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居物语》 第1章 末世第六年 黄昏时分,公路如同一条无限延伸的直线,消失在视野的尽头。 夕阳缓缓沉入地平线,天空被染上了金色的余晖。远处传来几声归鸟的啼鸣,在空旷的天地间回荡,空气中弥漫着草木的清新香气,与傍晚的凉爽微风交织在一起,轻轻拂过面颊,仿佛在低语着末日之后所剩无几的宁静。 这样的景色属实难得一见,但叶宵和沈梨却无心理睬。她们步履匆匆,只希望在夜幕完全降临时,能找到一个安身之所。 在如今这样秩序崩坏的末世,两个少女沿公路行走并非最佳选择,但她们别无他法。两边都是密不透风的原始森林,那里潜伏着各种野生动物和蛇蚁蚊虫,随便哪种都能轻易要了她们的小命。 在夕阳的余晖下,叶宵和沈梨像两个无声的影子,沿着森林边缘悄悄移动。四周静谧无声,除了她们踏在碎石上的脚步声,就只有风轻轻吹动树叶的沙沙声。 突然,走在后面的沈梨停下了脚步,她屏气凝神侧耳倾听,似乎在分辨远方传来的细微声响。 叶宵感觉到身后的沈梨停下,正要回头询问,却见沈梨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面前少女圆滚滚的小脸此时紧张的皱成一团,用手势示意叶宵保持安静。 叶宵紧张地警戒着四周,紧接着,她也听到一辆皮卡车的轰鸣声从远方传来,划破了眼前的宁静。 沈梨和叶宵顾不得许多,像受惊的两只鸟儿一样,纷纷向身旁的树林里逃窜。 末世里,这些人是危险的代名词。 沈梨一边跑一边回头看了一眼,一群男人从车厢鱼贯而出。 这首的男人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露出的皮肤上布满了新旧不一的伤痕,每一道伤痕都像是他在这末世中残暴行径的记录。 沈梨不敢再回头张望,卯足了劲奋力向前奔跑。 周围的树木高大茂密,枯枝败叶在她们的脚下发出令人心悸的脆响,每走一步,都像是在向森林中的未知生物宣告她们的到来。 沈梨能感觉到头顶上树枝交错形成的阴影仿佛一只只无形的手,随时准备将她们抓住。 她闻到一股潮湿腐朽的气息,那是森林深处传来的死亡味道,仿佛有无数双眼睛在黑暗中窥视着她们。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沈梨只知道此刻的腿像灌了铅一样的沉重,肺部似乎要炸掉一般,体力几乎快透支,只是在靠着本能狂奔。 她看了一眼旁边的叶宵,感觉她应该也好不到哪里去。 “再这么下去迟早是要被抓住的。”沈梨在心里绝望的想着。 不知不觉间,夕阳已经不见,夜色开始降临,这意味着森林中的危险也随之增多。 她们希望能趁着晦暗不清的夜色甩掉身后的追逐者。然而,现实似乎并不如她所愿。至少现在,沈梨还能听到身后那些细碎而凌乱的脚步声,那是在提醒她,他们并没有放弃。 “嗯……”一声低沉的呻吟从叶宵那边传来。 沈梨脚步一顿,回头一看,只见叶宵被地上一根突出的大树根绊倒,身体不由自主地顺着坡度滚了下去,在一棵干枯扭曲的树旁被树枝拦腰挡住,停了下来。 “叶宵!”沈梨低声惊叫,随后猫身滑下了斜坡,来到叶宵身边,一边问一边打量着沈梨:“怎么样,哪里受伤了?” 叶宵在沈梨的搀扶下缓缓站起,但刚一使力,脚踝和腰部便同时传来一阵疼痛。 两人以半蹲的姿势,沿着斜坡又继续向下滑去。 又滚爬了一段距离后,叶宵终于停了下来。疼痛使她的眉头紧皱在一起。 沈梨紧张地扶着她,用眼神询问她的状况。 叶宵轻轻摇了摇头,说:“腰部没什么大碍,但左脚可能扭伤了,能走,但跑不快了。你别管我,我们分开跑,我把他们引开!” “不行!我怎能丢下你一个人!落到这群畜生手里,倒不如一起拼了!”沈梨坚决地说道,她明白叶宵是不想连累自己。 确实,如果丢下叶宵独自逃跑,成功的几率会更大一些。但沈梨绝对做不出来这种事。 远处传来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已无暇多想,沈梨的目光突然落在陡坡上的一棵两人合抱都抱不住的大树,树根处有一个侧面凹进去的深坑,应该是野猪什么的动物发情的时候拱出来的,很深。 沈梨来不及多做考虑,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她连拉带扯地将叶宵拉进坑里,然后用周围的枯叶和树枝将两人掩盖住,尽可能地模仿环境进行伪装。 逃是没有出路了,如今夜幕降临,树林密集,视线模糊,只要能躲过这一夜,或许还有生机。 叶宵和沈梨屏住呼吸,躲在树坑中。叶宵能感觉到沈梨的心跳剧烈地跳动着,仿佛要冲破胸膛。她轻轻地握住沈梨的手,试图传递一些力量给她。 沈梨微微转头,看着叶宵,两人的目光在黑暗中交汇,无需言语,彼此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到了恐惧和决心。 说不害怕是假的,但是对于叶宵来说,这样的结果也并非不能接受。在她心里,没有小说里的金手指没有爆表武力值没有聪明脑袋的她和沈梨,也许早该死了。 毕竟这是末世。 她见多了孔武有力的男人死在丧尸口中,精于算计的政客死在帮派的暴力冲突下,好看的皮囊像玩具一样被玩弄丢弃,幼子稚儿像食物一样被交易…… 然而,一无是处的她和叶宵,却像狡兔一样,靠着野外拾荒苟活,到现在,她们已经在末世摸爬滚打六年了。 也可能是七年? 嗐,记不清了。如今,日期早已经没有了意义。她们只记得一场流星雨带来了一种极具传染性的病毒,一夜之间,丧尸充斥了大地,人间如炼狱。 为了阻止丧尸的疯狂扩散,r国在局势失控政权崩溃前,炸毁了人口密集的城市。 当爆炸声在全球回响,人类仿佛在向文明时代做最后的告别。 爆炸拖延了丧尸发展的速度,大批幸存者迁往人迹罕至的乡村抱团取暖。这些地方人口密度小,丧尸容易清除,已有的基础设施还能维持人类的正常生活,逐渐形成了新的定居点。 大家管这些定居点叫聚集区。 在聚集区,科学家们研制出了让丧尸自相残杀的疫苗,最终丧尸灭绝,两年的末世,就像个没讲完的笑话一样,仓促结束了。 结束了吗? 当然没有。就在大家弹冠相庆之际,一场新的疫病又席卷而来。 这种病依靠空气传播,传染性极强,死亡率很高。彼时末世刚结束,医疗体系几乎全部崩塌,好几年里,人们拿它束手无策。 人口锐减到十分之一,疫情还在继续。 沈梨和叶宵所在的聚集区已经许多人染病。听说这种传染病在低温下存活率很低,为了保命,她们只能远离人群,一直沿着公路盲目地向北方走着,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身在何处。 直到,那辆皮卡车把她们逼到这里。 今天就是大结局了吗? 叶宵露出了苦笑的表情。她并不遗憾,只是有点后悔,早知道今天早上应该把那块饼子吃掉的,这样至少她和沈梨能做个饱死鬼。 头顶上,凌乱的脚步声如同潮水般涌来,在上方徘徊,每一次踩断枯枝的声音都像是重锤击打在她们的心上。 一个尖锐的声音在上方气喘吁吁地响起:“他娘的,这两个小娘们儿跑得比兔子还快,怎么就不见了?胖子,你看到她们往哪边跑了没有?” “没,没看到。”胖子的回答模糊而颤抖。 “真是没用,吃的比谁都多,干活最没用!”那人说着就气急败坏地踹向胖子。 眼看冲突在即,但很快就被人制止了。 “有完没完了?就知道窝里横!这批货要紧。人追丢了就算了!” 尖锐声音的男人似乎还想争取一下,但他的同伴已经开始往回走。 沈梨听到脚步声逐渐远去,刚探头想去查看一下,就听到那个“胖子”的声音:“砣子!快跟上!” 叶宵立马察觉那个叫“砣子”的人还没走,她赶紧将沈梨探出去的头按了回来。 砣子看到下面有什么东西好像动了一下,但是又不能确定,于是他伸着脖子在夜色中努力辨认着。 “走了!别磨磨蹭蹭的了!”远处胖子催促的声音再次响起。 “催什么催,撒尿呢!”砣子不满地回应,似乎是为了证明自己没有撒谎,于是一边说着一边走到斜坡边,解开了裤子,正对着坡下撒了一泡尿。 尿骚味儿飘了过来,叶宵和沈梨屏住呼吸,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味道太冲。 砣子撒完尿,一边提着裤子一边往回走,骂骂咧咧的语气里带着不加掩饰的失望与不甘心。 直到脚步声消失在暮色里许久,叶宵和沈梨才几乎同时长舒了一口气。 风吹过来,仿佛还带着尿骚味。 但实际上,那个叫砣子的暴徒已经走了有一会了。 又过了半晌,沈梨小心的探出头去,她一再确定那些人已经走远了才把叶宵拉出来。 沈梨把叶宵的鞋子脱了,仔细查看她的伤。 天已经全黑了,看不太清。用手摸摸,已经高肿的厉害。 “估计是扭到了筋”叶宵摸摸肿起来的脚踝皱着眉头说,“是非之地不宜久留,我还能走,我们快离开这。” 沈梨馋起叶宵,她想把叶宵背后的背包接过来替她分担,但叶宵强撑着不肯:“一点锅碗瓢盆而已,根本不重,我自己可以。” “少废话啦!反正不重我一起背着就是了。”沈梨强势的坚持要帮她背,叶宵拗不过,也就只好由她。 沈梨又低头在附近寻了寻,拾了一根婴儿手臂粗的断树杈给叶宵做拄棍,两个人搀扶着朝着一群人撤退相反的方向行进。 第2章 一座伐木场小屋 夜幕如一块夜幕如一块巨大的黑幕沉沉低垂,仿佛要将整个世界吞噬。 一轮朗月高悬于天际,冷冷地洒下银色的月光,那光如轻纱般,勉强穿透茂密的森林,在地上、树干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微弱的光亮虽为沈梨和叶宵的夜行提供了指引,可森林里弥漫着一股湿漉漉的潮气,混合着腐叶的气味,时不时还传来几声不知何种动物的低鸣,让人心生寒意。 她们在这阴森的森林中穿梭,直到一条小河的出现,视野才豁然开朗。 沈梨在河边停下脚步,掬起一捧清澈的河水解渴,随后也扶着叶宵喝了一些。两人坐在岸边的石头上歇脚。 “应该是后半夜了。”沈梨望着天空中高挂的月亮,对叶宵说。 月光下的沈梨,整个人散发着一种历经磨难后的沧桑感。 她的衣服上还沾染着在森林中穿梭时沾上的泥土和草屑。原本明亮清澈的眼睛,此刻布满了血丝。也许是长时间未补充足够水分的缘故,她的嘴唇有些干裂,脸色蜡黄,几缕刘海被汗水黏在额头,显得有些狼狈。 叶宵环顾四周,眼神中满是警惕。她微微皱起眉头,脑海中瞬间闪过曾经听闻过的关于野兽在水边出没的种种传闻,心不禁揪了起来。 深吸一口气后,她紧紧拉住沈梨的手臂,声音带着一丝紧张地提醒道:‘水边太危险了,早上可能会有野兽来喝水。我们休息一下再往前走走吧!’” 两人短暂休息后,顺着河流的方向继续前行。溪流逐渐变窄,月光下,沈梨的目光被河对岸的一小片阴影吸引。 “那好像是房子。”沈梨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惊喜,她踏进浅浅的溪水,走近了一看,确认了自己的发现,“确实有房子!” 叶宵虽然性格谨慎,但对于疲惫不堪的两人来说,任何可以休息的地方都是诱人的。 她担忧地说:“这荒郊野外,怎么会有房子呢?不知道有没有人住,我受了伤,要是遇到坏人,那可就是才逃虎口又入狼窝了。” 沈梨微微点头,叶宵的担心确实有道理,可此刻身体的疲惫和对一个安稳休息之所的渴望让她顾不了那么多。 她咬了咬牙,对叶宵说:“那得先去看看,总不能一直在这荒郊野外耗着。” 于是,她轻轻拍了拍叶宵的手背,示意她在远处等候,自己则像一只鼬鼠一样,小心地向房子靠近。 靠近房子后,每走一步,她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眼睛紧紧盯着房子的动静,耳朵也竖起来,仔细聆听着周围的声音,仿佛一只随时准备扑向猎物或躲避危险的猫。 这是一间两屋的砖瓦房,没有院子和大门,两边延伸着搭了两个简易的木棚,形成了一个门字型的结构。 房屋沉浸在黑暗中,沈梨放轻了脚步,弯着腰,一步步挪到门口。 门外挂了一把铁锁,沈梨心下大喜,看来屋子里并没有人。 她又挪到窗下向内观察里面的情况。玻璃窗外面糊着一层塑料布,月光太暗,里面看不清楚。她决定先回去接叶宵。 两人一起来到房子面前。 屋外的房锁用的是老式的合页,挂了把普通的铁锁,看起来很容易破开。房主似乎对这深山老林的安全很有信心,挂锁可能只是出于习惯,而非真的为了防范什么。 叶宵用力扯了扯锁头,那锁已经锈迹斑斑,仿佛是时间的见证,即使有钥匙也不见得能打开。 显然,这房子已经有些年头没有人来过了,它孤独地矗立在这片荒郊野岭中,仿佛在诉说着被遗忘的故事。 所有窗都是木头框镶嵌的透明玻璃,为了抵御冬天的严寒,玻璃窗外面又被钉上了一层塑料布。这种简陋的保暖方式在寒冷的北方很常见。 叶宵转身去找工具,她的脚受了伤,左腰也在隐隐作痛。如果这房子没有主人的话,她和沈梨很可能需要在这里休整一段时间。 沈梨也在旁边的柴棚里急切地翻找着,终于找到了一把斧子。她紧紧握住斧子的手柄,深吸一口气,举起斧子,朝着门框狠狠地劈了下去。 每劈一下,她的心都随着斧子的落下而跳动得更加剧烈,担心这一劈会不会把门框直接劈烂,毕竟这房子是她们此刻唯一的希望。 尽管门框被劈得伤痕累累,但她不敢有丝毫松懈,继续一下又一下地劈着,直到最终成功地把合页拆下来了,她才长舒一口气。 “总算有地方能让我们好好休息了。”沈梨喃喃自语地说道。 沈梨满心欢喜地刚要推门进去,突然听到屋内传来一声“咔哒”的响声,像是什么东西掉落在地上发出的声音。 她和叶宵顿时脸色煞白,两人惊恐地对视一眼,原本以为空无一人的房子怎么会有这种声音?难道里面还有其他人?或者是某种危险的机关? 沈梨下意识地把叶宵护在身后,两人紧张地盯着门口,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危险。 过了一会儿,再无声音响起,月光下,两只老鼠飞快地从二人眼前跑过。 叶宵和沈梨几乎同时舒了一口气。 二人相扶着迈进门,一股浓烈的霉味猛地扑面而来,那是长时间封闭空间所特有的陈腐气息,仿佛带着岁月的尘埃,直往人鼻腔里钻,叶宵下意识用袖子掩住了口鼻。 屋内光线昏暗,仅靠门外朦胧的月光透进来些许光亮,隐隐能看到空气中悬浮着的细小尘埃,在这微弱的光线里慢悠悠地飘荡。 夜幕低垂,朦胧的月光透过门外,为沈梨和叶宵揭示了房子的布局。 一进门是厨房,左右各有一房,左为主屋,右为厢房。 霉味稍散,两人借月光入厨房查看。 右侧靠西厢房墙有一排旧木壁橱,下方三个大木柜上铺着防水布应该就是操作区,旁有砖砌的小炉子连右房的墙,炉上摆了个铝制烧水壶,墙体目测是空心火墙。 火墙是北方寒冷地区常见的建筑特色,由炉子、空心墙、烟囱构成,炉与中空墙体相连,生火时热气会顺着空心墙流动,让热度贯穿整个房间达到取暖的目的。 果然,厨房左边就并排建着两个灶台,它们跟左侧屋子的火墙紧紧相连。 沈梨扶着叶宵,步子缓缓迈向左侧的主屋。 屋内的布置简简单单,甚至有点过于朴素,一通长达六米的大火炕从左至右贯穿整个房间。 火炕,跟火墙一样,也是北方冬天里的取暖“神器”。 它的构造不复杂,主要就是炕面和烟道。炕面通常用土坯或砖头砌成,炕体中空连接烟道,从房顶伸出去排烟。烟气入口处一般会设置一块挡板做火舌,热的时候就把挡板抽出来,让热气顺着烟道散出去;冷了,就把挡板插回去,保温。 炕的东北角,一个短腿木炕桌孤零零地竖立着。旁边,几床被褥铺盖随意叠放,紧挨着炕角。紧贴着窗子的地上只放了一张长条桌,桌上散落着两个暖水壶和几只倒扣的塑料杯,上面积满了厚厚的灰尘。地面上,两个搪瓷脸盆,一大一小层层叠起,堆放在靠窗的墙角。 四壁间,尘土飞扬,用手轻轻一抹,指尖的尘土厚度足以证明这间房子很久没人进出过了。 房子的屋顶低矮压抑,那孤零零悬挂着的灯泡仿佛在无声地诉说着这房子的孤寂。 叶宵望着它,却没有开启的念头,在这荒郊野外,即便有电,也不知何时会耗尽,况且在经历了那么多的逃亡与危险后,此刻这笼罩着一切的黑暗,反倒像是一种可以藏匿自己的保护罩,给人一种带着些许悲凉的莫名安全感。 沈梨扶着叶宵在屋内慢慢走动查看,每打开一扇门,每走进一个房间,她都忍不住回头张望,心里暗暗祈祷不要出现什么意外。直到每个角落都检查仔细,确认没有任何异常后,两人悬着的心才终于落地。 初步看来,这房子是由两个卧室、两个储物间加一个厨房组成的四室一厨没有厅的结构,整体布局呈“田”字型。 沈梨跟叶宵坐在主屋炕上,相依在冰冷的火墙边,沉默不语。一夜的奔波逃命让人身心俱累筋疲力竭。 叶宵轻轻拍了拍沈梨的肩膀,关切地说道:“你先睡,一会换我睡。” 她心里清楚,在这荒郊野外,任何一丝松懈都可能带来灭顶之灾,尽管自己也疲惫不堪,身上的伤还隐隐作痛,但她依然不敢大意。 沈梨知道叶宵是在强撑,便一再劝她先睡,自己先做警戒。 叶宵坚定地摇了摇头,她紧了紧身上的衣服,缓缓在炕边坐下,双手习惯性地放在身侧,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坚持要站头班岗。 沈梨知道她倔强的性格,也就默认了叶宵的安排。 她从角落里扯过来一个枕头躺下,一股潮湿的霉味很快扩散到空气里,她被呛了个咳嗽,嫌弃地摇摇头把枕头又甩回去,这次直接和衣躺在了冰冷的炕上。 “我睡醒换你……”沈梨的话还没说完,呼吸声就沉了下去睡着了,也不知道这话是她清醒的言语还是睡熟的梦话。 第3章 烤山雀 天色刚刚泛白,还没大亮,一夜平安。 沈梨早早起床,换下了疲倦的叶宵。借着晨光,她在屋内四处搜寻,希望能找到些可食用的东西。 沈梨先走进厨房,打开墙壁上的吊柜,里面油盐酱醋一应俱全,但她知道,这些应该早已不能食用。打开看看,果然都发霉长毛了。 花椒大料等干料因长期存放在不通风不透气的柜子里,也发霉变质了。沈梨将它们搜集在一起,等待天亮后再丢掉处理。 她打开第二个吊柜,眼前一亮,发现两包未开封的食盐,还有一包没开封的白糖和味精。 这是意外的惊喜,她从下面的柜子里找出一只柳条编制的小篮子,抖去灰尘,将盐糖味精放入其中。 第三个橱柜里只有两个空空的储粮桶。沈梨想象了一下粮食生虫的场景,觉得空着也好。 吊柜下面的柜子里,除了锅碗瓢盆等物品,没有找到食物。但有一桶过期的洗洁精还算能用。 虽然是意料之中,沈梨的脸上还是掩饰不住的失望。看来又要出去找吃的了。 西厢房是空的,什么也没有,后面的两个储物间也是。 整个屋子弥漫着潮湿和腐败的气息,沈梨打开门,让新鲜空气流通。 她走出屋子,屋外的样子在白天显现出更多的细节。 左边的木棚下,有一张很大的木质工作台,可能是锯木或者加工什么的地方。木棚的墙壁上挂着大大小小的工具,凑近了看,是一些型号尺寸不一的锯子、斧头、螺丝刀、锤子和绳索。 去右边的木棚看了看。零散的木柴不是腐烂不堪,就是被虫蛀的千疮百孔,或者长满青苔。只有靠着墙立着摆放的一些切割好的长短不一的木板还是好的。 在棚子的最里面,有一台柴油发电机,但是里面没有柴油,也不确定这玩意还能不能用。沈梨随便按了几个按钮,不见有什么反应。沈梨想,就算还能用,她们现在没有柴油,这也只是一块废铁。 沈梨在屋周围收集了一些零碎的树枝、干草和碎柴,烧起了炕,驱散潮湿和霉味。 看起来,以前应该是个伐木场之类的地方,怪不得建在这深山老林里。 院子里有一个及腰高的大水缸,沈梨找了个水桶去溪边取了几次水,把水缸刷洗干净,用来储水。 忙完又在不远处的林子里砍了一些藤草,坐在门口熟练地编织起捕鱼笼。 今天的餐食还没有着落,她决定编个鱼笼去旁边的小溪碰碰运气。 捕鱼笼和一些打猎的小机关是沈梨小时候在一个聚集区跟一个老头学到的,老头捕猎的本事一流,人也善良,打回来吃不完的猎物,他从不吝啬跟大家分享。 沈梨没事就跟着老头进山转悠,也学了些皮毛。 很多人以为末世里能活下来的,都是人中龙凤,精英中的精英。但其实更多的,也只是一些运气好的普通人。 比如沈梨和叶宵。 叶宵睡的比她预想的要久一点。主要是身下暖烘烘的热炕让她疲惫的精神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放松。但是当她意识清醒以后,整个人马上警觉起来,她腾的一下坐起来,像一只机敏的小鹿一样环顾四周。 “你醒了?”沈梨拎着编好的捕鱼笼进屋,刚好看到睡醒坐起来的叶宵。 “你生火了?”叶宵皱着眉问。 “嗯~屋子太潮了,生点火驱驱潮气。昨天过河的时候感觉水下好像有鱼,我现在要去看看。你伤好一些了吗?” “好一些了,只是走不了远路,不碍事。”叶宵回答后略微沉思了一下,还是忍不住小声嗔怪道:“你知不知道被人看到有烟火很危险的“。 “怕什么?你看这么好的房子都没人住,肯定是这深山老林的,鬼都没一只。锅里我烧了热水,碗我也洗过了,你起来喝点水吧。我去河里下笼子了,祈祷我们今晚可以喝到鱼汤哦~” 沈梨说完就开开心心一溜烟出门直奔小河了,看她的样子,仿佛鱼汤已经到嘴边了。 叶宵拖着受伤的脚扶着炕檐边慢慢下地,灶台上,沈梨已经洗好了两个碗摆在那里,她打开冒着热气的锅盖,舀了半碗热水,小心的吹凉喝了。 奔波了很多天,还是第一次喝上热水,虽然不是顶饿的东西,不过对于现在的她来说也很欣慰了。 叶宵推开房门,院子里没有篱笆,长满了杂草。她跟沈梨一样,仔细检查每个角落后才放心的歇下来。 沈梨回来的时候,怀里用衣襟兜着一大把野菜。 叶宵拿出一个篮子放在灶台上,接过野菜蹲在地上摘了起来。 沈梨站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叶宵忙碌的身影,嘴角挂着一抹神秘的笑容,似乎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叶宵感受到了沈梨的目光,她抬起头,眼神中带着一丝好奇和疑惑,却在看到沈梨手中拎着的两只鸟时,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嘿嘿,看看这是什么好东西!”沈梨得意地向叶宵展示了手中的鸟。 “山雀?”叶宵眼中闪过一丝惊喜。 “没错!”沈梨兴奋地回答,眼中充满了期待,“一会儿咱们烤了吃,肯定香死了!”她说话间,嘴角的笑意更浓,仿佛已经能想象到烤山雀的美味,连口水都快要忍不住流下来了。 叶宵三下五除二把洗好的野菜分类挑拣好。先把刺老芽切成小段,小根蒜拍碎,蕨菜焯水后撕成细条。 她从背包里掏出一个细长的塑料瓶子,里面仅剩小半瓶的黄澄澄的浓稠液体在流淌。 她看着锅犹豫了片刻,终于还是打开盖子。一股生涩醇厚的花生味飘散出来,是花生油的味道。 这是从聚集区带出来的最后一点点油了,接下来几个月的拾荒生活意味着她们没有什么途径补充油脂,这半瓶的油此时就显得尤为珍贵。 叶宵小心比量着用量,在锅里倒入了一小汤匙左右的花生油,油一热,就加入拍碎的小根蒜炒香,然后加入切成小段的刺老芽和焯过水的蕨菜,添一点点水,撤掉灶膛的火,盖上锅盖,只用锅里的余温将青菜闷熟。 出锅前,最后再加一点盐、糖和味精,用筷子充分拌匀。 当这些元素交织在一起时,它们创造了一种不可思议的风味。刺老芽的清新,蕨菜的爽口,小根蒜的辛辣与清香,盐的调味,糖和味精的增鲜,所有这些味道都在舌尖上跳起了欢快的舞蹈。 “要是有酱油什么的就好了。先凑合垫垫肚子。”叶宵温柔地端着一盆闷菜,递给沈梨一双筷子。 沈梨接过筷子,却只轻轻放在灶台的碗上。 她并不急于品尝,心中还挂念着那两只她打回来的小山雀。 沈梨转身走出房门,随手划拉起一把泥土,混合着清水,揉成了泥糊。她熟练的用泥糊包裹住两只小山雀,然后回到厨房,掀开灶膛的火灰,将山雀轻轻埋入,再用余温覆盖好。 剩下的就是时间的魔法,她们只能等待。 沈梨和叶宵各自搬了个小板凳,围坐在灶台旁。 一天没进食的沈梨和叶宵饿坏了,她们三下五除二地吃完了那一大盆闷野菜。 不知道是没吃够,还是没吃饱,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毕竟,她们已经几天没有如此认真地吃过饭了。吃罢,两人都有些意犹未尽地咂咂嘴。 收拾了一下碗筷,沈梨从野菜的篮子里又拿出了几颗草药。 橱柜里有个捣蒜的石舂,她把石舂刷洗干净,然后把草药放进去捣碎出汁,敷在叶宵的脚踝上,最后用布条仔细缠好。 这样药草,是跟聚集区里一个戴眼镜的大叔学到的,他笨笨的,没什么别的本事,但对草药倒是有些研究。 “我们这一顿其实也不算凑合吧,在末世之前,这一盆可是有价无市名副其实的山珍呢。”叶宵晃动着活动了一下腿——绑的有点紧了。 “切,左右不就是吃草,谁有钱会去吃这玩意。我今天白天又仔细看了,这水里鱼很多,晚上肯定能吃上两条大的。”沈梨一边咂嘴一边期待着,她对自己的捕鱼技术十分有信心。 “路上没见到什么人或者野兽吧?”叶宵问。她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担忧。 沈梨摇了摇头,“没有,倒是看到了野鸭子和山鸡,可惜没工具抓。等这边拾掇好了我再去看看能不能摸几个野鸭蛋回来。” 叶宵沉默了,她的目光在四周游移,心中充满了不安。 她的脚踝高肿,比昨天更严重,让她无法亲自去查探周围的环境,确保周围安全。这种无法掌控的感觉,让一向谨慎的叶宵感到了一丝焦虑。 沈梨跟叶宵从小一起长大,自然是了解她的性格。 她一边扒拉着灶膛里两只烤山雀,火光映照在她稍显稚嫩的脸上,将她的轮廓染上了一层温暖的橙黄色。 “我知道你不放心,一会吃完饭我再出去到周围转转,如果没什么危险我们就在这里停留一段时间”。 沈梨看了下包裹着的泥土的颜色,她确定烘烤的时间应该刚刚好。她用烧火的棍子将它们从灰烬里扒拉出来,在高温的烘烤下,外面的泥壳已经变得硬如石头。 沈梨忍着烫手的温度拿起来,丢在地上轻轻地摔打了一下,外面包裹的泥壳便裂开了。热气和香味如同解除了封印一般,一起冲出来。 她从泥壳中拿起烤山雀,灼热的温度让她忍不住吹气,“好烫好烫!”手已经被烫红,沈梨丢下烤山雀,双手捏着耳垂,仿佛是在寻找一个最柔软、最凉爽的地方来降温。 她的耳垂被自己的手捂得红彤彤的,但那股凉意却让她感到无比舒适。 “好香。”叶宵也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说道。 沈梨等热度褪去便迅速地剥去泥壳,递给叶宵一只,叶宵迫不及待地扯一块腿肉送到嘴里。烤好的山雀肉口感嫩嫩的,不像家禽肉那般干柴,散发着浓郁的原始肉香,不用放任何调料口感就非常出彩。 可惜的是,一只山雀太小了,没多少肉,两人几口就拆吃完,也就是尝个味儿,根本不够吃。 “真香。可比鸡肉好吃多了。可惜这小东西贼的很,好难打,我用弹弓打了好久才弄了两只回来。”沈梨嗦着手指,咂咂嘴,明显没吃过瘾。 沈梨的那把弹弓也是老猎人做了送给她的,威力很足,打一些鸡鸟兔之类的小动物绰绰有余。 “有的吃就不错了。”叶宵淡淡地回答。 沈梨利落地收拾完饭后,稍作休息就又拿起一把小巧的斧头和一个小巧的背篓,出了家门。 她打算四处侦察一下周围的环境,顺便为晚饭开始筹谋了。 叶宵因为有伤在身,腿脚不便只能留在家里。但她并没有闲着,而是坐在热炕上,拆着枕头和被子。 今天阳光明媚,紫外线是最好的杀菌剂。她将被芯和枕芯挂在门外的晾衣绳上,用木棍用力敲打,这样可以去除枕头上面的灰尘,经过紫外线的照射还可以杀菌。 她在院子左边的棚子里找到了一个不锈钢的大盆,盆的两边还设计有方便提握的把手。 这个盆子曾是伐木场的工人洗衣服时使用的。 她摸索了一会儿,果然在旁边找到了没用完的洗衣粉和搓衣板。 她没有太多时间去考虑是否过期,末世后社会体系崩盘,大多数东西都已经过了保质期了,只是,有用的东西总比没有的好。 叶宵将被罩和枕套等一股脑的放入盆里,然后拖着她受伤的腿,一瘸一拐的来到小河边开始大洗特洗。 由于没有钟表,她不知道过了多久,只知道洗完衣服和被罩回到家很久了,沈梨还没有回来。 看着太阳的位置,已经是下午了。她不由得开始担心起来。 两人从记事起就是朋友,在一个家属院长大,一起上了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形影不离。 这样的关系让两个独生子女亲如姐妹。 担心沈梨的安危,叶宵做事有些心不在焉。她的眉头微微蹙起,一脸焦急。 叶宵索性丢下手里的活计,若有所思地踱步到窗前,她的手指轻轻敲打着窗台,节奏越来越快,仿佛在无声地诉说着她内心的不安。 叶宵想,沈梨是不是在森林中迷路了?还是遇到了野兽之类的危险?或者说……难道是那些歹徒又折返回来了?脑海里出现的每一个念头都像是一根针,刺痛着她的心。 她透过窗向外面看去,但是玻璃窗外的塑料膜遮挡了视线。 烦躁的她决定把这些塑料膜拆下来。 一瘸一拐的走出去,她找了个木头椅子,忍痛爬了上去。轻轻地扯了扯塑料膜,却发现塑料膜的边角包裹了木条钉在木头的窗框上,她又爬下来进屋去寻找钳子斧子之类的工具。 就这样磨磨蹭蹭的刚拆了一扇窗的塑料膜沈梨就回来了,一回来看到叶宵带着伤爬到椅子上在鼓捣什么,她赶紧放下身上的背篓和手里的东西跑去帮忙。 “我的天,你在干什么?这要是摔倒了可怎么办!”沈梨一边扶着叶宵从椅子上下来一边忍不住责备。 到底是关心则乱,让一向稳重的叶宵也有了这样冲动的行为。 如果从椅子上摔下来脚踝二次扭伤,估计是要落下病根很难好了。 沈梨把扶着叶宵从椅子上下来,三下五除二的把剩下的塑料膜拆了下来,整个屋子瞬间就亮堂了很多。 叶宵转身去拿沈梨的背篓,里头躺着一大一小两条鱼,滑溜的皮肤在背篓的野菜上闪着银光。 晚餐是野菜鲫鱼汤,即便没有主食,两人连肉带汤吃了个精光。 鱼不大,但野生的鲫鱼肉质鲜美,即便在末世前也是难得的美味。 风餐露宿多年,能每餐有着落,已经让她们觉得很满足了。 春风和日晒让上午洗的被罩枕套到了晚上已经变得干爽无比,沈梨躺在热乎乎的炕上,伸着懒腰享受着这份温暖。 叶宵则在抽屉里找到了半包蜡烛,借着微弱的烛光,她正在缝被子。 被日光晒过的被子,有一种懒洋洋的气息,蓬松而柔软,沈梨抱着它,难得睡了个踏实的好觉。 第4章 烤鱼 天还没亮,沈梨便早早起身,准备出门。她熟练地将鱼笼和背篓收拾好,提在手上。 沈梨的头发有些长长了,几缕碎发俏皮地垂在脸颊两旁,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晃动。圆圆的娃娃脸上,镶嵌着一双明亮而灵动的大眼睛,此时写满了对新一天觅食的期待。 她在屋子左边的小棚子里翻找了一番,最后带走了小小一卷铝丝。 这种铝丝柔软却坚韧,做陷阱套索再合适不过——这是那个猎人老头教的。虽然她的套索不如老猎手的手艺,但运气好时,也能捕捉到些野鸡野兔之类的小动物。 这要感谢人类数量的锐减,让大自然有了喘息的机会。 经过这几年的繁衍,原始森林的物种又开始变得丰富多样。江河里的鱼儿成群,森林里的野物数不胜数——这也是沈梨和叶宵多年流浪,依然能果腹生存的重要原因。 沈梨说,这是上天的垂怜,是大自然的馈赠,也是命运对幸存者的弥补。 她把鱼笼稳稳地放置在溪边合适的位置后,便在一旁的石头上坐下,开始专心做起了套索。 清晨初升的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她身上,照亮了她的面容。几缕发丝被汗水浸湿,贴在了她的脖子上,但她丝毫不在意,依旧全神贯注地摆弄着手中的铝丝,细长的手指灵活地穿梭其中,身上的牛仔外套因为长时间的活动,衣角微微向上卷起,露出了里面 t 恤的一角,那上面还印着一个已经模糊不清的卡通图案,但她并不在意。 因为她昨天摘野菜时已踩过点,所以今天下套索的地点早已心中有数。 套索下好后,她又去另一片野地采野菜。 路过时,看到两只小松鼠在树上忙碌,沈梨拿起弹弓尝试,却没捕到任何猎物。 采完野菜,她来到昨天发现野鸭子的地方,拨开高高的蒲草,却只看到野鸭做窝的痕迹,并没有发现野鸭蛋。 “唉,还以为今天能吃到鸭蛋呢!”沈梨有些失望。 就在她准备按照预设的地点下几个套索时,突然,不远处的树林里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那声音听起来不像是普通小动物活动发出的,倒像是有什么大型生物在其中穿梭。 沈梨的心猛地一紧,手中的动作瞬间停滞,她警惕地抬起头,目光紧紧锁定声音传来的方向。脑海里瞬间闪过各种可能的危险:会不会是丧尸?虽说这几年丧尸已经灭绝,但那种对未知危险的恐惧依旧深深烙印在她心中。 又或者是其他幸存者?这荒郊野外的,要是碰上心怀不轨的人,那可就麻烦了。 沈梨下意识地握紧了手中的弹弓,身体微微下蹲隐蔽起来,做好了随时应对突发状况的准备。 沈梨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一寸一寸地挪动脚步,每走一步都轻得像踩在鸡蛋上,生怕惊动了那未知的“敌人”。 随着她逐渐靠近,那声响却突然停止了,树林里又恢复了一片死寂,只有她自己略显急促的呼吸声在耳边回响。 这种突如其来的安静让沈梨更加紧张,她的心跳急剧加速,仿佛要从嗓子眼儿里蹦出来。她站在原地,不敢再轻易前进也不敢有所动作,眼睛死死地盯着前方那一片茂密的树林,等待着接下来可能发生的情况。 过了好一会儿,那声响依旧没有再次响起。沈梨犹豫了一下,心想也许只是自己太过于紧张,把一些普通动物的动静想得太严重了?于是,她缓缓地松了一口气。 就在这时,灌木丛猛地抖动了一下,从深处窜出一只狍鹿来,吓了沈梨一跳。她下意识地发射了弹弓,但是这种小玩意对这个体型的动物可造成不了任何威胁。 狍鹿是一种食草的小兽,性格呆萌,人畜无害。被沈梨的弹弓一惊,撅着屁股便顾头不顾腚地向林子深处仓皇逃窜。 沈梨长舒一口气。 紧绷的心弦也放松了下来,她坐在地上,擦了擦头上沁出的汗珠。 休息调整了一番后,她按照预设的地点一连下了几个套索,然后登上了山顶。 站在山顶,整片森林一览无余。 群山连绵,树木繁茂,一眼望去,仿佛无尽的绿色海洋。微风拂过,树叶沙沙作响,仿佛在低语诉说着森林的秘密。 空气中弥漫着清新的草木香气,混合着泥土的芬芳,让人心旷神怡。这也是她俩能遇到伐木场小屋的原因——这片树林宽广袤远,树木众多,资源丰富,似乎取之不竭。 看着这片茂密的森林,沈梨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如果不是像她们俩这样慌不择路,像这样林深叶密茂密无边的深山老林,应该不会有多少人愿意冒险进来。 她和叶宵现在应该是很安全的。 下山的路途并不比攀登时轻松,这里人迹罕至,几乎寻不见一条像样的小径。 沈梨跌跌撞撞,终于回到了河边。出乎意料的是,鱼笼中已经有几尾贪食的鱼儿上钩了。其中一条鱼,体态丰满,看起来像是鲇鱼,肥美的令人垂涎。 沈梨兴奋地掂了掂鱼笼,随手摘了几把野草编成细绳,将最大的那条鲇鱼穿过鱼鳃悬挂在手中。 她将其他小鱼放归,鱼笼重新固定好放回河中,心中暗自思忖,这里的河里鱼这么多,看来今后不会再吃了上顿没下顿了。 在返回的路上,沈梨特意绕道去检查了之前设置的套索,但结果不出所料,依旧没有捕获任何猎物。 她深知捕猎和钓鱼都需要耐心,于是决定明天再来查看。 在回家之前,沈梨还特意采摘了一些野菜,尤其是那些能为菜肴增添风味的野山蒜和野韭菜,她相信这些与鱼搭配起来,定能更加美味。 叶宵见到这条大鱼,同样喜出望外。 她从鱼背开始,沿着背部切开,将野韭菜和野山蒜捣碎,挤出汁液,再撒上少许盐,均匀涂抹在鱼身上,让鱼肉充分吸收调料的香气。 院子里,沈梨已经劈好了一截松木作为柴火。 叶宵搭建了一个简易的烤架,待鱼肉腌制入味后,便将多余的调料弃去,只将腌好的鱼用树枝串起,放在火上慢慢烤制。 松木燃烧时散发出的独特而浓郁的树脂香气,为鱼肉增添了一抹淡淡的松香。混着鱼肉的香气,直冲冲的往沈梨的鼻子里钻。惹的沈梨在一旁焦急地徘徊,不时询问“好了没”“熟了没”“能吃了吗”。 当鱼肉烤至外皮微微焦黄,便是最佳的口感。这是时间赋予的魔法,也是烹饪的艺术。 叶宵撕下一小块鱼肉,塞进沈梨的嘴里,戏谑地说:“看你这么馋,干脆馋死你算了!” 鱼肉热腾腾的,沈梨含在嘴里,既不敢急于吞咽,又不舍吐出,只能不停地吹气,那滑稽的模样让叶宵忍俊不禁。 这样的轻松时刻,对她们来说,已经久违了。 吃完饭,沈梨帮叶宵换好了草药,看着她躺在热烘烘的火炕上,枕着自己的大腿,沈梨突然开口说:“我们要不就在这里安个家吧。” 叶宵神色一愣,家?这个词对她来说已经变得陌生了。 自从末世爆发,他们两家从逃离丧尸包围的城市开始,就再也没有固定的家。 颠沛流离的几年里,亲人逐一离世,她们一直在流浪,”家“这个字眼早已离他们而去。 每天都在恐惧中度过,每晚都在噩梦中惊醒。 在这个末世中,每个人都活得像个生物链底端的小兽,时刻面临着死亡的威胁。 但是,谁不想有个安稳的生活呢? 睁一只眼睡觉的日子他们过怕了,却又不得不继续逃离。 沈梨见叶宵不回答,又强调了一遍:“就在这,不走了。在那些聚集区生活的日子也很难熬不是吗?规矩一堆,没有自由,还经常被欺负。” 沈梨的话让叶宵陷入了沉思,她轻轻抽开被沈梨枕着的腿,翻身躺下。 她侧躺在炕上,头发随意地散落在枕头上,显得有些凌乱。她的神色凝重,眉头微微皱起,写满了犹豫,那深邃的眼睛里透露出复杂的情绪——既有对安稳生活的渴望,又有对现实困难的担忧。 叶宵的嘴唇微微颤抖了一下,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却又咽了回去。 沉思良久,淡淡地对沈梨说:“我也想……不过,这里缺的东西还是太多了,长久生活的话,还是需要一个能物资交换的地方——至少还是需要油盐的不是吗?我们得能自给自足才有资格说家的事情。等我脚伤好了我们四周走走看看再决定吧!” 那一夜,叶宵的心情却异常沉重,彻夜难眠。 她望着天花板,思绪万千,回忆着过去的点点滴滴,想象着未来的生活。 月光透过窗映照在她的脸上,显得有些苍白。这一夜,失眠的又何止是叶宵一个人呢? 第5章 红烧鸡肉 沈梨吃上野鸡肉已经是几天以后的事了。 原本晴朗的天气,到了下午时分,突然阴沉得厉害。铅灰色的云层沉甸甸地压在头顶,仿佛随时都会塌下来一般。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说不出的压抑感,风也刮得格外怪异。沈梨望着这突变的天气,心里隐隐有些不安,但想到干柴即将告罄,还是决定外出砍柴。 早知道下午要变天,上午就不偷懒了。她心里一阵懊恼。 叶宵不放心沈梨在这种天气外出,她本想同去,但是沈梨考虑到她的脚伤,还是强硬的拒绝了。 “你这个样子跟我出去,万一遇到什么危险我很难顾得上你,还是在家等我吧!趁着雨还没下,我不走远,就在附近随便弄点柴火就回来。” 沈梨说着便背起背篓,拿起砍柴刀,义无反顾地走出了小屋。 不记得过了多久,因为焦急的等待似乎拉长了时间,让叶宵失去了判断。 直到门响了,一股冷风裹挟着几片树叶猛地灌了进来。沈梨终于背着篓子出现在厨房,叶宵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下来。 “怎么这么久才回来?我都担心死了!” 她一瘸一拐地走向厨房,仔细打量沈梨想确认她是否安全无虞,却发现沈梨的手里还提着一只野鸡。 那野鸡的羽毛五彩斑斓,在这昏暗的厨房里却也显得格外鲜艳。它还在扑腾着翅膀挣扎,翅膀扇动的声音在安静的厨房里显得格外响亮,显然是刚被捕获不久。 与家养肉鸡相比,野鸡肉质更为紧实,但烹饪起来却需要更多心思,更需要辅料搭配。 如果厨艺不精,烤制时候处理不当,野鸡肉就可能会变得干柴难吃。 为了确保口感,沈梨和叶宵决定将它炖煮。 沈梨处理野鸡的动作那叫一个麻利而熟练,只见她手法娴熟地将野鸡稳稳地按在案板上,手中的刀光一闪,野鸡便没了声息,整个过程干脆利落,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 这些年在荒野中的生活,早已让她对这类宰杀处理活计练就得游刃有余。 提起还温热着的野鸡,沈梨将它放入早已准备好的热水中烫毛。热水“咕噜咕噜”地冒着泡,野鸡在水中翻滚着,那升腾起的水汽带着一股淡淡的禽类的味道。 好难闻。 沈梨的手在水中灵活地翻动着野鸡,确保每一处羽毛都能被热水浸透,这样后续拔毛才能更加顺畅。烫好毛后,她便开始拔毛,手指紧紧揪住羽毛根部,轻轻一拽,一把羽毛就被连根拔起。不一会儿,野鸡身上的羽毛就被拔得干干净净,露出了光溜溜的身子。 沈梨熟练地用刀划开野鸡的腹部,小心翼翼地将内脏一一掏出,放在一旁的盆子里。 处理完内脏后,她又仔细地将鸡肉切块,每一块鸡肉都被她切得大小适中,方方正正的,这样在炖煮时才能够均匀受热。 厨房内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腥味,那是刚处理完野鸡的缘故。 昏黄的烛光在微风的吹拂下轻轻摇曳,光影在斑驳的墙壁上晃荡,墙壁上挂着有些生锈的菜刀、笊篱和破旧的竹篮,仿佛在诉说着这小屋曾经的烟火气息。 灶台上,摆放着两口黑乎乎的铁锅,旁边的木桌上,零乱地放着几个陶碗、一些调料罐子和一些从野外采回来的野蒜、紫辛菜等食材,它们在烛光的映照下,显得有些黯淡却又无比真实。 叶宵接过沈梨斩好的鸡肉,开始了烹饪的下一步。 在锅中先倒入鸡油加热,待油热后,在锅里放入少量的糖,然后用小火慢慢炒至糖色变成深褐色。 叶宵的目光紧紧盯着锅中糖的变化,手中的铲子不停地轻轻翻动着,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把糖炒糊了。这是给鸡肉上色提鲜的关键。 糖色炒到恰当好处,叶宵将鸡肉倒入锅中煸炒。鸡肉块落入锅中,发出“噼里啪啦”的一阵响声,就像是一场小小的美食音乐会拉开了序幕。 她手中的铲子快速而有节奏地翻动着鸡肉,让每一块鸡肉都能充分地与热油接触,直到鸡肉散发出诱人的香味,那香味越来越浓,逐渐弥漫了整个厨房,引得沈梨在一旁直咽口水。 在鸡肉炒至微黄时,叶宵加入了拍碎的野蒜,让鸡肉的味道更加丰富。当鸡肉与野蒜的味道充分融合,叶宵向锅里倒入没过鸡肉的水。然后便盖上锅盖,让鸡肉在锅中慢慢炖煮。 随着时间的推移,锅里的鸡肉开始变得酥软,汤汁也逐渐变得浓郁。 炖煮的声音在厨房里轻轻回荡着,仿佛是锅里的鸡肉和汤汁在轻声细语地诉说着它们的变化。 沈梨在这时候开始准备紫辛菜,这是一种她特意从山上摘回来的野菜,不仅味道独特,还具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可以散瘀消肿清热,对叶宵的脚伤多少有些帮助。 她先是将紫辛菜择洗干净,把枯黄的叶子和杂质一一剔除,然后放在一旁沥干水分。等到鸡肉快要熟透时,再将其加入锅中。 紫辛菜如果煮的时间太久,就会发苦了,所以得把握好这个时机。 叶宵估算了一下时间,缓缓揭开锅盖,一股浓郁的鸡肉香味扑面而来。 沈梨实在忍不住,迫不及待地用筷子夹着先尝了一口。 “好吃好吃!”虽然还没加盐,但原始的肉香已经让沈梨赞不绝口,她一边嚼着鸡肉,一边满脸陶醉地说道,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还没放盐呢!”叶宵深知沈梨这猴急的性格,见怪不怪,只是无奈地摇了摇头,笑着说道。 沈梨嘿嘿一笑:“我就尝尝熟了没。”她的脸上带着一丝调皮的神情,仿佛一个偷吃了糖果被抓住的小孩子。 叶宵将紫辛菜和盐加入锅中,继续炖煮几分钟,让紫辛菜的香味完全融入鸡肉中。 她手中的铲子在锅中不停翻动着,确保紫辛菜能均匀地分布在鸡肉和汤汁里。 当一切都准备就绪,两人将炖好的鸡肉连同汤汁一起盛出,摆放在火炕角落的小桌子上。 炕桌是一种桌腿很短的小桌子,桌面可能是用椴木做的,手工痕迹很重,看起来有些粗糙,还带着几道深深的划痕,那是以往用餐时留下的痕迹。 桌子上方,叶宵点燃了一根蜡烛,灯芯燃烧时发出微弱的光芒,照亮了周围一小片区域,使得桌上的饭菜在昏黄的光影下显得格外诱人。 两人坐在火炕上,背后的墙壁因年久失修,有些墙角的墙皮已经脱落,露出了里面参差不齐的砖块和水泥。但火炕散发着温暖的热气,让整个小屋都弥漫着一股融融的暖意。 沈梨一边大口吃着碗里的食物,一边忍不住嘟囔着:“啊,要是有米饭就好了!” 叶宵听到这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半开玩笑地回应道:“你就知足吧!吃菜的时候想肉,有肉吃你又要米饭,是不是还想吃肯德基啊?” 沈梨的眼睛一亮,仿佛被叶宵的话勾起了深藏的记忆:“啊,你快别说别说别说,我都快忘了肯德基是什么味道了。但是你这么一提,我真的有点馋了。以前吃肯德基,我还偷偷把汉堡的面包丢了,只吃肉饼呢,现在想想,当时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叶宵被沈梨的话逗笑了,她的思绪渐渐飘远,仿佛回到了末世前那些平凡而又美好的日子:“何止,你还记得我们一起吃寿司,你还专门把寿司下面的米饭偷偷丢了?” 她的脑海中充满了温馨的回忆,明明才过了几年,却仿佛是上辈子的记忆。 “哎,罪该万死罪该万死。”沈梨夸张地吐了吐舌头,然后又继续大口吃着眼前的鸡肉,仿佛要把所有的遗憾都化作食欲。 饱餐一顿后,沈梨静静地坐在小屋的窗前,沈梨手撑在腮边,眼中闪过一丝期许。 \"真希望能打一只大点的动物,好好吃一顿。\"沈梨喃喃自语,她最近注意到,林子里有鹿的脚印,这让她心中生出了期待。 叶宵微笑着看着沈梨,她知道她的想法不切实际。她们没有任何武器工具,想要狩猎一只大型动物,简直就是在做白日梦。 但她喜欢看沈梨这样可以做梦的样子,感觉像是回到小时候。 当小时候的她们蜷缩在微弱的台灯下,赶着堆积如山的作业时,沈梨总是不自觉地陷入美妙的幻想之中,她手里握着笔,撑着下巴,双眼放光,感叹道:“如果作业能自己做好,那该多好啊。” \"洗洗睡吧,总能梦到的。\"叶宵看着此刻躺在自己腿上的沈梨,打趣地说。 沈梨轻哼一声,但眼中的渴望却更加明显。\"梦见了有什么用,我要的是真实的。\"她说的诚恳,让叶宵不禁笑出声。 第6章 山下的小村子 沈梨和叶宵在的这个地方,她们已经歇息了一个来月。主要是因为叶宵的脚伤,现在总算恢复得差不多。 这段时间里,她们把那个荒废多年的老伐木场慢慢收拾得像模像样。不过,毕竟是临时安营扎寨,要长久生活,还是缺了不少东西。 于是,痊愈后的叶宵决定和沈梨一起下山走走,一是好熟悉周围的环境,主要想看看附近是不是有其他人生活,会不会有危险,对她们会不会构成威胁;二是希望能找到些有用的东西,尤其是食物,药品,武器等。 出发前,她们只是简单地带了些防身的工具,食物却没带多少,只有几个聚集区常见的杂粮饼子。 跟和平时代精磨的细粮不一样,这种末世后普遍流行的杂粮饼子是由多种五谷和麸皮之类的东西混合着蒸熟成饼子,再通过烤制脱水处理,顶饱又耐储存,其形态颇似曾在新疆流行的馕饼,却因时代的变迁,成为了如今的主要粮食储备方式。是各个聚集区常见的粮食流通物。 来到小屋以后她们一直吃的都是野菜、河鱼、松鸡、野鸭这类,不是每天都有,也没有多少存货,但是也够日常生存,于是这几个饼子也就没有被消耗而留了下来。 她们从聚集区逃离后在野外流浪了这么久,早就习惯了随地取材、有什么吃什么。 出发前,叶宵把一些不必要的物品装箱子,埋在屋后不远处的树林里。在树上做了标记,以免回来找不到。毕竟,谁也不知道这次出发行不行得通,东西背上太多,万一捡到更多的东西,恐怕就带不回来了。如果放在屋里,万一有其他人像她们一样住进来,那她们可就得不到了。 虽然这些东西不算值钱,但在末世,能不能再捡到,那还得看运气。 沈梨之前已经探过路,对下山的路有个大致的了解,由她带路,两人各拿着一根粗树枝当登山杖,就这样踏上了下山的路。 山里没有路,到处都是树林,下山之路格外难走。早上出发,等到山脚下,天已经黑了。 叶宵生了一堆火,从背包里拿出个搪瓷缸子,烧了点水。沈梨薅了点野菜回来,煮了点野菜汤,洒了点盐做简单的调味。从背包里拿出一块杂粮饼子,掰了一小块,泡进野菜汤里煮了一会,饼子在热力作用下散成了一锅粥,两人就这么将就着吃了点野菜粥,轮流休息了一下。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叶宵和沈梨决定再次出发。 这个时段,人们的精神最为放松,选择在这个时候行进,在可能会有人的地方相对比较安全。 下了山,眼前是一望无际的田野,虽然长满了野草,但依旧能看出土地的平整,这里或许是末世前的耕地。 按照地理位置来看,这里曾是粮食的主要产区,过去的这片区域应该是有农作物种植的。只是末世来临后,这些农田早就荒废了。 二人又走了几个小时,天快亮了,叶宵和沈梨走了一天,人也累了。 远远的,他们看到一群低矮的建筑,在空旷的田野里格外显眼。叶宵猜测,那大概是个村子。目测距离在1公里外,她决定先不靠近,在附近休息一下,观望看看。 抬头看看太阳,叶宵确定了村子大概在正北的方向,她站在长满野草的荒野里,远眺着,发现在东南方向似乎有个房子。 按照经验,那可能是个土地庙。末世前,很多村子都有在村外建个土庙的习惯。 叶宵和沈梨决定先去土地庙看看。 看着近,单纯靠两条腿走起来也着实费时间。走了大概半个钟头,她们到达了那个小房子,确实是个土地庙。 庙修建的很简单,其实不过就是个低矮的土房子,建造的时候估计也只是走个过场,即便末世前,应该也没多少人来。 不过,庙里倒是有两具白骨和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看起来末世后有人在这里躲藏或生活过。 如果是末世前,看到这几具尸骨,叶宵和沈梨可能会被吓坏,但经历了这些年的风雨,他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沈梨和叶宵挑了个稍微干净的角落坐下休息。 沈梨透过庙门看着外面杂草丛生的荒野说:“这附近应该是农田,如果村子里有很多人生活,那可能会有耕种。但是你看村子附近这么荒芜,所以可能没有很多人生活在这里,或者根本就没人。” 叶宵摇摇头:“未必。没人耕种,可能是因为缺少种子。或者说,村内的地就够用,何必跑远处?我们还是等晚上再看看,小心为上。” 叶宵和沈梨轮流放哨睡觉休息,等到后半夜才悄悄进入村子。 沈梨借着月色爬上村口的一棵高大的杏子树上观察起来。村子比想象中的要小,十几间房屋零零散散的建着,此时所有房屋都漆黑一片,非常安静。 摸清楚大概地形以后,二人保持着警惕,轻手轻脚地进了村。 挨家挨户简单地摸排一遍,确认整个村子是空置没人之后,沈梨和叶宵的警惕心放松了许多。 村口是一家低矮的草屋,房门还是老式的木门,院子也是用木头夹的篱笆院,破败不堪。 屋子里的混乱仿佛在诉说着末日到来的惶恐,物品被翻得乱七八糟,零碎散落一地,无论是主人匆忙逃离时的狼狈,还是末世后的搜寻痕迹,都显露出一种无序和绝望。 两人坐在屋子还算干净的角落,喝了一口水,短暂地休息了一下。她们的目光在屋内的混乱中梭巡。 沈梨急需一双雨靴。春日里,森林总是阴雨连绵,原本就崎岖难行的林间小道,会更加湿滑泥泞。在这样的环境下,一双防水的雨靴对她来说,成了必需品。 叶宵的想法更简单,她希望能找到一些食物,尤其是调味品,比如说盐。 她们原本计划在天亮后再开始搜寻,但是叶宵的目光却在黑暗中捕捉到了半包蜡烛的影子。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山村,还能发现这样的物品,令人感到惊讶。似乎这里的居民在末日来临后的某一段时间内,还在努力维持着正常的生活。只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又选择匆忙逃离。 叶宵小心地点燃了半根蜡烛,昏黄的火光在破旧的屋子里跳跃,为他们的搜寻提供微弱的光亮。在这摇曳的光影中,她们的目光在每一个角落仔细搜索,食物和药物是首要目标。然而,在这无尽的搜寻中,这个希望自然是破灭的。 沈梨在破旧的柜子前一堆乱糟糟的杂物中翻找,她的手在一个杂物篓子里盲目的摸索,似乎并不期待能找到什么有用之物。然而,她的眼神突然凝固,像是发现了什么宝藏——拿出来借着光亮一看,竟然是两个沉甸甸的沙包。 这种乡下小孩子的玩具一时间让沈梨哭笑不得。拿出来放在手里,漫不经心的掂了掂,沈梨看着暗处埋头搜寻的叶宵,一抹狡黠的笑挂上嘴角。 沈梨一手一个沙包,瞄准叶宵就接连丢了出去。叶宵本在全神贯注的翻找,察觉到有什么东西从背后袭来,下意识的躲避。 不得不称赞叶宵的敏捷,这么短的距离内两个沙包竟都没有打到叶宵,就落在脚边不远处。发现是沈梨在捉弄自己,叶宵本要生气发怒,待到叶宵看清袭来的是什么东西,她不禁眼前一亮。 这一大一小两个沙包,大沙包大小如成年人的拳头,小沙包略小一些。手工缝制的痕迹清晰地显现在眼前,线头和表面依旧保持着缝制之初的模样,没有太多磨损,似乎制作的时间并不长,或是被妥善地保存了下来,使用的频率并不高。 沙包是乡下孩子们最常见的玩具之一,内里的填充物通常都是常见的粮食。要么是高粱,要么是小米,大一点就是红豆绿豆之类的。 想到这里可能含有种子,叶宵的脸上露出了掩不住的惊喜。 她来到桌子前,随手扯过一张发黄旧报纸铺在桌面,小心翼翼地将这两个沙包放上去,然后缓缓地拆开了沙包,生怕一不小心就洒落了里面的宝贝。 随着沙包的拆开,里面的红豆像是得到了自由的小精灵,缓缓地滚落出来。 沈梨在一旁看着这一幕,也明白叶宵因何欣喜。被这突如其来的惊喜所感染,不禁惊呼出声。她的声音在宁静的夜晚里显得尤为突兀,但很快便被叶宵的欢笑声掩盖。 种子,竟然是种子!!!她们做梦也没想到,会在这种时候找到种子。 沈梨迫不及待的拆开另一个沙包,是一小包高粱。 种子的到来,对于她们来说,就像是黑夜中的一道闪电,瞬间点亮了前行的路。 这份意外的礼物,为她们带来了生存的保障,点亮了心中的希望之光。 这意味着,她们不再需要风餐露宿,东奔西走寻找食物,而是可以找个安定的角落,安心播种,踏实生活。 在微弱的烛光下,叶宵的眼神里满是振奋。她轻轻摩挲着那些小红豆,仿佛能触摸到它们的生命力。 她的心海涌动着希望,有了这些种子,就有了家的希望。 第7章 代表希望的种子 在晨曦的光辉悄然洒满大地之时,沈梨与叶宵手中紧握着两包粮食种子,内心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与期望。 在收获了这两包种子以后,她们此次搜索物资的重中之重,已从食物药品转变为各类种子和农具。 小小的茅草屋内在几个小时里几乎已经被翻了个底朝天,沈梨和叶宵决定前往院子里看看是否有遗漏。 这个偏远的村子,必然藏有众多农具,叶宵对此事充满了信心。 沈梨的目光却并未停留在那些常见的镰刀和锄头之上。她的心愿,除了那双靴子,更渴望找到一些捕鱼的装备——鱼竿,渔网,或者鱼线。 果然,一打开柴房,墙壁上赫然挂着一些锄头,镰刀,钉耙等工具,角落里甚至还堆放着一个畜用铁篱。 叶宵在柴房里挑选了一下,最终只取出一把镰刀。她将镰刀别在腰间,准备前往下一个废弃的屋子继续寻找。 这样的搜寻行动,一直持续到深夜。 经过一整天的时间,一个村子仅仅探索了三分之二不到。她们将找到的物资统一搬运到村口的破草房中,看来是计划在离开之前,再进行一次彻底的筛选。 夜色中,她们披着单薄的衣裳,挤在草房的角落里,勉强打个盹。 待到晨光再现,二人便又投入到了紧张的搜索之中。 沈梨没找到靴子,却意外地翻出了一张破旧的渔网和一团鱼线。那渔网已经破得不成样子,可沈梨还是视若珍宝,只要有鱼线,沈梨就有信心能给它来个翻新。 叶宵的目光,始终在寻找各类种子。她深知,找到的种子越多,她们生存的机会就越大。 如今正值春天,若是能赶上耕种,这个冬天她们就无需再前往人多的聚集区谋生了。 她就着梯子,三两步爬上房。目光扫描过一片片屋顶,最终定在了一个带有大片菜园的院落上。 那菜园早已布满杂草,但也不难看出规模宏大。 她心想,拥有如此肥沃的菜园,主人定是热爱耕作之人。这里的交通极为不便,每次购物都是珍贵的机会,大多数人都会多储备一些物资以备不时之需,种子应该也是如此。 叶宵的推测似乎合情合理,然而当她拉开储藏室的柜子,里面的景象却让她愣住了。 柜子里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充盈,只有一包白萝卜,一包黄瓜,和一包白菜种子。 她的心情如同从高峰瞬间跌落谷底,期望与现实之间的巨大落差让她不禁感到一丝失落。然而,她并没有沮丧太久,因为她很快意识到,在来这里之前,她们并未曾期望过能找到种子。 叶宵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看着那些种子,内心又坚定了起来。她知道,即使只有这些,也足够她们开始新的生活。 小心翼翼地把三包珍贵的种子和之前收集到的高粱、红豆一同放在胸前的小挎包中放好,然后继续前往其他的屋子搜寻。 出乎他们的意料,他们在其他房子里也找到了两包种子。一包是他们已经拥有的白菜种子,另一包是他们还没有的辣椒种子。沈梨在一个厨房里,甚至意外地发现了两坛密封好的高度白酒,一罐老冰糖,还有一罐芝麻,还有几包茶叶。 他们的肚子已经咕咕叫了,于是他们在菜园子里搜罗了一些荠菜和苦菜,煮了一顿简单的野菜汤。 吃完饭后,他们回到草屋,开始清点他们的收获。 他们将几包种子、芝麻、冰糖这些最有价值的物品早已收好。镰刀、锄头之类的工具自然不用多说,渔网和鱼线也是他们的必需品。 盐、糖这些家家必备又耐储存的调料几乎每个房子都存有一些,因此也搜罗到了很多,算起来够沈梨和叶宵吃很久的了。这大概要感谢小村子交通不便,买一次东西的机会相比较城镇来说比较难得,因此家家有存货。 除了袋装的细碘盐,沈梨还找到一袋子粗盐。这种盐只经过简单的加工,杂质比较多,也不含碘,一般用来腌咸菜之类的。 此外,沈梨还挑选了一把锋利的柴刀带走,尽管伐木小屋里有斧头和手工锯,但柴刀的便携性更符合他们的需求。还有螺丝刀,钉子之类的配件和工具,甚至还有几个铁质的老式捕鼠夹,虽然很重,但是带回山里捕一些松鼠野兔之类的小动物却十分好用。 因为山路崎岖难行,她们决定不带上那两坛密封好的白酒。在草屋窗前挖了一个坑,将两个酒坛子小心翼翼地埋好,计划下次再来时再将其搬回伐木场小屋。 背包里装满了必需品,沈梨又搜集了一些蜡烛、针线、尼龙手套、牙刷、洗衣粉、肥皂、卫生纸、洗洁精等日用品。虽然数量不多,但足够他们用一阵子。 衣服也都挑了尺寸大小合适的带上,留作日后换洗。 令人惊讶的是,沈梨甚至留了一套元宝领的白色连衣裙,她说这件很像她初一入学时妈妈给她买的那一件。 当然,打火机也是必带的,如果没有它,她们就必须留火种,不然就要靠钻木取火了。冬天,一旦失去火种又没有生火工具,那可是很致命的。 夜宵想找两个老式的手电筒,那种需要电池的,简单却可靠。但是翻遍几个屋子都并没有这种老古董,只寻得两个充电的手电筒。虽然可以重复充电,但是此刻它们却像是没有生命的玩物,因为它们没有电。 在这个时代,电力是很宝贵的东西,没有电,这些金属器具就像是废物一般。 沈梨看着这几个手电筒很眼馋,她很想把这些东西都带回去。她知道,在这个时代,这些物品绝对是硬通货,或许能在聚集区换得两个扎实的杂粮饼子。她的目光落在其中一个手电筒上,内心的挣扎清晰可见。 不过叶宵的背包已经塞的满满,膨胀得像是即将爆裂的气球。沈梨的背包虽然没有夜宵的那么大,但也塞满了零七八碎,鼓的不能再鼓。而且里面塞了好几个铁的捕鼠夹,不仅鼓而且重。她看了看背包,又望了望那些手电筒,最终还是无奈地摇了摇头。 然而,当她转身时,眼角却捕捉到了两个水桶。她的眼中闪过一丝狡黠,随即露出了笑容。 她把几个手电筒和剩下的一些零七八碎一股脑丢进桶里。用一根扁担挑起两个水桶,笑嘻嘻地说:“刚好刚好,正好缺两个水桶,一起带回去。” 第8章 开荒 在回家的路上,叶宵感觉这条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漫长。 她们的背上背着沉甸甸的物资,每一步都显得异常沉重。 叶宵的心里一直担心着那个她们短暂停留过的伐木场小屋,想象着它会否已经被别人占据,就像她们当初入住时那般。 沈梨却似乎毫不担心,尽管她背上背着包,而且肩膀上也担着不少东西,但她的歌声却从未停歇,步伐轻快得仿佛是在舞动。 她是那种心大的乐天派,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一样嘻嘻哈哈。 当她们终于抵达小屋时,叶宵紧张的情绪到达了顶峰。幸运的是,小屋似乎和他们离开时别无二致——门口的香灰甚至都没有被扰动过的痕迹。 沈梨看着叶宵蹲在地上,专注地检查门前的香灰和脚印,忍不住笑了出来。 “你这是从哪里学来的侦探技巧?该不会是小时候看多了侦探剧吧?”她戏谑地说,还刻意模仿起电视剧里的侦探语气,“真相只有一个——元芳,你怎么看?” 叶宵没有理会沈梨的玩笑,脚伤初愈的她跋山涉水了这么多天,早已疲惫不堪。 叶宵卸下背上的背包,径直走到炕上躺下,闭上眼睛休息。这么多天在外的漂泊,即使炕上有些潮湿、冰冷,但躺在熟悉的环境里也让她感到无比舒适。 沈梨看到叶宵没有反应,知道自己讨了个没趣儿,便默默地走出门去——今天的晚饭还没有着落。 她首先去河边查看他们之前放置的鱼笼。可惜,因为离开时间太长,鱼笼已经被水流冲走,连痕迹都找不到了。 虽然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沈梨仍懊恼不已。早知道走之前应该加固一下的。 一想到急行军一天晚上还要饿肚子,沈梨不死心的顺着河流向下游寻找,随手拨开蒲草丛,不成想意外发现了一窝洁白的野鸭蛋。 她的心情顿时变得愉悦起来,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叶宵蹲在野鸭窝旁数了数,一共有6个蛋,于是脱下外套,将它们仔细地包裹起来,抱着这些意外的收获一路小跑回家。 叶宵看到沈梨手中的野鸭蛋,也非常高兴。 这么多天来,他们几乎都是靠野菜度日,脸都快吃成菜绿色了。现在看到这些野鸭蛋,无疑是雪中送炭。 她让沈梨生火做饭,自己则去采摘附近的野韭菜。尽管周围的野韭菜已经被割过多次,但这次她们下山到村子几天,韭菜早已长出嫩芽,正好可以再次采摘最新的嫩叶。 叶宵将新鲜的野韭菜洗净,沥干水分,然后均匀地切成细段。她在斗型碗中敲入四个野鸭蛋,蛋壳的脆响在静谧的空气中回荡。在嫩黄的蛋液中加入适量的盐,用木筷轻轻搅拌均匀,直到蛋液中泛起了一层细腻的泡沫。 当铁锅在热火的烤炙下微微冒烟,叶宵向锅中倒入了适量的花生油——这小半瓶花生油是她们在来伐木场小屋之前搜罗到的,一路随身携带却一直舍不得吃,今天终于派上了用场。 等到油锅中冒出了轻烟,叶宵缓缓倒入了搅拌好的蛋液。瞬间,金黄色的蛋液在锅中边缘开始膨胀,她把握时机,在蛋饼中心还保持半流动状态的地方撒上了切好的野韭菜。 当野韭菜和蛋液在锅中相遇,它们的关系迅速升温,叶宵轻轻一铲,蛋饼就仿佛听从锅铲的指挥,巧妙地翻转,再次平稳地落入锅中。此时,原本贴着锅的那面已经煎得金黄色,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野韭菜比种植的韭菜味道更加浓郁,它独特的清新香味与野鸭蛋的香醇相得益彰,抚慰了远途奔波的辛劳艰苦。 吃饱喝足,这一晚沈梨和叶宵疲惫至极,睡得深沉。 沈梨的呼吸均匀而深沉,她的嘴角挂着笑意,梦中的她,或许正在追逐着什么美好的事物。偶尔呢喃几句梦话,含糊不清,听不清楚她说的是什么,但这的呢喃,更像是在向谁倾诉一路的艰辛与欢笑。 而叶宵,则是静静地躺在一旁,她的眼睛紧紧地闭着,但那眉头却时不时的紧皱,即便是在梦中,她似乎也在思考着什么。她的手臂,自然的放在身边,手心朝上,仿佛在期待着什么。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叶宵就已经醒来了。 她静静地躺在床上,目光注视着窗外的第一缕曙光,心中充满了对今天新的期望和计划。 她并没有打扰身边仍在沉睡的沈梨,而是轻手轻脚地下了床,走出门外,去处理昨天带回来的物资。 她最惦记的是带回来的种子。 今天的天气格外晴朗,叶宵将高粱和红豆种子摊开在院子里,让温暖的阳光把它们晒得金黄灿烂。她担心野鸟的觊觎,于是在种子上方搭建了一个三角形状的架子,再用木棍固定,最后在架子顶端覆盖了一层网格状的纱布。 在这两天晒种子的空档,沈梨和叶宵开始为另一项重要任务做好准备——开荒田。 这是一项既考验技术又需要体力的挑战,对于她们两个来说,都是一次全新的尝试。她们就像初次下水的小鸭,既充满期待,又带着几分紧张。 种在哪里是个问题。 沈梨提议选择小溪下游的一片平地,那里水源充足,方便灌溉,地形也十分平坦。 但叶宵却有着不同的观点。这一点点种子来之不易,溪边水源本就多野兽出没,而且二人刚来此地,尚不了解汛期河水涨幅,如果被野外的小兽们把田苗糟蹋了或者被水淹了,那就大事不妙了。 这些种子这样存放多年,出苗率恐怕不高,还是先在家门口种植,等将来种子增多,再在溪边开辟一块新地。 所以叶宵建议就在家门口开荒。毕竟,她们手头的种子并不算多,家门口的两小块地就足够了。 种在家门口,她们可以随时照看。 而且,自她们搬到此处,家门口的野草已被清理得七零八落,在这里种植,无疑是减轻了她们的劳动量。 听了叶宵的话,沈梨也觉得很有道理。 从小到大,叶宵一直是心思细腻思虑周全的。不像自己,总有一点点冒失。 土地清理好以后,要用锄头进行翻土,如果有机械,这个工作就是分分钟的事情。但是现在纯靠手动劳作,就显得有点笨拙费时。 将翻好的土块用耙子轻轻的打碎,直到整片田地都变得稀松、平整为止。用锄头和双脚分出种植的台和排水的沟,这样可以保证下雨天田地不会存水,还可以保住土壤中的肥料不被雨水冲走。 夜幕低垂,天空的边缘被一抹深紫染透,标志着一天的结束。 体力劳动的消耗让她们的肚子成了两部不合时宜的定时器,不时地咕咕作响。 家中食物所剩无几,仅有点昨日的两个野鸭蛋和一块烘干的杂粮饼子。 叶宵拿起饼子,它干燥而坚硬,仿佛能够砸碎核桃。她费力的将其对半掰开,考虑片刻后,又将其中一半再次一分为二,最后只选取了四分之一投入锅中。 在院子里将拾掇的干草碎柴火随手点燃了,火焰上,一个简陋的小锅被放置在热源上。倒入清溪水煮到沸腾,小小的锅具里咕嘟作响,把饼子丢进去,等它在沸水中缓慢地发生变化。干燥的颗粒在热力作用下逐渐吸水膨胀,每一颗干瘪的杂米都像是重获新生,从内而外散发出一股淡淡的米香。 叶宵看着锅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忧虑。这四分之一的饼子,对于两个空腹的人来说,显然是远远不够的。然而,对未来的一种期待与担忧让她知道,即使再饿,也要有所选择,有所保留。在末日来临之后的世界,食物不再是理所当然的,每一口都显得弥足珍贵,她不得不对意外情况做好准备。 今天的野鸭蛋就没有炒来吃了,毕竟对现阶段的沈梨和叶宵来说,食用油是比粮食更加珍贵的存在。 沈梨把两个鸭蛋洗干净,丢进米汤锅里一起煮了。煮到七八分钟的时候,捞出来放到冰冷的溪水里冰一下,这样更好剥壳。 一小碗稀饭加上一个煮野鸭蛋,两个人细嚼慢咽的吃的很珍惜。 第9章 春种 眼看着阳光愈发炽热,周围的景色因气温升高而愈发葱郁,这表明现在应该已进入五月的尾声。 高粱和红豆的种子在阳光的照耀下晾晒了两日,仿佛从深深的休眠中苏醒过来。 叶宵拿起一颗颗种子,仔细端详,只留下那些健康而饱满的。 她将这些种子浸泡在温水中,温水中的种子似乎在享受一场舒适的沐浴。 这种泡种的方法是叶宵从童年时的课本中学到的,虽然具体的操作步骤已经记不太清,但她依稀记得要用体温相近的温水,浸泡两三个小时。 泡好的种子被捞出后,用湿布包裹,然后放置在温暖的土炕上,继续闷种10到12个小时。完成这一步骤后,种子就可以播种了。 田间的土地早已被湿润,现在的湿度正适合播种。虽然对间距和深度没有太多的把握,但她还是鼓起勇气,凭借着感觉去操作。 考虑到出苗率可能不会太高,叶宵预留了更多的种子作为后备。因此,她只种了两行红豆,而作为主食且种子数量较多的高粱则种得更多。 至于青菜的种植,过程则更为简单。泡过水的种子直接播入湿润的土壤,之后只需耐心等待它们发芽。 黄瓜和辣椒叶宵都种下了大约三分之二的数量,留下三分之一的种子以防万一。尽管她不确定最终能收获多少,但无论结果如何,这都是一份意外的收获。 在叶宵忙碌于播种的这几天,沈梨并没有闲下来。 她带着捕猎夹早出晚归地在山林里踩点,寻找猎物的踪迹。因为有了捕猎陷阱的加持,这次她不仅打了一只野鸡,还捕到了一只野兔。 这几年的流浪让沈梨对狩猎有着独到的见解和技巧。她知道如何追踪动物的踪迹,如何设置陷阱,以及如何利用自然环境来增加捕猎的成功率。 捕到的野兔需要先将皮毛和肉剥离,这是一个细致而需要耐心的过程。 她用锋利的刀片沿着动物的皮肤边缘轻轻划开,小心翼翼地避免损伤到皮毛。接着,她仔细地沿着皮肉的交接线剥开,直到露出干净的皮肤。 剥下来的皮毛用流水冲洗,去除血迹和杂质,再用少量的盐揉搓,进一步清洁并去腥。 这样他们就得到了一张兔毛皮。虽然现在手边没有材料和工具去硝制皮毛,但是沈梨还是将剥下来的兔毛皮晒干仔细的收了起来。 捕获的野兔无疑是以烤制的方式享用最为理想。 为了制作出更加美味的烤兔肉,沈梨不惜奔波小半天的时间,翻过一整座山,终于寻觅到了一种名为香薏的珍贵野菜。 这种野菜只生长在温和湿润的山谷中,叶片细桃心形,边缘细齿,花朵淡紫,散发着淡淡的香气,晒干后更是提味增香的佳品,曾是末日来临前昂贵的香料。 沈梨挑选了几块山核桃木,作为烤兔的柴火,在院子里用石头围成一圈搭起简易烤架。 她细心地转动着野兔,确保每一寸肉都能得到均匀的烤制。 她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兔肉的颜色变化,时不时地感受着渐渐浓郁的香气。 当兔肉外皮烤至微微发黄但又保留着肉的湿润的时候,沈梨撤掉烤架内多余的柴火,只留下一些温和的炭火。 她将烤架加高成小塔一样的圆筒,彼时的烤架就变成了一个简易的烘烤炉。 沈梨给兔肉表皮刷上一层淡盐水,又将香薏草和湿润的松塔添加到燃烧的柴火中。柴火受到湿气的影响,燃烧不充分便微微起了烟。她把兔子挂回烤炉里,用一块石板微微盖住烤炉上方的排风口,利用柴火的余烬和炉温完成剩余的烤制。 待火完全熄灭,兔肉也变得紧致而有弹性,从炉中取出时除了肉香还带着烟熏和香薏的独特风味。 沈梨看着烤兔那轻微焦糖化的黄棕色外皮,沁着丝丝油光,散发着浓郁的香气,她知道,这正是享用的最佳时刻。 她忍着烫将其撕成小块,递给旁边满眼期待的叶宵一只完整的兔腿。 叶宵接过兔腿,轻轻地咬下一口,外皮酥脆,内里的兔肉口感柔嫩,一口下去有肉汁流出,却不会过于湿润。这鲜美多汁的肉质和酥脆的外皮立刻征服了她的味蕾,她满足地闭上眼睛,一边咀嚼一边享受,几天来的辛劳在这美味中得到了最好的慰藉。 沈梨看着叶宵吃的很香,心里十分很开心。她已经记不起上次吃到撑是什么时候了,自打末世以后,这么多年来印象里一直过的是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沈梨拍了拍吃鼓的肚皮,满足地打了个响嗝。 如果她们还在聚集区,应该是过不上这么惬意的日子吧? “你说,现在外面那些聚集区会是什么样了?疫病得到控制了吗?”沈梨看着天上慢慢飘浮的云,漫不经心地说道。 叶宵正啃着兔肉,听到沈梨的话,咀嚼的动作不由得停了下来。 她眨了眨眼睛思考了一下,“应该没有那么快吧……”叶宵回答道,“按照现在的医疗水平,可能会持续很久。” “我想也是……你说我们就一直在这里生活好不好?我每天都可以给你抓兔子吃!”沈梨说的一脸笃定,叶宵噗嗤笑出了声。 “一天一只?那兔子都要被你吃成濒危保护动物了……”叶宵也难得开起了玩笑。 晚餐后,两人收拾好餐具,叶宵不放心地又检查了一遍菜地。确保一切安排妥当后,她们才回到屋内,铺好被褥准备休息。 \"叶宵,你说我们会不会有一天能回到以前的生活?\"沈梨突然翻身面对叶宵问道,她的眼中带着一丝迷茫。 叶宵伸出手,隔着被子轻轻拍了拍叶宵的肩,安慰地说:\"不管能不能回去,重要的是我们现在能在一起,能吃的上饭,能穿的暖,能睡的安心。其他的,就交给命运吧。快睡觉吧,别胡思乱想了!\" 沈梨听了叶宵的话,她知道叶宵说得对。无论未来怎样,只要她们能相互扶持,就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夜深了,两人互道晚安,然后各自躺在床上,渐渐进入了梦乡。窗外的月光洒在屋内,像是给迷茫的少女盖上了一张薄薄的毯子,这一晚,沈梨做了个甜甜的梦。 第10章 甜茭菜和野果干 在播种后的第四天,天空终于下起了雨,细丝般的雨水悄无声息地滋润了整片土地一整天。 叶宵对此感到无比欣喜,因为这对禾苗的生长无疑是一份天赐的恩泽。 自从种子播入土壤的那一刻起,叶宵的生活便变得简单而充满意义。每天清晨,她总是第一个踏入田间,目光锐利如扫描仪,细致地观察着土地上的每一丝变化。 如今,亲眼看到那些细小的芽尖从湿润的土壤中探出头来,叶宵心中的石头也终于落地。 尽管大多数种子都成功地发芽,但总有一些地方的出苗率不尽如人意。叶宵明白,这可能是由于种子质量参差不齐。然而,她知道这是自然规律的一部分,也是种植过程中不可避免的。 幸运的是,叶宵事先预留了一些种子。 她从这些备用种子中挑选出健康饱满的,根据以往的经验,重新在那些出苗不足的区域播种,确保每一颗种子都能得到恰当的关照和生长空间。 剩下的就只能交给运气。 叶宵不禁在内心祈祷,希望老天爷垂怜,今年风调雨顺能有个好收成。 柴房里,沈梨捉回的那只受伤的野鸡,仍旧不屈地挣扎。它的眼神充满了野性,拒绝进食,仿佛在用自己的方式抗议。 叶宵和沈梨决定,今天就要结束它的生命。 叶宵熟练地处理着野鸡,她的手法干净利落。将处理好的鸡肉放入大碗中,用中火蒸煮,直到鸡肉变得鲜嫩多汁。蒸熟的鸡肉被撕成条状,撒上细碎的干香薏碎和小根蒜末,再淋上烧热的鸡油,激发出食材的香气。 这是叶宵最喜欢的一道菜之一。 而蒸野鸡剩下的汤汁,叶宵也没有浪费。她用它来煮茭菜,竟然也别有一番风味。 茭菜是沈梨在水边发现的一种宽叶的野菜。 它叶面光滑,边缘有波浪状的锯齿,呈翠绿色,叶背有细微的白色绒毛。白色的花朵小巧玲珑,带有黄色的花蕊,凑近了闻得到淡淡的清香。 沈梨和叶宵都没见过这种野菜,但是看野鸭很喜欢吃,就尝试着采回来煮了一次,味道竟然出乎意料的好。不仅带着水生植物特有的清新,还有一点点回甜的味道。 于是她们给这种野菜取名叫甜茭菜。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叶宵将全部的心思都放在田地上。 除了定时浇水,除草,除虫。黄瓜苗长到一定程度还需要搭架爬藤了。叶宵砍了一些一元硬币粗细的树枝,用宽布条绑在一起形成三角形的支架,这样黄瓜的藤蔓就会绕着支架向上生长。 生菜长得是最好的,叶宵蹲下身子,用小铲子挨个松了松土,浇了些水。水珠在生菜即将伸展的叶片上滚动,仿佛是一颗颗绿色的珍珠。看来再过些时日就可以摘来吃了。 萝卜和辣椒还没有长出来,但是从翠绿的叶子来看,长势应该也是不错的。 叶宵精心照料着每一株植物。在她的呵护下,菜田和粮田都开始展现出勃勃生机,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叶宵对这片土地充满了信心,她相信,到了秋天,一定会有一个丰收的季节。 随着天气逐渐变得闷热,森林里各种昆虫多了起来。 夜晚的蛙声适时地提醒着沈梨和叶宵,夏日来了,要开始新一轮的忙碌了。 走进林中才发现原来密林深处的灌木丛已经果实累累,各种浆果成熟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 这些馥郁的香气也是在提醒她们,为了抵御冬日的严寒,现在就必须提前准备。 