女儿。 万一自己真的一时冲动把女儿叫回来,坏了女儿前程,将来女儿肯定是要怪自己的。李红霞还因此得了意,刚好进去做学徒。 张红英看李小芳心情好,便提出:“姆妈,阿爸,我都上班了,是不是可以再搭个铺,跟阿星分开睡了?” “阿星大部分时间不在,再搭个铺家里没地方了。”张小树反对。 李小芳却一口答应了:“床板家里有,前段时间你外婆太太去世,架子用不上了,扔在杂物房,我明天去给你拿来。” 张红星不干了:“不嘛,我要跟阿英睡,我不要一个人睡。” 张红英忍着恶心哄他:“这么大还跟姐姐睡,在学校要被人嘲笑的。” 张红星看看李小芳,李小芳劝他:“姐姐都十五岁了,马上要做大人,跟你一起睡确实不方便的。 你在姑姑家也是自己睡的吧,回来也自己睡,不是一样的吗?” 张红星勉勉强强答应的。 但是今天晚上暂时还要一起睡,张红星一直试图让张红英放弃分开睡的念头。张红英干脆不怀好意的踢蚊帐。 这边草木繁盛,水又多。蚊子在外面围的密密麻麻。 张红英踢开一条缝,蚊子就飞进来了。张红英起床洗漱然后去镇上,留下张红星一个人在蚊子堆里挠痒痒。 起床后埋怨张红英把蚊子放进来,张红英表示不好意思:“两个人睡一张铺太挤了,天气又热,难免踢开蚊帐放进蚊子了。” 这下轮到张红星催父母赶紧给姐姐分开睡了。 第11章 盖新房 张家的老房子,还是爷爷奶奶分家分下来的,只有一间卧室。木头结构,低矮,潮湿,又很暗。 他们几家已经商量好了要择地重新起房子。这次是要起楼房。 前面两间平顶屋,楼上可以晒粮食。后面两间楼房。 虽然盖的是楼房,但是八十年代的楼房,跟后面高大敞亮的楼房又是不一样的。 现在盖的这种,叫五路头。条件好的呢,就盖七路头。房子中间一根正梁,各往边上延伸一根梁,叫三路头,延伸两根梁,叫五路头。听说以前大户人家,盖九路头的也有。 张小树不大说话,张罗跟两位叔叔还有堂姑一起盖房,是李小芳出面的。 四家一起盖房子,连排盖,可以省掉三堵墙的成本。楼板买的五孔板,也叫预制板。 八十年代初,大家还都是住的平房。包产到户后,家家钱包鼓起来了。尤其是乡镇企业的兴起,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有工人。 种田卖粮赚一点,卖蚕茧赚一点,上班赚一点。也就是几年功夫,楼房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 连沈建珍家里,穷成这样,都盖起来了楼房。不过听说他们家盖房子借了八千多的外债。 前世张红英家里盖房子,就基本上没有借债。谁不知道张家这一门子,都是殷实富裕的家庭? 但是这次张红英没有去厂里打工,裁缝铺发的工资也自己悄悄“掐”下来了,张家盖房子就需要借债。听说总共借了两千债务。 张红英咋舌,原来老房子就已经有自己出的力了,并不都是父母盖的。如果再跟张红星为分家吵架,一定要把这笔账算给他听。 他张红星没做到的,她都做到了。至于张红星为张家传宗接代,张红英也传了的。 张红星花家里钱到三十周岁,张红英从刚刚过十三周岁生日就开始挣钱养家。再吵架,连父母的老房子都不用给他! 他们家老房子没有推倒,直接换地方盖的新房子,所以不需要去别人家借宿。很多人拆了旧房盖新房的,就需要在关系好的邻居家借房子住一段时间。 张红英每天早出晚归,家里的事帮不上忙,李小芳又忙又累,看她可不顺眼。再提起她,又从乖女变成了细*。 张红英也不能每次都做衣服给她,养大了胃口,就供不起了。所以每天回家的时候,都捎带点水果或者糖回去。 现在交通运输不便,除了杨梅、橘子、枇杷这几种本地水果,其他水果都稀罕的很。 荔枝要卖八块钱一斤!而她一天的工资只能买半斤荔枝。 但是本地水果就很便宜,一毛钱就能买一斤。 张红英拿了工资,经常买水果放在铺子里,美其名曰孝敬师傅。其实师傅也没什么时间吃水果。没有改良过的果子,酸的倒牙。又酸又小。 每天张红英揣一个两个在口袋里,拿回家塞给李小芳,就说是师傅买的,她偷偷拿回来给姆妈尝尝。 李小芳还挺吃这一套。其实这些都是前世张红星玩剩下的。 张红英连工资上交,自己想买点什么还要找李小芳开口,怎么可能给她买东西? 张红星工资自己收着,还要找他们要钱花。然后每次回家给李小芳买点小东西,就把她哄的很开心。 挂在嘴上的就是“我们红星孝顺”,“我们红星能干”。提到张红英——她基本上不怎么提张红英。 张红英用一两毛钱,就能把李小芳哄一个星期。这招可真好用,以后要常用。张红英满意的想。 再说到厂里的招工潮。 厂子盖的实在太多了,只要不是傻子,生活不能自理的瘫子,都可以去厂里找个工作有碗饭吃。连残疾人,只要你吃得起上班的辛苦,厂里也要。 农机厂,木材厂,家具厂,一时之间,公社里的所有农民都额外有了一份工作。连下地插秧都只能等下班了。 只不过他们家离镇上有一个小时的路程,年纪大的学不会自行车,每天步行两个小时去上班还是太辛苦,去上班的人就少一些。 连张红星的同学都有辍学去厂子里报名的,教室里一下子空掉一大半。 只不过十一岁打工还是小了点,哪怕家长瞒报年龄,究竟脸上还是一片稚嫩。好像听说管教育的领导去找这些厂的厂长了,这些孩子最后又被赶回去上学了。 他们商量后的结果,是至少要十三岁才能去打工。 小小的一个公社,只有三万人口。年轻女孩子更少。但是光服装厂就搞了七八家,还有各种针织厂。 年轻人都被吸纳进了厂里,还是不够。 最后招工的消息传到了周边省,一大批外地人涌了进来,也给公社带来了活力。 公社原本只有一条街。街上一个粮管所,派出所,邮电局,一所中心小学,一所初中。菜市场是在一个雨棚里。 外地人大批涌来,商业设施也开始大量兴建。 镇上一下子多出来几千工人,连宾馆都开起来了好几家。青镇一下子迎来了它的鼎盛时期,也是最乱的时期。 汽车站附近准备要盖一个小商品市场。 前世张红英也听说过这个小商品市场,里面很多卖衣服的,也有裁缝铺。只不过她忙的很,几乎没有去逛过。 小商品市场对外开始卖铺子。 王师傅闲着没事问张红英:“你说我要不要买一个铺子搬进去?” 张红英回答:“买一个多少钱?租金又是多少钱?” 王师傅算了算,好像是买一个更值当。不过她又道:“但是我过几年回去了,不知道能不能卖的掉。” 张红英想了想,她的脑子前所未有的灵活起来:“师傅,如果小商品市场开起来,大家逛街就都去市场了。我们的店开在其他地方,可能生意会变差。 要不这样。你买铺子归买铺子,担心卖不掉,你直接写我的名字,用我将来的工资付款。 反正你还在这开铺子,我就给你干几年活,不拿工资。等扣完买商铺的钱再说。 你只不过把我的工资提前付给我了,但是可以把租金省下来。 这个钱存银行,利息肯定不够租商铺的。 或者你自己买也行,将来你要走的时候,就卖给我。” 王师傅想了想,同意了。 铺位三千多一个,张红英三年工资就够了。王师傅是跟老公一起过来做生意的,这裁缝铺至少还要开三年的。划算。 第12章 买房子1 张红英上班忙,沈建珍读书忙,两个人有段时间没见面了。 算算日子,张红英突然想到了什么,拿铺子里剩余的棉布缝了个东西。又加上两根松紧带,四根长布条。 王师傅看见了还问:“红英你来了?” 张红英含糊点头:“我先准备起来。” 现在人都不怎么重视这方面的教育,就是今年吧,沈建珍一裤子血从学校哭着回来,被人嘲笑了很久。 归根结底,是吴小红自己日子过的稀里糊涂,没有跟沈建珍讲过这个事。 沈建珍自己也糊涂。现在人都有月经羞涩,即使是女孩子之间聊,也是悄悄的,低声的问:“你来了?”“你来了没有?” 然后有人听不懂,问“什么来了?” 那就是还没来事的小屁孩,会被排除在外的。 张红英觉得,看在前世沈建珍发达后都没有嫌弃自己的份上,自己也得照顾她一下。 所以星期日,张红英特意跟王师傅要求早点回家。 下午基本上没客人了,王师傅爽快答应。 张红英把带子塞给沈建珍的时候,她还傻乎乎打开看了:“这是什么?” 张红英悄声说道:“这是骑马带呀,你妈妈没给你准备吧?” “骑……”沈建珍还要问,张红英一把捂住她的嘴。 卫生巾是九十年代才开始慢慢普及的,现在女人用的还是自己缝的月经带,里面塞草纸。很遭罪,但是也没办法。 沈建珍被张红英的神神秘秘搞得一头雾水。 张红英只好说:“女儿家到了年纪,就会来事,这你知道吧?” “嗯?”沈建珍恍然大悟:“原来班里留级生们讨论的是这个!但是我一过去他们就赶我走。” 老留级生张红英脸一下沉下来了。 沈建珍还没发现。 张红英又问:“会不会用?” 沈建珍见都没见过,不过她翻来覆去看了看,点了点头:“我应该知道怎么用了。” 张红英又看看她衣服:“等我有布了再给你做件圆领衫,你也经常换一换,洗一洗。要不有汗酸味,容易被人嫌弃。” 沈建珍眼眶都红了:“红英你对我真好。” 也就是沈建珍前世是个懂感恩的人,所以张红英想帮帮她。 前世村里的九奶奶看不过去沈建珍十一岁了还赤膊跑来跑去,胸前都快开始发育了,还茫然无知。她叫自己在服装厂里的女儿用碎布拼了件圆领衫给沈建珍。沈建珍一直穿到十七岁,一直到沈建珍四五十岁,九奶奶人都没了,她还经常感恩。 现在,张红英决定送她第二件圆领衫。这样,将来自己如果有需要照应的地方,沈建珍肯定不会袖手旁观。 前世两个人就要好,这辈子可以再加深一点关系。 送完东西,张红英才问沈建珍:“如果我想给自己置办点东西,不被张红星抢走,你有没有什么办法?” 沈建珍以为是玩具衣服之类的,无奈的说:“很难啊!我在家里什么都没有,上次学校退回来三毛钱,塞枕头里都被我妈找出来用了,还哈哈哈笑了半天。 家里哪有什么藏东西的地方呢? 男孩子好一点,等他们长大了结婚了,总要有自己的房间的。 我们连个房间都没有,哪里会藏东西。” 张红英悄悄的说:“我想攒点钱买个房子!” “嚯!”沈建珍瞪大了眼睛:“你这么厉害!” 张红英示意沈建珍声音轻一点。 沈建珍想了想:“房子倒是好藏。它就是一个证书,登记上你的名字,你把证书藏起来就行了。 我们家房子的证书我看过,就是一个很薄的小本子。 他们藏在抽屉里,不信我拿给你看。” 说完,沈建珍从床脚底下摸出来一把钥匙,把抽屉打开,拿出证书来给张红英看。 张红英看了看,的确不大。 “但是这证书放家里也会被发现的啊!”张红英还是害怕。 沈建珍笑她:“你没发现这本证书跟小学毕业证差不多吗? 你把房子的证书套到毕业证后面,没人能发现的。 而且你可以光明正大的把证书发抽屉里,就告诉你爸妈,说这是你的毕业证书。虽然不知道有什么用,但是没准将来就有用。别给你扔了。” 张红英:“可是我没有小学毕业证书?” 沈建珍想了想:“那你就藏在你爸妈结婚证后头。 结婚证一般也用不上的。没有人会闲着没事去看结婚证。” 张红英简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建珍,你这脑子怎么长的,主意这么多?我是打死也想不到的。” 沈建珍还嘻嘻笑:“那我还想问你的手怎么长的,为什么你什么都会干,还干的这么好。” 张红英笑笑,的确,自己也有很厉害的地方。 沈建珍又道:“明年你弟弟就小学毕业了,他肯定有毕业证书。 为了安全起见,你到时候塞他毕业证里头。” “不错不错。”张红英开心了。把东西锁到爸妈的抽屉里,这种神仙藏法,只有沈建珍能想到。别人家小孩只会从抽屉里偷钱花,哪里会有人藏东西进去。 张红英又问:“那我再问问你,如果有一天,你爸妈逼你嫁人,你不想嫁怎么办?” 沈建珍不以为然:“我肯定要读书考出去的,到时候天高皇帝远,他们怎么能逼得了我? 考上中专,或者大学,户口就迁出去了。 他们不可能逼我嫁人的。” 张红英灵机一动,九三年前后,城里突然大量卖户口。只要三千多,就可以买一个城市户口。 实在不行,就趁着那个机会买个户口跑掉。 现在交通运输不发达,大部分人连村都不出,少数人才去镇上做事,逢年过节,或者有什么东西要买了,才去一趟镇上。。 她只要把户口买到隔壁镇,就有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再见面。 希望他们不要太狠,要不她就一走了之。 叫他们落个人财两空。 而且,张红英前世吃够了亏,这辈子总不可能再跳进同一个坑里。 房子,户口的隐患找到了解决办法,张红英心情大好。接下来,就等着那个购房的机会了…… 那是六月六,张红英记得很清楚,是去买馄饨皮的日子。 第13章 买房子2 六月六这一天,张红英特意提前跟王师傅请了一天假,说是要去买馄饨皮回来包馄饨吃。 本地习俗,六月六要落馄饨。 对小孩来说,吃馄饨是次要的,过了六月六,就可以下水玩了,才是大喜事。 这边夏天闷热难当,基本上不见风,夏天温度热起来三十八九度,能泡在水里,就是莫大的享受。 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规矩,小孩子能泡水里的时间,只有六月六到立秋这段时间。 男孩子从小到大都可以玩水,女孩子一旦开始发育,就不好意思下水了。湿漉漉的衣服裹在身上,实在是太过难看。 江南水乡,到处都是桥。 从青镇到白镇,一共才七八公里路,桥倒要过十八座。 张红英一个是为了装穷瞒过李小芳,另一个是为了攒钱买房子,就一直没有买自行车。 张红英醒来的时候,天色还早,张小树跟李小芳都还在地里除草没回来。 张红英赶紧出门。她的钱存在信用社的,存本是一个手写的小硬卡片,平时放在裁缝铺的。昨天晚上才夹在笔记本里带回来。 李小芳不识字,张小树也只认识自己的名字,张红星住在姑姑家没有回来——所以张红英的存本暂时是安全的。 但,也只是暂时安全。 张红英偷了户口本,再拿上存折,考虑过要不要先去把钱取出来,然后再去白镇买房子。 但是后来她想了想,现在小偷特别多,钱一不小心就会被偷。万一钱取出来后被偷了,那可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而且,一个小孩子,带着一千多块钱去买馄饨皮,说出去也没人相信啊! 最后她是空手拎个布袋去买馄饨皮的。存本和户口本都放在布袋里。 走到白镇的市场,果然听见一堆人在那吵吵闹闹。 “瘸子,你明天就搬走!老头子死了,这房子我们要收回来。” 原来老裁缝还有个瘸子徒弟在依旧开店。 瘸子苦苦央求:“这店继续租给我做生意好不好?租金我一定不少你们。 我一个瘸子,实在是没有别的活计好做。” “谁要你的租金!一个月一个月收,烦也烦死了。而且我们兄弟三个,谁耐烦收了租金再来分!” “要么你们不要卖房子,你们三个抓阄,谁抓到房子归谁。抓到房子的继续租给我。” “你个瘸子好大的脸。我们的房子怎么分要你做主?” 不过瘸子的话确实说到他们心坎里去了。房子自己到手,那谁不乐意? 最后三个人就房子作价多少吵了起来。 现在的房子,大概八百到一千。 说是作价八百,三个人都想要。要抓阄又不肯,万一碰运气没碰到,被兄弟占了便宜去呢? 作价一千,又三个都不想要了。 这房子是木头的,估计得有一百多年,面积很小,属于鸡肋。 果然,他们开始对外叫卖。 前世张红英只当他们是真的一时吵架吵出真火来了,所以要临时卖房子。现在仔细听听,倒像是他们就是为了卖房子才吵的这一架。 毕竟现在也没有中介什么的,要买卖房子很费劲。房子放那,几年都卖不出去也有可能。 三兄弟都已经去了外地,没有心思在一间小房子上浪费时间。一千多块钱,分到三家,就是几个月工资而已。 六月六是大家都来赶集的日子,市场上来往的人最多。 村里人爱看热闹,又爱说八卦。他们吵这一架,不到晚上,附近两个镇的人都会知道,市场那边的老裁缝死了,房子要卖掉。 就算是当天卖不掉,最多两三天,有心思买房子的人就会找上门来了。 张红英看的起劲。前世看吵架是真看吵架,这次看吵架,就看出来后面的门道了。 现在人来人往,张红英生怕自己一出头,就被熟人发现,到时候自己辛辛苦苦隐瞒这么久的事,就全成了徒劳。 所以张红英看够了,就进市场买东西去了。 过节的时候,馄饨皮是要靠抢的。 张红英去,人家正好卖完一批,正在压下一批。张红英就在那排队。 大家都是自来熟,开始七嘴八舌聊门口那家裁缝店值多少钱。 大家一致认为,八百块钱便宜,但是一千又不值。 又说,有这钱在村里弄块宅基地,盖个楼房,才叫敞亮。镇上这种房子,虫蛀蚂蚁爬的,一点都不好住。 现在人还是喜欢进厂当工人,不操心,旱涝保收。除了极少数手艺人,还有菜市场,谈不上什么商业。 只有张红英知道这房子的含金量……所以也许抻一抻,也许不用一千二就能买下来。 但是——夜长梦多,张红英冒不起这个风险。 张红英退出排队,说是先去买点肉剁馅。 果然,等她磨磨蹭蹭买完肉馅,又买完馄饨皮,起大早来镇上买馄饨皮的人都回去了。 张红英看着已经冷清下来的裁缝铺,三兄弟和瘸子坐在一起抽烟。 没有刚才剑拔弩张的样子,倒是有点愁眉苦脸。 看起来四个人就房子的归属还没谈妥。 张红英凑上去问:“你们这房子,九百块卖不卖?” 老大正有点高兴,抬头一看一个小姑娘,挥挥手:“去去去,小孩子不要凑热闹。” 张红英面不改色:“我妈让我买个店面,自己做点小生意。” 这听起来确实像那么回事。但老大还是问道:“你们家大人呢?” 张红英道:“我存本都带来了,先去交易吧。我怕回去跟我妈商量了,再回来就来不及。到时候你们已经把房子卖出去了怎么办?” 白镇就这一个市场。张红英的担心也不无道理。 三兄弟互相对视了一眼,都有些意动。 瘸子却有点着急,问张红英:“你要开什么店?” 张红英道:“我跟你是同行,不过还没出师。 在出师前,你都可以继续租这个店铺。 就算是我出师了,一个人也做不完这么多生意,我们可以共用一个店铺,分开算账。” 瘸子也高兴了。 五个人达成一致,三兄弟用自行车带着张红英去取了钱,又亲自给房子办了过户。 现在过户也简单,张红英省下三百块钱,还有了一间未来潜力无限的商铺,回到家时脸上还挂着笑。 第14章 买房子3 房本到手,张红英的心里就放下一块大石头。 商铺租出去,一个月有三十块钱租金。 不到一千块钱买的房子,租金能租出来三百六,租三年就能回本。这样的好事,如果多来几回,张红英就该发财了。 但是现在的人,从来没有想过要买房子来出租。他们挣了多少钱,都想要先把自己的房子修好。 有多少钱,都拿去修房子了。 农村人的生活很简单,拿着老人给的房子结婚,分家。生孩子,养孩子,然后盖房子给孩子娶媳妇。等到盖房子、结婚欠下的债还完,自己也差不多要死了。 他们的孩子基本上也是这样的一个循环。 而青镇上的小商品市场,也很快就要盖好了。 三千块钱的商铺,租金六十,王师傅竟然担心她一个外地人,要走的时候卖不出去? 张红英巴不得这样的好事多来一点好吗? 只不过她手里实在是没钱。打了二年工,靠王师傅帮忙背黑锅,才攒下来一千二。买完房子,就剩下三百不到了。 幸好瘸子以后要给她交租金,一年下来也有三百块。 张红英主动免了两个月的租金,只要求瘸子对她的身份保密。她对瘸子的说辞,是想背着父母偷偷攒点私房钱。 至于对外,就说房子卖给谁了,你们反正也不认得。是个大城市来的人。 这样的小事,只要没有被人当面撞见,没有人会去李小芳跟前说。 所以跟前世那么愚蠢,差点一辈子血汗钱都保不住不一样,现在张红英刚刚十五岁,已经挣够以后养老钱了。现在就是悄悄的苟着,找好机会在李小芳眼皮子底下逃出去。而她的财富,只需要等待时间去发酵。 一家人高高兴兴吃过馄饨,李小芳有点满意,夸张红英:“乖女这两只馄饨馅调的好,好吃。 就是路远,要不给你师傅也带一碗,让她高兴高兴,没准能早点给你发工资,或者放你出来自己做生意。” 张红英一笑,没有人会为了一碗馄饨放弃自己的利益。也就是王师傅不算黑心,现在的人更讲道义而已。 不过明年肯定不能一分钱不带回家了,要不李小芳骂上门去,说师傅黑良心,那就拆穿了。 张红英安抚道:“姆妈,师傅说我活做的挺好的,下半年开始,她每个月给我发三十块钱生活费!” 李小芳更高兴起来:“这倒蛮好的。一个月三十块,攒起来也能刚好还掉你大姨父的账。” 这次连提都没提钱帮张红英存着的事,直接就当自己的,都想好怎么用掉了。 但是没办法,总要让她有点希望。 李小芳捶着背:“背脊越来越酸,看这一张蚕真是作孽。” 张红英没有接茬,李小芳又哎呦了几句。张小树劝道:“看一张蚕种太累,不如桂花蚕不要看了,明年看半张就够了。” 李小芳不干:“红星要读书,将来还要给他娶媳妇。红英嫁出去,蚕丝被不说做八条,四条也要的吧? 现在偷懒,老了怎么办?” 张红英偷偷的用怜悯的眼神打量着这两个人。 他们不会知道,掏心掏肺养出来的儿子,将来不会孝顺他们。当然也不会孝顺丈母娘。他只爱自己。 夫妻俩都做到了百万年收入,却连一台制氧机都不舍得给李小芳买。苏州修通了快速路,回村只要半个小时,那还是一年都不见得回来一趟。 就说是那台呼吸机,最后还是张红英看不下去李小芳喘不上气来的样子,可怜的慌,用两个月工资给她买的。 这辈子张红英不想给他们托底了。 谁拿多少家产,就出多少力。 如果两个人不知道给自己留点保命的钱,她也没招。 小商品市场的铺子开售以后,王师傅果然去买了一个商铺。 用的张红英的名字。满打满算,她三年工资也能扣掉了。 商铺并不好卖,大部分人宁愿按月租下来。因为以前也没人做过这样的小生意,对百姓的购买力一无所知。 租下来做生意,万一生意不好,顶多是赔掉一个月的租金。买下来砸手里了,可就难办了。 只有张红英知道,这个小镇子,因为乡镇企业发达,会引来大批打工人。一直会有三十年的繁荣。人口将从三万,迅速扩张到二十万。 一直到后来中美打贸易战,服装厂大量搬走,才冷清下来。 这三十年时间,大把的年轻人会在这里结婚,成家。小商品市场,有三十年好日子呢! 就算是等到后来电商出来,年轻人都去网上买东西,年纪大的,还是会逛小商品市场。 张红英想好了,这个商铺,她可以拿十几年,再在零几年生意最好的时候卖掉,然后去买房子。 这边的服装业,会兴盛很多年,养活很多人。别看张红英只是一个小小的缝纫工,工资高的时候,一个月也能挣一万五六千。 只不过绝大部分服装厂都搬走以后,不仅仅是青镇冷清了下来,服装厂的加工费也跌了很多。 以前缝一件衣服至少七八块钱,甚至十几块,后来缝一件衣服只有两三块钱。缝枕套什么的,一件只有一块三。 那阵子张红英经常一边追剧一边缝衣服。 缝纫机也发展到了电动,一台机器缝合,还有一台拷边机。把车库挤的满满当当。 虽然熟练工做这个不算累,但是也伤身体。 每天埋头缝衣服,背也驼了,颈椎也不好了。再后来,五十岁以后,眼睛都花了,没办法再吃这碗饭,张红英才又去景区找了个工作。 张红英想想就恨,自己一天只睡五六个小时。夏天闷的汗水哒哒滴,冬天冻的手脚全是冻疮。别人钻被窝的时候她还在缝衣服,难道是因为自己爱吃苦,不知道被窝舒服? 这样辛苦挣来的钱,盖的房子,那个年薪百万的乐色也好意思来抢! 一想到这个张红英就脸色狰狞。 不过王师傅看到张红英脸色不好,到底也有点良心,不好意思真的不给租金,就宽张红英心:“你放心,我照别人一样的价格付租金。” 这倒是意外之喜了。 张红英靠自己的劳动力,还有未来三年的工资,就拥有了两个商铺。 第15章 讨庚贴 小商品市场开张以后,首先涌来的就是外地来的打工妹。 大部分都是十三四岁年纪,正是爱俏的时候。 小商品市场里,有卖衣服的,有卖鞋子的。 不远的杭州开了服装批发市场,市场里的小老板每天早上三四点去进货,回来再开张,很多服装当天就能卖完,可见那些小姑娘们的购买力。 不仅仅是服装卖的好,小零食也卖的好。 本地人节约惯了,他们无法想象,不年不节的,会有人拿那么多钱去买零食吃!本地小姑娘,哪个要是说嘴馋了想去买颗糖吃,只怕巴掌就下来了。吃吃吃,你是不是得了痨病了,天天就想着吃。 在他们看来,吃饭菜以外的东西,都是得了痨病了。只有快死的病人才配吃花钱买来的零食罐头。 瓜子花生甘蔗是过年的三件套,还有本地水果大量上市的时候,或者家里有病人了,各路亲戚来探望,他们才会有机会吃一些。 所以小商品市场卖瓜子花生的老板傻眼了。 傻眼的同时又高兴疯了。 小地方没什么零食,杭州还没有吗? 各种花式零食也开始进入青镇。 十几岁的小姑娘,手上有了工资,那还不是可劲花? 村里人都传开了,那些外地人,是真是舍得花钱啊! 衣服每个月都要买,零食每天都要吃。说完了,还奇怪:“她们回家不会被打死吗?花这么多钱?” 李小芳甚至叮嘱张红英:“乖女,你不要跟那些外地人学坏。挣点钱都花了,老来要吃苦的。 你挣的钱都给我,我帮你存着。” 张红英点头:“嗯嗯,我知道唻,姆妈。年纪轻做的动活,要多做点多攒点。 等到老了,谁也靠不上时,好拿出来养老用。 儿子不养爷,孙子吃爹爹,那都是老古话。 上次我们看的那个电影《墙头鬼》,里面不就是有个老头,干不动活了。儿媳妇就给他一碗薄粥汤喝。他去跟儿媳妇理论,儿媳妇把薄粥汤倒在地上,一共就三粒米。 我一定要多攒点钱,不能指望别人给我养老。” 张红英诚恳的阴阳怪气:所以你们也要自己留钱养老,不要指望我,更不要指望张红星。 李小芳没听出来。她虽然嘴上说要多挣钱,多留点,省得老了吃苦。但是她一心认为,自己的儿子,必定是孝顺的。 至于墙头鬼,其实是吝啬鬼。不过村里人不识字,稍微识字的,只认识啬是墙的半边,就自顾自把这电影叫做墙头鬼。 这电影村里放过几次,大家都喜欢看。张红英借电影劝人,一点用都没有。 李小芳突然又道:“今天有人来讨帖子了。” 讨帖子是一种说法。听说以前女孩子生下来,会写一张庚帖。谁家有意提亲的时候,就去讨庚帖。这是男方表示自己有意的开始。 女方如果也看得上男方的条件,就会把八字给媒人,让人家去合八字。 不过张红英这种普通人家的孩子,有人来讨帖子只是表示有人来提亲了。 张红英直皱眉头:“姆妈,我还小呢?” 李小芳却道:“小什么?一点不小。 十六岁开始对亲,又不是一下子就能看上的。 总要一起逛几次街,买几次衣服,才能差不多。 定完亲,也要他来干几年活,送几次节礼,才好熟悉起来。 你将来嫁过去,也不用担心没话讲。” 张红英不吱声了。 这上面她没有发言权的。李小芳一定会精挑细选,找一个对张家最有利的。 虽然现在有少数人是自由恋爱的,但是如果被李小芳知道自己自由恋爱了,一定会打自己一顿,打到服服帖帖。 张红英觉得自己这代人挺倒霉的。年轻时候,不管自己乐不乐意,那是一定会被摁住嫁给条件最好的那个。 这边倒是不作兴吃掉彩礼,男方给多少彩礼,女方不仅仅要返还彩礼,还要给嫁妆。只有极少数穷的活不下去的人家,才会吃掉彩礼。 但是如果找个条件好的夫家,以后可以源源不断的往娘家搬东西。 什么兄弟结婚,侄子侄女结婚,姑姑姑父那都是上宾,要出大力的。 而等到她们年纪大了,孩子要不要结婚,她是问都不能问一句的。问一下就很不耐烦。 尤其是张宇昊,她跟沈永健生的那小子,脾气像他爸一样蔫,成天不吭声。问话从来不搭理的。问急了就吼一嗓子。 张红英当然不想被这么嫁人了。 但是她没文化,一个人也不敢往外跑。 听说外面有人贩子,路上还有经常抢劫的。 张红英自己村里也有人贩子,隔三差五从外面带好几个姑娘回来,给老光棍挑。 张红英看见过好几次,几个男人带着七八个女孩,在村里走来走去,去每个光棍家给相看。 一个女孩,大概要一两千“彩礼”。 有些女孩是从四川来的,有些是湖南来的。 有些是已婚的,有些是未婚的。 张红英记得最后一次看到那么多外地女孩,已经是93年了。 后面再没有看见,主要是因为本地老光棍已经五十多了,没有再找对象的需求。 而随着经济发展,外来打工妹大批量过来,又绝大部分都嫁在了本地。 张红英在丝厂打工的时候,厂里一个工人就是婆家人花钱买来的。别人问起她在外地的情况,她都是笑笑。 沈建珍的妈妈吴小红也是外地来的。但是没花钱。 听说那会外地吃不上饭,有亲戚能帮忙介绍,嫁到一个“能吃饱饭的地方”,沈建珍的外公外婆还求人把吴小红嫁过来。不仅仅嫁过来了,还老远八里的陪嫁了一个大衣柜。 张红英想想那些女孩就觉得可怜,被人带着,去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像货物一样被人挑选。 而其中一个,年龄甚至才十七岁,相看的老光棍,却有四十多岁! 最后老光棍不同意,说是我做她爷都可以了,最后娶的个本地的寡妇。 如果老光棍能同意,那个小姑娘就要被迫嫁给比自己爸爸还要大几岁的老光棍了。 张红英觉得自己如果出去,肯定也会落到这样的下场。一不小心就被当成货物卖来卖去。 但是在本地,就是被李小芳卖。 所以张红英把自己逃脱的希望,放在沈建珍身上。 第16章 我也资助下贫困生 沈建珍,是张红英认识的人中,唯一走出去的人。 她不仅仅走出市,走出省,甚至走出国。 但是,后来牛气冲天的那个沈建珍,还在为学费抹眼泪。 她两年初中读完,要去镇上读初三。 因为交通不便,镇上有一个初中,同时在镇的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有一个初中。 镇上初中能上到初中毕业,参加中考。东南西北四个初中,只能读到初二。 现在的学生,自我淘汰率非常的高。 跟同学吵架了,被老师批评了,跟父母赌气了,厂里招工了,都会让他们随时放弃上课。 沈建珍读初一的时候,班里有三十几个人。读着读着,到初二要结束,班里只剩下十个人。 沈建珍前面的学费一直都欠着,老师们催一催,催不到也不大着急。 反正这个班上的,高兴时候去讲次课,不高兴就自己打麻将,让学生自习。 镇上也不是完全不管乡下,每学期都要统考的。统考完了排名——反正总有一个要垫底,他们乡下学校肯定比不上镇上。 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沈建珍的名字,还是每次都能出现在红榜上,贴到大会堂,给全镇人民看。 所以这种情况下,老师们也不会为难这个给他们撑面子的学生。 但是马上要去镇上读书了。镇上的老师可不像乡下老师知根知底。乡下老师算起来跟她还是远亲。每次都给她打马虎眼。 但是镇上老师,可是不留情面的。老师坐在讲台上,一个个点名叫交学费。 沈建珍一分钱都拿不出。读书那么远的路,住宿费也花不起。 沈建珍哭天抹泪的,沈大林也没办法,连烟都戒了,抱着头发愁。 张红英跑过去,看见父女俩对坐着无言。 吴小红在边上说:“书一定要读。”说来说去,就是这句话。但是读书的钱哪里来,她想不出主意。 沈大林叹气。但凡吴小红中用一点,也不至于读书钱都拿不出来啊。 沈大林农活,养蚕,都是一把好手,还会开拖拉机。挣的钱比别人两口子加起来都多。但是别人挣钱,是一加一等于二。 他们家挣钱,是二减一减一减一……吴小红看病看掉一,儿女读书再减一,还有还盖房子借的债,再减一。 别人家孩子都送去厂里打工了,一个月挣一百到一百五,沈大林自己是孤儿,父死早,母老早改嫁,靠着奶奶养大,所以不舍得儿女也小小年纪去外面受苦受累。所以只要他们想读书,就一定供。 总之沈建珍哭天抹泪,沈大林最后敲了敲脑袋:“我再去借借看。实在不行……” 张红英就在这时候跑来的。 “建珍读书的钱,我可以借给你们。”张红英跑的气喘吁吁的,但是说话很坚定。 沈建珍已经破涕为笑了,沈大林却犹豫的问道:“你妈知道不?这么大的事,可不能瞒着你妈。” 张红英却摇摇头:“我妈不知道,也不能让她知道。 你们别说漏了,要是传到她耳朵里,她肯定不会跟你们说什么,但是我就没好果子吃。” 沈建珍期待的看着沈大林。 沈大林却摇头:“那不行,我不能骗你一个小孩钱。” 张红英急了:“我自愿借你们,怎么叫骗钱呢?” 沈建珍低下头不说话了。 张红英也接着道:“我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是最好的姐妹。 她有了难处,我要是没钱就算了,挣了钱,帮她一把,将来我要是有事,建珍也不会不管我对不对?” 沈建珍拼命点头:“嗯嗯,红英,我将来挣了钱,一定还给你。也一定会报答你的。” 张红英知道她说的不是假话。沈建珍是个死心眼的人,要不也做不出拿个油灯烧饭的傻事来。她的脑子,跟别人是不太一样的。说的话,基本上都实现了。 但是张红英眼下是为了感情投资来的,不是为了逼她承诺什么,便笑道:“将来也不要提报答,我们就是好姐妹,做一辈子的好姐妹就行了。” 沈建珍刚刚止住的眼泪又哗哗往下流。 现在的物价极低,猪肉三块钱一斤,食堂的荤菜八毛钱一份。 一个星期回家一次,带点菜,可以吃两三天。家里给的钱,够吃剩下的三天就可以了。 张红英也没打算多给钱,她就一个星期拿五块钱给沈建珍。给的多了,别人还要怀疑她的居心,或者当她傻子。 一个星期给五块,能力范围内。 住宿费也是五块,只不过那是管一个学期的。 沈建珍上学不过一个星期,校长就发现了她的窘迫。 连着三天吃榨菜,冲点开水……一包榨菜吃了三天。 张红英千算万算,也没算到,沈建珍上学,连从家里带点菜都做不到。 沈大林忙的不在家,想不起来。吴小红是不管这些。 沈建珍自己拔了点菜炒,却连洗菜都不会。炒出来的菜全是泥沙。 而张红英借给的五块钱,就算是再怎么省着花,也不够吃六天饭的。 幸好大米是自己家带的。淘好米放食堂,师傅会给你蒸熟。 沈建珍每天拿米饭,宝贝似的掏几根榨菜丝,再去冲热水。 一般人过的这么窘迫,肯定会因为自卑,遮遮掩掩的,避人耳目再去倒开水。沈建珍穷惯了,光明正大直接去倒开水。 她甚至不知道要因此而自卑。 吃榨菜有什么好自卑的,你吃肉是你有本事。我一毛钱买一包榨菜已经很不错了。很多时候只能带点酱油或者盐巴过饭呢。 有了张红英的支援,已经比以前好过多了。 沈建珍那真的是走到哪都神情自若。干什么都有一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理直气壮。 所以沈建珍一包榨菜吃了三天后,校长抓住她问:“你怎么天天吃榨菜?” 沈建珍咽一口饭:“穷!学费生活费住宿费都是借的。 能借到就不错了。吃榨菜算什么。 榨菜咸咸的,挺好吃。还有点鲜味。” 校长也姓沈,被搞的哑口无言。 校长拖她去教师食堂吃饭:“以后你来教师食堂吃饭,我家师傅给你多盛出来一份。” 旁观的老师也纷纷应到:“是啊是啊,我们菜量大,吃不完。每个人少一口就可以给她一份了。” 沈建珍自尊心倒是有的,死活不肯去,嫌丢人。 张红英听说的时候,不太理解。吃的差不嫌丢人,别人给她免费饭吃,倒嫌去吃饭丢人? 第17章 火灾1 小商品市场开起来以后,王师傅就张罗着往市场里搬。 那边人流量那么大,不赶紧过去可惜了。 张红英却劝她:“师傅,你这家店也开了三年了,直接搬走是不是可惜? 我看不如慢慢往市场里搬。 我们两个人分开,一个去市场,一个在这里。 两边都能接待客人,顺便可以告诉客人,以后要做衣服,去市场上找。 省的客人来扑个空,找不到我们去找别人做衣服了。” 王师傅想想很有道理,搬家不是一时一霎的事。完全可以慢慢搬。 而且现在的店铺面积比较大,缝纫机,裁剪台,都可以摆下。市场里的铺位就没有这么大。 王师傅想了想便道:“你说的有道理。 去了市场,总也要找仓库的。 那我就再留半年。 市场里热闹,你小孩子过去看新鲜。”其实张红英劝阻王师傅搬家,还有个原因。 前世小商品市场开起来后,没多久就起火了。 火光烧红了半边天,里面的所有商铺毁于一旦。大家损失惨重。 镇干部还组织大家捐款,帮助商户共渡难关。不过没几个人捐。张红英记得一个同事抱怨:“去买衣服,听见还价就翻白眼,一分钱不肯便宜,现在凭什么叫我们捐款。” 后来有没有人捐款,捐了多少款不知道。 但是案子是破了的。 刚开始大家都以为是意外——电熨斗插着电源,没拔就走了。晚上就起了火。各种布料别提多好烧。 为什么能破案呢?因为大家都损失惨重,就是起火的那家,把东西都搬走了。其他商铺亲眼看见他们搬的。 这可不就有嫌疑了? 电熨斗导致起火不是一例两例。鸭湾村原来有家村办服装厂,也是因为有人电熨斗忘了拔,半夜烧掉了。 后来把那个起火铺子的老板抓起来一问,她虽然放火,但是一看到警察就交代了。后来判了几年刑。 对前世的张红英来说,一切都是道听途说:听说有两家铺子,是两个小姐妹开的。 这两个小姐妹,一直要好的很,连开店也是互相鼓励,互相劝说,才最终成行的。 但是吧,人跟人总是不一样的。不知道为什么,商铺开起来后,一个生意特别好,另一个生意特别差。 生意差的,想让生意好的带带她。 但是这个怎么带呢?就算是两家进一样的货,卖一样的价格,销售技巧,还有客人的眼缘,那都是不一样的。 刚开始好的一个人似的两个小姐妹,就反目成仇了。听说还打过一架。 再后来,生意不好的那个女的,就处处与原先的小姐妹作对。为了针对她,连生意都不好好做了。 整个市场都是一片繁荣昌盛的景象,家家生意都很好。就这一家,一脸晦气相。 顾客是来买东西的,不是来找虐的。谁看见老板一脸晦气相还凑过去啊? 于是她的生意更是一落千丈。 最后,她把东西都搬走了,故意插着电熨斗放了一把火。 张红英拦住王师傅叫她晚点搬,就是想避开这次损失。她自己也是乐意去市场的,热闹不说,也是想看看能不能阻止那把火。 一把火烧掉了几十个小老板的心血。而且市场大火之后重新修,又要用掉半年时间。这半年是没有租金的,张红英也替自己的钱包考虑。 她总要想办法把李小芳敷衍过去,还要资助沈建珍。 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能把这把火消灭在起始阶段。 张红英跟王师傅一起,搬了几个模特去店铺,又挂了几件样衣,布料,就算是开张了。 张红英已经可以独当一面,王师傅也放心。 张红英一直以为自己是天生的黑皮,哪怕是到老,皮肤都是黑黝黝的。但是学裁缝三年来,成天起早摸黑,很少见太阳,便也白了很多。 看起来前世那么黑,还是因为太操劳。 王师傅吃上面绝对不亏待自己,经常会煲一些养气血、祛湿的汤。每次张红英也能跟着分一杯,皮肤就越养越好。 十六七岁的张红英,看起来终于像一个窈窕少女。 头发转为乌黑,皮肤白嫩细腻,眼睛黑黝黝的。 张红英还是挺满意自己的相貌。 沈建珍来了镇上读书,她的特立独行,很快就被人议论纷纷,甚至传到了张红英耳朵里。 “学校里今年初三有个女生,估计是个傻子。小小的人,穿的都是大人衣服,还经常几个星期不换。” “傻子怎么还读初三?我们村的傻子,幼儿园读了两天书就不读了。” “反正我家儿子说她肯定是傻的。” “可能只是笨。” “笨就更不会读初中了。我们村有一个笨的,小学读了十几年还在留级。” “那就说不上怎么回事了,看上去瘦的要命,跟个骷髅似的。” “是哦是哦,我女儿也说了,说有个女生瘦的吓人。听说走几步路就会全身出虚汗。” “现在难道还有吃不饱饭的人?” “那说不好。不过她爷娘怎么也不带去看看?要是我,女儿瘦成这样,一定要去医院看看的。” “女儿家读什么书,有拿钱还不如去看看病,养养身体。 就算是一级不留,读到初中毕业也十六岁了。万一再留几级,初中毕业就好结婚了。 这个书读它做什么?还不如早点送厂里去,从十三岁做到二十岁结婚,也能给家里挣浅万把块钱。” 张红英听的发笑。她猜到别人说的是沈建珍了。 现在你们都取笑她,拿她当谈资。等到将来,你们这些人捆一起都不如她。 不过,她也没什么办法。两个人年龄差不多,关系再好,也不能包揽了她的生活。 沈建珍有父有母,岁数也不小了。 不过张红英也是有点奇怪,沈建珍自己为什么能对外界一点都不在乎呢? 没有人因为她穿的不合身取笑她,排斥她吗? 没有人说她样子怪,身上有汗酸味吗? 如果有的话,她为什么不改? 后世听说有个毛病叫自闭症,总不会沈建珍也是有这个毛病吧? 但是沈建珍跟熟人在一起,话还是很多的。她每次来找自己玩,还是会聊两句的。 也有可能是沈建珍比较晚熟,注意力不会放在这些上面? 张红英想了想,从市场上买了瓶蜂花的洗发露,准备回去送给沈建珍。 为了堵李小芳的嘴,还给家里买了两瓶。 借口都想好了,隔壁店进来卖的货,路上不小心弄破了,便宜卖…… 既然买的多了,给小姐妹一瓶,结个人缘,也没什么不好。 李小芳对沈建珍倒是很看得起的。 李小芳自己是不识字的人,自家两个孩子,一个留了三级,一个留了两级。 就很佩服沈建珍,很喜欢沈建珍,不排斥她来找张红英玩。 所以如果以这种借口送沈建珍东西,那就不用怕麻烦。 第18章 火灾2 沈建珍虽然生活自理能力约等于无,但是在张红英的劝导下,也慢慢开始注意起个人卫生来。 张红英有时候觉得,自己好像是在养小孩。 自己亲儿子当年都没有这么操过心。 因为是招赘在家,儿子管张小树和李小芳叫爷爷奶奶,也就归李小芳带。 李小芳带孩子还是有一手的,张宇昊小时候白白嫩嫩,穿的也干净整齐,是个很招人喜欢的小孩。就是不知道如果沈建珍投胎到张家,李小芳是不是也能把她调理的很爱干净很勤快? 沈建珍对穿衣服没什么要求,张红英有新衣服给她,不管什么花色,什么款式的都喜欢。 现在的沈建珍,整个人弓着腰,肩膀是夹起来的,人又黑又瘦。也不知道前世她是花了多久才学会像普通人一样昂首挺胸的走路的? 反正这辈子有自己在,就帮她少走点弯路吧! 张红英不知道为什么沈建珍都这么大了,连洗头,洗澡,换衣服这种小事,都需要别人叮嘱。前世她的班主任也是厉害,帮沈建珍走上了一条光明大道。 要是真的去了流水线做工人,估计没多久就被废掉了。 而且这样的家庭,干活又不灵巧,嫁人也不好嫁的,恐怕只能被嫁给老光棍。 “养”到沈建珍中考,考完试放假在家,正好是双抢季节。 沈建珍在家里忙完双抢,等出成绩的时候,来看张红英。 张红英在铺子里干活,沈建珍就东看看西看看。 张红英不怎么跟沈建珍说话,她竟然也能自得其乐。 过了没多久,可能也就个把小时,沈建珍悄悄对张红英说:“你们市场里,拐角那个摊位,那个人不对劲。你要小心一点她。” 张红英就疑惑的问:“她怎么了?” 沈建珍:“我在这坐着没事干,就看来来往往的人,还有注意看每家生意怎么样。 顾客进来,大部分人在每个摊位都要看几分钟的,摸一摸,问一问,最后试穿一下,然后讨价还价。 就是这家店铺不行。客人来的时候她太急切,巴不得别人马上买下来。 等到人走的时候,她又记恨,要盯着那个客人最后在哪家买东西的。 我觉得她报复心肯定强,也记仇。 不过还好,她是卖成衣的,你是做衣服的,你应该抢不到她生意。 书上说的,宁过于君子,而毋失于小人。过于君子,其为怨浅;失于小人,其于祸深。” 张红英木然看着她:“听不懂。” 沈建珍:“就是这种人得罪了,会有大麻烦。” 张红英眼珠子一转,自己在铺子里这么长时间,都没发现谁不对劲。沈建珍一来就看出来了。说明她观察力还是敏锐的。要不就留下她打暑假工,也帮忙看着一点? 张红英就跟王师傅商量,让沈建珍帮忙剪剪线头,人走开的时候帮忙看下摊子,还有两个店铺之间跑腿传话。一个月给她三十五十都行。 张红英自己六七岁就跟李小芳去村服装厂剪线头了,不过那会忙一天只有五毛钱。一晃就十年过去了,收入翻着跟头往上涨。 沈建珍本来也打算做暑假工。不过村子里的小厂,让电的时候不能开工,一个月下来,可能只能挣二十块钱。现在张红英叫她来做工,能跟小姐妹在一起,不管是三十还是五十都可以。 张红英有个伴,每天一起上工,一起回家,连走路都不觉得怎么累了。 她现在摆到明面上的收入只有三十,还不能提买自行车。 不知道攒够自行车钱的时候,李小芳会不会心疼她,主动提出买辆自行车给她骑? 不过想想盖房子欠下的外债,张红英又觉得不乐观。 张红英现在有了自己单独的房间,张红星回来的时候,暂时还是跟李小芳他们一个房间。 张红英看看瘦的连后脖子上颈椎都突出来的沈建珍,便悄悄跟她说:“我攒了点私房钱,我妈不知道的。 在市场我们俩加餐,补补身体。 你可不要说漏嘴。要是别人问起我待你吃饭,吃什么……” 沈建珍这会就特别灵醒:“中午吃咸菜面。” 张红英竖起大拇指:“没错,你宁愿对外面讲的我刻薄一点,小气一点,也不要讲我大方。 要不就会有别人来寻我,想顶掉你。 如果有人问你工资……” “我就说我考完试没事做,是去找你玩的。”沈建珍抢答。 “那如果别人说你这么大的姑娘了,不想着帮家里干活,批评你怎么办?” 沈建珍不以为意:“你担个小气名声,我担个好吃懒做名声。 小气不要紧,不影响你嫁人。我嘛,我又不在本地嫁人,才不担心他们会来青镇打听我。” 张红英试探着问道:“你将来去外面读书,也带上我吧?” 沈建珍挠挠头皮,有点为难:“我读书住宿舍,你过去跟我住宿舍,怕是学校不让。 等我工作了有了自己的房子,带你肯定没问题。” 张红英才道:“我就是从来没有出过远门,一个人出去害怕。 如果你肯带我一起走,其他的你不用操心。 肯定哪里都有市场的,我去了租个店铺继续做裁缝。 就是不认识路,还有不认识市场的时候,需要你带带我。” 沈建珍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你不认识路,我也不认识啊,到时候找个人问路不就好了。” 张红英就嘿嘿笑:“不好意思开口嘛。” 沈建珍疑惑:“问个路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张红英:“听说外面坏人多,要是你去问路,不小心问到坏人头上,直接把你拐走卖了怎么办?” 沈建珍不以为然:“要是真的到处都是坏人,我们哪里还能太太平平读书。 你放心,如果你只是胆子小,不敢一个人出去,我给你壮胆,肯定没问题。 就是如果要我养着你,那只能等几年我赚到钱了才说。” 张红英笑死了:“我就算是读书不行,干活怎么说也算得上是把好手,哪里就需要你养。 我只不过是一个人不敢踏出那一步,只敢在自己熟悉的青镇和白镇打转。 你带我出去大地方,等安顿下来,应该还是我照应你的多。” 沈建珍拼命点头:“是的是的,我按你说的,一星期洗一次头,两三天换一下衣服,别人再看见我,都不绕开了。” 张红英哭笑不得。怎么会有这么矛盾的人,读书像个天才,生活上像个白痴。 也许她邋里邋遢,也是一种保护色,让她平平安安读到初中毕业,别人想欺负她都嫌她邋遢。 第19章 火灾3 沈建珍突然捅捅张红英:“我看那个人要搞事。” 张红英正在裁衣服,被沈建珍一捅,剪刀差点就歪了,不由得怒道:“你说话就说话,不要捅我。裁坏了布,我们两个人都赔不起!” 沈建珍赶紧道:“啊,对不起对不起,我下次注意。” 张红英看着沈建珍,没有说话。沈建珍以为她还在不高兴,脸色就有点羞窘起来:“对不起,是我做事不过脑子,以后我一定考虑清楚了再做。” 张红英收了神情,好奇的问:“你为什么说对不起说这么顺畅,还要说谢谢什么的,都直接就说了,不会不好意思吗?” 这下沈建珍茫然了:“做错了就说对不起啊,别人帮忙了就说谢谢啊,为什么要不好意思?” 张红英:“可是我都说不出口……” 谢谢,对不起,都说不出口。 问路说不出口,质问也说不出口。 她特别想跟李小芳聊一聊,为什么偏心儿子,为什么自己尽孝一辈子,尽心尽力,他们却还是要配合张红星,要拿走自己的房子? 为什么明明说了弟弟读书出去,在外面买房子,你留在家里招女婿,家里财产就给你。最后却说,还是要把张家祖宅给张红星? 那是屁的祖宅,张家祖宅就是那个塌成废墟的木屋。长满了杂草,还有几棵野生的桔子树、桃树。 真要给他祖宅,你让他自己盖房子去! 哪怕你跟我们分家,另外弄块宅基地叫张红星继承呢。 没道理生前享受天伦之乐,孙子绕膝,要死了想起来女儿该是外人? 沈建珍看张红英发呆,忍不住又想捅捅她。手指头伸到一半,又想起来刚才张红英的不满,便轻轻又喊了声:“红英?阿英?你听到没有?” 张红英一顿:“听到了。 你说那个人要搞事情。 她怎么了?” “我看了她两天了,她在陆陆续续往外搬值钱的东西。 要说是这生意不想做了吧,大件的桌子椅子什么的又没有搬走。 要说是换品种经营吧,她又没有拿进来新的东西。” 张红英心想,这就跟前世的事对上了。 为了嫉妒别人生意好,想把市场烧掉。 但是自己又不想损失,就先把东西搬走。 整个人是又毒又蠢。 听说他男人为了给她减刑,把家底全拿出来赔给这些商户了。也不知道最后赔了多少钱。 张红英就道:“这几天我们想办法最后一个走,看看她想干什么。” 沈建珍兴致盎然的点头:“嗯,我知道了!” 好像是发现了一个什么特别好玩的东西。 张红英突然觉得,沈建珍真像一条小狗。稍微给她点好脸色,她就热情的冲上来。就算是踢她一脚,骂她一句,也不记仇。 惹急了就咬你一口。 而自己的性格像猫。一般跟人都不亲,生了气也不说,说不出来。告诉别人我因为什么不高兴,好像是一件很羞耻的事。表达自己的开心也很含蓄。可能还要掩盖在责怪底下。 儿子给她买东西,她心里很高兴,嘴上还要骂:“小棺材,又浪费钱。买的什么名堂,我们乡下人不习惯,不要。” 哎,虽然说感觉自己养沈建珍像养小孩,但沈建珍又何尝不是在教张红英做人的另一条路? 沈建珍经常跟吴小红对着吼,用吼,用家丑外扬来争取自己的生存空间。吴小红一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她就在外面大声哭闹,一定要把看热闹的人引来,把吴小红逼的收回自己的离谱想法。最后沈建珍功成名就,每个月给几千块钱,就成了十里八乡有名的孝顺女儿。 自己一辈子唯唯诺诺,对李小芳的话,连思考一下的时间都没有,就答应下来。李小芳很会诉苦,很会唱苦情戏,有时候甚至是她用愁眉苦脸、唉声叹气,逼着自己主动提出帮弟弟解决问题。 这辈子,她要跟着沈建珍学。学会反抗,学会撒泼,学会吵架。 要好名声有什么用,名声再好,求娶的人再多,都挡不住李小芳轻轻一句话,翻云覆雨。 上辈子,逼着自己订婚的是她,逼着自己退婚的是她,逼着自己招赘的也是她…… 好吧,招赘是自己也愿意的。当时她觉得爷娘都对自己这么好,能招赘在家,肯定好过出去给人家做媳妇。 做人家媳妇,要看阿公阿婆脸色,要看男人脸色,还要看姑娘脸色。 大姑还好一点,嫁出去了,回来就是亲戚,客客气气的。小姑就麻烦了,还要在家里好几年,闹矛盾的时候多着了。 所以当时自己也是半推半就答应下来的。 如果能够一结婚,就财务上分割开,也不至于后来一辈子混成那样。 两个人在摊位上磨磨蹭蹭,等到人都走光,才出去。 人走掉一片,灯光就黑掉一片。 沈建珍催促:“快走快走。要不黑了看不清楚容易摔倒。” 走到拐角那个地方的时候,张红英假装不经意发现:“这人真是粗心,人都走了,电熨斗还插着。半夜要是烧起来可怎么办?” 说完,要去拔插头。 沈建珍却连忙拉住她:“不能拔!你今天拔掉了,她明天还能插。一定要给她吃个教训,她才记得住。” 张红英吃惊:“你是说她的故意的?” 沈建珍看她一眼:“这不是很明显嘛,她东西都搬走了,就留下个电熨斗在这。不是故意的还能是干什么?” 张红英早知道前世就是这么发展的,但还是得把事情交给沈建珍去解决:“那你说怎么办?” 沈建珍:“市场有没有管理办公室的?你去找他们来看。这个事一定要彻底解决,不能让她一直想办法害人。” 张红英两辈子人,都没有主动找过领导…… 沈建珍气急:“这点事到底有什么好怕的?人家就是管这个的,你不去找他们找谁?” 两个人都看着对方觉得不可理喻。 你怎么能把找人说的这么轻松? 你怎么能把找人看的比登天还难? 最后还是沈建珍先败下来:“算了算了,我去喊人。” 市场里一个人都没有了,就剩下管理办公室的人在等着锁门。 沈建珍急匆匆跑过去:“大伯,我看市场里有人把商铺都搬空了,就剩下一个电熨斗没搬走,插头还插在接线板上。我担心晚上会起火。” 那人一听,这还了得? 电熨斗起火,非烧干净不可。前几年鸭湾村那场大火,全公社没一个人不知道的。 他们那时是当故事听,现在,这事要发生在自己眼皮底下了。 事情后续怎么发展,沈建珍就不管了。她告完状,就拉着张红英一起往家走。再晚点,天就黑了,走路容易摔跤或者踩坑。 第20章 火灾4 张红英一直在想怎么查这个事,怎么解决。电视看的多了,难免想的多一些。 唯独没想到,市场管理采取了最简单粗暴的方式。 那个人正好是市场管理处主任,姓李,叫李亮。沈建珍来报告情况的时候,李亮还将信将疑。 但是宁信其有……李亮过去一看,熨斗插着电源,已经开始发红了。如果一直没人发现,等到半夜,必然起火。 这种电器起火,想扑灭就难了。更何况晚上起火也很难被发现。 李亮赶紧把插头拔了之后,越想越后怕。他晚上干脆都没回去,连夜通知了联防队的人,一群人就在办公室守了一宿。 第二天一大早就又在门口守着。 预谋纵火的商户名叫徐红梅,已经是个十岁孩子的妈妈了。纵火本来也是一时脑热,如果昨天晚上真的起火了,她可能会因为解气而兴奋。 现在没有什么夜生活,晚上大家睡的早。但是有一批上三班制的工人,他们会晚上十点上班,到早上六点下班。 但是昨天晚上风平浪静,小商品市场没有起火,她就开始患得患失,琢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怎么会一整个晚上都没吵吵起来?总不可能是一直没人发现吧? 所以,天蒙蒙亮,远一点连人影都还看不清的时候,徐红梅就来了市场。 李亮老远就看到有个人鬼鬼祟祟在那探头探脑。 他冲过去一把揪住:“你放了火你还敢来!” 徐红梅吓的魂飞天外:“我不是故意的!”——所以说她蠢,一下子就露馅了。 只要她承认放火就行,是不是故意的就不重要了。 李亮也没打算把她怎么样,毕竟是未遂。现在人的法制意识也没那么强。 他跟联防队一群人,总有人认识徐红梅,知道她家住哪里的。 一群人拖着徐红梅到她家里去,一路拖,徐红梅一路哭嚎,自己路上就做了广告,途径的人家,都知道了徐红梅做的蠢事:因为嫉妒别人生意好,想要放把火烧掉市场! 大家都恨的牙痒痒,一般人闹矛盾,顶多是吵几句嘴。吵完了也就算了。哪里有人就因为嫉妒,就直接放火的? 这种人以后谁还敢打交道?吵起来放把火烧掉你的家! 徐红梅被拖回家的时候,她男人刚刚下田回来。 秧苗插下去已经扎住根了,野草又冒出来了。他去把自己家责任田里的野草都拔了踩到泥里,让它沤烂了做肥料。 两条裤腿扎的高高的,小腿上还有没洗干净的烂泥,肩上还扛着把锄头。 看见徐红梅被一群人围着,老实巴交的男人就问:“怎么回事?” 李亮三言两语就把事情交代了一遍。 男人沉默的看看李亮,又看看徐红梅,似乎的不敢相信徐红梅还有这打算。 徐红梅眼泪汪汪的看着他:“喂,你快帮我说说,我不是故意的。” “……”男人没有说话,把锄头拿进屋里,在墙上挂好,才问李亮道:“那是要赔钱还是罚款?” 李亮看看他们家,也就是普通人家。刚盖好的七路头楼房。可能是因为没钱,连墙都没有粉,红砖露在外面。 一个瘦巴巴的小男孩跑出来:“你们不许欺负我姆妈!” “谁敢欺负你姆妈呀!没人欺负她,她都要一把火烧掉市场了。要是有人欺负她,她不得把整个镇子烧掉!”李亮没好气。 小男孩听不懂他说什么,就是抱着李亮的胳膊,嘴里不停喊:“不要欺负我妈妈,不要欺负我妈妈。”也看出来李亮是带头的。 李亮才对着徐红梅道:“你儿子这样懂事贴心,你知不知道你那把火要是放成功,是什么后果? 你要去坐牢,你男人要帮你赔钱,你儿子会变成劳改犯的儿子,被人看不起,被人排斥! 你做生意是想赚钱的吧?怎么就能做出来这样的事? 和气生财和气生财,这句话你总听过吧?和和气气的,财才能来,动不动就嫉妒,就报复,财神爷来了也被你吓跑的!” 徐红梅已经开始知道害怕,不敢吱声。 前世没有张红英和沈建珍防患于未然,那把火是真真切切烧起来了的。事情过去几十年,大家互相介绍的时候,一说徐红梅,都附带一句:“就是一把火烧掉了小商品市场的那个!” 儿子成绩不行,想参军也不行。随便找个工作,人家都不敢给重要位置,顶多是干点苦力。问起来为什么,就说:“我怕他像种!徐红梅种不好。万一哪里不对,也来放一把火,那就完了。” 一家人因此而夹着尾巴做人几十年。 她从牢里出去容易,被人接纳不容易。而且为了赔钱,一家子还债也还了很多年。 第二天张红英看到市场门上贴的告示,心里就踏实了。 告示说的很客气,某商户离开的时候忘了拔掉电熨斗,差点酿成火灾。幸而被市场管理人员及时发现,这才避免重大损失。 摊位被市场收回,予以警告,并罚没押金五百,作为惩罚。 李亮把这五百块钱给了张红英,但是没有对外声张。 不仅仅是张红英害怕小肚鸡肠的徐红梅报复,李亮也害怕的。 万一为了五百块钱迎来报复,就不划算了。 李亮表示这笔钱是秘密奖励,张红英才收下。 她要分一半给沈建珍,沈建珍不懂客气为何物,拿着钱高兴的蹦了半天。 蹦完了,才眼睛盯着张红英:“真的给我啊?” 张红英点点头:“真的给你。” “二百五十块钱呢!就给我了?”沈建珍嘿嘿直乐:“二百五,够我一学期的生活费了!” “对对对,二百五。”张红英没好气。 可惜沈建珍完全不懂二百五是在骂人。她扭扭捏捏说:“可是我也没干什么呀,这电熨斗是你发现的,我只是去跟管理说了一下,你就分我一半啊!” 张红英烦了:“你再没完没了的,就别要了,还给我吧!” 沈建珍赶紧把钱掖口袋里:“要要要,怎么能不要呢? 有这二百五十块钱,我省着点用,可能一学年都够用了。 不过红英,你真的是太好了,我谢谢你!” 张红英:“钱分你了,但是要保密知道吗?” 沈建珍拼命点头:“知道知道,不能让你爸妈知道,也不能让我爸妈知道。” “是的”,张红英再次强调:“如果能保密,这笔钱就是我们都可以花的。不小心被他们知道,他们肯定要拿走的。” 沈建珍点头:“我知道呀,我从小就知道。 我小时候跟我弟吵架,他让我滚。我说那个家是我的家,我弟就说,那才不是我的家,那是他的家。 家里连凳子都是他的。 我哭着问我爸这是不是真的,我爸说女孩子天生就要嫁出去的,谁让我不是男孩呢? 所以,要想办法给自己多争取点东西,我都懂。” 张红英摸摸沈建珍的头。看起来没心没肺对外界全不在意的沈建珍,原来也是一样的。 第21章 暑假1 张红星小学毕业了,在家里等待初中的录取通知书。 这个暑假漫长又炎热,但是与张红英无关。她这辈子都没享受过暑假的悠闲。反正都是跟着父母干活,或者跟着张红星收拾烂摊子。 张红星天天跟一帮同学出去游泳,水乡的河四通八达。一帮半大小子泡在水里,到处乱窜。 现在农药化肥的还没有泛滥,为了增加肥力,农民会撑条船出去,罱河泥(读作lǎn)。 河底的淤泥多半是树叶,杂草等腐烂而成,还有一些死去的小鱼小虾。总之会腐烂的,最后都变成了河底的淤泥,对土地有一定的作用。 农民们勤快的很,哪怕是增加半成产量,他们也会付出十成的力气去做。 也因为农民们勤勤恳恳到处罱河泥,现在的河非常的清澈,河底连一点水草都没有。 后世经常听说有人游野泳,不小心被水草缠住了腿,上不来了。此地完全没有这个风险。 真有水草,那也是人家当宝贝养起来的。 水乡不仅仅农田分到每家每户,地分到每家每户,连水域,也是分到每家每户的。这种水草,大家叫东洋草,听说是当年日本人打进来的时候,带来养了喂军马的。 这种草长在农田里的时候,大家特别痛恨。因为它扎根快,蔓延快。 哪怕只有指头长一截没死掉,三四天下来,就会蔓延出一大片。不要半个月,田里就全是东洋草了。 而且你拔的时候又很费劲,一不小心留一截根在田里,很快就又爆发出来。 但是这东西如果在水里又不一样。它繁殖蔓延很快。没时间割羊草的时候,就去自己家河里捞一块,就够羊嚼一晚上了。 所以大家对自己家的河面都看的很牢,只要不作死去人家养的水草底下,就不会出事。 想想不远处的京杭大运河,张红英对李小芳喊:“姆妈,你要管管红星了!他们天天到处玩水,小河里没事,要是跑到京杭大运河去,那还是危险的。” 现在水路运输很发达,挂机船的声音整晚不歇。各地来往,坐轮船的比坐汽车的还要多。 苏州到杭州之间有夜航船,叫做苏杭班,前世张红英下班回来,就经常能听见苏杭班在鸣笛。呜呜的声音,宽宏厚重,曾经勾起张红英的向往。 要是有条件能去苏州或者杭州看看多好? 但是她一辈子都在劳碌,连儿子在苏州工作,都没过去看看。 张红英提醒李小芳,也并不都是出于好心。 张红星本来就是胆大妄为型的。前世张红星偷偷去京杭大运河玩,冒出来的时候,差点被一艘船打到。回来的时候吓掉了魂,张红英被骂的狗血淋头,嫌她没有看好弟弟。 一个十几岁大姑娘怎么去水里看好弟弟? 而张红星经此一吓,整个人收敛了很多。 不过张红英想想,没准是她亲弟弟的魂被吓掉了,喊魂喊回来的是那个落水鬼呢!要不小时候那么可爱,屁颠屁颠跟着自己后头的弟弟,怎么就变成了那副吸血鬼的样子? 现在张红英提醒过了李小芳,以后张红星如果再出事,就怪不到自己头上。 事情可能有两个走向,一个是张红星叛逆上身,不让他做的非要做,在大运河里出事——吓掉魂也好,直接死了也好,都不是她的错,怨怪不到她头上。 另一个是张红星被管住了,从此不去京杭大运河玩水。那他的性格没有变,可能没有后来那么大成就,也可能没有后来那种狼心狗肺的样子。 如果他没有去苏州,要买房子,也没有机会一记头吸光全家的血。 张红英至今还记得全家勒紧裤腰带替他还债的样子。 连沈永健都跟着倒霉,以为入赘了殷实人家,没想到是来当血包的。那笔钱,全家人干了七八年才还清债务。 二十几万的房子啊!九十年代初的二十万,村里人听了都咋舌的。就算是城里人,也没几个能一记头摸出来二十几万。 反正张红英提醒过了,匆匆吃过早饭,喊上沈建珍一起去镇上。 沈建珍跟张红英一起在镇上开了一个月小灶,其实也没吃什么好的,就是多吃几个荷包蛋,炒咸菜的时候放一点点肉丝,沈建珍都脸色就明显看着好起来。 脸色不再是黑里带黄,黄里发白,而是虽然又黑又黄,但是多少有了点血色。前面沈建珍连嘴唇都是有点发白的。 张红英笑问沈建珍:“你那二百五十块钱,藏哪里了?” 沈建珍:“书包里。我的书包没人会动的。” 也是,要不是为了藏钱,可能沈建珍自己都不知道书包会扔哪里去。 张红英羡慕的看了看她:“真羡慕你,这么会读书。” 沈建珍叹了口气:“因为我只会读书啊。你不知道,除了班主任劝我继续读下去,其他所有人,都当面劝我爸不要给我读书了。” 沈建珍絮絮叨叨说了很多。 她家里穷,不管是卖粮食,还是卖蚕茧的钱,都给送进医院了。每次学费杂费还有书本费生活费,家里都拿不出来。 沈大林没办法,带着沈建珍去亲戚家借钱。每个亲戚都要痛痛快快数落一顿沈建珍,连带沈大林也要挨数落。 数落完了,都说:“女孩子读什么书,还要借钱读书!” 每次听半天数落,才能借到个十块八块的。 张红英理解沈建珍为什么在知道自己愿意借钱给她后红了眼眶了。 其实她也能理解那些亲戚。究竟是借钱了不是吗? 沈建珍读书不是一年两年,而且现在能考上大学的,是真正的凤毛麟角。现在的大学生,被称为天之骄子。因为只要考上大学,好工作,好前程,就板上钉钉了。 借钱给亲戚家小孩,让她去搏一个看不到的前程,可不是不情愿吗? 那些人劝沈大林不要供女儿读书,也未必不是为了他好。 明明只要把女儿送去上班,一个月挣不了一百五,挣个五十,都能解决大事了。去读书,一个月反而要用掉好几十。 “现在好了,”沈建珍鼻腔不通,声音有点闷闷的:“我高中第一年的生活费已经靠你赚到了。以后我寒假,暑假,都来帮你做活。你一定要帮我在王师傅那边多说说好话。 我这辈子都记得你的好。” 想了想,又看看张红英:“红英,你前面借我的每个星期五块钱,我还不能光明正大的还你,要不我爸爸会知道你给了我工资的。 这钱只能让他来还。 但是等暑假过去,我会想办法把这笔钱过了明路,然后还你。” 张红英不在乎这五块钱,但是在乎沈建珍是不是也没良心,要贪她便宜。 听见沈建珍这句话,张红英就高兴了:“我们之间,也不是这几块钱的事。我们日子长着呢。现在我帮你,以后你帮我。只要记得这个情分就好。” 沈建珍重重点头。 第22章 暑假2 今天的客人比较多。毕竟成衣还是有点贵,尤其是小孩子的。 所以不少人就捡便宜的棉布,给做两件凉爽透气的布衫。 张红英缝纫机就没停过,哒哒哒不停的踩。 沈建珍倒是想帮忙,可是她笨手笨脚,连缝个扣子都能戳到手。张红英也是服气,为了避免血把衣服弄脏,只能让她在边上坐着看。 不过沈建珍会察言观色,也敢说话,虽然可能说的不太动听,直来直去的,但是也讨有些客人的喜欢。 有的客人喜欢听甜言蜜语,有的客人却不喜欢绕弯子,喜欢听实话。美其名曰:“这个人性子直,肯定不会骗我的。” 沈建珍就是长了这么一副面孔,看上去老实巴交,说话还有点冒傻气。偏偏就是她,还帮张红英接待了不少客户。 甚至订单比张红英自己接待的时候还多一些。 张红英开个价格,人家必定要还价。讨价还价半天,最后基本上卡着底线成交。 沈建珍开价,每次都是直接开最低价过一点点比如说三块五,然后赶紧补充:“啊呀,我记错了,应该是四块五。对不起对不起,三块五这个价钿不能卖的,卖出去饭碗都要敲掉了。” 说完还急着把客人手里的布料抢回来,像是生怕客人揪一块布就走一样。 客人就死赖活赖非要沈建珍按三块五卖给她。最后张红英出面按三块八卖了布,做衣服的人工费也一分不能少:“布料都便宜卖给你了,人工费再减,别说饭了,粥都没得吃了。” 王师傅知道了都开玩笑,张红英可以不要,沈建珍一定得留下来。 张红英才知道,沈建珍看上去憨的要命,傻乎乎的,实际上心里奸诈的很。 王师傅给的价格,都是一个区间。最低价就可以成交,有利润 但是不多。 王师傅知道沈建珍是要给自己挣学费,超过的部分,答应给提成。 难怪别人都说张红英是聪明面孔笨肚肠,沈建珍是呆头面孔乖肚肠。 张红英一辈子当牛做马,沈建珍就苦了前面十八年,等上了大学,就彻底翻身了。 沈大林但凡家里有点什么事,一封信过去,或者一个电话过去,沈建珍动不动就一万块钱寄回来了。 沈建兴读中专的时候,沈建珍自己刚刚大学毕业,就可以负担起弟弟读书的费用了。 闲的时候,张红英就问沈建珍:“你说是有弟弟好,还是不好?” 沈建珍想了想:“也好也不好。 如果没有弟弟,吵起架来, 别人要骂我们绝户头的。 连个还口的话都没有。 后头沈青青的妈妈,很厉害的人,不敢跟人吵架。一吵架人家骂绝户头,她就蔫吧没话讲了。 所以有个弟弟,还是好的。 但是有了弟弟,女孩子多半就要嫁出去了。将来也不知道嫁给什么人家,那肯定是不好的。 而且家里吃的穿的用的,都是弟弟挑剩下才给我。 听说倒霉点的,还要被拿去给哥哥换亲呢。 跟弟弟吵架,挨打的也都是我。” 张红英笑起来:“你这么聪明也会挨打?不是每次你妈要揍你,你都叫的震天响吗?” 沈建珍也笑:“那我是没有办法。我不叫,他们当时就打了。我叫起来,他们当时不好意思打,我跑出去晃一天,等到晚上可怜兮兮的回家,他们火气消了,心也就软了。 到底自己生的,人也不是说发脾气就发脾气的。他们没火气的时候,还是心疼我的。” 张红英心想,自己就憋屈在不会叫上面。 但凡李小芳跟张小树生病的时候,她叫叫苦,哭哭穷,也许老头老太太就会去逼儿子要求也说不定。 毕竟一个是不需要逼就会出钱出力的冤大头。一个是需要想办法也不知道能不能拿钱出来的宝贝儿子,想想也知道他们会走捷径。 你乖巧,你听话,你好使唤,他们就事事寻你。你搞砸一件两件三件,他们打过骂过还不管用,就放弃你了。反正生的又不是一个。 沈建珍又道:“你知道你帮我找这个路子,我有多高兴吗? 我这么多年,都没敢跟我爸妈要过什么。 家里这么穷,我只要敢开口要点啥,都像是没良心。 我穿的衣服都是村里人给的,读书都是亲戚借的。吃饭,”沈建珍看了看张红英,才接下去说道:“家里的菜,我是不敢伸筷子的。爸爸挟到我碗里的我才能吃。 有一次我嘴里嘀咕了句,就这么点。”沈建珍抹了把眼泪:“我爸就把一碗菜磕我头上了。” “有些菜落我饭碗里了,还是干净的,我把菜挑出去了,一口不敢吃。 晚上他们开夜工,带回来的宵夜,” 沈建珍已经涕泪横流:“他们开门的声音,喊醒弟弟吃东西的声音,声声在我耳朵里,我连呼吸都不敢变化。 就算是他们喊我名字,我都假装睡熟了听不见。” “一直要他们走过来,拉开蚊帐喊我,我才装作大梦初醒的样子。还要揉揉眼睛。” 沈建珍又笑了出来。 “不过我弟弟还行,除了特别小的时候跟我吵架,大一点都不跟我吵架了。 弟弟也是要你教的。你能制服他,他就听你的话。 我跟沈建兴玩什么游戏,只要是动脑筋的,他都玩不过我。他在学校里,所有老师知道他是我的弟弟,都要说他不如我一个脚趾头。 现在他就特别服我,特别听我的话。 只要你比他强,能管服他,他就是个好弟弟。” 张红英拍了拍沈建珍。 李小芳跟张小树,还有沈大林和吴小红,她一时想不出来两对父母究竟哪对好一些。 沈建珍抹干眼泪的痕迹:“不管怎么说,他们生了我养大我,总归比那些生下来就扔了的要好很多。 不管遇到什么难事,我就想,顶多当我刚生下来就被弄死了。现在我好歹多活了这么多年,就是赚的。” 张红英想了想,摇摇头:“嗨,反正我们越来越大,现在还有这么多工厂,只要勤力点,总能活的好。 爷娘对我们怎么样,那都是命。但是将来怎么走,靠怎么自己。 你将来肯定有出息,到时候我们一起走出去看看。” “嗯,我记得你说过,叫我带你一起出去。我们不会就在这个小镇上消磨一生的。” 张红英看着雄心勃勃的沈建珍,深深的羡慕。她能走那么远,肯定跟她这种什么都不怕的胆子有关系。 小姐妹两个正在谈心,突然听见有人喊:“红英,红英,你快回家看看,你弟弟落水,被抬回来了!” 第23章 暑假3 张红英虽然恨张红星恨的牙痒痒,但是,真要他去死,又不至于。 前世,尤其是在张红英三十岁以后,那个在城市里工作,生活,拿着高薪住着豪宅的弟弟和弟媳妇,是她对外炫耀的资本。 她的生活太过苦闷,工人们一起聊天的时候,都是以“我家……”开头。 她儿子读书不大聪明,男人不大能干,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我家红星……”“我家秀琴……”连秀琴一个人不想做饭,去饭店点菜,一桌要吃几百块钱都拿出来说一说。好像在饭店里一顿吃掉一天工钱的是她张红英一样。 总之,前世她对张红星寄予了多少希望,后面被抢夺房子的时候,就产生了多少恨。 当初,张红英希望张红星能拉拔一下自己儿子,希望他能分担一点给父母养老的压力,希望他能对这个姐姐好一点…… 期待了大半辈子,那种感情深入骨髓。 如果两个人老早就翻脸了,可能反而没那么痛恨。偏偏她一直以为一家人和和气气,手足情深来着。 张红英一时不知道自己现在心里是什么滋味。 张红英慌了心神,手脚冰凉。沈建珍的作用出来了。 她先扶着张红英走到门口,又看看来报信的人,问:“你跟红英一起回去吗?” 来人摇摇头:“我还要上班的。” 沈建珍立时打定主意,先把摊位关了。 一条布帘子拉起来,电源关掉,又检查了一下没遗漏,才扶着张红英往家走。 张红英腿有点发软。沈建珍左右看看:“你先在这边坐一歇,我去借辆自行车驮你回去。” 沈建珍跑到市场管理办公室,大声问道:“领导,有没有自行车,借我骑一下?十二号摊位有点事,需要回家一趟。人脱力了,走不动。” 李亮出来一看,又是那个小姑娘,黑的像非洲人,瘦的像越南人。李亮从门口摘下来自行车钥匙扔给沈建珍:“慢慢骑,不要掼跤。自行车掼坏了,你要赔的。” 沈建珍答应了,把张红英扶上自行车:“走,我们回家。” 二十八村的自行车又笨又重,沈建珍压根骑不动,她人又瘦又小,只能推着行走。 夏天黑的晚,虽然已经五点多,太阳还很高。 沈建珍没一会就满头大汗,背后的衣服湿了一大片。 张红英慢慢的回过神来。 路上,她已经想好了要怎么办。 如果李小芳骂她怎么不管好弟弟,她就回嘴:“我上班去前明明告诉你了,叫你管管红星。去大运河玩是很危险的。 我要上班挣钱还盖房子的债,我怎么管红星?” 如果李小芳觉得她扫把星,都怪她说什么去大运河玩危险,是乌鸦嘴……那她就学沈建珍,大声骂出来:“是不是儿子没了,也要把女儿逼死你才高兴?我一片好心,连句话都不能说吗? 你们大家来评评理,我让姆妈管好弟弟,叫他不要去大运河玩有什么错?” 说来也可怜,前世张红英就是一头埋头干活的老黄牛,最大的娱乐,数来数去,就是十七八岁时看过几本琼瑶小说,然后就是后来电视机流行了,每天不上班的时候在家里看看电视。 再到后来,智能手机流行,张宇昊给她买了一个新手机,还安装了微信、抖音叫她玩。 村里七十多岁老太太都开始拍抖音,用美颜把自己变的像个妖精,在网上扭来扭去对口型唱歌的时候,她只能刷刷村里人发的视频,去猜这个是谁。 所以张红英虽然重生一遭,愣是连怎么跟自己姆妈顶嘴都要现学。 张红英斗的走不成路,就坐在车子上由沈建珍推行。 沈建珍一边气喘吁吁的推,一边还要安慰张红英:“他们只说是抬回来了,又没有说出什么事。 没准也只是吓到了,走不动路,所以别人给抬回来的。 再严重点,可能就是胳膊腿受伤什么的。 你不要自己吓自己。” 张红英心里思虑停当,才开始有心思说话。她挤出个笑来:“建珍,你车子停一下,我感觉我好了,可以自己走的。” 沈建珍也是累的一头汗,便停下来:“好,我们歇一歇再走。” 其实就算是张红星真的死了,张红英也不觉得自己会伤心。但是她确实不知道要怎么应付接下来的变故。而且,她刚刚还准备向沈建珍取取经,怎么教弟弟,让弟弟变的听话,有良心。 前世沈建珍在外面挣大钱,吴小红是一直疾病缠身的,后来沈大林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沈建珍干脆出钱雇弟弟沈建兴照顾父母。 沈建珍一个月打一万块钱,包括老两口吃饭,衣食住行,多的就算是沈建兴工资。 老两口既能接受一直重视的儿子照顾,也能衣食无忧。 沈建兴则一边跑滴滴,一边照顾父母,两边收入加起来,在农村日子过的相当写意了。 沈建珍说句话,他们没有不听的。 这辈子自己有先见之明,能把钱抓手里,未尝不能让弟弟也听自己的话呀。 两个人一路疾走,到家的时候,天色还早,也并没有听见什么哭声。 张红英心里一口气先落了。 万一张红星真的就这么死了,她前世的那口怨气都不知道要去哪里出。 张红英回到家,李小芳第一句话问:“怎么回来这么慢?” 第二句话是:“自行车哪里来的?” 张红英顾不上回答,先问:“阿星怎么样了?” 李小芳才开始骂:“小棺材跟人去游水,游着游着又要去偷人家养的珍珠水菜。 偷的时候被人发现了,追的要命。 路上水菜掼碎,一不小心踩上蚌壳去,脚趾头差点被割下来! 真是作孽,血滴滴答答淌了一路,还是几个小朋友一起抬回来的。” 张红英长出一口气,擦了把汗。 张红星跳着脚出来,一只脚上缠的纱布。 张红英重重拍了他一记:“你要吓死我了!” 张红星一个没站稳,受伤的脚踩到地上,惨叫一声。 这声音在张红英耳朵里动听极了。 嘴上还火上浇油:“姆妈,你真的要好好管管他了。 水菜又不好吃,没有养成的珍珠,也不值钱,他好端端的去偷这个干什么? 无端找晦气。 而且在水里,游的急了,还容易抽筋。 他今天受伤好在是在岸上,要是在水里,恐怕救都来不及救呢! 天天跟一些混账小子侠混,都学坏了。你不是还想让他读书出去当镇上人吗? 天天这么野,等开学了也坐不住的。” 李小芳听听有道理,她望子成龙的心很重,便问道:“那这个年纪的小棺材,除了到处野,还能干什么?” 张红英便道:“村里那个塑料厂,需要人修边。要不你接点活回来让他做做。” 那是一种出口外国的工具袋,用很多层塑料叠好,再加热烫成型。 每年寒暑假都有很多学生去帮忙把边缘多余的塑料给撕掉,一个暑假也能挣五六十块钱,沈建珍经常去做的。 李小芳本能的想反驳,男孩子怎么能做这种活呢?但是张红英那句“怕他在外面野坏了,收不了心”说动了他。 正好张红星脚也伤了,就在家里剪塑料袋吧。 张红星不太高兴,接这种活的都是小姑娘。但是张红英劝说他可以自己留着工资,买什么玩具都随便他,张红星也被说动了。 这也算是劳动改造了吧,张红英满意的想。 第24章 买自行车 张红星老老实实在家里剪了两个星期的塑料后,坐不住了。 他脚趾头上的伤口好了,又开始蠢蠢欲动。 十几岁的小孩,天天在家里待着,那是真的待不住。 夏天闷热的很,偶尔有穿堂风时,家里还舒服一点,但是大部分时候,都是一身的汗。 张红星开始闹着要跟张红英去市场。 李小芳觉得这样也不错,去市场,有姐姐看着,而且还能混一顿饭吃。未必王师傅招待女儿吃饭,能在吃饭前把她弟弟赶走? 张红英有点慌。张红星一旦去了市场,很多东西就瞒不住。比如说她每天中午吃点好的。现在的人嘴都特别多,看到张红星去了,一定会说:“你弟难得来一趟,怎么不给吃点好的?”或者说:“你弟来了,怎么还没有你们俩自己吃饭吃得好?”指望他们闭嘴是不可能的。 但是又没有借口不让张红星去市场。 沈建珍知道后,说:“这还不简单,上初中后离家更远了,而且那边有自行车路,你可以叫你爸妈给他买辆自行车。 男孩子有了自行车,就会骑自行车玩了,没功夫跟你去市场耗着。” 自行车已经开始普及了,但是这也是一种新生事物,所以经常出车祸。 路人看到自行车,跑来跑去不知道怎么躲避。自行车看到行人,也是一会左一会右,不知道怎么是好。最后经常两个人碰到一起。 虽然说自行车不像后来的摩托车,汽车一样,车祸有严重后果。但是公社里也听说撞死过几个老太太的。 所以很多人也不愿意给孩子买自行车的。 前世张红英工作了以后才买的自行车,工作就算是大人了,而且每天步行上下班太辛苦太花时间,李小芳就没有拒绝。 张红英担心家里不肯给买,沈建珍真不知道她脑子怎么长的:“我六岁就知道想要什么东西,要让弟弟开口了,或者用弟弟的名义去做。你怎么到现在都不知道? 你就说张红星马上要读初中了,不练会自行车不行。 而且初中跟市场在一个方向,买了自行车,不仅仅方便他上学,也能方便你上下班。 你要是路上省点时间,回家还能帮你妈干点活。 骑自行车能省下来二十分钟,来回就是四十分钟,可以做很多活了。 你这么说,可能你妈就主动帮你买去了。” 张红英:……你跟张红星是一样的。什么事都能找到借口。 果然,张红星出面耍赖:“姆妈,给我买辆自行车吧,我学会自行车,你要去镇上买什么东西,我帮你跑腿。 我读书也不用住学校了,每天回来都可以看到姆妈和阿爸。 一个礼拜见一次面你放心得下啊?” 李小芳果然被说动了,第二天就跟张小树两人,去白镇提了辆自行车回来。 两个人谁也不会骑车,连推都不太会推,最后是用肩膀扛回来的。 张红英不得不感动于他们对儿子的疼爱。如果肯让自己去买自行车,明明是可以骑着回来的。 但是他们就是不愿意自己去买,难道生怕自己占为己有? 张红星拿到自行车,果然很新鲜,天天推着自行车到处玩,压根没想起来要跟张红英去市场。 市场里又闷又热,哪里有骑自行车好玩? 年纪轻学东西就是快。也就用了一下午,张红星就把自行车学会了。 张红星刚学会骑自行车,很是得瑟了一阵。他身边围了一群人,一个个嚷嚷着要骑自行车,要他带着玩。 张红星在打谷场上一圈圈绕行,众多小孩脚着“带我一圈带我一圈。” 打谷场上全是稻草垛,张红星绕着稻草垛转来转去绕行,身后的小伙伴大呼小叫,连暑热都忘记了。 然而,好景不长。那么多稻草垛,张红星都没撞上去,偏偏在白地上狠狠掼了一跤,把腿摔了个粉碎性骨折。 等到再有人来通知张红英:“快去医院看看,你弟弟把腿掼断了!” 张红英目瞪口呆:“你说啥?” 骑自行车,还能把腿弄断? 年纪大的骨头容易断可以理解,尤其是老年妇女。李小芳手腕骨折过,肋骨骨折过,锁骨也骨折过。肋骨骨折是因为带孙子的时候孙子调皮,一脚给踢断的。 但是骑自行车也能把自己腿弄断,张红星也是够背的啊! 张红英赶到医院的时候,张红星的腿被钢筋吊起来了,疼的吱哇乱叫,满头大汗。 看见张红英过来,居然委屈的喊:“阿姐,我好疼啊。” 张红英半点同情都没有,怎么这么能折腾呢?难道是因为他越能折腾,李小芳跟张小树管的越多,所以感情越深? 医生交代,骨头要拉开,正位。要不容易长歪。所以不能动,疼到直哭也不能放松。 你现在哭,心疼他,等到骨头歪了,要受更多苦。 张红英敷衍的安慰了张红星几句,跟李小芳要钱去买骨头,说是炖汤给阿星补补,好的快一点。 张红星听见,也顾不上疼了:“要买肉多点的!” 这年头,谁不稀罕肉呢。 张红英又道:“那自行车钥匙给我,送饭快一点,省的你们在医院等的着急。” 李小芳还不大愿意:“你别给你弟把自行车弄坏了。” 张红英气的要命,自己天天来回走那么多路,都不舍得给买辆自行车。儿子还没开始读书呢,自行车都买好了。 现在摔断腿,要了自行车也是给他们送饭的,居然都不给自己用一下。 “你放心,我骑自行车很熟练了。”张红英忍着气道。 “你什么时候学的?”李小芳满腹狐疑。 “学裁缝的时候学的。王师傅有辆车,我没事的时候经常骑。放心,不会掼跤的。 你要是实在不愿意给,我只好走路来去,再加上炖骨头汤,再过来至少要四五个钟头。你别等不及到时候又骂我就成。”张红英脸色一沉。 张红星腿疼的厉害,也催李小芳:“姆妈,你快点把自行车钥匙给她。都是自家人,自行车不是我骑就是她骑。你藏着钥匙干什么,你也不会骑啊!” 张红英要发笑,多么简单的事情啊,就是骑个自行车,又不是霸占不还了,至于这样? 也就是她现在还未成年,出去怕落不到好结果,要不早就远走高飞了。 等再过几年,可以买户口,可以办身份证了,她第一时间就买个户口跑出去。 这日子真是一分钟都忍不下去。 李小芳恋恋不舍的把自行车钥匙掏出来交给张红英,好像掏出来的是自己的心肝。 张红英赶去菜市场,肉摊上还有三根肉骨头。 她想了想,把三根骨头都买了。 回去市场借了个炉子生火,熬骨头汤。 现在的猪很好,熬出来骨髓雪白,汤浓稠。 张红英装了一根骨头,又舀了满满一碗稠汤出来,再加上两?水烧开。 烧的同时,去把沈建珍喊了过来:“来来来,喝汤。吃肉。” 沈建珍吃惊:“不留给你弟弟吃的吗?吃骨头汤补骨头。多吃点恢复的快。” 张红英呸了一口:“他们不配!” 第25章 缘分 前世张红英骑自行车骑到腻,三班制是很辛苦的,经常日夜颠倒。 但是她只会做这样的活,也没办法。 李小芳当宝贝似的自行车,于她就真的只是一个交通工具。 张红英从自己家骑车去青镇,跟去白镇的距离,是差不多的。路上都要经过好几座桥。 那些桥不是后来的公路桥,自行车可以直接过去。石拱桥的拱是很高的,也没有留下可以骑行的道。只有一条大概10公分左右的宽度,用石板弥缝的,倒是平整的,方便自行车推过。 张红英到了桥边,也只能下车推行。 说来也是巧,她上班的时候,正好上桥,对面来了个人要下桥。两人自行车的脚蹬子,就勾一起了。 怎么这样巧?沈建珍早就笑了出来。 等到下班回去,又遇到那个人,正好在同一座桥上,两辆车脚蹬子又勾在了一起。 这次,三个人都笑做了一团。 “好巧。”张红英主动开口。 那是个腼腆的英俊小伙,也胀红了脸笑道:“是啊!” 沈建珍还嘀咕:“那个男的长的还挺好看的。” 张红英不假思索:“男人光好看有什么用。 而且你还要读书的,别想些有的没的。” 沈建珍:“……人家也不是跟我自行车挂在一起。” 张红英下桥之后就回家了。 如果是前世的张红英,刚刚看过琼瑶小说的那个,一定会心如鹿撞,然后产生些有关爱情的想象和期待。 但是,张红英已经看过那么多了,对爱情已经不抱什么希望,所以她转头就把这人放在脑后了。 前世她跟一个小姐妹去逛公园,小姐妹被一个男孩看上了。 那男孩苦苦追求小姐妹,历经了三四年,才最终抱得美人归。然而,他并没有珍惜。没几年,小姐妹就瘦的跟骷髅似的——男人有外心了。 什么爱情,那都是一时冲动。等到不新鲜了,自然有更新鲜的等着他。 但是,没过多久,张红英竟然发现,这个人不再跟自己相向而行,而是变成同路了。 每次看到他默默跟在自己身后,张红英刚开始有点害怕,这是跟踪自己想做坏事? 但是还有沈建珍呢。两个人怎么样都不会打不过一个人吧?张红英也就没管他。 但是没过几天,张红英就变成了一个人上班。 中考成绩已经出来,沈建珍的分够上中专的,但是她没填。班主任劝她为了稳妥起见,可以填沈阳什么的中专学校。离家远,竞争就没那么强烈。 沈建珍看看自己家徒四壁的家,拒绝了。她挣的那点钱,恐怕一年来回四趟,路费都不够。 而且她算过从家里到镇上需要提前一天,要不坐不上头班车。 镇上到苏州又需要半天。万一买不到当天的火车票,还得在苏州等几天。沈大林曾经拖家带口,带着一家子老小陪吴小红回娘家。 也就两三百公里的路,后世半天就能到的距离,路上走了四天。 听说就算是买到火车票,火车上也要两三天。这样的学校,她怎么读得起? 附近的中专学校,竞争就很激烈了。沈建珍决定用可以读中专的成绩,去报高中。 张红英好奇的问她:“读了中专就可以有户口,有工作了,你为什么不读? 读高中考大学很难的。 听说最好的高中,一年也只有百分之三十几能考出去。 一百个人只能考出去三十几个。” 沈建珍解释了一下:“都是考不上中专的人去读高中,还有百分之三十几能考上大学。 那我本来就比他们成绩好,在前百分之三十几里占个名额,应该不难。 而且我还能争取个奖学金。听说一学期奖学金也有七八十块钱。再寒暑假做做临时工,就不需要每次需要花钱都得让我爸低声下气的去借钱了。 到时候我还可以拿钱给我爸,让他把钱先还了。 刚读高中就能挣钱回家,他也能扬眉吐气一点。 要不天天苦闷,对身体也不好。” 张红英感觉,沈建珍虽然抱怨父母重男轻女,诸多怨言,但是对她爸妈还是有深厚感情的。 沈建珍后来报了一所省重点。中考满分620,她竟然考了618分! 沈建珍说是因为题简单,但是张红英这样小学都没办法毕业的人,是不信这话的。 题再简单,也只有她一个考了618,又不是人人考618。 果然,618分的人报高中,把校长都感动了。本来是要期末考试以后才发奖学金的,但是校长看到了由初中出具的贫困生证明,还有村支部盖章,不仅仅给沈建珍免了住宿费,学杂费,校服费,还发了七十块钱。 现在沈建珍军训去了。 张红英有点担心她瘦骨嶙峋的身体,会不会军训的时候晕倒在操场上。 事实上沈建珍的确有几次摇摇欲坠。 她身体长期营养不良,不是一个月两个月能补回来的。 学校来了个病秧子学生的事,传开了。 要不是她成绩实在是好,可能都被退学了。 张红英发现那个男孩跟了自己这段时间都没做什么,胆子也大了。 再上桥的时候,她动作慢吞吞的,等那人上来。 她动作慢,那个人也慢。但是张红英干脆不走了,那人躲不过去,就上前,吞吞吐吐打招呼:“下班了?” 张红英点头:“是啊,你换厂了?” “是的。以前在白镇上班,最近换到青镇了。” “为什么换厂?白镇的厂子老,工资要高一些吧?”张红英问。 “我……我,”那人胀红了脸,说不出话来。 没意思,张红英觉得自己有点欺负年轻人,便问道:“你什么厂的,怎么上下班时间跟我都一样的?” 那人心一横,大声说到:“我叫梁俊华,我看中你了,想跟你谈对象,你愿不愿意!” “这么大声干什么,”张红英退了一步:“我谈对象要我爸妈同意的。你问我没用。” 梁俊华嘿嘿笑起来:“我让我妈找人打听过了,说是你弟弟刚刚折了腿。现在上门肯定招人嫌弃。我妈打算等你弟腿好了,再上门讨帖子。” 张红英没好气的翻他一眼:“那你别跟着我了。” 梁俊华不同意:“这条路上有小流氓,我不跟着你不放心。 我也不会跟你太近,你放心,不叫别人看见,不会影响你。 就是小流氓看见远远有人,就不敢使坏了。 他们一般只在路上没人的时候,对独自一人的小姑娘说说骚话,抓一把什么的。路上有人就不敢了。” 张红英突然想起来,也就是明年春天,一个小姑娘被小流氓拖到了树林里。不过她哭的太大声,把看林人惊动了,坏人才跑掉。 坏人逃窜出去也被抓回来了,但是因为未遂,只判了三年。等到出狱,找了个有点残疾,但是性格很温柔的女孩子,后半辈子很低调,但是没听说有什么不好的。 而那个小姑娘却背了坏名声,一辈子都过的憋憋屈屈的。 张红英便道:“既然有小流氓,为什么不报警抓他们?叫联防队的也行啊?” 梁俊华一愣。说几句骚话,摸一把抓一把,够的上报警吗? 张红英快速把车推过桥,一偏腿,骑上自行车走了。 第26章 抓流氓1 那个被祸害的小姑娘,张红英认识。 长的水灵,歌唱的好,还是各种节目的主持人。 公社虽然很散乱,每个村一个小学,四五个村一个初中,但是,每年元旦,都是会在大会堂组织联欢会的。 全公社的小孩,都去镇上看联欢会。 那个小姑娘,叫李茉莉,杏脸桃腮,嗓子特别好,唱歌像黄鹂鸟一样。 沈建珍说话声音特别沙哑,跟男生一样,吴小红还曾经打听过,吃什么能让嗓子变的好听一点。 其实沈建珍嗓子沙哑,是因为小时候脾气太大,成天哭,哭的声带上长息肉了。但是吴小红不知道啊,以为嗓子哑吃什么东西能变好。 别人说是李茉莉妈妈,每天给她喝一个生鸡蛋。 沈建珍也喝了一个生鸡蛋,后来就没有再喝了。不知道是不喜欢喝,还是因为吴小红心疼鸡蛋不舍得给了。 李茉莉是在中心小学读书的,她的爸爸是知青,一口普通话。 全公社没有一个孩子会说普通话,连老师都不太会说。现在的教师基本上都是民办教师,只有极少数师范出来的老师才能讲普通话,读课文。 学生老师们都是读课文用普通话,讲课回答问题就用土话,无缝衔接。 但是李茉莉就能说普通话。 她长的漂亮,歌唱的好,讲话落落大方,每次搞联欢会的时候,都是她当主持人。 全公社学生太多,联欢会一年要开好几次。低年级的上午去参加,高年级的下午去参加。 所以全公社,所有的学生都认识李茉莉。尤其是男生,都把李茉莉当成自己最喜欢的人。 温温柔柔,漂漂亮亮的小姑娘,又开朗大方,不喜欢她才有鬼了。 可是就这样漂亮的小姑娘,才十三四岁,差点被祸害了,骂名还全是她背。 什么“才十三岁就会勾搭男人了。” 什么“才十三岁就做大人了。” 什么“要不是她一个人往外跑,也不能被别人拖进树林。” 还有什么“打扮的妖里妖气,一看就不正经。” 美的像一朵茉莉花一样的小姑娘,从此开始郁郁寡欢。 她爸爸给她转了学。 但是谣言不长腿,随风满天飞。小姑娘转到哪里,都有人排斥她,孤立她,嘲笑她。 她什么错都没有,只是因为漂亮了一点,出众了一点,就被一个小流氓毁掉了。 想不起来这事也就罢了,既然想起来了,她就一定要把那个流氓抓起来! 说起来,那个流氓,也是他们家远房亲戚。 该死的小地方,每个人跟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点亲戚关系。 张红英以跟这样的人是亲戚为耻。 但是后来过年走亲戚,还能看到那个流氓跟他妻子。 凭什么在毁掉了别人一生后,自己幸福? 但是张红英自己也是个小姑娘,万一遇到流氓,流氓兽性大发的时候,可不管是不是亲戚。除非……像沈建珍那样邋遢,让人看见了都要绕道。 但是张红英也不想破坏形象。别人看到一个干干净净的小姑娘突然邋遢起来,还以为她神经病了,要送医院的。别的医院不多,神经病院倒是很多镇上都有。 白镇上就有一个,好像牌子是写的是“白镇精神卫生中心”什么的。 神经病为什么要看精神卫生,张红英就不太明白了。反正她是不要去的。 但是,怎么能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救下李茉莉呢? 张红英认识李茉莉,但李茉莉不认识她呀!要是冒冒失失跑过去对她说:“你要注意安全,有坏人盯上你了。”李茉莉一定会扔下一句:“神经病。”然后走掉。 她也不能去找那个流氓,说:“我知道你要干坏事,你不许干!”流氓搞不好就把她害死了。 张红英就有点难受了。为什么她重生一次,也没长点本事,也没长点聪明劲? 如果沈建珍在这,搞不好就能想出来办法了。 想到沈建珍,沈建珍就回来了。 军训半个月,她反而变胖了? 张红英好奇的看着她:“你怎么胖了这么多?” 沈建珍就嘿嘿笑。 军训是统一收伙食费的,一个人三块钱。 吃的很好,每顿有肉。 但是吧,卫生条件不怎么好。 因为是夏天,蚊虫多。 做的菜里,有时候会有苍蝇。那帮镇上的学生,一看到苍蝇就大惊小怪,好好的一碟子白斩鸡,就不要吃了。 这个说菜里有苍蝇,不要了。其他人也跟着说不能吃了。 沈建珍才不在乎苍蝇,别说是苍蝇只是在酱油汤里,就算是苍蝇混在菜里了,她也把苍蝇挑出来,照吃不误。 一桌十个人,别的同学好好的白斩鸡剩在桌上不吃了,看到沈建珍吃的欢,就道:“你要是不嫌弃,把我们的也吃了吧!” 沈建珍丁点不嫌弃,一碟子白斩鸡估计也就一两。十碟子加起来,就差不多一斤了。 沈建珍吃的头也不抬。 她虽然瘦弱,但是肠胃功能非常好,吃下去并没有因为不消化,或者不卫生拉肚子。苍蝇经过高温消毒,只怕细菌什么的也早就被杀掉了。 沈建珍这么吃了半个月,回来脸都圆了。一称,足足重了十几斤。 她终于开始不那么像骷髅了,脸上也不再随时挂着虚汗。 前世两个人这会早就走在各自的道上,渐行渐远,几乎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一个读书,早出晚归。一个上夜班,白天睡觉晚上干活,虽然两家就隔一条小河,几十米路,愣是一年半载见不到面,说不上话。 等到沈建珍去住校,更是见不着了。等到张红英结婚,她在外面上大学,连喜酒都是吴小红代为出席的。上了一百块钱礼金。 沈建珍回来了,张红英就问她:“如果我知道一个人要做坏事,该怎么阻止他?” 沈建珍想了想,问道:“像上次那个放火的这样吗?报告上去呀!” 张红英道:“不是的,上次那个放火的,是她已经开始行动了,所以报告有效果。 这次这个,还没开始行动呢。报告了不会有人管的。” 沈建珍挠挠头:“那就盯着他一点,看他行动了再报告啊。” 张红英再摇头:“就是这个人是个流氓,想要对一个女孩子耍流氓。 等到他行动了再报告,就来不及了。那个女孩子已经被祸害名声,后半辈子都会受影响。” 沈建珍挠挠头:“那我也不晓得啊,我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 而且你说人家要做坏事,但是既然都没有行动,你怎么知道的? 说出去没道理啊!” 张红英这才意识到,沈建珍就是个正常的小孩子,并不是像自己一样重生了,有了前世的记忆。 张红英只好把前世的事,再结合自己的经历编了下:“那个是个很漂亮的小姑娘,有个男的鬼鬼祟祟的盯着他好几天了,每天都远远的跟着她。 但是因为路上有人,所以他没有下手。 等到哪天天气不好什么的,路上没有其他人,他可能就要动手了。” 沈建珍挠挠下巴:“这样的话,是不是跟她父母讲好一点?” 张红英终于忍不住说:“你能不能不要挠来挠去,好像身上有虱子一样的。 别人看见了浑身不舒服。” “哦,嘿嘿。”沈建珍憨笑起来。 第27章 抓流氓2 沈建珍虽然还是未成年,但是她有的是胆量。 张红英看了很难的事,在她看来不值一提:“你既然不知道怎么办,就去找她爸妈啊!” “怎么找她爸妈?”张红英为难的看着沈建珍。 沈建珍无语的看着张红英:“李茉莉多有名的人啊,她八岁上台主持节目,你认识她,我认识她,全公社的,读过书又不认识她的不多。 她这么出名,就算是我们爸妈不认识她爸妈,总有人的爸妈是认识的。 她爸爸以前在村里工作,是招的女婿。后来调到镇上去工作了。 你去李家村问李茉莉,或者去镇上打听李茉莉的爸爸,一定都能打听到。 这有什么难的。” 张红英:“你怎么知道她爸爸是入赘李家村又调到镇上去的?你平时响都不响的。” 沈建珍笑:“大人们吃完饭就开始吹牛皮,喉咙一个比一个响,高音喇叭都不用,也能老远就听见。 我不响归不响,那只是不爱说话,但是不说话不耽误我听啊!谁说话我都听着呢。 村里大概一千五百人,每个有点故事的人物我都知道。 连日本人怎么进村的,谁谁是怎么被杀掉的,埋在哪里,谁谁有几个相好,她跟相好们说什么话,只要有人知道了,我就都知道。 只不过有的知道是谁,有的没见过人,只记得一个名字。” 张红英:……所以到底是你活了五十多岁,还是我活了五十多岁? 村里的确是这样的,谁家有点事,都会被别人挂在嘴上嚼,然后遇到这种场合就拿出来说。 但是张红英记性不好,别人说什么事,她都听的津津有味。 等到下次别人再说,她已经忘记了,还是听的津津有味。 沈建珍知道秘密不说出去,是因为她话少,觉得没什么好说的。张红英不说出去,是因为她忘记别人怎么说的了…… 不过,到处打听人的事,张红英也做不来。 万一她去问:“李茉莉外婆家是哪一家?” 人家来一句:“你找她外婆做啥啦?”张红英可能就管不住嘴,把找人的目的说出来。 张红英不擅长说谎,不擅长随机应变,哪怕是笑而不答这种事都做不来。 张红英拉住沈建珍胳膊:“你去帮我找好不好?” 沈建珍点点张红英脑袋:“你要是真发现了有人有对李茉莉不利,你去告诉她爸妈,这是有功劳的,她爸妈肯定会感谢你。 你叫我去找人,这不是平白把功劳让给我嘛!” 张红英摇晃沈建珍的胳膊:“好阿珍,你就去一趟吧。我不去呢,良心不安,去呢,又怕的说不好话,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清楚这个意思。” 一直乐意冲在前面的沈建珍,这次却不同意了:“我马上要去外面读书,虽然还在我们县里,总归路远了,一个月才能回来一次。到时候我不在你身边,你有事缠谁去? 你这次一定要跟我一起去。如果真的帮到了人家,人家是镇上干部,等以后你有什么需要人家帮忙的,你求上门去,人家肯定也会帮你的。 畏畏缩缩,怕这怕那,还怕跟人打交道,你还说将来要跟我一起走。等出去大城市,总不能也这样吧? 又不会有什么害处,你到底在怕什么?” 张红英也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 好像就是一步一步,自己把自己限死了。 原本她的确是性格有点内向的,每天就是沉默的跟着李小芳干活。 但是,是后来一次又一次的留级,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让她害怕被人嘲笑。 她怕大家都像李红霞一样,一开口就是:“张红英啊,小学留了三级,小学都毕不了业。” 明明村里还有更笨的,读到十八岁小学都没能毕业? 那个同学有个城里亲戚,说只要她拿到小学毕业证就能安排进城里。可是她一辈子都没能拿到。 人家也照样大大方方的谈对象,上班。 后面的日子过的怎么样不知道,但是肯定要比自己好。 “那就听你的”,张红英咬咬牙:“不过具体怎么做,你要教我。” 沈建珍点点头:“那我们就去政府找人。 去乡下找人,那些老太婆肯定要问这问那的。一不小心就说漏嘴了。 关键是,还容易一不小心就会把话传的越来越难听。到时候别什么事都没发生,谣言就先传开了。” 现在王师傅已经把外面的店铺关掉了,搬进了市场。 没有火灾之忧,张红英当然是支持她搬进来的。 现在两个人趁午间休息, 跟王师傅说了一声,就往镇中心走。 两个人都没有去过政府,但是镇子就那么大,大概位置在哪总是知道的。 别看路不远,步行也走了快二十分钟。 张红英高兴的对沈建珍说:“哎,建珍啊,我看你身体真的好了很多。 以前走这么多路,你一定会开始气喘,然后出很多汗了。” 沈建珍擦掉鼻尖上的微汗,也很高兴:“是啊,看起来我的身体要每天一斤肉才能补起来。” “呵,好大的口气。当什么有钱人家啊,一天一斤肉。”有人骑自行车路过 还要丢下一句话。 沈建珍气的捡起一块硬泥朝他扔去:“关你什么事,要你管!” 那个贱皮子听见了还扔下一句:“你在大路上说,就是大路上人听。我听见了我就要管!” 沈建珍气的直跳脚。 张红英哄她:“没事没事,我们阿珍这么厉害,将来别说每天吃一斤肉了,每顿吃一斤肉都没问题。 别说吃肉了,吃山珍海味都可以!” 沈建珍咽了咽口水:“山珍海味倒不用了 还是大肥肉吃起来过瘾。咬一口满嘴流油。只有猪肉那么香,别的肉都不够肥。” 张红英也有点馋了,后来的猪以瘦为美 听说还有什么瘦肉精,大肥肉也确实没几年吃头了。 明天中午去割块大肥肉做红烧肉吃! 沈建珍嘴上说的凶,真到了政府门口,腿也有点提不动了。 “怎么样,行不行?要不还是去找李茉莉外婆?”张红英问道。 “行!有什么不行的!”沈建珍头高高的昂起,但是肩膀有点往前缩,看起来未免有点理不直气不壮。 张红英也不能一直缩在后面, 跟着沈建珍,自以为气势汹汹,实际上很怂的,贼眉鼠眼的往政府门口走去。 “嗨嗨嗨, 干什么的?” 没走几步,传达室有人出来叫住了他们。 张红英不好意思的往沈建珍背后一闪。对不起,我还是怂了。 沈建珍走上去,直愣愣的问:“李茉莉你认识不?我找她爸!” 这是啥跟啥啊,你问问认不认识李茉莉,然后要找她爸?那你认识她爸不? “你找他有什么事?”门卫问道。 张红英直使眼色,意思是叫她不要说出来。 沈建珍说:“我跟她吵架,不小心弄坏了她的钢笔。她说这钢笔是她爸爸买的 ,很贵,叫我赔。 我来问问她爸爸,这笔值多少钱。 要是不贵,我就赔了。要是很贵,我就找人打她一顿。打到她不敢叫我赔!” 门卫被沈建珍的厥词惊到目瞪口呆,还有这样嚣张的小孩?告诉人家爸爸说自己要打人? 张红英也被沈建珍的瞎话惊呆了,咋就要打人了? 第28章 抓流氓3 沈建珍气势汹汹的样子,把门卫吓到了。 毕竟是人家的孩子,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如果他没有报告,最后李茉莉真的挨打了,他是肯定要吃挂落的。 “你等着,我去喊李茉莉的爸爸!”门卫说完,就急匆匆进去找人了。 这会是午饭时间,大家都在食堂吃饭呢,一找一个准。 李茉莉在镇里还真是个名人。 谁家有个这么出息的孩子,会不夸耀啊。李茉莉爸爸姓华,叫华凌。招女婿上门,可以生二胎。 头胎叫李茉莉,二胎也是女儿,跟爸爸姓,叫华菊香。 如果说姐姐是挑父母优点长的,人见人爱。那妹妹就是挑父母缺点长的,大家见了,都得说一句:也没有那么丑嘛。因为有姐姐做对比,她就显得分外丑了一点。 华凌对两个女儿都是一样宝贝的。 门卫跑到食堂大喊一声:“华社长,快,快,有人要打你女儿!” 华凌的饭盒都掉地上了,赶紧冲出去:“谁,什么人要打我女儿?” 后面一群人也哗一声跟上了。 沈建珍跟张红英就站在门口,目瞪口呆的看着一群人冲出来。 …… “原来是两个小姑娘啊!”很多人看一眼就回去了。肯定是门卫传错话了。还是吃饭要紧。再晚点……再晚点饭凉点更好吃。那就还是看会热闹吧。 张红英眼睛都眨的快抽筋了,示意:“这可怎么办?” “谁,谁要打我女儿?是你们两个身无二两肉的小把戏?”华凌已经不那么紧张了,估计是个乌龙。 沈建珍站出来:“叔叔你好,我是沈建珍,今年刚刚初中毕业。我找你有点事要说。” 刚好华凌是管教育的,对沈建珍的名字还是有印象的。毕竟是今年的中考状元。 “哦哦,沈同学啊,你找我什么事?”华凌眼睛又看向张红英。 张红英红着脸憋出来一句:“张红英。” “两位同学找我有事,那应该是很要紧的。来来,我们去办公室坐下说。”华凌邀请道。 张红英:……没想到我还有走进政府的这一天。她软着腿进去了。 沈建珍看到张红英完全说不出来话的样子,只好自己开口。 “张红英跟我是好朋友。 我们都认识李茉莉,但是李茉莉不认识我们。 这次来找你,是因为,红英好几次在路上看到,有个小流氓一直跟着李茉莉。 红英不知道怎么办,她来找我问意见。 我们不知道小流氓想干什么,也没有时间去证明他想干什么。 但是我觉得应该要告诉你一声。要不等小流氓真的干了什么 ,可能就来不及了。 因为他们放学的那个时间点,路上不是一直都有人的。万一遇到没人的时候,李茉莉一个小姑娘,肯定逃不掉。 这个事情,我也不好在外面直说,要不人家传来传去,变成李茉莉遇到流氓了,很快传言就会变的没法听。 我本来没打算你一定在,或者一定会见我们。 所以才说我要找人打她一顿。 我想就算是有两个女生想要拦住李茉莉打一顿这种话,就算是传出去,也没什么要紧的,大家只会觉得是找事的女生有问题。 而且听见这句话,你们可能会抽空接送她一下。 我这么说不是有意要威胁谁。” 沈建珍硬着头皮说完,紧张的吞了口口水。 这个男人是干部,应该不会打人吧? 华凌眼睛盯着沈建珍看了足有几分钟 似乎在判断她说的是真是假。 张红英手心里全是汗,但是她不后悔。 “那个小流氓你们认识。”华凌肯定的说道。 张红英鼓足勇气说道:“是的,那个人,叫洪四强。看上去老实巴交的,不说话,也不流里流气。 但是他就是一直盯着李茉莉。我下班路上看见过好几次。” “也许是恰好同路呢?大路朝天,人人都可以走的。” 张红英很着急,她不知道怎么解释。 上辈子洪四强被抓到后,自己交代的,说是跟踪了李茉莉快一年,才找到一个路上没有人的机会,把她拖进了树林。 但是刚拖进去,李茉莉的哭声就把看林人惊动了。 华凌看着张红英慌乱的神情,却点点头:“谢谢你们。你们早点回去吧。” 回去的路上,张红英还是汗津津的,一个劲问沈建珍:“你说他信了没有? 为什么只说谢谢我们,也没说信不信,也没说要做点什么。” 沈建珍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呀,谁知道他们这些大人怎么想的。 就算是他们有什么想法,也不会跟我们小孩子讲啊。 我们跟他们什么关系都没有,他们凭什么跟我们说? 就算是有想法,也是回去,一家门关起门来商量的。 犯不着跟外人说。” 张红英点点头,也是,反正她话都传到了。如果李茉莉的亲生父母都不关心将要发生的灾难,她一个外人又能说什么? 说的多了,亲戚要怪她,外人要传不好听的话。 以后的事,就让华凌操心去吧。 事情的后续,沈建珍读书去了,不知道,张红英却是听说了。 一天早上,市场里闹闹哄哄,都在说:“你们听说了吗?昨天有个人被人打断了腿?” “什么什么,哪里有人被打断了腿?” “就是中学出来的那片果树林。 也是奇怪,如果是夏天么,还有可能是去偷水果被打断了腿。 这都深秋了,怎么还有人跑果树林里去?还被打断了腿?” “怎么看出来腿被打断了?”张红英忍不住问道。 “哎呀,那大腿都弯了,正常的腿怎么可能是那个样子的!” “哦哦 ,被打断腿的是谁知道不? 为什么被打断的?” “好像叫宏强,还是四强什么的,听说家里有钱的,直接车子送到上海去了。” “哇,叫车子去上海,不得两千块钱?” “是要的,我们村有个小孩手指头不小心断了,送去上海,就花了两千块钱。” “啧啧,一年收入砸进去了。” “那不去也不行的。万一治不好,一辈子都是个瘸子。 瘸子工作不好找,对象不好找,连田里的活都干不动。瘸子挑担也挑不成 ,一辈子就完了。” 张红英已经猜到,八成那个人就是洪四强了。心里很高兴。前世你毁了人家一生,自己反倒是浪子回头,夹着尾巴也过完了一辈子。人家本来应该是过着体面生活的,却变成了别人脚下的泥,任人践踏。 张红英不知道前世华凌为什么呀没有把她转学到异地去。他既然是知青,老家应该在很远的地方,如果转回老家,大概就可以逃脱谣言的影响。 万事难买早知道,现在张红英利用自己的早知道,帮了一个人,一直压抑的心情畅快了很多。 她不仅仅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也要改变沈建珍的命运,还可以帮帮前世那些可怜的女孩子。 第29章 定亲风波 张红英万万没有想到,她救个人,最后把麻烦救到自己头上来了。 不读书后,陆陆续续有人跟李小芳打听自己,这个张红英是知道的。 前世张红英黑不溜秋的,光是有一个勤快的名声,就有四五家上门来讨庚贴的。 十八岁就定了下来。二十岁退婚,然后二十一岁招赘。 这辈子养白了,还有门手艺,找上门来的人只会更多。 但是,张红英总以为自己至少能熬到十八岁的。十八岁可以办身份证了,十八岁沈建珍也出去读大学了。两个人可以一起远走高飞。 但是这一天,张红英刚回去,李小芳就兴奋的说:“你知道今天谁来了吗?” 张红英奇怪的看她一眼:“这我哪里知道啊!” “洪家来人了。”李小芳还是很激动。 “洪家是来看奶奶的?”洪家这门亲戚,说起来,还是奶奶前夫家那边的亲戚。跟他们家实在没有血缘关系,平时也不大来往的,也就是过年,或者喜、丧一起吃顿饭。 “不是哦,洪家来讨庚贴的。”李小芳说话都洋洋得意。 洪家上一辈有一个女的嫁去了外地,听说是当大官的,让家里人在老家办了个厂子。短短几年,他们家已经成了村里首富。 “我们不是亲戚嘛,怎么能上门来。法律规定了,亲戚不能结婚。”张红英垂死挣扎。 “法律规定的是近亲不能结婚。你们连血缘关系都没有,不搭噶的。”李小芳不以为然。 张红英才不要嫁给那个流氓。她刚刚帮别人脱离灾难,哪里有自己一头扎进去的道理。 “洪四强不是说被打断了腿嘛,我才不要嫁给瘸子。”张红英不满。 “人家家里有厂,又不需要下田干活,瘸子有什么要紧。 瘸子也不影响生孩子。”张红英震惊的看着李小芳,难道人活着就是为了有钱花,为了生孩子? “姆妈,你信不信,大队里对孩子最差的吴小红,都不会舍得让沈建珍嫁给瘸子。给多少钱都不行。” 李小芳恼羞成怒:“沈建珍那个邋遢样,一点活都不会干,她想嫁,人家还不要呢。” 张红英说道:“我不是说人家要不要沈建珍,而是在说,你对女儿,还不如吴小红。” 李小芳急了:“我哪里不如吴小红,吴小红还要跟女儿抢东西吃,还要打女儿。 你看我动过你一根手指头吗?” 张红英:“我宁愿你天天跟我抢菜吃,天天打骂我,但是会让我上学,不会逼我嫁人。” 李小芳一拍胸脯开始哭起来:“哎呦,我怎么生了这么个女儿啊! 把心掏出来给她,还要嫌我不好啊……” 张红英冷冷的说:“你哭,你哭大声点。 把村里人都哭来了,我就告诉他们 ,洪四强是为什么被打断腿的。 让洪四强在村里找不到对象,只能找外地人,你看他们会不会恨死你。” 李小芳被张红英的眼神吓住了,收了哭声,狠狠的拧了张红英一把:“我把你从一刀草纸长领到这么大,你敢说我不好,敢威胁我?” 张红英忍着疼不吭声。 李小芳拧了几把,拧到没力气了,才问:“洪四强是因为什么被打断腿的?村里没人知道,你怎么知道?” 张红英疼的直哼哼:“因为他想要强奸一个小姑娘,被小姑娘家里人看见了,绑树上打断腿的。” 李小芳八卦的心就起来了:“那小姑娘是谁?你是怎么知道的?” 张红英吓唬她:“这话不能提。你嘴巴大,一不小心说出去了。 洪家三问两问,就能打听过来了。等他们知道是你第一个说出去,你看你有什么好处可得。” 李小芳也知道自家事,的确是喜欢说嘴的,也就不问了。 没过多久,她又想:“我介绍给沈建珍去!你不是说吴小红对沈建珍比我对你好吗?你倒是看看,吴小红能不能逼着沈建珍同意?” 张红英几乎要爆炸。她以前有亲情滤镜,从来没发现李小芳也是这么恶毒的一个人。 李小芳说完还想往外走,去找吴小红。张红英一把拉住她:“姆妈,你是不是疯了?沈建珍那脾气,你也敢惹? 她上次在厂里跟人吵架,明明那么瘦小一个人,发了疯似的跟人对打。你也是看见的。 她在家里跟自己亲妈都从来不客气,不忍让。要是她知道是你做的这个介绍,你猜她会不会提菜刀来砍人? 我们俩虽然是小姐妹,但是她发起火来,可不会认我。” 李小芳想起沈建珍一脸凶相,也是有点怕,嘴里骂道:“只呆*读书倒怪读得出。她要是在乡下种田,怕是两三年就要累死她了。” “她怎么样同你又不搭嘎的,你说她做什么。”张红英不让她乱说。 “行行行,算我嘴巴痒。你现在大了,翅膀硬了,开始管起你妈来了。”李小芳悻悻的说。 张红英正色说:“姆妈,你们年轻时候,就是种田,锄地,看蚕。跟外面人打交道不多。 为一棵秧苗,一根树杈子,都能跟人吵一架。 我看你们每天吵的,无非是谁家的树叶子伸到人家田里去了,谁家鸡啄了谁家的菜叶,都是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 丢一只鸡能骂一个月。 现在不一样了。你看看大家做工人,忙起来谁还会为了几片树叶吵架? 尤其是我,现在我学了裁缝,马上满三年出师,不管到时候是自己开店,还是留在师傅店里帮忙,总归都是做生意,如果搞的人人都讨厌我,还怎么做生意?” 李小芳注意力被转移了:“满三年给你多少工钱?” 张红英试探着说:“一百……” 李小芳立马露出不满意的神色,做三班制的,至少有一百二。 张红英补充:“等我做出名气了,有了老客户,到时候我自己接的客户,手工费肯定就归我自己了。再怎么样,自己做生意,收入肯定不会不及工人的。 而且将来还能自己开店。” 要命了,白镇那边店铺每个月三十块钱的租金,已经全部给了李小芳。 买了小商品市场的商铺,花了三千。为了抵扣买商铺的钱,王师傅已经扣了一年工资了,一千四百四,再加上租金七百二。 自己还欠师傅八百四…… 现在手上有防止火灾的奖金二百五,存款三百。算一下,还差着师傅三百四十块钱……再扣两个月工资加租金就够了。 但是,现在要拿一百块钱去应付李小芳…… 张红英把目光看向王师傅。 王师傅问道:“怎么了?” 张红英小声说:“马上要学徒满三年了,我妈要求我拿钱回家。 我在想,以后买商铺的钱能不能每个月扣少点,你给我一百块钱回去交差。” 王师傅不以为然:“你不说我也要提了,这一年来你活干的不错,可以独当一面了。 而且原来给沈建珍算的提成,都没有给你细算。小商品市场的租金都涨到八十了,你这边还是按六十算的。 所以,你买商铺的租金,就算还完了。 以后,每个月按时给你租金和工资。” 张红英激动起来,这就是说,以后她一个月收入两百多了? 等攒点钱,可以再买一个房子了。 张红英唯一知道的让自己变有钱的办法,就是买房子。什么国库券,什么股票,什么黄金,还有什么做生意,她听都听不懂。 等沈建珍读书读好了,也许可以让她想办法再找几条投资的路。现在,就先买房子买铺子吧。 第30章 买桑叶1 鸭湾村所在,之所以称为水乡,是因为它水资源非常丰富。 几乎没有一片土地能超过一亩,周边不是田,就是河。所以住户也稀稀拉拉,一块陆地上,大部分最多能容纳三四户盖房子。少数能连成片的,又都是靠着河。 剩下的都是低洼的田。 这一整片平原地下水都很丰富,田里长年蓄水就不说了,就算是陆地上挖个井,不消超过五米,冒出来的水就大的不行了。井里水面长年离井沿不超过两米,叫人感觉,不需要提桶,也不需要井绳,拿个勺子都可以舀到水。 降水也多,年降雨量可达一千毫米。 尤其是春夏两季,张红英每天早上几乎都是在淅淅沥沥的雨声中醒来。雨虽然不大,但是一天二十四小时几乎不停歇的下着。而且能够连绵下上一两个月。 倒是对睡眠很有利。空气凉凉的,又湿润,对皮肤也很友好。本地的姑娘,大部分皮肤细的跟瓷似的。 但是今年就有点不太对头。 今年好像没怎么下过雨。 李小芳每天唉声叹气:“今年这天旱的呀,什么时候落场雨才好。” 张红英还不以为意:“落雨有什么好,红星读书路上一淋雨,我上班也不方便。” 张红英一个月拿回家一百二之后,李小芳终于大发慈悲,允许张红英也买一辆自行车了。女式自行车,只要一百六七十就能买一辆。 下雨天舒服,但是出门实在恼火。虽然有雨披,但是水滴滴答答落在眼睫毛上,很挡视野。所以张红英是喜欢晴天的。 终于,持续晴好的天气,让李小芳为难了。 “你明天去市场上,跟周围的人打听看看,哪里有桑叶卖?”李小芳吩咐。 家家户户都种桑树,养蚕。一般来说,多少桑地,养多少蚕,是固定的。 春天桑树发嫩芽。等到桑叶长到巴掌大的时候,蚕宝宝刚好孵化出来。 这时候天气冷,妇女们都把蚕种放胸口贴身孵化的。 屋里也冷,刚刚孵化出来的蚕只有蚂蚁大,黑乎乎的,叫蚁蚕。为了怕蚕冻坏,蚕室里还要生炉子。为了给蚕保暖,把人闷坏的都偶有发生。 把新鲜的嫩叶摘下来,用菜刀细细的切碎,撒在蚕宝宝身上,蚕宝宝才会开始进食。 等到吃了七天桑叶,开始蜕皮,蚕宝宝才会变大到肉眼可见。此前手都不能碰蚕宝宝的,一不小心就可能把蚕弄死。 鸭湾村名叫鸭湾村,最受欢迎的却是鹅。因为鹅毛用来照顾刚孵化的蚕宝宝刚刚好。羽毛纤维非常柔软,把蚕宝宝扫来扫去的时候可以不伤害到它们。 蚕宝宝越长越大,去桑地里摘桑叶已经不够它们吃了,男人们便会去地里,把桑叶连杆子剪下来挑回家。 剪桑树枝的剪刀都是特制的,叫桑剪。 桑叶带着露水挑回家,全家老小齐上阵,把桑叶采下来喂蚕。 蚕宝宝每蜕一次皮,人几乎就要掉一圈肉。 等到蚕宝宝成熟了可以上山,桑地也光秃秃的了,人也瘦的不行了,一直要等到卖蚕茧的时候,大家才会露出由衷的笑脸。 蚕茧很贵,收购价一年年在上涨。一担收购价从三四百,涨到四五百,再涨到一千…… 养一季蚕 ,一张蚕种,全家老小齐上阵,大概能采六七十斤蚕茧。 没有工作的时候,养蚕卖蚕茧是一笔重要的收入,但是现在大家都上班,张红英就不大看得上这起早贪黑,没日没夜挣的几百块钱了。 离上山估计还要个把星期,张小树已经把地里的桑叶都剪完了。 “我们村里没地方买桑叶了吗?”张红英问道。 “大家都看春蚕的,而且没料到今年干旱,桑叶长的不好,家家都不够吃。 就瘌痢阿三家蚕宝宝老早染上了僵蚕,蚕宝宝都倒掉了,剩下些桑叶,往年卖五块钱一担,今年要的人多,他开价十块,实在太贵。 老早就有人问过了,没人去买。 你问问看其他村子有没有多的桑叶。现在估计有些人家不看蚕了。” 一担桑叶不够蚕宝宝吃一天的,还要个把星期才能上山,买桑叶就要用掉五十到一百块钱,确实是贵的。 张红英又说:“桑叶不卖掉也会老掉啊,他良心这么黑做什么?” “他蚕没看好,赚不到钱,想通过卖桑叶赚点本回来嘛!”张小树倒是算的赢这笔账。 三跪九叩都过去了,就差最后这一哆嗦,的确没人舍得就这么放弃。 花一百块钱,蚕茧卖出去能赚回三四百。这一百块钱要是不花,全家人一个多月的操劳,连带桑树地的产出,就血本无归。 要是能找到便宜点的桑叶,还能少花点。 张红英点点头:“好,我明天去打听下看看。” 青镇那么大,要买几担便宜桑叶,应该不难的吧? 张红英第二天一到市场,就跟商户们打听:“你知道谁家有桑叶卖的?” 商户们来自各个村子,有人知道哪里有桑叶卖的,有人答应回去帮忙打听。 其实按张红英看,还不如就找瘌痢阿三买点算了。至少不用挑着担走这么远。 青镇说大不大,从东到西,四五十里也是不止的。就算是真的有桑叶卖,挑担跑那么远,付出的力气难道不是钱? 张红英不是很理解她爸爸的倔脾气。 但是张小树就是认定了,哪怕我跑一百里路去买桑叶,我也不要你的。 哪怕我找条船去买桑叶,我宁愿把钱花在租船上,我也不买你的。 别看平时李小芳拿捏张小树很轻松,她说什么男人听什么。但是男人牛脾气发作,她也没办法。 张红英就更没办法了,除了去打听,还能怎么办? 做女儿的,从来拧不过父母的。 还好,就在隔壁村,大概五六里路,就有人家卖桑叶。 他们家是定的蚕种,不小心叫鸭子进去,一股脑偷吃光了,最后地上的桑叶就只能看它老掉。往年很少有人需要买桑叶的。价格也没有多要,就按往年价格,五块钱一担。 张小树高高兴兴的跟他们定了十担桑叶,约好自己慢慢来挑。 定的多了不怕,蚕上山也是分批的,等到两三天后发现定多了,可以让一些给别人。万一定少了可就没地方哭去了。 张红英帮忙联系好就不管了。张小树今年才三十多岁,挑担桑叶不至于累坏。反正都是他自己选的。 张小树每天汗流浃背挑担,也忙的挺高兴。蚕宝宝有桑叶吃了,收成有保障了。 就是瘌痢阿三看大家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这些人都去外面买桑叶了,没有人买他们家的高价桑叶。 他气急败坏,摸黑去给桑树喷了农药,只能留着等看桂花蚕了。 第31章 买桑叶2 张红英家的蚕种成熟早,桑叶吃到第六天头上,大部分蚕宝宝就变成玉白色。 用麦秸绞好的柴龙,也早就一条条摆在柴房里。 张红英起个大早,让蚕宝宝上山——也就是放到柴龙上,让蚕宝宝自己找个合适的地方吐丝做茧子就行。 等到她回到家,养蚕的匾(一种用竹篾编成的器具,圆形的下底,边框很浅,用来养蚕、盛粮食,直径一米六左右)都已经清理干净了。 “蚕宝宝都上山了?”张红英很高兴,跑去看柴龙上,正在摇头晃脑的蚕宝宝。 忙碌那么久,终于看见收成了。 这个阶段,重要的就是防苍蝇。有一种绿头苍蝇,专喜欢叮蚕宝宝。一旦蚕宝宝被这种苍蝇咬了,很快就会腐烂。整个茧子都没法要了。 蚕宝宝织茧,是先织个轮廓,然后在里边一层层的加固。等到丝吐完,它就慢慢蜕变成了蚕蛹。 蚕茧一直要到壳变硬,蚕宝宝变蚕蛹之后才能采摘,卖钱。 张红英正欣喜的看着蚕宝宝吐丝时,外面传来了喧闹声。不知道哪家,吵起来了。 张小树出去看了一眼,幸灾乐祸的说,瞎子二毛跟癞痢阿三在吵架,吵的不可开交。快打起来了。 李小芳正好做好饭,菜落年糕。 张红英盛了一碗,端在手里,往外去看热闹。 边上早围了一圈人。 张红英一边斯哈斯哈吃年糕,一边问:“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为什么吵架?” 年糕很烫,不吹凉了很有可能烫坏嗓子。而且黏在嗓子眼上下不去也很麻烦。好像是哪个亲戚家房子上梁,给张家分了两块年糕,李小芳就煮煮吃了。 边上的人忙着吃瓜,也没人给张红英解释啥。张红英只能努力去听。 “大家来看看啊,都来看看啊,怎么有这样的绝户种!全家死光光了!自己家没有看蚕,一瓶药水把我们家蚕宝宝都药死了! 你们来评评理啊,哪位有空,去帮我把大队干部也喊来。 我倒要看看,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大队干部管不管?” 癞痢阿三一个劲申辩:“我给自己地里打药水,跟你有什么关系? 我春蚕没有看,桑叶又卖不出去,要留着养桂花蚕,不打药水,别人家桑叶都剪完了,虫子会把我们家桑叶吃光。 你不让我打药水才是岂有此理。 怎么,我不打药水,你要赔给我还是什么?” 大队干部早就被喊来了。 本地民风没那么彪悍,大部分人都是嘴上哭喊几句,所以他们也不着急说话。 “好啊,你承认打药水了。 谁家养蚕季打药水的? 稻田里生稻飞虱,打药水还要错过养蚕季呢。实在要打药水,需要叫专家来看风向的。 还要通知到相邻的几块地主人。 谁见过一声不响直接打药水的? 我们家蚕宝宝再吃一次桑叶就可以上山了,一记头被你毒光,一季蚕的收成全没有了,不找你找谁?” 癞痢阿三不说话了。 他看到大家都去外面买桑叶,没有买他们家的,心里气愤。但是也知道这桑叶应该是卖不出去了,就打点农药,留到养桂花蚕用吧。 万万没想到,他以为大家都去买桑叶了,自己家地里肯定没有了。哪里能想到,居然还有人家桑树上留着叶子,以防万一? 今天早上瞎子二毛多庆幸自己的先见之明,下午就有多懊悔。 早知道,昨天就多挑一担回来了!实在懒得再跑一趟,昨晚把剩下的桑叶剪了也行。再或者,干脆偷偷懒,半生的蚕,不给它喂,再放一会没准也熟了。 而癞痢阿三因为气愤,是连夜去喷的药水。打药水的时候天黑乎乎,看不清。再加上顺风,癞痢阿三自己家桑树上喷到多少药水不知道,瞎子二毛家的桑叶,倒是喷了个满满当当。 瞎子二毛骂人的词汇不够丰富,表情也不够精彩,张红英看的索然无味。 这个事情,只要大队干部不偏私,那是一定要癞痢阿三赔一点的。 癞痢阿三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 只能无谓抵抗,一个劲申辩:“我也不是故意的! 我看他都买桑叶了,哪里想到他地上还留着桑叶?” 这时远远跑来个小孩,十二三岁样子。张红英看了眼,好像是癞痢阿三的小儿子,好像叫国强还是国伟的。 小男孩拼命从人群里挤进来,要对他爸说话。 癞痢阿三情绪激动,一点都听不进去。 小男孩急了,又从人群里钻了出去,找来一个脸盆,咣的敲了一声。 不管是吵架的,还是看热闹的,都一时一静。 “你个小鬼头干什么?大人有事呢,自己玩去!” 边上人起哄撵他走。 他又敲了两下脸盆,才说道:“阿爸,你问问他们,剪的都是自己家桑树条吗?没有剪到我们家桑树条吗?” 瞎子二毛还没有说什么,他儿子脸色变了。 “国强,你说的什么意思?”癞痢阿三问道。 “我刚刚去地里看了,我们家桑树,被剪掉了四五棵。 他们家桑树,只有两棵有新鲜剪枝条的痕迹。 所以他们蚕宝宝中毒,不是因为我们家农药飘过去了,而是因为偷了我们家桑叶!” 张红英感叹,这个国强,年纪小小,喉咙倒是响。而且居然能这么快想到去看桑树,也是聪明人。 估计将来又是一个沈建珍一样的读书天才吧! 聪明人的确是从小就聪明的。 瞎子二毛不承认:“你说我们偷桑叶就偷桑叶啊! 没有这样冤枉人的。 明明是你们家喷农药才毒死了我们家的蚕!”但是口气已经不像刚才这样硬了。 国强却道:“你不要跟我说剪的那两棵树上的桑叶够喂蚕,也不要说喂的是昨天剩下的。 大家都是一直养蚕的,匾里喂蚕宝宝的是不是新鲜采的桑叶,你们家桑树上有多少新鲜剪过的痕迹,大家一眼都能看出来的。 你不信我的话,可以叫大队书记,大队长,一起去看。 我要是骗人,叫我嘴巴生疮,你要是偷了桑叶,叫你烂手指头! 你敢不敢赌咒!” 村里人其实不大信赌咒,只要能瞒过去,赌咒也不怕。但是,的确如国强说的那样,是不是新鲜桑叶,采了几棵树的桑叶,桑树上刚剪掉桑树枝的伤口,应该都还在留汁液呢。 这些是瞒不过去的。 瞎子二毛还要说什么,他儿子直拉他:“算了算了,我们自己认倒霉。 走了走了。都回去吧。” 大队干部白跑一趟,看了场热闹,一句话都没说,国强自己就解围了。 这季干旱,带来的损失是惨重的。倒是沈国强,从此在大家心目中留下来深刻印象。 张红英曾经在哪里看到过茅盾写的《春蚕》,看到这一幕,感觉几十年过去,蚕农本身并没有什么变化。唯独庆幸的,是国家强大了,太平了,蚕茧可以稳稳卖出去。 不过本地也不会养太久蚕了,付出收入不成正比。大概九四年以后,桑树连根都挖掉了。 连李小芳看了他们的争执,再想想为了这几个蚕宝宝,连觉都不能好好睡,也决定,明年开始不看蚕了。桑叶有人要就卖掉。 第32章 赚快钱1 张红英很快又存了一千块钱。 这要是进了厂,光靠自己工资,每分钱都被李小芳拿走,她就一直是个穷光蛋。 张红英只不过是改了条路,从进厂转而学裁缝,就偷偷攒下这么多家私。每个月光是租金就差不多可以抵一个人收入了。 所以这一千块钱,她就想着要不要再在老街上买个房子什么的? 但是一直没有再找到这样的机会。 现在的钱购买力很强,镇上的生煎小笼包,那么好吃,一份只要七毛钱。 张红英竟然有钱花不出去。 春蚕上山,天气也热了,沈建珍高一结束,高高兴兴回来找张红英。 张红英就问沈建珍:“我攒了点钱,你说是买点什么好啊?” 沈建珍哪里知道,不过她说:“我看报纸上说,有个东西叫股票。好像还有个人叫杨百万。说是他炒股赚了很多钱。” 学校里为了让学生了解时政方便考试,每个班级都有一份报纸的。沈建珍每次拿到报纸,都会一字不落的看一遍。 张红英就问:“那你知道这个怎么炒不?” 沈建珍摇摇头:“我就是听说有这么回事。别的好像也没有听说。 现在除了办厂,做小生意,别的也不知道他们怎么赚钱的。 我们学校很多人买随身听,买磁带。港台歌星的磁带,照片,都卖的很好。 你连远门都不敢出,也做不来这个生意。” “是啊”,张红英叹气。青镇就这么多人,能做的生意好像都有人做了。 不过,沈建珍想了想:“你已经在学裁缝了,要不去学盘头,化妆,然后给人拍照也好的。 我们班里女同学都去拍一个叫艺术照的东西,五块钱一套,涂涂粉,涂涂口红,再换几件衣服拍照。十张照片,五块钱。 我看我们班里的女生,大部分去拍了。 青镇至少有好几千上万小姑娘吧,尤其是外地来的那种,他们肯定愿意拍艺术照的。 只要有一个人拍,她拿照片回去给别人看,人家也会来拍的。如果每个人都拍五块钱,你就能赚几万了。” 哟,这个倒是张红英没想到的。 沈建珍读书的那个镇,离市里更近一些,也更时髦一些。青镇则算是很远的乡下了,什么东西都过来的慢一点。 而且市里有高中,有中专,还有大学,学生多,舍得花钱的多。 张红英还从来没有想过,打工妹集中的地方,其实也是一样的。都是年轻人,都舍得花钱。而且学生的钱还是父母给的,打工妹的钱可是自己挣的。 张红英就问艺术照是个什么样的?沈建珍挠挠头,她只看过别人拍,自己花五块钱去拍套艺术照?怎么可能! 沈建珍那些同学,父母不是各个镇的干部,就是各个厂的领导。听说一个月生活费就给一百五了。 而沈建珍,满打满算,一个月只能花三十块钱,还要包括来回的路费。光是坐客车,路费就要两块多。 张红英鼓动她去拍一套艺术照回来看看。只有看到照片才知道好不好学,能不能开起来店。 沈建珍答应等下学期开学去拍一套艺术照,拿回来给他们参考。 王师傅听说了,却笑他们:“一招鲜吃遍天,你们磨磨唧唧,明明这是沈建珍从外面带回来的消息,你们不知道珍惜。 镇上又不是只有沈建珍一个人在外面,别人要是也发现了这个商机,等你们再磨磨蹭蹭开始,就算是有机会也被别人抢先了!” 然后催她们,赶紧去考察一下,要买些什么服装,什么化妆品,赶紧去。 如果真的这笔生意好做,就赶紧做。 不论做什么,都要当机立断。 张红英却发愁,拍艺术照,不是还要拍照的吗?买一台相机就要多少钱?还有洗照片? 王师傅笑起来:“小菜场开照相馆的,也是我家亲戚。 你去学化妆,盘头发。还有买服装。至于拍照片那一步,可以跟我亲戚合作。 你们到时候就在相馆橱窗里贴上艺术照就行了。” 张红英想想就动心起来。 她又何尝不想留一套年轻时候的照片呢? 前世她拍第一张照片,还是张红星去了苏州读书。他到了苏州,就买了一台相机,靠给大家拍照,也结识了很多人。 没准他也靠给人拍照赚下私房钱了。 只不过买相机和胶卷的钱,都是家里提供的。 张红星拿着相机回来,也给村里人拍了很多照片,一张好像收了三块钱还是多少。 现在大家去照相馆拍照,都是拍学生证、身份证等上面要用的一寸黑白照,彩色照片,全身照片,基本上没人拍过。所以张红星应该赚了不少钱的。 张红英拍拍自己脑袋,明明是同父同母的姐弟,为什么自己还没有张红星十分之一精明呢? 哪怕有他十分之一精明,也知道要自己留着钱了。 沈建珍读书的那个镇,离家二十多公里。这条路沈建珍已经熟悉了,张红英也就敢跟她一起去。 两个人商量停当,决定第二天一早坐头班车去参考一下,看人家的艺术照是怎么拍的。 现在的公交车,简直是摆渡船。路颠簸就算了,车子还随时停。只要路边有人招手,它就停下来带客。 二十多公里路,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到。 路上走走停停,汽油味,人的汗酸味,搞的张红英极其难受。 好不容易下车的时候,腿都软了。 沈建珍笑她:“你这个样子,怎么出远门啊。” 张红英喘息了一阵,才说道:“听说司机不晕车。” 沈建珍看了看张红英,给她竖了个大拇指:“有志气,有理想! 我在车上听到过,学开车至少要半年,学费三千多。 不过学会了,很快就能挣回来。” 张红英咋舌:“这么贵的?你怎么知道的?” 沈建珍得意的道:“我是什么人?我不仅仅知道学开车要多少钱,还知道买一辆车要多少钱。” 张红英吐槽:“知道有什么用。别说三千,你连三十都很难摸出来。” 沈建珍兴致勃勃:“现在我拿不出来怕什么,总有一天我能拿出来的。 到时候我买两辆车,我一辆,你一辆。” 张红英没有打击她。的确,在不久的将来,小汽车进入家家户户……但是唯独没有他们家。 张红星跟秀琴,一个人开奥迪,一个人开宝马,听说都是好几十万的豪车,但是没有人邀请她坐车出去玩玩。 她每天早出晚归,骑的都是那辆电瓶车。 后来张宇昊工作了,也只能买辆十万出头的代步车。张宇昊倒是经常提要带她出去玩玩,但是那会她被生病的父母绑住了腿脚,家里一分钟都离不开了。 下车后又走了半个小时,才到沈建珍说的照相馆——她也没来过,只是听同学提起,还是一路打听过来的。 第33章 赚快钱2 张红英跟沈建珍走进去,说要拍艺术照。 老板大上午迎来两笔生意,自然是很高兴的。 老板先给沈建珍化妆。 只见他先给沈建珍脸上扑一层厚厚的白粉,再给她嘴唇涂的血红,然后就叫她起来:“好了,我们来拍照。” 张红英看着,老板一会拿个帽子叫沈建珍带上,以后拿个面纱叫她罩上,还给挂些夸张的塑料耳环、项链…… 总之就是简简单单换个姿势,换个角度,就是一张照片。 十张照片很快拍好,又轮到张红英化妆拍照。 张红英比沈建珍长的好看,但是反而有点扭捏放不开。她在那个动不动就说女人“不正经”的环境里太久了,“正经”这个东西,像紧箍咒一样,随时规划她的一举一动。 不过脸上的粉一层层刷上去,她突然想开了。 就是那些动不动就说别人不正经的女人,老了反而要扭啊扭的拍视频发网上。 她虽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一不小心就回到了十几岁,但是如果还被那些闲话管住,那可真是她笨了。 而且她越看,现在所谓的艺术照,就越像前世手机上的美颜和特效。 只不过美颜和特效是手机相机上的,现在艺术照是把特效直接搞在人脸上头上的。 张红英还在走神,老板已经刷刷刷美颜完毕。 也不知道怎么就咔嚓咔嚓,布偶似的拍完了照片。 等到照片拍好,张红英已经想清楚了。 这个东西,就算是别人也学了开店,她也不怕。 当下普通人的所谓化妆,她已经看见了,就是涂点粉,涂涂口红。眉毛淡的还可以画画眉毛。张红英和沈建珍都眉毛很浓,老板连这一步都省掉了。 她虽然没吃过猪肉,但是也见过猪跑。后来那些假睫毛,双眼皮贴,各种眼影,各种头饰…… 现在人再聪明,也想不到后世那么多花样。张红英终于找到自己的优势了。那就是领先几十年的眼界。 她学了裁剪,现在已经可以看到别人穿的什么衣服好看,自己裁出来了。 现在电影电视那么多,每个出来都要流行一阵子。如果她能把衣服做出来,头饰做出来,还怕店里没有生意吗? 张红英越想越高兴。 没有文化又怎么样,没有文化也不妨碍她当个有钱人了 。 李小芳和张小树眼睛盯的再紧,她前世也只有那么点东西,抠不出多少钱来。 她一个人辛辛苦苦做了八年工人,工资变成了张红星读书的学费,生活费,买照相机和胶卷的钱。后来张红星买了房子,她又没日没夜的做了七八年,才还清买房子的债。 等到她三十岁以后,张红星已经看不上一个劳苦女工的收入了,主要剥削的是她的劳动力。张红英全心全意照顾父母,让他无事一身轻,在苏州潇洒。 那会村里推行新农保,看病的开销虽大,勉强也能支撑。 肾衰以前是洗家的病,看病要看的倾家荡产。李小芳生病的时候,刚好赶上政策好,国家有补贴。绑定医院后,自己只要出个零头,买点生红素促红素之类的药剂,一个月透析一千多就能打住。 要不是国家补贴多,老头老太太又有积蓄,但凡开口跟张红星要钱,怕是张红星早就现原形了。 这辈子,她不要做劳苦的工人了。 沈建珍肯带她出去固然好,就算是不肯,她在自己镇上,也能活出人样来了。 等到赚了钱,她也跟张红星学,父母要钱,就说投到生意上去了,周转不开。父母要陪同,就说是生意忙,走不开。 李小芳这个人有一样好,极度的爱吹牛,极度的趋炎附势。 如果张红英发展的比张红星好,难道她还会一心只想夺走女儿的给儿子? 青镇招女婿上门的可是大把,没见过她这样的。 等到张红英有钱了,也能当李小芳吹嘘资本的时候,相信李小芳自然而然就会维护她的利益。 思虑停当,艺术照也拍好了。 而且老板动作快,说是下午就可以去取。 张红英便叫沈建珍带她逛逛这个镇。 这也是一个典型的江南小镇。大运河穿镇而过,河边是青石筑的堤岸。岸边就是大家认为是景色的“枕水人家”。这其实不过是本地人的生活常态。 后来张红英经常看到有人专门来这边旅游,穿上各种服装,撑条船去拍雪景,雨景。 又冷又潮风又大,手都要冻僵了,张红英不理解那有什么好拍的。 就算是后来有了羽绒服,天气也转暖,但是张红英始终记得小时候那些冻的人哆哆嗦嗦的冬天。 路子越想越清楚。等到白镇开发旅游的时候,她的店铺也必然在拆迁范围里。 到时候她不要别的补偿,就选商铺。那条街就在景区门口,到时候还有大量的商铺对外发售。刚开发的时候,没有人预想得到未来的发展,几乎没有人愿意出手买商铺。张红英一定要多赚点钱,等到对外售卖的时候,最好是把那条街买下来。 到时候张红星年薪百万算什么,她随便收收租金就要几百万。 只不过留在本地始终要被李小芳管,她得早点结婚。嫁出去了,李小芳就算是再想说三道四,也要考虑到她夫家人的想法。 而且在这边,只有结婚了,才算是独立的个体。要不都得听爷娘话。 沈建珍带着张红英逛遍了古镇的大街小巷,包括市场。 这边的市场不是单独盖的建筑,而是在一条街道上搭了个棚棚。 街道两边就是各种摊位。 绝大部分摊位是卖衣服的,少数摊位是卖鞋的,卖吃的,还有一家,专门卖袜子的。 张红英发现,还有一家,居然是卖工艺品的。主要是各种漂亮的卡片,明星的照片,同学录,还有漂亮的扣子,织带,口红,眼影,蕾丝花边之类的。 张红英停在那不走了。 各种织带,在她手里,可以变成无数的花样。 认手巧,张红英还没见过谁能让她服气的呢! 张红英停下来,一鼓作气买了许多。 没有假睫毛,但是有睫毛膏。没有双眼皮贴,但是有双面胶。 口红的颜色之多,其他地方也是见不到的。现在人还只会涂大红色呢。这个老板倒是有远光-——远见,眼光。 张红英买了一大包东西,兴奋的对沈建珍说:“看阿姐带你发财!” 沈建珍茫然看看张红英,也不知道她为什么看到这对小东西这么兴奋。 张红英也不解释,逛到下午,逛累了,带沈建珍吃了两碗馄饨,又去拿来照片,才到汽车站坐车回青镇。 现在交通全靠客车,不管什么时候,人都很多。 回去的路一样颠簸,但是张红英兴奋莫名,丝毫没有晕车。沈建珍还道:“阿英你适应的怪快的。来的时候还晕车,回去不晕了。” 沈建珍这句话一出,张红英才后知后觉的觉得难受起来。 第34章 赚快钱3 张红英跟沈建珍拿了照片回到市场,跟王师傅一起,三个人看了起来。 “哎呦,这张好看。” “这张也不错。” “我还是觉得这张好看。” “红英人本来就有样子,拍出来更好看。 建珍拍出来也这么好看就难得。 要不是路太远,我也想去拍一套。” “哪里哪里,我看看我看看。” “我先来的,我先看看。” 人就是喜欢凑热闹,三个人看照片,隔壁摊位的来了,对面摊位的来了,最后,整个市场的人都要跑过来看看。 连逛市场的客人,也凑热闹要求看看照片。 看过了,就没有不问在哪里拍的。 除了王师傅知道他们是去古镇拍的,其他人都不知道。 王师傅跟张红英对了个眼神,张红英点点头,王师傅便道:“就在小菜场那边。五块钱十张,你们要是准备去拍,先让红英帮忙化个妆。 就在这拍也行,我去给你们把师傅喊来。” “在这拍在这拍,小菜场杀鸡杀鸭的,臭烘烘。” “是的,还有油烟气。” 说话间,已经有人坐了下来,让张红英帮忙化妆。 王师傅果然站起身来,去菜市场喊她亲戚。 一说到干活,张红英就进入另一种模式,那叫个心灵手巧,眼疾手快。 张红英融入了前世的眼界,化妆跟现在这种只会扑粉,只会涂口红可不一样。 眼影一抹,眼睫毛一扫,再用笔画出一条浅浅的双眼皮痕迹,眼睛立马看上去变大了很多。 要不是怕过敏,她还能上双面胶贴出来双眼皮。 “哟哟,眼睛怎么变大了?” 在用口红淡淡的抹一层在脸颊上,抹匀。 “哎呦,皮肤也变白了。不是像粉墙一样粉上去的白,像石灰一样的。她这种白里透红,看上去血色好的不得了。” “是哦是哦,一会拍完照不要洗脸,回去给你男人看看。” “这样回去,男人看了忍得住?” 女人们一边说话,一边叽叽咕咕嬉笑起来。 沈建珍不懂,只是满眼崇拜的看着张红英。 张红英懂,但她还是未婚小姑娘,只能装不懂。 张红英刚刚画完一个,第二个就主动坐过来了 。 后面的还自发排队:“下一个是我!” “那我在你后面。” “她后面是我,你想要化,排我后面去。” “记得我的位置啊,我上个厕所去。” “老板在不在,给我看看这件衣服。” “我去接待一下客人,你们不要插我队啊!” 沈建珍终于找到了她的用武之地。 她拿出来纸笔,给这群女人们登记,排队。 有的人还怕自己被人挤下去,先掏钱包把钱交了。 张红英还担心沈建珍应付不过来,没想到她一手排序号,一手写名字,顺便收了钱的做登记,竟然一点不乱。 而且谁排第几个,谁付没付钱,一目了然。 上过学就是不一样。张红英放下心来,专心给化妆。 王师傅也很快把照相师傅给叫过来了。 这个师傅是王师傅的表弟,姓汤。 张红英把她跟沈建珍的艺术照给汤师傅一看,他就明白怎么拍了。 张红英又快手快脚帮客人把头发一编,把人往汤师傅那边一推,她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 汤师傅作为专业的摄影师,那审美,摄影,都很有水平。 以前照相馆几天才能用掉一卷胶卷,拍照至少需要一个星期才能取相。 现在小商品市场这么多人,你拍十张,我拍十张,一天用掉好几卷胶卷。 等到第二天带着洗好的照片来一发,原来没有拍照的也开始动心了。 谁不想留下自己最美的照片呢? 要不等老了,怎么缅怀年轻时的自己? 哪怕是现在没事时自己翻出来看看,也是高兴的。 而且,张红英是真会化妆啊。 原先光是抹个粉涂个口红就觉得好看的不行了,现在张红英给化完妆,人看着更有精气神了,眼睛变大了,鼻梁变高了,皮肤更白更细腻了。 而且张红英还会编电视剧里那种人梳的头发! 张红英忙的不行,连沈建珍都忙的脚不沾地。 王师傅挥挥手:“这段时间你们就去弄拍艺术照这个事吧。 帮衬我表弟也是应该的。” 人力毕竟是有限的。张红英从早忙到晚,一天也只能做二三十个,累的腰都直不起来。 沈建珍殷勤的在边上给她端茶倒水,还给捶肩捶背。 “哎,我的手怎么这么笨呢?”沈建珍的手,看起来只能握笔。连给人梳个头发都梳的不像。她也愁的不行。 张红英安慰她:“你擅长动脑筋,以后你就负责动脑筋就行了。 比如说这个艺术照,要不是你带回来消息,我们哪里能想得到!” “好,以后我一定更留意。”沈建珍毫不犹豫答应了。 现在的社会实在是封闭,两个镇就隔了二十几公里,却像是两个世界。 而且艺术照是在年纪大一点的学生之间流行的,青镇只有初中,也就没有流行起来。 他们没人想过,其实十几岁的打工妹,甚至二三十岁的大人,也会喜欢拍这个照片。缺的,只是一个人带头。 张红英的艺术照,拍了一整个暑假。 他们几个人加起来,赚了七千五百块钱。 汤师傅提供照相技术,胶卷,重新照片。 张红英提供化妆,编发配饰。 现在胶卷比较贵,相纸也很贵,汤师傅一套照片拿走了三块五,剩下一块五,由张红英自己分配。 张红英拿到手里,就是两千二百五。 她想了想,拿了二百五给王师傅,五百给沈建珍,自己拿了一千五。 也不是不能平分,但是没必要。 毕竟从头到尾出力的都是自己,沈建珍就出了个主意,以及搞好后勤。张红英怕一下子给沈建珍太多了,她以后会想当然觉得自己的所有东西,都有她一半。 张红英买店铺,开店,那些都是以后的长久生意。到时候沈建珍都读书去了,要是还认为店里生意业务主意是她出的,想要一半,那就很伤感情了。 也不是张红英小人之心,毕竟她上辈子吃了那么大一个亏。 人总喜欢把自己对别人的恩情挂在嘴上,让对方报恩又报恩,一辈子报不完——要不有大恩似仇的说法呢? 你接受别人恩惠的时候,不知道对方想要的回报是什么? 她想跟沈建珍落实下来,出个主意,大概也就值五百块钱了…… 给完钱,她留意看了看沈建珍脸色。 如果她有什么不满或者怨怼,以后可能就得少打交道了。 还好,沈建珍只顾抱着她的五百块钱蹦蹦跳跳,没有丝毫不满。 王师傅笑眯眯收起钱:“哎呦还有我的份啊,那我就不客气了。” 沈建珍也赶忙把钱揣口袋里:“我也不客气了,哈哈哈。” 张红英觉得沈建珍的大笑,真的是又魔性,又治愈。 第35章 我雇佣我自己 服装厂越来越多,市场上的各色衣服也让人眼花缭乱。 批量生产的衣服,从款式,到成本,都已经比裁缝铺做的衣服更有优势。 尤其是现在不知怎么,开始流行牛仔服。 照乡下人的说法,那明明是劳动布,穿起来硬邦邦的,一点都不舒服。 但是年纪轻的就喜欢追时髦,大家都渐渐喜欢去买成衣,王师傅的生意慢慢就冷清下来。 正好她男人也要调去另一个城市了,王师傅就决定结束在青镇的生意,跟她男人去另一个城市发展。 张红英哭的稀里哗啦,王师傅是她两辈子唯一的一个贵人,帮了她这么多,让她拥有了安身立命的资本。 王师傅刚开始教手艺还有点藏着掖着,后来两个人熟了,关系越来越好,也就不再藏私,把压箱底的本领都教授给了她。 王师傅也不大舍得张红英。她从来没见过这么乖巧又手巧的姑娘,把她的一身本领全部学了去。 王师傅给张红英擦擦眼泪,又老调重弹:“我有个儿子……” 不料张红英抬起头来:“好呀,他几岁?看的中我不?是大的那个还是小的那个?” 这下轮到王师傅目瞪口呆。 汤师傅在边上笑出声:“她有个屁的儿子!还大儿子小儿子!” “啊?”张红英羞窘了,王师傅提了几次儿子、小儿子的,她还以为王师傅真的特别喜欢自己,看中自己做儿媳妇呢。 未来婆婆这么好,她儿子只要不是太差,也能看中自己,她就愿意。不料并没有这样一个小儿子存在吗? 王师傅才笑道,她年轻时候,生了三个女儿,婆家不肯放她跟男人走,要留她在家里伺候公婆。 王师傅就骗他们,说是留在家里生不出儿子,让她跟男人一起走,等生出儿子就带着儿子回家。 公婆又想要儿媳妇伺候,又想抱孙子,左思右想,最后就答应了。 不过王师傅跟她男人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去。连女儿嫁人都是嫁在这边。 公婆早些年经常写信问,有没有怀上孙子,她就在信里敷衍,说虽然现在还没生出来儿子,但是一定要生了儿子再回去。 敷衍的多了,她自己也经常开玩笑,说自己有个儿子,有个小儿子…… 张红英:“……我还以为师傅你真有两个儿子呢,一个大儿子,一个小儿子。” 王师傅笑道:“我要是真有两个儿子,那才是走不脱喽。师傅要走了,以后地址定下来就给你写信。” 王师傅一个玩笑,结果张红英当真了,难免有点尴尬,不过也冲淡了离情别绪。 亲兄弟明算账,王师傅要搬走,攒下的布料不能带走,就留给张红英了。张红英估算了一下,布料不是很多,大概值两三百。 张红英包了个518的红包给王师傅,王师傅也笑眯眯的收下了。 从今开始要独立自主了,张红英心里有点忐忑。 但是更难的是,要怎么跟李小芳提起王师傅走了的事。 不提还不行,当初沈二林能知道王师傅在收徒弟,假以时日,肯定也能知道王师傅离开了。等到李小芳问起来再回答,这中间就容易出差错。 想了半天,张红英还是主动跟李小芳说:“姆妈,王师傅家老倌工作调别的地方去了,裁缝铺她也不打算再开了。 你说是我自己接手好,还是让她把裁缝铺转给别人,我再给那个老板做活?” 李小芳先是啊呀了几声,抱怨都没有时间请王师傅吃顿饭,强烈要求张红英把王师傅叫回家吃顿饭。 然后才问,如果接手摊位要多少钱? 张红英把自己包的红包数当做预算,告诉李小芳:“接手那家店铺,包括布料,一共518,以后每个月80块钱租金。” 李小芳一听就不划算了,她老老实实给别人做活,每年能拿回家差不多一千块钱。 如果要接手店铺,生意好不好不去说,第一年成本就要拿出去接近一千五。 别看她大字不识,里外里这个账,她是算的非常快的。 她想不出来生意好能好成什么样,老师傅走了,剩下个学徒,能有什么生意?大家做什么都喜欢寻老师傅。说白了,她对自己女儿是不看好的。 毕竟是从小带大的孩子,她深谙孩子的本性。听话,勤快,脑子有点笨。 最重要的优点就是听话,师傅叫张红英做什么,李小芳相信张红英能做的比谁都好。就跟当年,才不过六七岁,叫她下地插秧,她没多久就能插的跟大人差不多快。即使一把秧太重,她有点拖不动,手里也抓不下,仍然不妨碍她飞快的插秧。 但是如果没有人吩咐,叫她自己去想现在需要做什么,她是想不出来的。 所有的农民都是这样。他们对时节非常分明。什么时节做什么事,门清。但是离开时节外的事,大部分时间就一团糟了。 王师傅在,他们的裁缝铺子肯定能维持下去。王师傅一走,估计就要赔本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另一个有本事的师傅,让师傅带着她干活。或者,找一个有本事的婆家也行。让婆婆叫她去做生意。 张红英没想到李小芳对自己看低成这样。 不过知道了也不奇怪。前世自己可不就是一辈子被李小芳摆布的吗?她甚至不放心婆婆带自己,而是一辈子亲自把这个女儿捏在手心里。 李小芳拍板让张红英跟着店铺走,而不是做店铺的主人,张红英只好再给自己找一个老板。 但是,这里面的账有点乱。张红英一时找不到一个自己信得过的人。 最后还是汤师傅给她出了个主意:“本来我们两个就是在合伙做生意。 那你看这样行不行?明面上,这家店铺租给我,你帮我做事。 实际上呢,老板是你自己。反正你自己给自己发工资,做一段时间看看,专业拍艺术照有没有前途。 做服装的话,确实现在生意不好做了。你花两三天时间,做一件衣服,还不如花半天化化妆赚的多,又是何必? 市场里做裁缝的三四家,现在就剩下两家了。” 张红英想了想,普通的服装,确实赚头不大。但是,她可以做影视服装啊! 做了专门出租给大家拍照。想必收入也不会太低。 一套衣服出租一下一块钱,如果做热门影视剧里的衣服,搞不好一星期就能回本。 张红英打定主意,就让汤师傅明面上把商铺顶下来,两个人照常拍艺术照。 现在电视剧慢慢普及开来,连沈建珍家都花一百块钱别人淘汰的二手的黑白电视。 为了工作,张红英特意跟家里商量,要换台彩色电视。 李小芳虽然骂她又瞎花钱,但一台彩色电视,足以让她在村里嘚瑟许久,犹豫一小会就答应了。 现在一台国产的电视,要两千多。张红英从李小芳手里接过钱的时候,用力抽了抽,才抽出来。 不过也不是没好处的,前几年大家想看“彩电”,只能在电视机上蒙一层彩色的塑料膜,现在终于有真正的彩电看了。 人物的肤色,衣服的颜色,花花草草的颜色,真正鲜明起来。李小芳多了很多谈资。 “你们昨天看那个电视了没?” “看了啊,那个穿的衣服是红的,不是黑的,知道不?” “那我当然知道了,我们家看的可是彩电,阿英花了两年工资买的!” …… 第36章 辍学 这一天,张红英回家有点晚。 离家老远就听见张红星鬼哭狼嚎的声音。 张红英慢条斯理停好车,走到屋里,看见张红星正在接受男女混合双打。 张红英也不问原因,埋怨道:“阿爸,姆妈,怎么回事啊,红星都这么大了,你们怎么还能打他? 我大老远就听见他的哭声了。 一个大小伙子了,怎么还能随随便便就动手。” 张红星投来感激的目光:“姐,你快帮我说说,读书没什么用对不对? 我不想上学了有什么错?” 张红英:……果然,没吓掉魂的张红星,依然是学渣。 张红英才不搅这摊混水:“我不读书是因为妈让我别读了。 我也确实读不出。可能回头就跟后头小菊一样,读到十八岁都没办法毕业。 我反正是听妈的安排。” 言下之意,就是让张红星也听李小芳的。想读不想读的,将来都别怪到她头上来。 李小芳却开始怪张红英:“都怨你买的彩色电视,把红星的心都勾野了。 天天就想在家里看电视,不肯上学了。” 张红英才不接这个锅:“李家湾村几年前三千多买了台彩电,全村的人都去看电视,也没听说哪个因为看电视,看的大人不想干活孩子不想上学的。” “那反正你要是不买电视,他不上学没事干,就不会想不上学了。” 张红英好笑:“那我把电视搬摊位上去好了。正好白天还能用来吸引客人。” “这不行。这么贵的电视机搬市场去,丢了怎么办?”张小树皱着眉头,好像很深思熟虑的样子。 张红英挽起袖子做饭去了:“你们自己商量吧,我们晚上吃什么,我去做。熬点菜粥煮几个咸鸭蛋?” “天冷了,夜长。晚上喝菜粥要起来上厕所,怪冷的。吃干的吧。烧点米饭,炒个韭菜鸭蛋。 再做个榨菜油渣毛豆汤。” 张红英认真淘米去了。 现在的大米,都是自己家种的。在打谷场晾晒的时候,容易混进去碎石子。 那些石子看上去跟米差不多,如果不仔细挑出来,吃饭的时候容易崩牙。 重重的一口,咬在石子上,啧,那滋味可酸爽了。 张红英已经认真挑了,但还是没挑干净。 张红星已经哭完开始吃饭,一不小心咬到碎石子,疼的呲牙咧嘴。因为刚刚挨过打,也不好意思找李小芳告状,只好忍气呸了几口,把碎石子吐出来。 李小芳叮嘱:“你下回淘米的时候小心些。” 张红英沉默的吃饭,吃完了才说道:“我回来的时候天色太晚了,灯光也昏,看不见。 以后张红星如果不上学了,让他白天把米挑好。” 张红星嚷嚷起来:“我才不在家做饭!那是女人家做的!” 张红英苦恼的看着他:“那你不上学能在家干嘛?” “我去做生意 ,或者去学木匠, 学泥瓦匠,或者进厂,做保全工。反正我不会在家里做饭!” 大家吃完饭都碗一推,张红英主动洗碗去了,让这一家三口好好商量。 前世张红星也没闹着要辍学啊? 不过前世张红英是做三班制的苦逼女工,每天日夜颠倒,过的很辛苦,所以张红星看不上。他更想通过学习,去找一个技术工种。 至少是要坐办公室的。 这辈子,张红英算是个小生意人,每天干的活不累,收入也不低,还能在市场里……所以,张红星觉得这种生活他能接受了? 张红英庆幸,她没有让家里知道那个商铺现在是自己的。不仅老板是自己,连商铺的产权也是自己的。 要不,张红星就不是只是向往自己的生活了,而是想要抢走了。 直接辍学做老板,多么大的诱惑啊! 张红英想不好张红星怎么做对自己最有利。 让张红星像前世一样远走高飞,吸干全家的血,那肯定是不行的。不过这辈子只要她不答应,张红星只能吸张小树和李小芳的血,吸不到自己的。 但是他远走高飞了,父母的养老肯定还是要找到自己头上来。 如果张红星一直留在青镇,以他的性格,能承担起养老的责任来吗张红英也有点怀疑。 沈建兴能接受沈建珍的雇佣,去照顾父母,跟他本身性格比较温和有关系。 沈建珍学习特别好,学校老师们天天拿她做榜样,沈建兴听在耳朵里,对姐姐肯定也是产生了崇拜心理的。 但是张红星不行,他太熊了。能看出来张红星对自己是一百个不服气。 张红星想辍学,没准心里想的是:张红英小学没毕业,都能给家里挣大彩电。我都念初中了,肯定能比她挣的多。 想到这,张红英心里一机灵。 不得了,要把房产证换个位置了。 张红星万一真的辍学,他搞不好就要用到毕业证。 三个人还在吵吵嚷嚷。 张红英收拾完碗筷,又擦干净桌子,才对张红星说:“你真的不想读书了?” 张红星苦着脸:“是啊,太难了。我感觉我读不出。” 因为孩子越来越少,四个乡下的初中已经办不下去,大家都在镇上读初中了。张红星现在每门课考试都是不及格,天天被老师揪耳朵,产生了强烈的厌学情绪。 张红星能考上中专也是个意外。 他明年会因为肝炎休学一年,然后赶上大学扩招。所以等到张红星这一届中考报志愿的时候,大家的首选由中专转成高中,才被张红星捡漏上了中专。 李小芳又花大钱在学校里给他走关系,甚至在苏州买了房子,最后在苏州站住脚。 张红星比同班同学要大三岁,再加上出手阔绰,在同学里找了个白富美做对象。 走对一步,以后就步步顺了。 如果不知道未来的发展趋势,以现在的情形看,张红星读书确实没什么用。 张红英便道:“你再考虑考虑,是不是确定不读书了。 书上都说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读书的人受人尊重。我们做小生意,虽然能挣点钱,但是见识跟读书人不能比的。 沈建珍随便出个主意,都能拿到奖励。 我们就只有出力的命。” 张红星又激动起来:“就是啊,你也说那是沈建珍。 从小学到初二就没考过第二的人! 就她这样都没考上中专,去读高中了。 读完高中能不能考上大学还不知道呢! 我肯定考不上中专。听说沈建珍进了高中成绩都不怎么好,我上高中就是浪费时间。 阿英,你要是对我好,就帮我劝劝爸妈!” 张红英点点头:“我把你小学毕业证拿上,明天去问问汤师傅,能不能教你拍照。” 张红星大喜,连李小芳跟张小树都意动起来。 第37章 身份证 第二天,张红英以要给张红星报名的名义,拿走了他的小学毕业证,还有户口本。 村里办事很少用到户口本,也没人多问。李小芳对自己不懂的事,都以为理当如此。 张红英到了镇上第一件事,就是去照相馆,给自己照一张一寸照片,然后加急洗出来,去派出所办身份证。 她已经满十八岁了。现在的身份证,是手写的,用塑料膜一过塑,上面有长城防伪标记。 但是身份证办了并没有那么快出来,得等几个月。 张红英办完身份证后,才松了口气。以后想出门,有身份证就方便多了。 不过她提醒自己,得经常过来问问看证件出来没有。别回头让派出所给送回自己家里去。 虽然这辈子最大的利益冲突还没到来,张红英可以不必急匆匆离开。但是,满十八周岁,就意味着定亲马上要提上日程了。 虽然已经进入九十年代,但是,农村走的还是那套老礼。 彩礼已经涨了不少,听说富裕点的,已经到了八千八什么的。 张红英生怕李小芳就给自己定下来。 前世自己差不多就是这个年纪订婚的,后来因为张红星考出去了,他们才临时起意让张红英留在家里招赘。 鸭湾村招赘的女人很多,但大部分是因为家里只有女儿没有儿子。少数家里有儿子也把女儿留下招赘的,是因为儿子太小,怕老两口没办法把儿子养到成年。姐姐多半是疼弟弟的,就算是招赘,该给弟弟的那一份都不会少。 像张红英他们家这种,姐弟俩就差两三岁还招女婿的,委实不多见。 张红英以为是天上掉馅饼,没想到掉的是鱼饵。一咬钩,就是几十年脱不了钩,反过来被人吃的干干净净。 先办完身份证,张红英才回到市场。 邻居们纷纷打招呼:“红英,今天来的晚啊?” “红英,今天干什么去了,现在才来?” “刚才还有两个小姑娘,等了你一会,你一直没来,才走掉。说是过会还要回来的。” …… 张红英一一打过招呼,谢过他们的消息,才拉开帘子准备接待客人。 没有自己的家真是麻烦啊。这房产证,放摊位不行,容易丢,放家里也不行,容易被李小芳翻到。 想来想去,张红英也不知道能放哪里。以前新闻上经常看到别人把值钱的东西塞纸箱子里被人当废品卖掉,塞鞋子里被老鼠咬碎了,埋地底下发霉烂掉了,还有起火被烧成碳的…… 当时还嘲笑他们,有钱存银行不行吗?现在张红英终于理解他们了。确实是没一个可以光明正大放东西的地方。 如果沈建珍在就好了,可以问问她主意。不过沈建珍心大,东西放书包里,认定没有会碰的,她就真的一眼都不再多看。 张红英早就没有书包了。每天拎着上班的袋子,李小芳每天都要翻一下的。 算了算了,张红英唉声叹气,把房产证扔到收钱的抽屉里。 钱晚上可以拿走,房产证晚上可不敢往家拿了。 不过张红英想了想,把房产证塞到塑料袋里,用双面胶贴到了桌肚底下。 心里祈祷,可千万别再遇到一个像徐红梅一样的毒妇了。 以张红英前世的见闻,小商品市场的确只着过那一次火。 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张红英忧心忡忡,连干活都不能专心,有两次画眉毛差点拿了睫毛膏。好在小姑娘不懂,以为现在描眉毛不用眉笔,改成刷漆了。 等到四下无人,才问起汤师傅学照相的事。 汤师傅本身是不想收徒弟的,他当年学照相也花了大功夫。张红英答应他,等张红星出师了,不在青镇开店,他才勉强同意。 照相在大家看来是个干净又轻松的活,挣钱还不少。 张红英想的是,就算是将来手机照相普及,有些时候还是有冲洗照片需求的。而且白镇游客那么多,很多人喜欢穿了汉服,化了妆,还要找专人拍照。 那会物价高,但是跟拍一天下来,赚个两三千没问题。——她也不是完全想害张红星,她是认真替张红星考虑过的。 到时候张红英自己算算应该已经有很多房子出租了,可以不需要再工作。一个月拿万把块钱,让张红星空闲的时候看看老人,也就皆大欢喜了。 李小芳跟张小树有了孝顺儿子常伴膝下,人生圆满。 所以你看,我做的全是好事,全是为他们打算的。张红英对自己说。 张红英正在为哪里放房产证发愁的时候,市场管理处主任李亮过来喊张红英:“红英,你到办公室来一下。” 张红英有点疑惑,管理费已经交过了呀? 张红英刚走过去,李亮满脸堆笑的问:“我们镇的副镇长华凌是你家亲戚啊?” 张红英一愣,华凌是谁? 李亮又道:“是不是李茉莉外婆那边的关系?不说不知道,说了,仔细看起来,你们长的还是有点像的。” ……神他妈有点像。他们两家八竿子打不着好吧。 不过提起李茉莉,张红英想起来了,华凌是李茉莉的爸爸。 张红英不知道华凌说了什么,也不知道李亮找自己有什么事,只能嗯嗯,胡乱点头应着。 李亮才又道:“镇上盖了几栋楼做职工房,现在正在分房子。 我们小商品市场分到了三套。 因为你上次举报纵火案有功,奖励你一套。 但是因为小商品市场人多房子少,你不要对外讲啊! 要不大家吵起来,就难办了。” 张红英大喜过望。 这大概是因为救了李茉莉的隐晦报答了。 洪四强被打断腿已经过去一年多了,张红英还以为这事不了了之了呢。没想到他们的回报这么丰厚。 而且正逢自己为难的时候,这套房子可是送到心坎上去了。 给自己的回报这么丰厚,不知道给沈建珍的是什么? 张红英认为,沈建珍那么聪明,如果华凌对她好一点,李茉莉去高中读书都能接受她照应,高中生涯也会顺畅很多。他们家应该不会想不到。 当官的人也是厉害,居然会想到通过奖励送自己一套房子的办法,解了自己的燃眉之急。送沈建珍的,应该也是她最需要的东西。 职工房早已盖好,李亮直接把钥匙给了张红英。 张红英提早收摊,高高兴兴的去看自己的房子去了。刚刚用双面胶粘上的房产证,又拿了下来,准备放到新房子去。 第38章 房子 分给张红英的钥匙上就贴了胶布,上面写着门牌号。 张红英看到这栋白色的,只粉了石灰的四层小楼时,心里激动坏了。 等她抖着手打开门,里面依旧是一片白。 张红英走进去,反手关上门,看着这崭新的房子,崭新的家,缓缓滑下去坐在地上。 地面很凉,但是她的心很热。 张红英双手捂着脸,哭了出来。 买下白镇那个铺子时,她没有哭。因为那只是她给自己的一个保障,要她三十岁以后才开始拆迁。 买下小商品市场那个商铺的时候,她也没有哭。那个商铺就是在管理处登记一下,拿个发票,连证书都没有。 那只是她谋生的手段。 家里楼房盖好了,她暂时可以独立使用一个房间,她更没有哭。那个房间,她只有短期的使用权。 等到张红星大了,要结婚了,她肯定会被迫不及待的嫁出去,好给弟弟和弟媳妇腾位置。 但是,眼前这个房子,虽然还家徒四壁,却已经是她的家了。 没有人能随随便便进来,也没有人能打扰,更没有人能夺走它。 这是前后两辈子,接近七十年,她唯一拥有的,独属于自己的东西。 张红英无声流了一会眼泪,就又站了起来。 她仔仔细细看了一遍这个房子。 这个房子已经有了下水道,虽然是蹲坑式的,但是住这里,不需要每天自己倒马桶了。 还有盥洗室。 后来那种卫生间,已经初现雏形。 张红英满意的点了点头。 青镇的房子不怎么值钱,因为镇子太小,农民都有自己的房子。就算是进镇上打工,下班回去也就是四十分钟左右,所以没有在镇上购房的需求。 一直到后来,农业衰退,田里只剩下老人劳作,大家才集中住到镇上去。 张红英记得,青镇的房地产,是从零九年才慢慢开始的。刚开始房子一平方卖两三千,等到一八年高峰时期卖过一万一平方,很快就又回落到八千多一平方。 但是因为人口不多,这边的房子要出手很难。 张红英既然要买房子,肯定是想去买苏州的房子。那边的房子涨的才厉害,要卖掉也容易。 上辈子,张红英自己一生也没买过房子,但是厂里小姐妹经常会说,谁谁,在苏州哪里买了一个房子,多久涨了多少。 张红英辛辛苦苦一辈子的钱,就是把老家的房子盖的很豪华,偏偏那两个老东西还想把房子给张红星。 沈建珍那么有钱,给家里盖房子是轻而易举的事,她偏不。 她说,我户口不在村里了,宅基地没我的份。我要想要在村里有房子,只能等爷娘走了我去办继承。 现在大家说的很好听的,我爷说房子盖的好,姐弟俩将来一人一半。我弟说,我照应了他这么多,他不会跟我争老家的这点房子。沈建兴也在镇上和市里都买了房子了,的确是靠的沈建珍的指点和援助。 但是沈建珍信不过。 沈大林说 ,他身体不好了,走楼梯上去睡觉,要歇好长时间,气都喘不过来 。 沈建珍就出钱,把前排的平顶重新翻盖了下。 原先为了晒粮食修的平顶,等到大家不种田之后,就变的很没用。 夏天热的要命,冬天冷的要命,平顶结构在这边不适用。再加上太阳把平顶晒的很多裂痕,经常漏水。修过了也顶不了几年。 所以沈建珍出钱把房子翻盖成带顶的。 那个时候已经不允许随便动工了,除非是危房。 沈建珍家房子勉强符合危房标准,但是盖的时候,不能超过原来面积。 原本以沈建珍的财力,可以把它盖的比张红英家还豪华,沈建珍却不答应:“就是给爷娘养老住的平房,盖那么好做什么?老头老太太有一间卧室,一间客厅加饭厅,一间厨房,就蛮好了。” 装修倒是考虑了很多老年人适用的东西。 沈建珍这些年,给爷娘买吃的,都是网上买了直接派送,盖房子只盖爷娘住的那部分,雇佣沈建兴,更是都有账的。 沈大林曾经想跟沈建珍借钱,沈建珍不同意:“你有吃有喝有用,衣食住行,连看病,我都全管了。每个月还给你两千零花钱,你要现金做什么?” 沈大林意思是姑姑姨姨叔伯们想借钱,沈建珍毫不犹豫回绝了:“你当年借钱是你的面子。你已经还过债,也还过人情了。 他们借钱虽然是给我读书花了,但是没有一个人是冲我来的,所以我不需要还这份人情。 我倒是还记得他们个个都劝你不要再给我读书了。 就算是长辈对小辈好,他们也只对沈建兴一个人好过。明目张胆的偏心,就让他们找他们偏心的那个去。 要跟我借钱,不可能。 如果遇到难事,我倒是看在血缘关系上,可以给个一万两万,不用还了。” 沈建珍不仅仅不肯借钱给亲戚,也不肯借钱给父母。 连沈建兴希望跟姐姐借钱,暗戳戳让爷娘帮忙开口。不管是吴小红,还是沈大林,只要一开口,沈建珍都说:“他要借钱,你让他自己跟我说嘛! 他跟我开口借钱,那是借钱。 你们开口跟我借钱,那是要钱。 我是不可能答应的。” 为了帮沈建兴在镇上、市里买房子,沈建珍陆陆续续借给了沈建兴一百多万,但是约好:“你将来可以还钱,钱还够,房子就是你的了。没钱还,也可以直接把房子给我抵消。” 沈建兴倒也知足:“去银行贷款还要利息呢?我姐姐免息借给我那么多钱,还不满意,就是太贪心了。” 尤其是买的房子很快升值一倍以上,每年房租都能收几万,他高兴的很。 没有姐姐,他一个人,怎么可能既在镇上买房子,又在市里买房子?他们家原来在村里都是最穷的人家,一下子在整个镇上都算中上游了,这些都是姐姐带来的。 沈建珍对沈建兴的教育很成功。 首先锻炼的是沈建兴的劳动态度。村里还有几个男的,成天无所事事,四处闲逛,靠父母和老婆养的。 沈建珍虽然负担起来沈建兴读书时候的生活费,但是明确要求他记账,并且通过干活偿还。 用沈建珍的话来说,如果我只给他钱,不要求他去赚钱,将来害苦的还是我自己。 沈建珍没有白给过沈建兴一分钱,都是要求他将来偿还的。 有时候张红英都怀疑,沈建珍是不是也是活过两辈子的人。怎么能在亲情面前处理的这么好。 第39章 狡兔三窟 张红英觉得,这一套房子,周边住的都是镇上的干部,还有工作人员,安全应该是很有保障的。所以她可以把重要东西都放这里。虽然她现在最重要的东西,就是自己的身份证,还有白镇那套房子的房产证。 但是,也有一个不好的地方。那就是,青镇太小了,他们这些人都互相很熟悉。突然看见一个生面孔,一定会再三追问, 巴不得把她祖宗十八代都盘出来。 而不需要盘祖宗十八代,只要弄清楚她爷娘是谁,李小芳和张小树马上就会知道。 李小芳知道了,肯定会阴阳怪气:“你倒怪大好佬,一个人偷偷弄了套房子,还不给我和你爷知道。 哪样?怕我们搬进去住啊? 你小小年纪这样大好佬,还要我们爷娘做什么? 爷娘, 还有你那个兄弟,活着都碍你路了,你不如一根绳子把我们都勒死算了! 你一家头逍遥快活去。” 到时候,张红英恐怕只能跳河才能摆得平这件事了。 所以……房子张红英要了,但是住这房子的人,还得盘算过。 张红英真是怄的要死。 她巴不得早点远走高飞,但是世人又不知道前世李小芳和张小树他们两口子做的多过分。哪怕是沈建珍,听见她说要远走高飞,恐怕都不会理解。 就目前来看,李小芳对子女“一视同仁”,没有打骂孩子,没有拿张红英出去换彩礼,至于拿张红英工资——那不是很正常的吗?谁家养大孩子白养的? 沈建珍自己,也是贡献了一年收入一万块,最后吴小红还追着她要三万块去存高利息,才醒悟的。 倒是前世的沈建珍,在听说自己就那么没了,也不知道是会笑自己笨,还是为自己哭一场? 两个人虽然是从小的交情,但是自从她出去读高中以后,两个人就很少见面机会了。虽然沈建珍每次回家都会找张红英坐一坐,但是 张红英都是打一声招呼就得开始忙。 沈建珍在外面艰难,张红英在家里艰难,日子都一样不好过。 虽然看起来沈建珍有大把大把的钱,但是眉眼间的疲惫神色,张红英这个从小的姐妹,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来。 张红英收了房,也不敢常去。住就算了,还没嫁人,她还必须得回家住的。 至于嫁人,不管是梁俊华,还是前世定亲后来退掉那个,或者是沈永健,她都没什么兴趣。 张宇昊三十多都没结婚,谁又能说什么? 江南的姑娘皮肤好,耐老。她四十出头的时候,脸上都没有皱纹,头上没一根白发的。也就是进入更年期以后才一下子变的头发花白,满脸皱纹。 如果不亮身份证,自己年龄报小几岁,到外面没人会觉得自己是什么老姑娘。 她记得自己小时候看过一个电影,叫做“嫁不出去的姑娘” ,好像姑娘一定要嫁人似的。明明他们这边的姑娘也可以娶男人的。 现在她倒是不考虑嫁不嫁得出去,或者要不要招赘个男人回来了。她就想先把自己的财产保住。 等沈建珍放寒假回来,看看她读书的地方有没有房子卖。 沈建珍是一月份才回来的。 手上有了点钱,沈建珍终于穿的有个人样了。 脸黑里透红,但是袖子能遮住手腕了,裤子也能盖住脚面。鞋子,好像怪时髦,穿的是双旅游鞋。 最近一年,乡镇企业已经不限于服装厂之类的,鞋厂也出来了好几家。 沈建珍见张红英盯着自己的鞋看,不好意思笑笑:“我上当了!看这双旅游鞋只要七块钱,就咬咬牙买了下来。 没想到它是纸糊的,已经裂口了!” 张红英再仔细一看,可不是嘛,鞋面的裂缝已经能看见袜子了。 “你也不想想,七块钱哪里能买到旅游鞋!现在好了,七块钱打了水漂。” 沈建珍不以为然:“那我又哪里懂?除了买饭买菜,这还是我第一次花钱给自己买东西。衣服不就蛮好的?” 一问价格,也是便宜的离谱。 张红英唬了一跳,把她拉进摊位,叫她赶紧脱下来。 沈建珍不同意:“天气怪冷的。” 张红英压低声音说道:“快脱下来,我去市场给你买一身新棉衣。” 沈建珍不同意:“你的钱也是钱,我不能一直占你便宜。 再说了,就算是买一身,这一身也可以留着换洗。” 张红英恨铁不成钢道:“那你以为它为什么这么便宜?” 沈建珍茫然。 张红英解释道:“我也是听别人说的,这种衣服叫打包衣。 从外国进回来的洋垃圾。 一包一万块钱卖给小商贩。 那个包老大一个,拆开来 ,里面全是这样的衣服。 大部分都是从医院拿的,或者死人身上扒下来的。 外国人有钱,衣服都不怎么洗。买回来稍微洗一下,烫一烫,再卖出去。 正常的衣服怎么可能这么便宜! 而且你看看,这个衣服料子这么好,要是新衣服,卖一百块钱也卖的动!” 沈建珍吓坏了,赶紧手忙脚乱脱下身上的衣服。 她这么多年,一直穿村里人给的旧衣服。她一个表姐没了,李小芳还叫她去把表姐的衣服要回来穿。 但是,旧衣服没事,如果人没了,心里还是毛的。 沈建珍姑妈给了她几件表姐的旧衣服,摸起来就软软的,很暖和。但是再冷也没敢往身上穿,最后剪了剪,用来包脚了。脚冻的很疼,包起来就暖和了。 现在听说身上这衣服不是病人的,就是死人的,还是陌生的外国死人,她难受坏了。 张红英也没食言,去其他几个摊位上买了一件长棉衣,一条厚裤子。还买了一套棉毛衫。 沈建珍拉上帘子,忍住寒冷把棉毛衫和棉衣,长裤换了上去。 穿惯了化纤的人,再穿这种纯棉的,一时晕晕陶陶,如在梦里。 张红英看到沈建珍呆滞的样子,拍了她一记:“怎么呆住了?” 沈建珍一脸陶醉:“怎么会有这么舒服的衣服? 好像春风一样。” 张红英笑她:“衣服怎么会像风?像风不就更冷了?” 沈建珍摇摇头:“春风,春天的风你知道吧?天气刚刚转暖,风吹过来,软软的,温暖的。但是又很轻柔,仿佛感觉不到它的存在。” 张红英摇摇头:“听不懂你说什么,写作文吗?” 笑了一阵之后,张红英才提出请沈建珍帮忙打听有没有卖房子的。 第40章 坦白 每年冬天都很冷,今年的冬天尤其冷。水管都冻爆了不知道多少。张红英听天气预报,温度大概是零下七度。 大家都缩起来不爱出门,摊位上的人也都抱着盐水瓶暖手。 这个寒假,两个人每天同出同进,张红英好像要把憋了一学期的话都说出来。明明上学去的是沈建珍,不知道为什么,张红英也自动把自己的计时单位改成学期了。 王师傅已经走了,现在的老板是汤师傅。沈建珍跟他也是熟了。张红英没有告诉沈建珍现在是自己做老板,只说是汤师傅也答应雇佣她,一个寒假给一百块钱。 张红英很信得过沈建珍,但是又怕沈建珍知道自己有这么多产业后,产生嫉妒心理。 徐红梅一嫉妒就要放火的事,给她的印象太深刻。她可不要沈建珍也变成这样。 虽然沈建珍那么聪明,大概不会做这样的蠢事——但是,谁又能保证呢? 上次张红英把户口本和小学毕业照还回去的时候,说了汤师傅答应收徒弟的事。 但是张红星暂时没有下定决心辍学,所以还在上课。等到明年因为肝炎休学一年,恐怕就不会愿意回去读书了。 张红英问沈建珍过的怎么样,沈建珍就闷闷的说,还不错。明明聊别的还很开心,一说起高中,心情就不大好了。张红英能看出来她过的不开心。 现在农村人,尤其是女孩子,连读完小学的都不到一半,读完初中的更少。能去读高中的,基本上一百个人里能出三四个就不错了。 所以虽然沈建珍说还不错,但想起她报喜不报忧的性格,也知道好不了。 张红英说了这段时间村里、镇上发生的事。 沈建珍才渐渐说起高中生活来。 现在能读高中的,基本上都是家里条件很好的。 大部分说起来,都是跟李茉莉一样的条件:父母都是当官的,从小重视孩子教育。 收入高,给孩子打扮的很洋气,生活费也给的多。 都会说普通话,还会说英语。 不管是语文还是英语,他们都能大声朗读。 沈建珍自己,刚开始的时候,普通话不会说,英语不会说,老师讲课不大听得懂。录音机里放磁带,也要全神贯注才能听见几个单词。 好在沈建珍别的没有,脸皮足够厚。 别人怎么样笑话她都不当回事,成绩渐渐赶上去了。 但是班主任老师是个快退休的老头,一门心思要带出来一个优秀的班级。沈建珍在一群凤凰之间,像一只落毛的老母鸡。一点光鲜都没有,全是落魄与邋遢。 还要加上说话磕磕绊绊,成绩一塌糊涂。 ——虽然在进步,但他还是不满意,天天拿白眼翻沈建珍。 张红英让她帮忙打听镇上有没有卖房子的,她当然很高兴。 能经常见到小姐妹,学校里的那点苦恼就不算什么了。 但是……沈建珍忧虑的看看张红英:“我都已经高二了,还有一年半就要毕业,你就算是买到房子,也顶多住一年多,那边就只剩下你自己了。 你一个人在外面能行吗?” 张红英苦恼的说:“可是我如果留在青镇,我妈就会管住我每一分钱的去向,每天几点出门,几点回家,跟什么人结婚,她都要管的。 我哪句话不听她的,她就要开始哭喊。全村人都会说我不懂事,还说养儿方知父母恩,等我将来会后悔的。” “就是因为这样?”沈建珍看向张红英。村里哪个人不是这样过来的,张红英一向是很乖的,以听话出名,沈建珍不信她会突然想起反叛 。 张红英咬咬牙,决定把前世的经历用做梦的形式说给沈建珍听。 “我三年前,做了一个梦…… 梦里发生的事,后来真的全部都发生了。 而且梦见我明年订婚了,张红星后年会考上中专。” 沈建珍表示不大相信:“他这个成绩能考上中专?” “你再听我说嘛!”张红英开始慢慢说。 张红星考上了中专,户口迁出去了,如果张红英再嫁出去,家里就没人了。所以李小芳做主,让她把婚退了。 张红英也害怕嫁人,就听李小芳的,在家里招赘。 没想到这是噩梦的开始。 张红星读书,一个月生活费要一两百。张红英的工资全交代给他了。 沈建珍无奈:“虽然说张红星确实手脚大了点,但是就看在他们把你留家里招女婿,家产都给你的份上,供他读书好像也是应该的。” 张红英笑,可不是,大家都以为招赘就是把财产都留给家里的那个呢。她接着说下去: 这就算了,他还看到苏州的房子,说是价格从一千一平方,一下子涨到两千一平方,所以回家要求在苏州买房子。 他说是这个涨价法,再不买,很快就会买不起了。李小芳爱子心切,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张小树也没反对。 两个人出动,各自找姑姑舅舅叔叔伯伯还有阿姨,凑够了二十万,给张红星在苏州买了套房子。 二十万的欠债,压的全家人喘不过气来。连她招进来的女婿也帮助一起还债。 李小芳跟张小树两个人,还开始接剪塑料的活来做。连蚕种,都看到了两张。 一家四口,没日没夜的干活,连头到尾,花了九年才还清。那还是不知道因为什么,工资突然从一百多一个月,涨到了一千多一个月的原因。 要是靠一百多一个月的工资,恐怕到死也还不清。 “说是我招女婿在家里,实际上,是踏踏实实给他当了一辈子长工啊!” “那就是个梦,”沈建珍看张红英哭的喘不上气来,连忙安慰她:“你看看,有什么道理工资一下子涨十倍!” “不仅仅是工资一下子涨十倍,连粮食也一下子涨了十倍! 刚开始大米一毛多一斤,突然就变成一块多一斤了!”张红英不知道怎么解释,只能说自己前世看到的变化。 “还有还有,利息突然变成了三分!” 沈建珍这才正色起来:“你梦里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马上就要开始了。”张红英想了想。时间久远,特别确切的日子她记不住。 “那按你说的,你现在的钱,全部买成大米,等涨十倍以后再卖出去不是划算?” “私人收购大米,贩运大米是犯法的!自己买点吃吃还可以,要是收的多了,把你捉去坐牢就亏了。” 两个小姐妹叽叽咕咕,开始商量怎么办。 第41章 远走高飞1 张红英豁出去了,给沈建珍讲了她“梦里”看到的一切。 比如说,青镇的房子涨到一万一平方,大城市的房子涨到好几万,甚至二十几万一平方。家家都有小汽车,张红星甚至买了两辆,跟他娘客一人一辆。 隔壁白镇开发旅游,客似云来。 “还有还有,”张红英想起来,赶紧补充道:“马上有一个电视,好像叫戏说乾隆,是讲乾隆皇帝下江南的,火的不得了。听说有些镜头,是同里退思园拍的。 你要是不信,等看电视就知道了。” 沈建珍眉头皱起来:“你梦做的这样真,该不是被什么东西迷了吧?”说完还摸摸张红英额头。 张红英哭笑不得。 突然又补充到:“对了,我们村大河上的那座石桥马上就要塌了。 镇上会去修桥,顺便把自行车路,修成汽车路。 但是因为钱不够,那条路会泥泞半年,最后才凑齐钱把路铺平。” “什么时候塌?白天还是黑夜?如果白天的话,搞不好有人会落下去,我得去看看。 大冷天落水里,不淹死也要冻死。”沈建珍心肠还是蛮好的。 “应该是夜里塌的。 等早上要起来上班的人才能发现。”张红英回忆。 “哦,那应该没事。上坡那么陡,大家都要下车推行,不会有人直接骑自行车冲下去。” “是啊,我梦里没听说有人受伤。 反正你等等看好了 。我前面梦见的事的变成真的了,但是说给你听你也很难相信。 你验证下电视,还有桥的事看看,如果是真的,你就要相信我的梦。” “嗯嗯,”沈建珍连连点头,又突然问道:“那李茉莉的事?” 张红英左右看看,才小声道:“是哦,也是我梦里看见的! 要不然我回家也很少走那条路啊,就是为了看我梦里的事是不是真的,我才走了几趟。 然后发现那个坏人真的一直跟着李茉莉。” 沈建珍说道:“难怪他们送这么重的礼。” 张红英忙问:“送你什么了?” 沈建珍抬抬手腕:“他们说读书要戴手表看时间,送了我一块手表。 还说如果我高中毕业考不上大学,会想办法安排我一份工作。” 一块手表比一套房子便宜多了,但是房子算是公家的东西。手表却是要他们自己花钱买的……但是如果安排一个公家的饭碗,倒又比房子值钱。 反正他们家的确很有诚意。 张红英也不瞒着沈建珍,说自己收了李茉莉爸爸一套房子。 沈建珍高兴的不得了,有了自己的房子,小姐妹再也不用担心不知道哪里是自己的家,没有归属感了。 张红英就讲了自己的顾虑。她不想让李小芳知道自己有了套房子。吴小红看到沈建珍有三毛钱,都要拿去花掉。李小芳如果发现张红英有一套房子,一定会逼她拿出来的。 沈建珍摇摇头:“这个我也没有办法。 我们是他们生的,哪怕他们把我们打杀了,也没人会替我们出头。 我爸挂着嘴上的话,就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敢不亡。 明明不认识几个字,戏文里唱的,倒是记得清。” 张红英也知道这边风气就是这样。虽然大部分父母不打骂孩子,但是如果真打了,也是天经地义的事。父母拿走盒子的钱财,那更是天经地义,除非孩子已经出嫁或者分家。 沈建珍每次跟吴小红吵架能赢,还是因为吴小红的大部分要求确实是匪夷所思,超出人类想象。如果吴小红只是拿走沈建珍的钱,沈建珍说什么都没用。 沈建珍到底自己也是个未成年,她还要高考后才满十八岁呢。张红英也并不以向比自己小的孩子问计感觉羞耻。 第二日早上,两个人面对塌掉的大桥,面面相觑。 “真塌了?” “是啊,我就是梦里记不清时间。 早知道今天桥要塌,我们出门就走九元桥了。” 这条大河上,有好几座桥。每个村口出来一座桥。从一元桥到十元桥。他们村出来的刚好是十元桥 。 塌都塌了,只好绕路。 路上张红英骑自行车带着沈建珍,沈建珍很沉默,一句话都没说。 到了摊位,沈建珍还是没有说话。 张红英买了两个烧饼,分给沈建珍一个。两个人咯吱咯吱啃起烧饼来。 吃完烧饼,沈建珍一拍手:“我们该翻脸了。” “为什么?”张红英问道。 沈建珍白她一眼:“我如果要带你走,那你肯定不能跟我一起走。 要不我将来去哪里读书,都是明的。随便查查都能查到,学籍去哪了,户口去哪了。 你爸妈想找你,只要一问我爸,还不是就能找到了? 所以我们必须先要吵翻,吵到别人看起来老死不相往来,你才能安安生生跟我在一个城市待着。” 张红英是真不敢一个人出去。独身女人,被人害死了都没人知道。必须给人看到她有社会关系,经常有人联系,一天联系不上马上有人报警,她才比较安全。 至于李小芳这边怎么安排,就说是王师傅那边新开了店,要人帮忙,她去帮忙,也能交代得过去。大不了每个月寄一百块钱过来,汇款单上上几句好听点的话。 过几年如果在外面有合适的,带对象一起回来,好像这交接就算是平稳了。她给的钱能维持家里的体面,应该也不至于搞的不可开交。当然物价上涨之后,给钱可以用一百涨到两三百——毕竟自己还要留钱生活。 想明白之后,张红英兴冲冲的问:“那怎么闹翻?” 沈建珍想了想:“等回去的时候,你骑车带我。但是我跳车下来,摔一跤。 我怪你骑车不稳当,你怪我跳车不打招呼,然后两个人一边走一边吵,让别人看一路。 最后你要我赔修车费,我要你赔医药费。” 张红英佩服的看着沈建珍:“这么短时间你都能想这么清楚?” 沈建珍一笑:“那可不得想清楚? 吵架就要吵到别人觉得两个人都有错,但是没有人肯认错,就一定掰。 因为谁认错就意味着谁要出钱。 这场架吵下来,连个劝和的人都不会有。” 第42章 远走高飞2 张红英的身份证已经拿到手,等到人找到机会出去,赶上卖户口的时候,再买个户口,就完全可以跟张家切断关系了。 但是她还没有想好要不要做的这么绝。 因为把张红英压榨干净,连皮带骨吞掉的,是前世的李小芳和张小树。要把张红英出钱盖的房子当做自己的遗产要给张红星的,也是前世的他们。 拿还没发生的事来惩罚这辈子还没犯过大错的他们,是不是说得过去?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这辈子自己总不可能再被亲情蒙蔽了。 买户口也不便宜,三千多,够下镇上再买一个摊位了! 而且沈建珍的意见很重要,如果沈建珍也认为自己这样做太狠心,给她留下不好印象,会影响两个人交情的。 十元桥不通,回程只好走九元桥。 “沈建珍什么时候跳呢?”张红英骑的有点累,巴不得沈建珍快跳下去,但是她一路上都稳稳当当的。 眼看着快到了,沈建珍还没跳。 张红英正想回头问一问的时候,沈建珍噗通一声跳了下去。 车子还在往前骑,沈建珍一跳下去就跪在了地上,疼的呲牙咧嘴。棉衣袖子,膝盖,都磨破了。 张红英也不好受,车子突然一轻,龙头一歪,她也摔倒了。 不过她伸脚一踮,勉强维持住平衡。 张红英停下车,两手扶着车龙头,非常生气的问:“你这是做啥呢?吓死我了!差点害我掼倒!好哆哆的跳车做啥?你自己想寻死不要害人?” 沈建珍捂着膝盖和胳膊肘,表情痛苦“我……屁股坐麻了,就是想动一动,伸了下脚。啥人晓得勾到了路边的一棵树! 你又骑得太快了,我掉下来了。也不是故意的,你骂我做什么,我还倒霉着呢!” 张红英更加生气:“你这叫什么理由?你屁股麻腿麻不会说一声啊,直接伸腿,不勾到树也会勾到人。 要是边上有汽车,你也伸腿啊? 我快被你吓死了,差点撞到人。你有急事也不能这么毛毛躁躁的。有什么不会开口说一声吗? 你要是说屁股麻了想下来走一走,我还巴不得呢!” 沈建珍疼痛难忍,声音中带着哭腔:“你稀奇不死了,就你有辆自行车!我哪里知道骑自行车不能伸腿啊。 我们十几年的小姐妹,我胳膊腿都破了,你还要骂我!” 张红英也上头:“什么叫稀奇不死了?你弄弄清爽好勿啦,是你自家要去镇上的,也是你自家要乘我车的。 你当七八里路,我骑起来轻松啊?” 沈建珍气哭了:“明明是你骑得太快了,你说骑起来不轻松你倒是骑慢点啊。你要是不那么快,我就算是掉下来也不至于受伤。” “哟,这两个小姐妹平时好的跟一个人似的,今天怎么吵起来了?” “是啊,天天同进同出,人家刚结婚的对象都没有这样要好的。” “那个时候集体看蚕,两个小人都抱到蚕房里玩。光屁股的时候就认识了。” 看热闹的人虽迟但到。还有人给介绍背景。 当然也有人劝:“不要吵不要吵,没几年你们都嫁出去了,别看现在天天在一起,将来想见一面都难。” 张红英看到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愤怒地说:“你这话太不讲理了! 不行你叫看客们评评道理。 这边的都是看着我们长大的。他们知道我张红英是什么样的人。这件事你说出来让大家听听,究竟是你的问题,还是我的问题。 明明是你自己不小心,还反过来怪我。你要是觉得我有问题,以后别再找我帮忙了!我再也不想看到你!” 沈建珍也毫不示弱:“是是是,大家都知道你是好人,我是凶人。 谁不知道我跟我妈都经常吵架的,就你一个小姐妹。 我就你这么一个小姐妹,你还要欺负我。” 张红英目瞪口呆:“你说话要凭良心的,你为什么就我一个小姐妹?还不是因为你不讨人喜欢! 我是忍着你让着你,才勉强跟你要好的。 你居然说我欺负你!那好,从此以后我们桥归桥,路归路,谁也不欠谁!你也别再说我们是小姐妹! 你将来结婚都不要邀请我!” 这话就严重了。一个人如果出嫁的时候没有小姐妹团,那是丢面子的。小姐妹的角色,相当于后世的闺蜜,婚礼上的伴娘。 结婚、生孩子、孩子的婚礼、甚至最终自己的葬礼,都要请小姐妹,如果小姐妹不在了,小姐妹的后代也要替她出席的。就男的来说,这个角色叫小朋友,也是一直要到双方都死了,这层关系才算断掉。一个死了另一个还活着,这关系就得由后代代替维持着。 张红英这话一出,沈建珍暴跳如雷:“你真是稀奇不死了,你以为我就你一个小姐妹,拿这个威胁我! 我在外面读书,关系好的同学多的是!” 张红英也吵出真火来了,冷冷的笑笑:“嗯,是。你说是就是吧。 你既然不稀奇我,我们断掉刚刚好。” 沈建珍大喊:“等等,你赔我医药费! 我的伤这么严重,肯定要包扎了。” 张红英转身就走:“我还要你赔修车费呢,自行车推起来都咯噔咯噔的了,还不知道哪里坏了,要修掉多少钱!” 两个人大吵一架,不欢而散。 留下身后一堆吃瓜的:“哪哈滴?” “啥事体?” “到底哪哈回事体了?” “这两个人,一向要好的要命,怎么也闹翻了?” 沈建珍跳车的地方,刚好是一户人家门口。里边的人听了个正着,听见人问,就开始讲起了: “小姐妹两个从街上回来,桥不是断掉了吗?他们是从九元桥绕路的。 九元桥路有点远,又有点颠。 建珍说是屁股颠麻了,伸了下脚,然后不知道是被树还是什么带了下来。 喏,就掼在这个地方。” 讲的过程中还指了下沈建珍摔倒的地方。 “然后呢然后呢?” “红英因为建珍掼脱下来,车子也不稳了,也倒了。 然后两个人互相怨怪,就吵起来了。 一个要医疗费,一个要修车费。” 哦……一众吃瓜群众兴致勃勃。 第43章 远走高飞3 张红英跟沈建珍吵翻以后,就再也没有喊过沈建珍一起去镇上。 李小芳倒是问过:“十几年小姐妹,真的说翻就翻了?” 张红英冷着脸:“除了我,还有谁跟她玩。 啥都不会,就会吵架。 别人对她再好都没用,属狗的,急了谁都咬。” 李小芳笑出来,形容的是贴切的。沈建珍确实是说翻脸就翻脸,跟她妈一个德行。李小芳刚刚也跟吴小红吵了一架。两个人好好的聊着天,李小芳吹嘘张红英挣了多少回了,给家里换了彩电。顺便关心了下沈建珍成绩怎么样,要考哪里的大学。如果考大学考去外地,再嫁人嫁在外地,家里岂不是白养她了? 李小芳真是一片好心,担心吴小红做白工。完全没有拿张红英踩沈建珍一头的意思。 不料吴小红立马翻脸,说什么沈建珍读书又没有用你们家钱,沈建珍有钱了也不会给你们花,你天天操心做什么。 两家只不过是村坊而已,连隔壁邻居都算不上,中间还隔着一条河呢,你管闲事怎么还管过河来了?河东那几家还不够你管吗? 李小芳块头没有吴小红大,生怕吴小红急起来动拳头,只好退走。 现在看见张红英跟沈建珍也翻脸了,心里那个畅快啊! 这种人家,就活该村子里无亲无故,任人欺凌。 沈大林自己是孤儿,沈二林虽然是他兄弟,却被伯父领养了。然后娶个老婆又是外地人,在村里竟然一个亲戚都没有。沈二林还算照顾哥哥一家,到底自己还有一家子亲戚要照顾。所以沈大林家在村里的确算得上无牵无挂。 就是吴小红性子够彪悍,沈建珍也不是善茬,要不他们家能被人欺负死。 现在的学校,虽然没有后世那种收费补课的班,但是从校长到老师,都特别积极,老早就喊学生回校上课。 沈建珍返校的时候,带着一些衣物,就扔座位底下了。怀里还抱着个书包。张红英攒下的那三千块钱,沈建珍就大大咧咧塞在衣服里,扔座位底下。 张红英要是知道,得捏把汗。沈建珍却认为,越是这样,越是没人盯上她。那个不长眼的小偷会盯上一个穷学生? 也是巧,这路公交车上,来了个新手小偷。 满脸通红,手抖啊抖的去摸沈建珍书包。 沈建珍目不斜视,啪一下把小偷的手打掉了。 再过会儿,小偷又鼓足勇气去摸沈建珍书包。 沈建珍忍不住说:“穷的要去讨饭了,读书学费还不知道去哪弄呢!” 小偷才知道自己被人发现了——他慌的都忘了逃。 沈建珍扭过头看窗外,又把书包抱紧了点,翻出本书来看。 下一站的时候,小偷就下车了。 沈建珍的学校还有六站路,她甚至打了会瞌睡。 下车的时候,提起那包衣服,手假装不经意抚过,硬硬的,钱还在。 沈建珍虽然胆大,拿着这么多钱进宿舍还是不敢的。万一有人认定这是她偷的,那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张红英这么信任她,把全部身家都托付给她了,但是,沈建珍也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女。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什么可行的赚钱途径。 做小生意,摆摊,那都是要人力的。 炒股,她一没时间研究,二没时间去证券交易所。再说了,那是人家的钱,万万不能伸手。这种事,有了开头就一定有后果。 所以最好,就是按张红英的要求,去打听房子。 学校是严格的封闭式管理,只要进了校门,一个星期只有半天能出来,一个月有两天能回趟家。 本来回家是为了拿生活费,换洗衣服,还有见见父母。 沈建珍为了完成重大使命,连家都不回来。除了沈建兴念叨几句姐姐,别人也不在意。 张红英最近被相亲搞的烦不胜烦。现在形势跟上辈子完全不同,有意向的对象也跟上辈子换了一批。 张红英是很少出门,也很少与人打交道的,她不知道这些人上辈子是什么发展,也没有兴趣知道。 所以看见沈建珍回来,她就像看到了救星。正要冲过去,看见沈建珍冲她直挤眼睛。 张红英才想起来两个人已经闹掰了。冷下脸来,阴阳怪气的打招呼:“哟,读书人回转了?” 沈建珍被她气的差点笑出来,用更大的声音招呼:“哟,留级生下班了?” 两个人匆匆过了一招,张红英回到家还一副气愤的样子。 李小芳问:“你做啥板着脸?谁欠你钱了?” 张红英气呼呼道:“沈建珍放寒假了,我好心好意打招呼,问读书人回来了?她叫我留级生! 哪样这样骂人专揭短的!” “大家都笑他们家穷的就剩下两个读书人了,你这么打招呼,不也是在揭短!”李小芳这会倒是一点都不护短。 “姆妈,你到底是我娘,还是她娘?怎么帮着沈建珍说话!”张红英恼了。 “我倒是想做伊娘,就是伊不认我。 你当我想做你们两个掼脱货娘? 读书么一个读不出,做活么,一个比一个懒。 今朝沈建珍叫我一声姆妈,我连夜把你们两个赶出门去。” 这一年,张红星果然得了黄疸肝炎,在家里休学了三个月。 因为看张红英日子舒服,也早早放弃了复学的计划,去学摄影了。 李小芳那个望子成龙的梦,早早破灭了,心头一直有火。 对农民来说,吃上商品粮,就意味着阶级的跃迁。但是她不知道,没多少年,农业户口都要取消了,大家统称居民。 而包邮区的农民房,一套都能卖到一两百万,还不能过户。而能过户的别墅,一样的房子,就要多出来四五百万。 张红英想了想,这个时候迁走户口,好像还有点亏啊?那迁走的不是户口,是五百万? 不如招个女婿回来过日子,单独分开宅基地就行了…… 张红英越想越美,都顾不上跟李小芳置气了。 镇上只有一家照相馆,多了养不活。汤师傅本来生意冷清的,自从可以拍艺术照以后,生意好了许多,所以汤师傅真心把张红英当子侄辈的,对张红星也照顾有加。 这段时间,虽然不理解张红英为什么要瞒家里这么多事,他也配合了。 现在张红英说要出远门,汤师傅感觉天都要塌了…… 第44章 远走高飞4 张红英是个有始有终的人,再加上后续可能还需要汤师傅善后,看到汤师傅苦着脸的样子,主动提出可以教汤师傅的妻子化妆。 到时候两人开夫妻档,还能少一个人分钱。 汤师傅妻子是本地人,别的都好,就是也比较多嘴。 张红英一听她叽叽呱呱,头就大了。 这样的嘴皮子,那是绝对不可能给她保密的。今天张红英说什么话,明天到不了李小芳耳朵里,那后天肯定是要起早到的。 看起来这个商铺不能留了,张红英伤心的想。 张红英也并不认识什么人,可以代她持有这个商铺。 沈建珍家跟自己家这么近,每天进进出出,也是大家都看见的,也不能交给她。 所以张红英想来想去,只好去找李亮,让他看看能不能找到买家。实在不行,市场回收也可以的。 买的时候三千,买下摊位又已经用了三年。摊位的租金已经涨到一百二一个月了。 如果有办法,张红英是肯定不舍得卖掉的。她还打算拿到一个铺位值十万的时候能! 听一个同行说,她亲戚在杭州的摊位,一年租金就要快二十万了。青镇虽然是个小镇子,生意也是还不错的。 张红英特意跟李主任说明,她的身份要保密,直接通过市场交易就可以了,两个人不要见面。 也许是看着华凌的份上,李亮给张红英的铺位卖了一个好价格。这几年,青镇已经由公社,改为乡,最终改为镇了,这下子青镇终于名副其实。 张红英拿着新鲜到手的一万块钱,手是有点抖的。 不过一年租金就能租一千二,这个人买了不吃亏。 汤师傅的妻子姓钱,叫钱芳芳。 是一个特别喜欢说话喜欢笑的人。张红英教她化妆,她就一直殷勤的邀请张红英去吃饭。 饭桌上端上来一大盆小龙虾。张红英唬了一跳。 钱芳芳得意的笑:“这个虾,别看长的吓人,味道很鲜的,肉也比普通虾爽。 两块钱一斤,我们都很喜欢吃,经常买的,你自己剥。” 小龙虾后来最旺的时候,要卖到48一斤! 张红英越来越相信,有这些先见之明,她的日子就不可能过的差了。 说是教钱芳芳化妆,实际上张红英的化妆技术,也不过普普通通,还比不上后世随便一个化妆上班的白领。但是她究竟比当时的人多了一点想法。 张红英一边教,钱芳芳一边大惊小怪:“哦哟,你怎么这么想得出!” “哦哟,你的手真是巧得来!” “哦哟,原来是这样搞的啊!” “好了好了,我来试试看。” 店铺也卖出去了,手艺也传了,张红英终于找到机会跟沈建珍聊一聊她那边的进展。 张红英一直以为,沈建珍在帮她打听的,是古镇上的房产。 不料,沈建珍一开口,把她吓了一跳。 沈建珍道:“红英,你给我拿了三千块钱,我本来想拿去给你买房子的。但是古镇的房子,很少有卖的。我每个休息日都出去帮你打听,也没打听到。 但是我看报纸的时候,看到报纸上有很多招生广告。 有服装学校的,也有美发学校的。 你现在虽然会裁剪,但是野路子出身。 会化妆会盘头发,但是技术性也不强。稍微复杂一点的都弄不来。 这样是很影响你的长期发展的。 我帮你写信联系过了几个学校,你看要不要去专门学习一下?” 张红英失望道:“我还以为你都给我买好房子了。我只要人过去就行。” 沈建珍气笑了:“要是你人都不出面就买房子,写的是你的名字啊,还是我的名字?” 张红英嘀咕:“写你名字,你到时候再转给我好了。” 沈建珍拍拍脑袋:“早知道我就贪污了算了!” 开过玩笑,沈建珍才正色道:“在我们镇上,我们小小年纪,能拿出来三千块钱,好像很多。 实际上,现在万元户已经越来越多了。 物价也确实如你所说的那样涨起来了。 苏州的房价我打听过,一个平方就要几百。 你的钱,勉强够买一个厨房。” 张红英又怎么不知道呢?张红星在苏州买房子的时候是95年,那个时候房子已经要两千多一个平方了。 现在是92年,如果买老房子,或者集体盖的那种房子,可能四五百一平方能买到。 苏州一向是繁华之地,人口密集,工商业发达,房价从来就没有便宜过。只不过她没想到沈建珍心这么大,一步到位看到苏州去了。 沈建珍跟她解释:“我马上就要高考了。考的好,就考外面去了,考的不好,应该是要回青镇再找工作,总归是不会留在古镇的。 你房子如果买在古镇,最后还是孤零零一个人。 去苏州就不一样了,苏州人脾气好,吵架都软绵绵的,你就算是一个人在那也不怕被人欺负。 如果我运气好,大学考在苏州,我们俩不就互相有个照应了? 不过我们同学都想考苏州的大学,不想去外地。以我现在的成绩,想考苏州的大学很难。外地的学校就有很多可以挑的。” 张红英眼巴巴的看着她:“那我去了苏州,你一定要考苏州的大学啊!” 沈建珍笑出来:“行,我一定努力!” 沈建珍又把存折拿出来给张红英:“喏,钱我一分没花,你取出来存自己卡上吧?密码是”。 “这个密码什么意思?要不你写下来。”张红英感觉自己可能记不牢。 沈建珍没好气:“你73年的,我74年的,我们俩的友情久久。这样能不能记牢?” “哦,记牢了。”张红英笑笑,友情久久,抱牢建珍大腿。 不过,前世沈建珍好像志愿填错了,把苏州的大学填在了南京的大学后面。结果高考的分数比预期高很多分,最后录取的是南京的大学。 所以……这次她答应了努力考苏州的大学,志愿应该不会填错了吧? 张红英不懂大学怎么填志愿。她没读过什么书,张宇昊成绩也不好,上的是什么三加二。 张红星家的两个儿子成绩也不行,不过人家出国留学去了。 反正,希望老天爷保佑,让沈建珍考上苏州的大学吧! 第45章 远走高飞5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沈建珍高考前,要去市里体检。 然后,她把一封信扔进了邮桶。 用王师傅的名义,写给张红英的。 市内的信到的很快。两天后,李小芳正在大队里寻赤脚医生挂盐水,看到邮递员过来。 现在人认为,人累了,或者生病了,就找赤脚医生挂盐水,叫做“接接力”。在他们看来,挂盐水是补身体的。 尤其是条件好的人家,老人没事就说“去把赤脚医生叫来挂瓶盐水看”。把赤脚医生叫回家挂盐水,需要等赤脚医生排队,有空了,或者顺路了再来。有的时候拔都需要家里人自己动手。 所以李小芳也想挂盐水接接力,就自己来大队里的卫生室了。 邮递员刚走,大队里的人就开始分信。 看到张红英的信,就有人给拿到卫生室:“小芳啊,这是你女儿的信,你挂完盐水给她带回去。” 李小芳奇怪:“啥人给红英写信?” “喏,上面写着,鸭湾村十一组,张红英收。 看底下的邮戳,应该是从苏州来的。”大队会计帮她看了看信封。 “苏州有啥人会给红英写信啊? 要么你帮忙拆开看看?”李小芳问道。 大队会计摇手:“你女儿读过书的吧,她自己应该会看信。 大姑娘了,你随便拆她的信,她肯定不高兴的。” 不说这话还好,这话一出来,那李小芳就肯定要拆开看看了。 她不能容许张红英的朋友里有她不认识的人。 李小芳就说:“我们家红英识不了几个字。 你们也晓得的,她小学就读了四年,留了三级,小学都没有毕业。 信拿回家,也是要出来请别人读信的。 你现在帮我读了,我回去直接告诉她,还省力一点。万一信里有急事,等到晚上她回来再找人就迟了。” 挂盐水的人也在好奇,苏州啊,在青镇的人看来,苏州就是他们的顶级单位了。 如果一个人能去苏州读书,工作,那就很了不得。 至于什么省,国家——那个单位太大,一般来说,不会影响到他们。 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去苏州看看,逛逛有名的观前街,走走人民路。去省会南京,去首都北京这种事,不存在祖祖辈辈种田的农民脑海里。 所以他们也很想知道是谁给张红英写的信,写信来做什么。难道张红英悄悄找了个苏州人对象? “你就帮忙读一下嘛!你看把小芳急得。” “是啊,别有什么事耽误了。” “你就读吧,我们在这的人也不会乱说的。” 还有人激将法:“我看怕是会计也不认得几个字,不会读信。” 大队会计心里也有点好奇。 当年来鸭湾村插队的,有不少苏州的知青,他们带来了苏州的故事,让全村人都对苏州有了别样的感情。村里几个办厂的人,还是因为他们跟知青处的好,才办起来的。 “那我就帮你看看。 但是信封要你自己撕开。”会计把信塞到李小芳手里。 李小芳一只手在挂盐水,另一只手闲着,但是拆信就不方便。 卫生室挂盐水的输液管只有几副,输完液,输液管,还有针头,都要用热水烫过才能给下一个人输。所以还有人在排队等。 “来来来,我帮你拆信。”排队的人来帮忙。 大队会计叹了口气。他让李小芳自己拆信,不就是怕她回头迁怒嘛!现在倒好,还有人上赶着找锅背的。 还好,李小芳没有让他担心太久。 信里面拆出来两张信纸,还有五块钱。 李小芳把钱收好,信纸递给大队会计。挂个盐水一块多钱,她还有的赚。 大队会计扫了两眼信纸,松了口气,然后开始念起来。 信是沈建珍以王师傅的名义写的。 她在信上写,自己现在搬到了苏州,也已经寻好店铺,开始做裁缝生意了。 苏州的旗袍卖的非常好,她决定再去学裁旗袍。 写信来,是因为她学习的时候,裁缝铺的生意需要人照管。 问问张红英有没有这个打算去帮一段时间忙? 因为在苏州吃用开销比较大,所以工资她给开到两百一个月。而且等她学会裁旗袍,也可以把旗袍的裁法教给张红英。 五块钱,是寄给她做路费的。 信里啰里吧嗦的写了一大堆,总之中心思想就是邀请张红英过去。然后又说了一堆苏州如何如何好。 旗袍啊! 这个东西,大家都是听说过的。虽然农民穿不上,但是,还有一些老人,年轻时候去过大上海,或者苏州的,就对此赞不绝口。 她们听见了,就开始称赞起来。能穿上旗袍的,都是有钱人。 连李小芳婆婆的前小姑子也在。李小芳叫了一声:“亲妈啊,你也觉得去苏州好?” 为了表示热络,张小树是认了这个前小姑子为干妈的。认干妈叫做过房,这种亲戚,称作过房亲,但是称呼上,叫“亲妈”。真正的亲妈,反而是叫姆妈的。 老太太就开始讲起来,她在上海跑单帮的时候,看到那些穿旗袍的人是多么的风光,漂亮。 穷人穿短布衫,有钱人才穿得起旗袍——连布都要多用好多。 做有钱人的生意,那可不是很好赚钱? 想想也是,王师傅都能开出二百块的工资来了! 苏州旗袍卖的好,去苏州学裁缝,做旗袍,以后是不是就可以当苏州人了? 张红英想不想去不知道,李小芳就知道,这次机会一定要抓住! 做了一辈子泥腿子,最大的梦想就是把子女送出农门,去做街上人。 至于哪条街上的,倒是都不要紧。 街上人身上穿的整整齐齐,长的白白净净,那是他们一辈子都要仰望的人。 以前去城里住,还要换粮票。他们村有一个考上了中专的,每过一段时间,他爸爸就要去镇上交粮食,以换粮票给儿子吃。 现在粮票都取消了,还更方便。就算是没取消,她李小芳也情愿一个月一次去镇上交粮食给张红英吃。 不管是张红英还是张红星,她一样值钿的。 李小芳心热的不得了,都等不及盐水挂完。 她大声对赤脚医生喊:“新华啊,你把我盐水调快点看,我要去寻我家红英。” 第46章 远走高飞6 张红英也没想到,沈建珍一封信,效果这样好。 李小芳甚至等不及自己回家,都要先把信送到市场来。 张红英发现,她的远走高飞计划,已经成了!而且她都不需要偷偷摸摸走,完全可以光明正大的走。 所以前面假装跟沈建珍闹翻 ,好像有点多此一举? 李小芳的心里,压根没有那么多想法! 光明正大搬去苏州,以后在苏州开店,买房子定居……她也走走前世张红星走的路!让张红星留在青镇,走张红英前世的路。 不过究竟还是不一样的。 儿子继承家产天经地义,张小树和李小芳就算是死一百回,也不会留遗嘱说要把房子给张红英。 而且张红星读书花家里钱,在苏州买房子花家里钱,张红英不可能有这个待遇。她恐怕还要寄工资回家。 张红英就问李小芳:“姆妈,那我去了苏州,一个月寄回来多少钱?” 李小芳说:“发多少就寄多少呀,你一个小姑娘,自己身上拿钱,不便当的。” 张红英撅嘴:“那我不去苏州了。” 李小芳急了:“去啊,做啥不去?” 张红英掰手指头:“去了得有地方住吧?总不能住师傅家里,那样多不方便! 去了还要吃饭吧?就算是中午一顿师傅管了,早饭夜饭我要自己吃的。 而且她去学裁旗袍,肯定不在店里,总不能中午还要让她给我买饭吃? 租房子,吃饭,这两样是必须的。 还有,我做裁缝的,难道自己反而穿的破衣烂衫的?那样客人信不过我呀! 衣食住行,样样要钱。苏州又不像在青镇,吃住都在家里,中午随便吃碗咸菜面打发就行了,来回都骑自行车。 你要我寄这么多钱,我还不如在青镇省心。 反正我马上到年纪了,再找个条件好一点的嫁了,一辈子也就不用愁了。” 李小芳恨铁不成钢的点点张红英额头:“你怎么笨成这样。在青镇找对象,总共才多少人给你挑?哪里有什么好人家! 去了苏州,能认识的人多多了! 我模样又不像丑,生下你了,样子也称得上,收拾收拾,不比那些城里人差。” 张红英撇嘴:“人家城里人,凭什么看上我一个乡下人。” 李小芳激动的时候,脑子特别灵活:“乡下人怕什么,现在可以买户口,还可以买房子。” 张红英吃惊:“姆妈,买房子买户口你晓得要多少钱不啦?” 李小芳不再那么激动,声音低了下来:“买户口三千多,我们家这么些年差不多攒够了。 但是买房子就有点贵了。春华讲新房子一个平方就要一千来块。” 张红英很意外,这笔钱,难道不是张红星专属,自己竟然也有份? “钱给我花光了,张红星结婚怎么办?”张红英提醒道。 “有啥怎么办的。房子前几年刚刚起的,崭崭新。结婚的时候最多墙再粉一粉,买点新家具电器。贴几个喜字就可以了。”李小芳现在一门心思把张红英送苏州去,自己也好做光宗耀祖的苏州人的娘。 “彩礼呢?听说现在彩礼又涨了。等到张红星结婚,彩礼不得七八千,上万了?”张红英认真给李小芳泼冷水。 李小芳脑子冷静了,但还是给张红英算账:“他现在十六岁,等到二十二岁及格,还有六年。 一年不要求多,攒下来一千块钱,自己彩礼也就差不多了。 大不了我们再把蚕看起来,把香樟树种起来。 现在村里经常有人了收香樟树,一棵五公分的香樟树,能卖五块钱。 大不了以后水稻不种了,改种香樟树。” 李小芳头脑还是好的……只不过以后大家都种香樟树来卖,自己把价格打了下来。从八十年代到现在,一棵五公分的香樟树,一直都卖五块钱。 以后几十年过去,到李小芳死,那香樟树还是只能卖五块钱…… 但是张红英没办法说什么,先就这样吧。就是不知道李小芳的冲动,能维持多久。 顶好维持到她在苏州买好房子。 不过张红英不会像张红星那么黑,买了房子还要买别墅,一点都不肯回报家里提拔侄子。 她如果买好房子,自己欠的那部分债自己会帮忙还的——不过张红英忘了,李小芳并没有承诺帮自己借钱买房子。 就这样,张红英已经感动的有点想落泪了。差点脱口而出,把商铺、还有白镇店面的事告诉李小芳。 话到嘴边,还是冷静下来。 走着看吧,一辈子长着的。如果李小芳只是单纯的帮更强的那个,那她就拿走足够的资源就行了,回头老的生病了,就算是不会去照顾,也可以花钱请张红星出面,跟沈建珍看齐。 如果李小芳最后还是重男轻女,想要让她拉张红星,甚至把苏州房子让给张红星,她就再换个城市,换到李小芳找不到的地方去。 责问前世李小芳为什么那么做的话,她问不出口,事情还没发生,李小芳也答不出来。 那就让事实去说明吧。 要离开的事过了明路,张红英就开始有条不紊的安排她的退路。 先去找了白镇的瘸子,这边的租金也涨起来了,涨到了九十。张红英告诉他以后租金一年交一次。 如果年头提前交,就一年按九百算。年底交,就按一千零八十,不能少钱。 瘸子这些年攒够钱了,一直想把铺面买下来,奈何张红英不肯卖。 早知道这铺面租金短短几年就能超过购买的价格,他当时就咬咬牙买下来了。 张红英看他脸色不好,怕他做什么事,就跟他说:“我这店铺不卖,但是如果你非想要这个店铺,可以买个其他店铺来跟我换。 位置可以差一点,但是位置如果差了,面积就要大一点来补。” 对张红英来说,她图的是拆迁。面积大更有利。 瘸子正好临水的那一面有一套房子,有点像北方的那种四合院,就是紧凑一点,当中一个天井。 张红英一看,这个更满意——面积大了很多,就是不临街,不能用来做生意。 “房子换给我,你住哪里?”张红英问道。 “我乡下盖了楼房。镇上这个房子潮,不好住,我就搬乡下去了。” 张红英爽快答应了。 十几个平方,换一百多个平方,傻子才不换。 瘸子也觉得张红英是傻子:店铺四五年的租金就能买一套房子,她居然舍得换。 两个人就在互相认为对方是傻子的情形下,把房产证换了。对张英来说,这笔财产 藏的更隐秘了。也把自己的房子,直接变成了未来景区的一部分。 第47章 苏州城 张红英究竟没敢一个人去苏州。 村里到现在也没人自己去过苏州 。 每年村里的大头菜丰收了,会摇船去苏州卖。现在开始种西瓜,西瓜丰收了,也卖到苏州去,只不过现在用的是挂机船了。 但是那都是一个村的青壮年一起去,所以不怕的。 苏州有什么路,有什么街,什么人民路,饮马桥,接架桥,观前街,北寺塔,他们都听的耳朵起茧,但是没有人去过。只是出去卖货的,帮人送货,会走街串巷。 那个城市,繁华的,美丽的城市,只存在于传说中。 沈建珍倒是没那么怕。 她掰手指头: 五岁的时候,舅舅结婚,去过一次外婆家。 十三岁的时候,去过一次外婆家。 到外婆家需要去苏州坐车,她已经去过两次了! 一次是凌晨四点起来,走路去的青镇汽车站,坐车到苏州还很早。但是那个时候还小,记得不太清楚。 第二次她可记得太清楚了。 提前一天去镇边上的亲戚家借宿,坐上头班车。那个亲戚是吴小红认的老乡。 坐上汽车,大概走两三个小时,在人民路的汽车站下车,买去外婆家的票,没买到。 人民路上有两个汽车站,但是两个汽车站都问了一遍,三天内的票都没有。 沈建兴嚷嚷着:“坐火车坐火车”。 沈建珍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能坐火车,但是她很期待的看向沈大林。没想到沈大林真答应了。 然后一家人往北走,找公交车站。公交车一毛钱一个人,人很多,挤的站不住。 找公交车站的时候,要路过两个小路口。她还被一辆自行车撞到,脚后跟的皮全撞脱了。沈大林骂她不好好走路,导致被车撞。吴小红骂骑车的没长眼睛,往小孩身上撞,骂小孩做什么? 少数几次吴小红维护自己,沈建珍每个字都记得清清楚楚。连脱皮冒血的脚后跟好像都没那么疼了。 到了火车站,也没买到票。但是有一个开面店的,拿出来几张票,叫他们去吃面。 沈建珍又兴奋又惶恐的问要去干什么?沈大林说请你吃面。 吃完面, 他们拿到了火车票。 等火车的时候,看到火车站有一种会自己动的电梯,沈建兴和沈建珍跑到电梯上,电梯呼一下子就到楼上了。他们再走下来,再坐一遍电梯。 沈建兴来来回回坐了四五次,沈建珍只坐了两次,挨了白眼就不坐了。 火车上人也很多,沈建珍跟沈建兴坐在了地上。 火车到无锡一个多钟头,很快他们就下车了。天晚了买不到票,沈大林又去找一个什么台子,把介绍信给她那个人看,那个人就会指点去哪里住宿。 住了一晚上,招待所里有电视,不过她打开了,只有雪花,没有图像。沈大林不让她动,怕弄坏了要赔。 第二天又买去靖江的汽车票。 中间还要下车,还有要坐大轮船摆渡。 靖江的市里有一座山,汽车就打山边上开过。 沈建珍的记性实在是太好了,走过的路,去过的地方,她都记得。 沈建珍去外婆家的经历, 以前也说过。那会张红英压根没耐心听。但是现在,她巴不得沈建珍多说几遍。 坐公交车怎么坐,下车有没有人提醒?要不怎么知道自己在哪里下呢?买票怎么买……她事无巨细的问 ,沈建珍不厌其烦的答。 有了张红英的帮助,她才过了一个能吃饱穿暖的高中生活。 张红英跟沈建珍终究是和好了。不用担心李小芳找沈建珍要人,两个人就没必要闹翻了。 问了许久,问了很多次,最后沈建珍说:“你如果实在是害怕,要不,我陪你一起去? 你知道的,我胆子大。” 张红英高兴的不得了:“那可太好了,你都高考完了,找好房子,就陪我在那住几天也行。” 沈建珍嘿嘿笑起来,才又道:“那可能得花你的钱。我没多少钱了。” 张红英恍然大悟。自己现在有两套房子,还有一万多的存款,去趟苏州,坐车几块钱,就不看在眼里了。 但是沈建珍不一样。五块钱,她可以在食堂打五个荤菜了…… 张红英拍拍口袋:“没问题!我不仅包你吃, 包你住,还可以请你吃好东西!” 沈建珍舔舔嘴唇:“那我要吃焖肉面。听说那肉好大一块,焖的很烂,吃起来很香。” 张红英笑:“我还可以请你吃鳝糊面,爆鱼面,排骨面……你想吃什么我都给你买!” 李小芳听见了骂:“只*骨头轻的来!钱还没挣回来,怎么花都许出去了!” 沈建珍瘪瘪嘴做个鬼脸,张红英安抚的对她笑笑,然后才扬声对李小芳道:“姆妈,皇帝还不差饿兵呢! 沈建珍要是在厂里打工,多的钱挣不到,一面钱还能挣不到? 她这样聪明,陪我出去,帮我少上一当 ,弄不好开个面馆都够了!” 李小芳这才不吭声了。 在外头读了三年高中,而且听说高考考的还不错的沈建珍,的确开始有点份量了。 反正五月份都填过高考志愿了,现在就是等出成绩,等出录取通知书,沈建珍除了打工也确实无事可做。 然后两个人就高高兴兴的准备去苏州。 两个人都没有在外面住宿的经验,也不知道要带什么。 张红英说头班车太早,她晚上去镇上摊位上过一夜。 李小芳也没认为摊位不能住人。 大夏天的,地上铺张蛇皮袋,就可以睡觉了。 顶多是蚊子多一些,没有窗子闷一些。 张红英带着沈建珍,去了她的秘密基地。总不能真的就在摊位上打地铺吧!市场管理也不会让的。也就是李小芳不懂,被糊弄过去。 那套房子,张红英并没有给添置什么东西,只不过是拿来藏她的房产证的。 沈建珍进来后东张西望:“这街上人住的房子真好,又干净又敞亮。 还不用倒马桶。” 张红英笑:“你以后也会住进这样的房子的。可能比这个还好!” 楼下有汽车开过,沈建珍也要感慨一声:“真好,能听见汽车声音,感觉好繁华。” 张红英一直发笑。现在的沈建珍,天真的可爱。 第48章 老知青1 两个人在地上含糊睡了一夜,究竟是年轻,竟然也没有丝毫觉得不舒服,还觉得水泥地上凉飕飕的,在这闷热的夏天分外好睡。 也没有闹钟,张红英还担心睡过头,但是沈建珍天还没完全亮就蹦起来了。 她看看手表:“哎呀,六点了。我们赶紧起来去坐头班车。” 张红英稀奇:“你怎么比闹钟还准时?” 沈建珍笑:“我只要心头有事,晚上睡不着,第二天早上老早就醒。 小时候为了去偷你家的枇杷,白天怕人发现,我四点就起来了,路上一个人都没有!”沈建珍得意的不行。 张红英配合她:“那你偷着了几个?” 沈建珍委屈道:“一个没偷着!我没想到人要睡觉,四点多确实全村人都还在睡觉。但是狗不用啊! 我刚刚到你们家门背后,狗就叫起来了。 你爷爷被惊醒了,还在问''啥人啦?啥人啦?'',把我吓跑了。” 张红英服了,有这股劲头,天底下没多少她干不成的事。 两个人起来匆匆洗漱了一下,就往汽车站跑。 别看天还蒙蒙亮,汽车站已经挤满了人。售票口也被挤的水泄不通。 “去苏州的,一张。” “我要两张。” “我也要两张。” 售票员忙的不可开交。收钱,找零。 张红英看着这么多人,生怕买不到票。 还好,沈建珍像条凶猛的鱼一样挤了进去。 出来的时候,拿着两张票:“哈哈哈,我买到了。” 张红英在汽车站边上买了两个包子,跟沈建珍一人一个。沈建珍却提醒道:“你晕车,是不是最好不要吃东西?” 张红英被沈建珍明晃晃的眼神气到:“晕车也要吃。过一歇吐出来再说。” “哦。”沈建珍接过包子,啃了起来。 啃完了,又道:“如果我考不上大学,就在汽车站门口摆摊,不仅仅要卖包子,还要卖大饼,油条,豆腐花……” 张红英没好气道:“我们镇的汽车站,也就是早上热闹一下,放假的时候热闹一下,还有读书的学生仔上学放学的时候热闹一下,平时几乎没人的。” “你怎么知道的?”沈建珍好奇的问道。 她怎么知道的?当然是后世日复一日的陪李小芳去医院透析时发现的。 现在这么红红火火的汽车站,每个镇都有的汽车站,谁能想到,再过三十年就拆的那叫个干净? 取而代之的,是公交车。每天早上七点,到晚上七点,往复运行。 这个公交车,连鸭湾村都有一个站点。一个小时一趟。半个小时去镇上,半个小时回来。 以前去一趟镇上还要特地起个早,到后来,就是看好时间,准时在村口等着就行了。 村里老年人都有敬老卡,每天免费乘公交。村庄衰老,很多人种菜也种不动了,每天早上乘车去镇上买菜,再乘车回来。所以镇上倒是又热闹了一波。 打消了沈建珍关于高考落榜之后卖包子大饼的想法,车子也开始检票了。 开什么玩笑,一个准大学生在考虑摆摊?虽然不知道沈建珍考上的大学叫什么名字,但是应该是挺有名的。 后来村里一个小姐妹的孩子也考上了这个大学。她不知道,人家就提一句:“就是沈建珍考的那个大学。” 时隔几十年还有人记得,而且那个孩子说是六百五十多分才考上,足以说明沈建珍的厉害。 坐上车后,张红英才想起来问:“我们今天晚上住哪里?” 沈建珍想了想,问道:“沈新宝你知道不?” 张红英摇了摇头,她只认识自己小队里那几个人。 沈建珍便道:“他以前是下乡插队的知青,跟我爸说是关系挺要好的。 后来恢复高考,他就考大学回去了。 我上小学的时候,大家都有字典,就我没用。我爸就给沈新宝写了封信,委托他给买一本字典。 沈新宝给我买了一本成语字典,用彩色的漂亮纸包着,你还记得不?” 张红英摇摇头:“你的字典,我怎么会记得?” 沈建珍看了张红英一眼:“当时我说,这本字典我要好好用,省着用,等到我弟弟读书了,还可以给他用。 但是你认为我肯定不可能把字典留给我弟弟用。不出三天,就会开始拆外面包的纸,不用一个学期,被会搞的破破烂烂的,角都折起来。” 张红英摇头:“这种事我哪里会记得。” 沈建珍却兴致勃勃的说:“你说对了呀!拿到字典第二天,我就想看看包字典的纸,被挡起来部分是什么样的。 然后我就拆开了。 里面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带着亮闪闪的耳环。 我说如果这耳环是真的,我就给你一个,自己留一个。 你说:''如果是真的,你舍得给我就怪了。'' 后来字典因为我天天翻,一个学期不到就散架了,你又说对了。” 张红英失笑:“看起来我对你很了解。” 沈建珍却拍拍胸口:“还好正 整本字典我都背下来了。那些成语故事,我跟你说,好看的不得了。” 张红英同情的看了看沈建珍。 这要是生在后世的大城市,那就是个天生自己卷自己的学霸。生在现在的农村,连本有字的书都找不到。仅有的几本书,还都是妇女拿来夹鞋样的。 不过如果生在智能手机人手一台的时候,她是会沉迷于看短视频呢,还是沉迷于吸收各种科学知识呢? 可惜人生没有假设。沈建珍一生靠自己就过的很不错,没有人能占到她便宜,也没有人能辜负她,估计不会被气的重生的。 “好吧,你提这些是要做什么?”张红英收回自己的同情,嫉妒的看着这个被老天爷眷顾的人。 “哦,我的意思是,我们去外婆家的时候,回来又在苏州住过一夜。 那天晚上,就是住的沈新宝家里。 我们刚刚到苏州,人生地不熟,如果找房子遇到坏人什么的,可以去找他帮忙。”沈建珍解释。 “……你认得他家住哪里?” 沈建珍笑起来:“我爸先是带着我们去他工作单位找的人,后来才去的他们家。 我都去过了,怎么可能不认得?” 第49章 老知青2 现在的路况是真的不好,路面一个大坑接一个大坑。 张红英被颠的特别难受,沈建珍还是满脸兴奋。她觉得这样颠啊颠的,很好玩。 “还是头班车好,都有座位。我们去读书都是下午,车上人挤的满满的,站都站不稳。 一有人招手,车子就一脚急刹,全车人就往前倒去。 司机师傅说,一脚刹车一块钱,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这一脚刹车回本,急刹车特别猛,刚开始坐车我摔倒好几次。” 沈建珍屁股都被颠的离开座位了,也丝毫不减兴趣。而张红英双手紧握扶手,面色发白。听见沈建珍滔滔不绝说话,尤其烦躁:“你少说两句,没人把你当哑巴卖了。” “你是不是不舒服?你看,我老早说了叫你不要吃东西!”沈建珍才注意到张红英神色不好看,眼神关切,嘴里还要絮叨。 “我不吃肚子里空的,更不舒服。”张红英嘴硬。 “你把手伸出来,我给你按按,很管用的。”沈建珍拉过张红英的手。 张红英穿的是短袖,沈建珍在张红英前臂内侧,腕横纹上三指宽的地方,两条筋之间轻柔的按了起来。 也不知道是车子慢慢进入市区,路况好了,还是按压这个穴位真的有用,张红英感觉自己没那么恶心了。 按了会,又在张红英手背第一、二掌骨之间,继续按。过会,张红英感觉头又不疼了,胃也不难受了。 沈建珍应该是身体还没养好,车子又颠,稍微用点力,鼻尖上又冒出汗来了。 张红英赶紧道:“好了好了,我不晕车了。” 沈建珍才收回手。手指尖因为用力有点发白。 张红英问道:“这是什么地方?为什么按按就好了?” 沈建珍回答:“我妈晕车晕的厉害,第一次回外婆家的时候,外公教的。 我外公是老中医,就教了我这几个穴道。 你要是按了还不好,我还有其他几个穴道可以试试呢。” 张红英好奇的问道:“给你妈按管用吗?” “管用的呀。她在家里经常说头疼,我也会给她按。也是管用的。” “你原来对你妈这么好啊?我们光知道你经常跟她吵架。” 说别的都一脸无所谓的沈建珍,一听到这个话,一串眼泪就下来了。完全没有任何预兆。 “有什么用呢?我把心肝挖出来给她,她还要分一半给我弟弟。 总之我做什么都是应该的,做什么都是不够的。 明明是自己的错,还经常打我出气。有的时候,我真的觉得她会把我弄死。 那我就算了。她要打我,我就逃,就喊。 她其实很蠢的,有的时候人家故意挑事,让她打我,她每当必上。 关键是,她一边这样对我,一边还教我要爱护弟弟。还叫我挣钱给弟弟娶媳妇。 我又不是牲畜,越打越听话。我都对她产生逆反心理了,但凡她叫我做的,我就绝对不做。 她还叫我嫁在本村,方便照管娘家。 我才不,我要跑的远远的,跑到没人认识我的地方去。”沈建珍呜咽着说。 “好了好了,我们去苏州,苏州就没人认识我们。”张红英安慰道。 俗话说的:为人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 还好,沈建珍脑子聪明,性格硬,马上就可以脱离樊笼了。 她心硬的很,后来吴小红经常哭着说想女儿,哭着认错,说自己不该对儿子那么好,对女儿那么差。沈建珍并没有因为吴小红的哭诉而原谅她。 嘴上说:“算了算了,过去就过去了。你给我读书,总也算是对我不错。”但是还是几乎不回家,除了一个月一万的费用,也不大肯拿钱出来。 钱也是可以直接给沈建兴,绝对不给吴小红。 连外公外婆,都能收到沈建珍偶尔给的孝敬,就是没有给过吴小红。 她认为,其他人都可以对她不好。稍微好一点她都会记牢,也会报恩。吴小红不能对她不好,一点不好她也记得牢。反正,你养我小,我养你老。我包你衣食无忧,但是感情,对不起,没有。那个对你有感情的女儿,老早被你打死了。 不要以为随便哭诉两句对不起,就能换来没关系。 童年缺失母爱的那个小女孩,一直在哭泣。长大后、功成名就、财富自由的那个人,没资格说没关系。 沈建珍人生的艰难,大半来自吴小红的疏忽甚至打压。 沈建珍眼泪来的快,去的也快。 去苏州的路上,风光很好。基本上都与大运河同行。路边种满了垂柳,河上满是船。基本上都是运的建筑材料。石子,沙子。 沙子装的尤其满,船舷基本上与水面平齐。 张红英小时候,还能在运河上看帆船,挂机船出来后,帆船、橹,都被淘汰了。 但是他们也就是盛行了十几年,九十年代中期,拖拉机,卡车,就取代了挂机船的地位。 张红英觉得自己真的是只知道埋头干活,这世界的变化如此之大,而她非得活过两辈子才能注意到。 等快到苏州的时候,张红英紧张起来:“你真的能找到沈新宝家吗?万一找不到怎么办?” 沈建珍奇怪的看了张红英一眼,拍拍她的头:“怕什么,有地址,怎么会找不到人? 我觉得我们最多需要担心一下,如果他出差了,人不在家怎么办,或者是他虽然跟我们的爸爸们有点交情,但是跟我们没交情,所以不愿意帮忙怎么办? 找人是最不需要担心的事啦!” 张红英被她说的更担忧了:“那如果人家只是不愿意帮忙,多半碍于面子还是会给点指点的。人出差了就完蛋了。” 沈建珍笑:“红英,你真应该一个人多出几趟门,要不你胆子太小了。 你这种特别紧张的样子,出门才容易遭遇坏人。 你本来要带我出来的时候,也没计划去找知青啊! 现在我只是提了一种可能,你好像就把希望全寄托在他身上了。 其实你这样是不对的。希望寄托在任何人身上都不行啊。靠山山会倒,靠水水会流啊。” 张红英点点头。确实,沈建珍的路太远,她不可能一直跟得上。两个人最后肯定是要分开的。 第50章 老知青3 鸭湾村来过很多知青。虽然张红英记事的时候,他们都已经离开了。但是整个村子,都有他们残留的痕迹。 比如说,那些在识字班里认识了几个字的妇女。再比如说,小学里留下的那些民办教师。还有,不久的将来,将会迎来的一波探亲潮。 在鸭湾村下放的干部们,会带着孩子们回来探望。那些孩子们都要结婚成家了,来看看曾经照顾他们的养母。这几个下放的干部,都把孩子托给当地没有生育的农妇抚养了。只不过后来他们回城的时候,又想起来回来看看养母。 张红英记得她曾经听到人聊天,问来了那么多人,给了多少? 鸭湾村是很实惠的,看老人,最好的礼物就是给钱。 有的拿了几百块钱,又送出自己的蚕丝被,完成了一次友好交流,也算是城里人对自己的一段人生交代。 只有一个,气咻咻的说:“一分钱没给!我还给了人家一床蚕丝被!人家一分钱没给!” 这些来来去去的人,只有跟他们打过交道的人知道,记得名字。 但是有两个知青,那是全村老老少少都知道的。 一个就是沈新宝,他出名是因为念旧,虽然回城了,却依然与村里人保持通讯联系。 另一个,是个作家,好像姓冯。她出名,是因为本身就是一个名人,而且把鸭湾村的人、事写进来她的书里。 沈建珍到南京读书以后,依旧喜欢看报纸。有一次,她在扬子晚报上看到一篇文章,明明白白写的是他们家邻居的事。 沈建珍拿着报纸回去,兴冲冲的问邻居:“这个作家写的好像就是你!” 邻居叫沈建珍读,沈建珍读不出来,觉得在乡下说普通话不好意思。但是用方言读,又转不过弯来。 正好邻居的妹妹来做客,她读过初中,就把文章读了出来——邻居的脸一下子就沉了。 因为她不知道,曾经同进同出的小姐妹,不仅仅写错她的名字,还在文章里把她写的不大让人欢喜,仿佛是一个趋炎附势的人。 沈建珍倒是理解的,写文章嘛,总归是有些事要交代。但是哪怕如实交代,不同角度的人,看文章侧重点都不一样。 沈建珍高兴的是看到作家提到鸭湾村,那是她熟悉的人和事。邻居关注的,则是自己的形象。 沈新宝应该是个特别的好人。张红英听到很多人提起,说他们曾经与沈新宝通信。像沈建珍,需要一本字典,就给沈新宝写信,然后得到了一本字典。村里有一个老人,曾经在沈新宝下乡的时候指导他怎么种田。等到老了,儿子本身没什么本事,她晚年过的特别惨,沈新宝知道了,也写信支援他,并且邀请他去苏州玩。 还有人需要什么在乡下买不到的东西,给沈新宝写信,他也会买了给寄回来。 像沈大林这样,拖家带口出远门,需要在苏州住宿,落旅馆落不起,就去找沈新宝。他也是好吃好喝招待,并且要安排住宿。礼物不过是从农村拎点吃的——穷的时候是芋头,经济好一点了是母鸡,经济再好一点是大闸蟹。 他的付出与回报是不成比例的。 后来沈建珍倒是说过,现在城里人,都不大喜欢老家的那套行事作风。老家拖家带口的来城里,哪怕是打地铺也要挤在家里。她宁愿出钱让人去住宾馆。但是老家人如果被安排去住宾馆,一定会觉得人家嫌弃她了。 总之,她无数次感慨:他们当年给沈新宝添了多少麻烦!难得的是,他一次都没有推脱过。 他每次好好招待,热心帮忙,事情传出去,大家都知道他有求必应,从来不给脸色。这不,张红英跟沈建珍两个村二代,也要去找他帮忙了。 但凡他有一次脸色不大好,或者招待不大好,或者写信没有回,鸭湾村人都会知道好歹,从而不再麻烦他。 但是他不,一点都不推脱。 张红英想,自己有什么能回报他的呢?不能当沈新宝是庙里的菩萨,想要什么就去磕头。 幸好自己有一辈子的见识,希望能找到机会吧! 沈建珍虽然也是第一次独自一个人来苏州,附带一个拖油瓶张红英。但是她有的是胆量。 沈建珍下车以后,先是去买了一张地图,然后研究起来。 张红英也凑过去看。密密麻麻的字,张红英看了眼晕。她勉强认个东南西北,其他的就看不清了。 算了算了,那种事,就交给沈建珍吧。 沈建珍也不在意,拿着地图念念叨叨:我们现在哪儿?南门汽车站……南门汽车站……找到了,在这里! 我们是从哪里来的呢? 青镇……,哦,青镇在这里。 她拿着地图颠来倒去,终于确定了: 我们出了站,要往北走,也就是右拐。 第一、二、三……第三个路口左拐。 再走三个路口右拐,然后就进入他们住的地方。 那边是要过一扇圆洞洞门,直对的那栋楼,第二个门洞,上去三楼,右手边第一家。。。 沈建珍嘀嘀咕咕,张红英问:“你怎么不说东南西北,只说左右?这怎么找路?” 沈建珍解释:“哦,右边,就是顺手边。左边,就是忌手边。你记牢这个就好了。” 张红英:“我还是习惯用东南西北。” 沈建珍挠挠头:“乡下看日头,太阳从东边出来西边落下,要分清东南西北很容易。就算是偶尔阴天,你也不会因为没有日头就看不清方向了。 但是城里不一样,你初来乍到,要很长时间才能熟悉路。 而且我习惯了坐北朝南,认为前面一定是南面。 但是地图不一样的,是上北下南左西右东。我每次看了地图再说方向,脑子里要转好几个弯,根本转不过来。 倒不如把地图掉过来,确定来去的左右,反而不会记错。” 张红英木木的看着沈建珍:“你别说了,我光是听听都已经晕了。” 沈建珍听了好笑:“那你岂不是要一直跟着我才行?否则路不熟之前怎么过哦!” 第51章 老知青4 不管沈建珍是怎么认路的,她总算是顺利的找到了那栋楼。 楼采光不太好,黑乎乎的。 沈建珍冒冒失失的要上楼,张红英拉住她:“等等。” “做什么?”沈建珍不解。 沈建珍一个刚刚高中毕业的真小孩不懂,张红英还是懂得基本礼节的:“我们来找他帮忙,是不是应该带点礼物?” 沈建珍点头:“是要带点的。要不我们去买点水果?” 现在的街头,物资已经很丰富了。 张红英走到水果摊前,苹果看起来很好。价格也很好。三块多一斤……沈建珍眼尖,看到商场里有很好的柿饼。 “那个那个,我们去买那个。” 一问价格,25一斤。。 沈建珍讪讪的把手背到身后。 一斤柿饼,够她在学校吃一个月食堂了。 张红英看了好笑,甭管她将来多牛,现在就是个穷光蛋。 张红英问沈建珍:“你很喜欢柿饼?” 沈建珍眼睛不错眼珠的看着柿饼,偷偷咽了口口水,又摇摇头:“我太公在世的时候,我干姑奶奶过年给他买过一包柿饼。我吃了一个。还挺好吃的,特别甜。 但是要说特别喜欢也算不上。” 你要是不咽口水我就信了……张红英腹诽,然后让柜员称两斤柿饼。 在柜员包装之前,拿了个柿饼,一下子塞沈建珍嘴里了。 沈建珍赶紧把柿饼拿出来,用手捏着,小口小口啃起来。 这柿饼是真甜,都说甜的跟蜜一样——不过张红英也没吃过蜜。 沈建珍吃完,才拍拍手,接过张红英手里的大包小包。 买了柿饼之后,也买了些糕点。 张红英重新来过想开了,再加上手头有钱,花起来也不心疼。 沈建珍看了感叹:“一下子把一个月工资花掉了。” 张红英安慰她:“我们今天去人家家里,不好给你买东西。等定好房子租下来,我也给你买两斤柿饼! 这边看起来是大商场,所以东西很贵。我们自己吃,可以去市场买,那边便宜。” 沈建珍却有点不好意思了:“我们只是小姐妹,又不是亲姐妹,你不用给我买东西的。 我跟着你吃吃喝喝已经很开心了。” 张红英也不多说什么。说一百句甜言蜜语,不如给她塞一块柿饼。 两个人提着东西在楼底下傻乎乎的等着。 张红英是不认识人。沈建珍是五年半前才见过人家一次…… 两个人目不转睛的盯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如果不是两个小姑娘,估计要引来盘查了。 张红英对沈新宝一直很好奇。是什么样的人能这么念旧呢?绝大部分知青走了,就再也不想提起在村里的那段岁月。但是在鸭湾村的知青,好像有好几个跟村里兴办的厂子有关系。 村里的砖窑,是他们在的时候搞的。村里的服装厂,糖精厂,也是那个时候搞的。 糖精厂拆掉的时候,张红英已经快十岁了。那个烟囱高耸入云,是红砖砌的。然后轰然倒塌。 今天张红英坐的头班车,就算是买了点礼物,路上找路又花了点时间,现在也不过十一点多。 很多人回来做饭,吃饭,来来回回的目光都要看她们一眼,张红英被盯的有点脸红了。 突然,沈建珍拉拉她:“来了来了。” 张红英忙问:“哪个?” “喏,那个个子最高的。” 张红英顺着沈建珍的示意看过去,一个看上去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个子很高,很瘦,背有点驼了。 沈建珍这个时候倒有点紧张了。看起来她也不像自己一直表现出来的那么大胆。 倒是沈新宝,应该习惯了神出鬼没,提着行李来苏州找他的人。 看到两个小姑娘在楼栋门口等着,还没打招呼,沈新宝就过来问:“是不是鸭湾村来的?” 沈建珍回过神来:“伯伯,我是沈大林的女儿,沈建珍。她……” 张红英拦过话头:“伯伯好,我是窑上村的,叫张红英,跟沈建珍是小学同学。 一直听说沈伯伯热心助人,插队回城后,还不忘乡下百姓的情谊,经常给我们乡下人提供帮助。 这次我来苏州办事,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能找谁帮忙。 你是我唯一听说过的一个苏州人,所以我就厚着脸皮求沈建珍陪我来苏州,想请你帮帮忙。” 沈新宝也没说什么,招呼张红英先进家。 苏州话跟鸭湾村的话,还是有很大不同的。没错,是鸭湾村,而不是青镇。青镇至少有三种方言,互相之间能沟通, 但是有些时候要靠猜测。 沈新宝家的房子,比张红英想象中的还要小。 两个小小的房间,放下床,衣柜,就没什么空间了。餐厅只能放一张折叠桌,几张叠起来的小凳子。 张红英把带来的东西靠着墙放下,没多久,沈新宝的妻子也回来了。看见家里多了两个陌生人,也丝毫不意外——自己男人什么样子,结婚这么多年早就明白了。 不仅不意外,还招呼两人坐下,要下去再买点菜回来。 这热心劲把张红英都弄不好意思了。 前世她这年纪的时候,去亲戚家做客,那是不知道要客气的。但是现在已经深谙人情世故,连亲弟弟都不欢迎她上门的,这么贸然过来,她也清楚给人家添了多少麻烦! 这对夫妻真是好人哪! 其实城里人说起来体面,双职工,养一个孩子。但是——上有老下有小,住的这么挤,还不如乡下人一个堂屋宽敞。张红英小时候,全家挤一个屋子。但是那个屋子够搭三张床。后来盖的楼房,每个房间都有三四十平方。 总之,不知道鸭湾村的人给他们添了多少麻烦? 沈新宝最后买了一块肉回来,好像是肉皮、肉、肉冻都冻在一起了,又切片。沈新宝说这个叫xiao肉,很好吃的,一个劲劝沈建珍和张红英尝尝。 边吃,还边问鸭湾村的事。 张红英终于理解他是真的对鸭湾村有感情了。 沈新宝是恢复高考以后高龄考回苏州的。 十四五年过去,他对鸭湾村的人都还记忆犹新。一会打听这个怎么样,一会打听那个怎么样。 张红英完全不知道那些人是什么人,还是沈建珍提醒她:小菊的亚爸,红方的阿爸,春华的叔叔,天明的爷爷…… 第52章 租房子 张红英在边上看着沈建珍滔滔不绝的给沈新宝介绍村子里的那些人。 有的老了,有的去了,有的分家了……张红英奇怪的想:“我真的是鸭湾村的人吗?我应该真的是窑上村的吧!”她对鸭湾村的那些人和事,都只是有一点认识,但是谈不上熟悉。沈建珍明明在外面读书读了三年,村里的大事小事,居然她都知道。 聊尽兴了以后,沈建珍才提出:“伯伯,我们来苏州呢,主要是我这个同学,小姐妹,想在苏州学裁缝。 我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能去哪里租房子,想拜托你帮帮忙。” 听说只是要帮忙租房子,沈新宝和他妻子都松了口气。沈建珍大大咧咧的没看出来了。张红英却是看的分明。看起来他们虽然热情,到底还是有压力的。 沈新宝想了想问道:“你是跟师傅学裁缝呢?还是去学校里学?” 沈建珍拿出来一张报纸,指着中缝道:“我们想去这个学校学。” 沈新宝已经有点老花了,拿了报纸看半天看不清,递给他妻子:“我眼睛不来塞了,你帮忙看一下。” 沈新宝大学毕业已经三十多岁,娶的妻子比她小了快十岁,还正当年。 沈新宝没有介绍名字,他们小孩家家,也没有问人家名字的道理,就叫伯娘。 伯娘看了会,道:“就是那个职业技术学校!专门对外招生的,不转户口没有学籍,就是学门技术。社会上的学生随便去,就是学费高一点,也没有宿舍。” 张红英连忙点头:“对,所以我想租个房子去学。我有一定基础的,学了五年,也已经出师做了两年多裁缝了。 但是师傅教的跟学校里教的不一样,学校里教的应该更全面一点。我还想学做旗袍,学绣花,这个我师傅不会。” 伯娘点点头:“你这个想法是好的。人就是要走出来。往外走才有前途。” 现在的城乡差别之大,就是天壤之别。 未来几十年,城乡差别从身份证上,从称呼上被消灭了,但是富裕程度上的差异,永远存在。 沈建珍隐约提起过,她的房子,买的时候六七十万,现在一千多万。青镇上的房子,买的时候六七十万,二十年过去,卖二百万都勉强。 张红英心没有那么大,也没想过去大家讲的一线城市,什么北上广深。能在苏州站住脚,就蛮好的了。 苏州城并不大,往北穿过铁路桥 ,好像就到了乡下了。往南过了大路,也是一片小镇景象。但是这些都是暂时的,未来它也会扩建很多倍。 而且,大概是九四年,东面就会开始建工业园区,这个园区一直建了很多年。苏州其他地方的房价虽然涨,但是都没有园区的房子涨的多。那个地方,好像叫金鸡湖还是什么湖? 苏州湖最多了,金鸡湖,太湖,阳澄湖……反正她都没去过。 张红英野心勃勃的,等她有了钱,阳澄湖的大闸蟹,她要吃个够!那几个湖边的房子,她都要买一套! 张红英六七岁的时候,邻居买过大闸蟹,用竹笼子装的,一斤要五块钱,比猪肉要贵好几倍,这个事,她记得可清楚了。 沈建珍已经拿出地图来,在伯娘的指引下,找到了那个职业技术学校所在地。又在附近看了一圈。 伯娘突然对沈新宝说:“那边有个养猪场,是多管局下面的吧?” 沈新宝想了想:“是有这么回事。” 伯娘:“养猪场的宿舍楼,很空的。能不能给这个小姑娘找一个房间?” 几个人想了想,都感觉这个是很妙啊! 宿舍楼,人多,安全肯定是有保障的。现在大家住房都紧张,基本上没有人拿房子出来出租。商品房开发还很少。 要是城里人,听说去住养猪场,肯定心里都不舒服的,农村小姑娘就完全没用这个担心。他们的房子,猪圈、羊棚、鸡棚、鸭棚,那都是紧挨着人住的房间的。 臭是臭了点,尤其是夏天。但是大家都习惯了。要是搭的远了,禽畜被人偷了都不知道。 所以别说住养猪场的宿舍楼了,直接在猪圈旁边搭个草棚,张红英都没意见。 而且住宿舍还有一样好,租金肯定是不需要了,最多交点水电费。顶了天,一个月也就管自己要五块钱。 如果沈新宝能把自己安排进去,那肯定是再好不过了。 沈新宝打了几个电话,就把宿舍给张红英安排好了。 现在农村只有大队部有电话,农民装电话,要到九五、九六年了。还要专门拉电话线进去,一门电话线,两千多。电话,一百多一只。 不过装电话降价很快,等到2000年,装电话就降到九百多了,相当于张红英两个月的工资。 沈新宝安排好以后,告诉张红英去哪哪的养猪场,怎么怎么坐车。张红英记不住,沈建珍接过话头:“伯伯,你自顾去上班吧!我记住坐车到哪个站下,在哪换乘了。你放心!” 沈新宝想了想,都高中毕业了,能自己从鸭湾村找到他们家来,再找个养猪场,应该问题不大。 现在是盛夏,被褥都不需要。两个人决定先过去看看情况,打扫一下。 伯娘还挽留他们住一晚,说是等明天一早去打扫宿舍,一天下来就能干了。 沈建珍说不用,现在天气晴好,太阳下山晚,现在去打扫都来得及。 实在是沈新宝家里太小,她们两个要是留宿,就只能把沈新宝赶去跟儿子挤,张红英跟沈建珍,和伯娘挤。 帮忙打听已经很麻烦他们了,真要这么挤人家家里,还是不好意思的。 伯娘还找了几件单位发的衣服给她们穿。说是尺码太大了,估计只有沈建珍能穿上。沈建珍高高兴兴收起。 沈建珍和张红英提起自己的行李就往外走,伯娘在后面送。过了一会看见靠墙放的东西,还要招呼:“哎,那个,建珍是吧,你们东西忘拿了!” 沈建珍大声道:“这是我们来探望长辈准备的礼物,一点心意,你们留着尝尝。” 晚上沈新宝跟伯娘看到了,还要嘀咕:“这是商场里买的东西,标签还在呢。估计老价钿了!” 他们怎么想不管,但是如果看人家心肠好,空手上门求援,张红英还是做不出来的。 第53章 养猪场 现在的苏州城不算大,姐妹俩自行找路,倒了几次公交,最后在一个路边被被放了下来。路边有牌子指路,再步行一段时间,这就到了养猪场。 张红英本来做好了最坏的打算的,没想到还行,这种大单位的养猪场,跟自己家里那种散养的完全不一样。并没有想象中的臭气熏天。 自己家养猪,别说是自己家,离家几米远的地方都能闻见臭味。 而这边,至少进门好长时间,都没闻见什么臭味。 养猪场在一条公路边上,张红英算了下,离公交车站步行十几分钟。 远远看去 养猪场规模挺大的。有砖砌的围墙挡住人视线,两扇铁门,门是朝南的。因为雨水多,门上有很明显锈迹。 进了大门,门的右手边就是一栋楼,大概四五层,外面贴着白色的瓷砖,看着很干净卫生。 里边还有一些其他的建筑,猪圈估计在里面。 张红英也没多看。来别人的地盘上,东张西望是大忌。 门卫叫老金,是一个方脸中年男人,腿可能有点不太好,走路有点慢。 老金指着四楼最边上的一个房间:“上四楼, 最东面的那个房间,已经打扫过了。钥匙在门上。” 张红英跟沈建珍拎着小包衣服就上去了。 房间的确打扫的挺干净的。没有蜘蛛网,桌子上也没有积灰。 张红英摸了一把桌子,干干净净的,很满意。 沈建珍一屁股坐在床板上:“挺好的,床也有了。” 张红英赶紧拉她起来:“别坐一屁股灰!” 沈建珍站起来,不以为然的拍拍屁股:“我们地上都经常坐的啊!拍拍灰就行了!” 张红英忍不住说她:“去读大学了可不要这么不注意。也别往别人床上乱坐。” 沈建珍“哦”了一声。 房间既然是干净的,两个人把东西放下,决定先出去买必需品。 张红英算了算,蚊帐要买的,要不蚊子能把人抬走。 席子要买一张,买回来擦擦,还得晒一下太阳。要不容易全身发痒。脸盆就不要了,她已经看见有水龙头。 城里就是好啊,鸭湾村家家户户用上自来水,已经是她二十岁以后的事了。家里开通自来水,还要交八百块钱。 两个人下楼的时候,老金还在传达室,笑眯眯的问:“都安排好了?” 张红英不大听得懂,沈建珍学校里有来自各个镇的同学,对本地不同镇的方言,都开始有点了解,便代替她回答:“哎,谢谢师傅。我们弄好了。 现在想去市场,买个脚盆,毛巾,文章,席子什么的。 师傅能不能给我们指一下路,市场在哪里了?” 还好,虽然养猪场算在乡下了,但是生活也方便的,不远就有市场。老金师傅指路:出门之后,穿过马路,走十几分钟左拐,就是一个小市场。 张红英觉得,沈建珍就是有这样的本事,明明去一个陌生的地方 ,也会稳的要命,好像就是从他们家前门走到后门一样。 两个人从市场买回来席子脸盆这些,沈建珍还问:“你吃饭怎么办呢?要不买个煤炉, 或者电饭煲吧。 电饭煲插上,饭、菜一起放里头,回来撒点盐就能吃。” 张红英想想有道理,又花巨资买了个电饭煲。三十多。 唉,她叹了口气。在鸭湾村,以为一个月挣一百多就很了不起了。自己手上有一万三的存款,感觉腰杆子都比别人硬好多。 但是今天刚刚来苏州,包括给沈新宝家送礼,七七八八,就花出去两百块钱了…… 这还是房子不收房租的原因。要是自己去租房子,不知道还要多少钱? 张红英突然有了紧迫感。 生活用品买好,席子洗过放到楼顶晾晒。沈建珍又道:“走,我带你去认认路。省的我走了你连路都不认识。” 张红英有点感动。哎,这个小姐妹太好了,没有白结交。 从养猪场出去,到技术学校,大概要走四五十分钟路。 沈建珍咬咬手指头:“红英,我估计你得买辆自行车了。” 张红英苦笑,每天单程走四五十分钟,确实很累。已经是刚刚从鸭湾村去镇上的时候吃过这个辛苦。 “早知道把我家里的自行车弄过来了。再买一辆又是一百多。如果去学裁缝,学美发,短时间是没有收入的。 我信里还以王师傅名义叫过来的,多多少少,需要给家里寄点工资才行啊。 这样看起来,存款坚持不了多久的。。”张红英算给沈建珍听。 沈建珍也傻眼:“那你怎么办?” 张红英道:“现在做生意的这么多,要不我出本钱,你出人力,我们一起做点生意?” 沈建珍连连摇头:“你不要开玩笑。别人都说我呆头呆脑的,不愿意跟我说话。也就是你不嫌弃我。 我这样的人,跟人打交道都成问题,怎么可能卖的出去东西? 我出去做生意,怕不是两句三句就要跟人吵起来,再多说几句,就要动手打人了。” 张红英想想沈建珍的脾气,去摆摊做小生意,确实是不合适的。他们既没有便宜的货源,也没有销售的渠道。 张红英郁闷,如果重生的是沈建珍,她记性这么好,能力又强,肯定能找到很多来钱的门路吧。自己简直是白重生一遭了。前世是个成天埋头苦干的老黄牛,认识的人主要就是家里一些亲戚。不是自己这头的姑姑叔伯,娘姨舅舅,就是沈永健那边的亲戚。 沈永健是上门女婿,维持来往的亲戚就两三家。 她接触的所有人,都是在厂里打工了一辈子的人。退休前,在厂里做,退休后,去白镇找一份洗碗的,扫地的工作。硬是想不出来半点挣快钱的门道。 至于艺术照,别说那点热乎劲转眼就过去了,再说这么大城市,艺术照本来就是从上往下传的。她在苏州是干不成这一行的。 现在怎么办呢? 靠自己,只能一块一块的挣辛苦钱。想要暴富,还是得指望沈建珍。 第54章 沈建珍的发家路 张红英想了想,前世沈建珍是怎么变有钱人的呢? 她读书读的好,又赶上最后分配工作。分了个好工作,一毕业就是高工资。她一个月工资九百多,社会上普通人工资是三到四百。 但是沈建珍还说,有些地方工资要三千多呢,大城市里更高。 以前大家提起张红英,就是夸。提起沈建珍,就是笑。但是自从沈建珍拿了工资,一个月工资超过张红英半年后,别人就开始夸沈建珍了。 沈大林估计以前家里太穷,受尽了奚落,就不免要拿沈建珍出来炫耀,好像能扬眉吐气一般。 沈建珍的很多事,都是沈大林吹牛的时候说出来的。 据沈大林说,沈建珍拿到工资,除了供弟弟读书,吃住在食堂、宿舍,第一年工资省下来就买了套集资建房。 一套房子三四万,虽然很小,但是地段好。而且单位给担保贷款。 沈大林边打麻将边吹牛:“照理来说,女儿买房子,我们做爷娘的总要支援一点。但是我们建珍说不要,她要靠自己,还要让我们过上好日子。” 其实张红英知道不是这样的。 工作半年,九百块钱一个月工资的沈建珍,存了五千六下来。钱拿回家,把存折给沈大林的时候,沈大林的眼睛里是泪花闪闪的。 但是那笔钱,只够他们家还清大队里的欠款。 第二年刚刚回去工作,吴小红给沈建珍打电话,问她有没有三万块钱。村里有人在集资,三分利息。相当于年息30%。 沈建珍气的和她妈大吵一架:“你以为我在抢银行还是做贼骨头?还是在印钞票? 我一个月工资不到一千块钱,自己只花一百,剩下的全给你了,你还找我要三万,要么我去把自己卖了给你钱。” 叫沈建珍生气的,不是吴小红要钱,而是她为了赚利息而要钱。 为了避免吴小红再要钱,所以她才下定决心买了房子。 那个时候的按揭贷款,没有二十年三十年的,都是最多五年期的贷款。还好他们单位工资高,银行能批出来。也不需要首付,全套房子都是贷款。 用了四年时间还清贷款后,她就辞职去了北京。房子也卖了,当然价格已经涨到了十几万。 据张红英判断,刚开始沈建珍还是愿意回老家工作的,但是,家里时不时的要钱,给她搞烦了。而且单位里全是各种有裙带关系的人。干活轮得到她 ,好处轮不到她。 年轻女员工,有干部身份,收入高,人老实本分,还有点呆。虽然不算好看,但是,从经济上来看,无疑是最好的结婚对象。 沈建珍其实也无可无不可。对象是肯定要找的,但是,能不能不要给介绍歪瓜裂枣?她相亲都不知道被迫相了多少次,没有看的上的,反而把人缘搞糟了。 所以辞职,也是没办法。 北京据沈建珍说,就是高工资的地方。苏州工业园区建好的时候,听说工资有一两千一个月。而北京,三四千稳稳的。 沈建珍又在北京找了份工作,十几万做首付再买了房子。那个时候流行零首付买房,三万首付买房。听说有的地方买房还送户口,只不过叫蓝印户口。 沈建珍胆子肥,一下子买了三套房子。九万首付,剩下的几万只够付律师费、外地人购房审批费、契税等一些乱七八糟的费用的。 幸好买的是现房,一套房子房贷差不多三千块,出租能租两千五。 沈建珍三套房子出租了两套,自己再贴一点,三套房子供起来完全没有压力。 不过沈建珍婚事不顺,到了三十岁,房子有了三套,对象一个没谈过。 自己长的普通,对象却想找个帅的。 零二、零三年的时候,房价还在低位。沈建珍一个月工资就能买两三个平方。 她也是吃够了没有归属感的苦头,特别喜欢买房子。 在北京打了几年工,又去了深圳。她说自己在北京总是有点格格不入。 沈建珍一个人生活,就特别喜欢养宠物。又是猫又是狗的,房东不喜欢租房子给她。 她一怒之下,干脆把北京的房子卖掉两套,又贷款买了套别墅,就为了方便猫狗活动。 再后来,就是赶上房价大涨,沈建珍一下子资产过亿了。 等到后来年纪大一点,说是上班上不动了,把房子卖掉,要去过退休生活。 手上一亿多,光是存银行吃利息都够她过好日子了。沈建珍还折腾炒股,说是收获不错,比上班工资还要高一点。 沈建珍的发家路,大部分跟张红星重合。沈建珍说,这个叫时代红利,他们这代人,只要买了房的,都享受到了。 但,前世张红英就是没有买房的那个…… 张红英很想复制沈建珍的成功路,但是自己没有高薪,也没有单位会给担保提供贷款的。 算了算了,反正有白镇的那套房子兜底,等到零二年前后,自然就会因为拆迁有很多商铺跟房子。 白镇的房子,收租是很稳定的,只不过房价一直起不来。 反正甘蔗没有两头甜,张红英想清楚了,对沈建珍交代:“我现在有一万三,留三千应付生活,五千给你拿去做生意也行,炒股也行,五千我留着应急。 不管你能赚多少钱,我们一人一半。” 沈建珍慌的跳起来:“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你把钱给我,不怕我跑了不认账?” 张红英笑道:“你三年级就知道倒卖东西,我不信你的头脑,会把五千块钱当做自己的价值。 你跑了,你的前途就没有了。 不划算的。 我也不管你拿钱去做什么生意,或者炒什么股票,我只能说,我相信你的头脑,也相信我们从小到大的交情。” 沈建珍挠挠头皮,说不出来什么话。 回宿舍的路上,沈建珍都一反常态的沉默。 张红英就让她自己去想。 这件事,对两个人都是机会,都是考验。 一直等到了养猪场宿舍,沈建珍才道:“我明天早上回去,后天再来。” 第55章 自行车 第二天正好是星期天,沈建珍回去了,学校又刚刚报上名,还没开课,张红英留一天给自己熟悉一下环境。 这段路 ,她必须得来回走几次,才能摸清楚。沈建珍说得对,她不能一直跟着沈建珍后面。 老金也不知道张红英什么来头,每次见了都笑眯眯点头,问吃了没?张红英只能回以笑脸。 一栋养猪场宿舍楼,住了不少人。 三楼住着三个老大爷,每天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出去的,中午才回宿舍。 老大爷们很健谈,看到张红英就问起来,你是哪里来的,来干什么云云。 张红英捡能回答的回答了一下,不方便或者不想回答的,就笑眯眯过去。 从交谈中知道,这几位大爷,是给猪肉做检疫的。猪肉要盖了章才能进入市场。 四楼有五间房,紧挨着张红英的那个房间,住了一个小姑娘,比张红英大三岁,但是看上去又白又嫩,显得比张红英还要小一些,叫张旭萍。张旭萍自我介绍是管药房的。 张旭萍非常热情,一一给张红英介绍,跟她住着的那一个,是她对象,叫金国平,是电工。 张旭萍的姨夫是养猪场场长,所以把她给安排进来了。 另外三间,住着三个男的。据说是刚刚毕业分配来的大学生,两个学畜牧的,一个学兽医的。 天色将晚的时候,张旭萍喊张红英去吃饭。张红英尴尬道:“吃饭是不是要饭票?我自己买了米,可以自己做饭吃。” 张旭萍笑容明媚:“不怕,今天我请你吃。 我告诉你,我们食堂伙食可好了。” 张红英也有点好奇,就跟着过去了。 张旭萍打了两份红烧肉,食堂师傅嘀咕了几声,张红英听不懂。 过会,食堂师傅又过来了,还跟张红英说话。听不太懂——张红英纳闷的看着张旭萍:求翻译。 张旭萍不耐烦对师傅道:“知道了知道了,下次一定跟你说!” 师傅悻悻的走了,张旭萍才解释:“师傅的意思,是让我们下次要过来吃饭得提前说一声。他可以多做一个人的饭。 要不临时过来吃饭,饭菜不够。” 张红英纳闷:“他每次做饭有那么正好吗?” 张旭萍撇嘴:“做多了可以自己拿回家去。他这么说,是因为我们把他要拿回家的菜打了。” 张红英开始有点不安:“早知道我就不来吃了。” 张旭萍一把把她按住:“踏踏实实吃你的! 他拿多少回家都嫌不够的。” 红烧肉做的很美味,肥而不腻,瘦而不柴,一进入嘴里,轻轻一抿,就没了,只留下满足感。酱油香很浓郁,又有点甜味。 “这食堂师傅手艺很不错啊!”张红英赞叹道。 她忘记不愉快,把红烧肉汁浇在米饭上吃了起来。 张旭萍也吃的很满意:“李师傅什么都好,就是门槛太精!” 张红英吃完了才问:“这饭多少钱?” 张旭萍道:“场里发的饭票,一个月每人六十块钱饭票。一份红烧肉一块钱,米饭、青菜,都是二毛钱。” 张红英吓了一跳,如果没有单位补贴,他们光是每天两顿饭,就能吃掉半个月工资了! 张旭萍问道:“你要是忙,也可以在食堂吃。饭票也可以花钱买。要不要我带你去买饭票?” 张红英连连摆手:“我每天要出去上课,赶不上食堂吃饭的时间。” 这饭可不敢吃啊,青镇半个月工资只够在食堂吃两顿饭的。 啧,原来以为自己好歹也算个万元户了,没想到连饭都得省着吃。 不行不行,不能光指望着沈建珍带自己暴富,得想办法挣钱了。 幸好培训班时间短,尤其是张红英这种有基础的,每天晚上去上三四个小时的课就行了,白天还可以找个活干。 等到星期一,天还没怎么亮,张红英就睡不着了。 没办法,生活所迫。 张红英一大早起来,洗漱完毕,就匆匆出门了。她在观察这些人是怎么生活的。 但是……逛了一天,几乎白逛,除了留下酸痛的腿。一个是不太好意思主动开口问人家招不招人,另一个是,也确实没发现什么自己能做而且又赚钱的。 晚上还有课,张红英逛到下午四五点,就回宿舍准备。 不料她刚刚到,发现沈建珍满头大汗在宿舍楼下等她。 “你怎么才回来?” “你怎么才回来?” 两个人异口同声的问道。 最后是沈建珍先停下,张红英问道:“你怎么去了两天?” 沈建珍指指车棚:“你看!” 张红英顺着沈建珍的手指看去,居然发现了自己在青镇的那辆车! “哇,你是怎么弄来的?汽车上让自行车上来?早知道我们那天就带着自行车一起来了。害你一个人帮我回去拿车。”张红英也不知道是感谢,还是自责。沈建珍那么瘦,自行车有好几十斤,提着它上上下下,得多累啊! 沈建珍擦擦脸上的汗,笑了起来:“没有坐车。” “啥?”张红英震惊了:“不坐车是怎么来的? 你别告诉我是骑自行车来的!” 沈建珍笑笑:“还好,青镇地势高,苏州这边地势低,一路骑过来没费什么力气。” 张红英看到沈建珍通红的脸,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那可是四五十公里啊! 不知道这家伙是不是一大早出门,骑到天色快黑了才到了 张红英拉过沈建珍:“你先去楼上擦洗一下,我带你去吃面!想吃什么面?” 沈建珍摇摇头,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你啊!”张红英用力把眼泪憋下去:“你这是中暑了,赶紧去洗个澡,然后去楼上吹风扇,我去给你弄点淡盐水喝。” 在乡下种田,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尤其是夏天,烈日晒的头皮发烫,底下的水田也像开水一样烫人,中暑不少见,张红英早就习惯了。 究竟是年轻,恢复快。 张红英去面馆买两碗面回来,沈建珍已经恢复了。 一碗鳝糊面,一碗河虾面。 “怎么没有焖肉?”沈建珍很不满意。 “刚刚中暑,吃清淡点吧!”张红英没好气骂她。 第56章 方便面 本来如果步行去学校,是需要提前四五十分钟的。现在沈建珍帮她把自行车弄来了,路程就缩短到了十分钟。 张红英看着沈建珍:“你先睡?我上课去了。” 沈建珍不放心:“第一次上课我陪你。” 张红英知道这边治安好,没听说过什么恶性事件。但是沈建珍不知道啊,也不好拂她的意,就用车带着她一起去学校。 一边骑还一边吐槽:“你可不要再突然跳车啊,想下车你跟我说,让我把车子停下。” 沈建珍:“你这话真是没良心。我那是为了谁?” 两个人又一齐笑起来。 真好啊,年轻的笑声,在这个古老的城市里。 “你如果是男的该多好啊,”张红英说:“如果你是男的,我就嫁给你了。” 沈建珍哼哼一笑:“我还想你是男的呢,我才不要当男人,养家糊口多累啊。 尤其是像我爸那样的,娶个老婆体弱多病,一家子担子在一个人身上,累的晚上睡梦里都在呻吟。 女人软弱逃避一下,别人会同情。男人软弱逃避,能被人骂死。 倒霉的还会被骂上几千年!” 张红英才不信:“怎么可能有人因为软弱被骂几千年? 被骂的男人我只知道陈世美秦桧,许仙看见白蛇晕倒,害白素贞去盗仙草,也没人骂他啊!而且害白娘子被镇压雷峰塔,他还跑去出家了。” 两个人叽叽呱呱,就做男人好,还是做女人好,瞎扯了半天。 沈建珍认为生下来是什么就是什么,这也不是能自己选的。张红英却说,大家都重男轻女,所以还是做男人轻松一点。 沈建珍不以为然:“现在大家都有机会读书,都能工作,想要怎么样过一辈子,自己都是可以选择的。 以前的女人才惨呢。 脚骨弄折了关在家里,不让读书,不让工作,有钱的指着父母给的嫁妆、没钱的指着男人过活。 她们完全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 我知道有个地方有女人专用的文字,叫女书。 我看过他们翻译出来的文字,那个读起来,才叫人想想都要流泪。” 张红英有点奇怪:“你不是上学吗?哪里看到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书?” 沈建珍叹气:“没办法,书太少。只要有字的东西,我都想看。不知不觉,就看了很多书。 高中有图书馆,但是校长不让我们用。图书证刚刚发下来就收走了。也不知道发它有什么用。” 张红英便问道:“不知道我这种上夜校的,能不能办借书证。要不我也去办一张给你用。” 沈建珍摇摇头:“以前你做生意,你老板请我做事,我可以跟着你。现在你自己都坐吃山空,我怎么好天天跟着你。平白多一个人的负担。” 张红英想了想,再额外给沈建珍一个月发工资,确实钱包会更瘪,就没有再说下去。 到了学校,张红英去上课,沈建珍校园里晃悠。 张红英下课的时候,发现有很多人同时出来。 突然看见呼啦一群人,往门口走去。 原来那里有一个小卖部,学生们挤在一起,泡方便面吃。 方便面的香味很是霸道,传的老远。张红英清楚的看到,沈建珍都咽了口口水。 张红英想到了什么:“走,我带你进去,我们也买一份。” 沈建珍摇摇头:“一块五毛钱一包方便面,不划算的。还不如外面的焖肉面,至少还有肉。那么大一块。” 原来她早就看过了啊,张红英才不管她言不由衷的拒绝,进去泡了一碗面。 两个人分吃完一碗方便面才回宿舍,连汤都喝的干干净净 。 路上,沈建珍还在回味方便面的味道:“怎么能这么香,那个调料粉,真的好香!” 张红英便问道:“怎么样,我们要不要也去卖方便面?” 方便面零售价一块五毛钱,批发价肯定会便宜很多。 而且除了突然异军突起的康师傅方便面,国产的还有个三鲜伊面。批发价可能只有三四毛钱。 小卖部拿开水泡方便面卖给学生,都能卖这么多。她如果拿个煤炉煮方便面卖,生意应该也会很好吧? 张红英走出校门的时候看了看,校门口确实有不少卖东西的。这还是暑假,只有上夜校的学生来上课。如果是平时上学的时候…… 张红英看了圈,有卖鸡汤煮豆腐干的,有卖炒饭的。有卖馄饨面条的,但是都没有卖方便面的生意好。 后世被别人看不上眼,认为是垃圾食品的方便面,现在居然是奢侈品…… 晚上回去,张红英就跟沈建珍商量去校门口摆摊的事。 买个煤炉,用油煎荷包蛋,再煮方便面,一碗卖两块钱,应该没问题吧? 沈建珍听了高兴坏了。没错没错,没问题。 他们学校门口也有卖茶叶蛋的,三毛钱一个,沈建珍买过一次,好吃的不得了 。 她兴致勃勃的提议:“我们还可以用电饭煲煮一大锅茶叶蛋。 这个我吃过,做起来应该不难。” 沈建珍虽然没吃过什么好东西,但是只要吃过的,她就能分辨出来大概怎么做的,用了什么调料,各自放多少。好像头脑里自动有一台仪器用来分析一样。 张红英也不反对。如果生意做成,沈建珍就可以不需要回去找机会打工啦,在苏州卖茶叶蛋也可以的。 两个人在一起,张红英感觉做什么都有底气,自己也更像是个年轻人。要不老觉得自己还是那个五十多岁,除了缝衣服,什么都不会的中年妇女。 两个人兴奋的聊到半夜,才困的不行,睡了过去。 天亮之后,张红英接着带沈建珍去吃面,然后采买卖方便面需要的东西。。 也不知道为什么,沈建珍这么喜欢吃面。这次吃的是爆鱼面。不过咬了一口,沈建珍就摇头:“这个爆鱼做的不好,腥味没有去掉。” 张红英咬了一口:“我感觉还好啊,我没吃出来腥味。” 沈建珍:“那我这块也给你。” 说完,把自己咬过的部分用筷子弄断,剩下的给了张红英。张红英咬了口,还是没感觉到什么腥味。 张红英摇摇头:“我现在相信,你这么瘦,不是因为你爸妈没有给你好好吃饭。而是因为你自己挑嘴,吃不下去。” 第57章 茶叶蛋 现在的市场上,鸡蛋只要三毛钱一斤。沈建珍目瞪口呆:“这么大,这么好的鸡蛋,才卖三毛钱? 然后煮茶叶蛋的老太太,卖我们三毛钱一个?” 张红英跟她说:“这种鸡蛋,叫洋鸡蛋。个头大,但是蛋黄很稀的。你以前在家里吃的鸡蛋,但是散养的土鸡下的,是土鸡蛋,不是一样东西。” 沈建珍嘀咕:“我妈养那么多鸡,一天下蛋都能下十几个,过两三天就有一篮子。我也没觉得土鸡蛋有什么好吃的啊。” 张红英失笑,现在农民养鸡的很多,土鸡蛋也多。等再过些年,土鸡蛋都不好找了。三块钱买一个,都不能保证是土鸡。 张红英买了三十斤鸡蛋,又按沈建珍要求,买了茶叶,八角,桂皮,香叶,盐,糖,酱油。 买完沈建珍要的东西,又去买了两根大棒骨,一只老母鸡,一个大煤炉,两个大钢精锅。一个熬汤,一个煮方便面。 沈建珍有点后怕:“我们生意还没做起来,就花了这么多钱!” 张红英只能安慰她:“不用担心,你没看见那些学生多喜欢吃方便面吗?他们不需要自己挣钱,花钱没数。 十几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每天晚上会饿的好像肚子里要伸出手来一样。 肯定能卖完!” 茶叶蛋简单,洗干净,用电饭煲先煮熟。 等到蛋白凝固了,轻轻敲出来一些缝,再放入香料和酱油,盐。 煮完了再泡几个小时,保证入味又好吃。 但是,借住的人家的宿舍,再跑上去用煤炉就没道理了。就算是在农村自己的家里,生煤炉也是在下风口啊。张红英去跟老金商量,自己要用煤炉煮些东西去卖。 家里柴不用花钱,这边蜂窝煤却是要花钱的……还好老金也大方,不仅仅指点他们在下风向找到一个地方安置煤炉,还帮她们定了几百斤蜂窝煤,甚至连存放的地方都给他们找好了——一分钱也没挣回来,倒花出去这么多! 张红英不以为是老金胡乱发善心,估计是沈新宝拜托过他们了。等挣了钱,学完手艺,一定要再去拜访沈新宝一家一次。 前后做了两辈子饭,家常便饭张红英早已经很拿手了。现在的猪肉还都是土猪肉,鸡也是正宗的老母鸡,而不是淘汰的下蛋鸡。 张红英前世看过的短视频里有一个教过高汤怎么吊,但是张红英记不住,就记得用老母鸡跟大棒骨两种主料了。 老母鸡熬了两个小时肉才烂,张红英揪下来一条鸡腿给老金表示感谢,另一条鸡腿给沈建珍解馋,剩下的拆开,撕碎,又放入生姜跟红枣。 忙完已经快半下午了,张红英觉得,应该早点把东西往学校运。 就一辆自行车,张红英往后座上放了钢精锅,就放不下煤炉和电饭煲了。更别提那五箱批发来的方便面。 沈建珍笑起来:“哎呀,光看见别人做生意,没想到还需要考虑这么多。” 老金在传达室听见,把一辆三轮车推出来:“你们骑这个。” 沈建珍刚刚上去,就哎呀哎呀叫了起来。三轮车的掌控跟自行车完全不一样!她玩不转! 张红英试都没试也知道不行。前世她自行车、电瓶车,都会骑,唯独掌控不了这三轮车。连方向都不会转。 老金嗨了一声,说道:“谁叫我吃了你们鸡腿呢?!我就帮你们跑一次腿吧!” 有老金帮忙,他们才一趟把东西全拿过去了。 没想到还有个意外之喜。养猪场看大门的老金,跟技术学校看大门的老陈,是熟人。 老陈抽了老金一支烟,就答应帮忙看顾点两个小姑娘,甚至还答应把传达室边上的自行车棚借给张红英放东西。 张红英千恩万谢。出来两三天,别的没学会,说谢谢不再难以启齿。 技术学校的学生放暑假了,现在上课的,基本上都是社会上的人。有的已经工作了,来上学是为了多门技能。他们下了课,还要去上班,也没有什么时间去吃饭,就在小摊子上对付一口。 张红英摊子还没撑开,就有人闻香过来了。 “你这是什么,可真香!” 张红英揭开钢精锅的锅盖,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 哗,一整只老母鸡,两根大棒骨,熬出来的汤,那香味真的是勾魂摄魄。 “怎么卖的怎么卖的,给我来一份。” 张红英一时不知道怎么定价,看向沈建珍。 沈建珍心算了一下:“鸡汤方便面,一块五一碗。加荷包蛋,加茶叶蛋,都是两块。加鸡肉,两块二。 自己带饭盆少五分钱。” 现在有那种薄薄的塑料袋,套在碗上再盛方便面,可以省下洗碗的功夫。 但是买塑料袋也要花钱。而且万一不小心汤漏了撒了什么的,还麻烦。 学生们已经接受了一袋方便面一块五的价格。现在听见一块五还可以有鸡汤,都高兴起来。 晚饭也不去食堂吃了,就在张红英摊位跟前吆喝起来:“我要一碗鸡汤面,可以多给点鸡汤吗?” 张红英微笑:“没问题。”手上该舀多少还是舀多少,最后勺子一偏,加了一口的量。 “我要鸡汤面,加两个荷包蛋!” “两块五!”沈建珍已经迅速算好了价格。 “我要加鸡肉,可以把鸡翅给我吗?” ……鸡一共就两个翅膀。 沈建珍:“可以,加鸡翅加一块钱。” “行,三块钱是吧!” 这些年轻的学生仔,可真是舍得花钱啊! 沈建珍收钱收到手抽筋。 茶叶蛋、鸡汤,在一边放着,煤炉上大锅一直烧着。还好方便面熟的快,还不散形。一片片放进去,一片片捞出来。 最后,五箱方便面卖的干干净净,茶叶蛋还剩下几个。鸡汤、鸡肉、大棒骨,都被人花钱买了去。 哎呀妈呀。张红英捶捶背。沈建珍身上全是汗,脸也通红。 沈建珍:“你去准备上课吧,我先回去,看看能不能再煮一锅茶叶蛋晚上卖。” 张红英:“……你可真是够拼的。” 沈建珍冲她挤挤眼……张红英突然明白了:“好,你先回去吧!” 三轮车老金已经骑回去了,张红英把几个锅在水龙头下冲洗干净,锁进了自行车棚里。 第58章 无心插柳 沈建珍匆匆忙忙回到宿舍,先是把电饭煲里汤汁倒出来,放在盆里备用,又赶紧下了一锅鸡蛋进去煮。 电饭煲加热缓慢,鸡蛋不容易裂口。她也就是过几分钟稍微翻动一下。 等到煮好,拿出来冷水一冲,也轻轻敲出裂缝,再加汤汁和新的香料进去煮。因为这次没有足够的时间浸泡,沈建珍又加了两大勺盐进去。 然后坐下,美滋滋数钱。 五箱方便面,一箱三十包。一百五十包。大部分十几岁的青少年,就算是想吃面解馋,但是一包鸡汤面吃不饱,都加了鸡蛋。 一只鸡也卖的干干净净。 两根鸡翅卖了两块钱,两根大棒骨,砍成四截,已经熬的没什么味了,但那也是肉,卖了三块钱一根。 鸡肉撕的比较碎,卖了十份。 沈建珍虽然一个人在数钱,但是也不含糊,一五一十的在本子上写了下来。 张红英这么信任自己,万万不能掉链子。 等到钱数完,账目算明白了——今天营业额四百五十多! 让沈建珍意外的是 那些学生虽然大多数都拿了自己的盆,但是,不要他们便宜一毛钱,反而要求多给一点鸡汤作为补偿。 一只母鸡加大棒骨熬那么一大锅汤,其实味道已经有点淡了,全靠油撑着。幸好现在的鸡够肥! 但是算算,苏州的鸡一斤要三块钱,还是有点贵了。 他们鸭湾村的鸡,一斤只能卖一块多。 沈建珍算好账,又去找银行把钱存了。 现在的银行没什么人,开户也是随便开,张三李四都可以。沈建珍就用张红英的名字开了户,把今天收入的整钱四百全存了进去,只留下五十多毛票。 抱着电饭煲下楼的时候,老金在传达室面无表情看着沈建珍。老金对张红英熟悉了,跟沈建珍还是只照过两次面。 沈建珍哒哒哒跑过去,给老金拿了四个茶叶蛋:“金师傅,你尝尝。前头麻烦你了。” 老金推拒了两声,看沈建珍诚心想送,也就收下了。传达室工资不高,四个茶叶蛋,也要卖两块钱呢!他心里对这两个小姑娘更满意了。 等沈建珍推着自行车到了职校,校园里一片安静,学生们开始上课了。 门口摆摊的少了几个。毕竟是暑假,学生人数有限。等到学校开学,一个学校几千人,那会才有生意做。 有些人对张红英一来就抢了生意表示不服,但是传达室老陈多少照顾着点她…… 现在也没有城管什么的,摆摊没人管,别挡路就行。如果得罪了老陈,他非要说你挡路了,叫你让开,你也没办法。 沈建珍又拿了四个茶叶蛋去给老陈。 老陈推拒:“你们小本生意……” 沈建珍嘿嘿笑:“那也要感谢你照应我们。要不然小本生意也做不成啊!” 老陈就提醒道:“现在学校里人少,你们东西存那,我帮着看一眼就可以。 等到学校正式开学,几千个学生进来,我就看不住了!” 沈建珍忙问:“那,陈师傅,一直麻烦你也确实不是回事。要么你帮我们看看,这附近有没有哪家农民有空房子出租的? 我们租个房子烧茶叶蛋烧鸡汤。” 陈师傅一拍大腿:“说起来,还真有。 这边上的生产队,包产到户以后,别的东西都分光了,就剩下一间堆放铁锹铁耙等工具的房子还没分。 说是作价八百要卖掉它。要么我去帮你问问,看他们租不租?“ 沈建珍已经问过,现在的租金,一个月都要好几十了。今天一天营业额,扣除成本,就有三四百块利润。八百块钱的房子,还等什么,买啊! 哪怕是张红英不满意,这个房子她自己收了也不亏。张红英肯定不会让自己做白工的。 她赶紧道:“陈师傅,麻烦你帮忙牵线,我把那个房子买下来行不行?” 陈师傅看了看沈建珍:“八百块钱,你一个小姑娘能摸出来?” 沈建珍赔笑:“我等开了学,也要来苏州读书的。我爸说等我开学了,帮我买个房子,以后当苏州人。 我爸不知道苏州市里的房子有多贵,才说大话。 我已经看过了,苏州的房子,都要十几二十万了,那个肯定买不起。但是叫我爸拿钱出来买个仓库房,还是拿的出的。” 陈师傅点点头:“那你跟你阿爸商量好了,不要房子买好了,又说是我骗小孩子,来寻我算账。” 沈建珍连连点头。晚上就跟张红英爸爸商量,明天一早就去买房子。 等到张红英上完课出来,沈建珍的茶叶蛋也已经卖差不多了。 两个人兴致勃勃的往家走。天气很闷热,但是田野上还有一些风,还有稻田里的味道随着风过来,很是惬意。 白天忙着挣钱还不觉,到了晚上回到宿舍,顿时觉得筋疲力尽。 沈建珍撑着把账本拿出来给张红英看:“红英,你看,我们今天赚了这么多钱!” 张红英惊的捂住嘴,小声惊呼:“一天,这么多?” “嗯!”沈建珍疲惫却又兴奋的点头。 “我们不用担心怎么应付你妈了!” 张红英也没想到,沈建珍带的这条路这样好。 不仅能学到东西,还能赚到钱。 全身的疲惫都被冲散了。 “明天,我们多进一箱方便面,多买一只老母鸡!” 沈建珍没有回答。张红英扭头去看,沈建珍已经睡着了。 隔壁不小心挨在了蚊帐上,一只花脚大蚊子正在吸血,她也全无所觉。 张红英上了床,轻轻的给她把胳膊放好,又把蚊帐塞好,才关了灯睡觉。 电风扇呼啊呼啊的吹,带来一丝凉意。张红英正要睡着的时候,沈建珍突然说了句:“爸爸,我要在苏州买个房子。” 一句话把张红英惊的跳起来,一时间以为张红星那个狗东西附身沈建珍了。 沈建珍说了句梦话,又翻身睡过去了。手又倔强的挨到了蚊帐上。 张红英无奈的把她手放正,也睡了过去。 第59章 买房 张红英一直要到第二天早上,才听明白,沈建珍短短时间,做成了一件大事。 张红英也已经想到了无论是养猪场宿舍,还是职业技术学校停车场,都不是他们可以用来做生意的地方。 但是她一直想着,只要人家不来撵自己,就可以先厚着脸皮做下去。。等到撑一撑,钱够了,就去买套房子。 至于买了房子之后做什么,可能是接着做裁缝生意吧! 沈建珍看到张红英不说话,有点慌:“红英,你是不是不同意? 如果不同意,这房子算我买的。你租房子烧茶叶蛋,烧老母鸡骨头汤,肯定都是要出租金的。 你借钱给我买房子,我不收你租金。然后从我工资里扣钱。 你想想看,几天就能赚回来一套房子,肯定是划算的。” 张红英笑起来,这不就是自己刚开始从王师傅那里贷款买下小商品市场商铺的套路嘛!自己是有了前世几十年经历,所以敢下这个决心。 沈建珍一个刚刚成年的小姑娘就能下这辣手,实在是了不起。 张红英便道:“我倒不是不想买房子,但是既然这房子你买下来了,我就不跟争。我再去买一套。” 沈建珍傻眼:“啊,那不是我的房子就空出来了?” 张红英道\/:“小队里的仓库房你也不是没见过。只有两间门面,改个大厨房烧烧饭菜可以,人呢?去住哪里?总不能住厨房吧,到处都是烟火气,还有油腻。 我看如果有的卖,买一套我们自己住。 老住人家宿舍也不大好的。欠沈新宝人情欠大了。” 包产到户之前,仓库都还是有用的,维持的也不错。但是小队分家已经分了十多年,仓库保持的怎么样,还真说不好。 最后商量好了,张红英去采购下午要用的老母鸡,还有大棒骨,沈建珍跑去跟老陈买房子。 宅基地严格管控,还是后来的事。现在的宅基地,也不管户口还是什么,只要晚上去大队干部家串串门,提点东西,再给点钱地的承包者,这块地就是你的了。 仓库那种房子,当时盖的时候还算是用的好料,但是居住就很不合适。家家户户都盖楼房了,谁还看得上那两间平房? 张红英让沈建珍给老陈师傅买了一条烟,给小队长也买了一条烟。沈建珍当时还不同意,觉得都说好价格了,怎么还要买烟?那烟可贵了。 张红英没有解释,强势的要求她必须买。 两条烟出手,两间仓库房,大概五六十个平方,六百块钱就卖给了沈建珍,还去大队做了登记。 仓库边上不远处,原来是个鱼塘。养了几年鱼养不活,废掉了。后来包产到户的时候,分给一户人家,现在种了很多水杉。 沈建珍看到不错,还问小队长,这水塘怎么回事。 小队长指指树林里的一户人家:“水塘分给他们家了。只不过人家盖新房子搬走了,老房子不知道卖不卖。 你要是有兴趣,我去帮你问问,你明天来听消息。” 沈建珍想想这个是真不错。如果张红英买下那个房子,自己买下仓库,住的离烧菜的地方也很近。 不过张红英是不是忘记了自己将来要去读书的?她一个人在陌生的村子里住,怕不怕被人欺负? 沈建珍买好房子回去的时候,张红英刚刚把大棒骨和母鸡买回来。 沈建珍一说自己已经把仓库买下,张红英还有点醒不过神来——两个人把肉清洗好,用水泡上。 检疫的老大爷回来了,看到院子里用大盆泡着大棒骨,问:“你们这是准备炖骨头汤喝?两个小姑娘,吃的倒怪好的。” 张红英不想说,怕被人嫌弃,沈建珍却大大咧咧的说:“是啊,我们来苏州,工作不好找,坐吃山空也不是回事。打算做点吃的去卖卖看。” 比较胖的那个老大爷一听,乐了:“你做一顿我尝尝。 要是手艺好,以后这大棒骨我包了。我拿的价格,比你便宜一半!” “哟……”张红英大喜:“师傅,那我就炖好了喊你尝尝。” 检疫的老大爷,每天早上可能三四点就出发,回来十点多十一点。拿回来做菜刚刚合适…… 而且现在人就爱吃肥肥的五花肉,五花肉连排骨,剁开了红烧。 猪蹄膀是整个卖的。因为一般人不愿意要这大棒骨,所以连带猪蹄膀都不好卖。也就是寒冬腊月晒酱肉,他们喜欢买猪蹄膀。再就是有人逢九,需要吃猪蹄膀。 排骨也不好卖,非得搭着五花肉才能卖出去。 张红英脑子越用越活。 大棒骨昨天一根剁成两截,就卖了两块钱……煮一大锅大棒骨,也能卖个好价钱啊。 沈建珍也很兴奋。 她想的比张红英还多一点。 苏州的鸡这么贵,去青镇收鸡过来卖,也能赚钱。 就算是不能进入市场,自己家每天用两只,一个月也要六十只了。一只老母鸡四五斤,六十只鸡,差价就有三四百…… 如果苏州养鸡不方便,跟头班车司机一包烟,让他帮忙把杀好的鸡带过来,总是没问题的。 张红英手艺好,沈建珍味觉灵敏,两个人联合起来,大显身手,把棒骨炖的香气扑鼻。 炖好了盛在碗里,张红英给曹大爷端了过去。那个主动说要给她们拿货的大爷姓曹。 张红英既然要露一手,就干脆一次性多做一些。张红英又去市场,把剩下的大棒骨都买回来了。 她把这几根棒骨做成了酱棒骨。 酱棒骨做法很简单。先焯水,把有很多浮沫的水倒掉。再把大棒骨捞出来,锅刷干净,再加入清水、葱姜烧开,才能把大棒骨下进去。还加了点红枣增香。 为了提味,张红英甚至又让沈建珍跑了趟菜市场,买了几块猪皮。 水再开以后,再把大棒骨下进去炖,是为了避免被冷水一激,导致肉质太硬炖不烂。 料酒,八角,桂皮,香叶,大棒骨一点腥味都没有,只剩下香了。 等到猪皮里的胶熬出来,汤汁开始咕嘟咕嘟冒大泡的时候,再加入酱油上色,少量盐,把汤汁收干。 等到酱棒骨出锅的时候,那个香啊,就别提了。 第60章 酱棒骨 这道菜,说起来很简单。 但是现在大家刚刚富裕起来,还不是后来吃肉吃到腻的时候。 看沈建珍的馋样,张红英给她盛了一根出来,还给自己留了一根。 这酱棒骨怎么说呢? 张红英对火候的掌握到了无与伦比的程度。 肉、筋都炖到烂熟,但是还没有脱落。它保留了骨头的原始轮廓,肉与骨紧密相连,偶尔能看到肥嘟嘟颤巍巍的筋膜交织其间,让人只想一口咬下去。 深红油亮的酱汁均匀地包裹着每一寸肉质,经由炖煮后散发出诱人的光泽,浓稠的汤汁看着像随时要滴下来,偏偏还在那摇摇欲坠,但就是不滴落。沈建珍差点想伸手去接一把。 味道浓郁,不失鲜香,那是多种香料和长时间慢火细炖的结果,混合着肉香、酱油的咸香以及红枣微微的甜意,令人垂涎欲滴。 外层的肉有着恰到好处的嚼劲,又不失柔软,轻轻一咬便能感受到肉丝在唇齿间滑过的细腻;裹在肉丝上的胶质,吃起来还有点糊嘴,但是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满足。 接近骨头的部分,有一点筋道,增加了丰富的层次感。 断口处的骨髓,已经变成油脂加胶质的混合物,醇厚浓香,吃一口,仿佛渴求多年的身心都得到满足。 不一会,曹老爷子来还盆了:“好吃,好吃!你这骨头,是怎么个卖法?” 张红英想了想:“一根大棒骨砍成两截,一截卖一块二毛钱。” 原来只是熬汤,然后捞出来的骨头。那种骨头,一根一块钱就可以了。今天这种,费了大力气做的,肯定要卖贵一点 。 曹大爷想了想:“我们每个人负责一个市场,加起来一天能有几百斤大棒骨下来。你看你能吃下多少?” 张红英惊讶的张大了嘴:“这么多?” 沈建珍接话:“曹大爷只问你要多少,又没有叫你全要。” 张红英对曹大爷道:“我跟我妹子商量一下,算一下再告诉你。”然后拉着沈建珍回屋了。 “建珍,阿珍,你帮我算算,我一天能吃下多少?” 沈建珍也苦恼:“这个很难说啊。 你来苏州,是想学裁缝的。 裁缝还没学好,就去卖方便面了。 方便面没卖多久,又想卖大棒骨了。 我看你跟那个掰玉米的猴子差不多了。 你要吃下多少,取决于你究竟想做什么呀? 你不能看着这个好,想做。看着那个好,也想做…… 这样下去,最后就是个样样都通,样样稀松。 所以我觉得,你如果就是坚持去学校门口摆摊的话,一天十斤锅里就煮不下了,就够你忙的了。 如果你选择专做酱棒骨,最后开个饭店。那样一天几百斤也吃得下。” 是啊……张红英陷入了苦恼之中。 她到底想干什么呢? 做裁缝,也是延续了前世的习惯。前世丝厂,丝织厂,最后都倒闭了,就剩下服装厂还坚持了几十年。所以她做缝纫女工做了几十年。 这辈子,前面跟王师傅能混出来,前世的缝纫经验帮了大忙。 但是,最近这段时间,她发现自己并不是真的很爱做裁缝。 做这行,更多的是习惯成自然。 卖吃的,一天赚的钱已经超过她一个月赚的钱了…… 还有,张红英手艺可能一般,也不是专业的厨师。但是她有前世的眼光,再加上对各种香料的应用,应该能做下去吧? 餐饮行业做的好,货真价实,名声出去,客人自然就来了。 张红英想了想,好像做餐饮的,生意是非常好的。白镇开发旅游之后,她一个小姐妹在白镇开的饭店,就过年期间七天,赚了十几万。两年功夫,就赚够养老钱,不做了。 农村人并不避谈收入,甚至赚了钱夸耀一下,都是很常见的事情。所以张红英自己只是个普通工人,但是对做生意赚钱,也是有所了解。 张红英想明白了,就道:“那明天先拿个一百斤,我先做好了一锅拿过去卖,你在家里做第二锅,做好了再送过去。 就是要辛苦你了。” 沈建珍笑道:“这叫什么辛苦,在田里头顶太阳晒,脚下水汽蒸,还有蚂蝗蛇虫,那才叫苦。秧苗经常把我的腿划出血痕,有时候还会化脓。 在苏州干干净净就把钱挣了,不流血只流点汗,我高兴还来不及。” 张红英不再说话,她去跟曹老爷子报了一百斤这个数。 老爷子笑眯眯看着张红英:“市场价这个大棒骨五毛钱一斤,我们给你拿货,也不用你跑远路,直接带回来,三毛钱一斤。你看怎么样?” 张红英当然满口答应。她还许诺:“曹师傅,那就辛苦你了。 我也没别的好感谢你的,以后每天做完了酱棒骨,都给你端一根,你帮我尝尝味道。” 曹师傅连连摇手:“这东西,好吃是好吃,吃的太多了,走的也快。血脂血压受不了的。” 张红英笑,农村人还有地方求吃肉而不可得,这边人已经在怕吃的太好高血压了…… 不过想想老大爷是给猪做检疫的,估计也是动物医学方面的专业人才。 今天炖的这一大锅酱棒骨还剩下十几根,张红英一股脑夹到脸盆里,跟沈建珍一起去职业学校。 这一通忙活,大半天就过去了。 两个人到了职校,才把两只老母鸡放到锅里开始炖。今天就不做茶叶蛋了,时间上来不及。 老母鸡汤熬出来,再煮方便面,今天就卖鸡汤面加酱棒骨吧。 等到白天班的学生们出来,也是老远就闻见鸡汤的香味。心知那个卖鸡汤方便面的又来了。今天要么尝尝鲜? 不料到了近前,还有比鸡汤面更诱人的存在! 那么大的骨头,那么大块的肉,油光闪烁。口水疯狂分泌,胃里几乎要伸手去抢了。 “这是什么,怎么卖?” “酱棒骨,一块二一根。” 张红英把锅盖一揭开,都不需要招呼,就有人喊:“一碗鸡汤面,一根酱棒骨。” “我要一根酱棒骨。” “我要鸡汤面,加鸡翅。” “我也要一根酱棒骨。” 第61章 关于读书 摆了几天摊,一切进入正轨以后 。晚上收摊了,沈建珍跟张红英说:“我想回一趟鸭湾村。” 张红英以为她想家了,便道:“明天学校休息,我们也休息一天。你回去多住几天,顺便看看录取通知书是不是要到了。 听说有的人会偷别人录取通知书,然后冒名顶替呢。你要小心了。” 后世张红英看到过好几次考上大学最后被冒名顶替的事,她不想小姐妹也遇到这样的事。 虽然说上辈子沈建珍顺利入学,并没有被人冒名顶替, 但是这辈子变化这样大,还是要防一下万一。 不料沈建珍眼睛亮起来:“录取通知书还可以给别人去上学?” 沈建珍的反应让张红英很意外:“你啥意思?” 沈建珍嘿嘿一笑:“我跟着你做生意有滋有味,不想去读书了。 如果录取通知书还能卖一笔钱,把它换成钱岂不是好了” …… 张红英仿佛被雷劈了一遍又一遍。 张红星被自己影响的不想读书就算了,沈建珍也不想读书了? 张红星是自己亲弟弟,李小芳也不狠管他的学习。所以在没有人知道他读书会有大好前程的时候,张红英没有受到什么刁难。 但是沈建珍如果考上大学还不去读,她觉得沈大林可能会劈了自己。 大学生啊,天之骄子啊,读出来就是干部啊,国家分配工作的! 这要是被自己害的卖掉录取通知书,自己可以先去找找哪里跳河水不那么凉了。等到被沈大林追急了方便跳下去。 张红英已经困的想倒头就睡。可是她得想办法打消沈建珍的念头。 “阿珍,你以前那么认真读书是为什么?”张红英问道。她以为沈建珍会说什么理想,毕竟就算是张红英只读到四年级,作文也是写过“我的理想”的。 不料沈建珍道:“我为什么读书啊,就是想当街上人。 听说读书了考大学,大学毕业就可以坐办公室,天天有肉吃,不用种田,不用糊一身烂泥,被蚂蝗叮,被秧苗划。 现在大家都进厂做工人了,都不用种田了。所以我觉得读大学也没什么用了。 然后跟着你摆摊,也天天有肉吃了。我的理想已经实现了。” 张红英气急:“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那个梦吗?” 沈建珍点点头。又想起黑夜里点头看不见,又说道:“当然记得。 你说了,以后房子会涨到几百万上千万一套,家家户户都有汽车。 但是我想,读书出来还要四年,找个工作,还不一定有摆摊赚的多呢。 就算是现在的工人干部,你看像沈新宝他们家,住的那么紧张。工资肯定也不怎么高。 我去读四年大学,还不如摆四年摊呢。” 张红英气结。但是还不能放弃努力。 她坑张红星可以,那是人家前世欠她的。要是坑了沈建珍,回去没法做人了。 动用她不多的知识,以及前世喝的鸡汤,张红英才想起来说:“是这样的,你要是做小生意,一辈子认识的人,也都是做小生意的。 服务员找厨师,售票员找司机,你读了高中再来摆摊,你打算将来做什么? 要知道,做这种小生意的,大部分都是跟我一样,可能小学都读不完的人。 你跟他们,将来能有那个……”张红英一时想不起来怎么说。 沈建珍接到:“共同语言。” “对对,就是这个语言。 我们青镇上语言不通,两个村之间的工人互相都讲不来。你找对象没有这个语言,一辈子怎么过? 好比你跟我说穿纯棉的棉毛衫衣服像春风,我只觉得风吹的冷,再想不到春风还是暖的。 你要掉书袋,背什么`吹面不寒杨柳风’,我只觉得你骚包的不行了,要出风头,垫舌头! 你到时候希望跟自己过一辈子的人,言语粗俗?一骂人都是哔哔赖赖的,你听得下去? 天一热就赤个膊走来走去,想小便了在路上一扭身,背对着大家就开始解扣子。 你受得了?” 沈建珍被她的描述搞的打了个寒战。 “那还是算了,我确实跟他们已经聊不起来了。” “是的哇,你在学校里,人家肯定都是文明人,说话不会走下三路。 我在厂里……不是,市场里,我可是听的多了。 天天把男女之间那点事说来说去。我估计你一分钟都忍不下去。 毕竟不是我们俩过一辈子,最后还是要找人结婚的。你好好想清爽。 不要看眼目前日脚好过, 就不去想长远的事。” 沈建珍又点了点头,才道:“哎呀,不要说了,早点睡,我明天还要赶一早的车子。 顶好能赶末班车再回来,也可以帮你做点事。” 张红英却还是道:“小商贩,眼睛看到的就眼前的那点事。你读的书多,站的高看的远,我将来还指望你给我指路呢。” 沈建珍没有再说话,耳边响起来均匀的,细微的呼吸声 “如果我能读书……”张红英叹了口气:“如果我会读书,我一定要读完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搞不好还要读个博士后来看看呢! 可是谁叫我只会干活呢?”然后翻个身,也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张红英醒来的时候,沈建珍已经走了。张红英认为,沈建珍这人的脑子里,肯定是有个闹钟的。 现在大棒骨都是几个老爷子检疫完毕后用自行车驮回来,也就是母鸡需要去菜市场买,所以张红英上午也是不着急的。 她照旧买了两只老母鸡,回家熬汤。 茶叶蛋不做了,但是酱烩蛋可以做。 一样烧熟之后,只不过多一道剥壳的程序。最后扔锅里跟酱棒骨一起煮。 鸡蛋里还多了肉香味,更好销了。 沈建珍买下的仓库离职业学校很近,已经派上大用场了。 张红英也没亏待她,给了她十块钱一个月租金。农村的房子不值钱的,租金也上不来。但是有了这个仓库 确实方便很多。 还是那句话 可以给,但是不能给超过市场的价格。要不她怕沈建珍开始贪心。 第62章 贩鸡 两个人摆摊的钱,都是沈建珍收着的,去银行存在张红英名下。这次回家,沈建珍把存折也拿上了。张红英只当她要给家里添置什么大件。 前世沈建珍刚工作那几年,给家里装了电话,买了彩电,着实花了不少钱。 现在两个人一起做生意,起始的本钱,买锅、煤炉和食材香料调料那些钱,合计大概两百块,是张红英出的。但是炖鸡汤,大棒骨,最后调味,卖货,是两个人一起来的。甚至因为张红英要上课,沈建珍还出力多些,所以两个人说好了,利润四六分。沈建珍四,张红英六。还没有盘总账,但是一个月下来,一个人总也能分几千块钱了。 如果家里有什么急事,有什么急需的花费,回去趟又用得着。张红英对家里的记恨,跟沈建珍都不一样,所以她没有拦着沈建珍给家里出力,只要别动用自己的份额就行了。 但沈建珍其实想的并不是怎么回事…… 沈建珍效率很高,从苏州都清镇搭的是头班车,汽车站外很多搭客的摩托车,三块钱一趟。如果要自己走回家,得四十分钟。 沈建珍手上宽裕了,也大方很多,毫不犹豫三块钱打了个摩的。 不料,开摩托车那个看上去又黑又胖的中年男人,看了沈建珍好几眼,试探着问:“你是不是沈建珍啦?” 沈建珍一愣:“我是的呀,你是哪位了?” 摩的司机哼次了一下,说到:“俞志强,你是不是认不出来了?” 沈建珍大吃一惊:“俞志强?我们是四年级同学对不对?” 俞志强绑好沈建珍的行李,叫她上车,大声道:“是的,我四年级留了一级,你升上来跟我同班。后来你升五年级了,我还要留一级,就没有再读了。” 沈建珍说不出话来。 俞志强当年在班上,是个苍白瘦弱的男生,皮肤比女生还白许多。也不知道经历了什么,怎么人胖大了三倍? 步行四十多分钟,开摩托车是转眼即到。 车子一直停到沈建珍家门口,沈大林出来骂:“这几步路走走会累死你啊?还要叫摩托车。” 骂完去掏口袋。沈建珍赶忙从口袋里掏出零钱付了。俞志强着急再去汽车站接活,接了钱就回去。 沈大林不大高兴:“三块钱,快要一天工钱了哦,你现在手脚越来越大。” 沈建珍习惯了,顶回去:“你不要唠唠叨叨,我乘摩托车回来,肯定是有乘摩托车的原因的。时间就是金钱!” 沈大林气不打一处来:“那你把时间变金钱我看看!” 沈建珍嬉笑:“我这次回来,就是要把时间变金钱的。 阿爸,我们家里还有几只鸡?” 沈大林:“十七八只,你要做啥?” 沈建珍:“现在鸡多少钱一斤?” 沈大林想了想:“应该是一块钱左右。” 沈建珍便道:“所以你看,时间变金钱的机会来了。” 沈大林瞪她一眼:“有话好好说,不要怪腔怪调。” 沈建珍解释,她看到苏州的鸡,卖到了三块钱一斤 她打算从清镇弄些鸡过去卖。 沈大林笑:“你以为卖鸡那么容易是吧,有几个人舍得天天吃鸡,你进十只鸡去,都不知道要卖多久。 这个时间是可以变成钱,就是不值得。路费也要好多钱了!” 沈建珍却摇摇头:“爸爸,如果你开挂机船去一趟苏州,来回运费需要多少?” 沈大林道:“我帮酒厂装酒去苏州,一趟是三十块,去一天,回来一天。” “叫摩托车或者拖拉机去呢?” 沈大林不耐烦了:“谁家开拖拉机跑那么远啊?镇上拖拉机运一趟东西是八块钱。但是拖拉机没办法跑远路,速度太慢了。 摩托车跑趟苏州,成本十块钱总要的吧? 你到底想说啥?” 沈建珍才说出自己的想法:“我在苏州认识了一个开店的老板,每天需要四只鸡。” 沈大林好笑:“就四只鸡,也值得你跑一趟? 一只鸡三四斤,四只鸡就差三十块钱, 一个月就差……” 沈大林不说话了。虽然一天看起来数目不多,一个月下来,也有千把块钱。 盘算了一下,他问道:“你认得的这个人,肯长期要你的鸡?” 沈建珍心想,我自己要鸡,肯定能长期的。现在是张红英在做主,如果张红英学好裁缝不想摆摊想回去做衣服,她一个人也要坚持把摊摆起来的。 沈大林皱皱眉头:“如果一天四只鸡,我就辛苦一点,每天给你送一趟。坐车单趟两块多,来回五块多。还能净落至少二十块钱。” 沈建珍笑眯眯:“如果我们在那边租个地方养鸡,你一趟多送点,我们承担一点鸡养死的风险,赚的就多一点。” 沈大林摇头:“司机不肯让我们带那么多鸡上车的。” 沈建珍笑:“阿爸,你在家里负责收鸡,再找辆摩托车,一个星期往苏州送一趟怎么样?” 对农民来说,农产品变现是最难的。 既然沈建珍已经找好销路,收鸡这种事,沈大林一个中年男人自然完全没有问题。 按现在的话来讲,沈大林当年也是学霸——不过那个时候,农民的孩子,基本上都是要下田的,没时间给上学,尤其是他还是孤儿。也就是大跃进时期免费上学,才读了几年书。辍学的时候,老师来家里劝过好几次,叫他继续上学。