沈梨和叶宵像两只小松鼠一样忙碌着,她们背着背篓穿梭在灌木丛中,寻找那些成熟的果子。 背篓是叶宵编织的,她挑选了一些柔韧的蒲草,提前晒好。 只见她手指灵巧地舞动,不一会儿便完成了一个小巧精致的背篓。 沈梨看着她做的如此简单,也想尝试着学习。 她倚坐在窗边,手里拿着一根细长的蒲草。眉头紧锁,嘴唇轻抿,仔细地回想着刚刚叶宵的步骤,一副认真而又苦恼的样子。 阳光洒在她的发丝上,泛着淡淡的金色光晕,而她的眼睛则紧紧盯着手中的蒲草,似乎在与它们进行一场无声的较量。 她尝试着将蒲草有序地穿插、交织,但每次尝试都以失败告终,背篓的形状总是无法达到她心中的理想。沈梨不时地用手拍打着桌面,发出轻微的\"啪啪\"声,似乎在责怪自己不够聪明。她的脸颊因为焦急而染上了淡淡的红晕,那双清澈的大眼睛里闪烁着不服输的光芒。 终于,在又一次失败后,沈梨忍不住嘟起了嘴,小声嘟囔着:\"这看起来跟编鱼笼没什么两样嘛,怎么到手里了就这么难呢?\" 她把手中的蒲草一扔,气呼呼地站起身来,跺了跺脚,仿佛在向整个世界宣告她的不满。 叶宵笑嘻嘻的走过来,手把手的给她又一次做了示范,说:“蒲草篓子比鱼笼更软,很难控制,没点子技术和耐心,编出来的东西软塌塌的,就难以定型。” 沈梨皱了皱鼻子,小声的闷哼一声。她并不是真的愤怒,而是一种对自己无能为力的小小抗议。她那生气的样子,既可爱又有一点好笑,让叶宵忍不住上前安慰她:\"你只是没有掌握技巧,其实很简单的。\" 经过叶宵的几次提点和帮助,虽然沈梨编织出的背篓看起来比叶宵做的略显粗糙,但实用性并未受到影响,勉强也算是一件可用的作品。 背上亲手编织的背篓,沈梨开心的来到森林里。 鲜艳的果实像是宝石一般,镶嵌在绿色的海洋中。 这里生长最多的是树莓,还有几株旱葡萄和野山枣,只是结出来的果子没有那么好吃。 采摘的过程是需要耐心的,顶着夏日的高温,叶宵额头上很快就沁出了汗珠。但她并没有停下,只是轻轻地用手背擦去额头的汗水,继续埋头摘选着。 沈梨注意到了叶宵的不适,实际上她也好不到哪里去。她在不远处轻声唤了唤叶宵,招招手示意到树荫下稍作休息。 她们找到了一棵大树,枝叶茂盛,为她们提供了一片凉爽的庇护所。沈梨从背篓中拿出了水壶,递给叶宵,让她补充水分,同时自己也喝了几口,清凉的水流缓解了喉咙的干渴。 在树荫下,叶宵闭上眼睛,深吸了几口清新的空气,感受着微风轻拂过肌肤的凉爽,此刻,叶宵的身心得到了极大放松,一股倦意袭上来,叶宵靠着树枝短暂的小憩了一会,然后又重新投入到采集的工作中去。 采好的果子背到小溪边,倒进带提手的藤条筐中,然后浸在溪水里,用绳子拴好固定住。流动的溪水像是一个天然的水洗机,透过藤条筐略宽的缝隙轻柔地冲刷着果子上的灰尘和杂质。 洗好浆果,回到院子里,沈梨和叶宵在木棚前收拾了一小块空地。沈梨在地上铺上了几片废木板。找了一块干净布铺在木板上,然后把洗好的果子均匀地晾上去,就等着让阳光自然地晒干。 叶宵算着时间,隔几个小时翻动一下果子,确保每一面都能均匀地接受阳光的洗礼。几天下来,这些果子就逐渐失去了原来的水分,变得干瘪起来。然而,这并非是它们的终结,而是另一种形态的开始。 这些果干,甜甜的,香气扑鼻,仿佛是阳光和时间的魔法,将它们转化成了另一种美味。 晒干的果干装到干燥的玻璃罐中,足足有两大罐,看起来有四五斤的样子。当冬天来临时,新鲜的水果和蔬菜变得稀缺,这些果干就成了补充维生素c的重要来源。 这也是沈梨和叶宵不辞辛劳做这些的重要原因。 第11章 再次下山 趁着天还没有完全热起来,沈梨和叶宵决定再下山一次。 清晨的山间,空气像是被一层薄纱滤过,带着泥土与露水混融的清新气息,一股子劲儿地往人鼻腔里钻。沈梨站在小屋门口,贪婪地深吸一口,山林的清新就如同山间精灵,顺着喉咙溜进心底。 再往后,天气一天比一天闷热,想来不出一个星期,那恼人的闷热就要全面来袭,到时候再下山,可比现在遭罪不少。 沈梨和叶宵一前一后沉默的赶路,谁也没有说话。空气里除了一些虫鸣和鸟叫声,只有穿过草丛发出的沙沙声和二人粗重的喘息的声音。 太阳出来了。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间挤了进来,斑驳地落在她们身上,像是一把把碎金。沈梨抬手擦了擦额头细密的汗珠,不知是赶路的急,还是气温在悄悄攀升的缘故,她微微皱眉,向小村子的方向眺望过去。 本来以为有了上次下山的经验,这次的路上花费可以花费更短的时间,没想到这山路只要几天没人走杂草就又夺回了领地。 沈梨挥舞着柴刀,一下一下地砍向那些肆意生长的杂草和灌木,每一下挥动,“唰唰”声和着杂草断裂时“咔嚓”的轻响都好似在奏响一首战斗的曲子。被砍断的杂草散出青涩味道,草汁溅到沈梨手上,凉凉的触感像是它们不甘的抗议。 叶宵在后面紧紧跟着,手忙脚乱地拨开身前的杂草,草叶划过手臂,带来轻微刺痛,但她的目光一直盯着脚下的路。山路崎岖,她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隐藏在杂草里的石块或树根使了绊子。 就像她第一次进这座山那次一样。 一边翻过山丘,直到远远的看到那个土地庙,她们知道自己已经很接近目的地了。 不多会儿,村口那间茅草屋便出现在眼前。村子还是老样子,静谧得像一幅定格的旧画,破败与荒芜是它的主色调,满地狼藉好似岁月留下的凌乱脚印。 上次没带走的东西,依旧堆在原地,仿佛时间在这里打了个盹儿,忘了流动。 沈梨推门走进茅草屋,门板 “嘎吱嘎吱” 地抗议着,沈梨不管不顾,径直走进屋里,一屁股坐在一张老旧的藤椅上休息。 “先歇会,然后就开工!”她瘫在藤椅上,贪婪的享受着这一刻的舒适。 叶宵在一旁的一个塑料方凳上坐下:“家里种的菜和粮,离开久了不行,咱们得速去速回。” 沈梨闭着眼,轻轻地“嗯”了一声,赞同了叶宵的建议。 休息够了,她们在村口的那口老井旁喝了点水,然后就开始抓紧时间整理拾掇要带走的东西了。和上次不同,这次搬运的目的性更明确一些。 叶宵挑选工具、农具之类的,沈梨在杂物中翻找有用物件,还要留意刀具绳索之类的物品。 考虑到二人手提肩扛的运力有限,在经过一番多方面的评估和筛选后,她们开始整理要带走的必需品。 易碎罐子用床单包好,暖水瓶挑了两个好的,金银首饰手表小家电这些更是不用说,都是硬通货,见缝插针的能塞就塞,连白酒也从坛子里倒进塑料桶带走。 还有一些道具、金属配件之类的东西,沈梨将他们收归一处,打算尽可能的带走。如果不行,也要收归一处藏好,等下次再来拿。 另一边,叶宵在衣柜里正纠结着,沈梨现在已有的袜子基本上都被穿破了,叶宵要给她找几双质量好的。她一边翻找一边吐槽沈梨的脚仿佛长着一张嘴一样的,鞋子和袜子被穿坏的频率远超常人。 叶宵拿起一双袜子,用手扯了扯,感受着袜子的弹性和厚度,嘴里还不停地念叨着:“你看看你这脚,活像长了牙一样的。” 沈梨耸耸肩,又撇撇嘴,不置可否。 杂七杂八的都装的差不多了,现在就剩那个带有大片菜园的院落没去看了,叶宵心心念念,她觉得也许有什么农作物在生长也说不定。 菜园入口的门虚掩着,推开时发出了轻微的吱呀声,仿佛在欢迎她的再次到来。她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弥漫着泥土和杂草的清新气息,还有一丝淡淡的植物生长的味道。 她一脚踏进菜园,脚下立刻传来土地松软而湿润的触感,似乎在诉说着这里曾经的欣欣向荣。她顾不上鞋上粘着的泥,目光只在菜园中来回扫视,寻找着可能被遗忘的“绿色生命”。 杂草中,偶尔可以看到一些顽强生长的蔬菜,它们或许因为种子的生命力,或是之前园主的精心照料,依然在这片荒芜中挣扎着生长。 叶宵蹲下身,轻轻地拨开杂草,眼尖的她发现了一些花生的幼苗,它们虽然长得不高,但叶片绿油油的,显得生机勃勃。 她心中一喜,虽然不知道能不能有收获,但是如果这些幼苗能被带回家精心照料,说不定还来得及结果。 她小心翼翼地挖掘着,尽量不伤害到这些幼小的生命。每挖出一颗幼苗,她都会连土一起放入带来的篮子中。 对于现在的她和沈梨来说,每一份食物都是宝贵的,每一株幼苗都是一份希望。 叶宵向菜园深处走去,她的目光在菜园的绿色海洋里不断游移,很快,除了那些顽强生长的花生,她还在园子的一角发现了一些草莓。 红彤彤的草莓在绿油油的杂草中显得格外醒目,它们似乎在这片荒芜的土地上找到了生存的空间。每一颗草莓虽然不大,但颜色鲜艳,红得像宝石一样,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叶宵拨开周围的杂草,她轻轻地摘下一颗熟透的草莓,用衣服随便擦了擦,然后放入口中。草莓的甜味瞬间在口腔中爆发,虽然甜度不如记忆中那些改良品种的草莓味道,但在它酸甜的味道让草莓的口感更加丰富,更有“草莓味儿”。况且,在沈梨和叶宵所处的环境下,这份天然的甜味已经足够珍贵。 她远远地开始呼唤沈梨,美味不能独享,一直相依为命的这些年,她们早就习惯了互相分享。 草莓香甜的味道一直缠绕在鼻尖,叶宵忍不住又摘了几颗。 沈梨走过来,看到叶宵手中的草莓,眼中也露出了惊喜。 两人在菜园里找到了一处相对干净的地方,坐在草地上,开始敞开肚皮品尝这些意外的美味。 草莓的酸甜在口中交织,给她们带来了一丝久违的幸福感。 吃饱之后,叶宵和沈梨没有忘记他们的任务。她们找来了一些干净的罐子,将剩下的草莓仔细地装进去。 叶宵还特意挑选了一些完好无损长势好的草莓秧苗准备带回家,这样就可以一直有草莓吃了。 她用小铲子轻轻地挖开土壤,小心翼翼地将草莓苗连根拔起,尽量不损伤它们的根系。沈梨则在一旁帮忙,用湿润的布将挖出的草莓苗包裹起来,以保持它们的鲜活。 叶宵在其他菜园里还看到了南瓜和胡萝卜的秧苗,但是长得稀稀疏疏,虽然不知道带回去能不能种活,但是她还是带了一些秧苗回去。 随着时间的推移,叶宵的篮子渐渐满了起来。她站起身,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太阳逐渐升高,沈梨和叶宵感到了一丝燥热。她们知道,不能再耽搁了,必须尽快离开。 于是,她们将所有挑选好的物品打包好,背起沉重的背包,踏上了回程的路。 第12章 种菜 回来的路上下起了雨,叶宵和沈梨一路快马加鞭地赶回家,却还是被淋湿了一身。纵然如此,一回到小屋,叶宵也顾不上休息,连口水都没顾得上喝,就冒着雨直奔屋前的田地。 红豆和高粱的长势比预期的好得多。它们在阳光和雨水的滋润下,茁壮成长,叶宵看着这些作物,心中涌起了一股成就感。 她知道,待到数九寒冬大雪封山,她和沈梨没办法出门寻找食物的时候,这些作物的丰收将为她们的生活提供坚实的保障。 菜地里就更不用说,一片绿油油的生机盎然。辣椒和黄瓜也结得很密。生菜更是长势喜人。 叶宵蹲下身,轻轻地抚摸着这些蔬菜,感受着它们的生长力量。这些蔬菜不仅能够丰富她们的餐桌,还能提供必要的营养。 但是这么多蔬菜,要怎么储存呢?还得想个法子才行…… 带回来的菜苗要及时移植到土里。 叶宵在菜地前方又划出一小块地,把带回来的草莓和花生苗种进去,希望它们能适应新土地。 她小心翼翼地将草莓苗植入土壤,然后用土轻轻压实,确保它们能够稳固地生长。 花生苗还没有结荚,但是也被她一一安置好,就是不知道到秋天还来不来得及结果。 南瓜秧因为之前生长的菜地野草太多,看起来不太精神,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叶宵抱着听天由命的态度还是种了。她知道,南瓜需要足够的空间来攀爬和生长,也许在这里有足够的生长空间会发育的更好。 胡萝卜只有两颗苗,叶宵将它和之前的白萝卜种在了一起,希望这两颗胡萝卜苗也可以长得跟白萝卜一样好。 她逐一夯好土,然后站起身来,满意地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 沈梨撑着伞走了过来,看着田里绿油油的一片,微笑着说:“看来我们的菜园越来越有生机了。” 叶宵转过身,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回答道:“是啊,到冬天就全靠它们了!” 没吃完的草莓在带回来的路上有点磕碰,这几天又下雨,不太适合晒成果干了,叶宵把它们做成了草莓酱。 将草莓清洗干净,去除了蒂部,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它们切成小片。 她找来了一个干净的大碗,将切好的草莓片放入其中,撒上一点糖,让甜味渗透进每一片草莓中。她用勺子轻轻搅拌,让糖和草莓充分混合,然后放置一段时间,让草莓释放出更多的果汁。 在等待的过程中,叶宵在小炉子上架了一口干净的锅,将草莓和糖的混合物倒入锅中,开小火慢慢熬制。 她不时地用木勺搅拌,防止果酱粘锅。随着时间的推移,草莓的颜色变得更加鲜艳,果汁也逐渐变得浓稠。 叶宵耐心地熬煮,直到果酱达到了她满意的浓稠度。 她尝了一小口,酸甜适中,草莓的香味浓郁。 她找来了提前消毒好的玻璃罐,将热腾腾的草莓酱倒入罐中,迅速封口。锅里烧好滚沸的热水,将草莓果酱的瓶口倒置到热水里,再拿出来冷却,利用热胀冷缩的原理让果酱的瓶口密封的更紧实一些。 待瓶子里的果酱冷却后,她将罐子存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以保持果酱的最佳状态,防止腐败变质。 淅淅沥沥的小雨持续了三四天才转晴。 雨日的不便让沈梨选择在家中,她翻出鱼线,专注地织起了渔网。 叶宵则忙碌着分装之前晒好的浆果干,一边轻声念叨:“幸好都已经干了,不然要白忙一场。” 雨后初晴,正是蘑菇生长的黄金时节。沈梨和叶宵一大早便背上背篓,踏入了林中。 湿润的空气中,泥土和草木的清新气息交织,阳光透过树梢的缝隙,洒下斑驳的光影。 她们在这片生机勃勃的森林中穿行。 沈梨对采摘蘑菇有着独到的见解。她对蘑菇的习性和生长环境了如指掌,只需一眼便能洞察土地的秘密。在看似平凡的地面上,她的手指灵巧地一拨,便能发现一大团蘑菇的踪迹。 叶宵紧随其后,不时从背篓中翻看沈梨采摘的蘑菇,仔细确认它们的安全性。 两人一边采摘,一边轻声交谈,沈梨毫无保留地向叶宵传授着蘑菇生长的规律。 “看,湿润的苔藓上会长出鸡油菌,这种金黄色,边缘微微卷曲,菌柄细长的就是鸡油菌啦!”沈梨手中举着鸡油菌,向叶宵展示。 “而这种倒木上,容易长出香菇,有时还能找到木耳。”沈梨走了几步又在一截枯木上摘下了一些香菇。 叶宵在心里默默地记下这些知识,偶尔停下来,在树干上刻下记号以防迷路,同时抬头观察云彩,预测天气的变化。 雨后的蘑菇茂密,不一会背篓被各种颜色和形状的蘑菇填满。 除了常见的鸡油菌、榛蘑、元蘑、香菇,还有珍贵的牛肝菌和松茸。木耳虽不多,但叶宵也小心翼翼地刮下,放入了随身的挎包。 午后的阳光变得柔和,两人在一截树桩上休息,欣赏着不远处野花的艳丽和野蜂的勤劳。 看到野蜂在采蜜,沈梨心中一动,想到附近可能有蜂窝,这岂不是意味着会有美味的蜂蜜? 想到蜂蜜的沈梨可坐不住了,她起身在附近寻找起来。但找了半天也未能找到蜂窝的影子。 她们只得带着满载的背篓回家。 一天的劳作让她们身上沾满了泥土,路过溪边,沈梨和叶宵决定洗个澡先。 她们走到溪水的上游一处隐蔽的溪段,沈梨放下背篓,三下五除二地脱下沾满泥土的衣物,露出了健康的小麦色的肌肤。 叶宵见状也脱下了沾满泥浆的鞋子,还有被露水打湿的裤子和上衣。白皙的皮肤就这样裸露出来。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叶宵的身上,形成斑驳的光影,为她的肌肤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 两人踏入清凉的溪水中,溪水轻抚着她们的肌肤,带走了一天的疲惫和汗水。她们轻轻地蹲下身,用手捧起清澈的溪水,泼洒在身上,水珠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烁着晶莹的光芒。 沈梨从背包里拿出一小块香皂,那是她最喜欢的桃子香味的。她将香皂在手中轻轻摩擦,直到泡沫丰富,然后轻柔地涂抹在叶宵的发丝上。 叶宵的头发在她的手中变得柔软和顺滑。桃子的香气随着泡沫的扩散而弥漫开来,与溪水和草地的清新气息交织在一起,跟夏天的季节相得益彰。 叶宵闭上眼睛享受着,她能感受到那股香气在她的发丝间游走,仿佛是春天的微风,带着花瓣的轻柔。 接着,叶宵也拿起香皂,为沈梨洗发。 她的手法同样轻柔,指尖在沈梨的头皮上轻轻打圈,让沈梨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放松。 “手法很娴熟嘛,等什么时候世界恢复生机,可以开个洗发店了~”沈梨一边享受一边打趣。 两人在溪水中相互为对方洗去泥沙和污垢,彼此的头发在泡沫中变得轻盈,仿佛被赋予了新的生命。 洗发完毕后,她们将头发浸入溪水中,让清澈的水流带走泡沫和一天的疲惫。当她们再次抬起头来,阳光洒在她们湿漉漉的头发上,闪烁着金色的光芒,而那桃子的香气依旧在空气中飘荡,让人心旷神怡。 沈梨和叶宵在溪水中又嬉闹了一会,水花溅起,她们的笑声清脆悦耳,如同溪边的鸟鸣,纯净而自然。 这一刻,世界的满目疮痍与她们无关,她们属于这个森林,也属于这个夏天。 洗完澡后,两人穿着内衣坐在溪边的石头上,让温暖的阳光晒干她们的肌肤。 叶宵的头发有一些长了,披散在背后,随着微风轻轻飘动。沈梨那头细碎的不规则短发,也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 沐浴后周身疲惫也随之消散。这样被日光一晒,两个人都有点懒洋洋的。于是干脆就地躺倒,什么也不做。 直到太阳西斜,叶宵的肚子咕噜噜的发出抗议。沈梨听到后笑嘻嘻的提议:“不如就在溪边吃晚饭吧!” 叶宵回家去拿锅具和蘑菇调料。沈梨趁着这一会功夫又下河去摸了条鱼上来。 等叶宵回来的时候,沈梨已经抓好了鱼,在溪边熟练地堆起柴火。她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火苗。火光映照在她的脸上,稚嫩的圆脸显得格外专注。 随着火势渐渐旺盛,沈梨将鲫鱼放在烤架上,轻轻翻转,让鱼肉均匀受热。鱼肉在火上慢慢变得金黄,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闻到香味的叶宵肚子叫的更响了。 叶宵负责处理蘑菇,她将新鲜的鸡油菌和牛肝菌清洗干净,去蒂,洗净切片,与野葱、甜茭菜之类的山野菜一起炖煮烧汤。 溪边的空气中弥漫着烤鱼和蘑菇汤的香味,沈梨和叶宵坐在火堆旁,享受着这份简单而又满足的晚餐准备过程。 沈梨不时地往烤鱼上撒些盐。叶宵则用木勺轻轻搅动着汤锅,确保食材充分融合。 晚餐开始了,两人坐在溪边的草地上,享受着自己辛勤劳动的成果。 烤鲫鱼外皮酥脆,内里鲜嫩多汁,味道鲜美无比。蘑菇汤浓郁醇厚,各种蘑菇的口感和野葱、山野菜的清香交织在一起,让人回味无穷。 天很快就黑了,夜晚的星空美不胜收,给踏实又美好的一天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晚餐后,两人收拾好东西回到伐木场小屋。 沈梨拿出织好的渔网,向叶宵展示她的成果。叶宵赞叹不已,两人讨论着明天可以去溪边试试新织的渔网,看看能否捕获更多的鱼。 沈梨甚至在计划做一个熏鱼小屋,这样捕获的鱼经过熏晒成鱼干之后可以储存很久。 夜深了,星光透过窗户洒在地上,忙碌一天终于到了休息的时刻。 沈梨将渔网挂在墙上,叶宵则将采摘的蘑菇简单铺开,打算明天拿到外面去晒干。 窗外虫鸣声不断响起,伴随着她们均匀和绵长的呼吸声,一起进入梦乡。 第13章 青瓜薄荷茶 这一觉就睡到日晒三竿,意识到睡过头的叶宵赶紧把沈梨也叫醒。 采回来的蘑菇要及时晒干,不然就会生虫。 叶宵把蘑菇搬到院子里挑拣,沈梨则走向院子的角落,那里堆放着一些旧木材和工具——她要做一个晾晒的简易架子。 沈梨挑选了四根粗圆木和几根结实的木条,接着,她找来了锤子和钉子,开始搭建架子的框架。 先将四根圆木锯成相同的长度作为架子的四条腿,将它们敲进土里固定在地上,形成一个方形的底座。然后,她又挑了四根木条,锯成等长,将它们横放在四条腿的上端,用钉子将它们牢牢钉住,形成了架子的上部结构。接下来,沈梨从屋里拿出一大块干净的布,这是之前从村子里搜罗来打算用来做窗帘的棉麻布,质地紧密又吸水透气,非常适合用来晒蘑菇。她将布的四角分别系在架子的四根横木上,然后用力拉紧,确保布料平整紧绷。最后,她用钉子将布料固定在木条上,确保不会松动。如此这般,一个简单的晾晒架子就完成了。 叶宵走过来帮忙,两人一起检查架子的稳定性和布料的紧绷度。 确认一切就绪后,两人将蘑菇和木耳一点点转移到新做的布架子上。 蘑菇在布架子上排列得整整齐齐,阳光温柔且均匀地照射在每一朵蘑菇上。如果天气一直这样晴好,日晒充足,这些新鲜的蘑菇在一两天内就会失去水分,变成蘑菇干,可以一直存放到明年雨季之前。 清晨的忙碌让她们错过了早餐,等忙完以后,饥饿感如潮水般涌来。 叶宵从厨房的橱柜里拿出来前几天熬好的草莓酱,用水冲了之后就变成了一杯甜甜的带着草莓味的糖水。她和沈梨一人一杯先喝了,补充一下因为劳动而失去的糖分,这样可以维持身体的基本代谢。 草莓果酱糖水不能解饿,看太阳的位置,应该也到中午了,沈梨和叶宵必须得准备午餐了。 夏日的高温让食物难以保存,家中的存粮仅剩两个野鸭蛋。现在已经是盛夏,沈梨算算时节,马上野鸭蛋也没得吃了。 虽然无法立刻捕捉新鲜的鱼或鸡,但好在菜园里的蔬菜已经成熟,尤其是那些脆嫩爽口的黄瓜,正适合这炎热的季节。 叶宵带着小篮子走进菜园,精心挑选了两根顶花带刺的黄瓜和几个青辣椒。午饭是简单却清新的水蒸蛋和凉拌青椒黄瓜,虽然看起来简单,但是在这个烈日炎炎的夏日,却是再适口不过的。 在无风的午后,连鸟儿都慵懒无声,仿佛世界都在躲避烈日的炙烤。 沈梨在短暂的午睡后,戴了一顶草帽,拎着渔网和水桶,准备去河边捕鱼。 叶宵被沈梨的关门声唤醒,看着沈梨的背影,想起昨晚她说过要去捕一网试试的话,猜想到她大概去河边了。 看着顶晒的日头,叶宵在橱柜中翻找,找到了之前从村里带回的茶叶茶。 她细心地挑选了一包茉莉花茶,捏上一小撮,用纱布包裹,扎紧,又挑选了印有小白花的透明玻璃茶壶和两个小茶杯。今天天气格外闷热,她打算泡一壶茶来消消暑。 叶宵跨着装有这些物品的柳条小篮子来到菜园,只见绿油油的黄瓜缀满了藤架,草莓也又结了许多果子,她选了一根看起来就新鲜脆嫩带顶花的小黄瓜,又摘了两把草莓,就往河边走去。 路上,叶宵采摘了几片嫩薄荷叶,一会加到茶里,想来口感会更加清新。 几个月的山居生活让她对这些野果野菜的生长地点了如指掌。 到达河边时,沈梨已经挑选了一个理想的捕鱼点,那里水流平缓,水草丰美,正是鱼类非常喜欢的栖息地。 沈梨站在岸边,双手握住渔网的边缘,用力一甩,将渔网均匀地撒向水面,确保渔网能够覆盖到预期的区域。 随着渔网的展开,水面上泛起一圈圈涟漪,在阳光下闪烁着银光。 叶宵在溪边清洗着黄瓜,用小刀削去墨绿色的外皮后,刨成一片片薄如蝉翼的长条。 将黄瓜条卷成一卷,与茶包和薄荷叶一同放入茶壶,灌入山泉水。为了让茶水更加清凉,沈梨将整个茶壶浸入水中,让茶水在自然的冷泉中慢慢萃取。 捕鱼需要耐心,要完全上鱼还是要等上一等。 趁这个空档,沈梨和叶宵又在附近采了一点薄荷叶和木耳,准备晒干后留到冬天享用。 “好像有鱼了。”沈梨采完野菜回来,看着渔网附近水面下一片片的阴影,猜测已经有笨笨的鱼儿上当了。轻轻的扯了扯,感觉到渔网有了重量,附近的水面也有明显的波动,沈梨确定渔网一定有了不小的收获。 她开始准备收网了。 沈梨的动作慢而稳,尽量小心避免惊扰到鱼儿。随着渔网逐渐收紧,她已经可以看到网中鱼儿的身影。 “哇!这么多鱼!叶宵,快来帮忙!”看到网中收获丰富,沈梨兴奋地叫道。叶宵也赶紧放下手留的活计,两人一起将渔网拖上岸,大大小小的鱼儿就这样在岸边的草地上活蹦乱跳起来。 每次捕到鱼,都带给沈梨无比的成就感和快乐。她将渔网收拾好,将鱼儿一一放入水桶。 她和叶宵还需要清洗鱼儿,准备晒干,这是一项关乎口感和保存期的细致工作。 天气格外闷热,随便一动就汗流浃背,想来应该已经到了伏天了。 叶宵从溪水把大大小小的鱼一一开膛破肚去除内脏。空气里弥漫着散不去的血腥味。这是一项细致的工作,清洗的干净程度直接影响到鱼干的口感和保存期。 天气闷热的不像话,把所有捕捞上来的鱼处理完,汗水早已打湿额前的碎发。 沈梨与叶宵反复清洗双手,直至那股腥味完全消散。 虽然鱼肉美味,但处理过程中的腥味实在让人难以忍受。 叶宵来到上游,从水中取出已经浸泡了许久的青瓜薄荷茉莉花茶,茶水在时间的魔法加持下逐渐释放出氨基酸和茶多糖,茉莉花的淡雅香气与黄瓜和薄荷的清新味道完美融合,再加上草莓的香甜,这一壶茶的口感层次分明,消暑解渴。 叶宵赤着脚踩在河床细腻的沙石上。清溪轻轻拂过她的小腿,带来一丝丝的凉意和清新。她的手臂如同新抽的柳枝,提举着那个小巧的茶壶。她闻到壶里茶的清香,忍不住就这样拎着壶先尝了一口。茶壶微微倾斜,茶汤直接从壶口流出,在半空中形成一道细线,叶宵微微仰头,唇瓣在空中轻巧地接住了这一丝甘甜的茶汤。 一股清新与甘甜冲撞进口中,她咂着嘴巴用手背轻拭嘴角。 “好香的茶呀~”她由衷的感叹道。 一边说着一边俯身为沈梨也倒了一杯清茶。 沈梨接过杯子一饮而尽,“哇,好喝!” 一瞬间,茶香四溢,将鱼腥味一扫而光。 沈梨提着湿漉漉的渔网,叶宵拎着满载的桶,二人携手向家的方向走去。 第14章 熏鱼 捕回来的鱼,沈梨当晚就挑了两条,和前些天采的蘑菇一起炖汤,味道真是鲜美极了。 剩下的鱼被抹上盐挂在院子里晒干,留作冬天享用。 多亏之前在村里搜集到了足够多的盐,晒点鱼干还是足够的。 经验告诉叶宵,大概三个月后,这里就会是一片白雪皑皑。到那时候再想找吃的可就难了,所以现在得把准备工作做足。 连续几天的大晴天,让叶宵有点担心田里的庄稼。为了高粱和红豆能顺利收获,叶宵每天都不辞劳苦地往返河边和小屋,提水灌溉。 高粱已经长疯了,比人还高,叶子绿得发亮,秆子粗壮有力。风一吹,叶子沙沙作响,就像是在显摆它们有多精神。 旁边的红豆虽然个头小,但长势也不错,花开得粉嫩嫩的,有些已经结了豆荚,看来丰收在望。 这些粮食对沈梨和叶宵来说,是一整个冬天的盼头,一点儿闪失都承受不起。 因为惦记着村子里那颗老杏树上的杏子,沈梨终于还是按捺不住,趁着一个阴天独自下山了一趟,回来时,她不仅带回来了半筐杏子,还带来了个好消息——她在土地庙附近的野地里发现了玉米。 “还没结穗,就两三根,不过看起来像是玉米。” 这消息让叶宵也挺惊喜。如果沈梨说的是真的,这意味着明年她们就有玉米种子可以种了,这可是个大好事。 带回来的那些杏子,叶宵挑了一些有磕碰伤痕的做了点酱,剩下成熟饱满无伤的晒成了杏干。还有一小把沈梨将它们洗干净用白酒和老冰糖泡了,做成了杏子酒。不过白酒太稀罕了,叶宵只舍得倒出来一小瓶泡酒,剩下的,又原封不动的用瓶子装了密封好放到柜子里。 杏子酱的做法跟之前做草莓酱差不多,可惜草莓酱早就吃光了。 叶宵还特意挑了一些特别甜美的杏子,做成了罐头,打算过几天送给沈梨当生日礼物。她清楚的记得沈梨是狮子座,生日在7月底。 由于手边没有日历,叶宵只能大概估算一下日期。 天气似乎开始转凉,炎炎夏日渐渐过去了。 菜园里的黄瓜叶子开始泛黄,叶宵知道这大概是最后一茬了,除了留了两根继续长着留做种子,其他的黄瓜都一股脑剪下来,打算晒成黄瓜干储存起来。 印象里,小时候家家户户都会买一些便宜新鲜的夏季蔬菜晒成干菜,留到缺少蔬菜的冬天吃。豆角干,土豆干,茄子干,黄瓜干,每一种蔬菜经过日晒后,都会获得一种新的特别的味道。 晒黄瓜干的时候,叶宵发现移植过来的南瓜居然也结了两个小南瓜,原本以为它长势慢,没指望它能结果,没想到竟然还有惊喜。 “看来,拿鱼内脏做堆肥还挺管用。”叶宵敲了敲两个小南瓜起身喃喃自语的说道。 天气明显凉快了,最直观的感受是晚上睡觉不再闷热。 叶宵感觉末世后的气候有点不一样了,好像……秋天来得更早了? 是时候把萝卜和白菜该种下了。 第二天一吃完早饭叶宵就来到了菜地里。她穿着一件灰蓝色的旧t恤,运动裤,脚上是一双耐磨的橡胶底运动鞋,头发简单地束在脑后,以避免在劳作时干扰视线。 叶宵仔细地翻松土壤,每挥动锄头深入土中,她就用脚轻轻踩下,将大块的土块敲碎,确保土壤足够松软,适合种子发芽生长。 她的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微的汗珠,但动作依旧有力。 白菜和白萝卜的种子都是市场上售卖的那种种子,属于杂交改良品种,不能留种。其中,白菜种子有两包,白萝卜有一包,叶宵白菜萝卜各种了一包下去,剩下的那一包白菜,她打算留着明年再种。 她将种子撒在刚刚翻好的土壤上。用小铲子轻轻地在种子上覆盖一层薄土,既不厚也不薄,刚好能够保护种子,又不会阻碍它们破土而出。 叶宵在播种时非常细心,她知道每一粒种子都将成为这个冬天餐桌上的美味。 太阳的余热依旧,她不时地直起身来,用衣袖擦去额头的汗水,然后继续她的工作。 她做的非常认真,而且一脸期待,仿佛已经看到了那些白菜和萝卜茁壮成长的样子。 播种完毕后,叶宵并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在菜园周围检查了一圈,确保没有杂草会与她的作物争夺养分。 她轻轻地拔除那些不请自来的客人,又浇了些水才满意的离开。 沈梨最近几天也忙得不可开交,她正忙着打造一个新的水缸。 家里原有两个水缸来着,沈梨觉得冬天取水困难,遇到暴雪天气两个水缸肯定不够用,于是她决定自己动手,建个简易窑,挖点泥土,试着捏造一个水缸。 沈梨的行动总是迅速无比,风风火火,脑中一有想法,马上就付诸实践。然而,经过几天的辛苦劳作,她发现这水缸的制作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简单。可能是泥土选的不对,或者是水和泥的比例没调好。反正结果就是她在炎炎烈日下辛苦了好几天,最后一无所获。 这让沈梨倍感失望,她晚饭也不吃,就侧身躺在炕上,背对着门,看起来郁闷极了。 叶宵在一旁静静地观察着,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温柔的笑意。她知道沈梨的性子,神经大条又冲动,一旦决定了什么,就会马上行动。 叶宵轻声安慰道:“别纠结水缸了,你这窑虽然做水缸不行,但是看起来挺适合熏鱼熏肉的,改一改还能用来烧炭。到冬天炭火可比水缸重要多了。”叶宵的话语中带着一丝调侃,却又不失关怀。 沈梨听到这话,眼中立刻闪过一丝光芒,她从炕上坐起,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对哦,我怎么没想到!那也不算白忙活一场!” 她的反应迅速而直接,就像她的性格一样,一旦有了新的想法,就会立刻行动起来。 接下来的几天,沈梨又恢复了她那风风火火的性格,每天起早贪黑地去河边撒网忙碌。 叶宵早已习惯了沈梨这种说风就是雨的性格,也就不再多言,依旧忙于自己的事情。 在田间,白菜和萝卜的幼苗已经破土而出,绿油油的一片,充满了生机。 叶宵蹲下身,细心地观察着每一株幼苗的生长情况。她轻轻地拨开土壤,检查根部的发展,挑选出那些看起来最健康、最强壮的幼苗留下。 叶宵看着手边这些被拔除的幼苗,心里多少有些不忍,但这是为了保证整个菜地的丰收。为了避免浪费,她把这些嫩苗拾到筐里,这样一来午饭的食材也算有着落了。 叶宵在去溪边洗菜的路上遇到了沈梨。 沈梨左手提着渔网,右手拎着满载渔获的水桶,看起来沉甸甸的。她将小鱼小虾丢回河里,只挑了大鱼留下。 沈梨的衣衫几乎湿透,水珠顺着她的发丝滴落,阳光下闪烁着晶莹的光芒。她脸上挂着笑,一边走,一边轻轻甩动着湿漉漉的头发,水珠四溅,像一只戏水后的小猫。 新鲜的鱼儿被捕捞上来后,要立即进行去鳞和开膛,这是保证鱼肉口感的关键。这份工作对沈梨来说早就轻车熟路,她去鳞去的干净利落,不会留下任何鳞片,这样就不会影响熏鱼的质感。 去鳞开膛后要将处理好的鱼全部进行彻底的清洗,去除内脏和血水,确保鱼肉的纯净。 做完这些,沈梨将处理好的鱼带回小屋。 午饭是白菜苗蘑菇汤和糖渍小萝卜。 沈梨和叶宵并肩坐在窗边的小桌前,微风轻拂,带着食物的香气在空气中轻轻舞动。 沈梨手握小勺,轻松地在碗里搅动,翠绿的白菜苗与深棕的蘑菇交织在一起,随着汤的热气不断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她舀起一勺汤,轻轻地吹散了热气,然后缓缓地送入口中,白菜的清脆与蘑菇的嫩滑在舌尖交织。她的眉心微微一蹙,咂咂嘴,似乎在用心体会汤中的每一丝鲜美。 叶宵则静静地坐在她旁边,手里捏着一小块糖渍萝卜,轻轻咀嚼。小萝卜的水分充足,每一口都是清脆的响声,萝卜的微辛与糖的甜蜜完美中和,这种清甜爽口的感觉,让叶宵忍不住一口接一口,完全停不下来。 午饭吃的简单,却也食的满足。 洗好的鱼还没有腌制,沈梨和叶宵匆忙收拾了碗筷,一起去处理熏鱼。 腌制是熏鱼制作中的重要环节。先用锋利的刀在每一条鱼身上划上几刀,这样不仅有助于腌制时香料的渗透,还能使熏制时鱼肉更加入味。 接着用盐、糖、香薏,均匀涂抹在鱼肉上,然后放入盆中腌制数小时,让鱼肉充分吸收香料的味道。 看起来很简单的工作,但是当沈梨和叶宵把这一桶鱼都腌完,已经是晚饭的时间了。 晚饭吃的是老黄瓜鲫鱼汤。 “铛铛铛铛~沈大小姐独家秘制老黄瓜鲫鱼汤~请享用~” 沈梨用毛巾垫着汤碗,耍宝一样将汤端了上来。 叶宵舀了一碗汤,端起碗,轻轻吹了吹汤面上的热气,浅浅啜了一口。她的眉毛微微挑起,眼中闪过一丝惊喜:“哇,好喝!” 和新鲜脆爽的嫩黄瓜不同,老黄瓜的肉质更加厚实,口感也更为软糯,用来炖汤既可以中和掉肉类的腥腻,而且会使汤呈现出一种清甜的回味,鲫鱼本身就味道鲜美,与老黄瓜的清甜相结合,鲜美度得到极度的提升,简直绝配! 叶宵喝完一碗又舀了一碗,看得出来她很喜欢今天的晚餐。 吃完饭,沈梨和叶宵一起将腌制好的鱼放入蒸锅中蒸熟。 蒸鱼要用文火慢慢蒸煮,这样鱼肉才会更加鲜嫩。蒸制的时间长短全凭经验和感觉,太长或者太短都会影响鱼肉的口感。 鱼蒸完已经是半夜了。 要延长熏鱼的保质期,就要降低食物的水分。沈梨和叶宵不敢耽搁,即使已经到了深夜也还是把所有的蒸鱼都用晒网摆在房檐下自然晾干才去洗漱入睡。 晾晒风干是最原始的烘干方法,是为最后的熏制做好准备。如果天气晴好,要完全晒干需要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这也给沈梨改造那个原本要用来烧陶缸的窑留下了充足的时间。 因为前一天的通宵劳动,沈梨和叶宵第二天睡到中午才起床,反正也起晚了,俩人索性休息在家什么也不做。 难得赋闲在家,叶宵从柜子里拿出两件毛衣,准备拆成线重新织两件。天气一天比一天凉爽,很快就会到穿毛衣的季节了。那些从村子里搜罗来的毛衣,要么不合身要么放的年头太久衣服太旧已经不耐寒了。 叶宵索性将它们拆成线,等闲下来以后重新织两件。 沈梨坐在炕的一头,手中拿着一件旧毛衣。她轻轻一扯,毛线便从毛衣的织纹中顺滑地滑出。随着她的动作,线团逐渐变大,她不时地调整着线的方向,确保它们不会缠绕在一起。 叶宵则坐在炕的另一头,他的手中拿着一个打磨光滑的木板充当线轴。她将沈梨递过来的线头固定在线轴上。随着沈梨拆线的进度,叶宵开始缠绕毛线,她的手腕不停翻动,很快这堆乱七八糟的线团就在她的手中逐渐形成一个完美的环形。 她将拆好的毛线用热水烫煮了一下,卷曲的毛线就变得顺直了很多。 将环形的线洗干净晾干,缠成毛线团,就跟新的一样了。 第二天,沈梨准备改造那个烧陶器的窑了。 她拆了内部构造,只留了个外框,在窑内用石头垒了一个简陋却实用的炉灶。炉灶上方悬挂着用树枝制成的横杆,用于挂起新鲜的鱼。 做熏鱼的木柴也是有讲究的,她又花了一天时间砍了一些松木和桦木,这些木材的烟熏能给鱼肉带来特有的香气。 熏鱼的关键在于烟而非火,适度的低温慢烤,让烟雾缓缓缭绕,渗透进鱼肉的每一丝纹理,熏出来的鱼才更好吃。 沈梨把晾好的鱼都放进熏鱼的窑炉里,点起火,准备最后一步烤制。 她一直守在窑炉前,寸步不离。隔一会翻转一下鱼身,确保每一面都能均匀受热。鱼肉在烟熏的作用下逐渐变得金黄,散发出诱人的香气,让人垂涎欲滴。 经过数小时的熏制,当最后一缕阳光消失在地平线上,熏鱼终于完成了。 沈梨和叶宵取下熏好的鱼,凑上去闻了闻,每一条熏鱼都散发着诱人的香气,烟熏味浓郁而不腻,轻轻敲击,鱼肉发出了悦耳的声响,这是熏鱼制作成功的标志。 沈梨长舒一口气,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第15章 南瓜蒸熏鱼 西厢房没有人住,叶宵暂时将他们当做储物间用。 在屋内的窗前,叶宵竖起了一根木杆。她把沈梨做的熏鱼一条条挂上去,这个房间通风好,日晒足,用来晾挂熏鱼正合适。等到天气彻底凉爽下来,那些熏鱼就该被收进坛子里,跟夏天采摘晒干的蘑菇、木耳和干菜一起放到后面的储藏室了。 等忙完这一阵,叶宵想做个放干菜的收纳架子,秋天到了以后应该还会去采摘晾晒更多的干货,到时候墙上应该就挂不下了,还是得有个储物的架子才行。 菜园里的苗儿已经枯黄,叶宵便把南瓜和辣椒采摘回家。 她将辣椒穿成了串儿,吊在屋外的房檐下风干,特意挑了几颗模样好的留下种子,盼着来年能种出更多更棒的辣椒。 南瓜个头不大,但能结出果实已经很满足了,叶宵并不奢望太多。 她挑了颗最大的南瓜,蒸熟后作为今天的午饭。 蒸南瓜软糯香甜,沈梨吃得津津有味,甚至都没注意到脸上沾了南瓜。 她吃成了个花脸猫,却乐在其中。 饭后,叶宵洗净南瓜籽晾晒,用纸包好仔细收藏,准备留到明年播种。 院子里,阳光穿透稀疏的云层,洒在不远处那片肥沃的土地上。 高粱穗子在微风中轻轻摇晃,宛如一片红色海洋。叶宵坐在屋子里,目光透过窗随着这片红色波涛游移,风中摇曳的高粱穗每一束都显得沉甸甸的。 沈梨看着出神的叶宵,知道她在想什么。 “高粱和红豆也差不多到了可以收获的时候了吧?”沈梨一边说一边走出屋子。她来到田间,蹲下身子仔细查看红豆荚。那些红豆荚鼓鼓的,边缘微微裂开,露出圆润的红豆。她轻轻剥开一个,宝石般的红豆滚落手心,鲜艳诱人。 几只麻雀在田边草丛中蹦跳,偶尔飞起掠过。 叶宵也来到田里,看着沈梨手中的红豆,高兴地说:“是该收了。看来,我们会有个好收成啊!” 红豆种的少,沈梨和叶宵说干就干,不一会儿就割完了。 叶宵将割下来的红豆杆每一个都顺着一个方向摆放好,摆在地头上晾晒,等晒干了更好脱粒。 高粱种的多,完全收割挂起来晾晒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沈梨和叶宵商量了一下,一致决定明天再对高粱下手。而现在,沈梨决定去看看山上的圆枣子和蓝莓熟了没。 叶宵听到她要进树林,忙说也要跟着去。就这样,二人各提着一个小筐就钻进了树林里。 蓝莓的果实像珍珠般点缀在低矮的灌木丛中,采摘一会,果实的香甜气息就会在指尖弥漫。沈梨忍不住一边采一边吃。 “当心吃多了拉肚子!”叶宵看到沈梨被染成紫色的嘴唇,忍不住摇头打趣。 “钢铁一般的肠胃,完全不用担心~”叶宵吐了吐舌头。 圆枣子生长的地点在另一个方向,在它们刚刚开花的时候沈梨就已经记住了这些果子的分布地点,对于这片森林,她的脑子里像是有一张活地图一样,各种植物动物对她而言都如数家珍。 在沈梨的带领下,叶宵很快就看到了圆枣子的藤。藤蔓上挂着一个个椭圆形的果子,绿绿的,叶宵也分不清它们熟了没。沈梨伸手挑选了一个果子,轻轻扭动,果实便脱离了藤蔓。 “你尝尝。”沈梨三下五除二地剥了果皮,把果子递给叶宵。 看起来跟猕猴桃很像,叶宵咬了一小口,酸甜的。 “好吃吗?”沈梨一脸期待地问叶宵。 “吃起来很像猕猴桃……长得也像,就是比猕猴桃小一些。”仿佛为了证明它确实是好吃的,叶宵两口就把这个小果子吃完了。 “听说这个东西叫‘圆枣子’,是一种野生的猕猴桃,很有营养的嘞!不过吃的太多会拉肚子。我们可以多采一点晒干,冬天吃。”沈梨一边说着就赶紧动起手来,在每个果子上捏一捏,挑柔软的采摘。 叶宵也学着她的样子帮忙。 “你从哪里知道这东西叫‘圆枣子’的?”叶宵手上忙着摘果子,但是还是很好奇,怎么她没听说过这东西? “两年前在南湾那边的聚集区,有一个叫小猴子的男孩子你还记得吗?瘦瘦的像个竿子一样的那个,总是喜欢吹牛的。” “记得,他说自己曾经被北方一个规模很大的聚集区关起来的。” “对,就是他!总是喜欢吹嘘夸大其词的那个!他讲自己被朱大一伙人绑了,后面又逃上了山,在山里躲了十几天,靠吃果子什么的度日,还遇到什么狐仙虎仙的,神神鬼鬼又说的多详细,其中就说到这种圆枣子,但是我们当时在南湾,靠海的地方哪里见识过什么圆枣子方枣子的,只当是他把猕猴桃当圆枣子说,纯骗人的。”沈梨说着就剥了一个圆枣子吃上了,“他说后面他怕朱大他们把他抓回去,所以一路南下逃亡才来到了南湾,大家都以为他是吹牛的。我也只当是听故事,没想到来到这大北方,在山上还真的有他说的圆枣子!” 沈梨说到这,想起来什么一样,突然压低声音问叶宵:“既然有圆枣子,那你说,会不会山上也真的有狐仙呢?” “越说越不靠谱了!”叶宵翻了个白眼,又带了一点伤感的神色说道:“如果世界上真的有仙人,那人间如炼狱的时候,这些神仙又在做什么呢?” 沈梨也答不上来,只好耸了耸肩结束了这个话题。 小筐里很快装满了果实,沈梨和叶宵的心情也十分满足。二人坐在林子里的一截枯木桩上休息,沈梨突然听到有昆虫翅膀煽动的声音,她定睛一看,飞在眼前的竟然是只肥肥的蜜蜂。沈梨想起之前跟叶宵一起采蘑菇的时候也有看到采蜜的蜜蜂,只是当时没有找到蜂窝在哪里。而今天这个时间段,蜜蜂大概是要飞回巢了。 想到这里沈梨马上向着蜜蜂飞行的方向四处寻找,走了许久才在一棵树的树洞里找到一个蜂窝。 “哈,今天可算被我逮到了!”沈梨叉着腰站在树前,盯着那颗巨大的蜂窝一脸得意的说。 “没有工具可不好弄。”叶宵怕沈梨开心过头,鲁莽下手,适时地提醒道。 “嗯,我知道我知道,先回去研究一下,看看能不能做点防护工具再来!”沈梨嘴上说着,但是眼睛还一直盯着那个看起来就沾满蜂蜜的蜂窝,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叶宵知道她的急性子,扯了扯沈梨的胳膊,沈梨这才依依不舍地跟着叶宵回家去。 今天的晚饭是南瓜蒸熏鱼。 沈梨从院子里的水缸打了一盆水,叶宵沾湿毛巾匆匆擦洗了一下就一头钻进了厨房。 沈梨也简单擦洗了一下,然后在院子里劈起了柴。 叶宵从西厢房取了一条熏鱼,用菜刀斩成小块。拿一个粗瓷大海碗,碗底先铺上白菜叶,再铺一层切成小块的南瓜,最后在上面铺上熏鱼块,上蒸笼蒸透。 不需要太久的时间,大概一刻钟左右就刚刚好。 随着蒸笼的盖子被轻轻掀开,一股淡淡的蒸汽携带着南瓜的甜香与熏鱼的烟熏味轻轻飘散开来。 叶宵垫着厚厚的毛巾,小心翼翼地将大海碗从蒸笼中取出。 熏鱼的肉质在高温的作用下香气更盛,底下的南瓜泛着金黄的色泽,看起来也软糯可口。 沈梨忙了一天,此时饥肠辘辘。抄起筷子就开始囫囵吞枣的吃起来。 “太太太太好吃了!!”沈梨一边呼气一边感叹! 叶宵抱着碗,也吃的满足。 吃过晚饭,沈梨一个人在屋里屋外的翻找着,叶宵看着她忙忙碌碌的样子,没有打扰。 摘回来的圆枣子要放置两天,等变软了再剥皮用绳子吊起来晒干。用细绳缠住果实的蒂,然后吊成一串挂在通风有阳光的地方,过一段时间水分流失,糖分留下来,就会变成甜甜软软的果干。 叶宵正低头挑拣着这一筐果子,只见沈梨戴着一个草帽从屋子里走出来。草帽沿上缝着一块尼龙窗纱窗布,可以把脸和脖子完全遮挡。看起来这就是她做的简易蜂帽了。 “怎么样?”沈梨戴着她自制的简易蜂帽对着叶宵进行360°全方位展示。 叶宵看着沈梨,上下打量了一番。“唔……有点过于简单了,这能行吗?我感觉到时候用烟一熏眼睛可能会受不了,估计还需要一个面罩才行”。 沈梨略微思考了一下,觉得有道理。于是她在网纱后面又加了一层有一些硬度的塑料,看起来是电动车的防雨手套的透明外皮缝制的。 “再戴个眼镜就可以了吧?”沈梨一边检查自己的作品一边说。 “怕是要游泳那种护目镜才好。”叶宵补充道。 “这荒郊野岭哪里找的到游泳镜?”沈梨皱着眉头一边念叨着一边苦苦思索。 又过了好半天,她从工具棚子里翻出一个摩托车头盔,脸部用胶水粘了一个防水文件袋裁制的塑料面罩,头盔外部罩了一层窗纱网防蜜蜂。 “再戴个口罩就完美了,防烟防蜂,怎么样?”沈梨叉着腰,对自己的作品一脸得意。 叶宵看着桌子上这个奇怪的作品,笑的快背过气去,她真是佩服沈梨的想象力,此刻对她的脑洞直竖大拇指。 “呐,草帽版的给你,头盔版的给我。到时候我去摸蜂蜜。” 沈梨说着又从一堆衣服里挑了两件冲锋衣和长裤,两副橡胶手套,还有一把没开刃的小刀做刮刀,想了想还是不放心又拿了两副手套。至此,采蜜的工具就算齐了。 “但是总感觉这样不太行。”叶宵看沈梨忙忙叨叨的样子,有点担心这样简陋的像过家家一样的东西怕是没什么用。 但是沈梨对这次去采蜜,势在必得。她一拍胸脯:“怕什么!总要试试才行,大不了叮一个包肿两天!” 看着头铁的沈梨,叶宵也知道自己是拦不住的,只能明天去现场随机应变了。 半夜做梦沈梨似乎已经吃上了蜂蜜,第二天早上叶宵醒来看到沈梨流着口水睡的美滋滋的。 采蜜最好在傍晚进行,好不容易捱到时候,沈梨和叶宵戴好了装备按计划来到老树下。 “千万得小心点,被蛰的严重了也是会要人命的。实在不行就不要蜜了,拿着烟往河边跑,知道了吗?不要逞强,不要贪心!”叶宵的声音透过口罩显得有些沉闷,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叮嘱着沈梨。 沈梨不耐烦地点了点头:“晓得!” 沈梨把木屑、半湿的棉花、干树皮还有附近的一些树枝、苔藓之类的聚拢成一堆,然后开始点火熏烟。一缕青烟缓缓升起,飘向蜂巢。蜜蜂们似乎感受到了烟雾的信号,逐渐平静下来,减少了活动。 叶宵又拎出一个小的铁皮桶递给沈梨,里面同样散出了大量的青烟。 沈梨提着桶走到蜂巢下方,烟雾缭绕间,蜜蜂已经被熏的晕头转向,连沈梨也呛的眼泪鼻涕直流。她趁此机会伸出戴着手套的手,轻轻地托起蜂巢的一角,仔细观察蜜蜂的动静。 一开始她还有点害怕,但是看着蜜蜂没什么激烈反应,也逐渐大胆了起来。就开始用刮刀轻轻地从蜂巢中取出蜜脾。 她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观察蜂窝的内部结构,动作有些生涩又笨拙。叶宵则拿着一个大的玻璃密封罐子,准备接住从蜜脾上刮下来的蜂蜜。 蜜割到一半,却不成想,烟不够了。 蜜蜂们瞬间像是被惊醒的卫兵,察觉到了危险,开始躁动起来,嗡嗡声陡然变大,在蜂巢周围疯狂地飞舞着,有几只甚至径直朝着沈梨和叶宵冲了过来。 “蜜蜂醒了!快走!”叶宵大喊一声,她眼看着有几只蜜蜂突破了防线,朝着沈梨的手臂和脖子处狠狠蛰了下去。 沈梨疼得倒吸一口凉气,但她知道此刻不能慌乱,强忍着疼痛,稳住身形。 叶宵也心急如焚,她挥舞着铁桶,试图再次驱散蜜蜂,一边焦急地对沈梨喊道:“先撤吧,这太危险了!” 沈梨手下动作却不停,倔强地说道:“再来点。” 随着蜜脾上的蜂蜜逐渐被收集,罐子中的金黄色的蜂蜜越来越多。沈梨终于见好就收,二人抱着罐子就往河边跑。 一直到小河边她们才脱下身上的“装备”,虽然尽力做了防护,但是毕竟材料有限,做的也很简单,沈梨还是被蜜蜂蛰了。 伤口有好几处,叶宵帮沈梨拔掉身上的蜂刺,用河水和随身携带的肥皂清洗了伤口。叶宵看着沈梨的伤口有些后悔,不应该去做这么危险的事情的。她对着沈梨肿胀的皮肤轻轻吹气,似乎是想通过这种方式缓解沈梨痛痒难受的感觉。 不过沈梨并没有变现的很难受的样子,不是因为她没有感觉,而是她知道抓挠会导致皮肤破损,严重的话可能还会感染,而且她怕叶宵担心她,所以一直强忍着。 二人在河边简单清洗收拾了一下就带着砍的柴火和蜂蜜回去了。 第16章 冰糖红豆沙 沈梨被蜜蜂蛰的可不轻,伤势看起来简直惊心动魄。 右脸颊肿的老高,皮肤像是被注入了过量的空气,不仅胀得通红,还带着几分恼人的刺痛。看起来就像刚出笼的发面红糖馒头一样。 身上也有多处的红肿,好在没有发生溃烂,只是肿胀的吓人。叶宵一会用冷毛巾敷,一会用肥皂水清洗,一整个手忙脚乱。 收割高粱的工作只能无奈地又往后推了两天。 叶宵看着沈梨的样子,急的不行,一边担心沈梨的身体,一边后悔自己失了智,竟跟着沈梨胡闹。愧疚和担心让她隔一会就问问沈梨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但是看着沈梨活蹦乱跳的样子,似乎也没什么大碍。 如此这般休息了两日,到第三天早晨,曙光初现,柔和的晨晖洒在窗棂上。沈梨脸上的肿已经消了一些,她和叶宵凑在一块儿商量着,觉得还是先把田里种的高粱收割了为好,毕竟这天气变幻莫测,一旦秋雨来袭,高粱烂在地里可就麻烦大了。 叶宵听着沈梨的分析,微微点头,也觉得她说的在理。 收割之前,叶宵去剥了两把红豆用冷水泡了。 清晨的空气湿漉漉的,弥漫着泥土的质朴气息和露水的清新芬芳,阳光还未完全冲破云层,只是羞涩地露出一角,田间的一切都像是被一层薄纱轻轻笼罩,沉浸在那朦胧而柔和的晨光之中。 沈梨和叶宵并肩走在田埂上,她们的身影在薄雾中若隐若现,好似一幅淡雅的水墨画。 叶宵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镰刀,沈梨则背着一捆裁好的布条,两人都穿着严实——不要小瞧了看起来弱不经风的高粱叶子,它们可是很锋利的,像刀片一样,很容易被划伤。 高粱田里,一株株高粱矗立着,穗头沉甸甸的。 叶宵熟练地挥舞着镰刀,每一刀下去,高粱便应声倒下,沈梨则紧随其后,将割下的高粱再次切割,只留小臂那么长的穗头,然后三五根一捆,用布条绑起来整齐地堆放在一旁。 田地里的鸟儿也在忙碌着,它们在高粱间穿梭,寻找着早餐。偶尔,一只鸟儿会停在不远处,好奇地观察着他们的工作。沈梨调皮的挥一挥手里的镰刀,鸟儿便吓得扑棱着翅膀飞走了,留下一串清脆的鸣叫声。 看起来只有一小块地,但是她们还是花了会时间才完成所有高粱的收割。 割完的高粱和红豆现在都摆在地头上,接下来要怎么脱粒,沈梨和叶宵都没有头绪。 庄稼的收割比预想的累,没有耕种经历的二人此时气喘吁吁,一左一右各自坐在院子里喝水休息。忙碌了这么半天,早饭没吃的二人肚子已经咕噜噜的叫开来。 叶宵放下水杯,起身走进厨房准备午饭。 沈梨也缓过劲来了,她开始独自在院子里收拾上午劳作后满地的狼藉。 目光不经意间落在堆在另一边的红豆和高粱上,沈梨的眉头微微皱起,心里暗自思忖着:要是能做一台脱粒机器该多好啊。 可是脱粒机器她根本没有见过,想做也是无从下手。 “要是有台电脑能求助一下度娘就好了“沈梨一脸愁容的喃喃自语着。 沈梨扫干净地上的碎叶子,将镰刀之类的工具也收好。转身看到院子里的水缸空了,她拎起扁担,到河边去担水。 秋天的河边,景色宜人。两岸的树木叶子已经染上了斑斓的色彩,有红的似火,有黄的如金,在微风中轻轻摇曳。 河里的水清澈见底,偶尔能看到一群群鱼儿在水中欢快地游动,那些鱼儿看起来更加肥美了,鳞片在阳光的折射下闪烁着银光。沈梨在河边打水的时候,眼睛盯着河里的鱼儿,心里想着,等忙完这一阵子,一定要再来捞上一网,尝尝这秋日肥鱼的鲜美。 往返担了三趟才把水缸装满,放下扁担和水桶,沈梨一进厨房就闻到了一股豆子的香气。 只见叶宵正站在灶台前,手里拿着一把长勺,轻轻地搅动着锅里的红豆沙。 锅里的红豆已经煮得软烂,汤汁浓稠,呈现出诱人的深红色。叶宵用圆圆地小瓷勺舀了一点,尝了尝,然后给锅中加了一些冰糖,好让甜味恰到好处地渗透进每一颗红豆中。 沈梨走到叶宵身边,低头用力的嗅了嗅空气中的香气,轻声说道:“好香啊。” 叶宵盛了两碗红豆沙,递给沈梨一碗。 碗里的红豆沙色泽红亮,散发着淡淡的甜味和豆香。 沈梨轻轻吹了吹,然后舀起一勺,送入口中。 红豆沙的口感细腻柔滑,甜而不腻,美妙的滋味瞬间在口腔里散开,让从末世之后再也没吃过红豆的沈梨食指大动,她顾不上烫,一口气喝了一大碗,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吞咽声。 叶宵也吃了一小碗,她满足地眯起了眼睛:“煮得刚刚好,甜度和豆香都恰到好处。第一次煮红豆沙,很怕糊掉了~一直在搅拌,根本不敢偷一点懒。” 午饭后,沈梨手脚麻利地收拾了碗筷,叶宵因为起得太早,此时困倦不堪,上下眼皮直打架。她取出一个小毯子,在炕边铺好,躺下没两分钟就沉沉的进入了梦乡。 精力充沛的沈梨睡意全无,她踱步到院子里,现在的阳光早已不似夏日的酷热,风吹过来,温度不冷不热刚刚好。 昨天辛勤收割的红豆,经过一日的晾晒,有的已经干得透透的。 沈梨随手拿起一根豆荚,轻轻一敲,那些圆滚滚的豆子便顽皮地从豆荚里跳出来,落在晒布上,发出细微的沙沙声。 她细心地检查着每一根红豆秆,将那些尚未晒干的翻个身,让它们也能享受到阳光的恩泽。 不远处,高粱穗堆在一边,沈梨将捆着高粱的绳子倒挂着系在晾衣绳上,这样晒起来,风也能吹到,太阳也能照到,干得更快些。 等叶宵午醒来,伸了个懒腰,透过窗看到沈梨已经忙活开了,她也赶紧叠好被子下了炕。 只是她并没有急着到院子帮忙,而是先进厨房准备一些晚餐用到的食材。 她从储物间里挑了一些羊肚菌、猴头菇和香菇晒成的干用暖水瓶里的温水泡了起来。 做完这些,叶宵才来到院子,戴上手套,加入了劳作。 两人在院子里又牵起两根晾衣绳,一下午的时光就在切高粱、晾晒中悄悄溜走。 当最后一束高粱被安置好,沈梨和叶宵直起身来,擦了擦额头的汗珠,看着院子挂满了红彤彤的高粱穗,不禁开心地相视一笑。 今天的晚餐是菌菇杂蔬汤。 叶宵将羊肚菌竖切三等份,猴头菇和香菇切成薄片,再加入白萝卜块,白菜,黄瓜干,加盐一起煮成汤,味道简直鲜掉眉毛。 她端着两碗汤到院子里寻沈梨,却见她正抬着头,目光专注地看着天空。 叶宵也好奇地抬头望去,只见天空不知何时已经铺开了一层红彤彤的晚霞,像是被哪位天才画家肆意挥洒而成,色彩浓烈而绚烂,红的似火,橙的如金,紫的像梦……美不胜收的景色给一天的劳作画上了一个温暖而完美的句号。 这么多天以来,她们一直像小蜜蜂一样忙忙碌碌,没有一刻休息过,也未曾偷懒过,每日都沉浸在劳作的琐碎与疲惫之中,却忽略了身边原来有这么漂亮的风景。 忙活了一整天,她们坐在院子里的两截木头墩上,一边喝着汤一边静静地欣赏着晚霞。那霞光映在高粱上,映在红豆上,也映在她们满足的脸上。 第17章 秋收 高粱晾晒还需要几天的时间,趁着这个空档,叶宵和沈梨决定把屋子两边的木棚修缮加固一下。 这个房子的两边,各自延伸出去了两个木棚,用圆木做支撑梁柱,棚顶是木板和防水布遮住的。 现在左边的木棚用来放了镰刀锄头斧子之类的工具,右边的木棚一直没有使用过。 在森林里,冬天除了要储备食物,木柴之类的燃料也是十分重要的。风雪下起来,有时候连续几天都没办法出门,如果没有储备足够多的柴火,就会被零下三四十度的低温活活冻死,到时候就算有再多的粮食也没有用。 沈梨从院子里的木梯子爬上木棚的房顶,她要去检查一下顶棚有没有漏水的地方。叶宵在下面忙着检查支撑木棚的梁柱,看哪些需要加固或更换。 木棚的顶上本来铺着一层厚厚的防水布,但是经过这么多年的风吹雨打,有的地方已经破损,露出了下面的木板。 沈梨想换个新的防水布,但是眼下没有这么大的一整块防水布了,她依稀记得上次在那个村子里好像有看到过防水的布料,只是当时要拿的东西太多了没办法带回来。 看来在冬天到来之前,还要再去一趟小村子了。 沈梨拆了两件冲锋衣当防水布料,在需要修补的地方用锤子和钉子将新的防水布牢牢地固定在木板上。她的动作熟练,每一锤都敲得恰到好处,既不破坏原有的防水层,又确保新布不会因风吹而掀起。 “不上来看一眼不知道,顶上的防水布到处都是破洞,我先把大块的破洞钉起来了,暂时先凑合一下吧~等过几天把田里的粮食和菜都收好,我们再去一趟村子找找看有没有好一点的防水布吧!如果没有能用的,那只能去挖一些大块的苔藓什么的铺一铺了。” “确实得抽个时间下山一趟。上次你说的那个荒田里的玉米,不知道结穗了没有。” 沈梨从梯子爬下来跟叶宵沟通了一下勘察的结果,叶宵也赞同沈梨要下山的提议。只是她惦记的不是什么防水布,而是野外生长的玉米。 休息了片刻,沈梨开始检查木棚的支撑柱。 虽然这个棚子看起来还好,但是仔细观察发现几根圆木已经有些腐朽,如果不更换的话,雪下大一点木棚可能会被压塌。 沈梨从木棚里挑选出几根粗细适中的木材,比量着长度,用锯子小心地锯下。然后,她用斧头将木材的一端削尖,这样更容易固定到地里。 叶宵和沈梨合力将新的木柱敲入土中,替换掉那些已经不能承重的旧柱子。 这样一来木棚看起来结实多了。 右边的木棚也跟左边的一样,重新做了修补。里面腐烂的柴火都被清理的一干二净,等给高粱和红豆脱粒后,那些秸秆就放到这里留着冬天烧。 沈梨惦记着叶宵说的要放冬菜的收纳架,趁着这两天没事,她拿着锤子钉子和木板就开始叮叮当当了。 “还好这伐木场留着一些散木板,不然我用手工锯不知道要弄到什么时候。” 叶宵帮沈梨一起抬着架子安放好,两个架子挨着摆在主屋后面的储藏室,尺寸刚好合适。白菜和萝卜很耐储存,储存条件合适的话,一整个冬天都不会坏。但是如果存储的温度太高,或者过于潮湿,白菜会烂掉,温度太低就会被冻坏叶宵打算把白菜收了以后就摆在这里。 西厢房后面的储物间也各放了两个储物架,之所以没有做更多,是因为木板不够用了。不然沈梨打算再多做几个的。 沈梨忙着做放蔬菜的架子,叶宵则更关心院子里那些红豆和高粱。 她每天都要观察两遍高粱和红豆晒的怎么样了。又等了两天,发现红豆都晒干了以后,她马上就开始着手脱粒。 叶宵将一根圆木放在院子里的木墩上斜着放起来,在圆木下面铺了一块很大的布。 她挑了那些晒干的红豆秸秆,用双手握住的底部,用力地在圆木上摔打。 随着每一下的摔打,豆荚纷纷裂开,露出里面红宝石般的豆粒。 豆粒四溅,落在下面的晒布上,发出清脆的“啪嗒”声。 每次摔打过后,叶宵都会仔细地检查植株,挑选出那些尚未完全脱粒的豆荚。她用手指轻轻一捏,豆荚便应声而开,豆粒顺势落下。 叶宵不时地用木铲将散落在地面上的豆粒集中起来,避免任何一颗豆粒被遗漏。 冬天快来了,她们的食物有限,每一颗豆子都不能被浪费。 虽然红豆种的不多,但是脱粒完以后,堆积在一边的红豆也堆的像个小土堆一样。 叶宵找了个带盖子的塑料桶,看起来像是发酵桶一样的,密封性很好,不会受潮也不会进虫,用来装粮食刚刚好。 这种桶因为轻便,上次从村子里顺手拿回来四五个,一直闲置找不到用处,此时当储粮桶倒是刚刚好。 看起来下次去村子里,不仅要找一下防水布,还要留意一下还有没有这种桶了。叶宵在心里暗暗的想。 收获的红豆装了将近一桶,叶宵没有称,不知道有多重,猜想着至少有十五六斤吧!也许比估计的更多一点…… 高粱还没有完全晒干,叶宵和沈梨决定先把菜园子里的白菜、萝卜、胡萝卜还有那几株花生收割了。 花生是从村子里的菜园里移植过来的,但是却并没有结果,叶宵心里一阵失望。 白菜收获了很多,这种蔬菜亩产量很高又好种,收获以后又耐储存,还有很丰富的营养,简直太完美啦! 叶宵数了数,这一包种子,最后收获了七十多颗的白菜。 叶宵看着这些壮实的大白菜有点后悔,如果当初间苗的时候不拔除那么多,再多留一些白菜苗就好了,那现在就有更多的白菜可以收获。 经过这一年的播种,她现在对田间地里那些活计都有了一些经验。当初因为怕种菜“翻车”,为了保险起见,所有的种子都只留了一部分,两包白菜种子她只播下去一包。有了今年的经验,她想着明年的白菜应该可以种的更好。 只是,这包白菜的种子是种子公司培育的杂交品种,如果留种自交,就会“性状分离”,有可能产量很低,甚至是颗粒无收。这就意味着明年种完剩下的一包白菜种子,下一年就没得白菜种了。白萝卜的种子也是如此,而且情况更糟糕,只有一包,今年种完明年就没有了。想到这里,叶宵就很焦虑。好在辣椒、黄瓜是用报纸包起来的,看起来是村子里的农户自己培育的。还有胡萝卜,是直接从菜园里挖回来的苗,应该也是可以年年留种种植的。 叶宵找了个铁皮的曲奇饼干盒子,给每一种蔬菜的种子都认真分类标记收好,这可是关乎来年口粮的大事,马虎不得。 第18章 高粱红豆饭 70多颗白菜看起来很多,但是一想到这可能是未来五六个月里沈梨和叶宵唯一能吃到的新鲜绿叶蔬菜,沈梨就也不觉得很多了。 在倒腾这些蔬菜的时候,叶宵也略微清点了一下食物的存货储备,除了70多颗白菜和两筐萝卜以外,现在他们能当作粮食的,只有一网兜的蘑菇干和一点野菜干、黄瓜干以及果干。高粱还没有脱粒,但是毕竟只有那一个沙包的种子,就算是森林里土地肥沃风调雨顺大丰收其实也没有多少。何况她们还要留出足够多的粮食做种子。熏鱼已经吃了一大半了,剩下的几条估计没几天也就吃光光了。 这样粗略的算一算,她们现有的食物根本不够吃的,往年的冬天,她们都是在聚集区度日。而现在,因为瘟疫的原因,她们不敢到人口密集的聚集区生活。看来在冬天到来之前,还需要再努力找一些能吃的东西储存起来才行。 想到这里,叶宵就有一点焦虑。 沈梨看到独自看着白菜发呆的叶宵,以为她是在思考这些白菜要怎么消耗。沈梨想起来家里有三包粗粒盐,刚好适合腌咸菜,于是提议要不要挑一些白菜腌成酸菜? 作为两个南方人,沈梨和叶宵并没有吃过东北酸菜,更别提腌酸菜了。不过想到现在可以食用的蔬菜种类很少,叶宵也觉得可以尝试一下。 沈梨和叶宵用屋子内的水缸比了比,选了10颗白菜打算用盐水腌渍成酸菜。 腌酸菜这种事情,叶宵和沈梨都没实际操作过。唯一可用的信息就是末世前沈梨看过的豆瓣一个帖子。 “我记得是要先把白菜摆到缸里,然后加晾凉的开水和盐,然后用重物压上等着发酵就好了。关键就在于发酵的温度,太高会腐烂,太低就不会发酵。“沈梨认真的回忆那个帖子里的步骤,对叶宵说。 但是这样模糊的说法很明显不能说服叶宵,她皱着眉头仔细思索,问沈梨:”那,盐要放多少呢?多少度的温度又是适中的呢?“ 叶宵这样问,沈梨也答不上来了,她挠挠额头,有点犯难。 “所以你是从哪里学到的腌酸菜的方法?”叶宵看着沈梨一脸不靠谱的样子,有点嫌弃的问她。 “就是上学的时候逛豆瓣,里面有个帖子,吐槽她妈妈腌酸菜每次都失败弄的家里很臭的……哈哈哈你没读过,不知道有多好笑……”沈梨想起来那个帖子的内容,时隔多年了也还是忍不住笑起来。 “就知道你不靠谱的……”叶宵听到沈梨是从吐槽搞笑帖子里学的,翻了个白眼就走了。 至此,腌酸菜的计划搁置了,后来在沈梨的一再请求下,叶宵决定用5颗白菜尝试一下,试试水。 毕竟,如果明年还有白菜种的话,应该也用的到腌酸菜的办法。 于是叶宵就在沈梨的指导下,按照沈梨对腌酸菜的模糊印象腌起了酸菜。 “呐,剩下的就交给时间了。”沈梨拍了拍腌酸菜的缸,说道。 “不如说听天由命更恰当吧!”叶宵无奈的摇了摇头。 和白菜一样,白萝卜也是大丰收,一起从地里拔出来的,还有从菜园子找到的2株胡萝卜。 叶宵编了6个藤筐,沈梨去溪边挖了一些河沙晾干,筐的里面用软布缝了个里衬,这样筐里装满细沙就不会漏沙又透气,将白萝卜和胡萝卜埋进沙里,可以储存的更久。 盖了沙的萝卜跟蘑菇干和其他干菜一起放在了储物间,还有那一缸酸菜。 忙完这些,高粱也晒的差不多了,沈梨和叶宵开始着手给高粱脱粒了。 高粱不同于红豆,颗粒小而紧实,不比红豆容易脱落。 叶宵用敲打红豆的方法敲打高粱,倒是也能脱个七七八八,只是多少会有一些“漏网之鱼”。 她将那些穗子放在膝上,用一只手握住穗头,另一只手则轻轻地从上往下顺着穗头滑动,用手指和手掌的力量将高粱籽从穗上剥离。 高粱籽落入地上铺的晒布里,发出细微的沙沙声。叶宵每一株高粱穗都认真检查,确保没有遗漏才肯进行下一株。 就这样二人整整忙活到天彻底黑透才将高粱全部脱粒过筛装到了储藏桶里。而且就算是戴着手套,手也都磨的有些痛。 至此,今年收获的高粱粒足足有两桶,粗略的估算,差不多有四五十斤的样子。 虽然并不够吃多久,但是叶宵依然很开心,因为这几个月的辛苦没有白费。 她从红豆和高粱里挑了一些看上去饱满精神的留做明年种植的种子,用防水的牛皮纸仔细包了起来,用袋子妥善收好。 劳累一天,二人疲惫不堪。 晚饭本来不想吃了,但是躺了一会,实在是饿的难受。 沈梨抓了一把红豆,用温水泡了起来。又去舀了一大碗今天刚脱粒的高粱粒。把高粱分两次倒进捣蒜的石臼里,用石杵轻轻捣杵一会外壳就脱落了,里面白白的高粱米就露了出来。 这样原始的脱壳方法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很容易把米舂碎。但是除此之外,沈梨和叶宵也没有其他办法给米去壳了。 锅里蒸着饭,上面扣着蒸笼用来蒸白菜熏鱼,一举两得。 这就是今天的晚饭了——高粱红豆饭配熏鱼,还有一份凉拌蕨菜。蕨菜是夏天采摘晒干的,吃之前只需要用水泡一会就会跟夏天一样美味。这也是她们储存的干菜之一。 沈梨坐在院子里劈柴的圆木墩上,叶宵从厨房搬出来一个矮矮的小板凳,两人便坐在星光下,一人一碗,享受着这顿丰盛又美味的晚餐。 末世后一直吃的都是聚集区的杂粮饼子,干涩难咽勉强饱腹。她们似乎早已经忘记了饭原本的味道。 叶宵夹起一筷子高粱红豆饭,慢慢地咀嚼,那股淡淡的甜味和红豆的绵软在口中交织,让人回味无穷。 沈梨也吃得津津有味,她把高粱红豆饭和熏鱼搅拌在一起,口感更加丰富。 她不时地抬头看看星空,又看看叶宵,眼中满是满足。她想起末日降临以后和叶宵艰难求生的日子。 末日刚开始的几年,她们住在聚集区的穷人堆里,每日像小蜜蜂一样忙碌在各个废弃的城镇和荒野,冒着被丧尸攻击的生命危险翻找那些能用得上的东西,只是为了去聚集区的交易市场换两口吃的。 那种用少量的谷米和糠麸做的硬硬的饼子,现在看起来很难吃很难以下咽,但是在当时的情况下却是很奢侈的食物了。 拾荒者很难在一个聚集区长时间停留,当附近的区域都被搜刮的差不多,她们只能越走越远,但是这样一来外出一趟再折返需要的时间太久了,大多数的时候都是搜罗到哪就到附近的聚集区换需要的东西。再有一些规模比较小的聚集区,本身也没什么粮食储备也没那么多粮食供应的,就会连过期的食物都换不到,那时候她们就只能饿着肚子。 几天吃一顿是家常便饭。 夏秋时节还好点,好歹野外能弄到一些东西吃。不过,离聚集区近一些的地方虽然没有丧尸的威胁,但是那些野菜也成为了大家哄抢的目标,刚一露头就会被挖掉。远一些的地方,相对的就没有那么安全了。 那时候的沈梨和叶宵所在的地方,还不会下雪。但是寒冷的冬天还是有很多人熬不下去。 后来,丧尸终于消失了,沈梨和叶宵以为苦日子终于熬过去了。她们来到了一个沿海的大聚集区,准备在这里长久的生活。刚刚经过这场大灾难的社会元气大伤,人们几乎要从农耕时代开始。 为了方便管理,聚集区采取高度统一的管理制度,聚集区的领导层掌握着科学、医疗、武器、能源等等一切生产资料。虽然所有人都像蚂蚁一样忙碌着,但是所有的劳动所得都要上交聚集区进行统一分配和管理。虽然不像以前文明时代那样自由和繁荣,但是对经过大灾难的人来说,安全和温饱就已经足够了。 然而,这种安逸也没有持续太久。 很快,瘟疫来了,从温暖的南方袭来,她们不得不向北行进。 仿佛在跟瘟疫进行一场马拉松赛跑,她们路过很多个大大小小的聚集区,但是看到的,只有死亡的气息弥漫在各地。 本来就少的可怜的人口在瘟疫的肆虐下变得更少了。 她们一路向北逃到现在,终于有了一个落脚的地方。现在她们有房子住,有饭吃,有肉,有鱼,有蔬菜,还有家人的陪伴。 “我们真幸运啊!”想到这里,沈梨忍不住感叹道。 叶宵听到沈梨没头没脑的说了这样一句,神情一滞,不过很快她大概也明白了沈梨的心中所想,微笑的回应到:“大概是上天的垂怜吧!或者是亲人在天上保佑。” 说到去世的亲人,两个人不由得都伤感了一会。不过经历了这么多,她们已经能释怀了。 沈梨和叶宵每个人都吃了满满两大碗米饭才放下碗筷。 夜晚,吃饱的沈梨躺在温热的炕上对夜宵说:“高粱米饭太好吃了,这么一看,就算手再磨十个泡也值了。” 叶宵听了不禁噗嗤笑出声,她在黑夜中闭着眼,似是在自言自语一样的说道:“明年一定要种更多的粮食,吃不完的那种。” 第19章 山葡萄 粮食收完了以后下了一天一夜的雨,看着外面绵绵的秋雨,沈梨和叶宵很庆幸她们的动作够快,赶在这场雨来临之前忙完了秋收。 不过雨后的山路泥泞难走,下山的事情就推迟了两天。 俗话说,一场秋雨一场寒。 天气已经冷了很多,叶宵把夏天的短衫都用一个行李箱装好,放在西厢房炕的角落里。这房子没有衣柜,衣服被子之类的,都只能这样摆在明处。 这是她们俩第三次一起下山了,因为下雨的原因,山路格外的难走,叶宵和沈梨都滑倒了好几次,所幸的是没有受伤,只是看起来非常狼狈。 此时的山下已经是黄黄的一片,不复夏日的翠绿。 叶宵和沈梨先来到村外那片荒田里,不过让她们失望的是,她们找遍了附近的每一株植物,并没有玉米的踪影。 也许是因为期望值很高,对于这个结果,叶宵失望的神色全写在脸上。她低着头,情绪低落的向前走,沈梨跟在后面看着叶宵闷闷不乐的样子,有点后悔自己没有确认清楚再跟她说,害她空欢喜一场。 不过叶宵并没有怪她,毕竟沈梨也只是提了一嘴,没有笃定的说,只是自己想当然了一些。 叶宵很快就调整好了情绪。毕竟她们现在有高粱和红豆,已经很幸运了。现代种植的玉米基本上都是杂交品种,末世已经这么多年了,几乎是不可能有野生的玉米还在生长的,她很清楚这一点。 乐观又理性是叶宵一贯的优点,冬天越来越近了,她们有大把的事情要忙,也确实没有时间伤春悲秋了。 村子还是一如既往凌乱的废弃状态,不过很快叶宵就发现了不对劲,她一脸肯定地对沈梨说,村子里有人来过。 虽然这村子在她们第一次来的时候就被翻的乱七八糟满地狼藉,不过细心的叶宵还是发现了一些端倪。 “这里应该还有一把镰刀的,现在不见了,肯定有人来过。”叶宵看着空空的墙壁,皱着眉头说。 “嗯?你确定没有记错?毕竟好几个月没来了,”沈梨歪着头也在认真的回想,“我上次来的时候怎么没注意?” “不会记错,我们第一次来这个村子的时候,这个墙上一共有三把镰刀,我们拿走了两把,剩下一把带缺口的留下了,现在它不见了。” 确定了这附近有人活动的痕迹以后,沈梨和叶宵都有点紧张了起来。她们不约而同的想起了当初被那伙暴徒追赶的经历。 会是那伙人吗? “有人路过也正常吧?这村子虽然偏僻,但是毕竟不是在什么山沟沟里的,有拾荒者路过也合理。不过值钱的能用的东西早就被我们拿走啦,我们赶紧拿上我们要用的东西就回去吧!”沈梨还是一如既往的乐观。 虽然嘴上这样说,但是沈梨和叶宵还是谨慎地挨个房子都检查了一遍,确定了眼下村子里没有人。面对未知的威胁,叶宵建议她们俩一起行动,万一遇到什么人或者什么事情还有个照应,但是沈梨觉得那样太浪费时间了,是非之地多留一分钟危险就增加一分,趁着眼下村子没人,还是分开搜寻更效率一些,找到想要的东西就赶快离开。二人各有道理,争执不下,最后只能用老办法:猜拳决定。 叶宵输了,于是二人分头行动,不管有没有收获,一个小时以后在村口的茅草屋集合。 沈梨和叶宵一东一西的分开方向搜索。这次来村子里,沈梨的主要目标是防水布,叶宵则是想找一些发酵桶和羽绒服、棉被棉衣毛衣之类的衣物。大概是带着明确目标行动会更节约时间,也可能是来过几次对这个村子有什么已经比较了解,只半个多小时,二人就在村口碰面了。 沈梨找到了一块老帆布,这种布料耐磨耐造,很有用处,不过看尺寸这一块大概就能盖一个汽车前盖那么大,大概只能用来补东西。所以她又找了一些雨伞、大遮阳伞什么的,拆了骨架只留了布料。 除了防水布料,她还带了一口搪瓷小锅,看起来很新,没太多使用过的痕迹,沈梨打算冬天的时候把它放在炉子上拿它炖菜吃。 相比沈梨的轻简,叶宵倒是大包小裹的提了一堆。沈梨扒拉了一下,竟然是十几件长短不一的羽绒服和好几件毛衣,还有一个塑料密封桶和两个玻璃材质的密封罐。 “该不会是把整个村子的羽绒服都打包在这了吧?”沈梨惊讶的问叶宵。 “呃,那倒不至于。但是我看到的就都收在这里了,想着回去以后我们可以拆了做个羽绒被。” 羽绒被轻便又保暖,确实是个好东西。沈梨用两块伞布将羽绒服打包成两个包裹,她和叶宵一人一个背在背上,像两个直立的蜗牛。沈梨不禁大笑起来。叶宵把她搜罗的小锅也用布兜住扣在包裹上,斜挎着背在身上。 她手里提着密封桶,桶里装着密封罐,背上背着衣服包裹。收拾妥当以后,二人就打算赶紧打道回府了。 回去的时候,二人选择了另外一条平缓一点的山路,只是路程上就要多走一些了。 因为前几天刚下过雨,所以山上长出了许多蘑菇,沈梨和叶宵一边走一边采,还没等到家,储粮桶就已经装不下了。沈梨又拿出一块雨伞布,四个角对角两两相系做成一个临时的“小篮子”。蘑菇生长的很密集,很快这个小篮子也装满了,沈梨和叶宵看着长在地里的蘑菇,很急也很不舍。 果然人都是贪心的啊!叶宵心里想着。 又走了一会,眼尖的沈梨突然看到一片藤蔓,上面挂着一串串深紫色的小果子。她将手里兜着的蘑菇放在地下,欣喜的快步跑过去,竟然是一片山葡萄藤。 只见那些山葡萄,有的已经变成了深紫色,有的却还泛着青绿。沈梨轻轻摘了一颗看似成熟的葡萄,仔细端详,那葡萄皮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白霜,显得格外诱人。她将葡萄粗略的用衣襟擦了擦,放入口中,轻轻一咬,一股酸涩之感顿时弥漫开来,她不禁皱了皱眉头。 叶宵也摘了几颗尝了一下,只是藤上的大部分葡萄都已经开始萎缩,表皮起了皱,有的甚至已经腐烂,无法食用。她叹了口气,说道:“看来我们来得太晚了,已经没法吃了。” 沈梨点头,望着这片葡萄藤,心中不免有些遗憾。她想,若是早些时候来,这些葡萄定是甜美多汁,那该多好。但现在,季节已过,果实已老,许多葡萄已经不能食用,只剩下那些还带着青涩的果实还挂在藤上,让人惋惜。 她们在葡萄架下站了一会儿,算是小憩。临走时,沈梨依依不舍地回头看了几眼葡萄藤,有点遗憾的说:“明年早些来,那时候,这些葡萄一定甜美无比。” 太阳不知不觉间已经在西边摇摇欲坠,沈梨和叶宵继续往家走。路上又看到了核桃和榛子,但是因为前面采蘑菇耽误了很多时间,要想赶在天黑之前回到小屋,她们不得不加快脚步,而且,她们现在手提肩扛大包小裹的,已经没办法提更多的东西了。 沈梨忍不住嘟嘟嚷嚷的抱怨:“我们到底是为什么要带这么多羽绒服啊!不然这些核桃和榛子肯定能摘回去。”但是叶宵不理会她的抱怨,只说了句:“等你到冬天挨冻的时候就不会这么说了。” 沈梨撅着嘴不再说话了,她是最怕冷的。第一次来到北方的时候,冬天一来,她和叶宵差点冻死在那个聚集区。 现在她们的位置应该比那时候更靠北了很多,冬天应该更冷了。想到这里,沈梨似乎ptsd一般身子不自觉的抖了一抖。 回到家天已经完全黑了,沈梨卸下手里肩上的东西,甚至来不及脱衣服就直直的倒在了炕上。 太累了。 两条腿像灌了铅,肩膀和胳膊也酸胀难受。她躺在冰冷的炕上,哼哼唧唧的表示再也不想下山了。 叶宵坐在椅子上,一整天急行军往返让她也有点吃不消。但是短暂的休息后她还是去厨房生火烧了一锅开水——主要是为了烧炕。 今天的蘑菇也要及时处理,这样闷着会坏掉。叶宵把他们摊开,暂时摆在厨房的地上,等明天天亮了以后拿到院子里晒干。 “不够,还是不够”。叶宵在心里大致盘算了一下她们现在有的食物,完全不够吃的,看来在冬天来之前,她们还要更努力才行。 时间不等人,不光是食物,柴火也完全没有准备,留给她们的时间不多了。 第20章 烤蛙香喷喷 惦记着上次没采的榛子和山核桃,沈梨天刚亮就起床背着背篓出门了。 叶宵睡醒不见沈梨,只看到桌子上留的便笺,只能无奈的摇摇头。 “真是个急性子!” 沈梨走之前做了两个蘑菇熏鱼肉泥饭团,她带了一个留着赶路的时候吃,剩下的一个留给叶宵睡醒吃。 叶宵吃完早餐……呃,或许应该叫午餐了。