但是没办法,先得活下去再说其他。 沈建珍一个人坐车,也不多拿,先把家里的鸡绑了四只,装在蛇皮袋里——这是她的体力极限了,恐怕也是司机的忍受极限。 沈大林用自行车把沈建珍送到汽车站,刚刚好,赶上末班车。 眼看着沈建珍上了车,才又骑车回去。 沈建珍已经跟沈大林约好了,如果她那边一切顺利,就打电话到叔叔家,定时间让他把鸡送过去,送几只。 现在村里总共就两三台电话,刚好沈二林家就有一台。 用他们家电话打电话不行,因为电话费很贵,婶婶不乐意。但接个电话还是没问题的。 第63章 养鸡 沈建珍哼哧哼哧拖着鸡来到养猪场时,被拦住了:“你这是活物,不能带进去的。” 沈建珍借了张旭萍的自行车,又驮到自己买下的仓库去。 天色将晚,张红英一个人,也不知道忙成什么样了?沈建珍把鸡罩在麦箩底下,急匆匆赶往职校。 沈建珍没有白担心,张红英的确手忙脚乱,效率还不如两个人都在时候的一半。 “阿英,我来了。”沈建珍赶紧上前帮忙。 “哎呀,你来的及时。”张红英大喜过望。她以为沈建珍怎么样也要明天早班车才能来了。 酱棒骨是第一个卖完的,现在主要是煮方便面,然后收钱。 沈建珍接过收钱算账的任务后,一下子就整齐起来了。加加减减的算术题,张红英是会的,就是算的没那么快,找钱也容易出错。现在也不像几十年后,贴个付款码,就听着语音播报就好了。 等到这一波卖完,张红英上课时间也到了。她匆匆扔下围裙:“接下来就靠你了。”然后跑进去上课去了。 沈建珍才坐下喘息。 身体还是太虚。 这一个月吃的好,沈建珍感觉衣服都紧了。 等到张红英下课,又卖了一波,把剩下的四个酱烩蛋送给了老陈师傅,然后两个人推着东西回去仓库。 走在路上,张红英疲惫的问:“你回去做啥了?” 沈建珍才有心思说:“我不是看苏州的鸡贵吗,要三块钱一斤?咱们青镇的鸡便宜,一斤只要块把钱。 所以我今天试了试,回一趟青镇,再买鸡回来,看看要花多少时间。 今天我从家里拿了四只鸡过来,罩在麦箩底下了,看看能养几天。 要是养的好,以后一个星期从青镇运一次,可以省很多钱呢!” “你是直接从汽车站过来的?那你自行车哪里来的?”张红英又问。 “哦,我先到的养猪场。今天看门的不是老金师傅,是另一个。他说我带的是活物,不能进去。所以我又找张旭萍借了自行车骑过来。” 张红英突然停住了。 沈建珍差点撞到张红英后轮,才问道:“你怎么了?” 张红英兴奋的不得了:“谢谢你,阿珍。” 沈建珍奇怪:“谢什么嘛!省下来的钱里,有一半是我的。我也是为了自己打算。” “不不不,你不知道你做的事有多重要。” 沈建珍这么回去买鸡,让张红英想起来即将发生的一件大事。 鸡原本市场价只有三块钱一斤。 后来就慢慢的涨起来,涨到四五块,六块。 再后来,涨到了十块钱一斤。 那段时间,苏北到苏州的公路上,经常可以看到用摩托车载着鸡穿梭的年轻人。张红英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沈建珍的表哥也加入了贩鸡的行列。 沈建珍这样的穷人家,第一次有骑摩托车的贵客登门,大家都好奇过去围观。这才知道了苏州现在鸡贵。 据沈建珍表哥说,早上三点出发,到苏州六点多。鸡是卖给鸡贩子的,六块五一斤。卖完鸡正好回去休息。现在鸡价格回落了,今天是最后一笔生意,他卖完鸡,过来看看姨妈。 两个人回到仓库,拉着灯,看看麦箩底下的鸡,安安静静的,因为晚上的灯光,发出不安的咕咕声。看上去没什么问题。 张红英把今天用的锅都清洗干净。现在没有洗洁精,洗锅只能靠丝瓜筋和热水。张红英被烫的斯哈斯哈的,沈建珍笨拙的在一边手足无措。 张红英叹口气,这就是个享福的。除了脑子好使,别的真的什么都指望不上。 收拾完回宿舍的路上,张红英才说起:“你还记得我提起过的那个梦吧?” 沈建珍点头:“你都说几回了,我肯定记得。” “你今天回去买鸡,又说到养猪场,我就想起来有一件关于鸡的事。”张红英慢吞吞说道:“马上,猪要发生猪瘟,鸡的价格飞涨,涨到了十块钱一斤。” 沈建珍大惊:“哈?” “是的,我没记错。从三块钱一斤,涨到了十块钱一斤。”张红英很肯定。 沈建珍:“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多进些鸡来屯着?要不鸡汤面都没办法卖了。” 张红英笑:“你以为方便面还能卖多久啊,现在是暑假期间,大家都看不上这点小生意,才没人跟我们抢。等到正式开学,你信不信会一下子出来好多卖方便面的。 这个生意很好学的。” 沈建珍嘀咕:“我还想书都不读了来做这个生意呢。” 张红英看看自己手实在是油腻,忍住了想拍她一记的冲动:“你趁早收起这个念头。我昨天晚上都话都白说了。” 沈建珍已经后退一步:“不要动手动脚。” 张红英便问:“苏州缺鸡的状态,持续了两个月。 你与其想着不读大学来卖方便面,不如想想看怎么弄些鸡来卖。 你想想苏州两个月要吃掉多少鸡!” 沈建珍:……这个超出我的想象范围了。 张红英就开始说起:“你有个表哥,叫安然对吧?” 沈建珍疑惑的说:“是的吧,你怎么知道?” “我梦里听说的呀!你表哥来,你妈妈高兴的不知如何是好,一直不停的跟他说话。 还是你爸叫她嘴巴停一停,让安然喝口水。大家都听的笑起来,所以我才记得。” 村里没什么新鲜事,谁家来个客人,也有好多人过来看热闹,沈建珍理解的点点头。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们去养鸡?可是鸡也经常瘟的啊!有一年我妈养的四只鸡一天就瘟掉了,我们第一次吃鸡肉吃到撑,吃到不想吃。” 张红英想了想:“后面大家养鸡,大队里经常有上来的人,他们每年一次,会来给鸡鸭打针。 你说我们养鸡,也请兽医去给打一下鸡针怎么样?” “打了针就不瘟了?” “应该是吧,反正每年我都要捉鸡鸭去大队里打针的。狗也要每年打针。 好像那些年就再也没听说过谁家瘟鸡了。”张红英认真回忆道。 第64章 计划 张红英认真回忆,记得这场猪瘟,应该是老早爆发的。但是等到猪肉紧缺,鸡价格上涨,已经到了五六月份了。贩鸡热潮结束,大概是八月底。 今年已经到八月份了,鸡价格还没有上涨,那既然不是今年发生,就一定是明年或者后年了。 沈建珍雄心勃勃:“那我们回去养鸡去!养个几千只上万只。 到时候,把苏州人民要吃的鸡包了!” 张红英嘲笑:“你晓得苏州有多少人,吃多少鸡不?还把他们吃的鸡包了?” 沈建珍摇摇头。 张红英:“如果我们去开店,一天用十只鸡肯定是要的。一年,就,三千六百多只。苏州就我们一爿店吗?苏州老百姓自己不会买鸡吃吗?周末了,来客人了,总要买一只的吧?” 沈建珍笑:“我管她有多少人要吃鸡呢?要吃的人越多越好,货越紧缺,卖的价格越高。 我也就是随便吹吹牛,你怎么还当真?” 张红英道:“反正他们大老远,用摩托车几百里路运过来都有得赚,我们就养在本地,不可能赚不到钱。” 沈建珍叹了口气:“可是鸡养在哪里呢? 家里就手片大的个地方,一万只鸡,杀掉了堆起来,家里都放不下。” 张红英想了想,决定再透露点东西:“计划粮马上要取消了,镇上决定搞田改桑,到时候就没有那么多水田,全变成地了。可以把鸡放到自己家责任田里去。” 沈建珍点点头:“如果真有这么回事,我们可以把田跟其他人调换一下,集中到一片。养鸡也方便管理。” 鸭湾村的地形,是很典型的田包围着地。旱地把水田分割成一片片的。 水田有的灌溉方便,有的不太方便。为了避免起纷争,一片田按人头均匀分给的村里人。 一片水田大的大概四五十亩,为了方便耕种,划成整整齐齐的田块,中间有田埂分割。这些田量了面积,均算到人每个人头上,一个人可以分到三四分田。沈建珍家四口人,最大一块田是一亩二分的。 全家责任田五亩多,分布在七片远近不同的田里 。这些田,远的要走半个多小时才能到。近的就在家门口。 沈建珍对自己家田在哪里,自己家门口的那片田都分给了谁,是知道的。但是要怎么置换,才能把门前的那片田变成自己家的,就不知道了。他们家门前的田,刚好五亩出头。 “我回去问下我阿爸。”沈建珍打定主意。 “你阿爸会听你的?”张红英表示不信。反正张小树是认为自己最牛,别人没一个及得上他的。 李小芳是“一个娘们家懂什么?”张红英是“女儿家懂什么?”张红星是“小棺材,你晓得点啥?等你大起来再讲。” 所以张红英只有乖乖听话的份。 沈建珍却疑惑:“难道不是谁讲的有道理听谁的吗? 我小时候经常闯祸,但是只要我能讲出道理来,我爸不太打人的。只有我完完全全没有道理的时候他才会打我。 平时我说点什么事,只要说的通,他就不会反对。” 张红英表示难以置信。农田啊,一家子一年的生计啊,还能听一个小孩的? 不过回去问问总是没错的。 张红英的课上完了,暑假那些临时参加培训的学生四下散去。而正经的学生开学还有半个月。这半个月就没有生意可做,张红英暂时空了下来。 两个人要考虑下接下来做什么。正在琢磨下一步做什么的时候,事情有了转机。 沈建珍陪张红英去自行车库取存放的东西,看到职校的围墙拆了,但是又有工人在修房子。 对面的师范也在拆围墙,盖房子。 张红英看了一眼,没放在心上。 沈建珍却去问老陈师傅:“陈师傅啊,那边围墙拆了要做什么啊?在造什么房子?” 老陈抽过沈建珍一条烟,自然对她态度很好:“拆了要盖一排门面房。” 沈建珍手指头捅了捅张红英,张红英一机灵,赶紧点头。 沈建珍便问道:“陈师傅,麻烦你再打听一下,这个房子卖不卖的?” 陈师傅笑:“不用打听我也知道。这个门面房卖八千一间。过几天就要贴告示了。” 张红英一听,疯狂心动。 沈建珍却有点犹豫,离学校不过几百米的仓库,只卖了六百块。这个门面房,面积还不到仓库的一半,要卖八千? 这次轮到张红英用手指头戳沈建珍了。 沈建珍抓住张红英手指头,对陈师傅道:“师傅,有没有便宜点的价格,比如说你老人家帮忙出面弄个员工价什么的?” 老陈师傅摇摇头:“老员工的确是可以打八折的。但是大家都要参与集资建房,哪里有闲钱来这半乡下买门面房。 就算是买了下来,再转让给你,差价也是要交给学校的。” 沈建珍只好道:“那我回去跟我阿爸商量一下看看。 卖方便面,要卖多少碗才能卖出来一间店铺哦!” 然后谢过陈师傅,拉着张红英走了。 一路上,张红英都不解的看着沈建珍。 沈建珍悄声道:“几百块钱的房子,买了也就买了。谁家没有几百块。 但是八千的铺面说买就买,没有贼骨头夜晚摸进门来,我跟你姓叫你爷! 偷东西也就算了,万一做点其他的事,杀人什么的,多倒霉。” 张红英长期生活在鸭湾村,并不靠大路,几十年没有遇见过小偷。沈建珍连晾在宿舍里面的衣服都叫人偷过,两个人的警觉性是完全不一样的。 不过既然知道自己不够聪明,那听聪明人的话,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沈建珍又跟她说了几件自己知道的事。 比如说有一户人家,房子多,前后盖了四进。前面是三层楼,后面是两层楼。平时人都在前面一楼活动,睡觉在后面二楼。 不料有一天上三楼,发现有个贼骨头在他们家三楼住了好长时间了! 他们能悄没声息的来去,你普通人怎么防得住? 张红英被说的毛骨悚然,歇了去买店铺的心。 第65章 还乡 趁着半个月的空档,两个人都打算回去一趟。 张红英跟沈建珍商量好了,就说是在苏州帮王师傅干活顺便学裁缝的。 沈建珍问:“你告诉沈新宝你是窑下村的,是不是怕他信里说漏嘴?” 张红英笑笑:“是啊,我阿爸虽然跟沈新宝不熟,但是难免会有人提起。 万一说漏嘴,家里知道我在做什么,就尴尬了。” 如果不是李小芳逼太紧,她还是不想跟父母撕破脸。 一个女人,如果跟娘家关系不好,是会被婆家看不起的。毕竟李小芳明面上,真的是做的不错的,如果自己非要跟他们撕破脸,大家都会指责自己。前世不是到他们下葬,自己都不知道被踩进了这么深一个坑里。 能够维持一个表面的和平,还是维持着吧。 果然沈建珍说了:“你妈妈我看对你不错的呀,你没想过要在他们面前争口气? 我就特别想挣好多好多钱,给我妈看看。 你看不上我,你重男轻女,现在看看怎么样?我比弟弟聪明,比弟弟能干,比弟弟能挣钱,你们应该更喜欢我才对。 你老说将来老了反正要靠建兴的,不靠我这个迟早要嫁出去的女儿,你现在看看你在靠谁?” 张红英静静的看着她,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悲悯。 果然沈建珍又哭了,眼泪一串串的往下掉。 “凭什么啊?男的女的不都是她生的吗? 做男人做女人,是我自己选的吗? 都是十月怀胎,你生女儿,难道分外省力一点,偷工减料一点,所以女儿就怎么都看不顺眼?” 张红英把沈建珍搂在怀里拍了拍。 “你做什么啊?你又不是我妈,还抱我!”沈建珍扭着躲开了,擦干眼泪,又不好意思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在外面,吃多少苦,受多少累,被批评被骂,我都不哭的。 就是一提起我妈,我就眼泪怎么都止不住。 我明明不想哭的。” 张红英抬头看看天,谁又不是呢? 不过你妈妈是明明白白对你不好,你怨她恨她又爱她。最后也切割清楚了。 我妈是明明白白对我不错,只不过用一辈子给我挖了个坑。要到她死了,享受了我一辈子掏心掏肺的照顾孝顺,才告诉我,她不爱我,我只是一个好用的,自带工资的长工。我的一切,都是张红星的。 我连问她一句为什么的资格都没有。 人一样会老会死,你将来死的时候,心里是平静的。一辈子的爱恨都了结了。吴小红甚至哭着对你认过错。 我呢?那种憋屈,要把我心肺都搅碎了,却问不到她一句话。 回家之前,两个人已经算过账了。 摆摊摆了五十天,平均一天赚三百五,算下来,赚了一万七千五。 张红英拿六成,净赚一万零五百。沈建珍拿四成,净赚七千。 所以张红英当时说买商铺就那么爽快。 一个暑假就能赚到的东西,有什么不爽快的? 两个人一前一后回到家,路上的人看到了,都说:“哟,去做了快两个月城里人,怎么反而变的又黑又瘦?你们去苏州是种田去了?” 还有人语重心长劝沈建珍:“建珍啊,你妈妈身体不好,你阿爸一个人养两个小人,还要给你妈看病,苦煞! 你高中都毕业了,再过两年要出门了,要懂点事,帮你爸减轻点负担!” 沈建珍白眼翻上天:“我阿爸都没说什么,要你管!” 来人气个倒仰:“好好好,算我多管闲事。” 沈建珍接着怼:“多管闲事多吃屁!” 张红英看到沈建珍怼人,笑的不行。那人看张红英笑,露出失望的表情来:“红英,你一向是个好的,这个时候不管管你小姐妹,还要笑?” 张红英就道:“对勿起啊,建珍说多管闲事多吃屁,我不管她闲事。 要不她叫我也去吃屁了。” 沈建珍笑的前仰后合。 九奶奶看见了劝:“建珍啊,不好这样的。别人看见了要说你没教养。老人说什么,你就嗯嗯嗯过去就完了。 听不听是你的事,顶嘴对你不好。” 沈建珍眼睛一瞪,看见是九奶奶,低下头道:“嗯,九奶奶,我晓得了。 我们刚刚苏州回来,带了点豆腐干,你尝尝。” 说完,拿了两盒苏州买的酱汁豆腐干递给九奶奶。 张红英笑的腮帮子都酸了。沈建珍果然是恩怨分明,变脸比翻书快。 九奶奶辈分大,年纪实际上不大,也就是刚刚六十出头,不肯要沈建珍的东西。 沈建珍便道:“九奶奶,你给我的衣服,给我们的西瓜,我都记得的呢,给你带两盒豆腐干你都不要,就是伤我的心了。” 九奶奶就笑哈哈的收下了。 同样张嘴说沈建珍两句,得到的结果完全不同,前头那人气的满脸通红,一跺脚走了。 沈建珍哼了一句:“给我好处,把我骂成孙子,我也能忍。 从来没有帮过我半点,连糖都没给过一颗,凭什么在我跟前吆五喝六的?” 张红英笑出声来:“你这样挺好的。真的。” 恩怨分明,做人做事都痛快。 高兴了告诉你,我是为什么高兴。不高兴也告诉你,你让我不爽了,我现在要报复你! 报恩报的明明白白,报仇也报的明明白白。 沈建珍肯定是电视里那种会死于话多的反派,先骂个明白再报仇,心里爽快翻倍。 不声不响报仇,对方当个糊涂鬼,没有后悔莫及那一层,就总是差了点味道。 就像吃螃蟹没有醋,吃白斩鸡没有酱油一样,不够痛快。 两家就隔一条河,张红英先到家,沈建珍依依不舍的过了桥回家。 张红英赶她:“先回家转转,天气这么热,你爸妈肯定都在家呢。下午凉快了再来找我玩。” 沈建珍高高兴兴回家去了,老远就开始喊:“阿爸,姆妈,我回转了!” 看,到底是个小孩子,虽然嘴上说记恨她妈,还嘴硬的说不会原谅,但是回家的脚步,可一点都不慢。 张红英摇摇头,进了门。 第66章 到家了 张红英回到家,张小树和李小芳都在楼下铺了席子睡觉。电风扇呼啊呼啊的转着。 桌子上晾着几碗薄粥汤,等睡醒了,渴了,当水喝的。 楼上太阳晒的太闷热,完全没办法待。倒是地上很阴凉。铺张席子睡觉很舒服。就是苍蝇多一点。睡梦中都时不时要挥手驱赶苍蝇。蚊子这会还没出来,等到黄昏天色擦黑,就要赶紧上楼放蚊帐,要不晚上蚊虫太多 。 张红英又渴又饿,捧起粥碗咕嘟咕嘟喝了起来。 张红英喝粥的声音惊醒了李小芳。 李小芳揉揉眼睛:“哦哟,我乖囡回来了。” 她一骨碌坐起来。张红英看见她灵活的动作,叹了口气。还是年轻啊,再过几年,天天辛苦劳作的后遗症出来,背也驼了,腿也瘸了。 “刚刚苏州回来热坏了吧?有没有叫辆摩托车送回来? 天气这样热,走回来热煞呀!午饭有没有吃? 姆妈去给你煎过荷包蛋过粥好勿啦?” 李小芳殷勤的嘘寒问暖。 张红英热的满脸通红,点点头:“姆妈,你给我煎两个荷包蛋,滴点酱油。 酱黄瓜或者什锦菜有没有?” “腐乳是有的,什锦菜酱黄瓜最近没有卖来,没买。” 李小芳真爬起来煎荷包蛋去了。 张红英叹息,这样的母爱,怎么不让人迷惑? 乡下的柴火灶火力旺。没两分钟,李小芳一手拿毛巾擦汗,一手端着荷包蛋跟腐乳过来了。 “粥是早上的,现在喝刚好。” 张红英也不客气,稀里哗啦喝了起来。 荷包蛋煎的边缘香脆,蛋黄微微溏心。李小芳得意道:“你妈这两只荷包蛋煎的挺括吧? 我晓得你喜欢吃溏心的,红星喜欢吃全熟的。每次给你们俩煎荷包蛋,我都要分开煎,就怕弄错。 我啊,不管是女儿还是儿子,一样值钿。” 张红英吃完饭,认真道:“姆妈,我的晓得的。家里谁喜欢吃什么,你都记得。 我将来跟红星一样,给你养老。 你吃什么我要都记得的。” 张小树也被母女俩吵醒了,咕嘟嘟喝下一碗粥汤,扛起锄头:“我去田里转转。” 李小芳一边拿蒲扇给张红英赶苍蝇,一边问她在苏州的收获。 张红英看到满屋子飞的苍蝇,却有点怀念后世的纱门纱窗。那个纱门纱窗一装,蚊子基本上都进不来了。 可惜那是张宇昊在淘宝上买的,现在都不知道哪里有这种东西。还没人发明出来都有可能 张红英想,如果她有的爿厂,哪怕生产纱窗去卖,也能赚一笔钱。 还有,现在一家只有一把大吊扇,一百四十多块钱。后来村子里有个人弄来了小吊扇,装在蚊帐里那种,十七块钱一把,几乎每个人都在自己床上装了一把。 能把这种小吊扇做出来也发财的。一家四五口人,卖便宜点,也要六七十块钱了。光是鸭湾村就能卖多少钱!更何况还有全国! 但是她什么都不会,也不认识人,也不知道怎么去叫他们生产这个吊扇。 不知道沈建珍有没有这个本事。 她回家是不是跟她爸妈献宝去了?如果一下子拿出来七千块钱给沈大林,他一定又会高兴的笑出泪花,沈建珍一定又会激动的觉得自己可以扛起全家的重任。 …… “你心思跑哪里去了?不是自己在外面找对象了吧?”李小芳看张红英走神,很不满:“我告诉你,你自由恋爱是不行的。你嫁远了,将来受了委屈都没人给你做主。 你看着好了,自由的有什么好下场!” 张红英连忙回神哄李小芳:“姆妈,我就是有点累了,热的有点晕。 你放心,我找对象,一定给你看过!” 至于张红英惦记的沈建珍,她现在在干什么呢? 实际上,沈建珍没有张红英想象的聪明,但也没有张红英担心的那样笨。 沈建珍在回来之前,用沈大林的名字开了张存折,往里面存了一千块钱。 沈建珍一回到家,高高兴兴把存折递给沈大林:“阿爸你看,我去打工,一个多月赚了这么多钱。” 沈大林果然很高兴,拿过存折看了又看:“你自己拿着吧,等开学了读书用。” 异地存取,要到九十年代末才能出现。现在沈大林拿着存折也没有用。他总不可能为了这一千块钱去一趟苏州。反正沈建珍读大学也要钱的。一千块钱,连学费住宿费加生活费,都够了。 果然吴小红不满意了:“你拿存折有什么用呢?拿钱回来嘛,我们倒高兴一下。” 沈建珍顶嘴:“路上那么长时间,车子上人挤来挤去,一不小心叫贼骨头偷了去你又要怪我。” 吴小红还要说什么,沈大林已经开口了:“你不晓得就不要瞎讲。阿珍从初中就寒暑假自己挣钱了,比你懂的多。 你瞎讲八讲,有什么意思? 她讲的没道理吗? 读书也要钞票,今朝她把钱拿回来,等九月份开学了还要拿走。存进去取出来,图点啥?图被贼骨头盯牢? 自己管自己读书,已经很省心了。 再说了,她书都没读完,就一点也不藏私,挣了钱就拿回来,你怕她将来有出息了会少你花的?” 吴小红平时最喜欢骂人,一不高兴就十八代祖宗都要骂到。但是沈大林真的生气了,她反而老实下来。 没一会,就开始擦眼泪:“我想想自己真是苦啊……” 沈建珍被搞的头大,袋里摸摸:“喏,姆妈,你也别哭苦了。 我从苏州给你买的豆腐干,桂圆干,红枣……你慢慢较吃。 你苦啥呀?男人家对你好,儿女对你孝顺,还要哭啥苦?” 吴小红继续擦眼泪。沈建珍又摸出来二十块钱:“喏,还有什么想吃的,卖来的包子了,苹果了,听见人家叫卖,你就去买。 现在来卖东西的多,这二十块钱,你想吃什么就买什么。 别人围过来看见了,就说是你女儿给的,几能有面子? 以后谁还敢嘲笑你,家里穷的只剩下两个读书人了?” 吴小红破涕为笑。 第67章 养鸡规划 张红英与沈建珍,几乎是同时跟家里提出让多养点鸡的。 张红英问:“姆妈,苏州鸡卖来贵来野,你看我们要不要多养一些鸡,卖到苏州去? 我在苏州也认得两个熟人了,销路不用担心,顶多是批发给菜市场。肯定有赚头的。” 李小芳连连摇头:“那东西,邋遢来要死,走进走出随地屙屎,人都走不进。我不要养,太臭了。 养两只下几个蛋吃蛮好了。” 张红英道:“沈建珍说她姆妈要养鸡的。” 李小芳特别看不起吴小红:“她是江北人嘛,吃生菜,吃辣椒,搭我们不一样的。” 张红英:“江北人赚的钱,跟我们可是一样的。” 李小芳还是不愿意:“这个钞票我赚不来的。 那个江北人,就喜欢这些东西。养鸡,养鸭,养猫,养狗,家里也不收拾,沈大林要是不在家,她那个家里,哪里进得去人? 连沈建珍都邋里邋遢的,不招人喜欢。” 张红英没想到还能说到沈建珍头上:“沈建珍现在改好了,我看到她也开始经常洗澡洗头的。” “是是是,你们小姐妹,不好讲她坏话的。 咯只*,看上去,呆头呆脑的,没想到读书倒还真厉害,被伊考上大学了。” “是吗?录取通知书来了?考上了哪里的大学?” “啥人晓得,我是不晓得。人家话把我听,我也记勿牢。”李小芳提到沈建珍,就开始不高兴了。恨铁不成钢的盯着张红英:“你说你们俩,生下来就一起带,光着屁股就一起玩。你割草,洗衣服做饭,连种田都样样好,怎么读书就是不行? 这下好了,吴小红又要出阵子风头了。” 说到读书,张红英也没办法。她天生不开窍,总不能头顶打个窟窿把知识灌进去? 张红英的养鸡计划,开个头就被扑灭了。 反正她也不是真心想带着全家发家致富,好让张红星再过少爷生活,也就算了。之所以要提一提,还怕等到沈建珍家靠养鸡赚到钱了,李小芳又眼红。她一眼红,就要骂自己。 沈建珍是吃过夜饭乘凉的时候,跟她爸提的:“阿爸,我上次拎过去四只鸡,卖了三块钱一斤。这笔生意做得。” 沈大林脑子很活络的,他前几年跟人合伙买了条挂机船跑运输,一年总有一大半时间不在家。 但是不管他怎么赚钱,总是有还不清的债。 除了吴小红生病住院,又盖了房子,口袋里还是空空落落。沈大林自己也身体不好,住了两回院。 最近日子越发不好过,拖拉机,卡车,渐渐取代了挂机船的水路运输。毕竟挂机船开的太慢了。沈大林已经有个把月没有接到运输生意。 但是长年累月在挂机船的噪声里,沈大林的听力毁损的厉害。 沈建珍说了第一遍他没有听见,又说了第二遍,沈大林才问:“你话了啥?” 沈建珍大声道:“我话,到苏州卖鸡,能赚钱的!” 吴小红也说:“阿珍讲,鸡在苏州卖三块钱一斤。” 对吴小红的话,沈大林又听的清了。沈建珍也是服气。 她没敢讲张红英做梦的事。稀奇古怪,容易被人当鬼上身。 沈建珍就把自己带去两只鸡,卖给饭店老板的事说了。当然这个老板是张红英,就不必如实交代了。 在沈建珍的设想里,哪怕张红英讲的未来鸡价钱翻几倍的事是假的,单纯养鸡卖,也有钱赚。 沈大林听得沈建珍把销路都已经定好了,那还有什么担心的呢? 现在问题就是,养那么多鸡,就不能在自己家里养了。 要不人就没办法待了。 沈建珍这才问:“阿爸,我们家跟前的这块田,有几亩?” “你想做啥?”沈大林估了估:“五亩出头。” 沈建珍才开始提出\/:“阿爸,你看我们把田全部调到门口来行不行?” 沈大林想了想:“一块是你叔叔家的,好调。还有几块菊生家的,新华家的,阿六家的……你问这个做啥?” 沈建珍道:“我们不是要田改桑吗?到时候水田都变成旱地,这些田就差不多了吧? 我们把田都调到一起,养鸡也有地方放。 要不放出去吃了人家庄稼,不得被骂死? 骂一顿是小事,再吃上农药就损失大了。” 沈大林没说话。吧嗒吧嗒抽了一支烟,才站起来道:“时间还早,我出去串串门。” 现在大家都在外面乘凉,大人小孩走来走去,闲聊一阵子,打闹一阵子。等到夜深了,天气凉下来,才能睡得着。 吴小红在身后喊:“早点回转!” 沈大林嗯了声,走了。 沈建兴开学要初三了,白天在外面游水,快吃晚饭了才回来。 等到沈大林走了,要跟沈建珍玩扑克。 沈建珍说没有彩头不好玩,沈建兴便掏出来自己剩下的饭钱。 两个人玩跑得快,又叫“关牌”,先跑光的是赢家,输的人剩下几张牌,也就是被关住几张。输家按一分钱一张给赢家钱。 沈建兴拿出来八块多钱,居然没多久全部输光,一次都没赢过。 沈建珍好心好意:“那么我把钱再借回给你?” 沈建兴高高兴兴拿回他的八块多钱,再次输的精光。 沈建珍:“我再借给你?” “不要了!”沈建兴气急败坏。 “那钱还给你。”沈建珍把桌面上的钱推回去。 “我再跟你玩牌我是狗!”沈建兴气哼哼的丢下一句狠话。 沈建珍坏笑:“那我先摸摸狗头。”说完摸了沈建兴脑袋一把。 沈建兴气急败坏:“姆妈,你看姐姐!” 吴小红:“这么大了还闹什么?” 十点多的时候,沈大林才回来。那个时候沈建珍已经睡熟。 第二天早上,沈大林说:“田换好了。” 沈建珍很高兴:“那我的钱先拿去捉小鸡?” 沈大林看看吴小红:“养鸡的事要问你妈。 养桂花鸡好,还是春天再养?” 吴小红回到:“桂花鸡是养了过年吃的。 要是想卖鸡,就先捉个一百只试试看。 鸡太多了容易生病。 我养鸡最多养过三十只,再多没试过。” 第68章 读大学 沈建珍的录取通知书已经到了好几天了。 沈建珍自己不着急,沈大林也联系不上她。等她回来,才终于揭晓了录取结果。 当张红英知道,沈建珍最后还是录取了南京的大学时,有点呆。 前世不是讲沈建珍本来想去苏州的大学,怕录取不上,才填的南京的大学?这次成绩应该更好,可以直接填苏州的大学呀,为什么又去了南京? 而且,如果她去了南京,自己怎么办? 这个沈建珍,真的是,明明说好了要考苏州的大学陪自己的呀? 张红英不高兴了很长时间。沈建珍再三跟她解释,说是南京好大学多,很多名牌大学。苏州只有一所苏州大学,原来叫江苏师范学院,刚刚改名十来年,各方面不如南京的大学好。 张红英不懂这些,只是嘀咕:“不都是大学吗?” 沈建珍笑:“要么你跟我去南京? 南京是六朝古都,也是个好地方。” 去南京就比去苏州更麻烦了。头班车到苏州,再去火车站买票。路上要晃晃悠悠六个钟头才能到南京。 到南京时,天已经乌黑。前世沈建珍曾经跟张红英绘声绘色讲自己去南京的经历。 苏州火车站门前是怎么样的。老大的彩色图片,都是人遇到各种惨烈事故的照片。主要是为了宣传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危害。沈建珍每次路过都要扭过头去不敢看。 火车站广场边上,是面店,还有水果摊。 水果摊的老板坏的很。你如果给她一百块钱让她找,她找钱给你,会故意放一堆毛票进去,摸上去厚厚一叠。 你拿到找零,一定会数一遍。但是等你数过了确认无误放口袋里,她就叫你拿出来,她再数一遍。 然后,数的过程中,就偷偷拿走几张十元的,赌你不会再数一遍,她好偷走这几十元。 沈建珍就遇到过一次,但是她脾气倔,发现钱不对,明明都走了十站路了,又回去找她要钱。 老板一声不吭就把钱还给沈建珍了。 沈建珍庆幸:“好在我是准备回家的时候被骗。 如果是去南京的时候被骗,只能第二天回来找她了。那个时候她肯定不认。” 沈建珍还讲过,在南京怎么被卖水果的小贩拿刀指着,怎么被卖煎饼的小贩拿刀指着,又怎么因为跟人吵架,被人暗示赶紧跑,后来发现了有人尾随,她怎么钻进商场甩掉尾随的人…… 总之沈建珍讲的时候是当故事讲,但是张红英听的提心吊胆,完全没有沈建珍的轻松。 光是全国有名的凶杀案,那个时间段都发生过几次。连张红英这种闭目塞听的人也有所耳闻。 原来是沈建珍表示要不读书了,去跟张红英做生意。现在,张红英倒是真的有点想让沈建珍不要去南京读大学的想法。 但是,这毕竟是人家奋斗了多年的目标。张红英只能叹气。 前世沈建珍去读大学,家里面几乎没钱支持。第一学期是靠的各路亲戚给的贺礼。沈家在本地只有沈二林一门血亲,沈二林背着老婆出了一千块,沈建珍挨了一个月白眼还不知所以。 第二学期开始,沈建珍就主要靠去做兼职了,给学生当家教,一次课二十五块钱。去食堂洗菜,免费吃饭。去小饭店洗碗,一个月二百块……还有奖学金,说是一学年五百块。 沈建珍讲的时候还笑,说是学校里经常有公司来捐款,捐衣服,鞋子,还有方便面,只不过每次贫困生领捐赠物品,都要上台,感觉不太好过。 她每个学期结束,还能带回去一千块钱给她爸。 张红英越想越担心,也越心疼。 在沈建珍看来,就是张红英还在不高兴,又寻话哄了她几句。 最后,张红英说:“算了,你都大学生了,跟我一个小学生,迟早要分开的。 当年你升级,我留级,就分开过了,也不是第一次。” 沈建珍没办法,只好问:“那怎么办呢?叫你跟我一起去你又不乐意。” “南京有一个金桥市场,各种东西批发,也很有名的,我听很多人说起过。”张红英抽了抽鼻子。 ——这个很多人专指沈建珍,但是沈建珍自己不知道。沈建珍提起金桥市场,因为她说商店里的飘柔很贵,但是金桥市场的很便宜,就是稀很多。这个傻子不知道稀的是假的,所以才便宜。 “所以你打算去金桥市场做生意?”沈建珍一下子高兴了起来。 沈建珍是初生牛犊,也不知道去南京有什么好怕的。张红英也不能知道。反正前世沈建珍一切都顺顺利利,看上去福星高照,一路顺风顺水。 但是,就是沈建珍去了南京,自己结了婚,以后两个人几乎没什么时间说话了。 “我要也去了南京,你爷娘养的鸡怎么办?”张红英问道:“还有你买的那个马桥村四队的仓库怎么办? 小心长时间不去,塌掉了。又或者长时间不去,被别人占了去。” 沈建珍道:“那个不行再卖掉嘛?你说要在那买房子,最后也一直没有买。如果你还是去职业学校卖方便面,我那个仓库你用着就是了。” 张红英犹豫半天,才问道:“你阿爸想不想做生意的?” 沈建珍想了想道:“如果有门路,应该是想的吧?只不过一个人跑陌生地方去,那是需要勇气的。 我一个表哥去了杭州做生意,我爸还提过想让他带一下呢。不过我表哥做的服装生意,我爸实在没这个眼光,才没有去。” 张红英咬咬牙:“不如让你阿爸跟我一起去那个职业学校开店?我们弄两个门面,一个卖酱棒骨,卖方便面,让你阿爸去弄。一个卖卖衣服,再接点改大小之类的活,这个就我来做。” “可是钱……”沈建珍发愁。她加起来有七千多了,还要留出读书钱,可买不起铺面。 张红英豪气道:“我帮你先垫上。你相信我,以后读书的人越来越多,中专技校也会慢慢的升大专,甚至最后升本科。现在只有一两千,两三千人的学校,会有上万学生,上千教职工。那个铺面,你现在八千买下来,将来租金一个月都不止八千!” 第69章 买商铺1 张红英跟沈建珍商量好,要让沈大林去苏州出面买铺面。 两个小姑娘买铺面容易被盯上,一个壮年男人就没什么问题了。 但是,怎么自圆其说是个问题。 张红英不想让李小芳和张小树知道自己挣下了这么多家私,生怕他们知道了会毫不留情的抢走。 沈建珍现在还没有经历过吴小红的贪婪,还把一个家当整体。 沈建珍手上七千多块钱,倒不是不想贡献出来,但是怕贡献出来以后,进入吴小红手里,那就挖不出来了。万一又发现什么机会,手上却一分钱都没有,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它错过。 张红英透露出想让沈大林去苏州出面买商铺做生意的主意后,让沈建珍帮忙想办法,看怎么能把这事糊弄过去。 商铺盖的很快,等到开学,恐怕已经盖完对外售卖了。 学校在郊区,现在也没什么在学校周边做生意的。但是,既然有人开始摆摊,就有人有眼光去买店铺。 沈建珍想了想:“要么你这样说,就说你自由了个对象。这个对象家里很有钱,愿意出一万六千八的彩礼给你。。 但是因为家里还有张红星,李小芳和张小树一直偏心的。平常人家彩礼少,女方一般都不吃彩礼。但是这个对象彩礼给这样多,只怕他们想吃掉。 就算是不想吃,拿去挪用一下给张红星当彩礼,也是很常见的。 你不想这笔钱便宜了张红星,就想买两个商铺傍身。 但是未婚的姑娘没有财产权,你让我阿爸帮忙持有。等到你结婚了,户口独立出来了,再把商铺过回去。” 这倒是个好主意。 学校的商铺,产权是不能独立出来的。他们说是买商铺,实际上只有一个长期使用权。没有产权证,也不能过户。那都是学校的一部分。 沈建珍买的仓库也是没有什么证书的,只是登记一下,代表村里认可这个房子是你的。 只不过等到后来,手续越来越完备,才会开始落实各种证书。 如果不遇到拆迁,证书有没有也不要紧,没人会来动你。 两个人商量好,从家里抓了十二只鸡去苏州。 上次沈建珍已经试过了,鸡坐一段时间车,到了苏州再养起来,并不会死。 所以一次多带几只鸡过去,问题不大。那个差价,足以把几个人来去车票赚回来。 三个人,一人提四只鸡上车。 检票员先开始有点不满意,但是这三个人都是去苏州的——也就忍了。如果是半途下车,那是肯定要说几句的。 上车的时候,司机开始骂人:“这么多鸡上车,臭烘烘的,人都没法待了。” 张红英就有点怕,沈建珍才不管司机说什么,提着鸡直往里冲。 沈大林一看,招呼:“哟,海生师傅,你开头班车了?” 司机回头看了一眼,也招呼:“大林啊,你到苏州去?” 沈大林递过去一支烟:“来来来,香烟吃一支。 小人去读书,我送送伊。” 沈大林为了不挡路,找个位置坐下,跟司机师傅攀谈起来,示意沈建珍把鸡提后面去。 沈建珍自顾自高兴,没有看见,还是张红英去把车子提到后面。 这个叫海生师傅的,跟沈大林是小朋友。只不过年纪轻的时候就出去做女婿了。海生他爸打了大半辈子光棍,眼看着年纪大娶妻无望,也就混迹赌场,不干什么好事。他妈则是被前夫赌输掉的。 只不过海生他爸门槛很精,赢回家一个婆娘后,就戒了赌。两个人开始好好过日子。海生娘是小脚,裹到连路都走不了,只能让人背进背出,或者抱进抱出。 张红英小的时候还经常看见老头老太太坐门口晒太阳。只有一扇门的房子,连转个身都困难。 海生属于老来子,他爷娘也晓得自己没本事给儿子娶新娘子,干脆老早送出去做女婿了。 年纪轻出去做女婿,能挑个不错的人家。 这不是,女方送他去学了开车,做了司机。日子过的不要太爽。 车子很快上满客,开始往苏州驶去。驾驶室旁边贴着牌子:“请不要跟司机说话。”沈大林也就收了声。 一路颠簸以后,到了苏州。 沈大林道:“等你们办好事,我要去看看沈新宝看。 长远不见了。 你们两个来,也给人家添麻烦了。” 张红英这才想起来,上次自己还介绍是窑下村的,怕两下说漏嘴,又跟沈大林对口径。 沈大林笑:“阿英,看不出来你门槛也满精的。 这样是对的。 人的心总是偏的,对爷娘,尽尽心意就可以了。” 又对沈建珍道:“你这么大了,自己也留点心眼。 我们这个家,是个无底洞。你姆妈的病,一辈子看不好的。 我么,摊上了没办法,一夜夫妻百日恩,只好管到死。 我活着一日,管她一日。等到我死了,你再把她接过去管。 靠儿子是要看媳妇面色的。算你倒霉,碰着这么个娘。 自家铜钿管好,也学阿英,给自家涨点家私。 现在家里我能撑得起,还用不着你。 钱拿回家又没多少的,给她一万怕也是能很快花个精光。 你有阿英一半,不,一股精明,我也就放心了。” 沈建珍闷声道:“知道了。我这不是怕你太苦太累了吗?天天睡觉都在喊腰疼。” 沈大林没有说话。 张红英倒是很意外。李小芳觉得沈建珍聪明,恨不得那是她的女儿。沈大林却夸自己精明,要沈建珍向自己学习。 这是不是也是“别人家的孩子”? 不管沈大林是客气,还是实心实意,总归这个想法还是好的。 所以沈大林后来为什么会接沈建珍的钱?因为身体撑不住了?还是因为挣钱的路子没了? 年纪大,家里走不开,没办法去镇上做工人。 挂机船被淘汰。 田被改了桑,桑又被改了树,树又卖不出去,竟然没有一点点来钱的路了…… 现在沈建珍带张红英去苏州,张红英又反过来带沈大林去苏州,希望能让大家都好过一点吧! 第70章 沈新宝 三个人下了车,本来想直接去沈新宝家里的。但是看看手上的十二只鸡,张红英清了清嗓子:“我们先去把鸡放下吧。 就算是舍得送沈伯伯十二只鸡,他们家也放不下吃不完。” 车站离养猪场很近,沈建珍带着沈大林去楼上先休息一会,留下两只准备送人。张红英用车子把另外十只鸡送到库房。 顺便又去职业学校弯了一下——果然,临街的门面都已经盖好了,正在对外出售。 张红英看了看,记了下来。 一会去沈新宝家,不知道能不能问一下他有没有关系。 张红英还是想要便宜点的。 现在的小孩,从会走路会说话就开始学讨价还价。 张红英三四岁的时候,有小贩推着车子满村走,边走边喊:“鹅毛鸭毛,肉骨头,牙膏皮,旧货旧东西换糖了!” 张红英奶奶就拿出来攒的一点鹅毛鸭毛什么的拿去换糖。 一点鹅毛鸭毛,只能换一小块糖。 张红英换完糖回去,奶奶还要教她:“你得说,饶一点,再饶一点。” 果然,张红英说句“饶一点”,小贩就“叮”!一声,敲一小块下来,饶给她。 “再饶一点。”小贩就道:“好了好了,不能再饶了。” 所以后面买东西,不管人家开价多少,都得要人家便宜点才对。 等张红英把鸡放下,用麦箩罩好,才回到养猪场。 看到张红英,沈大林叮嘱沈建珍:“把头发梳梳再出去。” 沈建珍拿起梳子,对着墙上挂着的小镜子胡乱梳了两下。 去沈新宝家,路不远,但是也不好走,没有直达车,需要倒车的。 张红英想了想,便问沈大林:“阿叔,你说我们想买商铺,能不能找新宝伯伯问问,看看他有没有门路,可以给我们便宜点的?” 沈大林道:“我们一会去了他们家,他肯定要问我来苏州做什么。到时候实说我们来苏州,想在职业学校那边买两个商铺,做点小生意。 如果他有门路,肯定会主动提出来帮忙。如果没有门路,我们去求他,反而让他犯难。 苏州这么大,这么多人,他又不是什么大官,不好给人家添麻烦的。” 张红英应了。 有沈大林这个大人带路,沈建珍跟张红英就自顾叽叽咕咕说话。 沈大林有这个年纪男人的通病,喜欢吹嘘。 他路上无聊,就开始讲自己当年是怎样与沈新宝成为好朋友的。参加什么宣传队,学唱歌。还有村里一个张红英眼中特别古怪的老头,原来竟然是会吹笛子的。 只不过后来知青回城,那些搞文娱的,搞宣传的,就都散了。 “沈新宝这个人,很了不得的。”沈大林这么开头。 “他下乡十几年,在乡下什么活都做的。也做的很好。 等到后来一恢复高考,他都三十岁了,还考上大学回城。 一般人这个年纪,哪里还会想去考大学,小孩都要上学了。” 农村人可不就是这样?以前也没什么读书的说法,还是大跃进的时候,人人免费上学,沈大林才去读了几年。后来到了十几岁,需要挣工分养活自己了,读书的事,早就被抛在脑后。 张红英问:“要不要买点什么东西上门?” 沈大林不好意思让张红英出钱,自己又囊中羞涩,硬着头皮说:“两只鸡已经蛮好了。” 沈建珍嘀咕:“两只鸡,估计我们就要吃掉一只。” 沈大林:“噶么你讲哪哈办?要买点啥,你自家去动脑筋。” 沈建珍丢下鸡,拉着张红英往商场跑。 水果,糕点,零零碎碎,买了四五十块钱的,这次是沈建珍掏的钱。张红英想付钱,沈建珍不让。她说是:“我是为了谢谢我小时候收到的那本成语字典。” 张红英就收回了她的手。 老朋友见面果然不一样,上次沈建珍和张红英两个小辈来沈新宝家里,沈新宝也是接待的。但是两个小姑娘,跟他完全没有共同语言,全靠沈新宝夫妻俩心肠好,热情招待,不让他们尴尬。 现在两个老朋友见面,话密的别人压根插不上嘴。——也没他们插嘴的份。 他们谈论的那些话题,基本上都发生在张红英记事前,甚至是出生前。 比如说,谁谁谁,陕西的知青,当年怎么怎么样。 谁谁谁,那么聪明伶俐一个姑娘,被人拐了去…… 谁谁谁,跟谁谁谁找对象,肚子都大了,迫不得已找人去顶…… 沈大林把鸡杀了,剁开炖上。伯娘同时又炒了两个菜,还有一盘子河虾。 招呼吃饭的时候,他们两个还是聊个不停。 沈建珍在一边闷声吃饭,竖着耳朵听八卦。张红英就眼睛盯牢沈建珍看稀奇。 突然,沈建珍耳朵一动,看了沈大林一眼。 这又是讲到了什么? 原来,那个肚子大起来了的姑娘,爷娘想让沈大林去顶来着。 沈大林是孤儿,本地人不愿意嫁这样的男人。其实沈大林人才不错,样子好,聪明能干,就是没有老人能帮忙。 沈大林嫌难听,不肯。 现在两个人说起那个姑娘的近况——儿子生下来,几岁就掉河里淹死了。 后来生的儿子,也出了事。 现在又刚刚生了个。 两个人一边说,一边骂那个男人造孽,害苦人姑娘一辈子。 那个男人倒是又出去给人家做女婿去了,张红英后来也听说过他的名字。在青镇开了老大的饭店,生意好的很。 那两个人是隔壁邻居,也算是青梅竹马长的的。 只不过男的是家里老二,爷娘钱只够给老大娶媳妇的,轮到老二没钱了。 “稀里糊涂一世人!”沈大林总结道。 “是啊,儿女一不小心就这么大了!” 沈新宝的儿子跟沈大林的儿子一样大,都开学上初三了。 沈新宝才问起:“你这次来苏州,阿是有啥事体要办了?” 沈大林才道:“喏,我家那个,今年刚好考上大学了,我送她去读大学。 这个么,是我女儿小姐妹,她前段时间不是来职业学校学裁缝吗? 发现学校边上在卖商铺。想买个商铺做点小生意。” 第71章 买商铺2 按本地的话,他们这就是“有菜冇菜问问看”,按俗话说就是:“有枣没枣打一杆子”。 不过沈新宝这,显然是既有菜,也有枣。 他沉吟了一会,道:“我一个同事的姐夫,是那所学校的校长 。 这样,我帮你打电话问问看。” 说完起身去单位打电话了。 一屋子人坐着干等,又没了话题。伯娘开始收拾桌子,张红英赶紧上去帮忙。伯娘让张红英只管去玩,张红英哪里好意思干看着。 沈建珍这傻孩子看她们客气了半天,才凑上来问:“我能做点啥?” 张红英翻她一眼:“你可以躲远点别碍手碍脚。” 沈建珍:…… 沈新宝打完电话回来,带来了好消息。 那么大学校,围墙围的死死的,只有一扇正门进出。 现在正门边上一排围墙被改成了商铺,有很多人都有点想法。 但是现在大家的经济水平还没上去,消费能力有限。 按开面店举例,一碗面一般只能卖一块五,多了两三块。要卖七八千碗面才能把商铺钱卖出来。 学生还有寒暑假,也就是开学的日子里,一天至少要卖三十碗面。学校在郊区,除了学生,平时一个顾客都不会有的。 这还是按营业额计算,不是利润。 开店嘛,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的,两三个起只码。 一个煮面,一个端面收铜钿,还有一个买菜洗菜洗碗…… 三个人工资钱,没有三千五千也下不来。你还不能说,放暑假了,你们员工也放假吧——你要是不发工资,他们肯定去别的地方工作了。 也就是,再加上人力成本,可能四五年都不一定能回本。 而现在工人普遍工资只有两三百。拿几年工资去买个商铺,再做几年回本——图什么呢? 而且他们对市场也不乐观。学生们生活费是有限的,大部分只能在食堂解决一日三餐。早上一毛钱咸菜,两毛钱粥,中午晚上一个菜一份饭。一个月一百块钱也就去掉了。 除了极少数家里条件好的,吃不下食堂,凑钱在外面炒几个菜。 所以这几个铺面,竟然一个都没有卖出去。 已经降过一次价,降到七千了,还是没人买。 学校领导打算降到六千,但是有些领导不同意,觉得六千还不如出租。 学校盖门面是为了弄点活钱,出租就太慢了! 沈新宝同事吃过午饭,正在办公室打斗地主。沈新宝托他打电话过去,对方一听就很高兴。 一共才盖了六个门面,都卖不出去岂不是显得决策有问题? 这鸭湾村的乡亲好啊,困难时期接收知青,缺粮时期送粮食,现在又来买店铺。 这个校长姓魏,也曾经去青镇插过队,只不过他返城比较早。 最后,张红英用六千四的价格,买了两个店铺。 一个小姑娘眼睛不瞬,一下子拿出来一万二千吧,把两个大老爷们都惊到了。 张红英说是彩礼,沈新宝不了解村里行情,沈大林还能不了解吗? 沈建珍出的主意漏洞百出,也就是她没经过什么事,才觉得能骗过人。但是,沈大林也是看着张红英长大的,知道这个小姑娘是个老实人,也不逼问她。 不管是什么机缘赚到了这笔钱,拿去买商铺总是问题不大的,吃租金也是个饭碗。实在不行,需要钱了再转手出去,钱也还在。 张红英往对方提供的账户上汇了款,拿着汇款凭证去学校办了手续,两个商铺就是她的了。 张红英感觉,她也就是占了先见之明的光。后来大家都有钱了,这种商铺,一年租金也要十廿万的。 而且别的地方商铺可能会被电商冲击,学校里的不会。 这个年纪的孩子,吃穿用都特别舍得。 卖奶茶,卖水果,或者帮忙收收快递,都能赚不少钱。 这六间门面,门是一致对外的。 但是靠学校有窗户。 学校本意,应该是不想让这种小饭店影响到食堂的生意。毕竟食堂也是教职工承包的。 学校是封闭式管理,只有中午、黄昏开放一小段时间。还有周末允许出入。 这也是教职工犹豫的原因。又想商铺卖钱,又想限制他们经营时间段。 但是,既然开了这个头,怎么经营就不能他们说了算的。 张红英不信,她把店里饭做的喷香,会引不来吃货。 暑假期间参加培训的那几百个学生都能提供那么多消费呢!现在学校里三千学生肯定是不止的。 买好商铺,沈新宝回去上班了,沈大林带着两个小姑娘去看商铺,考虑怎么开店,开什么店。 店面不大,一个厨房隔出十平方,店面摆四张桌子,再摆一张收银台,就差不多了。 现在私人经营饭馆还不怎么正规,自己买了设备就准备开业了。本来张红英还打听是不是要办一个什么卫生许可证之类的。 毕竟后面去白镇洗碗洗菜的老太太,都被要求去体检。 但是她打听的时候,人家一头雾水,显然的都没听说过。 难道这个东西现在还没推行?既然没要求,张红英也就省点力了。 煤气灶,煤气罐,各种型号的锅,抹布,洗洁精,碗筷勺子,洗菜的盆……样样都是要用钱的地方。 还好张红英不打算做炒菜。 她已经想好了,继续熬大骨头汤,老母鸡汤。 做货真价实的骨汤面,鸡汤面。 只不过,面条就不用方便面了。直接买机器压的面条。这种散面,跟包装好的方便面,价格更便宜。 她就专心卖这两样面。 不用炒菜,不用请厨师。 等吴小红的鸡养成,还可以增加产品,卖炸鸡。 炸鸡香味一出,能飘出去老远。 就算是学生不能出校门,也得从窗口递钱进来缠着她买炸鸡。 现在还没有推广开后世占据市场的那种快速生长的白羽鸡,但是普通土鸡,尤其是公鸡,三四个月也可以开始卖了。 张红英估计,沈建珍家五亩多地,养不了一千只鸡,养个五六百只不成问题吧? 第72章 桂花鸡 沈建珍依依不舍的上大学去了,张红英在收拾开店的事,沈大林趁暂时有空,先回去把养鸡的事处理好。 桂花鸡的意思,是天气转凉,桂花盛开的时候养的鸡。 大夏天不能养鸡,很难养活。 天气转凉就好多了。 而且鸡是不是生病,主要跟养殖密度有关系。 吴小红干活不行,事却很要管。 她不反对沈大林把田都调换到一处,但是很反对沈大林养那么多鸡。 “鸡容易生病怎么办?” “打疫苗。” “鸡没食吃怎么办?” “吃虫子吃草种子,再搭点粮食?” “鸡卖不出去怎么办?” “喏,定金都拿来了!包你卖的出去。” 在沈大林的坚持下,吴小红从孵坊捉了五百只小鸡。 五百只鸡听上去很多,但是散到这五亩田里,真的啥也不算。 江南这地方,最大的好处,就是水草丰茂。 如果不打农药,野草,虫子,那是疯长。 沈大林在地势高的地方搭了个棚,让鸡有个休憩的地方。 这一大片田,正好被地围在中间,连围墙都不需要起。 然后,沈大林去跟队长说了一声:“我在苏州找了个门路卖鸡,比青镇多两毛钱一斤。大家想养鸡的可以多养几只。现在有鸡想卖的也交给我。” 沈大林担心,如果只有自己一家养鸡,怕谁嫉妒心起,给药水拌米倒上一碗。家家户户都养鸡,就只有奉承自己的份了。只怕看见谁多看几眼自己家鸡,都会有人来告状。 而且规模大起来,叫兽医来打防疫针都能便宜一点。 沈大林在家里待了一个星期,最后带上去三十只鸡。都是从村民家收的。 如果不是海生是他小朋友,差点就被检票员扔下去。 海生也愁眉苦脸:“你一个人带这么多鸡,带上来我不好交代的呀?” 乘客们也喊:“臭死了,我们买的是客票,怎么坐上了运鸡的货车?” “上次十二只不是也带了吗?”沈大林嘀咕,但是没办法,只能把鸡笼绑到了车顶上。 鸭湾村竹子多,他手也巧,编了几个鸡笼装鸡的。 还好车子开的慢,鸡在车子顶上也安安稳稳。 海生把车子停在去职校的路口,把沈大林放了下来。沈大林给了十块钱,让检票员洗洗车顶,才算是换来了一个好脸色。 沈大林用扁担挑着鸡过去的时候,张红英都惊呆了。 三十只鸡,一百多斤了! “阿叔,怎么一下子挑这么多过来?多重啊!” 沈大林不以为然:“农忙的时候,哪个不要一担挑一两百斤?” 前面张红英的鸡都是从菜市场买的,已经跟小贩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这一下子搞过来三十只,可以好几天不需要去菜市场了。 沈建珍的信已经写了过来。 前世张红英听沈大林跟人说,每天忙完回家,就先看看桌子上有没有沈建珍来的信。 是又盼她来信,又怕她来信。 来信了,心里就踏实。要不一个人在外面,也不知道怎么样。 怕她来信呢,就是怕她开口要钱。袋里冇没铜钿哪哈办呢?去卖血都办得到咯! 张红英跟沈建珍是没有通信的。一封信要八毛钱,干点什么不好?而且她也不大会写信。 这辈子两个人关系比以前密切多了,而且沈大林也跟着张红英在苏州做生意,沈建珍就把信直接寄到苏州来了。 张红英不会写信,但是读信的能力还是有的。 沈建珍信里写了她一路怎么历经曲折,到了南京。 下来火车,就有迎接新生的大巴车。那个车子,要比青镇到苏州的客车好得多了。 大巴车一直把她们带到学校。 学校里又有高年级的人等着接待她们。 不过沈建珍也说了,她开始想卖掉录取通知书,实际上是行不通的。因为接待的老师,会核对录取通知书、户口簿,还有档案上的姓名,照片。 沈建珍带过去的钱,交了学费三百五,还有住宿费一百七,还领了一套被褥,就不剩下什么了。 幸好学校还会发生活补贴二十多,还有肉食补贴。要不她刚刚到学校就得去找机会打工。 学校让有需要的人登记勤工俭学,可以介绍做家教。但是她不知道自己行不行,毕竟连普通话都不会说。 而且,她到南京已经三天了,还基本上没有开口说过话。 不知道拿读课本的语言去跟人说话,会不会被人笑? 学校里大部分都是大城市来的同学。农村孩子只有一半不到。 她的宿舍里,有云南昆明来的,有辽宁沈阳来的,还有山东青岛来的,河北唐山来的,还有福建三明来的……剩下她,还有一个,都是江苏的。只不过沈建珍是苏州的,那个是淮阴的。 不知道为什么,两个江苏人之间,是最不客气的。她感觉自己如果要跟人吵架,第一个肯定是跟那个淮阴人。 她最喜欢的,是青岛来的那个姑娘,漂亮的很。还有唐山来的姑娘也很好看。 宿舍楼很不好,暗恻恻的。朝北,几乎见不到阳光。希望学校会给他们安排轮换宿舍,哪怕一年换一次也行。 沈建珍这家伙是真能写啊,入学三天,她写了四页信纸! 张红英看了下邮戳,算下来,好家伙,这信路上走了一个星期。 好在沈建珍这封信不是找家里要钱的,要不她都不好直接给沈大林看了,至少要等沈大林汗收一收,水喝一杯。 沈大林看信的时候,一直皱着眉头。 他跟张红英差不多,能看信,不会写信。 “等哪天有学生来吃饭,请她帮忙回一封。”沈大林说完,把信扔到了抽屉里。 原来张红英是打算沈大林独当一面,开一家店的。 但是她想的有点太简单了,沈大林并不能一直在苏州看店。 家里的那堆事,样样都需要沈大林去操持。 所以最后,两个人商量好,店面的租金,算一股。张红英和沈大林,人力各自算一股。最后分红,就是张红英拿三分之二,沈大林拿三分之一。 张红英负责看店,炖酱棒骨,母鸡汤,煮面。 请一个人负责每天买菜,买面,洗碗,打扫卫生。 沈大林负责处理鸡,以及做炸鸡卖。 第73章 炸鸡 肯德基进入中国已经五年了。 但是想加盟一家肯德基,有很高的标准。首先要有很多钱,还要对人流量的要求。 张红英第一次听说肯德基,已经是一九九八年的事了。大家扶老携幼跑去吃肯德基,一顿随便吃吃,都要上百。 张红英自己是不舍得吃的,张红星从苏州回来,带了一袋冷掉的薯条,还有几块鸡肉给张宇昊。张宇昊那会还小,吃到传说中的肯德基,兴奋的又蹦又跳。 张红英有幸吃了一块,怎么说呢,调味有独到之处,但是鸡肉的肉质,那是真的不行。冷的时候,吃起来渣的很。 也就是说,在一九九八年之前,她在店里卖炸鸡,可以先卖一波。 但是暂时还没有鸡可以卖。因为市场上的鸡,都是大公鸡,或者老母鸡。 老母鸡的肉,炖两个小时还是硬邦邦的。大公鸡的肉,又太厚。很难炸透。 现在的鸡,除非遇到鸡瘟,否则所有的死亡,几乎都发生在幼崽阶段。好不容易把鸡养大,可不得养大一点再卖? 三四个月的少年鸡,那是多败家的人才舍得才啊! 桂花鸡养到过年,差不多半年。很多人养的时候说是为了过年吃,等到真的过年,就舍不得杀了。顶多是那些家里有正在变声期的男孩子的家庭,买一两只刚打鸣的小公鸡给补补身体。 张红英之所以提前给沈大林定金,就是怕他们养大了又舍不得卖了。 跟沈大林熟了之后,张红英试探着问:“阿叔,我婶母是什么病啊?老是看见你去医院给她抓药?” 吴小红这个病,可有些年头了。张红英记事起,她就在医院间奔波。几天看不到她人,那就是住院去了。 张红英隐约记得,医生让多吃蛋白质,鸡蛋,蚕蛹什么的。因为家里穷,只有这两样东西是农家可以经常吃到的。 沈大林叹了口气:“这个病,叫糖尿病。” 血糖高在后来并不罕见,糖尿病在农村老人中尤其多发。听说跟他们爱喝粥有关系。粥喝下去,血糖就马上升上去了,消化的又快。时间长了,来来回回,身体就受不了。张红英也不知道这个说法有没有道理。 但是九十年代初,糖尿病还是个很少听见的病。 张红英就问:“那是什么引起的?就没有办法治好吗?” 沈大林摇摇头:“没有办法,只能控制。能控制住就算不错了。 医生让注意的事,她一样都不肯注意。医生让多活动,她连大门口都不大肯离开。医生让多吃点蛋白质,少吃点粥饭,她一口都不肯少吃。医生让吃药,她也经常不吃。 每次管她,让她少吃几口粥饭,她就骂我们要饿死她。 她还跟小孩一样,喜欢偷吃东西。 你越是不让她吃的东西,就越要吃。 这么大个人,发起脾气来,就喜欢拿建珍出气,又打又骂。 好在建珍心宽,不记仇,还心疼她妈妈身体不好,所以脾气不好。 还是那句话,摊上了这么个人,没办法。” 张红英心想,得了这个病,还能活到八十多,那是家里真的照顾的好的。人啊,过的怎么样,大部分都是看命。 村里还有一个也是得了糖尿病的,四十出头人就没了。儿子都还没成亲。 以前大家都知道吴小红生病,但是因为她脾气不好,都没人敢去问她具体什么病。而且这个病名拗口,别人一听,什么糖水病,骗人的吧?方言里,尿和水同音。只不过一个轻声,一个重声,很难分辨出来。 问清楚吴小红的病,张红英也就知道这个病确实没法治愈。但是如果经济条件跟上,再让吴小红多参加点力所能及的劳动,没准对身体有好处。 吴小红喜欢动物,家里养了好几只猫,一条狗,还有十几只鸡。她养的鸡,成活率比别人高不知道多少。 也许这也是命运对她的补偿。 虽然鸡肉暂时还不能供应,但是可以先尝试炸鸡的配方了。 张宇昊吃过一次肯德基后,就天天惦记要吃。张红英那点工资哪里供得起?当然等后来张红英一个月能挣一万多的时候,张宇昊已经大了,并且肯德基已经不再稀罕。 为了哄张宇昊,她试过在自己家里做炸鸡。 最后还是经人指点,以及互相交流厨艺,终于总结出来一个比较好的配方。 将鸡胸肉洗净,去骨切成适当大小的块,为了更容易炸透,再片薄。 把切好的鸡肉放入碗中,加入料酒、生抽、盐、姜片、蒜末、五香粉、白胡椒粉,以及打散的鸡蛋。 搅拌均匀后,腌制2小时以上,以便更好地入味。 将面粉和生粉按照大约1:1的比例混合。 肯德基那种酥脆的外皮,在最后一步要用面包糠包裹鸡肉。但是现在连超市都没有,这些东西也不知道哪里能买到,张红英决定省省算了。 反正油里氽出来的东西,就没有不香的。油条,油饼,油墩,都很受欢迎。现在用油氽鸡肉,还想怎么样? 张红英将腌制好的鸡肉取出,在面粉和生粉的混合物中滚一圈,确保每个部分都均匀地覆盖上干粉。 又把裹好干粉的鸡肉浸入打散的鸡蛋液中,再放回干粉中再次裹粉。 在锅中倒入大半锅油,加热至插入筷子,当筷子周围冒出小泡的时候,就可以炸鸡了。 鸡肉一次不能放太多。 中小火慢炸,每面大约5分钟,直到鸡肉表面变成金黄色。 炸好后捞出控油,稍等几分钟后可以复炸1分钟左右,这一步可以使外皮更加酥脆。 这几次熬鸡汤,张红英都是挑的嫩一点的鸡,把鸡胸肉拿来试炸。 刚开始总有点不熟练,不是炸糊了,就是炸的不够脆。 调整过几次后,终于有学生凑到窗口问:“老板娘,你们在炸什么啊?这么香?” 张红英把炸鸡放在碗里递过去:“研究炸鸡呢,你尝尝看?提提意见。” 学生也不客气,用手抓起一块,烫的斯哈斯哈的,也不耽误赶紧塞进嘴里。 用牙齿叼着吹了会儿,终于一口咬下。 嘴里的还没咽下,手又伸出来:“没尝到味道,我再来一块!” 第74章 米线 沈建珍的信来的很频繁。也许是跟张红英的感情最近得到了升华,也许是有了共同的事业,沈建珍倾诉欲比较旺盛。 张红英还在好奇她憋了几天才开口说话的时候,沈建珍已经在信里提起在南京大学食堂里吃到的一种美食。 这种美食叫拉面。 沈建珍描述:“你肯定不能相信,一团面,能拉出来好长好长。然后对折,再拉,再对折,再拉。一直拉的比皮筋还细。 把面条扔滚开的锅里,可能不到一分钟,就能捞出来。 汤是牛肉汤,放很多切碎的大蒜叶子。 牛肉汤的鲜,大蒜叶子的香,让人食欲大增。还有面条很细,但是又很筋道。好像吞进嘴里,它还有弹性。咀嚼的时候,都能感觉面条在嘴里跳舞。 总之那种感觉,是从来没有过的。 就是牛肉片也很碎很细——如果再多给点就好了。但是只要八毛钱一碗。 我已经连着吃了好几次了。 不过这个你肯定做不来的。” 苏州明明不产小麦,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苏州人很喜欢吃面。 沈建珍尤其喜欢吃。 她妈妈吴小红是苏北人,就喜欢吃面。一高兴,就说:“我们今天煮面条吃。”但是因为没有面粉,只能去小卖部买挂面回来煮。当然鸭湾村其他人,是连挂面都不会煮的。每次看见吴小红煮挂面都很稀奇。 这种煮挂面,沈建珍是不喜欢吃的。 吴小红和沈建兴呼噜呼噜吃挂面,沈建珍跟沈大林苦着脸喝粥。 学校六一儿童节组织看电影,或者开联欢会,再或者跟沈大林坐船去镇上交公粮,肚子饿了,镇上的面她就又爱吃了。 有的地方吃面,功夫在面上。把面做出来很多花样。但是苏州的面,功夫在浇头上。 酱油,盐,葱花,猪油,浇上一勺开水,就是汤。 煮好的面放进去,整整齐齐,根根分明,像是女人刚刚梳理过的头发,纹丝不乱。 然后配上菜做浇头。什么爆鱼,鳝糊,虾仁,肚丝……还可以配好几种浇头。 沈建珍一直对面念念不忘,连敲张红英竹杠都是叫她请吃面。 现在有一种面让沈建珍赞不绝口,张红英也想尝尝。她不信这么大的苏州,难道就没有一家卖拉面的? 沈建珍强烈推荐的第二种美食,叫米线。 按她的说法,就是面条一个弄不好,就会变的黏哒哒,烂塌塌,一点口感都没有了。 但是米线不同,米线吃起来,嘴巴里是一直爽的,不会变成糊糊。这种口感,喜欢苏式面的人,肯定会喜欢的。 而且米线还有一个好,可以泡在水里,又不用怕泡散掉。 沈建珍甚至准备帮她买一点米线先试试: “你知道那个电话薄吧,很大很厚的那一本。 我去打电话的时候,借人家薄子看,想找找看上面有没有登记的做米线的厂家。 如果有的话,我就先打通电话,然后汇款过去,要求人家给你那边发货。 米线是云南特产,我已经翻到云南那个省了,不过还没来得及找米线厂,人家就不让我翻了。等下次去我再翻。 或者你也可以看看报纸上杂志上有没有打广告——算了,你不爱看报纸杂志,还是等我看到了帮你联系吧。 相信我,做鸡汤面跟鸡汤米线,都很好吃的。” 张红英接到沈建珍的信,只当她想一出是一出,读书不好好用心,天天惦记做生意干什么? 店铺的三分之一股,张红英分了一半给沈建珍。这个店铺到底是她花钱买下来的。 吃方便面的热度已经过去,上培训班的社会上学生也已经回去上班。全日制学生毕竟经济能力还是差一点。面店的生意竟然还没有暑假期间那么好。 张红英也是被一时的红火误导了。 但是,一天一百二十碗面还是能卖掉的。毕竟她用的是真材实料,里面又有大块大块的肉。 等到炸鸡可以上市,相信可以再多赚一点。 张红英继续厚着脸皮住养猪场宿舍,为了图安全。 沈大林来苏州的时候,就在店里打个地铺。店里经常有男人出入,也不容易被坏人盯上。要是只有张红英一个人,就得提心吊胆时常防坏人了。 沈建珍的话也不是随便说说的,一个月后,张红英收到了一张包裹单。来自云南。 张红英早已经忘记沈建珍信里说要帮她找米线的事了。 等收到五十斤米线,才一拍额头:沈建珍这家伙,还真把米线搞来了。 张红英也高兴。多一个新产品,而又不用多出人力,很适合他们店。 这下生意应该能好很多。其他四家店面也都卖出去,或者租出去了。 毕竟大家都是开小吃店,不是卖面条,就是卖馄饨,还有一家是做炒菜的。 所以张红英卖面条,大家还有竞争,米线,张红英前世都没听说过,想必也能吸引喜欢尝鲜的客人一段时间。 两个店铺,原来张红英是打算一家卖小吃,一家开裁缝铺的。但是没想到沈大林每周都需要回去一次,所以张红英基本上脱不开身。 真是吃一堑长一智啊,以后再要做点什么,一定要讲的清清楚楚的才好。不能含糊过去。 但是话说回来,沈大林每次从青镇带回来的鸡,又能比在苏州市场买,便宜近百。 这笔钱,沈大林并没有占为己有,反而当做是帮店里降低成本的一种手段。 这又是一笔糊涂账。 两个人分账的时候,都是留出一个月经营需要的钱,剩下的分了……到最后,自己究竟一个月能赚多少钱,也是稀里糊涂的。 这个时候,张红英就特别怀念沈建珍在自己身边的时候。 沈建珍一笔一笔都记得清清楚楚,丑话也都是讲在前面的。 总不能事事依赖沈建珍,张红英硬着头皮开始学记账。 沈建珍以前做记录的本子还在抽屉里。 张红英拿出本子,开始笨拙的学着沈建珍,在本子上写下一个个栏目。 日期,采购,销售…… 第75章 尝试新产品 也不知道是不是沈建珍特意要求的,厂家在米线里还附带了几种常见的处理干米线的方法,及其对应的水温要求。 80度左右热水烫法:将干米线放入约80度的热水中,轻轻搅动让米线均匀受热,大约3分钟后,立即用冷水冲洗,确保米线不粘连并增加弹性。 这种方法适用于想要快速泡发米线且保持其口感的情况。 冷水下锅煮法,将干米线直接放入冷水中,随着水温逐渐升高至沸腾后继续煮5—8分钟。让米线均匀地吸水膨胀,防止外软内硬或断裂的问题。以筷子能夹断为判断标准。 还有开水浸泡法、开水焖泡法等。 对张红英来说,最合适的,还是长时间冷水浸泡法。提前数小时甚至一夜用冷水浸泡干米线,使它慢慢吸水变软,然后再根据需要调整烹饪方式。 张红英决定先尝试一下冷水泡发,看看一斤米线最后能出来多少碗。沈建珍做什么都喜欢先试试,找到感觉再推车。现在沈建珍不在身边,她也要贯彻沈建珍的做法,稳妥起见。 同时她还得看一下,在不同季节,泡发的米线能存放多久。 现在冰箱还很贵,以她后来人的眼光看,那就是现在买冰箱和冰柜都很不划算。还不如每天都做新鲜的,卖光为止。 只卖新鲜东西这一点,也可以作为噱头宣传出去的。每天少做一点,人也可以没有那么累。 第二天一早起来,沈大林昨晚是睡在店铺的,他早就把门打开,把鸡杀好处理好了。 现在每天需要用到接近十只鸡,靠沈大林来来回回带鸡,已经不足以应付日常所需,沈大林干脆联系了一个摩托车司机。 人是沈建珍推荐的,她那个叫俞志强的同学。 按沈建珍的说法,这个同学,脾气特别好。人也老实。 沈建珍之所以对他印象深刻,是因为小学时候一次写作文,题目是写“我的家”。 俞志强在作文里写了“我的爸爸”、“我的爹爹”。老师也坏,故意在课堂上大声朗读他的作文,以此嘲笑:“俞志强,你有两个爸爸啊!” 土话里,爷爷叫diadia,是轻声。不懂普通话跟土话区别的人,就会误以为diadia就是爹爹。沈建珍不肯开口说普通话,也是小学时候因为这件事留下的毛病。 要是一句不慎,被人嘲笑一辈子可怎么好? 俞志强在汽车站拉客,生意也并不好。三块钱一趟,一天接不了多少活。大部分人宁愿走回去。 沈大林找到他运鸡,他高兴的很。一趟不过两个小时,二十块钱稳稳落袋。而且沈大林自己村坊上的鸡都用光了,还让他帮忙收鸡,一只鸡还能给他一块钱的利润。 俞志强老实巴交,又有点笨,去厂里做活都经常被骂,家里才凑钱给他买了辆摩托车拉客。摩托车要八千多,已经是一笔巨款了。盖个两上两下的楼房,也不过一两万。 今天早上,俞志强就是刚刚送鸡过来。 沈大林挑被长途奔波折磨的不太有精神的鸡,先杀了十只。 鸡血、鸡胗、鸡肠子、鸡肝,也被沈大林清洗干净。 “你说今天要不加一个鸡杂面,你看怎么样?”沈大林问道。 他并不觉得问一个小姑娘有什么羞耻。在外面跑运输,什么人都接触过了。有钱就是老板,给钱大方就是好老板。跟年纪性别是没有关系的。 如果说这个小姑娘跟他女儿是小姐妹,要在小姑娘面前摆架子这种话,沈大林更没有想过。如果不是沈建珍的面子,他凭什么接这一股的分红。 “鸡杂我不会做呀?”张红英有点为难。 刚开始,只有张红星回来的时候才会杀鸡。鸡翅,鸡腿,鸡胗,都是秀琴、他的两个孩子还有张宇昊分了。 张红英踩缝纫机要紧,哒哒哒几分钟,可能就能缝好一件衣服,或者一个枕套。停一下,几块钱就没了。 她是完全靠劳动力吃饭的,靠长时间工作挣回来的高薪,所以张小树也不把杀鸡杀鸭这种粗活交给她。 后来两个老人都病倒,她做饭的时候才多了一些。但是后来老人年纪大了,张宇昊在镇上上学,沈永健贷款在镇上买了个房子搬出去。 也幸亏沈永健搬出去,两个人被坑了到后来,至少保住了一个人的工资。 “炒鸡杂,应该不难吧。”沈大林道:“我在家里常做的。就是家里做法,不知道能不能卖的出去。” 张红英鼓励:“那阿叔你试试看。 卖的好,就卖。卖不好,我们自己吃也行的。” 沈大林就开始起锅炒鸡杂。 他先把 鸡杂又用盐揉了几遍,用水冲干净,还道:“要是以前,这鸡内金就能卖几分钱了。现在都没见人下来收。” 把鸡胗切成薄片,鸡肝切片,鸡肠切段。 锅中加入足量的水,放入姜片和少量料酒,将处理好的鸡杂倒入锅中焯水,待水开后撇去浮沫,再煮约2分钟,捞出沥干。 青椒洗净去籽,切条。姜切片,大蒜拍碎切末,香葱切段。 锅中倒油烧热,先下入姜片爆香,接着加入大蒜末和干辣椒段翻炒出香味。 放入焯过水的鸡杂快速翻炒,加入料酒、酱油,翻炒均匀。香味一下子就出来了。 当鸡杂焯水过程中已经半熟,炒至七八成熟时,加入青椒块一起翻炒。 再加盐调味。 撒上香葱,出锅。 张红英发现沈大林也没有跟别人一样,炒好了先尝尝咸淡,便问道:“阿叔,不用尝尝咸淡吗?” 沈大林:“看一下菜的量就知道要加多少盐了,不用尝。不行你试试看。” 张红英拿筷子夹了几块鸡杂和青椒到碗里,尝了一下。 鸡胗很脆,鸡肝很嫩,青椒也是脆而不生,一切都刚刚好。 咸淡也正适口。 所以这是你们沈家特有的技能吗,看一下就知道? 张红英由衷的说道:“阿叔,你不去学厨师,可惜了。” 第76章 张红星 沈大林再次从家里回来的时候,帮李小芳捎了句话过来。 李小芳原话是这样的:“只绝命* ,野出去死外面了。电话冇一个,信冇一封,闲话也没一句。 你帮我问问看,屋里爷娘还要咾嫑。 嫑么也算了,我就当白养伊一场。 要么,就算人不回转,钞票不寄过来,总归信写噶封,电话打噶个。 你去帮我问问伊看。 伊在哪里,你认得的哦?红英搭建珍这么好,肯定晓得伊爿店在哪里。” 沈大林嘴巴很严的,张红英不让透露她在苏州的情况,沈大林就真的一句也没透露。他回答:“我去菜市场卖鸡,是碰着过你家红英咯。我一定帮你把话带到。” 李小芳晕车厉害,连自行车坐着都头眩目冲,要不早就杀到苏州来了。 等沈大林到了苏州,就跟张红英说:“你妈叫你打个电话回去。不知道是不是家里有什么事。” 打电话一分钟就要几毛钱,张红英想想是真不舍得。 反正她跟家里总要有个说法,于是,捡一个学生放假的日子,回了趟鸭湾村。学生放假,也没有其他人会来这个偏远的郊区,几乎不耽误生意。 张红英头班车到苏州,又叫了摩托车送回家。天开始变冷,坐摩托车都有点冷的发抖。 正好,把棉布,垫絮也带一套回去。 回到家,一家三口正在吃午饭。 看到张红英回来,张红星叫了声:“阿英,你回来了?” 张红英没理会,叫了声:“阿爸,姆妈,我回转了。” 李小芳鼻孔里哼了声:“你只*还晓得回转?你兄弟叫你你没听见?响也不响一声。” 张小树倒是问:“饭吃了没有?没有吃自家去盛。” 桌面上菜已经几乎吃空了,好在张红英也不抱什么期望,先回李小芳:“他叫我阿英,也不是叫我姐姐,必须要应答。 他没大没小,我难道还要客客气气?” “你只*回来是不是寻气的?红星叫你阿英又不是今天才叫的,怎么好哆哆光火起来?” 张红英就问:“你捎信叫我回来有什么事?”自从正式开店开始,张红英已经没有再寄工资回家了,才几个月,李小芳就开始忍不住。 李小芳又开始骂沈大林:“只聋子么! 我明明是叫他捎话,让你打个电话,或者写封信。他是真聋了,居然听成我叫你回转。 好哆哆回转做啥?放假生意正好,你请假回转不是少寻好多钱?” 张红英笑:“屋里有事体喊我回转,哪怕天上掉金砖,我也顾不上捡,必须得先回来看看啊。 沈大林话讲的急,我担心回来迟了,赶头班车回来,连东西都没顾上买。” 李小芳又骂了几句沈大林,才道:“阿英大老远回转吃力了,你坐下歇一歇,饭还有,菜吃光了,姆妈去帮你炒几个鸡蛋。” 张红英没客气,回道:“好呀,姆妈,顶好再放只榨菜蛋花汤,我回转有点口干,想喝汤。” 李小芳没好气的炒鸡蛋放蛋花汤去了。 张红星在边上眨巴眼看着张红英。 哼,骂他一句,都不敢跟自己说话了。 前世张红英吃这么大的亏,这个兄弟竟然一直以好人面孔出现。怪自己太笨。 炒鸡蛋,还有榨菜蛋花汤,都很快就上来了。 张红英也不客气,大口大口吃起来。 边吃,还边口齿不清的问:“姆妈,到底屋里有啥事体了?” “喏,你个兄弟,大好佬的要命,小小年纪,对象自家找好了。”李小芳撇撇嘴。 张小树瞪李小芳:“自家找好了对象有什么不好。像永明一样三十岁还不找对象你就快活了?” 张红英就问:“这搭我啥关系,喊我回转有啥用?” 李小芳再瞪张红星:“你兄弟本事大,把人家肚皮都弄大了。 现在就是快点先定亲,办酒。 你作为姐姐,挡在前面,弟弟先结婚是不好的。 你要是有对象,快点把婚结了好了。” 张红英:“……我今年都只有十九岁,还要过了年才及格,你让张红星先结婚?年纪差的远啦?” 李小芳一脸得意:“刚刚人口普查,我给来查的朱阿六一包烟,他把张红星年纪给改到22岁了,七零年出生的,刚好能结婚。” 张红英:……姆妈,你脑子这么活,怎么就只遗传给张红星,不给我呢? 要是我也会一点这种投机取巧,也不至于过的这么累。 “那女方呢?女方年纪也改了?”张红英问道。 “女方是外地来打工的,经常去逛市场,就被你兄弟噱牢了。你兄弟你还不知道?噱头好来野咯。” 张红英也没想到,自己就改变了一点点,张红星的人生,就完全面目全非了。 那个年薪百万的秀琴,应该刚刚上高中吧…… 拆散这条姻缘线,张红英倒觉得秀琴不仅不会怪自己,还要感谢自己。毕竟张红星这个人作为儿子不合格,作为兄弟不合格,作为丈夫,难道还可能合格? 一个惯会逃避责任的男人,就适合早婚早育,让外地人和孩子,趁着他还没有变成老油条,早点来管管他。 张红英只能答道:“他年纪改好了,比我大,就让他先结婚嘛。 我现在苏州,找对象也顶好找一个在那边工作的。 暂时还没有合适的。” 李小芳趁机教她:“找对象,一定要找个爷娘有退休工资的! 我们家没有退休工资,到时候你找个对象再没有退休工资,负担太重。 等你将来有了儿女就知道了,小孩爷爷奶奶有退休工资,随便给点,就够养小孩了。 像我们这种没有退休工资的,老了全靠你们。 一边是拿钱出来支持你们,一边是伸手跟你们要钱,你想想看,算算看。” 不用算张红英也知道,她都经历过一遭了。 张红英故作为难:“姆妈,你讲可以帮我在苏州买房子,是不是真的? 要是有房子,找个爷娘有退休工资的对象冇问题。 没有房子的乡下人,想找个爷娘有退休工资的,就难了。” 张红星、张小树,还有李小芳的脸色,一下子都变的特别难看。 第77章 我要买房 张红英把“我要买房”几个字说出来后,心里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轻松。 看着三个人如出一辙的脸色,她笑出声来,这才是一家人呀。看那表情,看那眼神,一模一样的。 女儿果然是外人呢?以前看到有的姐弟吵架吵的死去活来,劝架的会说:“姐姐将来迟早是别人家的人。你对她客气一点。” 张红英记得自己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去问过李小芳:“姆妈,我是别人家的人吗?” 李小芳当时怎么说的来着?“听她叹死气!你是我生的,怎么是别人家的人?就算是将来嫁出去,那也是我女儿。” 而吴小红怎么对沈建珍说的?她说:“那有什么办法。谁叫你是女的。” 但是嘴上说什么都一样,最后,女儿还是外人。 张红英假装没看出来他们不高兴,开始兴致勃勃的说起苏州的房子。 “姆妈你不知道,苏州的房子涨价可快了。 我刚去的时候才一千二一平方,现在要一千九百八了! 再不买,明年可能要涨到两千,三千!姆妈,阿爸,你们就给我买一套吧!”张红英第一次开口给自己要东西。 李小芳脸色很沉:“要么把你爷娘的腰子挖了去! 一千九百吧一个平方,十八块一个平方我也摸不出来!” 张小树用很失望的眼神看着张红英:“阿英,你一向顶乖了,怎么能想出来在苏州买房子? 那苏州的房子,是我们泥腿子能买得起的?” 张红英补充:“我这次买房子不要一千九百八呀! 我们市场上一个同伴,说是他们是吴县的,村子里正在盖房子,只有五百一平方。我买一百平方的也只要五万块钱啊! 阿爸,姆妈,这是我在苏州安家的机会啊,你们不是说值钿我嘛,你们帮我出面借一下,王师傅给我的工资我攒起来,二三十年也就还清爽了。 到时候有了自己的房子,还有手艺,才能找个你们想要的,父母有退休工资的女婿呀。” 张红英暗暗在心里想:这也是我给你们的机会。你们能借二十万给张红星买房子,还不需要他背债。我只要你们出面帮我借五万。这笔钱我全部自己还。你们愿意接受,我就抛去前世的芥蒂。 但是,李小芳的反应是:“五万,你叫我们去哪里借五万给你?总不能我们自己日子不过了,去抢银行?” 张红英退而求其次:“你们帮我借了五万,买好房子,我就可以去招女婿了,到时候我跟张红星一样孝顺你们,给你们养老。 张红星要娶的老婆是外地人,外地人跟婆婆都合不来的。你看吴小红是外地人,跟建珍家奶奶见面就吵架,还打过架。 别的娶了外地人的,也没一个处的好的。 你将来万一生病啥的,靠她肯定是不方便的呀? 我虽然是你们女儿,但是如果嫁出去了,就要受阿婆管。 将来如果你们生病,最多像其他嫁出去的女儿一样,能给你们买点吃的,能来看看,想要贴身服伺你们是不行的。 嫁出去后,想要多给你们一点钱都要被婆婆骂的。 你们甘心啊?” 李小芳有点动心。 她当然不想让好好的劳动力跑人家家里去挣钱。如果能领女婿,就多一个劳动力到自己家来。 但是张小树不同意:“不要瞎讲。阿星在家里,还要招女婿,算啥事体? 别人家只有女儿的人家,才招女婿呢。” 张红英却举例:“玉英她妈妈不就是招女婿的?她还有个叔叔的。姐弟俩房子挨着建,两个大门进出,楼上是通的。 他们家也没有妯娌矛盾,还有人帮衬。 玉英有个哥哥,她妈妈还想把玉英留下招女婿呢。 说是女儿嫁出去,家里只剩下一个儿子,有点独廖廖的。 要人多一点才兴盛。 爸爸有三兄弟,爷爷也有三兄弟,我们家就红星一个儿子,将来没有人照应。” 张红英说的话也有道理。——当然有道理了,这些都是前世李小芳拿来说给张红英听的话。儿子考出去了,女儿再嫁出去,家里就剩下两个老人,独廖廖的,可怜。 家里活没人干,想说话也没人…… 张红英换个方式说给他们听 而已 。 张小树一锤定音:“你不要讲了。 谁家女儿不往家里拿钱,还想家里给钱买房子? 你要当独生子女么,除非你拿兄弟弄杀脱。 儿子蛮好在这,孙子都快有了,我不怕你嫁出去后家里冷清。 我就等着抱孙子了。 将来你嫁出去,有良心么,多回转看看,没良心么,不回转也可以的。” 张红英哑口无言。 可惜现在没有录音机,要不一定把这段话录下来,将来放给他听。 张红英又去讨她拿回家的工资:“姆妈,你们不肯给我钱买房子,我也算了。 我从十三岁开始学裁缝,十四岁开始拿补贴,十五岁开始拿工资。四年工资一分钱不少都给了你了。 差不多六千块钱。你能不能给我五千,我再去找王师傅借点钱? 我真不想错过这次买房子的机会。” 李小芳手心一摊:“我哪里来钞票? 一家人挣钱一家人用,谁跟你算的清哪分钱是你的,哪分钱是我的。 还跟我讨六千块钱,我把你生下来养这么大,不跟你要钱就算好了,你吃家里住家里,给家里一点工资还想要回去?” 张红英也不意外,嘴里却还是要嘀咕几句:“不是你说的,可以给我在城里买房子,买户口的嘛!” 李小芳点点张红英额头:“那你要是找了有权有势的对象,为了给你撑面子,我是要想办法给你买房子买户口的。 你现在啥也没有,倒想靠家里贴钱,再去招个穷女婿,你当我脑子有问题?” 张红英心想:将来我们苏州的首富,身家上千亿的那种,我都知道。年纪也跟我差不多。 但是你也不看看,我有什么资本去攀上他们? 是长的美若天仙?还是聪明的举世无双?还是家里有权有势? 第78章 闹掰 张红英回家一趟,收获了几个白眼。 张红星盼着她拿钱出来给他做彩礼,或者买新家具电器。 马上要结婚,冰箱洗衣机什么的,不趁机来一套,以后可能就敲不出来了。这些东西都是现在的高档货,已经进入富裕家庭。像农村自然还没有人舍得买。 张红星想趁着结婚敲一套。但是张红英开店都不舍得买的冰箱,怎么可能买给这个狗东西。 前世爷娘欺瞒的好,她扎扎实实吃了一次亏。现在多的不懂,不给他占便宜总是知道的。 李小芳是既希望女儿嫁个好人家,又希望女儿像领上门女婿一样孝敬他们,还一分不舍得投资。要知道领上门女婿,是需要给男方家彩礼的。而男方多半是不会陪什么嫁妆的。 如果张红英实在优秀,家庭实在优越,招个条件好的上门女婿也不是不可能。当官的还有做上门女婿的。 但是李小芳又没有把张红英养的那么出色。 苏州未来几十年,不知道出了多少富豪。就现在,刚刚九十年代初期,有些镇子都有“万元不算户,十万才起步,百万才是万元户,千万是真富”的说法。 像他们隔壁镇上的丝厂,听说就造就了一个首富。跟美国人做生意,被罚没了三千多万,还没伤筋动骨。 还有一个卖酒瓶的,未来也会上市。 还有一个什么力,什么东方的,未来都是市值一千多亿。就连最不起眼的一个村办小厂,未来都能招一千多工人。 这些事,有些是张红英听村里人说的,有些,是她陪李小芳透析的时候,听其他病人家属说的。还有些,是打车的时候出租车司机吹嘘的。 但是,这些跟张红英都没关系。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工而已。那些富豪的财富里,可能有一部分是自己贡献的。仅此而已。 他们家孩子也在适婚年龄。 但是他们会找什么人?连村办厂老板的儿子找的都是村支书家女儿! 除了门当户对,还是门当户对。长的特别漂亮,或者读书特别聪明,个子高挑,或者会来事,也有一点机会找个小老板的儿子。 张红英一点边都不搭。论漂亮,只能算一般,不丑。论聪明,那是人尽皆知。个子嘛,李小芳就不高,张红英勉勉强强能摸到一米六的边。 张红英最大的优势就是勤快,干活利落。但是有钱人家又不是在找保姆。 有些大集团,现在都还没有成立,但是张红英能凑上去说“你将来肯定能发大财,能不能带带我”吗? 那必然是会被当神经病打出去的。 凤凰浴火叫涅盘,土鸡浴火叫真香…… 张小树没有说什么,反正一家人不欢而散。 张红英气咻咻的去了镇上。苏南这点还蛮好的,打孩子,强迫孩子做什么,还是罕见。大部分都是说说就算了,说一遍不听就说第二遍,第三遍,总能说到你松口:“好好好,烦死了。随你行了吧?” 大部分人都耐不住爷娘这种磨功。而且从小养大,听爷娘的话是顺理成章的事。天生反骨仔如沈建珍,十里八村可能就这么一个。别的孩子,跟爷娘说话大声一点都要被人指指点点。沈建珍吵架的对象是吴小红,一个被群体排斥的外地人,所以她跟自己娘吵架又增加了几分喜闻乐见。要不沈建珍也被唾沫星子淹死了。 张红英来到镇上的时间不巧——末班车刚刚发走。她望着车子远去的背影叹了口气。 算了,去市场转转吧。 艺术照的热潮已经过去了,汤师傅两口子正在市场跟人闲聊。喉咙响的很,市场门口都能听见。 看见张红英进来,立马销声了。 过了会儿,才有人跟张红英打招呼:“红英,回来转转?” “红英,苏州怎么样?” “红英,你兄弟什么时候结婚?” “是红英家大佬吧?红英今年都不到二十,没到年纪呢。” “来学拍照的时候明明说是红英家兄弟的……” “张红星提起张红英,都是叫阿英的,从来没有叫过姐姐,肯定是大佬。” “红英,张红星今年到底几岁?” 原来他们刚才议论的是张红星的事。 张红英没办法接话,说是张红星是自己兄弟,那么他改年纪的事就会传出去。小小年纪,结不成婚,还会惹来很多麻烦。 如果承认张红星是自己大佬,那就来场面上还要叫他一声“哥”,就更恶心了。 “你们慢慢聊,我自己转转。”张红英在市场里略微转了一圈,就出去了。那些人倒也没有拖住她,非要个答案。 转了一圈,找了家馄饨摊吃了碗馄饨,张红英决定还是早点回去睡吧。幸好镇上她还有一套房子。 那套房子一直空着,张红英打开门进去,一股霉味。 打开门窗通通风,又去看自己的房产证,都在。 房间空荡荡,全是灰尘。 但是这些灰尘反而带给张红英安心的感觉。这些东西是你的,这个空间是你的。除了你,没有人能动他们。你上次走的时候什么样,现在回来还是什么样。 时间在流逝,但是这个地方,一动不动,就等着你回来。 房子里没有床铺,只有上次她和沈建珍睡觉时候用的蛇皮袋。 张红英通过风,又把门窗关上,掸掸蛇皮袋上灰,又把自己带的包放在地上。没办法,今晚先坐一夜吧。 虽然现在青镇治安不错,除了贼骨头多了些,其他恶性事件没听说过。但是,夜里一个人在外面,还是让人害怕的。谁知道黑暗里有什么东西?村里一个人,就是半夜回家,不知道遇到了什么,吓疯掉了。 张红英坐在地上,双手抱着膝盖,头埋在膝盖上,准备睡一觉。 门被咚咚咚敲响了。 张红英不太敢开门:“啥人啦?” “隔壁邻居。我看这套房子一直没人住。今天有人来了,过来看看看。” “哦,”张红英探出去半个头,外面是个老太太:“现在看到了。” 然后又关上门。继续坐回去酝酿睡意。 第79章 吵架 估计是老天爷也看不过去张红英的憋屈,今天一定要叫她把火发泄出来。 张红英刚刚把门关上没多久,门又被咚咚咚敲响了。 张红英不耐烦的问:“啥人啦?有啥事体啦?” “我就是刚才敲门的隔壁邻居,你开开门,我有事体搭你商量。”老太太锲而不舍。 “有啥事体商量,我搭你没啥事体要商量。”张红英没好气怼回去。 “你又没有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体,哪哈开开门啊不肯?”老太太态度还霸道的很。 张红英气了:“我做啥要你管?我在自己屋里做啥同你不搭噶,不肯开门就是因为看见你讨厌,触气。嫌你烦躁。 你识相点自家走开,嫑在这里寻气。” “我本来好声好气想跟你借房子用一段时间,你哪哈这样不客气? 啥人家教出来这样的小姑娘? 我倒要去寻你爷娘问问看。” “哦哟,我怕死了。 我爷娘老早死干净,从小没人管,所以脾气不好。 你想去寻我爷娘问,寻死要趁早,死晚了怕他们投胎去了,你寻不着他们!” 张红英说那对父母一点死了一点压力都没有,反正前世都养老送终过了。 老太太倒是以为张红英父母真的死光了,毕竟没有哪个儿女会这样说自己的父母,倒有点讪讪的。 但是她还是不肯放弃:“我看你房子常年空着,正好我们家人多,住不开,你房子借我用用,我帮你开窗通风,保证保护好。” “借你个死尸啊借! 实在想借,我明朝把我爷娘骨灰盒抱来借把你! 你要勿啦?”张红英杀敌一百,自损一千。 老太太料不到张红英是这样的人。 她在张红英进来的时候,从门口看到是个小姑娘,还以为机会来了。没料到被劈头盖脸骂一顿,气的血往上冲,感觉头顶都在胀痛。 “哎呀,哎呀,”老太太叫了起来。 张红英门都没开,管她去死。 气不死家里两个老的,还气不死你了? 好在这个老太太虽然哎呀了几声,但是身心还是健康的。 她也怕张红英真的混不吝,去抱两个骨灰盒回来。 青镇这边的习俗,人火化了,骨灰盒是在家里高处钉个木板放上去的。要过很多年才能埋进土里。 那得多膈应啊? 人越老越怕死,听见谁家办丧事都要避讳的。 张红英自己也气的半死,怒火冲天,好像要把天灵盖都冲开了。 老实人怎么了,小姑娘怎么了,你们难道生下来就是这种又老又恶心的样子吗?凭什么欺负人啊? 谁不愿意生下来就聪明伶俐万人迷呢? 有本事你们都去定做一个,别好不容易生下来,又不喜欢。小孩子无辜,你们也浪费时间。 这边的人到底还是性子软,可能是富足的生活消磨了他们的戾气,大部分人看对方太过强势,也就缩了。 隔壁这个老太太也如此。 她被张红英吼了一顿之后,安安静静回去了。 张红英继续闭目养神,试图睡会。反正明天天不亮就会出发,那死老太婆再有什么后招,也拿她没办法。 一晚上过的很快也很慢。 张红英迷迷糊糊睡过去好几次,又朦朦胧胧醒来好几次。看看周围,想明白自己身在何方,就又接着睡去。 不远处不知道谁家养的大公鸡,四点多就开始叫,把张红英吵醒了。她突然想,早知道自己趁昨天,也收几只鸡带过去,能省几十块钱呢。 张红英起来,反锁上门,匆匆赶往汽车站。 坐车坐多了,连晕车的症状都没了。可见人的适应性是很强的。 张红英跟家里说的买房的事,并不是无中生有。 张旭萍的对象金国平是本地人,在养猪场当电工。 金国平有个小朋友,在村里说的上话。他们村子说是盖的集资建房,但是那个村子,妥妥的在后来苏州的腹心地段。 五百块钱一个平方,基本上是按成本价卖的。张旭萍买了一套,还问张红英要不要买。这种房子,都是楼梯房,没有乱七八糟的公摊什么的,说多少平方,基本上是实得面积。 最多是墙壁占掉一点面积。 所以张红英真的很想买。 如果不是跟张旭萍混的熟,这种好事哪里轮的到她? 张红英一夜没睡好,到店铺的时候还是瞌睡懵懂的。沈大林看见张红英眼圈都是黑的,眼睛还有点肿,还以为她家里出什么事了:“阿英,你如果家里有事,多住几天也不要紧的。 现在这边的事,我都能应付得过来了。” 张红英看见沈大林一脸担心的样子,刚开始还有点心酸,觉得自己父母都没有一个外人关心自己。不过想想沈大林对沈建珍,跟张小树他们对自己,好像也差不多。 那种把子女房子当自己房子强行分配的老糊涂,也不是一个两个。沈大林未必比张小树和李小芳好多少。要不沈建珍也不会很少回家。 想到此处,她冲沈大林点点头:“阿叔,我家里没事。就是为了赶头班车,晚上没有睡好觉。 现在时间还早,我再去睡会儿。 等到中午开始忙的时候,你喊醒我。” 说完,走到另一个比较空的门面那里,把门一关,把几个凳子拼了一下,将衣服胡乱罩在身上,就睡了过去。 回一趟家,白白生了一场气,棉衣也没有拿,棉被褥子也没顾上拿,亏大了。 现在条件渐渐好起来,大部分人都已经不穿棉花做的棉衣,而是用两件棉毛衫缝起来, 夹层里铺上蚕丝。厚度不到棉花的一半,保暖性能却要好很多。 沈建珍去读大学前,吴小红都花钱请姑奶奶帮忙做了一件这种蚕丝棉衣。冬天穿在毛衣里头,又轻又暖,身形也不臃肿。张红英的干姑奶奶,跟沈建珍的姑奶奶,是同一个。张红英的爷爷娶的奶奶,是沈建珍爷爷的前妻。沈建珍爷爷死后,亲奶奶也改嫁了。这姑奶奶,是沈建珍爷爷的亲妹妹。 张红英回去前,曾经妄想李小芳也舍得拿出攒下的丝棉来,给她也做这么一件棉衣来着。 穿太厚,冬天干活不方便。 没想到果然是妄想。 第80章 鸡杂 日子还得照过。 张红英把家里琐事抛在脑后,继续做她的生意。 学校中午是十二点才放学。 张红英把鸡汤熬好,酱棒骨做好,差不多就到学生下课时间。 教室都是四五层楼高,等学生们都出来,基本上要十二点过十几分了。 舍得在外面吃饭的那群学生,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来自经济发达地区。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喜欢逃课,在外面吃吃喝喝。 卖炒菜的那家店,每天晚上都有好几桌。班主任估计愁死了,晚自习分每次都被扣。 吃点就算了,还经常喝到吐。老陈师傅提起他们直摇头:“爷娘寻几个铜钿也不容易,全吃掉喝掉就算了,还吐掉。” 张红英也深以为然。 鸭湾村前面几年都没什么能考上中专的,好像是94年以后,大批好学生都去了高中,成绩差一点就有了读中专的机会。 他们一时意识不到,中专已经不值钱了,工人已经随随便便就可以做了。 鸭湾村还是有大批孩子上了中专职校。主要是男孩子。 而且学校又推出来一个“委托培养”,收一万多委托培养费,把成绩更差一等的孩子也招了进去。 农村孩子一下子进了大城市,经济条件差的还好一点,毕竟没有那么多钱给他们糟蹋。家里经济条件好的,生活费给的多,就完全飘了。 鸭湾村村长叫陆新民,他家孩子,叫陆云华还是陆天华来着,也上了中专。陆新民一个月给他五百块钱不够花,等到毕业了,其他人都回家了,就他没拿到毕业证书,而且人还被扣下了。 细一问,才知道这家伙三年时间在那条街上吃吃喝喝,欠下了上万的债务。 陆新民提着一包钱,一一过去结账,才算把人带回来。 张红英感觉,张红星肯定也是这些人中的一员。他一个月拿那么多生活费,还给人拍照赚钱,肯定也能经常在外面吃吃喝喝。 说起来,大家一直以为沈家很穷。没想到沈建兴也上的是委托培养。 委托培养钱可不少收。培养费一次性缴清,从一万三到一万五不等。 学费一个学年两三千 还有生活费一个月至少两三百…… 想到这里,张红英后知后觉开始替沈建珍不值。一万多的委托培养能上,说明沈家其实还是攒下了不少钱的。只不过可能他们觉得沈建珍不配花。 又或者,能吃苦,能省吃俭用的,就可以更省一点?沈建兴不肯省,也就不用省。 沈建珍懂事,体贴,节约,就能更节约一点。 但是沈建珍大大咧咧,似乎刚开始并没有因为父母的区别对待而生气。一直到后来,吴小红提出来超出她能力的要求,才正式翻脸的。 张红英不知道要不要提醒小姐妹。 沈建珍一直在这方面迟钝,可能也因此被保护了不受伤。又或者她其实是心知肚明的,只不过自己把自己也骗了过去,让自己觉得父母也没那么糟糕?总归是心里能平衡最重要。 很快到了十二点,各个教室的门差不多同时打开,学生们乱哄哄的从里面冲了出来。 有的往北冲,去食堂打饭。有的往南冲,来小吃店买吃的。 有的学生还在门口磨蹭,想找理由让门卫开门放他们出去。机灵的学生已经跑到小吃店窗口来了。 “来一碗鸡汤面。多加点青菜。” “好的,今天有米线,要不要试试?” “这个是不是鸡杂,多少钱一份?”鸡杂经过自己几天试菜,感觉已经可以正式对外开卖了。 “青椒炒鸡杂,八毛钱。你们学生读书辛苦,吃鸡杂对眼睛好。” “你怎么知道鸡杂对眼睛好?”这是个杠精。 “肝明目。而且鸡肝里有维生素,对眼睛好。”张红英心想,这可难不倒我。前世她天天踩缝纫机,眼睛老花,酸酸的,又干的厉害,医生让她多吃肝脏,就是这么说的。 不过什么维生素她就没记住。 “没错,肝脏有维生素a,确实对视力有好处。我来一份。”一个学生接口。 “我喜欢吃鸡胗,咬起来脆脆的,好吃。给我多点鸡胗。” 张红英一边应着,一边麻利的给打菜。 沈大林帮着煮面,收钱。沈建珍的智商估计是遗传她爸,沈大林算账也飞快。 米线是新鲜事物,一开始并没有人想吃。 也不知道是不是鸡杂作为新事物有诱惑力,今天的面提早卖完了。 再有人喊:“来碗鸡汤面。” 张红英只能问:\/“面条没有了,米线行不行?也好吃的,不好吃不要钱。” “不好吃不要钱?你说真的?” “当然是真的。” “那就来一碗。” 沈大林往锅里下了一把米线,煮熟了捞进鸡汤里,在浇点鸡胸肉,青菜,然后递过去:“尝尝。” 苏式面偏硬,汤很清。米线跟苏式面是不同的风格,但也有共同之处,就是爽口,不粘腻。而且米线相对来说更有嚼劲。 那学生接过米线后尝了一口,不吱声了,埋头吃起来。 边上还有人问:“怎么样,好吃吗?” “看他吃的头也不抬的样子,那必然是好吃的。” “那我也来一碗。” “我也要一碗,多点葱花。” 等到最后一碗鸡汤也卖光,沈大林捏捏自己的胳膊:“噢哟,做这个生意,比锄地还难!臂膊酸得来!” 不过累归累,开心还是开心的。 收拾好了,沈大林跟张红英商量:“要不要再杀两只鸡,准备晚上这一餐?” 张红英:“你不吃力吗?” 沈大林捶捶胳膊:“习惯就好了。 一大家子要养呢,能挣钱的时候要尽量多挣一点,要不等挣不到了就死蟹一只。” 张红英给两边父母打了下分: 沈大林比张小树勤谨,肯巴家。 吴小红比李小芳坦率,直截了当。 李小芳张小树不动粗,吴小红和沈大林都是会动手打人的。 所以,还是五五开,难分伯仲。 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好父母了? 第81章 悄然走红 张红英发现,自己的店,生意好像越来越好了。 以前一天十只鸡能卖光 ,就差不多了。有的时候还会剩下只把自己吃。 现在经常刚刚中午,十只鸡就卖光了。 第一次沈大林下午补杀了两只鸡,还是没够卖。 后来每天杀十五只鸡,才算是勉强够用。 而沈大林光是蹲那杀鸡,就要用掉半天了。 “不来了不来了,还是要请个人。”沈大林现在回家都只能选在周末了。周末学校开房,学生会去市里,就不大在学校边上的小吃店吃饭。 工作日,店里是忙的一塌糊涂。 张红英也累的直不起腰来。 还是做衣服轻松一点。天天做菜,又一直做同样的东西,现在张红英已经闻见酱棒骨和鸡汤的味道就饱了。 学生的市场就那么大,消费能力有限。 之所以销量突飞猛进,张红英发现是因为来吃饭的,已经不仅仅是学生了。 刚开始来了一个满身汗味,扛着一把铁锹的工人。 后来工人们就成群结队的来了。 沈大林跟他们攀谈,才知道附近有个苗木基地,有很多挖树的工人。 树大根深,要把树连根挖起很费劲。经常需要很多身强力壮的壮年男子一起配合,才能把树挖起来。 而且树需要带着一个几百斤重的土球。 挖的时候,先绕着树挖一圈,把那种巨大的树根挖断。再连着土一起挖出来,用稻草缠成一个个球的形状。树梢还要截掉,以保住水分,提高存活率。 挖树显然是一个辛苦活 。不是最壮的劳动力,干不了这个。等到以后发展起来,挖树种树都可以靠挖掘机了。但是现在,都必须靠人力。 但是挖树也高工资,据说动作快、力气大的,一天就能挖到一百五十块。 强体力劳动,高消耗,对吃的就很有要求。 大块大块的肉,要论碗吃的。没有油水,体力跟不上,到时候腿一软,或者反应慢一点,可能就得受伤。 幸而他们挣的多,也就舍得吃。 虽然不是所有人都来张红英店里买鸡,但是每天只要有你们十来个想吃鸡,销量就直线上升。 学生买鸡,顶多是买只鸡翅,买条鸡腿。再图便宜就买鸡肉丝,鸡骨架。 但是工人就不一样。大部分人两三个人拼一只鸡,胃口大的,一个人能啃下去一只。 张红英的鸡,就是这么卖光的。 一只老母鸡,炖的稀烂。连皮带肉吸溜进去,滋味鲜美,汤汁浓郁,油脂带来了极大的满足感。 鸡翅两块一只,鸡腿三块一只,一整只老母鸡的话,就卖二十块钱。 每次张红英专给工人们挑又肥又大的。 打电话打电话,让俞志强每星期送一百只鸡过来! 能赚钱,张红英还是很激动的。 青镇的鸡,加运输成本,也不超过六块钱。一只鸡净赚十四块,还留下鸡汤配面条和米线。 鸡杂、鸡血还可以再卖一波。 沈建珍真是我的福星!张红英一边记账,一边自言自语感叹。 “嗯?建珍哪哈了?来信了?”沈大林耳朵里挂到“建珍”两个字,连忙问道。 既然问起,张红英心里本来一直在为家里人对她的偏心恼火,就趁机好奇的问:“阿叔,建珍和建兴两个,你更喜欢谁?” 沈大林毫不犹豫:“那肯定是儿子啊! 啥人会的不喜欢儿子去喜欢女儿。 女儿其实没什么用。 我跑船的时候,儿子十来岁就能上船了,女儿究竟不方便。” “那么看蚕的时候喂蚕可是都叫的女儿啊。夜里一天起来三次喂蚕。”张红英又问。 “那不一样的。”沈大林摇摇头。 “有什么不一样的,不都是赚钱?”张红英有点较真:“出去跑船,两天两夜三十。看蚕一个月,卖四五百。也差不多嘛!” “不一样,不一样,女儿家怎么能跟男儿家比。”沈大林自顾自说:“挑担做重生活,都是要男的。女的哪里挑的动担。” “现在有拖拉机,有挂机船,将来可能还有卡车,还有其他机械,连割稻都有收割机,女人也一样做那些活。” “自古以来就是这样的嘛,隔代子女的还要裹小脚呢,门都不能出,同男儿家怎么比!”沈大林也说不上来为什么男孩子比较重要。但是大家都认为有儿子很重要,没有儿子走哪都直不起腰来。 “沈建珍说,你们盖房子的时候,南面留了两个门洞,其中一个门洞是为她准备的,看起来她是在吹牛?” 沈大林却道:“哦,这个倒不是吹牛的。我两间楼房,确实留了两个门洞。将来万一建珍要招女婿,分家也方便。” 张红英不解:“人家独女户招女婿,你有儿有女为什么也准备有可能招女婿?” 沈大林就笑:“两个人都留家里肯定比只有一个好啊。只不过小的辰光,两个人经常相骂的。建兴不愿意建珍留在家里。嫌她留在家里要分一半房子。 等到今年夏天,建珍拿到录取通知书,建兴又绞尽脑汁想要让建珍留在家里招女婿。 两个人讨论了半天,我在隔壁都听见的。” “啊?”张红英惊了。还有这一出? “是啊,建兴问建珍要不要招女婿,建珍以为建兴怕她抢家私,就说不招了。 不料建兴急起来:那你走吧,爷娘都留给我,累死我,将来我只好去卖血养爷娘。 最后建珍听明白了,答应将来一样给爷娘养老,建兴才踏实下来。” 张红英目瞪口呆。 “那沈建珍给你们养老,老家房子会分给建珍不?” “那怎么行?建珍读书出去,将来肯定在外地工作,成家,老家房子分给她,就荒废了。”沈大林不假思索回答。 张红英笑起来。她和沈建珍,就是一条藤上结的两个苦瓜。 “如果建珍赚大钱了,帮你们修房子呢?这房子也没她的份?” “孝敬爷娘,看她自己的良心。”沈大林看上去很公允的回答。 张红英想起来,沈建珍虽然追问过她梦里未来的发展,但是从来没有追问过他们的家人怎么样。 第82章 勤工俭学1 小吃店看着不起眼,实际上利润相当可观。 现在一天能卖出去三百碗面或者米线。一碗有七毛钱利润。二十只鸡,一只十五块钱利润。一百斤酱棒骨,一百三十块钱利润。 加起来,一天利润就有六百四。 周末生意冷清一些,也能卖个一两百块钱。 雇佣了一个杂工,一个月工资二百二,扣除水电费,以及人情打点,损耗,最后一个月,净利润竟然达到了一万五。 沈大林一个人就能分到五千。 沈建珍留下的存折,余额也在悄然增加。一个月两千五的收入……沈建珍在南京好好的上着学,店铺就回本了。等到寒假来了,她名下的存折上已经有了一万的存款。 张红英有意识多推一些米线。苏州人习惯吃面,但是湿面不好保存,尤其是夏天,气温太高,面条很容易就发酸了。 以前大家爱惜粮食,有点酸的,馊的,都不舍得扔,会吃掉。甚至有些地方为了解暑,会特意做一些米发酵过后的酸汤喝。 但是张红英开小吃店,发酸的东西就不能卖给别人了,自己吃又吃不完。倒是米线就变成了很好的选择。干米线非常耐存储。 所以张红英每天进面条的数量就控制在五十斤,不够就强推米线。 天气渐渐转凉了,大家都穿上了棉衣棉鞋。 李小芳没有给张红英做丝棉衣,张红英手上有钱了,也不想亏待自己。她找了个周末,等吃午饭的挖树工人都走了,把门一关,跟学生一样去市里逛街了。 衣服是真贵啊! 看来看去,张红英抠搜的毛病又犯了。出发的时候想的特别好,这次一定要给自己买一件好棉衣。 但是到了商场,看看价签,又不舍得了。 明明挣了这么多钱了…… 张红英一边逛,一边挣扎。理智说:“买啊,你也不是没钱!而且天气这么冷了,你总是要买棉衣的。”抠搜的灵魂在说:“太贵了太贵了她贵了。你几个月工资只够买件衣服。” 挣扎了一路,在一个角落发现了自己的救赎! 羽绒服!特价! 样式特别老旧的一件羽绒服,在七十年代穿都挑不出来错的那种款式,配色。直筒一件,黑色为主,搭一点点红色。嗯,八十岁老太太穿这个,都不会有人多看一眼。 但是价格便宜啊!特价处理,150一件! 不知道是不是积压了好多年卖不出去,才降价卖。这个颜色款式,是真的不好看。张红英穿上,二十岁小姑娘一下子看上去像四十岁。 而且特价还要一百五。 但是穿过羽绒服的张红英,知道一件羽绒服的防寒功能多牛。 张红英咬咬牙,把这件羽绒服买下来了。她安慰自己:“反正外面要围围裙,衣服保暖就行。” 衣服买了,鞋子也要买。 上身还有灶台的热气熏着,地面可是冰凉一片。张红英又花一百块钱买了一双带毛的皮鞋。 回了回了,够了够了。抠搜的张红英拉住了还想再逛逛的张红英。 回到店铺,张红英打开门。沈大林又回鸭湾村了,明天才能回来。张红英打算今天凑合再等个个把小时,看看有没有人来。 还剩下一只鸡,大概十碗量的鸡汤。面条卖完了,泡好的米线还有一些。卖不掉就给一些老陈师傅,再带回去请养猪场的老金师傅,张旭萍,曹大爷,还有那三个大学生吃。 张红英正在心不在焉的斩鸡。除了挖树工人,别人买鸡都不会买整只的。 突然听见一个怯怯的声音:“老板,你是广西人吗?” 张红英扭过头去,门外一个又瘦又小的男生,脸上堆满了笑容,又问了一遍:“老板,你是广西人吗?” 张红英摇摇头:“我不是广西人,我是本地的。” “哦,”男生有点失望,过了几秒钟,又鼓足勇气说:“那,老板,你店里需要人干活吗?我什么都能干。” 张红英正想摇头,又想起什么,打量了男生一眼。 已经十二月底,接近元旦了。最低气温已经接近零度。白天最高气温也不过十度左右。那还是得在阳光下。 男生还是穿着一双塑料拖鞋,衣服很薄,看起来在瑟瑟发抖。 天气冷了之后,塑料变硬,男生的脚背上被打的明显起了红肿。 张红英问:“你是今年的新生?” 男生瑟缩的点点头:“是的。” “家里怎么没有给寄棉衣棉鞋?” 男生脸色黧黑,五官锋锐,看起来不太像汉族人。他挠挠头:“我们那边没有这么冷过,家里也没有棉衣棉鞋。” 所以他以为一双拖鞋几件单衣就能过冬了吗? “你是想打工挣钱去买棉衣棉鞋?”张红英问。 “是啊,我家是大山里的,挣钱不容易,我……”男生没有说下去,用祈求的眼神看着张红英。 张红英叹了口气:“进来吧。” 男生搓了搓脚上的泥,走进了店铺。 张红英给他煮了碗素米线,浇点鸡汤递给他:“先吃碗米线。” 男生道:“这个……我没钱。” 张红英:“请你的,不用钱。” 男生才捧起米线暖暖手,又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今天没吃饭吗?”张红英不经意的问道。 “嗯,”男生呛了一下。东西咽下去,又擦擦嘴,才道:“我在食堂勤工俭学,每天去食堂窗口帮忙,等营业结束后免费吃饭。但是周末食堂里没人吃饭,很多窗口都不营业,我们这些勤工俭学的就……” 张红英叹了口气,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像你们这样勤工俭学的学生多吗?” “我姓左,叫左成林。我们食堂有十个窗口,一共二十个勤工俭学的。” “那你们都没吃饭?” “也不是,有些同学还有自己吃饭的钱。我家里一共给了我五十块钱,没想到……” 张红英也是服了。五十块钱,来回路费都不够啊! 又问:“那你放寒假怎么回去?” 左成林不好意思的又笑了笑:“我报名了校卫队,放寒假期间在学校巡逻,学校让我们住宿舍,一天给一块钱补贴。” 第83章 勤工俭学2 看到左成林的惨样,鼓足勇气,才来这里找一个机会。 张红英突然想帮帮他。 倒不是张红英胡乱发善心,而是因为她想起来沈建珍。 前世没有两个人互相扶持挣到几千块钱,沈建珍在村办厂打零工,一个月最多能挣个几十块钱,估计到了学校也是这么落魄。 沈建珍是有恩必报的性子,张红英帮她一把,也是图她将来能拉自己一把。 眼前这个男生,没准帮他一把,将来也能获得回报? 反正请谁都是请,张红英想了想:“我这边其实不是很需要请人的,但是你一个人在我们苏州读书,要是冻坏了饿坏了,看上去也善过。 你们能打工的时间只有课余,所以我得想想办法,看怎么安排。 你明天中午过来听信。” 左成林嗫嚅着走了,似乎连感谢的话都很难出口。 啧,又一个深山僻壤里出来的娃娃。也许问出第一句话,就是攒了很久勇气的吧! 看着没什么生意,张红英把鸡汤,还有鸡肉,都用个大钢筋锅装起来,带回了养猪场宿舍。 张旭萍正在用电热水壶烧开水,准备煮点挂面吃。周末养猪场吃饭的人少,也没开伙。 张红英喊道:“旭萍,你不要忙了。我带回来了一只鸡,还有鸡汤。我们吃鸡汤米线呀! 我请你,还有检疫上的几位大爷,大学生,金师傅,你看看都有谁在,帮我喊一下他们。 让他们自己带饭盆过来。” 金国平是搞电工的,在宿舍里用电热丝做了一个功率很高的电炉,加热鸡汤再煮米线刚好。 检疫上大爷趁周末回家去了,三个大学生还有金师傅都在。 等到鸡汤沸腾,六个人都端着搪瓷饭盆来了。 张红英把鸡汤分成七份,又赶紧往锅里加冷水准备煮米线。 米线烫好,又烫了点青菜,给分到饭盆里。 “来来来,还有鸡肉。再加点鸡肉。旭萍,你想吃什么?” 张旭萍也没客气:“我要一根鸡翅。” 金师傅:“我这几天牙疼,就不要鸡肉了。吃点素的就行。” 金国平没客气:“我要个鸡腿。” 三个大学生脸皮有点薄,不好意思开口,只说:“我吃什么都行。” 张红英就笑着说:“那我就随便盛了啊,反正也不知道哪个饭盆是谁的。 也不是我偏心,分到什么是什么,不要介意啊。” 大学生们都说,白吃别人的饭,已经很不好意思了,哪里还会争这个。 张红英给自己留了一根鸡翅,给自己早看好的,那个最帅的大学生盆里分了鸡腿,另外两个一人一半鸡胸肉。 不偏心,怎么可能…… 这三个大学生,虽然张红英没有跟他们说过话,但是已经了解了他们的基本信息。 最帅的这个,淮阴的,姓薛,叫薛明辉,学兽医,上学早,刚刚才二十一岁,就大学毕业了。 最高的那个,姓杨,叫杨全有,学畜牧,内蒙的,二十五岁了。 最矮的那一个,姓李,叫李若飞,湖北的,学畜牧的,二十三岁,个子还没有张红英高。 人都不错,大学生也没有看不起小学生的意思。 不过,最帅的那个薛明辉,皮肤白白的,看起来养眼,张红英愿意多看他几眼。而且他是兽医,如果养鸡遇到什么麻烦,搞好关系还可以请他帮忙。 七份米线很快煮好,大家谢过,端回各自的房间开始吃起来。 张红英清洗干净,倒过来控水,晾干了明天才方便带到店铺。 等她忙完,端起自己那一份。 十几二十分钟过去了,米线还很烫,口感也很不错。除了青菜有点变软之外,看上去完全跟刚出炉的差不多…… 张红英吃着吃着就开始发呆。她以前脑子动的很少,太忙太累太困,脑子转不动。但是学裁缝以来,睡眠充足了,脑子好像好用一些。再加上做生意天天跟各色人打交道,还要算钱收钱,自己都感觉自己机灵很多。 刚才大家排队等米线,以及米线放了十几二十分钟还很好吃这事,启发了她。 张红英从来没有吃过外卖,但是她经常听张宇昊提起。 什么中午天天吃外卖,晚上下班了不想做饭还是叫外卖。甚至回到家,嫌张红英做的晚饭没滋没味,还要叫外卖。 不过鸭湾村离镇上远,外卖员送过来要四五十分钟。美团的定位又有时候有误差,张宇昊点了外卖还需要去路口等着。所以张宇昊经常抱怨。 听他抱怨多了,张红英就知道有外卖这个东西。 那么现在,张红英的小吃店,限制生意的最大因素,就是人力问题,两个人再怎么努力,一中午只能供应一百多份。而且排队要很久,不少人都等不及排队,宁愿去吃食堂。 左成林说,有二十个人在食堂勤工俭学,就为了吃一顿饭。 但是学校的贫困生肯定不止这些。 如果她能够聘请一下贫困生帮自己送“外卖”呢? 面条煮好了放时间久一点就会沱成一块,口感不好。但是米线基本上不存在这个问题。 那个过桥米线的故事,张红英也听说过。鸡汤上面的油可以给米线保温…… 张红英可以提前一个小时先把米线煮出来,有人来的时候,放开水里烫几秒钟就可以出锅。这样窗口接待顾客的时间相当于增加了一小时,能缩短大家等待时间。 还有一个,可以让勤工俭学的学生,去班里征询那些想吃米线又不想排队的同学。 鸡汤用饭盒装,不怕洒。煮好的米线用袋子装,完了把米线放汤里,马上就可以吃。 张红英越想越得意,等她想好整件事怎么操作,米线都只留下一些余温了。 像沈建珍这样挑嘴的人可能会觉得不好吃了,但是张红英觉得好像也没什么太大的变化。 送外卖这事,做得! 就是怕承包食堂窗口的人有意见。 不过如果跟学校沟通好,能帮学校解决那么多贫困生的困难,相信学校也会站自己这头的。 实在不行……就再去求沈新宝牵线吧! 张红英发现,自己也成了给沈新宝添麻烦的预备役了。 第84章 勤工俭学3 第二天张红英到店里时,沈大林已经把鸡都杀好了。 张红英忍不住称赞:“阿叔你动作好快。” 沈大林又开始说古:“也就是现在日子好,杀鸡都能杀出经验来。 隔代子哪有这么好日脚! 一年杀只把鸡,连鸡嗦囊都不晓得要去掉。 有一次做客,人家夹给我一个鸡脖子,吃出来一颗麦粒。恶心的饭都吃不下去。 现在杀鸡有经验了,鸡看到我动都不会动一下。以前杀鸡还必须人帮忙抓着翅膀,帮忙拔脖子上的毛。一边杀鸡,一边控制鸡脚不要乱动。鸡挣扎的鸡血里都是鸡毛。 现在一个人就能杀好,也快的很。” 张红英想了想问道:“阿叔,如果明天开始杀三十只鸡,你能不能来得及?” 沈大林一惊:“三十只?能卖的掉?” 张红英点头:“应该没问题。” “那我再早点起来。”说起挣钱,沈大林劲头是很足的。 鸡实在太多,一锅里都煮不下这么多。 张红英干脆把鸡剁开,上蒸架蒸。 整个青镇都找不出几只老母鸡来了,现在的鸡,都是少年鸡。蒸、煮,一个小时也就烂熟了。 反正鸡单卖,蒸鸡留下的鸡汤,鸡油,用于配面条、米线刚刚好。 大棒骨一天一百斤,也有点供不应求,很多人都要求增加供应,但是张红英不敢接。 一百斤大棒骨,已经占用了锅灶和很大精力。而且鸡可以蒸好了放凉。需要的时候往鸡汤里一烫就可以。 酱棒骨的汤汁是裹在肉上的,无法重新加热,否则会改变风味。张红英不想砸了招牌。 还是鸡好啊,鸡做熟了晾起来,基本上不占地方。 鸡油,鸡内脏,都能卖钱。 这天中午,学校刚刚下课。张红英眼睛,看见跑在第一梯队,却并不敢上前的左成林。 张红英招呼:“那个,左成林是吧!你能出校门不?” “可以。我有勤工俭学的批条。”说完没多久,左成林就出现在了店里。 张红英并不敢把太重要的事交给他。煮米线不行,万一没经验烫了。收钱更不行,不是她小人之心,万一昧了钱,都没办法收拾。 张红英叫他去帮忙端面。 学生们出不来,都是站在窗口喊自己要什么,然后张红英跟沈大林守着两个窗户,煮好了递出去。 收钱都忙不过来,沈大林做了两个木头匣子,钉在墙上,让人自动投零钱进去。需要找钱的,才把钱递到人手上。 开着小吃店,实际上做的是食堂生意,张红英是忙并快乐着。 对面师范学校管的送一点,他们中午也有跑出来吃饭的,这就是从正门进来的那一批学生。 左成林负责接待,问清楚他们要什么,面,还是米线,要鸡肉,酱棒骨,还是酱烩蛋。 算好账,收了钱,把钱交到张红英手里,后厨这才给上菜。 忙到一点出头,人群自动散去,就剩下左成林一个人。 他也忙出一头大汗。 张红英这才有空对左成林说话:“来,坐下吃点东西。你今天没有去食堂帮忙?我以为你要下午下了课才过来的。 中午辛苦你了。” 左成林摇摇头:“食堂那边又请了个人,说是不用我去勤工俭学了。” 啧,这么好用的免费劳动力,就管一顿饭,都要辞退。 张红英正煮好了一碗米线,递给左成林,又加了几块鸡肉。都是边边角角,单独卖给客人会被投诉的那种部位。 左成林接过米线,用手背擦擦眼角,开始大口吃起来。 还有零星的客人来,沈大林一个人就能应付了 ,张红英便坐下跟左成林说话。 “你跟你们班同学关系好不好?” “好的。”左成林憨厚笑了笑:“我是班里的劳动委员,安排值日。谁临时有事走了,都是喊我帮忙的。我从来没有推脱过。他们都很感谢我。” 张红英:……你管这个叫关系好?劳动委员应该是管人的吧?你这是亲自劳动啊。 张红英又道:“是这样的,你也看见了,我的店不大,招待不了多少人……” 左成林心一沉,以为张红英又拒绝他。手上的米线都快吃不下去了。 而挖树的工人又纷纷来吃饭,声音响的很。“我要一碗面,加半只鸡。” “我要一碗面,加两条一条鸡腿。” “我要一碗面,一只鸡。酒有勿啦?” 沈大林忙上去招呼。 酒是没有的。一家小吃店,他们还能经营。万一喝酒误事,可就伺候不起了。 张红英却又催道:“你快吃,吃完了我跟你说说我的计划。” 左成林这才大口吃米线,还把汤喝完了。剩下几块带肉的骨头,他却不太好意思啃了。啃骨头样子不好看。 张红英认定这确实是个老实人,却也有底线,有讲究,便对他将自己的机会和盘托出。 “是这样的,我这窗口卖米线卖面条,一顿饭一般只能卖半个多小时一个小时出头。时间长了,他们等不及。人最多的时候其实也就是半个小时。 我呢,想出一个办法,既方便我卖货,也方便同学们能及时吃到东西,还能给勤工俭学的同学们,一个挣钱机会。 你看这样,我家店里卖的面条,是最好要新鲜吃的,时间长了不好吃。但是米线煮出来,放十几分钟廿分钟,都是不影响的。 你回去之后,可以在你们这一层楼统计一下,有没有人想吃米线。我提前煮好,你呢,一下了课,就给他们把米线提过去。十分钟完全够了。 他们不需要排队,也不需要跑腿,就能吃到米线。 你呢,每份我给你提两毛钱,还包你两餐。当然一般就是吃素粉,或者像今天这样,给些边角的肉。鸡翅,鸡腿,还有鸡胸肉,我是要卖钱的。 你要是一天能接三十个,一天就有六块钱工资。一个月差不多二百块钱。够你生活了。 你看怎么样?” 左成林激动的很:“好,我马上回去问。 你只要管我吃饭,我就很高兴了。谢谢你,老板。” 这个山里孩子终于把一句谢谢你憋出来了。 张红英也高兴,这终于是走出来第一步。 第85章 勤工俭学4 张红英看左成林激动万分,又给他舀了碗清汤:“来,喝点汤,把那几块肉啃了。” 说完,她怕自己在那,左成林不好意思啃鸡骨头,就站起来走开了。 张红英坐到收银台后面去,开始在本子上写写画画。 说起来,张红英虽然读了六七年书,但是读书那么多年 ,拿纸笔的时间加起来,都没有她开店这三个多月多。 所以她读书读不出,应该不完全是脑子笨吧? 张红英咬着铅笔头,在想左成林应该怎么做。 一共两栋教学楼,教学楼很长,一共有两个楼梯,从东到西,一共八间教室。 教学楼一共是四层,这就是三十二间教室。 一个班级六十多人,算起来,一栋楼能容纳的总学生数大概两千。 整个学校多少人张红英是不知道的,但是他们去接单的时候,不需要接所有的单,只需要接自己班里,以及隔壁班里的单子就可以了。 学校专业不多,但是有些专业,收两个班,有些甚至收三四个班。 这种同一个专业的学生,互相之间肯定是熟悉的。 张红英希望,她一个专业能招一个学生帮忙跑腿,就可以了。 她希望一个班级能有十个人吃她的米线,这样勤工俭学的学生也能挣到足够的钱。 如果说没有那么多人吃米线,一层楼总能凑起来三十份米线吧? 所以刚开始,张红英想让左成林先去尝试。效果好了,肯定还有其他想勤工俭学的学生来报名的。到时候再按专业或者楼层招人就行。 张红英想的很好,她也不知道学校具体招收哪些专业,但是楼层她是知道的。 一号楼,一层,101,102,到108 二层,201,202到208, 三层…… 四层…… 张红英画好格子。 抬起头看了看,左成林已经吃完了,刚刚把碗送去洗了,现在正局促不安的看着张红英。 张红英看一下挂钟:“该上课了是吧,你先去上课,下午下了课再过来。 挖树的工人也吃饱喝足走了,沈大林过来问:“红英,这是打算招人了?” 张红英点点头,把自己的具体计划跟沈大林说了一遍。 沈大林感叹:“还是你们年纪轻脑子活。 我是哪哈也想不出来这个办法的。” 现在老板是张红英,沈大林说白了,就是一个打工的。 为什么不请别人就请他?一个是张红英店里需要一个男人出面撑场面,要不一个小姑娘怕被人欺负。另一个就是看着沈建珍面子上,拉他们家一把。 所以沈大林也很明白自己的身份。 张红英连自己家亲人都不想告诉,才有了自己的机会。沈大林不会想破坏这样的好事。 所以店里的所有事,全是张红英做主。沈大林并不像张小树,觉得女人就是不行,小姑娘更加不行。沈建珍从小就透露出非同一般的聪明,沈大林全力支持女儿读书,原来还指望女儿读了大学工作了带飞家里,没想到沈建珍还在读大学,他就托上女儿福了。 沈建珍聪明,被她认可的小姐妹,会笨? 一代人管一代人事,沈大林对张红英的想法全盘赞同,只是帮忙查漏补缺。 说完了这个,沈大林突然想起:“红英啊,我们家养的鸡,已经三四个月了。本来过年正好吃,但是过年学生都放假,你看,还要不要做你说的那个什么炸鸡?” 张红英一拍额头:“贪多嚼不烂,要不,我们先不做了?” 沈大林深以为然的点点头:“现在这个摊子,我们三个人,就忙的晕头转向。 找别人,又找不到一个放心人……” 张红英决定暂时放弃炸鸡,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猪肉已经开始悄然涨价。 连曹大爷他们几个带回来的大棒骨,都涨到了五毛钱一斤。 这说明什么?不知道哪里爆发的猪瘟,没准已经开始蔓延开来。 能吃的猪越来越少了。 而且散养的土鸡,去做炸鸡,就是没有后世那种鸡嫩滑。 哪怕只养了三个多月,也已经骨头硬邦邦,肉脆嘣嘣的了。 难道卖的那种炸鸡,饲养周期还要短一些还是什么?她以前也看到过,说什么肯德基的鸡长六个翅膀,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张红英想不明白就先不想了。 作为一个半文盲,想这么多,脑子已经开始有点要再次发育的迹象了,胀的头痛。 下午三点多,学生们就下课了,开始打扫教室,打扫校园。 校园环境也是一个班级包一块。 张红英他们店的窗口外面,也是一个班级的包区。 有的学生蹲在地上吃东西,骨头吐了一地。有的汤洒了,地上很油腻。 打扫卫生的同学就不大高兴,嘴里嘀嘀咕咕的。 张红英第一次听见的时候,就请负责的同学吃了一碗米线。 没办法,这些学生如果不高兴好好扫地,甚至向班主任反映,班主任再向上面反映,没准学校就会禁止他们通过窗口卖东西。 再或者,如果这些学生坏一点,故意扫的不干净,甚至故意把垃圾往窗口扫,那他们就惨了。 隔壁那家店学张红英开窗口卖东西,却不肯给打扫卫生的学生好处。学生骂人的时候,他们还要对骂,最后学生扫地,擦洗,都漏过他们家窗口那一块。 店老板没办法,每天还得给门卫递烟,跑进来亲自清扫。 后来就算他们想笼络学生,跟他们对骂过的那组都不领情。 何必呢,他们自己做生意的还不知道?一碗面,或者米线,才能有多少钱?换一个卫生被搞的干干净净,让人身心舒畅。 学生每天打扫完了卫生,还有学生会的四下检查,给打分。 卫生分,出操分,晚自习分,眼保健操分,新闻联播分……这些都是要统统打分,最后一张大白纸上贴出来。第一名班主任奖励,倒数的就要挨批评。 张红英曾经听到学生抱怨,说他们读书,别的不一定学会了,打扫卫生那可是专家。 第86章 外卖1 张红英给了左成林一份价目表。 画成了表格的形式,方便统计。 教室,座位,定的商品。 左成林每天早自习结束,把订单和餐费送过来,下课以后就过来把餐取走。 为了方便,张红英特意去买了很多饭盒。这种饭盒可以保证汤汤水水不漏出来,还能将米线分开放置,吃的时候再混到一起。 面条是没办法,张红英想不出来怎么样能让面条十几分钟后还保持筋道的口感。 左成林也不负众望,第一天,就送过来他们班里的五个单子。 五碗鸡汤米线,一条鸡腿,两根鸡翅,两个酱烩蛋。 张红英看着快到下课的时间,就把米线煮好,鸡腿鸡翅酱烩蛋单独装好。 左成林估计是山路跑惯了,速度飞快,第一个冲到了窗口。 张红英把一袋饭盒交给他:“慢一点,不要撒了。” 左成林又飞快的送回去。 鸡汤味道霸道,路上都能闻见香味。 很多学生还在慢吞吞去食堂的路上,闻见了便互相问:“怎么好像闻见是鸡汤米线的味道?” 总有人知道:“老板说是想吃米线,又怕排队的,可以早自习下课后去她那边定。有饭盒的自己拿饭盒,没有饭盒的就用她的。 等到下课后就可以直接去取,不用排队。 如果一个班里定的人多,可以有专人送过去。” “这个好,明天我去试试。不知道面能不能定,我很喜欢吃鸡汤面。” “不用自己去定,我们隔壁班的左成林就负责帮店里送货的,你可以直接找他。准备好饭盒。” “店里有饭盒为什么还要用自己的的饭盒?” “你傻呀,店里饭盒肯定比自己饭盒小啊,用自己饭盒能多打点?” “真的假的?” “应该是真的吧,拿个大饭盒,给你一个底子,米线也不好放啊。” “哈哈,是的哦。那我明天试试。” 也不用怎么打广告,学生之间,话传的飞快。 就一两天时间,全校都知道了鸡汤米线可以提前预定。 只不过知道归知道,销量增长很有限,远远不如张红英预计。当然她的活也轻松很多,原本来窗口排队的,改成在教室里等送货上门了。只有没有提前订的人,才会依旧到窗口排队。或者只喜欢吃面条不喜欢吃米线的学生,也会来窗口排队。 窗口排队等买米线面条的人,降到了七八十个。加上外卖的一百六七十,每天中午能卖出二百四十份左右米线。 勤工俭学的学生倒是有了十几人。基本上一个专业一个跑腿的。 张红英乐呵呵的看着他们取走餐点,又送回来饭盒,帮忙洗干净才走。 只有左成林还会留下来看看有没有其他可以帮忙的。比如说给挖树工人端端面条之类的。 两个人都轻松了很多,沈大林捶腰的次数都少了。农村壮劳力需要挑担,需要干很多重体力活,腰肌劳损、椎间盘突出,那都是很常见的。还有人直接把椎间盘崩裂了的。 从这点来看,田改树也是好事。 都有了工作,可以拿工资以后,买点米吃就不是什么难事。 原来油水少,一家人一年总要吃掉几千斤稻谷。现在直接有碾好的米下来售卖,荤腥也可以经常吃到,粮食消耗自然而然就下来了。 店里一切进入了平顺阶段。 不过随着气温降低,地面开始出现了冰冻,挖树的工人也开始休息了——顾客又少了一批。 “学生仔放寒假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关门回去?”沈大林问道。 张红英皱眉:“我跟家里说的,一直是说在苏州跟着王师傅做裁缝。 裁缝过年正是忙的时候啊,那么早回去,她们肯定不相信的。” “噶么哪哈办呀?”沈大林也没想法:“要么你再找点其他事情做做?” 张红英摇头:“做了老板再去打工,那点工资看不上了呀。” 沈大林也笑,他已经分到一万好几千块钱,再加上积蓄,三四万都有了。现在叫他去打一个月一两百块钱的工,他也不想去了。 前段时间张旭萍的房子已经交了钱,拿了钥匙了。现在是金国平一个人在张罗着装修。 家里有个电工,那点活就不在话下。 她说了几次有空带张红英过去看看,张红英还没去过。 等学生放寒假了,她可以过去看看。 想到此处,张红英便问沈大林:“阿叔,我晓得苏州吴县那边有卖便宜的楼房,五百块钱一个平方。建珍读了大学,将来肯定不会回鸭湾村了,回青镇都不可能。最少也要在苏州工作吧,你看要不要给她买套房子?” 沈大林有点犹豫,他是支持沈建珍自己置业的,但是如果叫他给女儿买房子,好像又不是很适当。 女儿都买了房子,将来儿子要是也考大学出来,不是也要给买房子? 张红英记得沈建珍说过,他买房子的时候,沈大林还愿意出面帮忙借钱呢?这会看起来不像啊。 这也是张红英搞岔了——出面帮忙借钱,最后还钱的是沈建珍自己。给她买房子,那就是沈大林自己的钱了。 而且农村人一般不愿意去外面买房。张红英知道,前世有很多做生意赚了大钱的,在外面都是租房子住,只把自己家里的房子盖的像皇宫一样。 沈大林这个年纪,应该也是这种人。 但是,五万块钱在苏州买房,将来可能变成二百万,在农村盖房,三十年后就该翻盖了。 张红英决定再帮沈建珍努一把力。 学生们陆陆续续走了,店里没什么客人,张红英决定提前结束生意,去张旭萍新买的房子里看看。 张红英问张旭萍:“房子还没卖出去的多吗?” 张旭萍问了金国平后,得到肯定的答案:“还有三四套。” 张红英就说:“那我明天带我阿叔一起去看看?就是沈建珍她阿爸。” 张旭萍对沈建珍印象蛮好的,自然同意了。 反正那房子虽然便宜,但是一次性能掏出那么多钱的人真不多,一直没有卖光。 第87章 外卖2 沈大林刚开始去看房子的时候,是抱着不以为然的心态去的。 几万块钱给女儿买房子——这个事超出了他的观念。给儿子造房子,或者买房子,是他的责任。如果儿子有本事考上大学,到苏州读书工作,买套房子是应该的。 但是沈建珍——究竟是个女儿。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怎么就要给她买房子了呢? 但是看到那套房子的时候,沈大林有点绷不住了。 他的青年时期,是跟知青重合的。 知青有多么向往,怀念城里,他非常清楚。 城市对他来说,原本只是一个概念,只是一个匆匆来去,从来没有想过停留的地方。他知道自己留不下。城里出生的孩子都要去乡下讨生活,他一个农村孤儿,凭什么去城里? 知青至今还有不少滞留在青镇的。他们原先在村里,能回城的都走了,留在村里回不去的,镇上最后都给安排了工作,调到镇上去了。 是知青们不想回到自己出生的大城市吗?是回不去,落实不了工作,房子。 但是这套房子,就是完美契合了他对城里的想象。 楼房盖的很高,一共是五层。乡下的房子只有两层。 宽敞,亮堂。 因为楼层高,一开门窗,风呼呼的。门一关,又一点风都没有,比乡下暖和很多。 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这不就是城里人的生活吗? 乡下的房子盖的大,且空空荡荡,冬天冷的很。 沈大林一直在店里打地铺的,此时狠狠的心动了。 给沈建珍买房子,将来她这么孝顺,肯定会把钱还回来的。而且有了房子,晚上也有地方住了。 不过一问价格,五万……要辛苦一整年哦!再说手上钱也不够。 张红英看出来沈大林心动了。她也心动。就是钱还不够。 张红英叫张旭萍:“旭萍,能不能叫你们家金国平带我去见见负责人?我想问问看,钱暂时不够,能不能先交一部分?” 张旭萍热情的喊过金国平:“你带他们俩去看看,帮他们讲讲好话。” 金国平不太情愿的放下手上的活。 他也着急装修完了好住进来。 有自己的房子才好结婚生孩子,总不能把孩子生在宿舍里? 房子已经盖好一段时间了,还有三套一直没卖出去。张红英跟沈大林两个人,说要买两套,但是要分期付款,负责人想了想:“你如果三套一起买下,我就允许你分期付款。” 张红英:还有这样的好事? 她连忙答应了。约定过年前先交20%,也就是三万块钱。六月三十号再交30%,剩下50%,十二月三十一号前交清。 沈大林急坏了,三套,怎么买得起?如果钱没有及时付清,对方再卖给别人怎么办?到时候自己就是钱也没了,房子也没了。 沈大林家已经养了一千只鸡。只有张红英知道,等到明年鸡价格一涨,鸡一卖,他们家房子钱就够了。 不存在付不出的情况。 至于自己,如果生意一切正常,付房钱不成问题。 而且鸭湾村很多人跟着养起鸡来。自己做个中间商,也能把房子钱赚出来。 张红英不由分说就把房子定了,首期付了,签了个简易的合同。 沈大林看到自己一下子清空的存折,叹息了一声,又把这件事抛在脑后。 大不了当没有寻到这条发财的路子。 张红英看出来沈大林不太痛快,提醒他:“阿叔,虽然我们店关门了,但是马上过年,大家吃鸡只多不少啊! 拜利是,祭祖,待客,哪家不要买几只鸡? 你回去之后,用挂机船运一船鸡过来卖,还怕赚不到钱?” 沈大林犹犹豫豫:“那要卖到什么时候去?” 张红英笑:“你便宜块把钱五毛钱,卖给鸡贩子嘛!” 沈大林想想有道理,青镇的鸡,过年也涨到两块钱了,但是苏州这边能卖到六七块,一来一回,肯定有的赚啊。 收鸡这个事,俞志强熟门熟路了,可以带着他一起收鸡,然后再贩卖到苏州。 张红英又多加一句:“过年期间,冬笋能卖到十几块钱一斤,比肉还要贵几倍。 你船开过来,再贩些冬笋回去,还有黑木耳,红枣。这些东西,虽然不是苏州特产,但是苏州货运方便,卖的要比底下小镇便宜的多。 还有什么甘蔗,橘子,瓜子,花生,苹果,都是外地来的。你批多了不行,少批点,还不是我们村子里就卖光了?” 沈大林:……以后谁说你笨,说你读书读不出,我跟谁拼命。 张红英笑:“阿叔,不是我变聪明了。 而是开店,天天要采买这些食材。什么东西批发价格多少,自然门清。只有葱姜蒜青菜这些必须得现买,其他干货,都是直接批发的。 我跟他们很熟了,你拿货,甚至出货,都可以直接找他们。” 沈大林笑,果然人只要经历过的事多了,就没有不精的。 天天关在家里不见世面,只会埋头干活,人才会越来越笨。 他打好主意了,如果沈建兴开学能考上高中或者中专,就去读。考不上,不如也带来苏州做生意。 不管是多小的生意,总也能锻炼人的。 他原本想让外甥带沈建兴出去锻炼的,不过外甥娘子好像不同意。现在好了,自己就可以带他出来。 回到店铺,看见左成林正在门前团团转。因了张红英发的工资,他倒是穿上棉衣和鞋子了。 张红英说道:“大家都放寒假了,我们店马上也要放假,等到开学你再来吧。” 左成林等了这么久,自然不是为了勤工俭学那点事。 他知道张红英好说话,便鼓足勇气道:“老板,我就是因为你们放假了才来找你的。” “哦,你说说找我什么事?” 左成林道:“店关门了,暂时没有生意。我想,你能不能把煤炉和锅借我,我接着去卖米线,外送米线。 你放心,我保证做的好吃,不会败店里名声。” 哟,这倒是个有主意的。张红英有点心动了。 第88章 外卖3 左成林 ,还有十几个家庭贫困,又来自偏远地区的学生,决定过年不回去了。 像云南的学生,按他们的说法,回去一个星期都到不了家。且山路难行,经常有巨石滚落。 那么多钱,那么长时间,留着干什么不好呢? 学校也照顾这些学生,让他们参加校卫队,晚上在校园里巡逻几次,防止小偷小摸。食堂已经不开门了,但是校卫队值班室,有电炉。可以煮点青菜挂面什么的吃。一天也花不了多少钱。同时学校一天给他们三块钱补贴——马马虎虎吃饭也够了。 但是他们这个年龄的学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清汤寡水吃一点,常年处于半饥半饱状态。张红英招他们勤工俭学,才算是吃了个饱。现在张红英店要关门,他们比张红英着急多了,恨不得出面帮她把店开起来。 张红英就问他们怎么打算的。 左成林把自己深思熟虑后的计划告诉张红英。 职业学校地处偏僻,没有什么外人来。 他们打算,借学校的三轮车,推上煤炉,锅,去市里摆摊卖。 打着学生勤工俭学的旗号,再加上他们人多,应该不会被为难。 鸡汤米线好吃,但是只有附近的人知道,是个损失。 他们要把米线卖到整个苏州去。 冬天天气这样冷,懒得洗菜做饭的人肯定也有。也不是所有单位都有食堂,还有人下了班要回去吃饭。 推着车子卖米线,就可以解决这部分人的困难。 张红英想了想:“不如这样,你们在大街上卖,来来往往的人多,但是停下来买东西的可能不会多。大冬天的站街头吃,会吃一肚子冷气进去。 你们干脆推车到住宅小区里卖。 你们不是放假了吗?其他学生也放假了。他们家里人忙上班,还要抽时间回家给做饭,太辛苦。 你们找个小区卖,人家拿个钢精锅下来装,还省的你们洗那么多饭盒。” “你答应了?”左成林很高兴。 张红英又问:“那鸡汤你们会不会熬,米线会不会煮?” 左成林笑开了:“我们有云南的同学,这米线就是来自云南嘛! 我们广西也是吃米粉的。螺蛳粉,桂林米粉,跟米线差不多。 在店里帮了一个月忙,我都看明白了。” 张红英又提醒到:“现在鸡已经涨到五六块钱一斤了,到过年的时候,六七块一斤也能卖。米线你打算卖什么价格?” 左成林有点傻眼。一只鸡就要二十多,他们推车子-去卖,如果卖不出去,压力可就大了。 一锅鸡汤,至少要两只鸡才会有浓郁的鲜香味。要不出来清汤寡水的,容易被人骂挂羊头卖狗肉。 张红英算账给他听:“一锅汤,能卖五十碗米线,再多掺水,汤就不香了。 米线加煤的成本,合下来一碗要两毛钱。 也就是,一天卖出去五十碗素米线,你刚刚回本。卖鸡肉的钱,才算是赚头。 你们这么多人忙一天,肯定不想白忙,就为了落几只鸡吃吃。 所以怎么搭配鸡肉卖出去,你要想好了。” 左成林嘿嘿笑:“就算是有鸡吃,我们也是赚了。” 张红英:……忘了这些是十几岁的男孩子。 “行吧,那就先这样。 正好还有四只鸡没有杀,明天早上你们过来,从杀鸡开始,熬鸡汤,煮米线,做一遍我看看。 合格了,这一个月,我不仅借锅灶给你们 ,还帮你们供货。只收成本价。” 左成林很感动:“老板你人怎么这么好。” 张红英失笑,难得啊,这个老实娃也开始说好听话了。 不过,现在中专中职什么的还没有贬值,能考出来的,那个是差生?搁后面,不是,也能上一本的料子。 张红英叹息一声。有的人吃的是时代的红利,有的人吃的是时代的挂落。 不过那么大的事,她也弄不懂。总有一部分聪明人 运气好的人,能够抓住机会的。左成林应该就是其中一个。 都是农村的孩子,这几个人,第二天一大早就来等张红英开门。 沈大林已经回去了,准备贩些鸡过来卖,再弄些年货回去卖。 反正水乡河岔四通八达,哪个村,哪条河能通,再没有比沈大林更熟的了。他也是个活地图,去过的地方,脑子里门清。而且还会辨方向,夜里行船也没有半分问题。只要别冲了人家的渔网就行了。 张红英笑眯眯的坐着当客人。 左成林组织大家杀鸡,拔毛,清肚肠。 跟张红英喜欢整鸡下锅不同,左成林让人把鸡切成块了。 鸡翅剁三段,鸡腿剁成五块。 鸡杂也清理干净,用盐搓洗过。 张红英是把鸡先放锅里熬好,然后把鸡捞出来。 他们直接把鸡肉铺在蒸架上,底下加水,生火蒸。 蒸四十分钟后再取下来,底下的水,变成了鸡汤。汤汁浓香,面上还浮着厚厚的一层油。竟然比熬的鸡汤看上去还鲜亮几分。 而且鸡肉也更完整,不像汤锅里煮出来的那样,容易皮破肉烂。 一个张红英没见过的男生,又起锅,往锅里倒了小半碗油,放进去葱姜翻炒,再加入酱油一激,香味立即就出来了。又倒上一点鸡汤略加稀释。这个汤,竟然比真正老母鸡蒸出来的汤还要鲜几分。 左成林笑道:“老板你看,我们准备出去卖的鸡汤面,鸡汤米线。” 鸡汤面容易混浊,竟然还不如这种勾兑出来的酱油版鸡汤效果更好,再加上葱花,几块鸡肉,看上去也更符合大家印象中的鸡汤面。 “没想到你们也这么会做饭。”张红英感叹,也更有奸商潜质。 她这种一直追求真材实料的,肯定需要长时间积累才能有忠实顾客。如果这种酱油版鸡汤面卖的便宜,会抢走很多生意的。 不过她也没说什么,世界上的钱那么多,不可能她一个人赚完。现在交通不便,连做网红店,连锁店,都还没条件,只能做做周边生意。 过几年,实在不行,她还可以转行做其他的。 第89章 年货生意1 猪肉价格悄然涨价有一段时间了,但是大家并没有对此产生警觉。因为这个时候,吃肉还是逢年过节才能吃的。很少买,也就对价格不敏感。 大部分蛋白质摄入,还是靠鸡蛋、豆制品。江南水乡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有鱼。嘴馋的厉害了,就买上一条最便宜的鲢鱼,一两块钱,用盐腌一下,想吃的时候浇点油,葱姜,蒸一下。还有那种筷子长短的小带鱼,八毛钱一斤,也能解解馋。 但是过年的时候,猪肉价格的这种涨法就无法忽视了。 除了大家都饿肚子那几年,其他年份,平时可以节衣缩食,但是过年了,每家都至少要买一腿肉回来。过年吃年夜饭,酱蹄膀是不能少的。 鸭湾村自从进入十二月,就开始准备年货了。鱼,跟红同音,过年的时候,分鱼,分红,同时进行,算个好兆头。 据张红英太爷爷说,早些年,湖里捞出来的鱼,比长条凳还要长。张红英估计,那得有一米五以上了。 近年大鱼捞差不多了,再分鱼,就只有四五斤大小,跟人胳膊差不多长。 小队包产到户以后,连分鱼都没人管了,大家只能指望厂里分鱼。 厂里过年工资可以拖欠到明年发,奖金可以少发,唯独鱼不能不分。 张红英没想到自己只是叫沈大林可以做点年货生意,他居然能想到去贩鱼回来卖。 青镇本地居民只有三万出头,刚刚达到镇的标准。但是外地打工的有十几万…… 就算是一人分一条鱼,也要几十万斤。 一斤鱼赚一毛钱差价,几万块钱也就回来了啊。 当张红英拎着沈大林送给她的几条青鱼的时候哭笑不得:“分鱼是不是应该老板分给员工的?” 沈大林笑得合不拢嘴:“都是你出的主意提醒了我。” 往年小队分鱼,都是跟着大队去拉湖边鱼。那会没有挂机船,都是靠摇橹的。一个大队一两千人,出一条船,去把鱼装回来。 进入十二月后,气温经常低于零度,鱼也不怕坏,所以他们在路上用一天,第二天再分到底下小队,再分到农民手里,都不怕晚。 鱼杀了,去掉头,内脏。鳞片都不用刮,直接抹上盐腌制起来,塞进甏里,再封好口,能吃到清明边。 江南水乡的人都喜欢吃鱼,家家户户都有渔网,鱼叉,但是河荡里几乎没大鱼。 沈大林水性好,还扎到过黑鱼。后头还有一个老光棍天天在河边,也能扎到鱼。但是普通人想吃鱼,只能吃靠网网到的小鱼。还没有手指头粗,叫细眼鱼。抓到鱼,挤出肚肠,洗洗干净,用咸菜烧。 理论上讲,这种鱼晒干了油炸才好吃。但是谁家有那么多油去炸? 细眼鱼跟咸菜一起烧一下,然后连咸菜带鱼,都是嚼一嚼就咽下去。 所以过年的时候,就不能不吃鱼了。 本地倒是没有年年有余“鱼”的说法,但是吃鱼那就是刚需。 沈大林听了张红英的主意,想到的第一条年货,并不是甘蔗橘子花生这种东西。那个一家才能买几斤啊,好像都是山东人来做的。 沈大林回去给他的挂机船清理了一下。半年没动,树叶子都落了很多。 沈大林开着挂机船来到湖边,说是要买鱼。 他家里存了有万把块钱,心一黑,就全部带上了。 总不能两个小姑娘都能做成的生意,他一个大男人还畏手畏脚吧? 按张红英的说法,鸭湾村还不能卖掉几千斤? 鱼这个东西,销量很有限的。天气热放不住,没有谁家会买大鱼。现在大队都不分鱼了,渔业大队的养鱼户也正愁着呢。 沈大林的挂机船哒哒哒开过来的时候,他们正聚在一起抽闷烟:“以后是不是也要上岸了?鱼卖不掉了。” 问了一下,价格低到不敢相信——三毛钱一斤。 平时猪肉价格三到四元,现在马上过年,猪肉已经涨到七块多。 鱼,只要三毛钱?要知道市场上的鱼,已经可以卖到一块二到一块五一斤了…… 他带的一万块钱,岂不是可以买三万多斤? 沈大林嘴皮子也好,几句牛一吹,再聊聊“隔代子”大队分鱼的盛况,一万块钱,拉了满满一船鱼回去。 沈大林的挂机船,是十一吨规格的。 船舱里只能装十一吨,两万多斤。 但是渔业大队急于卖鱼变现,主动出借了一条船,跟着沈大林出发。 沈大林再三说他吃不下这么多销量,渔业大队说,卖的出就卖,卖不出拉回去自己分。 话说到这里还能怎么办呢? 鱼拉到青镇码头,沈大林打算停下来先问问鱼价钿,也好沿河叫卖。 不料电子厂的水生正在码头买菜。 水生也是大林的小朋友,大林看见了便喊:“水生,你在买菜啊? 鱼要不要,我这里有,你拿条回去吃。” 水生抬头一看,大林运了满满一船鱼来了,也不客气:“你给我一条看看。” 沈大林熟练的捞起一条鱼,看看太小,又换了一条。一连换了四五条,才看见一条满意的。用稻草串起,递过去。 水生拎起来掂了掂,才问道:“你这么大一船鱼,阿是要派啥用场?” 沈大林就道:“小人读书要用钞票,老太婆生病也要用钞票,过年了,我去进点鱼来卖卖看,也寻嘎两钿。不派啥用场。” 水生便道:“那好,我们厂里正要买过年分的鱼。你给我弄几斤。” “照多少算?”沈大林喜出望外。 “厂里一千五百个工人,一百名中层以上干部。 工人照十斤算,干部照五十斤算……” 沈大林已经噼里啪啦算清爽了:“正好两万斤。” 码头边上还有准备帮人挑担的挑夫,沈大林招呼一声,那些人就挑起麦箩,帮忙装鱼去了。 沈大林要了十个人,不过两趟,就把两万斤鱼卖出去了。 电子厂轰轰烈烈的挑鱼,分鱼行动,马上传到了隔壁的丝厂,服装厂,纺织厂…… 工人们活都不想做了,都从窗口往外看。 农民是很大胆的,羡慕了就直接去问。 胆子大的直接问老板:“老板,我们有没有鱼分了?” 胆子一般的,成群结队去催车间主任:“主任啊,你主这个任了,我们职工没有鱼分就算了,你们干部肯定有鱼分的吧?” 胆子小的,也会暗戳戳跟小组长说:“别人家厂里都有鱼分。轮到我们没有,过好年要么去换爿量气大一点的厂。” 这还行? 分鱼都直接影响到厂子的安定团结了。 第90章 年货生意2 青镇的人,有一种别样的“体面”要求。那就是,熟人之间买东西,不问价钿。 如果买的少,像水生跟沈大林刚开始那样,是打算送的。 熟人朋友之间买东西,还要钱,那不是不要面子了? 所以码头上,集市上,越是亲戚朋友,越是要装不认识。 如果你上去问,叔,伯,爷爷,姑姑,姨妈,老朋友,这个东西多少钱? 人家肯定要说:不要钱,拿去吃。 最后一个诚心买东西,一个不诚心不收钱,最后推让半天,最后两个都不痛快。一个满脸尴尬吃白食,一个满腹怨言送人情。 所以遇到亲戚朋友,两个人有志一同,都扭过头去装没看见对方。看上去倒不像亲戚熟人,像是世仇。外人看到是要笑坏肚皮的。 遇到陌生人,买东西是要问价钿的,但是男人买东西,基本上是这样的:“这个,这个,这个,都给我来一点,你算算看多少钱。” 好像细问到每斤多少钱,就是对小贩的不信任,也是伤面子的事。 所以,沈大林六万斤鱼都卖光了,人家要结账,才去问他一共多少钱。 沈大林本来还想跟码头上市场行情来的。市场价已经到了一块五一斤。但是,这么多鱼一下子卖掉了,他算了算,运费,本钱,挑担的挑夫钱…… 沈大林又想起自己刚刚买的房子,良心一黑,要价:“算一块钱一斤吧!” 水生大叫:“哦哟,大林师傅,外面已经卖到一块五一斤了,马上过年,肯定还要涨。你就算是要照顾老朋友,也不能贴本钱卖呀! 这么讲吧,你便宜两毛钱,就算是我的人情了。一块三一斤。 哪哈话?” 沈大林拼命推:“这样不来的。哪哈好赚老朋友铜钿。” 两个人打架似的来了一回,最后还是定下一块三一斤。 沈大林每斤落下一块钱毛利润,又捡一些卖相不太好,个头有些小的鱼,不由分说,给水生倒筐里:“这点细眼鱼,水生你拿回家吃。” 水生也笑,人家细眼鱼只有手指头大,这个鱼,顶少也要三四斤了。 不过这个鱼,收就收了。 最后跟挑夫结账,也是这么一个推推搡搡的来回。好在沈大林对挑夫的收入还是了解的,闲的时候一天能挑四五块钱,忙的时候一天二十块钱。 沈大林短不了要用挑夫,就安一个人二十块钱给他们结了账。 这也是辛苦活,二十个人挑六万斤鱼,一个人就要挑三千斤了。来来回回二三十趟,虽然路不算远,也已经两腿开始打颤。 短短半个月,沈大林还真的把青镇那些厂家的年终分鱼,包了圆。 他一个人卖出去了三十多万斤鱼。那挂机船,哒哒哒冒着烟,在运河上跑的极其欢快。 连渔业大队的船都被他包了下来。 沈建珍刚刚放寒假回来,就被沈大林拖着上船帮忙算账了。 鱼一筐一筐挑上来,每一筐都要过秤。沈建珍的工作,就是把这些账都记下来,最后算总账。 看见沈大林赚钱,自然也有跟风的。 去渔业大队的水路,又不是只有沈大林一个人熟悉。开挂机船跑运输的,也有一大批人。 过年前三天,沈大林特意拎着自己留下的几条大鱼,送给张红英。 张红英心里滋味那叫个难言啊。 自己重生了一遭,带富的却是沈建珍一家。 自己辛辛苦苦这么多年,挣了个啥? 还不如沈大林半个月挣的一个零头。 张红英终于相信,世界上,人跟人,是真的完完全全不一样的。有的人天生是龙,就是缺了点风水。有的人天生是虫,给她多少机会也是白搭。 沈大林半点不遮掩,笑嘻嘻的把自己挣钱的事说给张红英听了。 张红英提醒:“阿叔,不要露富。危险的。” 沈大林点点头:“我晓得的,我们熟络了,才说给你听听。 走,我们去找卖房子的,把钱都交了,把钥匙拿到手。 也能放心过年了。你的钱不凑手不要紧,我给你一起交了,以后你慢慢还给我就行。” 张红英又羡又妒,又高兴沈大林也是个考究人。 张红英寻到金国平的那个小朋友,也叫金国华,说是要来付房钱的。 金国华也很高兴,马上过年,早点把账清了好分红给村民。答应分期付款这个事 不知道被骂了多少次了。 沈大林爽快把钱付清后,金国华又道:“说起来,有个外地人,买了套房子又退掉了,装修都装了一半,说是突然需要用钱,死活要退房子。 你们这么有实力,看看要不要买? 家里有两个儿子嘛,正好一个人一套,以后也做城里人了。” 沈大林不知道是不是被两个儿子一个人一套刺激到了,想起来沈建珍,便道:“好,我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也一个人一套。” 张红英听了,也替沈建珍高兴。 金国华问登记谁的名字,沈大林开口要报自己名字。张红英暗戳戳道:“你的房子,等将来要给建珍,会不会媳妇不同意?” “媳妇……”沈大林想反驳,但是想想其他家庭的矛盾,便又犹豫起来。 张红英敲边鼓:“沈建珍几能孝顺啊,暑假赚点钱都说是要拿回去给你。 寒暑假打工也自己一分钱不舍得花……” “好好好,晓得你帮你小姐妹说话。 名字就写沈建珍吧!” 这种村集体的房子,购房合同很简易,就是手写几个字说明情况,再敲个村集体的章,就算是交易成功了。 两个人当场就拿了钥匙去看房子。 挺巧,四套房子,在同一栋楼上。 “蛮好蛮好,将来互相有个照应,想打麻将都不用找别人,喊一声就好了。” 沈大林那叫个开心啊。他擦了擦眼睛:“隔代子,要做官的,做大生意的人,才能住得起苏州。现在我也在苏州有房子了。” 张红英:沈建珍爱掉眼泪看起来也是像你了。 嘴上还要安慰:阿叔,好日子在后头呢。 你两个小人,都又聪明又孝顺……” 第91章 找对象1 张红英的店生意是结束了,但是她并没有回去马上过年。 回去做什么呢?张红星小小年纪,已经把媳妇娶回来了。 还不如继续在养猪场宿舍赖着。 等到大家都放假了,再回去吧。 实在不行,就是说过年王师傅忙,在店里帮忙到了年三十才放人。 张红英现在学精了,不把钱寄回去,就存在存折上,过年拿回去给李小芳看看过过瘾就算了。 她想要取钱,还得来苏州。晕车就能晕掉她半条命。还有密码,张红英是绝对不会把密码告诉李小芳的。 但是熬到年廿八,连老金师傅都要问了:“小张,你家这么近,怎么还不回去过年?” 张红英只好回答:“明天就回去,明天就回去。” 等她回到宿舍,关了灯,躺在床上发呆。 整个宿舍楼,好像就剩下老金,还有一个大学生没有回家过年。 “咄咄咄,”门被敲响了。 “谁啊?”张红英问道。 “我,李若飞。”外面一个男人回答。 “你找我什么事?”张红英打开灯,问道。 “方便进来说吗?”李若飞问道。 张红英跟这个人实在不熟,但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也不好太过冷淡。她就打开门:“进来吧!” 李若飞进来后看了圈屋子。里面特别简陋,但也特别干净。 李若飞状似亲切的问道:“小张,你什么时候回家过年?” 张红英有点警惕,姑娘家门都关了,灯也关了,还来敲门,就为了问这个? 但是也不好不回答,便道:“明天就打算回去了。想乘头班车。车子六点钟发车,天还没怎么亮,要早起。” 意思是你有话赶紧说,没话讲滚吧。 李若飞又问:“暑假经常跟在一起的姑娘,怎么不来了?” “哦,她读大学去了。” “你一个人住养猪场宿舍,是走的谁的关系?” 张红英不耐烦:“这个跟你没关系吧?没事我想早点睡觉了。” 李若飞还要问:“我看你的小吃店关掉有好几天时间了,怎么没有回家?” “你到底有啥事体了?有就直接讲,没有就早点回去睡觉吧,天气怪冷的,冻的脚趾头疼。” “哎哎哎,小姑娘怎么脾气这么急躁的?这样不好。”李若飞还有点嬉皮笑脸。 张红英开始警惕起来:“没事你赶紧走吧,咱也不熟。 孤男寡女的,没事少说话。” 李若飞这才正色道:“我就是想问问,你看我怎么样?” 张红英:“我都没怎么看过你,哪知道你怎么样?天天忙的要死,回来倒头就睡,没功夫看别人。” 李若飞:…… 张红英正式打量了李若飞一眼,个头不高,估计勉强一米六。有点英年早秃,现在发际线就很靠后了。 李若飞:“你还没有找对象吧?” 张红英点点头:“七点多了,冷的很。你要是实在无聊,回去看看书去。 我真得睡觉了。” 说完了打了个寒战。 白天有太阳的时候还暖和点,太阳一下山,房间里就跟冰窖似的。 张红英羽绒服穿上了,可是脚上还是冷。 “小张,你看我怎么样?”李若飞还是笑嘻嘻的问。 “啥你怎么样?”张红英不耐烦了,惊奇的问:“难道你是想跟我找对象?” “啊?你看不上我吗?”李若飞漫不经心的问。 这不对劲啊。 张红英不太理解的问道:“单位上大姐们没有给你介绍对象吗? 你再怎么饥不择食,也不至于找到我头上来啊?” 李若飞没料到张红英没有半点羞涩。这哪像个十几岁的姑娘? 李若飞笑笑:“我一个外地人,没根没基的,人家能给我介绍什么好对象。” “别的我不知道,但是大学生找大学生,最差也要找个大专生或者中专生啊,你找我,岂不是更差?”张红英很有自知之明的。 “那个,学历也不是最重要的吧。我看你说话,做事,也不像没什么文化的样子。”李若飞挠挠头。 “我们农村找对象,是需要父母出面托媒人先介绍相亲的。 看家庭,看财产,然后才是看人,看两个年轻人的意见。 你这样有点冒犯了。 我妈不允许我自由恋爱,你也不符合她的标准。我们不合适。 以后看上哪个姑娘的时候注意了。 自己冒冒失失跑上去问,不是什么好人该做的事。” 张红英怨恨李小芳,但是此时,李小芳是一个很好的挡箭牌。 果然,李若飞说:“你都成年了,还自己跑出来做生意。我听曹大爷他们说,你每天光卖酱棒骨都能赚好几十块钱。 你怎么就不能自己拿点主意呢?” 张红英就明白了,这是冲自己的钱来的。可笑,她现在连小富都算不上呢…… 张红英不得不把前世自己的遭遇,再结合吴小红对沈建珍的要求,抬出来:“我挣多少钱都是要给我妈的呀。 我妈说我的钱要下攒着给我弟在苏州买房子,娶媳妇。 苏州的房子要好多钱呢。 等我弟娶了媳妇,生了孩子,再帮他把孩子带到上大学,然后再考虑给我找人家嫁出去。” 李若飞惊呆了:“那个时候你得多大了?” 张红英哆嗦了下:“可能三四十岁吧。 我妈说我弟才是我们老张家的根,女儿家就是这个命。 我觉得她说的有道理。 不跟你说了,我真得钻被窝了,冻死我了。”然后把呆若木鸡的李若飞推出去,把门锁上。 什么跟什么啊,长的黑不溜秋的,个子又矮,这样的,就算是做上门女婿她都看不上。 沈永健人是老实了一点,但是长的不难看啊。皮肤很白,浓眉大眼的。 沈永健是家里老二。上有一个姐姐,一个哥哥。下有一个弟弟。 他父母本来老二老三都想给出去做上门女婿的,但是老三游手好闲,一直不着调,做上门女婿都没人要,最后拖到三十岁。他父母没办法了,给找了个江西姑娘。 苏州日子好过的名声传的很广,江西姑娘没要彩礼给嫁过来的。嫁过来后一个人养男人养孩子,不知道她父母知道了有没有悔断肠…… 第92章 找对象2 张红英是廿九才往回走的。 反正大不了到了青镇再叫个摩托车回去好了。 回去太早没什么好处,肯定又被指使着到处洗刷刷。 屋顶扫蜘蛛网,擦玻璃,擦桌子,擦各种家具,扫地…… 还有做一堆饭菜。 以前经济条件差,一整个正月待客的东西,都要在过年前做好。 什么油豆腐塞肉,蛋饺,春卷,都是费时费工的东西。 尤其是蛋饺,做起来能把人腰累断了。 笋干要连泡带煮,最后切成细丝。 都是些功夫活。 吴小红不会做蛋饺,每年过年做蛋饺,都得求人帮忙。沈建珍也不会做。而李小芳的蛋饺做的漂亮极了,张红英也是老早就会做。这也是李小芳得意的一个点。 但是现在这些都不值得夸耀啦。大学生三个字的含金量,足以压过一切缺点。 江南水乡一直算是富庶之地,也只能保证填饱肚子,想吃肉蛋吃过瘾那是不可能的。 以前张红英辛辛苦苦忙一整天,才能做好油豆腐塞肉和蛋饺,但是刚刚做好还不能吃。 要祭祖的时候先给祖宗上一遍,把大部分再放回橱柜里,捡几个卖相不好的,分了吃。 现在李小芳,还有那个新进门的媳妇在,应该已经都准备好了吧?张红英幸灾乐祸的想。 新媳妇叫高秀娟,是隔壁皖省的,小学就念了一年。但是普通话是会说的。 所有外地人来了青镇,都开始学说青镇话,只有高秀娟,几十年如一日,坚持说普通话。 没错,高秀娟前世也是张红英的工友。 只不过那会她嫁的不是张红星,而是村长那个读中专被人扣下的儿子……张红英终于想起来了,那个人是叫陆云华。 村长家里有钱,但是儿子不争气,好吃懒做。高秀娟个子高,人漂亮,但是干活不大利索。外地人的通病,就是不存钱。本地人挣一百如果不能存起来九十五,都像是在犯罪。外地人挣一百能花一百五,剩下的五十下个月再还你。 所以两个人都算是困难户,就凑到了一起。 高秀娟可不是什么简单人物,村长夫妻俩也算是体面人,都经常被她气的脸色铁青。 他们经常闹矛盾的主因,是高秀娟太能花钱了。 高秀娟也上班,但是别说家里了,连自己亲生的儿女都花钱不着她一分钱。 吃喝都在家里,还挑菜色。菜色不好就甩脸子。 这边的人,都讲究一个面子。村长家里富裕了这么多年,怎么能让儿媳妇因为吃不好菜甩脸子呢?就只好精心伺候着。 这还不算啥,第二点闹矛盾的原因,就是高秀娟从来不叫公婆阿爸姆妈,结婚几十年,就叫了几十年的叔叔阿姨。 都是一些让人心里不痛快,但是又不能拿到台面上来说的理由。 就像自己面对李小芳和张小树的时候一样,憋屈,还说不出来。 所以上门认亲的时候,张红英发现张红星找的对?是高秀娟,几乎要狂笑一声:你们的报应来了。她用了好大力气才憋住,没让自己笑出声来。不过整个过程都是满面笑容,大家都以为她是高兴傻了。 张红英怎么也没想到,他们这一家子,完全不需要自己报复。自己不过是没有像前世一样进厂,找了另一条路,就把张红星的命运搞的乱七八糟。书不读了,早婚了,找了个厉害老婆了。 等她到了青镇,连拉客的摩托车都没几辆了。俞志强还在。看见张红英,眼睛一亮:“老……” 俞志强明显是想叫老板 ,张红英赶紧拦住:“老同学,叫老同学……” 俞志强一愣,才想起来他们都不让说自己送到苏州的鸡,是卖给哪里的。 虽然不理解为什么,但是俞志强也不是多话的人。 摩托车一路吃风,把张红英冻的够呛。 下车后她抖着手要给钱,俞志强一溜烟跑了。 就三块钱,张红英也没非要喊住她。 “你只*还晓得回转啊? 你哪哈不等到吃年夜饭再回转?”李小芳怒气冲冲的声音。 张红英:“……我刚刚下车你就这样,那我要不还是回苏州?” 高秀娟过来拉住张红英胳膊:“姐姐冻坏了吧,赶紧进灶屋暖暖。” 还指使张红星:“还不赶紧帮姐把包拎进去?” 张红英也没拿什么东西,冬天太冷,没办法洗澡,她连换洗衣服都没拿,就买了点糕点之类的回来。 张红星掂了掂,还挺重的。拎进堂屋,就把拉链拉开了:“我看看阿英带回来些什么……” 李小芳也伸长了脖子在看呢 ,一看到就是些吃的,脸都黑了。 张红英装傻:“姆妈,阿爸,还有红星,弟妹,这是我从苏州大老远带回来的,可好吃了。 平时我都不舍得买的,眼看着过年了,咬咬牙,给你们买了些。 你们都尝尝。” 李小芳咬牙切齿:“我稀罕死吃你这些东西了。” 高秀娟倒是不在意,她一样样从旅行包里面掏东西:“姐姐, 那我就不客气了啊。” 核桃糕,云片糕,麻花,酥糖,寸金糖,橘红糖……都是些过年时候都只舍得买了祭灶的东西。 “姐姐,这个背回来很重的哦。”高秀娟以吃为主。她扒开一包核桃糕先吃起来。 李小芳微笑:“秀娟啊,你不吃了吧? 不吃了剩下的这些我先拿回去收起来,过年的时候待客用啊!” 高秀娟翻白眼:“阿姨,你不是说不稀罕姐姐拿回来的东西吗? 而且姐姐拿回来这么多,我才吃了一个,你怎么就说我不吃了? 我还要吃的。你都给我留一半。” 李小芳:…… 张红英暗笑:假客气遇到真老实,以后你就受着吧。 不料高秀娟吃东西也堵不住嘴,把火烧到张红英头上来了:“姐姐,我小宝快要出生了,叔叔阿姨说要给小宝弄个玩的地方,把你房间占用了。 今年只能麻烦你在楼下打地铺了。 你什么时候嫁人啊? 要不你在家里打地铺,还是影响出入,不方便的。” 张红英再次无言以对。 本来楼上两间屋子,张红星和父母凑一间,自己占一间。 后来为了给张红星做新房,张小树和李小芳搬到自己房间来了,中间打了个隔断。楼下只剩下一间饭厅,一间放杂物。 现在……自己要在一楼打地铺?! 第93章 找对象3 张红英从小就知道,做小姑子是很难的,做大姑子就要好一点。 因为作为大姑子的姐姐先出门,弟媳妇后进门,两个人没有一个屋檐下生活的经历,第一次见面就是客人,互相客客气气。基本上一辈子都能保持不错的关系。 但是小姑子就不同了。对嫂子来说,这是她以后的家。而对小姑子来说,这是她从小到大生活的家。 嫂子进门以后,两个人很容易发生冲突。 张红英有个亲戚,就是出嫁前跟嫂子关系不好。具体谁是谁非外人不知道,但是后来但凡人生大事,什么孩子满月了,升学了,订婚了,结婚了这些场合,舅舅舅妈应该是坐上席的。所谓的娘亲舅大。 但是他们家不一样,他们家这个做舅妈的就是死活不肯出席。 后来每次这种场合,这个亲戚就得回去央求,百般讨好,做舅妈的面子讨足了,才肯去一趟。不知道吃了多少气。 不讨好还不行,说难听点,如果出嫁女没了,娘家人不发话,都不能出殡。 但是张红英是做姐姐的呀,大家私下讨论的时候,她没什么危机感。 正常情况下,张红英总应该能在张红星娶妻,之前嫁出去。 女的法定结婚年龄比男的小两岁,张红英又比张红星大三岁。 张红星二十二的时候,她已经二十五了。从及格到二十万岁,有足足五年时间给她找对象,难道还找不到合适的? 没想到张红星抄了个近道,他居然先结婚了! 高秀娟还在喋喋不休,也不知道是讨好,还是圈地盘\/:“姐,你给我宝宝买这么多好吃的,宝宝将来肯定最喜欢姑姑。” 张小树在边上插嘴:“哪有姑姑不疼侄子的。 姑姑侄子那是血缘亲。” 张红英问:“那楼上房间那么大,隔间都有十几个平方。姑姑疼宝宝,宝宝喜欢姑姑,宝宝还没出生,我先用一下房间?等宝宝生下来,到会自己玩,怎么也要一年多吧? 我也不多待,就过年期间住几个晚上。 实在不愿意,或者爸妈把楼底下杂物间装修一下,也弄张床。打地铺太冷了。大过年的去人家家里也不方便啊?” 李小芳才道:“你怎么这么不懂事? 你晓得睡楼上好,你爷娘不晓得睡楼上房间好? 我原本是要把整个房间腾出来将来给小毛头玩的。地方大,才够他爬来爬去。 一楼有蛇虫鼠蚁,二楼干净点。 今年冬天冷,还是秀娟有良心,说南面隔出来那个房间冬天先给我们住。 等宝宝生下来,我们再腾出来朝南房间,小宝要晒太阳。 现在房间里放着摇篮和玩具,没办法再摆你的床。楼下杂物间放农具的,腾不出来。 你自己也说了,回来就待几天,还折腾做啥? 你跟建珍从小好的穿一条裤子,大家借房子睡觉很正常,怕什么麻烦。” 合着就是你们把房间让给张红星,我把房间让给你们和小宝呗。 不想玩回家了直说就是了呀,为什么要绕这么大弯子?我还巴不得有理由不回来呢。 李小芳气势汹汹骂了几句,好像有点不好意思,又哄张红英:“乖囡啊,我两个小人,都一样值钿的。 这个冬天你先忍一忍,你把想在苏州买房子的钱拿出来,等开了春,我们再盖两间楼房。 到时候你两间楼房,阿星两间楼房。 你想住新楼就住新楼,想住旧楼就住旧楼。 我是儿子女儿都一样看待的。 绝对不会倒边谁。” 张红英:……话都被你们说完了。想要我拿出钱来也可以直说啊 ,大不了我们痛痛快快吵一架,这年不过了。 我掏钱盖房,然后让我挑哪栋楼住?我盖的房就应该是我的! 张红英气的呼哧呼哧的,正想说什么。 还好,这时沈建珍在门外大喊:“红英,阿英,你是不是回来了? 我爸说看见你回来了。” 张红英连忙擦擦泪水跑出去。 乍一看,差点没认出来。 沈建珍真是大变样了。皮肤白里透红,脸上肉都鼓出来。在成年以后,沈建珍的脸上出现了婴儿肥。 “哟,建珍来了?怎么胖成这样了?” “是啊是啊,胖了。” 沈建珍嘿嘿笑,然后说:“我刚去学校的时候,92斤。现在,138斤。” 张红英惊了:“你都吃了些什么?” 沈建珍不好意思的说:“我一个同学,找了个家教工作。但是后来她腿摔骨折了,就让我顶替她去做家教。 我教的不太好,只干了两个月,人家就不要我了。不过挣了二百块钱。 那个学生是家属院的,门边上卖奶油蛋糕,我以前从来没吃过。看见了就想尝尝。 三块钱一个蛋糕,特别特别多奶油。” 沈建珍舔了舔嘴唇,又道:“一尝就没忍住,最后我挣的二百块钱,全买了奶油蛋糕。 每天晚上吃过晚饭,就去买奶油蛋糕吃。 然后就胖成这样了。” 这也就是年轻的身体扛造,但凡年纪大点,恐怕就得三高。 张红英拍了沈建珍一下:“你不要命了! 这么吃要吃出问题来的。” 沈建珍拉着张红英:“走,我们去你房间,我有东西要给你。” 张红英黯然笑笑:“我们去外头吧,还能晒晒太阳。” “哦,那也行。” 沈建珍端起两条凳子,走到屋檐底下,又反手把门关上:“今天阳光不错。” 张红英拉住她胳膊:“我们去河边走走。” 沈建珍奇怪:“河边风大,去那干啥?” 张红英不说话,拖着沈建珍往前走。 “行行行,我自己走。”沈建珍吐槽:“你这像是被我欺负了,要拉着我去找我爸妈要说法。” 张红英噗嗤笑出来,再次道:\/“你要是个男的该多好啊。” 沈建珍就问:“怎么,是急着嫁人了?” 张红英拍了她一下,感叹道:“不是我急啊,是我爸妈还有我弟媳妇急啊。 刚才你说去我房间,我都不好意思说,我的房间已经没了。” 沈建珍难以置信:“你还没嫁出去呢,家里就不给你留房间了?” 张红英苦笑:“是啊,本来女儿就不亲。现在我在苏州,几个月回来一次,他们都快当没我这个人了。” 聪明如沈建珍也陷入了无语。 “那你有什么打算?”沈建珍苦恼的问:“天底下哪有这样的爷娘啊?儿媳妇娶进门,女儿就不要了。” 张红英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沈建珍此时还是一个惦念家庭的人,也没什么离经叛道的想法,只能邀请:“那你晚上来跟我睡吧? 总不能真的打地铺。 冬天打地铺会冻死人的。” 张红英正中下怀,却还要犹犹豫豫客气一下:“这样不好吧? 你们也是一家人团圆。” 沈建珍却瞪了张红英一眼:“有什么不好的。等你在地上睡出毛病来了就迟了。” “地上多铺些稻草,应该没事。”张红英不太自信。 “我都担心他们连稻草都没给你晒。”沈建珍的不惮于用最大的恶意去揣测。 稻草从田里收割回来,都垛成垛在晒谷场上堆着。需要的时候去扯——这是指烧火用的时候。 大家铺床用的也是稻草,但是这种稻草,是要挑干净的,晒透了才能用。 江南雨水多,稻草收割下来,如果没有妥善收藏,很快就发黑发霉了。想要干净的稻草都很难再找出来。 张红星结婚,占用自己的房间,已经进入十二月底,这个时候,稻子都收割完一个多月了。 按他们这个劲头,可能确实没想起来给自己晒稻草…… 张红英决定回家问问,也别直接给他们判死刑。 “姆妈,那我打地铺打在哪啊?”张红英眼睛盯着李小芳。 李小芳支支吾吾:“吃完饭再说。” 张红英气笑了:“姆妈,那稻草晒了没有,被子、垫絮,晒了没有?” 李小芳这才道:“建珍不是回来了嘛,你晚上去跟她挤挤。” 张红英深深的看了李小芳一眼:“我知道了!” 第94章 婚姻大事1 大过年的,不作兴哭。要不张红英真想给李小芳他们表演一个嚎丧,让他们活着享受一波死后哀荣。 沈建珍知道张红英心情不好,变着法子哄她开心。 两个人自然而然聊起来婚姻大事。 张红英跟沈建珍说起自己唯一一朵桃花,那个在养猪场工作的大学生。 沈建珍想了想,说道:“红英,你不要怪我说话直接啊。 你上次跟我说的,两个人要有共同语言,是对的。 两个人走到一起,要说话能说到一起,吃饭能吃到一起。 两个人差距太大,总有一天就没有话可聊了。 一世人太长了,跟一个说不到一起的人在一起,时间短了忍一忍,时间那么长,怎么办?到时候,人家就会去找能跟他说到一起去的人。” 张红英忍不住问:“那你找到能跟你说到一起去的人了吗? 你跟我,文化水平差这么远,你跟我在一起,是在忍吗?” 沈建珍笑起来:“我们小的时候在一起,聊的都是写作业,上学时候的同学,还有去哪里割草,去哪里偷菜,偷水果。 等到我们不在一个年级了,就只能聊干活那点事。 再后来,你去跟王师傅学裁缝,我去帮忙,我们聊的还都是共同经历的事,认识的人。 现在我们分开了,共同经历的越来越少,以后再见面,能聊的肯定会越来越少的。 我读书学了点啥,跟宿舍里的人有什么冲突,将来有什么打算,这些你都不关心的。你做生意,卖了几碗面,几只鸡,这些,我也不可能跟你感同身受。 我们两个人,也不是一年到头在一起,就这么几天,我们还不至于互相厌烦。 而且我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就算是不说话,我看你干活也能看一天不腻烦的。 但是,男人能行吗? 你也知道的,那些男孩子,一分钟也不肯停的。 不过如果你将来找到一个人,就算是没有话说,一起干活也心里很平稳,不觉着尴尬,说不定这个人就是可以结婚的对象。” 这么个人……张红英想起来了沈永健。前世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就像是两头沉默的老黄牛,嗯,的确没什么共同语言,也没什么矛盾。对别人的意见不认可,最多就是不说话了。 两个人都没什么特别激烈的情绪,不会吵架,也可能是懒得吵架,或者是嘴皮子不够利落,知道吵不赢,也就算了。 这辈子还跟这样的人在一起?那岂不是跟前世一模一样。 张红英的确是想招女婿的,或者,还走如今最流行的两横头也行。 所谓的两横头,是指不嫁不娶,两个人结婚。 早些年的婚姻,对女孩子来说,不是出嫁,就是招赘。反正总要跟着一方父母生活的。 但是从八十年代末,不知道从哪里,兴起来了一种说法,叫“两横头做人家”。 男方家里给新人准备新房,女方家里也给新人准备新房。 张红英第一次听见这种说法,还是他们的一个老师,读完中等师范学校,回村教书。 她提出两横头,不算出嫁。男方也欣然同意。 后来人家一问:“这个季老师要结婚了?嫁给哪家了?” “不是出嫁,是两横头。” “啥叫个两横头?” “喏,这样这样,这就叫两横头。” “哎呀,这个倒是蛮好的。” 随着独生子女的增多,女方想招赘也困难,男方想娶妻也困难。 而娶个外地人?或者招赘个外地人? 家里条件不是差到一定地步,或者这个青年的情况没有差到一定地步,都是不会考虑的。 本地人勤勤恳恳,又很节约,大部分家里都攒下来不少家底。张红英记得,大概也就是九三年,杭州一个市场对外卖摊位,一个摊位价格到了十二万,而他们村就有好几户跑去买了摊位做生意的。 可见大家家底之殷实。 如果找个本地人婚配,那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强强联合。找个外地人,直接削弱一半。 高秀娟如果不是已经怀孕,是不太可能轻易进门的。 张红英突然想明白了,别人家能有这么多钱,自己家里,是不是也已经有了?? 人家也是一家三口,两个人劳动。自己家是三个人都在劳动,李小芳以前也在村办的服装厂上班的。就算是现在,他们也一直从塑料厂里接零活回来做的。 卖粮食是没有什么钱的,但是还有卖树,卖蚕茧…… 可惜他们不肯跟自己交底。 说起来,他们要说是重男轻女,前世自己生的是儿子,而张红星生的是女儿,他们也并没有越过儿子,直接把房子给到孙子手里。 “建珍,你说我跟他们分家怎么样?”张红英突发奇想。 “你没有结婚,怎么跟他们分家?”沈建珍白眼。 本地分家也是有讲究的。 上半年分家,大儿子发家。 下半年分家,小儿子发家。 偏心大儿子的,恨不得年初一分家。偏心小儿子的,就恨不得年三十分家。 所以为了不闹矛盾,一定要选在六月六才能分家,以显示不偏不倚。 十根手指头有长短,儿孙将来发展肯定也不平均。但是,差别不能让人归结到当初分家不公正上来。 张红英道:“我找个对象,两横头做人家,两边家里都不会太管我,我们小家庭独立出去。你觉得怎么样?” 沈建珍继续白眼:“我觉得不怎么样。你不能因为家里没有你的房间,就着急忙慌想要把自己嫁出去。 你就这么急着从一个家到另一个家? 对你不好的人,跟他们在一个家里,你也还是外人。 对你好的人,你看,像我,虽然我们没有血缘关系,大年三十还能陪你瞎扯。” 张红英笑起来,才对沈建珍说道:“养猪场那三个大学生,你还记得不?” 沈建珍道:“笑话,我的记性,三个大活人还能不记得?” 张红英便道:“他们中的一个,想跟我找对象。” “真的?”沈建珍一下子坐起来,兴致勃勃的道:“让我猜猜是哪一个。” 第95章 婚姻大事2 “是不是姓薛的那个? 那个长的好看,我觉得你们两个都好看,生下来孩子也肯定好看。” 张红英叹了口气:“如果是他倒好了。 哪怕他将来看上了别人,要跟我离婚,我跟这么好看的人有过一段,也值了。 我自己就不聪明,不会读书,找个聪明的男人,生个小孩,小孩不用像我一样吃苦。” 沈建珍叽叽咕咕笑起来:“你想的倒明白。” 说到这个,张红英可是很有经验的:“我们一辈子人,怎么活,到现在,基本上心里就有数了。 我肯定就是做做小生意,过过小日子。 你将来么,肯定要当书上说的科学家,作家,画家什么的,肯定是要当家的。 我自己已经能挣到钱了,找对象就可以找一个聪明点的,读书好的。不能挣钱不要紧,大不了我养家。 你的话,自己日子过的稀里糊涂,一定要找一个精明能干会过日子的。” 沈建珍便道:“既然不是姓薛的,总不能是姓李的吧?另外一个有女朋友了。 姓李的可不行,长的太矮太难看了。” 张红英叹气:“可是只有他能看中我啊! 如果你是男的就好了,我们这么多年感情,你肯定不会嫌弃我。” 沈建珍也很苦恼:“那些男的都是瞎子吗,你这么好看,这么能干,除了读书不太灵光,别的哪里差了?” 张红英也没办法。学历就像一条银河,划开了她跟那些读过书的男生。 沈建珍突然想起来:“我看报纸上经常有人登,自己是哪里哪里人,想交什么样的笔友。 然后别人看到了,就会写信过去。 我们同学之间要流行交笔友,你要不要也登个报纸,说明自己的情况,然后说自己想交哪里的笔友? 要不你也通过交笔友,多认识一些人吧,认识人多一点,肯定就会有人认识到你的好。” “还能这样?”张红英瞪大眼睛。 沈建珍道:“是啊,我们同学之间,也会互相写信,介绍笔友。 我高中时候还有过一个笔友呢。生活学习太苦闷,交交笔友也轻松点。 暑假的时候我带了我同学的照片回家,村里的雪华看见了,还非要给那个男生写信,叫我返校后把信捎给他呢。 不过我那个男同学有没有回信就不知道了。 后来考上大学,我跟我那个笔友也就断掉了。我给他写信,他再没有回复。” “可是我不会写信。”张红英有点苦恼。 沈建珍好笑:“写信有什么难的。 你看我给你写信,开头就是写名字,比如说你给我写信,开头就写建珍你好就行了。 然后就跟说话一样,讲你的信我收到了,对你信里提到的事,我有什么看法,是同意,还是反对,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对我上次提到的事,现在有什么进展。 然后交代一下自己这段时间过的怎么样,再问候一下你过的怎么样,或者问问我关心的事,有没有什么进展。 实在没话说,也可以说说身边的事。你的生意,你的打算,你遇到的好玩的事,或者你的想法,你的苦恼……” 张红英想到,这个不就是跟张宇昊后来交的那个“网友”差不多吗? 两个人都不认识,没见过面,但是通过一些特殊的方式联系上了。 写信也好,网上“聊天”也好,总归是一个认识人的途径。 张红英就道:“我既然去征笔友,不如干脆说我打算征婚好了。 我发个征婚启事,然后总归会有人给我来信。 我就慢慢写信联系一下。 等到找到跟我条件合适,又聊得来的,就请你帮我把关。” 张红英越想越觉得这是个不错的主意。 沈建珍说在报纸上,杂志上,都看到过很多这样的内容。 而后面,有了电视,有了网络的时代,张红英也听说过专门做红娘的公司和网站。 很多年以后,大家都不再相信“广告”,但是现在的人,都把报纸杂志上白纸黑字印出来的东西,当成真的。 沈建珍去年买了一本故事会,沈大林看到杂志上有一个种党参的广告,说是把钱寄过去,留下地址,对方就会寄过来党参种子。 然后把党参种出来,他们就会高价回收。 沈大林急于挣钱,种别的收成又很低,就真的给人寄了七十块钱。 钱寄出去后,没多久,就收到了满满的一袋种子。 大家都过去看稀奇。 党参是什么参?没听说过啊。 那种子是很多黑黑的小颗粒,比芝麻还小。 种子寄过来了,还有种植说明。就是没有说怎么回收,以什么价格回收。 沈大林研究了半天,看种植说明里写着,要把土挖半米深。 平常种地只要翻开十公分左右的土层,一下子翻半米深,那哪是人能随随便便翻得动的啊。挖树的工人倒是能挖半米深的坑,但是那人家都是壮小伙……沈大林放弃了。 最后那些种子不知道去哪了,反正没看见沈大林家里地里长出来什么东西。 但是现在的人,是真的很诚恳的相信一切广告。 所以她只要把征婚启事发上去,就会有很多人看到,也会有很多人相信。 就算是只有很少人相信也没关系,反正她征婚只征一个。 有一个就好了。 村里的炮仗声开始陆陆续续的响起来。 刚开始,炮仗声远远的,后来,听见楼底下开始剧烈的“砰!啪!” 一连响了四声。 是沈大林在放鞭炮了。 “哎,睡觉睡觉。明天起来我们再商量。” “嗯,睡觉。” 家里的被子,比单人被大,比双人被又要小一些。两个人想要睡的暖和,必须紧紧挨着。要不晚上稍微一动,两层被子可能就被分开了,会冻醒。 但是如果一个人一床被子,又太薄。 张红英有点不太习惯,沈建珍看出来了,她跑去橱柜里翻:“来,我们一人一床被子。这床被子横着搭上面。” “你们家咋这么多被子?”张红英好奇。 沈建珍无奈:“我妈不知道怎么了,说过完年好几个亲戚结婚,都要送被子。她过年前一口气全翻好了。 现在好了,便宜我了。” 张红英:“这是新被子,你拿出来盖她不会骂你?” 沈建珍嘿嘿笑:“明天大年初一,不能骂人。” 张红英:……难怪吴小红经常对你抓狂。 算了,大不了这床被子算自己买下的。回头把钱给吴小红。 第96章 大年初一 这个春节,张红英过的没滋没味的。学校开学迟,她本来是打算等到学校开学才回苏州的。 但是,家里边,那一家子四口其乐融融的,让她感觉自己已经在心理上被嫁出去了。 高秀娟是个厉害人,话里话外催自己嫁人。家里有嫂子的,多半会在小姑子出嫁的时候拿捏一把。张红英没想过自己作为姐姐,本来的大姑子,竟然也倒霉催的逢上这一遭。 张红英睡的晚,第二天也醒的晚。 沈大林一早起来煮好汤圆,吃过出门打麻将去了。吴小红也在楼底下坐着,接待来串门的人,声音响的人没办法继续睡下去。 正月里大家都闲着,男女老少就喜欢聚在一起打麻将,搓骨牌,还有打二十一点、梭哈。都是赌博,麻将和骨牌、牌九,是大人玩的。二十一点,梭哈,是小孩玩的。大人赌的是前一年的收入,小孩赌的是昨天收到的压岁钱。 张红英是个乖孩子,从来不出入这样的场合。沈建珍却已经跃跃欲试,先坐起来开始穿衣服。 衣服冷的跟冰块似的,她一边斯哈,一边快速穿衣:“我们快点起来,刷牙洗脸,吃个早饭,然后去打几把牌。” 张红英慢吞吞穿衣服:“我不会呀。” 她小时候,爷爷奶奶家里纠集来很多人搓麻将,搓骨牌。她,还有弟弟,堂弟,堂妹,都是跟着爷爷奶奶身边玩的。 别人看的津津有味,她连牌的花色都分不清。 在别人家借宿倒也罢了,吃饭是万万不能在人家家里吃的。 大年初一,如果没有客人来,家里是不开火的,吃的全是年三十留下的冷饭冷菜。张红英回到家,家里连汤圆都吃完了,除了供灶王爷的那两碗汤圆,只剩下一些饭箩里冰凉的年饭。 大年初一本来是回娘家的日子。以往每年大年初一,李小芳都会带着全家人回娘家。 新媳妇虽然进门,但是因为娘家远,也没有娘家可回。李小芳就照旧带着他们回自己娘家。 张红英对着冷饭冷灶发呆的时候,李小芳刚刚回到自己娘家。 老太太看到高秀娟,先高兴了一阵,才问:“红英怎么没看见?” 李小芳:\/“啊呀……我忘记脱了。” 然后去责怪张小树:“你女儿你怎么不记得喊。” 张小树一脸无辜:“红英常年不在家,我一时也没想起来。” 张红星不耐烦寒暄,已经跑去跟人打牌了。 “要不要回去喊一下?” “喊什么,走走难唉。让她在建珍家凑合一下算了。建珍家没有外婆家可去,大年初一也没客人,红英在那凑一顿没事。” 张红英也料到他们去的是外婆家——但是大过年的,没有一个人去做客的道理。算了,要不,跟沈建珍一起玩几把去。 九十年代,鸭湾村赌博的风气很盛。 光是他们生产小队,不到二十户人家,就有七八个长期有人打牌的地方。 沈建珍进入这样的地方,就是如鱼得水。张红英是忙的没时间去。 她正在犹豫呢,沈建珍的喊声响起:“红英,走走走,我们玩牌去。” 农村是不关门的,沈建珍一边喊,人已经到了跟前了。 “你们家人都没在?” “嗯,可能是去外婆家了。” “做客居然不等你自己走了?那你是不是早饭也没得吃?去我们家,我泡碗茶给你喝。” “我又不是你们家客人,喝什么茶。”张红英笑起来。 “嗨呀,就当早饭。别客气,快来。” 沈建珍回到自己家,拿出碗来,倒了半碗锅巴,又加了两大勺子白糖,开水一冲,拿勺子搅了搅:“赶紧喝。” 鸭湾村泡茶用的锅巴,是用糯米做的。 糯米饭焖好,再准备一个一星期不见油腥的大锅才能做成。 大锅底下生火,火不能太小,太小了糯米糊不上去。也不能太大,太大了就焦了。 用铲子挖一铲子糯米饭,然后铲子按着在锅里涂抹,动作跟给墙抹腻子类似。 腻子是糊状,锅巴却需要靠极大的力气,在瞬间把糯米饭按压在锅上,并涂抹均匀。一铲子糯米饭,做出来一锅薄如纸张的锅巴。 再用刀从锅上把它铲下来,用塑料袋封好,过年的时候待客用。 做锅巴,至少需要三到五个壮劳力才能做成。一个人烧火,做锅巴的人需要轮换。人的力气毕竟有限,做三四锅必须换人了。 用锅巴加白糖泡茶喝,那只有坐月子的产妇,和新年的贵客才有的待遇。 张红英笑:“哎呀,我这也是在你们家当客人了。” 沈建珍催:“赶紧喝,喝完去玩牌去。” 也不怪沈建珍瘾大,这家伙牌运好的逆天。 前世沈建珍说过一次,她准备上学去的时候,家里实在拿不出钱来了。沈大林一共只掏出来了五块钱。 去古镇的车费就要两块二。 沈建珍一咬牙,就摸去了别人玩二十一点的地方。 她一横心,把五块钱押上了。 变成了十块。 又压五块,变成了十块。 最后,赢了又赢,一连赢了二十次…… 沈建珍远房表哥说她:“你有这运气,怎么不把钱都赌上呢?赢一次变十块,赢二次变二十……” 沈建珍就问:“那我们鸭湾村的钱够我一个人赢的吗?有人做的起这个庄吗?”然后拿着一百零五块钱上学去了。 鸭湾村的各个小赌场,也是沈建珍勤工俭学的场所啊。 张红英把锅巴茶喝完,也兴致勃勃的跟着沈建珍去看热闹。 外头天寒地冻,小赌场却人声鼎沸。十几二十个人挤在一起,围着一张八仙桌,看上去就特别闹哄哄的。 沈建珍先去看了看沈大林,沈大林打麻将,收获不错。跟前已经摆了一摞票子。 然后又去看二十一点。 二十一点是发两张牌,然后根据自己的点数,决定要不要加牌。 大于二十一点就老掉了。张红英可算是开了眼界。 沈建珍能从别人是不是加牌,以及叫加牌时的爽快程度,推断出来牌桌上大概那些牌,是大是小,从而推断庄家是什么牌,手里还有哪些牌,来决定自己是否加牌…… 沈建珍又展示了一把将五元面额钞票变百元面额的神技。 张红英拿了五十块钱,全军覆没。但是看着沈建珍赢钱,却比自己赢钱还刺激。 有读者朋友问,为什么三更变两更。我回复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发不上去。 这边解释一下,三更变两更,是因为要挣钱吃饭...... 我码字慢,一个小时只能写一千字左右。又不能水字数,每个字都要用心去写的。一天只有几百个书城来的阅读,导致每天稿费都不够自己吃饭的,还有父母小孩要养活呢。主角在九十年代还能一天挣几百块钱,我在2024年一天都只能挣几十,丢人啊,只好再干点其他的赚钱,这样码字时间就不够了。 第97章 螺蛳粉1 沈建珍靠一己之力,把这个小赌场干散场了…… 玩二十一点的,基本上都是老弱妇孺。 一般也就拿个十块二十块玩玩。 年轻人推牌九还有梭哈最多,中年男人搓麻将,老头搓骨牌。 老弱妇孺手上没多少钱,来赌就是希望赢的,输一点就不干了,或者输光了,难以为继。 沈建珍兴冲冲的喊张红英:“走走走,我们去下一场。” 出来冷风一吹,张红英冷静下来了。听见沈建珍兴冲冲的样子,大过年的张红英不好翻白眼,还是忍不住劝沈建珍说:“欺负老人孩子有意思吗?” 沈建珍笑:……那人家老人也没嫌我是孩子,就不想赢我钱啊? 张红英摇摇头,都是些贪心鬼,都想从别人手里赢钱。 村里小孩都是还没上学就开始赌了,只不过有钱的时候赌钱,没钱的时候赌烟盒,赌画片。一家几代都在赌场上泡着,也没看见谁家靠赌发了财了。 倒是经常听说谁过年刚刚结了一年工资,人还没进家门,就被拖去玩牌,最后两手空空回家,夫妻大吵一架,年都过不好。 村里好像就一个小孩不赌,那就是沈建兴。因为每次跟沈建珍玩牌都很快就输光,沈建珍把钱还他,就为了让沈建兴接着陪她玩。可是还是坚持不了多久,就输的索然无味。 张红英觉得,是上学救了沈建珍。学校里都是好好学习的孩子,他们在一起比的是谁成绩好。要不她混迹于赌场,在这个环境里,还不知道会变成啥样。 说是大年初一,不懂事的时候觉得可红火可热闹。可是现在透过那些热闹的表象,里面看见的尽是空虚。 而再过十几二十年,连这种红火都再也看不见。 张红英不让沈建珍再去赌牌,沈建珍摸摸鼻子:“那你说我们去干点什么?l” 张红英笑笑:“唉,放假真不好玩。” 沈建珍道:“冬天确实没什么好玩的,也没下雪。要是下雪了我们还能去掏麻雀。 夏天可以去趟螺蛳。 现在就是干冷,没什么好玩的。” 说到汤螺蛳,张红英来劲了,问沈建珍:“听说广西有一种螺狮粉,你吃过吗?” 沈建珍摇摇头:“我只吃过鸭血粉丝汤。 螺蛳很腥气的,煮粉丝能好吃?” “我听一个广西学生说的,他们那边吃螺蛳粉。我还想问问你怎么做呢。” 沈建珍表示不敢想象。在她看来,水里的货,基本上都是腥气的东西,鸭子,螺蛳,鱼,跟面条,粉那是不配的。 做了一段时间生意,张红英想象力丰富一些:“试试看也不打紧的。” “好么,”沈建珍也来了兴致。 打牌不允许打,做别的她也不会,不如去试试做点新鲜的吃食。 “走走走,我们捡螺蛳去。”沈建珍从家里提了一只篮,兴冲冲喊张红英。 张红英都有点后悔临时起意跟沈建珍说螺蛳粉了。 在缺衣少食的时候,河里的东西丰富了大家的饭桌。除了大众货的鱼,还有一些小东西也可以上桌。 河蚌,这边叫水菜。很好摸到,下一次河能摸一大桶。不过大家不爱吃它,那肉,非得敲上半个小时才能咬动。加咸菜一烧,只能嚼嚼囫囵吞下。 虾,这边叫弯转,不知道初始得名是不是因为它熟了之后是弯的?这个好吃,但是很少能抓到。 而螺蛳,它出现在大家餐桌上的频次,是最高的。 这个东西,很容易得。 家里没菜了,借个螺蛳网,去河里趟几下,能捞上来半篮子。 趟螺蛳的网,是特制的。 一根长长的竹竿,顶上拴个网兜。竹竿的前边,绑一个扁竹片。 趟螺蛳的时候,让扁竹片在河底趟过,所有河底的东西,都落入网里。淤泥,在起网的时候从网眼里漏掉了。捞上来的,除了螺蛳,就是一些杂物。 大人趟螺蛳,小孩在边上捡螺蛳。捡回家,螺蛳屁股用桑剪剪掉,再清水里养一夜,第二天就可以炒熟了当菜吃。 但是这个螺蛳实在是没什么吃头。首先,螺蛳有一张厣,这个东西,吸螺蛳的时候,一不小心就会吸到嘴巴里,贴在上颚皮上,或者嗓子眼上,让人极不舒服。 第二个,就是肉很小,吸半天,不一定吸的出来。就算是吸出来了,一不小心直接咽了,半点味道都没有。 “大年初一你去捡螺蛳,我怕那不是在捡螺蛳,是在捡骂。”张红英没好气的拒绝了沈建珍的提议。 沈建珍不以为意,还是兴致勃勃的盘算着要怎么样去试一试这个螺蛳粉。 张红英想起沈建珍说为了偷枇杷都能起大早的精神头,觉得沈建珍估计不会放弃。 “算了算了,我们一起去吧,”张红英怕她在自己眼睛看不到的地方瞎折腾。 沈建珍也退了一步:“你怕捡螺蛳不好听,那我们去捡田螺。” 田螺跟螺蛳很像,只不过尺寸要大很多倍。 听到这个,张红英同意了。 张红英听说过一道菜,叫田螺塞肉。 摸螺蛳回来吃螺蛳不好听,吃田螺则又是另一回事了。请客吃螺蛳那是小气 ,吃田螺就是正菜。 现在田都改了桑,田里不蓄水。但是以前灌溉用的沟渠都还在。又因为这边雨水多,即使没有蓄水,沟渠里也还有很多水。 不管是田螺,还是螺蛳,都没想到,大过年的,自己在好好的晒太阳,就被人给抓起来洗刷刷要下锅了。怎么就有人能馋成这样子呢? 需要种水稻的时候,大家常年在田里,沟渠里有点小鱼小虾螺蛳田螺泥鳅黄鳝什么的,看见就都抓了。田改桑几年,这些小东西得到了休养生息,没多久就捡了一篮子。 张红英看了看无语:“说捡田螺你还是把螺蛳也捡了。” “顺手,顺手。”沈建珍敷衍着 。 太阳出来,连黄鳝也出来了。 张红英感叹:“黄鳝卖的可贵了 。二两以上的黄鳝,至少十几块钱一斤。” 沈建珍附和:“这个我也听说了。我一个同学,特别擅长捉黄鳝,连校长都经常跟他请教。 说是他多的时候一天能抓五十斤黄鳝 ,比校长一个月工资都高。” 第1章 分家 大家都说张老头两口子感情好。张老头一周前刚刚去世,还在停灵,李老太一头栽倒没起来。 本来两场丧事,就并做一堆办了。 这边丧事从简。人没了,当天去各路亲戚家报丧,第二天亲朋好友叫拢来吃一桌,下午就送去火化。等拿到骨灰盒,回家再吃一桌,就散场了。 吃完饭,亲朋好友们还在高谈阔论,暂时没有走的打算。做饭请的村里专门做席的厨师,自带工人,连碗筷桌子都不用他们收拾。 “红英,”头发已经灰白的张红星喊到:“爸妈都送走了,趁着亲朋好友们都在,我们把家分了吧。” “分家?”张红英愕然。弟弟张红星考上中专出去,家里给他在外面买的房子,现在少说价值上千万。他要分家,总不可能是把那房子分给自己一半吧? “对啊,爸妈人都没了,他们名下的房子,”张红星挠挠头,又说道:“爸妈说都给我继承了。当时叔叔和姑姑都在的。不信你问他们。” 张红英叫起来:“可是那房子都是我和沈永健盖的。爸妈这么大年纪了,怎么可能盖得起这么好的房子。” 张红星为难的道:“可是爸妈说的话我不能不听啊。我要是不继承他们的房子,倒显得我不孝顺,看不上他们留下的东西了。” 一直没走的姑姑张小美也道:“红英,你一直听话懂事。这么大年纪了,反而要跟你弟弟争房子,这让你爸妈走的都不安心啊。” 张红英哭出来:“把我辛辛苦苦一辈子挣下的房子给了别人,他们倒是走的能安心?” “那是你亲弟弟,可不是什么别人。”张小美不满的说道:“那个女儿会要娘家的财产!” 张红英气的脸都红了:“可我是招女婿的!又不是出嫁女!哪个出嫁女会给父母养老送终,哪个出嫁女天天自己的事情不顾,把父母伺候的这么好!” 大家都沉默了一会。 张老头有冠心病,脑血栓。李老太肾衰透析快二十年。不得不说,如果没有张红英这么当牛做马,他们早十几年前就该死了。 二叔张小根出来说话:“红英,你的确对爷娘尽孝心了。你的孝顺,那是十里八村都有名的。 你爷娘到了阎王殿,也说不了你半个不字。 可是祖宅是张姓子孙的,万万不可能给你继承。” 张红英招手:“张宇昊,你过来。你过来,拿着身份证,给姑奶奶,叔爷爷们看看,你是不是姓张的。” 已经三十岁的张宇昊无奈:“妈,算了。 这乡下的房子,爷爷奶奶不想给你,你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 反正我已经在苏州安家了,你就跟我走吧。 这地方,咱以后再也不来了。” 三叔张小草也道:“红英,我看也算了。偏心父母古来多,我爸妈当年分家,也什么都没给我。” 张红英不干:“他们自己的房子,爱怎么分都可以,他们的偏心我没办法。 但是这房子是我盖的,想要给张红星,除非他们一家从我尸体上跨过去。” 沈永健一直没吭声,看到张红英气的面红耳赤,劝道:“你高血压,别太激动了。” 张红英怒吼:“谁都别劝我! 我张红英从十四岁开始,在家里当牛做马,挣钱供弟弟上学,挣钱给弟弟在城里买房子,给父母养老,陪父母看病。 他张红星出过一次面,掏过一分钱吗? 现在两嘴一张,就要把我房子弄走,想的美! 这是我们一家三口的心血,想要拿走,用命来换!” 张红英后悔的要死,早知道当年换房产证,就换成自己的名字了。 盖房子要去镇上审批,原来宅基地证是爸爸张小树的名字。张红英想换成自己的名字,或者她儿子张宇昊的名字。老头却哭丧着脸说,老了,不中用了,以后得住在别人的房子里看人脸色了。万一哪天女婿跟他们生气,把他们赶出去,都没地方说理去。 张红英明知道沈永健不是那样的人,但架不住张老头太会装可怜,一时心软,就继续写了张老头的名字。 就这一时心软,给自己埋下了祸患。 隔房的姑姑张小娜站出来说了句话:“红英这些年不容易,她每天照顾大哥大嫂,还要一星期三次陪大嫂去透析。 世界上再没有这么孝顺的孩子了。 红星你没有养过大哥大嫂一天,拿走大哥大嫂的东西就算了,把你姐的房子留给她。” 张小娜是独生女,也招的上门女婿,的确更能理解张红英的不容易。 招上门女婿,女婿太强了压不住,太老实了只能当老黄牛使,女人顶门立户,比男人累几倍。 张红英的上门女婿就是老实过头了,成天就是不吱声埋头苦干,张红英累的比同龄人看上去老十岁不止。 张红星要是知道体谅姐姐,他就不是张红星了。闻言,瞪了张小娜一眼:“我们门里的事,轮得到你说话。” 张小娜默了一下:“是我多嘴了。” 张红英看了看这一圈人。除了丈夫和儿子脸上有担忧之色,还有隔房的堂姑说了两句公道话,其他人都是站在张红星一边的。 张红英笑了:“爸妈说房子留给你,我没听见。有遗嘱拿出来,没遗嘱的话,丧事也办完了,赶紧给我滚。 你想要房子,打官司去吧! 你户口都不在村里了,宅基地也没你的事。我倒要看看,你凭什么拿走房子?” 张红星又软下脸来:“姐姐,就是因为我户口不在村里,所以只能靠继承有一套房子。 你和我哥,还有我侄子的户口都在村里,你们再去申请宅基地,肯定能申请下来的。 大不了……大不了我给你十万!” 张红英气笑了,这套房子翻盖,那时候钢筋水泥还便宜,人工也便宜,都花了七八十万,装修又花了四十多万。 现在物价飞涨,没有二百万,绝对盖不了这么大面积。这畜牲居然就想拿十万打发自己? 张红英笑的好大声:“拿着你那十万巨款,去你的苏州买房子吧!咱乡下人的宅基地,你就别惦记了。 爸妈只有84的面积,你实在想要,喏,以前的老房子,现在都杂物房那块是你的。 剩下的126平方,是我们一家三口的! 从面积到材料,全部是我们攒下来的钱办的。” 姑姑叔叔们见张红英态度强硬,知道事不可为,也就陆续告辞走了。 吵的面红耳赤,估计得有一段时间不能上门了。 张红英大获全胜,把张红星的行李箱打开,衣服团吧团吧塞进去,然后扔了出去:“滚吧你!” 第2章 鸭湾村 张红英,一九七三年,出生于江南的一个小村庄,叫鸭湾村。弟弟张红星,出生于一九七六年。 父亲张小树,母亲李小芳。 父母都长的挺好看的,浓眉大眼,生下来张红英和张红星姐弟俩,都一表人才。 只不过张红英读书比较笨,一年级上了三年,四年级上了两年。等到该上五年级的时候,村小合并,要去隔壁村上小学。 路太远,耽误干活,再加上年纪也大了,李小芳就让张红英辍学回家务农。 张红英这学早就上的没滋没味。 留级三次之后,张红英年纪比其他人大三四岁。张红英都开始发育了,其他人还是小毛头。每次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一个人鹤立鸡群,又答不出来,挺尴尬的。 她老早不想读书了,可是父母让读,就接着读下去。 现在李小芳让她回家,她就高高兴兴回家了。 反正江南农村的小姑娘,都是这么过的。 生下来,三四岁开始学做家务,等到五六岁,已经可以全包洗衣做饭了。 张红星出生的时候,张红英刚过三岁生日,等到张红星蹒跚学步,那就是跟在张红英身后的小尾巴。 小时候张红星还是挺可爱的,白白嫩嫩的,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跌跌撞撞跟在张红英后面,不停的叫姐姐。 张红英一直以为,他们姐弟的感情是很好的。 可是今天这么一闹,张红英把前后的事串起来想了想,事情就越来越不对劲。 张红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叫自己姐姐,而是叫自己名字的? 天天阿英长阿英短,好像他是哥哥似的。不过张红英也不记得自己当时反对过没有了…… 张红英成绩不好,主要是记性不太好。老师前脚讲的东西,她后脚就忘记。所以她一时也想不起来张红星是什么时候开始对自己直呼其名的了…… 料理丧事还是很累的。连着忙碌了一个星期,再加上今天又气又急,张红英很快就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睡着的时候还在咬牙切齿,早知道父母这么偏心,她就…… 想了一会,也想不出来,如果早知道父母这么偏心她能怎么样。 张小树跟李小芳两个人,在死之前,一直都是各方面意义上的好父母。 从来不打孩子,也几乎没有骂过孩子。 江南跟其他地方不一样,女性地位挺不错的。 男女一样劳动,一年种三季田,只能保证有饭吃。 女人农忙同样下田,但是除此之外,养蚕,养羊,丝织,这些女人忙碌的,都是能见到钱的活。做衣服做鞋,缝缝补补,也是要靠女人。 经济命脉在女人手里,挣钱主力是女人。所以谁家女人能干,家庭就富裕。女人不能干,家庭就贫穷落魄。 李小芳就属于特别能干的人。她还陪嫁有一台缝纫机,手艺十里八乡都拿得出手的。 一家子走出去,衣服永远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就算是有补丁,也打的很漂亮。 李小芳对两个孩子一视同仁。她看到有些人重男轻女,还要批评几句,都是自己生的,不能偏心。 李小芳经常挂在嘴上说:“我两个孩子,一样值钿的。尤其是阿英,又乖巧听话,又能干。比阿星还要值钿一点。” 值钿,在方言里是心疼、对她好的意思。 张红英深以为然。李小芳是挺值钿她的。家里做了好菜,她跟张小树都是不怎么吃的,等两个孩子都吃够了,才自己吃几口。如果买了十块豆腐干,基本上姐弟俩一人吃三块,他们夫妻俩一人吃两块。 这跟河东她小伙伴沈建珍家完全不同。他们家也是姐弟俩人,弟弟叫沈建新。 沈建珍家里买了吃的回来,都是她爸沈大林分配的。 如果有十块豆腐干,沈大林先给姐弟俩一人一块,老婆吴小红一块,然后抱到跟前,自己美滋滋吃。等到自己吃几块,看到姐弟俩再眼巴巴的看着,又从碗里分出去一人半块。 吴小红是外地人,没什么本事,农活干不好,家务活也干不好,还不会照顾孩子。沈建珍天天穿的破破烂烂的,夏天不穿衣服,就一条裤衩满村跑。冬天就一件衣服,穿几个月,等到天气暖了才脱下来。头发都打结,黏成一团,脏的别人看见都要绕道走。 吴小红不会料理孩子,但是等到孩子因为脏被人嫌弃,说到头上来,就揪着孩子一顿打。打完沈建珍该怎么脏还是怎么脏。 所以张红英跟沈建珍一比,自觉生活在天堂。她妈妈从来不打人,也基本上不骂人,衣服,头发,都隔几天就盯着换洗一次。 虽然衣服换下来基本上都是张红英洗。 李小芳值钿张红英也不是没道理的。张红英读书不行,干活是把好手。还没包产到户的时候,大家都是下田挣工分。张红英虚岁六岁就跟着一起下田插秧了。 那速度,唰唰唰,秧苗插的又快又好。计分员看了看,能给她六个工分。要知道吴小红,二十多岁的人,孩子都生了两个了,还是只能拿六个工分。后来还是她小叔子沈二林当上了小队长,才给她记八个工分。 张红英在睡梦里都想找她爸妈问问,为什么要这么对自己? 包揽家务四十多年,给老两口养老送终,是她哪里照顾的不够称心了吗? 张红星难道拥有的还不够多吗?听说他苏州那套房子,还有太湖边上的别墅,现在都要值好几百万上千万了。自己盖的这个房子,花了他们一家三口的全部积蓄,还要抢去给弟弟! 你不是说一样值钿我吗?难道你是骗人的?妈,你骗了我一辈子,骗的我好苦啊! 还不如……还不如就像沈建珍呢! 沈建珍她妈虽然对她不好,但是那不好是在明面上的。 吴小红外地人,重男轻女厉害,沈建珍懂点事就开始不服。等到从上了高中,就开始跟她妈对着干。吴小红只要一说蛮不讲理的话,沈建珍就大声嚷嚷,叫过往的人来给评评理。久而久之,吴小红看见沈建珍,说话反而小心翼翼,再也不敢欺压了。 你还真不如吴小红!张红英嘟囔着。 第3章 重生 张红英实在是被气狠了,睡梦里都嘀嘀咕咕:“早知道!早知道……” 不知道怎么回事,张红英嘴里嘀咕着,屋子里突然卷起来一股旋风。 那个旋风转啊转,转到张红英身上。张红英紧皱的眉头,松开了。 张红英做了个梦,梦见她回到了小时候,她要亲口问问她妈妈,为什么要这样对自己? “嘶……好冷!” “叫阿英起来做早饭不?” “今天不用了,今天早上田里没活,让她多睡会吧。” 张红英眨巴眨巴眼:怎么回事?这梦还没醒,还梦见爸妈说话了? 梦里怎么还有声音了? “哎呦,我乖女醒了啊?天冷,外面下雪了。你想玩雪就起来,不想玩雪就再睡会。今天早饭姆妈去做。”李小芳笑着说。 张红英愣愣的看着李小芳。妈妈还年轻,自己……还这么小。 这不是梦吗? 张小树问道:“阿英怎么了?” 李小芳:“没睡醒吧。下雪了没活干,让她再睡会。” 说完,也不管张红英呆愣的神情,出去了。 外面很快传来刷刷声。李小芳在淘米做早饭,张小树在扫雪。 张红英看看身边躺着的张红星,白白嫩嫩的,睫毛长长的,看起来还是那么可爱。 只不过现在张红英已经知道了,这就是一匹狼。会吃人的狼。前世自己 还有男人孩子,都被他吃干净了! 反正在梦里,我打他一顿也不要紧吧! 张红英揪住张红星身上的软肉,使劲拧了一下。 “啊!”张红星被疼醒了。 看到是张红英,哇一声大哭起来:“妈,阿英傻掉了,突然拧了我一下,拧的我好疼!” “怎么了怎么了?”李小芳给灶里塞了一把火,冲进来。 张红星瘪瘪嘴:“你女儿傻掉了,无缘无故拧了我一下!” 李小芳就瞪着眼睛问张红英:“你无缘无故拧他做什么?” 张红英一时想不到借口,只好嗫嚅着说:“我以为我还在做梦……” 李小芳一脸不信:“做梦就能拧你弟弟啊!” 张红星也叫到:“不行,我要拧回来。” 张红英不是个有急智的人,只能赶紧穿衣服:“姆妈,我去帮你烧火。” 棉衣又冷又硬,胳膊伸进去冻的疼。张红英羡慕又嫉妒的看向张红星的那件丝棉衣服。自己的破棉衣,夹层是棉花的,里层是老粗布的,一点都不保暖。弟弟的棉衣,夹层是蚕丝,里层是棉毛衫。 自己前世真是瞎了才相信亲妈说的两个一样值钿! 张红英一溜烟出去了,留下张红星在后面跳脚。 李小芳还要劝:“不穿衣服起床就赶紧钻被窝捂好,一点点热乎气都被抖掉了,小心伤风!” 几十年后,新闻上说什么全球变暖,反正那个时候,江南的冬天几乎见不到雪。 但现在不同,现在是八十年代,冷的时候真的是冷的要命,张红英的两只手上,全是冻疮。冬天零下七八度那是常事。雪一下就能下到人膝盖。 张红英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为什么她明明把父母都送走了,怎么现在又好生生的出现在家里。 张红英读书不多,小学都没毕业,她一直也不会用智能手机。直到四十多岁年纪,为了带父母看病,不得不网上挂号,网上缴费,才学会了用智能手机。 智能手机的各种娱乐 与她无关。所以张红英不知道自己这就重生了。 她一边愣神,一边往灶里塞柴火。 柴火全是稻谷收割后晾干的,垛成厚厚一垛。 “红英啊?” 张红英没听见。 “阿英啊?” 张红英还是愣神,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李小芳过来推了她一把:“叫你怎么不吱声呢?” 张红英醒过神了,赶紧问:“姆妈,叫我做啥?我睡的不大醒。” 李小芳又重复一遍:“你看你们学校搬这么远,你读书又读不出,要么不去读算了? 一个小姑娘家家,大可不必吃那种苦头。” 张红英虽然比张红星大三岁,但是成绩实在不好,被张红星追上来了。她便问道:“那阿星呢?他去不去读?” 李小芳道:“你姑姑家在学校边上,让红星住他们家,放假了再回来。” 张红英试探着问:“那我也住他们家行不行?” 李小芳当然不同意:“那家里衣服谁洗,饭谁做?就我一个忙里忙外,还要养蚕,你想累死我啊。” 张红英不太高兴。 怎么又梦到这件事? 就是自从张红星继续读书,自己辍学开始,两个人命运有了天差地别。 张红英确实是不想读书的,不管是语文,还是数学,都难得很。笔在张红英手里,就是不如锄头铁耙听话。 但是,如果不读书,马上就要遇上乡镇企业招工。一个月一百五的工资,李小芳马上会打包把自己塞进厂里。 缫丝厂的工作是很辛苦的,要眼疾手快捞线头,打结……动作慢一点都跟不上。为了煮蚕茧,水了很烫,张红英年纪小,好几次感觉手都快被烫熟了。 当时好几家厂子一起招工,有服装厂,棉纺厂,丝厂,丝织厂。就数丝厂要求高,不是一等一的伶俐人,眼疾手快的,考试压根都考不过。但是丝厂工资也高。 张红英光是听李小芳忽悠,说是丝厂一个月一百五,年底还发一斤棉兜。发的多了,攒起来,等嫁出去的时候做几床蚕丝被当嫁妆,叫人人都羡慕。只字没提她的工资怎么算。 张红英也傻,全没想过要防父母,防弟弟,从十四岁干活干到二十岁准备结婚,自己都没拿过一分钱工资。 那些工资都是李小芳帮忙收着的,七八年,工资挣了快两万,全被那头狼拿去花掉了! 张红英想想觉得真不值。 但是就算是在梦里,她也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 读书么,张红英觉得自己是读不出名堂的。她活到五十多岁,很多字还是要连蒙带猜的,或者认字认半边。 说起读书,张红英感觉,她跟沈建珍,两个人加起来才像个完美的人。 第4章 小伙伴 沈建珍读书灵性,生活上像个白痴。 经常因为人脏,书包脏,课桌也脏,被老师赶出教室。但就是这样站在门外听听课,她考试还是一直拿一百分。 沈建珍家里的活一团糟,叫她生火做饭,她只会把灶膛塞满柴火,堵的一点风都进不去,火着不起来。 还有一次,她爸爸叫她烧饭,她点了一盏油灯在灶膛。烧了一个小时,别说饭了,连锅都没烧热。 沈大林问她怎么回事,她说:“我想看看,烧饭是不是只要点着火,时间到了就能烧好。” 沈大林还没说什么,吴小红把沈建珍拎到前门白地上,用鞋底使劲抽了一顿。 抽的全村人都来看热闹,沈建珍还不服:“我明明点着了火的,不知道为什么饭就是不熟。” 大家都说她不对,但是没有人说的清她为什么不对。 读过初中的沈二林说,烧饭是点火,点油灯也是点火。但是烧饭的火一把把柴草,热气大,油灯没什么热气,烧多久都烧不熟饭。 沈建珍听了,才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还有一次,沈建珍在家里点了一堆火。 隔壁邻居看到了,叫起来:“这几间房子你不想要了是不是?” 沈建珍被打了几下,嘀嘀咕咕的说:“你们都说了,万物生长靠阳光。我看院子里的这棵树照不到太阳。 太阳光发热,火也发热。我点个火给树补补阳光。” 听听看,是不是笑死人。还给树补补阳光! 但是就是这么个傻子,呆子,一路上读书顺风顺水。一半时间在家里干活,一半时间读书,竟然从来不留级!而且她中考的时候,考的特别好,被重点高中招走了。 高中又考的特别好,被重点大学招走了。 沈大林也想让她不要读书了,去厂里做工。但是班主任竟然找上门来,跟沈大林说,你这个女儿,如果上流水线,会因为笨手笨脚,被人嫌弃死。但是叫她去读书就不同了,这样的人,天生就是靠读书寻出路的。 沈大林自己是孤儿,从小没有父母疼爱,所以比较独,吃的用的先紧着自己。但是,对自己儿女还是疼爱的。 尤其是沈建珍,从小到大的老师,都说她是难得一见的聪明。沈大林想想,也就同意她接着读书了。 沈建珍上到初中了,还是稀里糊涂,一件衣服一个季节不换,班主任还拿自己的旧衣服给她换,让她洗头,洗澡。 沈建珍书读的越来越多,人也活的越来越有样子。就是工作的地方远,一年回来次把两次,两个人很难照上面。 偶尔一次遇到,沈建珍对自己还是很热情的,跟小时候一模一样。就是看上去人模狗样的,完完全全的城里人,很有派头。自己五十岁都有点驼背了,她还是腰笔直。 而且穿的也很好,看不出来半点小时候邋里邋遢的样子。 要不,去问问沈建珍自己怎么办? 想到就做。 张红英把粥烧好,撤了火让它焖着,自己跑去河东找沈建珍。 他们两家就隔一条小河,如果刚好都在河边淘米洗衣服,还能面对面说话呢。 李小芳在后面喊:“你不吃碗粥再出去?” 张红英也扬声喊道:“我回来再吃。” 沈建珍不会干活,大把时间闲逛,只要不上学,每天来找张红英好几次。张红英会干活,就天天忙的像头驴。别说去找沈建珍了,沈建珍来找她,她还得边干活边抽空说话。 张红英突然就觉得,那些别人的夸奖,一分钱都不值。 到了沈建珍家,吴小红说她还在睡觉。 张红英也不见外,直接就走进去了。沈建珍又黑又瘦,确实还睡的正香。 张红英喊了两声,她也就醒了。 连忙一边穿衣服,一边跟张红英说话:“这好像是你第一次来找我。难得今天不用干活?” 张红英说:“是啊,下大雪了,田里没有活做。 明年我也要去李家村读书了,我妈叫我不要读算了。我来问问你意见。” 沈建珍想了想,说道:“村里老和尚说的,读书最好了。知识学会了,放在肚子里,别人抢不走,都是自己的。其他东西就不一定了。” 张红英苦恼的说:“可是不管是语文还是数学,我就是学不会。” 沈建珍安慰她:“等到读了初中,还要学英语,物理,化学,数学里还有几何。都比语文数学难学。” 张红英气结,你是安慰我吗? 但是她目前只有这一个知心好友,再加上沈建珍也是她认识的人里最聪明的,只能找沈建珍问计:“那我不去读书了,你说做点什么好?” 沈建珍想了想:“读书是学知识,学别的也是学知识。 男孩子不读书了有的学木匠,有的学泥瓦匠,还有的学漆匠。学修自行车的也有。 我有个表哥,还去学修收音机了。 女孩子学那些东西可能不太好,力气不够。但是学个裁缝,或者理发,学会了也都是自己的本事,挺好的。 你要不要去试试?” 张红英想想有道理。 她自己知道,以后木匠这些工人,还可以去装修公司,但是修自行车,修收音机,以后就完全没用了。连修电视机,也只修了大概二十年,后面大家电视机坏掉了就宁愿去换。 学理发她是不想去的。公社里有个女的理发师,生意比别人好。大家都说她跟男人勾勾搭搭。就算是她怎么证明自己的清白,别人也认定,那么多理发店,就她生意最好,那肯定是有问题的。 张红英不想面对别人的指指点点。 沈建珍却拿出来几张贴画:“你看,这些女的多好看啊。他们的头发,肯定也有专门的理发师盘的。” 张红英看着那些一寸照片大小的贴画,是都挺好看的。但是她发愁:“可是我不知道哪里能学。” 沈建珍建议:“叫你姆妈去问啊!大人认识的人多,他们总能找到办法。 学不了盘头,就去学裁缝。 我看你五六岁就会绣花了,织毛衣围巾也比大人都快。 去学做衣服也不错的。” 张红英深以为然。 去缫丝厂做工人,做到厂子倒闭,她身上也没一分钱。 去学技术,就算是最后家里把她工资都拿走了,本事总还是自己的。 第5章 学裁缝 张红英回到家,就跟李小芳说自己答应不去上学了。 不过她想去学门技术,要不在家里闲着也不是回事。 这边人多地少,一个人只有一亩三分责任田,他们一家四口,加起来才五亩多田。还有两三亩桑地,两分的自留地。 最忙的是六月份,要抢收稻田,同时准备种下一季水稻。 其他时候忙归忙,只不过忙着除草,割草养羊。 摘桑养蚕也是两季。一季春蚕,一季桂花蚕。 张红英上学的时候,每天感觉忙的要死。那是因为她放学回家要先把饭做上,然后再背着筐去割两筐草。 等草割回来,天色已经擦黑。吃完饭还要洗碗。李小芳不允许点着灯写作业,所以她作业只好不做。 早上起来迷迷瞪瞪烧早饭,吃过早饭再去上学。 现在想想,她成绩不好,未尝跟天天干活没时间写作业没关系。 养蚕期间更是辛苦。八点多做完家务好不容易睡下,大概十一点左右,又会被叫起来喂蚕。 迷迷瞪瞪喂了蚕再睡着,凌晨两三点,又会被叫起来再喂一次蚕。 等到天亮,还要喂一次蚕再做早饭。 天天吃不好睡不好,白天哪里有精神读书? 但是如果不上学了,天天在家里做这些事,又太空了。 李小芳想了想,也同意了。 1986年的春天,张红英正式开始了她的裁缝学徒生涯。 村里有一个裁缝师傅,李小芳为了把张红英塞过去学裁缝,特意跟裁缝的妈妈交好。 不过白讨好了几个月,裁缝不想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也不想一个村里出两个裁缝,只答应教张红英学裁裤子。 光学裁裤子有什么用啊,村里谁会没事做裤子。张红英不太愿意。 她此时已经知道自己不是在做梦了。可能是因为父母死后摆了自己一道,自己睡觉都想着要找父母评理。气太大,一下子把自己气回到小时候了。 虽然张红英没什么文化,但是短视频还是经常刷的。她知道未来的趋势。 高科技的那些东西她是弄不懂,但是人的生活将会越来越好,对美的追求越来越高。 学做衣服,是她的目标。 听说做的好的裁缝师傅,一件订制的旗袍,能卖到上万块呢! 还有一些外国人叫什么礼服的,定做几百万也听说过。 她不求能卖那么高的价格,至少做出精品来,能养活自己吧?一件几百块,上千块,也好的。 后来,还是沈二林听说张红英想学裁缝。他说镇上来了个外地人,开的裁缝铺。衣服做的很好,生意忙都忙不过来,想招收几个学徒。要手脚伶俐勤快的。 不过学徒是没有工资的。什么时候出师师傅说了算。 现在乡镇企业多,厂里一直在招工人。免费的学徒工,就没人想去干了。学到本事又怎么样呢?还不如当工人见钱快。 张红英不介意这个。反正前世她有工资也拿不到自己手里。 张红英不介意,李小芳还是介意的。她想要现钱。 张红英给她画大饼:“妈,刚开始可能没工资,可是学会了做衣服,将来赚钱更多。我以后一年四季,一个季节给你做一套衣服。 我有技术在手,将来要孝敬你也容易。” 李小芳一糊涂,就答应了。 那个师傅是广州来的,姓王。一个小小的店面,挂满了布料和成衣半成衣。张红英趁着去镇上买东西,早就来回探过几次路。 等张红英通过考核,正式来到王师傅的裁缝铺,她的心情既激动又紧张。这是改变自己命运的第一步啊。 王师傅同时收了两个学徒,张红英和严小萍。 五颜六色的布料堆满了架子,缝纫机发出有节奏的咔哒声,空气中弥漫着线香的味道。 王师傅首先带她认识了裁缝铺里的各种工具。他指着一把长长的剪刀说:“这把是裁剪布料用的,一定要保持锋利,否则容易扯坏布料。” 接着,他又介绍了针线、尺子、熨斗等基本工具。张红英认真地听着,生怕漏掉任何一个细节。 其实熨斗有一度进入千家万户了,但是随着不怕皱的布料上市,很快又被淘汰。张红英也用过熨斗,所以她对熨斗是熟悉的。 但是不妨碍她认真听讲,严小萍比她还认真。 “布料也是一门学问。”王师傅拿起一块柔软的丝绸,“丝绸手感细腻,适合做高档衣物,但容易皱,需要特别小心。”他又展示了棉布、棉绸、化纤和羊毛等不同材质的布料,一一讲解它们的特点和用途。 “我们先从最基本的开始。”王师傅拿出一块废弃布料和剪刀,示范了几遍后,让张红英俩人动手尝试。 一开始,张红英的手腕有点不听使唤,手指开合多了,手掌也酸痛的不行。 王师傅耐心地纠正她们的姿势,告诉她要放松手腕,保持均匀的用力。 张红英前几天啥也没干,就拿着巨大的剪刀咔嚓咔嚓,剪直线,剪曲线,几天下来,张红英的手法渐渐熟练起来。 等看到两人把剪刀用熟之后,又开始学缝纫机。 “接下来,我们要学的是缝纫机。你家里有缝纫机,应该基本的缝缝补补已经学会了吧?”王师傅打开缝纫机,调整好线迹长度,演示了几遍基本操作。 张红英家里虽然有缝纫机,但那是李小芳的宝贝,她接触机会并不多,家里也没有那么多东西要用缝纫机。 张红英其实是有经验的,但是这辈子她是个新手,不如小心翼翼地跟着做。一开始总是踩不准节奏,线迹时松时紧——装新手也不容易,一不小心就表现出来了熟练。王师傅鼓励她说:“多练几次就会好的,不要急。到底是有基础的,比严小萍好多了。” 严小萍家里没有缝纫机,没有接触过,她只要一踩就卡线。王师傅每次都板着脸把她赶开,然后把线团取出来,捋顺,再重新装上去。 经过一周的练习,张红英已经能够熟练地使用缝纫机缝制直线和曲线了。严小萍还是用的磕磕绊绊的。 王师傅只好让她先学挖扣子眼,那是用针线手工缝的,最考验耐心。 王师傅有时候忙不过来,会拿一些裁好的衣服叫张红英缝起来。 在裁缝铺打杂半年之后,严小萍不耐烦每天跟扣子眼打交道,学不到真本事,就不来了。 而王师傅终于开始教张红英裁剪。 “裁剪是裁缝的核心技能之一。”王师傅拿出一些设计图,详细解释了每个部位的尺寸和裁剪要点。 张红英先在硬纸板上按要求画出图,再把硬纸板裁下来,然后再把硬纸板放到布料上去。 再用粉笔在布料上画出轮廓,然后小心翼翼地裁剪。第一次裁剪时,她有些手忙脚乱,生怕一不小心裁过头,把布料废掉。那她可赔不起。还好两个人熟了,王师傅也就没有再那么凶。 张红英究竟活过一世人,提醒自己保持冷静,慢慢来。 第6章 做衣服 “袖子是衣物的重要部分,要缝得平整贴身。”王师傅展示了不同类型的袖子,如直筒袖、喇叭袖等。张红英跟着练习,从最简单的直筒袖做起,逐渐尝试更复杂的款式。 “接缝处理得好,衣物才会更美观耐用。”王师傅教她如何缝制干净整洁的接缝,如何熨烫平整。张红英反复练习,直到每个接缝都达到师傅的要求。 除了缝衣服,还有裁剪。 拿纸板裁只是练的基础功,立体裁剪才见本事。跟缝衣服的时候躯干部分好缝,袖子难上一样。 “立体裁剪可以更好地体现衣物的立体感。不过这个你就不用学了,乡下人喜欢穿宽松,用不上。 你学学用纸板裁衣服就够了。 等你出师,我把纸样都送你一套。 现在你先去把那几件衣服的本身缝好。”王师傅拿了一块布料,直接在人台上进行裁剪。 张红英心里知道这是师傅不肯传,不过不肯传不要紧,她照样学。 裁缝铺不大,王师傅以为张红英学不会,也就没有避开她。张红英看得目不转睛,每一个步骤都记在心里。脚下也没停,哒哒哒……衣服线缝的笔直,一点不乱。 立体裁剪是一种服装设计技术,只有老裁缝才敢直接对布料进行操作,以创建出更加符合人体曲线的服装形状。 这种方法与传统的平面裁剪不同,它更注重于直观地塑造服装的形态,使得成品更加贴合人体,展现出更好的穿着效果。 前几年大家穿衣服,还以穿大黑褂子为主,劳动布最受欢迎。转眼就追求颜色鲜艳,显身材。 当然如果在村里穿有腰的衣服,还是会被骂不正经的。连穿三角短裤都会被骂肯定是个流氓。 但是张红英知道,也就是再过个十年,大家都是穿的买来的短裤。顶多年轻人穿三角短裤,老年人穿平腿短裤。 那种宽松的样子,没几年就不流行了。贴身,显身材,最好扬长避短,才是裁缝的吃饭本领。 张红英也看清楚了,立体裁剪需要使用适合的布料,通常选择的是轻薄且易于塑形的面料,如棉布或丝绸等。此外,还需要准备大头针、剪刀、尺子、标记笔等工具。 王师傅能直接把布披在客人身上进行裁剪。 张红英在裁缝铺看看,回家后,就拿洋娃娃进行练习。 她堂妹张红芳有一个洋娃娃,衣服可以穿脱,是城里的外婆送的。 有时候张红英很羡慕张红芳,虽然妈妈回城了,但是还经常给她寄东西。后来的婶婶虽然使唤张红芳干活,带弟妹,但是对张红芳也不错。就是老叫她给亲妈诉苦,找亲妈要东西。 张红英就把堂妹的洋娃娃要过来,说是学了裁缝,帮她给洋娃娃做衣服。 张红英从裁缝铺拿了些碎布回来。这个是王师傅同意的。工资不给,碎布再不给拿几块,就太刻薄了。 张红英先给洋娃娃把布披上去,确保布料平整无皱。先从躯干部位开始,前胸、后背,逐渐向其他部分扩展。 整理好了,用大头针将布料固定在洋娃娃,不能扎得太紧或太松。如果是给真人做衣服,还要留出洗过之后缩水的一点尺寸。大头针沿着布料边缘或缝合线位置放置,以便于调整和修改。 然后根据设计要求,通过折叠、拼接等方式调整布料的位置和形状,创造出所需的轮廓和细节。有时候需要反复尝试和调整,直到达到满意的设计效果。 当设计完成并确定了最终形状后,用标记笔在布料上标出关键点和线条。 李小芳经常骂:“只细*,读书的时候还帮忙做个饭割个草,去学裁缝回来,就天天捏着那块破布。也不知道做什么死腔。” 张红英心里想,小时候天天听见村里人喊女孩子细*,男孩子小棺材,不以为然。活过一世人 ,才知道他们骂的有多难听!谁家真心爱孩子的父母,会把生殖器挂嘴上骂人? 张红英学了一嘴坏话,提起哪个女人都说那只*。但是吴小红跟外人吵架也会骂,骂沈建珍从来不这么骂。沈建珍见人打招呼也是叫别人名字,不会说“你只*”来表示亲切,高兴。 当时李小芳后来对儿媳妇李秀琴,从来不敢称呼“那只*”,都是说,“我们秀琴”。 嗯,向沈建珍学习,先从改掉脏话开始。 张红英顶着李小芳的骂声,给洋娃娃做衣服,给洋娃娃模特试穿,观察实际效果,不停的修改,调整。 张红芳看到别提多高兴了。洋娃娃穿上了中国的衣服,变成中国娃娃了。 张红英还给洋娃娃做了很多衣服,张红芳拿到学校去炫耀,赢得一片羡慕,可把她美坏了。 李小芳知道了更生气:“有布给洋娃娃去做衣服,没布给老娘做一身。 张红英连忙安慰她:“妈,我在攒布给你做一件圆领衫。 这些布都太花了,给你你也穿不出去。” 李小芳收住嘀咕:“那做条裤头也好的。” 张红英耐心说道:“妈,师傅说了,这种一摸就噼里啪啦的衣服,不能贴身穿的。等有棉布我拼起来给你做条短裤。” 李小芳将信将疑看着她:“你师傅究竟能给你多少布?” 张红英就说,客人做衣服是要把剩下的布带回家的。细碎的布条他们都要拿回去做拖把。只有王师傅自己裁了做样品的衣服,布料才会有多的。王师傅自己只要大片的,特别细碎的布,或者颜色不好用的,才给张红英练手。 所以能给多少,张红英也是说不上的。 “哎呀,我的乖女,你妈能不能穿上新衣服,就全指望你了。”李小芳一下子转了脸色。 张红英笑,有好处了,帮干活了,就是乖女。稍微不顺心,就是细*。 前世的的确确是被环境影响了,啥也看不清。一辈子吃亏,那都是自己蠢的。 张红英为了避免口舌,到底在学艺一年后,攒够布,拼起来给李小芳做了件圆领衫。 第7章 工资 张红英学裁缝的第二年,王师傅把能教的就教完了。 现在人做衣服,大部分裤子都是那几个颜色,黑色、蓝色,咖啡色,卡其色。 男人的裤子开口在前面,女人的裤子开口在侧面。女人的裤子档要深一些,大一些。 现在人瘦的如出一辙,所以给一套纸板,就可以应付大部分人的需求了。 要选的,只是衣服做什么样的。 张红英自己还不满意。后世人讲究搭配,什么样的衣服配什么样的裤子好看,颜色搭配 花样搭配,她后来在服装厂做缝纫女工,还是看过几本杂志的。 现在她就自己琢磨着,拿做衣服剩下的碎布,做几根皮筋,或者蝴蝶结。 喜欢做衣服的都是年轻小姑娘,衣服穿上,同样花色的蝴蝶结系上,一下子就显得鹤立鸡群,分外用心了。 王师傅对张红英满意,客人也对张红英满意。 王师傅不太舍得放张红英走。这么灵性一个小姑娘,如果放出去,就是给自己一个对手。 就算是大家信得过老师傅,不去找小姑娘做衣服,只要她舍得自己先买布做了去卖,生意也就慢慢起来了。 王师傅就决定留下她。 “红英,你现在技术学的差不多了,有什么打算?”王师傅先问道。 张红英想了想,如果现在出师去开一家裁缝铺,估计起步艰难的。关键是,她不管挣多少钱,肯定又一分不少落入李小芳手里了。 现在张红星还小,等过几年他要是去苏州读书,在外面充少爷,结人缘,自己一个月工资都不够他花的。 张红英想到这个就咬牙切齿。张红星读书期间出手大方,跟同学老师们关系都很好。毕业就留在苏州工作了。工作就要买房,家里人到处借债全款给他买房,自己在家里光是还债就还了六七年! 看张红英不说话,王师傅又催她:“你看你是怎么想的?” 张红英便道:“师傅,我能不能再留在店里给你干几年?” 王师傅一听正中下怀,这么手脚伶俐勤快,活又做的精细的小姑娘,她肯定是想留下的。 现在名声出去,做衣服的人越来越多了,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小本生意,招人又不划算。再从头带徒弟嘛,还要费心思教。 王师傅便道:“那好,虽然我找徒弟的时候说是要给我做活三年,但是你学的这样好,我也不能白用你。 外面厂子里在招工人,服装厂的缝纫工一个月一百五,就是要三班倒,辛苦一点。你给我干,我们只做白天,给你一百二一个月怎么样?” 张红英想了想,前世她就是今年进厂的。厂子里招工人,要求十六岁,但是本地人讲虚岁,再加上还没有身份证这个东西,到底几岁都是自己说了算的。 除非有人站出来指出某个报名的年纪没到,否则都能进去。 进厂的150一个月,那是真的辛苦。厂子里有电,但是村里是没电的。下班了摸黑回家,她摔过好几次,摔的鼻青脸肿的。 一九八一年,村子里就修通了自行车路,水泥铺的,大小刚好够一辆自行车骑行。两辆车面对面想要过去,手都要擦一下,所面对面骑行又叫交手。 自行车一百六一辆,张红英发了两个月工资,李小芳去给她买了一辆,大雁牌的。 张红英很爱惜车子,但是人小力弱,平衡能力不到家,经常在交手的时候被带倒。 好几次膝盖都磕的鲜血淋漓。为了全勤奖,全身疼都还要去上班。 张红英想起来前世的苦,就答应了:“好,我给你做工。” 王师傅看张红英迟迟没有应声,还以为她不高兴留下,正要摆脸色,张红英又道:“师傅,能不能麻烦你个事?” 王师傅留下个得力助手,很好说话:“什么事你说。” 张红英便道:“我们刚开始说了白做三年。现在你过意不去要给我工资,我也想要。 你看能不能对外面说我是没有工资的,工资我自己拿着? 我也不让你白担这个名声,你给我一百块钱一个月就够了。” 王师傅爽快的答应了:“反正我是外地人,也不怕名声不好。做几年我拍拍屁股走了,谁还能来骂我不成? 担个名声一个月省二十块钱,这样的好事我肯定是想要的。 但是怎么摆平你妈妈那边,就是你自己的事了。 你不要哪天让你妈妈来骂我黑良心。” 张红英心里一松,笑道:“哪能呢?我闲下来拿碎布拼起来给她做件把衣服就好了。” 张红英记得,也就是明年,隔壁镇上一个老人死了。 老人先前是开裁缝铺的,三个儿子都做不了这个生意,又都想独占。 一家子为谁分多少吵的死去活来,张红英正好去街上买东西,听见大声吵吵,站边上看了很久热闹。 想要房子的,说这房子最多作价九百,愿意拿出六百块来,给另外两个三百块。 另外两个却不肯,一定要四百块。 最后当众对着看热闹的一圈人问,这个房子谁要,一千二。 看到开始卖房子了,张红英就没有再看下去。一千二,天文数字啊! 那房子是临水老街,住是真不好住的,夏天又潮又热,冬天又潮又冷。 但是张红英知道,这个镇子后来开发成了景区,那是全国知名景点。 这套房子,正好在景区里头。听说拆迁给了很多店铺房子。 等到张红英五十岁那一年,一套商铺租金已经达到了二十万一年。 张红英之所以知道,因为她小姐妹的女儿在街上租了套楼房。底下开汉服店,楼上做民宿。听说转让费十六万,租金二十四万。还不包括装修。 如果王师傅现在开始发工资,到明年夏天那个老人死的时候,她的钱刚好就够买下那个店铺了。 至于一个小姑娘房子买下来了怎么保住,她还没想过。也许可以问问沈建珍。她脑子一向活,这方面主意多的很。 如果沈建珍也不知道,她就只能冒险了。 第8章 熟人 张红英正在用缝纫机哒哒哒缝衣服,王师傅绣花。外面来了一个客人,王师傅就叫:“红英你去招呼一下。” 张红英走到门口一看,再后退已经来不及了。来的是自己的远房亲戚,奶奶前夫那边小姑子的孙女。 奶奶跟前夫掰了,跟自己爷爷好上。但是跟前夫也没有反目成仇,小姑子还跟她当亲姐妹来往。也是奇葩。 “红霞姐, 你来做衣服啊?”张红英硬着头皮招呼。 李红霞一脸兴奋,拉着张红英的手:“哦哟,我听说你在镇上学裁缝,还说来碰碰看,没想到真的碰到了。 红英你快帮我参考一下看看,我要做几件衣服,上班穿。” 李红霞今年十六岁,考上了服装厂的工人。 平时在乡下种田,大家都是穿补丁衣服,别人给的旧衣服。当工人,就要穿好一点了。要不容易被人看不起。 红霞奶奶更有个说法,吃糠咽菜别人看不见,穿的不好一下子就被看出来了。所以宁愿饿几天肚子,也要把衣裳张罗起来。 红霞奶奶年轻时候是敢一个人去上海跑单帮的狠角色,村里人都不如她,所以她的话很有效力。张红英喜欢做衣服,也难保没有受这个姑奶奶的影响。 张红英缩了缩:“现在人都喜欢穿连衣裙。要不你来做两件连衣裙。 圆领的,娃娃领的,或者方领的都可以。 红霞姐你长的漂亮,皮肤又白,穿什么颜色都好看。” 红霞自得的摸了摸自己胸前的辫子,嘴里却笑道:“你可别奉承我了。我及不上你好看。” 张红英成天在外面干活,晒得跟黑炭似的,与时下人喜欢的白、圆审美,完全不搭嘎的。就算是开始学裁缝,快一年没怎么晒太阳,那颜色都没白回来多少。就是一双眼睛又黑又亮,还有点出彩。 不过张红英也没心思跟她纠缠这个,忙道:“红霞姐,你要是想做连衣裙,你去挑两块布,我帮你量尺寸?” 李红霞却往里头张望:“你来量尺寸啊?要不要叫你师傅来量?我看你刚学的,会不会呀?” 张红英巴不得她看不上自己。要不李红霞嘴这么长,她很快把话传回去,说自己已经可以在裁缝铺独当一面了,李小芳不知道又要出什么主意。 张红英便走进去喊道:“师傅,我一个亲戚来了,是我家表姐,要做两件连衣裙,你给她优惠点啊!”看到王师傅抬头,张红英给她使了个眼色。 王师傅一见就明白了,这个亲戚是张红英需要隐瞒的范围。 王师傅只好放下手上的活走了出来。一边走还一边数落张红英:“你以后学的时候认真一点!我再教你一遍,下次还学不会别怪我不客气了。 学了这么久,连量身都要我亲自来的。” 张红英就赔笑。 王师傅又道:“记性不好,就拿个本子记下来,不要每次都教,每次都记不住。 你读书的时候都不做笔记的吗?” 李红霞就笑:“师傅,你不知道,她小学都留级了三次。” 张红英这下是真尴尬了。 什么人啊,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 还好王师傅装没听见,教张红英:“你看好。 制作连衣裙时,为了确保裙子既合身又美观,需要精确测量这几个关键部位的尺寸。 顶要紧是胸围,用软尺绕过胸部最丰满的地方水平测量。多留一个手指头的尺寸。如果太宽松,可以用松紧带调节。 第二要紧是腰围,找到腰部最细的部分,水平绕一圈。 第三个是臀围,绕过臀部最宽处,确保尺子平直,不要让尺子陷入肉里。 第四个是肩宽,从一肩的最外侧量到另一肩的最外侧,通常是从一个肩膀骨的突出点量到另一个肩膀骨的突出点。 第五个是衣长,从颈部后方沿着背部下落到裙子下摆的位置。根据设计的不同,这个长度可以从腰部开始计算,也可以从肩膀开始计算。 袖长的话,是从肩缝开始沿着手臂外侧量至手腕或者所需的袖口位置。 还有上身长,需要量前颈点到腰的距离,后颈点到腰的距离。 王师傅一边量一边说,张红英一边点头一边唰唰唰狂记。 李红霞还开玩笑:“红英,你要是读书的时候这么认真,就不会留三级了。” 张红英没有说话,王师傅道:“不要讲话,会影响尺寸精准度。” 李红霞就闭嘴了。 量好尺寸,再挑好花色,李红霞还想跟张红英聊几句。张红英被说的面子上下不来,哪里还有心思跟她闲聊。 不怼回去是因为成绩不好,留级确实是她的短板,再加上现在李红霞好歹算是客户,只能忍了。 张红英算了一下:“红霞姐,三十块钱。 一共三十一块八,零头我做主免了。” 说完,又扬声问王师傅:“师傅,给我表姐免一块八,可以吧?” 王师傅听上去一肚子火:“给这个也优惠,给那个也优惠。我跟你讲,现在我给你面子,你将来发了工资,我是要扣回来的。” 李红霞本来还想说什么,一听,乖乖掏了三十块钱走了。约好一个星期回来取衣服。 看李红霞走远,王师傅才笑出来:“十二块钱的衣服被你要到了十五。 坏了名声影响生意我可找你。” 张红英笑道:“大不了剩下的布我多给她做几个蝴蝶结。” 王师傅已经知道张红英喜欢做衣服的时候搞点小花样了,便道:“既然是你表姐的衣服,你就试试自己亲自裁剪吧。 也解了她说你坏话的气。 反正是亲戚,既然占了亲戚光享受了优惠,稍微有点小毛病也不好挑你错的。” 张红英:“师傅你小瞧我了吧。连衣裙我现在已经练熟了。 再说了,就算她来找我也不怕,就说这是最新式的设计,从广东那边来的。” 说完,王师傅笑了起来:“你这样精明,读书怎么读不好呢?” 张红英摇头:“我也不知道,可能前世跟书有仇吧,一看就想睡觉。” 说着话,张红英迅速把李红霞挑好的布各扯下来2.2米,然后准备先画纸样。 第9章 连衣裙 李红霞挑的布料是棉绸,非常柔软且贴身。她的体型也很标准,使用现成的纸样就可以裁剪,所以人工费也不贵。 王师傅笑道:“这便宜你占的,差价给你。” 要是复杂的体型,需要王师傅出手,那可就不是这个价格了。当然风险也是张红英担下了。 张红英检查了纸样上的所有标记,都清晰可见,包括折痕线、缝合线、剪口线等。 “师傅,那我就动手了?” 王师傅点点头:“只管下手。大着点胆子。” 张红英刷一下抖开那块柔软的布料,铺到工作台上。 然后用那手抚平每一寸角落,有褶皱的地方还需要拉扯一下。 王师傅放下手上的活,走了过来,他看了看张红英的操作,满意地点了点头:“布料铺得不错,要确保每一寸都平整无皱。实在太皱的,也可以熨一下。” 待布料完全铺平后,张红英从一旁拿起早已准备好的纸样。她把纸样轻轻放在布料上,像拼图一样精准对齐,确保纸样的方向与布料的纹理完美契合,没有丝毫偏差。随后,她又认真地比对了前后片以及左右两侧,确认它们完全对称无误。 王师傅在一旁强调道:“记得每次检查前后片和左右两侧是否对称,要不做出来的成品没法看。” 张红英点点头,拿出一盒大头针,将它们一枚枚地插入纸样与布料之间,牢牢固定住纸样,以防在接下来的裁剪过程中出现走样。做完这些,她才放心地拿起那把锋利的裁剪刀,沿着纸样的边缘开始裁剪布料。 “裁剪时要全神贯注,眼睛要紧盯着裁剪刀的走势,”王师傅继续指导,“如果遇到复杂的部位,比如领口和袖窿,要先用小剪刀剪一个小口,再慢慢沿着纸样裁剪。 大剪刀有点僵,别一下子剪过头了。” 在裁剪的过程中,张红英始终全神贯注,眼睛紧盯着手中的裁剪刀,时刻留意着它的走势,力求让裁剪出来的线条平滑流畅。 然后按王师傅指示的那样,当遇到较为复杂的部位,比如领口或者袖窿处,她会先停下手中的动作,改用小巧的剪刀,谨慎地剪出一个小小的口子,然后再顺着纸样慢慢地进行裁剪,整个过程显得格外耐心细致。 王师傅又道:“哎呀,你这也太慢了,跟绣花一样。我看的着急。” 张红英:…… 不行,不能说“要不你来裁剪。”我得把握这次机会。 终于,所有的裁剪工作都顺利完成了。旁观的王师傅也松了口气。虽然让张红英放心大胆裁,真要是裁坏了,也是坏口碑的。 张红英并没有急着进行下一步操作,而是放下手中的工具,开始逐一检查每一块裁剪下来的布料。一旦发现有任何细微的问题,都会立即进行修正处理。 “检查得很仔细,”王师傅赞许道,“这一步非常重要,确保每一块布料都没有问题。” 最后,张红英拿起一支白色的划粉,在布料上仔细地标出那些重要的缝合线、剪口线以及其他关键位置,并做好相应的临时标记。熟练工不需要这个步骤,但是对张红英来说,还是重要的。 这能保证她缝的时候不缝错。 虽然前世当过几十年缝纫工,但是王师傅又不知道。要是她大大咧咧直接上手,只怕王师傅会被吓到。 “划粉标记一定要清晰,”王师傅称赞,“没错,这样在缝制时才能准确无误。” 检查完,张红英将已经精心裁剪完成的布料小心翼翼地放在操作台上,并根据纸样上的明确指示标记,逐一将它们拼接起来。“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简单的事情哦!”王师傅笑着说,“必须要保证每一块布料都能准确无误地处在它应该在的位置上,不能有丝毫的偏差。针脚也要细密均匀。” 张红英为了不犯错,用别针把需要缝合的部位紧紧地固定在一起。 “不错不错,出去可以自己开店了。”王师傅赞不绝口:“看你做衣服,也称得上心灵手巧了。 红英啊,我有个儿子……” 张红英无语:“师傅啊,我十四足岁还没满呢。要过了生日才满十四岁。” 当开始缝制的时候,张红英并没有心急,而是先从主要的躯干部分入手,连衣裙的前后片和袖子这些重要组成部分。 “等到把这些主体结构都牢固地缝合好了以后,一般就不会出大错了。 弄好了再慢慢处理那些细节之处,比如领口、袖口收口以及裙摆的弧度剪裁等等。”王师傅在一旁耐心地指导着。 毕竟是第一次亲自动手,王师傅还是要多看着点的。 在王师傅的悉心指导下,张红英一步步完成了连衣裙的裁剪和缝制工作。 连衣裙完成后往模特上一挂,一下子就显得非常出色。 领子,袖子,裙摆,看上去都很有灵气。 张红英还做了几个小蝴蝶结当做装饰,缀在胸口。 王师傅看张英的眼神都不对了:“红英啊,我有个小儿子……” 张红英啼笑皆非:“师傅啊,你只看中我手巧,你这么有本事,你儿子肯定是要看漂亮姑娘的。 不信你去问问他,有个姑娘,手很巧,就是黑了点,瘦了点,头发黄了点,读书读的少了点,我想介绍给你,你要不要?” 王师傅一听这描述,也打了个哆嗦。然后忍不住拍了张红英一记:“你哪里有那么差。” 张红英苦笑:“可是我说的哪个字是假话?” 村里姑娘一般都是十六七岁来事,她前世要到十八岁才来,就是因为营养不良太瘦了。 后来人家介绍对象,介绍的也是个又黑又瘦的。不过家庭条件不错,人家家里是养殖鸭子的,早早就当上万元户了。 男人不怎么看中她,就想要个白的。未来婆婆却对她“一见钟情”,张红英勤快的名声穿出去了,放鸭子就需要这么个勤快肯吃苦的。 皮肤雪白的那种,哪里肯田里水里的跑,成天一身一头泥汤? 人家看不上张红英,张红英也看不上他。就是送礼送的勤,李小芳跟亲家是互相满意的。 想到这里,张红英对王师傅说:“师傅,这钱我就不赚了,那几块次品的布给我,我给我妈做件裙子去堵堵她的嘴就行。” 第10章 讨好 张红英回到家的时候,天又擦黑了。 正好是星期六,张红星也回来了。菜色比平时好很多,蒸冬菜,炒青菜,还有一个韭菜炒鸭蛋。 张红英在裁缝铺,王师傅总要蒸个蛋或者咸肉下饭,倒也不馋。但是为了不便宜张红星,故意抢了好几筷子,还惹来李小芳的白眼。 李小芳跟张小树倒是真没怎么动鸭蛋,就看着姐弟俩抢完了。 以前每天吃过饭就洗碗也没在父母心里讨到什么好,趁着李小芳还没吩咐,赶紧抢先说:“妈,我这几天帮忙扯布的时候,几个客人都多扯了几寸,做衣服用不完,剩下的加到今天,刚好够一条连衣裙的布料了。 我在店里已经叫师傅裁剪好了。你等着,我一会就给它踩出来。” 然后麻溜回屋,打开缝纫机开始缝制。 油灯很昏暗,李小芳洗完碗紧跟着进来:“你小心不要把布燎着了。” 张红英连连点头:“哎,妈,我知道的。” 李小芳一边埋怨,一边忍不住高兴:“城里人才穿连衣裙呢。我一个乡下人怎么穿的出去。” 张红英还得哄她:“我妈派头很好的,跟城里人没什么两样。” 李小芳这才高兴,在边上坐下来,还教张红英:“你从客人那里掐出点布料拿回家来,可不要叫你师傅发现。一个客人少掐点,要不人家能看出来。” 张红英心里暗笑,李小芳就是这样,有便宜占可高兴了。如果老实说这布是买回来的,她既要生气女儿不听话,私下藏钱,又要不高兴女儿乱买东西,甚至最后还要归到王师傅应该多给点工钱上去。 干脆说是偷的,在她心里,就是个顶聪明,顶会来事的女儿。 这个毛病还是以前留下的。还是集体劳动的时候,大人不好意思去偷田里地里的东西,怕人看到了丢脸,大家都撺掇小孩去偷。谁偷成功了,谁偷的多,谁就沾沾自喜。小孩子就算是偷东西被抓住了也不怕,家长顶多拎起来朝屁股上拍几下。 只要能背过人,大人也照偷的。 连工厂的工人也偷,防不胜防。 一直到有人偷回家价值上千的东西被抓了个正着,送到派出所被交钱领回来,他们才知道工厂的东西偷起来有风险——那是五六年以后的事了。现在还没人有这个意识。 所以张红英说自己的布是从客人那里掐下来的,正好投其所好。 李小芳只顾沾沾自喜女儿去学徒,虽然没有工钱,但是能弄点布料回来做衣裳,也是赚了。 完了还叮嘱张红英:“星星的汗背心都洗糟了,你要是还能弄到布,弄回来给他也做几件。” 瞧瞧,一门心思只想着宝贝儿子,完全不担心万一女儿偷布料被发现是什么下场。 张红英满口答应,糊弄过去完事。 张红星听见姐姐答应给他做几件汗背心,忍不住说道:“阿英,汗背心不好看,你给我做短袖衬衫。” 张红英满口答应:“嗯嗯,你放心,有机会我就给你做。 实在没有布,还可以叫妈出钱给你扯布。小孩子用不了多少布的。” 张红星正高兴,李小芳眼睛立起来了。张红英见好就收。反正让这对相亲相爱的母子互相认识一下真面目也好。 张小树也锁好门进来了,听见张红英这么说,忍不住也开口:“我的衣裳也全打了很多补丁,连做客穿的衣服都没有。你那要是有不要的布,给我也做件把吧。” “哎,爸,我知道了。”张红英满口答应。 衣服从缝纫机上下来,剪掉线头,一抖开,李小芳看的挪不开眼睛。 “这衣服真洋气啊!” “是洋气的!” “姆妈穿上这个才好看。像城里人。”三个人赞不绝口。 张红英在边上微笑。 李小芳说的:“白天干妈过来,还说阿英在裁缝铺干活,既没有工钱,也学不会,劝我们把你叫回来进厂算了。 她还说是王师傅一直骂你笨,是不是有这么回事?” 李小芳嘴里的干妈,就是李红霞的奶奶。 张红英暗自庆幸今天的连衣裙送的及时。晚一点,可能李小芳一直见不到收获,真把自己拉回来上班就麻烦了。 张红英假装气愤道:“红霞姐太不像话了,她去做衣服,闹着要我给便宜点,愣是少付了一块八毛钱。师傅说这个钱要从我以后的工资里扣。 这就算了,她还一直跟王师傅说我有多笨,还说我读书留级了三年。 现在又到你们这边谗言,想让你们把我叫回来。 你说她是不是也看上了想当裁缝学徒? 王师傅说只留一个,严小萍都叫退回去了。 她直接去王师傅肯定不收,但是如果我不去了,王师傅肯定还要找一个,到时候她刚好去。” 李小芳一听,好嘛,老的坏,天天挑拨婆婆收拾自己。小的也坏,天天挑拨自己女儿。 万一自己真的一时冲动把女儿叫回来,坏了女儿前程,将来女儿肯定是要怪自己的。李红霞还因此得了意,刚好进去做学徒。 张红英看李小芳心情好,便提出:“姆妈,阿爸,我都上班了,是不是可以再搭个铺,跟阿星分开睡了?” “阿星大部分时间不在,再搭个铺家里没地方了。”张小树反对。 李小芳却一口答应了:“床板家里有,前段时间你外婆太太去世,架子用不上了,扔在杂物房,我明天去给你拿来。” 张红星不干了:“不嘛,我要跟阿英睡,我不要一个人睡。” 张红英忍着恶心哄他:“这么大还跟姐姐睡,在学校要被人嘲笑的。” 张红星看看李小芳,李小芳劝他:“姐姐都十五岁了,马上要做大人,跟你一起睡确实不方便的。 你在姑姑家也是自己睡的吧,回来也自己睡,不是一样的吗?” 张红星勉勉强强答应的。 但是今天晚上暂时还要一起睡,张红星一直试图让张红英放弃分开睡的念头。张红英干脆不怀好意的踢蚊帐。 这边草木繁盛,水又多。蚊子在外面围的密密麻麻。 张红英踢开一条缝,蚊子就飞进来了。张红英起床洗漱然后去镇上,留下张红星一个人在蚊子堆里挠痒痒。 起床后埋怨张红英把蚊子放进来,张红英表示不好意思:“两个人睡一张铺太挤了,天气又热,难免踢开蚊帐放进蚊子了。” 这下轮到张红星催父母赶紧给姐姐分开睡了。 第11章 盖新房 张家的老房子,还是爷爷奶奶分家分下来的,只有一间卧室。木头结构,低矮,潮湿,又很暗。 他们几家已经商量好了要择地重新起房子。这次是要起楼房。 前面两间平顶屋,楼上可以晒粮食。后面两间楼房。 虽然盖的是楼房,但是八十年代的楼房,跟后面高大敞亮的楼房又是不一样的。 现在盖的这种,叫五路头。条件好的呢,就盖七路头。房子中间一根正梁,各往边上延伸一根梁,叫三路头,延伸两根梁,叫五路头。听说以前大户人家,盖九路头的也有。 张小树不大说话,张罗跟两位叔叔还有堂姑一起盖房,是李小芳出面的。 四家一起盖房子,连排盖,可以省掉三堵墙的成本。楼板买的五孔板,也叫预制板。 八十年代初,大家还都是住的平房。包产到户后,家家钱包鼓起来了。尤其是乡镇企业的兴起,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有工人。 种田卖粮赚一点,卖蚕茧赚一点,上班赚一点。也就是几年功夫,楼房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 连沈建珍家里,穷成这样,都盖起来了楼房。不过听说他们家盖房子借了八千多的外债。 前世张红英家里盖房子,就基本上没有借债。谁不知道张家这一门子,都是殷实富裕的家庭? 但是这次张红英没有去厂里打工,裁缝铺发的工资也自己悄悄“掐”下来了,张家盖房子就需要借债。听说总共借了两千债务。 张红英咋舌,原来老房子就已经有自己出的力了,并不都是父母盖的。如果再跟张红星为分家吵架,一定要把这笔账算给他听。 他张红星没做到的,她都做到了。至于张红星为张家传宗接代,张红英也传了的。 张红星花家里钱到三十周岁,张红英从刚刚过十三周岁生日就开始挣钱养家。再吵架,连父母的老房子都不用给他! 他们家老房子没有推倒,直接换地方盖的新房子,所以不需要去别人家借宿。很多人拆了旧房盖新房的,就需要在关系好的邻居家借房子住一段时间。 张红英每天早出晚归,家里的事帮不上忙,李小芳又忙又累,看她可不顺眼。再提起她,又从乖女变成了细*。 张红英也不能每次都做衣服给她,养大了胃口,就供不起了。所以每天回家的时候,都捎带点水果或者糖回去。 现在交通运输不便,除了杨梅、橘子、枇杷这几种本地水果,其他水果都稀罕的很。 荔枝要卖八块钱一斤!而她一天的工资只能买半斤荔枝。 但是本地水果就很便宜,一毛钱就能买一斤。 张红英拿了工资,经常买水果放在铺子里,美其名曰孝敬师傅。其实师傅也没什么时间吃水果。没有改良过的果子,酸的倒牙。又酸又小。 每天张红英揣一个两个在口袋里,拿回家塞给李小芳,就说是师傅买的,她偷偷拿回来给姆妈尝尝。 李小芳还挺吃这一套。其实这些都是前世张红星玩剩下的。 张红英连工资上交,自己想买点什么还要找李小芳开口,怎么可能给她买东西? 张红星工资自己收着,还要找他们要钱花。然后每次回家给李小芳买点小东西,就把她哄的很开心。 挂在嘴上的就是“我们红星孝顺”,“我们红星能干”。提到张红英——她基本上不怎么提张红英。 张红英用一两毛钱,就能把李小芳哄一个星期。这招可真好用,以后要常用。张红英满意的想。 再说到厂里的招工潮。 厂子盖的实在太多了,只要不是傻子,生活不能自理的瘫子,都可以去厂里找个工作有碗饭吃。连残疾人,只要你吃得起上班的辛苦,厂里也要。 农机厂,木材厂,家具厂,一时之间,公社里的所有农民都额外有了一份工作。连下地插秧都只能等下班了。 只不过他们家离镇上有一个小时的路程,年纪大的学不会自行车,每天步行两个小时去上班还是太辛苦,去上班的人就少一些。 连张红星的同学都有辍学去厂子里报名的,教室里一下子空掉一大半。 只不过十一岁打工还是小了点,哪怕家长瞒报年龄,究竟脸上还是一片稚嫩。好像听说管教育的领导去找这些厂的厂长了,这些孩子最后又被赶回去上学了。 他们商量后的结果,是至少要十三岁才能去打工。 小小的一个公社,只有三万人口。年轻女孩子更少。但是光服装厂就搞了七八家,还有各种针织厂。 年轻人都被吸纳进了厂里,还是不够。 最后招工的消息传到了周边省,一大批外地人涌了进来,也给公社带来了活力。 公社原本只有一条街。街上一个粮管所,派出所,邮电局,一所中心小学,一所初中。菜市场是在一个雨棚里。 外地人大批涌来,商业设施也开始大量兴建。 镇上一下子多出来几千工人,连宾馆都开起来了好几家。青镇一下子迎来了它的鼎盛时期,也是最乱的时期。 汽车站附近准备要盖一个小商品市场。 前世张红英也听说过这个小商品市场,里面很多卖衣服的,也有裁缝铺。只不过她忙的很,几乎没有去逛过。 小商品市场对外开始卖铺子。 王师傅闲着没事问张红英:“你说我要不要买一个铺子搬进去?” 张红英回答:“买一个多少钱?租金又是多少钱?” 王师傅算了算,好像是买一个更值当。不过她又道:“但是我过几年回去了,不知道能不能卖的掉。” 张红英想了想,她的脑子前所未有的灵活起来:“师傅,如果小商品市场开起来,大家逛街就都去市场了。我们的店开在其他地方,可能生意会变差。 要不这样。你买铺子归买铺子,担心卖不掉,你直接写我的名字,用我将来的工资付款。 反正你还在这开铺子,我就给你干几年活,不拿工资。等扣完买商铺的钱再说。 你只不过把我的工资提前付给我了,但是可以把租金省下来。 这个钱存银行,利息肯定不够租商铺的。 或者你自己买也行,将来你要走的时候,就卖给我。” 王师傅想了想,同意了。 铺位三千多一个,张红英三年工资就够了。王师傅是跟老公一起过来做生意的,这裁缝铺至少还要开三年的。划算。 第12章 买房子1 张红英上班忙,沈建珍读书忙,两个人有段时间没见面了。 算算日子,张红英突然想到了什么,拿铺子里剩余的棉布缝了个东西。又加上两根松紧带,四根长布条。 王师傅看见了还问:“红英你来了?” 张红英含糊点头:“我先准备起来。” 现在人都不怎么重视这方面的教育,就是今年吧,沈建珍一裤子血从学校哭着回来,被人嘲笑了很久。 归根结底,是吴小红自己日子过的稀里糊涂,没有跟沈建珍讲过这个事。 沈建珍自己也糊涂。现在人都有月经羞涩,即使是女孩子之间聊,也是悄悄的,低声的问:“你来了?”“你来了没有?” 然后有人听不懂,问“什么来了?” 那就是还没来事的小屁孩,会被排除在外的。 张红英觉得,看在前世沈建珍发达后都没有嫌弃自己的份上,自己也得照顾她一下。 所以星期日,张红英特意跟王师傅要求早点回家。 下午基本上没客人了,王师傅爽快答应。 张红英把带子塞给沈建珍的时候,她还傻乎乎打开看了:“这是什么?” 张红英悄声说道:“这是骑马带呀,你妈妈没给你准备吧?” “骑……”沈建珍还要问,张红英一把捂住她的嘴。 卫生巾是九十年代才开始慢慢普及的,现在女人用的还是自己缝的月经带,里面塞草纸。很遭罪,但是也没办法。 沈建珍被张红英的神神秘秘搞得一头雾水。 张红英只好说:“女儿家到了年纪,就会来事,这你知道吧?” “嗯?”沈建珍恍然大悟:“原来班里留级生们讨论的是这个!但是我一过去他们就赶我走。” 老留级生张红英脸一下沉下来了。 沈建珍还没发现。 张红英又问:“会不会用?” 沈建珍见都没见过,不过她翻来覆去看了看,点了点头:“我应该知道怎么用了。” 张红英又看看她衣服:“等我有布了再给你做件圆领衫,你也经常换一换,洗一洗。要不有汗酸味,容易被人嫌弃。” 沈建珍眼眶都红了:“红英你对我真好。” 也就是沈建珍前世是个懂感恩的人,所以张红英想帮帮她。 前世村里的九奶奶看不过去沈建珍十一岁了还赤膊跑来跑去,胸前都快开始发育了,还茫然无知。她叫自己在服装厂里的女儿用碎布拼了件圆领衫给沈建珍。沈建珍一直穿到十七岁,一直到沈建珍四五十岁,九奶奶人都没了,她还经常感恩。 现在,张红英决定送她第二件圆领衫。这样,将来自己如果有需要照应的地方,沈建珍肯定不会袖手旁观。 前世两个人就要好,这辈子可以再加深一点关系。 送完东西,张红英才问沈建珍:“如果我想给自己置办点东西,不被张红星抢走,你有没有什么办法?” 沈建珍以为是玩具衣服之类的,无奈的说:“很难啊!我在家里什么都没有,上次学校退回来三毛钱,塞枕头里都被我妈找出来用了,还哈哈哈笑了半天。 家里哪有什么藏东西的地方呢? 男孩子好一点,等他们长大了结婚了,总要有自己的房间的。 我们连个房间都没有,哪里会藏东西。” 张红英悄悄的说:“我想攒点钱买个房子!” “嚯!”沈建珍瞪大了眼睛:“你这么厉害!” 张红英示意沈建珍声音轻一点。 沈建珍想了想:“房子倒是好藏。它就是一个证书,登记上你的名字,你把证书藏起来就行了。 我们家房子的证书我看过,就是一个很薄的小本子。 他们藏在抽屉里,不信我拿给你看。” 说完,沈建珍从床脚底下摸出来一把钥匙,把抽屉打开,拿出证书来给张红英看。 张红英看了看,的确不大。 “但是这证书放家里也会被发现的啊!”张红英还是害怕。 沈建珍笑她:“你没发现这本证书跟小学毕业证差不多吗? 你把房子的证书套到毕业证后面,没人能发现的。 而且你可以光明正大的把证书发抽屉里,就告诉你爸妈,说这是你的毕业证书。虽然不知道有什么用,但是没准将来就有用。别给你扔了。” 张红英:“可是我没有小学毕业证书?” 沈建珍想了想:“那你就藏在你爸妈结婚证后头。 结婚证一般也用不上的。没有人会闲着没事去看结婚证。” 张红英简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建珍,你这脑子怎么长的,主意这么多?我是打死也想不到的。” 沈建珍还嘻嘻笑:“那我还想问你的手怎么长的,为什么你什么都会干,还干的这么好。” 张红英笑笑,的确,自己也有很厉害的地方。 沈建珍又道:“明年你弟弟就小学毕业了,他肯定有毕业证书。 为了安全起见,你到时候塞他毕业证里头。” “不错不错。”张红英开心了。把东西锁到爸妈的抽屉里,这种神仙藏法,只有沈建珍能想到。别人家小孩只会从抽屉里偷钱花,哪里会有人藏东西进去。 张红英又问:“那我再问问你,如果有一天,你爸妈逼你嫁人,你不想嫁怎么办?” 沈建珍不以为然:“我肯定要读书考出去的,到时候天高皇帝远,他们怎么能逼得了我? 考上中专,或者大学,户口就迁出去了。 他们不可能逼我嫁人的。” 张红英灵机一动,九三年前后,城里突然大量卖户口。只要三千多,就可以买一个城市户口。 实在不行,就趁着那个机会买个户口跑掉。 现在交通运输不发达,大部分人连村都不出,少数人才去镇上做事,逢年过节,或者有什么东西要买了,才去一趟镇上。。 她只要把户口买到隔壁镇,就有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再见面。 希望他们不要太狠,要不她就一走了之。 叫他们落个人财两空。 而且,张红英前世吃够了亏,这辈子总不可能再跳进同一个坑里。 房子,户口的隐患找到了解决办法,张红英心情大好。接下来,就等着那个购房的机会了…… 那是六月六,张红英记得很清楚,是去买馄饨皮的日子。 第13章 买房子2 六月六这一天,张红英特意提前跟王师傅请了一天假,说是要去买馄饨皮回来包馄饨吃。 本地习俗,六月六要落馄饨。 对小孩来说,吃馄饨是次要的,过了六月六,就可以下水玩了,才是大喜事。 这边夏天闷热难当,基本上不见风,夏天温度热起来三十八九度,能泡在水里,就是莫大的享受。 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规矩,小孩子能泡水里的时间,只有六月六到立秋这段时间。 男孩子从小到大都可以玩水,女孩子一旦开始发育,就不好意思下水了。湿漉漉的衣服裹在身上,实在是太过难看。 江南水乡,到处都是桥。 从青镇到白镇,一共才七八公里路,桥倒要过十八座。 张红英一个是为了装穷瞒过李小芳,另一个是为了攒钱买房子,就一直没有买自行车。 张红英醒来的时候,天色还早,张小树跟李小芳都还在地里除草没回来。 张红英赶紧出门。她的钱存在信用社的,存本是一个手写的小硬卡片,平时放在裁缝铺的。昨天晚上才夹在笔记本里带回来。 李小芳不识字,张小树也只认识自己的名字,张红星住在姑姑家没有回来——所以张红英的存本暂时是安全的。 但,也只是暂时安全。 张红英偷了户口本,再拿上存折,考虑过要不要先去把钱取出来,然后再去白镇买房子。 但是后来她想了想,现在小偷特别多,钱一不小心就会被偷。万一钱取出来后被偷了,那可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而且,一个小孩子,带着一千多块钱去买馄饨皮,说出去也没人相信啊! 最后她是空手拎个布袋去买馄饨皮的。存本和户口本都放在布袋里。 走到白镇的市场,果然听见一堆人在那吵吵闹闹。 “瘸子,你明天就搬走!老头子死了,这房子我们要收回来。” 原来老裁缝还有个瘸子徒弟在依旧开店。 瘸子苦苦央求:“这店继续租给我做生意好不好?租金我一定不少你们。 我一个瘸子,实在是没有别的活计好做。” “谁要你的租金!一个月一个月收,烦也烦死了。而且我们兄弟三个,谁耐烦收了租金再来分!” “要么你们不要卖房子,你们三个抓阄,谁抓到房子归谁。抓到房子的继续租给我。” “你个瘸子好大的脸。我们的房子怎么分要你做主?” 不过瘸子的话确实说到他们心坎里去了。房子自己到手,那谁不乐意? 最后三个人就房子作价多少吵了起来。 现在的房子,大概八百到一千。 说是作价八百,三个人都想要。要抓阄又不肯,万一碰运气没碰到,被兄弟占了便宜去呢? 作价一千,又三个都不想要了。 这房子是木头的,估计得有一百多年,面积很小,属于鸡肋。 果然,他们开始对外叫卖。 前世张红英只当他们是真的一时吵架吵出真火来了,所以要临时卖房子。现在仔细听听,倒像是他们就是为了卖房子才吵的这一架。 毕竟现在也没有中介什么的,要买卖房子很费劲。房子放那,几年都卖不出去也有可能。 三兄弟都已经去了外地,没有心思在一间小房子上浪费时间。一千多块钱,分到三家,就是几个月工资而已。 六月六是大家都来赶集的日子,市场上来往的人最多。 村里人爱看热闹,又爱说八卦。他们吵这一架,不到晚上,附近两个镇的人都会知道,市场那边的老裁缝死了,房子要卖掉。 就算是当天卖不掉,最多两三天,有心思买房子的人就会找上门来了。 张红英看的起劲。前世看吵架是真看吵架,这次看吵架,就看出来后面的门道了。 现在人来人往,张红英生怕自己一出头,就被熟人发现,到时候自己辛辛苦苦隐瞒这么久的事,就全成了徒劳。 所以张红英看够了,就进市场买东西去了。 过节的时候,馄饨皮是要靠抢的。 张红英去,人家正好卖完一批,正在压下一批。张红英就在那排队。 大家都是自来熟,开始七嘴八舌聊门口那家裁缝店值多少钱。 大家一致认为,八百块钱便宜,但是一千又不值。 又说,有这钱在村里弄块宅基地,盖个楼房,才叫敞亮。镇上这种房子,虫蛀蚂蚁爬的,一点都不好住。 现在人还是喜欢进厂当工人,不操心,旱涝保收。除了极少数手艺人,还有菜市场,谈不上什么商业。 只有张红英知道这房子的含金量……所以也许抻一抻,也许不用一千二就能买下来。 但是——夜长梦多,张红英冒不起这个风险。 张红英退出排队,说是先去买点肉剁馅。 果然,等她磨磨蹭蹭买完肉馅,又买完馄饨皮,起大早来镇上买馄饨皮的人都回去了。 张红英看着已经冷清下来的裁缝铺,三兄弟和瘸子坐在一起抽烟。 没有刚才剑拔弩张的样子,倒是有点愁眉苦脸。 看起来四个人就房子的归属还没谈妥。 张红英凑上去问:“你们这房子,九百块卖不卖?” 老大正有点高兴,抬头一看一个小姑娘,挥挥手:“去去去,小孩子不要凑热闹。” 张红英面不改色:“我妈让我买个店面,自己做点小生意。” 这听起来确实像那么回事。但老大还是问道:“你们家大人呢?” 张红英道:“我存本都带来了,先去交易吧。我怕回去跟我妈商量了,再回来就来不及。到时候你们已经把房子卖出去了怎么办?” 白镇就这一个市场。张红英的担心也不无道理。 三兄弟互相对视了一眼,都有些意动。 瘸子却有点着急,问张红英:“你要开什么店?” 张红英道:“我跟你是同行,不过还没出师。 在出师前,你都可以继续租这个店铺。 就算是我出师了,一个人也做不完这么多生意,我们可以共用一个店铺,分开算账。” 瘸子也高兴了。 五个人达成一致,三兄弟用自行车带着张红英去取了钱,又亲自给房子办了过户。 现在过户也简单,张红英省下三百块钱,还有了一间未来潜力无限的商铺,回到家时脸上还挂着笑。 第14章 买房子3 房本到手,张红英的心里就放下一块大石头。 商铺租出去,一个月有三十块钱租金。 不到一千块钱买的房子,租金能租出来三百六,租三年就能回本。这样的好事,如果多来几回,张红英就该发财了。 但是现在的人,从来没有想过要买房子来出租。他们挣了多少钱,都想要先把自己的房子修好。 有多少钱,都拿去修房子了。 农村人的生活很简单,拿着老人给的房子结婚,分家。生孩子,养孩子,然后盖房子给孩子娶媳妇。等到盖房子、结婚欠下的债还完,自己也差不多要死了。 他们的孩子基本上也是这样的一个循环。 而青镇上的小商品市场,也很快就要盖好了。 三千块钱的商铺,租金六十,王师傅竟然担心她一个外地人,要走的时候卖不出去? 张红英巴不得这样的好事多来一点好吗? 只不过她手里实在是没钱。打了二年工,靠王师傅帮忙背黑锅,才攒下来一千二。买完房子,就剩下三百不到了。 幸好瘸子以后要给她交租金,一年下来也有三百块。 张红英主动免了两个月的租金,只要求瘸子对她的身份保密。她对瘸子的说辞,是想背着父母偷偷攒点私房钱。 至于对外,就说房子卖给谁了,你们反正也不认得。是个大城市来的人。 这样的小事,只要没有被人当面撞见,没有人会去李小芳跟前说。 所以跟前世那么愚蠢,差点一辈子血汗钱都保不住不一样,现在张红英刚刚十五岁,已经挣够以后养老钱了。现在就是悄悄的苟着,找好机会在李小芳眼皮子底下逃出去。而她的财富,只需要等待时间去发酵。 一家人高高兴兴吃过馄饨,李小芳有点满意,夸张红英:“乖女这两只馄饨馅调的好,好吃。 就是路远,要不给你师傅也带一碗,让她高兴高兴,没准能早点给你发工资,或者放你出来自己做生意。” 张红英一笑,没有人会为了一碗馄饨放弃自己的利益。也就是王师傅不算黑心,现在的人更讲道义而已。 不过明年肯定不能一分钱不带回家了,要不李小芳骂上门去,说师傅黑良心,那就拆穿了。 张红英安抚道:“姆妈,师傅说我活做的挺好的,下半年开始,她每个月给我发三十块钱生活费!” 李小芳更高兴起来:“这倒蛮好的。一个月三十块,攒起来也能刚好还掉你大姨父的账。” 这次连提都没提钱帮张红英存着的事,直接就当自己的,都想好怎么用掉了。 但是没办法,总要让她有点希望。 李小芳捶着背:“背脊越来越酸,看这一张蚕真是作孽。” 张红英没有接茬,李小芳又哎呦了几句。张小树劝道:“看一张蚕种太累,不如桂花蚕不要看了,明年看半张就够了。” 李小芳不干:“红星要读书,将来还要给他娶媳妇。红英嫁出去,蚕丝被不说做八条,四条也要的吧? 现在偷懒,老了怎么办?” 张红英偷偷的用怜悯的眼神打量着这两个人。 他们不会知道,掏心掏肺养出来的儿子,将来不会孝顺他们。当然也不会孝顺丈母娘。他只爱自己。 夫妻俩都做到了百万年收入,却连一台制氧机都不舍得给李小芳买。苏州修通了快速路,回村只要半个小时,那还是一年都不见得回来一趟。 就说是那台呼吸机,最后还是张红英看不下去李小芳喘不上气来的样子,可怜的慌,用两个月工资给她买的。 这辈子张红英不想给他们托底了。 谁拿多少家产,就出多少力。 如果两个人不知道给自己留点保命的钱,她也没招。 小商品市场的铺子开售以后,王师傅果然去买了一个商铺。 用的张红英的名字。满打满算,她三年工资也能扣掉了。 商铺并不好卖,大部分人宁愿按月租下来。因为以前也没人做过这样的小生意,对百姓的购买力一无所知。 租下来做生意,万一生意不好,顶多是赔掉一个月的租金。买下来砸手里了,可就难办了。 只有张红英知道,这个小镇子,因为乡镇企业发达,会引来大批打工人。一直会有三十年的繁荣。人口将从三万,迅速扩张到二十万。 一直到后来中美打贸易战,服装厂大量搬走,才冷清下来。 这三十年时间,大把的年轻人会在这里结婚,成家。小商品市场,有三十年好日子呢! 就算是等到后来电商出来,年轻人都去网上买东西,年纪大的,还是会逛小商品市场。 张红英想好了,这个商铺,她可以拿十几年,再在零几年生意最好的时候卖掉,然后去买房子。 这边的服装业,会兴盛很多年,养活很多人。别看张红英只是一个小小的缝纫工,工资高的时候,一个月也能挣一万五六千。 只不过绝大部分服装厂都搬走以后,不仅仅是青镇冷清了下来,服装厂的加工费也跌了很多。 以前缝一件衣服至少七八块钱,甚至十几块,后来缝一件衣服只有两三块钱。缝枕套什么的,一件只有一块三。 那阵子张红英经常一边追剧一边缝衣服。 缝纫机也发展到了电动,一台机器缝合,还有一台拷边机。把车库挤的满满当当。 虽然熟练工做这个不算累,但是也伤身体。 每天埋头缝衣服,背也驼了,颈椎也不好了。再后来,五十岁以后,眼睛都花了,没办法再吃这碗饭,张红英才又去景区找了个工作。 张红英想想就恨,自己一天只睡五六个小时。夏天闷的汗水哒哒滴,冬天冻的手脚全是冻疮。别人钻被窝的时候她还在缝衣服,难道是因为自己爱吃苦,不知道被窝舒服? 这样辛苦挣来的钱,盖的房子,那个年薪百万的乐色也好意思来抢! 一想到这个张红英就脸色狰狞。 不过王师傅看到张红英脸色不好,到底也有点良心,不好意思真的不给租金,就宽张红英心:“你放心,我照别人一样的价格付租金。” 这倒是意外之喜了。 张红英靠自己的劳动力,还有未来三年的工资,就拥有了两个商铺。 第15章 讨庚贴 小商品市场开张以后,首先涌来的就是外地来的打工妹。 大部分都是十三四岁年纪,正是爱俏的时候。 小商品市场里,有卖衣服的,有卖鞋子的。 不远的杭州开了服装批发市场,市场里的小老板每天早上三四点去进货,回来再开张,很多服装当天就能卖完,可见那些小姑娘们的购买力。 不仅仅是服装卖的好,小零食也卖的好。 本地人节约惯了,他们无法想象,不年不节的,会有人拿那么多钱去买零食吃!本地小姑娘,哪个要是说嘴馋了想去买颗糖吃,只怕巴掌就下来了。吃吃吃,你是不是得了痨病了,天天就想着吃。 在他们看来,吃饭菜以外的东西,都是得了痨病了。只有快死的病人才配吃花钱买来的零食罐头。 瓜子花生甘蔗是过年的三件套,还有本地水果大量上市的时候,或者家里有病人了,各路亲戚来探望,他们才会有机会吃一些。 所以小商品市场卖瓜子花生的老板傻眼了。 傻眼的同时又高兴疯了。 小地方没什么零食,杭州还没有吗? 各种花式零食也开始进入青镇。 十几岁的小姑娘,手上有了工资,那还不是可劲花? 村里人都传开了,那些外地人,是真是舍得花钱啊! 衣服每个月都要买,零食每天都要吃。说完了,还奇怪:“她们回家不会被打死吗?花这么多钱?” 李小芳甚至叮嘱张红英:“乖女,你不要跟那些外地人学坏。挣点钱都花了,老来要吃苦的。 你挣的钱都给我,我帮你存着。” 张红英点头:“嗯嗯,我知道唻,姆妈。年纪轻做的动活,要多做点多攒点。 等到老了,谁也靠不上时,好拿出来养老用。 儿子不养爷,孙子吃爹爹,那都是老古话。 上次我们看的那个电影《墙头鬼》,里面不就是有个老头,干不动活了。儿媳妇就给他一碗薄粥汤喝。他去跟儿媳妇理论,儿媳妇把薄粥汤倒在地上,一共就三粒米。 我一定要多攒点钱,不能指望别人给我养老。” 张红英诚恳的阴阳怪气:所以你们也要自己留钱养老,不要指望我,更不要指望张红星。 李小芳没听出来。她虽然嘴上说要多挣钱,多留点,省得老了吃苦。但是她一心认为,自己的儿子,必定是孝顺的。 至于墙头鬼,其实是吝啬鬼。不过村里人不识字,稍微识字的,只认识啬是墙的半边,就自顾自把这电影叫做墙头鬼。 这电影村里放过几次,大家都喜欢看。张红英借电影劝人,一点用都没有。 李小芳突然又道:“今天有人来讨帖子了。” 讨帖子是一种说法。听说以前女孩子生下来,会写一张庚帖。谁家有意提亲的时候,就去讨庚帖。这是男方表示自己有意的开始。 女方如果也看得上男方的条件,就会把八字给媒人,让人家去合八字。 不过张红英这种普通人家的孩子,有人来讨帖子只是表示有人来提亲了。 张红英直皱眉头:“姆妈,我还小呢?” 李小芳却道:“小什么?一点不小。 十六岁开始对亲,又不是一下子就能看上的。 总要一起逛几次街,买几次衣服,才能差不多。 定完亲,也要他来干几年活,送几次节礼,才好熟悉起来。 你将来嫁过去,也不用担心没话讲。” 张红英不吱声了。 这上面她没有发言权的。李小芳一定会精挑细选,找一个对张家最有利的。 虽然现在有少数人是自由恋爱的,但是如果被李小芳知道自己自由恋爱了,一定会打自己一顿,打到服服帖帖。 张红英觉得自己这代人挺倒霉的。年轻时候,不管自己乐不乐意,那是一定会被摁住嫁给条件最好的那个。 这边倒是不作兴吃掉彩礼,男方给多少彩礼,女方不仅仅要返还彩礼,还要给嫁妆。只有极少数穷的活不下去的人家,才会吃掉彩礼。 但是如果找个条件好的夫家,以后可以源源不断的往娘家搬东西。 什么兄弟结婚,侄子侄女结婚,姑姑姑父那都是上宾,要出大力的。 而等到她们年纪大了,孩子要不要结婚,她是问都不能问一句的。问一下就很不耐烦。 尤其是张宇昊,她跟沈永健生的那小子,脾气像他爸一样蔫,成天不吭声。问话从来不搭理的。问急了就吼一嗓子。 张红英当然不想被这么嫁人了。 但是她没文化,一个人也不敢往外跑。 听说外面有人贩子,路上还有经常抢劫的。 张红英自己村里也有人贩子,隔三差五从外面带好几个姑娘回来,给老光棍挑。 张红英看见过好几次,几个男人带着七八个女孩,在村里走来走去,去每个光棍家给相看。 一个女孩,大概要一两千“彩礼”。 有些女孩是从四川来的,有些是湖南来的。 有些是已婚的,有些是未婚的。 张红英记得最后一次看到那么多外地女孩,已经是93年了。 后面再没有看见,主要是因为本地老光棍已经五十多了,没有再找对象的需求。 而随着经济发展,外来打工妹大批量过来,又绝大部分都嫁在了本地。 张红英在丝厂打工的时候,厂里一个工人就是婆家人花钱买来的。别人问起她在外地的情况,她都是笑笑。 沈建珍的妈妈吴小红也是外地来的。但是没花钱。 听说那会外地吃不上饭,有亲戚能帮忙介绍,嫁到一个“能吃饱饭的地方”,沈建珍的外公外婆还求人把吴小红嫁过来。不仅仅嫁过来了,还老远八里的陪嫁了一个大衣柜。 张红英想想那些女孩就觉得可怜,被人带着,去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像货物一样被人挑选。 而其中一个,年龄甚至才十七岁,相看的老光棍,却有四十多岁! 最后老光棍不同意,说是我做她爷都可以了,最后娶的个本地的寡妇。 如果老光棍能同意,那个小姑娘就要被迫嫁给比自己爸爸还要大几岁的老光棍了。 张红英觉得自己如果出去,肯定也会落到这样的下场。一不小心就被当成货物卖来卖去。 但是在本地,就是被李小芳卖。 所以张红英把自己逃脱的希望,放在沈建珍身上。 第16章 我也资助下贫困生 沈建珍,是张红英认识的人中,唯一走出去的人。 她不仅仅走出市,走出省,甚至走出国。 但是,后来牛气冲天的那个沈建珍,还在为学费抹眼泪。 她两年初中读完,要去镇上读初三。 因为交通不便,镇上有一个初中,同时在镇的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有一个初中。 镇上初中能上到初中毕业,参加中考。东南西北四个初中,只能读到初二。 现在的学生,自我淘汰率非常的高。 跟同学吵架了,被老师批评了,跟父母赌气了,厂里招工了,都会让他们随时放弃上课。 沈建珍读初一的时候,班里有三十几个人。读着读着,到初二要结束,班里只剩下十个人。 沈建珍前面的学费一直都欠着,老师们催一催,催不到也不大着急。 反正这个班上的,高兴时候去讲次课,不高兴就自己打麻将,让学生自习。 镇上也不是完全不管乡下,每学期都要统考的。统考完了排名——反正总有一个要垫底,他们乡下学校肯定比不上镇上。 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沈建珍的名字,还是每次都能出现在红榜上,贴到大会堂,给全镇人民看。 所以这种情况下,老师们也不会为难这个给他们撑面子的学生。 但是马上要去镇上读书了。镇上的老师可不像乡下老师知根知底。乡下老师算起来跟她还是远亲。每次都给她打马虎眼。 但是镇上老师,可是不留情面的。老师坐在讲台上,一个个点名叫交学费。 沈建珍一分钱都拿不出。读书那么远的路,住宿费也花不起。 沈建珍哭天抹泪的,沈大林也没办法,连烟都戒了,抱着头发愁。 张红英跑过去,看见父女俩对坐着无言。 吴小红在边上说:“书一定要读。”说来说去,就是这句话。但是读书的钱哪里来,她想不出主意。 沈大林叹气。但凡吴小红中用一点,也不至于读书钱都拿不出来啊。 沈大林农活,养蚕,都是一把好手,还会开拖拉机。挣的钱比别人两口子加起来都多。但是别人挣钱,是一加一等于二。 他们家挣钱,是二减一减一减一……吴小红看病看掉一,儿女读书再减一,还有还盖房子借的债,再减一。 别人家孩子都送去厂里打工了,一个月挣一百到一百五,沈大林自己是孤儿,父死早,母老早改嫁,靠着奶奶养大,所以不舍得儿女也小小年纪去外面受苦受累。所以只要他们想读书,就一定供。 总之沈建珍哭天抹泪,沈大林最后敲了敲脑袋:“我再去借借看。实在不行……” 张红英就在这时候跑来的。 “建珍读书的钱,我可以借给你们。”张红英跑的气喘吁吁的,但是说话很坚定。 沈建珍已经破涕为笑了,沈大林却犹豫的问道:“你妈知道不?这么大的事,可不能瞒着你妈。” 张红英却摇摇头:“我妈不知道,也不能让她知道。 你们别说漏了,要是传到她耳朵里,她肯定不会跟你们说什么,但是我就没好果子吃。” 沈建珍期待的看着沈大林。 沈大林却摇头:“那不行,我不能骗你一个小孩钱。” 张红英急了:“我自愿借你们,怎么叫骗钱呢?” 沈建珍低下头不说话了。 张红英也接着道:“我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是最好的姐妹。 她有了难处,我要是没钱就算了,挣了钱,帮她一把,将来我要是有事,建珍也不会不管我对不对?” 沈建珍拼命点头:“嗯嗯,红英,我将来挣了钱,一定还给你。也一定会报答你的。” 张红英知道她说的不是假话。沈建珍是个死心眼的人,要不也做不出拿个油灯烧饭的傻事来。她的脑子,跟别人是不太一样的。说的话,基本上都实现了。 但是张红英眼下是为了感情投资来的,不是为了逼她承诺什么,便笑道:“将来也不要提报答,我们就是好姐妹,做一辈子的好姐妹就行了。” 沈建珍刚刚止住的眼泪又哗哗往下流。 现在的物价极低,猪肉三块钱一斤,食堂的荤菜八毛钱一份。 一个星期回家一次,带点菜,可以吃两三天。家里给的钱,够吃剩下的三天就可以了。 张红英也没打算多给钱,她就一个星期拿五块钱给沈建珍。给的多了,别人还要怀疑她的居心,或者当她傻子。 一个星期给五块,能力范围内。 住宿费也是五块,只不过那是管一个学期的。 沈建珍上学不过一个星期,校长就发现了她的窘迫。 连着三天吃榨菜,冲点开水……一包榨菜吃了三天。 张红英千算万算,也没算到,沈建珍上学,连从家里带点菜都做不到。 沈大林忙的不在家,想不起来。吴小红是不管这些。 沈建珍自己拔了点菜炒,却连洗菜都不会。炒出来的菜全是泥沙。 而张红英借给的五块钱,就算是再怎么省着花,也不够吃六天饭的。 幸好大米是自己家带的。淘好米放食堂,师傅会给你蒸熟。 沈建珍每天拿米饭,宝贝似的掏几根榨菜丝,再去冲热水。 一般人过的这么窘迫,肯定会因为自卑,遮遮掩掩的,避人耳目再去倒开水。沈建珍穷惯了,光明正大直接去倒开水。 她甚至不知道要因此而自卑。 吃榨菜有什么好自卑的,你吃肉是你有本事。我一毛钱买一包榨菜已经很不错了。很多时候只能带点酱油或者盐巴过饭呢。 有了张红英的支援,已经比以前好过多了。 沈建珍那真的是走到哪都神情自若。干什么都有一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理直气壮。 所以沈建珍一包榨菜吃了三天后,校长抓住她问:“你怎么天天吃榨菜?” 沈建珍咽一口饭:“穷!学费生活费住宿费都是借的。 能借到就不错了。吃榨菜算什么。 榨菜咸咸的,挺好吃。还有点鲜味。” 校长也姓沈,被搞的哑口无言。 校长拖她去教师食堂吃饭:“以后你来教师食堂吃饭,我家师傅给你多盛出来一份。” 旁观的老师也纷纷应到:“是啊是啊,我们菜量大,吃不完。每个人少一口就可以给她一份了。” 沈建珍自尊心倒是有的,死活不肯去,嫌丢人。 张红英听说的时候,不太理解。吃的差不嫌丢人,别人给她免费饭吃,倒嫌去吃饭丢人? 第17章 火灾1 小商品市场开起来以后,王师傅就张罗着往市场里搬。 那边人流量那么大,不赶紧过去可惜了。 张红英却劝她:“师傅,你这家店也开了三年了,直接搬走是不是可惜? 我看不如慢慢往市场里搬。 我们两个人分开,一个去市场,一个在这里。 两边都能接待客人,顺便可以告诉客人,以后要做衣服,去市场上找。 省的客人来扑个空,找不到我们去找别人做衣服了。” 王师傅想想很有道理,搬家不是一时一霎的事。完全可以慢慢搬。 而且现在的店铺面积比较大,缝纫机,裁剪台,都可以摆下。市场里的铺位就没有这么大。 王师傅想了想便道:“你说的有道理。 去了市场,总也要找仓库的。 那我就再留半年。 市场里热闹,你小孩子过去看新鲜。”其实张红英劝阻王师傅搬家,还有个原因。 前世小商品市场开起来后,没多久就起火了。 火光烧红了半边天,里面的所有商铺毁于一旦。大家损失惨重。 镇干部还组织大家捐款,帮助商户共渡难关。不过没几个人捐。张红英记得一个同事抱怨:“去买衣服,听见还价就翻白眼,一分钱不肯便宜,现在凭什么叫我们捐款。” 后来有没有人捐款,捐了多少款不知道。 但是案子是破了的。 刚开始大家都以为是意外——电熨斗插着电源,没拔就走了。晚上就起了火。各种布料别提多好烧。 为什么能破案呢?因为大家都损失惨重,就是起火的那家,把东西都搬走了。其他商铺亲眼看见他们搬的。 这可不就有嫌疑了? 电熨斗导致起火不是一例两例。鸭湾村原来有家村办服装厂,也是因为有人电熨斗忘了拔,半夜烧掉了。 后来把那个起火铺子的老板抓起来一问,她虽然放火,但是一看到警察就交代了。后来判了几年刑。 对前世的张红英来说,一切都是道听途说:听说有两家铺子,是两个小姐妹开的。 这两个小姐妹,一直要好的很,连开店也是互相鼓励,互相劝说,才最终成行的。 但是吧,人跟人总是不一样的。不知道为什么,商铺开起来后,一个生意特别好,另一个生意特别差。 生意差的,想让生意好的带带她。 但是这个怎么带呢?就算是两家进一样的货,卖一样的价格,销售技巧,还有客人的眼缘,那都是不一样的。 刚开始好的一个人似的两个小姐妹,就反目成仇了。听说还打过一架。 再后来,生意不好的那个女的,就处处与原先的小姐妹作对。为了针对她,连生意都不好好做了。 整个市场都是一片繁荣昌盛的景象,家家生意都很好。就这一家,一脸晦气相。 顾客是来买东西的,不是来找虐的。谁看见老板一脸晦气相还凑过去啊? 于是她的生意更是一落千丈。 最后,她把东西都搬走了,故意插着电熨斗放了一把火。 张红英拦住王师傅叫她晚点搬,就是想避开这次损失。她自己也是乐意去市场的,热闹不说,也是想看看能不能阻止那把火。 一把火烧掉了几十个小老板的心血。而且市场大火之后重新修,又要用掉半年时间。这半年是没有租金的,张红英也替自己的钱包考虑。 她总要想办法把李小芳敷衍过去,还要资助沈建珍。 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能把这把火消灭在起始阶段。 张红英跟王师傅一起,搬了几个模特去店铺,又挂了几件样衣,布料,就算是开张了。 张红英已经可以独当一面,王师傅也放心。 张红英一直以为自己是天生的黑皮,哪怕是到老,皮肤都是黑黝黝的。但是学裁缝三年来,成天起早摸黑,很少见太阳,便也白了很多。 看起来前世那么黑,还是因为太操劳。 王师傅吃上面绝对不亏待自己,经常会煲一些养气血、祛湿的汤。每次张红英也能跟着分一杯,皮肤就越养越好。 十六七岁的张红英,看起来终于像一个窈窕少女。 头发转为乌黑,皮肤白嫩细腻,眼睛黑黝黝的。 张红英还是挺满意自己的相貌。 沈建珍来了镇上读书,她的特立独行,很快就被人议论纷纷,甚至传到了张红英耳朵里。 “学校里今年初三有个女生,估计是个傻子。小小的人,穿的都是大人衣服,还经常几个星期不换。” “傻子怎么还读初三?我们村的傻子,幼儿园读了两天书就不读了。” “反正我家儿子说她肯定是傻的。” “可能只是笨。” “笨就更不会读初中了。我们村有一个笨的,小学读了十几年还在留级。” “那就说不上怎么回事了,看上去瘦的要命,跟个骷髅似的。” “是哦是哦,我女儿也说了,说有个女生瘦的吓人。听说走几步路就会全身出虚汗。” “现在难道还有吃不饱饭的人?” “那说不好。不过她爷娘怎么也不带去看看?要是我,女儿瘦成这样,一定要去医院看看的。” “女儿家读什么书,有拿钱还不如去看看病,养养身体。 就算是一级不留,读到初中毕业也十六岁了。万一再留几级,初中毕业就好结婚了。 这个书读它做什么?还不如早点送厂里去,从十三岁做到二十岁结婚,也能给家里挣浅万把块钱。” 张红英听的发笑。她猜到别人说的是沈建珍了。 现在你们都取笑她,拿她当谈资。等到将来,你们这些人捆一起都不如她。 不过,她也没什么办法。两个人年龄差不多,关系再好,也不能包揽了她的生活。 沈建珍有父有母,岁数也不小了。 不过张红英也是有点奇怪,沈建珍自己为什么能对外界一点都不在乎呢? 没有人因为她穿的不合身取笑她,排斥她吗? 没有人说她样子怪,身上有汗酸味吗? 如果有的话,她为什么不改? 后世听说有个毛病叫自闭症,总不会沈建珍也是有这个毛病吧? 但是沈建珍跟熟人在一起,话还是很多的。她每次来找自己玩,还是会聊两句的。 也有可能是沈建珍比较晚熟,注意力不会放在这些上面? 张红英想了想,从市场上买了瓶蜂花的洗发露,准备回去送给沈建珍。 为了堵李小芳的嘴,还给家里买了两瓶。 借口都想好了,隔壁店进来卖的货,路上不小心弄破了,便宜卖…… 既然买的多了,给小姐妹一瓶,结个人缘,也没什么不好。 李小芳对沈建珍倒是很看得起的。 李小芳自己是不识字的人,自家两个孩子,一个留了三级,一个留了两级。 就很佩服沈建珍,很喜欢沈建珍,不排斥她来找张红英玩。 所以如果以这种借口送沈建珍东西,那就不用怕麻烦。 第18章 火灾2 沈建珍虽然生活自理能力约等于无,但是在张红英的劝导下,也慢慢开始注意起个人卫生来。 张红英有时候觉得,自己好像是在养小孩。 自己亲儿子当年都没有这么操过心。 因为是招赘在家,儿子管张小树和李小芳叫爷爷奶奶,也就归李小芳带。 李小芳带孩子还是有一手的,张宇昊小时候白白嫩嫩,穿的也干净整齐,是个很招人喜欢的小孩。就是不知道如果沈建珍投胎到张家,李小芳是不是也能把她调理的很爱干净很勤快? 沈建珍对穿衣服没什么要求,张红英有新衣服给她,不管什么花色,什么款式的都喜欢。 现在的沈建珍,整个人弓着腰,肩膀是夹起来的,人又黑又瘦。也不知道前世她是花了多久才学会像普通人一样昂首挺胸的走路的? 反正这辈子有自己在,就帮她少走点弯路吧! 张红英不知道为什么沈建珍都这么大了,连洗头,洗澡,换衣服这种小事,都需要别人叮嘱。前世她的班主任也是厉害,帮沈建珍走上了一条光明大道。 要是真的去了流水线做工人,估计没多久就被废掉了。 而且这样的家庭,干活又不灵巧,嫁人也不好嫁的,恐怕只能被嫁给老光棍。 “养”到沈建珍中考,考完试放假在家,正好是双抢季节。 沈建珍在家里忙完双抢,等出成绩的时候,来看张红英。 张红英在铺子里干活,沈建珍就东看看西看看。 张红英不怎么跟沈建珍说话,她竟然也能自得其乐。 过了没多久,可能也就个把小时,沈建珍悄悄对张红英说:“你们市场里,拐角那个摊位,那个人不对劲。你要小心一点她。” 张红英就疑惑的问:“她怎么了?” 沈建珍:“我在这坐着没事干,就看来来往往的人,还有注意看每家生意怎么样。 顾客进来,大部分人在每个摊位都要看几分钟的,摸一摸,问一问,最后试穿一下,然后讨价还价。 就是这家店铺不行。客人来的时候她太急切,巴不得别人马上买下来。 等到人走的时候,她又记恨,要盯着那个客人最后在哪家买东西的。 我觉得她报复心肯定强,也记仇。 不过还好,她是卖成衣的,你是做衣服的,你应该抢不到她生意。 书上说的,宁过于君子,而毋失于小人。过于君子,其为怨浅;失于小人,其于祸深。” 张红英木然看着她:“听不懂。” 沈建珍:“就是这种人得罪了,会有大麻烦。” 张红英眼珠子一转,自己在铺子里这么长时间,都没发现谁不对劲。沈建珍一来就看出来了。说明她观察力还是敏锐的。要不就留下她打暑假工,也帮忙看着一点? 张红英就跟王师傅商量,让沈建珍帮忙剪剪线头,人走开的时候帮忙看下摊子,还有两个店铺之间跑腿传话。一个月给她三十五十都行。 张红英自己六七岁就跟李小芳去村服装厂剪线头了,不过那会忙一天只有五毛钱。一晃就十年过去了,收入翻着跟头往上涨。 沈建珍本来也打算做暑假工。不过村子里的小厂,让电的时候不能开工,一个月下来,可能只能挣二十块钱。现在张红英叫她来做工,能跟小姐妹在一起,不管是三十还是五十都可以。 张红英有个伴,每天一起上工,一起回家,连走路都不觉得怎么累了。 她现在摆到明面上的收入只有三十,还不能提买自行车。 不知道攒够自行车钱的时候,李小芳会不会心疼她,主动提出买辆自行车给她骑? 不过想想盖房子欠下的外债,张红英又觉得不乐观。 张红英现在有了自己单独的房间,张红星回来的时候,暂时还是跟李小芳他们一个房间。 张红英看看瘦的连后脖子上颈椎都突出来的沈建珍,便悄悄跟她说:“我攒了点私房钱,我妈不知道的。 在市场我们俩加餐,补补身体。 你可不要说漏嘴。要是别人问起我待你吃饭,吃什么……” 沈建珍这会就特别灵醒:“中午吃咸菜面。” 张红英竖起大拇指:“没错,你宁愿对外面讲的我刻薄一点,小气一点,也不要讲我大方。 要不就会有别人来寻我,想顶掉你。 如果有人问你工资……” “我就说我考完试没事做,是去找你玩的。”沈建珍抢答。 “那如果别人说你这么大的姑娘了,不想着帮家里干活,批评你怎么办?” 沈建珍不以为意:“你担个小气名声,我担个好吃懒做名声。 小气不要紧,不影响你嫁人。我嘛,我又不在本地嫁人,才不担心他们会来青镇打听我。” 张红英试探着问道:“你将来去外面读书,也带上我吧?” 沈建珍挠挠头皮,有点为难:“我读书住宿舍,你过去跟我住宿舍,怕是学校不让。 等我工作了有了自己的房子,带你肯定没问题。” 张红英才道:“我就是从来没有出过远门,一个人出去害怕。 如果你肯带我一起走,其他的你不用操心。 肯定哪里都有市场的,我去了租个店铺继续做裁缝。 就是不认识路,还有不认识市场的时候,需要你带带我。” 沈建珍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你不认识路,我也不认识啊,到时候找个人问路不就好了。” 张红英就嘿嘿笑:“不好意思开口嘛。” 沈建珍疑惑:“问个路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张红英:“听说外面坏人多,要是你去问路,不小心问到坏人头上,直接把你拐走卖了怎么办?” 沈建珍不以为然:“要是真的到处都是坏人,我们哪里还能太太平平读书。 你放心,如果你只是胆子小,不敢一个人出去,我给你壮胆,肯定没问题。 就是如果要我养着你,那只能等几年我赚到钱了才说。” 张红英笑死了:“我就算是读书不行,干活怎么说也算得上是把好手,哪里就需要你养。 我只不过是一个人不敢踏出那一步,只敢在自己熟悉的青镇和白镇打转。 你带我出去大地方,等安顿下来,应该还是我照应你的多。” 沈建珍拼命点头:“是的是的,我按你说的,一星期洗一次头,两三天换一下衣服,别人再看见我,都不绕开了。” 张红英哭笑不得。怎么会有这么矛盾的人,读书像个天才,生活上像个白痴。 也许她邋里邋遢,也是一种保护色,让她平平安安读到初中毕业,别人想欺负她都嫌她邋遢。 第19章 火灾3 沈建珍突然捅捅张红英:“我看那个人要搞事。” 张红英正在裁衣服,被沈建珍一捅,剪刀差点就歪了,不由得怒道:“你说话就说话,不要捅我。裁坏了布,我们两个人都赔不起!” 沈建珍赶紧道:“啊,对不起对不起,我下次注意。” 张红英看着沈建珍,没有说话。沈建珍以为她还在不高兴,脸色就有点羞窘起来:“对不起,是我做事不过脑子,以后我一定考虑清楚了再做。” 张红英收了神情,好奇的问:“你为什么说对不起说这么顺畅,还要说谢谢什么的,都直接就说了,不会不好意思吗?” 这下沈建珍茫然了:“做错了就说对不起啊,别人帮忙了就说谢谢啊,为什么要不好意思?” 张红英:“可是我都说不出口……” 谢谢,对不起,都说不出口。 问路说不出口,质问也说不出口。 她特别想跟李小芳聊一聊,为什么偏心儿子,为什么自己尽孝一辈子,尽心尽力,他们却还是要配合张红星,要拿走自己的房子? 为什么明明说了弟弟读书出去,在外面买房子,你留在家里招女婿,家里财产就给你。最后却说,还是要把张家祖宅给张红星? 那是屁的祖宅,张家祖宅就是那个塌成废墟的木屋。长满了杂草,还有几棵野生的桔子树、桃树。 真要给他祖宅,你让他自己盖房子去! 哪怕你跟我们分家,另外弄块宅基地叫张红星继承呢。 没道理生前享受天伦之乐,孙子绕膝,要死了想起来女儿该是外人? 沈建珍看张红英发呆,忍不住又想捅捅她。手指头伸到一半,又想起来刚才张红英的不满,便轻轻又喊了声:“红英?阿英?你听到没有?” 张红英一顿:“听到了。 你说那个人要搞事情。 她怎么了?” “我看了她两天了,她在陆陆续续往外搬值钱的东西。 要说是这生意不想做了吧,大件的桌子椅子什么的又没有搬走。 要说是换品种经营吧,她又没有拿进来新的东西。” 张红英心想,这就跟前世的事对上了。 为了嫉妒别人生意好,想把市场烧掉。 但是自己又不想损失,就先把东西搬走。 整个人是又毒又蠢。 听说他男人为了给她减刑,把家底全拿出来赔给这些商户了。也不知道最后赔了多少钱。 张红英就道:“这几天我们想办法最后一个走,看看她想干什么。” 沈建珍兴致盎然的点头:“嗯,我知道了!” 好像是发现了一个什么特别好玩的东西。 张红英突然觉得,沈建珍真像一条小狗。稍微给她点好脸色,她就热情的冲上来。就算是踢她一脚,骂她一句,也不记仇。 惹急了就咬你一口。 而自己的性格像猫。一般跟人都不亲,生了气也不说,说不出来。告诉别人我因为什么不高兴,好像是一件很羞耻的事。表达自己的开心也很含蓄。可能还要掩盖在责怪底下。 儿子给她买东西,她心里很高兴,嘴上还要骂:“小棺材,又浪费钱。买的什么名堂,我们乡下人不习惯,不要。” 哎,虽然说感觉自己养沈建珍像养小孩,但沈建珍又何尝不是在教张红英做人的另一条路? 沈建珍经常跟吴小红对着吼,用吼,用家丑外扬来争取自己的生存空间。吴小红一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她就在外面大声哭闹,一定要把看热闹的人引来,把吴小红逼的收回自己的离谱想法。最后沈建珍功成名就,每个月给几千块钱,就成了十里八乡有名的孝顺女儿。 自己一辈子唯唯诺诺,对李小芳的话,连思考一下的时间都没有,就答应下来。李小芳很会诉苦,很会唱苦情戏,有时候甚至是她用愁眉苦脸、唉声叹气,逼着自己主动提出帮弟弟解决问题。 这辈子,她要跟着沈建珍学。学会反抗,学会撒泼,学会吵架。 要好名声有什么用,名声再好,求娶的人再多,都挡不住李小芳轻轻一句话,翻云覆雨。 上辈子,逼着自己订婚的是她,逼着自己退婚的是她,逼着自己招赘的也是她…… 好吧,招赘是自己也愿意的。当时她觉得爷娘都对自己这么好,能招赘在家,肯定好过出去给人家做媳妇。 做人家媳妇,要看阿公阿婆脸色,要看男人脸色,还要看姑娘脸色。 大姑还好一点,嫁出去了,回来就是亲戚,客客气气的。小姑就麻烦了,还要在家里好几年,闹矛盾的时候多着了。 所以当时自己也是半推半就答应下来的。 如果能够一结婚,就财务上分割开,也不至于后来一辈子混成那样。 两个人在摊位上磨磨蹭蹭,等到人都走光,才出去。 人走掉一片,灯光就黑掉一片。 沈建珍催促:“快走快走。要不黑了看不清楚容易摔倒。” 走到拐角那个地方的时候,张红英假装不经意发现:“这人真是粗心,人都走了,电熨斗还插着。半夜要是烧起来可怎么办?” 说完,要去拔插头。 沈建珍却连忙拉住她:“不能拔!你今天拔掉了,她明天还能插。一定要给她吃个教训,她才记得住。” 张红英吃惊:“你是说她的故意的?” 沈建珍看她一眼:“这不是很明显嘛,她东西都搬走了,就留下个电熨斗在这。不是故意的还能是干什么?” 张红英早知道前世就是这么发展的,但还是得把事情交给沈建珍去解决:“那你说怎么办?” 沈建珍:“市场有没有管理办公室的?你去找他们来看。这个事一定要彻底解决,不能让她一直想办法害人。” 张红英两辈子人,都没有主动找过领导…… 沈建珍气急:“这点事到底有什么好怕的?人家就是管这个的,你不去找他们找谁?” 两个人都看着对方觉得不可理喻。 你怎么能把找人说的这么轻松? 你怎么能把找人看的比登天还难? 最后还是沈建珍先败下来:“算了算了,我去喊人。” 市场里一个人都没有了,就剩下管理办公室的人在等着锁门。 沈建珍急匆匆跑过去:“大伯,我看市场里有人把商铺都搬空了,就剩下一个电熨斗没搬走,插头还插在接线板上。我担心晚上会起火。” 那人一听,这还了得? 电熨斗起火,非烧干净不可。前几年鸭湾村那场大火,全公社没一个人不知道的。 他们那时是当故事听,现在,这事要发生在自己眼皮底下了。 事情后续怎么发展,沈建珍就不管了。她告完状,就拉着张红英一起往家走。再晚点,天就黑了,走路容易摔跤或者踩坑。 第20章 火灾4 张红英一直在想怎么查这个事,怎么解决。电视看的多了,难免想的多一些。 唯独没想到,市场管理采取了最简单粗暴的方式。 那个人正好是市场管理处主任,姓李,叫李亮。沈建珍来报告情况的时候,李亮还将信将疑。 但是宁信其有……李亮过去一看,熨斗插着电源,已经开始发红了。如果一直没人发现,等到半夜,必然起火。 这种电器起火,想扑灭就难了。更何况晚上起火也很难被发现。 李亮赶紧把插头拔了之后,越想越后怕。他晚上干脆都没回去,连夜通知了联防队的人,一群人就在办公室守了一宿。 第二天一大早就又在门口守着。 预谋纵火的商户名叫徐红梅,已经是个十岁孩子的妈妈了。纵火本来也是一时脑热,如果昨天晚上真的起火了,她可能会因为解气而兴奋。 现在没有什么夜生活,晚上大家睡的早。但是有一批上三班制的工人,他们会晚上十点上班,到早上六点下班。 但是昨天晚上风平浪静,小商品市场没有起火,她就开始患得患失,琢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怎么会一整个晚上都没吵吵起来?总不可能是一直没人发现吧? 所以,天蒙蒙亮,远一点连人影都还看不清的时候,徐红梅就来了市场。 李亮老远就看到有个人鬼鬼祟祟在那探头探脑。 他冲过去一把揪住:“你放了火你还敢来!” 徐红梅吓的魂飞天外:“我不是故意的!”——所以说她蠢,一下子就露馅了。 只要她承认放火就行,是不是故意的就不重要了。 李亮也没打算把她怎么样,毕竟是未遂。现在人的法制意识也没那么强。 他跟联防队一群人,总有人认识徐红梅,知道她家住哪里的。 一群人拖着徐红梅到她家里去,一路拖,徐红梅一路哭嚎,自己路上就做了广告,途径的人家,都知道了徐红梅做的蠢事:因为嫉妒别人生意好,想要放把火烧掉市场! 大家都恨的牙痒痒,一般人闹矛盾,顶多是吵几句嘴。吵完了也就算了。哪里有人就因为嫉妒,就直接放火的? 这种人以后谁还敢打交道?吵起来放把火烧掉你的家! 徐红梅被拖回家的时候,她男人刚刚下田回来。 秧苗插下去已经扎住根了,野草又冒出来了。他去把自己家责任田里的野草都拔了踩到泥里,让它沤烂了做肥料。 两条裤腿扎的高高的,小腿上还有没洗干净的烂泥,肩上还扛着把锄头。 看见徐红梅被一群人围着,老实巴交的男人就问:“怎么回事?” 李亮三言两语就把事情交代了一遍。 男人沉默的看看李亮,又看看徐红梅,似乎的不敢相信徐红梅还有这打算。 徐红梅眼泪汪汪的看着他:“喂,你快帮我说说,我不是故意的。” “……”男人没有说话,把锄头拿进屋里,在墙上挂好,才问李亮道:“那是要赔钱还是罚款?” 李亮看看他们家,也就是普通人家。刚盖好的七路头楼房。可能是因为没钱,连墙都没有粉,红砖露在外面。 一个瘦巴巴的小男孩跑出来:“你们不许欺负我姆妈!” “谁敢欺负你姆妈呀!没人欺负她,她都要一把火烧掉市场了。要是有人欺负她,她不得把整个镇子烧掉!”李亮没好气。 小男孩听不懂他说什么,就是抱着李亮的胳膊,嘴里不停喊:“不要欺负我妈妈,不要欺负我妈妈。”也看出来李亮是带头的。 李亮才对着徐红梅道:“你儿子这样懂事贴心,你知不知道你那把火要是放成功,是什么后果? 你要去坐牢,你男人要帮你赔钱,你儿子会变成劳改犯的儿子,被人看不起,被人排斥! 你做生意是想赚钱的吧?怎么就能做出来这样的事? 和气生财和气生财,这句话你总听过吧?和和气气的,财才能来,动不动就嫉妒,就报复,财神爷来了也被你吓跑的!” 徐红梅已经开始知道害怕,不敢吱声。 前世没有张红英和沈建珍防患于未然,那把火是真真切切烧起来了的。事情过去几十年,大家互相介绍的时候,一说徐红梅,都附带一句:“就是一把火烧掉了小商品市场的那个!” 儿子成绩不行,想参军也不行。随便找个工作,人家都不敢给重要位置,顶多是干点苦力。问起来为什么,就说:“我怕他像种!徐红梅种不好。万一哪里不对,也来放一把火,那就完了。” 一家人因此而夹着尾巴做人几十年。 她从牢里出去容易,被人接纳不容易。而且为了赔钱,一家子还债也还了很多年。 第二天张红英看到市场门上贴的告示,心里就踏实了。 告示说的很客气,某商户离开的时候忘了拔掉电熨斗,差点酿成火灾。幸而被市场管理人员及时发现,这才避免重大损失。 摊位被市场收回,予以警告,并罚没押金五百,作为惩罚。 李亮把这五百块钱给了张红英,但是没有对外声张。 不仅仅是张红英害怕小肚鸡肠的徐红梅报复,李亮也害怕的。 万一为了五百块钱迎来报复,就不划算了。 李亮表示这笔钱是秘密奖励,张红英才收下。 她要分一半给沈建珍,沈建珍不懂客气为何物,拿着钱高兴的蹦了半天。 蹦完了,才眼睛盯着张红英:“真的给我啊?” 张红英点点头:“真的给你。” “二百五十块钱呢!就给我了?”沈建珍嘿嘿直乐:“二百五,够我一学期的生活费了!” “对对对,二百五。”张红英没好气。 可惜沈建珍完全不懂二百五是在骂人。她扭扭捏捏说:“可是我也没干什么呀,这电熨斗是你发现的,我只是去跟管理说了一下,你就分我一半啊!” 张红英烦了:“你再没完没了的,就别要了,还给我吧!” 沈建珍赶紧把钱掖口袋里:“要要要,怎么能不要呢? 有这二百五十块钱,我省着点用,可能一学年都够用了。 不过红英,你真的是太好了,我谢谢你!” 张红英:“钱分你了,但是要保密知道吗?” 沈建珍拼命点头:“知道知道,不能让你爸妈知道,也不能让我爸妈知道。” “是的”,张红英再次强调:“如果能保密,这笔钱就是我们都可以花的。不小心被他们知道,他们肯定要拿走的。” 沈建珍点头:“我知道呀,我从小就知道。 我小时候跟我弟吵架,他让我滚。我说那个家是我的家,我弟就说,那才不是我的家,那是他的家。 家里连凳子都是他的。 我哭着问我爸这是不是真的,我爸说女孩子天生就要嫁出去的,谁让我不是男孩呢? 所以,要想办法给自己多争取点东西,我都懂。” 张红英摸摸沈建珍的头。看起来没心没肺对外界全不在意的沈建珍,原来也是一样的。 第21章 暑假1 张红星小学毕业了,在家里等待初中的录取通知书。 这个暑假漫长又炎热,但是与张红英无关。她这辈子都没享受过暑假的悠闲。反正都是跟着父母干活,或者跟着张红星收拾烂摊子。 张红星天天跟一帮同学出去游泳,水乡的河四通八达。一帮半大小子泡在水里,到处乱窜。 现在农药化肥的还没有泛滥,为了增加肥力,农民会撑条船出去,罱河泥(读作lǎn)。 河底的淤泥多半是树叶,杂草等腐烂而成,还有一些死去的小鱼小虾。总之会腐烂的,最后都变成了河底的淤泥,对土地有一定的作用。 农民们勤快的很,哪怕是增加半成产量,他们也会付出十成的力气去做。 也因为农民们勤勤恳恳到处罱河泥,现在的河非常的清澈,河底连一点水草都没有。 后世经常听说有人游野泳,不小心被水草缠住了腿,上不来了。此地完全没有这个风险。 真有水草,那也是人家当宝贝养起来的。 水乡不仅仅农田分到每家每户,地分到每家每户,连水域,也是分到每家每户的。这种水草,大家叫东洋草,听说是当年日本人打进来的时候,带来养了喂军马的。 这种草长在农田里的时候,大家特别痛恨。因为它扎根快,蔓延快。 哪怕只有指头长一截没死掉,三四天下来,就会蔓延出一大片。不要半个月,田里就全是东洋草了。 而且你拔的时候又很费劲,一不小心留一截根在田里,很快就又爆发出来。 但是这东西如果在水里又不一样。它繁殖蔓延很快。没时间割羊草的时候,就去自己家河里捞一块,就够羊嚼一晚上了。 所以大家对自己家的河面都看的很牢,只要不作死去人家养的水草底下,就不会出事。 想想不远处的京杭大运河,张红英对李小芳喊:“姆妈,你要管管红星了!他们天天到处玩水,小河里没事,要是跑到京杭大运河去,那还是危险的。” 现在水路运输很发达,挂机船的声音整晚不歇。各地来往,坐轮船的比坐汽车的还要多。 苏州到杭州之间有夜航船,叫做苏杭班,前世张红英下班回来,就经常能听见苏杭班在鸣笛。呜呜的声音,宽宏厚重,曾经勾起张红英的向往。 要是有条件能去苏州或者杭州看看多好? 但是她一辈子都在劳碌,连儿子在苏州工作,都没过去看看。 张红英提醒李小芳,也并不都是出于好心。 张红星本来就是胆大妄为型的。前世张红星偷偷去京杭大运河玩,冒出来的时候,差点被一艘船打到。回来的时候吓掉了魂,张红英被骂的狗血淋头,嫌她没有看好弟弟。 一个十几岁大姑娘怎么去水里看好弟弟? 而张红星经此一吓,整个人收敛了很多。 不过张红英想想,没准是她亲弟弟的魂被吓掉了,喊魂喊回来的是那个落水鬼呢!要不小时候那么可爱,屁颠屁颠跟着自己后头的弟弟,怎么就变成了那副吸血鬼的样子? 现在张红英提醒过了李小芳,以后张红星如果再出事,就怪不到自己头上。 事情可能有两个走向,一个是张红星叛逆上身,不让他做的非要做,在大运河里出事——吓掉魂也好,直接死了也好,都不是她的错,怨怪不到她头上。 另一个是张红星被管住了,从此不去京杭大运河玩水。那他的性格没有变,可能没有后来那么大成就,也可能没有后来那种狼心狗肺的样子。 如果他没有去苏州,要买房子,也没有机会一记头吸光全家的血。 张红英至今还记得全家勒紧裤腰带替他还债的样子。 连沈永健都跟着倒霉,以为入赘了殷实人家,没想到是来当血包的。那笔钱,全家人干了七八年才还清债务。 二十几万的房子啊!九十年代初的二十万,村里人听了都咋舌的。就算是城里人,也没几个能一记头摸出来二十几万。 反正张红英提醒过了,匆匆吃过早饭,喊上沈建珍一起去镇上。 沈建珍跟张红英一起在镇上开了一个月小灶,其实也没吃什么好的,就是多吃几个荷包蛋,炒咸菜的时候放一点点肉丝,沈建珍都脸色就明显看着好起来。 脸色不再是黑里带黄,黄里发白,而是虽然又黑又黄,但是多少有了点血色。前面沈建珍连嘴唇都是有点发白的。 张红英笑问沈建珍:“你那二百五十块钱,藏哪里了?” 沈建珍:“书包里。我的书包没人会动的。” 也是,要不是为了藏钱,可能沈建珍自己都不知道书包会扔哪里去。 张红英羡慕的看了看她:“真羡慕你,这么会读书。” 沈建珍叹了口气:“因为我只会读书啊。你不知道,除了班主任劝我继续读下去,其他所有人,都当面劝我爸不要给我读书了。” 沈建珍絮絮叨叨说了很多。 她家里穷,不管是卖粮食,还是卖蚕茧的钱,都给送进医院了。每次学费杂费还有书本费生活费,家里都拿不出来。 沈大林没办法,带着沈建珍去亲戚家借钱。每个亲戚都要痛痛快快数落一顿沈建珍,连带沈大林也要挨数落。 数落完了,都说:“女孩子读什么书,还要借钱读书!” 每次听半天数落,才能借到个十块八块的。 张红英理解沈建珍为什么在知道自己愿意借钱给她后红了眼眶了。 其实她也能理解那些亲戚。究竟是借钱了不是吗? 沈建珍读书不是一年两年,而且现在能考上大学的,是真正的凤毛麟角。现在的大学生,被称为天之骄子。因为只要考上大学,好工作,好前程,就板上钉钉了。 借钱给亲戚家小孩,让她去搏一个看不到的前程,可不是不情愿吗? 那些人劝沈大林不要供女儿读书,也未必不是为了他好。 明明只要把女儿送去上班,一个月挣不了一百五,挣个五十,都能解决大事了。去读书,一个月反而要用掉好几十。 “现在好了,”沈建珍鼻腔不通,声音有点闷闷的:“我高中第一年的生活费已经靠你赚到了。以后我寒假,暑假,都来帮你做活。你一定要帮我在王师傅那边多说说好话。 我这辈子都记得你的好。” 想了想,又看看张红英:“红英,你前面借我的每个星期五块钱,我还不能光明正大的还你,要不我爸爸会知道你给了我工资的。 这钱只能让他来还。 但是等暑假过去,我会想办法把这笔钱过了明路,然后还你。” 张红英不在乎这五块钱,但是在乎沈建珍是不是也没良心,要贪她便宜。 听见沈建珍这句话,张红英就高兴了:“我们之间,也不是这几块钱的事。我们日子长着呢。现在我帮你,以后你帮我。只要记得这个情分就好。” 沈建珍重重点头。 第22章 暑假2 今天的客人比较多。毕竟成衣还是有点贵,尤其是小孩子的。 所以不少人就捡便宜的棉布,给做两件凉爽透气的布衫。 张红英缝纫机就没停过,哒哒哒不停的踩。 沈建珍倒是想帮忙,可是她笨手笨脚,连缝个扣子都能戳到手。张红英也是服气,为了避免血把衣服弄脏,只能让她在边上坐着看。 不过沈建珍会察言观色,也敢说话,虽然可能说的不太动听,直来直去的,但是也讨有些客人的喜欢。 有的客人喜欢听甜言蜜语,有的客人却不喜欢绕弯子,喜欢听实话。美其名曰:“这个人性子直,肯定不会骗我的。” 沈建珍就是长了这么一副面孔,看上去老实巴交,说话还有点冒傻气。偏偏就是她,还帮张红英接待了不少客户。 甚至订单比张红英自己接待的时候还多一些。 张红英开个价格,人家必定要还价。讨价还价半天,最后基本上卡着底线成交。 沈建珍开价,每次都是直接开最低价过一点点比如说三块五,然后赶紧补充:“啊呀,我记错了,应该是四块五。对不起对不起,三块五这个价钿不能卖的,卖出去饭碗都要敲掉了。” 说完还急着把客人手里的布料抢回来,像是生怕客人揪一块布就走一样。 客人就死赖活赖非要沈建珍按三块五卖给她。最后张红英出面按三块八卖了布,做衣服的人工费也一分不能少:“布料都便宜卖给你了,人工费再减,别说饭了,粥都没得吃了。” 王师傅知道了都开玩笑,张红英可以不要,沈建珍一定得留下来。 张红英才知道,沈建珍看上去憨的要命,傻乎乎的,实际上心里奸诈的很。 王师傅给的价格,都是一个区间。最低价就可以成交,有利润 但是不多。 王师傅知道沈建珍是要给自己挣学费,超过的部分,答应给提成。 难怪别人都说张红英是聪明面孔笨肚肠,沈建珍是呆头面孔乖肚肠。 张红英一辈子当牛做马,沈建珍就苦了前面十八年,等上了大学,就彻底翻身了。 沈大林但凡家里有点什么事,一封信过去,或者一个电话过去,沈建珍动不动就一万块钱寄回来了。 沈建兴读中专的时候,沈建珍自己刚刚大学毕业,就可以负担起弟弟读书的费用了。 闲的时候,张红英就问沈建珍:“你说是有弟弟好,还是不好?” 沈建珍想了想:“也好也不好。 如果没有弟弟,吵起架来, 别人要骂我们绝户头的。 连个还口的话都没有。 后头沈青青的妈妈,很厉害的人,不敢跟人吵架。一吵架人家骂绝户头,她就蔫吧没话讲了。 所以有个弟弟,还是好的。 但是有了弟弟,女孩子多半就要嫁出去了。将来也不知道嫁给什么人家,那肯定是不好的。 而且家里吃的穿的用的,都是弟弟挑剩下才给我。 听说倒霉点的,还要被拿去给哥哥换亲呢。 跟弟弟吵架,挨打的也都是我。” 张红英笑起来:“你这么聪明也会挨打?不是每次你妈要揍你,你都叫的震天响吗?” 沈建珍也笑:“那我是没有办法。我不叫,他们当时就打了。我叫起来,他们当时不好意思打,我跑出去晃一天,等到晚上可怜兮兮的回家,他们火气消了,心也就软了。 到底自己生的,人也不是说发脾气就发脾气的。他们没火气的时候,还是心疼我的。” 张红英心想,自己就憋屈在不会叫上面。 但凡李小芳跟张小树生病的时候,她叫叫苦,哭哭穷,也许老头老太太就会去逼儿子要求也说不定。 毕竟一个是不需要逼就会出钱出力的冤大头。一个是需要想办法也不知道能不能拿钱出来的宝贝儿子,想想也知道他们会走捷径。 你乖巧,你听话,你好使唤,他们就事事寻你。你搞砸一件两件三件,他们打过骂过还不管用,就放弃你了。反正生的又不是一个。 沈建珍又道:“你知道你帮我找这个路子,我有多高兴吗? 我这么多年,都没敢跟我爸妈要过什么。 家里这么穷,我只要敢开口要点啥,都像是没良心。 我穿的衣服都是村里人给的,读书都是亲戚借的。吃饭,”沈建珍看了看张红英,才接下去说道:“家里的菜,我是不敢伸筷子的。爸爸挟到我碗里的我才能吃。 有一次我嘴里嘀咕了句,就这么点。”沈建珍抹了把眼泪:“我爸就把一碗菜磕我头上了。” “有些菜落我饭碗里了,还是干净的,我把菜挑出去了,一口不敢吃。 晚上他们开夜工,带回来的宵夜,” 沈建珍已经涕泪横流:“他们开门的声音,喊醒弟弟吃东西的声音,声声在我耳朵里,我连呼吸都不敢变化。 就算是他们喊我名字,我都假装睡熟了听不见。” “一直要他们走过来,拉开蚊帐喊我,我才装作大梦初醒的样子。还要揉揉眼睛。” 沈建珍又笑了出来。 “不过我弟弟还行,除了特别小的时候跟我吵架,大一点都不跟我吵架了。 弟弟也是要你教的。你能制服他,他就听你的话。 我跟沈建兴玩什么游戏,只要是动脑筋的,他都玩不过我。他在学校里,所有老师知道他是我的弟弟,都要说他不如我一个脚趾头。 现在他就特别服我,特别听我的话。 只要你比他强,能管服他,他就是个好弟弟。” 张红英拍了拍沈建珍。 李小芳跟张小树,还有沈大林和吴小红,她一时想不出来两对父母究竟哪对好一些。 沈建珍抹干眼泪的痕迹:“不管怎么说,他们生了我养大我,总归比那些生下来就扔了的要好很多。 不管遇到什么难事,我就想,顶多当我刚生下来就被弄死了。现在我好歹多活了这么多年,就是赚的。” 张红英想了想,摇摇头:“嗨,反正我们越来越大,现在还有这么多工厂,只要勤力点,总能活的好。 爷娘对我们怎么样,那都是命。但是将来怎么走,靠怎么自己。 你将来肯定有出息,到时候我们一起走出去看看。” “嗯,我记得你说过,叫我带你一起出去。我们不会就在这个小镇上消磨一生的。” 张红英看着雄心勃勃的沈建珍,深深的羡慕。她能走那么远,肯定跟她这种什么都不怕的胆子有关系。 小姐妹两个正在谈心,突然听见有人喊:“红英,红英,你快回家看看,你弟弟落水,被抬回来了!” 第23章 暑假3 张红英虽然恨张红星恨的牙痒痒,但是,真要他去死,又不至于。 前世,尤其是在张红英三十岁以后,那个在城市里工作,生活,拿着高薪住着豪宅的弟弟和弟媳妇,是她对外炫耀的资本。 她的生活太过苦闷,工人们一起聊天的时候,都是以“我家……”开头。 她儿子读书不大聪明,男人不大能干,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我家红星……”“我家秀琴……”连秀琴一个人不想做饭,去饭店点菜,一桌要吃几百块钱都拿出来说一说。好像在饭店里一顿吃掉一天工钱的是她张红英一样。 总之,前世她对张红星寄予了多少希望,后面被抢夺房子的时候,就产生了多少恨。 当初,张红英希望张红星能拉拔一下自己儿子,希望他能分担一点给父母养老的压力,希望他能对这个姐姐好一点…… 期待了大半辈子,那种感情深入骨髓。 如果两个人老早就翻脸了,可能反而没那么痛恨。偏偏她一直以为一家人和和气气,手足情深来着。 张红英一时不知道自己现在心里是什么滋味。 张红英慌了心神,手脚冰凉。沈建珍的作用出来了。 她先扶着张红英走到门口,又看看来报信的人,问:“你跟红英一起回去吗?” 来人摇摇头:“我还要上班的。” 沈建珍立时打定主意,先把摊位关了。 一条布帘子拉起来,电源关掉,又检查了一下没遗漏,才扶着张红英往家走。 张红英腿有点发软。沈建珍左右看看:“你先在这边坐一歇,我去借辆自行车驮你回去。” 沈建珍跑到市场管理办公室,大声问道:“领导,有没有自行车,借我骑一下?十二号摊位有点事,需要回家一趟。人脱力了,走不动。” 李亮出来一看,又是那个小姑娘,黑的像非洲人,瘦的像越南人。李亮从门口摘下来自行车钥匙扔给沈建珍:“慢慢骑,不要掼跤。自行车掼坏了,你要赔的。” 沈建珍答应了,把张红英扶上自行车:“走,我们回家。” 二十八村的自行车又笨又重,沈建珍压根骑不动,她人又瘦又小,只能推着行走。 夏天黑的晚,虽然已经五点多,太阳还很高。 沈建珍没一会就满头大汗,背后的衣服湿了一大片。 张红英慢慢的回过神来。 路上,她已经想好了要怎么办。 如果李小芳骂她怎么不管好弟弟,她就回嘴:“我上班去前明明告诉你了,叫你管管红星。去大运河玩是很危险的。 我要上班挣钱还盖房子的债,我怎么管红星?” 如果李小芳觉得她扫把星,都怪她说什么去大运河玩危险,是乌鸦嘴……那她就学沈建珍,大声骂出来:“是不是儿子没了,也要把女儿逼死你才高兴?我一片好心,连句话都不能说吗? 你们大家来评评理,我让姆妈管好弟弟,叫他不要去大运河玩有什么错?” 说来也可怜,前世张红英就是一头埋头干活的老黄牛,最大的娱乐,数来数去,就是十七八岁时看过几本琼瑶小说,然后就是后来电视机流行了,每天不上班的时候在家里看看电视。 再到后来,智能手机流行,张宇昊给她买了一个新手机,还安装了微信、抖音叫她玩。 村里七十多岁老太太都开始拍抖音,用美颜把自己变的像个妖精,在网上扭来扭去对口型唱歌的时候,她只能刷刷村里人发的视频,去猜这个是谁。 所以张红英虽然重生一遭,愣是连怎么跟自己姆妈顶嘴都要现学。 张红英斗的走不成路,就坐在车子上由沈建珍推行。 沈建珍一边气喘吁吁的推,一边还要安慰张红英:“他们只说是抬回来了,又没有说出什么事。 没准也只是吓到了,走不动路,所以别人给抬回来的。 再严重点,可能就是胳膊腿受伤什么的。 你不要自己吓自己。” 张红英心里思虑停当,才开始有心思说话。她挤出个笑来:“建珍,你车子停一下,我感觉我好了,可以自己走的。” 沈建珍也是累的一头汗,便停下来:“好,我们歇一歇再走。” 其实就算是张红星真的死了,张红英也不觉得自己会伤心。但是她确实不知道要怎么应付接下来的变故。而且,她刚刚还准备向沈建珍取取经,怎么教弟弟,让弟弟变的听话,有良心。 前世沈建珍在外面挣大钱,吴小红是一直疾病缠身的,后来沈大林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沈建珍干脆出钱雇弟弟沈建兴照顾父母。 沈建珍一个月打一万块钱,包括老两口吃饭,衣食住行,多的就算是沈建兴工资。 老两口既能接受一直重视的儿子照顾,也能衣食无忧。 沈建兴则一边跑滴滴,一边照顾父母,两边收入加起来,在农村日子过的相当写意了。 沈建珍说句话,他们没有不听的。 这辈子自己有先见之明,能把钱抓手里,未尝不能让弟弟也听自己的话呀。 两个人一路疾走,到家的时候,天色还早,也并没有听见什么哭声。 张红英心里一口气先落了。 万一张红星真的就这么死了,她前世的那口怨气都不知道要去哪里出。 张红英回到家,李小芳第一句话问:“怎么回来这么慢?” 第二句话是:“自行车哪里来的?” 张红英顾不上回答,先问:“阿星怎么样了?” 李小芳才开始骂:“小棺材跟人去游水,游着游着又要去偷人家养的珍珠水菜。 偷的时候被人发现了,追的要命。 路上水菜掼碎,一不小心踩上蚌壳去,脚趾头差点被割下来! 真是作孽,血滴滴答答淌了一路,还是几个小朋友一起抬回来的。” 张红英长出一口气,擦了把汗。 张红星跳着脚出来,一只脚上缠的纱布。 张红英重重拍了他一记:“你要吓死我了!” 张红星一个没站稳,受伤的脚踩到地上,惨叫一声。 这声音在张红英耳朵里动听极了。 嘴上还火上浇油:“姆妈,你真的要好好管管他了。 水菜又不好吃,没有养成的珍珠,也不值钱,他好端端的去偷这个干什么? 无端找晦气。 而且在水里,游的急了,还容易抽筋。 他今天受伤好在是在岸上,要是在水里,恐怕救都来不及救呢! 天天跟一些混账小子侠混,都学坏了。你不是还想让他读书出去当镇上人吗? 天天这么野,等开学了也坐不住的。” 李小芳听听有道理,她望子成龙的心很重,便问道:“那这个年纪的小棺材,除了到处野,还能干什么?” 张红英便道:“村里那个塑料厂,需要人修边。要不你接点活回来让他做做。” 那是一种出口外国的工具袋,用很多层塑料叠好,再加热烫成型。 每年寒暑假都有很多学生去帮忙把边缘多余的塑料给撕掉,一个暑假也能挣五六十块钱,沈建珍经常去做的。 李小芳本能的想反驳,男孩子怎么能做这种活呢?但是张红英那句“怕他在外面野坏了,收不了心”说动了他。 正好张红星脚也伤了,就在家里剪塑料袋吧。 张红星不太高兴,接这种活的都是小姑娘。但是张红英劝说他可以自己留着工资,买什么玩具都随便他,张红星也被说动了。 这也算是劳动改造了吧,张红英满意的想。 第24章 买自行车 张红星老老实实在家里剪了两个星期的塑料后,坐不住了。 他脚趾头上的伤口好了,又开始蠢蠢欲动。 十几岁的小孩,天天在家里待着,那是真的待不住。 夏天闷热的很,偶尔有穿堂风时,家里还舒服一点,但是大部分时候,都是一身的汗。 张红星开始闹着要跟张红英去市场。 李小芳觉得这样也不错,去市场,有姐姐看着,而且还能混一顿饭吃。未必王师傅招待女儿吃饭,能在吃饭前把她弟弟赶走? 张红英有点慌。张红星一旦去了市场,很多东西就瞒不住。比如说她每天中午吃点好的。现在的人嘴都特别多,看到张红星去了,一定会说:“你弟难得来一趟,怎么不给吃点好的?”或者说:“你弟来了,怎么还没有你们俩自己吃饭吃得好?”指望他们闭嘴是不可能的。 但是又没有借口不让张红星去市场。 沈建珍知道后,说:“这还不简单,上初中后离家更远了,而且那边有自行车路,你可以叫你爸妈给他买辆自行车。 男孩子有了自行车,就会骑自行车玩了,没功夫跟你去市场耗着。” 自行车已经开始普及了,但是这也是一种新生事物,所以经常出车祸。 路人看到自行车,跑来跑去不知道怎么躲避。自行车看到行人,也是一会左一会右,不知道怎么是好。最后经常两个人碰到一起。 虽然说自行车不像后来的摩托车,汽车一样,车祸有严重后果。但是公社里也听说撞死过几个老太太的。 所以很多人也不愿意给孩子买自行车的。 前世张红英工作了以后才买的自行车,工作就算是大人了,而且每天步行上下班太辛苦太花时间,李小芳就没有拒绝。 张红英担心家里不肯给买,沈建珍真不知道她脑子怎么长的:“我六岁就知道想要什么东西,要让弟弟开口了,或者用弟弟的名义去做。你怎么到现在都不知道? 你就说张红星马上要读初中了,不练会自行车不行。 而且初中跟市场在一个方向,买了自行车,不仅仅方便他上学,也能方便你上下班。 你要是路上省点时间,回家还能帮你妈干点活。 骑自行车能省下来二十分钟,来回就是四十分钟,可以做很多活了。 你这么说,可能你妈就主动帮你买去了。” 张红英:……你跟张红星是一样的。什么事都能找到借口。 果然,张红星出面耍赖:“姆妈,给我买辆自行车吧,我学会自行车,你要去镇上买什么东西,我帮你跑腿。 我读书也不用住学校了,每天回来都可以看到姆妈和阿爸。 一个礼拜见一次面你放心得下啊?” 李小芳果然被说动了,第二天就跟张小树两人,去白镇提了辆自行车回来。 两个人谁也不会骑车,连推都不太会推,最后是用肩膀扛回来的。 张红英不得不感动于他们对儿子的疼爱。如果肯让自己去买自行车,明明是可以骑着回来的。 但是他们就是不愿意自己去买,难道生怕自己占为己有? 张红星拿到自行车,果然很新鲜,天天推着自行车到处玩,压根没想起来要跟张红英去市场。 市场里又闷又热,哪里有骑自行车好玩? 年纪轻学东西就是快。也就用了一下午,张红星就把自行车学会了。 张红星刚学会骑自行车,很是得瑟了一阵。他身边围了一群人,一个个嚷嚷着要骑自行车,要他带着玩。 张红星在打谷场上一圈圈绕行,众多小孩脚着“带我一圈带我一圈。” 打谷场上全是稻草垛,张红星绕着稻草垛转来转去绕行,身后的小伙伴大呼小叫,连暑热都忘记了。 然而,好景不长。那么多稻草垛,张红星都没撞上去,偏偏在白地上狠狠掼了一跤,把腿摔了个粉碎性骨折。 等到再有人来通知张红英:“快去医院看看,你弟弟把腿掼断了!” 张红英目瞪口呆:“你说啥?” 骑自行车,还能把腿弄断? 年纪大的骨头容易断可以理解,尤其是老年妇女。李小芳手腕骨折过,肋骨骨折过,锁骨也骨折过。肋骨骨折是因为带孙子的时候孙子调皮,一脚给踢断的。 但是骑自行车也能把自己腿弄断,张红星也是够背的啊! 张红英赶到医院的时候,张红星的腿被钢筋吊起来了,疼的吱哇乱叫,满头大汗。 看见张红英过来,居然委屈的喊:“阿姐,我好疼啊。” 张红英半点同情都没有,怎么这么能折腾呢?难道是因为他越能折腾,李小芳跟张小树管的越多,所以感情越深? 医生交代,骨头要拉开,正位。要不容易长歪。所以不能动,疼到直哭也不能放松。 你现在哭,心疼他,等到骨头歪了,要受更多苦。 张红英敷衍的安慰了张红星几句,跟李小芳要钱去买骨头,说是炖汤给阿星补补,好的快一点。 张红星听见,也顾不上疼了:“要买肉多点的!” 这年头,谁不稀罕肉呢。 张红英又道:“那自行车钥匙给我,送饭快一点,省的你们在医院等的着急。” 李小芳还不大愿意:“你别给你弟把自行车弄坏了。” 张红英气的要命,自己天天来回走那么多路,都不舍得给买辆自行车。儿子还没开始读书呢,自行车都买好了。 现在摔断腿,要了自行车也是给他们送饭的,居然都不给自己用一下。 “你放心,我骑自行车很熟练了。”张红英忍着气道。 “你什么时候学的?”李小芳满腹狐疑。 “学裁缝的时候学的。王师傅有辆车,我没事的时候经常骑。放心,不会掼跤的。 你要是实在不愿意给,我只好走路来去,再加上炖骨头汤,再过来至少要四五个钟头。你别等不及到时候又骂我就成。”张红英脸色一沉。 张红星腿疼的厉害,也催李小芳:“姆妈,你快点把自行车钥匙给她。都是自家人,自行车不是我骑就是她骑。你藏着钥匙干什么,你也不会骑啊!” 张红英要发笑,多么简单的事情啊,就是骑个自行车,又不是霸占不还了,至于这样? 也就是她现在还未成年,出去怕落不到好结果,要不早就远走高飞了。 等再过几年,可以买户口,可以办身份证了,她第一时间就买个户口跑出去。 这日子真是一分钟都忍不下去。 李小芳恋恋不舍的把自行车钥匙掏出来交给张红英,好像掏出来的是自己的心肝。 张红英赶去菜市场,肉摊上还有三根肉骨头。 她想了想,把三根骨头都买了。 回去市场借了个炉子生火,熬骨头汤。 现在的猪很好,熬出来骨髓雪白,汤浓稠。 张红英装了一根骨头,又舀了满满一碗稠汤出来,再加上两?水烧开。 烧的同时,去把沈建珍喊了过来:“来来来,喝汤。吃肉。” 沈建珍吃惊:“不留给你弟弟吃的吗?吃骨头汤补骨头。多吃点恢复的快。” 张红英呸了一口:“他们不配!” 第25章 缘分 前世张红英骑自行车骑到腻,三班制是很辛苦的,经常日夜颠倒。 但是她只会做这样的活,也没办法。 李小芳当宝贝似的自行车,于她就真的只是一个交通工具。 张红英从自己家骑车去青镇,跟去白镇的距离,是差不多的。路上都要经过好几座桥。 那些桥不是后来的公路桥,自行车可以直接过去。石拱桥的拱是很高的,也没有留下可以骑行的道。只有一条大概10公分左右的宽度,用石板弥缝的,倒是平整的,方便自行车推过。 张红英到了桥边,也只能下车推行。 说来也是巧,她上班的时候,正好上桥,对面来了个人要下桥。两人自行车的脚蹬子,就勾一起了。 怎么这样巧?沈建珍早就笑了出来。 等到下班回去,又遇到那个人,正好在同一座桥上,两辆车脚蹬子又勾在了一起。 这次,三个人都笑做了一团。 “好巧。”张红英主动开口。 那是个腼腆的英俊小伙,也胀红了脸笑道:“是啊!” 沈建珍还嘀咕:“那个男的长的还挺好看的。” 张红英不假思索:“男人光好看有什么用。 而且你还要读书的,别想些有的没的。” 沈建珍:“……人家也不是跟我自行车挂在一起。” 张红英下桥之后就回家了。 如果是前世的张红英,刚刚看过琼瑶小说的那个,一定会心如鹿撞,然后产生些有关爱情的想象和期待。 但是,张红英已经看过那么多了,对爱情已经不抱什么希望,所以她转头就把这人放在脑后了。 前世她跟一个小姐妹去逛公园,小姐妹被一个男孩看上了。 那男孩苦苦追求小姐妹,历经了三四年,才最终抱得美人归。然而,他并没有珍惜。没几年,小姐妹就瘦的跟骷髅似的——男人有外心了。 什么爱情,那都是一时冲动。等到不新鲜了,自然有更新鲜的等着他。 但是,没过多久,张红英竟然发现,这个人不再跟自己相向而行,而是变成同路了。 每次看到他默默跟在自己身后,张红英刚开始有点害怕,这是跟踪自己想做坏事? 但是还有沈建珍呢。两个人怎么样都不会打不过一个人吧?张红英也就没管他。 但是没过几天,张红英就变成了一个人上班。 中考成绩已经出来,沈建珍的分够上中专的,但是她没填。班主任劝她为了稳妥起见,可以填沈阳什么的中专学校。离家远,竞争就没那么强烈。 沈建珍看看自己家徒四壁的家,拒绝了。她挣的那点钱,恐怕一年来回四趟,路费都不够。 而且她算过从家里到镇上需要提前一天,要不坐不上头班车。 镇上到苏州又需要半天。万一买不到当天的火车票,还得在苏州等几天。沈大林曾经拖家带口,带着一家子老小陪吴小红回娘家。 也就两三百公里的路,后世半天就能到的距离,路上走了四天。 听说就算是买到火车票,火车上也要两三天。这样的学校,她怎么读得起? 附近的中专学校,竞争就很激烈了。沈建珍决定用可以读中专的成绩,去报高中。 张红英好奇的问她:“读了中专就可以有户口,有工作了,你为什么不读? 读高中考大学很难的。 听说最好的高中,一年也只有百分之三十几能考出去。 一百个人只能考出去三十几个。” 沈建珍解释了一下:“都是考不上中专的人去读高中,还有百分之三十几能考上大学。 那我本来就比他们成绩好,在前百分之三十几里占个名额,应该不难。 而且我还能争取个奖学金。听说一学期奖学金也有七八十块钱。再寒暑假做做临时工,就不需要每次需要花钱都得让我爸低声下气的去借钱了。 到时候我还可以拿钱给我爸,让他把钱先还了。 刚读高中就能挣钱回家,他也能扬眉吐气一点。 要不天天苦闷,对身体也不好。” 张红英感觉,沈建珍虽然抱怨父母重男轻女,诸多怨言,但是对她爸妈还是有深厚感情的。 沈建珍后来报了一所省重点。中考满分620,她竟然考了618分! 沈建珍说是因为题简单,但是张红英这样小学都没办法毕业的人,是不信这话的。 题再简单,也只有她一个考了618,又不是人人考618。 果然,618分的人报高中,把校长都感动了。本来是要期末考试以后才发奖学金的,但是校长看到了由初中出具的贫困生证明,还有村支部盖章,不仅仅给沈建珍免了住宿费,学杂费,校服费,还发了七十块钱。 现在沈建珍军训去了。 张红英有点担心她瘦骨嶙峋的身体,会不会军训的时候晕倒在操场上。 事实上沈建珍的确有几次摇摇欲坠。 她身体长期营养不良,不是一个月两个月能补回来的。 学校来了个病秧子学生的事,传开了。 要不是她成绩实在是好,可能都被退学了。 张红英发现那个男孩跟了自己这段时间都没做什么,胆子也大了。 再上桥的时候,她动作慢吞吞的,等那人上来。 她动作慢,那个人也慢。但是张红英干脆不走了,那人躲不过去,就上前,吞吞吐吐打招呼:“下班了?” 张红英点头:“是啊,你换厂了?” “是的。以前在白镇上班,最近换到青镇了。” “为什么换厂?白镇的厂子老,工资要高一些吧?”张红英问。 “我……我,”那人胀红了脸,说不出话来。 没意思,张红英觉得自己有点欺负年轻人,便问道:“你什么厂的,怎么上下班时间跟我都一样的?” 那人心一横,大声说到:“我叫梁俊华,我看中你了,想跟你谈对象,你愿不愿意!” “这么大声干什么,”张红英退了一步:“我谈对象要我爸妈同意的。你问我没用。” 梁俊华嘿嘿笑起来:“我让我妈找人打听过了,说是你弟弟刚刚折了腿。现在上门肯定招人嫌弃。我妈打算等你弟腿好了,再上门讨帖子。” 张红英没好气的翻他一眼:“那你别跟着我了。” 梁俊华不同意:“这条路上有小流氓,我不跟着你不放心。 我也不会跟你太近,你放心,不叫别人看见,不会影响你。 就是小流氓看见远远有人,就不敢使坏了。 他们一般只在路上没人的时候,对独自一人的小姑娘说说骚话,抓一把什么的。路上有人就不敢了。” 张红英突然想起来,也就是明年春天,一个小姑娘被小流氓拖到了树林里。不过她哭的太大声,把看林人惊动了,坏人才跑掉。 坏人逃窜出去也被抓回来了,但是因为未遂,只判了三年。等到出狱,找了个有点残疾,但是性格很温柔的女孩子,后半辈子很低调,但是没听说有什么不好的。 而那个小姑娘却背了坏名声,一辈子都过的憋憋屈屈的。 张红英便道:“既然有小流氓,为什么不报警抓他们?叫联防队的也行啊?” 梁俊华一愣。说几句骚话,摸一把抓一把,够的上报警吗? 张红英快速把车推过桥,一偏腿,骑上自行车走了。 第26章 抓流氓1 那个被祸害的小姑娘,张红英认识。 长的水灵,歌唱的好,还是各种节目的主持人。 公社虽然很散乱,每个村一个小学,四五个村一个初中,但是,每年元旦,都是会在大会堂组织联欢会的。 全公社的小孩,都去镇上看联欢会。 那个小姑娘,叫李茉莉,杏脸桃腮,嗓子特别好,唱歌像黄鹂鸟一样。 沈建珍说话声音特别沙哑,跟男生一样,吴小红还曾经打听过,吃什么能让嗓子变的好听一点。 其实沈建珍嗓子沙哑,是因为小时候脾气太大,成天哭,哭的声带上长息肉了。但是吴小红不知道啊,以为嗓子哑吃什么东西能变好。 别人说是李茉莉妈妈,每天给她喝一个生鸡蛋。 沈建珍也喝了一个生鸡蛋,后来就没有再喝了。不知道是不喜欢喝,还是因为吴小红心疼鸡蛋不舍得给了。 李茉莉是在中心小学读书的,她的爸爸是知青,一口普通话。 全公社没有一个孩子会说普通话,连老师都不太会说。现在的教师基本上都是民办教师,只有极少数师范出来的老师才能讲普通话,读课文。 学生老师们都是读课文用普通话,讲课回答问题就用土话,无缝衔接。 但是李茉莉就能说普通话。 她长的漂亮,歌唱的好,讲话落落大方,每次搞联欢会的时候,都是她当主持人。 全公社学生太多,联欢会一年要开好几次。低年级的上午去参加,高年级的下午去参加。 所以全公社,所有的学生都认识李茉莉。尤其是男生,都把李茉莉当成自己最喜欢的人。 温温柔柔,漂漂亮亮的小姑娘,又开朗大方,不喜欢她才有鬼了。 可是就这样漂亮的小姑娘,才十三四岁,差点被祸害了,骂名还全是她背。 什么“才十三岁就会勾搭男人了。” 什么“才十三岁就做大人了。” 什么“要不是她一个人往外跑,也不能被别人拖进树林。” 还有什么“打扮的妖里妖气,一看就不正经。” 美的像一朵茉莉花一样的小姑娘,从此开始郁郁寡欢。 她爸爸给她转了学。 但是谣言不长腿,随风满天飞。小姑娘转到哪里,都有人排斥她,孤立她,嘲笑她。 她什么错都没有,只是因为漂亮了一点,出众了一点,就被一个小流氓毁掉了。 想不起来这事也就罢了,既然想起来了,她就一定要把那个流氓抓起来! 说起来,那个流氓,也是他们家远房亲戚。 该死的小地方,每个人跟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点亲戚关系。 张红英以跟这样的人是亲戚为耻。 但是后来过年走亲戚,还能看到那个流氓跟他妻子。 凭什么在毁掉了别人一生后,自己幸福? 但是张红英自己也是个小姑娘,万一遇到流氓,流氓兽性大发的时候,可不管是不是亲戚。除非……像沈建珍那样邋遢,让人看见了都要绕道。 但是张红英也不想破坏形象。别人看到一个干干净净的小姑娘突然邋遢起来,还以为她神经病了,要送医院的。别的医院不多,神经病院倒是很多镇上都有。 白镇上就有一个,好像牌子是写的是“白镇精神卫生中心”什么的。 神经病为什么要看精神卫生,张红英就不太明白了。反正她是不要去的。 但是,怎么能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救下李茉莉呢? 张红英认识李茉莉,但李茉莉不认识她呀!要是冒冒失失跑过去对她说:“你要注意安全,有坏人盯上你了。”李茉莉一定会扔下一句:“神经病。”然后走掉。 她也不能去找那个流氓,说:“我知道你要干坏事,你不许干!”流氓搞不好就把她害死了。 张红英就有点难受了。为什么她重生一次,也没长点本事,也没长点聪明劲? 如果沈建珍在这,搞不好就能想出来办法了。 想到沈建珍,沈建珍就回来了。 军训半个月,她反而变胖了? 张红英好奇的看着她:“你怎么胖了这么多?” 沈建珍就嘿嘿笑。 军训是统一收伙食费的,一个人三块钱。 吃的很好,每顿有肉。 但是吧,卫生条件不怎么好。 因为是夏天,蚊虫多。 做的菜里,有时候会有苍蝇。那帮镇上的学生,一看到苍蝇就大惊小怪,好好的一碟子白斩鸡,就不要吃了。 这个说菜里有苍蝇,不要了。其他人也跟着说不能吃了。 沈建珍才不在乎苍蝇,别说是苍蝇只是在酱油汤里,就算是苍蝇混在菜里了,她也把苍蝇挑出来,照吃不误。 一桌十个人,别的同学好好的白斩鸡剩在桌上不吃了,看到沈建珍吃的欢,就道:“你要是不嫌弃,把我们的也吃了吧!” 沈建珍丁点不嫌弃,一碟子白斩鸡估计也就一两。十碟子加起来,就差不多一斤了。 沈建珍吃的头也不抬。 她虽然瘦弱,但是肠胃功能非常好,吃下去并没有因为不消化,或者不卫生拉肚子。苍蝇经过高温消毒,只怕细菌什么的也早就被杀掉了。 沈建珍这么吃了半个月,回来脸都圆了。一称,足足重了十几斤。 她终于开始不那么像骷髅了,脸上也不再随时挂着虚汗。 前世两个人这会早就走在各自的道上,渐行渐远,几乎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一个读书,早出晚归。一个上夜班,白天睡觉晚上干活,虽然两家就隔一条小河,几十米路,愣是一年半载见不到面,说不上话。 等到沈建珍去住校,更是见不着了。等到张红英结婚,她在外面上大学,连喜酒都是吴小红代为出席的。上了一百块钱礼金。 沈建珍回来了,张红英就问她:“如果我知道一个人要做坏事,该怎么阻止他?” 沈建珍想了想,问道:“像上次那个放火的这样吗?报告上去呀!” 张红英道:“不是的,上次那个放火的,是她已经开始行动了,所以报告有效果。 这次这个,还没开始行动呢。报告了不会有人管的。” 沈建珍挠挠头:“那就盯着他一点,看他行动了再报告啊。” 张红英再摇头:“就是这个人是个流氓,想要对一个女孩子耍流氓。 等到他行动了再报告,就来不及了。那个女孩子已经被祸害名声,后半辈子都会受影响。” 沈建珍挠挠头:“那我也不晓得啊,我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 而且你说人家要做坏事,但是既然都没有行动,你怎么知道的? 说出去没道理啊!” 张红英这才意识到,沈建珍就是个正常的小孩子,并不是像自己一样重生了,有了前世的记忆。 张红英只好把前世的事,再结合自己的经历编了下:“那个是个很漂亮的小姑娘,有个男的鬼鬼祟祟的盯着他好几天了,每天都远远的跟着她。 但是因为路上有人,所以他没有下手。 等到哪天天气不好什么的,路上没有其他人,他可能就要动手了。” 沈建珍挠挠下巴:“这样的话,是不是跟她父母讲好一点?” 张红英终于忍不住说:“你能不能不要挠来挠去,好像身上有虱子一样的。 别人看见了浑身不舒服。” “哦,嘿嘿。”沈建珍憨笑起来。 第27章 抓流氓2 沈建珍虽然还是未成年,但是她有的是胆量。 张红英看了很难的事,在她看来不值一提:“你既然不知道怎么办,就去找她爸妈啊!” “怎么找她爸妈?”张红英为难的看着沈建珍。 沈建珍无语的看着张红英:“李茉莉多有名的人啊,她八岁上台主持节目,你认识她,我认识她,全公社的,读过书又不认识她的不多。 她这么出名,就算是我们爸妈不认识她爸妈,总有人的爸妈是认识的。 她爸爸以前在村里工作,是招的女婿。后来调到镇上去工作了。 你去李家村问李茉莉,或者去镇上打听李茉莉的爸爸,一定都能打听到。 这有什么难的。” 张红英:“你怎么知道她爸爸是入赘李家村又调到镇上去的?你平时响都不响的。” 沈建珍笑:“大人们吃完饭就开始吹牛皮,喉咙一个比一个响,高音喇叭都不用,也能老远就听见。 我不响归不响,那只是不爱说话,但是不说话不耽误我听啊!谁说话我都听着呢。 村里大概一千五百人,每个有点故事的人物我都知道。 连日本人怎么进村的,谁谁是怎么被杀掉的,埋在哪里,谁谁有几个相好,她跟相好们说什么话,只要有人知道了,我就都知道。 只不过有的知道是谁,有的没见过人,只记得一个名字。” 张红英:……所以到底是你活了五十多岁,还是我活了五十多岁? 村里的确是这样的,谁家有点事,都会被别人挂在嘴上嚼,然后遇到这种场合就拿出来说。 但是张红英记性不好,别人说什么事,她都听的津津有味。 等到下次别人再说,她已经忘记了,还是听的津津有味。 沈建珍知道秘密不说出去,是因为她话少,觉得没什么好说的。张红英不说出去,是因为她忘记别人怎么说的了…… 不过,到处打听人的事,张红英也做不来。 万一她去问:“李茉莉外婆家是哪一家?” 人家来一句:“你找她外婆做啥啦?”张红英可能就管不住嘴,把找人的目的说出来。 张红英不擅长说谎,不擅长随机应变,哪怕是笑而不答这种事都做不来。 张红英拉住沈建珍胳膊:“你去帮我找好不好?” 沈建珍点点张红英脑袋:“你要是真发现了有人有对李茉莉不利,你去告诉她爸妈,这是有功劳的,她爸妈肯定会感谢你。 你叫我去找人,这不是平白把功劳让给我嘛!” 张红英摇晃沈建珍的胳膊:“好阿珍,你就去一趟吧。我不去呢,良心不安,去呢,又怕的说不好话,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清楚这个意思。” 一直乐意冲在前面的沈建珍,这次却不同意了:“我马上要去外面读书,虽然还在我们县里,总归路远了,一个月才能回来一次。到时候我不在你身边,你有事缠谁去? 你这次一定要跟我一起去。如果真的帮到了人家,人家是镇上干部,等以后你有什么需要人家帮忙的,你求上门去,人家肯定也会帮你的。 畏畏缩缩,怕这怕那,还怕跟人打交道,你还说将来要跟我一起走。等出去大城市,总不能也这样吧? 又不会有什么害处,你到底在怕什么?” 张红英也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 好像就是一步一步,自己把自己限死了。 原本她的确是性格有点内向的,每天就是沉默的跟着李小芳干活。 但是,是后来一次又一次的留级,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让她害怕被人嘲笑。 她怕大家都像李红霞一样,一开口就是:“张红英啊,小学留了三级,小学都毕不了业。” 明明村里还有更笨的,读到十八岁小学都没能毕业? 那个同学有个城里亲戚,说只要她拿到小学毕业证就能安排进城里。可是她一辈子都没能拿到。 人家也照样大大方方的谈对象,上班。 后面的日子过的怎么样不知道,但是肯定要比自己好。 “那就听你的”,张红英咬咬牙:“不过具体怎么做,你要教我。” 沈建珍点点头:“那我们就去政府找人。 去乡下找人,那些老太婆肯定要问这问那的。一不小心就说漏嘴了。 关键是,还容易一不小心就会把话传的越来越难听。到时候别什么事都没发生,谣言就先传开了。” 现在王师傅已经把外面的店铺关掉了,搬进了市场。 没有火灾之忧,张红英当然是支持她搬进来的。 现在两个人趁午间休息, 跟王师傅说了一声,就往镇中心走。 两个人都没有去过政府,但是镇子就那么大,大概位置在哪总是知道的。 别看路不远,步行也走了快二十分钟。 张红英高兴的对沈建珍说:“哎,建珍啊,我看你身体真的好了很多。 以前走这么多路,你一定会开始气喘,然后出很多汗了。” 沈建珍擦掉鼻尖上的微汗,也很高兴:“是啊,看起来我的身体要每天一斤肉才能补起来。” “呵,好大的口气。当什么有钱人家啊,一天一斤肉。”有人骑自行车路过 还要丢下一句话。 沈建珍气的捡起一块硬泥朝他扔去:“关你什么事,要你管!” 那个贱皮子听见了还扔下一句:“你在大路上说,就是大路上人听。我听见了我就要管!” 沈建珍气的直跳脚。 张红英哄她:“没事没事,我们阿珍这么厉害,将来别说每天吃一斤肉了,每顿吃一斤肉都没问题。 别说吃肉了,吃山珍海味都可以!” 沈建珍咽了咽口水:“山珍海味倒不用了 还是大肥肉吃起来过瘾。咬一口满嘴流油。只有猪肉那么香,别的肉都不够肥。” 张红英也有点馋了,后来的猪以瘦为美 听说还有什么瘦肉精,大肥肉也确实没几年吃头了。 明天中午去割块大肥肉做红烧肉吃! 沈建珍嘴上说的凶,真到了政府门口,腿也有点提不动了。 “怎么样,行不行?要不还是去找李茉莉外婆?”张红英问道。 “行!有什么不行的!”沈建珍头高高的昂起,但是肩膀有点往前缩,看起来未免有点理不直气不壮。 张红英也不能一直缩在后面, 跟着沈建珍,自以为气势汹汹,实际上很怂的,贼眉鼠眼的往政府门口走去。 “嗨嗨嗨, 干什么的?” 没走几步,传达室有人出来叫住了他们。 张红英不好意思的往沈建珍背后一闪。对不起,我还是怂了。 沈建珍走上去,直愣愣的问:“李茉莉你认识不?我找她爸!” 这是啥跟啥啊,你问问认不认识李茉莉,然后要找她爸?那你认识她爸不? “你找他有什么事?”门卫问道。 张红英直使眼色,意思是叫她不要说出来。 沈建珍说:“我跟她吵架,不小心弄坏了她的钢笔。她说这钢笔是她爸爸买的 ,很贵,叫我赔。 我来问问她爸爸,这笔值多少钱。 要是不贵,我就赔了。要是很贵,我就找人打她一顿。打到她不敢叫我赔!” 门卫被沈建珍的厥词惊到目瞪口呆,还有这样嚣张的小孩?告诉人家爸爸说自己要打人? 张红英也被沈建珍的瞎话惊呆了,咋就要打人了? 第28章 抓流氓3 沈建珍气势汹汹的样子,把门卫吓到了。 毕竟是人家的孩子,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如果他没有报告,最后李茉莉真的挨打了,他是肯定要吃挂落的。 “你等着,我去喊李茉莉的爸爸!”门卫说完,就急匆匆进去找人了。 这会是午饭时间,大家都在食堂吃饭呢,一找一个准。 李茉莉在镇里还真是个名人。 谁家有个这么出息的孩子,会不夸耀啊。李茉莉爸爸姓华,叫华凌。招女婿上门,可以生二胎。 头胎叫李茉莉,二胎也是女儿,跟爸爸姓,叫华菊香。 如果说姐姐是挑父母优点长的,人见人爱。那妹妹就是挑父母缺点长的,大家见了,都得说一句:也没有那么丑嘛。因为有姐姐做对比,她就显得分外丑了一点。 华凌对两个女儿都是一样宝贝的。 门卫跑到食堂大喊一声:“华社长,快,快,有人要打你女儿!” 华凌的饭盒都掉地上了,赶紧冲出去:“谁,什么人要打我女儿?” 后面一群人也哗一声跟上了。 沈建珍跟张红英就站在门口,目瞪口呆的看着一群人冲出来。 …… “原来是两个小姑娘啊!”很多人看一眼就回去了。肯定是门卫传错话了。还是吃饭要紧。再晚点……再晚点饭凉点更好吃。那就还是看会热闹吧。 张红英眼睛都眨的快抽筋了,示意:“这可怎么办?” “谁,谁要打我女儿?是你们两个身无二两肉的小把戏?”华凌已经不那么紧张了,估计是个乌龙。 沈建珍站出来:“叔叔你好,我是沈建珍,今年刚刚初中毕业。我找你有点事要说。” 刚好华凌是管教育的,对沈建珍的名字还是有印象的。毕竟是今年的中考状元。 “哦哦,沈同学啊,你找我什么事?”华凌眼睛又看向张红英。 张红英红着脸憋出来一句:“张红英。” “两位同学找我有事,那应该是很要紧的。来来,我们去办公室坐下说。”华凌邀请道。 张红英:……没想到我还有走进政府的这一天。她软着腿进去了。 沈建珍看到张红英完全说不出来话的样子,只好自己开口。 “张红英跟我是好朋友。 我们都认识李茉莉,但是李茉莉不认识我们。 这次来找你,是因为,红英好几次在路上看到,有个小流氓一直跟着李茉莉。 红英不知道怎么办,她来找我问意见。 我们不知道小流氓想干什么,也没有时间去证明他想干什么。 但是我觉得应该要告诉你一声。要不等小流氓真的干了什么 ,可能就来不及了。 因为他们放学的那个时间点,路上不是一直都有人的。万一遇到没人的时候,李茉莉一个小姑娘,肯定逃不掉。 这个事情,我也不好在外面直说,要不人家传来传去,变成李茉莉遇到流氓了,很快传言就会变的没法听。 我本来没打算你一定在,或者一定会见我们。 所以才说我要找人打她一顿。 我想就算是有两个女生想要拦住李茉莉打一顿这种话,就算是传出去,也没什么要紧的,大家只会觉得是找事的女生有问题。 而且听见这句话,你们可能会抽空接送她一下。 我这么说不是有意要威胁谁。” 沈建珍硬着头皮说完,紧张的吞了口口水。 这个男人是干部,应该不会打人吧? 华凌眼睛盯着沈建珍看了足有几分钟 似乎在判断她说的是真是假。 张红英手心里全是汗,但是她不后悔。 “那个小流氓你们认识。”华凌肯定的说道。 张红英鼓足勇气说道:“是的,那个人,叫洪四强。看上去老实巴交的,不说话,也不流里流气。 但是他就是一直盯着李茉莉。我下班路上看见过好几次。” “也许是恰好同路呢?大路朝天,人人都可以走的。” 张红英很着急,她不知道怎么解释。 上辈子洪四强被抓到后,自己交代的,说是跟踪了李茉莉快一年,才找到一个路上没有人的机会,把她拖进了树林。 但是刚拖进去,李茉莉的哭声就把看林人惊动了。 华凌看着张红英慌乱的神情,却点点头:“谢谢你们。你们早点回去吧。” 回去的路上,张红英还是汗津津的,一个劲问沈建珍:“你说他信了没有? 为什么只说谢谢我们,也没说信不信,也没说要做点什么。” 沈建珍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呀,谁知道他们这些大人怎么想的。 就算是他们有什么想法,也不会跟我们小孩子讲啊。 我们跟他们什么关系都没有,他们凭什么跟我们说? 就算是有想法,也是回去,一家门关起门来商量的。 犯不着跟外人说。” 张红英点点头,也是,反正她话都传到了。如果李茉莉的亲生父母都不关心将要发生的灾难,她一个外人又能说什么? 说的多了,亲戚要怪她,外人要传不好听的话。 以后的事,就让华凌操心去吧。 事情的后续,沈建珍读书去了,不知道,张红英却是听说了。 一天早上,市场里闹闹哄哄,都在说:“你们听说了吗?昨天有个人被人打断了腿?” “什么什么,哪里有人被打断了腿?” “就是中学出来的那片果树林。 也是奇怪,如果是夏天么,还有可能是去偷水果被打断了腿。 这都深秋了,怎么还有人跑果树林里去?还被打断了腿?” “怎么看出来腿被打断了?”张红英忍不住问道。 “哎呀,那大腿都弯了,正常的腿怎么可能是那个样子的!” “哦哦 ,被打断腿的是谁知道不? 为什么被打断的?” “好像叫宏强,还是四强什么的,听说家里有钱的,直接车子送到上海去了。” “哇,叫车子去上海,不得两千块钱?” “是要的,我们村有个小孩手指头不小心断了,送去上海,就花了两千块钱。” “啧啧,一年收入砸进去了。” “那不去也不行的。万一治不好,一辈子都是个瘸子。 瘸子工作不好找,对象不好找,连田里的活都干不动。瘸子挑担也挑不成 ,一辈子就完了。” 张红英已经猜到,八成那个人就是洪四强了。心里很高兴。前世你毁了人家一生,自己反倒是浪子回头,夹着尾巴也过完了一辈子。人家本来应该是过着体面生活的,却变成了别人脚下的泥,任人践踏。 张红英不知道前世华凌为什么呀没有把她转学到异地去。他既然是知青,老家应该在很远的地方,如果转回老家,大概就可以逃脱谣言的影响。 万事难买早知道,现在张红英利用自己的早知道,帮了一个人,一直压抑的心情畅快了很多。 她不仅仅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也要改变沈建珍的命运,还可以帮帮前世那些可怜的女孩子。 第29章 定亲风波 张红英万万没有想到,她救个人,最后把麻烦救到自己头上来了。 不读书后,陆陆续续有人跟李小芳打听自己,这个张红英是知道的。 前世张红英黑不溜秋的,光是有一个勤快的名声,就有四五家上门来讨庚贴的。 十八岁就定了下来。二十岁退婚,然后二十一岁招赘。 这辈子养白了,还有门手艺,找上门来的人只会更多。 但是,张红英总以为自己至少能熬到十八岁的。十八岁可以办身份证了,十八岁沈建珍也出去读大学了。两个人可以一起远走高飞。 但是这一天,张红英刚回去,李小芳就兴奋的说:“你知道今天谁来了吗?” 张红英奇怪的看她一眼:“这我哪里知道啊!” “洪家来人了。”李小芳还是很激动。 “洪家是来看奶奶的?”洪家这门亲戚,说起来,还是奶奶前夫家那边的亲戚。跟他们家实在没有血缘关系,平时也不大来往的,也就是过年,或者喜、丧一起吃顿饭。 “不是哦,洪家来讨庚贴的。”李小芳说话都洋洋得意。 洪家上一辈有一个女的嫁去了外地,听说是当大官的,让家里人在老家办了个厂子。短短几年,他们家已经成了村里首富。 “我们不是亲戚嘛,怎么能上门来。法律规定了,亲戚不能结婚。”张红英垂死挣扎。 “法律规定的是近亲不能结婚。你们连血缘关系都没有,不搭噶的。”李小芳不以为然。 张红英才不要嫁给那个流氓。她刚刚帮别人脱离灾难,哪里有自己一头扎进去的道理。 “洪四强不是说被打断了腿嘛,我才不要嫁给瘸子。”张红英不满。 “人家家里有厂,又不需要下田干活,瘸子有什么要紧。 瘸子也不影响生孩子。”张红英震惊的看着李小芳,难道人活着就是为了有钱花,为了生孩子? “姆妈,你信不信,大队里对孩子最差的吴小红,都不会舍得让沈建珍嫁给瘸子。给多少钱都不行。” 李小芳恼羞成怒:“沈建珍那个邋遢样,一点活都不会干,她想嫁,人家还不要呢。” 张红英说道:“我不是说人家要不要沈建珍,而是在说,你对女儿,还不如吴小红。” 李小芳急了:“我哪里不如吴小红,吴小红还要跟女儿抢东西吃,还要打女儿。 你看我动过你一根手指头吗?” 张红英:“我宁愿你天天跟我抢菜吃,天天打骂我,但是会让我上学,不会逼我嫁人。” 李小芳一拍胸脯开始哭起来:“哎呦,我怎么生了这么个女儿啊! 把心掏出来给她,还要嫌我不好啊……” 张红英冷冷的说:“你哭,你哭大声点。 把村里人都哭来了,我就告诉他们 ,洪四强是为什么被打断腿的。 让洪四强在村里找不到对象,只能找外地人,你看他们会不会恨死你。” 李小芳被张红英的眼神吓住了,收了哭声,狠狠的拧了张红英一把:“我把你从一刀草纸长领到这么大,你敢说我不好,敢威胁我?” 张红英忍着疼不吭声。 李小芳拧了几把,拧到没力气了,才问:“洪四强是因为什么被打断腿的?村里没人知道,你怎么知道?” 张红英疼的直哼哼:“因为他想要强奸一个小姑娘,被小姑娘家里人看见了,绑树上打断腿的。” 李小芳八卦的心就起来了:“那小姑娘是谁?你是怎么知道的?” 张红英吓唬她:“这话不能提。你嘴巴大,一不小心说出去了。 洪家三问两问,就能打听过来了。等他们知道是你第一个说出去,你看你有什么好处可得。” 李小芳也知道自家事,的确是喜欢说嘴的,也就不问了。 没过多久,她又想:“我介绍给沈建珍去!你不是说吴小红对沈建珍比我对你好吗?你倒是看看,吴小红能不能逼着沈建珍同意?” 张红英几乎要爆炸。她以前有亲情滤镜,从来没发现李小芳也是这么恶毒的一个人。 李小芳说完还想往外走,去找吴小红。张红英一把拉住她:“姆妈,你是不是疯了?沈建珍那脾气,你也敢惹? 她上次在厂里跟人吵架,明明那么瘦小一个人,发了疯似的跟人对打。你也是看见的。 她在家里跟自己亲妈都从来不客气,不忍让。要是她知道是你做的这个介绍,你猜她会不会提菜刀来砍人? 我们俩虽然是小姐妹,但是她发起火来,可不会认我。” 李小芳想起沈建珍一脸凶相,也是有点怕,嘴里骂道:“只呆*读书倒怪读得出。她要是在乡下种田,怕是两三年就要累死她了。” “她怎么样同你又不搭嘎的,你说她做什么。”张红英不让她乱说。 “行行行,算我嘴巴痒。你现在大了,翅膀硬了,开始管起你妈来了。”李小芳悻悻的说。 张红英正色说:“姆妈,你们年轻时候,就是种田,锄地,看蚕。跟外面人打交道不多。 为一棵秧苗,一根树杈子,都能跟人吵一架。 我看你们每天吵的,无非是谁家的树叶子伸到人家田里去了,谁家鸡啄了谁家的菜叶,都是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 丢一只鸡能骂一个月。 现在不一样了。你看看大家做工人,忙起来谁还会为了几片树叶吵架? 尤其是我,现在我学了裁缝,马上满三年出师,不管到时候是自己开店,还是留在师傅店里帮忙,总归都是做生意,如果搞的人人都讨厌我,还怎么做生意?” 李小芳注意力被转移了:“满三年给你多少工钱?” 张红英试探着说:“一百……” 李小芳立马露出不满意的神色,做三班制的,至少有一百二。 张红英补充:“等我做出名气了,有了老客户,到时候我自己接的客户,手工费肯定就归我自己了。再怎么样,自己做生意,收入肯定不会不及工人的。 而且将来还能自己开店。” 要命了,白镇那边店铺每个月三十块钱的租金,已经全部给了李小芳。 买了小商品市场的商铺,花了三千。为了抵扣买商铺的钱,王师傅已经扣了一年工资了,一千四百四,再加上租金七百二。 自己还欠师傅八百四…… 现在手上有防止火灾的奖金二百五,存款三百。算一下,还差着师傅三百四十块钱……再扣两个月工资加租金就够了。 但是,现在要拿一百块钱去应付李小芳…… 张红英把目光看向王师傅。 王师傅问道:“怎么了?” 张红英小声说:“马上要学徒满三年了,我妈要求我拿钱回家。 我在想,以后买商铺的钱能不能每个月扣少点,你给我一百块钱回去交差。” 王师傅不以为然:“你不说我也要提了,这一年来你活干的不错,可以独当一面了。 而且原来给沈建珍算的提成,都没有给你细算。小商品市场的租金都涨到八十了,你这边还是按六十算的。 所以,你买商铺的租金,就算还完了。 以后,每个月按时给你租金和工资。” 张红英激动起来,这就是说,以后她一个月收入两百多了? 等攒点钱,可以再买一个房子了。 张红英唯一知道的让自己变有钱的办法,就是买房子。什么国库券,什么股票,什么黄金,还有什么做生意,她听都听不懂。 等沈建珍读书读好了,也许可以让她想办法再找几条投资的路。现在,就先买房子买铺子吧。 第30章 买桑叶1 鸭湾村所在,之所以称为水乡,是因为它水资源非常丰富。 几乎没有一片土地能超过一亩,周边不是田,就是河。所以住户也稀稀拉拉,一块陆地上,大部分最多能容纳三四户盖房子。少数能连成片的,又都是靠着河。 剩下的都是低洼的田。 这一整片平原地下水都很丰富,田里长年蓄水就不说了,就算是陆地上挖个井,不消超过五米,冒出来的水就大的不行了。井里水面长年离井沿不超过两米,叫人感觉,不需要提桶,也不需要井绳,拿个勺子都可以舀到水。 降水也多,年降雨量可达一千毫米。 尤其是春夏两季,张红英每天早上几乎都是在淅淅沥沥的雨声中醒来。雨虽然不大,但是一天二十四小时几乎不停歇的下着。而且能够连绵下上一两个月。 倒是对睡眠很有利。空气凉凉的,又湿润,对皮肤也很友好。本地的姑娘,大部分皮肤细的跟瓷似的。 但是今年就有点不太对头。 今年好像没怎么下过雨。 李小芳每天唉声叹气:“今年这天旱的呀,什么时候落场雨才好。” 张红英还不以为意:“落雨有什么好,红星读书路上一淋雨,我上班也不方便。” 张红英一个月拿回家一百二之后,李小芳终于大发慈悲,允许张红英也买一辆自行车了。女式自行车,只要一百六七十就能买一辆。 下雨天舒服,但是出门实在恼火。虽然有雨披,但是水滴滴答答落在眼睫毛上,很挡视野。所以张红英是喜欢晴天的。 终于,持续晴好的天气,让李小芳为难了。 “你明天去市场上,跟周围的人打听看看,哪里有桑叶卖?”李小芳吩咐。 家家户户都种桑树,养蚕。一般来说,多少桑地,养多少蚕,是固定的。 春天桑树发嫩芽。等到桑叶长到巴掌大的时候,蚕宝宝刚好孵化出来。 这时候天气冷,妇女们都把蚕种放胸口贴身孵化的。 屋里也冷,刚刚孵化出来的蚕只有蚂蚁大,黑乎乎的,叫蚁蚕。为了怕蚕冻坏,蚕室里还要生炉子。为了给蚕保暖,把人闷坏的都偶有发生。 把新鲜的嫩叶摘下来,用菜刀细细的切碎,撒在蚕宝宝身上,蚕宝宝才会开始进食。 等到吃了七天桑叶,开始蜕皮,蚕宝宝才会变大到肉眼可见。此前手都不能碰蚕宝宝的,一不小心就可能把蚕弄死。 鸭湾村名叫鸭湾村,最受欢迎的却是鹅。因为鹅毛用来照顾刚孵化的蚕宝宝刚刚好。羽毛纤维非常柔软,把蚕宝宝扫来扫去的时候可以不伤害到它们。 蚕宝宝越长越大,去桑地里摘桑叶已经不够它们吃了,男人们便会去地里,把桑叶连杆子剪下来挑回家。 剪桑树枝的剪刀都是特制的,叫桑剪。 桑叶带着露水挑回家,全家老小齐上阵,把桑叶采下来喂蚕。 蚕宝宝每蜕一次皮,人几乎就要掉一圈肉。 等到蚕宝宝成熟了可以上山,桑地也光秃秃的了,人也瘦的不行了,一直要等到卖蚕茧的时候,大家才会露出由衷的笑脸。 蚕茧很贵,收购价一年年在上涨。一担收购价从三四百,涨到四五百,再涨到一千…… 养一季蚕 ,一张蚕种,全家老小齐上阵,大概能采六七十斤蚕茧。 没有工作的时候,养蚕卖蚕茧是一笔重要的收入,但是现在大家都上班,张红英就不大看得上这起早贪黑,没日没夜挣的几百块钱了。 离上山估计还要个把星期,张小树已经把地里的桑叶都剪完了。 “我们村里没地方买桑叶了吗?”张红英问道。 “大家都看春蚕的,而且没料到今年干旱,桑叶长的不好,家家都不够吃。 就瘌痢阿三家蚕宝宝老早染上了僵蚕,蚕宝宝都倒掉了,剩下些桑叶,往年卖五块钱一担,今年要的人多,他开价十块,实在太贵。 老早就有人问过了,没人去买。 你问问看其他村子有没有多的桑叶。现在估计有些人家不看蚕了。” 一担桑叶不够蚕宝宝吃一天的,还要个把星期才能上山,买桑叶就要用掉五十到一百块钱,确实是贵的。 张红英又说:“桑叶不卖掉也会老掉啊,他良心这么黑做什么?” “他蚕没看好,赚不到钱,想通过卖桑叶赚点本回来嘛!”张小树倒是算的赢这笔账。 三跪九叩都过去了,就差最后这一哆嗦,的确没人舍得就这么放弃。 花一百块钱,蚕茧卖出去能赚回三四百。这一百块钱要是不花,全家人一个多月的操劳,连带桑树地的产出,就血本无归。 要是能找到便宜点的桑叶,还能少花点。 张红英点点头:“好,我明天去打听下看看。” 青镇那么大,要买几担便宜桑叶,应该不难的吧? 张红英第二天一到市场,就跟商户们打听:“你知道谁家有桑叶卖的?” 商户们来自各个村子,有人知道哪里有桑叶卖的,有人答应回去帮忙打听。 其实按张红英看,还不如就找瘌痢阿三买点算了。至少不用挑着担走这么远。 青镇说大不大,从东到西,四五十里也是不止的。就算是真的有桑叶卖,挑担跑那么远,付出的力气难道不是钱? 张红英不是很理解她爸爸的倔脾气。 但是张小树就是认定了,哪怕我跑一百里路去买桑叶,我也不要你的。 哪怕我找条船去买桑叶,我宁愿把钱花在租船上,我也不买你的。 别看平时李小芳拿捏张小树很轻松,她说什么男人听什么。但是男人牛脾气发作,她也没办法。 张红英就更没办法了,除了去打听,还能怎么办? 做女儿的,从来拧不过父母的。 还好,就在隔壁村,大概五六里路,就有人家卖桑叶。 他们家是定的蚕种,不小心叫鸭子进去,一股脑偷吃光了,最后地上的桑叶就只能看它老掉。往年很少有人需要买桑叶的。价格也没有多要,就按往年价格,五块钱一担。 张小树高高兴兴的跟他们定了十担桑叶,约好自己慢慢来挑。 定的多了不怕,蚕上山也是分批的,等到两三天后发现定多了,可以让一些给别人。万一定少了可就没地方哭去了。 张红英帮忙联系好就不管了。张小树今年才三十多岁,挑担桑叶不至于累坏。反正都是他自己选的。 张小树每天汗流浃背挑担,也忙的挺高兴。蚕宝宝有桑叶吃了,收成有保障了。 就是瘌痢阿三看大家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这些人都去外面买桑叶了,没有人买他们家的高价桑叶。 他气急败坏,摸黑去给桑树喷了农药,只能留着等看桂花蚕了。 第31章 买桑叶2 张红英家的蚕种成熟早,桑叶吃到第六天头上,大部分蚕宝宝就变成玉白色。 用麦秸绞好的柴龙,也早就一条条摆在柴房里。 张红英起个大早,让蚕宝宝上山——也就是放到柴龙上,让蚕宝宝自己找个合适的地方吐丝做茧子就行。 等到她回到家,养蚕的匾(一种用竹篾编成的器具,圆形的下底,边框很浅,用来养蚕、盛粮食,直径一米六左右)都已经清理干净了。 “蚕宝宝都上山了?”张红英很高兴,跑去看柴龙上,正在摇头晃脑的蚕宝宝。 忙碌那么久,终于看见收成了。 这个阶段,重要的就是防苍蝇。有一种绿头苍蝇,专喜欢叮蚕宝宝。一旦蚕宝宝被这种苍蝇咬了,很快就会腐烂。整个茧子都没法要了。 蚕宝宝织茧,是先织个轮廓,然后在里边一层层的加固。等到丝吐完,它就慢慢蜕变成了蚕蛹。 蚕茧一直要到壳变硬,蚕宝宝变蚕蛹之后才能采摘,卖钱。 张红英正欣喜的看着蚕宝宝吐丝时,外面传来了喧闹声。不知道哪家,吵起来了。 张小树出去看了一眼,幸灾乐祸的说,瞎子二毛跟癞痢阿三在吵架,吵的不可开交。快打起来了。 李小芳正好做好饭,菜落年糕。 张红英盛了一碗,端在手里,往外去看热闹。 边上早围了一圈人。 张红英一边斯哈斯哈吃年糕,一边问:“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为什么吵架?” 年糕很烫,不吹凉了很有可能烫坏嗓子。而且黏在嗓子眼上下不去也很麻烦。好像是哪个亲戚家房子上梁,给张家分了两块年糕,李小芳就煮煮吃了。 边上的人忙着吃瓜,也没人给张红英解释啥。张红英只能努力去听。 “大家来看看啊,都来看看啊,怎么有这样的绝户种!全家死光光了!自己家没有看蚕,一瓶药水把我们家蚕宝宝都药死了! 你们来评评理啊,哪位有空,去帮我把大队干部也喊来。 我倒要看看,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大队干部管不管?” 癞痢阿三一个劲申辩:“我给自己地里打药水,跟你有什么关系? 我春蚕没有看,桑叶又卖不出去,要留着养桂花蚕,不打药水,别人家桑叶都剪完了,虫子会把我们家桑叶吃光。 你不让我打药水才是岂有此理。 怎么,我不打药水,你要赔给我还是什么?” 大队干部早就被喊来了。 本地民风没那么彪悍,大部分人都是嘴上哭喊几句,所以他们也不着急说话。 “好啊,你承认打药水了。 谁家养蚕季打药水的? 稻田里生稻飞虱,打药水还要错过养蚕季呢。实在要打药水,需要叫专家来看风向的。 还要通知到相邻的几块地主人。 谁见过一声不响直接打药水的? 我们家蚕宝宝再吃一次桑叶就可以上山了,一记头被你毒光,一季蚕的收成全没有了,不找你找谁?” 癞痢阿三不说话了。 他看到大家都去外面买桑叶,没有买他们家的,心里气愤。但是也知道这桑叶应该是卖不出去了,就打点农药,留到养桂花蚕用吧。 万万没想到,他以为大家都去买桑叶了,自己家地里肯定没有了。哪里能想到,居然还有人家桑树上留着叶子,以防万一? 今天早上瞎子二毛多庆幸自己的先见之明,下午就有多懊悔。 早知道,昨天就多挑一担回来了!实在懒得再跑一趟,昨晚把剩下的桑叶剪了也行。再或者,干脆偷偷懒,半生的蚕,不给它喂,再放一会没准也熟了。 而癞痢阿三因为气愤,是连夜去喷的药水。打药水的时候天黑乎乎,看不清。再加上顺风,癞痢阿三自己家桑树上喷到多少药水不知道,瞎子二毛家的桑叶,倒是喷了个满满当当。 瞎子二毛骂人的词汇不够丰富,表情也不够精彩,张红英看的索然无味。 这个事情,只要大队干部不偏私,那是一定要癞痢阿三赔一点的。 癞痢阿三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 只能无谓抵抗,一个劲申辩:“我也不是故意的! 我看他都买桑叶了,哪里想到他地上还留着桑叶?” 这时远远跑来个小孩,十二三岁样子。张红英看了眼,好像是癞痢阿三的小儿子,好像叫国强还是国伟的。 小男孩拼命从人群里挤进来,要对他爸说话。 癞痢阿三情绪激动,一点都听不进去。 小男孩急了,又从人群里钻了出去,找来一个脸盆,咣的敲了一声。 不管是吵架的,还是看热闹的,都一时一静。 “你个小鬼头干什么?大人有事呢,自己玩去!” 边上人起哄撵他走。 他又敲了两下脸盆,才说道:“阿爸,你问问他们,剪的都是自己家桑树条吗?没有剪到我们家桑树条吗?” 瞎子二毛还没有说什么,他儿子脸色变了。 “国强,你说的什么意思?”癞痢阿三问道。 “我刚刚去地里看了,我们家桑树,被剪掉了四五棵。 他们家桑树,只有两棵有新鲜剪枝条的痕迹。 所以他们蚕宝宝中毒,不是因为我们家农药飘过去了,而是因为偷了我们家桑叶!” 张红英感叹,这个国强,年纪小小,喉咙倒是响。而且居然能这么快想到去看桑树,也是聪明人。 估计将来又是一个沈建珍一样的读书天才吧! 聪明人的确是从小就聪明的。 瞎子二毛不承认:“你说我们偷桑叶就偷桑叶啊! 没有这样冤枉人的。 明明是你们家喷农药才毒死了我们家的蚕!”但是口气已经不像刚才这样硬了。 国强却道:“你不要跟我说剪的那两棵树上的桑叶够喂蚕,也不要说喂的是昨天剩下的。 大家都是一直养蚕的,匾里喂蚕宝宝的是不是新鲜采的桑叶,你们家桑树上有多少新鲜剪过的痕迹,大家一眼都能看出来的。 你不信我的话,可以叫大队书记,大队长,一起去看。 我要是骗人,叫我嘴巴生疮,你要是偷了桑叶,叫你烂手指头! 你敢不敢赌咒!” 村里人其实不大信赌咒,只要能瞒过去,赌咒也不怕。但是,的确如国强说的那样,是不是新鲜桑叶,采了几棵树的桑叶,桑树上刚剪掉桑树枝的伤口,应该都还在留汁液呢。 这些是瞒不过去的。 瞎子二毛还要说什么,他儿子直拉他:“算了算了,我们自己认倒霉。 走了走了。都回去吧。” 大队干部白跑一趟,看了场热闹,一句话都没说,国强自己就解围了。 这季干旱,带来的损失是惨重的。倒是沈国强,从此在大家心目中留下来深刻印象。 张红英曾经在哪里看到过茅盾写的《春蚕》,看到这一幕,感觉几十年过去,蚕农本身并没有什么变化。唯独庆幸的,是国家强大了,太平了,蚕茧可以稳稳卖出去。 不过本地也不会养太久蚕了,付出收入不成正比。大概九四年以后,桑树连根都挖掉了。 连李小芳看了他们的争执,再想想为了这几个蚕宝宝,连觉都不能好好睡,也决定,明年开始不看蚕了。桑叶有人要就卖掉。 第32章 赚快钱1 张红英很快又存了一千块钱。 这要是进了厂,光靠自己工资,每分钱都被李小芳拿走,她就一直是个穷光蛋。 张红英只不过是改了条路,从进厂转而学裁缝,就偷偷攒下这么多家私。每个月光是租金就差不多可以抵一个人收入了。 所以这一千块钱,她就想着要不要再在老街上买个房子什么的? 但是一直没有再找到这样的机会。 现在的钱购买力很强,镇上的生煎小笼包,那么好吃,一份只要七毛钱。 张红英竟然有钱花不出去。 春蚕上山,天气也热了,沈建珍高一结束,高高兴兴回来找张红英。 张红英就问沈建珍:“我攒了点钱,你说是买点什么好啊?” 沈建珍哪里知道,不过她说:“我看报纸上说,有个东西叫股票。好像还有个人叫杨百万。说是他炒股赚了很多钱。” 学校里为了让学生了解时政方便考试,每个班级都有一份报纸的。沈建珍每次拿到报纸,都会一字不落的看一遍。 张红英就问:“那你知道这个怎么炒不?” 沈建珍摇摇头:“我就是听说有这么回事。别的好像也没有听说。 现在除了办厂,做小生意,别的也不知道他们怎么赚钱的。 我们学校很多人买随身听,买磁带。港台歌星的磁带,照片,都卖的很好。 你连远门都不敢出,也做不来这个生意。” “是啊”,张红英叹气。青镇就这么多人,能做的生意好像都有人做了。 不过,沈建珍想了想:“你已经在学裁缝了,要不去学盘头,化妆,然后给人拍照也好的。 我们班里女同学都去拍一个叫艺术照的东西,五块钱一套,涂涂粉,涂涂口红,再换几件衣服拍照。十张照片,五块钱。 我看我们班里的女生,大部分去拍了。 青镇至少有好几千上万小姑娘吧,尤其是外地来的那种,他们肯定愿意拍艺术照的。 只要有一个人拍,她拿照片回去给别人看,人家也会来拍的。如果每个人都拍五块钱,你就能赚几万了。” 哟,这个倒是张红英没想到的。 沈建珍读书的那个镇,离市里更近一些,也更时髦一些。青镇则算是很远的乡下了,什么东西都过来的慢一点。 而且市里有高中,有中专,还有大学,学生多,舍得花钱的多。 张红英还从来没有想过,打工妹集中的地方,其实也是一样的。都是年轻人,都舍得花钱。而且学生的钱还是父母给的,打工妹的钱可是自己挣的。 张红英就问艺术照是个什么样的?沈建珍挠挠头,她只看过别人拍,自己花五块钱去拍套艺术照?怎么可能! 沈建珍那些同学,父母不是各个镇的干部,就是各个厂的领导。听说一个月生活费就给一百五了。 而沈建珍,满打满算,一个月只能花三十块钱,还要包括来回的路费。光是坐客车,路费就要两块多。 张红英鼓动她去拍一套艺术照回来看看。只有看到照片才知道好不好学,能不能开起来店。 沈建珍答应等下学期开学去拍一套艺术照,拿回来给他们参考。 王师傅听说了,却笑他们:“一招鲜吃遍天,你们磨磨唧唧,明明这是沈建珍从外面带回来的消息,你们不知道珍惜。 镇上又不是只有沈建珍一个人在外面,别人要是也发现了这个商机,等你们再磨磨蹭蹭开始,就算是有机会也被别人抢先了!” 然后催她们,赶紧去考察一下,要买些什么服装,什么化妆品,赶紧去。 如果真的这笔生意好做,就赶紧做。 不论做什么,都要当机立断。 张红英却发愁,拍艺术照,不是还要拍照的吗?买一台相机就要多少钱?还有洗照片? 王师傅笑起来:“小菜场开照相馆的,也是我家亲戚。 你去学化妆,盘头发。还有买服装。至于拍照片那一步,可以跟我亲戚合作。 你们到时候就在相馆橱窗里贴上艺术照就行了。” 张红英想想就动心起来。 她又何尝不想留一套年轻时候的照片呢? 前世她拍第一张照片,还是张红星去了苏州读书。他到了苏州,就买了一台相机,靠给大家拍照,也结识了很多人。 没准他也靠给人拍照赚下私房钱了。 只不过买相机和胶卷的钱,都是家里提供的。 张红星拿着相机回来,也给村里人拍了很多照片,一张好像收了三块钱还是多少。 现在大家去照相馆拍照,都是拍学生证、身份证等上面要用的一寸黑白照,彩色照片,全身照片,基本上没人拍过。所以张红星应该赚了不少钱的。 张红英拍拍自己脑袋,明明是同父同母的姐弟,为什么自己还没有张红星十分之一精明呢? 哪怕有他十分之一精明,也知道要自己留着钱了。 沈建珍读书的那个镇,离家二十多公里。这条路沈建珍已经熟悉了,张红英也就敢跟她一起去。 两个人商量停当,决定第二天一早坐头班车去参考一下,看人家的艺术照是怎么拍的。 现在的公交车,简直是摆渡船。路颠簸就算了,车子还随时停。只要路边有人招手,它就停下来带客。 二十多公里路,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到。 路上走走停停,汽油味,人的汗酸味,搞的张红英极其难受。 好不容易下车的时候,腿都软了。 沈建珍笑她:“你这个样子,怎么出远门啊。” 张红英喘息了一阵,才说道:“听说司机不晕车。” 沈建珍看了看张红英,给她竖了个大拇指:“有志气,有理想! 我在车上听到过,学开车至少要半年,学费三千多。 不过学会了,很快就能挣回来。” 张红英咋舌:“这么贵的?你怎么知道的?” 沈建珍得意的道:“我是什么人?我不仅仅知道学开车要多少钱,还知道买一辆车要多少钱。” 张红英吐槽:“知道有什么用。别说三千,你连三十都很难摸出来。” 沈建珍兴致勃勃:“现在我拿不出来怕什么,总有一天我能拿出来的。 到时候我买两辆车,我一辆,你一辆。” 张红英没有打击她。的确,在不久的将来,小汽车进入家家户户……但是唯独没有他们家。 张红星跟秀琴,一个人开奥迪,一个人开宝马,听说都是好几十万的豪车,但是没有人邀请她坐车出去玩玩。 她每天早出晚归,骑的都是那辆电瓶车。 后来张宇昊工作了,也只能买辆十万出头的代步车。张宇昊倒是经常提要带她出去玩玩,但是那会她被生病的父母绑住了腿脚,家里一分钟都离不开了。 下车后又走了半个小时,才到沈建珍说的照相馆——她也没来过,只是听同学提起,还是一路打听过来的。 第33章 赚快钱2 张红英跟沈建珍走进去,说要拍艺术照。 老板大上午迎来两笔生意,自然是很高兴的。 老板先给沈建珍化妆。 只见他先给沈建珍脸上扑一层厚厚的白粉,再给她嘴唇涂的血红,然后就叫她起来:“好了,我们来拍照。” 张红英看着,老板一会拿个帽子叫沈建珍带上,以后拿个面纱叫她罩上,还给挂些夸张的塑料耳环、项链…… 总之就是简简单单换个姿势,换个角度,就是一张照片。 十张照片很快拍好,又轮到张红英化妆拍照。 张红英比沈建珍长的好看,但是反而有点扭捏放不开。她在那个动不动就说女人“不正经”的环境里太久了,“正经”这个东西,像紧箍咒一样,随时规划她的一举一动。 不过脸上的粉一层层刷上去,她突然想开了。 就是那些动不动就说别人不正经的女人,老了反而要扭啊扭的拍视频发网上。 她虽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一不小心就回到了十几岁,但是如果还被那些闲话管住,那可真是她笨了。 而且她越看,现在所谓的艺术照,就越像前世手机上的美颜和特效。 只不过美颜和特效是手机相机上的,现在艺术照是把特效直接搞在人脸上头上的。 张红英还在走神,老板已经刷刷刷美颜完毕。 也不知道怎么就咔嚓咔嚓,布偶似的拍完了照片。 等到照片拍好,张红英已经想清楚了。 这个东西,就算是别人也学了开店,她也不怕。 当下普通人的所谓化妆,她已经看见了,就是涂点粉,涂涂口红。眉毛淡的还可以画画眉毛。张红英和沈建珍都眉毛很浓,老板连这一步都省掉了。 她虽然没吃过猪肉,但是也见过猪跑。后来那些假睫毛,双眼皮贴,各种眼影,各种头饰…… 现在人再聪明,也想不到后世那么多花样。张红英终于找到自己的优势了。那就是领先几十年的眼界。 她学了裁剪,现在已经可以看到别人穿的什么衣服好看,自己裁出来了。 现在电影电视那么多,每个出来都要流行一阵子。如果她能把衣服做出来,头饰做出来,还怕店里没有生意吗? 张红英越想越高兴。 没有文化又怎么样,没有文化也不妨碍她当个有钱人了 。 李小芳和张小树眼睛盯的再紧,她前世也只有那么点东西,抠不出多少钱来。 她一个人辛辛苦苦做了八年工人,工资变成了张红星读书的学费,生活费,买照相机和胶卷的钱。后来张红星买了房子,她又没日没夜的做了七八年,才还清买房子的债。 等到她三十岁以后,张红星已经看不上一个劳苦女工的收入了,主要剥削的是她的劳动力。张红英全心全意照顾父母,让他无事一身轻,在苏州潇洒。 那会村里推行新农保,看病的开销虽大,勉强也能支撑。 肾衰以前是洗家的病,看病要看的倾家荡产。李小芳生病的时候,刚好赶上政策好,国家有补贴。绑定医院后,自己只要出个零头,买点生红素促红素之类的药剂,一个月透析一千多就能打住。 要不是国家补贴多,老头老太太又有积蓄,但凡开口跟张红星要钱,怕是张红星早就现原形了。 这辈子,她不要做劳苦的工人了。 沈建珍肯带她出去固然好,就算是不肯,她在自己镇上,也能活出人样来了。 等到赚了钱,她也跟张红星学,父母要钱,就说投到生意上去了,周转不开。父母要陪同,就说是生意忙,走不开。 李小芳这个人有一样好,极度的爱吹牛,极度的趋炎附势。 如果张红英发展的比张红星好,难道她还会一心只想夺走女儿的给儿子? 青镇招女婿上门的可是大把,没见过她这样的。 等到张红英有钱了,也能当李小芳吹嘘资本的时候,相信李小芳自然而然就会维护她的利益。 思虑停当,艺术照也拍好了。 而且老板动作快,说是下午就可以去取。 张红英便叫沈建珍带她逛逛这个镇。 这也是一个典型的江南小镇。大运河穿镇而过,河边是青石筑的堤岸。岸边就是大家认为是景色的“枕水人家”。这其实不过是本地人的生活常态。 后来张红英经常看到有人专门来这边旅游,穿上各种服装,撑条船去拍雪景,雨景。 又冷又潮风又大,手都要冻僵了,张红英不理解那有什么好拍的。 就算是后来有了羽绒服,天气也转暖,但是张红英始终记得小时候那些冻的人哆哆嗦嗦的冬天。 路子越想越清楚。等到白镇开发旅游的时候,她的店铺也必然在拆迁范围里。 到时候她不要别的补偿,就选商铺。那条街就在景区门口,到时候还有大量的商铺对外发售。刚开发的时候,没有人预想得到未来的发展,几乎没有人愿意出手买商铺。张红英一定要多赚点钱,等到对外售卖的时候,最好是把那条街买下来。 到时候张红星年薪百万算什么,她随便收收租金就要几百万。 只不过留在本地始终要被李小芳管,她得早点结婚。嫁出去了,李小芳就算是再想说三道四,也要考虑到她夫家人的想法。 而且在这边,只有结婚了,才算是独立的个体。要不都得听爷娘话。 沈建珍带着张红英逛遍了古镇的大街小巷,包括市场。 这边的市场不是单独盖的建筑,而是在一条街道上搭了个棚棚。 街道两边就是各种摊位。 绝大部分摊位是卖衣服的,少数摊位是卖鞋的,卖吃的,还有一家,专门卖袜子的。 张红英发现,还有一家,居然是卖工艺品的。主要是各种漂亮的卡片,明星的照片,同学录,还有漂亮的扣子,织带,口红,眼影,蕾丝花边之类的。 张红英停在那不走了。 各种织带,在她手里,可以变成无数的花样。 认手巧,张红英还没见过谁能让她服气的呢! 张红英停下来,一鼓作气买了许多。 没有假睫毛,但是有睫毛膏。没有双眼皮贴,但是有双面胶。 口红的颜色之多,其他地方也是见不到的。现在人还只会涂大红色呢。这个老板倒是有远光-——远见,眼光。 张红英买了一大包东西,兴奋的对沈建珍说:“看阿姐带你发财!” 沈建珍茫然看看张红英,也不知道她为什么看到这对小东西这么兴奋。 张红英也不解释,逛到下午,逛累了,带沈建珍吃了两碗馄饨,又去拿来照片,才到汽车站坐车回青镇。 现在交通全靠客车,不管什么时候,人都很多。 回去的路一样颠簸,但是张红英兴奋莫名,丝毫没有晕车。沈建珍还道:“阿英你适应的怪快的。来的时候还晕车,回去不晕了。” 沈建珍这句话一出,张红英才后知后觉的觉得难受起来。 第34章 赚快钱3 张红英跟沈建珍拿了照片回到市场,跟王师傅一起,三个人看了起来。 “哎呦,这张好看。” “这张也不错。” “我还是觉得这张好看。” “红英人本来就有样子,拍出来更好看。 建珍拍出来也这么好看就难得。 要不是路太远,我也想去拍一套。” “哪里哪里,我看看我看看。” “我先来的,我先看看。” 人就是喜欢凑热闹,三个人看照片,隔壁摊位的来了,对面摊位的来了,最后,整个市场的人都要跑过来看看。 连逛市场的客人,也凑热闹要求看看照片。 看过了,就没有不问在哪里拍的。 除了王师傅知道他们是去古镇拍的,其他人都不知道。 王师傅跟张红英对了个眼神,张红英点点头,王师傅便道:“就在小菜场那边。五块钱十张,你们要是准备去拍,先让红英帮忙化个妆。 就在这拍也行,我去给你们把师傅喊来。” “在这拍在这拍,小菜场杀鸡杀鸭的,臭烘烘。” “是的,还有油烟气。” 说话间,已经有人坐了下来,让张红英帮忙化妆。 王师傅果然站起身来,去菜市场喊她亲戚。 一说到干活,张红英就进入另一种模式,那叫个心灵手巧,眼疾手快。 张红英融入了前世的眼界,化妆跟现在这种只会扑粉,只会涂口红可不一样。 眼影一抹,眼睫毛一扫,再用笔画出一条浅浅的双眼皮痕迹,眼睛立马看上去变大了很多。 要不是怕过敏,她还能上双面胶贴出来双眼皮。 “哟哟,眼睛怎么变大了?” 在用口红淡淡的抹一层在脸颊上,抹匀。 “哎呦,皮肤也变白了。不是像粉墙一样粉上去的白,像石灰一样的。她这种白里透红,看上去血色好的不得了。” “是哦是哦,一会拍完照不要洗脸,回去给你男人看看。” “这样回去,男人看了忍得住?” 女人们一边说话,一边叽叽咕咕嬉笑起来。 沈建珍不懂,只是满眼崇拜的看着张红英。 张红英懂,但她还是未婚小姑娘,只能装不懂。 张红英刚刚画完一个,第二个就主动坐过来了 。 后面的还自发排队:“下一个是我!” “那我在你后面。” “她后面是我,你想要化,排我后面去。” “记得我的位置啊,我上个厕所去。” “老板在不在,给我看看这件衣服。” “我去接待一下客人,你们不要插我队啊!” 沈建珍终于找到了她的用武之地。 她拿出来纸笔,给这群女人们登记,排队。 有的人还怕自己被人挤下去,先掏钱包把钱交了。 张红英还担心沈建珍应付不过来,没想到她一手排序号,一手写名字,顺便收了钱的做登记,竟然一点不乱。 而且谁排第几个,谁付没付钱,一目了然。 上过学就是不一样。张红英放下心来,专心给化妆。 王师傅也很快把照相师傅给叫过来了。 这个师傅是王师傅的表弟,姓汤。 张红英把她跟沈建珍的艺术照给汤师傅一看,他就明白怎么拍了。 张红英又快手快脚帮客人把头发一编,把人往汤师傅那边一推,她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 汤师傅作为专业的摄影师,那审美,摄影,都很有水平。 以前照相馆几天才能用掉一卷胶卷,拍照至少需要一个星期才能取相。 现在小商品市场这么多人,你拍十张,我拍十张,一天用掉好几卷胶卷。 等到第二天带着洗好的照片来一发,原来没有拍照的也开始动心了。 谁不想留下自己最美的照片呢? 要不等老了,怎么缅怀年轻时的自己? 哪怕是现在没事时自己翻出来看看,也是高兴的。 而且,张红英是真会化妆啊。 原先光是抹个粉涂个口红就觉得好看的不行了,现在张红英给化完妆,人看着更有精气神了,眼睛变大了,鼻梁变高了,皮肤更白更细腻了。 而且张红英还会编电视剧里那种人梳的头发! 张红英忙的不行,连沈建珍都忙的脚不沾地。 王师傅挥挥手:“这段时间你们就去弄拍艺术照这个事吧。 帮衬我表弟也是应该的。” 人力毕竟是有限的。张红英从早忙到晚,一天也只能做二三十个,累的腰都直不起来。 沈建珍殷勤的在边上给她端茶倒水,还给捶肩捶背。 “哎,我的手怎么这么笨呢?”沈建珍的手,看起来只能握笔。连给人梳个头发都梳的不像。她也愁的不行。 张红英安慰她:“你擅长动脑筋,以后你就负责动脑筋就行了。 比如说这个艺术照,要不是你带回来消息,我们哪里能想得到!” “好,以后我一定更留意。”沈建珍毫不犹豫答应了。 现在的社会实在是封闭,两个镇就隔了二十几公里,却像是两个世界。 而且艺术照是在年纪大一点的学生之间流行的,青镇只有初中,也就没有流行起来。 他们没人想过,其实十几岁的打工妹,甚至二三十岁的大人,也会喜欢拍这个照片。缺的,只是一个人带头。 张红英的艺术照,拍了一整个暑假。 他们几个人加起来,赚了七千五百块钱。 汤师傅提供照相技术,胶卷,重新照片。 张红英提供化妆,编发配饰。 现在胶卷比较贵,相纸也很贵,汤师傅一套照片拿走了三块五,剩下一块五,由张红英自己分配。 张红英拿到手里,就是两千二百五。 她想了想,拿了二百五给王师傅,五百给沈建珍,自己拿了一千五。 也不是不能平分,但是没必要。 毕竟从头到尾出力的都是自己,沈建珍就出了个主意,以及搞好后勤。张红英怕一下子给沈建珍太多了,她以后会想当然觉得自己的所有东西,都有她一半。 张红英买店铺,开店,那些都是以后的长久生意。到时候沈建珍都读书去了,要是还认为店里生意业务主意是她出的,想要一半,那就很伤感情了。 也不是张红英小人之心,毕竟她上辈子吃了那么大一个亏。 人总喜欢把自己对别人的恩情挂在嘴上,让对方报恩又报恩,一辈子报不完——要不有大恩似仇的说法呢? 你接受别人恩惠的时候,不知道对方想要的回报是什么? 她想跟沈建珍落实下来,出个主意,大概也就值五百块钱了…… 给完钱,她留意看了看沈建珍脸色。 如果她有什么不满或者怨怼,以后可能就得少打交道了。 还好,沈建珍只顾抱着她的五百块钱蹦蹦跳跳,没有丝毫不满。 王师傅笑眯眯收起钱:“哎呦还有我的份啊,那我就不客气了。” 沈建珍也赶忙把钱揣口袋里:“我也不客气了,哈哈哈。” 张红英觉得沈建珍的大笑,真的是又魔性,又治愈。 第35章 我雇佣我自己 服装厂越来越多,市场上的各色衣服也让人眼花缭乱。 批量生产的衣服,从款式,到成本,都已经比裁缝铺做的衣服更有优势。 尤其是现在不知怎么,开始流行牛仔服。 照乡下人的说法,那明明是劳动布,穿起来硬邦邦的,一点都不舒服。 但是年纪轻的就喜欢追时髦,大家都渐渐喜欢去买成衣,王师傅的生意慢慢就冷清下来。 正好她男人也要调去另一个城市了,王师傅就决定结束在青镇的生意,跟她男人去另一个城市发展。 张红英哭的稀里哗啦,王师傅是她两辈子唯一的一个贵人,帮了她这么多,让她拥有了安身立命的资本。 王师傅刚开始教手艺还有点藏着掖着,后来两个人熟了,关系越来越好,也就不再藏私,把压箱底的本领都教授给了她。 王师傅也不大舍得张红英。她从来没见过这么乖巧又手巧的姑娘,把她的一身本领全部学了去。 王师傅给张红英擦擦眼泪,又老调重弹:“我有个儿子……” 不料张红英抬起头来:“好呀,他几岁?看的中我不?是大的那个还是小的那个?” 这下轮到王师傅目瞪口呆。 汤师傅在边上笑出声:“她有个屁的儿子!还大儿子小儿子!” “啊?”张红英羞窘了,王师傅提了几次儿子、小儿子的,她还以为王师傅真的特别喜欢自己,看中自己做儿媳妇呢。 未来婆婆这么好,她儿子只要不是太差,也能看中自己,她就愿意。不料并没有这样一个小儿子存在吗? 王师傅才笑道,她年轻时候,生了三个女儿,婆家不肯放她跟男人走,要留她在家里伺候公婆。 王师傅就骗他们,说是留在家里生不出儿子,让她跟男人一起走,等生出儿子就带着儿子回家。 公婆又想要儿媳妇伺候,又想抱孙子,左思右想,最后就答应了。 不过王师傅跟她男人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去。连女儿嫁人都是嫁在这边。 公婆早些年经常写信问,有没有怀上孙子,她就在信里敷衍,说虽然现在还没生出来儿子,但是一定要生了儿子再回去。 敷衍的多了,她自己也经常开玩笑,说自己有个儿子,有个小儿子…… 张红英:“……我还以为师傅你真有两个儿子呢,一个大儿子,一个小儿子。” 王师傅笑道:“我要是真有两个儿子,那才是走不脱喽。师傅要走了,以后地址定下来就给你写信。” 王师傅一个玩笑,结果张红英当真了,难免有点尴尬,不过也冲淡了离情别绪。 亲兄弟明算账,王师傅要搬走,攒下的布料不能带走,就留给张红英了。张红英估算了一下,布料不是很多,大概值两三百。 张红英包了个518的红包给王师傅,王师傅也笑眯眯的收下了。 从今开始要独立自主了,张红英心里有点忐忑。 但是更难的是,要怎么跟李小芳提起王师傅走了的事。 不提还不行,当初沈二林能知道王师傅在收徒弟,假以时日,肯定也能知道王师傅离开了。等到李小芳问起来再回答,这中间就容易出差错。 想了半天,张红英还是主动跟李小芳说:“姆妈,王师傅家老倌工作调别的地方去了,裁缝铺她也不打算再开了。 你说是我自己接手好,还是让她把裁缝铺转给别人,我再给那个老板做活?” 李小芳先是啊呀了几声,抱怨都没有时间请王师傅吃顿饭,强烈要求张红英把王师傅叫回家吃顿饭。 然后才问,如果接手摊位要多少钱? 张红英把自己包的红包数当做预算,告诉李小芳:“接手那家店铺,包括布料,一共518,以后每个月80块钱租金。” 李小芳一听就不划算了,她老老实实给别人做活,每年能拿回家差不多一千块钱。 如果要接手店铺,生意好不好不去说,第一年成本就要拿出去接近一千五。 别看她大字不识,里外里这个账,她是算的非常快的。 她想不出来生意好能好成什么样,老师傅走了,剩下个学徒,能有什么生意?大家做什么都喜欢寻老师傅。说白了,她对自己女儿是不看好的。 毕竟是从小带大的孩子,她深谙孩子的本性。听话,勤快,脑子有点笨。 最重要的优点就是听话,师傅叫张红英做什么,李小芳相信张红英能做的比谁都好。就跟当年,才不过六七岁,叫她下地插秧,她没多久就能插的跟大人差不多快。即使一把秧太重,她有点拖不动,手里也抓不下,仍然不妨碍她飞快的插秧。 但是如果没有人吩咐,叫她自己去想现在需要做什么,她是想不出来的。 所有的农民都是这样。他们对时节非常分明。什么时节做什么事,门清。但是离开时节外的事,大部分时间就一团糟了。 王师傅在,他们的裁缝铺子肯定能维持下去。王师傅一走,估计就要赔本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另一个有本事的师傅,让师傅带着她干活。或者,找一个有本事的婆家也行。让婆婆叫她去做生意。 张红英没想到李小芳对自己看低成这样。 不过知道了也不奇怪。前世自己可不就是一辈子被李小芳摆布的吗?她甚至不放心婆婆带自己,而是一辈子亲自把这个女儿捏在手心里。 李小芳拍板让张红英跟着店铺走,而不是做店铺的主人,张红英只好再给自己找一个老板。 但是,这里面的账有点乱。张红英一时找不到一个自己信得过的人。 最后还是汤师傅给她出了个主意:“本来我们两个就是在合伙做生意。 那你看这样行不行?明面上,这家店铺租给我,你帮我做事。 实际上呢,老板是你自己。反正你自己给自己发工资,做一段时间看看,专业拍艺术照有没有前途。 做服装的话,确实现在生意不好做了。你花两三天时间,做一件衣服,还不如花半天化化妆赚的多,又是何必? 市场里做裁缝的三四家,现在就剩下两家了。” 张红英想了想,普通的服装,确实赚头不大。但是,她可以做影视服装啊! 做了专门出租给大家拍照。想必收入也不会太低。 一套衣服出租一下一块钱,如果做热门影视剧里的衣服,搞不好一星期就能回本。 张红英打定主意,就让汤师傅明面上把商铺顶下来,两个人照常拍艺术照。 现在电视剧慢慢普及开来,连沈建珍家都花一百块钱别人淘汰的二手的黑白电视。 为了工作,张红英特意跟家里商量,要换台彩色电视。 李小芳虽然骂她又瞎花钱,但一台彩色电视,足以让她在村里嘚瑟许久,犹豫一小会就答应了。 现在一台国产的电视,要两千多。张红英从李小芳手里接过钱的时候,用力抽了抽,才抽出来。 不过也不是没好处的,前几年大家想看“彩电”,只能在电视机上蒙一层彩色的塑料膜,现在终于有真正的彩电看了。 人物的肤色,衣服的颜色,花花草草的颜色,真正鲜明起来。李小芳多了很多谈资。 “你们昨天看那个电视了没?” “看了啊,那个穿的衣服是红的,不是黑的,知道不?” “那我当然知道了,我们家看的可是彩电,阿英花了两年工资买的!” …… 第36章 辍学 这一天,张红英回家有点晚。 离家老远就听见张红星鬼哭狼嚎的声音。 张红英慢条斯理停好车,走到屋里,看见张红星正在接受男女混合双打。 张红英也不问原因,埋怨道:“阿爸,姆妈,怎么回事啊,红星都这么大了,你们怎么还能打他? 我大老远就听见他的哭声了。 一个大小伙子了,怎么还能随随便便就动手。” 张红星投来感激的目光:“姐,你快帮我说说,读书没什么用对不对? 我不想上学了有什么错?” 张红英:……果然,没吓掉魂的张红星,依然是学渣。 张红英才不搅这摊混水:“我不读书是因为妈让我别读了。 我也确实读不出。可能回头就跟后头小菊一样,读到十八岁都没办法毕业。 我反正是听妈的安排。” 言下之意,就是让张红星也听李小芳的。想读不想读的,将来都别怪到她头上来。 李小芳却开始怪张红英:“都怨你买的彩色电视,把红星的心都勾野了。 天天就想在家里看电视,不肯上学了。” 张红英才不接这个锅:“李家湾村几年前三千多买了台彩电,全村的人都去看电视,也没听说哪个因为看电视,看的大人不想干活孩子不想上学的。” “那反正你要是不买电视,他不上学没事干,就不会想不上学了。” 张红英好笑:“那我把电视搬摊位上去好了。正好白天还能用来吸引客人。” “这不行。这么贵的电视机搬市场去,丢了怎么办?”张小树皱着眉头,好像很深思熟虑的样子。 张红英挽起袖子做饭去了:“你们自己商量吧,我们晚上吃什么,我去做。熬点菜粥煮几个咸鸭蛋?” “天冷了,夜长。晚上喝菜粥要起来上厕所,怪冷的。吃干的吧。烧点米饭,炒个韭菜鸭蛋。 再做个榨菜油渣毛豆汤。” 张红英认真淘米去了。 现在的大米,都是自己家种的。在打谷场晾晒的时候,容易混进去碎石子。 那些石子看上去跟米差不多,如果不仔细挑出来,吃饭的时候容易崩牙。 重重的一口,咬在石子上,啧,那滋味可酸爽了。 张红英已经认真挑了,但还是没挑干净。 张红星已经哭完开始吃饭,一不小心咬到碎石子,疼的呲牙咧嘴。因为刚刚挨过打,也不好意思找李小芳告状,只好忍气呸了几口,把碎石子吐出来。 李小芳叮嘱:“你下回淘米的时候小心些。” 张红英沉默的吃饭,吃完了才说道:“我回来的时候天色太晚了,灯光也昏,看不见。 以后张红星如果不上学了,让他白天把米挑好。” 张红星嚷嚷起来:“我才不在家做饭!那是女人家做的!” 张红英苦恼的看着他:“那你不上学能在家干嘛?” “我去做生意 ,或者去学木匠, 学泥瓦匠,或者进厂,做保全工。反正我不会在家里做饭!” 大家吃完饭都碗一推,张红英主动洗碗去了,让这一家三口好好商量。 前世张红星也没闹着要辍学啊? 不过前世张红英是做三班制的苦逼女工,每天日夜颠倒,过的很辛苦,所以张红星看不上。他更想通过学习,去找一个技术工种。 至少是要坐办公室的。 这辈子,张红英算是个小生意人,每天干的活不累,收入也不低,还能在市场里……所以,张红星觉得这种生活他能接受了? 张红英庆幸,她没有让家里知道那个商铺现在是自己的。不仅老板是自己,连商铺的产权也是自己的。 要不,张红星就不是只是向往自己的生活了,而是想要抢走了。 直接辍学做老板,多么大的诱惑啊! 张红英想不好张红星怎么做对自己最有利。 让张红星像前世一样远走高飞,吸干全家的血,那肯定是不行的。不过这辈子只要她不答应,张红星只能吸张小树和李小芳的血,吸不到自己的。 但是他远走高飞了,父母的养老肯定还是要找到自己头上来。 如果张红星一直留在青镇,以他的性格,能承担起养老的责任来吗张红英也有点怀疑。 沈建兴能接受沈建珍的雇佣,去照顾父母,跟他本身性格比较温和有关系。 沈建珍学习特别好,学校老师们天天拿她做榜样,沈建兴听在耳朵里,对姐姐肯定也是产生了崇拜心理的。 但是张红星不行,他太熊了。能看出来张红星对自己是一百个不服气。 张红星想辍学,没准心里想的是:张红英小学没毕业,都能给家里挣大彩电。我都念初中了,肯定能比她挣的多。 想到这,张红英心里一机灵。 不得了,要把房产证换个位置了。 张红星万一真的辍学,他搞不好就要用到毕业证。 三个人还在吵吵嚷嚷。 张红英收拾完碗筷,又擦干净桌子,才对张红星说:“你真的不想读书了?” 张红星苦着脸:“是啊,太难了。我感觉我读不出。” 因为孩子越来越少,四个乡下的初中已经办不下去,大家都在镇上读初中了。张红星现在每门课考试都是不及格,天天被老师揪耳朵,产生了强烈的厌学情绪。 张红星能考上中专也是个意外。 他明年会因为肝炎休学一年,然后赶上大学扩招。所以等到张红星这一届中考报志愿的时候,大家的首选由中专转成高中,才被张红星捡漏上了中专。 李小芳又花大钱在学校里给他走关系,甚至在苏州买了房子,最后在苏州站住脚。 张红星比同班同学要大三岁,再加上出手阔绰,在同学里找了个白富美做对象。 走对一步,以后就步步顺了。 如果不知道未来的发展趋势,以现在的情形看,张红星读书确实没什么用。 张红英便道:“你再考虑考虑,是不是确定不读书了。 书上都说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读书的人受人尊重。我们做小生意,虽然能挣点钱,但是见识跟读书人不能比的。 沈建珍随便出个主意,都能拿到奖励。 我们就只有出力的命。” 张红星又激动起来:“就是啊,你也说那是沈建珍。 从小学到初二就没考过第二的人! 就她这样都没考上中专,去读高中了。 读完高中能不能考上大学还不知道呢! 我肯定考不上中专。听说沈建珍进了高中成绩都不怎么好,我上高中就是浪费时间。 阿英,你要是对我好,就帮我劝劝爸妈!” 张红英点点头:“我把你小学毕业证拿上,明天去问问汤师傅,能不能教你拍照。” 张红星大喜,连李小芳跟张小树都意动起来。 第37章 身份证 第二天,张红英以要给张红星报名的名义,拿走了他的小学毕业证,还有户口本。 村里办事很少用到户口本,也没人多问。李小芳对自己不懂的事,都以为理当如此。 张红英到了镇上第一件事,就是去照相馆,给自己照一张一寸照片,然后加急洗出来,去派出所办身份证。 她已经满十八岁了。现在的身份证,是手写的,用塑料膜一过塑,上面有长城防伪标记。 但是身份证办了并没有那么快出来,得等几个月。 张红英办完身份证后,才松了口气。以后想出门,有身份证就方便多了。 不过她提醒自己,得经常过来问问看证件出来没有。别回头让派出所给送回自己家里去。 虽然这辈子最大的利益冲突还没到来,张红英可以不必急匆匆离开。但是,满十八周岁,就意味着定亲马上要提上日程了。 虽然已经进入九十年代,但是,农村走的还是那套老礼。 彩礼已经涨了不少,听说富裕点的,已经到了八千八什么的。 张红英生怕李小芳就给自己定下来。 前世自己差不多就是这个年纪订婚的,后来因为张红星考出去了,他们才临时起意让张红英留在家里招赘。 鸭湾村招赘的女人很多,但大部分是因为家里只有女儿没有儿子。少数家里有儿子也把女儿留下招赘的,是因为儿子太小,怕老两口没办法把儿子养到成年。姐姐多半是疼弟弟的,就算是招赘,该给弟弟的那一份都不会少。 像张红英他们家这种,姐弟俩就差两三岁还招女婿的,委实不多见。 张红英以为是天上掉馅饼,没想到掉的是鱼饵。一咬钩,就是几十年脱不了钩,反过来被人吃的干干净净。 先办完身份证,张红英才回到市场。 邻居们纷纷打招呼:“红英,今天来的晚啊?” “红英,今天干什么去了,现在才来?” “刚才还有两个小姑娘,等了你一会,你一直没来,才走掉。说是过会还要回来的。” …… 张红英一一打过招呼,谢过他们的消息,才拉开帘子准备接待客人。 没有自己的家真是麻烦啊。这房产证,放摊位不行,容易丢,放家里也不行,容易被李小芳翻到。 想来想去,张红英也不知道能放哪里。以前新闻上经常看到别人把值钱的东西塞纸箱子里被人当废品卖掉,塞鞋子里被老鼠咬碎了,埋地底下发霉烂掉了,还有起火被烧成碳的…… 当时还嘲笑他们,有钱存银行不行吗?现在张红英终于理解他们了。确实是没一个可以光明正大放东西的地方。 如果沈建珍在就好了,可以问问她主意。不过沈建珍心大,东西放书包里,认定没有会碰的,她就真的一眼都不再多看。 张红英早就没有书包了。每天拎着上班的袋子,李小芳每天都要翻一下的。 算了算了,张红英唉声叹气,把房产证扔到收钱的抽屉里。 钱晚上可以拿走,房产证晚上可不敢往家拿了。 不过张红英想了想,把房产证塞到塑料袋里,用双面胶贴到了桌肚底下。 心里祈祷,可千万别再遇到一个像徐红梅一样的毒妇了。 以张红英前世的见闻,小商品市场的确只着过那一次火。 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张红英忧心忡忡,连干活都不能专心,有两次画眉毛差点拿了睫毛膏。好在小姑娘不懂,以为现在描眉毛不用眉笔,改成刷漆了。 等到四下无人,才问起汤师傅学照相的事。 汤师傅本身是不想收徒弟的,他当年学照相也花了大功夫。张红英答应他,等张红星出师了,不在青镇开店,他才勉强同意。 照相在大家看来是个干净又轻松的活,挣钱还不少。 张红英想的是,就算是将来手机照相普及,有些时候还是有冲洗照片需求的。而且白镇游客那么多,很多人喜欢穿了汉服,化了妆,还要找专人拍照。 那会物价高,但是跟拍一天下来,赚个两三千没问题。——她也不是完全想害张红星,她是认真替张红星考虑过的。 到时候张红英自己算算应该已经有很多房子出租了,可以不需要再工作。一个月拿万把块钱,让张红星空闲的时候看看老人,也就皆大欢喜了。 李小芳跟张小树有了孝顺儿子常伴膝下,人生圆满。 所以你看,我做的全是好事,全是为他们打算的。张红英对自己说。 张红英正在为哪里放房产证发愁的时候,市场管理处主任李亮过来喊张红英:“红英,你到办公室来一下。” 张红英有点疑惑,管理费已经交过了呀? 张红英刚走过去,李亮满脸堆笑的问:“我们镇的副镇长华凌是你家亲戚啊?” 张红英一愣,华凌是谁? 李亮又道:“是不是李茉莉外婆那边的关系?不说不知道,说了,仔细看起来,你们长的还是有点像的。” ……神他妈有点像。他们两家八竿子打不着好吧。 不过提起李茉莉,张红英想起来了,华凌是李茉莉的爸爸。 张红英不知道华凌说了什么,也不知道李亮找自己有什么事,只能嗯嗯,胡乱点头应着。 李亮才又道:“镇上盖了几栋楼做职工房,现在正在分房子。 我们小商品市场分到了三套。 因为你上次举报纵火案有功,奖励你一套。 但是因为小商品市场人多房子少,你不要对外讲啊! 要不大家吵起来,就难办了。” 张红英大喜过望。 这大概是因为救了李茉莉的隐晦报答了。 洪四强被打断腿已经过去一年多了,张红英还以为这事不了了之了呢。没想到他们的回报这么丰厚。 而且正逢自己为难的时候,这套房子可是送到心坎上去了。 给自己的回报这么丰厚,不知道给沈建珍的是什么? 张红英认为,沈建珍那么聪明,如果华凌对她好一点,李茉莉去高中读书都能接受她照应,高中生涯也会顺畅很多。他们家应该不会想不到。 当官的人也是厉害,居然会想到通过奖励送自己一套房子的办法,解了自己的燃眉之急。送沈建珍的,应该也是她最需要的东西。 职工房早已盖好,李亮直接把钥匙给了张红英。 张红英提早收摊,高高兴兴的去看自己的房子去了。刚刚用双面胶粘上的房产证,又拿了下来,准备放到新房子去。 第38章 房子 分给张红英的钥匙上就贴了胶布,上面写着门牌号。 张红英看到这栋白色的,只粉了石灰的四层小楼时,心里激动坏了。 等她抖着手打开门,里面依旧是一片白。 张红英走进去,反手关上门,看着这崭新的房子,崭新的家,缓缓滑下去坐在地上。 地面很凉,但是她的心很热。 张红英双手捂着脸,哭了出来。 买下白镇那个铺子时,她没有哭。因为那只是她给自己的一个保障,要她三十岁以后才开始拆迁。 买下小商品市场那个商铺的时候,她也没有哭。那个商铺就是在管理处登记一下,拿个发票,连证书都没有。 那只是她谋生的手段。 家里楼房盖好了,她暂时可以独立使用一个房间,她更没有哭。那个房间,她只有短期的使用权。 等到张红星大了,要结婚了,她肯定会被迫不及待的嫁出去,好给弟弟和弟媳妇腾位置。 但是,眼前这个房子,虽然还家徒四壁,却已经是她的家了。 没有人能随随便便进来,也没有人能打扰,更没有人能夺走它。 这是前后两辈子,接近七十年,她唯一拥有的,独属于自己的东西。 张红英无声流了一会眼泪,就又站了起来。 她仔仔细细看了一遍这个房子。 这个房子已经有了下水道,虽然是蹲坑式的,但是住这里,不需要每天自己倒马桶了。 还有盥洗室。 后来那种卫生间,已经初现雏形。 张红英满意的点了点头。 青镇的房子不怎么值钱,因为镇子太小,农民都有自己的房子。就算是进镇上打工,下班回去也就是四十分钟左右,所以没有在镇上购房的需求。 一直到后来,农业衰退,田里只剩下老人劳作,大家才集中住到镇上去。 张红英记得,青镇的房地产,是从零九年才慢慢开始的。刚开始房子一平方卖两三千,等到一八年高峰时期卖过一万一平方,很快就又回落到八千多一平方。 但是因为人口不多,这边的房子要出手很难。 张红英既然要买房子,肯定是想去买苏州的房子。那边的房子涨的才厉害,要卖掉也容易。 上辈子,张红英自己一生也没买过房子,但是厂里小姐妹经常会说,谁谁,在苏州哪里买了一个房子,多久涨了多少。 张红英辛辛苦苦一辈子的钱,就是把老家的房子盖的很豪华,偏偏那两个老东西还想把房子给张红星。 沈建珍那么有钱,给家里盖房子是轻而易举的事,她偏不。 她说,我户口不在村里了,宅基地没我的份。我要想要在村里有房子,只能等爷娘走了我去办继承。 现在大家说的很好听的,我爷说房子盖的好,姐弟俩将来一人一半。我弟说,我照应了他这么多,他不会跟我争老家的这点房子。沈建兴也在镇上和市里都买了房子了,的确是靠的沈建珍的指点和援助。 但是沈建珍信不过。 沈大林说 ,他身体不好了,走楼梯上去睡觉,要歇好长时间,气都喘不过来 。 沈建珍就出钱,把前排的平顶重新翻盖了下。 原先为了晒粮食修的平顶,等到大家不种田之后,就变的很没用。 夏天热的要命,冬天冷的要命,平顶结构在这边不适用。再加上太阳把平顶晒的很多裂痕,经常漏水。修过了也顶不了几年。 所以沈建珍出钱把房子翻盖成带顶的。 那个时候已经不允许随便动工了,除非是危房。 沈建珍家房子勉强符合危房标准,但是盖的时候,不能超过原来面积。 原本以沈建珍的财力,可以把它盖的比张红英家还豪华,沈建珍却不答应:“就是给爷娘养老住的平房,盖那么好做什么?老头老太太有一间卧室,一间客厅加饭厅,一间厨房,就蛮好了。” 装修倒是考虑了很多老年人适用的东西。 沈建珍这些年,给爷娘买吃的,都是网上买了直接派送,盖房子只盖爷娘住的那部分,雇佣沈建兴,更是都有账的。 沈大林曾经想跟沈建珍借钱,沈建珍不同意:“你有吃有喝有用,衣食住行,连看病,我都全管了。每个月还给你两千零花钱,你要现金做什么?” 沈大林意思是姑姑姨姨叔伯们想借钱,沈建珍毫不犹豫回绝了:“你当年借钱是你的面子。你已经还过债,也还过人情了。 他们借钱虽然是给我读书花了,但是没有一个人是冲我来的,所以我不需要还这份人情。 我倒是还记得他们个个都劝你不要再给我读书了。 就算是长辈对小辈好,他们也只对沈建兴一个人好过。明目张胆的偏心,就让他们找他们偏心的那个去。 要跟我借钱,不可能。 如果遇到难事,我倒是看在血缘关系上,可以给个一万两万,不用还了。” 沈建珍不仅仅不肯借钱给亲戚,也不肯借钱给父母。 连沈建兴希望跟姐姐借钱,暗戳戳让爷娘帮忙开口。不管是吴小红,还是沈大林,只要一开口,沈建珍都说:“他要借钱,你让他自己跟我说嘛! 他跟我开口借钱,那是借钱。 你们开口跟我借钱,那是要钱。 我是不可能答应的。” 为了帮沈建兴在镇上、市里买房子,沈建珍陆陆续续借给了沈建兴一百多万,但是约好:“你将来可以还钱,钱还够,房子就是你的了。没钱还,也可以直接把房子给我抵消。” 沈建兴倒也知足:“去银行贷款还要利息呢?我姐姐免息借给我那么多钱,还不满意,就是太贪心了。” 尤其是买的房子很快升值一倍以上,每年房租都能收几万,他高兴的很。 没有姐姐,他一个人,怎么可能既在镇上买房子,又在市里买房子?他们家原来在村里都是最穷的人家,一下子在整个镇上都算中上游了,这些都是姐姐带来的。 沈建珍对沈建兴的教育很成功。 首先锻炼的是沈建兴的劳动态度。村里还有几个男的,成天无所事事,四处闲逛,靠父母和老婆养的。 沈建珍虽然负担起来沈建兴读书时候的生活费,但是明确要求他记账,并且通过干活偿还。 用沈建珍的话来说,如果我只给他钱,不要求他去赚钱,将来害苦的还是我自己。 沈建珍没有白给过沈建兴一分钱,都是要求他将来偿还的。 有时候张红英都怀疑,沈建珍是不是也是活过两辈子的人。怎么能在亲情面前处理的这么好。 第39章 狡兔三窟 张红英觉得,这一套房子,周边住的都是镇上的干部,还有工作人员,安全应该是很有保障的。所以她可以把重要东西都放这里。虽然她现在最重要的东西,就是自己的身份证,还有白镇那套房子的房产证。 但是,也有一个不好的地方。那就是,青镇太小了,他们这些人都互相很熟悉。突然看见一个生面孔,一定会再三追问, 巴不得把她祖宗十八代都盘出来。 而不需要盘祖宗十八代,只要弄清楚她爷娘是谁,李小芳和张小树马上就会知道。 李小芳知道了,肯定会阴阳怪气:“你倒怪大好佬,一个人偷偷弄了套房子,还不给我和你爷知道。 哪样?怕我们搬进去住啊? 你小小年纪这样大好佬,还要我们爷娘做什么? 爷娘, 还有你那个兄弟,活着都碍你路了,你不如一根绳子把我们都勒死算了! 你一家头逍遥快活去。” 到时候,张红英恐怕只能跳河才能摆得平这件事了。 所以……房子张红英要了,但是住这房子的人,还得盘算过。 张红英真是怄的要死。 她巴不得早点远走高飞,但是世人又不知道前世李小芳和张小树他们两口子做的多过分。哪怕是沈建珍,听见她说要远走高飞,恐怕都不会理解。 就目前来看,李小芳对子女“一视同仁”,没有打骂孩子,没有拿张红英出去换彩礼,至于拿张红英工资——那不是很正常的吗?谁家养大孩子白养的? 沈建珍自己,也是贡献了一年收入一万块,最后吴小红还追着她要三万块去存高利息,才醒悟的。 倒是前世的沈建珍,在听说自己就那么没了,也不知道是会笑自己笨,还是为自己哭一场? 两个人虽然是从小的交情,但是自从她出去读高中以后,两个人就很少见面机会了。虽然沈建珍每次回家都会找张红英坐一坐,但是 张红英都是打一声招呼就得开始忙。 沈建珍在外面艰难,张红英在家里艰难,日子都一样不好过。 虽然看起来沈建珍有大把大把的钱,但是眉眼间的疲惫神色,张红英这个从小的姐妹,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来。 张红英收了房,也不敢常去。住就算了,还没嫁人,她还必须得回家住的。 至于嫁人,不管是梁俊华,还是前世定亲后来退掉那个,或者是沈永健,她都没什么兴趣。 张宇昊三十多都没结婚,谁又能说什么? 江南的姑娘皮肤好,耐老。她四十出头的时候,脸上都没有皱纹,头上没一根白发的。也就是进入更年期以后才一下子变的头发花白,满脸皱纹。 如果不亮身份证,自己年龄报小几岁,到外面没人会觉得自己是什么老姑娘。 她记得自己小时候看过一个电影,叫做“嫁不出去的姑娘” ,好像姑娘一定要嫁人似的。明明他们这边的姑娘也可以娶男人的。 现在她倒是不考虑嫁不嫁得出去,或者要不要招赘个男人回来了。她就想先把自己的财产保住。 等沈建珍放寒假回来,看看她读书的地方有没有房子卖。 沈建珍是一月份才回来的。 手上有了点钱,沈建珍终于穿的有个人样了。 脸黑里透红,但是袖子能遮住手腕了,裤子也能盖住脚面。鞋子,好像怪时髦,穿的是双旅游鞋。 最近一年,乡镇企业已经不限于服装厂之类的,鞋厂也出来了好几家。 沈建珍见张红英盯着自己的鞋看,不好意思笑笑:“我上当了!看这双旅游鞋只要七块钱,就咬咬牙买了下来。 没想到它是纸糊的,已经裂口了!” 张红英再仔细一看,可不是嘛,鞋面的裂缝已经能看见袜子了。 “你也不想想,七块钱哪里能买到旅游鞋!现在好了,七块钱打了水漂。” 沈建珍不以为然:“那我又哪里懂?除了买饭买菜,这还是我第一次花钱给自己买东西。衣服不就蛮好的?” 一问价格,也是便宜的离谱。 张红英唬了一跳,把她拉进摊位,叫她赶紧脱下来。 沈建珍不同意:“天气怪冷的。” 张红英压低声音说道:“快脱下来,我去市场给你买一身新棉衣。” 沈建珍不同意:“你的钱也是钱,我不能一直占你便宜。 再说了,就算是买一身,这一身也可以留着换洗。” 张红英恨铁不成钢道:“那你以为它为什么这么便宜?” 沈建珍茫然。 张红英解释道:“我也是听别人说的,这种衣服叫打包衣。 从外国进回来的洋垃圾。 一包一万块钱卖给小商贩。 那个包老大一个,拆开来 ,里面全是这样的衣服。 大部分都是从医院拿的,或者死人身上扒下来的。 外国人有钱,衣服都不怎么洗。买回来稍微洗一下,烫一烫,再卖出去。 正常的衣服怎么可能这么便宜! 而且你看看,这个衣服料子这么好,要是新衣服,卖一百块钱也卖的动!” 沈建珍吓坏了,赶紧手忙脚乱脱下身上的衣服。 她这么多年,一直穿村里人给的旧衣服。她一个表姐没了,李小芳还叫她去把表姐的衣服要回来穿。 但是,旧衣服没事,如果人没了,心里还是毛的。 沈建珍姑妈给了她几件表姐的旧衣服,摸起来就软软的,很暖和。但是再冷也没敢往身上穿,最后剪了剪,用来包脚了。脚冻的很疼,包起来就暖和了。 现在听说身上这衣服不是病人的,就是死人的,还是陌生的外国死人,她难受坏了。 张红英也没食言,去其他几个摊位上买了一件长棉衣,一条厚裤子。还买了一套棉毛衫。 沈建珍拉上帘子,忍住寒冷把棉毛衫和棉衣,长裤换了上去。 穿惯了化纤的人,再穿这种纯棉的,一时晕晕陶陶,如在梦里。 张红英看到沈建珍呆滞的样子,拍了她一记:“怎么呆住了?” 沈建珍一脸陶醉:“怎么会有这么舒服的衣服? 好像春风一样。” 张红英笑她:“衣服怎么会像风?像风不就更冷了?” 沈建珍摇摇头:“春风,春天的风你知道吧?天气刚刚转暖,风吹过来,软软的,温暖的。但是又很轻柔,仿佛感觉不到它的存在。” 张红英摇摇头:“听不懂你说什么,写作文吗?” 笑了一阵之后,张红英才提出请沈建珍帮忙打听有没有卖房子的。 第40章 坦白 每年冬天都很冷,今年的冬天尤其冷。水管都冻爆了不知道多少。张红英听天气预报,温度大概是零下七度。 大家都缩起来不爱出门,摊位上的人也都抱着盐水瓶暖手。 这个寒假,两个人每天同出同进,张红英好像要把憋了一学期的话都说出来。明明上学去的是沈建珍,不知道为什么,张红英也自动把自己的计时单位改成学期了。 王师傅已经走了,现在的老板是汤师傅。沈建珍跟他也是熟了。张红英没有告诉沈建珍现在是自己做老板,只说是汤师傅也答应雇佣她,一个寒假给一百块钱。 张红英很信得过沈建珍,但是又怕沈建珍知道自己有这么多产业后,产生嫉妒心理。 徐红梅一嫉妒就要放火的事,给她的印象太深刻。她可不要沈建珍也变成这样。 虽然沈建珍那么聪明,大概不会做这样的蠢事——但是,谁又能保证呢? 上次张红英把户口本和小学毕业照还回去的时候,说了汤师傅答应收徒弟的事。 但是张红星暂时没有下定决心辍学,所以还在上课。等到明年因为肝炎休学一年,恐怕就不会愿意回去读书了。 张红英问沈建珍过的怎么样,沈建珍就闷闷的说,还不错。明明聊别的还很开心,一说起高中,心情就不大好了。张红英能看出来她过的不开心。 现在农村人,尤其是女孩子,连读完小学的都不到一半,读完初中的更少。能去读高中的,基本上一百个人里能出三四个就不错了。 所以虽然沈建珍说还不错,但想起她报喜不报忧的性格,也知道好不了。 张红英说了这段时间村里、镇上发生的事。 沈建珍才渐渐说起高中生活来。 现在能读高中的,基本上都是家里条件很好的。 大部分说起来,都是跟李茉莉一样的条件:父母都是当官的,从小重视孩子教育。 收入高,给孩子打扮的很洋气,生活费也给的多。 都会说普通话,还会说英语。 不管是语文还是英语,他们都能大声朗读。 沈建珍自己,刚开始的时候,普通话不会说,英语不会说,老师讲课不大听得懂。录音机里放磁带,也要全神贯注才能听见几个单词。 好在沈建珍别的没有,脸皮足够厚。 别人怎么样笑话她都不当回事,成绩渐渐赶上去了。 但是班主任老师是个快退休的老头,一门心思要带出来一个优秀的班级。沈建珍在一群凤凰之间,像一只落毛的老母鸡。一点光鲜都没有,全是落魄与邋遢。 还要加上说话磕磕绊绊,成绩一塌糊涂。 ——虽然在进步,但他还是不满意,天天拿白眼翻沈建珍。 张红英让她帮忙打听镇上有没有卖房子的,她当然很高兴。 能经常见到小姐妹,学校里的那点苦恼就不算什么了。 但是……沈建珍忧虑的看看张红英:“我都已经高二了,还有一年半就要毕业,你就算是买到房子,也顶多住一年多,那边就只剩下你自己了。 你一个人在外面能行吗?” 张红英苦恼的说:“可是我如果留在青镇,我妈就会管住我每一分钱的去向,每天几点出门,几点回家,跟什么人结婚,她都要管的。 我哪句话不听她的,她就要开始哭喊。全村人都会说我不懂事,还说养儿方知父母恩,等我将来会后悔的。” “就是因为这样?”沈建珍看向张红英。村里哪个人不是这样过来的,张红英一向是很乖的,以听话出名,沈建珍不信她会突然想起反叛 。 张红英咬咬牙,决定把前世的经历用做梦的形式说给沈建珍听。 “我三年前,做了一个梦…… 梦里发生的事,后来真的全部都发生了。 而且梦见我明年订婚了,张红星后年会考上中专。” 沈建珍表示不大相信:“他这个成绩能考上中专?” “你再听我说嘛!”张红英开始慢慢说。 张红星考上了中专,户口迁出去了,如果张红英再嫁出去,家里就没人了。所以李小芳做主,让她把婚退了。 张红英也害怕嫁人,就听李小芳的,在家里招赘。 没想到这是噩梦的开始。 张红星读书,一个月生活费要一两百。张红英的工资全交代给他了。 沈建珍无奈:“虽然说张红星确实手脚大了点,但是就看在他们把你留家里招女婿,家产都给你的份上,供他读书好像也是应该的。” 张红英笑,可不是,大家都以为招赘就是把财产都留给家里的那个呢。她接着说下去: 这就算了,他还看到苏州的房子,说是价格从一千一平方,一下子涨到两千一平方,所以回家要求在苏州买房子。 他说是这个涨价法,再不买,很快就会买不起了。李小芳爱子心切,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张小树也没反对。 两个人出动,各自找姑姑舅舅叔叔伯伯还有阿姨,凑够了二十万,给张红星在苏州买了套房子。 二十万的欠债,压的全家人喘不过气来。连她招进来的女婿也帮助一起还债。 李小芳跟张小树两个人,还开始接剪塑料的活来做。连蚕种,都看到了两张。 一家四口,没日没夜的干活,连头到尾,花了九年才还清。那还是不知道因为什么,工资突然从一百多一个月,涨到了一千多一个月的原因。 要是靠一百多一个月的工资,恐怕到死也还不清。 “说是我招女婿在家里,实际上,是踏踏实实给他当了一辈子长工啊!” “那就是个梦,”沈建珍看张红英哭的喘不上气来,连忙安慰她:“你看看,有什么道理工资一下子涨十倍!” “不仅仅是工资一下子涨十倍,连粮食也一下子涨了十倍! 刚开始大米一毛多一斤,突然就变成一块多一斤了!”张红英不知道怎么解释,只能说自己前世看到的变化。 “还有还有,利息突然变成了三分!” 沈建珍这才正色起来:“你梦里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马上就要开始了。”张红英想了想。时间久远,特别确切的日子她记不住。 “那按你说的,你现在的钱,全部买成大米,等涨十倍以后再卖出去不是划算?” “私人收购大米,贩运大米是犯法的!自己买点吃吃还可以,要是收的多了,把你捉去坐牢就亏了。” 两个小姐妹叽叽咕咕,开始商量怎么办。 第41章 远走高飞1 张红英豁出去了,给沈建珍讲了她“梦里”看到的一切。 比如说,青镇的房子涨到一万一平方,大城市的房子涨到好几万,甚至二十几万一平方。家家都有小汽车,张红星甚至买了两辆,跟他娘客一人一辆。 隔壁白镇开发旅游,客似云来。 “还有还有,”张红英想起来,赶紧补充道:“马上有一个电视,好像叫戏说乾隆,是讲乾隆皇帝下江南的,火的不得了。听说有些镜头,是同里退思园拍的。 你要是不信,等看电视就知道了。” 沈建珍眉头皱起来:“你梦做的这样真,该不是被什么东西迷了吧?”说完还摸摸张红英额头。 张红英哭笑不得。 突然又补充到:“对了,我们村大河上的那座石桥马上就要塌了。 镇上会去修桥,顺便把自行车路,修成汽车路。 但是因为钱不够,那条路会泥泞半年,最后才凑齐钱把路铺平。” “什么时候塌?白天还是黑夜?如果白天的话,搞不好有人会落下去,我得去看看。 大冷天落水里,不淹死也要冻死。”沈建珍心肠还是蛮好的。 “应该是夜里塌的。 等早上要起来上班的人才能发现。”张红英回忆。 “哦,那应该没事。上坡那么陡,大家都要下车推行,不会有人直接骑自行车冲下去。” “是啊,我梦里没听说有人受伤。 反正你等等看好了 。我前面梦见的事的变成真的了,但是说给你听你也很难相信。 你验证下电视,还有桥的事看看,如果是真的,你就要相信我的梦。” “嗯嗯,”沈建珍连连点头,又突然问道:“那李茉莉的事?” 张红英左右看看,才小声道:“是哦,也是我梦里看见的! 要不然我回家也很少走那条路啊,就是为了看我梦里的事是不是真的,我才走了几趟。 然后发现那个坏人真的一直跟着李茉莉。” 沈建珍说道:“难怪他们送这么重的礼。” 张红英忙问:“送你什么了?” 沈建珍抬抬手腕:“他们说读书要戴手表看时间,送了我一块手表。 还说如果我高中毕业考不上大学,会想办法安排我一份工作。” 一块手表比一套房子便宜多了,但是房子算是公家的东西。手表却是要他们自己花钱买的……但是如果安排一个公家的饭碗,倒又比房子值钱。 反正他们家的确很有诚意。 张红英也不瞒着沈建珍,说自己收了李茉莉爸爸一套房子。 沈建珍高兴的不得了,有了自己的房子,小姐妹再也不用担心不知道哪里是自己的家,没有归属感了。 张红英就讲了自己的顾虑。她不想让李小芳知道自己有了套房子。吴小红看到沈建珍有三毛钱,都要拿去花掉。李小芳如果发现张红英有一套房子,一定会逼她拿出来的。 沈建珍摇摇头:“这个我也没有办法。 我们是他们生的,哪怕他们把我们打杀了,也没人会替我们出头。 我爸挂着嘴上的话,就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敢不亡。 明明不认识几个字,戏文里唱的,倒是记得清。” 张红英也知道这边风气就是这样。虽然大部分父母不打骂孩子,但是如果真打了,也是天经地义的事。父母拿走盒子的钱财,那更是天经地义,除非孩子已经出嫁或者分家。 沈建珍每次跟吴小红吵架能赢,还是因为吴小红的大部分要求确实是匪夷所思,超出人类想象。如果吴小红只是拿走沈建珍的钱,沈建珍说什么都没用。 沈建珍到底自己也是个未成年,她还要高考后才满十八岁呢。张红英也并不以向比自己小的孩子问计感觉羞耻。 第二日早上,两个人面对塌掉的大桥,面面相觑。 “真塌了?” “是啊,我就是梦里记不清时间。 早知道今天桥要塌,我们出门就走九元桥了。” 这条大河上,有好几座桥。每个村口出来一座桥。从一元桥到十元桥。他们村出来的刚好是十元桥 。 塌都塌了,只好绕路。 路上张红英骑自行车带着沈建珍,沈建珍很沉默,一句话都没说。 到了摊位,沈建珍还是没有说话。 张红英买了两个烧饼,分给沈建珍一个。两个人咯吱咯吱啃起烧饼来。 吃完烧饼,沈建珍一拍手:“我们该翻脸了。” “为什么?”张红英问道。 沈建珍白她一眼:“我如果要带你走,那你肯定不能跟我一起走。 要不我将来去哪里读书,都是明的。随便查查都能查到,学籍去哪了,户口去哪了。 你爸妈想找你,只要一问我爸,还不是就能找到了? 所以我们必须先要吵翻,吵到别人看起来老死不相往来,你才能安安生生跟我在一个城市待着。” 张红英是真不敢一个人出去。独身女人,被人害死了都没人知道。必须给人看到她有社会关系,经常有人联系,一天联系不上马上有人报警,她才比较安全。 至于李小芳这边怎么安排,就说是王师傅那边新开了店,要人帮忙,她去帮忙,也能交代得过去。大不了每个月寄一百块钱过来,汇款单上上几句好听点的话。 过几年如果在外面有合适的,带对象一起回来,好像这交接就算是平稳了。她给的钱能维持家里的体面,应该也不至于搞的不可开交。当然物价上涨之后,给钱可以用一百涨到两三百——毕竟自己还要留钱生活。 想明白之后,张红英兴冲冲的问:“那怎么闹翻?” 沈建珍想了想:“等回去的时候,你骑车带我。但是我跳车下来,摔一跤。 我怪你骑车不稳当,你怪我跳车不打招呼,然后两个人一边走一边吵,让别人看一路。 最后你要我赔修车费,我要你赔医药费。” 张红英佩服的看着沈建珍:“这么短时间你都能想这么清楚?” 沈建珍一笑:“那可不得想清楚? 吵架就要吵到别人觉得两个人都有错,但是没有人肯认错,就一定掰。 因为谁认错就意味着谁要出钱。 这场架吵下来,连个劝和的人都不会有。” 第42章 远走高飞2 张红英的身份证已经拿到手,等到人找到机会出去,赶上卖户口的时候,再买个户口,就完全可以跟张家切断关系了。 但是她还没有想好要不要做的这么绝。 因为把张红英压榨干净,连皮带骨吞掉的,是前世的李小芳和张小树。要把张红英出钱盖的房子当做自己的遗产要给张红星的,也是前世的他们。 拿还没发生的事来惩罚这辈子还没犯过大错的他们,是不是说得过去?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这辈子自己总不可能再被亲情蒙蔽了。 买户口也不便宜,三千多,够下镇上再买一个摊位了! 而且沈建珍的意见很重要,如果沈建珍也认为自己这样做太狠心,给她留下不好印象,会影响两个人交情的。 十元桥不通,回程只好走九元桥。 “沈建珍什么时候跳呢?”张红英骑的有点累,巴不得沈建珍快跳下去,但是她一路上都稳稳当当的。 眼看着快到了,沈建珍还没跳。 张红英正想回头问一问的时候,沈建珍噗通一声跳了下去。 车子还在往前骑,沈建珍一跳下去就跪在了地上,疼的呲牙咧嘴。棉衣袖子,膝盖,都磨破了。 张红英也不好受,车子突然一轻,龙头一歪,她也摔倒了。 不过她伸脚一踮,勉强维持住平衡。 张红英停下车,两手扶着车龙头,非常生气的问:“你这是做啥呢?吓死我了!差点害我掼倒!好哆哆的跳车做啥?你自己想寻死不要害人?” 沈建珍捂着膝盖和胳膊肘,表情痛苦“我……屁股坐麻了,就是想动一动,伸了下脚。啥人晓得勾到了路边的一棵树! 你又骑得太快了,我掉下来了。也不是故意的,你骂我做什么,我还倒霉着呢!” 张红英更加生气:“你这叫什么理由?你屁股麻腿麻不会说一声啊,直接伸腿,不勾到树也会勾到人。 要是边上有汽车,你也伸腿啊? 我快被你吓死了,差点撞到人。你有急事也不能这么毛毛躁躁的。有什么不会开口说一声吗? 你要是说屁股麻了想下来走一走,我还巴不得呢!” 沈建珍疼痛难忍,声音中带着哭腔:“你稀奇不死了,就你有辆自行车!我哪里知道骑自行车不能伸腿啊。 我们十几年的小姐妹,我胳膊腿都破了,你还要骂我!” 张红英也上头:“什么叫稀奇不死了?你弄弄清爽好勿啦,是你自家要去镇上的,也是你自家要乘我车的。 你当七八里路,我骑起来轻松啊?” 沈建珍气哭了:“明明是你骑得太快了,你说骑起来不轻松你倒是骑慢点啊。你要是不那么快,我就算是掉下来也不至于受伤。” “哟,这两个小姐妹平时好的跟一个人似的,今天怎么吵起来了?” “是啊,天天同进同出,人家刚结婚的对象都没有这样要好的。” “那个时候集体看蚕,两个小人都抱到蚕房里玩。光屁股的时候就认识了。” 看热闹的人虽迟但到。还有人给介绍背景。 当然也有人劝:“不要吵不要吵,没几年你们都嫁出去了,别看现在天天在一起,将来想见一面都难。” 张红英看到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愤怒地说:“你这话太不讲理了! 不行你叫看客们评评道理。 这边的都是看着我们长大的。他们知道我张红英是什么样的人。这件事你说出来让大家听听,究竟是你的问题,还是我的问题。 明明是你自己不小心,还反过来怪我。你要是觉得我有问题,以后别再找我帮忙了!我再也不想看到你!” 沈建珍也毫不示弱:“是是是,大家都知道你是好人,我是凶人。 谁不知道我跟我妈都经常吵架的,就你一个小姐妹。 我就你这么一个小姐妹,你还要欺负我。” 张红英目瞪口呆:“你说话要凭良心的,你为什么就我一个小姐妹?还不是因为你不讨人喜欢! 我是忍着你让着你,才勉强跟你要好的。 你居然说我欺负你!那好,从此以后我们桥归桥,路归路,谁也不欠谁!你也别再说我们是小姐妹! 你将来结婚都不要邀请我!” 这话就严重了。一个人如果出嫁的时候没有小姐妹团,那是丢面子的。小姐妹的角色,相当于后世的闺蜜,婚礼上的伴娘。 结婚、生孩子、孩子的婚礼、甚至最终自己的葬礼,都要请小姐妹,如果小姐妹不在了,小姐妹的后代也要替她出席的。就男的来说,这个角色叫小朋友,也是一直要到双方都死了,这层关系才算断掉。一个死了另一个还活着,这关系就得由后代代替维持着。 张红英这话一出,沈建珍暴跳如雷:“你真是稀奇不死了,你以为我就你一个小姐妹,拿这个威胁我! 我在外面读书,关系好的同学多的是!” 张红英也吵出真火来了,冷冷的笑笑:“嗯,是。你说是就是吧。 你既然不稀奇我,我们断掉刚刚好。” 沈建珍大喊:“等等,你赔我医药费! 我的伤这么严重,肯定要包扎了。” 张红英转身就走:“我还要你赔修车费呢,自行车推起来都咯噔咯噔的了,还不知道哪里坏了,要修掉多少钱!” 两个人大吵一架,不欢而散。 留下身后一堆吃瓜的:“哪哈滴?” “啥事体?” “到底哪哈回事体了?” “这两个人,一向要好的要命,怎么也闹翻了?” 沈建珍跳车的地方,刚好是一户人家门口。里边的人听了个正着,听见人问,就开始讲起了: “小姐妹两个从街上回来,桥不是断掉了吗?他们是从九元桥绕路的。 九元桥路有点远,又有点颠。 建珍说是屁股颠麻了,伸了下脚,然后不知道是被树还是什么带了下来。 喏,就掼在这个地方。” 讲的过程中还指了下沈建珍摔倒的地方。 “然后呢然后呢?” “红英因为建珍掼脱下来,车子也不稳了,也倒了。 然后两个人互相怨怪,就吵起来了。 一个要医疗费,一个要修车费。” 哦……一众吃瓜群众兴致勃勃。 第43章 远走高飞3 张红英跟沈建珍吵翻以后,就再也没有喊过沈建珍一起去镇上。 李小芳倒是问过:“十几年小姐妹,真的说翻就翻了?” 张红英冷着脸:“除了我,还有谁跟她玩。 啥都不会,就会吵架。 别人对她再好都没用,属狗的,急了谁都咬。” 李小芳笑出来,形容的是贴切的。沈建珍确实是说翻脸就翻脸,跟她妈一个德行。李小芳刚刚也跟吴小红吵了一架。两个人好好的聊着天,李小芳吹嘘张红英挣了多少回了,给家里换了彩电。顺便关心了下沈建珍成绩怎么样,要考哪里的大学。如果考大学考去外地,再嫁人嫁在外地,家里岂不是白养她了? 李小芳真是一片好心,担心吴小红做白工。完全没有拿张红英踩沈建珍一头的意思。 不料吴小红立马翻脸,说什么沈建珍读书又没有用你们家钱,沈建珍有钱了也不会给你们花,你天天操心做什么。 两家只不过是村坊而已,连隔壁邻居都算不上,中间还隔着一条河呢,你管闲事怎么还管过河来了?河东那几家还不够你管吗? 李小芳块头没有吴小红大,生怕吴小红急起来动拳头,只好退走。 现在看见张红英跟沈建珍也翻脸了,心里那个畅快啊! 这种人家,就活该村子里无亲无故,任人欺凌。 沈大林自己是孤儿,沈二林虽然是他兄弟,却被伯父领养了。然后娶个老婆又是外地人,在村里竟然一个亲戚都没有。沈二林还算照顾哥哥一家,到底自己还有一家子亲戚要照顾。所以沈大林家在村里的确算得上无牵无挂。 就是吴小红性子够彪悍,沈建珍也不是善茬,要不他们家能被人欺负死。 现在的学校,虽然没有后世那种收费补课的班,但是从校长到老师,都特别积极,老早就喊学生回校上课。 沈建珍返校的时候,带着一些衣物,就扔座位底下了。怀里还抱着个书包。张红英攒下的那三千块钱,沈建珍就大大咧咧塞在衣服里,扔座位底下。 张红英要是知道,得捏把汗。沈建珍却认为,越是这样,越是没人盯上她。那个不长眼的小偷会盯上一个穷学生? 也是巧,这路公交车上,来了个新手小偷。 满脸通红,手抖啊抖的去摸沈建珍书包。 沈建珍目不斜视,啪一下把小偷的手打掉了。 再过会儿,小偷又鼓足勇气去摸沈建珍书包。 沈建珍忍不住说:“穷的要去讨饭了,读书学费还不知道去哪弄呢!” 小偷才知道自己被人发现了——他慌的都忘了逃。 沈建珍扭过头看窗外,又把书包抱紧了点,翻出本书来看。 下一站的时候,小偷就下车了。 沈建珍的学校还有六站路,她甚至打了会瞌睡。 下车的时候,提起那包衣服,手假装不经意抚过,硬硬的,钱还在。 沈建珍虽然胆大,拿着这么多钱进宿舍还是不敢的。万一有人认定这是她偷的,那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张红英这么信任她,把全部身家都托付给她了,但是,沈建珍也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女。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什么可行的赚钱途径。 做小生意,摆摊,那都是要人力的。 炒股,她一没时间研究,二没时间去证券交易所。再说了,那是人家的钱,万万不能伸手。这种事,有了开头就一定有后果。 所以最好,就是按张红英的要求,去打听房子。 学校是严格的封闭式管理,只要进了校门,一个星期只有半天能出来,一个月有两天能回趟家。 本来回家是为了拿生活费,换洗衣服,还有见见父母。 沈建珍为了完成重大使命,连家都不回来。除了沈建兴念叨几句姐姐,别人也不在意。 张红英最近被相亲搞的烦不胜烦。现在形势跟上辈子完全不同,有意向的对象也跟上辈子换了一批。 张红英是很少出门,也很少与人打交道的,她不知道这些人上辈子是什么发展,也没有兴趣知道。 所以看见沈建珍回来,她就像看到了救星。正要冲过去,看见沈建珍冲她直挤眼睛。 张红英才想起来两个人已经闹掰了。冷下脸来,阴阳怪气的打招呼:“哟,读书人回转了?” 沈建珍被她气的差点笑出来,用更大的声音招呼:“哟,留级生下班了?” 两个人匆匆过了一招,张红英回到家还一副气愤的样子。 李小芳问:“你做啥板着脸?谁欠你钱了?” 张红英气呼呼道:“沈建珍放寒假了,我好心好意打招呼,问读书人回来了?她叫我留级生! 哪样这样骂人专揭短的!” “大家都笑他们家穷的就剩下两个读书人了,你这么打招呼,不也是在揭短!”李小芳这会倒是一点都不护短。 “姆妈,你到底是我娘,还是她娘?怎么帮着沈建珍说话!”张红英恼了。 “我倒是想做伊娘,就是伊不认我。 你当我想做你们两个掼脱货娘? 读书么一个读不出,做活么,一个比一个懒。 今朝沈建珍叫我一声姆妈,我连夜把你们两个赶出门去。” 这一年,张红星果然得了黄疸肝炎,在家里休学了三个月。 因为看张红英日子舒服,也早早放弃了复学的计划,去学摄影了。 李小芳那个望子成龙的梦,早早破灭了,心头一直有火。 对农民来说,吃上商品粮,就意味着阶级的跃迁。但是她不知道,没多少年,农业户口都要取消了,大家统称居民。 而包邮区的农民房,一套都能卖到一两百万,还不能过户。而能过户的别墅,一样的房子,就要多出来四五百万。 张红英想了想,这个时候迁走户口,好像还有点亏啊?那迁走的不是户口,是五百万? 不如招个女婿回来过日子,单独分开宅基地就行了…… 张红英越想越美,都顾不上跟李小芳置气了。 镇上只有一家照相馆,多了养不活。汤师傅本来生意冷清的,自从可以拍艺术照以后,生意好了许多,所以汤师傅真心把张红英当子侄辈的,对张红星也照顾有加。 这段时间,虽然不理解张红英为什么要瞒家里这么多事,他也配合了。 现在张红英说要出远门,汤师傅感觉天都要塌了…… 第44章 远走高飞4 张红英是个有始有终的人,再加上后续可能还需要汤师傅善后,看到汤师傅苦着脸的样子,主动提出可以教汤师傅的妻子化妆。 到时候两人开夫妻档,还能少一个人分钱。 汤师傅妻子是本地人,别的都好,就是也比较多嘴。 张红英一听她叽叽呱呱,头就大了。 这样的嘴皮子,那是绝对不可能给她保密的。今天张红英说什么话,明天到不了李小芳耳朵里,那后天肯定是要起早到的。 看起来这个商铺不能留了,张红英伤心的想。 张红英也并不认识什么人,可以代她持有这个商铺。 沈建珍家跟自己家这么近,每天进进出出,也是大家都看见的,也不能交给她。 所以张红英想来想去,只好去找李亮,让他看看能不能找到买家。实在不行,市场回收也可以的。 买的时候三千,买下摊位又已经用了三年。摊位的租金已经涨到一百二一个月了。 如果有办法,张红英是肯定不舍得卖掉的。她还打算拿到一个铺位值十万的时候能! 听一个同行说,她亲戚在杭州的摊位,一年租金就要快二十万了。青镇虽然是个小镇子,生意也是还不错的。 张红英特意跟李主任说明,她的身份要保密,直接通过市场交易就可以了,两个人不要见面。 也许是看着华凌的份上,李亮给张红英的铺位卖了一个好价格。这几年,青镇已经由公社,改为乡,最终改为镇了,这下子青镇终于名副其实。 张红英拿着新鲜到手的一万块钱,手是有点抖的。 不过一年租金就能租一千二,这个人买了不吃亏。 汤师傅的妻子姓钱,叫钱芳芳。 是一个特别喜欢说话喜欢笑的人。张红英教她化妆,她就一直殷勤的邀请张红英去吃饭。 饭桌上端上来一大盆小龙虾。张红英唬了一跳。 钱芳芳得意的笑:“这个虾,别看长的吓人,味道很鲜的,肉也比普通虾爽。 两块钱一斤,我们都很喜欢吃,经常买的,你自己剥。” 小龙虾后来最旺的时候,要卖到48一斤! 张红英越来越相信,有这些先见之明,她的日子就不可能过的差了。 说是教钱芳芳化妆,实际上张红英的化妆技术,也不过普普通通,还比不上后世随便一个化妆上班的白领。但是她究竟比当时的人多了一点想法。 张红英一边教,钱芳芳一边大惊小怪:“哦哟,你怎么这么想得出!” “哦哟,你的手真是巧得来!” “哦哟,原来是这样搞的啊!” “好了好了,我来试试看。” 店铺也卖出去了,手艺也传了,张红英终于找到机会跟沈建珍聊一聊她那边的进展。 张红英一直以为,沈建珍在帮她打听的,是古镇上的房产。 不料,沈建珍一开口,把她吓了一跳。 沈建珍道:“红英,你给我拿了三千块钱,我本来想拿去给你买房子的。但是古镇的房子,很少有卖的。我每个休息日都出去帮你打听,也没打听到。 但是我看报纸的时候,看到报纸上有很多招生广告。 有服装学校的,也有美发学校的。 你现在虽然会裁剪,但是野路子出身。 会化妆会盘头发,但是技术性也不强。稍微复杂一点的都弄不来。 这样是很影响你的长期发展的。 我帮你写信联系过了几个学校,你看要不要去专门学习一下?” 张红英失望道:“我还以为你都给我买好房子了。我只要人过去就行。” 沈建珍气笑了:“要是你人都不出面就买房子,写的是你的名字啊,还是我的名字?” 张红英嘀咕:“写你名字,你到时候再转给我好了。” 沈建珍拍拍脑袋:“早知道我就贪污了算了!” 开过玩笑,沈建珍才正色道:“在我们镇上,我们小小年纪,能拿出来三千块钱,好像很多。 实际上,现在万元户已经越来越多了。 物价也确实如你所说的那样涨起来了。 苏州的房价我打听过,一个平方就要几百。 你的钱,勉强够买一个厨房。” 张红英又怎么不知道呢?张红星在苏州买房子的时候是95年,那个时候房子已经要两千多一个平方了。 现在是92年,如果买老房子,或者集体盖的那种房子,可能四五百一平方能买到。 苏州一向是繁华之地,人口密集,工商业发达,房价从来就没有便宜过。只不过她没想到沈建珍心这么大,一步到位看到苏州去了。 沈建珍跟她解释:“我马上就要高考了。考的好,就考外面去了,考的不好,应该是要回青镇再找工作,总归是不会留在古镇的。 你房子如果买在古镇,最后还是孤零零一个人。 去苏州就不一样了,苏州人脾气好,吵架都软绵绵的,你就算是一个人在那也不怕被人欺负。 如果我运气好,大学考在苏州,我们俩不就互相有个照应了? 不过我们同学都想考苏州的大学,不想去外地。以我现在的成绩,想考苏州的大学很难。外地的学校就有很多可以挑的。” 张红英眼巴巴的看着她:“那我去了苏州,你一定要考苏州的大学啊!” 沈建珍笑出来:“行,我一定努力!” 沈建珍又把存折拿出来给张红英:“喏,钱我一分没花,你取出来存自己卡上吧?密码是”。 “这个密码什么意思?要不你写下来。”张红英感觉自己可能记不牢。 沈建珍没好气:“你73年的,我74年的,我们俩的友情久久。这样能不能记牢?” “哦,记牢了。”张红英笑笑,友情久久,抱牢建珍大腿。 不过,前世沈建珍好像志愿填错了,把苏州的大学填在了南京的大学后面。结果高考的分数比预期高很多分,最后录取的是南京的大学。 所以……这次她答应了努力考苏州的大学,志愿应该不会填错了吧? 张红英不懂大学怎么填志愿。她没读过什么书,张宇昊成绩也不好,上的是什么三加二。 张红星家的两个儿子成绩也不行,不过人家出国留学去了。 反正,希望老天爷保佑,让沈建珍考上苏州的大学吧! 第45章 远走高飞5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沈建珍高考前,要去市里体检。 然后,她把一封信扔进了邮桶。 用王师傅的名义,写给张红英的。 市内的信到的很快。两天后,李小芳正在大队里寻赤脚医生挂盐水,看到邮递员过来。 现在人认为,人累了,或者生病了,就找赤脚医生挂盐水,叫做“接接力”。在他们看来,挂盐水是补身体的。 尤其是条件好的人家,老人没事就说“去把赤脚医生叫来挂瓶盐水看”。把赤脚医生叫回家挂盐水,需要等赤脚医生排队,有空了,或者顺路了再来。有的时候拔都需要家里人自己动手。 所以李小芳也想挂盐水接接力,就自己来大队里的卫生室了。 邮递员刚走,大队里的人就开始分信。 看到张红英的信,就有人给拿到卫生室:“小芳啊,这是你女儿的信,你挂完盐水给她带回去。” 李小芳奇怪:“啥人给红英写信?” “喏,上面写着,鸭湾村十一组,张红英收。 看底下的邮戳,应该是从苏州来的。”大队会计帮她看了看信封。 “苏州有啥人会给红英写信啊? 要么你帮忙拆开看看?”李小芳问道。 大队会计摇手:“你女儿读过书的吧,她自己应该会看信。 大姑娘了,你随便拆她的信,她肯定不高兴的。” 不说这话还好,这话一出来,那李小芳就肯定要拆开看看了。 她不能容许张红英的朋友里有她不认识的人。 李小芳就说:“我们家红英识不了几个字。 你们也晓得的,她小学就读了四年,留了三级,小学都没有毕业。 信拿回家,也是要出来请别人读信的。 你现在帮我读了,我回去直接告诉她,还省力一点。万一信里有急事,等到晚上她回来再找人就迟了。” 挂盐水的人也在好奇,苏州啊,在青镇的人看来,苏州就是他们的顶级单位了。 如果一个人能去苏州读书,工作,那就很了不得。 至于什么省,国家——那个单位太大,一般来说,不会影响到他们。 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去苏州看看,逛逛有名的观前街,走走人民路。去省会南京,去首都北京这种事,不存在祖祖辈辈种田的农民脑海里。 所以他们也很想知道是谁给张红英写的信,写信来做什么。难道张红英悄悄找了个苏州人对象? “你就帮忙读一下嘛!你看把小芳急得。” “是啊,别有什么事耽误了。” “你就读吧,我们在这的人也不会乱说的。” 还有人激将法:“我看怕是会计也不认得几个字,不会读信。” 大队会计心里也有点好奇。 当年来鸭湾村插队的,有不少苏州的知青,他们带来了苏州的故事,让全村人都对苏州有了别样的感情。村里几个办厂的人,还是因为他们跟知青处的好,才办起来的。 “那我就帮你看看。 但是信封要你自己撕开。”会计把信塞到李小芳手里。 李小芳一只手在挂盐水,另一只手闲着,但是拆信就不方便。 卫生室挂盐水的输液管只有几副,输完液,输液管,还有针头,都要用热水烫过才能给下一个人输。所以还有人在排队等。 “来来来,我帮你拆信。”排队的人来帮忙。 大队会计叹了口气。他让李小芳自己拆信,不就是怕她回头迁怒嘛!现在倒好,还有人上赶着找锅背的。 还好,李小芳没有让他担心太久。 信里面拆出来两张信纸,还有五块钱。 李小芳把钱收好,信纸递给大队会计。挂个盐水一块多钱,她还有的赚。 大队会计扫了两眼信纸,松了口气,然后开始念起来。 信是沈建珍以王师傅的名义写的。 她在信上写,自己现在搬到了苏州,也已经寻好店铺,开始做裁缝生意了。 苏州的旗袍卖的非常好,她决定再去学裁旗袍。 写信来,是因为她学习的时候,裁缝铺的生意需要人照管。 问问张红英有没有这个打算去帮一段时间忙? 因为在苏州吃用开销比较大,所以工资她给开到两百一个月。而且等她学会裁旗袍,也可以把旗袍的裁法教给张红英。 五块钱,是寄给她做路费的。 信里啰里吧嗦的写了一大堆,总之中心思想就是邀请张红英过去。然后又说了一堆苏州如何如何好。 旗袍啊! 这个东西,大家都是听说过的。虽然农民穿不上,但是,还有一些老人,年轻时候去过大上海,或者苏州的,就对此赞不绝口。 她们听见了,就开始称赞起来。能穿上旗袍的,都是有钱人。 连李小芳婆婆的前小姑子也在。李小芳叫了一声:“亲妈啊,你也觉得去苏州好?” 为了表示热络,张小树是认了这个前小姑子为干妈的。认干妈叫做过房,这种亲戚,称作过房亲,但是称呼上,叫“亲妈”。真正的亲妈,反而是叫姆妈的。 老太太就开始讲起来,她在上海跑单帮的时候,看到那些穿旗袍的人是多么的风光,漂亮。 穷人穿短布衫,有钱人才穿得起旗袍——连布都要多用好多。 做有钱人的生意,那可不是很好赚钱? 想想也是,王师傅都能开出二百块的工资来了! 苏州旗袍卖的好,去苏州学裁缝,做旗袍,以后是不是就可以当苏州人了? 张红英想不想去不知道,李小芳就知道,这次机会一定要抓住! 做了一辈子泥腿子,最大的梦想就是把子女送出农门,去做街上人。 至于哪条街上的,倒是都不要紧。 街上人身上穿的整整齐齐,长的白白净净,那是他们一辈子都要仰望的人。 以前去城里住,还要换粮票。他们村有一个考上了中专的,每过一段时间,他爸爸就要去镇上交粮食,以换粮票给儿子吃。 现在粮票都取消了,还更方便。就算是没取消,她李小芳也情愿一个月一次去镇上交粮食给张红英吃。 不管是张红英还是张红星,她一样值钿的。 李小芳心热的不得了,都等不及盐水挂完。 她大声对赤脚医生喊:“新华啊,你把我盐水调快点看,我要去寻我家红英。” 第46章 远走高飞6 张红英也没想到,沈建珍一封信,效果这样好。 李小芳甚至等不及自己回家,都要先把信送到市场来。 张红英发现,她的远走高飞计划,已经成了!而且她都不需要偷偷摸摸走,完全可以光明正大的走。 所以前面假装跟沈建珍闹翻 ,好像有点多此一举? 李小芳的心里,压根没有那么多想法! 光明正大搬去苏州,以后在苏州开店,买房子定居……她也走走前世张红星走的路!让张红星留在青镇,走张红英前世的路。 不过究竟还是不一样的。 儿子继承家产天经地义,张小树和李小芳就算是死一百回,也不会留遗嘱说要把房子给张红英。 而且张红星读书花家里钱,在苏州买房子花家里钱,张红英不可能有这个待遇。她恐怕还要寄工资回家。 张红英就问李小芳:“姆妈,那我去了苏州,一个月寄回来多少钱?” 李小芳说:“发多少就寄多少呀,你一个小姑娘,自己身上拿钱,不便当的。” 张红英撅嘴:“那我不去苏州了。” 李小芳急了:“去啊,做啥不去?” 张红英掰手指头:“去了得有地方住吧?总不能住师傅家里,那样多不方便! 去了还要吃饭吧?就算是中午一顿师傅管了,早饭夜饭我要自己吃的。 而且她去学裁旗袍,肯定不在店里,总不能中午还要让她给我买饭吃? 租房子,吃饭,这两样是必须的。 还有,我做裁缝的,难道自己反而穿的破衣烂衫的?那样客人信不过我呀! 衣食住行,样样要钱。苏州又不像在青镇,吃住都在家里,中午随便吃碗咸菜面打发就行了,来回都骑自行车。 你要我寄这么多钱,我还不如在青镇省心。 反正我马上到年纪了,再找个条件好一点的嫁了,一辈子也就不用愁了。” 李小芳恨铁不成钢的点点张红英额头:“你怎么笨成这样。在青镇找对象,总共才多少人给你挑?哪里有什么好人家! 去了苏州,能认识的人多多了! 我模样又不像丑,生下你了,样子也称得上,收拾收拾,不比那些城里人差。” 张红英撇嘴:“人家城里人,凭什么看上我一个乡下人。” 李小芳激动的时候,脑子特别灵活:“乡下人怕什么,现在可以买户口,还可以买房子。” 张红英吃惊:“姆妈,买房子买户口你晓得要多少钱不啦?” 李小芳不再那么激动,声音低了下来:“买户口三千多,我们家这么些年差不多攒够了。 但是买房子就有点贵了。春华讲新房子一个平方就要一千来块。” 张红英很意外,这笔钱,难道不是张红星专属,自己竟然也有份? “钱给我花光了,张红星结婚怎么办?”张红英提醒道。 “有啥怎么办的。房子前几年刚刚起的,崭崭新。结婚的时候最多墙再粉一粉,买点新家具电器。贴几个喜字就可以了。”李小芳现在一门心思把张红英送苏州去,自己也好做光宗耀祖的苏州人的娘。 “彩礼呢?听说现在彩礼又涨了。等到张红星结婚,彩礼不得七八千,上万了?”张红英认真给李小芳泼冷水。 李小芳脑子冷静了,但还是给张红英算账:“他现在十六岁,等到二十二岁及格,还有六年。 一年不要求多,攒下来一千块钱,自己彩礼也就差不多了。 大不了我们再把蚕看起来,把香樟树种起来。 现在村里经常有人了收香樟树,一棵五公分的香樟树,能卖五块钱。 大不了以后水稻不种了,改种香樟树。” 李小芳头脑还是好的……只不过以后大家都种香樟树来卖,自己把价格打了下来。从八十年代到现在,一棵五公分的香樟树,一直都卖五块钱。 以后几十年过去,到李小芳死,那香樟树还是只能卖五块钱…… 但是张红英没办法说什么,先就这样吧。就是不知道李小芳的冲动,能维持多久。 顶好维持到她在苏州买好房子。 不过张红英不会像张红星那么黑,买了房子还要买别墅,一点都不肯回报家里提拔侄子。 她如果买好房子,自己欠的那部分债自己会帮忙还的——不过张红英忘了,李小芳并没有承诺帮自己借钱买房子。 就这样,张红英已经感动的有点想落泪了。差点脱口而出,把商铺、还有白镇店面的事告诉李小芳。 话到嘴边,还是冷静下来。 走着看吧,一辈子长着的。如果李小芳只是单纯的帮更强的那个,那她就拿走足够的资源就行了,回头老的生病了,就算是不会去照顾,也可以花钱请张红星出面,跟沈建珍看齐。 如果李小芳最后还是重男轻女,想要让她拉张红星,甚至把苏州房子让给张红星,她就再换个城市,换到李小芳找不到的地方去。 责问前世李小芳为什么那么做的话,她问不出口,事情还没发生,李小芳也答不出来。 那就让事实去说明吧。 要离开的事过了明路,张红英就开始有条不紊的安排她的退路。 先去找了白镇的瘸子,这边的租金也涨起来了,涨到了九十。张红英告诉他以后租金一年交一次。 如果年头提前交,就一年按九百算。年底交,就按一千零八十,不能少钱。 瘸子这些年攒够钱了,一直想把铺面买下来,奈何张红英不肯卖。 早知道这铺面租金短短几年就能超过购买的价格,他当时就咬咬牙买下来了。 张红英看他脸色不好,怕他做什么事,就跟他说:“我这店铺不卖,但是如果你非想要这个店铺,可以买个其他店铺来跟我换。 位置可以差一点,但是位置如果差了,面积就要大一点来补。” 对张红英来说,她图的是拆迁。面积大更有利。 瘸子正好临水的那一面有一套房子,有点像北方的那种四合院,就是紧凑一点,当中一个天井。 张红英一看,这个更满意——面积大了很多,就是不临街,不能用来做生意。 “房子换给我,你住哪里?”张红英问道。 “我乡下盖了楼房。镇上这个房子潮,不好住,我就搬乡下去了。” 张红英爽快答应了。 十几个平方,换一百多个平方,傻子才不换。 瘸子也觉得张红英是傻子:店铺四五年的租金就能买一套房子,她居然舍得换。 两个人就在互相认为对方是傻子的情形下,把房产证换了。对张英来说,这笔财产 藏的更隐秘了。也把自己的房子,直接变成了未来景区的一部分。 第47章 苏州城 张红英究竟没敢一个人去苏州。 村里到现在也没人自己去过苏州 。 每年村里的大头菜丰收了,会摇船去苏州卖。现在开始种西瓜,西瓜丰收了,也卖到苏州去,只不过现在用的是挂机船了。 但是那都是一个村的青壮年一起去,所以不怕的。 苏州有什么路,有什么街,什么人民路,饮马桥,接架桥,观前街,北寺塔,他们都听的耳朵起茧,但是没有人去过。只是出去卖货的,帮人送货,会走街串巷。 那个城市,繁华的,美丽的城市,只存在于传说中。 沈建珍倒是没那么怕。 她掰手指头: 五岁的时候,舅舅结婚,去过一次外婆家。 十三岁的时候,去过一次外婆家。 到外婆家需要去苏州坐车,她已经去过两次了! 一次是凌晨四点起来,走路去的青镇汽车站,坐车到苏州还很早。但是那个时候还小,记得不太清楚。 第二次她可记得太清楚了。 提前一天去镇边上的亲戚家借宿,坐上头班车。那个亲戚是吴小红认的老乡。 坐上汽车,大概走两三个小时,在人民路的汽车站下车,买去外婆家的票,没买到。 人民路上有两个汽车站,但是两个汽车站都问了一遍,三天内的票都没有。 沈建兴嚷嚷着:“坐火车坐火车”。 沈建珍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能坐火车,但是她很期待的看向沈大林。没想到沈大林真答应了。 然后一家人往北走,找公交车站。公交车一毛钱一个人,人很多,挤的站不住。 找公交车站的时候,要路过两个小路口。她还被一辆自行车撞到,脚后跟的皮全撞脱了。沈大林骂她不好好走路,导致被车撞。吴小红骂骑车的没长眼睛,往小孩身上撞,骂小孩做什么? 少数几次吴小红维护自己,沈建珍每个字都记得清清楚楚。连脱皮冒血的脚后跟好像都没那么疼了。 到了火车站,也没买到票。但是有一个开面店的,拿出来几张票,叫他们去吃面。 沈建珍又兴奋又惶恐的问要去干什么?沈大林说请你吃面。 吃完面, 他们拿到了火车票。 等火车的时候,看到火车站有一种会自己动的电梯,沈建兴和沈建珍跑到电梯上,电梯呼一下子就到楼上了。他们再走下来,再坐一遍电梯。 沈建兴来来回回坐了四五次,沈建珍只坐了两次,挨了白眼就不坐了。 火车上人也很多,沈建珍跟沈建兴坐在了地上。 火车到无锡一个多钟头,很快他们就下车了。天晚了买不到票,沈大林又去找一个什么台子,把介绍信给她那个人看,那个人就会指点去哪里住宿。 住了一晚上,招待所里有电视,不过她打开了,只有雪花,没有图像。沈大林不让她动,怕弄坏了要赔。 第二天又买去靖江的汽车票。 中间还要下车,还有要坐大轮船摆渡。 靖江的市里有一座山,汽车就打山边上开过。 沈建珍的记性实在是太好了,走过的路,去过的地方,她都记得。 沈建珍去外婆家的经历, 以前也说过。那会张红英压根没耐心听。但是现在,她巴不得沈建珍多说几遍。 坐公交车怎么坐,下车有没有人提醒?要不怎么知道自己在哪里下呢?买票怎么买……她事无巨细的问 ,沈建珍不厌其烦的答。 有了张红英的帮助,她才过了一个能吃饱穿暖的高中生活。 张红英跟沈建珍终究是和好了。不用担心李小芳找沈建珍要人,两个人就没必要闹翻了。 问了许久,问了很多次,最后沈建珍说:“你如果实在是害怕,要不,我陪你一起去? 你知道的,我胆子大。” 张红英高兴的不得了:“那可太好了,你都高考完了,找好房子,就陪我在那住几天也行。” 沈建珍嘿嘿笑起来,才又道:“那可能得花你的钱。我没多少钱了。” 张红英恍然大悟。自己现在有两套房子,还有一万多的存款,去趟苏州,坐车几块钱,就不看在眼里了。 但是沈建珍不一样。五块钱,她可以在食堂打五个荤菜了…… 张红英拍拍口袋:“没问题!我不仅包你吃, 包你住,还可以请你吃好东西!” 沈建珍舔舔嘴唇:“那我要吃焖肉面。听说那肉好大一块,焖的很烂,吃起来很香。” 张红英笑:“我还可以请你吃鳝糊面,爆鱼面,排骨面……你想吃什么我都给你买!” 李小芳听见了骂:“只*骨头轻的来!钱还没挣回来,怎么花都许出去了!” 沈建珍瘪瘪嘴做个鬼脸,张红英安抚的对她笑笑,然后才扬声对李小芳道:“姆妈,皇帝还不差饿兵呢! 沈建珍要是在厂里打工,多的钱挣不到,一面钱还能挣不到? 她这样聪明,陪我出去,帮我少上一当 ,弄不好开个面馆都够了!” 李小芳这才不吭声了。 在外头读了三年高中,而且听说高考考的还不错的沈建珍,的确开始有点份量了。 反正五月份都填过高考志愿了,现在就是等出成绩,等出录取通知书,沈建珍除了打工也确实无事可做。 然后两个人就高高兴兴的准备去苏州。 两个人都没有在外面住宿的经验,也不知道要带什么。 张红英说头班车太早,她晚上去镇上摊位上过一夜。 李小芳也没认为摊位不能住人。 大夏天的,地上铺张蛇皮袋,就可以睡觉了。 顶多是蚊子多一些,没有窗子闷一些。 张红英带着沈建珍,去了她的秘密基地。总不能真的就在摊位上打地铺吧!市场管理也不会让的。也就是李小芳不懂,被糊弄过去。 那套房子,张红英并没有给添置什么东西,只不过是拿来藏她的房产证的。 沈建珍进来后东张西望:“这街上人住的房子真好,又干净又敞亮。 还不用倒马桶。” 张红英笑:“你以后也会住进这样的房子的。可能比这个还好!” 楼下有汽车开过,沈建珍也要感慨一声:“真好,能听见汽车声音,感觉好繁华。” 张红英一直发笑。现在的沈建珍,天真的可爱。 第48章 老知青1 两个人在地上含糊睡了一夜,究竟是年轻,竟然也没有丝毫觉得不舒服,还觉得水泥地上凉飕飕的,在这闷热的夏天分外好睡。 也没有闹钟,张红英还担心睡过头,但是沈建珍天还没完全亮就蹦起来了。 她看看手表:“哎呀,六点了。我们赶紧起来去坐头班车。” 张红英稀奇:“你怎么比闹钟还准时?” 沈建珍笑:“我只要心头有事,晚上睡不着,第二天早上老早就醒。 小时候为了去偷你家的枇杷,白天怕人发现,我四点就起来了,路上一个人都没有!”沈建珍得意的不行。 张红英配合她:“那你偷着了几个?” 沈建珍委屈道:“一个没偷着!我没想到人要睡觉,四点多确实全村人都还在睡觉。但是狗不用啊! 我刚刚到你们家门背后,狗就叫起来了。 你爷爷被惊醒了,还在问''啥人啦?啥人啦?'',把我吓跑了。” 张红英服了,有这股劲头,天底下没多少她干不成的事。 两个人起来匆匆洗漱了一下,就往汽车站跑。 别看天还蒙蒙亮,汽车站已经挤满了人。售票口也被挤的水泄不通。 “去苏州的,一张。” “我要两张。” “我也要两张。” 售票员忙的不可开交。收钱,找零。 张红英看着这么多人,生怕买不到票。 还好,沈建珍像条凶猛的鱼一样挤了进去。 出来的时候,拿着两张票:“哈哈哈,我买到了。” 张红英在汽车站边上买了两个包子,跟沈建珍一人一个。沈建珍却提醒道:“你晕车,是不是最好不要吃东西?” 张红英被沈建珍明晃晃的眼神气到:“晕车也要吃。过一歇吐出来再说。” “哦。”沈建珍接过包子,啃了起来。 啃完了,又道:“如果我考不上大学,就在汽车站门口摆摊,不仅仅要卖包子,还要卖大饼,油条,豆腐花……” 张红英没好气道:“我们镇的汽车站,也就是早上热闹一下,放假的时候热闹一下,还有读书的学生仔上学放学的时候热闹一下,平时几乎没人的。” “你怎么知道的?”沈建珍好奇的问道。 她怎么知道的?当然是后世日复一日的陪李小芳去医院透析时发现的。 现在这么红红火火的汽车站,每个镇都有的汽车站,谁能想到,再过三十年就拆的那叫个干净? 取而代之的,是公交车。每天早上七点,到晚上七点,往复运行。 这个公交车,连鸭湾村都有一个站点。一个小时一趟。半个小时去镇上,半个小时回来。 以前去一趟镇上还要特地起个早,到后来,就是看好时间,准时在村口等着就行了。 村里老年人都有敬老卡,每天免费乘公交。村庄衰老,很多人种菜也种不动了,每天早上乘车去镇上买菜,再乘车回来。所以镇上倒是又热闹了一波。 打消了沈建珍关于高考落榜之后卖包子大饼的想法,车子也开始检票了。 开什么玩笑,一个准大学生在考虑摆摊?虽然不知道沈建珍考上的大学叫什么名字,但是应该是挺有名的。 后来村里一个小姐妹的孩子也考上了这个大学。她不知道,人家就提一句:“就是沈建珍考的那个大学。” 时隔几十年还有人记得,而且那个孩子说是六百五十多分才考上,足以说明沈建珍的厉害。 坐上车后,张红英才想起来问:“我们今天晚上住哪里?” 沈建珍想了想,问道:“沈新宝你知道不?” 张红英摇了摇头,她只认识自己小队里那几个人。 沈建珍便道:“他以前是下乡插队的知青,跟我爸说是关系挺要好的。 后来恢复高考,他就考大学回去了。 我上小学的时候,大家都有字典,就我没用。我爸就给沈新宝写了封信,委托他给买一本字典。 沈新宝给我买了一本成语字典,用彩色的漂亮纸包着,你还记得不?” 张红英摇摇头:“你的字典,我怎么会记得?” 沈建珍看了张红英一眼:“当时我说,这本字典我要好好用,省着用,等到我弟弟读书了,还可以给他用。 但是你认为我肯定不可能把字典留给我弟弟用。不出三天,就会开始拆外面包的纸,不用一个学期,被会搞的破破烂烂的,角都折起来。” 张红英摇头:“这种事我哪里会记得。” 沈建珍却兴致勃勃的说:“你说对了呀!拿到字典第二天,我就想看看包字典的纸,被挡起来部分是什么样的。 然后我就拆开了。 里面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带着亮闪闪的耳环。 我说如果这耳环是真的,我就给你一个,自己留一个。 你说:''如果是真的,你舍得给我就怪了。'' 后来字典因为我天天翻,一个学期不到就散架了,你又说对了。” 张红英失笑:“看起来我对你很了解。” 沈建珍却拍拍胸口:“还好正 整本字典我都背下来了。那些成语故事,我跟你说,好看的不得了。” 张红英同情的看了看沈建珍。 这要是生在后世的大城市,那就是个天生自己卷自己的学霸。生在现在的农村,连本有字的书都找不到。仅有的几本书,还都是妇女拿来夹鞋样的。 不过如果生在智能手机人手一台的时候,她是会沉迷于看短视频呢,还是沉迷于吸收各种科学知识呢? 可惜人生没有假设。沈建珍一生靠自己就过的很不错,没有人能占到她便宜,也没有人能辜负她,估计不会被气的重生的。 “好吧,你提这些是要做什么?”张红英收回自己的同情,嫉妒的看着这个被老天爷眷顾的人。 “哦,我的意思是,我们去外婆家的时候,回来又在苏州住过一夜。 那天晚上,就是住的沈新宝家里。 我们刚刚到苏州,人生地不熟,如果找房子遇到坏人什么的,可以去找他帮忙。”沈建珍解释。 “……你认得他家住哪里?” 沈建珍笑起来:“我爸先是带着我们去他工作单位找的人,后来才去的他们家。 我都去过了,怎么可能不认得?” 第49章 老知青2 现在的路况是真的不好,路面一个大坑接一个大坑。 张红英被颠的特别难受,沈建珍还是满脸兴奋。她觉得这样颠啊颠的,很好玩。 “还是头班车好,都有座位。我们去读书都是下午,车上人挤的满满的,站都站不稳。 一有人招手,车子就一脚急刹,全车人就往前倒去。 司机师傅说,一脚刹车一块钱,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这一脚刹车回本,急刹车特别猛,刚开始坐车我摔倒好几次。” 沈建珍屁股都被颠的离开座位了,也丝毫不减兴趣。而张红英双手紧握扶手,面色发白。听见沈建珍滔滔不绝说话,尤其烦躁:“你少说两句,没人把你当哑巴卖了。” “你是不是不舒服?你看,我老早说了叫你不要吃东西!”沈建珍才注意到张红英神色不好看,眼神关切,嘴里还要絮叨。 “我不吃肚子里空的,更不舒服。”张红英嘴硬。 “你把手伸出来,我给你按按,很管用的。”沈建珍拉过张红英的手。 张红英穿的是短袖,沈建珍在张红英前臂内侧,腕横纹上三指宽的地方,两条筋之间轻柔的按了起来。 也不知道是车子慢慢进入市区,路况好了,还是按压这个穴位真的有用,张红英感觉自己没那么恶心了。 按了会,又在张红英手背第一、二掌骨之间,继续按。过会,张红英感觉头又不疼了,胃也不难受了。 沈建珍应该是身体还没养好,车子又颠,稍微用点力,鼻尖上又冒出汗来了。 张红英赶紧道:“好了好了,我不晕车了。” 沈建珍才收回手。手指尖因为用力有点发白。 张红英问道:“这是什么地方?为什么按按就好了?” 沈建珍回答:“我妈晕车晕的厉害,第一次回外婆家的时候,外公教的。 我外公是老中医,就教了我这几个穴道。 你要是按了还不好,我还有其他几个穴道可以试试呢。” 张红英好奇的问道:“给你妈按管用吗?” “管用的呀。她在家里经常说头疼,我也会给她按。也是管用的。” “你原来对你妈这么好啊?我们光知道你经常跟她吵架。” 说别的都一脸无所谓的沈建珍,一听到这个话,一串眼泪就下来了。完全没有任何预兆。 “有什么用呢?我把心肝挖出来给她,她还要分一半给我弟弟。 总之我做什么都是应该的,做什么都是不够的。 明明是自己的错,还经常打我出气。有的时候,我真的觉得她会把我弄死。 那我就算了。她要打我,我就逃,就喊。 她其实很蠢的,有的时候人家故意挑事,让她打我,她每当必上。 关键是,她一边这样对我,一边还教我要爱护弟弟。还叫我挣钱给弟弟娶媳妇。 我又不是牲畜,越打越听话。我都对她产生逆反心理了,但凡她叫我做的,我就绝对不做。 她还叫我嫁在本村,方便照管娘家。 我才不,我要跑的远远的,跑到没人认识我的地方去。”沈建珍呜咽着说。 “好了好了,我们去苏州,苏州就没人认识我们。”张红英安慰道。 俗话说的:为人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 还好,沈建珍脑子聪明,性格硬,马上就可以脱离樊笼了。 她心硬的很,后来吴小红经常哭着说想女儿,哭着认错,说自己不该对儿子那么好,对女儿那么差。沈建珍并没有因为吴小红的哭诉而原谅她。 嘴上说:“算了算了,过去就过去了。你给我读书,总也算是对我不错。”但是还是几乎不回家,除了一个月一万的费用,也不大肯拿钱出来。 钱也是可以直接给沈建兴,绝对不给吴小红。 连外公外婆,都能收到沈建珍偶尔给的孝敬,就是没有给过吴小红。 她认为,其他人都可以对她不好。稍微好一点她都会记牢,也会报恩。吴小红不能对她不好,一点不好她也记得牢。反正,你养我小,我养你老。我包你衣食无忧,但是感情,对不起,没有。那个对你有感情的女儿,老早被你打死了。 不要以为随便哭诉两句对不起,就能换来没关系。 童年缺失母爱的那个小女孩,一直在哭泣。长大后、功成名就、财富自由的那个人,没资格说没关系。 沈建珍人生的艰难,大半来自吴小红的疏忽甚至打压。 沈建珍眼泪来的快,去的也快。 去苏州的路上,风光很好。基本上都与大运河同行。路边种满了垂柳,河上满是船。基本上都是运的建筑材料。石子,沙子。 沙子装的尤其满,船舷基本上与水面平齐。 张红英小时候,还能在运河上看帆船,挂机船出来后,帆船、橹,都被淘汰了。 但是他们也就是盛行了十几年,九十年代中期,拖拉机,卡车,就取代了挂机船的地位。 张红英觉得自己真的是只知道埋头干活,这世界的变化如此之大,而她非得活过两辈子才能注意到。 等快到苏州的时候,张红英紧张起来:“你真的能找到沈新宝家吗?万一找不到怎么办?” 沈建珍奇怪的看了张红英一眼,拍拍她的头:“怕什么,有地址,怎么会找不到人? 我觉得我们最多需要担心一下,如果他出差了,人不在家怎么办,或者是他虽然跟我们的爸爸们有点交情,但是跟我们没交情,所以不愿意帮忙怎么办? 找人是最不需要担心的事啦!” 张红英被她说的更担忧了:“那如果人家只是不愿意帮忙,多半碍于面子还是会给点指点的。人出差了就完蛋了。” 沈建珍笑:“红英,你真应该一个人多出几趟门,要不你胆子太小了。 你这种特别紧张的样子,出门才容易遭遇坏人。 你本来要带我出来的时候,也没计划去找知青啊! 现在我只是提了一种可能,你好像就把希望全寄托在他身上了。 其实你这样是不对的。希望寄托在任何人身上都不行啊。靠山山会倒,靠水水会流啊。” 张红英点点头。确实,沈建珍的路太远,她不可能一直跟得上。两个人最后肯定是要分开的。 第50章 老知青3 鸭湾村来过很多知青。虽然张红英记事的时候,他们都已经离开了。但是整个村子,都有他们残留的痕迹。 比如说,那些在识字班里认识了几个字的妇女。再比如说,小学里留下的那些民办教师。还有,不久的将来,将会迎来的一波探亲潮。 在鸭湾村下放的干部们,会带着孩子们回来探望。那些孩子们都要结婚成家了,来看看曾经照顾他们的养母。这几个下放的干部,都把孩子托给当地没有生育的农妇抚养了。只不过后来他们回城的时候,又想起来回来看看养母。 张红英记得她曾经听到人聊天,问来了那么多人,给了多少? 鸭湾村是很实惠的,看老人,最好的礼物就是给钱。 有的拿了几百块钱,又送出自己的蚕丝被,完成了一次友好交流,也算是城里人对自己的一段人生交代。 只有一个,气咻咻的说:“一分钱没给!我还给了人家一床蚕丝被!人家一分钱没给!” 这些来来去去的人,只有跟他们打过交道的人知道,记得名字。 但是有两个知青,那是全村老老少少都知道的。 一个就是沈新宝,他出名是因为念旧,虽然回城了,却依然与村里人保持通讯联系。 另一个,是个作家,好像姓冯。她出名,是因为本身就是一个名人,而且把鸭湾村的人、事写进来她的书里。 沈建珍到南京读书以后,依旧喜欢看报纸。有一次,她在扬子晚报上看到一篇文章,明明白白写的是他们家邻居的事。 沈建珍拿着报纸回去,兴冲冲的问邻居:“这个作家写的好像就是你!” 邻居叫沈建珍读,沈建珍读不出来,觉得在乡下说普通话不好意思。但是用方言读,又转不过弯来。 正好邻居的妹妹来做客,她读过初中,就把文章读了出来——邻居的脸一下子就沉了。 因为她不知道,曾经同进同出的小姐妹,不仅仅写错她的名字,还在文章里把她写的不大让人欢喜,仿佛是一个趋炎附势的人。 沈建珍倒是理解的,写文章嘛,总归是有些事要交代。但是哪怕如实交代,不同角度的人,看文章侧重点都不一样。 沈建珍高兴的是看到作家提到鸭湾村,那是她熟悉的人和事。邻居关注的,则是自己的形象。 沈新宝应该是个特别的好人。张红英听到很多人提起,说他们曾经与沈新宝通信。像沈建珍,需要一本字典,就给沈新宝写信,然后得到了一本字典。村里有一个老人,曾经在沈新宝下乡的时候指导他怎么种田。等到老了,儿子本身没什么本事,她晚年过的特别惨,沈新宝知道了,也写信支援他,并且邀请他去苏州玩。 还有人需要什么在乡下买不到的东西,给沈新宝写信,他也会买了给寄回来。 像沈大林这样,拖家带口出远门,需要在苏州住宿,落旅馆落不起,就去找沈新宝。他也是好吃好喝招待,并且要安排住宿。礼物不过是从农村拎点吃的——穷的时候是芋头,经济好一点了是母鸡,经济再好一点是大闸蟹。 他的付出与回报是不成比例的。 后来沈建珍倒是说过,现在城里人,都不大喜欢老家的那套行事作风。老家拖家带口的来城里,哪怕是打地铺也要挤在家里。她宁愿出钱让人去住宾馆。但是老家人如果被安排去住宾馆,一定会觉得人家嫌弃她了。 总之,她无数次感慨:他们当年给沈新宝添了多少麻烦!难得的是,他一次都没有推脱过。 他每次好好招待,热心帮忙,事情传出去,大家都知道他有求必应,从来不给脸色。这不,张红英跟沈建珍两个村二代,也要去找他帮忙了。 但凡他有一次脸色不大好,或者招待不大好,或者写信没有回,鸭湾村人都会知道好歹,从而不再麻烦他。 但是他不,一点都不推脱。 张红英想,自己有什么能回报他的呢?不能当沈新宝是庙里的菩萨,想要什么就去磕头。 幸好自己有一辈子的见识,希望能找到机会吧! 沈建珍虽然也是第一次独自一个人来苏州,附带一个拖油瓶张红英。但是她有的是胆量。 沈建珍下车以后,先是去买了一张地图,然后研究起来。 张红英也凑过去看。密密麻麻的字,张红英看了眼晕。她勉强认个东南西北,其他的就看不清了。 算了算了,那种事,就交给沈建珍吧。 沈建珍也不在意,拿着地图念念叨叨:我们现在哪儿?南门汽车站……南门汽车站……找到了,在这里! 我们是从哪里来的呢? 青镇……,哦,青镇在这里。 她拿着地图颠来倒去,终于确定了: 我们出了站,要往北走,也就是右拐。 第一、二、三……第三个路口左拐。 再走三个路口右拐,然后就进入他们住的地方。 那边是要过一扇圆洞洞门,直对的那栋楼,第二个门洞,上去三楼,右手边第一家。。。 沈建珍嘀嘀咕咕,张红英问:“你怎么不说东南西北,只说左右?这怎么找路?” 沈建珍解释:“哦,右边,就是顺手边。左边,就是忌手边。你记牢这个就好了。” 张红英:“我还是习惯用东南西北。” 沈建珍挠挠头:“乡下看日头,太阳从东边出来西边落下,要分清东南西北很容易。就算是偶尔阴天,你也不会因为没有日头就看不清方向了。 但是城里不一样,你初来乍到,要很长时间才能熟悉路。 而且我习惯了坐北朝南,认为前面一定是南面。 但是地图不一样的,是上北下南左西右东。我每次看了地图再说方向,脑子里要转好几个弯,根本转不过来。 倒不如把地图掉过来,确定来去的左右,反而不会记错。” 张红英木木的看着沈建珍:“你别说了,我光是听听都已经晕了。” 沈建珍听了好笑:“那你岂不是要一直跟着我才行?否则路不熟之前怎么过哦!” 第51章 老知青4 不管沈建珍是怎么认路的,她总算是顺利的找到了那栋楼。 楼采光不太好,黑乎乎的。 沈建珍冒冒失失的要上楼,张红英拉住她:“等等。” “做什么?”沈建珍不解。 沈建珍一个刚刚高中毕业的真小孩不懂,张红英还是懂得基本礼节的:“我们来找他帮忙,是不是应该带点礼物?” 沈建珍点头:“是要带点的。要不我们去买点水果?” 现在的街头,物资已经很丰富了。 张红英走到水果摊前,苹果看起来很好。价格也很好。三块多一斤……沈建珍眼尖,看到商场里有很好的柿饼。 “那个那个,我们去买那个。” 一问价格,25一斤。。 沈建珍讪讪的把手背到身后。 一斤柿饼,够她在学校吃一个月食堂了。 张红英看了好笑,甭管她将来多牛,现在就是个穷光蛋。 张红英问沈建珍:“你很喜欢柿饼?” 沈建珍眼睛不错眼珠的看着柿饼,偷偷咽了口口水,又摇摇头:“我太公在世的时候,我干姑奶奶过年给他买过一包柿饼。我吃了一个。还挺好吃的,特别甜。 但是要说特别喜欢也算不上。” 你要是不咽口水我就信了……张红英腹诽,然后让柜员称两斤柿饼。 在柜员包装之前,拿了个柿饼,一下子塞沈建珍嘴里了。 沈建珍赶紧把柿饼拿出来,用手捏着,小口小口啃起来。 这柿饼是真甜,都说甜的跟蜜一样——不过张红英也没吃过蜜。 沈建珍吃完,才拍拍手,接过张红英手里的大包小包。 买了柿饼之后,也买了些糕点。 张红英重新来过想开了,再加上手头有钱,花起来也不心疼。 沈建珍看了感叹:“一下子把一个月工资花掉了。” 张红英安慰她:“我们今天去人家家里,不好给你买东西。等定好房子租下来,我也给你买两斤柿饼! 这边看起来是大商场,所以东西很贵。我们自己吃,可以去市场买,那边便宜。” 沈建珍却有点不好意思了:“我们只是小姐妹,又不是亲姐妹,你不用给我买东西的。 我跟着你吃吃喝喝已经很开心了。” 张红英也不多说什么。说一百句甜言蜜语,不如给她塞一块柿饼。 两个人提着东西在楼底下傻乎乎的等着。 张红英是不认识人。沈建珍是五年半前才见过人家一次…… 两个人目不转睛的盯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如果不是两个小姑娘,估计要引来盘查了。 张红英对沈新宝一直很好奇。是什么样的人能这么念旧呢?绝大部分知青走了,就再也不想提起在村里的那段岁月。但是在鸭湾村的知青,好像有好几个跟村里兴办的厂子有关系。 村里的砖窑,是他们在的时候搞的。村里的服装厂,糖精厂,也是那个时候搞的。 糖精厂拆掉的时候,张红英已经快十岁了。那个烟囱高耸入云,是红砖砌的。然后轰然倒塌。 今天张红英坐的头班车,就算是买了点礼物,路上找路又花了点时间,现在也不过十一点多。 很多人回来做饭,吃饭,来来回回的目光都要看她们一眼,张红英被盯的有点脸红了。 突然,沈建珍拉拉她:“来了来了。” 张红英忙问:“哪个?” “喏,那个个子最高的。” 张红英顺着沈建珍的示意看过去,一个看上去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个子很高,很瘦,背有点驼了。 沈建珍这个时候倒有点紧张了。看起来她也不像自己一直表现出来的那么大胆。 倒是沈新宝,应该习惯了神出鬼没,提着行李来苏州找他的人。 看到两个小姑娘在楼栋门口等着,还没打招呼,沈新宝就过来问:“是不是鸭湾村来的?” 沈建珍回过神来:“伯伯,我是沈大林的女儿,沈建珍。她……” 张红英拦过话头:“伯伯好,我是窑上村的,叫张红英,跟沈建珍是小学同学。 一直听说沈伯伯热心助人,插队回城后,还不忘乡下百姓的情谊,经常给我们乡下人提供帮助。 这次我来苏州办事,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能找谁帮忙。 你是我唯一听说过的一个苏州人,所以我就厚着脸皮求沈建珍陪我来苏州,想请你帮帮忙。” 沈新宝也没说什么,招呼张红英先进家。 苏州话跟鸭湾村的话,还是有很大不同的。没错,是鸭湾村,而不是青镇。青镇至少有三种方言,互相之间能沟通, 但是有些时候要靠猜测。 沈新宝家的房子,比张红英想象中的还要小。 两个小小的房间,放下床,衣柜,就没什么空间了。餐厅只能放一张折叠桌,几张叠起来的小凳子。 张红英把带来的东西靠着墙放下,没多久,沈新宝的妻子也回来了。看见家里多了两个陌生人,也丝毫不意外——自己男人什么样子,结婚这么多年早就明白了。 不仅不意外,还招呼两人坐下,要下去再买点菜回来。 这热心劲把张红英都弄不好意思了。 前世她这年纪的时候,去亲戚家做客,那是不知道要客气的。但是现在已经深谙人情世故,连亲弟弟都不欢迎她上门的,这么贸然过来,她也清楚给人家添了多少麻烦! 这对夫妻真是好人哪! 其实城里人说起来体面,双职工,养一个孩子。但是——上有老下有小,住的这么挤,还不如乡下人一个堂屋宽敞。张红英小时候,全家挤一个屋子。但是那个屋子够搭三张床。后来盖的楼房,每个房间都有三四十平方。 总之,不知道鸭湾村的人给他们添了多少麻烦? 沈新宝最后买了一块肉回来,好像是肉皮、肉、肉冻都冻在一起了,又切片。沈新宝说这个叫xiao肉,很好吃的,一个劲劝沈建珍和张红英尝尝。 边吃,还边问鸭湾村的事。 张红英终于理解他是真的对鸭湾村有感情了。 沈新宝是恢复高考以后高龄考回苏州的。 十四五年过去,他对鸭湾村的人都还记忆犹新。一会打听这个怎么样,一会打听那个怎么样。 张红英完全不知道那些人是什么人,还是沈建珍提醒她:小菊的亚爸,红方的阿爸,春华的叔叔,天明的爷爷…… 第52章 租房子 张红英在边上看着沈建珍滔滔不绝的给沈新宝介绍村子里的那些人。 有的老了,有的去了,有的分家了……张红英奇怪的想:“我真的是鸭湾村的人吗?我应该真的是窑上村的吧!”她对鸭湾村的那些人和事,都只是有一点认识,但是谈不上熟悉。沈建珍明明在外面读书读了三年,村里的大事小事,居然她都知道。 聊尽兴了以后,沈建珍才提出:“伯伯,我们来苏州呢,主要是我这个同学,小姐妹,想在苏州学裁缝。 我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能去哪里租房子,想拜托你帮帮忙。” 听说只是要帮忙租房子,沈新宝和他妻子都松了口气。沈建珍大大咧咧的没看出来了。张红英却是看的分明。看起来他们虽然热情,到底还是有压力的。 沈新宝想了想问道:“你是跟师傅学裁缝呢?还是去学校里学?” 沈建珍拿出来一张报纸,指着中缝道:“我们想去这个学校学。” 沈新宝已经有点老花了,拿了报纸看半天看不清,递给他妻子:“我眼睛不来塞了,你帮忙看一下。” 沈新宝大学毕业已经三十多岁,娶的妻子比她小了快十岁,还正当年。 沈新宝没有介绍名字,他们小孩家家,也没有问人家名字的道理,就叫伯娘。 伯娘看了会,道:“就是那个职业技术学校!专门对外招生的,不转户口没有学籍,就是学门技术。社会上的学生随便去,就是学费高一点,也没有宿舍。” 张红英连忙点头:“对,所以我想租个房子去学。我有一定基础的,学了五年,也已经出师做了两年多裁缝了。 但是师傅教的跟学校里教的不一样,学校里教的应该更全面一点。我还想学做旗袍,学绣花,这个我师傅不会。” 伯娘点点头:“你这个想法是好的。人就是要走出来。往外走才有前途。” 现在的城乡差别之大,就是天壤之别。 未来几十年,城乡差别从身份证上,从称呼上被消灭了,但是富裕程度上的差异,永远存在。 沈建珍隐约提起过,她的房子,买的时候六七十万,现在一千多万。青镇上的房子,买的时候六七十万,二十年过去,卖二百万都勉强。 张红英心没有那么大,也没想过去大家讲的一线城市,什么北上广深。能在苏州站住脚,就蛮好的了。 苏州城并不大,往北穿过铁路桥 ,好像就到了乡下了。往南过了大路,也是一片小镇景象。但是这些都是暂时的,未来它也会扩建很多倍。 而且,大概是九四年,东面就会开始建工业园区,这个园区一直建了很多年。苏州其他地方的房价虽然涨,但是都没有园区的房子涨的多。那个地方,好像叫金鸡湖还是什么湖? 苏州湖最多了,金鸡湖,太湖,阳澄湖……反正她都没去过。 张红英野心勃勃的,等她有了钱,阳澄湖的大闸蟹,她要吃个够!那几个湖边的房子,她都要买一套! 张红英六七岁的时候,邻居买过大闸蟹,用竹笼子装的,一斤要五块钱,比猪肉要贵好几倍,这个事,她记得可清楚了。 沈建珍已经拿出地图来,在伯娘的指引下,找到了那个职业技术学校所在地。又在附近看了一圈。 伯娘突然对沈新宝说:“那边有个养猪场,是多管局下面的吧?” 沈新宝想了想:“是有这么回事。” 伯娘:“养猪场的宿舍楼,很空的。能不能给这个小姑娘找一个房间?” 几个人想了想,都感觉这个是很妙啊! 宿舍楼,人多,安全肯定是有保障的。现在大家住房都紧张,基本上没有人拿房子出来出租。商品房开发还很少。 要是城里人,听说去住养猪场,肯定心里都不舒服的,农村小姑娘就完全没用这个担心。他们的房子,猪圈、羊棚、鸡棚、鸭棚,那都是紧挨着人住的房间的。 臭是臭了点,尤其是夏天。但是大家都习惯了。要是搭的远了,禽畜被人偷了都不知道。 所以别说住养猪场的宿舍楼了,直接在猪圈旁边搭个草棚,张红英都没意见。 而且住宿舍还有一样好,租金肯定是不需要了,最多交点水电费。顶了天,一个月也就管自己要五块钱。 如果沈新宝能把自己安排进去,那肯定是再好不过了。 沈新宝打了几个电话,就把宿舍给张红英安排好了。 现在农村只有大队部有电话,农民装电话,要到九五、九六年了。还要专门拉电话线进去,一门电话线,两千多。电话,一百多一只。 不过装电话降价很快,等到2000年,装电话就降到九百多了,相当于张红英两个月的工资。 沈新宝安排好以后,告诉张红英去哪哪的养猪场,怎么怎么坐车。张红英记不住,沈建珍接过话头:“伯伯,你自顾去上班吧!我记住坐车到哪个站下,在哪换乘了。你放心!” 沈新宝想了想,都高中毕业了,能自己从鸭湾村找到他们家来,再找个养猪场,应该问题不大。 现在是盛夏,被褥都不需要。两个人决定先过去看看情况,打扫一下。 伯娘还挽留他们住一晚,说是等明天一早去打扫宿舍,一天下来就能干了。 沈建珍说不用,现在天气晴好,太阳下山晚,现在去打扫都来得及。 实在是沈新宝家里太小,她们两个要是留宿,就只能把沈新宝赶去跟儿子挤,张红英跟沈建珍,和伯娘挤。 帮忙打听已经很麻烦他们了,真要这么挤人家家里,还是不好意思的。 伯娘还找了几件单位发的衣服给她们穿。说是尺码太大了,估计只有沈建珍能穿上。沈建珍高高兴兴收起。 沈建珍和张红英提起自己的行李就往外走,伯娘在后面送。过了一会看见靠墙放的东西,还要招呼:“哎,那个,建珍是吧,你们东西忘拿了!” 沈建珍大声道:“这是我们来探望长辈准备的礼物,一点心意,你们留着尝尝。” 晚上沈新宝跟伯娘看到了,还要嘀咕:“这是商场里买的东西,标签还在呢。估计老价钿了!” 他们怎么想不管,但是如果看人家心肠好,空手上门求援,张红英还是做不出来的。 第53章 养猪场 现在的苏州城不算大,姐妹俩自行找路,倒了几次公交,最后在一个路边被被放了下来。路边有牌子指路,再步行一段时间,这就到了养猪场。 张红英本来做好了最坏的打算的,没想到还行,这种大单位的养猪场,跟自己家里那种散养的完全不一样。并没有想象中的臭气熏天。 自己家养猪,别说是自己家,离家几米远的地方都能闻见臭味。 而这边,至少进门好长时间,都没闻见什么臭味。 养猪场在一条公路边上,张红英算了下,离公交车站步行十几分钟。 远远看去 养猪场规模挺大的。有砖砌的围墙挡住人视线,两扇铁门,门是朝南的。因为雨水多,门上有很明显锈迹。 进了大门,门的右手边就是一栋楼,大概四五层,外面贴着白色的瓷砖,看着很干净卫生。 里边还有一些其他的建筑,猪圈估计在里面。 张红英也没多看。来别人的地盘上,东张西望是大忌。 门卫叫老金,是一个方脸中年男人,腿可能有点不太好,走路有点慢。 老金指着四楼最边上的一个房间:“上四楼, 最东面的那个房间,已经打扫过了。钥匙在门上。” 张红英跟沈建珍拎着小包衣服就上去了。 房间的确打扫的挺干净的。没有蜘蛛网,桌子上也没有积灰。 张红英摸了一把桌子,干干净净的,很满意。 沈建珍一屁股坐在床板上:“挺好的,床也有了。” 张红英赶紧拉她起来:“别坐一屁股灰!” 沈建珍站起来,不以为然的拍拍屁股:“我们地上都经常坐的啊!拍拍灰就行了!” 张红英忍不住说她:“去读大学了可不要这么不注意。也别往别人床上乱坐。” 沈建珍“哦”了一声。 房间既然是干净的,两个人把东西放下,决定先出去买必需品。 张红英算了算,蚊帐要买的,要不蚊子能把人抬走。 席子要买一张,买回来擦擦,还得晒一下太阳。要不容易全身发痒。脸盆就不要了,她已经看见有水龙头。 城里就是好啊,鸭湾村家家户户用上自来水,已经是她二十岁以后的事了。家里开通自来水,还要交八百块钱。 两个人下楼的时候,老金还在传达室,笑眯眯的问:“都安排好了?” 张红英不大听得懂,沈建珍学校里有来自各个镇的同学,对本地不同镇的方言,都开始有点了解,便代替她回答:“哎,谢谢师傅。我们弄好了。 现在想去市场,买个脚盆,毛巾,文章,席子什么的。 师傅能不能给我们指一下路,市场在哪里了?” 还好,虽然养猪场算在乡下了,但是生活也方便的,不远就有市场。老金师傅指路:出门之后,穿过马路,走十几分钟左拐,就是一个小市场。 张红英觉得,沈建珍就是有这样的本事,明明去一个陌生的地方 ,也会稳的要命,好像就是从他们家前门走到后门一样。 两个人从市场买回来席子脸盆这些,沈建珍还问:“你吃饭怎么办呢?要不买个煤炉, 或者电饭煲吧。 电饭煲插上,饭、菜一起放里头,回来撒点盐就能吃。” 张红英想想有道理,又花巨资买了个电饭煲。三十多。 唉,她叹了口气。在鸭湾村,以为一个月挣一百多就很了不起了。自己手上有一万三的存款,感觉腰杆子都比别人硬好多。 但是今天刚刚来苏州,包括给沈新宝家送礼,七七八八,就花出去两百块钱了…… 这还是房子不收房租的原因。要是自己去租房子,不知道还要多少钱? 张红英突然有了紧迫感。 生活用品买好,席子洗过放到楼顶晾晒。沈建珍又道:“走,我带你去认认路。省的我走了你连路都不认识。” 张红英有点感动。哎,这个小姐妹太好了,没有白结交。 从养猪场出去,到技术学校,大概要走四五十分钟路。 沈建珍咬咬手指头:“红英,我估计你得买辆自行车了。” 张红英苦笑,每天单程走四五十分钟,确实很累。已经是刚刚从鸭湾村去镇上的时候吃过这个辛苦。 “早知道把我家里的自行车弄过来了。再买一辆又是一百多。如果去学裁缝,学美发,短时间是没有收入的。 我信里还以王师傅名义叫过来的,多多少少,需要给家里寄点工资才行啊。 这样看起来,存款坚持不了多久的。。”张红英算给沈建珍听。 沈建珍也傻眼:“那你怎么办?” 张红英道:“现在做生意的这么多,要不我出本钱,你出人力,我们一起做点生意?” 沈建珍连连摇头:“你不要开玩笑。别人都说我呆头呆脑的,不愿意跟我说话。也就是你不嫌弃我。 我这样的人,跟人打交道都成问题,怎么可能卖的出去东西? 我出去做生意,怕不是两句三句就要跟人吵起来,再多说几句,就要动手打人了。” 张红英想想沈建珍的脾气,去摆摊做小生意,确实是不合适的。他们既没有便宜的货源,也没有销售的渠道。 张红英郁闷,如果重生的是沈建珍,她记性这么好,能力又强,肯定能找到很多来钱的门路吧。自己简直是白重生一遭了。前世是个成天埋头苦干的老黄牛,认识的人主要就是家里一些亲戚。不是自己这头的姑姑叔伯,娘姨舅舅,就是沈永健那边的亲戚。 沈永健是上门女婿,维持来往的亲戚就两三家。 她接触的所有人,都是在厂里打工了一辈子的人。退休前,在厂里做,退休后,去白镇找一份洗碗的,扫地的工作。硬是想不出来半点挣快钱的门道。 至于艺术照,别说那点热乎劲转眼就过去了,再说这么大城市,艺术照本来就是从上往下传的。她在苏州是干不成这一行的。 现在怎么办呢? 靠自己,只能一块一块的挣辛苦钱。想要暴富,还是得指望沈建珍。 第54章 沈建珍的发家路 张红英想了想,前世沈建珍是怎么变有钱人的呢? 她读书读的好,又赶上最后分配工作。分了个好工作,一毕业就是高工资。她一个月工资九百多,社会上普通人工资是三到四百。 但是沈建珍还说,有些地方工资要三千多呢,大城市里更高。 以前大家提起张红英,就是夸。提起沈建珍,就是笑。但是自从沈建珍拿了工资,一个月工资超过张红英半年后,别人就开始夸沈建珍了。 沈大林估计以前家里太穷,受尽了奚落,就不免要拿沈建珍出来炫耀,好像能扬眉吐气一般。 沈建珍的很多事,都是沈大林吹牛的时候说出来的。 据沈大林说,沈建珍拿到工资,除了供弟弟读书,吃住在食堂、宿舍,第一年工资省下来就买了套集资建房。 一套房子三四万,虽然很小,但是地段好。而且单位给担保贷款。 沈大林边打麻将边吹牛:“照理来说,女儿买房子,我们做爷娘的总要支援一点。但是我们建珍说不要,她要靠自己,还要让我们过上好日子。” 其实张红英知道不是这样的。 工作半年,九百块钱一个月工资的沈建珍,存了五千六下来。钱拿回家,把存折给沈大林的时候,沈大林的眼睛里是泪花闪闪的。 但是那笔钱,只够他们家还清大队里的欠款。 第二年刚刚回去工作,吴小红给沈建珍打电话,问她有没有三万块钱。村里有人在集资,三分利息。相当于年息30%。 沈建珍气的和她妈大吵一架:“你以为我在抢银行还是做贼骨头?还是在印钞票? 我一个月工资不到一千块钱,自己只花一百,剩下的全给你了,你还找我要三万,要么我去把自己卖了给你钱。” 叫沈建珍生气的,不是吴小红要钱,而是她为了赚利息而要钱。 为了避免吴小红再要钱,所以她才下定决心买了房子。 那个时候的按揭贷款,没有二十年三十年的,都是最多五年期的贷款。还好他们单位工资高,银行能批出来。也不需要首付,全套房子都是贷款。 用了四年时间还清贷款后,她就辞职去了北京。房子也卖了,当然价格已经涨到了十几万。 据张红英判断,刚开始沈建珍还是愿意回老家工作的,但是,家里时不时的要钱,给她搞烦了。而且单位里全是各种有裙带关系的人。干活轮得到她 ,好处轮不到她。 年轻女员工,有干部身份,收入高,人老实本分,还有点呆。虽然不算好看,但是,从经济上来看,无疑是最好的结婚对象。 沈建珍其实也无可无不可。对象是肯定要找的,但是,能不能不要给介绍歪瓜裂枣?她相亲都不知道被迫相了多少次,没有看的上的,反而把人缘搞糟了。 所以辞职,也是没办法。 北京据沈建珍说,就是高工资的地方。苏州工业园区建好的时候,听说工资有一两千一个月。而北京,三四千稳稳的。 沈建珍又在北京找了份工作,十几万做首付再买了房子。那个时候流行零首付买房,三万首付买房。听说有的地方买房还送户口,只不过叫蓝印户口。 沈建珍胆子肥,一下子买了三套房子。九万首付,剩下的几万只够付律师费、外地人购房审批费、契税等一些乱七八糟的费用的。 幸好买的是现房,一套房子房贷差不多三千块,出租能租两千五。 沈建珍三套房子出租了两套,自己再贴一点,三套房子供起来完全没有压力。 不过沈建珍婚事不顺,到了三十岁,房子有了三套,对象一个没谈过。 自己长的普通,对象却想找个帅的。 零二、零三年的时候,房价还在低位。沈建珍一个月工资就能买两三个平方。 她也是吃够了没有归属感的苦头,特别喜欢买房子。 在北京打了几年工,又去了深圳。她说自己在北京总是有点格格不入。 沈建珍一个人生活,就特别喜欢养宠物。又是猫又是狗的,房东不喜欢租房子给她。 她一怒之下,干脆把北京的房子卖掉两套,又贷款买了套别墅,就为了方便猫狗活动。 再后来,就是赶上房价大涨,沈建珍一下子资产过亿了。 等到后来年纪大一点,说是上班上不动了,把房子卖掉,要去过退休生活。 手上一亿多,光是存银行吃利息都够她过好日子了。沈建珍还折腾炒股,说是收获不错,比上班工资还要高一点。 沈建珍的发家路,大部分跟张红星重合。沈建珍说,这个叫时代红利,他们这代人,只要买了房的,都享受到了。 但,前世张红英就是没有买房的那个…… 张红英很想复制沈建珍的成功路,但是自己没有高薪,也没有单位会给担保提供贷款的。 算了算了,反正有白镇的那套房子兜底,等到零二年前后,自然就会因为拆迁有很多商铺跟房子。 白镇的房子,收租是很稳定的,只不过房价一直起不来。 反正甘蔗没有两头甜,张红英想清楚了,对沈建珍交代:“我现在有一万三,留三千应付生活,五千给你拿去做生意也行,炒股也行,五千我留着应急。 不管你能赚多少钱,我们一人一半。” 沈建珍慌的跳起来:“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你把钱给我,不怕我跑了不认账?” 张红英笑道:“你三年级就知道倒卖东西,我不信你的头脑,会把五千块钱当做自己的价值。 你跑了,你的前途就没有了。 不划算的。 我也不管你拿钱去做什么生意,或者炒什么股票,我只能说,我相信你的头脑,也相信我们从小到大的交情。” 沈建珍挠挠头皮,说不出来什么话。 回宿舍的路上,沈建珍都一反常态的沉默。 张红英就让她自己去想。 这件事,对两个人都是机会,都是考验。 一直等到了养猪场宿舍,沈建珍才道:“我明天早上回去,后天再来。” 第55章 自行车 第二天正好是星期天,沈建珍回去了,学校又刚刚报上名,还没开课,张红英留一天给自己熟悉一下环境。 这段路 ,她必须得来回走几次,才能摸清楚。沈建珍说得对,她不能一直跟着沈建珍后面。 老金也不知道张红英什么来头,每次见了都笑眯眯点头,问吃了没?张红英只能回以笑脸。 一栋养猪场宿舍楼,住了不少人。 三楼住着三个老大爷,每天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出去的,中午才回宿舍。 老大爷们很健谈,看到张红英就问起来,你是哪里来的,来干什么云云。 张红英捡能回答的回答了一下,不方便或者不想回答的,就笑眯眯过去。 从交谈中知道,这几位大爷,是给猪肉做检疫的。猪肉要盖了章才能进入市场。 四楼有五间房,紧挨着张红英的那个房间,住了一个小姑娘,比张红英大三岁,但是看上去又白又嫩,显得比张红英还要小一些,叫张旭萍。张旭萍自我介绍是管药房的。 张旭萍非常热情,一一给张红英介绍,跟她住着的那一个,是她对象,叫金国平,是电工。 张旭萍的姨夫是养猪场场长,所以把她给安排进来了。 另外三间,住着三个男的。据说是刚刚毕业分配来的大学生,两个学畜牧的,一个学兽医的。 天色将晚的时候,张旭萍喊张红英去吃饭。张红英尴尬道:“吃饭是不是要饭票?我自己买了米,可以自己做饭吃。” 张旭萍笑容明媚:“不怕,今天我请你吃。 我告诉你,我们食堂伙食可好了。” 张红英也有点好奇,就跟着过去了。 张旭萍打了两份红烧肉,食堂师傅嘀咕了几声,张红英听不懂。 过会,食堂师傅又过来了,还跟张红英说话。听不太懂——张红英纳闷的看着张旭萍:求翻译。 张旭萍不耐烦对师傅道:“知道了知道了,下次一定跟你说!” 师傅悻悻的走了,张旭萍才解释:“师傅的意思,是让我们下次要过来吃饭得提前说一声。他可以多做一个人的饭。 要不临时过来吃饭,饭菜不够。” 张红英纳闷:“他每次做饭有那么正好吗?” 张旭萍撇嘴:“做多了可以自己拿回家去。他这么说,是因为我们把他要拿回家的菜打了。” 张红英开始有点不安:“早知道我就不来吃了。” 张旭萍一把把她按住:“踏踏实实吃你的! 他拿多少回家都嫌不够的。” 红烧肉做的很美味,肥而不腻,瘦而不柴,一进入嘴里,轻轻一抿,就没了,只留下满足感。酱油香很浓郁,又有点甜味。 “这食堂师傅手艺很不错啊!”张红英赞叹道。 她忘记不愉快,把红烧肉汁浇在米饭上吃了起来。 张旭萍也吃的很满意:“李师傅什么都好,就是门槛太精!” 张红英吃完了才问:“这饭多少钱?” 张旭萍道:“场里发的饭票,一个月每人六十块钱饭票。一份红烧肉一块钱,米饭、青菜,都是二毛钱。” 张红英吓了一跳,如果没有单位补贴,他们光是每天两顿饭,就能吃掉半个月工资了! 张旭萍问道:“你要是忙,也可以在食堂吃。饭票也可以花钱买。要不要我带你去买饭票?” 张红英连连摆手:“我每天要出去上课,赶不上食堂吃饭的时间。” 这饭可不敢吃啊,青镇半个月工资只够在食堂吃两顿饭的。 啧,原来以为自己好歹也算个万元户了,没想到连饭都得省着吃。 不行不行,不能光指望着沈建珍带自己暴富,得想办法挣钱了。 幸好培训班时间短,尤其是张红英这种有基础的,每天晚上去上三四个小时的课就行了,白天还可以找个活干。 等到星期一,天还没怎么亮,张红英就睡不着了。 没办法,生活所迫。 张红英一大早起来,洗漱完毕,就匆匆出门了。她在观察这些人是怎么生活的。 但是……逛了一天,几乎白逛,除了留下酸痛的腿。一个是不太好意思主动开口问人家招不招人,另一个是,也确实没发现什么自己能做而且又赚钱的。 晚上还有课,张红英逛到下午四五点,就回宿舍准备。 不料她刚刚到,发现沈建珍满头大汗在宿舍楼下等她。 “你怎么才回来?” “你怎么才回来?” 两个人异口同声的问道。 最后是沈建珍先停下,张红英问道:“你怎么去了两天?” 沈建珍指指车棚:“你看!” 张红英顺着沈建珍的手指看去,居然发现了自己在青镇的那辆车! “哇,你是怎么弄来的?汽车上让自行车上来?早知道我们那天就带着自行车一起来了。害你一个人帮我回去拿车。”张红英也不知道是感谢,还是自责。沈建珍那么瘦,自行车有好几十斤,提着它上上下下,得多累啊! 沈建珍擦擦脸上的汗,笑了起来:“没有坐车。” “啥?”张红英震惊了:“不坐车是怎么来的? 你别告诉我是骑自行车来的!” 沈建珍笑笑:“还好,青镇地势高,苏州这边地势低,一路骑过来没费什么力气。” 张红英看到沈建珍通红的脸,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那可是四五十公里啊! 不知道这家伙是不是一大早出门,骑到天色快黑了才到了 张红英拉过沈建珍:“你先去楼上擦洗一下,我带你去吃面!想吃什么面?” 沈建珍摇摇头,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你啊!”张红英用力把眼泪憋下去:“你这是中暑了,赶紧去洗个澡,然后去楼上吹风扇,我去给你弄点淡盐水喝。” 在乡下种田,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尤其是夏天,烈日晒的头皮发烫,底下的水田也像开水一样烫人,中暑不少见,张红英早就习惯了。 究竟是年轻,恢复快。 张红英去面馆买两碗面回来,沈建珍已经恢复了。 一碗鳝糊面,一碗河虾面。 “怎么没有焖肉?”沈建珍很不满意。 “刚刚中暑,吃清淡点吧!”张红英没好气骂她。 第56章 方便面 本来如果步行去学校,是需要提前四五十分钟的。现在沈建珍帮她把自行车弄来了,路程就缩短到了十分钟。 张红英看着沈建珍:“你先睡?我上课去了。” 沈建珍不放心:“第一次上课我陪你。” 张红英知道这边治安好,没听说过什么恶性事件。但是沈建珍不知道啊,也不好拂她的意,就用车带着她一起去学校。 一边骑还一边吐槽:“你可不要再突然跳车啊,想下车你跟我说,让我把车子停下。” 沈建珍:“你这话真是没良心。我那是为了谁?” 两个人又一齐笑起来。 真好啊,年轻的笑声,在这个古老的城市里。 “你如果是男的该多好啊,”张红英说:“如果你是男的,我就嫁给你了。” 沈建珍哼哼一笑:“我还想你是男的呢,我才不要当男人,养家糊口多累啊。 尤其是像我爸那样的,娶个老婆体弱多病,一家子担子在一个人身上,累的晚上睡梦里都在呻吟。 女人软弱逃避一下,别人会同情。男人软弱逃避,能被人骂死。 倒霉的还会被骂上几千年!” 张红英才不信:“怎么可能有人因为软弱被骂几千年? 被骂的男人我只知道陈世美秦桧,许仙看见白蛇晕倒,害白素贞去盗仙草,也没人骂他啊!而且害白娘子被镇压雷峰塔,他还跑去出家了。” 两个人叽叽呱呱,就做男人好,还是做女人好,瞎扯了半天。 沈建珍认为生下来是什么就是什么,这也不是能自己选的。张红英却说,大家都重男轻女,所以还是做男人轻松一点。 沈建珍不以为然:“现在大家都有机会读书,都能工作,想要怎么样过一辈子,自己都是可以选择的。 以前的女人才惨呢。 脚骨弄折了关在家里,不让读书,不让工作,有钱的指着父母给的嫁妆、没钱的指着男人过活。 她们完全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 我知道有个地方有女人专用的文字,叫女书。 我看过他们翻译出来的文字,那个读起来,才叫人想想都要流泪。” 张红英有点奇怪:“你不是上学吗?哪里看到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书?” 沈建珍叹气:“没办法,书太少。只要有字的东西,我都想看。不知不觉,就看了很多书。 高中有图书馆,但是校长不让我们用。图书证刚刚发下来就收走了。也不知道发它有什么用。” 张红英便问道:“不知道我这种上夜校的,能不能办借书证。要不我也去办一张给你用。” 沈建珍摇摇头:“以前你做生意,你老板请我做事,我可以跟着你。现在你自己都坐吃山空,我怎么好天天跟着你。平白多一个人的负担。” 张红英想了想,再额外给沈建珍一个月发工资,确实钱包会更瘪,就没有再说下去。 到了学校,张红英去上课,沈建珍校园里晃悠。 张红英下课的时候,发现有很多人同时出来。 突然看见呼啦一群人,往门口走去。 原来那里有一个小卖部,学生们挤在一起,泡方便面吃。 方便面的香味很是霸道,传的老远。张红英清楚的看到,沈建珍都咽了口口水。 张红英想到了什么:“走,我带你进去,我们也买一份。” 沈建珍摇摇头:“一块五毛钱一包方便面,不划算的。还不如外面的焖肉面,至少还有肉。那么大一块。” 原来她早就看过了啊,张红英才不管她言不由衷的拒绝,进去泡了一碗面。 两个人分吃完一碗方便面才回宿舍,连汤都喝的干干净净 。 路上,沈建珍还在回味方便面的味道:“怎么能这么香,那个调料粉,真的好香!” 张红英便问道:“怎么样,我们要不要也去卖方便面?” 方便面零售价一块五毛钱,批发价肯定会便宜很多。 而且除了突然异军突起的康师傅方便面,国产的还有个三鲜伊面。批发价可能只有三四毛钱。 小卖部拿开水泡方便面卖给学生,都能卖这么多。她如果拿个煤炉煮方便面卖,生意应该也会很好吧? 张红英走出校门的时候看了看,校门口确实有不少卖东西的。这还是暑假,只有上夜校的学生来上课。如果是平时上学的时候…… 张红英看了圈,有卖鸡汤煮豆腐干的,有卖炒饭的。有卖馄饨面条的,但是都没有卖方便面的生意好。 后世被别人看不上眼,认为是垃圾食品的方便面,现在居然是奢侈品…… 晚上回去,张红英就跟沈建珍商量去校门口摆摊的事。 买个煤炉,用油煎荷包蛋,再煮方便面,一碗卖两块钱,应该没问题吧? 沈建珍听了高兴坏了。没错没错,没问题。 他们学校门口也有卖茶叶蛋的,三毛钱一个,沈建珍买过一次,好吃的不得了 。 她兴致勃勃的提议:“我们还可以用电饭煲煮一大锅茶叶蛋。 这个我吃过,做起来应该不难。” 沈建珍虽然没吃过什么好东西,但是只要吃过的,她就能分辨出来大概怎么做的,用了什么调料,各自放多少。好像头脑里自动有一台仪器用来分析一样。 张红英也不反对。如果生意做成,沈建珍就可以不需要回去找机会打工啦,在苏州卖茶叶蛋也可以的。 两个人在一起,张红英感觉做什么都有底气,自己也更像是个年轻人。要不老觉得自己还是那个五十多岁,除了缝衣服,什么都不会的中年妇女。 两个人兴奋的聊到半夜,才困的不行,睡了过去。 天亮之后,张红英接着带沈建珍去吃面,然后采买卖方便面需要的东西。。 也不知道为什么,沈建珍这么喜欢吃面。这次吃的是爆鱼面。不过咬了一口,沈建珍就摇头:“这个爆鱼做的不好,腥味没有去掉。” 张红英咬了一口:“我感觉还好啊,我没吃出来腥味。” 沈建珍:“那我这块也给你。” 说完,把自己咬过的部分用筷子弄断,剩下的给了张红英。张红英咬了口,还是没感觉到什么腥味。 张红英摇摇头:“我现在相信,你这么瘦,不是因为你爸妈没有给你好好吃饭。而是因为你自己挑嘴,吃不下去。” 第57章 茶叶蛋 现在的市场上,鸡蛋只要三毛钱一斤。沈建珍目瞪口呆:“这么大,这么好的鸡蛋,才卖三毛钱? 然后煮茶叶蛋的老太太,卖我们三毛钱一个?” 张红英跟她说:“这种鸡蛋,叫洋鸡蛋。个头大,但是蛋黄很稀的。你以前在家里吃的鸡蛋,但是散养的土鸡下的,是土鸡蛋,不是一样东西。” 沈建珍嘀咕:“我妈养那么多鸡,一天下蛋都能下十几个,过两三天就有一篮子。我也没觉得土鸡蛋有什么好吃的啊。” 张红英失笑,现在农民养鸡的很多,土鸡蛋也多。等再过些年,土鸡蛋都不好找了。三块钱买一个,都不能保证是土鸡。 张红英买了三十斤鸡蛋,又按沈建珍要求,买了茶叶,八角,桂皮,香叶,盐,糖,酱油。 买完沈建珍要的东西,又去买了两根大棒骨,一只老母鸡,一个大煤炉,两个大钢精锅。一个熬汤,一个煮方便面。 沈建珍有点后怕:“我们生意还没做起来,就花了这么多钱!” 张红英只能安慰她:“不用担心,你没看见那些学生多喜欢吃方便面吗?他们不需要自己挣钱,花钱没数。 十几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每天晚上会饿的好像肚子里要伸出手来一样。 肯定能卖完!” 茶叶蛋简单,洗干净,用电饭煲先煮熟。 等到蛋白凝固了,轻轻敲出来一些缝,再放入香料和酱油,盐。 煮完了再泡几个小时,保证入味又好吃。 但是,借住的人家的宿舍,再跑上去用煤炉就没道理了。就算是在农村自己的家里,生煤炉也是在下风口啊。张红英去跟老金商量,自己要用煤炉煮些东西去卖。 家里柴不用花钱,这边蜂窝煤却是要花钱的……还好老金也大方,不仅仅指点他们在下风向找到一个地方安置煤炉,还帮她们定了几百斤蜂窝煤,甚至连存放的地方都给他们找好了——一分钱也没挣回来,倒花出去这么多! 张红英不以为是老金胡乱发善心,估计是沈新宝拜托过他们了。等挣了钱,学完手艺,一定要再去拜访沈新宝一家一次。 前后做了两辈子饭,家常便饭张红英早已经很拿手了。现在的猪肉还都是土猪肉,鸡也是正宗的老母鸡,而不是淘汰的下蛋鸡。 张红英前世看过的短视频里有一个教过高汤怎么吊,但是张红英记不住,就记得用老母鸡跟大棒骨两种主料了。 老母鸡熬了两个小时肉才烂,张红英揪下来一条鸡腿给老金表示感谢,另一条鸡腿给沈建珍解馋,剩下的拆开,撕碎,又放入生姜跟红枣。 忙完已经快半下午了,张红英觉得,应该早点把东西往学校运。 就一辆自行车,张红英往后座上放了钢精锅,就放不下煤炉和电饭煲了。更别提那五箱批发来的方便面。 沈建珍笑起来:“哎呀,光看见别人做生意,没想到还需要考虑这么多。” 老金在传达室听见,把一辆三轮车推出来:“你们骑这个。” 沈建珍刚刚上去,就哎呀哎呀叫了起来。三轮车的掌控跟自行车完全不一样!她玩不转! 张红英试都没试也知道不行。前世她自行车、电瓶车,都会骑,唯独掌控不了这三轮车。连方向都不会转。 老金嗨了一声,说道:“谁叫我吃了你们鸡腿呢?!我就帮你们跑一次腿吧!” 有老金帮忙,他们才一趟把东西全拿过去了。 没想到还有个意外之喜。养猪场看大门的老金,跟技术学校看大门的老陈,是熟人。 老陈抽了老金一支烟,就答应帮忙看顾点两个小姑娘,甚至还答应把传达室边上的自行车棚借给张红英放东西。 张红英千恩万谢。出来两三天,别的没学会,说谢谢不再难以启齿。 技术学校的学生放暑假了,现在上课的,基本上都是社会上的人。有的已经工作了,来上学是为了多门技能。他们下了课,还要去上班,也没有什么时间去吃饭,就在小摊子上对付一口。 张红英摊子还没撑开,就有人闻香过来了。 “你这是什么,可真香!” 张红英揭开钢精锅的锅盖,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 哗,一整只老母鸡,两根大棒骨,熬出来的汤,那香味真的是勾魂摄魄。 “怎么卖的怎么卖的,给我来一份。” 张红英一时不知道怎么定价,看向沈建珍。 沈建珍心算了一下:“鸡汤方便面,一块五一碗。加荷包蛋,加茶叶蛋,都是两块。加鸡肉,两块二。 自己带饭盆少五分钱。” 现在有那种薄薄的塑料袋,套在碗上再盛方便面,可以省下洗碗的功夫。 但是买塑料袋也要花钱。而且万一不小心汤漏了撒了什么的,还麻烦。 学生们已经接受了一袋方便面一块五的价格。现在听见一块五还可以有鸡汤,都高兴起来。 晚饭也不去食堂吃了,就在张红英摊位跟前吆喝起来:“我要一碗鸡汤面,可以多给点鸡汤吗?” 张红英微笑:“没问题。”手上该舀多少还是舀多少,最后勺子一偏,加了一口的量。 “我要鸡汤面,加两个荷包蛋!” “两块五!”沈建珍已经迅速算好了价格。 “我要加鸡肉,可以把鸡翅给我吗?” ……鸡一共就两个翅膀。 沈建珍:“可以,加鸡翅加一块钱。” “行,三块钱是吧!” 这些年轻的学生仔,可真是舍得花钱啊! 沈建珍收钱收到手抽筋。 茶叶蛋、鸡汤,在一边放着,煤炉上大锅一直烧着。还好方便面熟的快,还不散形。一片片放进去,一片片捞出来。 最后,五箱方便面卖的干干净净,茶叶蛋还剩下几个。鸡汤、鸡肉、大棒骨,都被人花钱买了去。 哎呀妈呀。张红英捶捶背。沈建珍身上全是汗,脸也通红。 沈建珍:“你去准备上课吧,我先回去,看看能不能再煮一锅茶叶蛋晚上卖。” 张红英:“……你可真是够拼的。” 沈建珍冲她挤挤眼……张红英突然明白了:“好,你先回去吧!” 三轮车老金已经骑回去了,张红英把几个锅在水龙头下冲洗干净,锁进了自行车棚里。 第58章 无心插柳 沈建珍匆匆忙忙回到宿舍,先是把电饭煲里汤汁倒出来,放在盆里备用,又赶紧下了一锅鸡蛋进去煮。 电饭煲加热缓慢,鸡蛋不容易裂口。她也就是过几分钟稍微翻动一下。 等到煮好,拿出来冷水一冲,也轻轻敲出裂缝,再加汤汁和新的香料进去煮。因为这次没有足够的时间浸泡,沈建珍又加了两大勺盐进去。 然后坐下,美滋滋数钱。 五箱方便面,一箱三十包。一百五十包。大部分十几岁的青少年,就算是想吃面解馋,但是一包鸡汤面吃不饱,都加了鸡蛋。 一只鸡也卖的干干净净。 两根鸡翅卖了两块钱,两根大棒骨,砍成四截,已经熬的没什么味了,但那也是肉,卖了三块钱一根。 鸡肉撕的比较碎,卖了十份。 沈建珍虽然一个人在数钱,但是也不含糊,一五一十的在本子上写了下来。 张红英这么信任自己,万万不能掉链子。 等到钱数完,账目算明白了——今天营业额四百五十多! 让沈建珍意外的是 那些学生虽然大多数都拿了自己的盆,但是,不要他们便宜一毛钱,反而要求多给一点鸡汤作为补偿。 一只母鸡加大棒骨熬那么一大锅汤,其实味道已经有点淡了,全靠油撑着。幸好现在的鸡够肥! 但是算算,苏州的鸡一斤要三块钱,还是有点贵了。 他们鸭湾村的鸡,一斤只能卖一块多。 沈建珍算好账,又去找银行把钱存了。 现在的银行没什么人,开户也是随便开,张三李四都可以。沈建珍就用张红英的名字开了户,把今天收入的整钱四百全存了进去,只留下五十多毛票。 抱着电饭煲下楼的时候,老金在传达室面无表情看着沈建珍。老金对张红英熟悉了,跟沈建珍还是只照过两次面。 沈建珍哒哒哒跑过去,给老金拿了四个茶叶蛋:“金师傅,你尝尝。前头麻烦你了。” 老金推拒了两声,看沈建珍诚心想送,也就收下了。传达室工资不高,四个茶叶蛋,也要卖两块钱呢!他心里对这两个小姑娘更满意了。 等沈建珍推着自行车到了职校,校园里一片安静,学生们开始上课了。 门口摆摊的少了几个。毕竟是暑假,学生人数有限。等到学校开学,一个学校几千人,那会才有生意做。 有些人对张红英一来就抢了生意表示不服,但是传达室老陈多少照顾着点她…… 现在也没有城管什么的,摆摊没人管,别挡路就行。如果得罪了老陈,他非要说你挡路了,叫你让开,你也没办法。 沈建珍又拿了四个茶叶蛋去给老陈。 老陈推拒:“你们小本生意……” 沈建珍嘿嘿笑:“那也要感谢你照应我们。要不然小本生意也做不成啊!” 老陈就提醒道:“现在学校里人少,你们东西存那,我帮着看一眼就可以。 等到学校正式开学,几千个学生进来,我就看不住了!” 沈建珍忙问:“那,陈师傅,一直麻烦你也确实不是回事。要么你帮我们看看,这附近有没有哪家农民有空房子出租的? 我们租个房子烧茶叶蛋烧鸡汤。” 陈师傅一拍大腿:“说起来,还真有。 这边上的生产队,包产到户以后,别的东西都分光了,就剩下一间堆放铁锹铁耙等工具的房子还没分。 说是作价八百要卖掉它。要么我去帮你问问,看他们租不租?“ 沈建珍已经问过,现在的租金,一个月都要好几十了。今天一天营业额,扣除成本,就有三四百块利润。八百块钱的房子,还等什么,买啊! 哪怕是张红英不满意,这个房子她自己收了也不亏。张红英肯定不会让自己做白工的。 她赶紧道:“陈师傅,麻烦你帮忙牵线,我把那个房子买下来行不行?” 陈师傅看了看沈建珍:“八百块钱,你一个小姑娘能摸出来?” 沈建珍赔笑:“我等开了学,也要来苏州读书的。我爸说等我开学了,帮我买个房子,以后当苏州人。 我爸不知道苏州市里的房子有多贵,才说大话。 我已经看过了,苏州的房子,都要十几二十万了,那个肯定买不起。但是叫我爸拿钱出来买个仓库房,还是拿的出的。” 陈师傅点点头:“那你跟你阿爸商量好了,不要房子买好了,又说是我骗小孩子,来寻我算账。” 沈建珍连连点头。晚上就跟张红英爸爸商量,明天一早就去买房子。 等到张红英上完课出来,沈建珍的茶叶蛋也已经卖差不多了。 两个人兴致勃勃的往家走。天气很闷热,但是田野上还有一些风,还有稻田里的味道随着风过来,很是惬意。 白天忙着挣钱还不觉,到了晚上回到宿舍,顿时觉得筋疲力尽。 沈建珍撑着把账本拿出来给张红英看:“红英,你看,我们今天赚了这么多钱!” 张红英惊的捂住嘴,小声惊呼:“一天,这么多?” “嗯!”沈建珍疲惫却又兴奋的点头。 “我们不用担心怎么应付你妈了!” 张红英也没想到,沈建珍带的这条路这样好。 不仅能学到东西,还能赚到钱。 全身的疲惫都被冲散了。 “明天,我们多进一箱方便面,多买一只老母鸡!” 沈建珍没有回答。张红英扭头去看,沈建珍已经睡着了。 隔壁不小心挨在了蚊帐上,一只花脚大蚊子正在吸血,她也全无所觉。 张红英上了床,轻轻的给她把胳膊放好,又把蚊帐塞好,才关了灯睡觉。 电风扇呼啊呼啊的吹,带来一丝凉意。张红英正要睡着的时候,沈建珍突然说了句:“爸爸,我要在苏州买个房子。” 一句话把张红英惊的跳起来,一时间以为张红星那个狗东西附身沈建珍了。 沈建珍说了句梦话,又翻身睡过去了。手又倔强的挨到了蚊帐上。 张红英无奈的把她手放正,也睡了过去。 第59章 买房 张红英一直要到第二天早上,才听明白,沈建珍短短时间,做成了一件大事。 张红英也已经想到了无论是养猪场宿舍,还是职业技术学校停车场,都不是他们可以用来做生意的地方。 但是她一直想着,只要人家不来撵自己,就可以先厚着脸皮做下去。。等到撑一撑,钱够了,就去买套房子。 至于买了房子之后做什么,可能是接着做裁缝生意吧! 沈建珍看到张红英不说话,有点慌:“红英,你是不是不同意? 如果不同意,这房子算我买的。你租房子烧茶叶蛋,烧老母鸡骨头汤,肯定都是要出租金的。 你借钱给我买房子,我不收你租金。然后从我工资里扣钱。 你想想看,几天就能赚回来一套房子,肯定是划算的。” 张红英笑起来,这不就是自己刚开始从王师傅那里贷款买下小商品市场商铺的套路嘛!自己是有了前世几十年经历,所以敢下这个决心。 沈建珍一个刚刚成年的小姑娘就能下这辣手,实在是了不起。 张红英便道:“我倒不是不想买房子,但是既然这房子你买下来了,我就不跟争。我再去买一套。” 沈建珍傻眼:“啊,那不是我的房子就空出来了?” 张红英道\/:“小队里的仓库房你也不是没见过。只有两间门面,改个大厨房烧烧饭菜可以,人呢?去住哪里?总不能住厨房吧,到处都是烟火气,还有油腻。 我看如果有的卖,买一套我们自己住。 老住人家宿舍也不大好的。欠沈新宝人情欠大了。” 包产到户之前,仓库都还是有用的,维持的也不错。但是小队分家已经分了十多年,仓库保持的怎么样,还真说不好。 最后商量好了,张红英去采购下午要用的老母鸡,还有大棒骨,沈建珍跑去跟老陈买房子。 宅基地严格管控,还是后来的事。现在的宅基地,也不管户口还是什么,只要晚上去大队干部家串串门,提点东西,再给点钱地的承包者,这块地就是你的了。 仓库那种房子,当时盖的时候还算是用的好料,但是居住就很不合适。家家户户都盖楼房了,谁还看得上那两间平房? 张红英让沈建珍给老陈师傅买了一条烟,给小队长也买了一条烟。沈建珍当时还不同意,觉得都说好价格了,怎么还要买烟?那烟可贵了。 张红英没有解释,强势的要求她必须买。 两条烟出手,两间仓库房,大概五六十个平方,六百块钱就卖给了沈建珍,还去大队做了登记。 仓库边上不远处,原来是个鱼塘。养了几年鱼养不活,废掉了。后来包产到户的时候,分给一户人家,现在种了很多水杉。 沈建珍看到不错,还问小队长,这水塘怎么回事。 小队长指指树林里的一户人家:“水塘分给他们家了。只不过人家盖新房子搬走了,老房子不知道卖不卖。 你要是有兴趣,我去帮你问问,你明天来听消息。” 沈建珍想想这个是真不错。如果张红英买下那个房子,自己买下仓库,住的离烧菜的地方也很近。 不过张红英是不是忘记了自己将来要去读书的?她一个人在陌生的村子里住,怕不怕被人欺负? 沈建珍买好房子回去的时候,张红英刚刚把大棒骨和母鸡买回来。 沈建珍一说自己已经把仓库买下,张红英还有点醒不过神来——两个人把肉清洗好,用水泡上。 检疫的老大爷回来了,看到院子里用大盆泡着大棒骨,问:“你们这是准备炖骨头汤喝?两个小姑娘,吃的倒怪好的。” 张红英不想说,怕被人嫌弃,沈建珍却大大咧咧的说:“是啊,我们来苏州,工作不好找,坐吃山空也不是回事。打算做点吃的去卖卖看。” 比较胖的那个老大爷一听,乐了:“你做一顿我尝尝。 要是手艺好,以后这大棒骨我包了。我拿的价格,比你便宜一半!” “哟……”张红英大喜:“师傅,那我就炖好了喊你尝尝。” 检疫的老大爷,每天早上可能三四点就出发,回来十点多十一点。拿回来做菜刚刚合适…… 而且现在人就爱吃肥肥的五花肉,五花肉连排骨,剁开了红烧。 猪蹄膀是整个卖的。因为一般人不愿意要这大棒骨,所以连带猪蹄膀都不好卖。也就是寒冬腊月晒酱肉,他们喜欢买猪蹄膀。再就是有人逢九,需要吃猪蹄膀。 排骨也不好卖,非得搭着五花肉才能卖出去。 张红英脑子越用越活。 大棒骨昨天一根剁成两截,就卖了两块钱……煮一大锅大棒骨,也能卖个好价钱啊。 沈建珍也很兴奋。 她想的比张红英还多一点。 苏州的鸡这么贵,去青镇收鸡过来卖,也能赚钱。 就算是不能进入市场,自己家每天用两只,一个月也要六十只了。一只老母鸡四五斤,六十只鸡,差价就有三四百…… 如果苏州养鸡不方便,跟头班车司机一包烟,让他帮忙把杀好的鸡带过来,总是没问题的。 张红英手艺好,沈建珍味觉灵敏,两个人联合起来,大显身手,把棒骨炖的香气扑鼻。 炖好了盛在碗里,张红英给曹大爷端了过去。那个主动说要给她们拿货的大爷姓曹。 张红英既然要露一手,就干脆一次性多做一些。张红英又去市场,把剩下的大棒骨都买回来了。 她把这几根棒骨做成了酱棒骨。 酱棒骨做法很简单。先焯水,把有很多浮沫的水倒掉。再把大棒骨捞出来,锅刷干净,再加入清水、葱姜烧开,才能把大棒骨下进去。还加了点红枣增香。 为了提味,张红英甚至又让沈建珍跑了趟菜市场,买了几块猪皮。 水再开以后,再把大棒骨下进去炖,是为了避免被冷水一激,导致肉质太硬炖不烂。 料酒,八角,桂皮,香叶,大棒骨一点腥味都没有,只剩下香了。 等到猪皮里的胶熬出来,汤汁开始咕嘟咕嘟冒大泡的时候,再加入酱油上色,少量盐,把汤汁收干。 等到酱棒骨出锅的时候,那个香啊,就别提了。 第60章 酱棒骨 这道菜,说起来很简单。 但是现在大家刚刚富裕起来,还不是后来吃肉吃到腻的时候。 看沈建珍的馋样,张红英给她盛了一根出来,还给自己留了一根。 这酱棒骨怎么说呢? 张红英对火候的掌握到了无与伦比的程度。 肉、筋都炖到烂熟,但是还没有脱落。它保留了骨头的原始轮廓,肉与骨紧密相连,偶尔能看到肥嘟嘟颤巍巍的筋膜交织其间,让人只想一口咬下去。 深红油亮的酱汁均匀地包裹着每一寸肉质,经由炖煮后散发出诱人的光泽,浓稠的汤汁看着像随时要滴下来,偏偏还在那摇摇欲坠,但就是不滴落。沈建珍差点想伸手去接一把。 味道浓郁,不失鲜香,那是多种香料和长时间慢火细炖的结果,混合着肉香、酱油的咸香以及红枣微微的甜意,令人垂涎欲滴。 外层的肉有着恰到好处的嚼劲,又不失柔软,轻轻一咬便能感受到肉丝在唇齿间滑过的细腻;裹在肉丝上的胶质,吃起来还有点糊嘴,但是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满足。 接近骨头的部分,有一点筋道,增加了丰富的层次感。 断口处的骨髓,已经变成油脂加胶质的混合物,醇厚浓香,吃一口,仿佛渴求多年的身心都得到满足。 不一会,曹老爷子来还盆了:“好吃,好吃!你这骨头,是怎么个卖法?” 张红英想了想:“一根大棒骨砍成两截,一截卖一块二毛钱。” 原来只是熬汤,然后捞出来的骨头。那种骨头,一根一块钱就可以了。今天这种,费了大力气做的,肯定要卖贵一点 。 曹大爷想了想:“我们每个人负责一个市场,加起来一天能有几百斤大棒骨下来。你看你能吃下多少?” 张红英惊讶的张大了嘴:“这么多?” 沈建珍接话:“曹大爷只问你要多少,又没有叫你全要。” 张红英对曹大爷道:“我跟我妹子商量一下,算一下再告诉你。”然后拉着沈建珍回屋了。 “建珍,阿珍,你帮我算算,我一天能吃下多少?” 沈建珍也苦恼:“这个很难说啊。 你来苏州,是想学裁缝的。 裁缝还没学好,就去卖方便面了。 方便面没卖多久,又想卖大棒骨了。 我看你跟那个掰玉米的猴子差不多了。 你要吃下多少,取决于你究竟想做什么呀? 你不能看着这个好,想做。看着那个好,也想做…… 这样下去,最后就是个样样都通,样样稀松。 所以我觉得,你如果就是坚持去学校门口摆摊的话,一天十斤锅里就煮不下了,就够你忙的了。 如果你选择专做酱棒骨,最后开个饭店。那样一天几百斤也吃得下。” 是啊……张红英陷入了苦恼之中。 她到底想干什么呢? 做裁缝,也是延续了前世的习惯。前世丝厂,丝织厂,最后都倒闭了,就剩下服装厂还坚持了几十年。所以她做缝纫女工做了几十年。 这辈子,前面跟王师傅能混出来,前世的缝纫经验帮了大忙。 但是,最近这段时间,她发现自己并不是真的很爱做裁缝。 做这行,更多的是习惯成自然。 卖吃的,一天赚的钱已经超过她一个月赚的钱了…… 还有,张红英手艺可能一般,也不是专业的厨师。但是她有前世的眼光,再加上对各种香料的应用,应该能做下去吧? 餐饮行业做的好,货真价实,名声出去,客人自然就来了。 张红英想了想,好像做餐饮的,生意是非常好的。白镇开发旅游之后,她一个小姐妹在白镇开的饭店,就过年期间七天,赚了十几万。两年功夫,就赚够养老钱,不做了。 农村人并不避谈收入,甚至赚了钱夸耀一下,都是很常见的事情。所以张红英自己只是个普通工人,但是对做生意赚钱,也是有所了解。 张红英想明白了,就道:“那明天先拿个一百斤,我先做好了一锅拿过去卖,你在家里做第二锅,做好了再送过去。 就是要辛苦你了。” 沈建珍笑道:“这叫什么辛苦,在田里头顶太阳晒,脚下水汽蒸,还有蚂蝗蛇虫,那才叫苦。秧苗经常把我的腿划出血痕,有时候还会化脓。 在苏州干干净净就把钱挣了,不流血只流点汗,我高兴还来不及。” 张红英不再说话,她去跟曹老爷子报了一百斤这个数。 老爷子笑眯眯看着张红英:“市场价这个大棒骨五毛钱一斤,我们给你拿货,也不用你跑远路,直接带回来,三毛钱一斤。你看怎么样?” 张红英当然满口答应。她还许诺:“曹师傅,那就辛苦你了。 我也没别的好感谢你的,以后每天做完了酱棒骨,都给你端一根,你帮我尝尝味道。” 曹师傅连连摇手:“这东西,好吃是好吃,吃的太多了,走的也快。血脂血压受不了的。” 张红英笑,农村人还有地方求吃肉而不可得,这边人已经在怕吃的太好高血压了…… 不过想想老大爷是给猪做检疫的,估计也是动物医学方面的专业人才。 今天炖的这一大锅酱棒骨还剩下十几根,张红英一股脑夹到脸盆里,跟沈建珍一起去职业学校。 这一通忙活,大半天就过去了。 两个人到了职校,才把两只老母鸡放到锅里开始炖。今天就不做茶叶蛋了,时间上来不及。 老母鸡汤熬出来,再煮方便面,今天就卖鸡汤面加酱棒骨吧。 等到白天班的学生们出来,也是老远就闻见鸡汤的香味。心知那个卖鸡汤方便面的又来了。今天要么尝尝鲜? 不料到了近前,还有比鸡汤面更诱人的存在! 那么大的骨头,那么大块的肉,油光闪烁。口水疯狂分泌,胃里几乎要伸手去抢了。 “这是什么,怎么卖?” “酱棒骨,一块二一根。” 张红英把锅盖一揭开,都不需要招呼,就有人喊:“一碗鸡汤面,一根酱棒骨。” “我要一根酱棒骨。” “我要鸡汤面,加鸡翅。” “我也要一根酱棒骨。” 第61章 关于读书 摆了几天摊,一切进入正轨以后 。晚上收摊了,沈建珍跟张红英说:“我想回一趟鸭湾村。” 张红英以为她想家了,便道:“明天学校休息,我们也休息一天。你回去多住几天,顺便看看录取通知书是不是要到了。 听说有的人会偷别人录取通知书,然后冒名顶替呢。你要小心了。” 后世张红英看到过好几次考上大学最后被冒名顶替的事,她不想小姐妹也遇到这样的事。 虽然说上辈子沈建珍顺利入学,并没有被人冒名顶替, 但是这辈子变化这样大,还是要防一下万一。 不料沈建珍眼睛亮起来:“录取通知书还可以给别人去上学?” 沈建珍的反应让张红英很意外:“你啥意思?” 沈建珍嘿嘿一笑:“我跟着你做生意有滋有味,不想去读书了。 如果录取通知书还能卖一笔钱,把它换成钱岂不是好了” …… 张红英仿佛被雷劈了一遍又一遍。 张红星被自己影响的不想读书就算了,沈建珍也不想读书了? 张红星是自己亲弟弟,李小芳也不狠管他的学习。所以在没有人知道他读书会有大好前程的时候,张红英没有受到什么刁难。 但是沈建珍如果考上大学还不去读,她觉得沈大林可能会劈了自己。 大学生啊,天之骄子啊,读出来就是干部啊,国家分配工作的! 这要是被自己害的卖掉录取通知书,自己可以先去找找哪里跳河水不那么凉了。等到被沈大林追急了方便跳下去。 张红英已经困的想倒头就睡。可是她得想办法打消沈建珍的念头。 “阿珍,你以前那么认真读书是为什么?”张红英问道。她以为沈建珍会说什么理想,毕竟就算是张红英只读到四年级,作文也是写过“我的理想”的。 不料沈建珍道:“我为什么读书啊,就是想当街上人。 听说读书了考大学,大学毕业就可以坐办公室,天天有肉吃,不用种田,不用糊一身烂泥,被蚂蝗叮,被秧苗划。 现在大家都进厂做工人了,都不用种田了。所以我觉得读大学也没什么用了。 然后跟着你摆摊,也天天有肉吃了。我的理想已经实现了。” 张红英气急:“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那个梦吗?” 沈建珍点点头。又想起黑夜里点头看不见,又说道:“当然记得。 你说了,以后房子会涨到几百万上千万一套,家家户户都有汽车。 但是我想,读书出来还要四年,找个工作,还不一定有摆摊赚的多呢。 就算是现在的工人干部,你看像沈新宝他们家,住的那么紧张。工资肯定也不怎么高。 我去读四年大学,还不如摆四年摊呢。” 张红英气结。但是还不能放弃努力。 她坑张红星可以,那是人家前世欠她的。要是坑了沈建珍,回去没法做人了。 动用她不多的知识,以及前世喝的鸡汤,张红英才想起来说:“是这样的,你要是做小生意,一辈子认识的人,也都是做小生意的。 服务员找厨师,售票员找司机,你读了高中再来摆摊,你打算将来做什么? 要知道,做这种小生意的,大部分都是跟我一样,可能小学都读不完的人。 你跟他们,将来能有那个……”张红英一时想不起来怎么说。 沈建珍接到:“共同语言。” “对对,就是这个语言。 我们青镇上语言不通,两个村之间的工人互相都讲不来。你找对象没有这个语言,一辈子怎么过? 好比你跟我说穿纯棉的棉毛衫衣服像春风,我只觉得风吹的冷,再想不到春风还是暖的。 你要掉书袋,背什么`吹面不寒杨柳风’,我只觉得你骚包的不行了,要出风头,垫舌头! 你到时候希望跟自己过一辈子的人,言语粗俗?一骂人都是哔哔赖赖的,你听得下去? 天一热就赤个膊走来走去,想小便了在路上一扭身,背对着大家就开始解扣子。 你受得了?” 沈建珍被她的描述搞的打了个寒战。 “那还是算了,我确实跟他们已经聊不起来了。” “是的哇,你在学校里,人家肯定都是文明人,说话不会走下三路。 我在厂里……不是,市场里,我可是听的多了。 天天把男女之间那点事说来说去。我估计你一分钟都忍不下去。 毕竟不是我们俩过一辈子,最后还是要找人结婚的。你好好想清爽。 不要看眼目前日脚好过, 就不去想长远的事。” 沈建珍又点了点头,才道:“哎呀,不要说了,早点睡,我明天还要赶一早的车子。 顶好能赶末班车再回来,也可以帮你做点事。” 张红英却还是道:“小商贩,眼睛看到的就眼前的那点事。你读的书多,站的高看的远,我将来还指望你给我指路呢。” 沈建珍没有再说话,耳边响起来均匀的,细微的呼吸声 “如果我能读书……”张红英叹了口气:“如果我会读书,我一定要读完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搞不好还要读个博士后来看看呢! 可是谁叫我只会干活呢?”然后翻个身,也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张红英醒来的时候,沈建珍已经走了。张红英认为,沈建珍这人的脑子里,肯定是有个闹钟的。 现在大棒骨都是几个老爷子检疫完毕后用自行车驮回来,也就是母鸡需要去菜市场买,所以张红英上午也是不着急的。 她照旧买了两只老母鸡,回家熬汤。 茶叶蛋不做了,但是酱烩蛋可以做。 一样烧熟之后,只不过多一道剥壳的程序。最后扔锅里跟酱棒骨一起煮。 鸡蛋里还多了肉香味,更好销了。 沈建珍买下的仓库离职业学校很近,已经派上大用场了。 张红英也没亏待她,给了她十块钱一个月租金。农村的房子不值钱的,租金也上不来。但是有了这个仓库 确实方便很多。 还是那句话 可以给,但是不能给超过市场的价格。要不她怕沈建珍开始贪心。 第62章 贩鸡 两个人摆摊的钱,都是沈建珍收着的,去银行存在张红英名下。这次回家,沈建珍把存折也拿上了。张红英只当她要给家里添置什么大件。 前世沈建珍刚工作那几年,给家里装了电话,买了彩电,着实花了不少钱。 现在两个人一起做生意,起始的本钱,买锅、煤炉和食材香料调料那些钱,合计大概两百块,是张红英出的。但是炖鸡汤,大棒骨,最后调味,卖货,是两个人一起来的。甚至因为张红英要上课,沈建珍还出力多些,所以两个人说好了,利润四六分。沈建珍四,张红英六。还没有盘总账,但是一个月下来,一个人总也能分几千块钱了。 如果家里有什么急事,有什么急需的花费,回去趟又用得着。张红英对家里的记恨,跟沈建珍都不一样,所以她没有拦着沈建珍给家里出力,只要别动用自己的份额就行了。 但沈建珍其实想的并不是怎么回事…… 沈建珍效率很高,从苏州都清镇搭的是头班车,汽车站外很多搭客的摩托车,三块钱一趟。如果要自己走回家,得四十分钟。 沈建珍手上宽裕了,也大方很多,毫不犹豫三块钱打了个摩的。 不料,开摩托车那个看上去又黑又胖的中年男人,看了沈建珍好几眼,试探着问:“你是不是沈建珍啦?” 沈建珍一愣:“我是的呀,你是哪位了?” 摩的司机哼次了一下,说到:“俞志强,你是不是认不出来了?” 沈建珍大吃一惊:“俞志强?我们是四年级同学对不对?” 俞志强绑好沈建珍的行李,叫她上车,大声道:“是的,我四年级留了一级,你升上来跟我同班。后来你升五年级了,我还要留一级,就没有再读了。” 沈建珍说不出话来。 俞志强当年在班上,是个苍白瘦弱的男生,皮肤比女生还白许多。也不知道经历了什么,怎么人胖大了三倍? 步行四十多分钟,开摩托车是转眼即到。 车子一直停到沈建珍家门口,沈大林出来骂:“这几步路走走会累死你啊?还要叫摩托车。” 骂完去掏口袋。沈建珍赶忙从口袋里掏出零钱付了。俞志强着急再去汽车站接活,接了钱就回去。 沈大林不大高兴:“三块钱,快要一天工钱了哦,你现在手脚越来越大。” 沈建珍习惯了,顶回去:“你不要唠唠叨叨,我乘摩托车回来,肯定是有乘摩托车的原因的。时间就是金钱!” 沈大林气不打一处来:“那你把时间变金钱我看看!” 沈建珍嬉笑:“我这次回来,就是要把时间变金钱的。 阿爸,我们家里还有几只鸡?” 沈大林:“十七八只,你要做啥?” 沈建珍:“现在鸡多少钱一斤?” 沈大林想了想:“应该是一块钱左右。” 沈建珍便道:“所以你看,时间变金钱的机会来了。” 沈大林瞪她一眼:“有话好好说,不要怪腔怪调。” 沈建珍解释,她看到苏州的鸡,卖到了三块钱一斤 她打算从清镇弄些鸡过去卖。 沈大林笑:“你以为卖鸡那么容易是吧,有几个人舍得天天吃鸡,你进十只鸡去,都不知道要卖多久。 这个时间是可以变成钱,就是不值得。路费也要好多钱了!” 沈建珍却摇摇头:“爸爸,如果你开挂机船去一趟苏州,来回运费需要多少?” 沈大林道:“我帮酒厂装酒去苏州,一趟是三十块,去一天,回来一天。” “叫摩托车或者拖拉机去呢?” 沈大林不耐烦了:“谁家开拖拉机跑那么远啊?镇上拖拉机运一趟东西是八块钱。但是拖拉机没办法跑远路,速度太慢了。 摩托车跑趟苏州,成本十块钱总要的吧? 你到底想说啥?” 沈建珍才说出自己的想法:“我在苏州认识了一个开店的老板,每天需要四只鸡。” 沈大林好笑:“就四只鸡,也值得你跑一趟? 一只鸡三四斤,四只鸡就差三十块钱, 一个月就差……” 沈大林不说话了。虽然一天看起来数目不多,一个月下来,也有千把块钱。 盘算了一下,他问道:“你认得的这个人,肯长期要你的鸡?” 沈建珍心想,我自己要鸡,肯定能长期的。现在是张红英在做主,如果张红英学好裁缝不想摆摊想回去做衣服,她一个人也要坚持把摊摆起来的。 沈大林皱皱眉头:“如果一天四只鸡,我就辛苦一点,每天给你送一趟。坐车单趟两块多,来回五块多。还能净落至少二十块钱。” 沈建珍笑眯眯:“如果我们在那边租个地方养鸡,你一趟多送点,我们承担一点鸡养死的风险,赚的就多一点。” 沈大林摇头:“司机不肯让我们带那么多鸡上车的。” 沈建珍笑:“阿爸,你在家里负责收鸡,再找辆摩托车,一个星期往苏州送一趟怎么样?” 对农民来说,农产品变现是最难的。 既然沈建珍已经找好销路,收鸡这种事,沈大林一个中年男人自然完全没有问题。 按现在的话来讲,沈大林当年也是学霸——不过那个时候,农民的孩子,基本上都是要下田的,没时间给上学,尤其是他还是孤儿。也就是大跃进时期免费上学,才读了几年书。辍学的时候,老师来家里劝过好几次,叫他继续上学。但是没办法,先得活下去再说其他。 沈建珍一个人坐车,也不多拿,先把家里的鸡绑了四只,装在蛇皮袋里——这是她的体力极限了,恐怕也是司机的忍受极限。 沈大林用自行车把沈建珍送到汽车站,刚刚好,赶上末班车。 眼看着沈建珍上了车,才又骑车回去。 沈建珍已经跟沈大林约好了,如果她那边一切顺利,就打电话到叔叔家,定时间让他把鸡送过去,送几只。 现在村里总共就两三台电话,刚好沈二林家就有一台。 用他们家电话打电话不行,因为电话费很贵,婶婶不乐意。但接个电话还是没问题的。 第63章 养鸡 沈建珍哼哧哼哧拖着鸡来到养猪场时,被拦住了:“你这是活物,不能带进去的。” 沈建珍借了张旭萍的自行车,又驮到自己买下的仓库去。 天色将晚,张红英一个人,也不知道忙成什么样了?沈建珍把鸡罩在麦箩底下,急匆匆赶往职校。 沈建珍没有白担心,张红英的确手忙脚乱,效率还不如两个人都在时候的一半。 “阿英,我来了。”沈建珍赶紧上前帮忙。 “哎呀,你来的及时。”张红英大喜过望。她以为沈建珍怎么样也要明天早班车才能来了。 酱棒骨是第一个卖完的,现在主要是煮方便面,然后收钱。 沈建珍接过收钱算账的任务后,一下子就整齐起来了。加加减减的算术题,张红英是会的,就是算的没那么快,找钱也容易出错。现在也不像几十年后,贴个付款码,就听着语音播报就好了。 等到这一波卖完,张红英上课时间也到了。她匆匆扔下围裙:“接下来就靠你了。”然后跑进去上课去了。 沈建珍才坐下喘息。 身体还是太虚。 这一个月吃的好,沈建珍感觉衣服都紧了。 等到张红英下课,又卖了一波,把剩下的四个酱烩蛋送给了老陈师傅,然后两个人推着东西回去仓库。 走在路上,张红英疲惫的问:“你回去做啥了?” 沈建珍才有心思说:“我不是看苏州的鸡贵吗,要三块钱一斤?咱们青镇的鸡便宜,一斤只要块把钱。 所以我今天试了试,回一趟青镇,再买鸡回来,看看要花多少时间。 今天我从家里拿了四只鸡过来,罩在麦箩底下了,看看能养几天。 要是养的好,以后一个星期从青镇运一次,可以省很多钱呢!” “你是直接从汽车站过来的?那你自行车哪里来的?”张红英又问。 “哦,我先到的养猪场。今天看门的不是老金师傅,是另一个。他说我带的是活物,不能进去。所以我又找张旭萍借了自行车骑过来。” 张红英突然停住了。 沈建珍差点撞到张红英后轮,才问道:“你怎么了?” 张红英兴奋的不得了:“谢谢你,阿珍。” 沈建珍奇怪:“谢什么嘛!省下来的钱里,有一半是我的。我也是为了自己打算。” “不不不,你不知道你做的事有多重要。” 沈建珍这么回去买鸡,让张红英想起来即将发生的一件大事。 鸡原本市场价只有三块钱一斤。 后来就慢慢的涨起来,涨到四五块,六块。 再后来,涨到了十块钱一斤。 那段时间,苏北到苏州的公路上,经常可以看到用摩托车载着鸡穿梭的年轻人。张红英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沈建珍的表哥也加入了贩鸡的行列。 沈建珍这样的穷人家,第一次有骑摩托车的贵客登门,大家都好奇过去围观。这才知道了苏州现在鸡贵。 据沈建珍表哥说,早上三点出发,到苏州六点多。鸡是卖给鸡贩子的,六块五一斤。卖完鸡正好回去休息。现在鸡价格回落了,今天是最后一笔生意,他卖完鸡,过来看看姨妈。 两个人回到仓库,拉着灯,看看麦箩底下的鸡,安安静静的,因为晚上的灯光,发出不安的咕咕声。看上去没什么问题。 张红英把今天用的锅都清洗干净。现在没有洗洁精,洗锅只能靠丝瓜筋和热水。张红英被烫的斯哈斯哈的,沈建珍笨拙的在一边手足无措。 张红英叹口气,这就是个享福的。除了脑子好使,别的真的什么都指望不上。 收拾完回宿舍的路上,张红英才说起:“你还记得我提起过的那个梦吧?” 沈建珍点头:“你都说几回了,我肯定记得。” “你今天回去买鸡,又说到养猪场,我就想起来有一件关于鸡的事。”张红英慢吞吞说道:“马上,猪要发生猪瘟,鸡的价格飞涨,涨到了十块钱一斤。” 沈建珍大惊:“哈?” “是的,我没记错。从三块钱一斤,涨到了十块钱一斤。”张红英很肯定。 沈建珍:“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多进些鸡来屯着?要不鸡汤面都没办法卖了。” 张红英笑:“你以为方便面还能卖多久啊,现在是暑假期间,大家都看不上这点小生意,才没人跟我们抢。等到正式开学,你信不信会一下子出来好多卖方便面的。 这个生意很好学的。” 沈建珍嘀咕:“我还想书都不读了来做这个生意呢。” 张红英看看自己手实在是油腻,忍住了想拍她一记的冲动:“你趁早收起这个念头。我昨天晚上都话都白说了。” 沈建珍已经后退一步:“不要动手动脚。” 张红英便问:“苏州缺鸡的状态,持续了两个月。 你与其想着不读大学来卖方便面,不如想想看怎么弄些鸡来卖。 你想想苏州两个月要吃掉多少鸡!” 沈建珍:……这个超出我的想象范围了。 张红英就开始说起:“你有个表哥,叫安然对吧?” 沈建珍疑惑的说:“是的吧,你怎么知道?” “我梦里听说的呀!你表哥来,你妈妈高兴的不知如何是好,一直不停的跟他说话。 还是你爸叫她嘴巴停一停,让安然喝口水。大家都听的笑起来,所以我才记得。” 村里没什么新鲜事,谁家来个客人,也有好多人过来看热闹,沈建珍理解的点点头。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们去养鸡?可是鸡也经常瘟的啊!有一年我妈养的四只鸡一天就瘟掉了,我们第一次吃鸡肉吃到撑,吃到不想吃。” 张红英想了想:“后面大家养鸡,大队里经常有上来的人,他们每年一次,会来给鸡鸭打针。 你说我们养鸡,也请兽医去给打一下鸡针怎么样?” “打了针就不瘟了?” “应该是吧,反正每年我都要捉鸡鸭去大队里打针的。狗也要每年打针。 好像那些年就再也没听说过谁家瘟鸡了。”张红英认真回忆道。 第64章 计划 张红英认真回忆,记得这场猪瘟,应该是老早爆发的。但是等到猪肉紧缺,鸡价格上涨,已经到了五六月份了。贩鸡热潮结束,大概是八月底。 今年已经到八月份了,鸡价格还没有上涨,那既然不是今年发生,就一定是明年或者后年了。 沈建珍雄心勃勃:“那我们回去养鸡去!养个几千只上万只。 到时候,把苏州人民要吃的鸡包了!” 张红英嘲笑:“你晓得苏州有多少人,吃多少鸡不?还把他们吃的鸡包了?” 沈建珍摇摇头。 张红英:“如果我们去开店,一天用十只鸡肯定是要的。一年,就,三千六百多只。苏州就我们一爿店吗?苏州老百姓自己不会买鸡吃吗?周末了,来客人了,总要买一只的吧?” 沈建珍笑:“我管她有多少人要吃鸡呢?要吃的人越多越好,货越紧缺,卖的价格越高。 我也就是随便吹吹牛,你怎么还当真?” 张红英道:“反正他们大老远,用摩托车几百里路运过来都有得赚,我们就养在本地,不可能赚不到钱。” 沈建珍叹了口气:“可是鸡养在哪里呢? 家里就手片大的个地方,一万只鸡,杀掉了堆起来,家里都放不下。” 张红英想了想,决定再透露点东西:“计划粮马上要取消了,镇上决定搞田改桑,到时候就没有那么多水田,全变成地了。可以把鸡放到自己家责任田里去。” 沈建珍点点头:“如果真有这么回事,我们可以把田跟其他人调换一下,集中到一片。养鸡也方便管理。” 鸭湾村的地形,是很典型的田包围着地。旱地把水田分割成一片片的。 水田有的灌溉方便,有的不太方便。为了避免起纷争,一片田按人头均匀分给的村里人。 一片水田大的大概四五十亩,为了方便耕种,划成整整齐齐的田块,中间有田埂分割。这些田量了面积,均算到人每个人头上,一个人可以分到三四分田。沈建珍家四口人,最大一块田是一亩二分的。 全家责任田五亩多,分布在七片远近不同的田里 。这些田,远的要走半个多小时才能到。近的就在家门口。 沈建珍对自己家田在哪里,自己家门口的那片田都分给了谁,是知道的。但是要怎么置换,才能把门前的那片田变成自己家的,就不知道了。他们家门前的田,刚好五亩出头。 “我回去问下我阿爸。”沈建珍打定主意。 “你阿爸会听你的?”张红英表示不信。反正张小树是认为自己最牛,别人没一个及得上他的。 李小芳是“一个娘们家懂什么?”张红英是“女儿家懂什么?”张红星是“小棺材,你晓得点啥?等你大起来再讲。” 所以张红英只有乖乖听话的份。 沈建珍却疑惑:“难道不是谁讲的有道理听谁的吗? 我小时候经常闯祸,但是只要我能讲出道理来,我爸不太打人的。只有我完完全全没有道理的时候他才会打我。 平时我说点什么事,只要说的通,他就不会反对。” 张红英表示难以置信。农田啊,一家子一年的生计啊,还能听一个小孩的? 不过回去问问总是没错的。 张红英的课上完了,暑假那些临时参加培训的学生四下散去。而正经的学生开学还有半个月。这半个月就没有生意可做,张红英暂时空了下来。 两个人要考虑下接下来做什么。正在琢磨下一步做什么的时候,事情有了转机。 沈建珍陪张红英去自行车库取存放的东西,看到职校的围墙拆了,但是又有工人在修房子。 对面的师范也在拆围墙,盖房子。 张红英看了一眼,没放在心上。 沈建珍却去问老陈师傅:“陈师傅啊,那边围墙拆了要做什么啊?在造什么房子?” 老陈抽过沈建珍一条烟,自然对她态度很好:“拆了要盖一排门面房。” 沈建珍手指头捅了捅张红英,张红英一机灵,赶紧点头。 沈建珍便问道:“陈师傅,麻烦你再打听一下,这个房子卖不卖的?” 陈师傅笑:“不用打听我也知道。这个门面房卖八千一间。过几天就要贴告示了。” 张红英一听,疯狂心动。 沈建珍却有点犹豫,离学校不过几百米的仓库,只卖了六百块。这个门面房,面积还不到仓库的一半,要卖八千? 这次轮到张红英用手指头戳沈建珍了。 沈建珍抓住张红英手指头,对陈师傅道:“师傅,有没有便宜点的价格,比如说你老人家帮忙出面弄个员工价什么的?” 老陈师傅摇摇头:“老员工的确是可以打八折的。但是大家都要参与集资建房,哪里有闲钱来这半乡下买门面房。 就算是买了下来,再转让给你,差价也是要交给学校的。” 沈建珍只好道:“那我回去跟我阿爸商量一下看看。 卖方便面,要卖多少碗才能卖出来一间店铺哦!” 然后谢过陈师傅,拉着张红英走了。 一路上,张红英都不解的看着沈建珍。 沈建珍悄声道:“几百块钱的房子,买了也就买了。谁家没有几百块。 但是八千的铺面说买就买,没有贼骨头夜晚摸进门来,我跟你姓叫你爷! 偷东西也就算了,万一做点其他的事,杀人什么的,多倒霉。” 张红英长期生活在鸭湾村,并不靠大路,几十年没有遇见过小偷。沈建珍连晾在宿舍里面的衣服都叫人偷过,两个人的警觉性是完全不一样的。 不过既然知道自己不够聪明,那听聪明人的话,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沈建珍又跟她说了几件自己知道的事。 比如说有一户人家,房子多,前后盖了四进。前面是三层楼,后面是两层楼。平时人都在前面一楼活动,睡觉在后面二楼。 不料有一天上三楼,发现有个贼骨头在他们家三楼住了好长时间了! 他们能悄没声息的来去,你普通人怎么防得住? 张红英被说的毛骨悚然,歇了去买店铺的心。 第65章 还乡 趁着半个月的空档,两个人都打算回去一趟。 张红英跟沈建珍商量好了,就说是在苏州帮王师傅干活顺便学裁缝的。 沈建珍问:“你告诉沈新宝你是窑下村的,是不是怕他信里说漏嘴?” 张红英笑笑:“是啊,我阿爸虽然跟沈新宝不熟,但是难免会有人提起。 万一说漏嘴,家里知道我在做什么,就尴尬了。” 如果不是李小芳逼太紧,她还是不想跟父母撕破脸。 一个女人,如果跟娘家关系不好,是会被婆家看不起的。毕竟李小芳明面上,真的是做的不错的,如果自己非要跟他们撕破脸,大家都会指责自己。前世不是到他们下葬,自己都不知道被踩进了这么深一个坑里。 能够维持一个表面的和平,还是维持着吧。 果然沈建珍说了:“你妈妈我看对你不错的呀,你没想过要在他们面前争口气? 我就特别想挣好多好多钱,给我妈看看。 你看不上我,你重男轻女,现在看看怎么样?我比弟弟聪明,比弟弟能干,比弟弟能挣钱,你们应该更喜欢我才对。 你老说将来老了反正要靠建兴的,不靠我这个迟早要嫁出去的女儿,你现在看看你在靠谁?” 张红英静静的看着她,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悲悯。 果然沈建珍又哭了,眼泪一串串的往下掉。 “凭什么啊?男的女的不都是她生的吗? 做男人做女人,是我自己选的吗? 都是十月怀胎,你生女儿,难道分外省力一点,偷工减料一点,所以女儿就怎么都看不顺眼?” 张红英把沈建珍搂在怀里拍了拍。 “你做什么啊?你又不是我妈,还抱我!”沈建珍扭着躲开了,擦干眼泪,又不好意思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在外面,吃多少苦,受多少累,被批评被骂,我都不哭的。 就是一提起我妈,我就眼泪怎么都止不住。 我明明不想哭的。” 张红英抬头看看天,谁又不是呢? 不过你妈妈是明明白白对你不好,你怨她恨她又爱她。最后也切割清楚了。 我妈是明明白白对我不错,只不过用一辈子给我挖了个坑。要到她死了,享受了我一辈子掏心掏肺的照顾孝顺,才告诉我,她不爱我,我只是一个好用的,自带工资的长工。我的一切,都是张红星的。 我连问她一句为什么的资格都没有。 人一样会老会死,你将来死的时候,心里是平静的。一辈子的爱恨都了结了。吴小红甚至哭着对你认过错。 我呢?那种憋屈,要把我心肺都搅碎了,却问不到她一句话。 回家之前,两个人已经算过账了。 摆摊摆了五十天,平均一天赚三百五,算下来,赚了一万七千五。 张红英拿六成,净赚一万零五百。沈建珍拿四成,净赚七千。 所以张红英当时说买商铺就那么爽快。 一个暑假就能赚到的东西,有什么不爽快的? 两个人一前一后回到家,路上的人看到了,都说:“哟,去做了快两个月城里人,怎么反而变的又黑又瘦?你们去苏州是种田去了?” 还有人语重心长劝沈建珍:“建珍啊,你妈妈身体不好,你阿爸一个人养两个小人,还要给你妈看病,苦煞! 你高中都毕业了,再过两年要出门了,要懂点事,帮你爸减轻点负担!” 沈建珍白眼翻上天:“我阿爸都没说什么,要你管!” 来人气个倒仰:“好好好,算我多管闲事。” 沈建珍接着怼:“多管闲事多吃屁!” 张红英看到沈建珍怼人,笑的不行。那人看张红英笑,露出失望的表情来:“红英,你一向是个好的,这个时候不管管你小姐妹,还要笑?” 张红英就道:“对勿起啊,建珍说多管闲事多吃屁,我不管她闲事。 要不她叫我也去吃屁了。” 沈建珍笑的前仰后合。 九奶奶看见了劝:“建珍啊,不好这样的。别人看见了要说你没教养。老人说什么,你就嗯嗯嗯过去就完了。 听不听是你的事,顶嘴对你不好。” 沈建珍眼睛一瞪,看见是九奶奶,低下头道:“嗯,九奶奶,我晓得了。 我们刚刚苏州回来,带了点豆腐干,你尝尝。” 说完,拿了两盒苏州买的酱汁豆腐干递给九奶奶。 张红英笑的腮帮子都酸了。沈建珍果然是恩怨分明,变脸比翻书快。 九奶奶辈分大,年纪实际上不大,也就是刚刚六十出头,不肯要沈建珍的东西。 沈建珍便道:“九奶奶,你给我的衣服,给我们的西瓜,我都记得的呢,给你带两盒豆腐干你都不要,就是伤我的心了。” 九奶奶就笑哈哈的收下了。 同样张嘴说沈建珍两句,得到的结果完全不同,前头那人气的满脸通红,一跺脚走了。 沈建珍哼了一句:“给我好处,把我骂成孙子,我也能忍。 从来没有帮过我半点,连糖都没给过一颗,凭什么在我跟前吆五喝六的?” 张红英笑出声来:“你这样挺好的。真的。” 恩怨分明,做人做事都痛快。 高兴了告诉你,我是为什么高兴。不高兴也告诉你,你让我不爽了,我现在要报复你! 报恩报的明明白白,报仇也报的明明白白。 沈建珍肯定是电视里那种会死于话多的反派,先骂个明白再报仇,心里爽快翻倍。 不声不响报仇,对方当个糊涂鬼,没有后悔莫及那一层,就总是差了点味道。 就像吃螃蟹没有醋,吃白斩鸡没有酱油一样,不够痛快。 两家就隔一条河,张红英先到家,沈建珍依依不舍的过了桥回家。 张红英赶她:“先回家转转,天气这么热,你爸妈肯定都在家呢。下午凉快了再来找我玩。” 沈建珍高高兴兴回家去了,老远就开始喊:“阿爸,姆妈,我回转了!” 看,到底是个小孩子,虽然嘴上说记恨她妈,还嘴硬的说不会原谅,但是回家的脚步,可一点都不慢。 张红英摇摇头,进了门。 第66章 到家了 张红英回到家,张小树和李小芳都在楼下铺了席子睡觉。电风扇呼啊呼啊的转着。 桌子上晾着几碗薄粥汤,等睡醒了,渴了,当水喝的。 楼上太阳晒的太闷热,完全没办法待。倒是地上很阴凉。铺张席子睡觉很舒服。就是苍蝇多一点。睡梦中都时不时要挥手驱赶苍蝇。蚊子这会还没出来,等到黄昏天色擦黑,就要赶紧上楼放蚊帐,要不晚上蚊虫太多 。 张红英又渴又饿,捧起粥碗咕嘟咕嘟喝了起来。 张红英喝粥的声音惊醒了李小芳。 李小芳揉揉眼睛:“哦哟,我乖囡回来了。” 她一骨碌坐起来。张红英看见她灵活的动作,叹了口气。还是年轻啊,再过几年,天天辛苦劳作的后遗症出来,背也驼了,腿也瘸了。 “刚刚苏州回来热坏了吧?有没有叫辆摩托车送回来? 天气这样热,走回来热煞呀!午饭有没有吃? 姆妈去给你煎过荷包蛋过粥好勿啦?” 李小芳殷勤的嘘寒问暖。 张红英热的满脸通红,点点头:“姆妈,你给我煎两个荷包蛋,滴点酱油。 酱黄瓜或者什锦菜有没有?” “腐乳是有的,什锦菜酱黄瓜最近没有卖来,没买。” 李小芳真爬起来煎荷包蛋去了。 张红英叹息,这样的母爱,怎么不让人迷惑? 乡下的柴火灶火力旺。没两分钟,李小芳一手拿毛巾擦汗,一手端着荷包蛋跟腐乳过来了。 “粥是早上的,现在喝刚好。” 张红英也不客气,稀里哗啦喝了起来。 荷包蛋煎的边缘香脆,蛋黄微微溏心。李小芳得意道:“你妈这两只荷包蛋煎的挺括吧? 我晓得你喜欢吃溏心的,红星喜欢吃全熟的。每次给你们俩煎荷包蛋,我都要分开煎,就怕弄错。 我啊,不管是女儿还是儿子,一样值钿。” 张红英吃完饭,认真道:“姆妈,我的晓得的。家里谁喜欢吃什么,你都记得。 我将来跟红星一样,给你养老。 你吃什么我要都记得的。” 张小树也被母女俩吵醒了,咕嘟嘟喝下一碗粥汤,扛起锄头:“我去田里转转。” 李小芳一边拿蒲扇给张红英赶苍蝇,一边问她在苏州的收获。 张红英看到满屋子飞的苍蝇,却有点怀念后世的纱门纱窗。那个纱门纱窗一装,蚊子基本上都进不来了。 可惜那是张宇昊在淘宝上买的,现在都不知道哪里有这种东西。还没人发明出来都有可能 张红英想,如果她有的爿厂,哪怕生产纱窗去卖,也能赚一笔钱。 还有,现在一家只有一把大吊扇,一百四十多块钱。后来村子里有个人弄来了小吊扇,装在蚊帐里那种,十七块钱一把,几乎每个人都在自己床上装了一把。 能把这种小吊扇做出来也发财的。一家四五口人,卖便宜点,也要六七十块钱了。光是鸭湾村就能卖多少钱!更何况还有全国! 但是她什么都不会,也不认识人,也不知道怎么去叫他们生产这个吊扇。 不知道沈建珍有没有这个本事。 她回家是不是跟她爸妈献宝去了?如果一下子拿出来七千块钱给沈大林,他一定又会高兴的笑出泪花,沈建珍一定又会激动的觉得自己可以扛起全家的重任。 …… “你心思跑哪里去了?不是自己在外面找对象了吧?”李小芳看张红英走神,很不满:“我告诉你,你自由恋爱是不行的。你嫁远了,将来受了委屈都没人给你做主。 你看着好了,自由的有什么好下场!” 张红英连忙回神哄李小芳:“姆妈,我就是有点累了,热的有点晕。 你放心,我找对象,一定给你看过!” 至于张红英惦记的沈建珍,她现在在干什么呢? 实际上,沈建珍没有张红英想象的聪明,但也没有张红英担心的那样笨。 沈建珍在回来之前,用沈大林的名字开了张存折,往里面存了一千块钱。 沈建珍一回到家,高高兴兴把存折递给沈大林:“阿爸你看,我去打工,一个多月赚了这么多钱。” 沈大林果然很高兴,拿过存折看了又看:“你自己拿着吧,等开学了读书用。” 异地存取,要到九十年代末才能出现。现在沈大林拿着存折也没有用。他总不可能为了这一千块钱去一趟苏州。反正沈建珍读大学也要钱的。一千块钱,连学费住宿费加生活费,都够了。 果然吴小红不满意了:“你拿存折有什么用呢?拿钱回来嘛,我们倒高兴一下。” 沈建珍顶嘴:“路上那么长时间,车子上人挤来挤去,一不小心叫贼骨头偷了去你又要怪我。” 吴小红还要说什么,沈大林已经开口了:“你不晓得就不要瞎讲。阿珍从初中就寒暑假自己挣钱了,比你懂的多。 你瞎讲八讲,有什么意思? 她讲的没道理吗? 读书也要钞票,今朝她把钱拿回来,等九月份开学了还要拿走。存进去取出来,图点啥?图被贼骨头盯牢? 自己管自己读书,已经很省心了。 再说了,她书都没读完,就一点也不藏私,挣了钱就拿回来,你怕她将来有出息了会少你花的?” 吴小红平时最喜欢骂人,一不高兴就十八代祖宗都要骂到。但是沈大林真的生气了,她反而老实下来。 没一会,就开始擦眼泪:“我想想自己真是苦啊……” 沈建珍被搞的头大,袋里摸摸:“喏,姆妈,你也别哭苦了。 我从苏州给你买的豆腐干,桂圆干,红枣……你慢慢较吃。 你苦啥呀?男人家对你好,儿女对你孝顺,还要哭啥苦?” 吴小红继续擦眼泪。沈建珍又摸出来二十块钱:“喏,还有什么想吃的,卖来的包子了,苹果了,听见人家叫卖,你就去买。 现在来卖东西的多,这二十块钱,你想吃什么就买什么。 别人围过来看见了,就说是你女儿给的,几能有面子? 以后谁还敢嘲笑你,家里穷的只剩下两个读书人了?” 吴小红破涕为笑。 第67章 养鸡规划 张红英与沈建珍,几乎是同时跟家里提出让多养点鸡的。 张红英问:“姆妈,苏州鸡卖来贵来野,你看我们要不要多养一些鸡,卖到苏州去? 我在苏州也认得两个熟人了,销路不用担心,顶多是批发给菜市场。肯定有赚头的。” 李小芳连连摇头:“那东西,邋遢来要死,走进走出随地屙屎,人都走不进。我不要养,太臭了。 养两只下几个蛋吃蛮好了。” 张红英道:“沈建珍说她姆妈要养鸡的。” 李小芳特别看不起吴小红:“她是江北人嘛,吃生菜,吃辣椒,搭我们不一样的。” 张红英:“江北人赚的钱,跟我们可是一样的。” 李小芳还是不愿意:“这个钞票我赚不来的。 那个江北人,就喜欢这些东西。养鸡,养鸭,养猫,养狗,家里也不收拾,沈大林要是不在家,她那个家里,哪里进得去人? 连沈建珍都邋里邋遢的,不招人喜欢。” 张红英没想到还能说到沈建珍头上:“沈建珍现在改好了,我看到她也开始经常洗澡洗头的。” “是是是,你们小姐妹,不好讲她坏话的。 咯只*,看上去,呆头呆脑的,没想到读书倒还真厉害,被伊考上大学了。” “是吗?录取通知书来了?考上了哪里的大学?” “啥人晓得,我是不晓得。人家话把我听,我也记勿牢。”李小芳提到沈建珍,就开始不高兴了。恨铁不成钢的盯着张红英:“你说你们俩,生下来就一起带,光着屁股就一起玩。你割草,洗衣服做饭,连种田都样样好,怎么读书就是不行? 这下好了,吴小红又要出阵子风头了。” 说到读书,张红英也没办法。她天生不开窍,总不能头顶打个窟窿把知识灌进去? 张红英的养鸡计划,开个头就被扑灭了。 反正她也不是真心想带着全家发家致富,好让张红星再过少爷生活,也就算了。之所以要提一提,还怕等到沈建珍家靠养鸡赚到钱了,李小芳又眼红。她一眼红,就要骂自己。 沈建珍是吃过夜饭乘凉的时候,跟她爸提的:“阿爸,我上次拎过去四只鸡,卖了三块钱一斤。这笔生意做得。” 沈大林脑子很活络的,他前几年跟人合伙买了条挂机船跑运输,一年总有一大半时间不在家。 但是不管他怎么赚钱,总是有还不清的债。 除了吴小红生病住院,又盖了房子,口袋里还是空空落落。沈大林自己也身体不好,住了两回院。 最近日子越发不好过,拖拉机,卡车,渐渐取代了挂机船的水路运输。毕竟挂机船开的太慢了。沈大林已经有个把月没有接到运输生意。 但是长年累月在挂机船的噪声里,沈大林的听力毁损的厉害。 沈建珍说了第一遍他没有听见,又说了第二遍,沈大林才问:“你话了啥?” 沈建珍大声道:“我话,到苏州卖鸡,能赚钱的!” 吴小红也说:“阿珍讲,鸡在苏州卖三块钱一斤。” 对吴小红的话,沈大林又听的清了。沈建珍也是服气。 她没敢讲张红英做梦的事。稀奇古怪,容易被人当鬼上身。 沈建珍就把自己带去两只鸡,卖给饭店老板的事说了。当然这个老板是张红英,就不必如实交代了。 在沈建珍的设想里,哪怕张红英讲的未来鸡价钱翻几倍的事是假的,单纯养鸡卖,也有钱赚。 沈大林听得沈建珍把销路都已经定好了,那还有什么担心的呢? 现在问题就是,养那么多鸡,就不能在自己家里养了。 要不人就没办法待了。 沈建珍这才问:“阿爸,我们家跟前的这块田,有几亩?” “你想做啥?”沈大林估了估:“五亩出头。” 沈建珍才开始提出\/:“阿爸,你看我们把田全部调到门口来行不行?” 沈大林想了想:“一块是你叔叔家的,好调。还有几块菊生家的,新华家的,阿六家的……你问这个做啥?” 沈建珍道:“我们不是要田改桑吗?到时候水田都变成旱地,这些田就差不多了吧? 我们把田都调到一起,养鸡也有地方放。 要不放出去吃了人家庄稼,不得被骂死? 骂一顿是小事,再吃上农药就损失大了。” 沈大林没说话。吧嗒吧嗒抽了一支烟,才站起来道:“时间还早,我出去串串门。” 现在大家都在外面乘凉,大人小孩走来走去,闲聊一阵子,打闹一阵子。等到夜深了,天气凉下来,才能睡得着。 吴小红在身后喊:“早点回转!” 沈大林嗯了声,走了。 沈建兴开学要初三了,白天在外面游水,快吃晚饭了才回来。 等到沈大林走了,要跟沈建珍玩扑克。 沈建珍说没有彩头不好玩,沈建兴便掏出来自己剩下的饭钱。 两个人玩跑得快,又叫“关牌”,先跑光的是赢家,输的人剩下几张牌,也就是被关住几张。输家按一分钱一张给赢家钱。 沈建兴拿出来八块多钱,居然没多久全部输光,一次都没赢过。 沈建珍好心好意:“那么我把钱再借回给你?” 沈建兴高高兴兴拿回他的八块多钱,再次输的精光。 沈建珍:“我再借给你?” “不要了!”沈建兴气急败坏。 “那钱还给你。”沈建珍把桌面上的钱推回去。 “我再跟你玩牌我是狗!”沈建兴气哼哼的丢下一句狠话。 沈建珍坏笑:“那我先摸摸狗头。”说完摸了沈建兴脑袋一把。 沈建兴气急败坏:“姆妈,你看姐姐!” 吴小红:“这么大了还闹什么?” 十点多的时候,沈大林才回来。那个时候沈建珍已经睡熟。 第二天早上,沈大林说:“田换好了。” 沈建珍很高兴:“那我的钱先拿去捉小鸡?” 沈大林看看吴小红:“养鸡的事要问你妈。 养桂花鸡好,还是春天再养?” 吴小红回到:“桂花鸡是养了过年吃的。 要是想卖鸡,就先捉个一百只试试看。 鸡太多了容易生病。 我养鸡最多养过三十只,再多没试过。” 第68章 读大学 沈建珍的录取通知书已经到了好几天了。 沈建珍自己不着急,沈大林也联系不上她。等她回来,才终于揭晓了录取结果。 当张红英知道,沈建珍最后还是录取了南京的大学时,有点呆。 前世不是讲沈建珍本来想去苏州的大学,怕录取不上,才填的南京的大学?这次成绩应该更好,可以直接填苏州的大学呀,为什么又去了南京? 而且,如果她去了南京,自己怎么办? 这个沈建珍,真的是,明明说好了要考苏州的大学陪自己的呀? 张红英不高兴了很长时间。沈建珍再三跟她解释,说是南京好大学多,很多名牌大学。苏州只有一所苏州大学,原来叫江苏师范学院,刚刚改名十来年,各方面不如南京的大学好。 张红英不懂这些,只是嘀咕:“不都是大学吗?” 沈建珍笑:“要么你跟我去南京? 南京是六朝古都,也是个好地方。” 去南京就比去苏州更麻烦了。头班车到苏州,再去火车站买票。路上要晃晃悠悠六个钟头才能到南京。 到南京时,天已经乌黑。前世沈建珍曾经跟张红英绘声绘色讲自己去南京的经历。 苏州火车站门前是怎么样的。老大的彩色图片,都是人遇到各种惨烈事故的照片。主要是为了宣传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危害。沈建珍每次路过都要扭过头去不敢看。 火车站广场边上,是面店,还有水果摊。 水果摊的老板坏的很。你如果给她一百块钱让她找,她找钱给你,会故意放一堆毛票进去,摸上去厚厚一叠。 你拿到找零,一定会数一遍。但是等你数过了确认无误放口袋里,她就叫你拿出来,她再数一遍。 然后,数的过程中,就偷偷拿走几张十元的,赌你不会再数一遍,她好偷走这几十元。 沈建珍就遇到过一次,但是她脾气倔,发现钱不对,明明都走了十站路了,又回去找她要钱。 老板一声不吭就把钱还给沈建珍了。 沈建珍庆幸:“好在我是准备回家的时候被骗。 如果是去南京的时候被骗,只能第二天回来找她了。那个时候她肯定不认。” 沈建珍还讲过,在南京怎么被卖水果的小贩拿刀指着,怎么被卖煎饼的小贩拿刀指着,又怎么因为跟人吵架,被人暗示赶紧跑,后来发现了有人尾随,她怎么钻进商场甩掉尾随的人…… 总之沈建珍讲的时候是当故事讲,但是张红英听的提心吊胆,完全没有沈建珍的轻松。 光是全国有名的凶杀案,那个时间段都发生过几次。连张红英这种闭目塞听的人也有所耳闻。 原来是沈建珍表示要不读书了,去跟张红英做生意。现在,张红英倒是真的有点想让沈建珍不要去南京读大学的想法。 但是,这毕竟是人家奋斗了多年的目标。张红英只能叹气。 前世沈建珍去读大学,家里面几乎没钱支持。第一学期是靠的各路亲戚给的贺礼。沈家在本地只有沈二林一门血亲,沈二林背着老婆出了一千块,沈建珍挨了一个月白眼还不知所以。 第二学期开始,沈建珍就主要靠去做兼职了,给学生当家教,一次课二十五块钱。去食堂洗菜,免费吃饭。去小饭店洗碗,一个月二百块……还有奖学金,说是一学年五百块。 沈建珍讲的时候还笑,说是学校里经常有公司来捐款,捐衣服,鞋子,还有方便面,只不过每次贫困生领捐赠物品,都要上台,感觉不太好过。 她每个学期结束,还能带回去一千块钱给她爸。 张红英越想越担心,也越心疼。 在沈建珍看来,就是张红英还在不高兴,又寻话哄了她几句。 最后,张红英说:“算了,你都大学生了,跟我一个小学生,迟早要分开的。 当年你升级,我留级,就分开过了,也不是第一次。” 沈建珍没办法,只好问:“那怎么办呢?叫你跟我一起去你又不乐意。” “南京有一个金桥市场,各种东西批发,也很有名的,我听很多人说起过。”张红英抽了抽鼻子。 ——这个很多人专指沈建珍,但是沈建珍自己不知道。沈建珍提起金桥市场,因为她说商店里的飘柔很贵,但是金桥市场的很便宜,就是稀很多。这个傻子不知道稀的是假的,所以才便宜。 “所以你打算去金桥市场做生意?”沈建珍一下子高兴了起来。 沈建珍是初生牛犊,也不知道去南京有什么好怕的。张红英也不能知道。反正前世沈建珍一切都顺顺利利,看上去福星高照,一路顺风顺水。 但是,就是沈建珍去了南京,自己结了婚,以后两个人几乎没什么时间说话了。 “我要也去了南京,你爷娘养的鸡怎么办?”张红英问道:“还有你买的那个马桥村四队的仓库怎么办? 小心长时间不去,塌掉了。又或者长时间不去,被别人占了去。” 沈建珍道:“那个不行再卖掉嘛?你说要在那买房子,最后也一直没有买。如果你还是去职业学校卖方便面,我那个仓库你用着就是了。” 张红英犹豫半天,才问道:“你阿爸想不想做生意的?” 沈建珍想了想道:“如果有门路,应该是想的吧?只不过一个人跑陌生地方去,那是需要勇气的。 我一个表哥去了杭州做生意,我爸还提过想让他带一下呢。不过我表哥做的服装生意,我爸实在没这个眼光,才没有去。” 张红英咬咬牙:“不如让你阿爸跟我一起去那个职业学校开店?我们弄两个门面,一个卖酱棒骨,卖方便面,让你阿爸去弄。一个卖卖衣服,再接点改大小之类的活,这个就我来做。” “可是钱……”沈建珍发愁。她加起来有七千多了,还要留出读书钱,可买不起铺面。 张红英豪气道:“我帮你先垫上。你相信我,以后读书的人越来越多,中专技校也会慢慢的升大专,甚至最后升本科。现在只有一两千,两三千人的学校,会有上万学生,上千教职工。那个铺面,你现在八千买下来,将来租金一个月都不止八千!” 第69章 买商铺1 张红英跟沈建珍商量好,要让沈大林去苏州出面买铺面。 两个小姑娘买铺面容易被盯上,一个壮年男人就没什么问题了。 但是,怎么自圆其说是个问题。 张红英不想让李小芳和张小树知道自己挣下了这么多家私,生怕他们知道了会毫不留情的抢走。 沈建珍现在还没有经历过吴小红的贪婪,还把一个家当整体。 沈建珍手上七千多块钱,倒不是不想贡献出来,但是怕贡献出来以后,进入吴小红手里,那就挖不出来了。万一又发现什么机会,手上却一分钱都没有,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它错过。 张红英透露出想让沈大林去苏州出面买商铺做生意的主意后,让沈建珍帮忙想办法,看怎么能把这事糊弄过去。 商铺盖的很快,等到开学,恐怕已经盖完对外售卖了。 学校在郊区,现在也没什么在学校周边做生意的。但是,既然有人开始摆摊,就有人有眼光去买店铺。 沈建珍想了想:“要么你这样说,就说你自由了个对象。这个对象家里很有钱,愿意出一万六千八的彩礼给你。。 但是因为家里还有张红星,李小芳和张小树一直偏心的。平常人家彩礼少,女方一般都不吃彩礼。但是这个对象彩礼给这样多,只怕他们想吃掉。 就算是不想吃,拿去挪用一下给张红星当彩礼,也是很常见的。 你不想这笔钱便宜了张红星,就想买两个商铺傍身。 但是未婚的姑娘没有财产权,你让我阿爸帮忙持有。等到你结婚了,户口独立出来了,再把商铺过回去。” 这倒是个好主意。 学校的商铺,产权是不能独立出来的。他们说是买商铺,实际上只有一个长期使用权。没有产权证,也不能过户。那都是学校的一部分。 沈建珍买的仓库也是没有什么证书的,只是登记一下,代表村里认可这个房子是你的。 只不过等到后来,手续越来越完备,才会开始落实各种证书。 如果不遇到拆迁,证书有没有也不要紧,没人会来动你。 两个人商量好,从家里抓了十二只鸡去苏州。 上次沈建珍已经试过了,鸡坐一段时间车,到了苏州再养起来,并不会死。 所以一次多带几只鸡过去,问题不大。那个差价,足以把几个人来去车票赚回来。 三个人,一人提四只鸡上车。 检票员先开始有点不满意,但是这三个人都是去苏州的——也就忍了。如果是半途下车,那是肯定要说几句的。 上车的时候,司机开始骂人:“这么多鸡上车,臭烘烘的,人都没法待了。” 张红英就有点怕,沈建珍才不管司机说什么,提着鸡直往里冲。 沈大林一看,招呼:“哟,海生师傅,你开头班车了?” 司机回头看了一眼,也招呼:“大林啊,你到苏州去?” 沈大林递过去一支烟:“来来来,香烟吃一支。 小人去读书,我送送伊。” 沈大林为了不挡路,找个位置坐下,跟司机师傅攀谈起来,示意沈建珍把鸡提后面去。 沈建珍自顾自高兴,没有看见,还是张红英去把车子提到后面。 这个叫海生师傅的,跟沈大林是小朋友。只不过年纪轻的时候就出去做女婿了。海生他爸打了大半辈子光棍,眼看着年纪大娶妻无望,也就混迹赌场,不干什么好事。他妈则是被前夫赌输掉的。 只不过海生他爸门槛很精,赢回家一个婆娘后,就戒了赌。两个人开始好好过日子。海生娘是小脚,裹到连路都走不了,只能让人背进背出,或者抱进抱出。 张红英小的时候还经常看见老头老太太坐门口晒太阳。只有一扇门的房子,连转个身都困难。 海生属于老来子,他爷娘也晓得自己没本事给儿子娶新娘子,干脆老早送出去做女婿了。 年纪轻出去做女婿,能挑个不错的人家。 这不是,女方送他去学了开车,做了司机。日子过的不要太爽。 车子很快上满客,开始往苏州驶去。驾驶室旁边贴着牌子:“请不要跟司机说话。”沈大林也就收了声。 一路颠簸以后,到了苏州。 沈大林道:“等你们办好事,我要去看看沈新宝看。 长远不见了。 你们两个来,也给人家添麻烦了。” 张红英这才想起来,上次自己还介绍是窑下村的,怕两下说漏嘴,又跟沈大林对口径。 沈大林笑:“阿英,看不出来你门槛也满精的。 这样是对的。 人的心总是偏的,对爷娘,尽尽心意就可以了。” 又对沈建珍道:“你这么大了,自己也留点心眼。 我们这个家,是个无底洞。你姆妈的病,一辈子看不好的。 我么,摊上了没办法,一夜夫妻百日恩,只好管到死。 我活着一日,管她一日。等到我死了,你再把她接过去管。 靠儿子是要看媳妇面色的。算你倒霉,碰着这么个娘。 自家铜钿管好,也学阿英,给自家涨点家私。 现在家里我能撑得起,还用不着你。 钱拿回家又没多少的,给她一万怕也是能很快花个精光。 你有阿英一半,不,一股精明,我也就放心了。” 沈建珍闷声道:“知道了。我这不是怕你太苦太累了吗?天天睡觉都在喊腰疼。” 沈大林没有说话。 张红英倒是很意外。李小芳觉得沈建珍聪明,恨不得那是她的女儿。沈大林却夸自己精明,要沈建珍向自己学习。 这是不是也是“别人家的孩子”? 不管沈大林是客气,还是实心实意,总归这个想法还是好的。 所以沈大林后来为什么会接沈建珍的钱?因为身体撑不住了?还是因为挣钱的路子没了? 年纪大,家里走不开,没办法去镇上做工人。 挂机船被淘汰。 田被改了桑,桑又被改了树,树又卖不出去,竟然没有一点点来钱的路了…… 现在沈建珍带张红英去苏州,张红英又反过来带沈大林去苏州,希望能让大家都好过一点吧! 第70章 沈新宝 三个人下了车,本来想直接去沈新宝家里的。但是看看手上的十二只鸡,张红英清了清嗓子:“我们先去把鸡放下吧。 就算是舍得送沈伯伯十二只鸡,他们家也放不下吃不完。” 车站离养猪场很近,沈建珍带着沈大林去楼上先休息一会,留下两只准备送人。张红英用车子把另外十只鸡送到库房。 顺便又去职业学校弯了一下——果然,临街的门面都已经盖好了,正在对外出售。 张红英看了看,记了下来。 一会去沈新宝家,不知道能不能问一下他有没有关系。 张红英还是想要便宜点的。 现在的小孩,从会走路会说话就开始学讨价还价。 张红英三四岁的时候,有小贩推着车子满村走,边走边喊:“鹅毛鸭毛,肉骨头,牙膏皮,旧货旧东西换糖了!” 张红英奶奶就拿出来攒的一点鹅毛鸭毛什么的拿去换糖。 一点鹅毛鸭毛,只能换一小块糖。 张红英换完糖回去,奶奶还要教她:“你得说,饶一点,再饶一点。” 果然,张红英说句“饶一点”,小贩就“叮”!一声,敲一小块下来,饶给她。 “再饶一点。”小贩就道:“好了好了,不能再饶了。” 所以后面买东西,不管人家开价多少,都得要人家便宜点才对。 等张红英把鸡放下,用麦箩罩好,才回到养猪场。 看到张红英,沈大林叮嘱沈建珍:“把头发梳梳再出去。” 沈建珍拿起梳子,对着墙上挂着的小镜子胡乱梳了两下。 去沈新宝家,路不远,但是也不好走,没有直达车,需要倒车的。 张红英想了想,便问沈大林:“阿叔,你说我们想买商铺,能不能找新宝伯伯问问,看看他有没有门路,可以给我们便宜点的?” 沈大林道:“我们一会去了他们家,他肯定要问我来苏州做什么。到时候实说我们来苏州,想在职业学校那边买两个商铺,做点小生意。 如果他有门路,肯定会主动提出来帮忙。如果没有门路,我们去求他,反而让他犯难。 苏州这么大,这么多人,他又不是什么大官,不好给人家添麻烦的。” 张红英应了。 有沈大林这个大人带路,沈建珍跟张红英就自顾叽叽咕咕说话。 沈大林有这个年纪男人的通病,喜欢吹嘘。 他路上无聊,就开始讲自己当年是怎样与沈新宝成为好朋友的。参加什么宣传队,学唱歌。还有村里一个张红英眼中特别古怪的老头,原来竟然是会吹笛子的。 只不过后来知青回城,那些搞文娱的,搞宣传的,就都散了。 “沈新宝这个人,很了不得的。”沈大林这么开头。 “他下乡十几年,在乡下什么活都做的。也做的很好。 等到后来一恢复高考,他都三十岁了,还考上大学回城。 一般人这个年纪,哪里还会想去考大学,小孩都要上学了。” 农村人可不就是这样?以前也没什么读书的说法,还是大跃进的时候,人人免费上学,沈大林才去读了几年。后来到了十几岁,需要挣工分养活自己了,读书的事,早就被抛在脑后。 张红英问:“要不要买点什么东西上门?” 沈大林不好意思让张红英出钱,自己又囊中羞涩,硬着头皮说:“两只鸡已经蛮好了。” 沈建珍嘀咕:“两只鸡,估计我们就要吃掉一只。” 沈大林:“噶么你讲哪哈办?要买点啥,你自家去动脑筋。” 沈建珍丢下鸡,拉着张红英往商场跑。 水果,糕点,零零碎碎,买了四五十块钱的,这次是沈建珍掏的钱。张红英想付钱,沈建珍不让。她说是:“我是为了谢谢我小时候收到的那本成语字典。” 张红英就收回了她的手。 老朋友见面果然不一样,上次沈建珍和张红英两个小辈来沈新宝家里,沈新宝也是接待的。但是两个小姑娘,跟他完全没有共同语言,全靠沈新宝夫妻俩心肠好,热情招待,不让他们尴尬。 现在两个老朋友见面,话密的别人压根插不上嘴。——也没他们插嘴的份。 他们谈论的那些话题,基本上都发生在张红英记事前,甚至是出生前。 比如说,谁谁谁,陕西的知青,当年怎么怎么样。 谁谁谁,那么聪明伶俐一个姑娘,被人拐了去…… 谁谁谁,跟谁谁谁找对象,肚子都大了,迫不得已找人去顶…… 沈大林把鸡杀了,剁开炖上。伯娘同时又炒了两个菜,还有一盘子河虾。 招呼吃饭的时候,他们两个还是聊个不停。 沈建珍在一边闷声吃饭,竖着耳朵听八卦。张红英就眼睛盯牢沈建珍看稀奇。 突然,沈建珍耳朵一动,看了沈大林一眼。 这又是讲到了什么? 原来,那个肚子大起来了的姑娘,爷娘想让沈大林去顶来着。 沈大林是孤儿,本地人不愿意嫁这样的男人。其实沈大林人才不错,样子好,聪明能干,就是没有老人能帮忙。 沈大林嫌难听,不肯。 现在两个人说起那个姑娘的近况——儿子生下来,几岁就掉河里淹死了。 后来生的儿子,也出了事。 现在又刚刚生了个。 两个人一边说,一边骂那个男人造孽,害苦人姑娘一辈子。 那个男人倒是又出去给人家做女婿去了,张红英后来也听说过他的名字。在青镇开了老大的饭店,生意好的很。 那两个人是隔壁邻居,也算是青梅竹马长的的。 只不过男的是家里老二,爷娘钱只够给老大娶媳妇的,轮到老二没钱了。 “稀里糊涂一世人!”沈大林总结道。 “是啊,儿女一不小心就这么大了!” 沈新宝的儿子跟沈大林的儿子一样大,都开学上初三了。 沈新宝才问起:“你这次来苏州,阿是有啥事体要办了?” 沈大林才道:“喏,我家那个,今年刚好考上大学了,我送她去读大学。 这个么,是我女儿小姐妹,她前段时间不是来职业学校学裁缝吗? 发现学校边上在卖商铺。想买个商铺做点小生意。” 第71章 买商铺2 按本地的话,他们这就是“有菜冇菜问问看”,按俗话说就是:“有枣没枣打一杆子”。 不过沈新宝这,显然是既有菜,也有枣。 他沉吟了一会,道:“我一个同事的姐夫,是那所学校的校长 。 这样,我帮你打电话问问看。” 说完起身去单位打电话了。 一屋子人坐着干等,又没了话题。伯娘开始收拾桌子,张红英赶紧上去帮忙。伯娘让张红英只管去玩,张红英哪里好意思干看着。 沈建珍这傻孩子看她们客气了半天,才凑上来问:“我能做点啥?” 张红英翻她一眼:“你可以躲远点别碍手碍脚。” 沈建珍:…… 沈新宝打完电话回来,带来了好消息。 那么大学校,围墙围的死死的,只有一扇正门进出。 现在正门边上一排围墙被改成了商铺,有很多人都有点想法。 但是现在大家的经济水平还没上去,消费能力有限。 按开面店举例,一碗面一般只能卖一块五,多了两三块。要卖七八千碗面才能把商铺钱卖出来。 学生还有寒暑假,也就是开学的日子里,一天至少要卖三十碗面。学校在郊区,除了学生,平时一个顾客都不会有的。 这还是按营业额计算,不是利润。 开店嘛,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的,两三个起只码。 一个煮面,一个端面收铜钿,还有一个买菜洗菜洗碗…… 三个人工资钱,没有三千五千也下不来。你还不能说,放暑假了,你们员工也放假吧——你要是不发工资,他们肯定去别的地方工作了。 也就是,再加上人力成本,可能四五年都不一定能回本。 而现在工人普遍工资只有两三百。拿几年工资去买个商铺,再做几年回本——图什么呢? 而且他们对市场也不乐观。学生们生活费是有限的,大部分只能在食堂解决一日三餐。早上一毛钱咸菜,两毛钱粥,中午晚上一个菜一份饭。一个月一百块钱也就去掉了。 除了极少数家里条件好的,吃不下食堂,凑钱在外面炒几个菜。 所以这几个铺面,竟然一个都没有卖出去。 已经降过一次价,降到七千了,还是没人买。 学校领导打算降到六千,但是有些领导不同意,觉得六千还不如出租。 学校盖门面是为了弄点活钱,出租就太慢了! 沈新宝同事吃过午饭,正在办公室打斗地主。沈新宝托他打电话过去,对方一听就很高兴。 一共才盖了六个门面,都卖不出去岂不是显得决策有问题? 这鸭湾村的乡亲好啊,困难时期接收知青,缺粮时期送粮食,现在又来买店铺。 这个校长姓魏,也曾经去青镇插过队,只不过他返城比较早。 最后,张红英用六千四的价格,买了两个店铺。 一个小姑娘眼睛不瞬,一下子拿出来一万二千吧,把两个大老爷们都惊到了。 张红英说是彩礼,沈新宝不了解村里行情,沈大林还能不了解吗? 沈建珍出的主意漏洞百出,也就是她没经过什么事,才觉得能骗过人。但是,沈大林也是看着张红英长大的,知道这个小姑娘是个老实人,也不逼问她。 不管是什么机缘赚到了这笔钱,拿去买商铺总是问题不大的,吃租金也是个饭碗。实在不行,需要钱了再转手出去,钱也还在。 张红英往对方提供的账户上汇了款,拿着汇款凭证去学校办了手续,两个商铺就是她的了。 张红英感觉,她也就是占了先见之明的光。后来大家都有钱了,这种商铺,一年租金也要十廿万的。 而且别的地方商铺可能会被电商冲击,学校里的不会。 这个年纪的孩子,吃穿用都特别舍得。 卖奶茶,卖水果,或者帮忙收收快递,都能赚不少钱。 这六间门面,门是一致对外的。 但是靠学校有窗户。 学校本意,应该是不想让这种小饭店影响到食堂的生意。毕竟食堂也是教职工承包的。 学校是封闭式管理,只有中午、黄昏开放一小段时间。还有周末允许出入。 这也是教职工犹豫的原因。又想商铺卖钱,又想限制他们经营时间段。 但是,既然开了这个头,怎么经营就不能他们说了算的。 张红英不信,她把店里饭做的喷香,会引不来吃货。 暑假期间参加培训的那几百个学生都能提供那么多消费呢!现在学校里三千学生肯定是不止的。 买好商铺,沈新宝回去上班了,沈大林带着两个小姑娘去看商铺,考虑怎么开店,开什么店。 店面不大,一个厨房隔出十平方,店面摆四张桌子,再摆一张收银台,就差不多了。 现在私人经营饭馆还不怎么正规,自己买了设备就准备开业了。本来张红英还打听是不是要办一个什么卫生许可证之类的。 毕竟后面去白镇洗碗洗菜的老太太,都被要求去体检。 但是她打听的时候,人家一头雾水,显然的都没听说过。 难道这个东西现在还没推行?既然没要求,张红英也就省点力了。 煤气灶,煤气罐,各种型号的锅,抹布,洗洁精,碗筷勺子,洗菜的盆……样样都是要用钱的地方。 还好张红英不打算做炒菜。 她已经想好了,继续熬大骨头汤,老母鸡汤。 做货真价实的骨汤面,鸡汤面。 只不过,面条就不用方便面了。直接买机器压的面条。这种散面,跟包装好的方便面,价格更便宜。 她就专心卖这两样面。 不用炒菜,不用请厨师。 等吴小红的鸡养成,还可以增加产品,卖炸鸡。 炸鸡香味一出,能飘出去老远。 就算是学生不能出校门,也得从窗口递钱进来缠着她买炸鸡。 现在还没有推广开后世占据市场的那种快速生长的白羽鸡,但是普通土鸡,尤其是公鸡,三四个月也可以开始卖了。 张红英估计,沈建珍家五亩多地,养不了一千只鸡,养个五六百只不成问题吧? 第72章 桂花鸡 沈建珍依依不舍的上大学去了,张红英在收拾开店的事,沈大林趁暂时有空,先回去把养鸡的事处理好。 桂花鸡的意思,是天气转凉,桂花盛开的时候养的鸡。 大夏天不能养鸡,很难养活。 天气转凉就好多了。 而且鸡是不是生病,主要跟养殖密度有关系。 吴小红干活不行,事却很要管。 她不反对沈大林把田都调换到一处,但是很反对沈大林养那么多鸡。 “鸡容易生病怎么办?” “打疫苗。” “鸡没食吃怎么办?” “吃虫子吃草种子,再搭点粮食?” “鸡卖不出去怎么办?” “喏,定金都拿来了!包你卖的出去。” 在沈大林的坚持下,吴小红从孵坊捉了五百只小鸡。 五百只鸡听上去很多,但是散到这五亩田里,真的啥也不算。 江南这地方,最大的好处,就是水草丰茂。 如果不打农药,野草,虫子,那是疯长。 沈大林在地势高的地方搭了个棚,让鸡有个休憩的地方。 这一大片田,正好被地围在中间,连围墙都不需要起。 然后,沈大林去跟队长说了一声:“我在苏州找了个门路卖鸡,比青镇多两毛钱一斤。大家想养鸡的可以多养几只。现在有鸡想卖的也交给我。” 沈大林担心,如果只有自己一家养鸡,怕谁嫉妒心起,给药水拌米倒上一碗。家家户户都养鸡,就只有奉承自己的份了。只怕看见谁多看几眼自己家鸡,都会有人来告状。 而且规模大起来,叫兽医来打防疫针都能便宜一点。 沈大林在家里待了一个星期,最后带上去三十只鸡。都是从村民家收的。 如果不是海生是他小朋友,差点就被检票员扔下去。 海生也愁眉苦脸:“你一个人带这么多鸡,带上来我不好交代的呀?” 乘客们也喊:“臭死了,我们买的是客票,怎么坐上了运鸡的货车?” “上次十二只不是也带了吗?”沈大林嘀咕,但是没办法,只能把鸡笼绑到了车顶上。 鸭湾村竹子多,他手也巧,编了几个鸡笼装鸡的。 还好车子开的慢,鸡在车子顶上也安安稳稳。 海生把车子停在去职校的路口,把沈大林放了下来。沈大林给了十块钱,让检票员洗洗车顶,才算是换来了一个好脸色。 沈大林用扁担挑着鸡过去的时候,张红英都惊呆了。 三十只鸡,一百多斤了! “阿叔,怎么一下子挑这么多过来?多重啊!” 沈大林不以为然:“农忙的时候,哪个不要一担挑一两百斤?” 前面张红英的鸡都是从菜市场买的,已经跟小贩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这一下子搞过来三十只,可以好几天不需要去菜市场了。 沈建珍的信已经写了过来。 前世张红英听沈大林跟人说,每天忙完回家,就先看看桌子上有没有沈建珍来的信。 是又盼她来信,又怕她来信。 来信了,心里就踏实。要不一个人在外面,也不知道怎么样。 怕她来信呢,就是怕她开口要钱。袋里冇没铜钿哪哈办呢?去卖血都办得到咯! 张红英跟沈建珍是没有通信的。一封信要八毛钱,干点什么不好?而且她也不大会写信。 这辈子两个人关系比以前密切多了,而且沈大林也跟着张红英在苏州做生意,沈建珍就把信直接寄到苏州来了。 张红英不会写信,但是读信的能力还是有的。 沈建珍信里写了她一路怎么历经曲折,到了南京。 下来火车,就有迎接新生的大巴车。那个车子,要比青镇到苏州的客车好得多了。 大巴车一直把她们带到学校。 学校里又有高年级的人等着接待她们。 不过沈建珍也说了,她开始想卖掉录取通知书,实际上是行不通的。因为接待的老师,会核对录取通知书、户口簿,还有档案上的姓名,照片。 沈建珍带过去的钱,交了学费三百五,还有住宿费一百七,还领了一套被褥,就不剩下什么了。 幸好学校还会发生活补贴二十多,还有肉食补贴。要不她刚刚到学校就得去找机会打工。 学校让有需要的人登记勤工俭学,可以介绍做家教。但是她不知道自己行不行,毕竟连普通话都不会说。 而且,她到南京已经三天了,还基本上没有开口说过话。 不知道拿读课本的语言去跟人说话,会不会被人笑? 学校里大部分都是大城市来的同学。农村孩子只有一半不到。 她的宿舍里,有云南昆明来的,有辽宁沈阳来的,还有山东青岛来的,河北唐山来的,还有福建三明来的……剩下她,还有一个,都是江苏的。只不过沈建珍是苏州的,那个是淮阴的。 不知道为什么,两个江苏人之间,是最不客气的。她感觉自己如果要跟人吵架,第一个肯定是跟那个淮阴人。 她最喜欢的,是青岛来的那个姑娘,漂亮的很。还有唐山来的姑娘也很好看。 宿舍楼很不好,暗恻恻的。朝北,几乎见不到阳光。希望学校会给他们安排轮换宿舍,哪怕一年换一次也行。 沈建珍这家伙是真能写啊,入学三天,她写了四页信纸! 张红英看了下邮戳,算下来,好家伙,这信路上走了一个星期。 好在沈建珍这封信不是找家里要钱的,要不她都不好直接给沈大林看了,至少要等沈大林汗收一收,水喝一杯。 沈大林看信的时候,一直皱着眉头。 他跟张红英差不多,能看信,不会写信。 “等哪天有学生来吃饭,请她帮忙回一封。”沈大林说完,把信扔到了抽屉里。 原来张红英是打算沈大林独当一面,开一家店的。 但是她想的有点太简单了,沈大林并不能一直在苏州看店。 家里的那堆事,样样都需要沈大林去操持。 所以最后,两个人商量好,店面的租金,算一股。张红英和沈大林,人力各自算一股。最后分红,就是张红英拿三分之二,沈大林拿三分之一。 张红英负责看店,炖酱棒骨,母鸡汤,煮面。 请一个人负责每天买菜,买面,洗碗,打扫卫生。 沈大林负责处理鸡,以及做炸鸡卖。 第73章 炸鸡 肯德基进入中国已经五年了。 但是想加盟一家肯德基,有很高的标准。首先要有很多钱,还要对人流量的要求。 张红英第一次听说肯德基,已经是一九九八年的事了。大家扶老携幼跑去吃肯德基,一顿随便吃吃,都要上百。 张红英自己是不舍得吃的,张红星从苏州回来,带了一袋冷掉的薯条,还有几块鸡肉给张宇昊。张宇昊那会还小,吃到传说中的肯德基,兴奋的又蹦又跳。 张红英有幸吃了一块,怎么说呢,调味有独到之处,但是鸡肉的肉质,那是真的不行。冷的时候,吃起来渣的很。 也就是说,在一九九八年之前,她在店里卖炸鸡,可以先卖一波。 但是暂时还没有鸡可以卖。因为市场上的鸡,都是大公鸡,或者老母鸡。 老母鸡的肉,炖两个小时还是硬邦邦的。大公鸡的肉,又太厚。很难炸透。 现在的鸡,除非遇到鸡瘟,否则所有的死亡,几乎都发生在幼崽阶段。好不容易把鸡养大,可不得养大一点再卖? 三四个月的少年鸡,那是多败家的人才舍得才啊! 桂花鸡养到过年,差不多半年。很多人养的时候说是为了过年吃,等到真的过年,就舍不得杀了。顶多是那些家里有正在变声期的男孩子的家庭,买一两只刚打鸣的小公鸡给补补身体。 张红英之所以提前给沈大林定金,就是怕他们养大了又舍不得卖了。 跟沈大林熟了之后,张红英试探着问:“阿叔,我婶母是什么病啊?老是看见你去医院给她抓药?” 吴小红这个病,可有些年头了。