总之,她吃完饭团就将被子抱到院子里的晾衣绳上晾晒,天气越来越冷了,再过一段时日太阳就会彻底变成一个没有温度的“电灯泡”,能晒被子的日子一只手应该都数得过来了。 晒完被子,昨天采回来的蘑菇也都被搬了出来。叶宵找到晒蘑菇的布架子,将昨天采摘的蘑菇一一摘去杂草叶子之类的杂质,均匀的铺在上面,等待晾干。 因为睡到中午才起,忙完这些以后时间已经到了下午。她抬头看看太阳已经偏西,心里惦记着沈梨怎么还不回来。 正想着,一个背着背篓的瘦小身影就出现在叶宵的视线里。她越走越近,细碎的短发一段时间没有打理修剪已经有些长长,显得有些凌乱,几缕发丝贴在额头上,汗水沿着她的鬓角滑落。她的外套也被钩破了几个口子,裤子上还沾着泥土和草叶子,看起来颇为狼狈。 沈梨倒是不在意这些,她走到房门前卸下背篓,晃了晃手里的一个袋子。 叶宵凑上去查看沈梨手里的袋子,发现竟然是一兜牛蛙。 “哪来的?”叶宵看到牛蛙,眼睛亮了一下,“怎么这个季节了还有蛙?” “采核桃的时候往南走了一段路,遇到个水塘就捉了一些。应该也就最后一些了吧,赶上了个尾巴~”沈梨从厨房拿出来一个饭碗,在水缸里舀了一碗凉水就“吨吨吨”的喝了起来。一口气喝完一整碗才抹了抹嘴放下碗,看起来渴坏了。 沈梨和叶宵从小生活在南方,对寒冷北方的很多动物植物的习性尚不了解,又是第一次进到这个山里,大多数时候能吃到什么都只能靠缘分。不管是上次的山葡萄,还是这次的蛙,等她们发现的时候,已经过了繁盛季节了。这让沈梨和叶宵也觉得有点遗憾。 叶宵接过牛蛙提在手上,又去看沈梨的背篓,里面竟是满满一背篓的核桃和榛子。 “采这么多?!”叶宵很开心也很惊讶。虽然昨天回来的时候看到有看到山里有榛子和核桃生长,但是当时只看到一小片灌木丛而已,数量并没有很多。 “这才是九牛一毛呢!我顺着从村子回来的那条路又往南边走了走,那边的核桃树才叫多。我采到背篓装不下了才算了。哦东南边还有一个小水塘呢,这些牛蛙就是在那边捉的。”她坐在门口换了双室内的鞋,又脱下了外衣,转身进屋去拿干净的衣服去了。叶宵把沈梨脱下来的沾满污泥的鞋拎到一边,跟衣服放在一起,打算等吃完晚饭就拿到河边去洗一下。 晚饭就吃烤牛蛙。 叶宵在厨房宰杀牛蛙,沈梨在院子里用几块石头搭了一个简易的烤架。 只见叶宵手法熟练地将宰杀好的牛蛙剥皮,清洗干净,喷上一点用上次从村子里带回来的白酒去异味,再用细盐腌起来。 腌制牛蛙的等待时间,叶宵给沈梨烧了一大锅洗澡水。现在天气冷了,去河里洗澡很容易感冒,只能在屋子里烧了热水用洗衣服的盆凑合着洗洗。这个盆勉强够沈梨曲着腿坐下,沈梨坐在盆里用毛巾往身上撩着水,满心想的都是到哪里去搞个浴缸或者浴桶来。 这样洗澡也太难受了!!! 沈梨还在做浴缸的白日梦,叶宵已经开始烤牛蛙了。她将牛蛙串到树枝上,架在烤架上,炭火早已燃起,火苗跳跃着,烤着她的脸红扑扑的。叶宵不时翻动着烤架上的牛蛙,让它们均匀受热,渐渐的,牛蛙肉开始变得金黄,她适时地撒上些盐、辣椒粉和芝麻。 烟火弥漫,蛙香四溢。 “牛蛙烤好咯!”叶宵对着屋子里呼唤沈梨。 沈梨正在擦拭头发,听到叶宵说牛蛙烤好了,放下毛巾就冲了出来。 “饿死了饿死了。”沈梨一边叫喊着一边接过叶宵递过来的烤牛蛙,她撕咬下一块腿肉,那金黄的外皮在齿间发出轻微的脆响,随即是鲜嫩的肉质,带着芝麻和辣椒的香气,瞬间溢满了整个口腔。 沈梨模仿着美食节目中的评委,竖起大拇指,夸张地点头称赞:“完美,简直是完美!” 她像是发现了宝藏的孩子,不顾形象大口地咀嚼着,一边还不忘称赞:“叶宵,你这手艺真是绝了,这牛蛙烤得太香了!” 叶宵站在一旁,手里拿着自己的那份烤牛蛙,看着沈梨吃得如此尽兴,她的脸上露出了满足的微笑。她轻声说:“你喜欢就好,还是你捉牛蛙的功劳。快吃吧,还有好多呢。” 烤牛蛙吃完后她们就开始各自忙碌着“打扫战场”。沈梨走进屋子开始了她的善后清理工作。 忙着出来吃牛蛙,洗澡的水还没倒掉,叶宵宰杀、腌制牛蛙用到的那些盆盆碗碗也没洗,她看着满屋的狼藉,无奈的叹了口气! 院子里,叶宵正弯腰撤去炭火,拆解着烤架。炭火的余烬在夜色中闪烁着微弱的红光,她用铁钩轻轻敲打,将烧尽的木头一一敲碎,然后用一盆水浇灭的燃烧的火苗。叶宵的脸上挂着满足的微笑,这些细碎的家务让她有一种正在生活的真实感,而不是在避难所或者聚集区艰难生存如蝼蚁般。 随后,叶宵拿起沈梨因采核桃和捉牛蛙而弄脏的衣服鞋子,走到院子的一角,开始清洗。水花伴着月光跳跃,叶宵的动作温柔而有力,每一件衣物在她手中逐渐恢复了原本的洁净。 沈梨打扫完屋子以后也来到院子里,坐在劈柴的木桩上,开始分拣榛子和核桃。 她的手指灵巧地在坚果间穿梭,一边挑着,一边和叶宵聊着天。 “叶宵,你今天烤的牛蛙真是太美味了,我从没吃过这么香的。”沈梨忍不住赞叹。 叶宵抬头,手中的湿衣服在阳光下闪着光:“是吗?我还担心会不会太辣了。你喜欢的话,我下次再多烤一些。” 沈梨撅撅嘴,颇为遗憾地说道:“只是不知道下次什么时候能再抓到牛蛙咯!天气已经冷起来了,可能要明年了吧!”她说着,手里的活计却不停,核桃和榛子已经分成两堆:“辣得很开胃,明年还得多种点辣椒。对了,核桃剥完,我们要不要试着轧点核桃油?” 叶宵想了想,说:“核桃油?听起来倒是不错……” 她的脑子快速的回忆了一下,核桃油应该要怎么弄来着?她想起聚集区的那些油坊,基本上都是用冷轧的方式在榨油。核桃仁要先晒干,再烘炒一下,最后用榨油机高压榨取、过滤。前面的几步都还好说,这个榨油机得怎么弄呢?她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以现在的条件是没什么可操作性的。 不过如果有机会,她觉得倒是可以拿到聚集区的油坊去让老板帮忙加工一下。想到这里,她决定明天跟沈梨一起出去采核桃。不管能不能榨核桃油,反正是能吃的都多囤点就是了。 核桃和榛子要装进袋子里将外面的青皮沤烂,沈梨找了几个不透气的塑料袋子,将核桃和榛子都装进袋中,扎紧口子。 剩下的就交给时间了。 第21章 打猎的男人 沈梨和叶宵第二天一早就穿戴整齐,每人背了一个背篓就出发了。 沈梨还带了一些捕猎的夹子、套索之类的工具,如果运气好,她希望能捕一些小动物吃吃。这段时间因为秋收一直忙着田地里的活,没空上山,每天除了吃熏鱼就是吃熏鱼,沈梨已经吃厌了。 她们从家里出发,一路向南走,路上沈梨不时的查看一下地上动物的粪便、脚印,以此来判断附近动物活动的规律。她选择了几个看起来动物活动频繁的地方,尝试性地安放了几个夹子。又在不起眼的一些树丛里用细铁丝做了几个活套索,那些野兔什么的小动物只要从这些地方经过就会被拴住腿,活扣的设计会因为猎物的挣扎而越收越紧。 这些陷阱每一个都经过精心伪装和设计,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只等着那些不小心的小动物落入其中。沈梨对自己的捕猎技术很有信心,而事实上她也确实能经常捕到一些猎物。她一边走一边兴致勃勃地给叶宵讲解她刚刚安放的那几个陷阱的精巧之处,言辞之中满满的骄傲感。 叶宵耐心地听着,虽然这些话在过去已经听过很多次了。但是她还是愿意不厌其烦地再听一遍。 穿过一片茂密的灌木丛,她们看到一片高大的山核桃林,每一颗的树梢上都挂满了绿色的果实。饶是沈梨之前描述过这里的核桃有很多,其数量也远超出叶宵的预期。 沈梨从附近捡了两根长杆子,接在一起,用来轻轻地敲打着缀满核桃的树枝,那些成熟的山核桃在长杆的敲打下便纷纷落下,叶宵则在地上捡拾着,将它们放入背篓中。 就这样一个人敲打一个人拾捡,随着太阳逐渐升高,叶宵和沈梨的背篓很快就被这些圆润的山核桃填满了。她们本来打算在核桃林中稍作休息再去另一个地方捡一些榛子就回家,但是沈梨觉得榛子丛离这边太远了,要再翻过一个山坡,她们现在背着满满一筐山核桃爬山,负担太重了。 于是二人决定先休息一会,然后去更近一点的松树林看看有没有松子可采。 叶宵靠在核桃树下坐着,背篓就放在她的身侧,她从右侧的一个帆布小挎包里掏出了一把树莓果干,她递给沈梨一些,俩人一边喝着水,一边吃着果干补充体力。 松树林在东南方向,沈梨和叶宵休息过后背着背篓不一会儿就走到了。只是松子往往长在高高的树顶,沈梨和叶宵如果要大规模采摘需要更专业的工具——比如一根带网的竹竿什么的。 不过一些成熟的松子也会自然脱落掉在地上,不只是大部分都掉落在树底下的草地上,又经常被松针覆盖,不太容易被发现,而且经常会被小松鼠捷足先登。所以,在山林里捡松塔是一项需要耐心和策略的活动。 沈梨和叶宵在松树林中穿行,她们的目光在地面和枯草间来回扫视,尤其是那些有着松软土壤的地方,沈梨用棍子一一拨开,寻找着那些鳞片已经微微张开露出里面饱满的松子的成熟松塔。 已是深秋,白天的时间越来越短了,一抬头,太阳已经快不见,晚上的山里气温很低,而且常有熊和狼之类的野兽出没,沈梨和叶宵意识到要趁着天还没黑赶紧回家。 松子捡的不多,只有一小挎包。她们收拾了一下东西,打算顺着来时的路原路返回。 走着走着,沈梨突然看到地上躺着一条像小羊一样的动物,她放下背篓快走几步凑近了一看,竟然是一只雪鹿的幼崽,远看跟小羊一般大,它的身上插了三根弩箭,一根在脖子,一根在后腿,还有一根在腹部,现在,这只雪鹿因为失血过多已经死了。 沈梨用力扯了扯弩箭,插的非常深,看起来是制作精良的弓弩发出来的。雪鹿是一种非常擅长奔跑和跳跃的一种鹿,在冬天的时候,身上金黄色的毛会褪成白色,和周围的场景融为一体,以此来进行伪装生存。它们在林中奔跑的速度很快,差不多能达到八九十公里的时速,在这么快的移动速度下能对它造成三处致命伤,可见这是个成熟的猎手。 想到这里,沈梨的精神马上就紧张了起来。 在这个森林中,还有其他人存在,他不仅拥有可以致命的武器,还有出色的射击技巧,更重要的是,她们并不知道这个人在哪里。 也许,此刻的他就在暗处用弓箭瞄准了自己,正在暗中观察呢! 这真是细思极恐!沈梨的心跳在胸腔中加速,她的手指不自觉地摸向腰间的柴刀,冰凉的金属感让她稍微平静了一些。她的目光在四周的树丛中游移,寻找着可能隐藏的威胁。 叶宵看到沈梨警戒的样子也意识到了危险的存在,她捡起脚边一根手腕粗的粗树枝握紧,眼神中透露出一丝不安,她走到沈梨身边,粗略的检查了一下地上死了的猎物,大概也明白了沈梨紧张的原因。 “奇怪,既然已经打了猎物,为什么又丢在这里?”叶宵的声音低沉,带着一丝疑惑。 沈梨没有回答,她的注意力被不远处的草丛吸引。那里的草叶有被压倒的痕迹,似乎有人或某种动物经过。她小心翼翼地走近,发现了自己放置的捕猎夹,上面沾着新鲜的血迹。 \"有人踩到了我的夹子,\"沈梨的声音紧绷,\"而且,看这血迹,他应该受了伤。\" 两人沿着血迹深入森林,紧张感随着每一步的前进而增加。血迹引导她们来到了一棵大树下,那里坐着一个男人,他的面容刚毅,尽管受伤,但眼神中没有流露出恐惧,只有警惕。 沈梨和叶宵停下了脚步,她们与男人之间的空气似乎凝固了。男人手中的弩箭在像是闪着寒光一般,他的手指轻轻搭在扳机上,随时准备发射。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停滞,四周的鸟鸣和树叶的沙沙声都消失了,只剩下三人的呼吸声和心跳声。 眼前的男人看起来只有二十岁出头,梳着短短的寸头,皮肤黝黑,看起来是长年累月在户外活动留下的痕迹。他穿着一件长袖布衫,左胳膊的大半个袖子被他撕了下来,露出肌肉线条分明的手臂。他的右手握着一把精巧的手弩。此刻他背靠一棵树干,左腿屈膝,右腿伸直,右脚的脚踝处有明显的伤口,被他用上衣袖子的布做了简单的包扎,只是血迹已经透过布料渗了出来,看起来伤的也不轻。 沈梨和叶宵不知道这个男人是敌是友,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有什么团伙,在这个人心不古的世道,小心使得万年船,于是她们也握紧了手里的武器。 树下的男人本来端好手弩蓄势待发,然而当他的目光落在两个少女身上,他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三人就这样一动不动地对峙了一小会,最终还是男人手中的弩箭慢慢放低。 他的表情从紧张转为轻松,甚至带出了一丝笑意。 “你笑什么?!”沈梨看到男人莫名其妙的笑,心中涌起一股怒气,她明显的感觉到眼前的人并不把她们两个当回事。 男人的笑容收敛了一些,他的目光在两个少女身上打量了一番,然后缓缓的说道:“你拿的是柴刀,她拿的是棍棒,我拿的是轻弩。我现在受伤了,行动不便,如果我是你,我就在第一时间蹂身贴近,发挥出短刀的优势,而不是像一只傻鹌鹑一样,在自己的攻击范围之外跟我这样对峙。” 男人的声音平静而坚定,透露出一种超乎常人的沉着。沈梨和叶宵被他的话震住了,寥寥几句便戳穿了她们战斗经验上不足的事实。 这确实是叶宵和沈梨的短处。末世后,虽然打砸抢烧是家常便饭,但是两个十几岁的小丫头若是去跟别人打架,无异于以卵击石。 所以,叶宵和沈梨这几年能苟活下来,靠的都是尽可能远离人群的“打野”拾荒生活,只有冬天来临,她们才会短暂的依附聚集区,忍辱负重的过活。 沈梨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怒火,脸颊染上了一抹愤怒的红晕。她紧握着柴刀的手不自觉地握紧,声音虽带着一丝颤抖,但更多的是不屑。 “你以为你很懂吗?”沈梨拔高了声音,“自以为是!”沈梨翻了个白眼,嘴快噘上天去了,“你躺在那里,受了伤,还敢对我们指手画脚?如果你真有本事,就不会踩我的陷阱咯!” 男人看着沈梨,他的眼神中没有愤怒,反而露出了一丝玩味。 “能耐不大,脾气还不小,”他轻哼一声,“我并没有贬低你们的意思。只是,在这个森林里,了解对手和自己的优劣,是生存的基本法则。” 叶宵听到男人的话,轻轻拉了拉沈梨的衣袖,示意她不要只顾着逞口舌之快。 但沈梨已经气炸了,她三步并作两步的冲到男人眼前,用柴刀比着他的脖子。 男人也明白打这种嘴仗是没意义的,于是赶紧放下手弩举起双手做投降状示弱。 叶宵看到沈梨冲动的样子,赶紧上前去拉架。 “不过不得不承认,你的捕猎夹放的非常有水平。”男人努了努嘴,示意了一下自己受伤的脚。 男人的话语如同一阵冷风,吹散了沈梨心中的怒火,她的动作停在了半空中。虽然知道只是哄小孩给个台阶下罢了,但是沈梨的眼中还是闪过一丝得意,男人的承认让她感到一种胜利的喜悦。她收回了柴刀,但仍然保持着警惕的姿态。 “哼,那是当然!”沈梨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得意,她的怒气渐渐平息,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竞争后的满足感。 叶宵轻轻地拍了拍沈梨的肩膀表示安慰,随即迈步向前,语气温和却带着一丝探询的问男人:“你还有其他同伴吗?要不要找人帮你?” 找人是假,探听是否还有同伙才是真,叶宵的目光直视男人,试图从他的眼神中寻找答案。 男人摇摇头,避开了叶宵的直视,反而反问:“你们呢?这林子里就你们俩吗?”他的声音中也带着一丝试探,似乎在回避着什么,或是在掩饰自己的不安。 沈梨和叶宵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她们都不信他的话。 双方对彼此的不信任都写在脸上,沉默在空气中蔓延,面对男人的撒谎,沈梨和叶宵的反击就是对男人的提问闭口不答,又或者,这种沉默本身就是一种回答。 男人似乎意识到自己的谎言无法瞒过这两个聪明的少女,他无奈地耸了耸肩,那是一个承认失败的姿态。“好吧,我还有两个同伴,不过你们放心,他们不会对你们造成威胁。如果你们能大发慈悲收留我一晚,那今天打到的那头雪鹿就当是我的感谢。”他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诚恳,似乎在尽力弥补之前的隐瞒。 但是叶宵可不买他的账。 “你现在伤成这样,应该也顾不上那头雪鹿了吧?所以才把好不容易猎到的鹿忍痛丢弃独自赶路。这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现在对你置之不理,我一样可以把鹿扛回家,不是吗?”叶宵抓住他话里的漏洞,不紧不慢地分析出来,言语中透露出逻辑的清晰和对局势的掌控。 男人心中一惊,他意识到这两个女孩子比他预想的要聪明得多,之前是他先入为主觉得她们笨了,如今看来竟也不好骗嘛。 他轻轻叹了口气,声音中带着一丝无奈。“我只是想借你们的地方处理一下伤口过个夜而已,”他的声音低沉,带着一丝恳求,“如果我是坏人,刚刚就不会放下弩箭,而你们现在也不会活着站在这里跟我说话了。” 叶宵轻蔑地笑了,她眯起眼睛,反问道:“我们没有变成两具尸体,还能活着站在这里跟你说话,难道不正是因为‘你想借我们的房子处理一下伤口过个夜’吗?如果刚刚你把我们俩,或者是其中一个杀了,你又去哪里过夜呢?”她的语气中带着明显的挑衅,一针见血。 “我劝你最好还是说点实话,或者提点有吸引力的条件。”叶宵继续说道,她的声音平静而坚定,显然已经掌握了对话的主动权。 男人的伤口还在流血,需要赶快处理,天马上就黑了,如果血腥味引来狼之类的野兽,到时候就雪上加霜了,所以,就眼前的情况来说,他也确实不占据主动权。男人沉默了片刻,他知道必须要拿出一些诚意来。“很好,那大家也不兜圈子了,直说吧,你们想要什么条件?”他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决断,似乎已经准备好接受她们的要求。 “你手里的弩。”一直没说话的沈梨突然狮子大开口,这个要求直接而大胆,显然她已经看出了那把弩对男人的重要性。 “不可能。”男人几乎是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 “那免谈。”沈梨蹦蹦哒哒地扭头就走,一副不管了要回家的架势,她看起来像是孩子气一般的任性,却态度坚决。 “你……”男人感觉自己是被趁火打劫了,他气的不轻,但又无可奈何。 男人感到一阵无力,他一直遮遮掩掩,其实是因为他的两个所谓的同伙,不是别人,是他两个年幼的妹妹。他正是因为要保护妹妹才从聚集区逃离出来,如果这两个少女还有其他的同伴,如果她们的同伴对他的妹妹们有歹心……所以在摸清两个少女的情况之前,他不能暴露自己的软肋。 叶宵的目光如炬,她的内心同样在权衡着利弊。 她看中了庄然的弩,要想在这片森林里过活,这把弩是能让她们战斗力翻几倍的东西。但她又担心眼前的男人是否有同伙。如果今天帮助了他,而他日后反目成仇,带着同伙杀上山来,那以她和沈梨的本事,可就只能是任人宰割了。 一时间,双方都不肯轻举妄动。 沈梨在一旁不停踱步,她的脸上写满了不耐烦。虽然她并不像叶宵那样深思熟虑,但她也能感受到形势的紧张。 事关重大,还是得谨慎做决定。 在夜色中,谈判的气氛紧张到了极点。偶尔,远处的狼嚎声穿透寂静,给这一刻的僵持增添了几分阴森和不安。 男人深吸了一口气,带着一丝决绝:“我了解你们的顾虑。坦白说,跟我一起的那俩人,其实是我妹妹。她们不是什么恐怖分子,也不是山里的强盗。你们不用担心救了我之后会有什么麻烦。” 时间不站在男人这边,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只能坦白从宽赌一把。 沈梨和叶宵交换了一个眼神,她们的目光中透露出思索和犹豫。男人的话似乎在她们心中引起了波动,但警惕依旧写在了她们的脸上。 男人见状,知道自己得再加把劲:“要是你们不信,可以去山下的村子看看,真相自然明了。”话语间,藏着难以掩饰的恳切。 听到“村子”二字,沈梨和叶宵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惊讶。她们相视一眼,心中同时涌起了上次去村子寻找物资时的记忆,那时她们就注意到了村子里有人来过的痕迹,原来竟是他。 沈梨微微皱眉:“如果你骗我,我跟你下山去,万一山下一群壮汉等着,我不就是自投罗网了吗?”她的质疑直接而尖锐。 男人无奈地笑了笑:“我要是有帮手,还会一个人在山里打猎,落到这步田地?还会求你们帮忙?”话里话外,都是心酸和无奈。 沈梨和叶宵低声交换了一下意见,决定采取一个折中的方案。 沈梨转向男人,语气坚决:“好吧,我们暂且信你一次。不过,你的弩得先交给我保管。” 男人脸色骤变,断然拒绝:“不行。” “那没得谈!”沈梨的眉头紧锁,她气鼓鼓的小脸此刻显得态度很坚决,完全没有商量的余地。 男人只能看向叶宵,叶宵也摇摇头,和沈梨不一样,叶宵给出了充足的理由:“你有你的考虑,但我们也得保证自己的安全,你带着弩我不放心。而且,明天我们会下山去找你的妹妹,如果不带你的随身物品,她们又怎么会相信呢?”她的逻辑清晰,有理有据。 男人一时间竟然找不到反驳的理由,他沉默了,眼神在两个少女之间游移。经过一番思考,他最终妥协了,缓缓地将弩递给了沈梨。 对峙半天,终于达成一致。沈梨上前,一把夺过男人的弩放在手里摇了摇,摆出胜利者的姿态。男人气的扭过头不去看她。 叶宵搀扶着男人,沈梨本来紧随其后,但突然想起了那只猎到的雪鹿幼崽。沈梨犹豫了一下,然后迅速做出决定。她把背篓里的核桃都倒了出去,轻轻地将雪鹿的尸体放入背篓中。 三人就这样相互搀扶着向小屋走去。 第22章 三兄妹 三人回到小屋时,夜色已深,月光洒在小屋的屋顶上,给它披上了一层银色的轻纱。 男人跟随沈梨和叶宵走进了小屋,借着月色,他的目光在屋内的陈设上扫过,眼中流露出惊讶之色。这里虽然看上去简朴,但是细看下来却充满了温馨与生活的痕迹,每一个角落都显得井井有条温馨有加,看得出来两位女孩对这方寸之地有多爱护。 叶宵从门口的置物架上取下一个烛台,熟练地用打火机点燃了蜡烛。火光跳跃着,将屋内的黑暗驱散,带来了一片温暖的光亮。沈梨借着烛光在橱柜中翻找着,她的手指在各种瓶瓶罐罐间穿梭,最终挑选出了两瓶,虽然有些过期,但在这种环境下,它们仍是宝贵的医疗资源。 \"白酒消毒,还有一点消炎药,过期了,但是也还是能用。还有这个,止血很有用……\"沈梨将东西一股脑递给男人。 男人接过瓶瓶罐罐,更加惊讶不已,他现在在西厢房,本以为这满屋子的菜和熏鱼已经是好东西了,没想到还有药和白酒这种难得的好东西。他接过药和酒,低声道谢,他的声音带着一丝沙哑,显然是因为伤痛和疲惫。他开始解开自己之前草草包扎的布条,准备重新处理伤口。 沈梨见状,立刻转身出去,很快便端进来一盆清水让他清洗伤口。叶宵也拿来了一支新的蜡烛放在西厢房照明。 万幸的是沈梨放置的捕猎夹比较小,捕个兔子野鸡什么的小兽还有用,对人来说杀伤力就没有那么大了,所以没有伤到骨头,只是嵌进肉里比较深,看起来血肉模糊有点惨。在沈梨和叶宵的帮助下,男人清洗了伤口,敷上了药,用干净的布重新包扎。他的手法熟练,显然对受伤这种事情并不陌生。 处理完毕后,他将剩余的东西还给沈梨,并附上了自我介绍:“我叫庄然,你呢?” 沈梨抬眼看了庄然一眼,没有回答,明显还是不信任他。庄然只能尴尬的摸摸自己的鼻子。在观察到两个女孩没有其他同伴以后,庄然一直担忧的心情也放松了很多,却忘了对沈梨和叶宵来说,他还是个不确定的危险分子。 叶宵和沈梨安排庄然在西厢房先休息。“最近没有时间晒被子,有一点潮,你先凑合一下吧!”叶宵把被子拿过来,对庄然说道。沈梨则调皮地眨了眨眼:“今晚你就先跟这些白菜们凑合一晚吧。” 男人看着炕上的白菜,无奈地笑着道了谢。 第二天天刚亮,叶宵便从炕上爬起,尽管昨日的疲惫依旧缠绕在她的四肢百骸,但是仍坚持早早起床。 沈梨要下山到村子里查看,验证庄然说的话是否为真,所以叶宵一早就起床煮了早餐。 叶宵在厨房里忙碌着,她抓了两把高粱米用石臼舂碎,与红豆、白菜和蘑菇一同放入锅中,慢慢熬煮成一锅软烂的糊糊粥。 叶宵给庄然也舀了一碗,庄然看到高粱,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他很快就将粥吃完,下意识的看向锅里,发现再没有了,于是只能意犹未尽地咂咂嘴把碗放到锅台。 叶宵注意到了庄然的神情,知道他还没有吃饱。但是她们的粮食也不多,平时她和沈梨的早餐也不过是随便应付,有时甚至直接与午餐合并一起吃的,能分庄然一碗已经算是客气的了。 沈梨吃饱后,简单收拾了一下,准备出发前往村子。在出门前,她找来一根尼龙绳,打算将庄然绑起来,以防万一。 \"在我回来之前,先绑起来,如果我回不来,你就宰了他。\"沈梨递给叶宵一把小刀,她的话语似乎是在嘱咐叶宵,但实际上,她的目光一直锁定在庄然身上,明显是在警告他要安分点,不要轻举妄动。 庄然虽然觉得这有些好笑,但他并没有反抗,而是十分配合地伸出了手。沈梨拿着绳子,左缠右绕地将他绑了起来,确保他不会逃跑,这才放心地出门。 沈梨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晨光中,叶宵则留在小屋里,一边收拾餐具,一边不时地看向倚着火墙坐在西厢房火炕上的庄然。 昨天猎回来的雪鹿幼崽今天必须处理,一直放着很快就会发臭了。她拎了一个水桶,扛起雪鹿向河边走去,准备在那里清洗并处理猎物。庄然看到叶宵出门,也一瘸一拐地跟在后面,他想借此机会观察四周的环境,又或许心中也在打算如何更好地跟这两个女孩子打好关系。 叶宵来到河边,清澈的河水在晨光中泛着粼粼波光。她开始剥鹿皮,虽然动作生疏,但仍然专注地进行着。 庄然就坐在身后的石头上饶有兴趣的看着。 感受到有人在注视,叶宵更紧张了。这种感觉就像是考试的时候,明明一道题都不会,但是监考老师又一直盯着自己作答一样。 磕磕绊绊地总算把皮剥了下来,叶宵举起残破不堪的皮毛,觉得有一点可惜。如果是沈梨在,今天肯定能获得一张完美的雪鹿皮。 接下来叶宵面临着肢解雪鹿的挑战。平时这些工作都是沈梨来完成,今天她属实是赶鸭子上架了。她皱着眉头,对着眼前的雪鹿比划了几下,不知道从何下手,显然,这并不像她想象的那样简单。 “从大关节开始,比如肩部、髋部、膝盖和肘部,这些部位更容易分离,且肉的完整性更好。”庄然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他一直在观察,终于忍不住给出了建议,“而且,你的刀太钝了。要不试试我的?”他边说边将身子侧过来,露出腰间的皮质刀鞘和里面的短刀。 叶宵愣了一下,此刻她才意识到自己和沈梨在将庄然绑起来之前,竟然忽略了搜身这一步骤。如果庄然有逃跑的意图,他完全有机会利用这把短刀。这个疏忽让叶宵感到尴尬,她们俩还真的是一对不称职的“笨匪”,想到这里,她的脸“刷”的一下红了起来。 庄然看着叶宵窘迫的样子,轻声笑了出来。“看吧,我就说我没有恶意的。不然早就跑了!”他伸出被绑的手,眨了眨眼睛,眼神看似坦诚,其实满是捉弄后的得意。 叶宵虽然心里不爽,但是事到如今继续绑着庄然确实没有太大意义。于是,她上前解开了绑在庄然手上的绳子。 庄然揉了揉手腕,感激地看了叶宵一眼。他从腰间解下短刀,递给叶宵。叶宵没有接,于是庄然也明白她是想让自己帮忙。 他提着刀,从雪鹿的颈部开始,沿着脊椎线轻轻划开皮肤,露出下面的肌肉。刀锋深入肉下,庄然的眉头微微皱起,专注地感受着刀下肉质的反馈。他小心翼翼地分离皮肤和肌肉,尽量避免割断太多的血管,因为血迹会影响肉质的新鲜度。 接着,庄然转到雪鹿的前肢,他用一只手稳住鹿腿,另一只手拿着短刀沿着关节的缝隙深入。他神情专注,每一次切割都显得游刃有余。随着“咔嚓”一声轻响,前肢顺利地从主体分离出来。 庄然将前肢递给叶宵,然后肢解工作的重心开始转移到后肢和躯干。庄然的右脚踝还受着伤,疼痛让他无法久蹲,他不时地站起来缓解脚处的痛处。叶宵见状,从溪边费力的抱起一块石头,给庄然充当板凳。 当四肢和头部都被卸下后,庄然开始处理雪鹿的躯干和内脏。他沿着肋骨的间隙将鹿切开,按照不同的部位将肉块分离出来。他的手法熟练,每一次下刀都恰到好处,避免了对肉的不必要破坏。叶宵看着庄然的工作,眼中逐渐露出敬佩之色。她用桶接住分割下来的肉块,在河边逐一清洗干净,然后用冷水浸泡,直到泡出血水后,再进行细致处理。 趁着这个空档,叶宵找了个盆开始剥松塔。未成熟的松塔是绿色的,松塔的鳞片是闭合起来的,如果要剥就需要先晾晒脱干水分。但是沈梨和叶宵在地上捡的是已经熟透的松塔,鳞片已经张开,就不需要晾晒直接剥粒就好了。虽然这些松塔结的很大,每个都有巴掌大小,但是一颗松塔剥完,得到的松子是很少的。这两个挎兜的松塔,费事半天,最后也就剥了一捧的松子。 叶宵从木头墩子上站起身,轻轻扭动着有些僵硬的脖子,长时间低头剥松子让她感到肩颈处传来阵阵酸痛。她走到门口,仰头望向天空,才发现现在已经过了中午,沈梨还没回来。 心中的担忧如同被风吹起的涟漪,逐渐扩散开来。叶宵想,不会被庄然骗了吧?她投向庄然的目光中带着一丝质疑,庄然感到困惑,却也明白在这种情况下,他说什么叶宵都难以立刻相信。 “不要担心啦,不会有事的。”庄然看到叶宵紧张的样子,试图安慰叶宵。 叶宵不理会庄然,她是关心则乱。对庄然来说,事不关他,他当然放松了!叶宵沉默不语,她的思绪纷乱,心中暗想,如果庄然真的骗了她们,如果沈梨有个三长两短,那她一定要杀了庄然! 这种紧张气氛下,叶宵自然是没有心情准备午饭的。倒是苦了庄然,早饭就没吃饱,午饭又没得吃。他的肚子咕噜噜的一遍又一遍抗议着,他只能坐在厨房的门口,祈祷沈梨赶紧回来拯救他的胃。 庄然坐在叶宵剥松子时用的木墩子上,随手抓起一些松子嗑着,试图通过谈话来缓解紧张的气氛:“所以你们也是因为聚集区的婚育令逃出来的吗?” “婚育令?”叶宵对这个词汇感到困惑,她转头看向庄然,眉头紧锁,显然对庄然所说的事情一无所知。当她看到庄然正抓着自己辛苦剥的松子,叶宵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她迅速走过去,将装松子的小钵一把夺了过来,轻声但坚定地说:“这些松子我们还有用。”然后扭头送进了厨房的柜子里。 庄然一愣,显然没料到叶宵会这么做,他有些尴尬地放下手中的松子壳,意识到自己可能越界了:“不是吗?你们不知道婚育令?”这下轮到庄然意外了。 叶宵一脸茫然的摇摇头。她对聚集区的政策并不了解,这几个月她和沈梨一直生活在森林中,对外面的事知之甚少。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警惕,显然对庄然的话感到好奇,同时也保持着戒心。 “现在几乎所有的集聚区都存在这种政策,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认同这种做法,只是没有什么反抗的办法。你也知道,自打丧尸出现末世来临以后,人口减少了很多很多。尤其是女人和小孩,因为她们的生存能力更弱一些。现在幸存者里的男女比例已经非常失衡。前段时间又因为传染病疫,死了很多人,所以现在几乎各个聚集区都实行严格的婚育令——就是所有月经初潮以后能生育的女孩子,必须集中生活统一管理,其实只是便于安排她们及时婚配生产。” “什么?这不是跟种母猪一样了吗?这哪里还有人权了,完全都变成繁衍人口的“生育机器”了!”叶宵听到这种说法,气的一拍桌子。 “所以,我才带我的两个妹妹从聚集区逃了出来。我以为你们也是……”庄然看了一眼叶宵,无奈地苦笑了。 叶宵也平复了一下心情:“我们当初是为了逃避传染疫病而离开聚集区的,一直往北走,中间被几个暴徒追赶才误打误撞进了这片森林,好在发现了这个伐木场小屋,就留了下来,一直到现在。” 庄然微微颔首,语气中透露出一丝释然:“怪不得你不知道婚育令的事情。” 叶宵的眉头紧锁,她对聚集区的情况知之甚少,对于传染病的担忧又添了几分:“那传染病得到控制了吗?” 庄然再次点头:“在这个事情上,几大聚集区还是通力合作的。在资源共享的前提下,基本控制的差不多了。现在最要紧的是补充人口,恢复科技和生产力水平。” 两人的对话在小屋中轻轻回荡,气氛渐渐由紧张转为平静。突然,门外传来了脚步声,叶宵伸长了脖子向屋外看去,沈梨的身影终于出现在门口,紧随沈梨身后的还有两个女孩子。 大的看起来十四五岁的样子,跟沈梨差不多大。她个子高挑,皮肤细腻白皙,虽然上身只穿着一件宽松的普通圆领t恤,但她的胸前已经开始显现出柔和的曲线,如同初春的花蕾,正缓缓展开。也难怪庄然要带着她逃离聚集区,就算没有婚育令,这样姣好的身材和貌美的脸蛋,也很难不被人惦记。 小的那个大约十岁左右,扎着两个俏皮的马尾辫,清澈的大眼睛中带着一丝怯意。当她看到庄然时,眼中闪过一丝惊喜,随即泪水夺眶而出,她一边喊着“哥”,一边飞奔向庄然,仿佛是迷失的雏鸟终于找到了归巢,所有的恐惧和不安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庄然张开双臂,紧紧拥抱住小萝莉,“好了好了,别哭了,这不是好好的吗!”他的声音温柔而坚定,是她们最坚实的依靠。 双马尾蜷在庄然的怀里,搂着他的脖子不撒手,她的撒娇让庄然的脸上露出了宠溺的微笑。大一点的女孩子倒是不好意思这样撒娇,但是也紧紧地挨着庄然蹲在他的脚边,看到他的伤口包扎的很好,终于放心地抹干了眼泪。 叶宵站在一旁,静静地看着这一幕,她的心中涌起了一阵感慨,眼睛里甚至噙着莹莹的泪花。无论外面的世界多么残酷,只要家人在一起,就是最大的幸运。她转过头看沈梨,沈梨的眼神中也流露出相同的情感。 只是一阵柔软的感动过后,沈梨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她悄咪咪地来到叶宵身边,凑在叶宵耳边小声说:“不是让你绑着他吗?什么时候松开的?”叶宵一时难以解释,不过现在这个情况,也算误会解除,这些也就不重要了。 沈梨平安归来,叶宵终于想起来大家的午饭还都没有吃。刚看了阖家大团圆剧本的叶宵此刻情绪十分激动,她决定要好饭好菜地好好招待一下小屋的第一批客人。 听到要留下吃饭,双马尾小萝莉——庄沫沫开心的不得了。一听到有肉有菜还有高粱米饭,庄沫沫小朋友开心地原地转了两圈。 “这是谁家的大馋丫头啊~”庄然用手指刮了下庄沫沫的小鼻子,一脸宠溺。 知道末世粮食珍贵的庄妤倒是很不好意思,她推辞了几番,但是沈梨和叶宵十分坚持,盛情难却,她最终还是留了下来,主动跟着叶宵进了厨房,打算打个下手。在叶宵舀米的时候,庄妤看到储粮桶里的粮食并不太多,她非常坚持的又将叶宵舀出来的五碗高粱米倒回了一碗。 “够了够了,我们吃的不多的,这太浪费了。”庄妤一边倒回高粱米,一边羞涩地笑着说。 叶宵知道她是体谅她们的粮食不富裕,不由得心里感叹道,真是个细心又敏感的姑娘。 “那我们多吃点肉!你哥哥可是猎到了一头雪鹿崽子呢!”叶宵拉着庄妤的手,带她来看她们刚刚处理好的鹿肉。 听到哥哥猎到了鹿,庄妤也很开心。心里想,那这也不算是在人家白吃白喝了。想到这里,她心里的压力小了一些,偷偷地舒了一口气。 第23章 鹿肉蘑菇烩饭 叶宵目光在一堆新鲜的鹿肉中扫过,最终挑选出了几块最适合不同烹饪方式的肉块。她选择了一块肋排,打算用它来烤制,肋排的肉质紧实,烤制后外焦里嫩;一块里脊肉,肉质细嫩,适合快炒;还有一块颈肉,肉质较为松软,适合慢炖后做烩饭。剩下的肉,沈梨用盐腌了起来,等晚一些时间再进行处理。 一屋子五个人开始分工合作,每个人都找到了自己的任务,就连最小的庄沫沫也有她的工作——她负责洗菜洗碗。 庄妤负责煮饭,虽然这个工作看起来简单,但是要从舂米这一步开始,所以也不容易。用来舂米的石臼原本是个捣蒜的石臼,本来就不大,四碗米要分批舂完着实要花费一点时间。庄妤思索了一番,将高粱米泡好后再舂,效率大大提高,倒是很聪明的做法。舂完的高粱米淘洗干净后加了两把红豆放入盆中隔水蒸熟,这样做出来的饭比水煮的更香一些。 庄然正在屋外磨菜刀,他要将里脊肉切成薄片,这项工作对他而言简直太过轻松了。离他不远处的沈梨正在鼓捣着烤肉炉子,她想着这种肋排应该用细网明火烤才合适,于是打算用细铁丝之类的材料编织一个格子烤网,她在工具棚子里翻箱倒柜的找材料,明明记得之前是有一卷铁丝的,但是现在这一大卷铁丝收在哪里她却忘记了。 磨完刀切完肉的庄然很自觉的就去帮沈梨找做烧烤的架子的材料。虽然之前路过的时候已经大概看到了这是个工具间,但是当庄然近距离看到里面挂在墙上的各种工具、材料,庄然的dna还是动了一下!从刀斧锯锤到镰刀锄头柴刀耙子,还有各种型号的钉子螺丝等等……沈梨的这个工具棚一应工具俱全。“乖乖,你这里的家伙事儿倒是够全!”庄然一边四处打量一边感叹道。沈梨听到后露出了得意的表情,但是她没有告诉他的是,这里面的很大一部分工具,其实都是从庄然他们现在住的村子里搜罗来的——如果沈梨没有把那些工具搬回小屋,那现在它们应该躺在庄然的工具库里了吧! 叶宵在厨房专注于炖鹿肉。她抓了一把干蘑菇用温水泡了,又去西厢房的炕上挑了一颗白菜,想了想,最后将家里最后一根胡萝卜也贡献了出来。她将白菜和胡萝卜交给庄沫沫,小丫头开开心心的抱着去洗菜了。 鹿颈肉要先焯水去腥味,再切成骰子大小的肉块。锅里放上鹿油,叶宵将切好的颈肉炒到变色,又将泡发好的蘑菇连泡蘑菇的水一起倒进锅去小火慢慢炖煮。等肉质变得酥软,蘑菇的香气与肉香融合在一起,再将切碎的白菜和胡萝卜丁添进去继续炖。 红豆高粱饭煮熟了,叶宵把米饭端出来,倒进炖鹿肉里烩成一锅。此时灶下的火已经撤掉了,现在要完全靠灶的余温来继续烹饪,一直到米饭完全吸收蘑菇炖鹿肉的汤汁以后,这道鹿肉蘑菇烩饭才算真正完成。 原本用来蒸饭的灶锅此刻已经被庄妤洗刷干净。叶宵给锅里倒了一小块鹿油炒化,等油温升高,马上倒入里脊肉大火快炒。薄薄的里脊肉煸炒几下就熟了,叶宵往锅里加了一些干辣椒碎和盐,用铲子翻炒两下就立刻盛了出来,这么薄的肉这么急的火,多炒一分钟肉质都会变老,口感就差了很多。 随着最后一道菜的装盘,烹饪环节就结束了,沈梨用盆装了两块柴火,将烤的差不多的肋排放到圆的不锈钢蒸帘上,置于火盆上继续低温慢烤,连盆带肉的端上了炕桌。炕桌不大,五个人就这样紧凑地围着炕桌开始吃饭。 庄然早就饿昏了,但是面对满桌的丰盛,他也感觉有点不好意思。他深知在物资极度匮乏的现在,这一桌子饭菜的含金量。庄妤更是心如明镜,在厨房里她已目睹叶宵和沈梨的粮食并不充裕,因此她端坐桌前,迟迟未动筷子。 庄沫沫被满桌的香气吸引,馋得直流口水,却见哥哥姐姐都未动手,她也只得眼巴巴地望着美食,不停地吞咽着口水。 沈梨和叶宵并排坐着,沈梨已经迫不及待抓起一块肋排啃上了,经过慢火烘烤的肋排外皮焦脆,肉汁丰盈,沈梨吃的不亦乐乎。叶宵夹起一块炒鹿肉刚要吃,却发现庄家三兄妹竟无一人动筷。 “怎么不吃呀?是不合口味吗?”叶宵轻声问道。 庄沫沫听到叶宵的邀请,急忙拿起勺子舀了一勺烩饭,却瞥见庄妤严厉的眼神,示意她“不可以”,于是她抬起来的手又放下了,她撅着嘴巴,满眼的失望。 叶宵看着别别扭扭的庄家三兄妹,心中了然,他们的顾虑她已猜出几分。她大方地说道:“我知道你们担心无功不受禄,这饭吃得不安心。但请放心,我确实有事相求。” 庄然听到叶宵的话,眉头微微皱起,立刻警觉起来,询问是什么事情。 叶宵微微一笑,语气轻松:“别担心,对你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只是需要你带领我和沈梨前往聚集区一趟。” 庄然听后一愣,面露难色,食指不自觉地敲打着桌面。庄妤更是紧张地阻止:“你们去聚集区做什么?那里的婚育令执行得很是严格,你们一旦被识破是女人的身份,马上就会被抓走集中管理的。” “这正是需要庄然帮忙的原因。”叶宵解释道,“我们之前搜集了一些有用的材料,想在入冬之前换取一些过冬的物资,比较急缺的就是食用油、盐、种子这些。原本我和沈梨打算忙完这一段时间亲自去一趟,但现在看起来我们没办法进聚集区了,所以才需要你帮忙。” 庄妤听罢,心中稍安,她笑着对叶宵说:“哥哥去的话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吧!”但她随即想到此事还需哥哥做主,便又将目光投向庄然,眼神中满是期待。 庄然挠了挠头,松了一口气:“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代购这种小事,我当然可以帮忙。不过,我得先看看你们有什么” 叶宵转身从火炕的角落里拎出一个背包来,她打开,里面大都是一些手机、手表、收音机、手电筒之类的机械、电子类的东西。这些精密零件对于现在的世界来说,是很难生产又比较有用的东西,确实算是硬通货。 庄然点点头:“确实都是在市场上卖的上价的好东西,换点米面粮油应该不成问题。” 沈梨一边啃着肋排,一边含糊不清地提醒:“记得砍价。”她看到大家都看向自己,便笑着嗦了嗦手指上的肉汁,再次问道:“你们怎么都不吃啊?” 叶宵这才回过神来,连忙为每个人夹菜。庄家三兄妹也不再客气,开始大口享用这顿美味的晚餐。饭桌上,烤肉的焦香、炒肉的鲜美、烩饭的浓郁香气在每个人的味蕾上绽放,大家的脸上都露出了极度满足的神情。 很快,桌上的菜肴被一扫而光,连汤水都没剩下。几个人七手八脚的收拾好餐具,庄妤和叶宵在厨房清洗,水声和碗盘轻碰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像是给美好的这一天配上一首轻快的片尾曲。 鉴于庄然的脚伤还没好,叶宵建议他们三兄妹在这里过夜,第二天一早再离开。庄然思考了一下,接受了这个提议。 桶里剩下的雪鹿肉已经腌制了大半天的时间,沈梨决定用之前熏鱼的窑炉将肉也一起熏了,这样可以储存更久的时间。熏肉需要山核桃木,这是熏肉的主要木材,庄妤沈梨叶宵拎了柴刀去砍柴,也说要帮忙。于是二人一人提着一把柴刀就出了门。 叶宵来到西厢房,她要把存放在那里的白菜和熏鱼搬进储物室,为庄家三兄妹准备出晚上睡觉的地方。庄沫沫看到后,也跟着一起忙活,双马尾随着走路一晃一晃,看起来非常可爱。 深秋的夜晚带着丝丝寒意,睡在冷炕上很容易引起感冒。叶宵又去外面的柴火棚抱回来一些干燥的柴火,她熟练地点燃了连接厨房与西厢房火炕的小炉子。火苗很快在炉膛里跳跃起来,西厢房的火墙和火炕渐渐有了温度。 不多时,沈梨和庄妤就带着砍好的木柴回来了。沈梨将木柴整齐地堆放在熏窑的火炉区域,又将腌好的雪鹿肉一一挂进熏窑内,确保每块肉都有足够的空间,让烟雾能够均匀地渗透。 准备工作做好后,沈梨点燃了火,山核桃木慢慢燃烧起来,释放出特有的香气。这种木材的烟熏味浓郁但不过于强烈,非常适合用来熏制野味较重的鹿肉。 沈梨坐在熏窑前翻动着木柴,确保火势均匀。她细心地观察着烟的走向,确保烟雾能够充分地包围鹿肉。熏制的过程需要耐心,沈梨不时地调整着熏窑的通风口,控制着熏制的速度。她知道,低温慢熏是保持肉质鲜嫩和烟熏味均匀的关键。 天已经完全黑透了,经过几个小时的熏制,窑内的鹿肉也渐渐呈现出诱人的色泽,肉质变得更加紧实。熏窑内弥漫着山核桃木和腌肉的混合香气,让人垂涎欲滴。沈梨熄灭了火源,关上窑门密封好,让鹿肉在熏窑内自然冷却。随着温度的降低,鹿肉的肉质将更加紧实,烟熏味也更加深入。 剩下的就交给时间了。沈梨伸了个懒腰,洗手后准备回屋子睡觉了。 叶宵已经找了一些被子毯子给庄然兄妹送了过去,“家里没有那么多被子,而且或多或少地都有一点潮气,你们就凑合一下吧!”她一边分发着床上用品,一边略带歉意地说道。 庄妤接过被子和毯子,满脸写着感激,她连声道谢,为自己麻烦到他人而感到愧疚。 沈梨看着庄妤感激涕零的样子,偷偷吐了吐舌头,心里想,还是不要让她知道庄然的脚其实是踩了自己放的捕猎夹才受伤的了。 第24章 铁锅兔 第二天一早,当第一缕阳光照进熏窑,沈梨取出了熏好的鹿肉。经过一夜的努力,鹿肉已经完全转变,变成了可以长期储存的熏肉。现在它们被整齐地挂在院子里,继续享受自然的晾晒,以进一步沉淀风味,延长保质期。 早饭叶宵和沈梨向来吃的简单,而且考虑到昨天五个人吃的都很油腻,今早叶宵只煮了一锅红豆沙,配上糖渍白萝卜条和凉拌蕨菜丝,吃起来清爽可口,很受大家的欢迎。 吃完饭庄然兄妹三人就要下山回家了,走之前庄沫沫一脸不舍地看着小屋,对她来说,这里的生活太美好了,有很多美味的食物。不像他们家,每天吃的最多的就是土豆和红薯。 沈梨把庄然的手弩还给了他。庄然接过手弩,跟沈梨约定,等脚踝的伤好了他俩合伙一起猎个大家伙!沈梨笑着同意了。抛开其他的不说,庄然打猎的本事确实是一顶一。 叶宵从屋子里拿出了两颗白菜,两条熏鱼和一些昨天刚熏好的肉,用背篓装好递给庄妤。庄妤用询问的眼神看向庄然,在得到许可后,她接过叶宵送的食物。 两家人摆手告别,叶宵回到小屋,看着家里空了将近三分之一的粮桶,心中难免有些心痛。然而,当她的目光转向院子里挂着的鹿肉,那一串串熏制好的肉在阳光下闪着油光,她又觉得这不算什么。对于沈梨和叶宵来说,现在能找到可以合作的、靠谱的伙伴是比几碗饭更难得的事,尤其是庄然这种技能点在打猎这一项上点满还带着一把“神装”手弩的队友。 但是,叶宵心中一直有一个结,那就是她迫切地想要验证庄然所说的一切的真实性。不是她不肯相信庄家兄妹的话,只是她觉得有些事情还是需要眼见为实证实了才能放心。 叶宵的这种疑心并非无的放矢。她和沈梨不过才进林子半年不到,现在就有了婚育令这种将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当作生育工具的离谱政策,这听起来确实有些夸张。所以,她决定下山去聚集区一趟,亲眼看看外面的世界如今到底是什么样子。 叶宵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沈梨。沈梨听后神色大变:\"太冒险了!如果情况真如庄然所说,我们一旦暴露性别,那基本上就是羊入虎口有去无回!\" \"我知道这很冒险,但是验证庄家兄妹的可靠性更重要!我不能把后背交给不信任的队友。\"叶宵坚定地说。 \"不行!我坚决不同意!\"沈梨坚持地说,\"要试探他可以有其他办法,但是我们不能这样以身犯险!\" 叶宵皱着眉头,沉默不语,她在思考着是否有更周全的方案。 沈梨想了想,又妥协了一步说道:\"那这样吧,等过段时间他去聚集区换物资的时候我跟他一起去,你留在家。等我们走了以后,你把庄妤和庄沫沫接过来,如果他没有什么坏心思,那我们两边都互相有个照应,如果他有什么歹念,我们也都有个筹码在手里。\" 叶宵想了想,觉得这个计划确实更为稳妥,便赞同地点了点头。这也不能怪沈梨和叶宵心思复杂,恐怕只有经历过末世的人才知道留一手的重要性。在这个末世之中,信任是一种奢侈,但也是一种生存的必需。 因为庄家兄妹的意外出现,叶宵发现这两天的时间存粮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消耗了一些。虽然庄然猎了一头雪鹿,但是毕竟是幼崽,只有一只羊一般大小,5个人饱餐了一顿不说,叶宵又让庄然他们拿回去一些,自己只留下了一小部分,所以总的来说,过冬食物的压力依然很大。 于是下午的时候,沈梨带上渔网又去了河边。而叶宵则去另一个方向捡山核桃去了。 山核桃虽然看着很大,但是不比人工改良的纸皮核桃。野生山核桃去了外面的青皮,剥了壳,里面能吃的果仁其实很少。好在那一片核桃树范围挺大的,所以趁着还有时间,叶宵要尽可能地多采一些。 二人像两只松鼠一样分头行动,各种忙碌在这片森林里,在冬天来临之前,争分夺秒地收集食物。 河水在午后的阳光下闪着光,沈梨在河边专注地寻找着鱼群的迹象。秋天的鱼不仅个头大,而且肥美,是补充蛋白质和脂肪的宝贵来源。沈梨一下午捞了三网一直到两个水桶都装不下了才恋恋不舍地往家走。 叶宵捡了满满一背篓的山核桃,手里还跨了一个篮子,身上又挂了一个斜挎包,都鼓鼓的。 只是,山核桃不能当饭吃,只能做补充能量来源,鱼却是可以扎扎实实饱腹的,而且还能提供很多蛋白质。 傍晚,沈梨和叶宵又做了一批熏鱼。这次的熏鱼因为鱼本身的肥美和上次积累的经验,成果更加令人满意。油脂在熏制过程中滴落,发出滋滋的响声,甚至在小屋内都能闻到诱人的香味。 叶宵照例将熏好的鱼先挂在西厢房的窗前通风,等完全干透之后再收到储藏室里。 叶宵挂完熏鱼,一扭头看到炕上庄家兄妹盖过的被子被叠的整整齐齐摆在角落,她本想将这几床被子都拆了重新缝制的,但是奈何一直忙忙碌碌没有时间去做这些无关紧要的事,不过叶宵也不急,等冬天到来,她们将有大把的时间去做这些活计来打发时间。 第二天,沈梨去山上寻找她上次布置的捕兽夹子和套索了。叶宵则留在家里,之前吊着晒的圆枣子已经可以吃了,她将上面拴着的绳子解开,一个挨着一个的装进密封罐子里。 厨房上方的吊柜里有很多密封罐子,叶宵每次去村子里几乎都会挑几个大的、密封性好的罐子带回来。而这些淘回来的密封罐也确实有它们的用武之地。树莓干、蓝莓干、圆枣子干、野山枣干、冰糖、白糖、芝麻、蜂蜜……每个罐子里面都装着满满当当的食物。 叶宵收好圆枣子果干,又去院子里晾晒上次沈梨采回来的榛子,经过几天的沤发,现在榛子外面的绿色外皮已经变得腐烂,很容易剥离。叶宵将它们铺展开来,放在阳光充足的地方晾晒。秋日的阳光温暖而明媚,是自然晾晒的最佳帮手。等榛子的外皮完全干透,轻轻一敲,里面的榛子果实就会脱落。野生的榛子仁富含丰富的油脂,而且十分有营养,不管是制作榛子酱或直接食用都很不错。 与此同时,山核桃的外皮也达到了腐烂的阶段。叶宵戴上尼龙手套,这是为了防止山核桃外皮的汁液沾染到皮肤上,不仅难以洗掉,而且会有过敏反应。她拿起一颗颗核桃,用力搓揉,那些腐烂的外皮便轻易地脱落了,露出了里面坚硬的外壳。 叶宵正忙着将山核桃和榛子摊开在晾晒架上,等待着阳光的洗礼。却见从远处走来一个背着背篓的俏丽身影。起初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叶宵以为是沈梨回来了,但随着距离的接近,叶宵细看之下,认出了来人——不是别人,正是庄妤。 庄妤背着那天叶宵给她的背篓,步伐轻快地走过来。她额头微微被汗水打湿,看到叶宵后脸上立马显出微笑。她快走几步,背篓随着她的步伐轻轻摇晃,显然里面装了不少东西。 叶宵停下手中的活儿,向庄妤挥手致意:“庄妤,你怎么来了?” 庄妤走近了,她的笑容更加灿烂:“叶宵姐,我哥让我给你们带了一些红薯和土豆过来。” 她说着就将背篓卸下,叶宵凑近了看到里面装着满满一背篓的红薯和土豆,有大有小,有些还带着泥,看起来像是新收获的。 “哎呀,哪里来的土豆呢?还带了这么多,太感谢了,这够吃挺久的,”叶宵感激地说,“快进来坐坐吧,我给你倒杯水。” 庄妤笑嘻嘻地说:“我们自己种的。”她紧跟着叶宵进了屋。两人坐在屋内窗前的木桌旁,叶宵为庄妤倒了一杯热腾腾的茶水,水汽缭绕,带着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 “哇,是茉莉花茶!”庄妤轻轻吹散茶水表面的热气,尝了一口,惊喜地说,“还有蜂蜜?” “对,加了点蜂蜜,这是沈梨在后山掏的蜜,为了这口蜜,她可没少受蜜蜂的‘款待’。”叶宵笑着打趣道。 这包茶叶包装简陋,自然算不上什么好茶,何况又放置了这么多年,味道其实很一般。只是末世之后,庄妤就再也没有品尝过茶的滋味,更不用说是加了蜜的。甜丝丝的液体中和了茶的微苦,茉莉的清香在舌尖上绽放,让她不自觉地一口接一口,直到杯底。 “真好喝,已经很久没有尝到这样的味道了。”庄妤感慨地说,她的眸子亮晶晶的,似乎是想起了什么让人怀念的往事。 “说起来,这包茶叶还是在你们现在住的村子里找到的。”叶宵看她有一些伤感,但是也不知如何安慰她。 庄妤的眼睛睁得更大了,她没想到自己与这杯茶之间竟有着这样的缘分,“真是不可思议,世界这么大,我们却以这种方式相连。” 正当气氛有一点伤感的时候,沈梨回来了,她的手里还拎着两只野兔,还有一大把的野蒜。是了,秋天是野蒜成熟的时候,这个时候的蒜比夏天的时候味道更浓郁。 沈梨看到庄妤也有些惊讶,庄妤忙解释说自己是来送土豆和红薯的,沈梨这才看到厨房的地上放着满满一篓子红薯和土豆。 “嚯,这么多?!”沈梨惊讶道。 “因为从聚集区逃出来的时候已经是秋天了,带出来的玉米和小麦种子已经来不及种了,只有土豆和红薯种植期短,又不挑时间,夏秋都有收获,所以我们就种了很多,平时都当主食吃。”庄妤浅浅笑着说道,“上次多谢你们的款待了。” 听到还有玉米和小麦的种子,沈梨和叶宵的眼睛同时亮了起来。叶宵的内心已经开始盘算,思索着下次如何开口去跟庄然换一些种子,尤其是叶宵心心念念的玉米种子,这东西高产又好种,叶宵一直想弄点玉米种子,没想到庄然他们竟然有。 沈梨倒是顾不上种子的事情,她回想起之前与庄然的互动,此刻面对庄妤的客套倒是显得有些不好意思:“那倒是没什么。你哥的伤还好吧?” “还好,没有发炎的迹象,只能愈合了。哥哥说休息十天半个月的就没事了,他让我告诉你,等第一场初雪的晌午在村口见面,到时候一起去聚集区。” 在没有手机的时代,人与人之间的通讯变得格外困难,沈梨不禁又一次怀念起末世前的便捷生活。她知道,按现在的情况来看,科学技术的恢复似乎遥遥无期。 幸运的是,沈梨今天猎到了兔子,她和叶宵热情地邀请庄妤留下共进午餐。庄妤客气了一下,但最终还是决定恭敬不如从命。 叶宵将两只兔子仔细地处理干净,剥皮去内脏后,将兔肉洗净,准备制作一道香气四溢的铁锅兔。她将兔肉切成均匀的块状,并将带油脂的部分单独分离出来备用。同时,辣椒、野蒜、蘑菇和土豆也一一准备就绪。 在铁锅中加热油脂,待其融化并开始冒烟时,叶宵便将兔肉轻轻滑入锅中。只听一声清脆的\"嗞啦\",兔肉与热油的初次接触,仿佛一场热烈的舞蹈,油花四溅,香气四溢。随着温度的升高,兔肉的颜色从鲜嫩的粉红逐渐转变为诱人的金黄,表皮微微焦脆,散发出令人垂涎的香气。 叶宵熟练地加入切好的野蒜和辣椒,翻炒间,再加入泡发好的蘑菇和切好的土豆,食材的鲜美与兔肉的香气相互交融,激发出层次丰富的香气。她轻轻地翻动着兔肉,确保每一面都均匀受热,同时也充分吸收了调料的精华。 拿起保温壶,叶宵适时地向锅中添入了一些开水,铁锅中的温度稍微降低,但很快又在柴火的加热下重新沸腾起来。在不断的翻煮中,兔肉渐渐变得酥软,肉质鲜嫩多汁,汤汁浓郁醇厚。当锅盖再次被掀开时,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那是兔肉的鲜美、辣椒的刺激、菌类的清新和土豆的甜软交织在一起的美妙味道。 叶宵将这道色香味俱佳的铁锅兔盛入一个深口海碗中,端上了炕桌。沈梨和庄妤也被这香气吸引过来,三人围坐在炕桌旁,那碗里的铁锅兔色泽金黄,汤汁浓郁,热气腾腾,看着就非常的美味。庄妤尝了一口,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内心不禁赞叹叶宵的厨艺了得,她总是能用有限的食材和配料做出丰富的餐食。而自己呢,末世之前对做饭就是一窍不通,更别提现在缺油少盐的情况了。 “怎么样?淡不淡?今天没有煮饭,所以没有放很多的盐。”叶宵询问庄妤。 “不咸,而且我一直口味清淡,觉得很好。” “那你多吃一点。”叶宵用勺子给庄妤的碗里舀了一大勺兔肉。 三个人围坐在餐桌旁,边吃边聊,女孩子之间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午餐就这样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进行,暂时忘却了外面的世界和所有的烦恼。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外面的阳光开始西斜,三人的谈话从生活琐事到对未来的打算,无所不包。最终,庄妤意识到天色已晚,便起身告辞:“今天又是麻烦你们的一天,我该回去了,哥哥和沫沫还等着我呢!太晚了他们会担心的。” 沈梨和叶宵想要给她打包一些兔肉带回去,这次庄妤非常坚定地拒绝了。于是沈梨将她送到门口,三人在落日的余晖中挥手告别。 第25章 出发宋庄 叶宵和沈梨在昏黄的烛光下认真清点着小屋中的食物储备。 一桶半的高粱米和大半桶的红豆是她们的主食,这些粮食虽然不多,但在精打细算下还能支撑一段时间。 六十颗白菜和四筐白萝卜是她们的蔬菜来源,这些蔬菜在冬季能提供必要的维生素。 三十几条熏鱼和一些熏鹿肉挂在西厢房的屋檐下,经过烟熏处理,它们可以保存较长时间。 一筐土豆和干蘑菇、黄瓜干、蕨菜干以及水果干等干货,这些都是她们在食物短缺时的重要补充。 最近采摘的山核桃和榛子堆满了角落,这些山货虽然不顶饿,却是难得的美味和能量来源。 酸菜还在发酵中,沈梨和叶宵对腌制的过程并不十分熟悉,她们只能依靠尝试和等待,希望时间能带来满意的结果。 由于油已经用尽,盐也因为腌制食物而变得紧张,沈梨最近猎到的新鲜猎物,比如庄妤来的那天猎到的两只兔子,都不得不尽快食用,以避免浪费。 “看来我们得计划下一次的狩猎和采摘了。”叶宵轻声说道,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忧虑。 沈梨点头同意:“是的,眼瞅着一天比一天冷了,感觉很快就会下雪,我们需要更多的储备。而且,我们还得想办法解决油和盐的问题。” 两人在清点完毕后,坐在火炕上,开始制定接下来的计划。 “明天我再去林子里看看,看能不能找到别的什么吃的。”叶宵提议,她知道在这个季节,森林中仍有许多可利用的资源。 沈梨却不赞同地摇摇头,她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忧虑:“现在天气越来越冷,应该也没什么能采的东西了。反倒是柴火更要紧一些。” 叶宵听了也觉得有道理。等到冬天大雪封门的时候,取暖和烹饪的燃料几乎和食物同等重要。 沈梨继续说:“捕猎夹子我也会继续放,放不住就现捕现吃,放的住就存起来,还能顺便砍些柴火。如果砍的柴火够多,我们还可以烧一些炭火做点炭盆。这个房子不知道耐不耐寒,还是多做一些准备有备无患的好!” “烧炭要重新建一个窑,还要一些粘土,我们大概是没有那个时间去烧炭的。” 两人的讨论一直持续到深夜,她们详细规划了接下来几天的工作。从食物的获取到住所的维护,从外出的计划到明年春天的耕种,每一项都被仔细考虑。最终,叶宵和沈梨都感到了一丝疲惫,但经过周密的计划,她们此刻已经感觉到踏实多了。 第二天一早,叶宵穿上了她厚外套,带上了柴刀和背篓,准备再次踏入森林。沈梨则检查了捕猎工具,确保每一个捕猎夹都处于最佳状态。两人在晨光中开始了新一天的忙碌。 接下来的三四天里,叶宵和沈梨像两只蚂蚁一样在森林和小屋之间往返,忙着准备过冬的柴火中。森林中的碎树枝和散落的枯木头被她们一点一滴地收集起来,渐渐地堆满了大半个柴火棚。这些柴火不仅是烹饪的必需品,更是抵御寒冷的重要资源。然而,碎木柴和枯树枝虽然易燃,却烧得快,不足以支撑漫漫长夜的温暖。叶宵和沈梨还需要再砍一些耐烧的粗圆木才行,这些木头能够提供更持久的热量。她们将柴刀换成了斧子和手工锯,开始在家附近的林子里开始吭哧吭哧的伐木。 两人合作无间,沈梨力气大一些,她负责用斧子砍断树木,叶宵则用锯子将砍下来的木头锯成合适的长度。小腿粗细的木头被她们截短,拖回小屋,锯成短木,整齐地堆放在储存区,留着下雪天或出不去的天气烧火取暖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屋的柴火储备日益充足,叶宵和沈梨的脸上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第一场雪静悄悄地在夜里降临,给这片荒凉的世界披上了一层洁白的外衣。 清晨,沈梨在起床后,透过窗户看到了地上薄薄的白色。起初,她以为只是霜冻,但当她走出小屋,细看之下,才发现是轻盈的雪花。这让她想起了与庄然的约定——第一场雪到来时,就在村口碰面,一同前往聚集区。 沈梨迅速回到屋内,唤醒了叶宵,告诉她自己要赴约前往聚集区的计划。叶宵听后,虽然也想同去,但记起了她们之前的计划,于是点头同意沈梨独自前往。 叶宵手脚麻利地开始准备早餐,她在锅里添上水,用不锈钢帘子隔水蒸了两个红薯和两个土豆,作为二人的早饭。另外,她还用小碗蒸了半条熏鱼和一碗红豆高粱饭,又用白菜炒了一块鹿肉,精心装在小饭盒里,让沈梨带在身上,留着赶路时当午饭吃。 沈梨为了掩饰身份,拿了一把剪刀,将头发剪得极短,再戴上帽子和口罩,以防万一。她挑选了一身男装穿上,背起那些准备交换的零件物资,怀揣着叶宵准备的午饭和水壶,便踏上了前往小山村的路。 一路脚步不停地赶路,到达村子时,沈梨远远地看到了一个背着手弩的熟悉身影——正是庄然。她没有大声打招呼,而是直接走到庄然面前。一段时间未见,庄然看起来精神不错,他的伤势似乎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 沈梨和庄然交换了一个默契的眼神,二人没有多说什么,便一同出发。 “我们有两条路线可以选择,”庄然边走边说,“一是先走到公路,顺着大路走二十几公里,到宋庄。那里有个黑市,可以买到一些种子和其他必需品,不过价格稍微贵点。我想你们应该很需要种子吧?在聚集区里可是没有种子卖的。到达宋庄后再向东出发,走十七八公里到最近的聚集区。” 听到宋庄这个名字,沈梨心里不由得一紧。她回想起了当初那些追赶她们的暴徒,他们曾提到要去宋庄集合。沈梨的内心涌起了一股抵触感,尽管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她现在的穿着打扮也与当时截然不同,但她仍然感到一丝不安。 “还有一个路线呢?”沈梨问道,声音中带着一丝迫切。 “另一个路线是走到大路上,然后横穿公路,再翻过一座山,直接到聚集区。这条路线虽然路程短,但山路更难走,看起来路程短,按照现在的天气和路况,有可能花费的时间反而更多。”庄然解释道。 沈梨开始在心里权衡两种选择。宋庄危险,但是能买到种子;山路虽然艰难,但避开了宋庄那个鱼龙混杂充满不确定性的地方。 庄然看着沈梨犹豫的样子,又说:“聚集区实行的是公社制度,大部分财产都是公有的,集体分配。允许自由交易的物品是有限的——当然,你们想要的油盐和粮食肯定是很多的。不过我们进去买卖,需要兑换集聚区自己的货币。每个聚集区都有发行自己的货币,而且绝大多数的聚集区之间货币不通用。” 沈梨惊讶地问道:“不通用?也就是说,我在那里卖掉的东西,必须要在那儿消费完才行?” 庄然点了点头,“是这个意思。当然你也可以下次再来买,不过不管分多少次,你最后都只能在这里花完。这也是为什么宋庄这种黑市能存在而且受欢迎的原因,在宋庄,基本都是以物易物,没有什么参考价,买卖双方全凭自愿。” 沈梨思来想去,决定还是去宋庄看一看,然后再去聚集区。确定了路线后,二人快步赶路,希望能在天黑的时候到达宋庄。 一直行进到中午,两人已经急行军了五六个小时,疲惫不堪。他们坐在路边休息,不远处有一个小村子的轮廓隐约可见。沈梨想去小村子里搜寻可能遗漏的有用物资,但庄然摇了摇头,劝她放弃这个念头。 “这里离宋庄只有十多公里,”庄然说,“路过的人早如蝗虫一般搜刮得一干二净了,根本轮不到你我。” 沈梨觉得他说的也有道理,只好作罢。她和庄然坐在路边的一块倒下的路牌上休息,沈梨掏出叶宵精心准备的午饭,打开盖子,是熏鱼、白菜炒肉和红豆高粱米饭,虽然饭菜都有一些冷了,但是架不住这一盒子里有荤有素有鱼有肉,而且色香味俱全。 庄然看到沈梨饭盒里的丰盛午餐,满眼的羡慕。他也从怀里掏出自己的小饭盒,里面装着一个煮红薯和一些炖得乱七八糟根本看不出来原材料的肉糊糊。 沈梨看着庄然饭盒里的反人类的食物,心中涌起一股同情。她把饭盒递过去,示意他一起吃。庄然本来还犹豫一下,但是看着沈梨饭盒里的菜,想起来在山上小木屋的时候叶宵的厨艺,还是忍不住夹了一块蒸熏鱼吃了起来。 沈梨收回饭盒,好奇地问:“你那饭盒里煮的是什么?能吃吗?” 庄然一边嚼着美味的熏鱼,一边回答:“是庄妤做的土豆炖鹿肉。”他吧唧吧唧大口的嚼着,还不忘了替庄妤辩解一下,“庄妤做饭确实缺了点天赋。不过也可以理解,毕竟以前煮饭这些都是请的阿姨来完成的,她根本就没进过厨房。在这种缺油少盐的末世里长大,做不好也正常。” 沈梨听他这么说,立马翻了个白眼,然后又撇撇嘴,不认同庄然的说法。难道她和叶宵在末世前就会打猎会抓鱼会织渔网?还不是极限的环境逼出了她们这些生存技能。 “你不能总是这样什么事情都一力承担。我知道你很强,但是过度的保护有时候也会害了她们。” 庄然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只是关心则乱…… 她看着庄然啃着红薯,又给他夹了两片白菜炒鹿肉,她有点同情地问庄然:“你们不会只有红薯和土豆可以吃吧?” 庄然无奈地耸耸肩:“没办法,当时已经错过春耕了,小麦和玉米的种子就算种了也来不及收获。我拿我妈唯一留下的遗物——一块机械手表换了两个土豆和红薯回来种,这种东西成熟的快,既能当主食管饱又能当菜吃,而且又耐放不容易坏,吃一个冬天也没问题。本来上山可以打点野味补充一下食物来源的,没想到第一次去就踩了你的捕猎夹子。” 沈梨听了以后脸红了一下,虽然感觉到有点抱歉,不过她也不是有心之举。沈梨心想,哼,那只能怪他太倒霉了!她内心腹诽着,然后把饭盒里剩下没吃完的饭菜一股脑的递给庄然,催促道:“我吃不下了,你帮我吃完然后赶快继续赶路吧!” 庄然愣了一下,但是也没多犹豫,他迅速吃完剩下的饭菜,继续踏上前往宋庄的路。 冬天的天黑的很早,下午5点钟不到就天就已经完全黑透了。沈梨和庄然在黑夜中又走了四五个小时才终于到达了宋庄。这里的景象与他们预想的差不多,小镇的规模不大,街道两旁是一排排低矮的平房,偶尔能见到一些残留的店铺招牌,只是不太多。看来在末世前也只是个很小的镇子罢了。 因为时间太晚,外面又冷,小镇上几乎看不到什么人影,只有寒夜里的风声刮着地面的雪花乱飞。沈梨和庄然又饥又冷,急需找到一个可以休息的地方。 就在他们四处寻找时,一个稚嫩清脆的声音从一栋房子里传来:“要住宿吗?”沈梨循声望去,只见一扇黑色的铁皮大门里探出一个小脑袋瓜,是一个绑着两个小麻花辫的小女孩,大约八九岁的样子。 沈梨警惕地望了小女孩一眼,小女孩见沈梨被她吸引,继续说:“很便宜的,随便给点什么都可以。家里就我和爷爷两个人,我们一整天没东西吃了。姐姐进来住一晚吧!真的很便宜!” 与其说是在吆喝招揽顾客,不如说小女孩其实是在乞求和乞讨。 二人对视一眼,默契的快速离开了那里。 来到一个废弃的加油站,庄然看了一眼手表对沈梨说,咱俩一共还能睡6个小时左右,每人3小时,一替一换轮流放哨休息,我先守第一班,你去睡吧。 沈梨知道这是庄然在照顾自己,也不逞强,背后的连衣兜帽一扣,头枕着背包就睡去了。 夜色如墨,静谧中带着一丝神秘。庄然坐在昏暗的仓库角落,目光穿过破碎的窗户,凝视着沈梨沉睡的身影。他的思绪飘向远方,飘向那个留在家中的庄妤和庄沫沫。她们现在怎么样了?安全吗?早知道应该将她们俩送到山上拜托叶宵照顾的。只是他知道叶宵看起来虽然客气热情,却并不信任自己,他思来想去犹豫再三还是没有开口就是了。 庄然把玩着手里的弩箭,想起来第一次遇见沈梨的时候她跋扈任性的样子,嘴角不自觉地微微上扬。明明跟庄妤的年纪不相上下,但沈梨和叶宵的独立性让她们显得更为坚强,想必这一路上一定吃了很多苦吧! 如果没有自己,庄妤现在会是什么样子呢?会不会跟沈梨或者叶宵一样坚强独立?还是……已经被末世的残酷淘汰掉了?夜色中,周围的宁静解放了庄然的思绪,他倚靠在临近门口的办公桌前,左胳膊枕在脑后,右手拿着手弩,透过加油站办公室的小窗子看向外面的夜空。 他想起很多往事。 末世来临前,庄然的父亲是个地方高官,长相帅气又有学问,庄然母亲也曾是红极一时的女星,她的娘家姓赵,是富甲一方的江南富商,俊男靓女结合又是商政联姻在当时被传为一段佳话。嫁入庄家后,庄然的母亲从娱乐圈逐渐隐退,最后生下了庄然和庄妤兄妹俩。 生活本来顺风顺水,庄然和庄妤从小接受着最好的教育,享受着最高等的资源,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然后,末世来临了,庄然动用了自己的所有资源,安排全家跟着第一梯队紧急撤离。 那时候的庄然比现在沈梨和叶宵也大不了两岁,他永远不会忘记那天,那个女人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孩子,扒着车窗求副驾驶的父亲样子,她哭的撕心裂肺,一直反复说着不用管她,只求他把这个孩子带上,毕竟是他的亲骨肉。 车子本来已经发动了,但是最后父亲还是不顾后座母亲诧异惊讶的目光,心软打开了车门。 这个女孩就是现在的庄沫沫,庄然同父异母的妹妹。 庄然的母亲做梦也想不到,一向恩爱和睦的两个人,是从什么时候有了裂缝,又是怎么样被第三个人横插了一脚还有了孩子的。这么多年竟然一点都没有察觉。她想不通,也不能原谅。时间太久了,那些蛛丝马迹已经不可查。过往的一切好像都变得经不起推敲,只是末世太残酷了,这些事情在严峻的形势下,这些情情爱爱鸡毛蒜皮早已经变得不重要。 起初,他们一家还能借着原有的人脉和资源跟着部队过着优质的生活,但随着局势越来越严峻,聚集区之间冲突火拼严重,庄然的父亲在混战中被杀,失去靠山的孤儿寡母也只能成为万千幸存者中的一员,像浮萍一样飘荡在各个聚集区中,颠沛流离。 没过两年,庄然的母亲也撒手人寰。严重的流行性感冒引起了肺部感染,体质本就差的她,经不起病痛的折腾,很快就离开了人世。 末世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了,不管谁死了,活着的人还是要继续活着。 庄然带着两个幼小的妹妹,开始了艰难求生的生活。好在他聪明,机敏,这些年颠沛流离中学到了一身安身立命的本领。庄然想,如果父亲母亲还活着,应该会为我感到非常骄傲吧?我活的很好,把庄妤照顾的很好,还有庄沫沫,也平安健康的长大了。 庄然轻轻抚过手中的弩,那冷冽的金属质感在夜色下显得格外清晰。弩箭的箭头在月光的照耀下闪烁着寒光,仿佛与天际的月光相互辉映。这是末世初始,庄然父亲送给他的礼物,也是他生存至今的伙伴。 沈梨睡得很浅,她的清醒打断了庄然纷飞的思绪。废弃加油站的值班室的门关不严,寒风不时地从缝隙中吹进,带来刺骨的冷意,让人难以安稳入眠。 庄然看到沈梨醒了俩人默契的换了一下位置,宋庄水深,她不敢大意,就蹬着眼睛熬到了天亮。 第26章 宋庄的集市 庄然醒来后,两人迅速收拾了一下就准备前往集市探查情况。 “记住,你现在是女扮男装,虽然外表看不出来,但你的声音会暴露你的身份。”庄然对沈梨说,他的表情认真,语气中透露出一丝严肃,“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嗓音不会那么细腻,所以千万不要说话。” 沈梨点头表示理解,于是庄然继续叮嘱:“如果有人问起,你就装作是我的哑巴弟弟。明白了吗?”沈梨认真地听着,意识到此事的重要性,再次点头同意。 两人做好了准备,便向镇子中心走去。那里曾是末世前的农贸市场,现在则自发形成了一个交易集市,成为了幸存者们交换物资的场所。 当他们走到集市门口,两个身材魁梧的大汉分别站在入口两侧,他们用审视的眼光打量着沈梨和庄然。沈梨心中一紧,下意识地压低了帽檐。 走进集市后,沈梨的眼前展现出一幅杂乱无章却又生机勃勃的景象。 这里聚集的人比沈梨想象的要多些,摊贩们或蹲或站,面前的货物五花八门,品类杂乱无章。半瓶洗发水和一袋子玉米一起售卖,几颗止痛药和牙膏牙刷摆在一起,小刀跟葱姜蒜出现在一个摊位上,还有一个摊子在卖各式的种子,有一些种子是带包装的,但更多的是散装的,甚至连卖家也说不清楚里面是什么种子,也不能保证一定能种出苗。但即便如此,他的摊位前面还是时不时地有人问询。 沈梨跟着庄然从摊子面前一一走过,她的目光在各个摊位上扫过,渐渐地她发现,虽然每个摊位上的商品看起来杂乱无章,但是纵观整个市场,商品种类却是比较齐全。从食品到日用品,从医疗用品到武器装备,肉鱼调料,干货罐头,几乎涵盖了生存所需的各个方面。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尽可能地利用手头的资源,以换取生存的机会。 虽然市场上的人很多,但并没有吆喝声,大多数交易都是静悄悄地进行的。交易双方低声交流,警惕地观察着四周,仿佛每笔交易都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在这里,信任变得稀缺,每个人都在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沈梨和庄然的身影在各个摊贩前徘徊,庄然不时地停下脚步,与一些摊贩交谈,询问价格什么的。他在交谈时总是显得从容不迫,既不过分热情,也不轻易表露自己的需求,这种冷静的态度似乎总能让他在交易中占据了一定的优势,只是到处看了许久,他们也并没有购买任何物品,因为他们俩都想去聚集区看看再做最终的决定。 沈梨紧随着庄然,心脏在胸腔内咚咚乱跳。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能感觉到四周似乎有人一直盯着他们,如同野兽在暗处窥伺。沈梨小心地四处张望却一直找不到源头,她下意识地抓紧背包,仿佛这微小的动作能为她提供一线安全。 两人在压抑的沉默中逛完集市,沈梨的焦虑随着每个沉重的脚步递增。她用眼神向庄然发出无声的信号,意思是觉得此地不宜久留,该走了。庄然微微点头,两人的步伐在紧张的节奏中一致起来。 然而,当他们走到门口时,门口那两个身形魁梧的男人如两座小山般挡住了去路。他们的目光贪婪,上下打量着沈梨和庄然,仿佛在评估他们的油水。 庄然的声音冷静而坚定:“我们只是路过,不想惹麻烦,请让我们离开。” “你们俩看起来不像是这里的常客,”其中一个“大块头”的声音低沉而充满威胁,“还不知道这里的规矩吧?” “什么规矩?”庄然的声音冷如冰霜。 “税的规矩。”“大块头”的语气嚣张。 沈梨刚想开口争辩,突然想起来庄然出发前的嘱咐,于是话到嘴边又硬生生咽下。 庄然的眼中闪过一丝锐利:“我们又没有在这里交易,为何要交税?没有这种道理吧?” “什么道理不道理的,这年月,老子手里的家伙就是道理,管你买不买卖不卖,反正进来这里再想要出去,就要给钱!”“大块头”的手掌猛地拍在庄然的胸口,语气中透露出不容置疑的命令,“少他妈的啰嗦!” 庄然的手缓缓移向肩上的弩,沈梨见状,也将手伸向腰间的刀柄。他们的眼神交汇,传递着不言而喻的默契。紧张的气氛在这一刻凝固,冲突仿佛一触即发。 但庄然知道,现在不是硬碰硬的时候。他深吸一口气调整情绪,声音中带着勉强的平静:“那要交多少税呢?” “那要看你有什么了。”“大块头”的目光在他们身上贪婪地扫过,他用小拇指挖了挖耳朵,散漫地说,“咱倒是不挑,吃的喝的用的,一概照单全收。实在什么都没有的,卸条胳膊留条腿在这里也算个交代。” 庄然听罢也不多废话就开始在自己的背包里翻找,沈梨焦急地向庄然打手势,但她的哑剧未能传达她的急迫。庄然误解了她的意图,以为她只是不愿放弃物资,他在她耳边低语:“小鬼难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们没得选。” 沈梨的心跳如鼓,她发现庄然没有完全理解自己的意思,更急了,她指了指门口挡路的两个大块头,又指了指集市里面,最后拍了拍自己怀里的背包。庄然没有看懂这一系列动作是什么意思。看着庄然迷茫的眼神,她放弃沟通,费力地扯着庄然把他拖到卖种子的摊位前。 “要买种子?”庄然试探性的问沈梨。 沈梨点头如捣蒜。她从背包里掏出2部手机1块手表递给庄然,庄然跟卖种子的老板悄声沟通,最终拿回了5包种子“盲盒”。沈梨将种子放进衣服内缝制的口袋里,拉上拉链跟着庄然往外走。 当他们再次面对“大块头”,他伸出手,庄然和沈梨明白他是要“收税”了,于是各自从包里挑了件东西出来。庄然递给他一个烟斗,沈梨则是一枚银戒指。大块头把烟斗收了起来,用手打量着看了看沈梨的那枚银戒指,然后对沈梨又伸出了手,意思是不够。 沈梨的愤怒在胸中燃烧,她强忍着冲动,从背包中翻找,最终拿出一个手电筒递给“大块头”。他这才满意地让开道路。 沈梨和庄然快步走出集市,刚走出宋庄的,沈梨便迫不及待的爆发了,她的声音中带着压抑的怒火:“这些狗东西,吸血的蝗虫!竟敢敲诈我们,我真想给他们一刀。” 庄然的直觉告诉他,危险并未随他们离开集市而消失。他轻轻按住沈梨的肩膀,声音低沉而冷静:“这里还不算安全,再走远点再说这些。” 他们的步伐加快,但追击的脚步声如影随形,迅速打破了宁静。追击者们从镇子的方向蜂拥而至,速度之快,完全暴露了他们的迫切与贪婪。 几个人迅速上前将庄然和沈梨包围。庄然拿着弩,做出防御的姿势。沈梨也抽出了腰间的短刀,随时准备战斗。 领头的壮汉,一脸横肉,眼中闪烁着不加掩饰的狂妄。他的声音在空旷的野外回荡:“到了东哥的地盘,想囫囵个儿回去,那东西就得留下。” 沈梨这才意识到,从她和庄然进入宋庄开始,这群人就已经盯上了他们。 庄然看着四周围满的恶匪,知道情况不容乐观,他主动提出要把物资都留下,只求放他们走。 但是,为首的壮汉不同意。他的目光在沈梨的身上上下扫视赤裸裸地打量:“东西我要,人也要留下。今天你们两个谁也走不了!这小娘们细看还有几分姿色,又年轻,调理好能生养,卖到聚集区应该值不少钱。” 一群人嘿嘿嘿的猥琐的笑着,沈梨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她只能下意识的将手里的刀握得更紧。 “你们……你们想的美!大不了同归于尽也不会让你们得逞的!”沈梨强装镇定。 “哟呵,还真是个女的,”领头的壮汉对身边一个瘦小的男人笑嘻嘻地说,“要么说还得是瘦猴眼尖,在集市上就看出来了。” “那是那是,”叫瘦猴的男人得意地说,“咱以前就是干这个的,手里过过的女人数不清,离老远就闻得出来女人味,不管她打扮成什么样,就是化成灰我也分得清,绝不会错。” 一群人嘻嘻哈哈又在大放厥辞。沈梨的内心爬满了绝望。 就在为首的壮汉伸手去拉扯沈梨的瞬间,庄然迅速反应。 他的手紧紧握住手弩,上好箭,拉满弩弦,一箭射出,一套动作熟练连贯,一气呵成。如闪电般迅速,让人来不及反应。箭矢带着破空之声,准确无误地射中了壮汉伸出的手臂。 痛呼声中,鲜血涌出,壮汉捂着受伤的手臂下意识地后退。庄然没有片刻的犹豫,他再次上箭发射,向来人的左腿射去,男人吃痛跪下。 沈梨看到庄然已经行动,也迅速反应过来。她提着短刀,一个健步冲到那人面前,用刀比着他的脖子。庄然手里举着弩箭瞄准众人,随时准备射击。 追击者们本就是一群欺软怕硬的乌合之众,看到自己的老大受了伤而且已经被控制,一时间面面相觑,不知道如何是好。 沈梨冷冷地盯着领头的人,手里的短刀又逼近脖子几分:“不想死的话,就让他们都滚开。” 庄然保持着冷静,他的目光在追击者们的身上扫过,警惕着任何可能的异动:“我们不想惹麻烦,但也不是什么软柿子。你们现在让开,大家无事发生,各走各路。” 老大在沈梨手上,一群人不敢轻举妄动。领头的壮汉右手手臂和左腿都中箭受了伤,他用余光看了看庄然和沈梨,最终意识到他们今天选错了目标。 “刀剑无眼,小兄弟,误会一场。”他一边说着一边挥手,示意手下们放行。围着的一群人得令立马散开。 庄然的手弩稳稳地举着,沈梨则挟持着受伤的头目,他们一边警惕四周,一边小心翼翼地后撤。在确保追击者没有跟上来后,沈梨猛地一脚踹向那壮汉的后背。壮汉本就因腿部受伤而站立不稳,受了这一脚后,他痛呼一声,跌坐在地上。 一群小弟听到自家老大痛苦哀嚎,赶紧上前殷勤的查看。 趁着追击者群龙无首的空档,沈梨和庄然转身快速逃离现场。他们奋力奔跑在旷野之下,直到确认已经摆脱追踪,两人才逐渐放慢了脚步。心跳逐渐从剧烈的奔跑中平复下来,沈梨转向庄然,眼中闪烁着深深的感激。 她喘着粗气,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今天,多亏有你。” 庄然一屁股坐在地上,闭着眼睛,长长地呼出一口气:“不足挂齿。唉,就是可惜了我两枚箭。” 沈梨知道,在末世环境下,弩箭难以补充,属于用一支少一支的宝贵资源。现在庄然为了救她,搭上了两支箭,她感到非常愧疚:“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一定想办法给你弄点……” 庄然听到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他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轻松:“我也没有那么小气。还有挺多呢!”庄然说着晃了晃身后的箭筒,里面的箭矢相互碰撞,发出清脆的叮叮声。 两人在原地休息了一会儿,平复了呼吸和心情。随后,趁着天色尚未完全暗下来,他们继续踏上前往聚集区的路。 第27章 三人归家 沈梨出发后的第二天,叶宵难得睡了一个懒觉。直到晨光透过窗帘,她才从温暖的被窝中依依不舍地爬起。 灶台冷了一夜,此时屋内的温度骤降,叶宵的呼吸在空气中凝成了一团团白雾。她忍着寒冷快速穿好衣服,叠起了被子,然后来到厨房生火。叶宵先给锅里添了两瓢冷水,然后去柴房抱了一些干柴点燃了灶火,随着锅内水沸腾的声音,屋子里也渐渐暖了起来。 叶宵去储藏室抓了一把干蘑菇和干黄瓜片,用温水泡上。然后趁着河水还没有完全上冻,提起扁担和水桶到河边取水。院子里的水缸在天冷后也被叶宵搬进了厨房,现在厨房里有两个大水缸,她要装满这两个缸,差不多要来回四五次才行。 担完水后,叶宵回到家中,发现蘑菇干和黄瓜片已经泡好了。她剥了两片白菜撕成小块,然后把这些食材一起放入锅中,煮了一锅清淡的白菜蘑菇汤。叶宵盛出一碗汤,坐在桌前慢慢品尝着这美味的早餐。 吃完洗好碗筷,叶宵穿上厚厚的棉衣外套,戴了一顶毛线帽就踏上了前往庄妤所在的村子的路途。 山间的空气带着初雪的凉意,阳光透过稀薄的云层,斑驳地洒在银装素裹的大地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辉。叶宵深吸一口冷冽的空气,心中明白,初雪之后总会晴上几天,然后真正的冬天才会到来,届时下雪频繁,一整个冬天都不会化,再想下山只能等春天了。 下过雪的山路更加崎岖,叶宵凭借着记忆,沿着蜿蜒的小路,小心翼翼地向山下进发。到达村子时,阳光已高悬正中,已是晌午了。她站在村口,望着那些错落有致的房屋,心中不禁涌起一丝忐忑。她不知道庄妤的家具体在哪一处,只能挨家挨户地寻找。 终于,她来到了一座带有大菜园的院子前,一种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这里曾是她寻找蔬菜种子的地方。院门紧锁,与村子其他大门洞开、空置凌乱的房屋形成鲜明对比。叶宵爬上墙头向里张望,只见小院被收拾得井井有条,各种物品工具摆放得错落有致,直觉告诉叶宵应该就是这里了。 叶宵敲了敲紧锁的大门,未见回应。她只得翻墙进院,穿过院子,来到房屋前,房门并未上锁,她轻轻敲了敲门,还是没有人回答。她心中一紧,难道庄妤和庄沫沫不在家?她一边问着“有人吗?”一边推门走了进去。 一进去便是客厅,屋内温暖而安静,收拾的干净整洁。中央的铁炉子里柴火正噼啪作响,炉子上的水壶发出尖锐的哨声,火炉的烤屉里散发出烤红薯的诱人香气。 穿过客厅,叶宵来到了厨房,那里锅碗瓢盆一应俱全,摆放整齐。 厨房左右两边各一个灶台,每个灶台连接着一个卧室的火墙。她敲了敲左边卧室的房门,未见回应,推门只见一个矮炕,炕上整整齐齐地叠放着一床被子。炕的一角摆放着一个矮柜,矮柜上摆放着一些男士的衣物用品。她又来到右边的卧室里,两床被子整齐地叠放着,一些简单的饰品摆放在梳妆台上,还有一个手工缝制的兔子布娃娃静静地躺在炕上。 叶宵在屋内寻找了一番,却始终没有找到庄妤和庄沫沫的身影。她轻声呼唤着她们的名字,声音在屋内回荡,却依旧没有回应。 正当叶宵以为家中无人,准备离开时,庄沫沫晃着双马尾辫从厨房门里探出来:“叶宵姐?”她看到叶宵,眼睛一亮,开心地冲出来。紧接着,庄妤也小心地从厨房走出来。 “听到门响我还以为是什么坏人,带着沫沫先躲了起来,没想到是叶宵姐。”庄妤不好意思地说,脸上露出了释然的微笑。 叶宵微微一笑,表示自己理解她们的担忧:“是我唐突了。” 庄妤给叶宵倒了一杯热水,请叶宵到热炕上坐:“外面很冷吧?我们家没有茶叶,只能将就着喝点热水暖暖身了。” 火炕热乎乎的,叶宵把棉衣和毛线帽子脱下来。她接过热水吹了吹,浅浅抿了一口后放在炕桌上。 庄沫沫从炉子的抽屉里掏出一个烤好的红薯递给叶宵,她说红薯是她和姐姐一起种的,可甜了,让叶宵赶紧尝尝。 已经快到中午了,叶宵想了想,这两个红薯大概是庄家姐妹的午饭,她不好意思吃,但是看着庄沫沫眨巴着大眼睛一脸献宝的样子,于是把红薯一掰两半,大的一半给庄沫沫,自己只留了一小截。 叶宵两口吃完了烤红薯,她一边用食指摩挲着水杯一边说:\"我这次来,是来接你和沫沫一起上山的。\"她也不想绕弯子了,就直接表明了来意。 \"上山?\"庄妤的脸上露出了迷茫,她不解地问:\"是哥哥的意思吗?\" 叶宵并不擅长撒谎,此时她感到有些尴尬,低下头,假装喝水以掩饰自己的不自在,声音含糊地回答:\"嗯...我们互相有个照应。\" \"他怎么没提前和我说呢?\"庄妤自言自语,语气中带着一丝疑惑。但或许是因为对叶宵的信任,她也没有做过多的怀疑,马上表示一吃完手中的红薯就开始准备上山所需的东西。 叶宵内心暗自松了一口气,她原本已经酝酿好了一番说辞,却没想到庄妤这么快就答应了。 最感到兴奋的是庄沫沫,得知能去叶宵家里住,她立刻像只欢快的小鸟一样跑回房间,开始收拾自己的物品。 庄妤回到房间开始整理一些日常所需的衣物和洗漱用品。走出卧室的时候她想了想,决定再带上一些自家种的红薯和土豆。叶宵跟随她来到厨房,目睹庄妤熟练地搬开厨房角落里的坛子和水缸,露出了一个隐蔽的木板暗门。门下,是一个储藏丰富的地窖,里面堆满了一筐筐的土豆和红薯。 叶宵蹲在地窖口向里面打探,好奇地问:\"这地窖是原来就有的吗?\"她记得自己和沈梨之前来时并未注意到这个地窖。 \"不是的,是哥哥挖的。\"庄妤解释道,\"他说这样可以用来储存粮食,如果遇到危险,我和沫沫还可以躲进去。\" 叶宵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庄妤和庄沫沫之前藏身之处。她看着地窖里满满的土豆和红薯,不禁感叹:\"你们种了这么多啊!\" \"是啊,多亏了这些。\"庄妤笑着说。 此时,庄沫沫抱着她心爱的布娃娃走了出来,她小心翼翼地问庄妤:\"我可以把奇奇也带去吗?\" 庄妤轻轻地从妹妹手中抽出布娃娃,脸上带着一丝无奈:\"这次不行哦,我们要带很多东西,不能再拿娃娃了。\" 尽管有些不舍,庄沫沫还是懂事地点了点头。庄妤挑选了一筐土豆和一筐红薯,叶宵帮忙分担了重量。她本来还打算带上一些蘑菇干和野菜干,但叶宵告诉她家里已经有很多,建议她们留着自己吃。庄妤考虑了一下,接受了叶宵的建议。 庄妤从客厅的窗台里抱出来两个小花盆,叶宵一看,竟然是两盆蒜苗。 “竟然是蒜!” “对,最开始只有一棵,种到现在有两盆了。”庄妤一边说一边用塑料袋小心的把种着大蒜的花盆包好,生怕被冻坏了。 收拾妥当,三人熄了炉子锁了门,向山上出发了。 第28章 聚集区 沈梨和庄然又走了一天才最终抵达聚集区。虽然看起来也只是个镇子,却比宋庄所在的镇子规模大的多,也繁华的多。 “老规矩,不能讲话。如果有什么突发情况,要听我指挥。”进入聚集区前,庄然又一次嘱咐沈梨。 “好。”有了宋庄的前车之鉴,沈梨不敢大意,老老实实地跟着庄然。 当他们走到聚集区的大门前,两名守卫立即上前拦截。“每位进入聚集区的人都需要接受常规检查。”守卫的声音冷冷的,像手里的枪管一样不带任何感情,随后便引导他们进入门内的值班室。 一听到要接受检查,沈梨的心情顿时紧张起来,她可不想被抓去生孩子。 庄然给了沈梨一个眼神做安慰,让她不要紧张,随机应变。 进入值班室后,守卫先是对庄然进行了简单的询问,诸如姓名、年龄、来意等常规问题,庄然都如实作答沉着应对。随后,守卫对庄然进行安全检查。被检查的人除了要脱掉除了内衣以外的其他衣物做性别和基本健康检查,还要卸下刀枪等伤害性武器,由聚集区统一保管,直到他们离开时才会归还。具体情形就跟与末世前机场和火车站安检类似。 完成这一系列程序后,守卫递给庄然一张卡片,上面详尽地记录了他的身份信息、体貌特征以及此行的目的。守卫严肃地提醒庄然,这张卡片至关重要,一旦丢失,他们不仅在聚集区寸步难行,而且也没办法离开聚集区。 庄然认真地点了点头,表示已经明白,并将卡片仔细放进衣服里衬上缝制的口袋收好。 当轮到沈梨接受询问时,她的紧张情绪变得显而易见。守卫按照常规流程问她的姓名,但沈梨记得庄然之前的叮嘱——不能说话。于是,她开始装傻充愣的比划着她自己也看不懂的手语。 “他是我的弟弟,从小就是个哑巴,不能说话。他叫庄小狗,庄园的庄,汪汪汪的狗。”庄然边说边在空中比划着“狗”字的写法,然后学着小狗“汪汪”两声。守卫大哥听到这样的名字,忍不住笑出声来。 沈梨虽然心里明白这是庄然在捉弄自己,她黑着脸,却无法当场发作,只能强忍着怒气,心里默默记下这笔账,打算事后再找庄然算账。 接下来是安全检查,沈梨担心自己是女孩子的身份暴露,面对搜身的警卫,她脚步迟疑,磨磨蹭蹭不愿上前。 守卫大哥连叫几次,沈梨仍旧犹豫不前,守卫很快失去了耐心,开始大声催促。沈梨不知道如何应对,她悄悄掏出短刀,在想如果被发现自己的女的,就先发制人然后跑路。 庄然见事情有一丝不妙,赶紧上前缓和局面:“我这个弟弟在末世的时候被几个丧尸追赶过,被吓坏了,到现在还没恢复,智商就像几岁小孩,受到一点刺激就害怕。”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只黄金耳环,迅速地塞到检查守卫的手中,“请您行个方便,简化一下手续让他进去吧。不然把他留在这里,我也不放心,还得麻烦您看着。” 守卫大哥感受到手中的金属触感,立刻心领神会,但表面上还是装出一副为难的样子:“谁不是从末世过来的啊~这可不行!不检查的话不合规矩!” 庄然见状,又掏出另一只金耳环快速塞了过去:“我们就待半天,天黑之前就走。” 守卫大哥摸着手里分量不轻的金耳环,这下满意了,赶紧塞进兜里,态度也和缓了许多:“那就把外套脱了看看,然后武器不能带。”他清了清嗓子,装模作样地指挥着。“喂,说你呢!叫什么来着?哦庄小狗,快过来!” 庄然迅速将沈梨手里的短刀抽出,递给负责收缴武器的守卫,沈梨也配合的脱下了外套。守卫拿了好处,并不为难,挥挥手就放他们过去了。 就这样,沈梨也顺利拿到了身份卡,两人快步离开了检查区。 一离开,沈梨便提着拳头冲向庄然,庄然灵活地躲开,坏笑着说:“开个玩笑哈哈!”沈梨环顾四周,发现不时有人经过,知道自己不能有太大动作,但她对刚才被捉弄的事情耿耿于怀,她气鼓鼓的样子既可爱又好笑。 庄然忍不住笑出声,沈梨看他还在笑,压低声音带着怒气质问:“好笑吗?嗯?智障的弟弟,庄小狗?” “对不起……哈哈哈……”庄然试图控制笑意,但越是强忍,越是显得滑稽,这让沈梨更加生气。她加快步伐,决定暂时不理庄然。 幼稚鬼,沈梨心里默默吐槽。 庄然小跑几步追上沈梨,看着她气呼呼的样子,再次道歉:“对不起,下次不会了。” 沈梨仍旧没有理会他。 沈梨虽然被庄然突如其来的玩笑弄得有些生气,但她心里清楚,能够这样顺利地通过检查,庄然机智的应对和那对金耳环都功不可没。 作为末世后的硬通物,那对金耳环的价值远远超出了其作为饰品的意义,是实打实的钱。在当下,足以换取五六个杂粮饼子,这对以前的沈梨和叶宵来说,几乎是两个人好几天的口粮。想到这里,沈梨心中的不快逐渐消散,尽管她脸上还是故意装出一副生气的模样。 沈梨和庄然行走在聚集区的街道上,这里的景象与宋庄那种鱼蛇混杂的地方有着天壤之别。 街边偶尔会有几个小商铺和手工作坊,它们散发着一种末世前所特有的生活气息,卖吃食和小玩意的摊位上虽然物品种类不多,但也给这个聚集区增添了一抹活力。路边的行人穿戴整洁,脸上的表情不再是末日后的麻木和绝望,而是带着一丝平静和希望,整个聚集区给人一种末世前普通小镇的错觉。 走到城镇中心,他们的目光最终被一座显眼的建筑物吸引。 它高耸的楼体与周围低矮的房屋形成鲜明对比,空旷的运动场只有一些洗好的被子和衣服晾在那里,在此刻显得格外冷清。透过窗,沈梨看到一些模糊的人影在窗户后面移动,但由于距离和光线的原因,沈梨无法辨认具体的动作或表情。沈梨轻轻推了推铁门,发现它被牢牢锁住,紧闭的大门在此刻透出一种难以接近的孤寂。沈梨的目光在门上挂着的“集英中学”牌匾上停留了片刻,才发现这里曾是知识的殿堂,如今却不知道被挪作何用。 “这里就是女楼。”庄然的声音打破了沈梨的沉思。 “女楼?”沈梨不解地问。 “对,所有聚集区符合生育条件的女性集中生活的地方。大家管它叫女楼。”庄然解释道。 好奇心驱使着沈梨沿着女楼外围的栅栏走去,她一边走一边向里面窥探,栅栏的终点处,他们看到了一个政策公告栏。这里贴满了有关婚育令的宣传海报,宣传单上印着诱人的承诺——免费提供吃住、医疗,甚至丰富的娱乐生活,免除税收,提供工作机会和报酬等等。 “这些当然是写给那些刚来到这个聚集区的女人们看的。”庄然适时地做了解说。 在另一些喜报和通告上,无一例外都在宣扬和褒奖对成功生育女性的奖励和荣誉。 沈梨和庄然看着这些宣传材料,心中五味杂陈。这些政策看似照顾女性,实则宣扬了一种扭曲的价值观。在这个小小黑板上,她们的价值好像只在于生育能力。 沈梨很快看完了公告栏上的内容,沈梨的眉头紧锁,她感到难以置信:“这太反人类了!这……”她的愤怒和不满溢于言表,这种将人当作生育工具的做法,与她心中对于人性和尊严的理解完全相悖。 庄然无奈地笑了一下,虽然作为男人,但他的内心同样波涛汹涌。 “真的会有女人自愿进入女楼吗?”沈梨疑惑的问。 “你觉得呢?你以为聚集区的守卫为什么要搜身呢?你以为他们在检查什么?”庄然玩味的一笑。“对于现在的聚集区来说,人类才是第一生产力。要想恢复到旧时代的科技,现在的人口数量远远不够。哪个聚集区的人多,哪个聚集区恢复元气的速度就更快速一些。” 一听到这种政策竟然还是强制的,沈梨更加气愤了。她很想冲上去把这些宣传单和海报全撕个稀巴烂,但是理智将她拉回现实,他们此行的目的是粮食,所以还是要少惹是非,低调行事。 本着眼不见为净的心理,生气的沈梨快步离开了政策栏。 庄然知道沈梨的感受,这种制度不仅是对女性的极大不公,更是对人类基本权利的践踏。他不禁想象,如果自己没有带庄妤和庄沫沫离开,她们此时可能也在这栋楼里,被迫接受着关于两性和生育的课程,给不知道是谁的男人生孩子,为了所谓的“人类的传承”无私地贡献着自己的子宫。 沈梨在街上走着,心情沉重。她看着身边的男人们,心中涌上一种复杂的情绪,感到一种难以言说的压抑。这种制度下,男性和女性的地位和权利如此不平等,让她感到愤怒和不平。 天气格外寒冷,加上长途跋涉,沈梨和庄然的饥饿感愈发强烈。他们的肚子不断发出咕噜噜的叫声,这种生理需求的呼唤比任何时候都来得迫切。沈梨决定不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了,先吃点东西,然后赶紧把包里的东西卖掉,等买了粮食就离开这里。 他们来到了聚集区的售卖区,这里与宋庄的黑市截然不同。这里不仅有熙熙攘攘的集市摊位,还有许多独立经营的店铺,构成了一个繁华的市场。集市内人声鼎沸,小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充满了生机与活力,让人感受到了末世中难得的热闹与希望。 沈梨和庄然一家一家地逛过去,他们不断地展示物资,与卖家讨价还价。庄然的口才和沈梨的洞察力让他们在交易中屡屡得手。每一次成功的交易,都让他们的背包变得更轻,而口袋却越来越沉。 随着物资的不断抛售,沈梨和庄然的口袋里装满了聚集区发行的钱币。这种货币由一种不知道是什么的金属制成,正面铸有一颗太阳和一颗六芒星,背面则刻有币值,和聚集区的名字缩写,硬币边缘有微雕的二进制代码,每个硬币的代码都是独一无二的,防止作伪。此刻,这些硬币在沈梨和庄然的口袋里不断碰撞,发出悦耳的叮当声。 怀揣着“巨资”,两人来到了一家小面馆。老板看到他们鼓鼓囊囊的钱包,立刻热情地招呼他们。沈梨看着菜单,虽然上面的选择不多,但对她来说已经足够诱人,她的口水几乎要流出来了。 她指了指菜单上的羊肉米粉,庄然帮忙翻译道:“一碗羊肉米粉。” 老板:“好嘞~一碗羊肉米粉。” 沈梨又用手势不断示意,多放些蒜和辣椒。庄然:“多蒜和辣椒?”沈梨猛猛点头。 庄然转头对老板说:“她的羊肉米粉多放蒜和辣椒。我的跟她一样,但是不要辣椒。” 老板面带歉意地说:“实在是抱歉,咱们这儿的蒜和辣椒要额外付钱。” 沈梨听说蒜和辣椒都要额外付钱,很不解。 “面、肉、菜、蛋还有葱姜蒜辣椒……所有食材和配料都是聚集区专人种植,统一配给的,聚集区里生活的普通人每个人的职业都是固定的,未经审批是不允许种田的,所以每天的食材就只有这么多,要买,得花高价去市场买,咱们小本经营,实在没办法免费。”老板带着歉意解释道。 沈梨有点失望,羊肉米粉没有蒜和辣椒,对她来说就像是失去了灵魂。但她也清楚,自己兜里的钱还要用来购买粮食和其他必需品,她舍不得在这上面额外花费。 庄然看着沈梨犹豫的表情,知道沈梨想吃又舍不得,便对老板大方的说:“那给她那份加蒜和辣椒,我的不要。” “好嘞~两位稍等,马上就好!”老板小跑着进了后厨,很快后厨就传来锅铲叮叮当当和炉火的声音。 沈梨听到庄然帮她加了蒜和辣椒,她想骂他多管闲事,但是又不能说话,急的吹胡子瞪眼睛的。 庄然呵呵一笑:“这顿我请客,算是为早上的事情向你道歉和赔罪。” 沈梨知道庄然说的是捉弄她的事情,她看了看四下无人,马上小小声的说:“一码归一码。而且,我有钱,我自己付。”她说着,拍了拍自己鼓鼓地口袋。 不消一刻,两碗热腾腾的羊肉米粉端上了桌。热腾腾的米粉上面放着薄薄几片羊肉,羊肉上铺着一层金黄的蒜泥和红亮的辣椒油,香气扑鼻。饿极了的沈梨顾不得形象,几乎是狼吞虎咽地将米粉吞入腹中,每一口都伴随着满足的叹息。羊肉的鲜美、蒜的浓郁香气和辣椒的刺激,在味蕾上绽放,仿佛是久违的盛宴,让人欲罢不能。 沈梨在吃完最后一口米粉后,意犹未尽地将面汤也吸溜得干干净净。她放下空空如也的碗,脸上露出了心满意足的表情,她在心里默默的感叹:\"哇哇哇,简直是人间美味!\" 吃饱喝足,该去采购需要的粮食了。沈梨和庄然一同走进了热闹的集市。这里摊位林立,商品繁多,摊主们热情洋溢地叫卖着,让人不禁联想到改革开放初期的百货商场,充满了活力和喧嚣。 他们首先来到了米面粮油区。这里摆满了小米、玉米、黄豆等粗粮,虽然也有大米和白面等细粮,但价格不菲且存量有限。 食用油的选择主要是黄豆油和玉米油,尽管粗榨的油看起来不那么精致,但在当下的条件下,他们知道不能奢求太多。 至于调料,种类就显得更加有限,除了基本的盐、糖,只有酱油、黄豆酱以及葱姜蒜等常用调料可供选择,庄然随口问了下价格,几乎算得上是天价了。 集市上还有售卖日用品和衣物鞋帽的区域。沈梨扫了一眼洗发水、香皂、牙刷、卫生纸等商品,以及各式各样的衣服和鞋帽,但她只是了解一下价格而已,并没有购买的需求,因此只是随便问问。 沈梨和庄然在集市中穿行,他们的目光在各种商品间游移,心中默默记下价格,为接下来的采购做着计划。他们知道,每一枚硬币都要花在刀刃上,必须确保每笔开销都是必要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集市的人渐渐少了起来,沈梨和庄然也已打探得差不多,他们暂时离开了集市,蹲在一个无人的角落里,开始商量接下来的行动。是选择在聚集区过夜,第二天再购买物资,还是连夜赶路,买完东西就返回? \"调料太贵了,一包500g的盐要300比卡,我兜里这点比卡,也就够买两斤不到的,不划算!太不划算了!我还是只买粮食吧!而且我想买完就回,\"沈梨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住宿吃饭也要花钱,这些钱省下来也能一些吃的,而且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变故,夜长梦多,还是早点回去更安全。\" 庄然点头同意,他更担心的是留在家里的庄妤和庄沫沫。沈梨和叶宵的小屋在深山老林,这种天气下应该很少会有人再往山上去了。而庄妤和庄沫沫所在的村子就不一样了,如果有人进入村子没那她们两个女孩子基本上是没有什么战斗力的。出来这些天,庄然无时无刻不在担心她们的安危。 二人达成共识后,迅速折返集市。 沈梨的钱不多,面对小米和玉米的选择,她摇摆不定犹豫不决。小米价格稍高,却免去了磨粉的繁琐;玉米便宜些,但需要额外加工磨成粉,而她们并没有磨粉的工具。经过再三考虑,沈梨决定还是买四十斤小米回去。反正家里还有一些红豆和高粱,虽然不多,但是省着吃也能吃一阵子。她还购买了一小桶大豆油用来炒菜。考虑到回去的路上也需要食物补给,沈梨用最后的钱币换来了三个硬实的杂粮饼子,这些饼子虽硬,但只需加水再煮,便能成为一顿饱腹的餐食。 庄然同样面临着预算的考验,家中三张嘴让他对主粮的需求更为迫切。思虑再三,庄然选择全部购买玉米,他记得村子里有一个很老的磨盘,虽然不确定是否还能使用,但他觉得,即使不能用,玉米也是可以吃的,还是先买回去再说。 盐他倒是买了一小包,大概200g的样子。他们家的盐都是之前从聚集区带出来的两包,一路逃亡虽然有搜集补充,但是存量并不多。他把买盐后剩下所有的钱都用来买了玉米,还有一两风干肉干,留着路上吃。 在集市上,他们货比三家仔细比较,最终在集市关门前完成了采购。沈梨的登山包被各类物资塞得满满当当,手里提着大豆油。而庄然不仅背包鼓鼓,手中也提着沉甸甸的两个袋子。 回去的路线他们一致决定绕开宋庄,选择了另外一条小路。虽然他们背着这些东西不适合翻山越岭走小路,但是为了安全,宋庄那个地方是必不能再去了。 第29章 蒸白菜肉卷 沈梨和庄然离家几天,早就归心似箭。他们一路上马不停蹄,终于在第三天的早上到达山下的村子。 庄然肩扛手提着沉重的背包和物资,几乎是小跑着回到了家。然而,当他看到房门紧闭,庄妤和庄沫沫不在家时,他的心沉了下去。他急忙丢下身上的重负,一边大声呼唤着她们的名字,一边敏捷地翻窗进入屋内。 屋内的炉火已经熄灭,温度与外面无异,显得冷清而寂静。 沈梨猜想,应该是叶宵按照之前的计划接走了庄妤和庄沫沫。她也跟着翻窗进屋,看到庄然正在查看地窖。 “庄妤和沫沫不见了。”他眉头紧锁,语气急切。 “应该是被叶宵接走了,你不要着急。”沈梨带着一丝歉意对庄然说道。 “叶宵?她怎么会……”庄然疑惑地问。但他的话还没说完,他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在出发之前,他们本是临时组队,相互之间的信任并不深厚,防备和不信任在所难免。但经过这次外出,沈梨和庄然已经建立了深厚的战友情谊,之前的防备在此刻显得有些尴尬。 沉默在两人之间蔓延,像是一把无形的刀,横在他们中间。 “对不起……”沈梨小声地道歉。 庄然沉默了一会儿,先是冷笑,然后长叹一口气说:“也能理解,换做是我的话,也许也会做同样的事。” 沈梨没有多做辩解。在这个残酷的末世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变得极其脆弱。轻信他人,有时候就意味着要面对巨大的风险。 “休息一下,一起去小屋吧。”沈梨提议道,庄然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庄然将买回来的玉米悉数放到厨房的地窖里储藏起来,紧接着又前往院子的仓储房,取了几块早已劈好的木柴。他回到屋内,熟练地给炉子生起了火,不一会儿,火苗便在炉膛里欢快地跳跃起来,原本寒冷的房间渐渐有了温暖和光亮。 沈梨也没闲着,水缸里的水已经存放很多天了,不流动的水放久了会发臭。她将水缸清洗干净,又前往村口的老井提回了一担井水倒进去。 在厨房里,沈梨找到了一口小锅,她仔细清洗后,开始准备他们的餐食。这一路上都是吃的开水泡玉米饼子,都没有好好的吃一顿正经的饭菜。她洗了一些小米,将它们放入锅中,加入一些清水,坐在炉子上用炉火慢慢煮着。 随着水开,沈梨又去地窖里拿出两个红薯,削去表皮后切成了小块。她将这些红薯块加入到小米粥中,让它们与小米一起在锅中慢慢炖煮。在咕嘟咕嘟的声音中,红薯的甜味与小米的谷香完美融合,一锅暖胃又香甜的红薯小米粥渐渐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沈梨吃得津津有味,小米粥的甘甜味道抚慰了她连日来的奔波劳苦。而庄然,似乎心事重重,看起来并没有什么胃口。 饭后,两人稍作休息,打了个盹,恢复了一些体力。随后,沈梨和庄然又踏上了前往山上小屋的路程。 上山的路对沈梨和庄然而言已经是轻车熟路,他们选择熟悉的小路,很快就到达小屋。 庄然推开小屋的门,一眼便看到庄沫沫绑着一个单马尾麻花辫,身着一件鲜艳的红色毛衣,正蹲在厨房的灶台前,专心地跟着叶宵学习做菜。见到庄然出现在门口,庄沫沫惊喜地扔下手中的烧火棍,飞扑进庄然的怀里。 “哥哥!!!”庄沫沫清脆的声音在屋内回荡,短短两个字充满了喜悦和亲切。庄然紧紧地拥抱着安然无恙的妹妹,心里好像有什么柔软的地方被轻抚。 听到庄沫沫的呼唤,庄妤也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看到真的是庄然平安归来,她一直担忧的心也终于安全落地,她的脸上绽放出了笑容,也开心地叫了声“哥”。 庄然看到两个妹妹都平安无事,他十分的欣慰,担忧的心情得到了释放。他摸着庄沫沫红扑扑的小脸,发现自己对她们的担忧是多余的,她们在这里得到了很好的照顾。 叶宵看沈梨回来,也马上放下手里的餐具,走上前接过她背上的背包。她前后仔细地打量着沈梨,轻声问道:“怎么样,路上还顺利吗?有没有受伤?” 沈梨摇摇头,示意自己一切安好。叶宵也舒了一口气。 说话间,厨房里传来了一阵轻微的焦味,庄沫沫立刻惊呼一声,放下手中的活计,快步跑到灶台边查看。她拿起铲子,飞快地在锅中搅拌。叶宵则在一旁做技术指导。 “哥,叶宵姐在教我做菜呢!一会你尝一下我做的好不好吃?”庄沫沫一边忙着手中的活儿,一边扭头兴奋地对庄然说,她大大的眼睛bulingbuling的,像两颗晶莹剔透的葡萄。 “哎呀,我不在的这几天,沫沫都会做菜了吗?”庄然凑近,故作惊讶地问:“这做的是什么啊?” “我先不告诉你,你进去等着就是了。”庄沫沫神秘兮兮地说。 “好好好,那我就进去等着吃沫沫做的菜。”庄然笑着摇摇头,宠溺地看着妹妹的背影,然后转身走进了屋内。 “要洗手哦!”庄沫沫不忘提醒。 沈梨和庄然走进主屋,庄妤赶紧把炕上的一团毛线和正在织的毛衣拿起来。庄然看到庄妤有些害羞的样子,好奇地问:“你手里的是什么?” 庄妤把手里的半成品又往身后藏了藏,小声地说,“没什么,跟叶宵姐学着玩的。” 庄然凑过去才看到那是一件织了一半的藏蓝色毛衣。看大小,是男士的,应该是给自己织的。 “给我的吗?”庄然问道。 “刚刚开始学,织的不好。”庄妤把织了一半的毛衣连针带线一起塞进袋子里,丢在炕的角落。 沈梨在心里默默吐槽:本以为自己在外面惊心动魄刀尖上舔血已经很不容易了,没想到叶宵一个人在家babysitting。啧~她也不容易啊! 庄然和庄妤正聊着天,庄沫沫端着一个盘子走了进来。沈梨好奇地侧头望去,只见盘子里摆放着几串诱人的山楂冰糖葫芦,每一颗山楂都裹着晶莹的糖浆,表面沾满了香喷喷的芝麻。 “哪里来的山楂?”沈梨惊喜地问。 叶宵此时也收拾好厨房,走进了屋内。听到沈梨的疑问,她笑着回答:“我和庄妤去山上砍柴的时候,发现一棵山楂树上还挂着不少果子。挑了一些看起来能吃的带回来,想着家里有白砂糖,就做了几串冰糖葫芦给沫沫尝尝。” “我也帮忙做了,我已经学会了,下次我一定能自己做!”庄沫沫兴奋地抢着说,小脸上满是自豪。 “她每天都很勤快地帮我做饭,学东西又快又聪明。”叶宵也不忘夸赞庄沫沫,眼神中流露出对小女孩的喜爱。 由于没有预料到沈梨和庄然会这么快回来,冰糖葫芦只准备了三串。沈梨和叶宵一起分着吃了一串,庄沫沫自己吃了一串,而庄妤和庄然则分着吃了剩下的一串。庄然本想留给两个妹妹吃,但耐不住妹妹和庄沫沫的坚持,只好尝了一颗。 每一颗山楂都饱满圆润,红得像是少女羞红的脸颊。轻轻咬上一口,首先是那层硬而脆的糖壳,在齿间碎裂,发出清脆的声响。紧接着,是山楂果的酸甜,还有芝麻的香味,在酸甜之上增添了一股诱人的香气。 “只用糖、山楂和芝麻就能做出来,既简单又好吃,等明年秋天,我们可以早点去那棵山楂树,多采一些回来。”叶宵对沈梨说。 庄然和沈梨因为着急赶路累坏了,叶宵让庄然今天先在小屋休息一天,等明日再下山回家,庄然道谢,所以晚饭庄家兄妹也在小屋一起吃了。 叶宵把沈梨带回来的小米淘洗干净,用水泡上半个小时左右,这样煮出来的饭会更加软糯。红薯和熏肉切成细细的碎丁装盘备用。起锅倒入一点点油,将熏肉炒出香味,加入小米两倍左右的水,煮开后,放入泡好的小米和红薯丁,盖上盖子焖煮20分钟左右就熟了。 小米在主食里不算顶饿的粮食,加上红薯丁不仅口感会更加细腻香甜,还会增加饱腹感,不容易饿。而熏肉的咸香中和了甜腻,让饭的味道更加丰富起来。 叶宵从储藏室挑了一颗最大的白菜,她将白菜洗净,细心地将柔软的叶子部分切下,这部分叶子将作为包裹馅料的“外衣”。而较为硬实的白菜帮子,则与鹿肉和香菇一起被切成碎末。鹿肉的鲜美与香菇的香气,混合着油和盐的调味,拌成了一道美味的馅料。 接着,叶宵将白菜叶子放入热水中烫几秒钟,这个步骤是为了使白菜叶子变得更加柔软,便于包裹馅料。烫好的白菜叶经过凉水的快速冷却,不仅保持了嫩绿的色泽,也增添了一丝脆爽的口感。 叶宵将一勺馅料放到每片烫过的白菜叶上,巧妙地将它们包起来,然后整齐地摆放在盘子里。锅里的水烧开后,她将盘子放入蒸屉中,隔水蒸煮大约十五分钟。随着蒸汽的缓缓上升,白菜肉卷在锅中逐渐变得熟透,馅料的香气与白菜的清新完美融合。 在蒸制白菜肉卷的同时,叶宵也没有闲着。她从缸里取出一颗酸菜,这是经过一段时间腌制的成果。酸菜的酸爽口感,能够为晚餐增添一抹独特的风味。叶宵将酸菜切成细丝,用清水反复投洗,去除多余的盐分,只留下那股清爽的发酵香味。 在锅中倒油烧热后,叶宵先放入酸菜丝,煸炒出水分,然后加入肉块继续煸炒,直至肉块表面呈现出诱人的金黄色。最后,她加入适量的水,让酸菜和肉块在锅中慢慢炖煮,酸菜的酸香与肉块的鲜美在锅中交织,逐渐炖煮成一道美味的酸菜肉汤。 蒸白菜肉卷这道菜一上桌,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尤其是庄沫沫,她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哇,好香啊!”她兴奋地拿着筷子,盯着桌上的美味,一脸的迫不及待。 盘子里的白菜肉卷晶莹剔透,被盘内的汤汁浸泡着,看起来十分诱人。每一片白菜叶都包裹着香喷喷的肉馅,看起来香喷喷的。 “快尝尝我跟沈梨腌的酸菜,也不知道好不好吃。”叶宵端着一盆酸菜炖肉从厨房走进来,摆在炕桌上。 庄妤给每个人都盛了满满一大碗饭,几个人也不再客气,拿起碗筷开始大快朵颐。酸菜经过发酵后的酸香和肉的鲜美完美融合,又开胃又解腻,配上红薯小米肉末饭,非常美味。 “对了,聚集区的情况怎么样?”席间叶宵问沈梨。 提到聚集区,沈梨咀嚼的动作停了下来。她摇摇头,神情落寞。 “不太好。”沈梨干脆放下了筷子。“女人都被集中管控,住在一个叫女楼的地方。如果走进这个女楼,大概从能生孩子的那一刻起,就要被安排配婚,如果不能成功受孕,就要换一个配婚对象,直到成功生育。生下孩子后,也不能自己抚养,而是要将孩子送到统一的育儿机构,直到孩子3岁后,再由有抚养能力的家庭申请领养。只有过了生育年龄的女性才可以离开女楼,回到聚集区自由组成家庭。”沈梨一边说着,一边出神地看着窗外,“但是那时候就算能重新回到社会,又有什么意义了呢?” 叶宵听了沈梨的话,也露出惊讶的表情。纵使之前庄然有提到过婚育令的事情,但是她也没想到实际情况竟然到了这种反人类的地步。 “这简直……这……”叶宵被惊讶的说不出话。 “聚集区卖的东西虽然种类相对齐全,但是大多数都很贵。油盐这些东西几乎都是限量供应,而且贵的离谱,我们家里应该还有盐,省着吃还是够过冬的,所以我就只买了粮食回来。”沈梨跟叶宵讲了下集市的情况。 叶宵听了点了点头表示认可。“家里没开封的还有七包盐,盐罐子里还有半罐,不做腌菜腌肉的话,还够吃。” 其实之前她们在村子里搜刮了很多盐,只是大部分都用来做熏鱼之类的腌货了,她们没想到聚集区会限购,看来在没得补充的情况下,以后还是得省着用。 庄妤默默听着沈梨和叶宵的话,内心五味杂陈。之前家里这些大事小情都是庄然在管,缺什么找什么她只管向哥哥开口,由庄然想办法。原来生活的柴米油盐是这么琐碎焦心的。 庄妤一声不吭地在心里盘算家里的油盐粮肉,从聚集区逃离后他们避开大路,一路走一路搜,倒是也有一些盐糖之类调味品的存量,不过以后要控制使用了。 一股沉默笼罩了整个房间,气氛有了些许凝重,每个人因为沈梨的话有着各自的担忧,连庄沫沫似乎都有了心事。 “不管怎么说,至少我们现在是安全的,而且还有饭吃、有肉吃,这就是最好的事情了。不是吗?”庄妤看大家的情绪都很低落,开口打破沉默安慰道,“叶宵姐,这道蒸白菜肉卷是怎么做的,真好吃,能不能教教我?”庄妤试图转移话题,于是叶宵也认真的介绍起这道菜的做法。 叶宵详细地解释了蒸白菜肉卷的制作过程,从选择白菜到调制馅料,再到包裹和蒸煮的技巧。庄妤厨艺不精,对这些事情一知半解,倒是庄沫沫听的入神津津有味,不时点头表示理解。话题被成功转移,而沈梨和庄然也渐渐从沉重的话题中回过神来,开始讨论起其他轻松的事情。 吃完饭,大家收拾好碗筷,庄然看着外面的天气,预测将会有一场大雪。他计划着要起早回去,不然雪一旦下起来,就不好下山了。于是大家各自回房间,早早歇下了。 第30章 下雪天的烤兔子 天气从昨天开始就阴沉沉的,仿佛预示着即将到来的降雪。早饭还没吃完,天空就飘起了雪花,庄家三兄妹意识到不能再耽搁了,赶紧趁着雪还没有下大,急忙下山回家。他们知道,一旦雪势加大,山路将变得难以通行。 沈梨也感受到了天气的紧迫,她挑起扁担和水桶,抢在大雪落满之前赶往河边担水。随着天气的逐渐变冷,河水已经上冻结冰,但此时还未完全冻实。沈梨每天都要去河边,用粗木棍将一块冰敲碎,以保证河水不会完全冻上,自己可以取到清水。今天她冒着雪前往河边,在看到那层薄薄的冰面时,便熟练地抄起一旁的粗木棍,用力地敲击着冰面。“咚、咚、咚”,清脆的敲击声在寂静的河边回荡,仿佛是她与大自然的一场独特对话。每一下敲击,都伴随着冰屑的飞溅,如同闪烁的水晶。她费力地敲开一块足够大的冰洞,然后蹲下身子,将水桶缓缓放入水中。清澈的河水瞬间涌入桶中,发出悦耳的声响。 装满水后,她挑起扁担,迈着沉稳的步伐往回走。一趟又一趟,她的额头渐渐渗出细密的汗珠,在寒冷的空气中化作一缕缕白气。雪落在她的身上,但她却毫不在意,就这样往返取水几次,直到把水缸填满。 雪花飘飘洒洒地落下,整个森林就像一块巨大的布朗妮蛋糕,上面盖了一层醇香的白色厚奶油。 现在这雪天,外出显然不合适,沈梨和叶宵便静静地待在家里。清晨做饭时燃起的灶火,此时已悄然熄灭,仅余些许温热。叶宵将火墙上的挡板推进去,让热气在屋内留的更久一些。 窗户玻璃上结了一层雾气,仿若一层神秘的纱幔。沈梨趴在窗前,用手指在结了雾的窗户上画起了画。叶宵看着满窗户的“火柴人”,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 和沈梨不同,叶宵有很多事要做。今天她从储藏室取出一篮子山核桃,趁着此时火炕还有余温,她坐在炕上,她手里拿着一把羊角小锤子,在炕桌上轻轻地将核桃敲碎,取出里面的核桃仁。北方的核桃,肉质饱满,香气浓郁,是冬天里难得的美味。叶宵喜欢这样的简单食材,它们总能在她的巧手下,变成一道道让人惊喜的小吃。叶宵将所有剥好的核桃仁都放进一个透明的玻璃密封罐里,核桃仁的外面包裹着一层褐色的皮,吃起来带着微微的苦涩味,她不喜欢直接吃,但是也没想好要怎么做。 随着雪花的飘落,小屋渐渐被银装素裹的宁静所包围。沈梨在窗户上乱画了一会,觉得有一些无聊,她站起身来,望着窗外的雪景发呆。雪花像柳絮般在空中飘舞,世界一尘不染像纯净的水晶。 叶宵剥完一筐核桃,她注意到沈梨的出神,便轻轻地走到她身边,一同欣赏着这难得的雪景。“今年的雪来得早啊。”叶宵轻声说道,打破了沉默。 沈梨转过头,微微一笑,“是啊,不过这样也好,可以提前准备过冬了。” 北方的冬天,是一年四季中最闲适惬意的季节。当春夏秋的繁忙劳动终于画上句点,人们得以停下匆忙的脚步,享受这难得的闲暇时光。 叶宵将剥好的满满一罐子核桃仁拿到厨房,她正准备放进橱柜里时,她看到了橱柜里的一罐蜂蜜。一个灵动的想法闯进大脑。 她挑了一些核桃仁,用干燥的铁锅烘到微焦,然后摆进一个小一些的密封罐里,又倒进去一些蜂蜜,使核桃仁完全浸泡在蜜里。因为不确定这种做法会不会好吃,所以叶宵只做了一点,算是实验。不过按照以往的经验,她猜想,在时间魔法的加持下,蜂蜜的甜味会慢慢渗透进核桃仁里,而核桃仁的香气也会与蜂蜜融合,形成一种新的风味。 这只是叶宵一种猜想,至于好不好吃,要过一段时间再来尝尝看了。不过,她对自己一向有信心。 雪停了。 沈梨穿好羽绒外套,戴上一个小狗形状的棉帽子,看起来十分俏皮可爱。她从院子里的工具棚拿出了她的一个背包,急匆匆地出了门,叶宵在屋子里看着沈梨的背影,想问她这么冷的天要去哪,还没等问,沈梨已经走远了。 虽然沈梨经常风风火火冒冒失失的,但是她向来是胆大心细,想来应该是有她的道理。于是叶宵也就不管她了。 屋内的热气已经散的差不多了,叶宵去柴房拿了几块圆木柴,在院子里劈成几瓣,进屋生了火。趁着锅里烧着水,叶宵在锅里扔了两个红薯煮上。 冬天昼短夜长,晚上天黑的早,白天也不需要做那么多活计,于是叶宵和沈梨一日只吃两餐。今天早上跟庄家三兄妹吃的丰盛,晚上就简单一些,煮个红薯足以敷衍一下自己的胃。叶宵坐在火炉旁,看着火光映照在墙上,听着木柴在火中噼啪作响。她的心情平静而满足,知道这样的生活虽然简单,却是很多人求而不得的。 烧火的工作很无聊,叶宵从屋内拿出两件羽绒服开始拆解,这是上次她跟沈梨一起下山去村子里带回来的羽绒服,现在她想要把里面的羽绒取出来,合起来做一床暖和的羽绒被子。 叶宵坐在灶台前忙碌着,灶膛里的温度烤着她的脚,暖呼呼的。几块木柴就快烧完了,叶宵把早上剥的那一筐核桃壳也丢进去当柴火烧。 沈梨这时候推门回来了,手里还拎了一只肥兔子。 “看!兔子!”沈梨一进屋就一把把头上的小狗棉帽薅下来,随手扔到了门口的置物架上,兴奋地展示着她的猎物。她的脸颊因为风雪被冻得红扑扑的,眉毛和睫毛上挂的霜因为屋内的温度已经融化成水汽,但这些都掩盖不住她眼中闪烁着的得意的光芒。 叶宵从手中的活计中抬起头,看到沈梨手中的兔子,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你这是从哪儿弄来的?” “就在那边的林子里逮的。下雪天最适合捉野兔了!一下雪,野兔的窝就会变得非常湿冷,又缺吃的,所以雪天外面兔子很多,雪地里到处都是它们的脚印,一逮一个准儿~”沈梨一边兴奋地说着,一边把兔子放到了厨房的地上,“在家里快憋死了,一看雪停我赶紧出去了。” 沈梨用碗从水缸里舀了半碗水,咕咚咕咚地喝了起来。 “哎呀,有热水啊!怎么不喝热水!”叶宵见沈梨喝冷水,赶紧取了个杯子,捏了一小撮茶叶用开水泡了,放在厨房的桌子上。 “嘿嘿,着急~热水太烫了一时半会喝不进嘴!”沈梨嘿嘿地憨笑了两声。 地上,沈梨捕回来的兔子还活着,它瞪着大眼睛,被绑住的脚还在微微挣扎,但很快就安静了下来。叶宵蹲在地上看着这只肥兔子,她的脑海中已经浮现出几种烹饪的方法。 沈梨休息了一下,拿了一个盆出去舀了一小盆雪,用来清洗兔子。野兔看起来肥肥一只,但是剥了皮其实也没有多少肉。叶宵和沈梨商量,今天先烤两个腿和一点兔胸肉吃,剩下的,冻在外面留着明天炖了吃。沈梨觉得这样很不错,于是欣然同意。 叶宵在屋子里拆解兔子,她熟练地将兔子的两只后腿切下,又用刀片了几片兔子胸脯上的嫩肉。剩下的兔肉和不要的内脏沈梨都拿到外面的一个带盖子的塑料桶里存放,兔肉留着明天炖了吃,内脏留着下次放陷阱捕猎的时候做诱饵。此时的温度每日都在零下,室外就是个天然的冰箱。只是要存放好,防止小动物偷吃。 沈梨则找来上次烤鹿肋排的那个炭火盆和自制的铁丝烤网,用水和刷子将它们又刷洗一遍。 叶宵从灶膛里扒出一些还没燃尽的炭火。此时她才发现,刚好今天烧了一小筐核桃壳,用来烤肉岂不是完美!她小心翼翼地将灶膛中扒出来的核桃壳用一把平底小铁锹铲了倒在炭火盆里,火苗一接触空气立刻燃烧的更旺盛些,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香气。沈梨闻着这股香味,忍不住赞叹:“这核桃壳烧起来的味道真不错,烤出来的肉一定更香。” 沈梨熟练地将兔腿用刀划了几道深深的口子,这样做不仅有助于烤制时热量的渗透,还能让肉质更加入味。她将处理好的兔腿和几片切得薄如蝉翼的兔胸脯肉刷上一些油,整齐地铺在烤网上。随着炭火的舔舐,没过多久,屋内便弥漫着诱人的烤肉香气。 沈梨专注地看着烤架上的兔子,她不时地翻动着,确保每一面都能均匀受热。金黄的油脂滴落在炭火上,发出噼啪的响声,肉的表皮渐渐变成微微的焦黄色,预示着美味的烤兔肉马上就可以吃了。 沈梨忙着烤兔肉,叶宵则在厨房里忙碌着准备着一会吃烤兔的蘸料。 她把锅里煮熟的红薯用漏网捞出来,又将锅里的水舀出来。接着,她走到外面的柴棚,抱回来一些干燥的碎柴,为接下来的烹饪做好准备。 叶宵将干辣椒放入石臼中,用力舂成细腻的碎末。然后,她将这些辣椒末倒入已经烧热的锅中,用文火慢慢烘干,直到辣椒末变成很深的棕褐色,散发出一种独特的糊香。这时的辣椒,其香味和辣味都得到了完美的释放和升华。 把烘干烤糊的辣椒末装到小碗里,叶宵又在其中加入了适量的盐、味精、一撮白砂糖、一把炒香的白芝麻,以及一粒拍碎的蒜末。最后,她在锅里烧了一锅热油,将一勺滚烫的热油倒入碗中,只听“刺啦”一声,碗中顿时传出一股焦香浓郁的味道,让人垂涎欲滴! 随着时间的流逝,兔腿在核桃壳炭火的温柔烘烤下逐渐变得金黄诱人。核桃壳在燃烧时释放出的果木香气,渗透进兔肉的每一丝纤维,为这道天赐的野外美食增添了一抹难以复制的自然风味。焦黄的表皮在炭火的炙烤下滋滋作响,不断有油珠从肉中渗出,闪烁着诱人的光泽。 沈梨和叶宵看着烤得恰到好处的兔腿,心中充满了成就感。那金黄色的外皮,不仅看起来令人垂涎,更是锁住了肉质的鲜嫩多汁。轻轻一咬,外皮的酥脆与内里肉质的柔嫩在舌尖交织,释放出深层的香气,让人忍不住大快朵颐。 “快尝尝我做的蘸料!”叶宵一边说着一边把刚刚做好的蘸料推到沈梨的眼前。 沈梨夹了一片烤兔胸肉,放进蘸料中搅一下,蘸料的香辣与兔肉的鲜美完美融合,每一口都是对味蕾的极致挑逗。沈梨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她赞不绝口:“这蘸料真是太棒了,和兔肉简直是绝配!” 叶宵听到沈梨的夸奖,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外面的寒风还在呼呼的呼啸,但在这温暖的小屋中,沈梨和叶宵却仿佛置身于一个与世隔绝的温馨世界。炭火的微光映照着她们的脸庞,为这个冬日的夜晚增添了一抹暖意。 沈梨和叶宵围坐在火炉旁,一边品尝着美味的烤兔腿,一边闲聊着。她们的话题从山林中的趣事展开,沈梨跟叶宵聊着那些以前没见过的可爱的小动物、奇特的植物,还有她跟庄然下山去聚集区一路上的惊险历程,都成为了她们谈笑的素材。后来,她们又聊起过去的事情,那些或欢乐或忧伤的回忆,如同电影画面般在脑海中一一浮现。而对于未来的梦想,她们的眼中更是闪烁着憧憬的光芒。 炭火不时发出噼啪声,伴随着她们清脆的笑声,让这个小屋仿佛穿越回了末世以前的时候。这里到处都充满了生活的气息,温馨而又美好。 两人边吃边聊,不知不觉中,外面的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沈梨和叶宵默契地收拾好餐具,将炕上的小桌子撤掉。她们留下了两个红薯,一人一个,坐在暖洋洋的火炕上,不紧不慢地当零食啃着。红薯的香甜在口中弥漫,刚好中和了烤肉的荤腻。 屋子里的光线有些暗,叶宵没有点烛火。毕竟家里的蜡烛不算多,一时半会她们也没有别的补充的方式,所以平时无事的时候都是能省则省。 夜渐渐深了,烤兔腿用的那盆炭火也慢慢熄灭,只留下一抹暗红的余烬。二人摸黑铺好床铺,准备就寝。 沈梨躺在暖暖的炕上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满足。她的思绪飘向了未来。她想着只要能度过这个寒冬,到了明年春天,她们会在这片土地上播下更多的种子,种植更多的粮食和蔬菜,过更好的生活。 窗外的寒风也停了,山林中的一切都陷入了宁静。只有偶尔传来的风声和远处动物的叫声,打破了这份宁静。 她转过头,叶宵呼吸平稳,看起来已经睡熟了。她看着已经熟睡的叶宵,心里想:无论外面的世界如何变化,只要她们在小屋一起结伴生活,就没有什么是不能克服的。沈梨轻轻地为叶宵盖好被子,然后也闭上了眼睛,让自己的思绪随着夜色一起沉入梦乡。 在这个温馨的夜晚,她们的梦想和希望就像这小屋中的炭火一样,虽然微弱,但却坚定地燃烧着,照亮了她们的未来。 第31章 炖活鱼 趁着天气还算晴好,沈梨打算这两天去河边下网捕鱼。现在天气冷,捕回来的鱼可以冻在外面慢慢吃。虽然沈梨有丰富的捕鱼经验,但是在结冰的河里冬捕,她还是头一次。 冬捕的挑战让她既兴奋又紧张。一大早,沈梨就坐在窗前,借着外面的光亮检查渔网。经过一个夏秋的使用,渔网已经有些残破。她坐在窗前,仔细检查每一个结和网眼,发现有坏的地方,就用梭子和鱼线认真缝补。 检查完渔网后,沈梨开始准备其他的捕鱼工具:一个用来破冰的铁锤,一副用来拉网的手套,以及一个用来装鱼的柳条筐。她本打算用家里的高粱米做鱼饵,但缺少制作饵料最重要的酒曲,所以只能作罢。不过,这条河里鱼的数量很多,几乎逼近“棒打狍子瓢舀鱼”的程度了,想来没有鱼饵应该影响也不大。 一切准备妥当后,沈梨穿上了厚重的棉衣,戴上了保暖的小狗棉帽和手套。她知道河边的寒风会很冷,下网以后要等上很久,保暖很重要。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装备,她长呼一口气,内心给自己加油打气。 沈梨忙于补网之时,叶宵也在厨房中忙碌着。 她一早便精心挑选了新鲜的萝卜和香气四溢的熏肉,准备煮一锅美味的萝卜熏肉汤。 厨房里,灶膛之内的柴火熊熊燃烧,温暖的气息弥漫开来。叶宵熟练地将萝卜洗净、去皮,切成大小均匀的块状,被沙土覆盖掩埋的白萝卜依旧水灵灵的,一切开就散发着清新的气息。 接着,她把熏肉切成薄片,被熏过的鹿肉带着独特的烟熏味,红棕色的色泽看起来就很诱人。 锅中的水渐渐沸腾起来,叶宵小心地将萝卜块和熏肉片放入锅中。随着水温的升高,萝卜和熏肉的香味开始慢慢融合,弥漫在整个厨房。叶宵不时地搅拌着锅里的汤,让每一块食材都能充分吸收汤汁的美味。 过了一会儿,萝卜熏肉汤煮好了。趁着灶膛还有一些余烬,叶宵赶紧丢进去两个土豆埋好,借助灶膛里最后的余温将其闷熟。 “饭好咯!”叶宵在厨房呼唤沈梨出来吃早饭。她找来两个斗笠状的大碗,将热气腾腾的汤盛入碗中。 沈梨放下手里的“装备”,从里屋走出来。 “煮了什么这么香?”她像小猫一样用鼻子用力的嗅了嗅,问道。 “是熏肉萝卜汤。”叶宵递给沈梨一碗汤,细心地叮嘱道:“小心,很烫。” 汤面上漂浮着一层薄薄的油花,闪烁着诱人的光泽。萝卜晶莹剔透,熏肉则更加鲜嫩可口。沈梨一手托着碗底,一手扶着碗的边沿,轻轻吹了吹汤面上的热气,然后小心翼翼地喝了一口。那温暖的汤汁瞬间在口中散开,萝卜的清甜和熏肉的香味完美结合,沈梨竖着大拇指,直呼好喝。 两人一人一碗很快就喝完了汤,温暖的汤汁顺着喉咙流下,瞬间驱散了清晨的寒意,此时胃里暖洋洋的。 叶宵将锅里剩下的汤用一个保温杯灌满带到河边,留待中午跟沈梨一起享用。又取来另一个保温壶,里面灌满了刚烧开的热水。今天外面天气寒冷,时不时喝点热的东西暖暖身子不容易感冒。 沈梨提上装有渔网、铁锤、手套的柳条筐,叶宵提着两个保温杯,怀里揣着两个暖呼呼的烤土豆,一起出了家门。 小河离得很近,没走一会就到了。经过一天的冰冻,之前破开的取水口此时又结上了冰。沈梨和叶宵并肩站在厚实的冰面上,呼出的热气在冷空气中瞬间凝结成一团团白雾。 沈梨找到之前取水的口子,那里冰层更薄一些。她熟练地拿起铁锤,高高扬起手臂,然后用力地凿击着冰面。“咚咚咚”,清脆的声响在寂静的空气中不断回荡,不一会儿,一个冰窟窿便呈现在眼前,那深邃的洞口犹如一颗神秘的眼眸,静静地凝视着冰下那未知的世界。沈梨和叶宵以敲碎的冰窟为圆心,轮流敲击着冰窟的四周,扩大洞窟的范围。 然后,沈梨和叶宵开始向冰洞内投网。 沈梨小心地将冰下渔网的一端放入水中。然后在冰面上一边走一边牵引着系在渔网上的绳索。她踩在冰层上,每一步都走得极为小心,仿佛在进行一场神圣的仪式。 叶宵在后面配合着,她的眼神专注,时刻关注着网的动向。因为没有冬捕的经验,沈梨每走几步就要查看确认一下渔网在水下的动态。就这样,随着沈梨小心谨慎地铺陈,渔网在冰下缓缓展开,仿佛是一张巨大的怀抱,等待着鱼儿的到来。 寒风凛冽,如刀子般刮过她们的脸颊,吹得她们的发丝在风中飞舞。虽然手已经冻得有点不听使唤,时不时要呼着热气搓一搓,但是她们依然默契地协作着,将水下的渔网铺设得平平整整。 接下来要做的便是耐心等待。 她们站在冰面上,静静地凝视着冰下的渔网,心中充满了期待。 虽然外面温度极低,天气寒冷,但是沈梨和叶宵由于忙碌,厚厚的棉衣下早已出了一身汗。 沈梨和叶宵席地坐在河边的岸上,叶宵从怀里递给沈梨一颗烤土豆。因为藏在羽绒服里被体温暖着,此时的烤土豆还微微温热着。叶宵剥开烤土豆焦糊的外皮,露出里面金黄色的瓤,温热的土豆在寒冷的空气里冒着热气。 “还没冷掉,快趁热吃。”叶宵给沈梨也分了一个烤土豆。 沈梨接过土豆,她喜欢那层烤得焦焦的皮,觉得那是烤土豆最香的一部分。所以她没有剥皮,直接大口地啃了起来,享受着那股独特的焦香和土豆的软糯。她吃得津津有味,连嘴巴和牙齿都沾上了黑乎乎的焦壳也不知道。叶宵看着沈梨黑黑的牙齿,也忍不住捧腹大笑, “你这是什么日本京都上流女性的仿妆吗?”叶宵打趣道。 沈梨不明所以,一脸茫然的看着叶宵:“什么意思?” 叶宵一边哈哈笑着一边用手指了指自己的牙齿提醒沈梨。沈梨虽然得到提示,但是手边并没有镜子,她用舌头舔了舔牙齿,并没有什么异常。 沈梨以为叶宵在捉弄自己,不打算理她。她拿出装着热汤的保温杯,用杯盖倒了一杯热汤,喝完后发现杯盖上黑黑的,此时她才反应过来,原来是嘴巴因为吃土豆烤焦的外壳而染黑了。 她拿出帕子擦干净嘴巴后,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她看着叶宵,眼睛里闪烁着顽皮的光芒:“这可是今年冬天最流行的妆容,你不懂了吧?我就是引领巴黎t台的时尚弄潮儿!” 叶宵笑着摇了摇头,她佩服沈梨总是有办法把生活中的小插曲变成乐趣。 等待的时间总是很漫长,长时间站在雪地里让二人的脚变得冰冷僵硬,她本想找点柴火生个火堆,但是奈何雪后的柴都湿湿的,不好生火。她们只能不停地活动,希望身体能靠运动产生热量。好在俩人吃饱喝足,有了食物做热量供应,不然就更冷了。 又等了一会,算着时间差不多了,沈梨决定去查看一下冰下的渔网。她轻轻扯了扯,感受到渔网中的重量,赶紧呼唤叶宵一起起网。 沈梨紧紧握住绳索,身体微微前倾,双脚用力地踩在冰面上,以确保自己有足够的支撑力。她的手臂肌肉紧绷,一下又一下地用力拉动绳索,每拉一下都仿佛在与冰下的神秘力量较量。她的眉头微微皱起,全神贯注地感受着绳索传来的每一丝动静,生怕有任何闪失。 叶宵则站在沈梨的另一侧,她一只手帮忙拉住绳索,另一只手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出现的情况。她的眼神紧紧盯着冰窟窿,随着绳索的拉动,她的心跳也在不断加速。她的脸颊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红,口中呼出的热气在冷空气中迅速凝结。 随着渔网从冰下被缓缓拉起,沈梨和叶宵的脸上写满了紧张与期待。当第一条鱼随着网子跃出冰面,沈梨的眼睛立刻闪烁起兴奋的光芒。 “鱼!是鱼!”她的脸上绽放出惊喜的笑容。之前的紧张早已被兴奋替代。她的嘴角忍不住上扬,兴奋地欢呼出声。 她们继续用力拉着绳索,目睹着越来越多的鱼儿在网中跳跃,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沈梨和叶宵的双手在寒风和冰冷河水的双重作用下感到刺骨的冷,此刻又因用力拉网而微微颤抖。但她们没有丝毫放松,二人齐心配合,动作协调一致,终于将渔网完全从河水中拖出。 看着网中满满当当的渔获,叶宵的笑容如同盛开的花朵,灿烂而温暖,仿佛能驱散这冬日的寒意。沈梨也笑得合不拢嘴,一边欢呼着一边小心翼翼地将鱼儿从网中取出,那些刚离开河水的鱼儿还在网中挣扎跳跃,但很快就被冬日的低温冻得僵硬,她们一条又一条地捡起来,放入准备好的柳条筐中。 收拾好工具,沈梨和叶宵带着满满的收获踏上了回家的路。 沈梨和叶宵回到家中,因为一天没有生火,屋子里冷冰冰的。窗户上结出了漂亮的窗花。 叶宵去外面的柴棚抱回来一些红豆秸秆和碎木材,还有一卷桦树皮。她脱下因为捕鱼而打湿的外套,随手搭在屋内椅子的靠背上,然后径直走向灶台。灶膛里的灰烬还是早上的,她用烧火棍轻轻拨开,露出了底下的余温。 叶宵把一捧红豆秸秆塞进灶膛里,搭起一个稳固的火堆,然后从口袋里掏出枚打火机。 “咔嗒”的一声,微弱的火苗在叶宵的手中跳跃,她小心翼翼地将火苗引向左手的桦树皮,干燥的桦树皮很易燃,是很适合的点火媒介。叶宵将点燃的桦树皮塞进灶膛中,很快,灶膛里就燃起了温暖的火光。 叶宵满意地看着火苗渐渐变大,直到整个灶膛都被温暖的橙黄色光芒填满。她舀了一瓢水添进锅里避免干烧。 沈梨负责将今天捞上来的鱼放到外面储存起来。 沈梨细细地数了数,大大小小的鱼一共有十七条。大的有成年人小臂那么长,小的也比成年人巴掌大,之前的储存桶装不下了,她灵机一动,从屋里倒出一个装衣服的收纳箱,箱子上有带锁扣的盖子,也不怕小动物偷吃。 “这下好了,我们的鱼儿可以安心过夜了。”沈梨拍拍手轻声说道。 沈梨提着一条鳊花,轻轻推开门,一股暖流迎面而来,与外面的寒冷形成鲜明对比。 “看,今晚的主角来了!”沈梨举起手中的鳊花,献宝一样地说着。鳊花长得有点像武昌鱼,但是脂肪含量很高,而且都是含在肌肉里。一条鳊花肌肉的脂肪含量可以达到百分之十几,肉嫩而鲜,可炖可煎,肥而不腻。 沈梨把冻硬的鱼放进装水的盆里,在冷水的作用下,鱼恢复了柔软。它体型匀称,鳞片在火光下闪着银光,眼睛亮晶晶的,显然是一条肥美的好鱼。 叶宵将鱼放在厨房的砧板上,然后开始准备晚餐。她从橱柜里拿出一把锋利的刀,轻轻地刮去鱼鳞,然后熟练地剖开鱼腹,取出内脏。她的动作干净利落,没有一丝拖泥带水。 沈梨则在一旁帮忙,她将一些土豆切成块,白菜撕成小片,准备和鱼一起炖。在做饭这件事情上她虽然不如叶宵在行,但看得出来,她也很享受这个过程。 两个人在厨房里忙碌着,不时交换着轻松愉快的对话。 锅里的油热了,叶宵将处理好的鱼放进锅里。鱼表面的水分和油接触,发出“刺啦”的响声。这个时候可不能翻动,等煎了一会后,鱼的表皮定型了再用铲子小心地翻面,被煎过的表皮会变成金黄色。 当鱼的两面都煎熟,在锅里放入一些开水,等水开始沸腾,叶宵小心翼翼地将鱼和蔬菜一一放入,一起炖煮。 不久,厨房里就弥漫着一股诱人的香味。那是鱼肉的鲜美、蔬菜的清新和调料的香气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勾人味蕾。 沈梨用一块干净的布垫着,将炖好的鱼和蔬菜盛在一个大盘子里,然后小心翼翼地端到炕桌上。火炕被柴火烧得热热的,坐上去很暖和,驱散了在外面一整天的寒冷。 叶宵和沈梨坐在炕桌旁,她们面前的盘子里是色香味俱全的炖鱼。 很久没有吃到鲜鱼的二人“埋头苦吃”,新鲜的鱼炖出来的味道实在鲜美,二人连鱼带汤吃了个精光。 第32章 小米粥和土豆丝饼 大概是后半夜,叶宵正睡得朦朦胧胧之际,忽然听到一阵若有若无的声音在轻轻呼唤着自己的名字。她跟着呼唤声的指引逐渐从睡梦中清醒过来,仔细一听,发现是沈梨在含糊不清地叫着自己。 “怎么了?”叶宵连忙回应道。可沈梨说话的声音绵软无力,就像一块吸饱了水的海绵,根本听不清她在说什么。 叶宵裹紧被子,朝着沈梨躺着的方向又靠了靠。这时,她感觉到有些不对劲,伸手触碰到沈梨的肩膀时,一股滚烫的热度瞬间传来。 “怎么这么烫?!”叶宵心里猛地一惊。她顾不上穿外套,就这样穿着秋衣从被窝里坐了起来。她用手覆在沈梨的额头,那热度比肩膀更甚。 叶宵立刻意识到沈梨发烧了。她仔细回想了一下,大概是昨天下网捕鱼的时候,沈梨身上被河水打湿了,后来又吹了冷风,这才导致了现在的情况。 灶火已经熄了,屋子里现在温度很低。 叶宵赶紧摸着黑找到自己的毛衣套上,又手忙脚乱地穿上棉裤和棉衣。然后下炕找出蜡烛点上。 在烛光的照明下,叶宵看到沈梨双眼紧闭,眉头因为身体的不适微微皱着,她的嘴唇有些干裂,面色潮红得厉害,如同熟透的苹果,却并非健康的红润。她的呼吸也比正常时候急促而沉重,每一次呼吸都像是在费力地挣扎,喉咙里时不时发出微弱的哼哼声。 “沈梨!沈梨!”叶宵在一旁轻轻地拍了拍沈梨,“醒醒!” 沈梨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看到叶宵,虚弱地说了句:“我好渴,想喝水。” 叶宵听清了沈梨的话,赶紧拿起桌上的保温水壶,倒了一杯水来。保温壶里的水经过一晚上的放置,已经不如刚倒进去的时候滚烫,正好可以让沈梨喝下去。 叶宵小心翼翼地扶起沈梨,又怕屋子里冰冷的温度加剧她的感冒,于是用自己的被子又给她围了围。叶宵一手扶着沈梨让她靠在自己身上,一手端着杯子一点一点地把水喂给她喝。沈梨太渴了,她迫不及待的伸着脖子想大口喝水。 “慢点慢点,别呛到。”叶宵控制着水杯,避免沈梨一下子饮的太急。 喝了几口水后,沈梨似乎有了一点精神。“我的头好痛。”她说话带着浓重的鼻音,嗓子也有点哑。沈梨用手扶着头,一脸痛苦的样子。 “你发烧了,头肯定痛,快躺好。”叶宵看着沈梨红扑扑的脸蛋,心里满是担忧。她一边嘱咐一边引导沈梨躺回炕上,又帮她掖好被角。 看着沈梨又昏昏沉沉的睡过去,叶宵摸摸沈梨的头,还是很热。 感冒可以自愈,但是持续发烧很危险。叶宵决定不能就这样干等着,得想办法给沈梨降温。她想起以前在书上看到过的一些土方法,便急忙去打来一盆凉水,把毛巾浸湿后拧干,轻轻地放在沈梨的额头上。 每隔一会儿,叶宵就换一次毛巾,不停地忙碌着。沈梨时而清醒时而迷糊,每次醒来看到叶宵为自己忙碌的身影,她想说点什么,但是没有力气。 叶宵出去抱了一些柴火,屋子内太冷了,对沈梨的病情没有帮助不说,自己这样在屋内忙活,被冻感冒一起倒下也不好说。 这个小屋面积不大,东西屋各两个火墙和火炕就是全部的取暖方式了。她们没有煤,靠烧木柴取暖总是后半夜就熄灭了,到早上就很冷。而如果一直烧这个火炕或者火墙,炕上又会太热,像烙饼的锅一样根本没办法睡。所以沈梨和叶宵总是任由灶火在半夜熄灭,早上起床后再重新生火。 叶宵想,冬天不适合大兴土木,等春天天气暖和以后一定要想办法在屋子内再建一个小炉子,届时去山下的村子看看能不能拆一组暖气回来装上,这样半夜就可以添一些柴,炉火不熄的话早上就没有这么冷了。 不管计划建什么,反正眼下是来不及了,此刻她只能点燃灶台,先把炕和火墙烧热,让屋子温度升起来再说。 叶宵用桦树皮点燃灶膛里的碎柴火,等柴烧旺了以后再添上劈好的圆木柴持续烧着。渐渐地,火炕和火墙的温度升高,屋子里也开始暖和起来。 叶宵摸摸沈梨的头,丝毫没有退热的兆头。她不知道沈梨已经烧了多久了,这样下去可不行。叶宵想起家里还有从山下村子里带回来的白酒。上次泡杏子酒的时候用了一点,现在还有很多。她找来一个小碗倒出一碗底的酒,用手沾了白酒,在沈梨的额头先搓起来。 沈梨感受到一股清凉,像酷热夏天里喝到一杯冰饮一样,她不适的感觉稍稍得到缓解。她想说点什么,但是话到了嘴边倒变成轻哼。 她梦见自己变成了小时候的样子,在暴热的夏天,跟叶宵一人一边坐在跷跷板上吃着冰激凌。 叶宵一直守在沈梨的身边,隔一会就用白酒帮沈梨搓拭额头和手心、脚心降温。她见沈梨看起来似乎很享受,于是又沾着酒搓了搓前胸和后背。 渐渐地,沈梨的呼吸变得平稳了一些。 外面天已经大亮,叶宵去厨房给灶膛里添了一些柴。她从储粮桶里舀了半碗小米,一起放进锅里,添水煮了一锅小米粥。 叶宵想起以前看过的一种说法,感冒的时候人会发烧是身体免疫力在和病毒进行“守卫战”。小时候每次感冒妈妈总会让她需要补充一些维生素c,说对感冒有帮助。而具体是什么原理她却一直没有考究过。但是感冒要补充维生素c的信念却继承了下来。 锅里煮粥的水开了,蒸汽从锅盖的缝隙中溢出,带着一股淡淡的米香。叶宵抓了一小把蓝莓果干,这些果干是她夏天在山上采摘的,晒干后保存起来,富含丰富的维生素。她将蓝莓果干洗干净,然后加到粥里一起煮。果干在热水中慢慢变软,释放出一股酸甜的香气,和小米的香味交织在一起。 叶宵不时地用勺子搅动着粥,防止它粘锅。她看着粥在锅里慢慢变得浓稠,小米粒和蓝莓果干在粥中翻滚,就像是一幅流动的画卷。她希望这碗粥能给沈梨生病的身体提供一些必要的营养。 粥煮好了,叶宵小心翼翼地将粥盛到碗里,然后端到炕边。她轻轻地叫醒沈梨,沈梨睁开眼睛,看到叶宵端着一碗热腾腾的粥,她刚想说话,却发现自己的嗓子沙哑得几乎发不出声音。 “来,喝点粥,对你的身体有好处。”叶宵语气柔和,言辞之下满是关心。 沈梨努力想要坐起身,但叶宵担心她受凉,便将自己的枕头与沈梨的枕头叠放在一起,让沈梨能够舒适地在被窝里半倚着。叶宵用小勺舀起一勺粥,轻轻吹凉,然后小心翼翼地送到沈梨的嘴边。粥的温度恰到好处,既不烫嘴也不凉,蓝莓的酸甜与小米的香糯完美融合,然而沈梨因为生病,味觉变得迟钝,她只能隐约感受到粥的味道。勉强吃了两口后,沈梨摇了摇头,示意自己不想再吃了。 叶宵轻轻放下碗,伸手摸了摸沈梨的额头,发现她的发热似乎有所减轻。 “还有哪里不舒服吗?”叶宵关切地询问。 “头疼,嗓子疼,全身都疼。”沈梨的声音微弱,与平时活泼的她判若两人,仿佛一只被雨水打湿的小鸟。 叶宵又倒了一杯热水,吹凉了喂沈梨喝了几口。 “肯定是昨天捕鱼的时候着凉了。”叶宵轻声说道,她的语气中带着一丝自责,仿佛在责怪自己没有更好地照顾沈梨。 “人吃五谷杂粮,生病在所难免。”沈梨哑着嗓子还不忘安慰一下叶宵,“我没事,只是浑身痛,没什么力气,我再睡一会。” 叶宵将自己的枕头抽出来让沈梨躺平,她闭上眼睛又睡了起来。沈梨想,这大概是身体的免疫系统在努力工作吧?她帮沈梨掖好被角,将沈梨没吃完的小米粥端回厨房,放到锅中的热水里温着。 忙完这些,叶宵戴上毛线帽子,提着水桶来到河边。趁着天晴没下雪,路还不算难走,她要来挑一担水,顺便把结冰的河水敲一个取水的窟窿。上次雪下以后,经过几天反复行走,积雪被压实,现在走上去滑溜溜的,她的每一步都踏得稳稳的,小心翼翼地保持着平衡,生怕一不小心就摔倒。 将水倒进缸里,叶宵脱下帽子,轻轻地放在灶台边。她的手指因为长时间握着冰冷的水桶而变得有些僵硬,她将它们伸向灶膛口,让温暖的热气慢慢驱散指尖的寒意。里面的柴火已经几乎燃尽,只剩下几颗微弱的火星在木炭上跳跃,叶宵轻轻地把火墙的挡板推了进去,希望这样能让屋内的热气持续得更久一些。 沈梨还在熟睡,她的高热已经退去,面颊恢复了往日自然的小麦肤色,几缕细软的发丝因为发烧时的汗水而变得湿润,它们轻轻地贴在她的额头上,像是被露珠打湿的花瓣。长长的睫毛像小扇子一样随着平稳的呼吸而颤动,看起来是在做着什么令人激动的美梦。 叶宵轻轻地走到炕边,将沈梨昨天穿的毛衣和外裤抱到一边,然后细心地找出换洗的衣服,塞到她脚底下的褥子下面,用火炕的温度温着。她知道,这样一会沈梨起床的时候衣服是暖的,穿起来会舒服很多。 叶宵从外面的工具棚里将洗衣服的盆拿进西厢房的炕上,往盆里舀了两瓢锅里早上烧的热水,又加入一些冷水兑成不冰手的温水。她卷起袖子,开始用搓衣板洗起这两天换下来的脏衣服。她先洗贴身的内衣,再洗毛衣和外穿的裤子,最后才轮到外套。 冬天的衣服都很厚重,下水后更是沉甸甸的,沈梨必须很用力的用双手在搓衣板上搓洗,又要费力的拧干。但是毛衣之类的衣物本就吸水性很强,单靠双手很难拧干,叶宵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勉强洗了两件毛衣外裤和两套秋衣秋裤,已经累得不行。 她看着手边的两件厚棉衣,内心挣扎犹豫半天,还是放弃了。她想,明天再洗吧,真的洗不动了。反正她们在村子里带回来很多换洗的衣服,不愁没得穿。 叶宵站起身,轻轻地捶了捶自己的腰,感到一丝疲惫。她的目光扫过窗外,发现天色已经大亮,看起来已经快中午的样子。从天不亮开始照顾沈梨到现在,叶宵还没来得及吃任何东西。此刻,她的肚子咕噜噜地叫起来,像是在做着严重的抗议。 叶宵走到厨房,打开储物柜,拿出一颗饱满的土豆。她熟练地将土豆削皮,然后切成细丝,装在盆里。她点燃了灶膛里的火,锅里倒上一点油,等油热了,她将土豆丝倒进锅里,用铲子将它们收拢边缘,然后小火慢慢煎着定型。 趁这时候,叶宵在土豆饼上洒了一些盐,盐粒在热油中发出轻微的噼啪声,很快就融入了土豆丝中。她耐心地等待,直到土豆丝的一面煎到表面金黄,边缘微微卷起,这才小心翼翼地用铲子翻面,将另一面也煎到金黄。 两面都煎熟后,叶宵将土豆饼轻轻地铲起,出锅,放在盘子里。土豆饼的香气弥漫在厨房里,金黄的色泽让人食欲大增。她又拿出一些早上剩下的小米粥,热了一下,准备和土豆饼一起作为自己的午餐。 叶宵将小米粥和土豆饼端进房间,摆在主屋窗前的桌子上,她拉了一张凳子坐下,窗外远处的山峦被初雪覆盖,像是披上一层薄纱,被冬日的阳光勾勒出柔和的轮廓。 叶宵端起碗,轻轻地吹了吹小米粥,温热的小米粥带着一股淡淡的米香和蓝莓的酸甜。她喝一口粥,再咬一口土豆饼。土豆饼的边缘煎得金黄酥脆,内里则是柔软的土豆丝,带着一丝丝的咸味。外酥内软的口感让她感到满足。 “你在吃什么?”沈梨的声音带着刚醒来的沙哑,她的眼睛还有一丝迷糊,但目光已经锁定在叶宵手中的碗上。她直愣愣地盯着正吃饭的叶宵,好奇地问。“好香。还有吗?” 叶宵听到沈梨的声音,连忙把嘴里的土豆饼咽下,她看到沈梨醒了,脸上露出了惊喜的笑容。她放下手里的食物,用毛巾擦了擦手,然后从炕边拿起之前暖着的衣服,递给沈梨,轻声说:“来,先把衣服穿上,别着凉了。” 沈梨听话地接过衣服,穿好,然后穿上鞋子,脚步轻快地走到桌子前。她的眼睛亮晶晶的,一直盯着桌上的饭看。 “你饿了?”叶宵关切地问,同时打了一盆水,又从暖水瓶里倒了一些热水进去调温,然后沾湿毛巾,递给沈梨让她擦洗脸和手。 沈梨接过毛巾,擦了擦脸和手,感觉精神了一些。她端起碗,喝了两口粥,才意识到,这似乎是叶宵的午饭。 她放下碗筷,有些不好意思地问:“你还做了多的吗?” 叶宵摇摇头,她哪里想到沈梨会这么快醒来。她原本打算自己随便吃点,等沈梨醒来再一起做饭的。 “那你吃吧!”沈梨把碗推到叶宵面前,她知道叶宵肯定也饿了,而且按照习惯,叶宵肯定没有吃早饭。 叶宵看着沈梨,知道她是为了自己好,但她更担心沈梨的身体。她笑着说:“家里又不是没东西吃,还搞得这么客气。生病有食欲是好事,说明病情在好转了,你快趁热吃,我再做一份。” 叶宵说着把装着粥的碗又端回沈梨的面前,然后转身去厨房又忙活上了。 沈梨见状也不再客气,端起碗大口吃起来。粥的温热和土豆饼的香脆让她感到满足,她吃得津津有味。 叶宵很快又煎了一个土豆饼,回来看沈梨已经喝完了粥,但是却留了半个土豆丝饼在盘子里。 “怎么不吃完?不好吃吗?”叶宵问。 “好吃,但是不想吃太多油煎的东西,所以给你留一半。”沈梨笑着说。 叶宵其实也猜得到沈梨所想,她知道沈梨是怕她吃不饱。虽然心里暖洋洋的,但她没有说破,只是默默地接过那半块土豆饼,咬了一口,然后坐在沈梨对面,静静地吃着。 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两人的身上,带来了一丝温暖。 吃了饭的沈梨也有了一些精神。这让叶宵悬着的心也终于可以落地。 第33章 玉米面贴饼子 庄然来的那天,沈梨正百无聊赖地待在家里。经过叶宵几天的精心照料,沈梨的感冒已经好了大半,只是叶宵仍不许她外出,怕病情反复。 闭门不出的日子,能做的事情很有限。 沈梨从吃完早饭就坐在窗边的椅子上,她面前放着一小堆坚硬的榛子,这是叶宵给沈梨的任务——剥榛子壳。 她一只手拿起一颗榛子,另一只手拿着钳子,轻轻一夹,榛子壳便裂开了。她将果仁取出,放到一边的碗里。可这个活儿没干多久,沈梨就觉得这种重复性工作简直无聊透顶,做起来也越发磨蹭。 她一只手拿着榛子,另一只手握着钳子,却迟迟没有用力夹下去。她把榛子丢回桌子上,手中的钳子被她无意识地摆弄着,一会儿转个圈,一会儿敲敲凳子腿。她的目光不时地飘向窗外,渴望着能有什么新鲜的事情发生,好打破这沉闷的无聊。 叶宵盘腿坐在炕上,面前铺展着那尚未完工的羽绒被。 从村子里带回来的羽绒服已经被她一一拆开,里面的羽绒经过筛选挑拣和清洗,现在已经烘干。 叶宵挑了一块布缝好边做里衬,将羽绒塞进去封好口,为了防止羽绒在里面结团,她正在对羽绒被手工绗缝。这是一项考验耐力、眼神和熟练度的工作,她将被子平整地铺开,用水溶笔预先画出格子图案。她低着头,左手轻轻按住被子,右手捏着针,按照既定的图样,手指灵活地在布料间穿梭。随着针的移动,一行行细密的针脚逐渐出现在被子上,既能防止羽绒结团又美观。 沈梨坐在窗边,看着叶宵一直低着头,那般专注地缝着被子,心里不禁犯起了嘀咕:她难道就不会腻、不会累吗?这么枯燥的活计,她却能一直干下去。想着想着,沈梨越发觉得无趣,随手抓起一颗榛子,调皮地朝叶宵丢了过去。榛子不偏不倚,准准地砸向叶宵的头,不过并不疼,随后掉在了正在缝制的被子上。叶宵早就知道沈梨幼稚,根本不理会她的恶作剧,只是轻轻把榛子拂到一边,若无其事地继续手中的工作。 沈梨见叶宵不理自己,自觉讨了个没趣,嘴巴不由得撅了起来。正在这时,门外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沈梨的耳朵一下子竖了起来,她连忙放下手中的榛子和钳子,伸长了脖子看向门口,眼神中满是好奇,迫切地想要看看是谁来了。 门缓缓打开,一阵冷风随着庄然的身影一起吹进了屋里。沈梨看到他的那一刻,脸上瞬间露出了惊喜的表情。 庄然头戴一顶灰白色的棉质雷锋帽,身上穿着一件短款的黑色夹棉冲锋衣,显得十分干练。手弩背在身后,手里提了一个沉甸甸的塑料袋,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 他走进屋内,摘下头上的帽子,一段时间没见,他的头发长长了不少,被帽子压扁后,软软地趴着,看起来有一点滑稽。 “怎么有空上山了?”