张红英记事起,她就在医院间奔波。几天看不到她人,那就是住院去了。 张红英隐约记得,医生让多吃蛋白质,鸡蛋,蚕蛹什么的。因为家里穷,只有这两样东西是农家可以经常吃到的。 沈大林叹了口气:“这个病,叫糖尿病。” 血糖高在后来并不罕见,糖尿病在农村老人中尤其多发。听说跟他们爱喝粥有关系。粥喝下去,血糖就马上升上去了,消化的又快。时间长了,来来回回,身体就受不了。张红英也不知道这个说法有没有道理。 但是九十年代初,糖尿病还是个很少听见的病。 张红英就问:“那是什么引起的?就没有办法治好吗?” 沈大林摇摇头:“没有办法,只能控制。能控制住就算不错了。 医生让注意的事,她一样都不肯注意。医生让多活动,她连大门口都不大肯离开。医生让多吃点蛋白质,少吃点粥饭,她一口都不肯少吃。医生让吃药,她也经常不吃。 每次管她,让她少吃几口粥饭,她就骂我们要饿死她。 她还跟小孩一样,喜欢偷吃东西。 你越是不让她吃的东西,就越要吃。 这么大个人,发起脾气来,就喜欢拿建珍出气,又打又骂。 好在建珍心宽,不记仇,还心疼她妈妈身体不好,所以脾气不好。 还是那句话,摊上了这么个人,没办法。” 张红英心想,得了这个病,还能活到八十多,那是家里真的照顾的好的。人啊,过的怎么样,大部分都是看命。 村里还有一个也是得了糖尿病的,四十出头人就没了。儿子都还没成亲。 以前大家都知道吴小红生病,但是因为她脾气不好,都没人敢去问她具体什么病。而且这个病名拗口,别人一听,什么糖水病,骗人的吧?方言里,尿和水同音。只不过一个轻声,一个重声,很难分辨出来。 问清楚吴小红的病,张红英也就知道这个病确实没法治愈。但是如果经济条件跟上,再让吴小红多参加点力所能及的劳动,没准对身体有好处。 吴小红喜欢动物,家里养了好几只猫,一条狗,还有十几只鸡。她养的鸡,成活率比别人高不知道多少。 也许这也是命运对她的补偿。 虽然鸡肉暂时还不能供应,但是可以先尝试炸鸡的配方了。 张宇昊吃过一次肯德基后,就天天惦记要吃。张红英那点工资哪里供得起?当然等后来张红英一个月能挣一万多的时候,张宇昊已经大了,并且肯德基已经不再稀罕。 为了哄张宇昊,她试过在自己家里做炸鸡。 最后还是经人指点,以及互相交流厨艺,终于总结出来一个比较好的配方。 将鸡胸肉洗净,去骨切成适当大小的块,为了更容易炸透,再片薄。 把切好的鸡肉放入碗中,加入料酒、生抽、盐、姜片、蒜末、五香粉、白胡椒粉,以及打散的鸡蛋。 搅拌均匀后,腌制2小时以上,以便更好地入味。 将面粉和生粉按照大约1:1的比例混合。 肯德基那种酥脆的外皮,在最后一步要用面包糠包裹鸡肉。但是现在连超市都没有,这些东西也不知道哪里能买到,张红英决定省省算了。 反正油里氽出来的东西,就没有不香的。油条,油饼,油墩,都很受欢迎。现在用油氽鸡肉,还想怎么样? 张红英将腌制好的鸡肉取出,在面粉和生粉的混合物中滚一圈,确保每个部分都均匀地覆盖上干粉。 又把裹好干粉的鸡肉浸入打散的鸡蛋液中,再放回干粉中再次裹粉。 在锅中倒入大半锅油,加热至插入筷子,当筷子周围冒出小泡的时候,就可以炸鸡了。 鸡肉一次不能放太多。 中小火慢炸,每面大约5分钟,直到鸡肉表面变成金黄色。 炸好后捞出控油,稍等几分钟后可以复炸1分钟左右,这一步可以使外皮更加酥脆。 这几次熬鸡汤,张红英都是挑的嫩一点的鸡,把鸡胸肉拿来试炸。 刚开始总有点不熟练,不是炸糊了,就是炸的不够脆。 调整过几次后,终于有学生凑到窗口问:“老板娘,你们在炸什么啊?这么香?” 张红英把炸鸡放在碗里递过去:“研究炸鸡呢,你尝尝看?提提意见。” 学生也不客气,用手抓起一块,烫的斯哈斯哈的,也不耽误赶紧塞进嘴里。 用牙齿叼着吹了会儿,终于一口咬下。 嘴里的还没咽下,手又伸出来:“没尝到味道,我再来一块!” 第74章 米线 沈建珍的信来的很频繁。也许是跟张红英的感情最近得到了升华,也许是有了共同的事业,沈建珍倾诉欲比较旺盛。 张红英还在好奇她憋了几天才开口说话的时候,沈建珍已经在信里提起在南京大学食堂里吃到的一种美食。 这种美食叫拉面。 沈建珍描述:“你肯定不能相信,一团面,能拉出来好长好长。然后对折,再拉,再对折,再拉。一直拉的比皮筋还细。 把面条扔滚开的锅里,可能不到一分钟,就能捞出来。 汤是牛肉汤,放很多切碎的大蒜叶子。 牛肉汤的鲜,大蒜叶子的香,让人食欲大增。还有面条很细,但是又很筋道。好像吞进嘴里,它还有弹性。咀嚼的时候,都能感觉面条在嘴里跳舞。 总之那种感觉,是从来没有过的。 就是牛肉片也很碎很细——如果再多给点就好了。但是只要八毛钱一碗。 我已经连着吃了好几次了。 不过这个你肯定做不来的。” 苏州明明不产小麦,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苏州人很喜欢吃面。 沈建珍尤其喜欢吃。 她妈妈吴小红是苏北人,就喜欢吃面。一高兴,就说:“我们今天煮面条吃。”但是因为没有面粉,只能去小卖部买挂面回来煮。当然鸭湾村其他人,是连挂面都不会煮的。每次看见吴小红煮挂面都很稀奇。 这种煮挂面,沈建珍是不喜欢吃的。 吴小红和沈建兴呼噜呼噜吃挂面,沈建珍跟沈大林苦着脸喝粥。 学校六一儿童节组织看电影,或者开联欢会,再或者跟沈大林坐船去镇上交公粮,肚子饿了,镇上的面她就又爱吃了。 有的地方吃面,功夫在面上。把面做出来很多花样。但是苏州的面,功夫在浇头上。 酱油,盐,葱花,猪油,浇上一勺开水,就是汤。 煮好的面放进去,整整齐齐,根根分明,像是女人刚刚梳理过的头发,纹丝不乱。 然后配上菜做浇头。什么爆鱼,鳝糊,虾仁,肚丝……还可以配好几种浇头。 沈建珍一直对面念念不忘,连敲张红英竹杠都是叫她请吃面。 现在有一种面让沈建珍赞不绝口,张红英也想尝尝。她不信这么大的苏州,难道就没有一家卖拉面的? 沈建珍强烈推荐的第二种美食,叫米线。 按她的说法,就是面条一个弄不好,就会变的黏哒哒,烂塌塌,一点口感都没有了。 但是米线不同,米线吃起来,嘴巴里是一直爽的,不会变成糊糊。这种口感,喜欢苏式面的人,肯定会喜欢的。 而且米线还有一个好,可以泡在水里,又不用怕泡散掉。 沈建珍甚至准备帮她买一点米线先试试: “你知道那个电话薄吧,很大很厚的那一本。 我去打电话的时候,借人家薄子看,想找找看上面有没有登记的做米线的厂家。 如果有的话,我就先打通电话,然后汇款过去,要求人家给你那边发货。 米线是云南特产,我已经翻到云南那个省了,不过还没来得及找米线厂,人家就不让我翻了。等下次去我再翻。 或者你也可以看看报纸上杂志上有没有打广告——算了,你不爱看报纸杂志,还是等我看到了帮你联系吧。 相信我,做鸡汤面跟鸡汤米线,都很好吃的。” 张红英接到沈建珍的信,只当她想一出是一出,读书不好好用心,天天惦记做生意干什么? 店铺的三分之一股,张红英分了一半给沈建珍。这个店铺到底是她花钱买下来的。 吃方便面的热度已经过去,上培训班的社会上学生也已经回去上班。全日制学生毕竟经济能力还是差一点。面店的生意竟然还没有暑假期间那么好。 张红英也是被一时的红火误导了。 但是,一天一百二十碗面还是能卖掉的。毕竟她用的是真材实料,里面又有大块大块的肉。 等到炸鸡可以上市,相信可以再多赚一点。 张红英继续厚着脸皮住养猪场宿舍,为了图安全。 沈大林来苏州的时候,就在店里打个地铺。店里经常有男人出入,也不容易被坏人盯上。要是只有张红英一个人,就得提心吊胆时常防坏人了。 沈建珍的话也不是随便说说的,一个月后,张红英收到了一张包裹单。来自云南。 张红英早已经忘记沈建珍信里说要帮她找米线的事了。 等收到五十斤米线,才一拍额头:沈建珍这家伙,还真把米线搞来了。 张红英也高兴。多一个新产品,而又不用多出人力,很适合他们店。 这下生意应该能好很多。其他四家店面也都卖出去,或者租出去了。 毕竟大家都是开小吃店,不是卖面条,就是卖馄饨,还有一家是做炒菜的。 所以张红英卖面条,大家还有竞争,米线,张红英前世都没听说过,想必也能吸引喜欢尝鲜的客人一段时间。 两个店铺,原来张红英是打算一家卖小吃,一家开裁缝铺的。但是没想到沈大林每周都需要回去一次,所以张红英基本上脱不开身。 真是吃一堑长一智啊,以后再要做点什么,一定要讲的清清楚楚的才好。不能含糊过去。 但是话说回来,沈大林每次从青镇带回来的鸡,又能比在苏州市场买,便宜近百。 这笔钱,沈大林并没有占为己有,反而当做是帮店里降低成本的一种手段。 这又是一笔糊涂账。 两个人分账的时候,都是留出一个月经营需要的钱,剩下的分了……到最后,自己究竟一个月能赚多少钱,也是稀里糊涂的。 这个时候,张红英就特别怀念沈建珍在自己身边的时候。 沈建珍一笔一笔都记得清清楚楚,丑话也都是讲在前面的。 总不能事事依赖沈建珍,张红英硬着头皮开始学记账。 沈建珍以前做记录的本子还在抽屉里。 张红英拿出本子,开始笨拙的学着沈建珍,在本子上写下一个个栏目。 日期,采购,销售…… 第75章 尝试新产品 也不知道是不是沈建珍特意要求的,厂家在米线里还附带了几种常见的处理干米线的方法,及其对应的水温要求。 80度左右热水烫法:将干米线放入约80度的热水中,轻轻搅动让米线均匀受热,大约3分钟后,立即用冷水冲洗,确保米线不粘连并增加弹性。 这种方法适用于想要快速泡发米线且保持其口感的情况。 冷水下锅煮法,将干米线直接放入冷水中,随着水温逐渐升高至沸腾后继续煮5—8分钟。让米线均匀地吸水膨胀,防止外软内硬或断裂的问题。以筷子能夹断为判断标准。 还有开水浸泡法、开水焖泡法等。 对张红英来说,最合适的,还是长时间冷水浸泡法。提前数小时甚至一夜用冷水浸泡干米线,使它慢慢吸水变软,然后再根据需要调整烹饪方式。 张红英决定先尝试一下冷水泡发,看看一斤米线最后能出来多少碗。沈建珍做什么都喜欢先试试,找到感觉再推车。现在沈建珍不在身边,她也要贯彻沈建珍的做法,稳妥起见。 同时她还得看一下,在不同季节,泡发的米线能存放多久。 现在冰箱还很贵,以她后来人的眼光看,那就是现在买冰箱和冰柜都很不划算。还不如每天都做新鲜的,卖光为止。 只卖新鲜东西这一点,也可以作为噱头宣传出去的。每天少做一点,人也可以没有那么累。 第二天一早起来,沈大林昨晚是睡在店铺的,他早就把门打开,把鸡杀好处理好了。 现在每天需要用到接近十只鸡,靠沈大林来来回回带鸡,已经不足以应付日常所需,沈大林干脆联系了一个摩托车司机。 人是沈建珍推荐的,她那个叫俞志强的同学。 按沈建珍的说法,这个同学,脾气特别好。人也老实。 沈建珍之所以对他印象深刻,是因为小学时候一次写作文,题目是写“我的家”。 俞志强在作文里写了“我的爸爸”、“我的爹爹”。老师也坏,故意在课堂上大声朗读他的作文,以此嘲笑:“俞志强,你有两个爸爸啊!” 土话里,爷爷叫diadia,是轻声。不懂普通话跟土话区别的人,就会误以为diadia就是爹爹。沈建珍不肯开口说普通话,也是小学时候因为这件事留下的毛病。 要是一句不慎,被人嘲笑一辈子可怎么好? 俞志强在汽车站拉客,生意也并不好。三块钱一趟,一天接不了多少活。大部分人宁愿走回去。 沈大林找到他运鸡,他高兴的很。一趟不过两个小时,二十块钱稳稳落袋。而且沈大林自己村坊上的鸡都用光了,还让他帮忙收鸡,一只鸡还能给他一块钱的利润。 俞志强老实巴交,又有点笨,去厂里做活都经常被骂,家里才凑钱给他买了辆摩托车拉客。摩托车要八千多,已经是一笔巨款了。盖个两上两下的楼房,也不过一两万。 今天早上,俞志强就是刚刚送鸡过来。 沈大林挑被长途奔波折磨的不太有精神的鸡,先杀了十只。 鸡血、鸡胗、鸡肠子、鸡肝,也被沈大林清洗干净。 “你说今天要不加一个鸡杂面,你看怎么样?”沈大林问道。 他并不觉得问一个小姑娘有什么羞耻。在外面跑运输,什么人都接触过了。有钱就是老板,给钱大方就是好老板。跟年纪性别是没有关系的。 如果说这个小姑娘跟他女儿是小姐妹,要在小姑娘面前摆架子这种话,沈大林更没有想过。如果不是沈建珍的面子,他凭什么接这一股的分红。 “鸡杂我不会做呀?”张红英有点为难。 刚开始,只有张红星回来的时候才会杀鸡。鸡翅,鸡腿,鸡胗,都是秀琴、他的两个孩子还有张宇昊分了。 张红英踩缝纫机要紧,哒哒哒几分钟,可能就能缝好一件衣服,或者一个枕套。停一下,几块钱就没了。 她是完全靠劳动力吃饭的,靠长时间工作挣回来的高薪,所以张小树也不把杀鸡杀鸭这种粗活交给她。 后来两个老人都病倒,她做饭的时候才多了一些。但是后来老人年纪大了,张宇昊在镇上上学,沈永健贷款在镇上买了个房子搬出去。 也幸亏沈永健搬出去,两个人被坑了到后来,至少保住了一个人的工资。 “炒鸡杂,应该不难吧。”沈大林道:“我在家里常做的。就是家里做法,不知道能不能卖的出去。” 张红英鼓励:“那阿叔你试试看。 卖的好,就卖。卖不好,我们自己吃也行的。” 沈大林就开始起锅炒鸡杂。 他先把 鸡杂又用盐揉了几遍,用水冲干净,还道:“要是以前,这鸡内金就能卖几分钱了。现在都没见人下来收。” 把鸡胗切成薄片,鸡肝切片,鸡肠切段。 锅中加入足量的水,放入姜片和少量料酒,将处理好的鸡杂倒入锅中焯水,待水开后撇去浮沫,再煮约2分钟,捞出沥干。 青椒洗净去籽,切条。姜切片,大蒜拍碎切末,香葱切段。 锅中倒油烧热,先下入姜片爆香,接着加入大蒜末和干辣椒段翻炒出香味。 放入焯过水的鸡杂快速翻炒,加入料酒、酱油,翻炒均匀。香味一下子就出来了。 当鸡杂焯水过程中已经半熟,炒至七八成熟时,加入青椒块一起翻炒。 再加盐调味。 撒上香葱,出锅。 张红英发现沈大林也没有跟别人一样,炒好了先尝尝咸淡,便问道:“阿叔,不用尝尝咸淡吗?” 沈大林:“看一下菜的量就知道要加多少盐了,不用尝。不行你试试看。” 张红英拿筷子夹了几块鸡杂和青椒到碗里,尝了一下。 鸡胗很脆,鸡肝很嫩,青椒也是脆而不生,一切都刚刚好。 咸淡也正适口。 所以这是你们沈家特有的技能吗,看一下就知道? 张红英由衷的说道:“阿叔,你不去学厨师,可惜了。” 第76章 张红星 沈大林再次从家里回来的时候,帮李小芳捎了句话过来。 李小芳原话是这样的:“只绝命* ,野出去死外面了。电话冇一个,信冇一封,闲话也没一句。 你帮我问问看,屋里爷娘还要咾嫑。 嫑么也算了,我就当白养伊一场。 要么,就算人不回转,钞票不寄过来,总归信写噶封,电话打噶个。 你去帮我问问伊看。 伊在哪里,你认得的哦?红英搭建珍这么好,肯定晓得伊爿店在哪里。” 沈大林嘴巴很严的,张红英不让透露她在苏州的情况,沈大林就真的一句也没透露。他回答:“我去菜市场卖鸡,是碰着过你家红英咯。我一定帮你把话带到。” 李小芳晕车厉害,连自行车坐着都头眩目冲,要不早就杀到苏州来了。 等沈大林到了苏州,就跟张红英说:“你妈叫你打个电话回去。不知道是不是家里有什么事。” 打电话一分钟就要几毛钱,张红英想想是真不舍得。 反正她跟家里总要有个说法,于是,捡一个学生放假的日子,回了趟鸭湾村。学生放假,也没有其他人会来这个偏远的郊区,几乎不耽误生意。 张红英头班车到苏州,又叫了摩托车送回家。天开始变冷,坐摩托车都有点冷的发抖。 正好,把棉布,垫絮也带一套回去。 回到家,一家三口正在吃午饭。 看到张红英回来,张红星叫了声:“阿英,你回来了?” 张红英没理会,叫了声:“阿爸,姆妈,我回转了。” 李小芳鼻孔里哼了声:“你只*还晓得回转?你兄弟叫你你没听见?响也不响一声。” 张小树倒是问:“饭吃了没有?没有吃自家去盛。” 桌面上菜已经几乎吃空了,好在张红英也不抱什么期望,先回李小芳:“他叫我阿英,也不是叫我姐姐,必须要应答。 他没大没小,我难道还要客客气气?” “你只*回来是不是寻气的?红星叫你阿英又不是今天才叫的,怎么好哆哆光火起来?” 张红英就问:“你捎信叫我回来有什么事?”自从正式开店开始,张红英已经没有再寄工资回家了,才几个月,李小芳就开始忍不住。 李小芳又开始骂沈大林:“只聋子么! 我明明是叫他捎话,让你打个电话,或者写封信。他是真聋了,居然听成我叫你回转。 好哆哆回转做啥?放假生意正好,你请假回转不是少寻好多钱?” 张红英笑:“屋里有事体喊我回转,哪怕天上掉金砖,我也顾不上捡,必须得先回来看看啊。 沈大林话讲的急,我担心回来迟了,赶头班车回来,连东西都没顾上买。” 李小芳又骂了几句沈大林,才道:“阿英大老远回转吃力了,你坐下歇一歇,饭还有,菜吃光了,姆妈去帮你炒几个鸡蛋。” 张红英没客气,回道:“好呀,姆妈,顶好再放只榨菜蛋花汤,我回转有点口干,想喝汤。” 李小芳没好气的炒鸡蛋放蛋花汤去了。 张红星在边上眨巴眼看着张红英。 哼,骂他一句,都不敢跟自己说话了。 前世张红英吃这么大的亏,这个兄弟竟然一直以好人面孔出现。怪自己太笨。 炒鸡蛋,还有榨菜蛋花汤,都很快就上来了。 张红英也不客气,大口大口吃起来。 边吃,还边口齿不清的问:“姆妈,到底屋里有啥事体了?” “喏,你个兄弟,大好佬的要命,小小年纪,对象自家找好了。”李小芳撇撇嘴。 张小树瞪李小芳:“自家找好了对象有什么不好。像永明一样三十岁还不找对象你就快活了?” 张红英就问:“这搭我啥关系,喊我回转有啥用?” 李小芳再瞪张红星:“你兄弟本事大,把人家肚皮都弄大了。 现在就是快点先定亲,办酒。 你作为姐姐,挡在前面,弟弟先结婚是不好的。 你要是有对象,快点把婚结了好了。” 张红英:“……我今年都只有十九岁,还要过了年才及格,你让张红星先结婚?年纪差的远啦?” 李小芳一脸得意:“刚刚人口普查,我给来查的朱阿六一包烟,他把张红星年纪给改到22岁了,七零年出生的,刚好能结婚。” 张红英:……姆妈,你脑子这么活,怎么就只遗传给张红星,不给我呢? 要是我也会一点这种投机取巧,也不至于过的这么累。 “那女方呢?女方年纪也改了?”张红英问道。 “女方是外地来打工的,经常去逛市场,就被你兄弟噱牢了。你兄弟你还不知道?噱头好来野咯。” 张红英也没想到,自己就改变了一点点,张红星的人生,就完全面目全非了。 那个年薪百万的秀琴,应该刚刚上高中吧…… 拆散这条姻缘线,张红英倒觉得秀琴不仅不会怪自己,还要感谢自己。毕竟张红星这个人作为儿子不合格,作为兄弟不合格,作为丈夫,难道还可能合格? 一个惯会逃避责任的男人,就适合早婚早育,让外地人和孩子,趁着他还没有变成老油条,早点来管管他。 张红英只能答道:“他年纪改好了,比我大,就让他先结婚嘛。 我现在苏州,找对象也顶好找一个在那边工作的。 暂时还没有合适的。” 李小芳趁机教她:“找对象,一定要找个爷娘有退休工资的! 我们家没有退休工资,到时候你找个对象再没有退休工资,负担太重。 等你将来有了儿女就知道了,小孩爷爷奶奶有退休工资,随便给点,就够养小孩了。 像我们这种没有退休工资的,老了全靠你们。 一边是拿钱出来支持你们,一边是伸手跟你们要钱,你想想看,算算看。” 不用算张红英也知道,她都经历过一遭了。 张红英故作为难:“姆妈,你讲可以帮我在苏州买房子,是不是真的? 要是有房子,找个爷娘有退休工资的对象冇问题。 没有房子的乡下人,想找个爷娘有退休工资的,就难了。” 张红星、张小树,还有李小芳的脸色,一下子都变的特别难看。 第77章 我要买房 张红英把“我要买房”几个字说出来后,心里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轻松。 看着三个人如出一辙的脸色,她笑出声来,这才是一家人呀。看那表情,看那眼神,一模一样的。 女儿果然是外人呢?以前看到有的姐弟吵架吵的死去活来,劝架的会说:“姐姐将来迟早是别人家的人。你对她客气一点。” 张红英记得自己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去问过李小芳:“姆妈,我是别人家的人吗?” 李小芳当时怎么说的来着?“听她叹死气!你是我生的,怎么是别人家的人?就算是将来嫁出去,那也是我女儿。” 而吴小红怎么对沈建珍说的?她说:“那有什么办法。谁叫你是女的。” 但是嘴上说什么都一样,最后,女儿还是外人。 张红英假装没看出来他们不高兴,开始兴致勃勃的说起苏州的房子。 “姆妈你不知道,苏州的房子涨价可快了。 我刚去的时候才一千二一平方,现在要一千九百八了! 再不买,明年可能要涨到两千,三千!姆妈,阿爸,你们就给我买一套吧!”张红英第一次开口给自己要东西。 李小芳脸色很沉:“要么把你爷娘的腰子挖了去! 一千九百吧一个平方,十八块一个平方我也摸不出来!” 张小树用很失望的眼神看着张红英:“阿英,你一向顶乖了,怎么能想出来在苏州买房子? 那苏州的房子,是我们泥腿子能买得起的?” 张红英补充:“我这次买房子不要一千九百八呀! 我们市场上一个同伴,说是他们是吴县的,村子里正在盖房子,只有五百一平方。我买一百平方的也只要五万块钱啊! 阿爸,姆妈,这是我在苏州安家的机会啊,你们不是说值钿我嘛,你们帮我出面借一下,王师傅给我的工资我攒起来,二三十年也就还清爽了。 到时候有了自己的房子,还有手艺,才能找个你们想要的,父母有退休工资的女婿呀。” 张红英暗暗在心里想:这也是我给你们的机会。你们能借二十万给张红星买房子,还不需要他背债。我只要你们出面帮我借五万。这笔钱我全部自己还。你们愿意接受,我就抛去前世的芥蒂。 但是,李小芳的反应是:“五万,你叫我们去哪里借五万给你?总不能我们自己日子不过了,去抢银行?” 张红英退而求其次:“你们帮我借了五万,买好房子,我就可以去招女婿了,到时候我跟张红星一样孝顺你们,给你们养老。 张红星要娶的老婆是外地人,外地人跟婆婆都合不来的。你看吴小红是外地人,跟建珍家奶奶见面就吵架,还打过架。 别的娶了外地人的,也没一个处的好的。 你将来万一生病啥的,靠她肯定是不方便的呀? 我虽然是你们女儿,但是如果嫁出去了,就要受阿婆管。 将来如果你们生病,最多像其他嫁出去的女儿一样,能给你们买点吃的,能来看看,想要贴身服伺你们是不行的。 嫁出去后,想要多给你们一点钱都要被婆婆骂的。 你们甘心啊?” 李小芳有点动心。 她当然不想让好好的劳动力跑人家家里去挣钱。如果能领女婿,就多一个劳动力到自己家来。 但是张小树不同意:“不要瞎讲。阿星在家里,还要招女婿,算啥事体? 别人家只有女儿的人家,才招女婿呢。” 张红英却举例:“玉英她妈妈不就是招女婿的?她还有个叔叔的。姐弟俩房子挨着建,两个大门进出,楼上是通的。 他们家也没有妯娌矛盾,还有人帮衬。 玉英有个哥哥,她妈妈还想把玉英留下招女婿呢。 说是女儿嫁出去,家里只剩下一个儿子,有点独廖廖的。 要人多一点才兴盛。 爸爸有三兄弟,爷爷也有三兄弟,我们家就红星一个儿子,将来没有人照应。” 张红英说的话也有道理。——当然有道理了,这些都是前世李小芳拿来说给张红英听的话。儿子考出去了,女儿再嫁出去,家里就剩下两个老人,独廖廖的,可怜。 家里活没人干,想说话也没人…… 张红英换个方式说给他们听 而已 。 张小树一锤定音:“你不要讲了。 谁家女儿不往家里拿钱,还想家里给钱买房子? 你要当独生子女么,除非你拿兄弟弄杀脱。 儿子蛮好在这,孙子都快有了,我不怕你嫁出去后家里冷清。 我就等着抱孙子了。 将来你嫁出去,有良心么,多回转看看,没良心么,不回转也可以的。” 张红英哑口无言。 可惜现在没有录音机,要不一定把这段话录下来,将来放给他听。 张红英又去讨她拿回家的工资:“姆妈,你们不肯给我钱买房子,我也算了。 我从十三岁开始学裁缝,十四岁开始拿补贴,十五岁开始拿工资。四年工资一分钱不少都给了你了。 差不多六千块钱。你能不能给我五千,我再去找王师傅借点钱? 我真不想错过这次买房子的机会。” 李小芳手心一摊:“我哪里来钞票? 一家人挣钱一家人用,谁跟你算的清哪分钱是你的,哪分钱是我的。 还跟我讨六千块钱,我把你生下来养这么大,不跟你要钱就算好了,你吃家里住家里,给家里一点工资还想要回去?” 张红英也不意外,嘴里却还是要嘀咕几句:“不是你说的,可以给我在城里买房子,买户口的嘛!” 李小芳点点张红英额头:“那你要是找了有权有势的对象,为了给你撑面子,我是要想办法给你买房子买户口的。 你现在啥也没有,倒想靠家里贴钱,再去招个穷女婿,你当我脑子有问题?” 张红英心想:将来我们苏州的首富,身家上千亿的那种,我都知道。年纪也跟我差不多。 但是你也不看看,我有什么资本去攀上他们? 是长的美若天仙?还是聪明的举世无双?还是家里有权有势? 第78章 闹掰 张红英回家一趟,收获了几个白眼。 张红星盼着她拿钱出来给他做彩礼,或者买新家具电器。 马上要结婚,冰箱洗衣机什么的,不趁机来一套,以后可能就敲不出来了。这些东西都是现在的高档货,已经进入富裕家庭。像农村自然还没有人舍得买。 张红星想趁着结婚敲一套。但是张红英开店都不舍得买的冰箱,怎么可能买给这个狗东西。 前世爷娘欺瞒的好,她扎扎实实吃了一次亏。现在多的不懂,不给他占便宜总是知道的。 李小芳是既希望女儿嫁个好人家,又希望女儿像领上门女婿一样孝敬他们,还一分不舍得投资。要知道领上门女婿,是需要给男方家彩礼的。而男方多半是不会陪什么嫁妆的。 如果张红英实在优秀,家庭实在优越,招个条件好的上门女婿也不是不可能。当官的还有做上门女婿的。 但是李小芳又没有把张红英养的那么出色。 苏州未来几十年,不知道出了多少富豪。就现在,刚刚九十年代初期,有些镇子都有“万元不算户,十万才起步,百万才是万元户,千万是真富”的说法。 像他们隔壁镇上的丝厂,听说就造就了一个首富。跟美国人做生意,被罚没了三千多万,还没伤筋动骨。 还有一个卖酒瓶的,未来也会上市。 还有一个什么力,什么东方的,未来都是市值一千多亿。就连最不起眼的一个村办小厂,未来都能招一千多工人。 这些事,有些是张红英听村里人说的,有些,是她陪李小芳透析的时候,听其他病人家属说的。还有些,是打车的时候出租车司机吹嘘的。 但是,这些跟张红英都没关系。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工而已。那些富豪的财富里,可能有一部分是自己贡献的。仅此而已。 他们家孩子也在适婚年龄。 但是他们会找什么人?连村办厂老板的儿子找的都是村支书家女儿! 除了门当户对,还是门当户对。长的特别漂亮,或者读书特别聪明,个子高挑,或者会来事,也有一点机会找个小老板的儿子。 张红英一点边都不搭。论漂亮,只能算一般,不丑。论聪明,那是人尽皆知。个子嘛,李小芳就不高,张红英勉勉强强能摸到一米六的边。 张红英最大的优势就是勤快,干活利落。但是有钱人家又不是在找保姆。 有些大集团,现在都还没有成立,但是张红英能凑上去说“你将来肯定能发大财,能不能带带我”吗? 那必然是会被当神经病打出去的。 凤凰浴火叫涅盘,土鸡浴火叫真香…… 张小树没有说什么,反正一家人不欢而散。 张红英气咻咻的去了镇上。苏南这点还蛮好的,打孩子,强迫孩子做什么,还是罕见。大部分都是说说就算了,说一遍不听就说第二遍,第三遍,总能说到你松口:“好好好,烦死了。随你行了吧?” 大部分人都耐不住爷娘这种磨功。而且从小养大,听爷娘的话是顺理成章的事。天生反骨仔如沈建珍,十里八村可能就这么一个。别的孩子,跟爷娘说话大声一点都要被人指指点点。沈建珍吵架的对象是吴小红,一个被群体排斥的外地人,所以她跟自己娘吵架又增加了几分喜闻乐见。要不沈建珍也被唾沫星子淹死了。 张红英来到镇上的时间不巧——末班车刚刚发走。她望着车子远去的背影叹了口气。 算了,去市场转转吧。 艺术照的热潮已经过去了,汤师傅两口子正在市场跟人闲聊。喉咙响的很,市场门口都能听见。 看见张红英进来,立马销声了。 过了会儿,才有人跟张红英打招呼:“红英,回来转转?” “红英,苏州怎么样?” “红英,你兄弟什么时候结婚?” “是红英家大佬吧?红英今年都不到二十,没到年纪呢。” “来学拍照的时候明明说是红英家兄弟的……” “张红星提起张红英,都是叫阿英的,从来没有叫过姐姐,肯定是大佬。” “红英,张红星今年到底几岁?” 原来他们刚才议论的是张红星的事。 张红英没办法接话,说是张红星是自己兄弟,那么他改年纪的事就会传出去。小小年纪,结不成婚,还会惹来很多麻烦。 如果承认张红星是自己大佬,那就来场面上还要叫他一声“哥”,就更恶心了。 “你们慢慢聊,我自己转转。”张红英在市场里略微转了一圈,就出去了。那些人倒也没有拖住她,非要个答案。 转了一圈,找了家馄饨摊吃了碗馄饨,张红英决定还是早点回去睡吧。幸好镇上她还有一套房子。 那套房子一直空着,张红英打开门进去,一股霉味。 打开门窗通通风,又去看自己的房产证,都在。 房间空荡荡,全是灰尘。 但是这些灰尘反而带给张红英安心的感觉。这些东西是你的,这个空间是你的。除了你,没有人能动他们。你上次走的时候什么样,现在回来还是什么样。 时间在流逝,但是这个地方,一动不动,就等着你回来。 房子里没有床铺,只有上次她和沈建珍睡觉时候用的蛇皮袋。 张红英通过风,又把门窗关上,掸掸蛇皮袋上灰,又把自己带的包放在地上。没办法,今晚先坐一夜吧。 虽然现在青镇治安不错,除了贼骨头多了些,其他恶性事件没听说过。但是,夜里一个人在外面,还是让人害怕的。谁知道黑暗里有什么东西?村里一个人,就是半夜回家,不知道遇到了什么,吓疯掉了。 张红英坐在地上,双手抱着膝盖,头埋在膝盖上,准备睡一觉。 门被咚咚咚敲响了。 张红英不太敢开门:“啥人啦?” “隔壁邻居。我看这套房子一直没人住。今天有人来了,过来看看看。” “哦,”张红英探出去半个头,外面是个老太太:“现在看到了。” 然后又关上门。继续坐回去酝酿睡意。 第79章 吵架 估计是老天爷也看不过去张红英的憋屈,今天一定要叫她把火发泄出来。 张红英刚刚把门关上没多久,门又被咚咚咚敲响了。 张红英不耐烦的问:“啥人啦?有啥事体啦?” “我就是刚才敲门的隔壁邻居,你开开门,我有事体搭你商量。”老太太锲而不舍。 “有啥事体商量,我搭你没啥事体要商量。”张红英没好气怼回去。 “你又没有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体,哪哈开开门啊不肯?”老太太态度还霸道的很。 张红英气了:“我做啥要你管?我在自己屋里做啥同你不搭噶,不肯开门就是因为看见你讨厌,触气。嫌你烦躁。 你识相点自家走开,嫑在这里寻气。” “我本来好声好气想跟你借房子用一段时间,你哪哈这样不客气? 啥人家教出来这样的小姑娘? 我倒要去寻你爷娘问问看。” “哦哟,我怕死了。 我爷娘老早死干净,从小没人管,所以脾气不好。 你想去寻我爷娘问,寻死要趁早,死晚了怕他们投胎去了,你寻不着他们!” 张红英说那对父母一点死了一点压力都没有,反正前世都养老送终过了。 老太太倒是以为张红英父母真的死光了,毕竟没有哪个儿女会这样说自己的父母,倒有点讪讪的。 但是她还是不肯放弃:“我看你房子常年空着,正好我们家人多,住不开,你房子借我用用,我帮你开窗通风,保证保护好。” “借你个死尸啊借! 实在想借,我明朝把我爷娘骨灰盒抱来借把你! 你要勿啦?”张红英杀敌一百,自损一千。 老太太料不到张红英是这样的人。 她在张红英进来的时候,从门口看到是个小姑娘,还以为机会来了。没料到被劈头盖脸骂一顿,气的血往上冲,感觉头顶都在胀痛。 “哎呀,哎呀,”老太太叫了起来。 张红英门都没开,管她去死。 气不死家里两个老的,还气不死你了? 好在这个老太太虽然哎呀了几声,但是身心还是健康的。 她也怕张红英真的混不吝,去抱两个骨灰盒回来。 青镇这边的习俗,人火化了,骨灰盒是在家里高处钉个木板放上去的。要过很多年才能埋进土里。 那得多膈应啊? 人越老越怕死,听见谁家办丧事都要避讳的。 张红英自己也气的半死,怒火冲天,好像要把天灵盖都冲开了。 老实人怎么了,小姑娘怎么了,你们难道生下来就是这种又老又恶心的样子吗?凭什么欺负人啊? 谁不愿意生下来就聪明伶俐万人迷呢? 有本事你们都去定做一个,别好不容易生下来,又不喜欢。小孩子无辜,你们也浪费时间。 这边的人到底还是性子软,可能是富足的生活消磨了他们的戾气,大部分人看对方太过强势,也就缩了。 隔壁这个老太太也如此。 她被张红英吼了一顿之后,安安静静回去了。 张红英继续闭目养神,试图睡会。反正明天天不亮就会出发,那死老太婆再有什么后招,也拿她没办法。 一晚上过的很快也很慢。 张红英迷迷糊糊睡过去好几次,又朦朦胧胧醒来好几次。看看周围,想明白自己身在何方,就又接着睡去。 不远处不知道谁家养的大公鸡,四点多就开始叫,把张红英吵醒了。她突然想,早知道自己趁昨天,也收几只鸡带过去,能省几十块钱呢。 张红英起来,反锁上门,匆匆赶往汽车站。 坐车坐多了,连晕车的症状都没了。可见人的适应性是很强的。 张红英跟家里说的买房的事,并不是无中生有。 张旭萍的对象金国平是本地人,在养猪场当电工。 金国平有个小朋友,在村里说的上话。他们村子说是盖的集资建房,但是那个村子,妥妥的在后来苏州的腹心地段。 五百块钱一个平方,基本上是按成本价卖的。张旭萍买了一套,还问张红英要不要买。这种房子,都是楼梯房,没有乱七八糟的公摊什么的,说多少平方,基本上是实得面积。 最多是墙壁占掉一点面积。 所以张红英真的很想买。 如果不是跟张旭萍混的熟,这种好事哪里轮的到她? 张红英一夜没睡好,到店铺的时候还是瞌睡懵懂的。沈大林看见张红英眼圈都是黑的,眼睛还有点肿,还以为她家里出什么事了:“阿英,你如果家里有事,多住几天也不要紧的。 现在这边的事,我都能应付得过来了。” 张红英看见沈大林一脸担心的样子,刚开始还有点心酸,觉得自己父母都没有一个外人关心自己。不过想想沈大林对沈建珍,跟张小树他们对自己,好像也差不多。 那种把子女房子当自己房子强行分配的老糊涂,也不是一个两个。沈大林未必比张小树和李小芳好多少。要不沈建珍也不会很少回家。 想到此处,她冲沈大林点点头:“阿叔,我家里没事。就是为了赶头班车,晚上没有睡好觉。 现在时间还早,我再去睡会儿。 等到中午开始忙的时候,你喊醒我。” 说完,走到另一个比较空的门面那里,把门一关,把几个凳子拼了一下,将衣服胡乱罩在身上,就睡了过去。 回一趟家,白白生了一场气,棉衣也没有拿,棉被褥子也没顾上拿,亏大了。 现在条件渐渐好起来,大部分人都已经不穿棉花做的棉衣,而是用两件棉毛衫缝起来, 夹层里铺上蚕丝。厚度不到棉花的一半,保暖性能却要好很多。 沈建珍去读大学前,吴小红都花钱请姑奶奶帮忙做了一件这种蚕丝棉衣。冬天穿在毛衣里头,又轻又暖,身形也不臃肿。张红英的干姑奶奶,跟沈建珍的姑奶奶,是同一个。张红英的爷爷娶的奶奶,是沈建珍爷爷的前妻。沈建珍爷爷死后,亲奶奶也改嫁了。这姑奶奶,是沈建珍爷爷的亲妹妹。 张红英回去前,曾经妄想李小芳也舍得拿出攒下的丝棉来,给她也做这么一件棉衣来着。 穿太厚,冬天干活不方便。 没想到果然是妄想。 第80章 鸡杂 日子还得照过。 张红英把家里琐事抛在脑后,继续做她的生意。 学校中午是十二点才放学。 张红英把鸡汤熬好,酱棒骨做好,差不多就到学生下课时间。 教室都是四五层楼高,等学生们都出来,基本上要十二点过十几分了。 舍得在外面吃饭的那群学生,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来自经济发达地区。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喜欢逃课,在外面吃吃喝喝。 卖炒菜的那家店,每天晚上都有好几桌。班主任估计愁死了,晚自习分每次都被扣。 吃点就算了,还经常喝到吐。老陈师傅提起他们直摇头:“爷娘寻几个铜钿也不容易,全吃掉喝掉就算了,还吐掉。” 张红英也深以为然。 鸭湾村前面几年都没什么能考上中专的,好像是94年以后,大批好学生都去了高中,成绩差一点就有了读中专的机会。 他们一时意识不到,中专已经不值钱了,工人已经随随便便就可以做了。 鸭湾村还是有大批孩子上了中专职校。主要是男孩子。 而且学校又推出来一个“委托培养”,收一万多委托培养费,把成绩更差一等的孩子也招了进去。 农村孩子一下子进了大城市,经济条件差的还好一点,毕竟没有那么多钱给他们糟蹋。家里经济条件好的,生活费给的多,就完全飘了。 鸭湾村村长叫陆新民,他家孩子,叫陆云华还是陆天华来着,也上了中专。陆新民一个月给他五百块钱不够花,等到毕业了,其他人都回家了,就他没拿到毕业证书,而且人还被扣下了。 细一问,才知道这家伙三年时间在那条街上吃吃喝喝,欠下了上万的债务。 陆新民提着一包钱,一一过去结账,才算把人带回来。 张红英感觉,张红星肯定也是这些人中的一员。他一个月拿那么多生活费,还给人拍照赚钱,肯定也能经常在外面吃吃喝喝。 说起来,大家一直以为沈家很穷。没想到沈建兴也上的是委托培养。 委托培养钱可不少收。培养费一次性缴清,从一万三到一万五不等。 学费一个学年两三千 还有生活费一个月至少两三百…… 想到这里,张红英后知后觉开始替沈建珍不值。一万多的委托培养能上,说明沈家其实还是攒下了不少钱的。只不过可能他们觉得沈建珍不配花。 又或者,能吃苦,能省吃俭用的,就可以更省一点?沈建兴不肯省,也就不用省。 沈建珍懂事,体贴,节约,就能更节约一点。 但是沈建珍大大咧咧,似乎刚开始并没有因为父母的区别对待而生气。一直到后来,吴小红提出来超出她能力的要求,才正式翻脸的。 张红英不知道要不要提醒小姐妹。 沈建珍一直在这方面迟钝,可能也因此被保护了不受伤。又或者她其实是心知肚明的,只不过自己把自己也骗了过去,让自己觉得父母也没那么糟糕?总归是心里能平衡最重要。 很快到了十二点,各个教室的门差不多同时打开,学生们乱哄哄的从里面冲了出来。 有的往北冲,去食堂打饭。有的往南冲,来小吃店买吃的。 有的学生还在门口磨蹭,想找理由让门卫开门放他们出去。机灵的学生已经跑到小吃店窗口来了。 “来一碗鸡汤面。多加点青菜。” “好的,今天有米线,要不要试试?” “这个是不是鸡杂,多少钱一份?”鸡杂经过自己几天试菜,感觉已经可以正式对外开卖了。 “青椒炒鸡杂,八毛钱。你们学生读书辛苦,吃鸡杂对眼睛好。” “你怎么知道鸡杂对眼睛好?”这是个杠精。 “肝明目。而且鸡肝里有维生素,对眼睛好。”张红英心想,这可难不倒我。前世她天天踩缝纫机,眼睛老花,酸酸的,又干的厉害,医生让她多吃肝脏,就是这么说的。 不过什么维生素她就没记住。 “没错,肝脏有维生素a,确实对视力有好处。我来一份。”一个学生接口。 “我喜欢吃鸡胗,咬起来脆脆的,好吃。给我多点鸡胗。” 张红英一边应着,一边麻利的给打菜。 沈大林帮着煮面,收钱。沈建珍的智商估计是遗传她爸,沈大林算账也飞快。 米线是新鲜事物,一开始并没有人想吃。 也不知道是不是鸡杂作为新事物有诱惑力,今天的面提早卖完了。 再有人喊:“来碗鸡汤面。” 张红英只能问:\/“面条没有了,米线行不行?也好吃的,不好吃不要钱。” “不好吃不要钱?你说真的?” “当然是真的。” “那就来一碗。” 沈大林往锅里下了一把米线,煮熟了捞进鸡汤里,在浇点鸡胸肉,青菜,然后递过去:“尝尝。” 苏式面偏硬,汤很清。米线跟苏式面是不同的风格,但也有共同之处,就是爽口,不粘腻。而且米线相对来说更有嚼劲。 那学生接过米线后尝了一口,不吱声了,埋头吃起来。 边上还有人问:“怎么样,好吃吗?” “看他吃的头也不抬的样子,那必然是好吃的。” “那我也来一碗。” “我也要一碗,多点葱花。” 等到最后一碗鸡汤也卖光,沈大林捏捏自己的胳膊:“噢哟,做这个生意,比锄地还难!臂膊酸得来!” 不过累归累,开心还是开心的。 收拾好了,沈大林跟张红英商量:“要不要再杀两只鸡,准备晚上这一餐?” 张红英:“你不吃力吗?” 沈大林捶捶胳膊:“习惯就好了。 一大家子要养呢,能挣钱的时候要尽量多挣一点,要不等挣不到了就死蟹一只。” 张红英给两边父母打了下分: 沈大林比张小树勤谨,肯巴家。 吴小红比李小芳坦率,直截了当。 李小芳张小树不动粗,吴小红和沈大林都是会动手打人的。 所以,还是五五开,难分伯仲。 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好父母了? 第81章 悄然走红 张红英发现,自己的店,生意好像越来越好了。 以前一天十只鸡能卖光 ,就差不多了。有的时候还会剩下只把自己吃。 现在经常刚刚中午,十只鸡就卖光了。 第一次沈大林下午补杀了两只鸡,还是没够卖。 后来每天杀十五只鸡,才算是勉强够用。 而沈大林光是蹲那杀鸡,就要用掉半天了。 “不来了不来了,还是要请个人。”沈大林现在回家都只能选在周末了。周末学校开房,学生会去市里,就不大在学校边上的小吃店吃饭。 工作日,店里是忙的一塌糊涂。 张红英也累的直不起腰来。 还是做衣服轻松一点。天天做菜,又一直做同样的东西,现在张红英已经闻见酱棒骨和鸡汤的味道就饱了。 学生的市场就那么大,消费能力有限。 之所以销量突飞猛进,张红英发现是因为来吃饭的,已经不仅仅是学生了。 刚开始来了一个满身汗味,扛着一把铁锹的工人。 后来工人们就成群结队的来了。 沈大林跟他们攀谈,才知道附近有个苗木基地,有很多挖树的工人。 树大根深,要把树连根挖起很费劲。经常需要很多身强力壮的壮年男子一起配合,才能把树挖起来。 而且树需要带着一个几百斤重的土球。 挖的时候,先绕着树挖一圈,把那种巨大的树根挖断。再连着土一起挖出来,用稻草缠成一个个球的形状。树梢还要截掉,以保住水分,提高存活率。 挖树显然是一个辛苦活 。不是最壮的劳动力,干不了这个。等到以后发展起来,挖树种树都可以靠挖掘机了。但是现在,都必须靠人力。 但是挖树也高工资,据说动作快、力气大的,一天就能挖到一百五十块。 强体力劳动,高消耗,对吃的就很有要求。 大块大块的肉,要论碗吃的。没有油水,体力跟不上,到时候腿一软,或者反应慢一点,可能就得受伤。 幸而他们挣的多,也就舍得吃。 虽然不是所有人都来张红英店里买鸡,但是每天只要有你们十来个想吃鸡,销量就直线上升。 学生买鸡,顶多是买只鸡翅,买条鸡腿。再图便宜就买鸡肉丝,鸡骨架。 但是工人就不一样。大部分人两三个人拼一只鸡,胃口大的,一个人能啃下去一只。 张红英的鸡,就是这么卖光的。 一只老母鸡,炖的稀烂。连皮带肉吸溜进去,滋味鲜美,汤汁浓郁,油脂带来了极大的满足感。 鸡翅两块一只,鸡腿三块一只,一整只老母鸡的话,就卖二十块钱。 每次张红英专给工人们挑又肥又大的。 打电话打电话,让俞志强每星期送一百只鸡过来! 能赚钱,张红英还是很激动的。 青镇的鸡,加运输成本,也不超过六块钱。一只鸡净赚十四块,还留下鸡汤配面条和米线。 鸡杂、鸡血还可以再卖一波。 沈建珍真是我的福星!张红英一边记账,一边自言自语感叹。 “嗯?建珍哪哈了?来信了?”沈大林耳朵里挂到“建珍”两个字,连忙问道。 既然问起,张红英心里本来一直在为家里人对她的偏心恼火,就趁机好奇的问:“阿叔,建珍和建兴两个,你更喜欢谁?” 沈大林毫不犹豫:“那肯定是儿子啊! 啥人会的不喜欢儿子去喜欢女儿。 女儿其实没什么用。 我跑船的时候,儿子十来岁就能上船了,女儿究竟不方便。” “那么看蚕的时候喂蚕可是都叫的女儿啊。夜里一天起来三次喂蚕。”张红英又问。 “那不一样的。”沈大林摇摇头。 “有什么不一样的,不都是赚钱?”张红英有点较真:“出去跑船,两天两夜三十。看蚕一个月,卖四五百。也差不多嘛!” “不一样,不一样,女儿家怎么能跟男儿家比。”沈大林自顾自说:“挑担做重生活,都是要男的。女的哪里挑的动担。” “现在有拖拉机,有挂机船,将来可能还有卡车,还有其他机械,连割稻都有收割机,女人也一样做那些活。” “自古以来就是这样的嘛,隔代子女的还要裹小脚呢,门都不能出,同男儿家怎么比!”沈大林也说不上来为什么男孩子比较重要。但是大家都认为有儿子很重要,没有儿子走哪都直不起腰来。 “沈建珍说,你们盖房子的时候,南面留了两个门洞,其中一个门洞是为她准备的,看起来她是在吹牛?” 沈大林却道:“哦,这个倒不是吹牛的。我两间楼房,确实留了两个门洞。将来万一建珍要招女婿,分家也方便。” 张红英不解:“人家独女户招女婿,你有儿有女为什么也准备有可能招女婿?” 沈大林就笑:“两个人都留家里肯定比只有一个好啊。只不过小的辰光,两个人经常相骂的。建兴不愿意建珍留在家里。嫌她留在家里要分一半房子。 等到今年夏天,建珍拿到录取通知书,建兴又绞尽脑汁想要让建珍留在家里招女婿。 两个人讨论了半天,我在隔壁都听见的。” “啊?”张红英惊了。还有这一出? “是啊,建兴问建珍要不要招女婿,建珍以为建兴怕她抢家私,就说不招了。 不料建兴急起来:那你走吧,爷娘都留给我,累死我,将来我只好去卖血养爷娘。 最后建珍听明白了,答应将来一样给爷娘养老,建兴才踏实下来。” 张红英目瞪口呆。 “那沈建珍给你们养老,老家房子会分给建珍不?” “那怎么行?建珍读书出去,将来肯定在外地工作,成家,老家房子分给她,就荒废了。”沈大林不假思索回答。 张红英笑起来。她和沈建珍,就是一条藤上结的两个苦瓜。 “如果建珍赚大钱了,帮你们修房子呢?这房子也没她的份?” “孝敬爷娘,看她自己的良心。”沈大林看上去很公允的回答。 张红英想起来,沈建珍虽然追问过她梦里未来的发展,但是从来没有追问过他们的家人怎么样。 第82章 勤工俭学1 小吃店看着不起眼,实际上利润相当可观。 现在一天能卖出去三百碗面或者米线。一碗有七毛钱利润。二十只鸡,一只十五块钱利润。一百斤酱棒骨,一百三十块钱利润。 加起来,一天利润就有六百四。 周末生意冷清一些,也能卖个一两百块钱。 雇佣了一个杂工,一个月工资二百二,扣除水电费,以及人情打点,损耗,最后一个月,净利润竟然达到了一万五。 沈大林一个人就能分到五千。 沈建珍留下的存折,余额也在悄然增加。一个月两千五的收入……沈建珍在南京好好的上着学,店铺就回本了。等到寒假来了,她名下的存折上已经有了一万的存款。 张红英有意识多推一些米线。苏州人习惯吃面,但是湿面不好保存,尤其是夏天,气温太高,面条很容易就发酸了。 以前大家爱惜粮食,有点酸的,馊的,都不舍得扔,会吃掉。甚至有些地方为了解暑,会特意做一些米发酵过后的酸汤喝。 但是张红英开小吃店,发酸的东西就不能卖给别人了,自己吃又吃不完。倒是米线就变成了很好的选择。干米线非常耐存储。 所以张红英每天进面条的数量就控制在五十斤,不够就强推米线。 天气渐渐转凉了,大家都穿上了棉衣棉鞋。 李小芳没有给张红英做丝棉衣,张红英手上有钱了,也不想亏待自己。她找了个周末,等吃午饭的挖树工人都走了,把门一关,跟学生一样去市里逛街了。 衣服是真贵啊! 看来看去,张红英抠搜的毛病又犯了。出发的时候想的特别好,这次一定要给自己买一件好棉衣。 但是到了商场,看看价签,又不舍得了。 明明挣了这么多钱了…… 张红英一边逛,一边挣扎。理智说:“买啊,你也不是没钱!而且天气这么冷了,你总是要买棉衣的。”抠搜的灵魂在说:“太贵了太贵了她贵了。你几个月工资只够买件衣服。” 挣扎了一路,在一个角落发现了自己的救赎! 羽绒服!特价! 样式特别老旧的一件羽绒服,在七十年代穿都挑不出来错的那种款式,配色。直筒一件,黑色为主,搭一点点红色。嗯,八十岁老太太穿这个,都不会有人多看一眼。 但是价格便宜啊!特价处理,150一件! 不知道是不是积压了好多年卖不出去,才降价卖。这个颜色款式,是真的不好看。张红英穿上,二十岁小姑娘一下子看上去像四十岁。 而且特价还要一百五。 但是穿过羽绒服的张红英,知道一件羽绒服的防寒功能多牛。 张红英咬咬牙,把这件羽绒服买下来了。她安慰自己:“反正外面要围围裙,衣服保暖就行。” 衣服买了,鞋子也要买。 上身还有灶台的热气熏着,地面可是冰凉一片。张红英又花一百块钱买了一双带毛的皮鞋。 回了回了,够了够了。抠搜的张红英拉住了还想再逛逛的张红英。 回到店铺,张红英打开门。沈大林又回鸭湾村了,明天才能回来。张红英打算今天凑合再等个个把小时,看看有没有人来。 还剩下一只鸡,大概十碗量的鸡汤。面条卖完了,泡好的米线还有一些。卖不掉就给一些老陈师傅,再带回去请养猪场的老金师傅,张旭萍,曹大爷,还有那三个大学生吃。 张红英正在心不在焉的斩鸡。除了挖树工人,别人买鸡都不会买整只的。 突然听见一个怯怯的声音:“老板,你是广西人吗?” 张红英扭过头去,门外一个又瘦又小的男生,脸上堆满了笑容,又问了一遍:“老板,你是广西人吗?” 张红英摇摇头:“我不是广西人,我是本地的。” “哦,”男生有点失望,过了几秒钟,又鼓足勇气说:“那,老板,你店里需要人干活吗?我什么都能干。” 张红英正想摇头,又想起什么,打量了男生一眼。 已经十二月底,接近元旦了。最低气温已经接近零度。白天最高气温也不过十度左右。那还是得在阳光下。 男生还是穿着一双塑料拖鞋,衣服很薄,看起来在瑟瑟发抖。 天气冷了之后,塑料变硬,男生的脚背上被打的明显起了红肿。 张红英问:“你是今年的新生?” 男生瑟缩的点点头:“是的。” “家里怎么没有给寄棉衣棉鞋?” 男生脸色黧黑,五官锋锐,看起来不太像汉族人。他挠挠头:“我们那边没有这么冷过,家里也没有棉衣棉鞋。” 所以他以为一双拖鞋几件单衣就能过冬了吗? “你是想打工挣钱去买棉衣棉鞋?”张红英问。 “是啊,我家是大山里的,挣钱不容易,我……”男生没有说下去,用祈求的眼神看着张红英。 张红英叹了口气:“进来吧。” 男生搓了搓脚上的泥,走进了店铺。 张红英给他煮了碗素米线,浇点鸡汤递给他:“先吃碗米线。” 男生道:“这个……我没钱。” 张红英:“请你的,不用钱。” 男生才捧起米线暖暖手,又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今天没吃饭吗?”张红英不经意的问道。 “嗯,”男生呛了一下。东西咽下去,又擦擦嘴,才道:“我在食堂勤工俭学,每天去食堂窗口帮忙,等营业结束后免费吃饭。但是周末食堂里没人吃饭,很多窗口都不营业,我们这些勤工俭学的就……” 张红英叹了口气,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像你们这样勤工俭学的学生多吗?” “我姓左,叫左成林。我们食堂有十个窗口,一共二十个勤工俭学的。” “那你们都没吃饭?” “也不是,有些同学还有自己吃饭的钱。我家里一共给了我五十块钱,没想到……” 张红英也是服了。五十块钱,来回路费都不够啊! 又问:“那你放寒假怎么回去?” 左成林不好意思的又笑了笑:“我报名了校卫队,放寒假期间在学校巡逻,学校让我们住宿舍,一天给一块钱补贴。” 第83章 勤工俭学2 看到左成林的惨样,鼓足勇气,才来这里找一个机会。 张红英突然想帮帮他。 倒不是张红英胡乱发善心,而是因为她想起来沈建珍。 前世没有两个人互相扶持挣到几千块钱,沈建珍在村办厂打零工,一个月最多能挣个几十块钱,估计到了学校也是这么落魄。 沈建珍是有恩必报的性子,张红英帮她一把,也是图她将来能拉自己一把。 眼前这个男生,没准帮他一把,将来也能获得回报? 反正请谁都是请,张红英想了想:“我这边其实不是很需要请人的,但是你一个人在我们苏州读书,要是冻坏了饿坏了,看上去也善过。 你们能打工的时间只有课余,所以我得想想办法,看怎么安排。 你明天中午过来听信。” 左成林嗫嚅着走了,似乎连感谢的话都很难出口。 啧,又一个深山僻壤里出来的娃娃。也许问出第一句话,就是攒了很久勇气的吧! 看着没什么生意,张红英把鸡汤,还有鸡肉,都用个大钢筋锅装起来,带回了养猪场宿舍。 张旭萍正在用电热水壶烧开水,准备煮点挂面吃。周末养猪场吃饭的人少,也没开伙。 张红英喊道:“旭萍,你不要忙了。我带回来了一只鸡,还有鸡汤。我们吃鸡汤米线呀! 我请你,还有检疫上的几位大爷,大学生,金师傅,你看看都有谁在,帮我喊一下他们。 让他们自己带饭盆过来。” 金国平是搞电工的,在宿舍里用电热丝做了一个功率很高的电炉,加热鸡汤再煮米线刚好。 检疫上大爷趁周末回家去了,三个大学生还有金师傅都在。 等到鸡汤沸腾,六个人都端着搪瓷饭盆来了。 张红英把鸡汤分成七份,又赶紧往锅里加冷水准备煮米线。 米线烫好,又烫了点青菜,给分到饭盆里。 “来来来,还有鸡肉。再加点鸡肉。旭萍,你想吃什么?” 张旭萍也没客气:“我要一根鸡翅。” 金师傅:“我这几天牙疼,就不要鸡肉了。吃点素的就行。” 金国平没客气:“我要个鸡腿。” 三个大学生脸皮有点薄,不好意思开口,只说:“我吃什么都行。” 张红英就笑着说:“那我就随便盛了啊,反正也不知道哪个饭盆是谁的。 也不是我偏心,分到什么是什么,不要介意啊。” 大学生们都说,白吃别人的饭,已经很不好意思了,哪里还会争这个。 张红英给自己留了一根鸡翅,给自己早看好的,那个最帅的大学生盆里分了鸡腿,另外两个一人一半鸡胸肉。 不偏心,怎么可能…… 这三个大学生,虽然张红英没有跟他们说过话,但是已经了解了他们的基本信息。 最帅的这个,淮阴的,姓薛,叫薛明辉,学兽医,上学早,刚刚才二十一岁,就大学毕业了。 最高的那个,姓杨,叫杨全有,学畜牧,内蒙的,二十五岁了。 最矮的那一个,姓李,叫李若飞,湖北的,学畜牧的,二十三岁,个子还没有张红英高。 人都不错,大学生也没有看不起小学生的意思。 不过,最帅的那个薛明辉,皮肤白白的,看起来养眼,张红英愿意多看他几眼。而且他是兽医,如果养鸡遇到什么麻烦,搞好关系还可以请他帮忙。 七份米线很快煮好,大家谢过,端回各自的房间开始吃起来。 张红英清洗干净,倒过来控水,晾干了明天才方便带到店铺。 等她忙完,端起自己那一份。 十几二十分钟过去了,米线还很烫,口感也很不错。除了青菜有点变软之外,看上去完全跟刚出炉的差不多…… 张红英吃着吃着就开始发呆。她以前脑子动的很少,太忙太累太困,脑子转不动。但是学裁缝以来,睡眠充足了,脑子好像好用一些。再加上做生意天天跟各色人打交道,还要算钱收钱,自己都感觉自己机灵很多。 刚才大家排队等米线,以及米线放了十几二十分钟还很好吃这事,启发了她。 张红英从来没有吃过外卖,但是她经常听张宇昊提起。 什么中午天天吃外卖,晚上下班了不想做饭还是叫外卖。甚至回到家,嫌张红英做的晚饭没滋没味,还要叫外卖。 不过鸭湾村离镇上远,外卖员送过来要四五十分钟。美团的定位又有时候有误差,张宇昊点了外卖还需要去路口等着。所以张宇昊经常抱怨。 听他抱怨多了,张红英就知道有外卖这个东西。 那么现在,张红英的小吃店,限制生意的最大因素,就是人力问题,两个人再怎么努力,一中午只能供应一百多份。而且排队要很久,不少人都等不及排队,宁愿去吃食堂。 左成林说,有二十个人在食堂勤工俭学,就为了吃一顿饭。 但是学校的贫困生肯定不止这些。 如果她能够聘请一下贫困生帮自己送“外卖”呢? 面条煮好了放时间久一点就会沱成一块,口感不好。但是米线基本上不存在这个问题。 那个过桥米线的故事,张红英也听说过。鸡汤上面的油可以给米线保温…… 张红英可以提前一个小时先把米线煮出来,有人来的时候,放开水里烫几秒钟就可以出锅。这样窗口接待顾客的时间相当于增加了一小时,能缩短大家等待时间。 还有一个,可以让勤工俭学的学生,去班里征询那些想吃米线又不想排队的同学。 鸡汤用饭盒装,不怕洒。煮好的米线用袋子装,完了把米线放汤里,马上就可以吃。 张红英越想越得意,等她想好整件事怎么操作,米线都只留下一些余温了。 像沈建珍这样挑嘴的人可能会觉得不好吃了,但是张红英觉得好像也没什么太大的变化。 送外卖这事,做得! 就是怕承包食堂窗口的人有意见。 不过如果跟学校沟通好,能帮学校解决那么多贫困生的困难,相信学校也会站自己这头的。 实在不行……就再去求沈新宝牵线吧! 张红英发现,自己也成了给沈新宝添麻烦的预备役了。 第84章 勤工俭学3 第二天张红英到店里时,沈大林已经把鸡都杀好了。 张红英忍不住称赞:“阿叔你动作好快。” 沈大林又开始说古:“也就是现在日子好,杀鸡都能杀出经验来。 隔代子哪有这么好日脚! 一年杀只把鸡,连鸡嗦囊都不晓得要去掉。 有一次做客,人家夹给我一个鸡脖子,吃出来一颗麦粒。恶心的饭都吃不下去。 现在杀鸡有经验了,鸡看到我动都不会动一下。以前杀鸡还必须人帮忙抓着翅膀,帮忙拔脖子上的毛。一边杀鸡,一边控制鸡脚不要乱动。鸡挣扎的鸡血里都是鸡毛。 现在一个人就能杀好,也快的很。” 张红英想了想问道:“阿叔,如果明天开始杀三十只鸡,你能不能来得及?” 沈大林一惊:“三十只?能卖的掉?” 张红英点头:“应该没问题。” “那我再早点起来。”说起挣钱,沈大林劲头是很足的。 鸡实在太多,一锅里都煮不下这么多。 张红英干脆把鸡剁开,上蒸架蒸。 整个青镇都找不出几只老母鸡来了,现在的鸡,都是少年鸡。蒸、煮,一个小时也就烂熟了。 反正鸡单卖,蒸鸡留下的鸡汤,鸡油,用于配面条、米线刚刚好。 大棒骨一天一百斤,也有点供不应求,很多人都要求增加供应,但是张红英不敢接。 一百斤大棒骨,已经占用了锅灶和很大精力。而且鸡可以蒸好了放凉。需要的时候往鸡汤里一烫就可以。 酱棒骨的汤汁是裹在肉上的,无法重新加热,否则会改变风味。张红英不想砸了招牌。 还是鸡好啊,鸡做熟了晾起来,基本上不占地方。 鸡油,鸡内脏,都能卖钱。 这天中午,学校刚刚下课。张红英眼睛,看见跑在第一梯队,却并不敢上前的左成林。 张红英招呼:“那个,左成林是吧!你能出校门不?” “可以。我有勤工俭学的批条。”说完没多久,左成林就出现在了店里。 张红英并不敢把太重要的事交给他。煮米线不行,万一没经验烫了。收钱更不行,不是她小人之心,万一昧了钱,都没办法收拾。 张红英叫他去帮忙端面。 学生们出不来,都是站在窗口喊自己要什么,然后张红英跟沈大林守着两个窗户,煮好了递出去。 收钱都忙不过来,沈大林做了两个木头匣子,钉在墙上,让人自动投零钱进去。需要找钱的,才把钱递到人手上。 开着小吃店,实际上做的是食堂生意,张红英是忙并快乐着。 对面师范学校管的送一点,他们中午也有跑出来吃饭的,这就是从正门进来的那一批学生。 左成林负责接待,问清楚他们要什么,面,还是米线,要鸡肉,酱棒骨,还是酱烩蛋。 算好账,收了钱,把钱交到张红英手里,后厨这才给上菜。 忙到一点出头,人群自动散去,就剩下左成林一个人。 他也忙出一头大汗。 张红英这才有空对左成林说话:“来,坐下吃点东西。你今天没有去食堂帮忙?我以为你要下午下了课才过来的。 中午辛苦你了。” 左成林摇摇头:“食堂那边又请了个人,说是不用我去勤工俭学了。” 啧,这么好用的免费劳动力,就管一顿饭,都要辞退。 张红英正煮好了一碗米线,递给左成林,又加了几块鸡肉。都是边边角角,单独卖给客人会被投诉的那种部位。 左成林接过米线,用手背擦擦眼角,开始大口吃起来。 还有零星的客人来,沈大林一个人就能应付了 ,张红英便坐下跟左成林说话。 “你跟你们班同学关系好不好?” “好的。”左成林憨厚笑了笑:“我是班里的劳动委员,安排值日。谁临时有事走了,都是喊我帮忙的。我从来没有推脱过。他们都很感谢我。” 张红英:……你管这个叫关系好?劳动委员应该是管人的吧?你这是亲自劳动啊。 张红英又道:“是这样的,你也看见了,我的店不大,招待不了多少人……” 左成林心一沉,以为张红英又拒绝他。手上的米线都快吃不下去了。 而挖树的工人又纷纷来吃饭,声音响的很。“我要一碗面,加半只鸡。” “我要一碗面,加两条一条鸡腿。” “我要一碗面,一只鸡。酒有勿啦?” 沈大林忙上去招呼。 酒是没有的。一家小吃店,他们还能经营。万一喝酒误事,可就伺候不起了。 张红英却又催道:“你快吃,吃完了我跟你说说我的计划。” 左成林这才大口吃米线,还把汤喝完了。剩下几块带肉的骨头,他却不太好意思啃了。啃骨头样子不好看。 张红英认定这确实是个老实人,却也有底线,有讲究,便对他将自己的机会和盘托出。 “是这样的,我这窗口卖米线卖面条,一顿饭一般只能卖半个多小时一个小时出头。时间长了,他们等不及。人最多的时候其实也就是半个小时。 我呢,想出一个办法,既方便我卖货,也方便同学们能及时吃到东西,还能给勤工俭学的同学们,一个挣钱机会。 你看这样,我家店里卖的面条,是最好要新鲜吃的,时间长了不好吃。但是米线煮出来,放十几分钟廿分钟,都是不影响的。 你回去之后,可以在你们这一层楼统计一下,有没有人想吃米线。我提前煮好,你呢,一下了课,就给他们把米线提过去。十分钟完全够了。 他们不需要排队,也不需要跑腿,就能吃到米线。 你呢,每份我给你提两毛钱,还包你两餐。当然一般就是吃素粉,或者像今天这样,给些边角的肉。鸡翅,鸡腿,还有鸡胸肉,我是要卖钱的。 你要是一天能接三十个,一天就有六块钱工资。一个月差不多二百块钱。够你生活了。 你看怎么样?” 左成林激动的很:“好,我马上回去问。 你只要管我吃饭,我就很高兴了。谢谢你,老板。” 这个山里孩子终于把一句谢谢你憋出来了。 张红英也高兴,这终于是走出来第一步。 第85章 勤工俭学4 张红英看左成林激动万分,又给他舀了碗清汤:“来,喝点汤,把那几块肉啃了。” 说完,她怕自己在那,左成林不好意思啃鸡骨头,就站起来走开了。 张红英坐到收银台后面去,开始在本子上写写画画。 说起来,张红英虽然读了六七年书,但是读书那么多年 ,拿纸笔的时间加起来,都没有她开店这三个多月多。 所以她读书读不出,应该不完全是脑子笨吧? 张红英咬着铅笔头,在想左成林应该怎么做。 一共两栋教学楼,教学楼很长,一共有两个楼梯,从东到西,一共八间教室。 教学楼一共是四层,这就是三十二间教室。 一个班级六十多人,算起来,一栋楼能容纳的总学生数大概两千。 整个学校多少人张红英是不知道的,但是他们去接单的时候,不需要接所有的单,只需要接自己班里,以及隔壁班里的单子就可以了。 学校专业不多,但是有些专业,收两个班,有些甚至收三四个班。 这种同一个专业的学生,互相之间肯定是熟悉的。 张红英希望,她一个专业能招一个学生帮忙跑腿,就可以了。 她希望一个班级能有十个人吃她的米线,这样勤工俭学的学生也能挣到足够的钱。 如果说没有那么多人吃米线,一层楼总能凑起来三十份米线吧? 所以刚开始,张红英想让左成林先去尝试。效果好了,肯定还有其他想勤工俭学的学生来报名的。到时候再按专业或者楼层招人就行。 张红英想的很好,她也不知道学校具体招收哪些专业,但是楼层她是知道的。 一号楼,一层,101,102,到108 二层,201,202到208, 三层…… 四层…… 张红英画好格子。 抬起头看了看,左成林已经吃完了,刚刚把碗送去洗了,现在正局促不安的看着张红英。 张红英看一下挂钟:“该上课了是吧,你先去上课,下午下了课再过来。 挖树的工人也吃饱喝足走了,沈大林过来问:“红英,这是打算招人了?” 张红英点点头,把自己的具体计划跟沈大林说了一遍。 沈大林感叹:“还是你们年纪轻脑子活。 我是哪哈也想不出来这个办法的。” 现在老板是张红英,沈大林说白了,就是一个打工的。 为什么不请别人就请他?一个是张红英店里需要一个男人出面撑场面,要不一个小姑娘怕被人欺负。另一个就是看着沈建珍面子上,拉他们家一把。 所以沈大林也很明白自己的身份。 张红英连自己家亲人都不想告诉,才有了自己的机会。沈大林不会想破坏这样的好事。 所以店里的所有事,全是张红英做主。沈大林并不像张小树,觉得女人就是不行,小姑娘更加不行。沈建珍从小就透露出非同一般的聪明,沈大林全力支持女儿读书,原来还指望女儿读了大学工作了带飞家里,没想到沈建珍还在读大学,他就托上女儿福了。 沈建珍聪明,被她认可的小姐妹,会笨? 一代人管一代人事,沈大林对张红英的想法全盘赞同,只是帮忙查漏补缺。 说完了这个,沈大林突然想起:“红英啊,我们家养的鸡,已经三四个月了。本来过年正好吃,但是过年学生都放假,你看,还要不要做你说的那个什么炸鸡?” 张红英一拍额头:“贪多嚼不烂,要不,我们先不做了?” 沈大林深以为然的点点头:“现在这个摊子,我们三个人,就忙的晕头转向。 找别人,又找不到一个放心人……” 张红英决定暂时放弃炸鸡,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猪肉已经开始悄然涨价。 连曹大爷他们几个带回来的大棒骨,都涨到了五毛钱一斤。 这说明什么?不知道哪里爆发的猪瘟,没准已经开始蔓延开来。 能吃的猪越来越少了。 而且散养的土鸡,去做炸鸡,就是没有后世那种鸡嫩滑。 哪怕只养了三个多月,也已经骨头硬邦邦,肉脆嘣嘣的了。 难道卖的那种炸鸡,饲养周期还要短一些还是什么?她以前也看到过,说什么肯德基的鸡长六个翅膀,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张红英想不明白就先不想了。 作为一个半文盲,想这么多,脑子已经开始有点要再次发育的迹象了,胀的头痛。 下午三点多,学生们就下课了,开始打扫教室,打扫校园。 校园环境也是一个班级包一块。 张红英他们店的窗口外面,也是一个班级的包区。 有的学生蹲在地上吃东西,骨头吐了一地。有的汤洒了,地上很油腻。 打扫卫生的同学就不大高兴,嘴里嘀嘀咕咕的。 张红英第一次听见的时候,就请负责的同学吃了一碗米线。 没办法,这些学生如果不高兴好好扫地,甚至向班主任反映,班主任再向上面反映,没准学校就会禁止他们通过窗口卖东西。 再或者,如果这些学生坏一点,故意扫的不干净,甚至故意把垃圾往窗口扫,那他们就惨了。 隔壁那家店学张红英开窗口卖东西,却不肯给打扫卫生的学生好处。学生骂人的时候,他们还要对骂,最后学生扫地,擦洗,都漏过他们家窗口那一块。 店老板没办法,每天还得给门卫递烟,跑进来亲自清扫。 后来就算他们想笼络学生,跟他们对骂过的那组都不领情。 何必呢,他们自己做生意的还不知道?一碗面,或者米线,才能有多少钱?换一个卫生被搞的干干净净,让人身心舒畅。 学生每天打扫完了卫生,还有学生会的四下检查,给打分。 卫生分,出操分,晚自习分,眼保健操分,新闻联播分……这些都是要统统打分,最后一张大白纸上贴出来。第一名班主任奖励,倒数的就要挨批评。 张红英曾经听到学生抱怨,说他们读书,别的不一定学会了,打扫卫生那可是专家。 第86章 外卖1 张红英给了左成林一份价目表。 画成了表格的形式,方便统计。 教室,座位,定的商品。 左成林每天早自习结束,把订单和餐费送过来,下课以后就过来把餐取走。 为了方便,张红英特意去买了很多饭盒。这种饭盒可以保证汤汤水水不漏出来,还能将米线分开放置,吃的时候再混到一起。 面条是没办法,张红英想不出来怎么样能让面条十几分钟后还保持筋道的口感。 左成林也不负众望,第一天,就送过来他们班里的五个单子。 五碗鸡汤米线,一条鸡腿,两根鸡翅,两个酱烩蛋。 张红英看着快到下课的时间,就把米线煮好,鸡腿鸡翅酱烩蛋单独装好。 左成林估计是山路跑惯了,速度飞快,第一个冲到了窗口。 张红英把一袋饭盒交给他:“慢一点,不要撒了。” 左成林又飞快的送回去。 鸡汤味道霸道,路上都能闻见香味。 很多学生还在慢吞吞去食堂的路上,闻见了便互相问:“怎么好像闻见是鸡汤米线的味道?” 总有人知道:“老板说是想吃米线,又怕排队的,可以早自习下课后去她那边定。有饭盒的自己拿饭盒,没有饭盒的就用她的。 等到下课后就可以直接去取,不用排队。 如果一个班里定的人多,可以有专人送过去。” “这个好,明天我去试试。不知道面能不能定,我很喜欢吃鸡汤面。” “不用自己去定,我们隔壁班的左成林就负责帮店里送货的,你可以直接找他。准备好饭盒。” “店里有饭盒为什么还要用自己的的饭盒?” “你傻呀,店里饭盒肯定比自己饭盒小啊,用自己饭盒能多打点?” “真的假的?” “应该是真的吧,拿个大饭盒,给你一个底子,米线也不好放啊。” “哈哈,是的哦。那我明天试试。” 也不用怎么打广告,学生之间,话传的飞快。 就一两天时间,全校都知道了鸡汤米线可以提前预定。 只不过知道归知道,销量增长很有限,远远不如张红英预计。当然她的活也轻松很多,原本来窗口排队的,改成在教室里等送货上门了。只有没有提前订的人,才会依旧到窗口排队。或者只喜欢吃面条不喜欢吃米线的学生,也会来窗口排队。 窗口排队等买米线面条的人,降到了七八十个。加上外卖的一百六七十,每天中午能卖出二百四十份左右米线。 勤工俭学的学生倒是有了十几人。基本上一个专业一个跑腿的。 张红英乐呵呵的看着他们取走餐点,又送回来饭盒,帮忙洗干净才走。 只有左成林还会留下来看看有没有其他可以帮忙的。比如说给挖树工人端端面条之类的。 两个人都轻松了很多,沈大林捶腰的次数都少了。农村壮劳力需要挑担,需要干很多重体力活,腰肌劳损、椎间盘突出,那都是很常见的。还有人直接把椎间盘崩裂了的。 从这点来看,田改树也是好事。 都有了工作,可以拿工资以后,买点米吃就不是什么难事。 原来油水少,一家人一年总要吃掉几千斤稻谷。现在直接有碾好的米下来售卖,荤腥也可以经常吃到,粮食消耗自然而然就下来了。 店里一切进入了平顺阶段。 不过随着气温降低,地面开始出现了冰冻,挖树的工人也开始休息了——顾客又少了一批。 “学生仔放寒假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关门回去?”沈大林问道。 张红英皱眉:“我跟家里说的,一直是说在苏州跟着王师傅做裁缝。 裁缝过年正是忙的时候啊,那么早回去,她们肯定不相信的。” “噶么哪哈办呀?”沈大林也没想法:“要么你再找点其他事情做做?” 张红英摇头:“做了老板再去打工,那点工资看不上了呀。” 沈大林也笑,他已经分到一万好几千块钱,再加上积蓄,三四万都有了。现在叫他去打一个月一两百块钱的工,他也不想去了。 前段时间张旭萍的房子已经交了钱,拿了钥匙了。现在是金国平一个人在张罗着装修。 家里有个电工,那点活就不在话下。 她说了几次有空带张红英过去看看,张红英还没去过。 等学生放寒假了,她可以过去看看。 想到此处,张红英便问沈大林:“阿叔,我晓得苏州吴县那边有卖便宜的楼房,五百块钱一个平方。建珍读了大学,将来肯定不会回鸭湾村了,回青镇都不可能。最少也要在苏州工作吧,你看要不要给她买套房子?” 沈大林有点犹豫,他是支持沈建珍自己置业的,但是如果叫他给女儿买房子,好像又不是很适当。 女儿都买了房子,将来儿子要是也考大学出来,不是也要给买房子? 张红英记得沈建珍说过,他买房子的时候,沈大林还愿意出面帮忙借钱呢?这会看起来不像啊。 这也是张红英搞岔了——出面帮忙借钱,最后还钱的是沈建珍自己。给她买房子,那就是沈大林自己的钱了。 而且农村人一般不愿意去外面买房。张红英知道,前世有很多做生意赚了大钱的,在外面都是租房子住,只把自己家里的房子盖的像皇宫一样。 沈大林这个年纪,应该也是这种人。 但是,五万块钱在苏州买房,将来可能变成二百万,在农村盖房,三十年后就该翻盖了。 张红英决定再帮沈建珍努一把力。 学生们陆陆续续走了,店里没什么客人,张红英决定提前结束生意,去张旭萍新买的房子里看看。 张红英问张旭萍:“房子还没卖出去的多吗?” 张旭萍问了金国平后,得到肯定的答案:“还有三四套。” 张红英就说:“那我明天带我阿叔一起去看看?就是沈建珍她阿爸。” 张旭萍对沈建珍印象蛮好的,自然同意了。 反正那房子虽然便宜,但是一次性能掏出那么多钱的人真不多,一直没有卖光。 第87章 外卖2 沈大林刚开始去看房子的时候,是抱着不以为然的心态去的。 几万块钱给女儿买房子——这个事超出了他的观念。给儿子造房子,或者买房子,是他的责任。如果儿子有本事考上大学,到苏州读书工作,买套房子是应该的。 但是沈建珍——究竟是个女儿。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怎么就要给她买房子了呢? 但是看到那套房子的时候,沈大林有点绷不住了。 他的青年时期,是跟知青重合的。 知青有多么向往,怀念城里,他非常清楚。 城市对他来说,原本只是一个概念,只是一个匆匆来去,从来没有想过停留的地方。他知道自己留不下。城里出生的孩子都要去乡下讨生活,他一个农村孤儿,凭什么去城里? 知青至今还有不少滞留在青镇的。他们原先在村里,能回城的都走了,留在村里回不去的,镇上最后都给安排了工作,调到镇上去了。 是知青们不想回到自己出生的大城市吗?是回不去,落实不了工作,房子。 但是这套房子,就是完美契合了他对城里的想象。 楼房盖的很高,一共是五层。乡下的房子只有两层。 宽敞,亮堂。 因为楼层高,一开门窗,风呼呼的。门一关,又一点风都没有,比乡下暖和很多。 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这不就是城里人的生活吗? 乡下的房子盖的大,且空空荡荡,冬天冷的很。 沈大林一直在店里打地铺的,此时狠狠的心动了。 给沈建珍买房子,将来她这么孝顺,肯定会把钱还回来的。而且有了房子,晚上也有地方住了。 不过一问价格,五万……要辛苦一整年哦!再说手上钱也不够。 张红英看出来沈大林心动了。她也心动。就是钱还不够。 张红英叫张旭萍:“旭萍,能不能叫你们家金国平带我去见见负责人?我想问问看,钱暂时不够,能不能先交一部分?” 张旭萍热情的喊过金国平:“你带他们俩去看看,帮他们讲讲好话。” 金国平不太情愿的放下手上的活。 他也着急装修完了好住进来。 有自己的房子才好结婚生孩子,总不能把孩子生在宿舍里? 房子已经盖好一段时间了,还有三套一直没卖出去。张红英跟沈大林两个人,说要买两套,但是要分期付款,负责人想了想:“你如果三套一起买下,我就允许你分期付款。” 张红英:还有这样的好事? 她连忙答应了。约定过年前先交20%,也就是三万块钱。六月三十号再交30%,剩下50%,十二月三十一号前交清。 沈大林急坏了,三套,怎么买得起?如果钱没有及时付清,对方再卖给别人怎么办?到时候自己就是钱也没了,房子也没了。 沈大林家已经养了一千只鸡。只有张红英知道,等到明年鸡价格一涨,鸡一卖,他们家房子钱就够了。 不存在付不出的情况。 至于自己,如果生意一切正常,付房钱不成问题。 而且鸭湾村很多人跟着养起鸡来。自己做个中间商,也能把房子钱赚出来。 张红英不由分说就把房子定了,首期付了,签了个简易的合同。 沈大林看到自己一下子清空的存折,叹息了一声,又把这件事抛在脑后。 大不了当没有寻到这条发财的路子。 张红英看出来沈大林不太痛快,提醒他:“阿叔,虽然我们店关门了,但是马上过年,大家吃鸡只多不少啊! 拜利是,祭祖,待客,哪家不要买几只鸡? 你回去之后,用挂机船运一船鸡过来卖,还怕赚不到钱?” 沈大林犹犹豫豫:“那要卖到什么时候去?” 张红英笑:“你便宜块把钱五毛钱,卖给鸡贩子嘛!” 沈大林想想有道理,青镇的鸡,过年也涨到两块钱了,但是苏州这边能卖到六七块,一来一回,肯定有的赚啊。 收鸡这个事,俞志强熟门熟路了,可以带着他一起收鸡,然后再贩卖到苏州。 张红英又多加一句:“过年期间,冬笋能卖到十几块钱一斤,比肉还要贵几倍。 你船开过来,再贩些冬笋回去,还有黑木耳,红枣。这些东西,虽然不是苏州特产,但是苏州货运方便,卖的要比底下小镇便宜的多。 还有什么甘蔗,橘子,瓜子,花生,苹果,都是外地来的。你批多了不行,少批点,还不是我们村子里就卖光了?” 沈大林:……以后谁说你笨,说你读书读不出,我跟谁拼命。 张红英笑:“阿叔,不是我变聪明了。 而是开店,天天要采买这些食材。什么东西批发价格多少,自然门清。只有葱姜蒜青菜这些必须得现买,其他干货,都是直接批发的。 我跟他们很熟了,你拿货,甚至出货,都可以直接找他们。” 沈大林笑,果然人只要经历过的事多了,就没有不精的。 天天关在家里不见世面,只会埋头干活,人才会越来越笨。 他打好主意了,如果沈建兴开学能考上高中或者中专,就去读。考不上,不如也带来苏州做生意。 不管是多小的生意,总也能锻炼人的。 他原本想让外甥带沈建兴出去锻炼的,不过外甥娘子好像不同意。现在好了,自己就可以带他出来。 回到店铺,看见左成林正在门前团团转。因了张红英发的工资,他倒是穿上棉衣和鞋子了。 张红英说道:“大家都放寒假了,我们店马上也要放假,等到开学你再来吧。” 左成林等了这么久,自然不是为了勤工俭学那点事。 他知道张红英好说话,便鼓足勇气道:“老板,我就是因为你们放假了才来找你的。” “哦,你说说找我什么事?” 左成林道:“店关门了,暂时没有生意。我想,你能不能把煤炉和锅借我,我接着去卖米线,外送米线。 你放心,我保证做的好吃,不会败店里名声。” 哟,这倒是个有主意的。张红英有点心动了。 第88章 外卖3 左成林 ,还有十几个家庭贫困,又来自偏远地区的学生,决定过年不回去了。 像云南的学生,按他们的说法,回去一个星期都到不了家。且山路难行,经常有巨石滚落。 那么多钱,那么长时间,留着干什么不好呢? 学校也照顾这些学生,让他们参加校卫队,晚上在校园里巡逻几次,防止小偷小摸。食堂已经不开门了,但是校卫队值班室,有电炉。可以煮点青菜挂面什么的吃。一天也花不了多少钱。同时学校一天给他们三块钱补贴——马马虎虎吃饭也够了。 但是他们这个年龄的学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清汤寡水吃一点,常年处于半饥半饱状态。张红英招他们勤工俭学,才算是吃了个饱。现在张红英店要关门,他们比张红英着急多了,恨不得出面帮她把店开起来。 张红英就问他们怎么打算的。 左成林把自己深思熟虑后的计划告诉张红英。 职业学校地处偏僻,没有什么外人来。 他们打算,借学校的三轮车,推上煤炉,锅,去市里摆摊卖。 打着学生勤工俭学的旗号,再加上他们人多,应该不会被为难。 鸡汤米线好吃,但是只有附近的人知道,是个损失。 他们要把米线卖到整个苏州去。 冬天天气这样冷,懒得洗菜做饭的人肯定也有。也不是所有单位都有食堂,还有人下了班要回去吃饭。 推着车子卖米线,就可以解决这部分人的困难。 张红英想了想:“不如这样,你们在大街上卖,来来往往的人多,但是停下来买东西的可能不会多。大冬天的站街头吃,会吃一肚子冷气进去。 你们干脆推车到住宅小区里卖。 你们不是放假了吗?其他学生也放假了。他们家里人忙上班,还要抽时间回家给做饭,太辛苦。 你们找个小区卖,人家拿个钢精锅下来装,还省的你们洗那么多饭盒。” “你答应了?”左成林很高兴。 张红英又问:“那鸡汤你们会不会熬,米线会不会煮?” 左成林笑开了:“我们有云南的同学,这米线就是来自云南嘛! 我们广西也是吃米粉的。螺蛳粉,桂林米粉,跟米线差不多。 在店里帮了一个月忙,我都看明白了。” 张红英又提醒到:“现在鸡已经涨到五六块钱一斤了,到过年的时候,六七块一斤也能卖。米线你打算卖什么价格?” 左成林有点傻眼。一只鸡就要二十多,他们推车子-去卖,如果卖不出去,压力可就大了。 一锅鸡汤,至少要两只鸡才会有浓郁的鲜香味。要不出来清汤寡水的,容易被人骂挂羊头卖狗肉。 张红英算账给他听:“一锅汤,能卖五十碗米线,再多掺水,汤就不香了。 米线加煤的成本,合下来一碗要两毛钱。 也就是,一天卖出去五十碗素米线,你刚刚回本。卖鸡肉的钱,才算是赚头。 你们这么多人忙一天,肯定不想白忙,就为了落几只鸡吃吃。 所以怎么搭配鸡肉卖出去,你要想好了。” 左成林嘿嘿笑:“就算是有鸡吃,我们也是赚了。” 张红英:……忘了这些是十几岁的男孩子。 “行吧,那就先这样。 正好还有四只鸡没有杀,明天早上你们过来,从杀鸡开始,熬鸡汤,煮米线,做一遍我看看。 合格了,这一个月,我不仅借锅灶给你们 ,还帮你们供货。只收成本价。” 左成林很感动:“老板你人怎么这么好。” 张红英失笑,难得啊,这个老实娃也开始说好听话了。 不过,现在中专中职什么的还没有贬值,能考出来的,那个是差生?搁后面,不是,也能上一本的料子。 张红英叹息一声。有的人吃的是时代的红利,有的人吃的是时代的挂落。 不过那么大的事,她也弄不懂。总有一部分聪明人 运气好的人,能够抓住机会的。左成林应该就是其中一个。 都是农村的孩子,这几个人,第二天一大早就来等张红英开门。 沈大林已经回去了,准备贩些鸡过来卖,再弄些年货回去卖。 反正水乡河岔四通八达,哪个村,哪条河能通,再没有比沈大林更熟的了。他也是个活地图,去过的地方,脑子里门清。而且还会辨方向,夜里行船也没有半分问题。只要别冲了人家的渔网就行了。 张红英笑眯眯的坐着当客人。 左成林组织大家杀鸡,拔毛,清肚肠。 跟张红英喜欢整鸡下锅不同,左成林让人把鸡切成块了。 鸡翅剁三段,鸡腿剁成五块。 鸡杂也清理干净,用盐搓洗过。 张红英是把鸡先放锅里熬好,然后把鸡捞出来。 他们直接把鸡肉铺在蒸架上,底下加水,生火蒸。 蒸四十分钟后再取下来,底下的水,变成了鸡汤。汤汁浓香,面上还浮着厚厚的一层油。竟然比熬的鸡汤看上去还鲜亮几分。 而且鸡肉也更完整,不像汤锅里煮出来的那样,容易皮破肉烂。 一个张红英没见过的男生,又起锅,往锅里倒了小半碗油,放进去葱姜翻炒,再加入酱油一激,香味立即就出来了。又倒上一点鸡汤略加稀释。这个汤,竟然比真正老母鸡蒸出来的汤还要鲜几分。 左成林笑道:“老板你看,我们准备出去卖的鸡汤面,鸡汤米线。” 鸡汤面容易混浊,竟然还不如这种勾兑出来的酱油版鸡汤效果更好,再加上葱花,几块鸡肉,看上去也更符合大家印象中的鸡汤面。 “没想到你们也这么会做饭。”张红英感叹,也更有奸商潜质。 她这种一直追求真材实料的,肯定需要长时间积累才能有忠实顾客。如果这种酱油版鸡汤面卖的便宜,会抢走很多生意的。 不过她也没说什么,世界上的钱那么多,不可能她一个人赚完。现在交通不便,连做网红店,连锁店,都还没条件,只能做做周边生意。 过几年,实在不行,她还可以转行做其他的。 第89章 年货生意1 猪肉价格悄然涨价有一段时间了,但是大家并没有对此产生警觉。因为这个时候,吃肉还是逢年过节才能吃的。很少买,也就对价格不敏感。 大部分蛋白质摄入,还是靠鸡蛋、豆制品。江南水乡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有鱼。嘴馋的厉害了,就买上一条最便宜的鲢鱼,一两块钱,用盐腌一下,想吃的时候浇点油,葱姜,蒸一下。还有那种筷子长短的小带鱼,八毛钱一斤,也能解解馋。 但是过年的时候,猪肉价格的这种涨法就无法忽视了。 除了大家都饿肚子那几年,其他年份,平时可以节衣缩食,但是过年了,每家都至少要买一腿肉回来。过年吃年夜饭,酱蹄膀是不能少的。 鸭湾村自从进入十二月,就开始准备年货了。鱼,跟红同音,过年的时候,分鱼,分红,同时进行,算个好兆头。 据张红英太爷爷说,早些年,湖里捞出来的鱼,比长条凳还要长。张红英估计,那得有一米五以上了。 近年大鱼捞差不多了,再分鱼,就只有四五斤大小,跟人胳膊差不多长。 小队包产到户以后,连分鱼都没人管了,大家只能指望厂里分鱼。 厂里过年工资可以拖欠到明年发,奖金可以少发,唯独鱼不能不分。 张红英没想到自己只是叫沈大林可以做点年货生意,他居然能想到去贩鱼回来卖。 青镇本地居民只有三万出头,刚刚达到镇的标准。但是外地打工的有十几万…… 就算是一人分一条鱼,也要几十万斤。 一斤鱼赚一毛钱差价,几万块钱也就回来了啊。 当张红英拎着沈大林送给她的几条青鱼的时候哭笑不得:“分鱼是不是应该老板分给员工的?” 沈大林笑得合不拢嘴:“都是你出的主意提醒了我。” 往年小队分鱼,都是跟着大队去拉湖边鱼。那会没有挂机船,都是靠摇橹的。一个大队一两千人,出一条船,去把鱼装回来。 进入十二月后,气温经常低于零度,鱼也不怕坏,所以他们在路上用一天,第二天再分到底下小队,再分到农民手里,都不怕晚。 鱼杀了,去掉头,内脏。鳞片都不用刮,直接抹上盐腌制起来,塞进甏里,再封好口,能吃到清明边。 江南水乡的人都喜欢吃鱼,家家户户都有渔网,鱼叉,但是河荡里几乎没大鱼。 沈大林水性好,还扎到过黑鱼。后头还有一个老光棍天天在河边,也能扎到鱼。但是普通人想吃鱼,只能吃靠网网到的小鱼。还没有手指头粗,叫细眼鱼。抓到鱼,挤出肚肠,洗洗干净,用咸菜烧。 理论上讲,这种鱼晒干了油炸才好吃。但是谁家有那么多油去炸? 细眼鱼跟咸菜一起烧一下,然后连咸菜带鱼,都是嚼一嚼就咽下去。 所以过年的时候,就不能不吃鱼了。 本地倒是没有年年有余“鱼”的说法,但是吃鱼那就是刚需。 沈大林听了张红英的主意,想到的第一条年货,并不是甘蔗橘子花生这种东西。那个一家才能买几斤啊,好像都是山东人来做的。 沈大林回去给他的挂机船清理了一下。半年没动,树叶子都落了很多。 沈大林开着挂机船来到湖边,说是要买鱼。 他家里存了有万把块钱,心一黑,就全部带上了。 总不能两个小姑娘都能做成的生意,他一个大男人还畏手畏脚吧? 按张红英的说法,鸭湾村还不能卖掉几千斤? 鱼这个东西,销量很有限的。天气热放不住,没有谁家会买大鱼。现在大队都不分鱼了,渔业大队的养鱼户也正愁着呢。 沈大林的挂机船哒哒哒开过来的时候,他们正聚在一起抽闷烟:“以后是不是也要上岸了?鱼卖不掉了。” 问了一下,价格低到不敢相信——三毛钱一斤。 平时猪肉价格三到四元,现在马上过年,猪肉已经涨到七块多。 鱼,只要三毛钱?要知道市场上的鱼,已经可以卖到一块二到一块五一斤了…… 他带的一万块钱,岂不是可以买三万多斤? 沈大林嘴皮子也好,几句牛一吹,再聊聊“隔代子”大队分鱼的盛况,一万块钱,拉了满满一船鱼回去。 沈大林的挂机船,是十一吨规格的。 船舱里只能装十一吨,两万多斤。 但是渔业大队急于卖鱼变现,主动出借了一条船,跟着沈大林出发。 沈大林再三说他吃不下这么多销量,渔业大队说,卖的出就卖,卖不出拉回去自己分。 话说到这里还能怎么办呢? 鱼拉到青镇码头,沈大林打算停下来先问问鱼价钿,也好沿河叫卖。 不料电子厂的水生正在码头买菜。 水生也是大林的小朋友,大林看见了便喊:“水生,你在买菜啊? 鱼要不要,我这里有,你拿条回去吃。” 水生抬头一看,大林运了满满一船鱼来了,也不客气:“你给我一条看看。” 沈大林熟练的捞起一条鱼,看看太小,又换了一条。一连换了四五条,才看见一条满意的。用稻草串起,递过去。 水生拎起来掂了掂,才问道:“你这么大一船鱼,阿是要派啥用场?” 沈大林就道:“小人读书要用钞票,老太婆生病也要用钞票,过年了,我去进点鱼来卖卖看,也寻嘎两钿。不派啥用场。” 水生便道:“那好,我们厂里正要买过年分的鱼。你给我弄几斤。” “照多少算?”沈大林喜出望外。 “厂里一千五百个工人,一百名中层以上干部。 工人照十斤算,干部照五十斤算……” 沈大林已经噼里啪啦算清爽了:“正好两万斤。” 码头边上还有准备帮人挑担的挑夫,沈大林招呼一声,那些人就挑起麦箩,帮忙装鱼去了。 沈大林要了十个人,不过两趟,就把两万斤鱼卖出去了。 电子厂轰轰烈烈的挑鱼,分鱼行动,马上传到了隔壁的丝厂,服装厂,纺织厂…… 工人们活都不想做了,都从窗口往外看。 农民是很大胆的,羡慕了就直接去问。 胆子大的直接问老板:“老板,我们有没有鱼分了?” 胆子一般的,成群结队去催车间主任:“主任啊,你主这个任了,我们职工没有鱼分就算了,你们干部肯定有鱼分的吧?” 胆子小的,也会暗戳戳跟小组长说:“别人家厂里都有鱼分。轮到我们没有,过好年要么去换爿量气大一点的厂。” 这还行? 分鱼都直接影响到厂子的安定团结了。 第90章 年货生意2 青镇的人,有一种别样的“体面”要求。那就是,熟人之间买东西,不问价钿。 如果买的少,像水生跟沈大林刚开始那样,是打算送的。 熟人朋友之间买东西,还要钱,那不是不要面子了? 所以码头上,集市上,越是亲戚朋友,越是要装不认识。 如果你上去问,叔,伯,爷爷,姑姑,姨妈,老朋友,这个东西多少钱? 人家肯定要说:不要钱,拿去吃。 最后一个诚心买东西,一个不诚心不收钱,最后推让半天,最后两个都不痛快。一个满脸尴尬吃白食,一个满腹怨言送人情。 所以遇到亲戚朋友,两个人有志一同,都扭过头去装没看见对方。看上去倒不像亲戚熟人,像是世仇。外人看到是要笑坏肚皮的。 遇到陌生人,买东西是要问价钿的,但是男人买东西,基本上是这样的:“这个,这个,这个,都给我来一点,你算算看多少钱。” 好像细问到每斤多少钱,就是对小贩的不信任,也是伤面子的事。 所以,沈大林六万斤鱼都卖光了,人家要结账,才去问他一共多少钱。 沈大林本来还想跟码头上市场行情来的。市场价已经到了一块五一斤。但是,这么多鱼一下子卖掉了,他算了算,运费,本钱,挑担的挑夫钱…… 沈大林又想起自己刚刚买的房子,良心一黑,要价:“算一块钱一斤吧!” 水生大叫:“哦哟,大林师傅,外面已经卖到一块五一斤了,马上过年,肯定还要涨。你就算是要照顾老朋友,也不能贴本钱卖呀! 这么讲吧,你便宜两毛钱,就算是我的人情了。一块三一斤。 哪哈话?” 沈大林拼命推:“这样不来的。哪哈好赚老朋友铜钿。” 两个人打架似的来了一回,最后还是定下一块三一斤。 沈大林每斤落下一块钱毛利润,又捡一些卖相不太好,个头有些小的鱼,不由分说,给水生倒筐里:“这点细眼鱼,水生你拿回家吃。” 水生也笑,人家细眼鱼只有手指头大,这个鱼,顶少也要三四斤了。 不过这个鱼,收就收了。 最后跟挑夫结账,也是这么一个推推搡搡的来回。好在沈大林对挑夫的收入还是了解的,闲的时候一天能挑四五块钱,忙的时候一天二十块钱。 沈大林短不了要用挑夫,就安一个人二十块钱给他们结了账。 这也是辛苦活,二十个人挑六万斤鱼,一个人就要挑三千斤了。来来回回二三十趟,虽然路不算远,也已经两腿开始打颤。 短短半个月,沈大林还真的把青镇那些厂家的年终分鱼,包了圆。 他一个人卖出去了三十多万斤鱼。那挂机船,哒哒哒冒着烟,在运河上跑的极其欢快。 连渔业大队的船都被他包了下来。 沈建珍刚刚放寒假回来,就被沈大林拖着上船帮忙算账了。 鱼一筐一筐挑上来,每一筐都要过秤。沈建珍的工作,就是把这些账都记下来,最后算总账。 看见沈大林赚钱,自然也有跟风的。 去渔业大队的水路,又不是只有沈大林一个人熟悉。开挂机船跑运输的,也有一大批人。 过年前三天,沈大林特意拎着自己留下的几条大鱼,送给张红英。 张红英心里滋味那叫个难言啊。 自己重生了一遭,带富的却是沈建珍一家。 自己辛辛苦苦这么多年,挣了个啥? 还不如沈大林半个月挣的一个零头。 张红英终于相信,世界上,人跟人,是真的完完全全不一样的。有的人天生是龙,就是缺了点风水。有的人天生是虫,给她多少机会也是白搭。 沈大林半点不遮掩,笑嘻嘻的把自己挣钱的事说给张红英听了。 张红英提醒:“阿叔,不要露富。危险的。” 沈大林点点头:“我晓得的,我们熟络了,才说给你听听。 走,我们去找卖房子的,把钱都交了,把钥匙拿到手。 也能放心过年了。你的钱不凑手不要紧,我给你一起交了,以后你慢慢还给我就行。” 张红英又羡又妒,又高兴沈大林也是个考究人。 张红英寻到金国平的那个小朋友,也叫金国华,说是要来付房钱的。 金国华也很高兴,马上过年,早点把账清了好分红给村民。答应分期付款这个事 不知道被骂了多少次了。 沈大林爽快把钱付清后,金国华又道:“说起来,有个外地人,买了套房子又退掉了,装修都装了一半,说是突然需要用钱,死活要退房子。 你们这么有实力,看看要不要买? 家里有两个儿子嘛,正好一个人一套,以后也做城里人了。” 沈大林不知道是不是被两个儿子一个人一套刺激到了,想起来沈建珍,便道:“好,我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也一个人一套。” 张红英听了,也替沈建珍高兴。 金国华问登记谁的名字,沈大林开口要报自己名字。张红英暗戳戳道:“你的房子,等将来要给建珍,会不会媳妇不同意?” “媳妇……”沈大林想反驳,但是想想其他家庭的矛盾,便又犹豫起来。 张红英敲边鼓:“沈建珍几能孝顺啊,暑假赚点钱都说是要拿回去给你。 寒暑假打工也自己一分钱不舍得花……” “好好好,晓得你帮你小姐妹说话。 名字就写沈建珍吧!” 这种村集体的房子,购房合同很简易,就是手写几个字说明情况,再敲个村集体的章,就算是交易成功了。 两个人当场就拿了钥匙去看房子。 挺巧,四套房子,在同一栋楼上。 “蛮好蛮好,将来互相有个照应,想打麻将都不用找别人,喊一声就好了。” 沈大林那叫个开心啊。他擦了擦眼睛:“隔代子,要做官的,做大生意的人,才能住得起苏州。现在我也在苏州有房子了。” 张红英:沈建珍爱掉眼泪看起来也是像你了。 嘴上还要安慰:阿叔,好日子在后头呢。 你两个小人,都又聪明又孝顺……” 第91章 找对象1 张红英的店生意是结束了,但是她并没有回去马上过年。 回去做什么呢?张红星小小年纪,已经把媳妇娶回来了。 还不如继续在养猪场宿舍赖着。 等到大家都放假了,再回去吧。 实在不行,就是说过年王师傅忙,在店里帮忙到了年三十才放人。 张红英现在学精了,不把钱寄回去,就存在存折上,过年拿回去给李小芳看看过过瘾就算了。 她想要取钱,还得来苏州。晕车就能晕掉她半条命。还有密码,张红英是绝对不会把密码告诉李小芳的。 但是熬到年廿八,连老金师傅都要问了:“小张,你家这么近,怎么还不回去过年?” 张红英只好回答:“明天就回去,明天就回去。” 等她回到宿舍,关了灯,躺在床上发呆。 整个宿舍楼,好像就剩下老金,还有一个大学生没有回家过年。 “咄咄咄,”门被敲响了。 “谁啊?”张红英问道。 “我,李若飞。”外面一个男人回答。 “你找我什么事?”张红英打开灯,问道。 “方便进来说吗?”李若飞问道。 张红英跟这个人实在不熟,但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也不好太过冷淡。她就打开门:“进来吧!” 李若飞进来后看了圈屋子。里面特别简陋,但也特别干净。 李若飞状似亲切的问道:“小张,你什么时候回家过年?” 张红英有点警惕,姑娘家门都关了,灯也关了,还来敲门,就为了问这个? 但是也不好不回答,便道:“明天就打算回去了。想乘头班车。车子六点钟发车,天还没怎么亮,要早起。” 意思是你有话赶紧说,没话讲滚吧。 李若飞又问:“暑假经常跟在一起的姑娘,怎么不来了?” “哦,她读大学去了。” “你一个人住养猪场宿舍,是走的谁的关系?” 张红英不耐烦:“这个跟你没关系吧?没事我想早点睡觉了。” 李若飞还要问:“我看你的小吃店关掉有好几天时间了,怎么没有回家?” “你到底有啥事体了?有就直接讲,没有就早点回去睡觉吧,天气怪冷的,冻的脚趾头疼。” “哎哎哎,小姑娘怎么脾气这么急躁的?这样不好。”李若飞还有点嬉皮笑脸。 张红英开始警惕起来:“没事你赶紧走吧,咱也不熟。 孤男寡女的,没事少说话。” 李若飞这才正色道:“我就是想问问,你看我怎么样?” 张红英:“我都没怎么看过你,哪知道你怎么样?天天忙的要死,回来倒头就睡,没功夫看别人。” 李若飞:…… 张红英正式打量了李若飞一眼,个头不高,估计勉强一米六。有点英年早秃,现在发际线就很靠后了。 李若飞:“你还没有找对象吧?” 张红英点点头:“七点多了,冷的很。你要是实在无聊,回去看看书去。 我真得睡觉了。” 说完了打了个寒战。 白天有太阳的时候还暖和点,太阳一下山,房间里就跟冰窖似的。 张红英羽绒服穿上了,可是脚上还是冷。 “小张,你看我怎么样?”李若飞还是笑嘻嘻的问。 “啥你怎么样?”张红英不耐烦了,惊奇的问:“难道你是想跟我找对象?” “啊?你看不上我吗?”李若飞漫不经心的问。 这不对劲啊。 张红英不太理解的问道:“单位上大姐们没有给你介绍对象吗? 你再怎么饥不择食,也不至于找到我头上来啊?” 李若飞没料到张红英没有半点羞涩。这哪像个十几岁的姑娘? 李若飞笑笑:“我一个外地人,没根没基的,人家能给我介绍什么好对象。” “别的我不知道,但是大学生找大学生,最差也要找个大专生或者中专生啊,你找我,岂不是更差?”张红英很有自知之明的。 “那个,学历也不是最重要的吧。我看你说话,做事,也不像没什么文化的样子。”李若飞挠挠头。 “我们农村找对象,是需要父母出面托媒人先介绍相亲的。 看家庭,看财产,然后才是看人,看两个年轻人的意见。 你这样有点冒犯了。 我妈不允许我自由恋爱,你也不符合她的标准。我们不合适。 以后看上哪个姑娘的时候注意了。 自己冒冒失失跑上去问,不是什么好人该做的事。” 张红英怨恨李小芳,但是此时,李小芳是一个很好的挡箭牌。 果然,李若飞说:“你都成年了,还自己跑出来做生意。我听曹大爷他们说,你每天光卖酱棒骨都能赚好几十块钱。 你怎么就不能自己拿点主意呢?” 张红英就明白了,这是冲自己的钱来的。可笑,她现在连小富都算不上呢…… 张红英不得不把前世自己的遭遇,再结合吴小红对沈建珍的要求,抬出来:“我挣多少钱都是要给我妈的呀。 我妈说我的钱要下攒着给我弟在苏州买房子,娶媳妇。 苏州的房子要好多钱呢。 等我弟娶了媳妇,生了孩子,再帮他把孩子带到上大学,然后再考虑给我找人家嫁出去。” 李若飞惊呆了:“那个时候你得多大了?” 张红英哆嗦了下:“可能三四十岁吧。 我妈说我弟才是我们老张家的根,女儿家就是这个命。 我觉得她说的有道理。 不跟你说了,我真得钻被窝了,冻死我了。”然后把呆若木鸡的李若飞推出去,把门锁上。 什么跟什么啊,长的黑不溜秋的,个子又矮,这样的,就算是做上门女婿她都看不上。 沈永健人是老实了一点,但是长的不难看啊。皮肤很白,浓眉大眼的。 沈永健是家里老二。上有一个姐姐,一个哥哥。下有一个弟弟。 他父母本来老二老三都想给出去做上门女婿的,但是老三游手好闲,一直不着调,做上门女婿都没人要,最后拖到三十岁。他父母没办法了,给找了个江西姑娘。 苏州日子好过的名声传的很广,江西姑娘没要彩礼给嫁过来的。嫁过来后一个人养男人养孩子,不知道她父母知道了有没有悔断肠…… 第92章 找对象2 张红英是廿九才往回走的。 反正大不了到了青镇再叫个摩托车回去好了。 回去太早没什么好处,肯定又被指使着到处洗刷刷。 屋顶扫蜘蛛网,擦玻璃,擦桌子,擦各种家具,扫地…… 还有做一堆饭菜。 以前经济条件差,一整个正月待客的东西,都要在过年前做好。 什么油豆腐塞肉,蛋饺,春卷,都是费时费工的东西。 尤其是蛋饺,做起来能把人腰累断了。 笋干要连泡带煮,最后切成细丝。 都是些功夫活。 吴小红不会做蛋饺,每年过年做蛋饺,都得求人帮忙。沈建珍也不会做。而李小芳的蛋饺做的漂亮极了,张红英也是老早就会做。这也是李小芳得意的一个点。 但是现在这些都不值得夸耀啦。大学生三个字的含金量,足以压过一切缺点。 江南水乡一直算是富庶之地,也只能保证填饱肚子,想吃肉蛋吃过瘾那是不可能的。 以前张红英辛辛苦苦忙一整天,才能做好油豆腐塞肉和蛋饺,但是刚刚做好还不能吃。 要祭祖的时候先给祖宗上一遍,把大部分再放回橱柜里,捡几个卖相不好的,分了吃。 现在李小芳,还有那个新进门的媳妇在,应该已经都准备好了吧?张红英幸灾乐祸的想。 新媳妇叫高秀娟,是隔壁皖省的,小学就念了一年。但是普通话是会说的。 所有外地人来了青镇,都开始学说青镇话,只有高秀娟,几十年如一日,坚持说普通话。 没错,高秀娟前世也是张红英的工友。 只不过那会她嫁的不是张红星,而是村长那个读中专被人扣下的儿子……张红英终于想起来了,那个人是叫陆云华。 村长家里有钱,但是儿子不争气,好吃懒做。高秀娟个子高,人漂亮,但是干活不大利索。外地人的通病,就是不存钱。本地人挣一百如果不能存起来九十五,都像是在犯罪。外地人挣一百能花一百五,剩下的五十下个月再还你。 所以两个人都算是困难户,就凑到了一起。 高秀娟可不是什么简单人物,村长夫妻俩也算是体面人,都经常被她气的脸色铁青。 他们经常闹矛盾的主因,是高秀娟太能花钱了。 高秀娟也上班,但是别说家里了,连自己亲生的儿女都花钱不着她一分钱。 吃喝都在家里,还挑菜色。菜色不好就甩脸子。 这边的人,都讲究一个面子。村长家里富裕了这么多年,怎么能让儿媳妇因为吃不好菜甩脸子呢?就只好精心伺候着。 这还不算啥,第二点闹矛盾的原因,就是高秀娟从来不叫公婆阿爸姆妈,结婚几十年,就叫了几十年的叔叔阿姨。 都是一些让人心里不痛快,但是又不能拿到台面上来说的理由。 就像自己面对李小芳和张小树的时候一样,憋屈,还说不出来。 所以上门认亲的时候,张红英发现张红星找的对?是高秀娟,几乎要狂笑一声:你们的报应来了。她用了好大力气才憋住,没让自己笑出声来。不过整个过程都是满面笑容,大家都以为她是高兴傻了。 张红英怎么也没想到,他们这一家子,完全不需要自己报复。自己不过是没有像前世一样进厂,找了另一条路,就把张红星的命运搞的乱七八糟。书不读了,早婚了,找了个厉害老婆了。 等她到了青镇,连拉客的摩托车都没几辆了。俞志强还在。看见张红英,眼睛一亮:“老……” 俞志强明显是想叫老板 ,张红英赶紧拦住:“老同学,叫老同学……” 俞志强一愣,才想起来他们都不让说自己送到苏州的鸡,是卖给哪里的。 虽然不理解为什么,但是俞志强也不是多话的人。 摩托车一路吃风,把张红英冻的够呛。 下车后她抖着手要给钱,俞志强一溜烟跑了。 就三块钱,张红英也没非要喊住她。 “你只*还晓得回转啊? 你哪哈不等到吃年夜饭再回转?”李小芳怒气冲冲的声音。 张红英:“……我刚刚下车你就这样,那我要不还是回苏州?” 高秀娟过来拉住张红英胳膊:“姐姐冻坏了吧,赶紧进灶屋暖暖。” 还指使张红星:“还不赶紧帮姐把包拎进去?” 张红英也没拿什么东西,冬天太冷,没办法洗澡,她连换洗衣服都没拿,就买了点糕点之类的回来。 张红星掂了掂,还挺重的。拎进堂屋,就把拉链拉开了:“我看看阿英带回来些什么……” 李小芳也伸长了脖子在看呢 ,一看到就是些吃的,脸都黑了。 张红英装傻:“姆妈,阿爸,还有红星,弟妹,这是我从苏州大老远带回来的,可好吃了。 平时我都不舍得买的,眼看着过年了,咬咬牙,给你们买了些。 你们都尝尝。” 李小芳咬牙切齿:“我稀罕死吃你这些东西了。” 高秀娟倒是不在意,她一样样从旅行包里面掏东西:“姐姐, 那我就不客气了啊。” 核桃糕,云片糕,麻花,酥糖,寸金糖,橘红糖……都是些过年时候都只舍得买了祭灶的东西。 “姐姐,这个背回来很重的哦。”高秀娟以吃为主。她扒开一包核桃糕先吃起来。 李小芳微笑:“秀娟啊,你不吃了吧? 不吃了剩下的这些我先拿回去收起来,过年的时候待客用啊!” 高秀娟翻白眼:“阿姨,你不是说不稀罕姐姐拿回来的东西吗? 而且姐姐拿回来这么多,我才吃了一个,你怎么就说我不吃了? 我还要吃的。你都给我留一半。” 李小芳:…… 张红英暗笑:假客气遇到真老实,以后你就受着吧。 不料高秀娟吃东西也堵不住嘴,把火烧到张红英头上来了:“姐姐,我小宝快要出生了,叔叔阿姨说要给小宝弄个玩的地方,把你房间占用了。 今年只能麻烦你在楼下打地铺了。 你什么时候嫁人啊? 要不你在家里打地铺,还是影响出入,不方便的。” 张红英再次无言以对。 本来楼上两间屋子,张红星和父母凑一间,自己占一间。 后来为了给张红星做新房,张小树和李小芳搬到自己房间来了,中间打了个隔断。楼下只剩下一间饭厅,一间放杂物。 现在……自己要在一楼打地铺?! 第93章 找对象3 张红英从小就知道,做小姑子是很难的,做大姑子就要好一点。 因为作为大姑子的姐姐先出门,弟媳妇后进门,两个人没有一个屋檐下生活的经历,第一次见面就是客人,互相客客气气。基本上一辈子都能保持不错的关系。 但是小姑子就不同了。对嫂子来说,这是她以后的家。而对小姑子来说,这是她从小到大生活的家。 嫂子进门以后,两个人很容易发生冲突。 张红英有个亲戚,就是出嫁前跟嫂子关系不好。具体谁是谁非外人不知道,但是后来但凡人生大事,什么孩子满月了,升学了,订婚了,结婚了这些场合,舅舅舅妈应该是坐上席的。所谓的娘亲舅大。 但是他们家不一样,他们家这个做舅妈的就是死活不肯出席。 后来每次这种场合,这个亲戚就得回去央求,百般讨好,做舅妈的面子讨足了,才肯去一趟。不知道吃了多少气。 不讨好还不行,说难听点,如果出嫁女没了,娘家人不发话,都不能出殡。 但是张红英是做姐姐的呀,大家私下讨论的时候,她没什么危机感。 正常情况下,张红英总应该能在张红星娶妻,之前嫁出去。 女的法定结婚年龄比男的小两岁,张红英又比张红星大三岁。 张红星二十二的时候,她已经二十五了。从及格到二十万岁,有足足五年时间给她找对象,难道还找不到合适的? 没想到张红星抄了个近道,他居然先结婚了! 高秀娟还在喋喋不休,也不知道是讨好,还是圈地盘\/:“姐,你给我宝宝买这么多好吃的,宝宝将来肯定最喜欢姑姑。” 张小树在边上插嘴:“哪有姑姑不疼侄子的。 姑姑侄子那是血缘亲。” 张红英问:“那楼上房间那么大,隔间都有十几个平方。姑姑疼宝宝,宝宝喜欢姑姑,宝宝还没出生,我先用一下房间?等宝宝生下来,到会自己玩,怎么也要一年多吧? 我也不多待,就过年期间住几个晚上。 实在不愿意,或者爸妈把楼底下杂物间装修一下,也弄张床。打地铺太冷了。大过年的去人家家里也不方便啊?” 李小芳才道:“你怎么这么不懂事? 你晓得睡楼上好,你爷娘不晓得睡楼上房间好? 我原本是要把整个房间腾出来将来给小毛头玩的。地方大,才够他爬来爬去。 一楼有蛇虫鼠蚁,二楼干净点。 今年冬天冷,还是秀娟有良心,说南面隔出来那个房间冬天先给我们住。 等宝宝生下来,我们再腾出来朝南房间,小宝要晒太阳。 现在房间里放着摇篮和玩具,没办法再摆你的床。楼下杂物间放农具的,腾不出来。 你自己也说了,回来就待几天,还折腾做啥? 你跟建珍从小好的穿一条裤子,大家借房子睡觉很正常,怕什么麻烦。” 合着就是你们把房间让给张红星,我把房间让给你们和小宝呗。 不想玩回家了直说就是了呀,为什么要绕这么大弯子?我还巴不得有理由不回来呢。 李小芳气势汹汹骂了几句,好像有点不好意思,又哄张红英:“乖囡啊,我两个小人,都一样值钿的。 这个冬天你先忍一忍,你把想在苏州买房子的钱拿出来,等开了春,我们再盖两间楼房。 到时候你两间楼房,阿星两间楼房。 你想住新楼就住新楼,想住旧楼就住旧楼。 我是儿子女儿都一样看待的。 绝对不会倒边谁。” 张红英:……话都被你们说完了。想要我拿出钱来也可以直说啊 ,大不了我们痛痛快快吵一架,这年不过了。 我掏钱盖房,然后让我挑哪栋楼住?我盖的房就应该是我的! 张红英气的呼哧呼哧的,正想说什么。 还好,这时沈建珍在门外大喊:“红英,阿英,你是不是回来了? 我爸说看见你回来了。” 张红英连忙擦擦泪水跑出去。 乍一看,差点没认出来。 沈建珍真是大变样了。皮肤白里透红,脸上肉都鼓出来。在成年以后,沈建珍的脸上出现了婴儿肥。 “哟,建珍来了?怎么胖成这样了?” “是啊是啊,胖了。” 沈建珍嘿嘿笑,然后说:“我刚去学校的时候,92斤。现在,138斤。” 张红英惊了:“你都吃了些什么?” 沈建珍不好意思的说:“我一个同学,找了个家教工作。但是后来她腿摔骨折了,就让我顶替她去做家教。 我教的不太好,只干了两个月,人家就不要我了。不过挣了二百块钱。 那个学生是家属院的,门边上卖奶油蛋糕,我以前从来没吃过。看见了就想尝尝。 三块钱一个蛋糕,特别特别多奶油。” 沈建珍舔了舔嘴唇,又道:“一尝就没忍住,最后我挣的二百块钱,全买了奶油蛋糕。 每天晚上吃过晚饭,就去买奶油蛋糕吃。 然后就胖成这样了。” 这也就是年轻的身体扛造,但凡年纪大点,恐怕就得三高。 张红英拍了沈建珍一下:“你不要命了! 这么吃要吃出问题来的。” 沈建珍拉着张红英:“走,我们去你房间,我有东西要给你。” 张红英黯然笑笑:“我们去外头吧,还能晒晒太阳。” “哦,那也行。” 沈建珍端起两条凳子,走到屋檐底下,又反手把门关上:“今天阳光不错。” 张红英拉住她胳膊:“我们去河边走走。” 沈建珍奇怪:“河边风大,去那干啥?” 张红英不说话,拖着沈建珍往前走。 “行行行,我自己走。”沈建珍吐槽:“你这像是被我欺负了,要拉着我去找我爸妈要说法。” 张红英噗嗤笑出来,再次道:\/“你要是个男的该多好啊。” 沈建珍就问:“怎么,是急着嫁人了?” 张红英拍了她一下,感叹道:“不是我急啊,是我爸妈还有我弟媳妇急啊。 刚才你说去我房间,我都不好意思说,我的房间已经没了。” 沈建珍难以置信:“你还没嫁出去呢,家里就不给你留房间了?” 张红英苦笑:“是啊,本来女儿就不亲。现在我在苏州,几个月回来一次,他们都快当没我这个人了。” 聪明如沈建珍也陷入了无语。 “那你有什么打算?”沈建珍苦恼的问:“天底下哪有这样的爷娘啊?儿媳妇娶进门,女儿就不要了。” 张红英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沈建珍此时还是一个惦念家庭的人,也没什么离经叛道的想法,只能邀请:“那你晚上来跟我睡吧? 总不能真的打地铺。 冬天打地铺会冻死人的。” 张红英正中下怀,却还要犹犹豫豫客气一下:“这样不好吧? 你们也是一家人团圆。” 沈建珍却瞪了张红英一眼:“有什么不好的。等你在地上睡出毛病来了就迟了。” “地上多铺些稻草,应该没事。”张红英不太自信。 “我都担心他们连稻草都没给你晒。”沈建珍的不惮于用最大的恶意去揣测。 稻草从田里收割回来,都垛成垛在晒谷场上堆着。需要的时候去扯——这是指烧火用的时候。 大家铺床用的也是稻草,但是这种稻草,是要挑干净的,晒透了才能用。 江南雨水多,稻草收割下来,如果没有妥善收藏,很快就发黑发霉了。想要干净的稻草都很难再找出来。 张红星结婚,占用自己的房间,已经进入十二月底,这个时候,稻子都收割完一个多月了。 按他们这个劲头,可能确实没想起来给自己晒稻草…… 张红英决定回家问问,也别直接给他们判死刑。 “姆妈,那我打地铺打在哪啊?”张红英眼睛盯着李小芳。 李小芳支支吾吾:“吃完饭再说。” 张红英气笑了:“姆妈,那稻草晒了没有,被子、垫絮,晒了没有?” 李小芳这才道:“建珍不是回来了嘛,你晚上去跟她挤挤。” 张红英深深的看了李小芳一眼:“我知道了!” 第94章 婚姻大事1 大过年的,不作兴哭。要不张红英真想给李小芳他们表演一个嚎丧,让他们活着享受一波死后哀荣。 沈建珍知道张红英心情不好,变着法子哄她开心。 两个人自然而然聊起来婚姻大事。 张红英跟沈建珍说起自己唯一一朵桃花,那个在养猪场工作的大学生。 沈建珍想了想,说道:“红英,你不要怪我说话直接啊。 你上次跟我说的,两个人要有共同语言,是对的。 两个人走到一起,要说话能说到一起,吃饭能吃到一起。 两个人差距太大,总有一天就没有话可聊了。 一世人太长了,跟一个说不到一起的人在一起,时间短了忍一忍,时间那么长,怎么办?到时候,人家就会去找能跟他说到一起去的人。” 张红英忍不住问:“那你找到能跟你说到一起去的人了吗? 你跟我,文化水平差这么远,你跟我在一起,是在忍吗?” 沈建珍笑起来:“我们小的时候在一起,聊的都是写作业,上学时候的同学,还有去哪里割草,去哪里偷菜,偷水果。 等到我们不在一个年级了,就只能聊干活那点事。 再后来,你去跟王师傅学裁缝,我去帮忙,我们聊的还都是共同经历的事,认识的人。 现在我们分开了,共同经历的越来越少,以后再见面,能聊的肯定会越来越少的。 我读书学了点啥,跟宿舍里的人有什么冲突,将来有什么打算,这些你都不关心的。你做生意,卖了几碗面,几只鸡,这些,我也不可能跟你感同身受。 我们两个人,也不是一年到头在一起,就这么几天,我们还不至于互相厌烦。 而且我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就算是不说话,我看你干活也能看一天不腻烦的。 但是,男人能行吗? 你也知道的,那些男孩子,一分钟也不肯停的。 不过如果你将来找到一个人,就算是没有话说,一起干活也心里很平稳,不觉着尴尬,说不定这个人就是可以结婚的对象。” 这么个人……张红英想起来了沈永健。前世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就像是两头沉默的老黄牛,嗯,的确没什么共同语言,也没什么矛盾。对别人的意见不认可,最多就是不说话了。 两个人都没什么特别激烈的情绪,不会吵架,也可能是懒得吵架,或者是嘴皮子不够利落,知道吵不赢,也就算了。 这辈子还跟这样的人在一起?那岂不是跟前世一模一样。 张红英的确是想招女婿的,或者,还走如今最流行的两横头也行。 所谓的两横头,是指不嫁不娶,两个人结婚。 早些年的婚姻,对女孩子来说,不是出嫁,就是招赘。反正总要跟着一方父母生活的。 但是从八十年代末,不知道从哪里,兴起来了一种说法,叫“两横头做人家”。 男方家里给新人准备新房,女方家里也给新人准备新房。 张红英第一次听见这种说法,还是他们的一个老师,读完中等师范学校,回村教书。 她提出两横头,不算出嫁。男方也欣然同意。 后来人家一问:“这个季老师要结婚了?嫁给哪家了?” “不是出嫁,是两横头。” “啥叫个两横头?” “喏,这样这样,这就叫两横头。” “哎呀,这个倒是蛮好的。” 随着独生子女的增多,女方想招赘也困难,男方想娶妻也困难。 而娶个外地人?或者招赘个外地人? 家里条件不是差到一定地步,或者这个青年的情况没有差到一定地步,都是不会考虑的。 本地人勤勤恳恳,又很节约,大部分家里都攒下来不少家底。张红英记得,大概也就是九三年,杭州一个市场对外卖摊位,一个摊位价格到了十二万,而他们村就有好几户跑去买了摊位做生意的。 可见大家家底之殷实。 如果找个本地人婚配,那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强强联合。找个外地人,直接削弱一半。 高秀娟如果不是已经怀孕,是不太可能轻易进门的。 张红英突然想明白了,别人家能有这么多钱,自己家里,是不是也已经有了?? 人家也是一家三口,两个人劳动。自己家是三个人都在劳动,李小芳以前也在村办的服装厂上班的。就算是现在,他们也一直从塑料厂里接零活回来做的。 卖粮食是没有什么钱的,但是还有卖树,卖蚕茧…… 可惜他们不肯跟自己交底。 说起来,他们要说是重男轻女,前世自己生的是儿子,而张红星生的是女儿,他们也并没有越过儿子,直接把房子给到孙子手里。 “建珍,你说我跟他们分家怎么样?”张红英突发奇想。 “你没有结婚,怎么跟他们分家?”沈建珍白眼。 本地分家也是有讲究的。 上半年分家,大儿子发家。 下半年分家,小儿子发家。 偏心大儿子的,恨不得年初一分家。偏心小儿子的,就恨不得年三十分家。 所以为了不闹矛盾,一定要选在六月六才能分家,以显示不偏不倚。 十根手指头有长短,儿孙将来发展肯定也不平均。但是,差别不能让人归结到当初分家不公正上来。 张红英道:“我找个对象,两横头做人家,两边家里都不会太管我,我们小家庭独立出去。你觉得怎么样?” 沈建珍继续白眼:“我觉得不怎么样。你不能因为家里没有你的房间,就着急忙慌想要把自己嫁出去。 你就这么急着从一个家到另一个家? 对你不好的人,跟他们在一个家里,你也还是外人。 对你好的人,你看,像我,虽然我们没有血缘关系,大年三十还能陪你瞎扯。” 张红英笑起来,才对沈建珍说道:“养猪场那三个大学生,你还记得不?” 沈建珍道:“笑话,我的记性,三个大活人还能不记得?” 张红英便道:“他们中的一个,想跟我找对象。” “真的?”沈建珍一下子坐起来,兴致勃勃的道:“让我猜猜是哪一个。” 第95章 婚姻大事2 “是不是姓薛的那个? 那个长的好看,我觉得你们两个都好看,生下来孩子也肯定好看。” 张红英叹了口气:“如果是他倒好了。 哪怕他将来看上了别人,要跟我离婚,我跟这么好看的人有过一段,也值了。 我自己就不聪明,不会读书,找个聪明的男人,生个小孩,小孩不用像我一样吃苦。” 沈建珍叽叽咕咕笑起来:“你想的倒明白。” 说到这个,张红英可是很有经验的:“我们一辈子人,怎么活,到现在,基本上心里就有数了。 我肯定就是做做小生意,过过小日子。 你将来么,肯定要当书上说的科学家,作家,画家什么的,肯定是要当家的。 我自己已经能挣到钱了,找对象就可以找一个聪明点的,读书好的。不能挣钱不要紧,大不了我养家。 你的话,自己日子过的稀里糊涂,一定要找一个精明能干会过日子的。” 沈建珍便道:“既然不是姓薛的,总不能是姓李的吧?另外一个有女朋友了。 姓李的可不行,长的太矮太难看了。” 张红英叹气:“可是只有他能看中我啊! 如果你是男的就好了,我们这么多年感情,你肯定不会嫌弃我。” 沈建珍也很苦恼:“那些男的都是瞎子吗,你这么好看,这么能干,除了读书不太灵光,别的哪里差了?” 张红英也没办法。学历就像一条银河,划开了她跟那些读过书的男生。 沈建珍突然想起来:“我看报纸上经常有人登,自己是哪里哪里人,想交什么样的笔友。 然后别人看到了,就会写信过去。 我们同学之间要流行交笔友,你要不要也登个报纸,说明自己的情况,然后说自己想交哪里的笔友? 要不你也通过交笔友,多认识一些人吧,认识人多一点,肯定就会有人认识到你的好。” “还能这样?”张红英瞪大眼睛。 沈建珍道:“是啊,我们同学之间,也会互相写信,介绍笔友。 我高中时候还有过一个笔友呢。生活学习太苦闷,交交笔友也轻松点。 暑假的时候我带了我同学的照片回家,村里的雪华看见了,还非要给那个男生写信,叫我返校后把信捎给他呢。 不过我那个男同学有没有回信就不知道了。 后来考上大学,我跟我那个笔友也就断掉了。我给他写信,他再没有回复。” “可是我不会写信。”张红英有点苦恼。 沈建珍好笑:“写信有什么难的。 你看我给你写信,开头就是写名字,比如说你给我写信,开头就写建珍你好就行了。 然后就跟说话一样,讲你的信我收到了,对你信里提到的事,我有什么看法,是同意,还是反对,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对我上次提到的事,现在有什么进展。 然后交代一下自己这段时间过的怎么样,再问候一下你过的怎么样,或者问问我关心的事,有没有什么进展。 实在没话说,也可以说说身边的事。你的生意,你的打算,你遇到的好玩的事,或者你的想法,你的苦恼……” 张红英想到,这个不就是跟张宇昊后来交的那个“网友”差不多吗? 两个人都不认识,没见过面,但是通过一些特殊的方式联系上了。 写信也好,网上“聊天”也好,总归是一个认识人的途径。 张红英就道:“我既然去征笔友,不如干脆说我打算征婚好了。 我发个征婚启事,然后总归会有人给我来信。 我就慢慢写信联系一下。 等到找到跟我条件合适,又聊得来的,就请你帮我把关。” 张红英越想越觉得这是个不错的主意。 沈建珍说在报纸上,杂志上,都看到过很多这样的内容。 而后面,有了电视,有了网络的时代,张红英也听说过专门做红娘的公司和网站。 很多年以后,大家都不再相信“广告”,但是现在的人,都把报纸杂志上白纸黑字印出来的东西,当成真的。 沈建珍去年买了一本故事会,沈大林看到杂志上有一个种党参的广告,说是把钱寄过去,留下地址,对方就会寄过来党参种子。 然后把党参种出来,他们就会高价回收。 沈大林急于挣钱,种别的收成又很低,就真的给人寄了七十块钱。 钱寄出去后,没多久,就收到了满满的一袋种子。 大家都过去看稀奇。 党参是什么参?没听说过啊。 那种子是很多黑黑的小颗粒,比芝麻还小。 种子寄过来了,还有种植说明。就是没有说怎么回收,以什么价格回收。 沈大林研究了半天,看种植说明里写着,要把土挖半米深。 平常种地只要翻开十公分左右的土层,一下子翻半米深,那哪是人能随随便便翻得动的啊。挖树的工人倒是能挖半米深的坑,但是那人家都是壮小伙……沈大林放弃了。 最后那些种子不知道去哪了,反正没看见沈大林家里地里长出来什么东西。 但是现在的人,是真的很诚恳的相信一切广告。 所以她只要把征婚启事发上去,就会有很多人看到,也会有很多人相信。 就算是只有很少人相信也没关系,反正她征婚只征一个。 有一个就好了。 村里的炮仗声开始陆陆续续的响起来。 刚开始,炮仗声远远的,后来,听见楼底下开始剧烈的“砰!啪!” 一连响了四声。 是沈大林在放鞭炮了。 “哎,睡觉睡觉。明天起来我们再商量。” “嗯,睡觉。” 家里的被子,比单人被大,比双人被又要小一些。两个人想要睡的暖和,必须紧紧挨着。要不晚上稍微一动,两层被子可能就被分开了,会冻醒。 但是如果一个人一床被子,又太薄。 张红英有点不太习惯,沈建珍看出来了,她跑去橱柜里翻:“来,我们一人一床被子。这床被子横着搭上面。” “你们家咋这么多被子?”张红英好奇。 沈建珍无奈:“我妈不知道怎么了,说过完年好几个亲戚结婚,都要送被子。她过年前一口气全翻好了。 现在好了,便宜我了。” 张红英:“这是新被子,你拿出来盖她不会骂你?” 沈建珍嘿嘿笑:“明天大年初一,不能骂人。” 张红英:……难怪吴小红经常对你抓狂。 算了,大不了这床被子算自己买下的。回头把钱给吴小红。 第96章 大年初一 这个春节,张红英过的没滋没味的。学校开学迟,她本来是打算等到学校开学才回苏州的。 但是,家里边,那一家子四口其乐融融的,让她感觉自己已经在心理上被嫁出去了。 高秀娟是个厉害人,话里话外催自己嫁人。家里有嫂子的,多半会在小姑子出嫁的时候拿捏一把。张红英没想过自己作为姐姐,本来的大姑子,竟然也倒霉催的逢上这一遭。 张红英睡的晚,第二天也醒的晚。 沈大林一早起来煮好汤圆,吃过出门打麻将去了。吴小红也在楼底下坐着,接待来串门的人,声音响的人没办法继续睡下去。 正月里大家都闲着,男女老少就喜欢聚在一起打麻将,搓骨牌,还有打二十一点、梭哈。都是赌博,麻将和骨牌、牌九,是大人玩的。二十一点,梭哈,是小孩玩的。大人赌的是前一年的收入,小孩赌的是昨天收到的压岁钱。 张红英是个乖孩子,从来不出入这样的场合。沈建珍却已经跃跃欲试,先坐起来开始穿衣服。 衣服冷的跟冰块似的,她一边斯哈,一边快速穿衣:“我们快点起来,刷牙洗脸,吃个早饭,然后去打几把牌。” 张红英慢吞吞穿衣服:“我不会呀。” 她小时候,爷爷奶奶家里纠集来很多人搓麻将,搓骨牌。她,还有弟弟,堂弟,堂妹,都是跟着爷爷奶奶身边玩的。 别人看的津津有味,她连牌的花色都分不清。 在别人家借宿倒也罢了,吃饭是万万不能在人家家里吃的。 大年初一,如果没有客人来,家里是不开火的,吃的全是年三十留下的冷饭冷菜。张红英回到家,家里连汤圆都吃完了,除了供灶王爷的那两碗汤圆,只剩下一些饭箩里冰凉的年饭。 大年初一本来是回娘家的日子。以往每年大年初一,李小芳都会带着全家人回娘家。 新媳妇虽然进门,但是因为娘家远,也没有娘家可回。李小芳就照旧带着他们回自己娘家。 张红英对着冷饭冷灶发呆的时候,李小芳刚刚回到自己娘家。 老太太看到高秀娟,先高兴了一阵,才问:“红英怎么没看见?” 李小芳:\/“啊呀……我忘记脱了。” 然后去责怪张小树:“你女儿你怎么不记得喊。” 张小树一脸无辜:“红英常年不在家,我一时也没想起来。” 张红星不耐烦寒暄,已经跑去跟人打牌了。 “要不要回去喊一下?” “喊什么,走走难唉。让她在建珍家凑合一下算了。建珍家没有外婆家可去,大年初一也没客人,红英在那凑一顿没事。” 张红英也料到他们去的是外婆家——但是大过年的,没有一个人去做客的道理。算了,要不,跟沈建珍一起玩几把去。 九十年代,鸭湾村赌博的风气很盛。 光是他们生产小队,不到二十户人家,就有七八个长期有人打牌的地方。 沈建珍进入这样的地方,就是如鱼得水。张红英是忙的没时间去。 她正在犹豫呢,沈建珍的喊声响起:“红英,走走走,我们玩牌去。” 农村是不关门的,沈建珍一边喊,人已经到了跟前了。 “你们家人都没在?” “嗯,可能是去外婆家了。” “做客居然不等你自己走了?那你是不是早饭也没得吃?去我们家,我泡碗茶给你喝。” “我又不是你们家客人,喝什么茶。”张红英笑起来。 “嗨呀,就当早饭。别客气,快来。” 沈建珍回到自己家,拿出碗来,倒了半碗锅巴,又加了两大勺子白糖,开水一冲,拿勺子搅了搅:“赶紧喝。” 鸭湾村泡茶用的锅巴,是用糯米做的。 糯米饭焖好,再准备一个一星期不见油腥的大锅才能做成。 大锅底下生火,火不能太小,太小了糯米糊不上去。也不能太大,太大了就焦了。 用铲子挖一铲子糯米饭,然后铲子按着在锅里涂抹,动作跟给墙抹腻子类似。 腻子是糊状,锅巴却需要靠极大的力气,在瞬间把糯米饭按压在锅上,并涂抹均匀。一铲子糯米饭,做出来一锅薄如纸张的锅巴。 再用刀从锅上把它铲下来,用塑料袋封好,过年的时候待客用。 做锅巴,至少需要三到五个壮劳力才能做成。一个人烧火,做锅巴的人需要轮换。人的力气毕竟有限,做三四锅必须换人了。 用锅巴加白糖泡茶喝,那只有坐月子的产妇,和新年的贵客才有的待遇。 张红英笑:“哎呀,我这也是在你们家当客人了。” 沈建珍催:“赶紧喝,喝完去玩牌去。” 也不怪沈建珍瘾大,这家伙牌运好的逆天。 前世沈建珍说过一次,她准备上学去的时候,家里实在拿不出钱来了。沈大林一共只掏出来了五块钱。 去古镇的车费就要两块二。 沈建珍一咬牙,就摸去了别人玩二十一点的地方。 她一横心,把五块钱押上了。 变成了十块。 又压五块,变成了十块。 最后,赢了又赢,一连赢了二十次…… 沈建珍远房表哥说她:“你有这运气,怎么不把钱都赌上呢?赢一次变十块,赢二次变二十……” 沈建珍就问:“那我们鸭湾村的钱够我一个人赢的吗?有人做的起这个庄吗?”然后拿着一百零五块钱上学去了。 鸭湾村的各个小赌场,也是沈建珍勤工俭学的场所啊。 张红英把锅巴茶喝完,也兴致勃勃的跟着沈建珍去看热闹。 外头天寒地冻,小赌场却人声鼎沸。十几二十个人挤在一起,围着一张八仙桌,看上去就特别闹哄哄的。 沈建珍先去看了看沈大林,沈大林打麻将,收获不错。跟前已经摆了一摞票子。 然后又去看二十一点。 二十一点是发两张牌,然后根据自己的点数,决定要不要加牌。 大于二十一点就老掉了。张红英可算是开了眼界。 沈建珍能从别人是不是加牌,以及叫加牌时的爽快程度,推断出来牌桌上大概那些牌,是大是小,从而推断庄家是什么牌,手里还有哪些牌,来决定自己是否加牌…… 沈建珍又展示了一把将五元面额钞票变百元面额的神技。 张红英拿了五十块钱,全军覆没。但是看着沈建珍赢钱,却比自己赢钱还刺激。 有读者朋友问,为什么三更变两更。我回复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发不上去。 这边解释一下,三更变两更,是因为要挣钱吃饭...... 我码字慢,一个小时只能写一千字左右。又不能水字数,每个字都要用心去写的。一天只有几百个书城来的阅读,导致每天稿费都不够自己吃饭的,还有父母小孩要养活呢。主角在九十年代还能一天挣几百块钱,我在2024年一天都只能挣几十,丢人啊,只好再干点其他的赚钱,这样码字时间就不够了。 第97章 螺蛳粉1 沈建珍靠一己之力,把这个小赌场干散场了…… 玩二十一点的,基本上都是老弱妇孺。 一般也就拿个十块二十块玩玩。 年轻人推牌九还有梭哈最多,中年男人搓麻将,老头搓骨牌。 老弱妇孺手上没多少钱,来赌就是希望赢的,输一点就不干了,或者输光了,难以为继。 沈建珍兴冲冲的喊张红英:“走走走,我们去下一场。” 出来冷风一吹,张红英冷静下来了。听见沈建珍兴冲冲的样子,大过年的张红英不好翻白眼,还是忍不住劝沈建珍说:“欺负老人孩子有意思吗?” 沈建珍笑:……那人家老人也没嫌我是孩子,就不想赢我钱啊? 张红英摇摇头,都是些贪心鬼,都想从别人手里赢钱。 村里小孩都是还没上学就开始赌了,只不过有钱的时候赌钱,没钱的时候赌烟盒,赌画片。一家几代都在赌场上泡着,也没看见谁家靠赌发了财了。 倒是经常听说谁过年刚刚结了一年工资,人还没进家门,就被拖去玩牌,最后两手空空回家,夫妻大吵一架,年都过不好。 村里好像就一个小孩不赌,那就是沈建兴。因为每次跟沈建珍玩牌都很快就输光,沈建珍把钱还他,就为了让沈建兴接着陪她玩。可是还是坚持不了多久,就输的索然无味。 张红英觉得,是上学救了沈建珍。学校里都是好好学习的孩子,他们在一起比的是谁成绩好。要不她混迹于赌场,在这个环境里,还不知道会变成啥样。 说是大年初一,不懂事的时候觉得可红火可热闹。可是现在透过那些热闹的表象,里面看见的尽是空虚。 而再过十几二十年,连这种红火都再也看不见。 张红英不让沈建珍再去赌牌,沈建珍摸摸鼻子:“那你说我们去干点什么?l” 张红英笑笑:“唉,放假真不好玩。” 沈建珍道:“冬天确实没什么好玩的,也没下雪。要是下雪了我们还能去掏麻雀。 夏天可以去趟螺蛳。 现在就是干冷,没什么好玩的。” 说到汤螺蛳,张红英来劲了,问沈建珍:“听说广西有一种螺狮粉,你吃过吗?” 沈建珍摇摇头:“我只吃过鸭血粉丝汤。 螺蛳很腥气的,煮粉丝能好吃?” “我听一个广西学生说的,他们那边吃螺蛳粉。我还想问问你怎么做呢。” 沈建珍表示不敢想象。在她看来,水里的货,基本上都是腥气的东西,鸭子,螺蛳,鱼,跟面条,粉那是不配的。 做了一段时间生意,张红英想象力丰富一些:“试试看也不打紧的。” “好么,”沈建珍也来了兴致。 打牌不允许打,做别的她也不会,不如去试试做点新鲜的吃食。 “走走走,我们捡螺蛳去。”沈建珍从家里提了一只篮,兴冲冲喊张红英。 张红英都有点后悔临时起意跟沈建珍说螺蛳粉了。 在缺衣少食的时候,河里的东西丰富了大家的饭桌。除了大众货的鱼,还有一些小东西也可以上桌。 河蚌,这边叫水菜。很好摸到,下一次河能摸一大桶。不过大家不爱吃它,那肉,非得敲上半个小时才能咬动。加咸菜一烧,只能嚼嚼囫囵吞下。 虾,这边叫弯转,不知道初始得名是不是因为它熟了之后是弯的?这个好吃,但是很少能抓到。 而螺蛳,它出现在大家餐桌上的频次,是最高的。 这个东西,很容易得。 家里没菜了,借个螺蛳网,去河里趟几下,能捞上来半篮子。 趟螺蛳的网,是特制的。 一根长长的竹竿,顶上拴个网兜。竹竿的前边,绑一个扁竹片。 趟螺蛳的时候,让扁竹片在河底趟过,所有河底的东西,都落入网里。淤泥,在起网的时候从网眼里漏掉了。捞上来的,除了螺蛳,就是一些杂物。 大人趟螺蛳,小孩在边上捡螺蛳。捡回家,螺蛳屁股用桑剪剪掉,再清水里养一夜,第二天就可以炒熟了当菜吃。 但是这个螺蛳实在是没什么吃头。首先,螺蛳有一张厣,这个东西,吸螺蛳的时候,一不小心就会吸到嘴巴里,贴在上颚皮上,或者嗓子眼上,让人极不舒服。 第二个,就是肉很小,吸半天,不一定吸的出来。就算是吸出来了,一不小心直接咽了,半点味道都没有。 “大年初一你去捡螺蛳,我怕那不是在捡螺蛳,是在捡骂。”张红英没好气的拒绝了沈建珍的提议。 沈建珍不以为意,还是兴致勃勃的盘算着要怎么样去试一试这个螺蛳粉。 张红英想起沈建珍说为了偷枇杷都能起大早的精神头,觉得沈建珍估计不会放弃。 “算了算了,我们一起去吧,”张红英怕她在自己眼睛看不到的地方瞎折腾。 沈建珍也退了一步:“你怕捡螺蛳不好听,那我们去捡田螺。” 田螺跟螺蛳很像,只不过尺寸要大很多倍。 听到这个,张红英同意了。 张红英听说过一道菜,叫田螺塞肉。 摸螺蛳回来吃螺蛳不好听,吃田螺则又是另一回事了。请客吃螺蛳那是小气 ,吃田螺就是正菜。 现在田都改了桑,田里不蓄水。但是以前灌溉用的沟渠都还在。又因为这边雨水多,即使没有蓄水,沟渠里也还有很多水。 不管是田螺,还是螺蛳,都没想到,大过年的,自己在好好的晒太阳,就被人给抓起来洗刷刷要下锅了。怎么就有人能馋成这样子呢? 需要种水稻的时候,大家常年在田里,沟渠里有点小鱼小虾螺蛳田螺泥鳅黄鳝什么的,看见就都抓了。田改桑几年,这些小东西得到了休养生息,没多久就捡了一篮子。 张红英看了看无语:“说捡田螺你还是把螺蛳也捡了。” “顺手,顺手。”沈建珍敷衍着 。 太阳出来,连黄鳝也出来了。 张红英感叹:“黄鳝卖的可贵了 。二两以上的黄鳝,至少十几块钱一斤。” 沈建珍附和:“这个我也听说了。我一个同学,特别擅长捉黄鳝,连校长都经常跟他请教。 说是他多的时候一天能抓五十斤黄鳝 ,比校长一个月工资都高。” 第98章 螺蛳粉2 两个人在沟渠边上捡田螺加螺狮,来来回回的人看见了,不免就问:“大学生,才大年初一啊,家里头肉就吃完了,现在来捡螺狮? 这天气冻的人手脚都疼。在屋檐底下晒晒太阳多好!” 人家没有什么恶意,纯好奇。沈建珍也不炸刺,好声好气回答:“天天吃肉有点油腻。捡点螺狮吃吃换换口味。” “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肉都吃的腻了。”大家说笑着走过了。 张红英笑,这才哪到哪。现在也就是大家刚刚从只喜欢吃肥肉,变成更喜欢吃瘦肉。再过二十年,那才是真的肉都吃到腻。 “咦,红英,你看这个是不是荠菜?”沈建珍突然叫起来。 荠菜这个东西,等到天变暖,大家都出来挑野菜的时候,就已经开花变老了。 只有还天寒地冻的时候,才是鲜嫩的。 “是荠菜。不过这么小,也吃不成。”张红英确认了一下。 沈建珍就是为了好玩,哪里顾得上什么吃不吃。确认这是荠菜,她已经蹲下拔起来。 天气寒冷也不是没好处。晚上结冰,早上化冻,泥土都被来来回回结冰又化冻,搞的非常松软。沈建珍拔了不少荠菜。不过还有一些跟荠菜很像的野草也被拔进去了。 沈建珍一边往篮子里装,张红英一边往外扔。 “这些不是荠菜吗?”沈建珍傻眼。 张红英:“对啊,它们虽然很像,但是不是同一种野菜啊。那个是会发苦的。而且比荠菜大那么多。” 沈建珍摊摊手:“在我眼里,他们是一模一样的。” “荠菜有香味,你闻一下就知道了。”张红英试图教会沈建珍认荠菜。 “算了算了,我能有多少机会来挑荠菜呢? 还不如挑马兰头吧,这个我不会认错。” 张红英笑,你就嘴硬吧! 听说深圳绿化带里种的一种草,叫蟛蜞菊的,就被你们一家三口认成马兰头了……吴小红从深圳回来可没少说起。 “上次我们一起挑野菜,割草,还是上小学的时候吧?现在都大学了。时间过得真快。”沈建珍不顾张红英死活的感叹。 张红英冷笑:“哪里哪里,我还是小学生。” 沈建珍:…… “走吧,回去,大学生阿姐给小学生妹仔做螺蛳粉吃。” “没大没小,我是你阿姐好吧。” 两人一路嬉笑打闹着回了家。将荠菜放好后,便着手处理螺蛳。 沈建珍捡螺狮的时候利索,剪螺狮可就完蛋了,手抖的不行,完全用不上力。 张红英看了会儿,实在看不下去,一把把沈建珍拉开:“走开走开,还是我来吧。” 张红英熟练地拿起桑剪,一个个剪去螺蛳屁股。咔嚓,咔嚓,动作利落,声音清脆。 沈建珍有点黯然:“哎,我的手捏螺狮用不上力,不知道为什么。拿那种细小的东西我经常拿不住,拿住了手也不稳。” 张红英安慰她:“还好啦,现在都穿买来的衣服,要是在爷爷奶奶那个年代,还需要自己一针一线缝衣服,做鞋子,那才惨呢。” 沈建珍苦笑:“是啊,都说我妈不能干,纳的鞋底很稀疏,上的鞋面歪歪扭扭。鞋子又丑又不耐穿。可是我连针穿鞋底都做不到。 要是再早生几十年,我可能活不下去,会被打死的。” 张红英抬头看了看沈建珍,笑道:“一个人有一个人的福气。你还真的是,幸亏你爸供你读书。要是不读书,真的不知道能干什么。” 沈建珍吐槽自己:“上学其实也不行。 做化学实验,我手抖,连试管都拿不稳,做不好。 还有很多精细的实验,都做不来。 幸亏我没有学医,要不手这样,一不小心给人划个大口子,就惨了。” “啊,那你怎么办?”张红英关心的问。 沈建珍想了想,告诉张红英:“我到了学校,发现现在的专业我干不了,我准备转专业了。 转一个不需要动手的专业。” 张红英也不知道沈建珍说的转专业是什么意思,只能道:“你说的那些东西我都不懂,不过知道自己的缺点,扬长避短,应该没错吧。” 沈建珍已经端来了一脚桶清水,在一旁帮忙把剪好的螺蛳放到清水中。 “这螺蛳要吐干净泥沙才好吃,可是晚上水会结冰,它们会不会被冻死?。”沈建珍边忙活着边问道。 张红英不以为意:“以前人剪了螺狮养一晚上,是因为他们白天忙,只有晚上才有时间剪螺狮。 现在刚刚下午,泡到太阳下山前 应该就差不多了。” 两个人剪完螺狮,把脚桶抬到廊屋底下晒太阳。 太阳西斜的时候,气温已经降的很低。螺狮也把厣收了回去。 张红英捞起几个螺狮看了下,挺干净的了。算起来,螺蛳在清水里已经泡了几个小时。反正最后是要把螺狮肉挑出来的,到时候再洗洗吧。 张红英捞出螺蛳清洗干净。接着烧开水,放入螺蛳焯水,捞出备用。 “你去找两根女线来。”张红英吩咐。 “要女线干什么?”沈建珍不解。 “把螺狮肉挑出来啊!总不能吃螺狮粉还要嗦螺狮吧。”张红英觉得沈建珍可能靠不上了。说是要给自己做螺蛳粉,结果干活的全是自己。 沈建珍找出来笸箩,里边有针线。沈建珍看了下:“这女线都生锈了,挑螺狮会不会有铁锈味?” “铁锈味倒是不怕……但是生锈了再扎了你的手可就不好了。”张红英吐槽。 话音未落,沈建珍哎呦了一声,一滴鲜红的血珠从手指尖上冒了出来。 “你怎么能……”张红英急坏了:“被生锈的东西扎了,有毒的。要去打那个什么疫苗!” 这个就是沈建珍的领域了:“破伤风杆菌是厌氧菌,伤口很深才要打疫苗。我这个没事。”说完她挤了挤手指头,又挤出来一点血,就不管了。 针扎破的伤口,没多会就收敛的看不见了。 “摊上你,我可真是天生的劳碌命。”张红英吐槽,手下却不慢,动作干脆利落的一个个把螺狮肉挑出来,还记得把厣去掉。 第99章 螺蛳粉3 螺狮肉挑出来,又加清水洗干净,太阳就落下去了。 在外面野的沈建兴回来了,沈大林也从麻将桌上下来了。吴小红也送走了来串门的邻里。 然后一大家子四个人,就这么看着张红英干活。 张红英:……你们还真是不客气。这到底是你们家还是我家呢? 沈大林一个男人,不好意思挤上来打下手。吴小红没有打下手的概念。沈建珍?沈建珍要是上来,还不够添乱的。至于沈建兴,一个大小伙子,天天憨吃憨睡,哪里会想到要帮忙干活。 这是一家子心宽的懒人。 张红英心里吐槽,问沈建珍:“按你的想法,螺狮粉应该怎么做?” 沈建珍想了想:“起油锅,下葱姜蒜,然后再加入螺蛳肉翻炒。 这样能看去腥味。也能把螺狮的鲜味炒出来。 可能还得加点辣的调味,这样可以压住腥味。 汤底,最好用鸡汤,或者排骨汤,牛肉汤也行。我们本地的做法,酱油加盐再加猪油味道是不够的。 你试试看。” 沈大林猜到,这多半是张红英在考虑卖新鲜东西呢,连忙应道:“有鸡汤,年夜饭炖的鸡都没人动,鸡汤在厨里。” 沈建兴已经兴致勃勃的把鸡汤端出来了。 上面厚厚的一层油,软的像泥一样,金黄色。底下是鸡汤,已经凝成像果冻一样的胶体。 “要么你来炒?”张红英提议。她可没有沈建珍这样看一下就知道应该加多少料的本事。 沈建珍跃跃欲试,沈大林却道:“我来我来。我来试试看。” 沈大林肯下厨,张红英就更踏实了。毕竟沈大林的手艺,张红英也是见识过的。 沈建珍还在问:“阿爸,螺狮这么腥,炒出来能好吃?” 沈大林笑:“你懂什么,螺狮腥,是因为以前吃的时候不舍得放料。 现在用大油大火,不可能还腥。” 沈大林炒螺狮,连菜籽油都不用,直接挖了一大勺猪油。 雪白的油脂在火热的锅里融化,沈大林把葱姜蒜放进去,没几秒钟就香味出来了。 沈大林把葱姜蒜捞起,又把沥干水的螺蛳肉放进去翻炒。 “好香。”张红英虽然不知道正版螺蛳粉什么味道,但是这个味道已经不错了。 沈大林又放进去一勺自己家做的豆瓣酱,三个早就泡发好的香菇切成丁,几片春笋切成丝。 炒熟后再加入鸡汤冻。 水刚一沸腾,香味出来了。沈建兴已经半大小伙了,还急得不行:“阿爸,还有多久能吃?我已经饿死快了。。” 吴小红拍了一下他的头:“过年不能说死。” 沈建兴嘻嘻笑:“那过年还不能打人呢!” 乡下没有米线,也没有米粉。但是有丝粉。 丝粉是绿豆做的,入水没多久就会化掉。 沈大林把泡软的丝粉放进去,加点盐,汤再一翻滚,就捞出来:“来来来,大家都尝尝。” 分好了螺蛳粉,又撒了一把葱花。 张红英尝了一口,眼睛一亮:“阿叔,好吃。” 沈大林洋洋得意:“如果有火腿,木耳,鸡蛋皮,皮肚,应该会更好吃。” 张红英:好吃嘴也是天生的。 “阿叔,这些东西,很多我们这边都没有的吧?”张红英问道。意思是你在哪里吃到的? 沈大林露出缅怀的神色:“我奶奶年轻时候吃过的。后来她一个人养大我,虽然经常饿肚子,但是逢年过节,总要想办法弄点好吃的。 后来知青来了,天南海北的都有。很多东西,我都是听他们说的。” 吴小红突然没了好气:“人家早都嫁人了!” 张红英笑,偷偷去看沈建珍。果然她耳朵都竖起来了。 沈大林尴尬:“过去的事还提她做什么?” “人家跟你找了阵对象又回去了,你还惦记什么?”吴小红醋意熏天。 有瓜啊!张红英八卦雷达拼命转,冲沈建珍使眼色。沈建珍皱眉:“这个粉丝要赶紧吃。都断的夹不起来了。” 五个人都不再说话,赶紧吃起来。 零度左右的气温,这简约版螺蛳粉凉的非常快,已经刚好入口了。 稀里哗啦吃完之后,大家摸着肚皮:“舒坦!” “阿英啊?你过年真的家里都不住了??”李小芳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张红英走出去一看,叫了声:“姆妈,你们从外婆家回来了?” 李小芳嗯了声:“中午在大娘舅家吃的。吃完了说是要回来,小娘舅又非要在他们家吃晚饭。 红英你早点嫁出去,以后大年初一我们就不出去做客了,在家里等你回来。” 张红英就往出走,总不能留在沈家,大年初一在人家家里起争执。 李小芳跟着张红英絮絮叨叨,让她早点嫁人。大年初一的,张红英耐着性子跟李小芳解释:“等过完年回了苏州,我就想办法找对象。你不用絮叨了。” 李小芳试图让张红英回来:“你看你在苏州,对象么对象没有,房子么房子没有,工资么,工资也存不下来。 在苏州有什么好的,连吃口青菜都要花钱。 你不如就回来吧。不管挣多挣少,全能存下来。 在苏州挣的多又怎么样,吃住穿就全花掉了。” “那我回来不也是没地方住? 小毛头还没生出来,就把我房间抢了。 我总不能回来天天打地铺吧?”张红英问道:“地上那么凉,睡地上寒气能把人冻死。” “建珍家不是能借住嘛!”李小芳不以为意。 张红英好笑:“建珍马上要开学走了,你叫我一个大姑娘住到人家家里去,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不要脸,想给沈建兴做养媳妇呢!” “怎么可能,沈建兴才多大!” “所以才是养媳妇呀!”张红英已经不气了。 回来过年是她自讨没趣。 一个人过年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要不是怕人说嘴,她是真的不想回来。 “明年我找得到对象就结婚,找不到我也不回来过年给你们添麻烦了。”张红英看似说的气话,实际上她心里真这么想的。 “明年姐姐要结婚啊?听说条件好的人家,彩礼已经要两三万了。”高秀娟的眼神里闪过一抹光。 张红英笑:“你们那边彩礼是给父母的,所以你是不是觉得越多越好?我们这边,男的给多少彩礼,女的要给多少陪嫁的哦。” 说完,扭头看着李小芳:“姆妈,两三万的嫁妆,你准备好了吗?” 第100章 去南京 李小芳脸上挂不住:“你的彩礼我是不要,但是你也别指望嫁妆。 蚕丝被四条,我是老早就准备好的。” 高秀娟还待劝:“阿姨……” 张红英亲亲热热挽着李小芳胳膊:“我们这跟你们那重男轻女的地方可不一样。 你们彩礼虽然要的少,但是那都是给岳父母的。我们这边,彩礼是男方给新娘的,嫁妆是女方给新娘的。 我阿爸姆妈对我们姐弟是一样值钿的。 要是没有嫁妆,嫁出去丢人,我不想嫁人,就留家里领女婿了。 要是我愿意在家里领女婿,我还能分一半家私呢!比如说两间楼房,总有我一间。” 高秀娟不料本地的习俗是不一样的。 等到高秀娟搞明白彩礼家里不能吞下,顿时索然无味:“阿姐,婚姻自由,你想怎么样都行。就算是不想出嫁,回来总有你一碗饭吃。” 张红英笑笑。难道你还真想摆长嫂架子,把我赶出家门不成? “阿爸,姆妈,天都黑了,我去沈建珍家睡觉了。” 张红英说完,也不顾他们脸色,走了。 “也不晓得在苏州寻着嘎几钿?”张小树问道。 张红星却道:“红英还在学徒,打下手,做衣裳能有几钿啊?肯定还不如拍照赚的多。 就是可恨青镇没有多少生意,要么过好年我也去苏州? 让伊帮我寻只饭碗头。” 张红星想的很好。张红英已经把苏州的路趟熟了,自己跟她出去,吃住,都可以用张红英的。到时候不管是挣多少钱,全进自己的口袋。 至于吃住姐姐的是不是不合适?有什么不合适的。长姐如母,给她个机会养活自己,她不定多骄傲自豪。 张红英不知道张红星是怎么想的,知道了也会让他去吃屁。 不过沈建珍的提议打动了张红英。 “红英,学校开学还早,不如你跟我一起去南京吧? 我带你去玩,再尝尝南京的盐水鸭,鸭血粉丝汤,没准回来就能开发新产品了。” 沈建珍兴致勃勃的提议:“我们开学还早,但是过年做客,我现在也没什么兴趣。没考上大学,去做客天天要听人家数落。考上了大学,他们肯定要么是生硬的笼络我,要么是继续数落我,好显得大学生也没什么了不起。 还不如出去玩几天。” 南京啊!虽然是江苏的省会,但是苏州人,是只晓得有苏州,不知道有南京的。 “你不想去南京吗? 南京有明孝陵,有中山陵,有梅花山,有灵谷寺……有长江大桥,有珍珠泉,有……” 沈建珍开始掰着手指头数给张红英听。 “明孝陵和中山陵是什么地方?”张红英问道。 “哦,明孝陵是埋朱元璋的地方,中山陵是埋孙中山的地方。”沈建珍解释。 “啊,那不是坟头吗?”张红英不解:“这个有什么好看的?” 沈建珍想了想:“要你这么说,南京还叫金陵呢。 但是他们这个坟头,跟小老百姓的坟头修的是不一样的。 占地面积特别大,还有石人石马,还有山水湖泊,还有很多很多树,很多很多花。总之特别……” 张红英打断她:“好了好了,你不用跟我这个小学没毕业的掉书袋,是不是找不到什么我能理解的形容词了?” 沈建珍诚实的点点头:“但是我形容也没有用,你自己亲眼去看一下就知道了。 南京本来也有皇宫的,后来被烧掉了。还有中山门城墙。 反正只有亲眼看见了才知道,六朝古都是什么样子的。” “好,去就去,有你带路,我怕点啥?”张红英回答道。 沈建珍还在想办法劝说呢,没料到张红英答应的这么痛快,一时有点愣。 张红英才笑:“惊讶什么,难道你以为我是天生不会享福的人吗? 好吃好穿好玩,那是人人都喜欢的。 我只不过是从小我爸妈连街上都不带我去,所以一个人不敢出门罢了。 有你带着,上天入地,我都不怕的。 等到我将来熟了,出国都敢试试看呢!” 江浙沪地区经济发达,农民也大把去过新马泰,香港澳门,日本。 像沈大林后来上了年纪,身体好的时候,天天跟团出去玩。 沈大林性子开朗,口才好。虽然小学没毕业,但是记性好,不少名胜古迹都知道,都能说出个一二三四五来。 他除了谈天说地,还能拉开嗓子唱一唱。后来旅游团的人为了笼络他,连团费都不要,算他个编外导游,一个月还发两千块钱工资给他,带着他玩——就是为了哄好其他的老头老太太。 张红英活了五十多岁,却天天忙着挣钱,什么福都没享到,亏死了好吗? 现在有了机会,可不要出去好好玩一圈? 吃过玩过享受过,才算是没有白活一辈子。 做老黄牛苦死了。 “过年,火车票肯定不紧张,去南京的那趟火车是下午的,我们可以睡到自然醒,然后让沈建兴送我们去青镇坐车。 路上估计也没什么人会拦车,坐十点钟那班车都来得及。”沈建珍想的很清楚。 去南京嘛,已经熟门熟路了。 路上要经过那些火车站,她都记得。 张红英也兴奋的睡不着觉。 刚开始只是走出鸭湾村,慢慢的走出青镇,现在,要走出苏州了。 她究竟不是被拴住的老黄牛。 听沈建珍描述了秦淮河,夫子庙,梅花山……张红英的梦里都是落叶飘飘的法国梧桐,喷香的盐水鸭,还有一闪烂漫的梅花。 享福谁不会呢? 张红英梦里都在笑。 不料第二天出了点小小的岔子。 沈建兴听说他们要去南京,赖着也要去。 而张红英回去跟李小芳打个招呼的,张红星听见了,也非要去。 要去就算了,还要带上高秀娟。 高秀娟还说:“南京是我们安徽的,说话跟合肥一模一样。 我跟你们一起去,不用怕被当外地人欺负。” 李小芳也跟着劝道:“江北人凶的很,建兴都去了,让红星也去。带上两个男儿家,不怕被欺负。” 张红英哭笑不得:“姆妈,我可没那么多钱。 带他们去,钱谁出?” 李小芳不乐意了:“建珍还在读书,都能带弟弟去玩。你都工作了还不舍得带弟弟去玩?” 第101章 南京1 带沈建兴和张红星两个大小伙出门,还可以说是为了安全。但是带个孕妇,那不是在拿人命开玩笑吗? 就算是春节期间,可能火车上不那么拥挤,但是长途跋涉,也不是孕妇能承受的。 而且现在的公路路况还不好,车况也不好。一路颠簸去苏州,张红英真怕高秀娟把孩子生在路上。 李小芳软硬兼施,想让张红英带上张红星和高秀娟,张红英就问:“姆妈,带上她们,我倒是不怕花钱,但是有个问题,就是谁照顾她们啊? 我都还没结婚呢,可不会照顾孕妇。 要不你也去?” 李小芳想起晕车的销魂滋味,脸色都白了:“我不行,我晕车厉害。” 张红英就看向高秀娟:“弟妹,真不是我不乐意带你去,你看你肚子这么大了,车子里颠来颠去,伤到我宝贝侄子了,那我一辈子过意不去啊。 等你生下孩子,有空了我们再一起去。 至于红星去不去,都听你的。 你要是想让他留下陪你,他就留下。” 张红星跳起来:“我去不去玩怎么能听一个女人的?” 张红英微笑不说话。 高秀娟上去揪住张红星耳朵:“女人怎么了? 女人怎么了? 不能听女人话,你倒是别娶我啊? 把我娶回来,孩子都有了,才说不能听女人话。 你信不信我把孩子打了跟你离婚! 我在厂里是有工作有工资的,又没靠你养活。你要是再不对我好点,我图什么?” 高秀娟是真没省力气,张红星耳朵都快被揪下来了。 “放手放手放手,疼疼疼! 我不去了还不行吗?”张红星从心的很。 “去,为什么不去? 姐姐带你去玩,那是姐姐一片好意。 去了多吃点,好好玩。现在天气冷,东西不怕坏,姐姐肯定要带很多东西回来,你帮着扛包去。”高秀娟笑嘻嘻,张红英目瞪口呆。 前世只有李小芳跟张小树吃里扒外主动送资源,就把张红英坑够呛。这辈子再加上高秀娟打配合,张红英心下警觉,这个家里是一分钟都待不下去了…… 也不知道报纸杂志上的征婚启事怎么发,回头催催沈建珍。 最后还是四个人一起去的南京。 青镇到苏州的长途汽车,上午有三趟。苏州到南京的火车,就很多了。只不过有一趟是专门跑苏州到南京的。 这趟车开的很慢,每站必停,也就是沈建珍提起的那趟到了南京都天黑了的车。买票上车,能保证每个人都有座。 还有很多火车是过路的,那种上车,基本上就只能站着。沈建珍说她回外婆家,搭车坐的就是这种过路车。 火车站进站口的东侧,还有一个像花园一样的小门。牌子上写着软卧。 张红英问软卧是什么意思?沈建珍解释,有些火车路上走太远,人不能一直不睡觉。就有几节车厢是卧铺。卧铺又分硬卧和软卧。 软卧应该是干部才能坐的。沈建珍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她一个福建的同学,她爸妈都是干部。 开学的时候,福建来南京路途遥远,要坐很长时间火车,就是她爸爸找关系买的软卧票。一般人压根买不到。 沈建珍远远看了一眼,说道:“软卧肯定很舒服。 等我以后工作了,就有干部身份。 过几年要是干的好,级别上去了,就可以坐软卧。到时候我带你一起去。 不过去南京很近,不需要坐软卧。” 张红英知道后面有高铁,但是没听说买高铁票还要干部身份啊? 不过这个软卧看起来就很高端。别人都在候车室挤的站都站不住,软卧看上去像是一个小园林,进去可以悠闲的等车。 人跟人一直是这样层次分明的啊,张红英又看了一眼,才移开视线。 四个人到的比较早,沈建珍去买票的时候,还是买到了慢车票。 一路上,经过很多站点,路边看到很多山。张红英高兴的不得了:“山!快看,山! 走过去不知道有多远? 半个小时能不能走到?” 张红星也没见过山,非常激动。 沈建兴跟沈大林跑船的时候,有时候是因为有人需要盖房子,叫他去山里装石材,或者装沙子所以见过山了。 沈建兴就很得意的说:“我看见过很多很多的山了。 山炸开还能卖石子。 我捡了一副七回去。” 在鸭湾村,小女孩们都喜欢玩石子。挑那种大小合适,又没有锋利棱角的石子,能玩出花样来。 石子一共七颗,所以这个游戏叫“捉七。” 石子从手心里抛洒在桌面上,第一次捡起一颗往空中抛去,手捉住桌上的另一颗石子,拍一下桌子,然后反手接住空中掉下来的石子。 第二次再把石子往空中抛去,手要捉住桌上的两颗石子,再去接空中掉下来的石子。 第三次要捉三颗石子。直到所有的七颗石子都被捉住。 然后把七颗石子都往空中抛去,再接在手心。 全部捉住的是赢家。 比的那就是个眼疾手快。 全鸭湾村,只有后头的高玉花姐妹俩有一副七,不知道什么人传下来的。 其他人想玩,就只能跟在姐妹俩屁股后面,试图争取一次机会。 张红英捉七是行家,七颗全能捉住。沈建珍……沈建珍只能捉住第一颗,然后被空中掉下来的石子花样砸手。 鸭湾村是一个看不到石头的地方。唯一的石头,还是古时候修河堤的那种青条石,后来水运废弃,河堤和码头也就被废弃了。 后来古镇开发建设,到底下村子收青条石。一百斤石头,能卖掉几十块钱。听说镇上收购价一斤要几块钱。 石头卖的比猪肉贵,这件事就很戏剧。 整个村子的石头基本上都卖光了,只有沈建珍留下一块石头不许卖,说是回家可以坐坐。 沈建珍对捉七不感兴趣,但是看到他们三个兴高采烈的样子,才说道:“你们这么喜欢石头,可以去南京买雨花石。 那个石头可漂亮了。” 张红英抠门属性显化:“哪里能捡到吗??” 沈建珍无语:“雨花台清朝以前应该能捡到。 现在的雨花石,基本上都是打磨出来的。 但是捉七足够用了。” 张红英也无语:“我都二十多了还捉七哪, 我就是想享受一下捡漂亮石子的快乐。” 第102章 南京2 现在是冬天,天黑的早。到南京的时候,刚下火车,天色就黑了。 张红英像有夜盲症的小鸡一样,紧紧跟着沈建珍:“建珍啊,接下来怎么走?” 沈建兴跟张红星两个,则是满脸好奇,四处张望。 沈建珍笑她:“你跟着我就行了。我们四个人呢,先去找住的地方。 你也不是第一次出来了,怎么还这么胆小。” 张红英打了个哆嗦,心道:“那么多被带来鸭湾村找婆家的小姑娘,你还没产生警惕啊? 还有名牌大学的女博士失踪,几十年找不到的呢。 还有一个女硕士被’收留’,发现的时候瘦的不成人样。 比我聪明的都有这样的遭遇,我这么笨的,不小心点,可能就回不了家喽。” 不过这些话她没有说出来。沈建珍顺风顺水,可能就是因为她运气好,还有这种坦然无畏的态度,让坏人不会盯上她。 说多了,没准她开始害怕,反而改变她的态度。 四个人走到火车站外,黑漆漆一片。只有门口有几盏灯亮着,一些小摊贩在卖东西。 沈建珍一出去,就先买了份扬子晚报。 那么厚一沓报纸,一块钱。 “你怎么这么喜欢看报纸?”张红英问道:“明天再买好了喽?晚上这么暗,看了伤眼睛。” 沈建珍耐心解释:“报纸上有很多新闻,通知,我要看看报纸,才知道每天带你们去哪玩最合适。 哪里景区有什么表演,哪里景区有庙会,都要在报纸上找消息。 还有公交车改道,或者改变运行时间,这些都会在报纸上登出来。 要是不看报纸,公交车停了都不知道,那我们可能等一晚上公交车都不会来。 我平时在校园里,有什么事辅导员会通知到班长,班长会通知到我们。 但是社会上的事,就只能靠报纸了。” 张红英点点头。 沈建珍虽然在南京上了半年学,也出去玩过好多地方了,但是学生跟社会还是有一定脱节的。比如说,她每次出去玩,都是公交车直达景点,玩一圈后又公交车回来,并不在外面住宿,导致她除了学校周边,对外面哪里能住宿啊吃饭啊,其实并不熟悉。所以沈建珍决定,还是带他们去自己学校附近。 一行人上了公交车,开始往沈建珍学校方向走。 公交车票已经涨到一块钱一个人了。 听沈建珍说,还有一种公交,有空调的,要两块钱一个人。 好在沈大林发财了,给沈建珍的生活费已经到了一百块钱一个月,再加上学校生活补贴二十六,要不连校门都不敢出。 夜晚黑漆漆的,张红英也不知道过了多少站路,经过几个路口,终于到了一条大路上。 沈建珍提醒:“准备下车。” 路边就是一个宾馆,楼层好高,也不知道有多少层。 沈建珍带着一行人进去问了下,一个房间一晚上多少钱。 “一百六。”前台微笑着回答。 …… 四个人全都张大了嘴巴。 沈建珍硬着头皮说:“那我们还是回我们学校吧。 红英你跟着我不要说话,别人看不出来你不是学生。 建兴和红星,我带去找我们班男生。 我们班广东的,还有云南的,海南的学生,都是没有回去过年的。 过去跟他们挤挤。” 要去大学里了,除了沈建珍,三个人都兴奋起来。 大学怎么样,他们没见过啊! “走过去可能有两三站路,半个小时就到了。 如果我一个人,那是不敢走的。现在四个人,我们完全可以走过去。公交车不好等。” 农村娃,走几步路怕什么? 四个人都兴致勃勃的开始往回走。 “喏,红英你看,这个就是中山门了。 我没事的时候最喜欢上城墙上玩。 不过上面也没什么东西,就几棵树。 然后城墙断开了,要不能绕着城墙走一圈。” 路上黑漆漆的,沈建珍又道:“这边正在修沪宁高速,听说这条高速修好以后,我再回苏州,就方便很多了。 但是等它修好,我可能都要毕业了。” 沈建珍一路兴致勃勃的给他们介绍沿路的风景。说完了又指着路边的大树,说道:“这个树,叫法国梧桐,又叫二球悬铃木,南京到处都是。 这树一直种到美龄宫那边去了。秋天特别好看。 我听爷爷说,他们年轻时候,都来南京种过树。 这么多树,没准哪棵就是我们爷爷种的呢!” 大家都高兴起来。 爷爷年轻时候,那是作为民夫进南京种树,现在他们也来了,但是他们是来游玩白相的。 走了半个小时后,就到了学校大门。但是门没开。沈建珍怕喊门被人盘问,决定绕路:“算了,我们走小门。家属院那边有扇小门,常年开着,大家进进出出,没人会管。” 张红英看了沈建珍一眼:“卖奶油蛋糕的不知道还在不在?” 沈建珍有点糊涂:“你想吃蛋糕啊,过年估计不在吧。” 张红英摇摇头,也是,大过年的,学生大部分都走了。留校的,大部分都是贫困生。 有钱人坐个飞机就回去了。 贫困生又不会有多大的消费能力。 “奶油蛋糕,还有南农烧鸡,应该是南京农业大学食品系搞出来的。听说很好吃,很有名。但是我从来没吃过。 现在放寒假了,他们估计也放寒假。要不我去买一只你们尝尝。” “啊,做食品还要上大学?” “大学里还做蛋糕做烧鸡?” 人均学历初中没毕业的三个人惊讶坏了。 沈建珍笑笑:“还有做酸奶。”说完她舔舔嘴唇:“都是听说的。” 从小门走进去,果然畅通无阻。 沈建珍又指着一个被网拦起来的地方:“这个是球场,听说被一个学生包了,一年两千多。打球收费,一次收几块钱就不知道了。” “哗,这个学生真厉害。 能把本赚回来吗?” “应该能吧,如果赚不回来,他就不会连着包几年了。” “这是舞厅,每个星期五、星期六晚上,都可以跳舞。” “这是录像厅,三块钱一张票,可以看好几本电影。” “这是电影院……” 感谢大家的打赏。看在我天不亮就更新的份上,拜托大家动动小手,点点催更,还有免费的为爱发电。多谢多谢。 大家挣钱都不容易,有免费的打赏我就很开心了,不必破费。感谢。 第103章 南京3 沈建珍带着他们,又走了很远,才看到一片路灯。 “到了,这是我们宿舍区。”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张红英听见沈建珍松了口气的声音。 路修的很宽,两边都是大树,也都是沈建珍说的那个什么球悬铃木。就是不知道这些,是不是也是蒋光头那会种的了。 路的两边,是宿舍。左边两排,右边三排。 左边的楼有五层高,右边的是三层。 张红英指着五层的那栋楼说:“这是女生宿舍楼,其他的是男生宿舍楼。” 又指了指边上:“那边是研究生住的宿舍楼。他们的楼最好了,从窗口就能摘到核桃。” 张红英笑起来,不愧是沈建珍,宿舍好不好,就看能不能吃到好东西。 沈建珍还说:“你还别说,这个核桃叫长白山核桃,比外面卖的核桃油多,还脆,还没有那种涩味。 我还是下课的时候看到有人在地上捡核桃,才知道这个能吃的。 我们宿舍的门,都被我挤核桃挤松了。” 沈建兴灵魂发问:“姐姐,你这么爱吃,当时为什么不去考食品专业?” 沈建珍懊恼:“那我也不知道食品专业可以做吃的啊。做好了还可以吃。 我们填志愿的时候,拿到的那个资料,跟报纸一样,就写了什么学校,什么专业招生,去年录取是多少分。 还有科目成绩要求。 我填志愿是瞎填的。” 张红英听在耳朵里,却有了个新想法。 “你们在这等着,我去找一下我们班男生借宿。” 路灯昏黄,寒风萧瑟。南京的气温比苏州低不少,再加上过年期间人类活动少,背阴处积了很多雪。 苏州也下雪,但是多半一两天就化干净了。到了后来,雪还没落地就化了。 没等多久,男生宿舍楼里抖抖索嗦的出来两个男生。 个子都不高,一个看起来跟张红英差不多,一米六出头,一个看起来只到那个人肩膀。估计一米四出头。 “建兴,红星,你们俩过来。”沈建珍招招手。 沈建兴和张红星就都过去了。 “这个叫林震宇,这个叫范斯文,都是我的同学,”沈建珍介绍道:“这个是我弟弟,叫沈建兴。那个是我好朋友的弟弟,叫张红星。 这几天他们就麻烦你们了,回头我请你们吃饭。” 个子高一点的林震宇看了眼张红英,才对沈建珍道:“行,两个弟弟就交给我们吧! 天怪冷的,我们先上去了。” 然后四个人就进楼了。 沈建珍反过身了,挎住张红英胳膊:“走,我们也回宿舍。早知道要来学校,我就给他们带点特产了。 我还担心出去玩带东西不方便,什么都没买。” 张红英就跟着往宿舍楼走。 女生宿舍有五层,但是沈建珍住二层。 进门就是一个大玻璃,玻璃后坐着一个年轻小伙。长的还挺帅的。 看见有人进来,那人抬头看了一眼,什么都没说。 张红英上了楼,才好奇的问:“怎么弄个男的看女生宿舍?” 沈建珍笑道:“女生宿舍楼那么多人,一个宿舍住七个人,一层就快两百人。一共五层,上千女生呢。有点什么事,随便喊一声,大家就都出来了。没人敢干坏事的。” 张红英又问:“那看宿舍能有多少钱啊,大小伙子干这个能养家糊口?” 沈建珍已经拿出钥匙打开宿舍门,闻言指指墙上挂的电话机,说道:“我们宿舍楼只有一个电话,是总机。 如果有人打电话过来,他就会呼叫那个宿舍。 接一次电话给他三毛钱,加起来也不少呢。” 张红英突然道:“那如果看宿舍的同时,再弄个电饭煲煮茶叶蛋卖,或者煮泡面,还能再赚一点。” 沈建珍笑出来:“你好厉害! 楼下有个地方出租煤气的,用他们的煤气烧一个菜一块钱。 你的想法是行得通的。” 女生留校过年的少,整栋楼可能就十几个。沈建珍打开被褥:“好凉!如果不是你也来了,我都不敢在宿舍待。” 张红英摸了摸被子,又冷又硬:“这可怎么睡啊,冻死人。” 沈建珍建议:“在这边睡觉不能像老家睡觉那么脱的只是棉毛衫棉毛裤那么睡。 你只能先脱掉最外层的外套,穿着毛衣进被窝。等到被窝暖起来了,再一层层脱掉衣服。” “有没有热水泡泡脚?”张红英感觉血管里流的不是血,是冰渣子。 “寒假没什么人,开水房和澡堂估计都没开。 我们宿舍大家合起来十五块钱买了个电炉,我试试看能不能烧水。 但是如果不小心把保险丝烧了,我们就只能摸黑睡觉了……” 沈建珍悉悉索索的找电炉。 宿舍里有没有烧水的壶,她拿搪瓷盆去水房接了一盆水,在电热丝上加热。 “这可是我吃饭的饭盆。希望它不要烧坏了。”沈建珍嘀嘀咕咕:“没想到放假的时候在学校待着这么不方便。” 一张水票一毛钱,可以提一壶开水,洗一次澡一张澡票是五毛钱。自己烧水的代价,万一烧掉保险丝,一块钱。 沈建珍花了好半天才把水弄热,倒在脚盆里:“赶紧泡赶紧泡。要不一会就凉了。” 张红英把冰凉的脚放进脚盆,这才感觉到有了一丝暖气。 两个人泡过脚上床,沈建珍说:“学校发的被子是两床,一床厚的一床薄的。 我知道你不喜欢跟别人挨着,我们俩一人一床,然后我把上铺的厚被子拿下来搭着。我们俩关系好,用她被子,不挨着身体,她不会介意的。 而且她男朋友在外面租房子住,有洗衣机,要洗被子也方便。” 张红英也没说啥,这会条件不好,到了冬天人很少洗澡。很多地方没有热水,空气温度又很低。好不容易洗个澡,又没有电吹风,一出门头发都结冰了。 所以很多人为了怕被子盖的太脏拆洗麻烦,还特意在被子的两头又缝了两块布,叫“被横。” 脏了,就拆洗这两块被横就行了。 大部分人的被横一冬天拆洗两三次,都睡的发黑的。 不过听说有人在外面租房子,张红英的念头就更强烈了:“阿珍,你说,我能不能也来读大学?” 第104章 我也读大学 要是李小芳在这,那张嘴刀子似的,一定会骂开了:“你做梦想屁吃!小学都读不完,还能读大学?” 但是现在在她面前的,是沈建珍。 沈建珍一直是很聪明的。 她瞬间就想到了:“你是不是想找像学裁缝那样的培训班?” 张红英使劲点头,也不顾沈建珍能不能看得见。 “你说的食品系会教做食品,什么烧鸡酸奶。如果还能学做冰棍,就更好了。 你还记得我们摆摊卖方便面就卖了多少钱吗? 我要是能学会做更多东西,把那些东西像方便面一样包装起来,然后卖出去。”张红英掰掰手指头:“我也不指望像方便面一样卖到全国。 就光是在苏州卖一下,苏州人都喜欢吃我做的食品,我就能赚很多钱。 除了苏州,还有无锡,常州,都说苏锡常,我们口味应该是毕竟接近的。 哦,还有上海。 浙江跟我们口味也接近的。 你说如果能在我的产品能在江浙沪市场上站住脚,我是不是就能当有钱人了?” 沈大林就在自己镇上卖过年分的鱼,就能挣几十万。虽然明年这笔生意不一定还能轮到他来做,但是有了这笔钱,苏州两套房子已经买好。只要他自己不作死,不起二心找个小的,或者不在赌场上输红眼,他们家日子已经稳了。更何况还有这么聪明的沈建珍正在长大。 沈建珍则是在思考张红英提出的问题。 “阿珍,你说我的想法能行吗?”张红英问道。 沈建珍点点头,又想起来她看不清,才道:“我觉得可以。 大学里面有成教学院,里边上学的都是自己没考上大学的成年人……” 张红英噗嗤一声笑了:“正儿八经上学我可能不行。 不会的那些东西我还是不会。 我再学多久,也不可能拿到大学毕业证书。 我只是想学一些专业知识。 比如说食品怎么加工的,需要注意些什么东西。” 沈建珍却道:“全日制大学的毕业证书肯定拿不到,但是参加培训,拿个合格证也有用的。 等开学了,我们去问问看。 还有,就算是成教学院不收也没关系,我们学校经常有校外人士来旁听的。 我经常看到一个可能得有五六十的大爷,还一直来认认真真听课呢。不知道是哪里的工人。 学校随便进出,教室也随便进的。只要你不在课堂上捣乱,没人会管你。” 张红英兴奋的睡不着觉。 以前,她看着自己的满身泥水,不是不羡慕的。 大学校园是什么样?那必然是像天堂一样吧?书香阵阵,书声朗朗。 现在,大学校园,沈建珍带着她进来了。 那么大那么大的学校。没听见书声,也没闻见书香。但是一进入大学校园,沈建兴跟张红星都不由得压低了声音。这就是一个很神圣的地方。 在大学校园里学习过,就算没有大学毕业证,跟大学生的差距,也会小很多吧? 而且她是认真的想到将来要做的事。 老干妈到现在都还没有开始批量生产呢!听说市值上千亿。 还有卖酱油,卖醋,卖各种香料的王守义什么的……前世张红英只在厨房跟它们打过交道。什么海天,李锦记,恒顺,水塔…… 张红英曾经不知道自己重生来能干什么,连拍个艺术照都要沈建珍带领。 但是她现在突然想明白了。发财的路千万条,但是一定要做好,做精。 比如说她卖鸡汤面,鸡汤米线,再加上鸭血粉丝汤,这些东西,将来也是可以加工好卖成品的。 想要发财,又不是一定要像那几个几千亿的集团一样,去做一些自己听都没听过的东西? 卖面条米线也是可以赚大钱的。 只不过自己要改改性子了,不能想到什么就做什么。那不就是跟下山掰玉米的小猴子一样,掰到最后还是什么都剩不下。 刚开始学裁缝,后来又卖酱棒骨,茶叶蛋,又卖鸡汤面,然后发展到米线,前几天试了螺蛳粉,现在又兴冲冲的来看鸭血粉丝汤和盐水鸭。 这样是不行的。 天底下美食那么多,她一家小吃店,不需要那么多品种。 人力跟不上,市场也跟不上。做出来压根卖不完!而且其他人也不会因为一碗面或者米线好吃,就老远八里跑到职业学校来吃。 张红英想明白了将来的路。 那就是做精现在有的几种食品,不再贪多嚼不烂了。 能把这些东西做好,把店铺开,就能数钱数到手抽筋。 康师傅方便面一包一块多,但是康师傅牛肉面一碗卖几十都生意红火。张红星跟秀琴结婚后,两个人忙起来没时间吃饭,就去吃康师傅牛肉面。张红英当时还傻乎乎的问:“方便面吃几十块钱,那不是撑得走不动路了?” 张红星倒是也没嘲笑张红英没见识,他表面功夫还是做的好的。那会她才知道,康师傅不是只有方便面,还开了店的。卖的牛肉面里是真有牛肉,不像方便面里那么几个肉丁,而是挺大一块的。 康师傅牛肉面最便宜的三十八一碗,贵的有九十八。听说还有更贵的。不过细节张红星没有说,她还是听的一惊一乍。 现在看来,张红星那狗东西虽然没给她什么好处,但是谈天说地的时候,也给了她很多新鲜感。上辈子用不上,这辈子可不就用上了? 她想要发财,关键是先把牌子搞起来。 到时候,可以卖方便鸡汤米线,方便螺蛳粉,方便鸡汤面。也许也可以卖方便酱棒骨? 大不了真空包装嘛? 无锡真空包装的酱排骨她也吃过的,张红星买回来孝敬李小芳和张小树的。 靠着张红星,那种罐头包装,或者真空包装的东西,张红英也吃过不少。 想清楚了,张红英便问沈建珍:“我想学怎么把我的米线,面条这些东西,像方便面一样卖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你帮我看看要听什么课。 还有,我要是想像康师傅一样,开个厂子,你帮我看看需要学哪些东西……” 第105章 在南京1 沈建珍带着他们,狠狠在南京玩了几天。 沈建珍刚上大学一学期,因为也没什么钱 ,其实去过的地方不多。打工挣的那点钱大部分是吃进肚子里了。但是她胆子大,去过没去过,都不怕生。 而且现在的地图,上面内容真的很全面。拿着一张地图,把上面标的景点都圈出来,然后对照底下的公交车线路,有重合的站名,就是可以换乘的点。 张红英也是开了眼了。原来公交车站牌这么有用,上面每一站的站点都有。而且也不怕坐错方向,知道自己从哪个方向过来,再想往哪个方向去,看一下顺序就知道。 原来,在家乡通用的东南西北,还不如左右管用。想想如果一个人到了陌生的城市里,要拧煤气,你喊“拧向北”,那完全不现实嘛!鬼知道哪个是东南西北。 沈建珍第一个带他们去的是雨花台。 沈建珍说他们学校学生,上大学第一课,就是军训,军训完了打靶,打靶完了就是去雨花台扫墓。 雨花台,有好高好高的纪念碑,还有纪念堂。里边很多烈士的照片。那会能留下照片的人,至少都出身良好,年纪轻轻就牺牲了。 还有很多烈士,不仅仅没有留下照片,可能连名姓都没有留下。 张红星嘀咕一句:“大过年的去墓地……” 张红英想反驳,但是不知道怎么才能说服他。 沈建珍说:“就是因为有他们的牺牲,我们才能吃得饱,穿的暖,高高兴兴过大年。 去别的墓地,可能会觉得害怕,森冷。但是你放心,烈士陵园可不会让人害怕。 你只会觉得崇高,敬仰,感动,还有,想哭。 他们虽然不是我们的亲人,但是他们是用自己的生命为我们开创未来的人。他们比我们的亲人,更值得祭拜。 我们逢年过节祭拜祖先的时候,会有感觉吗?不会吧,最多是多磕几个头,让列祖列宗保佑我们身体健康发大财。 但是每次来烈士陵园,我都会油然而生感动之情,不知不觉间就会热泪盈眶。 你才十七岁,就要准备当爸爸了。很多烈士,还不到十七岁,就长眠地下了。 你不应该觉得去烈士陵园晦气,能有现在,全靠了他们。要不搞不好七十岁你都还在打光棍呢!” 村里的确有很多一辈子打光棍的老头……张红星被怼的没话说了:“去去去,我去还不行吗?” 沈建珍冷哼一声:“你要是不情不愿,也可以不去。自己随便找个地方逛吧!” “有啥稀奇呀?”张红星愤愤不平。 张红英拍了一下他的头:“不稀奇你非要跟来!要不是沈建珍,你连青镇都没出过!” “谁说的,我明明去过白镇的。”张红星嘟囔。 沈建兴搂过张红星脖子:“你怎么敢跟你姐姐顶嘴的?不怕她不理你?” “不理就不理!我怕她?”张红星对张红英可没有半分尊敬。 “从小爸妈忙着干活,不都是姐姐带着我们玩的? 在学校里有人敢欺负我们,也是姐姐冲过去打人。 我小时候,刚刚上学,天天被后头留级生海峰欺负,我姐姐杀气腾腾冲过去给了他两个耳光,后来他看见我都绕道走。 姐姐对我,比爸妈都要好多了。 我爸妈就管我吃穿,你爸妈也是一样吧? 一切都是姐姐们在做,你是怎么好意思跟姐姐顶嘴的?” 张红星扭过脖子,还是不服气,张红英却眼眶都红了。谢谢沈建兴,替他问出来两辈子都想问的那句话。 从牙牙学语,到蹒跚学步,再到长大成人。是父母生了他的身,但是日常生活,都是大三岁的姐姐照顾的呀,怎么就能对姐姐这么狠心呢? 吃干净肉,喝干净血,连姐姐最后的容身之处都想抢? 不过看见张红星扭过头去的样子,张红英知道了,有些事没有为什么,都是天生的。 或许是沈建珍教弟有方,但更大的可能,就是沈建兴跟沈建珍一样,天生比较仁厚。 他记恩,又不贪婪。 张红星这样的,没救了。不用再给他找任何解释。就是个天生的自私自利的坏胚子。 你把肉给他吃,他都嫌腥,嫌不够嫩。 不提也罢。让他们一家四口相亲相爱去吧。高秀娟还是个喜欢生孩子的,没准他们以后可能有五口,六口,哈哈。张红英笑的莫名其妙,不过沈建珍没问,自顾带着他们去玩。 雨花台完了是夫子庙,秦淮河。 这边跟雨花台的庄严肃穆不同,完全是一派繁华热闹景象。 夫子庙的街上全是各种商铺,又赶上过年,棚子搭的水泄不通。人不管是怎么走,都在商铺中间打转。 有一种特别圆的玻璃球,比大人拳头还大,里面是一颗圣诞树和飘飘扬扬的雪花。玻璃球转一下,雪花就会开始重新飘落。沈建珍一眼就喜欢上了。张红星嘴贱:“一块大玻璃,有什么好看的。拿起来重死人。” 沈建兴抢白:“我姐姐买的东西,当然是我帮她拿着。要你管。” 沈建珍买了一堆又重又不值钱的东西。如果是前世的张红英,也是会一看就喜欢的。但是现在再去看,就知道用硬塑料压在纸上的红叶,一看就是刷的漆。光滑的雨花石,一看就是机器打磨出来的。还有那种光滑漂亮的玻璃石子,假装成玉石,但是肯定是玻璃。 但是,就是很漂亮。 这个年龄的小姑娘就是喜欢。 尤其是雨花石,三块钱抓一把。不管你手多大,一把能抓到的都是你的。 沈建珍还买了很多小东西。 明星的照片,也不知道是谁,就是好看。五毛钱一张。 还有印着玫瑰花的贺卡。 张红星絮絮叨叨:“阿英,你可别买这些东西。又不能吃又不能喝,还重的要命。还不如给我买双鞋。” 张红英笑:“要鞋你找高秀娟给你买啊。找姆妈要钱也行。” 现在少部分人还穿布鞋,但是大部分人已经开始穿皮鞋,旅游鞋了。 商场也趁着过年,把很多滞销的鞋堆在外面降价处理,张红星就盯上了。 第106章 在南京2 张红英是真不知道,一个城市就有这么多的名胜古迹。 燕子矶在长江边上,沈建珍带着他们坐公交车过去时,司机看他们的眼神,跟看傻子差不多。 下了车,一路沿着长江走。风嗖嗖的,穿透羽绒服,张红英确认,她是真的傻。 剩下三个没有羽绒服的,更是哆嗦成一团。 天空有巨大的鸟飞过,沈建珍说那是老鹰。 张红英仰着头看了半天。 飞的真高啊。 鸭湾村除了麻雀,还有一种叫“绿豆子”的小鸟,再没看见过什么鸟。连野草都活不过三天的地方,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多鸟。 等到后来,大概是零八年零九年开始,镇上也搞了好多商品房。同龄人都去镇上生活了,田里那点东西再也没人看得上。 爷爷奶奶辈都陆陆续续去世,父母辈都成了老人。羊没人养了,猪没人养了,地里的野草,再也没有人能顾得上去清理。那个时候,村里不知道怎么,突然就变成了野生动物的天堂。光是鸟叫声,就有几十种。 张红英问那是什么鸟在叫,张小树也不知道。沈大林倒是有孤儿时期捕鸟充饥的经历,能说出来那种鸟是野鸽子,这种鸟是斑鸠…… 热闹的村庄在转眼间就铺满了野草。野草从连根都扎不稳,到气势汹汹长到路面上来了,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是从大家都离开村庄开始的。人退一步,野草就进一步。刺猬,野兔,蛇……前世大家都走了,只留下沈建兴,还有张红英两个年轻人。 前世只能看着沈建珍越走越远,这辈子,自己也要像天上展翅高飞的老鹰一样,飞的那么高,那么远。 张红英看着老鹰飞远,才低下头来。前面三个人都走挺远的了。沈建珍回头喊张红英:“发什么呆呢?再往前走走?” 张红英笑:“哎,行 。”然后小跑几步,追上了沈建珍。 燕子矶在南京大屠杀的时候,死伤惨重,江水都被染红了。 张红英怀疑沈建珍要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便问道:“接下来,是不是要去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沈建珍迟疑的问:“啊,你想去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吗? 我小时候看过黑太阳七三一,太残忍了,看了做了很久噩梦。 现在你说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我一听见就很害怕。不敢去看。 不过如果你想去看,我可以带你们去。我在外面等你们。” 张红英摇摇头:“我只是以为你要给我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呢。” 沈建珍笑起来:“那可不是?位卑未敢忘忧国。 我能有今天,最感谢的是我们的国家呀!” 沈建兴插嘴道:“难道不是感谢阿爸姆妈吗?” 沈建珍摇摇头:“阿爸姆妈当然是要感谢的。 是他们生下我,养大我。 但是如果没有国家的好政策,我可能早就死了。 如果没有计划生育,我们家不仅仅是我们两个孩子,你觉得我有机会上学吗? 尤其是我们这种家庭,上无老人相帮,中无夫妻互相扶持,一家四口人,只有阿爸一个劳动力? 每次爸爸带我出去借学费,虽然那些亲戚说的话不好听,但是他们说的都是实情。 一个人干活那么累,让女儿辍学,让女儿去打工,让女儿回家种田收拾家务,那不是大家都这么干的吗? 多少女孩子,就比我大三四岁,家里就不给上学。因为要带弟弟妹妹,要干家务活,还有下田挣工分。 就算是上学了,八八年,又有多少女孩子辍学进厂打工啊! 教室里那么多女孩子,只剩下我一个!” 沈建珍情绪有点激动:“如果不是只有我们两个,我就不可能上学。 我没有上学,也就没机会展现我的读书天赋。 如果我没有读书天赋,干活却干啥都不行,会不会天天挨打? 我就只有两个结局,因为干活干不好,被当做偷懒打死。或者因为干活多了累死。 我这人,就像是一颗树,阿爸姆妈栽种,国家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我才能长大。 你是男孩子,无论如何,都体会不到我们女孩子的苦。 小时候吵架,你就会说这个家是你的,让我滚出去。 你怎么可能体会到我的心理呢?” 沈建兴喃喃:“那么,对不起,姐姐。” 沈建珍擦一把眼泪:“我不怪你。 因为你刚刚会说话,姆妈就喜欢逗你玩。 每次她都问’把姐姐扔了好不好?’,’把姐姐赶出去好不好’? 每天晚上,没睡着的时候,她都要这么问。 因为问别的,你不会急。 只有每次说到要把姐姐赶出去,要把姐姐扔了,要把姐姐打死,你才会急得哭。 外面人天天说,阿爸姆妈有了弟弟,就不要我了。 我不信。 但是姆妈每天都这么问,我就信了。 你那会太小,听不出来她是在逗你。每次你哭了,姆妈才会说,她是说着玩的。 我至今都不知道,一定要把儿子说哭,把女儿吓哭,她是怎么想的。 然后阿爸来一句’你姆妈话白相的,你不会当真了吧?’,我都得笑着说,我当然知道你们开玩笑的。 那会我眼泪都是往肚子里咽的,你是唯一一个会因为我要被扔掉哭起来的人。 反正,”沈建珍笑了一下:“我对阿爸姆妈的感情,还不如对你深。” 沈建兴不说话了。 张红星像是抓住了什么:“好啊,你对你阿爸姆妈这么多怨言。我回去要跟他们讲出来。” 沈建珍笑笑:“那我谢谢你啊,我一直想问问他们的,只不过面对他们的时候,这些话在肚子里发臭发烂,搅的问心肝肺都疼,就是说不出来。 你顺便也可以回去问问张小树和李小芳。 他们是怎么对待儿女的。” 张红星:“……我阿爸姆妈对我们姐弟两个人还是公正的。 不会这么神经病。” 沈建珍就讥笑:“是吗? 那怎么你小孩还没生出来,红英在家里就连房间都没有了,” “那搭我啥搭噶?又不是我教他们这样弄的。”张红星跳脚。 张红英笑笑。嗯,你都是被迫的。连父母给你房子,你都说只是怕不接受不好,显得你嫌弃父母。 真是好清爽的一朵荷花呀。 ———— 谢谢大家打赏,求一波为爱发电 大家打赏我都有看到,暂时写稿跟不上,月底加元旦有三天假,加更答谢。 第107章 在南京3 从燕子矶回来后,大家都再没提起那天的情绪崩溃。 这种事情,已经发生了,哪怕吴小红哭着道歉,也弥补不了半点。 张红英都想,如果让吴小红死了之后重新活一次,能改变对沈建珍的态度吗?能让她拥有一个幸福的童年吗? 可是吴小红的童年,想必也是在重男轻女的环境里。她的哥哥打姐姐,打妹妹,那都是理直气壮的。 狗屁的兄弟大佬会在姐妹嫁出去后给姐妹撑腰。女孩子挨的第一顿打,不是来自父母,就是来自兄弟大佬。兄弟大佬,是父母压迫女儿的既得利益者和爪牙帮凶! 就算是沈建珍靠天生的聪明强势收服了自己兄弟,后面不也是要借钱给兄弟买房子? 说是借,跟白给也没多少差别。以沈建珍的理财能力,那些钱在她手里不知道要翻多少倍呢。 一大早起来,沈建珍安排:“今天我们去中山陵,明孝陵,美龄宫,还有梅花山。” 她手里还提着一堆东西,那是大清早去菜市场买的肉和调料。 “紫霞湖边有烧烤炉子,我们可以去那边烧烤。” “这得花多少钱啊?”张红英咋舌:“四个景点,门票怕不是就得花一百来块?” 沈建珍大大咧咧的说:“你给我的存折上不是有一万多了嘛! 我取了一千出来。 中山陵门票六块钱,我有学生证两块就可以了。梅花山和明孝陵是连着的,六块钱,美龄宫是四块钱。 倒是租烧烤炉不便宜,上次我们班去活动,炉子好像有二十五块钱。也不知道是每个炉子二十五,还是五个炉子二十五。是我们生活委员定的。 我们去看看再说。希望是五个炉子二十五。” 虽然天气寒冷,但是梅花山的梅花都已经开了。 张红英才知道,原来梅花有这么多种类。什么宫粉,什么绿萼……很多她连字都不认识。 山上还有一种树,结的果子跟梨很像,摸起来感觉里边都像是木头一样,硬邦邦的,没什么水分。但是闻起来很香,不是梨的那种甜香味,是另一种沁人心脾的味道。问沈建珍,她也不知道这叫什么。 张红英被人用看傻子的眼神看麻了。 天气这么冷,来烧烤? 肉沈建珍从菜市场买的时候就让人帮忙切好了,还有鸡翅什么的。 原来现在就有分割鸡了吗? 张红英不自觉问了出来。 沈建珍答道:“有啊,鸡翅,鸡腿,鸡胸肉取走后,鸡架子就不要了。 青镇也有的卖,叫鸡骷颅,五毛钱一只。 我爸爸的干娘买过,我考上高中的时候她说请我吃饭,又买鸡骷颅炖给我吃的。 还说要买豆腐花给我吃。 不过我一样都没吃着。” “豆腐花是什么东西?你不用馋,回去问问清楚了,我买给你吃。”张红英安慰。 “我后来在南京吃着了,五毛钱一碗,就是特别特别嫩的豆腐,跟水一样。喝到嘴巴里一抿就没了。 上面撒点虾皮,紫菜,榨菜丁,葱花。 就吃个鲜味。 在家属院那边有的卖。我冬天每天跑操的终点站就是家属院门口。 每天促使我起床跑操的动力,就是那碗豆腐花。” 张红英被说的也流口水了。 张红星和沈建兴倒是很喜欢烧烤。 男孩子一直对放火情有独钟。 冬天百草枯黄,男孩子成群结队到处放火。 坟堆上长满了茅草,男孩子就一个个去点火。 有的时候,点火的时候还没风,火刚刚大起来,一阵风来,火焰能把人头发和眉毛都燎着。他们嘻嘻哈哈,完全不怕。 最危险的一次,是沈二林倒煤气罐里的废渣。看上去像泥一样,湿漉漉的。 一群男孩照样跟着点火。 那废渣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远处的着了不算,火苗竟然迅速窜过来,把煤气罐都点着了。 沈二林急得不行,生怕煤气罐炸起来。 但是就算是把煤气罐扔到沟渠里,火在水面上还在燃烧。 还是沈建珍看见了,喊他:“亚爸,把阀门关掉!气一直出来,火就一直熄灭不了。 没有气了,火就熄了。” 沈二林忍着手疼,把阀门拧紧,才算是熄了火。 沈建兴性子稳一点,一边烤肉,一边翻转,还时不时撒一点调料,看起来有模有样。 张红星性子急,老嫌弃火小,巴不得大火猛烤,倒了很多碳进去。 没多会,烤肉的香气出来,却是一半是焦的,一半是生的。 大概过了几分钟,沈建兴递过来一串鸡翅:“姐,我烤好了,你尝尝看。”,又给了张红英一串:“阿英,你也尝尝。” 张红英接过鸡翅,轻轻咬了一口。 鸡皮烤熟后很软,的确不是那种土鸡的鸡皮口感了。土鸡的鸡皮是很有弹性的,一口可能都咬不下来。 张红星个狗东西自己没把鸡翅烤好, 却有脸喊沈建兴:“快快快,给我一串尝尝。” 沈建兴看不惯张红星,白他一眼:“你自己烤的呢?” 张红星郁闷:“我们四个人,你就脱出我,不给我吃。” 沈建兴:“我给我姐烤肉吃,实际上阿英也应该让你烤肉给她吃才对。 你还想吃我烤的肉。” 沈建珍跟张红英年纪差一岁,两个人天天一起玩。沈建兴跟张红星也差一岁,他们俩却几乎没有一起玩过。 张红星不记得,沈建珍却记得。张红星爷爷买了一个西瓜回来,他们一家人分西瓜吃,一丁点都没有分给还是小娃娃的沈建兴。 沈建兴忍不住嘴馋,去捡人家扔在地上的西瓜皮啃,被他爷爷嘲笑了好几年。 不过张红星爷爷每次要拿出来讥笑沈建兴,旁人都听不下去,千百年都在这边土生土长的人,哪怕切手指头大小一块给他尝尝呢,也不至于把人馋成这样。 村里人有了好吃的互相分一点尝尝是常情。像张爷爷这样的,还是少见。 估计沈建兴不记得这件事,但是对张红星的确是没有什么交情可言。 所以沈建珍也没劝沈建兴分一点顾全大局这种话。 张红英也是吃不到西瓜那波的,要不哪怕嘴里省下来,也要给沈建兴一口的。 张红星被拒绝了倒也没说什么,开始认真烤肉。 第108章 我不走了 玩到正月初十,沈建兴就坐不住了:“姐 ,我们马上要开学了。我得回去了。” “嗯,来得及。我们明天一早就走,当天就能到家,不耽误你上课。 回苏州的火车是早上六点多,去那边的公交车,是通宵运行的。 我们早上早点起来,坐公交车去火车站,中午就能到苏州。然后还能赶上下午的车回青镇。 回了青镇,自己走回去也行,叫个摩托车回去也行。” 第二天,天还没亮,沈建珍就一骨碌爬起来了。沈建珍给男生宿舍打了个传呼,把沈建兴叫醒。看门的老大爷老大不高兴。 天还是黑的,四个人汇合后,闷不吭声往校外走。 公交车悄无声息,稀稀拉拉坐了七八个乘客。 买火车票的时候,只买了两张。沈建珍买好票,就交给沈建兴:“阿兴,你把票收好。” 张红星警惕的问:“阿英的票呢?” 张红英笑眯眯回答:“我不回去了,阿珍说大学里可以学到很多东西,我打算留在学校,看看能不能学点什么?” 张红星叫起来:“那我也不回去。建兴要开学,我又不用开学。” 张红英好笑:“你不回去就自己想办法挣钱养活自己,找房子住吧! 我都是只能跟建珍挤挤。 寒假里让你住男生宿舍,建珍都不知道搭了多少人情。开学了,你好意思再挤 ,建珍都不好意思开口。” “那,你不买点什么? 我们好不容易来一趟南京,不能什么都不给他们带回去啊? 秀娟还在家里等着呢。” 张红英笑笑:“那是你家主婆,又不是我家主婆。 她等她的,关我什么事。” 张红星究竟还年轻,也不像李小芳和张小树一样,可以逼着张红英买东西。 张红英又道:“做裁缝收入有限,我在在这学习也要花钱。 我们俩小姐妹,感情好,来玩几天赖在沈建珍宿舍,我厚脸皮也就厚脸皮了。 真的住下来学习肯定是要靠自己的。 我顶多也给你十块钱,包括苏州回青镇的车票,路上有什么需要,还有回青镇到家后,要不要叫摩托车,都看你自己。 你要是路上不吃不喝,把十块钱省下来给秀娟买东西,也由你。 再说了,我不信你身上一分钱都没带。” 沈建兴拿沈建珍的十块钱做路费,是因为他还在念书,大家都把他当孩子看,身上除了压岁钱,还真的没钱。 张红星都有自己的工作了,连孩子都有了,不可能身无分文。就算是没钱了,靠他嘴巴,在李小芳那拿点不是什么问题。 张红星老大不乐意的走进了候车室。他跟沈建兴两个人也是相看两厌,一路都没怎么说话,回到家的时候,脸色很难看。 李小芳看见张红星单独回来,还以为张红英直接留在苏州上班了,便问道:“南京直接回来的?有没有去红英店里看一看,认认路? 你不是说想去苏州找个事做吗?” 张红星气咻咻道:“你那个好女儿,留在南京不肯回来了,说是要跟建珍一起在大学里学东西! 小学都没读明白,还想读大学! 姆妈你也不管管他?” 李小芳一拍大腿,叫骂起来:“你爷啦老早晓得,只细*就不能放出去。 一放出去心就野掉了! 老早晓得这样,还不如把她塞进丝厂,丝织厂,都可以。 要是就在青镇,只怕就老老实实服服帖帖结婚养小人了。 现在好了,样样没着落,连人啊不见脱。 你等嘎等,我去寻吴小红算账。 伊拉女儿把吾拉女儿拐掉了!” 高秀娟看到张红星两手空空回来,也没好脸色。 这会起哄:“阿姨,你是要好好管管姐姐了。 谁家大姑娘大过年的跑出去玩,家里什么事都不管? 谁家姑娘养大了,不给家里挣几年钱啊? 你再不管管她,这个女儿就白养了。 我八岁就不上学了,在家里干活,带弟弟妹妹,十三岁来青镇打工,挣的钱全被我爸拿走的。 就这样我爸还嫌我不孝顺呢。 像姐姐这样的,在我们老家,那是要被吊起来打的! 毛竹竿都要抽断她几根!” 李小芳并没有被挑唆到,瞪了高秀娟一眼。这外地人就是野蛮。 “这个事轮不到你管!你孩子生下来,要吊起来打,除非我们死了!” 高秀娟傻眼:“你就不生气?” 李小芳:“你懂个屁!” 真要是听高秀娟的,跟孩子吵架,把孩子吊起来打,鸭湾村笑话就由吴小红变成她李小芳了。 鸭湾村的人,对待女儿,那都是怀柔功夫。只有吴小红一个,天天把女儿激的跳脚跟她对骂。她李小芳可是个聪明人,女儿还是要好好笼络才行。 李小芳怒气冲冲的跑到沈家门口:“吴小红,你倒给我出来,我们讲讲道理看!” 李小芳声音很大,正月里没事,大家都在家呢,这会差不多晚饭时间。听见李小芳声音,一条港上的人都抱着碗探出头来。 “哪哈了?” “啥事体?” “大新正月,啥人家寻相骂?” “又是那个江北人。” “江北人又惹着了啥人了?大新正月里寻上门来。” “听声音像李小芳。” “伊拉两个女儿不是小姐妹么,嘎要好哪哈过年来寻相骂? 日脚不想过了?” “葛格啥人晓得? 吾拉走过去听听看。” “你要去自家去。我是不敢看。 嫑闹猛没看着,被江北人劈头盖脸骂一顿,那就倒霉了。” 吴小红也从后头抱着饭碗出来:“李小芳,你面孔要不了? 你女儿刚刚跟我女儿出去游玩白相,一家头去就算了,两个人小姐妹,吃点用点也是有来有往。 你还要叫红星个拖油瓶跟牢。 一个大小伙子,爷都快要做了,现在吃建珍的,用建珍的。刚刚回来,就来寻相骂? 我还当你是听红星回转说了,过意不去,来给钱的呢? 现在你要讲道理,倒是好好较讲点道理我听听看。 是啥道理让你大新正月里过不下去,要来搭我讲道理?” 伶牙俐齿的李小芳先就哑了几秒钟。 第109章 学习 送走张红星跟沈建兴,张红英才有心思跟沈建珍细聊。 “建珍,你说,如果我将来想要创办一家像康师傅方便面这样的企业,需要学些什么东西?” 沈建珍被吓了一跳:“我的好阿姐啊,你野心这样大的?” 张红英点点头:“你看康师傅方便面,就是面条,加一些酱包。 我可以把鸡汤米线做成方便面一样的包装卖出去。 鸡汤一包,鸡肉一包,花生榨菜一包,都单独包装开,肯定好卖的。” 沈建珍傻眼:“我只想好好读书,拿个文凭,最后分配个好工作。 从来没有想过要自己做老板去开厂子啊? 开那么大的厂子,首先应该要的是很多钱吧,有了很多钱才能考虑开厂啊。 你问我这些,我又哪里会懂?” 张红英道:“那不是我只认得你一个有文化的人嘛! 你总归是比我懂得多。 你有老师,有同学,还会看报纸杂志,各种信息都比我懂得多,也更容易接触到。 我就是个睁眼瞎,光是有个想法,别的什么都不懂。” 沈建珍想了想,翻开桌面,在纸上写了起来,边写边说: 食品科学与技术,这个应该是要学的。 可以 了解方便面的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制面、调味包的制作、干燥或油炸过程等。 你要做的方便米线,最重要的是鸡汤,怎么包装,怎么保证不坏,味道不变,也是个重要问题。 还要 掌握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和国际卫生要求。这样卖出去不会有食品问题。 店里卖的东西,跟包装好卖的东西,怎么保证口感得到最大的保留,这些不知道学校里教不教。 等开学了我带你去食品系找老师问问。 第二个要学的应该是市场分析与营销,这个我只在小说里看到过一点, 反正你想把东西卖出去,肯定要研究这个的。 如果开了厂子,肯定要卖得好,才能良性循环。否则不管自己有多少钱,会败光。 还有钱怎么管、原材料从哪采购,成品怎么卖出去…… 当然,最重要的是,要开厂子,你那点钱,应该连台机器都买不到! 而且,阿英啊,这么多东西,不是一个人可以学的会的,更不是一个人就可以学的精的。 你留下学习一段时间,提升自己,开阔眼界,我是支持的。 但是你要靠在学校学点东西,然后自己去开厂,我感觉是在胡闹啊。 张红英笑眯眯搂住沈建珍胳膊:“我当然知道我一个人是不可能搞的起来的。 但是我多少要有个了解,要不被人骗了都不知道。 开厂是我的长期目标。 短期目标,就是先把我的店名声做出来。 我要把店开到苏州的各个角落去,然后再开到其他城市去。 我要让大家先熟悉我的牌子,认可我的牌子。 这样,他们将来去了外地,说是想吃什么苏州味的时候,能想起来我的店。我店里做的东西,能成为他们心里苏州味的代表。 来读书读人来自全国,等他们回去还能惦记我做的食品,会想要买来尝尝。这样,方便食品自然而然就能走遍全国了。” 沈建珍摇头:“你要想把东西卖到全国,谈何容易。铺货铺到全国,运输成本,积压成本,就能压垮你。” 张红英只是笑,笑了好一会才道:“那不是还可以邮寄嘛!” “这个倒是可以,就是邮寄很慢的。”沈建珍点点头:“到时候我们也在报纸杂志上打广告,看到的人知道从哪买。也可以在电视上打广告。” 再过没几年,特快专递就要开始推出了。近的地方寄东西24小时就能到,不过特快专递费用高一些,寄一次文件要二十五块钱。 张红英之所以记得,是沈建珍去单位报到的时候,忘了带英语六级证书,打电话回来让沈大林给寄过去。 沈大林天不亮就跑邮局去寄了特快专递,回来称道了很久:“现在可真是方便。几百公里路,寄个东西,第二天就到了。就是贵一点。” “那些都是很远很远的未来的事,”张红英笑道:“现在我们先想清楚学什么。我第一个想学的是怎么样可以把店开到其他地方去。” 沈建珍点头:“这个我还真知道。 我们有门课叫马哲。 马哲老师上课不好好讲课,一直跟我们讲他的生意。 做生意我不爱听,但是他提到,中式餐饮只能开一家店,开多了口味就不能保证。 就算是同一家餐饮,不同厨师做出来的东西口味也都不一样。 但是西式快餐,像肯德基,麦当劳,连锁店能开遍全球。 因为他们统一采购原料,统一制作方法。 你要是开很多店,最大的要求就是把原材料控制住,然后具体制作,要细化到每一步几分钟。全部固定下来。 不能煮的时间有长有短,加的调料有多有少,采购的原材料有好有坏……” 张红英一把抱住沈建珍:“我就说找你没错。 那我要是想了解点详细的,是去找你们的马哲老师吗?” 沈建珍笑起来:“啊,哈哈,马哲老师就是吹牛的。 但是市场营销,或者销售,肯定有讲到这个。 等开学了,我去找学市场营销,或者工商管理的校友了解一下,问问他们的课程表,有哪些课需要听的,或者是,可以买他们的教材,你自己学也行。 我觉得你没有那么多时间一门课一门课的听过去。” 张红英深以为然:“我觉得也是。 上小学听课,都是坐那就睡着了。 自己看书我也看不下去,看见密密麻麻的字,我就犯晕。 我想要别人把知识用我能理解的方式讲给我听。” 沈建珍无语:“所以你的意思,其实不是你去学,而是让我去学,然后讲故事一样讲给你听?” 张红英嘿嘿笑:“我就知道我们阿珍最聪明……” 沈建珍:…… 行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闲下来看小说也是看,闲下来看其他专业书也是看。 每年毕业季都有跳蚤市场,很多毕业生把他们的专业书籍拿出来卖,一本一块钱。我都去买回来。 但是你得给我报销。 第110章 商标 大学生们陆陆续续返校了,宿舍楼里人越来越多。 张红英跟沈建珍告辞:“我得先回趟苏州。要不你阿爸一个人,能忙疯了。 我回去安排一下再回来。” 沈建珍点头:“没错,而且你也要考虑招人了。 原来你们俩再加一个工人,都忙不过来,还要招勤工俭学的学生。 等到开了分店,就更忙不过来了。 分店要筹划,可以先把工人带过来培训好。” 张红英点头:“嗯嗯,还我要做几套我们店的店服。” “对了,你先把商标注册起来!别一不小心,店是开起来了,商标变成别人的了!”沈建珍正色说道。 “啊,哦……”,张红英若有所思。 别的她不清楚,但是有一件事她印象特别深。那个凉茶,刚开始叫王老吉,后来叫加多宝,最后加多宝跟王老吉打擂台的事,她还是知道的。 要不是汶川大地震加多宝捐了一个亿,张红英甚至不知道加多宝就是原来的王老吉。 如果不是自己的商标和配方,那做的再好,也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所以商标一定要注册起来。 张红英知道好几个都是直接用老板的照片做商标的,这种感觉识别度是最高的。 “这个就交给你了,你读书多,见识广,脑子也活。你帮我看看叫什么名字,用什么图案做商标。 顺便帮我看看商标怎么申请注册。”张红英把这个任务甩给了沈建珍。 沈建珍哭笑不得\/:“阿姐啊,这是你的店,你的生意啊!” 张红英不以为然:“也是你的生意。 以我的脑子,我怕被人骗光。 你得帮我把关。 赚了钱我分你……一半……不,三股里的一股,你看怎么样?” 沈建珍看看她,叹了口气:“我现在相信,没有我,你真可能被人骗光了。 你太傻了。 你出钱出力,承担风险,我就是动动嘴皮子,跑跑腿。别说是给我一半了,给我三股里的一股都嫌多。” 张红英却看着沈建珍不说话,神情可能是过于凝重了,沈建珍都有点心慌,连连追问:“阿英,你怎么这么看着我?” 张红英叹了口气,才道:“你知道吗?别的地方,没有招女婿风俗的那些地方,有一个说法,叫吃绝户。 男的娶了独生女,继承他们家所有财产,叫做吃绝户。 我如果创下很大家私,谁跟我结婚,就不仅仅是结婚了,也算是吃绝户。 等将来有矛盾了,或者有外心了,把我弄死都没人知道。 而且我比那些独生女更危险。 我不仅仅有可能被吃绝户,绝户还有可能吃我…… 我要是没结婚就死了,我所有的钱,都会通过我爸妈,流到张红星手里。 我这辈子,宁愿把所有的钱财捐给国家,也绝对不会便宜他们。” 张红英咬牙切齿的样子,吓到了沈建珍。 沈建珍惊疑不定的问:“阿英,你是不是又做噩梦了?你阿爸姆妈对你挺好的呀?你怎么这么恨他们?为什么?” 张红英是一个几乎没什么情绪波动的人,一直温温柔柔,笑眯眯的。她甚至都几乎没有哭过。 不像沈建珍,经常犯错,经常挨骂,经常挨打。一挨打就嚎啕大哭,在学校里被欺负了也嚎啕大哭。张红英几乎不犯错,也就没有挨过打。在学校里虽然是留级生,但正因为她是留级生,新生没人敢欺负她。 张红英看了看沈建珍,又道:“你不要怕。我一直觉得,我以前跟你说的梦,不是梦。是老天有眼,是祖宗显灵。他们也看不过去我阿爸姆妈的偏心了,给我托梦,给了我一点提示。好叫我不要再吃这个亏。 至少我自己,从来没有把它当梦看。 我梦里对他们的恨,也是特别真的。 好像我的的确确过了那么一辈子似的。” 沈建珍拍拍张红英后脑勺,叹了口气:“爷娘就算是再怎么偏心,也不会……” 说到半截,自己就止不住笑了起来:“算了算了,我理解你了。书上都有写的,没什么不可能。” 这下轮到张红英好奇了:“难道书上还写了我们家这样的事?” 沈建珍点点头:“嗯,很多地方的地方志,都有记载,饥荒,人相食。 还有,历史上,有菜人的说法。 还有人自愿把自己卖去做菜人,好给男人和孩子一条活路…… 他们饿极了的时候,自己家孩子吃不下去,还会易子而食。” 张红英哆嗦了一下。那可是真的吃人啊…… “这就害怕了? 古代有个王,相当于我们现在说的皇帝,他说尝遍天下美味,唯独没吃过人肉,有点遗憾。 然后他一个大臣,就把自己的儿子杀了,煮好了给他吃……” “呕……”张红英差点吐了出来。 “还有呢,这个说的还是远的,历史上的事。我再给你说个近的。”沈建珍脸色很沉:“我们村的春英你知道吧?” 张红英点点头:“比我小四五岁吧?我知道。” 沈建珍道:“我特别特别小的时候,听见大人们在聊天。 说是春英的奶奶,生了好几个孩子。其中有一个……” 沈建珍有点说不下去,顿了顿:“那个婴儿,是活活饿死的。” “啊?现在还有饿死的孩子?”张红英不解。 沈建珍说:“我听见你妈妈说的,说那个小人抱出来的时候,手指头都可以看见骨头。 伊姆妈不肯把伊吃,小人饿了就吮手指头,把手指头上肉都吮光了,才死掉。 你姆妈说,春英奶奶肚肠太硬。要想让小人活,就没有奶,哪怕喂点米汤。 要是不想让小人活,就干脆揿马桶里边,淹死了也是死个痛快。 这么拖拖拉拉,没日没夜的哭,活活饿死,太罪过了。” 沈建珍接着道:“你姆妈的心肠还是软的,弄死你应该不会,你不用担心。” 张红英:…… 谢谢你,我现在还不是很担心的。 他们虽然偏心,但是多少应该还有点心的吧…… 沈建珍还在说:“你姆妈经常说我阿爸姆妈肚肠硬,吃东西的时候要自己先吃饱,别人家都是小孩先吃饱。 她还说我阿爸姆妈舍得我出来这么远读书,肚肠硬……” 张红英羞耻:“谢谢你,你不要说了。我感觉好多了。” 第111章 小吃店 从南京回苏州就很方便了,早上出门,中午就到了。 张红英回到养猪场宿舍的时候,大家纷纷打招呼:“小张回来了?” “小张年过的不错啊?气色看起来蛮好。” 互相客套一阵后,张旭萍笑嘻嘻对张红英说:“我听我们家金国平说,你们一共买了四套房子?” 张红英点点头:“是啊,好在你给我带的消息。 等忙完了请你吃饭感谢你。” 张旭萍又道:“看不出来你开个小店都这么赚钱。” 张红英这才感觉有点不对,笑着道:“哎呦,开店哪里能赚多少钱。就是勉强糊口罢了。 哪里有你这么清闲,工资还高。 我要是有个这么得力的亲戚,我也进单位工作。 你别看我买了房子,那都是老家全家人种田,看蚕,还有卖树的收入。 我小小年纪要是挣这么多钱,我还不得飞起来!” 张旭萍的脸色这才真的好看起来。 刚才面上那种扭曲的嫉妒,那是真的有点吓人。 不得了了,养猪场宿舍不能住了。 幸好自己安排好了之后,要去南京了。 草草聊了几句,张红英回去收拾宿舍。 半个月没人住,趁着有太阳抱出去晒晒。 灰尘倒还好,随便洗了块抹布擦了下,不怎么脏。 把被子晾出去后,张红英去小吃店找沈大林。 小吃店还没营业,但是店已经开门了。沈大林正倒了许多洗衣粉,用钢丝球在擦洗米线店里的锅灶,桌子,墙壁…… “阿叔你考究的来!”张红英笑眯眯夸了一句。 “哎呦,红英来了?你先坐一歇,我马上擦好,再清水过一遍就好了,不用你脏手。”沈大林扭头招呼,还是冬天,他却脱了外套,只毛衣外面着一条围裙,干活干的微微冒汗。 左成林已经在外面探头探脑好几次了。 看到张红英过来,没多久,呼啦一下来了好几个人。 “张老板。” “老板。” “老板过年好,恭喜发财。” 张英一一应答:“哎,哎,你好。你们好。大家都过年好,一起发财。” 沈大林快手快脚把残留的洗衣粉冲洗干净,又拿干抹布擦干净水。 几个有眼色的已经开始帮忙,一起把小吃店归罗好。 “来来来,坐下聊会。”张红英把凳子搬到外面。阳光好,凳子没多久就干了。 左成林却道:“老板,在外面不好。 我们要给你报账的,还是进里面去吧?” 张红英一听,也是。她在乡下待习惯了,除非吃饭,睡觉。冬天别的时候大家都在廊屋底下坐着。家里面太冷了。坐在廊屋底下,门一关,只有阳光没有风,就非常舒服。 不过既然要谈钱 确实需要避人耳目。 寒假时间很短,年前年后加起来都不到一个月。 左成林他们刚开始是推着三轮车四处转着卖米线。后来卖出了一点名气,有了一些忠实顾客。 但是推着三轮车叫卖过去,太费时间。错过饭点,生意就会差很多。 反正学生人多,最后决定,把小吃店里的大锅小锅都用起来。 他们统一在店里把米线煮好,鸡汤熬好,然后三轮车帮忙运货。 最后各个住宅小区,现在叫做“新村”的,几乎每天中午都能卖出去大几十份米线。 三轮车蹬的飞起,只为了及时把新出锅的鸡汤、米线 及时送到各个销售点。 张红英听的目瞪口呆,这不是外卖加沈建珍描述中的分店的雏形吗?这些读书人真是厉害。 沈大林算账也快。 左成林拿出个小本子,记录了他们这段时间都去了哪些地方,卖了多少米线,卖了多少只鸡…… 盘过账,一个寒假,除了大年初一到初四那几天没什么生意,还有刚开始三四天因为不懂分点销售导致销量低。他们这十几个学生,一个寒假,赚到了将近两万块钱。 左成林他们虽然满面不舍,还是说:“老板,谢谢你这么信任我们,把店铺借给我们使用。我们这段时间吃的都很好,靠自己过了一个好年。 虽然有些利润,但是我们商量了一下,觉得不能真的把好处全占了。 毕竟使用的水电,煤气,还有蜂窝煤,葱姜蒜,酱油,盐,这些你都没有跟我们算。 我们决定把利润上交,就还当在你这勤工俭学。 只希望你开学后还能雇佣我们。” 张红英想了想,笑道:“钱说好了归你们,就归你们。 但是我有一个新的想法。 就是以后每个周末,你们还是继续推车出去卖米线。 这钱,我再添一点,给大家统一购置一批三轮车,锅灶炉具。 这样每个人分一个片区,就不需要把三轮车蹬出火星来了。大家都不耽误挣钱。 你们看怎么样?” 大家一听,都激动起来。 上学的时候在校园里送外卖,一个月能挣一百来块钱。 把车子推出去各个新村卖一圈,一趟一两百块钱问题不大。 虽然是替店里卖东西,但是张红英是个大方的老板,赚两百块钱,给他们应该低于二十,如果卖的好,三十也有可能。 而且卖剩下的东西,张红英自己是不要的,都给他们分了。 现在好多经济不发达地方,正式工人一个月也就一百来块钱。而且想进厂还很难。他们勤工俭学,一个月加起来就能挣快二百……这样的好事,去哪里找? 寒假期间的利润,看起来多。实际上他们十几个人分分,一个人一百块钱都不一定能分到。 果然是不能偷奸耍滑啊! 十几个人里,自然有脑子活的。他们有的想,老板都答应了只要成本,挣多少都是他们的,为什么不能把利润留下。也有的想,老板又没有盯着,自己多吃一点,多占一点,也没什么要紧。 但是偏偏左成林就盯着不让动。 他觉得张红英把店铺无条件借给他们使用,如果他们真的把钱都揣自己口袋里了,张红英嘴上不说什么,心里肯定不舒服的。 为了蝇头小利,错过了接下来两年半的打工机会,那才叫傻。 第112章 移动分店 张红英说干就干,沈大林的执行能力也很强。 两个人去买了八辆三轮车回来,统一停到小仓库。 沈建珍买下的这个小仓库,终于派大用场了。 又买了八套灶具,十几个大保温桶。 “阿叔,今年送鸡,是不是要每天都送一批过来了?” 沈大林抽着烟想了想:“这个我们青镇的土鸡都不一定能供应上了。 要么去多包几块地养鸡?” 张红英道:“阿叔,今年我打算去南京,跟建珍学校的老师学点东西。 所以店这边可能要你自己操心了。 再养鸡,你还忙的过来吗?” 沈大林连烟都忘了抽:“啥? 你要去南京?” 张红英点点头:“是的,我感觉自己不懂的东西太多了。 我现在年纪还轻,不想就天天守着这爿店。 这样的日子,一眼看到的头。” 沈大林不解:“这样的日子,有什么不好? 有的吃,有的穿。放假了,还能出去游玩白相。 大部分人家还是连肉都不舍得买,你现在猪肉鸡肉吃到不想吃。 还有什么不称心的?” “那要是把建珍叫回来,让她跟我一样开店,你同意不?”张红英问道。 沈大林:“建珍做不来生意咯。 手脚慢,动作还毛糙。 她要是来开店,可能只能坐那里收收钱。叫她端碗面条都要打翻的。” “那我如果同意她回来收钱,钱不少拿。跟我们两个一样,我们三家头平均分铜钿。你同意不?” 沈大林想了想:“做人不挣钱不行,衣食住行样样都要钱。但是做人不能只为了挣钱,吃饱喝足就样样满足了。 建珍读书好,如果我挣不到钱,她有这么好的机会挣钱,又不累,挣钱还多。 总归要先活下去,活好了再说。 那我是肯定要让她来开店的。 但是现在我自家就能挣到钱,能养活并且养好他们母子三个了,我就想让她们再过更好一点的生活。 读书是她唯一的出路。以前全家人都指望她靠书包翻身,现在就看看继续读书,是不是能走一条更好的路。 开店到底还是有点无聊了,叫她一个大学生来做小学生拿个计算器就能做的事,这就是大材小用。” 张红英平静的看着沈大林:“所以,阿叔,我刚刚二十出头,我也想再寻寻看,还有没有更好的路。 小学读不出,那是我记不住,不会算。 大学读不出,反正我又不是要去找工作。我就是想听听看,开开眼界,增加一些见识。 就算是听大学老师吹牛皮,他们吹的也是我不知道的牛皮。 挣钱这个东西,我房子也有了,店也开起来了。我总还是想看看,有没有什么更有意思的事能做。” 张红英没有跟沈大林说自己想要开厂子的野心。苏州这边,人人都绞尽脑汁挣钱。小学生都知道推自行车出去卖冰棍,抓黄鳝,捡废品卖钱。但是开厂子,野心还是太大。 那么多村办厂能办起来,多半还是靠上面有人,有的是知青帮忙牵线,有的是自己兄弟姐妹找到了出路。 完完全全一个农民,想要开厂子卖东西,那就是开一条前人没有走过的路,谈何容易。 反正,张红英现在的想法,就是走农村包围城市路线。先培养大家吃鸡汤米线的习惯,然后保质保量,卖方便米线。等到以后电商发展起来,快递物流能跟上了,她也不会落伍。 靠几家小店,满身油腻,挣钱总归是有限的。 她记得前世有一个老板,儿子跟一个明星闹离婚,明星好像叫大a。虽然她不理解为什么有人叫大a,但是二十一点里,a是最好的牌。 两个人天天上新闻,又是什么床垫,又是什么水电费,反正那个老板她就专心卖酸辣粉。 那想想卖酸辣粉肯定是有大钱赚的。要不儿子怎么能娶到明星。 张红英不指望自己靠卖方便米线给儿子娶明星,但是,做一个不用受气的普通人,总没问题。 她不想自己的孩子将来像自己一样,胆小怕事,忍气吞声,满心指望做叔叔的张红星能拉一把。 既然张红英已经打定主意要去南京,沈大林也不说什么。 但是一家店,靠他一个人,再加一个杂工,几个学生,肯定是做不起来的。 沈大林便问道:“那店里缺人,你看要不要叫你家里人过来?” 张红英哆嗦了一下:“阿叔,叫他们过来,这家店还能不能开下去,我还能不能拿到钱,就不知道了。 没准店老板会从张红英,变成张红星。 你应该也不想这样。” 沈大林笑笑:“那我再想想办法。” 张红英想起来前世唯一帮她说过一句话的张小娜,隔房的堂姑姑。 她记得这个堂姑姑曾经花八百块钱买了个秘方,后来去镇上卖羊肉去了。 要么把这个姑姑叫过来? 堂姑和她丈夫都是能干的老实人。 两个人靠自己,在县里买了商品房,买了商铺。估计是没少挣钱,也是有魄力的人。 而且他们的儿子也是做生意的,做的不错。 鸭湾村人,人人都有一个做老板的梦。把张小娜叫过来的唯一风险,就是她熟悉门路之后,自己去开店。 张红英跟沈大林商量:“阿叔,你看我隔壁姑姑行不行?” 沈大林便问道:“叫阿娜跟她老倌两个?还是叫一个?” 张红英自己也没想好:“不能光叫我隔壁姑姑一个吗?” 沈大林好笑:“伊拉老倌脾气再好,也忍不了她一个人出来跟我一个大男人一起做生意啊! 你想的点啥东西?” 张红英:……我的脑子是确实不大好用的。 “阿叔你看吧,具体的事,我就不管了。 我想叫隔壁姑姑,是因为她对我不错,再加上人又靠谱,又勤力。 你要是觉得叫她一个人不合适,就把他们夫妻俩都叫过来。 或者只叫叔叔也行的。 叔叔更老实一点。如果姑姑学了去,肯定要自己开店的。” 沈大林指指张红英:“你都打算让学生用店里材料去开移动分店了,再加你隔壁姑姑一个又怎么样? 采购材料,统一采购肯定比她自己采购便宜,还有你做出来的名声,她肯定也愿意挂我们牌子。 这样可靠的人,多来几个,分店不就开起来了?” 张红英:……算了,我脑子不大好,我认。 第113章 鸭血粉丝汤 学校还没正式开学,张红英决定先把鸭血粉丝汤做出来。 南京喜欢吃的是盐水鸭,鸭下水很多,就渐渐演变出了鸭血粉丝汤。 苏州,杭、嘉、湖,甚至上海,都有吃酱鸭的习惯。但是这边的鸭血,鸭杂,就没有专门的吃法。 相对鸭子而已,本地人更喜欢吃鸡。尤其是进入秋天以后,更不喜欢吃鸭子。因为为了保暖,那个时候,鸭子会长出来一层绒毛。外面的硬羽好去,开水一烫一秃噜就全下来了。但是这层绒毛,基本上都在毛孔里头,很难去干净。 想拔绒毛,多费点时间,勉强还能拔干净。但是那种将露未露的毛茬,就非常难处理。不处理干净吧,看着又膈应,很难下口。 所以加工好的酱鸭就很受欢迎。 张红英记得张小娜回村的时候提起过,隔壁店加盟的一个酱鸭品牌,加盟费加店租加人工培训,花了差不多一百万。但是生意也是真好。国庆节期间,一天就能卖出去二十多万。 那会物价高涨,一斤酱鸭卖到五六十,那二十多万,也得卖出去四五千斤鸭子。可想而知生意有多火爆。 张红英不知道酱鸭怎么做,但是把下脚料弄回来,做鸭血粉丝汤卖,价廉物美。 鸭血粉丝汤是南京的传统美食,张红英怀疑也是有人不舍得浪费而做出来的。 商量停当,张红英又兴致勃勃的跟沈大林说:“阿叔,我在南京吃了一个东西,叫鸭血粉丝汤。我感觉挺好吃的。我们这边这么多人吃酱鸭,却没看见人吃鸭杂,肯定能以很便宜的价格拿到。 你试试看我们能不能做?” 沈大林看了看张红英:“开句口容易,做起来烦难啊! 现在人去菜市场买鸡,买鸭子,小贩都给杀好的。 鸡鸭的内脏他们确实都是不给顾客的。想要买也行。 但是有一个问题,夏天天气那么热,等一天下来,都发臭了,你想哪哈收?” 张红英一听有点傻眼。城市里禁止售卖活鸡,只能卖统一屠宰的冰鲜鸡这个政策,好像要几次禽流感之后才出现的? 现在大家都是在菜市场买活的鸡鸭,小贩帮忙杀好。有的小贩杀鸡要加收一块钱,等到后来生意好了,做生意的也多,大家互相竞争,才开始免费杀鸡鸭。但是内脏他们是不给的。 还有一个拔毛的机器,看上去像水泥搅拌的那个罐子一样,里面很多凸起。把杀好的鸡鸭扔进去,机器一开,清零哐啷一通转,出来的就是脱干净毛的鸡鸭。小贩再用手把几根残留的毛拔一下就可以了。 现在,这些东西是不是还没有发明出来? 想了想,张红英道:“阿叔,我们需要的鸡鸭如果太多的话,是不是需要个专人帮忙杀鸡鸭了? 你一个人忙不过来吧?” 沈大林深以为然:“是啊,如果你去了南京,就算是把你隔壁姑姑叫过来,也还是人手不够。 的确要考虑增加人手了。” 鸡容易生病,大规模养鸡的很少。但是鸭子可就不一样了,家家户户都养了十几二十来只鸭。 每天早上一开门,鸭子就摇摇摆摆去河里游水,找吃的。天色擦黑,鸭子又成群结队的从河里上岸,一路摇摇摆摆的回家。养鸭子一点都不需要操心,还可以吃到鸭蛋。 还有大规模的养殖专业户,这边叫做养“皇鸭”,估计是古代传下来的。他们还有一种独木舟,普通人站上去都摇摇晃晃的,只有养皇鸭的人,能稳稳的撑起小船放养鸭子。 要买鸭子,找养皇鸭的,要多少都有。 “阿叔,别的不管,我们先试试自己能不能做出来。做的好不好吃,本地人会不会喜欢。 如果他们不喜欢,说什么都没用。 如果好吃,能卖,咱再考虑下一步。“ 沈大林把烟抽完,烟头按掉,答应:“行,那么我先去买两只鸭子。” 现在还是冬天,鸭身上的绒毛已经长出来了,虽然也不太好清理,但是比起还潜伏在毛孔里的时候强多了。 鸭子是很便宜的。沈大林买了两只鸭子,才花了十块钱。 杀的时候的确有点费劲,张红英忙着烧热水。沈大林抓着鸭,先拔脖子上的毛。鸭毛果然比鸡毛细腻许多,拔毛的时候,风一吹,飞的到处都是。连接鸭血的碗里都粘上了鸭毛。 两只鸭子,一只没声音,一只一直嘎嘎叫。 “阿叔你买了一只公鸭一只母鸭?”张红英好奇。 “是啊,我试试看,公鸭适合做,还是母鸭适合做。”沈大林嘴巴上叼着烟,含糊不清的回答。 张红英:原来沈建珍凡事想要先试试看,也是从你这来的。 鸭头、鸭脚、鸭脖子、鸭腿,张红英都让沈大林取下来了。 又把将鸭架斩成小块,与姜片一起放入锅中,加入足量的清水。 大火烧开后转小火慢炖40分钟左右,汤汁变得浓白。 鸭血已经凝固,沈大林在碗里划了一刀,就变成了条状。 张红英忙道:“阿叔,可以煮熟后再切,切细一点。那样好看一点,比较整齐。” 沈大林点点头。 鸭杂清洗干净后,先焯水去除血水和杂质,然后切片或切段。 同时将适量食盐与花椒、八角、桂皮等香料一起炒至微黄放凉,这样汤底会带有香料的味道。 用油炒香蒜末,加入本地产的辣椒酱炒香,再加入开水,并倒入之前熬好的鸭汤。 本地辣椒酱是偏甜的口感,只有辣香,没什么辣味。 水烧开后放入鸭血和鸭杂,稍微煮一会儿让味道融合。 张红英在边上已经把油豆腐、木耳等都切好了,这时也把配料递过来,示意沈大林放进去煮几分钟。 绿豆粉很细,放锅里稍微一烫就能熟。沈大林又另外起锅烧开水,放入粉丝煮一两分钟,就变得很软。 沈大林把煮好的粉丝捞进碗里,又舀了一大勺鸭汤。里面有木耳,油豆腐,鸭肝,鸭胗,鸭血,鸭肠…… 再舀一点葱花,酱油,芝麻油,还有胡椒粉,一起撒上去之后,热气一激…… 张红英叫起来:“阿叔,就是这个味。 比我在南京时候吃的那个还香。 只不过人家的鸭杂都是切好了摆在盘子里,就煮一大锅的鸭汤,还有一个大锅煮粉丝。 有客人来的时候,他们一分钟烫好粉丝,再把鸭杂,调料,都撒上去,然后浇几勺鸭汤……” 第114章 分成方式1 在学校里做生意就是这点好,学生放寒暑假,他们也可以停业。 要是在社会上做生意,那越是节假日,越是最忙碌的时候。 张红英想挣钱,但是不想让自己变得活着只为了挣钱。 她也要休息,也要放假,也要出去玩。 上辈子没有享受过人生,她认了。但是这辈子要是再变成这样的老黄牛,那是她蠢的够到家的。 既然自己不能再在店里守着,那再像以前一样分钱就不合适了。 张红英有点怨自己傻。刚开始直接把沈大林当店长不就好了?可以给高一点工资,给一定比例提成。而不是直接给人家三分之一的分成。 但是当时吧,自己刚刚开店,对生意能不能做起来,心里没数,且还想着继续做裁缝。再加上手头紧,她买完店铺,也就不剩多少钱了。开工资这个事,开多了不好,开少了人家肯定不高兴。 另外,店里还需要一个靠谱的男人撑门面,最后就导致了这样的局面。 如果不体现自己的价值,还要拿走店里收益的三分之二,沈大林完全可以直接另外去租店铺另起炉灶了。 毕竟那样只要付店租就行。一个月几百块钱了不起,一天的收入而已…… 人跟人之间,只靠忠义,只靠信任,那就是在给自己挖坑,也在给别人挖坑。 张红英人不在店里,还不是沈大林说卖了多少钱就是多少钱? 乡里人,大家都是靠的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面子”维持关系。 你不信任我,我觉得没面子 。 我不信任你,我担心伤到你的面子。 一句话不慎,两个人就得闹翻。 有的时候是因为诚诚恳恳做事,老老实实算账,对方不信任,导致翻脸。 有的时候是因为心里有鬼,对方不信任要查账,借翻脸逃避追查。 所以张红英在发愁以后怎么搞。 沈大林看出来张红英有点心不在焉的,只以为她急着去南京,便主动开口:“阿英啊,你要是想早点去南京,就去吧。 你阿爸姆妈那边,我去跟他们说一声就好。 或者你写一封信,我给带回去。” 张红英不好意思的看了看沈大林,开口说道:“阿叔,我是在想,我人都不在这,钱不能跟以前一样分了……” 沈大林爽朗一笑:“原来你是在考虑这个问题。” 他算给张红英听: “原来我们来苏州,身上都是没有带钱的,我们起家,靠的是这个商铺。没有租金要求,只分成,我们压力就轻多了。 当时说好的两间商铺算三分之一。我们两个人各算三分之一。 人如果不讲良心,我出去重新租店铺做,把你甩脱,你也是没办法对不对?” 张红英脸色变了。 沈大林说的就是张红英最担心的。 做这种生意,最好是一家人做,相当于一个公司。互相之间还是有信任的,钱也都在这个家里,顶多是有人多吃点多占点,账目上不需要糊弄的。但是他们现在是两个人……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什么其他的交情。 沈大林却笑了:“钱这个东西,没多少的。没人会说钱够了。 但是对我们这种挨过饿的人来说,差不多就行了。 多有多的花法,少有少的花法。 以前我是孤儿,没人疼没人管,养大我的奶奶,在我十四岁就走了。我一个人长这么大,大家都不看好我,骂我脱底棺材。 连家主婆都是到了三十岁才混上。 现在我连苏州城里的房子都有了,两个小人也都不错。 我不贪心。 现在只有就够了。 我也不知道你有什么奇遇,哪哈从小乖乖巧巧的一个小姑娘,突然跑出来做生意了,又突然不想搭理父母了。 现在村里被老爷上身的有好几个,她们都是给人看事,看病。没准上你身的,是财神爷。 你不想说么,我也不问。 我这条发财路,是你指点的。 你虽然人不在这边,你的钱我一分不少的给到你。你放心。 我去开一张你名字的存折,把钱存进去。” 张红英目瞪口呆,她料不到沈大林是这样想自己的。 村里的确经常有人突然疯疯癫癫,说是被什么老爷上身了。从此觉醒了一些神奇的技能。比如说给人看风水,给人看病。 她有一个同学的妈妈,就说是被老爷上身,还有人开小汽车来找她看事,没多久家里就盖起来了楼房。 但是……张红英确定自己并没有被上身。 噢,不过想想,也不对。 要说上身,可能也没错。 就是前世那个五十多岁死了的自己,冤魂不散,上了十几岁的自己的身? 听说香港有黄大仙,东北有出马仙,本地的“老爷”,不知道是个什么仙? 沈建珍小时候,脖子上长了个很大的瘤子,沈大林带着她去了好几家医院都看不好,膏药开了一堆,也没效果。后来吴小红带着她去一个老爷上身的老太太那里,老太太揉了一揉,又给了点香灰,让回去冲水喝,后来瘤子就慢慢消失了。但是那个疤还在,沈建珍曾经撩起头发拉开衣领给张红英看过。 本地还有“土菩萨”,如果惹上了土菩萨,人也会变得疯疯癫癫,或者经常生病倒霉。但是土菩萨能送走。 张红英其实是不信的。 因为沈建珍去隔壁村上学的时候,路上要穿过好几个聚落,这一天,正好遇到人家在送土菩萨。 在路边点了一堆火,烧纸钱。还有一碗糖烧鸡蛋。 几个老太太一边念叨,一边可惜:可惜阿美不在了。这种送土菩萨的鸡蛋,只有她敢吃。 沈建珍听见了,跑过去:“我也敢吃。” 冬天大家都不爱起床,沈建珍起床上学的时候,家里没吃的。看到人家满满一碗糖烧鸡蛋要倒掉,可不是可惜了? 老太太自己不敢吃,倒掉又浪费,就对沈建珍道:“那你来吃。” 沈建珍抱起碗,稀里哗啦把四个糖烧鸡蛋吃完,抹抹嘴上学去了。 沈建珍顺风顺水,从一个农民的孩子走到身家过亿,没准送土菩萨的鸡蛋,其实是给她好运的。只不过普通人不知道。 第115章 分成方式2 张红英不信老爷上身的说法,但是她自己的存在就是一种上身。沈建珍不信,是因为她读书多,相信科学。 但是农村人,还是相信的。 你今天对着块石头烧香磕头,明天早起,保证已经有别人跟着烧香磕头。过上半个月,大家都来烧香磕头了。要是机缘巧合,再过上半年,十里八乡的人都能听说这个地方烧香灵验。 农村人闲着没事喜欢凑热闹,喜欢吹牛。一分的事,她们要说成十分。再转述又转述,没影子的时候,都能变得非常肯定。一个个信誓旦旦,仿佛神迹发生在自己身上。 毕竟这是一个水变油都能上电视,上报纸的年代……还有人抱着大公鸡去给自己打鸡血…… 张红英笑起来,反正大家都要上当,还当当不一样。那为什么不能上自己的当呢? 至少自己没有,也不会骗他们钱。 沈大林如果肯老老实实帮自己经营店铺,不偷奸耍滑,也不需要给自己分三分之二,哪怕只分店铺部分占的三分之一,也不少了。 果然,沈大林没有让张红英失望,他说:“我们继续按原来的方式分,我怕你没时间盘账,时间长了,容易产生怀疑和矛盾。 这样,我就按去年的平均利润给你存钱。邮寄过去也行。 如果挣的多一些,也不给你了,就算是我的辛苦费。挣的少一些,也少不了多少。 我吃这个亏,指望你将来有更好的路子也带上我家建珍和建兴。我是年纪大了,将来跟不上。但是两个小人跟你一辈人,你到时候照应照应。” 这个轮到张红英不同意了:“我出来做生意,还是受建珍启发。 我们两个是小姐妹,互相照应是应该的。 去年那么分钱,是我店铺占一股,人占一股,阿叔你算一股,我才分了三分之二。 现在我人要离开,什么事都不做,还要拿三分之二,没道理的。” 最后两个人好说歹说,张红英拿店铺利润的百分之四十。沈大林要保证利润不低于去年。 如果低于去年,就按去年收入的三分之一给张红英保底。 张红英对这个结果是满意的。 沈大林证明了自己的良心,张红英证明了自己的地位。 而且,有一个这样知根知底的人帮自己把关,两家人未来利益绑在一起,自己完全可以没有后顾之忧了。 现在就是,去把商标注册下来。 张红英已经想好了,她的店,专门做各种汤粉。全国各地的汤粉,她都要去尝尝,都要试着做出来。 张红英刷短视频的时候,刷美食最多。 虽然没吃过,但是听说过,视频上刷到过。 比如说,江西南昌有拌米粉。 柳州有螺蛳粉。 广东有汤粉,粿条。 西北有羊杂粉。 …… 她要给自己的店,自己的商标,取名叫“粉天下”。 连广告语她都想好了。 粉天下,天下粉。 这个广告,肯定比脑白金好多了吧? 还有那个,一直唱的“悠悠岁月,丽丽沱牌”,多好听啊,一听就记住了。 到时候叫一个唱京剧的,伴随着锣鼓奏乐,大喊一声:“粉天下,天下粉!” 那还不是全国人民都知道了? 全国人民都知道,苏州有个青镇,青镇有个鸭湾村,鸭湾村有个女的,叫张红英。她可了不得,把粉面卖到了全国。 这个女的,不仅仅比她兄弟厉害,还比很多很多男的都厉害呢。 张红英接受了这个分成方式,反正将来,确定不会少了沈建珍的好处就是了。 至于沈建兴,从前世经历来看,也的确是个还不错的人,。捎带他一把也没什么。 把分成方式谈好,张红英又想起来一个事。 小时候,她听过一个民间传说。说有个人去卖西瓜。看到有个黑衣人又饥又渴。黑衣人跟他要西瓜吃,卖瓜的一时恻隐,就给了他一个打烂的西瓜。 黑衣人吃完瓜,把西瓜皮还给他了。还告诉他,有个地方叫温州,正在瘟人。你把西瓜皮挑过去,能卖个好价钿。 卖瓜的就真的去了温州,卖了一大笔钱,发了财。 张红英决定借这个故事,跟沈大林说一下,未来鸡要涨价的事。 “阿叔,你晓得哇,现在有个地方在瘟猪。” 沈大林一愣:“五号病什么病的,经常听说,哪哈?” 张红英想故弄玄虚,但是实力不够,只好直接道:“这次瘟猪瘟的有点多,市场上猪肉供应不上了。 而且大家害怕吃到病猪肉,会转而去吃鸡。 鸡的价格越涨越高,最后又涨到十块钱一斤。” 沈大林惊呆了,财神爷这么灵的吗?还没有烧香磕头,发财的路就来了? 看沈大林呆住,张红英就笑:“阿叔,你丈母娘家在苏北,那边的鸡鸭便宜。 你过去贩鸡回来卖,一两天就是至少五倍的利润。” 沈大林摇摇头,挂机船跑的慢,他要是想贩鸡,必须要请卡车帮忙装货。 卡车,村里有个退伍兵,就是在运输公司上班的,好像是个领导,可以去找他谈。 这个事 更好的一面,是可以照应到丈母娘一家。 吴小红娘家穷的很,当年是因为吃不饱饭,才肯远嫁。 刚刚嫁过来的时候,身高只有一米三出头,他指望吃几年饱饭,能长到一米四就好了。没想到一年下来,吴小红长到了一米六多。 但是娘家这样穷,对沈大林,还有两个小人,那是没得说。 每年他们都能收到一个包裹,里面装的几斤花生。 那吃的不是花生,是两个老人的一片心。 所以沈大林也是愿意带他们一起挣点钱的。 “我去贩鸡,店里哪哈办?”沈大林心很热,但是还是知道轻重。 “不是要把我小娜姑姑叫过来嘛,到时候让她,还有左成林他们一起做。 这个东西,做起来其实不难的。 各种东西,用多少量都规定好。 而且你贩鸡,也不一定样样要你做。 你在苏北,让你丈母娘家收,收好了车子运过来。 最多是刚开始你带着跑跑,后期只要管住钱就行了。 这个生意也做不长,就是赚笔块钱。” 沈大林知道暴富的机会很短,还是开店才是细水长流,听了张红英的话,开始谋划起来。 第116章 交代 张红英听说,人有的时候不会读书,成绩一直不好,那是“没开窍”。等到有一天“开窍了”,就会成绩突飞猛进。 反正在别人的嘴里,很多男生读书不好是因为没开窍。而女生是天生的,如果不会读书就是笨。 但是现在,她想去试一试,自己是不是也会随着年纪变大而开窍。 家里完全不交代也是不行的,张红英怕他们去找沈建珍家里的麻烦。 虽然说吴小红虽然是外地人,但是本地话已经说的很溜,吵架完全不输,甚至还能打架。但是为了她跟沈建珍能安心学习,张红英决定还是写封信。 反正她注定是要犟出去的女儿了,不可能乖乖的听爷娘安排,嫁个他们满意的人。 张红英在信里写了自己去南京旁听一些课程的打算,又说了张红星已经成家,家里没有她的房间,她回家不方便。如果张小树愿意,帮忙去给张红英申请一块宅基地。 家里子女要分家,批一块宅基地并不费事。 张红英也表示,虽然名义上是分家,老房子,家里所有财产,就都给张红星。并不需要像传统分家那样,家私两个人一人一半。她只要求爷娘出面帮忙申请一块宅基地。新批下来的宅基地给张红英,房子她可以自己挣了钱再造,但是户口和宅基地就要可以拆分开,省的将来弄不清。 如果能够批下来宅基地,就算是没有分到家产,她也会招女婿上门,生下姓张的孩子,保证跟张红星一样尽到赡养义务。 她话说的很委婉,但也的确是实情。因为现在这种情况,回家了没地方住,家里再没有给她申请宅基地,盖不了房子,她就只能在外面安家了。总不能一回家就住沈建珍家。那她回的到底是自己家,还是沈建珍家? 信里提这个要求,她也是抱着有菜冇菜问问看的打算。 高秀娟进门有一段时间了,婆媳矛盾应该已经充分激发出来。 她倒是想看看,高秀娟在李小芳手上,两个人能不能处好关系。 在乖巧听话的女儿(过去式),跟蛮横,好吃懒做,对他们不屑一顾的儿媳妇对比之下,会不会还一门心思觉得儿子最好? 张红英想把一切难看事做在前头。这样将来李小芳哭诉女儿离得远,儿媳妇不管事后,她才能把话砸出来:“我老早说领女婿,给你们养老。 是你们不愿意给我审批宅基地,不愿意我领女婿上门的。 现在哭有什么用吗?” 而不是将来李小芳可以指责她狠心,远远逃开不管爷娘。 据张红英了解,后头宅基地资格变严,追溯就是1994年。这之前出生的孩子,都是有宅基地资格的,一个人42个平方。但是这之后的户口,不管是嫁娶过来的,或者出生的,都没办法审批宅基地。 等到再后来,整个长三角一体化,乡下的房子,安安静静,碧水环绕,绿树成荫,那批十几岁努力出去的人,又拼了命要回来——但是家里已经没有他们的宅基地资格了。 张红英把信交给沈大林后,又问:“阿叔,我想批块宅基地给自己造房子,你要不要给建珍也弄一块?” 沈大林摇摇头:“现在宅基地都挤满了。想要新批,需要拿自己家地,去跟人家适合造房子的地换。 我们家地全部换到一起养鸡了。 没有空地可以拿出去换。” 张红英又把自己的打算说给他听:“阿叔,你觉得我阿爸姆妈会得同意不?” 沈大林对村里那块地谁家的门清。想了想,感觉希望不大:“你们家也没有成片的地了。 主要是我们整个小队里,都只剩下几块以前埋人的地没有盖房子。 大家都讲究风水的,那个阿根家,就是去生地上盖房子,结果盖房子的时候挖出来骨殖甏。 他们不信邪,骨殖甏一扔,继续盖房子。 后来他们家一直倒霉。生病的生病,摔断脖子的摔断脖子。 你要讲一定是因为盖房子挖出骨殖来,又没有好好收敛,才倒霉,那不至于。但是大家都忌讳这个的。 还有人,好好的新房子造好,最后不敢进去住,就是因为心里膈应的。 这个事不是你阿爸愿不愿意的事了,而是确实没有地。” 大家世世代代在这边生活,居住用地,耕种用地,还有丧葬用地,确实都分的清楚。人多地少,为了节省耕地,不让死人跟活人抢地,这边一直采用的是拾骨葬法。 也就是等人走了,变成白骨以后才下葬,放在一个土陶的甏里,只占小小一块地。一个村子,可能只有十几个平方用于安葬骨殖甏。 但是年代久远,有些最后沉降到底下去了。如果去生地,一个不小心,就可能挖到几百年前的先人。所以大家都只在祖祖辈辈的生盖房子生活的地块上扩张。 现在,适宜盖房子的地,见底了。 张红英不死心:“跟隔壁小队换呢? 我记得十一队那边场地很大。 我去姑奶奶家做客的时候看到过。” 沈大林又要摸烟:“我话给你带到。 别的么,不好说了。 你都要去南京了,还想鸭湾村的房子做什么? 手上有钱,直接在镇上买块地造房子多好?” 张红英:…… 她是被后世房价飞涨吓住了,现在还是可以自己买地盖房子的…… “阿叔,我晓得了。 反正信你帮我捎回去,明天下午我就走了。” 沈大林突然笑起来:“你姆妈去年老跑来跟我家老太婆说,上了大学,大学生是: 一年土,两年洋,三年不认爷和娘。 现在你也要去大学了。” 张红英:……婶婶不会吃亏的吧? 沈大林道:“当然。 前几天你兄弟回了村,你姆妈说要寻我家老太婆讲道理。 小红说,你李小芳自家讲的,一年土,两年洋,三年不认爷和娘。 我家建珍把你女儿也带去洋嘎洋,你高兴勿啦? 嫑谢的! 总不会你不想让你女儿洋吧?” 张红英不厚道的哈哈大笑。 第117章 我就说了有坏人 这次去南京,就是一个人上路了。 张红英学着沈建珍,在火车站买了一份杂志,一上车就认认真真看起来。 报纸字太小,内容也枯燥,她怕自己看睡着了。 这本杂志叫少年文艺,跟书差不多,比书薄一点。 张红英到底也读了几年书,虽然有不认识的字,但是连蒙带猜,也把故事啃下来了 。 前世她喜欢看琼瑶,只不过那个时候自由谈恋爱都要被人耻笑。年轻女工们则不同,他们多半是羡慕那些有人追求,有人爱的女孩子,只不过没有那个被人“追求”的条件。 不够洋气,不够登样。 琼瑶小说一度在女工之间流行,直到后来电视剧填满了空余时间。 现在张红英抱着这本不同的杂志,它展示的是另一个世界。那些少年人的故事。 原来文字如此有魅力,难怪沈建珍抱着书,能够无视外界一切的风言风语。哪怕吴小红的打骂都不能让她放下书本,烧粥烧干,烧饭烧焦——香味也好,糊味也罢,都不能把她从书中世界剥离。 张红英认真看书,不时露出会心的微笑,或者皱起眉头。 旁边有人跟她搭讪:“你是不是大学生?” 张红英摇摇头。 “毕业了?” 张红英继续摇头。 那人不满:“这上面明明写着大学。” 张红英低头一看,她的包不知道什么时候开了,沈建珍给她的牛皮纸信封露了出来,能看见两个字:“大学”。 张红英把包上拉链重新拉上,继续埋头看杂志。 虽然在南京玩了几天,已经知道坏人并没有那么多。但是万一遇上一个,一辈子就完了。 如果她跟人聊上几句,一不小心把信息透露出去,最后人家装作她的熟人,把她拖走,她可没把握脱身。 “你今年几岁了?“旁边的人还在不依不饶的追问。 “你也是到南京下车吗?” “你冷不冷?”看张红英一直不说话,那人居然直接伸出手来,摸张红英的手。 张红英收回手,终于抬头看了他一眼。 一个看上去六十多岁的老头,在九十年代初,算是挺胖的,一嘴黄牙。穿着褐色皮夹克。 张红英脑子里拉起警报,想:“我就说外面很多坏人。” 张红英没说话,愤怒的瞪他一眼,起身换了个座。 不料那老头也跟了过来:“你是哪里人啊?去南京做什么? 我对南京很熟的,下车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去饭店里,炒上个肉丝。” 张红英不知道这是个老色狼,还是个人贩子。如果是人贩子,车上有同伙吗? 怎么就这么倒霉…… 车厢里没有坐满,但是也有很多人。 张红英不知道自己呼救,会不会有人帮忙,会不会有人觉得自己小题大做? 沈建珍遇到过这样的事吗?她是怎么解决的? 如果是沈建珍…… 还好,这时火车已经减速,要停靠站台,张红英站起身来,往车门走去。 老头看到张红英下车,遗憾的叹了口气。 张红英头也不回挤下车,顺着人流往前走了三四个车厢。 看看车门开着,又转身上车了。 不行,不能一个人这么呆兮兮的坐着,太容易被人盯上了。 张红英上车之后,四下张望了一下,看到有一个卡座,只坐了一对情侣。 看上去黏黏糊糊的,二十出头。座位边上放着大包小包,也像是返校的大学生。 车上人少,停靠站多的优势出来了,空座很多。 张红英硬着头皮,过去坐在了情侣对面。 张红英把看了一半的少年文艺,还有自己的包放在了桌面上,开始看窗外的风景。 情侣看到张红英过来,也不再聊天。女孩子盯上了张红英的那本杂志。 男孩子便开口问道:“你也是去南京上大学的?” 张红英听见“也”字,心里就踏实了。大学生,总不会是什么坏人吧? 她点点头,问道:“你们也是?” “嗯,你是哪个大学的?” 张红英笑的有点尴尬,她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大学生 但是又想跟他们搭伙,至少不容易被坏人盯上,便把沈建珍的学校报了出来。 三个人攀谈起来。 张红英对南京的了解,仅限于过年期间沈建珍带她玩的地方,但是也能搭上几句话。 聊了会,男生才开口:“你的杂志能借我们看看不?” 张红英嗯了声:“看吧!” 女生拿起杂志,两个人看了起来。 张红英看到他们带了一份报纸,开口道:“正好你们的报纸给我看看。” 其实张红英不喜欢看报纸。 密密麻麻的字,看起来都累眼睛。 但是人家情侣亲亲热热的,她就在在沾个光,显得自己不是孤立无援就行了,总不能故意找人家说话添堵吧? 张红英翻来覆去看完了报纸。其中报纸上登的一个事吸引了她的全部注意力。 这个人是来求救的。 主角是个女的,她说上公共厕所的时候,被底下的脏东西溅到了皮肤上。 后来她的皮肤上就出现了像划痕一样的东西,全身都有,全身都痒。 去医院无法诊断病情。 而且更可怕的是,因为一起生活,她的丈夫和女儿身上也出现了这样的东西。 她愿意成为试验品,接受任何药物治疗,只为丈夫和女儿找到一线生机。 文章里还写着,有老人说这个病可能是粪毒症,但是不知道治疗办法。 登上报纸,就是为了向社会求助。 张红英看的汗毛直竖。 这也太可怜了。 外面的世界这么可怕的吗? 她还想起来以前看到过新闻,有人在外面旅游,租衣服穿,结果染上了皮肤病…… 沈建珍还说起过她一个同学,在学校里住宿,因为常年潮湿,阴冷,得了很严重的皮肤病。 上学只上了半年,就被迫退学治病去了。 沈建珍描述:“那皮肤上,像是发霉的niania似的,一块块霉斑。 没有人敢靠近她,生怕传染。” niania是本地的一种糯米做的食品,跟面粉蒸的包子一样,只不过没有经过发酵。 张红英看报纸看到全身汗毛又竖起来了,这一路真的是,一个惊吓又一个惊吓,这汗毛竖起来就不下去了。 第118章 舍友 到南京的时候,天还是黑的。 但是张红英上次来的时候,已经努力记住了怎么坐车…… 出站,左转,在路的右手侧找公交车站。 路上漆黑一片,也不知道坐了多久车,等到张红英看到校门时,终于松了口气。 这时她才想起来,那本没看完的少年文艺都忘了找那对情侣要回来。 算了,就当是他们无意中庇护自己的报酬了。 校园里也黑乎乎的,张红英走了好一会才到了宿舍区。 等到了沈建珍宿舍,看到沈建珍翘着二郎腿在床上看书时,张红英眼眶都红了。 “这么激动啊?”沈建珍笑道:“才几天不见,就这么想我了?” 张红英瞪她一眼,没提自己一路上多么提心吊胆。沈建珍知道了,还不定怎么笑话自己呢。 沈建珍的舍友都回来了,张红英特意看了眼那个淮阴的舍友。 圆脸,一口白牙,剪的学生头,看起来笑眯眯的。半点不像沈建珍嘴里那种让人厌恶的样子。 外人的加入,让宿舍刚开始有片刻安静。 没过多久,大家又热烈的聊了起来。 山东的舍友拿出来煎饼,热情招呼张红英吃。 张红英拿了一张,嚼的腮帮子都酸了也没嚼烂。 福建的同学递给沈建珍两块肉干。沈建珍自己往嘴里塞了一块,又含糊的问张红英:“老鼠肉干,你敢不敢吃?” 张红英唬了一跳。 老鼠肉那也是能吃的? “是田鼠,干净的。家里的老鼠有病菌,不能吃。” 张红英犹犹豫豫的接过肉干,闭着眼睛咬了下去。要不是沈建珍,她哪里有这种吃遍全国美食的机会? 老鼠咋了?她小的时候,癞蛤蟆,蛇,青蛙,那也都是吃过的。 民间有说法,孩子小的时候,吃个蚕宝宝将来手巧,她连蚕宝宝都吃过。李小芳给她喂,她就吃了。 也就是沈建珍矫情,死活不肯吃蚕宝宝,哭的惨极了。 云南的同学拿出来一些像树枝的东西,说是叫拐枣。张红英吃了一口,有点甜,但也有点涩。还有一种叫甜角,看上去像巨大的豆角。皮是硬的,脆的。手一掐就破了,里面的果肉也是有点甜。但是味道一般。 也就是胜在稀奇。 吃完她们的东西,张红英才想起自己包里背的鸭货。 这几天为了尝试鸭血粉丝汤,还杀了好几只鸭。 张红英把鸭翅鸭头鸭掌这些都卤好了,用塑料袋装着给沈建珍带过来。反正天气冷,一天两天不会坏的 。 前世张红英看过网上美食视频教的怎么复刻周黑鸭和绝味鸭翅。 虽然她不知道这两个东西正宗的做法是什么,但是她按照视频教的试过,味道很不错。 现在吃了大家这么多东西,张红英也不小气,把一包鸭货都拿了出来,让沈建珍招呼大家吃。 “来来来,大家都来尝尝,我小姐妹带来的卤鸭。 我看看啊,有鸭头,鸭翅,还有鸭掌,鸭腿……” 沈建珍话还没说完,淮阴的那个就冲过来,跟饿虎扑食似的,一把捞过塑料袋,挑了一个鸭腿,一个鸭翅:“我要一个鸭腿,一个鸭翅就行了。 剩下的你们吃吧!” 张红英目瞪口呆,沈建珍摊摊手,跟张红英挤眉弄眼:你知道我为什么最讨厌的是她了吧? 那人一边吃,还一边笑:“要不是这鸭子全是瘦肉,你求我吃我还不吃呢?” 宿舍里的人都撇撇嘴,没有理她。 大家客客气气过来拿了自己想吃的。 “我要个鸭头。我喜欢吃鸭舌。” “给我个鸭掌吧,那个有嚼劲。” “我要鸭翅,入味。” 大家都拿了一些,浅尝辄止。 还是沈建珍主动分配,说是路上焖了一路,今天不吃掉,明天可能就会变质。大家才说说笑笑的把鸭肉分了。唐山的那个姑娘还提议:“要是咱们吃不完,可以把她们四个叫过来。” 原来他们班难得是个女生超级多的班,一个宿舍住不下,剩下的女生,都分布在其他班级宿舍里了。 这下子,张红英终于见到了所有沈建珍在信里跟她说过的人。 坐软卧的,少数民族的,跟她关系最好的…… 张红英想起来沈建珍提起那个人的讨厌劲,深有体会。 沈建珍还没跟人撕破脸,应该还是一个人在外面,刻意收敛了的吧? 吃完东西,洗漱完,准备睡觉的时候,张红英悄悄跟沈建珍说:“你不是说你有个舍友的男朋友在外面租房子吗? 你帮我跟她说说,让她男朋友帮忙一起找个房子怎么样?” “嗯嗯,没问题。 我心里有数,明天等那个讨厌鬼走了我再说。” 两个人叽叽咕咕用方言说话,沈建珍问:“哪哈,咯个人是不是很讨厌?” 张红英点点头:“是有点讨厌,一点也勿晓得客气。不过面孔上倒是一点都看不出来是这样的人啊?” 沈建珍:“你是不晓得。 咯个人,天天吹嘘,说家里多么多么有钱,她阿爸多么多么有本事,说是家里天天吃肉,都吃腻了。 上头有两个姐姐,一个弟弟,但是她阿爸顶宠伊。 实际上么,吃饭都不舍得花钱打饭的。每天看到我们打回来什么菜,都冲上来尝尝。我头一通打了一份红烧肉,刚刚放下饭盆,去拿勺子准备吃,她老早准备好,已经把我饭盆里瘦肉全挑光了。 我头一通碰着这样的人,都不晓得啥反应。还是云南的同学说你这样不好吧?想吃自己去打呀? 她还说,我看你盆里有瘦肉才吃几块,肥肉求我吃都不吃。 后来大家再打饭打菜,都两个人合起来,一个人打饭,一个人打菜,务必看牢了,不让她说出要尝尝的话。 要不一半都被她吃光了。 看到占不到便宜,这不,这都一个学期了,基本上没看见过她在宿舍吃饭。” 张红英惊呆了:“外面的人,都这样结棍的? 你刚出来的时候,普通话都不敢讲,肯定吃了不少欺吧? 好在其他同学肯帮你讲话。” 沈建珍笑了笑:“也好,锻炼出来了。 要不是她欺人太甚,我还没这样快开口讲普通话。 实在是逼的没办法了,必须开口拒绝。 要不我的东西,都被她拿走了。 我还要谢谢伊。” 张红英:…… 你心真宽。 第119章 爱与家 沈建珍那个舍友,叫李鸿雁,身材高大,个性爽朗。 第二天一早,讨厌鬼出门跑步去了,沈建珍便开口:“鸿雁,你家老高租房子的那个地方,还有其他房子出租吗? 我这个姐姐想租个房子。” 李鸿雁看了一眼张红英,摇摇头:“老高租房子那个地方,有点乱。不太适合她一个女孩子住。 那边都是农民自己加盖的房子,乱七八糟的。 你要是想给她租房子,为了安全起见,最好去家属院租。 有些老师虽然分了房子,但是家属在别的地方上班,他学校的房子也是空着出租的。 那里进出的都是老师,租房子的也是老师或者学生,安全有保证。 就是可能会贵一点,你们……” 张红英急忙道:“贵一点没问题,那就麻烦你帮我打听一下。谢谢你。” “行,那中午跟老高吃饭的时候我问问他。”李鸿雁爽快答应。 老高是大三的学生,跟李鸿雁是老乡会上认识的。 两个人来自同一个地方,很有共同语言。老高很快对李鸿雁展开了追求,李鸿雁也答应了。 当然速度更快的是那个姓王的女生,入学不到一个月就谈了男朋友,是宿舍里行动最快的。 沈建珍有点羡慕:“本来李鸿雁跟另一个女生是好朋友,两个人同进同出。但是那个女生看上了一个男生,主动出击。 男朋友还没谈上,就不跟李鸿雁玩了,天天追着那个男生跑。 李鸿雁估计是怕了,万一宿舍里都找了男朋友,就剩下她一个人。 所以后来她虽然跟我关系比较好,但是还是觉得找个男朋友好一点,就接受了老高的追求。 宿舍里……” 沈建珍想了想:“就我和云南的,还有山东的,没找到男朋友。” 张红英:“……|所以你们谈恋爱,就是担心被落下,没人跟你们玩?” 沈建珍挠挠头:“一个人多无聊啊。 找个男朋友,两个人一起上自习,一起吃饭,周末看看录像,看看电影,跳跳舞,就没那么无聊了。” 张红英:“谈对象不是要结婚的吗? 如果两个人不是一个地方的,分配工作不在一起,将来怎么办?” 沈建珍:“……我没想这么多。 反正也没有人追求我,要是有个长的不错的人追求我,我也会答应的。 宿舍里大家都出去约会,或者上自习,就剩下我一个人,确实无聊的。 只能泡泡图书馆,阅览室。 但是,总还是要有个人一起好一点吧。” 张红英大开眼界。乡下还是见需要在家长的陪同下才能见面。见过几面就要订婚,家长同意后上街买买衣服,那都是谈婚论嫁的必经之路。 妈妈们谈起“自由恋爱”如同谈论什么洪水猛兽。这些大学生谈恋爱,就是纯为了谈恋爱,跟小孩子过家家似的,就为了找个人一起玩…… 不过张红英也有点羡慕他们。 她前后两辈子,都不知道恋爱是什么。 是琼瑶小说里写的那样吗?她体会不到。 沈永健是个好人,对她不错,对张宇昊也不错。就算是张红英把收入拿去给爷娘还张红星买房子欠下的债,沈永健也没说过什么。一直到乡下的所有学校撤销,连幼儿园也要去镇上读,他才跟张红英说要攒钱在镇上买房子,方便张宇昊读书。 当时张红英怎么说的来着?“我去问问我阿爸姆妈。” 沈永健拿出他这么多年的积蓄,贷款在镇上买了房子。那个时候,小镇上的房子也要十万左右一套了。张红英记得一个月房贷要一千多。李小芳老大不乐意:“一家人,住两个地方,像什么话。” 沈永健一个大男人,不好跟丈母娘起争执,也一分钱没要张红英的,默默带着儿子搬了出去。 后来家里翻盖房子,张小树跟李小芳不肯把宅基地证改成张红英名字,沈永健应该就能看出来他们想把房子留给张红星。沈永健提过拆分宅基地证,老人的归老人的,他们一家三口的归他们一家三口的。老头唉声叹气,张红英心软,房子就还是张小树名字。 盖房子的时候,李小芳就明确表示要给张红星留房间。沈永健应该是置了气的。听见一定要给张红星留房间后就走了,后来没回过乡下,张红英只能两头跑。 此后那么多年,她每天晚上住镇上,早起上班,中午借着吃午饭的时间溜回去看父母。好在有电瓶车,要是蹬自行车,能累趴她。 她跟沈永健有爱情吗? 刚开始,男的俊,女的美,张红英不知道那叫不叫爱情,至少也蜜里调油过一阵子的。只不过后来,慢慢的变成了亲情,变成了一家子。 自己这个家,是个大火坑。再怎么样的人,进来都被耗干净热情。 张红英同情的看了看沈建珍:据我所知,你一直到四五十岁,都还是孤身一人……大学里应该是没有谈对象机会了。 不过此刻,也不好直接打击沈建珍,便笑问:“班级里有你看的上的男生不?” 沈建珍居然难得的扭捏起来:“班里是有几个长的不错的男生。 有一个唱歌还唱的特别好听。篮球也打的好。” “哪里人啊?” “广东的。” “哦……那你们估计没戏。太远了。” 沈建珍不以为然:“远怕什么,我就是看大家都找男朋友,也想找一个。 我是独身主义者。” “你明明有弟弟,怎么会是独生子女?”张红英不解。 “哦,我的意思,是我不想结婚。 别人一说我一看就像贤妻良母,我就反感的不行。 从小别人一说我将来要嫁人,我也很反感。 我是我自己,我不要成为谁的谁,好像我活下来,就是为了替别人做贡献的一样。 我也不会接受我这么努力,最后只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个好的婆家来容纳我。 我自己就能给自己一个家。” 张红英拍拍沈建珍头:“好,好,我们建珍厉害的很。一个人也能过的很好。” 第120章 家属院 在高年级学生中,估计有特殊的渠道,总之第二天,李鸿雁就带回来了房子的消息。 张红英白天一整天都跟着沈建珍,见识了一下大学生生活。 很多课,都是在一个特别大的教室里上的,那教室,赶上青镇每年办文娱晚会的大礼堂那么大的。 学生估计有几百个。老师的嗓门虽然很大,但是坐到后排就听不清了。教室呈阶梯状,沈建珍喜欢坐中间。按她的说法,那就是前排的人容易被看到,或者后排的人也容易被看到。 坐在中间,密密麻麻,老师从讲台上看过来,都是黑压压一片,最方便浑水摸鱼。 张红英奇怪的问:“你不是很爱学习吗?为什么上课也要浑水摸鱼?那不是浪费时间?” 沈建珍打了个呵欠,眼睛半睁半闭的说:“啥人会得爱学习啊! 小时候读书好,是因为大家都很笨。我不用什么心思也能考第一。老是听见表扬我就高兴。 我爱学习,其实就是为了听表扬。 其实上高中后我有一度成绩就不行了。高中的课程太难了。 初中时候那么简单的数学和物理,我上了高中就学不会。 每次考试考的很差。 后来老师天天把我叫去办公室补课,我才勉强跟上来。 上高中学的太累啦,老师们都说考上大学就好了,所以上大学我真不想学。 你不知道,第一学期有期中考试,我又没考及格。 唉,那滋味,别提了。听说考试有三门课不及格,就要被退学。 压力好大啊!高中老师骗我。 我还是跟你一起开店去吧!” 听见沈建珍胡说八道,张红英拍了一下她的胳膊:“我叫你胡说八道!” 沈建珍清醒过来:“唉,上大学真的很无聊。不过干别的也无聊。 不如在家里玩牌有劲。” 张红英有点慌,这家伙也要被自己带偏路了吗? 前世没有收入,想要过的下去,全靠奖学金,还有勤工俭学。企业奖学金一学年一千多,校三好生奖学金一年五百,沈建珍拼命想要拿到奖学金,从来没听说过她上大学里还想偷懒啊? 难道她努力的目标只是为了钱? 张红英瞪大眼睛看着沈建珍:“你不要胡说八道。考大学多难啊,你不好好学习,早知道还不如不要考,让别的想好好学习的人来上大学。 你考上了不好好读,跟占着茅坑不拉屎有什么区别!” 沈建珍一激灵:“我的好阿姐,你这么凶干什么? 就是读大学确实无聊啊。 我找不到乐趣。 但是我也没有说不读了。” 张红英没理她,专心致志的盯着讲台上的老师。 老师是个矮墩墩的中年男人,胖乎乎的,没几根头发了。 老师开始讲课,张红英确定了,能听见,但是听不懂。 嗯,所有字都知道,结合在一起就完全不理解。 张红英正襟危坐,用一种朝拜的心理看着黑板,看着老师。 课间休息的时候,沈建珍问:“你能听懂吗?” 张红英:“听懂两个字,我只做到了一个。” 沈建珍笑起来:“我知道了,你的意思是我有好好听,但是没有懂。” 张红英叹了口气:“所以我很遗憾你能听懂,还想浑水摸鱼呀。 为什么拥有了就不珍惜呢? 你不是说爱国吗?为什么不好好学习,为国家做贡献呢?” “做啥贡献?”沈建珍傻眼。这个小姐妹怎么突然这么上心? 张红英:“我也不知道呀,大家都这么说的。献身四个现代化什么的。 你肯定要好好学习,将来才能好好工作。好好工作,就是为国家做贡献了。 我记得有人说过,自己能做什么,就把什么做好,那就是在做贡献。 比如说我想开店,我把店开好,卖健康美味有营养的东西给大家,同时自己赚一点钱,就是在做贡献了。 做豆腐的,就把豆腐做好。 你还在上学,就把课听好。” “好了好了,你不要跟我讲大道理。做贡献这种事,那不是科学家他们才能做到的吗?”沈建珍对张红英的话不以为然:“李鸿雁叫我呢,我们过去看看。” 李鸿雁早上刚刚问的她男朋友,课间她男朋友就把消息递过来了。这效率,太牛了。 沈建珍展开纸条,上面记载了几套房子的信息。沈建珍瞄了一眼,又递给张红英。 张红英:“……我不认得路。” 沈建珍:“难道我会不陪你去吗?” 纸条上一共三套房子,一套是四楼,靠着外面的马路。 一套是靠着家属院大门,三楼。 还有一套很靠里,在顶楼,外面种满了树木。 这种房子,跟沈新宝他们住的那种,如出一辙。张红英都怀疑是不是同一批人盖的。 全部都是两个小房间,一个客厅加饭厅,一个小小的厨房。 三套房子都看过之后,张红英想选第三套。那套楼层最高,张红英喜欢住的高一点。 沈建珍打消了她的念头:“南京是出了名的火炉城市,你如果夏天住顶楼,会热死。 然后如果冬天住顶楼,又冷的要死。” “那靠街那套怎么样?” “不怎么样。 现在小偷很多。哦,就是贼骨头。 你要是住那个,很容易被小偷翻进来。” “那剩下那一套,不是靠着家属院大门吗?人进进出出的,感觉有点吵。” “人进进出出的,才安全啊。要是有什么坏人进来,那些路过的就能看见不对了。” “好吧,那就那套三楼的。”张红英答应道。 “你别以为校园里就很安全啊,学校里人数以万计,也经常出事的。 小偷小摸就算了,我的衣服都被人偷走过。 你说说小偷要多穷,我这种穷学生他们都要偷。 这顶多是失点钱财。更严重的,是会丢命。 东北那个,过年的时候乘火车回去,一截车厢都是他们东北在南京上学的学生。 其中一个是警察学院的,据那个学生说,还去一个学校侦查过现场。 学校里发生了凶杀案,用那个特殊的手电筒一照,就能看到全是血。 只不过一般人不知道罢了。” 张红英听的汗毛竖起来:“我都听你的还不行吗??不要再说了。” 第121章 大学生活 张红英给沈大林写信,让他每个月寄两百块钱过来做生活费,其余的还是存银行。 现在沈建珍每个月能从学校领二十六块六做生活费,如果省吃俭用,一个月勉强能饱肚子。过几年,这个钱会涨到六十多。当然再过几年,这笔钱就取消了。 沈大林手头宽裕后,对沈建珍也不小气,一个月也给她两百块钱生活费。 沈建珍已经帮张红英要到了各个专业的课程表,建议她自己去听课。 然而张红英郁闷的发现,她小学没毕业的学历,也限制了她听懂那些课程的能力。 所有的课程,都是有听没有懂。因为老师大部分时候,一节课只讲一个知识点。对张红英来讲,前没有铺垫,后没有接续,听这些课,只是听个热闹。比如说讲生产流水线,什么这个设备那个设备,怎么设计,张红英感觉在听天书。 张红英坚持一个星期后,腆着脸跟沈建珍说:“哎呦,阿珍啊,我实在是听不懂。我想的太简单了。实际上那些课没那么好懂。 对他们来说,很多东西是初中高中就打好基础了,但是我是完全脱节的。 我只能指望你了。” 沈建珍笑笑:“我也已经给你找好了几个校友,大部分都是大三的学生,专业课该学的他们已经在学了。 我叫他们把自己学的专业课,你感兴趣的部分,让他们浓缩一下,讲给你听,至少让你做到对各项技术有个了解,你看好不好?” 张红英跳起来:“还是阿珍你了解我。” 张红英用请家教的费用让各个专业的学生给她讲自己学的东西。 她主要是对市场营销感,还有食品加工包装感兴趣。 白天张红英跟着沈建珍体验大学生活。一起去食堂打饭,捞免费汤…… 学校食堂一个半人高的大保温桶,里面装满了免费的汤。有时候是白菜汤,苏州人叫夏包菜的那种硬白菜。有的时候是西红柿鸡蛋汤,还有时候是紫菜蛋花汤。沈建珍示范,怎么把免费汤里的干货舀起来: 先拿大勺把整个汤桶搅拌的转起来,然后把勺子沉底——这样干货就会慢慢沉淀到勺子里。然后轻轻的把勺子拿起来,避免激荡,让干货又跑了。 一起去澡堂洗澡。女生澡堂在二楼,进门很多大大小小的柜子,带锁的。底下是凳子。 沈建珍三下五除二就脱光了,把换洗衣服和脏衣服锁柜子里,要进澡堂。张红英扭扭捏捏不敢脱。 鸭湾村冬天很冷,大家都不洗澡的。实在要洗澡,就趁着太阳好,躲在后院的屋檐下,用热水擦一擦。后来沈永健买了商品房,又有人浴霸,热水器,才开始频繁洗澡。但是洗澡都是一个人在浴室呀。 在有浴室之前,镇上有一家水泥厂,水泥厂常年有热水,方便工人洗澡。过年前,他们也会厚着脸皮去水泥厂浴室洗澡。但那是一个人一个格子的。 总之张红英还没有当着别人的面脱光过。 沈建珍嘻嘻哈哈走过来:“哎呀,阿英,你不用怕的。我们都是女的,怕点啥? 小时候天天在河里泡着,也没见谁扭捏啊。” 张红英瞪她:“我小时候哪里有时间泡水里玩!” “哦……”沈建珍嘟囔:“那也没事。大家都是女的。 你不知道,我们学校广东,还有海南来的,就算是冬天都要洗澡,一个学期发那么多澡票都不够用。还要加钱买。 我说他们是因为天天洗澡,所以洗的很快,基本上水冲一下就好。 我冬天一般是一个星期洗一次,夏天直接在盥洗室用凉水冲。澡票还能卖五毛钱一张呢……” 张红英扭捏了半天,终于脱光了衣服,走了进去。 还好,澡堂里雾气很大,互相之间都看不太清。除非两个人面对面,才能看得清。 水龙头稀稀拉拉,一个水龙头底下,多半是有两三个人在洗。 其实,放开了也就没什么了……张红英安慰自己。 沈建珍自己是不想上晚自习的,但是为了方便张红英听课,就带着她去上晚自习。 “你们晚自习没有教室吗?”张红英好奇的问。 “大学跟以前上学不一样了。以前上学是大家一个班一个教室,学生都在自己班的教室里 。 现在我们都没有自己的教室,如果班主任或者辅导员有事找我们,或者要开班会,我们需要去指定的教室。 然后要上课的话,课程表上都会写清楚,这节课是几点到几点,在哪里上课。 像那种大家都上的公共课,就是在阶梯教室上。一下子能有几百个人。 以后专业课,就在自己系里上了。 每个系有一栋楼。 我们系几个年级,加起来就三百多人。 反正你想上晚自习,随便找个空教室就好了。或者图书馆也有自习室。 学校还有几个教室是通宵教室,你要是想通宵,也可以去。” “通宵……”沈建珍一个学生仔,对通宵好像很激动。但是张红英做过三班制,两班制,对通宵哪里有什么好感。 但是既然是体验生活,那就都体验一下啊!她跟沈建珍买了一堆吃的,去通宵教室坐了一晚上,挨了很多白眼。 张红英听了很多课,花出去几百块钱,发现自己只是做到了对这些东西有个初步了解。只能说钱没白花,但是远远不够用。 张红英看沈建珍,讨好道:“阿珍,我只能指望你了。” 沈建珍叹息:“你的老板梦,要我去帮你圆。这叫什么事啊!” 张红英赔笑:“那别人想做老板,还需要自己打家底呢。你当老板,钱我都给你准备好。” 沈建珍摇摇头:“你知道不,我们是分配工作的最后一届。再后面招进来的学生,都不分配工作了。 有个铁饭碗我不好好端着,去做什么老板。 小时候张罗打工,卖东西挣钱,是因为没有别的来钱途径。 老老实实听别人吩咐干活多省事?” “哪有自己当老板自在,钱多?” 自在,钱多两件事,打动了沈建珍。 而张红英,开始筹备要在南京开一家店。 第122章 筹备 整个南京,夫子庙给他们留下的印象最深。 那么多景点,就夫子庙,秦淮河,让他们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繁华。就算不是节假日,平时这边人也是最多的。 好像整个南京的人,都会来夫子庙。 张红英想要把自己在南京的第一家店,开在夫子庙。 张红英现在可以一个人出行了。沈建珍要上课,还有学那些张红英要求的课程。 沈建珍的智商也没有张红英想的那样逆天,很多课程,她也看不懂。但是好歹有基础知识,理解能力也强一些。但是这些课程还是让她忙的抽不开身,沈建珍甚至把最爱看的小说都扔到一边了。 这种时候,总不能还非要拖着她?张红英只身到夫子庙踩点。 绿树成荫,最热的季节还没有到来,因为雨水多,张红英倒是觉得这南京的春天,跟苏州也有相似之处。 但是在夫子庙转了几天,都没有合适的店铺。 倒不是没有店铺出租,二十租金,高到了天文数字…… 现在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两百到四百块钱,而店铺的租金,一个月要三千! 大学食堂一份素菜三毛,一份荤菜。牛肉拉面八毛。 想要在夫子庙开店,定价可以比食堂贵一些,但是不可能贵太多。 一份鸡汤米线或者面条,定价三块钱 已经会让人望而却步了。所以这个销量必然不会太大。 张红英打算卖两种,小碗两块,大碗三块五块。 这样下来,一天预估能卖四百到五百块钱…… 店铺租金,水电费,管理费 还有员工工资…… 在夫子庙这样人流量大的地方,闲的时候可能一点生意都没有,忙起来,三四个人都照应不过来。 其他费用倒是可以按月支付,房租的话,房东要求必须先付一年的。 买了两套房子,还有部分房款是沈大林垫付的呢! 张红英叹了口气:“我以为自己已经算是有钱人了。没想到还是穷嗖嗖的。” 回到家的时候,张红英还有点没精打采的。要不,还是等再攒点钱再说? 怎么也要有四五万存款,才能去那边开店啊。 沈建珍下了课过来蹭饭的时候,就看到一只瘟鸡似的张红英:“阿英,你不适意啊? 我同你去医院看看?” 张红英有气无力的摆摆手:“我就是发现,我的梦想可能要倒在第一步?” 沈建珍兴致勃勃看着张红英:“你讲给我听听看。” 张红英把她这几天在夫子庙走街串巷的结果说给她听:“房租好贵呀! 而且在这边人生地不熟,人全部靠雇佣。 租金成本,加人力成本,乱七八糟,一个月没有四五千下不来啊! 关键是,租商铺的一年租金,加押金,就要差不多四万块钱,我到哪里去弄呢?” 沈建珍继续问道:“你现在有多少钱?差多少?” 张红英去年一年挣的钱,都买了房子。 这学期开学以后,沈大林一个人在看店,还有张小娜夫妻俩。 说好的沈大林每个月给她四成,但是这其中,有百分之十五,是要给沈建珍的。毕竟有一套商铺是她的。 “马上放暑假,我回去跟你阿爸对一下账,看看有多少了。 今年我让勤工俭学的学生都推三轮车出去散卖,应该能多赚点钱。 离得远了,这一个学期,你阿爸除了给我们寄生活费,其他钱都存在银行存折里呢。 你阿爸说,保底按以前的收入40%给我。收入少了他吃点亏。收入多了,他也多分点。 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银行不同地方也可以对账。” 已经五个月了,每个月保底都应该有六七千的收入。虽然其中的两千五是要按店铺的收入,分给沈建珍的。 张红英算来算去算不清楚,忍不住坐直了,对沈建珍道:“你帮忙算算看。 去年我们一个人分三分之一,店铺分三分之一。因为一家店是你的,所以分给你的,是一个月两千五。 今年我不在那边,你阿爸说按去年的平均收入,给我分百分之四十,你算算看今年五个月了,我要分多少钱?” 沈建珍:我欲言又止。 我无言以对。 沈建珍忍无可忍:“所以你自己赚了多少钱你不知道?” 张红英:“我小学读到四年级就不读了,你指望我能算的清楚这笔账?” 沈建珍认认真真看着张红英:“你以后叫我阿姐吧?” “你不要占我便宜!没大没小的。”张红英不高兴了。 沈建珍叹息一声:“你有这样的挣钱本事,却没有管钱本事。 你找谁过日子,谁都能把你生吞活剥了。 不如你嫁给沈建兴算了。建兴性格很善的,不会欺负你。 我们家人也能保你安享晚年。” 张红英气恼:“我才刚过二十周岁生日,你就叫我安享晚年?” 沈建珍摇摇头,笑:“你嫁给沈建兴,保证你太太平平活到老,荣华没有,贵也没有,但是富应该少不了你的。 嫁给别人,能不能保住钱财和性命,可就不好说了。” 张红英一拍桌子:“叫你算账,你就先算账。” 沈建珍算给张红英听: 你说是两个店铺算一股,也就是说,两个店铺占33.3%。 我一个店铺,也就是占16.6%。 我一个月拿两千五,也就是说,店铺净利润,一个月有一万五左右。 今年我阿爸给你保底百分之四十,也就是说,你保底能拿六千块。 而其中你要分我两千五,你自己到手三千五。 五个月下来,我有存款一万两千五,你有存款一万七千五。 我去年四个多月快五个月连寒假,一共分到了一万二,你去年这么长时间,应该是分到了三万六。 我一共两万四千多,花掉了两千,所以我应该有存款两万二。 而阿英你呢……还在还房子的账。 “啊啊啊啊,”张红英气的叫起来:“早知道我还不如回苏州继续开店。还能多分点钱。 而且马上鸡的价格马上要起来,我们正好利用暑假去赚一笔。” 沈建珍安抚她:“至少你现在已经学会了说普通话,坐公交车,跟陌生人打交道,而且也知道了大学生怎么学习生活的……” 答谢打赏加更一章。 喜欢本书的各位,麻烦动手点点催更,免费的为爱发电。谢谢各位。 我知道我写的书不是啥有流量的题材,但是冷清成这样子,也是。。。 祝新的一年,国泰民安,风调雨顺,身体健康,钱包鼓鼓。 第123章 新生 当时间悄然迈进七月,紧张的期末考试结束,炽热的阳光如同火焰一般洒落在大地上,宣告着暑假的来临。 沈建珍也迎来了她期待已久的假期时光。学校里那紧张忙碌的学习生活暂时告一段落,取而代之的是充满自由和轻松氛围的暑假。对于沈建珍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可以尽情放松、享受快乐时光的美好时刻。 当然,更美好的,就是鸡的价格,终于上涨到了高点。因为年代久远,通讯也不便,至今,也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发现了商机。反正来回跑着运鸡的摩托车,随处可见。 沈建珍和张红英两个人回到苏州,一起加入了贩鸡的大军。 赚大钱就指望这段时间了,错过这次,后悔一辈子。 吴小红在家里养的鸡卖了个好价格,一下子收入大几万,成天笑的合不拢嘴,老远就能听见她亢奋的笑声。 为了贩鸡,沈大林已经联系好了卡车,也联系好了货源。 别说整个鸭湾村了,整个青镇,都被带动起来养了很多鸡。 当然,现在没有那么多速生鸡,再加上每家每户就养个十几二十只,倒也不怕鸡价格回落之后大家失落。 吴小红远嫁鸭湾村,无牵无挂,备受欺凌。但是在他们老家,吴家也是一个极大的家族。镇上还有吴家的宗祠。一看,就是那种曾经的大官宅邸,也不知道是怎么保留下来的。 沈大林从看到鸡价上涨之初,一切如张红英预判的那样,就早早去过一趟苏北。沈大林不仅让他们自己多养鸡,还让岳父母,大舅子帮着收鸡,然后再交由卡车运回来。 沈建珍自出生以来,到长大成人,她前往外婆家的次数却屈指可数,仅仅只有区区两次而已。 小时候,每次去找小伙伴玩,“去外婆家了”,或者“刚刚从外婆家回来”,那都能让沈建珍一阵羡慕。 也不知道是不是补偿心理,沈建珍对少有的两次去外婆家经历,记忆犹新。 一次是尚在襁褓,一次是小学毕业。 在襁褓中不记事,小学毕业到现在,也已经有七年了。 然而,令人惊奇的是,这少得可怜的拜访经历丝毫没有影响到她对外婆家那熟悉无比的认知和记忆。 也许是血脉有一种神秘的力量指引着她,让她即使时隔许久未去,也能轻而易举地找到那条通往外婆家的道路。并且一路上都是那么的轻车熟路、胸有成竹。 只有进入村子,村庄里住户一排排的,她有点记不清外婆家是在第几排。 这边的地形跟苏南就有了很多差异。苏南分田,地。地势有高有低。 而苏北这边,一马平川。除了河,所有的土地连成一片,几乎是一样的平坦。 村民们一排排居住,住宅中间就是地。 所有的房子,都是门前田,屋后竹林,粪坑。 一模一样的布局,沈建珍挠了挠头。 很多村民捧着饭碗在外面吃饭,沈建珍想了想,上去问道:“这里是民勤村十组吗?” 正在吃饭的老头,筷子往前指了指,嘴里说着什么听不懂的话。 沈建珍点头致意:“好的,谢谢,我知道了。” 张红英问:“你能听懂苏北话?” 沈建珍摇摇头:“我听不懂。不过他能听懂我在说什么就行了。 我只记得去他们村的大路怎么走,还有,他们家在那一排的最东头。门前还有一口井,一个小灶房……” 按老头的指示,两个人又往前走了几排。沈建珍停住了:“这个老太太,我以前见过的。应该就是这一排了。” 张红英停下来看了看。一个穿着黑布褂子的老太太,又高又瘦,头发已经花白了。 也是抱着个碗,跌跌撞撞的往前走。 张红英看看老太太,又看看沈建珍。 看看沈建珍,又看看老太太。 沈建珍疑惑的问:“怎么了,为什么这么看我?” 张红英迟疑的道:“我看这老太太,跟你还有点像。” 沈建珍仔细看了看,一拍额头:“那可不是见过吗! 这就是我外婆!” 张红英笑的前仰后合。 沈建珍嘀咕:“你要是只见过你外婆两次,你看到了也会认不出来的。” 笑归笑,还是怕闹乌龙。沈建珍扬声问道:“这是不是吴小刚家?我找民勤村十队的吴小刚!” 吴小刚是吴小红的哥哥。 老太太停了下来,嘴巴里嘀咕着什么。 老太太叽哩哇啦一顿喊,出来一堆人。 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跳出来:“我建珍姐,是不是我建珍姐?”说完还来拉张红英的手:“我二姑父的信里有我建珍姐的照片,我看过。” 张红英甩了甩小姑娘的手,手上全是黑斑。一看就是至少几个月没洗过手了:这就是见过建珍姐的照片? 我跟建珍长的会像吗? 沈建珍在边上笑了一气,才问:“你是吴爱华吧?” “啊,”小姑娘愣了会,又跑过去拉沈建珍手:“嘿嘿,建珍姐。” 沈建珍确认了身份,才跟着去外婆家。 他们家的房子很小,又低又矮。正门进去是客厅,右侧是卧室。一家四口一起住着。左侧被隔断了,搭了半间屋子,沈建珍外公外婆住着。 虽然家里只有一个儿子,也是分家了。 沈建珍把带来的礼物放在了桌子上,等舅妈收进去了,才发现外婆跟舅舅家是分家的。沈建珍傻眼了。张红英拿出来五十块钱偷偷递给沈建珍:“给你外公外婆的孝敬钱。” 沈建珍把钱塞给外婆的时候,老太太直擦眼睛。 现在的农村,都很贫困。 但是苏南因为有很多乡镇企业,基本上已经脱贫。这边则还是靠土里刨食,日子过的艰难一些。 老太太从墙上拿下一个簸箕,叽里呱啦跟沈建珍说着什么。 沈建珍傻笑:“外婆,我听不懂。” 吴爱华过来:“我奶奶,你外婆问,你想不想吃嫩花生。” 沈建珍不知道什么叫嫩花生,张红英则是没见过土里的花生。 阳光烫人,微风轻拂着脸颊,让人在闷热中感受到一丝凉爽。两个人满心欢喜、兴致勃勃地跟随着外婆一同前往田间挖掘花生。 远远望去,那片花生地仿佛一片绿色的海洋,一垄垄整齐排列的花生植株长得郁郁葱葱,宛如一列列等待检阅的士兵般挺拔而有序。每一株花生都枝繁叶茂,翠绿的叶子相互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道天然的屏障。 张红英看到那些花生植株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黄色花朵,有的已经凋谢,留下了一个个小小的果针。这些果针正在努力地向地下伸展。 “怎么看不到花生?”张红英以为花生是那些花结的果子,但是叶子底下压根没有。 外婆拔掉花生苗,扒开土垄。沙土里,孕育着一颗颗饱满的花生果实。 这边的土没什么粘性,更像是沙子。张红英用手捏了一把,非常干燥,颗粒感很重。轻轻一捏,沙土就从手指缝隙里流走了。 张红英恍然大悟,原来他们这边能种花生,是因为土质就不一样。这么疏松。 原来就连每个人脚下踩的土,都是不一样的。 鸭湾村的土,就很硬,很结实。一下雨,会变成泥浆。但是太阳一晒,就会变的很硬。 张红英那一惊一乍、大呼小叫的模样实在是有意思极了,把一旁的沈建珍给逗得哈哈大笑起来。 好不容易止住笑后,沈建珍缓了口气,对着张红英认真地说道:“红英啊,你知道吗?咱们中国可大着呢,这土地啊,也是千奇百怪、五颜六色的!比如说吧,有些地方的土可是黑色的哟,这种黑土那可是相当肥沃的,种啥都能长得又好又壮实;再看看那些黄土高坡地区呀,那里的土就是黄色的啦,一眼望去,漫山遍野都是一片金黄;而在一些特定的地方呢,土居然还是白色的呢!你猜猜这些白土能干什么用?告诉你吧,它们可以用来烧制精美的陶瓷哦;更有意思的是,有的地方的土竟然呈现出鲜艳的红色,远远看去,就像是大地被染上了一层红霞似的,美极啦! 而且,别看咱老家被称为鱼米之乡,实际上,东北黑土地上出产的大米,听说才是最好吃的。” 张红英被沈建珍说的心向神往:“我都想去看看! 什么黑土,黄土,红土,白土,我都想亲眼看看。 你到时候带我去好不好?” 粉天下的商标已经注册好了,沈建珍了解了张红英的远大志向,便答道:“好呀,忙完这摊子事,我们可以到处去看看。 你不是想做天下粉吗? 那我们就应该到处去看看,去尝尝。 中国太大了,用我们一辈子,都不一定能走得完。 我从杂志上看到,各地都有着独具特色、令人垂涎欲滴的米粉。比如广西的螺蛳粉,以其独特的酸笋和浓郁的汤底而闻名;桂林米粉则凭借着爽滑细腻的口感与多样的配菜组合,成为了众多食客的心头好。 湖南地区,常德牛肉粉中的鲜嫩牛肉搭配劲道十足的米粉,每一口都让人回味无穷;衡阳卤粉更是将卤水的醇厚滋味融入到一根根米粉之中,带来别样的味觉享受。 还有江西,南昌拌粉以其丰富的调料和巧妙的拌制手法,让米粉焕发出诱人的光彩;而炒粉则通过猛火快炒,赋予米粉焦香四溢的风味。 除此之外,四川的米粉也别具一格,无论是麻辣鲜香的口味还是多样的臊子选择,都能满足不同人的味蕾需求。此外,云南、贵州、海南、福建等地的米粉同样各具千秋,有的注重食材的原汁原味,有的善于运用特色香料营造出独特的味道氛围。这些地方的米粉如同璀璨星辰般点缀在中华美食的天空之上,共同构成了一幅丰富多彩的饮食画卷。 我们一路走过去,吃过去,学过去。 真正把天下粉汇聚一堂。” 张红英使劲点头,突然又想到:“我听说外国还有那个粉……” “对,通心粉。”沈建珍舔舔嘴唇:“这个我也没吃过。 反正我们将来,要把天下粉一网打尽!” “所以,为了将来能吃遍天下粉,我们要努力了。”张红英笑起来。 一个暑假过去,大家都收获满满。 本来沈大林以为要自己两头跑了,没想到张红英跟沈建珍也能跑来打下手。 贩鸡的收入,没有过年的时候贩鱼利润高。 毕竟鸡十块钱一斤是零售价格。他们不可能再掺进去做零售。 鸡的收购价是一块五,运回苏州,可以以六块五的价格批发给小贩。 但是过年的时候,鱼一卖就是几万斤,总销售量接近三十万斤。鸡就没有那么大销量了。一个档口,一天能卖四五十只鸡已经很不错了。 一个片区,一天只能消耗掉三百到八百只鸡。 临近开学,沈建珍跟沈大林告辞:“阿爸,我要回学校了。去帮忙迎接新生。” 沈大林已经知道沈建珍打算跟张红英一起开店,也不小气,把她跟张红英一样看待,两个人一人分了一万块钱。 “贩鸡这个生意,消息是红英给的,但是其他的都是我操心的,资金也是我出的,我就给红英分百分之十。你也别嫌少。 阿珍这笔钱嘛,就当是我支持你去做生意了。 人嘛,不管什么,都是要试试看的。守在家里是没有出息的。”沈大林有钱了,豪气的很。 沈建珍还要劝他:“阿爸,你有钱了,别回家的时候,人家喊你搓麻将,一下子给人家掏光。” 沈大林瞪她一眼:“我有这样傻?” 张红英也笑,这父女俩的牌瘾,也是个谜。没钱的时候,恨不能泡在牌桌上,有钱了,对牌桌那都是远远躲开的。 “走了走了,我们赶紧回南京。 看看今年新生都怎么样,有没有帅哥美女。”沈建珍把自己的钱取出来,自己给自己汇款到南京开的存折里。 张红英也汇过去了,汇款费率1%,还好上限五十……要不光是汇款费用都让张红英肉疼。 “走吧,也去迎接我的……新生。”张红英给自己打气:“粉天下,我来了!” 第124章 南京店 在苏州的时候,张红英算是本地人。在货源这一块,背靠乡下,价格方面有优势,质量也有保障。且苏州人喜欢吃鸡,做鸡汤粉、面更有市场。 但凡换个城市,没有办法采购到那么多物美价廉的鸡,成本都会大幅提高。想要利润,就必须提高售价,或者想办法偷工减料。那样口碑就无从谈起。 所以在苏州的那一套生意经,在南京无法套用。 而且南京跟苏州比,从文化上就大不一样。 光是饮食习惯方面,南京就又大大不同了,南京人吃鸭子多。后世有传言,没有一只鸭子可以活着走出南京。 南京有“鸭都”之称,南京人吃鸭的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南北朝时期,至今已有1700多年的历史。 南京鸭子的吃法种类繁多,其中最着名的当属盐水鸭。盐水鸭是南京的传统名菜,选用肥嫩的鸭子,经过腌制、晾晒、煮制等工序制成,其特点是皮白肉嫩、味道鲜美、咸淡适中。尤其在中秋节前后,此时的鸭子最为肥美,因此也被称为“桂花鸭”。 除了盐水鸭,南京还有烤鸭,但与北京烤鸭不同,南京烤鸭更注重鸭皮的酥脆和鸭肉的原汁原味。此外,板鸭也是南京的传统名吃之一,它是一种经过腌制、风干或熏制的鸭制品,风味独特。 其他鸭类菜品还包括鸭血粉丝汤、鸭肫、鸭舌、老鸭汤等等,每一种都有着独特的风味和烹饪方式。 南京人对鸭的喜爱体现在日常饮食的方方面面,从街头小吃到宴席大餐,都能找到鸭的身影。 但是鸭子本身,腥味比较重,需要用重重的调料掩盖。想要配面,就不太搭。 虽然说酸萝卜老鸭汤也很好吃,但是,跟面条相配,总是差点劲。 而且呀,这苏式面条和南京的面条也是大不相同! 那苏式面条,它的面条通常都呈现出一种较为细软的质感,就好似精心编织而成的丝缕一般,条缕分明。当你将这面条放入口中时,首先感受到的便是那爽滑无比的口感,仿佛一条灵动的小鱼,迅速滑过喉咙,只留下一抹令人陶醉的鲜香。而伴随着咀嚼,面条又展现出了惊人的劲道,每一口咬下去都充满弹性,犹如在与牙齿共舞一曲欢快的旋律。 它的汤也很清,面条、浇头、汤,界限分明。 而与之相比,南京的面条,要显得更为粗壮一些。仿佛是这座城市历史沉淀下来的痕迹,每一根都散发着一种朴实无华的气质。 每一口面条吃进嘴里,都是在品尝一份醇厚和实在。 张红英吃过皮肚面,三鲜面,很饱腹,也很鲜美,但是两边的口味,完全不同。张红英感觉苏式面条在南京不会有市场。至少现在不行。 张红英想好了,在南京,就开店卖米线吧。而且,这次她不卖鸡汤米线了,就专门卖酱棒骨,骨汤米线 。 本来打算再兼卖鸭血粉丝汤的,这应该是一种价廉物美的小吃。但是她想想觉得可能忙不过来。而且她敢在苏州卖鸭血粉丝汤,因为她做的不是正宗的鸭血粉丝汤,是改良版的,更符合苏州人口味的鸭血粉丝汤。 但是如果要在南京卖鸭血粉丝汤,她就有点鲁班门前耍大斧的感觉……她做的肯定太不正宗了。 等把摊子摆开,人家进来一尝:呸!这什么鸭血粉丝汤啊,一点点都不正宗! 那口碑也就完了。 所以思来想去,最后还是决定,就做单一品种吧——大棒骨。 她做的大棒骨,已经经历了市场检验的。 真材实料,口感独特,价廉物美,未必不能风靡一时。 有一度,不记得是哪年了,拿吸管吃大棒骨,吸骨髓,还时髦过一段时间的。 而且夫子庙这么繁华,做餐饮,应该不成问题。 来夫子庙的人那么多。这么大的人流量,逛累了总要坐下歇歇,吃点东西的吧? 张红英观察过这边的人群。 有很多是高校的学生,还有很多是市民,加部分游客。 现在旅游还是一件很时髦的事。大部分人经济条件还没跟上,只有出差顺便逛逛,新婚度蜜月旅游,这两种情况的游客特别多。 所以张红英的注意力,还是集中在学生身上。 虽然大学生的代表沈建珍说她每次出来都是穷逛。 按她的说法,如果说要买衣服,那么不管逛多久,就只买衣服。如果是要过节了,要来买贺卡,就只买贺卡。 像新百这样的商场,她们说没什么胆量去逛的。 但是也承认,总也有计划外的支出。 沈建珍是个爱稀奇的,也是个爱花钱的。上小学的时候,去白镇看电影,一块多钱的菠萝,说买也就买了。哪怕她买完菠萝就身无分文。 看到雪糕冰砖好吃,也会买回去,跟吴小红和沈建兴分享——哪怕回到家都化成了水。 在南京上学,要准备带回家的礼物,四块钱一斤的杨桃,她也买了。 所以沈建镇,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她这个年龄层次的学生。 虽然穷,但是穷大方。 那么多来穷逛的人,只要一百个人、甚至一千个人里有一个沈建珍,她卖的东西就不愁没生意。 上辈子,沈建珍还提起过一件趣事。沈建珍说,她逛过那么多次夫子庙,只有一次,回去要坐车,一百块钱破不开。 沈建珍找了很多店铺,人家都说破不开。同学开玩笑:搞不好卖茶叶蛋的老太太才是最有钱的。 最后果然是在街边卖茶叶蛋的老太太给破开的——她买了两个茶叶蛋。 所以沈建珍觉得,卖茶叶蛋是门好生意。 还有一次,沈建珍跟同学走小巷子里,迷路了。两个人逛的实在是饿极了,在一个小巷子里吃了两个喷香的肉包。 可见目前而言,能让人随手带走的食品,也很受欢迎。 坐下来点菜吃饭可能要花几块钱,买个茶叶蛋买个包子,总还是买得起的。 关于经营项目,张红英想了又想,在纸上写下来,又划掉。 张红英想,离开了沈大林,她有很多东西都没办法做了。 杀鸡、杀鸭,都不能做了。这些工作,沈大林做的熟手,动作又快又好,鸡鸭都收拾的干净。沈大林作为要养家糊口的大男人,还是更吃得起苦。 但是张红英没信心自己能干好这个事。尤其是双手一直泡在水里,还是太辛苦。她不想重来一次还这么累。 因为不想杀鸡杀鸭,副产品鸡杂鸭杂也没有了。各种鸭货不能卖了。 但是取而代之的,可以做些茶叶蛋、粽子之类,能随手带走的东西。 想清楚之后,张红英跟沈建珍一起,先去把店铺租了下来。 张红英觉得自己门槛不精,一定要沈建珍帮忙把关。 而且她一个人,心里还是没底气的。 房东是个老太太,一口的南京话。张红英不大听的懂。其实沈建珍也不懂。 沈建珍不懂不要紧,张红英请她做外援,她请本地方做外援。 沈建珍在学校里找了个南京本地人帮忙。那个学生姓马,叫马静。是沈建珍的病友。 还是去年刚刚入学时候的事了。 沈建珍身体瘦弱,来到南京,虽然就几百公里的距离,还是产生了严重的水土不服。 刚刚军训,就差点晕倒。马马虎虎把军训扛过去,过了没多久,又发高烧。 沈建珍半夜因为高烧迷糊了,被同学送到校医院。 医生检查,扁桃体发炎化脓了……只能在校医院挂水。隔壁床就是这个马静。 马静的妈妈是学校的职工,陪着马静挂水。 也不知道沈建珍怎么搞的,拖到那么严重才去医院。 据沈建珍后来说,那次扁桃体化脓,高烧接近四十度,走路发飘,话都说不出来。光张嘴没声音。 输完液,还是叫不出声音来。直到血液回流,沈建珍使劲用手敲床,隔壁的马静妈妈才发现,帮忙叫来了护士。 张红英知道了心疼的不行。 一个人在外面,那是真不容易。也不知道前世沈建珍一直孤家寡人,是怎么过来的。 沈建珍在医院挂了两天水,因着帮忙叫护士的这点交情,喉咙刚刚好一点,就跟人唠上了。 沈建珍羡慕人家是本地人,是城里人。马静她妈则羡慕沈建珍能考上大学——马静只是上了个大专。 两个人年龄差两岁,聊的很投机,然后两个人竟然成了朋友。 这次张红英要租房,就必须得带人“翻译”。沈建珍自己翻译不来,就把马静请来了。 房东很能说,嘴皮子开开合合,不停的说话,也不知道在说什么,就像在跟人吵架。 沈建珍不知道怎么回答,张红英更不知道。还好马静跟她用南京话聊了起来。 张红英在一边看着,还想着:……租个房子难道还要先吵一架吗? 两个人“吵架”似的吵完了,张红英问她都说些什么呢? 马静不好意思笑笑:“南京话,很多脏词。虽然刚才我们不是在吵架,但是话也挺脏的。 尤其是老太太,嘴上挂的那词都没法听。我就不给你逐字逐句翻译了。你只要说清楚价格和要求就好。” 这家店铺位于夫子庙主要街区旁边一条蜿蜒曲折、略显狭窄的小巷子里。 巷子两旁稀稀拉拉开了几家餐饮店。张红英看了一下,这些餐饮店风格各异,大部分都没有什么装修,卖面条馄饨,还有卖炒菜的。 张红英想租的这家店铺却有着与众不同之处——它是一座两层小楼。这无疑成为了它最大的优势和亮点。相比于周围那些只有一层店面的同行们,这座二层小楼不仅能够提供更多的空间来容纳顾客,还可以把二楼改造一下用来居住。。 而且,从二楼的窗户向外望去,可以看到小巷里熙熙攘攘的人群和来来往往的车辆,这种闹中有静、静中却不脱离世俗的感觉,让张红英对这栋楼一见钟情。 到时候可以楼下经营,楼上睡觉。嗯,别的不说,住宿用的房租钱省下来了…… 而且这家店在闹市区。地处繁华,治安方面没有问题。 现在,个体经济方兴未艾。大家有点钱了,想挣钱只缺头脑,不缺机会。 这真的还是路边随便摆个摊都有生意的时候。经济正在起飞,但是暂时还看不出来,也体会不深。 更重要的是,贫富差距已经开始展露。 如果错过这个挣钱的黄金时间,到后来人,想追赶就很困难了。 沿海地区跟内陆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尤其大。 沈建珍说,他们班有个学生,特别努力。 因为她父母生她的时候已经高龄。等她上大学,父母都已经老迈。侄子侄女的年龄都跟她差不多…… 所以她虽然考上了大学,家里没有钱能给她,只能靠奖学金维持学业。如果实在困难,跟哥哥姐姐们开口,也能收到汇款单。但是,总跟哥哥姐姐开口也不是回事。哥哥姐姐都有自己的一家人要负担。 学校的奖学金很丰厚,省着点用,的确够一学年之用。但是奖学金都是在新学年开学才发,发的晚一点,就跟不上。 然后学校生活,总有这样那样的支出。团体组织出去玩、元旦聚餐等等,都是要交钱的。 所以即使拿到一等奖学金,再省着花,等到学年结束前,就已经用完了。沈建珍还算宽裕,看出来人家过的窘迫,主动借给过她几次钱。后来两个人一直维持着不错的关系。 有幸生在经济发达地区,有幸拥有比别人更远一点的见识,有幸走出鸭湾村,如果还不能发家致富,那就愧对自己了。 话说回来,人的精力毕竟有限,挣钱归挣钱,南京的店,张红英不打算把时间花在不停的劳作上。 张红英打算,能花钱请人的,都请人去做。 店铺的桌椅灶具都是现成的,就是很多油污,需要清洗。 张红英一事不烦二主,拜托马静的妈妈帮忙再找几个工人。 自己跑去招人,她也不知道上哪找靠谱的。 第125章 包粽子1 粽子,是张红英从小吃到大的。当地有谜语:青壳田鸡活剥皮,糖来蘸蘸好滋味。说的就是这个粽子。这是用来哄小孩的。 又有俗语:冬节馍馍甜如蜜,清明粽子苦黄连。这是老农民的哀叹。冬节就是冬至,这一天,要吃萝卜丝馅的馍馍,有点像北方的包子,但是外皮是糯米。等到北方的包子传过来的时候,农民都管它叫面包——因为是面做的。 吃冬至馍馍,意味着一年的劳作结束了,可以进入清闲的冬天。吃个素馅的馍馍也能心里甜如蜜。 清明节,正好是春耕开始。一年的辛苦劳作即将开始。粽子再好吃,心里也是苦的跟黄连似的。 包粽子这项传统技艺,可以说是最能够充分展现家庭主妇精湛手艺的活动之一了。 首先,取来两片新鲜翠绿、散发着淡淡清香的粽叶。将它们小心翼翼地重叠在一起,宛如一对亲密无间的伙伴。接着,只见那双灵巧的手如同翩翩起舞的蝴蝶一般,轻盈而又优雅地弯曲转动着,眨眼间就将这两片粽叶巧妙地折叠成了一个精致的三角形。 随后,便是往这个已经成型的三角粽里装填食材的时候了。先把经过长时间浸泡变得柔软饱满的糯米均匀地铺在底部,仿佛给这个小小的粽子铺上了一层洁白如雪的绒毯。而接下来要加入的馅料,则更是多种多样,令人目不暇接。 有的粽子里填满了细腻绵密的绿豆馅,那一颗颗圆润的绿豆被煮得软烂,入口即化;有的则包裹着香甜可口的赤豆馅,赤豆特有的浓郁香气弥漫在空气中,让人垂涎欲滴;还有的会放入几颗色泽鲜艳、饱满多汁的红枣,咬上一口,甜蜜的滋味瞬间在口中绽放开来;更有甚者,会选择用咸香醇厚的酱肉馅作为内馅,这种独特的口味搭配使得粽子别有一番风味。 过年的时候腌制的酱肉,吃到清明节,就只剩下一点点。大部分人家都会留下来一下,清明节包酱肉粽吃。 包粽子的时候,特别考验手上的动作。手要紧,粽子包出来才能漂亮,一丝不漏。 李小芳的粽子就包的特别漂亮,一只只整整齐齐。 清明节在鸭湾村是一个很大的节日。别的地方说什么冬至大如年,但是鸭湾村,清明才是仅次于春节的一个隆重节日。鸭湾村的清明节,应该是从寒食节延续下来的。包了粽子互相赠送,粽子包好了,差不多能吃一个月。 从清明前就开始浸粽叶,家家户户,每个清明节都要包几百只粽子。 包的粽子数量越多,馅料越多,越能证明这家日子过的红火。 为了区分馅料,纯糯米的,五个一串,绿豆、赤豆、红枣的,四个一串。而大家都特别喜欢的酱肉的,就三个一串。 煮粽子也是很复杂的!要想煮出美味可口、香气四溢的粽子来,得花好几个小时。 锅中倒入适量清水,放入包好的粽子,先用大火煮沸再转小火慢慢炖煮数小时之久。期间还需不时查看水位是否足够,适时添加热水以防干锅烧糊。 全家老小齐上阵,忙活一整天,才能把粽子包好,煮好。 粽子煮好了,从锅里捞出来,可以保存很久。 大家都在屋子里挂一根长竹竿,然后这些粽子就挂在竹竿上,把门紧紧锁好,窗户也关紧——要不可能连粽子带竹竿都被人偷了去。 谁想吃的时候,就摘一串下来,放锅上热好。 为了防止粽子变质,过几天,还需要把粽子回锅再煮一下,能延长保质期。 农户日子过的仔细,粽子吃完了,粽叶也不能扔,要泡在水桶里。等所有的粽子都吃完,再仔细把粽叶清洗干净,晾干,然后收起来,留待第二年再包粽子用。 如果剥粽子的时候不小心把粽叶撕破,还会挨骂。 所以等到后来智能手机流行,短视频网站如雨后春笋。张红英刷视频的时候,也能看到各地不同风俗。 有些地方端午节吃粽子的时候,张红英特别不解:端午节天气都热了呀,包那么多粽子怎么放? 反正鸭湾村是清明节吃粽子的。 李小芳包粽子的手艺顶呱呱,张红英手艺自然也不错。 吴小红老家是不吃粽子的,那边种麦子,吃面包。等她嫁过来后,入乡随俗,吴小红也学过包粽子。但是她包的粽子,就像是一个穿着棉衣的流浪汉。不是这儿鼓出来,就是那儿漏了。 吴小红自己手笨,但凡需要做这种食品,只能四处求人——除了包好粽子要送人家几个,还得好饭好菜管人吃一顿饭。 为此她没少被人笑话。 母女俩一脉相承,沈建珍也是学不会包粽子的那一类。 她比吴小红还不如,粽子甚至不能成形,不是这里漏了就是那里漏了。 张红英曾经深以自己的手艺为傲——她包的粽子跟李小芳包的粽子一样漂亮,甚至还有青出于蓝的感觉。 然而,好景不长。田改桑以后,大家糯米都不种了,想吃粽子,都去街上买几只回来意思意思。 再后来,连清明节吃粽子这事,都被人忘记了……粽子变成了菜市场上卖的一种普普通通的小吃。 张红英空有一身屠龙技,竟然失去了用武之地。 后来不知怎么,大家都说端午节吃粽子。张红英也放弃挣扎了,每次过端午节,张宇昊都从网上买五芳斋的粽子回来吃。 粽子,咸鸭蛋……那在鸭湾村,明明应该是清明节吃的东西。 张红英记得的那些东西,渐渐的变得过时。 现在既然打算开店,张红英准备买两个大电饭煲,一个电饭煲里热着茶叶蛋,另一个里,就放粽子吧! 这个东西,做一次,能卖很长时间,不需要天天动手。 万一棒骨米线没有生意,或者生意不如预期,也不至于干着急。 张红英把卖茶叶蛋跟粽子的打算跟沈建珍一说,她举双手双脚支持。沈建珍还说:“唉,你以前吃粽子的时候,知道我有多羡慕吗? 现在你准备在家包粽子卖,我可以吃个够啦!” 张红英被沈建珍感染的开心起来。 所以……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些求而不得吗? 第126章 包粽子2 为很难醒小可爱打赏加更 粽叶,在农贸市场就能买到。 但是在店里卖粽子,粽叶就不可能回收了。所以张红英一下子买了十斤粽叶。 粽叶很轻,十斤够用很长时间了。 夏季的尾巴还在,秋老虎的威风赫赫,张红英考虑是不是应该买一个冰柜了…… 哪怕冻点冷饮也好啊。 如今,在这炎炎夏日里,要说最为风靡、备受人们追捧的冷饮,那非“娃娃头”雪糕莫属了! 这种雪糕售价五毛钱,现在家长口袋里有钱了,孩子们要拿到零花钱也容易。 大街小巷,几乎都可以看到拿着娃娃头啃的孩子。 张红英也吃过一块。娃娃头雪糕,是一个带着帽子的人模样。 帽子是巧克力色的,两只眼睛,还有嘴巴,也是巧克力色的。轻轻咬上一口,浓郁醇厚的奶香瞬间便会在口腔中弥漫开来,每一口都能感受到细腻柔滑的口感,犹如丝般顺滑,让人欲罢不能。 孩子们互相打打闹闹要求请客,最大的心愿也是吃一块娃娃头。 天气热点时候,还可以捎带卖点冷饮。人人都想吃的娃娃头,她有一冰柜……这是想想就让人心里甜滋滋的事。 张红英还在当缝纫女工的那一辈子,夏天的时候,拿热水瓶从镇上买点冰镇绿豆汤,什锦八宝饭,那都是难得的享受。 苏州那流行的什锦八宝饭,是糯米饭,红绿丝,加绿豆沙,糖,用冰水冲的。有的还放一点蜜饯。 张红英夏天去白镇买东西,热的汗水淋漓的时候,就花八毛钱一块钱,来一碗什锦八宝饭。又消暑,又饱腹。只不过这种吃法,其他地方没见过。要不张红英也想做来试试。 张红英和沈建珍聊起小时候的美食,一不小心就把话题扯远了。 最后还是沈建珍把话题扯回来的。 所有的粽子里,沈建珍坚定认为,最好吃的,莫过于酱肉粽。 但是冬天才是晒酱肉的季节。没有酱肉总,其他的总不是那回事。 “阿英,你说是要给我包粽子,但是没有酱肉怎么办呢?” 的确,那种肥肉被晒到透明的酱肉只有冬天能做,但是包粽子的酱肉,可以做速成版的。 张红英大手一挥:“别担心,我有办法。” 然后两个人一起去市场,订购开店要用的东西。 张红英先去了趟肉食批发市场,了解了下价格。批发价,送货方式等等。 她初步打算,开业后可以每天预订五十斤大棒骨。批发市场还提供服务,可以把棒骨用电锯锯成两截,刚好一截一份。现在的猪,肉质比较好,棒骨炖好了,里面的骨髓还保存着完好的形状。 现在人没什么夜生活,也没人出来吃夜宵,张红英都想好了,白天卖一下午,到了晚上六七点,就准备打烊。 而且江苏的冬天很冷,晚上七八点,街上就很少看见行人了。冬天的话,五点多天经常都很黑了,可以再早点打烊。 至于生意不好怎么办,张红英也想好了,大棒骨实在卖不掉,就拉回去请沈建珍的那些同学吃。反正肉嘛,没有浪费的可能性。 预订完了大棒骨,又准备包粽子的原料。 张红英一口气买了三十斤五花肉回来。现在的猪,大部分还没有形成规模化养殖,也没有吃上饲料。猪肉很肥,也很香。 等再过几年,农户养猪甚至被取缔了,想吃口好点的猪肉,那得特意去买所谓的土猪,黑猪,跑山猪什么的……反正再也找不到现在的肉香。 猪肉上很多黑色的毛,收拾的很不干净。 鸭湾村人吃猪肉就不在乎猪毛,他们认为,猪毛吃进去,会把肠子上的垃圾给扫掉。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谬论。直到后来有人吃带毛猪,猪毛钻阑尾里去,引发了阑尾炎,他们才稍微注意一点。 张红英看到长长的猪毛也发愁。要是给顾客吃这种肉,店铺都要叫人砸了。 沈建珍有事回了趟学校,等她忙完来找张红英的时候,正好张红英准备出门。 “阿英,你准备出门?猪肉都处理好了?”沈建珍还有点诧异。 “哦,我想去买一把镊子,把猪毛拔一下。 阿珍,学校的事处理完了?” “我不是买了点五花肉,打算腌点酱肉,包粽子嘛。”张红英回答:“原来在鸭湾村的时候,这样的猪肉都是没问题的。但是现在看到猪皮上全是毛,就浑身不舒服。现在正打算去买把镊子给猪拔一下毛。要不没法卖。” 沈建珍点头:“的确如此,我们自己吃有猪毛没事,埋给客人还是要干净点。” “就是说啊!正好你也来了,帮我一起拔毛吧。”张红英毫不客气。谁让沈建珍也是老板呢?总不能就自己一个人辛苦。 好在五金店里就有镊子卖,两个人买了两把镊子,开始给猪拔毛。 镊子很大,用它拔猪毛需要使很大的劲。没拔几分钟,沈建珍开始叫苦连天:“不行不行,这个弄的我手酸死了。 你请的工人什么时候上班啊?让他们拔呗。” 张红英:“总要等到东西都准备好了,正式营业吧……要不工人也没事做,干发工资,我心里不舒服。”张红英怎么也改不了节俭的习惯。她可从来没有享受过干拿钱不上班的好事。 沈建珍用手背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汗珠已经顺着眉毛流到眼睛里去了,刺的眼睛痛。 “这做餐饮可真不容易,连眉毛里都是汗珠。”沈建珍嘀咕着,突然灵光一闪:“阿英,这两把镊子不要了,我们去买眉钳。用那个拔猪毛,肯定方便。” 张红英也想起来了:……是哦,镊子太吃劲,还是眉钳,小巧玲珑,用起来不费劲。人家还专门是为了拔毛设计的…… 第127章 包粽子3 三十斤猪肉,说多不多,说少却绝对不少。 姐妹俩买了两把眉钳,蹲在地上拔了半天,才终于把猪皮上的毛都拔干净了。缩着身子太久,站起来的时候腰都有点直不起来,走路蹒跚的像个小老太太。 沈建珍吐槽:“平时一斤肉都不舍得买,一下子买三十斤。 这要是能平均一下,每天都吃一些,才叫好。 我也是到现在才知道,我居然也有看肉看腻的一天。小时候一听见肉就流口水,现在,还没吃呢,看看就烦了。 谁能想到还有这样的好日子。” 张红英点头\/:“是啊,我托你的福。也托国家发展的福,不用整天面朝黄土背朝天,一颗汗珠子摔八瓣种田了。” 沈建珍也不知道张红英只是感慨,还解释道:“就算是没有我,你没有跟我出来南京,老家的田都改了桑,后来又改种树,你在家也不用种田了。 更何况大家都进了厂子里打工,哪里还需要掉汗珠子。” “车间里还是很热的。就算是没有太阳直晒,车间里也是又闷又热。下班的时候,身上都汗滋滋,黏哒哒的。”张红英反驳。 “毛拔干净了怎么弄?我倒要看看你怎么在这么热的天气做出来酱肉。不要酱肉还没做好,就坏掉了。 虽然咱们现在手头不紧张,坏掉这么多肉,还是心疼的。”沈建珍絮叨。 张红英将猪肉提到水龙头底下,反复冲洗。 “啧啧,真没想到,三十斤居然这么多。”沈建珍在旁边看着。 张红英突然笑起来,问道:“你是不是以前对三十斤到底有多少没概念?” 沈建珍点点头:“我们过年肉食补贴发了五块钱,平时打一份红烧肉才一块五。 要是舍得买三块钱的,能给好多呢。 算起来,一份肉,大概是三四两。三十斤,我怎么去想象,也想不出来。” 张红英坏笑:“你刚上大学的时候,一个学期从九十几斤长到了一百三十多斤。 后来你嫌自己太胖,正好蛋糕也吃腻了,又从一百三十多掉到了一百出头。 看看这堆肉,你就知道那阵子胖了有多少。” 沈建珍哆嗦了一下:“阿英啊,你当你好姐妹,你竟然嘲弄我。 不过看看的确吓人。我以后一定要控制饮食了。 这么多肉贴身上,天呐,不敢想。” 沈建珍中年以后,也是三高一族。四十多的时候两个人站一起,沈建珍有两个张红英那么大。张红英又瘦又小,沈建珍又胖又高。明明小时候两个人差不多的。 虽然说胖一点,能让人看起来不那么老。很多人到了四五十岁,脸上法令纹皱纹都出来了,沈建珍被脂肪撑着,脸上还是很嫩。但是心脑血管病可是会要人命的。 所以张红英认为,一定要让小姐妹知道节制饮食的重要性。 像他们这种人,小时候挨过饿,受过冻,成年后自己有钱了,很容易就暴饮暴食。沈建珍上大学,一学期把自己吃胖了四十斤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现在能吃的东西还不多。等到将来,什么蛋糕,面包,奶茶,烧烤,样样都是让人发胖的东西。 要是管不住嘴,照沈建珍这个饭量,这个身高,胖到一百七八十斤,也不是什么难事。 倒不是说不能吃好吃的,但是一定要注意控制。还是健康第一。 张红英还道:“你现在年轻,所以胖也容易,瘦也容易。等到我们妈妈那个年纪,胖起来可基本上就瘦不下去了。 你不要不以为然。 胖子膝盖都要比其他人差一点。” 沈建珍打了个寒战:“好了好了,你不要再说了。大不了等你包好粽子,我少吃点就是了,别吓唬我。” “我不是吓唬你啊,你不要忘记养猪场那边的几位检疫大爷。 我要送棒骨给他们吃,他们都不敢多吃啊,说是怕血管堵住。 虽然我知道你很讨厌别人说我都是为你好这样的话。 但是我是真的希望你能够长命百岁,我们俩做一辈子的姐妹。” 沈建珍大冷天打了个哆嗦:“你怪肉麻的。我汗毛都竖起来了。” “好了好了,不讲了。我们来干活。”张红英见好就收。 张红英手下干脆利落,把肉切成麻将大小的块,然后用盐腌起来。 沈建珍吃惊:“我们老家腌酱肉,不是一整条腌制的吗?你都切成块了,回头腌好了怎么挂起来晒?” 张红英头也不抬:“我自然有我的办法。 再说了,这么热的天气,哪里能晒酱肉哦。放再多盐都没有用。” “没有晒够太阳,酱肉怎么会香?”沈建珍嘀咕:“我一直惦记你家的酱肉粽呢。 小时候你拿粽子筷插着粽子吃,我馋的直流口水。 那么大块的肥肉,都煮化了,油亮津津的。” “我还有拿粽子筷吃粽子的时候?”张红英表示不可思议:“我怎么记得我从懂事就在干活,天天被我妈带在身边,压根没时间出来玩。哪有时间跑在外面吃粽子?” 粽子筷是鸭湾村人为了方便小孩吃粽子,自己用竹片削的。上面是一整片竹片,打磨的很光滑。底下削成两根细棍子,可以稳稳的扎在粽子上,有点像学生用的圆规。 小孩子就用这种粽子筷扎着吃粽子。吃的时候注意点,不会掉。 “那会我应该是刚刚学说话,一岁多。还不太会走路,都是我妈抱着去你们家玩的。 你那会应该刚两岁,反正筷子还用不好,就拿的粽子筷。”沈建珍还在回味。 “……”张红英无语了:“一岁多的小孩哪里会记事。 还一口粽子让你惦记小二十年。” 沈建珍却信誓旦旦的:“真的真的。我看的直流口水。可是那会粮食紧张,你妈也没问我要不要吃。” “行行行,等到了冬天,我晒酱肉给你包粽子吃。”张红英打发沈建珍边上待着去。 速成版酱肉的秘诀,就是先用盐腌制,把鲜肉的水杀出来。 等到盐分进去了,腌肉的坛子底下就是一层盐水。 张红英把肉切块,也是为了方便腌制出水。 等到了晚上,水分基本上杀出来了,张红英把肉捞出来晾干,又在锅里加上满满的酱油,把肉放进去。然后把锅放在灶上,小火慢炖。 又加了八角,桂皮,香叶进去。 沈建珍咽了口口水:“直接拿酱油炖?一滴水都不加?” “嗯呢!就是得这么炖才行呀。”张红英一边轻声呢喃着,一边小心翼翼地将炉灶上的火力旋钮缓缓调至最低档。她那专注的眼神紧紧盯着锅中正在翻滚冒泡的肉块,仿佛这一锅肉承载了她全部的心血与期望。 之所以要如此精细地控制火候,是因为张红英深知,唯有以这种缓慢炖煮的方式,才能让肉质充分吸收调料的香味,并且最大程度地保留住其中的鲜美汁水。而最终炖制出的成品味道,也会更接近于阳光晾晒后的独特风味——那种带着微微干爽、醇厚浓郁的口感。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厨房里渐渐弥漫起令人垂涎欲滴的香气。张红英轻轻吸了一口气,嘴角不自觉地上扬起来,显然对即将出锅的美食充满了信心和期待。 沈建珍闻见了,冲张红英竖起来大拇指:“你行的!” 因为一滴水都没有加,经过长时间炖煮,酱油渗透到了每一条肉丝。而因为温度低,肥肉是缓慢熟化的。 “真的跟晒出来再蒸熟的酱肉味道一模一样。”沈建珍迫不及待尝了一块:“就是太咸了。” 张红英没好气:“盐你也要少吃点啊!这种腌制好的肉,一块肉就要包一个粽子的,煮熟了咸味才能分散的均匀,吃起来刚刚好。 你空口吃一大块肉,那得多咸啊。” 也不是张红英瞎操心。 因为饮食习惯的问题,常年喝粥,吃得极咸。 鸭湾村的人,到老了,有一个算一个,都是高血压、糖尿病。 这个装心血管支架,那个装颈动脉支架…… 反正健健康康没问题的,基本上找不到。 不少人四十刚出头,就脑溢血了,中风了。还有人心脏血管撕裂的,好像叫什么动脉夹层破裂。 张红英知道这个,是因为她们小队有个人就是这个病。为了救命,肋骨都扒开了三根,换了人造血管,才救回来。花了好几十万。 张红英相信,不管什么病,不管医生医术多高超,得了病总是痛苦的。 最好就是平常自己注意保重,不要等病了再去找医生。 好好活着不好吗,为什么一定要等到来不及,才去找医生救命? 沈建珍嘴里还在说:“我们出汗多,吃盐吃少了才有问题呢! 天天出汗,口渴的不行,老师说了,要适当补充盐分,要是出了很多汗后,再大量喝淡水,搞不好就会水中毒。” 张红英不信:“人天天离不开水,吃饭,喝水,洗澡,哪样不需要水。 水怎么可能中毒!” “反正不吃盐是不行的。”沈建珍总结。 “……好嘛,你跟我扯什么? 我只是让你少吃点盐,又不是让你不要吃盐。”张红英气结。 就在这时,隔壁店铺的老板慢悠悠地走了过来,脸上挂着好奇的笑容,开口问道:“嘿,两位小姑娘啊!我看你们在这里忙前忙后的,是不是这家店的老板请你们来帮忙的呀?那他给你们开多少工资呢?一个月能有多少啊?”说这话时,他的眼睛滴溜溜地转着,似乎想要从她们口中套出一些有用的信息。 沈建珍听到声音后,立刻抬起头,目光警觉地上下打量起这个不速之客。只见眼前站着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身上系着一条略显油腻的围裙。或许是因为刚刚忙完店里的活计,他的额头还微微渗着汗珠,但这丝毫不影响他满脸的红光,反而让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很好。 与沈建珍就差把“警惕”两个字挂脸上不同,张红英微笑招呼:“老板你进来坐,有什么事吗?” “哦,没什么事。我就是闻见你们店里传出来味道怪香的,想来看看你们做的什么。” 张红英:……这是打探敌情吗? “我们就是做几个粽子。我们家乡的口味。也不知道南京人喜不喜欢吃。 晚点煮好了送你尝尝,看看是不是合你的口味。 如果经营项目不冲突的话,我也支持你拿货过去卖。” “那怎么好意思?”那人嘴上说着不好意思,眼睛还直往厨房里看。 也不知道是不好意思尝尝,还是不好意思拿货去卖? 其实这么站外面看,也看不出来什么。 而且酱肉用锅盖盖着,厨房里水蒸气搞的一片白茫茫的,什么也看不见。 酱肉的加工程序复杂,就算是手把手交,都未必能做出来那个味道呢!张红英是一点都不怕的。 他不信谁能眼睛看一下就学了过去。 就连沈建珍这样说是尝一下就能做出来七八成的天赋,应该也做不出来这种酱肉。 谁能想到,肉要腌制,要酱,还要晒——没有一个月,都做不出来一块酱肉。 这也是一种极小众的吃法,天时地利,缺一不可。 万一,这粽子真能受欢迎,从而推广开来,甚至别人也跟着做酱肉,她也算是立功了。 沈建珍警惕,纯粹是不大喜欢陌生人上门。她只喜欢观察够了之后主动出击,对这种自己上门的,都抱排斥心理。 经过三个小时的炖煮,浸泡,速成版酱肉成功了。 张红英把锅盖上,放到阴凉处:“再泡一晚上,明天就可以用来包粽子了。” 沈建珍感叹:“阿英,你干活这个认真劲也是没谁能比了。 这么复杂的做法,也亏你想的出来。” 张红英:“……不瞒你说,这个方法,其实不是我想出来的。” “那是谁想出来的?你认识的人,大部分都是祖祖辈辈在鸭湾村长大,生活,完全没必要搞这种速成版啊。” 张红英心里暗笑:“这不是还有你吗?你背井离乡,突然有一天,特别惦记家里这一口酱肉……你不仅想出来了这个办法,还把它发到了朋友圈。” 不过这些,就不用说给沈建珍听了。 第128章 雇工 现在也没什么劳务市场,想找工作的找不到,想招人也很难找到靠谱的。只能寄希望于马静这个本地人介绍个勤劳善良的了。 尤其是沈建珍刚刚从报纸上看到,说是一个知名作家,在家里被害了。 这个作家心地善良,默默的资助老家的学校,还经常给予老家出来打工的人帮助。 不料她的善良大方,却引狼入室——其中一个被帮助者,进入她家里盗窃。 盗窃的过程中,正好作家回家撞见,被杀害了。 这个作家的作品经常可以在扬子晚报上看到,沈建珍很喜欢。 乍一看见作家被害,沈建珍叨叨了好几天。九十年代各种刑事案件经常可见报端,但这是第一次看到有关注的人被害。 案件很快侦破,沈建珍从报纸上很快看到了后续。,得知凶手是作家家乡的子侄辈,并且来打工期间受到作家很多帮助时,沈建珍难以置信。这件事在沈建珍嘴里念叨了很长时间。 沈建珍在学校里还好一点,张红英可是一个人在市区开店的。 她神神叨叨,再三跟张红英说,不要太心软,不要露富,不要在家里放钱,不要戴金银首饰……不要随随便便信任任何人。 要是请人,一定要请有担保的,不能让来路不明的人进入店里。 所以,这就是现在的店主要是家庭式经营的原因了吧。 张红英自己也操心爱惜自己的小命,本来就不敢找陌生人,这下子,更不敢找陌生人了。 马静她妈效率还是挺高的,没几天,就给找了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 也姓马,叫马红艳,应该算是马静的堂姑。据说是年轻时候当知青,下乡去了东北。 下乡后没多久,就结婚成家了。 那边家里还给安排了一份工作。 正因为有了一份工作,知青返城的时候,马红艳没有选择回城,而是就留在了当地工作。 没想到十几年过去,遇到了下岗潮。李红艳也下岗了,正好孩子都大了,自己也年纪大了想回南方。 张红英好奇地上下打量着眼前这位中年妇女。她的身高大约在一米六出头,身材略显丰腴却不失匀称。头发剪的很短,乌海,看上去很健康,很干净。应该是出门前刚刚洗过。 五官不算出众,但组合在一起却给人一种亲切之感。尤其是那双眼睛,不大不小乌黑,她笑意盈盈地望着张红英,又透露出一丝紧张期待,总之让人觉得这是个靠得住的人。 因为年纪大了,眼皮有一点下垂,眼神看着有一点锋锐。 总之就是一个让人看了就感觉很端正的人。 而最引人注目的,当属她那洪亮的大嗓门了。只听她一开口,声音便如同洪钟一般响亮,离得太近了,会震得周围人的耳膜都嗡嗡作响。 张红英是农村人,小时候田间地头,大家隔离几十米上百米聊天,都得扬声说话,所以也习惯了大嗓门。但是她还是第一次知道,有的人说话,那是真的“声如洪钟”。古代人造的词语,那都是有根据的。 所以,这样的嗓音并没有让人觉得厌烦,反而衬得她整个人愈发爽朗大方起来。 张红英不知道怎么看人,她看了眼沈建珍,沈建珍点点头。 下岗潮来临,这个名词,已经传到人尽皆知。 最近几年,鸭湾村都开始听说“下岗”的传言。 当然,鸭湾村的传言里,是没有具体的地名的。 他们农民是乡下人,工人,城里人,则是街上人。 传言里说是“街上”,有夫妻俩都下岗了。下岗就没了工作,就挣不到钱。小孩子馋肉,偷了一块肉,然后被抓到了。 一家子都寻了短见。 这样的事,不知道是真是假,反正传的甚嚣尘上——随着城镇户口可以买卖,“街上人”地位已经跌落云端了。 在老百姓的嘴里,下岗工人可比他们这些农民过的还惨。农民有田,有地,再怎么样都饿不死。而街上人,吃的喝的,一粒米,一口水,都需要花钱去买。 鸭湾村也的确算得上宝地。就算是没有包产到户那些年,鸭湾村每年的工分,拿满工分的壮劳力,结算下来一天都能一块多钱。一个工分一毛三,壮劳力一天拿十工分,妇女拿六到八工分。儿童拿四到六工分。 算起来,完全不比很多地方的工人挣的少。他们还能自己种粮、油。 养蚕,种水稻,种大麦,种油菜,还有村办的服装厂,砖窑,糖精厂,大米加工厂,那都是村集体的,每年都能给村民分红。有幸进入村办厂工作的人,还能拿工资。 本来沈大林带着张小娜一家在苏州店里忙活,干的挺好。 张红英还有心再找一两个自己村里的。但是鸭湾村村民,听见外面到处都在下岗,就越发不愿意离开小村子了。 连城镇户口都开始变得没有那么吃香,最近一两年,再没听说也买户口的了。 要不从老家雇个工人,可能劳动习惯方面更接近一些。 马大姑是被马静带着来到店里,介绍:“大姑,这就是老板,姓张。你叫她张老板就行。 这是我校友,姓沈。” 又对张红英跟沈建珍道:“这是我大姑,以前在宾馆食堂干过,刚下岗了。” 张红英和沈建珍打量马红艳的时候,马红艳也在称量这两个小姑娘。 面对成年人,一贯张牙舞爪的沈建珍还是有点不知所措。 张红英前世也活到马大姑这个年龄了,倒还能应付。 张红英笑眯眯开口道:“大姑是吧,我这是打算开个小店,卖米线。 现在店里就我们两个人,沈建珍还在上大学,店里主要我守着。 请人呢,是想找人帮忙洗洗菜,搞搞卫生,以后卫生方面工作就交给你了。 搞卫生主要集中在打烊之后, 然后空的时候,帮忙端碗,收拾饭桌,洗碗。” 马大姑打量一眼店里,跟张红英招呼:“老板娘好。 你放心,我搞卫生是一把好手。 保证店里铮亮。”不得不说,声音爽朗,真的是让人从心里就生出好感来。 张红英拿出大盆,洗衣服,洗洁精,抹布,拖把这些,对马大姑道:“行,那你先把店铺收拾收拾,我们准备周五开业。” 俗话说得好:“术业有专攻”,每个人都有着自己擅长的领域和技能。而这一点,在马大姑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只见她手脚麻利地开始忙碌起来,做起事来那叫一个井井有条! 马大姑先是拿起扫帚,迅速地将地面清扫干净,连角落里的灰尘也不放过。有些地方有陈年污垢,她撒上洗衣粉,用刷子蘸上水使劲刷。地面露出了本色。 缝隙里的污垢,她也是撒上洗衣粉,用刷子仔细刷干净。 接着,她又拿起抹布,仔细擦拭着桌椅、柜台以及门窗玻璃,让它们重新焕发出明亮的光泽。随后,她整理了杂物摆放的位置,使其看起来更加整齐有序。 此时,外出采购的张红英也回来了。她刚一踏进店门,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原本有些杂乱无章的店铺现在变得如此整洁美观,一切都显得那么井然有序。张红英不禁对马大姑竖起了大拇指,由衷地赞叹道:“大姑,您可真是太厉害了!这么快就把店铺收拾得这么干净利落!”马大姑大笑着回应道:“那有啥呀,这都是干惯了的。顺手的事。” “大姑,你太能干了。哎呀,这一收拾,店里都跟新的一样了。”该夸奖的时候,张红英也不吝啬夸奖。 “我们工资按四百一个月算,工作时间上午十点到晚上九点,你看行不? 要是生意结束的早,咱就早点走。夏天会晚一点,冬天可能六七点就能走。 按大姑你的利落程度,可能可以走的更早。”张红英算了下,她不打算早起做早餐,中午十点开门准备食物,十一点开始正式营业,晚上七点打烊,收拾干净最多两个小时。 如果天天干惯了,顺手收拾干净,可能一个小时也就收拾完了。 马大姑满口答应。现在工作可不好找。 四百块钱一个月,也算是高工资了。大部分人工资,还是只有两三百一个月呢。而且在饭店里干活,那肯定是包吃的。午饭晚饭都解决了,一天也省不少钱呢。 “行,那你今天可以先回去休息,明天开始正式上班。” 马大姑却迟疑着不肯走,张红英问:“还有什么事吗?” 马大姑爽朗的大嗓门都低沉下来了,期期艾艾问:“老板娘,我刚才打扫卫生的时候,看我们店是两层的。 这楼下是卖饭的,楼上看起来是准备住人的。 你看能让我住店里吗? 我现在住在我堂弟家,跟堂侄女挤一个床的,很不方便。” 张红英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事,正要答应,沈建珍悄悄戳了戳她。张红英便道:“我考虑一下。” 等马大姑走了,张红英看到亮晶晶的厨房,感叹:“马大姑这卫生搞的是不错。” 对鸭湾村来说,一年到头,也就是过年前,会给家里除尘,用竹竿扎一些竹枝竹叶,扫扫屋顶的蜘蛛网。 平时就是家里被鸡拉了屎,或者掉了杂物,才扫一下地,没什么搞卫生的概念。 爱干净如李小芳,窗户也是布满斑驳的痕迹的。油腻,蜘蛛网,日积月累。 也幸好江南农村温暖潮湿,植被茂密,没有什么风沙灰尘,要不这家里都不能进人了。 马大姑就能想起来把桌椅都擦了,门窗,地面,都用洗衣粉狠擦一遍。 张红英压低声音问沈建珍:“为什么不让她住进来啊?两个人住还安全一点呢?” 沈建珍没好气:“她怎么说也还是一个陌生人。 你怎么心这么大,随随便便让一个陌生人跟你同处一室? 我以前和你说的事你都忘了? 那么多杀人案,你是一点都不警惕啊!” 张红英脸上挂不住:“那不是熟人介绍的嘛! 而且你不也是看她还行?” 沈建珍嘀咕:“接受熟人介绍的人来工作,跟收留人家住宿,是两回事。 来工作,人家晚上就回去睡觉了。你关了门,就什么都不用管。 但是留人家在家里睡觉,你睡着的时候,她想干点坏事可怎么办? 你总不能睡觉的时候都不能踏实睡吧?” 张红英怀疑起来:“这不都是亲戚?” 沈建珍没好气:“你以为是咱鸭湾村啊,家家户户都是世代在那生活的,千百年前搞不好还是一条根上的。 这马红艳在外面几十年刚刚回来,这几十年发生过什么你知道? 而且你也听她说了,她现在在马静家里,是要跟马静挤着睡的。 马静把她介绍来这,除了是帮咱们,也未必不是想把她从家里打发出去。 所以说马静他们家,也未必对马红艳的人品有信心,能担保。 老话说了,知人知面不知心。不能太过相信别人。 真要是将来看着人老实可靠,至少也要观察几个月,再说让人住进来的事。” 张红英点头:“你说的有道理。那我再观察着用几天的。不过话说回来,这人搞卫生,那是真有一套。 你看这角角落落,都搞干净了。” “卫生是干的不错,但是她,你可能留不住。也就是现在太初来乍到,才在我们这种小店落脚。”沈建珍幽幽道:“不信你看,等她熟了,手上有钱了,没准就会自己跑出去另起炉灶。”。 “为什么?大不了多开点工资嘛?自己做生意哪有那么容易。”张红英不解。 沈建珍笑:“你没看见,马静介绍说你是张老板,马大姑却非要叫你老板娘?” 张红英:“啊,那不是因为我是女的吗?” 沈建珍嗤笑:“那是因为她不服你一个女的可以当老板。 所以生硬认为,这家店,背后一定有个老板。 我觉得,你将来一定管不住她。” 张红英:“不至于吧……我花钱,她干活,还能管不住?” …… “先用着吧,目前肯定还是挺好用的。”沈建珍最后说道。 第129章 粽子与臭豆腐 张红英选择周五开业,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这会没什么外地游客,绝大部分来夫子庙逛的,都是本地人。 而本地人,工作日很少有能出来的。张红英决定周五开始试水。 沈建珍心心念念的酱肉粽,最重要的材料已经准备好了。 (有读者朋友对酱肉的做法感兴趣,底下做一些说明) 比较有名的做法,叫“清酱肉”,从明朝开始流行的。但是鸭湾村的做法,则是结合了多种加工方式。 清酱肉选后臂尖部位,要35~40毫米厚的带肥膘肉,每块3.5千克左右。 鸭湾村酱肉,则是除了猪头都可以腌制。 尤其是猪蹄膀,猪脚,猪尾巴,那更是备受欢迎。 过年囤年货做酱肉,买猪都是论扇买的。买回来之后,不需要清洗,直接腌制。 将腌制用的粗盐,撒在肉坯上(每天一次),挤出血水,共腌7~10天,每隔12小时反转一次。 将血水杀出来后,在猪皮上扎个窟窿,从边沿穿绳,挂起来沥干。 等到肉胚被风干,再将腌好的肉坯加香叶八角桂皮花椒等全部调料入大缸内酱制8天。 然后捞出,拿到太阳底下暴晒。 鸭湾村冬天最高气温不到十度,最低气温零下七八度,所以即使太阳底下暴晒也不会变质。 酱肉在阳光下慢慢发酵,发生质的改变。切开的时候,酱香扑鼻。 等到酱肉晒的彻底干透,就可以拎回去,挂在屋内。 等到吃的时候,把酱肉切成薄片,放饭锅上同时蒸熟。鲜、香,薄薄几片酱肉就可以下一碗饭。 肥肉部分,腌制的时候是很难腌进去盐分的。所以等到天气一热,肥肉也是最先变质。 当然早些年大家穷,猪肉供应也有限,一般吃不到清明节就吃完了。只有最富裕的家庭,才能做很多酱肉,一直保留到清明节,裹酱肉粽。这也是沈建珍对张红英家的酱肉粽念念不忘的原因之一——沈家穷,吴小红手又笨,他们家就没裹过酱肉粽。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酱猪蹄、酱猪尾,是最受欢迎的。而酱蹄髈,更是祭祖、年夜饭的主菜。包括待客。亲戚、本家有新人婚嫁,必须要请新人吃一次猪蹄膀。 春节做客一共就十几天,大家都排队请客。有的时候排队能排几年。直到时间进入二十一世纪,大家才把请客吃猪蹄膀改成折钱给红包。 现在天气还热,没办法慢慢晒制。但是用酱油慢火煨制,也能取酱肉的四成味道。 那天煨好的酱肉,已经可以派上用场了。 张红英为了迎接第二天的开业,准备裹一些酱肉粽。 糯米、粽叶,都提前一晚上就泡好了。 张红英将泡好的糯米放在箩上沥干水分。 这边的粽叶比较大,取两片粽叶,部分重叠放置,卷成圆锥形。如果小的粽叶,听说有些地方用芦苇叶,那种可能就得三片或者四片才能包粽子了。 先放一层糯米,然后放入一块腌制好的酱五花肉,再覆盖一层糯米。 将粽叶折回来盖住馅料,确保没有缝隙。 使用棉线或竹签将粽子紧紧捆绑,防止煮的时候散开。 将包好的粽子放入大锅中,加水没过粽子,大火煮沸后转小火慢炖数小时,中间不能停火,也不能揭开锅盖,要不很容易夹生。 一旦第一次没有煮透,以后再怎么煮,都没办法把粽子煮好了。粽子还有时间长了会返生的说法。不过张红英怀疑人家那是压根第一次就没煮熟。怎么可能煮好的粽子放一段时间又变成米粒呢? 张红英用一整天时间,包了一大锅粽子,又煮熟。 这个活张红英没有让马红艳插手,马红艳搞卫生不错,包粽子这种要靠手巧的活,未必能做的了。 而且张红英还想保留一些秘诀。 南京天气还是比较热,张红英快手快脚捞出几个,准备送过去给沈建珍尝尝。剩下的,继续焐在锅里。高温杀菌,也可以保证粽子不变质。 张红英把粽子送过去的时候,沈建珍刚刚上晚自习回来,看到张红英高兴坏了:“哎呀,阿英你怎么过来了?” 张红英举了举手里的粽子:“给你个馋猫送夜宵。” 历经漫长路途的颠簸与辗转,粽子的温度终于缓缓降了下来。早已按捺不住内心激动的沈建珍,如饿虎扑食般地伸手抓起一个粽子,急切地将其外皮剥开。那翠绿的粽叶被轻轻揭开后,一股浓郁的香气瞬间扑鼻而来。 她再也顾不得其他,张开嘴巴啊呜一口狠狠地咬了下去。刹那间,各种美妙的滋味在口腔里肆意绽放开来,她的眼睛都不由得亮了起来,兴奋地大喊道:“就是这个味道!这熟悉而又令人陶醉的味道!我做梦都想吃呢!” 只见那粽子中的瘦肉鲜嫩多汁,每一丝纹理都饱含着醇厚的肉香与酱香;而其中的肥肉则已完全融化成了细腻的油脂,均匀地分布于整个粽子之中,使得每一粒糯米都浸润在了这诱人的油香里。当这些食材相互交融在一起时,所产生出的口感更是妙不可言——软绵、软糯、咸香、爽滑,所有的美好感受仿佛都汇聚于此。 此刻的沈建珍已然完全沉浸在了美食的世界当中,她如风卷残云一般,狼吞虎咽地大口吃着手中的粽子。仅仅只是三口两口的功夫,一个拳头大的粽子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她意犹未尽地啃着粽叶上残存的米粒,脸上满是满足和幸福的笑容。 “你慢点慢点,别噎着。”张红英看的很担心。 不过经过沈建珍这个吃货认证,她心里也踏实了。 “快说说,这粽子好吃不?能卖多少钱一个?” 张红英催促。 沈建珍想了想,还是如实说了:“我们学校食堂门口的小卖部,现在开始卖粽子了。 也是酱肉粽,卖三块钱一个。 卖的挺贵,但是去吃的,好像都是我们那边人。其他地方人都对粽子不是很感兴趣。 下来晚自习,饿了,就去三块钱吃个粽子,热热乎乎的。怎么说呢,就是有市场,但是也别抱太大期望。” 张红英:“哦……能卖多少算多少吧。实在卖不了,我们自己当早餐,夜宵,也能消化掉很多。” 沈建珍:“不过夫子庙那边是景区,我这边是学校。 大家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能力是不一样的。 学校宿舍楼那边的路上,多出来好多小摊,都快变成美食街了。 我看他们卖炸蔬菜,三毛钱一串,炸香蕉,一块钱一根,还有炸各种肉串的。生意都还不错。 所以阿英,我觉得你不用担心。 总不能逛街的时候,还不如在学校里舍得花钱吧?” 张红英是直接从北边的门进的宿舍楼,所谓的美食街,在几栋宿舍楼中间,张红英一听,高兴起来:“那你带我去看看。 我也了解一下行情。” 沈建珍看了看剩下的粽子,又摸摸肚子:“行吧!我请客,带你去美食街吃东西。” 两个人从宿舍南门出去,再一拐,就看到了“美食街”。 有三四个摊位在那卖吃的。 主要是用油锅炸各种串。 张红英对炸里脊肉很感兴趣。 也不知道他们怎么做的,又鲜又香,口感还嫩滑。 还有炸平菇也很好吃。 有一家炸臭豆腐的,闻起来又臭又香,张红英很想吃,但是又觉得看起来脏。 “这个臭豆腐怎么黑乎乎的?”走远了,张红英才问沈建珍。 沈建珍摇摇头:“可能是做法不同吧? 我记得我小时候吃的臭豆腐,那都是雪白的,油炸过后是金黄的。 吃起来非常酥脆,外脆里嫩。 跟这个臭豆腐不是一回事。” 张红英点头:“对啊,豆腐臭过之后,蒸出来比鸡蛋羹还好吃。更鲜一些。 这边连臭豆腐都跟我们那不一样。” 沈建珍兴起:“咱们家那种臭豆腐,你会做不?我突然想吃了。” “你可真是想一出是一出。”张红英白眼。 不过……如果粽子不好卖,卖臭豆腐,也是个替代。 鸭湾村臭豆腐,源自绍兴臭豆腐,又经过一些改良。 早些年,大家都没什么吃的,豆腐、豆腐干,就是主要的蛋白质来源。 鸭湾村人把豆腐干做出花样来了。红烧,油炸,卤制…… 其中一种臭卤,就是居家必备的。 几乎每家都有一个小小的粗陶瓮,有点像四川的泡菜坛。 这个瓮里,装的就是臭卤,专门做臭豆腐用的。 臭卤是用苋菜杆加工而成。 苋菜杆要选老一些的——等它长到一人高,基本上就可以取用了。 将苋菜梗清洗干净,去除叶片。切成段后放入大盆内,加入足够的清水,在阳光下暴晒一天一夜。 晒到火候后,苋菜杆开始发酵,水会开始冒泡。 洗干净手,轻轻捏一捏苋菜杆。苋菜杆变软的时候,就发酵成书。 这时可以捞出苋菜梗,蒸熟吃。这种苋菜杆,也是一道名菜——霉苋菜梗。 霉苋菜梗蒸出来也是又香又臭,还有鲜。这个张红英不是很爱吃。 留下的液体就是用来浸泡豆腐的臭卤。 但是如果只用这一层液体,里面的菌群数量不够,卤制臭豆腐需要很长时间。大部分人的做法,是将霉苋菜梗用手挤干净,只扔掉已经纤维化的硬皮,里边的肉质留在臭卤里。 臭卤挤出来,加上粗盐,放进瓮里密封。 想要吃臭豆腐的时候,把洗干净的豆腐干,或者豆腐放进去卤制。 要记得及时捞出——如果夏天,豆腐放进去超过八个小时,很有可能就什么都找不到了,会全部化在里面。 臭卤也是要养的。没有豆腐要臭的时候,蒸黄豆的咸汤,春笋的老根,这些带鲜味的东西,都可以放进去养。同时还能增加风味。 但是,随着鸭湾村的老去,张红英爷爷奶奶辈的人走了之后,就很少有人做臭卤了。 鸭湾村的许多传统食品,油墩,松糕,馍馍,臭豆腐,年糕……都消失在历史的长河里。等到张宇昊长大,这些食品别说吃了,他连听都没听过。 现在沈建珍说想吃臭豆腐,张红英也有心思去做上一瓮臭卤。 臭豆腐做起来也容易,除了那一瓮臭卤,再没有别的什么诀窍。 白镇开发旅游的时候,很多人就开个小窗子,支个油锅,就可以卖臭豆腐了。 十块钱一份,来来往往的游客,多半要买一份尝尝的。 粽子吃起来黏手黏嘴,臭豆腐吃起来可没有这个顾虑。 沈建珍提起臭豆腐,张红英也有点流口水了。 “你等着,我去找找看,菜市场有没有苋菜杆卖。 臭卤要从头做起,时间短了可不行。”张红英没有一口应承。 做臭豆腐跟做酱肉一样,但是需要天时地利的。 不过现在,应该正好是苋菜杆成熟的季节。 但是除了绍兴以外,南京好像没看见过有苋菜杆卖。 反正,多问问又不吃亏。 张红英决定,自己第二天去菜市场逛逛,看看有没有苋菜杆卖。 就算是没有,也可以问问小贩,能不能帮她进一批苋菜杆回来。 有了客户再去找货源,应该,不难的吧? 张红英不是很确定的想着。 加起来,张红英也是几十年没有吃过臭豆腐了。 虽然现在可能还没有什么科技与狠活,但是张红英还是觉得自己做的吃起来放心。 因为天色已晚,张红英就没有回店里,跟沈建珍挤了一夜。 宿舍里同学对张红英也熟了,毕竟她经常出没,还时不时给大家带点吃的。 据沈建珍说,估计是吃人家的嘴软,最近那个一直跟她不对付的同学,也开始话里话外巴着自己了。 不过沈建珍才不会为这种糖衣炮弹所动:“我同意你给她一口吃的,不是因为不讨厌她了,而是不想在宿舍里搞一个仇人。 天天对着一张臭脸,还是很讨厌的。 每次给东西非要故意漏过一个人,搞的大家都很尴尬。”沈建珍强调:“我还是很讨厌她!阿英你每次带东西,少带一点。我不想便宜她。你是我的好朋友,不是她的。” 第130章 开业 现在老辈人讲究多,开业还有个仪式感,张红英什么也没管。 人过的好不好,顺不顺,那基本上都是看命。 老话都说了,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功德五读书。 命里有财,那就该有财,不在于那些细节。 自己的重生,就已经是老天爷最大的厚爱,还去看啥日子,搞什么仪式啊。 要是有老人张罗,多半是需要找阴阳先生看个日子的。现在她自己主事,也没个人压着,张红英也没看个黄历什么的,就直接选了个周五, 悄没声息的开业了。 工作日的街头,还是挺冷清的。 张红英经过市场调研,最后定价,酱肉粽卖两块钱一个,素粽一块钱一个。茶叶蛋五毛钱一个,米线两块五一碗。 路边好几家小饭店,张红英这收拾的窗明几净的小饭店,来来往往的人,都是往里面看一眼就走了,宁愿去边上看上去脏兮兮的小店吃饭,也不选他们。张红英百思不得其解。 张红英有苏州的店分红打底,倒也不怎么着急。 马大姑有点按捺不住了,建议:“老板娘啊,你要不要去喊喊客?” 张红英一愣:“喊客?” 马大姑点头:“嗯呐,你不管是站门口,还是站街头,都得招呼一下客人哪。要不谁来咱家店里吃饭啊? 咱这店这么干净,你不喊一声,他们肯定是以为咱家东西卖老贵了,都不敢进门。” 还有这回事? 张红英想起来沈建珍说过的,火车站边上的店,为了让人去吃饭,还以帮人买火车票的便利为诱,去购票厅拉客。 张红英抻了下自己的围裙:“这样不好吧?这,我不好意思去啊?”张红英前世打交道的,除了自己家人亲戚,还有就是厂里工友。这辈子店开在学校门口,自然就有客人,从来没干过揽客的事。 她想想自己站在街口,喊人来吃饭。如果一喊就来就算了,别人要是不搭理得多尴尬啊?万一人家再挤兑自己几句,甚至骂几句,那自己估计睡到后半夜还能难受醒。 马大姑不以为然:“嗨,你面这么浅,可怎么做生意啊! 等到了星期天,这边人多,你不用喊就有人来。 现在就这么几个人,你要是不会喊客,客人都去其他店里吃了。” 张红英做贼似的,小心翼翼地向四周张望了一番,果不其然,正如马红艳所说的那样,其他店铺门前都站着热情洋溢的店员们。每当有路人经过时,这些店员便会立刻满脸堆笑、殷勤地招呼起来。 \"吃饭不?我们这儿有美味可口的馄饨、筋道爽滑的面条,还有各种色香味俱佳的炒菜呢!\" 其中一家店的店员扯着嗓子喊道,声音响亮而又富有穿透力。 另一家店的店员则更为积极主动,他快步迎上前去,笑容可掬地询问道:\"客人吃饭不?请问您一共几位呀?\"那殷切期盼的眼神,要是张红英看到,肯定却不过面子,进去了。 再往前走几步的一家店,又传来亲切的呼唤:\"客人里边请,想吃点什么您尽管自己看,保证让您满意!不吃也没事,随便看。\"这家店的店员一边说着,一边还不忘伸手做出一个邀请的手势。 有的甚至拦在行人跟前,大有你不从就不让你过去的架势。 张红英脸胀红了:“呃……这个……我可能不行。” 估计就算是沈大林在这,也拉不下面子去喊客。鸭湾村人,都是很讲究面子的。出去做客,主人家待客不周到,菜色不够待客标准,泡的锅巴茶放了糖精没放糖,都能让人计较好几年。 去喊客?着实令人尴尬。 一次次被拒绝,一次次被无视,那几个人能受得了啊? 马大姑深吸一口气,眼神坚定地说道:“看我的!我也不白拿你工资!” 只见她迅速解下腰间系着的那条略显陈旧却十分干净的围裙,往墙上一挂,然后大步流星地走到街头。 她稳稳地站立住,把散乱的头发抿到耳朵后边,清了清嗓子,脸上堆起洋溢着热情的笑容,双手高高举起,大声吆喝道:“骨汤米线啦!喷香好吃的大棒骨哦!两块五一份咯,好吃又管饱哇!” 马大姑的声音清脆响亮,仿佛能穿透整个街道。路过的行人纷纷被这充满活力的呼喊声吸引,朝她看去。 她继续卖力地宣传着自己的美食:“瞧瞧这炖得骨脱肉烂的大棒骨啊,那可是真材实料哟!每一口都饱含着浓郁的鲜香味道,保证让您吃了还想吃呢!”说着,她还用手比划着大棒骨的大小和形状,试图让人们更直观地感受到这份美食的诱人之处。 “还有鲜香的酱肉粽,那么大块的酱肉,肥肉都煮化了,好吃管饱!” 马红艳的声音高亢热情,张红英:“……我真是捡到宝了。” 没几个人能扛得住马大姑的热情,走过路过,但凡是想吃点什么的,都被拉进来了。 张红英当天定的棒骨卖完了——酱肉粽也卖出去二十个。 光啃骨头吃米线,对饭量大的来说,还差点劲。再加上一个粽子,或者茶叶蛋,就差不多了。尤其是糯米,有很强的饱腹感。 打烊的时候,马大姑笑眯眯的问:“老板娘,明天要不要加点量?这几天打烊也太早了。” 张红英失笑:“下班早还不好?” 马大姑摇摇头:“没活干心里不踏实。老板娘你挣钱多,我这才有保障。” 张红英却不想自己太累了:“我现在就做六十份,都累的够呛。 再多卖几份,就得再请人,要不根本忙不过来。 棒骨送过来先得用水泡,还得熬棒骨汤。 就算是煮米线不费劲,但是都集中在饭点,还是太累了。” 马大姑自告奋勇:“我可以早点来,帮你熬棒骨汤,包粽子。” 张红英心里有顾虑,面上却点头:“再观察几天的,看看平时生意怎么样,周末生意怎么样,然后再调整。 别今天卖好了,明天就不行了。” 无论如何,开门红总是让人高兴的。马大姑的这种精神,也是值得赞许的。 第二天是星期六。现在的星期六,还不是休息日。在没有马大姑揽客的情况下,昨天来店里吃过的少数老顾客,今天又来了。 但是陌生顾客,一个都没有。倒不是张红英记住昨天都哪些人来过,而是他们自己会说:“老板娘,昨天我吃过你们家饭了,确实不错。今天再给我照样来一份!” 照样是什么样……无非是米线,或者米线加粽子。或者加茶叶蛋。他们家就没别花样。 张红英也微笑。如果顾客递过来的是二块五,她就上一碗米线,递过来的是三块,她就问:“茶叶蛋要去壳吗?”如果顾客说:“不要茶叶蛋你。”张红英就找回去五毛。 如果客人递过来的是五块,张红英会问:“客人,一碗米线一个粽子是不是?还要一个茶叶蛋吗?” 熟练以后,张红英感觉自己也变机灵了很多。随机应变这种事,信手拈来。 马大姑走上街头揽客之后,店里渐渐坐满了。 张红英喊:“马大姑,你回来吧!” 顾客的反应,就是最好的口碑。 刚开始店里窗明几净却门可罗雀,大家都担心店里东西贵,或者难吃。 现在店里坐满了人,顾客吃饭,就喜欢找这种热闹的店。宁愿多等一会,也不敢冒险去没人的店里。这也是人的正常心理。 张红英也知道,想要把生意做下去,不能总靠马大姑揽客,得想个长久之计。 张红英想了想,她决定推出一些特色套餐,比如棒骨米线加茶叶蛋套餐,棒骨米线加粽子套餐,价格优惠两毛。 马大姑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干劲十足地帮忙准备食材并向顾客推荐。 这些主食,饭点卖的很好。但是这个时间,集中在十一点到下午一点。其他时间,都是闲坐着。 张红英想了想,可以把臭豆腐做起来了。 南京的菜市场很多。现在张红英胆子也肥了。她学会了坐公交车,学会了看地图。 跑遍了南京的菜市场后,问询了无数小贩之后,张红英终于找到了一捆苋菜杆。 老板说:这本来是我家婆娘惦记家乡的霉苋菜杆,带回来准备自己吃的。 既然你这么想要,我分你一半。 一捆苋菜杆,有四五十斤。 分一半,也有足足二十多斤。 张红英把苋菜杆扛回家,又粗又长的苋菜杆,不知道捱了多少白眼。 连马红艳都问:“哎呀妈呀,这大老粗的,又这么硬,咋吃啊?” 张红英微笑不语。要是都能给你们知道,我这还是秘密吗? 张红英把苋菜杆冲洗干净,然后切成一寸长短。 又找了一个干净的大盆,接了满满一盆水,把苋菜杆泡了进去。 不得不说,大红盆,清澈的水,里边泡着碧绿的苋菜杆,还有点好看。 马大姑一直问三问四,张红英胡乱应付:“就是泡点霉苋菜杆吃。 那是我们地方的吃法,你们估计吃不惯。 晚点做好了,我蒸了下饭,你吃了就知道了。” 泡了几天之后,霉苋菜梗开始冒气泡了。 张红英趁着晚上马红艳走了,把霉苋菜梗捞了一部分出来在另一个盆里。剩下的,都挤出来,扔掉残渣,连汤带水装进瓮里,又加了很多盐。 第二天,张红英还买了块老豆腐,弄碎了,“喂”给这一瓮臭卤。 晚上张红英捞了老,发现老豆腐都已经化没了,心知这一瓮臭卤,才算是养好了。 过了两三天,张红英买了几斤豆腐干,趁着晚上放进臭卤瓮里。 第二天清晨,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了厨房的灶台上。张红英小心翼翼地将昨天泡制好的豆腐干从水缸里捞了出来,然后朝着店里正在忙碌着擦桌椅的马红艳大声呼喊起来:“马大姑!快过来瞧瞧呀!我要亲自下厨给你做一道特别的美食——臭豆腐!” 马红艳捂了捂鼻子:“这玩意能吃?” 张红英笑起来:“马大姑,你可得好好看着。这学会了,可会影响咱们的钱包钱包啊。” 马大姑捂着鼻子,勉为其难的过来了。 炸臭豆腐是一道外酥里嫩、风味独特的美食,张红英自信,马大姑只要吃过,也一定会爱上它的。 张红英使用的耐高温且味道清淡的植物油,也是她从小吃到大的油——菜籽油。 还准备好了辣椒酱、甜面酱、 酱油、蒜泥、香菜、葱花、以及炒香的芝麻。 张红英自制的臭豆腐,已经经过适当的发酵,同时切成适合油炸的小块。 张红英在炒锅中加入了大半锅的食用油。同时将油温加热至大约160°c到180°c之间。 油温只能靠经验判断,但是张红英教马大姑,可以通过放入一小片臭豆腐测试油温,如果它迅速浮起并开始变金黄色,则表示油温合适。 小心地将臭豆腐放入热油中,分批进行。不能一下子全倒进去。一次性放入过多,会导致温度骤降,从而无法迅速将臭豆腐炸好。。 炸制过程中不断翻动,保证每面都能均匀受热,直到外表变成金黄酥脆,内部仍然柔软多汁。 根据大小和厚度,一般需要炸3-5分钟。注意不要炸过头,否则会变得太干硬。 张红英使用漏勺捞出炸好的臭豆腐,放在架子上,滤去多余的油脂。 张红英等到臭豆腐稍稍冷却,才把它倒入盘中。 撒上蒜沫,辣酱,酱油……用筷子搅拌均匀。 臭豆腐下锅以后,马大姑就不捂鼻子了。它的气味,已经由臭转香。 张红英 把调味后的臭豆腐整齐地摆放在盘子里,撒上一些香菜、葱花和炒香的芝麻作为装饰,增添香气和口感。 然后轻轻向马红艳那边推了推:“马大姑,你尝尝看,是不是符合你的口味?” 马大姑用筷子夹起一块,小心翼翼送入口中。张红英提醒:“里边可能会有点烫,你小口品尝。” 马红艳也是下了狠心去吃这臭豆腐的。不料一口下去d,瞪大了眼睛:“怎么能这么鲜?” 这个张红英知道:“蛋白质被分解成了一种叫氨基酸的东西,所以很鲜。”——这是沈建珍给她补习的,这不现在就用上了。 第131章 本末倒置 租下两层店铺后,张红英就把家属院的房子退了,住在楼上。以现在的交通条件,两头奔波还是很费时间的。 虽然马大姑经过一段时间的考验,已经证明为人还是可靠的。 但是她想了很久,最后还是宁愿自己辛苦一点,也不能把店里的事全交给马大姑。 不管是米线,还是粽子,都没什么技术含量。看几遍也就会了。 要说真有什么诀窍,可能也就是火候的把握,还有调料的添加。 只有臭豆腐,如果张红英不说清楚,马红艳绝对摸不着门路。 但是老板在员工面前,还是最好保持一定的距离。 只是一家小店倒也罢了,这不是还牵扯到她以后打算卖方便食品嘛! 想清楚之后,张红英就明确拒绝了马红艳。 马大姑听见张红英说既不能住宿,又不加量的时候,那是肉眼可见的失望。 不过张红英把卖臭豆腐这个事,交给了马红艳。“马大姑,你闲着的时候,可以炸臭豆腐卖。一块钱一份,一份给十块臭豆腐。这东西的成本在那,不管最后卖多少,你都可以分一半。” 马红艳尝过臭豆腐后,已经意识到这臭豆腐的价值。张红英答应她分利润的一半,马红艳高兴坏了。 而且张红英继续给她画饼:“但是你主要还是以店里的生意为主,不能耽误正事。 反正吃臭豆腐的人,都会跟饭点错开的。等我们这个牌子做起来以后,我还会开分店。到时候让你当店长,给你分红!” 做餐饮是很辛苦的,每天手脚不停。不给马大姑提供便利,分红到位,她未必想要自己开店。 但是起步的时候,还是留一手的好。 用生不如用熟,想要马红艳不另起炉灶,一定要给到足够的利益。 店开起来以后,张红英就很少去找沈建珍了,两个人想见面,只能等沈建珍过来。 时间转眼过去,进入十一月。 张红英看着天气越来越冷,琢磨做点正宗的酱肉,口味上能得到最大的改善。 而且,这边的店,生意一直不温不火,跟张红英的预想相去甚远张红英是有点失望的。 米线,一天平均下来还是只能卖六十碗左右,马红艳再努力吆喝都没用。因为来往的游客数量有限。 反而是周边店里的小老板们,也吃出来张红英的米线真材实料,味道不错,成为了忠实的顾客。 粽子、再加上茶叶蛋的销售,一天能带来十来块钱二十来块钱利润——如果是搁普通人,这个收入已经不错了,足以养家糊口了。臭豆腐的生意也不错,一天也能卖个二三十份。马红艳分红都能分个七八块钱。 但是张红英并不满意。 这样小打小闹,一个月挣两三千块钱,什么时候才能实现她的梦想啊? 这其实怨不得别人。 这个收入,才是大多数人的生意模式。主要是张红英起步太高,而且一直有贵人相助——不得不承认,沈大林在生意路上,算得上她的贵人。南京这家店,可算是是她第一次独立开店,难免期待值高了点。 理想跟现实的差距,就是那么大。 听沈建珍说,他们学校附近有一家大型超市即将开业,张红英都打算要不要在那边也开上一家店。 别的不说,两个人见面也容易一些。 天天只有生意生意,完全没有自己的生活了。连跟小姐妹聊聊天都变得很难。 街上来往的人渐渐稀少,马大姑已经收拾好准备回去了。 张红英正在计算接下来几天要多少肉和棒骨的时候,沈建珍来了。 “阿英!”沈建珍人未至,声先到。 “阿珍?你怎么过来了?”张红英好奇的问道:“这天都黑了呀”。 马大姑也打招呼:“小沈过来了?” 沈建珍:白眼……我不算老板吗? 看到张红英,沈建珍脸色一边,兴高采烈道:“阿英,国家规定,以后开始双休了!每一周都休息两天! 张老板,我们店里以后生意要好起来了。” 张红英有点愣怔。 她前世一直在乡镇企业之间打转,后来洗碗也是个私人饭店打工。 乡镇企业是没有什么双休单休的说法的,可以说是全年无休。不管是劳动节,国庆节,还有元旦,乡镇企业从来没有放过假。 倒是过年,会从年二十七、二十八开始放假。一般休息到初三、或者初四,把重要的亲戚走完,也就要上班了。 后来去了小饭店,更是没有休息日。就算是大年初一,她也要把去上班的。因为大年初一也会有游客,他们这种做游客生意的,哪里能休息? 所以,张红英还真没享受过双休,也不知道双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她小时候上学,是一周休一天半,农忙的时候放一个星期忙假。现在是一周休息一天,再一周休两天。 以后每周都要双休,意味着来逛街的人会大幅增加啊,的确是好消息。 不过……也意味着两个人会忙不过来。 “那我们还得招几个人。”张红英发愁道。 沈建珍摩拳擦掌:“双休日我也可以来帮忙啊!” “大材小用。”张红英一听就急了,赶紧阻止道:“你的任务是学习。” 沈建珍哑然失笑:“你这也太惯着我了。我白分你钱,什么都不用干。这样像话吗?” 张红英很认真道:“大学生跟普通人不一样的地方,就是他们在大学校园里度过了四年。 不管是去图书馆,还是去跳舞,去看电影,或者跟班级同学出去玩,都是大学生该享受的生活。 像以前家里穷,要上学必须得勤工俭学,那是没办法。你现在不缺钱了,就应该好好享受你剩下的三年大学生活。 等你毕业以后,有的是时间给你上班。 但是这么轻松美好的大学生活,十几二十几岁的年轻时候,可是不会再来的。” 沈建珍点点头:“好。我去看书,看电影,去跟同学一起玩,打牌,享受我们的大学生活。” 马大姑在边上酸的不行:“哎呀,还是你们大学生舒服啊。我们打工的,哪里有什么双休日。单休日都没有的。” 张红英笑:“马大姑,你也可以一周挑一天或者两天休息一下。只要别挑周末就行了。周二、周三,甚至周四,你都可以休息。” 马红艳连连摆手:“哎哎,咱可没那命!” 倒不是马大姑不懂享受,不懂享清福。 而是臭豆腐很受欢迎。每天中午饭点过去,马红艳把炸臭豆腐的油锅支出来,立马会有人凑过来买。 一块钱一份,又便宜又好吃。 张红英每天臭三四斤豆腐干,都能卖光。 马红艳还想让张红英多准备点,但是她不同意。 这个数量刚刚好。如果太多了,马大姑的精力就都放在炸臭豆腐上了,耽误了正事就得不偿失。太少了也不行,马大姑得到的好处不够多,就没那么死心塌地在店里守着。 马大姑客套了几句,先告辞回去了。 沈建珍捂捂耳朵:“这大姑,那嗓门是真响,那中气是真足。” 张红英笑起来:“刚开业的时候,店里没生意,多亏她这把大嗓子揽客了。” 沈建珍:“阿英你也学出来了,学会用胡萝卜让人出力了。” 张红英长吁了一口气:“可不是学出来了? 人教人教不乖,事教人一次就乖。 桩桩件件,那都是自己摸索出来的。 你爸爸,阿叔用分红钓我,我学过来,用分红钓着马大姑。 总之都是大家一起发财。 你好我好大家好。 为点蝇头小利,搞的斤斤计较,很亏的。” 沈建珍深以为然:“我阿爸也说,你其实是有大智慧的人。 不会读书,都是被干活耽误了。” 张红英摇摇头:“这个你不用安慰我。 我确实是读不进去书。 你也从小睡眼蒙眬就被拉起来喂蚕,你还是每次考试都考第一。 我读书不好,有干活的原因,但是最关键,还是记忆不够好,理解能力也差点。 还缺乏你的好奇心和专研精神。” “读书能读当然好,实在没机会读,或者读不出,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沈建珍安慰张红英:“我们这些人,尤其是女孩子,有三分之一,小学都没毕业。能读到初中毕业的,已经是高学历了。 能出来读大学的,一百个人里,也不过只有几个。 不读书也不是没有出路,不读书也不代表没有见识。 你放心,能带上你的地方,我都带你去参与。 你感兴趣的东西,去都讲给你听。 我一定好好读大学,好好感受大学生活。” 张红英笑了,她就知道,沈建珍理解自己的要求。好好读书,那就是在圆梦。 圆一个张红英梦不到的梦,圆一个沈建珍放下负累后的梦。 管它生意好坏,把这三年,高高兴兴过去,才是我们出来最大的意义。如果汲汲营营,只为了挣钱,那就本末倒置了。 想明白了之后,张红英全身都轻松了。 沈建珍兴致勃勃地给张红英讲述着她们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每一个细节都仿佛被她赋予了生命一般,活灵活现地展现在两人面前。张红英曾经在学校待过一段时间,听的更是如同身临其境。 “还记得吗?每次一到自习课的时候啊,那可真是一场激烈的‘战斗’!大家都争先恐后地往自习教室里冲,只为能抢到一个心仪的好位置。”沈建珍绘声绘色地描述道,“有时候甚至连早饭都顾不得吃,就怕去晚了没地方坐啦。 我们都互相帮忙占座。去晚了,还会有人逼你让出来。” 张红英听得入神,不时点头附和。 “还有呢,晚自习结束之后呀,我们经常会约上几个好友一起去操场上散步。 别看白天那么热,晚上月色如水,微风轻拂,大家三三两两地走着,有说有笑。”沈建珍微微仰起头,似乎沉浸在了美好的回忆之中,“我们谈天说地,分享彼此的喜怒哀乐,那种感觉真的很棒!” 说到这里,沈建珍突然想起了一件有趣的事情:“对了,我当时还被同学拉着,去报名参加了学校的礼仪队呢!我的身高倒是达标了,可惜啊……” 她无奈地摇了摇头,“我的体态和步态实在是不过关,最后还是没能被录取。唉,想想还真是挺遗憾的呢。 也不知道别人为什么走路那么好看,肩背那么挺直,我再努力,走路都还是有点倒来倒去,背也很难挺直。” 沈建珍站起来,走给张红英看:“你看,我现在走路是不是比以前好看多了?但是还是不够。” 沈建珍畏缩惯了,两个肩膀一直有点夹肩。现在要舒展开,估计没少受罪。不过她完全不介意。 沈建珍说自己还经常参加学校组织的诗歌朗诵活动,外语角。大家普通话都不怎么好,像沈建珍,是z,c,s和zh,chi,shi分不清楚。en和eng,in和ing分不清楚,也就是前后鼻音分不清。 但是其他地方的更好玩。 像淮阴的那个,是n和l分不清楚。大家让她说刘奶奶,她每次都说成牛来来。 还有江西,福建,是h和f分不清楚。 呼吸,每次都要说成敷吸。她还说,还有一个同学,名字叫做赵晴芳,胡建的同学每次都叫她“赵晴荒”…… 外语角就更热闹了,大家自己说自己的谁也听不懂别人在说什么。 总之闹了很多很多笑话。 学校马上迎来一百周年校庆,各界老校友都返校,沈建珍还参与了接待。 跳舞的时候,一个学长说,他也是三一班的。沈建珍眼珠子一转,就问:“你是八三的,还是七三的?” 学长还以为自己能冒充他同学呢,被揭穿后大失所望。 沈建珍说着笑起来:“工作了的人,怎么可能冒充在校学校,明明那么不一样。” 沈建珍还认识了一位叫李文凤的同学。她是摄影爱好者。 李文凤买了胶卷,要带着沈建珍一起去探索校园内外适合拍照的好地方。 但是相机虽然借了,两个人却谁也不会安装胶卷。 咔嚓咔嚓拍了一整天,然后把胶卷送去冲洗,拿回来才发现——胶卷没安装好,他们一整天,一张照片都没拍下来,还白白的曝光了一卷胶卷。 ……张红英在沈建珍的轻声细语中睡着了。梦里,她也是一个意气风发的大学生。 第132章 明算账 时光悄然迈入十一月,尽管那炽热的阳光仍旧毫不吝啬地倾洒大地,但空气中已然弥漫着浓郁的秋意。 秋风轻拂而过,带来丝丝凉意,宛如大自然轻柔的抚摸。道路两旁的树木纷纷换上了五彩斑斓的盛装,红的似火、黄的如金、橙的像霞,交相辉映,构成一幅绚丽多彩的画卷。落叶随风飘舞,像是一只只翩翩起舞的蝴蝶,轻盈地落在地面上,堆积成厚厚的一层,仿佛给大地铺上了一条柔软的金色地毯。 人们漫步其中,脚下发出“沙沙”的声响,宛如一首美妙动听的秋日乐章。抬头望去,湛蓝的天空如同一块巨大的蓝宝石,洁白如雪的云朵悠然自得地飘荡着,与这满目的秋色相互映衬,美不胜收。 沈建珍兴冲冲的来找张红英:“阿英,明天我们班组织去栖霞山看红叶,你也一起去吧?” 张红英有点迟疑:“明天可是周末呀,一星期里人最多的时候,你叫我放下生意不做,去玩?” 平时一天只能卖四十到六十碗米线,周末可是可以卖到一百多了。 沈建珍扯她:“哎呀,你就去吧!你不也说了,要享受大学生活吗?天天在店里待着,别人玩的时候你最忙,哪还有什么时间享受生活? 年纪轻轻的,还是要有玩的时间才行。等我们将来工作了,可就再没有这么舒服的时光了。” 张红英还在犹豫:“我是让你享受大学时光,但是我也不是大学生……” 沈建珍不高兴了:“谁说只有大学生才能享受这种悠闲生活。你也可以呀。挣钱不就是为了好好生活嘛!” 张红英被说动了,跟马大姑说:“马大姑,我们明天休息一天?” 马大姑没有半分高兴劲。老板这么任性,这店得黄吧? “小沈说得太对啦!年轻人嘛,精力充沛、朝气蓬勃,正是尽情玩耍享受生活的时候啊! 你现在不玩,将来会后悔的。 等你到了我这岁数就知道了。,一旦到了咱们这个岁数,那世界可就完全不一样喽! 上有年迈的父母需要照顾赡养,下有年幼的孩子嗷嗷待哺。别说是出去游山玩水放松心情了,就算面前摆着一盘香喷喷的红烧肉,恐怕也难以勾起食欲了!因为每天脑海里想的都是那些沉甸甸的现实问题:一家人的生活费从哪儿来?孩子们上学的学费该怎么凑齐?还有老人家生病住院所需的高额医药费用又要如何承担……这些压力如同大山一般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呀! 就算是没有这些压力,年纪上来了,体力,精力,也都不行了。 对世界,也再不像年轻人一样充满好奇与激情。” “所以老板,你去玩你的就行了,明天我来开门!”马大姑在张红英的强调下,已经知道张红英是真正的老板,并不是老板娘了。 “我保管不能耽误你的生意!你玩够了回来盘账,我保证一分不差!”马大姑信誓旦旦保证。 有一个这么敬业的员工,张红英也是很为难了。 店开的好好的,突然关门,让老顾客扑个空,确实挺影响口碑的。不过马红艳说的对,年轻的时间,就这么短。要好好珍惜。 沈建珍嗨了一声:“明天我们班里包了一辆大巴车的,十点半才出发。我跟你一起,把东西都准备好再走。 等马大姑来了,能卖多少算多少。 反正骨汤、棒骨,都在锅里保着温。 米线也泡好,大姑过来只要煮米线,然后添汤就够了。” 张红英狠狠的心动了。跟大学生们一起玩,让自己身上也沾点文化人的味道。 都是人无法同时拥有青春和对青春的感受,等你有所感慨的时候,一切已经成为过去式。张红英侥幸拥有两次机会,再不珍惜,那是暴殄天物呀。 “等我们准备好了,再去你们学校,怕来不及吧?”张红英心里打定主意,嘴上还有点顾虑。她就是这么个人,总需要别人再三给她坚定信心。 沈建珍笑道:“既然想出去玩,就花点钱呗,怕公交车赶不上时间就打车。一公里三块钱,有二十几块钱怎么着也够了。” 张红英没好气,:“你可真是财大气粗了。可再不是以前三毛钱买包榨菜吃三天的时候了。” 沈建珍笑眯眯:“这不是因为我有一个好姐妹嘛!你带我发财,我带你花钱。 再说了,我当年三毛钱买包榨菜,冲开水吃三天,并不是为了以后还这样过。 我只是坚信那种艰难的日子是暂时的,将来肯定能过上好日子,才能撑下来。 如果怎么过都是节衣缩食的苦日子,谁傻了还要坚持啊。” 沈建珍就是,钱多多花,钱少少花。实在没钱,开水泡饭也能吃两大碗。 既然想好了要打车,还有大巴,张红英决定干脆多煮上一锅茶叶蛋,第二天带到车上。 大学生出去玩都是穷游,饿的要死也只是随便垫垫肚子。景区里的饭菜,哪里吃得起。 他们通常是买个面包包子什么的垫一点。但是景区,就算是有卖茶叶蛋的,也肯定比外面贵。 沈建珍数了数:“你干脆煮七十个茶叶蛋吧!我们班三十个人,一个人两个。 多出来十个,防止别人也带同学,老乡什么的。” 张红英本意是带茶叶蛋请他们吃的,沈建珍不同意:“你放心,我们出去,最后都会算好账,一个人多少钱交上来。你不用为难,也不用不好意思。” 张红英还是觉得,把生意做到同学头上,怕沈建珍为难。 沈建珍嘀咕:“那我们班同学经常叫我给他们带苏州的丝巾,绣花手绢什么的,我从来没有客气过。 苏州卖八块钱的丝巾,我带到南京,发现质量比我差的还能卖二十五。我也就按二十五的价格卖出去。 我们同学还有人进了方便面,贺卡,袜子,电池,在宿舍里卖呢。 我买的电吹风,租一次三毛钱。” 张红英目瞪口呆:“你还做生意呢?” 沈建珍:“啊?一个电吹风几十块钱,冬天头发如果不吹干就要结冰。花三毛钱租一次,很划得来的好吧。” “不是,我就是觉得,都这么熟了,怎么好要钱……” 沈建珍笑:“在外面你要习惯呀,又不是鸭湾村,大家耻于谈钱,担心谈钱伤感情。 我们就要一分一厘都说清楚,省得老觉得别人占了自己便宜,自己吃了亏。 大家都是学生,都是吃国家的补贴,还有父母的生活费 算清楚挺好的。” 张红英:……所以我没有跟父母算清楚,也不完全是我自己蠢。而是那个环境就这样。沈建珍出来后,受到的影响就不一样了。就是要说清楚,要算明白。不能大家稀里糊涂,自以为心照不宣,实际上吃哑巴亏。 张红英表示:学到了。 在中国的传统社交文化中,谈钱往往被视为一件很羞耻的事。人们习惯于将金钱的话题隐匿在人情的幕后,认为过于直白地谈论报酬、花费或利益分配会显得不够大气或是破坏了和谐的人际关系。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即便是涉及到明确的经济往来,也更倾向于含蓄地处理,用“随缘”、“帮忙”这样的词汇来淡化金钱的重要性。 然而,这种避免直接讨论金钱的态度,有时却会导致面和心不和。事情过后,当事人才会发现自己在不经意间承担了更多的成本或是牺牲了个人利益,而这些付出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或认可。 尽管如此,在公共场合下维持和谐、避免冲突仍然是许多中国人心中优先考虑的原则之一。 而张红英至今都没有开诚布公的跟李小芳和张小树表达过自己的不满,也是此种观念的深度受害者。 像上辈子,每次春节,张红星会带着老婆和三个孩子回家里团聚。 张红星一家,明明是收入最高的,回家却只带一箱水果,牛奶之类的。 张红英准备好所有年货,还要好吃好喝款待他们一家五口。 最要命的是过年,给晚辈发压岁钱的时候。 大家对于给孩子们多少金额的红包并没有事先沟通。然而又要保持一致。 这种时候,张红星因为收入较高,都会财大气粗,给每个孩子都包500元的大红包; 他掏出来两千块钱,一千五还是自己家孩子拿着的。 他们夫妻俩一共掏出来四千块压岁钱,张宇昊拿到一千。 张红英骑虎难下,也要跟沈永健一人出五百的红包。他们拿出去四千块钱,最后回来一算,张宇昊手里的红包只有两千。 而张红星家三个孩子,加起来有六千红包。 每次张红英都要吃个哑巴亏。 如果早点跟沈建珍学一学,,至少发红包的时候,她可以硬着头皮说:“姑姑和伯伯收入低,不像你爸妈收入高,我就意思一下,你们别嫌弃啊。” 盖房子的时候,她也可以跟张小树明确提出,这房子盖完了,到底是他张红英的,还是张红星的,还是各一半? 如果早就说明白了,房子是张红英的,就把房产证落张红英的名字。 如果是张小树的,将来两个人一人一半,那也要一个人出一半的钱,房产证分割开。至少要落在纸面上。 当然,如果将来要给张红星,她也不反对。但是她不会为盖房子出一分钱,并且自己会另外申请地基,盖一间自己的房子。 然后两个老人,她也不会一个人挑起重担。苏州医疗条件,可不比底下小镇子好多了? 城镇一体化之后,他们的医疗卡,去苏州也是能用的。所以为什么不让两个老人,去跟着自己的宝贝儿子,享享福呢? 张红英那些年,除了上班,回家来还要帮忙干两个老人接回来的处理塑料袋的活。 塑料高温烫过之后,总有一股难闻的味道,一个塑料袋,不过能赚一分钱……张红英都记不清自己经手过多少个塑料袋了。 张红英感觉自己的观念一直在被刷新。 前世五十多年,都过的稀里糊涂,及不上跟沈建珍出来见世面的这一年多增长的见识多。 “建珍,如果我不借钱给你读书,你上了大学会不会带我出来?”张红英突然问道。她在为前世的自己找一种可能性。 沈建珍苦笑:“我的好阿姐,我有现在,一半是你的功劳。 你要是不借钱给我读书,我上高中还是有哭兮兮的吃酱油泡饭,榨菜泡饭。 上了大学,要拼命赚奖学金,拼命打工。 自顾不暇的时候,哪里还能想的到你?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基本上是中国每个读书人的想法。 在我的想法里,我首先要过好自己,第二是拉一下建兴,还有养好父母。 第三才是亲朋好友,对我有恩情的人。 第四才是去主动帮助其他人。 虽然实话说你可能不大爱听,但是,你如果没有借钱给我,没有带我赚钱,按我们的交情来算,你应该在第四批人里,但是第四批人里,你应该排第一。” 沈建珍一个字都没有哄张红英。张红英多少是有些失落的。在张红英心里,沈建珍老早就排到第一了。 原本正常人心里,都应该是父母排第一的。两世为人,新仇又加旧恨,张红英只能把亲人排倒数。 沈建珍前世虽然渐行渐远,除了童年一起长大的那点情谊,后来再没有多少交情,却是她这辈子重生后唯一能抓住的救命稻草。 沈建珍对情绪敏感,感觉到张红英有点失落,连忙解释:“阿英,我不是说你不重要。在朋友里,你是顶重要的。 但是养父母,那是我的责任。拉扯弟弟嘛,总归是一家人。我要是放着自己人不管,那除非是他们对不起我。否则我肯定要把他们放重要位置的。” 张红英没好气拍来沈建珍的手:“行了行了,我总不能跟你爸妈还有你弟弟争你心里的地位。你当你是什么香饽饽。” 既然说到亲兄弟明算账,张红英干脆让沈建珍再理理账,把他们这家店的开支也算一下。 第133章 偷懒大王 第二天天还未亮,晨曦微露,大约也就四五点钟的时候,整个城市都还沉浸在一片静谧之中,市场那边已经按照约定将张红英预定好的大棒骨送上门来了。这些大棒骨被装在一个大大的袋子里,沉甸甸的,色泽看上去很新鲜。 张红英听到敲门声后,迅速从床上爬起来,睡眼惺忪地打开门。看到门口摆放着那一袋大棒骨,张红英先检查了质量无误,然后吃力地将那袋大棒骨搬进厨房。 走进厨房后,张红英顾不上休息,便开始着手处理这些大棒骨。她先将大棒骨一一取出,放在水槽里,打开水龙头,让自来水的水流冲刷着它们。随着水流的冲洗,大棒骨表面的血水和杂质逐渐被冲走,变得干净了许多。 接着,张红英拿来一口大锅,将洗净的大棒骨放入锅中,并加入足够多的清水。水没过了大棒骨,她轻轻地搅拌按压了一下,确保每一根骨头都能完全浸泡在水中。做完这一切后,张红英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接下来只需要等待一段时间,让大棒骨在水里慢慢泡出血沫来,为之后熬制美味的棒骨汤做好充分的准备。 浸泡过后的大棒骨,熬煮完毕腥味会少很多。 沈建珍打着呵欠,睡眼蒙眬起来,张红英还劝她可以再睡一会儿。 沈建珍叹息:“你呀,真是天生的劳碌命。好像所有人都比你更值得享福似的。 我们俩是好姐妹,又不是母女。你天天这么惯着我干啥。 你就算是对自己孩子,也不能这么惯着。有事一起做就行了。” 张红英无语:“让你歇着你还不高兴。” 沈建珍完全没有理会她,自顾自地忙碌着。张红英熬到那一锅香气扑鼻的棒骨汤正在炉灶上咕嘟咕嘟地翻滚着,而她却因为对熬制棒骨汤一窍不通,根本无从下手帮忙。 为了避免碍手碍脚,沈建珍退到一旁,看到电饭煲里的茶叶蛋,沈建珍眼前一亮。这些茶叶蛋只是勉强染上些颜色,蛋壳只破了些许。沈建珍开始着手处理那些茶叶蛋。 沈建珍将煮好的鸡蛋从锅里捞了出来,因为太烫,只能用手指快速捏住取出来,然后赶紧放在案板上。 沈建珍原本是习惯拿鸡蛋在案板上磕的,但因为太烫,无从着力,只能拿起一个小勺子,对着这些鸡蛋逐个进行敲击。 沈建珍是有点强迫症在身上的,她每次用力都保持一定的节奏。既不会用力过猛导致蛋壳破裂,又能让蛋壳变得更加细碎和均匀。 随着一声声的敲击声响起,原本光滑的蛋壳逐渐布满了细密的裂纹。她满意地点点头,跟张红英嘚瑟道:“这样煮出来的茶叶蛋啊,才能有大理石文!而且味道也会更好呢,入味更深,口感更香滑。 你平时煮的那都是啥啊,也就是顾客不挑。” 张红英无语:“谁有那闲工夫每个鸡蛋敲那么碎,敲差不多,能进去味道就行了。” 沈建珍偷懒是有窍门的。敲了几个之后,她脑子里灵光一闪:“谁说敲鸡蛋费工夫啊,只要动脑子,就能想到办法。我知道怎么样可以又快又好的敲鸡蛋了。” 沈建珍拿了一个张红英自己熬粥喝的小锅,放进去七八个茶叶蛋,盖上盖子,使劲晃动起来鸡蛋在锅里咣当咣当来回撞击,传出闷响。 沈建珍晃几下锅,会揭开盖子看看,再盖上,再晃…… 没多久,沈建珍就喊\/:“阿英你看,是不是碎的很均匀?” 张红英一看,还真的是,每个鸡蛋,蛋壳都碎成很小的片有些地方,还有少数碎屑脱落。这样煮出来的茶叶蛋,必然更入味,色泽也更好看。 “阿英,以后我要是过来,敲鸡蛋这事你就包给我了。 就算是我没空,你就按我这样做,一次晃十几下,就可以把鸡蛋敲好。 磨刀不误砍柴工嘛,大家都卖一样的东西,你想要卖的比别人好,就要在这种细节是下工分。” “你厉害!干什么都能想到偷懒的办法!”张红英也确实挺佩服沈建珍的,抽空鼓励了沈建珍一下。 沈建珍却得了意,来了谈性。她笑着说:“那可不? 我以前寒暑假,都会想办法挣钱。干的最多的,就是在塑料厂临时工。 塑料厂里就那些活: 一个是叠塑料袋,把塑料袋一层一层在牛皮纸上叠起来,然后送过去烫机那里高温烫成形。 最后一道是把塑料袋上多余的东西修剪掉,保持形状完美,这样才能出口。否则人家是检验通不过的。 我们临时工平时都是帮着修剪塑料袋。 其他的工序,都是固定工人在干。 里边有一个活是大家都不想干的。 就是他们烫袋子,是把很多裁好的塑料叠在一起,铺在一张可以隔绝热量的牛皮纸上,然后用高温,把多层塑料压在一起。那个烫机,250度高温,你还记得吧?” 张红英点点头:“当然记得。鸭湾村的女孩,基本上都去塑料厂里剪过塑料。” “有一个活,是把那个滚烫的、刚刚烫好的塑料袋,从牛皮纸上撕下来,然后把牛皮纸,再送回去叠新的袋子。这个你干过没?”沈建珍一边继续敲鸡蛋,一边闲扯。 “没干过,那个塑料袋太烫了,一般都是手上都是老茧的老太太干的。都是固定工人。小姑娘干这个,不是要烫坏了?”张红英疑惑。 “嗯,一般都是老太太干的。但是那个暑假,老太太说是儿媳妇生孩子了,她去照顾月子,就没来,别人都嫌烫不想干,他们就叫我这个临时工去撕塑料袋了。 我就暑假挣点钱,肯定不能挑三拣四啊。 烫工踩一下烫机,我取一张牛皮纸。 不过我撕了两个塑料袋,被烫的斯哈斯哈的,手确实疼的受不了。 然后我就发现了,为什么一定要把塑料袋从牛皮纸上撕下来,而不是把牛皮纸从塑料袋上撕下来?” “有什么区别啊?不都是把塑料袋和牛皮纸分开?”张红英一头雾水。 沈建珍就笑:“烫塑料袋的时候,塑料袋铺在牛皮纸上。然后他们把整个牛皮纸拿出来,把塑料袋撕下来,牛皮纸送走。手用力是用在高温的塑料袋上的,热量传到很快,就真的特别烫。 所以这个活很难受,没人愿意干。 我撕了两次之后,发现完全可以反过来想想。从烫机下把牛皮纸拿出来后,先翻个身。塑料袋在下面,牛皮纸在上面。 这样拿住牛皮纸,一揭开,塑料袋留在原地……最多是底下轻轻按着点塑料袋,不要让它跟着跑了就行。” “……你真聪明。那家塑料厂开了十几年,你是不是第一个发现可以这样做的?” 沈建珍点头:“是啊,那些人不怕烫,他们就没想过要想办法。我怕烫,所以我想出办法来了。 世界就是因为我这样的懒人才进步的。 不过倒霉的是,剪塑料袋要用剪刀,时间长了手很酸。 等我发现这个不用烫手的撕塑料袋方法后,立马就有人把我换下去了。” “轻松的活,肯定是留给他们自己人干的。”张红英安慰沈建珍:“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谁让你聪明呢,你只能贡献多一些。” 沈建珍点头:“不过后来因为这个活最轻松,他们抢着干。我经常听见他们在问这是谁想出来的?然后他们说,是建珍想出来的。我听见还挺高兴的。” 张红英突发奇想:“你一直干一件事,绝对是屈才了。我感觉你应该去各行各业都干干,给他们挑毛病,然后改进工序。” 沈建珍点头:“嗯嗯,老干同样的工作,也确实很无聊。 如果真的有这种给工序挑毛病,改进工序的工作就好了。” 说着说着她还唱起来:“投机取巧我有一手。” 看着这样活力四射的沈建珍,张红英也笑。 贫穷怕什么呢,困苦怕什么呢,歧视又怕什么呢? 有什么能打败这样的人? 就算是在泥里,她都能找到一块比别人更好的泥,那足以让她沾沾自喜,高兴的过完一生。 沈建珍从小就擅长苦中作乐。 一年级的时候,沈建珍跟张红英还是同班同学。沈建珍拿了一支笔在写字,一个同学过来捣乱。那个同学叫什么张红英都已经不记得了,却记得他故意把沈建珍的作业本撕破了一页。 沈建珍爆发起来,一把揪过那个同学的书,一下子给撕成了两半……连老师都惊讶沈建珍怎么有这么大手劲。 一本书,厚厚的,成年人也不能一下子撕开。 老师的处罚,是让沈建珍把自己的书赔给同学——那本被撕碎的书归沈建珍。 沈建珍对着撕碎的书傻眼了。 她一向丢三落四,撕碎的书,转眼就七零八落,再也找不到了。 一年级的课程说难不难,说简单,也总要用到课本。 因为沈建珍太邋遢,全班同学,没有一个肯借书给她一起用的。 张红英之前跟沈建珍也并没有那么熟。虽然两家就隔着一条小河,但是张红英天天忙着干活,没什么时间玩。两个人几乎没有一起玩过。 沈建珍借不到书,看出来张红英面软,就问张红英借。 张红英是老留级生,那本书很旧了,不太好意思拿出来,只答应借给沈建珍一个下午。 沈建珍拿到书,快速看起来,像是要把书吞下去。 还不等张红英去催促还书,沈建珍已经把书还回来了。她短短时间,把整本书背了下来! 后来正好赶上镇上派人下来抽考,沈建珍考了人生中第一个满分。 她第一个感谢的是张红英,第二个感谢的是那个跟她换书的人。第三个感谢的,是那些不肯借书给她的同学。 “哼,好得你们不肯借书给我,我怕下次要用书借不到,就都背下来了。 我考这么好,你们羡慕吧? 哼,羡慕死你们。” 沈建珍小人得志的样子,让张红英记忆犹新。 学渣对学霸的仰慕,从此油然而生,两个人也熟络起来。 张红英不由得感叹:“阿珍,我是真羡慕你这种随时随地能高兴起来的劲头。” 沈建珍停下自嗨,茫然的问:“为什么要不高兴?” “遇到坏事的时候,你不会不高兴吗?好像你不管遇到什么事情,就算是发愁,也顶多愁几分钟,转眼就又能高兴起来。”张红英的棒骨已经熬好了,就剩下调味。她把棒骨捞出来,放到另一个锅里,开始加调料收汁。 沈建珍就说:“塞翁失马的故事你总听说过吧?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塞翁得马,焉知非祸。” 张红英:……不知道,没听说过。 沈建珍便简略的讲了下塞翁失马的故事。 一个人丢了东西,不见的是坏事。 得到了东西,不见的是好事。 就算是骨折了,也不见得是坏事。 任何事情,只要发生了,没有挽回的余地,就尽量去想她好的一面。 沈建珍举例:比如说,我生在这样贫穷的家庭,吃不饱,穿不暖,看上去是坏事对吧? 张红英点点头:那可不?谁不希望自己生在富裕的家庭? 沈建珍却摇摇头:“可是如果生在富裕的家庭,吃的好,穿的暖,大家都宠爱我。 那我可能就不觉得有读书的必要。毕竟在家里就在享福了。 就是因为我家里很穷,吃不饱,穿不暖,还需要下田,采桑。蚂蝗,毛毛虫,都能搞的我狼狈不堪。 所以我迫切想要逃离那样的生活。所以贫穷变成我的动力了。” 张红英:除了“哦”一声,我好像没话可说。 沈建珍接着道:“我妈身体不好,经常住院。不会做衣服,不会做鞋,还不讲道理,动不动就打我,看上去有个这样的妈是不是很糟糕?” 张红英看了看沈建珍,没敢复合。虽然她心里的确是这样想的。 沈建珍又说:“可是我妈不讲道理,让我明白了人有时候不需要讲道理,该发脾气时发脾气就完了。 谁嗓门大谁占便宜。 而且她从来没有反对过我读书。” 沈建珍讲了很多,张红英听的津津有味。她学到了,嗯,任何事,都有正反两方面。不能只看不利的那面。 第134章 集体活动 两个人起了个大早,边聊天边干活。不仅仅把棒骨汤熬好了,还把酱棒骨做好。 忙完有点饿了,又剥了个茶叶蛋做早饭。 张红英点点头,把鸡蛋敲的碎一点还是很有用的,这会茶叶蛋也煮的入味了。 又看看时间,才不过九点来钟。 马红艳今天第一个一个人独当一面,也比平常早了一个小时过来 。 张红英把事情给她交代清楚。反正她也是做熟了的。只不过再强调一遍:小碗加多少米线,多少汤。大碗就多少米线,多少汤。米线要煮几分钟…… 又叮嘱,如果忙不过来,今天臭豆腐就别做了。 还有,盛米线的时候,碗里套个干净的食品袋,吃完了可以把食品袋扔了,这样能少洗一个碗。 絮絮叨叨交代了半天,马红艳一直耐心的“嗯”、“好”、“我知道了”、“没问题”应答。最后实在忍不住了,招呼:“哎呀,老板,你就放心的去吧!我还想长长久久在这上班呢,指定把生意当自己的上心。” 再唠叨下去就显得有点不礼貌了,张红英这才出发。 七十个茶叶蛋,最多也就十斤出头。沈建珍刚提一会,手就开始哆嗦。张红英忍不住抢过袋子:“算了算了,我提着吧。” 现在出门打出租车,那可是很奢侈的行为。 听说买一辆出租车要十几万,但是开出租车也很挣钱。开出租车基本上等于有钱,所以出租车司机被劫杀的新闻也经常听见。 市面上出租车很少,远远不像后世,在路上随便招招手就能拦到。沈建珍还记得叫车电话,但是,打了两次电话,都没看到车。最后还是坐了辆人力三轮车去学校跟大家汇合。 对这次出行,张红英是充满期待的。 前两辈子,张红英第一次跟这么多同龄人一起出行。一群充满活力的大学生,衣着简单朴素,但是面貌看上去各个都意气风发。 可以看出来,每个人的心中都充满了期待与兴奋。大家早早地集合在学校门口,有同学手里拿着相机——都是为了此次出行专门去借的。都想趁机拍几张照片,寄给家乡的亲人。 车子缓缓启动,离开了城市的喧嚣,驶向了通往栖霞山的道路。沿途,学生们透过车窗欣赏着窗外快速掠过的风景,从高楼大厦逐渐过渡到田野和乡村风光。随着距离城市越来越远,空气也变得清新起来,夹杂着泥土和落叶的气息,让人心旷神怡。 车内气氛热烈,同学们都三五成群,叽叽咕咕聊着。 除了沈建珍,还有其他同学也带了老乡,或者男女朋友。 有人提议玩一些小游戏来打发时间,很快便得到了响应,猜谜语、讲故事的声音此起彼伏,欢声笑语不断。 随着车辆逐渐靠近栖霞山,窗外的景色开始发生变化,路边就有很多枫树,大片大片的红叶映入眼帘。 “别着急,前面景色更好。上山看红叶更壮观。”大家互相说着。 班长再三叮嘱注意事项:“下山后停车场集合啊,都记住车牌号。我们四点半返校。玩的时候注意时间。 宁愿早点下山,不要人让其他同学久等啊。” 沈建珍把拎着的茶叶蛋递过去:“班长大人,我采购的茶叶蛋,三毛钱一个,五毛钱两个。 你问一下谁要。 回头跟包车、拍照的钱一起算账就行。” 茶叶蛋外面卖五毛钱一个,景区要卖到一块钱一个。 沈建珍能采购到便宜的茶叶蛋,受欢迎程度超出想象。 “我要两个。” “我要四个。” “我……,算了,我也要两个吧。” 七十个茶叶蛋,一小会就分光了。 年轻人,有无限的活力,也有着无限的食欲。 物美价廉的茶叶蛋,差点供不应求。 下山后,一行人就散开了。 看红叶,要经过一条山道。张红英看到路边有很多石窟,还有很多菩萨像。张红英第一次看见佛像,很想上去拜一拜。但是这些像都残破了,几乎没有完整的佛像。 有的头不见了,有的缺胳膊少腿。 张红英看的目不暇接。 栖霞山上还有一座寺庙,听说已经有一千五百多年了。踏入栖霞寺,一种宁静与庄严的感觉油然而生,身心都肃穆起来。 进入寺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宏伟的大雄宝殿,红墙黄瓦在阳光下显得格外耀眼。大殿内供奉着释迦牟尼佛像,两侧是十八罗汉,这些雕塑栩栩如生。 张红英仰头看着佛像,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好像佛像也在看着她,心里一片宁静。 沿着石板路前行,周围的古木参天,松柏苍翠。偶尔有几片落叶轻轻飘落,落在地上发出轻微的声响,更增添了几分静谧之感。 看了介绍,张红英才知道路边的那些雕了佛像的石窟叫“千佛岩”,这里雕刻着大小不等、形态各异的佛像,总数达五百余尊,是栖霞寺的一大特色景观。这些佛像有的端坐莲台,有的站立云端,姿态万千,神态各异,展示了古代工匠高超的艺术水平。——不过张红英不懂欣赏。 张红英进去大殿,虔诚的磕了个头,还烧了香。等她出来时,其他人都走散了。 转了一圈没看到沈建珍。 想必沈建珍早就兴致勃勃往前走远了,忘了还有张红英这个小姐妹了。 张红英叹了口气,反正上山的路就一条。远远看着,山顶一片红,想必景点就在山上喽。那就跟着人流走吧。 “你是哪个专业的?”突然一个声音在背后响起。 张红英不以为是在跟自己说话,继续埋头往前走。 “嗨,你是沈建珍的老乡吧,你那个专业的?” 听到沈建珍三个字,张红英才知道人家千真万确在叫自己。扭头一看,是一个微笑的小伙。个子很高,得一米八多。又很瘦,瘦的跟一张大树叶一样。 张红英打量了他一眼,好像是刚才同一辆车上下来的。 因为这么高这么瘦的人,很少见,所以张红英有印象。 脸也跟他的人一样,很大,很瘦。戴眼镜。 “我不是你们学校的学生,”张红英解释了一句。 “哦,那你是哪个学校的?”男生还在追问。 “我……”张红英突然有点不好意思:“我不是学生了。” “啊,你这么年轻就工作了?”男生笑嘻嘻跟张红英攀谈:“那你也是江苏人?我是河北的。” “我……”,张红英想,北方人都这么外向吗? “我也不是在南京工作的,我跟沈建珍一个村里的,在夫子庙那开了一家小吃店,卖米线的。” “哦,那你好厉害。”男生给张红英竖了个大拇指。 张红英红了脸:“哪里哪里,你们会读书的人才厉害。” 两个人客套了一阵子。 张红英白回来以后,就很注意防晒。她已经知道自己还算得上漂亮。但是,乡下人含蓄,最冒失的,也就是那个梁俊华。两个人后来也没有下文。 所以这么久以来,她还没有跟男生这么肩并肩走过,还聊了一路。前世跟沈永健,也是相亲认识,父母谈妥婚事,送入洞房。两个人婚前,就一起买过一次衣服。 跟男生平等交流,这是一桩新鲜的体验。 张红英一路上难免有点手足无措,面红耳赤。 男生自我介绍姓张,叫张磊。 张红英低声介绍姓名。 张磊笑称两个人都姓张,他跟张红英五百年前是一家。 山不算高,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聊天,半个小时后也就看到大部队了。 前边的人走走停停,时不时的拍个照,所以走的慢。 对张红英这样从来没有爬过山,更没有看过红叶的人来说,这种体验非常新鲜。 实际上,就赏红叶来说,他们来的还有点早,树叶只红了一部分。 张磊是一个很好的导游,他介绍,栖霞山位于东北郊,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名山,以秋天红叶闻名遐迩。 张磊甚至对佛家故事都能讲出个一二三来。 栖霞寺和尚在南京大屠杀的时候救了几万难民的故事,更是被他讲的惊心动魄。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攻占南京城,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大屠杀。为了保护难民和中国军人的生命安全,以寂然法师为首的栖霞寺僧人自发组织起来,创办佛教难民收容所,先后援助和安置了多名难民。? 在这段历史中,寂然法师和他的同伴们面对日军的威胁和打击,毫不畏惧,以普渡众生、慈悲为怀的佛教教义为武器,展开面对面的斗争,书写公开信,揭露日军暴行。他们不仅救助了大量难民,还掩护抗日军人安全过江,并冒着生命危险将记录日军罪行的胶片送出南京。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栖霞寺得以保全,多名难民的安全也得到了保障。 张红英听的入神。 眼前是一个色彩斑斓的世界。而故事里,是那样的风雨飘摇,惊心动魄。 “幸好都过去了。”张红英感叹。 “是啊,幸好都过去了。” 随着海拔逐渐升高,周围的景色也变得越来越迷人。 红叶并不是一个树种,它是有很多不同的树种,有不同的形状,颜色。 枫树、乌桕、黄栌等树木的叶子在秋季变成了红色、橙色、黄色,与常绿树种交织在一起,看上去像一幅天然的画。 阳光透过枝叶洒下,光影斑驳。 张红英一时有点痴了。 “我们可真幸福。生在和平、强大的中国。”张红英发自内心的说道。 张磊却道:“我们国家和平,但是还不够强大。 很多人都想去美国。我们同学里,就有很多人想去美国留学。” 没错,现在的美国,的确像传说中的天堂国度。 富裕、强大、文明。 很多人跑到美国去,光是洗盘子,就能挣到国内一辈子挣不到的钱。 美国最便宜的是鸡肉。听说他们吃鸡肉,只吃鸡翅、鸡腿,还有鸡胸肉。鸡脚、鸡架,都是不要的。 他们吃鱼,也是只吃肉最多的那一段。 他们人人都有小汽车。 张红英知道,中国即将迎来飞速发展。 眼前的这批人,只要不好高骛远,不走歪路,将来都会过上跟美国人一样好的生活。 眼前光阴正好。烂漫的阳光,烂漫的红叶。 张红英兴致勃勃的向前行。 沿着山间小道漫步,可以看到远处连绵起伏的山脉也被红叶染成一片火红。微风拂过时,落叶如蝴蝶般翩翩起舞,最终轻轻地落在地上,铺就了一层厚厚的地毯。 难怪这叫栖霞山。看上去,真的像一片火红的彩霞,落在了山顶上。 这世界真美好啊。张红英觉得自己胸腔里,有什么开始跳动。 张磊实在是很能说。 说完栖霞寺,说美国,说完美国,也已经跟她聊到最近看到一个电影。 虽然张红英一直都是嗯嗯的附和,忙于挣钱的她,哪里有时间去看什么电影呀。 她前后两辈子,看过的电影,就是小时候六一儿童节老师带队,去镇上看葫芦娃,看黑猫警长。什么爱情片,什么美国电影,哪里有那个闲情逸致哦!更何况后来镇上的电影院都拆了。 虽然张红英并没有说什么,张磊还是说的很高兴,兴致勃勃的。 又转过来一个路口后,张红英看到了正在往回走的沈建珍。 沈建珍挥挥手,张红英也慢慢抬起手,挥了挥。 沈建珍急匆匆走过来,拉住张红英上下打量:“阿英,可吓死我了,我还怕你走丢了。 我带你出来玩,如果把你丢了……” 张红英好笑:“你是不是一口气爬到山顶才想起来少了个人?” 沈建珍不好意思笑笑:“我也是第一次看红叶,有点太兴奋了。 对不起啊,阿英。我把你带出来,却把你忘在后脑勺了。” 张红英白她一眼:“上山就这一条路,你怕什么。而且还有张磊呢。我们刚好遇到了。还要感谢你这位同学带路。” 沈建珍这才看到那么大一个张磊在边上站着:“谢谢你啊,张磊。回去我请你吃饭。” 张红英亲耳听见,沈建珍已经应承出去很多顿饭了…… 第135章 高秀娟跑了1 这一趟是玩的真开心。 去了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听了很好听的故事,还交了一个朋友——张红英心里,已经认为她跟张磊算朋友了。 毕竟从来没有人跟她说过这么多话。除了沈建珍。 从栖霞山回去,张红英是前所未有的高兴、轻松。 从重生到现在,也有七八年了,她第一次有自己真的重新活一次的真实感。 前面不管挣多少钱,不管买下什么产业,她心里始终是空的。今天下午,那烂漫的阳光,不知怎的,就照进了她的心里,把心里几十年的潮湿都晒干了。 不再执着于得不到的父爱母爱,不再为他们的偏心伤感,愤懑。 不过好心情也就持续到回到沈建珍宿舍。 回到校园天色已经擦黑,宿舍楼灯光很昏暗。 两个人刚刚进宿舍楼门,就看到黑板上写着:203沈建珍,你家里叫你回电话。 一栋楼,只有一个电话。在传达室。 所以电话都是打到传达室,传达室那个人再打传呼到宿舍,叫人下来接电话。 接个电话,要给三毛钱。 为了方便联系,沈建珍给家里留了宿舍的电话。今天应该是传达室给宿舍传呼机呼过去,遇到宿舍没人接听,宿管就在小黑板上留了言。 刚刚上大学的时候,沈建珍跟家里还只能写信。但是社会发展很快。村里颇有几户拉了电话线了。 现在通讯比以前方便很多,以前打电话,都只能去村里,用的手摇电话。或者去报刊亭打电话。一分钟一块钱。 写信毕竟耽误事,能打电话,就快很多。 今年,校园里已经安装ic卡电话机了,买一张ic卡就能打电话。而村里也有很多人家装了电话,沈二林家也花了两千八装了台电话。 所以家里让回电话,应该是回到沈二林家吧?张红英想着。 ic卡电话整个校园里就装了四台,在教学楼边上。 打一分钟电话就要八毛钱。沈建珍有一张ic卡,薄薄的,打完电话,ic卡上就会咔哒一声,打一个孔。 沈建珍回宿舍把东西放下,问张红英:“我准备去给家里回个电话。也不知道家里是不是有什么急事。 你也很长时间没有跟家里联系了吧?要不要也给他们打个电话?” 张红英想了想,摇了摇头。过了会儿,又点了点头。 张红英前面一直不想跟他们联系,主要是心里赌气。除了前世的怨恨,她心里多少还有点幻想,幻想前世张红星是假传圣旨,幻想张小树或者李小芳,至少有一个是明事理的,并没有那么偏心。 时间虽然一天天过去,但是张红英感觉,自己心里那个幼稚的孩子,并没有长大。还一直在盼着李小芳和张小树他们能发现女儿心里的不痛快,从而意识到他们的错误。 但是……这种无声的反抗一点用都没有。他们压根没有意识到自己做的有哪里不对。 这么长时间以来,他们没有问过一声,乖女在外面怎么样?住的好不好,吃的好不好,衣服够不够穿? 所以,还在期待什么呢?有期待,才会绷着。实际上,没有期待,也不需要怨恨。 都快十年了,以前问不出口的话,其实已经不需要再问。前世看不明白的事,现在一目了然。是时候做个了结了。 就跟着沈建珍一起,问候一下家里吧!张红英想着。 从宿舍到电话亭,还颇有一点路。 等到了电话亭,天色已经完全黑了。 沈建珍拨通了电话。现在的电话,还是七位数的。电话回铃音很快响起,对方接起:“喂……”背景音,好像是新闻联播。估计是沈二林吃过饭,正在看新闻。 沈建珍按下通话键,电话机开始计时。 “喂,婶婶啊,是我,建珍。 我刚刚回宿舍,看到宿舍黑板上通知说家里让我回电话? 是我爸回来了吗?” 吴小红是从来不会给沈建珍打电话的,沈建珍打电话回去她也从来一句话都不说。所以家里让回电,只能是沈大林回来了。 果然,婶婶说了句:“哎,是咯。是你阿爸打过去的电话。你等嘎等啊。我去喊你阿爸听电话。” 然后就听见婶婶扬声喊到:“大林,沈大林! 你女儿来电话了!” 七点钟,还不是太晚。要是再晚一点,他们就都睡觉了。 沈二林被过继出去,生活有养父母操持,结婚比沈大林早了好几年。他妻子姚锦娥也比吴小红大一点。所以姚金娥对沈大林和吴小红,都是直呼其名的,叫“大林”、“小红”,从来不叫哥嫂的。 没多久,电话那头传来大声的应答:“哎,好,我知道了,马上过来。” 在电话里,甚至还能听到急匆匆的脚步声,以及磕碰到长条凳的碰撞声。 沈建珍等的有点心焦。 总不能家里出什么事了吧,这么慌张? 张红英看见沈建珍脸色都不太好看了。 “应该没什么事,”张红英安慰道:“可能是你阿爸难得回转一通,想跟你说几句话。” 苏州的小吃店里,是没有装电话机的。父女俩想通话,只能回家后,沈建珍打过来。 ic卡电话机那么时髦的东西,沈大林是不会用的。 终于,沈大林拿起来话筒了:“喂,是不是建珍了? 你还在听电话吧? 喂?” 第136章 高秀娟跑了2 等待的时间分外漫长。沈大林啪嗒啪嗒的脚步声传来。明明从前门到电话间只有不到十米,沈建珍感觉时间过了一辈子。张红英也一声不敢吭,因为连发生了什么事都不知道,也不知道说什么可以安慰到她。还是安静点更好。 终于,电话那头声音传来一声:“喂!”是沈大林的声音,听上去倒是还平静。 沈建珍连忙喊:“阿爸,是我呀。 我今天班级里出去活动了,刚刚回来,看到宿舍黑板上写着,让我给家里回电话。是家里出什么事了吗?” 究竟还是个刚刚二十的小姑娘,因为着急,沈建珍的声音里带着轻微的哭腔。 电话传音有点失真,沈大林也没听出来,只说道:“哦,家里没什么事,就是你可能得去寻一下红英,让她给家里回个电话,或者回家一趟。” 这下子轮到张红英懵了。怎么还跟她有关系了?难道出事的是张家,不是沈家? 沈建珍看了看张红英,张红英做手势让她赶紧问问沈大林,家里究竟出了什么事。 沈建珍对着自己亲爹,也不用隐瞒,直截了当问:“阿爸,红英家发生什么事了,要着急喊她回去? 我是能找到她,我们经常联系。而且现在她就在我身边。但是她能不能走得开回家一趟我也不知道。 等下跟她说说看。 至于还不要回去,也要看看她家里发生什么事了,她回去能不能解决。 她跟家里的关系你也是知道的,不是什么大事,不想回去。” 沈大林叹息一声:“她那个弟媳妇,高秀娟,不是外地人嘛。 外地人跟本地人一比,那花钱是很辣手的,讲究吃穿。 这不是生下孩子没多久,两个人好像是因为吃饭的问题有矛盾。 前几天跟阿婆吵了一架,拔起腿跑了。 李小芳当她一时赌气,一个外地人,也不像本地人一样,吵架了还能回娘家。 大部分外地人跟婆家吵架,也就是寻小姐妹哭一场,哭够了,也就自己回家了。 甚至不用给台阶,他们自己就会找台阶下。 李小芳也想杀杀她性子,不用动不动就要这要那。小孩都生了,还想怎么样?就也没去找。 转眼这都两天了,人还没回来。小孩在家里哭的死去活来找妈妈。 李小芳也没办法,想喊红英回来,让她去寻她弟媳妇。” 农村第一胎是女儿,女儿七岁以后,还可以再生一个的。所以高秀娟倒不是因为重男轻女而跟公婆吵架。 张红英在一边听见了,哈了一声。 弟媳妇跑了,让大姑子去找? 外面那么乱,也不怕自己女儿出去肉包子打狗,再也回不来了? 张红英抢过电话:“我来说。” 沈建珍退在一边,“行,你问问我爸,具体什么情况。” 张红英开口:“阿叔,是我呀,红英。我刚好来寻建珍。 听说家里找我,什么情况?哪哈会得寻到你头上?” 沈大林苦笑:“这不是你跟建珍关系好吗,你们俩从小一起长大。你又是跟着建珍一起去的南京。 你姆妈想寻你,写信不会写,想打电话,电话号码也没有,这不是找不到你,就来寻我家建珍姆妈算账? 你姆妈认定了你是跟我家建珍一淘出去的,要是找不到你,她说是要去报警,肯定是我们把你卖掉了。 老太婆被她吵的没办法,又怕你姆妈真的去报警,害了建珍前途,叫让二林打电话喊我回来。 这个事体么,我想想看,至少要你跟你姆妈通个电话是勿啦? 要是伊真一口咬定我们把你卖了,到辰光建珍好不容易考上的大学,书要读不成了。 那样几能罪过! 你人是不是回来不要紧,总是要跟他们联系的,让人知道你在那里,人是不是安全。 不管他们哪里对不起你,总共也是衣食无忧的把你养大的。 他们家这个想法,也不算让你吃亏。 如果有什么误会,顶好摊开讲讲清爽。 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前世今生这种事,说出去是没有人会信的。 没有经历过给他们养老还人财两空的事,谁也不认同张红英对父母这样。 张红英也没办法解释。而且沈大林这些话,也的确是好意。 张红英点点头:“阿叔,我晓得了,你帮忙去河西喊一下我阿爸或者姆妈接电话。我十分钟后再打过来。” “好的好的,你姆妈吵架的时候气的很了,走路都有点喘,估计走过来至少要七八分钟。天色也暗了,今天还没有月亮,我去寻个手电筒再喊他们。 一来一去,你二十分钟后打过来好一点。不要着急啊,你阿爸姆妈还有红星,甚至小毛头都没什么事的。”沈大林应道。 张红英嗯了一声,挂了电话开始在边上等。她不想解释自己其实一点都不着急,只是怕牵连沈家。 吴小红身体也不好,万一被李小芳气出个好歹,两个人都没办法见面了。 沈建珍虽然自己对吴小红看不上眼,经常说话顶嘴气她。但是如果有人敢对吴小红不好,她一定会给她妈出头的。 张红英不希望李小芳成为这个人,最后牵连到自己。 现在一张ic卡是三十面值的,只够通话三十多分钟。如果不挂掉,等李小芳或者张小树过来,钱恐怕都耗光了。 张红英挂掉电话,ic卡咔哒一声,已经打好孔退出来了。 张红英看了下打孔的位置,好像已经只剩下十几块钱。 今天的事,短时间恐怕也交代不清,至少十几块钱是不够的。 想了想,张红英便问沈建珍: “建珍,哪里有卖ic卡,你再去帮我买一张。我怕到时候说话多,一张卡不够用。”张红英安排道。 沈建珍点点头,两个人现在都不缺钱,这种时候,该花就花了,便跑去报刊亭买ic卡了。 张红英一边踱步,一边琢磨,高秀娟能跑哪里去? ———————底下是废话,可以不看 本月底打算完结本文,如果各位每天追更,又只能看一两千字,看的不过瘾,等的不耐烦,可以攒齐到月底,或者下个月初再看。到时候应该就有个结尾了,可以一口气看完。 理论上我应该盼着大家每天看文打赏,提供数据支持的……追更,阅读,完读,打赏,对作者都很重要。 但是我写的题材估计太冷门,数据实在太差,所有作者期待的首秀、书测,都试过了,带来的一点影响也都过去了,完全没有起色。 评分上不去,稿费也少到可以忽略不计。各种迹象都表明,这本书完蛋了。 眼见得这本书扑街扑定了,神仙也救不回来。这样下去,等到下个月,估计连全勤的稿费都赚不到。 既然如此,就长话短说,把姐妹俩闯荡的内容精简一下,早点收尾吧。 每本书都是满怀期待开始,满怀不舍告别。书里每个人物我都很喜欢。 然而我可能撑不起书里人物完整的一生。 就留白也行吧。毕竟谁能写尽谁的一生呢。 第137章 高秀娟跑了3 李小芳一贯是个很玲珑的人,怎么能跟儿媳妇吵架,把儿媳妇给气跑,那是张红英怎么也想不到的。 李小芳前世对儿媳妇那实在是捧在手心里的。天天嘘寒问暖,不笑不说话。张红英都经常很羡慕,这亲妈,对儿媳妇可比对自己好的多。 以往杀鸡,张红英爱吃鸡翅,那就她吃鸡翅,张红星吃鸡腿,两个老的吃鸡架子上的肉。新媳妇刚刚定下来,再杀鸡,张红英筷子想去夹鸡翅,李小芳提醒:“你弟媳妇也欢喜吃鸡翅的。你让让她。” 前世对儿媳妇明明是百般看重的嘛! 轮到高秀娟,怎么就能吵起来了呢? 二十分钟后,张红英估摸沈大林已经把李小芳或者张小树喊回来了,便开始拨号,那是一串熟记于心都数字:0…… 回铃音刚刚响起,那边就有人接听,张红英还没来得及按接通,对面开始破口大骂:“你只毒*,你只贱*,你只死人*,你哪哈不死外面算了,还晓得打电话回转?啊?” 李小芳乱骂一通,才开始问:“你只*死哪里去了?这样长时间不跟屋里联系? 你是不是要等爷娘去烧才知道回来?” 张红英一瓢冷水从天灵盖直沿着脊柱浇到尾椎。 她已经再三刷新对李小芳的看法,没想到还是远远不够。 看起来是前世自己守着李小芳跟张小树身边,对她们千依百顺,让他们心情比较舒畅,远远没有现在暴躁。 最近估计是一直看不上的高秀娟跑了,襁褓中的孙女扔下了,所有的气不顺都积累到一起了,突然发出来? 张红英听她骂了一通,才按接通键:“你骂完了没有?没有骂完再接着骂,让隔壁邻居都来听听看。 要不要我帮你接只高音喇叭,你骂给全大队听听?” 李小芳哑了一气,突然又开始哭:“阿英啊,你这样长时间没有跟家里联系,你晓得我们多担心不了? 我是心里一直掉勿落,日里也想你,夜里也想你。 想的来吃啊吃勿落,困啊困勿着。 你哪哈这样没良心的了?” 张红英气笑了,好嘛,唱念做打,你是来了个全套啊。 又听李小芳说了几句,张红英问道:“你寻我到底有啥事体?嫑讲就是想我想的不行了,所以一定要找到我。 我是一个字啊不相信咯。 你老老实实讲,我看看有没有办法帮你。 叫我去寻高秀娟这种话,你就不要讲了。 天大地大,她要是诚心想跑,我完全都不知道去哪里寻。” 李小芳一噎。“全是沈建珍咯只毒*不好,拿你带坏了。 吾啦红英原来多乖巧一个人啊,哪哈变成这副样子?” 李小芳开始哭起来。 张红英直皱眉头,厌恶的喝道:“姆妈,你倒边倒成这副样子,高秀娟娶进门,小毛头还没出生,家里就连我的房间都没有了。现在这里再跟我讲什么母女感情,你哪哈值钿我,我是半个字也不相信的。 家里没有我的地方住,我出来自己寻铜钿,给自己买房子住。 你有事体好好较讲,不要乱哭,乱骂人。” 李小芳看见张红英不像以前那么好拿捏,还想说什么,ic电话机提示:“您的通话时长还剩一分钟。” 张红英赶紧说道:“姆妈,你也听见了。打一分钟电话八毛钱。 你哭了一阵,骂了一阵,三十块钱被你骂没了。 你先挂掉,我过五分钟,等下换张电话卡再打过来。 你好好想清爽到底要跟我说什么。不要一个月工资被你花掉,最后一件事都没讲清爽。” 说话间,嘟嘟声响起,电话断掉了。 沈建珍早就买好了新的ic卡,在一边等着。 张红英深吸了一口气,接过新电话卡。 估计五分钟过去,才把ic卡插进去,然后开始拨号。 回铃音再次响起的时候,李小芳接电话的动作慢多了,讲话也开始有点逻辑,不再是胡乱骂人发泄。 原来是高秀娟这个人,相当的好吃懒做。以前在乡镇企业里打工,工资除了被她爸爸拿走的部分,剩下的都是吃掉了。 结婚生小孩后,她是被张红星一张好嘴骗过去的:家里有楼房。只有一个姐姐,可以补贴她。父母身体健康,起来能干,家底殷实。 高秀娟怀孕后比较嘴馋,想吃什么,李小芳都想方设法给她搞到。所以孕期养的不错。 高秀娟生孩子时候年纪不大,孩子也生的顺当。 坐月子,李小芳也是舍得的。 鸡鸭杀了好几只,红糖鸡蛋管够。 但是,出来月子以后,再想吃好的,就没有了。 高秀娟看到饭桌上没有肉,就不肯给小孩喂奶,理由是:“我都吃不饱,她凭什么吃饱? 我姓高,她可是姓张的。 你要么给我吃好吃饱,要么大家一起饿着。看谁先饿死。 你们要是不舍得孙女挨饿,就好吃好喝的给我弄来。” 这到底是第一个孙女,李小芳还是心疼的,好吃好喝的供了半个月。 李小芳还想着,让张红星哄一哄,叫高秀娟懂点事。 谁家挣几个钱不攒起来,全吃掉了呀? 但是,张红星是那体贴的人吗? 他也巴不得跟着吃香的喝辣的呢? 李小芳是个过日子的人,有鸭湾村人的传统美德:勤俭节约。 那都是挣十块才舍得花一块的主。 小夫妻俩天天在家里这么挑吃挑喝,李小芳哪里受得了? 本来张红星学拍照也是没有工资收入的,原来想去苏州找工作这事,又黄了。 一家五口,就这么在家里吃老本。 因为去镇上远,他们这个年纪,也学不会骑自行车,打工都没法打。渐渐的,就有了坐吃山空的忧虑。 婆媳俩吵架,刚开始只是李小芳想催张红星去找上一个工作。 不管挣多少,总不能就留在家里吃老人的吧? 李小芳天天打点零工,张小树伺候树木,那收入,可真是没办法天天好吃好喝的。 本来是母子吵架,高秀娟自己把话往自己身上揽。 最后话赶话,就发展成了:张家养不起儿媳妇,要叫她滚蛋了。 然后,高秀娟一气之下,就跑了。 第138章 高秀娟跑了4 张红英言归正传:“姆妈,这桩事体,我晓得了。 你们寻我还有其他事体吗?” 李小芳急了:“这么大的事体不寻着你,我养你来做啥?” 张红英失笑:“人不见了,你寻我,我又变不出来? 这个儿媳妇你还想要,就顶好去问问张红星丈母娘家。看看高秀娟是不是跑回去了。 再一个么,去问问高秀娟以前上班的厂里,也有可能她回去上班了。 或者找找她以前要好的工友,小姐妹什么的。 总归去问他们,都比问我有用。” 李小芳这才回道,丈母娘那边,没有联系方式,只有一个通信地址。写信一来一回,要好几天了。至于工友,厂里都问过了,没有见过人。 张红英好心提醒:“那你就顶好把红山,红雷,红明他们都叫上,还有叔伯也叫上,一起去安徽她娘家看看。 如果人在那么,就好好赔礼道歉,把人接回来。 如果人不在,也要有个交代。该报警报警,该寻人寻人。 要不等人家想起来,过来想看望秀娟,发现好不容易养这么大的女儿,突然不见了,我怕你交代不了。 就算是她父母不管,你孙女长大了,问你要姆妈,你拿什么来给她?” 李小芳也是怕的。人嫁过来不见了,就是他们的责任。 但是还是心疼钱:“叫这么多人去安徽,要多少钱哦?” 张红英气的口不择言:“这钱留着不花,你是打算带到棺材里去啊? 现在棺材都没有了,直接火化,变成灰,什么都没有了。” “你只*讨死吃是不是?啥人教你同你娘这么讲话?”李小芳对着张红英还是很横的。 张红英道:“听不听由你。 一分钟八毛钱,我也是钱多了烧的慌才电话里跟你吵架。 高秀娟是被你们气跑的。 你们人要是少了,去寻人。高秀娟要是还是咽不下这口气,她爷娘会不会替她做主?到时候你们被打一顿不要怪谁。 多带几个人嘛,到时候说说软话,你不好开口的事让亲朋好友开口,总能缓和一点。 而且如果高秀娟没有回娘家,你们带够了人去寻,也是表示诚意,至少自己心里没有鬼。” 张红英也是同情李小芳的愚昧。儿媳妇不见了,人命关天的事,她居然只是心疼钱。 村里那么多买来的媳妇她是一点都没往心里去啊。 九十年代被拐卖的妇女有多少! 万一高秀娟出去,遇到人贩子,可能这一辈子都找不着了。 到时候两家人有的是官司打! 还有侄女,小小年纪就没了亲妈,还能有什么好日子过不成? 李小芳还在犹豫:“没准过段时间,她娘家待不住,自己就回来了呢?” 李小芳要是在跟前,张红英真恨不得打她一顿。 忍了又忍,还是开口说道:“姆妈啊,她跑出去,一路顺利回到娘家倒还好。万一路上遇到外人,没能回到娘家,人不见了,你要怎么交代想过没有?” “应该不会吧?”李小芳这才真正怕起来:“我马上让你爸,还有红星,带上叔伯和堂兄弟去她娘家。” 三十块钱电话卡,又用光了。提示音响起,张红英道:“姆妈,我电话卡又没有时长了,先就这样吧。 三天后我再打电话回来,高秀娟能找到最好,找不到,该报警报警。 不能这样不明不白算了。 这个事体很严重的,你要记牢。” “晓得了晓得了。”李小芳不耐烦应道。最后,电话里响起一连串嘟嘟声。 “唉……”张红英深深叹了口气。 遇上这样的爷娘,真的是让人浑身无力。 斩不断,理还乱。 如果有来生,千万不要再投胎到这样的家庭了。 沈建珍担忧的望着张红英:“哪哈回事体?” 她刚才在边上,从张红英的口中,听了个七七八八。但是李小芳那边的说法,她并没有听到。 张红英把李小芳的话讲了一遍。 沈建珍摇头:“这也就是卤水点豆腐,一物将一物。 你姆妈这样玲珑的人,碰着高秀娟,那叫一个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 你姆妈嘴巴会讲,你阿爸,甚至你爷爷奶奶,都被她吃的死死的。 村里人,也没几个跟她关系不好的,从来没有听见她跟人吵过架。 偏偏高秀娟只要实惠,才不管别人说什么,完全不吃画饼充饥这一套。 你姆妈话讲的再好听,高秀娟吃饭没有肉就是不行。 你姆妈估计也是死活想不到,她吵架的第一个对象,居然是自己儿媳妇。” 虽然沈建珍吐槽的是自己亲妈,张红英也忍不住笑出来。 她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苦中作乐。 张红星刚刚将高秀娟娶进门的时候,她就暗暗高兴,高秀娟就是他们的克星。 现在好了,李小芳百般武艺,再好的口才,遇到只要好吃好喝的高秀娟,就是施展不开。 李小芳前世靠一张嘴,骗张红英一辈子当牛做马。这辈子遇到完全不吃这一套的高秀娟,李小芳苦日子在后头呢。 当然,前提是高秀娟这次没有出事。 两个地方离得不远,按理说都是民风比较好的地方。但是,张红英也看见过新闻,有个人带着儿子出门,被拐卖了,逃出来,向一对母女求救。这母女是一对人贩子,又把她卖了。 她又逃出来,遇到坏人,再卖到夜场。 遇到扫黄,才终于脱离苦海。回到家——她丈夫认定她是自己把儿子卖了,并不接纳她。 坏人脸上是没字的。 小花梅案件,也是发生在江苏。 总之,张红星最好还是快点把人找回来。要不这一家子,又要拖累张红英了。 登高赏红叶带来的兴奋,至此荡然无存世界再美好,她的生活就是如此污糟。 “建珍,你回去早点休息吧。今天一天爬山,也挺累的。 我也回去了。”张红英垂头丧气说道。 沈建珍没有客套,但还是坚持把她送到公交车站。 下车的时候,张红英发现,就这么几站路,还遇到小偷,把她的包摸了……还好钱包里只有十几块钱。 高高兴兴的一天,潦草收场。 第139章 孤儿 张红英最担心的事,并没有发生。 高秀娟,是顺顺利利的回到了自己娘家的。 但是,还没等张红星出门,当天晚上,他们就接到了通知,高秀娟在外面出了车祸,人没了…… 一连串消息砸下来,砸晕的只有张红英一个。 张红星对高秀娟的死没有半点悲伤,李小芳就更没有了。 出车祸后会有一笔赔偿金,高父高母拿到赔偿金,更是跟张家彻底断了联系。毕竟那边还有一个女儿留下呢,赔偿金,按理来说,女儿也是有份的。 张红英在三天后的电话里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孩子都还没取名字,还没上户口,就没了妈。 张红星对这个孩子的态度是完全不在意:你们想要养,就养着。养好了,将来也能给我养老。你们要是不想养,就找个火车站放掉。一个女孩子嘛,也没什么用。 李小芳其实刚刚四十出头,但是因为更年期,精力不大行了。看到小孩天天哭,烦的要死,也想扔了就算了。 张小树倒是不同意:“女孩子,养到四五岁就可以开始学做家务了。 你年纪大了不想干活,就好好教孙女。 孙女亲妈没了,红星肯定是要再娶的。 到时候媳妇娶进门,跟咱们关系不亲。靠她是靠不上的。 咱们好好把孙女养大,这亲手养大的孩子,跟咱们肯定亲的。” 李小芳有点担心:“现在小人可没有那样懂事。你叫她做生活,她想要犟出去。” 张小树轻蔑的看了一眼拎不清的李小芳:“你晓得点啥? 别人家的小孩,父母宠爱,当然有任性的资本。 我们家这个,娘都没有了,爷靠不住。 我们两个老的养大她,你再多诉点苦经,再教她怎么为自己打算,你怕她不好好照顾我们? 要不我们一走,她就真的一个亲人都没有了。 你看沈大林,从小没有爷娘,对一个生病的老太婆都这么好。 吴小红但凡随便嫁的谁,只怕都老早骨头渣子不剩了。也就是沈大林从小没有爷娘,把只生病的老太婆当宝。天天一夜夫妻百夜恩挂在嘴上。 你看好了,这只细*,你只要把她养大,对她好一点,保证她将来哪怕要饿死了,最后一口饭,都会三个人分着吃。” 张红英也就是没有亲耳听到这番话。要不就会知道,她前世栽的不冤。 不管是爷,还是娘,甚至是兄弟,那真是个个人精。 但是张红英就算是知道了也不能说什么。 李小芳肯养大小毛头,总比真的扔了强。 现在外国人喜欢来中国领养孩子,张红英也说不好小毛头被扔掉,最后会流向哪里。 张红英问清楚家里没有其他事,也就没有再关注。 只是越发觉得事情不可靠起来。祸福旦夕,那都是转眼间的事。 高秀娟撺掇李小芳,想把张红英嫁出去换彩礼的事还就在眼前呢,再想不到那么自私自利,活蹦乱跳的一个人,突然就没了。 甚至连丧礼都没有办,这件事就过去了。 外面的世界,果然还是可怕的。 车祸猛于虎。 张红英在前世的时候,她的活动范围一直都局限于那个小小的青镇,从未有机会踏出那片熟悉的土地去看看外面更广阔的世界。然而,即使每天走在熟悉的路上,两点一线的上班,下班。 但就是在这样一个看似平静的小镇里,她竟然也遭遇了两次严重的车祸! 第一次车祸发生时,张红英正骑着自行车行驶在路上。天太黑,自行车灯又只能照亮一小块。或许是因为那天道路有些湿滑,又或者是她一时分神,突然间连人带车摔倒在地。这一跤可不轻,直接导致她的腿部骨折,让她在床上躺了好长一段时间才逐渐恢复过来。 第二次出车祸时,自行车已经被淘汰,张红英骑上了电瓶车。同样是在那条走了无数遍的路上,同样是漆黑的夜晚,虽然有了路灯,但是亮度不太够。黑夜里冲出的一辆小汽车,车灯晃花了张红英的眼睛。 手忙脚乱之下,张红英不知怎的就失去了平衡,重重地摔倒在地。这次受伤的部位变成了胳膊,又是一段难熬的养伤时光。 那些深夜独自奔波在街道上的日子,不仅要面对疲惫和困倦,还要时刻警惕着可能出现的危险。确实是苦杀人。 同样,沈建珍也出过两次车祸,一次是骑自行车被小汽车撞了,自行车扭成了麻花,她只是腿上青了一块。另一次是被公交车撞了,听说撞飞出去几米,都昏迷过去,自行车继续扭成麻花。但是最后人醒过来,只有手指头破了皮。 前后两厢结合,张红英忍不住怀疑,沈建珍是不是真的是什么福大命大的人?那两件车祸要是落在张红英身上,恐怕都没命了。落到沈建珍身上,就是皮外伤。 张红英想好了,一定要抱紧沈建珍大腿保平安,保富贵! 她可不想像高秀娟一样,变成一笔赔偿金,便宜李小芳和张红星。 就如张红英不知道张小树的算计一样,沈建珍也不知道张红英的决心。 张红英去栖霞山游玩了一天,发现马红艳把店里打理的井井有条。 是的,她一个人,又是招呼客人,又是煮米线,又是收钱,居然也有条不紊,最后,甚至还兼顾着把臭豆腐炸了卖光了。 最后马红艳交到张红英手里的账,一算营收,竟然比张红英亲自守店的时候都还要好一点。 张红英忍不住开始怀疑人生:“马大姑,你这是咋做到的? 你也只有两只手呀?并没有三头六臂。” 马大姑爽朗一笑,张红英卖米线,是每份现煮,煮的时间比较长。 马大姑煮米线,则是先把米线烫熟,然后过凉水放置。 等到有客人要来,她直接把米线,配料,都放到棒骨汤里再烫一下捞出来,不仅仅是速度更快,也更入味。 只不过这样做的后果,是棒骨汤味道会变浑浊,变淡。但是他们本就是一天一换,这点小小的瑕疵就可以忽略了。 张红英:……为什么是个人好像都比我精明? 第140章 毕业 四年时光一晃而逝。大四的最后一学期张红英,沈建珍要去实习了。 沈建珍对家乡有着很深的眷恋,所以,当家乡单位过来招实习生的时候,她毫不犹豫的报了名。 张红英她,当然也是依依不舍、然而果断的跟着沈建珍回了苏州。 经过几年的磨合,张红英认识到马红艳各方面都还不错,人品,也算过关。走的时候,她把店留给马红艳了,自己只拿分红。 马红艳跟沈大林也不太一样,两个人除了利益,没有其他更深的羁绊。 但是张红英顾不上了。两个人签了一个潦草的合作分成协议,张红英就走了。 各种配方,说穿了其实也没什么。 开玩笑,有福大命大的小姐妹金大腿不抱,自己瞎张罗个什么劲啊。 有沈建珍在,才有未来的粉天下宏图。要是张红英自己,或者马红艳自己,能把店开明白就不错了。 张红英也给马红艳画饼,她未来会开很多很多分店。如果马红艳能经营好后方,未来粉天下也会给她一点股份。 马红艳干活很利落,但是经营上并没有什么野心。张红英给她画的这个饼,马红艳兴高采烈的吃了下去。 张红英就跟着沈建珍一起回来苏州。 实习单位招人,自然不是只招一个两个。刚刚开年,一共四个准毕业生,到单位报到。 “建珍,你想留下吗?”看着沈建珍羡慕的眼神,张红英问道。 沈建珍点点头。 这是苏州市区的一个事业单位。听说收入很高,一年可以挣三万。 另一个去了外资企业实习的同学,工资也才开到了两千一个月。这还是对方表现出色,被留下的情况下。 当然,不管是三万一年,还是两千一个月,都已经是普通人望尘莫及的高薪了。 外面的工资行情,还是四百块钱一个月。 这种单位要是能进去,就是钱多事少离家近的终极目标。一步就可以实现很多人毕生追求。 “那你就努力啊,要不要找人送送礼?”张红英提议。 现在送礼,那是光明正大的。 沈建珍前世也提起过她的求职经历。 在一家很好的单位实习,每个人都绞尽脑汁想要留下。 后来,沈建珍无意中认识了一个老太太,说是单位一把手老婆的干娘。——这么曲里拐弯的关系,也被沈建珍抓住了。 她没什么钱,也不会来事,但是有什么好吃的,她都会给老太太带一份。 时间久了,老太太突然对她说:“你准备准备,我带你去串门。” 然后,干娘带着沈建珍,去了单位一把手家里。 四五套房子打通的一个大房子,全套红木的家具。 富贵压的沈建珍喘不上气来。 一把手老婆的亲妈,一直在跟她讲,谁谁,给她女婿送了多少礼物,她女婿帮忙安排了什么工作,一个月能挣多少钱…… 沈建珍笑的脸都僵了。 沈大林也问她,要不要去借点钱送个礼。 沈建珍拒绝了。 讨好一下,还可以。 几千块钱真金白银掏出去,人家还未必看得上。 沈建珍最后是黯然远走他乡的。 这辈子,沈建珍自己也攒下很多钱了,要送礼,应该不会因为囊中羞涩放弃吧? 沈建珍笑笑:“再看看,再看看。 实习要三四个月呢。他们挑我,我也要挑挑单位……” 你就嘴硬吧,张红英嘀咕。 沈建珍反倒不解了:“阿英,你说我去读书,一下子四年,你跟我去南京还情有可原。 现在只不过是实习,也就是几个月时间,你还非要跟着我,这是何苦? 你也不嫌跑来跑去的太折腾?” 张红英笑,拍了一下沈建珍:“我不舍得离开你太远不行? 还是说你嫌我烦了?” 沈建珍打回去:“你瞎讲什么? 有个可靠的朋友跟我一起来,我高兴还来不及。就是怕耽误你。 你放心,我答应去哪里都带着你,必然不会食言。” 张红英道:“你实习,很有可能工作就落实了,那我当然要先过来看看,有没有什么生意好做。 总不能等你开始上班了我再动脑筋。” “在单位实习有宿舍的,不过我不打算住宿舍,可以去那年买的房子看看。我还要去寻一下我阿爸。他这两天说是身体不大好,医生可能要动个手术。”沈建珍计划着:“正好你过来了,你可以去店里先接手生意。我也能照顾我阿爸住院。” 张红英无语:“你这不是把我安排的清清爽爽,怎么还问我为什么要过来。” 房子买下已经三年多,张红英两套房子都空着,沈大林两套房子,自己住了一套,另一套沈建珍名下的,也空着。 “其实能留下确实是挺好的。”沈建珍看到干干净净的房子感叹。 的确,土话说的,家贫走四方。日子过的好好的,谁愿意跑外地去啊。 张红英突然有点担心起来。 前世沈建珍远在他乡,是因为家乡没有她的位置,还不如出去闯闯。 现在苏州房子都有了,钱也有了,她会不会贪图安逸,不肯外出了? 你改变了我,我也改变了你……只不过这些改变,是好是坏,谁说得清? 有钱的日子,肯定要比没钱的日子过的爽。 “你等下去了店里,不要不小心说漏嘴啊,我堂姑姑可是一直不知道我也是店老板之一。 万一你说漏嘴,我堂姑知道了,离我爸妈知道也就不远了。”张红英叮嘱。 沈建珍连连点头:“我晓得的。不过你现在也算是有钱人了,真的不想说出来让你阿爸姆妈刮目相看?” “呵,那有什么用?就算是我再有钱,在他们眼里,还是不如儿子。 而且被他们知道了,可能会想办法把我的钱抢走去给张红星。 我才不会这么傻。”只有这一点,张红英跟沈建珍是永远无法说到一起去的。沈建珍只想让父母自豪,让他们为自己的成就骄傲。张红英则是只想远离。完全不关心李小芳和张小树会想些什么,说些什么。 第141章 弟弟 大家形容事业单位的工作,有个说法: 一支香烟一杯茶,一张报纸坐半天。 总之,沈建珍开始了她的实习生涯,但是闲到发霉。 她的实习,好像就是泡在办公室里,一日混三餐食堂的补贴。 单位一个月发六十块钱饭票,其中一个领导跟她是校友,额外多给了她很多饭票。 中午,午休的午休,不午休的,就聚在一起打斗地主。 办公室同事们多对她很关照。问题是,大家都闲出屁来。 张红英问她:“阿珍,实习怎么样? 这个单位想留下来吗?” 沈建珍迟疑的摇摇头:“他们这点活,哪里需要什么大学生去做? 天天上了班就等下班。 好像没什么意思。 一世人,不能在打麻将里度过吧? 办公室有一对母女。当妈的要退休了,女儿说是以前下乡插队的知青。 她姆妈把工作给她接班,一个初中生,也能来坐办公室,完全是因为这个工作没什么技术含量。 我感觉没什么意思。 这样下去,连毕业论文都写不出来的。” 张红英不懂什么叫毕业论文,反正沈建珍认为这个工作没有意思,那是好事。这样才方便她鼓动沈建珍跑去北京,深圳,上海这样的大城市。 前世沈建珍怎样发家的,她一清二楚。这辈子有了自己做后盾,她总不可能比前世还差。 沈大林是胆结石,去动了手术。 这个病说是痛起来痛的要死,也不知道平时是怎么忍过来的,忍到沈建珍回苏州才准备手术。 沈建兴照原来的路,是要考中专的,读的还是委托培养,要花一万多。这次沈大林自己有钱了,就觉得读中专出来做工人没什么意思,逼着他读了高中。 沈建兴在读书上,既没有沈建珍的天分,也没有沈建珍的狠劲,所以读书成绩一塌糊涂。 早几年,高中已经流行会考,要通过会考才能参加高考。沈建兴连会考都马马虎虎,勉强过关。 春节前的模拟考试,沈建兴五门课只考了四百多分。满分是七百五的,算起来平均分都不能及格。 学校进入了紧张的复习阶段,对他这种成绩不好,基本上没有希望上大学的学生,完全放养。 高考报名的时候,学校甚至不允许他们以自己学校考生的名义报名。 沈建兴也不以为然,反正男生,心大的很。他嘴里说:“我姐姐聪明,读书好,反正爷娘有阿姐管,我没出息点也不要紧的。” 这次沈大林动手术,原本沈建珍觉得自己可以照顾的,不料沈建兴自告奋勇:“我来我来,阿爸是男的,你一个女的照顾不便当。”沈建珍从善如流。 现在还算是冬天,天气比较冷,沈建兴早早地来到了医院,准备陪伴即将进行胆结石手术的沈大林。 张红英觉得沈建珍运气是真好,这个弟弟并没有被惯坏。 医院的大厅里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人来人往,但沈建兴的心思完全集中在父亲身上。 “你弟弟还是不错的,比我家红星强到不知道哪里去了。”张红英有点羡慕。 沈建珍道:“大概是言传身教吧,我阿爸经常照顾我姆妈,他看在眼里,记在我心里。” 张红英点点头,张红星不懂事,不孝顺,完全是因为根子就是歪的。 果然,医生开了住院通知,让沈建兴去交押金住院。 沈大林还说:“哎呀,我动个小手术,哪哈你们全来了。 红英,你完全可以回去看店的。 还有建珍,实习的时候要好好表现。 让建兴一家头来就可以了。” 沈大林躺在病床上,嘴里赶客,眼神中却还是带着一丝紧张和不安,又有一些高兴。 病痛虽然磨人,但是子女孝顺,沈大林还是心满意足的。 为了安抚父亲的情绪,沈建兴轻声细语地安慰说:“爸,别担心,现代医学很发达,这手术是很常规的,医生们都很有经验。 姐姐在这,万一有什么需要跑腿的,我一个人忙不过来。再说叫她回去,她也放心不下啊。” 张红英觉得沈建兴是真正难得,能对爷老头子这么耐心的男人,是真的不多的。大部分男孩,长大了,对父母说话都是呼来喝去的。 三个人在病房里静静地等待着。等医生查房,等医生安排手术时间,注意事项。 沈建兴闲不下来,他还帮父亲整理衣物,确保一切准备就绪。 手术时间安排在第二天,大早上第一台。 沈建珍还是一大早就赶过去了,张红英也不顾阻拦跟去。万一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呢? 虽然排在第一台,准备时间也花了很长。 终于,护士来通知可以前往手术室了。看着父亲被推入手术室,沈建兴在手术室外来回踱步,看上去很焦虑。 这还是个刚刚成年没多久的小伙呢…… 张红英才感觉到,好朋友的这个弟弟,正在成长为可以独当一面的男人。 几个小时后,手术室的门缓缓打开,医生走了出来,沈大林也被推了出来。 医生给家属看切下的胆囊,还有结石。 张红英是不敢看的,沈建兴认真看了,还仔细听医生讲注意事项。 术后几天,沈建兴寸步不离地照顾着父亲。他细心地帮助父亲处理伤口、调整饮食,并鼓励父亲多做些简单的活动以促进康复。每天晚上,他会坐在父亲床边的小凳子上,陪他说说话,直到父亲安然入睡。 随着时间的流逝,沈大林的身体逐渐恢复,脸色也一天比一天好。 沈大林住院,最憔悴的竟然是沈建兴。 他每天晚上就缩在陪护椅上略微休息。 沈大林虽然住院,脸上却是高兴的,笑容也一天比一天多。 病友都夸他,女儿有出息,儿子孝顺。 人生至此已经圆满了。 沈大林也道:“嗳,是呀。日脚越来越好过。小人都大起来了。现在就是老太婆身体不好。如果老太婆身体好一点嘛,我真的是一点烦心事也没有了。” 苦尽甘来啊,张红英认识到,前世沈建珍富养父母,也是应当的。 第142章 家乡味 张红英觉得,开在学校的店其实挺好的。钱不少挣,乱七八糟的事不多,而且周末、寒暑假,都可以休息。 回店里帮忙的这段时间,让她觉得比在南京的店舒服多了。 双休日的时候,店里没什么事,张红英去找沈建珍玩。顺便看看沈大林什么时候可以恢复工作。 当甩手掌柜,比在店里操持舒服多了。 归根结底,张红英还是前世的老思想,有这么多房子,这么多钱,她都觉得很够了。 一个人,吃能吃多少,用能用多少?张红英还是小农思想,囤里但凡够两年的粮,再有头大家畜,就心满意足的。 现在房子有了,车子,如果张红英想买,也能买得起了。 只不过没必要。 房子的价格一路上涨,车子可是一路贬值的。 现在房价已经有上涨趋势,一套房子要十多万了。按揭贷款也开始推广,但是大家对它的评价并不好。 张红英还从报纸上看到一篇文章:按揭,按住了揭你的皮! 房价高,利率高,工资却低。 沈建珍说,她实习的单位在搞集资建房,估算下来,一平方大概合八百块钱。 但是就算是她留下来,估计按资排辈,集资建房也轮不到她。但是那种老职工搬走后留下的旧房子,可以作价卖给新职工。 这应该是最后一批集资建房了。 论资排辈,是严格的打分的。单职工多少分,双职工多少分,什么职称多少分。获得过什么证书、奖励,又能加多少分。 都有人为了加分,火速领证结婚了。 张红英听说的时候,那是非常吃惊的。 农村人结婚草率,约等于盲婚哑嫁。 尤其是最近几年外来打工妹多,如果两个人看对眼了,就直接搬一起去了。 没想到这城里人结婚,也很仓促啊。她还以为城里人谈恋爱,都要谈个几年呢。 张红英到沈建珍家的时候,屋里传来谈笑声。 她推开门一看,里面有七八个年轻人。张红英还以为自己走错了,退后一步看看门牌号,没错呀。 沈建珍也看见她了,忙招呼:“阿英,快进来。” 张红英硬着头皮走进去。 一看,还有熟人。原来沈建珍把他们那一批实习生都邀请回来吃暖锅。 暖锅有点像电饭煲,但是很浅。应该也是电磁炉的一种。 鸭湾村冬天很冷,第一个菜上桌一两分钟,,第二个菜还没端上来,前面的菜就全凉了。他们又习惯于所有菜上齐,让才能落座。等到大家落座准备吃的时候,一桌菜,已经冰凉,带荤油的菜,白花花一片。 后来也不知道是谁请客的时候用了这个电暖锅,可以想吃什么烫什么。 大家对这个电暖锅那是一见钟情啊。 像沈建珍一样得到补贴,衣食无忧的同学,并不多。大部分学生都是苦哈哈,瘦巴巴的。 年轻人喜欢一起玩,聊起来,都馋肉馋的不行。 沈建珍便邀请他们周末可以到家里来打牙祭。 斩上两只鸡,烧开做汤底。 然后各类蔬菜豆腐都可以往里放。保管能吃个过瘾。 这一批一共八个实习生,四个是沈建珍学校的,四个是扬州的一个学校的。 沈建珍介绍:“这是我小姐妹,叫张红英,我们一个村的。也是这个小区的邻居,我们住楼上楼下。” 接着又挨个介绍了其他几位——张红英没记住。就认出来了以前打过交道的张磊,还有另外两个有点面熟的 。 张磊也很高兴:“哎呀,我记得的,大二去栖霞山玩的时候我们聊过。我本家啊。” 厨房不大,挤不下那么多人,几个说自己擅长厨艺的男生在里面忙碌。 张红英看了下准备的菜色,两只已经剁成块的鸡,鸡油黄澄澄的。 莲藕,茨菇,冬笋。这些是这边吃暖锅必备的。 鸡蛋皮,豆腐,千张 。 蔬菜有大白菜,包菜,荠菜,甚至连绣花锦都有。 张红英很惊奇:“这个是绣花锦,苏州有卖的?” 绣花锦,又叫香青菜。 绣花锦,应该是沿太湖一带少数地方才能种植的。出了这几个地方,那味道,总是差一些。 绣花锦菜外形与普通青菜相似,只是菜茎稍细,菜叶的边缘有细细的锯齿形。菜叶半塌地生长,叶面皱折、肥大,叶柄短。炒熟之后,吃起来香、糯、软、微甜,经霜之后味道更好。 沈建珍指指一个瘦小的男生:“你居然认识绣花锦?我以前都没吃过的。这菜是他家里捎过来的。” 张红英咽了口口水:“老早以前,我连鲈鱼都吃过呢! 我小时候,太公弄来的。” 现在交通不便,消息也闭塞。很多名品,都要几十年后才广为人知。但是那个时候,基本上都绝迹了,其中美味,只能停留在大家回忆里。 像吴江的“莼鲈之思”,张红英只见过一次活的、野生的鲈鱼,小小的一条,可以捧在手心里。还有桐乡的槜李,那也是一直到年过半百,才晓得居然还有这么好吃的李子。东山的白玉枇杷,后来小小一颗,都能卖几块钱。鲈鱼的鲜活滑嫩,绣花锦菜的香甜软糯,枇杷的清润可口,槜李的入口即化,都让人回味无穷。 想想真是让人扼腕。就几十公里……区区几十公里路而已,她竟然从来没有听闻过。 沈建珍已经把电暖锅插上电源,加了点水,生姜,红枣,开始炖鸡肉。 鸡肉鲜嫩,水刚开,清甜的香味就出来了。 “这是什么鸡?”张红英忍不住问道。 “我妈养的三黄鸡,刚养了半年。 这不是我爸动了手术,捎过来给他补身子的。”沈建珍轻轻的撇去浮沫。 浮沫跟鸡油混在一起,每次撇浮沫沈建珍的惋惜的叹口气:“哎,这么香的鸡油,浪费了。” 张红英失笑:“少吃点油对身体好!” 沈建珍狐疑:“只听说缺油水对身体不好,会没力气。 第一次听见有人说要少点油水。” ……张红英自知失言:“我是说阿叔咋样刚刚动了手术的。” 年轻人胃口好,两只鸡,没多会就抢到的干干净净,连蔬菜也吃的精光。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名不虚传。”张磊开口:“真羡慕你们。” 第143章 在家乡旅游 张红英是很喜欢找沈建珍一起玩的。 尤其是每个周末,沈建珍会出去玩,自然要拉上张红英。一群人闹闹哄哄的,连山水都多了几分色彩。 三月的风带着湿润的气息,吹拂着江南水乡的每一寸土地。沈建珍、张红英和张磊等人,几乎丈量了苏州的每一条街道。。 苏州处处入景,除了园林之外,古旧的小巷,静谧的石桥,缓缓流淌的河水,在寒风中绽放嫩绿的柳枝,都让人流连忘返。 张红英最关注的是美食。说来也好笑,她们俩对外,说是苏州人。但实际上,两个人都一直在乡下,去苏州市的关系,是八竿子也打不着。 鸭湾村跟苏州的距离,是梦想跟现实的距离。细论起来,他们吃的,更偏向于浙江口味。 沈建珍估计是有特别的美食嗅觉。她总是能找到隐藏在小巷深处的老字号小吃店。从清晨的豆浆油条,到午后的甜品点心,再到夜晚的特色夜宵,朋友们笑称她是“舌尖上的导游”,跟着她,绝对不会饿肚子。 ——也是进步了。张红英还以为沈建珍会带着他们不重样的吃面呢。 不过沈建珍虽然也没在苏州待过太长时间,也没条件吃太多美食,但是她不仅对各种传统苏式小吃如数家珍,还善于挖掘那些隐藏在小巷深处的地道餐馆和摊位。 张红英好奇的问:“你怎么懂这么多?” 沈建珍递给她一本书:“喏,我们高中时候学校发的。” 原来各个市都编过一批文化方面的书,发给了学生。 书上讲解了每个镇的历史,美食。每个景点的来历,甚至还配有精美插图。 也不知道哪个人才想出来的,这些书明明应该是导游必备的,却发给了学生。 也就是沈建珍酷爱看书,才把这些书翻了又翻。 像陆稿荐,就有好几种传说。 一种说法,是陆稿荐的创立与一位名叫陆稿的人有关,他原本是一位文人,但在动荡的时代背景下选择了经商的道路,开设了这家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店铺。 传说中,陆稿对美食有着极高的追求,不仅亲自挑选上等的原料,还不断改进制作工艺,力求每一件产品都能达到最佳的口感。据说,为了找到最合适的香料配比,他曾遍访名山大川,四处寻觅稀有的香料植物,甚至不惜代价从远方引进独特的调料。正是这种精益求精的精神,让陆稿荐的产品逐渐赢得了顾客的认可,成为了当地人心中的美味象征。 还有一个故事讲述了陆稿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救了一位落难的老人。这位老人其实是隐居的名师,为了感谢陆稿的救命之恩,便传授给他一套独家秘方。这套秘方使得陆稿荐的酱鸭和其他腌腊制品的味道更加独特,远近闻名。随着时间的推移,陆稿荐的名声越传越广,吸引了更多的人前来品尝购买。 此外,还有说法称陆稿荐曾经接待过清朝的皇室成员或高官显贵。据说有一次,某位王爷路过苏州时,特意前来品尝这里的酱鸭,并对其赞不绝口,于是赐予了店铺一块匾额,上面题有“陆稿荐”三个大字,这使得陆稿荐的名气更上一层楼,成为了当时苏城内外无人不知的名店。 书上写的第四则故事,苏州有一家烹制酱肉的小店,店主姓陆。起初,门庭冷落,生意萧条。一日清晨,店前躺一老者,衣着褴褛,发发花白,身铺草席一领,一双钵盂两口相对,放在脑后当枕头。店主见状心生怜悯,急忙扶起进店内茶饭相待。老者食后然不语,遗留下草席扬长而去。店主煮肉缺柴,便把破草席丢入炉中。不料这锅肉酥润浓郁,异香四溢招来路人纷至沓来,争相购买。众人问其故,店主便将前情一一叙说。原来这老头不是凡人?两口相对,即一“吕”字,原来吕洞宾伙同众仙一行八人横渡东海,赴王母瑶池崛桃盛宴归来,是农历三月初三,恰是吕洞宾的生辰。今念店主心诚,遂使仙火助燃。自此,这家肉店闻名姑苏,生意兴隆,财源茂盛。店主便将肉店易名为“陆稿荐”。 沈建珍从以前不敢开口说普通话,到现在对各种典故故事信手拈来,侃侃而谈。张红英笑微微: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错觉。明明我们是好姐妹来着。 八九十年代,很流行一些跟旅游相关的日用品。绘着旅游地图的扇子、水杯,还有印着各景点传说故事的书。 什么西施、夫差,什么虎丘,普陀山南海观音,都是脍炙人口的故事。 以前的老人很会讲故事,大家唯一的娱乐也是听故事。 现在长大了,终于有机会去传说中的地方看看,张红英满意极了。 她好像是又一遍认识了自己所在的这块土地。 原来她说的方言,听的传说故事,吃的食物,都是样样有来头,道道有说法的。 甚至对着不同的景色,大学生们都能背出来一些诗句,与现实相对应。 怎么办,对文化人,好像更向往了…… 张红英听的心向往之。等她将来有了孩子,最好是个女儿,一定要叫她好好读书,好好背诗。最好还去学一下弹琴。 这些大学生,他们有的会篆刻,有的会书法,还有的会武术,还有人会打架子鼓,弹吉他。 什么都不会的,只有沈建珍,张磊,还有那个带绣花锦来的农村孩子。 张红英一直以为“兴趣班”是后面才流行的呢,原来城里孩子,即使是七零后,八零后,也很多多才多艺。 就连农村娃张磊,他也对历史颇有研究,常常在参观园林或是寺庙时,给大家讲述背后的故事,让这些古老的建筑仿佛有了生命一般。 而且同学起哄,说张磊会说三国演义。张磊谦称:小时候听收音机,听了就会了,经常课间说给同学们听。 晚上宿舍夜谈,有时候他还来上一段。 张红英羡慕极了:真的都是人才啊,说话又好听。 第144章 那又怎么样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进入五月,沈建珍跟张红英说,她要返校了。 要回去写论文,要准备答辩。 这家单位,招了八个实习生,最后留下来四个。三个是干活的,另一个,他舅舅是学校校长,能得到留下来是情理之中的事。 其他的,都要回到学校再听安排。 沈建珍曾经听说苏州工业园区有招人,但是转了半天,没看到哪里有招聘。 “所以你打算怎么办呢?”张红英担忧的问道。 倒不是担心沈建珍会没有工作。前世她也是毕业前夕才拿到了一所学校的通知。 而且,因为大家都开始想读高中,导致高中扩招,老师不够用。他们这一批学生毕业回原籍后,都参加了教育局组织的考核,安排到各个学校教书了。 其他人可能会担心回原籍,沈建珍这种原籍就在经济发达地区的人,完全没压力。据张红英所知,他们同学,八成都是回原籍的。工作后,结婚成家,生孩子,买房又基本上同步,最后一个小区能找出来四五个同班同学……孩子是同班同学,一开家长会,父母也曾经是同班同学。 留在家乡的好处,是无穷的。只不过安逸消磨人的意志。张红英还是希望她能带着自己发财。 沈建珍苦恼的挠挠头:“我也不知道怎么办。 看学校给我分配去哪吧。 如果分的单位好,我就去上班,分的单位不好,我就停薪留职下海。 反正现在我阿爸也能养得起我,实在不行,我们继续开店也行。” 张红英:……怪我喽? 不过想了想,张红英还是劝道:“你想不想去北京,或者去深圳?听说那边很发达!” 沈建珍摇头:“不想哎,我觉得我们苏州就挺好的。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别人都想着要来苏州呢,我干嘛舍近求远。” 张红英:……完了,我把你斗志给干没了。 倒是沈建珍问了:“阿英,你对张磊怎么看?” 张红英笑了:“怎么,看上人家了?” 沈建珍恨铁不成钢:“上人家看中你了。” 张红英瞠目结舌,用手指指着自己:“我?一个大学生,马上要工作的国家干部,看上我?” 沈建珍不满她对自己的看低:“你怎么了? 白净漂亮,气质像茉莉花的江南小镇姑娘,张磊很喜欢你的好吧? 这些都是他的原话。 他说他在栖霞山那次就喜欢上你了,但是吧,刚开始他一直想要回老家,所以也没对你表白。 在苏州实习这段时间,他喜欢上苏州了,觉得跟你有前途,就托我跟你说说。” 张红英反问:“可是留下的四个人里,没有张磊吧?” 沈建珍点点头:“嗯,这次留下的四个人里没有他,但是大学生,想要在这找个工作,不难的吧? 我听说一个大专生在工业园区工作,工资都开到一千八了。” 张红英缓缓摇头:“不是这么简单的。外地人来苏州安家落户,户口也要指标的。 然后还要买房子。 别看工资可能不低,但是攒够钱买房,不知道猴年马月了。” 沈建珍:“你都有两套房子了,还怕他买不起房? 你不是一直喜欢有文化的人吗?” 张红英失笑:“你傻不傻啊,喜欢能当饭吃吗? 我们爸妈都是见了一面就结婚,过一辈子肯定不会是因为喜欢。 我那个远房堂哥,刚开始结婚,还是自由恋爱。那他当时也是喜欢的吧,几年前离婚了,离婚后再找到老婆,比他女儿只大一岁,刚刚十七岁…… 喜欢是最不靠谱,最没根没据的东西。” “但是,你已经有这么多钱了,还不能要自己喜欢的东西吗? 你要是没钱,你才想找有钱的。 你的钱,已经足够花了。我觉得可以舍弃点经济方面的要求。”沈建珍目前还是个理想主义者。 张红英笑着摇摇头:“贫贱夫妻百事哀。 你阿爸跟姆妈,穷的时候闹了多少矛盾啊,光是为了你读书,每次开学前就要到处借钱。 我还是要找个有钱的。 张磊一看就很穷,实习这段时间,每天就穿的一套运动服。都没看见过他换。” “多少钱算有钱嘛!”沈建珍嘀咕:“我老早以前觉得自己也要找个有钱的,可以天天吃肉。现在感觉,天天吃肉也就那么回事。 我还是找个帅的吧,每天起来看见心情都好。” 张红英支持:“没错,长的好看的,犯错了也更容易被原谅。 长的太难看,犯错了只想一巴掌拍死他。” 沈建珍无语,又看了看张红英:“那我这就给他回话了,说你没看上他?” 张红英抓狂:“你怎么能这么说?” 沈建珍:“……这不是实话实说吗?” 张红英:“我不是没看上他,事实上,我还挺看好他的。 但是看上,看好,跟能过日子,那是两回事你知道吧?” 沈建珍摊摊手:“请问我为什么会知道?” 张红英:“我说不清楚,但是我给你举个例子吧。” 张红英摘下路边一朵野花:“就像这一朵花,你看了觉得好看,你就摘下来了,你带回去插花瓶里了,过几天花谢了,你就扔了。 等下回看上别的花,你再摘就是了。 可是如果这朵花有自己的想法呢? 你把它摘回去,最后你又发现它枯萎了,或者不够好看了,又扔了,花是什么想法?什么感受?” 沈建珍摸摸张红英额头:“你现在奇奇怪怪的。 如果是我,及时行乐。管它花怎么想的呢。 如果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就分开。 只不过这么多年没有一个人刚好看上我,又被我看上。要不我肯定就谈了。” 张红英笑:“因为你说,张磊觉得我像茉莉花一样。 但是如果他真的跟我在一起之后,很快就知道我没文化,又很笨。 他跟我说什么,我都只能嗯嗯嗯。是吗,真的啊?好厉害。 说不出半点有用的来。 他很快就不会觉得我有意思,而是觉得无法沟通。 他说我这些,还不如说就喜欢我有经济基础呢。 漂亮不能持久,气质好不能持久,至少有钱这件事,我还可以持续很久。 要不,就算喜欢,那又怎么样?” 第145章 我不信爱情 张磊返校之前,特意约张红英见了一面。 张红英不太情愿。加起来也是活了六七十的人了,对爱情这个东西,前世没结婚时都没惦记过。更何况如今。 张红英出生的时候,还没计划生育。家家户户好几个孩子,一个村子,同龄姑娘总也有几十个。 进厂以后,年龄差四五岁范围的,都成了一个厂里的工友。 整个青镇就不到三万人,姑娘们几乎都认识。 以往走出去的女孩子,每年不过一只手数的过来。沈建珍这一届厉害一点,出去了十来个。 在张红英的看法,不管什么学历,从事什么工作,嫁个谁,过的好不好,都是看运气。 最惨的一个,是结婚后没多久,孩子还没出月子,男人骑着摩托车冲进了水塘,她年纪轻轻就做了寡妇。 同样大龄光棍,娶了外地老婆的。有像沈大林一样对老婆特别好的,也有天天对老婆冷暴力。 所以张红英觉得,两个人还是互相有所图的好。比如说,你图我有钱,图我能挣钱。那你为了持续花我的钱,就得对我好。 张磊这种,说什么喜欢,简直是空中楼阁。 她没心思跟小男孩过家家。 男人都觉得找老婆应该找谈得来的。其实张红英也是,得找个在一起不停有话说的。 找个大学生,名气是好听了。但是过日子,谁过谁知道。你说风花雪月,我说柴米油盐,有什么劲啊。 但是沈建珍鼓励她去见一下。 如果不是不喜欢,只是觉得不合适,可以把话说清楚嘛。 五月的天,已经有点热了。但是晚上还很凉爽。 路灯很昏暗,两个人压了半个小时马路。 谁都没说话。张红英有点尴尬。这曾经也是个让自己面红耳赤的男孩。这算什么呢? 良久,张磊开口:“你是不是嫌我没有房子?” 张红英一愣:“啊,不是。” “那你是……”张磊也想着反正要走了,这辈子不会再见面,也不怕尴尬,就问了:“我第一次看到你,发现你会脸红。就觉得这姑娘好可爱。 我觉得女孩子不会在自己不喜欢的人面前脸红的。 我觉得你对我是有好感的。” 张红英嗨了一声,承认了:“没错,你的确是我幻想中对象的样子。 可是只能停留在幻想中。 就像看电影,看戏,故事里面再精彩,都有散场的时候。 散场后会留下一地瓜子皮,烟头,果核。 我不喜欢。” 张磊:“我认定了一个人,就不会变。所以你可以有信心一些,没准我们不会散场呢?” 张红英摇摇头:“我承担不起这个风险。 男人四十岁,都一样可以找十几二十岁的姑娘,只要足够有钱。 女人不一样。女人要是离婚了,以后再跟谁过日子,都是凑合。 我不希望把婚姻建立在流沙上。” 张磊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他还是抱着上大学时候追女朋友的心态。看到喜欢的女孩子,总要试试。谈不下去,那就分手。但是张红英考虑的直接就是婚姻。 但是张磊又不太死心,又提议:“那我们可以先谈一段时间的恋爱,接触时间长了,你就会知道我们能不能结婚,结婚了会不会离婚。 到时候觉得不合适可以分手。” 张红英笑了笑:“我是农村姑娘。 我们没有谈恋爱这个说法。 如果相亲相中了,见几次面,就该准备结婚了。 所以如果我答应你,就意味着我们很快就得结婚。否则我会被人唾沫星子淹死。 我一个小伙伴,相亲后刚刚表示满意,对方又反悔了。 八字没一撇就结束的事,那小伙伴都被人说了很久,她有一个月都没敢出门。 所以,我不大相信爱情这个事,都是谈条件。” 张磊仰头看了看月亮:“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太晚了他们会担心的。” “谢谢你。”张红英说道。 “谢什么,应该的。”张磊回道,然后把张红英送到单元门口。 看着张磊离去的背影,张红英默默说道:“要谢的。并不是应该的。” 因为有人对自己“一见钟情”,有人夸自己像“茉莉花”,这件事本身,就那么让人高兴。 乡下的小伙子,哪里会这么夸人?顶多说:“白得来!”“漂亮!”“条杆子好” 没什么好听的词。 嗨,哪家姑娘被人夸过像茉莉花呀? 张红英乐淘淘的一头倒在床上。 沈建珍回校写论文,准备答辩去了。张红英也回了趟白镇。 旅游小镇的规划听说已经开始了。她得回去,看看上面是怎么说的。 征地,拆迁,重建,都花了很多年,陆陆续续建成的。 张红英买的那个住宅,应该是规划里的第一批。 张红英可不希望自己因为人不在场,而被忽略过去。 沈建珍返校后发现,绝大部分人,都已经确定了工作去向。 她实习的单位没能留下来,但是也有其他单位给她打电话。 用人单位甚至说了,如果有其他同学想在苏州工作,也可以介绍给他们。 沈建珍是有点难以置信的:“你们招人,不应该跟学校联系吗? 我私下介绍能行?” 对方才扭扭捏捏的说:“这是不是,有人想在苏州工作,然后把户口落在苏州?” 沈建珍说:“苏州落户口也不难啊。” 对方被沈建珍的迟钝搞无语了,才说道:“三万块钱,解决工作跟户口。 你是本地人,返回原籍也不愁户口。 可是其他地方的人呢?” 沈建珍把这事当笑话说给张红英听:“谁会花三万块钱去买个工作啊? 这买的是工作吗? 你要干几年才能攒下来三万啊。” 张红英却没笑。 三万块钱买个工作,也就沈建珍这样不谙世事的,才会觉得可笑。 有很多人,想花钱去买一份工作,都找不着门路……不过张红英没有给她解释。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怎么样都不会明白的,甚至觉得好笑。 如果张磊有三万块钱…… 张红英摇摇头,把这件事甩出脑海。 第146章 拆迁开始 江南水乡的一个宁静角落,白镇以其独特的古建筑和传统的水乡风貌而闻名。 但是现在是九十年代,距离旅游大热,还有一段时间。 后世“特种兵式旅行”、自驾游,都跟交通迅速发展挂钩。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高铁,才让淄博烧烤、天水麻辣烫有那么高的热度。 而哈尔滨的“讨好型市格”养成,前提是是因为旅游带来了巨大收益。 2024年底,有人用ai做出来一艘冰雕航母,很多人都以为那是真的——因为大家对哈尔滨给予的期待已经有点高。 只有张红英知道,随着当地政府宣布将白镇改造成一个集旅游、休闲、文化展示于一体的古镇景区,这里即将经历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 白镇先被列入了首批历史文化名村名镇。 为了确保开发的顺利进行,政府制定了拆迁补偿方案,并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与居民沟通和协商。 这一行动开启的号角,就是很多人下乡收购条石。 江南一马平川,以前大户人家盖房子,门前会用条石砌起来一层台阶,防止雨水进屋。 夏天台风来的时候,河里水位会上涨,所以用条石把整个房子架高一两米很有必要。 而下河洗碗,洗衣服,甚至倒马桶,也都用条石修筑了完整的浜岸、汀步,也都是用条石修筑。 近年来随着水田消失,自来水普及,内陆的河沟岔子,渐渐的变成了臭水洼,死水潭。以至于原来修的整整齐齐的水边建筑,都失去了功效。 一直要到2020年前后,政府以及水利部门才会开始拨款重新修筑。 现在,这些条石,就都被人卖了。 一百斤石头卖几十块钱……村里的败家子们,自动把条石划拉一下,全卖了。 沈建珍把这个事当笑话告诉张红英。她跟家里保持密切联系,这件事还是沈建兴告诉他的。 沈家祖上也曾经阔过,门口有好几块条石。 吴小红虽然养鸡赚钱了,不代表她不再爱钱。她还是什么东西都想换成钱的性格——门口的条石被卖了个精光。 最后一块,是沈建珍以前最喜欢坐着发呆的。沈建兴在吴小红要卖的时候,拦住了:“姐姐说这块条石不能卖。留着坐一坐多好。” 所以只保留下来了这么一块。 张红英不关注条石,但是关注拆迁。她问沈建珍:“如果白镇要打造成旅游景区,你要不要买一些房子或者商铺?将来租出去也会有很多钱啊。” 沈建珍没有经历过后世那个旅游大热的年代,她觉得没有必要。不过听说张红英的房子要拆迁了,建议:“拆迁的时候你千万不要拿赔偿款。要商铺,或者房子。 我们前几个月出去玩,你也看到了,景区随便卖点什么都可以赚钱的。 你要是多要几个商铺,一辈子都可以不愁钱花了。 都说一铺养三代。” 张红英当然知道,但还是谢过沈建珍好意。 对开发旅游景区这事,大家心态不一。 有人觉得,这破破烂烂,又潮湿的房子,政府给钱,赶紧搬搬搬。要什么房子,我要经济补偿。我要去大城市。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每当想到即将到来的暴富,张红英的心中充满了复杂的情绪。她既渴望尽快达成协议,又害怕错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最终结果的因素。直到政府带来了更加细化的补偿方案——不仅有相当于市场价120%的现金赔偿,还可以选择获得新旅游公司5%的分成,张红英才真正松了一口气。旅游公司,谁也不知道这将来会是多大的一笔钱。 在整个白镇,像张红英这样积极面对拆迁的人并不是大多数。邻居们对于此次改造持有各种不同的看法: “我儿子去上海了,一直喊我去养老。拆迁了正好补一笔钱,也可以给他们换套大一点的房子。”经过深思熟虑后,他选择了接受货币补偿,准备用这笔钱改善生活条件。 “我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年,突然要搬家,真的很难适应。”她担心离开熟悉的环境后会找不到归属感,所以迟迟不肯签字。最后,政府决定建一个新村,不愿意等待原址回迁的人,可以都搬过去。 孙好婆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也不太好。“我不想折腾了,只想安安稳稳地度过晚年。”对于她而言,搬到陌生的地方意味着更多的不便。最后,一套靠近医院的新商品房,打动了孙好婆。 他们都选择了新房子,或者离开老住宅区。 其实像孙好婆的想法最典型:修啊修,改啊改,要什么时候我才能搬回来?只怕到闭眼都看不见了。 别人家已经用上了抽水马桶,用上太阳能热水器。我们这些老房子,要挖下水道,要铺设水管,那要几年才能搞好啊? 我还是想太太平平过几年。” “老房子住了几代人,那肯定是有感情的。但是感情有舒服重要吗?乡下人几十年就盖一次房子,全部拆掉重新盖过。我们镇上人难道还及不来乡下人会享受不成?” 但是,这就出乎了拆迁部门的预料。 那么多人,几百户,只有七户选择了原址回迁,享受分红。 六户是不舍得离开老宅,他们笃信风水:政府出钱给翻修房子,这么好的事,肯定是房子风水好。不能搬走。 但是这样,拆迁部门手里就积压了太多房子。这会占用资金流……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他们原先预计,是八成都要搬回来的。 张红英是知道未来的发展的。 张红英的房子,土地面积就有两百多平。 她选择了原址回迁。 在听说拆迁部门要一条街的商铺准备对外售卖后,张红英高兴坏了。 最核心区域的商铺,景点是自己经营的。但是这条街道,正对景点门口。未来大巴车停靠以后,大家都得从这进景点! 张红英算算自己手头的钱——还是只够买十间左右铺子。 张红英打电话给沈建珍:“把你的钱都借给我。” 沈建珍知道张红英要买商铺,虽然不理解,但是也支持。大方把钱都给张红英汇了过来。 第147章 商铺 事实证明,张红英不是唯一的聪明人。 沈大林听说沈建珍把钱都借给了张红英后,自然要问一下张红英要那么多钱干什么——这些年就算是南京店的收益沈大林不知道,苏州店分了多少钱给张红英,他还是一清二楚的。 沈大林相当精明,可不是张红英那种只能通过看存折才能搞明白自己有多少钱的糊涂蛋。要不,一个孤儿也不可能给自己娶老婆,盖房子,还生了两个孩子。他无父无母,晚年却比所有老人都过的阔绰。 白镇改造,开发旅游的事,沈大林自然是知道的。但是他没有想过这里面有他们什么事。 现在——张红英把全部身家都拿去买了白镇的商铺,这财神奶奶,必然是又有了新的财路。 那还等什么? 沈大林把他这几年攒的一百万,都给张红英送过来了。 他不会汇款,为了避免遇到小偷,沈大林是拿个破蛇皮袋,把钱装过来的。 一百万,可相当不轻。 那个装钱的袋子,以前有几次用来装鸡,臭烘烘的,上面还有隐约可见的白色残留。 沈大林上公交车的时候,不知道挨了多少白眼。 大家都知道他在苏州开了家店,能挣点小钱。 但是这小钱有这么多,出乎所有人意料。 沈大林是在管理处找到的张红英,她正在谈购买商铺事宜。 因为商铺卖的没有想象中好,管理处好给张红英拉新优惠。拉人买一间商铺,可以给两千块钱管理费。 给现金是不被允许的,但是拿一份合同,将来给管理处,一次次抵扣管理费,那是政策之内。 沈大林一听,把张红英拉了出去:“你等等。” “阿叔,你怎么来了?”张红英纳闷。 “哦,我听说你要买店铺,跟建珍借了钱。说有多少要多少。这不是我手头有钱,就给你送过来了。” 张红英被蛇皮袋臭的后仰了一下。 沈大林嘲笑道:“嗨,你还嫌钱臭!”话里全是笑意:“没人能想到吧?穷的掉地的沈大林,手里有了一百万!” 张红英喜出望外:“阿叔,你哪来这么多钱?” 沈大林:“当然不是偷的抢的。先别提了,我本来想借钱给你的,但是刚才听了一下,有了个新的主意。” “啥主意?”张红英还在被村里最穷的沈建珍家有了一百万震撼。 不过想想也能理解。苏州店铺的分成,沈建珍拿15%,她拿25%。但是沈大林一个人是可以拿60%的。 还有贩鱼赚了毛三十万,贩鸡也赚了几十万…… 这么算算,确实这一百万的来路清清白白。 沈大林看了一眼张红英:“这么简单的事…… 你要是一个人买商铺,就享受不到两千块钱管理费的抵扣了! 你可以介绍我自己去买,然后你享受抵扣。 或者我们俩一起买,咱们也不要抵扣,要个折扣多好!” 张红英:“……还可以这样?” 沈大林把张红英往边上一拉:“我去跟他们谈!” 姜还是老的辣,沈大林不仅仅是把折扣谈了下来:超过十套,九五折。超过五十套,九二折。 为了帮张红英享受“介绍新人”的抵扣,他把商铺写在了自己名下。 沈大林甚至问道:“能不能分期付款,能不能按揭贷款?” 张红英:“阿叔,你把钱全投进来了,婶婶不反对?” 沈大林笑笑,又从蛇皮袋里摸出来一个小袋子。 也不知道解开了多少层塑料袋,里面露出来一个布包。 布包里,竟然也是厚厚一沓钱。 “喏,你婶婶的态度在这里。”沈大林笑眯眯递过去。 原来吴小红养鸡,虽然养的不多,一年总也养三四千只鸡。她平时什么都懒得动,养鸡养鸭这些小动物,却分外热衷。 这些年,竟然也攒下来几万块钱。 张红英叹了口气:“我这才是真的服了你们一家。” “我家老太婆说了,她阿爸以前在镇上给人当长工。做了一年下来,地主不肯给钱,说是钱不够了,拿了两棵白果树,要抵一部分工钱。 他的同伴拿了工钱,他拿了白果树。 几十年过去,现在白果树每年都能卖七八百块钱白果。那个拿工钱的,回去也就是买了一斗米。 她虽然不知道这个旅游是个什么东西,但是镇上买个商铺,自己做做生意也好,租给人家赚租金也好,就好比是买棵果树种种了。” 张红英:……所以,根源是那个宁愿不要彩礼,贴嫁妆,也要把女儿送到能吃饱饭的地方的老头子吗? 他不要彩礼嫁了个女儿,换来的是沈大林诚心诚意帮扶岳家几十年,对病弱的女儿不离不弃。 也算是互相成就了。 沈大林背来一袋钱,换成了二十五家铺子。 “好了,我回家洗洗去。 一身鸡屎味。”沈大林嫌弃的闻了闻自己身上。 “好的,阿叔,”张红英笑眯眯的送别沈大林。 张红英重生一次,带发达的是沈家。但是对这么一家人,她确实是佩服的,也心甘情愿带他们发财。就冲着他们一家,一点迟疑都没有,就愿意拿出全部身家借给自己,这家人,就值得。这是一种豪侠之风。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知恩、感恩。 张红英确实有点想吃嫩草了。 张红英自己的钱,只够买了十家店铺。包括拆迁分到的房子,她也选择了门面房——跟夫子庙那套房子的格局很像,两层小楼。加起来十五套门面。 白镇后来发展到特别大,所有的街道都盖成了二层小楼的格局,样式古色古香。但是游客最爱逛的,就只有现在这条街。 随便一家店,年租金就能租到二三十万。 等她到了退休年纪,一年租金就几百万,那生活有多美好,张红英简直是不敢想象。 一时之间,张红英连粉天下的梦想都有点淡去。 这样安耽过日子,好像也不错了哈? 张红英一直是个很容易知足的人。 前世但凡两个老人没有这么偏心,张红星没有这么贪心,她倒不至于气到重生。 不过躺平是没这么容易躺平的。张红英还没结婚,张红星那边又闹妖了…… 第148章 抛弃 高秀娟没了之后,李小芳也给张红星相过一些对象。 毕竟张红星虽然孩子都有了,但实际上他属于抢跑。论实际年龄,张红星到现在也不过二十二岁。 正常情况下,22岁刚刚到法定结婚年龄呢! 但是,高秀娟没了,她生下的女儿还在。已经三周岁多了。 张红星长的不赖,嘴皮子也会说。 但是他现在成了老大难问题了。 同龄人都相看好了,程序也走到差不多了,只等着年龄到了就领证。 现在很多人是先办酒,住一起,等到年龄到了再领证。 大部分人都是这样“抢跑”,领证的时候,孩子都快出生了。这样不浪费时间,能早点把孩子生下来。 因为独生子女政策在这一带贯彻的很彻底,如果第一胎是儿子,就不能再生了。第一胎是女儿,那么女儿七岁以后,可以再生一个。如果第一胎不抓紧,生第二胎岂不是得三十了?后世可能很多人三十岁还感觉自己是小孩子,但现在,三十岁再生孩子,就感觉很老了。 但一向算是条件不错的张红星,现在成为婚恋市场的最底层了。 除了有个女儿,还有个没有出嫁的姐姐。 这两样都是减分项。 好好的姑娘,谁愿意去当后妈呢? 要说是张红星人才特别好,或者特别有钱,找个年轻漂亮的姑娘也不是不行。 但是他没钱!干活拈轻怕重,收入约等于无。还有一个女儿。 这个女儿,无论怎么样都逃不过去。 若是他年龄再大一点,四五十了,哪怕只有三十岁都好,可以找个离异或者丧偶的。偏偏张红星的年龄也很尴尬。相亲,一般是男方比女方大一两岁的。那么张红星只能去相未婚姑娘。 所以屡次找人说亲,几乎都是在媒人那一关都过不去。 小姑娘取名叫张勤勤,张小树给取的名字。他的想法一目了然:希望孩子勤快。将来能好好干活。 张红星已经尝过了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再叫他单着,比死还难受。 偏偏平时招惹人无往不利的那张小白脸,在熟人社会的圈子里一点用都没有。 大家谁不知道谁呢? 就连外地来的打工妹,也再没高秀娟这么傻的了。 于是,张红星一狠心,对张勤勤说:“走, 哥哥带你出去玩。” 张红星怕影响自己的生活,从来都自欺欺人,不让张勤勤叫自己爸爸的,只叫哥哥。 三岁多的孩子哪里懂什么?就跟着张红星走了。 好在张红星只是个普通人,他就算是想把孩子卖了,都找不到人。大量打工妹进来后,平衡了婚恋市场,人贩子已经绝迹很多年了。 张红星刚刚听人说,有人生了个先天残疾的婴儿,扔运河里了。张红星抱着张勤勤的第一站,就是京杭大运河边上。 但是,张勤勤已经三岁多了,能说会道,小嘴巴甜甜的一口一个哥哥,一直讨好张红星。 张红星剩下的那点人性,让他没办法把整个活生生软绵绵的孩子扔河里。 他大脑里隐约知道,扔婴儿或许没人追究,扔三岁孩子,会有麻烦。 张红星带着张勤勤的第二站,就是去了火车站。 一路从鸭湾村走到青镇,再从青镇坐客车到市里。 汽车晃晃荡荡,把张勤勤晃睡着了。 张红星就找了个没人注意的空档,把张勤勤留在汽车上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没了的妈在冥冥中保佑。张红星刚刚下车,张勤勤就醒了,好一通号啕大哭。 车上本来就嘈杂,刚开始张勤勤的哭声没人在意。后来她哭的太久了,才有人吼:“谁带的孩子?还不赶紧哄哄!” 然后,一车乘客才发现,这个孩子,没有大人陪同。 张红星一个人回了家,李小芳和张小树从地里回来,发现张勤勤不在,还问张红星:“勤勤呢?打中觉还没醒吗?该喊她起来了。要不晚上不好困。我忙一天吃力的要死,夜里没心思哄小人的。” 张红星闷声道:“放掉了!” “啥?”李小芳惊讶到不行。猫啊狗的,不想要了,带到很远的地方去放掉,经常听见。 孩子……即使是计划生育最严的那段时间,偶尔听说有人要带去火车站放掉,究竟也没人实行过。 李小芳也是没想到张红星能这么狠心。 养一条狗,养三年也有感情了。尤其是张勤勤从小没妈,跟着李小芳长大。从小没妈的孩子,就特别有眼色,嘴甜,乖巧。带了几年,李小芳已经舍不得把她扔掉了。要是刚刚出生的时候,倒是巴不得这个扔掉。 张勤勤在外面也没待多久,刚好遇到了沈大林。 沈大林听见孩子哭,忍不住打量了一眼,又一眼,又一眼…… 虽然说孩子,很多都长的差不多,大家都白白嫩嫩,非常可爱。 但是这个孩子,怎么跟张红英那么差不多呢? 张红英小时候,就是长这样的,当然那会条件不好,大家都缺衣少食,会瘦很多。 沈大林左看右看,觉得这个孩子,真的很眼熟。既像张红英,也像李小芳。 落单的孩子,就很受关注。 乘客们七嘴八舌,开始问张勤勤:“你跟谁出来的? 你家大人呢?” “你叫什么名字?” “你几岁了?” 张勤勤看看这个,不认识。看看那个,还是不认识。看着整整一车的陌生人,张勤勤哭的嗓子都哑了。 沈大林常年待在苏州,只有周末,还有学生节假日才会回家,还真没见过张勤勤。张勤勤自然也没见过沈大林。所以沈大林无法确认这孩子是不是张红英侄女。 都有养女像家姑的说法,这娃娃这么像张红英,八成有血缘关系。 等到下车的时候,司机和乘务员都决定报警。 沈大林想了想, 还是开口:“我看她有点像我们村一个人。你们送到哪个派出所,我等下让她家长辈去认一下。” 沈大林不认识,张小娜夫妻跟张小树家住隔壁,如果真是张勤勤,他们肯定能认出来。左右就是跑一趟派出所的时间…… 第149章 张勤勤 张小娜一家,为了方便,就住在由沈建珍买下的仓库房改建的农民房里。 沈大林先跟着司机和乘务员去了一趟派出所,又回去找人。 张勤勤如果再小一点,也不是没有人愿意收养。有些人生了孩子不想要,有些人却死活怀不上。 但是张勤勤已经三周岁多了,按鸭湾村的算法,那就是已经虚五岁。这样的孩子,马上要上幼儿园,已经记事。就算是还说不清个所以然,也知道自己父母是谁。所以没有人想要收养她。 张勤勤哭的累了,却还不肯停。又累又饿又害怕的小姑娘,从扯着嗓子嚎哭,到小声抽泣。 她小小的脑袋里,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张小娜听说她侄孙女可能丢在了苏州,先是不太敢相信的:“怎么会?我阿哥阿嫂连镇上都不大去的。” 沈大林才道:“那不是还有张红星,经常往外跑的。” 张小娜还是不信:“不可能,张红星不喜欢这个女儿,从来不管她的。怎么会带到苏州来?” 沈大林提示:“张红星最近几年一直想对亲,都没对上一个。 女的都嫌弃有张勤勤在,不想当后妈。 所以你们说,他有没有可能不是想带勤勤出来玩,不小心忘记。而是根本就是想扔掉她?” 张小娜一脸的不可思议:“这也太作孽了吧?” 她男人却道:“那个小畜生,还真有可能做得出来。”他对张红星印象很不好。从小就是个坏胚子,一家子,从小到大,没一个好人。 “那现在怎么办?”三个人商量。 “要给他们送回去吗?”沈大林问。 “送回去再叫他们扔一次吗?” “现在就是不知道是张红星一个人的主意,还是他们商量过的。” 既然张红星想要扔掉女儿,那这次被他们送回去,下次很有可能再扔掉。 天大地大,想要一个小孩子无声无息消失,太容易了。 乡下人家又不像城里人对孩子看的紧,每年都有出意外的。爬树摔下来的,在河里不小心溺水的,甚至睡觉不小心把自己闷死的都有。这些还是真的意外。如果家里人想要她出意外,就更容易了。 “要么你打个电话回家问问看,看他们是什么态度。”沈大林对张小娜道:“要是他们不想要了,送福利院去也好的。家里人不管,国家肯定会管的。” 电话还是要打到沈二林家。 “喂,啥人了?”对面刚刚接起电话,张小娜就喊:“阿娥啊,你帮我去喊一下我大哥大嫂听电话。” 她话音刚落,对面就噼里啪啦喊起来:“他们现在唔冇空。 小人不见脱了,老老头老太婆出去寻小人了!” 张小娜一愣,看了看沈大林。 沈大林轻声示意她再问:“噶么张红星呢?叫伊来听电话也可以的。” “噶么我侄儿子呢?伊也去寻小人了?”张小娜问道。 “只屁啊!伊讲不见脱就算了,寻勿着顶好,寻回转伊还要丢掉她。。”姚金娥兴奋的很。 鸭湾村哪里有过这样的热闹啊。 “噶么哪哈办呀?”张小娜自言自语。 姚金娥听见了,以为是在问她:“一个村子人都去帮忙找人了。 村里高音喇叭长远没有响过了,这次大队书记在高音喇叭里喊了。 只要人还在,肯定能找到的。” 她的声音相当亢奋,激动。 这倒不是个什么坏人,大坏事不会做的。平日里有点逢高踩低,对沈大林一家很看不上,所以沈大林连通话都不想跟她通。 要不是沈家一直是最穷的人家,不敢一下子露富,他宁愿自己家装个电话。 现在听见姚金娥这种话语里掩饰不住的兴奋,沈大林点了支烟,走了开去。 几分钟通话,用了五块钱。 “人家既然在到处寻人,还是给他们送回去吧。”张小娜道。 沈大林把香烟扔在地上,用脚碾了下,才道:“我们先去派出所看看。认认人。 没准那个小姑娘还不是张勤勤。” 三个人赶到派出所时,已经夜深了。沈大林还大方的打了辆出租车。 张勤勤还在哭。也不知道小小的人,哪里来那么多眼泪。 张小娜看见哭肿了眼睛的张勤勤喊了声:“阿勤啊!” 张勤勤哭声一止,抬头看了看张小娜。认得,但是不熟。 她抽噎着喊了声:“三姑奶奶。” 就算是哭成这样,还记得叫人。 找到亲人就好了,派出所的同志也如释重负。这小姑娘实在是太能哭了,好像要把身体里的水都哭出来一样。 鸭湾村的人,都以为小孩是掉河里了,正在全村人抽水塘呢。 有机器抽,也有人在用水桶提水。 好在天气开始暖起来了,要不得有很多人冻感冒。 张小娜的第五遍电话打过去时,姚金娥刚刚看完热闹回来。 电话了叮铃铃响起,在漆黑的夜里,还有点吓人。 “啥人了?半夜把打电话过来,吓人的晓得勿啦?”姚金娥机关枪一样扫射。 “阿娥啊,你去帮忙说一下,张勤勤我们找到了,失剩在公交车上了。 我明天给他们送回去。” 姚金娥掌握了第一手消息,哪里肯放过? 把张勤勤怎么丢的,怎么发现的,怎么认回来的,问了个一清二楚。 等到姚金娥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再到水塘那边时,大家都已经疲惫的不行了。 “不用找了不用找了,小人寻着了。”姚金娥摸黑过去,路上还不小心摔了一跤。 抽水机的马达声音很响,姚金娥喊了三四遍,才有人听见。 “快快快,马达关掉。 我好像听见有人喊,说寻着了。” 马达声停下来,李小芳疯了一样喊:“快抽啊,继续抽啊,我孙囡还没寻着呢?” “寻着了寻着了,”有人安慰李小芳:“你孙囡好好的,没事,没有在河里,听说在苏州呢?” ……李小芳万万没想到,张红星说把小人放掉了,是真的。 她对自己的儿子多少还是有点幻想的,觉得他说的这些都是赌气。 怎么舍得的?那么一点点养大的小孩……李小芳在五月份,二三十度的气温下,冻出了一个哆嗦。 第150章 去向 第二天,张小娜把张勤勤送回了家。 李小芳晕车晕的不行,没办法出门。张小树则是觉得张小娜既然找到了张勤勤,再把她送回来,也就是顺手的事。 一个村里的人,小矛盾或许有,但感情上,在外地遇见了,还是本能的觉得亲切。 张小娜看待张勤勤,跟看自己家里人是一样的。 张勤勤在张小娜的安抚下,终于安静了下来。可能是熟悉的乡音给了她安全感。 哭够了,才开口说渴,说饿。张小娜不敢给吃别的,就给熬了点瘦肉粥。收获张勤勤尿床一次。 第二天上客车的时候,张勤勤又一泡眼泪汪在眼眶里,不敢掉下来。 张小娜叹了句:“真是前世作孽!” 张勤勤扭着身子不肯上车,张小娜劝她:“姑奶奶带你回家,回家找爷爷,找奶奶。” 张勤勤憋出来一句:“不要哥哥。” 张小娜应和:“嗯,嗯,咱们不要哥哥。不要那个把勤勤忘在车上的坏哥哥。” 张勤勤已经把经过说了一遍: 哥哥说带我出来玩。 我睡着了。 哥哥不见了。 真相如何,有脑子的人都能猜到。 但是那又如何呢?说破天,张红星还是张勤勤的亲生父亲。 不管是沈大林,还是张小娜,都乐意帮张勤勤找回家。但是其他的,他们也无能为力。 唯一的好消息,是张小树跟李小芳都在努力的找张勤勤。 经过三个小时的“长途跋涉”,张小娜带着张勤勤出现在家门口。 张小树看了一眼张勤勤,开口道:“回来就好。以后不要调皮乱跑。” 张勤勤看了看张小树,瘪了瘪嘴,眼泪似掉非掉。 李小芳从张小娜怀里接过张勤勤,张勤勤把头埋在李小芳脖子上,哭了起来,眼泪鼻涕糊了李小芳一肩膀。。 李小芳叹了口气:“囡囡乖,自己站会。看把你姑奶奶累的。” 张勤勤又扭着身子要下地。 李小芳细问究竟怎么回事,为什么张勤勤会出现在苏州。 张小娜去了苏州开店的事,李小芳知道。曾经羡慕嫉妒过好一阵子。 张小娜的爷爷,跟张小树的爷爷,是亲兄弟。他们的爸爸是堂兄弟。 他们爷爷那一辈,关系还是很好的。但是妯娌之间,多少有点矛盾,导致堂兄弟之间关系就有点别扭。但是以前那种环境,一家人还是要抱团才能过下,倒也勉强还能保持面和。 张小娜的阿爸张秧猫从小体弱多病,只能巴着张小树的阿爸张大猫。张二猫张三猫倒是各自成家搬走了,互相之间没什么冲突。 再娶妻之后,差距就拉大了。 张大猫的妻子怨恨张秧猫他们不肯搬走,把宅基地空出来,好让他们盖房子。 因为鸭湾村能盖房子的地实在太少了,别人不搬走,他们就没办法扩张。 总之几十年积怨下来,李小芳跟张小娜的关系,是属于能酸溜溜说几句话,但是绝对不亲密的。 尤其是张小娜没有嫁人,还招赘回来,又继续占着宅基地——实在是太不识趣。 李小芳不是什么好人,气人有笑人无这种事,那是出于本性。 但是她也不是什么坏人,平生最看不起的人,成了他们一家的大恩人,李小芳的脸上,也不知道是哭好,还是笑好,表情扭曲的厉害。 “阿娜,你跟我说说说哪哈回事体了?我出去做生活的时候,她好端端在家里打中觉。等我们回来,小人就不见脱了。 转眼间,你们又把她从苏州送了回来。 囡囡一个是怎么跑到苏州去的? 总不能是惹了鬼了,被鬼带走的吧?”李小芳多少还是有点期望,问道。 张小娜看了张勤勤一眼,还没说什么。 张勤勤扑过来,抱着李小芳膝盖:“娘娘,不是鬼,不是鬼。是哥哥。” “你不要瞎讲。”李小芳强行堆起笑脸,轻轻拍了一下张勤勤:“哥哥怎么会带你去苏州? 他平时嫌弃你都来不及。” 张勤勤无声流泪:“娘娘,是真的。 哥哥说带我出去玩。 先是抱着我在河边站了很长时间。那条河那么长,那么宽。” 张勤勤展开胳膊,比划了一下。 “河边风很大。哥哥让我看开过多少船。”张勤勤继续说道:“我看了很久,哥哥又抱起我去坐汽车。” “我们坐了这个汽车又坐那个汽车。后来汽车晃的我睡着了,等我醒来,哥哥就不见了。”张勤勤年纪虽小,话已经能说的很清楚。 张小娜道:“小囡囡怎么一个人去的苏州,我是不知道。 只不过沈大林说是他正好也在那趟从青镇到苏州的车上。 今天很多人回学校读书,车子上人特别的多,所以沈大林也没看见有谁上了这个车。 车子过来古镇,学生仔下去很多后,车子才空了下来。 又过来一段时间,勤勤醒了,哭起来,已经快到苏州了。 她哭的时间太长,有人嫌烦躁,喊大人管管小孩——满车人才发现囡囡是一个人在车上。” 张小娜只说她知道的部分。 司机,检票员,要把囡囡送到派出所。 沈大林其实忙的很,不认识张勤勤。但是他看着张勤勤跟张红英,还有李小芳都有点像,这才找到张小娜。 张小娜连夜去认人,又连夜把张勤勤接回去,哄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给送回鸭湾村。 张勤勤眼睛里又含了一包眼泪,看着李小芳。 李小芳叹息一声,人到中年,心开始有点软了,看到小囡囡这样,她是很心疼的。 张红星走出门来,开口训斥:“一大早哇啦哇啦,吵死了! 死人都要被你们吵醒了!” 李小芳也骂回去:“你个冇良心的畜生! 女儿不见脱还困得着! 我是急的来一晚上没有闭眼。” “寻伊做什么?寻回转有啥用?有伊在家里,我连个两横头的对象都找不着,更别提讨新娘子了。 我不成家,不养小人,打一辈子光棍,你就开心了,快活了。”张红星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怼李小芳。 李小芳气的浑身发抖:\/“我哪哈养出来这样的畜生胚?” 第1章 分家 大家都说张老头两口子感情好。张老头一周前刚刚去世,还在停灵,李老太一头栽倒没起来。 本来两场丧事,就并做一堆办了。 这边丧事从简。人没了,当天去各路亲戚家报丧,第二天亲朋好友叫拢来吃一桌,下午就送去火化。等拿到骨灰盒,回家再吃一桌,就散场了。 吃完饭,亲朋好友们还在高谈阔论,暂时没有走的打算。做饭请的村里专门做席的厨师,自带工人,连碗筷桌子都不用他们收拾。 “红英,”头发已经灰白的张红星喊到:“爸妈都送走了,趁着亲朋好友们都在,我们把家分了吧。” “分家?”张红英愕然。弟弟张红星考上中专出去,家里给他在外面买的房子,现在少说价值上千万。他要分家,总不可能是把那房子分给自己一半吧? “对啊,爸妈人都没了,他们名下的房子,”张红星挠挠头,又说道:“爸妈说都给我继承了。当时叔叔和姑姑都在的。不信你问他们。” 张红英叫起来:“可是那房子都是我和沈永健盖的。爸妈这么大年纪了,怎么可能盖得起这么好的房子。” 张红星为难的道:“可是爸妈说的话我不能不听啊。我要是不继承他们的房子,倒显得我不孝顺,看不上他们留下的东西了。” 一直没走的姑姑张小美也道:“红英,你一直听话懂事。这么大年纪了,反而要跟你弟弟争房子,这让你爸妈走的都不安心啊。” 张红英哭出来:“把我辛辛苦苦一辈子挣下的房子给了别人,他们倒是走的能安心?” “那是你亲弟弟,可不是什么别人。”张小美不满的说道:“那个女儿会要娘家的财产!” 张红英气的脸都红了:“可我是招女婿的!又不是出嫁女!哪个出嫁女会给父母养老送终,哪个出嫁女天天自己的事情不顾,把父母伺候的这么好!” 大家都沉默了一会。 张老头有冠心病,脑血栓。李老太肾衰透析快二十年。不得不说,如果没有张红英这么当牛做马,他们早十几年前就该死了。 二叔张小根出来说话:“红英,你的确对爷娘尽孝心了。你的孝顺,那是十里八村都有名的。 你爷娘到了阎王殿,也说不了你半个不字。 可是祖宅是张姓子孙的,万万不可能给你继承。” 张红英招手:“张宇昊,你过来。你过来,拿着身份证,给姑奶奶,叔爷爷们看看,你是不是姓张的。” 已经三十岁的张宇昊无奈:“妈,算了。 这乡下的房子,爷爷奶奶不想给你,你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 反正我已经在苏州安家了,你就跟我走吧。 这地方,咱以后再也不来了。” 三叔张小草也道:“红英,我看也算了。偏心父母古来多,我爸妈当年分家,也什么都没给我。” 张红英不干:“他们自己的房子,爱怎么分都可以,他们的偏心我没办法。 但是这房子是我盖的,想要给张红星,除非他们一家从我尸体上跨过去。” 沈永健一直没吭声,看到张红英气的面红耳赤,劝道:“你高血压,别太激动了。” 张红英怒吼:“谁都别劝我! 我张红英从十四岁开始,在家里当牛做马,挣钱供弟弟上学,挣钱给弟弟在城里买房子,给父母养老,陪父母看病。 他张红星出过一次面,掏过一分钱吗? 现在两嘴一张,就要把我房子弄走,想的美! 这是我们一家三口的心血,想要拿走,用命来换!” 张红英后悔的要死,早知道当年换房产证,就换成自己的名字了。 盖房子要去镇上审批,原来宅基地证是爸爸张小树的名字。张红英想换成自己的名字,或者她儿子张宇昊的名字。老头却哭丧着脸说,老了,不中用了,以后得住在别人的房子里看人脸色了。万一哪天女婿跟他们生气,把他们赶出去,都没地方说理去。 张红英明知道沈永健不是那样的人,但架不住张老头太会装可怜,一时心软,就继续写了张老头的名字。 就这一时心软,给自己埋下了祸患。 隔房的姑姑张小娜站出来说了句话:“红英这些年不容易,她每天照顾大哥大嫂,还要一星期三次陪大嫂去透析。 世界上再没有这么孝顺的孩子了。 红星你没有养过大哥大嫂一天,拿走大哥大嫂的东西就算了,把你姐的房子留给她。” 张小娜是独生女,也招的上门女婿,的确更能理解张红英的不容易。 招上门女婿,女婿太强了压不住,太老实了只能当老黄牛使,女人顶门立户,比男人累几倍。 张红英的上门女婿就是老实过头了,成天就是不吱声埋头苦干,张红英累的比同龄人看上去老十岁不止。 张红星要是知道体谅姐姐,他就不是张红星了。闻言,瞪了张小娜一眼:“我们门里的事,轮得到你说话。” 张小娜默了一下:“是我多嘴了。” 张红英看了看这一圈人。除了丈夫和儿子脸上有担忧之色,还有隔房的堂姑说了两句公道话,其他人都是站在张红星一边的。 张红英笑了:“爸妈说房子留给你,我没听见。有遗嘱拿出来,没遗嘱的话,丧事也办完了,赶紧给我滚。 你想要房子,打官司去吧! 你户口都不在村里了,宅基地也没你的事。我倒要看看,你凭什么拿走房子?” 张红星又软下脸来:“姐姐,就是因为我户口不在村里,所以只能靠继承有一套房子。 你和我哥,还有我侄子的户口都在村里,你们再去申请宅基地,肯定能申请下来的。 大不了……大不了我给你十万!” 张红英气笑了,这套房子翻盖,那时候钢筋水泥还便宜,人工也便宜,都花了七八十万,装修又花了四十多万。 现在物价飞涨,没有二百万,绝对盖不了这么大面积。这畜牲居然就想拿十万打发自己? 张红英笑的好大声:“拿着你那十万巨款,去你的苏州买房子吧!咱乡下人的宅基地,你就别惦记了。 爸妈只有84的面积,你实在想要,喏,以前的老房子,现在都杂物房那块是你的。 剩下的126平方,是我们一家三口的! 从面积到材料,全部是我们攒下来的钱办的。” 姑姑叔叔们见张红英态度强硬,知道事不可为,也就陆续告辞走了。 吵的面红耳赤,估计得有一段时间不能上门了。 张红英大获全胜,把张红星的行李箱打开,衣服团吧团吧塞进去,然后扔了出去:“滚吧你!” 第2章 鸭湾村 张红英,一九七三年,出生于江南的一个小村庄,叫鸭湾村。弟弟张红星,出生于一九七六年。 父亲张小树,母亲李小芳。 父母都长的挺好看的,浓眉大眼,生下来张红英和张红星姐弟俩,都一表人才。 只不过张红英读书比较笨,一年级上了三年,四年级上了两年。等到该上五年级的时候,村小合并,要去隔壁村上小学。 路太远,耽误干活,再加上年纪也大了,李小芳就让张红英辍学回家务农。 张红英这学早就上的没滋没味。 留级三次之后,张红英年纪比其他人大三四岁。张红英都开始发育了,其他人还是小毛头。每次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一个人鹤立鸡群,又答不出来,挺尴尬的。 她老早不想读书了,可是父母让读,就接着读下去。 现在李小芳让她回家,她就高高兴兴回家了。 反正江南农村的小姑娘,都是这么过的。 生下来,三四岁开始学做家务,等到五六岁,已经可以全包洗衣做饭了。 张红星出生的时候,张红英刚过三岁生日,等到张红星蹒跚学步,那就是跟在张红英身后的小尾巴。 小时候张红星还是挺可爱的,白白嫩嫩的,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跌跌撞撞跟在张红英后面,不停的叫姐姐。 张红英一直以为,他们姐弟的感情是很好的。 可是今天这么一闹,张红英把前后的事串起来想了想,事情就越来越不对劲。 张红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叫自己姐姐,而是叫自己名字的? 天天阿英长阿英短,好像他是哥哥似的。不过张红英也不记得自己当时反对过没有了…… 张红英成绩不好,主要是记性不太好。老师前脚讲的东西,她后脚就忘记。所以她一时也想不起来张红星是什么时候开始对自己直呼其名的了…… 料理丧事还是很累的。连着忙碌了一个星期,再加上今天又气又急,张红英很快就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睡着的时候还在咬牙切齿,早知道父母这么偏心,她就…… 想了一会,也想不出来,如果早知道父母这么偏心她能怎么样。 张小树跟李小芳两个人,在死之前,一直都是各方面意义上的好父母。 从来不打孩子,也几乎没有骂过孩子。 江南跟其他地方不一样,女性地位挺不错的。 男女一样劳动,一年种三季田,只能保证有饭吃。 女人农忙同样下田,但是除此之外,养蚕,养羊,丝织,这些女人忙碌的,都是能见到钱的活。做衣服做鞋,缝缝补补,也是要靠女人。 经济命脉在女人手里,挣钱主力是女人。所以谁家女人能干,家庭就富裕。女人不能干,家庭就贫穷落魄。 李小芳就属于特别能干的人。她还陪嫁有一台缝纫机,手艺十里八乡都拿得出手的。 一家子走出去,衣服永远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就算是有补丁,也打的很漂亮。 李小芳对两个孩子一视同仁。她看到有些人重男轻女,还要批评几句,都是自己生的,不能偏心。 李小芳经常挂在嘴上说:“我两个孩子,一样值钿的。尤其是阿英,又乖巧听话,又能干。比阿星还要值钿一点。” 值钿,在方言里是心疼、对她好的意思。 张红英深以为然。李小芳是挺值钿她的。家里做了好菜,她跟张小树都是不怎么吃的,等两个孩子都吃够了,才自己吃几口。如果买了十块豆腐干,基本上姐弟俩一人吃三块,他们夫妻俩一人吃两块。 这跟河东她小伙伴沈建珍家完全不同。他们家也是姐弟俩人,弟弟叫沈建新。 沈建珍家里买了吃的回来,都是她爸沈大林分配的。 如果有十块豆腐干,沈大林先给姐弟俩一人一块,老婆吴小红一块,然后抱到跟前,自己美滋滋吃。等到自己吃几块,看到姐弟俩再眼巴巴的看着,又从碗里分出去一人半块。 吴小红是外地人,没什么本事,农活干不好,家务活也干不好,还不会照顾孩子。沈建珍天天穿的破破烂烂的,夏天不穿衣服,就一条裤衩满村跑。冬天就一件衣服,穿几个月,等到天气暖了才脱下来。头发都打结,黏成一团,脏的别人看见都要绕道走。 吴小红不会料理孩子,但是等到孩子因为脏被人嫌弃,说到头上来,就揪着孩子一顿打。打完沈建珍该怎么脏还是怎么脏。 所以张红英跟沈建珍一比,自觉生活在天堂。她妈妈从来不打人,也基本上不骂人,衣服,头发,都隔几天就盯着换洗一次。 虽然衣服换下来基本上都是张红英洗。 李小芳值钿张红英也不是没道理的。张红英读书不行,干活是把好手。还没包产到户的时候,大家都是下田挣工分。张红英虚岁六岁就跟着一起下田插秧了。 那速度,唰唰唰,秧苗插的又快又好。计分员看了看,能给她六个工分。要知道吴小红,二十多岁的人,孩子都生了两个了,还是只能拿六个工分。后来还是她小叔子沈二林当上了小队长,才给她记八个工分。 张红英在睡梦里都想找她爸妈问问,为什么要这么对自己? 包揽家务四十多年,给老两口养老送终,是她哪里照顾的不够称心了吗? 张红星难道拥有的还不够多吗?听说他苏州那套房子,还有太湖边上的别墅,现在都要值好几百万上千万了。自己盖的这个房子,花了他们一家三口的全部积蓄,还要抢去给弟弟! 你不是说一样值钿我吗?难道你是骗人的?妈,你骗了我一辈子,骗的我好苦啊! 还不如……还不如就像沈建珍呢! 沈建珍她妈虽然对她不好,但是那不好是在明面上的。 吴小红外地人,重男轻女厉害,沈建珍懂点事就开始不服。等到从上了高中,就开始跟她妈对着干。吴小红只要一说蛮不讲理的话,沈建珍就大声嚷嚷,叫过往的人来给评评理。久而久之,吴小红看见沈建珍,说话反而小心翼翼,再也不敢欺压了。 你还真不如吴小红!张红英嘟囔着。 第3章 重生 张红英实在是被气狠了,睡梦里都嘀嘀咕咕:“早知道!早知道……” 不知道怎么回事,张红英嘴里嘀咕着,屋子里突然卷起来一股旋风。 那个旋风转啊转,转到张红英身上。张红英紧皱的眉头,松开了。 张红英做了个梦,梦见她回到了小时候,她要亲口问问她妈妈,为什么要这样对自己? “嘶……好冷!” “叫阿英起来做早饭不?” “今天不用了,今天早上田里没活,让她多睡会吧。” 张红英眨巴眨巴眼:怎么回事?这梦还没醒,还梦见爸妈说话了? 梦里怎么还有声音了? “哎呦,我乖女醒了啊?天冷,外面下雪了。你想玩雪就起来,不想玩雪就再睡会。今天早饭姆妈去做。”李小芳笑着说。 张红英愣愣的看着李小芳。妈妈还年轻,自己……还这么小。 这不是梦吗? 张小树问道:“阿英怎么了?” 李小芳:“没睡醒吧。下雪了没活干,让她再睡会。” 说完,也不管张红英呆愣的神情,出去了。 外面很快传来刷刷声。李小芳在淘米做早饭,张小树在扫雪。 张红英看看身边躺着的张红星,白白嫩嫩的,睫毛长长的,看起来还是那么可爱。 只不过现在张红英已经知道了,这就是一匹狼。会吃人的狼。前世自己 还有男人孩子,都被他吃干净了! 反正在梦里,我打他一顿也不要紧吧! 张红英揪住张红星身上的软肉,使劲拧了一下。 “啊!”张红星被疼醒了。 看到是张红英,哇一声大哭起来:“妈,阿英傻掉了,突然拧了我一下,拧的我好疼!” “怎么了怎么了?”李小芳给灶里塞了一把火,冲进来。 张红星瘪瘪嘴:“你女儿傻掉了,无缘无故拧了我一下!” 李小芳就瞪着眼睛问张红英:“你无缘无故拧他做什么?” 张红英一时想不到借口,只好嗫嚅着说:“我以为我还在做梦……” 李小芳一脸不信:“做梦就能拧你弟弟啊!” 张红星也叫到:“不行,我要拧回来。” 张红英不是个有急智的人,只能赶紧穿衣服:“姆妈,我去帮你烧火。” 棉衣又冷又硬,胳膊伸进去冻的疼。张红英羡慕又嫉妒的看向张红星的那件丝棉衣服。自己的破棉衣,夹层是棉花的,里层是老粗布的,一点都不保暖。弟弟的棉衣,夹层是蚕丝,里层是棉毛衫。 自己前世真是瞎了才相信亲妈说的两个一样值钿! 张红英一溜烟出去了,留下张红星在后面跳脚。 李小芳还要劝:“不穿衣服起床就赶紧钻被窝捂好,一点点热乎气都被抖掉了,小心伤风!” 几十年后,新闻上说什么全球变暖,反正那个时候,江南的冬天几乎见不到雪。 但现在不同,现在是八十年代,冷的时候真的是冷的要命,张红英的两只手上,全是冻疮。冬天零下七八度那是常事。雪一下就能下到人膝盖。 张红英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为什么她明明把父母都送走了,怎么现在又好生生的出现在家里。 张红英读书不多,小学都没毕业,她一直也不会用智能手机。直到四十多岁年纪,为了带父母看病,不得不网上挂号,网上缴费,才学会了用智能手机。 智能手机的各种娱乐 与她无关。所以张红英不知道自己这就重生了。 她一边愣神,一边往灶里塞柴火。 柴火全是稻谷收割后晾干的,垛成厚厚一垛。 “红英啊?” 张红英没听见。 “阿英啊?” 张红英还是愣神,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李小芳过来推了她一把:“叫你怎么不吱声呢?” 张红英醒过神了,赶紧问:“姆妈,叫我做啥?我睡的不大醒。” 李小芳又重复一遍:“你看你们学校搬这么远,你读书又读不出,要么不去读算了? 一个小姑娘家家,大可不必吃那种苦头。” 张红英虽然比张红星大三岁,但是成绩实在不好,被张红星追上来了。她便问道:“那阿星呢?他去不去读?” 李小芳道:“你姑姑家在学校边上,让红星住他们家,放假了再回来。” 张红英试探着问:“那我也住他们家行不行?” 李小芳当然不同意:“那家里衣服谁洗,饭谁做?就我一个忙里忙外,还要养蚕,你想累死我啊。” 张红英不太高兴。 怎么又梦到这件事? 就是自从张红星继续读书,自己辍学开始,两个人命运有了天差地别。 张红英确实是不想读书的,不管是语文,还是数学,都难得很。笔在张红英手里,就是不如锄头铁耙听话。 但是,如果不读书,马上就要遇上乡镇企业招工。一个月一百五的工资,李小芳马上会打包把自己塞进厂里。 缫丝厂的工作是很辛苦的,要眼疾手快捞线头,打结……动作慢一点都跟不上。为了煮蚕茧,水了很烫,张红英年纪小,好几次感觉手都快被烫熟了。 当时好几家厂子一起招工,有服装厂,棉纺厂,丝厂,丝织厂。就数丝厂要求高,不是一等一的伶俐人,眼疾手快的,考试压根都考不过。但是丝厂工资也高。 张红英光是听李小芳忽悠,说是丝厂一个月一百五,年底还发一斤棉兜。发的多了,攒起来,等嫁出去的时候做几床蚕丝被当嫁妆,叫人人都羡慕。只字没提她的工资怎么算。 张红英也傻,全没想过要防父母,防弟弟,从十四岁干活干到二十岁准备结婚,自己都没拿过一分钱工资。 那些工资都是李小芳帮忙收着的,七八年,工资挣了快两万,全被那头狼拿去花掉了! 张红英想想觉得真不值。 但是就算是在梦里,她也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 读书么,张红英觉得自己是读不出名堂的。她活到五十多岁,很多字还是要连蒙带猜的,或者认字认半边。 说起读书,张红英感觉,她跟沈建珍,两个人加起来才像个完美的人。 第4章 小伙伴 沈建珍读书灵性,生活上像个白痴。 经常因为人脏,书包脏,课桌也脏,被老师赶出教室。但就是这样站在门外听听课,她考试还是一直拿一百分。 沈建珍家里的活一团糟,叫她生火做饭,她只会把灶膛塞满柴火,堵的一点风都进不去,火着不起来。 还有一次,她爸爸叫她烧饭,她点了一盏油灯在灶膛。烧了一个小时,别说饭了,连锅都没烧热。 沈大林问她怎么回事,她说:“我想看看,烧饭是不是只要点着火,时间到了就能烧好。” 沈大林还没说什么,吴小红把沈建珍拎到前门白地上,用鞋底使劲抽了一顿。 抽的全村人都来看热闹,沈建珍还不服:“我明明点着了火的,不知道为什么饭就是不熟。” 大家都说她不对,但是没有人说的清她为什么不对。 读过初中的沈二林说,烧饭是点火,点油灯也是点火。但是烧饭的火一把把柴草,热气大,油灯没什么热气,烧多久都烧不熟饭。 沈建珍听了,才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还有一次,沈建珍在家里点了一堆火。 隔壁邻居看到了,叫起来:“这几间房子你不想要了是不是?” 沈建珍被打了几下,嘀嘀咕咕的说:“你们都说了,万物生长靠阳光。我看院子里的这棵树照不到太阳。 太阳光发热,火也发热。我点个火给树补补阳光。” 听听看,是不是笑死人。还给树补补阳光! 但是就是这么个傻子,呆子,一路上读书顺风顺水。一半时间在家里干活,一半时间读书,竟然从来不留级!而且她中考的时候,考的特别好,被重点高中招走了。 高中又考的特别好,被重点大学招走了。 沈大林也想让她不要读书了,去厂里做工。但是班主任竟然找上门来,跟沈大林说,你这个女儿,如果上流水线,会因为笨手笨脚,被人嫌弃死。但是叫她去读书就不同了,这样的人,天生就是靠读书寻出路的。 沈大林自己是孤儿,从小没有父母疼爱,所以比较独,吃的用的先紧着自己。但是,对自己儿女还是疼爱的。 尤其是沈建珍,从小到大的老师,都说她是难得一见的聪明。沈大林想想,也就同意她接着读书了。 沈建珍上到初中了,还是稀里糊涂,一件衣服一个季节不换,班主任还拿自己的旧衣服给她换,让她洗头,洗澡。 沈建珍书读的越来越多,人也活的越来越有样子。就是工作的地方远,一年回来次把两次,两个人很难照上面。 偶尔一次遇到,沈建珍对自己还是很热情的,跟小时候一模一样。就是看上去人模狗样的,完完全全的城里人,很有派头。自己五十岁都有点驼背了,她还是腰笔直。 而且穿的也很好,看不出来半点小时候邋里邋遢的样子。 要不,去问问沈建珍自己怎么办? 想到就做。 张红英把粥烧好,撤了火让它焖着,自己跑去河东找沈建珍。 他们两家就隔一条小河,如果刚好都在河边淘米洗衣服,还能面对面说话呢。 李小芳在后面喊:“你不吃碗粥再出去?” 张红英也扬声喊道:“我回来再吃。” 沈建珍不会干活,大把时间闲逛,只要不上学,每天来找张红英好几次。张红英会干活,就天天忙的像头驴。别说去找沈建珍了,沈建珍来找她,她还得边干活边抽空说话。 张红英突然就觉得,那些别人的夸奖,一分钱都不值。 到了沈建珍家,吴小红说她还在睡觉。 张红英也不见外,直接就走进去了。沈建珍又黑又瘦,确实还睡的正香。 张红英喊了两声,她也就醒了。 连忙一边穿衣服,一边跟张红英说话:“这好像是你第一次来找我。难得今天不用干活?” 张红英说:“是啊,下大雪了,田里没有活做。 明年我也要去李家村读书了,我妈叫我不要读算了。我来问问你意见。” 沈建珍想了想,说道:“村里老和尚说的,读书最好了。知识学会了,放在肚子里,别人抢不走,都是自己的。其他东西就不一定了。” 张红英苦恼的说:“可是不管是语文还是数学,我就是学不会。” 沈建珍安慰她:“等到读了初中,还要学英语,物理,化学,数学里还有几何。都比语文数学难学。” 张红英气结,你是安慰我吗? 但是她目前只有这一个知心好友,再加上沈建珍也是她认识的人里最聪明的,只能找沈建珍问计:“那我不去读书了,你说做点什么好?” 沈建珍想了想:“读书是学知识,学别的也是学知识。 男孩子不读书了有的学木匠,有的学泥瓦匠,还有的学漆匠。学修自行车的也有。 我有个表哥,还去学修收音机了。 女孩子学那些东西可能不太好,力气不够。但是学个裁缝,或者理发,学会了也都是自己的本事,挺好的。 你要不要去试试?” 张红英想想有道理。 她自己知道,以后木匠这些工人,还可以去装修公司,但是修自行车,修收音机,以后就完全没用了。连修电视机,也只修了大概二十年,后面大家电视机坏掉了就宁愿去换。 学理发她是不想去的。公社里有个女的理发师,生意比别人好。大家都说她跟男人勾勾搭搭。就算是她怎么证明自己的清白,别人也认定,那么多理发店,就她生意最好,那肯定是有问题的。 张红英不想面对别人的指指点点。 沈建珍却拿出来几张贴画:“你看,这些女的多好看啊。他们的头发,肯定也有专门的理发师盘的。” 张红英看着那些一寸照片大小的贴画,是都挺好看的。但是她发愁:“可是我不知道哪里能学。” 沈建珍建议:“叫你姆妈去问啊!大人认识的人多,他们总能找到办法。 学不了盘头,就去学裁缝。 我看你五六岁就会绣花了,织毛衣围巾也比大人都快。 去学做衣服也不错的。” 张红英深以为然。 去缫丝厂做工人,做到厂子倒闭,她身上也没一分钱。 去学技术,就算是最后家里把她工资都拿走了,本事总还是自己的。 第5章 学裁缝 张红英回到家,就跟李小芳说自己答应不去上学了。 不过她想去学门技术,要不在家里闲着也不是回事。 这边人多地少,一个人只有一亩三分责任田,他们一家四口,加起来才五亩多田。还有两三亩桑地,两分的自留地。 最忙的是六月份,要抢收稻田,同时准备种下一季水稻。 其他时候忙归忙,只不过忙着除草,割草养羊。 摘桑养蚕也是两季。一季春蚕,一季桂花蚕。 张红英上学的时候,每天感觉忙的要死。那是因为她放学回家要先把饭做上,然后再背着筐去割两筐草。 等草割回来,天色已经擦黑。吃完饭还要洗碗。李小芳不允许点着灯写作业,所以她作业只好不做。 早上起来迷迷瞪瞪烧早饭,吃过早饭再去上学。 现在想想,她成绩不好,未尝跟天天干活没时间写作业没关系。 养蚕期间更是辛苦。八点多做完家务好不容易睡下,大概十一点左右,又会被叫起来喂蚕。 迷迷瞪瞪喂了蚕再睡着,凌晨两三点,又会被叫起来再喂一次蚕。 等到天亮,还要喂一次蚕再做早饭。 天天吃不好睡不好,白天哪里有精神读书? 但是如果不上学了,天天在家里做这些事,又太空了。 李小芳想了想,也同意了。 1986年的春天,张红英正式开始了她的裁缝学徒生涯。 村里有一个裁缝师傅,李小芳为了把张红英塞过去学裁缝,特意跟裁缝的妈妈交好。 不过白讨好了几个月,裁缝不想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也不想一个村里出两个裁缝,只答应教张红英学裁裤子。 光学裁裤子有什么用啊,村里谁会没事做裤子。张红英不太愿意。 她此时已经知道自己不是在做梦了。可能是因为父母死后摆了自己一道,自己睡觉都想着要找父母评理。气太大,一下子把自己气回到小时候了。 虽然张红英没什么文化,但是短视频还是经常刷的。她知道未来的趋势。 高科技的那些东西她是弄不懂,但是人的生活将会越来越好,对美的追求越来越高。 学做衣服,是她的目标。 听说做的好的裁缝师傅,一件订制的旗袍,能卖到上万块呢! 还有一些外国人叫什么礼服的,定做几百万也听说过。 她不求能卖那么高的价格,至少做出精品来,能养活自己吧?一件几百块,上千块,也好的。 后来,还是沈二林听说张红英想学裁缝。他说镇上来了个外地人,开的裁缝铺。衣服做的很好,生意忙都忙不过来,想招收几个学徒。要手脚伶俐勤快的。 不过学徒是没有工资的。什么时候出师师傅说了算。 现在乡镇企业多,厂里一直在招工人。免费的学徒工,就没人想去干了。学到本事又怎么样呢?还不如当工人见钱快。 张红英不介意这个。反正前世她有工资也拿不到自己手里。 张红英不介意,李小芳还是介意的。她想要现钱。 张红英给她画大饼:“妈,刚开始可能没工资,可是学会了做衣服,将来赚钱更多。我以后一年四季,一个季节给你做一套衣服。 我有技术在手,将来要孝敬你也容易。” 李小芳一糊涂,就答应了。 那个师傅是广州来的,姓王。一个小小的店面,挂满了布料和成衣半成衣。张红英趁着去镇上买东西,早就来回探过几次路。 等张红英通过考核,正式来到王师傅的裁缝铺,她的心情既激动又紧张。这是改变自己命运的第一步啊。 王师傅同时收了两个学徒,张红英和严小萍。 五颜六色的布料堆满了架子,缝纫机发出有节奏的咔哒声,空气中弥漫着线香的味道。 王师傅首先带她认识了裁缝铺里的各种工具。他指着一把长长的剪刀说:“这把是裁剪布料用的,一定要保持锋利,否则容易扯坏布料。” 接着,他又介绍了针线、尺子、熨斗等基本工具。张红英认真地听着,生怕漏掉任何一个细节。 其实熨斗有一度进入千家万户了,但是随着不怕皱的布料上市,很快又被淘汰。张红英也用过熨斗,所以她对熨斗是熟悉的。 但是不妨碍她认真听讲,严小萍比她还认真。 “布料也是一门学问。”王师傅拿起一块柔软的丝绸,“丝绸手感细腻,适合做高档衣物,但容易皱,需要特别小心。”他又展示了棉布、棉绸、化纤和羊毛等不同材质的布料,一一讲解它们的特点和用途。 “我们先从最基本的开始。”王师傅拿出一块废弃布料和剪刀,示范了几遍后,让张红英俩人动手尝试。 一开始,张红英的手腕有点不听使唤,手指开合多了,手掌也酸痛的不行。 王师傅耐心地纠正她们的姿势,告诉她要放松手腕,保持均匀的用力。 张红英前几天啥也没干,就拿着巨大的剪刀咔嚓咔嚓,剪直线,剪曲线,几天下来,张红英的手法渐渐熟练起来。 等看到两人把剪刀用熟之后,又开始学缝纫机。 “接下来,我们要学的是缝纫机。你家里有缝纫机,应该基本的缝缝补补已经学会了吧?”王师傅打开缝纫机,调整好线迹长度,演示了几遍基本操作。 张红英家里虽然有缝纫机,但那是李小芳的宝贝,她接触机会并不多,家里也没有那么多东西要用缝纫机。 张红英其实是有经验的,但是这辈子她是个新手,不如小心翼翼地跟着做。一开始总是踩不准节奏,线迹时松时紧——装新手也不容易,一不小心就表现出来了熟练。王师傅鼓励她说:“多练几次就会好的,不要急。到底是有基础的,比严小萍好多了。” 严小萍家里没有缝纫机,没有接触过,她只要一踩就卡线。王师傅每次都板着脸把她赶开,然后把线团取出来,捋顺,再重新装上去。 经过一周的练习,张红英已经能够熟练地使用缝纫机缝制直线和曲线了。严小萍还是用的磕磕绊绊的。 王师傅只好让她先学挖扣子眼,那是用针线手工缝的,最考验耐心。 王师傅有时候忙不过来,会拿一些裁好的衣服叫张红英缝起来。 在裁缝铺打杂半年之后,严小萍不耐烦每天跟扣子眼打交道,学不到真本事,就不来了。 而王师傅终于开始教张红英裁剪。 “裁剪是裁缝的核心技能之一。”王师傅拿出一些设计图,详细解释了每个部位的尺寸和裁剪要点。 张红英先在硬纸板上按要求画出图,再把硬纸板裁下来,然后再把硬纸板放到布料上去。 再用粉笔在布料上画出轮廓,然后小心翼翼地裁剪。第一次裁剪时,她有些手忙脚乱,生怕一不小心裁过头,把布料废掉。那她可赔不起。还好两个人熟了,王师傅也就没有再那么凶。 张红英究竟活过一世人,提醒自己保持冷静,慢慢来。 第6章 做衣服 “袖子是衣物的重要部分,要缝得平整贴身。”王师傅展示了不同类型的袖子,如直筒袖、喇叭袖等。张红英跟着练习,从最简单的直筒袖做起,逐渐尝试更复杂的款式。 “接缝处理得好,衣物才会更美观耐用。”王师傅教她如何缝制干净整洁的接缝,如何熨烫平整。张红英反复练习,直到每个接缝都达到师傅的要求。 除了缝衣服,还有裁剪。 拿纸板裁只是练的基础功,立体裁剪才见本事。跟缝衣服的时候躯干部分好缝,袖子难上一样。 “立体裁剪可以更好地体现衣物的立体感。不过这个你就不用学了,乡下人喜欢穿宽松,用不上。 你学学用纸板裁衣服就够了。 等你出师,我把纸样都送你一套。 现在你先去把那几件衣服的本身缝好。”王师傅拿了一块布料,直接在人台上进行裁剪。 张红英心里知道这是师傅不肯传,不过不肯传不要紧,她照样学。 裁缝铺不大,王师傅以为张红英学不会,也就没有避开她。张红英看得目不转睛,每一个步骤都记在心里。脚下也没停,哒哒哒……衣服线缝的笔直,一点不乱。 立体裁剪是一种服装设计技术,只有老裁缝才敢直接对布料进行操作,以创建出更加符合人体曲线的服装形状。 这种方法与传统的平面裁剪不同,它更注重于直观地塑造服装的形态,使得成品更加贴合人体,展现出更好的穿着效果。 前几年大家穿衣服,还以穿大黑褂子为主,劳动布最受欢迎。转眼就追求颜色鲜艳,显身材。 当然如果在村里穿有腰的衣服,还是会被骂不正经的。连穿三角短裤都会被骂肯定是个流氓。 但是张红英知道,也就是再过个十年,大家都是穿的买来的短裤。顶多年轻人穿三角短裤,老年人穿平腿短裤。 那种宽松的样子,没几年就不流行了。贴身,显身材,最好扬长避短,才是裁缝的吃饭本领。 张红英也看清楚了,立体裁剪需要使用适合的布料,通常选择的是轻薄且易于塑形的面料,如棉布或丝绸等。此外,还需要准备大头针、剪刀、尺子、标记笔等工具。 王师傅能直接把布披在客人身上进行裁剪。 张红英在裁缝铺看看,回家后,就拿洋娃娃进行练习。 她堂妹张红芳有一个洋娃娃,衣服可以穿脱,是城里的外婆送的。 有时候张红英很羡慕张红芳,虽然妈妈回城了,但是还经常给她寄东西。后来的婶婶虽然使唤张红芳干活,带弟妹,但是对张红芳也不错。就是老叫她给亲妈诉苦,找亲妈要东西。 张红英就把堂妹的洋娃娃要过来,说是学了裁缝,帮她给洋娃娃做衣服。 张红英从裁缝铺拿了些碎布回来。这个是王师傅同意的。工资不给,碎布再不给拿几块,就太刻薄了。 张红英先给洋娃娃把布披上去,确保布料平整无皱。先从躯干部位开始,前胸、后背,逐渐向其他部分扩展。 整理好了,用大头针将布料固定在洋娃娃,不能扎得太紧或太松。如果是给真人做衣服,还要留出洗过之后缩水的一点尺寸。大头针沿着布料边缘或缝合线位置放置,以便于调整和修改。 然后根据设计要求,通过折叠、拼接等方式调整布料的位置和形状,创造出所需的轮廓和细节。有时候需要反复尝试和调整,直到达到满意的设计效果。 当设计完成并确定了最终形状后,用标记笔在布料上标出关键点和线条。 李小芳经常骂:“只细*,读书的时候还帮忙做个饭割个草,去学裁缝回来,就天天捏着那块破布。也不知道做什么死腔。” 张红英心里想,小时候天天听见村里人喊女孩子细*,男孩子小棺材,不以为然。活过一世人 ,才知道他们骂的有多难听!谁家真心爱孩子的父母,会把生殖器挂嘴上骂人? 张红英学了一嘴坏话,提起哪个女人都说那只*。但是吴小红跟外人吵架也会骂,骂沈建珍从来不这么骂。沈建珍见人打招呼也是叫别人名字,不会说“你只*”来表示亲切,高兴。 当时李小芳后来对儿媳妇李秀琴,从来不敢称呼“那只*”,都是说,“我们秀琴”。 嗯,向沈建珍学习,先从改掉脏话开始。 张红英顶着李小芳的骂声,给洋娃娃做衣服,给洋娃娃模特试穿,观察实际效果,不停的修改,调整。 张红芳看到别提多高兴了。洋娃娃穿上了中国的衣服,变成中国娃娃了。 张红英还给洋娃娃做了很多衣服,张红芳拿到学校去炫耀,赢得一片羡慕,可把她美坏了。 李小芳知道了更生气:“有布给洋娃娃去做衣服,没布给老娘做一身。 张红英连忙安慰她:“妈,我在攒布给你做一件圆领衫。 这些布都太花了,给你你也穿不出去。” 李小芳收住嘀咕:“那做条裤头也好的。” 张红英耐心说道:“妈,师傅说了,这种一摸就噼里啪啦的衣服,不能贴身穿的。等有棉布我拼起来给你做条短裤。” 李小芳将信将疑看着她:“你师傅究竟能给你多少布?” 张红英就说,客人做衣服是要把剩下的布带回家的。细碎的布条他们都要拿回去做拖把。只有王师傅自己裁了做样品的衣服,布料才会有多的。王师傅自己只要大片的,特别细碎的布,或者颜色不好用的,才给张红英练手。 所以能给多少,张红英也是说不上的。 “哎呀,我的乖女,你妈能不能穿上新衣服,就全指望你了。”李小芳一下子转了脸色。 张红英笑,有好处了,帮干活了,就是乖女。稍微不顺心,就是细*。 前世的的确确是被环境影响了,啥也看不清。一辈子吃亏,那都是自己蠢的。 张红英为了避免口舌,到底在学艺一年后,攒够布,拼起来给李小芳做了件圆领衫。 第7章 工资 张红英学裁缝的第二年,王师傅把能教的就教完了。 现在人做衣服,大部分裤子都是那几个颜色,黑色、蓝色,咖啡色,卡其色。 男人的裤子开口在前面,女人的裤子开口在侧面。女人的裤子档要深一些,大一些。 现在人瘦的如出一辙,所以给一套纸板,就可以应付大部分人的需求了。 要选的,只是衣服做什么样的。 张红英自己还不满意。后世人讲究搭配,什么样的衣服配什么样的裤子好看,颜色搭配 花样搭配,她后来在服装厂做缝纫女工,还是看过几本杂志的。 现在她就自己琢磨着,拿做衣服剩下的碎布,做几根皮筋,或者蝴蝶结。 喜欢做衣服的都是年轻小姑娘,衣服穿上,同样花色的蝴蝶结系上,一下子就显得鹤立鸡群,分外用心了。 王师傅对张红英满意,客人也对张红英满意。 王师傅不太舍得放张红英走。这么灵性一个小姑娘,如果放出去,就是给自己一个对手。 就算是大家信得过老师傅,不去找小姑娘做衣服,只要她舍得自己先买布做了去卖,生意也就慢慢起来了。 王师傅就决定留下她。 “红英,你现在技术学的差不多了,有什么打算?”王师傅先问道。 张红英想了想,如果现在出师去开一家裁缝铺,估计起步艰难的。关键是,她不管挣多少钱,肯定又一分不少落入李小芳手里了。 现在张红星还小,等过几年他要是去苏州读书,在外面充少爷,结人缘,自己一个月工资都不够他花的。 张红英想到这个就咬牙切齿。张红星读书期间出手大方,跟同学老师们关系都很好。毕业就留在苏州工作了。工作就要买房,家里人到处借债全款给他买房,自己在家里光是还债就还了六七年! 看张红英不说话,王师傅又催她:“你看你是怎么想的?” 张红英便道:“师傅,我能不能再留在店里给你干几年?” 王师傅一听正中下怀,这么手脚伶俐勤快,活又做的精细的小姑娘,她肯定是想留下的。 现在名声出去,做衣服的人越来越多了,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小本生意,招人又不划算。再从头带徒弟嘛,还要费心思教。 王师傅便道:“那好,虽然我找徒弟的时候说是要给我做活三年,但是你学的这样好,我也不能白用你。 外面厂子里在招工人,服装厂的缝纫工一个月一百五,就是要三班倒,辛苦一点。你给我干,我们只做白天,给你一百二一个月怎么样?” 张红英想了想,前世她就是今年进厂的。厂子里招工人,要求十六岁,但是本地人讲虚岁,再加上还没有身份证这个东西,到底几岁都是自己说了算的。 除非有人站出来指出某个报名的年纪没到,否则都能进去。 进厂的150一个月,那是真的辛苦。厂子里有电,但是村里是没电的。下班了摸黑回家,她摔过好几次,摔的鼻青脸肿的。 一九八一年,村子里就修通了自行车路,水泥铺的,大小刚好够一辆自行车骑行。两辆车面对面想要过去,手都要擦一下,所面对面骑行又叫交手。 自行车一百六一辆,张红英发了两个月工资,李小芳去给她买了一辆,大雁牌的。 张红英很爱惜车子,但是人小力弱,平衡能力不到家,经常在交手的时候被带倒。 好几次膝盖都磕的鲜血淋漓。为了全勤奖,全身疼都还要去上班。 张红英想起来前世的苦,就答应了:“好,我给你做工。” 王师傅看张红英迟迟没有应声,还以为她不高兴留下,正要摆脸色,张红英又道:“师傅,能不能麻烦你个事?” 王师傅留下个得力助手,很好说话:“什么事你说。” 张红英便道:“我们刚开始说了白做三年。现在你过意不去要给我工资,我也想要。 你看能不能对外面说我是没有工资的,工资我自己拿着? 我也不让你白担这个名声,你给我一百块钱一个月就够了。” 王师傅爽快的答应了:“反正我是外地人,也不怕名声不好。做几年我拍拍屁股走了,谁还能来骂我不成? 担个名声一个月省二十块钱,这样的好事我肯定是想要的。 但是怎么摆平你妈妈那边,就是你自己的事了。 你不要哪天让你妈妈来骂我黑良心。” 张红英心里一松,笑道:“哪能呢?我闲下来拿碎布拼起来给她做件把衣服就好了。” 张红英记得,也就是明年,隔壁镇上一个老人死了。 老人先前是开裁缝铺的,三个儿子都做不了这个生意,又都想独占。 一家子为谁分多少吵的死去活来,张红英正好去街上买东西,听见大声吵吵,站边上看了很久热闹。 想要房子的,说这房子最多作价九百,愿意拿出六百块来,给另外两个三百块。 另外两个却不肯,一定要四百块。 最后当众对着看热闹的一圈人问,这个房子谁要,一千二。 看到开始卖房子了,张红英就没有再看下去。一千二,天文数字啊! 那房子是临水老街,住是真不好住的,夏天又潮又热,冬天又潮又冷。 但是张红英知道,这个镇子后来开发成了景区,那是全国知名景点。 这套房子,正好在景区里头。听说拆迁给了很多店铺房子。 等到张红英五十岁那一年,一套商铺租金已经达到了二十万一年。 张红英之所以知道,因为她小姐妹的女儿在街上租了套楼房。底下开汉服店,楼上做民宿。听说转让费十六万,租金二十四万。还不包括装修。 如果王师傅现在开始发工资,到明年夏天那个老人死的时候,她的钱刚好就够买下那个店铺了。 至于一个小姑娘房子买下来了怎么保住,她还没想过。也许可以问问沈建珍。她脑子一向活,这方面主意多的很。 如果沈建珍也不知道,她就只能冒险了。 第8章 熟人 张红英正在用缝纫机哒哒哒缝衣服,王师傅绣花。外面来了一个客人,王师傅就叫:“红英你去招呼一下。” 张红英走到门口一看,再后退已经来不及了。来的是自己的远房亲戚,奶奶前夫那边小姑子的孙女。 奶奶跟前夫掰了,跟自己爷爷好上。但是跟前夫也没有反目成仇,小姑子还跟她当亲姐妹来往。也是奇葩。 “红霞姐, 你来做衣服啊?”张红英硬着头皮招呼。 李红霞一脸兴奋,拉着张红英的手:“哦哟,我听说你在镇上学裁缝,还说来碰碰看,没想到真的碰到了。 红英你快帮我参考一下看看,我要做几件衣服,上班穿。” 李红霞今年十六岁,考上了服装厂的工人。 平时在乡下种田,大家都是穿补丁衣服,别人给的旧衣服。当工人,就要穿好一点了。要不容易被人看不起。 红霞奶奶更有个说法,吃糠咽菜别人看不见,穿的不好一下子就被看出来了。所以宁愿饿几天肚子,也要把衣裳张罗起来。 红霞奶奶年轻时候是敢一个人去上海跑单帮的狠角色,村里人都不如她,所以她的话很有效力。张红英喜欢做衣服,也难保没有受这个姑奶奶的影响。 张红英缩了缩:“现在人都喜欢穿连衣裙。要不你来做两件连衣裙。 圆领的,娃娃领的,或者方领的都可以。 红霞姐你长的漂亮,皮肤又白,穿什么颜色都好看。” 红霞自得的摸了摸自己胸前的辫子,嘴里却笑道:“你可别奉承我了。我及不上你好看。” 张红英成天在外面干活,晒得跟黑炭似的,与时下人喜欢的白、圆审美,完全不搭嘎的。就算是开始学裁缝,快一年没怎么晒太阳,那颜色都没白回来多少。就是一双眼睛又黑又亮,还有点出彩。 不过张红英也没心思跟她纠缠这个,忙道:“红霞姐,你要是想做连衣裙,你去挑两块布,我帮你量尺寸?” 李红霞却往里头张望:“你来量尺寸啊?要不要叫你师傅来量?我看你刚学的,会不会呀?” 张红英巴不得她看不上自己。要不李红霞嘴这么长,她很快把话传回去,说自己已经可以在裁缝铺独当一面了,李小芳不知道又要出什么主意。 张红英便走进去喊道:“师傅,我一个亲戚来了,是我家表姐,要做两件连衣裙,你给她优惠点啊!”看到王师傅抬头,张红英给她使了个眼色。 王师傅一见就明白了,这个亲戚是张红英需要隐瞒的范围。 王师傅只好放下手上的活走了出来。一边走还一边数落张红英:“你以后学的时候认真一点!我再教你一遍,下次还学不会别怪我不客气了。 学了这么久,连量身都要我亲自来的。” 张红英就赔笑。 王师傅又道:“记性不好,就拿个本子记下来,不要每次都教,每次都记不住。 你读书的时候都不做笔记的吗?” 李红霞就笑:“师傅,你不知道,她小学都留级了三次。” 张红英这下是真尴尬了。 什么人啊,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 还好王师傅装没听见,教张红英:“你看好。 制作连衣裙时,为了确保裙子既合身又美观,需要精确测量这几个关键部位的尺寸。 顶要紧是胸围,用软尺绕过胸部最丰满的地方水平测量。多留一个手指头的尺寸。如果太宽松,可以用松紧带调节。 第二要紧是腰围,找到腰部最细的部分,水平绕一圈。 第三个是臀围,绕过臀部最宽处,确保尺子平直,不要让尺子陷入肉里。 第四个是肩宽,从一肩的最外侧量到另一肩的最外侧,通常是从一个肩膀骨的突出点量到另一个肩膀骨的突出点。 第五个是衣长,从颈部后方沿着背部下落到裙子下摆的位置。根据设计的不同,这个长度可以从腰部开始计算,也可以从肩膀开始计算。 袖长的话,是从肩缝开始沿着手臂外侧量至手腕或者所需的袖口位置。 还有上身长,需要量前颈点到腰的距离,后颈点到腰的距离。 王师傅一边量一边说,张红英一边点头一边唰唰唰狂记。 李红霞还开玩笑:“红英,你要是读书的时候这么认真,就不会留三级了。” 张红英没有说话,王师傅道:“不要讲话,会影响尺寸精准度。” 李红霞就闭嘴了。 量好尺寸,再挑好花色,李红霞还想跟张红英聊几句。张红英被说的面子上下不来,哪里还有心思跟她闲聊。 不怼回去是因为成绩不好,留级确实是她的短板,再加上现在李红霞好歹算是客户,只能忍了。 张红英算了一下:“红霞姐,三十块钱。 一共三十一块八,零头我做主免了。” 说完,又扬声问王师傅:“师傅,给我表姐免一块八,可以吧?” 王师傅听上去一肚子火:“给这个也优惠,给那个也优惠。我跟你讲,现在我给你面子,你将来发了工资,我是要扣回来的。” 李红霞本来还想说什么,一听,乖乖掏了三十块钱走了。约好一个星期回来取衣服。 看李红霞走远,王师傅才笑出来:“十二块钱的衣服被你要到了十五。 坏了名声影响生意我可找你。” 张红英笑道:“大不了剩下的布我多给她做几个蝴蝶结。” 王师傅已经知道张红英喜欢做衣服的时候搞点小花样了,便道:“既然是你表姐的衣服,你就试试自己亲自裁剪吧。 也解了她说你坏话的气。 反正是亲戚,既然占了亲戚光享受了优惠,稍微有点小毛病也不好挑你错的。” 张红英:“师傅你小瞧我了吧。连衣裙我现在已经练熟了。 再说了,就算她来找我也不怕,就说这是最新式的设计,从广东那边来的。” 说完,王师傅笑了起来:“你这样精明,读书怎么读不好呢?” 张红英摇头:“我也不知道,可能前世跟书有仇吧,一看就想睡觉。” 说着话,张红英迅速把李红霞挑好的布各扯下来2.2米,然后准备先画纸样。 第9章 连衣裙 李红霞挑的布料是棉绸,非常柔软且贴身。她的体型也很标准,使用现成的纸样就可以裁剪,所以人工费也不贵。 王师傅笑道:“这便宜你占的,差价给你。” 要是复杂的体型,需要王师傅出手,那可就不是这个价格了。当然风险也是张红英担下了。 张红英检查了纸样上的所有标记,都清晰可见,包括折痕线、缝合线、剪口线等。 “师傅,那我就动手了?” 王师傅点点头:“只管下手。大着点胆子。” 张红英刷一下抖开那块柔软的布料,铺到工作台上。 然后用那手抚平每一寸角落,有褶皱的地方还需要拉扯一下。 王师傅放下手上的活,走了过来,他看了看张红英的操作,满意地点了点头:“布料铺得不错,要确保每一寸都平整无皱。实在太皱的,也可以熨一下。” 待布料完全铺平后,张红英从一旁拿起早已准备好的纸样。她把纸样轻轻放在布料上,像拼图一样精准对齐,确保纸样的方向与布料的纹理完美契合,没有丝毫偏差。随后,她又认真地比对了前后片以及左右两侧,确认它们完全对称无误。 王师傅在一旁强调道:“记得每次检查前后片和左右两侧是否对称,要不做出来的成品没法看。” 张红英点点头,拿出一盒大头针,将它们一枚枚地插入纸样与布料之间,牢牢固定住纸样,以防在接下来的裁剪过程中出现走样。做完这些,她才放心地拿起那把锋利的裁剪刀,沿着纸样的边缘开始裁剪布料。 “裁剪时要全神贯注,眼睛要紧盯着裁剪刀的走势,”王师傅继续指导,“如果遇到复杂的部位,比如领口和袖窿,要先用小剪刀剪一个小口,再慢慢沿着纸样裁剪。 大剪刀有点僵,别一下子剪过头了。” 在裁剪的过程中,张红英始终全神贯注,眼睛紧盯着手中的裁剪刀,时刻留意着它的走势,力求让裁剪出来的线条平滑流畅。 然后按王师傅指示的那样,当遇到较为复杂的部位,比如领口或者袖窿处,她会先停下手中的动作,改用小巧的剪刀,谨慎地剪出一个小小的口子,然后再顺着纸样慢慢地进行裁剪,整个过程显得格外耐心细致。 王师傅又道:“哎呀,你这也太慢了,跟绣花一样。我看的着急。” 张红英:…… 不行,不能说“要不你来裁剪。”我得把握这次机会。 终于,所有的裁剪工作都顺利完成了。旁观的王师傅也松了口气。虽然让张红英放心大胆裁,真要是裁坏了,也是坏口碑的。 张红英并没有急着进行下一步操作,而是放下手中的工具,开始逐一检查每一块裁剪下来的布料。一旦发现有任何细微的问题,都会立即进行修正处理。 “检查得很仔细,”王师傅赞许道,“这一步非常重要,确保每一块布料都没有问题。” 最后,张红英拿起一支白色的划粉,在布料上仔细地标出那些重要的缝合线、剪口线以及其他关键位置,并做好相应的临时标记。熟练工不需要这个步骤,但是对张红英来说,还是重要的。 这能保证她缝的时候不缝错。 虽然前世当过几十年缝纫工,但是王师傅又不知道。要是她大大咧咧直接上手,只怕王师傅会被吓到。 “划粉标记一定要清晰,”王师傅称赞,“没错,这样在缝制时才能准确无误。” 检查完,张红英将已经精心裁剪完成的布料小心翼翼地放在操作台上,并根据纸样上的明确指示标记,逐一将它们拼接起来。“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简单的事情哦!”王师傅笑着说,“必须要保证每一块布料都能准确无误地处在它应该在的位置上,不能有丝毫的偏差。针脚也要细密均匀。” 张红英为了不犯错,用别针把需要缝合的部位紧紧地固定在一起。 “不错不错,出去可以自己开店了。”王师傅赞不绝口:“看你做衣服,也称得上心灵手巧了。 红英啊,我有个儿子……” 张红英无语:“师傅啊,我十四足岁还没满呢。要过了生日才满十四岁。” 当开始缝制的时候,张红英并没有心急,而是先从主要的躯干部分入手,连衣裙的前后片和袖子这些重要组成部分。 “等到把这些主体结构都牢固地缝合好了以后,一般就不会出大错了。 弄好了再慢慢处理那些细节之处,比如领口、袖口收口以及裙摆的弧度剪裁等等。”王师傅在一旁耐心地指导着。 毕竟是第一次亲自动手,王师傅还是要多看着点的。 在王师傅的悉心指导下,张红英一步步完成了连衣裙的裁剪和缝制工作。 连衣裙完成后往模特上一挂,一下子就显得非常出色。 领子,袖子,裙摆,看上去都很有灵气。 张红英还做了几个小蝴蝶结当做装饰,缀在胸口。 王师傅看张英的眼神都不对了:“红英啊,我有个小儿子……” 张红英啼笑皆非:“师傅啊,你只看中我手巧,你这么有本事,你儿子肯定是要看漂亮姑娘的。 不信你去问问他,有个姑娘,手很巧,就是黑了点,瘦了点,头发黄了点,读书读的少了点,我想介绍给你,你要不要?” 王师傅一听这描述,也打了个哆嗦。然后忍不住拍了张红英一记:“你哪里有那么差。” 张红英苦笑:“可是我说的哪个字是假话?” 村里姑娘一般都是十六七岁来事,她前世要到十八岁才来,就是因为营养不良太瘦了。 后来人家介绍对象,介绍的也是个又黑又瘦的。不过家庭条件不错,人家家里是养殖鸭子的,早早就当上万元户了。 男人不怎么看中她,就想要个白的。未来婆婆却对她“一见钟情”,张红英勤快的名声穿出去了,放鸭子就需要这么个勤快肯吃苦的。 皮肤雪白的那种,哪里肯田里水里的跑,成天一身一头泥汤? 人家看不上张红英,张红英也看不上他。就是送礼送的勤,李小芳跟亲家是互相满意的。 想到这里,张红英对王师傅说:“师傅,这钱我就不赚了,那几块次品的布给我,我给我妈做件裙子去堵堵她的嘴就行。” 第10章 讨好 张红英回到家的时候,天又擦黑了。 正好是星期六,张红星也回来了。菜色比平时好很多,蒸冬菜,炒青菜,还有一个韭菜炒鸭蛋。 张红英在裁缝铺,王师傅总要蒸个蛋或者咸肉下饭,倒也不馋。但是为了不便宜张红星,故意抢了好几筷子,还惹来李小芳的白眼。 李小芳跟张小树倒是真没怎么动鸭蛋,就看着姐弟俩抢完了。 以前每天吃过饭就洗碗也没在父母心里讨到什么好,趁着李小芳还没吩咐,赶紧抢先说:“妈,我这几天帮忙扯布的时候,几个客人都多扯了几寸,做衣服用不完,剩下的加到今天,刚好够一条连衣裙的布料了。 我在店里已经叫师傅裁剪好了。你等着,我一会就给它踩出来。” 然后麻溜回屋,打开缝纫机开始缝制。 油灯很昏暗,李小芳洗完碗紧跟着进来:“你小心不要把布燎着了。” 张红英连连点头:“哎,妈,我知道的。” 李小芳一边埋怨,一边忍不住高兴:“城里人才穿连衣裙呢。我一个乡下人怎么穿的出去。” 张红英还得哄她:“我妈派头很好的,跟城里人没什么两样。” 李小芳这才高兴,在边上坐下来,还教张红英:“你从客人那里掐出点布料拿回家来,可不要叫你师傅发现。一个客人少掐点,要不人家能看出来。” 张红英心里暗笑,李小芳就是这样,有便宜占可高兴了。如果老实说这布是买回来的,她既要生气女儿不听话,私下藏钱,又要不高兴女儿乱买东西,甚至最后还要归到王师傅应该多给点工钱上去。 干脆说是偷的,在她心里,就是个顶聪明,顶会来事的女儿。 这个毛病还是以前留下的。还是集体劳动的时候,大人不好意思去偷田里地里的东西,怕人看到了丢脸,大家都撺掇小孩去偷。谁偷成功了,谁偷的多,谁就沾沾自喜。小孩子就算是偷东西被抓住了也不怕,家长顶多拎起来朝屁股上拍几下。 只要能背过人,大人也照偷的。 连工厂的工人也偷,防不胜防。 一直到有人偷回家价值上千的东西被抓了个正着,送到派出所被交钱领回来,他们才知道工厂的东西偷起来有风险——那是五六年以后的事了。现在还没人有这个意识。 所以张红英说自己的布是从客人那里掐下来的,正好投其所好。 李小芳只顾沾沾自喜女儿去学徒,虽然没有工钱,但是能弄点布料回来做衣裳,也是赚了。 完了还叮嘱张红英:“星星的汗背心都洗糟了,你要是还能弄到布,弄回来给他也做几件。” 瞧瞧,一门心思只想着宝贝儿子,完全不担心万一女儿偷布料被发现是什么下场。 张红英满口答应,糊弄过去完事。 张红星听见姐姐答应给他做几件汗背心,忍不住说道:“阿英,汗背心不好看,你给我做短袖衬衫。” 张红英满口答应:“嗯嗯,你放心,有机会我就给你做。 实在没有布,还可以叫妈出钱给你扯布。小孩子用不了多少布的。” 张红星正高兴,李小芳眼睛立起来了。张红英见好就收。反正让这对相亲相爱的母子互相认识一下真面目也好。 张小树也锁好门进来了,听见张红英这么说,忍不住也开口:“我的衣裳也全打了很多补丁,连做客穿的衣服都没有。你那要是有不要的布,给我也做件把吧。” “哎,爸,我知道了。”张红英满口答应。 衣服从缝纫机上下来,剪掉线头,一抖开,李小芳看的挪不开眼睛。 “这衣服真洋气啊!” “是洋气的!” “姆妈穿上这个才好看。像城里人。”三个人赞不绝口。 张红英在边上微笑。 李小芳说的:“白天干妈过来,还说阿英在裁缝铺干活,既没有工钱,也学不会,劝我们把你叫回来进厂算了。 她还说是王师傅一直骂你笨,是不是有这么回事?” 李小芳嘴里的干妈,就是李红霞的奶奶。 张红英暗自庆幸今天的连衣裙送的及时。晚一点,可能李小芳一直见不到收获,真把自己拉回来上班就麻烦了。 张红英假装气愤道:“红霞姐太不像话了,她去做衣服,闹着要我给便宜点,愣是少付了一块八毛钱。师傅说这个钱要从我以后的工资里扣。 这就算了,她还一直跟王师傅说我有多笨,还说我读书留级了三年。 现在又到你们这边谗言,想让你们把我叫回来。 你说她是不是也看上了想当裁缝学徒? 王师傅说只留一个,严小萍都叫退回去了。 她直接去王师傅肯定不收,但是如果我不去了,王师傅肯定还要找一个,到时候她刚好去。” 李小芳一听,好嘛,老的坏,天天挑拨婆婆收拾自己。小的也坏,天天挑拨自己女儿。 万一自己真的一时冲动把女儿叫回来,坏了女儿前程,将来女儿肯定是要怪自己的。李红霞还因此得了意,刚好进去做学徒。 张红英看李小芳心情好,便提出:“姆妈,阿爸,我都上班了,是不是可以再搭个铺,跟阿星分开睡了?” “阿星大部分时间不在,再搭个铺家里没地方了。”张小树反对。 李小芳却一口答应了:“床板家里有,前段时间你外婆太太去世,架子用不上了,扔在杂物房,我明天去给你拿来。” 张红星不干了:“不嘛,我要跟阿英睡,我不要一个人睡。” 张红英忍着恶心哄他:“这么大还跟姐姐睡,在学校要被人嘲笑的。” 张红星看看李小芳,李小芳劝他:“姐姐都十五岁了,马上要做大人,跟你一起睡确实不方便的。 你在姑姑家也是自己睡的吧,回来也自己睡,不是一样的吗?” 张红星勉勉强强答应的。 但是今天晚上暂时还要一起睡,张红星一直试图让张红英放弃分开睡的念头。张红英干脆不怀好意的踢蚊帐。 这边草木繁盛,水又多。蚊子在外面围的密密麻麻。 张红英踢开一条缝,蚊子就飞进来了。张红英起床洗漱然后去镇上,留下张红星一个人在蚊子堆里挠痒痒。 起床后埋怨张红英把蚊子放进来,张红英表示不好意思:“两个人睡一张铺太挤了,天气又热,难免踢开蚊帐放进蚊子了。” 这下轮到张红星催父母赶紧给姐姐分开睡了。 第11章 盖新房 张家的老房子,还是爷爷奶奶分家分下来的,只有一间卧室。木头结构,低矮,潮湿,又很暗。 他们几家已经商量好了要择地重新起房子。这次是要起楼房。 前面两间平顶屋,楼上可以晒粮食。后面两间楼房。 虽然盖的是楼房,但是八十年代的楼房,跟后面高大敞亮的楼房又是不一样的。 现在盖的这种,叫五路头。条件好的呢,就盖七路头。房子中间一根正梁,各往边上延伸一根梁,叫三路头,延伸两根梁,叫五路头。听说以前大户人家,盖九路头的也有。 张小树不大说话,张罗跟两位叔叔还有堂姑一起盖房,是李小芳出面的。 四家一起盖房子,连排盖,可以省掉三堵墙的成本。楼板买的五孔板,也叫预制板。 八十年代初,大家还都是住的平房。包产到户后,家家钱包鼓起来了。尤其是乡镇企业的兴起,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有工人。 种田卖粮赚一点,卖蚕茧赚一点,上班赚一点。也就是几年功夫,楼房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 连沈建珍家里,穷成这样,都盖起来了楼房。不过听说他们家盖房子借了八千多的外债。 前世张红英家里盖房子,就基本上没有借债。谁不知道张家这一门子,都是殷实富裕的家庭? 但是这次张红英没有去厂里打工,裁缝铺发的工资也自己悄悄“掐”下来了,张家盖房子就需要借债。听说总共借了两千债务。 张红英咋舌,原来老房子就已经有自己出的力了,并不都是父母盖的。如果再跟张红星为分家吵架,一定要把这笔账算给他听。 他张红星没做到的,她都做到了。至于张红星为张家传宗接代,张红英也传了的。 张红星花家里钱到三十周岁,张红英从刚刚过十三周岁生日就开始挣钱养家。再吵架,连父母的老房子都不用给他! 他们家老房子没有推倒,直接换地方盖的新房子,所以不需要去别人家借宿。很多人拆了旧房盖新房的,就需要在关系好的邻居家借房子住一段时间。 张红英每天早出晚归,家里的事帮不上忙,李小芳又忙又累,看她可不顺眼。再提起她,又从乖女变成了细*。 张红英也不能每次都做衣服给她,养大了胃口,就供不起了。所以每天回家的时候,都捎带点水果或者糖回去。 现在交通运输不便,除了杨梅、橘子、枇杷这几种本地水果,其他水果都稀罕的很。 荔枝要卖八块钱一斤!而她一天的工资只能买半斤荔枝。 但是本地水果就很便宜,一毛钱就能买一斤。 张红英拿了工资,经常买水果放在铺子里,美其名曰孝敬师傅。其实师傅也没什么时间吃水果。没有改良过的果子,酸的倒牙。又酸又小。 每天张红英揣一个两个在口袋里,拿回家塞给李小芳,就说是师傅买的,她偷偷拿回来给姆妈尝尝。 李小芳还挺吃这一套。其实这些都是前世张红星玩剩下的。 张红英连工资上交,自己想买点什么还要找李小芳开口,怎么可能给她买东西? 张红星工资自己收着,还要找他们要钱花。然后每次回家给李小芳买点小东西,就把她哄的很开心。 挂在嘴上的就是“我们红星孝顺”,“我们红星能干”。提到张红英——她基本上不怎么提张红英。 张红英用一两毛钱,就能把李小芳哄一个星期。这招可真好用,以后要常用。张红英满意的想。 再说到厂里的招工潮。 厂子盖的实在太多了,只要不是傻子,生活不能自理的瘫子,都可以去厂里找个工作有碗饭吃。连残疾人,只要你吃得起上班的辛苦,厂里也要。 农机厂,木材厂,家具厂,一时之间,公社里的所有农民都额外有了一份工作。连下地插秧都只能等下班了。 只不过他们家离镇上有一个小时的路程,年纪大的学不会自行车,每天步行两个小时去上班还是太辛苦,去上班的人就少一些。 连张红星的同学都有辍学去厂子里报名的,教室里一下子空掉一大半。 只不过十一岁打工还是小了点,哪怕家长瞒报年龄,究竟脸上还是一片稚嫩。好像听说管教育的领导去找这些厂的厂长了,这些孩子最后又被赶回去上学了。 他们商量后的结果,是至少要十三岁才能去打工。 小小的一个公社,只有三万人口。年轻女孩子更少。但是光服装厂就搞了七八家,还有各种针织厂。 年轻人都被吸纳进了厂里,还是不够。 最后招工的消息传到了周边省,一大批外地人涌了进来,也给公社带来了活力。 公社原本只有一条街。街上一个粮管所,派出所,邮电局,一所中心小学,一所初中。菜市场是在一个雨棚里。 外地人大批涌来,商业设施也开始大量兴建。 镇上一下子多出来几千工人,连宾馆都开起来了好几家。青镇一下子迎来了它的鼎盛时期,也是最乱的时期。 汽车站附近准备要盖一个小商品市场。 前世张红英也听说过这个小商品市场,里面很多卖衣服的,也有裁缝铺。只不过她忙的很,几乎没有去逛过。 小商品市场对外开始卖铺子。 王师傅闲着没事问张红英:“你说我要不要买一个铺子搬进去?” 张红英回答:“买一个多少钱?租金又是多少钱?” 王师傅算了算,好像是买一个更值当。不过她又道:“但是我过几年回去了,不知道能不能卖的掉。” 张红英想了想,她的脑子前所未有的灵活起来:“师傅,如果小商品市场开起来,大家逛街就都去市场了。我们的店开在其他地方,可能生意会变差。 要不这样。你买铺子归买铺子,担心卖不掉,你直接写我的名字,用我将来的工资付款。 反正你还在这开铺子,我就给你干几年活,不拿工资。等扣完买商铺的钱再说。 你只不过把我的工资提前付给我了,但是可以把租金省下来。 这个钱存银行,利息肯定不够租商铺的。 或者你自己买也行,将来你要走的时候,就卖给我。” 王师傅想了想,同意了。 铺位三千多一个,张红英三年工资就够了。王师傅是跟老公一起过来做生意的,这裁缝铺至少还要开三年的。划算。 第12章 买房子1 张红英上班忙,沈建珍读书忙,两个人有段时间没见面了。 算算日子,张红英突然想到了什么,拿铺子里剩余的棉布缝了个东西。又加上两根松紧带,四根长布条。 王师傅看见了还问:“红英你来了?” 张红英含糊点头:“我先准备起来。” 现在人都不怎么重视这方面的教育,就是今年吧,沈建珍一裤子血从学校哭着回来,被人嘲笑了很久。 归根结底,是吴小红自己日子过的稀里糊涂,没有跟沈建珍讲过这个事。 沈建珍自己也糊涂。现在人都有月经羞涩,即使是女孩子之间聊,也是悄悄的,低声的问:“你来了?”“你来了没有?” 然后有人听不懂,问“什么来了?” 那就是还没来事的小屁孩,会被排除在外的。 张红英觉得,看在前世沈建珍发达后都没有嫌弃自己的份上,自己也得照顾她一下。 所以星期日,张红英特意跟王师傅要求早点回家。 下午基本上没客人了,王师傅爽快答应。 张红英把带子塞给沈建珍的时候,她还傻乎乎打开看了:“这是什么?” 张红英悄声说道:“这是骑马带呀,你妈妈没给你准备吧?” “骑……”沈建珍还要问,张红英一把捂住她的嘴。 卫生巾是九十年代才开始慢慢普及的,现在女人用的还是自己缝的月经带,里面塞草纸。很遭罪,但是也没办法。 沈建珍被张红英的神神秘秘搞得一头雾水。 张红英只好说:“女儿家到了年纪,就会来事,这你知道吧?” “嗯?”沈建珍恍然大悟:“原来班里留级生们讨论的是这个!但是我一过去他们就赶我走。” 老留级生张红英脸一下沉下来了。 沈建珍还没发现。 张红英又问:“会不会用?” 沈建珍见都没见过,不过她翻来覆去看了看,点了点头:“我应该知道怎么用了。” 张红英又看看她衣服:“等我有布了再给你做件圆领衫,你也经常换一换,洗一洗。要不有汗酸味,容易被人嫌弃。” 沈建珍眼眶都红了:“红英你对我真好。” 也就是沈建珍前世是个懂感恩的人,所以张红英想帮帮她。 前世村里的九奶奶看不过去沈建珍十一岁了还赤膊跑来跑去,胸前都快开始发育了,还茫然无知。她叫自己在服装厂里的女儿用碎布拼了件圆领衫给沈建珍。沈建珍一直穿到十七岁,一直到沈建珍四五十岁,九奶奶人都没了,她还经常感恩。 现在,张红英决定送她第二件圆领衫。这样,将来自己如果有需要照应的地方,沈建珍肯定不会袖手旁观。 前世两个人就要好,这辈子可以再加深一点关系。 送完东西,张红英才问沈建珍:“如果我想给自己置办点东西,不被张红星抢走,你有没有什么办法?” 沈建珍以为是玩具衣服之类的,无奈的说:“很难啊!我在家里什么都没有,上次学校退回来三毛钱,塞枕头里都被我妈找出来用了,还哈哈哈笑了半天。 家里哪有什么藏东西的地方呢? 男孩子好一点,等他们长大了结婚了,总要有自己的房间的。 我们连个房间都没有,哪里会藏东西。” 张红英悄悄的说:“我想攒点钱买个房子!” “嚯!”沈建珍瞪大了眼睛:“你这么厉害!” 张红英示意沈建珍声音轻一点。 沈建珍想了想:“房子倒是好藏。它就是一个证书,登记上你的名字,你把证书藏起来就行了。 我们家房子的证书我看过,就是一个很薄的小本子。 他们藏在抽屉里,不信我拿给你看。” 说完,沈建珍从床脚底下摸出来一把钥匙,把抽屉打开,拿出证书来给张红英看。 张红英看了看,的确不大。 “但是这证书放家里也会被发现的啊!”张红英还是害怕。 沈建珍笑她:“你没发现这本证书跟小学毕业证差不多吗? 你把房子的证书套到毕业证后面,没人能发现的。 而且你可以光明正大的把证书发抽屉里,就告诉你爸妈,说这是你的毕业证书。虽然不知道有什么用,但是没准将来就有用。别给你扔了。” 张红英:“可是我没有小学毕业证书?” 沈建珍想了想:“那你就藏在你爸妈结婚证后头。 结婚证一般也用不上的。没有人会闲着没事去看结婚证。” 张红英简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建珍,你这脑子怎么长的,主意这么多?我是打死也想不到的。” 沈建珍还嘻嘻笑:“那我还想问你的手怎么长的,为什么你什么都会干,还干的这么好。” 张红英笑笑,的确,自己也有很厉害的地方。 沈建珍又道:“明年你弟弟就小学毕业了,他肯定有毕业证书。 为了安全起见,你到时候塞他毕业证里头。” “不错不错。”张红英开心了。把东西锁到爸妈的抽屉里,这种神仙藏法,只有沈建珍能想到。别人家小孩只会从抽屉里偷钱花,哪里会有人藏东西进去。 张红英又问:“那我再问问你,如果有一天,你爸妈逼你嫁人,你不想嫁怎么办?” 沈建珍不以为然:“我肯定要读书考出去的,到时候天高皇帝远,他们怎么能逼得了我? 考上中专,或者大学,户口就迁出去了。 他们不可能逼我嫁人的。” 张红英灵机一动,九三年前后,城里突然大量卖户口。只要三千多,就可以买一个城市户口。 实在不行,就趁着那个机会买个户口跑掉。 现在交通运输不发达,大部分人连村都不出,少数人才去镇上做事,逢年过节,或者有什么东西要买了,才去一趟镇上。。 她只要把户口买到隔壁镇,就有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再见面。 希望他们不要太狠,要不她就一走了之。 叫他们落个人财两空。 而且,张红英前世吃够了亏,这辈子总不可能再跳进同一个坑里。 房子,户口的隐患找到了解决办法,张红英心情大好。接下来,就等着那个购房的机会了…… 那是六月六,张红英记得很清楚,是去买馄饨皮的日子。 第13章 买房子2 六月六这一天,张红英特意提前跟王师傅请了一天假,说是要去买馄饨皮回来包馄饨吃。 本地习俗,六月六要落馄饨。 对小孩来说,吃馄饨是次要的,过了六月六,就可以下水玩了,才是大喜事。 这边夏天闷热难当,基本上不见风,夏天温度热起来三十八九度,能泡在水里,就是莫大的享受。 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规矩,小孩子能泡水里的时间,只有六月六到立秋这段时间。 男孩子从小到大都可以玩水,女孩子一旦开始发育,就不好意思下水了。湿漉漉的衣服裹在身上,实在是太过难看。 江南水乡,到处都是桥。 从青镇到白镇,一共才七八公里路,桥倒要过十八座。 张红英一个是为了装穷瞒过李小芳,另一个是为了攒钱买房子,就一直没有买自行车。 张红英醒来的时候,天色还早,张小树跟李小芳都还在地里除草没回来。 张红英赶紧出门。她的钱存在信用社的,存本是一个手写的小硬卡片,平时放在裁缝铺的。昨天晚上才夹在笔记本里带回来。 李小芳不识字,张小树也只认识自己的名字,张红星住在姑姑家没有回来——所以张红英的存本暂时是安全的。 但,也只是暂时安全。 张红英偷了户口本,再拿上存折,考虑过要不要先去把钱取出来,然后再去白镇买房子。 但是后来她想了想,现在小偷特别多,钱一不小心就会被偷。万一钱取出来后被偷了,那可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而且,一个小孩子,带着一千多块钱去买馄饨皮,说出去也没人相信啊! 最后她是空手拎个布袋去买馄饨皮的。存本和户口本都放在布袋里。 走到白镇的市场,果然听见一堆人在那吵吵闹闹。 “瘸子,你明天就搬走!老头子死了,这房子我们要收回来。” 原来老裁缝还有个瘸子徒弟在依旧开店。 瘸子苦苦央求:“这店继续租给我做生意好不好?租金我一定不少你们。 我一个瘸子,实在是没有别的活计好做。” “谁要你的租金!一个月一个月收,烦也烦死了。而且我们兄弟三个,谁耐烦收了租金再来分!” “要么你们不要卖房子,你们三个抓阄,谁抓到房子归谁。抓到房子的继续租给我。” “你个瘸子好大的脸。我们的房子怎么分要你做主?” 不过瘸子的话确实说到他们心坎里去了。房子自己到手,那谁不乐意? 最后三个人就房子作价多少吵了起来。 现在的房子,大概八百到一千。 说是作价八百,三个人都想要。要抓阄又不肯,万一碰运气没碰到,被兄弟占了便宜去呢? 作价一千,又三个都不想要了。 这房子是木头的,估计得有一百多年,面积很小,属于鸡肋。 果然,他们开始对外叫卖。 前世张红英只当他们是真的一时吵架吵出真火来了,所以要临时卖房子。现在仔细听听,倒像是他们就是为了卖房子才吵的这一架。 毕竟现在也没有中介什么的,要买卖房子很费劲。房子放那,几年都卖不出去也有可能。 三兄弟都已经去了外地,没有心思在一间小房子上浪费时间。一千多块钱,分到三家,就是几个月工资而已。 六月六是大家都来赶集的日子,市场上来往的人最多。 村里人爱看热闹,又爱说八卦。他们吵这一架,不到晚上,附近两个镇的人都会知道,市场那边的老裁缝死了,房子要卖掉。 就算是当天卖不掉,最多两三天,有心思买房子的人就会找上门来了。 张红英看的起劲。前世看吵架是真看吵架,这次看吵架,就看出来后面的门道了。 现在人来人往,张红英生怕自己一出头,就被熟人发现,到时候自己辛辛苦苦隐瞒这么久的事,就全成了徒劳。 所以张红英看够了,就进市场买东西去了。 过节的时候,馄饨皮是要靠抢的。 张红英去,人家正好卖完一批,正在压下一批。张红英就在那排队。 大家都是自来熟,开始七嘴八舌聊门口那家裁缝店值多少钱。 大家一致认为,八百块钱便宜,但是一千又不值。 又说,有这钱在村里弄块宅基地,盖个楼房,才叫敞亮。镇上这种房子,虫蛀蚂蚁爬的,一点都不好住。 现在人还是喜欢进厂当工人,不操心,旱涝保收。除了极少数手艺人,还有菜市场,谈不上什么商业。 只有张红英知道这房子的含金量……所以也许抻一抻,也许不用一千二就能买下来。 但是——夜长梦多,张红英冒不起这个风险。 张红英退出排队,说是先去买点肉剁馅。 果然,等她磨磨蹭蹭买完肉馅,又买完馄饨皮,起大早来镇上买馄饨皮的人都回去了。 张红英看着已经冷清下来的裁缝铺,三兄弟和瘸子坐在一起抽烟。 没有刚才剑拔弩张的样子,倒是有点愁眉苦脸。 看起来四个人就房子的归属还没谈妥。 张红英凑上去问:“你们这房子,九百块卖不卖?” 老大正有点高兴,抬头一看一个小姑娘,挥挥手:“去去去,小孩子不要凑热闹。” 张红英面不改色:“我妈让我买个店面,自己做点小生意。” 这听起来确实像那么回事。但老大还是问道:“你们家大人呢?” 张红英道:“我存本都带来了,先去交易吧。我怕回去跟我妈商量了,再回来就来不及。到时候你们已经把房子卖出去了怎么办?” 白镇就这一个市场。张红英的担心也不无道理。 三兄弟互相对视了一眼,都有些意动。 瘸子却有点着急,问张红英:“你要开什么店?” 张红英道:“我跟你是同行,不过还没出师。 在出师前,你都可以继续租这个店铺。 就算是我出师了,一个人也做不完这么多生意,我们可以共用一个店铺,分开算账。” 瘸子也高兴了。 五个人达成一致,三兄弟用自行车带着张红英去取了钱,又亲自给房子办了过户。 现在过户也简单,张红英省下三百块钱,还有了一间未来潜力无限的商铺,回到家时脸上还挂着笑。 第14章 买房子3 房本到手,张红英的心里就放下一块大石头。 商铺租出去,一个月有三十块钱租金。 不到一千块钱买的房子,租金能租出来三百六,租三年就能回本。这样的好事,如果多来几回,张红英就该发财了。 但是现在的人,从来没有想过要买房子来出租。他们挣了多少钱,都想要先把自己的房子修好。 有多少钱,都拿去修房子了。 农村人的生活很简单,拿着老人给的房子结婚,分家。生孩子,养孩子,然后盖房子给孩子娶媳妇。等到盖房子、结婚欠下的债还完,自己也差不多要死了。 他们的孩子基本上也是这样的一个循环。 而青镇上的小商品市场,也很快就要盖好了。 三千块钱的商铺,租金六十,王师傅竟然担心她一个外地人,要走的时候卖不出去? 张红英巴不得这样的好事多来一点好吗? 只不过她手里实在是没钱。打了二年工,靠王师傅帮忙背黑锅,才攒下来一千二。买完房子,就剩下三百不到了。 幸好瘸子以后要给她交租金,一年下来也有三百块。 张红英主动免了两个月的租金,只要求瘸子对她的身份保密。她对瘸子的说辞,是想背着父母偷偷攒点私房钱。 至于对外,就说房子卖给谁了,你们反正也不认得。是个大城市来的人。 这样的小事,只要没有被人当面撞见,没有人会去李小芳跟前说。 所以跟前世那么愚蠢,差点一辈子血汗钱都保不住不一样,现在张红英刚刚十五岁,已经挣够以后养老钱了。现在就是悄悄的苟着,找好机会在李小芳眼皮子底下逃出去。而她的财富,只需要等待时间去发酵。 一家人高高兴兴吃过馄饨,李小芳有点满意,夸张红英:“乖女这两只馄饨馅调的好,好吃。 就是路远,要不给你师傅也带一碗,让她高兴高兴,没准能早点给你发工资,或者放你出来自己做生意。” 张红英一笑,没有人会为了一碗馄饨放弃自己的利益。也就是王师傅不算黑心,现在的人更讲道义而已。 不过明年肯定不能一分钱不带回家了,要不李小芳骂上门去,说师傅黑良心,那就拆穿了。 张红英安抚道:“姆妈,师傅说我活做的挺好的,下半年开始,她每个月给我发三十块钱生活费!” 李小芳更高兴起来:“这倒蛮好的。一个月三十块,攒起来也能刚好还掉你大姨父的账。” 这次连提都没提钱帮张红英存着的事,直接就当自己的,都想好怎么用掉了。 但是没办法,总要让她有点希望。 李小芳捶着背:“背脊越来越酸,看这一张蚕真是作孽。” 张红英没有接茬,李小芳又哎呦了几句。张小树劝道:“看一张蚕种太累,不如桂花蚕不要看了,明年看半张就够了。” 李小芳不干:“红星要读书,将来还要给他娶媳妇。红英嫁出去,蚕丝被不说做八条,四条也要的吧? 现在偷懒,老了怎么办?” 张红英偷偷的用怜悯的眼神打量着这两个人。 他们不会知道,掏心掏肺养出来的儿子,将来不会孝顺他们。当然也不会孝顺丈母娘。他只爱自己。 夫妻俩都做到了百万年收入,却连一台制氧机都不舍得给李小芳买。苏州修通了快速路,回村只要半个小时,那还是一年都不见得回来一趟。 就说是那台呼吸机,最后还是张红英看不下去李小芳喘不上气来的样子,可怜的慌,用两个月工资给她买的。 这辈子张红英不想给他们托底了。 谁拿多少家产,就出多少力。 如果两个人不知道给自己留点保命的钱,她也没招。 小商品市场的铺子开售以后,王师傅果然去买了一个商铺。 用的张红英的名字。满打满算,她三年工资也能扣掉了。 商铺并不好卖,大部分人宁愿按月租下来。因为以前也没人做过这样的小生意,对百姓的购买力一无所知。 租下来做生意,万一生意不好,顶多是赔掉一个月的租金。买下来砸手里了,可就难办了。 只有张红英知道,这个小镇子,因为乡镇企业发达,会引来大批打工人。一直会有三十年的繁荣。人口将从三万,迅速扩张到二十万。 一直到后来中美打贸易战,服装厂大量搬走,才冷清下来。 这三十年时间,大把的年轻人会在这里结婚,成家。小商品市场,有三十年好日子呢! 就算是等到后来电商出来,年轻人都去网上买东西,年纪大的,还是会逛小商品市场。 张红英想好了,这个商铺,她可以拿十几年,再在零几年生意最好的时候卖掉,然后去买房子。 这边的服装业,会兴盛很多年,养活很多人。别看张红英只是一个小小的缝纫工,工资高的时候,一个月也能挣一万五六千。 只不过绝大部分服装厂都搬走以后,不仅仅是青镇冷清了下来,服装厂的加工费也跌了很多。 以前缝一件衣服至少七八块钱,甚至十几块,后来缝一件衣服只有两三块钱。缝枕套什么的,一件只有一块三。 那阵子张红英经常一边追剧一边缝衣服。 缝纫机也发展到了电动,一台机器缝合,还有一台拷边机。把车库挤的满满当当。 虽然熟练工做这个不算累,但是也伤身体。 每天埋头缝衣服,背也驼了,颈椎也不好了。再后来,五十岁以后,眼睛都花了,没办法再吃这碗饭,张红英才又去景区找了个工作。 张红英想想就恨,自己一天只睡五六个小时。夏天闷的汗水哒哒滴,冬天冻的手脚全是冻疮。别人钻被窝的时候她还在缝衣服,难道是因为自己爱吃苦,不知道被窝舒服? 这样辛苦挣来的钱,盖的房子,那个年薪百万的乐色也好意思来抢! 一想到这个张红英就脸色狰狞。 不过王师傅看到张红英脸色不好,到底也有点良心,不好意思真的不给租金,就宽张红英心:“你放心,我照别人一样的价格付租金。” 这倒是意外之喜了。 张红英靠自己的劳动力,还有未来三年的工资,就拥有了两个商铺。 第15章 讨庚贴 小商品市场开张以后,首先涌来的就是外地来的打工妹。 大部分都是十三四岁年纪,正是爱俏的时候。 小商品市场里,有卖衣服的,有卖鞋子的。 不远的杭州开了服装批发市场,市场里的小老板每天早上三四点去进货,回来再开张,很多服装当天就能卖完,可见那些小姑娘们的购买力。 不仅仅是服装卖的好,小零食也卖的好。 本地人节约惯了,他们无法想象,不年不节的,会有人拿那么多钱去买零食吃!本地小姑娘,哪个要是说嘴馋了想去买颗糖吃,只怕巴掌就下来了。吃吃吃,你是不是得了痨病了,天天就想着吃。 在他们看来,吃饭菜以外的东西,都是得了痨病了。只有快死的病人才配吃花钱买来的零食罐头。 瓜子花生甘蔗是过年的三件套,还有本地水果大量上市的时候,或者家里有病人了,各路亲戚来探望,他们才会有机会吃一些。 所以小商品市场卖瓜子花生的老板傻眼了。 傻眼的同时又高兴疯了。 小地方没什么零食,杭州还没有吗? 各种花式零食也开始进入青镇。 十几岁的小姑娘,手上有了工资,那还不是可劲花? 村里人都传开了,那些外地人,是真是舍得花钱啊! 衣服每个月都要买,零食每天都要吃。说完了,还奇怪:“她们回家不会被打死吗?花这么多钱?” 李小芳甚至叮嘱张红英:“乖女,你不要跟那些外地人学坏。挣点钱都花了,老来要吃苦的。 你挣的钱都给我,我帮你存着。” 张红英点头:“嗯嗯,我知道唻,姆妈。年纪轻做的动活,要多做点多攒点。 等到老了,谁也靠不上时,好拿出来养老用。 儿子不养爷,孙子吃爹爹,那都是老古话。 上次我们看的那个电影《墙头鬼》,里面不就是有个老头,干不动活了。儿媳妇就给他一碗薄粥汤喝。他去跟儿媳妇理论,儿媳妇把薄粥汤倒在地上,一共就三粒米。 我一定要多攒点钱,不能指望别人给我养老。” 张红英诚恳的阴阳怪气:所以你们也要自己留钱养老,不要指望我,更不要指望张红星。 李小芳没听出来。她虽然嘴上说要多挣钱,多留点,省得老了吃苦。但是她一心认为,自己的儿子,必定是孝顺的。 至于墙头鬼,其实是吝啬鬼。不过村里人不识字,稍微识字的,只认识啬是墙的半边,就自顾自把这电影叫做墙头鬼。 这电影村里放过几次,大家都喜欢看。张红英借电影劝人,一点用都没有。 李小芳突然又道:“今天有人来讨帖子了。” 讨帖子是一种说法。听说以前女孩子生下来,会写一张庚帖。谁家有意提亲的时候,就去讨庚帖。这是男方表示自己有意的开始。 女方如果也看得上男方的条件,就会把八字给媒人,让人家去合八字。 不过张红英这种普通人家的孩子,有人来讨帖子只是表示有人来提亲了。 张红英直皱眉头:“姆妈,我还小呢?” 李小芳却道:“小什么?一点不小。 十六岁开始对亲,又不是一下子就能看上的。 总要一起逛几次街,买几次衣服,才能差不多。 定完亲,也要他来干几年活,送几次节礼,才好熟悉起来。 你将来嫁过去,也不用担心没话讲。” 张红英不吱声了。 这上面她没有发言权的。李小芳一定会精挑细选,找一个对张家最有利的。 虽然现在有少数人是自由恋爱的,但是如果被李小芳知道自己自由恋爱了,一定会打自己一顿,打到服服帖帖。 张红英觉得自己这代人挺倒霉的。年轻时候,不管自己乐不乐意,那是一定会被摁住嫁给条件最好的那个。 这边倒是不作兴吃掉彩礼,男方给多少彩礼,女方不仅仅要返还彩礼,还要给嫁妆。只有极少数穷的活不下去的人家,才会吃掉彩礼。 但是如果找个条件好的夫家,以后可以源源不断的往娘家搬东西。 什么兄弟结婚,侄子侄女结婚,姑姑姑父那都是上宾,要出大力的。 而等到她们年纪大了,孩子要不要结婚,她是问都不能问一句的。问一下就很不耐烦。 尤其是张宇昊,她跟沈永健生的那小子,脾气像他爸一样蔫,成天不吭声。问话从来不搭理的。问急了就吼一嗓子。 张红英当然不想被这么嫁人了。 但是她没文化,一个人也不敢往外跑。 听说外面有人贩子,路上还有经常抢劫的。 张红英自己村里也有人贩子,隔三差五从外面带好几个姑娘回来,给老光棍挑。 张红英看见过好几次,几个男人带着七八个女孩,在村里走来走去,去每个光棍家给相看。 一个女孩,大概要一两千“彩礼”。 有些女孩是从四川来的,有些是湖南来的。 有些是已婚的,有些是未婚的。 张红英记得最后一次看到那么多外地女孩,已经是93年了。 后面再没有看见,主要是因为本地老光棍已经五十多了,没有再找对象的需求。 而随着经济发展,外来打工妹大批量过来,又绝大部分都嫁在了本地。 张红英在丝厂打工的时候,厂里一个工人就是婆家人花钱买来的。别人问起她在外地的情况,她都是笑笑。 沈建珍的妈妈吴小红也是外地来的。但是没花钱。 听说那会外地吃不上饭,有亲戚能帮忙介绍,嫁到一个“能吃饱饭的地方”,沈建珍的外公外婆还求人把吴小红嫁过来。不仅仅嫁过来了,还老远八里的陪嫁了一个大衣柜。 张红英想想那些女孩就觉得可怜,被人带着,去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像货物一样被人挑选。 而其中一个,年龄甚至才十七岁,相看的老光棍,却有四十多岁! 最后老光棍不同意,说是我做她爷都可以了,最后娶的个本地的寡妇。 如果老光棍能同意,那个小姑娘就要被迫嫁给比自己爸爸还要大几岁的老光棍了。 张红英觉得自己如果出去,肯定也会落到这样的下场。一不小心就被当成货物卖来卖去。 但是在本地,就是被李小芳卖。 所以张红英把自己逃脱的希望,放在沈建珍身上。 第16章 我也资助下贫困生 沈建珍,是张红英认识的人中,唯一走出去的人。 她不仅仅走出市,走出省,甚至走出国。 但是,后来牛气冲天的那个沈建珍,还在为学费抹眼泪。 她两年初中读完,要去镇上读初三。 因为交通不便,镇上有一个初中,同时在镇的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有一个初中。 镇上初中能上到初中毕业,参加中考。东南西北四个初中,只能读到初二。 现在的学生,自我淘汰率非常的高。 跟同学吵架了,被老师批评了,跟父母赌气了,厂里招工了,都会让他们随时放弃上课。 沈建珍读初一的时候,班里有三十几个人。读着读着,到初二要结束,班里只剩下十个人。 沈建珍前面的学费一直都欠着,老师们催一催,催不到也不大着急。 反正这个班上的,高兴时候去讲次课,不高兴就自己打麻将,让学生自习。 镇上也不是完全不管乡下,每学期都要统考的。统考完了排名——反正总有一个要垫底,他们乡下学校肯定比不上镇上。 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沈建珍的名字,还是每次都能出现在红榜上,贴到大会堂,给全镇人民看。 所以这种情况下,老师们也不会为难这个给他们撑面子的学生。 但是马上要去镇上读书了。镇上的老师可不像乡下老师知根知底。乡下老师算起来跟她还是远亲。每次都给她打马虎眼。 但是镇上老师,可是不留情面的。老师坐在讲台上,一个个点名叫交学费。 沈建珍一分钱都拿不出。读书那么远的路,住宿费也花不起。 沈建珍哭天抹泪的,沈大林也没办法,连烟都戒了,抱着头发愁。 张红英跑过去,看见父女俩对坐着无言。 吴小红在边上说:“书一定要读。”说来说去,就是这句话。但是读书的钱哪里来,她想不出主意。 沈大林叹气。但凡吴小红中用一点,也不至于读书钱都拿不出来啊。 沈大林农活,养蚕,都是一把好手,还会开拖拉机。挣的钱比别人两口子加起来都多。但是别人挣钱,是一加一等于二。 他们家挣钱,是二减一减一减一……吴小红看病看掉一,儿女读书再减一,还有还盖房子借的债,再减一。 别人家孩子都送去厂里打工了,一个月挣一百到一百五,沈大林自己是孤儿,父死早,母老早改嫁,靠着奶奶养大,所以不舍得儿女也小小年纪去外面受苦受累。所以只要他们想读书,就一定供。 总之沈建珍哭天抹泪,沈大林最后敲了敲脑袋:“我再去借借看。实在不行……” 张红英就在这时候跑来的。 “建珍读书的钱,我可以借给你们。”张红英跑的气喘吁吁的,但是说话很坚定。 沈建珍已经破涕为笑了,沈大林却犹豫的问道:“你妈知道不?这么大的事,可不能瞒着你妈。” 张红英却摇摇头:“我妈不知道,也不能让她知道。 你们别说漏了,要是传到她耳朵里,她肯定不会跟你们说什么,但是我就没好果子吃。” 沈建珍期待的看着沈大林。 沈大林却摇头:“那不行,我不能骗你一个小孩钱。” 张红英急了:“我自愿借你们,怎么叫骗钱呢?” 沈建珍低下头不说话了。 张红英也接着道:“我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是最好的姐妹。 她有了难处,我要是没钱就算了,挣了钱,帮她一把,将来我要是有事,建珍也不会不管我对不对?” 沈建珍拼命点头:“嗯嗯,红英,我将来挣了钱,一定还给你。也一定会报答你的。” 张红英知道她说的不是假话。沈建珍是个死心眼的人,要不也做不出拿个油灯烧饭的傻事来。她的脑子,跟别人是不太一样的。说的话,基本上都实现了。 但是张红英眼下是为了感情投资来的,不是为了逼她承诺什么,便笑道:“将来也不要提报答,我们就是好姐妹,做一辈子的好姐妹就行了。” 沈建珍刚刚止住的眼泪又哗哗往下流。 现在的物价极低,猪肉三块钱一斤,食堂的荤菜八毛钱一份。 一个星期回家一次,带点菜,可以吃两三天。家里给的钱,够吃剩下的三天就可以了。 张红英也没打算多给钱,她就一个星期拿五块钱给沈建珍。给的多了,别人还要怀疑她的居心,或者当她傻子。 一个星期给五块,能力范围内。 住宿费也是五块,只不过那是管一个学期的。 沈建珍上学不过一个星期,校长就发现了她的窘迫。 连着三天吃榨菜,冲点开水……一包榨菜吃了三天。 张红英千算万算,也没算到,沈建珍上学,连从家里带点菜都做不到。 沈大林忙的不在家,想不起来。吴小红是不管这些。 沈建珍自己拔了点菜炒,却连洗菜都不会。炒出来的菜全是泥沙。 而张红英借给的五块钱,就算是再怎么省着花,也不够吃六天饭的。 幸好大米是自己家带的。淘好米放食堂,师傅会给你蒸熟。 沈建珍每天拿米饭,宝贝似的掏几根榨菜丝,再去冲热水。 一般人过的这么窘迫,肯定会因为自卑,遮遮掩掩的,避人耳目再去倒开水。沈建珍穷惯了,光明正大直接去倒开水。 她甚至不知道要因此而自卑。 吃榨菜有什么好自卑的,你吃肉是你有本事。我一毛钱买一包榨菜已经很不错了。很多时候只能带点酱油或者盐巴过饭呢。 有了张红英的支援,已经比以前好过多了。 沈建珍那真的是走到哪都神情自若。干什么都有一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理直气壮。 所以沈建珍一包榨菜吃了三天后,校长抓住她问:“你怎么天天吃榨菜?” 沈建珍咽一口饭:“穷!学费生活费住宿费都是借的。 能借到就不错了。吃榨菜算什么。 榨菜咸咸的,挺好吃。还有点鲜味。” 校长也姓沈,被搞的哑口无言。 校长拖她去教师食堂吃饭:“以后你来教师食堂吃饭,我家师傅给你多盛出来一份。” 旁观的老师也纷纷应到:“是啊是啊,我们菜量大,吃不完。每个人少一口就可以给她一份了。” 沈建珍自尊心倒是有的,死活不肯去,嫌丢人。 张红英听说的时候,不太理解。吃的差不嫌丢人,别人给她免费饭吃,倒嫌去吃饭丢人? 第17章 火灾1 小商品市场开起来以后,王师傅就张罗着往市场里搬。 那边人流量那么大,不赶紧过去可惜了。 张红英却劝她:“师傅,你这家店也开了三年了,直接搬走是不是可惜? 我看不如慢慢往市场里搬。 我们两个人分开,一个去市场,一个在这里。 两边都能接待客人,顺便可以告诉客人,以后要做衣服,去市场上找。 省的客人来扑个空,找不到我们去找别人做衣服了。” 王师傅想想很有道理,搬家不是一时一霎的事。完全可以慢慢搬。 而且现在的店铺面积比较大,缝纫机,裁剪台,都可以摆下。市场里的铺位就没有这么大。 王师傅想了想便道:“你说的有道理。 去了市场,总也要找仓库的。 那我就再留半年。 市场里热闹,你小孩子过去看新鲜。”其实张红英劝阻王师傅搬家,还有个原因。 前世小商品市场开起来后,没多久就起火了。 火光烧红了半边天,里面的所有商铺毁于一旦。大家损失惨重。 镇干部还组织大家捐款,帮助商户共渡难关。不过没几个人捐。张红英记得一个同事抱怨:“去买衣服,听见还价就翻白眼,一分钱不肯便宜,现在凭什么叫我们捐款。” 后来有没有人捐款,捐了多少款不知道。 但是案子是破了的。 刚开始大家都以为是意外——电熨斗插着电源,没拔就走了。晚上就起了火。各种布料别提多好烧。 为什么能破案呢?因为大家都损失惨重,就是起火的那家,把东西都搬走了。其他商铺亲眼看见他们搬的。 这可不就有嫌疑了? 电熨斗导致起火不是一例两例。鸭湾村原来有家村办服装厂,也是因为有人电熨斗忘了拔,半夜烧掉了。 后来把那个起火铺子的老板抓起来一问,她虽然放火,但是一看到警察就交代了。后来判了几年刑。 对前世的张红英来说,一切都是道听途说:听说有两家铺子,是两个小姐妹开的。 这两个小姐妹,一直要好的很,连开店也是互相鼓励,互相劝说,才最终成行的。 但是吧,人跟人总是不一样的。不知道为什么,商铺开起来后,一个生意特别好,另一个生意特别差。 生意差的,想让生意好的带带她。 但是这个怎么带呢?就算是两家进一样的货,卖一样的价格,销售技巧,还有客人的眼缘,那都是不一样的。 刚开始好的一个人似的两个小姐妹,就反目成仇了。听说还打过一架。 再后来,生意不好的那个女的,就处处与原先的小姐妹作对。为了针对她,连生意都不好好做了。 整个市场都是一片繁荣昌盛的景象,家家生意都很好。就这一家,一脸晦气相。 顾客是来买东西的,不是来找虐的。谁看见老板一脸晦气相还凑过去啊? 于是她的生意更是一落千丈。 最后,她把东西都搬走了,故意插着电熨斗放了一把火。 张红英拦住王师傅叫她晚点搬,就是想避开这次损失。她自己也是乐意去市场的,热闹不说,也是想看看能不能阻止那把火。 一把火烧掉了几十个小老板的心血。而且市场大火之后重新修,又要用掉半年时间。这半年是没有租金的,张红英也替自己的钱包考虑。 她总要想办法把李小芳敷衍过去,还要资助沈建珍。 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能把这把火消灭在起始阶段。 张红英跟王师傅一起,搬了几个模特去店铺,又挂了几件样衣,布料,就算是开张了。 张红英已经可以独当一面,王师傅也放心。 张红英一直以为自己是天生的黑皮,哪怕是到老,皮肤都是黑黝黝的。但是学裁缝三年来,成天起早摸黑,很少见太阳,便也白了很多。 看起来前世那么黑,还是因为太操劳。 王师傅吃上面绝对不亏待自己,经常会煲一些养气血、祛湿的汤。每次张红英也能跟着分一杯,皮肤就越养越好。 十六七岁的张红英,看起来终于像一个窈窕少女。 头发转为乌黑,皮肤白嫩细腻,眼睛黑黝黝的。 张红英还是挺满意自己的相貌。 沈建珍来了镇上读书,她的特立独行,很快就被人议论纷纷,甚至传到了张红英耳朵里。 “学校里今年初三有个女生,估计是个傻子。小小的人,穿的都是大人衣服,还经常几个星期不换。” “傻子怎么还读初三?我们村的傻子,幼儿园读了两天书就不读了。” “反正我家儿子说她肯定是傻的。” “可能只是笨。” “笨就更不会读初中了。我们村有一个笨的,小学读了十几年还在留级。” “那就说不上怎么回事了,看上去瘦的要命,跟个骷髅似的。” “是哦是哦,我女儿也说了,说有个女生瘦的吓人。听说走几步路就会全身出虚汗。” “现在难道还有吃不饱饭的人?” “那说不好。不过她爷娘怎么也不带去看看?要是我,女儿瘦成这样,一定要去医院看看的。” “女儿家读什么书,有拿钱还不如去看看病,养养身体。 就算是一级不留,读到初中毕业也十六岁了。万一再留几级,初中毕业就好结婚了。 这个书读它做什么?还不如早点送厂里去,从十三岁做到二十岁结婚,也能给家里挣浅万把块钱。” 张红英听的发笑。她猜到别人说的是沈建珍了。 现在你们都取笑她,拿她当谈资。等到将来,你们这些人捆一起都不如她。 不过,她也没什么办法。两个人年龄差不多,关系再好,也不能包揽了她的生活。 沈建珍有父有母,岁数也不小了。 不过张红英也是有点奇怪,沈建珍自己为什么能对外界一点都不在乎呢? 没有人因为她穿的不合身取笑她,排斥她吗? 没有人说她样子怪,身上有汗酸味吗? 如果有的话,她为什么不改? 后世听说有个毛病叫自闭症,总不会沈建珍也是有这个毛病吧? 但是沈建珍跟熟人在一起,话还是很多的。她每次来找自己玩,还是会聊两句的。 也有可能是沈建珍比较晚熟,注意力不会放在这些上面? 张红英想了想,从市场上买了瓶蜂花的洗发露,准备回去送给沈建珍。 为了堵李小芳的嘴,还给家里买了两瓶。 借口都想好了,隔壁店进来卖的货,路上不小心弄破了,便宜卖…… 既然买的多了,给小姐妹一瓶,结个人缘,也没什么不好。 李小芳对沈建珍倒是很看得起的。 李小芳自己是不识字的人,自家两个孩子,一个留了三级,一个留了两级。 就很佩服沈建珍,很喜欢沈建珍,不排斥她来找张红英玩。 所以如果以这种借口送沈建珍东西,那就不用怕麻烦。 第18章 火灾2 沈建珍虽然生活自理能力约等于无,但是在张红英的劝导下,也慢慢开始注意起个人卫生来。 张红英有时候觉得,自己好像是在养小孩。 自己亲儿子当年都没有这么操过心。 因为是招赘在家,儿子管张小树和李小芳叫爷爷奶奶,也就归李小芳带。 李小芳带孩子还是有一手的,张宇昊小时候白白嫩嫩,穿的也干净整齐,是个很招人喜欢的小孩。就是不知道如果沈建珍投胎到张家,李小芳是不是也能把她调理的很爱干净很勤快? 沈建珍对穿衣服没什么要求,张红英有新衣服给她,不管什么花色,什么款式的都喜欢。 现在的沈建珍,整个人弓着腰,肩膀是夹起来的,人又黑又瘦。也不知道前世她是花了多久才学会像普通人一样昂首挺胸的走路的? 反正这辈子有自己在,就帮她少走点弯路吧! 张红英不知道为什么沈建珍都这么大了,连洗头,洗澡,换衣服这种小事,都需要别人叮嘱。前世她的班主任也是厉害,帮沈建珍走上了一条光明大道。 要是真的去了流水线做工人,估计没多久就被废掉了。 而且这样的家庭,干活又不灵巧,嫁人也不好嫁的,恐怕只能被嫁给老光棍。 “养”到沈建珍中考,考完试放假在家,正好是双抢季节。 沈建珍在家里忙完双抢,等出成绩的时候,来看张红英。 张红英在铺子里干活,沈建珍就东看看西看看。 张红英不怎么跟沈建珍说话,她竟然也能自得其乐。 过了没多久,可能也就个把小时,沈建珍悄悄对张红英说:“你们市场里,拐角那个摊位,那个人不对劲。你要小心一点她。” 张红英就疑惑的问:“她怎么了?” 沈建珍:“我在这坐着没事干,就看来来往往的人,还有注意看每家生意怎么样。 顾客进来,大部分人在每个摊位都要看几分钟的,摸一摸,问一问,最后试穿一下,然后讨价还价。 就是这家店铺不行。客人来的时候她太急切,巴不得别人马上买下来。 等到人走的时候,她又记恨,要盯着那个客人最后在哪家买东西的。 我觉得她报复心肯定强,也记仇。 不过还好,她是卖成衣的,你是做衣服的,你应该抢不到她生意。 书上说的,宁过于君子,而毋失于小人。过于君子,其为怨浅;失于小人,其于祸深。” 张红英木然看着她:“听不懂。” 沈建珍:“就是这种人得罪了,会有大麻烦。” 张红英眼珠子一转,自己在铺子里这么长时间,都没发现谁不对劲。沈建珍一来就看出来了。说明她观察力还是敏锐的。要不就留下她打暑假工,也帮忙看着一点? 张红英就跟王师傅商量,让沈建珍帮忙剪剪线头,人走开的时候帮忙看下摊子,还有两个店铺之间跑腿传话。一个月给她三十五十都行。 张红英自己六七岁就跟李小芳去村服装厂剪线头了,不过那会忙一天只有五毛钱。一晃就十年过去了,收入翻着跟头往上涨。 沈建珍本来也打算做暑假工。不过村子里的小厂,让电的时候不能开工,一个月下来,可能只能挣二十块钱。现在张红英叫她来做工,能跟小姐妹在一起,不管是三十还是五十都可以。 张红英有个伴,每天一起上工,一起回家,连走路都不觉得怎么累了。 她现在摆到明面上的收入只有三十,还不能提买自行车。 不知道攒够自行车钱的时候,李小芳会不会心疼她,主动提出买辆自行车给她骑? 不过想想盖房子欠下的外债,张红英又觉得不乐观。 张红英现在有了自己单独的房间,张红星回来的时候,暂时还是跟李小芳他们一个房间。 张红英看看瘦的连后脖子上颈椎都突出来的沈建珍,便悄悄跟她说:“我攒了点私房钱,我妈不知道的。 在市场我们俩加餐,补补身体。 你可不要说漏嘴。要是别人问起我待你吃饭,吃什么……” 沈建珍这会就特别灵醒:“中午吃咸菜面。” 张红英竖起大拇指:“没错,你宁愿对外面讲的我刻薄一点,小气一点,也不要讲我大方。 要不就会有别人来寻我,想顶掉你。 如果有人问你工资……” “我就说我考完试没事做,是去找你玩的。”沈建珍抢答。 “那如果别人说你这么大的姑娘了,不想着帮家里干活,批评你怎么办?” 沈建珍不以为意:“你担个小气名声,我担个好吃懒做名声。 小气不要紧,不影响你嫁人。我嘛,我又不在本地嫁人,才不担心他们会来青镇打听我。” 张红英试探着问道:“你将来去外面读书,也带上我吧?” 沈建珍挠挠头皮,有点为难:“我读书住宿舍,你过去跟我住宿舍,怕是学校不让。 等我工作了有了自己的房子,带你肯定没问题。” 张红英才道:“我就是从来没有出过远门,一个人出去害怕。 如果你肯带我一起走,其他的你不用操心。 肯定哪里都有市场的,我去了租个店铺继续做裁缝。 就是不认识路,还有不认识市场的时候,需要你带带我。” 沈建珍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你不认识路,我也不认识啊,到时候找个人问路不就好了。” 张红英就嘿嘿笑:“不好意思开口嘛。” 沈建珍疑惑:“问个路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张红英:“听说外面坏人多,要是你去问路,不小心问到坏人头上,直接把你拐走卖了怎么办?” 沈建珍不以为然:“要是真的到处都是坏人,我们哪里还能太太平平读书。 你放心,如果你只是胆子小,不敢一个人出去,我给你壮胆,肯定没问题。 就是如果要我养着你,那只能等几年我赚到钱了才说。” 张红英笑死了:“我就算是读书不行,干活怎么说也算得上是把好手,哪里就需要你养。 我只不过是一个人不敢踏出那一步,只敢在自己熟悉的青镇和白镇打转。 你带我出去大地方,等安顿下来,应该还是我照应你的多。” 沈建珍拼命点头:“是的是的,我按你说的,一星期洗一次头,两三天换一下衣服,别人再看见我,都不绕开了。” 张红英哭笑不得。怎么会有这么矛盾的人,读书像个天才,生活上像个白痴。 也许她邋里邋遢,也是一种保护色,让她平平安安读到初中毕业,别人想欺负她都嫌她邋遢。 第19章 火灾3 沈建珍突然捅捅张红英:“我看那个人要搞事。” 张红英正在裁衣服,被沈建珍一捅,剪刀差点就歪了,不由得怒道:“你说话就说话,不要捅我。裁坏了布,我们两个人都赔不起!” 沈建珍赶紧道:“啊,对不起对不起,我下次注意。” 张红英看着沈建珍,没有说话。沈建珍以为她还在不高兴,脸色就有点羞窘起来:“对不起,是我做事不过脑子,以后我一定考虑清楚了再做。” 张红英收了神情,好奇的问:“你为什么说对不起说这么顺畅,还要说谢谢什么的,都直接就说了,不会不好意思吗?” 这下沈建珍茫然了:“做错了就说对不起啊,别人帮忙了就说谢谢啊,为什么要不好意思?” 张红英:“可是我都说不出口……” 谢谢,对不起,都说不出口。 问路说不出口,质问也说不出口。 她特别想跟李小芳聊一聊,为什么偏心儿子,为什么自己尽孝一辈子,尽心尽力,他们却还是要配合张红星,要拿走自己的房子? 为什么明明说了弟弟读书出去,在外面买房子,你留在家里招女婿,家里财产就给你。最后却说,还是要把张家祖宅给张红星? 那是屁的祖宅,张家祖宅就是那个塌成废墟的木屋。长满了杂草,还有几棵野生的桔子树、桃树。 真要给他祖宅,你让他自己盖房子去! 哪怕你跟我们分家,另外弄块宅基地叫张红星继承呢。 没道理生前享受天伦之乐,孙子绕膝,要死了想起来女儿该是外人? 沈建珍看张红英发呆,忍不住又想捅捅她。手指头伸到一半,又想起来刚才张红英的不满,便轻轻又喊了声:“红英?阿英?你听到没有?” 张红英一顿:“听到了。 你说那个人要搞事情。 她怎么了?” “我看了她两天了,她在陆陆续续往外搬值钱的东西。 要说是这生意不想做了吧,大件的桌子椅子什么的又没有搬走。 要说是换品种经营吧,她又没有拿进来新的东西。” 张红英心想,这就跟前世的事对上了。 为了嫉妒别人生意好,想把市场烧掉。 但是自己又不想损失,就先把东西搬走。 整个人是又毒又蠢。 听说他男人为了给她减刑,把家底全拿出来赔给这些商户了。也不知道最后赔了多少钱。 张红英就道:“这几天我们想办法最后一个走,看看她想干什么。” 沈建珍兴致盎然的点头:“嗯,我知道了!” 好像是发现了一个什么特别好玩的东西。 张红英突然觉得,沈建珍真像一条小狗。稍微给她点好脸色,她就热情的冲上来。就算是踢她一脚,骂她一句,也不记仇。 惹急了就咬你一口。 而自己的性格像猫。一般跟人都不亲,生了气也不说,说不出来。告诉别人我因为什么不高兴,好像是一件很羞耻的事。表达自己的开心也很含蓄。可能还要掩盖在责怪底下。 儿子给她买东西,她心里很高兴,嘴上还要骂:“小棺材,又浪费钱。买的什么名堂,我们乡下人不习惯,不要。” 哎,虽然说感觉自己养沈建珍像养小孩,但沈建珍又何尝不是在教张红英做人的另一条路? 沈建珍经常跟吴小红对着吼,用吼,用家丑外扬来争取自己的生存空间。吴小红一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她就在外面大声哭闹,一定要把看热闹的人引来,把吴小红逼的收回自己的离谱想法。最后沈建珍功成名就,每个月给几千块钱,就成了十里八乡有名的孝顺女儿。 自己一辈子唯唯诺诺,对李小芳的话,连思考一下的时间都没有,就答应下来。李小芳很会诉苦,很会唱苦情戏,有时候甚至是她用愁眉苦脸、唉声叹气,逼着自己主动提出帮弟弟解决问题。 这辈子,她要跟着沈建珍学。学会反抗,学会撒泼,学会吵架。 要好名声有什么用,名声再好,求娶的人再多,都挡不住李小芳轻轻一句话,翻云覆雨。 上辈子,逼着自己订婚的是她,逼着自己退婚的是她,逼着自己招赘的也是她…… 好吧,招赘是自己也愿意的。当时她觉得爷娘都对自己这么好,能招赘在家,肯定好过出去给人家做媳妇。 做人家媳妇,要看阿公阿婆脸色,要看男人脸色,还要看姑娘脸色。 大姑还好一点,嫁出去了,回来就是亲戚,客客气气的。小姑就麻烦了,还要在家里好几年,闹矛盾的时候多着了。 所以当时自己也是半推半就答应下来的。 如果能够一结婚,就财务上分割开,也不至于后来一辈子混成那样。 两个人在摊位上磨磨蹭蹭,等到人都走光,才出去。 人走掉一片,灯光就黑掉一片。 沈建珍催促:“快走快走。要不黑了看不清楚容易摔倒。” 走到拐角那个地方的时候,张红英假装不经意发现:“这人真是粗心,人都走了,电熨斗还插着。半夜要是烧起来可怎么办?” 说完,要去拔插头。 沈建珍却连忙拉住她:“不能拔!你今天拔掉了,她明天还能插。一定要给她吃个教训,她才记得住。” 张红英吃惊:“你是说她的故意的?” 沈建珍看她一眼:“这不是很明显嘛,她东西都搬走了,就留下个电熨斗在这。不是故意的还能是干什么?” 张红英早知道前世就是这么发展的,但还是得把事情交给沈建珍去解决:“那你说怎么办?” 沈建珍:“市场有没有管理办公室的?你去找他们来看。这个事一定要彻底解决,不能让她一直想办法害人。” 张红英两辈子人,都没有主动找过领导…… 沈建珍气急:“这点事到底有什么好怕的?人家就是管这个的,你不去找他们找谁?” 两个人都看着对方觉得不可理喻。 你怎么能把找人说的这么轻松? 你怎么能把找人看的比登天还难? 最后还是沈建珍先败下来:“算了算了,我去喊人。” 市场里一个人都没有了,就剩下管理办公室的人在等着锁门。 沈建珍急匆匆跑过去:“大伯,我看市场里有人把商铺都搬空了,就剩下一个电熨斗没搬走,插头还插在接线板上。我担心晚上会起火。” 那人一听,这还了得? 电熨斗起火,非烧干净不可。前几年鸭湾村那场大火,全公社没一个人不知道的。 他们那时是当故事听,现在,这事要发生在自己眼皮底下了。 事情后续怎么发展,沈建珍就不管了。她告完状,就拉着张红英一起往家走。再晚点,天就黑了,走路容易摔跤或者踩坑。 第20章 火灾4 张红英一直在想怎么查这个事,怎么解决。电视看的多了,难免想的多一些。 唯独没想到,市场管理采取了最简单粗暴的方式。 那个人正好是市场管理处主任,姓李,叫李亮。沈建珍来报告情况的时候,李亮还将信将疑。 但是宁信其有……李亮过去一看,熨斗插着电源,已经开始发红了。如果一直没人发现,等到半夜,必然起火。 这种电器起火,想扑灭就难了。更何况晚上起火也很难被发现。 李亮赶紧把插头拔了之后,越想越后怕。他晚上干脆都没回去,连夜通知了联防队的人,一群人就在办公室守了一宿。 第二天一大早就又在门口守着。 预谋纵火的商户名叫徐红梅,已经是个十岁孩子的妈妈了。纵火本来也是一时脑热,如果昨天晚上真的起火了,她可能会因为解气而兴奋。 现在没有什么夜生活,晚上大家睡的早。但是有一批上三班制的工人,他们会晚上十点上班,到早上六点下班。 但是昨天晚上风平浪静,小商品市场没有起火,她就开始患得患失,琢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怎么会一整个晚上都没吵吵起来?总不可能是一直没人发现吧? 所以,天蒙蒙亮,远一点连人影都还看不清的时候,徐红梅就来了市场。 李亮老远就看到有个人鬼鬼祟祟在那探头探脑。 他冲过去一把揪住:“你放了火你还敢来!” 徐红梅吓的魂飞天外:“我不是故意的!”——所以说她蠢,一下子就露馅了。 只要她承认放火就行,是不是故意的就不重要了。 李亮也没打算把她怎么样,毕竟是未遂。现在人的法制意识也没那么强。 他跟联防队一群人,总有人认识徐红梅,知道她家住哪里的。 一群人拖着徐红梅到她家里去,一路拖,徐红梅一路哭嚎,自己路上就做了广告,途径的人家,都知道了徐红梅做的蠢事:因为嫉妒别人生意好,想要放把火烧掉市场! 大家都恨的牙痒痒,一般人闹矛盾,顶多是吵几句嘴。吵完了也就算了。哪里有人就因为嫉妒,就直接放火的? 这种人以后谁还敢打交道?吵起来放把火烧掉你的家! 徐红梅被拖回家的时候,她男人刚刚下田回来。 秧苗插下去已经扎住根了,野草又冒出来了。他去把自己家责任田里的野草都拔了踩到泥里,让它沤烂了做肥料。 两条裤腿扎的高高的,小腿上还有没洗干净的烂泥,肩上还扛着把锄头。 看见徐红梅被一群人围着,老实巴交的男人就问:“怎么回事?” 李亮三言两语就把事情交代了一遍。 男人沉默的看看李亮,又看看徐红梅,似乎的不敢相信徐红梅还有这打算。 徐红梅眼泪汪汪的看着他:“喂,你快帮我说说,我不是故意的。” “……”男人没有说话,把锄头拿进屋里,在墙上挂好,才问李亮道:“那是要赔钱还是罚款?” 李亮看看他们家,也就是普通人家。刚盖好的七路头楼房。可能是因为没钱,连墙都没有粉,红砖露在外面。 一个瘦巴巴的小男孩跑出来:“你们不许欺负我姆妈!” “谁敢欺负你姆妈呀!没人欺负她,她都要一把火烧掉市场了。要是有人欺负她,她不得把整个镇子烧掉!”李亮没好气。 小男孩听不懂他说什么,就是抱着李亮的胳膊,嘴里不停喊:“不要欺负我妈妈,不要欺负我妈妈。”也看出来李亮是带头的。 李亮才对着徐红梅道:“你儿子这样懂事贴心,你知不知道你那把火要是放成功,是什么后果? 你要去坐牢,你男人要帮你赔钱,你儿子会变成劳改犯的儿子,被人看不起,被人排斥! 你做生意是想赚钱的吧?怎么就能做出来这样的事? 和气生财和气生财,这句话你总听过吧?和和气气的,财才能来,动不动就嫉妒,就报复,财神爷来了也被你吓跑的!” 徐红梅已经开始知道害怕,不敢吱声。 前世没有张红英和沈建珍防患于未然,那把火是真真切切烧起来了的。事情过去几十年,大家互相介绍的时候,一说徐红梅,都附带一句:“就是一把火烧掉了小商品市场的那个!” 儿子成绩不行,想参军也不行。随便找个工作,人家都不敢给重要位置,顶多是干点苦力。问起来为什么,就说:“我怕他像种!徐红梅种不好。万一哪里不对,也来放一把火,那就完了。” 一家人因此而夹着尾巴做人几十年。 她从牢里出去容易,被人接纳不容易。而且为了赔钱,一家子还债也还了很多年。 第二天张红英看到市场门上贴的告示,心里就踏实了。 告示说的很客气,某商户离开的时候忘了拔掉电熨斗,差点酿成火灾。幸而被市场管理人员及时发现,这才避免重大损失。 摊位被市场收回,予以警告,并罚没押金五百,作为惩罚。 李亮把这五百块钱给了张红英,但是没有对外声张。 不仅仅是张红英害怕小肚鸡肠的徐红梅报复,李亮也害怕的。 万一为了五百块钱迎来报复,就不划算了。 李亮表示这笔钱是秘密奖励,张红英才收下。 她要分一半给沈建珍,沈建珍不懂客气为何物,拿着钱高兴的蹦了半天。 蹦完了,才眼睛盯着张红英:“真的给我啊?” 张红英点点头:“真的给你。” “二百五十块钱呢!就给我了?”沈建珍嘿嘿直乐:“二百五,够我一学期的生活费了!” “对对对,二百五。”张红英没好气。 可惜沈建珍完全不懂二百五是在骂人。她扭扭捏捏说:“可是我也没干什么呀,这电熨斗是你发现的,我只是去跟管理说了一下,你就分我一半啊!” 张红英烦了:“你再没完没了的,就别要了,还给我吧!” 沈建珍赶紧把钱掖口袋里:“要要要,怎么能不要呢? 有这二百五十块钱,我省着点用,可能一学年都够用了。 不过红英,你真的是太好了,我谢谢你!” 张红英:“钱分你了,但是要保密知道吗?” 沈建珍拼命点头:“知道知道,不能让你爸妈知道,也不能让我爸妈知道。” “是的”,张红英再次强调:“如果能保密,这笔钱就是我们都可以花的。不小心被他们知道,他们肯定要拿走的。” 沈建珍点头:“我知道呀,我从小就知道。 我小时候跟我弟吵架,他让我滚。我说那个家是我的家,我弟就说,那才不是我的家,那是他的家。 家里连凳子都是他的。 我哭着问我爸这是不是真的,我爸说女孩子天生就要嫁出去的,谁让我不是男孩呢? 所以,要想办法给自己多争取点东西,我都懂。” 张红英摸摸沈建珍的头。看起来没心没肺对外界全不在意的沈建珍,原来也是一样的。 第21章 暑假1 张红星小学毕业了,在家里等待初中的录取通知书。 这个暑假漫长又炎热,但是与张红英无关。她这辈子都没享受过暑假的悠闲。反正都是跟着父母干活,或者跟着张红星收拾烂摊子。 张红星天天跟一帮同学出去游泳,水乡的河四通八达。一帮半大小子泡在水里,到处乱窜。 现在农药化肥的还没有泛滥,为了增加肥力,农民会撑条船出去,罱河泥(读作lǎn)。 河底的淤泥多半是树叶,杂草等腐烂而成,还有一些死去的小鱼小虾。总之会腐烂的,最后都变成了河底的淤泥,对土地有一定的作用。 农民们勤快的很,哪怕是增加半成产量,他们也会付出十成的力气去做。 也因为农民们勤勤恳恳到处罱河泥,现在的河非常的清澈,河底连一点水草都没有。 后世经常听说有人游野泳,不小心被水草缠住了腿,上不来了。此地完全没有这个风险。 真有水草,那也是人家当宝贝养起来的。 水乡不仅仅农田分到每家每户,地分到每家每户,连水域,也是分到每家每户的。这种水草,大家叫东洋草,听说是当年日本人打进来的时候,带来养了喂军马的。 这种草长在农田里的时候,大家特别痛恨。因为它扎根快,蔓延快。 哪怕只有指头长一截没死掉,三四天下来,就会蔓延出一大片。不要半个月,田里就全是东洋草了。 而且你拔的时候又很费劲,一不小心留一截根在田里,很快就又爆发出来。 但是这东西如果在水里又不一样。它繁殖蔓延很快。没时间割羊草的时候,就去自己家河里捞一块,就够羊嚼一晚上了。 所以大家对自己家的河面都看的很牢,只要不作死去人家养的水草底下,就不会出事。 想想不远处的京杭大运河,张红英对李小芳喊:“姆妈,你要管管红星了!他们天天到处玩水,小河里没事,要是跑到京杭大运河去,那还是危险的。” 现在水路运输很发达,挂机船的声音整晚不歇。各地来往,坐轮船的比坐汽车的还要多。 苏州到杭州之间有夜航船,叫做苏杭班,前世张红英下班回来,就经常能听见苏杭班在鸣笛。呜呜的声音,宽宏厚重,曾经勾起张红英的向往。 要是有条件能去苏州或者杭州看看多好? 但是她一辈子都在劳碌,连儿子在苏州工作,都没过去看看。 张红英提醒李小芳,也并不都是出于好心。 张红星本来就是胆大妄为型的。前世张红星偷偷去京杭大运河玩,冒出来的时候,差点被一艘船打到。回来的时候吓掉了魂,张红英被骂的狗血淋头,嫌她没有看好弟弟。 一个十几岁大姑娘怎么去水里看好弟弟? 而张红星经此一吓,整个人收敛了很多。 不过张红英想想,没准是她亲弟弟的魂被吓掉了,喊魂喊回来的是那个落水鬼呢!要不小时候那么可爱,屁颠屁颠跟着自己后头的弟弟,怎么就变成了那副吸血鬼的样子? 现在张红英提醒过了李小芳,以后张红星如果再出事,就怪不到自己头上。 事情可能有两个走向,一个是张红星叛逆上身,不让他做的非要做,在大运河里出事——吓掉魂也好,直接死了也好,都不是她的错,怨怪不到她头上。 另一个是张红星被管住了,从此不去京杭大运河玩水。那他的性格没有变,可能没有后来那么大成就,也可能没有后来那种狼心狗肺的样子。 如果他没有去苏州,要买房子,也没有机会一记头吸光全家的血。 张红英至今还记得全家勒紧裤腰带替他还债的样子。 连沈永健都跟着倒霉,以为入赘了殷实人家,没想到是来当血包的。那笔钱,全家人干了七八年才还清债务。 二十几万的房子啊!九十年代初的二十万,村里人听了都咋舌的。就算是城里人,也没几个能一记头摸出来二十几万。 反正张红英提醒过了,匆匆吃过早饭,喊上沈建珍一起去镇上。 沈建珍跟张红英一起在镇上开了一个月小灶,其实也没吃什么好的,就是多吃几个荷包蛋,炒咸菜的时候放一点点肉丝,沈建珍都脸色就明显看着好起来。 脸色不再是黑里带黄,黄里发白,而是虽然又黑又黄,但是多少有了点血色。前面沈建珍连嘴唇都是有点发白的。 张红英笑问沈建珍:“你那二百五十块钱,藏哪里了?” 沈建珍:“书包里。我的书包没人会动的。” 也是,要不是为了藏钱,可能沈建珍自己都不知道书包会扔哪里去。 张红英羡慕的看了看她:“真羡慕你,这么会读书。” 沈建珍叹了口气:“因为我只会读书啊。你不知道,除了班主任劝我继续读下去,其他所有人,都当面劝我爸不要给我读书了。” 沈建珍絮絮叨叨说了很多。 她家里穷,不管是卖粮食,还是卖蚕茧的钱,都给送进医院了。每次学费杂费还有书本费生活费,家里都拿不出来。 沈大林没办法,带着沈建珍去亲戚家借钱。每个亲戚都要痛痛快快数落一顿沈建珍,连带沈大林也要挨数落。 数落完了,都说:“女孩子读什么书,还要借钱读书!” 每次听半天数落,才能借到个十块八块的。 张红英理解沈建珍为什么在知道自己愿意借钱给她后红了眼眶了。 其实她也能理解那些亲戚。究竟是借钱了不是吗? 沈建珍读书不是一年两年,而且现在能考上大学的,是真正的凤毛麟角。现在的大学生,被称为天之骄子。因为只要考上大学,好工作,好前程,就板上钉钉了。 借钱给亲戚家小孩,让她去搏一个看不到的前程,可不是不情愿吗? 那些人劝沈大林不要供女儿读书,也未必不是为了他好。 明明只要把女儿送去上班,一个月挣不了一百五,挣个五十,都能解决大事了。去读书,一个月反而要用掉好几十。 “现在好了,”沈建珍鼻腔不通,声音有点闷闷的:“我高中第一年的生活费已经靠你赚到了。以后我寒假,暑假,都来帮你做活。你一定要帮我在王师傅那边多说说好话。 我这辈子都记得你的好。” 想了想,又看看张红英:“红英,你前面借我的每个星期五块钱,我还不能光明正大的还你,要不我爸爸会知道你给了我工资的。 这钱只能让他来还。 但是等暑假过去,我会想办法把这笔钱过了明路,然后还你。” 张红英不在乎这五块钱,但是在乎沈建珍是不是也没良心,要贪她便宜。 听见沈建珍这句话,张红英就高兴了:“我们之间,也不是这几块钱的事。我们日子长着呢。现在我帮你,以后你帮我。只要记得这个情分就好。” 沈建珍重重点头。 第22章 暑假2 今天的客人比较多。毕竟成衣还是有点贵,尤其是小孩子的。 所以不少人就捡便宜的棉布,给做两件凉爽透气的布衫。 张红英缝纫机就没停过,哒哒哒不停的踩。 沈建珍倒是想帮忙,可是她笨手笨脚,连缝个扣子都能戳到手。张红英也是服气,为了避免血把衣服弄脏,只能让她在边上坐着看。 不过沈建珍会察言观色,也敢说话,虽然可能说的不太动听,直来直去的,但是也讨有些客人的喜欢。 有的客人喜欢听甜言蜜语,有的客人却不喜欢绕弯子,喜欢听实话。美其名曰:“这个人性子直,肯定不会骗我的。” 沈建珍就是长了这么一副面孔,看上去老实巴交,说话还有点冒傻气。偏偏就是她,还帮张红英接待了不少客户。 甚至订单比张红英自己接待的时候还多一些。 张红英开个价格,人家必定要还价。讨价还价半天,最后基本上卡着底线成交。 沈建珍开价,每次都是直接开最低价过一点点比如说三块五,然后赶紧补充:“啊呀,我记错了,应该是四块五。对不起对不起,三块五这个价钿不能卖的,卖出去饭碗都要敲掉了。” 说完还急着把客人手里的布料抢回来,像是生怕客人揪一块布就走一样。 客人就死赖活赖非要沈建珍按三块五卖给她。最后张红英出面按三块八卖了布,做衣服的人工费也一分不能少:“布料都便宜卖给你了,人工费再减,别说饭了,粥都没得吃了。” 王师傅知道了都开玩笑,张红英可以不要,沈建珍一定得留下来。 张红英才知道,沈建珍看上去憨的要命,傻乎乎的,实际上心里奸诈的很。 王师傅给的价格,都是一个区间。最低价就可以成交,有利润 但是不多。 王师傅知道沈建珍是要给自己挣学费,超过的部分,答应给提成。 难怪别人都说张红英是聪明面孔笨肚肠,沈建珍是呆头面孔乖肚肠。 张红英一辈子当牛做马,沈建珍就苦了前面十八年,等上了大学,就彻底翻身了。 沈大林但凡家里有点什么事,一封信过去,或者一个电话过去,沈建珍动不动就一万块钱寄回来了。 沈建兴读中专的时候,沈建珍自己刚刚大学毕业,就可以负担起弟弟读书的费用了。 闲的时候,张红英就问沈建珍:“你说是有弟弟好,还是不好?” 沈建珍想了想:“也好也不好。 如果没有弟弟,吵起架来, 别人要骂我们绝户头的。 连个还口的话都没有。 后头沈青青的妈妈,很厉害的人,不敢跟人吵架。一吵架人家骂绝户头,她就蔫吧没话讲了。 所以有个弟弟,还是好的。 但是有了弟弟,女孩子多半就要嫁出去了。