沈梨一看到庄然,立刻从椅子上跳了下来,满脸喜色地迎了上去,“你手里拿的是什么呀?” 庄然将手里沉甸甸的塑料袋递给沈梨,缓缓说道:“自己磨的玉米面。我想起在聚集区的集市上你没有买玉米,就想着磨了粉给你们带些尝尝。顺便上山看看有没有什么动物的痕迹,看看能不能猎点什么。” 叶宵见庄然带了礼物上门,顿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她赶忙把炕上铺着的做了一半的羽绒被小心地收起来,腾出个位置给庄然,轻声说道:“快坐到热炕上暖和暖和。” 沈梨接过庄然手里的袋子,好奇地打开看了一眼。只见玉米被磨成了细细的粉,黄澄澄的,如同金色的细沙。她把玉米粉拿到厨房放好,又赶紧回屋问庄然:“用什么磨的粉?竟然这么细……” “村子里有一个房子,院子里有石磨。那石磨看起来闲置了不止三年五载,我回去后刷洗了好久,又鼓捣了很久才用上。”庄然微笑着回答道。 叶宵此时已经给庄然倒了一杯热水。庄然连忙道谢。他把背后的弩放到窗前的桌子上,然后端着水杯坐在炕边。走了几个小时的山路,他确实渴了,于是轻轻地吹了吹杯子里的水,小口小口地喝了起来。 沈梨看到庄然的弩,顿时饶有兴致地问他这次上山可想猎点什么。她感冒了几天,叶宵一直不肯让她出门,连去河边打水都是叶宵去的,沈梨都在屋子里憋坏了。 “路上看到了一些雪地里的脚印。”庄然说道,“不过不能确定是什么动物的,看起来像鹿之类的,但是体型上看又比鹿大的多。” 庄然的话成功激起了沈梨的兴趣。自从跟猎人老头学了一招半式以后,她一直想去猎点大型动物,老是下点套锁夹子陷阱捕几只山鸡野兔对沈梨来说太不过瘾了。但是狩猎可不是小孩过家家,没有武器的话,大型动物很难捉,逼急了打起来哪怕是被鹿撞一头可能都是致命的。不过现在有了庄然,两个人联手胜算就大了很多,何况他还有一把手弩。 叶宵看着沈梨兴奋的样子,不由得皱了皱眉,连忙打断她的幻想:“你的感冒还没好,不能出去,万一病情加重怎么办?” “你病了?”庄然听到叶宵的话,目光转向沈梨,眼中带着关切。但沈梨那充满活力的样子,似乎并不像是个病人。 沈梨挥了挥手,像是要赶走周围的冷空气,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满:“只是小感冒而已!早就好了,我现在感觉好得很!” “昨晚我还听见你在咳嗽呢。”叶宵不依不饶,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责备。 沈梨嘟了嘟嘴,她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不甘心,但她也明白叶宵的担忧是出于对她的关心。她知道再怎么争辩也没用。 既然强攻不行那就智取,硬的不行那就来软的。沈梨小鹿一般的眼睛转了转,一个计策在她脑海中形成。 她贴近叶宵,像小猫一样将头在叶宵肩膀上轻轻蹭了蹭,脸上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声音里带着撒娇的语气:“好姐姐,就让我和庄然一起去嘛!你刚刚也听到了,比鹿还大的动物呢!一个人捕猎太危险了,庄然来找我肯定是需要我的帮助,我们不能让他白跑一趟,对吧?” 沈梨的眼睛眨巴着,充满了期待,她的目光紧紧地盯着叶宵,仿佛在等待着她的同意。 叶宵沉默了一会儿,她知道沈梨说的有道理。庄然虽然有弩,但一个人狩猎确实太危险,而且沈梨在追踪猎物方面的确比庄然更有经验。两人合作,成功的机会无疑会更大。 “吃完饭再去,而且要多穿点衣服。”叶宵终于松了口,沈梨立刻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知道了知道了!姐姐最好了!”沈梨手舞足蹈地出去抱柴火去了。 沈梨和叶宵其实吃过早饭了,但是现在已经快到中午了,想到庄然赶路辛苦,一会又要去山里,她不好意思让客人空着肚子,于是开始张罗午饭起来。 她来到厨房,操作台上还摆着庄然带来的玉米粉。她打开袋子舀了两碗玉米粉倒进盆里,果然是磨的很细。 “花了不少时间磨粉吧?其实不用这么客气,拿着玉米粗碴子来就可以了!”叶宵知道石磨推起来很费力,之前都是用骡马来拉磨的,现在这种数九寒天的天气,这一袋子玉米面估计要兄妹三人齐上阵磨半天。 看起来确实是找沈梨来帮忙的,不然不至于这么花心思。 庄然知道叶宵明白自己的心意,客气的笑笑没说话。 和聪明人打交道是一件很舒服的事。 沈梨抱了柴火回来,生了火,叶宵往锅里添了一瓢水。 很快,锅里的水开了叶宵舀起一瓢滚烫的开水,小心翼翼地倒进装有玉米面的盆中。她一边倒水,一边用另一只手快速搅拌,动作熟练而有力。玉米面和热水迅速融合,变成了一团柔软而有弹性的玉米面团。 叶宵将玉米面团放在案板上,双手用力揉搓,直到面团变得均匀、柔软、有弹性,她满意地按了按,然后将面团分成了大小一致的8个小面团。她用一块干净的蒸布轻轻覆盖在面团上,让它们在温暖的空气中略微醒发。 趁着面团醒发的间隙,叶宵转身拿起三个拳头大小的土豆,她的动作熟练而迅速,土豆皮在她的削皮刀下轻轻脱落,露出了里面细腻的果肉。她将土豆切成细丝,然后又从储藏室取出一片新鲜的白菜叶,洗净后也切成了细丝。 锅里的油开始热起来,叶宵将土豆丝倒入锅中,用铲子快速翻炒,直到土豆丝微微变色。接着,她将白菜丝加入锅中,两种蔬菜在锅中欢快地舞蹈,叶宵的铲子像是指挥棒,引导着这场美味的交响曲。最后,她添上大约一瓢半的水,盖上锅盖,让土豆和白菜在锅中慢慢炖煮。 在灶火的加持下,锅里的汤很快就开始沸腾,气泡在汤面上跳跃,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叶宵将醒发好的小面团一个个用双手轻轻拍扁,然后用力地甩在煮汤的锅壁上,玉米面团紧贴着锅壁,被热汤的蒸汽慢慢烘烤。她扣上锅盖,让这几个玉米面团在蒸汽的包围中慢慢膨胀。 大概十分钟左右,叶宵打开了锅盖。 土豆在炖煮的过程中释放出了丰富的淀粉,使得汤变得浓稠,叶宵在汤里加了一些盐,用勺子舀着尝了一口,浓郁咸香,有一种沙沙的口感,非常好喝。 玉米面饼子已经蒸熟,它们紧贴着锅壁,表面柔软细腻,呈现出一种诱人的金黄色,边缘微微翘起,漏出紧贴锅壁那一面的焦脆。叶宵用铲子轻轻地将饼子从锅壁上铲起,每一个饼子都散发着玉米的香甜和淡淡的焦香。 叶宵将玉米面饼子逐个摆到盘里,又用一个搪瓷锅盛汤。庄然闻到香味,也到厨房来帮忙拿碗筷。 三人围坐在炕桌前,沈梨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玉米面饼子,焦脆与软糯两种口感在口中交织,浓郁的玉米香让她满足地眯起了眼睛。庄然也尝了一口贴饼子,又喝了一口土豆浓汤,对叶宵的厨艺赞不绝口。 “好奇怪,你的锅总像有魔法一样。明明一样的食材,你做出来的食物和庄妤做出来的总有云泥之别。”庄然真诚地说道。 叶宵微笑着回应:“哪里有那么夸张,食材有限大家凑合着吃吧。” 沈梨一边吃着,一边兴奋地和庄然讨论着等会儿去狩猎的事情。她的眼神中充满了期待,甚至饭都没吃完就急着要出门,看得出来这段时间在家里确实憋坏了。 吃完饭后,沈梨和庄然开始准备狩猎所需的物品。沈梨从墙上取下自己那把平日里常用的短刀,木质刀柄紧紧缠着红布已经略显陈旧,质朴的刀身看起来平平无奇,但是沈梨知道,末世前在道具管控这么严格的情况下,能有这样一把趁手的刀已经很难得了。她粗略回想一下,这把刀确实也陪伴她好久了。它杀过好几只丧尸,也崽过大小动物,是沈梨的得力伙伴。 沈梨取出一块粗粝的磨刀石放在身旁,左手轻轻握住刀把,刀刃朝上,让刀身平躺在自己的腿上。她的眼神专注而认真,仿佛在对待一件极其珍贵的宝物。 沈梨拿起磨刀石,沾上一点水,开始在刀刃上缓慢而有节奏地摩擦起来。一下、两下、三下……每一次的摩擦都带着一种坚定的力量。磨刀是一项讲究技巧的经验活儿,用力过猛会损伤刀刃,用力不够又不能将刀磨的锋利,非常讲究力道的把控。但这几年的磨砺让沈梨早已掌握了磨刀技巧,随着磨刀石在刀刃上的滑动,发出轻微的“沙沙”声,沈梨手里的刀也渐渐产生变化。 沈梨不时地停下手中的动作,将刀举到眼前,仔细观察刀刃的锋利程度。她微微眯起眼睛,用手指轻轻触碰刀刃的边缘,感受着那逐渐变得锋利的触感。 经过一段时间的打磨,刀刃变得越来越锋利,虽然达不到“吹发可过的地步”,但是她信誓旦旦的对庄然保证“可以轻松地切断一根细草”。 沈梨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成果,用一块干净的布将刀身擦拭干净。 然后,她站起身来,将刀别在腰间。那把短刀紧紧地贴在她的身体上,给她带来一种莫名的安全感。沈梨穿戴好棉衣手套,戴上那顶小狗形状的棉帽,蓄势待发。庄然也检查了一下手弩,又擦了擦羽箭,确保它的状态良好。 二人背起捕猎用的套锁和夹子陷阱,拎着短刀和手弩就这样出发了。 空气中弥漫着刺骨的寒意。呼出的热气在冰冷的空气中迅速凝结成白雾,又随风飘散。 “早点回来!”虽然心中知道沈梨和庄然在捕猎方面都很有经验,但这几年的野外生活经验告诉她,人在大自然和万物中其实是那样渺小微弱,沈梨冒冒失失的性格让叶宵有些担忧。所以沈梨一出房门她就追了出去,站在门口对着沈梨叮嘱道。 “知道了知道了!”沈梨头也没回,一边摆手一边蹦蹦跳跳的往前走,像个脱笼的小鸟一样。 叶宵站在门口,她的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薄的毛衣,寒风中,她的身体微微颤抖。她的双手紧握着门框,指尖因为寒冷而变得苍白。 “遇到危险别逞强,知道吗?”叶宵看着沈梨漫不经心的样子,忍不住又嘱咐起来。只是沈梨已经走远了一段路,她只能将叮嘱的话对着她的背影大声的喊起来。 感受到叶宵的担忧沈梨停下脚步,她把双手比成喇叭状放在嘴边,大声的回应着叶宵:“知道啦!放心吧!!!” 说完沈梨对只穿了一件毛衣的叶宵摆摆手,示意她外面冷,赶紧回屋里去。 叶宵虽然担心,但是也只能默默回屋等着去了。她转身回到屋内,轻轻地关上了门,但心中的那份牵挂却始终无法放下。她站在窗前,望着他们远去的方向,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之外。 第34章 猎一只大家伙 沈梨和庄然在森林里缓缓前行,前两次的雪下的都没有很大,但是踩在上面还是会发出轻微的嘎吱声。翻过一座小山头,他们又穿过了一片密集的松树林,松针上挂着晶莹的冰凌,像是大自然精心雕琢的艺术品。 松树林里,庄然看到了一串脚印。他蹲下身,用手指轻轻触摸着那些雪中的印记。 沈梨也盯着那串浅浅的脚印认真观察思考着,试图从中寻找线索。脚印的形状让她联想到了牛,但似乎又有些细微的差别,她无法立即确定是什么动物留下的。 “不是我之前看到的那串脚印。”庄然低声说道,他的声音在寂静的森林中显得格外清晰。 沈梨蹲下身来,手指轻轻触摸着雪地上的脚印,像是一位经验丰富的侦探在审视着犯罪现场的线索。脚印的形状很像牛蹄,那熟悉的两瓣印迹在雪地上显得格外清晰,但两瓣主要的印迹中间,似乎还有一个短小而深刻的印记,这让她联想到了某种动物的第三趾。而且与她记忆中的牛蹄相比,这些脚印显然要大得多。 看起来可能是某种野生动物的足迹,而不是她熟悉的家畜。 沈梨的目光在脚印和周围的环境之间来回扫视。她用手比量着脚印的深度和间距,心中默默估算着这动物的体积和重量。 “看起来是牛科的,体型很大,至少是家牛的两倍。看它一路上路过的地方草皮都被翻过,应该是食草的或者是杂食的,但是我以前从没在林子里见到过类似的动物。”沈梨比照着细节,她的语气中带着一丝不确定,但还是说出了自己的见解。 沈梨对捕猎痕迹的勘察比自己擅长很多,所以庄然对她的判断深信不疑。 经过短暂的商量,他们俩一致决定沿着脚印继续前进,希望能够找到这只神秘动物的踪迹。 二人的脚步声在森林的寂静中回荡,每一次踩踏都似乎在向森林深处的生物宣告他们的到来。 突然,一阵轻微的响鼻声打破了森林的宁静,沈梨和庄然循声望去,一个黄色的影子在远处一晃而过,虽然只是短暂的一个影子,但是沈梨和庄然确定有动物在灌木丛深处的林子中移动。 实实在在地看到猎物,这让沈梨的心跳不由自主地加速,她也说不清是紧张还是兴奋,或者还有一点害怕。她的手紧紧握住了手中的猎刀的刀柄,轻轻地从腰间抽出,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 沈梨示意自己持刀先前去探查,庄然摇摇头表示不同意,他觉得不应该让沈梨去冒这个险。 沈梨微微举起自己的猎刀,意思是自己手持短刀,靠近更有优势,而庄然的弩箭更适合在远处攻击。 虽然主观意识上庄然觉得让沈梨一个小丫头打头阵不像话,但是从客观情况出发,确实是最优解。庄然略微思考,也只能同意。 沈梨原本小鹿一般水灵灵的眼睛此刻已经变得像鹰一样锐利,她一边四处警惕着,搜寻着可能的动静,一边小心翼翼的拨开灌木丛边缘的枯枝,在尽量不惊动猎物的情况下往里面小步移动。 在这未知的森林中,人类的力量何其脆弱,任何一个小小的疏忽都可能导致危险,甚至可能丧命。 四周的树木似乎也在这一刻变得更加沉默,仿佛整个森林都在屏息以待,等待着即将揭晓的谜底。 沈梨和庄然的呼吸变得轻而浅,他们的精神高度集中,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任何情况。 沈梨一步一挪慢慢穿过灌木丛向深处靠近,很快,一只巨大的动物出现在她的视线中。 它的体型庞大,壮如犀牛,四肢健硕而发达,它的皮毛却是黄棕色的,身上的毛长且密集,自然地垂在两侧,仿佛是盖了一个小毯子在身上。它的背部隆起,形成了一个类似“驼峰”的高高凸起,而头上的牛角宽阔而强壮,像是两把锋利的弯刀。 此时,它正在刨着灌木丛中那些被冰雪冻僵的野果和草根。 沈梨屏住了呼吸,她的内心被这只“庞然大物”所震撼。它的肌肉发达,牛角坚硬,散发出一种野性的力量,让她感到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她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生怕任何微小的动作都会惊扰到这只巨兽。 庄然紧随其后,他的动作同样轻盈而谨慎。当他的目光落在这只野牛身上时,他的反应与沈梨如出一辙。他们都知道,这只动物虽然看起来像是牛,但它的体型和力量显然超出了他们的认知。 沈梨和庄然对视了一眼,他们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惊讶和紧张。这只动物看起来有牛的特征,但是显然不是他们之前见过的任何一种,它看起来就是绝对不好惹的家伙。 野牛似乎也察觉到了他们的存在,它停下了觅食的动作,开始警觉的打量起四周。它的耳朵微微颤动,仿佛在捕捉空气中的威胁。那双原本平静的眼睛在察觉到沈梨和庄然的存在后,瞪得滚圆,身体微微下蹲,四肢紧绷,像是随时准备爆发出惊人的力量。 沈梨的心跳在胸腔内猛烈地跳动,仿佛要突破束缚,逃出体外。第一次面对这么庞大的猎物,她的手指因为紧张而变得有些僵硬,她紧紧握着猎刀,指关节泛白,喉咙不自觉地吞咽了一下。她的视线锁定在那只野牛身上,野牛铜铃般的双眼如同深渊,透露出一种原始的野性和不可预测的危险。 沈梨能感觉到自己的每一次呼吸都变得沉重,空气中弥漫着紧张的气息,仿佛连时间都在这一刻凝固。 庄然的额头上也渗出了细密的汗珠,他的眼睛紧盯着野牛的一举一动,手中的弩箭随时准备发射。他的内心充满了矛盾:一方面,他知道他们不是这只巨兽的对手;另一方面,他也知道,逃跑可能会激起野牛的攻击本能。 他的思维在恐惧和理性之间摇摆,但他的外表却保持着冷静,这是多年狩猎生涯锻炼出来的本能。 野牛的鼻孔中喷出的热气在寒冷的空气中形成了一团团白雾,它的肌肉在皮毛下紧绷,仿佛随时准备爆发。沈梨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信息,她的心跳加速,她知道这是野牛即将发起攻击的前兆。 沈梨的内心非常害怕,虽然她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冷静是她唯一的生存机会,但是面对眼前的庞然大物,紧握猎刀的手仍控制不住地颤抖。 庄然用眼角的余光观察着沈梨,他能感觉到她的紧张,但是这样一味的耗下去肯定不行。他用眼神示意沈梨,由自己去分散野牛的注意力,让她趁机赶紧撤退。沈梨虽然害怕,但是她并不想让庄然替自己承担风险,她倔强地撇开了头。 庄然急的快跳脚,但是此刻又不敢有大动作,只能皱起眉头,示意沈梨这不是逞强的时候。沈梨也知道这种危急时刻任性不得,但是她不想每次有危险都被人保护。 野牛的耐心快被耗尽了,它不安地甩了甩尾巴,四周的灌木被扫落一片。 沈梨看了看眼前的野牛,最终还是选择妥协,听从庄然的安排。 庄然心里也很没底,他紧握弩箭的手心因为紧张而出汗,但是他知道自己没办法逃避。 看准机会,庄然突然向右边大幅度移动,他脚下的动作迅速而果断,就像是在森林中跳跃的鹿。野牛的注意力被他吸引,它扭过头,的眼睛紧紧盯着庄然,仿佛在评估这个新的目标。 沈梨抓住这个机会赶紧逃跑。 野牛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吼叫,那声音低沉而有力,仿佛是大地的震动,让沈梨的心脏猛地一跳。她感觉到了野牛的怒气,那是一种原始的、野性的警告,让她的血液几乎凝固。她担心庄然的安危,忍不住回头望去,只见庄然的身影在野牛的怒吼中显得异常渺小。 庄然的眼中闪过一丝决绝,他知道这是生死攸关的时刻,一味退缩逃跑只有死路一条。这只野牛虽然身躯庞大力量惊人,但是大块头往往不够灵活,如果自己能一直跟他拉开距离,说不定有一战之力。至少能保证脱身。 庄然的肌肉紧绷,迅速从箭囊中抽出一支弩箭,搭在弩机上,瞄准了野牛的眼睛——那是它最脆弱的地方。 如果能一箭命中野牛的眼睛,那么就能大大地削弱他的战斗力。 野牛的前蹄开始刨地,泥土和雪块被它的力量抛向空中,伴随着一声震耳欲聋的怒吼,它像一道黄色的闪电,向庄然冲了过来,硕大的牛角在冬日的冷空气中明晃晃的,像是死神的镰刀。 庄然的心跳加速,但他的头脑却异常清晰。他知道,他只有一次机会。 就是现在! 庄然的身体在野牛冲来的瞬间做出了反应,他向旁边一跃,同时扣动了弩机的扳机。弩箭带着呼啸声飞出,直指野牛的头部。 时间似乎在这一刻放慢了脚步,沈梨的眼睛紧紧盯着那枚弩箭,她的呼吸几乎停止。她看到弩箭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然后—— “噗”的一声,弩箭准确地射入了野牛的颈部,野牛的冲击势头猛地一顿,它发出了一声痛苦的嘶吼,但并没有立即倒下。 庄然的脸上闪过一丝失望,他知道这一箭并没有致命,那么接下来的局势就变得很危险了。他赶紧撒腿向远处跑去,跟野牛拉开距离,同时观察着准备着下一次的攻击。 不过庆幸的是,虽然这一箭没有给野牛造成致命伤,但至少减缓了野牛的速度。 野牛的脖子开始有鲜血流出,它的眼中充满了愤怒和痛苦。它转过头来,用那双充满血丝的眼睛盯着庄然。虽然身体受到了伤害,但野性的力量让它依然站立着,它的牛角依然锋利,它的怒火依然炽烈。 庄然没有时间思考,他知道野牛马上就会再次发起攻击。他迅速地从箭囊中抽出另一支弩箭,一边跑动着一边准备再次射击。 沈梨看到庄然蓄势瞄准的一箭射偏,也意识到了形势的严峻。虽然害怕,但是这种时候她不能弃朋友于不顾。原本向林子外逃跑的她调转了方向。 沈梨紧握着猎刀,一边跑一边用眼睛盯着野牛的后腿——那是它力量的源泉。她的心跳在胸腔中猛烈地跳动,呼吸也因为剧烈跑动变得急促,但她不顾一切地从野牛的身后冲了过来。 野牛似乎也感受到了来自后方的威胁,它的身体微微转动,做出了本能的防御动作,它的肌肉紧绷,试图同时面对庄然和沈梨。 庄然抓住了这个机会,他的手指稳定地扣动弩机,又一箭射出,这次他没有贸然攻击野牛的眼部,而是瞄准了野牛的身体,箭矢穿透了野牛的皮毛,准确无误地命中了野牛的腹部,带出了一抹鲜红。 野牛吃痛的嚎叫声在森林中回荡,它的痛苦和愤怒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令人心悸的咆哮。 它的四蹄在雪地上刨动,双眼瞄准了庄然,准备发力。 就在这时,沈梨已经冲到了野牛的身边,她的动作迅速而果断,她对着野牛的后腿猛砍了两刀。刀刃砍在野牛的肌肉上,发出了沉闷的声响。野牛刚准备攻击,此时腿部吃痛,打消了原本攻击庄然的计划。它后退了一步,调整身位,试图用自己的头部去拱身下的沈梨。 沈梨看着巨大的牛头对着自己冲过来,心中一慌,但在这生死关头,她本能地抱住了其中一只牛角。 野牛感受到沈梨抱住了它的角,一仰头,试图将沈梨甩飞。沈梨的身体被抛起来,她感到自己的身体在空中不受控制地晃动,但她的双臂紧紧抱住牛角,不敢有丝毫放松。 庄然看到沈梨跟野牛缠斗,心中一紧,他迅速地发射弩箭,想要帮助沈梨。但此时野牛背对着他,这一箭只射到了野牛的屁股,并没有造成太大的伤害。 看到一箭射出不起作用,庄然赶紧又搭一箭飞出,这一箭射到了野牛另一只后腿上。 野牛前后受攻,两只腿和脖子、屁股都受了伤,顿时怒不可遏,头上的角被沈梨抱住,它晃了几下不能挣脱沈梨,于是目光锁定了一旁的大树,低着头向树干冲了过去,试图撞死沈梨。 沈梨见状,内心一紧,大呼不妙。她迅速反应,赶紧撒开了抱着牛角的手。 沈梨从野牛身上掉下来,摔在地上,全身剧痛,眼冒金星,嘴里感受到一股腥味。她的身体在雪地上滑行了一段距离,然后停了下来。 野牛因为惯性撞上了树,它的牛角深深扎进了树干,树木的裂响在森林中回荡,但野牛似乎对这种伤害毫无所觉,它转身又面向沈梨,眼睛中充满了狂暴和愤怒,带着一种几乎疯狂的决绝,刨着蹄子又一次蓄力后向沈梨冲去,它的每一步都重重地踏在雪地上,留下深深的蹄印。 它的目标只有一个——沈梨。 沈梨从地上爬起来,飙升的肾腺上素让她暂时忘掉了身上的疼痛,此刻她的心跳如鼓,咚咚咚的在胸腔狂跳不止。她看着身中数箭的野牛,吐出嘴里的血沫,大口地喘着粗气。手臂被摔的发麻,她不得不改用双手持刀,她的脚步扎稳,身体微微前倾,打算正面迎击这头发疯的野牛。 庄然看到野牛仍在跟沈梨死磕不放,心里很急,他快速调整了自己的站位,从箭囊中迅速又抽出一支弩箭。 不能急,要冷静。庄然在心里告诉自己,如果这一箭再偏,沈梨可能因此丧命。他的目光锐利,手指稳定地扣在弩机上瞄准着,汗水沿着他的鬓角流下,但他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目标上。 冷静下来的庄然呼吸变得缓慢而深长,他的眼睛紧紧盯着野牛移动的步伐,寻找着最佳的射击时机。 他的手指轻轻一扣,弩箭带着破空之声飞出,直击野牛的右眼。 这一箭精准无比,野牛发出了一声痛苦的哀嚎,它的动作猛地一滞,但仍然因为惯性向前冲去,将沈梨顶飞。 沈梨的身体在重力的作用下划出一道不情愿的弧线。她的视野在旋转中变得模糊,只有零星的光线和树梢的轮廓在她的视网膜上快速掠过。 她的头部撞击到雪地,那一瞬间,她的世界被剧烈的疼痛所充斥。沈梨感到自己的头骨在撞击下产生了震动,那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痛感,让她的眼前瞬间闪过一片白光。肩膀和背部承受了大部分的冲击力,肌肉和骨骼在重压下发出了抗议。肺部在撞击中被压缩,呼吸变得困难,她感到一种窒息的压迫感。 沈梨的身体在雪地上滑行了一段距离,直到完全停止。 她躺在那里,全身的疼痛开始汇聚成一股撕裂的痛感,从她的背部、肩膀、头部蔓延到全身。她的肌肉在颤抖,每一次微小的动作都会引起新的疼痛。 尽管如此,沈梨的意识仍然保持着清醒。她的眼睛紧紧盯着那头逃向树林深处的野牛,它的身体上插着几支箭,毛发上血迹斑斑,在雪地上洒下了一串红色的足迹。野牛的逃跑动作显得有些蹒跚,但它仍然在努力逃离,它的生命力在这一刻显得异常顽强。 庄然迅速跑到沈梨身边,他的声音中充满了关切:“你怎么样了?”他低头检查沈梨的伤势,看到她的衣服被撕裂,棉絮从破口中翻飞出来。 沈梨的呼吸逐渐平稳下来,她开始尝试移动自己的手臂和腿,尽管每一次动作都伴随着疼痛。她的手指在雪地上摸索,寻找着可以支撑自己起身的力量。 虽然痛苦,但她仍然坚强的对庄然说:“我没事,死不了,先别管我,快去追牛!” 沈梨知道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她不想让这头受伤的野牛逃脱。 庄然犹豫了一下,但他知道沈梨说得对。他抓起沈梨的猎刀,顺着野牛留下的血迹,向林子深处追去。 沈梨躺在雪地上,脸上沾满了雪水和泥土,呼吸在寒冷的空气中形成了一团团白雾,她的心跳在逐渐恢复平静。她感到一种深深的疲惫,但这种疲惫并不是失败的标志,而是一种战斗后的宁静。尽管身体上的疼痛如潮水般涌来,她的内心深处却涌动着一种难以言喻的满足感。 啊,好想睡一觉。 第35章 吃不完的牛肉 庄然追上了那头受了重伤的野牛,一人一兽在树林深处展开了一场残酷的较量。 被逼到绝境的野牛的眼中闪着绝望的光,每一次冲击都带着破釜沉舟的决绝。庄然的肌肉紧绷,每一次挥刀都凝聚了他全部的力量和意志。最终,随着一声沉闷的倒地声,野牛不再动弹。 庄然瘫倒在野牛的尸体旁,大口喘着粗气,汗水滴落在他脚下的雪地上,很快消失不见。他感到筋疲力尽,但他也担心沈梨的安危。 庄然短暂休息片刻,挣扎着站起身,脱力后的他每一步都像是踩在棉花上,但他还是靠着意志力将沈梨背回小屋。 叶宵听到了开门声,手中的针线活儿瞬间掉落在地。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脸上写满了担忧和惊恐。沈梨此刻的样子,让她的心紧紧揪起。 “我的天,怎么搞成这样?”叶宵的声音颤抖着,她的声音在寂静的小屋中回荡,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哭腔。她小心翼翼地从庄然的背上接下沈梨,仿佛在处理一件易碎的珍宝。 沈梨身上没有明显的伤口,但她的呼吸很弱,脸色也不好。叶宵推断沈梨大概受了内伤。 “别担心。”看着叶宵焦急的神情,沈梨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想要安慰叶宵,但因为疼,她的笑容看起来有点奇怪,“我没事,摔了两下而已,只是小伤。”沈梨轻声说道,“我们猎了一头很大的野牛哦!牛还在林子里,去晚了怕是要被狼啃了,你们快去拖回来!” 自己九死一生弄回来的牛,如果被狼捡了便宜,沈梨估计要呕血三升当场气死。 “都伤成这样了,还惦记着牛呢!”叶宵又心疼又无奈。 “头晕恶心,估计脑震荡,呼吸起来胸腔痛,不知道肋骨怎么样,有可能骨裂……”沈梨不嘻嘻哈哈了,躺在炕上跟叶宵严肃地说起自己的身体情况。 她这样说完,叶宵心中也有数了。她安顿好沈梨,穿戴好,背了个小挎包就准备出门跟庄然一起去找野牛的尸体。 出门前,她又看了一眼炕上的沈梨,此时沈梨已经沉沉睡去,叶宵又往灶膛里添了一些木柴才不放心地离开。 走出小屋叶宵才发现时间已经不早了。按照庄然的描述,野牛的尸体离小屋有一段不短的距离,叶宵抬头望向天空,天边的最后一抹余晖正在迅速消失,她不知道能不能在夜深之前赶回来。 叶宵转身从工具间找了一些绳索之类的工具,又拖出了两块大木板一样的东西,每一块上面绑着一根结实的绳子。庄然好奇地打量着这个简陋的装置,它看起来只是几块木板随意地钉在三根削尖的圆木上。 “这是爬犁,”叶宵解释道,“沈梨做的。虽然简单,但在雪地里比轮子车好用。” 庄然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他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 叶宵笑着继续说:“雪地里,轮子车容易陷进去,但爬犁不会。它与雪地之间的摩擦小,接触面大,滑行起来更轻松。” 时间紧迫,庄然和叶宵没有时间唠家常,他们迅速地拉着爬犁出发了。穿过了森林,他们回到了猎杀野牛的地点。幸运的是,野牛的尸体还躺在原处,已经被冻得僵硬。 叶宵看到这只巨大的野牛,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她难以想象庄然和沈梨是如何与这样的野兽搏斗并活下来的。这只野牛的体型庞大,肌肉发达,即使在死后,仍然散发着一种不可侵犯的威严。 “这看上去得有几百斤?”叶宵打量着地上的牛,说道。 “不止吧。应该是有上千斤了。”庄然回答,此刻他的声音中带着一丝自豪。 叶宵听了庄然的话,露出了非常惊讶的表情。乖乖,这得吃多久。 面对这个庞然大物,搬运的难度超出了叶宵的预期。现在它冻僵了也不好肢解,而直接搬肯定是不现实的。叶宵的眉头紧锁,她知道他们需要找到一个有效的方法来搬运这头野牛。 他们几次尝试都不行,最后叶宵找来一根粗木头,她利用杠杆原理翘起野牛的一角,庄然趁机将爬犁塞到野牛身下。这个过程需要极大的力量和精确的配合,二人几次尝试,最后费了好大的劲,才将野牛的尸体拖上爬犁。 虽然两个爬犁在野牛面前显得很小,但它至少比空手搬运要轻松得多。叶宵和庄然分别拽着一个爬犁,一起拖着野牛往前走。 一路上走走停停,回到小屋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虽然身体极度疲惫,但将这头野牛拖进小屋的一瞬间,庄然的心中却有一种完成任务的满足感。 灶膛里的火已经熄灭,火墙上的挡板没有推进去,屋里的温度比他们离开时低了许多。 叶宵抱了一些柴火开始烧炕,很快屋子逐渐恢复了温暖。庄然也不再像初次来时那样拘谨,他也熟悉地去柴房抱了一些柴火回来,生了西厢房门口的小炉子。 拖着沉重的野牛折腾了一路,两个人都感到筋疲力尽。他们没有精力去洗漱,也没有胃口去吃东西,只想尽快休息。庄然把牛丢在厨房的地上就和叶宵道了晚安,二人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倒头就睡,连梦都没有做,直接进入了深度睡眠。 天边刚露出鱼肚白,叶宵便被厨房里窸窸窣窣的声音唤醒。她警觉地从炕上坐起,透过门缝,看到庄然正弯腰在晨光中肢解昨日猎获的野牛。确认是庄然后,她紧绷的神经松懈下来,披上棉外套,抵御着清晨屋内的寒意。 她一边系好棉衣的扣子一边走进厨房。一夜没生火,室内的温度很低,呼吸还带着白气,这时候光穿毛衣可不行,棉衣是一定要穿的。 庄然抬头看到叶宵起床了,笑着向她问好。野牛肉已经被去头去尾剥皮剔骨,肢解得差不多了,现在厨房的锅里、盆里、桶里都装满了新鲜的野牛肉。 厨房的地面上,肉碎和骨头渣子混着血水,一片狼藉。叶宵从灶膛里扒出一些草木灰,均匀地撒在弄脏的地上,等草木灰吸收了油脂和血水就用扫把扫起来,地面就神奇地恢复了整洁。 虽然野牛本身很重,但去掉头、剔去骨头、掏出内脏之后,剩下的纯肉大约只占一半左右。即便如此,这些肉也足够两家人度过一个冬天了。想到这里,叶宵的嘴角不自觉地微微上扬,但随即她又想到了躺在炕上受伤的沈梨,心情一下子又变得沉重起来。 沈梨的伤势始终牵动着叶宵的心。她轻手轻脚地回到主屋,坐在炕边观察着熟睡的沈梨。沈梨的呼吸很重,似乎每一次呼吸都要花费她很大的力气,她的身上有很多块青肿,熟睡的脸上伴随着每一次呼吸也带着一丝痛苦的痕迹,这让叶宵的心中充满了担忧。 “咳~咳~”沈梨似乎感觉到了叶宵的目光,轻咳了两声后醒了过来。叶宵见状,俯身关切地问道:“醒了吗?要喝水吗?” 听到沈梨清醒了,在厨房的庄然也敲了敲门,得到叶宵的允许后他推门进屋。从昨天开始他就很担心一直昏睡的沈梨,在厨房听到她转醒就赶紧进来看一眼。 沈梨挣扎着要起身,看到门口的庄然后,脸上突然带着一丝尴尬,她小声的在叶宵的耳边说:“我想……我想上厕所……” 叶宵理解沈梨的难为情,尤其是在庄然在场的情况下。但是人有三急耽误不得,她迅速去外面将夜壶拿进来。 庄然看到叶宵手里的夜壶,脸上也露出了一丝尴尬。他在心里埋怨自己贸然进来考虑不周,实在是唐突了。 “那个,我去挑点水回来。”庄然随便找了个借口转身就跑了,甚至连帽子和手套都忘记戴。 沈梨上完厕所后,叶宵将夜壶拿到外面倒掉,并仔细清洗后放在窗下的角落里。她回到屋内,看到沈梨又躺下了,便关切的问道:“今天感觉怎么样?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沈梨柔声安慰叶宵:“还好,比昨天感觉好一些了。牛呢?” “一睁眼就是牛牛牛,你倒是多关心自己的身体!放心吧,那头野牛昨天夜里就搬回来了,现在都切块马上准备下锅了!”叶宵打趣道。 听到那头野牛完整的被搬回来,沈梨终于放心了,咧开嘴笑的很灿烂。 “我去给你倒杯水,一会你起来喝点粥。”叶宵看沈梨很有精神,也放心不少,从热水瓶给她倒了杯温水喝。 叶宵照顾完沈梨便回到厨房继续忙碌。她将分解出来的野牛肉切成方便取用的小块,拿到外面摆在之前晒蘑菇的晾布上等着寒冷的空气将它们冻实,这样被冻过的肉就不会粘在一起,每次用只取一块回来更方便。 庄然挑水回来,看到叶宵已经将牛肉放在屋外一块用布崩起来的晾晒架上冷冻,他上前捏了捏,只这一会的功夫,竟然已经冻了三四分了,冬日的严寒让肉块迅速冷却,看来不等吃完饭他们应该就可以把这些肉收起来了。 庄然担着两桶水,推门进屋,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厨房里,灶火正旺,锅里的水沸腾着,水蒸气在空气中缭绕,让整个空间变得像仙境一样,朦胧又温暖。 庄然把水倒进水缸里,水桶和缸撞击,发出清脆的响声。他走近了,这才注意到叶宵已经脱下了厚重的棉衣,换上了一件高领的素色毛衣,腰间系着一个碎花布蕾丝边的围裙,在厨房的灶台前忙碌着。她的动作轻盈而熟练,仿佛在跳一支优雅的舞蹈。飘散的蒸汽,锅里炖煮的咕嘟咕嘟声,食物的香气,还有眼前温柔的少女……这温馨的一幕让他有那么一瞬间有一些恍惚,似乎已经忘记了现在还是到处狼藉的灾后。 “在做什么好吃的?”庄然忍不住问道,他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期待。 “没什么特别的,煮了一点小米粥,蒸了一碗萝卜熏鱼,还有上次没吃完的玉米面贴饼子。”叶宵手里拿着一个木勺,轻轻搅动着锅里的小米粥,粥的金黄色在晨光中闪烁着温暖的光泽,仿佛是金色的液体阳光。 厨房里弥漫着小米粥的淡淡甜味和米香,叶宵看着锅内的变化,待粥完全粘稠不断冒起小泡就用一个乳白色的搪瓷瓶将锅里的粥舀了出来。掀开另一口铁锅的锅盖,蒸汽扑面而来,在蒸汽下面静静躺着的,正是一大海碗白萝卜块蒸熏鱼。碗底的白萝卜经过蒸制已经变得晶莹剔透,清甜的气息与熏鱼的咸香和旁边两个玉米饼的朴实香气交织在一起,让忙碌了一早上肚子空空的庄然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叶宵用两块毛巾垫着海碗的两边,小心翼翼地将白萝卜蒸熏鱼从锅里端上来。因为沈梨还在躺着休息,所以叶宵和庄然今天要在西厢房吃饭。 叶宵的手艺很好,小米粥煮得黏稠软烂,带着小米特有的一点甜味,白萝卜因为铺在熏鱼的下面,此时吸饱了熏鱼的油脂和香味,风味独特,而玉米面贴饼子虽然是上一顿吃剩的,但是被复蒸过的饼子比第一顿口感上多了一些柔软,掰碎了掺进粥里,又香甜又管饱。 “先凑合吃点,晚些时候我们煮点牛肉吃。”叶宵把饭菜在西厢房的炕桌上摆好,招呼庄然快吃,自己则端着一碗小米粥先去喂沈梨。沈梨还在养伤,不适合吃太多的盐,于是她只拣了一小块熏鱼,更多的是挑了一些吸了汤汁的萝卜当小米粥的配菜。 虽然叶宵嘴上说是凑合一顿,但其实对庄然来说,这已经是非常很丰盛的一餐了。毕竟他们兄妹三人平时的饭菜食材非常有限,除了土豆、红薯就只有玉米,今天能吃到一些熏鱼或者小米粥就已经是难得的美味。 叶宵喂沈梨吃完粥才回来吃饭。庄然虽然很饿,但是很细心的给她留了很多,她吃不完也不想浪费,叫庄然一起又吃了一点。 吃完饭,外面的野牛肉也冻好了,叶宵把所有野牛肉都均匀的分成两份,一份让庄然带回去,另一份自己和沈梨留下。但是考虑到庄然他们有三张嘴要吃饭,而且粮食也没有她们多,她又从留下的那一堆牛肉里匀了一点给庄然。 至于牛头、内脏和骨头这些不好处理的部位叶宵就留下了,尤其是牛头和骨头,很重不说,肉也没有多少。而内脏部分,叶宵打算一会就把它们煮了吃掉。 所以,中午就吃萝卜白菜牛杂汤怎么样? 第36章 白萝卜牛杂汤 叶宵给锅里添了一大锅水,选了两块大棒骨洗干净,又削了两根白萝卜,一起丢进锅里用小火慢慢煮汤。而趁着煲汤这个时间,她正好处理野牛的内脏部分。 叶宵将切成大块的牛百叶浸到一盆开水里,并用筷子不断搅动三四分钟后,捞出放在案板上,趁热用力揉搓上面的黑色的膜,一边揉搓一边在另一个装满清水的盆里冲洗干净,经过这样反复的清洗后,牛百叶就变得很干净了。 牛肠和牛肺是最不好清洗的,牛肺需要不停的向里面灌水再排出,反复十几次直到它变白。叶宵嫌它太麻烦了,而且她和沈梨也不是很喜欢吃,于是干脆先丢外面去冻起来。 牛肠清理起来也很费事,而且看上去也很脏,但是不论是烹炸煎煮烤,牛肠吃起来都是很香的。这也是庄然和叶宵愿意费这个精力去处理它的原因。 要清洗牛肠,得先用筷子插进去辅助从里到外的翻面,然后用清水和少量的盐反复冲洗,去除里面的污垢和残留物。如果洗不干净,牛肠的腥臭味道就会很重,煮出来的东西就很难吃。洗肠子的过程怎一个酸爽了得,叶宵全程屏息皱眉,差点干呕出来。庄然看到叶宵痛苦的表情,忙接过来表示自己可以帮忙。叶宵也不跟他客气,把盆推到庄然的面前就赶紧到一边缓缓。 在庄然洗牛肠的时候,叶宵开始着手处理牛肚。牛肚相较于牛肠来说就比较好清理了,只需用手先在水里搓洗几遍,冲干净后再入冷水锅焯水两三分钟,最后捞出洗干净,切成小块就算处理完了。 但要说最好处理的,那肯定是牛心,只要在流动的水下冲洗干净血水,挤干水分就可以等着下锅了。 庄然在一边看叶宵逐一清理这些千奇百怪的内脏,一边惊讶的露出“斯国一”的神情,满脸的敬佩。 处理牛杂确实费了不少功夫。叶宵仔细地将内脏分类,每一份处理好的牛杂都分成三等份,一份切成小块一会用来煮汤,另一份打算让庄然带回去,最后一份则冻起来留着日后和沈梨慢慢享用。 家里的水缸因为清洗这些内脏几乎见底。庄然看着空荡荡的水缸,二话不说默默地挑起水桶去河边担水,直到重新装满水缸。 叶宵打开锅盖,先前丢进去的牛骨和白萝卜此时已经香味扑鼻,等水蒸气散去,叶宵看到锅里的底汤已经煮得差不多了,原本清澈的汤水此刻已经变得醇厚,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叶宵用汤勺舀了一点骨汤,轻抿了一口,浓郁的滋味在她的舌尖流转,她忍不住又喝了一口。 她点了点头,满意地将洗切好的牛杂一股脑丢进牛骨汤里。铁勺在微微发白的汤中划过,留下一圈圈涟漪,她很期待今天的作品将会有怎样的呈现。 叶宵盖上了锅盖,让汤在锅里慢慢炖煮,牛骨的精华与牛杂的鲜美在时间的催化下逐渐融合。炖汤,最耗的就是时间,但叶宵从不急躁,她知道好东西总是值得等待的。 等待的过程很枯燥,叶宵搬了一个小板凳,坐在灶台旁边,一边看着锅里的汤和灶里的火,一边手里织着一件毛线袜子。北斗七星的斗柄已经指向西北方了,叶宵猜现在应该已经立冬了吧,往后天气会越来越冷,她想要给自己和沈梨每人织一双合脚的毛线袜子,不然一旦脚上生了冻疮,可是会反反复复很难好的。 她选了一个焦糖色的毛线给沈梨,毛线是从一个帽子拆下来的,拆下来的毛线用热水烫煮几分钟,毛线就会恢复原本的状态,再缠成毛线团,装进一个塑料袋里,这样就算织的时候毛线团滚到地上也不会弄脏。 叶宵的手指灵巧地上下翻飞,毛线在她的手中仿佛有了生命,逐渐编织成一个筒状的袜子。她的动作熟练而有节奏,每一次针脚的穿梭都显得那么自然。 灶台的火光映照在叶宵的脸上,烘烤的人暖暖的。她的眼神专注而平静,仿佛在这一刻,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只剩下她和手中的毛线,以及锅里慢慢炖煮的汤。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锅里的汤开始散发出更加浓郁的香气,牛骨和牛杂的精华完全融入了汤中,每一滴都充满了滋味。感觉炖煮的时候差不多了,叶宵放下手中的毛线,站起身来,轻轻地揭开锅盖,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让她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 她用勺子搅拌了一下汤,牛杂和萝卜在乳白色的汤汁里翻滚,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牛杂被切成了均匀的小块,有的还带着点儿筋头,有的则是软嫩的肉块,它们在汤汁中吸饱了滋味,看起来饱满有食欲。 萝卜则是切成了大块,经过长时间的炖煮,已经变得透明,几乎要融化在汤里。它们吸收了牛杂的鲜美,同时又中和了肉的油腻,让人看着就觉得清爽。 叶宵把在外面劈柴的庄然喊回来喝汤,又从橱柜里拿了两个深斗笠碗,每人装了满满一碗。 庄然给汤里加了一些盐就开动了,而叶宵的口味偏重,她要给自己调制一碗蘸料。 上次吃烤兔烘的辣椒粉末还有一些,她把烘干烤糊的辣椒末装到小碗里,又加了些盐、味精、白砂糖还有一把炒香的白芝麻,淋上一点点的热油,又从锅里舀了一点汤,搅拌成糊浆后就是一碗香喷喷的蘸碟。煮好的牛杂蘸上去香辣开胃,简直像是被注入灵魂!再抱着碗一口热乎乎的汤喝下去,味道太赞了。 今天的午饭没有做主食,叶宵和庄然轮流喝了点汤吃了些牛杂和萝卜就作罢。剩下的牛杂汤原封不动的继续在锅里用小火煨着,什么时候饿了随时都可以吃一点。 下午的时候沈梨睡醒了,叶宵用蜂蜜冲了一杯温水喂她喝,可能是睡饱了的原因,她看起来精神好了一些。 “在煮什么这么香?是野牛肉吗?”沈梨问。 “是牛杂萝卜汤。” 叶宵考虑到沈梨一直躺着也不舒服,就用两个枕头叠在一起做靠背,让沈梨靠在炕的角落坐着。 “我给你舀一碗去。”叶宵说着就下了炕,她怕沈梨冷着,又翻出一个夹棉带绒毛镶边的棉坎肩给沈梨穿上,然后就转身去了厨房盛汤。 炖了一整天的牛杂更加软烂,里面的萝卜晶莹剔透,几乎入口即化。 沈梨喝了整整一碗还停不下来。 太香了~ 庄然本来应该在今天一早就回家的,但是沈梨的情况让他内心感觉到愧疚,而且最重要的是,肉太多了!!!如果他一个人搬来搬去,大概得来回折腾三趟。爬犁虽然在雪地好用,但是爬山可不行。 好在在上山前,庄然跟庄妤嘱咐过:如果他两天没有回家,那就意味着可能遇到了不测——或许是打猎时的受伤,或许是被其他事耽搁。无论哪种情况,只要两天过去他仍未归来,她们就在第三天前往小屋会和。 在家中,庄妤和庄沫沫焦急地等待着哥哥的归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随着夜幕的降临,她们的担忧也随之增加。当两天的时间终于过去,她们心中的不安达到了顶点。第三天的曙光刚刚划破天际,她们便急忙赶往小屋,心中充满了对哥哥安危的担忧。 然而,当她们推开小屋的门,眼前的情景让她们又惊又喜——庄然正坐在厨房的小板凳上,有滋有味地吃着果干。他看起来安然无恙,还在厨房跟叶宵有说有笑。 庄妤和庄沫沫的心中顿时涌上一股复杂的情绪,看到哥哥平安无恙自然是最重要的,但是对他未能及时回家的也有一丝责怪。 庄然看到庄妤不悦的神情,连忙解释道:“不是我不想回家,实在是猎了一头千斤重的野牛,牛肉太多,我一个人带不回去,又不想来回跑几趟。就只好在这里等着你们来咯!” 听到哥哥猎了只大块头,庄妤惊喜不已。庄沫沫也开心的快跳起来。庄沫沫好奇地问牛在哪里,她想看看一千斤重的牛有多大,但是庄然告诉她,牛已经被宰杀分成一小块一小块的了。 庄沫沫有点失落,但是一想到有吃不完的牛肉,她又觉得这不算什么了。 几个人站在厨房说了会话,庄妤才发现没见沈梨,她疑惑的问叶宵:“沈梨姐姐不在家吗?” 说到沈梨,庄然情绪马上就低落了起来。他低声说:“沈梨猎牛的时候受了伤,现在还在休息养伤。” 听到沈梨受伤,庄妤惊讶又担心:“哪里受伤了?严重吗?” 叶宵看着兄妹二人的神情,忙宽慰道:“应该也没有大碍的,只是得休养些时日而已。” 庄妤担心沈梨,想进去探望一番,叶宵这才想起几个人还站在厨房说话,忙请大家进主屋去坐。 沈梨经过两天的休息,精神状态明显好了很多,至少已经不像第一天回来那样整日昏睡了。 庄妤进来的时候她已经穿好衣服,倚靠着墙角坐着。 庄妤一进屋子看到沈梨的样子便知道她是伤的很重了,她偷偷看了一眼庄然懊悔的表情也就明白了他为何不肯直接回家。 明明一起出去打猎,最后自己毫发无伤而沈梨却险些丧命,他觉得自己要对这个结果负责。虽然留下来也不能做什么,但是让他带着牛肉拍拍屁股就走人,他觉得也说不过去。 所以庄然才又多待了两天。好在沈梨这两天身体也在慢慢恢复,他也就放心了。 兄妹三人这次没有留下来吃饭。她们坐下来吃了点榛子和圆枣子果干,又喝了杯茶,稍作休息就一起回去了。 临走,叶宵又从储物箱里拎了两条鱼给庄妤。庄妤哪里肯收,连连摆手几乎要拔腿就跑。 “你们在山下应该很少有鱼吃,这是上次我跟沈梨入冬后在河里捞的,不是什么珍贵的吃食,只是带回去尝个鲜而已!”叶宵追着把鱼一直往庄妤怀里塞。 庄妤不好意思一直收叶宵他们的东西,她面对叶宵的热情,一时间手足无措。最后还是庄然接过了两条鱼,道了谢。 兄妹三人就此启程回家。 第37章 扫雪 清早的天空如灰色的斗篷,沉默地覆盖着大地。 叶宵仿佛听到了它的低语,知道这样的天气预示着马上就会有一场大雪。她匆忙往返,从柴棚多抱了一些柴火回来,又赶到河边去担了几桶水回来将水缸装满。 不出所料,到下午的时候,忧郁了许久的天空终于张开了它的魔法宝箱,将无数洁白的羽毛撒向大地。 不同于初雪的羞涩和轻柔,这场雪带着冬季特有的深沉和厚重。雪花不再犹豫,它们大胆地在空中旋转、跳跃,仿佛是一群优雅的舞者,在冬日的舞台上尽情展现它们的舞姿。不一会儿,森林就被这洁白的帷幕所覆盖,每一棵树、每一片叶子都披上了银白色的外衣。 沈梨受伤后在炕上躺了一个多星期,伤病终于恢复了一些,至少能够下炕活动自如了。 她走到窗前,将手掌贴在冰凉的玻璃上,透过窗户,她的眼睛追随着那些飘落的雪花。 她想起了八岁生日时收到的八音盒,里面藏着一个会下雪的水晶球。那时的她,生活在温暖湿润的南方,从未想象过,有一天她能在现实中目睹这样壮观的雪景。 叶宵在厨房里忙碌着,她是个闲不下来的人,此时正在处理秋天采回来的一小盆松子。 那些松子经过早上冷水的浸泡和蒸汽的温润,外壳早已经变得柔软。她将它们从蒸锅里捞出,迅速放入冰冷的水中,让它们在温差中紧缩。如此一来,炒制的时候松子就会自然“开口”,吃的时候就方便多了。 “雪还没停吗?”松子在冰中冷却还要一点时间,等待的这会功夫,叶宵解下系在身上的碎花围裙,打算回主屋炕上休息一会。一进门,她看到沈梨跪在椅子上扒着窗户看雪,随口问道。 “已经变小了,但是还没有停的意思,应该还会再飘一会小雪吧!”沈梨目不转睛回了叶宵的话。 “窗边温度比屋里凉很多,你不穿棉衣,当心又感冒!”叶宵一边说着一边找出一件松软的短棉衣递过去。 因为阴天的原因,今天一整天灶火不断,屋子里比平日暖和些,于是沈梨只穿了一件鹅黄色“三紧式”毛衣,里面套了一件元宝领衬衫。衬衫的尺码似乎偏大一些,袖子有一些长,有一截露在毛衣的袖口外,她索性将衬衫的袖口整个外翻,挽在毛衣袖口之上。 “你什么时候比我妈都啰嗦了?!嘴太碎会老的快哦!”沈梨嘴上吐槽,但是手却接下了叶宵递过来的棉衣,老老实实的穿上。 自打入冬以来,沈梨不是生病就是受伤,叶宵不仅要照顾沈梨,还要全力承担屋里屋外的活计,沈梨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但眼下的情况,除了听叶宵的话老老实实养着等康复,她也做不了什么。 “雪这样下下去,不知道要积多厚。我们得趁着积雪还不深,扫出一条道路来,不然要是下的久了,怕是难出门了。”沈梨眼看着雪已经有一拃厚,她不禁担忧起来。 被沈梨这样一提醒,叶宵也觉得应当如此。只是家里只有一把短的扫把,是收了高粱后叶宵用高粱秸秆摸索着扎的,扫扫室内的土尘还好,拿来扫雪就显得太小了,而且高粱扫把太软,用来扫浮雪还可以,一旦积雪到一定厚度,就扫不动了。 “得再扎一把更大的扫把才行,柴房还有一些高粱秸秆没烧完,我去挑一些重新扎一把大的扫把。另外还得弄一个推雪的工具才行。”叶宵来到窗前,看着外面的积雪,忧虑的说道。 “推雪的工具我来想办法。”沈梨自告奋勇,一个转身扶着桌子从椅子上下来,推门就去工具棚翻找有用的材料了。叶宵则去另一边的柴房挑选扎扫帚的高粱杆。 叶宵在柴房里仔细挑选着高粱秆,她的手指轻轻滑过每一根秆子,寻找着那些粗细均匀、长度适中且挺直的。只有这样的高梁杆绑出的扫帚不仅形状会更加规整,而且耐用性也会更强。她在一堆待烧的柴火堆里精心挑选了一大捆高粱杆抱进屋子。 雪渐渐停了,但冬天的寒风依旧在窗外呼啸,屋内却因为热炕和火墙的温热而显得格外舒适。 叶宵坐在炕上,周围是一堆经过精心挑选的高粱杆,它们静静地等待着被赋予新的生命。 她拿起一把锤子,轻轻地在木制炕沿上敲打着高粱杆,每一次敲击都让杆子变得更加松散,为接下来的扎制做好准备。随着敲打声在屋内回响,高粱杆逐渐失去了原有的僵硬,变得更加柔韧。 敲打完毕,叶宵将高粱杆浸入灶锅中,锅里是用来烧炕的热水。这一步是为了将高粱杆和穗变得更加柔软,便于后续的扎制。 在灶台前,叶宵将经过处理的高粱杆一一排列,用锋利的刀子轻松地将它们切割成一致的长度。每一根杆子都被她仔细地检查,确保没有毛刺和不平整的地方。然后叶宵才回到炕头,开始扎制扫把。 她将切割好的高粱杆一束束地整理好,拿起一根结实的细尼龙绳,从扫把的底部开始,熟练地缠绕。她的手指灵巧地在麻绳间穿梭,每一次缠绕都紧实而有力,高粱杆在她的手中逐渐形成了一把扫把的雏形。 为了给扫把一个坚固的支撑,叶宵又回到柴房中挑选,最终选中了一根勉强直一些的粗树杈。她用刀子切掉多余的枝杈,剥去粗糙的外皮,露出光滑的木杆。叶宵将这根树杈扎进扫把的中心,一边在外面添加高粱杆一边用尼龙绳一圈又一圈地缠绕,直到扫把变得密实又厚重,木杆也紧密地包裹进扫把里。 随着最后一圈尼龙绳的缠绕,叶宵将绳子紧紧拉实,然后用剪刀剪去多余的绳头。一把由高粱杆和树杈制成的扫把,就这样在她的巧手下诞生了。 她把手里的扫把举高,认真审视着自己手中的作品。虽然看起来丑陋粗糙了一些,但是她拿起新制作的扫帚,随意地在炕面上试了试。扫帚在炕的表面上划过,带走了扎扫把留下的灰尘和碎屑。 叶宵满意地点了点头:“至少比上次扎的那一把已经好多了,如果能多做几次,一定可以越做越好!”她反复打量着自己做的扫把,满意地自言自语道。 扎好的扫把放在炕头,热气很快就会将这把扫把烘干,然后就可以带出去用了。 现在她要到工具棚看下沈梨的推雪工具做的怎么样了。 沈梨此时正在用手工锯费力地锯一个厚塑料桶。她将桶的底部锯掉,再从桶口将整个桶身一切两半,最后再在桶口附近钉上一个木棍做把儿,一个推雪的工具就算完成了。接下来只需要用砂纸打磨木棍,再用火将塑料的四周燎光滑就可以了。 叶宵打量着这个奇怪的铲雪工具,用手挥舞两下,它轻飘飘的,不知道用来铲这些厚厚的雪好不好用。 沈梨却一脸淡定,她对自己的发明很有信心。 既然雪停了,沈梨和叶宵就不急这一时半会了去扫雪了。忙活了一上午,现在两个人的肚子轮流咕噜噜乱叫,叶宵觉得还是先祭五脏庙重要。 叶宵从外面装鱼的箱子里挑了一条鱼拿进厨房,她将鱼放入一个瓷盆中,用冷水浸泡,耐心等待它自然解冻。不多时,冰层就逐渐消融,鱼身恢复了柔软。 解冻后,叶宵开始清理鱼。 她用一把锋利的刀子熟练地刮去鱼鳞,鳞片在水中轻轻飘散。接着,她用一把钢勺挖去鱼腮——这是鱼呼吸的器官,需要彻底清理,而钢勺的弧度用来挖鱼鳃刚好合适。最后,她用剪刀剪开鱼腹,清理出内脏,不然鱼胆会让鱼肉发苦。 清理完毕后,叶宵用清水将鱼彻底冲洗干净,确保没有残留的杂质。她用干净的布轻轻擦干鱼身上的水分,为接下来的烹饪做准备。 锅里倒入两勺食用油,然后耐心等待油热,直到油锅轻微的冒烟,这时候就是油温升高的表现。她将灶里燃烧的木柴夹走两块到旁边的冷灶里,保持油锅小火。 将鱼轻轻放入锅中,用小火慢慢煎制。叶宵紧紧盯着锅里正在煎制的鱼,确保鱼皮不会煎焦,而是变得金黄酥脆。 随着鱼皮逐渐变得金黄,叶宵撒入少许细盐,盐粒在热油中迅速融化,渗透进鱼肉中,增添了一抹鲜美。她用锅铲轻轻翻动鱼身,确保每一面都煎得均匀。 当鱼的两面都煎至金黄酥脆,叶宵知道这是出锅的最佳时机。她用两个锅铲小心地合力将鱼盛出,放入一个干净的盘子中。 这是一道很简单的煎鱼,好不好吃全看鱼的本身。叶宵选的是一条不算大的鳊花,这种鱼肉质鲜美,脂肪含量丰富,但又肥而不腻,煎着吃也能够保持肉质的嫩滑和香味。煎制的过程中只需要一点盐巴提味就够了,如果用太多的配料和调料,反而会画蛇添足。 叶宵将煎好的鱼装盘端上桌才开始制作主食。因为今天的主食是快速又方便的玉米面糊糊,只要两分钟就能轻松搞定。 叶宵在锅里倒入三大碗清水。随着水温的上升,锅内开始发出轻微的咕嘟声。叶宵耐心等待,直到锅里的水完全沸腾,翻滚着冒出热气。这时,她从橱柜里取出庄然上次带来的玉米面,粒粒金黄,散发着淡淡的玉米香。叶宵用刚刚舀水的碗擦干做量杯,舀出一碗半的玉米面,这是她经验积累下来的比例,足以煮出两大碗玉米糊糊,而且既不会太稀,也不会太稠。 她将玉米面缓缓倒入沸腾的水中,同时迅速地用长柄勺搅拌。锅里的玉米面与水迅速融合,形成了一个旋转的金色漩涡。叶宵的动作快速而有力,确保每一粒玉米面都能均匀地吸收水分,同时也防止了糊底或者煮得太稠。 大约一分钟的时间,玉米面糊糊就煮好了。叶宵迅速地将糊糊盛出,倒入两个大碗中。金黄色的糊糊表面还冒着热气,散发着朴素的玉米香气,闻起来似乎带着玉米原始的甜味。 叶宵将玉米糊糊也端上桌,与煎鱼摆在一起。沈梨已经迫不及待洗好手,拿起筷子准备品尝了。 玉米糊糊很烫,两人一边吹一边吃,这一餐虽然简单,但是因为糊糊烫口,所以吃的很慢。 煎鱼的酥脆与玉米糊糊柔软细腻的口感形成了完美的搭配,在落雪的冬日,温暖的食物总是让人产生额外的幸福感。 沈梨突然想起庄然说过,叶宵的厨房好像有魔法,总是能将平凡的食物做出不简单的味道。 她现在这一刻,无比赞同庄然的说法。 吃完饭,沈梨主动包揽了收拾碗筷和厨房的工作。这是她最近作为伤病号能做的为数不多的家务之一。 叶宵则穿戴好帽子围脖和手套,全副武装去院子里铲雪。 她站在房门口,鼓足勇气才推开门,一股冷风扑面而来,她深吸了一口冷空气,感受着冬日的清新和凛冽。但是,铲雪是一项必要的工作,尤其是在这样的大雪天,不能逃避。 飘飘洒洒大半天的雪有小腿那么高,叶宵要在天黑之前将雪铲到一堆,防止晚上再下雪。 叶宵手持沈梨做的铲雪板,双手握住木柄末端,右脚用力踩住铲雪板,借助身体重力将铲雪板斜着往雪下踩,直到将雪从底部铲起来,然后双臂用力,铲起雪块后再利用惯性将清雪板上的雪扬到一边。 这个板子是用厚塑料桶改造的,非常硬挺又轻便,用来铲雪简直是神器。叶宵一边铲雪一边惊叹,她不得不敬佩沈梨的想象力,竟然能想到用这种东西制作清雪的工具。 叶宵的动作有节奏地重复着,她的身体因为运动反而在寒冷中逐渐暖和起来。门口附近的雪在她的努力下,逐渐变成了两个低矮的小雪堆。 随着天色渐渐变暗,叶宵加快了铲雪的速度。她希望能够在天黑之前完成这项工作,尽可能的多清理出一片区域。她的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微的汗珠,但她并没有停下来休息的意思。 天彻底黑了,叶宵放下铲雪板,拍了拍手套上的雪,然后回到了温暖的屋中。 叶宵带着一身的寒气和雪的气息走进屋内,刚一进门,就被一股诱人的香味所包围。那是沈梨精心炒制的松子的香味,它们在上午就已经泡好,现在经过沈梨的烹饪,散发出了松子特有的香气。 沈梨俯身在灶台前,锅里是正在炒着的噼里啪啦乱响的松子。 虽然只有一小钵的松子,但是沈梨炒的非常用心。她知道松子的炒制需要慢火且勤翻动,耐心和恰当的火候也是必不可少,这样才能保证松子的香味被完全激发出来,同时保持其脆嫩的口感。 松子在锅里发出轻微的噼啪声,沈梨一刻不停地翻动着,确保每一颗松子都能均匀受热。随着时间的推移,松子的颜色逐渐变得金黄,表面也泛起了一层薄薄的油光。 沈梨知道这是松子炒得恰到好处的标志。 当松子不再在锅里跳跃也不再有响声,沈梨知道这就是所有松子都炒熟的表现。她赶紧用漏网将松子从锅里捞出,均匀铺在一个盘子里,让它们稍微冷却一下。 松子的香味在厨房里弥漫开来,让人忍不住想要抓一把尝一尝。 叶宵闻到这迷人的香味,忍不住赞叹:“好香啊,没想到你还藏了一手好手艺。” 沈梨嘿嘿一笑,仰起脸:“独门秘制,祖传配方,不传女也不传男!哎你快去洗洗手来尝尝。” 叶宵迅速地清洗了铲雪后冰冷的双手,然后接过沈梨递过来的一把松子。每一颗松子都成功“开口”,外壳轻轻一捏就裂开了,露出里面金黄诱人的果仁。 叶宵将果仁放入口中,那香脆的口感和松子特有的油脂香气立刻在口腔中弥漫开来,让人感到无比的满足和幸福。 真香啊! 一天中,最幸福的一刻莫过于此了吧?叶宵看着因为炒松子抹了一鼻子黑灰的沈梨,低下头偷偷笑了起来。 第38章 玉米面窝窝头 叶宵站在厨房,面前的案台上摆着玉米面、沸水,还有一些简单的工具。 这是最后一点玉米面了,叶宵决定把它们做成窝窝头。 玉米真是个好东西,高产,好种植,管饱,还能做出很多花样来。她想着,等明年春天她们也要种一些玉米。 叶宵记得庄家兄妹那里有玉米种子,希望来年春天可以用手上有的高粱、红豆和白菜种子去换一点玉米和小麦。按理说,庄家兄妹应该不会拒绝的吧?谁不想自己的饭桌上,有丰富多样的食物呢? 叶宵将玉米面倒进盆里,再一点点注入沸水,一边倒一边用筷子搅拌。玉米面在热水的作用下,就会渐渐变得柔软而有韧性。叶宵用力地揉着面团,感受着手里的变化。不一会儿,面团揉好了,她熟练地将其分成一个个小剂子,然后捏成窝窝头的形状,整齐地摆放在蒸笼里。 蒸制的过程中,叶宵开始准备做菜。 昨晚就泡在水里的香菇现在已经吸饱水分,他把香菇洗净,同辣椒一起切成碎末。牛肉是选了一小块牛腱子肉,解冻后也切成小块的肉末。 锅中倒油,油热后放入牛肉煸炒,牛肉在锅中滋滋作响,渐渐变色。接着放入香菇丁,香菇的香气瞬间弥漫开来。再加入红红的辣椒沫,锅气立马变得刺激起来。叶宵不停地翻炒着,她闻到有浓郁的香味飘出来混杂在一起,趁这个时候往锅里倒入一大碗泡香菇的水。 这道菜要用小火煨上一会,微微带一点汤汁才更好吃。 玉米面已经是用热水烫过的,锅里的窝窝头在水开后再蒸个十几分钟就差不多了。叶宵估算着时间,掀开了锅盖。 锅盖一掀,一股热气扑面而来,带着粮食的醇厚香味。叶宵微微眯起眼睛,透过蒸汽仔细观察着锅里的窝窝头。一个挨着一个的窝窝头圆润饱满,色泽金黄,模样虽不似精细点心般精致,却自有一种质朴的可爱。 叶宵忍着烫,伸手快速将蒸屉窝窝头捡到盘子里,蒸汽的热度让她不停地吹着气。八个拳头大小的窝头一个挨着一个的从锅里拿出来,她轻轻掰了一小块尝了尝,热水烫过的面团经过蒸制微微带着一点劲道的口感,玉米的香甜在舌尖蔓延开来,充满了整个口腔。 叶宵满意地将窝头端进屋里,沈梨还在热炕上熟睡。叶宵将手里拿着的窝头凑到沈梨的鼻子下,那浓郁的香味悠悠地钻进沈梨的鼻腔,她的鼻翼微微动了动,接着缓缓睁开了眼睛。看到叶宵手中的窝窝头,沈梨又使劲闻了闻。 叶宵把窝窝头拿开,笑着说:“快起床啦!” 沈梨懒懒地伸了一个懒腰,她又眷恋地裹了裹被子,但目光始终落在叶宵手中的窝窝头上,那金黄的色泽和袅袅的热气仿佛带着无尽的诱惑。 “别懒了!快起床!刚出锅的窝窝头可香啦!”叶宵一边说着一边去厨房,另一口锅里煨着的牛肉蘑菇酱应该好了,她要赶紧将它们盛出来。 牛肉酱端进来的时候,沈梨已经穿好衣服,正站在脸盆架前洗脸。洗脸盆架原本是在厨房的一角,冬天来了以后叶宵将它挪进西厢房的窗前。 沈梨从热水壶里倒了一些水,她伸手试了试水温,这个热水壶的保温性不太好,放了一晚上后,热水已经变温水,洗脸倒是刚刚好,不冷不热。 沈梨将香皂用手搓出泡沫,认真搓洗脸和脖子,再用盆里的温水冲洗干净。她拿起毛巾擦干脸,又拿起牙刷,挤上一点牙膏,认真刷起牙。 牙膏是从村子里搜罗到的,带着淡淡的薄荷味,看日期其实已经过期几年了,不过用起来好像也没什么异样的感觉。 末世后大部分人都还在用这些过期的东西,尤其是洗衣粉洗洁精牙膏肥皂这些日化产品。 最开始大家还对过期的东西有点抵触,但是久而久之也都习惯了。其实也有一些大的聚集区恢复了一些日用品的生产,不过大多都是小作坊经营,卖的贵不说,也不太好用。还不如这些过期的东西受欢迎。 她认真地刷着牙,上下左右,每一颗牙齿都不放过,嘴里泛起微微的泡沫。刷完牙后,她用清水漱了漱口,反复几次,直到嘴里没有了牙膏的味道。 洗漱完毕,沈梨感觉整个人都清爽了许多。她将脸盆里的脏水端到屋外倒掉,又用院子里堆着的雪擦洗干净脸盆才回屋。 屋内,叶宵已经将饭菜摆在炕桌上。金黄的窝窝头和浓郁的牛肉蘑菇酱摆在一起,看起来非常有食欲。 沈梨撸起袖子直奔桌子,她拿起一个窝窝头,用勺子将牛肉酱满满地填入其中,一口下去,连窝窝头带牛肉一起,那丰富的味道瞬间在口腔中炸开。 “真香啊!这牛肉带着汤汁,蘑菇味也很浓,绝了!!”沈梨嘴里塞的满满,却还是忍不住含糊不清地赞叹。 又是收获沈梨好评的一餐,叶宵满意地笑了笑。 吃完饭,二人利索地穿好衣服。天气渐冷后棉衣已经退居二线,沈梨和叶宵出门都穿上了厚厚的羽绒服。 羽绒服蓬松柔软又轻便,轻轻一拍,便有一小股气流从绒毛间溢出。叶宵拉上拉链,拉链顺畅地滑动,发出“呲啦”的轻微声响,领口处的一圈绒毛贴合着他的下巴,带来丝丝暖意。 沈梨也快速地整理好自己的衣服,她又戴上了那顶小狗帽子,帽子是那种带有护耳的款式,柔软的绒毛覆盖着耳朵,仿佛给耳朵穿上了一件温暖的小棉袄。沈梨把帽子的护耳放下,遮住了耳朵的边缘,又系上一条围巾遮住嘴巴,只露出自己一双明亮的眼睛。 一切准备就绪后,她们便准备去拾一些柴火回来。 虽然秋天的时候她们已经砍了很多木柴,但是显然她们对这个冬天的寒冷程度还是预估不足。这才刚下两场雪,柴火的消耗速度已经大大超过了预期。如果不趁着天还没有变得太冷去补充一些柴火,怕是难以坚持到春天。 沈梨的伤势已经大好,只是保险起见还是尽量避免干重体力的活。捡些柴火倒是没什么大碍,全当是外出散步了。 叶宵装了一保温杯的热水,斜挎在身前。这个保温杯的杯套是她自己无聊的时候织的,皮粉色的粗毛线,上面歪歪扭扭的钩了一个小花,虽然看起来技术有点不尽人意,但是实用性还是不错。冬天外出的时候带点热水,可以有效驱寒。 二人一人背了一个背篓,又去工具棚拿了一把斧子和一把柴刀便出了门。 沈梨和叶宵沿着那条通往山林的小路走着,虽然冬日的寒风依旧凛冽,但阳光洒在雪地上,像是铺了一层闪闪发光的钻石。积雪深厚,每走一步,她们的小腿都会陷进雪里,得费点劲儿才能拔出来。不过,沈梨似乎并不在意这些,她走在前面,呼吸的热气在围巾外面结成一层白霜。 在屋里待得太久,这会儿能出来走走,对她来说就像是小鸟飞出了笼子,心情自然好得不得了。她索性摘下围巾,深吸一口冰冷的空气,感觉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 叶宵跟在后面,看着沈梨活力满满,也很开心。 “你慢点走,别摔了。”叶宵小心提醒着。 沈梨回头做了个鬼脸,说:“才不会!” 沈梨和叶宵踏进了银装素裹的树林,冬日的积雪像是给大地披上了一层厚厚的白色毛毯。太阳已经完全升起,阳光洒在她们身上,带来一丝丝暖意。 叶宵和沈梨在林子边缘停下,一人喝了一杯热水暖了暖身子,稍作休息就抓紧时间立马开工了。 她让沈梨站在一旁,自己则拿起柴刀,对准那些低矮的树枝,手起刀落,利落地砍下来。 沈梨也没闲着,她手脚麻利地收拾着叶宵砍下来的树枝。她把大一些的枝杈整理好,捆成一捆,准备拖回去;小一些的零碎柴火则扔进了背篓里。 两人就这样默契地配合着,一个砍,一个捆,不一会儿,地上就整齐地堆起了两垛木柴。 叶宵和沈梨继续挥动柴刀,削下更多的碎柴,直到两人的背篓都装得满满当当。 一口吃不下一个胖子,叶宵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对沈梨说:“差不多了,再多也背不回去了,我们今天就先回去吧。” 沈梨点了点头,两人便开始往回走。背上的背篓沉甸甸的,但她们的脚步却没有慢。 回来的时候路过河边,叶宵又顺手将已经重新结冰的取水口重新敲出一个窟窿。 自从那场铺天盖地的大雪之后,通往河边的小路就被厚厚的积雪给封住了,走起来确实不容易。叶宵用沈梨制作的清雪工具清理出了一条小道。但即便是这样,偶尔洒出来的水在路面上结了冰,又滑又硬,人走在上面得格外小心,一不留神就会摔个四脚朝天。 无奈之下,叶宵想到用雪来烧炕的法子。而河边打回来的水,她们就只用来做饭和饮用,这样一来,日常水的用量就会大大减少。算下来,两天去河边取一次水就足够了,不用再天天冒着寒风和摔跤的风险。 虽然可以减少取水次数,但是她们还是要经常去河边,不然取水的窟窿一旦冻实,冰层可能会达到一米以上,再想在这么厚的冰层打个窟窿,那可要费很大的事了。 叶宵想着,要是有一些煤渣就好了,煤渣铺在这条雪路上,摩擦力增加,就不会容易摔倒。之前在山下的村子里倒是有见过煤,不过她们几次下山都有很重要的东西要搬运,当时煤的需求等级没有那么高。到如今,她倒是有些后悔,当初应该再勤快一些,多跑几次的。 如果有煤,那样烧炕就能省下不少力气,她们就不用每天辛辛苦苦地砍柴了。叶宵还记得,她们计划明年要在主屋里加个小炉子和暖气。如果真的能加上,那煤就变得必不可少了。 她在心里默默地列了个清单:玉米、小麦、盐、新炉子、暖气、煤炭……明年要做的事情真是一件接着一件。但现在,最重要的还是确保能平安度过这个冬天。 幸运的是,她们现在有了不少食物储备。不然,光靠那些红豆、高粱和白菜萝卜,这个冬天还真不好熬。叶宵想着,等春天来了,她们还得计划着种些什么,养些什么,好让来年的冬天不再那么艰难。 沈梨走了过来,看到叶宵一边走路一边若有所思的样子,便问道:“想什么呢?” 叶宵回过神来,笑了笑说:“没什么,就是想着明年的事儿。” 沈梨嘿嘿一笑:“明年的事儿明年再说呗,这个冬天还没过去呢!” 叶宵想了想,也对。 立冬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从最近越来越冷且频繁降雪的情况看,估计已经到了小雪的时节。冬天最冷的日子就要来了,她不禁担心起这房子的保暖性能来。或许,她应该先检查一下墙壁和窗户,看看有没有漏风的地方,添些稻草或是挂上布帘来加厚保暖层。 回到家里,天色尚早,因为出门早,现在不过下午时分。叶宵有些后悔当初没有留下一块机械表。那时候她们更需要的是能填饱肚子的粮食。现在粮食充裕了,她又开始想念有手表的日子,可以随时知道时间,不用总是看太阳的位置来判断。 早上的窝窝头还剩了几个,叶宵将它们放在笼屉上隔水热了一下。牛肉蘑菇酱已经吃完了,叶宵并没有打算再做新的菜。她从罐子里舀出一些绵白糖,热腾腾、软绵绵的窝窝头沾着糖,甜丝丝的,也别有滋味。 家里的土豆和红薯已经吃掉了大半,萝卜和白菜也渐渐变少了,干辣椒只剩下两串挂在墙上。不过,鱼和牛肉还比较充足,干蘑菇和干野菜也还有一些。这些干货都很容易保存,只要泡点水,就能恢复得和新鲜的一样。叶宵心里想着,明年要记得多采集一些,这些可是过冬的好食材。 熏鱼和熏雪鹿肉都是美味,但制作它们需要不少盐。叶宵担心,如果明年没有新的食盐补给,可能就不能再做这些了。她考虑着,到时候可能只能做一些鱼干和肉干来代替。 冬天的夜晚来得特别早,好像午饭才刚吃完没多久,屋子里就渐渐暗了下来。对于沈梨和叶宵来说,蜡烛是珍贵的物资,用一点就少一点,没有地方可以补充。所以,一旦夜幕降临,她们就只好早早地上炕休息。 这一晚,沈梨躺在温暖的炕上,却怎么也睡不着。她在床上翻来覆去,像烙饼似的。叶宵看着沈梨睡不着的样子,轻声问她:“怎么了,睡不着吗?” 沈梨叹了口气,轻轻“嗯”了一声。 “我在想,怎么能弄个灯。”沈梨的声音在黑暗中显得有些无奈。没有灯光的夜晚总是特别漫长。 叶宵虽然也很想有个照明的东西,但是这玩意确实不好弄。 沈梨沉吟片刻,灵光一闪:“我以前在书里看过,古人利用蜂蜡制作蜡烛。我们之前采蜜时发现的那个蜂窝,应该就有蜂蜡。” 叶宵对此却一无所知,她好奇地询问:“那蜂蜡长什么样?有了蜂蜡又该怎么将蜂蜡制成蜡烛呢?” 沈梨也被这个问题难住了。她对蜂蜡的认识,仅限于儿时偶然获得的零星信息,至于具体的制作方法,她也是一知半解。 看到沈梨沉默不语,叶宵意识到她们都对这门技艺不甚了解。她回想起过去老人们常用的煤油灯,心想,若是能找到煤油,那该多好。 她们曾途经许多荒废的城镇和村庄,那时她们只关注于食物和生存,从未留心过煤油这样的物资。 叶宵将自己的想法与沈梨说了一番,沈梨听后也觉得,煤油灯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前提是,她们得找到煤油。 沈梨和叶宵越讨论越兴奋,二人兴致勃勃的一直聊到深夜。 玉米、小麦、盐、新炉子、暖气、煤炭,还有……煤油。 叶宵的清单上,又多了一笔。 第39章 煎豆包 柴棚才刚刚充盈起来没几日,气温却如同断了线的风筝一般,直线下降。 沈梨静静地站在窗前,目光透过那有些模糊的玻璃向外望去。狂风如同一群疯狂的猛兽,卷着雪花肆意奔腾,无数的雪花仿佛白色的幽灵,在天地间呼嚎着,张牙舞爪。她下意识地紧了紧身上的棉衣,呼出的热气瞬间在窗玻璃上凝成一片洁白的白雾,她心中默默估量着,此时外面的气温恐怕已经跌破了零下三十度。 这场从前天开始的大雪,在这三天里断断续续,几乎没有停歇。 积雪以惊人的速度越积越深,已然没过了大腿。沈梨望着那白茫茫的一片,心中担忧不已,倘若这雪继续下下去,恐怕很快就会有齐腰深。 而伴随着这铺天盖地大雪的,是呼啸不止的狂风。一刮就是两三天不停歇。即使是去柴棚拿些柴火这样短短的路程,视线也会被风雪遮蔽,几乎看不见人影和道路。 沈梨和叶宵已经三天没敢出门了。 趁着今天中午雪停的那一丝难得的空档,沈梨和叶宵得抓紧时间去河边提水。 三天没出门,叶宵很担心取水的冰窟应该已经冻实了,不去看一眼,她实在不安心。本来她想着自己一个人去就好,但雪虽然停了,北风却依旧强劲得吓人。沈梨想,通往小河边的路怕是早已被风雪摧残得面目全非,根本无法正常通行。她心中满是担忧,不放心叶宵独自前往,所以坚持要结伴而行。 二人刚一出房门,呼啸着的狂风就如同顽皮的孩子般猛地扑来,差点将水桶一下子掀飞出去。沈梨惊慌失措地赶紧捂住水桶,生怕这点家当被风卷走。地上的雪花被狂风卷起,打在脸上,带来刀割般的疼痛。 “这风真是刺骨锥心。”沈梨的声音被风撕扯着,几乎听不清楚。 “你说什么?”走在前面的叶宵回过头问。 “我说!”沈梨摘下围巾,大声的重复道:“太冷啦!风~好~大!” 叶宵紧走几步回到沈梨面前,她放下手里的清雪工具,摘下棉手套,温柔地将沈梨摘下来的围巾又重新围好,言语中中充满了关切:“风大,灌多了要拉肚子的。” 平日里总是嫌叶宵啰嗦的沈梨,此刻在这狂风的冲击下也变得格外“老实”。她的眉毛上挂满了晶莹剔透的冰珠,双手被冻得不由自主地颤抖着,她费力地将围巾又往上用力拉了两下,直到围巾盖住鼻子,只露出两个眼睛,试图以此遮挡住那仿佛能穿透一切的刺骨寒冷。 冷风一下子就穿透了沈梨和叶宵的棉裤,直打在腿上,让沈梨有那么一瞬间以为自己是在寒风中裸奔。 通往河边的路此时被积雪覆盖得厚重无比,几乎难以前行。叶宵挥舞着铲雪的工具,在前面奋力地清理道路,在狂风的阻挠下,她挥动的每一下都显得格外吃力。沈梨则在后面提着桶,小心翼翼地跟着。等叶宵累了,俩人就互换位置,就这样轮换着,一点一点地清出一条勉强能够通行的小路。只是刚刚清理完的路没多久就又被风吹起来的雪铺上,看来回去的路上又要重新清理了。 明明距离并不远的路程,在这种恶劣的天气下却像是长征一般艰难,硬是走了半个多小时才到达河边。沈梨和叶宵将冰窟窿重新敲碎又挑满两缸水,一个中午的时间就悄然过去了。 “今年的冬天,好像比往年来得早,而且更冷一些。”当沈梨把最后一桶水倒进水缸,她忧虑地说。 叶宵将除雪的工具放好,刚刚迈进家门,就听到沈梨在轻声碎碎念。叶宵将紧紧缠绕在脸颊的围巾和头上的帽子摘下来,露出被冻得通红的脸庞。叶宵微微点了点头,也附和地“嗯”了一声。 前几日没觉得,近日风大得惊人,看来她得给自己和沈梨重新做新的棉裤了。 另外,屋门是木头材质的,本来就没有那么严丝合缝,寒风从房门的门缝中吹进来,让屋子变得格外寒冷。纵然这几日灶火总是烧到后半夜才熄灭,只是棉被在这样的冷风侵蚀下显得仍然有些单薄。还好之前叶宵用心地缝了一床大大的羽绒被,此时便派上了用场。然而,叶宵看着那不断灌进冷风的门缝,心中暗暗思忖着,觉得还是有必要给屋门缝制一个厚重的门帘。 “得做个门帘,不然这屋子怎么烧都不暖,一到后半夜就跟冰窖似的。”叶宵一边把围巾、手套和帽子放好,一边语气坚定地说道。 沈梨对缝缝补补的针线活儿并不拿手,她没有搭腔叶宵的话,只是在心里盘算着,这雪要是一直下个没完,家里的柴火不知道能不能撑得住。她担心的不是齐腰深的积雪能不能让她踏进林子,而是即使能进去,那些被雪埋了许久的柴火也是湿漉漉的,根本点不着火。 房子后面的灌木丛边,那些细细高高的、叫不上名的树或许能派上用场,她想,如果柴火真的不够了,也只能去那里砍一些来应急。至于柴火太过潮湿的问题,不知道将木材放在干燥又热乎的火炕上会不会将它们烘干呢? 明年一定一定一定要多砍些柴火!绝不偷懒了!沈梨在心里暗暗发誓。 沈梨在忧虑不久之后的柴火问题,叶宵则更关心今晚北风肆虐下小屋的保暖性。此时她已经在西厢房的炕上翻找着可以用来缝制门帘的材料了。在她眼里,一些平日里穿不着的棉衣、厚毯子、破被子都可以完美利用上。 沈梨虽然帮不上缝纫的忙,但她手头也有其他的活计。 今天的早饭和午饭已经并作一顿解决了,但晚餐还是个问题。沈梨随意地翻了翻储藏室,目光最终落在了那些被遗忘的红豆和高粱上。她突然想起来最早收获的红豆和高粱已经很久没有在餐桌上出现过了,红豆那沙沙糯糯又甜甜的口感此时涌现在脑海里,勾起了她的食欲。 那今晚就吃红豆好了!沈梨在心里想着。 红豆要怎么做好呢?沈梨仔细在脑海里搜寻关于红豆的记忆,她想到小时候在乡下外婆家吃过的一道家常点心——煎豆包,那甜甜的味道到现在还萦绕在她的心头。虽然具体的做法她已经记不太清楚,但她决定凭借模糊的记忆尝试一下。 沈梨记得外婆曾经说过,泡过的豆子更容易煮熟。于是她把红豆放在一个大碗里,加上足够的水,让豆子慢慢吸收水分,变得更加饱满。她不时地用手指轻轻搅动,看着豆子在水中轻轻摇曳,仿佛在唤醒它们沉睡的生命力。 大概泡了半小时左右,她将红豆整盆端到外面,借助严寒让豆子冻结。 接着,她又去储物间舀了满满一碗高粱米,准备捣成细粉,便是这道“煎豆包”的主要材料了。 没有石磨,只有一个石臼。尽管这样磨粉的效率不高,但幸运的是她们每次需要的量也不多。沈梨坐在灶膛前,一边烤着火,一边用石杵用力地舂打石臼里的高粱米,直到高粱米裂开,露出了里面细腻的粉末。 她一边舂,一边回忆着外婆忙碌的身影,那种感觉既熟悉又遥远。石臼发出沉闷的响声,每一声都像是在诉说着过往的故事。 沈梨将舂好的高粱粉筛过,去掉了粗糙的外皮,只留下最细腻的部分。