将来也不知道嫁给什么人家,那肯定是不好的。 而且家里吃的穿的用的,都是弟弟挑剩下才给我。 听说倒霉点的,还要被拿去给哥哥换亲呢。 跟弟弟吵架,挨打的也都是我。” 张红英笑起来:“你这么聪明也会挨打?不是每次你妈要揍你,你都叫的震天响吗?” 沈建珍也笑:“那我是没有办法。我不叫,他们当时就打了。我叫起来,他们当时不好意思打,我跑出去晃一天,等到晚上可怜兮兮的回家,他们火气消了,心也就软了。 到底自己生的,人也不是说发脾气就发脾气的。他们没火气的时候,还是心疼我的。” 张红英心想,自己就憋屈在不会叫上面。 但凡李小芳跟张小树生病的时候,她叫叫苦,哭哭穷,也许老头老太太就会去逼儿子要求也说不定。 毕竟一个是不需要逼就会出钱出力的冤大头。一个是需要想办法也不知道能不能拿钱出来的宝贝儿子,想想也知道他们会走捷径。 你乖巧,你听话,你好使唤,他们就事事寻你。你搞砸一件两件三件,他们打过骂过还不管用,就放弃你了。反正生的又不是一个。 沈建珍又道:“你知道你帮我找这个路子,我有多高兴吗? 我这么多年,都没敢跟我爸妈要过什么。 家里这么穷,我只要敢开口要点啥,都像是没良心。 我穿的衣服都是村里人给的,读书都是亲戚借的。吃饭,”沈建珍看了看张红英,才接下去说道:“家里的菜,我是不敢伸筷子的。爸爸挟到我碗里的我才能吃。 有一次我嘴里嘀咕了句,就这么点。”沈建珍抹了把眼泪:“我爸就把一碗菜磕我头上了。” “有些菜落我饭碗里了,还是干净的,我把菜挑出去了,一口不敢吃。 晚上他们开夜工,带回来的宵夜,” 沈建珍已经涕泪横流:“他们开门的声音,喊醒弟弟吃东西的声音,声声在我耳朵里,我连呼吸都不敢变化。 就算是他们喊我名字,我都假装睡熟了听不见。” “一直要他们走过来,拉开蚊帐喊我,我才装作大梦初醒的样子。还要揉揉眼睛。” 沈建珍又笑了出来。 “不过我弟弟还行,除了特别小的时候跟我吵架,大一点都不跟我吵架了。 弟弟也是要你教的。你能制服他,他就听你的话。 我跟沈建兴玩什么游戏,只要是动脑筋的,他都玩不过我。他在学校里,所有老师知道他是我的弟弟,都要说他不如我一个脚趾头。 现在他就特别服我,特别听我的话。 只要你比他强,能管服他,他就是个好弟弟。” 张红英拍了拍沈建珍。 李小芳跟张小树,还有沈大林和吴小红,她一时想不出来两对父母究竟哪对好一些。 沈建珍抹干眼泪的痕迹:“不管怎么说,他们生了我养大我,总归比那些生下来就扔了的要好很多。 不管遇到什么难事,我就想,顶多当我刚生下来就被弄死了。现在我好歹多活了这么多年,就是赚的。” 张红英想了想,摇摇头:“嗨,反正我们越来越大,现在还有这么多工厂,只要勤力点,总能活的好。 爷娘对我们怎么样,那都是命。但是将来怎么走,靠怎么自己。 你将来肯定有出息,到时候我们一起走出去看看。” “嗯,我记得你说过,叫我带你一起出去。我们不会就在这个小镇上消磨一生的。” 张红英看着雄心勃勃的沈建珍,深深的羡慕。她能走那么远,肯定跟她这种什么都不怕的胆子有关系。 小姐妹两个正在谈心,突然听见有人喊:“红英,红英,你快回家看看,你弟弟落水,被抬回来了!” 第23章 暑假3 张红英虽然恨张红星恨的牙痒痒,但是,真要他去死,又不至于。 前世,尤其是在张红英三十岁以后,那个在城市里工作,生活,拿着高薪住着豪宅的弟弟和弟媳妇,是她对外炫耀的资本。 她的生活太过苦闷,工人们一起聊天的时候,都是以“我家……”开头。 她儿子读书不大聪明,男人不大能干,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我家红星……”“我家秀琴……”连秀琴一个人不想做饭,去饭店点菜,一桌要吃几百块钱都拿出来说一说。好像在饭店里一顿吃掉一天工钱的是她张红英一样。 总之,前世她对张红星寄予了多少希望,后面被抢夺房子的时候,就产生了多少恨。 当初,张红英希望张红星能拉拔一下自己儿子,希望他能分担一点给父母养老的压力,希望他能对这个姐姐好一点…… 期待了大半辈子,那种感情深入骨髓。 如果两个人老早就翻脸了,可能反而没那么痛恨。偏偏她一直以为一家人和和气气,手足情深来着。 张红英一时不知道自己现在心里是什么滋味。 张红英慌了心神,手脚冰凉。沈建珍的作用出来了。 她先扶着张红英走到门口,又看看来报信的人,问:“你跟红英一起回去吗?” 来人摇摇头:“我还要上班的。” 沈建珍立时打定主意,先把摊位关了。 一条布帘子拉起来,电源关掉,又检查了一下没遗漏,才扶着张红英往家走。 张红英腿有点发软。沈建珍左右看看:“你先在这边坐一歇,我去借辆自行车驮你回去。” 沈建珍跑到市场管理办公室,大声问道:“领导,有没有自行车,借我骑一下?十二号摊位有点事,需要回家一趟。人脱力了,走不动。” 李亮出来一看,又是那个小姑娘,黑的像非洲人,瘦的像越南人。李亮从门口摘下来自行车钥匙扔给沈建珍:“慢慢骑,不要掼跤。自行车掼坏了,你要赔的。” 沈建珍答应了,把张红英扶上自行车:“走,我们回家。” 二十八村的自行车又笨又重,沈建珍压根骑不动,她人又瘦又小,只能推着行走。 夏天黑的晚,虽然已经五点多,太阳还很高。 沈建珍没一会就满头大汗,背后的衣服湿了一大片。 张红英慢慢的回过神来。 路上,她已经想好了要怎么办。 如果李小芳骂她怎么不管好弟弟,她就回嘴:“我上班去前明明告诉你了,叫你管管红星。去大运河玩是很危险的。 我要上班挣钱还盖房子的债,我怎么管红星?” 如果李小芳觉得她扫把星,都怪她说什么去大运河玩危险,是乌鸦嘴……那她就学沈建珍,大声骂出来:“是不是儿子没了,也要把女儿逼死你才高兴?我一片好心,连句话都不能说吗? 你们大家来评评理,我让姆妈管好弟弟,叫他不要去大运河玩有什么错?” 说来也可怜,前世张红英就是一头埋头干活的老黄牛,最大的娱乐,数来数去,就是十七八岁时看过几本琼瑶小说,然后就是后来电视机流行了,每天不上班的时候在家里看看电视。 再到后来,智能手机流行,张宇昊给她买了一个新手机,还安装了微信、抖音叫她玩。 村里七十多岁老太太都开始拍抖音,用美颜把自己变的像个妖精,在网上扭来扭去对口型唱歌的时候,她只能刷刷村里人发的视频,去猜这个是谁。 所以张红英虽然重生一遭,愣是连怎么跟自己姆妈顶嘴都要现学。 张红英斗的走不成路,就坐在车子上由沈建珍推行。 沈建珍一边气喘吁吁的推,一边还要安慰张红英:“他们只说是抬回来了,又没有说出什么事。 没准也只是吓到了,走不动路,所以别人给抬回来的。 再严重点,可能就是胳膊腿受伤什么的。 你不要自己吓自己。” 张红英心里思虑停当,才开始有心思说话。她挤出个笑来:“建珍,你车子停一下,我感觉我好了,可以自己走的。” 沈建珍也是累的一头汗,便停下来:“好,我们歇一歇再走。” 其实就算是张红星真的死了,张红英也不觉得自己会伤心。但是她确实不知道要怎么应付接下来的变故。而且,她刚刚还准备向沈建珍取取经,怎么教弟弟,让弟弟变的听话,有良心。 前世沈建珍在外面挣大钱,吴小红是一直疾病缠身的,后来沈大林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沈建珍干脆出钱雇弟弟沈建兴照顾父母。 沈建珍一个月打一万块钱,包括老两口吃饭,衣食住行,多的就算是沈建兴工资。 老两口既能接受一直重视的儿子照顾,也能衣食无忧。 沈建兴则一边跑滴滴,一边照顾父母,两边收入加起来,在农村日子过的相当写意了。 沈建珍说句话,他们没有不听的。 这辈子自己有先见之明,能把钱抓手里,未尝不能让弟弟也听自己的话呀。 两个人一路疾走,到家的时候,天色还早,也并没有听见什么哭声。 张红英心里一口气先落了。 万一张红星真的就这么死了,她前世的那口怨气都不知道要去哪里出。 张红英回到家,李小芳第一句话问:“怎么回来这么慢?” 第二句话是:“自行车哪里来的?” 张红英顾不上回答,先问:“阿星怎么样了?” 李小芳才开始骂:“小棺材跟人去游水,游着游着又要去偷人家养的珍珠水菜。 偷的时候被人发现了,追的要命。 路上水菜掼碎,一不小心踩上蚌壳去,脚趾头差点被割下来! 真是作孽,血滴滴答答淌了一路,还是几个小朋友一起抬回来的。” 张红英长出一口气,擦了把汗。 张红星跳着脚出来,一只脚上缠的纱布。 张红英重重拍了他一记:“你要吓死我了!” 张红星一个没站稳,受伤的脚踩到地上,惨叫一声。 这声音在张红英耳朵里动听极了。 嘴上还火上浇油:“姆妈,你真的要好好管管他了。 水菜又不好吃,没有养成的珍珠,也不值钱,他好端端的去偷这个干什么? 无端找晦气。 而且在水里,游的急了,还容易抽筋。 他今天受伤好在是在岸上,要是在水里,恐怕救都来不及救呢! 天天跟一些混账小子侠混,都学坏了。你不是还想让他读书出去当镇上人吗? 天天这么野,等开学了也坐不住的。” 李小芳听听有道理,她望子成龙的心很重,便问道:“那这个年纪的小棺材,除了到处野,还能干什么?” 张红英便道:“村里那个塑料厂,需要人修边。要不你接点活回来让他做做。” 那是一种出口外国的工具袋,用很多层塑料叠好,再加热烫成型。 每年寒暑假都有很多学生去帮忙把边缘多余的塑料给撕掉,一个暑假也能挣五六十块钱,沈建珍经常去做的。 李小芳本能的想反驳,男孩子怎么能做这种活呢?但是张红英那句“怕他在外面野坏了,收不了心”说动了他。 正好张红星脚也伤了,就在家里剪塑料袋吧。 张红星不太高兴,接这种活的都是小姑娘。但是张红英劝说他可以自己留着工资,买什么玩具都随便他,张红星也被说动了。 这也算是劳动改造了吧,张红英满意的想。 第24章 买自行车 张红星老老实实在家里剪了两个星期的塑料后,坐不住了。 他脚趾头上的伤口好了,又开始蠢蠢欲动。 十几岁的小孩,天天在家里待着,那是真的待不住。 夏天闷热的很,偶尔有穿堂风时,家里还舒服一点,但是大部分时候,都是一身的汗。 张红星开始闹着要跟张红英去市场。 李小芳觉得这样也不错,去市场,有姐姐看着,而且还能混一顿饭吃。未必王师傅招待女儿吃饭,能在吃饭前把她弟弟赶走? 张红英有点慌。张红星一旦去了市场,很多东西就瞒不住。比如说她每天中午吃点好的。现在的人嘴都特别多,看到张红星去了,一定会说:“你弟难得来一趟,怎么不给吃点好的?”或者说:“你弟来了,怎么还没有你们俩自己吃饭吃得好?”指望他们闭嘴是不可能的。 但是又没有借口不让张红星去市场。 沈建珍知道后,说:“这还不简单,上初中后离家更远了,而且那边有自行车路,你可以叫你爸妈给他买辆自行车。 男孩子有了自行车,就会骑自行车玩了,没功夫跟你去市场耗着。” 自行车已经开始普及了,但是这也是一种新生事物,所以经常出车祸。 路人看到自行车,跑来跑去不知道怎么躲避。自行车看到行人,也是一会左一会右,不知道怎么是好。最后经常两个人碰到一起。 虽然说自行车不像后来的摩托车,汽车一样,车祸有严重后果。但是公社里也听说撞死过几个老太太的。 所以很多人也不愿意给孩子买自行车的。 前世张红英工作了以后才买的自行车,工作就算是大人了,而且每天步行上下班太辛苦太花时间,李小芳就没有拒绝。 张红英担心家里不肯给买,沈建珍真不知道她脑子怎么长的:“我六岁就知道想要什么东西,要让弟弟开口了,或者用弟弟的名义去做。你怎么到现在都不知道? 你就说张红星马上要读初中了,不练会自行车不行。 而且初中跟市场在一个方向,买了自行车,不仅仅方便他上学,也能方便你上下班。 你要是路上省点时间,回家还能帮你妈干点活。 骑自行车能省下来二十分钟,来回就是四十分钟,可以做很多活了。 你这么说,可能你妈就主动帮你买去了。” 张红英:……你跟张红星是一样的。什么事都能找到借口。 果然,张红星出面耍赖:“姆妈,给我买辆自行车吧,我学会自行车,你要去镇上买什么东西,我帮你跑腿。 我读书也不用住学校了,每天回来都可以看到姆妈和阿爸。 一个礼拜见一次面你放心得下啊?” 李小芳果然被说动了,第二天就跟张小树两人,去白镇提了辆自行车回来。 两个人谁也不会骑车,连推都不太会推,最后是用肩膀扛回来的。 张红英不得不感动于他们对儿子的疼爱。如果肯让自己去买自行车,明明是可以骑着回来的。 但是他们就是不愿意自己去买,难道生怕自己占为己有? 张红星拿到自行车,果然很新鲜,天天推着自行车到处玩,压根没想起来要跟张红英去市场。 市场里又闷又热,哪里有骑自行车好玩? 年纪轻学东西就是快。也就用了一下午,张红星就把自行车学会了。 张红星刚学会骑自行车,很是得瑟了一阵。他身边围了一群人,一个个嚷嚷着要骑自行车,要他带着玩。 张红星在打谷场上一圈圈绕行,众多小孩脚着“带我一圈带我一圈。” 打谷场上全是稻草垛,张红星绕着稻草垛转来转去绕行,身后的小伙伴大呼小叫,连暑热都忘记了。 然而,好景不长。那么多稻草垛,张红星都没撞上去,偏偏在白地上狠狠掼了一跤,把腿摔了个粉碎性骨折。 等到再有人来通知张红英:“快去医院看看,你弟弟把腿掼断了!” 张红英目瞪口呆:“你说啥?” 骑自行车,还能把腿弄断? 年纪大的骨头容易断可以理解,尤其是老年妇女。李小芳手腕骨折过,肋骨骨折过,锁骨也骨折过。肋骨骨折是因为带孙子的时候孙子调皮,一脚给踢断的。 但是骑自行车也能把自己腿弄断,张红星也是够背的啊! 张红英赶到医院的时候,张红星的腿被钢筋吊起来了,疼的吱哇乱叫,满头大汗。 看见张红英过来,居然委屈的喊:“阿姐,我好疼啊。” 张红英半点同情都没有,怎么这么能折腾呢?难道是因为他越能折腾,李小芳跟张小树管的越多,所以感情越深? 医生交代,骨头要拉开,正位。要不容易长歪。所以不能动,疼到直哭也不能放松。 你现在哭,心疼他,等到骨头歪了,要受更多苦。 张红英敷衍的安慰了张红星几句,跟李小芳要钱去买骨头,说是炖汤给阿星补补,好的快一点。 张红星听见,也顾不上疼了:“要买肉多点的!” 这年头,谁不稀罕肉呢。 张红英又道:“那自行车钥匙给我,送饭快一点,省的你们在医院等的着急。” 李小芳还不大愿意:“你别给你弟把自行车弄坏了。” 张红英气的要命,自己天天来回走那么多路,都不舍得给买辆自行车。儿子还没开始读书呢,自行车都买好了。 现在摔断腿,要了自行车也是给他们送饭的,居然都不给自己用一下。 “你放心,我骑自行车很熟练了。”张红英忍着气道。 “你什么时候学的?”李小芳满腹狐疑。 “学裁缝的时候学的。王师傅有辆车,我没事的时候经常骑。放心,不会掼跤的。 你要是实在不愿意给,我只好走路来去,再加上炖骨头汤,再过来至少要四五个钟头。你别等不及到时候又骂我就成。”张红英脸色一沉。 张红星腿疼的厉害,也催李小芳:“姆妈,你快点把自行车钥匙给她。都是自家人,自行车不是我骑就是她骑。你藏着钥匙干什么,你也不会骑啊!” 张红英要发笑,多么简单的事情啊,就是骑个自行车,又不是霸占不还了,至于这样? 也就是她现在还未成年,出去怕落不到好结果,要不早就远走高飞了。 等再过几年,可以买户口,可以办身份证了,她第一时间就买个户口跑出去。 这日子真是一分钟都忍不下去。 李小芳恋恋不舍的把自行车钥匙掏出来交给张红英,好像掏出来的是自己的心肝。 张红英赶去菜市场,肉摊上还有三根肉骨头。 她想了想,把三根骨头都买了。 回去市场借了个炉子生火,熬骨头汤。 现在的猪很好,熬出来骨髓雪白,汤浓稠。 张红英装了一根骨头,又舀了满满一碗稠汤出来,再加上两?水烧开。 烧的同时,去把沈建珍喊了过来:“来来来,喝汤。吃肉。” 沈建珍吃惊:“不留给你弟弟吃的吗?吃骨头汤补骨头。多吃点恢复的快。” 张红英呸了一口:“他们不配!” 第25章 缘分 前世张红英骑自行车骑到腻,三班制是很辛苦的,经常日夜颠倒。 但是她只会做这样的活,也没办法。 李小芳当宝贝似的自行车,于她就真的只是一个交通工具。 张红英从自己家骑车去青镇,跟去白镇的距离,是差不多的。路上都要经过好几座桥。 那些桥不是后来的公路桥,自行车可以直接过去。石拱桥的拱是很高的,也没有留下可以骑行的道。只有一条大概10公分左右的宽度,用石板弥缝的,倒是平整的,方便自行车推过。 张红英到了桥边,也只能下车推行。 说来也是巧,她上班的时候,正好上桥,对面来了个人要下桥。两人自行车的脚蹬子,就勾一起了。 怎么这样巧?沈建珍早就笑了出来。 等到下班回去,又遇到那个人,正好在同一座桥上,两辆车脚蹬子又勾在了一起。 这次,三个人都笑做了一团。 “好巧。”张红英主动开口。 那是个腼腆的英俊小伙,也胀红了脸笑道:“是啊!” 沈建珍还嘀咕:“那个男的长的还挺好看的。” 张红英不假思索:“男人光好看有什么用。 而且你还要读书的,别想些有的没的。” 沈建珍:“……人家也不是跟我自行车挂在一起。” 张红英下桥之后就回家了。 如果是前世的张红英,刚刚看过琼瑶小说的那个,一定会心如鹿撞,然后产生些有关爱情的想象和期待。 但是,张红英已经看过那么多了,对爱情已经不抱什么希望,所以她转头就把这人放在脑后了。 前世她跟一个小姐妹去逛公园,小姐妹被一个男孩看上了。 那男孩苦苦追求小姐妹,历经了三四年,才最终抱得美人归。然而,他并没有珍惜。没几年,小姐妹就瘦的跟骷髅似的——男人有外心了。 什么爱情,那都是一时冲动。等到不新鲜了,自然有更新鲜的等着他。 但是,没过多久,张红英竟然发现,这个人不再跟自己相向而行,而是变成同路了。 每次看到他默默跟在自己身后,张红英刚开始有点害怕,这是跟踪自己想做坏事? 但是还有沈建珍呢。两个人怎么样都不会打不过一个人吧?张红英也就没管他。 但是没过几天,张红英就变成了一个人上班。 中考成绩已经出来,沈建珍的分够上中专的,但是她没填。班主任劝她为了稳妥起见,可以填沈阳什么的中专学校。离家远,竞争就没那么强烈。 沈建珍看看自己家徒四壁的家,拒绝了。她挣的那点钱,恐怕一年来回四趟,路费都不够。 而且她算过从家里到镇上需要提前一天,要不坐不上头班车。 镇上到苏州又需要半天。万一买不到当天的火车票,还得在苏州等几天。沈大林曾经拖家带口,带着一家子老小陪吴小红回娘家。 也就两三百公里的路,后世半天就能到的距离,路上走了四天。 听说就算是买到火车票,火车上也要两三天。这样的学校,她怎么读得起? 附近的中专学校,竞争就很激烈了。沈建珍决定用可以读中专的成绩,去报高中。 张红英好奇的问她:“读了中专就可以有户口,有工作了,你为什么不读? 读高中考大学很难的。 听说最好的高中,一年也只有百分之三十几能考出去。 一百个人只能考出去三十几个。” 沈建珍解释了一下:“都是考不上中专的人去读高中,还有百分之三十几能考上大学。 那我本来就比他们成绩好,在前百分之三十几里占个名额,应该不难。 而且我还能争取个奖学金。听说一学期奖学金也有七八十块钱。再寒暑假做做临时工,就不需要每次需要花钱都得让我爸低声下气的去借钱了。 到时候我还可以拿钱给我爸,让他把钱先还了。 刚读高中就能挣钱回家,他也能扬眉吐气一点。 要不天天苦闷,对身体也不好。” 张红英感觉,沈建珍虽然抱怨父母重男轻女,诸多怨言,但是对她爸妈还是有深厚感情的。 沈建珍后来报了一所省重点。中考满分620,她竟然考了618分! 沈建珍说是因为题简单,但是张红英这样小学都没办法毕业的人,是不信这话的。 题再简单,也只有她一个考了618,又不是人人考618。 果然,618分的人报高中,把校长都感动了。本来是要期末考试以后才发奖学金的,但是校长看到了由初中出具的贫困生证明,还有村支部盖章,不仅仅给沈建珍免了住宿费,学杂费,校服费,还发了七十块钱。 现在沈建珍军训去了。 张红英有点担心她瘦骨嶙峋的身体,会不会军训的时候晕倒在操场上。 事实上沈建珍的确有几次摇摇欲坠。 她身体长期营养不良,不是一个月两个月能补回来的。 学校来了个病秧子学生的事,传开了。 要不是她成绩实在是好,可能都被退学了。 张红英发现那个男孩跟了自己这段时间都没做什么,胆子也大了。 再上桥的时候,她动作慢吞吞的,等那人上来。 她动作慢,那个人也慢。但是张红英干脆不走了,那人躲不过去,就上前,吞吞吐吐打招呼:“下班了?” 张红英点头:“是啊,你换厂了?” “是的。以前在白镇上班,最近换到青镇了。” “为什么换厂?白镇的厂子老,工资要高一些吧?”张红英问。 “我……我,”那人胀红了脸,说不出话来。 没意思,张红英觉得自己有点欺负年轻人,便问道:“你什么厂的,怎么上下班时间跟我都一样的?” 那人心一横,大声说到:“我叫梁俊华,我看中你了,想跟你谈对象,你愿不愿意!” “这么大声干什么,”张红英退了一步:“我谈对象要我爸妈同意的。你问我没用。” 梁俊华嘿嘿笑起来:“我让我妈找人打听过了,说是你弟弟刚刚折了腿。现在上门肯定招人嫌弃。我妈打算等你弟腿好了,再上门讨帖子。” 张红英没好气的翻他一眼:“那你别跟着我了。” 梁俊华不同意:“这条路上有小流氓,我不跟着你不放心。 我也不会跟你太近,你放心,不叫别人看见,不会影响你。 就是小流氓看见远远有人,就不敢使坏了。 他们一般只在路上没人的时候,对独自一人的小姑娘说说骚话,抓一把什么的。路上有人就不敢了。” 张红英突然想起来,也就是明年春天,一个小姑娘被小流氓拖到了树林里。不过她哭的太大声,把看林人惊动了,坏人才跑掉。 坏人逃窜出去也被抓回来了,但是因为未遂,只判了三年。等到出狱,找了个有点残疾,但是性格很温柔的女孩子,后半辈子很低调,但是没听说有什么不好的。 而那个小姑娘却背了坏名声,一辈子都过的憋憋屈屈的。 张红英便道:“既然有小流氓,为什么不报警抓他们?叫联防队的也行啊?” 梁俊华一愣。说几句骚话,摸一把抓一把,够的上报警吗? 张红英快速把车推过桥,一偏腿,骑上自行车走了。 第26章 抓流氓1 那个被祸害的小姑娘,张红英认识。 长的水灵,歌唱的好,还是各种节目的主持人。 公社虽然很散乱,每个村一个小学,四五个村一个初中,但是,每年元旦,都是会在大会堂组织联欢会的。 全公社的小孩,都去镇上看联欢会。 那个小姑娘,叫李茉莉,杏脸桃腮,嗓子特别好,唱歌像黄鹂鸟一样。 沈建珍说话声音特别沙哑,跟男生一样,吴小红还曾经打听过,吃什么能让嗓子变的好听一点。 其实沈建珍嗓子沙哑,是因为小时候脾气太大,成天哭,哭的声带上长息肉了。但是吴小红不知道啊,以为嗓子哑吃什么东西能变好。 别人说是李茉莉妈妈,每天给她喝一个生鸡蛋。 沈建珍也喝了一个生鸡蛋,后来就没有再喝了。不知道是不喜欢喝,还是因为吴小红心疼鸡蛋不舍得给了。 李茉莉是在中心小学读书的,她的爸爸是知青,一口普通话。 全公社没有一个孩子会说普通话,连老师都不太会说。现在的教师基本上都是民办教师,只有极少数师范出来的老师才能讲普通话,读课文。 学生老师们都是读课文用普通话,讲课回答问题就用土话,无缝衔接。 但是李茉莉就能说普通话。 她长的漂亮,歌唱的好,讲话落落大方,每次搞联欢会的时候,都是她当主持人。 全公社学生太多,联欢会一年要开好几次。低年级的上午去参加,高年级的下午去参加。 所以全公社,所有的学生都认识李茉莉。尤其是男生,都把李茉莉当成自己最喜欢的人。 温温柔柔,漂漂亮亮的小姑娘,又开朗大方,不喜欢她才有鬼了。 可是就这样漂亮的小姑娘,才十三四岁,差点被祸害了,骂名还全是她背。 什么“才十三岁就会勾搭男人了。” 什么“才十三岁就做大人了。” 什么“要不是她一个人往外跑,也不能被别人拖进树林。” 还有什么“打扮的妖里妖气,一看就不正经。” 美的像一朵茉莉花一样的小姑娘,从此开始郁郁寡欢。 她爸爸给她转了学。 但是谣言不长腿,随风满天飞。小姑娘转到哪里,都有人排斥她,孤立她,嘲笑她。 她什么错都没有,只是因为漂亮了一点,出众了一点,就被一个小流氓毁掉了。 想不起来这事也就罢了,既然想起来了,她就一定要把那个流氓抓起来! 说起来,那个流氓,也是他们家远房亲戚。 该死的小地方,每个人跟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点亲戚关系。 张红英以跟这样的人是亲戚为耻。 但是后来过年走亲戚,还能看到那个流氓跟他妻子。 凭什么在毁掉了别人一生后,自己幸福? 但是张红英自己也是个小姑娘,万一遇到流氓,流氓兽性大发的时候,可不管是不是亲戚。除非……像沈建珍那样邋遢,让人看见了都要绕道。 但是张红英也不想破坏形象。别人看到一个干干净净的小姑娘突然邋遢起来,还以为她神经病了,要送医院的。别的医院不多,神经病院倒是很多镇上都有。 白镇上就有一个,好像牌子是写的是“白镇精神卫生中心”什么的。 神经病为什么要看精神卫生,张红英就不太明白了。反正她是不要去的。 但是,怎么能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救下李茉莉呢? 张红英认识李茉莉,但李茉莉不认识她呀!要是冒冒失失跑过去对她说:“你要注意安全,有坏人盯上你了。”李茉莉一定会扔下一句:“神经病。”然后走掉。 她也不能去找那个流氓,说:“我知道你要干坏事,你不许干!”流氓搞不好就把她害死了。 张红英就有点难受了。为什么她重生一次,也没长点本事,也没长点聪明劲? 如果沈建珍在这,搞不好就能想出来办法了。 想到沈建珍,沈建珍就回来了。 军训半个月,她反而变胖了? 张红英好奇的看着她:“你怎么胖了这么多?” 沈建珍就嘿嘿笑。 军训是统一收伙食费的,一个人三块钱。 吃的很好,每顿有肉。 但是吧,卫生条件不怎么好。 因为是夏天,蚊虫多。 做的菜里,有时候会有苍蝇。那帮镇上的学生,一看到苍蝇就大惊小怪,好好的一碟子白斩鸡,就不要吃了。 这个说菜里有苍蝇,不要了。其他人也跟着说不能吃了。 沈建珍才不在乎苍蝇,别说是苍蝇只是在酱油汤里,就算是苍蝇混在菜里了,她也把苍蝇挑出来,照吃不误。 一桌十个人,别的同学好好的白斩鸡剩在桌上不吃了,看到沈建珍吃的欢,就道:“你要是不嫌弃,把我们的也吃了吧!” 沈建珍丁点不嫌弃,一碟子白斩鸡估计也就一两。十碟子加起来,就差不多一斤了。 沈建珍吃的头也不抬。 她虽然瘦弱,但是肠胃功能非常好,吃下去并没有因为不消化,或者不卫生拉肚子。苍蝇经过高温消毒,只怕细菌什么的也早就被杀掉了。 沈建珍这么吃了半个月,回来脸都圆了。一称,足足重了十几斤。 她终于开始不那么像骷髅了,脸上也不再随时挂着虚汗。 前世两个人这会早就走在各自的道上,渐行渐远,几乎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一个读书,早出晚归。一个上夜班,白天睡觉晚上干活,虽然两家就隔一条小河,几十米路,愣是一年半载见不到面,说不上话。 等到沈建珍去住校,更是见不着了。等到张红英结婚,她在外面上大学,连喜酒都是吴小红代为出席的。上了一百块钱礼金。 沈建珍回来了,张红英就问她:“如果我知道一个人要做坏事,该怎么阻止他?” 沈建珍想了想,问道:“像上次那个放火的这样吗?报告上去呀!” 张红英道:“不是的,上次那个放火的,是她已经开始行动了,所以报告有效果。 这次这个,还没开始行动呢。报告了不会有人管的。” 沈建珍挠挠头:“那就盯着他一点,看他行动了再报告啊。” 张红英再摇头:“就是这个人是个流氓,想要对一个女孩子耍流氓。 等到他行动了再报告,就来不及了。那个女孩子已经被祸害名声,后半辈子都会受影响。” 沈建珍挠挠头:“那我也不晓得啊,我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 而且你说人家要做坏事,但是既然都没有行动,你怎么知道的? 说出去没道理啊!” 张红英这才意识到,沈建珍就是个正常的小孩子,并不是像自己一样重生了,有了前世的记忆。 张红英只好把前世的事,再结合自己的经历编了下:“那个是个很漂亮的小姑娘,有个男的鬼鬼祟祟的盯着他好几天了,每天都远远的跟着她。 但是因为路上有人,所以他没有下手。 等到哪天天气不好什么的,路上没有其他人,他可能就要动手了。” 沈建珍挠挠下巴:“这样的话,是不是跟她父母讲好一点?” 张红英终于忍不住说:“你能不能不要挠来挠去,好像身上有虱子一样的。 别人看见了浑身不舒服。” “哦,嘿嘿。”沈建珍憨笑起来。 第27章 抓流氓2 沈建珍虽然还是未成年,但是她有的是胆量。 张红英看了很难的事,在她看来不值一提:“你既然不知道怎么办,就去找她爸妈啊!” “怎么找她爸妈?”张红英为难的看着沈建珍。 沈建珍无语的看着张红英:“李茉莉多有名的人啊,她八岁上台主持节目,你认识她,我认识她,全公社的,读过书又不认识她的不多。 她这么出名,就算是我们爸妈不认识她爸妈,总有人的爸妈是认识的。 她爸爸以前在村里工作,是招的女婿。后来调到镇上去工作了。 你去李家村问李茉莉,或者去镇上打听李茉莉的爸爸,一定都能打听到。 这有什么难的。” 张红英:“你怎么知道她爸爸是入赘李家村又调到镇上去的?你平时响都不响的。” 沈建珍笑:“大人们吃完饭就开始吹牛皮,喉咙一个比一个响,高音喇叭都不用,也能老远就听见。 我不响归不响,那只是不爱说话,但是不说话不耽误我听啊!谁说话我都听着呢。 村里大概一千五百人,每个有点故事的人物我都知道。 连日本人怎么进村的,谁谁是怎么被杀掉的,埋在哪里,谁谁有几个相好,她跟相好们说什么话,只要有人知道了,我就都知道。 只不过有的知道是谁,有的没见过人,只记得一个名字。” 张红英:……所以到底是你活了五十多岁,还是我活了五十多岁? 村里的确是这样的,谁家有点事,都会被别人挂在嘴上嚼,然后遇到这种场合就拿出来说。 但是张红英记性不好,别人说什么事,她都听的津津有味。 等到下次别人再说,她已经忘记了,还是听的津津有味。 沈建珍知道秘密不说出去,是因为她话少,觉得没什么好说的。张红英不说出去,是因为她忘记别人怎么说的了…… 不过,到处打听人的事,张红英也做不来。 万一她去问:“李茉莉外婆家是哪一家?” 人家来一句:“你找她外婆做啥啦?”张红英可能就管不住嘴,把找人的目的说出来。 张红英不擅长说谎,不擅长随机应变,哪怕是笑而不答这种事都做不来。 张红英拉住沈建珍胳膊:“你去帮我找好不好?” 沈建珍点点张红英脑袋:“你要是真发现了有人有对李茉莉不利,你去告诉她爸妈,这是有功劳的,她爸妈肯定会感谢你。 你叫我去找人,这不是平白把功劳让给我嘛!” 张红英摇晃沈建珍的胳膊:“好阿珍,你就去一趟吧。我不去呢,良心不安,去呢,又怕的说不好话,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清楚这个意思。” 一直乐意冲在前面的沈建珍,这次却不同意了:“我马上要去外面读书,虽然还在我们县里,总归路远了,一个月才能回来一次。到时候我不在你身边,你有事缠谁去? 你这次一定要跟我一起去。如果真的帮到了人家,人家是镇上干部,等以后你有什么需要人家帮忙的,你求上门去,人家肯定也会帮你的。 畏畏缩缩,怕这怕那,还怕跟人打交道,你还说将来要跟我一起走。等出去大城市,总不能也这样吧? 又不会有什么害处,你到底在怕什么?” 张红英也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 好像就是一步一步,自己把自己限死了。 原本她的确是性格有点内向的,每天就是沉默的跟着李小芳干活。 但是,是后来一次又一次的留级,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让她害怕被人嘲笑。 她怕大家都像李红霞一样,一开口就是:“张红英啊,小学留了三级,小学都毕不了业。” 明明村里还有更笨的,读到十八岁小学都没能毕业? 那个同学有个城里亲戚,说只要她拿到小学毕业证就能安排进城里。可是她一辈子都没能拿到。 人家也照样大大方方的谈对象,上班。 后面的日子过的怎么样不知道,但是肯定要比自己好。 “那就听你的”,张红英咬咬牙:“不过具体怎么做,你要教我。” 沈建珍点点头:“那我们就去政府找人。 去乡下找人,那些老太婆肯定要问这问那的。一不小心就说漏嘴了。 关键是,还容易一不小心就会把话传的越来越难听。到时候别什么事都没发生,谣言就先传开了。” 现在王师傅已经把外面的店铺关掉了,搬进了市场。 没有火灾之忧,张红英当然是支持她搬进来的。 现在两个人趁午间休息, 跟王师傅说了一声,就往镇中心走。 两个人都没有去过政府,但是镇子就那么大,大概位置在哪总是知道的。 别看路不远,步行也走了快二十分钟。 张红英高兴的对沈建珍说:“哎,建珍啊,我看你身体真的好了很多。 以前走这么多路,你一定会开始气喘,然后出很多汗了。” 沈建珍擦掉鼻尖上的微汗,也很高兴:“是啊,看起来我的身体要每天一斤肉才能补起来。” “呵,好大的口气。当什么有钱人家啊,一天一斤肉。”有人骑自行车路过 还要丢下一句话。 沈建珍气的捡起一块硬泥朝他扔去:“关你什么事,要你管!” 那个贱皮子听见了还扔下一句:“你在大路上说,就是大路上人听。我听见了我就要管!” 沈建珍气的直跳脚。 张红英哄她:“没事没事,我们阿珍这么厉害,将来别说每天吃一斤肉了,每顿吃一斤肉都没问题。 别说吃肉了,吃山珍海味都可以!” 沈建珍咽了咽口水:“山珍海味倒不用了 还是大肥肉吃起来过瘾。咬一口满嘴流油。只有猪肉那么香,别的肉都不够肥。” 张红英也有点馋了,后来的猪以瘦为美 听说还有什么瘦肉精,大肥肉也确实没几年吃头了。 明天中午去割块大肥肉做红烧肉吃! 沈建珍嘴上说的凶,真到了政府门口,腿也有点提不动了。 “怎么样,行不行?要不还是去找李茉莉外婆?”张红英问道。 “行!有什么不行的!”沈建珍头高高的昂起,但是肩膀有点往前缩,看起来未免有点理不直气不壮。 张红英也不能一直缩在后面, 跟着沈建珍,自以为气势汹汹,实际上很怂的,贼眉鼠眼的往政府门口走去。 “嗨嗨嗨, 干什么的?” 没走几步,传达室有人出来叫住了他们。 张红英不好意思的往沈建珍背后一闪。对不起,我还是怂了。 沈建珍走上去,直愣愣的问:“李茉莉你认识不?我找她爸!” 这是啥跟啥啊,你问问认不认识李茉莉,然后要找她爸?那你认识她爸不? “你找他有什么事?”门卫问道。 张红英直使眼色,意思是叫她不要说出来。 沈建珍说:“我跟她吵架,不小心弄坏了她的钢笔。她说这钢笔是她爸爸买的 ,很贵,叫我赔。 我来问问她爸爸,这笔值多少钱。 要是不贵,我就赔了。要是很贵,我就找人打她一顿。打到她不敢叫我赔!” 门卫被沈建珍的厥词惊到目瞪口呆,还有这样嚣张的小孩?告诉人家爸爸说自己要打人? 张红英也被沈建珍的瞎话惊呆了,咋就要打人了? 第28章 抓流氓3 沈建珍气势汹汹的样子,把门卫吓到了。 毕竟是人家的孩子,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如果他没有报告,最后李茉莉真的挨打了,他是肯定要吃挂落的。 “你等着,我去喊李茉莉的爸爸!”门卫说完,就急匆匆进去找人了。 这会是午饭时间,大家都在食堂吃饭呢,一找一个准。 李茉莉在镇里还真是个名人。 谁家有个这么出息的孩子,会不夸耀啊。李茉莉爸爸姓华,叫华凌。招女婿上门,可以生二胎。 头胎叫李茉莉,二胎也是女儿,跟爸爸姓,叫华菊香。 如果说姐姐是挑父母优点长的,人见人爱。那妹妹就是挑父母缺点长的,大家见了,都得说一句:也没有那么丑嘛。因为有姐姐做对比,她就显得分外丑了一点。 华凌对两个女儿都是一样宝贝的。 门卫跑到食堂大喊一声:“华社长,快,快,有人要打你女儿!” 华凌的饭盒都掉地上了,赶紧冲出去:“谁,什么人要打我女儿?” 后面一群人也哗一声跟上了。 沈建珍跟张红英就站在门口,目瞪口呆的看着一群人冲出来。 …… “原来是两个小姑娘啊!”很多人看一眼就回去了。肯定是门卫传错话了。还是吃饭要紧。再晚点……再晚点饭凉点更好吃。那就还是看会热闹吧。 张红英眼睛都眨的快抽筋了,示意:“这可怎么办?” “谁,谁要打我女儿?是你们两个身无二两肉的小把戏?”华凌已经不那么紧张了,估计是个乌龙。 沈建珍站出来:“叔叔你好,我是沈建珍,今年刚刚初中毕业。我找你有点事要说。” 刚好华凌是管教育的,对沈建珍的名字还是有印象的。毕竟是今年的中考状元。 “哦哦,沈同学啊,你找我什么事?”华凌眼睛又看向张红英。 张红英红着脸憋出来一句:“张红英。” “两位同学找我有事,那应该是很要紧的。来来,我们去办公室坐下说。”华凌邀请道。 张红英:……没想到我还有走进政府的这一天。她软着腿进去了。 沈建珍看到张红英完全说不出来话的样子,只好自己开口。 “张红英跟我是好朋友。 我们都认识李茉莉,但是李茉莉不认识我们。 这次来找你,是因为,红英好几次在路上看到,有个小流氓一直跟着李茉莉。 红英不知道怎么办,她来找我问意见。 我们不知道小流氓想干什么,也没有时间去证明他想干什么。 但是我觉得应该要告诉你一声。要不等小流氓真的干了什么 ,可能就来不及了。 因为他们放学的那个时间点,路上不是一直都有人的。万一遇到没人的时候,李茉莉一个小姑娘,肯定逃不掉。 这个事情,我也不好在外面直说,要不人家传来传去,变成李茉莉遇到流氓了,很快传言就会变的没法听。 我本来没打算你一定在,或者一定会见我们。 所以才说我要找人打她一顿。 我想就算是有两个女生想要拦住李茉莉打一顿这种话,就算是传出去,也没什么要紧的,大家只会觉得是找事的女生有问题。 而且听见这句话,你们可能会抽空接送她一下。 我这么说不是有意要威胁谁。” 沈建珍硬着头皮说完,紧张的吞了口口水。 这个男人是干部,应该不会打人吧? 华凌眼睛盯着沈建珍看了足有几分钟 似乎在判断她说的是真是假。 张红英手心里全是汗,但是她不后悔。 “那个小流氓你们认识。”华凌肯定的说道。 张红英鼓足勇气说道:“是的,那个人,叫洪四强。看上去老实巴交的,不说话,也不流里流气。 但是他就是一直盯着李茉莉。我下班路上看见过好几次。” “也许是恰好同路呢?大路朝天,人人都可以走的。” 张红英很着急,她不知道怎么解释。 上辈子洪四强被抓到后,自己交代的,说是跟踪了李茉莉快一年,才找到一个路上没有人的机会,把她拖进了树林。 但是刚拖进去,李茉莉的哭声就把看林人惊动了。 华凌看着张红英慌乱的神情,却点点头:“谢谢你们。你们早点回去吧。” 回去的路上,张红英还是汗津津的,一个劲问沈建珍:“你说他信了没有? 为什么只说谢谢我们,也没说信不信,也没说要做点什么。” 沈建珍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呀,谁知道他们这些大人怎么想的。 就算是他们有什么想法,也不会跟我们小孩子讲啊。 我们跟他们什么关系都没有,他们凭什么跟我们说? 就算是有想法,也是回去,一家门关起门来商量的。 犯不着跟外人说。” 张红英点点头,也是,反正她话都传到了。如果李茉莉的亲生父母都不关心将要发生的灾难,她一个外人又能说什么? 说的多了,亲戚要怪她,外人要传不好听的话。 以后的事,就让华凌操心去吧。 事情的后续,沈建珍读书去了,不知道,张红英却是听说了。 一天早上,市场里闹闹哄哄,都在说:“你们听说了吗?昨天有个人被人打断了腿?” “什么什么,哪里有人被打断了腿?” “就是中学出来的那片果树林。 也是奇怪,如果是夏天么,还有可能是去偷水果被打断了腿。 这都深秋了,怎么还有人跑果树林里去?还被打断了腿?” “怎么看出来腿被打断了?”张红英忍不住问道。 “哎呀,那大腿都弯了,正常的腿怎么可能是那个样子的!” “哦哦 ,被打断腿的是谁知道不? 为什么被打断的?” “好像叫宏强,还是四强什么的,听说家里有钱的,直接车子送到上海去了。” “哇,叫车子去上海,不得两千块钱?” “是要的,我们村有个小孩手指头不小心断了,送去上海,就花了两千块钱。” “啧啧,一年收入砸进去了。” “那不去也不行的。万一治不好,一辈子都是个瘸子。 瘸子工作不好找,对象不好找,连田里的活都干不动。瘸子挑担也挑不成 ,一辈子就完了。” 张红英已经猜到,八成那个人就是洪四强了。心里很高兴。前世你毁了人家一生,自己反倒是浪子回头,夹着尾巴也过完了一辈子。人家本来应该是过着体面生活的,却变成了别人脚下的泥,任人践踏。 张红英不知道前世华凌为什么呀没有把她转学到异地去。他既然是知青,老家应该在很远的地方,如果转回老家,大概就可以逃脱谣言的影响。 万事难买早知道,现在张红英利用自己的早知道,帮了一个人,一直压抑的心情畅快了很多。 她不仅仅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也要改变沈建珍的命运,还可以帮帮前世那些可怜的女孩子。 第29章 定亲风波 张红英万万没有想到,她救个人,最后把麻烦救到自己头上来了。 不读书后,陆陆续续有人跟李小芳打听自己,这个张红英是知道的。 前世张红英黑不溜秋的,光是有一个勤快的名声,就有四五家上门来讨庚贴的。 十八岁就定了下来。二十岁退婚,然后二十一岁招赘。 这辈子养白了,还有门手艺,找上门来的人只会更多。 但是,张红英总以为自己至少能熬到十八岁的。十八岁可以办身份证了,十八岁沈建珍也出去读大学了。两个人可以一起远走高飞。 但是这一天,张红英刚回去,李小芳就兴奋的说:“你知道今天谁来了吗?” 张红英奇怪的看她一眼:“这我哪里知道啊!” “洪家来人了。”李小芳还是很激动。 “洪家是来看奶奶的?”洪家这门亲戚,说起来,还是奶奶前夫家那边的亲戚。跟他们家实在没有血缘关系,平时也不大来往的,也就是过年,或者喜、丧一起吃顿饭。 “不是哦,洪家来讨庚贴的。”李小芳说话都洋洋得意。 洪家上一辈有一个女的嫁去了外地,听说是当大官的,让家里人在老家办了个厂子。短短几年,他们家已经成了村里首富。 “我们不是亲戚嘛,怎么能上门来。法律规定了,亲戚不能结婚。”张红英垂死挣扎。 “法律规定的是近亲不能结婚。你们连血缘关系都没有,不搭噶的。”李小芳不以为然。 张红英才不要嫁给那个流氓。她刚刚帮别人脱离灾难,哪里有自己一头扎进去的道理。 “洪四强不是说被打断了腿嘛,我才不要嫁给瘸子。”张红英不满。 “人家家里有厂,又不需要下田干活,瘸子有什么要紧。 瘸子也不影响生孩子。”张红英震惊的看着李小芳,难道人活着就是为了有钱花,为了生孩子? “姆妈,你信不信,大队里对孩子最差的吴小红,都不会舍得让沈建珍嫁给瘸子。给多少钱都不行。” 李小芳恼羞成怒:“沈建珍那个邋遢样,一点活都不会干,她想嫁,人家还不要呢。” 张红英说道:“我不是说人家要不要沈建珍,而是在说,你对女儿,还不如吴小红。” 李小芳急了:“我哪里不如吴小红,吴小红还要跟女儿抢东西吃,还要打女儿。 你看我动过你一根手指头吗?” 张红英:“我宁愿你天天跟我抢菜吃,天天打骂我,但是会让我上学,不会逼我嫁人。” 李小芳一拍胸脯开始哭起来:“哎呦,我怎么生了这么个女儿啊! 把心掏出来给她,还要嫌我不好啊……” 张红英冷冷的说:“你哭,你哭大声点。 把村里人都哭来了,我就告诉他们 ,洪四强是为什么被打断腿的。 让洪四强在村里找不到对象,只能找外地人,你看他们会不会恨死你。” 李小芳被张红英的眼神吓住了,收了哭声,狠狠的拧了张红英一把:“我把你从一刀草纸长领到这么大,你敢说我不好,敢威胁我?” 张红英忍着疼不吭声。 李小芳拧了几把,拧到没力气了,才问:“洪四强是因为什么被打断腿的?村里没人知道,你怎么知道?” 张红英疼的直哼哼:“因为他想要强奸一个小姑娘,被小姑娘家里人看见了,绑树上打断腿的。” 李小芳八卦的心就起来了:“那小姑娘是谁?你是怎么知道的?” 张红英吓唬她:“这话不能提。你嘴巴大,一不小心说出去了。 洪家三问两问,就能打听过来了。等他们知道是你第一个说出去,你看你有什么好处可得。” 李小芳也知道自家事,的确是喜欢说嘴的,也就不问了。 没过多久,她又想:“我介绍给沈建珍去!你不是说吴小红对沈建珍比我对你好吗?你倒是看看,吴小红能不能逼着沈建珍同意?” 张红英几乎要爆炸。她以前有亲情滤镜,从来没发现李小芳也是这么恶毒的一个人。 李小芳说完还想往外走,去找吴小红。张红英一把拉住她:“姆妈,你是不是疯了?沈建珍那脾气,你也敢惹? 她上次在厂里跟人吵架,明明那么瘦小一个人,发了疯似的跟人对打。你也是看见的。 她在家里跟自己亲妈都从来不客气,不忍让。要是她知道是你做的这个介绍,你猜她会不会提菜刀来砍人? 我们俩虽然是小姐妹,但是她发起火来,可不会认我。” 李小芳想起沈建珍一脸凶相,也是有点怕,嘴里骂道:“只呆*读书倒怪读得出。她要是在乡下种田,怕是两三年就要累死她了。” “她怎么样同你又不搭嘎的,你说她做什么。”张红英不让她乱说。 “行行行,算我嘴巴痒。你现在大了,翅膀硬了,开始管起你妈来了。”李小芳悻悻的说。 张红英正色说:“姆妈,你们年轻时候,就是种田,锄地,看蚕。跟外面人打交道不多。 为一棵秧苗,一根树杈子,都能跟人吵一架。 我看你们每天吵的,无非是谁家的树叶子伸到人家田里去了,谁家鸡啄了谁家的菜叶,都是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 丢一只鸡能骂一个月。 现在不一样了。你看看大家做工人,忙起来谁还会为了几片树叶吵架? 尤其是我,现在我学了裁缝,马上满三年出师,不管到时候是自己开店,还是留在师傅店里帮忙,总归都是做生意,如果搞的人人都讨厌我,还怎么做生意?” 李小芳注意力被转移了:“满三年给你多少工钱?” 张红英试探着说:“一百……” 李小芳立马露出不满意的神色,做三班制的,至少有一百二。 张红英补充:“等我做出名气了,有了老客户,到时候我自己接的客户,手工费肯定就归我自己了。再怎么样,自己做生意,收入肯定不会不及工人的。 而且将来还能自己开店。” 要命了,白镇那边店铺每个月三十块钱的租金,已经全部给了李小芳。 买了小商品市场的商铺,花了三千。为了抵扣买商铺的钱,王师傅已经扣了一年工资了,一千四百四,再加上租金七百二。 自己还欠师傅八百四…… 现在手上有防止火灾的奖金二百五,存款三百。算一下,还差着师傅三百四十块钱……再扣两个月工资加租金就够了。 但是,现在要拿一百块钱去应付李小芳…… 张红英把目光看向王师傅。 王师傅问道:“怎么了?” 张红英小声说:“马上要学徒满三年了,我妈要求我拿钱回家。 我在想,以后买商铺的钱能不能每个月扣少点,你给我一百块钱回去交差。” 王师傅不以为然:“你不说我也要提了,这一年来你活干的不错,可以独当一面了。 而且原来给沈建珍算的提成,都没有给你细算。小商品市场的租金都涨到八十了,你这边还是按六十算的。 所以,你买商铺的租金,就算还完了。 以后,每个月按时给你租金和工资。” 张红英激动起来,这就是说,以后她一个月收入两百多了? 等攒点钱,可以再买一个房子了。 张红英唯一知道的让自己变有钱的办法,就是买房子。什么国库券,什么股票,什么黄金,还有什么做生意,她听都听不懂。 等沈建珍读书读好了,也许可以让她想办法再找几条投资的路。现在,就先买房子买铺子吧。 第30章 买桑叶1 鸭湾村所在,之所以称为水乡,是因为它水资源非常丰富。 几乎没有一片土地能超过一亩,周边不是田,就是河。所以住户也稀稀拉拉,一块陆地上,大部分最多能容纳三四户盖房子。少数能连成片的,又都是靠着河。 剩下的都是低洼的田。 这一整片平原地下水都很丰富,田里长年蓄水就不说了,就算是陆地上挖个井,不消超过五米,冒出来的水就大的不行了。井里水面长年离井沿不超过两米,叫人感觉,不需要提桶,也不需要井绳,拿个勺子都可以舀到水。 降水也多,年降雨量可达一千毫米。 尤其是春夏两季,张红英每天早上几乎都是在淅淅沥沥的雨声中醒来。雨虽然不大,但是一天二十四小时几乎不停歇的下着。而且能够连绵下上一两个月。 倒是对睡眠很有利。空气凉凉的,又湿润,对皮肤也很友好。本地的姑娘,大部分皮肤细的跟瓷似的。 但是今年就有点不太对头。 今年好像没怎么下过雨。 李小芳每天唉声叹气:“今年这天旱的呀,什么时候落场雨才好。” 张红英还不以为意:“落雨有什么好,红星读书路上一淋雨,我上班也不方便。” 张红英一个月拿回家一百二之后,李小芳终于大发慈悲,允许张红英也买一辆自行车了。女式自行车,只要一百六七十就能买一辆。 下雨天舒服,但是出门实在恼火。虽然有雨披,但是水滴滴答答落在眼睫毛上,很挡视野。所以张红英是喜欢晴天的。 终于,持续晴好的天气,让李小芳为难了。 “你明天去市场上,跟周围的人打听看看,哪里有桑叶卖?”李小芳吩咐。 家家户户都种桑树,养蚕。一般来说,多少桑地,养多少蚕,是固定的。 春天桑树发嫩芽。等到桑叶长到巴掌大的时候,蚕宝宝刚好孵化出来。 这时候天气冷,妇女们都把蚕种放胸口贴身孵化的。 屋里也冷,刚刚孵化出来的蚕只有蚂蚁大,黑乎乎的,叫蚁蚕。为了怕蚕冻坏,蚕室里还要生炉子。为了给蚕保暖,把人闷坏的都偶有发生。 把新鲜的嫩叶摘下来,用菜刀细细的切碎,撒在蚕宝宝身上,蚕宝宝才会开始进食。 等到吃了七天桑叶,开始蜕皮,蚕宝宝才会变大到肉眼可见。此前手都不能碰蚕宝宝的,一不小心就可能把蚕弄死。 鸭湾村名叫鸭湾村,最受欢迎的却是鹅。因为鹅毛用来照顾刚孵化的蚕宝宝刚刚好。羽毛纤维非常柔软,把蚕宝宝扫来扫去的时候可以不伤害到它们。 蚕宝宝越长越大,去桑地里摘桑叶已经不够它们吃了,男人们便会去地里,把桑叶连杆子剪下来挑回家。 剪桑树枝的剪刀都是特制的,叫桑剪。 桑叶带着露水挑回家,全家老小齐上阵,把桑叶采下来喂蚕。 蚕宝宝每蜕一次皮,人几乎就要掉一圈肉。 等到蚕宝宝成熟了可以上山,桑地也光秃秃的了,人也瘦的不行了,一直要等到卖蚕茧的时候,大家才会露出由衷的笑脸。 蚕茧很贵,收购价一年年在上涨。一担收购价从三四百,涨到四五百,再涨到一千…… 养一季蚕 ,一张蚕种,全家老小齐上阵,大概能采六七十斤蚕茧。 没有工作的时候,养蚕卖蚕茧是一笔重要的收入,但是现在大家都上班,张红英就不大看得上这起早贪黑,没日没夜挣的几百块钱了。 离上山估计还要个把星期,张小树已经把地里的桑叶都剪完了。 “我们村里没地方买桑叶了吗?”张红英问道。 “大家都看春蚕的,而且没料到今年干旱,桑叶长的不好,家家都不够吃。 就瘌痢阿三家蚕宝宝老早染上了僵蚕,蚕宝宝都倒掉了,剩下些桑叶,往年卖五块钱一担,今年要的人多,他开价十块,实在太贵。 老早就有人问过了,没人去买。 你问问看其他村子有没有多的桑叶。现在估计有些人家不看蚕了。” 一担桑叶不够蚕宝宝吃一天的,还要个把星期才能上山,买桑叶就要用掉五十到一百块钱,确实是贵的。 张红英又说:“桑叶不卖掉也会老掉啊,他良心这么黑做什么?” “他蚕没看好,赚不到钱,想通过卖桑叶赚点本回来嘛!”张小树倒是算的赢这笔账。 三跪九叩都过去了,就差最后这一哆嗦,的确没人舍得就这么放弃。 花一百块钱,蚕茧卖出去能赚回三四百。这一百块钱要是不花,全家人一个多月的操劳,连带桑树地的产出,就血本无归。 要是能找到便宜点的桑叶,还能少花点。 张红英点点头:“好,我明天去打听下看看。” 青镇那么大,要买几担便宜桑叶,应该不难的吧? 张红英第二天一到市场,就跟商户们打听:“你知道谁家有桑叶卖的?” 商户们来自各个村子,有人知道哪里有桑叶卖的,有人答应回去帮忙打听。 其实按张红英看,还不如就找瘌痢阿三买点算了。至少不用挑着担走这么远。 青镇说大不大,从东到西,四五十里也是不止的。就算是真的有桑叶卖,挑担跑那么远,付出的力气难道不是钱? 张红英不是很理解她爸爸的倔脾气。 但是张小树就是认定了,哪怕我跑一百里路去买桑叶,我也不要你的。 哪怕我找条船去买桑叶,我宁愿把钱花在租船上,我也不买你的。 别看平时李小芳拿捏张小树很轻松,她说什么男人听什么。但是男人牛脾气发作,她也没办法。 张红英就更没办法了,除了去打听,还能怎么办? 做女儿的,从来拧不过父母的。 还好,就在隔壁村,大概五六里路,就有人家卖桑叶。 他们家是定的蚕种,不小心叫鸭子进去,一股脑偷吃光了,最后地上的桑叶就只能看它老掉。往年很少有人需要买桑叶的。价格也没有多要,就按往年价格,五块钱一担。 张小树高高兴兴的跟他们定了十担桑叶,约好自己慢慢来挑。 定的多了不怕,蚕上山也是分批的,等到两三天后发现定多了,可以让一些给别人。万一定少了可就没地方哭去了。 张红英帮忙联系好就不管了。张小树今年才三十多岁,挑担桑叶不至于累坏。反正都是他自己选的。 张小树每天汗流浃背挑担,也忙的挺高兴。蚕宝宝有桑叶吃了,收成有保障了。 就是瘌痢阿三看大家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这些人都去外面买桑叶了,没有人买他们家的高价桑叶。 他气急败坏,摸黑去给桑树喷了农药,只能留着等看桂花蚕了。 第31章 买桑叶2 张红英家的蚕种成熟早,桑叶吃到第六天头上,大部分蚕宝宝就变成玉白色。 用麦秸绞好的柴龙,也早就一条条摆在柴房里。 张红英起个大早,让蚕宝宝上山——也就是放到柴龙上,让蚕宝宝自己找个合适的地方吐丝做茧子就行。 等到她回到家,养蚕的匾(一种用竹篾编成的器具,圆形的下底,边框很浅,用来养蚕、盛粮食,直径一米六左右)都已经清理干净了。 “蚕宝宝都上山了?”张红英很高兴,跑去看柴龙上,正在摇头晃脑的蚕宝宝。 忙碌那么久,终于看见收成了。 这个阶段,重要的就是防苍蝇。有一种绿头苍蝇,专喜欢叮蚕宝宝。一旦蚕宝宝被这种苍蝇咬了,很快就会腐烂。整个茧子都没法要了。 蚕宝宝织茧,是先织个轮廓,然后在里边一层层的加固。等到丝吐完,它就慢慢蜕变成了蚕蛹。 蚕茧一直要到壳变硬,蚕宝宝变蚕蛹之后才能采摘,卖钱。 张红英正欣喜的看着蚕宝宝吐丝时,外面传来了喧闹声。不知道哪家,吵起来了。 张小树出去看了一眼,幸灾乐祸的说,瞎子二毛跟癞痢阿三在吵架,吵的不可开交。快打起来了。 李小芳正好做好饭,菜落年糕。 张红英盛了一碗,端在手里,往外去看热闹。 边上早围了一圈人。 张红英一边斯哈斯哈吃年糕,一边问:“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为什么吵架?” 年糕很烫,不吹凉了很有可能烫坏嗓子。而且黏在嗓子眼上下不去也很麻烦。好像是哪个亲戚家房子上梁,给张家分了两块年糕,李小芳就煮煮吃了。 边上的人忙着吃瓜,也没人给张红英解释啥。张红英只能努力去听。 “大家来看看啊,都来看看啊,怎么有这样的绝户种!全家死光光了!自己家没有看蚕,一瓶药水把我们家蚕宝宝都药死了! 你们来评评理啊,哪位有空,去帮我把大队干部也喊来。 我倒要看看,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大队干部管不管?” 癞痢阿三一个劲申辩:“我给自己地里打药水,跟你有什么关系? 我春蚕没有看,桑叶又卖不出去,要留着养桂花蚕,不打药水,别人家桑叶都剪完了,虫子会把我们家桑叶吃光。 你不让我打药水才是岂有此理。 怎么,我不打药水,你要赔给我还是什么?” 大队干部早就被喊来了。 本地民风没那么彪悍,大部分人都是嘴上哭喊几句,所以他们也不着急说话。 “好啊,你承认打药水了。 谁家养蚕季打药水的? 稻田里生稻飞虱,打药水还要错过养蚕季呢。实在要打药水,需要叫专家来看风向的。 还要通知到相邻的几块地主人。 谁见过一声不响直接打药水的? 我们家蚕宝宝再吃一次桑叶就可以上山了,一记头被你毒光,一季蚕的收成全没有了,不找你找谁?” 癞痢阿三不说话了。 他看到大家都去外面买桑叶,没有买他们家的,心里气愤。但是也知道这桑叶应该是卖不出去了,就打点农药,留到养桂花蚕用吧。 万万没想到,他以为大家都去买桑叶了,自己家地里肯定没有了。哪里能想到,居然还有人家桑树上留着叶子,以防万一? 今天早上瞎子二毛多庆幸自己的先见之明,下午就有多懊悔。 早知道,昨天就多挑一担回来了!实在懒得再跑一趟,昨晚把剩下的桑叶剪了也行。再或者,干脆偷偷懒,半生的蚕,不给它喂,再放一会没准也熟了。 而癞痢阿三因为气愤,是连夜去喷的药水。打药水的时候天黑乎乎,看不清。再加上顺风,癞痢阿三自己家桑树上喷到多少药水不知道,瞎子二毛家的桑叶,倒是喷了个满满当当。 瞎子二毛骂人的词汇不够丰富,表情也不够精彩,张红英看的索然无味。 这个事情,只要大队干部不偏私,那是一定要癞痢阿三赔一点的。 癞痢阿三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 只能无谓抵抗,一个劲申辩:“我也不是故意的! 我看他都买桑叶了,哪里想到他地上还留着桑叶?” 这时远远跑来个小孩,十二三岁样子。张红英看了眼,好像是癞痢阿三的小儿子,好像叫国强还是国伟的。 小男孩拼命从人群里挤进来,要对他爸说话。 癞痢阿三情绪激动,一点都听不进去。 小男孩急了,又从人群里钻了出去,找来一个脸盆,咣的敲了一声。 不管是吵架的,还是看热闹的,都一时一静。 “你个小鬼头干什么?大人有事呢,自己玩去!” 边上人起哄撵他走。 他又敲了两下脸盆,才说道:“阿爸,你问问他们,剪的都是自己家桑树条吗?没有剪到我们家桑树条吗?” 瞎子二毛还没有说什么,他儿子脸色变了。 “国强,你说的什么意思?”癞痢阿三问道。 “我刚刚去地里看了,我们家桑树,被剪掉了四五棵。 他们家桑树,只有两棵有新鲜剪枝条的痕迹。 所以他们蚕宝宝中毒,不是因为我们家农药飘过去了,而是因为偷了我们家桑叶!” 张红英感叹,这个国强,年纪小小,喉咙倒是响。而且居然能这么快想到去看桑树,也是聪明人。 估计将来又是一个沈建珍一样的读书天才吧! 聪明人的确是从小就聪明的。 瞎子二毛不承认:“你说我们偷桑叶就偷桑叶啊! 没有这样冤枉人的。 明明是你们家喷农药才毒死了我们家的蚕!”但是口气已经不像刚才这样硬了。 国强却道:“你不要跟我说剪的那两棵树上的桑叶够喂蚕,也不要说喂的是昨天剩下的。 大家都是一直养蚕的,匾里喂蚕宝宝的是不是新鲜采的桑叶,你们家桑树上有多少新鲜剪过的痕迹,大家一眼都能看出来的。 你不信我的话,可以叫大队书记,大队长,一起去看。 我要是骗人,叫我嘴巴生疮,你要是偷了桑叶,叫你烂手指头! 你敢不敢赌咒!” 村里人其实不大信赌咒,只要能瞒过去,赌咒也不怕。但是,的确如国强说的那样,是不是新鲜桑叶,采了几棵树的桑叶,桑树上刚剪掉桑树枝的伤口,应该都还在留汁液呢。 这些是瞒不过去的。 瞎子二毛还要说什么,他儿子直拉他:“算了算了,我们自己认倒霉。 走了走了。都回去吧。” 大队干部白跑一趟,看了场热闹,一句话都没说,国强自己就解围了。 这季干旱,带来的损失是惨重的。倒是沈国强,从此在大家心目中留下来深刻印象。 张红英曾经在哪里看到过茅盾写的《春蚕》,看到这一幕,感觉几十年过去,蚕农本身并没有什么变化。唯独庆幸的,是国家强大了,太平了,蚕茧可以稳稳卖出去。 不过本地也不会养太久蚕了,付出收入不成正比。大概九四年以后,桑树连根都挖掉了。 连李小芳看了他们的争执,再想想为了这几个蚕宝宝,连觉都不能好好睡,也决定,明年开始不看蚕了。桑叶有人要就卖掉。 第32章 赚快钱1 张红英很快又存了一千块钱。 这要是进了厂,光靠自己工资,每分钱都被李小芳拿走,她就一直是个穷光蛋。 张红英只不过是改了条路,从进厂转而学裁缝,就偷偷攒下这么多家私。每个月光是租金就差不多可以抵一个人收入了。 所以这一千块钱,她就想着要不要再在老街上买个房子什么的? 但是一直没有再找到这样的机会。 现在的钱购买力很强,镇上的生煎小笼包,那么好吃,一份只要七毛钱。 张红英竟然有钱花不出去。 春蚕上山,天气也热了,沈建珍高一结束,高高兴兴回来找张红英。 张红英就问沈建珍:“我攒了点钱,你说是买点什么好啊?” 沈建珍哪里知道,不过她说:“我看报纸上说,有个东西叫股票。好像还有个人叫杨百万。说是他炒股赚了很多钱。” 学校里为了让学生了解时政方便考试,每个班级都有一份报纸的。沈建珍每次拿到报纸,都会一字不落的看一遍。 张红英就问:“那你知道这个怎么炒不?” 沈建珍摇摇头:“我就是听说有这么回事。别的好像也没有听说。 现在除了办厂,做小生意,别的也不知道他们怎么赚钱的。 我们学校很多人买随身听,买磁带。港台歌星的磁带,照片,都卖的很好。 你连远门都不敢出,也做不来这个生意。” “是啊”,张红英叹气。青镇就这么多人,能做的生意好像都有人做了。 不过,沈建珍想了想:“你已经在学裁缝了,要不去学盘头,化妆,然后给人拍照也好的。 我们班里女同学都去拍一个叫艺术照的东西,五块钱一套,涂涂粉,涂涂口红,再换几件衣服拍照。十张照片,五块钱。 我看我们班里的女生,大部分去拍了。 青镇至少有好几千上万小姑娘吧,尤其是外地来的那种,他们肯定愿意拍艺术照的。 只要有一个人拍,她拿照片回去给别人看,人家也会来拍的。如果每个人都拍五块钱,你就能赚几万了。” 哟,这个倒是张红英没想到的。 沈建珍读书的那个镇,离市里更近一些,也更时髦一些。青镇则算是很远的乡下了,什么东西都过来的慢一点。 而且市里有高中,有中专,还有大学,学生多,舍得花钱的多。 张红英还从来没有想过,打工妹集中的地方,其实也是一样的。都是年轻人,都舍得花钱。而且学生的钱还是父母给的,打工妹的钱可是自己挣的。 张红英就问艺术照是个什么样的?沈建珍挠挠头,她只看过别人拍,自己花五块钱去拍套艺术照?怎么可能! 沈建珍那些同学,父母不是各个镇的干部,就是各个厂的领导。听说一个月生活费就给一百五了。 而沈建珍,满打满算,一个月只能花三十块钱,还要包括来回的路费。光是坐客车,路费就要两块多。 张红英鼓动她去拍一套艺术照回来看看。只有看到照片才知道好不好学,能不能开起来店。 沈建珍答应等下学期开学去拍一套艺术照,拿回来给他们参考。 王师傅听说了,却笑他们:“一招鲜吃遍天,你们磨磨唧唧,明明这是沈建珍从外面带回来的消息,你们不知道珍惜。 镇上又不是只有沈建珍一个人在外面,别人要是也发现了这个商机,等你们再磨磨蹭蹭开始,就算是有机会也被别人抢先了!” 然后催她们,赶紧去考察一下,要买些什么服装,什么化妆品,赶紧去。 如果真的这笔生意好做,就赶紧做。 不论做什么,都要当机立断。 张红英却发愁,拍艺术照,不是还要拍照的吗?买一台相机就要多少钱?还有洗照片? 王师傅笑起来:“小菜场开照相馆的,也是我家亲戚。 你去学化妆,盘头发。还有买服装。至于拍照片那一步,可以跟我亲戚合作。 你们到时候就在相馆橱窗里贴上艺术照就行了。” 张红英想想就动心起来。 她又何尝不想留一套年轻时候的照片呢? 前世她拍第一张照片,还是张红星去了苏州读书。他到了苏州,就买了一台相机,靠给大家拍照,也结识了很多人。 没准他也靠给人拍照赚下私房钱了。 只不过买相机和胶卷的钱,都是家里提供的。 张红星拿着相机回来,也给村里人拍了很多照片,一张好像收了三块钱还是多少。 现在大家去照相馆拍照,都是拍学生证、身份证等上面要用的一寸黑白照,彩色照片,全身照片,基本上没人拍过。所以张红星应该赚了不少钱的。 张红英拍拍自己脑袋,明明是同父同母的姐弟,为什么自己还没有张红星十分之一精明呢? 哪怕有他十分之一精明,也知道要自己留着钱了。 沈建珍读书的那个镇,离家二十多公里。这条路沈建珍已经熟悉了,张红英也就敢跟她一起去。 两个人商量停当,决定第二天一早坐头班车去参考一下,看人家的艺术照是怎么拍的。 现在的公交车,简直是摆渡船。路颠簸就算了,车子还随时停。只要路边有人招手,它就停下来带客。 二十多公里路,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到。 路上走走停停,汽油味,人的汗酸味,搞的张红英极其难受。 好不容易下车的时候,腿都软了。 沈建珍笑她:“你这个样子,怎么出远门啊。” 张红英喘息了一阵,才说道:“听说司机不晕车。” 沈建珍看了看张红英,给她竖了个大拇指:“有志气,有理想! 我在车上听到过,学开车至少要半年,学费三千多。 不过学会了,很快就能挣回来。” 张红英咋舌:“这么贵的?你怎么知道的?” 沈建珍得意的道:“我是什么人?我不仅仅知道学开车要多少钱,还知道买一辆车要多少钱。” 张红英吐槽:“知道有什么用。别说三千,你连三十都很难摸出来。” 沈建珍兴致勃勃:“现在我拿不出来怕什么,总有一天我能拿出来的。 到时候我买两辆车,我一辆,你一辆。” 张红英没有打击她。的确,在不久的将来,小汽车进入家家户户……但是唯独没有他们家。 张红星跟秀琴,一个人开奥迪,一个人开宝马,听说都是好几十万的豪车,但是没有人邀请她坐车出去玩玩。 她每天早出晚归,骑的都是那辆电瓶车。 后来张宇昊工作了,也只能买辆十万出头的代步车。张宇昊倒是经常提要带她出去玩玩,但是那会她被生病的父母绑住了腿脚,家里一分钟都离不开了。 下车后又走了半个小时,才到沈建珍说的照相馆——她也没来过,只是听同学提起,还是一路打听过来的。 第33章 赚快钱2 张红英跟沈建珍走进去,说要拍艺术照。 老板大上午迎来两笔生意,自然是很高兴的。 老板先给沈建珍化妆。 只见他先给沈建珍脸上扑一层厚厚的白粉,再给她嘴唇涂的血红,然后就叫她起来:“好了,我们来拍照。” 张红英看着,老板一会拿个帽子叫沈建珍带上,以后拿个面纱叫她罩上,还给挂些夸张的塑料耳环、项链…… 总之就是简简单单换个姿势,换个角度,就是一张照片。 十张照片很快拍好,又轮到张红英化妆拍照。 张红英比沈建珍长的好看,但是反而有点扭捏放不开。她在那个动不动就说女人“不正经”的环境里太久了,“正经”这个东西,像紧箍咒一样,随时规划她的一举一动。 不过脸上的粉一层层刷上去,她突然想开了。 就是那些动不动就说别人不正经的女人,老了反而要扭啊扭的拍视频发网上。 她虽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一不小心就回到了十几岁,但是如果还被那些闲话管住,那可真是她笨了。 而且她越看,现在所谓的艺术照,就越像前世手机上的美颜和特效。 只不过美颜和特效是手机相机上的,现在艺术照是把特效直接搞在人脸上头上的。 张红英还在走神,老板已经刷刷刷美颜完毕。 也不知道怎么就咔嚓咔嚓,布偶似的拍完了照片。 等到照片拍好,张红英已经想清楚了。 这个东西,就算是别人也学了开店,她也不怕。 当下普通人的所谓化妆,她已经看见了,就是涂点粉,涂涂口红。眉毛淡的还可以画画眉毛。张红英和沈建珍都眉毛很浓,老板连这一步都省掉了。 她虽然没吃过猪肉,但是也见过猪跑。后来那些假睫毛,双眼皮贴,各种眼影,各种头饰…… 现在人再聪明,也想不到后世那么多花样。张红英终于找到自己的优势了。那就是领先几十年的眼界。 她学了裁剪,现在已经可以看到别人穿的什么衣服好看,自己裁出来了。 现在电影电视那么多,每个出来都要流行一阵子。如果她能把衣服做出来,头饰做出来,还怕店里没有生意吗? 张红英越想越高兴。 没有文化又怎么样,没有文化也不妨碍她当个有钱人了 。 李小芳和张小树眼睛盯的再紧,她前世也只有那么点东西,抠不出多少钱来。 她一个人辛辛苦苦做了八年工人,工资变成了张红星读书的学费,生活费,买照相机和胶卷的钱。后来张红星买了房子,她又没日没夜的做了七八年,才还清买房子的债。 等到她三十岁以后,张红星已经看不上一个劳苦女工的收入了,主要剥削的是她的劳动力。张红英全心全意照顾父母,让他无事一身轻,在苏州潇洒。 那会村里推行新农保,看病的开销虽大,勉强也能支撑。 肾衰以前是洗家的病,看病要看的倾家荡产。李小芳生病的时候,刚好赶上政策好,国家有补贴。绑定医院后,自己只要出个零头,买点生红素促红素之类的药剂,一个月透析一千多就能打住。 要不是国家补贴多,老头老太太又有积蓄,但凡开口跟张红星要钱,怕是张红星早就现原形了。 这辈子,她不要做劳苦的工人了。 沈建珍肯带她出去固然好,就算是不肯,她在自己镇上,也能活出人样来了。 等到赚了钱,她也跟张红星学,父母要钱,就说投到生意上去了,周转不开。父母要陪同,就说是生意忙,走不开。 李小芳这个人有一样好,极度的爱吹牛,极度的趋炎附势。 如果张红英发展的比张红星好,难道她还会一心只想夺走女儿的给儿子? 青镇招女婿上门的可是大把,没见过她这样的。 等到张红英有钱了,也能当李小芳吹嘘资本的时候,相信李小芳自然而然就会维护她的利益。 思虑停当,艺术照也拍好了。 而且老板动作快,说是下午就可以去取。 张红英便叫沈建珍带她逛逛这个镇。 这也是一个典型的江南小镇。大运河穿镇而过,河边是青石筑的堤岸。岸边就是大家认为是景色的“枕水人家”。这其实不过是本地人的生活常态。 后来张红英经常看到有人专门来这边旅游,穿上各种服装,撑条船去拍雪景,雨景。 又冷又潮风又大,手都要冻僵了,张红英不理解那有什么好拍的。 就算是后来有了羽绒服,天气也转暖,但是张红英始终记得小时候那些冻的人哆哆嗦嗦的冬天。 路子越想越清楚。等到白镇开发旅游的时候,她的店铺也必然在拆迁范围里。 到时候她不要别的补偿,就选商铺。那条街就在景区门口,到时候还有大量的商铺对外发售。刚开发的时候,没有人预想得到未来的发展,几乎没有人愿意出手买商铺。张红英一定要多赚点钱,等到对外售卖的时候,最好是把那条街买下来。 到时候张红星年薪百万算什么,她随便收收租金就要几百万。 只不过留在本地始终要被李小芳管,她得早点结婚。嫁出去了,李小芳就算是再想说三道四,也要考虑到她夫家人的想法。 而且在这边,只有结婚了,才算是独立的个体。要不都得听爷娘话。 沈建珍带着张红英逛遍了古镇的大街小巷,包括市场。 这边的市场不是单独盖的建筑,而是在一条街道上搭了个棚棚。 街道两边就是各种摊位。 绝大部分摊位是卖衣服的,少数摊位是卖鞋的,卖吃的,还有一家,专门卖袜子的。 张红英发现,还有一家,居然是卖工艺品的。主要是各种漂亮的卡片,明星的照片,同学录,还有漂亮的扣子,织带,口红,眼影,蕾丝花边之类的。 张红英停在那不走了。 各种织带,在她手里,可以变成无数的花样。 认手巧,张红英还没见过谁能让她服气的呢! 张红英停下来,一鼓作气买了许多。 没有假睫毛,但是有睫毛膏。没有双眼皮贴,但是有双面胶。 口红的颜色之多,其他地方也是见不到的。现在人还只会涂大红色呢。这个老板倒是有远光-——远见,眼光。 张红英买了一大包东西,兴奋的对沈建珍说:“看阿姐带你发财!” 沈建珍茫然看看张红英,也不知道她为什么看到这对小东西这么兴奋。 张红英也不解释,逛到下午,逛累了,带沈建珍吃了两碗馄饨,又去拿来照片,才到汽车站坐车回青镇。 现在交通全靠客车,不管什么时候,人都很多。 回去的路一样颠簸,但是张红英兴奋莫名,丝毫没有晕车。沈建珍还道:“阿英你适应的怪快的。来的时候还晕车,回去不晕了。” 沈建珍这句话一出,张红英才后知后觉的觉得难受起来。 第34章 赚快钱3 张红英跟沈建珍拿了照片回到市场,跟王师傅一起,三个人看了起来。 “哎呦,这张好看。” “这张也不错。” “我还是觉得这张好看。” “红英人本来就有样子,拍出来更好看。 建珍拍出来也这么好看就难得。 要不是路太远,我也想去拍一套。” “哪里哪里,我看看我看看。” “我先来的,我先看看。” 人就是喜欢凑热闹,三个人看照片,隔壁摊位的来了,对面摊位的来了,最后,整个市场的人都要跑过来看看。 连逛市场的客人,也凑热闹要求看看照片。 看过了,就没有不问在哪里拍的。 除了王师傅知道他们是去古镇拍的,其他人都不知道。 王师傅跟张红英对了个眼神,张红英点点头,王师傅便道:“就在小菜场那边。五块钱十张,你们要是准备去拍,先让红英帮忙化个妆。 就在这拍也行,我去给你们把师傅喊来。” “在这拍在这拍,小菜场杀鸡杀鸭的,臭烘烘。” “是的,还有油烟气。” 说话间,已经有人坐了下来,让张红英帮忙化妆。 王师傅果然站起身来,去菜市场喊她亲戚。 一说到干活,张红英就进入另一种模式,那叫个心灵手巧,眼疾手快。 张红英融入了前世的眼界,化妆跟现在这种只会扑粉,只会涂口红可不一样。 眼影一抹,眼睫毛一扫,再用笔画出一条浅浅的双眼皮痕迹,眼睛立马看上去变大了很多。 要不是怕过敏,她还能上双面胶贴出来双眼皮。 “哟哟,眼睛怎么变大了?” 在用口红淡淡的抹一层在脸颊上,抹匀。 “哎呦,皮肤也变白了。不是像粉墙一样粉上去的白,像石灰一样的。她这种白里透红,看上去血色好的不得了。” “是哦是哦,一会拍完照不要洗脸,回去给你男人看看。” “这样回去,男人看了忍得住?” 女人们一边说话,一边叽叽咕咕嬉笑起来。 沈建珍不懂,只是满眼崇拜的看着张红英。 张红英懂,但她还是未婚小姑娘,只能装不懂。 张红英刚刚画完一个,第二个就主动坐过来了 。 后面的还自发排队:“下一个是我!” “那我在你后面。” “她后面是我,你想要化,排我后面去。” “记得我的位置啊,我上个厕所去。” “老板在不在,给我看看这件衣服。” “我去接待一下客人,你们不要插我队啊!” 沈建珍终于找到了她的用武之地。 她拿出来纸笔,给这群女人们登记,排队。 有的人还怕自己被人挤下去,先掏钱包把钱交了。 张红英还担心沈建珍应付不过来,没想到她一手排序号,一手写名字,顺便收了钱的做登记,竟然一点不乱。 而且谁排第几个,谁付没付钱,一目了然。 上过学就是不一样。张红英放下心来,专心给化妆。 王师傅也很快把照相师傅给叫过来了。 这个师傅是王师傅的表弟,姓汤。 张红英把她跟沈建珍的艺术照给汤师傅一看,他就明白怎么拍了。 张红英又快手快脚帮客人把头发一编,把人往汤师傅那边一推,她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 汤师傅作为专业的摄影师,那审美,摄影,都很有水平。 以前照相馆几天才能用掉一卷胶卷,拍照至少需要一个星期才能取相。 现在小商品市场这么多人,你拍十张,我拍十张,一天用掉好几卷胶卷。 等到第二天带着洗好的照片来一发,原来没有拍照的也开始动心了。 谁不想留下自己最美的照片呢? 要不等老了,怎么缅怀年轻时的自己? 哪怕是现在没事时自己翻出来看看,也是高兴的。 而且,张红英是真会化妆啊。 原先光是抹个粉涂个口红就觉得好看的不行了,现在张红英给化完妆,人看着更有精气神了,眼睛变大了,鼻梁变高了,皮肤更白更细腻了。 而且张红英还会编电视剧里那种人梳的头发! 张红英忙的不行,连沈建珍都忙的脚不沾地。 王师傅挥挥手:“这段时间你们就去弄拍艺术照这个事吧。 帮衬我表弟也是应该的。” 人力毕竟是有限的。张红英从早忙到晚,一天也只能做二三十个,累的腰都直不起来。 沈建珍殷勤的在边上给她端茶倒水,还给捶肩捶背。 “哎,我的手怎么这么笨呢?”沈建珍的手,看起来只能握笔。连给人梳个头发都梳的不像。她也愁的不行。 张红英安慰她:“你擅长动脑筋,以后你就负责动脑筋就行了。 比如说这个艺术照,要不是你带回来消息,我们哪里能想得到!” “好,以后我一定更留意。”沈建珍毫不犹豫答应了。 现在的社会实在是封闭,两个镇就隔了二十几公里,却像是两个世界。 而且艺术照是在年纪大一点的学生之间流行的,青镇只有初中,也就没有流行起来。 他们没人想过,其实十几岁的打工妹,甚至二三十岁的大人,也会喜欢拍这个照片。缺的,只是一个人带头。 张红英的艺术照,拍了一整个暑假。 他们几个人加起来,赚了七千五百块钱。 汤师傅提供照相技术,胶卷,重新照片。 张红英提供化妆,编发配饰。 现在胶卷比较贵,相纸也很贵,汤师傅一套照片拿走了三块五,剩下一块五,由张红英自己分配。 张红英拿到手里,就是两千二百五。 她想了想,拿了二百五给王师傅,五百给沈建珍,自己拿了一千五。 也不是不能平分,但是没必要。 毕竟从头到尾出力的都是自己,沈建珍就出了个主意,以及搞好后勤。张红英怕一下子给沈建珍太多了,她以后会想当然觉得自己的所有东西,都有她一半。 张红英买店铺,开店,那些都是以后的长久生意。到时候沈建珍都读书去了,要是还认为店里生意业务主意是她出的,想要一半,那就很伤感情了。 也不是张红英小人之心,毕竟她上辈子吃了那么大一个亏。 人总喜欢把自己对别人的恩情挂在嘴上,让对方报恩又报恩,一辈子报不完——要不有大恩似仇的说法呢? 你接受别人恩惠的时候,不知道对方想要的回报是什么? 她想跟沈建珍落实下来,出个主意,大概也就值五百块钱了…… 给完钱,她留意看了看沈建珍脸色。 如果她有什么不满或者怨怼,以后可能就得少打交道了。 还好,沈建珍只顾抱着她的五百块钱蹦蹦跳跳,没有丝毫不满。 王师傅笑眯眯收起钱:“哎呦还有我的份啊,那我就不客气了。” 沈建珍也赶忙把钱揣口袋里:“我也不客气了,哈哈哈。” 张红英觉得沈建珍的大笑,真的是又魔性,又治愈。 第35章 我雇佣我自己 服装厂越来越多,市场上的各色衣服也让人眼花缭乱。 批量生产的衣服,从款式,到成本,都已经比裁缝铺做的衣服更有优势。 尤其是现在不知怎么,开始流行牛仔服。 照乡下人的说法,那明明是劳动布,穿起来硬邦邦的,一点都不舒服。 但是年纪轻的就喜欢追时髦,大家都渐渐喜欢去买成衣,王师傅的生意慢慢就冷清下来。 正好她男人也要调去另一个城市了,王师傅就决定结束在青镇的生意,跟她男人去另一个城市发展。 张红英哭的稀里哗啦,王师傅是她两辈子唯一的一个贵人,帮了她这么多,让她拥有了安身立命的资本。 王师傅刚开始教手艺还有点藏着掖着,后来两个人熟了,关系越来越好,也就不再藏私,把压箱底的本领都教授给了她。 王师傅也不大舍得张红英。她从来没见过这么乖巧又手巧的姑娘,把她的一身本领全部学了去。 王师傅给张红英擦擦眼泪,又老调重弹:“我有个儿子……” 不料张红英抬起头来:“好呀,他几岁?看的中我不?是大的那个还是小的那个?” 这下轮到王师傅目瞪口呆。 汤师傅在边上笑出声:“她有个屁的儿子!还大儿子小儿子!” “啊?”张红英羞窘了,王师傅提了几次儿子、小儿子的,她还以为王师傅真的特别喜欢自己,看中自己做儿媳妇呢。 未来婆婆这么好,她儿子只要不是太差,也能看中自己,她就愿意。不料并没有这样一个小儿子存在吗? 王师傅才笑道,她年轻时候,生了三个女儿,婆家不肯放她跟男人走,要留她在家里伺候公婆。 王师傅就骗他们,说是留在家里生不出儿子,让她跟男人一起走,等生出儿子就带着儿子回家。 公婆又想要儿媳妇伺候,又想抱孙子,左思右想,最后就答应了。 不过王师傅跟她男人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去。连女儿嫁人都是嫁在这边。 公婆早些年经常写信问,有没有怀上孙子,她就在信里敷衍,说虽然现在还没生出来儿子,但是一定要生了儿子再回去。 敷衍的多了,她自己也经常开玩笑,说自己有个儿子,有个小儿子…… 张红英:“……我还以为师傅你真有两个儿子呢,一个大儿子,一个小儿子。” 王师傅笑道:“我要是真有两个儿子,那才是走不脱喽。师傅要走了,以后地址定下来就给你写信。” 王师傅一个玩笑,结果张红英当真了,难免有点尴尬,不过也冲淡了离情别绪。 亲兄弟明算账,王师傅要搬走,攒下的布料不能带走,就留给张红英了。张红英估算了一下,布料不是很多,大概值两三百。 张红英包了个518的红包给王师傅,王师傅也笑眯眯的收下了。 从今开始要独立自主了,张红英心里有点忐忑。 但是更难的是,要怎么跟李小芳提起王师傅走了的事。 不提还不行,当初沈二林能知道王师傅在收徒弟,假以时日,肯定也能知道王师傅离开了。等到李小芳问起来再回答,这中间就容易出差错。 想了半天,张红英还是主动跟李小芳说:“姆妈,王师傅家老倌工作调别的地方去了,裁缝铺她也不打算再开了。 你说是我自己接手好,还是让她把裁缝铺转给别人,我再给那个老板做活?” 李小芳先是啊呀了几声,抱怨都没有时间请王师傅吃顿饭,强烈要求张红英把王师傅叫回家吃顿饭。 然后才问,如果接手摊位要多少钱? 张红英把自己包的红包数当做预算,告诉李小芳:“接手那家店铺,包括布料,一共518,以后每个月80块钱租金。” 李小芳一听就不划算了,她老老实实给别人做活,每年能拿回家差不多一千块钱。 如果要接手店铺,生意好不好不去说,第一年成本就要拿出去接近一千五。 别看她大字不识,里外里这个账,她是算的非常快的。 她想不出来生意好能好成什么样,老师傅走了,剩下个学徒,能有什么生意?大家做什么都喜欢寻老师傅。说白了,她对自己女儿是不看好的。 毕竟是从小带大的孩子,她深谙孩子的本性。听话,勤快,脑子有点笨。 最重要的优点就是听话,师傅叫张红英做什么,李小芳相信张红英能做的比谁都好。就跟当年,才不过六七岁,叫她下地插秧,她没多久就能插的跟大人差不多快。即使一把秧太重,她有点拖不动,手里也抓不下,仍然不妨碍她飞快的插秧。 但是如果没有人吩咐,叫她自己去想现在需要做什么,她是想不出来的。 所有的农民都是这样。他们对时节非常分明。什么时节做什么事,门清。但是离开时节外的事,大部分时间就一团糟了。 王师傅在,他们的裁缝铺子肯定能维持下去。王师傅一走,估计就要赔本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另一个有本事的师傅,让师傅带着她干活。或者,找一个有本事的婆家也行。让婆婆叫她去做生意。 张红英没想到李小芳对自己看低成这样。 不过知道了也不奇怪。前世自己可不就是一辈子被李小芳摆布的吗?她甚至不放心婆婆带自己,而是一辈子亲自把这个女儿捏在手心里。 李小芳拍板让张红英跟着店铺走,而不是做店铺的主人,张红英只好再给自己找一个老板。 但是,这里面的账有点乱。张红英一时找不到一个自己信得过的人。 最后还是汤师傅给她出了个主意:“本来我们两个就是在合伙做生意。 那你看这样行不行?明面上,这家店铺租给我,你帮我做事。 实际上呢,老板是你自己。反正你自己给自己发工资,做一段时间看看,专业拍艺术照有没有前途。 做服装的话,确实现在生意不好做了。你花两三天时间,做一件衣服,还不如花半天化化妆赚的多,又是何必? 市场里做裁缝的三四家,现在就剩下两家了。” 张红英想了想,普通的服装,确实赚头不大。但是,她可以做影视服装啊! 做了专门出租给大家拍照。想必收入也不会太低。 一套衣服出租一下一块钱,如果做热门影视剧里的衣服,搞不好一星期就能回本。 张红英打定主意,就让汤师傅明面上把商铺顶下来,两个人照常拍艺术照。 现在电视剧慢慢普及开来,连沈建珍家都花一百块钱别人淘汰的二手的黑白电视。 为了工作,张红英特意跟家里商量,要换台彩色电视。 李小芳虽然骂她又瞎花钱,但一台彩色电视,足以让她在村里嘚瑟许久,犹豫一小会就答应了。 现在一台国产的电视,要两千多。张红英从李小芳手里接过钱的时候,用力抽了抽,才抽出来。 不过也不是没好处的,前几年大家想看“彩电”,只能在电视机上蒙一层彩色的塑料膜,现在终于有真正的彩电看了。 人物的肤色,衣服的颜色,花花草草的颜色,真正鲜明起来。李小芳多了很多谈资。 “你们昨天看那个电视了没?” “看了啊,那个穿的衣服是红的,不是黑的,知道不?” “那我当然知道了,我们家看的可是彩电,阿英花了两年工资买的!” …… 第36章 辍学 这一天,张红英回家有点晚。 离家老远就听见张红星鬼哭狼嚎的声音。 张红英慢条斯理停好车,走到屋里,看见张红星正在接受男女混合双打。 张红英也不问原因,埋怨道:“阿爸,姆妈,怎么回事啊,红星都这么大了,你们怎么还能打他? 我大老远就听见他的哭声了。 一个大小伙子了,怎么还能随随便便就动手。” 张红星投来感激的目光:“姐,你快帮我说说,读书没什么用对不对? 我不想上学了有什么错?” 张红英:……果然,没吓掉魂的张红星,依然是学渣。 张红英才不搅这摊混水:“我不读书是因为妈让我别读了。 我也确实读不出。可能回头就跟后头小菊一样,读到十八岁都没办法毕业。 我反正是听妈的安排。” 言下之意,就是让张红星也听李小芳的。想读不想读的,将来都别怪到她头上来。 李小芳却开始怪张红英:“都怨你买的彩色电视,把红星的心都勾野了。 天天就想在家里看电视,不肯上学了。” 张红英才不接这个锅:“李家湾村几年前三千多买了台彩电,全村的人都去看电视,也没听说哪个因为看电视,看的大人不想干活孩子不想上学的。” “那反正你要是不买电视,他不上学没事干,就不会想不上学了。” 张红英好笑:“那我把电视搬摊位上去好了。正好白天还能用来吸引客人。” “这不行。这么贵的电视机搬市场去,丢了怎么办?”张小树皱着眉头,好像很深思熟虑的样子。 张红英挽起袖子做饭去了:“你们自己商量吧,我们晚上吃什么,我去做。熬点菜粥煮几个咸鸭蛋?” “天冷了,夜长。晚上喝菜粥要起来上厕所,怪冷的。吃干的吧。烧点米饭,炒个韭菜鸭蛋。 再做个榨菜油渣毛豆汤。” 张红英认真淘米去了。 现在的大米,都是自己家种的。在打谷场晾晒的时候,容易混进去碎石子。 那些石子看上去跟米差不多,如果不仔细挑出来,吃饭的时候容易崩牙。 重重的一口,咬在石子上,啧,那滋味可酸爽了。 张红英已经认真挑了,但还是没挑干净。 张红星已经哭完开始吃饭,一不小心咬到碎石子,疼的呲牙咧嘴。因为刚刚挨过打,也不好意思找李小芳告状,只好忍气呸了几口,把碎石子吐出来。 李小芳叮嘱:“你下回淘米的时候小心些。” 张红英沉默的吃饭,吃完了才说道:“我回来的时候天色太晚了,灯光也昏,看不见。 以后张红星如果不上学了,让他白天把米挑好。” 张红星嚷嚷起来:“我才不在家做饭!那是女人家做的!” 张红英苦恼的看着他:“那你不上学能在家干嘛?” “我去做生意 ,或者去学木匠, 学泥瓦匠,或者进厂,做保全工。反正我不会在家里做饭!” 大家吃完饭都碗一推,张红英主动洗碗去了,让这一家三口好好商量。 前世张红星也没闹着要辍学啊? 不过前世张红英是做三班制的苦逼女工,每天日夜颠倒,过的很辛苦,所以张红星看不上。他更想通过学习,去找一个技术工种。 至少是要坐办公室的。 这辈子,张红英算是个小生意人,每天干的活不累,收入也不低,还能在市场里……所以,张红星觉得这种生活他能接受了? 张红英庆幸,她没有让家里知道那个商铺现在是自己的。不仅老板是自己,连商铺的产权也是自己的。 要不,张红星就不是只是向往自己的生活了,而是想要抢走了。 直接辍学做老板,多么大的诱惑啊! 张红英想不好张红星怎么做对自己最有利。 让张红星像前世一样远走高飞,吸干全家的血,那肯定是不行的。不过这辈子只要她不答应,张红星只能吸张小树和李小芳的血,吸不到自己的。 但是他远走高飞了,父母的养老肯定还是要找到自己头上来。 如果张红星一直留在青镇,以他的性格,能承担起养老的责任来吗张红英也有点怀疑。 沈建兴能接受沈建珍的雇佣,去照顾父母,跟他本身性格比较温和有关系。 沈建珍学习特别好,学校老师们天天拿她做榜样,沈建兴听在耳朵里,对姐姐肯定也是产生了崇拜心理的。 但是张红星不行,他太熊了。能看出来张红星对自己是一百个不服气。 张红星想辍学,没准心里想的是:张红英小学没毕业,都能给家里挣大彩电。我都念初中了,肯定能比她挣的多。 想到这,张红英心里一机灵。 不得了,要把房产证换个位置了。 张红星万一真的辍学,他搞不好就要用到毕业证。 三个人还在吵吵嚷嚷。 张红英收拾完碗筷,又擦干净桌子,才对张红星说:“你真的不想读书了?” 张红星苦着脸:“是啊,太难了。我感觉我读不出。” 因为孩子越来越少,四个乡下的初中已经办不下去,大家都在镇上读初中了。张红星现在每门课考试都是不及格,天天被老师揪耳朵,产生了强烈的厌学情绪。 张红星能考上中专也是个意外。 他明年会因为肝炎休学一年,然后赶上大学扩招。所以等到张红星这一届中考报志愿的时候,大家的首选由中专转成高中,才被张红星捡漏上了中专。 李小芳又花大钱在学校里给他走关系,甚至在苏州买了房子,最后在苏州站住脚。 张红星比同班同学要大三岁,再加上出手阔绰,在同学里找了个白富美做对象。 走对一步,以后就步步顺了。 如果不知道未来的发展趋势,以现在的情形看,张红星读书确实没什么用。 张红英便道:“你再考虑考虑,是不是确定不读书了。 书上都说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读书的人受人尊重。我们做小生意,虽然能挣点钱,但是见识跟读书人不能比的。 沈建珍随便出个主意,都能拿到奖励。 我们就只有出力的命。” 张红星又激动起来:“就是啊,你也说那是沈建珍。 从小学到初二就没考过第二的人! 就她这样都没考上中专,去读高中了。 读完高中能不能考上大学还不知道呢! 我肯定考不上中专。听说沈建珍进了高中成绩都不怎么好,我上高中就是浪费时间。 阿英,你要是对我好,就帮我劝劝爸妈!” 张红英点点头:“我把你小学毕业证拿上,明天去问问汤师傅,能不能教你拍照。” 张红星大喜,连李小芳跟张小树都意动起来。 第37章 身份证 第二天,张红英以要给张红星报名的名义,拿走了他的小学毕业证,还有户口本。 村里办事很少用到户口本,也没人多问。李小芳对自己不懂的事,都以为理当如此。 张红英到了镇上第一件事,就是去照相馆,给自己照一张一寸照片,然后加急洗出来,去派出所办身份证。 她已经满十八岁了。现在的身份证,是手写的,用塑料膜一过塑,上面有长城防伪标记。 但是身份证办了并没有那么快出来,得等几个月。 张红英办完身份证后,才松了口气。以后想出门,有身份证就方便多了。 不过她提醒自己,得经常过来问问看证件出来没有。别回头让派出所给送回自己家里去。 虽然这辈子最大的利益冲突还没到来,张红英可以不必急匆匆离开。但是,满十八周岁,就意味着定亲马上要提上日程了。 虽然已经进入九十年代,但是,农村走的还是那套老礼。 彩礼已经涨了不少,听说富裕点的,已经到了八千八什么的。 张红英生怕李小芳就给自己定下来。 前世自己差不多就是这个年纪订婚的,后来因为张红星考出去了,他们才临时起意让张红英留在家里招赘。 鸭湾村招赘的女人很多,但大部分是因为家里只有女儿没有儿子。少数家里有儿子也把女儿留下招赘的,是因为儿子太小,怕老两口没办法把儿子养到成年。姐姐多半是疼弟弟的,就算是招赘,该给弟弟的那一份都不会少。 像张红英他们家这种,姐弟俩就差两三岁还招女婿的,委实不多见。 张红英以为是天上掉馅饼,没想到掉的是鱼饵。一咬钩,就是几十年脱不了钩,反过来被人吃的干干净净。 先办完身份证,张红英才回到市场。 邻居们纷纷打招呼:“红英,今天来的晚啊?” “红英,今天干什么去了,现在才来?” “刚才还有两个小姑娘,等了你一会,你一直没来,才走掉。说是过会还要回来的。” …… 张红英一一打过招呼,谢过他们的消息,才拉开帘子准备接待客人。 没有自己的家真是麻烦啊。这房产证,放摊位不行,容易丢,放家里也不行,容易被李小芳翻到。 想来想去,张红英也不知道能放哪里。以前新闻上经常看到别人把值钱的东西塞纸箱子里被人当废品卖掉,塞鞋子里被老鼠咬碎了,埋地底下发霉烂掉了,还有起火被烧成碳的…… 当时还嘲笑他们,有钱存银行不行吗?现在张红英终于理解他们了。确实是没一个可以光明正大放东西的地方。 如果沈建珍在就好了,可以问问她主意。不过沈建珍心大,东西放书包里,认定没有会碰的,她就真的一眼都不再多看。 张红英早就没有书包了。每天拎着上班的袋子,李小芳每天都要翻一下的。 算了算了,张红英唉声叹气,把房产证扔到收钱的抽屉里。 钱晚上可以拿走,房产证晚上可不敢往家拿了。 不过张红英想了想,把房产证塞到塑料袋里,用双面胶贴到了桌肚底下。 心里祈祷,可千万别再遇到一个像徐红梅一样的毒妇了。 以张红英前世的见闻,小商品市场的确只着过那一次火。 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张红英忧心忡忡,连干活都不能专心,有两次画眉毛差点拿了睫毛膏。好在小姑娘不懂,以为现在描眉毛不用眉笔,改成刷漆了。 等到四下无人,才问起汤师傅学照相的事。 汤师傅本身是不想收徒弟的,他当年学照相也花了大功夫。张红英答应他,等张红星出师了,不在青镇开店,他才勉强同意。 照相在大家看来是个干净又轻松的活,挣钱还不少。 张红英想的是,就算是将来手机照相普及,有些时候还是有冲洗照片需求的。而且白镇游客那么多,很多人喜欢穿了汉服,化了妆,还要找专人拍照。 那会物价高,但是跟拍一天下来,赚个两三千没问题。——她也不是完全想害张红星,她是认真替张红星考虑过的。 到时候张红英自己算算应该已经有很多房子出租了,可以不需要再工作。一个月拿万把块钱,让张红星空闲的时候看看老人,也就皆大欢喜了。 李小芳跟张小树有了孝顺儿子常伴膝下,人生圆满。 所以你看,我做的全是好事,全是为他们打算的。张红英对自己说。 张红英正在为哪里放房产证发愁的时候,市场管理处主任李亮过来喊张红英:“红英,你到办公室来一下。” 张红英有点疑惑,管理费已经交过了呀? 张红英刚走过去,李亮满脸堆笑的问:“我们镇的副镇长华凌是你家亲戚啊?” 张红英一愣,华凌是谁? 李亮又道:“是不是李茉莉外婆那边的关系?不说不知道,说了,仔细看起来,你们长的还是有点像的。” ……神他妈有点像。他们两家八竿子打不着好吧。 不过提起李茉莉,张红英想起来了,华凌是李茉莉的爸爸。 张红英不知道华凌说了什么,也不知道李亮找自己有什么事,只能嗯嗯,胡乱点头应着。 李亮才又道:“镇上盖了几栋楼做职工房,现在正在分房子。 我们小商品市场分到了三套。 因为你上次举报纵火案有功,奖励你一套。 但是因为小商品市场人多房子少,你不要对外讲啊! 要不大家吵起来,就难办了。” 张红英大喜过望。 这大概是因为救了李茉莉的隐晦报答了。 洪四强被打断腿已经过去一年多了,张红英还以为这事不了了之了呢。没想到他们的回报这么丰厚。 而且正逢自己为难的时候,这套房子可是送到心坎上去了。 给自己的回报这么丰厚,不知道给沈建珍的是什么? 张红英认为,沈建珍那么聪明,如果华凌对她好一点,李茉莉去高中读书都能接受她照应,高中生涯也会顺畅很多。他们家应该不会想不到。 当官的人也是厉害,居然会想到通过奖励送自己一套房子的办法,解了自己的燃眉之急。送沈建珍的,应该也是她最需要的东西。 职工房早已盖好,李亮直接把钥匙给了张红英。 张红英提早收摊,高高兴兴的去看自己的房子去了。刚刚用双面胶粘上的房产证,又拿了下来,准备放到新房子去。 第38章 房子 分给张红英的钥匙上就贴了胶布,上面写着门牌号。 张红英看到这栋白色的,只粉了石灰的四层小楼时,心里激动坏了。 等她抖着手打开门,里面依旧是一片白。 张红英走进去,反手关上门,看着这崭新的房子,崭新的家,缓缓滑下去坐在地上。 地面很凉,但是她的心很热。 张红英双手捂着脸,哭了出来。 买下白镇那个铺子时,她没有哭。因为那只是她给自己的一个保障,要她三十岁以后才开始拆迁。 买下小商品市场那个商铺的时候,她也没有哭。那个商铺就是在管理处登记一下,拿个发票,连证书都没有。 那只是她谋生的手段。 家里楼房盖好了,她暂时可以独立使用一个房间,她更没有哭。那个房间,她只有短期的使用权。 等到张红星大了,要结婚了,她肯定会被迫不及待的嫁出去,好给弟弟和弟媳妇腾位置。 但是,眼前这个房子,虽然还家徒四壁,却已经是她的家了。 没有人能随随便便进来,也没有人能打扰,更没有人能夺走它。 这是前后两辈子,接近七十年,她唯一拥有的,独属于自己的东西。 张红英无声流了一会眼泪,就又站了起来。 她仔仔细细看了一遍这个房子。 这个房子已经有了下水道,虽然是蹲坑式的,但是住这里,不需要每天自己倒马桶了。 还有盥洗室。 后来那种卫生间,已经初现雏形。 张红英满意的点了点头。 青镇的房子不怎么值钱,因为镇子太小,农民都有自己的房子。就算是进镇上打工,下班回去也就是四十分钟左右,所以没有在镇上购房的需求。 一直到后来,农业衰退,田里只剩下老人劳作,大家才集中住到镇上去。 张红英记得,青镇的房地产,是从零九年才慢慢开始的。刚开始房子一平方卖两三千,等到一八年高峰时期卖过一万一平方,很快就又回落到八千多一平方。 但是因为人口不多,这边的房子要出手很难。 张红英既然要买房子,肯定是想去买苏州的房子。那边的房子涨的才厉害,要卖掉也容易。 上辈子,张红英自己一生也没买过房子,但是厂里小姐妹经常会说,谁谁,在苏州哪里买了一个房子,多久涨了多少。 张红英辛辛苦苦一辈子的钱,就是把老家的房子盖的很豪华,偏偏那两个老东西还想把房子给张红星。 沈建珍那么有钱,给家里盖房子是轻而易举的事,她偏不。 她说,我户口不在村里了,宅基地没我的份。我要想要在村里有房子,只能等爷娘走了我去办继承。 现在大家说的很好听的,我爷说房子盖的好,姐弟俩将来一人一半。我弟说,我照应了他这么多,他不会跟我争老家的这点房子。沈建兴也在镇上和市里都买了房子了,的确是靠的沈建珍的指点和援助。 但是沈建珍信不过。 沈大林说 ,他身体不好了,走楼梯上去睡觉,要歇好长时间,气都喘不过来 。 沈建珍就出钱,把前排的平顶重新翻盖了下。 原先为了晒粮食修的平顶,等到大家不种田之后,就变的很没用。 夏天热的要命,冬天冷的要命,平顶结构在这边不适用。再加上太阳把平顶晒的很多裂痕,经常漏水。修过了也顶不了几年。 所以沈建珍出钱把房子翻盖成带顶的。 那个时候已经不允许随便动工了,除非是危房。 沈建珍家房子勉强符合危房标准,但是盖的时候,不能超过原来面积。 原本以沈建珍的财力,可以把它盖的比张红英家还豪华,沈建珍却不答应:“就是给爷娘养老住的平房,盖那么好做什么?老头老太太有一间卧室,一间客厅加饭厅,一间厨房,就蛮好了。” 装修倒是考虑了很多老年人适用的东西。 沈建珍这些年,给爷娘买吃的,都是网上买了直接派送,盖房子只盖爷娘住的那部分,雇佣沈建兴,更是都有账的。 沈大林曾经想跟沈建珍借钱,沈建珍不同意:“你有吃有喝有用,衣食住行,连看病,我都全管了。每个月还给你两千零花钱,你要现金做什么?” 沈大林意思是姑姑姨姨叔伯们想借钱,沈建珍毫不犹豫回绝了:“你当年借钱是你的面子。你已经还过债,也还过人情了。 他们借钱虽然是给我读书花了,但是没有一个人是冲我来的,所以我不需要还这份人情。 我倒是还记得他们个个都劝你不要再给我读书了。 就算是长辈对小辈好,他们也只对沈建兴一个人好过。明目张胆的偏心,就让他们找他们偏心的那个去。 要跟我借钱,不可能。 如果遇到难事,我倒是看在血缘关系上,可以给个一万两万,不用还了。” 沈建珍不仅仅不肯借钱给亲戚,也不肯借钱给父母。 连沈建兴希望跟姐姐借钱,暗戳戳让爷娘帮忙开口。不管是吴小红,还是沈大林,只要一开口,沈建珍都说:“他要借钱,你让他自己跟我说嘛! 他跟我开口借钱,那是借钱。 你们开口跟我借钱,那是要钱。 我是不可能答应的。” 为了帮沈建兴在镇上、市里买房子,沈建珍陆陆续续借给了沈建兴一百多万,但是约好:“你将来可以还钱,钱还够,房子就是你的了。没钱还,也可以直接把房子给我抵消。” 沈建兴倒也知足:“去银行贷款还要利息呢?我姐姐免息借给我那么多钱,还不满意,就是太贪心了。” 尤其是买的房子很快升值一倍以上,每年房租都能收几万,他高兴的很。 没有姐姐,他一个人,怎么可能既在镇上买房子,又在市里买房子?他们家原来在村里都是最穷的人家,一下子在整个镇上都算中上游了,这些都是姐姐带来的。 沈建珍对沈建兴的教育很成功。 首先锻炼的是沈建兴的劳动态度。村里还有几个男的,成天无所事事,四处闲逛,靠父母和老婆养的。 沈建珍虽然负担起来沈建兴读书时候的生活费,但是明确要求他记账,并且通过干活偿还。 用沈建珍的话来说,如果我只给他钱,不要求他去赚钱,将来害苦的还是我自己。 沈建珍没有白给过沈建兴一分钱,都是要求他将来偿还的。 有时候张红英都怀疑,沈建珍是不是也是活过两辈子的人。怎么能在亲情面前处理的这么好。 第39章 狡兔三窟 张红英觉得,这一套房子,周边住的都是镇上的干部,还有工作人员,安全应该是很有保障的。所以她可以把重要东西都放这里。虽然她现在最重要的东西,就是自己的身份证,还有白镇那套房子的房产证。 但是,也有一个不好的地方。那就是,青镇太小了,他们这些人都互相很熟悉。突然看见一个生面孔,一定会再三追问, 巴不得把她祖宗十八代都盘出来。 而不需要盘祖宗十八代,只要弄清楚她爷娘是谁,李小芳和张小树马上就会知道。 李小芳知道了,肯定会阴阳怪气:“你倒怪大好佬,一个人偷偷弄了套房子,还不给我和你爷知道。 哪样?怕我们搬进去住啊? 你小小年纪这样大好佬,还要我们爷娘做什么? 爷娘, 还有你那个兄弟,活着都碍你路了,你不如一根绳子把我们都勒死算了! 你一家头逍遥快活去。” 到时候,张红英恐怕只能跳河才能摆得平这件事了。 所以……房子张红英要了,但是住这房子的人,还得盘算过。 张红英真是怄的要死。 她巴不得早点远走高飞,但是世人又不知道前世李小芳和张小树他们两口子做的多过分。哪怕是沈建珍,听见她说要远走高飞,恐怕都不会理解。 就目前来看,李小芳对子女“一视同仁”,没有打骂孩子,没有拿张红英出去换彩礼,至于拿张红英工资——那不是很正常的吗?谁家养大孩子白养的? 沈建珍自己,也是贡献了一年收入一万块,最后吴小红还追着她要三万块去存高利息,才醒悟的。 倒是前世的沈建珍,在听说自己就那么没了,也不知道是会笑自己笨,还是为自己哭一场? 两个人虽然是从小的交情,但是自从她出去读高中以后,两个人就很少见面机会了。虽然沈建珍每次回家都会找张红英坐一坐,但是 张红英都是打一声招呼就得开始忙。 沈建珍在外面艰难,张红英在家里艰难,日子都一样不好过。 虽然看起来沈建珍有大把大把的钱,但是眉眼间的疲惫神色,张红英这个从小的姐妹,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来。 张红英收了房,也不敢常去。住就算了,还没嫁人,她还必须得回家住的。 至于嫁人,不管是梁俊华,还是前世定亲后来退掉那个,或者是沈永健,她都没什么兴趣。 张宇昊三十多都没结婚,谁又能说什么? 江南的姑娘皮肤好,耐老。她四十出头的时候,脸上都没有皱纹,头上没一根白发的。也就是进入更年期以后才一下子变的头发花白,满脸皱纹。 如果不亮身份证,自己年龄报小几岁,到外面没人会觉得自己是什么老姑娘。 她记得自己小时候看过一个电影,叫做“嫁不出去的姑娘” ,好像姑娘一定要嫁人似的。明明他们这边的姑娘也可以娶男人的。 现在她倒是不考虑嫁不嫁得出去,或者要不要招赘个男人回来了。她就想先把自己的财产保住。 等沈建珍放寒假回来,看看她读书的地方有没有房子卖。 沈建珍是一月份才回来的。 手上有了点钱,沈建珍终于穿的有个人样了。 脸黑里透红,但是袖子能遮住手腕了,裤子也能盖住脚面。鞋子,好像怪时髦,穿的是双旅游鞋。 最近一年,乡镇企业已经不限于服装厂之类的,鞋厂也出来了好几家。 沈建珍见张红英盯着自己的鞋看,不好意思笑笑:“我上当了!看这双旅游鞋只要七块钱,就咬咬牙买了下来。 没想到它是纸糊的,已经裂口了!” 张红英再仔细一看,可不是嘛,鞋面的裂缝已经能看见袜子了。 “你也不想想,七块钱哪里能买到旅游鞋!现在好了,七块钱打了水漂。” 沈建珍不以为然:“那我又哪里懂?除了买饭买菜,这还是我第一次花钱给自己买东西。衣服不就蛮好的?” 一问价格,也是便宜的离谱。 张红英唬了一跳,把她拉进摊位,叫她赶紧脱下来。 沈建珍不同意:“天气怪冷的。” 张红英压低声音说道:“快脱下来,我去市场给你买一身新棉衣。” 沈建珍不同意:“你的钱也是钱,我不能一直占你便宜。 再说了,就算是买一身,这一身也可以留着换洗。” 张红英恨铁不成钢道:“那你以为它为什么这么便宜?” 沈建珍茫然。 张红英解释道:“我也是听别人说的,这种衣服叫打包衣。 从外国进回来的洋垃圾。 一包一万块钱卖给小商贩。 那个包老大一个,拆开来 ,里面全是这样的衣服。 大部分都是从医院拿的,或者死人身上扒下来的。 外国人有钱,衣服都不怎么洗。买回来稍微洗一下,烫一烫,再卖出去。 正常的衣服怎么可能这么便宜! 而且你看看,这个衣服料子这么好,要是新衣服,卖一百块钱也卖的动!” 沈建珍吓坏了,赶紧手忙脚乱脱下身上的衣服。 她这么多年,一直穿村里人给的旧衣服。她一个表姐没了,李小芳还叫她去把表姐的衣服要回来穿。 但是,旧衣服没事,如果人没了,心里还是毛的。 沈建珍姑妈给了她几件表姐的旧衣服,摸起来就软软的,很暖和。但是再冷也没敢往身上穿,最后剪了剪,用来包脚了。脚冻的很疼,包起来就暖和了。 现在听说身上这衣服不是病人的,就是死人的,还是陌生的外国死人,她难受坏了。 张红英也没食言,去其他几个摊位上买了一件长棉衣,一条厚裤子。还买了一套棉毛衫。 沈建珍拉上帘子,忍住寒冷把棉毛衫和棉衣,长裤换了上去。 穿惯了化纤的人,再穿这种纯棉的,一时晕晕陶陶,如在梦里。 张红英看到沈建珍呆滞的样子,拍了她一记:“怎么呆住了?” 沈建珍一脸陶醉:“怎么会有这么舒服的衣服? 好像春风一样。” 张红英笑她:“衣服怎么会像风?像风不就更冷了?” 沈建珍摇摇头:“春风,春天的风你知道吧?天气刚刚转暖,风吹过来,软软的,温暖的。但是又很轻柔,仿佛感觉不到它的存在。” 张红英摇摇头:“听不懂你说什么,写作文吗?” 笑了一阵之后,张红英才提出请沈建珍帮忙打听有没有卖房子的。 第40章 坦白 每年冬天都很冷,今年的冬天尤其冷。水管都冻爆了不知道多少。张红英听天气预报,温度大概是零下七度。 大家都缩起来不爱出门,摊位上的人也都抱着盐水瓶暖手。 这个寒假,两个人每天同出同进,张红英好像要把憋了一学期的话都说出来。明明上学去的是沈建珍,不知道为什么,张红英也自动把自己的计时单位改成学期了。 王师傅已经走了,现在的老板是汤师傅。沈建珍跟他也是熟了。张红英没有告诉沈建珍现在是自己做老板,只说是汤师傅也答应雇佣她,一个寒假给一百块钱。 张红英很信得过沈建珍,但是又怕沈建珍知道自己有这么多产业后,产生嫉妒心理。 徐红梅一嫉妒就要放火的事,给她的印象太深刻。她可不要沈建珍也变成这样。 虽然沈建珍那么聪明,大概不会做这样的蠢事——但是,谁又能保证呢? 上次张红英把户口本和小学毕业照还回去的时候,说了汤师傅答应收徒弟的事。 但是张红星暂时没有下定决心辍学,所以还在上课。等到明年因为肝炎休学一年,恐怕就不会愿意回去读书了。 张红英问沈建珍过的怎么样,沈建珍就闷闷的说,还不错。明明聊别的还很开心,一说起高中,心情就不大好了。张红英能看出来她过的不开心。 现在农村人,尤其是女孩子,连读完小学的都不到一半,读完初中的更少。能去读高中的,基本上一百个人里能出三四个就不错了。 所以虽然沈建珍说还不错,但想起她报喜不报忧的性格,也知道好不了。 张红英说了这段时间村里、镇上发生的事。 沈建珍才渐渐说起高中生活来。 现在能读高中的,基本上都是家里条件很好的。 大部分说起来,都是跟李茉莉一样的条件:父母都是当官的,从小重视孩子教育。 收入高,给孩子打扮的很洋气,生活费也给的多。 都会说普通话,还会说英语。 不管是语文还是英语,他们都能大声朗读。 沈建珍自己,刚开始的时候,普通话不会说,英语不会说,老师讲课不大听得懂。录音机里放磁带,也要全神贯注才能听见几个单词。 好在沈建珍别的没有,脸皮足够厚。 别人怎么样笑话她都不当回事,成绩渐渐赶上去了。 但是班主任老师是个快退休的老头,一门心思要带出来一个优秀的班级。沈建珍在一群凤凰之间,像一只落毛的老母鸡。一点光鲜都没有,全是落魄与邋遢。 还要加上说话磕磕绊绊,成绩一塌糊涂。 ——虽然在进步,但他还是不满意,天天拿白眼翻沈建珍。 张红英让她帮忙打听镇上有没有卖房子的,她当然很高兴。 能经常见到小姐妹,学校里的那点苦恼就不算什么了。 但是……沈建珍忧虑的看看张红英:“我都已经高二了,还有一年半就要毕业,你就算是买到房子,也顶多住一年多,那边就只剩下你自己了。 你一个人在外面能行吗?” 张红英苦恼的说:“可是我如果留在青镇,我妈就会管住我每一分钱的去向,每天几点出门,几点回家,跟什么人结婚,她都要管的。 我哪句话不听她的,她就要开始哭喊。全村人都会说我不懂事,还说养儿方知父母恩,等我将来会后悔的。” “就是因为这样?”沈建珍看向张红英。村里哪个人不是这样过来的,张红英一向是很乖的,以听话出名,沈建珍不信她会突然想起反叛 。 张红英咬咬牙,决定把前世的经历用做梦的形式说给沈建珍听。 “我三年前,做了一个梦…… 梦里发生的事,后来真的全部都发生了。 而且梦见我明年订婚了,张红星后年会考上中专。” 沈建珍表示不大相信:“他这个成绩能考上中专?” “你再听我说嘛!”张红英开始慢慢说。 张红星考上了中专,户口迁出去了,如果张红英再嫁出去,家里就没人了。所以李小芳做主,让她把婚退了。 张红英也害怕嫁人,就听李小芳的,在家里招赘。 没想到这是噩梦的开始。 张红星读书,一个月生活费要一两百。张红英的工资全交代给他了。 沈建珍无奈:“虽然说张红星确实手脚大了点,但是就看在他们把你留家里招女婿,家产都给你的份上,供他读书好像也是应该的。” 张红英笑,可不是,大家都以为招赘就是把财产都留给家里的那个呢。她接着说下去: 这就算了,他还看到苏州的房子,说是价格从一千一平方,一下子涨到两千一平方,所以回家要求在苏州买房子。 他说是这个涨价法,再不买,很快就会买不起了。李小芳爱子心切,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张小树也没反对。 两个人出动,各自找姑姑舅舅叔叔伯伯还有阿姨,凑够了二十万,给张红星在苏州买了套房子。 二十万的欠债,压的全家人喘不过气来。连她招进来的女婿也帮助一起还债。 李小芳跟张小树两个人,还开始接剪塑料的活来做。连蚕种,都看到了两张。 一家四口,没日没夜的干活,连头到尾,花了九年才还清。那还是不知道因为什么,工资突然从一百多一个月,涨到了一千多一个月的原因。 要是靠一百多一个月的工资,恐怕到死也还不清。 “说是我招女婿在家里,实际上,是踏踏实实给他当了一辈子长工啊!” “那就是个梦,”沈建珍看张红英哭的喘不上气来,连忙安慰她:“你看看,有什么道理工资一下子涨十倍!” “不仅仅是工资一下子涨十倍,连粮食也一下子涨了十倍! 刚开始大米一毛多一斤,突然就变成一块多一斤了!”张红英不知道怎么解释,只能说自己前世看到的变化。 “还有还有,利息突然变成了三分!” 沈建珍这才正色起来:“你梦里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马上就要开始了。”张红英想了想。时间久远,特别确切的日子她记不住。 “那按你说的,你现在的钱,全部买成大米,等涨十倍以后再卖出去不是划算?” “私人收购大米,贩运大米是犯法的!自己买点吃吃还可以,要是收的多了,把你捉去坐牢就亏了。” 两个小姐妹叽叽咕咕,开始商量怎么办。 第41章 远走高飞1 张红英豁出去了,给沈建珍讲了她“梦里”看到的一切。 比如说,青镇的房子涨到一万一平方,大城市的房子涨到好几万,甚至二十几万一平方。家家都有小汽车,张红星甚至买了两辆,跟他娘客一人一辆。 隔壁白镇开发旅游,客似云来。 “还有还有,”张红英想起来,赶紧补充道:“马上有一个电视,好像叫戏说乾隆,是讲乾隆皇帝下江南的,火的不得了。听说有些镜头,是同里退思园拍的。 你要是不信,等看电视就知道了。” 沈建珍眉头皱起来:“你梦做的这样真,该不是被什么东西迷了吧?”说完还摸摸张红英额头。 张红英哭笑不得。 突然又补充到:“对了,我们村大河上的那座石桥马上就要塌了。 镇上会去修桥,顺便把自行车路,修成汽车路。 但是因为钱不够,那条路会泥泞半年,最后才凑齐钱把路铺平。” “什么时候塌?白天还是黑夜?如果白天的话,搞不好有人会落下去,我得去看看。 大冷天落水里,不淹死也要冻死。”沈建珍心肠还是蛮好的。 “应该是夜里塌的。 等早上要起来上班的人才能发现。”张红英回忆。 “哦,那应该没事。上坡那么陡,大家都要下车推行,不会有人直接骑自行车冲下去。” “是啊,我梦里没听说有人受伤。 反正你等等看好了 。我前面梦见的事的变成真的了,但是说给你听你也很难相信。 你验证下电视,还有桥的事看看,如果是真的,你就要相信我的梦。” “嗯嗯,”沈建珍连连点头,又突然问道:“那李茉莉的事?” 张红英左右看看,才小声道:“是哦,也是我梦里看见的! 要不然我回家也很少走那条路啊,就是为了看我梦里的事是不是真的,我才走了几趟。 然后发现那个坏人真的一直跟着李茉莉。” 沈建珍说道:“难怪他们送这么重的礼。” 张红英忙问:“送你什么了?” 沈建珍抬抬手腕:“他们说读书要戴手表看时间,送了我一块手表。 还说如果我高中毕业考不上大学,会想办法安排我一份工作。” 一块手表比一套房子便宜多了,但是房子算是公家的东西。手表却是要他们自己花钱买的……但是如果安排一个公家的饭碗,倒又比房子值钱。 反正他们家的确很有诚意。 张红英也不瞒着沈建珍,说自己收了李茉莉爸爸一套房子。 沈建珍高兴的不得了,有了自己的房子,小姐妹再也不用担心不知道哪里是自己的家,没有归属感了。 张红英就讲了自己的顾虑。她不想让李小芳知道自己有了套房子。吴小红看到沈建珍有三毛钱,都要拿去花掉。李小芳如果发现张红英有一套房子,一定会逼她拿出来的。 沈建珍摇摇头:“这个我也没有办法。 我们是他们生的,哪怕他们把我们打杀了,也没人会替我们出头。 我爸挂着嘴上的话,就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敢不亡。 明明不认识几个字,戏文里唱的,倒是记得清。” 张红英也知道这边风气就是这样。虽然大部分父母不打骂孩子,但是如果真打了,也是天经地义的事。父母拿走盒子的钱财,那更是天经地义,除非孩子已经出嫁或者分家。 沈建珍每次跟吴小红吵架能赢,还是因为吴小红的大部分要求确实是匪夷所思,超出人类想象。如果吴小红只是拿走沈建珍的钱,沈建珍说什么都没用。 沈建珍到底自己也是个未成年,她还要高考后才满十八岁呢。张红英也并不以向比自己小的孩子问计感觉羞耻。 第二日早上,两个人面对塌掉的大桥,面面相觑。 “真塌了?” “是啊,我就是梦里记不清时间。 早知道今天桥要塌,我们出门就走九元桥了。” 这条大河上,有好几座桥。每个村口出来一座桥。从一元桥到十元桥。他们村出来的刚好是十元桥 。 塌都塌了,只好绕路。 路上张红英骑自行车带着沈建珍,沈建珍很沉默,一句话都没说。 到了摊位,沈建珍还是没有说话。 张红英买了两个烧饼,分给沈建珍一个。两个人咯吱咯吱啃起烧饼来。 吃完烧饼,沈建珍一拍手:“我们该翻脸了。” “为什么?”张红英问道。 沈建珍白她一眼:“我如果要带你走,那你肯定不能跟我一起走。 要不我将来去哪里读书,都是明的。随便查查都能查到,学籍去哪了,户口去哪了。 你爸妈想找你,只要一问我爸,还不是就能找到了? 所以我们必须先要吵翻,吵到别人看起来老死不相往来,你才能安安生生跟我在一个城市待着。” 张红英是真不敢一个人出去。独身女人,被人害死了都没人知道。必须给人看到她有社会关系,经常有人联系,一天联系不上马上有人报警,她才比较安全。 至于李小芳这边怎么安排,就说是王师傅那边新开了店,要人帮忙,她去帮忙,也能交代得过去。大不了每个月寄一百块钱过来,汇款单上上几句好听点的话。 过几年如果在外面有合适的,带对象一起回来,好像这交接就算是平稳了。她给的钱能维持家里的体面,应该也不至于搞的不可开交。当然物价上涨之后,给钱可以用一百涨到两三百——毕竟自己还要留钱生活。 想明白之后,张红英兴冲冲的问:“那怎么闹翻?” 沈建珍想了想:“等回去的时候,你骑车带我。但是我跳车下来,摔一跤。 我怪你骑车不稳当,你怪我跳车不打招呼,然后两个人一边走一边吵,让别人看一路。 最后你要我赔修车费,我要你赔医药费。” 张红英佩服的看着沈建珍:“这么短时间你都能想这么清楚?” 沈建珍一笑:“那可不得想清楚? 吵架就要吵到别人觉得两个人都有错,但是没有人肯认错,就一定掰。 因为谁认错就意味着谁要出钱。 这场架吵下来,连个劝和的人都不会有。” 第42章 远走高飞2 张红英的身份证已经拿到手,等到人找到机会出去,赶上卖户口的时候,再买个户口,就完全可以跟张家切断关系了。 但是她还没有想好要不要做的这么绝。 因为把张红英压榨干净,连皮带骨吞掉的,是前世的李小芳和张小树。要把张红英出钱盖的房子当做自己的遗产要给张红星的,也是前世的他们。 拿还没发生的事来惩罚这辈子还没犯过大错的他们,是不是说得过去?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这辈子自己总不可能再被亲情蒙蔽了。 买户口也不便宜,三千多,够下镇上再买一个摊位了! 而且沈建珍的意见很重要,如果沈建珍也认为自己这样做太狠心,给她留下不好印象,会影响两个人交情的。 十元桥不通,回程只好走九元桥。 “沈建珍什么时候跳呢?”张红英骑的有点累,巴不得沈建珍快跳下去,但是她一路上都稳稳当当的。 眼看着快到了,沈建珍还没跳。 张红英正想回头问一问的时候,沈建珍噗通一声跳了下去。 车子还在往前骑,沈建珍一跳下去就跪在了地上,疼的呲牙咧嘴。棉衣袖子,膝盖,都磨破了。 张红英也不好受,车子突然一轻,龙头一歪,她也摔倒了。 不过她伸脚一踮,勉强维持住平衡。 张红英停下车,两手扶着车龙头,非常生气的问:“你这是做啥呢?吓死我了!差点害我掼倒!好哆哆的跳车做啥?你自己想寻死不要害人?” 沈建珍捂着膝盖和胳膊肘,表情痛苦“我……屁股坐麻了,就是想动一动,伸了下脚。啥人晓得勾到了路边的一棵树! 你又骑得太快了,我掉下来了。也不是故意的,你骂我做什么,我还倒霉着呢!” 张红英更加生气:“你这叫什么理由?你屁股麻腿麻不会说一声啊,直接伸腿,不勾到树也会勾到人。 要是边上有汽车,你也伸腿啊? 我快被你吓死了,差点撞到人。你有急事也不能这么毛毛躁躁的。有什么不会开口说一声吗? 你要是说屁股麻了想下来走一走,我还巴不得呢!” 沈建珍疼痛难忍,声音中带着哭腔:“你稀奇不死了,就你有辆自行车!我哪里知道骑自行车不能伸腿啊。 我们十几年的小姐妹,我胳膊腿都破了,你还要骂我!” 张红英也上头:“什么叫稀奇不死了?你弄弄清爽好勿啦,是你自家要去镇上的,也是你自家要乘我车的。 你当七八里路,我骑起来轻松啊?” 沈建珍气哭了:“明明是你骑得太快了,你说骑起来不轻松你倒是骑慢点啊。你要是不那么快,我就算是掉下来也不至于受伤。” “哟,这两个小姐妹平时好的跟一个人似的,今天怎么吵起来了?” “是啊,天天同进同出,人家刚结婚的对象都没有这样要好的。” “那个时候集体看蚕,两个小人都抱到蚕房里玩。光屁股的时候就认识了。” 看热闹的人虽迟但到。还有人给介绍背景。 当然也有人劝:“不要吵不要吵,没几年你们都嫁出去了,别看现在天天在一起,将来想见一面都难。” 张红英看到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愤怒地说:“你这话太不讲理了! 不行你叫看客们评评道理。 这边的都是看着我们长大的。他们知道我张红英是什么样的人。这件事你说出来让大家听听,究竟是你的问题,还是我的问题。 明明是你自己不小心,还反过来怪我。你要是觉得我有问题,以后别再找我帮忙了!我再也不想看到你!” 沈建珍也毫不示弱:“是是是,大家都知道你是好人,我是凶人。 谁不知道我跟我妈都经常吵架的,就你一个小姐妹。 我就你这么一个小姐妹,你还要欺负我。” 张红英目瞪口呆:“你说话要凭良心的,你为什么就我一个小姐妹?还不是因为你不讨人喜欢! 我是忍着你让着你,才勉强跟你要好的。 你居然说我欺负你!那好,从此以后我们桥归桥,路归路,谁也不欠谁!你也别再说我们是小姐妹! 你将来结婚都不要邀请我!” 这话就严重了。一个人如果出嫁的时候没有小姐妹团,那是丢面子的。小姐妹的角色,相当于后世的闺蜜,婚礼上的伴娘。 结婚、生孩子、孩子的婚礼、甚至最终自己的葬礼,都要请小姐妹,如果小姐妹不在了,小姐妹的后代也要替她出席的。就男的来说,这个角色叫小朋友,也是一直要到双方都死了,这层关系才算断掉。一个死了另一个还活着,这关系就得由后代代替维持着。 张红英这话一出,沈建珍暴跳如雷:“你真是稀奇不死了,你以为我就你一个小姐妹,拿这个威胁我! 我在外面读书,关系好的同学多的是!” 张红英也吵出真火来了,冷冷的笑笑:“嗯,是。你说是就是吧。 你既然不稀奇我,我们断掉刚刚好。” 沈建珍大喊:“等等,你赔我医药费! 我的伤这么严重,肯定要包扎了。” 张红英转身就走:“我还要你赔修车费呢,自行车推起来都咯噔咯噔的了,还不知道哪里坏了,要修掉多少钱!” 两个人大吵一架,不欢而散。 留下身后一堆吃瓜的:“哪哈滴?” “啥事体?” “到底哪哈回事体了?” “这两个人,一向要好的要命,怎么也闹翻了?” 沈建珍跳车的地方,刚好是一户人家门口。里边的人听了个正着,听见人问,就开始讲起了: “小姐妹两个从街上回来,桥不是断掉了吗?他们是从九元桥绕路的。 九元桥路有点远,又有点颠。 建珍说是屁股颠麻了,伸了下脚,然后不知道是被树还是什么带了下来。 喏,就掼在这个地方。” 讲的过程中还指了下沈建珍摔倒的地方。 “然后呢然后呢?” “红英因为建珍掼脱下来,车子也不稳了,也倒了。 然后两个人互相怨怪,就吵起来了。 一个要医疗费,一个要修车费。” 哦……一众吃瓜群众兴致勃勃。 第43章 远走高飞3 张红英跟沈建珍吵翻以后,就再也没有喊过沈建珍一起去镇上。 李小芳倒是问过:“十几年小姐妹,真的说翻就翻了?” 张红英冷着脸:“除了我,还有谁跟她玩。 啥都不会,就会吵架。 别人对她再好都没用,属狗的,急了谁都咬。” 李小芳笑出来,形容的是贴切的。沈建珍确实是说翻脸就翻脸,跟她妈一个德行。李小芳刚刚也跟吴小红吵了一架。两个人好好的聊着天,李小芳吹嘘张红英挣了多少回了,给家里换了彩电。顺便关心了下沈建珍成绩怎么样,要考哪里的大学。如果考大学考去外地,再嫁人嫁在外地,家里岂不是白养她了? 李小芳真是一片好心,担心吴小红做白工。完全没有拿张红英踩沈建珍一头的意思。 不料吴小红立马翻脸,说什么沈建珍读书又没有用你们家钱,沈建珍有钱了也不会给你们花,你天天操心做什么。 两家只不过是村坊而已,连隔壁邻居都算不上,中间还隔着一条河呢,你管闲事怎么还管过河来了?河东那几家还不够你管吗? 李小芳块头没有吴小红大,生怕吴小红急起来动拳头,只好退走。 现在看见张红英跟沈建珍也翻脸了,心里那个畅快啊! 这种人家,就活该村子里无亲无故,任人欺凌。 沈大林自己是孤儿,沈二林虽然是他兄弟,却被伯父领养了。然后娶个老婆又是外地人,在村里竟然一个亲戚都没有。沈二林还算照顾哥哥一家,到底自己还有一家子亲戚要照顾。所以沈大林家在村里的确算得上无牵无挂。 就是吴小红性子够彪悍,沈建珍也不是善茬,要不他们家能被人欺负死。 现在的学校,虽然没有后世那种收费补课的班,但是从校长到老师,都特别积极,老早就喊学生回校上课。 沈建珍返校的时候,带着一些衣物,就扔座位底下了。怀里还抱着个书包。张红英攒下的那三千块钱,沈建珍就大大咧咧塞在衣服里,扔座位底下。 张红英要是知道,得捏把汗。沈建珍却认为,越是这样,越是没人盯上她。那个不长眼的小偷会盯上一个穷学生? 也是巧,这路公交车上,来了个新手小偷。 满脸通红,手抖啊抖的去摸沈建珍书包。 沈建珍目不斜视,啪一下把小偷的手打掉了。 再过会儿,小偷又鼓足勇气去摸沈建珍书包。 沈建珍忍不住说:“穷的要去讨饭了,读书学费还不知道去哪弄呢!” 小偷才知道自己被人发现了——他慌的都忘了逃。 沈建珍扭过头看窗外,又把书包抱紧了点,翻出本书来看。 下一站的时候,小偷就下车了。 沈建珍的学校还有六站路,她甚至打了会瞌睡。 下车的时候,提起那包衣服,手假装不经意抚过,硬硬的,钱还在。 沈建珍虽然胆大,拿着这么多钱进宿舍还是不敢的。万一有人认定这是她偷的,那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张红英这么信任她,把全部身家都托付给她了,但是,沈建珍也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女。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什么可行的赚钱途径。 做小生意,摆摊,那都是要人力的。 炒股,她一没时间研究,二没时间去证券交易所。再说了,那是人家的钱,万万不能伸手。这种事,有了开头就一定有后果。 所以最好,就是按张红英的要求,去打听房子。 学校是严格的封闭式管理,只要进了校门,一个星期只有半天能出来,一个月有两天能回趟家。 本来回家是为了拿生活费,换洗衣服,还有见见父母。 沈建珍为了完成重大使命,连家都不回来。除了沈建兴念叨几句姐姐,别人也不在意。 张红英最近被相亲搞的烦不胜烦。现在形势跟上辈子完全不同,有意向的对象也跟上辈子换了一批。 张红英是很少出门,也很少与人打交道的,她不知道这些人上辈子是什么发展,也没有兴趣知道。 所以看见沈建珍回来,她就像看到了救星。正要冲过去,看见沈建珍冲她直挤眼睛。 张红英才想起来两个人已经闹掰了。冷下脸来,阴阳怪气的打招呼:“哟,读书人回转了?” 沈建珍被她气的差点笑出来,用更大的声音招呼:“哟,留级生下班了?” 两个人匆匆过了一招,张红英回到家还一副气愤的样子。 李小芳问:“你做啥板着脸?谁欠你钱了?” 张红英气呼呼道:“沈建珍放寒假了,我好心好意打招呼,问读书人回来了?她叫我留级生! 哪样这样骂人专揭短的!” “大家都笑他们家穷的就剩下两个读书人了,你这么打招呼,不也是在揭短!”李小芳这会倒是一点都不护短。 “姆妈,你到底是我娘,还是她娘?怎么帮着沈建珍说话!”张红英恼了。 “我倒是想做伊娘,就是伊不认我。 你当我想做你们两个掼脱货娘? 读书么一个读不出,做活么,一个比一个懒。 今朝沈建珍叫我一声姆妈,我连夜把你们两个赶出门去。” 这一年,张红星果然得了黄疸肝炎,在家里休学了三个月。 因为看张红英日子舒服,也早早放弃了复学的计划,去学摄影了。 李小芳那个望子成龙的梦,早早破灭了,心头一直有火。 对农民来说,吃上商品粮,就意味着阶级的跃迁。但是她不知道,没多少年,农业户口都要取消了,大家统称居民。 而包邮区的农民房,一套都能卖到一两百万,还不能过户。而能过户的别墅,一样的房子,就要多出来四五百万。 张红英想了想,这个时候迁走户口,好像还有点亏啊?那迁走的不是户口,是五百万? 不如招个女婿回来过日子,单独分开宅基地就行了…… 张红英越想越美,都顾不上跟李小芳置气了。 镇上只有一家照相馆,多了养不活。汤师傅本来生意冷清的,自从可以拍艺术照以后,生意好了许多,所以汤师傅真心把张红英当子侄辈的,对张红星也照顾有加。 这段时间,虽然不理解张红英为什么要瞒家里这么多事,他也配合了。 现在张红英说要出远门,汤师傅感觉天都要塌了…… 第44章 远走高飞4 张红英是个有始有终的人,再加上后续可能还需要汤师傅善后,看到汤师傅苦着脸的样子,主动提出可以教汤师傅的妻子化妆。 到时候两人开夫妻档,还能少一个人分钱。 汤师傅妻子是本地人,别的都好,就是也比较多嘴。 张红英一听她叽叽呱呱,头就大了。 这样的嘴皮子,那是绝对不可能给她保密的。今天张红英说什么话,明天到不了李小芳耳朵里,那后天肯定是要起早到的。 看起来这个商铺不能留了,张红英伤心的想。 张红英也并不认识什么人,可以代她持有这个商铺。 沈建珍家跟自己家这么近,每天进进出出,也是大家都看见的,也不能交给她。 所以张红英想来想去,只好去找李亮,让他看看能不能找到买家。实在不行,市场回收也可以的。 买的时候三千,买下摊位又已经用了三年。摊位的租金已经涨到一百二一个月了。 如果有办法,张红英是肯定不舍得卖掉的。她还打算拿到一个铺位值十万的时候能! 听一个同行说,她亲戚在杭州的摊位,一年租金就要快二十万了。青镇虽然是个小镇子,生意也是还不错的。 张红英特意跟李主任说明,她的身份要保密,直接通过市场交易就可以了,两个人不要见面。 也许是看着华凌的份上,李亮给张红英的铺位卖了一个好价格。这几年,青镇已经由公社,改为乡,最终改为镇了,这下子青镇终于名副其实。 张红英拿着新鲜到手的一万块钱,手是有点抖的。 不过一年租金就能租一千二,这个人买了不吃亏。 汤师傅的妻子姓钱,叫钱芳芳。 是一个特别喜欢说话喜欢笑的人。张红英教她化妆,她就一直殷勤的邀请张红英去吃饭。 饭桌上端上来一大盆小龙虾。张红英唬了一跳。 钱芳芳得意的笑:“这个虾,别看长的吓人,味道很鲜的,肉也比普通虾爽。 两块钱一斤,我们都很喜欢吃,经常买的,你自己剥。” 小龙虾后来最旺的时候,要卖到48一斤! 张红英越来越相信,有这些先见之明,她的日子就不可能过的差了。 说是教钱芳芳化妆,实际上张红英的化妆技术,也不过普普通通,还比不上后世随便一个化妆上班的白领。但是她究竟比当时的人多了一点想法。 张红英一边教,钱芳芳一边大惊小怪:“哦哟,你怎么这么想得出!” “哦哟,你的手真是巧得来!” “哦哟,原来是这样搞的啊!” “好了好了,我来试试看。” 店铺也卖出去了,手艺也传了,张红英终于找到机会跟沈建珍聊一聊她那边的进展。 张红英一直以为,沈建珍在帮她打听的,是古镇上的房产。 不料,沈建珍一开口,把她吓了一跳。 沈建珍道:“红英,你给我拿了三千块钱,我本来想拿去给你买房子的。但是古镇的房子,很少有卖的。我每个休息日都出去帮你打听,也没打听到。 但是我看报纸的时候,看到报纸上有很多招生广告。 有服装学校的,也有美发学校的。 你现在虽然会裁剪,但是野路子出身。 会化妆会盘头发,但是技术性也不强。稍微复杂一点的都弄不来。 这样是很影响你的长期发展的。 我帮你写信联系过了几个学校,你看要不要去专门学习一下?” 张红英失望道:“我还以为你都给我买好房子了。我只要人过去就行。” 沈建珍气笑了:“要是你人都不出面就买房子,写的是你的名字啊,还是我的名字?” 张红英嘀咕:“写你名字,你到时候再转给我好了。” 沈建珍拍拍脑袋:“早知道我就贪污了算了!” 开过玩笑,沈建珍才正色道:“在我们镇上,我们小小年纪,能拿出来三千块钱,好像很多。 实际上,现在万元户已经越来越多了。 物价也确实如你所说的那样涨起来了。 苏州的房价我打听过,一个平方就要几百。 你的钱,勉强够买一个厨房。” 张红英又怎么不知道呢?张红星在苏州买房子的时候是95年,那个时候房子已经要两千多一个平方了。 现在是92年,如果买老房子,或者集体盖的那种房子,可能四五百一平方能买到。 苏州一向是繁华之地,人口密集,工商业发达,房价从来就没有便宜过。只不过她没想到沈建珍心这么大,一步到位看到苏州去了。 沈建珍跟她解释:“我马上就要高考了。考的好,就考外面去了,考的不好,应该是要回青镇再找工作,总归是不会留在古镇的。 你房子如果买在古镇,最后还是孤零零一个人。 去苏州就不一样了,苏州人脾气好,吵架都软绵绵的,你就算是一个人在那也不怕被人欺负。 如果我运气好,大学考在苏州,我们俩不就互相有个照应了? 不过我们同学都想考苏州的大学,不想去外地。以我现在的成绩,想考苏州的大学很难。外地的学校就有很多可以挑的。” 张红英眼巴巴的看着她:“那我去了苏州,你一定要考苏州的大学啊!” 沈建珍笑出来:“行,我一定努力!” 沈建珍又把存折拿出来给张红英:“喏,钱我一分没花,你取出来存自己卡上吧?密码是”。 “这个密码什么意思?要不你写下来。”张红英感觉自己可能记不牢。 沈建珍没好气:“你73年的,我74年的,我们俩的友情久久。这样能不能记牢?” “哦,记牢了。”张红英笑笑,友情久久,抱牢建珍大腿。 不过,前世沈建珍好像志愿填错了,把苏州的大学填在了南京的大学后面。结果高考的分数比预期高很多分,最后录取的是南京的大学。 所以……这次她答应了努力考苏州的大学,志愿应该不会填错了吧? 张红英不懂大学怎么填志愿。她没读过什么书,张宇昊成绩也不好,上的是什么三加二。 张红星家的两个儿子成绩也不行,不过人家出国留学去了。 反正,希望老天爷保佑,让沈建珍考上苏州的大学吧! 第45章 远走高飞5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沈建珍高考前,要去市里体检。 然后,她把一封信扔进了邮桶。 用王师傅的名义,写给张红英的。 市内的信到的很快。两天后,李小芳正在大队里寻赤脚医生挂盐水,看到邮递员过来。 现在人认为,人累了,或者生病了,就找赤脚医生挂盐水,叫做“接接力”。在他们看来,挂盐水是补身体的。 尤其是条件好的人家,老人没事就说“去把赤脚医生叫来挂瓶盐水看”。把赤脚医生叫回家挂盐水,需要等赤脚医生排队,有空了,或者顺路了再来。有的时候拔都需要家里人自己动手。 所以李小芳也想挂盐水接接力,就自己来大队里的卫生室了。 邮递员刚走,大队里的人就开始分信。 看到张红英的信,就有人给拿到卫生室:“小芳啊,这是你女儿的信,你挂完盐水给她带回去。” 李小芳奇怪:“啥人给红英写信?” “喏,上面写着,鸭湾村十一组,张红英收。 看底下的邮戳,应该是从苏州来的。”大队会计帮她看了看信封。 “苏州有啥人会给红英写信啊? 要么你帮忙拆开看看?”李小芳问道。 大队会计摇手:“你女儿读过书的吧,她自己应该会看信。 大姑娘了,你随便拆她的信,她肯定不高兴的。” 不说这话还好,这话一出来,那李小芳就肯定要拆开看看了。 她不能容许张红英的朋友里有她不认识的人。 李小芳就说:“我们家红英识不了几个字。 你们也晓得的,她小学就读了四年,留了三级,小学都没有毕业。 信拿回家,也是要出来请别人读信的。 你现在帮我读了,我回去直接告诉她,还省力一点。万一信里有急事,等到晚上她回来再找人就迟了。” 挂盐水的人也在好奇,苏州啊,在青镇的人看来,苏州就是他们的顶级单位了。 如果一个人能去苏州读书,工作,那就很了不得。 至于什么省,国家——那个单位太大,一般来说,不会影响到他们。 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去苏州看看,逛逛有名的观前街,走走人民路。去省会南京,去首都北京这种事,不存在祖祖辈辈种田的农民脑海里。 所以他们也很想知道是谁给张红英写的信,写信来做什么。难道张红英悄悄找了个苏州人对象? “你就帮忙读一下嘛!你看把小芳急得。” “是啊,别有什么事耽误了。” “你就读吧,我们在这的人也不会乱说的。” 还有人激将法:“我看怕是会计也不认得几个字,不会读信。” 大队会计心里也有点好奇。 当年来鸭湾村插队的,有不少苏州的知青,他们带来了苏州的故事,让全村人都对苏州有了别样的感情。村里几个办厂的人,还是因为他们跟知青处的好,才办起来的。 “那我就帮你看看。 但是信封要你自己撕开。”会计把信塞到李小芳手里。 李小芳一只手在挂盐水,另一只手闲着,但是拆信就不方便。 卫生室挂盐水的输液管只有几副,输完液,输液管,还有针头,都要用热水烫过才能给下一个人输。所以还有人在排队等。 “来来来,我帮你拆信。”排队的人来帮忙。 大队会计叹了口气。他让李小芳自己拆信,不就是怕她回头迁怒嘛!现在倒好,还有人上赶着找锅背的。 还好,李小芳没有让他担心太久。 信里面拆出来两张信纸,还有五块钱。 李小芳把钱收好,信纸递给大队会计。挂个盐水一块多钱,她还有的赚。 大队会计扫了两眼信纸,松了口气,然后开始念起来。 信是沈建珍以王师傅的名义写的。 她在信上写,自己现在搬到了苏州,也已经寻好店铺,开始做裁缝生意了。 苏州的旗袍卖的非常好,她决定再去学裁旗袍。 写信来,是因为她学习的时候,裁缝铺的生意需要人照管。 问问张红英有没有这个打算去帮一段时间忙? 因为在苏州吃用开销比较大,所以工资她给开到两百一个月。而且等她学会裁旗袍,也可以把旗袍的裁法教给张红英。 五块钱,是寄给她做路费的。 信里啰里吧嗦的写了一大堆,总之中心思想就是邀请张红英过去。然后又说了一堆苏州如何如何好。 旗袍啊! 这个东西,大家都是听说过的。虽然农民穿不上,但是,还有一些老人,年轻时候去过大上海,或者苏州的,就对此赞不绝口。 她们听见了,就开始称赞起来。能穿上旗袍的,都是有钱人。 连李小芳婆婆的前小姑子也在。李小芳叫了一声:“亲妈啊,你也觉得去苏州好?” 为了表示热络,张小树是认了这个前小姑子为干妈的。认干妈叫做过房,这种亲戚,称作过房亲,但是称呼上,叫“亲妈”。真正的亲妈,反而是叫姆妈的。 老太太就开始讲起来,她在上海跑单帮的时候,看到那些穿旗袍的人是多么的风光,漂亮。 穷人穿短布衫,有钱人才穿得起旗袍——连布都要多用好多。 做有钱人的生意,那可不是很好赚钱? 想想也是,王师傅都能开出二百块的工资来了! 苏州旗袍卖的好,去苏州学裁缝,做旗袍,以后是不是就可以当苏州人了? 张红英想不想去不知道,李小芳就知道,这次机会一定要抓住! 做了一辈子泥腿子,最大的梦想就是把子女送出农门,去做街上人。 至于哪条街上的,倒是都不要紧。 街上人身上穿的整整齐齐,长的白白净净,那是他们一辈子都要仰望的人。 以前去城里住,还要换粮票。他们村有一个考上了中专的,每过一段时间,他爸爸就要去镇上交粮食,以换粮票给儿子吃。 现在粮票都取消了,还更方便。就算是没取消,她李小芳也情愿一个月一次去镇上交粮食给张红英吃。 不管是张红英还是张红星,她一样值钿的。 李小芳心热的不得了,都等不及盐水挂完。 她大声对赤脚医生喊:“新华啊,你把我盐水调快点看,我要去寻我家红英。” 第46章 远走高飞6 张红英也没想到,沈建珍一封信,效果这样好。 李小芳甚至等不及自己回家,都要先把信送到市场来。 张红英发现,她的远走高飞计划,已经成了!而且她都不需要偷偷摸摸走,完全可以光明正大的走。 所以前面假装跟沈建珍闹翻 ,好像有点多此一举? 李小芳的心里,压根没有那么多想法! 光明正大搬去苏州,以后在苏州开店,买房子定居……她也走走前世张红星走的路!让张红星留在青镇,走张红英前世的路。 不过究竟还是不一样的。 儿子继承家产天经地义,张小树和李小芳就算是死一百回,也不会留遗嘱说要把房子给张红英。 而且张红星读书花家里钱,在苏州买房子花家里钱,张红英不可能有这个待遇。她恐怕还要寄工资回家。 张红英就问李小芳:“姆妈,那我去了苏州,一个月寄回来多少钱?” 李小芳说:“发多少就寄多少呀,你一个小姑娘,自己身上拿钱,不便当的。” 张红英撅嘴:“那我不去苏州了。” 李小芳急了:“去啊,做啥不去?” 张红英掰手指头:“去了得有地方住吧?总不能住师傅家里,那样多不方便! 去了还要吃饭吧?就算是中午一顿师傅管了,早饭夜饭我要自己吃的。 而且她去学裁旗袍,肯定不在店里,总不能中午还要让她给我买饭吃? 租房子,吃饭,这两样是必须的。 还有,我做裁缝的,难道自己反而穿的破衣烂衫的?那样客人信不过我呀! 衣食住行,样样要钱。苏州又不像在青镇,吃住都在家里,中午随便吃碗咸菜面打发就行了,来回都骑自行车。 你要我寄这么多钱,我还不如在青镇省心。 反正我马上到年纪了,再找个条件好一点的嫁了,一辈子也就不用愁了。” 李小芳恨铁不成钢的点点张红英额头:“你怎么笨成这样。在青镇找对象,总共才多少人给你挑?哪里有什么好人家! 去了苏州,能认识的人多多了! 我模样又不像丑,生下你了,样子也称得上,收拾收拾,不比那些城里人差。” 张红英撇嘴:“人家城里人,凭什么看上我一个乡下人。” 李小芳激动的时候,脑子特别灵活:“乡下人怕什么,现在可以买户口,还可以买房子。” 张红英吃惊:“姆妈,买房子买户口你晓得要多少钱不啦?” 李小芳不再那么激动,声音低了下来:“买户口三千多,我们家这么些年差不多攒够了。 但是买房子就有点贵了。春华讲新房子一个平方就要一千来块。” 张红英很意外,这笔钱,难道不是张红星专属,自己竟然也有份? “钱给我花光了,张红星结婚怎么办?”张红英提醒道。 “有啥怎么办的。房子前几年刚刚起的,崭崭新。结婚的时候最多墙再粉一粉,买点新家具电器。贴几个喜字就可以了。”李小芳现在一门心思把张红英送苏州去,自己也好做光宗耀祖的苏州人的娘。 “彩礼呢?听说现在彩礼又涨了。等到张红星结婚,彩礼不得七八千,上万了?”张红英认真给李小芳泼冷水。 李小芳脑子冷静了,但还是给张红英算账:“他现在十六岁,等到二十二岁及格,还有六年。 一年不要求多,攒下来一千块钱,自己彩礼也就差不多了。 大不了我们再把蚕看起来,把香樟树种起来。 现在村里经常有人了收香樟树,一棵五公分的香樟树,能卖五块钱。 大不了以后水稻不种了,改种香樟树。” 李小芳头脑还是好的……只不过以后大家都种香樟树来卖,自己把价格打了下来。从八十年代到现在,一棵五公分的香樟树,一直都卖五块钱。 以后几十年过去,到李小芳死,那香樟树还是只能卖五块钱…… 但是张红英没办法说什么,先就这样吧。就是不知道李小芳的冲动,能维持多久。 顶好维持到她在苏州买好房子。 不过张红英不会像张红星那么黑,买了房子还要买别墅,一点都不肯回报家里提拔侄子。 她如果买好房子,自己欠的那部分债自己会帮忙还的——不过张红英忘了,李小芳并没有承诺帮自己借钱买房子。 就这样,张红英已经感动的有点想落泪了。差点脱口而出,把商铺、还有白镇店面的事告诉李小芳。 话到嘴边,还是冷静下来。 走着看吧,一辈子长着的。如果李小芳只是单纯的帮更强的那个,那她就拿走足够的资源就行了,回头老的生病了,就算是不会去照顾,也可以花钱请张红星出面,跟沈建珍看齐。 如果李小芳最后还是重男轻女,想要让她拉张红星,甚至把苏州房子让给张红星,她就再换个城市,换到李小芳找不到的地方去。 责问前世李小芳为什么那么做的话,她问不出口,事情还没发生,李小芳也答不出来。 那就让事实去说明吧。 要离开的事过了明路,张红英就开始有条不紊的安排她的退路。 先去找了白镇的瘸子,这边的租金也涨起来了,涨到了九十。张红英告诉他以后租金一年交一次。 如果年头提前交,就一年按九百算。年底交,就按一千零八十,不能少钱。 瘸子这些年攒够钱了,一直想把铺面买下来,奈何张红英不肯卖。 早知道这铺面租金短短几年就能超过购买的价格,他当时就咬咬牙买下来了。 张红英看他脸色不好,怕他做什么事,就跟他说:“我这店铺不卖,但是如果你非想要这个店铺,可以买个其他店铺来跟我换。 位置可以差一点,但是位置如果差了,面积就要大一点来补。” 对张红英来说,她图的是拆迁。面积大更有利。 瘸子正好临水的那一面有一套房子,有点像北方的那种四合院,就是紧凑一点,当中一个天井。 张红英一看,这个更满意——面积大了很多,就是不临街,不能用来做生意。 “房子换给我,你住哪里?”张红英问道。 “我乡下盖了楼房。镇上这个房子潮,不好住,我就搬乡下去了。” 张红英爽快答应了。 十几个平方,换一百多个平方,傻子才不换。 瘸子也觉得张红英是傻子:店铺四五年的租金就能买一套房子,她居然舍得换。 两个人就在互相认为对方是傻子的情形下,把房产证换了。对张英来说,这笔财产 藏的更隐秘了。也把自己的房子,直接变成了未来景区的一部分。 第47章 苏州城 张红英究竟没敢一个人去苏州。 村里到现在也没人自己去过苏州 。 每年村里的大头菜丰收了,会摇船去苏州卖。现在开始种西瓜,西瓜丰收了,也卖到苏州去,只不过现在用的是挂机船了。 但是那都是一个村的青壮年一起去,所以不怕的。 苏州有什么路,有什么街,什么人民路,饮马桥,接架桥,观前街,北寺塔,他们都听的耳朵起茧,但是没有人去过。只是出去卖货的,帮人送货,会走街串巷。 那个城市,繁华的,美丽的城市,只存在于传说中。 沈建珍倒是没那么怕。 她掰手指头: 五岁的时候,舅舅结婚,去过一次外婆家。 十三岁的时候,去过一次外婆家。 到外婆家需要去苏州坐车,她已经去过两次了! 一次是凌晨四点起来,走路去的青镇汽车站,坐车到苏州还很早。但是那个时候还小,记得不太清楚。 第二次她可记得太清楚了。 提前一天去镇边上的亲戚家借宿,坐上头班车。那个亲戚是吴小红认的老乡。 坐上汽车,大概走两三个小时,在人民路的汽车站下车,买去外婆家的票,没买到。 人民路上有两个汽车站,但是两个汽车站都问了一遍,三天内的票都没有。 沈建兴嚷嚷着:“坐火车坐火车”。 沈建珍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能坐火车,但是她很期待的看向沈大林。没想到沈大林真答应了。 然后一家人往北走,找公交车站。公交车一毛钱一个人,人很多,挤的站不住。 找公交车站的时候,要路过两个小路口。她还被一辆自行车撞到,脚后跟的皮全撞脱了。沈大林骂她不好好走路,导致被车撞。吴小红骂骑车的没长眼睛,往小孩身上撞,骂小孩做什么? 少数几次吴小红维护自己,沈建珍每个字都记得清清楚楚。连脱皮冒血的脚后跟好像都没那么疼了。 到了火车站,也没买到票。但是有一个开面店的,拿出来几张票,叫他们去吃面。 沈建珍又兴奋又惶恐的问要去干什么?沈大林说请你吃面。 吃完面, 他们拿到了火车票。 等火车的时候,看到火车站有一种会自己动的电梯,沈建兴和沈建珍跑到电梯上,电梯呼一下子就到楼上了。他们再走下来,再坐一遍电梯。 沈建兴来来回回坐了四五次,沈建珍只坐了两次,挨了白眼就不坐了。 火车上人也很多,沈建珍跟沈建兴坐在了地上。 火车到无锡一个多钟头,很快他们就下车了。天晚了买不到票,沈大林又去找一个什么台子,把介绍信给她那个人看,那个人就会指点去哪里住宿。 住了一晚上,招待所里有电视,不过她打开了,只有雪花,没有图像。沈大林不让她动,怕弄坏了要赔。 第二天又买去靖江的汽车票。 中间还要下车,还有要坐大轮船摆渡。 靖江的市里有一座山,汽车就打山边上开过。 沈建珍的记性实在是太好了,走过的路,去过的地方,她都记得。 沈建珍去外婆家的经历, 以前也说过。那会张红英压根没耐心听。但是现在,她巴不得沈建珍多说几遍。 坐公交车怎么坐,下车有没有人提醒?要不怎么知道自己在哪里下呢?买票怎么买……她事无巨细的问 ,沈建珍不厌其烦的答。 有了张红英的帮助,她才过了一个能吃饱穿暖的高中生活。 张红英跟沈建珍终究是和好了。不用担心李小芳找沈建珍要人,两个人就没必要闹翻了。 问了许久,问了很多次,最后沈建珍说:“你如果实在是害怕,要不,我陪你一起去? 你知道的,我胆子大。” 张红英高兴的不得了:“那可太好了,你都高考完了,找好房子,就陪我在那住几天也行。” 沈建珍嘿嘿笑起来,才又道:“那可能得花你的钱。我没多少钱了。” 张红英恍然大悟。自己现在有两套房子,还有一万多的存款,去趟苏州,坐车几块钱,就不看在眼里了。 但是沈建珍不一样。五块钱,她可以在食堂打五个荤菜了…… 张红英拍拍口袋:“没问题!我不仅包你吃, 包你住,还可以请你吃好东西!” 沈建珍舔舔嘴唇:“那我要吃焖肉面。听说那肉好大一块,焖的很烂,吃起来很香。” 张红英笑:“我还可以请你吃鳝糊面,爆鱼面,排骨面……你想吃什么我都给你买!” 李小芳听见了骂:“只*骨头轻的来!钱还没挣回来,怎么花都许出去了!” 沈建珍瘪瘪嘴做个鬼脸,张红英安抚的对她笑笑,然后才扬声对李小芳道:“姆妈,皇帝还不差饿兵呢! 沈建珍要是在厂里打工,多的钱挣不到,一面钱还能挣不到? 她这样聪明,陪我出去,帮我少上一当 ,弄不好开个面馆都够了!” 李小芳这才不吭声了。 在外头读了三年高中,而且听说高考考的还不错的沈建珍,的确开始有点份量了。 反正五月份都填过高考志愿了,现在就是等出成绩,等出录取通知书,沈建珍除了打工也确实无事可做。 然后两个人就高高兴兴的准备去苏州。 两个人都没有在外面住宿的经验,也不知道要带什么。 张红英说头班车太早,她晚上去镇上摊位上过一夜。 李小芳也没认为摊位不能住人。 大夏天的,地上铺张蛇皮袋,就可以睡觉了。 顶多是蚊子多一些,没有窗子闷一些。 张红英带着沈建珍,去了她的秘密基地。总不能真的就在摊位上打地铺吧!市场管理也不会让的。也就是李小芳不懂,被糊弄过去。 那套房子,张红英并没有给添置什么东西,只不过是拿来藏她的房产证的。 沈建珍进来后东张西望:“这街上人住的房子真好,又干净又敞亮。 还不用倒马桶。” 张红英笑:“你以后也会住进这样的房子的。可能比这个还好!” 楼下有汽车开过,沈建珍也要感慨一声:“真好,能听见汽车声音,感觉好繁华。” 张红英一直发笑。现在的沈建珍,天真的可爱。 第48章 老知青1 两个人在地上含糊睡了一夜,究竟是年轻,竟然也没有丝毫觉得不舒服,还觉得水泥地上凉飕飕的,在这闷热的夏天分外好睡。 也没有闹钟,张红英还担心睡过头,但是沈建珍天还没完全亮就蹦起来了。 她看看手表:“哎呀,六点了。我们赶紧起来去坐头班车。” 张红英稀奇:“你怎么比闹钟还准时?” 沈建珍笑:“我只要心头有事,晚上睡不着,第二天早上老早就醒。 小时候为了去偷你家的枇杷,白天怕人发现,我四点就起来了,路上一个人都没有!”沈建珍得意的不行。 张红英配合她:“那你偷着了几个?” 沈建珍委屈道:“一个没偷着!我没想到人要睡觉,四点多确实全村人都还在睡觉。但是狗不用啊! 我刚刚到你们家门背后,狗就叫起来了。 你爷爷被惊醒了,还在问''啥人啦?啥人啦?'',把我吓跑了。” 张红英服了,有这股劲头,天底下没多少她干不成的事。 两个人起来匆匆洗漱了一下,就往汽车站跑。 别看天还蒙蒙亮,汽车站已经挤满了人。售票口也被挤的水泄不通。 “去苏州的,一张。” “我要两张。” “我也要两张。” 售票员忙的不可开交。收钱,找零。 张红英看着这么多人,生怕买不到票。 还好,沈建珍像条凶猛的鱼一样挤了进去。 出来的时候,拿着两张票:“哈哈哈,我买到了。” 张红英在汽车站边上买了两个包子,跟沈建珍一人一个。沈建珍却提醒道:“你晕车,是不是最好不要吃东西?” 张红英被沈建珍明晃晃的眼神气到:“晕车也要吃。过一歇吐出来再说。” “哦。”沈建珍接过包子,啃了起来。 啃完了,又道:“如果我考不上大学,就在汽车站门口摆摊,不仅仅要卖包子,还要卖大饼,油条,豆腐花……” 张红英没好气道:“我们镇的汽车站,也就是早上热闹一下,放假的时候热闹一下,还有读书的学生仔上学放学的时候热闹一下,平时几乎没人的。” “你怎么知道的?”沈建珍好奇的问道。 她怎么知道的?当然是后世日复一日的陪李小芳去医院透析时发现的。 现在这么红红火火的汽车站,每个镇都有的汽车站,谁能想到,再过三十年就拆的那叫个干净? 取而代之的,是公交车。每天早上七点,到晚上七点,往复运行。 这个公交车,连鸭湾村都有一个站点。一个小时一趟。半个小时去镇上,半个小时回来。 以前去一趟镇上还要特地起个早,到后来,就是看好时间,准时在村口等着就行了。 村里老年人都有敬老卡,每天免费乘公交。村庄衰老,很多人种菜也种不动了,每天早上乘车去镇上买菜,再乘车回来。所以镇上倒是又热闹了一波。 打消了沈建珍关于高考落榜之后卖包子大饼的想法,车子也开始检票了。 开什么玩笑,一个准大学生在考虑摆摊?虽然不知道沈建珍考上的大学叫什么名字,但是应该是挺有名的。 后来村里一个小姐妹的孩子也考上了这个大学。她不知道,人家就提一句:“就是沈建珍考的那个大学。” 时隔几十年还有人记得,而且那个孩子说是六百五十多分才考上,足以说明沈建珍的厉害。 坐上车后,张红英才想起来问:“我们今天晚上住哪里?” 沈建珍想了想,问道:“沈新宝你知道不?” 张红英摇了摇头,她只认识自己小队里那几个人。 沈建珍便道:“他以前是下乡插队的知青,跟我爸说是关系挺要好的。 后来恢复高考,他就考大学回去了。 我上小学的时候,大家都有字典,就我没用。我爸就给沈新宝写了封信,委托他给买一本字典。 沈新宝给我买了一本成语字典,用彩色的漂亮纸包着,你还记得不?” 张红英摇摇头:“你的字典,我怎么会记得?” 沈建珍看了张红英一眼:“当时我说,这本字典我要好好用,省着用,等到我弟弟读书了,还可以给他用。 但是你认为我肯定不可能把字典留给我弟弟用。不出三天,就会开始拆外面包的纸,不用一个学期,被会搞的破破烂烂的,角都折起来。” 张红英摇头:“这种事我哪里会记得。” 沈建珍却兴致勃勃的说:“你说对了呀!拿到字典第二天,我就想看看包字典的纸,被挡起来部分是什么样的。 然后我就拆开了。 里面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带着亮闪闪的耳环。 我说如果这耳环是真的,我就给你一个,自己留一个。 你说:''如果是真的,你舍得给我就怪了。'' 后来字典因为我天天翻,一个学期不到就散架了,你又说对了。” 张红英失笑:“看起来我对你很了解。” 沈建珍却拍拍胸口:“还好正 整本字典我都背下来了。那些成语故事,我跟你说,好看的不得了。” 张红英同情的看了看沈建珍。 这要是生在后世的大城市,那就是个天生自己卷自己的学霸。生在现在的农村,连本有字的书都找不到。仅有的几本书,还都是妇女拿来夹鞋样的。 不过如果生在智能手机人手一台的时候,她是会沉迷于看短视频呢,还是沉迷于吸收各种科学知识呢? 可惜人生没有假设。沈建珍一生靠自己就过的很不错,没有人能占到她便宜,也没有人能辜负她,估计不会被气的重生的。 “好吧,你提这些是要做什么?”张红英收回自己的同情,嫉妒的看着这个被老天爷眷顾的人。 “哦,我的意思是,我们去外婆家的时候,回来又在苏州住过一夜。 那天晚上,就是住的沈新宝家里。 我们刚刚到苏州,人生地不熟,如果找房子遇到坏人什么的,可以去找他帮忙。”沈建珍解释。 “……你认得他家住哪里?” 沈建珍笑起来:“我爸先是带着我们去他工作单位找的人,后来才去的他们家。 我都去过了,怎么可能不认得?” 第49章 老知青2 现在的路况是真的不好,路面一个大坑接一个大坑。 张红英被颠的特别难受,沈建珍还是满脸兴奋。她觉得这样颠啊颠的,很好玩。 “还是头班车好,都有座位。我们去读书都是下午,车上人挤的满满的,站都站不稳。 一有人招手,车子就一脚急刹,全车人就往前倒去。 司机师傅说,一脚刹车一块钱,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这一脚刹车回本,急刹车特别猛,刚开始坐车我摔倒好几次。” 沈建珍屁股都被颠的离开座位了,也丝毫不减兴趣。而张红英双手紧握扶手,面色发白。听见沈建珍滔滔不绝说话,尤其烦躁:“你少说两句,没人把你当哑巴卖了。” “你是不是不舒服?你看,我老早说了叫你不要吃东西!”沈建珍才注意到张红英神色不好看,眼神关切,嘴里还要絮叨。 “我不吃肚子里空的,更不舒服。”张红英嘴硬。 “你把手伸出来,我给你按按,很管用的。”沈建珍拉过张红英的手。 张红英穿的是短袖,沈建珍在张红英前臂内侧,腕横纹上三指宽的地方,两条筋之间轻柔的按了起来。 也不知道是车子慢慢进入市区,路况好了,还是按压这个穴位真的有用,张红英感觉自己没那么恶心了。 按了会,又在张红英手背第一、二掌骨之间,继续按。过会,张红英感觉头又不疼了,胃也不难受了。 沈建珍应该是身体还没养好,车子又颠,稍微用点力,鼻尖上又冒出汗来了。 张红英赶紧道:“好了好了,我不晕车了。” 沈建珍才收回手。手指尖因为用力有点发白。 张红英问道:“这是什么地方?为什么按按就好了?” 沈建珍回答:“我妈晕车晕的厉害,第一次回外婆家的时候,外公教的。 我外公是老中医,就教了我这几个穴道。 你要是按了还不好,我还有其他几个穴道可以试试呢。” 张红英好奇的问道:“给你妈按管用吗?” “管用的呀。她在家里经常说头疼,我也会给她按。也是管用的。” “你原来对你妈这么好啊?我们光知道你经常跟她吵架。” 说别的都一脸无所谓的沈建珍,一听到这个话,一串眼泪就下来了。完全没有任何预兆。 “有什么用呢?我把心肝挖出来给她,她还要分一半给我弟弟。 总之我做什么都是应该的,做什么都是不够的。 明明是自己的错,还经常打我出气。有的时候,我真的觉得她会把我弄死。 那我就算了。她要打我,我就逃,就喊。 她其实很蠢的,有的时候人家故意挑事,让她打我,她每当必上。 关键是,她一边这样对我,一边还教我要爱护弟弟。还叫我挣钱给弟弟娶媳妇。 我又不是牲畜,越打越听话。我都对她产生逆反心理了,但凡她叫我做的,我就绝对不做。 她还叫我嫁在本村,方便照管娘家。 我才不,我要跑的远远的,跑到没人认识我的地方去。”沈建珍呜咽着说。 “好了好了,我们去苏州,苏州就没人认识我们。”张红英安慰道。 俗话说的:为人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 还好,沈建珍脑子聪明,性格硬,马上就可以脱离樊笼了。 她心硬的很,后来吴小红经常哭着说想女儿,哭着认错,说自己不该对儿子那么好,对女儿那么差。沈建珍并没有因为吴小红的哭诉而原谅她。 嘴上说:“算了算了,过去就过去了。你给我读书,总也算是对我不错。”但是还是几乎不回家,除了一个月一万的费用,也不大肯拿钱出来。 钱也是可以直接给沈建兴,绝对不给吴小红。 连外公外婆,都能收到沈建珍偶尔给的孝敬,就是没有给过吴小红。 她认为,其他人都可以对她不好。稍微好一点她都会记牢,也会报恩。吴小红不能对她不好,一点不好她也记得牢。反正,你养我小,我养你老。我包你衣食无忧,但是感情,对不起,没有。那个对你有感情的女儿,老早被你打死了。 不要以为随便哭诉两句对不起,就能换来没关系。 童年缺失母爱的那个小女孩,一直在哭泣。长大后、功成名就、财富自由的那个人,没资格说没关系。 沈建珍人生的艰难,大半来自吴小红的疏忽甚至打压。 沈建珍眼泪来的快,去的也快。 去苏州的路上,风光很好。基本上都与大运河同行。路边种满了垂柳,河上满是船。基本上都是运的建筑材料。石子,沙子。 沙子装的尤其满,船舷基本上与水面平齐。 张红英小时候,还能在运河上看帆船,挂机船出来后,帆船、橹,都被淘汰了。 但是他们也就是盛行了十几年,九十年代中期,拖拉机,卡车,就取代了挂机船的地位。 张红英觉得自己真的是只知道埋头干活,这世界的变化如此之大,而她非得活过两辈子才能注意到。 等快到苏州的时候,张红英紧张起来:“你真的能找到沈新宝家吗?万一找不到怎么办?” 沈建珍奇怪的看了张红英一眼,拍拍她的头:“怕什么,有地址,怎么会找不到人? 我觉得我们最多需要担心一下,如果他出差了,人不在家怎么办,或者是他虽然跟我们的爸爸们有点交情,但是跟我们没交情,所以不愿意帮忙怎么办? 找人是最不需要担心的事啦!” 张红英被她说的更担忧了:“那如果人家只是不愿意帮忙,多半碍于面子还是会给点指点的。人出差了就完蛋了。” 沈建珍笑:“红英,你真应该一个人多出几趟门,要不你胆子太小了。 你这种特别紧张的样子,出门才容易遭遇坏人。 你本来要带我出来的时候,也没计划去找知青啊! 现在我只是提了一种可能,你好像就把希望全寄托在他身上了。 其实你这样是不对的。希望寄托在任何人身上都不行啊。靠山山会倒,靠水水会流啊。” 张红英点点头。确实,沈建珍的路太远,她不可能一直跟得上。两个人最后肯定是要分开的。 第50章 老知青3 鸭湾村来过很多知青。虽然张红英记事的时候,他们都已经离开了。但是整个村子,都有他们残留的痕迹。 比如说,那些在识字班里认识了几个字的妇女。再比如说,小学里留下的那些民办教师。还有,不久的将来,将会迎来的一波探亲潮。 在鸭湾村下放的干部们,会带着孩子们回来探望。那些孩子们都要结婚成家了,来看看曾经照顾他们的养母。这几个下放的干部,都把孩子托给当地没有生育的农妇抚养了。只不过后来他们回城的时候,又想起来回来看看养母。 张红英记得她曾经听到人聊天,问来了那么多人,给了多少? 鸭湾村是很实惠的,看老人,最好的礼物就是给钱。 有的拿了几百块钱,又送出自己的蚕丝被,完成了一次友好交流,也算是城里人对自己的一段人生交代。 只有一个,气咻咻的说:“一分钱没给!我还给了人家一床蚕丝被!人家一分钱没给!” 这些来来去去的人,只有跟他们打过交道的人知道,记得名字。 但是有两个知青,那是全村老老少少都知道的。 一个就是沈新宝,他出名是因为念旧,虽然回城了,却依然与村里人保持通讯联系。 另一个,是个作家,好像姓冯。她出名,是因为本身就是一个名人,而且把鸭湾村的人、事写进来她的书里。 沈建珍到南京读书以后,依旧喜欢看报纸。有一次,她在扬子晚报上看到一篇文章,明明白白写的是他们家邻居的事。 沈建珍拿着报纸回去,兴冲冲的问邻居:“这个作家写的好像就是你!” 邻居叫沈建珍读,沈建珍读不出来,觉得在乡下说普通话不好意思。但是用方言读,又转不过弯来。 正好邻居的妹妹来做客,她读过初中,就把文章读了出来——邻居的脸一下子就沉了。 因为她不知道,曾经同进同出的小姐妹,不仅仅写错她的名字,还在文章里把她写的不大让人欢喜,仿佛是一个趋炎附势的人。 沈建珍倒是理解的,写文章嘛,总归是有些事要交代。但是哪怕如实交代,不同角度的人,看文章侧重点都不一样。 沈建珍高兴的是看到作家提到鸭湾村,那是她熟悉的人和事。邻居关注的,则是自己的形象。 沈新宝应该是个特别的好人。张红英听到很多人提起,说他们曾经与沈新宝通信。像沈建珍,需要一本字典,就给沈新宝写信,然后得到了一本字典。村里有一个老人,曾经在沈新宝下乡的时候指导他怎么种田。等到老了,儿子本身没什么本事,她晚年过的特别惨,沈新宝知道了,也写信支援他,并且邀请他去苏州玩。 还有人需要什么在乡下买不到的东西,给沈新宝写信,他也会买了给寄回来。 像沈大林这样,拖家带口出远门,需要在苏州住宿,落旅馆落不起,就去找沈新宝。他也是好吃好喝招待,并且要安排住宿。礼物不过是从农村拎点吃的——穷的时候是芋头,经济好一点了是母鸡,经济再好一点是大闸蟹。 他的付出与回报是不成比例的。 后来沈建珍倒是说过,现在城里人,都不大喜欢老家的那套行事作风。老家拖家带口的来城里,哪怕是打地铺也要挤在家里。她宁愿出钱让人去住宾馆。但是老家人如果被安排去住宾馆,一定会觉得人家嫌弃她了。 总之,她无数次感慨:他们当年给沈新宝添了多少麻烦!难得的是,他一次都没有推脱过。 他每次好好招待,热心帮忙,事情传出去,大家都知道他有求必应,从来不给脸色。这不,张红英跟沈建珍两个村二代,也要去找他帮忙了。 但凡他有一次脸色不大好,或者招待不大好,或者写信没有回,鸭湾村人都会知道好歹,从而不再麻烦他。 但是他不,一点都不推脱。 张红英想,自己有什么能回报他的呢?不能当沈新宝是庙里的菩萨,想要什么就去磕头。 幸好自己有一辈子的见识,希望能找到机会吧! 沈建珍虽然也是第一次独自一个人来苏州,附带一个拖油瓶张红英。但是她有的是胆量。 沈建珍下车以后,先是去买了一张地图,然后研究起来。 张红英也凑过去看。密密麻麻的字,张红英看了眼晕。她勉强认个东南西北,其他的就看不清了。 算了算了,那种事,就交给沈建珍吧。 沈建珍也不在意,拿着地图念念叨叨:我们现在哪儿?南门汽车站……南门汽车站……找到了,在这里! 我们是从哪里来的呢? 青镇……,哦,青镇在这里。 她拿着地图颠来倒去,终于确定了: 我们出了站,要往北走,也就是右拐。 第一、二、三……第三个路口左拐。 再走三个路口右拐,然后就进入他们住的地方。 那边是要过一扇圆洞洞门,直对的那栋楼,第二个门洞,上去三楼,右手边第一家。。。 沈建珍嘀嘀咕咕,张红英问:“你怎么不说东南西北,只说左右?这怎么找路?” 沈建珍解释:“哦,右边,就是顺手边。左边,就是忌手边。你记牢这个就好了。” 张红英:“我还是习惯用东南西北。” 沈建珍挠挠头:“乡下看日头,太阳从东边出来西边落下,要分清东南西北很容易。就算是偶尔阴天,你也不会因为没有日头就看不清方向了。 但是城里不一样,你初来乍到,要很长时间才能熟悉路。 而且我习惯了坐北朝南,认为前面一定是南面。 但是地图不一样的,是上北下南左西右东。我每次看了地图再说方向,脑子里要转好几个弯,根本转不过来。 倒不如把地图掉过来,确定来去的左右,反而不会记错。” 张红英木木的看着沈建珍:“你别说了,我光是听听都已经晕了。” 沈建珍听了好笑:“那你岂不是要一直跟着我才行?否则路不熟之前怎么过哦!” 第51章 老知青4 不管沈建珍是怎么认路的,她总算是顺利的找到了那栋楼。 楼采光不太好,黑乎乎的。 沈建珍冒冒失失的要上楼,张红英拉住她:“等等。” “做什么?”沈建珍不解。 沈建珍一个刚刚高中毕业的真小孩不懂,张红英还是懂得基本礼节的:“我们来找他帮忙,是不是应该带点礼物?” 沈建珍点头:“是要带点的。要不我们去买点水果?” 现在的街头,物资已经很丰富了。 张红英走到水果摊前,苹果看起来很好。价格也很好。三块多一斤……沈建珍眼尖,看到商场里有很好的柿饼。 “那个那个,我们去买那个。” 一问价格,25一斤。。 沈建珍讪讪的把手背到身后。 一斤柿饼,够她在学校吃一个月食堂了。 张红英看了好笑,甭管她将来多牛,现在就是个穷光蛋。 张红英问沈建珍:“你很喜欢柿饼?” 沈建珍眼睛不错眼珠的看着柿饼,偷偷咽了口口水,又摇摇头:“我太公在世的时候,我干姑奶奶过年给他买过一包柿饼。我吃了一个。还挺好吃的,特别甜。 但是要说特别喜欢也算不上。” 你要是不咽口水我就信了……张红英腹诽,然后让柜员称两斤柿饼。 在柜员包装之前,拿了个柿饼,一下子塞沈建珍嘴里了。 沈建珍赶紧把柿饼拿出来,用手捏着,小口小口啃起来。 这柿饼是真甜,都说甜的跟蜜一样——不过张红英也没吃过蜜。 沈建珍吃完,才拍拍手,接过张红英手里的大包小包。 买了柿饼之后,也买了些糕点。 张红英重新来过想开了,再加上手头有钱,花起来也不心疼。 沈建珍看了感叹:“一下子把一个月工资花掉了。” 张红英安慰她:“我们今天去人家家里,不好给你买东西。等定好房子租下来,我也给你买两斤柿饼! 这边看起来是大商场,所以东西很贵。我们自己吃,可以去市场买,那边便宜。” 沈建珍却有点不好意思了:“我们只是小姐妹,又不是亲姐妹,你不用给我买东西的。 我跟着你吃吃喝喝已经很开心了。” 张红英也不多说什么。说一百句甜言蜜语,不如给她塞一块柿饼。 两个人提着东西在楼底下傻乎乎的等着。 张红英是不认识人。沈建珍是五年半前才见过人家一次…… 两个人目不转睛的盯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如果不是两个小姑娘,估计要引来盘查了。 张红英对沈新宝一直很好奇。是什么样的人能这么念旧呢?绝大部分知青走了,就再也不想提起在村里的那段岁月。但是在鸭湾村的知青,好像有好几个跟村里兴办的厂子有关系。 村里的砖窑,是他们在的时候搞的。村里的服装厂,糖精厂,也是那个时候搞的。 糖精厂拆掉的时候,张红英已经快十岁了。那个烟囱高耸入云,是红砖砌的。然后轰然倒塌。 今天张红英坐的头班车,就算是买了点礼物,路上找路又花了点时间,现在也不过十一点多。 很多人回来做饭,吃饭,来来回回的目光都要看她们一眼,张红英被盯的有点脸红了。 突然,沈建珍拉拉她:“来了来了。” 张红英忙问:“哪个?” “喏,那个个子最高的。” 张红英顺着沈建珍的示意看过去,一个看上去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个子很高,很瘦,背有点驼了。 沈建珍这个时候倒有点紧张了。看起来她也不像自己一直表现出来的那么大胆。 倒是沈新宝,应该习惯了神出鬼没,提着行李来苏州找他的人。 看到两个小姑娘在楼栋门口等着,还没打招呼,沈新宝就过来问:“是不是鸭湾村来的?” 沈建珍回过神来:“伯伯,我是沈大林的女儿,沈建珍。她……” 张红英拦过话头:“伯伯好,我是窑上村的,叫张红英,跟沈建珍是小学同学。 一直听说沈伯伯热心助人,插队回城后,还不忘乡下百姓的情谊,经常给我们乡下人提供帮助。 这次我来苏州办事,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能找谁帮忙。 你是我唯一听说过的一个苏州人,所以我就厚着脸皮求沈建珍陪我来苏州,想请你帮帮忙。” 沈新宝也没说什么,招呼张红英先进家。 苏州话跟鸭湾村的话,还是有很大不同的。没错,是鸭湾村,而不是青镇。青镇至少有三种方言,互相之间能沟通, 但是有些时候要靠猜测。 沈新宝家的房子,比张红英想象中的还要小。 两个小小的房间,放下床,衣柜,就没什么空间了。餐厅只能放一张折叠桌,几张叠起来的小凳子。 张红英把带来的东西靠着墙放下,没多久,沈新宝的妻子也回来了。看见家里多了两个陌生人,也丝毫不意外——自己男人什么样子,结婚这么多年早就明白了。 不仅不意外,还招呼两人坐下,要下去再买点菜回来。 这热心劲把张红英都弄不好意思了。 前世她这年纪的时候,去亲戚家做客,那是不知道要客气的。但是现在已经深谙人情世故,连亲弟弟都不欢迎她上门的,这么贸然过来,她也清楚给人家添了多少麻烦! 这对夫妻真是好人哪! 其实城里人说起来体面,双职工,养一个孩子。但是——上有老下有小,住的这么挤,还不如乡下人一个堂屋宽敞。张红英小时候,全家挤一个屋子。但是那个屋子够搭三张床。后来盖的楼房,每个房间都有三四十平方。 总之,不知道鸭湾村的人给他们添了多少麻烦? 沈新宝最后买了一块肉回来,好像是肉皮、肉、肉冻都冻在一起了,又切片。沈新宝说这个叫xiao肉,很好吃的,一个劲劝沈建珍和张红英尝尝。 边吃,还边问鸭湾村的事。 张红英终于理解他是真的对鸭湾村有感情了。 沈新宝是恢复高考以后高龄考回苏州的。 十四五年过去,他对鸭湾村的人都还记忆犹新。一会打听这个怎么样,一会打听那个怎么样。 张红英完全不知道那些人是什么人,还是沈建珍提醒她:小菊的亚爸,红方的阿爸,春华的叔叔,天明的爷爷…… 第52章 租房子 张红英在边上看着沈建珍滔滔不绝的给沈新宝介绍村子里的那些人。 有的老了,有的去了,有的分家了……张红英奇怪的想:“我真的是鸭湾村的人吗?我应该真的是窑上村的吧!”她对鸭湾村的那些人和事,都只是有一点认识,但是谈不上熟悉。沈建珍明明在外面读书读了三年,村里的大事小事,居然她都知道。 聊尽兴了以后,沈建珍才提出:“伯伯,我们来苏州呢,主要是我这个同学,小姐妹,想在苏州学裁缝。 我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能去哪里租房子,想拜托你帮帮忙。” 听说只是要帮忙租房子,沈新宝和他妻子都松了口气。沈建珍大大咧咧的没看出来了。张红英却是看的分明。看起来他们虽然热情,到底还是有压力的。 沈新宝想了想问道:“你是跟师傅学裁缝呢?还是去学校里学?” 沈建珍拿出来一张报纸,指着中缝道:“我们想去这个学校学。” 沈新宝已经有点老花了,拿了报纸看半天看不清,递给他妻子:“我眼睛不来塞了,你帮忙看一下。” 沈新宝大学毕业已经三十多岁,娶的妻子比她小了快十岁,还正当年。 沈新宝没有介绍名字,他们小孩家家,也没有问人家名字的道理,就叫伯娘。 伯娘看了会,道:“就是那个职业技术学校!专门对外招生的,不转户口没有学籍,就是学门技术。社会上的学生随便去,就是学费高一点,也没有宿舍。” 张红英连忙点头:“对,所以我想租个房子去学。我有一定基础的,学了五年,也已经出师做了两年多裁缝了。 但是师傅教的跟学校里教的不一样,学校里教的应该更全面一点。我还想学做旗袍,学绣花,这个我师傅不会。” 伯娘点点头:“你这个想法是好的。人就是要走出来。往外走才有前途。” 现在的城乡差别之大,就是天壤之别。 未来几十年,城乡差别从身份证上,从称呼上被消灭了,但是富裕程度上的差异,永远存在。 沈建珍隐约提起过,她的房子,买的时候六七十万,现在一千多万。青镇上的房子,买的时候六七十万,二十年过去,卖二百万都勉强。 张红英心没有那么大,也没想过去大家讲的一线城市,什么北上广深。能在苏州站住脚,就蛮好的了。 苏州城并不大,往北穿过铁路桥 ,好像就到了乡下了。往南过了大路,也是一片小镇景象。但是这些都是暂时的,未来它也会扩建很多倍。 而且,大概是九四年,东面就会开始建工业园区,这个园区一直建了很多年。苏州其他地方的房价虽然涨,但是都没有园区的房子涨的多。那个地方,好像叫金鸡湖还是什么湖? 苏州湖最多了,金鸡湖,太湖,阳澄湖……反正她都没去过。 张红英野心勃勃的,等她有了钱,阳澄湖的大闸蟹,她要吃个够!那几个湖边的房子,她都要买一套! 张红英六七岁的时候,邻居买过大闸蟹,用竹笼子装的,一斤要五块钱,比猪肉要贵好几倍,这个事,她记得可清楚了。 沈建珍已经拿出地图来,在伯娘的指引下,找到了那个职业技术学校所在地。又在附近看了一圈。 伯娘突然对沈新宝说:“那边有个养猪场,是多管局下面的吧?” 沈新宝想了想:“是有这么回事。” 伯娘:“养猪场的宿舍楼,很空的。能不能给这个小姑娘找一个房间?” 几个人想了想,都感觉这个是很妙啊! 宿舍楼,人多,安全肯定是有保障的。现在大家住房都紧张,基本上没有人拿房子出来出租。商品房开发还很少。 要是城里人,听说去住养猪场,肯定心里都不舒服的,农村小姑娘就完全没用这个担心。他们的房子,猪圈、羊棚、鸡棚、鸭棚,那都是紧挨着人住的房间的。 臭是臭了点,尤其是夏天。但是大家都习惯了。要是搭的远了,禽畜被人偷了都不知道。 所以别说住养猪场的宿舍楼了,直接在猪圈旁边搭个草棚,张红英都没意见。 而且住宿舍还有一样好,租金肯定是不需要了,最多交点水电费。顶了天,一个月也就管自己要五块钱。 如果沈新宝能把自己安排进去,那肯定是再好不过了。 沈新宝打了几个电话,就把宿舍给张红英安排好了。 现在农村只有大队部有电话,农民装电话,要到九五、九六年了。还要专门拉电话线进去,一门电话线,两千多。电话,一百多一只。 不过装电话降价很快,等到2000年,装电话就降到九百多了,相当于张红英两个月的工资。 沈新宝安排好以后,告诉张红英去哪哪的养猪场,怎么怎么坐车。张红英记不住,沈建珍接过话头:“伯伯,你自顾去上班吧!我记住坐车到哪个站下,在哪换乘了。你放心!” 沈新宝想了想,都高中毕业了,能自己从鸭湾村找到他们家来,再找个养猪场,应该问题不大。 现在是盛夏,被褥都不需要。两个人决定先过去看看情况,打扫一下。 伯娘还挽留他们住一晚,说是等明天一早去打扫宿舍,一天下来就能干了。 沈建珍说不用,现在天气晴好,太阳下山晚,现在去打扫都来得及。 实在是沈新宝家里太小,她们两个要是留宿,就只能把沈新宝赶去跟儿子挤,张红英跟沈建珍,和伯娘挤。 帮忙打听已经很麻烦他们了,真要这么挤人家家里,还是不好意思的。 伯娘还找了几件单位发的衣服给她们穿。说是尺码太大了,估计只有沈建珍能穿上。沈建珍高高兴兴收起。 沈建珍和张红英提起自己的行李就往外走,伯娘在后面送。过了一会看见靠墙放的东西,还要招呼:“哎,那个,建珍是吧,你们东西忘拿了!” 沈建珍大声道:“这是我们来探望长辈准备的礼物,一点心意,你们留着尝尝。” 晚上沈新宝跟伯娘看到了,还要嘀咕:“这是商场里买的东西,标签还在呢。估计老价钿了!” 他们怎么想不管,但是如果看人家心肠好,空手上门求援,张红英还是做不出来的。 第53章 养猪场 现在的苏州城不算大,姐妹俩自行找路,倒了几次公交,最后在一个路边被被放了下来。路边有牌子指路,再步行一段时间,这就到了养猪场。 张红英本来做好了最坏的打算的,没想到还行,这种大单位的养猪场,跟自己家里那种散养的完全不一样。并没有想象中的臭气熏天。 自己家养猪,别说是自己家,离家几米远的地方都能闻见臭味。 而这边,至少进门好长时间,都没闻见什么臭味。 养猪场在一条公路边上,张红英算了下,离公交车站步行十几分钟。 远远看去 养猪场规模挺大的。有砖砌的围墙挡住人视线,两扇铁门,门是朝南的。因为雨水多,门上有很明显锈迹。 进了大门,门的右手边就是一栋楼,大概四五层,外面贴着白色的瓷砖,看着很干净卫生。 里边还有一些其他的建筑,猪圈估计在里面。 张红英也没多看。来别人的地盘上,东张西望是大忌。 门卫叫老金,是一个方脸中年男人,腿可能有点不太好,走路有点慢。 老金指着四楼最边上的一个房间:“上四楼, 最东面的那个房间,已经打扫过了。钥匙在门上。” 张红英跟沈建珍拎着小包衣服就上去了。 房间的确打扫的挺干净的。没有蜘蛛网,桌子上也没有积灰。 张红英摸了一把桌子,干干净净的,很满意。 沈建珍一屁股坐在床板上:“挺好的,床也有了。” 张红英赶紧拉她起来:“别坐一屁股灰!” 沈建珍站起来,不以为然的拍拍屁股:“我们地上都经常坐的啊!拍拍灰就行了!” 张红英忍不住说她:“去读大学了可不要这么不注意。也别往别人床上乱坐。” 沈建珍“哦”了一声。 房间既然是干净的,两个人把东西放下,决定先出去买必需品。 张红英算了算,蚊帐要买的,要不蚊子能把人抬走。 席子要买一张,买回来擦擦,还得晒一下太阳。要不容易全身发痒。脸盆就不要了,她已经看见有水龙头。 城里就是好啊,鸭湾村家家户户用上自来水,已经是她二十岁以后的事了。家里开通自来水,还要交八百块钱。 两个人下楼的时候,老金还在传达室,笑眯眯的问:“都安排好了?” 张红英不大听得懂,沈建珍学校里有来自各个镇的同学,对本地不同镇的方言,都开始有点了解,便代替她回答:“哎,谢谢师傅。我们弄好了。 现在想去市场,买个脚盆,毛巾,文章,席子什么的。 师傅能不能给我们指一下路,市场在哪里了?” 还好,虽然养猪场算在乡下了,但是生活也方便的,不远就有市场。老金师傅指路:出门之后,穿过马路,走十几分钟左拐,就是一个小市场。 张红英觉得,沈建珍就是有这样的本事,明明去一个陌生的地方 ,也会稳的要命,好像就是从他们家前门走到后门一样。 两个人从市场买回来席子脸盆这些,沈建珍还问:“你吃饭怎么办呢?要不买个煤炉, 或者电饭煲吧。 电饭煲插上,饭、菜一起放里头,回来撒点盐就能吃。” 张红英想想有道理,又花巨资买了个电饭煲。三十多。 唉,她叹了口气。在鸭湾村,以为一个月挣一百多就很了不起了。自己手上有一万三的存款,感觉腰杆子都比别人硬好多。 但是今天刚刚来苏州,包括给沈新宝家送礼,七七八八,就花出去两百块钱了…… 这还是房子不收房租的原因。要是自己去租房子,不知道还要多少钱? 张红英突然有了紧迫感。 生活用品买好,席子洗过放到楼顶晾晒。沈建珍又道:“走,我带你去认认路。省的我走了你连路都不认识。” 张红英有点感动。哎,这个小姐妹太好了,没有白结交。 从养猪场出去,到技术学校,大概要走四五十分钟路。 沈建珍咬咬手指头:“红英,我估计你得买辆自行车了。” 张红英苦笑,每天单程走四五十分钟,确实很累。已经是刚刚从鸭湾村去镇上的时候吃过这个辛苦。 “早知道把我家里的自行车弄过来了。再买一辆又是一百多。如果去学裁缝,学美发,短时间是没有收入的。 我信里还以王师傅名义叫过来的,多多少少,需要给家里寄点工资才行啊。 这样看起来,存款坚持不了多久的。。”张红英算给沈建珍听。 沈建珍也傻眼:“那你怎么办?” 张红英道:“现在做生意的这么多,要不我出本钱,你出人力,我们一起做点生意?” 沈建珍连连摇头:“你不要开玩笑。别人都说我呆头呆脑的,不愿意跟我说话。也就是你不嫌弃我。 我这样的人,跟人打交道都成问题,怎么可能卖的出去东西? 我出去做生意,怕不是两句三句就要跟人吵起来,再多说几句,就要动手打人了。” 张红英想想沈建珍的脾气,去摆摊做小生意,确实是不合适的。他们既没有便宜的货源,也没有销售的渠道。 张红英郁闷,如果重生的是沈建珍,她记性这么好,能力又强,肯定能找到很多来钱的门路吧。自己简直是白重生一遭了。前世是个成天埋头苦干的老黄牛,认识的人主要就是家里一些亲戚。不是自己这头的姑姑叔伯,娘姨舅舅,就是沈永健那边的亲戚。 沈永健是上门女婿,维持来往的亲戚就两三家。 她接触的所有人,都是在厂里打工了一辈子的人。退休前,在厂里做,退休后,去白镇找一份洗碗的,扫地的工作。硬是想不出来半点挣快钱的门道。 至于艺术照,别说那点热乎劲转眼就过去了,再说这么大城市,艺术照本来就是从上往下传的。她在苏州是干不成这一行的。 现在怎么办呢? 靠自己,只能一块一块的挣辛苦钱。想要暴富,还是得指望沈建珍。 第54章 沈建珍的发家路 张红英想了想,前世沈建珍是怎么变有钱人的呢? 她读书读的好,又赶上最后分配工作。分了个好工作,一毕业就是高工资。她一个月工资九百多,社会上普通人工资是三到四百。 但是沈建珍还说,有些地方工资要三千多呢,大城市里更高。 以前大家提起张红英,就是夸。提起沈建珍,就是笑。但是自从沈建珍拿了工资,一个月工资超过张红英半年后,别人就开始夸沈建珍了。 沈大林估计以前家里太穷,受尽了奚落,就不免要拿沈建珍出来炫耀,好像能扬眉吐气一般。 沈建珍的很多事,都是沈大林吹牛的时候说出来的。 据沈大林说,沈建珍拿到工资,除了供弟弟读书,吃住在食堂、宿舍,第一年工资省下来就买了套集资建房。 一套房子三四万,虽然很小,但是地段好。而且单位给担保贷款。 沈大林边打麻将边吹牛:“照理来说,女儿买房子,我们做爷娘的总要支援一点。但是我们建珍说不要,她要靠自己,还要让我们过上好日子。” 其实张红英知道不是这样的。 工作半年,九百块钱一个月工资的沈建珍,存了五千六下来。钱拿回家,把存折给沈大林的时候,沈大林的眼睛里是泪花闪闪的。 但是那笔钱,只够他们家还清大队里的欠款。 第二年刚刚回去工作,吴小红给沈建珍打电话,问她有没有三万块钱。村里有人在集资,三分利息。相当于年息30%。 沈建珍气的和她妈大吵一架:“你以为我在抢银行还是做贼骨头?还是在印钞票? 我一个月工资不到一千块钱,自己只花一百,剩下的全给你了,你还找我要三万,要么我去把自己卖了给你钱。” 叫沈建珍生气的,不是吴小红要钱,而是她为了赚利息而要钱。 为了避免吴小红再要钱,所以她才下定决心买了房子。 那个时候的按揭贷款,没有二十年三十年的,都是最多五年期的贷款。还好他们单位工资高,银行能批出来。也不需要首付,全套房子都是贷款。 用了四年时间还清贷款后,她就辞职去了北京。房子也卖了,当然价格已经涨到了十几万。 据张红英判断,刚开始沈建珍还是愿意回老家工作的,但是,家里时不时的要钱,给她搞烦了。而且单位里全是各种有裙带关系的人。干活轮得到她 ,好处轮不到她。 年轻女员工,有干部身份,收入高,人老实本分,还有点呆。虽然不算好看,但是,从经济上来看,无疑是最好的结婚对象。 沈建珍其实也无可无不可。对象是肯定要找的,但是,能不能不要给介绍歪瓜裂枣?她相亲都不知道被迫相了多少次,没有看的上的,反而把人缘搞糟了。 所以辞职,也是没办法。 北京据沈建珍说,就是高工资的地方。苏州工业园区建好的时候,听说工资有一两千一个月。而北京,三四千稳稳的。 沈建珍又在北京找了份工作,十几万做首付再买了房子。那个时候流行零首付买房,三万首付买房。听说有的地方买房还送户口,只不过叫蓝印户口。 沈建珍胆子肥,一下子买了三套房子。九万首付,剩下的几万只够付律师费、外地人购房审批费、契税等一些乱七八糟的费用的。 幸好买的是现房,一套房子房贷差不多三千块,出租能租两千五。 沈建珍三套房子出租了两套,自己再贴一点,三套房子供起来完全没有压力。 不过沈建珍婚事不顺,到了三十岁,房子有了三套,对象一个没谈过。 自己长的普通,对象却想找个帅的。 零二、零三年的时候,房价还在低位。沈建珍一个月工资就能买两三个平方。 她也是吃够了没有归属感的苦头,特别喜欢买房子。 在北京打了几年工,又去了深圳。她说自己在北京总是有点格格不入。 沈建珍一个人生活,就特别喜欢养宠物。又是猫又是狗的,房东不喜欢租房子给她。 她一怒之下,干脆把北京的房子卖掉两套,又贷款买了套别墅,就为了方便猫狗活动。 再后来,就是赶上房价大涨,沈建珍一下子资产过亿了。 等到后来年纪大一点,说是上班上不动了,把房子卖掉,要去过退休生活。 手上一亿多,光是存银行吃利息都够她过好日子了。沈建珍还折腾炒股,说是收获不错,比上班工资还要高一点。 沈建珍的发家路,大部分跟张红星重合。沈建珍说,这个叫时代红利,他们这代人,只要买了房的,都享受到了。 但,前世张红英就是没有买房的那个…… 张红英很想复制沈建珍的成功路,但是自己没有高薪,也没有单位会给担保提供贷款的。 算了算了,反正有白镇的那套房子兜底,等到零二年前后,自然就会因为拆迁有很多商铺跟房子。 白镇的房子,收租是很稳定的,只不过房价一直起不来。 反正甘蔗没有两头甜,张红英想清楚了,对沈建珍交代:“我现在有一万三,留三千应付生活,五千给你拿去做生意也行,炒股也行,五千我留着应急。 不管你能赚多少钱,我们一人一半。” 沈建珍慌的跳起来:“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你把钱给我,不怕我跑了不认账?” 张红英笑道:“你三年级就知道倒卖东西,我不信你的头脑,会把五千块钱当做自己的价值。 你跑了,你的前途就没有了。 不划算的。 我也不管你拿钱去做什么生意,或者炒什么股票,我只能说,我相信你的头脑,也相信我们从小到大的交情。” 沈建珍挠挠头皮,说不出来什么话。 回宿舍的路上,沈建珍都一反常态的沉默。 张红英就让她自己去想。 这件事,对两个人都是机会,都是考验。 一直等到了养猪场宿舍,沈建珍才道:“我明天早上回去,后天再来。” 第55章 自行车 第二天正好是星期天,沈建珍回去了,学校又刚刚报上名,还没开课,张红英留一天给自己熟悉一下环境。 这段路 ,她必须得来回走几次,才能摸清楚。沈建珍说得对,她不能一直跟着沈建珍后面。 老金也不知道张红英什么来头,每次见了都笑眯眯点头,问吃了没?张红英只能回以笑脸。 一栋养猪场宿舍楼,住了不少人。 三楼住着三个老大爷,每天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出去的,中午才回宿舍。 老大爷们很健谈,看到张红英就问起来,你是哪里来的,来干什么云云。 张红英捡能回答的回答了一下,不方便或者不想回答的,就笑眯眯过去。 从交谈中知道,这几位大爷,是给猪肉做检疫的。猪肉要盖了章才能进入市场。 四楼有五间房,紧挨着张红英的那个房间,住了一个小姑娘,比张红英大三岁,但是看上去又白又嫩,显得比张红英还要小一些,叫张旭萍。张旭萍自我介绍是管药房的。 张旭萍非常热情,一一给张红英介绍,跟她住着的那一个,是她对象,叫金国平,是电工。 张旭萍的姨夫是养猪场场长,所以把她给安排进来了。 另外三间,住着三个男的。据说是刚刚毕业分配来的大学生,两个学畜牧的,一个学兽医的。 天色将晚的时候,张旭萍喊张红英去吃饭。张红英尴尬道:“吃饭是不是要饭票?我自己买了米,可以自己做饭吃。” 张旭萍笑容明媚:“不怕,今天我请你吃。 我告诉你,我们食堂伙食可好了。” 张红英也有点好奇,就跟着过去了。 张旭萍打了两份红烧肉,食堂师傅嘀咕了几声,张红英听不懂。 过会,食堂师傅又过来了,还跟张红英说话。听不太懂——张红英纳闷的看着张旭萍:求翻译。 张旭萍不耐烦对师傅道:“知道了知道了,下次一定跟你说!” 师傅悻悻的走了,张旭萍才解释:“师傅的意思,是让我们下次要过来吃饭得提前说一声。他可以多做一个人的饭。 要不临时过来吃饭,饭菜不够。” 张红英纳闷:“他每次做饭有那么正好吗?” 张旭萍撇嘴:“做多了可以自己拿回家去。他这么说,是因为我们把他要拿回家的菜打了。” 张红英开始有点不安:“早知道我就不来吃了。” 张旭萍一把把她按住:“踏踏实实吃你的! 他拿多少回家都嫌不够的。” 红烧肉做的很美味,肥而不腻,瘦而不柴,一进入嘴里,轻轻一抿,就没了,只留下满足感。酱油香很浓郁,又有点甜味。 “这食堂师傅手艺很不错啊!”张红英赞叹道。 她忘记不愉快,把红烧肉汁浇在米饭上吃了起来。 张旭萍也吃的很满意:“李师傅什么都好,就是门槛太精!” 张红英吃完了才问:“这饭多少钱?” 张旭萍道:“场里发的饭票,一个月每人六十块钱饭票。一份红烧肉一块钱,米饭、青菜,都是二毛钱。” 张红英吓了一跳,如果没有单位补贴,他们光是每天两顿饭,就能吃掉半个月工资了! 张旭萍问道:“你要是忙,也可以在食堂吃。饭票也可以花钱买。要不要我带你去买饭票?” 张红英连连摆手:“我每天要出去上课,赶不上食堂吃饭的时间。” 这饭可不敢吃啊,青镇半个月工资只够在食堂吃两顿饭的。 啧,原来以为自己好歹也算个万元户了,没想到连饭都得省着吃。 不行不行,不能光指望着沈建珍带自己暴富,得想办法挣钱了。 幸好培训班时间短,尤其是张红英这种有基础的,每天晚上去上三四个小时的课就行了,白天还可以找个活干。 等到星期一,天还没怎么亮,张红英就睡不着了。 没办法,生活所迫。 张红英一大早起来,洗漱完毕,就匆匆出门了。她在观察这些人是怎么生活的。 但是……逛了一天,几乎白逛,除了留下酸痛的腿。一个是不太好意思主动开口问人家招不招人,另一个是,也确实没发现什么自己能做而且又赚钱的。 晚上还有课,张红英逛到下午四五点,就回宿舍准备。 不料她刚刚到,发现沈建珍满头大汗在宿舍楼下等她。 “你怎么才回来?” “你怎么才回来?” 两个人异口同声的问道。 最后是沈建珍先停下,张红英问道:“你怎么去了两天?” 沈建珍指指车棚:“你看!” 张红英顺着沈建珍的手指看去,居然发现了自己在青镇的那辆车! “哇,你是怎么弄来的?汽车上让自行车上来?早知道我们那天就带着自行车一起来了。害你一个人帮我回去拿车。”张红英也不知道是感谢,还是自责。沈建珍那么瘦,自行车有好几十斤,提着它上上下下,得多累啊! 沈建珍擦擦脸上的汗,笑了起来:“没有坐车。” “啥?”张红英震惊了:“不坐车是怎么来的? 你别告诉我是骑自行车来的!” 沈建珍笑笑:“还好,青镇地势高,苏州这边地势低,一路骑过来没费什么力气。” 张红英看到沈建珍通红的脸,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那可是四五十公里啊! 不知道这家伙是不是一大早出门,骑到天色快黑了才到了 张红英拉过沈建珍:“你先去楼上擦洗一下,我带你去吃面!想吃什么面?” 沈建珍摇摇头,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你啊!”张红英用力把眼泪憋下去:“你这是中暑了,赶紧去洗个澡,然后去楼上吹风扇,我去给你弄点淡盐水喝。” 在乡下种田,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尤其是夏天,烈日晒的头皮发烫,底下的水田也像开水一样烫人,中暑不少见,张红英早就习惯了。 究竟是年轻,恢复快。 张红英去面馆买两碗面回来,沈建珍已经恢复了。 一碗鳝糊面,一碗河虾面。 “怎么没有焖肉?”沈建珍很不满意。 “刚刚中暑,吃清淡点吧!”张红英没好气骂她。 第56章 方便面 本来如果步行去学校,是需要提前四五十分钟的。现在沈建珍帮她把自行车弄来了,路程就缩短到了十分钟。 张红英看着沈建珍:“你先睡?我上课去了。” 沈建珍不放心:“第一次上课我陪你。” 张红英知道这边治安好,没听说过什么恶性事件。但是沈建珍不知道啊,也不好拂她的意,就用车带着她一起去学校。 一边骑还一边吐槽:“你可不要再突然跳车啊,想下车你跟我说,让我把车子停下。” 沈建珍:“你这话真是没良心。我那是为了谁?” 两个人又一齐笑起来。 真好啊,年轻的笑声,在这个古老的城市里。 “你如果是男的该多好啊,”张红英说:“如果你是男的,我就嫁给你了。” 沈建珍哼哼一笑:“我还想你是男的呢,我才不要当男人,养家糊口多累啊。 尤其是像我爸那样的,娶个老婆体弱多病,一家子担子在一个人身上,累的晚上睡梦里都在呻吟。 女人软弱逃避一下,别人会同情。男人软弱逃避,能被人骂死。 倒霉的还会被骂上几千年!” 张红英才不信:“怎么可能有人因为软弱被骂几千年? 被骂的男人我只知道陈世美秦桧,许仙看见白蛇晕倒,害白素贞去盗仙草,也没人骂他啊!而且害白娘子被镇压雷峰塔,他还跑去出家了。” 两个人叽叽呱呱,就做男人好,还是做女人好,瞎扯了半天。 沈建珍认为生下来是什么就是什么,这也不是能自己选的。张红英却说,大家都重男轻女,所以还是做男人轻松一点。 沈建珍不以为然:“现在大家都有机会读书,都能工作,想要怎么样过一辈子,自己都是可以选择的。 以前的女人才惨呢。 脚骨弄折了关在家里,不让读书,不让工作,有钱的指着父母给的嫁妆、没钱的指着男人过活。 她们完全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 我知道有个地方有女人专用的文字,叫女书。 我看过他们翻译出来的文字,那个读起来,才叫人想想都要流泪。” 张红英有点奇怪:“你不是上学吗?哪里看到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书?” 沈建珍叹气:“没办法,书太少。只要有字的东西,我都想看。不知不觉,就看了很多书。 高中有图书馆,但是校长不让我们用。图书证刚刚发下来就收走了。也不知道发它有什么用。” 张红英便问道:“不知道我这种上夜校的,能不能办借书证。要不我也去办一张给你用。” 沈建珍摇摇头:“以前你做生意,你老板请我做事,我可以跟着你。现在你自己都坐吃山空,我怎么好天天跟着你。平白多一个人的负担。” 张红英想了想,再额外给沈建珍一个月发工资,确实钱包会更瘪,就没有再说下去。 到了学校,张红英去上课,沈建珍校园里晃悠。 张红英下课的时候,发现有很多人同时出来。 突然看见呼啦一群人,往门口走去。 原来那里有一个小卖部,学生们挤在一起,泡方便面吃。 方便面的香味很是霸道,传的老远。张红英清楚的看到,沈建珍都咽了口口水。 张红英想到了什么:“走,我带你进去,我们也买一份。” 沈建珍摇摇头:“一块五毛钱一包方便面,不划算的。还不如外面的焖肉面,至少还有肉。那么大一块。” 原来她早就看过了啊,张红英才不管她言不由衷的拒绝,进去泡了一碗面。 两个人分吃完一碗方便面才回宿舍,连汤都喝的干干净净 。 路上,沈建珍还在回味方便面的味道:“怎么能这么香,那个调料粉,真的好香!” 张红英便问道:“怎么样,我们要不要也去卖方便面?” 方便面零售价一块五毛钱,批发价肯定会便宜很多。 而且除了突然异军突起的康师傅方便面,国产的还有个三鲜伊面。批发价可能只有三四毛钱。 小卖部拿开水泡方便面卖给学生,都能卖这么多。她如果拿个煤炉煮方便面卖,生意应该也会很好吧? 张红英走出校门的时候看了看,校门口确实有不少卖东西的。这还是暑假,只有上夜校的学生来上课。如果是平时上学的时候…… 张红英看了圈,有卖鸡汤煮豆腐干的,有卖炒饭的。有卖馄饨面条的,但是都没有卖方便面的生意好。 后世被别人看不上眼,认为是垃圾食品的方便面,现在居然是奢侈品…… 晚上回去,张红英就跟沈建珍商量去校门口摆摊的事。 买个煤炉,用油煎荷包蛋,再煮方便面,一碗卖两块钱,应该没问题吧? 沈建珍听了高兴坏了。没错没错,没问题。 他们学校门口也有卖茶叶蛋的,三毛钱一个,沈建珍买过一次,好吃的不得了 。 她兴致勃勃的提议:“我们还可以用电饭煲煮一大锅茶叶蛋。 这个我吃过,做起来应该不难。” 沈建珍虽然没吃过什么好东西,但是只要吃过的,她就能分辨出来大概怎么做的,用了什么调料,各自放多少。好像头脑里自动有一台仪器用来分析一样。 张红英也不反对。如果生意做成,沈建珍就可以不需要回去找机会打工啦,在苏州卖茶叶蛋也可以的。 两个人在一起,张红英感觉做什么都有底气,自己也更像是个年轻人。要不老觉得自己还是那个五十多岁,除了缝衣服,什么都不会的中年妇女。 两个人兴奋的聊到半夜,才困的不行,睡了过去。 天亮之后,张红英接着带沈建珍去吃面,然后采买卖方便面需要的东西。。 也不知道为什么,沈建珍这么喜欢吃面。这次吃的是爆鱼面。不过咬了一口,沈建珍就摇头:“这个爆鱼做的不好,腥味没有去掉。” 张红英咬了一口:“我感觉还好啊,我没吃出来腥味。” 沈建珍:“那我这块也给你。” 说完,把自己咬过的部分用筷子弄断,剩下的给了张红英。张红英咬了口,还是没感觉到什么腥味。 张红英摇摇头:“我现在相信,你这么瘦,不是因为你爸妈没有给你好好吃饭。而是因为你自己挑嘴,吃不下去。” 第57章 茶叶蛋 现在的市场上,鸡蛋只要三毛钱一斤。沈建珍目瞪口呆:“这么大,这么好的鸡蛋,才卖三毛钱? 然后煮茶叶蛋的老太太,卖我们三毛钱一个?” 张红英跟她说:“这种鸡蛋,叫洋鸡蛋。个头大,但是蛋黄很稀的。你以前在家里吃的鸡蛋,但是散养的土鸡下的,是土鸡蛋,不是一样东西。” 沈建珍嘀咕:“我妈养那么多鸡,一天下蛋都能下十几个,过两三天就有一篮子。我也没觉得土鸡蛋有什么好吃的啊。” 张红英失笑,现在农民养鸡的很多,土鸡蛋也多。等再过些年,土鸡蛋都不好找了。三块钱买一个,都不能保证是土鸡。 张红英买了三十斤鸡蛋,又按沈建珍要求,买了茶叶,八角,桂皮,香叶,盐,糖,酱油。 买完沈建珍要的东西,又去买了两根大棒骨,一只老母鸡,一个大煤炉,两个大钢精锅。一个熬汤,一个煮方便面。 沈建珍有点后怕:“我们生意还没做起来,就花了这么多钱!” 张红英只能安慰她:“不用担心,你没看见那些学生多喜欢吃方便面吗?他们不需要自己挣钱,花钱没数。 十几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每天晚上会饿的好像肚子里要伸出手来一样。 肯定能卖完!” 茶叶蛋简单,洗干净,用电饭煲先煮熟。 等到蛋白凝固了,轻轻敲出来一些缝,再放入香料和酱油,盐。 煮完了再泡几个小时,保证入味又好吃。 但是,借住的人家的宿舍,再跑上去用煤炉就没道理了。就算是在农村自己的家里,生煤炉也是在下风口啊。张红英去跟老金商量,自己要用煤炉煮些东西去卖。 家里柴不用花钱,这边蜂窝煤却是要花钱的……还好老金也大方,不仅仅指点他们在下风向找到一个地方安置煤炉,还帮她们定了几百斤蜂窝煤,甚至连存放的地方都给他们找好了——一分钱也没挣回来,倒花出去这么多! 张红英不以为是老金胡乱发善心,估计是沈新宝拜托过他们了。等挣了钱,学完手艺,一定要再去拜访沈新宝一家一次。 前后做了两辈子饭,家常便饭张红英早已经很拿手了。现在的猪肉还都是土猪肉,鸡也是正宗的老母鸡,而不是淘汰的下蛋鸡。 张红英前世看过的短视频里有一个教过高汤怎么吊,但是张红英记不住,就记得用老母鸡跟大棒骨两种主料了。 老母鸡熬了两个小时肉才烂,张红英揪下来一条鸡腿给老金表示感谢,另一条鸡腿给沈建珍解馋,剩下的拆开,撕碎,又放入生姜跟红枣。 忙完已经快半下午了,张红英觉得,应该早点把东西往学校运。 就一辆自行车,张红英往后座上放了钢精锅,就放不下煤炉和电饭煲了。更别提那五箱批发来的方便面。 沈建珍笑起来:“哎呀,光看见别人做生意,没想到还需要考虑这么多。” 老金在传达室听见,把一辆三轮车推出来:“你们骑这个。” 沈建珍刚刚上去,就哎呀哎呀叫了起来。三轮车的掌控跟自行车完全不一样!她玩不转! 张红英试都没试也知道不行。前世她自行车、电瓶车,都会骑,唯独掌控不了这三轮车。连方向都不会转。 老金嗨了一声,说道:“谁叫我吃了你们鸡腿呢?!我就帮你们跑一次腿吧!” 有老金帮忙,他们才一趟把东西全拿过去了。 没想到还有个意外之喜。养猪场看大门的老金,跟技术学校看大门的老陈,是熟人。 老陈抽了老金一支烟,就答应帮忙看顾点两个小姑娘,甚至还答应把传达室边上的自行车棚借给张红英放东西。 张红英千恩万谢。出来两三天,别的没学会,说谢谢不再难以启齿。 技术学校的学生放暑假了,现在上课的,基本上都是社会上的人。有的已经工作了,来上学是为了多门技能。他们下了课,还要去上班,也没有什么时间去吃饭,就在小摊子上对付一口。 张红英摊子还没撑开,就有人闻香过来了。 “你这是什么,可真香!” 张红英揭开钢精锅的锅盖,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 哗,一整只老母鸡,两根大棒骨,熬出来的汤,那香味真的是勾魂摄魄。 “怎么卖的怎么卖的,给我来一份。” 张红英一时不知道怎么定价,看向沈建珍。 沈建珍心算了一下:“鸡汤方便面,一块五一碗。加荷包蛋,加茶叶蛋,都是两块。加鸡肉,两块二。 自己带饭盆少五分钱。” 现在有那种薄薄的塑料袋,套在碗上再盛方便面,可以省下洗碗的功夫。 但是买塑料袋也要花钱。而且万一不小心汤漏了撒了什么的,还麻烦。 学生们已经接受了一袋方便面一块五的价格。现在听见一块五还可以有鸡汤,都高兴起来。 晚饭也不去食堂吃了,就在张红英摊位跟前吆喝起来:“我要一碗鸡汤面,可以多给点鸡汤吗?” 张红英微笑:“没问题。”手上该舀多少还是舀多少,最后勺子一偏,加了一口的量。 “我要鸡汤面,加两个荷包蛋!” “两块五!”沈建珍已经迅速算好了价格。 “我要加鸡肉,可以把鸡翅给我吗?” ……鸡一共就两个翅膀。 沈建珍:“可以,加鸡翅加一块钱。” “行,三块钱是吧!” 这些年轻的学生仔,可真是舍得花钱啊! 沈建珍收钱收到手抽筋。 茶叶蛋、鸡汤,在一边放着,煤炉上大锅一直烧着。还好方便面熟的快,还不散形。一片片放进去,一片片捞出来。 最后,五箱方便面卖的干干净净,茶叶蛋还剩下几个。鸡汤、鸡肉、大棒骨,都被人花钱买了去。 哎呀妈呀。张红英捶捶背。沈建珍身上全是汗,脸也通红。 沈建珍:“你去准备上课吧,我先回去,看看能不能再煮一锅茶叶蛋晚上卖。” 张红英:“……你可真是够拼的。” 沈建珍冲她挤挤眼……张红英突然明白了:“好,你先回去吧!” 三轮车老金已经骑回去了,张红英把几个锅在水龙头下冲洗干净,锁进了自行车棚里。 第58章 无心插柳 沈建珍匆匆忙忙回到宿舍,先是把电饭煲里汤汁倒出来,放在盆里备用,又赶紧下了一锅鸡蛋进去煮。 电饭煲加热缓慢,鸡蛋不容易裂口。她也就是过几分钟稍微翻动一下。 等到煮好,拿出来冷水一冲,也轻轻敲出裂缝,再加汤汁和新的香料进去煮。因为这次没有足够的时间浸泡,沈建珍又加了两大勺盐进去。 然后坐下,美滋滋数钱。 五箱方便面,一箱三十包。一百五十包。大部分十几岁的青少年,就算是想吃面解馋,但是一包鸡汤面吃不饱,都加了鸡蛋。 一只鸡也卖的干干净净。 两根鸡翅卖了两块钱,两根大棒骨,砍成四截,已经熬的没什么味了,但那也是肉,卖了三块钱一根。 鸡肉撕的比较碎,卖了十份。 沈建珍虽然一个人在数钱,但是也不含糊,一五一十的在本子上写了下来。 张红英这么信任自己,万万不能掉链子。 等到钱数完,账目算明白了——今天营业额四百五十多! 让沈建珍意外的是 那些学生虽然大多数都拿了自己的盆,但是,不要他们便宜一毛钱,反而要求多给一点鸡汤作为补偿。 一只母鸡加大棒骨熬那么一大锅汤,其实味道已经有点淡了,全靠油撑着。幸好现在的鸡够肥! 但是算算,苏州的鸡一斤要三块钱,还是有点贵了。 他们鸭湾村的鸡,一斤只能卖一块多。 沈建珍算好账,又去找银行把钱存了。 现在的银行没什么人,开户也是随便开,张三李四都可以。沈建珍就用张红英的名字开了户,把今天收入的整钱四百全存了进去,只留下五十多毛票。 抱着电饭煲下楼的时候,老金在传达室面无表情看着沈建珍。老金对张红英熟悉了,跟沈建珍还是只照过两次面。 沈建珍哒哒哒跑过去,给老金拿了四个茶叶蛋:“金师傅,你尝尝。前头麻烦你了。” 老金推拒了两声,看沈建珍诚心想送,也就收下了。传达室工资不高,四个茶叶蛋,也要卖两块钱呢!他心里对这两个小姑娘更满意了。 等沈建珍推着自行车到了职校,校园里一片安静,学生们开始上课了。 门口摆摊的少了几个。毕竟是暑假,学生人数有限。等到学校开学,一个学校几千人,那会才有生意做。 有些人对张红英一来就抢了生意表示不服,但是传达室老陈多少照顾着点她…… 现在也没有城管什么的,摆摊没人管,别挡路就行。如果得罪了老陈,他非要说你挡路了,叫你让开,你也没办法。 沈建珍又拿了四个茶叶蛋去给老陈。 老陈推拒:“你们小本生意……” 沈建珍嘿嘿笑:“那也要感谢你照应我们。要不然小本生意也做不成啊!” 老陈就提醒道:“现在学校里人少,你们东西存那,我帮着看一眼就可以。 等到学校正式开学,几千个学生进来,我就看不住了!” 沈建珍忙问:“那,陈师傅,一直麻烦你也确实不是回事。要么你帮我们看看,这附近有没有哪家农民有空房子出租的? 我们租个房子烧茶叶蛋烧鸡汤。” 陈师傅一拍大腿:“说起来,还真有。 这边上的生产队,包产到户以后,别的东西都分光了,就剩下一间堆放铁锹铁耙等工具的房子还没分。 说是作价八百要卖掉它。要么我去帮你问问,看他们租不租?“ 沈建珍已经问过,现在的租金,一个月都要好几十了。今天一天营业额,扣除成本,就有三四百块利润。八百块钱的房子,还等什么,买啊! 哪怕是张红英不满意,这个房子她自己收了也不亏。张红英肯定不会让自己做白工的。 她赶紧道:“陈师傅,麻烦你帮忙牵线,我把那个房子买下来行不行?” 陈师傅看了看沈建珍:“八百块钱,你一个小姑娘能摸出来?” 沈建珍赔笑:“我等开了学,也要来苏州读书的。我爸说等我开学了,帮我买个房子,以后当苏州人。 我爸不知道苏州市里的房子有多贵,才说大话。 我已经看过了,苏州的房子,都要十几二十万了,那个肯定买不起。但是叫我爸拿钱出来买个仓库房,还是拿的出的。” 陈师傅点点头:“那你跟你阿爸商量好了,不要房子买好了,又说是我骗小孩子,来寻我算账。” 沈建珍连连点头。晚上就跟张红英爸爸商量,明天一早就去买房子。 等到张红英上完课出来,沈建珍的茶叶蛋也已经卖差不多了。 两个人兴致勃勃的往家走。天气很闷热,但是田野上还有一些风,还有稻田里的味道随着风过来,很是惬意。 白天忙着挣钱还不觉,到了晚上回到宿舍,顿时觉得筋疲力尽。 沈建珍撑着把账本拿出来给张红英看:“红英,你看,我们今天赚了这么多钱!” 张红英惊的捂住嘴,小声惊呼:“一天,这么多?” “嗯!”沈建珍疲惫却又兴奋的点头。 “我们不用担心怎么应付你妈了!” 张红英也没想到,沈建珍带的这条路这样好。 不仅能学到东西,还能赚到钱。 全身的疲惫都被冲散了。 “明天,我们多进一箱方便面,多买一只老母鸡!” 沈建珍没有回答。张红英扭头去看,沈建珍已经睡着了。 隔壁不小心挨在了蚊帐上,一只花脚大蚊子正在吸血,她也全无所觉。 张红英上了床,轻轻的给她把胳膊放好,又把蚊帐塞好,才关了灯睡觉。 电风扇呼啊呼啊的吹,带来一丝凉意。张红英正要睡着的时候,沈建珍突然说了句:“爸爸,我要在苏州买个房子。” 一句话把张红英惊的跳起来,一时间以为张红星那个狗东西附身沈建珍了。 沈建珍说了句梦话,又翻身睡过去了。手又倔强的挨到了蚊帐上。 张红英无奈的把她手放正,也睡了过去。 第59章 买房 张红英一直要到第二天早上,才听明白,沈建珍短短时间,做成了一件大事。 张红英也已经想到了无论是养猪场宿舍,还是职业技术学校停车场,都不是他们可以用来做生意的地方。 但是她一直想着,只要人家不来撵自己,就可以先厚着脸皮做下去。。等到撑一撑,钱够了,就去买套房子。 至于买了房子之后做什么,可能是接着做裁缝生意吧! 沈建珍看到张红英不说话,有点慌:“红英,你是不是不同意? 如果不同意,这房子算我买的。你租房子烧茶叶蛋,烧老母鸡骨头汤,肯定都是要出租金的。 你借钱给我买房子,我不收你租金。然后从我工资里扣钱。 你想想看,几天就能赚回来一套房子,肯定是划算的。” 张红英笑起来,这不就是自己刚开始从王师傅那里贷款买下小商品市场商铺的套路嘛!自己是有了前世几十年经历,所以敢下这个决心。 沈建珍一个刚刚成年的小姑娘就能下这辣手,实在是了不起。 张红英便道:“我倒不是不想买房子,但是既然这房子你买下来了,我就不跟争。我再去买一套。” 沈建珍傻眼:“啊,那不是我的房子就空出来了?” 张红英道\/:“小队里的仓库房你也不是没见过。只有两间门面,改个大厨房烧烧饭菜可以,人呢?去住哪里?总不能住厨房吧,到处都是烟火气,还有油腻。 我看如果有的卖,买一套我们自己住。 老住人家宿舍也不大好的。欠沈新宝人情欠大了。” 包产到户之前,仓库都还是有用的,维持的也不错。但是小队分家已经分了十多年,仓库保持的怎么样,还真说不好。 最后商量好了,张红英去采购下午要用的老母鸡,还有大棒骨,沈建珍跑去跟老陈买房子。 宅基地严格管控,还是后来的事。现在的宅基地,也不管户口还是什么,只要晚上去大队干部家串串门,提点东西,再给点钱地的承包者,这块地就是你的了。 仓库那种房子,当时盖的时候还算是用的好料,但是居住就很不合适。家家户户都盖楼房了,谁还看得上那两间平房? 张红英让沈建珍给老陈师傅买了一条烟,给小队长也买了一条烟。沈建珍当时还不同意,觉得都说好价格了,怎么还要买烟?那烟可贵了。 张红英没有解释,强势的要求她必须买。 两条烟出手,两间仓库房,大概五六十个平方,六百块钱就卖给了沈建珍,还去大队做了登记。 仓库边上不远处,原来是个鱼塘。养了几年鱼养不活,废掉了。后来包产到户的时候,分给一户人家,现在种了很多水杉。 沈建珍看到不错,还问小队长,这水塘怎么回事。 小队长指指树林里的一户人家:“水塘分给他们家了。只不过人家盖新房子搬走了,老房子不知道卖不卖。 你要是有兴趣,我去帮你问问,你明天来听消息。” 沈建珍想想这个是真不错。如果张红英买下那个房子,自己买下仓库,住的离烧菜的地方也很近。 不过张红英是不是忘记了自己将来要去读书的?她一个人在陌生的村子里住,怕不怕被人欺负? 沈建珍买好房子回去的时候,张红英刚刚把大棒骨和母鸡买回来。 沈建珍一说自己已经把仓库买下,张红英还有点醒不过神来——两个人把肉清洗好,用水泡上。 检疫的老大爷回来了,看到院子里用大盆泡着大棒骨,问:“你们这是准备炖骨头汤喝?两个小姑娘,吃的倒怪好的。” 张红英不想说,怕被人嫌弃,沈建珍却大大咧咧的说:“是啊,我们来苏州,工作不好找,坐吃山空也不是回事。打算做点吃的去卖卖看。” 比较胖的那个老大爷一听,乐了:“你做一顿我尝尝。 要是手艺好,以后这大棒骨我包了。我拿的价格,比你便宜一半!” “哟……”张红英大喜:“师傅,那我就炖好了喊你尝尝。” 检疫的老大爷,每天早上可能三四点就出发,回来十点多十一点。拿回来做菜刚刚合适…… 而且现在人就爱吃肥肥的五花肉,五花肉连排骨,剁开了红烧。 猪蹄膀是整个卖的。因为一般人不愿意要这大棒骨,所以连带猪蹄膀都不好卖。也就是寒冬腊月晒酱肉,他们喜欢买猪蹄膀。再就是有人逢九,需要吃猪蹄膀。 排骨也不好卖,非得搭着五花肉才能卖出去。 张红英脑子越用越活。 大棒骨昨天一根剁成两截,就卖了两块钱……煮一大锅大棒骨,也能卖个好价钱啊。 沈建珍也很兴奋。 她想的比张红英还多一点。 苏州的鸡这么贵,去青镇收鸡过来卖,也能赚钱。 就算是不能进入市场,自己家每天用两只,一个月也要六十只了。一只老母鸡四五斤,六十只鸡,差价就有三四百…… 如果苏州养鸡不方便,跟头班车司机一包烟,让他帮忙把杀好的鸡带过来,总是没问题的。 张红英手艺好,沈建珍味觉灵敏,两个人联合起来,大显身手,把棒骨炖的香气扑鼻。 炖好了盛在碗里,张红英给曹大爷端了过去。那个主动说要给她们拿货的大爷姓曹。 张红英既然要露一手,就干脆一次性多做一些。张红英又去市场,把剩下的大棒骨都买回来了。 她把这几根棒骨做成了酱棒骨。 酱棒骨做法很简单。先焯水,把有很多浮沫的水倒掉。再把大棒骨捞出来,锅刷干净,再加入清水、葱姜烧开,才能把大棒骨下进去。还加了点红枣增香。 为了提味,张红英甚至又让沈建珍跑了趟菜市场,买了几块猪皮。 水再开以后,再把大棒骨下进去炖,是为了避免被冷水一激,导致肉质太硬炖不烂。 料酒,八角,桂皮,香叶,大棒骨一点腥味都没有,只剩下香了。 等到猪皮里的胶熬出来,汤汁开始咕嘟咕嘟冒大泡的时候,再加入酱油上色,少量盐,把汤汁收干。 等到酱棒骨出锅的时候,那个香啊,就别提了。 第60章 酱棒骨 这道菜,说起来很简单。 但是现在大家刚刚富裕起来,还不是后来吃肉吃到腻的时候。 看沈建珍的馋样,张红英给她盛了一根出来,还给自己留了一根。 这酱棒骨怎么说呢? 张红英对火候的掌握到了无与伦比的程度。 肉、筋都炖到烂熟,但是还没有脱落。它保留了骨头的原始轮廓,肉与骨紧密相连,偶尔能看到肥嘟嘟颤巍巍的筋膜交织其间,让人只想一口咬下去。 深红油亮的酱汁均匀地包裹着每一寸肉质,经由炖煮后散发出诱人的光泽,浓稠的汤汁看着像随时要滴下来,偏偏还在那摇摇欲坠,但就是不滴落。沈建珍差点想伸手去接一把。 味道浓郁,不失鲜香,那是多种香料和长时间慢火细炖的结果,混合着肉香、酱油的咸香以及红枣微微的甜意,令人垂涎欲滴。 外层的肉有着恰到好处的嚼劲,又不失柔软,轻轻一咬便能感受到肉丝在唇齿间滑过的细腻;裹在肉丝上的胶质,吃起来还有点糊嘴,但是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满足。 接近骨头的部分,有一点筋道,增加了丰富的层次感。 断口处的骨髓,已经变成油脂加胶质的混合物,醇厚浓香,吃一口,仿佛渴求多年的身心都得到满足。 不一会,曹老爷子来还盆了:“好吃,好吃!你这骨头,是怎么个卖法?” 张红英想了想:“一根大棒骨砍成两截,一截卖一块二毛钱。” 原来只是熬汤,然后捞出来的骨头。那种骨头,一根一块钱就可以了。今天这种,费了大力气做的,肯定要卖贵一点 。 曹大爷想了想:“我们每个人负责一个市场,加起来一天能有几百斤大棒骨下来。你看你能吃下多少?” 张红英惊讶的张大了嘴:“这么多?” 沈建珍接话:“曹大爷只问你要多少,又没有叫你全要。” 张红英对曹大爷道:“我跟我妹子商量一下,算一下再告诉你。”然后拉着沈建珍回屋了。 “建珍,阿珍,你帮我算算,我一天能吃下多少?” 沈建珍也苦恼:“这个很难说啊。 你来苏州,是想学裁缝的。 裁缝还没学好,就去卖方便面了。 方便面没卖多久,又想卖大棒骨了。 我看你跟那个掰玉米的猴子差不多了。 你要吃下多少,取决于你究竟想做什么呀? 你不能看着这个好,想做。看着那个好,也想做…… 这样下去,最后就是个样样都通,样样稀松。 所以我觉得,你如果就是坚持去学校门口摆摊的话,一天十斤锅里就煮不下了,就够你忙的了。 如果你选择专做酱棒骨,最后开个饭店。那样一天几百斤也吃得下。” 是啊……张红英陷入了苦恼之中。 她到底想干什么呢? 做裁缝,也是延续了前世的习惯。前世丝厂,丝织厂,最后都倒闭了,就剩下服装厂还坚持了几十年。所以她做缝纫女工做了几十年。 这辈子,前面跟王师傅能混出来,前世的缝纫经验帮了大忙。 但是,最近这段时间,她发现自己并不是真的很爱做裁缝。 做这行,更多的是习惯成自然。 卖吃的,一天赚的钱已经超过她一个月赚的钱了…… 还有,张红英手艺可能一般,也不是专业的厨师。但是她有前世的眼光,再加上对各种香料的应用,应该能做下去吧? 餐饮行业做的好,货真价实,名声出去,客人自然就来了。 张红英想了想,好像做餐饮的,生意是非常好的。白镇开发旅游之后,她一个小姐妹在白镇开的饭店,就过年期间七天,赚了十几万。两年功夫,就赚够养老钱,不做了。 农村人并不避谈收入,甚至赚了钱夸耀一下,都是很常见的事情。所以张红英自己只是个普通工人,但是对做生意赚钱,也是有所了解。 张红英想明白了,就道:“那明天先拿个一百斤,我先做好了一锅拿过去卖,你在家里做第二锅,做好了再送过去。 就是要辛苦你了。” 沈建珍笑道:“这叫什么辛苦,在田里头顶太阳晒,脚下水汽蒸,还有蚂蝗蛇虫,那才叫苦。秧苗经常把我的腿划出血痕,有时候还会化脓。 在苏州干干净净就把钱挣了,不流血只流点汗,我高兴还来不及。” 张红英不再说话,她去跟曹老爷子报了一百斤这个数。 老爷子笑眯眯看着张红英:“市场价这个大棒骨五毛钱一斤,我们给你拿货,也不用你跑远路,直接带回来,三毛钱一斤。你看怎么样?” 张红英当然满口答应。她还许诺:“曹师傅,那就辛苦你了。 我也没别的好感谢你的,以后每天做完了酱棒骨,都给你端一根,你帮我尝尝味道。” 曹师傅连连摇手:“这东西,好吃是好吃,吃的太多了,走的也快。血脂血压受不了的。” 张红英笑,农村人还有地方求吃肉而不可得,这边人已经在怕吃的太好高血压了…… 不过想想老大爷是给猪做检疫的,估计也是动物医学方面的专业人才。 今天炖的这一大锅酱棒骨还剩下十几根,张红英一股脑夹到脸盆里,跟沈建珍一起去职业学校。 这一通忙活,大半天就过去了。 两个人到了职校,才把两只老母鸡放到锅里开始炖。今天就不做茶叶蛋了,时间上来不及。 老母鸡汤熬出来,再煮方便面,今天就卖鸡汤面加酱棒骨吧。 等到白天班的学生们出来,也是老远就闻见鸡汤的香味。心知那个卖鸡汤方便面的又来了。今天要么尝尝鲜? 不料到了近前,还有比鸡汤面更诱人的存在! 那么大的骨头,那么大块的肉,油光闪烁。口水疯狂分泌,胃里几乎要伸手去抢了。 “这是什么,怎么卖?” “酱棒骨,一块二一根。” 张红英把锅盖一揭开,都不需要招呼,就有人喊:“一碗鸡汤面,一根酱棒骨。” “我要一根酱棒骨。” “我要鸡汤面,加鸡翅。” “我也要一根酱棒骨。” 第61章 关于读书 摆了几天摊,一切进入正轨以后 。晚上收摊了,沈建珍跟张红英说:“我想回一趟鸭湾村。” 张红英以为她想家了,便道:“明天学校休息,我们也休息一天。你回去多住几天,顺便看看录取通知书是不是要到了。 听说有的人会偷别人录取通知书,然后冒名顶替呢。你要小心了。” 后世张红英看到过好几次考上大学最后被冒名顶替的事,她不想小姐妹也遇到这样的事。 虽然说上辈子沈建珍顺利入学,并没有被人冒名顶替, 但是这辈子变化这样大,还是要防一下万一。 不料沈建珍眼睛亮起来:“录取通知书还可以给别人去上学?” 沈建珍的反应让张红英很意外:“你啥意思?” 沈建珍嘿嘿一笑:“我跟着你做生意有滋有味,不想去读书了。 如果录取通知书还能卖一笔钱,把它换成钱岂不是好了” …… 张红英仿佛被雷劈了一遍又一遍。 张红星被自己影响的不想读书就算了,沈建珍也不想读书了? 张红星是自己亲弟弟,李小芳也不狠管他的学习。所以在没有人知道他读书会有大好前程的时候,张红英没有受到什么刁难。 但是沈建珍如果考上大学还不去读,她觉得沈大林可能会劈了自己。 大学生啊,天之骄子啊,读出来就是干部啊,国家分配工作的! 这要是被自己害的卖掉录取通知书,自己可以先去找找哪里跳河水不那么凉了。等到被沈大林追急了方便跳下去。 张红英已经困的想倒头就睡。可是她得想办法打消沈建珍的念头。 “阿珍,你以前那么认真读书是为什么?”张红英问道。她以为沈建珍会说什么理想,毕竟就算是张红英只读到四年级,作文也是写过“我的理想”的。 不料沈建珍道:“我为什么读书啊,就是想当街上人。 听说读书了考大学,大学毕业就可以坐办公室,天天有肉吃,不用种田,不用糊一身烂泥,被蚂蝗叮,被秧苗划。 现在大家都进厂做工人了,都不用种田了。所以我觉得读大学也没什么用了。 然后跟着你摆摊,也天天有肉吃了。我的理想已经实现了。” 张红英气急:“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那个梦吗?” 沈建珍点点头。又想起黑夜里点头看不见,又说道:“当然记得。 你说了,以后房子会涨到几百万上千万一套,家家户户都有汽车。 但是我想,读书出来还要四年,找个工作,还不一定有摆摊赚的多呢。 就算是现在的工人干部,你看像沈新宝他们家,住的那么紧张。工资肯定也不怎么高。 我去读四年大学,还不如摆四年摊呢。” 张红英气结。但是还不能放弃努力。 她坑张红星可以,那是人家前世欠她的。要是坑了沈建珍,回去没法做人了。 动用她不多的知识,以及前世喝的鸡汤,张红英才想起来说:“是这样的,你要是做小生意,一辈子认识的人,也都是做小生意的。 服务员找厨师,售票员找司机,你读了高中再来摆摊,你打算将来做什么? 要知道,做这种小生意的,大部分都是跟我一样,可能小学都读不完的人。 你跟他们,将来能有那个……”张红英一时想不起来怎么说。 沈建珍接到:“共同语言。” “对对,就是这个语言。 我们青镇上语言不通,两个村之间的工人互相都讲不来。你找对象没有这个语言,一辈子怎么过? 好比你跟我说穿纯棉的棉毛衫衣服像春风,我只觉得风吹的冷,再想不到春风还是暖的。 你要掉书袋,背什么`吹面不寒杨柳风’,我只觉得你骚包的不行了,要出风头,垫舌头! 你到时候希望跟自己过一辈子的人,言语粗俗?一骂人都是哔哔赖赖的,你听得下去? 天一热就赤个膊走来走去,想小便了在路上一扭身,背对着大家就开始解扣子。 你受得了?” 沈建珍被她的描述搞的打了个寒战。 “那还是算了,我确实跟他们已经聊不起来了。” “是的哇,你在学校里,人家肯定都是文明人,说话不会走下三路。 我在厂里……不是,市场里,我可是听的多了。 天天把男女之间那点事说来说去。我估计你一分钟都忍不下去。 毕竟不是我们俩过一辈子,最后还是要找人结婚的。你好好想清爽。 不要看眼目前日脚好过, 就不去想长远的事。” 沈建珍又点了点头,才道:“哎呀,不要说了,早点睡,我明天还要赶一早的车子。 顶好能赶末班车再回来,也可以帮你做点事。” 张红英却还是道:“小商贩,眼睛看到的就眼前的那点事。你读的书多,站的高看的远,我将来还指望你给我指路呢。” 沈建珍没有再说话,耳边响起来均匀的,细微的呼吸声 “如果我能读书……”张红英叹了口气:“如果我会读书,我一定要读完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搞不好还要读个博士后来看看呢! 可是谁叫我只会干活呢?”然后翻个身,也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张红英醒来的时候,沈建珍已经走了。张红英认为,沈建珍这人的脑子里,肯定是有个闹钟的。 现在大棒骨都是几个老爷子检疫完毕后用自行车驮回来,也就是母鸡需要去菜市场买,所以张红英上午也是不着急的。 她照旧买了两只老母鸡,回家熬汤。 茶叶蛋不做了,但是酱烩蛋可以做。 一样烧熟之后,只不过多一道剥壳的程序。最后扔锅里跟酱棒骨一起煮。 鸡蛋里还多了肉香味,更好销了。 沈建珍买下的仓库离职业学校很近,已经派上大用场了。 张红英也没亏待她,给了她十块钱一个月租金。农村的房子不值钱的,租金也上不来。但是有了这个仓库 确实方便很多。 还是那句话 可以给,但是不能给超过市场的价格。要不她怕沈建珍开始贪心。 第62章 贩鸡 两个人摆摊的钱,都是沈建珍收着的,去银行存在张红英名下。这次回家,沈建珍把存折也拿上了。张红英只当她要给家里添置什么大件。 前世沈建珍刚工作那几年,给家里装了电话,买了彩电,着实花了不少钱。 现在两个人一起做生意,起始的本钱,买锅、煤炉和食材香料调料那些钱,合计大概两百块,是张红英出的。但是炖鸡汤,大棒骨,最后调味,卖货,是两个人一起来的。甚至因为张红英要上课,沈建珍还出力多些,所以两个人说好了,利润四六分。沈建珍四,张红英六。还没有盘总账,但是一个月下来,一个人总也能分几千块钱了。 如果家里有什么急事,有什么急需的花费,回去趟又用得着。张红英对家里的记恨,跟沈建珍都不一样,所以她没有拦着沈建珍给家里出力,只要别动用自己的份额就行了。 但沈建珍其实想的并不是怎么回事…… 沈建珍效率很高,从苏州都清镇搭的是头班车,汽车站外很多搭客的摩托车,三块钱一趟。如果要自己走回家,得四十分钟。 沈建珍手上宽裕了,也大方很多,毫不犹豫三块钱打了个摩的。 不料,开摩托车那个看上去又黑又胖的中年男人,看了沈建珍好几眼,试探着问:“你是不是沈建珍啦?” 沈建珍一愣:“我是的呀,你是哪位了?” 摩的司机哼次了一下,说到:“俞志强,你是不是认不出来了?” 沈建珍大吃一惊:“俞志强?我们是四年级同学对不对?” 俞志强绑好沈建珍的行李,叫她上车,大声道:“是的,我四年级留了一级,你升上来跟我同班。后来你升五年级了,我还要留一级,就没有再读了。” 沈建珍说不出话来。 俞志强当年在班上,是个苍白瘦弱的男生,皮肤比女生还白许多。也不知道经历了什么,怎么人胖大了三倍? 步行四十多分钟,开摩托车是转眼即到。 车子一直停到沈建珍家门口,沈大林出来骂:“这几步路走走会累死你啊?还要叫摩托车。” 骂完去掏口袋。沈建珍赶忙从口袋里掏出零钱付了。俞志强着急再去汽车站接活,接了钱就回去。 沈大林不大高兴:“三块钱,快要一天工钱了哦,你现在手脚越来越大。” 沈建珍习惯了,顶回去:“你不要唠唠叨叨,我乘摩托车回来,肯定是有乘摩托车的原因的。时间就是金钱!” 沈大林气不打一处来:“那你把时间变金钱我看看!” 沈建珍嬉笑:“我这次回来,就是要把时间变金钱的。 阿爸,我们家里还有几只鸡?” 沈大林:“十七八只,你要做啥?” 沈建珍:“现在鸡多少钱一斤?” 沈大林想了想:“应该是一块钱左右。” 沈建珍便道:“所以你看,时间变金钱的机会来了。” 沈大林瞪她一眼:“有话好好说,不要怪腔怪调。” 沈建珍解释,她看到苏州的鸡,卖到了三块钱一斤 她打算从清镇弄些鸡过去卖。 沈大林笑:“你以为卖鸡那么容易是吧,有几个人舍得天天吃鸡,你进十只鸡去,都不知道要卖多久。 这个时间是可以变成钱,就是不值得。路费也要好多钱了!” 沈建珍却摇摇头:“爸爸,如果你开挂机船去一趟苏州,来回运费需要多少?” 沈大林道:“我帮酒厂装酒去苏州,一趟是三十块,去一天,回来一天。” “叫摩托车或者拖拉机去呢?” 沈大林不耐烦了:“谁家开拖拉机跑那么远啊?镇上拖拉机运一趟东西是八块钱。但是拖拉机没办法跑远路,速度太慢了。 摩托车跑趟苏州,成本十块钱总要的吧? 你到底想说啥?” 沈建珍才说出自己的想法:“我在苏州认识了一个开店的老板,每天需要四只鸡。” 沈大林好笑:“就四只鸡,也值得你跑一趟? 一只鸡三四斤,四只鸡就差三十块钱, 一个月就差……” 沈大林不说话了。虽然一天看起来数目不多,一个月下来,也有千把块钱。 盘算了一下,他问道:“你认得的这个人,肯长期要你的鸡?” 沈建珍心想,我自己要鸡,肯定能长期的。现在是张红英在做主,如果张红英学好裁缝不想摆摊想回去做衣服,她一个人也要坚持把摊摆起来的。 沈大林皱皱眉头:“如果一天四只鸡,我就辛苦一点,每天给你送一趟。坐车单趟两块多,来回五块多。还能净落至少二十块钱。” 沈建珍笑眯眯:“如果我们在那边租个地方养鸡,你一趟多送点,我们承担一点鸡养死的风险,赚的就多一点。” 沈大林摇头:“司机不肯让我们带那么多鸡上车的。” 沈建珍笑:“阿爸,你在家里负责收鸡,再找辆摩托车,一个星期往苏州送一趟怎么样?” 对农民来说,农产品变现是最难的。 既然沈建珍已经找好销路,收鸡这种事,沈大林一个中年男人自然完全没有问题。 按现在的话来讲,沈大林当年也是学霸——不过那个时候,农民的孩子,基本上都是要下田的,没时间给上学,尤其是他还是孤儿。也就是大跃进时期免费上学,才读了几年书。辍学的时候,老师来家里劝过好几次,叫他继续上学。但是没办法,先得活下去再说其他。 沈建珍一个人坐车,也不多拿,先把家里的鸡绑了四只,装在蛇皮袋里——这是她的体力极限了,恐怕也是司机的忍受极限。 沈大林用自行车把沈建珍送到汽车站,刚刚好,赶上末班车。 眼看着沈建珍上了车,才又骑车回去。 沈建珍已经跟沈大林约好了,如果她那边一切顺利,就打电话到叔叔家,定时间让他把鸡送过去,送几只。 现在村里总共就两三台电话,刚好沈二林家就有一台。 用他们家电话打电话不行,因为电话费很贵,婶婶不乐意。但接个电话还是没问题的。 第63章 养鸡 沈建珍哼哧哼哧拖着鸡来到养猪场时,被拦住了:“你这是活物,不能带进去的。” 沈建珍借了张旭萍的自行车,又驮到自己买下的仓库去。 天色将晚,张红英一个人,也不知道忙成什么样了?沈建珍把鸡罩在麦箩底下,急匆匆赶往职校。 沈建珍没有白担心,张红英的确手忙脚乱,效率还不如两个人都在时候的一半。 “阿英,我来了。”沈建珍赶紧上前帮忙。 “哎呀,你来的及时。”张红英大喜过望。她以为沈建珍怎么样也要明天早班车才能来了。 酱棒骨是第一个卖完的,现在主要是煮方便面,然后收钱。 沈建珍接过收钱算账的任务后,一下子就整齐起来了。加加减减的算术题,张红英是会的,就是算的没那么快,找钱也容易出错。现在也不像几十年后,贴个付款码,就听着语音播报就好了。 等到这一波卖完,张红英上课时间也到了。她匆匆扔下围裙:“接下来就靠你了。”然后跑进去上课去了。 沈建珍才坐下喘息。 身体还是太虚。 这一个月吃的好,沈建珍感觉衣服都紧了。 等到张红英下课,又卖了一波,把剩下的四个酱烩蛋送给了老陈师傅,然后两个人推着东西回去仓库。 走在路上,张红英疲惫的问:“你回去做啥了?” 沈建珍才有心思说:“我不是看苏州的鸡贵吗,要三块钱一斤?咱们青镇的鸡便宜,一斤只要块把钱。 所以我今天试了试,回一趟青镇,再买鸡回来,看看要花多少时间。 今天我从家里拿了四只鸡过来,罩在麦箩底下了,看看能养几天。 要是养的好,以后一个星期从青镇运一次,可以省很多钱呢!” “你是直接从汽车站过来的?那你自行车哪里来的?”张红英又问。 “哦,我先到的养猪场。今天看门的不是老金师傅,是另一个。他说我带的是活物,不能进去。所以我又找张旭萍借了自行车骑过来。” 张红英突然停住了。 沈建珍差点撞到张红英后轮,才问道:“你怎么了?” 张红英兴奋的不得了:“谢谢你,阿珍。” 沈建珍奇怪:“谢什么嘛!省下来的钱里,有一半是我的。我也是为了自己打算。” “不不不,你不知道你做的事有多重要。” 沈建珍这么回去买鸡,让张红英想起来即将发生的一件大事。 鸡原本市场价只有三块钱一斤。 后来就慢慢的涨起来,涨到四五块,六块。 再后来,涨到了十块钱一斤。 那段时间,苏北到苏州的公路上,经常可以看到用摩托车载着鸡穿梭的年轻人。张红英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沈建珍的表哥也加入了贩鸡的行列。 沈建珍这样的穷人家,第一次有骑摩托车的贵客登门,大家都好奇过去围观。这才知道了苏州现在鸡贵。 据沈建珍表哥说,早上三点出发,到苏州六点多。鸡是卖给鸡贩子的,六块五一斤。卖完鸡正好回去休息。现在鸡价格回落了,今天是最后一笔生意,他卖完鸡,过来看看姨妈。 两个人回到仓库,拉着灯,看看麦箩底下的鸡,安安静静的,因为晚上的灯光,发出不安的咕咕声。看上去没什么问题。 张红英把今天用的锅都清洗干净。现在没有洗洁精,洗锅只能靠丝瓜筋和热水。张红英被烫的斯哈斯哈的,沈建珍笨拙的在一边手足无措。 张红英叹口气,这就是个享福的。除了脑子好使,别的真的什么都指望不上。 收拾完回宿舍的路上,张红英才说起:“你还记得我提起过的那个梦吧?” 沈建珍点头:“你都说几回了,我肯定记得。” “你今天回去买鸡,又说到养猪场,我就想起来有一件关于鸡的事。”张红英慢吞吞说道:“马上,猪要发生猪瘟,鸡的价格飞涨,涨到了十块钱一斤。” 沈建珍大惊:“哈?” “是的,我没记错。从三块钱一斤,涨到了十块钱一斤。”张红英很肯定。 沈建珍:“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多进些鸡来屯着?要不鸡汤面都没办法卖了。” 张红英笑:“你以为方便面还能卖多久啊,现在是暑假期间,大家都看不上这点小生意,才没人跟我们抢。等到正式开学,你信不信会一下子出来好多卖方便面的。 这个生意很好学的。” 沈建珍嘀咕:“我还想书都不读了来做这个生意呢。” 张红英看看自己手实在是油腻,忍住了想拍她一记的冲动:“你趁早收起这个念头。我昨天晚上都话都白说了。” 沈建珍已经后退一步:“不要动手动脚。” 张红英便问:“苏州缺鸡的状态,持续了两个月。 你与其想着不读大学来卖方便面,不如想想看怎么弄些鸡来卖。 你想想苏州两个月要吃掉多少鸡!” 沈建珍:……这个超出我的想象范围了。 张红英就开始说起:“你有个表哥,叫安然对吧?” 沈建珍疑惑的说:“是的吧,你怎么知道?” “我梦里听说的呀!你表哥来,你妈妈高兴的不知如何是好,一直不停的跟他说话。 还是你爸叫她嘴巴停一停,让安然喝口水。大家都听的笑起来,所以我才记得。” 村里没什么新鲜事,谁家来个客人,也有好多人过来看热闹,沈建珍理解的点点头。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们去养鸡?可是鸡也经常瘟的啊!有一年我妈养的四只鸡一天就瘟掉了,我们第一次吃鸡肉吃到撑,吃到不想吃。” 张红英想了想:“后面大家养鸡,大队里经常有上来的人,他们每年一次,会来给鸡鸭打针。 你说我们养鸡,也请兽医去给打一下鸡针怎么样?” “打了针就不瘟了?” “应该是吧,反正每年我都要捉鸡鸭去大队里打针的。狗也要每年打针。 好像那些年就再也没听说过谁家瘟鸡了。”张红英认真回忆道。 第64章 计划 张红英认真回忆,记得这场猪瘟,应该是老早爆发的。但是等到猪肉紧缺,鸡价格上涨,已经到了五六月份了。贩鸡热潮结束,大概是八月底。 今年已经到八月份了,鸡价格还没有上涨,那既然不是今年发生,就一定是明年或者后年了。 沈建珍雄心勃勃:“那我们回去养鸡去!养个几千只上万只。 到时候,把苏州人民要吃的鸡包了!” 张红英嘲笑:“你晓得苏州有多少人,吃多少鸡不?还把他们吃的鸡包了?” 沈建珍摇摇头。 张红英:“如果我们去开店,一天用十只鸡肯定是要的。一年,就,三千六百多只。苏州就我们一爿店吗?苏州老百姓自己不会买鸡吃吗?周末了,来客人了,总要买一只的吧?” 沈建珍笑:“我管她有多少人要吃鸡呢?要吃的人越多越好,货越紧缺,卖的价格越高。 我也就是随便吹吹牛,你怎么还当真?” 张红英道:“反正他们大老远,用摩托车几百里路运过来都有得赚,我们就养在本地,不可能赚不到钱。” 沈建珍叹了口气:“可是鸡养在哪里呢? 家里就手片大的个地方,一万只鸡,杀掉了堆起来,家里都放不下。” 张红英想了想,决定再透露点东西:“计划粮马上要取消了,镇上决定搞田改桑,到时候就没有那么多水田,全变成地了。可以把鸡放到自己家责任田里去。” 沈建珍点点头:“如果真有这么回事,我们可以把田跟其他人调换一下,集中到一片。养鸡也方便管理。” 鸭湾村的地形,是很典型的田包围着地。旱地把水田分割成一片片的。 水田有的灌溉方便,有的不太方便。为了避免起纷争,一片田按人头均匀分给的村里人。 一片水田大的大概四五十亩,为了方便耕种,划成整整齐齐的田块,中间有田埂分割。这些田量了面积,均算到人每个人头上,一个人可以分到三四分田。沈建珍家四口人,最大一块田是一亩二分的。 全家责任田五亩多,分布在七片远近不同的田里 。这些田,远的要走半个多小时才能到。近的就在家门口。 沈建珍对自己家田在哪里,自己家门口的那片田都分给了谁,是知道的。但是要怎么置换,才能把门前的那片田变成自己家的,就不知道了。他们家门前的田,刚好五亩出头。 “我回去问下我阿爸。”沈建珍打定主意。 “你阿爸会听你的?”张红英表示不信。反正张小树是认为自己最牛,别人没一个及得上他的。 李小芳是“一个娘们家懂什么?”张红英是“女儿家懂什么?”张红星是“小棺材,你晓得点啥?等你大起来再讲。” 所以张红英只有乖乖听话的份。 沈建珍却疑惑:“难道不是谁讲的有道理听谁的吗? 我小时候经常闯祸,但是只要我能讲出道理来,我爸不太打人的。只有我完完全全没有道理的时候他才会打我。 平时我说点什么事,只要说的通,他就不会反对。” 张红英表示难以置信。农田啊,一家子一年的生计啊,还能听一个小孩的? 不过回去问问总是没错的。 张红英的课上完了,暑假那些临时参加培训的学生四下散去。而正经的学生开学还有半个月。这半个月就没有生意可做,张红英暂时空了下来。 两个人要考虑下接下来做什么。正在琢磨下一步做什么的时候,事情有了转机。 沈建珍陪张红英去自行车库取存放的东西,看到职校的围墙拆了,但是又有工人在修房子。 对面的师范也在拆围墙,盖房子。 张红英看了一眼,没放在心上。 沈建珍却去问老陈师傅:“陈师傅啊,那边围墙拆了要做什么啊?在造什么房子?” 老陈抽过沈建珍一条烟,自然对她态度很好:“拆了要盖一排门面房。” 沈建珍手指头捅了捅张红英,张红英一机灵,赶紧点头。 沈建珍便问道:“陈师傅,麻烦你再打听一下,这个房子卖不卖的?” 陈师傅笑:“不用打听我也知道。这个门面房卖八千一间。过几天就要贴告示了。” 张红英一听,疯狂心动。 沈建珍却有点犹豫,离学校不过几百米的仓库,只卖了六百块。这个门面房,面积还不到仓库的一半,要卖八千? 这次轮到张红英用手指头戳沈建珍了。 沈建珍抓住张红英手指头,对陈师傅道:“师傅,有没有便宜点的价格,比如说你老人家帮忙出面弄个员工价什么的?” 老陈师傅摇摇头:“老员工的确是可以打八折的。但是大家都要参与集资建房,哪里有闲钱来这半乡下买门面房。 就算是买了下来,再转让给你,差价也是要交给学校的。” 沈建珍只好道:“那我回去跟我阿爸商量一下看看。 卖方便面,要卖多少碗才能卖出来一间店铺哦!” 然后谢过陈师傅,拉着张红英走了。 一路上,张红英都不解的看着沈建珍。 沈建珍悄声道:“几百块钱的房子,买了也就买了。谁家没有几百块。 但是八千的铺面说买就买,没有贼骨头夜晚摸进门来,我跟你姓叫你爷! 偷东西也就算了,万一做点其他的事,杀人什么的,多倒霉。” 张红英长期生活在鸭湾村,并不靠大路,几十年没有遇见过小偷。沈建珍连晾在宿舍里面的衣服都叫人偷过,两个人的警觉性是完全不一样的。 不过既然知道自己不够聪明,那听聪明人的话,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沈建珍又跟她说了几件自己知道的事。 比如说有一户人家,房子多,前后盖了四进。前面是三层楼,后面是两层楼。平时人都在前面一楼活动,睡觉在后面二楼。 不料有一天上三楼,发现有个贼骨头在他们家三楼住了好长时间了! 他们能悄没声息的来去,你普通人怎么防得住? 张红英被说的毛骨悚然,歇了去买店铺的心。 第65章 还乡 趁着半个月的空档,两个人都打算回去一趟。 张红英跟沈建珍商量好了,就说是在苏州帮王师傅干活顺便学裁缝的。 沈建珍问:“你告诉沈新宝你是窑下村的,是不是怕他信里说漏嘴?” 张红英笑笑:“是啊,我阿爸虽然跟沈新宝不熟,但是难免会有人提起。 万一说漏嘴,家里知道我在做什么,就尴尬了。” 如果不是李小芳逼太紧,她还是不想跟父母撕破脸。 一个女人,如果跟娘家关系不好,是会被婆家看不起的。毕竟李小芳明面上,真的是做的不错的,如果自己非要跟他们撕破脸,大家都会指责自己。前世不是到他们下葬,自己都不知道被踩进了这么深一个坑里。 能够维持一个表面的和平,还是维持着吧。 果然沈建珍说了:“你妈妈我看对你不错的呀,你没想过要在他们面前争口气? 我就特别想挣好多好多钱,给我妈看看。 你看不上我,你重男轻女,现在看看怎么样?我比弟弟聪明,比弟弟能干,比弟弟能挣钱,你们应该更喜欢我才对。 你老说将来老了反正要靠建兴的,不靠我这个迟早要嫁出去的女儿,你现在看看你在靠谁?” 张红英静静的看着她,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悲悯。 果然沈建珍又哭了,眼泪一串串的往下掉。 “凭什么啊?男的女的不都是她生的吗? 做男人做女人,是我自己选的吗? 都是十月怀胎,你生女儿,难道分外省力一点,偷工减料一点,所以女儿就怎么都看不顺眼?” 张红英把沈建珍搂在怀里拍了拍。 “你做什么啊?你又不是我妈,还抱我!”沈建珍扭着躲开了,擦干眼泪,又不好意思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在外面,吃多少苦,受多少累,被批评被骂,我都不哭的。 就是一提起我妈,我就眼泪怎么都止不住。 我明明不想哭的。” 张红英抬头看看天,谁又不是呢? 不过你妈妈是明明白白对你不好,你怨她恨她又爱她。最后也切割清楚了。 我妈是明明白白对我不错,只不过用一辈子给我挖了个坑。要到她死了,享受了我一辈子掏心掏肺的照顾孝顺,才告诉我,她不爱我,我只是一个好用的,自带工资的长工。我的一切,都是张红星的。 我连问她一句为什么的资格都没有。 人一样会老会死,你将来死的时候,心里是平静的。一辈子的爱恨都了结了。吴小红甚至哭着对你认过错。 我呢?那种憋屈,要把我心肺都搅碎了,却问不到她一句话。 回家之前,两个人已经算过账了。 摆摊摆了五十天,平均一天赚三百五,算下来,赚了一万七千五。 张红英拿六成,净赚一万零五百。沈建珍拿四成,净赚七千。 所以张红英当时说买商铺就那么爽快。 一个暑假就能赚到的东西,有什么不爽快的? 两个人一前一后回到家,路上的人看到了,都说:“哟,去做了快两个月城里人,怎么反而变的又黑又瘦?你们去苏州是种田去了?” 还有人语重心长劝沈建珍:“建珍啊,你妈妈身体不好,你阿爸一个人养两个小人,还要给你妈看病,苦煞! 你高中都毕业了,再过两年要出门了,要懂点事,帮你爸减轻点负担!” 沈建珍白眼翻上天:“我阿爸都没说什么,要你管!” 来人气个倒仰:“好好好,算我多管闲事。” 沈建珍接着怼:“多管闲事多吃屁!” 张红英看到沈建珍怼人,笑的不行。那人看张红英笑,露出失望的表情来:“红英,你一向是个好的,这个时候不管管你小姐妹,还要笑?” 张红英就道:“对勿起啊,建珍说多管闲事多吃屁,我不管她闲事。 要不她叫我也去吃屁了。” 沈建珍笑的前仰后合。 九奶奶看见了劝:“建珍啊,不好这样的。别人看见了要说你没教养。老人说什么,你就嗯嗯嗯过去就完了。 听不听是你的事,顶嘴对你不好。” 沈建珍眼睛一瞪,看见是九奶奶,低下头道:“嗯,九奶奶,我晓得了。 我们刚刚苏州回来,带了点豆腐干,你尝尝。” 说完,拿了两盒苏州买的酱汁豆腐干递给九奶奶。 张红英笑的腮帮子都酸了。沈建珍果然是恩怨分明,变脸比翻书快。 九奶奶辈分大,年纪实际上不大,也就是刚刚六十出头,不肯要沈建珍的东西。 沈建珍便道:“九奶奶,你给我的衣服,给我们的西瓜,我都记得的呢,给你带两盒豆腐干你都不要,就是伤我的心了。” 九奶奶就笑哈哈的收下了。 同样张嘴说沈建珍两句,得到的结果完全不同,前头那人气的满脸通红,一跺脚走了。 沈建珍哼了一句:“给我好处,把我骂成孙子,我也能忍。 从来没有帮过我半点,连糖都没给过一颗,凭什么在我跟前吆五喝六的?” 张红英笑出声来:“你这样挺好的。真的。” 恩怨分明,做人做事都痛快。 高兴了告诉你,我是为什么高兴。不高兴也告诉你,你让我不爽了,我现在要报复你! 报恩报的明明白白,报仇也报的明明白白。 沈建珍肯定是电视里那种会死于话多的反派,先骂个明白再报仇,心里爽快翻倍。 不声不响报仇,对方当个糊涂鬼,没有后悔莫及那一层,就总是差了点味道。 就像吃螃蟹没有醋,吃白斩鸡没有酱油一样,不够痛快。 两家就隔一条河,张红英先到家,沈建珍依依不舍的过了桥回家。 张红英赶她:“先回家转转,天气这么热,你爸妈肯定都在家呢。下午凉快了再来找我玩。” 沈建珍高高兴兴回家去了,老远就开始喊:“阿爸,姆妈,我回转了!” 看,到底是个小孩子,虽然嘴上说记恨她妈,还嘴硬的说不会原谅,但是回家的脚步,可一点都不慢。 张红英摇摇头,进了门。 第66章 到家了 张红英回到家,张小树和李小芳都在楼下铺了席子睡觉。电风扇呼啊呼啊的转着。 桌子上晾着几碗薄粥汤,等睡醒了,渴了,当水喝的。 楼上太阳晒的太闷热,完全没办法待。倒是地上很阴凉。铺张席子睡觉很舒服。就是苍蝇多一点。睡梦中都时不时要挥手驱赶苍蝇。蚊子这会还没出来,等到黄昏天色擦黑,就要赶紧上楼放蚊帐,要不晚上蚊虫太多 。 张红英又渴又饿,捧起粥碗咕嘟咕嘟喝了起来。 张红英喝粥的声音惊醒了李小芳。 李小芳揉揉眼睛:“哦哟,我乖囡回来了。” 她一骨碌坐起来。张红英看见她灵活的动作,叹了口气。还是年轻啊,再过几年,天天辛苦劳作的后遗症出来,背也驼了,腿也瘸了。 “刚刚苏州回来热坏了吧?有没有叫辆摩托车送回来? 天气这样热,走回来热煞呀!午饭有没有吃? 姆妈去给你煎过荷包蛋过粥好勿啦?” 李小芳殷勤的嘘寒问暖。 张红英热的满脸通红,点点头:“姆妈,你给我煎两个荷包蛋,滴点酱油。 酱黄瓜或者什锦菜有没有?” “腐乳是有的,什锦菜酱黄瓜最近没有卖来,没买。” 李小芳真爬起来煎荷包蛋去了。 张红英叹息,这样的母爱,怎么不让人迷惑? 乡下的柴火灶火力旺。没两分钟,李小芳一手拿毛巾擦汗,一手端着荷包蛋跟腐乳过来了。 “粥是早上的,现在喝刚好。” 张红英也不客气,稀里哗啦喝了起来。 荷包蛋煎的边缘香脆,蛋黄微微溏心。李小芳得意道:“你妈这两只荷包蛋煎的挺括吧? 我晓得你喜欢吃溏心的,红星喜欢吃全熟的。每次给你们俩煎荷包蛋,我都要分开煎,就怕弄错。 我啊,不管是女儿还是儿子,一样值钿。” 张红英吃完饭,认真道:“姆妈,我的晓得的。家里谁喜欢吃什么,你都记得。 我将来跟红星一样,给你养老。 你吃什么我要都记得的。” 张小树也被母女俩吵醒了,咕嘟嘟喝下一碗粥汤,扛起锄头:“我去田里转转。” 李小芳一边拿蒲扇给张红英赶苍蝇,一边问她在苏州的收获。 张红英看到满屋子飞的苍蝇,却有点怀念后世的纱门纱窗。那个纱门纱窗一装,蚊子基本上都进不来了。 可惜那是张宇昊在淘宝上买的,现在都不知道哪里有这种东西。还没人发明出来都有可能 张红英想,如果她有的爿厂,哪怕生产纱窗去卖,也能赚一笔钱。 还有,现在一家只有一把大吊扇,一百四十多块钱。后来村子里有个人弄来了小吊扇,装在蚊帐里那种,十七块钱一把,几乎每个人都在自己床上装了一把。 能把这种小吊扇做出来也发财的。一家四五口人,卖便宜点,也要六七十块钱了。光是鸭湾村就能卖多少钱!更何况还有全国! 但是她什么都不会,也不认识人,也不知道怎么去叫他们生产这个吊扇。 不知道沈建珍有没有这个本事。 她回家是不是跟她爸妈献宝去了?如果一下子拿出来七千块钱给沈大林,他一定又会高兴的笑出泪花,沈建珍一定又会激动的觉得自己可以扛起全家的重任。 …… “你心思跑哪里去了?不是自己在外面找对象了吧?”李小芳看张红英走神,很不满:“我告诉你,你自由恋爱是不行的。你嫁远了,将来受了委屈都没人给你做主。 你看着好了,自由的有什么好下场!” 张红英连忙回神哄李小芳:“姆妈,我就是有点累了,热的有点晕。 你放心,我找对象,一定给你看过!” 至于张红英惦记的沈建珍,她现在在干什么呢? 实际上,沈建珍没有张红英想象的聪明,但也没有张红英担心的那样笨。 沈建珍在回来之前,用沈大林的名字开了张存折,往里面存了一千块钱。 沈建珍一回到家,高高兴兴把存折递给沈大林:“阿爸你看,我去打工,一个多月赚了这么多钱。” 沈大林果然很高兴,拿过存折看了又看:“你自己拿着吧,等开学了读书用。” 异地存取,要到九十年代末才能出现。现在沈大林拿着存折也没有用。他总不可能为了这一千块钱去一趟苏州。反正沈建珍读大学也要钱的。一千块钱,连学费住宿费加生活费,都够了。 果然吴小红不满意了:“你拿存折有什么用呢?拿钱回来嘛,我们倒高兴一下。” 沈建珍顶嘴:“路上那么长时间,车子上人挤来挤去,一不小心叫贼骨头偷了去你又要怪我。” 吴小红还要说什么,沈大林已经开口了:“你不晓得就不要瞎讲。阿珍从初中就寒暑假自己挣钱了,比你懂的多。 你瞎讲八讲,有什么意思? 她讲的没道理吗? 读书也要钞票,今朝她把钱拿回来,等九月份开学了还要拿走。存进去取出来,图点啥?图被贼骨头盯牢? 自己管自己读书,已经很省心了。 再说了,她书都没读完,就一点也不藏私,挣了钱就拿回来,你怕她将来有出息了会少你花的?” 吴小红平时最喜欢骂人,一不高兴就十八代祖宗都要骂到。但是沈大林真的生气了,她反而老实下来。 没一会,就开始擦眼泪:“我想想自己真是苦啊……” 沈建珍被搞的头大,袋里摸摸:“喏,姆妈,你也别哭苦了。 我从苏州给你买的豆腐干,桂圆干,红枣……你慢慢较吃。 你苦啥呀?男人家对你好,儿女对你孝顺,还要哭啥苦?” 吴小红继续擦眼泪。沈建珍又摸出来二十块钱:“喏,还有什么想吃的,卖来的包子了,苹果了,听见人家叫卖,你就去买。 现在来卖东西的多,这二十块钱,你想吃什么就买什么。 别人围过来看见了,就说是你女儿给的,几能有面子? 以后谁还敢嘲笑你,家里穷的只剩下两个读书人了?” 吴小红破涕为笑。 第67章 养鸡规划 张红英与沈建珍,几乎是同时跟家里提出让多养点鸡的。 张红英问:“姆妈,苏州鸡卖来贵来野,你看我们要不要多养一些鸡,卖到苏州去? 我在苏州也认得两个熟人了,销路不用担心,顶多是批发给菜市场。肯定有赚头的。” 李小芳连连摇头:“那东西,邋遢来要死,走进走出随地屙屎,人都走不进。我不要养,太臭了。 养两只下几个蛋吃蛮好了。” 张红英道:“沈建珍说她姆妈要养鸡的。” 李小芳特别看不起吴小红:“她是江北人嘛,吃生菜,吃辣椒,搭我们不一样的。” 张红英:“江北人赚的钱,跟我们可是一样的。” 李小芳还是不愿意:“这个钞票我赚不来的。 那个江北人,就喜欢这些东西。养鸡,养鸭,养猫,养狗,家里也不收拾,沈大林要是不在家,她那个家里,哪里进得去人? 连沈建珍都邋里邋遢的,不招人喜欢。” 张红英没想到还能说到沈建珍头上:“沈建珍现在改好了,我看到她也开始经常洗澡洗头的。” “是是是,你们小姐妹,不好讲她坏话的。 咯只*,看上去,呆头呆脑的,没想到读书倒还真厉害,被伊考上大学了。” “是吗?录取通知书来了?考上了哪里的大学?” “啥人晓得,我是不晓得。人家话把我听,我也记勿牢。”李小芳提到沈建珍,就开始不高兴了。恨铁不成钢的盯着张红英:“你说你们俩,生下来就一起带,光着屁股就一起玩。你割草,洗衣服做饭,连种田都样样好,怎么读书就是不行? 这下好了,吴小红又要出阵子风头了。” 说到读书,张红英也没办法。她天生不开窍,总不能头顶打个窟窿把知识灌进去? 张红英的养鸡计划,开个头就被扑灭了。 反正她也不是真心想带着全家发家致富,好让张红星再过少爷生活,也就算了。之所以要提一提,还怕等到沈建珍家靠养鸡赚到钱了,李小芳又眼红。她一眼红,就要骂自己。 沈建珍是吃过夜饭乘凉的时候,跟她爸提的:“阿爸,我上次拎过去四只鸡,卖了三块钱一斤。这笔生意做得。” 沈大林脑子很活络的,他前几年跟人合伙买了条挂机船跑运输,一年总有一大半时间不在家。 但是不管他怎么赚钱,总是有还不清的债。 除了吴小红生病住院,又盖了房子,口袋里还是空空落落。沈大林自己也身体不好,住了两回院。 最近日子越发不好过,拖拉机,卡车,渐渐取代了挂机船的水路运输。毕竟挂机船开的太慢了。沈大林已经有个把月没有接到运输生意。 但是长年累月在挂机船的噪声里,沈大林的听力毁损的厉害。 沈建珍说了第一遍他没有听见,又说了第二遍,沈大林才问:“你话了啥?” 沈建珍大声道:“我话,到苏州卖鸡,能赚钱的!” 吴小红也说:“阿珍讲,鸡在苏州卖三块钱一斤。” 对吴小红的话,沈大林又听的清了。沈建珍也是服气。 她没敢讲张红英做梦的事。稀奇古怪,容易被人当鬼上身。 沈建珍就把自己带去两只鸡,卖给饭店老板的事说了。当然这个老板是张红英,就不必如实交代了。 在沈建珍的设想里,哪怕张红英讲的未来鸡价钱翻几倍的事是假的,单纯养鸡卖,也有钱赚。 沈大林听得沈建珍把销路都已经定好了,那还有什么担心的呢? 现在问题就是,养那么多鸡,就不能在自己家里养了。 要不人就没办法待了。 沈建珍这才问:“阿爸,我们家跟前的这块田,有几亩?” “你想做啥?”沈大林估了估:“五亩出头。” 沈建珍才开始提出\/:“阿爸,你看我们把田全部调到门口来行不行?” 沈大林想了想:“一块是你叔叔家的,好调。还有几块菊生家的,新华家的,阿六家的……你问这个做啥?” 沈建珍道:“我们不是要田改桑吗?到时候水田都变成旱地,这些田就差不多了吧? 我们把田都调到一起,养鸡也有地方放。 要不放出去吃了人家庄稼,不得被骂死? 骂一顿是小事,再吃上农药就损失大了。” 沈大林没说话。吧嗒吧嗒抽了一支烟,才站起来道:“时间还早,我出去串串门。” 现在大家都在外面乘凉,大人小孩走来走去,闲聊一阵子,打闹一阵子。等到夜深了,天气凉下来,才能睡得着。 吴小红在身后喊:“早点回转!” 沈大林嗯了声,走了。 沈建兴开学要初三了,白天在外面游水,快吃晚饭了才回来。 等到沈大林走了,要跟沈建珍玩扑克。 沈建珍说没有彩头不好玩,沈建兴便掏出来自己剩下的饭钱。 两个人玩跑得快,又叫“关牌”,先跑光的是赢家,输的人剩下几张牌,也就是被关住几张。输家按一分钱一张给赢家钱。 沈建兴拿出来八块多钱,居然没多久全部输光,一次都没赢过。 沈建珍好心好意:“那么我把钱再借回给你?” 沈建兴高高兴兴拿回他的八块多钱,再次输的精光。 沈建珍:“我再借给你?” “不要了!”沈建兴气急败坏。 “那钱还给你。”沈建珍把桌面上的钱推回去。 “我再跟你玩牌我是狗!”沈建兴气哼哼的丢下一句狠话。 沈建珍坏笑:“那我先摸摸狗头。”说完摸了沈建兴脑袋一把。 沈建兴气急败坏:“姆妈,你看姐姐!” 吴小红:“这么大了还闹什么?” 十点多的时候,沈大林才回来。那个时候沈建珍已经睡熟。 第二天早上,沈大林说:“田换好了。” 沈建珍很高兴:“那我的钱先拿去捉小鸡?” 沈大林看看吴小红:“养鸡的事要问你妈。 养桂花鸡好,还是春天再养?” 吴小红回到:“桂花鸡是养了过年吃的。 要是想卖鸡,就先捉个一百只试试看。 鸡太多了容易生病。 我养鸡最多养过三十只,再多没试过。” 第68章 读大学 沈建珍的录取通知书已经到了好几天了。 沈建珍自己不着急,沈大林也联系不上她。等她回来,才终于揭晓了录取结果。 当张红英知道,沈建珍最后还是录取了南京的大学时,有点呆。 前世不是讲沈建珍本来想去苏州的大学,怕录取不上,才填的南京的大学?这次成绩应该更好,可以直接填苏州的大学呀,为什么又去了南京? 而且,如果她去了南京,自己怎么办? 这个沈建珍,真的是,明明说好了要考苏州的大学陪自己的呀? 张红英不高兴了很长时间。沈建珍再三跟她解释,说是南京好大学多,很多名牌大学。苏州只有一所苏州大学,原来叫江苏师范学院,刚刚改名十来年,各方面不如南京的大学好。 张红英不懂这些,只是嘀咕:“不都是大学吗?” 沈建珍笑:“要么你跟我去南京? 南京是六朝古都,也是个好地方。” 去南京就比去苏州更麻烦了。头班车到苏州,再去火车站买票。路上要晃晃悠悠六个钟头才能到南京。 到南京时,天已经乌黑。前世沈建珍曾经跟张红英绘声绘色讲自己去南京的经历。 苏州火车站门前是怎么样的。老大的彩色图片,都是人遇到各种惨烈事故的照片。主要是为了宣传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危害。沈建珍每次路过都要扭过头去不敢看。 火车站广场边上,是面店,还有水果摊。 水果摊的老板坏的很。你如果给她一百块钱让她找,她找钱给你,会故意放一堆毛票进去,摸上去厚厚一叠。 你拿到找零,一定会数一遍。但是等你数过了确认无误放口袋里,她就叫你拿出来,她再数一遍。 然后,数的过程中,就偷偷拿走几张十元的,赌你不会再数一遍,她好偷走这几十元。 沈建珍就遇到过一次,但是她脾气倔,发现钱不对,明明都走了十站路了,又回去找她要钱。 老板一声不吭就把钱还给沈建珍了。 沈建珍庆幸:“好在我是准备回家的时候被骗。 如果是去南京的时候被骗,只能第二天回来找她了。那个时候她肯定不认。” 沈建珍还讲过,在南京怎么被卖水果的小贩拿刀指着,怎么被卖煎饼的小贩拿刀指着,又怎么因为跟人吵架,被人暗示赶紧跑,后来发现了有人尾随,她怎么钻进商场甩掉尾随的人…… 总之沈建珍讲的时候是当故事讲,但是张红英听的提心吊胆,完全没有沈建珍的轻松。 光是全国有名的凶杀案,那个时间段都发生过几次。连张红英这种闭目塞听的人也有所耳闻。 原来是沈建珍表示要不读书了,去跟张红英做生意。现在,张红英倒是真的有点想让沈建珍不要去南京读大学的想法。 但是,这毕竟是人家奋斗了多年的目标。张红英只能叹气。 前世沈建珍去读大学,家里面几乎没钱支持。第一学期是靠的各路亲戚给的贺礼。沈家在本地只有沈二林一门血亲,沈二林背着老婆出了一千块,沈建珍挨了一个月白眼还不知所以。 第二学期开始,沈建珍就主要靠去做兼职了,给学生当家教,一次课二十五块钱。去食堂洗菜,免费吃饭。去小饭店洗碗,一个月二百块……还有奖学金,说是一学年五百块。 沈建珍讲的时候还笑,说是学校里经常有公司来捐款,捐衣服,鞋子,还有方便面,只不过每次贫困生领捐赠物品,都要上台,感觉不太好过。 她每个学期结束,还能带回去一千块钱给她爸。 张红英越想越担心,也越心疼。 在沈建珍看来,就是张红英还在不高兴,又寻话哄了她几句。 最后,张红英说:“算了,你都大学生了,跟我一个小学生,迟早要分开的。 当年你升级,我留级,就分开过了,也不是第一次。” 沈建珍没办法,只好问:“那怎么办呢?叫你跟我一起去你又不乐意。” “南京有一个金桥市场,各种东西批发,也很有名的,我听很多人说起过。”张红英抽了抽鼻子。 ——这个很多人专指沈建珍,但是沈建珍自己不知道。沈建珍提起金桥市场,因为她说商店里的飘柔很贵,但是金桥市场的很便宜,就是稀很多。这个傻子不知道稀的是假的,所以才便宜。 “所以你打算去金桥市场做生意?”沈建珍一下子高兴了起来。 沈建珍是初生牛犊,也不知道去南京有什么好怕的。张红英也不能知道。反正前世沈建珍一切都顺顺利利,看上去福星高照,一路顺风顺水。 但是,就是沈建珍去了南京,自己结了婚,以后两个人几乎没什么时间说话了。 “我要也去了南京,你爷娘养的鸡怎么办?”张红英问道:“还有你买的那个马桥村四队的仓库怎么办? 小心长时间不去,塌掉了。又或者长时间不去,被别人占了去。” 沈建珍道:“那个不行再卖掉嘛?你说要在那买房子,最后也一直没有买。如果你还是去职业学校卖方便面,我那个仓库你用着就是了。” 张红英犹豫半天,才问道:“你阿爸想不想做生意的?” 沈建珍想了想道:“如果有门路,应该是想的吧?只不过一个人跑陌生地方去,那是需要勇气的。 我一个表哥去了杭州做生意,我爸还提过想让他带一下呢。不过我表哥做的服装生意,我爸实在没这个眼光,才没有去。” 张红英咬咬牙:“不如让你阿爸跟我一起去那个职业学校开店?我们弄两个门面,一个卖酱棒骨,卖方便面,让你阿爸去弄。一个卖卖衣服,再接点改大小之类的活,这个就我来做。” “可是钱……”沈建珍发愁。她加起来有七千多了,还要留出读书钱,可买不起铺面。 张红英豪气道:“我帮你先垫上。你相信我,以后读书的人越来越多,中专技校也会慢慢的升大专,甚至最后升本科。现在只有一两千,两三千人的学校,会有上万学生,上千教职工。那个铺面,你现在八千买下来,将来租金一个月都不止八千!” 第69章 买商铺1 张红英跟沈建珍商量好,要让沈大林去苏州出面买铺面。 两个小姑娘买铺面容易被盯上,一个壮年男人就没什么问题了。 但是,怎么自圆其说是个问题。 张红英不想让李小芳和张小树知道自己挣下了这么多家私,生怕他们知道了会毫不留情的抢走。 沈建珍现在还没有经历过吴小红的贪婪,还把一个家当整体。 沈建珍手上七千多块钱,倒不是不想贡献出来,但是怕贡献出来以后,进入吴小红手里,那就挖不出来了。万一又发现什么机会,手上却一分钱都没有,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它错过。 张红英透露出想让沈大林去苏州出面买商铺做生意的主意后,让沈建珍帮忙想办法,看怎么能把这事糊弄过去。 商铺盖的很快,等到开学,恐怕已经盖完对外售卖了。 学校在郊区,现在也没什么在学校周边做生意的。但是,既然有人开始摆摊,就有人有眼光去买店铺。 沈建珍想了想:“要么你这样说,就说你自由了个对象。这个对象家里很有钱,愿意出一万六千八的彩礼给你。。 但是因为家里还有张红星,李小芳和张小树一直偏心的。平常人家彩礼少,女方一般都不吃彩礼。但是这个对象彩礼给这样多,只怕他们想吃掉。 就算是不想吃,拿去挪用一下给张红星当彩礼,也是很常见的。 你不想这笔钱便宜了张红星,就想买两个商铺傍身。 但是未婚的姑娘没有财产权,你让我阿爸帮忙持有。等到你结婚了,户口独立出来了,再把商铺过回去。” 这倒是个好主意。 学校的商铺,产权是不能独立出来的。他们说是买商铺,实际上只有一个长期使用权。没有产权证,也不能过户。那都是学校的一部分。 沈建珍买的仓库也是没有什么证书的,只是登记一下,代表村里认可这个房子是你的。 只不过等到后来,手续越来越完备,才会开始落实各种证书。 如果不遇到拆迁,证书有没有也不要紧,没人会来动你。 两个人商量好,从家里抓了十二只鸡去苏州。 上次沈建珍已经试过了,鸡坐一段时间车,到了苏州再养起来,并不会死。 所以一次多带几只鸡过去,问题不大。那个差价,足以把几个人来去车票赚回来。 三个人,一人提四只鸡上车。 检票员先开始有点不满意,但是这三个人都是去苏州的——也就忍了。如果是半途下车,那是肯定要说几句的。 上车的时候,司机开始骂人:“这么多鸡上车,臭烘烘的,人都没法待了。” 张红英就有点怕,沈建珍才不管司机说什么,提着鸡直往里冲。 沈大林一看,招呼:“哟,海生师傅,你开头班车了?” 司机回头看了一眼,也招呼:“大林啊,你到苏州去?” 沈大林递过去一支烟:“来来来,香烟吃一支。 小人去读书,我送送伊。” 沈大林为了不挡路,找个位置坐下,跟司机师傅攀谈起来,示意沈建珍把鸡提后面去。 沈建珍自顾自高兴,没有看见,还是张红英去把车子提到后面。 这个叫海生师傅的,跟沈大林是小朋友。只不过年纪轻的时候就出去做女婿了。海生他爸打了大半辈子光棍,眼看着年纪大娶妻无望,也就混迹赌场,不干什么好事。他妈则是被前夫赌输掉的。 只不过海生他爸门槛很精,赢回家一个婆娘后,就戒了赌。两个人开始好好过日子。海生娘是小脚,裹到连路都走不了,只能让人背进背出,或者抱进抱出。 张红英小的时候还经常看见老头老太太坐门口晒太阳。只有一扇门的房子,连转个身都困难。 海生属于老来子,他爷娘也晓得自己没本事给儿子娶新娘子,干脆老早送出去做女婿了。 年纪轻出去做女婿,能挑个不错的人家。 这不是,女方送他去学了开车,做了司机。日子过的不要太爽。 车子很快上满客,开始往苏州驶去。驾驶室旁边贴着牌子:“请不要跟司机说话。”沈大林也就收了声。 一路颠簸以后,到了苏州。 沈大林道:“等你们办好事,我要去看看沈新宝看。 长远不见了。 你们两个来,也给人家添麻烦了。” 张红英这才想起来,上次自己还介绍是窑下村的,怕两下说漏嘴,又跟沈大林对口径。 沈大林笑:“阿英,看不出来你门槛也满精的。 这样是对的。 人的心总是偏的,对爷娘,尽尽心意就可以了。” 又对沈建珍道:“你这么大了,自己也留点心眼。 我们这个家,是个无底洞。你姆妈的病,一辈子看不好的。 我么,摊上了没办法,一夜夫妻百日恩,只好管到死。 我活着一日,管她一日。等到我死了,你再把她接过去管。 靠儿子是要看媳妇面色的。算你倒霉,碰着这么个娘。 自家铜钿管好,也学阿英,给自家涨点家私。 现在家里我能撑得起,还用不着你。 钱拿回家又没多少的,给她一万怕也是能很快花个精光。 你有阿英一半,不,一股精明,我也就放心了。” 沈建珍闷声道:“知道了。我这不是怕你太苦太累了吗?天天睡觉都在喊腰疼。” 沈大林没有说话。 张红英倒是很意外。李小芳觉得沈建珍聪明,恨不得那是她的女儿。沈大林却夸自己精明,要沈建珍向自己学习。 这是不是也是“别人家的孩子”? 不管沈大林是客气,还是实心实意,总归这个想法还是好的。 所以沈大林后来为什么会接沈建珍的钱?因为身体撑不住了?还是因为挣钱的路子没了? 年纪大,家里走不开,没办法去镇上做工人。 挂机船被淘汰。 田被改了桑,桑又被改了树,树又卖不出去,竟然没有一点点来钱的路了…… 现在沈建珍带张红英去苏州,张红英又反过来带沈大林去苏州,希望能让大家都好过一点吧! 第70章 沈新宝 三个人下了车,本来想直接去沈新宝家里的。但是看看手上的十二只鸡,张红英清了清嗓子:“我们先去把鸡放下吧。 就算是舍得送沈伯伯十二只鸡,他们家也放不下吃不完。” 车站离养猪场很近,沈建珍带着沈大林去楼上先休息一会,留下两只准备送人。张红英用车子把另外十只鸡送到库房。 顺便又去职业学校弯了一下——果然,临街的门面都已经盖好了,正在对外出售。 张红英看了看,记了下来。 一会去沈新宝家,不知道能不能问一下他有没有关系。 张红英还是想要便宜点的。 现在的小孩,从会走路会说话就开始学讨价还价。 张红英三四岁的时候,有小贩推着车子满村走,边走边喊:“鹅毛鸭毛,肉骨头,牙膏皮,旧货旧东西换糖了!” 张红英奶奶就拿出来攒的一点鹅毛鸭毛什么的拿去换糖。 一点鹅毛鸭毛,只能换一小块糖。 张红英换完糖回去,奶奶还要教她:“你得说,饶一点,再饶一点。” 果然,张红英说句“饶一点”,小贩就“叮”!一声,敲一小块下来,饶给她。 “再饶一点。”小贩就道:“好了好了,不能再饶了。” 所以后面买东西,不管人家开价多少,都得要人家便宜点才对。 等张红英把鸡放下,用麦箩罩好,才回到养猪场。 看到张红英,沈大林叮嘱沈建珍:“把头发梳梳再出去。” 沈建珍拿起梳子,对着墙上挂着的小镜子胡乱梳了两下。 去沈新宝家,路不远,但是也不好走,没有直达车,需要倒车的。 张红英想了想,便问沈大林:“阿叔,你说我们想买商铺,能不能找新宝伯伯问问,看看他有没有门路,可以给我们便宜点的?” 沈大林道:“我们一会去了他们家,他肯定要问我来苏州做什么。到时候实说我们来苏州,想在职业学校那边买两个商铺,做点小生意。 如果他有门路,肯定会主动提出来帮忙。如果没有门路,我们去求他,反而让他犯难。 苏州这么大,这么多人,他又不是什么大官,不好给人家添麻烦的。” 张红英应了。 有沈大林这个大人带路,沈建珍跟张红英就自顾叽叽咕咕说话。 沈大林有这个年纪男人的通病,喜欢吹嘘。 他路上无聊,就开始讲自己当年是怎样与沈新宝成为好朋友的。参加什么宣传队,学唱歌。还有村里一个张红英眼中特别古怪的老头,原来竟然是会吹笛子的。 只不过后来知青回城,那些搞文娱的,搞宣传的,就都散了。 “沈新宝这个人,很了不得的。”沈大林这么开头。 “他下乡十几年,在乡下什么活都做的。也做的很好。 等到后来一恢复高考,他都三十岁了,还考上大学回城。 一般人这个年纪,哪里还会想去考大学,小孩都要上学了。” 农村人可不就是这样?以前也没什么读书的说法,还是大跃进的时候,人人免费上学,沈大林才去读了几年。后来到了十几岁,需要挣工分养活自己了,读书的事,早就被抛在脑后。 张红英问:“要不要买点什么东西上门?” 沈大林不好意思让张红英出钱,自己又囊中羞涩,硬着头皮说:“两只鸡已经蛮好了。” 沈建珍嘀咕:“两只鸡,估计我们就要吃掉一只。” 沈大林:“噶么你讲哪哈办?要买点啥,你自家去动脑筋。” 沈建珍丢下鸡,拉着张红英往商场跑。 水果,糕点,零零碎碎,买了四五十块钱的,这次是沈建珍掏的钱。张红英想付钱,沈建珍不让。她说是:“我是为了谢谢我小时候收到的那本成语字典。” 张红英就收回了她的手。 老朋友见面果然不一样,上次沈建珍和张红英两个小辈来沈新宝家里,沈新宝也是接待的。但是两个小姑娘,跟他完全没有共同语言,全靠沈新宝夫妻俩心肠好,热情招待,不让他们尴尬。 现在两个老朋友见面,话密的别人压根插不上嘴。——也没他们插嘴的份。 他们谈论的那些话题,基本上都发生在张红英记事前,甚至是出生前。 比如说,谁谁谁,陕西的知青,当年怎么怎么样。 谁谁谁,那么聪明伶俐一个姑娘,被人拐了去…… 谁谁谁,跟谁谁谁找对象,肚子都大了,迫不得已找人去顶…… 沈大林把鸡杀了,剁开炖上。伯娘同时又炒了两个菜,还有一盘子河虾。 招呼吃饭的时候,他们两个还是聊个不停。 沈建珍在一边闷声吃饭,竖着耳朵听八卦。张红英就眼睛盯牢沈建珍看稀奇。 突然,沈建珍耳朵一动,看了沈大林一眼。 这又是讲到了什么? 原来,那个肚子大起来了的姑娘,爷娘想让沈大林去顶来着。 沈大林是孤儿,本地人不愿意嫁这样的男人。其实沈大林人才不错,样子好,聪明能干,就是没有老人能帮忙。 沈大林嫌难听,不肯。 现在两个人说起那个姑娘的近况——儿子生下来,几岁就掉河里淹死了。 后来生的儿子,也出了事。 现在又刚刚生了个。 两个人一边说,一边骂那个男人造孽,害苦人姑娘一辈子。 那个男人倒是又出去给人家做女婿去了,张红英后来也听说过他的名字。在青镇开了老大的饭店,生意好的很。 那两个人是隔壁邻居,也算是青梅竹马长的的。 只不过男的是家里老二,爷娘钱只够给老大娶媳妇的,轮到老二没钱了。 “稀里糊涂一世人!”沈大林总结道。 “是啊,儿女一不小心就这么大了!” 沈新宝的儿子跟沈大林的儿子一样大,都开学上初三了。 沈新宝才问起:“你这次来苏州,阿是有啥事体要办了?” 沈大林才道:“喏,我家那个,今年刚好考上大学了,我送她去读大学。 这个么,是我女儿小姐妹,她前段时间不是来职业学校学裁缝吗? 发现学校边上在卖商铺。想买个商铺做点小生意。” 第71章 买商铺2 按本地的话,他们这就是“有菜冇菜问问看”,按俗话说就是:“有枣没枣打一杆子”。 不过沈新宝这,显然是既有菜,也有枣。 他沉吟了一会,道:“我一个同事的姐夫,是那所学校的校长 。 这样,我帮你打电话问问看。” 说完起身去单位打电话了。 一屋子人坐着干等,又没了话题。伯娘开始收拾桌子,张红英赶紧上去帮忙。伯娘让张红英只管去玩,张红英哪里好意思干看着。 沈建珍这傻孩子看她们客气了半天,才凑上来问:“我能做点啥?” 张红英翻她一眼:“你可以躲远点别碍手碍脚。” 沈建珍:…… 沈新宝打完电话回来,带来了好消息。 那么大学校,围墙围的死死的,只有一扇正门进出。 现在正门边上一排围墙被改成了商铺,有很多人都有点想法。 但是现在大家的经济水平还没上去,消费能力有限。 按开面店举例,一碗面一般只能卖一块五,多了两三块。要卖七八千碗面才能把商铺钱卖出来。 学生还有寒暑假,也就是开学的日子里,一天至少要卖三十碗面。学校在郊区,除了学生,平时一个顾客都不会有的。 这还是按营业额计算,不是利润。 开店嘛,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的,两三个起只码。 一个煮面,一个端面收铜钿,还有一个买菜洗菜洗碗…… 三个人工资钱,没有三千五千也下不来。你还不能说,放暑假了,你们员工也放假吧——你要是不发工资,他们肯定去别的地方工作了。 也就是,再加上人力成本,可能四五年都不一定能回本。 而现在工人普遍工资只有两三百。拿几年工资去买个商铺,再做几年回本——图什么呢? 而且他们对市场也不乐观。学生们生活费是有限的,大部分只能在食堂解决一日三餐。早上一毛钱咸菜,两毛钱粥,中午晚上一个菜一份饭。一个月一百块钱也就去掉了。 除了极少数家里条件好的,吃不下食堂,凑钱在外面炒几个菜。 所以这几个铺面,竟然一个都没有卖出去。 已经降过一次价,降到七千了,还是没人买。 学校领导打算降到六千,但是有些领导不同意,觉得六千还不如出租。 学校盖门面是为了弄点活钱,出租就太慢了! 沈新宝同事吃过午饭,正在办公室打斗地主。沈新宝托他打电话过去,对方一听就很高兴。 一共才盖了六个门面,都卖不出去岂不是显得决策有问题? 这鸭湾村的乡亲好啊,困难时期接收知青,缺粮时期送粮食,现在又来买店铺。 这个校长姓魏,也曾经去青镇插过队,只不过他返城比较早。 最后,张红英用六千四的价格,买了两个店铺。 一个小姑娘眼睛不瞬,一下子拿出来一万二千吧,把两个大老爷们都惊到了。 张红英说是彩礼,沈新宝不了解村里行情,沈大林还能不了解吗? 沈建珍出的主意漏洞百出,也就是她没经过什么事,才觉得能骗过人。但是,沈大林也是看着张红英长大的,知道这个小姑娘是个老实人,也不逼问她。 不管是什么机缘赚到了这笔钱,拿去买商铺总是问题不大的,吃租金也是个饭碗。实在不行,需要钱了再转手出去,钱也还在。 张红英往对方提供的账户上汇了款,拿着汇款凭证去学校办了手续,两个商铺就是她的了。 张红英感觉,她也就是占了先见之明的光。后来大家都有钱了,这种商铺,一年租金也要十廿万的。 而且别的地方商铺可能会被电商冲击,学校里的不会。 这个年纪的孩子,吃穿用都特别舍得。 卖奶茶,卖水果,或者帮忙收收快递,都能赚不少钱。 这六间门面,门是一致对外的。 但是靠学校有窗户。 学校本意,应该是不想让这种小饭店影响到食堂的生意。毕竟食堂也是教职工承包的。 学校是封闭式管理,只有中午、黄昏开放一小段时间。还有周末允许出入。 这也是教职工犹豫的原因。又想商铺卖钱,又想限制他们经营时间段。 但是,既然开了这个头,怎么经营就不能他们说了算的。 张红英不信,她把店里饭做的喷香,会引不来吃货。 暑假期间参加培训的那几百个学生都能提供那么多消费呢!现在学校里三千学生肯定是不止的。 买好商铺,沈新宝回去上班了,沈大林带着两个小姑娘去看商铺,考虑怎么开店,开什么店。 店面不大,一个厨房隔出十平方,店面摆四张桌子,再摆一张收银台,就差不多了。 现在私人经营饭馆还不怎么正规,自己买了设备就准备开业了。本来张红英还打听是不是要办一个什么卫生许可证之类的。 毕竟后面去白镇洗碗洗菜的老太太,都被要求去体检。 但是她打听的时候,人家一头雾水,显然的都没听说过。 难道这个东西现在还没推行?既然没要求,张红英也就省点力了。 煤气灶,煤气罐,各种型号的锅,抹布,洗洁精,碗筷勺子,洗菜的盆……样样都是要用钱的地方。 还好张红英不打算做炒菜。 她已经想好了,继续熬大骨头汤,老母鸡汤。 做货真价实的骨汤面,鸡汤面。 只不过,面条就不用方便面了。直接买机器压的面条。这种散面,跟包装好的方便面,价格更便宜。 她就专心卖这两样面。 不用炒菜,不用请厨师。 等吴小红的鸡养成,还可以增加产品,卖炸鸡。 炸鸡香味一出,能飘出去老远。 就算是学生不能出校门,也得从窗口递钱进来缠着她买炸鸡。 现在还没有推广开后世占据市场的那种快速生长的白羽鸡,但是普通土鸡,尤其是公鸡,三四个月也可以开始卖了。 张红英估计,沈建珍家五亩多地,养不了一千只鸡,养个五六百只不成问题吧? 第72章 桂花鸡 沈建珍依依不舍的上大学去了,张红英在收拾开店的事,沈大林趁暂时有空,先回去把养鸡的事处理好。 桂花鸡的意思,是天气转凉,桂花盛开的时候养的鸡。 大夏天不能养鸡,很难养活。 天气转凉就好多了。 而且鸡是不是生病,主要跟养殖密度有关系。 吴小红干活不行,事却很要管。 她不反对沈大林把田都调换到一处,但是很反对沈大林养那么多鸡。 “鸡容易生病怎么办?” “打疫苗。” “鸡没食吃怎么办?” “吃虫子吃草种子,再搭点粮食?” “鸡卖不出去怎么办?” “喏,定金都拿来了!包你卖的出去。” 在沈大林的坚持下,吴小红从孵坊捉了五百只小鸡。 五百只鸡听上去很多,但是散到这五亩田里,真的啥也不算。 江南这地方,最大的好处,就是水草丰茂。 如果不打农药,野草,虫子,那是疯长。 沈大林在地势高的地方搭了个棚,让鸡有个休憩的地方。 这一大片田,正好被地围在中间,连围墙都不需要起。 然后,沈大林去跟队长说了一声:“我在苏州找了个门路卖鸡,比青镇多两毛钱一斤。大家想养鸡的可以多养几只。现在有鸡想卖的也交给我。” 沈大林担心,如果只有自己一家养鸡,怕谁嫉妒心起,给药水拌米倒上一碗。家家户户都养鸡,就只有奉承自己的份了。只怕看见谁多看几眼自己家鸡,都会有人来告状。 而且规模大起来,叫兽医来打防疫针都能便宜一点。 沈大林在家里待了一个星期,最后带上去三十只鸡。都是从村民家收的。 如果不是海生是他小朋友,差点就被检票员扔下去。 海生也愁眉苦脸:“你一个人带这么多鸡,带上来我不好交代的呀?” 乘客们也喊:“臭死了,我们买的是客票,怎么坐上了运鸡的货车?” “上次十二只不是也带了吗?”沈大林嘀咕,但是没办法,只能把鸡笼绑到了车顶上。 鸭湾村竹子多,他手也巧,编了几个鸡笼装鸡的。 还好车子开的慢,鸡在车子顶上也安安稳稳。 海生把车子停在去职校的路口,把沈大林放了下来。沈大林给了十块钱,让检票员洗洗车顶,才算是换来了一个好脸色。 沈大林用扁担挑着鸡过去的时候,张红英都惊呆了。 三十只鸡,一百多斤了! “阿叔,怎么一下子挑这么多过来?多重啊!” 沈大林不以为然:“农忙的时候,哪个不要一担挑一两百斤?” 前面张红英的鸡都是从菜市场买的,已经跟小贩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这一下子搞过来三十只,可以好几天不需要去菜市场了。 沈建珍的信已经写了过来。 前世张红英听沈大林跟人说,每天忙完回家,就先看看桌子上有没有沈建珍来的信。 是又盼她来信,又怕她来信。 来信了,心里就踏实。要不一个人在外面,也不知道怎么样。 怕她来信呢,就是怕她开口要钱。袋里冇没铜钿哪哈办呢?去卖血都办得到咯! 张红英跟沈建珍是没有通信的。一封信要八毛钱,干点什么不好?而且她也不大会写信。 这辈子两个人关系比以前密切多了,而且沈大林也跟着张红英在苏州做生意,沈建珍就把信直接寄到苏州来了。 张红英不会写信,但是读信的能力还是有的。 沈建珍信里写了她一路怎么历经曲折,到了南京。 下来火车,就有迎接新生的大巴车。那个车子,要比青镇到苏州的客车好得多了。 大巴车一直把她们带到学校。 学校里又有高年级的人等着接待她们。 不过沈建珍也说了,她开始想卖掉录取通知书,实际上是行不通的。因为接待的老师,会核对录取通知书、户口簿,还有档案上的姓名,照片。 沈建珍带过去的钱,交了学费三百五,还有住宿费一百七,还领了一套被褥,就不剩下什么了。 幸好学校还会发生活补贴二十多,还有肉食补贴。要不她刚刚到学校就得去找机会打工。 学校让有需要的人登记勤工俭学,可以介绍做家教。但是她不知道自己行不行,毕竟连普通话都不会说。 而且,她到南京已经三天了,还基本上没有开口说过话。 不知道拿读课本的语言去跟人说话,会不会被人笑? 学校里大部分都是大城市来的同学。农村孩子只有一半不到。 她的宿舍里,有云南昆明来的,有辽宁沈阳来的,还有山东青岛来的,河北唐山来的,还有福建三明来的……剩下她,还有一个,都是江苏的。只不过沈建珍是苏州的,那个是淮阴的。 不知道为什么,两个江苏人之间,是最不客气的。她感觉自己如果要跟人吵架,第一个肯定是跟那个淮阴人。 她最喜欢的,是青岛来的那个姑娘,漂亮的很。还有唐山来的姑娘也很好看。 宿舍楼很不好,暗恻恻的。朝北,几乎见不到阳光。希望学校会给他们安排轮换宿舍,哪怕一年换一次也行。 沈建珍这家伙是真能写啊,入学三天,她写了四页信纸! 张红英看了下邮戳,算下来,好家伙,这信路上走了一个星期。 好在沈建珍这封信不是找家里要钱的,要不她都不好直接给沈大林看了,至少要等沈大林汗收一收,水喝一杯。 沈大林看信的时候,一直皱着眉头。 他跟张红英差不多,能看信,不会写信。 “等哪天有学生来吃饭,请她帮忙回一封。”沈大林说完,把信扔到了抽屉里。 原来张红英是打算沈大林独当一面,开一家店的。 但是她想的有点太简单了,沈大林并不能一直在苏州看店。 家里的那堆事,样样都需要沈大林去操持。 所以最后,两个人商量好,店面的租金,算一股。张红英和沈大林,人力各自算一股。最后分红,就是张红英拿三分之二,沈大林拿三分之一。 张红英负责看店,炖酱棒骨,母鸡汤,煮面。 请一个人负责每天买菜,买面,洗碗,打扫卫生。 沈大林负责处理鸡,以及做炸鸡卖。 第73章 炸鸡 肯德基进入中国已经五年了。 但是想加盟一家肯德基,有很高的标准。首先要有很多钱,还要对人流量的要求。 张红英第一次听说肯德基,已经是一九九八年的事了。大家扶老携幼跑去吃肯德基,一顿随便吃吃,都要上百。 张红英自己是不舍得吃的,张红星从苏州回来,带了一袋冷掉的薯条,还有几块鸡肉给张宇昊。张宇昊那会还小,吃到传说中的肯德基,兴奋的又蹦又跳。 张红英有幸吃了一块,怎么说呢,调味有独到之处,但是鸡肉的肉质,那是真的不行。冷的时候,吃起来渣的很。 也就是说,在一九九八年之前,她在店里卖炸鸡,可以先卖一波。 但是暂时还没有鸡可以卖。因为市场上的鸡,都是大公鸡,或者老母鸡。 老母鸡的肉,炖两个小时还是硬邦邦的。大公鸡的肉,又太厚。很难炸透。 现在的鸡,除非遇到鸡瘟,否则所有的死亡,几乎都发生在幼崽阶段。好不容易把鸡养大,可不得养大一点再卖? 三四个月的少年鸡,那是多败家的人才舍得才啊! 桂花鸡养到过年,差不多半年。很多人养的时候说是为了过年吃,等到真的过年,就舍不得杀了。顶多是那些家里有正在变声期的男孩子的家庭,买一两只刚打鸣的小公鸡给补补身体。 张红英之所以提前给沈大林定金,就是怕他们养大了又舍不得卖了。 跟沈大林熟了之后,张红英试探着问:“阿叔,我婶母是什么病啊?老是看见你去医院给她抓药?” 吴小红这个病,可有些年头了。张红英记事起,她就在医院间奔波。几天看不到她人,那就是住院去了。 张红英隐约记得,医生让多吃蛋白质,鸡蛋,蚕蛹什么的。因为家里穷,只有这两样东西是农家可以经常吃到的。 沈大林叹了口气:“这个病,叫糖尿病。” 血糖高在后来并不罕见,糖尿病在农村老人中尤其多发。听说跟他们爱喝粥有关系。粥喝下去,血糖就马上升上去了,消化的又快。时间长了,来来回回,身体就受不了。张红英也不知道这个说法有没有道理。 但是九十年代初,糖尿病还是个很少听见的病。 张红英就问:“那是什么引起的?就没有办法治好吗?” 沈大林摇摇头:“没有办法,只能控制。能控制住就算不错了。 医生让注意的事,她一样都不肯注意。医生让多活动,她连大门口都不大肯离开。医生让多吃点蛋白质,少吃点粥饭,她一口都不肯少吃。医生让吃药,她也经常不吃。 每次管她,让她少吃几口粥饭,她就骂我们要饿死她。 她还跟小孩一样,喜欢偷吃东西。 你越是不让她吃的东西,就越要吃。 这么大个人,发起脾气来,就喜欢拿建珍出气,又打又骂。 好在建珍心宽,不记仇,还心疼她妈妈身体不好,所以脾气不好。 还是那句话,摊上了这么个人,没办法。” 张红英心想,得了这个病,还能活到八十多,那是家里真的照顾的好的。人啊,过的怎么样,大部分都是看命。 村里还有一个也是得了糖尿病的,四十出头人就没了。儿子都还没成亲。 以前大家都知道吴小红生病,但是因为她脾气不好,都没人敢去问她具体什么病。而且这个病名拗口,别人一听,什么糖水病,骗人的吧?方言里,尿和水同音。只不过一个轻声,一个重声,很难分辨出来。 问清楚吴小红的病,张红英也就知道这个病确实没法治愈。但是如果经济条件跟上,再让吴小红多参加点力所能及的劳动,没准对身体有好处。 吴小红喜欢动物,家里养了好几只猫,一条狗,还有十几只鸡。她养的鸡,成活率比别人高不知道多少。 也许这也是命运对她的补偿。 虽然鸡肉暂时还不能供应,但是可以先尝试炸鸡的配方了。 张宇昊吃过一次肯德基后,就天天惦记要吃。张红英那点工资哪里供得起?当然等后来张红英一个月能挣一万多的时候,张宇昊已经大了,并且肯德基已经不再稀罕。 为了哄张宇昊,她试过在自己家里做炸鸡。 最后还是经人指点,以及互相交流厨艺,终于总结出来一个比较好的配方。 将鸡胸肉洗净,去骨切成适当大小的块,为了更容易炸透,再片薄。 把切好的鸡肉放入碗中,加入料酒、生抽、盐、姜片、蒜末、五香粉、白胡椒粉,以及打散的鸡蛋。 搅拌均匀后,腌制2小时以上,以便更好地入味。 将面粉和生粉按照大约1:1的比例混合。 肯德基那种酥脆的外皮,在最后一步要用面包糠包裹鸡肉。但是现在连超市都没有,这些东西也不知道哪里能买到,张红英决定省省算了。 反正油里氽出来的东西,就没有不香的。油条,油饼,油墩,都很受欢迎。现在用油氽鸡肉,还想怎么样? 张红英将腌制好的鸡肉取出,在面粉和生粉的混合物中滚一圈,确保每个部分都均匀地覆盖上干粉。 又把裹好干粉的鸡肉浸入打散的鸡蛋液中,再放回干粉中再次裹粉。 在锅中倒入大半锅油,加热至插入筷子,当筷子周围冒出小泡的时候,就可以炸鸡了。 鸡肉一次不能放太多。 中小火慢炸,每面大约5分钟,直到鸡肉表面变成金黄色。 炸好后捞出控油,稍等几分钟后可以复炸1分钟左右,这一步可以使外皮更加酥脆。 这几次熬鸡汤,张红英都是挑的嫩一点的鸡,把鸡胸肉拿来试炸。 刚开始总有点不熟练,不是炸糊了,就是炸的不够脆。 调整过几次后,终于有学生凑到窗口问:“老板娘,你们在炸什么啊?这么香?” 张红英把炸鸡放在碗里递过去:“研究炸鸡呢,你尝尝看?提提意见。” 学生也不客气,用手抓起一块,烫的斯哈斯哈的,也不耽误赶紧塞进嘴里。 用牙齿叼着吹了会儿,终于一口咬下。 嘴里的还没咽下,手又伸出来:“没尝到味道,我再来一块!” 第74章 米线 沈建珍的信来的很频繁。也许是跟张红英的感情最近得到了升华,也许是有了共同的事业,沈建珍倾诉欲比较旺盛。 张红英还在好奇她憋了几天才开口说话的时候,沈建珍已经在信里提起在南京大学食堂里吃到的一种美食。 这种美食叫拉面。 沈建珍描述:“你肯定不能相信,一团面,能拉出来好长好长。然后对折,再拉,再对折,再拉。一直拉的比皮筋还细。 把面条扔滚开的锅里,可能不到一分钟,就能捞出来。 汤是牛肉汤,放很多切碎的大蒜叶子。 牛肉汤的鲜,大蒜叶子的香,让人食欲大增。还有面条很细,但是又很筋道。好像吞进嘴里,它还有弹性。咀嚼的时候,都能感觉面条在嘴里跳舞。 总之那种感觉,是从来没有过的。 就是牛肉片也很碎很细——如果再多给点就好了。但是只要八毛钱一碗。 我已经连着吃了好几次了。 不过这个你肯定做不来的。” 苏州明明不产小麦,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苏州人很喜欢吃面。 沈建珍尤其喜欢吃。 她妈妈吴小红是苏北人,就喜欢吃面。一高兴,就说:“我们今天煮面条吃。”但是因为没有面粉,只能去小卖部买挂面回来煮。当然鸭湾村其他人,是连挂面都不会煮的。每次看见吴小红煮挂面都很稀奇。 这种煮挂面,沈建珍是不喜欢吃的。 吴小红和沈建兴呼噜呼噜吃挂面,沈建珍跟沈大林苦着脸喝粥。 学校六一儿童节组织看电影,或者开联欢会,再或者跟沈大林坐船去镇上交公粮,肚子饿了,镇上的面她就又爱吃了。 有的地方吃面,功夫在面上。把面做出来很多花样。但是苏州的面,功夫在浇头上。 酱油,盐,葱花,猪油,浇上一勺开水,就是汤。 煮好的面放进去,整整齐齐,根根分明,像是女人刚刚梳理过的头发,纹丝不乱。 然后配上菜做浇头。什么爆鱼,鳝糊,虾仁,肚丝……还可以配好几种浇头。 沈建珍一直对面念念不忘,连敲张红英竹杠都是叫她请吃面。 现在有一种面让沈建珍赞不绝口,张红英也想尝尝。她不信这么大的苏州,难道就没有一家卖拉面的? 沈建珍强烈推荐的第二种美食,叫米线。 按她的说法,就是面条一个弄不好,就会变的黏哒哒,烂塌塌,一点口感都没有了。 但是米线不同,米线吃起来,嘴巴里是一直爽的,不会变成糊糊。这种口感,喜欢苏式面的人,肯定会喜欢的。 而且米线还有一个好,可以泡在水里,又不用怕泡散掉。 沈建珍甚至准备帮她买一点米线先试试: “你知道那个电话薄吧,很大很厚的那一本。 我去打电话的时候,借人家薄子看,想找找看上面有没有登记的做米线的厂家。 如果有的话,我就先打通电话,然后汇款过去,要求人家给你那边发货。 米线是云南特产,我已经翻到云南那个省了,不过还没来得及找米线厂,人家就不让我翻了。等下次去我再翻。 或者你也可以看看报纸上杂志上有没有打广告——算了,你不爱看报纸杂志,还是等我看到了帮你联系吧。 相信我,做鸡汤面跟鸡汤米线,都很好吃的。” 张红英接到沈建珍的信,只当她想一出是一出,读书不好好用心,天天惦记做生意干什么? 店铺的三分之一股,张红英分了一半给沈建珍。这个店铺到底是她花钱买下来的。 吃方便面的热度已经过去,上培训班的社会上学生也已经回去上班。全日制学生毕竟经济能力还是差一点。面店的生意竟然还没有暑假期间那么好。 张红英也是被一时的红火误导了。 但是,一天一百二十碗面还是能卖掉的。毕竟她用的是真材实料,里面又有大块大块的肉。 等到炸鸡可以上市,相信可以再多赚一点。 张红英继续厚着脸皮住养猪场宿舍,为了图安全。 沈大林来苏州的时候,就在店里打个地铺。店里经常有男人出入,也不容易被坏人盯上。要是只有张红英一个人,就得提心吊胆时常防坏人了。 沈建珍的话也不是随便说说的,一个月后,张红英收到了一张包裹单。来自云南。 张红英早已经忘记沈建珍信里说要帮她找米线的事了。 等收到五十斤米线,才一拍额头:沈建珍这家伙,还真把米线搞来了。 张红英也高兴。多一个新产品,而又不用多出人力,很适合他们店。 这下生意应该能好很多。其他四家店面也都卖出去,或者租出去了。 毕竟大家都是开小吃店,不是卖面条,就是卖馄饨,还有一家是做炒菜的。 所以张红英卖面条,大家还有竞争,米线,张红英前世都没听说过,想必也能吸引喜欢尝鲜的客人一段时间。 两个店铺,原来张红英是打算一家卖小吃,一家开裁缝铺的。但是没想到沈大林每周都需要回去一次,所以张红英基本上脱不开身。 真是吃一堑长一智啊,以后再要做点什么,一定要讲的清清楚楚的才好。不能含糊过去。 但是话说回来,沈大林每次从青镇带回来的鸡,又能比在苏州市场买,便宜近百。 这笔钱,沈大林并没有占为己有,反而当做是帮店里降低成本的一种手段。 这又是一笔糊涂账。 两个人分账的时候,都是留出一个月经营需要的钱,剩下的分了……到最后,自己究竟一个月能赚多少钱,也是稀里糊涂的。 这个时候,张红英就特别怀念沈建珍在自己身边的时候。 沈建珍一笔一笔都记得清清楚楚,丑话也都是讲在前面的。 总不能事事依赖沈建珍,张红英硬着头皮开始学记账。 沈建珍以前做记录的本子还在抽屉里。 张红英拿出本子,开始笨拙的学着沈建珍,在本子上写下一个个栏目。 日期,采购,销售…… 第75章 尝试新产品 也不知道是不是沈建珍特意要求的,厂家在米线里还附带了几种常见的处理干米线的方法,及其对应的水温要求。 80度左右热水烫法:将干米线放入约80度的热水中,轻轻搅动让米线均匀受热,大约3分钟后,立即用冷水冲洗,确保米线不粘连并增加弹性。 这种方法适用于想要快速泡发米线且保持其口感的情况。 冷水下锅煮法,将干米线直接放入冷水中,随着水温逐渐升高至沸腾后继续煮5—8分钟。让米线均匀地吸水膨胀,防止外软内硬或断裂的问题。以筷子能夹断为判断标准。 还有开水浸泡法、开水焖泡法等。 对张红英来说,最合适的,还是长时间冷水浸泡法。提前数小时甚至一夜用冷水浸泡干米线,使它慢慢吸水变软,然后再根据需要调整烹饪方式。 张红英决定先尝试一下冷水泡发,看看一斤米线最后能出来多少碗。沈建珍做什么都喜欢先试试,找到感觉再推车。现在沈建珍不在身边,她也要贯彻沈建珍的做法,稳妥起见。 同时她还得看一下,在不同季节,泡发的米线能存放多久。 现在冰箱还很贵,以她后来人的眼光看,那就是现在买冰箱和冰柜都很不划算。还不如每天都做新鲜的,卖光为止。 只卖新鲜东西这一点,也可以作为噱头宣传出去的。每天少做一点,人也可以没有那么累。 第二天一早起来,沈大林昨晚是睡在店铺的,他早就把门打开,把鸡杀好处理好了。 现在每天需要用到接近十只鸡,靠沈大林来来回回带鸡,已经不足以应付日常所需,沈大林干脆联系了一个摩托车司机。 人是沈建珍推荐的,她那个叫俞志强的同学。 按沈建珍的说法,这个同学,脾气特别好。人也老实。 沈建珍之所以对他印象深刻,是因为小学时候一次写作文,题目是写“我的家”。 俞志强在作文里写了“我的爸爸”、“我的爹爹”。老师也坏,故意在课堂上大声朗读他的作文,以此嘲笑:“俞志强,你有两个爸爸啊!” 土话里,爷爷叫diadia,是轻声。不懂普通话跟土话区别的人,就会误以为diadia就是爹爹。沈建珍不肯开口说普通话,也是小学时候因为这件事留下的毛病。 要是一句不慎,被人嘲笑一辈子可怎么好? 俞志强在汽车站拉客,生意也并不好。三块钱一趟,一天接不了多少活。大部分人宁愿走回去。 沈大林找到他运鸡,他高兴的很。一趟不过两个小时,二十块钱稳稳落袋。而且沈大林自己村坊上的鸡都用光了,还让他帮忙收鸡,一只鸡还能给他一块钱的利润。 俞志强老实巴交,又有点笨,去厂里做活都经常被骂,家里才凑钱给他买了辆摩托车拉客。摩托车要八千多,已经是一笔巨款了。盖个两上两下的楼房,也不过一两万。 今天早上,俞志强就是刚刚送鸡过来。 沈大林挑被长途奔波折磨的不太有精神的鸡,先杀了十只。 