她把筛好的高粱粉放在一边,准备用来做点心的外皮。她用手指轻轻触摸着粉末,感受着那种细腻而温柔的质感。 石臼太小,一碗米得分三次舂,等全部磨成粉,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叶宵缝制门帘的进度也相当不错,这主要得益于门帘是在一块废旧的褥子上改制的,省去了不少麻烦。只是褥子比门的高度短了一截,叶宵需要在底部接上一段,再缝上一些重物,让门帘在风中不会飘起。 随着屋内光线变暗,叶宵的缝纫工作也变得更加费力,她低头专注于手中的活计,几乎要把头埋进膝盖上的棉布里。沈梨点燃了一根蜡烛凑近,光线突然变亮,叶宵抬头,这才意识到外面的天已经黑了。 她把针线插在一个布包上,揉了揉酸胀的眼睛。厚重的门帘被移到炕上,叶宵跳下炕,伸了个懒腰,又转了转脖子,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身体。 “红豆应该冻得差不多了,我去拿进来。”沈梨披上外套,边说边打开门,迎着呼啸的寒风,快步走到屋外。她将装着红豆的搪瓷盆端进屋,搪瓷盆在外面冻久了,摸着像一块冻实的冰块一样凉,沈梨后悔没有戴着手套出去。 风似乎在和沈梨嬉戏,猛地将她身后的木门吹得“砰”地一声关上,那声响在小屋里回荡。 “泡了红豆吗?”叶宵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期待,她对今晚的晚餐充满了好奇。 “嗯!晚上我们吃煎豆包!”沈梨的声音里透着一股子兴奋。 沈梨将锅刷洗干净。用冷水倒进装着红豆的搪瓷盆里,本来冻成一坨的红豆冰,边缘慢慢有了一些缓和的迹象。 随着锅里最后残留的水珠也被烧干,搪瓷盆的红豆冰坨边缘已经融化,沈梨轻松地将一整块红豆冰倒进锅里。然后一边用手指比量着,一边向锅里又添了一指节高度的水。 接着她从橱柜上方的置物架上拿下糖罐子,满满地舀了三大勺绵白糖倒进锅里。 “为什么要将红豆冻起来?”叶宵看着锅里被冻成冰坨坨的红豆因为加热一点点溶解,不解地问道。 “豆子被冻过会更容易烂熟,也更容易起沙。”沈梨解释道,她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的笑容,仿佛在说:“这可是我的独门秘籍。” “原来如此……”叶宵在心里默默记录知识点。 灶火旺盛,煮着红豆的锅很快就沸腾了,沈梨不再向灶膛里添柴,她知道火如果太急,红豆很容易糊掉。她小心翼翼地调节着火候,让红豆在锅里慢慢地翻滚,直至灶火完全熄灭。 凭着直觉又闷了一会,沈打开了锅盖。 红豆的香味开始在小屋里弥漫开来,那是一种温暖而甜蜜的香气。在锅里余温的作用下,红豆中的水分不断蒸发,锅里的水此时已经熬干了,每一粒红豆都胀大了许多,变得鼓鼓的,沈梨用勺子轻轻一碾就变成了豆泥。 沈梨一边翻拌底下的红豆一边用勺子将煮好的豆子碾碎,直到它们都变成一锅红豆泥,没有一点颗粒感为止。锅里的豆沙绵绸抱起了团,沈梨将它们捞出来,放到小盆里备用。 制作外皮的过程相对简单,沈梨将高粱粉和水和成团,分成小块,然后捏成一个厚一点的饼皮。她手法熟练,每一个动作都显得那么自然和流畅。将豆沙包入饼皮中,搓成一个丸子,然后轻轻按扁,饼胚便初步成型了。 做好的饼胚也可以放进蒸笼里蒸熟,但是沈梨更喜欢煎着吃。 她在锅里放入一点豆油,等到油锅微微有些热意时,便将饼胚放入锅中,用小火慢慢煎着。沈梨认真观察饼胚的状态,不时地翻动,直到饼胚两面都变得金黄酥脆。 煎豆包的脆皮是她最享受的部分,那一咬下去的“咔嚓”声,总能让她的心中涌起一股满足感。油亮亮的外表下藏着柔软的豆沙馅,甜甜的、糯糯的,每一口都是对味蕾的深深抚慰。 人类对甜味的喜爱似乎是一种本能,甜味能够触动大脑中的快乐中枢,释放出愉悦的信号。这种对甜食的渴望,或许早已被写入了我们的基因之中。 煎好的豆包叶宵和沈梨也不拿到屋里的桌子上了,只在厨房守着锅每人就趁热吃了三个。叶宵原本对沈梨的厨艺持怀疑态度,以为她不常下厨,但当她真正尝到嘴里,那香脆的外皮和柔软的豆沙馅,让她不得不承认,这煎豆包真的很香。刚出锅的煎豆包烫嘴,她一边吃一边吹着气,却根本停不下来。 晚饭后,叶宵回到炕上继续忙活着门帘的收尾工作。她在烛光下匆忙赶工,希望能在今晚将门帘挂上。 沈梨则在厨房收拾锅碗瓢盆。门外的风声呼啸不停,听起来像小孩子的哭声,让人听了不禁有些害怕。沈梨迅速洗完碗和锅,赶紧回到了温暖的炕上。 “缝好了!”叶宵终于起身,收起了针线。她制作的棉门帘比人还高,厚实的门帘让她提起来很费劲。她站在炕沿边,仔细打量着门帘,觉得它应该能有效地挡住外面的寒风。 沈梨摸黑到外面的工具棚里找来一些钉子和锤子,叶宵站在椅子上,将棉门帘比量着贴在门框上。沈梨则站在另一张椅子上,趁机用钉子将棉门帘固定在门框上。由于门帘太厚重,沈梨特意多钉了几个钉子,以确保它不会脱落。 门帘一安装上,效果立竿见影。屋内感觉更加温暖,连外面的风声似乎都小了一些。 “还真有用。”沈梨从椅子上跳下来,由衷的夸赞道,“站在门口就能明显感觉没有风吹进来了。” 叶宵也很开心,这意味着她一下午没有白忙活。她把两把椅子搬回桌子前,说道:“这下可以睡个好觉了,这几天风吹的总觉得寒气从肩膀钻进被窝,越睡越冷。” 沈梨去柴房抱了一些柴,将熄掉的灶膛又烧了一会儿,确保屋内的温度可以维持到明天早上。她守在灶膛前,一点一点地向里面添加柴火,不让火焰太大,这样可以避免浪费木柴,同时又能保证屋内的温暖。而叶宵则到放肉的储物箱里拿了一块牛肉回来,她计划着一夜的室温应该刚好可以将这块冻得邦邦硬的牛肉解冻,到时候就将这块牛肉剁成馅,做成牛肉丸子。 想到那美味的牛肉丸子,叶宵的脸上不禁露出了期待的笑容。 第40章 玉米面酸汤子 最近天气格外的冷,连日的狂风终于停歇,天空似乎也因为疲惫而沉默下来。 庄沫沫提着一只锈迹斑斑的铁皮小桶,穿梭在村巷间,脚踩在雪地上,发出吱嘎吱嘎的声音。 村子里砍柴不像山上那样方便,煮饭的灶膛一般烧的都是黄豆或者玉米的秸秆,而炉子里就只能烧煤了。因此家家户户的角落里,或多或少都藏着些煤块,或是煤粉与水混合而成的煤泥。 虽然煤泥的热力不及精煤,但是当夜晚来临后,用它盖住燃烧着的炉火,保持一晚上炉火不熄灭慢慢燃烧,屋子就会维持一个不算低的温度。 庄然教过她,炉火若烧得过快,半夜便需人添柴,而一旦熄灭,屋内便如冰窖般寒冷。因此,如何让炉火整夜不熄又不至于烧得太快,其实是一件需要很丰富经验和技巧的活儿。 经过这几日的摸索,庄沫沫已渐渐掌握了这个技巧。然而,这几日的严寒,使得他们不得不整夜维持炉火,煤与柴的消耗也随之加快。趁着今日风势稍弱,庄沫沫决定去村中其他院落捡点煤块补充一下日渐空虚的柴棚。 她戴着一顶奶蓝色的毛线帽子,帽子里面缝了毛绒绒的绒布,是从一块棉衣的里衬拆下来的,这样可以弥补毛线透风的弊端。帽檐上用细线缝了一只简单线条的图案,细看才能发现,是一只可爱的小狗造型。围巾和帽子用了同色的毛线,用粗毛线大针脚将围巾织的长长的,围上两三圈就能把整个脖子都裹的严严实实。 没错,这正是出自庄妤的手笔。 自从上次在山上跟叶宵学会了针织,她像入了魔一样,回家不停的鼓捣着针线,庄然和庄沫沫身上穿的毛衣、头上戴的帽子和围巾、还有手套和毛袜子,都是庄妤一针一线织出来的。所谓熟能生巧,织的多了,现在她的手艺已经越来越好了。 离家比较近的几个院子在冬天来之前他们已经翻的底朝天了,能用的锅碗瓢盆衣服煤炭早就搬空了。所以,庄沫沫今天的目标是后两条村巷里没怎么去过的一家院子,很幸运的是,这院子里的柴棚几乎都是满满当当的。她从桶里拿出一个铁夹子,轻轻拨开煤堆表层的积雪,然后仔细地挑选出合适的煤块放入桶中。 空气的寒冷让她的手指变得有些许僵硬——庄妤说过,用来干活的手套不能织的太厚,否则会影响手的灵活度。所以手套织的薄了一点,保暖性就降低了很多。 虽然手被冻的有些许僵硬,但是她的动作依然准确而迅速,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 这个活她做的已经很熟练了。 很快,庄沫沫手里的小桶就已经很满了。她起身掂量了一下手里铁皮桶的重量,又贪心地从煤堆里又捡了两块煤块进去。 提着沉甸甸的桶,庄沫沫向家的方向走回去。厚厚的积雪被风吹过后表面像是有一层硬壳,但是踩下去又是绵软的。这使得人在上面每走一步都要用力抬起腿,以免脚陷入雪中太深。 庄沫沫尽量按照原来的足印返回,她能明显感觉到手上铁桶的重量在拉扯着她的手臂,只能不时地左右手变换着交替提着装满煤块的桶。 庄沫沫推开铁制的院门,穿过清扫干净的小院。她用身体顶开屋门,伴随着木制的房门发出的吱呀的声音,一股发酵后的酸臭味扑面而来,她差点被熏了个趔趄。 她放下手里的桶,一只手不由自主地捏着鼻子,另一只手轻轻地扇动面前的空气,试图驱散那股几乎能凝成实体的酸臭味。 “这是什么味儿啊……”她的声音带着鼻音,瓮声瓮气地说道。 “在磨‘水面’。”庄妤抬起头,眼睛里闪烁着笑意。看她从容的样子,仿佛闻不到这个味道一样。 “水面是什么?”庄沫沫不解,一脸嫌弃地问。 “是玉米粒磨去外面的粗皮,泡在水里发酵到有微微的酸味,再用磨盘磨成糊糊,就是‘水面’了。水面可以做酸汤子,很好吃。”庄然一边费力地一圈一圈推着石磨,一边一本正经地解释给庄沫沫听。 “这么臭还能吃?”庄沫沫皱着眉,满脸的怀疑,但眼神中透露出一丝好奇,她对这种陌生的食物产生了兴趣。 “不仅能吃,还很好吃呢!”庄然的表情看起来很自信。 庄沫沫没吃过什么“酸汤子”,她也想象不出来那是什么东西,只是眼前的味道熏得她两眼发昏,她赶紧提着装满煤块的小桶,一溜烟儿进屋了。 庄然费力地推着石磨,他的呼吸随着推磨的节奏起伏,额头上渗出细小的汗珠,随着他一圈一圈的推动,不断有黄色的液体顺着石磨的口流下来,庄妤在地上放了一个桶,刚好用来接住淌下来的“水面”。 这块石磨是从村后面一户人家的仓房里搬回来的,那个仓房看起来像是个小型的豆腐坊,只是他们没有豆子——事实上就算有,他们三个人也都不知道怎么做豆腐,一屋子零零碎碎的工具,最后能派上用场的竟只有这块石磨。 虽然这块磨只比脸盆大一点,但是异常的重,得有个两三百斤,兄妹三人费了好大的功夫才折腾回来的。 庄妤缝了一个布口袋,将磨好的水面倒进布袋中,用长绳吊在厨房的矮梁上,下边用一个水盆接着,控去多余的水分。 虽然发酵的酸味弥漫着整个厨房,闻上去确实有一点上头。但是不消两日的功夫,布袋里的水几乎已经控干,再没有水滴下来了,味道也没有那么刺鼻了。 庄然将布袋里半凝固状态的水面转移到盆里,揉碎后团成三份均匀的面团。他把其中两团用塑料袋子装了吊在外面挂起来,另一团留着做“酸汤子”。 庄然点燃灶膛烧了一锅水,水沸腾响边儿后,他将整团的面团放进水里烫煮。 仅仅三两分钟的工夫,庄然确定面团表面已被烫熟,便用筷子将其从沸水中捞出,置于盆中。刚从热锅里捞出的面团热气腾腾,色泽金黄,宛如一轮温暖的小太阳。庄然用筷子将面团戳散,只见里面的面团仍为浅黄色的生面,和外表被烫熟的那一小部分形成泾渭分明的对比。 烫面是因为外面烫熟的部分会为整团面贡献劲道十足的口感。 庄然向面盆里加了半碗冷水,等温度降下来,他将生熟的两部分面用手不停的捣在一起,直至和成细腻偏干的状态。 至此,做酸汤子所需要的面团就准备完成了。 庄沫沫对庄然说的酸汤子很好奇,虽然她觉得水面发酵的味道又酸又臭,但是看庄妤和庄然都异口同声的说酸汤子好吃,她决定见识一下这到底是一道什么样的食物。 她抱着双臂倚靠在厨房的门口,看着庄然像小蚂蚁一样忙忙碌碌。 锅里重新烧开水,水保持沸腾就开始挤酸汤子了。 他把一块铁皮剪成扇形,那铁皮在他的手中发出清脆的声响。接着,他拿出一把小巧的锤子,不停地敲打着这片铁皮,直至它弯成一个弧度,边缘对齐折叠到一起,便敲打成了一个上窄下宽的圆锥形筒。接着,庄然用剪刀剪掉窄口的一部分,使其如同裱花嘴一般,精致而小巧。 庄然用细铁丝一层一层地箍紧这个铁皮“裱花嘴”,然后又用铁皮卷成一个圆圈,大小约为大拇指的围度,将这个圆圈箍在“裱花嘴”的最外圈并固定好。如此一来,这个如裱花嘴般的小工具便可以戴在庄然的大拇指上了。 做这个小玩意花了庄然一会的时间,主要是他只在记忆中见过这个东西,以前从没亲手做过,所以鼓捣起来费了一些心思。他仔细地测量着、裁剪着、固定着,每一个步骤都充满了专注和认真。不过,做好的工具戴在手上似乎十分合适,只是不知一会儿挤酸汤子面条时是否好用。 庄然想,其实如果用裱花袋来挤酸汤子应该更合适,只不过这山村里又去哪里找制作西点的工具呢? 庄然将做好的工具戴在右手拇指上,窄口朝外,宽口握于手心。和好的面团被握在戴着工具的右手上,他用左手扶住面团,配合着右手使劲挤按面团。和好的面便从工具窄小的孔中挤了出去。 那金黄色的面条圆润而细长,仿佛是一条条灵动的小蛇。庄然轻轻一扬手,挤出的面条因惯性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恰好落在煮沸的水中。面条入水的瞬间,发出“噗通”一声,溅起小小的水花。 挤出来的汤面条在开水中煮制,锅里煮着,手里挤着,两不耽误。水沸后大约两分钟,面条就熟了。熟透的面条金灿灿的,表面带着光泽感,在水中翻滚着,看起来十分有食欲。 这就是酸汤子了,热气腾腾,香气扑鼻。 庄然将一盆热气腾腾的酸汤子端上了桌,那蒸腾的热气袅袅升起,仿佛为这道美食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庄沫沫好奇地瞪大了眼睛,目光紧紧地锁定在那盆酸汤子上,仿佛想要透过那热气,窥探出其中的美味奥秘。 “快尝尝吧!看看还臭不臭了!”庄然一边笑嘻嘻地对庄沫沫说着,一边用大汤勺舀了满满一碗酸汤子给庄沫沫。 庄沫沫小心翼翼地接过酸汤子,先将碗放到鼻子下闻了闻,那股熟悉的发酵味道依然若有若无地飘散着,但确实不再如之前那般刺鼻,反而多了一种独特的醇厚香气。 “好像还真的不臭了!”庄沫沫惊喜地说道。 庄妤这时候也刚好从外面走进来,她端着一个蓝底碎花小碟子,碟子里是一些萝卜白菜咸菜。 她听到庄沫沫的话,笑着说:“本来就不臭的,你快配着咸菜一起尝尝看。” 庄妤将碟子里的腌菜放到庄沫沫的面前。那萝卜和白菜是之前叶宵和沈梨送的,他们没舍得全吃掉,剩下的一半都拿来腌了咸菜,这样可以吃的更久一些。 咸菜和肉酱是酸汤子的绝配。就像西红柿炒蛋一样的经典组合。可惜他们没有酱,所以只能就着咸菜吃了。 庄沫沫用筷子挑起一口酸汤子面条,黄澄澄的面条圆润饱满,带着粘稠的汤汁,微微发着晶莹透亮的光泽。 她轻轻地将面条吹凉,送入口中。 酸汤子粗粗的面条一入口有着扎实的存在感,口感细腻爽滑,在咀嚼的过程中,能感受到面粉的韧性与嚼劲,不似白面面条的软糯。那微微的酸味恰到好处地刺激着味蕾,让人食欲大增。它既不像醋那般尖锐的酸,也不是水果那种清新的酸,而是一种温和而持久的酸味,带着粮食发酵后的天然风味。 这样的口感大大超出庄沫沫的想象,她不顾食物滚烫的温度,大口的吃了起来。随着每一次的吞咽,那温暖而满足的感觉从口腔蔓延至全身,仿佛在寒冷的空气里燃起了一团温暖的火焰。 庄然看到庄沫沫吃的一刻不停,知道她是喜欢这道酸汤子了。他给自己和庄妤也各盛了一碗,三个人便默默地埋头苦吃了起来。 一顿饭吃完,庄沫沫满足地擦擦嘴,她粘在庄然身边,向庄然取经这道美食的制作方法和要领。自从上次去过山上小屋,庄沫沫就对烹饪产生了非常浓厚的兴趣,家里不复杂的饭菜现在都是由庄沫沫在操持。 庄然毫无保留地把自己对酸汤子制作的心得一股脑传授给庄沫沫,小丫头听的认真,甚至还想拿笔记录下来,只是她生长在末世后,根本没有上过学,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庄沫沫是个“文盲”这个事情是前不久庄然才意识到的,冬天来临后,他们因为有了野牛肉,因此不需要再为食物发愁了,生活节奏便慢了下来。闲暇时间,庄妤随手找到两本书,她时常翻几页打发一下时间。 庄沫沫不知道书里写的什么,当她拿着庄妤的书瞪着大眼睛问庄然这里面写的是什么的时候,庄然才惊觉,庄沫沫一个拼音都不会,连笔怎么握都不知道。那一瞬间,庄然心中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 “扫盲工作”看来要提上日程了。 第41章 紫苏酱炒牛肉 庄然和庄妤分头行动,翻遍了附近的几个房子,终于凑够了几本书,一些能写字的纸,还有一些铅笔、圆珠笔之类的。 庄然甚至找回来一些用来糊墙的破报纸、扶贫手册和写满种子广告的宣传单,总之凡是上面有字的东西,他们都搜罗一空。 庄妤在村头的村支部找到了一些粉笔,只是并没有黑板,不过她还是将粉笔带了回来,家里隔断窗的窗台是水泥做的,虽然只有一掌多的宽度,但是粉笔写上去也凑合着能当个黑板。 庄然想,等来年雪化了,春暖花开的时候,他就给庄沫沫用木板钉一个黑板。 庄妤帮庄沫沫用小刀削好一支铅笔摆在桌子上,庄沫沫小心翼翼地拿起笔,那纤细的笔杆在她小小的手中显得有些陌生,她竟有一些不知所措起来。庄沫沫仔细端详着铅笔,仿佛在凝视一个神奇的珍宝。在此之前,她从未见过别人是怎么握笔的,她尝试着用手指去握住,却显得有些笨拙,手指不停地调整着位置,努力寻找着最舒服的握笔姿势。 庄妤在一旁耐心地指导着她,“沫沫,像这样,把拇指、食指和中指轻轻握住笔杆。”她用手握住铅笔,给庄沫沫示范了一下,庄沫沫认真地聆听着,仔细观察庄妤的动作,接过铅笔后,照着庄妤的话去做。虽然仍有些不熟练,但握笔的姿势已然有模有样。 庄然站在庄妤和庄沫沫的面前,看着她略显生涩的动作,他鼓励庄沫沫在纸上随意写写画画。 虽然末世最艰难的前两年,他们受着庄父的庇佑,吃喝不愁安全无忧,但是书画这些精神追求却也是顾不上的。到庄父庄母接连去世后,虽然末世最混乱动荡的一段日子已经结束了,但是他们兄妹三人辗转在各个聚集区,大多数时候也只是为了那几口吃的疲于奔命,没人顾得上读书写字这些事。 如今,他们终于有了安稳的庇佑之所,才想起来庄沫沫已经十一岁了,竟然连个字母都不认识。庄然想起来小时候父亲常常念在口头的那句“人不学不知礼”,他觉得他有义务将庄沫沫教会读书识字。 人总是在背负责任的时候成长的最快。庄然这几年对这句话的理解简直深入骨髓。 他看着善良温柔的庄妤,以及眼前这个日渐长大懂事、天真可爱的庄沫沫,觉得自己这几年的辛苦也算是没有白费。 思绪飘回现实,庄沫沫已经歪歪扭扭的在纸上画了一堆“蚯蚓”了。 虽然她十一岁了,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了,但是一握上笔,这手就像是穿上鞋的驴一样不听使唤了。庄妤俯下身,将庄沫沫圈在怀里,她用自己的手握住庄沫沫拿着笔的右手,在她的带动下,庄妤的笔画写着顺畅多了。 到底不是幼龄的小孩子,庄沫沫入门的很快,学的有模有样的。这时,庄然觉得课程可以正式开始了。 拼音是识字的基础。 庄然清了清嗓子,神色认真地对庄沫沫说道:“沫沫,咱们从拼音开始学起。拼音就像是打开文字的钥匙,有了它,你就能认识更多的字,读懂更多的书。”庄沫沫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眼神中闪烁着期待与坚定,她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庄然拿起粉笔,在水泥台上面写下了“a、o、e”三个拼音字母。 “沫沫,这是最基础的三个韵母,咱们先来认识它们。”庄然指着“a”说道,“这个念‘啊’,就像你张大嘴巴发出的声音。” 庄沫沫跟着庄然张大嘴巴,努力发出“啊”的音。 庄然微笑着鼓励她,然后又指着“o”说:“这个念‘喔’,像公鸡打鸣的声音。” 庄沫沫想象着公鸡打鸣的样子,发出了“喔”的音。 接着是“e”,庄然告诉她这个音就像大白鹅的叫声“鹅”。 庄沫沫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这三个音,声音清脆而响亮。 学完了韵母,庄然又开始教庄沫沫声母。 “b、p、m……”庄然一个一个地教着,庄沫沫认真地听着,努力记住每个声母的发音和形状。有时候她会发错音,但庄然总是耐心地纠正她,从不厌烦。 庄沫沫坐在桌前,小脑袋微微倾斜,眼睛紧紧盯着纸上的拼音,神情专注而认真。她的记忆力惊人,那些拼音字母仿佛一个个小精灵,迅速地飞进她的脑海里,牢牢地扎根下来。 发现庄沫沫对学习非常有天赋这件事让庄然和庄妤都很欣喜。要知道,在开始教学之前,他们已经做好了持久战的准备。 随着学习的深入,庄沫沫开始尝试着拼读简单的音节。 “b-a,ba。”庄然慢慢地引导着她,庄沫沫跟着读“ba”。 “m-a,ma。” “ma。” 庄沫沫的脸上露出了兴奋的笑容,她惊喜地发现自己竟然能够读出这些音节了,心中不由得涌起一股强烈的成就感。 学习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不知不觉,一上午的时间就过去了。庄沫沫完全沉浸在学习的世界里,仿佛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三个多小时的学习时间已经算是很久了。 庄妤看了看手表,再不做饭三个人应该都要饿扁了。她连忙站起身来,动作麻利地扎上围裙,直奔厨房。 见姐姐进了厨房,庄沫沫赶紧放下纸笔跟上。在吃过叶宵做的饭之前,她几乎没吃过别人煮的饭菜,以为普天之下饭菜大同,直到在小屋吃过叶宵煮的饭,庄妤做的东西她可就一口都咽不下去了。 烹饪,真的是很讲究天赋的事情吧!同样的食材,同样的烹饪环境,在不同的人手里,总是能呈现出不一样的味道。 在沈梨和庄然外出的一段时间里,庄沫沫跟着叶宵学习了很多做饭的基础。叶宵看她好学的样子,也是非常有耐心的倾囊相授。实操过几次以后,她便信心满满地包揽了家里煮饭的活,倒是庄妤只能给她打下手了。 她拦下正在舀米的庄妤,将她身上的围裙解下来套在了自己的身上。那是一件成年人的围裙,对她来说显得有些过大,围裙的下摆几乎触及了她的小腿,看起来未免有一些滑稽。但是她不在乎这个,在她眼里,围裙就像是将军的兵符一样,谁戴上围裙,谁就要肩负起做饭的责任来。 而现在,她成了这个厨房的主宰。 庄妤笑嘻嘻地看着她表情严肃地系上围裙,默默地站在一旁,准备煮饭。 虽然她做菜欠缺一些天赋,但是煮饭这个事情庄妤一直做的很好。 玉米碴子庄妤一早就泡好了,只等下锅。被泡过的大碴子会更容易烂熟,口感上也会更粘稠软烂。 三个人,三小碗米。 庄沫沫正在长身体,需要吃多一些;庄然常做苦力活,也要多吃一些。 今年他们的粮食有限,所以庄妤在主食上总是吃得很少。虽然她经常说是为了保持身材,但是庄然其实心里很清楚,她只是为了省下粮食给自己和庄沫沫吃而已。不过他一直很相信庄妤,相信她对家里的存粮和每日用度了如指掌,自从兄妹三人相依为命以后,不管物资的多少,庄妤都能把控得恰到好处,所以他并不过多的干预她的安排。 今天吃的是玉米碴子粥。 玉米粒用石磨粗磨一遍,将外面的硬皮磨掉,剩下的颗粒状的粮食就叫碴子了。根据加工的精细度不同,碴子的叫法也不同。磨的最粗的被称为大碴子,而经过进一步加工,磨成更小颗粒的,则被称为小碴子。 这种玉米不是和平时代市场上常见的“糯玉米”或者“甜玉米”之类的改良品种,而是最原始的“笨玉米”。 完全成熟后的笨玉米又老又硬,玉米粒如果直接煮的话,口感粗粝而且难以消化,但是庄然他们的粮食很少,每一粒都可以用宝贵来形容,所以就算要磨,也不磨的那么精细了,粗粗的把外面的硬皮子磨掉就好了。 不做进一步加工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这个石磨真的太难推了,这种老式磨在以前都是用驴来拉的,现在没有牲畜,纯靠人工还要精细作业的话,那真的是要累死个人。 庄妤烧起灶火,将锅里添上大半盆水,她将泡好的玉米碴子倒进锅里,轻轻搅动两下,就盖上盖子煮熟就可以了。 虽然煮玉米碴子粥看似简单,但要煮得软烂可口,确实需要一些技巧。庄妤在这方面颇有心得,她知道除了米要提前泡好以外,火候的掌控也非常关键。 她先用大火将锅烧到沸腾的状态。等锅里的水开始翻滚,发出响亮的咕嘟声,然后,她慢慢地调整火候,让火势自然而然地慢慢变小,维持着小火慢煮的状态。在这个过程中,锅内压力和温度的维持很重要,因此减少掀锅的次数就显得比较关键。 大碴粥煮的好不好吃,只能说全凭经验。 庄妤仔细听着锅里的声音,感受着水位的变化。 如果水分充足,锅里会发出微弱而连续的噗嗤声,那是水和米粒在锅中轻轻翻滚的声音。但如果水分不够,锅里传出来的声音就会显得一些尖锐,最终还会传出焦糊的味道,伴随着刺耳的吱吱声,那是锅底的米粒开始糊掉的信号。 庄妤细心的性格让她对煮饭非常有经验。 她坐在厨房的板凳前,耐心十足地等待着,锅里的米粒逐渐变得饱满,碴子的硬皮在高温和水分的作用下慢慢软化,锅里就开始释放出玉米的香气。 庄妤知道,这是火候和时间共同作用的结果,大碴粥的烹饪已经接近尾声了。 看准时间,庄妤终于掀开锅盖,大碴粥咕嘟咕嘟的冒着泡,经过高温烹饪出来的淀粉让米汤变得粘稠,庄妤拿着一把大铁勺,不时地用勺子轻轻搅拌,防止水分减少后玉米粒粘锅,同时也让米粒更加均匀地吸收水分。 厨房中水蒸气缭绕,充斥着朴实的谷物香气,那是玉米本身散发出来的天然味道,醇厚而质朴,没有丝毫的矫揉造作,让人瞬间感受到大地的馈赠和生活的本真。 庄妤将玉米碴子粥从锅里盛出来,庄沫沫刚备好菜。 一块带着丰富油脂的牛肉已经解冻完成,切成了薄薄的肉片。紫苏酱也用小口碟装好,放在一旁备用。 这一碟紫苏酱是庄然做的。秋天摘回的紫苏,在捣碎的野山蒜和山丁果汁的加持下,加上一点盐,封在坛子里,历经时间的沉淀,终于激发出独特的味道。虽空口吃起来味道有一点奇怪,但此时,舀两勺用来炒牛肉,却是恰到好处。 庄沫沫洗好锅,用大火将锅烧到微微冒烟的状态,一小勺油沿着锅壁一圈淋进去微微润一下锅,然后大火将薄薄的牛肉片爆香至变色。这时就要将泡好的紫苏酱加入锅里一同快速翻炒均匀。这种土灶火很急,动作不够快的话肉很容易炒老。 但庄沫沫手下的动作却没有丝毫的慌乱,她一手拿着锅铲,在锅里快速翻炒,动作娴熟而自信。另一只手迅速舀起一勺盐和一勺细姜磨成的粉,均匀的洒入锅里。又翻炒几下后,庄沫沫麻利地将锅里的牛肉盛到盘子里,一气呵成。 至此,一道简单又美味的紫苏酱炒牛肉就完成了。 庄妤和庄沫沫一前一后将饭菜摆上桌,兄妹三人纷纷落座。 玉米碴子粥煮得软糯适中,在口中咀嚼时,能感受到它的颗粒感和饱满度,它的味道并不浓烈刺激,而是一种温和、舒适的口感,带着微微的甜味,那是谷物在长时间熬煮过程中自然释放出来的糖分。 相比之下,紫苏酱炒牛肉的味道层次就更加丰富了。 紫苏酱在腌制过程中保留了清新明亮的草本味道,加入的山丁果的汁液中和掉了紫苏的苦涩味,让它的口感变得很柔和顺口了一些。 加入的细姜粉是一种野菜的根部,形状像是纤细的姜块一般,将其充分晒干后碾碎成粉末状,装进瓶子里可以储存很久,闻上去有点微微的辣味。这种辣是胡椒的那种微微的辛辣,而非辣椒的那种直白的辣味,用来炒牛肉的时候加进去,可以大大丰富菜的口感。 用紫苏酱和细姜粉炒牛肉,牛肉的油脂裹挟着酱粉附着在肉的表面,味道属实独特。 庄然夹了一筷子牛肉尝了尝,味道竟然非常不错。他不禁竖起大拇指对庄沫沫的厨艺赞不绝口!庄妤也尝了尝,赞许的不停点头。 小小年纪能做出这般美食,所谓天赋型选手,大概就是如此吧! 庄沫沫骄傲地笑了。 第42章 年夜饭 作为冬季最明显的星座,每到除夕夜,猎户座腰带上的三颗星星会在南面天空达到一年中的最高位置,仿佛在为冬季的尾声和新年的伊始做见证。 沈梨看着天空中闪亮的三颗星星,有一些意外,没想到竟然已经快到农历的新年了。 没有日历和钟表的日子里,人们对节日的计算变得模糊而随意。但对沈梨和叶宵来说,除夕不仅仅是一个节日,它更像是一个信号,一个大自然即将从沉睡中苏醒的信号。 春节前后,立春将至,天气会逐渐转暖,而后冰雪将开始融化,万物复苏,燕子也将归来,预示着新一年农耕季节的临近。 想到新一年的春耕,叶宵的内心就变得激动和兴奋起来。她想象着冰雪融化后泥土的芬芳,想象着燕子在屋檐下筑巢的忙碌,想象着春天田野上嫩绿的新芽。 过去的一年里,虽然像仓鼠一样不停地忙碌,但是她们的生活安稳而且充实。 有温暖的屋子,有充足的食物,还有健康的身体,夫复何求呢? 厨房里不停地传来沉闷的敲击声,是沈梨在锤牛肉泥的声音,下午的时候她说要做牛肉丸子,这一会就已经行动了。她的手臂随着每一次有力的敲击而起伏,肌肉在摇曳的烛光下显得结实有力,这是她常年在户外攀爬打猎的结果。 突然,敲击声停止了。随着卧室门“砰”的一声,沈梨提着一根又粗又长的老槐木擀面杖,推门而入,她看到叶宵正望着窗外发呆,嘴巴一噘就抱怨起来了。 “好哇,你竟然还有闲心在窗前看星星,你知不知道我锤这个牛肉丸锤的手都快断了人都快累死了!” 沈梨的小脸圆鼓鼓的,此刻嘴巴噘得老高,仿佛能挂个油瓶,她的样子活像个生气的河豚,竟显得有些可爱。 “我怎么不能在这里看星星了?做牛肉丸是你说的,要用捶打的方式才能有劲道的口感也是你说的,自告奋勇去做的也是你。现在倒怪我在这里看星星了?”叶宵笑着打趣她。 沈梨被怼得无话可说,又生气得很,她把擀面杖向桌子上一丢,发出“砰”的一声,整个人直奔着炕头扑通倒了下去,紧跟着就是一声沉重的叹息。 “捶不动了捶不动了,这牛丸,不吃也罢。”她哭唧唧的模样像个撒泼的小孩。 叶宵见沈梨已经到炕上躺尸,她也不恼她,笑着捡起桌上的擀面杖,走到厨房继续将沈梨没捶完的牛肉捶完。 她的力气没有沈梨大,但其实捶牛肉更考验的是持久的耐心。一份牛肉要锤半小时以上才,这是一场费时费力的持久战。 叶宵的动作沉稳而有力,每一次敲击都让牛肉泥更加细腻,牛肉在被锤打的过程中,肉纤维会被逐渐拉长而不断,粘稠的肉泥在烛光下泛着光泽。 叶宵用手捏了捏,感受到肉泥中再没有一点颗粒感,她用一个勺子轻轻舀起肉泥攒于手中,她将肉泥轻柔地从虎口处挤出,再用沾湿的勺子灵巧地一刮,一个个光滑的牛肉丸子便在她的手中逐渐成形。 这些丸子宛如圆润的珍珠,整齐地排列在盘子里,它们静静地躺在那,仿佛一群等待被唤醒的小生命,准备迎接沸水中的洗礼。 水开了,锅内的水沸腾着,蒸汽升腾,发出“咕嘟咕嘟”的响声,像是在召唤着丸子们的到来。叶宵小心翼翼地将丸子一个又一个地滑入滚水中,每一个丸子在水的拥抱中逐渐变得紧实而有弹性,它们的表面在高温下迅速形成了一层微皱的外皮,而内里则保持着肉的鲜嫩。 叶宵站在一旁,目光注视着锅内的每一个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丸子们一个个浮到水面上,像是在报告它们已经准备好了。叶宵知道,这是它们完成蜕变的时刻。她用漏网轻轻将它们捞起,放入早已准备好的凉开水中,让它们在其中静静地冷却,收紧肉质,锁住肉香。 牛肉丸子不是今天的主菜,这是为了明天的年夜饭做准备。 叶宵将煮好的丸子先放到屋外冻起来,又从屋外的储物箱拿回来一块牛腿骨和一块牛腱子肉——这都是明天要用到的食材。 第二天一早,叶宵早早就起来了,沈梨半睁着惺忪的眼睛,迷茫地望着已经起身的叶宵,一脸不解地问道:“这才几点?你起这么早做什么?”她的声音里还带着睡意,显得有些迷糊。 “今天过年啦!”叶宵语气欢快,眼中闪烁着期待的光芒。 “什么过年啊?过什么年啊?”沈梨的灵魂仿佛还在与周公品茶,她一边含糊不清地嘟囔着,一边又倒回温暖的被窝,眼皮沉重地再次合上。 在过年这件事上,叶宵和沈梨的态度截然不同。 沈梨是土生土长的城市孩子,对于她来说,除夕那天,城市的喧嚣暂时退去,大部分店铺都歇业了,朋友们都要乖乖守在家里。过年似乎只剩下看春晚这一件事——但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娱乐方式变得多样化,连春晚也渐渐失去了吸引力。 更何况,长大后的过年,还伴随着一堆讨人厌的亲戚扎堆,他们会围坐在一起,对晚辈们评头论足,让人倍感压力。 所以对沈梨来说,过年还不如过生日那天让她期待。她更喜欢生日那天的自由和快乐,而不是过年时那些繁琐的礼节和应酬。 但是叶宵跟沈梨不一样。 她刚满周岁的时候就被工作忙碌的父母送到了乡下的祖母那里散养,她的童年是上山抓蛇下河摸虾,虽然到了学龄以后父母将她从乡下接回了城里,但是她依然很怀念在乡下肆无忌惮奔跑的时光。 高楼大厦的年味儿说到底还是没有田间地头的足。 她记得乡下的春节,是从进了腊月就开始的。 叶宵的祖父祖母是北方人,他们的很多习惯都还保留着北方的特点。比如说,小年儿。 北方的小年是在农历腊月二十三,叶宵记得非常清楚。 每到这一天,祖母总是起得特别早。 在北方,这一天是祭灶王爷的日子,许多家庭会准备一些糖瓜或者麻糖来供奉灶王爷,因为传说中灶王爷会在这一天离开人间,回到天庭汇报一年的情况。为了让他为自己说好话,人们会用甜食来“收买”他。 到了现代,为了省事儿,大部分人都会买现成的糖果来祭祀。但是叶宵的祖母是个很守旧的人,而且她日常十分节俭,她不会浪费钱去杂货铺买那些糖果,而是选择亲自动手,用瓜子、花生碎、榛子碎等坚果和糖,熬制几块坚果糖。等祭祀灶王爷的流程走完,祖母就会将香案上的这几块糖拿给叶宵吃。 为了这几块糖,叶宵从腊月开始就满怀期待。她会在祖父买的“黄历”上,在小年这天折一个角,每天早晨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翻看墙上的“黄历”,数着距离小年还有多少天。 现在回想起来,那些坚果糖的味道显得有些粗糙。尤其是当她被父母接回城市后,她尝遍了各种软糖、太妃糖、巧克力等,相比之下,祖母的坚果糖简直算不上“糖果”。但对于当时的叶宵来说,一年中这一天是很特别的。 到了腊月二十四,祖母会将家里所有的被子和床单都拆下来一一清洗,还会用一把五颜六色的鸡毛掸子,仔细地清扫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不放过一丝灰尘。尤其是墙上那面大镜子,她会小心翼翼地踩着凳子爬上去,认真地擦拭,直到镜面一尘不染。 而叶宵则站在下面,手里拿着一块抹布,等着祖母将用脏了的布递给她。她会在冰冷的水中洗干净,再递给祖母一块干净的抹布,这样祖母就不用频繁地上上下下,节省了不少力气。 “二十四,扫房子。”祖母总是一边忙碌着,一边自言自语。 这句话成了叶宵记忆中春节的前奏曲,也是整个春节忙碌的开端。 随着叶宵渐渐长大,祖父母也相继去世,他们再也没回过北方,而是每年随着妈妈到南方的外婆家过年。 叶宵的外婆是一个非常文雅端庄的老太太,是个土生土长的南方人,她很少亲自下厨,也不会亲自做洒扫这些事。 腊月二十四这天,外婆说这是小年,但叶宵清楚地记得,祖母告诉她腊月二十三才是小年。 叶宵在屋子里想找黄历来确认,但外婆家没有那种纸质的黄历。 外婆的祭祀风俗比祖父母那边多很多,就连祭祀用的食物都更加丰富。除了肉、菜、点心之类的美食,还有一些金银元宝纸钱和扎的纸马等。 一桌子的供品琳琅满目,但唯独没有叶宵心心念念的糖瓜。 除了小年,腊月二十六也是个特别的日子。 每年到了腊月二十六,叶宵的祖父总是会去村里一个姓杨的农户院里帮忙。在这一天,老杨家会成为全村的焦点,因为腊月二十六是他们家每年固定杀猪的日子,整个村子都会沉浸在一片喜庆和热闹之中。 叶宵依稀还记得老杨家的婆娘长得五大三粗,嗓子极大,却是养猪的一把好手。她挑选的猪仔总是健康活泼,经过一年的精心饲养,到了年底,这些猪无一例外都长得膘肥体壮。 这一天,村民们几乎家家户户都会端着盆,排着队去买几块新鲜的猪肉,准备过年时享用。新杀的猪肉热气腾腾,几百斤的肥猪很快就被村民们瓜分一空。去得晚了,可能就买不到称心的部位了。 为了感谢祖父的帮忙,老杨总会在杀猪结束后送一盆新鲜的猪血过来。鲜红的猪血虽然带有血腥味,看起来也有些恐怖,但经过叶宵祖父的巧手加工,马上就会变成另一种美味。 将猪血和高汤按一比一的比例混合,加入切碎的葱姜蒜末、盐和十三香,搅拌均匀后,用漏斗将其灌入事先洗净的、用棉线扎紧一端的猪小肠中,再用水煮了,就是美味的血肠了。 血肠可以用来做杀猪菜,也可以直接蘸着酱油加蒜泥的蘸水吃。 而清洗猪小肠这个活儿,祖父有他的独门诀窍,叶宵好奇地问是什么,祖父神秘兮兮的说是用腌酸菜的水,他说这样可以将肠子里的油脂和脏东西清洗得非常干净。 叶宵不喜欢腌酸菜水的味道,那种酸臭酸臭的气味与猪小肠的味道混合在一起,更是让她难以忍受。因此,每当祖父开始制作血肠时,她总是跑到别的地方去。 灌好的血肠需要煮熟。冷水入锅,煮至血凝固即可捞出。为了确保血肠不会煮得过老,祖父会用一根粗针在煮的过程中扎一下血肠,如果针孔处有猪血冒出,说明还需要继续煮;如果针孔不冒血水,那就是猪血已经凝固的信号。 煮好的血肠放入凉水中冷却,这样做可以让血肠更加紧缩,不易胀破。冷却后,血肠被切成一小段一小段,与现杀的五花肉、酸菜和粉条一起,用铁锅灶炖煮,就成了有名的杀猪菜。 叶宵对杀猪菜的味道已经记忆模糊,但她记得祖父在这一天总是要喝上二两白酒。酒是托村里的一个小伙子从十几里地以外的镇子上买回来的,他是村里唯一一辆有汽车的人——虽然只是一辆五菱宏光的7座面包车。 村里人需要去镇子里买东西时,都会请他帮忙。 高粱烧的白酒是散装的,度数很高,不擅长喝酒的祖父每次喝完脸就变得红扑扑的。这一天吃完喝完,他就会倒头大睡,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才会醒来。 第二天的早上是腊月二十七。 这一天叶宵祖父家的早餐从来都是二米粥。所谓的二米粥,就是大米和小米混杂在一起煮成的稀饭。 叶宵记得外婆曾经认真地纠正过她,粥和稀饭其实是两种不同的食物,只有加了丰富配料并经过文火精心熬煮的才能叫粥。 叶宵的外婆会煮很多种粥,甜的咸的都有,但在叶宵幼小的心灵里,粥和稀饭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虽然祖母准备的二米粥里只有小米和大米,不甜也不咸,也没有用砂煲精心熬煮,但是这依旧不影响它美味。 叶宵不知道每年腊月二十七早上要喝稀饭的惯例是不是祖母为了宿醉的祖父特意准备的,但她清楚地记得,这对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老夫老妻之间的对话总是充满了尖锐的火药味。祖母无时无刻不在嫌弃祖父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在她的眼里,好像眼前这个干巴的瘦老头连呼吸的方式都是错的。 面对祖母的呛声,祖父也总是要回怼几句,不甘下风。小时候的叶宵很怕祖父母之间的争执,但是当祖父去世的那一天,祖母趴在地上哭得最为悲戚,她嘴上骂着“老东西”,但是叶宵能真切的感受到她的悲伤。 “假装看不见,余光千万遍”。 那一刻叶宵才明白,这种针尖对麦芒的相处方式,虽然看起来奇怪,但未尝不是一种和谐与平衡。 腊月二十七这一天,叶宵的祖母异常忙碌,堪比除夕。 前一晚,她就已经用家里最大的白搪瓷盆发好了一大盆的面,为的就是准备这一天的面食。 祖母做面食的手艺是村里出了名的,这一天,总是有同村的媳妇婆婆登门,或是讨要一些发酵用的老面,或是请教一些做面食的技巧。记忆里,一向小气吝啬的祖母在这些事情上总是出人意料的格外大方。 厨房因为不停地蒸面食而充斥着水蒸气,仿佛置身仙境。 白白胖胖的馒头,表面光滑,质地柔软;油亮亮的花卷,层层叠叠,每一层都薄如纸,透着油香和面香;酸菜猪肉馅的包子,酸香可口,皮薄馅大,好吃不腻;红豆沙馅的豆包,口感绵软,甜而不腻;还有那包着满满白糖的糖三角,香甜柔软,流心爆浆……各式各样的面食轮番出锅,祖母从早上一直忙到晚上,直到最后一笼面食蒸好,才停下来休息。 蒸好的面食会被放到外面冻起来,要吃的时候拿进来放到笼屉里复蒸一下就会暄软如初。从腊月二十七开始,一直到正月十五,这些面食都将是餐桌上的常客。 叶宵最喜欢的就是甜甜的糖三角。包裹着的白糖馅在热力的作用下,已经半融化,形成了一种略带流动性的糖汁。每当她咬下那充满白糖的一角,内里藏着的白糖馅儿便迫不及待地涌出,甜甜的糖汁充斥着口腔,让人无比满足。 吃甜食果然会给人带来巨大的满足感。 第43章 年夜饭2 到了除夕这天,叶宵的祖父一大早起来就会用一个舀糠的大铁勺煮浆糊。 这是每年贴春联不可或缺的步骤,也是祖父特别重视的一个环节。 虽然市面上有各种各样品类丰富的粘合剂,但是祖父却坚持用最原始的办法贴春联。 “一碗面粉三碗水。”祖父一边念叨着,一边将铁勺架在炉火上,开始熬浆糊。 先向铁勺里加入冷水,然后是面粉,一边加,一边用筷子顺着一个方向慢慢搅动。水和面粉在他的搅拌下逐渐融合,形成了一种乳白色的混合物。 随着炉火的加热,水温逐渐上升,原本沉在底部的面粉开始慢慢溶解,水的颜色也从透明变成了不透明的白色。祖父用筷子在锅里不停地搅拌,他的动作平稳,速度均匀,确保了面粉能够充分溶解,没有一丝结块。 随着水分的蒸发,面粉的浓度越来越高,祖父的搅拌也变得更加有力。他能感觉到面粉在铁勺中的变化,从最初的稀薄液体逐渐变成了带有弹性的糊状物。当水分大约吸收了一小半时,面粉开始起了一些小泡泡,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这是面粉向浆糊转变的信号。 祖父用筷子挑起一些面糊,他能清晰地看到面糊拉起的丝儿。这意味着浆糊的熬制到了最后的时刻。又煮了一会,面糊会粘稠到一起,即使顺着同一个方向搅动,也开始变得费力时,他知道浆糊已经熬好了。 他用筷子挑起一些,他看到那浆糊在筷子上成型且待住,不会轻易滴落。这就是浆糊熬煮成功的标志。 浆糊熬好了,他端进屋里,将铁勺放在一边,让浆糊稍微冷却,然后拿出早早买好的对联。这些对联被精心地卷在纸筒里,祖父小心地展开它们,对联上的字迹和金粉在清晨的晨光下显得格外鲜红和醒目。 祖父不识字,他每次去买对联都要让卖对联儿摊主将他挑选的对联上面的内容念一遍他才肯买。 那时候的叶宵总是兴致勃勃地跟着祖父去集市上,集市对她来说,就像是一个充满魔法和惊喜的地方,每一个摊位都可能藏着新奇的宝物。在熙熙攘攘的集市中,祖父会抱着叶宵穿过拥挤的人群,来到一个卖糖果的小摊前。那里有一种不带包装纸的糖球,味道出奇的甜,而且,只有甜味。但是当时年幼的叶宵却非常喜欢。 叶宵长大以后,再也没有吃过那么甜的糖果了,她想,也许是现在的糖果里面添加的配料更丰富的原因吧!不像那个糖球,只有糖,所以甜的直接而纯粹。 买完对联回家以后,祖父会坐在旧木桌前,拿出对联,认真地考问一下叶宵,看她是否还记得对联上写的是什么内容。那时候的叶宵还没有上过学,认识的字非常有限,这件事对她来说属实是非常有难度的了。但是祖父的眼睛里闪烁着期待的光芒,又似乎十分自信。每当叶宵能够准确地背诵出对联的内容时,他的脸上就会露出满意的笑容,并且会额外奖励叶宵一块糖球。 虽然祖父没什么文化,但对联分上下联的常识他还是知道的——这也是为什么他要让叶宵记住对联内容,他说怕贴反了村里人笑话。 “我的儿子还是村儿里当年唯一的大学生哩!”祖父说起这句话的时候,整个人骄傲的像一只昂首的公鸡。他的声音中带着一种自豪感,仿佛这是他一生中最值得骄傲的事情之一。他的儿子,叶宵的父亲,是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这在祖父看来,是十分荣耀的一件事。 叶宵想,当年父亲金榜题名的消息传来时,祖父肯定兴奋得无法自已。他或许会满村奔走相告,挨家挨户地敲门,带着无法掩饰的喜悦,向每一个遇到的村民分享这个好消息。 祖父将对联儿翻转过来,用一把高粱穗子沾着浆糊,均匀地涂抹到对联背部的每一寸。浆糊的粘性很强,但也不能等待太久,否则就会开始变干,影响粘贴的效果,所以必须要趁着浆糊的湿润度刚刚好,赶紧将对联贴在门的两边。 祖父涂完浆糊,他双手托举着对联走到大门。叶宵跟在一旁抬头看着祖父,准备接受他的指令。 祖父个子不高,贴对联的时候需要踮起脚尖,他的身体微微前倾,手臂伸向高处,努力将对联对准门框。他的动作虽然有些吃力,但对于贴对联这件小事,他总是格外庄重、认真。 他让叶宵站在远处,从她的角度来比量对联的位置,防止对联贴歪。 贴完对联,他立刻着手去忙一件更为要紧的事——煮肉。把腊月二十六从老杨家买来的猪肉,挑出肘子、腿骨等部位,认真清洗干净。猪肉颜色深红,纹理清晰可见,凑近能闻到淡淡的肉腥味。 锅中倒满冷水,把切成薄片的生姜、切成段的大葱、大料以及桂皮放进去。接着,把洗好的腿骨和肘子丢进锅里。先用大火煮开,不一会儿,锅里就升腾起腾腾热气,混合着肉香、姜味、葱香以及调料的独特气味。随后转成小火慢慢炖煮,锅里不时发出“咕嘟咕嘟”的轻微声响,就像在演奏一曲舒缓的乐章。 一直煮到肉特别软烂,轻轻一撕就能骨肉分离。这时,肉的颜色变得更加深沉,呈现出一种浓郁的红褐色。 把肉从骨头上剔下来,这就是拆骨肉了。 拆骨肉是每年除夕必不可少的一道菜。这一天午饭的餐桌上必然会看到它的身影。 那拆骨肉散发着醇厚的肉香,让人忍不住流口水。用手捏起一块,能感觉到它的柔软和弹性,蘸一点酱油蒜泥,放进嘴里,细腻的口感和浓郁的味道瞬间在舌尖散开。 另一道必不可少的菜便是炖活鱼。 北方的冬天特别寒冷,鱼为了过冬会额外囤积脂肪,所以冬天的鱼格外肥硕。 鱼要买江鱼,尤其是江鲤鱼最好。 把鱼的鳞片和腮去掉,在鱼身上划两刀,抹上少量的盐。盐粒在鱼身上泛着微微的白光,仿佛给鱼增添了一抹别样的色彩,但是很快便融化在鱼的皮肤表层,浸入鱼肉里。 接下来要把大片的姜、大段的葱和大粒的蒜切好,塞进鱼肚子里,再用老黄酒把鱼腌制起来。此时,鱼身上散发着姜、葱、蒜的混合香气以及老黄酒的醇厚味道,这样腌制一会,鱼身上的土腥味便不复存在了。 五花肉选三肥两瘦的部分,切成薄片。 灶膛生起火,铁锅灶烧热后放入黄豆油,把腌好的鱼擦干水分,放进锅里用中小火慢慢煎至定型。鱼在锅里发出“嗞嗞”的声音,鱼皮渐渐变得金黄酥脆。然后就可以小心翼翼地翻面,这样可以保证鱼皮不破也不粘锅。 煎好的鱼先盛出来,用锅里剩下的油炒五花肉片,炒到油脂出来,加花椒,八角,干辣椒,翻炒一会,再加入一半切碎的大蒜粒和两勺黄豆酱。 黄豆酱是叶宵的祖母亲手制作的,由于酱块、温度、盐分等因素的不同,每家的黄豆酱味道都不一样。而叶宵祖母做的酱,颜色红亮,散发着浓郁的酱香,让每一个尝过的人都赞不绝口。 老太太一辈子被人称颂的三手绝活便是如此:蒸面食,腌酸菜,做黄豆酱。 但是叶宵一个也没有学会。连皮毛都没有学到。 锅里的食材炒出香味后,把鱼重新倒回锅里,沿着锅边淋上两勺陈醋,提鲜去腥的同时还能进一步激发鱼的香气。再加上一勺糖,鲜上鲜。接 着加水盖上锅盖,慢慢炖煮。大火把锅烧开,然后转成小火炖半个小时以上。这时,锅里的汤汁翻滚着,散发出浓郁的香气。 这时候就可以向锅里添加配菜了。 秋天菜园子里收获的绿莹莹的白菜叶子,早已泡发好的红薯粉条,还有用黄豆换回来的色泽微黄的卤水老豆腐,依次加到锅里。继续炖煮半小时,直到粉条成熟。 此时,锅里的菜肴呈现出一幅极为诱人的画面。江鲤鱼静静地躺在白菜、粉条和豆腐之间,仿佛一位尊贵的王者被臣民簇拥着。白菜叶子翠绿欲滴,经过炖煮后,变得更加柔软,边缘微微卷曲,散发着清新的蔬菜香气,红薯粉条晶莹剔透,在汤汁的浸润下愈发爽滑,每一根粉条都吸饱了鱼的鲜美、白菜的清甜以及调料的浓郁味道。卤水老豆腐色泽微黄,豆腐的豆香与其他食材的香气相互交融,散发出一种醇厚而质朴的味道。 在火候的作用下,锅里咕嘟咕嘟地煮着,声音欢快而富有节奏,仿佛是一场美味的交响乐。 掀开铝制的大锅盖,一股浓郁的鱼香扑鼻而来,那是江鲤鱼特有的鲜美味道,混合着煎制后的焦香和炖煮后的醇厚。还带着白菜的清新豆腐的豆香,祖父将锅里的食物一股脑盛到一个盆里,然后抓了一把蒜粒、葱花和香菜撒在菜上,这道炖活鱼就可以上桌了。 这道菜是叶宵祖父的拿手好菜,记忆里,他总是第一筷子挖掉鱼的眼睛,喂给叶宵。 “吃鱼眼,对身体好。”在老一辈人的观念里,吃啥补啥,吃鱼眼会对视力有帮助。 接下来,外公会夹一筷子鱼腮下面的一块肉,祖父说,这块肉叫月牙肉,是鱼身上最爽滑、最鲜嫩的一块肉。 这一块月牙肉,他总是默默夹到祖母的碗里。而每每这时候,祖母总是会回敬一个白眼,说道:“可显着你了,我不会自己夹?” 她嘴上说着不中听的话,手上却默默用筷子扦起鱼肚子上的一块腩肉,丢到外公的碗里。 外公乐呵呵地笑着夹起这一口鱼腩,填进嘴里,鱼腩肉是鱼身上最柔软的一块,肥美无刺,经过长时间的炖煮后,几乎入口即化。 祖父咂咂嘴,又嘬了一口高粱小烧,眯起眼睛说道:“就是鲜呐!” 和城里过年的习俗大不相同,乡下除夕最为重要的年夜饭是在晚上享用的。 叶宵清晰地记得,平日里从来不抽烟的祖父,在这一天晚上会郑重地点燃一支香烟。 他用嘴叼着香烟,将一挂鞭炮用绳子系在院子里的晾衣绳上,为了防止香烟熄灭,他不得不生隔一会儿嘬上一口烟,只是不太会抽烟的祖父时不时便会被烟雾呛到,看起来有一些笨拙和生疏。 那香烟在黑夜中闪烁着微弱的红光,屋外天气寒冷,祖父时不时地搓搓手。他的眼神中满是期待,不时地透过玻璃望向屋里那座老旧的座钟,似乎在等待着一个重要的时刻。 当十二点的钟声准时敲响,柜子上那盏座钟发出当当当的清脆声响,连续响了十二下。祖父便像得到号令一般,立刻用手上的烟点燃鞭炮的引线。 瞬间,“噼里啪啦”的响声在村子的各个角落响起,热烈而奔放。这响声伴随着狗叫声,此起彼伏,交织成一片热闹非凡的景象。 那鞭炮声仿佛是新年的号角,宣告着旧年的结束和新年的开始。 听到鞭炮声响起,祖母便会手脚麻利地将包好的酸菜猪肉饺子下到锅里。 饺子在锅里翻滚着,发出轻微的“咕嘟咕嘟”声。这些饺子可有着特别之处,每年祖母都会在几个饺子里包上硬币,为的是讨个好彩头。据说,谁吃到包着硬币的饺子,谁在新的一年里就会有好运气。 过了一会儿,水开了,饺子在水中欢快地跳跃着。再过一会儿,饺子在水里浮起来了,这便是熟了的标志。祖母拿起一个大笊篱,稳稳地将饺子尽数捞进一个大茶盘中。那饺子个个饱满圆润,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祖母说,这一顿饭,叫接年饭。 用这一年里能获得到的最丰富的食物制作的这一餐,既是对年年有余的丰收的诚挚感谢,也是对新一年富足生活的殷切期盼。 在传统里,新年会一直持续到正月十五。当元宵吃完,也就正式宣告这个年过完了。那一颗颗圆润的元宵,象征着团圆和美满,为这个热闹的新年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第44章 两个人的年夜饭 叶宵站在厨房里,一手抱着石臼一手拿着石杵用力地舂着米。 关于新年的记忆不断在叶宵的脑海中萦绕,那些温暖的场景如同老电影一般在她的脑海中一一闪过。想到已经离世的家人,叶宵的眼眶微微湿润,手也随着情感的波动而暂停了动作。 “在想什么呢?这么伤感?”沈梨打着哈欠走进厨房,一进来便注意到了叶宵坐在灶台前的小板凳上失神,她带着关切的语气问道。 “没什么……”叶宵轻轻吸了吸鼻子,试图掩饰自己的小情绪,“过年了,有点想家人罢了。”她的声音带着一丝哽咽,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叶宵有些不好意思地捋了捋鬓边的碎发,几个月没有剪发,她的头发已经长了不少。她打算忙完手头的事情后,让沈梨帮忙修剪一下,说起来,新年之前剪头发好像也是很多人的习惯。 听到叶宵说想家,沈梨也想起了自己已故的父母,她垂下眼睑,用力地抿了抿嘴唇。 两人的心中都涌起了一股淡淡的忧伤。气氛突然变得有些沉重,叶宵有点懊恼,都怪自己,一大早勾起这么多伤心的情绪。她们在世界末日劫后余生,而且又平安度过了一年,应该高兴才对。 于是,叶宵主动换了个话题,试图挑起一些轻松的气氛:“对了,沈梨,你剪头发的技术怎么样?我头发有点长了,忙完了帮我修一下吧。”她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轻松愉快。 沈梨也明白叶宵的心思,于是也配合着转换了话题:“当然可以,我可是有秘密武器的,保证让你焕然一新。tony沈申请出战!”她边说边拿起了厨房里的一把剪刀,做出一副专业理发师的样子。 两人相视一笑,气氛逐渐变得轻松起来。 “手都舂酸了,你来的正好,快解放一下我。”叶宵的声音中带着一丝俏皮和如释重负的轻松,她一边说着,一边将手里沉甸甸的石臼递给了沈梨。石臼中,高粱米已经被舂得细碎,宛如一颗颗小米粒,而沈梨即将接过这项工作,继续舂磨,直到米粒变成细腻的米粉。 沈梨仿佛被抓了壮丁一般,有些无奈地接替了叶宵的工作。不过,叶宵并没有闲下来,她舀了一小碗小米,仔细清洗后放入锅里,准备煮成粥。 “又做煎豆包?”沈梨一边机械地舂着米粉,一边好奇地问叶宵。但她也注意到叶宵并没有准备豆沙馅。 “换个新花样吃吃!”叶宵神秘一笑。 听到叶宵说有新的菜式,沈梨的精神为之一振,手上的动作似乎也变得更加有力,每天吃的都是这几样东西,从秋天吃到冬天,她早就吃腻了。因此一听到有新的花样,她对即将到来的新尝试充满了期待。 叶宵煮上粥后,又从橱柜里拿出几个透明的密封罐,从里面抓出了几种果干。蓝莓树莓圆枣子等红红绿绿的果干摆在一起,色彩斑斓,看起来非常符合节日的气氛。叶宵将它们用温水洗干净,去除表面的浮尘,又用剪刀剪成小碎块,装在一个小碟子里备用。 与此同时,沈梨也将高粱米粉磨好了,细腻光滑的米粉,不带一点颗粒,因为磨粉的时候加了水,现在看起来好像米糊糊一般,倒出来大概有满满一大碗。 叶宵将剪碎的果干撒入米糊中,仿佛在绘制一幅温暖的画作。每一粒果干都像是精心挑选的颜料,融入了米糊的底色。她随后加入一勺蜂蜜,那金色的液体在米糊中缓缓扩散,像是为这幅画增添了一抹甜蜜的高光。 叶宵手中的筷子在米糊中旋转,搅拌得均匀而有力,直到果干和蜂蜜完全交融,每一粒米糊都裹上了一层晶莹的光泽。 锅里,一层薄油静静地铺开,叶宵舀起一勺米糊,轻轻地在锅底转了一圈。米糊顺着锅壁缓缓流淌,逐渐展开成一张松饼一样的小煎饼。她的动作缓慢而均匀,确保了煎饼的厚度一致,让每一寸都能在热力的拥抱下均匀地变成金黄色。 随着温度的逐渐升高,米糊开始在锅底下慢慢变硬,边缘泛起了诱人的微黄。叶宵的目光柔和而专注,她用铲子轻轻翻动,让煎饼在锅中翩翩起舞,直到两面都煎得金黄而不失柔软。 当煎饼接近完美的八分熟时,叶宵从橱柜里拿出了一个泡着山核桃仁的蜂蜜罐子。经过一段时间的浸泡,它们已经吸收了蜂蜜的甜香,变得更加诱人。 她用筷子夹着核桃仁铺在煎饼上,蜂蜜在热力的作用下开始融化,形成了一层薄薄的、闪闪发光的糖衣,将核桃仁牢牢地粘在煎饼上。温度的持续作用让蜂蜜的甜味更加浓郁,为核桃仁带来了一丝焦糖化的香气。 叶宵仔细地观察着煎饼的底部,直到它们变得金黄且酥脆。她用铲子轻轻地将煎好的米饼盛出,仿佛是将一轮初升的太阳捧在手中。 沈梨站在一旁,她的鼻子已经被锅里散发出来的香气所俘虏。那香气如同细丝,一缕缕地钻进她的鼻腔,让她的味蕾早已迫不及待地跳动起来,眼神中满是急切与渴望。 “你先尝尝。”叶宵微笑着将盛着煎米饼的盘子递给她,并轻声提醒道,“小心烫嘴!” 沈梨迫不及待地用筷子夹起米饼,她一手紧紧夹着,另一只手则托在下方,小心翼翼的模样如同呵护着一颗珍贵的宝石。她轻轻地吹了吹,热气袅袅升起,带着米饼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开来。然后,她咬下去一大口,米饼的美味瞬间在口中绽放,底部薄薄一层的香脆与上面的软糯形成了绝妙的对比,蜂蜜核桃仁与各式干果交织在一起,酸甜可口,口感丰富至极。 “哇哇哇,简直不要太好吃了!!!叶宵你真的是个天才!”沈梨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囫囵着三两口就将一个小煎米饼吃完了,她一边意犹未尽地咂咂嘴,一边毫不吝啬地夸奖叶宵。 听到沈梨的夸赞,叶宵又摊了几个小煎饼,这时候小米粥也煮好了,两个人一边喝着粥,一边吃着煎饼,这一年的最后一天就从这份甜甜的早餐开始了。 吃完早饭,叶宵便准备开始煮牛肉了。小时候祖父家除夕的年夜饭总是从一大早煮拆骨肉开始,虽然她们没有猪肉,但牛肉的醇厚同样能温暖这个特别的日子。 她精心挑选了一块后腱子肉,这块肉结实而有弹性,夹杂着小块的筋络,纹理清晰,是炖煮的上佳选择。叶宵将这块肉与牛棒骨一同放入锅中,慢火细炖。她的秘密武器是两颗山楂,这是她从祖父那里学来的小妙招,他每次煮肉质老柴的鸡肉的时候就会放两颗,山楂的酸甜味能够软化肉质,让硬肉在锅中慢慢变得酥烂。 随着肉和牛骨在锅里咕嘟咕嘟地煮着,叶宵开始准备剪头发。她在另一口锅里烧起了一大锅热水,打算在剪完头发后,和沈梨轮流洗个澡,洗去这一年的尘埃,迎接新年的到来。 叶宵坐在窗前的一张老旧的木椅上,她挑了一件半身的长伞裙充当理发的围布,将裙子从脖子处套进去,领口用夹子夹好,防止碎发钻进去。 沈梨站在叶宵身后,手中握着那把锋利的剪刀——为了给叶宵剪头发,她刚刚将这把剪刀用磨石仔细磨过。她的眉头微微皱起,似乎在思索着该如何下手。阳光从窗户斜射进来,将叶宵披肩的黑发染成了温暖的栗色,发丝在光影中显得格外柔软。 沈梨拎起叶宵的发尾,思索了一下,逐渐有了思路。 她首先用手指轻轻地将叶宵的头发分成几个部分,用梳子梳理顺畅,确保没有打结。然后,她用发夹将上部分的头发固定起来,露出了需要修剪的下半部分。 她开始小心翼翼地剪起发梢,剪刀在发丝间舞动,发出细微的“咔嚓”声。每剪一下,她都会停下来,用手轻轻拨动头发,检查修剪的是否平整。沈梨的动作虽然看起来不太熟练,但是她的眼神专注而认真,仿佛整个世界都只剩下她和手中的剪刀。 随着时间的推移,地上开始铺满了一层细细的发丝,它们像是秋天的落叶,记录着剪发的进程。沈梨不断地调整着角度,确保每个层次都能流畅地衔接,她不时地让叶宵转过头来,从不同的角度检查两侧的对称性。 当沈梨终于完成了所有的修剪,她用一条干毛巾扫去了叶宵脖子上和脸上的碎发,她最后用梳子再次梳理了叶宵的头发,确保所有的发丝都服帖顺滑。 剪发结束后,叶宵站起身来,转过头去,对着镜子中的自己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她的手指轻轻滑过新剪的发梢,感受着那份前所未有的轻盈。原本及肩的长发,现在只到脖子处,露出了她细长而优雅的脖颈。 镜子里的叶宵,眼神中带着一丝好奇和惊喜。她的短发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摆动,发丝在阳光下闪着柔和的光泽,仿佛每一根都在跳跃着,庆祝着新生。 她微微侧头,用指尖轻轻拨弄着耳畔的发丝,似乎在探索这个新发型的每一个细节。短发让她的脸型更加立体,轮廓更加分明,她的下巴线条柔和而坚定,她对着镜子微笑,眼睛里闪烁着满意的光芒。这个新发型,不仅让她看起来更加清爽和利落,也让她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和自在。 “怎么样?还满意吗?记得大众点评给个五星好评哦美女!”沈梨调皮的跟叶宵打趣。 “满意满意,甚是满意!奖励你晚上给你做做好吃!”叶宵把镜子挂回墙上,她将身上披着的“围布”摘下来,她拿起干毛巾,轻轻拍打着身上的碎发,然后弯腰拿起扫帚,细心地将地面上的发丝一一扫净。 叶宵来到厨房,锅里的水已经烧开了,她掀开锅盖,一手提着一个小桶,一手拿着舀水的水瓢,水蒸气在她周围缭绕。 “我烧了水,你要洗澡吗?”她问沈梨。 沈梨从窗户边转过身来,她的目光从外面的雪景收回,摇了摇头。 “你刚剪完头发,你先洗。”她回答,一边摆手一边披上了自己的外套。“昨晚好像下雪了,我去扫一下。” 叶宵点了点头,她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关切。“那你记得多穿点!”她嘱咐着,同时抱着换洗的干净衣服,转身走向西厢房。 阳光透过窗户洒进屋内,屋子里暖洋洋的。西厢房的炉子早已点着,现在屋子里热乎乎的,让人几乎感觉不到外面的寒冷。叶宵把衣服放在了床边,然后轻轻叹了口气,目光落在了那个充当洗澡盆的大铁盆上。 “看来,明年确实得弄个洗澡的家伙事儿了!”她自言自语,然后在脑海中的待办清单上默默地加上了一项。 叶宵洗完澡,正坐在西厢房的炉子边用毛巾轻轻擦拭着刚洗过的头发。她微微倾斜着头,刚剪完的短发湿漉漉地贴在脸颊上,水滴顺着发梢缓缓滑落。热水澡让她的脸颊泛起了淡淡的红晕,就像秋天里最甜的苹果,她的皮肤在水汽的滋润下显得格外细腻,仿佛每一颗毛孔都喝饱了水,散发出自然的光泽。 在等待头发自然风干的空档里,叶宵开始准备晚餐用的食材。 她从一堆干蘑菇中精心挑选了几颗粗柄的羊肚菌,它们的形状独特,纹理清晰,像是大自然的艺术品。她将这些珍贵的蘑菇放入碗中,用开水慢慢泡发,等待着它们重新焕发生机。 接着,她又从装着沙子的土筐里挖出一根表皮光滑、颜色鲜亮的白萝卜。 不得不说萝卜跟牛肉是真的绝配。她将萝卜的外皮削掉,切成硬币厚的片状。 矮缸里的酸菜叶宵也捞了一颗,只取了几片酸菜叶子,切成了细丝。 在处理酸菜和白菜时,叶宵特别细心,她知道白菜帮很厚,直接切出的丝会太粗,影响口感。所以,她总是在切前先在白菜帮上横着片一刀,这样切出来的丝才会细腻,口感更佳。 当叶宵忙完手中的活计,头发也差不多干了,柔软的发丝在空气中随着她的动作轻轻飘动,如果凑近了细细的闻,应该还能闻到洗发水带来的淡淡柠檬香气。 沈梨风风火火地从外面推门进屋,一进来便急匆匆地拉着叶宵出门。 “干嘛呀?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叶宵不解。 “给你看个好东西!”沈梨神神秘秘的。 “等会等会,我穿个衣服。”叶宵甩开沈梨的手,先进屋去穿好羽绒服戴好帽子,才不急不缓的出了屋门。 就在这时,沈梨风风火火地从外面推门进屋,她的眼神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一进门就急匆匆地拉着叶宵往外走。 “干嘛呀?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叶宵被沈梨的突然举动弄得有些迷惑。 “给你看个好东西!”沈梨的声音里充满了神秘和期待。 “等会等会,我穿个衣服。”叶宵轻轻甩开沈梨的手,回到屋里穿上了温暖的羽绒服,戴上了帽子,然后才不急不缓地跟着沈梨走出了屋门。 一出门,叶宵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喜到了。 屋前,一个白白胖胖的雪人正微笑着伫立在那。它的身形丰满,皮肤是纯净的雪白,仿佛是从童话书中走出的小精灵。雪人头上戴着沈梨的小狗帽子,围着沈梨的橙色围巾,看起来既温暖又可爱。雪人的眼睛是用两颗小鹅卵石做的,鼻子是用一颗空的松塔安上去的,嘴巴则是用几颗小石子巧妙排列嵌上去的,它们组成了一个微笑的弧度,就像是雪人在用最温柔的方式,向叶宵传达着新年的祝福。 “太可爱了吧!”叶宵站在雪人前,眼睛睁得大大的,她的声音中充满了惊喜和愉悦。 沈梨在一旁,听到叶宵的赞叹,她的嘴角上扬,露出一丝调皮的笑容。 “嘿嘿~新年快乐呀,叶宵姐姐!”她的眼睛里闪烁着得意的光芒,显然对于自己的这个小惊喜感到非常满意。 叶宵走近雪人,伸出手轻轻地拍了拍雪人的头,那冰冷的触感让她的心情更加愉悦。 今天的惊喜,真的是有些多呢! 第45章 火锅与杏子酒 一转眼,牛肉已经煮了几个小时。锅里的水蒸气将锅盖顶的一鼓一鼓的,仿佛有生命般在呼吸。伴随着扑哧扑哧的响声,像是在催促叶宵赶紧来查看。叶宵迅手上垫着一块毛巾,侧身小心翼翼地将锅盖掀开,以免被溢出的蒸汽烫伤。 随着锅盖的掀起,喷香的牛肉味从锅里冲出来,直击沈梨的鼻腔。 “煮的牛肉?”沈梨穿过缭绕的蒸汽,好奇地向锅内探头探脑地看去。 锅里,一块棒骨和一块带着筋的牛腱子肉,在咕嘟咕嘟的沸水中翻滚着。肉块在锅里上下起伏,每一次翻滚都让肉质更加紧实,筋络更加透明。汤汁在肉块周围翻滚,将肉块完全包裹,让牛肉的每一寸都充分吸收汤汁的精华。 “去外面帮我把昨天冻的牛肉丸子拿进来,再拿一块肉。”叶宵用筷子扎进牛肉中,将牛肉捞了出来,置于小盆里,“记得穿外套再出去啊!” 沈梨本来推开屋门,一只脚都要迈出去了,听叶宵这么说又收了回来,转身进屋穿了一件及膝羽绒服又出了门。 如果无视叶宵的话一意孤行,到时候叶宵会像个老妈子一样教育她半天,沈梨可戴不起这个紧箍咒。 屋外,昨夜的雪已经被沈梨扫起来,堆在院子里,阳光照上去,像是璀璨夺目的钻石一般。沈梨不禁眯起了眼,今天是个大晴天,而且一点风丝儿都没有,看来明年是个好年头呢! 沈梨踏着雪来到工具棚附近的墙根,这里叠着放了两个大的方形塑料收纳箱,被冻过的塑料会变得很脆,她必须得小心,不能用蛮力。沈梨打开两边的卡扣,从其中一个箱子里取出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昨天叶宵精心煮制的牛肉丸子。在另一个箱子里,她随意摸出一块肉,然后急匆匆地返回屋内。 当她回到厨房时,叶宵已经将捞出的牛肉放在案板上,准备进行下一步的料理。沈梨把牛肉丸子和那块肉递给叶宵,叶宵接过袋子,打开,露出了里面圆滚滚的丸子。丸子的表面因为冷冻而变得紧绷坚硬,但仍然保持着诱人的色泽,像是一颗颗小小的褐色星球。 另一个袋子里,一块乳白色的肥肉展现在叶宵的面前。沈梨一看,惊讶地说:“唉?怎么是一块肥肉?我去换一块!”她正要伸手拿回叶宵手里的肉。 “算了,既然拿到它,那今天就吃它吧!”叶宵轻轻将肉放在案板上,阻止了沈梨的动作。 “这么肥怎么吃啊?没有一点瘦肉的!”沈梨眉头微微皱起,显然对这块肉有些嫌弃。 叶宵只是微笑,她耐心地解释道:“这一块啊,叫胸口油,是牛前胸部位的一块脂肪,足够肥的牛身上才会长出这么一小块。”她一边说着,一边已经用水将肉泡上,开始解冻。“虽然外表看似一盘油腻腻的肥肉,但其实很好吃的哟!” 沈梨却不相信叶宵的话:“这怎么看都腻死了。怎么吃的下去?” 叶宵只是微笑,没有多说什么,又继续忙其他的去了。 虽然称之为年夜饭,但叶宵和沈梨两人也吃不完太多东西。叶宵记得在许多地方,过年时流行吃火锅,热闹又温馨。尽管她和沈梨的食材有限,但煮个热锅子绝对是个不错的选择。 在北方寒冷的地区,有一种菜式叫做汆锅子,通常是将海鲜、羊肉、酸菜等食材一起煮。叶宵受到启发,决定用牛肉骨汤做底汤,涮上一些肉菜。在这寒冷的冬日里,两个人坐在火炕上慢慢享用,想必会非常温馨。 酸菜和白萝卜片早已准备妥当,羊肚菌也泡发刚刚切片完成。叶宵将微微化冻的胸口油切成如纸一般薄的薄片,再配上饱满q弹的牛肉丸子和厚实的牛腱子肉,这一顿热锅子的食材就算基本准备完毕。 叶宵找出之前烤雪鹿肉用过的炭盆,准备今晚就用它来装炭火。 她从灶膛里取出了几块烧得通红的硬木柴,尽管没有木炭,但这些木柴的热度足以支撑这个夜晚的烹饪。 而用来煮锅子的容器,叶宵试了半天都没有找到很合适的,她又在家里翻找了一会儿,终于找到了那个铝制的深盆,它在杂物堆中埋着看起来不太起眼。 叶宵将盆用热水烫洗一番,擦干后将它放在炭盆上,尺寸竟然刚刚好,仿佛是专门为这个夜晚准备的。叶宵调整了一下角度,确保它稳定而不摇晃后便将牛骨汤倒了进去,接下来,她将处理好的酸菜、白萝卜片、羊肚菌片、牛肉丸子一一放入锅中。 汤底在铝锅中慢慢沸腾,白色的泡沫在表面翻滚,蒸汽带着浓郁的香气弥漫开来,与木柴燃烧的烟熏味交织在一起,让人闻起来格外的放松。 叶宵抬头对沈梨说:“这些菜需要煮一会儿才能入味,你先涮点别的先吃。” 她一边说着,一边将一盘奶白色的胸口油推到沈梨面前。沈梨看着胸口油肥肥腻腻的样子,眉头微皱,似乎有些犹豫。叶宵见她不动,便自己夹起一块,轻轻地放入沸腾的锅中。 胸口油在热汤中迅速卷曲,变得透明,“尝尝看!”叶宵将煮好的微微卷曲的胸口油放到沈梨的碗里,她的声音中带着一丝鼓励和自信。 沈梨夹起胸口油,放在鼻尖细细闻了闻。涮过的胸口油带着微微的酸菜底汤的味道,似乎并无特别之处。但在叶宵的鼓励下,她尝试性地将胸口油放到嘴里,犹豫地嚼了嚼。出乎意料的是,尽管外表看似油腻,但烫熟后的胸口油却爽脆无比,牛油的香味在唇齿间弥漫,仿佛带着奶香,肥而不腻,越嚼越香,异常美妙。 “好神奇!”沈梨惊叹道,眼睛睁得大大的,显然被这胸口油的口感所惊艳。“它的口感跟它的外表,完全不相符!”她的声音中充满了惊喜和好奇。 受到胸口油的美味所吸引,沈梨自己夹起一块,放到锅里涮了起来。 接连吃了几口,口口是肉,沈梨也有一点腻了。她突然想起她们夏日还泡了一些杏子酒,这会刚好助助兴。 她兴冲冲来到储藏室,在地上找到一个密封的罐子抱了出来。 叶宵已经洗好两个透明的浮雕口杯,当初见这两个杯子好看便顺手带了回来,但是因为杯子太小不实用一直在角落闲置吃灰,到今天也有了用武之地。 沈梨一把将密封罐子的盖子掀开,一股醇类的香气混着果子的味道就飘了出来。琥珀色的酒液倾泻而出,仿佛夏日阳光下的金色细沙在流动,属实是温暖而迷人。 叶宵轻轻抿了一口杏子酒,杏子的果香和冰糖的甜味在舌尖上缓缓展开,随后,酒的醇厚和微酸开始显现。酒液在口中流转,水果的清甜和酒的辛辣相互交织,营造出一种复杂而丰富的口感。随着酒液慢慢滑入喉咙,火辣辣的灼热感从喉咙一直到胃部,给她带来了一种温暖的感觉。 这酒是用高度白酒泡制的,沈梨却端起杯子一饮而尽,尽管杏子和冰糖的甜味已经尽力去柔和酒精的辛辣,会让酒变得更好入口,但那股热辣的感觉还是在喉咙深处爆发开来。她不由自主地皱了皱眉,迅速地用筷子夹起一些酸菜,希望能用那股酸爽来中和酒的烈性。 酸菜的清新与酒的热辣在她的口腔中碰撞,产生了一种奇妙的和谐。那种温热的感觉从胃部蔓延开来,让她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放松和愉悦。沈梨的眼睛里闪烁着新奇和兴奋的光芒,她第一次体会到了喝酒带来的快感。 “好爽!”沈梨兴奋地喊道,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叶宵则不像沈梨那样能豪饮,她对酒精的耐受力并不强。她只是轻轻地抿了一小口,让酒液在口中慢慢回旋,细细品味那股从喉咙深处传来的暖流,感受着酒的复杂风味。 “来,碰一个!”沈梨端起杯子,叶宵也放下筷子,微笑着端起了自己的杯子。 “哎呀,你这半杯,耍赖皮!满上满上!”沈梨一边调侃着,一边给叶宵的杯子斟满。 “敬……”沈梨举起杯,突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敬劫后余生吧……”叶宵适时地举起杯,补上了沈梨没说完的话。 “对!敬幸存的我们!”沈梨的眼中闪过一丝坚定。 两人轻轻举起手中的杯子,在空中相遇,发出了一声清脆的碰撞声。这声音仿佛是时间的钟摆,既是对过去一年轻轻的告别,也是对新的一年满怀的期待。 杯中的液体轻轻摇曳,映照着两人脸上的笑意和眼中的喜悦。 沈梨的脸颊在热锅子蒸汽的氤氲中泛起了红晕,像是晚霞中最温柔的一抹,在烛光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美丽。 锅里的食材在汤汁中翻滚,散发出诱人的香气,与酒的芬芳交织在一起,叶宵看着微醺的沈梨,意识一时间有点恍惚。 沈梨看着叶宵,她心思沉重的又斟饮了一杯。 “不要喝太多了……”叶宵看出沈梨有心事,忍不住温言相劝。 牛肉丸子在沸腾的汤中煮熟,它们调皮地从锅底浮到水面,沈梨举起筷子去夹,但是这些牛肉丸子像调皮的小精灵一般,似乎在和沈梨捉迷藏一般,一次次从她的筷子间溜走。 “你醉了!”叶宵看着沈梨那略显笨拙的动作,眼中带着笑意说道。 “胡说八道!”沈梨立刻否认,她的声音甚至提高了两个音调。但随即,她放下筷子,整个人突然变得严肃起来,她的目光紧紧地锁定叶宵,语气真挚地说,“你知道吗,如果不是有你,我真的坚持不到今天!没有你帮我,也许在丧尸潮爆发那天,我就像我们那些同学们一样死在学校,又或者在我妈病死那天,如果没有你鼓励我,我也……” 沈梨的话音刚落,她的眼眶就开始泛红,像是情感的堤坝突然间裂开了一道缝隙,眼泪悄然涌出。她的手指轻轻触碰着眼角,试图掩饰那突如其来的情感流露。 这突如其来的表白,让整个房间的气氛变得沉默。叶宵静静地坐在那里,她看向沈梨的眼神柔和而深邃,仿佛在沈梨的泪水中看到了彼此经历的点点滴滴。 叶宵也端起一边的酒杯,一饮而尽。她的动作中带着一丝决绝,仿佛在用这杯酒来致敬那些艰难的岁月。 “那如果没有你,在来小屋的路上,我也死定了。我们现在扯平咯!”叶宵看着沈梨,温柔的目光像是一双大手,轻轻抚慰沈梨的心灵。 沈梨破涕而笑,情绪在酒精的助力下得到了宣泄,现在的她有些释然。 二人又斟满酒杯,碰在了一起。这个简单的动作,却包含了无数的话语和情感。 “那就,敬明天?”沈梨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期待。 “敬明天!”叶宵的声音坚定而有力,她的眼神中也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 两人的杯子在空中轻轻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像是在为即将到来的明天干杯。 第46章 仲春 新年过后,天气悄然转暖。叶宵站在窗前,感受着空气中的暖意,看着屋檐下最后一滴冰凌坠落,她知道,春天真的来了。 森林里的一切都在苏醒,仿佛大自然在这个季节里按下了播放键。树枝上,一些小松鼠也开始探头探脑,它们的毛茸茸的尾巴在春日的阳光下闪着金色的光泽。叶宵能听到它们在低矮的枝头跳跃时,树枝发出的轻微响声。 整个冬天都令人担忧的柴火,此时已几近见底。不过好在如今无需整日整夜地烧火取暖了。而且随着积雪融化,砍柴也不再是难事。叶宵将柴刀插回腰间的皮带里,背上装满柴火的背篓,准备回家了。 一推门,沈梨还没回来。随着天气的转暖,肉类的保存变得更加困难。在过完新年后的两个月里,叶宵和沈梨的餐桌上主要是那些尚未吃完的野牛肉,终于将牛肉消耗的差不多。虽然叶宵尝试着用不同的烹饪方法来变换口味,可架不住天天吃顿顿吃,如今沈梨只要一闻到牛肉味就忍不住想吐。 最近她一有空便背着背篓别着柴刀进山,除了砍柴,她更多的是希望能猎点兔子野鸡之类的小家伙吃吃,哪怕是剥了皮没二两肉的松鼠也好呢! 只是一连几天,捕兽夹子和套锁上连根毛都没有,这让沈梨非常郁闷。不过很快,沈梨便将主意打到了化冻的河里。 冰雪初融,小溪和河流的冰层开始裂开,发出清脆的破裂声,仿佛是大地的交响乐。沈梨一得空闲,就会检查并织补渔网,她满心期待着来一次春捕。 毕竟,开江鱼的鲜美那可是出了名的。 随着冰面解冻,沉寂了四五个月之久的鱼儿仿佛被从沉睡中唤醒,纷纷跃出水面。它们在漫长的冬季中忍饥挨饿,体内的脂肪已经消耗殆尽,杂质也排得一干二净。这样的鱼肉,虽然没有了冬日的肥美,但是肉质紧实,既不油腻也不松散。与其它季节的鱼相比,口感上更胜一筹。 沈梨花了一整个下午的时间用来检查并织补渔网,她的手指灵巧地穿梭在网眼中,每一次拉紧,都充满了对春捕的期待。但是来到河边后她才发现这并不现实。 仲春时节,河水封冻的冰层虽然解冻,但是水的温度依然很低。想像夏天那样要大规模的捕捞还不行,还是需要有一艘小船或者筏子之类的工具。 沈梨不止一次的跟叶宵说想造个筏子,但是都被叶宵拒绝了。 “这不现实,而且万一掉进河里,那太危险了。”叶宵的话语中带着关切和坚定。 沈梨失望的表情挂在脸上,她摆弄着手里的渔网,没精打采的,整个人像是一只泄了气的皮球。 然而,沈梨的乐观精神并没有让她沮丧太久。没过两天,她又重新振作起来,开始兴致勃勃地制作钓鱼竿。 既然大规模捕捞暂时无法实现,那去野钓一下总可以了吧? 叶宵不像沈梨一样爱胡闹,她有更多要紧的事要做,最重要的就是把去年收获的种子一一找出来,仔细检查挑选,并将锄头、耙子等农具一一修缮维护,天气一日比一日暖,再过一个多月应该就可以准备春耕的事情了。 沈梨几乎每天都要跑到河边去,像是着了魔一样。不过,到了第四天,她竟然真的拎着一条鱼回来了。 “看,这是我的战利品!”沈梨骄傲地展示着她的成果。 叶宵也叫不上来这是什么鱼,但是总归是能吃的,她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用家里仅剩的一些干菜就煮了一锅鱼汤。 家里豆油见底了,只剩一些牛油,叶宵觉得用牛油煮鱼属实有些炸裂,所以只能煮鱼汤。 好在开江鱼味美汤鲜,弥补了食材不够丰富的缺点。沈梨和叶宵将一条鱼拆吃干净,也算是改善了一下伙食。 这次的渔获让沈梨对钓鱼更加着魔,每日早出晚归的去钓鱼,有时候叶宵一整天都抓不到她人影儿。 都说春天是希望,但是看着空空的储藏室,叶宵一个头两个大,每种食物都只剩一点,看来这个春天又要吃野味了。 这青黄不接的季节是真的让人发愁。 屋外的木门发出一声轻响。紧接着,厚重的门帘被缓缓掀起,一个身影踏入屋内。叶宵彼时正在屋里一粒一粒地精心挑选着红豆种子,她原以为是沈梨钓鱼回来了,头都未抬便问道:“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早?” “是我……”一个略显粗粝的男声在门口响起。 叶宵闻声抬头,竟是庄然。 一个冬天未见,他看上去似乎瘦了些许,外面穿着的运动装看起来有些肥大宽松。他的头发像是刚剪过,不过理发师的技艺显然不太娴熟,参差不齐的发梢,犹如狗啃过一般杂乱。好在他来之前似乎刚刮过胡子,不至于让他显得太过邋遢。否则,叶宵真要以为他是去何处逃荒了,又或者是被人在某个地方关了一整个冬天。 “庄然,你怎么过来了?”叶宵满脸惊讶地问道,眼中闪过一抹惊喜之色。 “想过来跟你们换点种子。” 听到庄然这么说,叶宵才注意到他刚刚进来的时候是带了个背包的,只是一进门背包就被他挂在了门口,所以叶宵并没有注意到。 叶宵想起之前庄家兄妹说过手里有玉米和小麦的种子,没想到还没等自己开口,庄然竟然主动上门将此事提了出来。 庄然还站在门口,叶宵将他请进屋,并倒上了一杯水。水是从早上烧开灌进暖水瓶的,现在还有一些烫,庄然坐在椅子上,手里抱着杯子一边吹着一边小口小口啜饮。一路爬山过来,确实有些口渴了。 叶宵又从厨房的橱柜里拿出来两个密封罐子,一个里面装着各色的果干,一个里面装了一些核桃仁。叶宵取了一个小盘子,将果干和核桃仁堪堪摆满,端进了屋里,摆在庄然面前的桌子上。只是刚刚叶宵在厨房忙碌的时候,庄然已经透过大敞四开的门瞥见两个罐子都几乎见底,他看着摆满的坚果和果干,也不好意思吃,只是抓了一颗核桃仁意思一下。 “你快吃呀,别客气。”叶宵很热情,她上手抓在盘子里抓了一把塞进庄然的手里,而后又将盘子又往庄然面前推了推,突然有客来访看起来让叶宵很开心。 庄然点了点头,拿起一蔓越莓干放进嘴里,酸甜的味道在他的舌尖上绽放。他们家没有这些小零食,久违的味道让他觉得很美味。 叶宵从储藏室拿出一个四四方方铁皮盒子,看起来像是秋天的月饼礼盒之类的。她将盒子打开,从里面取出好几个包装好的小袋子。 “高粱和红豆的种子一会再拿,这里是一些蔬菜之类的种子。”叶宵将种子在桌子上一一摆好,指着介绍。 “这是去年种的辣椒的种子,这是黄瓜种子,这是南瓜种子,这三个都不是培育的杂交品种,亩产量虽然不高,但是可以自己留种。” 叶宵说着便将三个纸包推到一边。然后又指着另一包带包装的种子介绍说:“这一包带包装的是白菜种子,是种子公司推出的杂交品种,当时找到两包,因为没种过菜,我只种了一包,亩产量很高,收获了六七十颗白菜。但是大概是留不下种,明年要再想要种白菜可就得另想办法了。” 庄然看着桌子上的三包种子,默默点了点头。 叶宵见他没有发表什么意见,于是又从盒子里拿出5个纸包来。 “这是你和沈梨从聚集区带回来的种子盲盒,其中一包,我大概能猜出是茄子,但是另外四包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我感觉其中一包是一种什么瓜,只是还不能确定具体品种。” 叶宵一边说着,一边将那五包纸包一一打开,展现在庄然的面前。庄然在打猎方面虽然是行家里手,但是种田就一窍不通了,他看着这些种子,也是一头雾水。 见叶宵没有再拿新的东西出来了,庄然也从一旁的背包里拿出自己带过来的种子,摆在桌面上。 “这两个红色塑料袋里装的是小麦和玉米。”他指着袋子说道,“从聚集区逃出来之前,我可是花了大价钱从黑市里买到的。这些都不是杂交品种。” 接着,他又从包里拿出一个棕色的半透明塑料小药瓶,里面装着圆滚滚的豆子。“这个是黄豆,非转基因非杂交。”庄然说完,把药瓶也摆在桌子上,“还有你知道的土豆和红薯。” 两人互相交了底后,心中都有了计划。在如今这个世道,能遇到靠谱的邻居着实不易,大家也不再过分计较交易是否绝对公平,只要大体上不吃亏就行。 有玉米和小麦这样常见的主食,叶宵肯定不会吃亏,毕竟这可是实打实能绝对顶饱的粮食呢! 但对庄然来说,光吃主食虽然顶饱,长久下去也不行,去年一整个冬天都在吃土豆、红薯和玉米,庄然早已受够了。 叶宵小心翼翼地将每样蔬菜种子都认真数出三十粒递给庄然,剩下的种子又原封不动地包好。 随后,她带着庄然前往储藏室去拿红豆和高粱的种子。由于当时收获的粮食本就不多,留种也只是留了够她和沈梨自己种的量,如今要分给庄家兄妹,就显得有些不够用了。庄然虽然不太懂农事,但从叶宵迟疑的动作中也大概明白了一些情况。 “我们主要还是种玉米和小麦,这些蔬菜种子只是补充,到时候换个花样吃,不用太多。”庄然主动提出自己的想法。叶宵听他这么说,顿时松了一口气。 “那就先带一点回去,等秋天收了地,如果你们收获的不够,我再给你们每样送过去一些!”叶宵一边舀种子一边说道。 听到叶宵这样的安排,庄然也觉得很不错。他们兄妹三人都没有种田的经验,如果一味蛮干当莽夫,最后白忙一场收成差,那才是真的浪费种子耽误事呢。 二人把种子分好装好后,便坐在一起闲聊起来。 “对了,前段日子刚化冻的时候,我去了一趟宋庄。”庄然缓缓说道。 一听到宋庄,叶宵的心猛地一紧,她清楚地记得沈梨曾讲述过她和庄然在宋庄的可怕遭遇,那里鱼龙混杂,几乎就是个匪窝。叶宵皱着眉头,满脸紧张地问道:“听沈梨说,上次你们把盘踞在宋庄的土匪头目打伤了,怎么还敢去宋庄呢?” 庄然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水,然后平静地回答:“一个冬天都猫在家里,哪也去不了。想着去附近打探一下消息,看看周围的局势有没有什么变故,没想到还真的是大变天了。” “大变天?怎么说?”叶宵的身体不由得凑近了一些,眼神中充满了好奇与担忧。 “从沿海那边新迁来一群人,他们把宋庄那伙土匪全给干掉了,如今就驻扎在宋庄。”庄然也不卖关子,直接挑重点来讲。 叶宵低头粗略思考了一下,喃喃自语道:“走了一波土匪,又来了新的一波……” 庄然听到她的话,却摇了摇头:“他们随行的有很多妇女、老人和孩子。因为沿海那边发生了一次海啸,他们才一路北迁到内陆。听说大部队还在海边,过来的都是一些技术人员和老幼妇孺。看起来,他们打算在这里搭建一个大后方。” “大后方?”叶宵虽然聪明谨慎,但她对政治并不敏感,对于庄然说的这些,她显然有一些后知后觉,“所以他们是在各地把控资源,然后将科技等物质生产放在比较稳定的北方,以这里为根据地,向外辐射,是这样吗?” 庄然见叶宵一点就通,脸上露出了一抹微笑。 “听说,为首的叫方强,他们的核心武装力量是政府的搜救部队。在末日刚开始时,负责救出那些各行业中比较关键的技术人员和家属。在国家政权打散后,方强就带着他们直接占据了沿海那边的盐场。丧尸被消灭后,他们也就自然地形成了一股势力。”庄然如同一个小报记者,向叶宵分享着他打探到的消息。 叶宵瞪大了眼睛听着,不时地发出疑问。 “那其他聚集区呢?对他们是什么态度?这些人既然能救助妇女儿童什么的,应该不是什么穷凶极恶之徒吧?” 庄然思索了一下,说道:“不管以后怎么样,但至少眼下他们没有选择用武力去镇压其他势力。相信其他聚集区也在观望吧!一时半会都不敢轻举妄动。宋庄这个聚集区目前的收容政策比其他区都宽泛,而且听说还小规模地开放了贸易市场,鼓励各地居民自由交易。” 听到开放贸易,叶宵的眼睛亮了起来:“就是说,物品可以自由买卖?” 庄然点头表示肯定:“对,而且不会像其他聚集区一样限购,还鼓励居民之间的交易,不过收的税费倒是比其他的聚集区高。” 本来开开心心的叶宵听到要收比较高的税费,心情马上又低落了下来。以他们目前的情况来说,自给自足都有点难,更别说交易了。 “可是我们也没什么可卖的……”叶宵有点丧气。 “我们种子这么多,到时候自己吃不完就到聚集区换一些别的什么的。听说他们有很多盐,这次来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要控制北方的食盐贸易。”庄然一顿分析,但是叶宵最听进去的还是盐。 不管怎么说,叶宵现在浑身上下充满了干劲,恨不得立刻就去种田!! 第47章 打牌 庄然的消息如同一粒种子,在叶宵的心中悄悄生根发芽。夜晚,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眠。她的思绪如同脱缰的野马,奔腾在关于这个新聚集区的种种可能之中。每个细节,每个可能性,都在她的脑海中反复播放,让她的心情既激动又忐忑。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叶宵的好奇心和探索欲愈发强烈。终于,她按捺不住内心的渴望,决定与沈梨商量,想要亲自去宋庄看看。 “再过不久就是春耕的时候了,那时候就算想去也分身乏术。”叶宵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急迫。 沈梨对宋庄的记忆并不美好,上次的惊险经历让她心有余悸。然而,她也不放心让叶宵独自前往那个充满未知的地方。如果叶宵坚持,她也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去冒险。 二人没有过多犹豫,简单收拾了一下行装,带上了一些干粮和必需品,便出发了。 当她们到达庄然家时,庄然正在院子里忙碌着。听闻沈梨和叶宵打算去宋庄的聚集区,庄然的第一反应是跟着一起去,以防万一。但是,随着天气逐渐暖和,人们外出更加频繁,他又有点不放心庄妤和庄沫沫两个人在家。庄妤见哥哥为难,表示可以带着沫沫同去。 “不行,这太危险了!”庄然第一个反对。 “为什么不行?哥你不是说那里有很多老人儿童吗?对外政策都很宽松的。”庄妤眨巴着眼睛看着庄然。 “那万一有什么临时的变故呢?”庄然冷着脸,表情非常严肃。 “那我们也可以随机应变呀!你不要老是把我和沫沫当成生活不能自理的人行不行?”一向温柔的庄妤竟然急了,她眉头紧锁嘟着嘴,看起来这次并不会让步。 庄然板着个脸,但并不松口。 叶宵见庄家兄妹因为这个时期争执了起来,于是开口打圆场:“去宋庄的路沈梨知道,我们只是想知道那边的一些具体的规矩是怎样的。进聚集区需要一些手续吗?有没有像其他聚集区那样对女性的一些限制?我跟沈梨两个人快去快回其实更好,人多了反而累赘。” “叶宵姐,我知道你是好意,但是道理不是这样的。同样是女孩子,为什么你和沈梨可以做的事情,我跟沫沫就不行呢?我也是个大人了,你们在沫沫这个年纪应该已经在经历世界末日了吧?而沫沫现在完全像个小屁孩一样,我觉得这样下去不好……”庄妤抱着双臂气鼓鼓的样子,像只呲着牙发怒的小兔子。 虽然沈梨也一直主张庄然不要一天到晚像老母鸡护鸡仔一样,但她亲耳听到庄妤的这样说,多少还是有点震惊,她之前对庄妤多少有一些刻板印象,大概就是一只听话温顺的小绵羊。 庄然被庄妤说的一个头两个大。不带上吧,道理摆在这里。但是你带上吧,这5个人,一旦发生什么危险,叶宵能不能自保还不知道,沈梨应该稍微好点,俩妹妹绑一块都是白送的货。他不知道能不能全身而退。 “我知道你是上次去宋庄搞怕了,我们倒是没接触过宋庄新聚集区到底是什么来头,这个你自己评估。但是庄妤说的对,这个时代特殊,上次我也跟你说过了,过度保护有时候也是一种伤害,你也不能老是什么都包办完吧?” 沈梨凑到庄然的耳边,小声的给他讲了自己的看法。 庄然环顾一圈,庄妤笃定的眼神,庄沫沫满是期待的小脸,沈梨鼓励的目光,还有叶宵温柔的微笑。 庄然思索一番,终于下定决心:“那就一起去,但是路上要绝对听指挥,不要多话不要多事。” 听到哥哥终于肯答应,庄沫沫和庄妤高兴的跳起来互相击掌,看起来,为了这次机会,她们应该不止一次的争取过。 “去宋庄要走四五十公里,沫沫你要做好心理准备,是一次长途奔走。”庄然一脸严肃的嘱咐小丫头。 “我没问题!保证不拖后腿!”庄沫沫一拍胸脯的答应。 “庄妤要负责准备一路上的吃喝。”他又对庄妤布置了任务。 “yes,sir~”庄妤调皮地给庄然做了个手势礼。 “计划的太突然了,准备还要一些时间,要不今天就先住下吧,我们明天一早再出发。”庄然对沈梨和叶宵说。 叶宵也觉得有道理,点头答应:“那就打扰了。” 沈梨和叶宵第一次在庄家留宿,庄沫沫倒是很激动。她自告奋勇要去准备饭菜,说是要给自己的“师傅”露一手。 庄然家不比叶宵家里的食物丰富,他们的食材种类比较单一,吃来吃去就玉米土豆红薯这老三样。 牛肉就不提了,跟沈梨一样,现在庄家兄妹也是吃的想吐。 午饭和晚饭合并为一餐,庄沫沫从地窖里挑选了几个硕大、表皮光滑的红薯,她将红薯泡在水里,用一把勺子刮去红薯的外皮——这是她自己发明的削皮方法,适用于所有带皮的食物,既可以避免削掉过多的果肉,又可以将口感不佳的外皮去掉,一举两得。 锅底放冷水,将去皮的红薯放在竹笼屉上,随着蒸汽缓缓升起,红薯逐渐变得柔软。 庄沫沫握着庄然的手表等在锅旁,十分钟的计时一到,她小心翼翼地打开蒸笼盖子,一股香甜的气息扑鼻而来。她用一根筷子轻轻扎入红薯,筷子非常轻松地就将原本坚硬的红薯穿透,她知道,这是红薯恰到好处的熟度。 将蒸好的红薯转移到盆中,庄沫沫用擀面杖轻轻捣碎,直到它们变成细腻的红薯泥。她将一些金黄色的玉米面倒入其中,趁热搅拌均匀,直到面团变得柔软而不粘手。 接着,她将面团分成几等份,每一个小面团在她手中揉搓、按压,变成了一张张黄灿灿的圆饼。 庄沫沫在锅底刷上一层薄薄的油,防止煎饼的时候粘锅。她将手轻轻贴近锅面,当手部传来一些热度的时候,她便将饼胚放入锅中,用小火慢慢煎烤。小火慢煎能够使得饼的内部充分熟透,同时保持外部的金黄酥脆,又不会焦糊。 随着锅里滋滋的响声,饼的表面逐渐变成诱人的焦褐色,散发出阵阵香气。庄沫沫仔细地将面饼翻面,直到两面都煎至金黄酥脆。 庄沫沫将煎好的饼在盘子里摞在一起,黄澄澄的外表看起来十分喜人。 她把金黄酥脆的红薯玉米饼端上桌,那诱人的色泽和香气立刻吸引了沈梨和叶宵的目光。但庄沫沫马上返回厨房,开始准备另一道佳肴——土豆牛肉汤。 这道汤是庄家兄妹三人常喝的,简单但是配饼子吃非常不错。 由于五个人对牛肉的腻味,庄沫沫只切了一点点牛肉丝,像细丝般点缀在汤中,起到调味的作用。而这道汤的主角确是三个看起来不起眼的土豆。 她将土豆仔细洗净,削去外皮,随后,她用一个带孔的擦板将土豆擦成细丝。 锅里倒入一些油烧热,当油温升高,庄沫沫将牛肉丝迅速下锅,快速翻炒至变色,接着,她将土豆丝倒入锅中,大火快炒至土豆丝断生发软,她赶紧向锅里添了一些开水,水的加入让锅中的温度短暂降低,但是在灶火和开水的加持下,又马上升恢复沸腾,土豆中的淀粉在高温下慢慢释放,使得汤底逐渐变得粘稠,这种自然的勾芡让汤的口感更加丰富。 水开后,庄沫沫继续煮了三分钟,让土豆和牛肉的风味充分融合。出锅前,她加入一小勺盐,用勺子轻轻搅拌,让盐分均匀溶解在汤中。 庄沫沫用勺子舀了一小口汤,吹了吹热气,然后小心翼翼地尝了尝。她咂咂嘴,心想:要是有酱油和葱花应该会更好喝。 庄妤帮庄沫沫将满满一小盆土豆牛肉汤端了进来,叶宵也从背包里取出了一个密封罐,里面是她今天早上煮的蘑菇咸鱼酱,本来想在路上吃的,但是此时她还是拿出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几个人都有一些饿了,纷纷上手去拿饼子。 庄妤已经贴心的为每个人都分好了汤,叶宵咬了一口手上的红薯玉米饼,外面油煎的部分酥酥脆脆,里面却是软软的口感。红薯泥为煎饼贡献了甜甜的风味,而玉米面的加入,又让红薯变的暄软。叶宵忍不住又咬了一大口,她一边吃一边不住的点头。 “真好吃。” 虽然叶宵没有多说什么,但是庄沫沫从她一口接一口的动作里,已经获得了肯定。 她美滋滋地也从盘子里拿了一块饼,小口小口的吃了起来。 吃完饭收拾完,庄沫沫兴奋地从篓子里拿出了一副扑克牌,像是展示宝贝一样摆在了桌子上。 叶宵好奇地凑过去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副扑克牌。 “想要玩纸牌吗?”叶宵问庄沫沫。 庄沫沫点了点:“不带哥哥,我们四个人玩。” “是怕赢不过你哥哥吧?”沈梨笑嘻嘻的打趣。 “才不是!”庄沫沫高声否认,“是哥哥每次都赖皮,出老千!” 叶宵坐在桌子前,已经摆好了姿势,但是沈梨看起来却没什么兴趣:“我们三个人欺负一个小孩算怎么回事?” 见沈梨瞧不起自己的实力,庄沫沫急了:“我打牌很厉害的!”她用稚嫩的声音发出了最严肃的抗议。 庄妤在一旁笑盈盈的帮腔:“沫沫打牌的技术确实还不错,你可不要小瞧了这个小丫头,鬼精鬼精的呢!” 听到庄妤这么说,沈梨的好胜心也被激发了出来。:“哟呵?那我倒要见识见识!” 庄沫沫看起来很兴奋,她迅速地把扑克牌从盒子里拿出来,然后手指在纸牌上上下翻飞,熟练地洗起了牌。她的手法干净利落,展现出跟她的年龄不太相符的老道。 “先讲一下规则吧!”见庄沫沫洗好了牌,叶宵开口说道,“玩哪种玩法的?” “我们来玩升级吧!”庄沫沫主动提议,她大大的眼睛闪烁着期待的光。 “升级?”沈梨挑了挑眉,她在末世前就没怎么打过扑克牌,更别说末世后了,因此对这种策略性较强的扑克游戏并不熟悉。 庄妤见沈梨不说话,猜想是对玩法不太了解,她对沈梨和叶宵说:“纸牌的基本玩法大家应该都懂吧?升级就是我们四个人分成两组,每赢一次就升一级,看看谁能先达到指定的等级。” 叶宵点了点头,她倒是对扑克牌并不陌生,小时候她的外公就很喜欢打纸牌,耳濡目染的,她也比较有基础。 游戏开始了,庄沫沫和庄妤一组,沈梨和叶宵一组。一开局庄沫沫便大发神威,别看她年纪小,但她出牌时的果断和机智让人刮目相看,她总能在关键时刻打出意想不到的牌,让对手措手不及。庄妤倒是打的十分稳重,每一张牌出的都深思熟虑,不过也只是中规中矩。 她们二人胜在配合,有攻有守,步调协同一致,给叶宵和沈梨造成了不小的困扰。 相比庄家姐妹,沈梨和叶宵这边的情况就不容乐观了。 叶宵性格谨慎,她喜欢先观察对手的牌路,从中寻找破绽,再有针对性的进行攻击。但她的策略是保守的,总是力求稳固防守让她们总是处于被动防守的局势。而沈梨在打牌方面本来就没有什么经验,虽然打了两个回合下来,沈梨渐渐摸到了门道,开始利用手中的牌进行大胆的组合,因此总能突破固有思维,让人猝不及防。 但是,一局局游戏下来,沈梨不得不承认,庄沫沫和庄妤的配合确实默契。庄沫沫的机智和庄妤的稳重,让她们在牌桌上屡屡得分。而叶宵的谨慎和沈梨的灵活,虽然也让她们赢得了一些局,但最终还是不敌庄沫沫组的策略和默契。 “不玩了不玩了!”最后一局打完,输掉游戏的沈梨把手里的牌丢在桌子上,认输的摆摆手。 “看来,我们还是小看了庄沫沫啊。”叶宵笑着说道,满满都是对庄沫沫的赞赏。 庄沫沫听到叶宵的夸奖,小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她的眼睛弯成了两弯月牙,仿佛在说:“看吧,我早就告诉过你们了。” 天黑了,庄妤将庄沫沫的房间拾掇了一番,让给沈梨和叶宵住。而庄沫沫则跟庄妤同住将就一晚,第二天一早她们还要起早出发,晚上就不贪玩了。 第48章 一探究竟 庄然、庄妤、庄沫沫以及沈梨和叶宵五人,终于在六七个小时的长途跋涉后,抵达了宋庄镇外。 沈梨的心中涌起了复杂的情绪,她记得几个月前,这里还是一片被恐惧和混乱笼罩的荒芜之地。然而随着他们向镇中心走去,她发现一切都已改变。 “看,那里正在盖新房子!”庄沫沫的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她指着前方,声音中充满了孩童特有的活力与好奇。在小镇的一角,工人们的身影在尚未完工的建筑间忙碌穿梭,锤子的敲击声和电锯的嗡嗡声交织在一起,仿佛在演奏着一首关于重建与希望的交响曲。 “那不是在盖新房子,只是在修缮。”庄妤温柔地纠正着妹妹的话语,并进行了房屋建造必要步骤的一些科普。庄沫沫长在末世后,实际上她并没有见过房子是怎么建造的,因此听的很认真。 “他们竟然有电?”叶宵的惊讶之声打破了宁静,她的目光落在了工人们手中的电动工具上。庄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他记得上次来时,这里的电力系统还未恢复。现在,主干道的路边新增了一些太阳能路灯,虽然数量不多,但它们的出现预示着这个小镇正在逐步恢复生机。 五人沿着新铺的石子路缓缓走入小镇,沈梨的目光被入口处新设的几个警卫亭吸引。身穿迷彩服的守卫们手持电棍和枪械,警惕地巡视着四周。这些守卫与之前宋庄的马仔截然不同,他们的存在让沈梨感到了一丝安心,至少这里已经有了一定的秩序和安全保障。 在入口处,警卫们将五人拦下,但只是进行了简单的询问和盘查,随后便放行了。 五人继续前行,沈梨注意到虽然许多住房依然空荡,但主干道两旁已有一些小铺子开始营业。店主们热情地招呼着他们这几个生面孔,叶宵看到很多店铺的门口的招牌手绘着“新鲜蔬菜”、“米面粮油”和“修理各类工具”等字样,这些简单而朴实的招牌让人感到一种久违的温馨。 庄妤的目光在一家医院的门口停留了片刻,医院的外墙已经重新粉刷,门口挂着一个崭新的木牌子,上面用红色的油漆写着“医疗中心”四个大字。院子里,此刻一些人在木架子上侍弄着晒干的中药材。 “几位新来的吗?要买点什么不?”一个胖胖的矮个子男人从一旁屋子的门探出个头来,他一边对着叶宵几人招手,一边热情的招呼。他的声音洪亮而友好,让人忍不住停下脚步。 叶宵等人被男人的招揽声所吸引,停下了脚步。男人趁机又继续说道:“酱油要不要?自家酿造的,很便宜,只要300卡就能买一壶。”他个子很矮,又胖胖的,像个木墩子一样。白白净净的一张脸,看起来笑眯眯的,给人一种亲切感。 叶宵在庄然耳边小声问道:“他说的''卡''是什么?”庄然也摇摇头,一脸懵逼,上次来的时候,没听说这个东西。 “你说的卡是指钱吗?300卡是多少钱?”沈梨问老板。 店老板依旧笑呵呵的,他看起来已经见惯了像叶宵他们这种外来人口,回答问题非常有耐心:“卡就是卡币,是咱们这的流通货币,虽然才发行不久,但大家现在买卖东西几乎都用它。” “外面这么冷,你们还带着孩子,要不到我店里喝口热水暖和暖和?”老板的目光在一行五人身上扫视一遍,最后停在了庄然身上,大概是断定他是这一行人的领头人。 庄然回头看着叶宵,用眼神询问叶宵的意见。叶宵想了想,觉得大家已经走了一天了,有地方坐一会歇一歇也挺好,于是微微点了点头。 老板将大门敞开,几个人鱼贯而入。 一进门,叶宵便开始打量起这个不大的房间。 店内的陈设很简单,空荡荡的屋子里,一个木桌子摆在地中间,桌子上有几个不同容量的矿泉水瓶,里面装着乌漆嘛黑的液体,大概就是老板说的酱油了。桌子旁边有一个小炉子,此时炉火还在燃着,炉盖上坐着一个熏黑的搪瓷缸子,里面泡着粗梗和碎末混杂的茶叶,茶杯旁,一块玉米白面混合的杂面饼子正烘着,散发出面粉质朴的麦香。 地上,一个烧水的茶壶和保温瓶放在那。炉子旁边摆着一张藤椅,上面随手放了一张毛毯。房间的角落里,一张单人床矗立在那,床上散着一些被子枕头之类的铺盖。而在另一个角落里,几个装满液体的大塑料桶摆放在地上,叶宵猜测,里面大概装的也是酱油。 五个人一进来,原本因为空荡而显得宽敞的屋子便有些拥挤了。 老板从床底掏出一叠塑料凳子,拆分好以后给每个人递了一张。他又从桌子的桌洞里掏出一摞小口杯,从保温瓶里给每个人倒了一杯热水。 “这两天倒春寒,天气还是有点冷,喝点热水暖暖身子。”胖胖的店老板笑起来有两个酒窝,看起来面善的很。 “谢谢老板。”庄妤微笑着接过杯子。 “你这酱油是自己做的?怎么没见加工的作坊?”沈梨打量一圈后问出了心中疑惑。 “做酱油的工坊在我住的地方那里,这房子太小,铺陈不开。不过它租金便宜,我就卖个酱油,有个巴掌大的地方也就够了。来,喝水。” “还要租金?”叶宵惊讶的脱口而出,“我看着这边这么多空屋子,以为可以随便入住呢!” “卖东西的店铺肯定是要租金的,不然街口那几个抢手位置,肯定有人要大打出手了。不过住宅的话,只要加入咱们区就可以去免费申领的。几位住的离这边应该不远吧?看着不像逃难的人。” 听到老板打探他们的事,庄然和叶宵、沈梨都默契的不接话,庄沫沫则好奇地盯着桌子上的酱油看,她把鼻子凑过去,试图隔着瓶子闻一下里面的味道。 见大家都很警惕,店老板也不追问,他从桌洞里掏出两张薄薄的纸,递给沈梨和庄然说,“看几位应该都识字吧?咱们这聚集区现在收留政策很好,要不要考虑一下留在区里?” 庄然、庄妤、沈梨和叶宵正在分着看这两张传单上的字,只听门吱嘎一声响,伴随着门口风铃叮铃叮铃的清脆响声,一个穿着三紧式夹克衫的男人推门走了进来。 他一见屋里几个人正在看着两张薄薄的纸,便打趣的说道:“哟!又在拉人入伙了老杨?这个月拉几个了?我看你这酱油倒也不用做了,反正每个月卖酱油的钱不如拉人头赚的多!” “什么拉人头?”庄妤一脸茫然的问。 “害!咱区的政策是邀新有奖。现在人口多精贵啊!每个老住户如果能拉到新人落户咱们区,奖励可丰厚哩!”门口进来的男人来到柜台前,庄妤非常识趣的往后站了站给他腾了个位置。 “给我来瓶酱油!”男人拿起桌面上最小的一个瓶子,并从口袋里掏出3张纸票来。叶宵仔细瞧了一眼,这纸票的主色调为淡蓝色与灰色的组合。上面以抽象的几何线条构成一幅具有科技感的图案,类似集成电路的线条组合,左上角写着大大的“100”,大概是它的面值。 男人拉开拉链,将酱油揣进了夹克内层靠着胸口的里兜,又将拉链拉好便推门出去了。叫老杨的店主对着庄然几人嘿嘿一笑,虽然被刚刚买酱油的男人点破了他的小心思,但是老杨一点都不尴尬,看起来已经习惯了这种场面。 他从桌洞里拿出两个迷你一些的塑料瓶子,大概250ml左右,给叶宵和庄然一人塞了一瓶,说:“那你们如果要来咱们区定居,别忘了找我呀!我跟管理中心的人数,到时候包给你们挑一个宽敞的好位置的。” 果然商人都是无利不起早的。沈梨无语。但是东西既然是白送的,不拿白不拿,她揣起一瓶酱油,起身就打算出门。 “谢了老板,回头要住过来的话,肯定来找你。”沈梨对着胖老板wink了一下。 庄妤不好意思白拿人家的东西,但是庄然看沈梨收了那瓶酱油,于是也将酱油拿在手里。 “对了,卡币在哪里换呢?要怎么才能拿到卡币?”叶宵问。 “在管理中心的三楼——就是这个镇子原来的镇政府办公大楼,现在叫管理中心,尖尖的红顶大楼,很好找的。你们有什么物资都可以带去那里,会有人评估价值。如果变成我们区的永久居民,也可以获得一点卡币支持。是免费的哟~”胖老板句句不离迁居的事情,看得出来邀请新居民的奖励应该是很丰厚的了。 五个人不好一直待在这,于是纷纷起身告辞。 第49章 管理中心的福利 走出店铺,五人站在街道上,一时有些沉默。 庄然率先打破了宁静:“你们觉得这个地方怎么样?” 沈梨皱着眉头思考了片刻,说道:“看起来有一定的秩序,但总觉得那个店主过于热情,让人心里有点不踏实。” 庄妤微微点头:“不过这里确实在重建,而且看起来大家都安居乐业的,也许有发展的机会。” 叶宵则看着庄然手中的酱油瓶,若有所思:“那个卡币到底好不好获取呢?我们好像没有什么可以换卡币的东西,如果我们今晚要在这里停留,可能需要一些物资来换取卡币。” 上次庄然来的时候这个聚集区才初具规模,还没有卡币这回事,而且小镇的建设也还没有现在这样井然有序,空置的房屋都还没有纳入管理范围,所以他随便找个空屋子就过了夜。如今一看,可不是那么一回事了。这也就意味着,他们要想找个屋子过夜,得有所花费了。 庄然和叶宵他们现在都属于兜比脸干净的选手,庄然全身上下唯一能拿去换钱的,除了背上的弩箭,大概就是手腕上现在戴的那块ncpain手表了,虽然末世后品牌这种东西已经一文不值,但是不得不说,作为一块机械手表而言,还是很有用的。只是手弩是肯定不能卖的,他想着,如果实在不行,就把那块手表卖掉吧! 叶宵也在思考同样的事情,只是她们连块手表都没有,唯一能卖的,大概就是沈梨那把短刀和她的一个金属打火机了。只是不知道打火机能卖几个钱,虽然这玩意的小零件也挺多的,不过看起来,好像也不是很值钱的样子。 她和沈梨夜宿街头倒是无所谓,这几年拾荒早就习惯了这种生活,实在不行翻墙盗门也是有一手的。只是庄家三兄妹就比较麻烦了。 庄沫沫眨着大眼睛,一脸好奇地听着大人们的讨论,她也插不上话。 “要不我们先去那个管理中心看看?了解一下情况再说。”庄然提议道。 其他人纷纷表示同意,于是五人朝着管理中心的方向走去。一路上,他们看到更多的人在忙碌着,有的在搬运物资,有的在打扫街道。小镇的氛围虽然算不上繁华,但却已经没有末世后的慌乱和凄凉了。 来到管理中心,那座尖尖的红顶大楼格外显眼。 他们走进大楼,按照店主的指示来到三楼。这里有几个房间,门口挂着不同的牌子。他们找到负责物资评估的房间,敲了敲门。 “请进。”一个声音高声从屋内传出来。 叶宵推开门,看见不大的办公室里面摆着几张工作卡座,几个工作人员正闷头忙碌着,其中一个看到五人进来,露出热情的笑容。 “有什么要卖的?”其中一个工作人员问道。 叶宵有些尴尬地笑了笑,他没什么可卖的,只能走上前,小心翼翼地说明了来意:“我们想了解一下卡币的兑换方式和成为永久居民的条件。” 工作人员的热情转瞬即逝,笑容马上就消失在脸上,冷冷的说道:“这里只负责评估回收物资的价值,关于办理永久居民的事情要去一楼的4号窗口居民户政问。” 沈梨听着工作人员又喊他们到一楼去问,气不打一处来,忍不住小声吐槽道:“踢皮球这种技能是刻印在所有公务人员的基因里的吗?明明一句话就能说明白的事情,非要使唤人到另一个地方去。” 叶宵偷偷拉了拉沈梨的衣袖,示意她不要乱说话。 庄然倒是更感兴趣卡币的事情,于是开口问道:“那卡币的兑换方式呢?物品怎么估价?” 工作人员这次倒是有耐心了,他抬头看着庄然说:“卡币主要根据你们带来的物资的价值来评估。我们六个人会分两个小组,每个小组三人,你们拿来兑换的物资,三个人会给出不同的价格,如果散人估价的误差上下不超过1倍,就按三人估价的平均值算;如果超过了1倍,就拿到另一个组再进行评估。若另一个组每个人的估值的误差不超过1倍,就按另一组估价的平均值算;如果另一组三人的估价误差也超过了一倍,那么六个人就会召开一次简单的估价会议,就该物品的用途、价值等讨论后再重新评估。如果六人的二次评估误差值不超过一倍,就按六人估价的平均值算;如果超过了,则要上报上一级领导重新评定。” 虽然规则和程序听起来有点复杂,工作人员解释的也像绕口令一般拗口,不过几个人还是听懂了。 庄然从手腕上解下来那块机械表。他的手腕上立马出现一道规整的环状痕迹,其宽度与手表表带的宽度大致相当,大概是戴着这块表很久了才留下的手表印。 “那麻烦几位帮忙看看这一块表能换多少卡币?够不够我们五个人临时住一晚过夜的?”庄然把手表恭敬的递过去。 那位工作人员接过庄然的手表,随手拾起桌子上的放大镜便仔细打量起这块表。 “哥你怎么卖你的表?这表还有用的!”庄妤一看庄然要卖掉他的表,马上急了起来。她从脖子上迅速解下来一条细细的链子,上面挂着一块温润的玉石,中间包着一块纯金的平字,另一面则是个安字,这一块玉石通透温润,看得出来是块好料,中间的纯金字样压花也很别致,可能是定制而成的。 庄然一看庄妤摘下来她的项链,马上抢过来,急切的说道:“你怎么打金玉扣的主意?这可是咱妈给你求的平安符。” “都什么时候了还信这些神鬼之说?”庄妤嘟着嘴皱着眉,一边不耐烦的说一边上手去抢庄然手里的金玉扣。 一旁的工作人员瞥了一眼庄然手里的金玉扣,缓缓地说:“那还是这块机械表值点钱,虽然你那块吊坠看起来是个好东西,但是你也知道现在的世道,它不能吃不能喝,最多就是中间那块金子和链子有点价值,按我个人的意思来说,还是亏了。” 庄然对庄妤挑了挑眉,仿佛在说:“你看,我就说不能卖吧!” 工作人员此时也检查完了庄然的手表,三个人在一张表格上,各写了一个数,一旁一个女工作人员用一个算盘噼里啪啦的扒拉了几下,很快在纸上写了一个数字,庄然伸着脖子看了一眼,是“6200”。 庄然眉头一皱,虽然说末世后这些奢侈品已经没有了意义,但是就只卖这么一点,他也有点心疼。 工作人员看出他的犹豫和纠结,把表和表格摆在桌子上,说道:“你们要是就只是想住一晚,那可以去治安办申请临时住所嘛!” “临时住所?免费的吗?”叶宵问。 “肯定是免费的啊!不然这么多人如果晚上在城里乱窜,岂不是很难管理?反正现在这世道,空屋子有的是……”工作人员答道。 “那治安办在哪里呢?”叶宵又追问。 “下一楼右手直走,第三间办公室……唉?是第三间吧?害!有点记不清第三间还是第四间了,反正门口有写牌子,过去了就能看见。”他见几个人好像也没有要卖东西的意思了,马上就埋头忙自己的事情了。 五人来到一楼的治安办,他们刚刚说明来意,工作人员便轻车熟路的带他们来到一片老旧的住宅区,在一间屋子的门口停下后,工作人员从一串钥匙里拿出其中一把,打开门后将钥匙放摘下来,放在手心里。 “你们谁负责管理钥匙?” “我来吧!”叶宵接过钥匙。 “限住三天,退房的时候要把钥匙交回,否则不能出聚集区。” 工作人员交代完就转身走了,甚至没有多余的废话。 叶宵和庄然几人走进屋,发现是一间紧凑的三房两厅,里面基本桌椅床铺一应俱全,甚至还有简单的被褥之类的生活必需品——虽然都是旧的,但是洗的挺干净的。 “哇!这也太贴心了吧!还有被褥……”庄妤不禁感叹道。 “大概是为了吸引更多人加入聚集区吧!”叶宵冷静的分析道,“毕竟房子、被褥这些东西是很容易获取获取的资源。” “切~小恩小惠!”听叶宵这么说,沈梨冷哼一声,转身进了屋。 今天走了一天,太累了,既然现在有的住,那么有什么事还是明天再说吧! 第50章 逛市场 虽然身上没钱,但是一早沈梨和叶宵还是早早来到了聚集区的市场。 还是在之前的那个地方,只是看上去比沈梨上次来的时候要热闹的多。和其他聚集区的市集的情况也没有什么不同,市场上每个摊位都堆满了琳琅满目的商品,从日常的生活用品到必需的米面粮油,应有尽有。不过不一样的是,这里也有一些简单加工品在卖。 比如,洗发水。 卖洗发水的是一个看起来二十几岁的小姐姐,她在集市的角落里,正忙着向过往的顾客推销她自制的洗发水。她的摊位并不大,但几个装满深褐色液体的矿泉水瓶子却格外显眼。 “来看看自制的洗发水吧,用皂角和中药熬制而成,纯天然,保证让你的头发顺滑如丝!”小姐姐的声音清脆悦耳,她有一头亮丽的黑发,垂在腰间,如她宣扬的一般顺滑,站在那里就像一个活招牌一般,她的吆喝吸引了沈梨的目光。 叶宵因为没钱,本不想凑热闹,但是一眨眼的功夫,沈梨已经被吸引着不由自主地走近了摊位。叶宵也只能小跑两步紧随其后,心里却有些忐忑。 “你这洗发水咋卖的啊?”沈梨指着桌子上大大小小的瓶子问。 “小瓶50卡,大瓶150卡。你这样的长的头发,小瓶大概能用一个月。”老板一边说,一边熟练地打开一瓶洗发水的盖子,递给沈梨。 一股淡淡的桂花香气随即飘散开来,沈梨将鼻子凑近瓶口,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不是末日前那种人工香精的气味,虽然闻起来淡淡的,但是自然又清新。 叶宵在一旁轻轻拉了拉沈梨的衣襟,用眼神示意她不要忘了兜里没钱,不要沉迷于这无法拥有的享受。 沈梨小声回应:“闻闻又不花钱。” 摊主似乎看穿了叶宵的心思,她不仅没有表现出不悦,反而又打开一瓶新的洗发水,递给叶宵,邀请她也来体验一下。 叶宵感到有些不好意思,她摆了摆手,示意自己不需要。她的脸上泛起了淡淡的红晕,尴尬的一直低着头。 沈梨虽然心动,只是她也不能凭空变出钱来。她只能不舍地将瓶子盖好,还给摊主,并轻声说了句“谢谢”,然后转身离开。 “50卡一小瓶,真的还挺便宜的。只是不知道她从哪里弄的皂角,如果咱们有的话,也可以熬一点用。她说的中草药,咱们山上应该也有一些,还有花……”沈梨一边走一边叽里呱啦的对叶宵说着她的设想。 叶宵也知道洗发水卖的便宜,而且制作不难,不过自己做洗发水这种事,她倒是没想过。 她连皂角树长什么样都没见过呢! “老板你这小米怎么卖?” “500卡一小斗。”老板从椅子上站起来,“要多少?”他说着话抄起家伙就要称重。 “不好意思我再看看……”叶宵赶紧拉着沈梨走远了。 “唉你急什么啊?我不得问问价么?”沈梨一把甩开叶宵的胳膊。 “我们又没钱,一直问多难为情啊!”叶宵在这一刻化身究极i人,连说话声音都小了下去。 “那怕什么,做生意不就是这样?”沈梨倒是大大咧咧。 在沈梨的带领下,二人身无分文但是大摇大摆的在集市上逛了起来。 市场上米面摊位的数量众多,但价格却居高不下。在这个早春时节,粮食正值青黄不接之际,价格自然水涨船高。叶宵心里盘算着,若是到了秋天,各种谷子麦子丰收时,价格应该会有所下降。 她想,如果今年秋天能收获更多的粮食,她们大概也是会来这里卖掉的,到时候她也可以留一部分到春天再出售,说不定能卖出更好的价格。这个想法让她对即将到来的播种季节充满了期待,让她恨不得把春夏两季都快进掉。 她们继续在市场中闲逛,不久后来到了几个卖种子的摊位前。这里的种子种类并不多,大多是一些常见的蔬菜和谷物种子。 “你想要其他的种子得去管理中心,不过那玩意是用钱买不来的。”其中一个摊主好心提醒叶宵。 “为什么用钱买不来?”沈梨好奇地问。 但摊主只是瞟了一眼沈梨和叶宵,便闭口不谈了。或许是看出她们并没有购买的打算,他转而招呼其他看起来更有购买意愿的客人。 市场并不大,不一会就转完了一圈。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她们转了个弯,来到了市场的另一侧。 没有几步,沈梨就敏锐地闻到空气中弥漫着各种食物的香气,而且越来越浓烈。穿过聚集的人群,她们走近市场b区的里面一看,发现这里聚集了一排排卖吃食的摊位。 黄米面发糕、二米面窝窝头、玉米面贴饼子、酸汤子面条、大碴粥小碴粥,还有梅花糕、圈火勺等各式各样的点心小吃,琳琅满目,让人目不暇接。各个摊位锅里散发的热气和各种食材精制而成的食物的香气混杂在一起,让整个市场更具有烟火气。 摊位后方,一些顾客正坐在小桌子前大快朵颐,享受着刚出锅的美食;另一些则提着打包好的食物,边走边吃边逛,他们的步伐缓慢,像是在享受一段悠闲的时光。 叶宵被这久违的热闹场景所吸引,她好奇地观察着摊主们熟练地烹饪着各种食物,其中不乏有一些摊主试图用浮夸的烹饪动作来吸引顾客,滑稽又夸张的动作配合着大声的吆喝,就像是在进行一场场精彩的表演一般。 然而,沈梨的注意力却被那些诱人的食物香气牢牢抓住。她的肚子开始不争气地咕咕叫,每多待一秒,对她来说都是一种折磨。她赶紧拉着叶宵,想要快速离开这个充满诱惑的地方。 两人都没吃早饭,逛了一早上又在这个美食区闻到各种食物的香味,此时已经感到饥肠辘辘。她们决定不再继续逛下去,而是沿着来时的路返回。 回到住宿的地方,庄妤正在煮稀饭。 她用他们随身携带的一个便携式小炉子将玉米饼子和高粱饭团还有乱七八糟的肉酱之类的用水加热了煮成一锅稀饭。 “我们先将就吃点。不用等我哥和沫沫,我给他们留了的。”庄妤一边说着,一边将一锅难以形容的糊状物端到桌子上,锅里因为残留的温度还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泡,散发着热气,食物糅杂在一起的味道弥漫在周围,说不上来香不香,只是光看着就已经让人难以下口了。 沈梨之前已经领教过庄妤的厨艺,那次去宋庄的路上庄然吃的食物让她记忆犹新。而叶宵则是第一次见识庄妤的厨艺,她惊讶得一时说不出话来。即便如此,面对庄妤的心意,叶宵还是礼貌地对庄妤表示了感谢。 叶宵在心里默默地给自己打气,也许这食物只是看起来不怎么样,吃起来可能会有不同的惊喜呢?她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准备尝试。 但当她转过头时,她发现沈梨正抱着双臂,坐在一边,一副全程看戏完全没有要动筷子的意思。沈梨的表情让叶宵意识到,事情可能并不像她想象的那么简单…… “你不吃吗?”叶宵递给沈梨一双筷子。 沈梨偷瞄了一眼庄妤,她正背对着二人吃的津津有味,便一副避之不及的表情,轻声说道:“我不饿。” 叶宵无语,明明刚刚在市场肚子还咕噜噜的叫着的人,现在竟然说不饿。 她用勺子挖了一点锅里的糊状物,挣扎片刻后,小心地尝了一小口。 沈梨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仿佛在问:“味道怎么样?” 叶宵仔细嚼了嚼,又舀了一勺细品。 见叶宵一声不吭却吃着不停,沈梨有些疑惑,难道没有很难吃? 她又仔细端详了一下锅里的食物,甚至拿勺子搅了搅,它们无论怎么看都不像好吃的样子。 终于,沈梨抵不住好奇心的驱使,舀了一小勺尝了尝。 “呕~” 沈梨差一点就要呕出来了,是真的难吃。 第51章 被控制的自由还算不算自由 庄妤迅速地将自己碗里的食物一扫而空,她吃东西总是很优雅,从不会发出很大的餐具碰撞的声音,而且干净利落,不会留下一粒米。吃完饭后,她迅速地将碗筷洗干净,整齐地放回原位,然后轻声向叶宵打了个招呼,便匆匆出门了。 庄妤一走,沈梨就一脸哀怨地看着叶宵,问道:“刚刚那么难吃的饭,你是怎么咽下去的?”她的声音中带着一丝不满,显然对刚才的食物并不满意,“她煮那锅黏糊糊的东西,一端上来我以为是西方那种女巫婆煮的炼金药水什么的……” “还算过得去吧。看上去确实有点……呃……不过味道也还好。”叶宵不以为意地回答,她双臂枕在脑后,随意地在床上躺了下来。 这栋居民楼房在末世前应该有着集中供暖,但现在,没有取火的屋子里冷清清的。四月底的天气,不生火的话还是有些阴凉。沈梨和叶宵昨晚都是穿着厚重的衣物入睡,所以并没有休息得很好。一早上的外出走动让她们感到疲惫,此时躺在床上,她们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一阵轻轻的叩门声将叶宵从睡梦中惊醒,她猛地坐起来,环顾四周,陌生的环境让她有一瞬间的迷茫。但很快,她便反应了过来,他们是在宋庄。叶宵没有出声,她蹑手蹑脚地走到门边,透过猫眼,她看到了庄家三兄妹的身影。 看到熟悉的身影,叶宵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她长舒了一口气,然后打开了门。 庄然一进门,就看到沈梨正在收起一把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没有提前表明身份,可能吓到了她们,于是他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脸上露出了歉意的微笑。沈梨和叶宵看着庄然的表情,也忍不住笑了,原本的紧张气氛瞬间消散。 “你们逛了这么久,太阳都顶头了。”叶宵望着窗外,注意到时间已经接近中午。庄然一大早就出门,直到现在才回来。 “是啊,我们四处转了转,打探了些消息。”庄然关注的焦点与沈梨和叶宵不同,他更关心这个聚集区的管理体系和政策。 “有什么新发现吗?”沈梨好奇地问。 “这个聚集区的人口几乎都是附近吸引来的闲散人口。加入的方式很简单,就像酱油店老板说的那样,申请了就有房子住,登记后会发一个类似我们以前身份证的牌子。他们的日常管理采用积分制,挺有意思的。”庄然解释道。 “积分制是怎么运作的?”沈梨和叶宵几乎同时问道。 “管理中心的大厅有个公告牌,上面列出了很多‘工作’,种类繁多。有临时任务,比如做一次50人的午饭;有限时任务,比如8小时内打扫30间临时房;有短期任务,比如7天内完成房屋修复;也有长期任务,比如每天清扫街道……”庄妤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上面记满了文字、符号和一些难以辨认的图表。“我打听过了,只有成为正式居民,拿到居民牌的人才能领取这些任务。每个任务的分值不同,可以累积,也可以兑换物品,吃的用的都行,甚至可以兑换技能。” “技能也能兑换?”叶宵第一次听到这种新鲜事,“具体怎么兑换?” “可以兑换书籍、笔记来自学,或者兑换课程去上课。那个卖酱油的老板就是用积分换的技能课程。哦对了,今天那个酱油店老板说,如果我们想买酱油,也可以用生黄豆去换……”庄然补充道。 “用生黄豆换酱油倒是不错,可惜我们没有黄豆种子……”叶宵有些遗憾。 提到种子,庄然也分享了自己的发现:“种子也可以用积分换,现在大多数人手里的种子都是这么来的。还有盐,也可以用积分换一部分。也就是说,只要勤奋,基本的生活保障是有的。但这也意味着,一旦离开这个组织,就会失去这些基本的物质保障。” “所以,他们把分发的资源控制在刚好满足个人需求的范围内?”沈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总量应该是经过计算的,如果按人头平均分配,就会变成大锅饭。现在的状态既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又不至于资源过剩。这是个很聪明的办法。”庄然进一步分析。 原本庄妤很想加入这个聚集区,但现在她意识到,这里的自由是有限的。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可以通过劳动和努力自由获取资源,但实际上可获取的途径和总量都是有限的。每个人似乎都被一个无形的绳索拴着,只能在一个划定的圈子内活动。这种表面上的自由,实际上是一种被控制的自由。 “我还去那个医院看了看,是个以中医院。不过他们也有西医和外科医生,不过因为客观条件限制,治疗还是以中医为主。他们在收中药药材,如果我们能弄到药材,可以到医院换卡币。”庄妤将她的日记本调转方向摆在桌子上,沈梨和叶宵看着上面用秀气的小楷写着密密麻的一些中药名字。 虽然上面写的清楚,但是很多动植物一旦入药,名字跟原本的本体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所以就算有这个目录,对于沈梨和叶宵这两个门外汉来说,也没有什么用。 听庄然和庄妤说完聚集区制度上的事情,沈梨和叶宵也将今早在市场上的见闻一一详说。尤其是沈梨,她将那个洗发水描述的天花乱坠,让庄妤和庄沫沫两个女孩子听的眼睛都放光了,要不是因为兜里也没有钱,她们恨不得现在就去市场买两瓶回来。 情况都摸得差不多了,几个人也退了房,开始准备返程。当他们到达庄家兄妹的村子时,天已经完全黑了。叶宵和沈梨决定在庄家住一晚,明天再回山上。一路的长途跋涉让几个人都筋疲力尽,庄然去村头的老井担了两桶清水,庄妤则烧热了炕,几个人随便吃了点热乎的玉米糊糊粥便休息了。 热炕散发着温暖,让人身心都感到放松,非常解乏。几个人几乎都睡到了日上三竿才醒来。叶宵和沈梨准备离开时,庄沫沫一脸的不舍。平日里家里只有哥哥和姐姐,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确实有些寂寞。这也是庄妤考虑搬到宋庄聚集区去生活的一个重要原因,她担心庄沫沫长时间缺乏正常的社会交往会影响她的性格。但现在来看,这件事需要更长远的考虑。 沈梨和叶宵踏上了回山的路,今天的天气明显回暖了一些。如果气温持续回暖,那么再过两周,大概就可以开始准备播种了。 山下的地表已经有了些许绿意,但山上的树枝依旧光秃秃的。沈梨走在前面,一边走一边留意一路上的痕迹,她很久没有捕捉野味了,非常渴望能捉到些什么。一个冬天没有整理她的套锁和陷阱,回家后她要重新检查这些设备。然后就是捕鱼的季节了,好在她已经把渔网进行了修补,就等天气允许就可以下河了。 届时那些候鸟应该也要飞回来了,春天它们会在草丛中下蛋,孵出幼鸟。去年沈梨没有充足的准备,今年她已经有了充足的计划,到时候不仅天天有蛋吃,说不定还能弄到一些飞禽来尝尝鲜。 想到这里,沈梨的心中充满了对即将到来的春天和丰盛收获的期待。她第一次体会到小时候书本里说的“春天代表着希望”是什么意思,就像她和叶宵现在这样,充满了计划与信心,有着无限的动力! 当沈梨和叶宵远远看到林间那间不起眼的砖瓦房时,她们心中的疲惫一下子都涌了上来。一推门,屋里熟悉的味道让沈梨和叶宵的神经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放松。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沈梨把身后的背包往炕上一甩,整个人就向着冰冷的炕上扑了过去。 叶宵则脱下了沾满泥土的鞋子,换上了一双轻便的软布鞋。尽管暖水瓶里的水早已冷却,但她顾不得那么多,急切地倒了满满一杯。清水顺着她的喉咙流淌而下,发出“咕咚咕咚”的声音,一整杯水很快就被她一饮而尽。叶宵的脸上随即露出了满足的神情,她的眉头舒展开来,眼睛微微眯起,仿佛久旱的花朵终于迎来了甘霖的滋润。 接下来的几天,叶宵和沈梨都在全力以赴地为春耕做准备,今年的种子比去年多的多,只靠叶宵是不够的,沈梨也要加入田间地头的劳动。 她们拿着锄头和铁耙,在屋后又开垦出一大块土地,分成了三份,一块计划用来种玉米,另一块种小麦,还有一块种高粱。至于屋前的两块,一块小的区域用来种蔬菜,另一块扩张了一些,用来种红豆、土豆和红薯。 垦荒和打陇是个体力活,沈梨和叶宵起早贪黑的忙活了很多天,终于将今年要种植的土地都准备好了。 剩下的,就只能等待了。 第52章 播种才是春天的开始 小麦的种植是最早进行的。 叶宵回想起小时候,有些年份4月初便能开始播种小麦,通常到了中下旬,播种工作便已普遍完成。但今年,或许是她的记忆出现了偏差,或许是末世后气候变化微妙,又或是今年春季的寒流迟迟不退,直到4月初,山里仍旧寒气逼人,早先脱下的棉衣在有几天甚至得重新穿上。 终于,这几日天气开始转暖,连林中的鸟鸣声也渐渐增多,叶宵意识到,是时候开始晒种了。 精选的小麦种子需要在阳光充足、通风良好的地方晾晒两天。这是去年种红豆和高粱积累出来的经验。晒种不仅能提高种子的发芽率和活力,还能消灭种子表面附着的部分病菌,这项看似简单的工作对于最终的收成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毕竟,一旦种子入土,在没有肥料和农药辅助的条件下,人们对庄稼的干预就十分有限了。这也是过去乡下老人常提到的“靠天吃饭”的原因之一。 去年用于晒蘑菇的晒网,现在又派上了用场,叶宵将它拿出来晒种子。 早饭过后,叶宵将装在小盆里的种子均匀地摊开在晒网上。今日天气晴朗,和煦的阳光洒在身上,温柔如母亲的手,轻抚着山林间的一切。 叶宵不时地翻动着种子,确保每一粒都能均匀地沐浴阳光。她偶尔会抓起一把小麦种子,放在掌心轻轻揉搓,感受着种子的硬度和光滑度。这些种子是她经过几天精心挑选的成果。至于那些不太理想的种子,她也不忍心丢弃,而是计划将它们种在一边,任其自然生长。 种子的晾晒是播种前的重要步骤,至少需要两天的时间。趁着这个空隙,沈梨和叶宵开始了整地的工作。 垦荒后的田地需要深翻两遍才能种植。虽然她们没有精确的科学数据来决定翻地的深度,但叶宵想,既然是深翻,那目标至少是要破除犁底层才行吧。 田垄需要呈笔直的直线,去年她们种高粱和红豆的时候,田垄就开的有点歪歪扭扭,只是种的不多也就将就了,今年她要想个办法让田地阡陌有序。叶宵思考了半天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沈梨见她愁眉苦脸的苦思冥想,便问她为了什么事情这样费脑筋。 叶宵如实的说了。 “害!这不是很简单吗?一根尼龙绳就解决了呀!” 被沈梨这样一提醒,叶宵茅塞顿开! “对呀!我怎么就没想到!”她从工具间找出一条长尼龙绳子,在土地上进行纵向标记参照。这样,在翻地的过程中就能保持直线,田垄就不会歪七扭八的了。 翻地是一项辛苦的工作,地里常有土块和石头,这使得沈梨和叶宵的进展非常缓慢。尽管她们起早贪黑地忙碌,但一小块地翻了将近两天还没完成。沈梨一想到小麦种完后紧接着还要种玉米、高粱和红豆,意味着还有更多的工作等着她,她突然就不喜欢春天了。 好在第二天下午,庄妤来了。 她给叶宵带来了一碗黄豆种子。叶宵看着玻璃罐头瓶子里圆溜溜的黄豆,惊讶地问:“这些都是哪里来的?” “去宋庄换的。”庄妤笑嘻嘻地回答。 “拿什么换的?你哥把手表卖了吗?还是你……” “没有没有,是拿药材换的。”庄妤赶紧打断叶宵的话,“上次去医院,得知他们很缺中药药材。我们想起住进这里之前不算特别远的一个村子里,见过一面药柜子,看起来是那个村子里赤脚医生的家。药的种类不多,但都是生活常见病能用到的药,有一些药越陈药效越好,因此很受医院的欢迎,所以全部换了一些卡币和种子。” 庄妤说完,又在背包里翻了翻,拿出两瓶洗发水——正是沈梨上次绘声绘色说给庄妤的那种。 “这个也送给你们。” “哇塞!你买了?!”沈梨眼睛都直了,迫不及待地拿起来,打开瓶盖闻了闻,果然是那个熟悉的味道。 “确实如你所说,挺便宜又挺像的,看起来会好用的样子,就买了一点回来试试。”她见沈梨喜欢这个礼物,心里也很开心。 叶宵倒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洗发水倒是小事,这些种子却是难得的帮助。叶宵坐在炕沿边,拘谨地一直搓手,心想早知道上次就应该多分一些高粱红豆之类的种子给庄然的,现在要欠这么大一个人情。 庄妤看见叶宵的反应,大概也猜出来她心中所想,她坐到叶宵旁边,用手覆在叶宵不安的手上轻轻捏了捏,说道:“我这次来,是还有事求你呢!” 叶宵听到庄妤有需要帮忙的事,自然乐意。“有什么求不求的,只管说就是了!” “实不相瞒,我们搜罗了这么多种子,但是对种田的事情,三个人都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白看着这些种子两天,竟然都不知道从哪里下手好!我本想去弄点种田的书看看,不成想这类的书在聚集区非常抢手,价格贵的离谱不说,有钱也难买,这才想起来去年叶宵姐种的高粱和红豆看起来长得都挺饱满的,应该是有一些经验,能不能教教我?” 庄妤说得非常谦虚又恳切,叶宵微微一笑,淡淡说道:“我也是摸着石头过河,谈不上懂不懂会不会的,不过去年种了一年,还算有一点经验了。” 叶宵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种田经验,从挑选种子到开垦荒地、整地、播种、间苗补苗等流程,一一详细讲解给庄妤听。庄妤听得非常认真,并且拿出她那本厚厚的笔记本,开始认真地记录起来。 “刚好这两天在整地,你可以跟着学一学。”沈梨看到庄妤学习的态度如此认真,便邀请她一起参与实践。 “你不会是想偷懒,把活丢给庄妤吧?”叶宵一眼识破了沈梨的小心思。 沈梨嘿嘿一笑,倒也不否认。不过,经过沈梨和叶宵两天的辛勤劳作,确实只剩下一点收尾工作,此时让庄妤实践一下,确实是一个好机会。 庄妤学习得非常认真,等土地全部翻好后,叶宵又用钉齿耙将地松了两遍,庄妤也跟着有样学样地帮忙。一块地经过反复耙松四遍,土壤已经变得非常平整、疏松了。 “看起来容易,但是真做起来好累。”庄妤白净的脸蛋因为劳动而变得红扑扑的,她额间的碎发被汗水打湿。她停在地间,用袖子擦拭着汗水。 叶宵早已习惯了这种强度的劳动。她将一边的水壶递给庄妤,让她休息,自己则用脚一点一点轻轻踩踏土壤。 正在喝水的庄妤看到叶宵的行为,不解地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踩过土壤表面会稍显踏实,这样可以保住底墒,防止水分过快蒸发。”叶宵简单地讲解了一下原理。 庄妤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这里的学问可真多!”她说完便学着叶宵的样子,也跟着在地里踩了起来。 叶宵蹲下身子,用手抓取一把土壤,感受了一下土地的湿度。手里的土壤被她轻轻一握便团成了一团,叶宵将这一团土在手心里轻轻一捏,土团又变成了一抔黑土。 “刚刚好,明天就可以播种了。”叶宵起身,轻轻拍了拍手,将土灰拍落。这时她才注意到,沈梨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沈梨呢?” 经过叶宵的提醒,庄妤也才发现沈梨不知道去哪了,她茫然地摇了摇头,示意没有见到。 “肯定偷懒去了。”叶宵无奈地摇了摇头。 实际上,沈梨并没有偷懒,她只是惦记着早上下到河里的几个鱼笼有没有收获。 储存一冬的食物几乎消耗殆尽了,从春天开始,鱼、野菜和野鸡野兔便是她们食物的主要来源。因为种田的原因,她没办法去下猎夹,因此只能熬夜加班加点赶制了几个鱼笼,希望能有所收获。 没有科技的加持,人在自然面前总是显得很弱小,捕鱼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然和运气。说不上是沈梨的运气好,还是庄妤的运气好,经过连续几天的空手而归,沈梨终于在今天带回了一大一小两条鱼,这让庄妤感到非常惊喜。 庄妤住山下的村子里,附近的河离的比较远,因此很少有机会吃到新鲜的鱼。见沈梨提着鲜鱼回来,一脸期待。 叶宵忙碌了一整天,沈梨实在不忍心再让她下厨操持,于是主动揽过烹饪的任务。 她娴熟地往锅里添上水,点燃灶火,火苗舔舐着锅底,没过多久,水便开始咕嘟咕嘟地沸腾起来。 沈梨将两条鱼整个放入锅中,盖上锅盖,鱼就这样被整个儿炖了起来。 “你不刮鳞开膛吗?”庄妤站在一旁,虽然不太擅长烹饪,但她知道做鱼通常需要处理内脏和鳞片。 “不用!破了肚就不鲜了。”沈梨回答道,她有自己的烹饪方法,“这鱼,得用河水来煮,河水里有鱼的记忆,这样煮出来的鱼,才有家的味道。” 庄妤受教一般的点点头,似乎是得到了什么烹饪秘籍一样听得认真。 看着庄妤认真的表情,沈梨“噗嗤~”的笑出声来,“骗你的啦!这你都信……” 庄妤:“……” 鱼进锅时还蹦跶了两下,但很快就安静了下来。沈梨随后加入了一些盐和辣椒,还有切成小块的萝卜。家里能用的食材不多了,不过沈梨做菜主打一个随心所欲——有什么就加什么。 “哦对了,差点忘了。”庄妤突然想起什么,奔向屋子,从来时的背包里掏出一个小塑料袋,里面装着一些磨细的玉米面,大概有两碗的样子。“冬天的时候我哥给你们送过一次玉米面,不过当时磨的少,就没拿多少。这点是我来之前新磨出来的,带给你们换换口味。” “你们也没多少吃的剩下了吧……下次自己留着吃别带了……”沈梨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但还是将玉米面接了过来。 此时锅里的水再次传来沸腾的声音,沈梨把玉米面倒进小盆里,从锅里舀了几勺鱼汤和了面,然后将玉米面贴在锅边上,又将锅盖盖好。 锅烧开了约有半个小时,沈梨掀开锅盖,把锅边上贴的玉米面饼子推到鱼汤里,又开盖煮了两分钟。接着她找了个搪瓷盆,把鱼汤和饼子舀到盆里,就这么一整盆的端出了厨房。 热气腾腾的鱼香,立刻弥漫了整个屋子。 庄妤舀了一碗,趁热尝了一口,鱼肉细嫩,鱼汤鲜美。玉米面饼子泡在鱼汤里,鱼的鲜味和玉米面的香味交织在一起,像是用鱼汤熬煮出来的粥。 看似随意的组合胡乱炖煮,竟碰撞出出乎意料的美味。原来这就是高手出招——无招胜有招。 叶宵一眼就看出了这道菜的大概做法,她惊叹于沈梨的想象力,能想出这样的做法来。沈梨倒是不以为意,她埋头吸溜着汤,看得出来,最近她是真的馋坏了。 第二天一早,叶宵三人将小麦种子播到了地里。叶宵照例对庄妤嘱咐了一番播种的一些技巧。 庄妤取到真经,也就急匆匆的回去了。家里的田还没整,一堆活等着做,再拖下去怕是要晚了。 第53章 蒸蛋羹 又是一年春回大地,树绿草青。不知不觉,沈梨和叶宵已经在这片森林生活了一整年了。 随着小麦播种的结束,玉米、黄豆和高粱的种植计划也紧随其后,在这一个多月里,沈梨和叶宵都在田间地头埋头苦干——毕竟这关系到一年的吃饭问题,大意不得。如果一切顺利,风调雨顺的话,她们甚至可以拿多余的粮食换点别的东西。 叶宵那一长串的待办清单可还一样都没实现呢! 沈梨还记得她们刚从宋庄聚集区回来那几天,她还对种粮食这种事情摩拳擦掌来着。然而,没几天的劳作下来,她便体会到了其中的辛苦,那种日复一日的重复性劳动让她的身体和精神都感到了极大的疲惫。 一连一个多月家里和田里两点一线的生活,即便是一向勤勉的叶宵,也在连续的劳作中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终于,耕种的工作暂时告一段落,沈梨如遇大赦。她惦记着河边蒲草丛里野鸭蛋有些时日了,现在要去碰碰运气。 沈梨走在山林间,和暖的春风轻轻拂过她的面颊,带来了一阵花香。远远地,她看到杜鹃花已经开遍了山头。她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感受着大自然的气息,索性就在山里漫无目的的逛了起来。她就像一只巡视领地的猫一样,穿梭在这片山林中。 走着走着天空中下起了雨。如酥的春雨洗涤着天地间的尘埃,让一切都变得那样明澈、清爽。 沈梨这时才想起来鸭蛋还没去摸,她顾不上细雨,直奔河边的蒲草丛,她拨开一丛又一丛高高的蒲草,终于寻到了一个野鸭窝,上面一只野鸭正趴在上面。 沈梨的动作让抱窝的野鸭子受到惊吓,它抛下身下的野鸭蛋,直冲云霄去了。沈梨伸手摸着那十余颗留着野鸭体温的野鸭蛋,小心翼翼地将六颗鸭蛋揣进了随身的小挎包里,剩下的,希望野鸭一会能回来将它们孵出来。 不能涸泽而渔的道理,沈梨还是知道的。 装了6个野鸭蛋后,斜挎在身边的小挎包瞬间就变得鼓鼓的。雨没有停歇的意思,她也就赶紧回家去。 “哎呀,怎么下雨了都不知道回来。”叶宵从雨点落下来开始就惦记着沈梨,一直到她平安到家,这颗悬着的心总算落地了。 沈梨浑身湿漉漉地走进屋,从头到脚都被雨水浸透了。叶宵看着她这副模样,忍不住嗔怒道:“你呀你,下雨了都不知道赶紧回来,山上路那么滑,万一有什么意外可怎么办?你真是让人担心死了。” 沈梨知道叶宵是担心自己,因此只吐了吐舌头并不还嘴。她找出干净的衣服就要就地换上,叶宵急忙拦住她,说道:“你这傻丫头,先洗个澡再说,不然这种天气淋了雨很容易感冒。”说完,叶宵便转身向厨房走去。 “还好刚刚去砍了柴回来,不然可没得用了。”叶宵一边碎碎叨叨地说着,一边熟练地在厨房忙碌起来。她蹲下身子,小心地将柴一根根放入灶中,用打火机点燃干树皮,再轻轻吹了几口气,火苗便窜了起来。 沈梨在屋里等待着,她能听到厨房传来的轻微声响,心里暖暖的。 水烧到温热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完全烧开,因此不一会儿,叶宵便端着一大盆热水走了进来,。 “水烧好了,可以洗澡了。” 主屋刚刚烧了火,屋子里温度高一些,叶宵将主屋腾给沈梨洗澡,自己则到厨房去准备饭菜。 沈腾梨将身上的湿衣服脱掉。她俯下身子弯着腰,先用毛巾沾着盆里的水打湿头发,紧接着,她打开庄妤送来的洗发水,一股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她挤出一些洗发液,抹在头发上,用双手揉搓起来。虽然起泡程度不如末世前那些日化产品,但是作为纯天然无添加的洗发水来说,泡沫也已经足够了。 沈梨轻柔地揉搓着头发,感受着那细腻的泡沫在指尖滑动。她微微闭上眼睛,让自己沉浸其中。随着双手的动作,洗发水的清香愈发浓郁,仿佛在这末世的灰暗之中绽放出一朵小小的芬芳之花。她不禁在内心琢磨,这洗发水的制作过程中到底加了什么呢? 片刻后,沈梨用水将头发上的泡沫冲洗干净。清澈的水流顺着她的发丝流下,带走了分泌的油脂和灰尘。她拿起毛巾,轻轻擦拭着头发。擦到半干的时候,她直起身子,微微甩了甩头,让头发更加蓬松自然。 她撩了撩水,已经不如一开始滚热了,她得加快动作。用毛巾沾着水随意擦拭了一遍后,沈梨就换上了干净的衣服。 她将脏水端出去泼在门外,很快它们便跟雨水混在了一起,向下边流去了。 回到厨房,叶宵已经在煮饭了。 她从橱柜里取出两个描边的大瓷碗,摆在灶台上,她拿起一个鸡蛋在碗边轻轻一磕,那声音仿佛是春天的树枝断裂,清脆而生动。蛋黄和蛋清就像是一对舞伴,滑入碗中,开始了它们的华尔兹。 两个碗里各打了两个蛋后,叶宵拿起筷子,开始了她的指挥。筷子和碗壁的碰撞,就像是打击乐手在练习,叮叮当当,节奏分明。蛋液在筷子的引领下,旋转、跳跃,没有一丝丝的结块,就像是流动的绸缎。 蛋液搅拌均匀后,她又向倒入了些温水。水和蛋液融合在一起,让蛋液的颜色变成了淡黄色。但也正是这样的蛋液,蒸出来的蛋羹才会更加细腻。 盐是必不可少的,它能让蛋羹的味道更加鲜美,叶宵撒上了一点盐,那盐粒就像是小精灵,在蛋液中快速地消失。酱油也需要来一点。上次去宋庄,酱油店老板送了一个小小瓶的酱油,她们并没舍得吃,今天就派上用场了。几滴酱油的加入,让这碗蒸蛋锦上添花。 叶宵把碗放进了已经烧开水的锅里,锅盖一盖,就像是给这场盛宴拉上了序幕。她静静地等待着,不时地望向锅子,心里却在想象着蛋羹的模样。 时间慢慢地过去,锅里传出了淡淡的香气,温暖而诱人。叶宵估算着时间,直觉和经验告诉她,她的蛋羹快要蒸好了。 她打开锅盖,一股热气扑面而来,蒸蛋羹水嘟嘟的,看起来就像是一块温润的玉,无比嫩滑。它静静地躺在那里,等待着她的品尝。 叶宵垫着两块毛巾,迅速将两个碗从锅里端出来,放在灶台上,散发着热气。 叶宵凑近蒸蛋羹,再次细细地闻了闻那诱人的香气。鸡蛋的醇厚与酱油的咸香完美融合,让人食欲大增。叶宵在厨房里呼唤沈梨,今天叶宵打算就在厨房用餐。 沈梨搬了个凳子到灶台前坐好,她小心地拿起一把勺子,轻轻地触碰了一下蒸蛋羹的表面。那嫩滑的触感如同婴儿的肌肤一般,细腻而柔软。勺子微微陷入蛋羹中,微微晃动时,蛋羹也跟着轻轻颤动,看起来就鲜嫩无比。 沈梨迫不及待地舀起一小勺蒸蛋羹,放入口中。那一瞬间,鸡蛋的鲜美在舌尖上散开,温暖而细腻的口感让她陶醉其中。淡淡的咸味和酱油的香气恰到好处地搭配在一起,鲜香嫩滑,给味蕾带来了极大的满足。 “如果有葱花、海米、肉酱,把这三样东西放进去一起蒸就更好吃了。”叶宵一边品尝一边想象着。 “这样已经很好吃了!”沈梨一口接一口根本停不下来。 真是鲜嫩可口! 第54章 进山采参 忙碌的时候,时间似乎就过的格外快。今年的春天比去年干旱许多,种子种下去后一连几天的天空都晴朗无云,没有一丝降雨的迹象,这让沈梨和叶宵焦急不已,她们每天往返河边,靠人工担水来灌溉田地。 尽管肩膀被扁担磨得破皮,她们也不敢有丝毫的懈怠,生怕一年的辛苦因为干旱而付之东流。好在二人种的田不算多,还算顾得过来。一直到田地里的幼苗在她们的辛勤努力下顺利生长出来,两人这才稍稍松了一口气。 “早就说要把田开在河边吧?”沈梨一边为叶宵处理磨破的肩膀,一边嘟嘟囔囔的抱怨着。 “那如果今年不是旱而是涝呢?旱了好歹还能挑水浇灌,涝了可就真没办法了!”叶宵反驳道。 沈梨被叶宵的话噎了回去,她也明白,靠天吃饭的事哪里说的准,只是马后炮的嘀咕两句罢了。 忙活完地里的活,春天一眨眼就快过完了。 事实上,跟南方没有秋天一样,这片森林似乎是没有几天真正的“春天”的。冬装的厚衣服脱了没几天,春天已经到了中后期,到农耕的事情忙完,林子里也迎来了初夏的生机盎然。 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冠洒在地面上,形成斑驳的光影。空气中弥漫着清新的泥土气息和树木散发的芬芳,混杂着野花淡淡的香气。蜜蜂和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忙着采集花粉和花蜜。 但是沈梨可不敢再贸然去采蜜了。上次莽撞的去掏蜂窝,结果猪头肿脸了好多日,这一下就让她吃足了教训,不敢再想当然的做那些莽撞的事情。 自打上次庄妤走后,沈梨和叶宵就商量着什么时候到山里采点药材也去宋庄换得一些物资,奈何一直不得空,等到田里的农活一结束,她们便立刻动身去挖药了。 空气里渐渐没有了春日的清爽,尤其是中午时分,空气中的暑气越来越明显。森林里的蚊虫也开始增多,它们的叮咬往往携带毒素,这让沈梨和叶宵每次进林子里都不得不采取防护措施。她们穿上了厚实的长衣长裤,并将裤腿扎紧,塞进矮靴的靴筒里,以防止虫子爬进去。 沈梨和叶宵此次进山的目标是挖人参。 叶宵曾在外婆家见过许多人参,她外婆是个非常注重养生的老太太,因此对各种滋补药材颇有了解。受外婆的影响,叶宵对人参也有一些粗浅的了解。她想着,这片林子这么大,按理说很可能有人参长的。 不过这种了解也仅限于理论知识,要说亲自上山挖参,这对叶宵来说还是头一遭,想到这里,她心中不免有些紧张。她一边走,眼睛仔细在草丛和灌木中筛选,却一直没有看到符合特征的植物。 “人参长什么样?”沈梨也跟叶宵一样,一边走一边四处张望,只是她对人参并不熟悉,生活里完全没有接触过,只是依稀记得是皱皱巴巴的根茎状。 “有点像生姜。”叶宵回答。 “我当然知道地下部分像生姜,我是问上面的部分长什么样?”沈梨追问。 “唔……上面啊……我只知道叶子是长椭圆形的,人参籽是红色的,远看像红豆。”叶宵仔细回忆了一下,向沈梨描述了人参地上部分的特征。 “红豆……”沈梨一边喃喃自语,一边仔细搜寻着那些看似长着红豆般籽的植物。 一整个上午,她们走遍了整片山林,却连一棵人参的影子都没见到。 “会不会是没有人参?”沈梨和叶宵走了一上午,腿酸的厉害,便坐在一根枯木上休息。 叶宵从随身的小包里拿出两个纱布包着的饭团,里面是鱼肉泥和野菜碎混合着,又加了少量高粱碎米饭捏成的,既方便制作又便于携带。 她们一边吃着饭团,一边讨论着接下来的计划。现在她们已经走完了小木屋所在的这一整面山坡,再往另一面,是她们一直没有涉足过的地区。现在正好是晌午,如果要去到另一面,意味着她们今晚要在外面过夜。 这对于什么都没有准备的沈梨和叶宵来说,有些危险。 二人经过深思熟虑,还是决定今日先回去,等回去准备充足后,早起再来。 第二日一早,当世界还沉浸在梦乡,这片森林已经在夜的怀抱中悄悄孕育着黎明的曙光。 沈梨和叶宵背起昨天收拾好的背包,披星戴月地出了门。 墨蓝色的天空宛如一块巨大的绸缎,无边无际地铺展在头顶。星星们如同镶嵌在这块绸缎上的璀璨宝石,闪烁着神秘的光芒,它们守护着这片宁静的大地。或许,也在期待着黎明的到来,如同沈梨和叶宵一样,她们一边走一边憧憬着今天的收获。 一路不停,行进速度比昨天快了几倍。又因为天不亮就出发,因此等她们登到山顶时,天才刚亮,太阳刚好从山底升起。 沈梨和叶宵在山顶短暂休息。叶宵鲜少来这么远的山顶,此时她一边喝着水一边俯视着山下。 眼前是一片连绵起伏的山脉,像是大地的巨龙蜿蜒伸展。在黎明前的黑暗中,它们只是朦胧的轮廓,影影绰绰,神秘而壮观。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天空渐渐泛起鱼肚白,如同被清水稀释的牛奶一般柔和而纯净,慢慢地渗透在整个天幕上。 渐渐地,天边出现了一抹淡淡的红晕,如同少女羞涩的脸颊,轻轻地晕染开来。这红晕越来越浓,范围也越来越大,像是有一位神奇的画师,正用他最绚丽的色彩在天空这块巨大的画布上肆意挥洒。 此时,山脉的轮廓也逐渐清晰起来,山上的树木在晨曦中显露出它们的身姿,郁郁葱葱,仿佛是为山脉披上了一件翠绿的披风。 “竟赶上了一场日出!”叶宵惊喜地对沈梨说。 太阳先是露出了一小半脸,红彤彤的,却没有耀眼的光芒,像一个调皮的孩子,悄悄地探出脑袋,好奇地张望着这个世界。周围的云彩被染成了橙红色,如同一团团燃烧的火焰,热烈而奔放。慢慢地,阳光透过云层的缝隙洒向大地,形成一道道金色的光束,仿佛是天神降临人间的天梯,从山顶向下看,整片山林像是沐浴在圣光之中。 随着太阳一点一点地升起,它的光芒也越来越强烈。万道金光如利剑般穿过云层,射向四面八方,整个山林都被照亮了。山上的树叶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像是一片片金色的鳞片,微风拂过,闪烁着耀眼的光芒,仿佛整个山林都在舞动。 整个日出不过短短几分钟,但这一幕的绮丽景色深深震撼了沈梨和叶宵。虽然她们曾无数次在野外风餐露宿,天为被、地为席的生活早已成为常态,日出与日落也不难见。然而,这几年来的奔波劳碌,让她们几乎无暇顾及这些。 就像此刻,打动她们的并非眼前的美景,而是生活终于回归了正常的轨迹。那一瞬间,心中积压的疲惫与焦虑似乎被温暖的阳光融化,取而代之的是久违的安宁与希望。 鸟儿们被这阳光唤醒,它们欢快地歌唱着,在树林间穿梭飞舞,似乎在为这新的一天欢呼雀跃。沈梨和叶宵虽然被美景所震撼,但是她们没有忘记此行的目的。休息够了便继续前进。 山的另一坡,对于沈梨和叶宵来说,是一片从未涉足过的陌生领域。荒无人烟的林间几乎看不到现成的道路,二人只好捡了两根手臂粗的棍子当作登山杖,一边小心翼翼地清理着前方的障碍,一边全神贯注地仔细搜寻着目标。 半晌过后,沈梨有些疲惫地一屁股坐在地上,抱怨道:“我们这样像没头苍蝇一样盲目地找下去,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呢?所以这东西到底长在哪里呀?” 听了沈梨的话,叶宵也陷入了沉思,而后在脑海中仔细回想相关的信息。 “好像是……喜阴的。那我们找找周围有什么树木植被比较茂密,能遮光的地方吧?” 有了更加明确的目标方向后,二人又重新振作精神,继续行动起来。 她们沿着山坡缓缓前行,眼睛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角落。沈梨用手中的棍子拨开前方茂密的草丛,叶宵则留意着周围树木的生长情况。走着走着,沈梨突然发现前方有一片树木格外高大茂密,枝叶相互交织,形成了一片相对阴暗的区域。 她心中一动,连忙对叶宵喊道:“你看那边,会不会有可能在那里?” 叶宵顺着沈梨指的方向望去,眼睛一亮,说道:“走,过去看看。” 两人满怀期待地朝着那片树林走去,脚步不自觉地加快了几分。 当她们走进那片树林,光线一下子变得昏暗起来,周围的气温也似乎降低了一些。她们仔细地观察着地面和周围的植被,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的迹象。 突然,沈梨眼睛一亮,她蹲下身子,指着一棵大树根部的一处地方,兴奋地喊道:“叶宵,你看,是不是这个?”叶宵赶紧凑过去,只见在那棵大树根部的阴暗处,生长着几株形态独特的植物,它们的叶子呈现出一种深邃的绿色,叶片上还有着一些细细的纹路。 叶宵走近蹲下仔细辨认了一下,椭圆形巴掌叶,有5小片,还长着红色的、像红豆一样的籽,她欣喜不已:“你看,红豆一样的籽,应该就是它!