鸡血、鸡胗、鸡肠子、鸡肝,也被沈大林清洗干净。 “你说今天要不加一个鸡杂面,你看怎么样?”沈大林问道。 他并不觉得问一个小姑娘有什么羞耻。在外面跑运输,什么人都接触过了。有钱就是老板,给钱大方就是好老板。跟年纪性别是没有关系的。 如果说这个小姑娘跟他女儿是小姐妹,要在小姑娘面前摆架子这种话,沈大林更没有想过。如果不是沈建珍的面子,他凭什么接这一股的分红。 “鸡杂我不会做呀?”张红英有点为难。 刚开始,只有张红星回来的时候才会杀鸡。鸡翅,鸡腿,鸡胗,都是秀琴、他的两个孩子还有张宇昊分了。 张红英踩缝纫机要紧,哒哒哒几分钟,可能就能缝好一件衣服,或者一个枕套。停一下,几块钱就没了。 她是完全靠劳动力吃饭的,靠长时间工作挣回来的高薪,所以张小树也不把杀鸡杀鸭这种粗活交给她。 后来两个老人都病倒,她做饭的时候才多了一些。但是后来老人年纪大了,张宇昊在镇上上学,沈永健贷款在镇上买了个房子搬出去。 也幸亏沈永健搬出去,两个人被坑了到后来,至少保住了一个人的工资。 “炒鸡杂,应该不难吧。”沈大林道:“我在家里常做的。就是家里做法,不知道能不能卖的出去。” 张红英鼓励:“那阿叔你试试看。 卖的好,就卖。卖不好,我们自己吃也行的。” 沈大林就开始起锅炒鸡杂。 他先把 鸡杂又用盐揉了几遍,用水冲干净,还道:“要是以前,这鸡内金就能卖几分钱了。现在都没见人下来收。” 把鸡胗切成薄片,鸡肝切片,鸡肠切段。 锅中加入足量的水,放入姜片和少量料酒,将处理好的鸡杂倒入锅中焯水,待水开后撇去浮沫,再煮约2分钟,捞出沥干。 青椒洗净去籽,切条。姜切片,大蒜拍碎切末,香葱切段。 锅中倒油烧热,先下入姜片爆香,接着加入大蒜末和干辣椒段翻炒出香味。 放入焯过水的鸡杂快速翻炒,加入料酒、酱油,翻炒均匀。香味一下子就出来了。 当鸡杂焯水过程中已经半熟,炒至七八成熟时,加入青椒块一起翻炒。 再加盐调味。 撒上香葱,出锅。 张红英发现沈大林也没有跟别人一样,炒好了先尝尝咸淡,便问道:“阿叔,不用尝尝咸淡吗?” 沈大林:“看一下菜的量就知道要加多少盐了,不用尝。不行你试试看。” 张红英拿筷子夹了几块鸡杂和青椒到碗里,尝了一下。 鸡胗很脆,鸡肝很嫩,青椒也是脆而不生,一切都刚刚好。 咸淡也正适口。 所以这是你们沈家特有的技能吗,看一下就知道? 张红英由衷的说道:“阿叔,你不去学厨师,可惜了。” 第76章 张红星 沈大林再次从家里回来的时候,帮李小芳捎了句话过来。 李小芳原话是这样的:“只绝命* ,野出去死外面了。电话冇一个,信冇一封,闲话也没一句。 你帮我问问看,屋里爷娘还要咾嫑。 嫑么也算了,我就当白养伊一场。 要么,就算人不回转,钞票不寄过来,总归信写噶封,电话打噶个。 你去帮我问问伊看。 伊在哪里,你认得的哦?红英搭建珍这么好,肯定晓得伊爿店在哪里。” 沈大林嘴巴很严的,张红英不让透露她在苏州的情况,沈大林就真的一句也没透露。他回答:“我去菜市场卖鸡,是碰着过你家红英咯。我一定帮你把话带到。” 李小芳晕车厉害,连自行车坐着都头眩目冲,要不早就杀到苏州来了。 等沈大林到了苏州,就跟张红英说:“你妈叫你打个电话回去。不知道是不是家里有什么事。” 打电话一分钟就要几毛钱,张红英想想是真不舍得。 反正她跟家里总要有个说法,于是,捡一个学生放假的日子,回了趟鸭湾村。学生放假,也没有其他人会来这个偏远的郊区,几乎不耽误生意。 张红英头班车到苏州,又叫了摩托车送回家。天开始变冷,坐摩托车都有点冷的发抖。 正好,把棉布,垫絮也带一套回去。 回到家,一家三口正在吃午饭。 看到张红英回来,张红星叫了声:“阿英,你回来了?” 张红英没理会,叫了声:“阿爸,姆妈,我回转了。” 李小芳鼻孔里哼了声:“你只*还晓得回转?你兄弟叫你你没听见?响也不响一声。” 张小树倒是问:“饭吃了没有?没有吃自家去盛。” 桌面上菜已经几乎吃空了,好在张红英也不抱什么期望,先回李小芳:“他叫我阿英,也不是叫我姐姐,必须要应答。 他没大没小,我难道还要客客气气?” “你只*回来是不是寻气的?红星叫你阿英又不是今天才叫的,怎么好哆哆光火起来?” 张红英就问:“你捎信叫我回来有什么事?”自从正式开店开始,张红英已经没有再寄工资回家了,才几个月,李小芳就开始忍不住。 李小芳又开始骂沈大林:“只聋子么! 我明明是叫他捎话,让你打个电话,或者写封信。他是真聋了,居然听成我叫你回转。 好哆哆回转做啥?放假生意正好,你请假回转不是少寻好多钱?” 张红英笑:“屋里有事体喊我回转,哪怕天上掉金砖,我也顾不上捡,必须得先回来看看啊。 沈大林话讲的急,我担心回来迟了,赶头班车回来,连东西都没顾上买。” 李小芳又骂了几句沈大林,才道:“阿英大老远回转吃力了,你坐下歇一歇,饭还有,菜吃光了,姆妈去帮你炒几个鸡蛋。” 张红英没客气,回道:“好呀,姆妈,顶好再放只榨菜蛋花汤,我回转有点口干,想喝汤。” 李小芳没好气的炒鸡蛋放蛋花汤去了。 张红星在边上眨巴眼看着张红英。 哼,骂他一句,都不敢跟自己说话了。 前世张红英吃这么大的亏,这个兄弟竟然一直以好人面孔出现。怪自己太笨。 炒鸡蛋,还有榨菜蛋花汤,都很快就上来了。 张红英也不客气,大口大口吃起来。 边吃,还边口齿不清的问:“姆妈,到底屋里有啥事体了?” “喏,你个兄弟,大好佬的要命,小小年纪,对象自家找好了。”李小芳撇撇嘴。 张小树瞪李小芳:“自家找好了对象有什么不好。像永明一样三十岁还不找对象你就快活了?” 张红英就问:“这搭我啥关系,喊我回转有啥用?” 李小芳再瞪张红星:“你兄弟本事大,把人家肚皮都弄大了。 现在就是快点先定亲,办酒。 你作为姐姐,挡在前面,弟弟先结婚是不好的。 你要是有对象,快点把婚结了好了。” 张红英:“……我今年都只有十九岁,还要过了年才及格,你让张红星先结婚?年纪差的远啦?” 李小芳一脸得意:“刚刚人口普查,我给来查的朱阿六一包烟,他把张红星年纪给改到22岁了,七零年出生的,刚好能结婚。” 张红英:……姆妈,你脑子这么活,怎么就只遗传给张红星,不给我呢? 要是我也会一点这种投机取巧,也不至于过的这么累。 “那女方呢?女方年纪也改了?”张红英问道。 “女方是外地来打工的,经常去逛市场,就被你兄弟噱牢了。你兄弟你还不知道?噱头好来野咯。” 张红英也没想到,自己就改变了一点点,张红星的人生,就完全面目全非了。 那个年薪百万的秀琴,应该刚刚上高中吧…… 拆散这条姻缘线,张红英倒觉得秀琴不仅不会怪自己,还要感谢自己。毕竟张红星这个人作为儿子不合格,作为兄弟不合格,作为丈夫,难道还可能合格? 一个惯会逃避责任的男人,就适合早婚早育,让外地人和孩子,趁着他还没有变成老油条,早点来管管他。 张红英只能答道:“他年纪改好了,比我大,就让他先结婚嘛。 我现在苏州,找对象也顶好找一个在那边工作的。 暂时还没有合适的。” 李小芳趁机教她:“找对象,一定要找个爷娘有退休工资的! 我们家没有退休工资,到时候你找个对象再没有退休工资,负担太重。 等你将来有了儿女就知道了,小孩爷爷奶奶有退休工资,随便给点,就够养小孩了。 像我们这种没有退休工资的,老了全靠你们。 一边是拿钱出来支持你们,一边是伸手跟你们要钱,你想想看,算算看。” 不用算张红英也知道,她都经历过一遭了。 张红英故作为难:“姆妈,你讲可以帮我在苏州买房子,是不是真的? 要是有房子,找个爷娘有退休工资的对象冇问题。 没有房子的乡下人,想找个爷娘有退休工资的,就难了。” 张红星、张小树,还有李小芳的脸色,一下子都变的特别难看。 第77章 我要买房 张红英把“我要买房”几个字说出来后,心里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轻松。 看着三个人如出一辙的脸色,她笑出声来,这才是一家人呀。看那表情,看那眼神,一模一样的。 女儿果然是外人呢?以前看到有的姐弟吵架吵的死去活来,劝架的会说:“姐姐将来迟早是别人家的人。你对她客气一点。” 张红英记得自己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去问过李小芳:“姆妈,我是别人家的人吗?” 李小芳当时怎么说的来着?“听她叹死气!你是我生的,怎么是别人家的人?就算是将来嫁出去,那也是我女儿。” 而吴小红怎么对沈建珍说的?她说:“那有什么办法。谁叫你是女的。” 但是嘴上说什么都一样,最后,女儿还是外人。 张红英假装没看出来他们不高兴,开始兴致勃勃的说起苏州的房子。 “姆妈你不知道,苏州的房子涨价可快了。 我刚去的时候才一千二一平方,现在要一千九百八了! 再不买,明年可能要涨到两千,三千!姆妈,阿爸,你们就给我买一套吧!”张红英第一次开口给自己要东西。 李小芳脸色很沉:“要么把你爷娘的腰子挖了去! 一千九百吧一个平方,十八块一个平方我也摸不出来!” 张小树用很失望的眼神看着张红英:“阿英,你一向顶乖了,怎么能想出来在苏州买房子? 那苏州的房子,是我们泥腿子能买得起的?” 张红英补充:“我这次买房子不要一千九百八呀! 我们市场上一个同伴,说是他们是吴县的,村子里正在盖房子,只有五百一平方。我买一百平方的也只要五万块钱啊! 阿爸,姆妈,这是我在苏州安家的机会啊,你们不是说值钿我嘛,你们帮我出面借一下,王师傅给我的工资我攒起来,二三十年也就还清爽了。 到时候有了自己的房子,还有手艺,才能找个你们想要的,父母有退休工资的女婿呀。” 张红英暗暗在心里想:这也是我给你们的机会。你们能借二十万给张红星买房子,还不需要他背债。我只要你们出面帮我借五万。这笔钱我全部自己还。你们愿意接受,我就抛去前世的芥蒂。 但是,李小芳的反应是:“五万,你叫我们去哪里借五万给你?总不能我们自己日子不过了,去抢银行?” 张红英退而求其次:“你们帮我借了五万,买好房子,我就可以去招女婿了,到时候我跟张红星一样孝顺你们,给你们养老。 张红星要娶的老婆是外地人,外地人跟婆婆都合不来的。你看吴小红是外地人,跟建珍家奶奶见面就吵架,还打过架。 别的娶了外地人的,也没一个处的好的。 你将来万一生病啥的,靠她肯定是不方便的呀? 我虽然是你们女儿,但是如果嫁出去了,就要受阿婆管。 将来如果你们生病,最多像其他嫁出去的女儿一样,能给你们买点吃的,能来看看,想要贴身服伺你们是不行的。 嫁出去后,想要多给你们一点钱都要被婆婆骂的。 你们甘心啊?” 李小芳有点动心。 她当然不想让好好的劳动力跑人家家里去挣钱。如果能领女婿,就多一个劳动力到自己家来。 但是张小树不同意:“不要瞎讲。阿星在家里,还要招女婿,算啥事体? 别人家只有女儿的人家,才招女婿呢。” 张红英却举例:“玉英她妈妈不就是招女婿的?她还有个叔叔的。姐弟俩房子挨着建,两个大门进出,楼上是通的。 他们家也没有妯娌矛盾,还有人帮衬。 玉英有个哥哥,她妈妈还想把玉英留下招女婿呢。 说是女儿嫁出去,家里只剩下一个儿子,有点独廖廖的。 要人多一点才兴盛。 爸爸有三兄弟,爷爷也有三兄弟,我们家就红星一个儿子,将来没有人照应。” 张红英说的话也有道理。——当然有道理了,这些都是前世李小芳拿来说给张红英听的话。儿子考出去了,女儿再嫁出去,家里就剩下两个老人,独廖廖的,可怜。 家里活没人干,想说话也没人…… 张红英换个方式说给他们听 而已 。 张小树一锤定音:“你不要讲了。 谁家女儿不往家里拿钱,还想家里给钱买房子? 你要当独生子女么,除非你拿兄弟弄杀脱。 儿子蛮好在这,孙子都快有了,我不怕你嫁出去后家里冷清。 我就等着抱孙子了。 将来你嫁出去,有良心么,多回转看看,没良心么,不回转也可以的。” 张红英哑口无言。 可惜现在没有录音机,要不一定把这段话录下来,将来放给他听。 张红英又去讨她拿回家的工资:“姆妈,你们不肯给我钱买房子,我也算了。 我从十三岁开始学裁缝,十四岁开始拿补贴,十五岁开始拿工资。四年工资一分钱不少都给了你了。 差不多六千块钱。你能不能给我五千,我再去找王师傅借点钱? 我真不想错过这次买房子的机会。” 李小芳手心一摊:“我哪里来钞票? 一家人挣钱一家人用,谁跟你算的清哪分钱是你的,哪分钱是我的。 还跟我讨六千块钱,我把你生下来养这么大,不跟你要钱就算好了,你吃家里住家里,给家里一点工资还想要回去?” 张红英也不意外,嘴里却还是要嘀咕几句:“不是你说的,可以给我在城里买房子,买户口的嘛!” 李小芳点点张红英额头:“那你要是找了有权有势的对象,为了给你撑面子,我是要想办法给你买房子买户口的。 你现在啥也没有,倒想靠家里贴钱,再去招个穷女婿,你当我脑子有问题?” 张红英心想:将来我们苏州的首富,身家上千亿的那种,我都知道。年纪也跟我差不多。 但是你也不看看,我有什么资本去攀上他们? 是长的美若天仙?还是聪明的举世无双?还是家里有权有势? 第78章 闹掰 张红英回家一趟,收获了几个白眼。 张红星盼着她拿钱出来给他做彩礼,或者买新家具电器。 马上要结婚,冰箱洗衣机什么的,不趁机来一套,以后可能就敲不出来了。这些东西都是现在的高档货,已经进入富裕家庭。像农村自然还没有人舍得买。 张红星想趁着结婚敲一套。但是张红英开店都不舍得买的冰箱,怎么可能买给这个狗东西。 前世爷娘欺瞒的好,她扎扎实实吃了一次亏。现在多的不懂,不给他占便宜总是知道的。 李小芳是既希望女儿嫁个好人家,又希望女儿像领上门女婿一样孝敬他们,还一分不舍得投资。要知道领上门女婿,是需要给男方家彩礼的。而男方多半是不会陪什么嫁妆的。 如果张红英实在优秀,家庭实在优越,招个条件好的上门女婿也不是不可能。当官的还有做上门女婿的。 但是李小芳又没有把张红英养的那么出色。 苏州未来几十年,不知道出了多少富豪。就现在,刚刚九十年代初期,有些镇子都有“万元不算户,十万才起步,百万才是万元户,千万是真富”的说法。 像他们隔壁镇上的丝厂,听说就造就了一个首富。跟美国人做生意,被罚没了三千多万,还没伤筋动骨。 还有一个卖酒瓶的,未来也会上市。 还有一个什么力,什么东方的,未来都是市值一千多亿。就连最不起眼的一个村办小厂,未来都能招一千多工人。 这些事,有些是张红英听村里人说的,有些,是她陪李小芳透析的时候,听其他病人家属说的。还有些,是打车的时候出租车司机吹嘘的。 但是,这些跟张红英都没关系。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工而已。那些富豪的财富里,可能有一部分是自己贡献的。仅此而已。 他们家孩子也在适婚年龄。 但是他们会找什么人?连村办厂老板的儿子找的都是村支书家女儿! 除了门当户对,还是门当户对。长的特别漂亮,或者读书特别聪明,个子高挑,或者会来事,也有一点机会找个小老板的儿子。 张红英一点边都不搭。论漂亮,只能算一般,不丑。论聪明,那是人尽皆知。个子嘛,李小芳就不高,张红英勉勉强强能摸到一米六的边。 张红英最大的优势就是勤快,干活利落。但是有钱人家又不是在找保姆。 有些大集团,现在都还没有成立,但是张红英能凑上去说“你将来肯定能发大财,能不能带带我”吗? 那必然是会被当神经病打出去的。 凤凰浴火叫涅盘,土鸡浴火叫真香…… 张小树没有说什么,反正一家人不欢而散。 张红英气咻咻的去了镇上。苏南这点还蛮好的,打孩子,强迫孩子做什么,还是罕见。大部分都是说说就算了,说一遍不听就说第二遍,第三遍,总能说到你松口:“好好好,烦死了。随你行了吧?” 大部分人都耐不住爷娘这种磨功。而且从小养大,听爷娘的话是顺理成章的事。天生反骨仔如沈建珍,十里八村可能就这么一个。别的孩子,跟爷娘说话大声一点都要被人指指点点。沈建珍吵架的对象是吴小红,一个被群体排斥的外地人,所以她跟自己娘吵架又增加了几分喜闻乐见。要不沈建珍也被唾沫星子淹死了。 张红英来到镇上的时间不巧——末班车刚刚发走。她望着车子远去的背影叹了口气。 算了,去市场转转吧。 艺术照的热潮已经过去了,汤师傅两口子正在市场跟人闲聊。喉咙响的很,市场门口都能听见。 看见张红英进来,立马销声了。 过了会儿,才有人跟张红英打招呼:“红英,回来转转?” “红英,苏州怎么样?” “红英,你兄弟什么时候结婚?” “是红英家大佬吧?红英今年都不到二十,没到年纪呢。” “来学拍照的时候明明说是红英家兄弟的……” “张红星提起张红英,都是叫阿英的,从来没有叫过姐姐,肯定是大佬。” “红英,张红星今年到底几岁?” 原来他们刚才议论的是张红星的事。 张红英没办法接话,说是张红星是自己兄弟,那么他改年纪的事就会传出去。小小年纪,结不成婚,还会惹来很多麻烦。 如果承认张红星是自己大佬,那就来场面上还要叫他一声“哥”,就更恶心了。 “你们慢慢聊,我自己转转。”张红英在市场里略微转了一圈,就出去了。那些人倒也没有拖住她,非要个答案。 转了一圈,找了家馄饨摊吃了碗馄饨,张红英决定还是早点回去睡吧。幸好镇上她还有一套房子。 那套房子一直空着,张红英打开门进去,一股霉味。 打开门窗通通风,又去看自己的房产证,都在。 房间空荡荡,全是灰尘。 但是这些灰尘反而带给张红英安心的感觉。这些东西是你的,这个空间是你的。除了你,没有人能动他们。你上次走的时候什么样,现在回来还是什么样。 时间在流逝,但是这个地方,一动不动,就等着你回来。 房子里没有床铺,只有上次她和沈建珍睡觉时候用的蛇皮袋。 张红英通过风,又把门窗关上,掸掸蛇皮袋上灰,又把自己带的包放在地上。没办法,今晚先坐一夜吧。 虽然现在青镇治安不错,除了贼骨头多了些,其他恶性事件没听说过。但是,夜里一个人在外面,还是让人害怕的。谁知道黑暗里有什么东西?村里一个人,就是半夜回家,不知道遇到了什么,吓疯掉了。 张红英坐在地上,双手抱着膝盖,头埋在膝盖上,准备睡一觉。 门被咚咚咚敲响了。 张红英不太敢开门:“啥人啦?” “隔壁邻居。我看这套房子一直没人住。今天有人来了,过来看看看。” “哦,”张红英探出去半个头,外面是个老太太:“现在看到了。” 然后又关上门。继续坐回去酝酿睡意。 第79章 吵架 估计是老天爷也看不过去张红英的憋屈,今天一定要叫她把火发泄出来。 张红英刚刚把门关上没多久,门又被咚咚咚敲响了。 张红英不耐烦的问:“啥人啦?有啥事体啦?” “我就是刚才敲门的隔壁邻居,你开开门,我有事体搭你商量。”老太太锲而不舍。 “有啥事体商量,我搭你没啥事体要商量。”张红英没好气怼回去。 “你又没有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体,哪哈开开门啊不肯?”老太太态度还霸道的很。 张红英气了:“我做啥要你管?我在自己屋里做啥同你不搭噶,不肯开门就是因为看见你讨厌,触气。嫌你烦躁。 你识相点自家走开,嫑在这里寻气。” “我本来好声好气想跟你借房子用一段时间,你哪哈这样不客气? 啥人家教出来这样的小姑娘? 我倒要去寻你爷娘问问看。” “哦哟,我怕死了。 我爷娘老早死干净,从小没人管,所以脾气不好。 你想去寻我爷娘问,寻死要趁早,死晚了怕他们投胎去了,你寻不着他们!” 张红英说那对父母一点死了一点压力都没有,反正前世都养老送终过了。 老太太倒是以为张红英父母真的死光了,毕竟没有哪个儿女会这样说自己的父母,倒有点讪讪的。 但是她还是不肯放弃:“我看你房子常年空着,正好我们家人多,住不开,你房子借我用用,我帮你开窗通风,保证保护好。” “借你个死尸啊借! 实在想借,我明朝把我爷娘骨灰盒抱来借把你! 你要勿啦?”张红英杀敌一百,自损一千。 老太太料不到张红英是这样的人。 她在张红英进来的时候,从门口看到是个小姑娘,还以为机会来了。没料到被劈头盖脸骂一顿,气的血往上冲,感觉头顶都在胀痛。 “哎呀,哎呀,”老太太叫了起来。 张红英门都没开,管她去死。 气不死家里两个老的,还气不死你了? 好在这个老太太虽然哎呀了几声,但是身心还是健康的。 她也怕张红英真的混不吝,去抱两个骨灰盒回来。 青镇这边的习俗,人火化了,骨灰盒是在家里高处钉个木板放上去的。要过很多年才能埋进土里。 那得多膈应啊? 人越老越怕死,听见谁家办丧事都要避讳的。 张红英自己也气的半死,怒火冲天,好像要把天灵盖都冲开了。 老实人怎么了,小姑娘怎么了,你们难道生下来就是这种又老又恶心的样子吗?凭什么欺负人啊? 谁不愿意生下来就聪明伶俐万人迷呢? 有本事你们都去定做一个,别好不容易生下来,又不喜欢。小孩子无辜,你们也浪费时间。 这边的人到底还是性子软,可能是富足的生活消磨了他们的戾气,大部分人看对方太过强势,也就缩了。 隔壁这个老太太也如此。 她被张红英吼了一顿之后,安安静静回去了。 张红英继续闭目养神,试图睡会。反正明天天不亮就会出发,那死老太婆再有什么后招,也拿她没办法。 一晚上过的很快也很慢。 张红英迷迷糊糊睡过去好几次,又朦朦胧胧醒来好几次。看看周围,想明白自己身在何方,就又接着睡去。 不远处不知道谁家养的大公鸡,四点多就开始叫,把张红英吵醒了。她突然想,早知道自己趁昨天,也收几只鸡带过去,能省几十块钱呢。 张红英起来,反锁上门,匆匆赶往汽车站。 坐车坐多了,连晕车的症状都没了。可见人的适应性是很强的。 张红英跟家里说的买房的事,并不是无中生有。 张旭萍的对象金国平是本地人,在养猪场当电工。 金国平有个小朋友,在村里说的上话。他们村子说是盖的集资建房,但是那个村子,妥妥的在后来苏州的腹心地段。 五百块钱一个平方,基本上是按成本价卖的。张旭萍买了一套,还问张红英要不要买。这种房子,都是楼梯房,没有乱七八糟的公摊什么的,说多少平方,基本上是实得面积。 最多是墙壁占掉一点面积。 所以张红英真的很想买。 如果不是跟张旭萍混的熟,这种好事哪里轮的到她? 张红英一夜没睡好,到店铺的时候还是瞌睡懵懂的。沈大林看见张红英眼圈都是黑的,眼睛还有点肿,还以为她家里出什么事了:“阿英,你如果家里有事,多住几天也不要紧的。 现在这边的事,我都能应付得过来了。” 张红英看见沈大林一脸担心的样子,刚开始还有点心酸,觉得自己父母都没有一个外人关心自己。不过想想沈大林对沈建珍,跟张小树他们对自己,好像也差不多。 那种把子女房子当自己房子强行分配的老糊涂,也不是一个两个。沈大林未必比张小树和李小芳好多少。要不沈建珍也不会很少回家。 想到此处,她冲沈大林点点头:“阿叔,我家里没事。就是为了赶头班车,晚上没有睡好觉。 现在时间还早,我再去睡会儿。 等到中午开始忙的时候,你喊醒我。” 说完,走到另一个比较空的门面那里,把门一关,把几个凳子拼了一下,将衣服胡乱罩在身上,就睡了过去。 回一趟家,白白生了一场气,棉衣也没有拿,棉被褥子也没顾上拿,亏大了。 现在条件渐渐好起来,大部分人都已经不穿棉花做的棉衣,而是用两件棉毛衫缝起来, 夹层里铺上蚕丝。厚度不到棉花的一半,保暖性能却要好很多。 沈建珍去读大学前,吴小红都花钱请姑奶奶帮忙做了一件这种蚕丝棉衣。冬天穿在毛衣里头,又轻又暖,身形也不臃肿。张红英的干姑奶奶,跟沈建珍的姑奶奶,是同一个。张红英的爷爷娶的奶奶,是沈建珍爷爷的前妻。沈建珍爷爷死后,亲奶奶也改嫁了。这姑奶奶,是沈建珍爷爷的亲妹妹。 张红英回去前,曾经妄想李小芳也舍得拿出攒下的丝棉来,给她也做这么一件棉衣来着。 穿太厚,冬天干活不方便。 没想到果然是妄想。 第80章 鸡杂 日子还得照过。 张红英把家里琐事抛在脑后,继续做她的生意。 学校中午是十二点才放学。 张红英把鸡汤熬好,酱棒骨做好,差不多就到学生下课时间。 教室都是四五层楼高,等学生们都出来,基本上要十二点过十几分了。 舍得在外面吃饭的那群学生,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来自经济发达地区。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喜欢逃课,在外面吃吃喝喝。 卖炒菜的那家店,每天晚上都有好几桌。班主任估计愁死了,晚自习分每次都被扣。 吃点就算了,还经常喝到吐。老陈师傅提起他们直摇头:“爷娘寻几个铜钿也不容易,全吃掉喝掉就算了,还吐掉。” 张红英也深以为然。 鸭湾村前面几年都没什么能考上中专的,好像是94年以后,大批好学生都去了高中,成绩差一点就有了读中专的机会。 他们一时意识不到,中专已经不值钱了,工人已经随随便便就可以做了。 鸭湾村还是有大批孩子上了中专职校。主要是男孩子。 而且学校又推出来一个“委托培养”,收一万多委托培养费,把成绩更差一等的孩子也招了进去。 农村孩子一下子进了大城市,经济条件差的还好一点,毕竟没有那么多钱给他们糟蹋。家里经济条件好的,生活费给的多,就完全飘了。 鸭湾村村长叫陆新民,他家孩子,叫陆云华还是陆天华来着,也上了中专。陆新民一个月给他五百块钱不够花,等到毕业了,其他人都回家了,就他没拿到毕业证书,而且人还被扣下了。 细一问,才知道这家伙三年时间在那条街上吃吃喝喝,欠下了上万的债务。 陆新民提着一包钱,一一过去结账,才算把人带回来。 张红英感觉,张红星肯定也是这些人中的一员。他一个月拿那么多生活费,还给人拍照赚钱,肯定也能经常在外面吃吃喝喝。 说起来,大家一直以为沈家很穷。没想到沈建兴也上的是委托培养。 委托培养钱可不少收。培养费一次性缴清,从一万三到一万五不等。 学费一个学年两三千 还有生活费一个月至少两三百…… 想到这里,张红英后知后觉开始替沈建珍不值。一万多的委托培养能上,说明沈家其实还是攒下了不少钱的。只不过可能他们觉得沈建珍不配花。 又或者,能吃苦,能省吃俭用的,就可以更省一点?沈建兴不肯省,也就不用省。 沈建珍懂事,体贴,节约,就能更节约一点。 但是沈建珍大大咧咧,似乎刚开始并没有因为父母的区别对待而生气。一直到后来,吴小红提出来超出她能力的要求,才正式翻脸的。 张红英不知道要不要提醒小姐妹。 沈建珍一直在这方面迟钝,可能也因此被保护了不受伤。又或者她其实是心知肚明的,只不过自己把自己也骗了过去,让自己觉得父母也没那么糟糕?总归是心里能平衡最重要。 很快到了十二点,各个教室的门差不多同时打开,学生们乱哄哄的从里面冲了出来。 有的往北冲,去食堂打饭。有的往南冲,来小吃店买吃的。 有的学生还在门口磨蹭,想找理由让门卫开门放他们出去。机灵的学生已经跑到小吃店窗口来了。 “来一碗鸡汤面。多加点青菜。” “好的,今天有米线,要不要试试?” “这个是不是鸡杂,多少钱一份?”鸡杂经过自己几天试菜,感觉已经可以正式对外开卖了。 “青椒炒鸡杂,八毛钱。你们学生读书辛苦,吃鸡杂对眼睛好。” “你怎么知道鸡杂对眼睛好?”这是个杠精。 “肝明目。而且鸡肝里有维生素,对眼睛好。”张红英心想,这可难不倒我。前世她天天踩缝纫机,眼睛老花,酸酸的,又干的厉害,医生让她多吃肝脏,就是这么说的。 不过什么维生素她就没记住。 “没错,肝脏有维生素a,确实对视力有好处。我来一份。”一个学生接口。 “我喜欢吃鸡胗,咬起来脆脆的,好吃。给我多点鸡胗。” 张红英一边应着,一边麻利的给打菜。 沈大林帮着煮面,收钱。沈建珍的智商估计是遗传她爸,沈大林算账也飞快。 米线是新鲜事物,一开始并没有人想吃。 也不知道是不是鸡杂作为新事物有诱惑力,今天的面提早卖完了。 再有人喊:“来碗鸡汤面。” 张红英只能问:\/“面条没有了,米线行不行?也好吃的,不好吃不要钱。” “不好吃不要钱?你说真的?” “当然是真的。” “那就来一碗。” 沈大林往锅里下了一把米线,煮熟了捞进鸡汤里,在浇点鸡胸肉,青菜,然后递过去:“尝尝。” 苏式面偏硬,汤很清。米线跟苏式面是不同的风格,但也有共同之处,就是爽口,不粘腻。而且米线相对来说更有嚼劲。 那学生接过米线后尝了一口,不吱声了,埋头吃起来。 边上还有人问:“怎么样,好吃吗?” “看他吃的头也不抬的样子,那必然是好吃的。” “那我也来一碗。” “我也要一碗,多点葱花。” 等到最后一碗鸡汤也卖光,沈大林捏捏自己的胳膊:“噢哟,做这个生意,比锄地还难!臂膊酸得来!” 不过累归累,开心还是开心的。 收拾好了,沈大林跟张红英商量:“要不要再杀两只鸡,准备晚上这一餐?” 张红英:“你不吃力吗?” 沈大林捶捶胳膊:“习惯就好了。 一大家子要养呢,能挣钱的时候要尽量多挣一点,要不等挣不到了就死蟹一只。” 张红英给两边父母打了下分: 沈大林比张小树勤谨,肯巴家。 吴小红比李小芳坦率,直截了当。 李小芳张小树不动粗,吴小红和沈大林都是会动手打人的。 所以,还是五五开,难分伯仲。 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好父母了? 第81章 悄然走红 张红英发现,自己的店,生意好像越来越好了。 以前一天十只鸡能卖光 ,就差不多了。有的时候还会剩下只把自己吃。 现在经常刚刚中午,十只鸡就卖光了。 第一次沈大林下午补杀了两只鸡,还是没够卖。 后来每天杀十五只鸡,才算是勉强够用。 而沈大林光是蹲那杀鸡,就要用掉半天了。 “不来了不来了,还是要请个人。”沈大林现在回家都只能选在周末了。周末学校开房,学生会去市里,就不大在学校边上的小吃店吃饭。 工作日,店里是忙的一塌糊涂。 张红英也累的直不起腰来。 还是做衣服轻松一点。天天做菜,又一直做同样的东西,现在张红英已经闻见酱棒骨和鸡汤的味道就饱了。 学生的市场就那么大,消费能力有限。 之所以销量突飞猛进,张红英发现是因为来吃饭的,已经不仅仅是学生了。 刚开始来了一个满身汗味,扛着一把铁锹的工人。 后来工人们就成群结队的来了。 沈大林跟他们攀谈,才知道附近有个苗木基地,有很多挖树的工人。 树大根深,要把树连根挖起很费劲。经常需要很多身强力壮的壮年男子一起配合,才能把树挖起来。 而且树需要带着一个几百斤重的土球。 挖的时候,先绕着树挖一圈,把那种巨大的树根挖断。再连着土一起挖出来,用稻草缠成一个个球的形状。树梢还要截掉,以保住水分,提高存活率。 挖树显然是一个辛苦活 。不是最壮的劳动力,干不了这个。等到以后发展起来,挖树种树都可以靠挖掘机了。但是现在,都必须靠人力。 但是挖树也高工资,据说动作快、力气大的,一天就能挖到一百五十块。 强体力劳动,高消耗,对吃的就很有要求。 大块大块的肉,要论碗吃的。没有油水,体力跟不上,到时候腿一软,或者反应慢一点,可能就得受伤。 幸而他们挣的多,也就舍得吃。 虽然不是所有人都来张红英店里买鸡,但是每天只要有你们十来个想吃鸡,销量就直线上升。 学生买鸡,顶多是买只鸡翅,买条鸡腿。再图便宜就买鸡肉丝,鸡骨架。 但是工人就不一样。大部分人两三个人拼一只鸡,胃口大的,一个人能啃下去一只。 张红英的鸡,就是这么卖光的。 一只老母鸡,炖的稀烂。连皮带肉吸溜进去,滋味鲜美,汤汁浓郁,油脂带来了极大的满足感。 鸡翅两块一只,鸡腿三块一只,一整只老母鸡的话,就卖二十块钱。 每次张红英专给工人们挑又肥又大的。 打电话打电话,让俞志强每星期送一百只鸡过来! 能赚钱,张红英还是很激动的。 青镇的鸡,加运输成本,也不超过六块钱。一只鸡净赚十四块,还留下鸡汤配面条和米线。 鸡杂、鸡血还可以再卖一波。 沈建珍真是我的福星!张红英一边记账,一边自言自语感叹。 “嗯?建珍哪哈了?来信了?”沈大林耳朵里挂到“建珍”两个字,连忙问道。 既然问起,张红英心里本来一直在为家里人对她的偏心恼火,就趁机好奇的问:“阿叔,建珍和建兴两个,你更喜欢谁?” 沈大林毫不犹豫:“那肯定是儿子啊! 啥人会的不喜欢儿子去喜欢女儿。 女儿其实没什么用。 我跑船的时候,儿子十来岁就能上船了,女儿究竟不方便。” “那么看蚕的时候喂蚕可是都叫的女儿啊。夜里一天起来三次喂蚕。”张红英又问。 “那不一样的。”沈大林摇摇头。 “有什么不一样的,不都是赚钱?”张红英有点较真:“出去跑船,两天两夜三十。看蚕一个月,卖四五百。也差不多嘛!” “不一样,不一样,女儿家怎么能跟男儿家比。”沈大林自顾自说:“挑担做重生活,都是要男的。女的哪里挑的动担。” “现在有拖拉机,有挂机船,将来可能还有卡车,还有其他机械,连割稻都有收割机,女人也一样做那些活。” “自古以来就是这样的嘛,隔代子女的还要裹小脚呢,门都不能出,同男儿家怎么比!”沈大林也说不上来为什么男孩子比较重要。但是大家都认为有儿子很重要,没有儿子走哪都直不起腰来。 “沈建珍说,你们盖房子的时候,南面留了两个门洞,其中一个门洞是为她准备的,看起来她是在吹牛?” 沈大林却道:“哦,这个倒不是吹牛的。我两间楼房,确实留了两个门洞。将来万一建珍要招女婿,分家也方便。” 张红英不解:“人家独女户招女婿,你有儿有女为什么也准备有可能招女婿?” 沈大林就笑:“两个人都留家里肯定比只有一个好啊。只不过小的辰光,两个人经常相骂的。建兴不愿意建珍留在家里。嫌她留在家里要分一半房子。 等到今年夏天,建珍拿到录取通知书,建兴又绞尽脑汁想要让建珍留在家里招女婿。 两个人讨论了半天,我在隔壁都听见的。” “啊?”张红英惊了。还有这一出? “是啊,建兴问建珍要不要招女婿,建珍以为建兴怕她抢家私,就说不招了。 不料建兴急起来:那你走吧,爷娘都留给我,累死我,将来我只好去卖血养爷娘。 最后建珍听明白了,答应将来一样给爷娘养老,建兴才踏实下来。” 张红英目瞪口呆。 “那沈建珍给你们养老,老家房子会分给建珍不?” “那怎么行?建珍读书出去,将来肯定在外地工作,成家,老家房子分给她,就荒废了。”沈大林不假思索回答。 张红英笑起来。她和沈建珍,就是一条藤上结的两个苦瓜。 “如果建珍赚大钱了,帮你们修房子呢?这房子也没她的份?” “孝敬爷娘,看她自己的良心。”沈大林看上去很公允的回答。 张红英想起来,沈建珍虽然追问过她梦里未来的发展,但是从来没有追问过他们的家人怎么样。 第82章 勤工俭学1 小吃店看着不起眼,实际上利润相当可观。 现在一天能卖出去三百碗面或者米线。一碗有七毛钱利润。二十只鸡,一只十五块钱利润。一百斤酱棒骨,一百三十块钱利润。 加起来,一天利润就有六百四。 周末生意冷清一些,也能卖个一两百块钱。 雇佣了一个杂工,一个月工资二百二,扣除水电费,以及人情打点,损耗,最后一个月,净利润竟然达到了一万五。 沈大林一个人就能分到五千。 沈建珍留下的存折,余额也在悄然增加。一个月两千五的收入……沈建珍在南京好好的上着学,店铺就回本了。等到寒假来了,她名下的存折上已经有了一万的存款。 张红英有意识多推一些米线。苏州人习惯吃面,但是湿面不好保存,尤其是夏天,气温太高,面条很容易就发酸了。 以前大家爱惜粮食,有点酸的,馊的,都不舍得扔,会吃掉。甚至有些地方为了解暑,会特意做一些米发酵过后的酸汤喝。 但是张红英开小吃店,发酸的东西就不能卖给别人了,自己吃又吃不完。倒是米线就变成了很好的选择。干米线非常耐存储。 所以张红英每天进面条的数量就控制在五十斤,不够就强推米线。 天气渐渐转凉了,大家都穿上了棉衣棉鞋。 李小芳没有给张红英做丝棉衣,张红英手上有钱了,也不想亏待自己。她找了个周末,等吃午饭的挖树工人都走了,把门一关,跟学生一样去市里逛街了。 衣服是真贵啊! 看来看去,张红英抠搜的毛病又犯了。出发的时候想的特别好,这次一定要给自己买一件好棉衣。 但是到了商场,看看价签,又不舍得了。 明明挣了这么多钱了…… 张红英一边逛,一边挣扎。理智说:“买啊,你也不是没钱!而且天气这么冷了,你总是要买棉衣的。”抠搜的灵魂在说:“太贵了太贵了她贵了。你几个月工资只够买件衣服。” 挣扎了一路,在一个角落发现了自己的救赎! 羽绒服!特价! 样式特别老旧的一件羽绒服,在七十年代穿都挑不出来错的那种款式,配色。直筒一件,黑色为主,搭一点点红色。嗯,八十岁老太太穿这个,都不会有人多看一眼。 但是价格便宜啊!特价处理,150一件! 不知道是不是积压了好多年卖不出去,才降价卖。这个颜色款式,是真的不好看。张红英穿上,二十岁小姑娘一下子看上去像四十岁。 而且特价还要一百五。 但是穿过羽绒服的张红英,知道一件羽绒服的防寒功能多牛。 张红英咬咬牙,把这件羽绒服买下来了。她安慰自己:“反正外面要围围裙,衣服保暖就行。” 衣服买了,鞋子也要买。 上身还有灶台的热气熏着,地面可是冰凉一片。张红英又花一百块钱买了一双带毛的皮鞋。 回了回了,够了够了。抠搜的张红英拉住了还想再逛逛的张红英。 回到店铺,张红英打开门。沈大林又回鸭湾村了,明天才能回来。张红英打算今天凑合再等个个把小时,看看有没有人来。 还剩下一只鸡,大概十碗量的鸡汤。面条卖完了,泡好的米线还有一些。卖不掉就给一些老陈师傅,再带回去请养猪场的老金师傅,张旭萍,曹大爷,还有那三个大学生吃。 张红英正在心不在焉的斩鸡。除了挖树工人,别人买鸡都不会买整只的。 突然听见一个怯怯的声音:“老板,你是广西人吗?” 张红英扭过头去,门外一个又瘦又小的男生,脸上堆满了笑容,又问了一遍:“老板,你是广西人吗?” 张红英摇摇头:“我不是广西人,我是本地的。” “哦,”男生有点失望,过了几秒钟,又鼓足勇气说:“那,老板,你店里需要人干活吗?我什么都能干。” 张红英正想摇头,又想起什么,打量了男生一眼。 已经十二月底,接近元旦了。最低气温已经接近零度。白天最高气温也不过十度左右。那还是得在阳光下。 男生还是穿着一双塑料拖鞋,衣服很薄,看起来在瑟瑟发抖。 天气冷了之后,塑料变硬,男生的脚背上被打的明显起了红肿。 张红英问:“你是今年的新生?” 男生瑟缩的点点头:“是的。” “家里怎么没有给寄棉衣棉鞋?” 男生脸色黧黑,五官锋锐,看起来不太像汉族人。他挠挠头:“我们那边没有这么冷过,家里也没有棉衣棉鞋。” 所以他以为一双拖鞋几件单衣就能过冬了吗? “你是想打工挣钱去买棉衣棉鞋?”张红英问。 “是啊,我家是大山里的,挣钱不容易,我……”男生没有说下去,用祈求的眼神看着张红英。 张红英叹了口气:“进来吧。” 男生搓了搓脚上的泥,走进了店铺。 张红英给他煮了碗素米线,浇点鸡汤递给他:“先吃碗米线。” 男生道:“这个……我没钱。” 张红英:“请你的,不用钱。” 男生才捧起米线暖暖手,又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今天没吃饭吗?”张红英不经意的问道。 “嗯,”男生呛了一下。东西咽下去,又擦擦嘴,才道:“我在食堂勤工俭学,每天去食堂窗口帮忙,等营业结束后免费吃饭。但是周末食堂里没人吃饭,很多窗口都不营业,我们这些勤工俭学的就……” 张红英叹了口气,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像你们这样勤工俭学的学生多吗?” “我姓左,叫左成林。我们食堂有十个窗口,一共二十个勤工俭学的。” “那你们都没吃饭?” “也不是,有些同学还有自己吃饭的钱。我家里一共给了我五十块钱,没想到……” 张红英也是服了。五十块钱,来回路费都不够啊! 又问:“那你放寒假怎么回去?” 左成林不好意思的又笑了笑:“我报名了校卫队,放寒假期间在学校巡逻,学校让我们住宿舍,一天给一块钱补贴。” 第83章 勤工俭学2 看到左成林的惨样,鼓足勇气,才来这里找一个机会。 张红英突然想帮帮他。 倒不是张红英胡乱发善心,而是因为她想起来沈建珍。 前世没有两个人互相扶持挣到几千块钱,沈建珍在村办厂打零工,一个月最多能挣个几十块钱,估计到了学校也是这么落魄。 沈建珍是有恩必报的性子,张红英帮她一把,也是图她将来能拉自己一把。 眼前这个男生,没准帮他一把,将来也能获得回报? 反正请谁都是请,张红英想了想:“我这边其实不是很需要请人的,但是你一个人在我们苏州读书,要是冻坏了饿坏了,看上去也善过。 你们能打工的时间只有课余,所以我得想想办法,看怎么安排。 你明天中午过来听信。” 左成林嗫嚅着走了,似乎连感谢的话都很难出口。 啧,又一个深山僻壤里出来的娃娃。也许问出第一句话,就是攒了很久勇气的吧! 看着没什么生意,张红英把鸡汤,还有鸡肉,都用个大钢筋锅装起来,带回了养猪场宿舍。 张旭萍正在用电热水壶烧开水,准备煮点挂面吃。周末养猪场吃饭的人少,也没开伙。 张红英喊道:“旭萍,你不要忙了。我带回来了一只鸡,还有鸡汤。我们吃鸡汤米线呀! 我请你,还有检疫上的几位大爷,大学生,金师傅,你看看都有谁在,帮我喊一下他们。 让他们自己带饭盆过来。” 金国平是搞电工的,在宿舍里用电热丝做了一个功率很高的电炉,加热鸡汤再煮米线刚好。 检疫上大爷趁周末回家去了,三个大学生还有金师傅都在。 等到鸡汤沸腾,六个人都端着搪瓷饭盆来了。 张红英把鸡汤分成七份,又赶紧往锅里加冷水准备煮米线。 米线烫好,又烫了点青菜,给分到饭盆里。 “来来来,还有鸡肉。再加点鸡肉。旭萍,你想吃什么?” 张旭萍也没客气:“我要一根鸡翅。” 金师傅:“我这几天牙疼,就不要鸡肉了。吃点素的就行。” 金国平没客气:“我要个鸡腿。” 三个大学生脸皮有点薄,不好意思开口,只说:“我吃什么都行。” 张红英就笑着说:“那我就随便盛了啊,反正也不知道哪个饭盆是谁的。 也不是我偏心,分到什么是什么,不要介意啊。” 大学生们都说,白吃别人的饭,已经很不好意思了,哪里还会争这个。 张红英给自己留了一根鸡翅,给自己早看好的,那个最帅的大学生盆里分了鸡腿,另外两个一人一半鸡胸肉。 不偏心,怎么可能…… 这三个大学生,虽然张红英没有跟他们说过话,但是已经了解了他们的基本信息。 最帅的这个,淮阴的,姓薛,叫薛明辉,学兽医,上学早,刚刚才二十一岁,就大学毕业了。 最高的那个,姓杨,叫杨全有,学畜牧,内蒙的,二十五岁了。 最矮的那一个,姓李,叫李若飞,湖北的,学畜牧的,二十三岁,个子还没有张红英高。 人都不错,大学生也没有看不起小学生的意思。 不过,最帅的那个薛明辉,皮肤白白的,看起来养眼,张红英愿意多看他几眼。而且他是兽医,如果养鸡遇到什么麻烦,搞好关系还可以请他帮忙。 七份米线很快煮好,大家谢过,端回各自的房间开始吃起来。 张红英清洗干净,倒过来控水,晾干了明天才方便带到店铺。 等她忙完,端起自己那一份。 十几二十分钟过去了,米线还很烫,口感也很不错。除了青菜有点变软之外,看上去完全跟刚出炉的差不多…… 张红英吃着吃着就开始发呆。她以前脑子动的很少,太忙太累太困,脑子转不动。但是学裁缝以来,睡眠充足了,脑子好像好用一些。再加上做生意天天跟各色人打交道,还要算钱收钱,自己都感觉自己机灵很多。 刚才大家排队等米线,以及米线放了十几二十分钟还很好吃这事,启发了她。 张红英从来没有吃过外卖,但是她经常听张宇昊提起。 什么中午天天吃外卖,晚上下班了不想做饭还是叫外卖。甚至回到家,嫌张红英做的晚饭没滋没味,还要叫外卖。 不过鸭湾村离镇上远,外卖员送过来要四五十分钟。美团的定位又有时候有误差,张宇昊点了外卖还需要去路口等着。所以张宇昊经常抱怨。 听他抱怨多了,张红英就知道有外卖这个东西。 那么现在,张红英的小吃店,限制生意的最大因素,就是人力问题,两个人再怎么努力,一中午只能供应一百多份。而且排队要很久,不少人都等不及排队,宁愿去吃食堂。 左成林说,有二十个人在食堂勤工俭学,就为了吃一顿饭。 但是学校的贫困生肯定不止这些。 如果她能够聘请一下贫困生帮自己送“外卖”呢? 面条煮好了放时间久一点就会沱成一块,口感不好。但是米线基本上不存在这个问题。 那个过桥米线的故事,张红英也听说过。鸡汤上面的油可以给米线保温…… 张红英可以提前一个小时先把米线煮出来,有人来的时候,放开水里烫几秒钟就可以出锅。这样窗口接待顾客的时间相当于增加了一小时,能缩短大家等待时间。 还有一个,可以让勤工俭学的学生,去班里征询那些想吃米线又不想排队的同学。 鸡汤用饭盒装,不怕洒。煮好的米线用袋子装,完了把米线放汤里,马上就可以吃。 张红英越想越得意,等她想好整件事怎么操作,米线都只留下一些余温了。 像沈建珍这样挑嘴的人可能会觉得不好吃了,但是张红英觉得好像也没什么太大的变化。 送外卖这事,做得! 就是怕承包食堂窗口的人有意见。 不过如果跟学校沟通好,能帮学校解决那么多贫困生的困难,相信学校也会站自己这头的。 实在不行……就再去求沈新宝牵线吧! 张红英发现,自己也成了给沈新宝添麻烦的预备役了。 第84章 勤工俭学3 第二天张红英到店里时,沈大林已经把鸡都杀好了。 张红英忍不住称赞:“阿叔你动作好快。” 沈大林又开始说古:“也就是现在日子好,杀鸡都能杀出经验来。 隔代子哪有这么好日脚! 一年杀只把鸡,连鸡嗦囊都不晓得要去掉。 有一次做客,人家夹给我一个鸡脖子,吃出来一颗麦粒。恶心的饭都吃不下去。 现在杀鸡有经验了,鸡看到我动都不会动一下。以前杀鸡还必须人帮忙抓着翅膀,帮忙拔脖子上的毛。一边杀鸡,一边控制鸡脚不要乱动。鸡挣扎的鸡血里都是鸡毛。 现在一个人就能杀好,也快的很。” 张红英想了想问道:“阿叔,如果明天开始杀三十只鸡,你能不能来得及?” 沈大林一惊:“三十只?能卖的掉?” 张红英点头:“应该没问题。” “那我再早点起来。”说起挣钱,沈大林劲头是很足的。 鸡实在太多,一锅里都煮不下这么多。 张红英干脆把鸡剁开,上蒸架蒸。 整个青镇都找不出几只老母鸡来了,现在的鸡,都是少年鸡。蒸、煮,一个小时也就烂熟了。 反正鸡单卖,蒸鸡留下的鸡汤,鸡油,用于配面条、米线刚刚好。 大棒骨一天一百斤,也有点供不应求,很多人都要求增加供应,但是张红英不敢接。 一百斤大棒骨,已经占用了锅灶和很大精力。而且鸡可以蒸好了放凉。需要的时候往鸡汤里一烫就可以。 酱棒骨的汤汁是裹在肉上的,无法重新加热,否则会改变风味。张红英不想砸了招牌。 还是鸡好啊,鸡做熟了晾起来,基本上不占地方。 鸡油,鸡内脏,都能卖钱。 这天中午,学校刚刚下课。张红英眼睛,看见跑在第一梯队,却并不敢上前的左成林。 张红英招呼:“那个,左成林是吧!你能出校门不?” “可以。我有勤工俭学的批条。”说完没多久,左成林就出现在了店里。 张红英并不敢把太重要的事交给他。煮米线不行,万一没经验烫了。收钱更不行,不是她小人之心,万一昧了钱,都没办法收拾。 张红英叫他去帮忙端面。 学生们出不来,都是站在窗口喊自己要什么,然后张红英跟沈大林守着两个窗户,煮好了递出去。 收钱都忙不过来,沈大林做了两个木头匣子,钉在墙上,让人自动投零钱进去。需要找钱的,才把钱递到人手上。 开着小吃店,实际上做的是食堂生意,张红英是忙并快乐着。 对面师范学校管的送一点,他们中午也有跑出来吃饭的,这就是从正门进来的那一批学生。 左成林负责接待,问清楚他们要什么,面,还是米线,要鸡肉,酱棒骨,还是酱烩蛋。 算好账,收了钱,把钱交到张红英手里,后厨这才给上菜。 忙到一点出头,人群自动散去,就剩下左成林一个人。 他也忙出一头大汗。 张红英这才有空对左成林说话:“来,坐下吃点东西。你今天没有去食堂帮忙?我以为你要下午下了课才过来的。 中午辛苦你了。” 左成林摇摇头:“食堂那边又请了个人,说是不用我去勤工俭学了。” 啧,这么好用的免费劳动力,就管一顿饭,都要辞退。 张红英正煮好了一碗米线,递给左成林,又加了几块鸡肉。都是边边角角,单独卖给客人会被投诉的那种部位。 左成林接过米线,用手背擦擦眼角,开始大口吃起来。 还有零星的客人来,沈大林一个人就能应付了 ,张红英便坐下跟左成林说话。 “你跟你们班同学关系好不好?” “好的。”左成林憨厚笑了笑:“我是班里的劳动委员,安排值日。谁临时有事走了,都是喊我帮忙的。我从来没有推脱过。他们都很感谢我。” 张红英:……你管这个叫关系好?劳动委员应该是管人的吧?你这是亲自劳动啊。 张红英又道:“是这样的,你也看见了,我的店不大,招待不了多少人……” 左成林心一沉,以为张红英又拒绝他。手上的米线都快吃不下去了。 而挖树的工人又纷纷来吃饭,声音响的很。“我要一碗面,加半只鸡。” “我要一碗面,加两条一条鸡腿。” “我要一碗面,一只鸡。酒有勿啦?” 沈大林忙上去招呼。 酒是没有的。一家小吃店,他们还能经营。万一喝酒误事,可就伺候不起了。 张红英却又催道:“你快吃,吃完了我跟你说说我的计划。” 左成林这才大口吃米线,还把汤喝完了。剩下几块带肉的骨头,他却不太好意思啃了。啃骨头样子不好看。 张红英认定这确实是个老实人,却也有底线,有讲究,便对他将自己的机会和盘托出。 “是这样的,我这窗口卖米线卖面条,一顿饭一般只能卖半个多小时一个小时出头。时间长了,他们等不及。人最多的时候其实也就是半个小时。 我呢,想出一个办法,既方便我卖货,也方便同学们能及时吃到东西,还能给勤工俭学的同学们,一个挣钱机会。 你看这样,我家店里卖的面条,是最好要新鲜吃的,时间长了不好吃。但是米线煮出来,放十几分钟廿分钟,都是不影响的。 你回去之后,可以在你们这一层楼统计一下,有没有人想吃米线。我提前煮好,你呢,一下了课,就给他们把米线提过去。十分钟完全够了。 他们不需要排队,也不需要跑腿,就能吃到米线。 你呢,每份我给你提两毛钱,还包你两餐。当然一般就是吃素粉,或者像今天这样,给些边角的肉。鸡翅,鸡腿,还有鸡胸肉,我是要卖钱的。 你要是一天能接三十个,一天就有六块钱工资。一个月差不多二百块钱。够你生活了。 你看怎么样?” 左成林激动的很:“好,我马上回去问。 你只要管我吃饭,我就很高兴了。谢谢你,老板。” 这个山里孩子终于把一句谢谢你憋出来了。 张红英也高兴,这终于是走出来第一步。 第85章 勤工俭学4 张红英看左成林激动万分,又给他舀了碗清汤:“来,喝点汤,把那几块肉啃了。” 说完,她怕自己在那,左成林不好意思啃鸡骨头,就站起来走开了。 张红英坐到收银台后面去,开始在本子上写写画画。 说起来,张红英虽然读了六七年书,但是读书那么多年 ,拿纸笔的时间加起来,都没有她开店这三个多月多。 所以她读书读不出,应该不完全是脑子笨吧? 张红英咬着铅笔头,在想左成林应该怎么做。 一共两栋教学楼,教学楼很长,一共有两个楼梯,从东到西,一共八间教室。 教学楼一共是四层,这就是三十二间教室。 一个班级六十多人,算起来,一栋楼能容纳的总学生数大概两千。 整个学校多少人张红英是不知道的,但是他们去接单的时候,不需要接所有的单,只需要接自己班里,以及隔壁班里的单子就可以了。 学校专业不多,但是有些专业,收两个班,有些甚至收三四个班。 这种同一个专业的学生,互相之间肯定是熟悉的。 张红英希望,她一个专业能招一个学生帮忙跑腿,就可以了。 她希望一个班级能有十个人吃她的米线,这样勤工俭学的学生也能挣到足够的钱。 如果说没有那么多人吃米线,一层楼总能凑起来三十份米线吧? 所以刚开始,张红英想让左成林先去尝试。效果好了,肯定还有其他想勤工俭学的学生来报名的。到时候再按专业或者楼层招人就行。 张红英想的很好,她也不知道学校具体招收哪些专业,但是楼层她是知道的。 一号楼,一层,101,102,到108 二层,201,202到208, 三层…… 四层…… 张红英画好格子。 抬起头看了看,左成林已经吃完了,刚刚把碗送去洗了,现在正局促不安的看着张红英。 张红英看一下挂钟:“该上课了是吧,你先去上课,下午下了课再过来。 挖树的工人也吃饱喝足走了,沈大林过来问:“红英,这是打算招人了?” 张红英点点头,把自己的具体计划跟沈大林说了一遍。 沈大林感叹:“还是你们年纪轻脑子活。 我是哪哈也想不出来这个办法的。” 现在老板是张红英,沈大林说白了,就是一个打工的。 为什么不请别人就请他?一个是张红英店里需要一个男人出面撑场面,要不一个小姑娘怕被人欺负。另一个就是看着沈建珍面子上,拉他们家一把。 所以沈大林也很明白自己的身份。 张红英连自己家亲人都不想告诉,才有了自己的机会。沈大林不会想破坏这样的好事。 所以店里的所有事,全是张红英做主。沈大林并不像张小树,觉得女人就是不行,小姑娘更加不行。沈建珍从小就透露出非同一般的聪明,沈大林全力支持女儿读书,原来还指望女儿读了大学工作了带飞家里,没想到沈建珍还在读大学,他就托上女儿福了。 沈建珍聪明,被她认可的小姐妹,会笨? 一代人管一代人事,沈大林对张红英的想法全盘赞同,只是帮忙查漏补缺。 说完了这个,沈大林突然想起:“红英啊,我们家养的鸡,已经三四个月了。本来过年正好吃,但是过年学生都放假,你看,还要不要做你说的那个什么炸鸡?” 张红英一拍额头:“贪多嚼不烂,要不,我们先不做了?” 沈大林深以为然的点点头:“现在这个摊子,我们三个人,就忙的晕头转向。 找别人,又找不到一个放心人……” 张红英决定暂时放弃炸鸡,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猪肉已经开始悄然涨价。 连曹大爷他们几个带回来的大棒骨,都涨到了五毛钱一斤。 这说明什么?不知道哪里爆发的猪瘟,没准已经开始蔓延开来。 能吃的猪越来越少了。 而且散养的土鸡,去做炸鸡,就是没有后世那种鸡嫩滑。 哪怕只养了三个多月,也已经骨头硬邦邦,肉脆嘣嘣的了。 难道卖的那种炸鸡,饲养周期还要短一些还是什么?她以前也看到过,说什么肯德基的鸡长六个翅膀,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张红英想不明白就先不想了。 作为一个半文盲,想这么多,脑子已经开始有点要再次发育的迹象了,胀的头痛。 下午三点多,学生们就下课了,开始打扫教室,打扫校园。 校园环境也是一个班级包一块。 张红英他们店的窗口外面,也是一个班级的包区。 有的学生蹲在地上吃东西,骨头吐了一地。有的汤洒了,地上很油腻。 打扫卫生的同学就不大高兴,嘴里嘀嘀咕咕的。 张红英第一次听见的时候,就请负责的同学吃了一碗米线。 没办法,这些学生如果不高兴好好扫地,甚至向班主任反映,班主任再向上面反映,没准学校就会禁止他们通过窗口卖东西。 再或者,如果这些学生坏一点,故意扫的不干净,甚至故意把垃圾往窗口扫,那他们就惨了。 隔壁那家店学张红英开窗口卖东西,却不肯给打扫卫生的学生好处。学生骂人的时候,他们还要对骂,最后学生扫地,擦洗,都漏过他们家窗口那一块。 店老板没办法,每天还得给门卫递烟,跑进来亲自清扫。 后来就算他们想笼络学生,跟他们对骂过的那组都不领情。 何必呢,他们自己做生意的还不知道?一碗面,或者米线,才能有多少钱?换一个卫生被搞的干干净净,让人身心舒畅。 学生每天打扫完了卫生,还有学生会的四下检查,给打分。 卫生分,出操分,晚自习分,眼保健操分,新闻联播分……这些都是要统统打分,最后一张大白纸上贴出来。第一名班主任奖励,倒数的就要挨批评。 张红英曾经听到学生抱怨,说他们读书,别的不一定学会了,打扫卫生那可是专家。 第86章 外卖1 张红英给了左成林一份价目表。 画成了表格的形式,方便统计。 教室,座位,定的商品。 左成林每天早自习结束,把订单和餐费送过来,下课以后就过来把餐取走。 为了方便,张红英特意去买了很多饭盒。这种饭盒可以保证汤汤水水不漏出来,还能将米线分开放置,吃的时候再混到一起。 面条是没办法,张红英想不出来怎么样能让面条十几分钟后还保持筋道的口感。 左成林也不负众望,第一天,就送过来他们班里的五个单子。 五碗鸡汤米线,一条鸡腿,两根鸡翅,两个酱烩蛋。 张红英看着快到下课的时间,就把米线煮好,鸡腿鸡翅酱烩蛋单独装好。 左成林估计是山路跑惯了,速度飞快,第一个冲到了窗口。 张红英把一袋饭盒交给他:“慢一点,不要撒了。” 左成林又飞快的送回去。 鸡汤味道霸道,路上都能闻见香味。 很多学生还在慢吞吞去食堂的路上,闻见了便互相问:“怎么好像闻见是鸡汤米线的味道?” 总有人知道:“老板说是想吃米线,又怕排队的,可以早自习下课后去她那边定。有饭盒的自己拿饭盒,没有饭盒的就用她的。 等到下课后就可以直接去取,不用排队。 如果一个班里定的人多,可以有专人送过去。” “这个好,明天我去试试。不知道面能不能定,我很喜欢吃鸡汤面。” “不用自己去定,我们隔壁班的左成林就负责帮店里送货的,你可以直接找他。准备好饭盒。” “店里有饭盒为什么还要用自己的的饭盒?” “你傻呀,店里饭盒肯定比自己饭盒小啊,用自己饭盒能多打点?” “真的假的?” “应该是真的吧,拿个大饭盒,给你一个底子,米线也不好放啊。” “哈哈,是的哦。那我明天试试。” 也不用怎么打广告,学生之间,话传的飞快。 就一两天时间,全校都知道了鸡汤米线可以提前预定。 只不过知道归知道,销量增长很有限,远远不如张红英预计。当然她的活也轻松很多,原本来窗口排队的,改成在教室里等送货上门了。只有没有提前订的人,才会依旧到窗口排队。或者只喜欢吃面条不喜欢吃米线的学生,也会来窗口排队。 窗口排队等买米线面条的人,降到了七八十个。加上外卖的一百六七十,每天中午能卖出二百四十份左右米线。 勤工俭学的学生倒是有了十几人。基本上一个专业一个跑腿的。 张红英乐呵呵的看着他们取走餐点,又送回来饭盒,帮忙洗干净才走。 只有左成林还会留下来看看有没有其他可以帮忙的。比如说给挖树工人端端面条之类的。 两个人都轻松了很多,沈大林捶腰的次数都少了。农村壮劳力需要挑担,需要干很多重体力活,腰肌劳损、椎间盘突出,那都是很常见的。还有人直接把椎间盘崩裂了的。 从这点来看,田改树也是好事。 都有了工作,可以拿工资以后,买点米吃就不是什么难事。 原来油水少,一家人一年总要吃掉几千斤稻谷。现在直接有碾好的米下来售卖,荤腥也可以经常吃到,粮食消耗自然而然就下来了。 店里一切进入了平顺阶段。 不过随着气温降低,地面开始出现了冰冻,挖树的工人也开始休息了——顾客又少了一批。 “学生仔放寒假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关门回去?”沈大林问道。 张红英皱眉:“我跟家里说的,一直是说在苏州跟着王师傅做裁缝。 裁缝过年正是忙的时候啊,那么早回去,她们肯定不相信的。” “噶么哪哈办呀?”沈大林也没想法:“要么你再找点其他事情做做?” 张红英摇头:“做了老板再去打工,那点工资看不上了呀。” 沈大林也笑,他已经分到一万好几千块钱,再加上积蓄,三四万都有了。现在叫他去打一个月一两百块钱的工,他也不想去了。 前段时间张旭萍的房子已经交了钱,拿了钥匙了。现在是金国平一个人在张罗着装修。 家里有个电工,那点活就不在话下。 她说了几次有空带张红英过去看看,张红英还没去过。 等学生放寒假了,她可以过去看看。 想到此处,张红英便问沈大林:“阿叔,我晓得苏州吴县那边有卖便宜的楼房,五百块钱一个平方。建珍读了大学,将来肯定不会回鸭湾村了,回青镇都不可能。最少也要在苏州工作吧,你看要不要给她买套房子?” 沈大林有点犹豫,他是支持沈建珍自己置业的,但是如果叫他给女儿买房子,好像又不是很适当。 女儿都买了房子,将来儿子要是也考大学出来,不是也要给买房子? 张红英记得沈建珍说过,他买房子的时候,沈大林还愿意出面帮忙借钱呢?这会看起来不像啊。 这也是张红英搞岔了——出面帮忙借钱,最后还钱的是沈建珍自己。给她买房子,那就是沈大林自己的钱了。 而且农村人一般不愿意去外面买房。张红英知道,前世有很多做生意赚了大钱的,在外面都是租房子住,只把自己家里的房子盖的像皇宫一样。 沈大林这个年纪,应该也是这种人。 但是,五万块钱在苏州买房,将来可能变成二百万,在农村盖房,三十年后就该翻盖了。 张红英决定再帮沈建珍努一把力。 学生们陆陆续续走了,店里没什么客人,张红英决定提前结束生意,去张旭萍新买的房子里看看。 张红英问张旭萍:“房子还没卖出去的多吗?” 张旭萍问了金国平后,得到肯定的答案:“还有三四套。” 张红英就说:“那我明天带我阿叔一起去看看?就是沈建珍她阿爸。” 张旭萍对沈建珍印象蛮好的,自然同意了。 反正那房子虽然便宜,但是一次性能掏出那么多钱的人真不多,一直没有卖光。 第87章 外卖2 沈大林刚开始去看房子的时候,是抱着不以为然的心态去的。 几万块钱给女儿买房子——这个事超出了他的观念。给儿子造房子,或者买房子,是他的责任。如果儿子有本事考上大学,到苏州读书工作,买套房子是应该的。 但是沈建珍——究竟是个女儿。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怎么就要给她买房子了呢? 但是看到那套房子的时候,沈大林有点绷不住了。 他的青年时期,是跟知青重合的。 知青有多么向往,怀念城里,他非常清楚。 城市对他来说,原本只是一个概念,只是一个匆匆来去,从来没有想过停留的地方。他知道自己留不下。城里出生的孩子都要去乡下讨生活,他一个农村孤儿,凭什么去城里? 知青至今还有不少滞留在青镇的。他们原先在村里,能回城的都走了,留在村里回不去的,镇上最后都给安排了工作,调到镇上去了。 是知青们不想回到自己出生的大城市吗?是回不去,落实不了工作,房子。 但是这套房子,就是完美契合了他对城里的想象。 楼房盖的很高,一共是五层。乡下的房子只有两层。 宽敞,亮堂。 因为楼层高,一开门窗,风呼呼的。门一关,又一点风都没有,比乡下暖和很多。 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这不就是城里人的生活吗? 乡下的房子盖的大,且空空荡荡,冬天冷的很。 沈大林一直在店里打地铺的,此时狠狠的心动了。 给沈建珍买房子,将来她这么孝顺,肯定会把钱还回来的。而且有了房子,晚上也有地方住了。 不过一问价格,五万……要辛苦一整年哦!再说手上钱也不够。 张红英看出来沈大林心动了。她也心动。就是钱还不够。 张红英叫张旭萍:“旭萍,能不能叫你们家金国平带我去见见负责人?我想问问看,钱暂时不够,能不能先交一部分?” 张旭萍热情的喊过金国平:“你带他们俩去看看,帮他们讲讲好话。” 金国平不太情愿的放下手上的活。 他也着急装修完了好住进来。 有自己的房子才好结婚生孩子,总不能把孩子生在宿舍里? 房子已经盖好一段时间了,还有三套一直没卖出去。张红英跟沈大林两个人,说要买两套,但是要分期付款,负责人想了想:“你如果三套一起买下,我就允许你分期付款。” 张红英:还有这样的好事? 她连忙答应了。约定过年前先交20%,也就是三万块钱。六月三十号再交30%,剩下50%,十二月三十一号前交清。 沈大林急坏了,三套,怎么买得起?如果钱没有及时付清,对方再卖给别人怎么办?到时候自己就是钱也没了,房子也没了。 沈大林家已经养了一千只鸡。只有张红英知道,等到明年鸡价格一涨,鸡一卖,他们家房子钱就够了。 不存在付不出的情况。 至于自己,如果生意一切正常,付房钱不成问题。 而且鸭湾村很多人跟着养起鸡来。自己做个中间商,也能把房子钱赚出来。 张红英不由分说就把房子定了,首期付了,签了个简易的合同。 沈大林看到自己一下子清空的存折,叹息了一声,又把这件事抛在脑后。 大不了当没有寻到这条发财的路子。 张红英看出来沈大林不太痛快,提醒他:“阿叔,虽然我们店关门了,但是马上过年,大家吃鸡只多不少啊! 拜利是,祭祖,待客,哪家不要买几只鸡? 你回去之后,用挂机船运一船鸡过来卖,还怕赚不到钱?” 沈大林犹犹豫豫:“那要卖到什么时候去?” 张红英笑:“你便宜块把钱五毛钱,卖给鸡贩子嘛!” 沈大林想想有道理,青镇的鸡,过年也涨到两块钱了,但是苏州这边能卖到六七块,一来一回,肯定有的赚啊。 收鸡这个事,俞志强熟门熟路了,可以带着他一起收鸡,然后再贩卖到苏州。 张红英又多加一句:“过年期间,冬笋能卖到十几块钱一斤,比肉还要贵几倍。 你船开过来,再贩些冬笋回去,还有黑木耳,红枣。这些东西,虽然不是苏州特产,但是苏州货运方便,卖的要比底下小镇便宜的多。 还有什么甘蔗,橘子,瓜子,花生,苹果,都是外地来的。你批多了不行,少批点,还不是我们村子里就卖光了?” 沈大林:……以后谁说你笨,说你读书读不出,我跟谁拼命。 张红英笑:“阿叔,不是我变聪明了。 而是开店,天天要采买这些食材。什么东西批发价格多少,自然门清。只有葱姜蒜青菜这些必须得现买,其他干货,都是直接批发的。 我跟他们很熟了,你拿货,甚至出货,都可以直接找他们。” 沈大林笑,果然人只要经历过的事多了,就没有不精的。 天天关在家里不见世面,只会埋头干活,人才会越来越笨。 他打好主意了,如果沈建兴开学能考上高中或者中专,就去读。考不上,不如也带来苏州做生意。 不管是多小的生意,总也能锻炼人的。 他原本想让外甥带沈建兴出去锻炼的,不过外甥娘子好像不同意。现在好了,自己就可以带他出来。 回到店铺,看见左成林正在门前团团转。因了张红英发的工资,他倒是穿上棉衣和鞋子了。 张红英说道:“大家都放寒假了,我们店马上也要放假,等到开学你再来吧。” 左成林等了这么久,自然不是为了勤工俭学那点事。 他知道张红英好说话,便鼓足勇气道:“老板,我就是因为你们放假了才来找你的。” “哦,你说说找我什么事?” 左成林道:“店关门了,暂时没有生意。我想,你能不能把煤炉和锅借我,我接着去卖米线,外送米线。 你放心,我保证做的好吃,不会败店里名声。” 哟,这倒是个有主意的。张红英有点心动了。 第88章 外卖3 左成林 ,还有十几个家庭贫困,又来自偏远地区的学生,决定过年不回去了。 像云南的学生,按他们的说法,回去一个星期都到不了家。且山路难行,经常有巨石滚落。 那么多钱,那么长时间,留着干什么不好呢? 学校也照顾这些学生,让他们参加校卫队,晚上在校园里巡逻几次,防止小偷小摸。食堂已经不开门了,但是校卫队值班室,有电炉。可以煮点青菜挂面什么的吃。一天也花不了多少钱。同时学校一天给他们三块钱补贴——马马虎虎吃饭也够了。 但是他们这个年龄的学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清汤寡水吃一点,常年处于半饥半饱状态。张红英招他们勤工俭学,才算是吃了个饱。现在张红英店要关门,他们比张红英着急多了,恨不得出面帮她把店开起来。 张红英就问他们怎么打算的。 左成林把自己深思熟虑后的计划告诉张红英。 职业学校地处偏僻,没有什么外人来。 他们打算,借学校的三轮车,推上煤炉,锅,去市里摆摊卖。 打着学生勤工俭学的旗号,再加上他们人多,应该不会被为难。 鸡汤米线好吃,但是只有附近的人知道,是个损失。 他们要把米线卖到整个苏州去。 冬天天气这样冷,懒得洗菜做饭的人肯定也有。也不是所有单位都有食堂,还有人下了班要回去吃饭。 推着车子卖米线,就可以解决这部分人的困难。 张红英想了想:“不如这样,你们在大街上卖,来来往往的人多,但是停下来买东西的可能不会多。大冬天的站街头吃,会吃一肚子冷气进去。 你们干脆推车到住宅小区里卖。 你们不是放假了吗?其他学生也放假了。他们家里人忙上班,还要抽时间回家给做饭,太辛苦。 你们找个小区卖,人家拿个钢精锅下来装,还省的你们洗那么多饭盒。” “你答应了?”左成林很高兴。 张红英又问:“那鸡汤你们会不会熬,米线会不会煮?” 左成林笑开了:“我们有云南的同学,这米线就是来自云南嘛! 我们广西也是吃米粉的。螺蛳粉,桂林米粉,跟米线差不多。 在店里帮了一个月忙,我都看明白了。” 张红英又提醒到:“现在鸡已经涨到五六块钱一斤了,到过年的时候,六七块一斤也能卖。米线你打算卖什么价格?” 左成林有点傻眼。一只鸡就要二十多,他们推车子-去卖,如果卖不出去,压力可就大了。 一锅鸡汤,至少要两只鸡才会有浓郁的鲜香味。要不出来清汤寡水的,容易被人骂挂羊头卖狗肉。 张红英算账给他听:“一锅汤,能卖五十碗米线,再多掺水,汤就不香了。 米线加煤的成本,合下来一碗要两毛钱。 也就是,一天卖出去五十碗素米线,你刚刚回本。卖鸡肉的钱,才算是赚头。 你们这么多人忙一天,肯定不想白忙,就为了落几只鸡吃吃。 所以怎么搭配鸡肉卖出去,你要想好了。” 左成林嘿嘿笑:“就算是有鸡吃,我们也是赚了。” 张红英:……忘了这些是十几岁的男孩子。 “行吧,那就先这样。 正好还有四只鸡没有杀,明天早上你们过来,从杀鸡开始,熬鸡汤,煮米线,做一遍我看看。 合格了,这一个月,我不仅借锅灶给你们 ,还帮你们供货。只收成本价。” 左成林很感动:“老板你人怎么这么好。” 张红英失笑,难得啊,这个老实娃也开始说好听话了。 不过,现在中专中职什么的还没有贬值,能考出来的,那个是差生?搁后面,不是,也能上一本的料子。 张红英叹息一声。有的人吃的是时代的红利,有的人吃的是时代的挂落。 不过那么大的事,她也弄不懂。总有一部分聪明人 运气好的人,能够抓住机会的。左成林应该就是其中一个。 都是农村的孩子,这几个人,第二天一大早就来等张红英开门。 沈大林已经回去了,准备贩些鸡过来卖,再弄些年货回去卖。 反正水乡河岔四通八达,哪个村,哪条河能通,再没有比沈大林更熟的了。他也是个活地图,去过的地方,脑子里门清。而且还会辨方向,夜里行船也没有半分问题。只要别冲了人家的渔网就行了。 张红英笑眯眯的坐着当客人。 左成林组织大家杀鸡,拔毛,清肚肠。 跟张红英喜欢整鸡下锅不同,左成林让人把鸡切成块了。 鸡翅剁三段,鸡腿剁成五块。 鸡杂也清理干净,用盐搓洗过。 张红英是把鸡先放锅里熬好,然后把鸡捞出来。 他们直接把鸡肉铺在蒸架上,底下加水,生火蒸。 蒸四十分钟后再取下来,底下的水,变成了鸡汤。汤汁浓香,面上还浮着厚厚的一层油。竟然比熬的鸡汤看上去还鲜亮几分。 而且鸡肉也更完整,不像汤锅里煮出来的那样,容易皮破肉烂。 一个张红英没见过的男生,又起锅,往锅里倒了小半碗油,放进去葱姜翻炒,再加入酱油一激,香味立即就出来了。又倒上一点鸡汤略加稀释。这个汤,竟然比真正老母鸡蒸出来的汤还要鲜几分。 左成林笑道:“老板你看,我们准备出去卖的鸡汤面,鸡汤米线。” 鸡汤面容易混浊,竟然还不如这种勾兑出来的酱油版鸡汤效果更好,再加上葱花,几块鸡肉,看上去也更符合大家印象中的鸡汤面。 “没想到你们也这么会做饭。”张红英感叹,也更有奸商潜质。 她这种一直追求真材实料的,肯定需要长时间积累才能有忠实顾客。如果这种酱油版鸡汤面卖的便宜,会抢走很多生意的。 不过她也没说什么,世界上的钱那么多,不可能她一个人赚完。现在交通不便,连做网红店,连锁店,都还没条件,只能做做周边生意。 过几年,实在不行,她还可以转行做其他的。 第89章 年货生意1 猪肉价格悄然涨价有一段时间了,但是大家并没有对此产生警觉。因为这个时候,吃肉还是逢年过节才能吃的。很少买,也就对价格不敏感。 大部分蛋白质摄入,还是靠鸡蛋、豆制品。江南水乡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有鱼。嘴馋的厉害了,就买上一条最便宜的鲢鱼,一两块钱,用盐腌一下,想吃的时候浇点油,葱姜,蒸一下。还有那种筷子长短的小带鱼,八毛钱一斤,也能解解馋。 但是过年的时候,猪肉价格的这种涨法就无法忽视了。 除了大家都饿肚子那几年,其他年份,平时可以节衣缩食,但是过年了,每家都至少要买一腿肉回来。过年吃年夜饭,酱蹄膀是不能少的。 鸭湾村自从进入十二月,就开始准备年货了。鱼,跟红同音,过年的时候,分鱼,分红,同时进行,算个好兆头。 据张红英太爷爷说,早些年,湖里捞出来的鱼,比长条凳还要长。张红英估计,那得有一米五以上了。 近年大鱼捞差不多了,再分鱼,就只有四五斤大小,跟人胳膊差不多长。 小队包产到户以后,连分鱼都没人管了,大家只能指望厂里分鱼。 厂里过年工资可以拖欠到明年发,奖金可以少发,唯独鱼不能不分。 张红英没想到自己只是叫沈大林可以做点年货生意,他居然能想到去贩鱼回来卖。 青镇本地居民只有三万出头,刚刚达到镇的标准。但是外地打工的有十几万…… 就算是一人分一条鱼,也要几十万斤。 一斤鱼赚一毛钱差价,几万块钱也就回来了啊。 当张红英拎着沈大林送给她的几条青鱼的时候哭笑不得:“分鱼是不是应该老板分给员工的?” 沈大林笑得合不拢嘴:“都是你出的主意提醒了我。” 往年小队分鱼,都是跟着大队去拉湖边鱼。那会没有挂机船,都是靠摇橹的。一个大队一两千人,出一条船,去把鱼装回来。 进入十二月后,气温经常低于零度,鱼也不怕坏,所以他们在路上用一天,第二天再分到底下小队,再分到农民手里,都不怕晚。 鱼杀了,去掉头,内脏。鳞片都不用刮,直接抹上盐腌制起来,塞进甏里,再封好口,能吃到清明边。 江南水乡的人都喜欢吃鱼,家家户户都有渔网,鱼叉,但是河荡里几乎没大鱼。 沈大林水性好,还扎到过黑鱼。后头还有一个老光棍天天在河边,也能扎到鱼。但是普通人想吃鱼,只能吃靠网网到的小鱼。还没有手指头粗,叫细眼鱼。抓到鱼,挤出肚肠,洗洗干净,用咸菜烧。 理论上讲,这种鱼晒干了油炸才好吃。但是谁家有那么多油去炸? 细眼鱼跟咸菜一起烧一下,然后连咸菜带鱼,都是嚼一嚼就咽下去。 所以过年的时候,就不能不吃鱼了。 本地倒是没有年年有余“鱼”的说法,但是吃鱼那就是刚需。 沈大林听了张红英的主意,想到的第一条年货,并不是甘蔗橘子花生这种东西。那个一家才能买几斤啊,好像都是山东人来做的。 沈大林回去给他的挂机船清理了一下。半年没动,树叶子都落了很多。 沈大林开着挂机船来到湖边,说是要买鱼。 他家里存了有万把块钱,心一黑,就全部带上了。 总不能两个小姑娘都能做成的生意,他一个大男人还畏手畏脚吧? 按张红英的说法,鸭湾村还不能卖掉几千斤? 鱼这个东西,销量很有限的。天气热放不住,没有谁家会买大鱼。现在大队都不分鱼了,渔业大队的养鱼户也正愁着呢。 沈大林的挂机船哒哒哒开过来的时候,他们正聚在一起抽闷烟:“以后是不是也要上岸了?鱼卖不掉了。” 问了一下,价格低到不敢相信——三毛钱一斤。 平时猪肉价格三到四元,现在马上过年,猪肉已经涨到七块多。 鱼,只要三毛钱?要知道市场上的鱼,已经可以卖到一块二到一块五一斤了…… 他带的一万块钱,岂不是可以买三万多斤? 沈大林嘴皮子也好,几句牛一吹,再聊聊“隔代子”大队分鱼的盛况,一万块钱,拉了满满一船鱼回去。 沈大林的挂机船,是十一吨规格的。 船舱里只能装十一吨,两万多斤。 但是渔业大队急于卖鱼变现,主动出借了一条船,跟着沈大林出发。 沈大林再三说他吃不下这么多销量,渔业大队说,卖的出就卖,卖不出拉回去自己分。 话说到这里还能怎么办呢? 鱼拉到青镇码头,沈大林打算停下来先问问鱼价钿,也好沿河叫卖。 不料电子厂的水生正在码头买菜。 水生也是大林的小朋友,大林看见了便喊:“水生,你在买菜啊? 鱼要不要,我这里有,你拿条回去吃。” 水生抬头一看,大林运了满满一船鱼来了,也不客气:“你给我一条看看。” 沈大林熟练的捞起一条鱼,看看太小,又换了一条。一连换了四五条,才看见一条满意的。用稻草串起,递过去。 水生拎起来掂了掂,才问道:“你这么大一船鱼,阿是要派啥用场?” 沈大林就道:“小人读书要用钞票,老太婆生病也要用钞票,过年了,我去进点鱼来卖卖看,也寻嘎两钿。不派啥用场。” 水生便道:“那好,我们厂里正要买过年分的鱼。你给我弄几斤。” “照多少算?”沈大林喜出望外。 “厂里一千五百个工人,一百名中层以上干部。 工人照十斤算,干部照五十斤算……” 沈大林已经噼里啪啦算清爽了:“正好两万斤。” 码头边上还有准备帮人挑担的挑夫,沈大林招呼一声,那些人就挑起麦箩,帮忙装鱼去了。 沈大林要了十个人,不过两趟,就把两万斤鱼卖出去了。 电子厂轰轰烈烈的挑鱼,分鱼行动,马上传到了隔壁的丝厂,服装厂,纺织厂…… 工人们活都不想做了,都从窗口往外看。 农民是很大胆的,羡慕了就直接去问。 胆子大的直接问老板:“老板,我们有没有鱼分了?” 胆子一般的,成群结队去催车间主任:“主任啊,你主这个任了,我们职工没有鱼分就算了,你们干部肯定有鱼分的吧?” 胆子小的,也会暗戳戳跟小组长说:“别人家厂里都有鱼分。轮到我们没有,过好年要么去换爿量气大一点的厂。” 这还行? 分鱼都直接影响到厂子的安定团结了。 第90章 年货生意2 青镇的人,有一种别样的“体面”要求。那就是,熟人之间买东西,不问价钿。 如果买的少,像水生跟沈大林刚开始那样,是打算送的。 熟人朋友之间买东西,还要钱,那不是不要面子了? 所以码头上,集市上,越是亲戚朋友,越是要装不认识。 如果你上去问,叔,伯,爷爷,姑姑,姨妈,老朋友,这个东西多少钱? 人家肯定要说:不要钱,拿去吃。 最后一个诚心买东西,一个不诚心不收钱,最后推让半天,最后两个都不痛快。一个满脸尴尬吃白食,一个满腹怨言送人情。 所以遇到亲戚朋友,两个人有志一同,都扭过头去装没看见对方。看上去倒不像亲戚熟人,像是世仇。外人看到是要笑坏肚皮的。 遇到陌生人,买东西是要问价钿的,但是男人买东西,基本上是这样的:“这个,这个,这个,都给我来一点,你算算看多少钱。” 好像细问到每斤多少钱,就是对小贩的不信任,也是伤面子的事。 所以,沈大林六万斤鱼都卖光了,人家要结账,才去问他一共多少钱。 沈大林本来还想跟码头上市场行情来的。市场价已经到了一块五一斤。但是,这么多鱼一下子卖掉了,他算了算,运费,本钱,挑担的挑夫钱…… 沈大林又想起自己刚刚买的房子,良心一黑,要价:“算一块钱一斤吧!” 水生大叫:“哦哟,大林师傅,外面已经卖到一块五一斤了,马上过年,肯定还要涨。你就算是要照顾老朋友,也不能贴本钱卖呀! 这么讲吧,你便宜两毛钱,就算是我的人情了。一块三一斤。 哪哈话?” 沈大林拼命推:“这样不来的。哪哈好赚老朋友铜钿。” 两个人打架似的来了一回,最后还是定下一块三一斤。 沈大林每斤落下一块钱毛利润,又捡一些卖相不太好,个头有些小的鱼,不由分说,给水生倒筐里:“这点细眼鱼,水生你拿回家吃。” 水生也笑,人家细眼鱼只有手指头大,这个鱼,顶少也要三四斤了。 不过这个鱼,收就收了。 最后跟挑夫结账,也是这么一个推推搡搡的来回。好在沈大林对挑夫的收入还是了解的,闲的时候一天能挑四五块钱,忙的时候一天二十块钱。 沈大林短不了要用挑夫,就安一个人二十块钱给他们结了账。 这也是辛苦活,二十个人挑六万斤鱼,一个人就要挑三千斤了。来来回回二三十趟,虽然路不算远,也已经两腿开始打颤。 短短半个月,沈大林还真的把青镇那些厂家的年终分鱼,包了圆。 他一个人卖出去了三十多万斤鱼。那挂机船,哒哒哒冒着烟,在运河上跑的极其欢快。 连渔业大队的船都被他包了下来。 沈建珍刚刚放寒假回来,就被沈大林拖着上船帮忙算账了。 鱼一筐一筐挑上来,每一筐都要过秤。沈建珍的工作,就是把这些账都记下来,最后算总账。 看见沈大林赚钱,自然也有跟风的。 去渔业大队的水路,又不是只有沈大林一个人熟悉。开挂机船跑运输的,也有一大批人。 过年前三天,沈大林特意拎着自己留下的几条大鱼,送给张红英。 张红英心里滋味那叫个难言啊。 自己重生了一遭,带富的却是沈建珍一家。 自己辛辛苦苦这么多年,挣了个啥? 还不如沈大林半个月挣的一个零头。 张红英终于相信,世界上,人跟人,是真的完完全全不一样的。有的人天生是龙,就是缺了点风水。有的人天生是虫,给她多少机会也是白搭。 沈大林半点不遮掩,笑嘻嘻的把自己挣钱的事说给张红英听了。 张红英提醒:“阿叔,不要露富。危险的。” 沈大林点点头:“我晓得的,我们熟络了,才说给你听听。 走,我们去找卖房子的,把钱都交了,把钥匙拿到手。 也能放心过年了。你的钱不凑手不要紧,我给你一起交了,以后你慢慢还给我就行。” 张红英又羡又妒,又高兴沈大林也是个考究人。 张红英寻到金国平的那个小朋友,也叫金国华,说是要来付房钱的。 金国华也很高兴,马上过年,早点把账清了好分红给村民。答应分期付款这个事 不知道被骂了多少次了。 沈大林爽快把钱付清后,金国华又道:“说起来,有个外地人,买了套房子又退掉了,装修都装了一半,说是突然需要用钱,死活要退房子。 你们这么有实力,看看要不要买? 家里有两个儿子嘛,正好一个人一套,以后也做城里人了。” 沈大林不知道是不是被两个儿子一个人一套刺激到了,想起来沈建珍,便道:“好,我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也一个人一套。” 张红英听了,也替沈建珍高兴。 金国华问登记谁的名字,沈大林开口要报自己名字。张红英暗戳戳道:“你的房子,等将来要给建珍,会不会媳妇不同意?” “媳妇……”沈大林想反驳,但是想想其他家庭的矛盾,便又犹豫起来。 张红英敲边鼓:“沈建珍几能孝顺啊,暑假赚点钱都说是要拿回去给你。 寒暑假打工也自己一分钱不舍得花……” “好好好,晓得你帮你小姐妹说话。 名字就写沈建珍吧!” 这种村集体的房子,购房合同很简易,就是手写几个字说明情况,再敲个村集体的章,就算是交易成功了。 两个人当场就拿了钥匙去看房子。 挺巧,四套房子,在同一栋楼上。 “蛮好蛮好,将来互相有个照应,想打麻将都不用找别人,喊一声就好了。” 沈大林那叫个开心啊。他擦了擦眼睛:“隔代子,要做官的,做大生意的人,才能住得起苏州。现在我也在苏州有房子了。” 张红英:沈建珍爱掉眼泪看起来也是像你了。 嘴上还要安慰:阿叔,好日子在后头呢。 你两个小人,都又聪明又孝顺……” 第91章 找对象1 张红英的店生意是结束了,但是她并没有回去马上过年。 回去做什么呢?张红星小小年纪,已经把媳妇娶回来了。 还不如继续在养猪场宿舍赖着。 等到大家都放假了,再回去吧。 实在不行,就是说过年王师傅忙,在店里帮忙到了年三十才放人。 张红英现在学精了,不把钱寄回去,就存在存折上,过年拿回去给李小芳看看过过瘾就算了。 她想要取钱,还得来苏州。晕车就能晕掉她半条命。还有密码,张红英是绝对不会把密码告诉李小芳的。 但是熬到年廿八,连老金师傅都要问了:“小张,你家这么近,怎么还不回去过年?” 张红英只好回答:“明天就回去,明天就回去。” 等她回到宿舍,关了灯,躺在床上发呆。 整个宿舍楼,好像就剩下老金,还有一个大学生没有回家过年。 “咄咄咄,”门被敲响了。 “谁啊?”张红英问道。 “我,李若飞。”外面一个男人回答。 “你找我什么事?”张红英打开灯,问道。 “方便进来说吗?”李若飞问道。 张红英跟这个人实在不熟,但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也不好太过冷淡。她就打开门:“进来吧!” 李若飞进来后看了圈屋子。里面特别简陋,但也特别干净。 李若飞状似亲切的问道:“小张,你什么时候回家过年?” 张红英有点警惕,姑娘家门都关了,灯也关了,还来敲门,就为了问这个? 但是也不好不回答,便道:“明天就打算回去了。想乘头班车。车子六点钟发车,天还没怎么亮,要早起。” 意思是你有话赶紧说,没话讲滚吧。 李若飞又问:“暑假经常跟在一起的姑娘,怎么不来了?” “哦,她读大学去了。” “你一个人住养猪场宿舍,是走的谁的关系?” 张红英不耐烦:“这个跟你没关系吧?没事我想早点睡觉了。” 李若飞还要问:“我看你的小吃店关掉有好几天时间了,怎么没有回家?” “你到底有啥事体了?有就直接讲,没有就早点回去睡觉吧,天气怪冷的,冻的脚趾头疼。” “哎哎哎,小姑娘怎么脾气这么急躁的?这样不好。”李若飞还有点嬉皮笑脸。 张红英开始警惕起来:“没事你赶紧走吧,咱也不熟。 孤男寡女的,没事少说话。” 李若飞这才正色道:“我就是想问问,你看我怎么样?” 张红英:“我都没怎么看过你,哪知道你怎么样?天天忙的要死,回来倒头就睡,没功夫看别人。” 李若飞:…… 张红英正式打量了李若飞一眼,个头不高,估计勉强一米六。有点英年早秃,现在发际线就很靠后了。 李若飞:“你还没有找对象吧?” 张红英点点头:“七点多了,冷的很。你要是实在无聊,回去看看书去。 我真得睡觉了。” 说完了打了个寒战。 白天有太阳的时候还暖和点,太阳一下山,房间里就跟冰窖似的。 张红英羽绒服穿上了,可是脚上还是冷。 “小张,你看我怎么样?”李若飞还是笑嘻嘻的问。 “啥你怎么样?”张红英不耐烦了,惊奇的问:“难道你是想跟我找对象?” “啊?你看不上我吗?”李若飞漫不经心的问。 这不对劲啊。 张红英不太理解的问道:“单位上大姐们没有给你介绍对象吗? 你再怎么饥不择食,也不至于找到我头上来啊?” 李若飞没料到张红英没有半点羞涩。这哪像个十几岁的姑娘? 李若飞笑笑:“我一个外地人,没根没基的,人家能给我介绍什么好对象。” “别的我不知道,但是大学生找大学生,最差也要找个大专生或者中专生啊,你找我,岂不是更差?”张红英很有自知之明的。 “那个,学历也不是最重要的吧。我看你说话,做事,也不像没什么文化的样子。”李若飞挠挠头。 “我们农村找对象,是需要父母出面托媒人先介绍相亲的。 看家庭,看财产,然后才是看人,看两个年轻人的意见。 你这样有点冒犯了。 我妈不允许我自由恋爱,你也不符合她的标准。我们不合适。 以后看上哪个姑娘的时候注意了。 自己冒冒失失跑上去问,不是什么好人该做的事。” 张红英怨恨李小芳,但是此时,李小芳是一个很好的挡箭牌。 果然,李若飞说:“你都成年了,还自己跑出来做生意。我听曹大爷他们说,你每天光卖酱棒骨都能赚好几十块钱。 你怎么就不能自己拿点主意呢?” 张红英就明白了,这是冲自己的钱来的。可笑,她现在连小富都算不上呢…… 张红英不得不把前世自己的遭遇,再结合吴小红对沈建珍的要求,抬出来:“我挣多少钱都是要给我妈的呀。 我妈说我的钱要下攒着给我弟在苏州买房子,娶媳妇。 苏州的房子要好多钱呢。 等我弟娶了媳妇,生了孩子,再帮他把孩子带到上大学,然后再考虑给我找人家嫁出去。” 李若飞惊呆了:“那个时候你得多大了?” 张红英哆嗦了下:“可能三四十岁吧。 我妈说我弟才是我们老张家的根,女儿家就是这个命。 我觉得她说的有道理。 不跟你说了,我真得钻被窝了,冻死我了。”然后把呆若木鸡的李若飞推出去,把门锁上。 什么跟什么啊,长的黑不溜秋的,个子又矮,这样的,就算是做上门女婿她都看不上。 沈永健人是老实了一点,但是长的不难看啊。皮肤很白,浓眉大眼的。 沈永健是家里老二。上有一个姐姐,一个哥哥。下有一个弟弟。 他父母本来老二老三都想给出去做上门女婿的,但是老三游手好闲,一直不着调,做上门女婿都没人要,最后拖到三十岁。他父母没办法了,给找了个江西姑娘。 苏州日子好过的名声传的很广,江西姑娘没要彩礼给嫁过来的。嫁过来后一个人养男人养孩子,不知道她父母知道了有没有悔断肠…… 第92章 找对象2 张红英是廿九才往回走的。 反正大不了到了青镇再叫个摩托车回去好了。 回去太早没什么好处,肯定又被指使着到处洗刷刷。 屋顶扫蜘蛛网,擦玻璃,擦桌子,擦各种家具,扫地…… 还有做一堆饭菜。 以前经济条件差,一整个正月待客的东西,都要在过年前做好。 什么油豆腐塞肉,蛋饺,春卷,都是费时费工的东西。 尤其是蛋饺,做起来能把人腰累断了。 笋干要连泡带煮,最后切成细丝。 都是些功夫活。 吴小红不会做蛋饺,每年过年做蛋饺,都得求人帮忙。沈建珍也不会做。而李小芳的蛋饺做的漂亮极了,张红英也是老早就会做。这也是李小芳得意的一个点。 但是现在这些都不值得夸耀啦。大学生三个字的含金量,足以压过一切缺点。 江南水乡一直算是富庶之地,也只能保证填饱肚子,想吃肉蛋吃过瘾那是不可能的。 以前张红英辛辛苦苦忙一整天,才能做好油豆腐塞肉和蛋饺,但是刚刚做好还不能吃。 要祭祖的时候先给祖宗上一遍,把大部分再放回橱柜里,捡几个卖相不好的,分了吃。 现在李小芳,还有那个新进门的媳妇在,应该已经都准备好了吧?张红英幸灾乐祸的想。 新媳妇叫高秀娟,是隔壁皖省的,小学就念了一年。但是普通话是会说的。 所有外地人来了青镇,都开始学说青镇话,只有高秀娟,几十年如一日,坚持说普通话。 没错,高秀娟前世也是张红英的工友。 只不过那会她嫁的不是张红星,而是村长那个读中专被人扣下的儿子……张红英终于想起来了,那个人是叫陆云华。 村长家里有钱,但是儿子不争气,好吃懒做。高秀娟个子高,人漂亮,但是干活不大利索。外地人的通病,就是不存钱。本地人挣一百如果不能存起来九十五,都像是在犯罪。外地人挣一百能花一百五,剩下的五十下个月再还你。 所以两个人都算是困难户,就凑到了一起。 高秀娟可不是什么简单人物,村长夫妻俩也算是体面人,都经常被她气的脸色铁青。 他们经常闹矛盾的主因,是高秀娟太能花钱了。 高秀娟也上班,但是别说家里了,连自己亲生的儿女都花钱不着她一分钱。 吃喝都在家里,还挑菜色。菜色不好就甩脸子。 这边的人,都讲究一个面子。村长家里富裕了这么多年,怎么能让儿媳妇因为吃不好菜甩脸子呢?就只好精心伺候着。 这还不算啥,第二点闹矛盾的原因,就是高秀娟从来不叫公婆阿爸姆妈,结婚几十年,就叫了几十年的叔叔阿姨。 都是一些让人心里不痛快,但是又不能拿到台面上来说的理由。 就像自己面对李小芳和张小树的时候一样,憋屈,还说不出来。 所以上门认亲的时候,张红英发现张红星找的对?是高秀娟,几乎要狂笑一声:你们的报应来了。她用了好大力气才憋住,没让自己笑出声来。不过整个过程都是满面笑容,大家都以为她是高兴傻了。 张红英怎么也没想到,他们这一家子,完全不需要自己报复。自己不过是没有像前世一样进厂,找了另一条路,就把张红星的命运搞的乱七八糟。书不读了,早婚了,找了个厉害老婆了。 等她到了青镇,连拉客的摩托车都没几辆了。俞志强还在。看见张红英,眼睛一亮:“老……” 俞志强明显是想叫老板 ,张红英赶紧拦住:“老同学,叫老同学……” 俞志强一愣,才想起来他们都不让说自己送到苏州的鸡,是卖给哪里的。 虽然不理解为什么,但是俞志强也不是多话的人。 摩托车一路吃风,把张红英冻的够呛。 下车后她抖着手要给钱,俞志强一溜烟跑了。 就三块钱,张红英也没非要喊住她。 “你只*还晓得回转啊? 你哪哈不等到吃年夜饭再回转?”李小芳怒气冲冲的声音。 张红英:“……我刚刚下车你就这样,那我要不还是回苏州?” 高秀娟过来拉住张红英胳膊:“姐姐冻坏了吧,赶紧进灶屋暖暖。” 还指使张红星:“还不赶紧帮姐把包拎进去?” 张红英也没拿什么东西,冬天太冷,没办法洗澡,她连换洗衣服都没拿,就买了点糕点之类的回来。 张红星掂了掂,还挺重的。拎进堂屋,就把拉链拉开了:“我看看阿英带回来些什么……” 李小芳也伸长了脖子在看呢 ,一看到就是些吃的,脸都黑了。 张红英装傻:“姆妈,阿爸,还有红星,弟妹,这是我从苏州大老远带回来的,可好吃了。 平时我都不舍得买的,眼看着过年了,咬咬牙,给你们买了些。 你们都尝尝。” 李小芳咬牙切齿:“我稀罕死吃你这些东西了。” 高秀娟倒是不在意,她一样样从旅行包里面掏东西:“姐姐, 那我就不客气了啊。” 核桃糕,云片糕,麻花,酥糖,寸金糖,橘红糖……都是些过年时候都只舍得买了祭灶的东西。 “姐姐,这个背回来很重的哦。”高秀娟以吃为主。她扒开一包核桃糕先吃起来。 李小芳微笑:“秀娟啊,你不吃了吧? 不吃了剩下的这些我先拿回去收起来,过年的时候待客用啊!” 高秀娟翻白眼:“阿姨,你不是说不稀罕姐姐拿回来的东西吗? 而且姐姐拿回来这么多,我才吃了一个,你怎么就说我不吃了? 我还要吃的。你都给我留一半。” 李小芳:…… 张红英暗笑:假客气遇到真老实,以后你就受着吧。 不料高秀娟吃东西也堵不住嘴,把火烧到张红英头上来了:“姐姐,我小宝快要出生了,叔叔阿姨说要给小宝弄个玩的地方,把你房间占用了。 今年只能麻烦你在楼下打地铺了。 你什么时候嫁人啊? 要不你在家里打地铺,还是影响出入,不方便的。” 张红英再次无言以对。 本来楼上两间屋子,张红星和父母凑一间,自己占一间。 后来为了给张红星做新房,张小树和李小芳搬到自己房间来了,中间打了个隔断。楼下只剩下一间饭厅,一间放杂物。 现在……自己要在一楼打地铺?! 第93章 找对象3 张红英从小就知道,做小姑子是很难的,做大姑子就要好一点。 因为作为大姑子的姐姐先出门,弟媳妇后进门,两个人没有一个屋檐下生活的经历,第一次见面就是客人,互相客客气气。基本上一辈子都能保持不错的关系。 但是小姑子就不同了。对嫂子来说,这是她以后的家。而对小姑子来说,这是她从小到大生活的家。 嫂子进门以后,两个人很容易发生冲突。 张红英有个亲戚,就是出嫁前跟嫂子关系不好。具体谁是谁非外人不知道,但是后来但凡人生大事,什么孩子满月了,升学了,订婚了,结婚了这些场合,舅舅舅妈应该是坐上席的。所谓的娘亲舅大。 但是他们家不一样,他们家这个做舅妈的就是死活不肯出席。 后来每次这种场合,这个亲戚就得回去央求,百般讨好,做舅妈的面子讨足了,才肯去一趟。不知道吃了多少气。 不讨好还不行,说难听点,如果出嫁女没了,娘家人不发话,都不能出殡。 但是张红英是做姐姐的呀,大家私下讨论的时候,她没什么危机感。 正常情况下,张红英总应该能在张红星娶妻,之前嫁出去。 女的法定结婚年龄比男的小两岁,张红英又比张红星大三岁。 张红星二十二的时候,她已经二十五了。从及格到二十万岁,有足足五年时间给她找对象,难道还找不到合适的? 没想到张红星抄了个近道,他居然先结婚了! 高秀娟还在喋喋不休,也不知道是讨好,还是圈地盘\/:“姐,你给我宝宝买这么多好吃的,宝宝将来肯定最喜欢姑姑。” 张小树在边上插嘴:“哪有姑姑不疼侄子的。 姑姑侄子那是血缘亲。” 张红英问:“那楼上房间那么大,隔间都有十几个平方。姑姑疼宝宝,宝宝喜欢姑姑,宝宝还没出生,我先用一下房间?等宝宝生下来,到会自己玩,怎么也要一年多吧? 我也不多待,就过年期间住几个晚上。 实在不愿意,或者爸妈把楼底下杂物间装修一下,也弄张床。打地铺太冷了。大过年的去人家家里也不方便啊?” 李小芳才道:“你怎么这么不懂事? 你晓得睡楼上好,你爷娘不晓得睡楼上房间好? 我原本是要把整个房间腾出来将来给小毛头玩的。地方大,才够他爬来爬去。 一楼有蛇虫鼠蚁,二楼干净点。 今年冬天冷,还是秀娟有良心,说南面隔出来那个房间冬天先给我们住。 等宝宝生下来,我们再腾出来朝南房间,小宝要晒太阳。 现在房间里放着摇篮和玩具,没办法再摆你的床。楼下杂物间放农具的,腾不出来。 你自己也说了,回来就待几天,还折腾做啥? 你跟建珍从小好的穿一条裤子,大家借房子睡觉很正常,怕什么麻烦。” 合着就是你们把房间让给张红星,我把房间让给你们和小宝呗。 不想玩回家了直说就是了呀,为什么要绕这么大弯子?我还巴不得有理由不回来呢。 李小芳气势汹汹骂了几句,好像有点不好意思,又哄张红英:“乖囡啊,我两个小人,都一样值钿的。 这个冬天你先忍一忍,你把想在苏州买房子的钱拿出来,等开了春,我们再盖两间楼房。 到时候你两间楼房,阿星两间楼房。 你想住新楼就住新楼,想住旧楼就住旧楼。 我是儿子女儿都一样看待的。 绝对不会倒边谁。” 张红英:……话都被你们说完了。想要我拿出钱来也可以直说啊 ,大不了我们痛痛快快吵一架,这年不过了。 我掏钱盖房,然后让我挑哪栋楼住?我盖的房就应该是我的! 张红英气的呼哧呼哧的,正想说什么。 还好,这时沈建珍在门外大喊:“红英,阿英,你是不是回来了? 我爸说看见你回来了。” 张红英连忙擦擦泪水跑出去。 乍一看,差点没认出来。 沈建珍真是大变样了。皮肤白里透红,脸上肉都鼓出来。在成年以后,沈建珍的脸上出现了婴儿肥。 “哟,建珍来了?怎么胖成这样了?” “是啊是啊,胖了。” 沈建珍嘿嘿笑,然后说:“我刚去学校的时候,92斤。现在,138斤。” 张红英惊了:“你都吃了些什么?” 沈建珍不好意思的说:“我一个同学,找了个家教工作。但是后来她腿摔骨折了,就让我顶替她去做家教。 我教的不太好,只干了两个月,人家就不要我了。不过挣了二百块钱。 那个学生是家属院的,门边上卖奶油蛋糕,我以前从来没吃过。看见了就想尝尝。 三块钱一个蛋糕,特别特别多奶油。” 沈建珍舔了舔嘴唇,又道:“一尝就没忍住,最后我挣的二百块钱,全买了奶油蛋糕。 每天晚上吃过晚饭,就去买奶油蛋糕吃。 然后就胖成这样了。” 这也就是年轻的身体扛造,但凡年纪大点,恐怕就得三高。 张红英拍了沈建珍一下:“你不要命了! 这么吃要吃出问题来的。” 沈建珍拉着张红英:“走,我们去你房间,我有东西要给你。” 张红英黯然笑笑:“我们去外头吧,还能晒晒太阳。” “哦,那也行。” 沈建珍端起两条凳子,走到屋檐底下,又反手把门关上:“今天阳光不错。” 张红英拉住她胳膊:“我们去河边走走。” 沈建珍奇怪:“河边风大,去那干啥?” 张红英不说话,拖着沈建珍往前走。 “行行行,我自己走。”沈建珍吐槽:“你这像是被我欺负了,要拉着我去找我爸妈要说法。” 张红英噗嗤笑出来,再次道:\/“你要是个男的该多好啊。” 沈建珍就问:“怎么,是急着嫁人了?” 张红英拍了她一下,感叹道:“不是我急啊,是我爸妈还有我弟媳妇急啊。 刚才你说去我房间,我都不好意思说,我的房间已经没了。” 沈建珍难以置信:“你还没嫁出去呢,家里就不给你留房间了?” 张红英苦笑:“是啊,本来女儿就不亲。现在我在苏州,几个月回来一次,他们都快当没我这个人了。” 聪明如沈建珍也陷入了无语。 “那你有什么打算?”沈建珍苦恼的问:“天底下哪有这样的爷娘啊?儿媳妇娶进门,女儿就不要了。” 张红英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沈建珍此时还是一个惦念家庭的人,也没什么离经叛道的想法,只能邀请:“那你晚上来跟我睡吧? 总不能真的打地铺。 冬天打地铺会冻死人的。” 张红英正中下怀,却还要犹犹豫豫客气一下:“这样不好吧? 你们也是一家人团圆。” 沈建珍却瞪了张红英一眼:“有什么不好的。等你在地上睡出毛病来了就迟了。” “地上多铺些稻草,应该没事。”张红英不太自信。 “我都担心他们连稻草都没给你晒。”沈建珍的不惮于用最大的恶意去揣测。 稻草从田里收割回来,都垛成垛在晒谷场上堆着。需要的时候去扯——这是指烧火用的时候。 大家铺床用的也是稻草,但是这种稻草,是要挑干净的,晒透了才能用。 江南雨水多,稻草收割下来,如果没有妥善收藏,很快就发黑发霉了。想要干净的稻草都很难再找出来。 张红星结婚,占用自己的房间,已经进入十二月底,这个时候,稻子都收割完一个多月了。 按他们这个劲头,可能确实没想起来给自己晒稻草…… 张红英决定回家问问,也别直接给他们判死刑。 “姆妈,那我打地铺打在哪啊?”张红英眼睛盯着李小芳。 李小芳支支吾吾:“吃完饭再说。” 张红英气笑了:“姆妈,那稻草晒了没有,被子、垫絮,晒了没有?” 李小芳这才道:“建珍不是回来了嘛,你晚上去跟她挤挤。” 张红英深深的看了李小芳一眼:“我知道了!” 第94章 婚姻大事1 大过年的,不作兴哭。要不张红英真想给李小芳他们表演一个嚎丧,让他们活着享受一波死后哀荣。 沈建珍知道张红英心情不好,变着法子哄她开心。 两个人自然而然聊起来婚姻大事。 张红英跟沈建珍说起自己唯一一朵桃花,那个在养猪场工作的大学生。 沈建珍想了想,说道:“红英,你不要怪我说话直接啊。 你上次跟我说的,两个人要有共同语言,是对的。 两个人走到一起,要说话能说到一起,吃饭能吃到一起。 两个人差距太大,总有一天就没有话可聊了。 一世人太长了,跟一个说不到一起的人在一起,时间短了忍一忍,时间那么长,怎么办?到时候,人家就会去找能跟他说到一起去的人。” 张红英忍不住问:“那你找到能跟你说到一起去的人了吗? 你跟我,文化水平差这么远,你跟我在一起,是在忍吗?” 沈建珍笑起来:“我们小的时候在一起,聊的都是写作业,上学时候的同学,还有去哪里割草,去哪里偷菜,偷水果。 等到我们不在一个年级了,就只能聊干活那点事。 再后来,你去跟王师傅学裁缝,我去帮忙,我们聊的还都是共同经历的事,认识的人。 现在我们分开了,共同经历的越来越少,以后再见面,能聊的肯定会越来越少的。 我读书学了点啥,跟宿舍里的人有什么冲突,将来有什么打算,这些你都不关心的。你做生意,卖了几碗面,几只鸡,这些,我也不可能跟你感同身受。 我们两个人,也不是一年到头在一起,就这么几天,我们还不至于互相厌烦。 而且我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就算是不说话,我看你干活也能看一天不腻烦的。 但是,男人能行吗? 你也知道的,那些男孩子,一分钟也不肯停的。 不过如果你将来找到一个人,就算是没有话说,一起干活也心里很平稳,不觉着尴尬,说不定这个人就是可以结婚的对象。” 这么个人……张红英想起来了沈永健。前世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就像是两头沉默的老黄牛,嗯,的确没什么共同语言,也没什么矛盾。对别人的意见不认可,最多就是不说话了。 两个人都没什么特别激烈的情绪,不会吵架,也可能是懒得吵架,或者是嘴皮子不够利落,知道吵不赢,也就算了。 这辈子还跟这样的人在一起?那岂不是跟前世一模一样。 张红英的确是想招女婿的,或者,还走如今最流行的两横头也行。 所谓的两横头,是指不嫁不娶,两个人结婚。 早些年的婚姻,对女孩子来说,不是出嫁,就是招赘。反正总要跟着一方父母生活的。 但是从八十年代末,不知道从哪里,兴起来了一种说法,叫“两横头做人家”。 男方家里给新人准备新房,女方家里也给新人准备新房。 张红英第一次听见这种说法,还是他们的一个老师,读完中等师范学校,回村教书。 她提出两横头,不算出嫁。男方也欣然同意。 后来人家一问:“这个季老师要结婚了?嫁给哪家了?” “不是出嫁,是两横头。” “啥叫个两横头?” “喏,这样这样,这就叫两横头。” “哎呀,这个倒是蛮好的。” 随着独生子女的增多,女方想招赘也困难,男方想娶妻也困难。 而娶个外地人?或者招赘个外地人? 家里条件不是差到一定地步,或者这个青年的情况没有差到一定地步,都是不会考虑的。 本地人勤勤恳恳,又很节约,大部分家里都攒下来不少家底。张红英记得,大概也就是九三年,杭州一个市场对外卖摊位,一个摊位价格到了十二万,而他们村就有好几户跑去买了摊位做生意的。 可见大家家底之殷实。 如果找个本地人婚配,那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强强联合。找个外地人,直接削弱一半。 高秀娟如果不是已经怀孕,是不太可能轻易进门的。 张红英突然想明白了,别人家能有这么多钱,自己家里,是不是也已经有了?? 人家也是一家三口,两个人劳动。自己家是三个人都在劳动,李小芳以前也在村办的服装厂上班的。就算是现在,他们也一直从塑料厂里接零活回来做的。 卖粮食是没有什么钱的,但是还有卖树,卖蚕茧…… 可惜他们不肯跟自己交底。 说起来,他们要说是重男轻女,前世自己生的是儿子,而张红星生的是女儿,他们也并没有越过儿子,直接把房子给到孙子手里。 “建珍,你说我跟他们分家怎么样?”张红英突发奇想。 “你没有结婚,怎么跟他们分家?”沈建珍白眼。 本地分家也是有讲究的。 上半年分家,大儿子发家。 下半年分家,小儿子发家。 偏心大儿子的,恨不得年初一分家。偏心小儿子的,就恨不得年三十分家。 所以为了不闹矛盾,一定要选在六月六才能分家,以显示不偏不倚。 十根手指头有长短,儿孙将来发展肯定也不平均。但是,差别不能让人归结到当初分家不公正上来。 张红英道:“我找个对象,两横头做人家,两边家里都不会太管我,我们小家庭独立出去。你觉得怎么样?” 沈建珍继续白眼:“我觉得不怎么样。你不能因为家里没有你的房间,就着急忙慌想要把自己嫁出去。 你就这么急着从一个家到另一个家? 对你不好的人,跟他们在一个家里,你也还是外人。 对你好的人,你看,像我,虽然我们没有血缘关系,大年三十还能陪你瞎扯。” 张红英笑起来,才对沈建珍说道:“养猪场那三个大学生,你还记得不?” 沈建珍道:“笑话,我的记性,三个大活人还能不记得?” 张红英便道:“他们中的一个,想跟我找对象。” “真的?”沈建珍一下子坐起来,兴致勃勃的道:“让我猜猜是哪一个。” 第95章 婚姻大事2 “是不是姓薛的那个? 那个长的好看,我觉得你们两个都好看,生下来孩子也肯定好看。” 张红英叹了口气:“如果是他倒好了。 哪怕他将来看上了别人,要跟我离婚,我跟这么好看的人有过一段,也值了。 我自己就不聪明,不会读书,找个聪明的男人,生个小孩,小孩不用像我一样吃苦。” 沈建珍叽叽咕咕笑起来:“你想的倒明白。” 说到这个,张红英可是很有经验的:“我们一辈子人,怎么活,到现在,基本上心里就有数了。 我肯定就是做做小生意,过过小日子。 你将来么,肯定要当书上说的科学家,作家,画家什么的,肯定是要当家的。 我自己已经能挣到钱了,找对象就可以找一个聪明点的,读书好的。不能挣钱不要紧,大不了我养家。 你的话,自己日子过的稀里糊涂,一定要找一个精明能干会过日子的。” 沈建珍便道:“既然不是姓薛的,总不能是姓李的吧?另外一个有女朋友了。 姓李的可不行,长的太矮太难看了。” 张红英叹气:“可是只有他能看中我啊! 如果你是男的就好了,我们这么多年感情,你肯定不会嫌弃我。” 沈建珍也很苦恼:“那些男的都是瞎子吗,你这么好看,这么能干,除了读书不太灵光,别的哪里差了?” 张红英也没办法。学历就像一条银河,划开了她跟那些读过书的男生。 沈建珍突然想起来:“我看报纸上经常有人登,自己是哪里哪里人,想交什么样的笔友。 然后别人看到了,就会写信过去。 我们同学之间要流行交笔友,你要不要也登个报纸,说明自己的情况,然后说自己想交哪里的笔友? 要不你也通过交笔友,多认识一些人吧,认识人多一点,肯定就会有人认识到你的好。” “还能这样?”张红英瞪大眼睛。 沈建珍道:“是啊,我们同学之间,也会互相写信,介绍笔友。 我高中时候还有过一个笔友呢。生活学习太苦闷,交交笔友也轻松点。 暑假的时候我带了我同学的照片回家,村里的雪华看见了,还非要给那个男生写信,叫我返校后把信捎给他呢。 不过我那个男同学有没有回信就不知道了。 后来考上大学,我跟我那个笔友也就断掉了。我给他写信,他再没有回复。” “可是我不会写信。”张红英有点苦恼。 沈建珍好笑:“写信有什么难的。 你看我给你写信,开头就是写名字,比如说你给我写信,开头就写建珍你好就行了。 然后就跟说话一样,讲你的信我收到了,对你信里提到的事,我有什么看法,是同意,还是反对,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对我上次提到的事,现在有什么进展。 然后交代一下自己这段时间过的怎么样,再问候一下你过的怎么样,或者问问我关心的事,有没有什么进展。 实在没话说,也可以说说身边的事。你的生意,你的打算,你遇到的好玩的事,或者你的想法,你的苦恼……” 张红英想到,这个不就是跟张宇昊后来交的那个“网友”差不多吗? 两个人都不认识,没见过面,但是通过一些特殊的方式联系上了。 写信也好,网上“聊天”也好,总归是一个认识人的途径。 张红英就道:“我既然去征笔友,不如干脆说我打算征婚好了。 我发个征婚启事,然后总归会有人给我来信。 我就慢慢写信联系一下。 等到找到跟我条件合适,又聊得来的,就请你帮我把关。” 张红英越想越觉得这是个不错的主意。 沈建珍说在报纸上,杂志上,都看到过很多这样的内容。 而后面,有了电视,有了网络的时代,张红英也听说过专门做红娘的公司和网站。 很多年以后,大家都不再相信“广告”,但是现在的人,都把报纸杂志上白纸黑字印出来的东西,当成真的。 沈建珍去年买了一本故事会,沈大林看到杂志上有一个种党参的广告,说是把钱寄过去,留下地址,对方就会寄过来党参种子。 然后把党参种出来,他们就会高价回收。 沈大林急于挣钱,种别的收成又很低,就真的给人寄了七十块钱。 钱寄出去后,没多久,就收到了满满的一袋种子。 大家都过去看稀奇。 党参是什么参?没听说过啊。 那种子是很多黑黑的小颗粒,比芝麻还小。 种子寄过来了,还有种植说明。就是没有说怎么回收,以什么价格回收。 沈大林研究了半天,看种植说明里写着,要把土挖半米深。 平常种地只要翻开十公分左右的土层,一下子翻半米深,那哪是人能随随便便翻得动的啊。挖树的工人倒是能挖半米深的坑,但是那人家都是壮小伙……沈大林放弃了。 最后那些种子不知道去哪了,反正没看见沈大林家里地里长出来什么东西。 但是现在的人,是真的很诚恳的相信一切广告。 所以她只要把征婚启事发上去,就会有很多人看到,也会有很多人相信。 就算是只有很少人相信也没关系,反正她征婚只征一个。 有一个就好了。 村里的炮仗声开始陆陆续续的响起来。 刚开始,炮仗声远远的,后来,听见楼底下开始剧烈的“砰!啪!” 一连响了四声。 是沈大林在放鞭炮了。 “哎,睡觉睡觉。明天起来我们再商量。” “嗯,睡觉。” 家里的被子,比单人被大,比双人被又要小一些。两个人想要睡的暖和,必须紧紧挨着。要不晚上稍微一动,两层被子可能就被分开了,会冻醒。 但是如果一个人一床被子,又太薄。 张红英有点不太习惯,沈建珍看出来了,她跑去橱柜里翻:“来,我们一人一床被子。这床被子横着搭上面。” “你们家咋这么多被子?”张红英好奇。 沈建珍无奈:“我妈不知道怎么了,说过完年好几个亲戚结婚,都要送被子。她过年前一口气全翻好了。 现在好了,便宜我了。” 张红英:“这是新被子,你拿出来盖她不会骂你?” 沈建珍嘿嘿笑:“明天大年初一,不能骂人。” 张红英:……难怪吴小红经常对你抓狂。 算了,大不了这床被子算自己买下的。回头把钱给吴小红。 第96章 大年初一 这个春节,张红英过的没滋没味的。学校开学迟,她本来是打算等到学校开学才回苏州的。 但是,家里边,那一家子四口其乐融融的,让她感觉自己已经在心理上被嫁出去了。 高秀娟是个厉害人,话里话外催自己嫁人。家里有嫂子的,多半会在小姑子出嫁的时候拿捏一把。张红英没想过自己作为姐姐,本来的大姑子,竟然也倒霉催的逢上这一遭。 张红英睡的晚,第二天也醒的晚。 沈大林一早起来煮好汤圆,吃过出门打麻将去了。吴小红也在楼底下坐着,接待来串门的人,声音响的人没办法继续睡下去。 正月里大家都闲着,男女老少就喜欢聚在一起打麻将,搓骨牌,还有打二十一点、梭哈。都是赌博,麻将和骨牌、牌九,是大人玩的。二十一点,梭哈,是小孩玩的。大人赌的是前一年的收入,小孩赌的是昨天收到的压岁钱。 张红英是个乖孩子,从来不出入这样的场合。沈建珍却已经跃跃欲试,先坐起来开始穿衣服。 衣服冷的跟冰块似的,她一边斯哈,一边快速穿衣:“我们快点起来,刷牙洗脸,吃个早饭,然后去打几把牌。” 张红英慢吞吞穿衣服:“我不会呀。” 她小时候,爷爷奶奶家里纠集来很多人搓麻将,搓骨牌。她,还有弟弟,堂弟,堂妹,都是跟着爷爷奶奶身边玩的。 别人看的津津有味,她连牌的花色都分不清。 在别人家借宿倒也罢了,吃饭是万万不能在人家家里吃的。 大年初一,如果没有客人来,家里是不开火的,吃的全是年三十留下的冷饭冷菜。张红英回到家,家里连汤圆都吃完了,除了供灶王爷的那两碗汤圆,只剩下一些饭箩里冰凉的年饭。 大年初一本来是回娘家的日子。以往每年大年初一,李小芳都会带着全家人回娘家。 新媳妇虽然进门,但是因为娘家远,也没有娘家可回。李小芳就照旧带着他们回自己娘家。 张红英对着冷饭冷灶发呆的时候,李小芳刚刚回到自己娘家。 老太太看到高秀娟,先高兴了一阵,才问:“红英怎么没看见?” 李小芳:\/“啊呀……我忘记脱了。” 然后去责怪张小树:“你女儿你怎么不记得喊。” 张小树一脸无辜:“红英常年不在家,我一时也没想起来。” 张红星不耐烦寒暄,已经跑去跟人打牌了。 “要不要回去喊一下?” “喊什么,走走难唉。让她在建珍家凑合一下算了。建珍家没有外婆家可去,大年初一也没客人,红英在那凑一顿没事。” 张红英也料到他们去的是外婆家——但是大过年的,没有一个人去做客的道理。算了,要不,跟沈建珍一起玩几把去。 九十年代,鸭湾村赌博的风气很盛。 光是他们生产小队,不到二十户人家,就有七八个长期有人打牌的地方。 沈建珍进入这样的地方,就是如鱼得水。张红英是忙的没时间去。 她正在犹豫呢,沈建珍的喊声响起:“红英,走走走,我们玩牌去。” 农村是不关门的,沈建珍一边喊,人已经到了跟前了。 “你们家人都没在?” “嗯,可能是去外婆家了。” “做客居然不等你自己走了?那你是不是早饭也没得吃?去我们家,我泡碗茶给你喝。” “我又不是你们家客人,喝什么茶。”张红英笑起来。 “嗨呀,就当早饭。别客气,快来。” 沈建珍回到自己家,拿出碗来,倒了半碗锅巴,又加了两大勺子白糖,开水一冲,拿勺子搅了搅:“赶紧喝。” 鸭湾村泡茶用的锅巴,是用糯米做的。 糯米饭焖好,再准备一个一星期不见油腥的大锅才能做成。 大锅底下生火,火不能太小,太小了糯米糊不上去。也不能太大,太大了就焦了。 用铲子挖一铲子糯米饭,然后铲子按着在锅里涂抹,动作跟给墙抹腻子类似。 腻子是糊状,锅巴却需要靠极大的力气,在瞬间把糯米饭按压在锅上,并涂抹均匀。一铲子糯米饭,做出来一锅薄如纸张的锅巴。 再用刀从锅上把它铲下来,用塑料袋封好,过年的时候待客用。 做锅巴,至少需要三到五个壮劳力才能做成。一个人烧火,做锅巴的人需要轮换。人的力气毕竟有限,做三四锅必须换人了。 用锅巴加白糖泡茶喝,那只有坐月子的产妇,和新年的贵客才有的待遇。 张红英笑:“哎呀,我这也是在你们家当客人了。” 沈建珍催:“赶紧喝,喝完去玩牌去。” 也不怪沈建珍瘾大,这家伙牌运好的逆天。 前世沈建珍说过一次,她准备上学去的时候,家里实在拿不出钱来了。沈大林一共只掏出来了五块钱。 去古镇的车费就要两块二。 沈建珍一咬牙,就摸去了别人玩二十一点的地方。 她一横心,把五块钱押上了。 变成了十块。 又压五块,变成了十块。 最后,赢了又赢,一连赢了二十次…… 沈建珍远房表哥说她:“你有这运气,怎么不把钱都赌上呢?赢一次变十块,赢二次变二十……” 沈建珍就问:“那我们鸭湾村的钱够我一个人赢的吗?有人做的起这个庄吗?”然后拿着一百零五块钱上学去了。 鸭湾村的各个小赌场,也是沈建珍勤工俭学的场所啊。 张红英把锅巴茶喝完,也兴致勃勃的跟着沈建珍去看热闹。 外头天寒地冻,小赌场却人声鼎沸。十几二十个人挤在一起,围着一张八仙桌,看上去就特别闹哄哄的。 沈建珍先去看了看沈大林,沈大林打麻将,收获不错。跟前已经摆了一摞票子。 然后又去看二十一点。 二十一点是发两张牌,然后根据自己的点数,决定要不要加牌。 大于二十一点就老掉了。张红英可算是开了眼界。 沈建珍能从别人是不是加牌,以及叫加牌时的爽快程度,推断出来牌桌上大概那些牌,是大是小,从而推断庄家是什么牌,手里还有哪些牌,来决定自己是否加牌…… 沈建珍又展示了一把将五元面额钞票变百元面额的神技。 张红英拿了五十块钱,全军覆没。但是看着沈建珍赢钱,却比自己赢钱还刺激。 有读者朋友问,为什么三更变两更。我回复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发不上去。 这边解释一下,三更变两更,是因为要挣钱吃饭...... 我码字慢,一个小时只能写一千字左右。又不能水字数,每个字都要用心去写的。一天只有几百个书城来的阅读,导致每天稿费都不够自己吃饭的,还有父母小孩要养活呢。主角在九十年代还能一天挣几百块钱,我在2024年一天都只能挣几十,丢人啊,只好再干点其他的赚钱,这样码字时间就不够了。 第97章 螺蛳粉1 沈建珍靠一己之力,把这个小赌场干散场了…… 玩二十一点的,基本上都是老弱妇孺。 一般也就拿个十块二十块玩玩。 年轻人推牌九还有梭哈最多,中年男人搓麻将,老头搓骨牌。 老弱妇孺手上没多少钱,来赌就是希望赢的,输一点就不干了,或者输光了,难以为继。 沈建珍兴冲冲的喊张红英:“走走走,我们去下一场。” 出来冷风一吹,张红英冷静下来了。听见沈建珍兴冲冲的样子,大过年的张红英不好翻白眼,还是忍不住劝沈建珍说:“欺负老人孩子有意思吗?” 沈建珍笑:……那人家老人也没嫌我是孩子,就不想赢我钱啊? 张红英摇摇头,都是些贪心鬼,都想从别人手里赢钱。 村里小孩都是还没上学就开始赌了,只不过有钱的时候赌钱,没钱的时候赌烟盒,赌画片。一家几代都在赌场上泡着,也没看见谁家靠赌发了财了。 倒是经常听说谁过年刚刚结了一年工资,人还没进家门,就被拖去玩牌,最后两手空空回家,夫妻大吵一架,年都过不好。 村里好像就一个小孩不赌,那就是沈建兴。因为每次跟沈建珍玩牌都很快就输光,沈建珍把钱还他,就为了让沈建兴接着陪她玩。可是还是坚持不了多久,就输的索然无味。 张红英觉得,是上学救了沈建珍。学校里都是好好学习的孩子,他们在一起比的是谁成绩好。要不她混迹于赌场,在这个环境里,还不知道会变成啥样。 说是大年初一,不懂事的时候觉得可红火可热闹。可是现在透过那些热闹的表象,里面看见的尽是空虚。 而再过十几二十年,连这种红火都再也看不见。 张红英不让沈建珍再去赌牌,沈建珍摸摸鼻子:“那你说我们去干点什么?l” 张红英笑笑:“唉,放假真不好玩。” 沈建珍道:“冬天确实没什么好玩的,也没下雪。要是下雪了我们还能去掏麻雀。 夏天可以去趟螺蛳。 现在就是干冷,没什么好玩的。” 说到汤螺蛳,张红英来劲了,问沈建珍:“听说广西有一种螺狮粉,你吃过吗?” 沈建珍摇摇头:“我只吃过鸭血粉丝汤。 螺蛳很腥气的,煮粉丝能好吃?” “我听一个广西学生说的,他们那边吃螺蛳粉。我还想问问你怎么做呢。” 沈建珍表示不敢想象。在她看来,水里的货,基本上都是腥气的东西,鸭子,螺蛳,鱼,跟面条,粉那是不配的。 做了一段时间生意,张红英想象力丰富一些:“试试看也不打紧的。” “好么,”沈建珍也来了兴致。 打牌不允许打,做别的她也不会,不如去试试做点新鲜的吃食。 “走走走,我们捡螺蛳去。”沈建珍从家里提了一只篮,兴冲冲喊张红英。 张红英都有点后悔临时起意跟沈建珍说螺蛳粉了。 在缺衣少食的时候,河里的东西丰富了大家的饭桌。除了大众货的鱼,还有一些小东西也可以上桌。 河蚌,这边叫水菜。很好摸到,下一次河能摸一大桶。不过大家不爱吃它,那肉,非得敲上半个小时才能咬动。加咸菜一烧,只能嚼嚼囫囵吞下。 虾,这边叫弯转,不知道初始得名是不是因为它熟了之后是弯的?这个好吃,但是很少能抓到。 而螺蛳,它出现在大家餐桌上的频次,是最高的。 这个东西,很容易得。 家里没菜了,借个螺蛳网,去河里趟几下,能捞上来半篮子。 趟螺蛳的网,是特制的。 一根长长的竹竿,顶上拴个网兜。竹竿的前边,绑一个扁竹片。 趟螺蛳的时候,让扁竹片在河底趟过,所有河底的东西,都落入网里。淤泥,在起网的时候从网眼里漏掉了。捞上来的,除了螺蛳,就是一些杂物。 大人趟螺蛳,小孩在边上捡螺蛳。捡回家,螺蛳屁股用桑剪剪掉,再清水里养一夜,第二天就可以炒熟了当菜吃。 但是这个螺蛳实在是没什么吃头。首先,螺蛳有一张厣,这个东西,吸螺蛳的时候,一不小心就会吸到嘴巴里,贴在上颚皮上,或者嗓子眼上,让人极不舒服。 第二个,就是肉很小,吸半天,不一定吸的出来。就算是吸出来了,一不小心直接咽了,半点味道都没有。 “大年初一你去捡螺蛳,我怕那不是在捡螺蛳,是在捡骂。”张红英没好气的拒绝了沈建珍的提议。 沈建珍不以为意,还是兴致勃勃的盘算着要怎么样去试一试这个螺蛳粉。 张红英想起沈建珍说为了偷枇杷都能起大早的精神头,觉得沈建珍估计不会放弃。 “算了算了,我们一起去吧,”张红英怕她在自己眼睛看不到的地方瞎折腾。 沈建珍也退了一步:“你怕捡螺蛳不好听,那我们去捡田螺。” 田螺跟螺蛳很像,只不过尺寸要大很多倍。 听到这个,张红英同意了。 张红英听说过一道菜,叫田螺塞肉。 摸螺蛳回来吃螺蛳不好听,吃田螺则又是另一回事了。请客吃螺蛳那是小气 ,吃田螺就是正菜。 现在田都改了桑,田里不蓄水。但是以前灌溉用的沟渠都还在。又因为这边雨水多,即使没有蓄水,沟渠里也还有很多水。 不管是田螺,还是螺蛳,都没想到,大过年的,自己在好好的晒太阳,就被人给抓起来洗刷刷要下锅了。怎么就有人能馋成这样子呢? 需要种水稻的时候,大家常年在田里,沟渠里有点小鱼小虾螺蛳田螺泥鳅黄鳝什么的,看见就都抓了。田改桑几年,这些小东西得到了休养生息,没多久就捡了一篮子。 张红英看了看无语:“说捡田螺你还是把螺蛳也捡了。” “顺手,顺手。”沈建珍敷衍着 。 太阳出来,连黄鳝也出来了。 张红英感叹:“黄鳝卖的可贵了 。二两以上的黄鳝,至少十几块钱一斤。” 沈建珍附和:“这个我也听说了。我一个同学,特别擅长捉黄鳝,连校长都经常跟他请教。 说是他多的时候一天能抓五十斤黄鳝 ,比校长一个月工资都高。” 第98章 螺蛳粉2 两个人在沟渠边上捡田螺加螺狮,来来回回的人看见了,不免就问:“大学生,才大年初一啊,家里头肉就吃完了,现在来捡螺狮? 这天气冻的人手脚都疼。在屋檐底下晒晒太阳多好!” 人家没有什么恶意,纯好奇。沈建珍也不炸刺,好声好气回答:“天天吃肉有点油腻。捡点螺狮吃吃换换口味。” “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肉都吃的腻了。”大家说笑着走过了。 张红英笑,这才哪到哪。现在也就是大家刚刚从只喜欢吃肥肉,变成更喜欢吃瘦肉。再过二十年,那才是真的肉都吃到腻。 “咦,红英,你看这个是不是荠菜?”沈建珍突然叫起来。 荠菜这个东西,等到天变暖,大家都出来挑野菜的时候,就已经开花变老了。 只有还天寒地冻的时候,才是鲜嫩的。 “是荠菜。不过这么小,也吃不成。”张红英确认了一下。 沈建珍就是为了好玩,哪里顾得上什么吃不吃。确认这是荠菜,她已经蹲下拔起来。 天气寒冷也不是没好处。晚上结冰,早上化冻,泥土都被来来回回结冰又化冻,搞的非常松软。沈建珍拔了不少荠菜。不过还有一些跟荠菜很像的野草也被拔进去了。 沈建珍一边往篮子里装,张红英一边往外扔。 “这些不是荠菜吗?”沈建珍傻眼。 张红英:“对啊,它们虽然很像,但是不是同一种野菜啊。那个是会发苦的。而且比荠菜大那么多。” 沈建珍摊摊手:“在我眼里,他们是一模一样的。” “荠菜有香味,你闻一下就知道了。”张红英试图教会沈建珍认荠菜。 “算了算了,我能有多少机会来挑荠菜呢? 还不如挑马兰头吧,这个我不会认错。” 张红英笑,你就嘴硬吧! 听说深圳绿化带里种的一种草,叫蟛蜞菊的,就被你们一家三口认成马兰头了……吴小红从深圳回来可没少说起。 “上次我们一起挑野菜,割草,还是上小学的时候吧?现在都大学了。时间过得真快。”沈建珍不顾张红英死活的感叹。 张红英冷笑:“哪里哪里,我还是小学生。” 沈建珍:…… “走吧,回去,大学生阿姐给小学生妹仔做螺蛳粉吃。” “没大没小,我是你阿姐好吧。” 两人一路嬉笑打闹着回了家。将荠菜放好后,便着手处理螺蛳。 沈建珍捡螺狮的时候利索,剪螺狮可就完蛋了,手抖的不行,完全用不上力。 张红英看了会儿,实在看不下去,一把把沈建珍拉开:“走开走开,还是我来吧。” 张红英熟练地拿起桑剪,一个个剪去螺蛳屁股。咔嚓,咔嚓,动作利落,声音清脆。 沈建珍有点黯然:“哎,我的手捏螺狮用不上力,不知道为什么。拿那种细小的东西我经常拿不住,拿住了手也不稳。” 张红英安慰她:“还好啦,现在都穿买来的衣服,要是在爷爷奶奶那个年代,还需要自己一针一线缝衣服,做鞋子,那才惨呢。” 沈建珍苦笑:“是啊,都说我妈不能干,纳的鞋底很稀疏,上的鞋面歪歪扭扭。鞋子又丑又不耐穿。可是我连针穿鞋底都做不到。 要是再早生几十年,我可能活不下去,会被打死的。” 张红英抬头看了看沈建珍,笑道:“一个人有一个人的福气。你还真的是,幸亏你爸供你读书。要是不读书,真的不知道能干什么。” 沈建珍吐槽自己:“上学其实也不行。 做化学实验,我手抖,连试管都拿不稳,做不好。 还有很多精细的实验,都做不来。 幸亏我没有学医,要不手这样,一不小心给人划个大口子,就惨了。” “啊,那你怎么办?”张红英关心的问。 沈建珍想了想,告诉张红英:“我到了学校,发现现在的专业我干不了,我准备转专业了。 转一个不需要动手的专业。” 张红英也不知道沈建珍说的转专业是什么意思,只能道:“你说的那些东西我都不懂,不过知道自己的缺点,扬长避短,应该没错吧。” 沈建珍已经端来了一脚桶清水,在一旁帮忙把剪好的螺蛳放到清水中。 “这螺蛳要吐干净泥沙才好吃,可是晚上水会结冰,它们会不会被冻死?。”沈建珍边忙活着边问道。 张红英不以为意:“以前人剪了螺狮养一晚上,是因为他们白天忙,只有晚上才有时间剪螺狮。 现在刚刚下午,泡到太阳下山前 应该就差不多了。” 两个人剪完螺狮,把脚桶抬到廊屋底下晒太阳。 太阳西斜的时候,气温已经降的很低。螺狮也把厣收了回去。 张红英捞起几个螺狮看了下,挺干净的了。算起来,螺蛳在清水里已经泡了几个小时。反正最后是要把螺狮肉挑出来的,到时候再洗洗吧。 张红英捞出螺蛳清洗干净。接着烧开水,放入螺蛳焯水,捞出备用。 “你去找两根女线来。”张红英吩咐。 “要女线干什么?”沈建珍不解。 “把螺狮肉挑出来啊!总不能吃螺狮粉还要嗦螺狮吧。”张红英觉得沈建珍可能靠不上了。说是要给自己做螺蛳粉,结果干活的全是自己。 沈建珍找出来笸箩,里边有针线。沈建珍看了下:“这女线都生锈了,挑螺狮会不会有铁锈味?” “铁锈味倒是不怕……但是生锈了再扎了你的手可就不好了。”张红英吐槽。 话音未落,沈建珍哎呦了一声,一滴鲜红的血珠从手指尖上冒了出来。 “你怎么能……”张红英急坏了:“被生锈的东西扎了,有毒的。要去打那个什么疫苗!” 这个就是沈建珍的领域了:“破伤风杆菌是厌氧菌,伤口很深才要打疫苗。我这个没事。”说完她挤了挤手指头,又挤出来一点血,就不管了。 针扎破的伤口,没多会就收敛的看不见了。 “摊上你,我可真是天生的劳碌命。”张红英吐槽,手下却不慢,动作干脆利落的一个个把螺狮肉挑出来,还记得把厣去掉。 第99章 螺蛳粉3 螺狮肉挑出来,又加清水洗干净,太阳就落下去了。 在外面野的沈建兴回来了,沈大林也从麻将桌上下来了。吴小红也送走了来串门的邻里。 然后一大家子四个人,就这么看着张红英干活。 张红英:……你们还真是不客气。这到底是你们家还是我家呢? 沈大林一个男人,不好意思挤上来打下手。吴小红没有打下手的概念。沈建珍?沈建珍要是上来,还不够添乱的。至于沈建兴,一个大小伙子,天天憨吃憨睡,哪里会想到要帮忙干活。 这是一家子心宽的懒人。 张红英心里吐槽,问沈建珍:“按你的想法,螺狮粉应该怎么做?” 沈建珍想了想:“起油锅,下葱姜蒜,然后再加入螺蛳肉翻炒。 这样能看去腥味。也能把螺狮的鲜味炒出来。 可能还得加点辣的调味,这样可以压住腥味。 汤底,最好用鸡汤,或者排骨汤,牛肉汤也行。我们本地的做法,酱油加盐再加猪油味道是不够的。 你试试看。” 沈大林猜到,这多半是张红英在考虑卖新鲜东西呢,连忙应道:“有鸡汤,年夜饭炖的鸡都没人动,鸡汤在厨里。” 沈建兴已经兴致勃勃的把鸡汤端出来了。 上面厚厚的一层油,软的像泥一样,金黄色。底下是鸡汤,已经凝成像果冻一样的胶体。 “要么你来炒?”张红英提议。她可没有沈建珍这样看一下就知道应该加多少料的本事。 沈建珍跃跃欲试,沈大林却道:“我来我来。我来试试看。” 沈大林肯下厨,张红英就更踏实了。毕竟沈大林的手艺,张红英也是见识过的。 沈建珍还在问:“阿爸,螺狮这么腥,炒出来能好吃?” 沈大林笑:“你懂什么,螺狮腥,是因为以前吃的时候不舍得放料。 现在用大油大火,不可能还腥。” 沈大林炒螺狮,连菜籽油都不用,直接挖了一大勺猪油。 雪白的油脂在火热的锅里融化,沈大林把葱姜蒜放进去,没几秒钟就香味出来了。 沈大林把葱姜蒜捞起,又把沥干水的螺蛳肉放进去翻炒。 “好香。”张红英虽然不知道正版螺蛳粉什么味道,但是这个味道已经不错了。 沈大林又放进去一勺自己家做的豆瓣酱,三个早就泡发好的香菇切成丁,几片春笋切成丝。 炒熟后再加入鸡汤冻。 水刚一沸腾,香味出来了。沈建兴已经半大小伙了,还急得不行:“阿爸,还有多久能吃?我已经饿死快了。。” 吴小红拍了一下他的头:“过年不能说死。” 沈建兴嘻嘻笑:“那过年还不能打人呢!” 乡下没有米线,也没有米粉。但是有丝粉。 丝粉是绿豆做的,入水没多久就会化掉。 沈大林把泡软的丝粉放进去,加点盐,汤再一翻滚,就捞出来:“来来来,大家都尝尝。” 分好了螺蛳粉,又撒了一把葱花。 张红英尝了一口,眼睛一亮:“阿叔,好吃。” 沈大林洋洋得意:“如果有火腿,木耳,鸡蛋皮,皮肚,应该会更好吃。” 张红英:好吃嘴也是天生的。 “阿叔,这些东西,很多我们这边都没有的吧?”张红英问道。意思是你在哪里吃到的? 沈大林露出缅怀的神色:“我奶奶年轻时候吃过的。后来她一个人养大我,虽然经常饿肚子,但是逢年过节,总要想办法弄点好吃的。 后来知青来了,天南海北的都有。很多东西,我都是听他们说的。” 吴小红突然没了好气:“人家早都嫁人了!” 张红英笑,偷偷去看沈建珍。果然她耳朵都竖起来了。 沈大林尴尬:“过去的事还提她做什么?” “人家跟你找了阵对象又回去了,你还惦记什么?”吴小红醋意熏天。 有瓜啊!张红英八卦雷达拼命转,冲沈建珍使眼色。沈建珍皱眉:“这个粉丝要赶紧吃。都断的夹不起来了。” 五个人都不再说话,赶紧吃起来。 零度左右的气温,这简约版螺蛳粉凉的非常快,已经刚好入口了。 稀里哗啦吃完之后,大家摸着肚皮:“舒坦!” “阿英啊?你过年真的家里都不住了??”李小芳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张红英走出去一看,叫了声:“姆妈,你们从外婆家回来了?” 李小芳嗯了声:“中午在大娘舅家吃的。吃完了说是要回来,小娘舅又非要在他们家吃晚饭。 红英你早点嫁出去,以后大年初一我们就不出去做客了,在家里等你回来。” 张红英就往出走,总不能留在沈家,大年初一在人家家里起争执。 李小芳跟着张红英絮絮叨叨,让她早点嫁人。大年初一的,张红英耐着性子跟李小芳解释:“等过完年回了苏州,我就想办法找对象。你不用絮叨了。” 李小芳试图让张红英回来:“你看你在苏州,对象么对象没有,房子么房子没有,工资么,工资也存不下来。 在苏州有什么好的,连吃口青菜都要花钱。 你不如就回来吧。不管挣多挣少,全能存下来。 在苏州挣的多又怎么样,吃住穿就全花掉了。” “那我回来不也是没地方住? 小毛头还没生出来,就把我房间抢了。 我总不能回来天天打地铺吧?”张红英问道:“地上那么凉,睡地上寒气能把人冻死。” “建珍家不是能借住嘛!”李小芳不以为意。 张红英好笑:“建珍马上要开学走了,你叫我一个大姑娘住到人家家里去,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不要脸,想给沈建兴做养媳妇呢!” “怎么可能,沈建兴才多大!” “所以才是养媳妇呀!”张红英已经不气了。 回来过年是她自讨没趣。 一个人过年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要不是怕人说嘴,她是真的不想回来。 “明年我找得到对象就结婚,找不到我也不回来过年给你们添麻烦了。”张红英看似说的气话,实际上她心里真这么想的。 “明年姐姐要结婚啊?听说条件好的人家,彩礼已经要两三万了。”高秀娟的眼神里闪过一抹光。 张红英笑:“你们那边彩礼是给父母的,所以你是不是觉得越多越好?我们这边,男的给多少彩礼,女的要给多少陪嫁的哦。” 说完,扭头看着李小芳:“姆妈,两三万的嫁妆,你准备好了吗?” 第100章 去南京 李小芳脸上挂不住:“你的彩礼我是不要,但是你也别指望嫁妆。 蚕丝被四条,我是老早就准备好的。” 高秀娟还待劝:“阿姨……” 张红英亲亲热热挽着李小芳胳膊:“我们这跟你们那重男轻女的地方可不一样。 你们彩礼虽然要的少,但是那都是给岳父母的。我们这边,彩礼是男方给新娘的,嫁妆是女方给新娘的。 我阿爸姆妈对我们姐弟是一样值钿的。 要是没有嫁妆,嫁出去丢人,我不想嫁人,就留家里领女婿了。 要是我愿意在家里领女婿,我还能分一半家私呢!比如说两间楼房,总有我一间。” 高秀娟不料本地的习俗是不一样的。 等到高秀娟搞明白彩礼家里不能吞下,顿时索然无味:“阿姐,婚姻自由,你想怎么样都行。就算是不想出嫁,回来总有你一碗饭吃。” 张红英笑笑。难道你还真想摆长嫂架子,把我赶出家门不成? “阿爸,姆妈,天都黑了,我去沈建珍家睡觉了。” 张红英说完,也不顾他们脸色,走了。 “也不晓得在苏州寻着嘎几钿?”张小树问道。 张红星却道:“红英还在学徒,打下手,做衣裳能有几钿啊?肯定还不如拍照赚的多。 就是可恨青镇没有多少生意,要么过好年我也去苏州? 让伊帮我寻只饭碗头。” 张红星想的很好。张红英已经把苏州的路趟熟了,自己跟她出去,吃住,都可以用张红英的。到时候不管是挣多少钱,全进自己的口袋。 至于吃住姐姐的是不是不合适?有什么不合适的。长姐如母,给她个机会养活自己,她不定多骄傲自豪。 张红英不知道张红星是怎么想的,知道了也会让他去吃屁。 不过沈建珍的提议打动了张红英。 “红英,学校开学还早,不如你跟我一起去南京吧? 我带你去玩,再尝尝南京的盐水鸭,鸭血粉丝汤,没准回来就能开发新产品了。” 沈建珍兴致勃勃的提议:“我们开学还早,但是过年做客,我现在也没什么兴趣。没考上大学,去做客天天要听人家数落。考上了大学,他们肯定要么是生硬的笼络我,要么是继续数落我,好显得大学生也没什么了不起。 还不如出去玩几天。” 南京啊!虽然是江苏的省会,但是苏州人,是只晓得有苏州,不知道有南京的。 “你不想去南京吗? 南京有明孝陵,有中山陵,有梅花山,有灵谷寺……有长江大桥,有珍珠泉,有……” 沈建珍开始掰着手指头数给张红英听。 “明孝陵和中山陵是什么地方?”张红英问道。 “哦,明孝陵是埋朱元璋的地方,中山陵是埋孙中山的地方。”沈建珍解释。 “啊,那不是坟头吗?”张红英不解:“这个有什么好看的?” 沈建珍想了想:“要你这么说,南京还叫金陵呢。 但是他们这个坟头,跟小老百姓的坟头修的是不一样的。 占地面积特别大,还有石人石马,还有山水湖泊,还有很多很多树,很多很多花。总之特别……” 张红英打断她:“好了好了,你不用跟我这个小学没毕业的掉书袋,是不是找不到什么我能理解的形容词了?” 沈建珍诚实的点点头:“但是我形容也没有用,你自己亲眼去看一下就知道了。 南京本来也有皇宫的,后来被烧掉了。还有中山门城墙。 反正只有亲眼看见了才知道,六朝古都是什么样子的。” “好,去就去,有你带路,我怕点啥?”张红英回答道。 沈建珍还在想办法劝说呢,没料到张红英答应的这么痛快,一时有点愣。 张红英才笑:“惊讶什么,难道你以为我是天生不会享福的人吗? 好吃好穿好玩,那是人人都喜欢的。 我只不过是从小我爸妈连街上都不带我去,所以一个人不敢出门罢了。 有你带着,上天入地,我都不怕的。 等到我将来熟了,出国都敢试试看呢!” 江浙沪地区经济发达,农民也大把去过新马泰,香港澳门,日本。 像沈大林后来上了年纪,身体好的时候,天天跟团出去玩。 沈大林性子开朗,口才好。虽然小学没毕业,但是记性好,不少名胜古迹都知道,都能说出个一二三四五来。 他除了谈天说地,还能拉开嗓子唱一唱。后来旅游团的人为了笼络他,连团费都不要,算他个编外导游,一个月还发两千块钱工资给他,带着他玩——就是为了哄好其他的老头老太太。 张红英活了五十多岁,却天天忙着挣钱,什么福都没享到,亏死了好吗? 现在有了机会,可不要出去好好玩一圈? 吃过玩过享受过,才算是没有白活一辈子。 做老黄牛苦死了。 “过年,火车票肯定不紧张,去南京的那趟火车是下午的,我们可以睡到自然醒,然后让沈建兴送我们去青镇坐车。 路上估计也没什么人会拦车,坐十点钟那班车都来得及。”沈建珍想的很清楚。 去南京嘛,已经熟门熟路了。 路上要经过那些火车站,她都记得。 张红英也兴奋的睡不着觉。 刚开始只是走出鸭湾村,慢慢的走出青镇,现在,要走出苏州了。 她究竟不是被拴住的老黄牛。 听沈建珍描述了秦淮河,夫子庙,梅花山……张红英的梦里都是落叶飘飘的法国梧桐,喷香的盐水鸭,还有一闪烂漫的梅花。 享福谁不会呢? 张红英梦里都在笑。 不料第二天出了点小小的岔子。 沈建兴听说他们要去南京,赖着也要去。 而张红英回去跟李小芳打个招呼的,张红星听见了,也非要去。 要去就算了,还要带上高秀娟。 高秀娟还说:“南京是我们安徽的,说话跟合肥一模一样。 我跟你们一起去,不用怕被当外地人欺负。” 李小芳也跟着劝道:“江北人凶的很,建兴都去了,让红星也去。带上两个男儿家,不怕被欺负。” 张红英哭笑不得:“姆妈,我可没那么多钱。 带他们去,钱谁出?” 李小芳不乐意了:“建珍还在读书,都能带弟弟去玩。你都工作了还不舍得带弟弟去玩?” 第101章 南京1 带沈建兴和张红星两个大小伙出门,还可以说是为了安全。但是带个孕妇,那不是在拿人命开玩笑吗? 就算是春节期间,可能火车上不那么拥挤,但是长途跋涉,也不是孕妇能承受的。 而且现在的公路路况还不好,车况也不好。一路颠簸去苏州,张红英真怕高秀娟把孩子生在路上。 李小芳软硬兼施,想让张红英带上张红星和高秀娟,张红英就问:“姆妈,带上她们,我倒是不怕花钱,但是有个问题,就是谁照顾她们啊? 我都还没结婚呢,可不会照顾孕妇。 要不你也去?” 李小芳想起晕车的销魂滋味,脸色都白了:“我不行,我晕车厉害。” 张红英就看向高秀娟:“弟妹,真不是我不乐意带你去,你看你肚子这么大了,车子里颠来颠去,伤到我宝贝侄子了,那我一辈子过意不去啊。 等你生下孩子,有空了我们再一起去。 至于红星去不去,都听你的。 你要是想让他留下陪你,他就留下。” 张红星跳起来:“我去不去玩怎么能听一个女人的?” 张红英微笑不说话。 高秀娟上去揪住张红星耳朵:“女人怎么了? 女人怎么了? 不能听女人话,你倒是别娶我啊? 把我娶回来,孩子都有了,才说不能听女人话。 你信不信我把孩子打了跟你离婚! 我在厂里是有工作有工资的,又没靠你养活。你要是再不对我好点,我图什么?” 高秀娟是真没省力气,张红星耳朵都快被揪下来了。 “放手放手放手,疼疼疼! 我不去了还不行吗?”张红星从心的很。 “去,为什么不去? 姐姐带你去玩,那是姐姐一片好意。 去了多吃点,好好玩。现在天气冷,东西不怕坏,姐姐肯定要带很多东西回来,你帮着扛包去。”高秀娟笑嘻嘻,张红英目瞪口呆。 前世只有李小芳跟张小树吃里扒外主动送资源,就把张红英坑够呛。这辈子再加上高秀娟打配合,张红英心下警觉,这个家里是一分钟都待不下去了…… 也不知道报纸杂志上的征婚启事怎么发,回头催催沈建珍。 最后还是四个人一起去的南京。 青镇到苏州的长途汽车,上午有三趟。苏州到南京的火车,就很多了。只不过有一趟是专门跑苏州到南京的。 这趟车开的很慢,每站必停,也就是沈建珍提起的那趟到了南京都天黑了的车。买票上车,能保证每个人都有座。 还有很多火车是过路的,那种上车,基本上就只能站着。沈建珍说她回外婆家,搭车坐的就是这种过路车。 火车站进站口的东侧,还有一个像花园一样的小门。牌子上写着软卧。 张红英问软卧是什么意思?沈建珍解释,有些火车路上走太远,人不能一直不睡觉。就有几节车厢是卧铺。卧铺又分硬卧和软卧。 软卧应该是干部才能坐的。沈建珍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她一个福建的同学,她爸妈都是干部。 开学的时候,福建来南京路途遥远,要坐很长时间火车,就是她爸爸找关系买的软卧票。一般人压根买不到。 沈建珍远远看了一眼,说道:“软卧肯定很舒服。 等我以后工作了,就有干部身份。 过几年要是干的好,级别上去了,就可以坐软卧。到时候我带你一起去。 不过去南京很近,不需要坐软卧。” 张红英知道后面有高铁,但是没听说买高铁票还要干部身份啊? 不过这个软卧看起来就很高端。别人都在候车室挤的站都站不住,软卧看上去像是一个小园林,进去可以悠闲的等车。 人跟人一直是这样层次分明的啊,张红英又看了一眼,才移开视线。 四个人到的比较早,沈建珍去买票的时候,还是买到了慢车票。 一路上,经过很多站点,路边看到很多山。张红英高兴的不得了:“山!快看,山! 走过去不知道有多远? 半个小时能不能走到?” 张红星也没见过山,非常激动。 沈建兴跟沈大林跑船的时候,有时候是因为有人需要盖房子,叫他去山里装石材,或者装沙子所以见过山了。 沈建兴就很得意的说:“我看见过很多很多的山了。 山炸开还能卖石子。 我捡了一副七回去。” 在鸭湾村,小女孩们都喜欢玩石子。挑那种大小合适,又没有锋利棱角的石子,能玩出花样来。 石子一共七颗,所以这个游戏叫“捉七。” 石子从手心里抛洒在桌面上,第一次捡起一颗往空中抛去,手捉住桌上的另一颗石子,拍一下桌子,然后反手接住空中掉下来的石子。 第二次再把石子往空中抛去,手要捉住桌上的两颗石子,再去接空中掉下来的石子。 第三次要捉三颗石子。直到所有的七颗石子都被捉住。 然后把七颗石子都往空中抛去,再接在手心。 全部捉住的是赢家。 比的那就是个眼疾手快。 全鸭湾村,只有后头的高玉花姐妹俩有一副七,不知道什么人传下来的。 其他人想玩,就只能跟在姐妹俩屁股后面,试图争取一次机会。 张红英捉七是行家,七颗全能捉住。沈建珍……沈建珍只能捉住第一颗,然后被空中掉下来的石子花样砸手。 鸭湾村是一个看不到石头的地方。唯一的石头,还是古时候修河堤的那种青条石,后来水运废弃,河堤和码头也就被废弃了。 后来古镇开发建设,到底下村子收青条石。一百斤石头,能卖掉几十块钱。听说镇上收购价一斤要几块钱。 石头卖的比猪肉贵,这件事就很戏剧。 整个村子的石头基本上都卖光了,只有沈建珍留下一块石头不许卖,说是回家可以坐坐。 沈建珍对捉七不感兴趣,但是看到他们三个兴高采烈的样子,才说道:“你们这么喜欢石头,可以去南京买雨花石。 那个石头可漂亮了。” 张红英抠门属性显化:“哪里能捡到吗??” 沈建珍无语:“雨花台清朝以前应该能捡到。 现在的雨花石,基本上都是打磨出来的。 但是捉七足够用了。” 张红英也无语:“我都二十多了还捉七哪, 我就是想享受一下捡漂亮石子的快乐。” 第102章 南京2 现在是冬天,天黑的早。到南京的时候,刚下火车,天色就黑了。 张红英像有夜盲症的小鸡一样,紧紧跟着沈建珍:“建珍啊,接下来怎么走?” 沈建兴跟张红星两个,则是满脸好奇,四处张望。 沈建珍笑她:“你跟着我就行了。我们四个人呢,先去找住的地方。 你也不是第一次出来了,怎么还这么胆小。” 张红英打了个哆嗦,心道:“那么多被带来鸭湾村找婆家的小姑娘,你还没产生警惕啊? 还有名牌大学的女博士失踪,几十年找不到的呢。 还有一个女硕士被’收留’,发现的时候瘦的不成人样。 比我聪明的都有这样的遭遇,我这么笨的,不小心点,可能就回不了家喽。” 不过这些话她没有说出来。沈建珍顺风顺水,可能就是因为她运气好,还有这种坦然无畏的态度,让坏人不会盯上她。 说多了,没准她开始害怕,反而改变她的态度。 四个人走到火车站外,黑漆漆一片。只有门口有几盏灯亮着,一些小摊贩在卖东西。 沈建珍一出去,就先买了份扬子晚报。 那么厚一沓报纸,一块钱。 “你怎么这么喜欢看报纸?”张红英问道:“明天再买好了喽?晚上这么暗,看了伤眼睛。” 沈建珍耐心解释:“报纸上有很多新闻,通知,我要看看报纸,才知道每天带你们去哪玩最合适。 哪里景区有什么表演,哪里景区有庙会,都要在报纸上找消息。 还有公交车改道,或者改变运行时间,这些都会在报纸上登出来。 要是不看报纸,公交车停了都不知道,那我们可能等一晚上公交车都不会来。 我平时在校园里,有什么事辅导员会通知到班长,班长会通知到我们。 但是社会上的事,就只能靠报纸了。” 张红英点点头。 沈建珍虽然在南京上了半年学,也出去玩过好多地方了,但是学生跟社会还是有一定脱节的。比如说,她每次出去玩,都是公交车直达景点,玩一圈后又公交车回来,并不在外面住宿,导致她除了学校周边,对外面哪里能住宿啊吃饭啊,其实并不熟悉。所以沈建珍决定,还是带他们去自己学校附近。 一行人上了公交车,开始往沈建珍学校方向走。 公交车票已经涨到一块钱一个人了。 听沈建珍说,还有一种公交,有空调的,要两块钱一个人。 好在沈大林发财了,给沈建珍的生活费已经到了一百块钱一个月,再加上学校生活补贴二十六,要不连校门都不敢出。 夜晚黑漆漆的,张红英也不知道过了多少站路,经过几个路口,终于到了一条大路上。 沈建珍提醒:“准备下车。” 路边就是一个宾馆,楼层好高,也不知道有多少层。 沈建珍带着一行人进去问了下,一个房间一晚上多少钱。 “一百六。”前台微笑着回答。 …… 四个人全都张大了嘴巴。 沈建珍硬着头皮说:“那我们还是回我们学校吧。 红英你跟着我不要说话,别人看不出来你不是学生。 建兴和红星,我带去找我们班男生。 我们班广东的,还有云南的,海南的学生,都是没有回去过年的。 过去跟他们挤挤。” 要去大学里了,除了沈建珍,三个人都兴奋起来。 大学怎么样,他们没见过啊! “走过去可能有两三站路,半个小时就到了。 如果我一个人,那是不敢走的。现在四个人,我们完全可以走过去。公交车不好等。” 农村娃,走几步路怕什么? 四个人都兴致勃勃的开始往回走。 “喏,红英你看,这个就是中山门了。 我没事的时候最喜欢上城墙上玩。 不过上面也没什么东西,就几棵树。 然后城墙断开了,要不能绕着城墙走一圈。” 路上黑漆漆的,沈建珍又道:“这边正在修沪宁高速,听说这条高速修好以后,我再回苏州,就方便很多了。 但是等它修好,我可能都要毕业了。” 沈建珍一路兴致勃勃的给他们介绍沿路的风景。说完了又指着路边的大树,说道:“这个树,叫法国梧桐,又叫二球悬铃木,南京到处都是。 这树一直种到美龄宫那边去了。秋天特别好看。 我听爷爷说,他们年轻时候,都来南京种过树。 这么多树,没准哪棵就是我们爷爷种的呢!” 大家都高兴起来。 爷爷年轻时候,那是作为民夫进南京种树,现在他们也来了,但是他们是来游玩白相的。 走了半个小时后,就到了学校大门。但是门没开。沈建珍怕喊门被人盘问,决定绕路:“算了,我们走小门。家属院那边有扇小门,常年开着,大家进进出出,没人会管。” 张红英看了沈建珍一眼:“卖奶油蛋糕的不知道还在不在?” 沈建珍有点糊涂:“你想吃蛋糕啊,过年估计不在吧。” 张红英摇摇头,也是,大过年的,学生大部分都走了。留校的,大部分都是贫困生。 有钱人坐个飞机就回去了。 贫困生又不会有多大的消费能力。 “奶油蛋糕,还有南农烧鸡,应该是南京农业大学食品系搞出来的。听说很好吃,很有名。但是我从来没吃过。 现在放寒假了,他们估计也放寒假。要不我去买一只你们尝尝。” “啊,做食品还要上大学?” “大学里还做蛋糕做烧鸡?” 人均学历初中没毕业的三个人惊讶坏了。 沈建珍笑笑:“还有做酸奶。”说完她舔舔嘴唇:“都是听说的。” 从小门走进去,果然畅通无阻。 沈建珍又指着一个被网拦起来的地方:“这个是球场,听说被一个学生包了,一年两千多。打球收费,一次收几块钱就不知道了。” “哗,这个学生真厉害。 能把本赚回来吗?” “应该能吧,如果赚不回来,他就不会连着包几年了。” “这是舞厅,每个星期五、星期六晚上,都可以跳舞。” “这是录像厅,三块钱一张票,可以看好几本电影。” “这是电影院……” 感谢大家的打赏。看在我天不亮就更新的份上,拜托大家动动小手,点点催更,还有免费的为爱发电。多谢多谢。 大家挣钱都不容易,有免费的打赏我就很开心了,不必破费。感谢。 第103章 南京3 沈建珍带着他们,又走了很远,才看到一片路灯。 “到了,这是我们宿舍区。”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张红英听见沈建珍松了口气的声音。 路修的很宽,两边都是大树,也都是沈建珍说的那个什么球悬铃木。就是不知道这些,是不是也是蒋光头那会种的了。 路的两边,是宿舍。左边两排,右边三排。 左边的楼有五层高,右边的是三层。 张红英指着五层的那栋楼说:“这是女生宿舍楼,其他的是男生宿舍楼。” 又指了指边上:“那边是研究生住的宿舍楼。他们的楼最好了,从窗口就能摘到核桃。” 张红英笑起来,不愧是沈建珍,宿舍好不好,就看能不能吃到好东西。 沈建珍还说:“你还别说,这个核桃叫长白山核桃,比外面卖的核桃油多,还脆,还没有那种涩味。 我还是下课的时候看到有人在地上捡核桃,才知道这个能吃的。 我们宿舍的门,都被我挤核桃挤松了。” 沈建兴灵魂发问:“姐姐,你这么爱吃,当时为什么不去考食品专业?” 沈建珍懊恼:“那我也不知道食品专业可以做吃的啊。做好了还可以吃。 我们填志愿的时候,拿到的那个资料,跟报纸一样,就写了什么学校,什么专业招生,去年录取是多少分。 还有科目成绩要求。 我填志愿是瞎填的。” 张红英听在耳朵里,却有了个新想法。 “你们在这等着,我去找一下我们班男生借宿。” 路灯昏黄,寒风萧瑟。南京的气温比苏州低不少,再加上过年期间人类活动少,背阴处积了很多雪。 苏州也下雪,但是多半一两天就化干净了。到了后来,雪还没落地就化了。 没等多久,男生宿舍楼里抖抖索嗦的出来两个男生。 个子都不高,一个看起来跟张红英差不多,一米六出头,一个看起来只到那个人肩膀。估计一米四出头。 “建兴,红星,你们俩过来。”沈建珍招招手。 沈建兴和张红星就都过去了。 “这个叫林震宇,这个叫范斯文,都是我的同学,”沈建珍介绍道:“这个是我弟弟,叫沈建兴。那个是我好朋友的弟弟,叫张红星。 这几天他们就麻烦你们了,回头我请你们吃饭。” 个子高一点的林震宇看了眼张红英,才对沈建珍道:“行,两个弟弟就交给我们吧! 天怪冷的,我们先上去了。” 然后四个人就进楼了。 沈建珍反过身了,挎住张红英胳膊:“走,我们也回宿舍。早知道要来学校,我就给他们带点特产了。 我还担心出去玩带东西不方便,什么都没买。” 张红英就跟着往宿舍楼走。 女生宿舍有五层,但是沈建珍住二层。 进门就是一个大玻璃,玻璃后坐着一个年轻小伙。长的还挺帅的。 看见有人进来,那人抬头看了一眼,什么都没说。 张红英上了楼,才好奇的问:“怎么弄个男的看女生宿舍?” 沈建珍笑道:“女生宿舍楼那么多人,一个宿舍住七个人,一层就快两百人。一共五层,上千女生呢。有点什么事,随便喊一声,大家就都出来了。没人敢干坏事的。” 张红英又问:“那看宿舍能有多少钱啊,大小伙子干这个能养家糊口?” 沈建珍已经拿出钥匙打开宿舍门,闻言指指墙上挂的电话机,说道:“我们宿舍楼只有一个电话,是总机。 如果有人打电话过来,他就会呼叫那个宿舍。 接一次电话给他三毛钱,加起来也不少呢。” 张红英突然道:“那如果看宿舍的同时,再弄个电饭煲煮茶叶蛋卖,或者煮泡面,还能再赚一点。” 沈建珍笑出来:“你好厉害! 楼下有个地方出租煤气的,用他们的煤气烧一个菜一块钱。 你的想法是行得通的。” 女生留校过年的少,整栋楼可能就十几个。沈建珍打开被褥:“好凉!如果不是你也来了,我都不敢在宿舍待。” 张红英摸了摸被子,又冷又硬:“这可怎么睡啊,冻死人。” 沈建珍建议:“在这边睡觉不能像老家睡觉那么脱的只是棉毛衫棉毛裤那么睡。 你只能先脱掉最外层的外套,穿着毛衣进被窝。等到被窝暖起来了,再一层层脱掉衣服。” “有没有热水泡泡脚?”张红英感觉血管里流的不是血,是冰渣子。 “寒假没什么人,开水房和澡堂估计都没开。 我们宿舍大家合起来十五块钱买了个电炉,我试试看能不能烧水。 但是如果不小心把保险丝烧了,我们就只能摸黑睡觉了……” 沈建珍悉悉索索的找电炉。 宿舍里有没有烧水的壶,她拿搪瓷盆去水房接了一盆水,在电热丝上加热。 “这可是我吃饭的饭盆。希望它不要烧坏了。”沈建珍嘀嘀咕咕:“没想到放假的时候在学校待着这么不方便。” 一张水票一毛钱,可以提一壶开水,洗一次澡一张澡票是五毛钱。自己烧水的代价,万一烧掉保险丝,一块钱。 沈建珍花了好半天才把水弄热,倒在脚盆里:“赶紧泡赶紧泡。要不一会就凉了。” 张红英把冰凉的脚放进脚盆,这才感觉到有了一丝暖气。 两个人泡过脚上床,沈建珍说:“学校发的被子是两床,一床厚的一床薄的。 我知道你不喜欢跟别人挨着,我们俩一人一床,然后我把上铺的厚被子拿下来搭着。我们俩关系好,用她被子,不挨着身体,她不会介意的。 而且她男朋友在外面租房子住,有洗衣机,要洗被子也方便。” 张红英也没说啥,这会条件不好,到了冬天人很少洗澡。很多地方没有热水,空气温度又很低。好不容易洗个澡,又没有电吹风,一出门头发都结冰了。 所以很多人为了怕被子盖的太脏拆洗麻烦,还特意在被子的两头又缝了两块布,叫“被横。” 脏了,就拆洗这两块被横就行了。 大部分人的被横一冬天拆洗两三次,都睡的发黑的。 不过听说有人在外面租房子,张红英的念头就更强烈了:“阿珍,你说,我能不能也来读大学?” 第104章 我也读大学 要是李小芳在这,那张嘴刀子似的,一定会骂开了:“你做梦想屁吃!小学都读不完,还能读大学?” 但是现在在她面前的,是沈建珍。 沈建珍一直是很聪明的。 她瞬间就想到了:“你是不是想找像学裁缝那样的培训班?” 张红英使劲点头,也不顾沈建珍能不能看得见。 “你说的食品系会教做食品,什么烧鸡酸奶。如果还能学做冰棍,就更好了。 你还记得我们摆摊卖方便面就卖了多少钱吗? 我要是能学会做更多东西,把那些东西像方便面一样包装起来,然后卖出去。”张红英掰掰手指头:“我也不指望像方便面一样卖到全国。 就光是在苏州卖一下,苏州人都喜欢吃我做的食品,我就能赚很多钱。 除了苏州,还有无锡,常州,都说苏锡常,我们口味应该是毕竟接近的。 哦,还有上海。 浙江跟我们口味也接近的。 你说如果能在我的产品能在江浙沪市场上站住脚,我是不是就能当有钱人了?” 沈大林就在自己镇上卖过年分的鱼,就能挣几十万。虽然明年这笔生意不一定还能轮到他来做,但是有了这笔钱,苏州两套房子已经买好。只要他自己不作死,不起二心找个小的,或者不在赌场上输红眼,他们家日子已经稳了。更何况还有这么聪明的沈建珍正在长大。 沈建珍则是在思考张红英提出的问题。 “阿珍,你说我的想法能行吗?”张红英问道。 沈建珍点点头,又想起来她看不清,才道:“我觉得可以。 大学里面有成教学院,里边上学的都是自己没考上大学的成年人……” 张红英噗嗤一声笑了:“正儿八经上学我可能不行。 不会的那些东西我还是不会。 我再学多久,也不可能拿到大学毕业证书。 我只是想学一些专业知识。 比如说食品怎么加工的,需要注意些什么东西。” 沈建珍却道:“全日制大学的毕业证书肯定拿不到,但是参加培训,拿个合格证也有用的。 等开学了,我们去问问看。 还有,就算是成教学院不收也没关系,我们学校经常有校外人士来旁听的。 我经常看到一个可能得有五六十的大爷,还一直来认认真真听课呢。不知道是哪里的工人。 学校随便进出,教室也随便进的。只要你不在课堂上捣乱,没人会管你。” 张红英兴奋的睡不着觉。 以前,她看着自己的满身泥水,不是不羡慕的。 大学校园是什么样?那必然是像天堂一样吧?书香阵阵,书声朗朗。 现在,大学校园,沈建珍带着她进来了。 那么大那么大的学校。没听见书声,也没闻见书香。但是一进入大学校园,沈建兴跟张红星都不由得压低了声音。这就是一个很神圣的地方。 在大学校园里学习过,就算没有大学毕业证,跟大学生的差距,也会小很多吧? 而且她是认真的想到将来要做的事。 老干妈到现在都还没有开始批量生产呢!听说市值上千亿。 还有卖酱油,卖醋,卖各种香料的王守义什么的……前世张红英只在厨房跟它们打过交道。什么海天,李锦记,恒顺,水塔…… 张红英曾经不知道自己重生来能干什么,连拍个艺术照都要沈建珍带领。 但是她现在突然想明白了。发财的路千万条,但是一定要做好,做精。 比如说她卖鸡汤面,鸡汤米线,再加上鸭血粉丝汤,这些东西,将来也是可以加工好卖成品的。 想要发财,又不是一定要像那几个几千亿的集团一样,去做一些自己听都没听过的东西? 卖面条米线也是可以赚大钱的。 只不过自己要改改性子了,不能想到什么就做什么。那不就是跟下山掰玉米的小猴子一样,掰到最后还是什么都剩不下。 刚开始学裁缝,后来又卖酱棒骨,茶叶蛋,又卖鸡汤面,然后发展到米线,前几天试了螺蛳粉,现在又兴冲冲的来看鸭血粉丝汤和盐水鸭。 这样是不行的。 天底下美食那么多,她一家小吃店,不需要那么多品种。 人力跟不上,市场也跟不上。做出来压根卖不完!而且其他人也不会因为一碗面或者米线好吃,就老远八里跑到职业学校来吃。 张红英想明白了将来的路。 那就是做精现在有的几种食品,不再贪多嚼不烂了。 能把这些东西做好,把店铺开,就能数钱数到手抽筋。 康师傅方便面一包一块多,但是康师傅牛肉面一碗卖几十都生意红火。张红星跟秀琴结婚后,两个人忙起来没时间吃饭,就去吃康师傅牛肉面。张红英当时还傻乎乎的问:“方便面吃几十块钱,那不是撑得走不动路了?” 张红星倒是也没嘲笑张红英没见识,他表面功夫还是做的好的。那会她才知道,康师傅不是只有方便面,还开了店的。卖的牛肉面里是真有牛肉,不像方便面里那么几个肉丁,而是挺大一块的。 康师傅牛肉面最便宜的三十八一碗,贵的有九十八。听说还有更贵的。不过细节张红星没有说,她还是听的一惊一乍。 现在看来,张红星那狗东西虽然没给她什么好处,但是谈天说地的时候,也给了她很多新鲜感。上辈子用不上,这辈子可不就用上了? 她想要发财,关键是先把牌子搞起来。 到时候,可以卖方便鸡汤米线,方便螺蛳粉,方便鸡汤面。也许也可以卖方便酱棒骨? 大不了真空包装嘛? 无锡真空包装的酱排骨她也吃过的,张红星买回来孝敬李小芳和张小树的。 靠着张红星,那种罐头包装,或者真空包装的东西,张红英也吃过不少。 想清楚了,张红英便问沈建珍:“我想学怎么把我的米线,面条这些东西,像方便面一样卖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你帮我看看要听什么课。 还有,我要是想像康师傅一样,开个厂子,你帮我看看需要学哪些东西……” 第105章 在南京1 沈建珍带着他们,狠狠在南京玩了几天。 沈建珍刚上大学一学期,因为也没什么钱 ,其实去过的地方不多。打工挣的那点钱大部分是吃进肚子里了。但是她胆子大,去过没去过,都不怕生。 而且现在的地图,上面内容真的很全面。拿着一张地图,把上面标的景点都圈出来,然后对照底下的公交车线路,有重合的站名,就是可以换乘的点。 张红英也是开了眼了。原来公交车站牌这么有用,上面每一站的站点都有。而且也不怕坐错方向,知道自己从哪个方向过来,再想往哪个方向去,看一下顺序就知道。 原来,在家乡通用的东南西北,还不如左右管用。想想如果一个人到了陌生的城市里,要拧煤气,你喊“拧向北”,那完全不现实嘛!鬼知道哪个是东南西北。 沈建珍第一个带他们去的是雨花台。 沈建珍说他们学校学生,上大学第一课,就是军训,军训完了打靶,打靶完了就是去雨花台扫墓。 雨花台,有好高好高的纪念碑,还有纪念堂。里边很多烈士的照片。那会能留下照片的人,至少都出身良好,年纪轻轻就牺牲了。 还有很多烈士,不仅仅没有留下照片,可能连名姓都没有留下。 张红星嘀咕一句:“大过年的去墓地……” 张红英想反驳,但是不知道怎么才能说服他。 沈建珍说:“就是因为有他们的牺牲,我们才能吃得饱,穿的暖,高高兴兴过大年。 去别的墓地,可能会觉得害怕,森冷。但是你放心,烈士陵园可不会让人害怕。 你只会觉得崇高,敬仰,感动,还有,想哭。 他们虽然不是我们的亲人,但是他们是用自己的生命为我们开创未来的人。他们比我们的亲人,更值得祭拜。 我们逢年过节祭拜祖先的时候,会有感觉吗?不会吧,最多是多磕几个头,让列祖列宗保佑我们身体健康发大财。 但是每次来烈士陵园,我都会油然而生感动之情,不知不觉间就会热泪盈眶。 你才十七岁,就要准备当爸爸了。很多烈士,还不到十七岁,就长眠地下了。 你不应该觉得去烈士陵园晦气,能有现在,全靠了他们。要不搞不好七十岁你都还在打光棍呢!” 村里的确有很多一辈子打光棍的老头……张红星被怼的没话说了:“去去去,我去还不行吗?” 沈建珍冷哼一声:“你要是不情不愿,也可以不去。自己随便找个地方逛吧!” “有啥稀奇呀?”张红星愤愤不平。 张红英拍了一下他的头:“不稀奇你非要跟来!要不是沈建珍,你连青镇都没出过!” “谁说的,我明明去过白镇的。”张红星嘟囔。 沈建兴搂过张红星脖子:“你怎么敢跟你姐姐顶嘴的?不怕她不理你?” “不理就不理!我怕她?”张红星对张红英可没有半分尊敬。 “从小爸妈忙着干活,不都是姐姐带着我们玩的? 在学校里有人敢欺负我们,也是姐姐冲过去打人。 我小时候,刚刚上学,天天被后头留级生海峰欺负,我姐姐杀气腾腾冲过去给了他两个耳光,后来他看见我都绕道走。 姐姐对我,比爸妈都要好多了。 我爸妈就管我吃穿,你爸妈也是一样吧? 一切都是姐姐们在做,你是怎么好意思跟姐姐顶嘴的?” 张红星扭过脖子,还是不服气,张红英却眼眶都红了。谢谢沈建兴,替他问出来两辈子都想问的那句话。 从牙牙学语,到蹒跚学步,再到长大成人。是父母生了他的身,但是日常生活,都是大三岁的姐姐照顾的呀,怎么就能对姐姐这么狠心呢? 吃干净肉,喝干净血,连姐姐最后的容身之处都想抢? 不过看见张红星扭过头去的样子,张红英知道了,有些事没有为什么,都是天生的。 或许是沈建珍教弟有方,但更大的可能,就是沈建兴跟沈建珍一样,天生比较仁厚。 他记恩,又不贪婪。 张红星这样的,没救了。不用再给他找任何解释。就是个天生的自私自利的坏胚子。 你把肉给他吃,他都嫌腥,嫌不够嫩。 不提也罢。让他们一家四口相亲相爱去吧。高秀娟还是个喜欢生孩子的,没准他们以后可能有五口,六口,哈哈。张红英笑的莫名其妙,不过沈建珍没问,自顾带着他们去玩。 雨花台完了是夫子庙,秦淮河。 这边跟雨花台的庄严肃穆不同,完全是一派繁华热闹景象。 夫子庙的街上全是各种商铺,又赶上过年,棚子搭的水泄不通。人不管是怎么走,都在商铺中间打转。 有一种特别圆的玻璃球,比大人拳头还大,里面是一颗圣诞树和飘飘扬扬的雪花。玻璃球转一下,雪花就会开始重新飘落。沈建珍一眼就喜欢上了。张红星嘴贱:“一块大玻璃,有什么好看的。拿起来重死人。” 沈建兴抢白:“我姐姐买的东西,当然是我帮她拿着。要你管。” 沈建珍买了一堆又重又不值钱的东西。如果是前世的张红英,也是会一看就喜欢的。但是现在再去看,就知道用硬塑料压在纸上的红叶,一看就是刷的漆。光滑的雨花石,一看就是机器打磨出来的。还有那种光滑漂亮的玻璃石子,假装成玉石,但是肯定是玻璃。 但是,就是很漂亮。 这个年龄的小姑娘就是喜欢。 尤其是雨花石,三块钱抓一把。不管你手多大,一把能抓到的都是你的。 沈建珍还买了很多小东西。 明星的照片,也不知道是谁,就是好看。五毛钱一张。 还有印着玫瑰花的贺卡。 张红星絮絮叨叨:“阿英,你可别买这些东西。又不能吃又不能喝,还重的要命。还不如给我买双鞋。” 张红英笑:“要鞋你找高秀娟给你买啊。找姆妈要钱也行。” 现在少部分人还穿布鞋,但是大部分人已经开始穿皮鞋,旅游鞋了。 商场也趁着过年,把很多滞销的鞋堆在外面降价处理,张红星就盯上了。 第106章 在南京2 张红英是真不知道,一个城市就有这么多的名胜古迹。 燕子矶在长江边上,沈建珍带着他们坐公交车过去时,司机看他们的眼神,跟看傻子差不多。 下了车,一路沿着长江走。风嗖嗖的,穿透羽绒服,张红英确认,她是真的傻。 剩下三个没有羽绒服的,更是哆嗦成一团。 天空有巨大的鸟飞过,沈建珍说那是老鹰。 张红英仰着头看了半天。 飞的真高啊。 鸭湾村除了麻雀,还有一种叫“绿豆子”的小鸟,再没看见过什么鸟。连野草都活不过三天的地方,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多鸟。 等到后来,大概是零八年零九年开始,镇上也搞了好多商品房。同龄人都去镇上生活了,田里那点东西再也没人看得上。 爷爷奶奶辈都陆陆续续去世,父母辈都成了老人。羊没人养了,猪没人养了,地里的野草,再也没有人能顾得上去清理。那个时候,村里不知道怎么,突然就变成了野生动物的天堂。光是鸟叫声,就有几十种。 张红英问那是什么鸟在叫,张小树也不知道。沈大林倒是有孤儿时期捕鸟充饥的经历,能说出来那种鸟是野鸽子,这种鸟是斑鸠…… 热闹的村庄在转眼间就铺满了野草。野草从连根都扎不稳,到气势汹汹长到路面上来了,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是从大家都离开村庄开始的。人退一步,野草就进一步。刺猬,野兔,蛇……前世大家都走了,只留下沈建兴,还有张红英两个年轻人。 前世只能看着沈建珍越走越远,这辈子,自己也要像天上展翅高飞的老鹰一样,飞的那么高,那么远。 张红英看着老鹰飞远,才低下头来。前面三个人都走挺远的了。沈建珍回头喊张红英:“发什么呆呢?再往前走走?” 张红英笑:“哎,行 。”然后小跑几步,追上了沈建珍。 燕子矶在南京大屠杀的时候,死伤惨重,江水都被染红了。 张红英怀疑沈建珍要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便问道:“接下来,是不是要去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沈建珍迟疑的问:“啊,你想去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吗? 我小时候看过黑太阳七三一,太残忍了,看了做了很久噩梦。 现在你说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我一听见就很害怕。不敢去看。 不过如果你想去看,我可以带你们去。我在外面等你们。” 张红英摇摇头:“我只是以为你要给我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呢。” 沈建珍笑起来:“那可不是?位卑未敢忘忧国。 我能有今天,最感谢的是我们的国家呀!” 沈建兴插嘴道:“难道不是感谢阿爸姆妈吗?” 沈建珍摇摇头:“阿爸姆妈当然是要感谢的。 是他们生下我,养大我。 但是如果没有国家的好政策,我可能早就死了。 如果没有计划生育,我们家不仅仅是我们两个孩子,你觉得我有机会上学吗? 尤其是我们这种家庭,上无老人相帮,中无夫妻互相扶持,一家四口人,只有阿爸一个劳动力? 每次爸爸带我出去借学费,虽然那些亲戚说的话不好听,但是他们说的都是实情。 一个人干活那么累,让女儿辍学,让女儿去打工,让女儿回家种田收拾家务,那不是大家都这么干的吗? 多少女孩子,就比我大三四岁,家里就不给上学。因为要带弟弟妹妹,要干家务活,还有下田挣工分。 就算是上学了,八八年,又有多少女孩子辍学进厂打工啊! 教室里那么多女孩子,只剩下我一个!” 沈建珍情绪有点激动:“如果不是只有我们两个,我就不可能上学。 我没有上学,也就没机会展现我的读书天赋。 如果我没有读书天赋,干活却干啥都不行,会不会天天挨打? 我就只有两个结局,因为干活干不好,被当做偷懒打死。或者因为干活多了累死。 我这人,就像是一颗树,阿爸姆妈栽种,国家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我才能长大。 你是男孩子,无论如何,都体会不到我们女孩子的苦。 小时候吵架,你就会说这个家是你的,让我滚出去。 你怎么可能体会到我的心理呢?” 沈建兴喃喃:“那么,对不起,姐姐。” 沈建珍擦一把眼泪:“我不怪你。 因为你刚刚会说话,姆妈就喜欢逗你玩。 每次她都问’把姐姐扔了好不好?’,’把姐姐赶出去好不好’? 每天晚上,没睡着的时候,她都要这么问。 因为问别的,你不会急。 只有每次说到要把姐姐赶出去,要把姐姐扔了,要把姐姐打死,你才会急得哭。 外面人天天说,阿爸姆妈有了弟弟,就不要我了。 我不信。 但是姆妈每天都这么问,我就信了。 你那会太小,听不出来她是在逗你。每次你哭了,姆妈才会说,她是说着玩的。 我至今都不知道,一定要把儿子说哭,把女儿吓哭,她是怎么想的。 然后阿爸来一句’你姆妈话白相的,你不会当真了吧?’,我都得笑着说,我当然知道你们开玩笑的。 那会我眼泪都是往肚子里咽的,你是唯一一个会因为我要被扔掉哭起来的人。 反正,”沈建珍笑了一下:“我对阿爸姆妈的感情,还不如对你深。” 沈建兴不说话了。 张红星像是抓住了什么:“好啊,你对你阿爸姆妈这么多怨言。我回去要跟他们讲出来。” 沈建珍笑笑:“那我谢谢你啊,我一直想问问他们的,只不过面对他们的时候,这些话在肚子里发臭发烂,搅的问心肝肺都疼,就是说不出来。 你顺便也可以回去问问张小树和李小芳。 他们是怎么对待儿女的。” 张红星:“……我阿爸姆妈对我们姐弟两个人还是公正的。 不会这么神经病。” 沈建珍就讥笑:“是吗? 那怎么你小孩还没生出来,红英在家里就连房间都没有了,” “那搭我啥搭噶?又不是我教他们这样弄的。”张红星跳脚。 张红英笑笑。嗯,你都是被迫的。连父母给你房子,你都说只是怕不接受不好,显得你嫌弃父母。 真是好清爽的一朵荷花呀。 ———— 谢谢大家打赏,求一波为爱发电 大家打赏我都有看到,暂时写稿跟不上,月底加元旦有三天假,加更答谢。 第107章 在南京3 从燕子矶回来后,大家都再没提起那天的情绪崩溃。 这种事情,已经发生了,哪怕吴小红哭着道歉,也弥补不了半点。 张红英都想,如果让吴小红死了之后重新活一次,能改变对沈建珍的态度吗?能让她拥有一个幸福的童年吗? 可是吴小红的童年,想必也是在重男轻女的环境里。她的哥哥打姐姐,打妹妹,那都是理直气壮的。 狗屁的兄弟大佬会在姐妹嫁出去后给姐妹撑腰。女孩子挨的第一顿打,不是来自父母,就是来自兄弟大佬。兄弟大佬,是父母压迫女儿的既得利益者和爪牙帮凶! 就算是沈建珍靠天生的聪明强势收服了自己兄弟,后面不也是要借钱给兄弟买房子? 说是借,跟白给也没多少差别。以沈建珍的理财能力,那些钱在她手里不知道要翻多少倍呢。 一大早起来,沈建珍安排:“今天我们去中山陵,明孝陵,美龄宫,还有梅花山。” 她手里还提着一堆东西,那是大清早去菜市场买的肉和调料。 “紫霞湖边有烧烤炉子,我们可以去那边烧烤。” “这得花多少钱啊?”张红英咋舌:“四个景点,门票怕不是就得花一百来块?” 沈建珍大大咧咧的说:“你给我的存折上不是有一万多了嘛! 我取了一千出来。 中山陵门票六块钱,我有学生证两块就可以了。梅花山和明孝陵是连着的,六块钱,美龄宫是四块钱。 倒是租烧烤炉不便宜,上次我们班去活动,炉子好像有二十五块钱。也不知道是每个炉子二十五,还是五个炉子二十五。是我们生活委员定的。 我们去看看再说。希望是五个炉子二十五。” 虽然天气寒冷,但是梅花山的梅花都已经开了。 张红英才知道,原来梅花有这么多种类。什么宫粉,什么绿萼……很多她连字都不认识。 山上还有一种树,结的果子跟梨很像,摸起来感觉里边都像是木头一样,硬邦邦的,没什么水分。但是闻起来很香,不是梨的那种甜香味,是另一种沁人心脾的味道。问沈建珍,她也不知道这叫什么。 张红英被人用看傻子的眼神看麻了。 天气这么冷,来烧烤? 肉沈建珍从菜市场买的时候就让人帮忙切好了,还有鸡翅什么的。 原来现在就有分割鸡了吗? 张红英不自觉问了出来。 沈建珍答道:“有啊,鸡翅,鸡腿,鸡胸肉取走后,鸡架子就不要了。 青镇也有的卖,叫鸡骷颅,五毛钱一只。 我爸爸的干娘买过,我考上高中的时候她说请我吃饭,又买鸡骷颅炖给我吃的。 还说要买豆腐花给我吃。 不过我一样都没吃着。” “豆腐花是什么东西?你不用馋,回去问问清楚了,我买给你吃。”张红英安慰。 “我后来在南京吃着了,五毛钱一碗,就是特别特别嫩的豆腐,跟水一样。喝到嘴巴里一抿就没了。 上面撒点虾皮,紫菜,榨菜丁,葱花。 就吃个鲜味。 在家属院那边有的卖。我冬天每天跑操的终点站就是家属院门口。 每天促使我起床跑操的动力,就是那碗豆腐花。” 张红英被说的也流口水了。 张红星和沈建兴倒是很喜欢烧烤。 男孩子一直对放火情有独钟。 冬天百草枯黄,男孩子成群结队到处放火。 坟堆上长满了茅草,男孩子就一个个去点火。 有的时候,点火的时候还没风,火刚刚大起来,一阵风来,火焰能把人头发和眉毛都燎着。他们嘻嘻哈哈,完全不怕。 最危险的一次,是沈二林倒煤气罐里的废渣。看上去像泥一样,湿漉漉的。 一群男孩照样跟着点火。 那废渣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远处的着了不算,火苗竟然迅速窜过来,把煤气罐都点着了。 沈二林急得不行,生怕煤气罐炸起来。 但是就算是把煤气罐扔到沟渠里,火在水面上还在燃烧。 还是沈建珍看见了,喊他:“亚爸,把阀门关掉!气一直出来,火就一直熄灭不了。 没有气了,火就熄了。” 沈二林忍着手疼,把阀门拧紧,才算是熄了火。 沈建兴性子稳一点,一边烤肉,一边翻转,还时不时撒一点调料,看起来有模有样。 张红星性子急,老嫌弃火小,巴不得大火猛烤,倒了很多碳进去。 没多会,烤肉的香气出来,却是一半是焦的,一半是生的。 大概过了几分钟,沈建兴递过来一串鸡翅:“姐,我烤好了,你尝尝看。”,又给了张红英一串:“阿英,你也尝尝。” 张红英接过鸡翅,轻轻咬了一口。 鸡皮烤熟后很软,的确不是那种土鸡的鸡皮口感了。土鸡的鸡皮是很有弹性的,一口可能都咬不下来。 张红星个狗东西自己没把鸡翅烤好, 却有脸喊沈建兴:“快快快,给我一串尝尝。” 沈建兴看不惯张红星,白他一眼:“你自己烤的呢?” 张红星郁闷:“我们四个人,你就脱出我,不给我吃。” 沈建兴:“我给我姐烤肉吃,实际上阿英也应该让你烤肉给她吃才对。 你还想吃我烤的肉。” 沈建珍跟张红英年纪差一岁,两个人天天一起玩。沈建兴跟张红星也差一岁,他们俩却几乎没有一起玩过。 张红星不记得,沈建珍却记得。张红星爷爷买了一个西瓜回来,他们一家人分西瓜吃,一丁点都没有分给还是小娃娃的沈建兴。 沈建兴忍不住嘴馋,去捡人家扔在地上的西瓜皮啃,被他爷爷嘲笑了好几年。 不过张红星爷爷每次要拿出来讥笑沈建兴,旁人都听不下去,千百年都在这边土生土长的人,哪怕切手指头大小一块给他尝尝呢,也不至于把人馋成这样。 村里人有了好吃的互相分一点尝尝是常情。像张爷爷这样的,还是少见。 估计沈建兴不记得这件事,但是对张红星的确是没有什么交情可言。 所以沈建珍也没劝沈建兴分一点顾全大局这种话。 张红英也是吃不到西瓜那波的,要不哪怕嘴里省下来,也要给沈建兴一口的。 张红星被拒绝了倒也没说什么,开始认真烤肉。 第108章 我不走了 玩到正月初十,沈建兴就坐不住了:“姐 ,我们马上要开学了。我得回去了。” “嗯,来得及。我们明天一早就走,当天就能到家,不耽误你上课。 回苏州的火车是早上六点多,去那边的公交车,是通宵运行的。 我们早上早点起来,坐公交车去火车站,中午就能到苏州。然后还能赶上下午的车回青镇。 回了青镇,自己走回去也行,叫个摩托车回去也行。” 第二天,天还没亮,沈建珍就一骨碌爬起来了。沈建珍给男生宿舍打了个传呼,把沈建兴叫醒。看门的老大爷老大不高兴。 天还是黑的,四个人汇合后,闷不吭声往校外走。 公交车悄无声息,稀稀拉拉坐了七八个乘客。 买火车票的时候,只买了两张。沈建珍买好票,就交给沈建兴:“阿兴,你把票收好。” 张红星警惕的问:“阿英的票呢?” 张红英笑眯眯回答:“我不回去了,阿珍说大学里可以学到很多东西,我打算留在学校,看看能不能学点什么?” 张红星叫起来:“那我也不回去。建兴要开学,我又不用开学。” 张红英好笑:“你不回去就自己想办法挣钱养活自己,找房子住吧! 我都是只能跟建珍挤挤。 寒假里让你住男生宿舍,建珍都不知道搭了多少人情。开学了,你好意思再挤 ,建珍都不好意思开口。” “那,你不买点什么? 我们好不容易来一趟南京,不能什么都不给他们带回去啊? 秀娟还在家里等着呢。” 张红英笑笑:“那是你家主婆,又不是我家主婆。 她等她的,关我什么事。” 张红星究竟还年轻,也不像李小芳和张小树一样,可以逼着张红英买东西。 张红英又道:“做裁缝收入有限,我在在这学习也要花钱。 我们俩小姐妹,感情好,来玩几天赖在沈建珍宿舍,我厚脸皮也就厚脸皮了。 真的住下来学习肯定是要靠自己的。 我顶多也给你十块钱,包括苏州回青镇的车票,路上有什么需要,还有回青镇到家后,要不要叫摩托车,都看你自己。 你要是路上不吃不喝,把十块钱省下来给秀娟买东西,也由你。 再说了,我不信你身上一分钱都没带。” 沈建兴拿沈建珍的十块钱做路费,是因为他还在念书,大家都把他当孩子看,身上除了压岁钱,还真的没钱。 张红星都有自己的工作了,连孩子都有了,不可能身无分文。就算是没钱了,靠他嘴巴,在李小芳那拿点不是什么问题。 张红星老大不乐意的走进了候车室。他跟沈建兴两个人也是相看两厌,一路都没怎么说话,回到家的时候,脸色很难看。 李小芳看见张红星单独回来,还以为张红英直接留在苏州上班了,便问道:“南京直接回来的?有没有去红英店里看一看,认认路? 你不是说想去苏州找个事做吗?” 张红星气咻咻道:“你那个好女儿,留在南京不肯回来了,说是要跟建珍一起在大学里学东西! 小学都没读明白,还想读大学! 姆妈你也不管管他?” 李小芳一拍大腿,叫骂起来:“你爷啦老早晓得,只细*就不能放出去。 一放出去心就野掉了! 老早晓得这样,还不如把她塞进丝厂,丝织厂,都可以。 要是就在青镇,只怕就老老实实服服帖帖结婚养小人了。 现在好了,样样没着落,连人啊不见脱。 你等嘎等,我去寻吴小红算账。 伊拉女儿把吾拉女儿拐掉了!” 高秀娟看到张红星两手空空回来,也没好脸色。 这会起哄:“阿姨,你是要好好管管姐姐了。 谁家大姑娘大过年的跑出去玩,家里什么事都不管? 谁家姑娘养大了,不给家里挣几年钱啊? 你再不管管她,这个女儿就白养了。 我八岁就不上学了,在家里干活,带弟弟妹妹,十三岁来青镇打工,挣的钱全被我爸拿走的。 就这样我爸还嫌我不孝顺呢。 像姐姐这样的,在我们老家,那是要被吊起来打的! 毛竹竿都要抽断她几根!” 李小芳并没有被挑唆到,瞪了高秀娟一眼。这外地人就是野蛮。 “这个事轮不到你管!你孩子生下来,要吊起来打,除非我们死了!” 高秀娟傻眼:“你就不生气?” 李小芳:“你懂个屁!” 真要是听高秀娟的,跟孩子吵架,把孩子吊起来打,鸭湾村笑话就由吴小红变成她李小芳了。 鸭湾村的人,对待女儿,那都是怀柔功夫。只有吴小红一个,天天把女儿激的跳脚跟她对骂。她李小芳可是个聪明人,女儿还是要好好笼络才行。 李小芳怒气冲冲的跑到沈家门口:“吴小红,你倒给我出来,我们讲讲道理看!” 李小芳声音很大,正月里没事,大家都在家呢,这会差不多晚饭时间。听见李小芳声音,一条港上的人都抱着碗探出头来。 “哪哈了?” “啥事体?” “大新正月,啥人家寻相骂?” “又是那个江北人。” “江北人又惹着了啥人了?大新正月里寻上门来。” “听声音像李小芳。” “伊拉两个女儿不是小姐妹么,嘎要好哪哈过年来寻相骂? 日脚不想过了?” “葛格啥人晓得? 吾拉走过去听听看。” “你要去自家去。我是不敢看。 嫑闹猛没看着,被江北人劈头盖脸骂一顿,那就倒霉了。” 吴小红也从后头抱着饭碗出来:“李小芳,你面孔要不了? 你女儿刚刚跟我女儿出去游玩白相,一家头去就算了,两个人小姐妹,吃点用点也是有来有往。 你还要叫红星个拖油瓶跟牢。 一个大小伙子,爷都快要做了,现在吃建珍的,用建珍的。刚刚回来,就来寻相骂? 我还当你是听红星回转说了,过意不去,来给钱的呢? 现在你要讲道理,倒是好好较讲点道理我听听看。 是啥道理让你大新正月里过不下去,要来搭我讲道理?” 伶牙俐齿的李小芳先就哑了几秒钟。 第109章 学习 送走张红星跟沈建兴,张红英才有心思跟沈建珍细聊。 “建珍,你说,如果我将来想要创办一家像康师傅方便面这样的企业,需要学些什么东西?” 沈建珍被吓了一跳:“我的好阿姐啊,你野心这样大的?” 张红英点点头:“你看康师傅方便面,就是面条,加一些酱包。 我可以把鸡汤米线做成方便面一样的包装卖出去。 鸡汤一包,鸡肉一包,花生榨菜一包,都单独包装开,肯定好卖的。” 沈建珍傻眼:“我只想好好读书,拿个文凭,最后分配个好工作。 从来没有想过要自己做老板去开厂子啊? 开那么大的厂子,首先应该要的是很多钱吧,有了很多钱才能考虑开厂啊。 你问我这些,我又哪里会懂?” 张红英道:“那不是我只认得你一个有文化的人嘛! 你总归是比我懂得多。 你有老师,有同学,还会看报纸杂志,各种信息都比我懂得多,也更容易接触到。 我就是个睁眼瞎,光是有个想法,别的什么都不懂。” 沈建珍想了想,翻开桌面,在纸上写了起来,边写边说: 食品科学与技术,这个应该是要学的。 可以 了解方便面的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制面、调味包的制作、干燥或油炸过程等。 你要做的方便米线,最重要的是鸡汤,怎么包装,怎么保证不坏,味道不变,也是个重要问题。 还要 掌握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和国际卫生要求。这样卖出去不会有食品问题。 店里卖的东西,跟包装好卖的东西,怎么保证口感得到最大的保留,这些不知道学校里教不教。 等开学了我带你去食品系找老师问问。 第二个要学的应该是市场分析与营销,这个我只在小说里看到过一点, 反正你想把东西卖出去,肯定要研究这个的。 如果开了厂子,肯定要卖得好,才能良性循环。否则不管自己有多少钱,会败光。 还有钱怎么管、原材料从哪采购,成品怎么卖出去…… 当然,最重要的是,要开厂子,你那点钱,应该连台机器都买不到! 而且,阿英啊,这么多东西,不是一个人可以学的会的,更不是一个人就可以学的精的。 你留下学习一段时间,提升自己,开阔眼界,我是支持的。 但是你要靠在学校学点东西,然后自己去开厂,我感觉是在胡闹啊。 张红英笑眯眯搂住沈建珍胳膊:“我当然知道我一个人是不可能搞的起来的。 但是我多少要有个了解,要不被人骗了都不知道。 开厂是我的长期目标。 短期目标,就是先把我的店名声做出来。 我要把店开到苏州的各个角落去,然后再开到其他城市去。 我要让大家先熟悉我的牌子,认可我的牌子。 这样,他们将来去了外地,说是想吃什么苏州味的时候,能想起来我的店。我店里做的东西,能成为他们心里苏州味的代表。 来读书读人来自全国,等他们回去还能惦记我做的食品,会想要买来尝尝。这样,方便食品自然而然就能走遍全国了。” 沈建珍摇头:“你要想把东西卖到全国,谈何容易。铺货铺到全国,运输成本,积压成本,就能压垮你。” 张红英只是笑,笑了好一会才道:“那不是还可以邮寄嘛!” “这个倒是可以,就是邮寄很慢的。”沈建珍点点头:“到时候我们也在报纸杂志上打广告,看到的人知道从哪买。也可以在电视上打广告。” 再过没几年,特快专递就要开始推出了。近的地方寄东西24小时就能到,不过特快专递费用高一些,寄一次文件要二十五块钱。 张红英之所以记得,是沈建珍去单位报到的时候,忘了带英语六级证书,打电话回来让沈大林给寄过去。 沈大林天不亮就跑邮局去寄了特快专递,回来称道了很久:“现在可真是方便。几百公里路,寄个东西,第二天就到了。就是贵一点。” “那些都是很远很远的未来的事,”张红英笑道:“现在我们先想清楚学什么。我第一个想学的是怎么样可以把店开到其他地方去。” 沈建珍点头:“这个我还真知道。 我们有门课叫马哲。 马哲老师上课不好好讲课,一直跟我们讲他的生意。 做生意我不爱听,但是他提到,中式餐饮只能开一家店,开多了口味就不能保证。 就算是同一家餐饮,不同厨师做出来的东西口味也都不一样。 但是西式快餐,像肯德基,麦当劳,连锁店能开遍全球。 因为他们统一采购原料,统一制作方法。 你要是开很多店,最大的要求就是把原材料控制住,然后具体制作,要细化到每一步几分钟。全部固定下来。 不能煮的时间有长有短,加的调料有多有少,采购的原材料有好有坏……” 张红英一把抱住沈建珍:“我就说找你没错。 那我要是想了解点详细的,是去找你们的马哲老师吗?” 沈建珍笑起来:“啊,哈哈,马哲老师就是吹牛的。 但是市场营销,或者销售,肯定有讲到这个。 等开学了,我去找学市场营销,或者工商管理的校友了解一下,问问他们的课程表,有哪些课需要听的,或者是,可以买他们的教材,你自己学也行。 我觉得你没有那么多时间一门课一门课的听过去。” 张红英深以为然:“我觉得也是。 上小学听课,都是坐那就睡着了。 自己看书我也看不下去,看见密密麻麻的字,我就犯晕。 我想要别人把知识用我能理解的方式讲给我听。” 沈建珍无语:“所以你的意思,其实不是你去学,而是让我去学,然后讲故事一样讲给你听?” 张红英嘿嘿笑:“我就知道我们阿珍最聪明……” 沈建珍:…… 行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闲下来看小说也是看,闲下来看其他专业书也是看。 每年毕业季都有跳蚤市场,很多毕业生把他们的专业书籍拿出来卖,一本一块钱。我都去买回来。 但是你得给我报销。 第110章 商标 大学生们陆陆续续返校了,宿舍楼里人越来越多。 张红英跟沈建珍告辞:“我得先回趟苏州。要不你阿爸一个人,能忙疯了。 我回去安排一下再回来。” 沈建珍点头:“没错,而且你也要考虑招人了。 原来你们俩再加一个工人,都忙不过来,还要招勤工俭学的学生。 等到开了分店,就更忙不过来了。 分店要筹划,可以先把工人带过来培训好。” 张红英点头:“嗯嗯,还我要做几套我们店的店服。” “对了,你先把商标注册起来!别一不小心,店是开起来了,商标变成别人的了!”沈建珍正色说道。 “啊,哦……”,张红英若有所思。 别的她不清楚,但是有一件事她印象特别深。那个凉茶,刚开始叫王老吉,后来叫加多宝,最后加多宝跟王老吉打擂台的事,她还是知道的。 要不是汶川大地震加多宝捐了一个亿,张红英甚至不知道加多宝就是原来的王老吉。 如果不是自己的商标和配方,那做的再好,也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所以商标一定要注册起来。 张红英知道好几个都是直接用老板的照片做商标的,这种感觉识别度是最高的。 “这个就交给你了,你读书多,见识广,脑子也活。你帮我看看叫什么名字,用什么图案做商标。 顺便帮我看看商标怎么申请注册。”张红英把这个任务甩给了沈建珍。 沈建珍哭笑不得\/:“阿姐啊,这是你的店,你的生意啊!” 张红英不以为然:“也是你的生意。 以我的脑子,我怕被人骗光。 你得帮我把关。 赚了钱我分你……一半……不,三股里的一股,你看怎么样?” 沈建珍看看她,叹了口气:“我现在相信,没有我,你真可能被人骗光了。 你太傻了。 你出钱出力,承担风险,我就是动动嘴皮子,跑跑腿。别说是给我一半了,给我三股里的一股都嫌多。” 张红英却看着沈建珍不说话,神情可能是过于凝重了,沈建珍都有点心慌,连连追问:“阿英,你怎么这么看着我?” 张红英叹了口气,才道:“你知道吗?别的地方,没有招女婿风俗的那些地方,有一个说法,叫吃绝户。 男的娶了独生女,继承他们家所有财产,叫做吃绝户。 我如果创下很大家私,谁跟我结婚,就不仅仅是结婚了,也算是吃绝户。 等将来有矛盾了,或者有外心了,把我弄死都没人知道。 而且我比那些独生女更危险。 我不仅仅有可能被吃绝户,绝户还有可能吃我…… 我要是没结婚就死了,我所有的钱,都会通过我爸妈,流到张红星手里。 我这辈子,宁愿把所有的钱财捐给国家,也绝对不会便宜他们。” 张红英咬牙切齿的样子,吓到了沈建珍。 沈建珍惊疑不定的问:“阿英,你是不是又做噩梦了?你阿爸姆妈对你挺好的呀?你怎么这么恨他们?为什么?” 张红英是一个几乎没什么情绪波动的人,一直温温柔柔,笑眯眯的。她甚至都几乎没有哭过。 不像沈建珍,经常犯错,经常挨骂,经常挨打。一挨打就嚎啕大哭,在学校里被欺负了也嚎啕大哭。张红英几乎不犯错,也就没有挨过打。在学校里虽然是留级生,但正因为她是留级生,新生没人敢欺负她。 张红英看了看沈建珍,又道:“你不要怕。我一直觉得,我以前跟你说的梦,不是梦。是老天有眼,是祖宗显灵。他们也看不过去我阿爸姆妈的偏心了,给我托梦,给了我一点提示。好叫我不要再吃这个亏。 至少我自己,从来没有把它当梦看。 我梦里对他们的恨,也是特别真的。 好像我的的确确过了那么一辈子似的。” 沈建珍拍拍张红英后脑勺,叹了口气:“爷娘就算是再怎么偏心,也不会……” 说到半截,自己就止不住笑了起来:“算了算了,我理解你了。书上都有写的,没什么不可能。” 这下轮到张红英好奇了:“难道书上还写了我们家这样的事?” 沈建珍点点头:“嗯,很多地方的地方志,都有记载,饥荒,人相食。 还有,历史上,有菜人的说法。 还有人自愿把自己卖去做菜人,好给男人和孩子一条活路…… 他们饿极了的时候,自己家孩子吃不下去,还会易子而食。” 张红英哆嗦了一下。那可是真的吃人啊…… “这就害怕了? 古代有个王,相当于我们现在说的皇帝,他说尝遍天下美味,唯独没吃过人肉,有点遗憾。 然后他一个大臣,就把自己的儿子杀了,煮好了给他吃……” “呕……”张红英差点吐了出来。 “还有呢,这个说的还是远的,历史上的事。我再给你说个近的。”沈建珍脸色很沉:“我们村的春英你知道吧?” 张红英点点头:“比我小四五岁吧?我知道。” 沈建珍道:“我特别特别小的时候,听见大人们在聊天。 说是春英的奶奶,生了好几个孩子。其中有一个……” 沈建珍有点说不下去,顿了顿:“那个婴儿,是活活饿死的。” “啊?现在还有饿死的孩子?”张红英不解。 沈建珍说:“我听见你妈妈说的,说那个小人抱出来的时候,手指头都可以看见骨头。 伊姆妈不肯把伊吃,小人饿了就吮手指头,把手指头上肉都吮光了,才死掉。 你姆妈说,春英奶奶肚肠太硬。要想让小人活,就没有奶,哪怕喂点米汤。 要是不想让小人活,就干脆揿马桶里边,淹死了也是死个痛快。 这么拖拖拉拉,没日没夜的哭,活活饿死,太罪过了。” 沈建珍接着道:“你姆妈的心肠还是软的,弄死你应该不会,你不用担心。” 张红英:…… 谢谢你,我现在还不是很担心的。 他们虽然偏心,但是多少应该还有点心的吧…… 沈建珍还在说:“你姆妈经常说我阿爸姆妈肚肠硬,吃东西的时候要自己先吃饱,别人家都是小孩先吃饱。 她还说我阿爸姆妈舍得我出来这么远读书,肚肠硬……” 张红英羞耻:“谢谢你,你不要说了。我感觉好多了。” 第111章 小吃店 从南京回苏州就很方便了,早上出门,中午就到了。 张红英回到养猪场宿舍的时候,大家纷纷打招呼:“小张回来了?” “小张年过的不错啊?气色看起来蛮好。” 互相客套一阵后,张旭萍笑嘻嘻对张红英说:“我听我们家金国平说,你们一共买了四套房子?” 张红英点点头:“是啊,好在你给我带的消息。 等忙完了请你吃饭感谢你。” 张旭萍又道:“看不出来你开个小店都这么赚钱。” 张红英这才感觉有点不对,笑着道:“哎呦,开店哪里能赚多少钱。就是勉强糊口罢了。 哪里有你这么清闲,工资还高。 我要是有个这么得力的亲戚,我也进单位工作。 你别看我买了房子,那都是老家全家人种田,看蚕,还有卖树的收入。 我小小年纪要是挣这么多钱,我还不得飞起来!” 张旭萍的脸色这才真的好看起来。 刚才面上那种扭曲的嫉妒,那是真的有点吓人。 不得了了,养猪场宿舍不能住了。 幸好自己安排好了之后,要去南京了。 草草聊了几句,张红英回去收拾宿舍。 半个月没人住,趁着有太阳抱出去晒晒。 灰尘倒还好,随便洗了块抹布擦了下,不怎么脏。 把被子晾出去后,张红英去小吃店找沈大林。 小吃店还没营业,但是店已经开门了。沈大林正倒了许多洗衣粉,用钢丝球在擦洗米线店里的锅灶,桌子,墙壁…… “阿叔你考究的来!”张红英笑眯眯夸了一句。 “哎呦,红英来了?你先坐一歇,我马上擦好,再清水过一遍就好了,不用你脏手。”沈大林扭头招呼,还是冬天,他却脱了外套,只毛衣外面着一条围裙,干活干的微微冒汗。 左成林已经在外面探头探脑好几次了。 看到张红英过来,没多久,呼啦一下来了好几个人。 “张老板。” “老板。” “老板过年好,恭喜发财。” 张英一一应答:“哎,哎,你好。你们好。大家都过年好,一起发财。” 沈大林快手快脚把残留的洗衣粉冲洗干净,又拿干抹布擦干净水。 几个有眼色的已经开始帮忙,一起把小吃店归罗好。 “来来来,坐下聊会。”张红英把凳子搬到外面。阳光好,凳子没多久就干了。 左成林却道:“老板,在外面不好。 我们要给你报账的,还是进里面去吧?” 张红英一听,也是。她在乡下待习惯了,除非吃饭,睡觉。冬天别的时候大家都在廊屋底下坐着。家里面太冷了。坐在廊屋底下,门一关,只有阳光没有风,就非常舒服。 不过既然要谈钱 确实需要避人耳目。 寒假时间很短,年前年后加起来都不到一个月。 左成林他们刚开始是推着三轮车四处转着卖米线。后来卖出了一点名气,有了一些忠实顾客。 但是推着三轮车叫卖过去,太费时间。错过饭点,生意就会差很多。 反正学生人多,最后决定,把小吃店里的大锅小锅都用起来。 他们统一在店里把米线煮好,鸡汤熬好,然后三轮车帮忙运货。 最后各个住宅小区,现在叫做“新村”的,几乎每天中午都能卖出去大几十份米线。 三轮车蹬的飞起,只为了及时把新出锅的鸡汤、米线 及时送到各个销售点。 张红英听的目瞪口呆,这不是外卖加沈建珍描述中的分店的雏形吗?这些读书人真是厉害。 沈大林算账也快。 左成林拿出个小本子,记录了他们这段时间都去了哪些地方,卖了多少米线,卖了多少只鸡…… 盘过账,一个寒假,除了大年初一到初四那几天没什么生意,还有刚开始三四天因为不懂分点销售导致销量低。他们这十几个学生,一个寒假,赚到了将近两万块钱。 左成林他们虽然满面不舍,还是说:“老板,谢谢你这么信任我们,把店铺借给我们使用。我们这段时间吃的都很好,靠自己过了一个好年。 虽然有些利润,但是我们商量了一下,觉得不能真的把好处全占了。 毕竟使用的水电,煤气,还有蜂窝煤,葱姜蒜,酱油,盐,这些你都没有跟我们算。 我们决定把利润上交,就还当在你这勤工俭学。 只希望你开学后还能雇佣我们。” 张红英想了想,笑道:“钱说好了归你们,就归你们。 但是我有一个新的想法。 就是以后每个周末,你们还是继续推车出去卖米线。 这钱,我再添一点,给大家统一购置一批三轮车,锅灶炉具。 这样每个人分一个片区,就不需要把三轮车蹬出火星来了。大家都不耽误挣钱。 你们看怎么样?” 大家一听,都激动起来。 上学的时候在校园里送外卖,一个月能挣一百来块钱。 把车子推出去各个新村卖一圈,一趟一两百块钱问题不大。 虽然是替店里卖东西,但是张红英是个大方的老板,赚两百块钱,给他们应该低于二十,如果卖的好,三十也有可能。 而且卖剩下的东西,张红英自己是不要的,都给他们分了。 现在好多经济不发达地方,正式工人一个月也就一百来块钱。而且想进厂还很难。他们勤工俭学,一个月加起来就能挣快二百……这样的好事,去哪里找? 寒假期间的利润,看起来多。实际上他们十几个人分分,一个人一百块钱都不一定能分到。 果然是不能偷奸耍滑啊! 十几个人里,自然有脑子活的。他们有的想,老板都答应了只要成本,挣多少都是他们的,为什么不能把利润留下。也有的想,老板又没有盯着,自己多吃一点,多占一点,也没什么要紧。 但是偏偏左成林就盯着不让动。 他觉得张红英把店铺无条件借给他们使用,如果他们真的把钱都揣自己口袋里了,张红英嘴上不说什么,心里肯定不舒服的。 为了蝇头小利,错过了接下来两年半的打工机会,那才叫傻。 第112章 移动分店 张红英说干就干,沈大林的执行能力也很强。 两个人去买了八辆三轮车回来,统一停到小仓库。 沈建珍买下的这个小仓库,终于派大用场了。 又买了八套灶具,十几个大保温桶。 “阿叔,今年送鸡,是不是要每天都送一批过来了?” 沈大林抽着烟想了想:“这个我们青镇的土鸡都不一定能供应上了。 要么去多包几块地养鸡?” 张红英道:“阿叔,今年我打算去南京,跟建珍学校的老师学点东西。 所以店这边可能要你自己操心了。 再养鸡,你还忙的过来吗?” 沈大林连烟都忘了抽:“啥? 你要去南京?” 张红英点点头:“是的,我感觉自己不懂的东西太多了。 我现在年纪还轻,不想就天天守着这爿店。 这样的日子,一眼看到的头。” 沈大林不解:“这样的日子,有什么不好? 有的吃,有的穿。放假了,还能出去游玩白相。 大部分人家还是连肉都不舍得买,你现在猪肉鸡肉吃到不想吃。 还有什么不称心的?” “那要是把建珍叫回来,让她跟我一样开店,你同意不?”张红英问道。 沈大林:“建珍做不来生意咯。 手脚慢,动作还毛糙。 她要是来开店,可能只能坐那里收收钱。叫她端碗面条都要打翻的。” “那我如果同意她回来收钱,钱不少拿。跟我们两个一样,我们三家头平均分铜钿。你同意不?” 沈大林想了想:“做人不挣钱不行,衣食住行样样都要钱。但是做人不能只为了挣钱,吃饱喝足就样样满足了。 建珍读书好,如果我挣不到钱,她有这么好的机会挣钱,又不累,挣钱还多。 总归要先活下去,活好了再说。 那我是肯定要让她来开店的。 但是现在我自家就能挣到钱,能养活并且养好他们母子三个了,我就想让她们再过更好一点的生活。 读书是她唯一的出路。以前全家人都指望她靠书包翻身,现在就看看继续读书,是不是能走一条更好的路。 开店到底还是有点无聊了,叫她一个大学生来做小学生拿个计算器就能做的事,这就是大材小用。” 张红英平静的看着沈大林:“所以,阿叔,我刚刚二十出头,我也想再寻寻看,还有没有更好的路。 小学读不出,那是我记不住,不会算。 大学读不出,反正我又不是要去找工作。我就是想听听看,开开眼界,增加一些见识。 就算是听大学老师吹牛皮,他们吹的也是我不知道的牛皮。 挣钱这个东西,我房子也有了,店也开起来了。我总还是想看看,有没有什么更有意思的事能做。” 张红英没有跟沈大林说自己想要开厂子的野心。苏州这边,人人都绞尽脑汁挣钱。小学生都知道推自行车出去卖冰棍,抓黄鳝,捡废品卖钱。但是开厂子,野心还是太大。 那么多村办厂能办起来,多半还是靠上面有人,有的是知青帮忙牵线,有的是自己兄弟姐妹找到了出路。 完完全全一个农民,想要开厂子卖东西,那就是开一条前人没有走过的路,谈何容易。 反正,张红英现在的想法,就是走农村包围城市路线。先培养大家吃鸡汤米线的习惯,然后保质保量,卖方便米线。等到以后电商发展起来,快递物流能跟上了,她也不会落伍。 靠几家小店,满身油腻,挣钱总归是有限的。 她记得前世有一个老板,儿子跟一个明星闹离婚,明星好像叫大a。虽然她不理解为什么有人叫大a,但是二十一点里,a是最好的牌。 两个人天天上新闻,又是什么床垫,又是什么水电费,反正那个老板她就专心卖酸辣粉。 那想想卖酸辣粉肯定是有大钱赚的。要不儿子怎么能娶到明星。 张红英不指望自己靠卖方便米线给儿子娶明星,但是,做一个不用受气的普通人,总没问题。 她不想自己的孩子将来像自己一样,胆小怕事,忍气吞声,满心指望做叔叔的张红星能拉一把。 既然张红英已经打定主意要去南京,沈大林也不说什么。 但是一家店,靠他一个人,再加一个杂工,几个学生,肯定是做不起来的。 沈大林便问道:“那店里缺人,你看要不要叫你家里人过来?” 张红英哆嗦了一下:“阿叔,叫他们过来,这家店还能不能开下去,我还能不能拿到钱,就不知道了。 没准店老板会从张红英,变成张红星。 你应该也不想这样。” 沈大林笑笑:“那我再想想办法。” 张红英想起来前世唯一帮她说过一句话的张小娜,隔房的堂姑姑。 她记得这个堂姑姑曾经花八百块钱买了个秘方,后来去镇上卖羊肉去了。 要么把这个姑姑叫过来? 堂姑和她丈夫都是能干的老实人。 两个人靠自己,在县里买了商品房,买了商铺。估计是没少挣钱,也是有魄力的人。 而且他们的儿子也是做生意的,做的不错。 鸭湾村人,人人都有一个做老板的梦。把张小娜叫过来的唯一风险,就是她熟悉门路之后,自己去开店。 张红英跟沈大林商量:“阿叔,你看我隔壁姑姑行不行?” 沈大林便问道:“叫阿娜跟她老倌两个?还是叫一个?” 张红英自己也没想好:“不能光叫我隔壁姑姑一个吗?” 沈大林好笑:“伊拉老倌脾气再好,也忍不了她一个人出来跟我一个大男人一起做生意啊! 你想的点啥东西?” 张红英:……我的脑子是确实不大好用的。 “阿叔你看吧,具体的事,我就不管了。 我想叫隔壁姑姑,是因为她对我不错,再加上人又靠谱,又勤力。 你要是觉得叫她一个人不合适,就把他们夫妻俩都叫过来。 或者只叫叔叔也行的。 叔叔更老实一点。如果姑姑学了去,肯定要自己开店的。” 沈大林指指张红英:“你都打算让学生用店里材料去开移动分店了,再加你隔壁姑姑一个又怎么样? 采购材料,统一采购肯定比她自己采购便宜,还有你做出来的名声,她肯定也愿意挂我们牌子。 这样可靠的人,多来几个,分店不就开起来了?” 张红英:……算了,我脑子不大好,我认。 第113章 鸭血粉丝汤 学校还没正式开学,张红英决定先把鸭血粉丝汤做出来。 南京喜欢吃的是盐水鸭,鸭下水很多,就渐渐演变出了鸭血粉丝汤。 苏州,杭、嘉、湖,甚至上海,都有吃酱鸭的习惯。但是这边的鸭血,鸭杂,就没有专门的吃法。 相对鸭子而已,本地人更喜欢吃鸡。尤其是进入秋天以后,更不喜欢吃鸭子。因为为了保暖,那个时候,鸭子会长出来一层绒毛。外面的硬羽好去,开水一烫一秃噜就全下来了。但是这层绒毛,基本上都在毛孔里头,很难去干净。 想拔绒毛,多费点时间,勉强还能拔干净。但是那种将露未露的毛茬,就非常难处理。不处理干净吧,看着又膈应,很难下口。 所以加工好的酱鸭就很受欢迎。 张红英记得张小娜回村的时候提起过,隔壁店加盟的一个酱鸭品牌,加盟费加店租加人工培训,花了差不多一百万。但是生意也是真好。国庆节期间,一天就能卖出去二十多万。 那会物价高涨,一斤酱鸭卖到五六十,那二十多万,也得卖出去四五千斤鸭子。可想而知生意有多火爆。 张红英不知道酱鸭怎么做,但是把下脚料弄回来,做鸭血粉丝汤卖,价廉物美。 鸭血粉丝汤是南京的传统美食,张红英怀疑也是有人不舍得浪费而做出来的。 商量停当,张红英又兴致勃勃的跟沈大林说:“阿叔,我在南京吃了一个东西,叫鸭血粉丝汤。我感觉挺好吃的。我们这边这么多人吃酱鸭,却没看见人吃鸭杂,肯定能以很便宜的价格拿到。 你试试看我们能不能做?” 沈大林看了看张红英:“开句口容易,做起来烦难啊! 现在人去菜市场买鸡,买鸭子,小贩都给杀好的。 鸡鸭的内脏他们确实都是不给顾客的。想要买也行。 但是有一个问题,夏天天气那么热,等一天下来,都发臭了,你想哪哈收?” 张红英一听有点傻眼。城市里禁止售卖活鸡,只能卖统一屠宰的冰鲜鸡这个政策,好像要几次禽流感之后才出现的? 现在大家都是在菜市场买活的鸡鸭,小贩帮忙杀好。有的小贩杀鸡要加收一块钱,等到后来生意好了,做生意的也多,大家互相竞争,才开始免费杀鸡鸭。但是内脏他们是不给的。 还有一个拔毛的机器,看上去像水泥搅拌的那个罐子一样,里面很多凸起。把杀好的鸡鸭扔进去,机器一开,清零哐啷一通转,出来的就是脱干净毛的鸡鸭。小贩再用手把几根残留的毛拔一下就可以了。 现在,这些东西是不是还没有发明出来? 想了想,张红英道:“阿叔,我们需要的鸡鸭如果太多的话,是不是需要个专人帮忙杀鸡鸭了? 你一个人忙不过来吧?” 沈大林深以为然:“是啊,如果你去了南京,就算是把你隔壁姑姑叫过来,也还是人手不够。 的确要考虑增加人手了。” 鸡容易生病,大规模养鸡的很少。但是鸭子可就不一样了,家家户户都养了十几二十来只鸭。 每天早上一开门,鸭子就摇摇摆摆去河里游水,找吃的。天色擦黑,鸭子又成群结队的从河里上岸,一路摇摇摆摆的回家。养鸭子一点都不需要操心,还可以吃到鸭蛋。 还有大规模的养殖专业户,这边叫做养“皇鸭”,估计是古代传下来的。他们还有一种独木舟,普通人站上去都摇摇晃晃的,只有养皇鸭的人,能稳稳的撑起小船放养鸭子。 要买鸭子,找养皇鸭的,要多少都有。 “阿叔,别的不管,我们先试试自己能不能做出来。做的好不好吃,本地人会不会喜欢。 如果他们不喜欢,说什么都没用。 如果好吃,能卖,咱再考虑下一步。“ 沈大林把烟抽完,烟头按掉,答应:“行,那么我先去买两只鸭子。” 现在还是冬天,鸭身上的绒毛已经长出来了,虽然也不太好清理,但是比起还潜伏在毛孔里的时候强多了。 鸭子是很便宜的。沈大林买了两只鸭子,才花了十块钱。 杀的时候的确有点费劲,张红英忙着烧热水。沈大林抓着鸭,先拔脖子上的毛。鸭毛果然比鸡毛细腻许多,拔毛的时候,风一吹,飞的到处都是。连接鸭血的碗里都粘上了鸭毛。 两只鸭子,一只没声音,一只一直嘎嘎叫。 “阿叔你买了一只公鸭一只母鸭?”张红英好奇。 “是啊,我试试看,公鸭适合做,还是母鸭适合做。”沈大林嘴巴上叼着烟,含糊不清的回答。 张红英:原来沈建珍凡事想要先试试看,也是从你这来的。 鸭头、鸭脚、鸭脖子、鸭腿,张红英都让沈大林取下来了。 又把将鸭架斩成小块,与姜片一起放入锅中,加入足量的清水。 大火烧开后转小火慢炖40分钟左右,汤汁变得浓白。 鸭血已经凝固,沈大林在碗里划了一刀,就变成了条状。 张红英忙道:“阿叔,可以煮熟后再切,切细一点。那样好看一点,比较整齐。” 沈大林点点头。 鸭杂清洗干净后,先焯水去除血水和杂质,然后切片或切段。 同时将适量食盐与花椒、八角、桂皮等香料一起炒至微黄放凉,这样汤底会带有香料的味道。 用油炒香蒜末,加入本地产的辣椒酱炒香,再加入开水,并倒入之前熬好的鸭汤。 本地辣椒酱是偏甜的口感,只有辣香,没什么辣味。 水烧开后放入鸭血和鸭杂,稍微煮一会儿让味道融合。 张红英在边上已经把油豆腐、木耳等都切好了,这时也把配料递过来,示意沈大林放进去煮几分钟。 绿豆粉很细,放锅里稍微一烫就能熟。沈大林又另外起锅烧开水,放入粉丝煮一两分钟,就变得很软。 沈大林把煮好的粉丝捞进碗里,又舀了一大勺鸭汤。里面有木耳,油豆腐,鸭肝,鸭胗,鸭血,鸭肠…… 再舀一点葱花,酱油,芝麻油,还有胡椒粉,一起撒上去之后,热气一激…… 张红英叫起来:“阿叔,就是这个味。 比我在南京时候吃的那个还香。 只不过人家的鸭杂都是切好了摆在盘子里,就煮一大锅的鸭汤,还有一个大锅煮粉丝。 有客人来的时候,他们一分钟烫好粉丝,再把鸭杂,调料,都撒上去,然后浇几勺鸭汤……” 第114章 分成方式1 在学校里做生意就是这点好,学生放寒暑假,他们也可以停业。 要是在社会上做生意,那越是节假日,越是最忙碌的时候。 张红英想挣钱,但是不想让自己变得活着只为了挣钱。 她也要休息,也要放假,也要出去玩。 上辈子没有享受过人生,她认了。但是这辈子要是再变成这样的老黄牛,那是她蠢的够到家的。 既然自己不能再在店里守着,那再像以前一样分钱就不合适了。 张红英有点怨自己傻。刚开始直接把沈大林当店长不就好了?可以给高一点工资,给一定比例提成。而不是直接给人家三分之一的分成。 但是当时吧,自己刚刚开店,对生意能不能做起来,心里没数,且还想着继续做裁缝。再加上手头紧,她买完店铺,也就不剩多少钱了。开工资这个事,开多了不好,开少了人家肯定不高兴。 另外,店里还需要一个靠谱的男人撑门面,最后就导致了这样的局面。 如果不体现自己的价值,还要拿走店里收益的三分之二,沈大林完全可以直接另外去租店铺另起炉灶了。 毕竟那样只要付店租就行。一个月几百块钱了不起,一天的收入而已…… 人跟人之间,只靠忠义,只靠信任,那就是在给自己挖坑,也在给别人挖坑。 张红英人不在店里,还不是沈大林说卖了多少钱就是多少钱? 乡里人,大家都是靠的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面子”维持关系。 你不信任我,我觉得没面子 。 我不信任你,我担心伤到你的面子。 一句话不慎,两个人就得闹翻。 有的时候是因为诚诚恳恳做事,老老实实算账,对方不信任,导致翻脸。 有的时候是因为心里有鬼,对方不信任要查账,借翻脸逃避追查。 所以张红英在发愁以后怎么搞。 沈大林看出来张红英有点心不在焉的,只以为她急着去南京,便主动开口:“阿英啊,你要是想早点去南京,就去吧。 你阿爸姆妈那边,我去跟他们说一声就好。 或者你写一封信,我给带回去。” 张红英不好意思的看了看沈大林,开口说道:“阿叔,我是在想,我人都不在这,钱不能跟以前一样分了……” 沈大林爽朗一笑:“原来你是在考虑这个问题。” 他算给张红英听: “原来我们来苏州,身上都是没有带钱的,我们起家,靠的是这个商铺。没有租金要求,只分成,我们压力就轻多了。 当时说好的两间商铺算三分之一。我们两个人各算三分之一。 人如果不讲良心,我出去重新租店铺做,把你甩脱,你也是没办法对不对?” 张红英脸色变了。 沈大林说的就是张红英最担心的。 做这种生意,最好是一家人做,相当于一个公司。互相之间还是有信任的,钱也都在这个家里,顶多是有人多吃点多占点,账目上不需要糊弄的。但是他们现在是两个人……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什么其他的交情。 沈大林却笑了:“钱这个东西,没多少的。没人会说钱够了。 但是对我们这种挨过饿的人来说,差不多就行了。 多有多的花法,少有少的花法。 以前我是孤儿,没人疼没人管,养大我的奶奶,在我十四岁就走了。我一个人长这么大,大家都不看好我,骂我脱底棺材。 连家主婆都是到了三十岁才混上。 现在我连苏州城里的房子都有了,两个小人也都不错。 我不贪心。 现在只有就够了。 我也不知道你有什么奇遇,哪哈从小乖乖巧巧的一个小姑娘,突然跑出来做生意了,又突然不想搭理父母了。 现在村里被老爷上身的有好几个,她们都是给人看事,看病。没准上你身的,是财神爷。 你不想说么,我也不问。 我这条发财路,是你指点的。 你虽然人不在这边,你的钱我一分不少的给到你。你放心。 我去开一张你名字的存折,把钱存进去。” 张红英目瞪口呆,她料不到沈大林是这样想自己的。 村里的确经常有人突然疯疯癫癫,说是被什么老爷上身了。从此觉醒了一些神奇的技能。比如说给人看风水,给人看病。 她有一个同学的妈妈,就说是被老爷上身,还有人开小汽车来找她看事,没多久家里就盖起来了楼房。 但是……张红英确定自己并没有被上身。 噢,不过想想,也不对。 要说上身,可能也没错。 就是前世那个五十多岁死了的自己,冤魂不散,上了十几岁的自己的身? 听说香港有黄大仙,东北有出马仙,本地的“老爷”,不知道是个什么仙? 沈建珍小时候,脖子上长了个很大的瘤子,沈大林带着她去了好几家医院都看不好,膏药开了一堆,也没效果。后来吴小红带着她去一个老爷上身的老太太那里,老太太揉了一揉,又给了点香灰,让回去冲水喝,后来瘤子就慢慢消失了。但是那个疤还在,沈建珍曾经撩起头发拉开衣领给张红英看过。 本地还有“土菩萨”,如果惹上了土菩萨,人也会变得疯疯癫癫,或者经常生病倒霉。但是土菩萨能送走。 张红英其实是不信的。 因为沈建珍去隔壁村上学的时候,路上要穿过好几个聚落,这一天,正好遇到人家在送土菩萨。 在路边点了一堆火,烧纸钱。还有一碗糖烧鸡蛋。 几个老太太一边念叨,一边可惜:可惜阿美不在了。这种送土菩萨的鸡蛋,只有她敢吃。 沈建珍听见了,跑过去:“我也敢吃。” 冬天大家都不爱起床,沈建珍起床上学的时候,家里没吃的。看到人家满满一碗糖烧鸡蛋要倒掉,可不是可惜了? 老太太自己不敢吃,倒掉又浪费,就对沈建珍道:“那你来吃。” 沈建珍抱起碗,稀里哗啦把四个糖烧鸡蛋吃完,抹抹嘴上学去了。 沈建珍顺风顺水,从一个农民的孩子走到身家过亿,没准送土菩萨的鸡蛋,其实是给她好运的。只不过普通人不知道。 第115章 分成方式2 张红英不信老爷上身的说法,但是她自己的存在就是一种上身。沈建珍不信,是因为她读书多,相信科学。 但是农村人,还是相信的。 你今天对着块石头烧香磕头,明天早起,保证已经有别人跟着烧香磕头。过上半个月,大家都来烧香磕头了。要是机缘巧合,再过上半年,十里八乡的人都能听说这个地方烧香灵验。 农村人闲着没事喜欢凑热闹,喜欢吹牛。一分的事,她们要说成十分。再转述又转述,没影子的时候,都能变得非常肯定。一个个信誓旦旦,仿佛神迹发生在自己身上。 毕竟这是一个水变油都能上电视,上报纸的年代……还有人抱着大公鸡去给自己打鸡血…… 张红英笑起来,反正大家都要上当,还当当不一样。那为什么不能上自己的当呢? 至少自己没有,也不会骗他们钱。 沈大林如果肯老老实实帮自己经营店铺,不偷奸耍滑,也不需要给自己分三分之二,哪怕只分店铺部分占的三分之一,也不少了。 果然,沈大林没有让张红英失望,他说:“我们继续按原来的方式分,我怕你没时间盘账,时间长了,容易产生怀疑和矛盾。 这样,我就按去年的平均利润给你存钱。邮寄过去也行。 如果挣的多一些,也不给你了,就算是我的辛苦费。挣的少一些,也少不了多少。 我吃这个亏,指望你将来有更好的路子也带上我家建珍和建兴。我是年纪大了,将来跟不上。但是两个小人跟你一辈人,你到时候照应照应。” 这个轮到张红英不同意了:“我出来做生意,还是受建珍启发。 我们两个是小姐妹,互相照应是应该的。 去年那么分钱,是我店铺占一股,人占一股,阿叔你算一股,我才分了三分之二。 现在我人要离开,什么事都不做,还要拿三分之二,没道理的。” 最后两个人好说歹说,张红英拿店铺利润的百分之四十。沈大林要保证利润不低于去年。 如果低于去年,就按去年收入的三分之一给张红英保底。 张红英对这个结果是满意的。 沈大林证明了自己的良心,张红英证明了自己的地位。 而且,有一个这样知根知底的人帮自己把关,两家人未来利益绑在一起,自己完全可以没有后顾之忧了。 现在就是,去把商标注册下来。 张红英已经想好了,她的店,专门做各种汤粉。全国各地的汤粉,她都要去尝尝,都要试着做出来。 张红英刷短视频的时候,刷美食最多。 虽然没吃过,但是听说过,视频上刷到过。 比如说,江西南昌有拌米粉。 柳州有螺蛳粉。 广东有汤粉,粿条。 西北有羊杂粉。 …… 她要给自己的店,自己的商标,取名叫“粉天下”。 连广告语她都想好了。 粉天下,天下粉。 这个广告,肯定比脑白金好多了吧? 还有那个,一直唱的“悠悠岁月,丽丽沱牌”,多好听啊,一听就记住了。 到时候叫一个唱京剧的,伴随着锣鼓奏乐,大喊一声:“粉天下,天下粉!” 那还不是全国人民都知道了? 全国人民都知道,苏州有个青镇,青镇有个鸭湾村,鸭湾村有个女的,叫张红英。她可了不得,把粉面卖到了全国。 这个女的,不仅仅比她兄弟厉害,还比很多很多男的都厉害呢。 张红英接受了这个分成方式,反正将来,确定不会少了沈建珍的好处就是了。 至于沈建兴,从前世经历来看,也的确是个还不错的人,。捎带他一把也没什么。 把分成方式谈好,张红英又想起来一个事。 小时候,她听过一个民间传说。说有个人去卖西瓜。看到有个黑衣人又饥又渴。黑衣人跟他要西瓜吃,卖瓜的一时恻隐,就给了他一个打烂的西瓜。 黑衣人吃完瓜,把西瓜皮还给他了。还告诉他,有个地方叫温州,正在瘟人。你把西瓜皮挑过去,能卖个好价钿。 卖瓜的就真的去了温州,卖了一大笔钱,发了财。 张红英决定借这个故事,跟沈大林说一下,未来鸡要涨价的事。 “阿叔,你晓得哇,现在有个地方在瘟猪。” 沈大林一愣:“五号病什么病的,经常听说,哪哈?” 张红英想故弄玄虚,但是实力不够,只好直接道:“这次瘟猪瘟的有点多,市场上猪肉供应不上了。 而且大家害怕吃到病猪肉,会转而去吃鸡。 鸡的价格越涨越高,最后又涨到十块钱一斤。” 沈大林惊呆了,财神爷这么灵的吗?还没有烧香磕头,发财的路就来了? 看沈大林呆住,张红英就笑:“阿叔,你丈母娘家在苏北,那边的鸡鸭便宜。 你过去贩鸡回来卖,一两天就是至少五倍的利润。” 沈大林摇摇头,挂机船跑的慢,他要是想贩鸡,必须要请卡车帮忙装货。 卡车,村里有个退伍兵,就是在运输公司上班的,好像是个领导,可以去找他谈。 这个事 更好的一面,是可以照应到丈母娘一家。 吴小红娘家穷的很,当年是因为吃不饱饭,才肯远嫁。 刚刚嫁过来的时候,身高只有一米三出头,他指望吃几年饱饭,能长到一米四就好了。没想到一年下来,吴小红长到了一米六多。 但是娘家这样穷,对沈大林,还有两个小人,那是没得说。 每年他们都能收到一个包裹,里面装的几斤花生。 那吃的不是花生,是两个老人的一片心。 所以沈大林也是愿意带他们一起挣点钱的。 “我去贩鸡,店里哪哈办?”沈大林心很热,但是还是知道轻重。 “不是要把我小娜姑姑叫过来嘛,到时候让她,还有左成林他们一起做。 这个东西,做起来其实不难的。 各种东西,用多少量都规定好。 而且你贩鸡,也不一定样样要你做。 你在苏北,让你丈母娘家收,收好了车子运过来。 最多是刚开始你带着跑跑,后期只要管住钱就行了。 这个生意也做不长,就是赚笔块钱。” 沈大林知道暴富的机会很短,还是开店才是细水长流,听了张红英的话,开始谋划起来。 第116章 交代 张红英听说,人有的时候不会读书,成绩一直不好,那是“没开窍”。等到有一天“开窍了”,就会成绩突飞猛进。 反正在别人的嘴里,很多男生读书不好是因为没开窍。而女生是天生的,如果不会读书就是笨。 但是现在,她想去试一试,自己是不是也会随着年纪变大而开窍。 家里完全不交代也是不行的,张红英怕他们去找沈建珍家里的麻烦。 虽然说吴小红虽然是外地人,但是本地话已经说的很溜,吵架完全不输,甚至还能打架。但是为了她跟沈建珍能安心学习,张红英决定还是写封信。 反正她注定是要犟出去的女儿了,不可能乖乖的听爷娘安排,嫁个他们满意的人。 张红英在信里写了自己去南京旁听一些课程的打算,又说了张红星已经成家,家里没有她的房间,她回家不方便。如果张小树愿意,帮忙去给张红英申请一块宅基地。 家里子女要分家,批一块宅基地并不费事。 张红英也表示,虽然名义上是分家,老房子,家里所有财产,就都给张红星。并不需要像传统分家那样,家私两个人一人一半。她只要求爷娘出面帮忙申请一块宅基地。新批下来的宅基地给张红英,房子她可以自己挣了钱再造,但是户口和宅基地就要可以拆分开,省的将来弄不清。 如果能够批下来宅基地,就算是没有分到家产,她也会招女婿上门,生下姓张的孩子,保证跟张红星一样尽到赡养义务。 她话说的很委婉,但也的确是实情。因为现在这种情况,回家了没地方住,家里再没有给她申请宅基地,盖不了房子,她就只能在外面安家了。总不能一回家就住沈建珍家。那她回的到底是自己家,还是沈建珍家? 信里提这个要求,她也是抱着有菜冇菜问问看的打算。 高秀娟进门有一段时间了,婆媳矛盾应该已经充分激发出来。 她倒是想看看,高秀娟在李小芳手上,两个人能不能处好关系。 在乖巧听话的女儿(过去式),跟蛮横,好吃懒做,对他们不屑一顾的儿媳妇对比之下,会不会还一门心思觉得儿子最好? 张红英想把一切难看事做在前头。这样将来李小芳哭诉女儿离得远,儿媳妇不管事后,她才能把话砸出来:“我老早说领女婿,给你们养老。 是你们不愿意给我审批宅基地,不愿意我领女婿上门的。 现在哭有什么用吗?” 而不是将来李小芳可以指责她狠心,远远逃开不管爷娘。 据张红英了解,后头宅基地资格变严,追溯就是1994年。这之前出生的孩子,都是有宅基地资格的,一个人42个平方。但是这之后的户口,不管是嫁娶过来的,或者出生的,都没办法审批宅基地。 等到再后来,整个长三角一体化,乡下的房子,安安静静,碧水环绕,绿树成荫,那批十几岁努力出去的人,又拼了命要回来——但是家里已经没有他们的宅基地资格了。 张红英把信交给沈大林后,又问:“阿叔,我想批块宅基地给自己造房子,你要不要给建珍也弄一块?” 沈大林摇摇头:“现在宅基地都挤满了。想要新批,需要拿自己家地,去跟人家适合造房子的地换。 我们家地全部换到一起养鸡了。 没有空地可以拿出去换。” 张红英又把自己的打算说给他听:“阿叔,你觉得我阿爸姆妈会得同意不?” 沈大林对村里那块地谁家的门清。想了想,感觉希望不大:“你们家也没有成片的地了。 主要是我们整个小队里,都只剩下几块以前埋人的地没有盖房子。 大家都讲究风水的,那个阿根家,就是去生地上盖房子,结果盖房子的时候挖出来骨殖甏。 他们不信邪,骨殖甏一扔,继续盖房子。 后来他们家一直倒霉。生病的生病,摔断脖子的摔断脖子。 你要讲一定是因为盖房子挖出骨殖来,又没有好好收敛,才倒霉,那不至于。但是大家都忌讳这个的。 还有人,好好的新房子造好,最后不敢进去住,就是因为心里膈应的。 这个事不是你阿爸愿不愿意的事了,而是确实没有地。” 大家世世代代在这边生活,居住用地,耕种用地,还有丧葬用地,确实都分的清楚。人多地少,为了节省耕地,不让死人跟活人抢地,这边一直采用的是拾骨葬法。 也就是等人走了,变成白骨以后才下葬,放在一个土陶的甏里,只占小小一块地。一个村子,可能只有十几个平方用于安葬骨殖甏。 但是年代久远,有些最后沉降到底下去了。如果去生地,一个不小心,就可能挖到几百年前的先人。所以大家都只在祖祖辈辈的生盖房子生活的地块上扩张。 现在,适宜盖房子的地,见底了。 张红英不死心:“跟隔壁小队换呢? 我记得十一队那边场地很大。 我去姑奶奶家做客的时候看到过。” 沈大林又要摸烟:“我话给你带到。 别的么,不好说了。 你都要去南京了,还想鸭湾村的房子做什么? 手上有钱,直接在镇上买块地造房子多好?” 张红英:…… 她是被后世房价飞涨吓住了,现在还是可以自己买地盖房子的…… “阿叔,我晓得了。 反正信你帮我捎回去,明天下午我就走了。” 沈大林突然笑起来:“你姆妈去年老跑来跟我家老太婆说,上了大学,大学生是: 一年土,两年洋,三年不认爷和娘。 现在你也要去大学了。” 张红英:……婶婶不会吃亏的吧? 沈大林道:“当然。 前几天你兄弟回了村,你姆妈说要寻我家老太婆讲道理。 小红说,你李小芳自家讲的,一年土,两年洋,三年不认爷和娘。 我家建珍把你女儿也带去洋嘎洋,你高兴勿啦? 嫑谢的! 总不会你不想让你女儿洋吧?” 张红英不厚道的哈哈大笑。 第117章 我就说了有坏人 这次去南京,就是一个人上路了。 张红英学着沈建珍,在火车站买了一份杂志,一上车就认认真真看起来。 报纸字太小,内容也枯燥,她怕自己看睡着了。 这本杂志叫少年文艺,跟书差不多,比书薄一点。 张红英到底也读了几年书,虽然有不认识的字,但是连蒙带猜,也把故事啃下来了 。 前世她喜欢看琼瑶,只不过那个时候自由谈恋爱都要被人耻笑。年轻女工们则不同,他们多半是羡慕那些有人追求,有人爱的女孩子,只不过没有那个被人“追求”的条件。 不够洋气,不够登样。 琼瑶小说一度在女工之间流行,直到后来电视剧填满了空余时间。 现在张红英抱着这本不同的杂志,它展示的是另一个世界。那些少年人的故事。 原来文字如此有魅力,难怪沈建珍抱着书,能够无视外界一切的风言风语。哪怕吴小红的打骂都不能让她放下书本,烧粥烧干,烧饭烧焦——香味也好,糊味也罢,都不能把她从书中世界剥离。 张红英认真看书,不时露出会心的微笑,或者皱起眉头。 旁边有人跟她搭讪:“你是不是大学生?” 张红英摇摇头。 “毕业了?” 张红英继续摇头。 那人不满:“这上面明明写着大学。” 张红英低头一看,她的包不知道什么时候开了,沈建珍给她的牛皮纸信封露了出来,能看见两个字:“大学”。 张红英把包上拉链重新拉上,继续埋头看杂志。 虽然在南京玩了几天,已经知道坏人并没有那么多。但是万一遇上一个,一辈子就完了。 如果她跟人聊上几句,一不小心把信息透露出去,最后人家装作她的熟人,把她拖走,她可没把握脱身。 “你今年几岁了?“旁边的人还在不依不饶的追问。 “你也是到南京下车吗?” “你冷不冷?”看张红英一直不说话,那人居然直接伸出手来,摸张红英的手。 张红英收回手,终于抬头看了他一眼。 一个看上去六十多岁的老头,在九十年代初,算是挺胖的,一嘴黄牙。穿着褐色皮夹克。 张红英脑子里拉起警报,想:“我就说外面很多坏人。” 张红英没说话,愤怒的瞪他一眼,起身换了个座。 不料那老头也跟了过来:“你是哪里人啊?去南京做什么? 我对南京很熟的,下车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去饭店里,炒上个肉丝。” 张红英不知道这是个老色狼,还是个人贩子。如果是人贩子,车上有同伙吗? 怎么就这么倒霉…… 车厢里没有坐满,但是也有很多人。 张红英不知道自己呼救,会不会有人帮忙,会不会有人觉得自己小题大做? 沈建珍遇到过这样的事吗?她是怎么解决的? 如果是沈建珍…… 还好,这时火车已经减速,要停靠站台,张红英站起身来,往车门走去。 老头看到张红英下车,遗憾的叹了口气。 张红英头也不回挤下车,顺着人流往前走了三四个车厢。 看看车门开着,又转身上车了。 不行,不能一个人这么呆兮兮的坐着,太容易被人盯上了。 张红英上车之后,四下张望了一下,看到有一个卡座,只坐了一对情侣。 看上去黏黏糊糊的,二十出头。座位边上放着大包小包,也像是返校的大学生。 车上人少,停靠站多的优势出来了,空座很多。 张红英硬着头皮,过去坐在了情侣对面。 张红英把看了一半的少年文艺,还有自己的包放在了桌面上,开始看窗外的风景。 情侣看到张红英过来,也不再聊天。女孩子盯上了张红英的那本杂志。 男孩子便开口问道:“你也是去南京上大学的?” 张红英听见“也”字,心里就踏实了。大学生,总不会是什么坏人吧? 她点点头,问道:“你们也是?” “嗯,你是哪个大学的?” 张红英笑的有点尴尬,她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大学生 但是又想跟他们搭伙,至少不容易被坏人盯上,便把沈建珍的学校报了出来。 三个人攀谈起来。 张红英对南京的了解,仅限于过年期间沈建珍带她玩的地方,但是也能搭上几句话。 聊了会,男生才开口:“你的杂志能借我们看看不?” 张红英嗯了声:“看吧!” 女生拿起杂志,两个人看了起来。 张红英看到他们带了一份报纸,开口道:“正好你们的报纸给我看看。” 其实张红英不喜欢看报纸。 密密麻麻的字,看起来都累眼睛。 但是人家情侣亲亲热热的,她就在在沾个光,显得自己不是孤立无援就行了,总不能故意找人家说话添堵吧? 张红英翻来覆去看完了报纸。其中报纸上登的一个事吸引了她的全部注意力。 这个人是来求救的。 主角是个女的,她说上公共厕所的时候,被底下的脏东西溅到了皮肤上。 后来她的皮肤上就出现了像划痕一样的东西,全身都有,全身都痒。 去医院无法诊断病情。 而且更可怕的是,因为一起生活,她的丈夫和女儿身上也出现了这样的东西。 她愿意成为试验品,接受任何药物治疗,只为丈夫和女儿找到一线生机。 文章里还写着,有老人说这个病可能是粪毒症,但是不知道治疗办法。 登上报纸,就是为了向社会求助。 张红英看的汗毛直竖。 这也太可怜了。 外面的世界这么可怕的吗? 她还想起来以前看到过新闻,有人在外面旅游,租衣服穿,结果染上了皮肤病…… 沈建珍还说起过她一个同学,在学校里住宿,因为常年潮湿,阴冷,得了很严重的皮肤病。 上学只上了半年,就被迫退学治病去了。 沈建珍描述:“那皮肤上,像是发霉的niania似的,一块块霉斑。 没有人敢靠近她,生怕传染。” niania是本地的一种糯米做的食品,跟面粉蒸的包子一样,只不过没有经过发酵。 张红英看报纸看到全身汗毛又竖起来了,这一路真的是,一个惊吓又一个惊吓,这汗毛竖起来就不下去了。 第118章 舍友 到南京的时候,天还是黑的。 但是张红英上次来的时候,已经努力记住了怎么坐车…… 出站,左转,在路的右手侧找公交车站。 路上漆黑一片,也不知道坐了多久车,等到张红英看到校门时,终于松了口气。 这时她才想起来,那本没看完的少年文艺都忘了找那对情侣要回来。 算了,就当是他们无意中庇护自己的报酬了。 校园里也黑乎乎的,张红英走了好一会才到了宿舍区。 等到了沈建珍宿舍,看到沈建珍翘着二郎腿在床上看书时,张红英眼眶都红了。 “这么激动啊?”沈建珍笑道:“才几天不见,就这么想我了?” 张红英瞪她一眼,没提自己一路上多么提心吊胆。沈建珍知道了,还不定怎么笑话自己呢。 沈建珍的舍友都回来了,张红英特意看了眼那个淮阴的舍友。 圆脸,一口白牙,剪的学生头,看起来笑眯眯的。半点不像沈建珍嘴里那种让人厌恶的样子。 外人的加入,让宿舍刚开始有片刻安静。 没过多久,大家又热烈的聊了起来。 山东的舍友拿出来煎饼,热情招呼张红英吃。 张红英拿了一张,嚼的腮帮子都酸了也没嚼烂。 福建的同学递给沈建珍两块肉干。沈建珍自己往嘴里塞了一块,又含糊的问张红英:“老鼠肉干,你敢不敢吃?” 张红英唬了一跳。 老鼠肉那也是能吃的? “是田鼠,干净的。家里的老鼠有病菌,不能吃。” 张红英犹犹豫豫的接过肉干,闭着眼睛咬了下去。要不是沈建珍,她哪里有这种吃遍全国美食的机会? 老鼠咋了?她小的时候,癞蛤蟆,蛇,青蛙,那也都是吃过的。 民间有说法,孩子小的时候,吃个蚕宝宝将来手巧,她连蚕宝宝都吃过。李小芳给她喂,她就吃了。 也就是沈建珍矫情,死活不肯吃蚕宝宝,哭的惨极了。 云南的同学拿出来一些像树枝的东西,说是叫拐枣。张红英吃了一口,有点甜,但也有点涩。还有一种叫甜角,看上去像巨大的豆角。皮是硬的,脆的。手一掐就破了,里面的果肉也是有点甜。但是味道一般。 也就是胜在稀奇。 吃完她们的东西,张红英才想起自己包里背的鸭货。 这几天为了尝试鸭血粉丝汤,还杀了好几只鸭。 张红英把鸭翅鸭头鸭掌这些都卤好了,用塑料袋装着给沈建珍带过来。反正天气冷,一天两天不会坏的 。 前世张红英看过网上美食视频教的怎么复刻周黑鸭和绝味鸭翅。 虽然她不知道这两个东西正宗的做法是什么,但是她按照视频教的试过,味道很不错。 现在吃了大家这么多东西,张红英也不小气,把一包鸭货都拿了出来,让沈建珍招呼大家吃。 “来来来,大家都来尝尝,我小姐妹带来的卤鸭。 我看看啊,有鸭头,鸭翅,还有鸭掌,鸭腿……” 沈建珍话还没说完,淮阴的那个就冲过来,跟饿虎扑食似的,一把捞过塑料袋,挑了一个鸭腿,一个鸭翅:“我要一个鸭腿,一个鸭翅就行了。 剩下的你们吃吧!” 张红英目瞪口呆,沈建珍摊摊手,跟张红英挤眉弄眼:你知道我为什么最讨厌的是她了吧? 那人一边吃,还一边笑:“要不是这鸭子全是瘦肉,你求我吃我还不吃呢?” 宿舍里的人都撇撇嘴,没有理她。 大家客客气气过来拿了自己想吃的。 “我要个鸭头。我喜欢吃鸭舌。” “给我个鸭掌吧,那个有嚼劲。” “我要鸭翅,入味。” 大家都拿了一些,浅尝辄止。 还是沈建珍主动分配,说是路上焖了一路,今天不吃掉,明天可能就会变质。大家才说说笑笑的把鸭肉分了。唐山的那个姑娘还提议:“要是咱们吃不完,可以把她们四个叫过来。” 原来他们班难得是个女生超级多的班,一个宿舍住不下,剩下的女生,都分布在其他班级宿舍里了。 这下子,张红英终于见到了所有沈建珍在信里跟她说过的人。 坐软卧的,少数民族的,跟她关系最好的…… 张红英想起来沈建珍提起那个人的讨厌劲,深有体会。 沈建珍还没跟人撕破脸,应该还是一个人在外面,刻意收敛了的吧? 吃完东西,洗漱完,准备睡觉的时候,张红英悄悄跟沈建珍说:“你不是说你有个舍友的男朋友在外面租房子吗? 你帮我跟她说说,让她男朋友帮忙一起找个房子怎么样?” “嗯嗯,没问题。 我心里有数,明天等那个讨厌鬼走了我再说。” 两个人叽叽咕咕用方言说话,沈建珍问:“哪哈,咯个人是不是很讨厌?” 张红英点点头:“是有点讨厌,一点也勿晓得客气。不过面孔上倒是一点都看不出来是这样的人啊?” 沈建珍:“你是不晓得。 咯个人,天天吹嘘,说家里多么多么有钱,她阿爸多么多么有本事,说是家里天天吃肉,都吃腻了。 上头有两个姐姐,一个弟弟,但是她阿爸顶宠伊。 实际上么,吃饭都不舍得花钱打饭的。每天看到我们打回来什么菜,都冲上来尝尝。我头一通打了一份红烧肉,刚刚放下饭盆,去拿勺子准备吃,她老早准备好,已经把我饭盆里瘦肉全挑光了。 我头一通碰着这样的人,都不晓得啥反应。还是云南的同学说你这样不好吧?想吃自己去打呀? 她还说,我看你盆里有瘦肉才吃几块,肥肉求我吃都不吃。 后来大家再打饭打菜,都两个人合起来,一个人打饭,一个人打菜,务必看牢了,不让她说出要尝尝的话。 要不一半都被她吃光了。 看到占不到便宜,这不,这都一个学期了,基本上没看见过她在宿舍吃饭。” 张红英惊呆了:“外面的人,都这样结棍的? 你刚出来的时候,普通话都不敢讲,肯定吃了不少欺吧? 好在其他同学肯帮你讲话。” 沈建珍笑了笑:“也好,锻炼出来了。 要不是她欺人太甚,我还没这样快开口讲普通话。 实在是逼的没办法了,必须开口拒绝。 要不我的东西,都被她拿走了。 我还要谢谢伊。” 张红英:…… 你心真宽。 第119章 爱与家 沈建珍那个舍友,叫李鸿雁,身材高大,个性爽朗。 第二天一早,讨厌鬼出门跑步去了,沈建珍便开口:“鸿雁,你家老高租房子的那个地方,还有其他房子出租吗? 我这个姐姐想租个房子。” 李鸿雁看了一眼张红英,摇摇头:“老高租房子那个地方,有点乱。不太适合她一个女孩子住。 那边都是农民自己加盖的房子,乱七八糟的。 你要是想给她租房子,为了安全起见,最好去家属院租。 有些老师虽然分了房子,但是家属在别的地方上班,他学校的房子也是空着出租的。 那里进出的都是老师,租房子的也是老师或者学生,安全有保证。 就是可能会贵一点,你们……” 张红英急忙道:“贵一点没问题,那就麻烦你帮我打听一下。谢谢你。” “行,那中午跟老高吃饭的时候我问问他。”李鸿雁爽快答应。 老高是大三的学生,跟李鸿雁是老乡会上认识的。 两个人来自同一个地方,很有共同语言。老高很快对李鸿雁展开了追求,李鸿雁也答应了。 当然速度更快的是那个姓王的女生,入学不到一个月就谈了男朋友,是宿舍里行动最快的。 沈建珍有点羡慕:“本来李鸿雁跟另一个女生是好朋友,两个人同进同出。但是那个女生看上了一个男生,主动出击。 男朋友还没谈上,就不跟李鸿雁玩了,天天追着那个男生跑。 李鸿雁估计是怕了,万一宿舍里都找了男朋友,就剩下她一个人。 所以后来她虽然跟我关系比较好,但是还是觉得找个男朋友好一点,就接受了老高的追求。 宿舍里……” 沈建珍想了想:“就我和云南的,还有山东的,没找到男朋友。” 张红英:“……|所以你们谈恋爱,就是担心被落下,没人跟你们玩?” 沈建珍挠挠头:“一个人多无聊啊。 找个男朋友,两个人一起上自习,一起吃饭,周末看看录像,看看电影,跳跳舞,就没那么无聊了。” 张红英:“谈对象不是要结婚的吗? 如果两个人不是一个地方的,分配工作不在一起,将来怎么办?” 沈建珍:“……我没想这么多。 反正也没有人追求我,要是有个长的不错的人追求我,我也会答应的。 宿舍里大家都出去约会,或者上自习,就剩下我一个人,确实无聊的。 只能泡泡图书馆,阅览室。 但是,总还是要有个人一起好一点吧。” 张红英大开眼界。乡下还是见需要在家长的陪同下才能见面。见过几面就要订婚,家长同意后上街买买衣服,那都是谈婚论嫁的必经之路。 妈妈们谈起“自由恋爱”如同谈论什么洪水猛兽。这些大学生谈恋爱,就是纯为了谈恋爱,跟小孩子过家家似的,就为了找个人一起玩…… 不过张红英也有点羡慕他们。 她前后两辈子,都不知道恋爱是什么。 是琼瑶小说里写的那样吗?她体会不到。 沈永健是个好人,对她不错,对张宇昊也不错。就算是张红英把收入拿去给爷娘还张红星买房子欠下的债,沈永健也没说过什么。一直到乡下的所有学校撤销,连幼儿园也要去镇上读,他才跟张红英说要攒钱在镇上买房子,方便张宇昊读书。 当时张红英怎么说的来着?“我去问问我阿爸姆妈。” 沈永健拿出他这么多年的积蓄,贷款在镇上买了房子。那个时候,小镇上的房子也要十万左右一套了。张红英记得一个月房贷要一千多。李小芳老大不乐意:“一家人,住两个地方,像什么话。” 沈永健一个大男人,不好跟丈母娘起争执,也一分钱没要张红英的,默默带着儿子搬了出去。 后来家里翻盖房子,张小树跟李小芳不肯把宅基地证改成张红英名字,沈永健应该就能看出来他们想把房子留给张红星。沈永健提过拆分宅基地证,老人的归老人的,他们一家三口的归他们一家三口的。老头唉声叹气,张红英心软,房子就还是张小树名字。 盖房子的时候,李小芳就明确表示要给张红星留房间。沈永健应该是置了气的。听见一定要给张红星留房间后就走了,后来没回过乡下,张红英只能两头跑。 此后那么多年,她每天晚上住镇上,早起上班,中午借着吃午饭的时间溜回去看父母。好在有电瓶车,要是蹬自行车,能累趴她。 她跟沈永健有爱情吗? 刚开始,男的俊,女的美,张红英不知道那叫不叫爱情,至少也蜜里调油过一阵子的。只不过后来,慢慢的变成了亲情,变成了一家子。 自己这个家,是个大火坑。再怎么样的人,进来都被耗干净热情。 张红英同情的看了看沈建珍:据我所知,你一直到四五十岁,都还是孤身一人……大学里应该是没有谈对象机会了。 不过此刻,也不好直接打击沈建珍,便笑问:“班级里有你看的上的男生不?” 沈建珍居然难得的扭捏起来:“班里是有几个长的不错的男生。 有一个唱歌还唱的特别好听。篮球也打的好。” “哪里人啊?” “广东的。” “哦……那你们估计没戏。太远了。” 沈建珍不以为然:“远怕什么,我就是看大家都找男朋友,也想找一个。 我是独身主义者。” “你明明有弟弟,怎么会是独生子女?”张红英不解。 “哦,我的意思,是我不想结婚。 别人一说我一看就像贤妻良母,我就反感的不行。 从小别人一说我将来要嫁人,我也很反感。 我是我自己,我不要成为谁的谁,好像我活下来,就是为了替别人做贡献的一样。 我也不会接受我这么努力,最后只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个好的婆家来容纳我。 我自己就能给自己一个家。” 张红英拍拍沈建珍头:“好,好,我们建珍厉害的很。一个人也能过的很好。” 第120章 家属院 在高年级学生中,估计有特殊的渠道,总之第二天,李鸿雁就带回来了房子的消息。 张红英白天一整天都跟着沈建珍,见识了一下大学生生活。 很多课,都是在一个特别大的教室里上的,那教室,赶上青镇每年办文娱晚会的大礼堂那么大的。 学生估计有几百个。老师的嗓门虽然很大,但是坐到后排就听不清了。教室呈阶梯状,沈建珍喜欢坐中间。按她的说法,那就是前排的人容易被看到,或者后排的人也容易被看到。 坐在中间,密密麻麻,老师从讲台上看过来,都是黑压压一片,最方便浑水摸鱼。 张红英奇怪的问:“你不是很爱学习吗?为什么上课也要浑水摸鱼?那不是浪费时间?” 沈建珍打了个呵欠,眼睛半睁半闭的说:“啥人会得爱学习啊! 小时候读书好,是因为大家都很笨。我不用什么心思也能考第一。老是听见表扬我就高兴。 我爱学习,其实就是为了听表扬。 其实上高中后我有一度成绩就不行了。高中的课程太难了。 初中时候那么简单的数学和物理,我上了高中就学不会。 每次考试考的很差。 后来老师天天把我叫去办公室补课,我才勉强跟上来。 上高中学的太累啦,老师们都说考上大学就好了,所以上大学我真不想学。 你不知道,第一学期有期中考试,我又没考及格。 唉,那滋味,别提了。听说考试有三门课不及格,就要被退学。 压力好大啊!高中老师骗我。 我还是跟你一起开店去吧!” 听见沈建珍胡说八道,张红英拍了一下她的胳膊:“我叫你胡说八道!” 沈建珍清醒过来:“唉,上大学真的很无聊。不过干别的也无聊。 不如在家里玩牌有劲。” 张红英有点慌,这家伙也要被自己带偏路了吗? 前世没有收入,想要过的下去,全靠奖学金,还有勤工俭学。企业奖学金一学年一千多,校三好生奖学金一年五百,沈建珍拼命想要拿到奖学金,从来没听说过她上大学里还想偷懒啊? 难道她努力的目标只是为了钱? 张红英瞪大眼睛看着沈建珍:“你不要胡说八道。考大学多难啊,你不好好学习,早知道还不如不要考,让别的想好好学习的人来上大学。 你考上了不好好读,跟占着茅坑不拉屎有什么区别!” 沈建珍一激灵:“我的好阿姐,你这么凶干什么? 就是读大学确实无聊啊。 我找不到乐趣。 但是我也没有说不读了。” 张红英没理她,专心致志的盯着讲台上的老师。 老师是个矮墩墩的中年男人,胖乎乎的,没几根头发了。 老师开始讲课,张红英确定了,能听见,但是听不懂。 嗯,所有字都知道,结合在一起就完全不理解。 张红英正襟危坐,用一种朝拜的心理看着黑板,看着老师。 课间休息的时候,沈建珍问:“你能听懂吗?” 张红英:“听懂两个字,我只做到了一个。” 沈建珍笑起来:“我知道了,你的意思是我有好好听,但是没有懂。” 张红英叹了口气:“所以我很遗憾你能听懂,还想浑水摸鱼呀。 为什么拥有了就不珍惜呢? 你不是说爱国吗?为什么不好好学习,为国家做贡献呢?” “做啥贡献?”沈建珍傻眼。这个小姐妹怎么突然这么上心? 张红英:“我也不知道呀,大家都这么说的。献身四个现代化什么的。 你肯定要好好学习,将来才能好好工作。好好工作,就是为国家做贡献了。 我记得有人说过,自己能做什么,就把什么做好,那就是在做贡献。 比如说我想开店,我把店开好,卖健康美味有营养的东西给大家,同时自己赚一点钱,就是在做贡献了。 做豆腐的,就把豆腐做好。 你还在上学,就把课听好。” “好了好了,你不要跟我讲大道理。做贡献这种事,那不是科学家他们才能做到的吗?”沈建珍对张红英的话不以为然:“李鸿雁叫我呢,我们过去看看。” 李鸿雁早上刚刚问的她男朋友,课间她男朋友就把消息递过来了。这效率,太牛了。 沈建珍展开纸条,上面记载了几套房子的信息。沈建珍瞄了一眼,又递给张红英。 张红英:“……我不认得路。” 沈建珍:“难道我会不陪你去吗?” 纸条上一共三套房子,一套是四楼,靠着外面的马路。 一套是靠着家属院大门,三楼。 还有一套很靠里,在顶楼,外面种满了树木。 这种房子,跟沈新宝他们住的那种,如出一辙。张红英都怀疑是不是同一批人盖的。 全部都是两个小房间,一个客厅加饭厅,一个小小的厨房。 三套房子都看过之后,张红英想选第三套。那套楼层最高,张红英喜欢住的高一点。 沈建珍打消了她的念头:“南京是出了名的火炉城市,你如果夏天住顶楼,会热死。 然后如果冬天住顶楼,又冷的要死。” “那靠街那套怎么样?” “不怎么样。 现在小偷很多。哦,就是贼骨头。 你要是住那个,很容易被小偷翻进来。” “那剩下那一套,不是靠着家属院大门吗?人进进出出的,感觉有点吵。” “人进进出出的,才安全啊。要是有什么坏人进来,那些路过的就能看见不对了。” “好吧,那就那套三楼的。”张红英答应道。 “你别以为校园里就很安全啊,学校里人数以万计,也经常出事的。 小偷小摸就算了,我的衣服都被人偷走过。 你说说小偷要多穷,我这种穷学生他们都要偷。 这顶多是失点钱财。更严重的,是会丢命。 东北那个,过年的时候乘火车回去,一截车厢都是他们东北在南京上学的学生。 其中一个是警察学院的,据那个学生说,还去一个学校侦查过现场。 学校里发生了凶杀案,用那个特殊的手电筒一照,就能看到全是血。 只不过一般人不知道罢了。” 张红英听的汗毛竖起来:“我都听你的还不行吗??不要再说了。” 第121章 大学生活 张红英给沈大林写信,让他每个月寄两百块钱过来做生活费,其余的还是存银行。 现在沈建珍每个月能从学校领二十六块六做生活费,如果省吃俭用,一个月勉强能饱肚子。过几年,这个钱会涨到六十多。当然再过几年,这笔钱就取消了。 沈大林手头宽裕后,对沈建珍也不小气,一个月也给她两百块钱生活费。 沈建珍已经帮张红英要到了各个专业的课程表,建议她自己去听课。 然而张红英郁闷的发现,她小学没毕业的学历,也限制了她听懂那些课程的能力。 所有的课程,都是有听没有懂。因为老师大部分时候,一节课只讲一个知识点。对张红英来讲,前没有铺垫,后没有接续,听这些课,只是听个热闹。比如说讲生产流水线,什么这个设备那个设备,怎么设计,张红英感觉在听天书。 张红英坚持一个星期后,腆着脸跟沈建珍说:“哎呦,阿珍啊,我实在是听不懂。我想的太简单了。实际上那些课没那么好懂。 对他们来说,很多东西是初中高中就打好基础了,但是我是完全脱节的。 我只能指望你了。” 沈建珍笑笑:“我也已经给你找好了几个校友,大部分都是大三的学生,专业课该学的他们已经在学了。 我叫他们把自己学的专业课,你感兴趣的部分,让他们浓缩一下,讲给你听,至少让你做到对各项技术有个了解,你看好不好?” 张红英跳起来:“还是阿珍你了解我。” 张红英用请家教的费用让各个专业的学生给她讲自己学的东西。 她主要是对市场营销感,还有食品加工包装感兴趣。 白天张红英跟着沈建珍体验大学生活。一起去食堂打饭,捞免费汤…… 学校食堂一个半人高的大保温桶,里面装满了免费的汤。有时候是白菜汤,苏州人叫夏包菜的那种硬白菜。有的时候是西红柿鸡蛋汤,还有时候是紫菜蛋花汤。沈建珍示范,怎么把免费汤里的干货舀起来: 先拿大勺把整个汤桶搅拌的转起来,然后把勺子沉底——这样干货就会慢慢沉淀到勺子里。然后轻轻的把勺子拿起来,避免激荡,让干货又跑了。 一起去澡堂洗澡。女生澡堂在二楼,进门很多大大小小的柜子,带锁的。底下是凳子。 沈建珍三下五除二就脱光了,把换洗衣服和脏衣服锁柜子里,要进澡堂。张红英扭扭捏捏不敢脱。 鸭湾村冬天很冷,大家都不洗澡的。实在要洗澡,就趁着太阳好,躲在后院的屋檐下,用热水擦一擦。后来沈永健买了商品房,又有人浴霸,热水器,才开始频繁洗澡。但是洗澡都是一个人在浴室呀。 在有浴室之前,镇上有一家水泥厂,水泥厂常年有热水,方便工人洗澡。过年前,他们也会厚着脸皮去水泥厂浴室洗澡。但那是一个人一个格子的。 总之张红英还没有当着别人的面脱光过。 沈建珍嘻嘻哈哈走过来:“哎呀,阿英,你不用怕的。我们都是女的,怕点啥? 小时候天天在河里泡着,也没见谁扭捏啊。” 张红英瞪她:“我小时候哪里有时间泡水里玩!” “哦……”沈建珍嘟囔:“那也没事。大家都是女的。 你不知道,我们学校广东,还有海南来的,就算是冬天都要洗澡,一个学期发那么多澡票都不够用。还要加钱买。 我说他们是因为天天洗澡,所以洗的很快,基本上水冲一下就好。 我冬天一般是一个星期洗一次,夏天直接在盥洗室用凉水冲。澡票还能卖五毛钱一张呢……” 张红英扭捏了半天,终于脱光了衣服,走了进去。 还好,澡堂里雾气很大,互相之间都看不太清。除非两个人面对面,才能看得清。 水龙头稀稀拉拉,一个水龙头底下,多半是有两三个人在洗。 其实,放开了也就没什么了……张红英安慰自己。 沈建珍自己是不想上晚自习的,但是为了方便张红英听课,就带着她去上晚自习。 “你们晚自习没有教室吗?”张红英好奇的问。 “大学跟以前上学不一样了。以前上学是大家一个班一个教室,学生都在自己班的教室里 。 现在我们都没有自己的教室,如果班主任或者辅导员有事找我们,或者要开班会,我们需要去指定的教室。 然后要上课的话,课程表上都会写清楚,这节课是几点到几点,在哪里上课。 像那种大家都上的公共课,就是在阶梯教室上。一下子能有几百个人。 以后专业课,就在自己系里上了。 每个系有一栋楼。 我们系几个年级,加起来就三百多人。 反正你想上晚自习,随便找个空教室就好了。或者图书馆也有自习室。 学校还有几个教室是通宵教室,你要是想通宵,也可以去。” “通宵……”沈建珍一个学生仔,对通宵好像很激动。但是张红英做过三班制,两班制,对通宵哪里有什么好感。 但是既然是体验生活,那就都体验一下啊!她跟沈建珍买了一堆吃的,去通宵教室坐了一晚上,挨了很多白眼。 张红英听了很多课,花出去几百块钱,发现自己只是做到了对这些东西有个初步了解。只能说钱没白花,但是远远不够用。 张红英看沈建珍,讨好道:“阿珍,我只能指望你了。” 沈建珍叹息:“你的老板梦,要我去帮你圆。这叫什么事啊!” 张红英赔笑:“那别人想做老板,还需要自己打家底呢。你当老板,钱我都给你准备好。” 沈建珍摇摇头:“你知道不,我们是分配工作的最后一届。再后面招进来的学生,都不分配工作了。 有个铁饭碗我不好好端着,去做什么老板。 小时候张罗打工,卖东西挣钱,是因为没有别的来钱途径。 老老实实听别人吩咐干活多省事?” “哪有自己当老板自在,钱多?” 自在,钱多两件事,打动了沈建珍。 而张红英,开始筹备要在南京开一家店。 第122章 筹备 整个南京,夫子庙给他们留下的印象最深。 那么多景点,就夫子庙,秦淮河,让他们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繁华。就算不是节假日,平时这边人也是最多的。 好像整个南京的人,都会来夫子庙。 张红英想要把自己在南京的第一家店,开在夫子庙。 张红英现在可以一个人出行了。沈建珍要上课,还有学那些张红英要求的课程。 沈建珍的智商也没有张红英想的那样逆天,很多课程,她也看不懂。但是好歹有基础知识,理解能力也强一些。但是这些课程还是让她忙的抽不开身,沈建珍甚至把最爱看的小说都扔到一边了。 这种时候,总不能还非要拖着她?张红英只身到夫子庙踩点。 绿树成荫,最热的季节还没有到来,因为雨水多,张红英倒是觉得这南京的春天,跟苏州也有相似之处。 但是在夫子庙转了几天,都没有合适的店铺。 倒不是没有店铺出租,二十租金,高到了天文数字…… 现在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两百到四百块钱,而店铺的租金,一个月要三千! 大学食堂一份素菜三毛,一份荤菜。牛肉拉面八毛。 想要在夫子庙开店,定价可以比食堂贵一些,但是不可能贵太多。 一份鸡汤米线或者面条,定价三块钱 已经会让人望而却步了。所以这个销量必然不会太大。 张红英打算卖两种,小碗两块,大碗三块五块。 这样下来,一天预估能卖四百到五百块钱…… 店铺租金,水电费,管理费 还有员工工资…… 在夫子庙这样人流量大的地方,闲的时候可能一点生意都没有,忙起来,三四个人都照应不过来。 其他费用倒是可以按月支付,房租的话,房东要求必须先付一年的。 买了两套房子,还有部分房款是沈大林垫付的呢! 张红英叹了口气:“我以为自己已经算是有钱人了。没想到还是穷嗖嗖的。” 回到家的时候,张红英还有点没精打采的。要不,还是等再攒点钱再说? 怎么也要有四五万存款,才能去那边开店啊。 沈建珍下了课过来蹭饭的时候,就看到一只瘟鸡似的张红英:“阿英,你不适意啊? 我同你去医院看看?” 张红英有气无力的摆摆手:“我就是发现,我的梦想可能要倒在第一步?” 沈建珍兴致勃勃看着张红英:“你讲给我听听看。” 张红英把她这几天在夫子庙走街串巷的结果说给她听:“房租好贵呀! 而且在这边人生地不熟,人全部靠雇佣。 租金成本,加人力成本,乱七八糟,一个月没有四五千下不来啊! 关键是,租商铺的一年租金,加押金,就要差不多四万块钱,我到哪里去弄呢?” 沈建珍继续问道:“你现在有多少钱?差多少?” 张红英去年一年挣的钱,都买了房子。 这学期开学以后,沈大林一个人在看店,还有张小娜夫妻俩。 说好的沈大林每个月给她四成,但是这其中,有百分之十五,是要给沈建珍的。毕竟有一套商铺是她的。 “马上放暑假,我回去跟你阿爸对一下账,看看有多少了。 今年我让勤工俭学的学生都推三轮车出去散卖,应该能多赚点钱。 离得远了,这一个学期,你阿爸除了给我们寄生活费,其他钱都存在银行存折里呢。 你阿爸说,保底按以前的收入40%给我。收入少了他吃点亏。收入多了,他也多分点。 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银行不同地方也可以对账。” 已经五个月了,每个月保底都应该有六七千的收入。虽然其中的两千五是要按店铺的收入,分给沈建珍的。 张红英算来算去算不清楚,忍不住坐直了,对沈建珍道:“你帮忙算算看。 去年我们一个人分三分之一,店铺分三分之一。因为一家店是你的,所以分给你的,是一个月两千五。 今年我不在那边,你阿爸说按去年的平均收入,给我分百分之四十,你算算看今年五个月了,我要分多少钱?” 沈建珍:我欲言又止。 我无言以对。 沈建珍忍无可忍:“所以你自己赚了多少钱你不知道?” 张红英:“我小学读到四年级就不读了,你指望我能算的清楚这笔账?” 沈建珍认认真真看着张红英:“你以后叫我阿姐吧?” “你不要占我便宜!没大没小的。”张红英不高兴了。 沈建珍叹息一声:“你有这样的挣钱本事,却没有管钱本事。 你找谁过日子,谁都能把你生吞活剥了。 不如你嫁给沈建兴算了。建兴性格很善的,不会欺负你。 我们家人也能保你安享晚年。” 张红英气恼:“我才刚过二十周岁生日,你就叫我安享晚年?” 沈建珍摇摇头,笑:“你嫁给沈建兴,保证你太太平平活到老,荣华没有,贵也没有,但是富应该少不了你的。 嫁给别人,能不能保住钱财和性命,可就不好说了。” 张红英一拍桌子:“叫你算账,你就先算账。” 沈建珍算给张红英听: 你说是两个店铺算一股,也就是说,两个店铺占33.3%。 我一个店铺,也就是占16.6%。 我一个月拿两千五,也就是说,店铺净利润,一个月有一万五左右。 今年我阿爸给你保底百分之四十,也就是说,你保底能拿六千块。 而其中你要分我两千五,你自己到手三千五。 五个月下来,我有存款一万两千五,你有存款一万七千五。 我去年四个多月快五个月连寒假,一共分到了一万二,你去年这么长时间,应该是分到了三万六。 我一共两万四千多,花掉了两千,所以我应该有存款两万二。 而阿英你呢……还在还房子的账。 “啊啊啊啊,”张红英气的叫起来:“早知道我还不如回苏州继续开店。还能多分点钱。 而且马上鸡的价格马上要起来,我们正好利用暑假去赚一笔。” 沈建珍安抚她:“至少你现在已经学会了说普通话,坐公交车,跟陌生人打交道,而且也知道了大学生怎么学习生活的……” 答谢打赏加更一章。 喜欢本书的各位,麻烦动手点点催更,免费的为爱发电。谢谢各位。 我知道我写的书不是啥有流量的题材,但是冷清成这样子,也是。。。 祝新的一年,国泰民安,风调雨顺,身体健康,钱包鼓鼓。 第123章 新生 当时间悄然迈进七月,紧张的期末考试结束,炽热的阳光如同火焰一般洒落在大地上,宣告着暑假的来临。 沈建珍也迎来了她期待已久的假期时光。学校里那紧张忙碌的学习生活暂时告一段落,取而代之的是充满自由和轻松氛围的暑假。对于沈建珍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可以尽情放松、享受快乐时光的美好时刻。 当然,更美好的,就是鸡的价格,终于上涨到了高点。因为年代久远,通讯也不便,至今,也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发现了商机。反正来回跑着运鸡的摩托车,随处可见。 沈建珍和张红英两个人回到苏州,一起加入了贩鸡的大军。 赚大钱就指望这段时间了,错过这次,后悔一辈子。 吴小红在家里养的鸡卖了个好价格,一下子收入大几万,成天笑的合不拢嘴,老远就能听见她亢奋的笑声。 为了贩鸡,沈大林已经联系好了卡车,也联系好了货源。 别说整个鸭湾村了,整个青镇,都被带动起来养了很多鸡。 当然,现在没有那么多速生鸡,再加上每家每户就养个十几二十只,倒也不怕鸡价格回落之后大家失落。 吴小红远嫁鸭湾村,无牵无挂,备受欺凌。但是在他们老家,吴家也是一个极大的家族。镇上还有吴家的宗祠。一看,就是那种曾经的大官宅邸,也不知道是怎么保留下来的。 沈大林从看到鸡价上涨之初,一切如张红英预判的那样,就早早去过一趟苏北。沈大林不仅让他们自己多养鸡,还让岳父母,大舅子帮着收鸡,然后再交由卡车运回来。 沈建珍自出生以来,到长大成人,她前往外婆家的次数却屈指可数,仅仅只有区区两次而已。 小时候,每次去找小伙伴玩,“去外婆家了”,或者“刚刚从外婆家回来”,那都能让沈建珍一阵羡慕。 也不知道是不是补偿心理,沈建珍对少有的两次去外婆家经历,记忆犹新。 一次是尚在襁褓,一次是小学毕业。 在襁褓中不记事,小学毕业到现在,也已经有七年了。 然而,令人惊奇的是,这少得可怜的拜访经历丝毫没有影响到她对外婆家那熟悉无比的认知和记忆。 也许是血脉有一种神秘的力量指引着她,让她即使时隔许久未去,也能轻而易举地找到那条通往外婆家的道路。并且一路上都是那么的轻车熟路、胸有成竹。 只有进入村子,村庄里住户一排排的,她有点记不清外婆家是在第几排。 这边的地形跟苏南就有了很多差异。苏南分田,地。地势有高有低。 而苏北这边,一马平川。除了河,所有的土地连成一片,几乎是一样的平坦。 村民们一排排居住,住宅中间就是地。 所有的房子,都是门前田,屋后竹林,粪坑。 一模一样的布局,沈建珍挠了挠头。 很多村民捧着饭碗在外面吃饭,沈建珍想了想,上去问道:“这里是民勤村十组吗?” 正在吃饭的老头,筷子往前指了指,嘴里说着什么听不懂的话。 沈建珍点头致意:“好的,谢谢,我知道了。” 张红英问:“你能听懂苏北话?” 沈建珍摇摇头:“我听不懂。不过他能听懂我在说什么就行了。 我只记得去他们村的大路怎么走,还有,他们家在那一排的最东头。门前还有一口井,一个小灶房……” 按老头的指示,两个人又往前走了几排。沈建珍停住了:“这个老太太,我以前见过的。应该就是这一排了。” 张红英停下来看了看。一个穿着黑布褂子的老太太,又高又瘦,头发已经花白了。 也是抱着个碗,跌跌撞撞的往前走。 张红英看看老太太,又看看沈建珍。 看看沈建珍,又看看老太太。 沈建珍疑惑的问:“怎么了,为什么这么看我?” 张红英迟疑的道:“我看这老太太,跟你还有点像。” 沈建珍仔细看了看,一拍额头:“那可不是见过吗! 这就是我外婆!” 张红英笑的前仰后合。 沈建珍嘀咕:“你要是只见过你外婆两次,你看到了也会认不出来的。” 笑归笑,还是怕闹乌龙。沈建珍扬声问道:“这是不是吴小刚家?我找民勤村十队的吴小刚!” 吴小刚是吴小红的哥哥。 老太太停了下来,嘴巴里嘀咕着什么。 老太太叽哩哇啦一顿喊,出来一堆人。 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跳出来:“我建珍姐,是不是我建珍姐?”说完还来拉张红英的手:“我二姑父的信里有我建珍姐的照片,我看过。” 张红英甩了甩小姑娘的手,手上全是黑斑。一看就是至少几个月没洗过手了:这就是见过建珍姐的照片? 我跟建珍长的会像吗? 沈建珍在边上笑了一气,才问:“你是吴爱华吧?” “啊,”小姑娘愣了会,又跑过去拉沈建珍手:“嘿嘿,建珍姐。” 沈建珍确认了身份,才跟着去外婆家。 他们家的房子很小,又低又矮。正门进去是客厅,右侧是卧室。一家四口一起住着。左侧被隔断了,搭了半间屋子,沈建珍外公外婆住着。 虽然家里只有一个儿子,也是分家了。 沈建珍把带来的礼物放在了桌子上,等舅妈收进去了,才发现外婆跟舅舅家是分家的。沈建珍傻眼了。张红英拿出来五十块钱偷偷递给沈建珍:“给你外公外婆的孝敬钱。” 沈建珍把钱塞给外婆的时候,老太太直擦眼睛。 现在的农村,都很贫困。 但是苏南因为有很多乡镇企业,基本上已经脱贫。这边则还是靠土里刨食,日子过的艰难一些。 老太太从墙上拿下一个簸箕,叽里呱啦跟沈建珍说着什么。 沈建珍傻笑:“外婆,我听不懂。” 吴爱华过来:“我奶奶,你外婆问,你想不想吃嫩花生。” 沈建珍不知道什么叫嫩花生,张红英则是没见过土里的花生。 阳光烫人,微风轻拂着脸颊,让人在闷热中感受到一丝凉爽。两个人满心欢喜、兴致勃勃地跟随着外婆一同前往田间挖掘花生。 远远望去,那片花生地仿佛一片绿色的海洋,一垄垄整齐排列的花生植株长得郁郁葱葱,宛如一列列等待检阅的士兵般挺拔而有序。每一株花生都枝繁叶茂,翠绿的叶子相互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道天然的屏障。 张红英看到那些花生植株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黄色花朵,有的已经凋谢,留下了一个个小小的果针。这些果针正在努力地向地下伸展。 “怎么看不到花生?”张红英以为花生是那些花结的果子,但是叶子底下压根没有。 外婆拔掉花生苗,扒开土垄。沙土里,孕育着一颗颗饱满的花生果实。 这边的土没什么粘性,更像是沙子。张红英用手捏了一把,非常干燥,颗粒感很重。轻轻一捏,沙土就从手指缝隙里流走了。 张红英恍然大悟,原来他们这边能种花生,是因为土质就不一样。这么疏松。 原来就连每个人脚下踩的土,都是不一样的。 鸭湾村的土,就很硬,很结实。一下雨,会变成泥浆。但是太阳一晒,就会变的很硬。 张红英那一惊一乍、大呼小叫的模样实在是有意思极了,把一旁的沈建珍给逗得哈哈大笑起来。 好不容易止住笑后,沈建珍缓了口气,对着张红英认真地说道:“红英啊,你知道吗?咱们中国可大着呢,这土地啊,也是千奇百怪、五颜六色的!比如说吧,有些地方的土可是黑色的哟,这种黑土那可是相当肥沃的,种啥都能长得又好又壮实;再看看那些黄土高坡地区呀,那里的土就是黄色的啦,一眼望去,漫山遍野都是一片金黄;而在一些特定的地方呢,土居然还是白色的呢!你猜猜这些白土能干什么用?告诉你吧,它们可以用来烧制精美的陶瓷哦;更有意思的是,有的地方的土竟然呈现出鲜艳的红色,远远看去,就像是大地被染上了一层红霞似的,美极啦! 而且,别看咱老家被称为鱼米之乡,实际上,东北黑土地上出产的大米,听说才是最好吃的。” 张红英被沈建珍说的心向神往:“我都想去看看! 什么黑土,黄土,红土,白土,我都想亲眼看看。 你到时候带我去好不好?” 粉天下的商标已经注册好了,沈建珍了解了张红英的远大志向,便答道:“好呀,忙完这摊子事,我们可以到处去看看。 你不是想做天下粉吗? 那我们就应该到处去看看,去尝尝。 中国太大了,用我们一辈子,都不一定能走得完。 我从杂志上看到,各地都有着独具特色、令人垂涎欲滴的米粉。比如广西的螺蛳粉,以其独特的酸笋和浓郁的汤底而闻名;桂林米粉则凭借着爽滑细腻的口感与多样的配菜组合,成为了众多食客的心头好。 湖南地区,常德牛肉粉中的鲜嫩牛肉搭配劲道十足的米粉,每一口都让人回味无穷;衡阳卤粉更是将卤水的醇厚滋味融入到一根根米粉之中,带来别样的味觉享受。 还有江西,南昌拌粉以其丰富的调料和巧妙的拌制手法,让米粉焕发出诱人的光彩;而炒粉则通过猛火快炒,赋予米粉焦香四溢的风味。 除此之外,四川的米粉也别具一格,无论是麻辣鲜香的口味还是多样的臊子选择,都能满足不同人的味蕾需求。此外,云南、贵州、海南、福建等地的米粉同样各具千秋,有的注重食材的原汁原味,有的善于运用特色香料营造出独特的味道氛围。这些地方的米粉如同璀璨星辰般点缀在中华美食的天空之上,共同构成了一幅丰富多彩的饮食画卷。 我们一路走过去,吃过去,学过去。 真正把天下粉汇聚一堂。” 张红英使劲点头,突然又想到:“我听说外国还有那个粉……” “对,通心粉。”沈建珍舔舔嘴唇:“这个我也没吃过。 反正我们将来,要把天下粉一网打尽!” “所以,为了将来能吃遍天下粉,我们要努力了。”张红英笑起来。 一个暑假过去,大家都收获满满。 本来沈大林以为要自己两头跑了,没想到张红英跟沈建珍也能跑来打下手。 贩鸡的收入,没有过年的时候贩鱼利润高。 毕竟鸡十块钱一斤是零售价格。他们不可能再掺进去做零售。 鸡的收购价是一块五,运回苏州,可以以六块五的价格批发给小贩。 但是过年的时候,鱼一卖就是几万斤,总销售量接近三十万斤。鸡就没有那么大销量了。一个档口,一天能卖四五十只鸡已经很不错了。 一个片区,一天只能消耗掉三百到八百只鸡。 临近开学,沈建珍跟沈大林告辞:“阿爸,我要回学校了。去帮忙迎接新生。” 沈大林已经知道沈建珍打算跟张红英一起开店,也不小气,把她跟张红英一样看待,两个人一人分了一万块钱。 “贩鸡这个生意,消息是红英给的,但是其他的都是我操心的,资金也是我出的,我就给红英分百分之十。你也别嫌少。 阿珍这笔钱嘛,就当是我支持你去做生意了。 人嘛,不管什么,都是要试试看的。守在家里是没有出息的。”沈大林有钱了,豪气的很。 沈建珍还要劝他:“阿爸,你有钱了,别回家的时候,人家喊你搓麻将,一下子给人家掏光。” 沈大林瞪她一眼:“我有这样傻?” 张红英也笑,这父女俩的牌瘾,也是个谜。没钱的时候,恨不能泡在牌桌上,有钱了,对牌桌那都是远远躲开的。 “走了走了,我们赶紧回南京。 看看今年新生都怎么样,有没有帅哥美女。”沈建珍把自己的钱取出来,自己给自己汇款到南京开的存折里。 张红英也汇过去了,汇款费率1%,还好上限五十……要不光是汇款费用都让张红英肉疼。 “走吧,也去迎接我的……新生。”张红英给自己打气:“粉天下,我来了!” 第124章 南京店 在苏州的时候,张红英算是本地人。在货源这一块,背靠乡下,价格方面有优势,质量也有保障。且苏州人喜欢吃鸡,做鸡汤粉、面更有市场。 但凡换个城市,没有办法采购到那么多物美价廉的鸡,成本都会大幅提高。想要利润,就必须提高售价,或者想办法偷工减料。那样口碑就无从谈起。 所以在苏州的那一套生意经,在南京无法套用。 而且南京跟苏州比,从文化上就大不一样。 光是饮食习惯方面,南京就又大大不同了,南京人吃鸭子多。后世有传言,没有一只鸭子可以活着走出南京。 南京有“鸭都”之称,南京人吃鸭的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南北朝时期,至今已有1700多年的历史。 南京鸭子的吃法种类繁多,其中最着名的当属盐水鸭。盐水鸭是南京的传统名菜,选用肥嫩的鸭子,经过腌制、晾晒、煮制等工序制成,其特点是皮白肉嫩、味道鲜美、咸淡适中。尤其在中秋节前后,此时的鸭子最为肥美,因此也被称为“桂花鸭”。 除了盐水鸭,南京还有烤鸭,但与北京烤鸭不同,南京烤鸭更注重鸭皮的酥脆和鸭肉的原汁原味。此外,板鸭也是南京的传统名吃之一,它是一种经过腌制、风干或熏制的鸭制品,风味独特。 其他鸭类菜品还包括鸭血粉丝汤、鸭肫、鸭舌、老鸭汤等等,每一种都有着独特的风味和烹饪方式。 南京人对鸭的喜爱体现在日常饮食的方方面面,从街头小吃到宴席大餐,都能找到鸭的身影。 但是鸭子本身,腥味比较重,需要用重重的调料掩盖。想要配面,就不太搭。 虽然说酸萝卜老鸭汤也很好吃,但是,跟面条相配,总是差点劲。 而且呀,这苏式面条和南京的面条也是大不相同! 那苏式面条,它的面条通常都呈现出一种较为细软的质感,就好似精心编织而成的丝缕一般,条缕分明。当你将这面条放入口中时,首先感受到的便是那爽滑无比的口感,仿佛一条灵动的小鱼,迅速滑过喉咙,只留下一抹令人陶醉的鲜香。而伴随着咀嚼,面条又展现出了惊人的劲道,每一口咬下去都充满弹性,犹如在与牙齿共舞一曲欢快的旋律。 它的汤也很清,面条、浇头、汤,界限分明。 而与之相比,南京的面条,要显得更为粗壮一些。仿佛是这座城市历史沉淀下来的痕迹,每一根都散发着一种朴实无华的气质。 每一口面条吃进嘴里,都是在品尝一份醇厚和实在。 张红英吃过皮肚面,三鲜面,很饱腹,也很鲜美,但是两边的口味,完全不同。张红英感觉苏式面条在南京不会有市场。至少现在不行。 张红英想好了,在南京,就开店卖米线吧。而且,这次她不卖鸡汤米线了,就专门卖酱棒骨,骨汤米线 。 本来打算再兼卖鸭血粉丝汤的,这应该是一种价廉物美的小吃。但是她想想觉得可能忙不过来。而且她敢在苏州卖鸭血粉丝汤,因为她做的不是正宗的鸭血粉丝汤,是改良版的,更符合苏州人口味的鸭血粉丝汤。 但是如果要在南京卖鸭血粉丝汤,她就有点鲁班门前耍大斧的感觉……她做的肯定太不正宗了。 等把摊子摆开,人家进来一尝:呸!这什么鸭血粉丝汤啊,一点点都不正宗! 那口碑也就完了。 所以思来想去,最后还是决定,就做单一品种吧——大棒骨。 她做的大棒骨,已经经历了市场检验的。 真材实料,口感独特,价廉物美,未必不能风靡一时。 有一度,不记得是哪年了,拿吸管吃大棒骨,吸骨髓,还时髦过一段时间的。 而且夫子庙这么繁华,做餐饮,应该不成问题。 来夫子庙的人那么多。这么大的人流量,逛累了总要坐下歇歇,吃点东西的吧? 张红英观察过这边的人群。 有很多是高校的学生,还有很多是市民,加部分游客。 现在旅游还是一件很时髦的事。大部分人经济条件还没跟上,只有出差顺便逛逛,新婚度蜜月旅游,这两种情况的游客特别多。 所以张红英的注意力,还是集中在学生身上。 虽然大学生的代表沈建珍说她每次出来都是穷逛。 按她的说法,如果说要买衣服,那么不管逛多久,就只买衣服。如果是要过节了,要来买贺卡,就只买贺卡。 像新百这样的商场,她们说没什么胆量去逛的。 但是也承认,总也有计划外的支出。 沈建珍是个爱稀奇的,也是个爱花钱的。上小学的时候,去白镇看电影,一块多钱的菠萝,说买也就买了。哪怕她买完菠萝就身无分文。 看到雪糕冰砖好吃,也会买回去,跟吴小红和沈建兴分享——哪怕回到家都化成了水。 在南京上学,要准备带回家的礼物,四块钱一斤的杨桃,她也买了。 所以沈建镇,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她这个年龄层次的学生。 虽然穷,但是穷大方。 那么多来穷逛的人,只要一百个人、甚至一千个人里有一个沈建珍,她卖的东西就不愁没生意。 上辈子,沈建珍还提起过一件趣事。沈建珍说,她逛过那么多次夫子庙,只有一次,回去要坐车,一百块钱破不开。 沈建珍找了很多店铺,人家都说破不开。同学开玩笑:搞不好卖茶叶蛋的老太太才是最有钱的。 最后果然是在街边卖茶叶蛋的老太太给破开的——她买了两个茶叶蛋。 所以沈建珍觉得,卖茶叶蛋是门好生意。 还有一次,沈建珍跟同学走小巷子里,迷路了。两个人逛的实在是饿极了,在一个小巷子里吃了两个喷香的肉包。 可见目前而言,能让人随手带走的食品,也很受欢迎。 坐下来点菜吃饭可能要花几块钱,买个茶叶蛋买个包子,总还是买得起的。 关于经营项目,张红英想了又想,在纸上写下来,又划掉。 张红英想,离开了沈大林,她有很多东西都没办法做了。 杀鸡、杀鸭,都不能做了。这些工作,沈大林做的熟手,动作又快又好,鸡鸭都收拾的干净。沈大林作为要养家糊口的大男人,还是更吃得起苦。 但是张红英没信心自己能干好这个事。尤其是双手一直泡在水里,还是太辛苦。她不想重来一次还这么累。 因为不想杀鸡杀鸭,副产品鸡杂鸭杂也没有了。各种鸭货不能卖了。 但是取而代之的,可以做些茶叶蛋、粽子之类,能随手带走的东西。 想清楚之后,张红英跟沈建珍一起,先去把店铺租了下来。 张红英觉得自己门槛不精,一定要沈建珍帮忙把关。 而且她一个人,心里还是没底气的。 房东是个老太太,一口的南京话。张红英不大听的懂。其实沈建珍也不懂。 沈建珍不懂不要紧,张红英请她做外援,她请本地方做外援。 沈建珍在学校里找了个南京本地人帮忙。那个学生姓马,叫马静。是沈建珍的病友。 还是去年刚刚入学时候的事了。 沈建珍身体瘦弱,来到南京,虽然就几百公里的距离,还是产生了严重的水土不服。 刚刚军训,就差点晕倒。马马虎虎把军训扛过去,过了没多久,又发高烧。 沈建珍半夜因为高烧迷糊了,被同学送到校医院。 医生检查,扁桃体发炎化脓了……只能在校医院挂水。隔壁床就是这个马静。 马静的妈妈是学校的职工,陪着马静挂水。 也不知道沈建珍怎么搞的,拖到那么严重才去医院。 据沈建珍后来说,那次扁桃体化脓,高烧接近四十度,走路发飘,话都说不出来。光张嘴没声音。 输完液,还是叫不出声音来。直到血液回流,沈建珍使劲用手敲床,隔壁的马静妈妈才发现,帮忙叫来了护士。 张红英知道了心疼的不行。 一个人在外面,那是真不容易。也不知道前世沈建珍一直孤家寡人,是怎么过来的。 沈建珍在医院挂了两天水,因着帮忙叫护士的这点交情,喉咙刚刚好一点,就跟人唠上了。 沈建珍羡慕人家是本地人,是城里人。马静她妈则羡慕沈建珍能考上大学——马静只是上了个大专。 两个人年龄差两岁,聊的很投机,然后两个人竟然成了朋友。 这次张红英要租房,就必须得带人“翻译”。沈建珍自己翻译不来,就把马静请来了。 房东很能说,嘴皮子开开合合,不停的说话,也不知道在说什么,就像在跟人吵架。 沈建珍不知道怎么回答,张红英更不知道。还好马静跟她用南京话聊了起来。 张红英在一边看着,还想着:……租个房子难道还要先吵一架吗? 两个人“吵架”似的吵完了,张红英问她都说些什么呢? 马静不好意思笑笑:“南京话,很多脏词。虽然刚才我们不是在吵架,但是话也挺脏的。 尤其是老太太,嘴上挂的那词都没法听。我就不给你逐字逐句翻译了。你只要说清楚价格和要求就好。” 这家店铺位于夫子庙主要街区旁边一条蜿蜒曲折、略显狭窄的小巷子里。 巷子两旁稀稀拉拉开了几家餐饮店。张红英看了一下,这些餐饮店风格各异,大部分都没有什么装修,卖面条馄饨,还有卖炒菜的。 张红英想租的这家店铺却有着与众不同之处——它是一座两层小楼。这无疑成为了它最大的优势和亮点。相比于周围那些只有一层店面的同行们,这座二层小楼不仅能够提供更多的空间来容纳顾客,还可以把二楼改造一下用来居住。。 而且,从二楼的窗户向外望去,可以看到小巷里熙熙攘攘的人群和来来往往的车辆,这种闹中有静、静中却不脱离世俗的感觉,让张红英对这栋楼一见钟情。 到时候可以楼下经营,楼上睡觉。嗯,别的不说,住宿用的房租钱省下来了…… 而且这家店在闹市区。地处繁华,治安方面没有问题。 现在,个体经济方兴未艾。大家有点钱了,想挣钱只缺头脑,不缺机会。 这真的还是路边随便摆个摊都有生意的时候。经济正在起飞,但是暂时还看不出来,也体会不深。 更重要的是,贫富差距已经开始展露。 如果错过这个挣钱的黄金时间,到后来人,想追赶就很困难了。 沿海地区跟内陆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尤其大。 沈建珍说,他们班有个学生,特别努力。 因为她父母生她的时候已经高龄。等她上大学,父母都已经老迈。侄子侄女的年龄都跟她差不多…… 所以她虽然考上了大学,家里没有钱能给她,只能靠奖学金维持学业。如果实在困难,跟哥哥姐姐们开口,也能收到汇款单。但是,总跟哥哥姐姐开口也不是回事。哥哥姐姐都有自己的一家人要负担。 学校的奖学金很丰厚,省着点用,的确够一学年之用。但是奖学金都是在新学年开学才发,发的晚一点,就跟不上。 然后学校生活,总有这样那样的支出。团体组织出去玩、元旦聚餐等等,都是要交钱的。 所以即使拿到一等奖学金,再省着花,等到学年结束前,就已经用完了。沈建珍还算宽裕,看出来人家过的窘迫,主动借给过她几次钱。后来两个人一直维持着不错的关系。 有幸生在经济发达地区,有幸拥有比别人更远一点的见识,有幸走出鸭湾村,如果还不能发家致富,那就愧对自己了。 话说回来,人的精力毕竟有限,挣钱归挣钱,南京的店,张红英不打算把时间花在不停的劳作上。 张红英打算,能花钱请人的,都请人去做。 店铺的桌椅灶具都是现成的,就是很多油污,需要清洗。 张红英一事不烦二主,拜托马静的妈妈帮忙再找几个工人。 自己跑去招人,她也不知道上哪找靠谱的。 第125章 包粽子1 粽子,是张红英从小吃到大的。当地有谜语:青壳田鸡活剥皮,糖来蘸蘸好滋味。说的就是这个粽子。这是用来哄小孩的。 又有俗语:冬节馍馍甜如蜜,清明粽子苦黄连。这是老农民的哀叹。冬节就是冬至,这一天,要吃萝卜丝馅的馍馍,有点像北方的包子,但是外皮是糯米。等到北方的包子传过来的时候,农民都管它叫面包——因为是面做的。 吃冬至馍馍,意味着一年的劳作结束了,可以进入清闲的冬天。吃个素馅的馍馍也能心里甜如蜜。 清明节,正好是春耕开始。一年的辛苦劳作即将开始。粽子再好吃,心里也是苦的跟黄连似的。 包粽子这项传统技艺,可以说是最能够充分展现家庭主妇精湛手艺的活动之一了。 首先,取来两片新鲜翠绿、散发着淡淡清香的粽叶。将它们小心翼翼地重叠在一起,宛如一对亲密无间的伙伴。接着,只见那双灵巧的手如同翩翩起舞的蝴蝶一般,轻盈而又优雅地弯曲转动着,眨眼间就将这两片粽叶巧妙地折叠成了一个精致的三角形。 随后,便是往这个已经成型的三角粽里装填食材的时候了。先把经过长时间浸泡变得柔软饱满的糯米均匀地铺在底部,仿佛给这个小小的粽子铺上了一层洁白如雪的绒毯。而接下来要加入的馅料,则更是多种多样,令人目不暇接。 有的粽子里填满了细腻绵密的绿豆馅,那一颗颗圆润的绿豆被煮得软烂,入口即化;有的则包裹着香甜可口的赤豆馅,赤豆特有的浓郁香气弥漫在空气中,让人垂涎欲滴;还有的会放入几颗色泽鲜艳、饱满多汁的红枣,咬上一口,甜蜜的滋味瞬间在口中绽放开来;更有甚者,会选择用咸香醇厚的酱肉馅作为内馅,这种独特的口味搭配使得粽子别有一番风味。 过年的时候腌制的酱肉,吃到清明节,就只剩下一点点。大部分人家都会留下来一下,清明节包酱肉粽吃。 包粽子的时候,特别考验手上的动作。手要紧,粽子包出来才能漂亮,一丝不漏。 李小芳的粽子就包的特别漂亮,一只只整整齐齐。 清明节在鸭湾村是一个很大的节日。别的地方说什么冬至大如年,但是鸭湾村,清明才是仅次于春节的一个隆重节日。鸭湾村的清明节,应该是从寒食节延续下来的。包了粽子互相赠送,粽子包好了,差不多能吃一个月。 从清明前就开始浸粽叶,家家户户,每个清明节都要包几百只粽子。 包的粽子数量越多,馅料越多,越能证明这家日子过的红火。 为了区分馅料,纯糯米的,五个一串,绿豆、赤豆、红枣的,四个一串。而大家都特别喜欢的酱肉的,就三个一串。 煮粽子也是很复杂的!要想煮出美味可口、香气四溢的粽子来,得花好几个小时。 锅中倒入适量清水,放入包好的粽子,先用大火煮沸再转小火慢慢炖煮数小时之久。期间还需不时查看水位是否足够,适时添加热水以防干锅烧糊。 全家老小齐上阵,忙活一整天,才能把粽子包好,煮好。 粽子煮好了,从锅里捞出来,可以保存很久。 大家都在屋子里挂一根长竹竿,然后这些粽子就挂在竹竿上,把门紧紧锁好,窗户也关紧——要不可能连粽子带竹竿都被人偷了去。 谁想吃的时候,就摘一串下来,放锅上热好。 为了防止粽子变质,过几天,还需要把粽子回锅再煮一下,能延长保质期。 农户日子过的仔细,粽子吃完了,粽叶也不能扔,要泡在水桶里。等所有的粽子都吃完,再仔细把粽叶清洗干净,晾干,然后收起来,留待第二年再包粽子用。 如果剥粽子的时候不小心把粽叶撕破,还会挨骂。 所以等到后来智能手机流行,短视频网站如雨后春笋。张红英刷视频的时候,也能看到各地不同风俗。 有些地方端午节吃粽子的时候,张红英特别不解:端午节天气都热了呀,包那么多粽子怎么放? 反正鸭湾村是清明节吃粽子的。 李小芳包粽子的手艺顶呱呱,张红英手艺自然也不错。 吴小红老家是不吃粽子的,那边种麦子,吃面包。等她嫁过来后,入乡随俗,吴小红也学过包粽子。但是她包的粽子,就像是一个穿着棉衣的流浪汉。不是这儿鼓出来,就是那儿漏了。 吴小红自己手笨,但凡需要做这种食品,只能四处求人——除了包好粽子要送人家几个,还得好饭好菜管人吃一顿饭。 为此她没少被人笑话。 母女俩一脉相承,沈建珍也是学不会包粽子的那一类。 她比吴小红还不如,粽子甚至不能成形,不是这里漏了就是那里漏了。 张红英曾经深以自己的手艺为傲——她包的粽子跟李小芳包的粽子一样漂亮,甚至还有青出于蓝的感觉。 然而,好景不长。田改桑以后,大家糯米都不种了,想吃粽子,都去街上买几只回来意思意思。 再后来,连清明节吃粽子这事,都被人忘记了……粽子变成了菜市场上卖的一种普普通通的小吃。 张红英空有一身屠龙技,竟然失去了用武之地。 后来不知怎么,大家都说端午节吃粽子。张红英也放弃挣扎了,每次过端午节,张宇昊都从网上买五芳斋的粽子回来吃。 粽子,咸鸭蛋……那在鸭湾村,明明应该是清明节吃的东西。 张红英记得的那些东西,渐渐的变得过时。 现在既然打算开店,张红英准备买两个大电饭煲,一个电饭煲里热着茶叶蛋,另一个里,就放粽子吧! 这个东西,做一次,能卖很长时间,不需要天天动手。 万一棒骨米线没有生意,或者生意不如预期,也不至于干着急。 张红英把卖茶叶蛋跟粽子的打算跟沈建珍一说,她举双手双脚支持。沈建珍还说:“唉,你以前吃粽子的时候,知道我有多羡慕吗? 现在你准备在家包粽子卖,我可以吃个够啦!” 张红英被沈建珍感染的开心起来。 所以……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些求而不得吗? 第126章 包粽子2 为很难醒小可爱打赏加更 粽叶,在农贸市场就能买到。 但是在店里卖粽子,粽叶就不可能回收了。所以张红英一下子买了十斤粽叶。 粽叶很轻,十斤够用很长时间了。 夏季的尾巴还在,秋老虎的威风赫赫,张红英考虑是不是应该买一个冰柜了…… 哪怕冻点冷饮也好啊。 如今,在这炎炎夏日里,要说最为风靡、备受人们追捧的冷饮,那非“娃娃头”雪糕莫属了! 这种雪糕售价五毛钱,现在家长口袋里有钱了,孩子们要拿到零花钱也容易。 大街小巷,几乎都可以看到拿着娃娃头啃的孩子。 张红英也吃过一块。娃娃头雪糕,是一个带着帽子的人模样。 帽子是巧克力色的,两只眼睛,还有嘴巴,也是巧克力色的。轻轻咬上一口,浓郁醇厚的奶香瞬间便会在口腔中弥漫开来,每一口都能感受到细腻柔滑的口感,犹如丝般顺滑,让人欲罢不能。 孩子们互相打打闹闹要求请客,最大的心愿也是吃一块娃娃头。 天气热点时候,还可以捎带卖点冷饮。人人都想吃的娃娃头,她有一冰柜……这是想想就让人心里甜滋滋的事。 张红英还在当缝纫女工的那一辈子,夏天的时候,拿热水瓶从镇上买点冰镇绿豆汤,什锦八宝饭,那都是难得的享受。 苏州那流行的什锦八宝饭,是糯米饭,红绿丝,加绿豆沙,糖,用冰水冲的。有的还放一点蜜饯。 张红英夏天去白镇买东西,热的汗水淋漓的时候,就花八毛钱一块钱,来一碗什锦八宝饭。又消暑,又饱腹。只不过这种吃法,其他地方没见过。要不张红英也想做来试试。 张红英和沈建珍聊起小时候的美食,一不小心就把话题扯远了。 最后还是沈建珍把话题扯回来的。 所有的粽子里,沈建珍坚定认为,最好吃的,莫过于酱肉粽。 但是冬天才是晒酱肉的季节。没有酱肉总,其他的总不是那回事。 “阿英,你说是要给我包粽子,但是没有酱肉怎么办呢?” 的确,那种肥肉被晒到透明的酱肉只有冬天能做,但是包粽子的酱肉,可以做速成版的。 张红英大手一挥:“别担心,我有办法。” 然后两个人一起去市场,订购开店要用的东西。 张红英先去了趟肉食批发市场,了解了下价格。批发价,送货方式等等。 她初步打算,开业后可以每天预订五十斤大棒骨。批发市场还提供服务,可以把棒骨用电锯锯成两截,刚好一截一份。现在的猪,肉质比较好,棒骨炖好了,里面的骨髓还保存着完好的形状。 现在人没什么夜生活,也没人出来吃夜宵,张红英都想好了,白天卖一下午,到了晚上六七点,就准备打烊。 而且江苏的冬天很冷,晚上七八点,街上就很少看见行人了。冬天的话,五点多天经常都很黑了,可以再早点打烊。 至于生意不好怎么办,张红英也想好了,大棒骨实在卖不掉,就拉回去请沈建珍的那些同学吃。反正肉嘛,没有浪费的可能性。 预订完了大棒骨,又准备包粽子的原料。 张红英一口气买了三十斤五花肉回来。现在的猪,大部分还没有形成规模化养殖,也没有吃上饲料。猪肉很肥,也很香。 等再过几年,农户养猪甚至被取缔了,想吃口好点的猪肉,那得特意去买所谓的土猪,黑猪,跑山猪什么的……反正再也找不到现在的肉香。 猪肉上很多黑色的毛,收拾的很不干净。 鸭湾村人吃猪肉就不在乎猪毛,他们认为,猪毛吃进去,会把肠子上的垃圾给扫掉。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谬论。直到后来有人吃带毛猪,猪毛钻阑尾里去,引发了阑尾炎,他们才稍微注意一点。 张红英看到长长的猪毛也发愁。要是给顾客吃这种肉,店铺都要叫人砸了。 沈建珍有事回了趟学校,等她忙完来找张红英的时候,正好张红英准备出门。 “阿英,你准备出门?猪肉都处理好了?”沈建珍还有点诧异。 “哦,我想去买一把镊子,把猪毛拔一下。 阿珍,学校的事处理完了?” “我不是买了点五花肉,打算腌点酱肉,包粽子嘛。”张红英回答:“原来在鸭湾村的时候,这样的猪肉都是没问题的。但是现在看到猪皮上全是毛,就浑身不舒服。现在正打算去买把镊子给猪拔一下毛。要不没法卖。” 沈建珍点头:“的确如此,我们自己吃有猪毛没事,埋给客人还是要干净点。” “就是说啊!正好你也来了,帮我一起拔毛吧。”张红英毫不客气。谁让沈建珍也是老板呢?总不能就自己一个人辛苦。 好在五金店里就有镊子卖,两个人买了两把镊子,开始给猪拔毛。 镊子很大,用它拔猪毛需要使很大的劲。没拔几分钟,沈建珍开始叫苦连天:“不行不行,这个弄的我手酸死了。 你请的工人什么时候上班啊?让他们拔呗。” 张红英:“总要等到东西都准备好了,正式营业吧……要不工人也没事做,干发工资,我心里不舒服。”张红英怎么也改不了节俭的习惯。她可从来没有享受过干拿钱不上班的好事。 沈建珍用手背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汗珠已经顺着眉毛流到眼睛里去了,刺的眼睛痛。 “这做餐饮可真不容易,连眉毛里都是汗珠。”沈建珍嘀咕着,突然灵光一闪:“阿英,这两把镊子不要了,我们去买眉钳。用那个拔猪毛,肯定方便。” 张红英也想起来了:……是哦,镊子太吃劲,还是眉钳,小巧玲珑,用起来不费劲。人家还专门是为了拔毛设计的…… 第127章 包粽子3 三十斤猪肉,说多不多,说少却绝对不少。 姐妹俩买了两把眉钳,蹲在地上拔了半天,才终于把猪皮上的毛都拔干净了。缩着身子太久,站起来的时候腰都有点直不起来,走路蹒跚的像个小老太太。 沈建珍吐槽:“平时一斤肉都不舍得买,一下子买三十斤。 这要是能平均一下,每天都吃一些,才叫好。 我也是到现在才知道,我居然也有看肉看腻的一天。小时候一听见肉就流口水,现在,还没吃呢,看看就烦了。 谁能想到还有这样的好日子。” 张红英点头\/:“是啊,我托你的福。也托国家发展的福,不用整天面朝黄土背朝天,一颗汗珠子摔八瓣种田了。” 沈建珍也不知道张红英只是感慨,还解释道:“就算是没有我,你没有跟我出来南京,老家的田都改了桑,后来又改种树,你在家也不用种田了。 更何况大家都进了厂子里打工,哪里还需要掉汗珠子。” “车间里还是很热的。就算是没有太阳直晒,车间里也是又闷又热。下班的时候,身上都汗滋滋,黏哒哒的。”张红英反驳。 “毛拔干净了怎么弄?我倒要看看你怎么在这么热的天气做出来酱肉。不要酱肉还没做好,就坏掉了。 虽然咱们现在手头不紧张,坏掉这么多肉,还是心疼的。”沈建珍絮叨。 张红英将猪肉提到水龙头底下,反复冲洗。 “啧啧,真没想到,三十斤居然这么多。”沈建珍在旁边看着。 张红英突然笑起来,问道:“你是不是以前对三十斤到底有多少没概念?” 沈建珍点点头:“我们过年肉食补贴发了五块钱,平时打一份红烧肉才一块五。 要是舍得买三块钱的,能给好多呢。 算起来,一份肉,大概是三四两。三十斤,我怎么去想象,也想不出来。” 张红英坏笑:“你刚上大学的时候,一个学期从九十几斤长到了一百三十多斤。 后来你嫌自己太胖,正好蛋糕也吃腻了,又从一百三十多掉到了一百出头。 看看这堆肉,你就知道那阵子胖了有多少。” 沈建珍哆嗦了一下:“阿英啊,你当你好姐妹,你竟然嘲弄我。 不过看看的确吓人。我以后一定要控制饮食了。 这么多肉贴身上,天呐,不敢想。” 沈建珍中年以后,也是三高一族。四十多的时候两个人站一起,沈建珍有两个张红英那么大。张红英又瘦又小,沈建珍又胖又高。明明小时候两个人差不多的。 虽然说胖一点,能让人看起来不那么老。很多人到了四五十岁,脸上法令纹皱纹都出来了,沈建珍被脂肪撑着,脸上还是很嫩。但是心脑血管病可是会要人命的。 所以张红英认为,一定要让小姐妹知道节制饮食的重要性。 像他们这种人,小时候挨过饿,受过冻,成年后自己有钱了,很容易就暴饮暴食。沈建珍上大学,一学期把自己吃胖了四十斤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现在能吃的东西还不多。等到将来,什么蛋糕,面包,奶茶,烧烤,样样都是让人发胖的东西。 要是管不住嘴,照沈建珍这个饭量,这个身高,胖到一百七八十斤,也不是什么难事。 倒不是说不能吃好吃的,但是一定要注意控制。还是健康第一。 张红英还道:“你现在年轻,所以胖也容易,瘦也容易。等到我们妈妈那个年纪,胖起来可基本上就瘦不下去了。 你不要不以为然。 胖子膝盖都要比其他人差一点。” 沈建珍打了个寒战:“好了好了,你不要再说了。大不了等你包好粽子,我少吃点就是了,别吓唬我。” “我不是吓唬你啊,你不要忘记养猪场那边的几位检疫大爷。 我要送棒骨给他们吃,他们都不敢多吃啊,说是怕血管堵住。 虽然我知道你很讨厌别人说我都是为你好这样的话。 但是我是真的希望你能够长命百岁,我们俩做一辈子的姐妹。” 沈建珍大冷天打了个哆嗦:“你怪肉麻的。我汗毛都竖起来了。” “好了好了,不讲了。我们来干活。”张红英见好就收。 张红英手下干脆利落,把肉切成麻将大小的块,然后用盐腌起来。 沈建珍吃惊:“我们老家腌酱肉,不是一整条腌制的吗?你都切成块了,回头腌好了怎么挂起来晒?” 张红英头也不抬:“我自然有我的办法。 再说了,这么热的天气,哪里能晒酱肉哦。放再多盐都没有用。” “没有晒够太阳,酱肉怎么会香?”沈建珍嘀咕:“我一直惦记你家的酱肉粽呢。 小时候你拿粽子筷插着粽子吃,我馋的直流口水。 那么大块的肥肉,都煮化了,油亮津津的。” “我还有拿粽子筷吃粽子的时候?”张红英表示不可思议:“我怎么记得我从懂事就在干活,天天被我妈带在身边,压根没时间出来玩。哪有时间跑在外面吃粽子?” 粽子筷是鸭湾村人为了方便小孩吃粽子,自己用竹片削的。上面是一整片竹片,打磨的很光滑。底下削成两根细棍子,可以稳稳的扎在粽子上,有点像学生用的圆规。 小孩子就用这种粽子筷扎着吃粽子。吃的时候注意点,不会掉。 “那会我应该是刚刚学说话,一岁多。还不太会走路,都是我妈抱着去你们家玩的。 你那会应该刚两岁,反正筷子还用不好,就拿的粽子筷。”沈建珍还在回味。 “……”张红英无语了:“一岁多的小孩哪里会记事。 还一口粽子让你惦记小二十年。” 沈建珍却信誓旦旦的:“真的真的。我看的直流口水。可是那会粮食紧张,你妈也没问我要不要吃。” “行行行,等到了冬天,我晒酱肉给你包粽子吃。”张红英打发沈建珍边上待着去。 速成版酱肉的秘诀,就是先用盐腌制,把鲜肉的水杀出来。 等到盐分进去了,腌肉的坛子底下就是一层盐水。 张红英把肉切块,也是为了方便腌制出水。 等到了晚上,水分基本上杀出来了,张红英把肉捞出来晾干,又在锅里加上满满的酱油,把肉放进去。然后把锅放在灶上,小火慢炖。 又加了八角,桂皮,香叶进去。 沈建珍咽了口口水:“直接拿酱油炖?一滴水都不加?” “嗯呢!就是得这么炖才行呀。”张红英一边轻声呢喃着,一边小心翼翼地将炉灶上的火力旋钮缓缓调至最低档。她那专注的眼神紧紧盯着锅中正在翻滚冒泡的肉块,仿佛这一锅肉承载了她全部的心血与期望。 之所以要如此精细地控制火候,是因为张红英深知,唯有以这种缓慢炖煮的方式,才能让肉质充分吸收调料的香味,并且最大程度地保留住其中的鲜美汁水。而最终炖制出的成品味道,也会更接近于阳光晾晒后的独特风味——那种带着微微干爽、醇厚浓郁的口感。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厨房里渐渐弥漫起令人垂涎欲滴的香气。张红英轻轻吸了一口气,嘴角不自觉地上扬起来,显然对即将出锅的美食充满了信心和期待。 沈建珍闻见了,冲张红英竖起来大拇指:“你行的!” 因为一滴水都没有加,经过长时间炖煮,酱油渗透到了每一条肉丝。而因为温度低,肥肉是缓慢熟化的。 “真的跟晒出来再蒸熟的酱肉味道一模一样。”沈建珍迫不及待尝了一块:“就是太咸了。” 张红英没好气:“盐你也要少吃点啊!这种腌制好的肉,一块肉就要包一个粽子的,煮熟了咸味才能分散的均匀,吃起来刚刚好。 你空口吃一大块肉,那得多咸啊。” 也不是张红英瞎操心。 因为饮食习惯的问题,常年喝粥,吃得极咸。 鸭湾村的人,到老了,有一个算一个,都是高血压、糖尿病。 这个装心血管支架,那个装颈动脉支架…… 反正健健康康没问题的,基本上找不到。 不少人四十刚出头,就脑溢血了,中风了。还有人心脏血管撕裂的,好像叫什么动脉夹层破裂。 张红英知道这个,是因为她们小队有个人就是这个病。为了救命,肋骨都扒开了三根,换了人造血管,才救回来。花了好几十万。 张红英相信,不管什么病,不管医生医术多高超,得了病总是痛苦的。 最好就是平常自己注意保重,不要等病了再去找医生。 好好活着不好吗,为什么一定要等到来不及,才去找医生救命? 沈建珍嘴里还在说:“我们出汗多,吃盐吃少了才有问题呢! 天天出汗,口渴的不行,老师说了,要适当补充盐分,要是出了很多汗后,再大量喝淡水,搞不好就会水中毒。” 张红英不信:“人天天离不开水,吃饭,喝水,洗澡,哪样不需要水。 水怎么可能中毒!” “反正不吃盐是不行的。”沈建珍总结。 “……好嘛,你跟我扯什么? 我只是让你少吃点盐,又不是让你不要吃盐。”张红英气结。 就在这时,隔壁店铺的老板慢悠悠地走了过来,脸上挂着好奇的笑容,开口问道:“嘿,两位小姑娘啊!我看你们在这里忙前忙后的,是不是这家店的老板请你们来帮忙的呀?那他给你们开多少工资呢?一个月能有多少啊?”说这话时,他的眼睛滴溜溜地转着,似乎想要从她们口中套出一些有用的信息。 沈建珍听到声音后,立刻抬起头,目光警觉地上下打量起这个不速之客。只见眼前站着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身上系着一条略显油腻的围裙。或许是因为刚刚忙完店里的活计,他的额头还微微渗着汗珠,但这丝毫不影响他满脸的红光,反而让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很好。 与沈建珍就差把“警惕”两个字挂脸上不同,张红英微笑招呼:“老板你进来坐,有什么事吗?” “哦,没什么事。我就是闻见你们店里传出来味道怪香的,想来看看你们做的什么。” 张红英:……这是打探敌情吗? “我们就是做几个粽子。我们家乡的口味。也不知道南京人喜不喜欢吃。 晚点煮好了送你尝尝,看看是不是合你的口味。 如果经营项目不冲突的话,我也支持你拿货过去卖。” “那怎么好意思?”那人嘴上说着不好意思,眼睛还直往厨房里看。 也不知道是不好意思尝尝,还是不好意思拿货去卖? 其实这么站外面看,也看不出来什么。 而且酱肉用锅盖盖着,厨房里水蒸气搞的一片白茫茫的,什么也看不见。 酱肉的加工程序复杂,就算是手把手交,都未必能做出来那个味道呢!张红英是一点都不怕的。 他不信谁能眼睛看一下就学了过去。 就连沈建珍这样说是尝一下就能做出来七八成的天赋,应该也做不出来这种酱肉。 谁能想到,肉要腌制,要酱,还要晒——没有一个月,都做不出来一块酱肉。 这也是一种极小众的吃法,天时地利,缺一不可。 万一,这粽子真能受欢迎,从而推广开来,甚至别人也跟着做酱肉,她也算是立功了。 沈建珍警惕,纯粹是不大喜欢陌生人上门。她只喜欢观察够了之后主动出击,对这种自己上门的,都抱排斥心理。 经过三个小时的炖煮,浸泡,速成版酱肉成功了。 张红英把锅盖上,放到阴凉处:“再泡一晚上,明天就可以用来包粽子了。” 沈建珍感叹:“阿英,你干活这个认真劲也是没谁能比了。 这么复杂的做法,也亏你想的出来。” 张红英:“……不瞒你说,这个方法,其实不是我想出来的。” “那是谁想出来的?你认识的人,大部分都是祖祖辈辈在鸭湾村长大,生活,完全没必要搞这种速成版啊。” 张红英心里暗笑:“这不是还有你吗?你背井离乡,突然有一天,特别惦记家里这一口酱肉……你不仅想出来了这个办法,还把它发到了朋友圈。” 不过这些,就不用说给沈建珍听了。 第128章 雇工 现在也没什么劳务市场,想找工作的找不到,想招人也很难找到靠谱的。只能寄希望于马静这个本地人介绍个勤劳善良的了。 尤其是沈建珍刚刚从报纸上看到,说是一个知名作家,在家里被害了。 这个作家心地善良,默默的资助老家的学校,还经常给予老家出来打工的人帮助。 不料她的善良大方,却引狼入室——其中一个被帮助者,进入她家里盗窃。 盗窃的过程中,正好作家回家撞见,被杀害了。 这个作家的作品经常可以在扬子晚报上看到,沈建珍很喜欢。 乍一看见作家被害,沈建珍叨叨了好几天。九十年代各种刑事案件经常可见报端,但这是第一次看到有关注的人被害。 案件很快侦破,沈建珍从报纸上很快看到了后续。,得知凶手是作家家乡的子侄辈,并且来打工期间受到作家很多帮助时,沈建珍难以置信。这件事在沈建珍嘴里念叨了很长时间。 沈建珍在学校里还好一点,张红英可是一个人在市区开店的。 她神神叨叨,再三跟张红英说,不要太心软,不要露富,不要在家里放钱,不要戴金银首饰……不要随随便便信任任何人。 要是请人,一定要请有担保的,不能让来路不明的人进入店里。 所以,这就是现在的店主要是家庭式经营的原因了吧。 张红英自己也操心爱惜自己的小命,本来就不敢找陌生人,这下子,更不敢找陌生人了。 马静她妈效率还是挺高的,没几天,就给找了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 也姓马,叫马红艳,应该算是马静的堂姑。据说是年轻时候当知青,下乡去了东北。 下乡后没多久,就结婚成家了。 那边家里还给安排了一份工作。 正因为有了一份工作,知青返城的时候,马红艳没有选择回城,而是就留在了当地工作。 没想到十几年过去,遇到了下岗潮。李红艳也下岗了,正好孩子都大了,自己也年纪大了想回南方。 张红英好奇地上下打量着眼前这位中年妇女。她的身高大约在一米六出头,身材略显丰腴却不失匀称。头发剪的很短,乌海,看上去很健康,很干净。应该是出门前刚刚洗过。 五官不算出众,但组合在一起却给人一种亲切之感。尤其是那双眼睛,不大不小乌黑,她笑意盈盈地望着张红英,又透露出一丝紧张期待,总之让人觉得这是个靠得住的人。 因为年纪大了,眼皮有一点下垂,眼神看着有一点锋锐。 总之就是一个让人看了就感觉很端正的人。 而最引人注目的,当属她那洪亮的大嗓门了。只听她一开口,声音便如同洪钟一般响亮,离得太近了,会震得周围人的耳膜都嗡嗡作响。 张红英是农村人,小时候田间地头,大家隔离几十米上百米聊天,都得扬声说话,所以也习惯了大嗓门。但是她还是第一次知道,有的人说话,那是真的“声如洪钟”。古代人造的词语,那都是有根据的。 所以,这样的嗓音并没有让人觉得厌烦,反而衬得她整个人愈发爽朗大方起来。 张红英不知道怎么看人,她看了眼沈建珍,沈建珍点点头。 下岗潮来临,这个名词,已经传到人尽皆知。 最近几年,鸭湾村都开始听说“下岗”的传言。 当然,鸭湾村的传言里,是没有具体的地名的。 他们农民是乡下人,工人,城里人,则是街上人。 传言里说是“街上”,有夫妻俩都下岗了。下岗就没了工作,就挣不到钱。小孩子馋肉,偷了一块肉,然后被抓到了。 一家子都寻了短见。 这样的事,不知道是真是假,反正传的甚嚣尘上——随着城镇户口可以买卖,“街上人”地位已经跌落云端了。 在老百姓的嘴里,下岗工人可比他们这些农民过的还惨。农民有田,有地,再怎么样都饿不死。而街上人,吃的喝的,一粒米,一口水,都需要花钱去买。 鸭湾村也的确算得上宝地。就算是没有包产到户那些年,鸭湾村每年的工分,拿满工分的壮劳力,结算下来一天都能一块多钱。一个工分一毛三,壮劳力一天拿十工分,妇女拿六到八工分。儿童拿四到六工分。 算起来,完全不比很多地方的工人挣的少。他们还能自己种粮、油。 养蚕,种水稻,种大麦,种油菜,还有村办的服装厂,砖窑,糖精厂,大米加工厂,那都是村集体的,每年都能给村民分红。有幸进入村办厂工作的人,还能拿工资。 本来沈大林带着张小娜一家在苏州店里忙活,干的挺好。 张红英还有心再找一两个自己村里的。但是鸭湾村村民,听见外面到处都在下岗,就越发不愿意离开小村子了。 连城镇户口都开始变得没有那么吃香,最近一两年,再没听说也买户口的了。 要不从老家雇个工人,可能劳动习惯方面更接近一些。 马大姑是被马静带着来到店里,介绍:“大姑,这就是老板,姓张。你叫她张老板就行。 这是我校友,姓沈。” 又对张红英跟沈建珍道:“这是我大姑,以前在宾馆食堂干过,刚下岗了。” 张红英和沈建珍打量马红艳的时候,马红艳也在称量这两个小姑娘。 面对成年人,一贯张牙舞爪的沈建珍还是有点不知所措。 张红英前世也活到马大姑这个年龄了,倒还能应付。 张红英笑眯眯开口道:“大姑是吧,我这是打算开个小店,卖米线。 现在店里就我们两个人,沈建珍还在上大学,店里主要我守着。 请人呢,是想找人帮忙洗洗菜,搞搞卫生,以后卫生方面工作就交给你了。 搞卫生主要集中在打烊之后, 然后空的时候,帮忙端碗,收拾饭桌,洗碗。” 马大姑打量一眼店里,跟张红英招呼:“老板娘好。 你放心,我搞卫生是一把好手。 保证店里铮亮。”不得不说,声音爽朗,真的是让人从心里就生出好感来。 张红英拿出大盆,洗衣服,洗洁精,抹布,拖把这些,对马大姑道:“行,那你先把店铺收拾收拾,我们准备周五开业。” 俗话说得好:“术业有专攻”,每个人都有着自己擅长的领域和技能。而这一点,在马大姑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只见她手脚麻利地开始忙碌起来,做起事来那叫一个井井有条! 马大姑先是拿起扫帚,迅速地将地面清扫干净,连角落里的灰尘也不放过。有些地方有陈年污垢,她撒上洗衣粉,用刷子蘸上水使劲刷。地面露出了本色。 缝隙里的污垢,她也是撒上洗衣粉,用刷子仔细刷干净。 接着,她又拿起抹布,仔细擦拭着桌椅、柜台以及门窗玻璃,让它们重新焕发出明亮的光泽。随后,她整理了杂物摆放的位置,使其看起来更加整齐有序。 此时,外出采购的张红英也回来了。她刚一踏进店门,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原本有些杂乱无章的店铺现在变得如此整洁美观,一切都显得那么井然有序。张红英不禁对马大姑竖起了大拇指,由衷地赞叹道:“大姑,您可真是太厉害了!这么快就把店铺收拾得这么干净利落!”马大姑大笑着回应道:“那有啥呀,这都是干惯了的。顺手的事。” “大姑,你太能干了。哎呀,这一收拾,店里都跟新的一样了。”该夸奖的时候,张红英也不吝啬夸奖。 “我们工资按四百一个月算,工作时间上午十点到晚上九点,你看行不? 要是生意结束的早,咱就早点走。夏天会晚一点,冬天可能六七点就能走。 按大姑你的利落程度,可能可以走的更早。”张红英算了下,她不打算早起做早餐,中午十点开门准备食物,十一点开始正式营业,晚上七点打烊,收拾干净最多两个小时。 如果天天干惯了,顺手收拾干净,可能一个小时也就收拾完了。 马大姑满口答应。现在工作可不好找。 四百块钱一个月,也算是高工资了。大部分人工资,还是只有两三百一个月呢。而且在饭店里干活,那肯定是包吃的。午饭晚饭都解决了,一天也省不少钱呢。 “行,那你今天可以先回去休息,明天开始正式上班。” 马大姑却迟疑着不肯走,张红英问:“还有什么事吗?” 马大姑爽朗的大嗓门都低沉下来了,期期艾艾问:“老板娘,我刚才打扫卫生的时候,看我们店是两层的。 这楼下是卖饭的,楼上看起来是准备住人的。 你看能让我住店里吗? 我现在住在我堂弟家,跟堂侄女挤一个床的,很不方便。” 张红英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事,正要答应,沈建珍悄悄戳了戳她。张红英便道:“我考虑一下。” 等马大姑走了,张红英看到亮晶晶的厨房,感叹:“马大姑这卫生搞的是不错。” 对鸭湾村来说,一年到头,也就是过年前,会给家里除尘,用竹竿扎一些竹枝竹叶,扫扫屋顶的蜘蛛网。 平时就是家里被鸡拉了屎,或者掉了杂物,才扫一下地,没什么搞卫生的概念。 爱干净如李小芳,窗户也是布满斑驳的痕迹的。油腻,蜘蛛网,日积月累。 也幸好江南农村温暖潮湿,植被茂密,没有什么风沙灰尘,要不这家里都不能进人了。 马大姑就能想起来把桌椅都擦了,门窗,地面,都用洗衣粉狠擦一遍。 张红英压低声音问沈建珍:“为什么不让她住进来啊?两个人住还安全一点呢?” 沈建珍没好气:“她怎么说也还是一个陌生人。 你怎么心这么大,随随便便让一个陌生人跟你同处一室? 我以前和你说的事你都忘了? 那么多杀人案,你是一点都不警惕啊!” 张红英脸上挂不住:“那不是熟人介绍的嘛! 而且你不也是看她还行?” 沈建珍嘀咕:“接受熟人介绍的人来工作,跟收留人家住宿,是两回事。 来工作,人家晚上就回去睡觉了。你关了门,就什么都不用管。 但是留人家在家里睡觉,你睡着的时候,她想干点坏事可怎么办? 你总不能睡觉的时候都不能踏实睡吧?” 张红英怀疑起来:“这不都是亲戚?” 沈建珍没好气:“你以为是咱鸭湾村啊,家家户户都是世代在那生活的,千百年前搞不好还是一条根上的。 这马红艳在外面几十年刚刚回来,这几十年发生过什么你知道? 而且你也听她说了,她现在在马静家里,是要跟马静挤着睡的。 马静把她介绍来这,除了是帮咱们,也未必不是想把她从家里打发出去。 所以说马静他们家,也未必对马红艳的人品有信心,能担保。 老话说了,知人知面不知心。不能太过相信别人。 真要是将来看着人老实可靠,至少也要观察几个月,再说让人住进来的事。” 张红英点头:“你说的有道理。那我再观察着用几天的。不过话说回来,这人搞卫生,那是真有一套。 你看这角角落落,都搞干净了。” “卫生是干的不错,但是她,你可能留不住。也就是现在太初来乍到,才在我们这种小店落脚。”沈建珍幽幽道:“不信你看,等她熟了,手上有钱了,没准就会自己跑出去另起炉灶。”。 “为什么?大不了多开点工资嘛?自己做生意哪有那么容易。”张红英不解。 沈建珍笑:“你没看见,马静介绍说你是张老板,马大姑却非要叫你老板娘?” 张红英:“啊,那不是因为我是女的吗?” 沈建珍嗤笑:“那是因为她不服你一个女的可以当老板。 所以生硬认为,这家店,背后一定有个老板。 我觉得,你将来一定管不住她。” 张红英:“不至于吧……我花钱,她干活,还能管不住?” …… “先用着吧,目前肯定还是挺好用的。”沈建珍最后说道。 第129章 粽子与臭豆腐 张红英选择周五开业,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这会没什么外地游客,绝大部分来夫子庙逛的,都是本地人。 而本地人,工作日很少有能出来的。张红英决定周五开始试水。 沈建珍心心念念的酱肉粽,最重要的材料已经准备好了。 (有读者朋友对酱肉的做法感兴趣,底下做一些说明) 比较有名的做法,叫“清酱肉”,从明朝开始流行的。但是鸭湾村的做法,则是结合了多种加工方式。 清酱肉选后臂尖部位,要35~40毫米厚的带肥膘肉,每块3.5千克左右。 鸭湾村酱肉,则是除了猪头都可以腌制。 尤其是猪蹄膀,猪脚,猪尾巴,那更是备受欢迎。 过年囤年货做酱肉,买猪都是论扇买的。买回来之后,不需要清洗,直接腌制。 将腌制用的粗盐,撒在肉坯上(每天一次),挤出血水,共腌7~10天,每隔12小时反转一次。 将血水杀出来后,在猪皮上扎个窟窿,从边沿穿绳,挂起来沥干。 等到肉胚被风干,再将腌好的肉坯加香叶八角桂皮花椒等全部调料入大缸内酱制8天。 然后捞出,拿到太阳底下暴晒。 鸭湾村冬天最高气温不到十度,最低气温零下七八度,所以即使太阳底下暴晒也不会变质。 酱肉在阳光下慢慢发酵,发生质的改变。切开的时候,酱香扑鼻。 等到酱肉晒的彻底干透,就可以拎回去,挂在屋内。 等到吃的时候,把酱肉切成薄片,放饭锅上同时蒸熟。鲜、香,薄薄几片酱肉就可以下一碗饭。 肥肉部分,腌制的时候是很难腌进去盐分的。所以等到天气一热,肥肉也是最先变质。 当然早些年大家穷,猪肉供应也有限,一般吃不到清明节就吃完了。只有最富裕的家庭,才能做很多酱肉,一直保留到清明节,裹酱肉粽。这也是沈建珍对张红英家的酱肉粽念念不忘的原因之一——沈家穷,吴小红手又笨,他们家就没裹过酱肉粽。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酱猪蹄、酱猪尾,是最受欢迎的。而酱蹄髈,更是祭祖、年夜饭的主菜。包括待客。亲戚、本家有新人婚嫁,必须要请新人吃一次猪蹄膀。 春节做客一共就十几天,大家都排队请客。有的时候排队能排几年。直到时间进入二十一世纪,大家才把请客吃猪蹄膀改成折钱给红包。 现在天气还热,没办法慢慢晒制。但是用酱油慢火煨制,也能取酱肉的四成味道。 那天煨好的酱肉,已经可以派上用场了。 张红英为了迎接第二天的开业,准备裹一些酱肉粽。 糯米、粽叶,都提前一晚上就泡好了。 张红英将泡好的糯米放在箩上沥干水分。 这边的粽叶比较大,取两片粽叶,部分重叠放置,卷成圆锥形。如果小的粽叶,听说有些地方用芦苇叶,那种可能就得三片或者四片才能包粽子了。 先放一层糯米,然后放入一块腌制好的酱五花肉,再覆盖一层糯米。 将粽叶折回来盖住馅料,确保没有缝隙。 使用棉线或竹签将粽子紧紧捆绑,防止煮的时候散开。 将包好的粽子放入大锅中,加水没过粽子,大火煮沸后转小火慢炖数小时,中间不能停火,也不能揭开锅盖,要不很容易夹生。 一旦第一次没有煮透,以后再怎么煮,都没办法把粽子煮好了。粽子还有时间长了会返生的说法。不过张红英怀疑人家那是压根第一次就没煮熟。怎么可能煮好的粽子放一段时间又变成米粒呢? 张红英用一整天时间,包了一大锅粽子,又煮熟。 这个活张红英没有让马红艳插手,马红艳搞卫生不错,包粽子这种要靠手巧的活,未必能做的了。 而且张红英还想保留一些秘诀。 南京天气还是比较热,张红英快手快脚捞出几个,准备送过去给沈建珍尝尝。剩下的,继续焐在锅里。高温杀菌,也可以保证粽子不变质。 张红英把粽子送过去的时候,沈建珍刚刚上晚自习回来,看到张红英高兴坏了:“哎呀,阿英你怎么过来了?” 张红英举了举手里的粽子:“给你个馋猫送夜宵。” 历经漫长路途的颠簸与辗转,粽子的温度终于缓缓降了下来。早已按捺不住内心激动的沈建珍,如饿虎扑食般地伸手抓起一个粽子,急切地将其外皮剥开。那翠绿的粽叶被轻轻揭开后,一股浓郁的香气瞬间扑鼻而来。 她再也顾不得其他,张开嘴巴啊呜一口狠狠地咬了下去。刹那间,各种美妙的滋味在口腔里肆意绽放开来,她的眼睛都不由得亮了起来,兴奋地大喊道:“就是这个味道!这熟悉而又令人陶醉的味道!我做梦都想吃呢!” 只见那粽子中的瘦肉鲜嫩多汁,每一丝纹理都饱含着醇厚的肉香与酱香;而其中的肥肉则已完全融化成了细腻的油脂,均匀地分布于整个粽子之中,使得每一粒糯米都浸润在了这诱人的油香里。当这些食材相互交融在一起时,所产生出的口感更是妙不可言——软绵、软糯、咸香、爽滑,所有的美好感受仿佛都汇聚于此。 此刻的沈建珍已然完全沉浸在了美食的世界当中,她如风卷残云一般,狼吞虎咽地大口吃着手中的粽子。仅仅只是三口两口的功夫,一个拳头大的粽子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她意犹未尽地啃着粽叶上残存的米粒,脸上满是满足和幸福的笑容。 “你慢点慢点,别噎着。”张红英看的很担心。 不过经过沈建珍这个吃货认证,她心里也踏实了。 “快说说,这粽子好吃不?能卖多少钱一个?” 张红英催促。 沈建珍想了想,还是如实说了:“我们学校食堂门口的小卖部,现在开始卖粽子了。 也是酱肉粽,卖三块钱一个。 卖的挺贵,但是去吃的,好像都是我们那边人。其他地方人都对粽子不是很感兴趣。 下来晚自习,饿了,就去三块钱吃个粽子,热热乎乎的。怎么说呢,就是有市场,但是也别抱太大期望。” 张红英:“哦……能卖多少算多少吧。实在卖不了,我们自己当早餐,夜宵,也能消化掉很多。” 沈建珍:“不过夫子庙那边是景区,我这边是学校。 大家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能力是不一样的。 学校宿舍楼那边的路上,多出来好多小摊,都快变成美食街了。 我看他们卖炸蔬菜,三毛钱一串,炸香蕉,一块钱一根,还有炸各种肉串的。生意都还不错。 所以阿英,我觉得你不用担心。 总不能逛街的时候,还不如在学校里舍得花钱吧?” 张红英是直接从北边的门进的宿舍楼,所谓的美食街,在几栋宿舍楼中间,张红英一听,高兴起来:“那你带我去看看。 我也了解一下行情。” 沈建珍看了看剩下的粽子,又摸摸肚子:“行吧!我请客,带你去美食街吃东西。” 两个人从宿舍南门出去,再一拐,就看到了“美食街”。 有三四个摊位在那卖吃的。 主要是用油锅炸各种串。 张红英对炸里脊肉很感兴趣。 也不知道他们怎么做的,又鲜又香,口感还嫩滑。 还有炸平菇也很好吃。 有一家炸臭豆腐的,闻起来又臭又香,张红英很想吃,但是又觉得看起来脏。 “这个臭豆腐怎么黑乎乎的?”走远了,张红英才问沈建珍。 沈建珍摇摇头:“可能是做法不同吧? 我记得我小时候吃的臭豆腐,那都是雪白的,油炸过后是金黄的。 吃起来非常酥脆,外脆里嫩。 跟这个臭豆腐不是一回事。” 张红英点头:“对啊,豆腐臭过之后,蒸出来比鸡蛋羹还好吃。更鲜一些。 这边连臭豆腐都跟我们那不一样。” 沈建珍兴起:“咱们家那种臭豆腐,你会做不?我突然想吃了。” “你可真是想一出是一出。”张红英白眼。 不过……如果粽子不好卖,卖臭豆腐,也是个替代。 鸭湾村臭豆腐,源自绍兴臭豆腐,又经过一些改良。 早些年,大家都没什么吃的,豆腐、豆腐干,就是主要的蛋白质来源。 鸭湾村人把豆腐干做出花样来了。红烧,油炸,卤制…… 其中一种臭卤,就是居家必备的。 几乎每家都有一个小小的粗陶瓮,有点像四川的泡菜坛。 这个瓮里,装的就是臭卤,专门做臭豆腐用的。 臭卤是用苋菜杆加工而成。 苋菜杆要选老一些的——等它长到一人高,基本上就可以取用了。 将苋菜梗清洗干净,去除叶片。切成段后放入大盆内,加入足够的清水,在阳光下暴晒一天一夜。 晒到火候后,苋菜杆开始发酵,水会开始冒泡。 洗干净手,轻轻捏一捏苋菜杆。苋菜杆变软的时候,就发酵成书。 这时可以捞出苋菜梗,蒸熟吃。这种苋菜杆,也是一道名菜——霉苋菜梗。 霉苋菜梗蒸出来也是又香又臭,还有鲜。这个张红英不是很爱吃。 留下的液体就是用来浸泡豆腐的臭卤。 但是如果只用这一层液体,里面的菌群数量不够,卤制臭豆腐需要很长时间。大部分人的做法,是将霉苋菜梗用手挤干净,只扔掉已经纤维化的硬皮,里边的肉质留在臭卤里。 臭卤挤出来,加上粗盐,放进瓮里密封。 想要吃臭豆腐的时候,把洗干净的豆腐干,或者豆腐放进去卤制。 要记得及时捞出——如果夏天,豆腐放进去超过八个小时,很有可能就什么都找不到了,会全部化在里面。 臭卤也是要养的。没有豆腐要臭的时候,蒸黄豆的咸汤,春笋的老根,这些带鲜味的东西,都可以放进去养。同时还能增加风味。 但是,随着鸭湾村的老去,张红英爷爷奶奶辈的人走了之后,就很少有人做臭卤了。 鸭湾村的许多传统食品,油墩,松糕,馍馍,臭豆腐,年糕……都消失在历史的长河里。等到张宇昊长大,这些食品别说吃了,他连听都没听过。 现在沈建珍说想吃臭豆腐,张红英也有心思去做上一瓮臭卤。 臭豆腐做起来也容易,除了那一瓮臭卤,再没有别的什么诀窍。 白镇开发旅游的时候,很多人就开个小窗子,支个油锅,就可以卖臭豆腐了。 十块钱一份,来来往往的游客,多半要买一份尝尝的。 粽子吃起来黏手黏嘴,臭豆腐吃起来可没有这个顾虑。 沈建珍提起臭豆腐,张红英也有点流口水了。 “你等着,我去找找看,菜市场有没有苋菜杆卖。 臭卤要从头做起,时间短了可不行。”张红英没有一口应承。 做臭豆腐跟做酱肉一样,但是需要天时地利的。 不过现在,应该正好是苋菜杆成熟的季节。 但是除了绍兴以外,南京好像没看见过有苋菜杆卖。 反正,多问问又不吃亏。 张红英决定,自己第二天去菜市场逛逛,看看有没有苋菜杆卖。 就算是没有,也可以问问小贩,能不能帮她进一批苋菜杆回来。 有了客户再去找货源,应该,不难的吧? 张红英不是很确定的想着。 加起来,张红英也是几十年没有吃过臭豆腐了。 虽然现在可能还没有什么科技与狠活,但是张红英还是觉得自己做的吃起来放心。 因为天色已晚,张红英就没有回店里,跟沈建珍挤了一夜。 宿舍里同学对张红英也熟了,毕竟她经常出没,还时不时给大家带点吃的。 据沈建珍说,估计是吃人家的嘴软,最近那个一直跟她不对付的同学,也开始话里话外巴着自己了。 不过沈建珍才不会为这种糖衣炮弹所动:“我同意你给她一口吃的,不是因为不讨厌她了,而是不想在宿舍里搞一个仇人。 天天对着一张臭脸,还是很讨厌的。 每次给东西非要故意漏过一个人,搞的大家都很尴尬。”沈建珍强调:“我还是很讨厌她!阿英你每次带东西,少带一点。我不想便宜她。你是我的好朋友,不是她的。” 第130章 开业 现在老辈人讲究多,开业还有个仪式感,张红英什么也没管。 人过的好不好,顺不顺,那基本上都是看命。 老话都说了,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功德五读书。 命里有财,那就该有财,不在于那些细节。 自己的重生,就已经是老天爷最大的厚爱,还去看啥日子,搞什么仪式啊。 要是有老人张罗,多半是需要找阴阳先生看个日子的。现在她自己主事,也没个人压着,张红英也没看个黄历什么的,就直接选了个周五, 悄没声息的开业了。 工作日的街头,还是挺冷清的。 张红英经过市场调研,最后定价,酱肉粽卖两块钱一个,素粽一块钱一个。茶叶蛋五毛钱一个,米线两块五一碗。 路边好几家小饭店,张红英这收拾的窗明几净的小饭店,来来往往的人,都是往里面看一眼就走了,宁愿去边上看上去脏兮兮的小店吃饭,也不选他们。张红英百思不得其解。 张红英有苏州的店分红打底,倒也不怎么着急。 马大姑有点按捺不住了,建议:“老板娘啊,你要不要去喊喊客?” 张红英一愣:“喊客?” 马大姑点头:“嗯呐,你不管是站门口,还是站街头,都得招呼一下客人哪。要不谁来咱家店里吃饭啊? 咱这店这么干净,你不喊一声,他们肯定是以为咱家东西卖老贵了,都不敢进门。” 还有这回事? 张红英想起来沈建珍说过的,火车站边上的店,为了让人去吃饭,还以帮人买火车票的便利为诱,去购票厅拉客。 张红英抻了下自己的围裙:“这样不好吧?这,我不好意思去啊?”张红英前世打交道的,除了自己家人亲戚,还有就是厂里工友。这辈子店开在学校门口,自然就有客人,从来没干过揽客的事。 她想想自己站在街口,喊人来吃饭。如果一喊就来就算了,别人要是不搭理得多尴尬啊?万一人家再挤兑自己几句,甚至骂几句,那自己估计睡到后半夜还能难受醒。 马大姑不以为然:“嗨,你面这么浅,可怎么做生意啊! 等到了星期天,这边人多,你不用喊就有人来。 现在就这么几个人,你要是不会喊客,客人都去其他店里吃了。” 张红英做贼似的,小心翼翼地向四周张望了一番,果不其然,正如马红艳所说的那样,其他店铺门前都站着热情洋溢的店员们。每当有路人经过时,这些店员便会立刻满脸堆笑、殷勤地招呼起来。 \"吃饭不?我们这儿有美味可口的馄饨、筋道爽滑的面条,还有各种色香味俱佳的炒菜呢!\" 其中一家店的店员扯着嗓子喊道,声音响亮而又富有穿透力。 另一家店的店员则更为积极主动,他快步迎上前去,笑容可掬地询问道:\"客人吃饭不?请问您一共几位呀?\"那殷切期盼的眼神,要是张红英看到,肯定却不过面子,进去了。 再往前走几步的一家店,又传来亲切的呼唤:\"客人里边请,想吃点什么您尽管自己看,保证让您满意!不吃也没事,随便看。\"这家店的店员一边说着,一边还不忘伸手做出一个邀请的手势。 有的甚至拦在行人跟前,大有你不从就不让你过去的架势。 张红英脸胀红了:“呃……这个……我可能不行。” 估计就算是沈大林在这,也拉不下面子去喊客。鸭湾村人,都是很讲究面子的。出去做客,主人家待客不周到,菜色不够待客标准,泡的锅巴茶放了糖精没放糖,都能让人计较好几年。 去喊客?着实令人尴尬。 一次次被拒绝,一次次被无视,那几个人能受得了啊? 马大姑深吸一口气,眼神坚定地说道:“看我的!我也不白拿你工资!” 只见她迅速解下腰间系着的那条略显陈旧却十分干净的围裙,往墙上一挂,然后大步流星地走到街头。 她稳稳地站立住,把散乱的头发抿到耳朵后边,清了清嗓子,脸上堆起洋溢着热情的笑容,双手高高举起,大声吆喝道:“骨汤米线啦!喷香好吃的大棒骨哦!两块五一份咯,好吃又管饱哇!” 马大姑的声音清脆响亮,仿佛能穿透整个街道。路过的行人纷纷被这充满活力的呼喊声吸引,朝她看去。 她继续卖力地宣传着自己的美食:“瞧瞧这炖得骨脱肉烂的大棒骨啊,那可是真材实料哟!每一口都饱含着浓郁的鲜香味道,保证让您吃了还想吃呢!”说着,她还用手比划着大棒骨的大小和形状,试图让人们更直观地感受到这份美食的诱人之处。 “还有鲜香的酱肉粽,那么大块的酱肉,肥肉都煮化了,好吃管饱!” 马红艳的声音高亢热情,张红英:“……我真是捡到宝了。” 没几个人能扛得住马大姑的热情,走过路过,但凡是想吃点什么的,都被拉进来了。 张红英当天定的棒骨卖完了——酱肉粽也卖出去二十个。 光啃骨头吃米线,对饭量大的来说,还差点劲。再加上一个粽子,或者茶叶蛋,就差不多了。尤其是糯米,有很强的饱腹感。 打烊的时候,马大姑笑眯眯的问:“老板娘,明天要不要加点量?这几天打烊也太早了。” 张红英失笑:“下班早还不好?” 马大姑摇摇头:“没活干心里不踏实。老板娘你挣钱多,我这才有保障。” 张红英却不想自己太累了:“我现在就做六十份,都累的够呛。 再多卖几份,就得再请人,要不根本忙不过来。 棒骨送过来先得用水泡,还得熬棒骨汤。 就算是煮米线不费劲,但是都集中在饭点,还是太累了。” 马大姑自告奋勇:“我可以早点来,帮你熬棒骨汤,包粽子。” 张红英心里有顾虑,面上却点头:“再观察几天的,看看平时生意怎么样,周末生意怎么样,然后再调整。 别今天卖好了,明天就不行了。” 无论如何,开门红总是让人高兴的。马大姑的这种精神,也是值得赞许的。 第二天是星期六。现在的星期六,还不是休息日。在没有马大姑揽客的情况下,昨天来店里吃过的少数老顾客,今天又来了。 但是陌生顾客,一个都没有。倒不是张红英记住昨天都哪些人来过,而是他们自己会说:“老板娘,昨天我吃过你们家饭了,确实不错。今天再给我照样来一份!” 照样是什么样……无非是米线,或者米线加粽子。或者加茶叶蛋。他们家就没别花样。 张红英也微笑。如果顾客递过来的是二块五,她就上一碗米线,递过来的是三块,她就问:“茶叶蛋要去壳吗?”如果顾客说:“不要茶叶蛋你。”张红英就找回去五毛。 如果客人递过来的是五块,张红英会问:“客人,一碗米线一个粽子是不是?还要一个茶叶蛋吗?” 熟练以后,张红英感觉自己也变机灵了很多。随机应变这种事,信手拈来。 马大姑走上街头揽客之后,店里渐渐坐满了。 张红英喊:“马大姑,你回来吧!” 顾客的反应,就是最好的口碑。 刚开始店里窗明几净却门可罗雀,大家都担心店里东西贵,或者难吃。 现在店里坐满了人,顾客吃饭,就喜欢找这种热闹的店。宁愿多等一会,也不敢冒险去没人的店里。这也是人的正常心理。 张红英也知道,想要把生意做下去,不能总靠马大姑揽客,得想个长久之计。 张红英想了想,她决定推出一些特色套餐,比如棒骨米线加茶叶蛋套餐,棒骨米线加粽子套餐,价格优惠两毛。 马大姑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干劲十足地帮忙准备食材并向顾客推荐。 这些主食,饭点卖的很好。但是这个时间,集中在十一点到下午一点。其他时间,都是闲坐着。 张红英想了想,可以把臭豆腐做起来了。 南京的菜市场很多。现在张红英胆子也肥了。她学会了坐公交车,学会了看地图。 跑遍了南京的菜市场后,问询了无数小贩之后,张红英终于找到了一捆苋菜杆。 老板说:这本来是我家婆娘惦记家乡的霉苋菜杆,带回来准备自己吃的。 既然你这么想要,我分你一半。 一捆苋菜杆,有四五十斤。 分一半,也有足足二十多斤。 张红英把苋菜杆扛回家,又粗又长的苋菜杆,不知道捱了多少白眼。 连马红艳都问:“哎呀妈呀,这大老粗的,又这么硬,咋吃啊?” 张红英微笑不语。要是都能给你们知道,我这还是秘密吗? 张红英把苋菜杆冲洗干净,然后切成一寸长短。 又找了一个干净的大盆,接了满满一盆水,把苋菜杆泡了进去。 不得不说,大红盆,清澈的水,里边泡着碧绿的苋菜杆,还有点好看。 马大姑一直问三问四,张红英胡乱应付:“就是泡点霉苋菜杆吃。 那是我们地方的吃法,你们估计吃不惯。 晚点做好了,我蒸了下饭,你吃了就知道了。” 泡了几天之后,霉苋菜梗开始冒气泡了。 张红英趁着晚上马红艳走了,把霉苋菜梗捞了一部分出来在另一个盆里。剩下的,都挤出来,扔掉残渣,连汤带水装进瓮里,又加了很多盐。 第二天,张红英还买了块老豆腐,弄碎了,“喂”给这一瓮臭卤。 晚上张红英捞了老,发现老豆腐都已经化没了,心知这一瓮臭卤,才算是养好了。 过了两三天,张红英买了几斤豆腐干,趁着晚上放进臭卤瓮里。 第二天清晨,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了厨房的灶台上。张红英小心翼翼地将昨天泡制好的豆腐干从水缸里捞了出来,然后朝着店里正在忙碌着擦桌椅的马红艳大声呼喊起来:“马大姑!快过来瞧瞧呀!我要亲自下厨给你做一道特别的美食——臭豆腐!” 马红艳捂了捂鼻子:“这玩意能吃?” 张红英笑起来:“马大姑,你可得好好看着。这学会了,可会影响咱们的钱包钱包啊。” 马大姑捂着鼻子,勉为其难的过来了。 炸臭豆腐是一道外酥里嫩、风味独特的美食,张红英自信,马大姑只要吃过,也一定会爱上它的。 张红英使用的耐高温且味道清淡的植物油,也是她从小吃到大的油——菜籽油。 还准备好了辣椒酱、甜面酱、 酱油、蒜泥、香菜、葱花、以及炒香的芝麻。 张红英自制的臭豆腐,已经经过适当的发酵,同时切成适合油炸的小块。 张红英在炒锅中加入了大半锅的食用油。同时将油温加热至大约160°c到180°c之间。 油温只能靠经验判断,但是张红英教马大姑,可以通过放入一小片臭豆腐测试油温,如果它迅速浮起并开始变金黄色,则表示油温合适。 小心地将臭豆腐放入热油中,分批进行。不能一下子全倒进去。一次性放入过多,会导致温度骤降,从而无法迅速将臭豆腐炸好。。 炸制过程中不断翻动,保证每面都能均匀受热,直到外表变成金黄酥脆,内部仍然柔软多汁。 根据大小和厚度,一般需要炸3-5分钟。注意不要炸过头,否则会变得太干硬。 张红英使用漏勺捞出炸好的臭豆腐,放在架子上,滤去多余的油脂。 张红英等到臭豆腐稍稍冷却,才把它倒入盘中。 撒上蒜沫,辣酱,酱油……用筷子搅拌均匀。 臭豆腐下锅以后,马大姑就不捂鼻子了。它的气味,已经由臭转香。 张红英 把调味后的臭豆腐整齐地摆放在盘子里,撒上一些香菜、葱花和炒香的芝麻作为装饰,增添香气和口感。 然后轻轻向马红艳那边推了推:“马大姑,你尝尝看,是不是符合你的口味?” 马大姑用筷子夹起一块,小心翼翼送入口中。张红英提醒:“里边可能会有点烫,你小口品尝。” 马红艳也是下了狠心去吃这臭豆腐的。不料一口下去d,瞪大了眼睛:“怎么能这么鲜?” 这个张红英知道:“蛋白质被分解成了一种叫氨基酸的东西,所以很鲜。”——这是沈建珍给她补习的,这不现在就用上了。 第131章 本末倒置 租下两层店铺后,张红英就把家属院的房子退了,住在楼上。以现在的交通条件,两头奔波还是很费时间的。 虽然马大姑经过一段时间的考验,已经证明为人还是可靠的。 但是她想了很久,最后还是宁愿自己辛苦一点,也不能把店里的事全交给马大姑。 不管是米线,还是粽子,都没什么技术含量。看几遍也就会了。 要说真有什么诀窍,可能也就是火候的把握,还有调料的添加。 只有臭豆腐,如果张红英不说清楚,马红艳绝对摸不着门路。 但是老板在员工面前,还是最好保持一定的距离。 只是一家小店倒也罢了,这不是还牵扯到她以后打算卖方便食品嘛! 想清楚之后,张红英就明确拒绝了马红艳。 马大姑听见张红英说既不能住宿,又不加量的时候,那是肉眼可见的失望。 不过张红英把卖臭豆腐这个事,交给了马红艳。“马大姑,你闲着的时候,可以炸臭豆腐卖。一块钱一份,一份给十块臭豆腐。这东西的成本在那,不管最后卖多少,你都可以分一半。” 马红艳尝过臭豆腐后,已经意识到这臭豆腐的价值。张红英答应她分利润的一半,马红艳高兴坏了。 而且张红英继续给她画饼:“但是你主要还是以店里的生意为主,不能耽误正事。 反正吃臭豆腐的人,都会跟饭点错开的。等我们这个牌子做起来以后,我还会开分店。到时候让你当店长,给你分红!” 做餐饮是很辛苦的,每天手脚不停。不给马大姑提供便利,分红到位,她未必想要自己开店。 但是起步的时候,还是留一手的好。 用生不如用熟,想要马红艳不另起炉灶,一定要给到足够的利益。 店开起来以后,张红英就很少去找沈建珍了,两个人想见面,只能等沈建珍过来。 时间转眼过去,进入十一月。 张红英看着天气越来越冷,琢磨做点正宗的酱肉,口味上能得到最大的改善。 而且,这边的店,生意一直不温不火,跟张红英的预想相去甚远张红英是有点失望的。 米线,一天平均下来还是只能卖六十碗左右,马红艳再努力吆喝都没用。因为来往的游客数量有限。 反而是周边店里的小老板们,也吃出来张红英的米线真材实料,味道不错,成为了忠实的顾客。 粽子、再加上茶叶蛋的销售,一天能带来十来块钱二十来块钱利润——如果是搁普通人,这个收入已经不错了,足以养家糊口了。臭豆腐的生意也不错,一天也能卖个二三十份。马红艳分红都能分个七八块钱。 但是张红英并不满意。 这样小打小闹,一个月挣两三千块钱,什么时候才能实现她的梦想啊? 这其实怨不得别人。 这个收入,才是大多数人的生意模式。主要是张红英起步太高,而且一直有贵人相助——不得不承认,沈大林在生意路上,算得上她的贵人。南京这家店,可算是是她第一次独立开店,难免期待值高了点。 理想跟现实的差距,就是那么大。 听沈建珍说,他们学校附近有一家大型超市即将开业,张红英都打算要不要在那边也开上一家店。 别的不说,两个人见面也容易一些。 天天只有生意生意,完全没有自己的生活了。连跟小姐妹聊聊天都变得很难。 街上来往的人渐渐稀少,马大姑已经收拾好准备回去了。 张红英正在计算接下来几天要多少肉和棒骨的时候,沈建珍来了。 “阿英!”沈建珍人未至,声先到。 “阿珍?你怎么过来了?”张红英好奇的问道:“这天都黑了呀”。 马大姑也打招呼:“小沈过来了?” 沈建珍:白眼……我不算老板吗? 看到张红英,沈建珍脸色一边,兴高采烈道:“阿英,国家规定,以后开始双休了!每一周都休息两天! 张老板,我们店里以后生意要好起来了。” 张红英有点愣怔。 她前世一直在乡镇企业之间打转,后来洗碗也是个私人饭店打工。 乡镇企业是没有什么双休单休的说法的,可以说是全年无休。不管是劳动节,国庆节,还有元旦,乡镇企业从来没有放过假。 倒是过年,会从年二十七、二十八开始放假。一般休息到初三、或者初四,把重要的亲戚走完,也就要上班了。 后来去了小饭店,更是没有休息日。就算是大年初一,她也要把去上班的。因为大年初一也会有游客,他们这种做游客生意的,哪里能休息? 所以,张红英还真没享受过双休,也不知道双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她小时候上学,是一周休一天半,农忙的时候放一个星期忙假。现在是一周休息一天,再一周休两天。 以后每周都要双休,意味着来逛街的人会大幅增加啊,的确是好消息。 不过……也意味着两个人会忙不过来。 “那我们还得招几个人。”张红英发愁道。 沈建珍摩拳擦掌:“双休日我也可以来帮忙啊!” “大材小用。”张红英一听就急了,赶紧阻止道:“你的任务是学习。” 沈建珍哑然失笑:“你这也太惯着我了。我白分你钱,什么都不用干。这样像话吗?” 张红英很认真道:“大学生跟普通人不一样的地方,就是他们在大学校园里度过了四年。 不管是去图书馆,还是去跳舞,去看电影,或者跟班级同学出去玩,都是大学生该享受的生活。 像以前家里穷,要上学必须得勤工俭学,那是没办法。你现在不缺钱了,就应该好好享受你剩下的三年大学生活。 等你毕业以后,有的是时间给你上班。 但是这么轻松美好的大学生活,十几二十几岁的年轻时候,可是不会再来的。” 沈建珍点点头:“好。我去看书,看电影,去跟同学一起玩,打牌,享受我们的大学生活。” 马大姑在边上酸的不行:“哎呀,还是你们大学生舒服啊。我们打工的,哪里有什么双休日。单休日都没有的。” 张红英笑:“马大姑,你也可以一周挑一天或者两天休息一下。只要别挑周末就行了。周二、周三,甚至周四,你都可以休息。” 马红艳连连摆手:“哎哎,咱可没那命!” 倒不是马大姑不懂享受,不懂享清福。 而是臭豆腐很受欢迎。每天中午饭点过去,马红艳把炸臭豆腐的油锅支出来,立马会有人凑过来买。 一块钱一份,又便宜又好吃。 张红英每天臭三四斤豆腐干,都能卖光。 马红艳还想让张红英多准备点,但是她不同意。 这个数量刚刚好。如果太多了,马大姑的精力就都放在炸臭豆腐上了,耽误了正事就得不偿失。太少了也不行,马大姑得到的好处不够多,就没那么死心塌地在店里守着。 马大姑客套了几句,先告辞回去了。 沈建珍捂捂耳朵:“这大姑,那嗓门是真响,那中气是真足。” 张红英笑起来:“刚开业的时候,店里没生意,多亏她这把大嗓子揽客了。” 沈建珍:“阿英你也学出来了,学会用胡萝卜让人出力了。” 张红英长吁了一口气:“可不是学出来了? 人教人教不乖,事教人一次就乖。 桩桩件件,那都是自己摸索出来的。 你爸爸,阿叔用分红钓我,我学过来,用分红钓着马大姑。 总之都是大家一起发财。 你好我好大家好。 为点蝇头小利,搞的斤斤计较,很亏的。” 沈建珍深以为然:“我阿爸也说,你其实是有大智慧的人。 不会读书,都是被干活耽误了。” 张红英摇摇头:“这个你不用安慰我。 我确实是读不进去书。 你也从小睡眼蒙眬就被拉起来喂蚕,你还是每次考试都考第一。 我读书不好,有干活的原因,但是最关键,还是记忆不够好,理解能力也差点。 还缺乏你的好奇心和专研精神。” “读书能读当然好,实在没机会读,或者读不出,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沈建珍安慰张红英:“我们这些人,尤其是女孩子,有三分之一,小学都没毕业。能读到初中毕业的,已经是高学历了。 能出来读大学的,一百个人里,也不过只有几个。 不读书也不是没有出路,不读书也不代表没有见识。 你放心,能带上你的地方,我都带你去参与。 你感兴趣的东西,去都讲给你听。 我一定好好读大学,好好感受大学生活。” 张红英笑了,她就知道,沈建珍理解自己的要求。好好读书,那就是在圆梦。 圆一个张红英梦不到的梦,圆一个沈建珍放下负累后的梦。 管它生意好坏,把这三年,高高兴兴过去,才是我们出来最大的意义。如果汲汲营营,只为了挣钱,那就本末倒置了。 想明白了之后,张红英全身都轻松了。 沈建珍兴致勃勃地给张红英讲述着她们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每一个细节都仿佛被她赋予了生命一般,活灵活现地展现在两人面前。张红英曾经在学校待过一段时间,听的更是如同身临其境。 “还记得吗?每次一到自习课的时候啊,那可真是一场激烈的‘战斗’!大家都争先恐后地往自习教室里冲,只为能抢到一个心仪的好位置。”沈建珍绘声绘色地描述道,“有时候甚至连早饭都顾不得吃,就怕去晚了没地方坐啦。 我们都互相帮忙占座。去晚了,还会有人逼你让出来。” 张红英听得入神,不时点头附和。 “还有呢,晚自习结束之后呀,我们经常会约上几个好友一起去操场上散步。 别看白天那么热,晚上月色如水,微风轻拂,大家三三两两地走着,有说有笑。”沈建珍微微仰起头,似乎沉浸在了美好的回忆之中,“我们谈天说地,分享彼此的喜怒哀乐,那种感觉真的很棒!” 说到这里,沈建珍突然想起了一件有趣的事情:“对了,我当时还被同学拉着,去报名参加了学校的礼仪队呢!我的身高倒是达标了,可惜啊……” 她无奈地摇了摇头,“我的体态和步态实在是不过关,最后还是没能被录取。唉,想想还真是挺遗憾的呢。 也不知道别人为什么走路那么好看,肩背那么挺直,我再努力,走路都还是有点倒来倒去,背也很难挺直。” 沈建珍站起来,走给张红英看:“你看,我现在走路是不是比以前好看多了?但是还是不够。” 沈建珍畏缩惯了,两个肩膀一直有点夹肩。现在要舒展开,估计没少受罪。不过她完全不介意。 沈建珍说自己还经常参加学校组织的诗歌朗诵活动,外语角。大家普通话都不怎么好,像沈建珍,是z,c,s和zh,chi,shi分不清楚。en和eng,in和ing分不清楚,也就是前后鼻音分不清。 但是其他地方的更好玩。 像淮阴的那个,是n和l分不清楚。大家让她说刘奶奶,她每次都说成牛来来。 还有江西,福建,是h和f分不清楚。 呼吸,每次都要说成敷吸。她还说,还有一个同学,名字叫做赵晴芳,胡建的同学每次都叫她“赵晴荒”…… 外语角就更热闹了,大家自己说自己的谁也听不懂别人在说什么。 总之闹了很多很多笑话。 学校马上迎来一百周年校庆,各界老校友都返校,沈建珍还参与了接待。 跳舞的时候,一个学长说,他也是三一班的。沈建珍眼珠子一转,就问:“你是八三的,还是七三的?” 学长还以为自己能冒充他同学呢,被揭穿后大失所望。 沈建珍说着笑起来:“工作了的人,怎么可能冒充在校学校,明明那么不一样。” 沈建珍还认识了一位叫李文凤的同学。她是摄影爱好者。 李文凤买了胶卷,要带着沈建珍一起去探索校园内外适合拍照的好地方。 但是相机虽然借了,两个人却谁也不会安装胶卷。 咔嚓咔嚓拍了一整天,然后把胶卷送去冲洗,拿回来才发现——胶卷没安装好,他们一整天,一张照片都没拍下来,还白白的曝光了一卷胶卷。 ……张红英在沈建珍的轻声细语中睡着了。梦里,她也是一个意气风发的大学生。 第132章 明算账 时光悄然迈入十一月,尽管那炽热的阳光仍旧毫不吝啬地倾洒大地,但空气中已然弥漫着浓郁的秋意。 秋风轻拂而过,带来丝丝凉意,宛如大自然轻柔的抚摸。道路两旁的树木纷纷换上了五彩斑斓的盛装,红的似火、黄的如金、橙的像霞,交相辉映,构成一幅绚丽多彩的画卷。落叶随风飘舞,像是一只只翩翩起舞的蝴蝶,轻盈地落在地面上,堆积成厚厚的一层,仿佛给大地铺上了一条柔软的金色地毯。 人们漫步其中,脚下发出“沙沙”的声响,宛如一首美妙动听的秋日乐章。抬头望去,湛蓝的天空如同一块巨大的蓝宝石,洁白如雪的云朵悠然自得地飘荡着,与这满目的秋色相互映衬,美不胜收。 沈建珍兴冲冲的来找张红英:“阿英,明天我们班组织去栖霞山看红叶,你也一起去吧?” 张红英有点迟疑:“明天可是周末呀,一星期里人最多的时候,你叫我放下生意不做,去玩?” 平时一天只能卖四十到六十碗米线,周末可是可以卖到一百多了。 沈建珍扯她:“哎呀,你就去吧!你不也说了,要享受大学生活吗?天天在店里待着,别人玩的时候你最忙,哪还有什么时间享受生活? 年纪轻轻的,还是要有玩的时间才行。等我们将来工作了,可就再没有这么舒服的时光了。” 张红英还在犹豫:“我是让你享受大学时光,但是我也不是大学生……” 沈建珍不高兴了:“谁说只有大学生才能享受这种悠闲生活。你也可以呀。挣钱不就是为了好好生活嘛!” 张红英被说动了,跟马大姑说:“马大姑,我们明天休息一天?” 马大姑没有半分高兴劲。老板这么任性,这店得黄吧? “小沈说得太对啦!年轻人嘛,精力充沛、朝气蓬勃,正是尽情玩耍享受生活的时候啊! 你现在不玩,将来会后悔的。 等你到了我这岁数就知道了。,一旦到了咱们这个岁数,那世界可就完全不一样喽! 上有年迈的父母需要照顾赡养,下有年幼的孩子嗷嗷待哺。别说是出去游山玩水放松心情了,就算面前摆着一盘香喷喷的红烧肉,恐怕也难以勾起食欲了!因为每天脑海里想的都是那些沉甸甸的现实问题:一家人的生活费从哪儿来?孩子们上学的学费该怎么凑齐?还有老人家生病住院所需的高额医药费用又要如何承担……这些压力如同大山一般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呀! 就算是没有这些压力,年纪上来了,体力,精力,也都不行了。 对世界,也再不像年轻人一样充满好奇与激情。” “所以老板,你去玩你的就行了,明天我来开门!”马大姑在张红英的强调下,已经知道张红英是真正的老板,并不是老板娘了。 “我保管不能耽误你的生意!你玩够了回来盘账,我保证一分不差!”马大姑信誓旦旦保证。 有一个这么敬业的员工,张红英也是很为难了。 店开的好好的,突然关门,让老顾客扑个空,确实挺影响口碑的。不过马红艳说的对,年轻的时间,就这么短。要好好珍惜。 沈建珍嗨了一声:“明天我们班里包了一辆大巴车的,十点半才出发。我跟你一起,把东西都准备好再走。 等马大姑来了,能卖多少算多少。 反正骨汤、棒骨,都在锅里保着温。 米线也泡好,大姑过来只要煮米线,然后添汤就够了。” 张红英狠狠的心动了。跟大学生们一起玩,让自己身上也沾点文化人的味道。 都是人无法同时拥有青春和对青春的感受,等你有所感慨的时候,一切已经成为过去式。张红英侥幸拥有两次机会,再不珍惜,那是暴殄天物呀。 “等我们准备好了,再去你们学校,怕来不及吧?”张红英心里打定主意,嘴上还有点顾虑。她就是这么个人,总需要别人再三给她坚定信心。 沈建珍笑道:“既然想出去玩,就花点钱呗,怕公交车赶不上时间就打车。一公里三块钱,有二十几块钱怎么着也够了。” 张红英没好气,:“你可真是财大气粗了。可再不是以前三毛钱买包榨菜吃三天的时候了。” 沈建珍笑眯眯:“这不是因为我有一个好姐妹嘛!你带我发财,我带你花钱。 再说了,我当年三毛钱买包榨菜,冲开水吃三天,并不是为了以后还这样过。 我只是坚信那种艰难的日子是暂时的,将来肯定能过上好日子,才能撑下来。 如果怎么过都是节衣缩食的苦日子,谁傻了还要坚持啊。” 沈建珍就是,钱多多花,钱少少花。实在没钱,开水泡饭也能吃两大碗。 既然想好了要打车,还有大巴,张红英决定干脆多煮上一锅茶叶蛋,第二天带到车上。 大学生出去玩都是穷游,饿的要死也只是随便垫垫肚子。景区里的饭菜,哪里吃得起。 他们通常是买个面包包子什么的垫一点。但是景区,就算是有卖茶叶蛋的,也肯定比外面贵。 沈建珍数了数:“你干脆煮七十个茶叶蛋吧!我们班三十个人,一个人两个。 多出来十个,防止别人也带同学,老乡什么的。” 张红英本意是带茶叶蛋请他们吃的,沈建珍不同意:“你放心,我们出去,最后都会算好账,一个人多少钱交上来。你不用为难,也不用不好意思。” 张红英还是觉得,把生意做到同学头上,怕沈建珍为难。 沈建珍嘀咕:“那我们班同学经常叫我给他们带苏州的丝巾,绣花手绢什么的,我从来没有客气过。 苏州卖八块钱的丝巾,我带到南京,发现质量比我差的还能卖二十五。我也就按二十五的价格卖出去。 我们同学还有人进了方便面,贺卡,袜子,电池,在宿舍里卖呢。 我买的电吹风,租一次三毛钱。” 张红英目瞪口呆:“你还做生意呢?” 沈建珍:“啊?一个电吹风几十块钱,冬天头发如果不吹干就要结冰。花三毛钱租一次,很划得来的好吧。” “不是,我就是觉得,都这么熟了,怎么好要钱……” 沈建珍笑:“在外面你要习惯呀,又不是鸭湾村,大家耻于谈钱,担心谈钱伤感情。 我们就要一分一厘都说清楚,省得老觉得别人占了自己便宜,自己吃了亏。 大家都是学生,都是吃国家的补贴,还有父母的生活费 算清楚挺好的。” 张红英:……所以我没有跟父母算清楚,也不完全是我自己蠢。而是那个环境就这样。沈建珍出来后,受到的影响就不一样了。就是要说清楚,要算明白。不能大家稀里糊涂,自以为心照不宣,实际上吃哑巴亏。 张红英表示:学到了。 在中国的传统社交文化中,谈钱往往被视为一件很羞耻的事。人们习惯于将金钱的话题隐匿在人情的幕后,认为过于直白地谈论报酬、花费或利益分配会显得不够大气或是破坏了和谐的人际关系。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即便是涉及到明确的经济往来,也更倾向于含蓄地处理,用“随缘”、“帮忙”这样的词汇来淡化金钱的重要性。 然而,这种避免直接讨论金钱的态度,有时却会导致面和心不和。事情过后,当事人才会发现自己在不经意间承担了更多的成本或是牺牲了个人利益,而这些付出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或认可。 尽管如此,在公共场合下维持和谐、避免冲突仍然是许多中国人心中优先考虑的原则之一。 而张红英至今都没有开诚布公的跟李小芳和张小树表达过自己的不满,也是此种观念的深度受害者。 像上辈子,每次春节,张红星会带着老婆和三个孩子回家里团聚。 张红星一家,明明是收入最高的,回家却只带一箱水果,牛奶之类的。 张红英准备好所有年货,还要好吃好喝款待他们一家五口。 最要命的是过年,给晚辈发压岁钱的时候。 大家对于给孩子们多少金额的红包并没有事先沟通。然而又要保持一致。 这种时候,张红星因为收入较高,都会财大气粗,给每个孩子都包500元的大红包; 他掏出来两千块钱,一千五还是自己家孩子拿着的。 他们夫妻俩一共掏出来四千块压岁钱,张宇昊拿到一千。 张红英骑虎难下,也要跟沈永健一人出五百的红包。他们拿出去四千块钱,最后回来一算,张宇昊手里的红包只有两千。 而张红星家三个孩子,加起来有六千红包。 每次张红英都要吃个哑巴亏。 如果早点跟沈建珍学一学,,至少发红包的时候,她可以硬着头皮说:“姑姑和伯伯收入低,不像你爸妈收入高,我就意思一下,你们别嫌弃啊。” 盖房子的时候,她也可以跟张小树明确提出,这房子盖完了,到底是他张红英的,还是张红星的,还是各一半? 如果早就说明白了,房子是张红英的,就把房产证落张红英的名字。 如果是张小树的,将来两个人一人一半,那也要一个人出一半的钱,房产证分割开。至少要落在纸面上。 当然,如果将来要给张红星,她也不反对。但是她不会为盖房子出一分钱,并且自己会另外申请地基,盖一间自己的房子。 然后两个老人,她也不会一个人挑起重担。苏州医疗条件,可不比底下小镇子好多了? 城镇一体化之后,他们的医疗卡,去苏州也是能用的。所以为什么不让两个老人,去跟着自己的宝贝儿子,享享福呢? 张红英那些年,除了上班,回家来还要帮忙干两个老人接回来的处理塑料袋的活。 塑料高温烫过之后,总有一股难闻的味道,一个塑料袋,不过能赚一分钱……张红英都记不清自己经手过多少个塑料袋了。 张红英感觉自己的观念一直在被刷新。 前世五十多年,都过的稀里糊涂,及不上跟沈建珍出来见世面的这一年多增长的见识多。 “建珍,如果我不借钱给你读书,你上了大学会不会带我出来?”张红英突然问道。她在为前世的自己找一种可能性。 沈建珍苦笑:“我的好阿姐,我有现在,一半是你的功劳。 你要是不借钱给我读书,我上高中还是有哭兮兮的吃酱油泡饭,榨菜泡饭。 上了大学,要拼命赚奖学金,拼命打工。 自顾不暇的时候,哪里还能想的到你?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基本上是中国每个读书人的想法。 在我的想法里,我首先要过好自己,第二是拉一下建兴,还有养好父母。 第三才是亲朋好友,对我有恩情的人。 第四才是去主动帮助其他人。 虽然实话说你可能不大爱听,但是,你如果没有借钱给我,没有带我赚钱,按我们的交情来算,你应该在第四批人里,但是第四批人里,你应该排第一。” 沈建珍一个字都没有哄张红英。张红英多少是有些失落的。在张红英心里,沈建珍老早就排到第一了。 原本正常人心里,都应该是父母排第一的。两世为人,新仇又加旧恨,张红英只能把亲人排倒数。 沈建珍前世虽然渐行渐远,除了童年一起长大的那点情谊,后来再没有多少交情,却是她这辈子重生后唯一能抓住的救命稻草。 沈建珍对情绪敏感,感觉到张红英有点失落,连忙解释:“阿英,我不是说你不重要。在朋友里,你是顶重要的。 但是养父母,那是我的责任。拉扯弟弟嘛,总归是一家人。我要是放着自己人不管,那除非是他们对不起我。否则我肯定要把他们放重要位置的。” 张红英没好气拍来沈建珍的手:“行了行了,我总不能跟你爸妈还有你弟弟争你心里的地位。你当你是什么香饽饽。” 既然说到亲兄弟明算账,张红英干脆让沈建珍再理理账,把他们这家店的开支也算一下。 第133章 偷懒大王 第二天天还未亮,晨曦微露,大约也就四五点钟的时候,整个城市都还沉浸在一片静谧之中,市场那边已经按照约定将张红英预定好的大棒骨送上门来了。这些大棒骨被装在一个大大的袋子里,沉甸甸的,色泽看上去很新鲜。 张红英听到敲门声后,迅速从床上爬起来,睡眼惺忪地打开门。看到门口摆放着那一袋大棒骨,张红英先检查了质量无误,然后吃力地将那袋大棒骨搬进厨房。 走进厨房后,张红英顾不上休息,便开始着手处理这些大棒骨。她先将大棒骨一一取出,放在水槽里,打开水龙头,让自来水的水流冲刷着它们。随着水流的冲洗,大棒骨表面的血水和杂质逐渐被冲走,变得干净了许多。 接着,张红英拿来一口大锅,将洗净的大棒骨放入锅中,并加入足够多的清水。水没过了大棒骨,她轻轻地搅拌按压了一下,确保每一根骨头都能完全浸泡在水中。做完这一切后,张红英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接下来只需要等待一段时间,让大棒骨在水里慢慢泡出血沫来,为之后熬制美味的棒骨汤做好充分的准备。 浸泡过后的大棒骨,熬煮完毕腥味会少很多。 沈建珍打着呵欠,睡眼蒙眬起来,张红英还劝她可以再睡一会儿。 沈建珍叹息:“你呀,真是天生的劳碌命。好像所有人都比你更值得享福似的。 我们俩是好姐妹,又不是母女。你天天这么惯着我干啥。 你就算是对自己孩子,也不能这么惯着。有事一起做就行了。” 张红英无语:“让你歇着你还不高兴。” 沈建珍完全没有理会她,自顾自地忙碌着。张红英熬到那一锅香气扑鼻的棒骨汤正在炉灶上咕嘟咕嘟地翻滚着,而她却因为对熬制棒骨汤一窍不通,根本无从下手帮忙。 为了避免碍手碍脚,沈建珍退到一旁,看到电饭煲里的茶叶蛋,沈建珍眼前一亮。这些茶叶蛋只是勉强染上些颜色,蛋壳只破了些许。沈建珍开始着手处理那些茶叶蛋。 沈建珍将煮好的鸡蛋从锅里捞了出来,因为太烫,只能用手指快速捏住取出来,然后赶紧放在案板上。 沈建珍原本是习惯拿鸡蛋在案板上磕的,但因为太烫,无从着力,只能拿起一个小勺子,对着这些鸡蛋逐个进行敲击。 沈建珍是有点强迫症在身上的,她每次用力都保持一定的节奏。既不会用力过猛导致蛋壳破裂,又能让蛋壳变得更加细碎和均匀。 随着一声声的敲击声响起,原本光滑的蛋壳逐渐布满了细密的裂纹。她满意地点点头,跟张红英嘚瑟道:“这样煮出来的茶叶蛋啊,才能有大理石文!而且味道也会更好呢,入味更深,口感更香滑。 你平时煮的那都是啥啊,也就是顾客不挑。” 张红英无语:“谁有那闲工夫每个鸡蛋敲那么碎,敲差不多,能进去味道就行了。” 沈建珍偷懒是有窍门的。敲了几个之后,她脑子里灵光一闪:“谁说敲鸡蛋费工夫啊,只要动脑子,就能想到办法。我知道怎么样可以又快又好的敲鸡蛋了。” 沈建珍拿了一个张红英自己熬粥喝的小锅,放进去七八个茶叶蛋,盖上盖子,使劲晃动起来鸡蛋在锅里咣当咣当来回撞击,传出闷响。 沈建珍晃几下锅,会揭开盖子看看,再盖上,再晃…… 没多久,沈建珍就喊\/:“阿英你看,是不是碎的很均匀?” 张红英一看,还真的是,每个鸡蛋,蛋壳都碎成很小的片有些地方,还有少数碎屑脱落。这样煮出来的茶叶蛋,必然更入味,色泽也更好看。 “阿英,以后我要是过来,敲鸡蛋这事你就包给我了。 就算是我没空,你就按我这样做,一次晃十几下,就可以把鸡蛋敲好。 磨刀不误砍柴工嘛,大家都卖一样的东西,你想要卖的比别人好,就要在这种细节是下工分。” “你厉害!干什么都能想到偷懒的办法!”张红英也确实挺佩服沈建珍的,抽空鼓励了沈建珍一下。 沈建珍却得了意,来了谈性。她笑着说:“那可不? 我以前寒暑假,都会想办法挣钱。干的最多的,就是在塑料厂临时工。 塑料厂里就那些活: 一个是叠塑料袋,把塑料袋一层一层在牛皮纸上叠起来,然后送过去烫机那里高温烫成形。 最后一道是把塑料袋上多余的东西修剪掉,保持形状完美,这样才能出口。否则人家是检验通不过的。 我们临时工平时都是帮着修剪塑料袋。 其他的工序,都是固定工人在干。 里边有一个活是大家都不想干的。 就是他们烫袋子,是把很多裁好的塑料叠在一起,铺在一张可以隔绝热量的牛皮纸上,然后用高温,把多层塑料压在一起。那个烫机,250度高温,你还记得吧?” 张红英点点头:“当然记得。鸭湾村的女孩,基本上都去塑料厂里剪过塑料。” “有一个活,是把那个滚烫的、刚刚烫好的塑料袋,从牛皮纸上撕下来,然后把牛皮纸,再送回去叠新的袋子。这个你干过没?”沈建珍一边继续敲鸡蛋,一边闲扯。 “没干过,那个塑料袋太烫了,一般都是手上都是老茧的老太太干的。都是固定工人。小姑娘干这个,不是要烫坏了?”张红英疑惑。 “嗯,一般都是老太太干的。但是那个暑假,老太太说是儿媳妇生孩子了,她去照顾月子,就没来,别人都嫌烫不想干,他们就叫我这个临时工去撕塑料袋了。 我就暑假挣点钱,肯定不能挑三拣四啊。 烫工踩一下烫机,我取一张牛皮纸。 不过我撕了两个塑料袋,被烫的斯哈斯哈的,手确实疼的受不了。 然后我就发现了,为什么一定要把塑料袋从牛皮纸上撕下来,而不是把牛皮纸从塑料袋上撕下来?” “有什么区别啊?不都是把塑料袋和牛皮纸分开?”张红英一头雾水。 沈建珍就笑:“烫塑料袋的时候,塑料袋铺在牛皮纸上。然后他们把整个牛皮纸拿出来,把塑料袋撕下来,牛皮纸送走。手用力是用在高温的塑料袋上的,热量传到很快,就真的特别烫。 所以这个活很难受,没人愿意干。 我撕了两次之后,发现完全可以反过来想想。从烫机下把牛皮纸拿出来后,先翻个身。塑料袋在下面,牛皮纸在上面。 这样拿住牛皮纸,一揭开,塑料袋留在原地……最多是底下轻轻按着点塑料袋,不要让它跟着跑了就行。” “……你真聪明。那家塑料厂开了十几年,你是不是第一个发现可以这样做的?” 沈建珍点头:“是啊,那些人不怕烫,他们就没想过要想办法。我怕烫,所以我想出办法来了。 世界就是因为我这样的懒人才进步的。 不过倒霉的是,剪塑料袋要用剪刀,时间长了手很酸。 等我发现这个不用烫手的撕塑料袋方法后,立马就有人把我换下去了。” “轻松的活,肯定是留给他们自己人干的。”张红英安慰沈建珍:“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谁让你聪明呢,你只能贡献多一些。” 沈建珍点头:“不过后来因为这个活最轻松,他们抢着干。我经常听见他们在问这是谁想出来的?然后他们说,是建珍想出来的。我听见还挺高兴的。” 张红英突发奇想:“你一直干一件事,绝对是屈才了。我感觉你应该去各行各业都干干,给他们挑毛病,然后改进工序。” 沈建珍点头:“嗯嗯,老干同样的工作,也确实很无聊。 如果真的有这种给工序挑毛病,改进工序的工作就好了。” 说着说着她还唱起来:“投机取巧我有一手。” 看着这样活力四射的沈建珍,张红英也笑。 贫穷怕什么呢,困苦怕什么呢,歧视又怕什么呢? 有什么能打败这样的人? 就算是在泥里,她都能找到一块比别人更好的泥,那足以让她沾沾自喜,高兴的过完一生。 沈建珍从小就擅长苦中作乐。 一年级的时候,沈建珍跟张红英还是同班同学。沈建珍拿了一支笔在写字,一个同学过来捣乱。那个同学叫什么张红英都已经不记得了,却记得他故意把沈建珍的作业本撕破了一页。 沈建珍爆发起来,一把揪过那个同学的书,一下子给撕成了两半……连老师都惊讶沈建珍怎么有这么大手劲。 一本书,厚厚的,成年人也不能一下子撕开。 老师的处罚,是让沈建珍把自己的书赔给同学——那本被撕碎的书归沈建珍。 沈建珍对着撕碎的书傻眼了。 她一向丢三落四,撕碎的书,转眼就七零八落,再也找不到了。 一年级的课程说难不难,说简单,也总要用到课本。 因为沈建珍太邋遢,全班同学,没有一个肯借书给她一起用的。 张红英之前跟沈建珍也并没有那么熟。虽然两家就隔着一条小河,但是张红英天天忙着干活,没什么时间玩。两个人几乎没有一起玩过。 沈建珍借不到书,看出来张红英面软,就问张红英借。 张红英是老留级生,那本书很旧了,不太好意思拿出来,只答应借给沈建珍一个下午。 沈建珍拿到书,快速看起来,像是要把书吞下去。 还不等张红英去催促还书,沈建珍已经把书还回来了。她短短时间,把整本书背了下来! 后来正好赶上镇上派人下来抽考,沈建珍考了人生中第一个满分。 她第一个感谢的是张红英,第二个感谢的是那个跟她换书的人。第三个感谢的,是那些不肯借书给她的同学。 “哼,好得你们不肯借书给我,我怕下次要用书借不到,就都背下来了。 我考这么好,你们羡慕吧? 哼,羡慕死你们。” 沈建珍小人得志的样子,让张红英记忆犹新。 学渣对学霸的仰慕,从此油然而生,两个人也熟络起来。 张红英不由得感叹:“阿珍,我是真羡慕你这种随时随地能高兴起来的劲头。” 沈建珍停下自嗨,茫然的问:“为什么要不高兴?” “遇到坏事的时候,你不会不高兴吗?好像你不管遇到什么事情,就算是发愁,也顶多愁几分钟,转眼就又能高兴起来。”张红英的棒骨已经熬好了,就剩下调味。她把棒骨捞出来,放到另一个锅里,开始加调料收汁。 沈建珍就说:“塞翁失马的故事你总听说过吧?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塞翁得马,焉知非祸。” 张红英:……不知道,没听说过。 沈建珍便简略的讲了下塞翁失马的故事。 一个人丢了东西,不见的是坏事。 得到了东西,不见的是好事。 就算是骨折了,也不见得是坏事。 任何事情,只要发生了,没有挽回的余地,就尽量去想她好的一面。 沈建珍举例:比如说,我生在这样贫穷的家庭,吃不饱,穿不暖,看上去是坏事对吧? 张红英点点头:那可不?谁不希望自己生在富裕的家庭? 沈建珍却摇摇头:“可是如果生在富裕的家庭,吃的好,穿的暖,大家都宠爱我。 那我可能就不觉得有读书的必要。毕竟在家里就在享福了。 就是因为我家里很穷,吃不饱,穿不暖,还需要下田,采桑。蚂蝗,毛毛虫,都能搞的我狼狈不堪。 所以我迫切想要逃离那样的生活。所以贫穷变成我的动力了。” 张红英:除了“哦”一声,我好像没话可说。 沈建珍接着道:“我妈身体不好,经常住院。不会做衣服,不会做鞋,还不讲道理,动不动就打我,看上去有个这样的妈是不是很糟糕?” 张红英看了看沈建珍,没敢复合。虽然她心里的确是这样想的。 沈建珍又说:“可是我妈不讲道理,让我明白了人有时候不需要讲道理,该发脾气时发脾气就完了。 谁嗓门大谁占便宜。 而且她从来没有反对过我读书。” 沈建珍讲了很多,张红英听的津津有味。她学到了,嗯,任何事,都有正反两方面。不能只看不利的那面。 第134章 集体活动 两个人起了个大早,边聊天边干活。不仅仅把棒骨汤熬好了,还把酱棒骨做好。 忙完有点饿了,又剥了个茶叶蛋做早饭。 张红英点点头,把鸡蛋敲的碎一点还是很有用的,这会茶叶蛋也煮的入味了。 又看看时间,才不过九点来钟。 马红艳今天第一个一个人独当一面,也比平常早了一个小时过来 。 张红英把事情给她交代清楚。反正她也是做熟了的。只不过再强调一遍:小碗加多少米线,多少汤。大碗就多少米线,多少汤。米线要煮几分钟…… 又叮嘱,如果忙不过来,今天臭豆腐就别做了。 还有,盛米线的时候,碗里套个干净的食品袋,吃完了可以把食品袋扔了,这样能少洗一个碗。 絮絮叨叨交代了半天,马红艳一直耐心的“嗯”、“好”、“我知道了”、“没问题”应答。最后实在忍不住了,招呼:“哎呀,老板,你就放心的去吧!我还想长长久久在这上班呢,指定把生意当自己的上心。” 再唠叨下去就显得有点不礼貌了,张红英这才出发。 七十个茶叶蛋,最多也就十斤出头。沈建珍刚提一会,手就开始哆嗦。张红英忍不住抢过袋子:“算了算了,我提着吧。” 现在出门打出租车,那可是很奢侈的行为。 听说买一辆出租车要十几万,但是开出租车也很挣钱。开出租车基本上等于有钱,所以出租车司机被劫杀的新闻也经常听见。 市面上出租车很少,远远不像后世,在路上随便招招手就能拦到。沈建珍还记得叫车电话,但是,打了两次电话,都没看到车。最后还是坐了辆人力三轮车去学校跟大家汇合。 对这次出行,张红英是充满期待的。 前两辈子,张红英第一次跟这么多同龄人一起出行。一群充满活力的大学生,衣着简单朴素,但是面貌看上去各个都意气风发。 可以看出来,每个人的心中都充满了期待与兴奋。大家早早地集合在学校门口,有同学手里拿着相机——都是为了此次出行专门去借的。都想趁机拍几张照片,寄给家乡的亲人。 车子缓缓启动,离开了城市的喧嚣,驶向了通往栖霞山的道路。沿途,学生们透过车窗欣赏着窗外快速掠过的风景,从高楼大厦逐渐过渡到田野和乡村风光。随着距离城市越来越远,空气也变得清新起来,夹杂着泥土和落叶的气息,让人心旷神怡。 车内气氛热烈,同学们都三五成群,叽叽咕咕聊着。 除了沈建珍,还有其他同学也带了老乡,或者男女朋友。 有人提议玩一些小游戏来打发时间,很快便得到了响应,猜谜语、讲故事的声音此起彼伏,欢声笑语不断。 随着车辆逐渐靠近栖霞山,窗外的景色开始发生变化,路边就有很多枫树,大片大片的红叶映入眼帘。 “别着急,前面景色更好。上山看红叶更壮观。”大家互相说着。 班长再三叮嘱注意事项:“下山后停车场集合啊,都记住车牌号。我们四点半返校。玩的时候注意时间。 宁愿早点下山,不要人让其他同学久等啊。” 沈建珍把拎着的茶叶蛋递过去:“班长大人,我采购的茶叶蛋,三毛钱一个,五毛钱两个。 你问一下谁要。 回头跟包车、拍照的钱一起算账就行。” 茶叶蛋外面卖五毛钱一个,景区要卖到一块钱一个。 沈建珍能采购到便宜的茶叶蛋,受欢迎程度超出想象。 “我要两个。” “我要四个。” “我……,算了,我也要两个吧。” 七十个茶叶蛋,一小会就分光了。 年轻人,有无限的活力,也有着无限的食欲。 物美价廉的茶叶蛋,差点供不应求。 下山后,一行人就散开了。 看红叶,要经过一条山道。张红英看到路边有很多石窟,还有很多菩萨像。张红英第一次看见佛像,很想上去拜一拜。但是这些像都残破了,几乎没有完整的佛像。 有的头不见了,有的缺胳膊少腿。 张红英看的目不暇接。 栖霞山上还有一座寺庙,听说已经有一千五百多年了。踏入栖霞寺,一种宁静与庄严的感觉油然而生,身心都肃穆起来。 进入寺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宏伟的大雄宝殿,红墙黄瓦在阳光下显得格外耀眼。大殿内供奉着释迦牟尼佛像,两侧是十八罗汉,这些雕塑栩栩如生。 张红英仰头看着佛像,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好像佛像也在看着她,心里一片宁静。 沿着石板路前行,周围的古木参天,松柏苍翠。偶尔有几片落叶轻轻飘落,落在地上发出轻微的声响,更增添了几分静谧之感。 看了介绍,张红英才知道路边的那些雕了佛像的石窟叫“千佛岩”,这里雕刻着大小不等、形态各异的佛像,总数达五百余尊,是栖霞寺的一大特色景观。这些佛像有的端坐莲台,有的站立云端,姿态万千,神态各异,展示了古代工匠高超的艺术水平。——不过张红英不懂欣赏。 张红英进去大殿,虔诚的磕了个头,还烧了香。等她出来时,其他人都走散了。 转了一圈没看到沈建珍。 想必沈建珍早就兴致勃勃往前走远了,忘了还有张红英这个小姐妹了。 张红英叹了口气,反正上山的路就一条。远远看着,山顶一片红,想必景点就在山上喽。那就跟着人流走吧。 “你是哪个专业的?”突然一个声音在背后响起。 张红英不以为是在跟自己说话,继续埋头往前走。 “嗨,你是沈建珍的老乡吧,你那个专业的?” 听到沈建珍三个字,张红英才知道人家千真万确在叫自己。扭头一看,是一个微笑的小伙。个子很高,得一米八多。又很瘦,瘦的跟一张大树叶一样。 张红英打量了他一眼,好像是刚才同一辆车上下来的。 因为这么高这么瘦的人,很少见,所以张红英有印象。 脸也跟他的人一样,很大,很瘦。戴眼镜。 “我不是你们学校的学生,”张红英解释了一句。 “哦,那你是哪个学校的?”男生还在追问。 “我……”张红英突然有点不好意思:“我不是学生了。” “啊,你这么年轻就工作了?”男生笑嘻嘻跟张红英攀谈:“那你也是江苏人?我是河北的。” “我……”,张红英想,北方人都这么外向吗? “我也不是在南京工作的,我跟沈建珍一个村里的,在夫子庙那开了一家小吃店,卖米线的。” “哦,那你好厉害。”男生给张红英竖了个大拇指。 张红英红了脸:“哪里哪里,你们会读书的人才厉害。” 两个人客套了一阵子。 张红英白回来以后,就很注意防晒。她已经知道自己还算得上漂亮。但是,乡下人含蓄,最冒失的,也就是那个梁俊华。两个人后来也没有下文。 所以这么久以来,她还没有跟男生这么肩并肩走过,还聊了一路。前世跟沈永健,也是相亲认识,父母谈妥婚事,送入洞房。两个人婚前,就一起买过一次衣服。 跟男生平等交流,这是一桩新鲜的体验。 张红英一路上难免有点手足无措,面红耳赤。 男生自我介绍姓张,叫张磊。 张红英低声介绍姓名。 张磊笑称两个人都姓张,他跟张红英五百年前是一家。 山不算高,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聊天,半个小时后也就看到大部队了。 前边的人走走停停,时不时的拍个照,所以走的慢。 对张红英这样从来没有爬过山,更没有看过红叶的人来说,这种体验非常新鲜。 实际上,就赏红叶来说,他们来的还有点早,树叶只红了一部分。 张磊是一个很好的导游,他介绍,栖霞山位于东北郊,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名山,以秋天红叶闻名遐迩。 张磊甚至对佛家故事都能讲出个一二三来。 栖霞寺和尚在南京大屠杀的时候救了几万难民的故事,更是被他讲的惊心动魄。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攻占南京城,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大屠杀。为了保护难民和中国军人的生命安全,以寂然法师为首的栖霞寺僧人自发组织起来,创办佛教难民收容所,先后援助和安置了多名难民。? 在这段历史中,寂然法师和他的同伴们面对日军的威胁和打击,毫不畏惧,以普渡众生、慈悲为怀的佛教教义为武器,展开面对面的斗争,书写公开信,揭露日军暴行。他们不仅救助了大量难民,还掩护抗日军人安全过江,并冒着生命危险将记录日军罪行的胶片送出南京。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栖霞寺得以保全,多名难民的安全也得到了保障。 张红英听的入神。 眼前是一个色彩斑斓的世界。而故事里,是那样的风雨飘摇,惊心动魄。 “幸好都过去了。”张红英感叹。 “是啊,幸好都过去了。” 随着海拔逐渐升高,周围的景色也变得越来越迷人。 红叶并不是一个树种,它是有很多不同的树种,有不同的形状,颜色。 枫树、乌桕、黄栌等树木的叶子在秋季变成了红色、橙色、黄色,与常绿树种交织在一起,看上去像一幅天然的画。 阳光透过枝叶洒下,光影斑驳。 张红英一时有点痴了。 “我们可真幸福。生在和平、强大的中国。”张红英发自内心的说道。 张磊却道:“我们国家和平,但是还不够强大。 很多人都想去美国。我们同学里,就有很多人想去美国留学。” 没错,现在的美国,的确像传说中的天堂国度。 富裕、强大、文明。 很多人跑到美国去,光是洗盘子,就能挣到国内一辈子挣不到的钱。 美国最便宜的是鸡肉。听说他们吃鸡肉,只吃鸡翅、鸡腿,还有鸡胸肉。鸡脚、鸡架,都是不要的。 他们吃鱼,也是只吃肉最多的那一段。 他们人人都有小汽车。 张红英知道,中国即将迎来飞速发展。 眼前的这批人,只要不好高骛远,不走歪路,将来都会过上跟美国人一样好的生活。 眼前光阴正好。烂漫的阳光,烂漫的红叶。 张红英兴致勃勃的向前行。 沿着山间小道漫步,可以看到远处连绵起伏的山脉也被红叶染成一片火红。微风拂过时,落叶如蝴蝶般翩翩起舞,最终轻轻地落在地上,铺就了一层厚厚的地毯。 难怪这叫栖霞山。看上去,真的像一片火红的彩霞,落在了山顶上。 这世界真美好啊。张红英觉得自己胸腔里,有什么开始跳动。 张磊实在是很能说。 说完栖霞寺,说美国,说完美国,也已经跟她聊到最近看到一个电影。 虽然张红英一直都是嗯嗯的附和,忙于挣钱的她,哪里有时间去看什么电影呀。 她前后两辈子,看过的电影,就是小时候六一儿童节老师带队,去镇上看葫芦娃,看黑猫警长。什么爱情片,什么美国电影,哪里有那个闲情逸致哦!更何况后来镇上的电影院都拆了。 虽然张红英并没有说什么,张磊还是说的很高兴,兴致勃勃的。 又转过来一个路口后,张红英看到了正在往回走的沈建珍。 沈建珍挥挥手,张红英也慢慢抬起手,挥了挥。 沈建珍急匆匆走过来,拉住张红英上下打量:“阿英,可吓死我了,我还怕你走丢了。 我带你出来玩,如果把你丢了……” 张红英好笑:“你是不是一口气爬到山顶才想起来少了个人?” 沈建珍不好意思笑笑:“我也是第一次看红叶,有点太兴奋了。 对不起啊,阿英。我把你带出来,却把你忘在后脑勺了。” 张红英白她一眼:“上山就这一条路,你怕什么。而且还有张磊呢。我们刚好遇到了。还要感谢你这位同学带路。” 沈建珍这才看到那么大一个张磊在边上站着:“谢谢你啊,张磊。回去我请你吃饭。” 张红英亲耳听见,沈建珍已经应承出去很多顿饭了…… 第135章 高秀娟跑了1 这一趟是玩的真开心。 去了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听了很好听的故事,还交了一个朋友——张红英心里,已经认为她跟张磊算朋友了。 毕竟从来没有人跟她说过这么多话。除了沈建珍。 从栖霞山回去,张红英是前所未有的高兴、轻松。 从重生到现在,也有七八年了,她第一次有自己真的重新活一次的真实感。 前面不管挣多少钱,不管买下什么产业,她心里始终是空的。今天下午,那烂漫的阳光,不知怎的,就照进了她的心里,把心里几十年的潮湿都晒干了。 不再执着于得不到的父爱母爱,不再为他们的偏心伤感,愤懑。 不过好心情也就持续到回到沈建珍宿舍。 回到校园天色已经擦黑,宿舍楼灯光很昏暗。 两个人刚刚进宿舍楼门,就看到黑板上写着:203沈建珍,你家里叫你回电话。 一栋楼,只有一个电话。在传达室。 所以电话都是打到传达室,传达室那个人再打传呼到宿舍,叫人下来接电话。 接个电话,要给三毛钱。 为了方便联系,沈建珍给家里留了宿舍的电话。今天应该是传达室给宿舍传呼机呼过去,遇到宿舍没人接听,宿管就在小黑板上留了言。 刚刚上大学的时候,沈建珍跟家里还只能写信。但是社会发展很快。村里颇有几户拉了电话线了。 现在通讯比以前方便很多,以前打电话,都只能去村里,用的手摇电话。或者去报刊亭打电话。一分钟一块钱。 写信毕竟耽误事,能打电话,就快很多。 今年,校园里已经安装ic卡电话机了,买一张ic卡就能打电话。而村里也有很多人家装了电话,沈二林家也花了两千八装了台电话。 所以家里让回电话,应该是回到沈二林家吧?张红英想着。 ic卡电话整个校园里就装了四台,在教学楼边上。 打一分钟电话就要八毛钱。沈建珍有一张ic卡,薄薄的,打完电话,ic卡上就会咔哒一声,打一个孔。 沈建珍回宿舍把东西放下,问张红英:“我准备去给家里回个电话。也不知道家里是不是有什么急事。 你也很长时间没有跟家里联系了吧?要不要也给他们打个电话?” 张红英想了想,摇了摇头。过了会儿,又点了点头。 张红英前面一直不想跟他们联系,主要是心里赌气。除了前世的怨恨,她心里多少还有点幻想,幻想前世张红星是假传圣旨,幻想张小树或者李小芳,至少有一个是明事理的,并没有那么偏心。 时间虽然一天天过去,但是张红英感觉,自己心里那个幼稚的孩子,并没有长大。还一直在盼着李小芳和张小树他们能发现女儿心里的不痛快,从而意识到他们的错误。 但是……这种无声的反抗一点用都没有。他们压根没有意识到自己做的有哪里不对。 这么长时间以来,他们没有问过一声,乖女在外面怎么样?住的好不好,吃的好不好,衣服够不够穿? 所以,还在期待什么呢?有期待,才会绷着。实际上,没有期待,也不需要怨恨。 都快十年了,以前问不出口的话,其实已经不需要再问。前世看不明白的事,现在一目了然。是时候做个了结了。 就跟着沈建珍一起,问候一下家里吧!张红英想着。 从宿舍到电话亭,还颇有一点路。 等到了电话亭,天色已经完全黑了。 沈建珍拨通了电话。现在的电话,还是七位数的。电话回铃音很快响起,对方接起:“喂……”背景音,好像是新闻联播。估计是沈二林吃过饭,正在看新闻。 沈建珍按下通话键,电话机开始计时。 “喂,婶婶啊,是我,建珍。 我刚刚回宿舍,看到宿舍黑板上通知说家里让我回电话? 是我爸回来了吗?” 吴小红是从来不会给沈建珍打电话的,沈建珍打电话回去她也从来一句话都不说。所以家里让回电,只能是沈大林回来了。 果然,婶婶说了句:“哎,是咯。是你阿爸打过去的电话。你等嘎等啊。我去喊你阿爸听电话。” 然后就听见婶婶扬声喊到:“大林,沈大林! 你女儿来电话了!” 七点钟,还不是太晚。要是再晚一点,他们就都睡觉了。 沈二林被过继出去,生活有养父母操持,结婚比沈大林早了好几年。他妻子姚锦娥也比吴小红大一点。所以姚金娥对沈大林和吴小红,都是直呼其名的,叫“大林”、“小红”,从来不叫哥嫂的。 没多久,电话那头传来大声的应答:“哎,好,我知道了,马上过来。” 在电话里,甚至还能听到急匆匆的脚步声,以及磕碰到长条凳的碰撞声。 沈建珍等的有点心焦。 总不能家里出什么事了吧,这么慌张? 张红英看见沈建珍脸色都不太好看了。 “应该没什么事,”张红英安慰道:“可能是你阿爸难得回转一通,想跟你说几句话。” 苏州的小吃店里,是没有装电话机的。父女俩想通话,只能回家后,沈建珍打过来。 ic卡电话机那么时髦的东西,沈大林是不会用的。 终于,沈大林拿起来话筒了:“喂,是不是建珍了? 你还在听电话吧? 喂?” 第136章 高秀娟跑了2 等待的时间分外漫长。沈大林啪嗒啪嗒的脚步声传来。明明从前门到电话间只有不到十米,沈建珍感觉时间过了一辈子。张红英也一声不敢吭,因为连发生了什么事都不知道,也不知道说什么可以安慰到她。还是安静点更好。 终于,电话那头声音传来一声:“喂!”是沈大林的声音,听上去倒是还平静。 沈建珍连忙喊:“阿爸,是我呀。 我今天班级里出去活动了,刚刚回来,看到宿舍黑板上写着,让我给家里回电话。是家里出什么事了吗?” 究竟还是个刚刚二十的小姑娘,因为着急,沈建珍的声音里带着轻微的哭腔。 电话传音有点失真,沈大林也没听出来,只说道:“哦,家里没什么事,就是你可能得去寻一下红英,让她给家里回个电话,或者回家一趟。” 这下子轮到张红英懵了。怎么还跟她有关系了?难道出事的是张家,不是沈家? 沈建珍看了看张红英,张红英做手势让她赶紧问问沈大林,家里究竟出了什么事。 沈建珍对着自己亲爹,也不用隐瞒,直截了当问:“阿爸,红英家发生什么事了,要着急喊她回去? 我是能找到她,我们经常联系。而且现在她就在我身边。但是她能不能走得开回家一趟我也不知道。 等下跟她说说看。 至于还不要回去,也要看看她家里发生什么事了,她回去能不能解决。 她跟家里的关系你也是知道的,不是什么大事,不想回去。” 沈大林叹息一声:“她那个弟媳妇,高秀娟,不是外地人嘛。 外地人跟本地人一比,那花钱是很辣手的,讲究吃穿。 这不是生下孩子没多久,两个人好像是因为吃饭的问题有矛盾。 前几天跟阿婆吵了一架,拔起腿跑了。 李小芳当她一时赌气,一个外地人,也不像本地人一样,吵架了还能回娘家。 大部分外地人跟婆家吵架,也就是寻小姐妹哭一场,哭够了,也就自己回家了。 甚至不用给台阶,他们自己就会找台阶下。 李小芳也想杀杀她性子,不用动不动就要这要那。小孩都生了,还想怎么样?就也没去找。 转眼这都两天了,人还没回来。小孩在家里哭的死去活来找妈妈。 李小芳也没办法,想喊红英回来,让她去寻她弟媳妇。” 农村第一胎是女儿,女儿七岁以后,还可以再生一个的。所以高秀娟倒不是因为重男轻女而跟公婆吵架。 张红英在一边听见了,哈了一声。 弟媳妇跑了,让大姑子去找? 外面那么乱,也不怕自己女儿出去肉包子打狗,再也回不来了? 张红英抢过电话:“我来说。” 沈建珍退在一边,“行,你问问我爸,具体什么情况。” 张红英开口:“阿叔,是我呀,红英。我刚好来寻建珍。 听说家里找我,什么情况?哪哈会得寻到你头上?” 沈大林苦笑:“这不是你跟建珍关系好吗,你们俩从小一起长大。你又是跟着建珍一起去的南京。 你姆妈想寻你,写信不会写,想打电话,电话号码也没有,这不是找不到你,就来寻我家建珍姆妈算账? 你姆妈认定了你是跟我家建珍一淘出去的,要是找不到你,她说是要去报警,肯定是我们把你卖掉了。 老太婆被她吵的没办法,又怕你姆妈真的去报警,害了建珍前途,叫让二林打电话喊我回来。 这个事体么,我想想看,至少要你跟你姆妈通个电话是勿啦? 要是伊真一口咬定我们把你卖了,到辰光建珍好不容易考上的大学,书要读不成了。 那样几能罪过! 你人是不是回来不要紧,总是要跟他们联系的,让人知道你在那里,人是不是安全。 不管他们哪里对不起你,总共也是衣食无忧的把你养大的。 他们家这个想法,也不算让你吃亏。 如果有什么误会,顶好摊开讲讲清爽。 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前世今生这种事,说出去是没有人会信的。 没有经历过给他们养老还人财两空的事,谁也不认同张红英对父母这样。 张红英也没办法解释。而且沈大林这些话,也的确是好意。 张红英点点头:“阿叔,我晓得了,你帮忙去河西喊一下我阿爸或者姆妈接电话。我十分钟后再打过来。” “好的好的,你姆妈吵架的时候气的很了,走路都有点喘,估计走过来至少要七八分钟。天色也暗了,今天还没有月亮,我去寻个手电筒再喊他们。 一来一去,你二十分钟后打过来好一点。不要着急啊,你阿爸姆妈还有红星,甚至小毛头都没什么事的。”沈大林应道。 张红英嗯了一声,挂了电话开始在边上等。她不想解释自己其实一点都不着急,只是怕牵连沈家。 吴小红身体也不好,万一被李小芳气出个好歹,两个人都没办法见面了。 沈建珍虽然自己对吴小红看不上眼,经常说话顶嘴气她。但是如果有人敢对吴小红不好,她一定会给她妈出头的。 张红英不希望李小芳成为这个人,最后牵连到自己。 现在一张ic卡是三十面值的,只够通话三十多分钟。如果不挂掉,等李小芳或者张小树过来,钱恐怕都耗光了。 张红英挂掉电话,ic卡咔哒一声,已经打好孔退出来了。 张红英看了下打孔的位置,好像已经只剩下十几块钱。 今天的事,短时间恐怕也交代不清,至少十几块钱是不够的。 想了想,张红英便问沈建珍: “建珍,哪里有卖ic卡,你再去帮我买一张。我怕到时候说话多,一张卡不够用。”张红英安排道。 沈建珍点点头,两个人现在都不缺钱,这种时候,该花就花了,便跑去报刊亭买ic卡了。 张红英一边踱步,一边琢磨,高秀娟能跑哪里去? ———————底下是废话,可以不看 本月底打算完结本文,如果各位每天追更,又只能看一两千字,看的不过瘾,等的不耐烦,可以攒齐到月底,或者下个月初再看。到时候应该就有个结尾了,可以一口气看完。 理论上我应该盼着大家每天看文打赏,提供数据支持的……追更,阅读,完读,打赏,对作者都很重要。 但是我写的题材估计太冷门,数据实在太差,所有作者期待的首秀、书测,都试过了,带来的一点影响也都过去了,完全没有起色。 评分上不去,稿费也少到可以忽略不计。各种迹象都表明,这本书完蛋了。 眼见得这本书扑街扑定了,神仙也救不回来。这样下去,等到下个月,估计连全勤的稿费都赚不到。 既然如此,就长话短说,把姐妹俩闯荡的内容精简一下,早点收尾吧。 每本书都是满怀期待开始,满怀不舍告别。书里每个人物我都很喜欢。 然而我可能撑不起书里人物完整的一生。 就留白也行吧。毕竟谁能写尽谁的一生呢。 第137章 高秀娟跑了3 李小芳一贯是个很玲珑的人,怎么能跟儿媳妇吵架,把儿媳妇给气跑,那是张红英怎么也想不到的。 李小芳前世对儿媳妇那实在是捧在手心里的。天天嘘寒问暖,不笑不说话。张红英都经常很羡慕,这亲妈,对儿媳妇可比对自己好的多。 以往杀鸡,张红英爱吃鸡翅,那就她吃鸡翅,张红星吃鸡腿,两个老的吃鸡架子上的肉。新媳妇刚刚定下来,再杀鸡,张红英筷子想去夹鸡翅,李小芳提醒:“你弟媳妇也欢喜吃鸡翅的。你让让她。” 前世对儿媳妇明明是百般看重的嘛! 轮到高秀娟,怎么就能吵起来了呢? 二十分钟后,张红英估摸沈大林已经把李小芳或者张小树喊回来了,便开始拨号,那是一串熟记于心都数字:0…… 回铃音刚刚响起,那边就有人接听,张红英还没来得及按接通,对面开始破口大骂:“你只毒*,你只贱*,你只死人*,你哪哈不死外面算了,还晓得打电话回转?啊?” 李小芳乱骂一通,才开始问:“你只*死哪里去了?这样长时间不跟屋里联系? 你是不是要等爷娘去烧才知道回来?” 张红英一瓢冷水从天灵盖直沿着脊柱浇到尾椎。 她已经再三刷新对李小芳的看法,没想到还是远远不够。 看起来是前世自己守着李小芳跟张小树身边,对她们千依百顺,让他们心情比较舒畅,远远没有现在暴躁。 最近估计是一直看不上的高秀娟跑了,襁褓中的孙女扔下了,所有的气不顺都积累到一起了,突然发出来? 张红英听她骂了一通,才按接通键:“你骂完了没有?没有骂完再接着骂,让隔壁邻居都来听听看。 要不要我帮你接只高音喇叭,你骂给全大队听听?” 李小芳哑了一气,突然又开始哭:“阿英啊,你这样长时间没有跟家里联系,你晓得我们多担心不了? 我是心里一直掉勿落,日里也想你,夜里也想你。 想的来吃啊吃勿落,困啊困勿着。 你哪哈这样没良心的了?” 张红英气笑了,好嘛,唱念做打,你是来了个全套啊。 又听李小芳说了几句,张红英问道:“你寻我到底有啥事体?嫑讲就是想我想的不行了,所以一定要找到我。 我是一个字啊不相信咯。 你老老实实讲,我看看有没有办法帮你。 叫我去寻高秀娟这种话,你就不要讲了。 天大地大,她要是诚心想跑,我完全都不知道去哪里寻。” 李小芳一噎。“全是沈建珍咯只毒*不好,拿你带坏了。 吾啦红英原来多乖巧一个人啊,哪哈变成这副样子?” 李小芳开始哭起来。 张红英直皱眉头,厌恶的喝道:“姆妈,你倒边倒成这副样子,高秀娟娶进门,小毛头还没出生,家里就连我的房间都没有了。现在这里再跟我讲什么母女感情,你哪哈值钿我,我是半个字也不相信的。 家里没有我的地方住,我出来自己寻铜钿,给自己买房子住。 你有事体好好较讲,不要乱哭,乱骂人。” 李小芳看见张红英不像以前那么好拿捏,还想说什么,ic电话机提示:“您的通话时长还剩一分钟。” 张红英赶紧说道:“姆妈,你也听见了。打一分钟电话八毛钱。 你哭了一阵,骂了一阵,三十块钱被你骂没了。 你先挂掉,我过五分钟,等下换张电话卡再打过来。 你好好想清爽到底要跟我说什么。不要一个月工资被你花掉,最后一件事都没讲清爽。” 说话间,嘟嘟声响起,电话断掉了。 沈建珍早就买好了新的ic卡,在一边等着。 张红英深吸了一口气,接过新电话卡。 估计五分钟过去,才把ic卡插进去,然后开始拨号。 回铃音再次响起的时候,李小芳接电话的动作慢多了,讲话也开始有点逻辑,不再是胡乱骂人发泄。 原来是高秀娟这个人,相当的好吃懒做。以前在乡镇企业里打工,工资除了被她爸爸拿走的部分,剩下的都是吃掉了。 结婚生小孩后,她是被张红星一张好嘴骗过去的:家里有楼房。只有一个姐姐,可以补贴她。父母身体健康,起来能干,家底殷实。 高秀娟怀孕后比较嘴馋,想吃什么,李小芳都想方设法给她搞到。所以孕期养的不错。 高秀娟生孩子时候年纪不大,孩子也生的顺当。 坐月子,李小芳也是舍得的。 鸡鸭杀了好几只,红糖鸡蛋管够。 但是,出来月子以后,再想吃好的,就没有了。 高秀娟看到饭桌上没有肉,就不肯给小孩喂奶,理由是:“我都吃不饱,她凭什么吃饱? 我姓高,她可是姓张的。 你要么给我吃好吃饱,要么大家一起饿着。看谁先饿死。 你们要是不舍得孙女挨饿,就好吃好喝的给我弄来。” 这到底是第一个孙女,李小芳还是心疼的,好吃好喝的供了半个月。 李小芳还想着,让张红星哄一哄,叫高秀娟懂点事。 谁家挣几个钱不攒起来,全吃掉了呀? 但是,张红星是那体贴的人吗? 他也巴不得跟着吃香的喝辣的呢? 李小芳是个过日子的人,有鸭湾村人的传统美德:勤俭节约。 那都是挣十块才舍得花一块的主。 小夫妻俩天天在家里这么挑吃挑喝,李小芳哪里受得了? 本来张红星学拍照也是没有工资收入的,原来想去苏州找工作这事,又黄了。 一家五口,就这么在家里吃老本。 因为去镇上远,他们这个年纪,也学不会骑自行车,打工都没法打。渐渐的,就有了坐吃山空的忧虑。 婆媳俩吵架,刚开始只是李小芳想催张红星去找上一个工作。 不管挣多少,总不能就留在家里吃老人的吧? 李小芳天天打点零工,张小树伺候树木,那收入,可真是没办法天天好吃好喝的。 本来是母子吵架,高秀娟自己把话往自己身上揽。 最后话赶话,就发展成了:张家养不起儿媳妇,要叫她滚蛋了。 然后,高秀娟一气之下,就跑了。 第138章 高秀娟跑了4 张红英言归正传:“姆妈,这桩事体,我晓得了。 你们寻我还有其他事体吗?” 李小芳急了:“这么大的事体不寻着你,我养你来做啥?” 张红英失笑:“人不见了,你寻我,我又变不出来? 这个儿媳妇你还想要,就顶好去问问张红星丈母娘家。看看高秀娟是不是跑回去了。 再一个么,去问问高秀娟以前上班的厂里,也有可能她回去上班了。 或者找找她以前要好的工友,小姐妹什么的。 总归去问他们,都比问我有用。” 李小芳这才回道,丈母娘那边,没有联系方式,只有一个通信地址。写信一来一回,要好几天了。至于工友,厂里都问过了,没有见过人。 张红英好心提醒:“那你就顶好把红山,红雷,红明他们都叫上,还有叔伯也叫上,一起去安徽她娘家看看。 如果人在那么,就好好赔礼道歉,把人接回来。 如果人不在,也要有个交代。该报警报警,该寻人寻人。 要不等人家想起来,过来想看望秀娟,发现好不容易养这么大的女儿,突然不见了,我怕你交代不了。 就算是她父母不管,你孙女长大了,问你要姆妈,你拿什么来给她?” 李小芳也是怕的。人嫁过来不见了,就是他们的责任。 但是还是心疼钱:“叫这么多人去安徽,要多少钱哦?” 张红英气的口不择言:“这钱留着不花,你是打算带到棺材里去啊? 现在棺材都没有了,直接火化,变成灰,什么都没有了。” “你只*讨死吃是不是?啥人教你同你娘这么讲话?”李小芳对着张红英还是很横的。 张红英道:“听不听由你。 一分钟八毛钱,我也是钱多了烧的慌才电话里跟你吵架。 高秀娟是被你们气跑的。 你们人要是少了,去寻人。高秀娟要是还是咽不下这口气,她爷娘会不会替她做主?到时候你们被打一顿不要怪谁。 多带几个人嘛,到时候说说软话,你不好开口的事让亲朋好友开口,总能缓和一点。 而且如果高秀娟没有回娘家,你们带够了人去寻,也是表示诚意,至少自己心里没有鬼。” 张红英也是同情李小芳的愚昧。儿媳妇不见了,人命关天的事,她居然只是心疼钱。 村里那么多买来的媳妇她是一点都没往心里去啊。 九十年代被拐卖的妇女有多少! 万一高秀娟出去,遇到人贩子,可能这一辈子都找不着了。 到时候两家人有的是官司打! 还有侄女,小小年纪就没了亲妈,还能有什么好日子过不成? 李小芳还在犹豫:“没准过段时间,她娘家待不住,自己就回来了呢?” 李小芳要是在跟前,张红英真恨不得打她一顿。 忍了又忍,还是开口说道:“姆妈啊,她跑出去,一路顺利回到娘家倒还好。万一路上遇到外人,没能回到娘家,人不见了,你要怎么交代想过没有?” “应该不会吧?”李小芳这才真正怕起来:“我马上让你爸,还有红星,带上叔伯和堂兄弟去她娘家。” 三十块钱电话卡,又用光了。提示音响起,张红英道:“姆妈,我电话卡又没有时长了,先就这样吧。 三天后我再打电话回来,高秀娟能找到最好,找不到,该报警报警。 不能这样不明不白算了。 这个事体很严重的,你要记牢。” “晓得了晓得了。”李小芳不耐烦应道。最后,电话里响起一连串嘟嘟声。 “唉……”张红英深深叹了口气。 遇上这样的爷娘,真的是让人浑身无力。 斩不断,理还乱。 如果有来生,千万不要再投胎到这样的家庭了。 沈建珍担忧的望着张红英:“哪哈回事体?” 她刚才在边上,从张红英的口中,听了个七七八八。但是李小芳那边的说法,她并没有听到。 张红英把李小芳的话讲了一遍。 沈建珍摇头:“这也就是卤水点豆腐,一物将一物。 你姆妈这样玲珑的人,碰着高秀娟,那叫一个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 你姆妈嘴巴会讲,你阿爸,甚至你爷爷奶奶,都被她吃的死死的。 村里人,也没几个跟她关系不好的,从来没有听见她跟人吵过架。 偏偏高秀娟只要实惠,才不管别人说什么,完全不吃画饼充饥这一套。 你姆妈话讲的再好听,高秀娟吃饭没有肉就是不行。 你姆妈估计也是死活想不到,她吵架的第一个对象,居然是自己儿媳妇。” 虽然沈建珍吐槽的是自己亲妈,张红英也忍不住笑出来。 她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苦中作乐。 张红星刚刚将高秀娟娶进门的时候,她就暗暗高兴,高秀娟就是他们的克星。 现在好了,李小芳百般武艺,再好的口才,遇到只要好吃好喝的高秀娟,就是施展不开。 李小芳前世靠一张嘴,骗张红英一辈子当牛做马。这辈子遇到完全不吃这一套的高秀娟,李小芳苦日子在后头呢。 当然,前提是高秀娟这次没有出事。 两个地方离得不远,按理说都是民风比较好的地方。但是,张红英也看见过新闻,有个人带着儿子出门,被拐卖了,逃出来,向一对母女求救。这母女是一对人贩子,又把她卖了。 她又逃出来,遇到坏人,再卖到夜场。 遇到扫黄,才终于脱离苦海。回到家——她丈夫认定她是自己把儿子卖了,并不接纳她。 坏人脸上是没字的。 小花梅案件,也是发生在江苏。 总之,张红星最好还是快点把人找回来。要不这一家子,又要拖累张红英了。 登高赏红叶带来的兴奋,至此荡然无存世界再美好,她的生活就是如此污糟。 “建珍,你回去早点休息吧。今天一天爬山,也挺累的。 我也回去了。”张红英垂头丧气说道。 沈建珍没有客套,但还是坚持把她送到公交车站。 下车的时候,张红英发现,就这么几站路,还遇到小偷,把她的包摸了……还好钱包里只有十几块钱。 高高兴兴的一天,潦草收场。 第139章 孤儿 张红英最担心的事,并没有发生。 高秀娟,是顺顺利利的回到了自己娘家的。 但是,还没等张红星出门,当天晚上,他们就接到了通知,高秀娟在外面出了车祸,人没了…… 一连串消息砸下来,砸晕的只有张红英一个。 张红星对高秀娟的死没有半点悲伤,李小芳就更没有了。 出车祸后会有一笔赔偿金,高父高母拿到赔偿金,更是跟张家彻底断了联系。毕竟那边还有一个女儿留下呢,赔偿金,按理来说,女儿也是有份的。 张红英在三天后的电话里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孩子都还没取名字,还没上户口,就没了妈。 张红星对这个孩子的态度是完全不在意:你们想要养,就养着。养好了,将来也能给我养老。你们要是不想养,就找个火车站放掉。一个女孩子嘛,也没什么用。 李小芳其实刚刚四十出头,但是因为更年期,精力不大行了。看到小孩天天哭,烦的要死,也想扔了就算了。 张小树倒是不同意:“女孩子,养到四五岁就可以开始学做家务了。 你年纪大了不想干活,就好好教孙女。 孙女亲妈没了,红星肯定是要再娶的。 到时候媳妇娶进门,跟咱们关系不亲。靠她是靠不上的。 咱们好好把孙女养大,这亲手养大的孩子,跟咱们肯定亲的。” 李小芳有点担心:“现在小人可没有那样懂事。你叫她做生活,她想要犟出去。” 张小树轻蔑的看了一眼拎不清的李小芳:“你晓得点啥? 别人家的小孩,父母宠爱,当然有任性的资本。 我们家这个,娘都没有了,爷靠不住。 我们两个老的养大她,你再多诉点苦经,再教她怎么为自己打算,你怕她不好好照顾我们? 要不我们一走,她就真的一个亲人都没有了。 你看沈大林,从小没有爷娘,对一个生病的老太婆都这么好。 吴小红但凡随便嫁的谁,只怕都老早骨头渣子不剩了。也就是沈大林从小没有爷娘,把只生病的老太婆当宝。天天一夜夫妻百夜恩挂在嘴上。 你看好了,这只细*,你只要把她养大,对她好一点,保证她将来哪怕要饿死了,最后一口饭,都会三个人分着吃。” 张红英也就是没有亲耳听到这番话。要不就会知道,她前世栽的不冤。 不管是爷,还是娘,甚至是兄弟,那真是个个人精。 但是张红英就算是知道了也不能说什么。 李小芳肯养大小毛头,总比真的扔了强。 现在外国人喜欢来中国领养孩子,张红英也说不好小毛头被扔掉,最后会流向哪里。 张红英问清楚家里没有其他事,也就没有再关注。 只是越发觉得事情不可靠起来。祸福旦夕,那都是转眼间的事。 高秀娟撺掇李小芳,想把张红英嫁出去换彩礼的事还就在眼前呢,再想不到那么自私自利,活蹦乱跳的一个人,突然就没了。 甚至连丧礼都没有办,这件事就过去了。 外面的世界,果然还是可怕的。 车祸猛于虎。 张红英在前世的时候,她的活动范围一直都局限于那个小小的青镇,从未有机会踏出那片熟悉的土地去看看外面更广阔的世界。然而,即使每天走在熟悉的路上,两点一线的上班,下班。 但就是在这样一个看似平静的小镇里,她竟然也遭遇了两次严重的车祸! 第一次车祸发生时,张红英正骑着自行车行驶在路上。天太黑,自行车灯又只能照亮一小块。或许是因为那天道路有些湿滑,又或者是她一时分神,突然间连人带车摔倒在地。这一跤可不轻,直接导致她的腿部骨折,让她在床上躺了好长一段时间才逐渐恢复过来。 第二次出车祸时,自行车已经被淘汰,张红英骑上了电瓶车。同样是在那条走了无数遍的路上,同样是漆黑的夜晚,虽然有了路灯,但是亮度不太够。黑夜里冲出的一辆小汽车,车灯晃花了张红英的眼睛。 手忙脚乱之下,张红英不知怎的就失去了平衡,重重地摔倒在地。这次受伤的部位变成了胳膊,又是一段难熬的养伤时光。 那些深夜独自奔波在街道上的日子,不仅要面对疲惫和困倦,还要时刻警惕着可能出现的危险。确实是苦杀人。 同样,沈建珍也出过两次车祸,一次是骑自行车被小汽车撞了,自行车扭成了麻花,她只是腿上青了一块。另一次是被公交车撞了,听说撞飞出去几米,都昏迷过去,自行车继续扭成麻花。但是最后人醒过来,只有手指头破了皮。 前后两厢结合,张红英忍不住怀疑,沈建珍是不是真的是什么福大命大的人?那两件车祸要是落在张红英身上,恐怕都没命了。落到沈建珍身上,就是皮外伤。 张红英想好了,一定要抱紧沈建珍大腿保平安,保富贵! 她可不想像高秀娟一样,变成一笔赔偿金,便宜李小芳和张红星。 就如张红英不知道张小树的算计一样,沈建珍也不知道张红英的决心。 张红英去栖霞山游玩了一天,发现马红艳把店里打理的井井有条。 是的,她一个人,又是招呼客人,又是煮米线,又是收钱,居然也有条不紊,最后,甚至还兼顾着把臭豆腐炸了卖光了。 最后马红艳交到张红英手里的账,一算营收,竟然比张红英亲自守店的时候都还要好一点。 张红英忍不住开始怀疑人生:“马大姑,你这是咋做到的? 你也只有两只手呀?并没有三头六臂。” 马大姑爽朗一笑,张红英卖米线,是每份现煮,煮的时间比较长。 马大姑煮米线,则是先把米线烫熟,然后过凉水放置。 等到有客人要来,她直接把米线,配料,都放到棒骨汤里再烫一下捞出来,不仅仅是速度更快,也更入味。 只不过这样做的后果,是棒骨汤味道会变浑浊,变淡。但是他们本就是一天一换,这点小小的瑕疵就可以忽略了。 张红英:……为什么是个人好像都比我精明? 第140章 毕业 四年时光一晃而逝。大四的最后一学期张红英,沈建珍要去实习了。 沈建珍对家乡有着很深的眷恋,所以,当家乡单位过来招实习生的时候,她毫不犹豫的报了名。 张红英她,当然也是依依不舍、然而果断的跟着沈建珍回了苏州。 经过几年的磨合,张红英认识到马红艳各方面都还不错,人品,也算过关。走的时候,她把店留给马红艳了,自己只拿分红。 马红艳跟沈大林也不太一样,两个人除了利益,没有其他更深的羁绊。 但是张红英顾不上了。两个人签了一个潦草的合作分成协议,张红英就走了。 各种配方,说穿了其实也没什么。 开玩笑,有福大命大的小姐妹金大腿不抱,自己瞎张罗个什么劲啊。 有沈建珍在,才有未来的粉天下宏图。要是张红英自己,或者马红艳自己,能把店开明白就不错了。 张红英也给马红艳画饼,她未来会开很多很多分店。如果马红艳能经营好后方,未来粉天下也会给她一点股份。 马红艳干活很利落,但是经营上并没有什么野心。张红英给她画的这个饼,马红艳兴高采烈的吃了下去。 张红英就跟着沈建珍一起回来苏州。 实习单位招人,自然不是只招一个两个。刚刚开年,一共四个准毕业生,到单位报到。 “建珍,你想留下吗?”看着沈建珍羡慕的眼神,张红英问道。 沈建珍点点头。 这是苏州市区的一个事业单位。听说收入很高,一年可以挣三万。 另一个去了外资企业实习的同学,工资也才开到了两千一个月。这还是对方表现出色,被留下的情况下。 当然,不管是三万一年,还是两千一个月,都已经是普通人望尘莫及的高薪了。 外面的工资行情,还是四百块钱一个月。 这种单位要是能进去,就是钱多事少离家近的终极目标。一步就可以实现很多人毕生追求。 “那你就努力啊,要不要找人送送礼?”张红英提议。 现在送礼,那是光明正大的。 沈建珍前世也提起过她的求职经历。 在一家很好的单位实习,每个人都绞尽脑汁想要留下。 后来,沈建珍无意中认识了一个老太太,说是单位一把手老婆的干娘。——这么曲里拐弯的关系,也被沈建珍抓住了。 她没什么钱,也不会来事,但是有什么好吃的,她都会给老太太带一份。 时间久了,老太太突然对她说:“你准备准备,我带你去串门。” 然后,干娘带着沈建珍,去了单位一把手家里。 四五套房子打通的一个大房子,全套红木的家具。 富贵压的沈建珍喘不上气来。 一把手老婆的亲妈,一直在跟她讲,谁谁,给她女婿送了多少礼物,她女婿帮忙安排了什么工作,一个月能挣多少钱…… 沈建珍笑的脸都僵了。 沈大林也问她,要不要去借点钱送个礼。 沈建珍拒绝了。 讨好一下,还可以。 几千块钱真金白银掏出去,人家还未必看得上。 沈建珍最后是黯然远走他乡的。 这辈子,沈建珍自己也攒下很多钱了,要送礼,应该不会因为囊中羞涩放弃吧? 沈建珍笑笑:“再看看,再看看。 实习要三四个月呢。他们挑我,我也要挑挑单位……” 你就嘴硬吧,张红英嘀咕。 沈建珍反倒不解了:“阿英,你说我去读书,一下子四年,你跟我去南京还情有可原。 现在只不过是实习,也就是几个月时间,你还非要跟着我,这是何苦? 你也不嫌跑来跑去的太折腾?” 张红英笑,拍了一下沈建珍:“我不舍得离开你太远不行? 还是说你嫌我烦了?” 沈建珍打回去:“你瞎讲什么? 有个可靠的朋友跟我一起来,我高兴还来不及。就是怕耽误你。 你放心,我答应去哪里都带着你,必然不会食言。” 张红英道:“你实习,很有可能工作就落实了,那我当然要先过来看看,有没有什么生意好做。 总不能等你开始上班了我再动脑筋。” “在单位实习有宿舍的,不过我不打算住宿舍,可以去那年买的房子看看。我还要去寻一下我阿爸。他这两天说是身体不大好,医生可能要动个手术。”沈建珍计划着:“正好你过来了,你可以去店里先接手生意。我也能照顾我阿爸住院。” 张红英无语:“你这不是把我安排的清清爽爽,怎么还问我为什么要过来。” 房子买下已经三年多,张红英两套房子都空着,沈大林两套房子,自己住了一套,另一套沈建珍名下的,也空着。 “其实能留下确实是挺好的。”沈建珍看到干干净净的房子感叹。 的确,土话说的,家贫走四方。日子过的好好的,谁愿意跑外地去啊。 张红英突然有点担心起来。 前世沈建珍远在他乡,是因为家乡没有她的位置,还不如出去闯闯。 现在苏州房子都有了,钱也有了,她会不会贪图安逸,不肯外出了? 你改变了我,我也改变了你……只不过这些改变,是好是坏,谁说得清? 有钱的日子,肯定要比没钱的日子过的爽。 “你等下去了店里,不要不小心说漏嘴啊,我堂姑姑可是一直不知道我也是店老板之一。 万一你说漏嘴,我堂姑知道了,离我爸妈知道也就不远了。”张红英叮嘱。 沈建珍连连点头:“我晓得的。不过你现在也算是有钱人了,真的不想说出来让你阿爸姆妈刮目相看?” “呵,那有什么用?就算是我再有钱,在他们眼里,还是不如儿子。 而且被他们知道了,可能会想办法把我的钱抢走去给张红星。 我才不会这么傻。”只有这一点,张红英跟沈建珍是永远无法说到一起去的。沈建珍只想让父母自豪,让他们为自己的成就骄傲。张红英则是只想远离。完全不关心李小芳和张小树会想些什么,说些什么。 第141章 弟弟 大家形容事业单位的工作,有个说法: 一支香烟一杯茶,一张报纸坐半天。 总之,沈建珍开始了她的实习生涯,但是闲到发霉。 她的实习,好像就是泡在办公室里,一日混三餐食堂的补贴。 单位一个月发六十块钱饭票,其中一个领导跟她是校友,额外多给了她很多饭票。 中午,午休的午休,不午休的,就聚在一起打斗地主。 办公室同事们多对她很关照。问题是,大家都闲出屁来。 张红英问她:“阿珍,实习怎么样? 这个单位想留下来吗?” 沈建珍迟疑的摇摇头:“他们这点活,哪里需要什么大学生去做? 天天上了班就等下班。 好像没什么意思。 一世人,不能在打麻将里度过吧? 办公室有一对母女。当妈的要退休了,女儿说是以前下乡插队的知青。 她姆妈把工作给她接班,一个初中生,也能来坐办公室,完全是因为这个工作没什么技术含量。 我感觉没什么意思。 这样下去,连毕业论文都写不出来的。” 张红英不懂什么叫毕业论文,反正沈建珍认为这个工作没有意思,那是好事。这样才方便她鼓动沈建珍跑去北京,深圳,上海这样的大城市。 前世沈建珍怎样发家的,她一清二楚。这辈子有了自己做后盾,她总不可能比前世还差。 沈大林是胆结石,去动了手术。 这个病说是痛起来痛的要死,也不知道平时是怎么忍过来的,忍到沈建珍回苏州才准备手术。 沈建兴照原来的路,是要考中专的,读的还是委托培养,要花一万多。这次沈大林自己有钱了,就觉得读中专出来做工人没什么意思,逼着他读了高中。 沈建兴在读书上,既没有沈建珍的天分,也没有沈建珍的狠劲,所以读书成绩一塌糊涂。 早几年,高中已经流行会考,要通过会考才能参加高考。沈建兴连会考都马马虎虎,勉强过关。 春节前的模拟考试,沈建兴五门课只考了四百多分。满分是七百五的,算起来平均分都不能及格。 学校进入了紧张的复习阶段,对他这种成绩不好,基本上没有希望上大学的学生,完全放养。 高考报名的时候,学校甚至不允许他们以自己学校考生的名义报名。 沈建兴也不以为然,反正男生,心大的很。他嘴里说:“我姐姐聪明,读书好,反正爷娘有阿姐管,我没出息点也不要紧的。” 这次沈大林动手术,原本沈建珍觉得自己可以照顾的,不料沈建兴自告奋勇:“我来我来,阿爸是男的,你一个女的照顾不便当。”沈建珍从善如流。 现在还算是冬天,天气比较冷,沈建兴早早地来到了医院,准备陪伴即将进行胆结石手术的沈大林。 张红英觉得沈建珍运气是真好,这个弟弟并没有被惯坏。 医院的大厅里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人来人往,但沈建兴的心思完全集中在父亲身上。 “你弟弟还是不错的,比我家红星强到不知道哪里去了。”张红英有点羡慕。 沈建珍道:“大概是言传身教吧,我阿爸经常照顾我姆妈,他看在眼里,记在我心里。” 张红英点点头,张红星不懂事,不孝顺,完全是因为根子就是歪的。 果然,医生开了住院通知,让沈建兴去交押金住院。 沈大林还说:“哎呀,我动个小手术,哪哈你们全来了。 红英,你完全可以回去看店的。 还有建珍,实习的时候要好好表现。 让建兴一家头来就可以了。” 沈大林躺在病床上,嘴里赶客,眼神中却还是带着一丝紧张和不安,又有一些高兴。 病痛虽然磨人,但是子女孝顺,沈大林还是心满意足的。 为了安抚父亲的情绪,沈建兴轻声细语地安慰说:“爸,别担心,现代医学很发达,这手术是很常规的,医生们都很有经验。 姐姐在这,万一有什么需要跑腿的,我一个人忙不过来。再说叫她回去,她也放心不下啊。” 张红英觉得沈建兴是真正难得,能对爷老头子这么耐心的男人,是真的不多的。大部分男孩,长大了,对父母说话都是呼来喝去的。 三个人在病房里静静地等待着。等医生查房,等医生安排手术时间,注意事项。 沈建兴闲不下来,他还帮父亲整理衣物,确保一切准备就绪。 手术时间安排在第二天,大早上第一台。 沈建珍还是一大早就赶过去了,张红英也不顾阻拦跟去。万一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呢? 虽然排在第一台,准备时间也花了很长。 终于,护士来通知可以前往手术室了。看着父亲被推入手术室,沈建兴在手术室外来回踱步,看上去很焦虑。 这还是个刚刚成年没多久的小伙呢…… 张红英才感觉到,好朋友的这个弟弟,正在成长为可以独当一面的男人。 几个小时后,手术室的门缓缓打开,医生走了出来,沈大林也被推了出来。 医生给家属看切下的胆囊,还有结石。 张红英是不敢看的,沈建兴认真看了,还仔细听医生讲注意事项。 术后几天,沈建兴寸步不离地照顾着父亲。他细心地帮助父亲处理伤口、调整饮食,并鼓励父亲多做些简单的活动以促进康复。每天晚上,他会坐在父亲床边的小凳子上,陪他说说话,直到父亲安然入睡。 随着时间的流逝,沈大林的身体逐渐恢复,脸色也一天比一天好。 沈大林住院,最憔悴的竟然是沈建兴。 他每天晚上就缩在陪护椅上略微休息。 沈大林虽然住院,脸上却是高兴的,笑容也一天比一天多。 病友都夸他,女儿有出息,儿子孝顺。 人生至此已经圆满了。 沈大林也道:“嗳,是呀。日脚越来越好过。小人都大起来了。现在就是老太婆身体不好。如果老太婆身体好一点嘛,我真的是一点烦心事也没有了。” 苦尽甘来啊,张红英认识到,前世沈建珍富养父母,也是应当的。 第142章 家乡味 张红英觉得,开在学校的店其实挺好的。钱不少挣,乱七八糟的事不多,而且周末、寒暑假,都可以休息。 回店里帮忙的这段时间,让她觉得比在南京的店舒服多了。 双休日的时候,店里没什么事,张红英去找沈建珍玩。顺便看看沈大林什么时候可以恢复工作。 当甩手掌柜,比在店里操持舒服多了。 归根结底,张红英还是前世的老思想,有这么多房子,这么多钱,她都觉得很够了。 一个人,吃能吃多少,用能用多少?张红英还是小农思想,囤里但凡够两年的粮,再有头大家畜,就心满意足的。 现在房子有了,车子,如果张红英想买,也能买得起了。 只不过没必要。 房子的价格一路上涨,车子可是一路贬值的。 现在房价已经有上涨趋势,一套房子要十多万了。按揭贷款也开始推广,但是大家对它的评价并不好。 张红英还从报纸上看到一篇文章:按揭,按住了揭你的皮! 房价高,利率高,工资却低。 沈建珍说,她实习的单位在搞集资建房,估算下来,一平方大概合八百块钱。 但是就算是她留下来,估计按资排辈,集资建房也轮不到她。但是那种老职工搬走后留下的旧房子,可以作价卖给新职工。 这应该是最后一批集资建房了。 论资排辈,是严格的打分的。单职工多少分,双职工多少分,什么职称多少分。获得过什么证书、奖励,又能加多少分。 都有人为了加分,火速领证结婚了。 张红英听说的时候,那是非常吃惊的。 农村人结婚草率,约等于盲婚哑嫁。 尤其是最近几年外来打工妹多,如果两个人看对眼了,就直接搬一起去了。 没想到这城里人结婚,也很仓促啊。她还以为城里人谈恋爱,都要谈个几年呢。 张红英到沈建珍家的时候,屋里传来谈笑声。 她推开门一看,里面有七八个年轻人。张红英还以为自己走错了,退后一步看看门牌号,没错呀。 沈建珍也看见她了,忙招呼:“阿英,快进来。” 张红英硬着头皮走进去。 一看,还有熟人。原来沈建珍把他们那一批实习生都邀请回来吃暖锅。 暖锅有点像电饭煲,但是很浅。应该也是电磁炉的一种。 鸭湾村冬天很冷,第一个菜上桌一两分钟,,第二个菜还没端上来,前面的菜就全凉了。他们又习惯于所有菜上齐,让才能落座。等到大家落座准备吃的时候,一桌菜,已经冰凉,带荤油的菜,白花花一片。 后来也不知道是谁请客的时候用了这个电暖锅,可以想吃什么烫什么。 大家对这个电暖锅那是一见钟情啊。 像沈建珍一样得到补贴,衣食无忧的同学,并不多。大部分学生都是苦哈哈,瘦巴巴的。 年轻人喜欢一起玩,聊起来,都馋肉馋的不行。 沈建珍便邀请他们周末可以到家里来打牙祭。 斩上两只鸡,烧开做汤底。 然后各类蔬菜豆腐都可以往里放。保管能吃个过瘾。 这一批一共八个实习生,四个是沈建珍学校的,四个是扬州的一个学校的。 沈建珍介绍:“这是我小姐妹,叫张红英,我们一个村的。也是这个小区的邻居,我们住楼上楼下。” 接着又挨个介绍了其他几位——张红英没记住。就认出来了以前打过交道的张磊,还有另外两个有点面熟的 。 张磊也很高兴:“哎呀,我记得的,大二去栖霞山玩的时候我们聊过。我本家啊。” 厨房不大,挤不下那么多人,几个说自己擅长厨艺的男生在里面忙碌。 张红英看了下准备的菜色,两只已经剁成块的鸡,鸡油黄澄澄的。 莲藕,茨菇,冬笋。这些是这边吃暖锅必备的。 鸡蛋皮,豆腐,千张 。 蔬菜有大白菜,包菜,荠菜,甚至连绣花锦都有。 张红英很惊奇:“这个是绣花锦,苏州有卖的?” 绣花锦,又叫香青菜。 绣花锦,应该是沿太湖一带少数地方才能种植的。出了这几个地方,那味道,总是差一些。 绣花锦菜外形与普通青菜相似,只是菜茎稍细,菜叶的边缘有细细的锯齿形。菜叶半塌地生长,叶面皱折、肥大,叶柄短。炒熟之后,吃起来香、糯、软、微甜,经霜之后味道更好。 沈建珍指指一个瘦小的男生:“你居然认识绣花锦?我以前都没吃过的。这菜是他家里捎过来的。” 张红英咽了口口水:“老早以前,我连鲈鱼都吃过呢! 我小时候,太公弄来的。” 现在交通不便,消息也闭塞。很多名品,都要几十年后才广为人知。但是那个时候,基本上都绝迹了,其中美味,只能停留在大家回忆里。 像吴江的“莼鲈之思”,张红英只见过一次活的、野生的鲈鱼,小小的一条,可以捧在手心里。还有桐乡的槜李,那也是一直到年过半百,才晓得居然还有这么好吃的李子。东山的白玉枇杷,后来小小一颗,都能卖几块钱。鲈鱼的鲜活滑嫩,绣花锦菜的香甜软糯,枇杷的清润可口,槜李的入口即化,都让人回味无穷。 想想真是让人扼腕。就几十公里……区区几十公里路而已,她竟然从来没有听闻过。 沈建珍已经把电暖锅插上电源,加了点水,生姜,红枣,开始炖鸡肉。 鸡肉鲜嫩,水刚开,清甜的香味就出来了。 “这是什么鸡?”张红英忍不住问道。 “我妈养的三黄鸡,刚养了半年。 这不是我爸动了手术,捎过来给他补身子的。”沈建珍轻轻的撇去浮沫。 浮沫跟鸡油混在一起,每次撇浮沫沈建珍的惋惜的叹口气:“哎,这么香的鸡油,浪费了。” 张红英失笑:“少吃点油对身体好!” 沈建珍狐疑:“只听说缺油水对身体不好,会没力气。 第一次听见有人说要少点油水。” ……张红英自知失言:“我是说阿叔咋样刚刚动了手术的。” 年轻人胃口好,两只鸡,没多会就抢到的干干净净,连蔬菜也吃的精光。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名不虚传。”张磊开口:“真羡慕你们。” 第143章 在家乡旅游 张红英是很喜欢找沈建珍一起玩的。 尤其是每个周末,沈建珍会出去玩,自然要拉上张红英。一群人闹闹哄哄的,连山水都多了几分色彩。 三月的风带着湿润的气息,吹拂着江南水乡的每一寸土地。沈建珍、张红英和张磊等人,几乎丈量了苏州的每一条街道。。 苏州处处入景,除了园林之外,古旧的小巷,静谧的石桥,缓缓流淌的河水,在寒风中绽放嫩绿的柳枝,都让人流连忘返。 张红英最关注的是美食。说来也好笑,她们俩对外,说是苏州人。但实际上,两个人都一直在乡下,去苏州市的关系,是八竿子也打不着。 鸭湾村跟苏州的距离,是梦想跟现实的距离。细论起来,他们吃的,更偏向于浙江口味。 沈建珍估计是有特别的美食嗅觉。她总是能找到隐藏在小巷深处的老字号小吃店。从清晨的豆浆油条,到午后的甜品点心,再到夜晚的特色夜宵,朋友们笑称她是“舌尖上的导游”,跟着她,绝对不会饿肚子。 ——也是进步了。张红英还以为沈建珍会带着他们不重样的吃面呢。 不过沈建珍虽然也没在苏州待过太长时间,也没条件吃太多美食,但是她不仅对各种传统苏式小吃如数家珍,还善于挖掘那些隐藏在小巷深处的地道餐馆和摊位。 张红英好奇的问:“你怎么懂这么多?” 沈建珍递给她一本书:“喏,我们高中时候学校发的。” 原来各个市都编过一批文化方面的书,发给了学生。 书上讲解了每个镇的历史,美食。每个景点的来历,甚至还配有精美插图。 也不知道哪个人才想出来的,这些书明明应该是导游必备的,却发给了学生。 也就是沈建珍酷爱看书,才把这些书翻了又翻。 像陆稿荐,就有好几种传说。 一种说法,是陆稿荐的创立与一位名叫陆稿的人有关,他原本是一位文人,但在动荡的时代背景下选择了经商的道路,开设了这家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店铺。 传说中,陆稿对美食有着极高的追求,不仅亲自挑选上等的原料,还不断改进制作工艺,力求每一件产品都能达到最佳的口感。据说,为了找到最合适的香料配比,他曾遍访名山大川,四处寻觅稀有的香料植物,甚至不惜代价从远方引进独特的调料。正是这种精益求精的精神,让陆稿荐的产品逐渐赢得了顾客的认可,成为了当地人心中的美味象征。 还有一个故事讲述了陆稿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救了一位落难的老人。这位老人其实是隐居的名师,为了感谢陆稿的救命之恩,便传授给他一套独家秘方。这套秘方使得陆稿荐的酱鸭和其他腌腊制品的味道更加独特,远近闻名。随着时间的推移,陆稿荐的名声越传越广,吸引了更多的人前来品尝购买。 此外,还有说法称陆稿荐曾经接待过清朝的皇室成员或高官显贵。据说有一次,某位王爷路过苏州时,特意前来品尝这里的酱鸭,并对其赞不绝口,于是赐予了店铺一块匾额,上面题有“陆稿荐”三个大字,这使得陆稿荐的名气更上一层楼,成为了当时苏城内外无人不知的名店。 书上写的第四则故事,苏州有一家烹制酱肉的小店,店主姓陆。起初,门庭冷落,生意萧条。一日清晨,店前躺一老者,衣着褴褛,发发花白,身铺草席一领,一双钵盂两口相对,放在脑后当枕头。店主见状心生怜悯,急忙扶起进店内茶饭相待。老者食后然不语,遗留下草席扬长而去。店主煮肉缺柴,便把破草席丢入炉中。不料这锅肉酥润浓郁,异香四溢招来路人纷至沓来,争相购买。众人问其故,店主便将前情一一叙说。原来这老头不是凡人?两口相对,即一“吕”字,原来吕洞宾伙同众仙一行八人横渡东海,赴王母瑶池崛桃盛宴归来,是农历三月初三,恰是吕洞宾的生辰。今念店主心诚,遂使仙火助燃。自此,这家肉店闻名姑苏,生意兴隆,财源茂盛。店主便将肉店易名为“陆稿荐”。 沈建珍从以前不敢开口说普通话,到现在对各种典故故事信手拈来,侃侃而谈。张红英笑微微: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错觉。明明我们是好姐妹来着。 八九十年代,很流行一些跟旅游相关的日用品。绘着旅游地图的扇子、水杯,还有印着各景点传说故事的书。 什么西施、夫差,什么虎丘,普陀山南海观音,都是脍炙人口的故事。 以前的老人很会讲故事,大家唯一的娱乐也是听故事。 现在长大了,终于有机会去传说中的地方看看,张红英满意极了。 她好像是又一遍认识了自己所在的这块土地。 原来她说的方言,听的传说故事,吃的食物,都是样样有来头,道道有说法的。 甚至对着不同的景色,大学生们都能背出来一些诗句,与现实相对应。 怎么办,对文化人,好像更向往了…… 张红英听的心向往之。等她将来有了孩子,最好是个女儿,一定要叫她好好读书,好好背诗。最好还去学一下弹琴。 这些大学生,他们有的会篆刻,有的会书法,还有的会武术,还有人会打架子鼓,弹吉他。 什么都不会的,只有沈建珍,张磊,还有那个带绣花锦来的农村孩子。 张红英一直以为“兴趣班”是后面才流行的呢,原来城里孩子,即使是七零后,八零后,也很多多才多艺。 就连农村娃张磊,他也对历史颇有研究,常常在参观园林或是寺庙时,给大家讲述背后的故事,让这些古老的建筑仿佛有了生命一般。 而且同学起哄,说张磊会说三国演义。张磊谦称:小时候听收音机,听了就会了,经常课间说给同学们听。 晚上宿舍夜谈,有时候他还来上一段。 张红英羡慕极了:真的都是人才啊,说话又好听。 第144章 那又怎么样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进入五月,沈建珍跟张红英说,她要返校了。 要回去写论文,要准备答辩。 这家单位,招了八个实习生,最后留下来四个。三个是干活的,另一个,他舅舅是学校校长,能得到留下来是情理之中的事。 其他的,都要回到学校再听安排。 沈建珍曾经听说苏州工业园区有招人,但是转了半天,没看到哪里有招聘。 “所以你打算怎么办呢?”张红英担忧的问道。 倒不是担心沈建珍会没有工作。前世她也是毕业前夕才拿到了一所学校的通知。 而且,因为大家都开始想读高中,导致高中扩招,老师不够用。他们这一批学生毕业回原籍后,都参加了教育局组织的考核,安排到各个学校教书了。 其他人可能会担心回原籍,沈建珍这种原籍就在经济发达地区的人,完全没压力。据张红英所知,他们同学,八成都是回原籍的。工作后,结婚成家,生孩子,买房又基本上同步,最后一个小区能找出来四五个同班同学……孩子是同班同学,一开家长会,父母也曾经是同班同学。 留在家乡的好处,是无穷的。只不过安逸消磨人的意志。张红英还是希望她能带着自己发财。 沈建珍苦恼的挠挠头:“我也不知道怎么办。 看学校给我分配去哪吧。 如果分的单位好,我就去上班,分的单位不好,我就停薪留职下海。 反正现在我阿爸也能养得起我,实在不行,我们继续开店也行。” 张红英:……怪我喽? 不过想了想,张红英还是劝道:“你想不想去北京,或者去深圳?听说那边很发达!” 沈建珍摇头:“不想哎,我觉得我们苏州就挺好的。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别人都想着要来苏州呢,我干嘛舍近求远。” 张红英:……完了,我把你斗志给干没了。 倒是沈建珍问了:“阿英,你对张磊怎么看?” 张红英笑了:“怎么,看上人家了?” 沈建珍恨铁不成钢:“上人家看中你了。” 张红英瞠目结舌,用手指指着自己:“我?一个大学生,马上要工作的国家干部,看上我?” 沈建珍不满她对自己的看低:“你怎么了? 白净漂亮,气质像茉莉花的江南小镇姑娘,张磊很喜欢你的好吧? 这些都是他的原话。 他说他在栖霞山那次就喜欢上你了,但是吧,刚开始他一直想要回老家,所以也没对你表白。 在苏州实习这段时间,他喜欢上苏州了,觉得跟你有前途,就托我跟你说说。” 张红英反问:“可是留下的四个人里,没有张磊吧?” 沈建珍点点头:“嗯,这次留下的四个人里没有他,但是大学生,想要在这找个工作,不难的吧? 我听说一个大专生在工业园区工作,工资都开到一千八了。” 张红英缓缓摇头:“不是这么简单的。外地人来苏州安家落户,户口也要指标的。 然后还要买房子。 别看工资可能不低,但是攒够钱买房,不知道猴年马月了。” 沈建珍:“你都有两套房子了,还怕他买不起房? 你不是一直喜欢有文化的人吗?” 张红英失笑:“你傻不傻啊,喜欢能当饭吃吗? 我们爸妈都是见了一面就结婚,过一辈子肯定不会是因为喜欢。 我那个远房堂哥,刚开始结婚,还是自由恋爱。那他当时也是喜欢的吧,几年前离婚了,离婚后再找到老婆,比他女儿只大一岁,刚刚十七岁…… 喜欢是最不靠谱,最没根没据的东西。” “但是,你已经有这么多钱了,还不能要自己喜欢的东西吗? 你要是没钱,你才想找有钱的。 你的钱,已经足够花了。我觉得可以舍弃点经济方面的要求。”沈建珍目前还是个理想主义者。 张红英笑着摇摇头:“贫贱夫妻百事哀。 你阿爸跟姆妈,穷的时候闹了多少矛盾啊,光是为了你读书,每次开学前就要到处借钱。 我还是要找个有钱的。 张磊一看就很穷,实习这段时间,每天就穿的一套运动服。都没看见过他换。” “多少钱算有钱嘛!”沈建珍嘀咕:“我老早以前觉得自己也要找个有钱的,可以天天吃肉。现在感觉,天天吃肉也就那么回事。 我还是找个帅的吧,每天起来看见心情都好。” 张红英支持:“没错,长的好看的,犯错了也更容易被原谅。 长的太难看,犯错了只想一巴掌拍死他。” 沈建珍无语,又看了看张红英:“那我这就给他回话了,说你没看上他?” 张红英抓狂:“你怎么能这么说?” 沈建珍:“……这不是实话实说吗?” 张红英:“我不是没看上他,事实上,我还挺看好他的。 但是看上,看好,跟能过日子,那是两回事你知道吧?” 沈建珍摊摊手:“请问我为什么会知道?” 张红英:“我说不清楚,但是我给你举个例子吧。” 张红英摘下路边一朵野花:“就像这一朵花,你看了觉得好看,你就摘下来了,你带回去插花瓶里了,过几天花谢了,你就扔了。 等下回看上别的花,你再摘就是了。 可是如果这朵花有自己的想法呢? 你把它摘回去,最后你又发现它枯萎了,或者不够好看了,又扔了,花是什么想法?什么感受?” 沈建珍摸摸张红英额头:“你现在奇奇怪怪的。 如果是我,及时行乐。管它花怎么想的呢。 如果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就分开。 只不过这么多年没有一个人刚好看上我,又被我看上。要不我肯定就谈了。” 张红英笑:“因为你说,张磊觉得我像茉莉花一样。 但是如果他真的跟我在一起之后,很快就知道我没文化,又很笨。 他跟我说什么,我都只能嗯嗯嗯。是吗,真的啊?好厉害。 说不出半点有用的来。 他很快就不会觉得我有意思,而是觉得无法沟通。 他说我这些,还不如说就喜欢我有经济基础呢。 漂亮不能持久,气质好不能持久,至少有钱这件事,我还可以持续很久。 要不,就算喜欢,那又怎么样?” 第145章 我不信爱情 张磊返校之前,特意约张红英见了一面。 张红英不太情愿。加起来也是活了六七十的人了,对爱情这个东西,前世没结婚时都没惦记过。更何况如今。 张红英出生的时候,还没计划生育。家家户户好几个孩子,一个村子,同龄姑娘总也有几十个。 进厂以后,年龄差四五岁范围的,都成了一个厂里的工友。 整个青镇就不到三万人,姑娘们几乎都认识。 以往走出去的女孩子,每年不过一只手数的过来。沈建珍这一届厉害一点,出去了十来个。 在张红英的看法,不管什么学历,从事什么工作,嫁个谁,过的好不好,都是看运气。 最惨的一个,是结婚后没多久,孩子还没出月子,男人骑着摩托车冲进了水塘,她年纪轻轻就做了寡妇。 同样大龄光棍,娶了外地老婆的。有像沈大林一样对老婆特别好的,也有天天对老婆冷暴力。 所以张红英觉得,两个人还是互相有所图的好。比如说,你图我有钱,图我能挣钱。那你为了持续花我的钱,就得对我好。 张磊这种,说什么喜欢,简直是空中楼阁。 她没心思跟小男孩过家家。 男人都觉得找老婆应该找谈得来的。其实张红英也是,得找个在一起不停有话说的。 找个大学生,名气是好听了。但是过日子,谁过谁知道。你说风花雪月,我说柴米油盐,有什么劲啊。 但是沈建珍鼓励她去见一下。 如果不是不喜欢,只是觉得不合适,可以把话说清楚嘛。 五月的天,已经有点热了。但是晚上还很凉爽。 路灯很昏暗,两个人压了半个小时马路。 谁都没说话。张红英有点尴尬。这曾经也是个让自己面红耳赤的男孩。这算什么呢? 良久,张磊开口:“你是不是嫌我没有房子?” 张红英一愣:“啊,不是。” “那你是……”张磊也想着反正要走了,这辈子不会再见面,也不怕尴尬,就问了:“我第一次看到你,发现你会脸红。就觉得这姑娘好可爱。 我觉得女孩子不会在自己不喜欢的人面前脸红的。 我觉得你对我是有好感的。” 张红英嗨了一声,承认了:“没错,你的确是我幻想中对象的样子。 可是只能停留在幻想中。 就像看电影,看戏,故事里面再精彩,都有散场的时候。 散场后会留下一地瓜子皮,烟头,果核。 我不喜欢。” 张磊:“我认定了一个人,就不会变。所以你可以有信心一些,没准我们不会散场呢?” 张红英摇摇头:“我承担不起这个风险。 男人四十岁,都一样可以找十几二十岁的姑娘,只要足够有钱。 女人不一样。女人要是离婚了,以后再跟谁过日子,都是凑合。 我不希望把婚姻建立在流沙上。” 张磊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他还是抱着上大学时候追女朋友的心态。看到喜欢的女孩子,总要试试。谈不下去,那就分手。但是张红英考虑的直接就是婚姻。 但是张磊又不太死心,又提议:“那我们可以先谈一段时间的恋爱,接触时间长了,你就会知道我们能不能结婚,结婚了会不会离婚。 到时候觉得不合适可以分手。” 张红英笑了笑:“我是农村姑娘。 我们没有谈恋爱这个说法。 如果相亲相中了,见几次面,就该准备结婚了。 所以如果我答应你,就意味着我们很快就得结婚。否则我会被人唾沫星子淹死。 我一个小伙伴,相亲后刚刚表示满意,对方又反悔了。 八字没一撇就结束的事,那小伙伴都被人说了很久,她有一个月都没敢出门。 所以,我不大相信爱情这个事,都是谈条件。” 张磊仰头看了看月亮:“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太晚了他们会担心的。” “谢谢你。”张红英说道。 “谢什么,应该的。”张磊回道,然后把张红英送到单元门口。 看着张磊离去的背影,张红英默默说道:“要谢的。并不是应该的。” 因为有人对自己“一见钟情”,有人夸自己像“茉莉花”,这件事本身,就那么让人高兴。 乡下的小伙子,哪里会这么夸人?顶多说:“白得来!”“漂亮!”“条杆子好” 没什么好听的词。 嗨,哪家姑娘被人夸过像茉莉花呀? 张红英乐淘淘的一头倒在床上。 沈建珍回校写论文,准备答辩去了。张红英也回了趟白镇。 旅游小镇的规划听说已经开始了。她得回去,看看上面是怎么说的。 征地,拆迁,重建,都花了很多年,陆陆续续建成的。 张红英买的那个住宅,应该是规划里的第一批。 张红英可不希望自己因为人不在场,而被忽略过去。 沈建珍返校后发现,绝大部分人,都已经确定了工作去向。 她实习的单位没能留下来,但是也有其他单位给她打电话。 用人单位甚至说了,如果有其他同学想在苏州工作,也可以介绍给他们。 沈建珍是有点难以置信的:“你们招人,不应该跟学校联系吗? 我私下介绍能行?” 对方才扭扭捏捏的说:“这是不是,有人想在苏州工作,然后把户口落在苏州?” 沈建珍说:“苏州落户口也不难啊。” 对方被沈建珍的迟钝搞无语了,才说道:“三万块钱,解决工作跟户口。 你是本地人,返回原籍也不愁户口。 可是其他地方的人呢?” 沈建珍把这事当笑话说给张红英听:“谁会花三万块钱去买个工作啊? 这买的是工作吗? 你要干几年才能攒下来三万啊。” 张红英却没笑。 三万块钱买个工作,也就沈建珍这样不谙世事的,才会觉得可笑。 有很多人,想花钱去买一份工作,都找不着门路……不过张红英没有给她解释。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怎么样都不会明白的,甚至觉得好笑。 如果张磊有三万块钱…… 张红英摇摇头,把这件事甩出脑海。 第146章 拆迁开始 江南水乡的一个宁静角落,白镇以其独特的古建筑和传统的水乡风貌而闻名。 但是现在是九十年代,距离旅游大热,还有一段时间。 后世“特种兵式旅行”、自驾游,都跟交通迅速发展挂钩。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高铁,才让淄博烧烤、天水麻辣烫有那么高的热度。 而哈尔滨的“讨好型市格”养成,前提是是因为旅游带来了巨大收益。 2024年底,有人用ai做出来一艘冰雕航母,很多人都以为那是真的——因为大家对哈尔滨给予的期待已经有点高。 只有张红英知道,随着当地政府宣布将白镇改造成一个集旅游、休闲、文化展示于一体的古镇景区,这里即将经历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 白镇先被列入了首批历史文化名村名镇。 为了确保开发的顺利进行,政府制定了拆迁补偿方案,并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与居民沟通和协商。 这一行动开启的号角,就是很多人下乡收购条石。 江南一马平川,以前大户人家盖房子,门前会用条石砌起来一层台阶,防止雨水进屋。 夏天台风来的时候,河里水位会上涨,所以用条石把整个房子架高一两米很有必要。 而下河洗碗,洗衣服,甚至倒马桶,也都用条石修筑了完整的浜岸、汀步,也都是用条石修筑。 近年来随着水田消失,自来水普及,内陆的河沟岔子,渐渐的变成了臭水洼,死水潭。以至于原来修的整整齐齐的水边建筑,都失去了功效。 一直要到2020年前后,政府以及水利部门才会开始拨款重新修筑。 现在,这些条石,就都被人卖了。 一百斤石头卖几十块钱……村里的败家子们,自动把条石划拉一下,全卖了。 沈建珍把这个事当笑话告诉张红英。她跟家里保持密切联系,这件事还是沈建兴告诉他的。 沈家祖上也曾经阔过,门口有好几块条石。 吴小红虽然养鸡赚钱了,不代表她不再爱钱。她还是什么东西都想换成钱的性格——门口的条石被卖了个精光。 最后一块,是沈建珍以前最喜欢坐着发呆的。沈建兴在吴小红要卖的时候,拦住了:“姐姐说这块条石不能卖。留着坐一坐多好。” 所以只保留下来了这么一块。 张红英不关注条石,但是关注拆迁。她问沈建珍:“如果白镇要打造成旅游景区,你要不要买一些房子或者商铺?将来租出去也会有很多钱啊。” 沈建珍没有经历过后世那个旅游大热的年代,她觉得没有必要。不过听说张红英的房子要拆迁了,建议:“拆迁的时候你千万不要拿赔偿款。要商铺,或者房子。 我们前几个月出去玩,你也看到了,景区随便卖点什么都可以赚钱的。 你要是多要几个商铺,一辈子都可以不愁钱花了。 都说一铺养三代。” 张红英当然知道,但还是谢过沈建珍好意。 对开发旅游景区这事,大家心态不一。 有人觉得,这破破烂烂,又潮湿的房子,政府给钱,赶紧搬搬搬。要什么房子,我要经济补偿。我要去大城市。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每当想到即将到来的暴富,张红英的心中充满了复杂的情绪。她既渴望尽快达成协议,又害怕错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最终结果的因素。直到政府带来了更加细化的补偿方案——不仅有相当于市场价120%的现金赔偿,还可以选择获得新旅游公司5%的分成,张红英才真正松了一口气。旅游公司,谁也不知道这将来会是多大的一笔钱。 在整个白镇,像张红英这样积极面对拆迁的人并不是大多数。邻居们对于此次改造持有各种不同的看法: “我儿子去上海了,一直喊我去养老。拆迁了正好补一笔钱,也可以给他们换套大一点的房子。”经过深思熟虑后,他选择了接受货币补偿,准备用这笔钱改善生活条件。 “我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年,突然要搬家,真的很难适应。”她担心离开熟悉的环境后会找不到归属感,所以迟迟不肯签字。最后,政府决定建一个新村,不愿意等待原址回迁的人,可以都搬过去。 孙好婆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也不太好。“我不想折腾了,只想安安稳稳地度过晚年。”对于她而言,搬到陌生的地方意味着更多的不便。最后,一套靠近医院的新商品房,打动了孙好婆。 他们都选择了新房子,或者离开老住宅区。 其实像孙好婆的想法最典型:修啊修,改啊改,要什么时候我才能搬回来?只怕到闭眼都看不见了。 别人家已经用上了抽水马桶,用上太阳能热水器。我们这些老房子,要挖下水道,要铺设水管,那要几年才能搞好啊? 我还是想太太平平过几年。” “老房子住了几代人,那肯定是有感情的。但是感情有舒服重要吗?乡下人几十年就盖一次房子,全部拆掉重新盖过。我们镇上人难道还及不来乡下人会享受不成?” 但是,这就出乎了拆迁部门的预料。 那么多人,几百户,只有七户选择了原址回迁,享受分红。 六户是不舍得离开老宅,他们笃信风水:政府出钱给翻修房子,这么好的事,肯定是房子风水好。不能搬走。 但是这样,拆迁部门手里就积压了太多房子。这会占用资金流……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他们原先预计,是八成都要搬回来的。 张红英是知道未来的发展的。 张红英的房子,土地面积就有两百多平。 她选择了原址回迁。 在听说拆迁部门要一条街的商铺准备对外售卖后,张红英高兴坏了。 最核心区域的商铺,景点是自己经营的。但是这条街道,正对景点门口。未来大巴车停靠以后,大家都得从这进景点! 张红英算算自己手头的钱——还是只够买十间左右铺子。 张红英打电话给沈建珍:“把你的钱都借给我。” 沈建珍知道张红英要买商铺,虽然不理解,但是也支持。大方把钱都给张红英汇了过来。 第147章 商铺 事实证明,张红英不是唯一的聪明人。 沈大林听说沈建珍把钱都借给了张红英后,自然要问一下张红英要那么多钱干什么——这些年就算是南京店的收益沈大林不知道,苏州店分了多少钱给张红英,他还是一清二楚的。 沈大林相当精明,可不是张红英那种只能通过看存折才能搞明白自己有多少钱的糊涂蛋。要不,一个孤儿也不可能给自己娶老婆,盖房子,还生了两个孩子。他无父无母,晚年却比所有老人都过的阔绰。 白镇改造,开发旅游的事,沈大林自然是知道的。但是他没有想过这里面有他们什么事。 现在——张红英把全部身家都拿去买了白镇的商铺,这财神奶奶,必然是又有了新的财路。 那还等什么? 沈大林把他这几年攒的一百万,都给张红英送过来了。 他不会汇款,为了避免遇到小偷,沈大林是拿个破蛇皮袋,把钱装过来的。 一百万,可相当不轻。 那个装钱的袋子,以前有几次用来装鸡,臭烘烘的,上面还有隐约可见的白色残留。 沈大林上公交车的时候,不知道挨了多少白眼。 大家都知道他在苏州开了家店,能挣点小钱。 但是这小钱有这么多,出乎所有人意料。 沈大林是在管理处找到的张红英,她正在谈购买商铺事宜。 因为商铺卖的没有想象中好,管理处好给张红英拉新优惠。拉人买一间商铺,可以给两千块钱管理费。 给现金是不被允许的,但是拿一份合同,将来给管理处,一次次抵扣管理费,那是政策之内。 沈大林一听,把张红英拉了出去:“你等等。” “阿叔,你怎么来了?”张红英纳闷。 “哦,我听说你要买店铺,跟建珍借了钱。说有多少要多少。这不是我手头有钱,就给你送过来了。” 张红英被蛇皮袋臭的后仰了一下。 沈大林嘲笑道:“嗨,你还嫌钱臭!”话里全是笑意:“没人能想到吧?穷的掉地的沈大林,手里有了一百万!” 张红英喜出望外:“阿叔,你哪来这么多钱?” 沈大林:“当然不是偷的抢的。先别提了,我本来想借钱给你的,但是刚才听了一下,有了个新的主意。” “啥主意?”张红英还在被村里最穷的沈建珍家有了一百万震撼。 不过想想也能理解。苏州店铺的分成,沈建珍拿15%,她拿25%。但是沈大林一个人是可以拿60%的。 还有贩鱼赚了毛三十万,贩鸡也赚了几十万…… 这么算算,确实这一百万的来路清清白白。 沈大林看了一眼张红英:“这么简单的事…… 你要是一个人买商铺,就享受不到两千块钱管理费的抵扣了! 你可以介绍我自己去买,然后你享受抵扣。 或者我们俩一起买,咱们也不要抵扣,要个折扣多好!” 张红英:“……还可以这样?” 沈大林把张红英往边上一拉:“我去跟他们谈!” 姜还是老的辣,沈大林不仅仅是把折扣谈了下来:超过十套,九五折。超过五十套,九二折。 为了帮张红英享受“介绍新人”的抵扣,他把商铺写在了自己名下。 沈大林甚至问道:“能不能分期付款,能不能按揭贷款?” 张红英:“阿叔,你把钱全投进来了,婶婶不反对?” 沈大林笑笑,又从蛇皮袋里摸出来一个小袋子。 也不知道解开了多少层塑料袋,里面露出来一个布包。 布包里,竟然也是厚厚一沓钱。 “喏,你婶婶的态度在这里。”沈大林笑眯眯递过去。 原来吴小红养鸡,虽然养的不多,一年总也养三四千只鸡。她平时什么都懒得动,养鸡养鸭这些小动物,却分外热衷。 这些年,竟然也攒下来几万块钱。 张红英叹了口气:“我这才是真的服了你们一家。” “我家老太婆说了,她阿爸以前在镇上给人当长工。做了一年下来,地主不肯给钱,说是钱不够了,拿了两棵白果树,要抵一部分工钱。 他的同伴拿了工钱,他拿了白果树。 几十年过去,现在白果树每年都能卖七八百块钱白果。那个拿工钱的,回去也就是买了一斗米。 她虽然不知道这个旅游是个什么东西,但是镇上买个商铺,自己做做生意也好,租给人家赚租金也好,就好比是买棵果树种种了。” 张红英:……所以,根源是那个宁愿不要彩礼,贴嫁妆,也要把女儿送到能吃饱饭的地方的老头子吗? 他不要彩礼嫁了个女儿,换来的是沈大林诚心诚意帮扶岳家几十年,对病弱的女儿不离不弃。 也算是互相成就了。 沈大林背来一袋钱,换成了二十五家铺子。 “好了,我回家洗洗去。 一身鸡屎味。”沈大林嫌弃的闻了闻自己身上。 “好的,阿叔,”张红英笑眯眯的送别沈大林。 张红英重生一次,带发达的是沈家。但是对这么一家人,她确实是佩服的,也心甘情愿带他们发财。就冲着他们一家,一点迟疑都没有,就愿意拿出全部身家借给自己,这家人,就值得。这是一种豪侠之风。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知恩、感恩。 张红英确实有点想吃嫩草了。 张红英自己的钱,只够买了十家店铺。包括拆迁分到的房子,她也选择了门面房——跟夫子庙那套房子的格局很像,两层小楼。加起来十五套门面。 白镇后来发展到特别大,所有的街道都盖成了二层小楼的格局,样式古色古香。但是游客最爱逛的,就只有现在这条街。 随便一家店,年租金就能租到二三十万。 等她到了退休年纪,一年租金就几百万,那生活有多美好,张红英简直是不敢想象。 一时之间,张红英连粉天下的梦想都有点淡去。 这样安耽过日子,好像也不错了哈? 张红英一直是个很容易知足的人。 前世但凡两个老人没有这么偏心,张红星没有这么贪心,她倒不至于气到重生。 不过躺平是没这么容易躺平的。张红英还没结婚,张红星那边又闹妖了…… 第148章 抛弃 高秀娟没了之后,李小芳也给张红星相过一些对象。 毕竟张红星虽然孩子都有了,但实际上他属于抢跑。论实际年龄,张红星到现在也不过二十二岁。 正常情况下,22岁刚刚到法定结婚年龄呢! 但是,高秀娟没了,她生下的女儿还在。已经三周岁多了。 张红星长的不赖,嘴皮子也会说。 但是他现在成了老大难问题了。 同龄人都相看好了,程序也走到差不多了,只等着年龄到了就领证。 现在很多人是先办酒,住一起,等到年龄到了再领证。 大部分人都是这样“抢跑”,领证的时候,孩子都快出生了。这样不浪费时间,能早点把孩子生下来。 因为独生子女政策在这一带贯彻的很彻底,如果第一胎是儿子,就不能再生了。第一胎是女儿,那么女儿七岁以后,可以再生一个。如果第一胎不抓紧,生第二胎岂不是得三十了?后世可能很多人三十岁还感觉自己是小孩子,但现在,三十岁再生孩子,就感觉很老了。 但一向算是条件不错的张红星,现在成为婚恋市场的最底层了。 除了有个女儿,还有个没有出嫁的姐姐。 这两样都是减分项。 好好的姑娘,谁愿意去当后妈呢? 要说是张红星人才特别好,或者特别有钱,找个年轻漂亮的姑娘也不是不行。 但是他没钱!干活拈轻怕重,收入约等于无。还有一个女儿。 这个女儿,无论怎么样都逃不过去。 若是他年龄再大一点,四五十了,哪怕只有三十岁都好,可以找个离异或者丧偶的。偏偏张红星的年龄也很尴尬。相亲,一般是男方比女方大一两岁的。那么张红星只能去相未婚姑娘。 所以屡次找人说亲,几乎都是在媒人那一关都过不去。 小姑娘取名叫张勤勤,张小树给取的名字。他的想法一目了然:希望孩子勤快。将来能好好干活。 张红星已经尝过了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再叫他单着,比死还难受。 偏偏平时招惹人无往不利的那张小白脸,在熟人社会的圈子里一点用都没有。 大家谁不知道谁呢? 就连外地来的打工妹,也再没高秀娟这么傻的了。 于是,张红星一狠心,对张勤勤说:“走, 哥哥带你出去玩。” 张红星怕影响自己的生活,从来都自欺欺人,不让张勤勤叫自己爸爸的,只叫哥哥。 三岁多的孩子哪里懂什么?就跟着张红星走了。 好在张红星只是个普通人,他就算是想把孩子卖了,都找不到人。大量打工妹进来后,平衡了婚恋市场,人贩子已经绝迹很多年了。 张红星刚刚听人说,有人生了个先天残疾的婴儿,扔运河里了。张红星抱着张勤勤的第一站,就是京杭大运河边上。 但是,张勤勤已经三岁多了,能说会道,小嘴巴甜甜的一口一个哥哥,一直讨好张红星。 张红星剩下的那点人性,让他没办法把整个活生生软绵绵的孩子扔河里。 他大脑里隐约知道,扔婴儿或许没人追究,扔三岁孩子,会有麻烦。 张红星带着张勤勤的第二站,就是去了火车站。 一路从鸭湾村走到青镇,再从青镇坐客车到市里。 汽车晃晃荡荡,把张勤勤晃睡着了。 张红星就找了个没人注意的空档,把张勤勤留在汽车上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没了的妈在冥冥中保佑。张红星刚刚下车,张勤勤就醒了,好一通号啕大哭。 车上本来就嘈杂,刚开始张勤勤的哭声没人在意。后来她哭的太久了,才有人吼:“谁带的孩子?还不赶紧哄哄!” 然后,一车乘客才发现,这个孩子,没有大人陪同。 张红星一个人回了家,李小芳和张小树从地里回来,发现张勤勤不在,还问张红星:“勤勤呢?打中觉还没醒吗?该喊她起来了。要不晚上不好困。我忙一天吃力的要死,夜里没心思哄小人的。” 张红星闷声道:“放掉了!” “啥?”李小芳惊讶到不行。猫啊狗的,不想要了,带到很远的地方去放掉,经常听见。 孩子……即使是计划生育最严的那段时间,偶尔听说有人要带去火车站放掉,究竟也没人实行过。 李小芳也是没想到张红星能这么狠心。 养一条狗,养三年也有感情了。尤其是张勤勤从小没妈,跟着李小芳长大。从小没妈的孩子,就特别有眼色,嘴甜,乖巧。带了几年,李小芳已经舍不得把她扔掉了。要是刚刚出生的时候,倒是巴不得这个扔掉。 张勤勤在外面也没待多久,刚好遇到了沈大林。 沈大林听见孩子哭,忍不住打量了一眼,又一眼,又一眼…… 虽然说孩子,很多都长的差不多,大家都白白嫩嫩,非常可爱。 但是这个孩子,怎么跟张红英那么差不多呢? 张红英小时候,就是长这样的,当然那会条件不好,大家都缺衣少食,会瘦很多。 沈大林左看右看,觉得这个孩子,真的很眼熟。既像张红英,也像李小芳。 落单的孩子,就很受关注。 乘客们七嘴八舌,开始问张勤勤:“你跟谁出来的? 你家大人呢?” “你叫什么名字?” “你几岁了?” 张勤勤看看这个,不认识。看看那个,还是不认识。看着整整一车的陌生人,张勤勤哭的嗓子都哑了。 沈大林常年待在苏州,只有周末,还有学生节假日才会回家,还真没见过张勤勤。张勤勤自然也没见过沈大林。所以沈大林无法确认这孩子是不是张红英侄女。 都有养女像家姑的说法,这娃娃这么像张红英,八成有血缘关系。 等到下车的时候,司机和乘务员都决定报警。 沈大林想了想, 还是开口:“我看她有点像我们村一个人。你们送到哪个派出所,我等下让她家长辈去认一下。” 沈大林不认识,张小娜夫妻跟张小树家住隔壁,如果真是张勤勤,他们肯定能认出来。左右就是跑一趟派出所的时间…… 第149章 张勤勤 张小娜一家,为了方便,就住在由沈建珍买下的仓库房改建的农民房里。 沈大林先跟着司机和乘务员去了一趟派出所,又回去找人。 张勤勤如果再小一点,也不是没有人愿意收养。有些人生了孩子不想要,有些人却死活怀不上。 但是张勤勤已经三周岁多了,按鸭湾村的算法,那就是已经虚五岁。这样的孩子,马上要上幼儿园,已经记事。就算是还说不清个所以然,也知道自己父母是谁。所以没有人想要收养她。 张勤勤哭的累了,却还不肯停。又累又饿又害怕的小姑娘,从扯着嗓子嚎哭,到小声抽泣。 她小小的脑袋里,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张小娜听说她侄孙女可能丢在了苏州,先是不太敢相信的:“怎么会?我阿哥阿嫂连镇上都不大去的。” 沈大林才道:“那不是还有张红星,经常往外跑的。” 张小娜还是不信:“不可能,张红星不喜欢这个女儿,从来不管她的。怎么会带到苏州来?” 沈大林提示:“张红星最近几年一直想对亲,都没对上一个。 女的都嫌弃有张勤勤在,不想当后妈。 所以你们说,他有没有可能不是想带勤勤出来玩,不小心忘记。而是根本就是想扔掉她?” 张小娜一脸的不可思议:“这也太作孽了吧?” 她男人却道:“那个小畜生,还真有可能做得出来。”他对张红星印象很不好。从小就是个坏胚子,一家子,从小到大,没一个好人。 “那现在怎么办?”三个人商量。 “要给他们送回去吗?”沈大林问。 “送回去再叫他们扔一次吗?” “现在就是不知道是张红星一个人的主意,还是他们商量过的。” 既然张红星想要扔掉女儿,那这次被他们送回去,下次很有可能再扔掉。 天大地大,想要一个小孩子无声无息消失,太容易了。 乡下人家又不像城里人对孩子看的紧,每年都有出意外的。爬树摔下来的,在河里不小心溺水的,甚至睡觉不小心把自己闷死的都有。这些还是真的意外。如果家里人想要她出意外,就更容易了。 “要么你打个电话回家问问看,看他们是什么态度。”沈大林对张小娜道:“要是他们不想要了,送福利院去也好的。家里人不管,国家肯定会管的。” 电话还是要打到沈二林家。 “喂,啥人了?”对面刚刚接起电话,张小娜就喊:“阿娥啊,你帮我去喊一下我大哥大嫂听电话。” 她话音刚落,对面就噼里啪啦喊起来:“他们现在唔冇空。 小人不见脱了,老老头老太婆出去寻小人了!” 张小娜一愣,看了看沈大林。 沈大林轻声示意她再问:“噶么张红星呢?叫伊来听电话也可以的。” “噶么我侄儿子呢?伊也去寻小人了?”张小娜问道。 “只屁啊!伊讲不见脱就算了,寻勿着顶好,寻回转伊还要丢掉她。。”姚金娥兴奋的很。 鸭湾村哪里有过这样的热闹啊。 “噶么哪哈办呀?”张小娜自言自语。 姚金娥听见了,以为是在问她:“一个村子人都去帮忙找人了。 村里高音喇叭长远没有响过了,这次大队书记在高音喇叭里喊了。 只要人还在,肯定能找到的。” 她的声音相当亢奋,激动。 这倒不是个什么坏人,大坏事不会做的。平日里有点逢高踩低,对沈大林一家很看不上,所以沈大林连通话都不想跟她通。 要不是沈家一直是最穷的人家,不敢一下子露富,他宁愿自己家装个电话。 现在听见姚金娥这种话语里掩饰不住的兴奋,沈大林点了支烟,走了开去。 几分钟通话,用了五块钱。 “人家既然在到处寻人,还是给他们送回去吧。”张小娜道。 沈大林把香烟扔在地上,用脚碾了下,才道:“我们先去派出所看看。认认人。 没准那个小姑娘还不是张勤勤。” 三个人赶到派出所时,已经夜深了。沈大林还大方的打了辆出租车。 张勤勤还在哭。也不知道小小的人,哪里来那么多眼泪。 张小娜看见哭肿了眼睛的张勤勤喊了声:“阿勤啊!” 张勤勤哭声一止,抬头看了看张小娜。认得,但是不熟。 她抽噎着喊了声:“三姑奶奶。” 就算是哭成这样,还记得叫人。 找到亲人就好了,派出所的同志也如释重负。这小姑娘实在是太能哭了,好像要把身体里的水都哭出来一样。 鸭湾村的人,都以为小孩是掉河里了,正在全村人抽水塘呢。 有机器抽,也有人在用水桶提水。 好在天气开始暖起来了,要不得有很多人冻感冒。 张小娜的第五遍电话打过去时,姚金娥刚刚看完热闹回来。 电话了叮铃铃响起,在漆黑的夜里,还有点吓人。 “啥人了?半夜把打电话过来,吓人的晓得勿啦?”姚金娥机关枪一样扫射。 “阿娥啊,你去帮忙说一下,张勤勤我们找到了,失剩在公交车上了。 我明天给他们送回去。” 姚金娥掌握了第一手消息,哪里肯放过? 把张勤勤怎么丢的,怎么发现的,怎么认回来的,问了个一清二楚。 等到姚金娥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再到水塘那边时,大家都已经疲惫的不行了。 “不用找了不用找了,小人寻着了。”姚金娥摸黑过去,路上还不小心摔了一跤。 抽水机的马达声音很响,姚金娥喊了三四遍,才有人听见。 “快快快,马达关掉。 我好像听见有人喊,说寻着了。” 马达声停下来,李小芳疯了一样喊:“快抽啊,继续抽啊,我孙囡还没寻着呢?” “寻着了寻着了,”有人安慰李小芳:“你孙囡好好的,没事,没有在河里,听说在苏州呢?” ……李小芳万万没想到,张红星说把小人放掉了,是真的。 她对自己的儿子多少还是有点幻想的,觉得他说的这些都是赌气。 怎么舍得的?那么一点点养大的小孩……李小芳在五月份,二三十度的气温下,冻出了一个哆嗦。 第150章 去向 第二天,张小娜把张勤勤送回了家。 李小芳晕车晕的不行,没办法出门。张小树则是觉得张小娜既然找到了张勤勤,再把她送回来,也就是顺手的事。 一个村里的人,小矛盾或许有,但感情上,在外地遇见了,还是本能的觉得亲切。 张小娜看待张勤勤,跟看自己家里人是一样的。 张勤勤在张小娜的安抚下,终于安静了下来。可能是熟悉的乡音给了她安全感。 哭够了,才开口说渴,说饿。张小娜不敢给吃别的,就给熬了点瘦肉粥。收获张勤勤尿床一次。 第二天上客车的时候,张勤勤又一泡眼泪汪在眼眶里,不敢掉下来。 张小娜叹了句:“真是前世作孽!” 张勤勤扭着身子不肯上车,张小娜劝她:“姑奶奶带你回家,回家找爷爷,找奶奶。” 张勤勤憋出来一句:“不要哥哥。” 张小娜应和:“嗯,嗯,咱们不要哥哥。不要那个把勤勤忘在车上的坏哥哥。” 张勤勤已经把经过说了一遍: 哥哥说带我出来玩。 我睡着了。 哥哥不见了。 真相如何,有脑子的人都能猜到。 但是那又如何呢?说破天,张红星还是张勤勤的亲生父亲。 不管是沈大林,还是张小娜,都乐意帮张勤勤找回家。但是其他的,他们也无能为力。 唯一的好消息,是张小树跟李小芳都在努力的找张勤勤。 经过三个小时的“长途跋涉”,张小娜带着张勤勤出现在家门口。 张小树看了一眼张勤勤,开口道:“回来就好。以后不要调皮乱跑。” 张勤勤看了看张小树,瘪了瘪嘴,眼泪似掉非掉。 李小芳从张小娜怀里接过张勤勤,张勤勤把头埋在李小芳脖子上,哭了起来,眼泪鼻涕糊了李小芳一肩膀。。 李小芳叹了口气:“囡囡乖,自己站会。看把你姑奶奶累的。” 张勤勤又扭着身子要下地。 李小芳细问究竟怎么回事,为什么张勤勤会出现在苏州。 张小娜去了苏州开店的事,李小芳知道。曾经羡慕嫉妒过好一阵子。 张小娜的爷爷,跟张小树的爷爷,是亲兄弟。他们的爸爸是堂兄弟。 他们爷爷那一辈,关系还是很好的。但是妯娌之间,多少有点矛盾,导致堂兄弟之间关系就有点别扭。但是以前那种环境,一家人还是要抱团才能过下,倒也勉强还能保持面和。 张小娜的阿爸张秧猫从小体弱多病,只能巴着张小树的阿爸张大猫。张二猫张三猫倒是各自成家搬走了,互相之间没什么冲突。 再娶妻之后,差距就拉大了。 张大猫的妻子怨恨张秧猫他们不肯搬走,把宅基地空出来,好让他们盖房子。 因为鸭湾村能盖房子的地实在太少了,别人不搬走,他们就没办法扩张。 总之几十年积怨下来,李小芳跟张小娜的关系,是属于能酸溜溜说几句话,但是绝对不亲密的。 尤其是张小娜没有嫁人,还招赘回来,又继续占着宅基地——实在是太不识趣。 李小芳不是什么好人,气人有笑人无这种事,那是出于本性。 但是她也不是什么坏人,平生最看不起的人,成了他们一家的大恩人,李小芳的脸上,也不知道是哭好,还是笑好,表情扭曲的厉害。 “阿娜,你跟我说说说哪哈回事体了?我出去做生活的时候,她好端端在家里打中觉。等我们回来,小人就不见脱了。 转眼间,你们又把她从苏州送了回来。 囡囡一个是怎么跑到苏州去的? 总不能是惹了鬼了,被鬼带走的吧?”李小芳多少还是有点期望,问道。 张小娜看了张勤勤一眼,还没说什么。 张勤勤扑过来,抱着李小芳膝盖:“娘娘,不是鬼,不是鬼。是哥哥。” “你不要瞎讲。”李小芳强行堆起笑脸,轻轻拍了一下张勤勤:“哥哥怎么会带你去苏州? 他平时嫌弃你都来不及。” 张勤勤无声流泪:“娘娘,是真的。 哥哥说带我出去玩。 先是抱着我在河边站了很长时间。那条河那么长,那么宽。” 张勤勤展开胳膊,比划了一下。 “河边风很大。哥哥让我看开过多少船。”张勤勤继续说道:“我看了很久,哥哥又抱起我去坐汽车。” “我们坐了这个汽车又坐那个汽车。后来汽车晃的我睡着了,等我醒来,哥哥就不见了。”张勤勤年纪虽小,话已经能说的很清楚。 张小娜道:“小囡囡怎么一个人去的苏州,我是不知道。 只不过沈大林说是他正好也在那趟从青镇到苏州的车上。 今天很多人回学校读书,车子上人特别的多,所以沈大林也没看见有谁上了这个车。 车子过来古镇,学生仔下去很多后,车子才空了下来。 又过来一段时间,勤勤醒了,哭起来,已经快到苏州了。 她哭的时间太长,有人嫌烦躁,喊大人管管小孩——满车人才发现囡囡是一个人在车上。” 张小娜只说她知道的部分。 司机,检票员,要把囡囡送到派出所。 沈大林其实忙的很,不认识张勤勤。但是他看着张勤勤跟张红英,还有李小芳都有点像,这才找到张小娜。 张小娜连夜去认人,又连夜把张勤勤接回去,哄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给送回鸭湾村。 张勤勤眼睛里又含了一包眼泪,看着李小芳。 李小芳叹息一声,人到中年,心开始有点软了,看到小囡囡这样,她是很心疼的。 张红星走出门来,开口训斥:“一大早哇啦哇啦,吵死了! 死人都要被你们吵醒了!” 李小芳也骂回去:“你个冇良心的畜生! 女儿不见脱还困得着! 我是急的来一晚上没有闭眼。” “寻伊做什么?寻回转有啥用?有伊在家里,我连个两横头的对象都找不着,更别提讨新娘子了。 我不成家,不养小人,打一辈子光棍,你就开心了,快活了。”张红星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怼李小芳。 李小芳气的浑身发抖:\/“我哪哈养出来这样的畜生胚?” 第151章 过房亲 李小芳先是谢过张小娜,对这个她一辈子都没看上眼过的张小娜,诚心诚意的道谢。 然后又托人家去青镇,买了两只猪蹄髈回来。拿猪蹄髈谢人,是鸭湾村最高礼遇了。 猪蹄髈,鞭炮,还有鸡蛋,年糕,李小芳买了两份,一份送了张小娜,还有一份送了沈大林。 一个张红英,养出来狼心狗肺,连家也不肯回。一个张红星,养出来就不止于狼心狗肺了,简直就是个畜牲。 虎毒不食子呢,这张红星能想的出来把女儿扔掉,将来她和张小树老了,还不知道会被扔哪里自生自灭? 李小芳是真的怕了。 张小树比沈大林要小了四岁,但是看上去比沈大林还苍老。也是被张红星的骚操作气的。 李小芳自家更不用说了,为了张红星娶新娘子的事,操了多少心。 高秀娟要走了三千八的彩礼,人没了。 以后再娶,至少要八千八,还没有人肯跟他。 高秀娟就跟李小芳合不来,就算是再娶一个,亲儿子都对他们不好,难道还能指望儿媳妇? 一个张红英养不好,李小芳虽然气,但是到底还知道家丑不可外扬。反正还有张红星,她又不会对张红英紧追不舍。 这几年张红英虽然人不回来,但是逢年过节,还是托沈建珍带钱物回来的,面子上还交代得过去。 现在张红星变成了这种样子,李小芳开始检讨自己: 究竟是种气不好,还是养孩子的方法出了问题? 为什么吴小红那样的邋遢婆娘,沈大林天天在外面做生意,成天不着家,养出来的两个孩子一个比一个孝顺? 沈建珍读书的时候做点临时工,攒了钱还知道给吴小红买点吃的。 吴小红对她非打即骂,从来没有好好说话的时候,沈建珍还是知道吴小红最喜欢吃什么。 沈建兴就更不用说了,这么个大小伙子,说是沈大林住院的时候,照顾的特别好。沈大林眼睛老花,连脚趾甲都是沈建兴给剪的。 她李小芳一辈子聪明过人,怎么就生了两个小人还养不好? 李小芳服输了。 她送重礼,还想让张勤勤认个过房亲。 一个是沈大林救了张勤勤,认过房亲也是一种常规操作。 另一个,没准认了过房亲,也能传染点沈家的好风气? 她倒是不指望张勤勤跟沈建珍一样上大学,能学到他们家三成孝顺,也能保她跟张小树晚年无忧了。 李小芳跟张小树带张勤勤上门时,沈家只有吴小红一个人在家。 她刚刚喂完鸡。 他们家鸡虽然是散养的,也还是要搭一些谷物。 李小芳走进门,先亲亲热热的喊了一声:“阿红啊……” 吴小红给激的一哆嗦。 两个人互相阴阳怪气了一辈子,你看不上我,我还看不上你。 难得一次李小芳堆出满脸笑,吴小红可不得惊慌失措浑身不自在了? “你还是不要这样讲话,笑面虎一样的,我不习惯。就跟平常一样讲话就好了。有什么事直接讲。”吴小红也不是傻子,你笑我也要笑啊? 李小芳继续堆起笑:“这不是你家大林刚刚救了勤勤,把她从苏州带回来了吗? 要不是大林,勤勤还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所以我买点东西,来谢谢你们。” 吴小红不以为然:“都是自家头的,谁看见了不会搭把手? 这点小事,不用谢的。” 李小芳才抛出来意:“阿红啊,你看,你教出来的小人,各个乖巧,孝顺。 我养出来两个,一个比一个不成名堂。 现在我只指望这个小的孙囡了。 伊年纪还小,能不能跟你认个过房亲,你帮我教教她。 不说跟建珍比,能有建兴一半,我也开心了。” 这句话挠到了吴小红的痒处。 她亢奋的开始聊起来沈建珍的聪明,沈建兴的懂事。 往日里早就不耐烦的李小芳,也陪着笑脸,一唱一和。 这对吴小红来说,必然是扬眉吐气的一天。 简直可以算有生以来第三得意的事。 第一得意自然是沈建珍考上大学。哪个不说她呆娘出巧囡。只要女儿是巧囡,她被人说呆又有什么要紧。 第二得意,是她靠养鸡,给自己买了个店铺。 第三得意,就是这个一生之敌,开始逢迎自己,要来拍自己马屁了。 更何况,她逢迎自己的目的,还是因为她吴小红会教孩子! 吴小红心里高兴,就格外好说话。 嘴里却还推拒说道:“我家建珍和建兴好,主要还是他们两个自己孝顺……” 李小芳再次赔笑:“是的是的,他们自己好,那也还是你生的好。你教出来的。 我们家勤勤,就拜托你了。” “那行吧。”吴小红拿够架子,才一口答应。 李小芳还看了看日子,特意选了个黄道吉日才上门。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江南水乡的小村落被柔和的日光所笼罩。李小芳和孙女张勤勤早早地起了床,准备迎接这个特殊的日子——认过房亲。为了这一天,李小芳让张小树去街上,买了一只猪蹄髈,一头小羊,并为勤勤穿上了一身漂亮的衣裙,头上扎着两个俏皮的小辫子,显得格外可爱。 李小芳跟张小树两人提着装满礼品的篮子,带着张勤勤去沈大林家。 当她们抵达沈大林家时,沈家人早已在门口等候,脸上洋溢着笑容。沈大林、沈建兴,也特意从苏州回来了。 看到张勤勤进门,沈建兴把鞭炮点燃。 鞭炮噼里啪啦响起,张勤勤害怕的捂住了耳朵。 接着是正式的认亲仪式。 沈大林跟吴小红被请到椅子前坐下,沈建兴拿来一把稻草放在地上。 李小芳叫张勤勤跪下,磕头。 张勤勤虽然不懂这是在干什么,却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 她认认真真的跪下,很虔诚的磕头。 “嗲嗲,嬢嬢,”张勤勤奶声奶气的叫着。 张勤勤跟沈大林差了辈分,不能认干爹,只能认爷爷。 好在就是这么个意思。 张勤勤认认真真说道:“嗲嗲,我长大了 给你买酒喝。嬢嬢,我现在就可以帮你养鸡。” 沈大林其实心里有点勉强,连张红英都不愿意跟张家来往密切,但是老太婆都答应了,他也不能反悔。 不过看到小囡囡这么可爱,总算是没有白救人。 第152章 分家1 李小芳让孙女认了沈家做过房亲,两家正式成了亲戚。 李小芳就此认为,既然是亲戚,互相帮忙也是应该的,便开口对沈大林诉苦经:“大林啊,还是你福气好。 吾拉两家人家,一年里结婚,年前年后养小人。 同样先开花后结果,现在你的日子赛过吃甘蔗,一节比一节甜。 吾拉咯日脚,一日不如一日,赛过吃黄连,一日比一日苦。 勤勤,帮忙求求你嗲嗲,你嗲嗲这样聪明,帮我想想办法看? 再过下去,年纪越发大了,两个小人一个也靠不上,只好靠个孙囡,将来还有什么出头日子?” 沈大林很头疼。李小芳那个人,可不是这么好招惹的 。 但是,吴小红一辈子也不做什么主,难得答应人家认亲戚,非要不答应,她面子上过不去。再说两家就隔一条河,总不能真把关系弄僵,搞的没办法见面。 李小芳又说了一阵子,才开口说出真正用意:“大林你看,红英只细*到底为啥要犟出去? 我想来想去,想不出来我哪里对不住伊。 你聪明,两个小人也聪明,教的也好。我是个笨人,笨想功,实在想不出来。 你要是能想出来,帮我想想办法看。 至少,也出面帮我劝劝红英。 总不能家就不要了吧? 总是我把伊养出来的。 不管是吃粥还是吃饭,两个小人总要先吃饱。 养小人多辛苦,她年纪轻轻不懂,大林你是晓得的。 建珍跟红英, 那是从小的小姐妹,建珍懂事,你也叫她帮忙劝劝红英。 我也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沈大林并不想管这桩事体。 连亲娘都管不了的,别人怎么说的上话? 至于张红英被什么老爷上了身这种事,他也就是自己猜测,并不好拿出来说话。 沉默了半天,沈大林答应,帮忙捎话给张红英,让她打个电话回家。 不管是跟父母有什么心结,总归是要解开的。 鸭湾村送葬,有个环节,叫“解怨结”。 在老人五七的时候,包许多粽子,白粽,里面不能加任何馅料。煮熟后,在五七这一天,大家一起,把粽子上的绳子解开,叫做解怨结。 绳子全部解开,生前所有恩怨,也就了结了。 的确有少数人, 跟自己的父母老死不相往来,父母丧礼都不肯去参加。 但是,就鸭湾村人看来,李小芳跟张小树,无论如何罪不至此。 沈大林回到苏州,见到张红英,就跟她讲了张勤勤的事,以及李小芳的传话。前几天张红英正好还在白镇,没有见到张勤勤,也不知道张红星的“壮举”。 张红英目瞪口呆:张红星原来还是这样的人? 虽然沈大林并没有劝自己与父母和解,但是张红英多少能猜到他的想法。 不仅仅是沈大林,放在世界上,任何一个人,看到他们家的情况,都要说张红英做的不对: 既没有虐待你,也没有非要卖了你换钱。你怎么就跟父母断绝关系了? 父母养大你,也不求你什么,逢年过节来看看,电话打一个,热络话说两句——普通父母对自己也就是这点子要求了。 张红英也确实是说不出来。前世今生,只有她一个人知道。 以前不想回去,借口是家里房间都没有给她。后来高秀娟人都没了,张红英也不好介意。 家里只有两个房间是事实。 但是,沈大林话都带到了。 张红英想要老牛吃嫩草,肯定要过沈大林这一关。沈大林肯定看不上连亲生父母都不肯认的人。 张红英心怀鬼胎,一口答应:“好的阿叔,我马上打电话回去。” 张红英也买了张ic电话卡。 时代又进步了,以前ic电话卡,一张卡面值多少,就卖多少钱。 现在的ic电话卡 有折扣了,一百块钱面值的电话卡,卖三十多块钱。 张红英也不是装不起电话,但她还是不舍得花几千块钱装。 bp机,大哥大,都开始流行了。 几千几万去买一个注定马上要淘汰的东西,张红英是不舍得的。 钱多了,再去买一个商铺不好吗? 张红英到电话亭, 开始给沈二林家里打电话。 姚金娥在院子里洗衣服,听见电话机响,洗洗手,把手在围裙上擦干,才揭开盖电话机的毛巾,接听电话:“喂,啥人啦?” 张红英赶紧道:“婶婶,是我呀,你去喊我姆妈听电话。” 姚金娥还以为是沈建珍,把吴小红喊了过来。 五分钟后,两个人直着嗓子喊了一气。 “姆妈?” “你阿爸不在家,你礼拜天再电话回转好了。” 张红英哭笑不得:“你是建珍家姆妈吧? 我是红英呀,你帮忙叫我姆妈,李小芳来听电话。 婶婶跑的要紧,听错了。” 吴小红早已经吧嗒一声把电话挂了。她不肯讲电话的。这次已经是勉为其难。 张红英只好再打电话过去。 姚金娥很不耐烦:“今天惹鬼了!哪哈电话不断头?” 张红英生怕再误会,只好叫:“金娥婶婶啊,我是红英呀,你帮忙去喊我姆妈,李小芳来听电话。” “阿呀,红英啊? 你哪哈想出来打电话了? 你哪里去了,长远没回转了? 你等嘎等,我去喊人。”姚金娥噼里啪啦问了一堆问题,也没听张红英回答,就跑去叫人了。 李小芳正在家里剪塑料袋,听见姚金娥叫她听电话,说是张红英打来的。 李小芳拔起腿就跑。 张勤勤被丢下了,在后面大哭。 李小芳赶紧又回去,拉住张勤勤的手:“走走走,我们接电话去。 是恩娘打电话来了! 你那个没良心的恩娘,我们去的晚了,怕她电话挂了跑了…… 一歇你接电话的时候,要多叫几声恩娘晓得勿啦? 恩娘回转,给你买好么么吃!” 张勤勤被李小芳托的跌跌撞撞的,也不敢哭。 恩娘么,李小芳经常想的起来嘴里就骂骂咧咧念叨几句。张勤勤对这个没印象的恩娘,还是很好奇的。 第153章 分家2 李小芳再接起电话,一味服软,诉苦。 “阿英啊,你爸你妈年纪大了,你还是回转吧!” “阿英啊,我虽然对你弟弟稍微偏心一点,但是也不算亏待你,你嫑这样冇良心。” “对娘不好,你心里过意得去啊? 从小我哪哈养大你咯,你就算是记性不好,良心总要有咯。” “阿英,你从小心软,看见叫花子可怜都要给把米,你对爷娘怎么能这么心硬?” 张红英被拦住李小芳话头:“姆妈,你不要再讲了,家里的账,是一本糊涂账。 你讲你对我好,但是小毛头还没生下来,我就要给她腾地方。 这无论如何算不上对我好的。” 李小芳早就后悔了:“我晓得这样是有点过分了。 但是,谁叫你是大的那个呢? 造房子的时候,我哪里会想到大麦不割割小麦? 我当红星结婚的时候,你一定已经嫁出去了。 老早晓得你结婚这样迟,又这样看重家里房间,我哪怕自己睡楼下,也会给你做一个房间的。” “过去的就不去说它了。 将来你打算怎么办?”张红英问道:“如果家里没有我房间,我是回不去的。在自己家里打地铺这种话,说出来让人发笑的。” 李小芳这才提出她的想法:“你回转来, 我叫上娘舅、姑父,帮你们把家分开。” 鸭湾村的确有父母跟儿子分开过的做法。 老头老太太只要能动弹,就会下地。 但是,一般都是儿子结婚以后,婆媳矛盾闹的不可开交,才会这样。 一个家里两个女人 ,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 分家三部曲:“吵架、回娘家、娘家出面摆平。” 张红星光棍子一个,要分家未免有点说不过去。 李小芳却道:“红星连自家女儿都不肯养,不肯认 ,我们老了他肯定也不会管的。 早早分分清爽,省得老了再扯皮。 叫我去找红星讨米吃,我宁愿饿死。 红英,以前不管我待亏你多少,这次都还给你。” 张红英将信将疑的回了家。 现在这个家 其实没什么好分的。 房子就那么点。 张小树把自己这边的亲戚,两个弟弟,一个妹夫,请来了。 李小芳也把自己的两个哥哥一个弟弟请来了。 现在的张红星,不像前世功成名就,没有人要巴着他,所以各路亲戚都还算是公平。 张小美一个劲劝李小芳:“阿嫂 ,你是不是要想想清爽? 你就红星一个儿子,怎么还没结婚就要把他分出去? 将来老张家要断种了!” 两个叔叔也劝李小芳三思:“儿子还没结婚就一定要给他分出去,这种话传出去惹人耻笑的。” 李小芳坚决的很:“当爷了还一点不懂事,分了家,让他自己过日子,也知道个好歹。” 张小美嘀咕:“一个男孩子,饭不会烧,衣裳不会洗,一家头怎么过日子?” 李小芳:“红英五六岁就可以洗一家人衣服,做饭了。 红星现在二十多了,力气总比那个时候红英大,有什么不会做的。” 张红星读小学四年级,以及初中,都在张小美家住宿的,所以张小美对这个侄子,疼爱到了骨子里去。 女人嫁人以后,自己生男生女无所谓,家里哥哥弟弟,最好要有儿子传承。 同样老张家的女儿,张小美对张红英是一只眼睛都看不上的,但是对张红星,就当宝贝。 她据“理”力争,要给张红星争取更多利益。 李小芳摊牌:“家里就两块宅基地,老房子塌了很久了,一直没盖起来。 另一块是我们现在住的。 老房子宅基地,新房子楼房宅基地,后面一个菜园子,还有前头平顶。 我们就抓阄吧,抓到什么就是什么。” 张红星从小被宠到大,怎么也不敢相信一直把自己当值钿宝贝的亲妈,要把自己分出去。 他丝毫不惧,拒绝抓阄。反正你们不管怎么分,我就是不认。 到点了我就来吃饭,衣服脏了脱下来放那,你不能不管。 你实在不帮我洗衣做饭,我就打小孩。小孩怎么说的都是我生的,你要是不照顾好我,我就打她出气。 张小树手抖都不成样子,指着张红星,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李小芳怕老头子被气死,只好问:“那你到底想哪哈弄? 我们两把老骨头,敲碎了也敲不出来你要过的好日子了。 在家里守着,什么事也不做,年纪一日大过一日,你就废掉了。” 张红星看向张红英:“阿姐,听说你在外面发财了,你也带带我好不好? 我一辈子记得你的恩情。” 张红英苦笑:“我在外面做个小裁缝,上哪去发财?” 她吃穿用度,都跟平常差不多,并没有因为多了很多商铺就抖起来。她不信张红星能看出来她发财了。 张红星却道:“我有个小朋友,在白镇上班的,他说是看见过你去管理处买商铺。” 张红英一惊,不过想到既然要分家了,李小芳手头并没有证据,她这些财产一样都不必拿出来。 而且李小芳对张红星这么失望,不可能现在还来得罪自己。 真要儿女都搞的一个也不见面,李小芳自己面子上也过不去。 果然,李小芳开口:“你不要瞎讲八讲。 你阿姐也不是欠你的,就算是她自己挣点家私,那也是他的本事。 你学了这么长时间拍照,完全也可以出去寻门路。” 倒是张红英说道:“现在造房子,宅基地加房子,七八万总要的。 张红星如果你想外出闯荡,你不如分家以后把房子出手换一笔钱。 以你的本事,在外面,比在家里吃两个老人好。 阿爸姆妈这个年纪了,日做夜做,也寻不着几钿。 你一直盯牢伊拉做啥? 靠爷娘,顶多是一日三餐,钱也没有。 你出去随便做点什么,都比困死在村子里好。” 张红星抱着头,叹了口气。他的那些小朋友,不管是去上班,还是出去做生意,确实没有几个人在老家了。 现在已经开始流行在镇区买房子。 “嘎么房子卖把啥人呀?”张红星满怀希冀的看着张红英。 第154章 分家3 张红英看到张红星的眼神,忍不住笑了。 前世,都是她这么指望张红星的。 你挣这么多钱,你是不是可以照应一下你侄儿? 你有那么多钱,父母的赡养你是不是可以多出一点力? 张红英是土生土长的鸭湾村人,也秉持了本村的价值观: 他要是自己给就好了,主动跟他开口要,坍台。 所以张红英一直咬牙忍着,忍到把老人太太平平送走,自己气个半死。 张红星现在肯定指望张红英主动开口说出要买下他分到的房子。 但是张红英才没这么傻。 分家分给张红星的房子或者宅基地,她给买过来,那不是等于送钱给张红星? 张红英咳嗽了一声:“先抓阄吧。而且分到宅基地,跟分到房子,是不一样的。” 李小芳瞪起眼睛:“那怎么办,我们可没钱把房子给盖起来了。 谁抓到什么算什么。 抓到房子得便宜,抓到宅基地就吃点亏。 反正你爷娘就这个本事了。” 张红英不合时宜的又有点可怜李小芳。 满头白发,弓腰驼背。 这样一个老太太,任谁看见了,都会心生怜悯。 而她实际上,不过四十多岁。 究竟是也有过温馨时光的。那一声声“乖囡”,“乖女儿”,犹在耳边。 张红英叹息一声:“姆妈,我不过是要一个公平。 毕竟有可能是我抓到宅基地,,也有可能是红星抓到宅基地。 我们事先讲清爽,不比抓阄完了再头疼好? 到辰光再来说是不是公平,就有点迟了。” 李小芳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谁也不知道。 张小树一锤定音:“现在住的房子,造的时候花了八千多。抓到宅基地的,现在东西都涨价了,爷娘没有那个能力再给造房子。 但是,老房子已经不时新了,现在流行的,都是三层的小洋楼。 不管是抓到房子还是宅基地,总归是都要拆了重新造的。 只有掼脱货才守着爷娘给的房子一辈子不去重新造过。 等到你们要造房子,不管是谁,我再补贴一万。” 张红星嘀咕:“有一万给我出去闯一闯多好?” 张小树忍无可忍:“你要弄清爽,这一万我只补贴造房子。 造房子才是正经事。 你出去闯,看自家本事。” 张红英已经撺掇过张红星卖了房子出去做生意,但是看张小树的表现,又觉得八成没戏了。 他可能宁愿补贴儿子出去开店,也不舍得儿子把房子卖了。 张红英主动开口:“我就不抓阄了,我要老宅基地,你们有意见不? 要么没有意见,就这么分。有意见,就重新抓阄。” 没有人想要一块一片废墟的宅基地,真要是张小树或者张红星抓到,他们还要发愁。一听张红英主动接过了老宅基地,都喜出望外。 张红英倒不是发扬风格,而是突然想起来,再过几年,榉树特别流行。一棵树,直径二十公分的那种,地头的收购价都要五六千块钱。 张红英分到宅基地,可以先圈一圈围墙。如果地上什么都没有,办证的时候是没办法通过的。 圈完地,就种树。 等树大起来了,把树一卖,造房子的钱也出来了。 而且物价这几年也是有起有落,完全可以等一个钢筋水泥砖头都便宜的年份造房子嘛。 张红英拿走了宅基地,张小树自动让步:“我们老老头老太婆,就住平顶就好了。 平顶加前头稻场。 后头的楼房加菜园子,归红星。 有意见不?” 张红英能有什么意见,她这么多年,一直想要的只是一块写自己名字的宅基地。 张红星占了天大的便宜,更没有意见。 这种所谓的“分家”,跟老老头老太婆自动净身出户没太大区别,还把阿姐也赶出去了。 张红星已经想好了,白镇既然在开发旅游,他就去白镇拍旅游照片。 发大财可能难,但是确实比蹲在村子里,天天吃粗茶淡饭好的多。 现在猪肉要求定点屠宰,已经看不到走街串巷卖猪肉的杀猪屠了。张红星一年到头吃不上几回肉,最多来客人了杀只鸡或者鸭,这种日子,也的确没什么好过的。 房子分完,张红英又道:“那,阿爸,姆妈,既然我也分到了家产,必然也对你们有孝敬的义务。。 你们两个,是想单独过,我跟红星两个,固定给你们养老钱,还是你们一边一个。 你们怎么说?” 李小芳抹了把眼泪:“养老这个事,我也不用给你们派任务。 反正有得活,就活。 活不下去,就死。 乡下人么,又没有退休金的,做的动一日,就活一日。做不动了,也就离死不远了。 等到那个时候,你们多来看看,买点营养品,也就算你们孝顺了。 不要等死床上,到臭了都没人发现就行。” 张红英心里盘算,零二年市里就推广农民养老保险了,一个月交八十块钱,六十岁以后,每个人每个月可以领二百多。 再过些年,又推广农保换社保,一个人多交十来万,就可以跟退休工人一样,每个月领两千块钱。 从经济上来说,的确两个老人是不会花多少钱的。 只不过零二年买农保的时候,很多人不舍得买。等到2011年换社保,换医保,就更不舍得了。 前世沈建珍是花钱给她父母换了的,而张红英因为手头紧,就没有换。 好在肾病透析享受了国家补贴,透析一次大几百,个人只要负担几十块钱。低保户还可以再享受一次补贴,自费八块钱就可以。 张小树跟李小芳有两个子女,必须要算一个子女的收入,算到最后,收入比低保的人均收入要高一些,就没能享受这个补贴。 张红英摇摇头,把乱七八糟的想法赶出脑海。 前世老两口得的这个病,很难说跟工作环境没有关系。 他们剪塑料袋,后面甚至接了烫一些塑料袋的单子。塑料高温产生烟气,味道特别难闻。 现在想来,那种烟气,应该是有毒的,伤害了他们最基本的健康。 第155章 分家4 这次分家,可以说是皆大欢喜。 张红星已经想好了,要把他房子卖出去,换一笔钱,去白镇买一个商铺或者租一个商铺,总归是有一个营生。 到辰光乡下人变镇上人,不怕没有合适的对象。 至于张勤勤,两个老的默认自己养,他一身轻松,多好。好的不能再好了。 就算是他自己当家做主,也没办法把负累都扔出去,不留任何坏名声。 两个老人,断尾求生,把自己的老本留住,多少还能跟女儿缓和一下关系——只要她在家里有房子,就不怕她跑出去再也不见面。 一家人在一起,真的有事要女儿帮忙,她不可能完全不伸手。 张小树也觉得冤的很,大家一样生儿育女,为什么他的儿女就分外不像话? 一色一样的读书,种田,看蚕。 要说是实在有什么不同,最多就是,他张小树,兄弟三个,父母是另外住开的。 李小芳跟阿公阿婆见不得面,一家人过的像仇人。 这一点,张小树是心里非常明白的。站李小芳,既可以摆脱赡养责任,也可以维持小家庭和睦。站爷老头子,那李小芳肯定是三天两头跟自己吵吵闹闹。 后来,还是老三有出息了,房子造好,自己又在镇上分到了公房,一家人住到镇上去,才把老头老太太接过去养老。反正他们住镇上,老头老太婆住乡下,基本上不搭界的。 虽然张小树没有赡养老人,但是张红星还有张红英,又是爷爷奶奶带着长大的。老三给两个老人的粮食,他们两个压根吃不完。孙子孙女去吃几顿饭,没人能说什么。 总不能是两个老人给带坏了吧? 张小树寻这个的不是,寻那个的不是,就是没想过寻自己的问题。 不过他多少也认识到了,是否有人孝顺,可能跟给了子女多少没关系,只取决于子女的良心。 张小树作为老大,无论是结婚,还是分家,都是拿了大头的。最后反倒是基本上空手出家的老三,不仅仅赡养老人,还对自己的两个孩子,张红英和张红星,都疼爱有加。 所以张小树想好了,他现在年纪还轻,总要做到七八十岁,才做不动吧? 剩下的二三十年,他挣的钱,就谁也不给了。 哪怕老了雇人呢,也比钱都给了儿子,最后自己死蟹一只好的多。 张红英拿到宅基地,心情也大好。 她已经有这么多房子,商铺了,按理来说,老家一块只剩下杂草、野树的宅基地,完全没有意义。但谁叫这是她前后两辈子的执念呢? 张红英分完家,催着赶紧去大队里登记,还要去换宅基地证。 眼目前还看不出来,再过几年,限制盖别墅的政策一出来,农村的宅基地就立马水涨船高。 鸭湾村的房子,盖的很是奇形怪状。 八十年代以前,基本上都是平房。堂屋、吃饭间,都混在一起。厨房盖在中间,后头就是卧室。 等到八十年代,条件好了,就又在后面加盖楼房。 像张红英家这样,老房子后面没办法接楼房,换地重修的,还是少数。大部分人都是有点钱盖一排房子,再有点钱再盖一排。前前后后,有四五排房子。 当时张红星读书走了,张红英留在家里招赘。他们家房子后面的地,就是埋过人的,所以没办法去盖,只好把前面平顶拆了盖成了三层楼。 现在拿到了老宅基地,完全可以盖一个方方正正的小别墅。 他们老房子就在河边,有一片水域,也是分给他们家的。 到时候,稍微处理一下,这不就是一个所谓的“亲水豪宅”? 与张红英的兴致勃勃,张红星的踌躇满志,张小树的日有所思不同,李小芳是真的伤心。 她一门心思要撵走阿公阿婆的时候,万万没想到自己也有老了被人嫌弃的一天。 其实她不大怪张红星。男孩子嘛,大部分都是没心没肺的。 张红英作为一个女孩子这样,在她看了就是不可思议了。 谁家女儿不疼爷娘啊? 几十年了,从来没有听说过的。 有少数人说是出嫁后被男人管牢,一分钱不肯给爷娘用,那她不相信是真的。谁家女人不攒私房钱?给爷娘买点吃的用的,还不容易? “阿英啊,乖囡啊……”李小芳眼泪汪汪看着张红英。 张红英叹了口气:“姆妈,你不要这样看着我。 你放心,你既然给我分了家,将来养你,就有我的责任。 将来红星给你多少钱养老,我就给你多少钱养老。 还有,既然分家了,你们也不要再去烫那个塑料袋了。 我听人说了,塑料烧起来的时候,是有毒的。 以前想攒钱给红星讨新娘子,你们没日没夜的去做,也算是有个讲究。既然分家了,红星自家出去闯,家里的事,你们能消停一点是一点吧。” “有毒的?怪不得一直闻着了要咳嗽。”李小芳恍然大悟的样子。 张红英看了看张红星,她是一直不懂,所以随着李小芳去烫塑料袋。不仅仅如此,张红英自己也没少做。张红星,读了那么多年书,也不懂吗? 只不过爹亲娘亲,不如钱亲罢了。 为了怕李小芳阳奉阴违,张红英还喊过张勤勤:“勤勤啊,你顶乖了,你以后帮恩娘看好爷爷奶奶,让他们不要去烫塑料袋好不好?” 张勤勤懵懂的点点头:“嗯,恩娘,我乖。” 张红英叹了口气。她今天叹气的次数比以前加起来都多。 “你要晓得,你娘没了 ,爷靠不牢。爷爷奶奶多活一日,你就多一日依靠。爷爷奶奶要是病了,死了,你就无依无靠了。”张红英也不想对这么点小孩说这种话。 但是她这样的身世,绝对不会让她再有天真的资格。 “马上,你到年纪了,让你爷爷送你去上幼儿园。你要好好读书。 读书越多,脑子就越聪明。 将来有本事,考个大学,你的苦日子也就结束了。” 张勤勤认真的点点头:“好的,恩娘,我一定好好读书。一定看好爷爷奶奶。你放心。” 第156章 圈地1 张红英动作很迅速,登记后第一件事,就是把地圈出来。虽然她没什么文化,也知道兵贵神速。还知道煮熟的鸭子也有可能飞掉。所以先吃到嘴里是正经。 老房子宅基地,本来是张红英爷爷那一辈兄弟几个一起住的。所以只有三分之二被分到了张红英手上。 现在张小娜在张红英店里做事,张红英说想要把她的旧宅基地买下来,张小娜毫不犹豫就同意了。 乡村的土地,只要当事人同意,在村里登记一下,就可以易主了。 甚至在家的前后搭点什么,又没有人管。 一直到二十一世纪,私搭乱建的人实在太多,把路都给挡住了,才有城管下乡干涉。 但是没多久,就因为拆除闹出了人命,最后所有的违建都不了了之。 张红英家老宅基地,到河边,本来是有一条路的。但是随着田全部改成了地,又种上了树,那路再也没人走了。几年过去,道路全部被野草覆盖。所以她如果用水磨功夫,慢慢把道路也占下来……肯定也没人能说什么。 说穿了,河这边,只有张红英家,两个叔叔家,还有堂姑张小娜家。 两个叔叔其实都不咋管张红英和张红星的事。只有三叔,有时候会痛心疾首的看着张红英。 他痛心疾首归痛心疾首,去告状让上头拆掉张红英房子是不会的。 至于张小娜,她本身作为招赘女,就是很能理解张红英的。前世她也是唯一帮自己说话的人。一个人心里有是非,应该不会给自己添堵。 张红英想要圈地,但是又想不好具体怎么弄。 这种事,她从来没有关注过。以前造房子,都是张小树出面的。 还好,她去登记宅基地的时候,正好遇上隔壁生产队的一个人也在登记。 张红英主动出击:“你也打算造房子了?” “是啊……你是啥人家的?” 那人打量了张红英几眼:“看上去有点面熟陌生嘎。” 张红英笑道:“哦,我呀,是张小树家女儿。 我爷是张小树,我娘是李小芳。” “哦哦哦,怪不得。”那人连声应道:“张小树嘛,我熟的不能再熟了。李小芳也有数码的。 当年修太浦河,我们一起挖河泥的。” 说完,又仔细打量张红英:“你是叫个什么英是勿啦? 好像我女儿跟你一起读过书的。” 张红英讪笑。 跟她一起读过书的,年龄跨度有六年……大的比她大两三岁,小的比她小三四岁。她不打算仔细问人家女儿是谁。 反正说了她也想不起来。 那人又开始叽咕:“你来做啥?” 张红英笑笑:“批地基,造房子。” “哪哈你阿爸不来,叫你来?”那人大惊小怪:“你一个女人家懂什么? 还不快点回去叫你阿爸自己来弄。 再忙,这种事也不好叫小人出面的。” 张红英开始后悔自己主动搭话了。 说一句就有两句。 这个时候,大队干部问:“你房子哪哈造呀?全包还是半包?” “那横竖全包。 全包省力呀,什么都不用管。 半包么 ,你自己去买买材料看。 又是石子, 又是石灰,还有沙子。这就算了,还有什么钢筋,砖头。 买起来可费劲了。 半包顶多省点饭钱。你自家买材料,费的功夫就不少。” 张红英竖起耳朵听。 原来这么早就有全包了吗? 以前大家盖房子,都是叫亲戚朋友帮忙的。 自己家亲戚朋友不够用,连妻子的娘家亲戚朋友、本家,都要叫过去的。 除了泥瓦匠,木匠,需要专业人士。其他的,都可以让自己人做“小工”。张红英小时候经常听见人家来叫“小工”,大晚上,人家在门外喊:“小树啊,睡了没?” 里面就会亮起灯火:“还没有呢,有什么事了?” “我们家造房子,想请你明天来做小工。” “好的好的 ,我明天一定去。” “叫小芳也来。” “小芳身体不大适意……” “身体不适意不要紧,不做重生活,搬搬砖头,拎拎水泥,也好的。” 这样的“小工”,也是互相积累的。 我们家造房子,你们家做了几个工。等我们家造房子,你们都要还回来。 就是等到张红英后来盖房子的时候,已经流行全包了,李小芳絮絮叨叨,说是那么多工,一个都没有还回来。 张红英虚心打听:“那哪个包工头好一点啊?” 不管是大队干部,还是来登记的人,都没有要给张红英解惑的意思:“叫你阿爸来叫你阿爸来。这种事,你一个女人家弄不来的。” 张红英这才把分家材料递过去:“可是我们分家了,现在我是户主。” “哟呵,你领女婿了?”两个人都同时惊讶。 张红英微笑:“没有。只不过是我跟我弟弟都大了,爷娘想的开,怕我们不分家容易闹矛盾。” “是的是的,”对于这一点,倒是两个人都看的开,还很有谈性:“老早的人,都不愿意分家。种田还是要人多才好种。 现在大家都去厂里上班,各个有收入,大家都自己挣的自己藏起来,吃吃喝喝却还是要吃爷娘的,还会时不时嫌弃没有肉,吃的不好。 你说这样的家不分做什么? 爷娘傻掉了才不肯分家。” “做爷娘的肯定是要吃亏的。爷娘养小人,从那么小养到那么大,还要给结婚,还要带孙子。一养就是几十年。 还要把自己辛苦一辈子挣下的东西,分给子女。 最后人老了,不中用了,小人肯服侍一个月,都算是有良心的了。 年纪大了耳朵聋,要被嫌弃。咳嗽痰多,要被嫌弃。眼睛老花看不清楚,要被嫌弃…… 总之养小人是顶蚀本的事。” “是啊,你儿子不是工作去了江阴吗?打算几时去养老了? 我跟你讲,要去养老,就要趁早。 在他们眼皮子底下老的,他们多少能习惯一点。老了再去,你吐口痰他们白眼能射死你!” 张红英:“……” 第157章 圈地2 都说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张红英听了一耳朵闲话,才知道,并不是只有读书人才有道理。 这些乡野村夫,也自有他们的道理。 而且,经历过两辈子的张红英,觉得他们说的真的是特别的正确。 离家越来越远,时间越来越长,原来的生养那点感情,就渐渐的没有了。 沈建珍刚刚上大学的时候,一个学期回家一次。中间遇到国庆节,还有校庆,校运会放假,都惦记着回家看看。 工作之后,但凡三天以上的假期,也是要回家的。 到后来沈建兴成了家,沈建珍就一年回来一趟了。 沈建兴女儿出生的时候,还是九八年,沈建珍给寄了一万块钱重礼回来,但是满月宴都没回来参加。 好像也就是侄女出生以后吧,沈建珍就几年才回家一次了。 张勤勤出生以后,张家没有了张红英的房间。那么沈建珍那些年回来是住哪的呢? 张红英仔细想了想,好像沈家也没有比自己家多一个房间。所以,沈建珍应该也是搭的地铺…… 反正张红英跟沈建珍两个人,作为鸭湾村出去的出息人,都是没有给父母养老的。 张红星几年回来一趟,回来连饭都不吃就走了。沈建珍稍微好一点,能在家里住几天。 这中间,难免有已经无法习惯的原因。 吴小红邋遢惯了,上了年纪以后,鼻涕一把眼泪一把,还到处抹。沈大林经年老烟枪,咳嗽声、吐痰声,张红英上夜班的那些年,回来路过都能听见。 沈建兴有母亲生病这个家庭拖累,但是有沈建珍这个大学生姐姐中和,在婚恋市场上属于中上水平,属意沈建兴,想要跟他两横头的女孩子,不在少数。 沈家家里穷,但是家风不错。很多人一边看不起吴小红,一边羡慕沈大林对她的不离不弃,还有两个出息的孝顺子女。不过吴小红一口咬定只能娶进来,所以找结婚对象的时候只能退而求其次,找了个家世方面同样有欠缺的。 这辈子,既然想好要对嫩草下手,那房间肯定要给准备一个的。 要不让家里大功臣回来,委委屈屈在厨房打地铺……那是人能干的事?也就是沈建珍这样心宽的不在乎,或者在乎也不说。 她是肯定有未雨绸缪的。 张红英把宅基地登记好,就去打听包工头。 晚上,张红英回到镇上,打电话给沈大林:“阿叔,我回过家了,家里事体都处理好了。 我阿爸姆妈同我跟红星分了家。 我家那块老宅基地分给我了。 现在店里没什么事,我就不过去了,我打算把地圈起来,等手头再攒点钱就把房子造起来。” 沈大林回到:“哦,你分家的事我是晓得的。你同张小娜买宅基地,她跟我说过了。 房子造起来也好,最好是一步到位。先圈地要花钱,造房子还要花一笔钱。 我当年造楼房,钱算来算去不够,但是先造个空心楼房,等有铜钿了再装五孔板。 老太婆逼着一定要一次到位。 后来东西涨价涨来要死,背债早点早好是划算的。 你要是钱不够么,我可以先借把你。 而且找包工头,可以造完房子再结账的。” 张红英奇怪:“我听说包工的,小工一天都要拿到二十块钱了,包工头肯垫钱?” 沈大林解释:“包工头给人结工钱,也是一年结一次的。 唔拉村里,在厂里打工的,工资也是到年底才结一次。 所以大家都年底结账。 欠账了讨债的,也是过年前才来讨。 现在到过年至少还有七八个月,到辰光肯定钱就攒够了。” 沈大林主动提出可以借钱,张红英就投桃报李:“阿叔, 你要不要也把你家地再圈一下?” 沈大林疑惑:“我还能怎么圈?” 张红英就提醒:“阿叔,以前大家都要在河里淘米洗衣服,去河边那条路是公用的。 现在没有人去河边了,河都荒掉了,你把河边的路,还有河堤,都可以圈进去啊?” 沈大林:“还能这样?” 张红英:……现在的人真是单纯可爱。 等到拆迁潮来袭,大家就知道要抢面积了。连人人要走的路都占了去。 从青镇到桐镇,原本可以修一条快速路。这条路几乎的一条直线。但是有个钉子户狮子大开口,想要几千万拆迁费。 最后政府只有征了边上一块农田绕行。原来的————路,变成了一个“——?——”字型路口。 听说刚修好的第一年,车祸就出了四五次。 那户人家,坚持了快十年,忍受着所有来来往往的车辆唾骂。 张红英还在忽悠:“阿叔,这个又不要紧的。宅基地历朝历代这么传下来的,就算是田地重新分过,也没有把你们家宅基地拿去分给别人的道理。 那片竹林子,年年吃多少笋。 但是岸边的泥土一直在往下塌陷。 你围进来了之后,把堤坝修一下,大家都要感谢你。 要不它再塌下去,房子地基都不牢了,河也没有了。。” 沈大林想了想,点头同意了:“这条河跟别人不搭界,他们也不肯出铜钿修。如果这块地能围进来,我出铜钿修一下倒也是应该的。” 张红英再接再厉:“对的对的。 我们两家就隔一条河,到辰光河上修座小桥,修几块汀步,里边养养金鱼,几能适意!” 沈大林笑起来:“那就跟苏州园林一样了。” 张红英知道沈大林有点喜欢吹牛,好听话不要钱一样送上,恭维他:“还是阿叔你有本事,有见识。 苏州园林,我听都没听过,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样。 下次去了苏州,阿叔你有空同我们去转转。” 沈大林笑道:“这有什么难的。苏州人都有园林券,一个人发几张,不要钱就可以去。 到辰光我去寻沈新宝拿几张园林券。 你,建珍,建兴,还有张小娜跟她老倌,我们店也关一天门,一起去好好玩玩。” “好的好的。阿叔,那你先忙,我去找包工头谈造房子的事。”张红英笑眯眯,见好就收。 别人都讨好未来婆婆,她想骗人家小嫩草,讨好下未来公公应该也有用吧? 第158章 造房子1 张红英知道,本村有专门帮人造房子的包工头,造的房子质量还可以。至少未来几十年,没有听说过谁家房子盖的不好去寻人算账的。 也没听说包工头发了财,从而离开村子。等到年纪很大,等到儿女都离开了鸭湾村,包工头还一直在村里生活。张红英还见过已经快七十岁的包工头,带着一群七十岁左右的泥瓦匠爬上爬下。 所以 ,这个包工头应该是没有欠下什么良心债的。 张红英决定去寻他帮忙盖房子。可以放心使用。 在怎么称呼上,张红英犯了愁。张红英想了半天,这个包工头跟自己应该算是本家。 鸭湾村很多人都是一支上出来的,但是具体能上溯到哪朝哪代的哪个人,是没有根据的。族谱这个东西,应该是老早就一把火烧掉了。 只有家里老人过世、孩子成亲这种情况下,才会把本家都叫拢来吃顿饭。 张红英记得曾经在一个本家老人的素酒上,见过那个包工头。 包工头姓姚。本地就三大姓,、沈、张、姚。 至于为什么姓张和姓姚也是本家,好像??说是姓姚的是后面迁来的,为了表示关系好,就连宗了。 张红英这一支,生育多,且密。她的辈分就很小。姚包工头,名字好像叫姚永兴,还是永新的,比自己辈分高了四辈,应该叫高祖父了…… 张红英尴尬了一下,这辈分! 还好,也没有等张红英尴尬。张家分完家,也要叫亲戚朋友吃分家酒的。 吃分家酒的时候,有亲戚责怪张小树:“哪里有你们这么做事的。 两个没成家的孩子,给分家出去。 别人家孙子都结婚了,还不舍得分家。” 亲戚说的那家,张红英也知道。 因为老板是开厂的,两个儿子都不肯分出去,生怕少了家产。 这么多年,就一起过下来了,反正是爷老头子把两个儿子、还有儿媳妇,都当员工,固定每个月发工资。 等到孙子、孙女都大了,依旧是领工资。 直至孙媳妇都讨进来了,八十多岁的老板,还是自己掌管着经济大权,别说分家了,把权利分出去一点都不肯。 张红英觉得,那个人,应该是像皇帝一样,不舍得分家,就是不舍得把皇位传给儿子,自己当太上皇。 张家又没有什么东西,值得张小树一直当着这个“大家长”。 按李小芳的说法,是她实在拿这个儿子没有办法了,只好分开,让他出去闯。 张红英不管他们怎么说,自己宅基地到手,肯定不能还回去了。 张红星就说了:“分家有什么不好? 分家就是有限责任公司。不分家,就是无限责任公司。 分家了自顾自,阿爸姆妈顶多在我饿肚皮的时候给我吃顿饭。 不分家,我做什么都要受爷娘管,爷娘也要受我影响。 你看村里那几个做生意失败跑路的,每年过年了,门口都坐一堆讨债的。 年三十夜饭一吃过,就去守着讨债。 爷娘分家的,还能太太平平过日子,没分家的,爷娘,兄弟姐妹,都要倒霉。 话说难听点,我们不分家,我赚钱了也不会给我阿爸。但是赔钱了他还要替我还债。 分家了,我虽然不会把挣的钱给我阿爸,至少也不需要替我还债。 这是好事,你晓得点啥?! 一点拎不清就想来指手画脚。” 张红英瞠目结舌看着张红星,知道他贪婪无耻,不意他能堂而皇之的把这话说出来。 所以前世,归根结底,还是自己的错。 但凡她开口问上一句:“红星,我领女婿,给爷娘养老,家里的房子,将来是不是都归我?” 张红星八成会老实告诉她:“这个不可能。该我的一分不能少。” 前世她吃亏就吃亏在“默认”、“默契”、“大家都这么做的”上头了…… 一般读书出去的,确实都不会回来争房子了,。可是,谁让他们赶上了那么一个高速发展时期呢? 开车去市里,半个小时。比很多大城市的郊区都要近! 张小树什么话都没有说,笑呵呵的骂了一句:“这个小棺材么……”喝了一杯酒。 过了会,又强行挽尊:“你说当爷的,谁能看着小人过的不好,真的不管。” 一桌子亲戚都点头称是:“对咯对咯。 不管爷娘的儿子多的是,不管儿子的爷娘,世界上少的。” 就有人喊张红英感恩:“红英啊,你爷娘,是真心对你不错了。” 张红英连连点头:“是的是的,肯给女儿分家产的爷娘,全大队也没几个。 我晓得的。 我以后一定把自己当儿子,跟红星一样孝敬父母。” 只分到一块宅基地,这跟“分家产”,还是有点区别的。 但是张小树跟李小芳确实盖不起房子了。没有了张红英这个收入主力,他们现在只靠卖树,还有做零工赚点小钱。 张红英也不能一定要逼死他们。那样舆论会让她无法立足。人究竟还是活在世俗环境中。大家的评价,对她很重要。 张小树就开口道:“阿英,我也不晓得你攒了多少钱了,要是想造房子,跑腿的事你就交给我好了 。 我办事,你放心。” 张红英当然接过这个话头:“那当然,阿爸,世界上我顶信得过的人,就是自己爷娘了。 我听说造房子可以先让包工头垫钱的,年底再结账。” 姑父道:“咯种事体,确实要你阿爸去弄的。很多时候,男人出面办事,要比女人方便的多。 另外,我再讲一句。 你不要介意啊,不要嫌姑父罗里吧嗦。 家虽然分了,血缘关系,是分不掉的。你讲对不对? 像阿星讲的就很有道理,分家,只是说明你们都大了,成人了。 爷娘对你们,从无限责任,变成了有限责任。 而不是说,分家了,亲情就断掉了。对勿对? 不管哪哈讲,总归是爷娘养你出来,领大了你。个个小人都是光溜溜来的,什么都没带。 从家里分家分出去,都要分一笔财产走。 你摸摸良心讲,你自己这些年,哪怕不算养你的成本,你自己,给家里挣的钱,也没有分到的家产多? 爷娘给你们分家,分的是自己一辈子积累下来的财富。 分完家,喝完搬家酒,你们还是顶顶亲的亲人。 年纪小不晓得,等到我们这把年纪,爷娘都没了,才知道,兄弟姐妹,是除了妻子儿女以外最重要的人。 才知道为什么兄弟姐妹,又叫手足……” 第159章 造房子2 张红英前世招女婿上门,家里的所有亲戚,人情往来,全是张红英在维持。 所以这些亲戚,一个个什么样子,她是很熟悉的。 姑姑张小美,偏心张红星,恨不得要把整个家搬给我张红星,还想把张红英身上的肉都剐下来给张红星。 前世张红英结婚的时候,彩礼已经涨到两万左右了。张小美就撺掇哥嫂给张红英找个给彩礼高的婆家,把彩礼吞了, 给张红星讨新娘子用。按她的说法:“你们好不容易把阿英养这么大,等嫁出去,就是人家的人了。要是婆家管的严,红英再小气一点,你们就白养伊一场。 等到伊有了自家的小人,哪里还会想的起爷娘! 还不趁这个机会多要一点。 红星读书读不出么,有了这笔钱,他将来定亲,娶亲,都不用发愁。 要是运道好,红星去了苏州读书,将来是城里人了。城里人就算是房子可以住公房,家具电器总要买的。 现在流行全套家电。你们要上个七八万彩礼,将来红星要什么有什么。 红星我晓得咯,小学,初中,都住在我家里。老师话伊脑子很聪明的,就是不用心。稍微用点心,考出去不成问题。” 这是铁了心想要帮老张家卖女儿。 明明张小美出嫁的时候,彩礼也是中规中矩来着,嫁妆也是全额陪送。 鸭湾村七十年代彩礼大概是一千左右,也要一个壮劳力几年的分红。但是最后她一分没留下,全带上走了。 不知道轮到张红英,她就分外狠心。 张小美出主意的时候,这个姑父就在一边不停的拉她,最后还不满的说:“你这张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让你不要乱说不要乱说,你倒好,把你嘴巴捂住了,腮帮子里还能说出话了。 我们青镇,虽然说彩礼给的越多,女方越有面子。但是你要是存了贪下彩礼的心,那就不是有面子,而是丢面子了。 红英还要去婆家做人咧! 阿哥阿嫂,你们不要听你妹子放屁。 我当年娶小美,丈人丈母娘都没说是吃掉彩礼。现在日子越发好过,阿嫂体面了一辈子,不要这上头落人口舌。” 也幸亏最后没有狂要彩礼,要不退亲还有波折。 有前世的经历,张红英知道这个姑父还算是个正派人。至于老一辈人喜欢的吹牛皮,还有喜欢指手画脚,相比起来反而不算什么毛病了。 再加上是分家酒的酒席上,张红英就嗯嗯应是:“姑父,我晓得的。 红星比我小三岁,也是我从小带大的。从会走路就跟在我屁股后面。 我不管是淘米,洗衣服,只要下河边,还得小心先把他脚绑在树上,要不怕他一不小心咕噜到河里去。 割草,也是带着他。 甚至连去学堂里读书,也是要领弟弟的。 对红星,我只能说,有我一碗饭吃,肯定会分他半碗垫垫肚皮。 多么,我一个女人家,也没有。” 张红星也不知道是不是想起童年往事,眼神有点闪烁。 李小芳感慨到有点哽咽:“咯只……”,习惯性想骂,又收了回去:“唔拉阿英,一络里(一贯)乖来野。 从小做生活,领兄弟,没有让我操过心。 晓不晓得就这样大了。 家分了么,我们两个老的,就好好养老了。 做一日,吃一日。轮到哪一日做不动了,也就离死不远了。 阿英,阿星,你姐弟两个,以后要好好过。 到底是自姐妹,有求上门来的时候,不要推诿。” 张红星不以为然:“我一个去求教伊? 小学没毕业的人,有啥好求教的。” 张小草在边上说:“红英前头几年不是还跟你们大队里的那个,叫啥珍?沈大林家的那个,说是去大学里进修过?” 张红星笑:“小学生去读大学,也就是骗骗自己罢了。 我阿姐就是被沈建珍引的心野脱。” 李小芳原来对沈建珍也是不满的。但是经过沈大林救了张勤勤的事,两家又认了过房亲,对沈家也改了态度。 “你嫑这样说。不管怎么说,你都要感谢沈建珍。至少她还带着你去了趟南京。 虽然说是占了你阿姐的光,你落的实惠也不能不提。吃了,住了,还有门票铜钿。 你看看别人家,想要去一趟南京,哪哈去都不晓得。” 主桌上的人还是七嘴八舌,其他亲戚已经吃饱喝足都告辞回去了。 本家吃完酒都走了,邻舍一家出的一个帮工,也吃过饭开始收拾桌子。 张小树一个男人,也有点眼泪汪汪。 还是姑父说定:“阿哥,你也不要难过。 树大分叉,人大分家 ,那都是顺理成章的事。 儿子跟你前后排居住,女儿跟你隔壁住。一家变成三家,等他们再结婚成家,这一片都是你的。也是看看都高兴的。 你要是掉不落(放心不下)两个小人么,平时生活也可以帮忙多动动(平时可以帮忙多干点活)。 譬如说红英马上要造房子,她不懂的事,你只管带她去做就好了。” 张红英就趁机提出:“阿爸,我想寻姚永新帮忙造房子。 小娜堂姑家的旧地基我也买下来了。” “嚯,”,二叔惊讶的感叹了一声:“她居然肯卖给你?” 张红英点点头。 “咯只毒*想开了?”二叔酸溜溜的很。 他们家老房子,建成的时候应该还是有皇帝的。从房梁上可以看出,还是光绪年间造的。 时代变迁,清朝房子,跟现在的房子比,分外的狭窄。 等到八十年代他们想要拆了房子重新盖,原来住了四户人家,大大小小二十口人的地基,只够一家盖房子的。 三户人家都想要自己留下,把其他人挤走——其中最大的难关就是张小娜。 张小娜倒不妄想把其他三家挤走,但是她就是咬定了不肯卖出自己的那一份。 张小娜因为父亲弱势,被这些堂哥堂嫂欺凌的够呛,几十年互相都不说话。但是宅基地是她的,她不肯放手,其他三个都没办法。 最后因为老房子基本上拆完塌完了,那一块宅基地,三兄弟的份额,就归了张小树——现在归了张红英。张红英又把边角收拢,真是让人眼气。 第160章 造房子3 果然,一家子和睦什么的,都是假象。 听说张红英把那片所属分散的土地都划一起了,两个叔叔都开始有点眼红。他们也有儿子要分家呢。只不过那块宅基地,张小树是拿零碎自留地换的。 现在更名手续都已经完成,酸溜溜的话就都出来了。除了没有办法插脚的张小美…… “好了好了,吃饱喝足了,都回去睡觉吧!难道还想留下吃夜饭?”张小美催促。 李小芳也道:“今天忙,就不留你们了。等有空再聊。” 大家自行离去,就剩下帮工开始收拾残局。 张小树叹了口气,怅然的看着门外发呆。 前世张红英就是被他这种“怅然若失”的表情所蒙蔽。作为一个贴心的女儿,哪里舍得亲爹亲妈发愁?大部分时候,只要他们表情有一点不对,张红英就自动把后续都给做了,务必要他们称心如意。 这辈子,张红英一心为自己到手的宅基地高兴,且顾不上安抚张小树的心情。 还是张勤勤过去抱着张小树的腿:“嗲嗲,你做啥叹气了?分家你不快活吗?” 是李小芳教她去说的。为的是给张红星和张红英敲边鼓。 要是以前么,张红英早就想办法表忠心了,这辈子,她只敷衍一句:“阿爸,儿孙自有儿孙福,你不要替我和红星担心,我们两个都会过的好的。” 张小树一肚子话又被憋了回去。 李小芳喊道:“勤勤,乖心肝,来,娘娘带你出去白相。” 张勤勤冲着李小芳跑过去。 张小树只好主动开口:“你房子打算造嘎几钿(多少钱)呀?” 张红英假装掰着手指头算账给张小树听:“阿爸,我这些年,一个月存下来两百块钱。四年功夫,攒下来了差不多一万块钱。 我晓得这点钱,造房子是不够的。 有人给我介绍了个对象,对象说愿意出四万彩礼,用来造房子。 你看哪哈话(怎么说)?” 张小树一听张红英只存下一万块钱,不免有点皱眉头。 听说张红英对象愿意出四万彩礼,又有点高兴。 但是用于造房子,这就又不太好说。 张小树想了想:“我是当你儿子一样分家私的,你如果要嫁出去,宅基地不能带走的。” 张红英含糊应道:“那你给我出彩礼,我把他娶回来也可以的。 房子宅基地有了,造房子,四五万估计差不多。” 张小树跳起来:“我到哪里再去弄那么多钱?” 张红英便哄他:“那人家都出了彩礼,房子还盖在你边上。 出的是讨新娘子本钿,享受的是上门女婿待遇。这还是我们赚了呢。 反正你分块没用的地基给我,享受的是养老保障,还有啥想不开?” “算了算了,一辈人管一辈人事。”张小树叹气:“嘎么我带你去寻姚永兴?” 张红英点点头:“好咯,这个只好你去。 我年纪轻,去寻人家帮忙做事,人家都要讲叫你阿爸来。 而且我连见着伊,怎么称呼都不知道。” 张小树笑笑:“你长远不有(在)家里,肯定不晓得的。 这个是我按照辈分都要叫太公的。 不过一般都直接叫名字居多。” 张小树从办分家酒置办的东西里,拿了两包烟,一瓶酒,就带着张红英去寻姚永兴。 姚永兴家住在另一条河湾的对面。 父女俩前后走之,一路上大家都打招呼:“小树啊,女儿来家了?” “唉,是的。” “这次来要住很久了吧?” “是啊,刚刚分了家,准备造房子。以后就住下了。” “女儿在哪里发财啊?” “在苏州。” “不得了不得了,苏州人了。” “你去做点啥了?” “喏,唔拉红英,想头去寻姚永兴帮忙造房子。姚永兴住哪,她记得不牢,叫我同伊去。” “要的要的。小人办事还是不牢靠,要大人出面好一点。 唔拉么从小的朋友。小人不懂。” 走了一路,聊了一路。遇见一个熟人,站住聊几分钟。短短一公里路,走了一个多小时。张红英也是服了。 不过她也侧面了解了自己长时间不回家,张小树和李小芳承受的压力——那就是,鸭湾村里开始有流言,说是她在外面成家了。因为爷娘不同意,跟爷娘闹僵了。 张小树带着她走一路聊一路,也是为了给大家正名。 好在现在是夏天,日长。 要是冬天,这会天都该黑了。 张红英耐心的等着张小树跟人一一寒暄,然后终于来到了姚永兴家。 姚永兴跟张红英记忆中如出一辙。 个子很高,很瘦。 鸭湾村的人,平均身高一米六左右。不管是男男女女,高于一米七的,可以称之为“长子”,低于一米五的,称之为“矮子”。 老一辈人,很多取名雷同。姚永兴跟村里另一个人同名,他便被称为长子永兴。 眼睛大的出奇,如果是放女孩子脸上,就很好看。但是一个大男人长这样,就有点浪费。 姚永兴的妻子也是一双大眼睛,也是高个子。 但是他们两个的一双儿女,又都是小个子。 所以遗传也是个玄学。 一对平均身高一米七五的夫妻,生下来两个孩子,身高都不够一米七。 张小树跟姚永兴先生寒暄一气,聊聊天气,聊聊收成,聊聊手头的活计,张小树才开始进入正题:“喏,这是唔拉女儿。 想头造房子。 嘎么我讲唔拉大队里厢,就数姚永兴房子造来好。 伊么叫叫我同伊来。 永兴你看哪哈?阿有空?排的开勿啦?” 姚永兴生意上门,哪里会说排不开? 一个村里的生意顶好做。离得近,不怕人赖账。 而且还是本家,虽然说连宗而来的本家。但也是几百年前就开始连宗的。这么多年都没断掉,说明祖祖辈辈人品都是还过得去的。 聊了一气,姚永兴才问:“红英,你房子想哪哈造?” 张红英便问:“你这边最时新的那种小洋楼会不会造啦?” 姚永兴笑笑,宝贝似的从屋里捧出来一本图样:“这上头的样子,我大概都是会的。” 第161章 开干 说起这房子,张红英心里原本也是有一番美好的构想的。 她一直心心念念地想要建造一座三层高的小洋房。那小洋房要精致得如同张宇昊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里面的城堡一般。想象一下,尖尖的屋顶、五彩斑斓的墙壁、雕花的窗户和环绕着房屋的美丽花园,简直就是梦想。 虽然前世活到五十多岁,但是——谁心里还没有个梦想?女人么,多大年纪,都还是会做梦的。 每次想到这样的,张红英的脸上都会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幸福而满足的笑容。只有在梦想里,她才能过上养尊处优的生活。 这辈子,梦想实现就在眼前,光是想想就让人心潮澎湃。对,心潮澎湃这个词,张红英也是在此刻才想起来。 如今市面上常见的房屋建筑,其外观样式大多相似。一不小心误入一条小路,会以为小路尽头就是自己家——他们村的小路,也很相似。包括路边的树种,小河。 那些庞大的建筑物,往往仅仅只有一个平平无奇的屋顶覆盖其上,远远望去,显得有些呆滞和愚笨。这样千篇一律的设计,实在难以令张红英产生好感。 前世是张小树主张修的房子,她完全没有说话的余地。 一说出来,别人都要笑她:“花里胡哨的。” “你是造房子自己住,又不是造幼儿园。” 至于那种仿若宫殿、宛如城堡般华丽而独特的房屋,张红英虽然并不知晓它们具体属于何种建筑风格,的确在大城市的幼儿园里多见。 张红英也知道有点不合时宜,但是退而求其次,内心却还是无比坚定地渴望着自己未来的居所能够拥有同样起伏有致的屋顶。在她的想象之中,那高低错落的线条不仅能为整个建筑增添一份灵动之美,更会使其在众多平凡的房屋中脱颖而出,成为一道令人瞩目的风景线。 张红英表面上老实,温顺,但是内心,也住着一个固执、热爱鲜艳色彩的小女孩。 她的梦中情房就是这样的。 但是听沈大林一说,房子连着水,水里养金鱼,像苏州园林。那苏州园林最配的,肯定还是白墙黑瓦…… 后世白镇开发旅游,旅游宣传片张红英没少看。白墙黑瓦,小桥流水,落雨成帘,墙外几竿翠竹,几枝腊梅,或者春天的桃花,海棠,那又是别样的漂亮。 但是张红英想象中那座漂亮的洋房,需要矗立在一片宽阔的土地之上,与它相配的必然是充满异域风情的西式风景。 在张红英梦想中,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那一望无际、如绿色绒毯般柔软的草坪,仿佛是大自然特意为这座洋房铺设的华丽地毯。微风轻拂而过,青草微微摇曳。阳光洒下,草坪闪烁着晶莹的光芒,还有几个洋娃娃跑来跑去吹泡泡。 好吧,梦想破灭。光是洋娃娃,她就生不出来。 而且她的宅基地,前后左右都偷点面积,也只有二百来平方。 算了算了,还是造中式的。 中式的也有中式好看。 江南春天多烟雨,一个月三十天,至少二十九天都有雨。 白墙淋了雨,起了霉,长了青苔,那就是典型的“水墨江南”风情。 张红英心里盘算着,又翻着姚永兴给的图纸,还有相片。 她想了半天,最后决定,还是造古式的大房子。 张红英最后选定样式:“嘎么……就这样的。”张红英终于想到一个合适的称呼:“姚师傅,这样的你看能不能造? 大概要多少钱?” 张小树瞪了张红英一眼:“瞎问什么,房子造好了,一共花多少钱,永兴自然会告诉你。 房子没有造好,啥人晓得要多少钱?” 张红英脸色一僵,想起来鸭湾村人的通病,忙道:“姚师傅,我不是讨价还价,就是想看看,要端正(准备)几钿。 虽然结账要造好房子再结,但是铜钿不能等你造好了再去端正嘛,你说是不是?” 虽然村里几乎没有老赖,等到过年了有债主上门,是很丢脸的事。但是姚永兴也希望主家都能像张红英一样,先把钱准备好。 姚永兴便说道:“先问问清爽是没错的,小树啊,现在年纪轻的,跟我们做事不一样了。” 又跟张红英说:“我前头造的房子,造价三万到六万都有的。 材料的价钿一直在涨,你到底用几钿,虽然暂时还不晓得,但是大概数目能估算出来的。” 姚永兴耐心地向张红英一项项算着建房所需的费用:“首先呢,地基挖掘以及后续的混凝土浇筑这一块大概需要八千块钱;然后还有必不可少的加固措施得花费两千块。接下来就是房屋主体部分了,像砖混结构的墙体差不多要一万块,而钢筋混凝土框架则需七千块左右。” 他顿了顿,喝口水接着说,“再说说屋顶吧,选用瓦片屋顶的话三千块就够啦。至于外墙和内墙的抹灰,分别需要两千块和一千块哦。地面水泥找平平整些也得花个一千块才行。还有简单的水电布线工作,这个大约要三千块。最后啊,门窗方面总共得准备四千块钱! 当然,我选的东西,但是大路货。 如果你自己有讲究么,顶好自己去看看样式。 尤其是门窗,这些都是有不同款式的。” 张红英算术不太好,但是好歹也做了几年生意了,把姚永兴提到的开支,心里默默加了一下,感觉还在可以接受范围内。 张红英没有异议,只不过她要求:“姚师傅,唔拉的房子,抹墙不要用油漆啥的,还是用传统的石灰。你看买的着不?” 最近造房子,大家都流行用墙粉抹墙,用石灰的人家,几乎没有了。 不过姚永兴还是一口应承:“那就先去买上一车生石灰,再挖个石灰潭,把石灰化好。” 张小树也接口:“这个容易,我回转就去挖石灰潭。” 张红英叮嘱:“阿爸,石灰潭不要挖在路边了。 现在骑车的人多,一不小心冲进石灰潭,怕有麻烦。” 生石灰加水变成熟石灰这个过程,会发出大量热量。 一不小心有行人栽进去,重则烧死,轻度也要烧伤。 即使是使用过几年的石灰潭,里面残留的石灰水,还具有很强碱性。 张红英一个同学,就不小心曾经掉进石灰潭。好在是个几年前的废弃潭子,眼睛洗过几次清水还是年末发红,一头头发,跟烧焦了一样。 现在还活着的,最严重的一个,不小心掉进刚刚挖好的新石灰潭,烧坏了肺和气管,一辈子走路都气喘吁吁。 听说也曾经是个帅小伙,最后却孤独终老。。最后那几年,因为肺的问题,一到冬天,连门也不能吃,只能窝在被窝里苟延残喘。 最后,以几间房子为报酬,换取邻居照顾他终老,才算是勉强过完一生。 这样的事,张红英自己不想经历,也不想作这个孽。 张小树连连答应:“我晓得了晓得了,别人家挖在路边,是为了用石灰方便。现在大家都不种田了,随便找块田挖个坑,只要不是那种人来人往的大路,都不要紧的。” 张红英想了想:“挖好以后,边上堆几棵枯树,拦一下。反正自己要尽力。” 张小树不以为意,不过也没必要为这点小事说来说起,就答应了。 说好房子的预算,又说围墙。张红英还提出:“正好我们家房子挨着河,修房子的时候,把河堤同样用砖砌起来。” 张小树听了眼前一亮:这样好。把路和河堤围进去,还能省一道围墙。 那么长一堵墙,就算是只用砖砌,也要不少钱呢。 张红英哭笑不得。她倒不是为了省钱,其实是为了多占一点面积。 但是此刻自然不需要特意说明白。 对张红英的要求,姚永兴自然无有不应。 那条小河叉子,浅的很。里边堆满了枯枝落叶。 除了沈大林家和张红英家,也没有人会去靠近这条河了。 再说了,围起来是主家的要求,跟他一个施工的是没关系的。 他就是听命令干活罢了。 张红英最后确定,各种费用加起来,估计得准备好七八万。 张红英现在有稳定的来钱渠道,他自然是不愁的。张小树愁的两条眉毛都挤在一起:“这么多钱,你确定要造这么好?要不可以先造一部分,等有了钞票,再造其他。” 如果张红星在这,张小树绝对不会这么说。男人的面子伤不起。女儿嘛,就不大计较这一点了。 张红英微笑:“钱不够,我去寻我对象商量。 房子就这样造。我年纪也不小了,造好房子,就结婚养小人。” “好咯,嘎么你们去看个日子,我去拉人,等到了日子,就放炮仗百响动工。” 又寒暄几句后 ,张小树带着张红英告辞。 现在人真是淳朴啊,啥都没有,连个采购东西都定金都没有要,就商量好了。 张红英瞥见姚永兴的记账本,加了一句:“姚师傅,我要不给你下点定金吧?” 姚永兴还在客气:“不用不用,都是自己这里的人,要什么定金!” 姚永兴妻子李国美眼睛一亮,正要说什么,被姚永兴气的憋了回去。 张红英却道:“姚师傅信得过我,我却也不能全部让你垫。你去外面买材料,人家可是不肯给你拖欠的。少一分钱都拉不走货。” 姚永兴憨憨的笑了几声。 李国美一咬牙,插座道:“哎,可不是嘛! 唔拉这个人,像块木头。 说起来做了这么多年包工头,钞票全部垫出去了。 到现在,还有几套房子铜钿没有收回来! 有一家死完人家,造房子讨新娘子。现在孙子都要对亲了,造房子铜钿还没有结清。 唔拉小人也要去外面读书,学费生活费都紧张呢!” 姚永兴紧张的拉了拉李国美:“你说这些做什么?坍台(丢人)!” 李国美狠狠的拧了姚永兴一下:“你还晓得坍台! 全是自家人,怕什么坍台! 到年底一家家去要账,要不回来,才叫坍台! 小人读书,拿不出钱来,才叫坍台!” 张红英听了一肚皮官司,才真的告辞走了。再听下去可能要看到家暴现场了…… 姚永兴经常挨他老婆打,这个事张红英听过一耳朵。但是男人打女人丢脸,男人挨打也丢脸,所以没有人光明正大的说。 现在张红英知道,这八成是真的了。 这样的男人好不好?对外人来说,自然是好的。跟他打交道,放心。 但是对他的家人来说,可就是不太好了。 张红英也不让别人为难,既然说好了要给定金,那就先给。 张红英赶到镇上,从自己的银行存折里,取了一万出来,给姚永兴家送过去。 姚永兴收到钱,喜滋滋的递给李国美:“来来,老太婆,你收着。” 回过头看看张红英还在原地:“红英,你还有事?” 张红英:“……收条,不给一个吗?” 姚永兴脸就挂下来了。 什么收条,谁家打收条?你还怕我将来跟你要两遍钱? 还是李国美见机的快:“你次次都是造好房子再结账。 这次提前收了定金,也不写个收条,你将来忘记了怎么办? 我们给小孩交学费,老师也给收条的。 要不人多事情多,肯定会弄错的。 红英想的不错,是应该写个收条的。” 姚永兴不情不愿的写了收条。 字体歪歪扭扭,一看就是别人模仿不来的。 张红英小心翼翼收好,又谢过李国美:“嘎么我就先走了。 等看好日子,我阿爸会得来通知的。 我也去寻两钿,方便造好房子年底结账。” 李国美送张红英出去:“男人家做事体,就是这样的。我们家的出去定东西,也是不拿收条,不拿提货单。就是给个地址,就等他们送货上门。明明他已经吃过亏了,就是不长记性。你不要跟他一般见识。 不过说归说,他生活还是做的不错的,你放心,我也帮你盯牢伊……”。 第162章 毕业了 就在张红英风风火火地在家里忙碌着筹备建造房屋各项事宜时,远在大学校园里的沈建珍迎来了毕业季。 沈建珍返校的时候是五月初,阳光明媚而热烈,空气里已经蒸腾起热气。大家忙着拍毕业照,各自打扮好了,在校园各处拍照留念。 校园里弥漫着离别的气息。沈建珍,则同时还要着手毕业论文的撰写。 而与此同时,论文答辩也提上了日程。 由于两人各自忙于生活中的重要事务,张红英和沈建珍之间的联系变得少之又少。原来约定一个礼拜至少要通话一次的,询问一下对方近况。这刚开始只是为了安全,现在是为了感情需要。 但,最近每次通话,都是匆匆挂断,压根没时间深入交流彼此正在经历的种种艰辛与喜悦——另外就是,他们的悲喜,无法共通。沈建珍干脆说:“阿英 ,你最近在家里,忙得不可开交。我也是忙的要命,经常想不起来要在宿舍疯呢电话。 今天还是从图书馆跑回来的。 现在大家安全没问题,干脆都忙完手头的事再联系。” 张红英也答应了。自己在家里,沈建珍在学校里,都是很安全的地方。 等到张红英忙的告一段落,才想起来打电话给沈建珍。连传达室接电话的都知道:“203啊?好像是毕业班呢,不知道在不在,我帮你呼一下试试。” 一呼,果然是没在。 还是沈建珍在学校里连散伙饭都吃完了,买到了回家的车票,才终于接到张红英电话。 等人接电话的时间是漫长的。 等沈建珍沙哑又熟悉的声音响起来时,张红英都有点感动:“建珍,是我呀!” “嗷哟,你电话来的正好。 我明天就回去了。 你记得来火车站接我啊!” 张红英还吐槽:“你读书来来去去,这条路走了多少次,还要我去接?” 沈建珍便笑,一一数给张红英听,自己有多少东西。 自己的衣服被褥。 书本。 各类证书。 还有听说很多人毕业把被褥都扔了,沈建珍捡了很多回来。 还有其他很多专业同学扔掉的课本。 他们的被褥不是棉花的,很松软,也保暖,但是摸着没有棉花舒服,更没法跟蚕丝比。 这种棉被也有一个好,力气够大的话,能压缩成一个小团。 沈建珍捡了一堆,打包的结结实实,给寄回来了。 张红英瞠目结舌:“你弄这些东西来干什么?” 沈建珍:“可以给孤寡老人盖。 实在不行,绑树、绑水管,都可以啊!” 苏州冬天就不暖和,像鸭湾村这样的深乡下,气温比市里还要低好几度。 树还好,大部分冻不死,但是自来水管,几乎年年都爆。一直到很多年后,自来水管的材质有了改善,才不再年年爆水管。 “你也不是没钱,至于……”张红英忍不住数落沈建珍。 沈建珍:“……我有钱,跟他们扔掉被褥是浪费。这两者没关系。” “行吧行吧!”张红英无奈。 光是把这些东西拖回来,叫车又花了几十块钱。 张红英不理解,但是惯着。 沈建珍解释:“一码事归一码事,能挣大钱是挣大钱,但是因为能挣大钱就看不上这些细节,那很容易在不小心的时候就把自己挣到的钱败出去。 就像会计做账,可能几百万几千万就是一个数字。 但是她回家也要买菜。一块豆腐一根葱,也不能就不算了。” “好的好的,就你道理多。” 张红英在老家,真要去苏州火车站接人,还得起大早。 “你这个怎么是小姐妹?简直是债主。”李小芳不再骂沈建珍,嘴巴里却还是酸溜溜的。 张红英问:“你羡慕勿啦?” 李小芳不吭声了。 谁不知道什么样的日子好过,谁不知道什么样的小姐妹才是真心为自己好的小姐妹? 李小芳难道不想吗?这不是那个年代的人,都没这个条件嘛! 张红英怕早上起不来床,都不敢睡踏实,一直到上了客车,才松了口气,迷迷糊糊开始打盹。 这条路,来来回回走了不知道多少次了,这还是第一次让她巴望着车子开快点,再快点,生怕误了接人。 好不容易赶到火车站,沈建珍已经在出站口等她了。 “红英,你怎么这么慢。”沈建珍表情看上去是很高兴,嘴巴里却是抱怨的话。 张红英不跟她计较。这人说话直来直去,连客气下你辛苦了都不知道。 能大老远把自己喊来接人,居然还要埋怨自己来的慢。 “快快快,帮我去拿行李。”沈建珍拖着张红英就走。 张红英一记拍过去:“你好歹让我歇口气。” 沈建珍才恍然大悟:“哎呀,对不起。我又粗心了。” 张红英白她一眼:“我也不是不晓得你是啥人。” “晓得就好。”沈建珍嘿嘿笑,拿着单子去提货。 沈建珍在做琐事上,是有点笨头笨脑的。一大堆打包好的被子搬出来……张红英气笑了:“你是不是把你们学校毕业生的被褥包圆了?” 沈建珍还摇摇头:“男生的我没要。” “那我还要谢谢你给我减轻负担。”张红英哼哼:“我放着自己的正经事不做,来帮你搬这点东西。” 东西取出来,又弄到汽车站去。 来来回回,花了几个小时,又搭进去大几十块钱…… 张红英帮忙搬被子,搬的一头汗一头灰。沈建珍画饼:“晚点我请你吃饭。”,张红英不免有点不耐烦:“我差你一顿饭!” 等到一切弄好,坐上汽车,张红英才有心思问:“快说说你工作分哪了?” 沈建珍拿出派遣证:“就在苏州。” 张红英看了一眼,看不懂:“单位在哪,这个工作好不好?” 沈建珍兴趣缺缺:“离我们买的房子不远,步行可能十几分钟。 工作没有什么好不好的。反正都是上班挣钱。 但是应该不好玩。” 张红英没好气:“让你上班,谁让你去玩了? 是不是那种能当什么家的工作?” 沈建珍好笑:“那得去搞科研。至少读个研究生、博士之类的。” 张红英就问:“那你怎么不读?” 沈建珍摇摇头:“读书太苦了,太枯燥了。我现在不爱读书了。 本科毕业够用了。” 张红英惊讶:“你以前一提到读书,眼睛都亮的。” 沈建珍叹气:“长大了,想法多了,不像以前那么纯粹。 小时候读书,一个是读书可以让我高兴。另一个是,每次考试考第一,让那些平时看不起我的人目瞪口呆,很有成就感。 现在我日子样样好,就没有那个追求了。” 张红英一拍大腿:自己到底还是腐蚀了一个好苗子。 前世么,沈建珍家里穷,所以读书,工作,做什么,都是奔着钱去的。什么工资高做什么。 现在么,家里不穷了,但是,也没有动力了…… “那你什么时候去报到?” “什么时候去都可以。 单位说了,15号以前报到,拿整个月工资,15号以后报到,拿半个月工资。 所以他们建议我13号去……” “这样是不是不太好?”张红英小心提议。 “嗨,你是说要争气,不多拿这半个月工资?人家是一个单位,那么多人,争气给谁看啊! 人家这么建议,说明大家都是这么干的。 红英我发现你虽然没有读书,比我这个读书的,还清高。” 张红英:……我倒不是清高。就是怕别人说自己爱占便宜。 想到此处,张红英轻轻拍了自己一下:前世吃亏,就是因为怕别人说自己爱占便宜,不敢把各种话落到实处。 这辈子,一定要明明白白算清爽,占便宜就占便宜了,怕什么? 这也不是自己削尖脑袋要去占的,是约定俗成,规定就是这么定的。 张红英用了两天,才帮沈建珍把学校带回来的东西,都安顿好。以后要用的,放到苏州家里。不用的,就拖回鸭湾村。例如被褥,就送去给村里的孤寡老人。 还收获一串感谢:“建珍你真的良心好的。读书出去还不忘记我们。 感谢感谢。 红英,也谢谢你啊!” 沈建珍虽然不在村里,但是她记性好。张红英在村里,但是她不大认人。两个人配合,才把被褥全部送出去。 “阿英,听说你开始造房子了?我阿爸都被你活动,打算开始圈地。”忙完了,沈建珍才问道。 张红英点点头。 “你阿爸姆妈倒是想的开,你还没成家,张红星也是光棍一个,都舍得给你们分家。”沈建珍话语里,有一点淡淡的羡慕。张红英也不知道有没有听错。 张红英才想起来,自己没有跟沈建珍说过张红星的骚操作。 两个人一段时间没有联系,很多信息都没有沟通。 张红英知道沈建兴迟早会跟沈建珍说的,也不隐瞒,将张红星准备遗弃张勤勤的事说了。 沈建珍听的瞠目结舌。 要不是沈大林正好认出来,张勤勤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呢。 李小芳着了怕,才下定决心把张红星分出去。 沈建珍拍拍胸脯:“这样也好。虽然勤勤受了点罪,以后就解脱了。顺便还便宜了你。” 张红英笑道:“是啊,我也是沾了勤勤的光。 一般人家的恩娘,对侄女都是好的不得了的。我们家这个,因为她亲爹是张红星,我都不敢对她好。 现在分家了,以后逢年过节,糖总要买几块的。” 沈建珍叹了口气,也替小姐妹发愁:“你分家出来了,是打算招女婿啊,还是嫁出去啊? 家产分给你了,我觉得你阿爸姆妈不会再同意你嫁出去。” 张红英笑:“我以后就打光棍了。 我们两个一起打光棍好了。” 沈建珍翻白眼:“我才不呢!我要找个长的好看的对象。” “那你是嫁人,还是招女婿?”张红英顺口问道。 沈建珍怅然:“我不喜欢嫁人两个字。 我明明是自己的,为什么要嫁给谁。 说到嫁,好像以后我就要归别人管了一样。 能不能只谈恋爱,不嫁人。或者是只结婚,不论嫁娶。 我只想自己做主。” 张红英点头:“这样是挺难的。 我到今年没有结婚,别人都不知道把我传成什么了。 你只想找对象不想结婚,将来不好交代的。 而且你眼光肯定高,普通人也入不了你的眼。” 沈建珍苦笑:“我其实要求不高呀,主要要求就是长的好看,身体健康。 男人长的好看,小孩也会好看。还要健康第一位。要不小孩身体不好,要愁死。” 张红英笑:“好看之后肯定要聪明了。” 沈建珍苦恼:“别的能让步一点,好看这一点,不能让步了。好看的话笨一点我也能让让他……” “慢慢来,总能找到的。”张红英终结聊天。 沈建珍却问:“你到底现在有眉目了没? 现在你肯定不会回鸭湾村找了吧?” 张红英笑眯眯看着沈建珍。 沈建珍被看的毛骨悚然:“你怎么看我做什么?有话好好说,有坏主意赶紧打消!” 张红英才开口:“你以前说的话还当真不?” 沈建珍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什么话?我跟你说的话多了。 你说要我养你的话吗? 马上我工作了,养一个你没问题。 正好你可以帮我洗衣服做饭,我挣钱给你花。 如果是一起开厂子,收集天下粉的话,也当真,但是得从长计议。 我要是刚刚工作就跑出去,我阿爸会打断我的腿……” 沈建珍的确跟张红英许诺过很多,而且都还记得。 偏偏她说了一堆,却没有提到张红英最关心的那个。 沈建珍说了很多,发现张红英还是看着自己笑,身上一凛:“阿姐啊,你不会是这么时髦,搞同性恋吧? 你看上我了? 我可是喜欢男孩子的。” 张红英气的哭笑不得:“我叫你阿姐行不行!还同性恋! 我对女的也没兴趣。你放心!” 沈建珍这才拍拍胸脯,送了口气:“这就好!这就行!” 突然又想起来什么,看着张红英:“这是不是就是你要说的话?” 第163章 行不行 沈建珍还是聪明的,看到张红英的表情,便突然住了嘴。 过了好会儿,似乎是消化了一下,沈建珍才问:“你是认真的啊?” 张红英笑嘻嘻开口:“你看看行不行?” 沈建珍咬着嘴唇想了想,一个是弟弟,一个是最要好的小姐妹,这件事唯一的问题,就是年龄差了。 如果沈建兴是大佬,自己是妹子。大佬跟妹子的小姐妹结婚,那是特别顺理成章的事。现在就难办在张红英比沈建兴要大了快四岁…… 沈建珍最后道:“等去了苏州,我先问问看,建兴对你啥看法。” 张红英点点头:“嗯,伊要是自家找好对象了么也就算了。” 沈建珍笑:“那当然。我总不能为了你棒打鸳鸯。那样我兄弟将来要惹怨憎的。 伊要是没有对象,我就问问伊对你有没有意思?” 张红英摇摇头:“他一个小年轻,对我有意思,应该是不可能咯。 伊这点年纪,眼睛肯定是看在同龄人,甚至小一点的姑娘家身上。无论如何不会去看阿姐的朋友的。 不用伊对我有意思,只有伊看我还可以就行了。 我们又不像你们读书人,还讲究个谈恋爱。” 沈建珍看了看张红英,笑道:“你一直不找对象,总不会是等沈建兴大起来吧?” 张红英气的要死:“我又不是畜生,会盯着小孩子。 我没到结婚年龄的时候,我姆妈就帮我相亲来着,但是我跑苏州去了,总之算来算去,总是差一点。 而且我也不希望我姆妈管太多,这么些年都没有怎么回来。 至于看上沈建兴,还是你起的头嘛!” 沈建珍无语。 “我的确是说过你嫁给沈建兴是顶好的选择。在外面,你恐怕要被人当菜吃。 只不过我没想过你会认真。 感情这种事,是不可以勉强的。” 张红英笑笑:“我们哪里有考虑过什么感情? 两个人在一起,无非是合作一起过日子,养小人。 日子过的好,不比什么感情牢靠? 我看上沈建兴,主要倒不是为了你说的原因。 我看上伊,是因为伊心善,又有耐心。 而且你们家家风好。 你姆妈病成这样,日子过成这样,你阿爸也没有嫌弃过她,有什么花头花脑的心思。 照样好好照顾她,挣到钱都给她管。 沈建兴有样学样,一点也不嫌弃你姆妈邋遢,很耐心跟她讲话,帮她做事。 尤其是上次你阿爸住院,沈建兴把他照顾的这样好。 我还亲眼看见沈建兴帮你阿爸剪指甲呢。” 沈建珍:…… 看起来,顶好是沈建兴没有自己谈恋爱。 看中一个人生的好看,那是可能变的。其他乱七八糟的附加值,也都会变化。只有这种看中家风,人品,性格,那应该是没什么变数了。 “行行行,我知道了。”沈建珍挠挠头皮:“我明天就去寻沈建兴。” 张红英:“不要先问一下你阿爸姆妈吗?” 沈建珍摇摇头:“先问沈建兴。 如果沈建兴不同意,大家都同意也没用。 如果沈建兴同意,哪怕我阿爸不同意,我都能说服他。 我阿爸同意的事,除了关于我奶奶的,其他的,我姆妈就没有反对过。” 张红英笑了:“我还以为你要摁着头让沈建兴娶我呢。” 沈建珍:…… “我没那么专制。 当然我会努力的。” 第二天,沈建珍跟张红英赶到店里时,沈大林跟沈建兴正在忙碌。 两个店面已经分开利用起来了。 张小娜跟她男人负责一家店面,主要卖面。沈大林跟沈建兴负责米线。 看见沈建珍跟张红英,沈大林赶紧拿下嘴上叼着的烟,招呼:“红英过来了?屋里事体都弄好了? 建珍过来帮忙。” 沈建兴抬头看了看,也打招呼:“姐姐,阿英,你们来了?” 沈建兴称呼张红英为阿英,张红英反而为他没有叫自己一声“红英姐”而高兴。 如果他口口声声叫自己姐姐,好像这嫩草就真的有点不好意思下口了。 沈建珍不怀好意的看了看张红英,对她笑了笑。 张红英老脸腾一下就红了。 沈建兴也看到了:“阿英你脸哪哈红成这样?外面太热了是吧? 阿姐,你们两个快点进来吹电风扇。 冷柜里还有冰镇饮料。 绿豆汤也有。” 沈建珍还在嘀咕:“绿豆汤里有没有放红绿丝?” 张红英已经从冷柜里拿出来糯米饭,绿豆沙,舀上一大勺白糖,再从水壶里倒出冰水浇上,拌了拌,开始吃起来。 沈建珍:“你也不给我倒一碗。” 张红英没好气:“你又不是客人。想要多少绿豆沙,多少糖,自己倒。 红绿丝想要就放不想要就不放。” 沈建珍喝完一碗绿豆汤,看张红英已经进厨房帮忙打下手,才招呼沈建兴:“建兴,你同我出去一趟。我有点事要你帮忙。” 张红英其实竖起耳朵听着。她还担心沈建珍直截了当在店里问呢,那样她就该尴尬了。还好沈建珍还没有神经粗成这样子。 “阿叔,这个夏天你估计生意怎么样?要不要放假?”张红英没话找话。 学校已经陆陆续续开始放假了。 但是现在这么多人都靠着这个店吃饭,直接关掉放假好像有点不舍得。 沈大林把剩下的烟吸完,烟头扔地上踩灭,又捡起来扔垃圾桶。 “现在这附近在拆迁,在造房子,建筑工人很多,开门也有生意的。 只不过现在日长,总要忙到很晚才能吃完。 能赚一点,不会赚太多。 也就是个房租钱,还有人工钱。” 沈大林已经考虑过了:“夏天天气太热,东西容易变质。做事又辛苦的很。 一天布衫都要汗湿透几回。 累的死去活来,也没多少钱挣。 依我看么,还是不要开算了。 不过具体还是随你。 或者你有其他打算?” 两个人正说着,张红英眼角余光瞥见沈建珍和沈建兴回来了。 沈建兴正在看张红英,接触到张红英视线,连忙移开。 张红英心里一喜:看起来有希望。 第164章 定亲 沈建兴正坐在屋里吹着风扇乘凉呢,突然就听到姐姐沈建珍喊他:“建兴!快出来一下!帮我做点事体。” 那声音听起来挺急切的,沈建兴心里犯嘀咕:这大中午的,太阳火辣辣地烤着大地,能有啥急事啊?不过既然姐姐叫了,他还是赶紧起身跟了出去。作为一个听话的弟弟,姐姐的话就是命令。 一出屋子,热浪就像一堵墙似的迎面扑来,让人喘不过气。这天儿也太热了,连树上的叶子都像是被晒蔫了一样,纹丝不动地耷拉着。 沈建兴快步走到沈建珍身边,抹了一把额头的汗问道:“姐,咋啦?这么热的天把我喊出来干啥呀?刚刚出门就一身汗。不能等黄昏天气凉一点再出去?”沈建珍神秘兮兮地笑了笑说:“别问那么多,跟我走就是了。”说着便转身朝郊外外走去。 就这样,姐弟俩顶着炎炎烈日,在滚烫的土路上一步一步艰难地走着。没一会儿,沈建兴的衣服就已经湿透了,贴在后背上难受极了。可他看着前面的姐姐没有丝毫要停下的意思,只好咬咬牙继续跟着。 大概走了有七八分钟吧,沈建珍终于停住了脚步。她转过身,脸上带着一丝难以捉摸的笑容,对沈建兴上下仔细看…… 沈建兴还催:“姐姐,怎么不走了?你看我干啥?” 沈建珍笑眯眯看着沈建兴,问:“我看我弟长的帅啊! 建兴,你也二十一岁了,自己找对象了没?” 沈建兴摸摸鼻子:“以前找过一个,哪哈?” 沈建珍:“跟她谈了多久了?有什么打算?要去提亲吗?他们家哪里的?” 沈建兴嗨一声笑了:“也是青镇的。只不过人家考上了个大专,都快毕业了。跟我不是一路人了。” 沈建珍打量沈建兴一眼:“那你还惦记她不?” 沈建兴奇怪:“姐姐,大热天的,你喊我出来,到底要做点啥? 这种事么,夜里睡不着聊聊天,倒也算了。 日中心里(大中午),在外面话(说)这些,热晕头了。” 沈建珍一横心,反正是为了自家小姐妹。 再说了 ,对自己亲兄弟,也不需要委婉。 “我就是问问看,你有没有找对象。如果有对象么,就算了。没有对象么,想帮你介绍一个。” “你帮我介绍对象?总不会是你同学看中我英俊潇洒了吧?”沈建兴还在开玩笑。 沈建珍认真道:“张红英你觉着如何?” “张红英……”沈建兴嘴里念叨了一下,又一惊:“那不是跟你小姐妹同名同姓?” 沈建珍不耐烦:“不是同名同姓,就是他一个人。” 这下沈建兴真的惊到了:“阿英,我记得比你还要大一岁的吧? 那岂不是比我大四岁了?” 沈建珍摇摇头:“她是小生日,我是大生日,实际上,我们两个年纪差几个月。 你么,倒确实是要比她小三岁多快四岁。” 沈建兴:“这样你不会尴尬?原来是你的小姐妹,以后要叫你姐姐。” 沈建珍白眼:“我尴尬什么? 你反正是要讨新娘子的。讨进来个什么人都不知道。跟我能不能处得来也不知道。 如果你真的跟阿英成家,那我们就不会有这方面担心了。” 沈建兴还要说什么,沈建珍拦住他的话头:“你原来肯定没有认真留意过阿英的,不过她既然让我提出来,那她肯定是对你满意的。 你重新从男女的角度去看一看,要跟阿英过一世,能不能接受?” 沈建兴却笑了:“你怎么知道我没有认真留意过阿英? 我们一起玩的小伙伴,没事也会看女生的好吧。 鸭湾村,就两个漂亮姑娘,一个是莉莉,一个就是阿英。 大家私下也讨论的。” 沈建珍打趣:“所以我是不漂亮了。” 沈建兴还要安慰沈建珍:“你是读书出去的人,跟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 沈建珍满意了:“那你快点考虑,考虑清楚了,我去跟阿爸说。还要给阿英回话。” 沈建兴嗨了一声:“还考虑什么?这么好的事轮到我了,我高兴还来不及。” 沈建珍嗯了一声,示意沈建兴说下去。 沈建兴便分析:“我们男的看女的,就是看脸,看身材。 张红英原来还很黑,算是黑里俏。 现在皮肤也白了,样子挺括。 人么也不高不矮,不胖不瘦。 不像你,聪明到吓人。也不像小菊,笨到吓人。 家几乎就是隔壁的,也没有什么风俗上的不同。” “你不惦记以前找的那个对象了?”沈建珍还要给小姐妹打消后顾之忧。 “所谓找对象嘛,其实就是找个玩得来的朋友。 当时我们两个人,读书成绩差不多,兴趣爱好差不多,所以一起玩的多。 现在她读她的大专,我做我的小生意,两个人走到一起,连句话都说不上了。还惦记只屁啊。”沈建兴毫不犹豫的说。 “那你不嫌弃她比你大几岁?” “她比我大,总会让着我一点的吧?总不可能还跟十几岁小姑娘一样不懂事,天天板脸叫人哄。”沈建兴一脸想当然。 沈建珍拍他一下,湿乎乎,热乎乎的。 “算了算了,回去吧。看你热这一身的汗。”沈建珍看到沈建兴背心的盐花,也有点心疼,嘴里却还要说:“只要是女人,就没有不想让男人哄着的。 你要学会说点甜言蜜语,不能光等着她让着你,哄着你。 当然,年纪大几岁,肯定是要更懂事一些。 阿英从特别小的时候就是以乖巧能干出名的。 你要是跟她在一起,日子应该确实不用操心……” 两个人边说边往回走。 沈建兴老远就盯牢张红英看。 水乡的姑娘,皮肤细腻的如同上好的瓷器,一点瑕疵也没有。 张红英正好瞥见,两个人同时脸一红,移开视线。 沈建珍笑嘻嘻:“阿爸,我们要端正(准备)好事了……” 张小娜在隔壁听见,还问:“谁要端正好事了?建珍还是建兴?” 第165章 定亲酒 鸭湾村没人能想到,吴小红跟李小芳这对死对头,五七世冤家,最后成了亲家。 吴小红还是贯彻了前世的要求:她的儿媳妇,必须娶进门。两横头都不行。 李小芳看到女儿就嫁在身边,已经很满意了。至于什么两横头,什么上门女婿,都没有实惠重要。 她也难得奉承吴小红:“都听你的。” “吾拉不搭界的。” “小人好么就好了呀。” “啥礼钿勿礼钿,伊拉自家看。” “嫁妆啊,嫁妆么,就是一套房子宅基地了!到辰光养两个小人,分家都不用愁房子了……” 李小芳想要哄人的时候,是能够把人哄的很开心的。 沈大林也不是抠抠搜搜的人,他提了八万八做彩礼,远远超过时下规格。 李小芳咬咬牙,没有对这个钱伸手。 放长线钓大鱼,但凡她动一份彩礼,张红英恐怕就彻底翻脸了。 张小美上蹿下跳,想要截流彩礼。 连张小树都不站她这一边。 爷娘不肯动彩礼,一个嫁出去的姑姑,跳脚也是没用。 张红星想卖房子,没人敢接手——倒是有工人愿意出租金租下来。 乡镇企业兴旺过头,本地人只有三万多,外地人到了十万。连鸭湾村这种离镇上还有几公里的村子,房子都是一房难求了。 乡下的房子租金低廉,外地人又鱼龙混杂,大部分人不想租出去。 自从大量外来人口流入以后,大家晒被子都不敢晒在外面了……本地人睡的都是蚕丝被,那可是好东西。几乎是眼睛一眨,被子就不见了。 养的鸡鸭,甚至连狗,都一不小心就不见了。连吴小红都放弃养鸡了。 张红英这个老姑娘终于要出嫁,找的还是大学生沈建珍的兄弟,有人说是“好饭不怕晚”,也有人酸溜溜:“这是寻个新娘啊,还是寻个娘?”这就太刻薄了。谁家三四岁的差距都做不了娘。 要不是订婚结婚不能一年办,再加上沈建兴的合法结婚年龄还没到,张红英都打算一鼓作气办了算了。省的听两遍闲话。 张红英已经24岁了,已经到了当地适婚年龄的尾声,而沈建兴则太过年轻一些,21岁的他正准备迎接人生的新篇章。 穿着西装,头发抹上摩丝,梳的笔挺的沈建兴,看上去不输后世的很多小鲜肉。 沈建兴笑盈盈的,看上去格外的意气风发。 张红英也不是头一回结婚,倒并没有什么羞怯的。 不过看着沈建兴,她决定,自己要对这个小弟弟好一点,多让让他。就算是男孩子贪玩,也要稍微包容一点。 毕竟以后,还要靠他镇守大后方呢。 订婚当天,张、沈两家,家里充满了喜庆的气氛。 因为两家都没有宣扬,所以村民们并不知道这个好消息。早上炮仗声音响起,又有噼里啪啦的鞭炮炸响。 被惊动的村民互相问着:“怎么了?” “啥人家今朝结婚啊?” “李小芳家女儿,今天定亲。” “这个么,老姑娘了吧?终于嫁出去了?找了啥地方人?” “不是啥地方人, 就是吾拉自家这儿的。” “那是谁?我哪哈一点不晓得?” “大林家的。” “啥?大林家么只有一个建兴是男孩喽?” “是的呀。” “建兴不是还小?” “也不小了,过完年正好及格。 年前先办订婚,过了年正好办喜酒。” “哪哈这样要紧?年底订婚,过了年直接结婚,总不会是肚子里已经有了吧?” 邻里之间相互传递着消息,说什么的都有。很多老太太说话也不积德,光顾着嘴皮子痛快。 也幸好沈建珍不知道,要不肯定要大吵一架。 在传统的中式婚礼习俗中,订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几乎等同于婚姻的确立。这一天,双方家庭成员都穿上了节日的盛装。 双方也都把至亲好友都叫来了。 因为沈家亲戚太少,为了撑场面,沈大林甚至把他三个曾经认过妈的老太太都叫过来了。生母、养母、乳母…… 吴小红都收拾齐整,难得的给老太太们留点情面,抿着嘴挨个叫了声“姆妈”,“亲妈”……几乎把勉强两个字写在了脸上。 张红英几乎忘了这是自己未来的婆婆和奶奶,差点笑出来。 仪式开始前,沈家准备了丰厚的聘礼,金银首饰、布料、烟酒糖茶糕点等礼品,由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辈,本家辈分最高的人,还有张小娜这个媒人,前往张红英家中。 张小娜是被沈大林请来做媒人的。为了表示两个人正正当当,媒人是必须要请的。“自由恋爱”,在婚礼上缺了媒人,总是看不习惯。 李小芳对收到的聘礼很满意,这些礼物表达了沈家对张红英及其家人的尊重以及对未来儿媳的欢迎。 沈大林光是糕、馍馍,就各准备了四大篓。 糕装在篓子里,叠成宝塔的形状,上面还插着柏树枝,缠着染成红色的蚕丝。 细节就跟张红英没关系了,都是媒人跟家长们的事。 沈大林也知道张红英跟家里有芥蒂,彩礼给的并不是现金,而是给的以张红英名字开的存折。 正常情况下,还是把现金一摞摞的放在盘里捧出来才最有面子。 但是 ,面子哪里有自己家里人痛快更重要啊。 万一钱被人吞了什么的,还要张红英再想办法弄回来。当然如果她愿意给家里留下,也由她。 沈大林作为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长到这么大,又做了这么多年大家长。一个大家长,哪些要管,哪些不能管,心里门清。 先是定亲酒上,先是李小芳领着沈建兴,认了一遍他们家亲戚。 沈建兴嘴巴甜,挨个敬酒,收获见面礼一堆——虽然其实早就认识,但是作为张家准女婿见礼,还是第一次。 然后就是吴小红带着张红英认亲戚,也是挨个敬酒,发喜糖,收获见面礼一堆。 雷同的仪式,还要等过完年,结婚的时候再来一次。 定亲酒结束后,张红星果然蠢蠢欲动,想要动用张红英彩礼。 李小芳没有犹豫,把存折递给了张红英:分家了,我帮你走个形式,钱你自己收好。 第166章 结婚 张红英接过存折:“正好,我拿去给姚永兴结账。” 姚永兴动作很快。六月六分的家,七月初寻到他,请他帮忙盖房子。 张红英一万块钱定金送过去,材料就源源不断的来了。 其实八月份就可以动工,但是那会儿,日头正耀,张红英怕工人中暑。 而且石灰熟化也要一段时间。 生石灰刚刚买来的时候,很危险,大人小孩都不被允许接近。一遇到水,就会散发大量热量,给人造成伤害。所以要变成能粉在墙上的熟石灰,需要几周时间。 张小树果然在人迹罕至的地方挖的石灰潭。 大概四米见方,一米多深的一个潭。 他还请了叔伯帮忙,花了三天时间才挖好。 张红英看到张小树累的满头大汗还满脸笑容的样子,也是有些动容。如果没有张红星这个黑心肝,他们本来也是对好父母。父爱并不如山,但也不是那种不顾子女死活的酒鬼,赌棍,老赖……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化石灰的这个过程中,生石灰颗粒迅速吸收水分并膨胀,体积可以增加一倍甚至更多。因此,在进行石灰熟化时,必须确保有足够的空间来容纳这种膨胀。 三层的洋房,需要的石灰量也是惊人的。张小树没有省力气。 化石灰的时候,为了防止因快速放热而导致的安全隐患,还要保证熟化的均匀性,需要使用少量多次的方式加水。有时还会加入一些添加剂如砂子以帮助控制反应速度,并减少结块的可能性。 张小树一个人挑了很多次水,肩膀都磨破皮了。。 在处理生石灰时要特别小心,它遇水会产生大量热量,可能会引起灼伤。 熟化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人体也有害,总之,这个情,张红英是领的。 石灰熟好,材料齐备,气温又开始变得温和的时候,已经进入了八月底。 张小树请风水先生挑的日子也是这个时候。 姚永兴带着他的包工队,吭哧吭哧,把地基打好,框架搭好,然后进行浇筑。 这种钢筋混凝土浇筑的房子,至少住个百十年不会有问题。 张红英不打算有生之年再折腾房子。她是冲着退休以后才来常住,且在这里终老盖的房子。 清朝的木头房子尚且能住几代人,没道理钢筋混凝土反而不行。 房子盖的好,材料也用的好,最后七七八八,花超了很多。姚永兴拿着八万多的账单找张红英要账时,心里是忐忑的。 还好……一笔彩礼解决燃眉之急,还把张红星伸出的爪子打回去了。 现在已经开始流行拍婚纱照。 一份婚纱照,从八千八,到两万八,三万八,规格不等。 听说小的婚纱照店里,也有三千八的婚纱照。 前世张红英黑不溜秋,倒是特别想拍几张美美的婚纱照。但是她作为招赘女,这笔钱,公婆和男人都不会出的,只好委委屈屈放弃。 这辈子张红英变漂亮了,倒对那种摆拍的婚纱照没了执念。 尤其是她自己都做过艺术照,更知道婚纱照里水分有多大。 但是她也不想错过这种重要的日子,便请了一台摄像机,全程记录婚礼。 1998年正月初六,这是一个特别的日子,张红英和沈建兴的正日子。 清晨的阳光洒在张红英家的老房子里,李小芳早早地起了床,开始为女儿的婚礼做最后的准备。她轻手轻脚地走动着,生怕打扰了还在休息的女儿。 其实张红英早就醒了,也在感受在“娘家”的最后一天。 李小芳走进女儿的房间时,看到张红英已经醒了,正在对着天花板出神。 “起来吧,一会客人们该来了。”李小芳的心中满是感慨,一边帮女儿递过来衣服,,一边回忆起红英小时候的模样,眼角不自觉地湿润了。她轻轻地说:“阿英啊,今天你就是最漂亮的新娘子。 不养儿不知父母恩,以后,你要……” 李小芳有点哽咽:“吴小红不会照顾孩子,我不会教育孩子。以后你的孩子,我们两个一起带。” 张红英:…… 另一边,沈建兴的家中也是一片繁忙景象。吴小红忙前忙后,但是纯属瞎忙。沈大林要求她:“你劳苦功高,今天歇一歇吧,不要忙了。” 沈大林倒是忙的脚后跟打后脑勺,必须确保一切都按计划进行。沈大林一边指挥着本家们布置新房,一边还不忘叮嘱儿子要记住今天的每一个细节。迎亲的,抬嫁妆的……人人各司其职。 炮仗响起,沈大林站在门口,目送儿子踏上迎亲之路。他拍了拍儿子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建兴啊,从今天起,你要承担起一个男人的责任。”言语中既有嘱托也有期许。随着锣鼓声响起,迎亲队伍出发了,沈大林的眼中流露出欣慰和骄傲。 当迎亲队伍到达张红英家时,现场一片欢腾。张小树亲自打开大门,迎接未来的女婿。他表情有点紧绷,从此以后,张红英再回来,就是客人了。。李小芳也难得没有说话,眼中带着泪光。 张小树家这边的正席,是出门酒,是早上吃的。由沈家准备好了,抬过来,宴请亲朋好友。 等到大家吃完,迎亲的队伍才娶上新娘子,抬上嫁妆,回沈家。 张红英知道沈家房子也不多,她不想挤占沈建珍的房间,也不想跟吴小红在一个屋檐下生活,所以要求把新房做在了自己刚刚造好的新房子里。 毕竟连沈建珍都没办法跟吴小红过到一块去,张红英不以为自己可以。 刚开始就住开,但是门里也可以通的,这样全了大家的面子,还能最大可能避免矛盾。 要不将来沈建珍跟吴小红吵架,张红英帮谁? 再或者,自己跟吴小红吵架,沈建珍站谁? 他们母女俩肯定是随便吵架随便和好,自己插进去,事情就搞复杂了。 这么做,大家都高兴。 吴小红认为媳妇是娶进门的,还陪嫁一块宅基地。 李小芳认为女儿是招女婿上门的,还有彩礼。 ——这种方式,达到了皆大欢喜成就。 第167章 南京店1 今天是大年初一,给各位读者大大拜年了。祝大家新春大吉,万事如意。 也不知道各位所在地气温怎么样,我现在回家过年了(鸭湾村原型),这几天最高温度都在零度以下,低温零下六度,手冻的不行。 但现在吃饱穿暖,气血充足,好像还行,不像小时候那样,手都伸不直。 所以,吃过汤圆,这就开始码字。 大家一起发大财啊! —————————————— 张红英办完婚事以后,才有空跟沈建珍商量南京店的事。 沈建珍回苏州实习后,张红英也回来了,南京店就交给了马红艳。 可能是张红英缺少点主角气质,她并没有能靠自己的人格魅力,或者是画饼能力之类的,笼络住马红艳多久。 张红英刚刚走的时候,马红艳还按时给她对账,转钱。 进入十一月份之后,房子租赁合同到期,马红艳一次性给张红英转了笔钱,然后就再也没有音讯。 张红英给那边房东单位打过几个电话,房东接了电话嗯嗯啊啊几声,就挂断了。没有任何解释。 张红英心里着急,但是还稳得住——大不了那边的店被人黑了…… 沈建珍一听,却急了。 “你说什么,马红艳联系不上了?” 张红英点点头:“是啊,两三个月既没有打钱,也没有电话。” 沈建珍:“你要是早说,刚开始放寒假的时候我就去一趟了。” 张红英没太当真:“天气太冷啦,而且大家都急着过年,等过完年再说也来得及。 过年期间,店也要休息的。我怕你去了也空跑一趟。” 沈建珍急眼:“阿英啊,你是不知道这个事可大可小。” 张红英还道:“大不了就是她贪了我的钱跑了嘛! 或者越过我,直接跟房东签了合同,自己当老板。” 沈建珍无奈:“这些都是小事啦,我们确实最多是损失点钱。 但是那家店的营业执照是你办的呀。 他们要是用你的名字,去做一些违法的事,到辰光担责任的还是你呀。 而且名声要是败坏了,你这几年功夫白做! 合同到期了,该续签续签,该解约解约,不能这么不明不白就过去了。 而且店里的商标也是你注册的,那块牌子你要拿走啊。” 张红英才想起来她的远大理想。 学校放了寒假,她们也关门回家办喜事,一时之间,有点忘记她要开厂的远大梦想了。 是哦,时代发展快,稍不留意,就会被甩下的。 前世张红英五十多岁的时候,八十年代的万元户,早就变成最普通的农户了,甚至曾经斥巨资盖的房子开始老旧,都没攒够钱去修——八十年代存下的几十万,陆陆续续用光了。他们家,成了家全村唯一一个危房、无车户。 “那么我们抽空一起去一趟南京?正好也当蜜月旅游了。”张红英问道。 沈建珍同意了,沈建兴自然不会不同意。但是他孝顺,问道:“要不要把阿爸姆妈也带上,一起去玩一圈? 南京玩好了,去外婆家也近。姆妈又好多年没有回外婆家了,带她去看看,顺便我也带新娘子认认外婆家的门。” 沈建珍看了看张红英,张红英更无所谓,认亲戚都是应有之义。 他们结婚的时候,苏北的亲戚也来了几个。 当年收鸡,张红英已经跟着沈建珍去过一趟了。但是那会身份不一样。结婚的时候,外婆家的亲戚,也没顾得上招呼。 现在兜一转回去看看,又算是个交代。 最后是五个人一起出的门。 吴小红跟沈大林一起坐着,沈建珍跟张红英一起坐着,沈建兴一个人落了空。 沈建兴看了看叽叽咕咕的沈建珍,嘀咕:“我这个婚,是帮你结的。” 沈建珍笑:“今年我一定也找一个对象结婚,省得你嫌弃我。” 沈建兴:…… “你要找就找,别推到我头上。” 张红英笑眯眯的看着姐弟俩拌嘴。 这次他们没有坐那个路上要开五六个小时的慢车,而是买到了过路车的票,只要两个小时不到。 旧地重游,一下火车,沈建珍就深深吸了口气。 “在这边读书的时候,只想着回家。毕业以后,才发现南京也成了一个我很怀念的地方。” 张红英笑,接道:“是啊,我还经常怀念南京呢。 那几年,真是过的快活。” 沈建兴在边上嘀咕:“你们两个出来过的快活,我读书读的苦煞。” 张红英赶紧哄他:“那不是你年纪小么,十几岁不读书出去做啥? 现在你书读的多,又是个男人,以后出门还要靠你呢。” 沈建兴高兴起来。 张红英暗笑,到底还是个刚刚出社会的孩子,被爷娘,还有姐姐,保护的太好了,一生没有经历过什么难事。 不过这样的才好,天天开开心心的,带着家里气氛也好。 张红英顶不喜欢成日唉声叹气的人。好好的兴致都被败坏了。 沈建兴前世找的那个,一辈子都在埋怨,两个老的负担太重。沈建珍出钱出力,还要承受人家贪心不足的抱怨。 现在这样,以后都是好日子。 沈建珍狠狠心,找了几年前看过的那家宾馆。 一晚上还是要一百多……不过现在,沈建珍可以眉头不皱的订房间了。 吴小红在边上听见房价,不停叨叨:“开两间有了!房子铜钿这样贵,建珍跟我们挤挤算了。” 沈建珍可不想住一会宾馆还要挤着睡,自顾自要开三间。 吴小红说不听又不高兴,最后还是沈大林说:“出来白相么,你老老实实听安排。 建珍廿几岁人了,你还啥都要管。 铜钿又不是要你摸出来!” 吴小红老实了。 沈建兴一直提着行李,张红英也不去掺和。 等到开好房间,一行人上楼。 三家紧挨着的房间,屋子里简简单单,白床单白被罩。 吴小红嘀咕:“白塌塌的,大过年,那会弄这样的颜色。” 沈建珍气笑了:“姆妈,伊拉弄白色是为了卫生! 住宾馆,给你弄红色的被褥,谁敢住啊!” 第168章 南京店2 年已经过完了,除了学生,其他人都回到了工作岗位。 沈建珍跟张红英把老两口安排好,准备出门。 沈大林大概知道他们要去办事,开口问道:“要不要我一起去?” 张红英有点动心。沈大林走南闯北,跟人打交道肯定比自己强:“阿爸……”。 沈建珍却道:“阿爸,你还是住宾馆里陪姆妈吧。 伊头一通外出,一个人蹲房间里,我怕她着急。” 吴小红也不问他们在商量什么,开口:“我一个人不行的。又不是自己家里,要点啥都方便。” 沈大林只好叮嘱沈建兴:“你跟她们俩一起去。 小心别吃亏。” 虽然说,南京人相对苏州人,看上去要凶很多。一边是吵架像说话,一边是说话像吵架。 但是南京毕竟是一省省会,再说他们又不是第一次来,张红英是不担心马红艳会动粗的。 三个人收拾停当,就往店铺那边走。 快到的时候,沈建珍拦住他们:“等一等。” “等什么?”张红英不解:“不去问问看吗?” 沈建珍道:“我们是要去问问清爽,但是,不是你和我,直接去问。” 张红英跟沈建兴同款疑惑表情看向沈建珍。 沈建珍叹了口气:“这么说吧,如果我们直接过去,那还不是马红艳说什么就是什么。 我们可以先去隔壁店里打听点。” “嗯嗯,哪哈打听,寻啥人打听?”张红英虚心求教。 沈建珍安排:“这样,我跟红英,都是熟面孔。我们去打听,人家可能幸灾乐祸,什么都不愿意说。 到底曾经是竞争对手来着。 建兴是生面孔,让他去。” 沈建兴跃跃欲试:“我去就我去。 不就是打听点事嘛!” 沈建珍还拦着:“这样,你去了不要直接打听,去了粉天下店里,先捡店里卖的东西,点上一份。 看看他们现在报价,还有招呼生意的是什么人。 这就叫知己。 等你看过价目,吃过东西,出来跟我们汇报。 看看味道怎么样。 然后换一家店,再去点菜吃饭。 顺便跟老板搭话,说是你以前习惯在粉天下吃东西的。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东西越来越难吃了。 你这样说,老板肯定要跟你说八卦。 你可以从他们嘴里,知道粉天下发生了什么事。” 沈建兴竖起大拇指:“老奸巨猾。” 沈建珍没好气拍他一下:“会不会说话,不会说话闭嘴。。” 张红英笑眯眯看着,老奸巨猾四个字,确实贴切。 沈建珍明明年纪不大,办事却比自己这个活过一辈子的人还老道。 说完,沈建珍指了指路边的小茶馆:“我们在这里等你,你快去吧。” 茶馆要十五一位,但是瓜子零食可以随便吃。 沈建珍拉开凳子坐下,要了一壶茶,一叠西瓜子,开始嗑瓜子。 张红英看沈建珍不慌不忙,心里也安稳下来。 沈建兴正是能吃的时候,跑去粉天下,要了一碗棒骨粉,一个粽子。 吃了一口,就开始皱眉头。 但是他还是硬着头皮吃完了。 沈建兴结完账,五块钱。 这下子,完全不必假装。沈建兴跑到隔壁店里,又要了一碗面。 等吃面的时候,真心实意吐槽:“那个粉天下,怎么回事? 以前我经常吃他们家米线的,味道好的很。 刚才又吃了一份,难吃的要死,差点吐出来。” “你也是嫌他们家店不好吃?”老板还没说话,隔壁桌上的人先接话了。 “原先的老板,是一个小姑娘。做的东西,真材实料的,味道确实不错。 去年春天,小姑娘说是回家嫁人了,店就留给了他们的合伙人,只吃分红。 去年秋天吧,房子到期了,老板看他们生意好,说是要把房子收回去自己做生意。” “还能这样?”沈建兴假装吃惊:“他们家店,生意做起来不容易吧?做了三四年,好不容易把店做起来,,房东就要收房子,这样做生意的谁还敢租店铺? 而且做生意也是有门道的呀,人家做的好,房东就以为自己也能做的好?” 大家七嘴八舌讨论起来:“是这个道理。” “同样一碗面,同样的材料,不同人做出来,味道就是不一样的。” “这个倒不是这么说的,刚开始小姑娘走了,留下那个去东北插队回来的,生意做的也蛮好的。 那段时间东西味道没什么变化。 也就是后来房东非要自己做老板,味道才变的天差地别了。” 沈建兴便一脸好奇的问道:“那原来那个人呢?房东没有留下她打工?她是不是去别的地方开店了?毕竟开店要的是手艺啊。” 隔壁食客谈性很浓:“你聪明的!她是不是确实是在隔壁一条街摆摊来着? 没有开店,就是推个小车子,煮米线卖。生意一点都不好。” 沈建兴了然点点头:“原来是这样的。 棒骨米线嘛,棒骨肯定要小火慢炖,才能好吃。 她推个车子,质量肯定没法保证。” “这就对了,房东空有一家店,没有手艺,不舍得放料,做的不好吃。 那个姓马的嘛,空有手艺,不舍得真材实料,一样不好吃。 以前的小老板,一碗汤底,那是至少几十斤棒骨熬出来的。 现在两个人一拆伙,我看顶多一斤棒骨熬一桶汤,再加点牛奶调色,看上去熬的奶白,实际上一点香气都没有。” 沈建珍喝水喝饱的时候,沈建兴也听小道消息听饱了。 等到三个人汇合,沈建兴把自己听来的消息一说,沈建珍一拍桌子:“我就晓得是这么回事!” 张红英忙虚心问:“是怎么回事?接下来要怎么办?” 沈建珍道:“租房合同是你签的,默认自动续约。 房东想要收回房子,正常情况下,应该是要通知到租客的。 如果她通知你,你肯定要跟她扯皮。 她就假装不知道真正的老板不在,只跟马红艳联合起来,先把你的店吞了。 也不知道到底许了马红艳什么好处。 等到店铺收回既定事实,又以为掌握了发财的窍门,把马红艳也赶跑了……” 第169章 拆店 张红英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沈建珍,听她分析:“所以现在怎么办?” 沈建珍话头一顿:“现在看你想法? 你要是还想在南京占一块牌子,我们就拆走招牌,还有执照,去变更地址,另外开一家店。 如果你想回苏州,只怕南京这边打下的江山,就只好放弃了。” 张红英看着沈建兴。 侃侃而谈的沈建兴慌了:“你看我做啥?” 张红英笑眯眯:“你是当家人啊,你看是回苏州,还是留在南京? 我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都听你的。” 沈建兴脸红了:“听,听我的吗?” 张红英:“当然,你晓得我的,我不大会拿主意。” 沈建兴看看沈建珍,沈建珍也笑眯眯看着他:“你不是说你老婆是给我讨的吗?留在南京,可以开始自己独当一面……” 沈建兴热情高涨:“的确是可以出来闯闯。 在苏州跟阿爸一起做生活,他天天把我叫来叫去的,忙的要死。明明可以雇个小工的事,他也非要我去做。” 张红英笑眯眯,沈建兴确实是个好劳力,指哪打哪,就是干活跟沈建珍一样,糙的很。但是因为他从小被姐姐管习惯了,对于听女人安排干活完全没什么意见。 前世他那个凶巴巴的婆娘都能拿捏住他,自己对他这么温柔,多奉承他几句,肯定能把他哄的高高兴兴的。 三个人,三下五除二,就把将来的发展定下了。 沈建珍站起来拍拍手:“走,我们拆店去!” 沈建兴一脚踢开凳子,不料一不小心,脚趾头撞了一下,疼的呲牙咧嘴。 张红英悄声跟他说:“你一会不要瞎来,听你姐姐指挥就可以了。” 沈建兴委屈:“我这不是想弄出点气势来嘛!” 张红英:…… 二百五,气势也要去粉天下啊,在茶馆里搞什么! 三个人气势汹汹来到粉天下。 沈建珍二话不说,推开门,去摘墙上的营业执照。 又搬了梯子到门外,对沈建兴道:“上去把招牌摘下来!” 沈建兴爬上梯子,开始摘招牌。 店里的人看见了,开始吵吵嚷嚷:“干什么干什么?” 还有人把老板喊出来了。 “干什么?捣乱我要报警了!” 看得出来,这还是个讲法律的。 沈建珍拿出营业执照:“来,念,营业执照上面是什么人?” “张,张红英。” 沈建珍拍拍张红英肩膀:“我帮大家介绍一下,这就是张红英。” 一众人散开了,又有一众人围了上来。 “是张老板啊?” “张老板这一年去哪里发财了?” “张老板你的店转让了?” “张老板还卖米线不了?” 大家七嘴八舌问起来。 张红英都有点恍惚:…… 我人缘有这么好吗? 还是沈建珍帮忙一一招呼:“店是要重新开的。” “还卖米线,所以要把招牌带回去,这是我们花大钱定做的。” “等新店开起来,大家都来照顾生意啊!” 沈建兴乒乒乓乓拆招牌的时候,已经有人把房东喊了过来。 房东老太太还是一口听不懂的南京话。 她拦着张红英想说什么,张红英装听不懂。 老太太又拉着沈建珍想说什么,沈建珍扶着她坐好:“你好好坐着,我们把自己东西带走,不影响你做生意。” 这时,房东的儿子才站了出来:“说吧,把招牌和这些桌椅厨具留下,你需要什么?” 沈建珍笑眯眯道:“你愿意出钱买啊,这事好说,好说。” 沈建珍把厨具跟桌椅报了个市场价。 房东儿子怕耽误营业,二话没说答应了。 停业一天就是一天的钱呢子 至于招牌……沈建兴已经拆下来了。 沈建珍道:“这个商标,我们已经注册过了,不好给你们用的。 你们自己重新去定做一块吧。” 房东儿子花钱,主要不就是想留下招牌吗?结果招牌也没保住,自己憋了半天气,最后还强撑着笑脸:“我们好聚好散,以后见面还是朋友。” 沈建珍嗯嗯含糊应着。要不是桌椅厨具不好带,也不好出手,她怎么也要把这些东西搬走,给他们添点堵。 不过沈建珍也不是拿钱赌气的人,能换一笔钱也可以了。 张红英回苏州的时候,已经把私人物品带走了。此刻,她看着二楼的窗户,心里多少有点怅然。 这也是她生活了差不多三年的地方啊! 店铺刚刚开业的时候,一天只能卖几百块钱。到后来她离开的时候,一天已经能卖到两三千了。 如果马红艳能守住阵地,她是不舍得放弃的。 没想到马红艳这么受不住诱惑。 张红英没有心思去问马红艳拿了多少好处出卖的自己。反正,都过去了。 而且把营业执照和招牌拆走没有遇到阻拦,张红英也挺意外的。 在她理解中,恐怕得打上一架才行。 不过沈建珍说店铺是张红英去办的营业执照,她拿走是天经地义的事。 沈建珍还让张红英去工商更改一下,别回头那边惹出麻烦来,还连累到她。 沈建兴安慰张红英说:“那家店,开不了几天的。做的太难吃了。 别人去两次就知道,已经换老板了,不会影响我们的。” 张红英其实也不怎么担心。 她做的东西,手艺并没有太多作用。主要还是看真材实料。 是不是真材实料,大家吃一口就知道了。 但是,从此以后,她和沈建兴两个人,留在南京,自己开店,也算是重新出发了。 拆了旧店开新店,张红英心里比第一次开店,沉稳多了。 跟以前一样全要自己来不一样,这次有沈建兴可以跑腿,肯定会轻松很多。 而且没有张小树和李小芳在耳朵边唠叨,也没有沈大林和吴小红管头管脚。 以前身份不一样,沈大林跟吴小红对张红英都是很客气的。现在成了一家人,沈大林使唤张红英比使唤沈建兴还顺手——毕竟张红英干活是把好手,沈建兴虽然比沈建珍好一点,跟张红英还是没法比。 张红英感觉,自己不离开,估计过段时间也要起冲突了。 第170章 辞旧迎新 沈建珍还有工作,不能陪着他们在南京待太长时间,决定先把他们送到苏北外婆家。 吴小红也不管他们在南京要办的事,心心念念是回娘家。 带着儿女,儿媳妇回娘家,这是顶有面子的事。 吴小红虽然远嫁,几年也不回一次娘家,但是每次回去,哥嫂招待都很殷勤。 吴小红父母都还健在,一家子高个子。只有子女,也就是吴小红的兄弟姐妹,都又瘦又小。 张红英忍不住想,所以那些年,这边人过的什么日子? 吴小红的妈妈,也就是沈建兴的外婆,有一米七。外公也有一米七多。 但是大舅只有一米五不到,大姨也是一米五不到。 吴小红排行老二,刚刚嫁到鸭湾村的时候,听说才一米四,吃了几顿饱饭,跟风吹起来似的,长到了一米六三。 三姨,一米六出头,小姨,一米七…… 按沈建珍的介绍,大姨大舅都是刚刚解放生的,小姨是六四年出生的。 日子越来越好过,人就长的越来越高。 他们家的孙辈,都长到了一米八多。 这个基因还是不错的,张红英满意的看了看身高一米八三的沈建兴。 前世张宇昊个子就不高,因为沈永健也不高。 虽然张宇昊还算是孝顺,但是生在自己这样的家庭里,也并不是什么好选择。遇见不同的人,产生不同的可能性。放过沈永健,也放过自己,放过所有人。 还是眼前的生活甜,只要想象一下自己如果能有一个高高大大又孝顺的儿子,张红英心里就乐呵。 离开放生育还有好几年,张红英希望先生一个女儿,再生一个儿子,这样也能儿女双全。前世虽然她是招女婿,也可以生两个孩子,但是她担心再生一个还是儿子,不敢再生了。 现在人都不大喜欢生育,村子里独生子女已经占了大多数,就连两横头,可以不分男女都生两个的那种,都只生一个就不生了。 毕竟以后的小孩,从上幼儿园就要开始“卷”,学校里奖状当废纸发,大家都拿一堆奖状,单科奖,综合奖,看成绩,各个都是优秀,等到最后参加大的考试,什么中考高考,才一个个现原形。 从一年级正式读书就要开始补课,一个个读的两眼发直,田间地头,再也看不见撒欢的背影。 养个女儿好,贴心贴肺。张红英一定好好对她,儿子有的,女儿也有。都说养女像家姑——张红英想到女儿像沈建珍一样聪明,心里就高兴。但是一想到女儿像沈建珍一样叛逆,跟亲妈顶着干,又眼前一黑。 再想起来养儿像外舅——万一儿子像张红星,那还是不要生了算了。 看着自己婆婆吴小红跟外婆聊天,跟侄子侄女,外甥聊天,张红英开始胡思乱想。 “你发什么呆呢?”沈建兴凑过来悄悄问道:“是不是无聊?我带你去河边玩呀?” 张红英站起身来,看到沈建珍已经在外面等着了。 苏北的风,尤其的大。苏北的河,也跟南边的不一样,一条条笔直。 沿着河沿走了走,沈建珍跟张红英告别:“阿英,我明天一早就回去上班了。 爷娘我带回去,你明天就跟沈建兴一起去南京。 行的吧?” 张红英深吸了一口冰凉的空气,整个人都精神了:“行不行的,总要试试看。 我们也有经验了,最多是少挣点,赔钱是不可能赔钱的。” 沈建珍点头:“就算是赔钱也不怕,小本经营,顶多赔个房租钱,还有一点采购成本。 实在不行,我们也把店铺买下来。 这样房租钱都不用担心损失。” 张红英一拍手:“对啊,店铺买下来,就不要担心房东再捣鬼了。” 沈建珍笑:“你想的起来在白镇买商铺,怎么想不起来在南京买?横看竖看 也是南京比白镇大吧?” 张红英苦笑,那是你不知道白镇未来的发展潜力……白镇的店铺一年可以租到三十万!现在买个店铺根据面积大小不同,大概是五万到十万。过个十几二十年,一年租金就能赚回来几套房子,所有买了商铺的都紧紧捂着,没有人肯出售。 南京的话,租售比是达不到这个比例的。 张红英也打听过了,南京现在的商品房,很多还是工作单位主持盖房的,一套只收几百块钱一个平方的成本价。几万块钱一套的房子,大家还大呼小叫买不起,完全是因为攒不下钱来…… 当然富人区也已经开始产生,听说房价达到三千一个平方……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在南京买房,买商铺,一直没有写进张红英的计划。 现在考虑到长久生意,她才觉得,可以投资一个商铺。 张红英是个恋旧的人,她走遍天下,还是喜欢鸭湾村。只有熟悉的人、乡音,才能让她感觉自己像河里的小鱼一样,安全,舒适。 说到买商铺,这就又到了沈建珍喜闻乐见的算账环节了。 沈建珍:“阿英,你现在手头有多少钱?” 张红英支支吾吾:“二……二十。” 沈建珍点点头:“二十万,把那个类似的二层小楼买下来,差不多够了。 接下来,就是去寻梦合适的房子。” 张红英:“块。” “瓦特?”沈建珍英语都飙出来了:“你不要同我讲,你辛辛苦苦做了这么多年,手上只有二十块钱?” 张红英不好意思:“我都变成房子,还有商铺了……白镇我有十五间商铺,苏州我有两套房子,青镇还有一套房子,还有鸭湾村,刚刚造好的房子,难道你不满意?” 沈建珍扶额:“阿英啊,我觉得你前世可能是只兔子精。 这么喜欢房子。 狡兔三窟么,有三个窟也够了呀? 啥人会的把钞票全部换成砖头? 而且你不是刚刚收的彩礼?” 张红英:“拿去结造房子的账了。” 沈建珍全身无力:“那你还造个屁的房子,开只屁个店!” 张红英伸手:“所以还是要你出铜钿。 吾拉两家头,出力做资本,这次,轮到你出钱参与分红了。” 沈建兴在边上干笑:反正这两个人,他一个也惹不起。 第171章 新店 张红英裹紧大红色羊绒大衣,在玄武湖边一家茶馆的桌子上铺开南京地图。 这羊绒大衣,还是她为了结婚斥巨资购买的,为此,终于淘汰了一百五十块钱购买的那件羽绒服。 铅笔尖从夫子庙划向鼓楼,最终停在新街口商圈。\"三个备选地。\"她把暖水袋塞给沈建兴,掏出记满数据的笔记本。 沈建兴摸了摸,“这汤婆子都凉了,我给你再灌点开水。”说完,沈建兴去找服务员要开水。 滚烫的汤婆子,让整个人都暖和起来。 三个地址分别是 湖南路夜市 老门东历史街区 新街口 春寒料峭的南京城还裹着薄雪,张红英站在新街口刚竣工的商厦前,呼出的白气在镜片上结了一层霜。她摘下眼镜擦了擦,身后传来沈建兴搬动木箱的闷响。 \"就这里了。\"她忽然开口,指尖点在商厦三层临窗的位置。透过朦胧的玻璃,能望见中央商场熙熙攘攘的人流正顺着天桥往这边涌来。 沈建兴放下东西,凑过来:\"租金是真不便宜,比夫子庙租金贵三成呢。\"他望着墙上的招租启事,喉结动了动。 张红英买了台二手计算器,按到数字键\"5\"需要使劲拍打才能显示,有时候整个数据又会被清零。“便宜没好货,叫你买个新的。”沈建兴嘀咕。 “闭嘴。” “哦:(” 湖南路 ,老门东 ,新街口 三个地方,租金都不便宜 湖南路日租金6元\/㎡ ,老门东9元\/㎡ ,新街口12元\/㎡ 米线品类平均毛利率58%,换了地方经营,老顾客又带不走。棒骨米线需要提价至12元\/碗,才能维持利润。 开业前夜,两人在中山南路邮局门口徘徊。张红英攥着从婚被夹层取出的存单:1997年存的三年期定期,2万元本金提前支取损失利息1024元。不过要不是异地取钱不容易,这钱也被她买做商铺了。 现在新街口商圈服务员月薪普遍在350-450元,南京出租车起步价8元。 “钱还没挣到,利息都损失这么多了。”沈建兴又开始碎碎念。 \"但这里要开全市第一家自动扶梯。\"张红英从帆布包里掏出地图,还有扬子晚报。沈建珍带给她的“技能”,她都掌握了。现在从报纸、地图上查信息,已经驾轻就熟。 张红英用笔圈出几个重点,“等五月开业,全南京的小年轻都会来尝鲜。”张红英转头时,耳垂上晃动的珍珠,衬的皮肤跟外面的雪一样白。 “都听你的。”沈建兴现在是他们全家最穷的人。 后厨的改造持续了整整半月。最妙的是那扇落地玻璃,路过的人能看见乳白浓汤在锅里咕嘟冒泡,骨髓的醇香顺着排气扇飘到步行街上。 干净、透明,放心。 开业那天飘着细雨,张红英站在窗口。她特意把结婚时的金镯子戴在腕上,每当有顾客迟疑张望,镯子便随着她舀汤的动作叮当作响。 奶白的汤水高高扬起,香味扑鼻。 等餐区正对熬汤区,看得见热腾腾的蒸汽,闻得着暖香。 热烘烘的,看一看,在寒冷的季节里,就油然而生幸福感。 第172章 留下的人 题外话: 不好意思这几天一直没有更新,因为过年期间,很多人都放假了,亲戚家店里需要招几个临时工,一天给三百块钱,我就去打工了 存稿截止1.31,所以后面几天断更了…… 上一天班抵码十天字,过年六天挣了一千八,喜滋滋…… 工作是站柜台,倒是不算累,就是膝盖受不了,回来只想泡泡脚然后早点睡觉。 今天大家都回来上班了,老板说不用我啦,好希望这年还能过下去。 ——————————————— 言归正传—————— 张红星虽然没能如愿把他的房子卖出去,李小芳最后还是耐不住张红星纠缠,给了他五万块钱,让他自己出去闯荡。 张红星拿到钱,心里还是愤愤不平:这还是亲妈吗,为了跟自己断绝关系,竟然宁愿分家! 有这么大个儿子单身,嫁女居然不留下彩礼,脑子有病。 一个女儿有什么用,扔都扔了,还非要找回来。 总之,李小芳钱虽然花了,但是半点好都没讨到。 村里没有新鲜事,张红星气咻咻出门的时候,有好事的人问他去哪。 他毫不讳言:“唔拉姆妈傻掉了,给我五万块钱把我赶出去闯。 五万块钱够干什么?” 九八年,青镇那么多乡镇企业,一个月工资也只有四五百。 五万块钱,够他们干七八年的。张红星还不满意。 沈建珍作为一个大学毕业生,一个月工资也才八九百…… 张红星的话自然传了开去,吴小红是第一个知道消息的。好事者故意挑唆:“李小芳给了儿子五万块打发出去,给了女儿多少?” 吴小红粗声大嗓:“同你啥搭噶?(跟你有什么关系)同我啥搭噶?(跟我有什么关系)” 好事者灰溜溜走了:“你这个外地人,这么多年,还是不懂事。江北人就是江北人,一点规矩都没有。” 吴小红把外人赶跑,但是沈大林回来的时候,她还是忍不住酸:“这个李小芳,傻*。钱都给了掼脱货儿子(败家子),将来养老 ,肯定要靠红英和建兴。 将来他们两个要辛苦了,要养四个老人。 都说我江北人不乖,本地人乖,我看她乖不到哪里去。” 沈大林阻止他:“伊拉(他们)自己挣的钱,想给谁都行。 我们两个,自己早把养老本都赚到了。” 吴小红又把塑料袋摸出来,一层层解开:“可惜外地人来的太多,随便养点什么东西都会被偷。连砍的柴,晒的被子,养的鸡鸭,狗,都被偷光了。 要不我还能再赚点。 现在我就靠你们给钱攒几个了。” 沈大林宽慰她:“你放心,我开店赚的钱,都存银行了。谁都偷不走。” 吴小红想起来,又问:“那你还要给红英分钱吗?她人都嫁进来了。” 沈大林笑:“戏文里都唱了,人无信不立。 我要是贪她这点钱,那就是为老不尊了。 她人都嫁进来了,铜钿银子(钱财)更要分清爽。 要不她感觉结个婚,把钱都结没了,会不会觉得很亏? 千年乌龟万年王八,人生七十古来稀。我已经五十多了,还能活几年?手上钱够我们养老就行了。 再说了,不管分给他多少,这钱总是用在家里的。 将来传给的,也是我们的后代。 辛辛苦苦挣钱,为的不就是小辈吗? 你不要想不穿。” 吴小红跟沈大林想的开,还有想看热闹的,千方百计把话捎到了沈建兴耳朵里。 沈家虽穷,但是沈建兴从小没怎么受过穷。 沈建珍比沈建兴大,她是亲眼看见沈大林的艰难的,所以分外懂事。 从小的压岁钱,沈建珍收到了,攒起来给自己开学交学费。沈建兴收到了,第二天就变成炮放掉了。 沈建兴长的讨人喜欢,各路亲戚,看到了都愿意给点零花钱。 沈建珍撺掇沈建兴去找沈大林或者吴小红要零花钱,也能多少要到一点。所以沈建兴还真的从小到大没感觉到钱有多重要。别人挑唆到他头上来,那就是白瞎了。 现在已经有网吧开始流行,沈建兴心心念念的,就是空闲下来,能去网吧玩玩。 网吧一小时一块钱到三块钱,五万块钱算什么,他只要有二十块钱,就能玩的很爽了。甚至还能包夜。 沈建兴登上qq,看到对方发来的消息。 什么李小芳给了张红星五万块钱,让他自己出去闯荡。 沈建兴愣了愣:“你跟我说这个做什么?难道我丈母娘分了五万给我小舅子,也托你捎了五万给我?” 来人被噎的够呛。 qq像老人一样咳嗽起来。 沈建兴怼完,继续在网上闲逛。 各个聊天室,各个游戏…… 当然,新婚夫妻,抛下妻子在网吧包夜是不可能的。所以晚了几个小时,沈建兴也回去了。 看到张红英,沈建兴才想起来把话捎给她:“村里的聋子阿五家儿子,跟我说你姆妈给了你兄弟五万块钱。也不知道告诉我这个什么意思。” 张红英呆了呆,看到沈建兴满不在乎的样子,没有多嘴。 “上网好白相(好玩)吗?”张红英转口问道。 “好白相来野!(好玩的很)”一说到上网,沈建兴就开始兴致勃勃:“一个人一台电脑,电脑上什么都有! 两个人,就算是离得很远,只要都在上网,就能互相说话,都不要钱的。 就算是人家不在上网,你发消息过去,他什么时候上网,你都能看见。” “哦哦,除了互相说话,还能干什么?”张红英很捧场。 “还能上各种聊天室。 有一个快乐大本营聊天室,你进去说话,会根据你说话的时长,给你封不同级别的官。 总之天南海北的人,大家都在里面闲聊,可有意思了。 我去过好几个聊天室,从来没有说过这么多话。 还有游戏,”沈建兴顿了顿:“不过那些游戏,都是大学生搭的,要用te去连接。我不懂编程,也搞不清楚指令,他们都是大学生,我只有高中毕业,不好意思跟他们请假,要不会更好玩。” 第173章 网吧生意经1 沈建兴过了饭点就跑去网吧玩,还以为张红英要唠叨。 没想到张红英不仅没有唠叨,还主动跟他聊起网吧上网冲浪的事。 这下他放心了。 张红英给了他一个任务:“你不要一直在一家网吧玩,可以把附近两三公里的网吧,都去转转。 看看他们有多少台电脑,晚上有多少人包夜…… 总之你都去转转,观察一下。” 沈建兴听了很兴奋:“阿英,你该不会是打算自己开网吧吧? 我跟你说,开网吧包赚的。 一台电脑,一天至少赚几十块钱。 小网吧一般四五十台电脑,大网吧上百台电脑,再没有比这好赚的生意了。 请个大专生网管就行。一天两班人守店。 这个东西学起来不难,很多中专技校都有计算机专业,我可以去学组装维修什么的。” 张红英笑眯眯摇摇头:“你知道小网吧都要几十台电脑,但是你知道一台电脑要多少钱吗?” 沈建兴想了想:“我看到隔壁学校在弄一个微机室,一台电脑好像是一万六。” 张红英摊摊手:“对喽,就算是弄五十台电脑,都要八十万……我们没有这么多钱。” 沈建兴冷静下来,叹了口气:“是我想简单了。 我们确实没有这么多钱。” 不过张红英哄他:“没事没事,我们虽然没有开一个网吧的钱,但是我可以给你买一台电脑。买一台电脑的钱还是有的。 到时候,我把电脑放在收银台,你可以帮忙收钱,还不耽误上网。” 沈建兴究竟是年轻,高兴的不知如何是好:“阿英,你怎么对我这么好?” 张红英看着他,前世这家伙,花了家里一万多去读委托培养。读出来,才发现工作是去厂里做工人。跟没读过书的人做的是一模一样的工作,工资只有八百块钱一个月,在外面工作,吃穿用之外,一分钱剩不下。 沈建兴个子高,块头大,相应的,也能吃。 别人夜宵吃一碗方便面,他要泡三碗才饱。 一起吃饭,别人吃一碗米饭,他的吃三碗,还能把剩下的菜包圆。 沈建兴在外面做了三年工人,眼看着攒不下钱来,最后辞职,回到村里,在村干厂找了份工作——至少吃饭不要额外花钱了。 虽然书白读了,委托培养费白花了,但是沈建兴比别人好一点的是,至少没有染上坏毛病,好吃懒做。他一辈子都在勤勤恳恳上班,直到家里父母需要贴身照顾。 很多同样去读了委托培养回来的人,看了外面的花花世界,再也不能踏踏实实做一个普通工人。 张红英听沈建兴说,计算机维修组装他也能学,心里还是挺欣慰的。在外面读书的过程,就算是没能把他送入大学,至少也开阔了眼界。 要是没有读书的人,别说是去学计算机了,叫他摸一下,都怕触电。 网吧、电脑流行起来以后,能直接上手的,也都是读过书的人。 后来大家都说现在的网络不纯净了,网友素质参差不齐。 那可不?第一代网民,人均学历本科,尤其是那种学校里上网的,大部分都是硕士博士……本科生只有在没课的时候才能去上会网。 像沈建兴,虽然也读了高中,只敢在聊天室闲聊。要是去大学生集中的bbs开口交流什么的,那是不敢的。 他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露怯了。 但是这样怎么行呢? 张红英的下一步,就着落在沈建兴身上了。 第174章 网吧生意经2 张红英一直以为,想要把方便米线卖到全国,要等到网络兴起的时候。那个时候,网红产品能带来巨额利润。 直到沈建兴经常往网吧跑,她才想起来,现在,也是个好时机。 那么多人在网吧包夜。喜欢上网冲浪的,都是年轻人。年轻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容易饿。 上网上的饥肠辘辘,只要有人开始吃米线,必然其他人也会争相询问:“吃什么呢?”“好吃吗?”“哪里买的?” 张红英开不起网吧,但是不代表不可以把米线卖去网吧。 现在还谈不上什么夜生活,更没有那么多人去吃夜宵。打的很贵,三公里起步价八块钱,公交车又很难等,而且冬天又冷。天一黑,大家都在家里窝着。吃什么宵夜啊! 所以连带张红英的生意,也只能做白天一波。 但是她是经历过后世繁华的。 青镇那么小一个镇,零几年的时候,都有一条小吃街,后来随着厂子搬迁,工人离开而消失。 张红英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错过晚上的生意。 所以她撺掇沈建兴:“建兴啊,你不是有那个可以发消息的qq嘛,你把网吧管理员的qq号都加上。 让他们每天晚上统计想吃宵夜的人数。我们做好了送过去。 每一份给他抽成三毛钱! 网吧那么多人,有三四十个人吃米线,网管就能赚十块钱了!” 沈建兴是知道成本的,忍不住惊讶:“给抽成这么多吗?” 张红英笑:“给抽成多,他才会认真推荐啊! 他赚一点,我们也赚一点。只有自己赚钱的生意,这生意做不长久的。别人随随便便一挤,就把我们挤走了。” 沈建兴答应了。 张红英还叫他去找店里印刷一批名片,正面是粉天下的商标,qq号码,订餐电话,后面是一排格子。每订餐一次,就盖一个章。盖到六个章,就可以免费兑换一份骨汤米线。 骨汤米线三块钱一碗,酱棒骨五块钱一根,还有粽子,卤蛋,茶叶蛋,统统安排上。 臭豆腐就算了,臭烘烘的,网吧空气本来就不好,谁敢在里面吃臭豆腐,张红英怕老板撵人。 不仅仅是网管可以统计人数叫餐,其他人如果能集齐了六份,粉天下也可以送餐。而且有了满六份送一份这个优惠,相信很多拿到名片的人,都会主动呼朋引伴定餐。 还别嫌贵,前世张红英听沈建珍说过,第一次看到传说中的云南米线,她忍着肉痛吃了一碗——三十八块!那应该是零七年前后的事。 所以,找到了合适的消费群体,价格不是问题。 能去网吧包夜的,基本上都是花钱没数的青少年。 一包烟钱而已。 张红英信心满满的催促沈建兴去摸网吧的底。沈建兴愣愣的看着张红英,眼睛闪闪发亮。 张红英问:“看我做啥?还不赶紧去。 带着任务上网,每次去都玩的开心点啊,多跟网管交朋友!” 沈建兴的性格跟沈大林很像。 沈建兴从小受宠,没有什么内向、自卑等毛病,大大咧咧的,人又长的好,到哪都很受欢迎。所以叫他去干这个活没毛病。 沈建兴则是怀疑:“阿英,你这么聪明,怎么会读书不灵光?” 张红英恼羞成怒:“要不是我留了四级,怎么会跟你做同学。” 沈建兴连忙摆手:“我没有嘲笑你的意思,我就是好奇。你在我认识的人里,要算得聪明了!人人都说我姐姐聪明,我看她及不上你。” 张红英怅然:“擅长做生意,不代表擅长读书。 你看我们村的那个国明,读书考试次次零蛋,但是做工,样样门清。 每个人擅长的不一样吧。 阿珍做生意,做活,肯定都不如我。但是老天爷就是给了她读书这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