我们终于找到了!” “怎么挖参你知道吗?我听说有很多讲究的……我听说要系红绳,不然人参就跑了,还要有什么仪式的。”沈梨一边小心翼翼地扒拉着附近碍事的草,一边目光专注地打量着这一株人参,嘴里不停地念叨着。 “我只知道不能用铁器挖,而且根须的完整性比较重要。”叶宵皱着眉头,认真地回忆着自己所知道的关于挖参的知识。 沈梨看着自己手里的一把小镰刀,顿时犯了难。不能用铁器挖,那可如何是好呢?她无奈地叹了口气,开始四处张望着,试图寻找其他可以替代的工具。最后,她把主意打到了一旁的树枝上。 沈梨挑了一根较为粗壮的树枝,拿起小镰刀开始认真地削起来,不一会儿,就把树枝削得跟笔一样粗细。她满怀期待地拿着削好的树枝,蹲下身去尝试着挖人参。可是,当树枝触碰到地面时,她才发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人参周围的土虽然不算特别坚硬,但树枝毕竟不如铁器锋利,每挖一下都只能挖出一点点土,而且还很容易折断。沈梨挖了几下后,就有些着急了。 “这也太难挖了吧!”沈梨满脸沮丧地嘟囔着。 叶宵无暇顾及沈梨的絮叨,她也削好了一根树枝,和沈梨一起小心翼翼地从人参的四周开始挖土。两人一边挖,一边还要注意不伤到人参的一根毫毛,那进度不能说是缓慢,只能说是十分缓慢,仿佛时间都在这艰难的挖掘中被无限拉长。 “这得挖到什么时候啊!”也不知道挖了多久,只是底下的参“才露尖尖角”,但持续的专注让沈梨的脖子僵硬酸痛,眼睛也看直了,酸胀感非常明显。她忍不住抬手揉了揉脖子,缓解一下那难受的感觉。 叶宵也因为长时间的注意力集中疲惫不堪,她微微皱眉,却还是坚持着手中的动作,说道:“再坚持坚持吧,应该也快了。”嘴上这么说着,可她的心里其实也没底。 “看来今天得在这里过夜了。”叶宵抬头看看天色,算着挖掘的进度和回去所需要的时间,无奈地下了这样的结论。 “过夜也没办法,总不能挖一半扔在这里,那就更白费事了!”沈梨咬着牙无奈地说,毕竟已经付出了这么多努力,绝不能半途而废。 二人天不亮就出发,长途跋涉又趴在这里挖了小半天,此时她们的肚子轮番打鼓,咕噜咕噜的声音此起彼伏。 是时候停下来,用一顿简单的饭食来慰藉疲惫的身体了。 沈梨先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她走向附近的林子搜寻着适合的柴火。叶宵则从她的登山包中取出了一个小巧的户外锅,她需要去找些清水,好为这顿野外的午餐做准备。 两人分工合作,效率极高,不一会儿,炊烟就在空旷的野地上袅袅升起。 今天的饭食简单却充满心思,主要食物依旧是两个用高粱米捏成的饭团子。但因为昨天进山没有捕鱼,因此没有鲜美的鱼肉可吃了。但叶宵另有办法。她用果干、核桃碎和白糖做馅,趁着高粱米饭的热气腾腾,将这些甜香的馅料拌入饭中,然后捏成团子,最后在外面滚上一层熟芝麻,锅里刷上一层薄薄的油,把饭团子放到锅里,用小火微微煎一下。咬一口,外面是微微的焦脆口感,而里面软糯又香甜。既能补充能量,又好吃美味。 去年的高粱米收获颇丰,足足装满了两桶。由于去年冬天食物储备充足,鱼、牛肉、小米、萝卜、白菜、干蘑菇之类的食材颇为丰盛,所以这些高粱米一直没怎么消耗,得以保存至今。如今,她们省着点吃,几乎每天都能吃到一小拳头左右的主食。这在去年这时候还是难以想象的,那时候他们只能依靠捕鱼和打猎来充饥。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是庄稼人世代相传的古训,沈梨和叶宵如今奉为圭臬。 叶宵从包里的保温杯中倒出了小半锅的汤,那是用蘑菇和干黄瓜煮成的清汤,香气扑鼻。沈梨则在附近随手采了些野菜,洗净后投入汤中,不多时,一锅鲜美的蔬菜蘑菇汤就煮好了。他们就着这汤,吃着甜滋滋的饭团,虽然简单,但在这样简陋的环境里,却也心满意足。 第55章 第一桶金 一直到天完全黑透,这颗参才被挖出来。 借着篝火的光亮,沈梨和叶宵打量着这颗参,它看起来比预想的要小太多了,须根细长而柔韧,仿佛是岁月编织的细密丝线,裹着一些泥土。那参身呈现出一种古朴的褐色,带着几分历经沧桑的质感,表皮上似乎还隐隐有着一些独特的纹路,像是大自然赋予它的神秘符号,记录着它在这片山林中生长的漫长岁月。 它静静地躺在叶宵,在篝火的映照下,竟散发出一种柔和的光泽,仿佛有一种无形的魔力,吸引着沈梨和叶宵的目光。沈梨不禁伸出手,想要轻轻触摸它,却又在即将触碰到的那一刻停住了,生怕自己的一个不小心就会对这珍贵的植株造成伤害。叶宵则微微皱眉,眼神中既有对这颗参的惊叹,又有一丝担忧,她不知道这样费事挖出来的一颗小小的参究竟能换多少东西。 叶宵将参用布包起来,揣进随身的挎包里,二人也没心思在这里睡了,于是决定连夜回家。 走到家里,天都快亮了。沈梨和叶宵顾不上吃东西,甚至连衣服都没脱就躺在炕上睡了过去。一直睡到中午,二人才起床洗漱拾掇一番,又吃了一点热乎的汤饭,整个人才精神了一些。 “这么小一个小玩意,值钱吗?”沈梨狐疑的问道。 叶宵心里也没底,于是二人也等不得,匆匆收拾了一下便启程前往宋庄。 时隔几个月,宋庄似乎又有了新的活力。这里的居民好像又多了一些,原本空置的楼房逐渐被填满,生活的气息在这里越来越浓郁。宋庄外,去年还荒草丛生的农田如今已经长满了绿油油的禾苗,虽然尚不清楚这些农田的归属,但这无疑是一个积极的信号,表明宋庄的农业生产正在恢复和发展。 镇子上的居民们忙碌而有序,他们的脚步匆匆,每个人都在为了积累更多的“积分”而努力工作。在宋庄,积分成为了衡量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人们通过各种方式来增加自己的积分,以换取更好的生活条件。 叶宵和沈梨带着她们在山林中挖到的人参,直接前往了中医院。今日天气晴好,原本的绿化丛如今都用钉架晒满了各种草药,它们在阳光下静静地晾晒,走近了便能闻到阵阵药香。 末世后,西药的生产几乎停滞,已有的存量西药也早就消耗殆尽,中医成为了主要的治疗手段。宋庄的中医有好几个,而且都是末世时被军队保护起来的业界大佬,医疗水平远超其他聚集区,很多人不乏奔着医疗条件迁居过来的。这使得中药材在宋庄变得非常畅销,如果是常用但不易获得的药材,在这里能够换取不少积分,这也是叶宵和沈梨选择将人参带到中医院的原因。 她们在一楼询问了一番后,得到了工作人员的指引,直奔b区的药房仓库。那里是中医院存放和处理药材的地方。 “你们想换什么?”老者的声音带着一丝沙哑,他的目光透过眼镜片,好奇地打量着沈梨和叶宵。 “请您帮忙看看这个东西能不能卖。”沈梨直接切入正题,从随身的小挎包里拿出一块手帕,小心翼翼地打开,露出了一颗细小的人参。 老者的眼睛一亮,他推了推眼镜,凑近了仔细打量起来。“唔~八九年的参,刚挖的吧?”寥寥几句便显示出不容置疑的专业,让叶宵和沈梨不禁对视一眼,心中暗自赞叹。 行家!! “昨儿才挖的……”叶宵在老者的面前也不再隐瞒,坦诚地回答。 “根上有一些须子挖坏了,新手没挖过参吧?”老者的目光从眼镜上方扫过两人,语气中带着一丝玩味。 “嗯……”沈梨感到一丝尴尬,挠了挠头,轻声应道。 “参挖出来不能用帕子包着,要用湿润的厚苔藓裹起来……”老者细致地端详着人参,耐心地讲解,“这叫打生包子。” 沈梨和叶宵认真地点头,默默记在心中。 “可惜了,这须子一断,参的价值就大打折扣了。”老者摇头叹息,但动作依旧小心翼翼地将人参放入一个精致的盒子中,然后放到身后的一排药斗子里。接着,他从桌前的抽屉里拿出一叠像支票一样的票据,迅速填写起来。 几笔潦草的字迹完成后,老者掏出一枚印章,轻轻哈了口气,印上去。只听“呲啦”一声,他将这张票据撕下一联递给叶宵。 “拿这个到管理中心换卡币,换完再回来找我。” 叶宵接过票据,上面的字迹潦草得几乎认不出,沈梨凑过来一看,也无从辨认。她想问老者,却见他已埋头于案前,似乎不打算再理会她们。 于是,沈梨和叶宵便默契地选择了不打扰,轻声道谢后,便离开了药房仓库,前往管理中心。 在管理中心,沈梨和叶宵按照指引来到大厅的2号窗口,加入了排队的人群。队伍缓缓向前移动,很快便轮到了她们。 “下一个!”窗口内传来女工作人员的声音。 “哦,换卡币。”沈梨迅速上前,将手中的票据递进窗口。 这个管理中心在末日之前可能是个政务大厅,现在改为了管理中心,依然保留着一些过去的设施和布局。 工作人员接过票据,仔细查看后,开始在自己的笔记本上记录信息,并将票据夹在一叠类似的票据最上面。接着,她从身边的钞票盒子里拿出一沓纸币,开始认真地数起来。 “你的卡币收好。”工作人员数完后,将一捆用小纸条缠好的钱递了出来。 叶宵接过钱,认真地点数起来。一张是100卡,一共35张,总计3500卡。 “3500?!”沈梨看到叶宵数完,不禁惊呼出声。 “嘘……别声张!”叶宵赶紧示意沈梨保持低调,“财不外露!” 沈梨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紧捂住嘴,低声对叶宵说:“这么一根小玩意儿就能卖这么多钱!” 她心里暗自得意,想着山上肯定还有更多人参,若是这样,岂不是发财了? 沈梨和叶宵上次在宋庄的集市上逛过,对物价有了一些了解。3500卡币其实并不算多,但仅仅一根人参就卖了这么多,超出了她们的预期。 “发财了,发财了。”沈梨兴奋地搓起手来,“要不要去shopping?” “那个老头不是让我们换完卡币再去找他吗?先去看看他有什么事吧!”叶宵将钱卷好,小心地揣到衣服内侧的口袋,然后拉着沈梨回到了医院。 老者正忙着为一位中年女人称药材,看样子她也是来卖药材的,手中提着一大塑料袋,却不知里面装的东西是什么。 等中年女人离开后,沈梨和叶宵走到老者面前。 “您……” “呐。”沈梨“您好”的好字还没说出口,老者便从自己的笔记本上撕下两页纸递给叶宵。 叶宵接过一看,竟是关于人参的详细资料,上面用笔认真誊写了人参的形态特征、生长环境、种类区分,以及挖采人参的工具、步骤和注意事项,甚至还附上了简单却形象的插图。 看起来,这些信息是老者刚刚从书上抄下来的。他此时正专注地阅读一本中医理论书籍,偶尔抬眼瞥向叶宵和沈梨,脸上却仍是一副严肃的模样,仿佛这事与他无关一般。 “这……”沈梨和叶宵惊讶地对视,“多谢多谢!多谢老先生!” 这哪里是采参笔记,简直是发财致富经啊!沈梨和叶宵如获至宝。 “野山参长得慢,十年参也就那么一嘎瘩大小,挖毁了可就糟蹋了……”老者说着,别扭地将脸撇向一旁,看起来十分傲娇。 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老头确实是帮了沈梨和叶宵很大的忙,二人连声道谢后也就不打扰老先生的工作了,欢天喜地连蹦带跳地就来到了交易市场。 如今有钱了,家里缺少的东西可以补充一些了,尤其是盐和蜡烛。 盐是由管理中心统一发售的,要想购买需要居民资格,于是催生了一些代购服务。 沈梨和叶宵人生地不熟,于是打算先买蜡烛。 市场还跟上次一样,商品琳琅满目,但是却没有了那么多闲逛的人。想来现在大家都在忙着各自的工作。 市场的角落,那个卖洗发水的姑娘还在,沈梨远远就看到她在卖力吆喝。上次庄妤送的两小瓶洗发水早就用完了,现在刚好可以再买一点。 “来两瓶洗发水!”和上次不一样,现在的沈梨“财大气粗”,说话声音都洪亮了不少。 卖洗发水的姑娘迅速从摊位上挑选了两瓶满满当当的洗发水递给沈梨。“没有桂花味的了,现在做的都是樱花味的,比桂花的淡一些。”她一边解释,一边打开一瓶洗发水的盖子让沈梨闻闻。 樱花的味道非常淡雅,需要仔细闻才能感受到那一丝淡淡的香气。但这并不影响沈梨的购买热情。 “多谢了!”沈梨递给卖洗发水的小姑娘一张一百卡币的纸币,提着洗发水袋子准备离开。 “等一下,”小姑娘叫住了沈梨,递给她一个非常迷你的小瓶子,里面装着一些黑乎乎的液体。“这是什么?”沈梨好奇地问。 “送给你们的试用品,是我自己做的洗衣液!”姑娘的笑容中带着两个深深的酒窝,一对小虎牙让她显得更加可爱和亲切。 这份意外的小礼物让沈梨和叶宵感到惊喜。“谢谢啊!”沈梨接过小瓶子,感激地说。 “不客气,欢迎下次光临!”小姑娘吐了吐舌头,眼睛笑成了一条缝。 沈梨正要离开,叶宵突然想起了什么,回头问卖洗发水的姑娘:“你知道怎么买盐吗?” “要居民证才可以,不过可以找人代购。”小姑娘热情地回答了叶宵的问题。 “那……” “我也可以帮忙代购,多买我一瓶洗发水就行!”小姑娘提出了一个听起来很合理的建议。 比起支付额外的代购费用,这个提议显然更加划算。沈梨和叶宵立刻同意了。 “那就麻烦二位帮我看一下摊子啦!如果有人买洗发水,也帮我照看一下生意——价格你们知道的。”小姑娘接过沈梨给她买盐的钱,走之前还不忘嘱咐沈梨和叶宵。 她的洗发水生意似乎确实不错,在她外出买盐的半小时里,有几个人来询问洗发水,而且几乎每个顾客都要问一句“小黎哪去了”。 小黎就是卖洗发水的姑娘,看来这些人都是她的老顾客,她在宋庄的人缘和口碑都不错。 不久,小黎回来了,手里拿着一袋大约300克的盐和找零的钱。 “如果下次要再买什么,尽管找我!诚信经营,童叟无欺。”她又露出了那标志性的小虎牙和酒窝。 “一定!”沈梨点点头。 买这点盐几乎花去了沈梨和叶宵一半的卡币,但考虑到他们这里离海边很远,按照现在的运输成本来说,这个价格已经算是合理的了。 剩下的钱,沈梨和叶宵首要购买的是照明用的蜡烛。如果有可能的话,叶宵更想买一盏煤油灯,只是不知道市场上有没有煤油卖,以及煤油的价格如何。 沈梨和叶宵在市场逛了起来,每经过一个摊位,店家都会热情的吆喝和介绍自己的产品,沈梨和叶宵走马观花一般的逛完了整个市场,却没有遇到卖煤油和蜡烛的摊贩。 “要不……还是去问问小黎?”叶宵向沈梨提议,她对那个总是带着笑意的小姑娘印象深刻。 于是,两人回到了小黎的摊位。叶宵向小黎询问了关于煤油灯和蜡烛的情况。小黎告诉她们,这些物品非常抢手,而且不是一般人能够轻易获得的资源。 “蜡烛每个月只有初一和十五两天会进行限购,而且每个人只能购买一包。因此价格被炒的很高,不划算的哩!” “限购……”叶宵听到这里,意识到这大概是她们消费不起的奢侈品了,这让她不禁感到有些失望。 小黎看着叶宵沮丧的表情,马上便提出了另一个建议:“如果你不嫌弃,可以买点松油呢!也可以照个亮儿,虽然没有蜡烛那么好用,但是很便宜,100卡可以买一大瓶。咱们聚集区里很多人都是用这个的!” “哪里有卖的呢?”沈梨马上感兴趣的问。 “王婶那里有卖,不过她进山里采油子去了,如果你们相信我,可以把钱放在我这,等她回来我就帮你们买上。她做松油灯的手艺好,油烟燃起来比别人家的小,很抢手的哦,晚了就抢不到了!” 听小黎这么说,沈梨决定就让她帮忙采购,反正就100卡,连瓶酱油都买不上的小钱——自从知道人参的价格后,她现在非常的豪气。 “大概五六天的样子来拿吧!”小黎收了钱,如是说。 第56章 鲜虾鱼丸汤 禾苗开始拔节了,这是一个好消息。但是比禾苗生命力更旺盛的就是野草。 田里的野草像是除不尽一般,隔几天就冒出一些头头来,它们生命力旺盛,生长速度也让人惊叹,而且似乎总是能在庄稼间找到生存的空间,不断地与禾苗争夺养分,真的是“可恶至极”! 叶宵和沈梨从宋庄回来的几天,都忙着在田里跟野草做斗争,去年只种了一点红豆和高粱,种植面积小,一个人也忙的开,今年作物多了,地开的也多了,两个人竟然也忙的晕头转向。 除草是个需要耐心和力气兼具的活,在没有科技的干预下,只能手动除掉,没有任何捷径可走。叶宵和沈梨吭哧吭哧地忙活了几天,终于在腰腿报废前搞定了。 “怪不得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只靠一双手真的效率太低了!”沈梨说的咬牙切齿。 好在有了去年的种植经验,菜园子里的蔬菜长势喜人,辣椒和黄瓜都顺利开花,南瓜的秧苗也在茁壮成长。很多事情在积累了经验之后确实能够事半功倍,这让叶宵感到一丝欣慰。 沈梨从宋庄带回的五包种子盲盒,被叶宵精心挑选了一块靠近小河河床的平地进行单独种植。现在,这些种子中已有三种植物顺利发芽,长出了秧苗,这个结果让叶宵感到惊喜,她原本对这些未知的种子并没有抱太大希望。 其中,长势最好的是茄子,这种蔬菜在叶宵的记忆中并不陌生。她的祖母曾在菜园里种植,叶宵对茄子的特征了如指掌。茄子的叶子呈长椭圆形,边缘有不规则的锯齿,正面是深绿色,背面颜色稍浅,脉络清晰,开紫色的花。茄子不仅美味,而且秋天时可以晒干储存,这让叶宵对它们充满了期待。 另一种秧苗生长缓慢,看起来纤细瘦小,叶子细长如羽毛,边缘有锯齿,开着黄色的小花。叶宵猜测这可能是某种番茄,尽管她无法确定是大番茄还是小番茄,但她知道无论是哪种,最终都能成为餐桌上的美味。 最后一种植物叶宵就不认识了,她猜测这大概是什么瓜类,因为只开了花还没有结果,所以具体是什么还不得而知。只是看着秧苗的样子,跟南瓜、角瓜之类的有些相似。叶宵隔几天就要去看一眼,她非常好奇这究竟是什么东西。 午后,阳光热烈地洒在大地上,树叶都被晒得微微卷起。夏天的脚步似乎快了许多。 这几天下雨下的极少,河边的日晒充足,阳光如金色的纱幔般热烈地笼罩着大地,热辣的天气使得这些秧苗有些无精打采,叶宵不得不提了个水桶,准备从河边提点水去浇灌。 清澈的河水在阳光的映照下波光粼粼,宛如一面巨大的镜子。叶宵在河边弯腰,正准备汲水时,不经意间的一瞥让她发现了河中的小惊喜——几只河虾在水中灵活地游动。这些河虾几乎透明,它们在水中的舞动显得格外轻盈,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为了叶宵眼中的美味。 叶宵小心翼翼地提起水桶,生怕惊扰了这些小生物,然后迅速而轻巧地离开了河边,朝着家的方向奔去,一路上激动的心情让她的脚步显得格外急促。 “沈梨,沈梨!快出来呀,有虾!”叶宵的呼喊声中充满了兴奋。 沈梨从午睡中被惊醒,迷迷糊糊地回应:“什么瞎?” 叶宵没有时间解释,她急切地拉起沈梨的手,激动地说:“河虾!就在河边,我仔细看了,还挺多的。我们弄个捕网吧,肯定能捉到好多!” 沈梨一听是河虾,立刻精神了起来,她对这种鲜美的河鲜也是情有独钟。 两人迅速行动起来,找来了制作捕虾工具所需的材料。沈梨动作麻利,她找来一根粗树枝,将树枝的枝杈削去,使其变得光滑笔直,这样网兜的把手就有了。叶宵挑了一块废弃的纱窗布,裁了一块,用针线缝制成了一个网兜。沈梨将纱网固定在树枝的一端,用绳子紧紧绑牢,一个简易的捕虾工具就这样完成了。 带着新制成的捕虾网,她们满怀期待地回到了河边。 沈梨挽起裤腿,拿着网踏入河中,河水的凉意让她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果然没到三伏天河水还是很冰冷。她极为小心地缓缓涉水,每一个动作都轻缓至极,生怕把这些小东西们吓跑了。叶宵在岸边紧张地看着,小声提醒道:“轻点,轻点,千万别把它们吓跑了。”沈梨微微抿着嘴,摆摆手,意思是“知道了知道了”。 河虾喜欢藏匿在浅滩的石头底下,沈梨的眼睛像探测仪一样在水中搜寻着它们的踪迹。突然,她发现一块石头旁的水草在微微晃动,定睛一看,几只透明的小河虾正躲在水草下嬉戏。她缓缓地、极其轻柔地靠近,左手轻轻搬开石块,右手迅速将捕网伸入水中。然而,河虾们太过机灵,尾巴一摆,瞬间就溜走了。 沈梨心中掠过一丝懊恼,叶宵也露出遗憾的神色。 “我帮你搬开石头,你只负责捞就是了。”叶宵见沈梨没有得手,决定也加入战场,她一边将裤腿挽到小腿上方,一边向沈梨提议。 沈梨点头同意,两人一起低头在河里寻找河虾。不久,叶宵发现了一群河虾在一块大石头旁边嬉戏。她心中一阵狂喜,招招手对沈梨示意后,便慢慢地、悄悄地靠近。叶宵的每一个动作都谨慎到了极致,连呼吸都刻意放轻了许多。 当距离恰到好处时,叶宵小声地开始了倒计时:“3、2、1!” 话音一落,叶宵迅速搬起石头,沈梨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捕网猛地插入水中,然后又迅速提起。 虽然有两条“漏网之虾”机灵地跑走了,但是沈梨的网里此次也有了收获。 叶宵用河边的水桶里打了半桶水,将捞到的虾丢了进去。 “1、2、3、4、5、6……”沈梨站在桶边数着,“这一网竟然捕了六只,收获不错啊!” “再来两网凑一盘!”叶宵已经在脑子里闪过好几种虾的吃法了。 听到叶宵说到煮虾,沈梨瞬间就干劲十足了,她抄起网兜,眼睛在河里不断扫视。 一直捞了小半桶虾,二人才停下。沈梨觉得不过瘾,又抄着网在河里捞了一会,竟捞上来一兜小鱼,其中有一些银白色小鱼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看起来非常漂亮。 “这是什么鱼?”叶宵看着网兜里巴掌大亮闪闪的鱼,问沈梨。 “大概是白条鱼,繁殖能力强,肉多刺少,味道鲜美。以前因为太好抓,差点被人抓绝了。没想到末世后,人少了,这种鱼竟然多了起来,还长这么大。”沈梨一边说,一边将鱼也丢进水桶里。 沈梨和叶宵带着满载而归的水桶,开开心心地回到了小屋。 沈梨在厨房里找来一个盆,打了半盆水后,搬了个板凳坐在小屋门口,开始用剪刀熟练地处理起鱼虾。叶宵则忙碌着煮饭,两人一如既往地分工合作,默契十足。 小屋前种植的蔬菜绿意盎然,生机勃勃,让小屋变得更有“家”的感觉。 沈梨仔细地去除鱼的鳞片、腮和内脏,虾则去头去壳,只留下洁白的虾肉。处理完毕后,沈梨将装有鱼虾的盆交给了叶宵。 叶宵穿上那件洗得发白的碎花的布围裙,上面还沾着些旧日的油渍。她把新鲜的鱼肉和虾肉放在了老榆木的案板上。鱼肉洁白细腻,虾肉淡粉且富有弹性,新鲜可见。她拿起菜刀,刀与菜板碰撞,发出节奏分明的“当当当”,像是旧时钟楼里的钟声,节奏分明,铿锵有力。几下的功夫,那些鱼肉就被切成了均匀的小块。 接着,叶宵从橱柜中取出石臼,她将切好的鱼块和虾肉放入其中,用石杵反复捣碎,直至变成细腻的肉泥。她用手指轻轻一抹,检查肉泥的质地,那手感如同上好的绸缎,让她感到满意。 叶宵在西厢房的小炉子上生起火,将小锅坐在炉圈上,锅中加水并放入泡发的香菇块。炉火旺盛,像是贪婪的舌头,舔舐着锅底,锅中的水很快开始沸腾。 她开始搓丸子,用手挤出一个个均匀、光滑的丸子,轻轻放入微冒泡的水中。那些丸子在水中翻滚,逐渐变得紧实,像是有了生命,漂浮在锅里。接着,叶宵加入了一把洗好的茭菜叶子,待水再次沸腾,一锅香菇丸子野菜汤便完成了。 沈梨和叶宵每人六个丸子,装在两个敞口的斗笠型大花碗里,端上了桌。鱼丸汤冒着热气,散发出鱼肉的鲜美,引人垂涎。这顿简单的晚餐,不仅填饱了肚子,更温暖了心灵,是对他们辛勤劳作最好的回报。 丸汤在碗里冒着热气,每一缕都带着鱼肉鲜嫩的气味,勾着沈梨的味蕾。她用嘴轻轻吹了吹,然后用勺子舀起一个鱼丸,那鱼丸弹性十足,带着河虾的鲜美,让她忍不住闭上了眼睛,细细品味。 汤鲜味美,沈梨和叶宵吃的忘乎所以。 今年的夏天,沈梨几乎没有下网去捞鱼,主要原因是现阶段她们没有多余的盐用来腌制肉类,一次性捕捉太多的鱼很难储存。所以她每日只是下几个鱼笼子碰运气,所以今天的鱼丸对于沈梨和叶宵来说,是很久没吃过的美味了。 自从上次采参后,沈梨对其他事情都失去了兴趣,去年天天早出晚归的往山里钻下套索猎鸡捕兔,今年她把更多的时间放在了种田和采参上面。 医院老先生给的那两页“采参秘籍”沈梨几乎快倒背如流了,她甚至不知道从哪里找出来了去年猎的那头雪鹿的一块骨头,磨了几根挖参的签子——看起来像簪子一样的,只是更扁一点。至于好不好用,那就得试试才知道了。 一转眼又过去了三天,跟卖洗发水的小黎约定取松油灯的日子就快到了。沈梨和叶宵又去了一次南山——就是上次他们采参的地方。这次她们带了帐篷和一些锅具,她们计划着如果找到参就在外面住一夜,毕竟按照上次的经验来说,其实挖参是非常耗费时间的精细活。 得益于上次采参的经验以及老先生的技术指导,这次的找参过程比之前顺利了许多。在上次挖参地点附近的短坡下,沈梨再次发现了人参的踪迹。她跪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拨开周围的杂草,生怕损伤到人参的任何一根须根。随后,沈梨取出准备好的鹿骨签子,开始极其谨慎地清理人参周围的泥土。 她全神贯注地一点一点地抠着地上的泥土,动作细致得如同进行一场精细的手术。长时间的专注让她的眼睛感到疲劳,她不得不时不时停下来休息片刻。 “换我来吧!”叶宵戴上手套,走上前。 沈梨默默将手里的鹿骨签子递给叶宵,然后坐在一边打开随身携带的水壶喝水休息。 沈梨和叶宵轮流上阵,挖了将近半天时间,仍没完成。叶宵只能在不远处搭起了帐篷生了火,沈梨则用带来的锅具打水。两人短暂休息后,趁着天色尚未完全暗下来,又继续忙碌了一会儿。 晚上的森林危机四伏,时不时有狼熊之类的野兽,沈梨和叶宵轮流休息,幸运地度过了一晚。 经过两天的不懈努力,皇天不负有心人,她们成功挖到了两根野参,看大小与上次卖掉的人参相仿,沈梨根据老先生给的采参秘籍断定这也是两根八九年的参。 由于挖参技术的提升,这次的挖掘工作不仅更快,而且更加完整,沈梨有信心能卖更多的钱。 她们用湿苔藓将人参包裹好,然后返回了小屋。在河边,吃过晚饭的二人清洗着这两天穿脏的衣服。 沈梨一边揉搓着衣服,一边幻想着如何使用即将到手的卡币,仿佛它们已经在口袋一般。叶宵无奈地摇头。 第二天一早,她们带上人参就出发去了宋庄。 第57章 展会 沈梨带着两根参,满怀期待地来到了中医院b区的药房仓库。老先生依旧保持着他那标志性的形象,胡子花白,发型略显凌乱,穿着一件简单的polo汗衫,戴着老花镜,正专注地核对着药斗子里的草药和标签。 “老先生!”沈梨的声音在安静的仓库里显得格外响亮。 老先生听到声音,转过身来,推了推眼镜:“是你们啊!这次又带来了什么宝贝?” 沈梨迅速走到窗口前,将湿苔藓包着的两棵参透过窗口摆在老先生的桌子上,展示给他看。 老先生小心翼翼地打开苔藓包,仔细检查了两根参,然后微微点头,表示赞许。 “怎么样怎么样?”沈梨急切地询问,眼神中充满了期待,像是学生在等着老师发考试成绩一般。 老先生将人参收进盒子里,慢条斯理地说:“这次挖得不错,比上次完整。这两棵参也是八九年的,和上次的差不多,是在上次挖参的附近找到的吗?” 叶宵点点头,确认了老先生的猜测。 老先生沉思了片刻,然后肯定地说:“根据我的判断,这附近应该有一株老参!六七十年的老参每年都会开花结果,掉落种子,几十年后,周围就会有很多小捻子。所以我敢说,你们挖参的地方,藏着一个大家伙!” 沈梨听了老先生的话,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这岂不是意味着她们可能发现了一棵价值连城的老参? “那,六七十年的参值多少钱?”沈梨好奇地问,头不自觉地凑了过去。 老先生皱了皱眉头:“你以为我告诉你这些是让你去挖的?哼!我劝你们别糟蹋好东西!以你们现在的挖参技术,万一挖坏了,那可是暴殄天物!” 老先生显得有些生气,背过手去,脸扭向一边。 沈梨意识到自己可能过于急功近利,吐了吐舌头:“好吧好吧!我们不动它就是了。您先帮我们看看这次的货吧?” 老先生听到沈梨的保证,脸色稍微缓和,坐下来又掏出了那一联单据,依旧是那几笔难以辨认的字迹,撕下来递给了沈梨。 沈梨和叶宵这次轻车熟路,来到管理中心的大楼,在大厅的窗口前,她们顺利地完成了兑换,拿到了厚厚的一沓钞票。 叶宵数完钞票后,开心地嘴都笑不拢了,她握紧了手里的钱,兴奋地对沈梨说:“8700卡!比上次的两倍还多了一些呢!” 沈梨虽然刚刚已经看到叶宵数过一遍,但此刻还是忍不住要亲手数一数,感受那种实实在在的满足感。她接过钞票,一张张地数过去,每数一张,心中的快乐就增加一分。 “老头还真的是大方!我们这次应该能买不少东西了!”沈梨数完后,满意地说道。 她们计划先去取回之前拜托小黎代购的松油灯,但发现小黎的摊位上没有人。 叶宵向旁边的摊主询问小黎的去向:“不好意思请问一下,你知道这个摊子的姑娘去哪了吗?” 旁边的摊主回答说:“你找小黎啊!她去广场参加展会了!你要是买洗发水的话就自己拿,钱放到桌子上的箱子里就好了!” 看来老板也是帮她看摊子的,就像上次她们帮小黎看顾摊子的情况一样。 “展会?什么展会?”沈梨对此一无所知,显得有些困惑。 叶宵猜测可能是聚集区举办的某种活动,她对沈梨说:“可能是聚集区组织的交易会或者展览,我们去看看就知道了。” 二人一路打听来到了宋庄的广场,这里已经聚集了很多人,像是赶集一样热闹。 外围有一些看起来像保安的人在维持基本秩序,而里面,货架被整齐地排列成一条条纵横交错的通道,就如同城市里的街道一般,货架上摆满了商品,每一个货架旁边都站着两个售货员,在热情的向顾客介绍商品。 沈梨兴奋地拉着叶宵挤进了人群,她们走近了才看到货架上摆满了各种日用百货,从胶水胶带到手工锯螺丝钉等五金器具,应有尽有。 “要点什么?我这儿有胶水、胶带,还有五金器具,价格都特别优惠!”一位看起来略显沧桑的中年男人热情地招呼着他们。他笑起来眼角的皱纹挤在一起,非常的明显,但是看起来人很和善,他招呼着围上来的顾客,但手上的动作也没停歇,一边将货架上售出的商品迅速补充,一边殷切地看着大家。 在他旁边,是一位年轻些的男人,正熟练而迅速地为顾客收银和打包商品。 “我们……就随便看看。”叶宵回应着,眼睛如同扫描仪一般在货架上一一掠过。这里人潮汹涌,前来购物的人摩肩接踵,不时有人不小心推挤着站在前排的沈梨和叶宵,沈梨下意识地皱起了眉头,眼中闪过一丝不悦,但很快又被周围热闹的氛围所吸引。 在货架前停留许久,两人的目光像是贪婪的探索者,将商品和价格都尽收眼底。一番打量与询问后,彼此对视一眼,心领神会地从货架前缓缓退了出来。 她们又粗略的扫视了一下其他的货架,此时,她们才更清晰地感受到这展会现场的规模之大。原来,每一个货架都像是一个独立的小世界,所售卖的东西各不相同。 这边是色彩缤纷的家居饰品,蚊帐毛巾被子窗帘应有尽有;那边则是五花八门的厨房用具,锅碗瓢盆整齐排列,各式各样各种材质的杯盏在阳光下折射出bulingbuling的光彩;还有摆满文具的货架,崭新还带塑封的笔记本、各式各样的钢笔圆珠笔中性笔一捆一捆的摆在笔筒里;还有卖钉子锤子之类五金工具的、户外帐篷等等……整个展会像是一个大型商超一般。 虽然说很多东西在末世里可以通过拾荒获得——比如沈梨满满当当的工具棚,宋庄的市场也有有不少人在出售这些东西,但是那些都是二手货,而这里的商品都是崭新的,因此显得格外吸引人。 沈梨猜想,这些商品可能是从某个工厂或超市的仓库中获得的。 末世后,大部分东西都变成了无主物,谁拿到就是谁的。但是,很少有人去碰这些,因为相比较这些零碎的物品,运输成本更高。 相对于粮食来说,燃油、药品和武器是更为稀缺且难生产的物资。 看起来,这个聚集区应该是有稳定的渠道获取这些资源,怪不得能稳稳扎根,果然是不容小觑。 叶宵走在展会那略显拥挤的路上,周围的人群熙熙攘攘,嘈杂的声音像是无数只蜜蜂在耳边嗡嗡作响。她的目光在各个摊位上琳琅满目的物品间穿梭,心中已经有了一些中意的宝贝。然而,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兜里那的纸币,眉头微微皱起,她们现在这点钱根本不允许她看啥买啥。每经过一个心仪的物品,她都会在心里反复纠结权衡,眼睛里闪烁着不舍与挣扎,最后只能咬咬牙,在心里默默记下那些最为紧要、实用的东西。 沈梨则像一只欢快的小雀儿,在人群中东张西望地看热闹,时不时叽叽喳喳地跟叶宵说着什么。长时间离群寡居的生活让她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那明亮的大眼睛里盛满兴奋的光芒。 忽然,一个熟悉的身影进入到她的视野里,瞬间引起了她的注意。 “欸?那不是小黎吗?”沈梨兴奋地拍了拍叶宵,声音里带着一丝惊喜,同时抬手示意她看向右前方。 叶宵正沉浸在自己的纠结中,被沈梨这么一拍,才回过神来。她顺着沈梨所指的方向瞧去,只见不远处,那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如瀑布般披肩而下,在发间有一个醒目的红色发卡,在阳光的映照下反射的亮眼光泽,不是小黎又会是谁? 叶宵和沈梨迫不及待地朝着小黎的方向移动,聚集的人群像是一堵堵会移动的墙,时不时阻碍着她们的脚步,但两人的目光始终紧紧锁在小黎的身上。 终于,她们来到小黎身边,沈梨轻轻地拍了拍小黎的肩膀。 “欸?是你们……”小黎回头,看到沈梨和叶宵,眼中闪过一丝明显的意外,那微微睁大的眼睛和微微张开的嘴唇,都显示出她的惊讶。 “怎么看到我们很意外的样子?该不会把我们的松油灯忘记了吧?”沈梨双手抱臂,微微嘟起嘴唇,一脸不悦的样子。 “怎么会!松油灯已经买好了,就在我家里,晚点你们跟我去拿就行了!”小黎笑眯眯地解释道。 沈梨的眉头马上舒展开。 “对了,有在展会买到什么吗?错过这次展会,下次估计要等三四个月才有了!”小黎一边说着,一边好奇地看向两人空空如也的双手。 “呃……还没买,东西太多了,一时间看花眼了。”叶宵挠挠头,实在不好意思说自己囊中羞涩。 “那你们可要抓紧了,这些东西数量都不多,卖完了可没得再补。”小黎再次提醒道。 沈梨和叶宵点了点头,她们知道小黎说的是实话。 “你买了什么?”沈梨好奇地看着小黎手里的袋子。 “买了一个手摇的粉碎机。”小黎说着便将买到的东西从袋子里拿出来,递给沈梨看。 沈梨接过粉碎机,感觉到了它的重量,看起来是纯铁材质的。她试着摇了摇把手,齿轮顺利转了起来。 “多少钱买的?”叶宵看着沈梨手里的这个工具,也非常心动。如果有了它,粮食磨粉就容易多了。 “四万五千卡。”小黎回答。 “什么?!”“这么贵!!”沈梨和叶宵几乎异口同声喊出来。 小黎挠了挠头,“确实不便宜,但是靠研钵磨粉太慢了……” 沈梨又仔仔细细打量研究了一番,发现这个工具其实结构非常简单。她心想,这个手动的研磨机工作原理其实非常简单,最重要的配件大概就是两个合在一起的齿轮,如果能找到这两个齿轮的替代品,那么就可以找个铁匠铺子,打好剩下的零件,组装起来就可以用了。 她决定等回家以后仔细找找有没有齿轮,或者想想其他办法来制作这个粉碎机。 沈梨和叶宵在小黎的陪伴下在展会上买了一些织渔网的线和一顶帐篷。鱼目前是她们日常食物的主要来源之一,织补渔网的线是消耗品,有的买肯定是需要及时补充的。至于帐篷就是采参的时候必备了。 这两样东西花了沈梨和叶宵不少钱,剩下的钱,她们拿去买了一些油,还有一点玉米面。家里的高粱米已经快见底了,虽然夏天可获取的食物比较多,但在秋天田地收获之前,她们也还是需要一些主食的。 买完粮食,沈梨和叶宵跟着小黎回家去拿松油灯。 穿过宋庄的街头巷尾,三人来到了镇子最边缘的一个角落。 这里的景象与镇中心区的楼房截然不同,四周是低矮的平房区,显得有些偏僻和冷清。在末世前,这里就不是什么繁华地带,末世后,几乎没有人选择在此居住。大多数人更倾向于选择靠近中心区的空楼房,因为那里生活更为便利。 但是小黎不这么想。她当初选择这个房子,不仅是因为这里不需要支付租金,还有一个原因是平房会附带院子和菜园子。小黎的妈妈常说:“有土地哪里饿得死人。”这句话深深地影响了小黎的选择。 “市中心的房子要么分给了懂技术的人才户,要么就是付的起租金的有钱人,像我们这样的穷人,能选的房子也不多。”小黎在前面带路,一路走一路跟沈梨和叶宵聊起了家常。“市区也有一些楼房可以选,但是我妈更喜欢能种地的屋子。而且过来看房的时候我妈一下就闻到院子里皂角树的味道了,当机立断就决定住这里了!” 据当时小黎的观察,还没有什么人会自制洗发水洗衣粉之类的日化产品,大家都还用着那些过期好几年的东西,这对小黎来说,就是商机。 “所以洗发水是你妈妈做的?”叶宵问。 “对!我妈的手艺还不错吧?最开始我们只是做了自己用,后面做多了送给一些熟人,大家都挺喜欢的。再后来就摆了个摊,反正也不贵,大家都消费的起。薄利多销积少成多,赚的竟然比领任务赚积分还多些。” 小黎一路上说个不停,看得出来,她对这里的生活十分满意。 “哦,到了。” 随着小黎的声音响起,沈梨和叶宵的脚步也停了下来。 眼前是一扇黑漆漆的铁门,原本漆黑的漆面已经有些剥落,露出了里面暗红色的铁锈,铁门上的花纹早已模糊不清,只隐隐约约能看出曾经精美的线条。 小黎伸出手,轻轻推开那扇窄小的院门。伴随着一阵 “吱呀” 声,沈梨和叶宵跟着迈进院内。 里面则是另外一番景象。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口老式压井,井台是由几块巨大而粗糙的石头拼接而成,旁边两个铁皮桶锃光瓦亮的立在那里。 院子的两旁有两个花坛,花坛的边缘是用白色的小石子镶嵌而成,花坛里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五彩斑斓,像是天边的彩虹落在了人间,一看就是有人精心侍弄过的。房屋门前,绿绿的葡萄藤沿着架子肆意地攀爬着,像是一把天然的巨伞。 而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那两棵皂角树。它们高大而挺拔,树干粗壮,树皮粗糙且沟壑纵横,像是岁月刻下的深深印记。那茂密的枝叶向四周伸展,像是两把巨大的绿伞,为院子的一角撑起了一片阴凉。皂角树的叶子呈椭圆形,颜色比一般的树叶更深一些,像是被大自然用浓墨重彩描绘而成。 “谁呀?小黎吗?”屋子里传来一个中年女人的声音。 “是我,妈!”小黎大声应和着。 随着小黎的回应,屋子里传来了轻微的脚步声。一个头发花白清瘦的中年女人缓缓从屋里走了出来。她的动作很慢,每一步都像是在摸索着前行,她的眼睛虽然睁着,但却没有焦距,那原本应该明亮有神的眼眸,此刻像是被一层迷雾笼罩,空洞而无神,眼窝微微下陷,周围有着几道浅浅的鱼尾纹,诉说着生活的不易。 这属实出人意料,小黎的妈妈竟然是个盲人。 第58章 白面馒头 “妈,猜猜看我给你买了什么?”小黎欢快的声音在屋子里响起,她轻手轻脚地走到妈妈身边,将袋子里的手摇式粉碎机拿出来,然后温柔地放到小黎的妈妈手中。 小黎的妈妈微微侧着头,脸上露出期待的笑意。她的女儿一贯是最孝顺的,经常给她带回来一些小玩意讨她喜欢。只是不知道这次又是什么稀罕物件。 小黎妈妈伸出那双略显粗糙的手,小心翼翼地摸索着手里的器具。她的手指轻轻地触碰着粉碎机的表面,从一端缓缓移动到另一端,仔细地感受着器具的形状和质地。摸了半天,她依然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微微皱起眉头,神情中满是疑惑。 “这是什么呀?”妈妈温柔地问小黎,她带着一丝好奇,微微歪着头,仿佛在努力倾听着小黎的回答。 小黎连忙靠近妈妈,握住妈妈的手,轻声说道:“是手摇式粉碎机!妈,你不是经常要捣药材嘛,我看你每次都那么辛苦。有了这个,你就不用再费力地用石臼捣药啦。以后把药材放进去,轻轻摇动手柄,就能把药材粉碎得又细又好。”小黎一边说,一边拿起妈妈的手放在粉碎机的手柄上,让妈妈感受着它的存在。 妈妈的脸上露出惊喜的神色,她的手指紧紧地握住手柄,轻轻地摇了摇。虽然她看不见,但她仿佛能想象出这个器具的作用。她的嘴角微微上扬,眼中满满的都是感动。 “好孩子,你总是这么贴心。不过这个东西一定不便宜吧,花了多少钱啊?捣药材不累的,妈用不上这东西,你快去退了。”小黎妈妈节俭惯了,听到小黎为自己买了这么个东西,急的声音都有些沙哑。 小黎紧紧地握住妈妈的手,撒娇一般地把头贴在妈妈的肩膀上,微笑着说:“妈,只要你能轻松些,花多少钱都值得。我现在能赚钱了,就想让你过得好一点。” 沈梨和叶宵站在门口,看着小黎和妈妈温情的一幕,一瞬间也觉得很受感动。沈梨的眼眶也红红的,叶宵知道她是想妈妈了,于是用力握了握沈梨的手,算是安慰她。 “哎呀,光顾着说话了,忘了招呼客人!”小黎这才反应过来,沈梨和叶宵还站在门口呢!她连忙将粉碎机收好,脸上带着些许歉意,热情地招呼沈梨和叶宵进屋坐下喝水,一边走一边还念叨着:“快进来快进来,别站在门口了。” “有客人吗?是你的朋友吗?”小黎妈妈好奇地询问道。她微微侧着头,似乎是在努力感知着周围的变化。 朋友吗?应该……算是吧……沈梨在心里想着。从末世后,信任就变成了稀罕物。倒是也有很多非常善良的人,只是大多数最后都消失在了她们的生活里。 有新朋友是一件很庆幸的事。沈梨的嘴角不自觉地微微上扬,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变得多愁善感了起来。也许这是一个好兆头,相比较末世时期大多数人的麻木而言,这足以说明生活回馈给她们的感动变多了,也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世界在向一个有温度的方向在发展。 “阿姨好!”叶宵先礼貌地跟小黎的妈妈打了招呼。于是沈梨也跟着问了好。 “你们好你们好,欢迎来家里做客。”虽然看不到,但是小黎的妈妈还是对着空气打了招呼,她脸上洋溢着和善的笑容。“家里有点乱,你们不要介意!”小黎妈妈说着赶紧把炕上摆着的一些药材和工具收起来。 因为看不见,所以她的动作虽然有些笨拙缓慢。看来在叶宵她们来之前,她应该还在忙着处理这些药材。她用手指轻轻触碰着药材,靠触觉和嗅觉将它们小心翼翼地分类整理装好,沈梨和叶宵见状赶紧上前帮忙。 “哪里哪里。”沈梨连忙回应道,她看着小黎妈妈忙碌的身影,心中满是感动。“阿姨,您别忙了,我们不介意的。” 屋子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药材味道,跟洗发水的味道有些相似。看起来这些就是制作洗发水的材料之一。 “来,喝点水。”小黎从厨房端出两杯温水递给沈梨和叶宵。然后又走到屋子墙角的一个角柜前,打开柜门,拿出一个袋子,里面正是沈梨和叶宵委托购买的松油灯。 她将袋子放在桌上,轻轻推到两人面前。 叶宵打开袋子,匆匆看了一眼。小碟子一样的底座上摆着一根棉线灯芯,上面盖着一个玻璃的罩子。叶宵看着如此简易的松油灯,不禁有一些怀疑。她微微皱起眉头,心中暗自思忖:这会好用吗?这看起来如此普通的灯,真的能如小黎所说那般神奇吗? 小黎似乎猜到了叶宵的想法,她对叶宵说:“王婶的灯向来都是很畅销的,秘诀就在于灯油的配方。如果用纯松油,那么燃烧起来会有很浓的松脂味,闻久了头疼。所以她在其中加了一些其他的配料,灯芯燃的比别人家更亮不说,味道也好闻很多!”小黎的眼神中充满了自信,仿佛对这松油灯的品质深信不疑。 “有这种事?所以,是加了什么呢?”沈梨拿出装着灯油的塑料瓶子,隔着瓶身打量着。她的眼神瞪得大大的,充满了好奇,似乎想透过瓶子参透其中的秘密。那透明的塑料瓶中,灯油呈现出一种淡淡的黄色,此时半凝固的状态,仿佛蕴含着无尽的神秘。 “那就不得而知了。”小黎无奈地摇摇头,脸上露出一丝遗憾的神情。她也很想知道王婶的灯油配方中究竟加了什么神秘的配料,但王婶一直将这个秘密守得很严,从不对外透露。 灯拿到了,沈梨和叶宵起身告辞就打算回去了。 小黎的妈妈听到二人这就要走,于是很热心地邀请沈梨和叶宵留下来吃午饭:“留下来吃个午饭吧,也没什么好招待的,但都是自家做的,干净可口。”小黎也在一旁挽留道:“对啊,一起吃个饭嘛,也不麻烦。” 但是沈梨和叶宵哪里好意思。沈梨摆了摆手,说道:“真的不用了,阿姨,我们已经很打扰了,还要赶很远的路回家,再耽搁天黑之前回不去了。” 叶宵也赶紧说道:“谢谢阿姨,我们真的得走了。” 说完,沈梨和叶宵便转身向门外走去。小黎和她的妈妈虽然有些遗憾,但也不好再强留,只能在门口送别她们。小黎挥着手说道:“那你们慢走啊,有时间再来玩。” 沈梨和叶宵也回头挥手告别,然后渐渐走远。 走之前,二人又来到中心区。这里的展会还在,只是闲逛的人少了许多,货架上的东西也大半都空了。看起来,这些货物确实很受居民的欢迎。 沈梨和叶宵一大早就赶路来宋庄,又在展会上逛了一个上午,体力消耗巨大,饥饿感也随之袭来。一想到还要走几十公里的路回去,沈梨的腿就软的不行。 “先找点吃的再说吧。”沈梨提议道。 沈梨的提议得到了叶宵的响应,毕竟叶宵也不是铁打的,此时也有点饿,于是她们来到了市场卖吃食的区域。这里的摊贩众多,各种食物的香气扑鼻而来,让人垂涎欲滴。叶宵从口袋掏出剩下的一点钱,此时内心却陷入了纠结犹豫,她是真的舍不得花。 面前蒸笼里的白面馒头散发着阵阵诱人的香气,那纯粹的麦香仿佛具有魔力一般,瞬间勾起了沈梨肚子里的馋虫。沈梨的眼睛紧紧盯着那些白白胖胖的馒头,喉咙不自觉地动了动。 “老板,这个馒头多少钱?”沈梨指着馒头问道。 老板笑眯眯地回答:“一个馒头两白卡。” 两百卡……叶宵在内心里盘算着剩下的这些钱要怎么合理分配,但是下一秒,沈梨已经先发作了。 “我不管!今天就是死也不要当饿死鬼!”沈梨看叶宵还在犹豫纠结,直接一把夺走叶宵手里的几张钞票。 叶宵没防备,等反应过来的时候,钱已经在沈梨手里了。 “来四个!”沈梨豪掷八张钞票。 叶宵站在一旁,虽然心疼钱,但也明白沈梨的决定是出于实际需要。她无奈地嘟囔着:“你也太冲动了,这可是我们辛苦赚来的钱。” “我知道,但现在不是饿嘛。等回去后,我们再努力赚钱就是了。”沈梨安慰叶宵。 老板从蒸笼里捡了4个馒头,用塑料袋装了递给沈梨,沈梨接过馒头道了一声谢,便赶紧分了一个塞到叶宵手里。 “快趁热吃!” 她们找了个安静的角落坐下,沈梨迫不及待地拿起馒头咬了一口。她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少年没吃过白面了,那松软的口感,带着淡淡的甜味,在口中散开,勾起了久违的记忆。温暖的感觉瞬间从口腔蔓延到胃里,仿佛给她们疲惫的身体注入了一股新的力量。 叶宵看着手里的馒头,也咬了一口。虽然心里还是有点心疼钱,但不得不承认,这馒头确实美味。 沈梨吃完一个馒头后,满足地叹了口气,她用手擦了擦嘴角,把剩下的一个馒头装到随身的小挎包里,轻轻拍了拍肚皮说道:“这下有力气走回去了。” 二人回到家中,天已经黑了,叶宵将买回来的玉米面和一小桶豆油放到橱柜里收好,沈梨则烧了一锅水,今天在外面出了很多汗,二人轮流擦洗了一下身子,顿时感觉到清爽了许多,疲惫感一消而散。 “哎呀,忘记问小黎哪里有卖洗澡盆的了!”茶洗的时候,沈梨突然想起来浴盆的事,现在她们洗澡特别不方便。 “不着急,反正问到了咱们现在也没钱买。”叶宵一下子就说到了点子上。 这下沈梨也没话说了,毕竟叶宵说的是事实。 采参虽然有钱赚,但是人参生长的区域离她们的小屋有些院,在没有能歇脚的地方的时候,去采参不仅要花费很多时间,而且非常危险。前两次她们的运气好,但是冒险的事叶宵可不想再干。 这一刻,叶宵萌生了在野参生长区域修葺一个小屋的想法。只是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工程,单靠自己和沈梨是不太可能了。 这也是为什么先买顶简易帐篷回来的原因。 沈梨看着叶宵躺在炕上,眼神直直地盯着天花板,也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居然如此出神。沈梨不禁有些好奇,便伸出手在叶宵眼前轻轻地晃了晃,试图引起她的注意。 此时屋内光线昏暗,黑暗中,叶宵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感受到沈梨手的晃动,这才回过神来。她眨了眨眼睛,像是刚从另一个世界被拉回来一样。 “想什么呢这么专注!”沈梨微微歪着头,笑着问道,眼睛里满是疑惑。 “没什么……”叶宵眼神躲闪了一下,随口应了一声,似乎并不想多谈自己刚才所想之事。 “哦对了,松油灯!我试试好不好用。”叶宵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一下子来了精神。她一股脑从炕上爬起来,动作迅速又有几分急切。然后在角落里找出之前带回来的袋子,打开袋子把里面的松油灯小心翼翼地拿出来,接着便熟练地开始组装起来。不一会儿,松油灯就被她组装好了。 叶宵从桌子上的一个杂物盒里摸出一支打火机,“咔哒”一声打着了火,然后将火苗凑近灯芯。随着灯芯被点燃,火苗起初是小小的一点,接着便渐渐变大,明亮的火光在黑暗中跳跃着。与此同时,一股淡淡的松树的味道也缓缓散播开来,那味道清新又独特,瞬间让整个屋子都萦绕着一种别样的味道。 “嘿!还真不错!”松油灯果然如小黎说的那般好用,让叶宵忍不住感叹。 “下次去一定要给小黎带个礼物感谢她!”看得出来沈梨也很喜欢小黎这个姑娘,当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大概就是已经把她当成朋友看待了。 谁会不喜欢这样一个讲信用又善良的姑娘呢? 第59章 低配版甘蔗 河滩上方的那一小块菜地,经过快两个月的孕育生长,终于到了成熟的季节,这一日叶宵提着水桶去浇水的时候,惊喜地发现它们都长出了果实。 小茄子的顶端还残留着枯萎的花萼,像是一顶别致的小帽子扣在上面,看起来有点可爱。而旁边的番茄,长得更快一些,虽然还是青绿色的小疙瘩,但是密密麻麻地聚在一起,看起来非常茂盛。 叶宵一直好奇的另一种植物到如今也终于揭开了面纱,出人意料的是,它竟然是甜瓜。 瓜秧贴在地表,看上去绿油油的一片,在叶子下藏着一颗颗刚结出来“小妞妞”,黄绿色的,小小的、圆圆的,还带着顶花,但是叶宵知道,很快这些小果子就会快速长大。 因为当初也不知道是什么种子,叶宵就随便种了种,如今它们长成一大片,每一片叶子下都结了不少的小瓜,叶宵一想到它们批量成熟的样子,既开心又有一些不知所措。 那么多的瓜,靠她们两个人吃是肯定吃不完的,丢掉又很浪费,如果要拿到聚集区去卖掉,那么怎么运过去就是一个让人头痛的问题了。 这么多瓜,总不能靠背的吧? 看来当下之际最要紧的,还是弄个代步工具了,哪怕是手推车也行呢!叶宵苦苦思索,却又不得办法。 沈梨今天天刚亮就下山了,因为在山下那个土庙附近,她心心念念的一片甜秆熟了。 甜秆其实就是甜高粱,长得也跟高粱很像,有的地方也管它叫芦粟。它的茎秆富含糖分,吃起来跟甘蔗的口感很相似,可以用来制糖,也有人拿它酿酒,但是在乡下,大家还是把它当甘蔗一样,看作一种水果。 山间的小路蜿蜒曲折,因为出发的早,太阳还没有完全升起,两旁的草丛上还挂着晶莹的露珠。微风拂过,露珠簌簌落下,打湿了她的裤脚,但沈梨却毫不在意。 走了一会,沈梨回头望了望,远处的山峦在晨雾中若隐若现,像是一幅水墨画卷,淡淡的云雾如同轻纱一般缠绕在山间,谁能想到,在这层峦叠嶂间,竟有一个温馨的小屋呢? 沈梨步伐轻快。随着她逐渐靠近土庙,那片甜秆地渐渐出现在眼前。最初的时候,她将它们误认为是一片玉米地,害叶宵空欢喜一场。后来才发现,竟然是甜杆。 从远处望去,生长紧密的甜秆像是一片海,在清晨的微风中轻轻摇曳着。 沈梨加快脚步走近,那茂密的甜秆,一株株挺拔而立,比沈梨高出许多,沈梨置身其中,仿佛被绿色的纱帐所笼罩。甜秆细长的叶子在风中沙沙作响,仿佛在演奏着欢快的乐曲。太阳出来了,阳光洒在甜秆上,为它们披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每一株都像是一个被阳光亲吻过的精灵。 沈梨东看看西望望,仔细端详着这些甜秆。它们的茎干粗壮而笔直,表皮光滑,在阳光的照耀下泛着淡淡的光泽。每一节甜秆都饱满充实,仿佛蕴含着无尽的甜蜜。甜秆的叶子细长而翠绿,像是一把把锋利的宝剑,又像是守护甜蜜的卫士。叶子上的脉络清晰可见,如同生命的纹路,彰显着蓬勃的生机。 沈梨挑了一根最粗壮的甜秆,用短镰刀轻轻一割,甜秆便斩断到了手中。 她迫不及待地用牙齿撕开坚硬的外皮,露出了嫩黄色的茎肉。轻轻咬上一口,清甜的汁液瞬间在口腔中弥漫开来,生津止渴,那甜蜜的滋味像是一股清泉,滋润着她的味蕾。 “好甜!”她忍不住赞叹。 那是纯净而浓郁的甜味,带着大自然草本的清新气息,完全没有人工制糖的甜腻,仿佛是阳光、雨露和土壤共同孕育出的精华。 吃完一根甜秆,沈梨满足地坐在地上休息了一会儿,感受着清晨微风拂过脸庞的惬意。再过一会,太阳就会变得热辣,空气也会闷热,所以她才趁着早晨这股清凉劲儿下山。 休息过后,沈梨开始认真收割甜秆。 一手握住甜秆的一段,另一只手拿着镰刀,斜着快速砍下去,甜秆便收割好了,跟高粱和玉米的收割差不多,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技巧。 阳光洒在沈梨的肩头,她手中的短镰刀在空气中划出一道道优美的弧线,每一次挥动都精准地割下一根甜秆。不久,地上便堆起了一座小山似的。 沈梨将这些战利品整理好,用绳子仔细地捆扎起来,然后挑了一小捆背在背上。这些是准备给庄然兄妹送过去的。 熟悉的大门大敞四开,院子里被庄妤收拾的异常整洁。 “有人在家吗?”站在大门口,沈梨一边探头探脑地向屋里望去一边大喊。 “沈梨姐来了!”庄沫沫的声音像银铃般清脆,她就一眼认出了沈梨的身影,于是急忙放下手中的书本,跑到院子里迎接。 几个月没见,庄沫沫似乎又长高了些,她的身高已经跟庄妤差不多了,青春期的发育让她看起来沉稳了许多,脸上的婴儿肥也开始悄然褪去,展现出少女特有的秀气灵动。 果然是女大十八变。 沈梨不禁回想起自己青春发育期,那时正逢末世动荡,她与叶宵每日为了生存活的像下水道里的老鼠一样,关于青春期的记忆不回忆也罢。如今,看着庄沫沫的成长,她不禁感叹着时光的流转。 庄沫沫伸手想要接过沈梨背着的甜秆。 “很重的,还是我来吧!”沈梨担心庄沫沫提不动。 “没事,我拎的动~”庄沫沫坚持着,已经将甜秆背在了身上。 “哎呀,沈梨姐来了!”庄妤的声音从通往菜园子的角门传来,只见她满手泥土,从角门走出。庄妤看到沈梨,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快进屋,一路上累坏了吧?叶宵姐呢?她没一起来吗?” “她也在家拾掇菜园子呢!等忙完这一阵就来串门。对了,你们的菜种得怎么样了?”沈梨问道。 庄妤剪了短发,皮肤被阳光晒得黝黑,但是却显得更加干练。 “马马虎虎,还算凑合吧!总归是能吃到一些的,不至于全糟践了。”庄妤说的很谦虚。 庄沫沫从水缸里打了一盆水给庄妤洗手,然后又递上一条干净的毛巾。 “进屋说话吧!”庄妤拉着沈梨的手走进屋里,对庄沫沫说:“沫沫快去园子里摘两根嫩黄瓜给沈梨姐尝尝。” 庄沫沫领命而去,直奔菜园子。 “你们的黄瓜就已经熟了吗?”沈梨惊讶地问。 “也是刚熟的第一批。我们趁嫩就赶紧吃了,省得到时候攒一起,吃也吃不完,都老掉了。”庄妤解释道。 话音刚落,庄沫沫已经火速摘了黄瓜回来,在院子里认真地洗了起来,没一会便用小篓子盛了端进屋里。 新鲜的黄瓜嫩绿嫩绿的,还带着井水的水珠,在这炎炎夏日里看起来格外诱人。 沈梨拿起一根咬了一口,脆生生的口感让人嚼起来非常过瘾,黄瓜的清甜和水灵的口感让她感到解渴又清爽。 “我们家种的黄瓜还只比毛毛虫大一点,你们这都吃上了。”沈梨说。 “可能因为种的比你们早几天吧!”庄妤回答道。 庄沫沫却有不一样的见解:“会不会是因为山上的海拔高?就像白居易那首诗写的那样‘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随着海拔的升高,气温会降低,黄瓜熟得自然会晚一些。” 沈梨看着一本正经分析起来的庄沫沫,不禁有些惊喜,她还记得自己刚认识这个小丫头的时候,她还是走到哪都抱着自己的洋娃娃的小屁孩。 “看样子沫沫最近读了很多书啊!连这都懂了!”沈梨夸赞道。 “那当然!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庄沫沫有些骄傲地笑了。 “从沫沫学会了拼音以后我哥就给沫沫买了一些书回来。上次卖草药剩下的钱都给她买书了,现在这个鬼丫头每天说话之乎者也的活像是个酸秀才!”庄妤揶揄道,语气却中带着一丝宠溺。 “哦对了,庄然呢?”沈梨在听到庄妤提起后,才意识到庄然的身影并未出现。 “他去小桥屯了,就是东南边,离这里大概三十几公里的一个村屯。他说要去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弄点什么值钱的东西。”庄妤的话语中透露出一丝沉重,她的眉头微蹙,眼中满是对兄长的担忧。 “走了几天了?”沈梨关切地问。 “两天了,还没回来呢!”庄妤的声音中带着一丝焦虑。 沈梨看着庄妤忧心忡忡的样子,轻声安慰道:“你也别太担心了,庄然的本事你也知道,两三个普通人都不见得是他的对手。小团体势力一般也不会盘踞在村子里——要啥没啥的,难道在村子里像你我一样的种地?” 庄妤被沈梨的话逗得扑哧一笑,她点点头,道理都懂,只是关心则乱。 “放心啦!”沈梨柔声安慰道,“哦对了,我给你们带了一些甜秆。” 沈梨说着便将放在一旁的甜秆抽了两根出来,递给庄妤和庄沫沫一人一根。 “甜秆是什么?”庄妤没见过这种东西。 “呃……跟甘蔗差不多吧!甜的,吃法也一样。”沈梨说着自己也拿了一根吃了起来,算是给庄妤和庄沫沫示范。 庄沫沫学着沈梨的样子尝了尝,“好甜,跟甘蔗的味道一模一样!” 三人又闲聊了一会,庄沫沫便留沈梨用午饭。沈梨本是拒绝的,但是庄沫沫非常坚持,庄妤也说现在天气太热了,避过中午的暑气再回去吧。沈梨便留了下来。 午饭吃的是小米粥和炒番薯叶,还有一碟子凉拌黄瓜。 “你们的蒜和醋是哪来的?”沈梨吃凉拌黄瓜的时候发现里面竟然加了蒜末和醋,不禁有些惊讶,她好奇地问庄妤。 “我哥从聚集区弄回来的,”庄妤如实回答道,“蒜我们种了一些,等秋天收获了就给你们拿点,还有葱。”她补充道。 沈梨知道,尽管山上有小根蒜,但那与大蒜的味道毕竟不同。某些菜肴,一旦有了蒜的点缀,便能提升至另一层风味。 沈梨在庄家吃完饭,甚至还睡了个午觉,等太阳渐渐西垂才回家去。 路过甜秆地,她背起了之前捆好的那一大捆甜秆,回到了山上的小屋。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叶宵一见到沈梨就忍不住抱怨。 “砍了甜秆后发现离庄然家挺近的,就顺路给他们送去了一些,庄妤留我吃了午饭,中午天气热,又在庄妤家睡了一觉才回来的。”沈梨边说边舀起一瓢水,咕咚咕咚大口喝下,然后顺手将剩余的水泼在了菜园子里。 “庄妤他们最近怎么样?”叶宵关切地打听道。 “看起来挺好的,庄沫沫最近在读书,学问大涨,说起话来像个小大人。庄然去东南边三十里地的小桥屯搜物资去了,庄妤和沫沫在家,她们的黄瓜都一拃多长了,还种了葱蒜,甚至在聚集区买了醋。就是不知道庄然哪里的门路能弄到这些东西!”沈梨将庄家的情况一一告诉叶宵。 “猫有猫道,鼠有鼠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之道。过的好就好。”叶宵听到庄妤一家日子过的不错,也为他们感到高兴。“对了,河边那块地长出来的瓜竟然是甜瓜,已经结了许多小小的瓜球了,再过些天熟了,咱给庄妤他们送去一些吧!” 叶宵兴奋地分享着她种出了香瓜的消息,沈梨听到即将有新鲜水果吃,也兴奋得几乎要跳起来。 “哦对了,甜秆!”沈梨回身把地上放着的一大捆甜秆递给叶宵。 “这么多?!”叶宵惊讶地说。 “地里还有好多呢!我只砍了一点回来,如果有小黎买的那个粉碎机就好了,我们榨出甜秆汁就可以熬糖了。”沈梨还在心心念念那个手摇式粉碎机。 她决定今天晚上就凭着记忆把图纸画出来,等下次去宋庄就找个铁匠铺子问一问。这个计划在她的心中生根发芽,成为了她下一个目标。 第60章 盐水煮毛豆 在一众蔬菜水果里,叶宵最喜欢的一种便是西红柿了。 小时候,叶宵和沈梨曾为西红柿到底是水果还是蔬菜而争得面红耳赤。 沈梨坚定地认为西红柿是蔬菜,她的理由很简单,在那热闹喧嚣的菜市场里,西红柿总是和茄子、辣椒、白菜这些蔬菜们挨挨挤挤地摆放在一起,仿佛生来就该属于蔬菜的阵营。 然而,叶宵却始终将西红柿视作水果。在她眼中,世间哪有蔬菜能在不依赖任何配料和烹饪技巧的情况下,仅仅是直接生吃,就能散发出如此令人陶醉的美味呢?番茄清新酸甜的味道,丝毫不输给柑橘之类的水果。 这场争论的结果叶宵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对西红柿的喜爱,这么多年不减反增。 在叶宵的眼里,盛夏到来的标志之一,便是从西红柿的颜色变红开始的。 种在河滩上方菜地的西红柿熟了,叶宵摘了几颗,用一个柳条编织的透气的小篮子装了,放在河边的浅水里。水流缓缓,不仅带走了西红柿表面那黏腻的泥水,还像是一台天然的冰箱,赋予了西红柿沁人心脾的凉意,让它们变得更加冰凉可口。 而这个空档间,叶宵则蹲在菜地的泥土间忙碌着。这里土地肥沃,为蔬菜提供了非常丰富的营养。但是也给了野草可乘之机,它们隔几天就会长出来一批,让叶宵很是头痛。没有杀虫剂除草剂之类的化学制剂,她只能用最原始的办法——靠双手一根一根拔除。 叶宵忙碌半天,终于除完了草。 她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有些酸痛的腰背,然后走到河边,将装着西红柿的篮子从河水里提了起来。河水如断线的珠子般滴滴答答地落回河里,在阳光的映照下,西红柿像是被施了魔法般,散发着迷人的光泽,每一颗都像是刚从水晶宫里捞出来的珍宝。 叶宵回到小屋,将草帽摘下来挂在门边。此时沈梨正伏在桌前,全神贯注地修改她画的手摇式粉碎机草图。 昨夜,灵感如流星般划过她的脑海,一个新的改进方案诞生了。今天一早,她便迫不及待地沉浸在绘图的世界里,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她的身上,为她勾勒出一幅专注的剪影,也让她热的满头大汗。 叶宵随手将一个冰冰凉的西红柿摆在沈梨的桌上。 “吃个西红柿歇一会吧!看你热的。”叶宵将其他西红柿放到厨房的操作台上。 沈梨瞟了一眼桌上的西红柿,红色的外皮上还挂着晶莹剔透的水珠,透亮的红色,就像是喜庆节日里的红灯笼一般。 沈梨拿起番茄,入手的瞬间,那润滑的触感让她微微一怔。她仿佛能感受到西红柿里面鲜甜的汁液在那薄薄的果皮下欢快地流动,像是一群小精灵在跃动。 和末世前大棚里培育出的番茄不同,这种在大自然的怀抱里自由自在生长的应季果实,承载着更多的自然之韵。它们就像是大地的使者,遵循着自然的规律,把大自然最纯粹、最精华的馈赠毫无保留地带给人们。 沈梨一边画着图稿一边咬了一口西红柿,刹那间,一股凉意伴着酸甜的汁液如决堤的洪水般从口齿间奔涌而出,瞬间传遍全身。那饱满的番茄汁液如喷泉般喷溅出来,沈梨吓得赶紧猛嘬一口,眼睛瞪得大大的,生怕这些调皮的番茄汁会污染了她视若珍宝的设计稿。 酸甜,而且可口。 “好吃。”美味的番茄终于将沈梨从设计的世界拉回现实。她放下手里的笔,来到厨房。 厨房的案板上,那个柳条编织的小篮子里,四个拳头大小的番茄安静地躺着。 “就只有这几个熟了?”沈梨微微歪着头,眼睛盯着篮子里的番茄,向叶宵问道。 “还有几个,我想着再过几日等那几个茄子熟了,跟茄子一起摘了给庄妤他们送去。”叶宵一边回答,一边从橱柜里拿出一个比碗略大的不锈钢盆来。 田间的黄豆已经结了豆荚,现在正是吃毛豆的好时候。叶宵要去屋后的黄豆地摘一些毛豆回来。 屋后,大片的黄豆植株种植的密密麻麻。因为没有经验,这次的黄豆栽种的距离有些过密,但是好在没有影响生长。此时的黄豆已经顺利结出了饱满的豆荚,一个个鼓鼓囊囊的,像是藏满了珍珠的绿色小口袋。在阳光的照耀下,豆荚表面泛着一层淡淡的光泽,仿佛在向人们宣告着,现在正是品尝毛豆的最佳时机。 叶宵拿着小盆,小心步入黄豆田垄,她的每一步都落的很轻,生怕一不小心踩到黄豆秧子。她弯下腰,纤细的手指轻轻捏住豆荚,感受着那微微凸起的颗粒,然后轻轻一摘,豆荚便落入盆中,发出轻微的“嗒嗒”声。 很快,小盆便摘了个七分满。叶宵在盆里轻轻拨弄了几下,估算着二人的食量后,又摘了一些豆荚,这才满意地回去。 叶宵舀了一盆水,将摘下来的豆荚放进水盆里清洗。清水温柔地包裹着每一颗豆荚,洗去附着的泥土和杂质。她的指尖传来豆荚表面那层细软绒毛的触感,清凉的水流在指缝间穿梭,带走了田间的暑气。 清洗完毕,叶宵将豆荚放入锅中,倒入足够的水,水面刚好没过豆荚。她点燃了灶火,木干做的柴火燃的比秸秆之类的要慢一些,小火烧了一会,锅里的水才开始发出“咕嘟咕嘟”的低语。 叶宵在锅里撒入一小撮粗盐,盐粒在水中缓缓溶解,很快就消失不见。盖上锅盖,她让毛豆在盐水中慢慢煮熟,屋内也渐渐弥漫起淡淡的豆香。 随着时间的推移,豆香愈发浓郁,叶宵知道毛豆已经煮好。她用木筷轻轻夹起一颗,吹散热气,然后小心翼翼地咬开豆荚,露出了里面嫩绿的豆粒。叶宵将豆粒放入口中尝了尝,豆粒在唇齿间爆开,释放出清新的豆香和淡淡的不易察觉的咸味,这是自然最纯粹的馈赠。 叶宵用一把笊篱将锅里煮好的毛豆捞出来,一小盆的毛豆被她分成了两份。一份用刚刚煮毛豆的盐水泡起来,等晚上的时候直接吃,而另一份,她准备做毛豆粒炒番茄。 她将煮熟的毛豆剥壳,嫩绿的豆粒装了半小碗。番茄被叶宵切成了小块,红艳艳的汁液在刀刃下流淌,酸甜的香气开始在空气中酝酿。 锅中倒入少许油,油热后放入拍碎的小根蒜蒜末,新鲜的小根蒜只需微微加热便释放出浓郁的香气。叶宵将番茄块倒入锅中,用锅铲轻轻翻炒。和末世前大棚种植的生硬的质感不同,叶宵种植的番茄是粉嫩的沙沙的质感,在热灶的加热下很快就炒出了汁水,变得软烂。 接着,她向锅里加入了煮熟的毛豆粒和一点点盐,继续翻炒,让毛豆粒均匀裹上番茄汁,酸甜和咸香在锅中交织,形成独特的风味。 叶宵仔细观察着锅里的变化,将炒好的毛豆粒番茄盛入盘中,红绿相间的色彩让沈梨眼前一亮,酸甜的香气扑鼻而来,让人垂涎欲滴。 趁着沈梨将菜端上桌的时间,叶宵又着手打算两碗玉米面糊糊粥。 她先是往玉米面里缓缓倒入冷水,手中的筷子迅速搅拌,不多时,玉米面就均匀地化为了糊糊状。此时,锅中的水已经烧开,欢快地翻滚着,叶宵一边将糊糊缓缓倒入锅中,一边用勺子快速搅拌,让每一粒玉米面都能在热水中尽情舒展。 随着锅中糊糊粥的逐渐浓稠,叶宵熟练地用铲子将灶火下的柴火铲走,然后盖上锅盖,让玉米糊糊在余温中继续闷煮几分钟。这样,今晚的主食便大功告成。 沈梨回到厨房,正巧看到叶宵小心翼翼地揭开锅盖,一股热腾腾的蒸汽伴随着玉米的香甜气息迎面扑来。她深吸一口气,那股温暖而熟悉的味道让她感到无比的安心和舒适。 “好香啊~”沈梨忍不住赞叹。 叶宵用铁勺舀起一点粥,轻轻吹了吹,然后递给沈梨尝味。 沈梨就着大勺子小心翼翼地尝了一口,那温热的粥液带着玉米的香甜在舌尖缓缓化开。 “加点糖应该更好喝!”沈梨建议。 叶宵将粥盛到碗里,刚好满满两碗。她拿出糖罐子,在沈梨的那一碗里加了一勺白糖。 两人将粥端到炕桌上,与毛豆粒炒番茄一起,美美吃了个午饭。毛豆这种东西,吃的就是一个新鲜,而这一盘美味足以慰藉沈梨和叶宵春天一个多月埋头农田里的辛劳。 盛夏的午后有点热,沈梨和叶宵上午忙着都出了一些汗,汗涔涔的粘腻感让人感到不适,二人吃完喝完决定趁中午温度高去河里洗个澡。沈梨迅速收拾好餐具,叶宵则准备洗澡所需的毛巾和换洗衣物。她们提着篮子,里面装着简单的洗浴用品,沿着小屋旁的小路向河边走去。 阳光透过树梢,斑驳地洒在她们身上,带来一丝凉意。树叶在微风中轻轻摇曳,发出沙沙的响声,似乎在诉说着夏日的秘密。沈梨和叶宵踏着轻快的步伐,不一会儿就来到了河边。 河水在阳光的照射下波光粼粼,清澈见底。她们找到了一处流速较缓的河段,河水在这里形成了一个浅滩,水深刚好及腰,是洗澡的理想之地。 沈梨放下篮子,脱下衣物,率先走进河中。她的脚趾首先感受到河水的凉爽,随后是脚踝,小腿,直到河水没至腰间。她的皮肤在阳光下闪着健康的光泽,水珠沿着她的发梢滴落,像是镶嵌在她短发上的钻石。清凉的河水瞬间驱散了夏日的炎热,她忍不住发出一声舒适的叹息。 叶宵紧随其后,她的脚步在水中溅起一串串水花,河水的清凉让她的皮肤感到一阵颤栗。她从篮子里拿出香皂和毛巾,用水沾湿毛巾后将香皂在毛巾上摩擦,很快,泡沫就在她手中诞生,洁白而丰富,像云朵一样轻柔,散发着淡淡的椰奶味。 这是最后一块香皂了,是叶宵一直舍不得用的味道。 叶宵用泡沫覆盖了她的全身,她的手臂在水面上划过,留下一道道泡沫的痕迹。她的动作优雅而细致,像是在进行一场水中的舞蹈。她的皮肤在河水的冲洗下变得更加光滑,阳光下,水珠在她的皮肤上闪烁,像是无数颗珍珠在滚动。 沈梨弯着腰用小黎做的洗发水在洗头发,她将洗发水倒在手心,轻轻搓揉,然后涂抹在头发上。她的手指在头皮上按摩,动作温柔而有力,仿佛在为每一根发丝注入活力。随着她的按摩,泡沫逐渐增多,她的头发变得像一块奶油一样蓬松成一团,泡沫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烁着光芒。沈梨洗完头发后,将头埋入水中,让清凉的河水带走所有的泡沫。当她抬起头时,她的眼睛明亮而清澈,仿佛能够看到水下的另一个世界。她的脸上挂着满足的微笑,河水顺着她的脸颊流下,带走了一天的疲惫。 两人在河中相互泼水,笑声清脆悦耳。沈梨的眼睛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烁着顽皮的光芒,而叶宵则笑得眉眼弯弯,河水在身边静静地流淌,带走了夏日的炎热,也带走了劳作的疲惫。不时有小鱼游过脚边,带来一阵阵的瘙痒感。她们的笑声在河面上回荡,与河水的潺潺声交织在一起。 夏天真的是个专属少女的梦幻季节。 洗完澡后,沈梨和叶宵换上了干净的衣物,湿漉漉的头发还滴着水珠,像是刚刚从水中走出的森林精灵。沈梨坐在河边的一块平坦石头上,伸展着身体,让夏日的暖阳慢慢晒干她的肌肤和发丝。阳光在她的皮肤上跳跃,发丝逐渐变得蓬松而有光泽。而叶宵则蹲在河边,细心地用手揉搓着她的贴身衣物,水流带走了衣物上的泡沫,也带走了一天的尘埃。 “你喜欢这里吗?”沈梨躺在石头上,仰望着天边缓缓流动的云朵,突然这样问道。 叶宵被沈梨这突如其来的问题问得有些发愣,她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回头望向沈梨,眼中却在深思。 “如果世界恢复到以前的样子,你还想留在这片森林里吗?”沈梨见叶宵不回答,又追问了一句,她的目光穿透了树林,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叶宵沉默了片刻,然后轻轻地笑了笑,回答道:“如果你在的话,那也不错。” 我也是。沈梨心里这样想,但是却没有说,也许也不必言说,叶宵知道。 第61章 甜瓜 沈梨心心念念的甜瓜,终于在漫长的等待后,迎来了瓜熟蒂落的时刻。她穿梭在瓜田间,试图精心挑选出一个最饱满的甜瓜。 熟透的甜瓜儿手感偏轻,敲上去是空心的感觉,会发出通通通的浊音。沈梨轻轻一扭,瓜便从瓜蒂上脱落,还带着新鲜的生命气息。 河边,清澈凛冽的河水轻轻缓缓冲洗着甜瓜,洗去了表面的泥沙,也洗去了夏日的燥热。洗净的甜瓜用鼻子凑近了便能闻到非常浓郁的香气,沈梨将甜瓜捧在手心,用拳头轻轻一敲,瓜便裂开了,露出了里面金黄色的瓜瓤——那是一个瓜最甜的一部分。 她咬下一大口,那脆生生的口感和甜蜜的滋味,仿佛一股清泉,驱散了夏日的炎热。 沈梨发出了心满意足的叹息。“真好吃啊!” 最甜的瓜当然要留种了。沈梨用一个椭圆形的勺子将瓜瓤挖出,用水冲洗掉瓜馕的丝络组织,只留下种子,铺在废报纸上放在阳光下晒干,好为明年的播种做准备。 这是今年夏天吃到的第一份水果。 两天后,甜瓜大批成熟,沈梨和叶宵特意起了个大早,顶着露水摘了些品相最好的甜瓜,连同旁边菜地里成熟的西红柿和茄子一起,装进背篓里。她们戴上草帽,背上沉甸甸的背篓,向山下出发,目标是庄家兄妹所在的村子。 村头的老杏树已经结了果子,但还未完全熟透。沈梨挑来挑去摘一个看起来黄了的杏子,但是咬上一口,一股子酸味袭来。她眯着眼,将嘴里的酸杏子“噗噗”的吐了出来,赶紧掬了一口老井里的水漱口。 “怎么能这么酸!”沈梨连喝几口水,牙缝里还是酸的。 “我记得去年这时候你也干了同样的事。”叶宵毫不留情的拆穿了她。 二人轻车熟路来到了庄然家。还没等进院,就看见庄然在院子里鼓捣一个脚踏式三轮车。叶宵记得,庄然兄妹落脚村子之前,叶宵她们也曾见过村子里倒是有一些三轮车手推车之类的闲置在一边,只是大多数车的轮胎经过岁月的摩挲都已经老化,没有了轮胎,车也就不能用了。这也是沈梨和叶宵一直靠人工搬运的原因。 叶宵走到那辆脚踏三轮车前蹲下查看,庄然似乎是想找一条老化的不那么严重的车胎安装上去,不过从他的表情也可以看出来,事情似乎并不顺利。 “怎么突然想起要弄个车了?”叶宵起身,拍拍手上的灰,问庄然。 不等庄然回答,屋子里的庄妤走出来替他回答道:“还不是因为上次去小桥屯,我哥弄了一大堆东西大包小裹的,一路在大太阳下手提肩扛可累坏了,还没搬完,我跟沫沫又陪他去了一趟才勉强全搬回来。所以我哥觉得一直靠人工运输太慢了,这才动了搞个自行车的心思。” 庄然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其实我也不太会弄这些,反正这两天没什么事干,瞎琢磨的!” 四个人站在院子里说话,沈梨和叶宵却还背着背篓,还是庄妤先反应过来。 “哎哟,怎么就一直背着东西站在院子里说话!”她接过叶宵身后的背篓,这才发现里面装的是一堆香瓜。 “差点忘了正事,沈梨跟庄然第一次去宋庄带回来的种子种出了三种——茄子,西红柿和香瓜,这两天赶上头茬熟了就带过来尝尝鲜。”叶宵笑眯眯的说着。 沈梨也将背篓递给一旁的庄然,她身后背的是茄子和西红柿。 茄子和西红柿这几年倒是偶尔也能吃上一口,这香瓜可是自打末世后再没尝过的新鲜货了。庄妤高兴不已,她在院子的水缸里打了盆水洗了五个香瓜,大家立马分着就吃了。 “好甜的瓜!”庄沫沫赞不绝口。 “今年雨少,瓜甜。而且这还是种在山地河边上的,要是种在沙地里,怕是要比蜜甜。”沈梨骄傲地一扬头。 庄妤投去羡慕的目光,但是她脸皮薄不好意思开口,倒是庄然大大方方地说:“那这种子我们留上一点,明年我们也种点瓜吃吃。” “那你们留些种子就好了。我种的时候也不知道是什么,就跟着别的蔬菜一起下地种了,也长得挺好的。可见是不挑地又好伺候的。”叶宵也没什么太多的心得体会分享,只是实话实说。 庄妤已经和庄然在商量种在哪里了,庄然记得有一块沙地比较适合种瓜,但是离村子有些远,二人越计划越详细,搞得好像明天就要播种一样。 在院子里站得腿脚有些发酸,庄沫沫便拉着大伙儿进屋,屋里的气氛温馨而亲切。庄然把从小桥屯带回来的战利品一一展示给沈梨和叶宵看,那些日用品虽然普通,但在这物资匮乏的年代,却显得格外珍贵。尤其是那桶汽油,更是价值连城。 “小桥屯看来还没被人拾荒,附近应该有些村子保存得还算完整。”庄然分享着他的发现,话语中带着一丝欣慰。 “我俩就算有心也没那闲工夫,山上的活儿太多了。”叶宵叹了口气,抱怨道,“再过几天,吃不完的菜要晒成干菜,还要挖参,再过一个多月,就得采蘑菇、挖草药、摘浆果,接下来就是秋天要收地了。真是忙得脚不沾地!” “采参?”庄妤听到采参,眼睛一亮,兴趣盎然。 沈梨在这方面是行家里手,她接过话茬,语气中带着一丝自豪:“我们在山上发现了野参,上次挖了两颗,八九年的参,在宋庄能换几千块。” “这么贵!”庄妤惊呼出声,她想问更多关于采参的细节,却又担心触及沈梨的隐私,毕竟这是人家的生计。 沈梨却毫不介意,她大方地分享了采参的地点、要点、技巧,毫无保留,甚至扬言要把从老先生那里得来的“采参秘籍”誊抄给庄妤。 庄妤听得津津有味,心中充满了感激。她不知道该如何报答沈梨和叶宵的真诚,只是一味的说着谢谢。 “我们明天要去一趟宋庄,给卖洗发水的小黎送点菜去,你弄来这么多东西,应该也要拿到宋庄去换东西吧?”叶宵提议道,“不如就一起?” 听说哥哥要去宋庄,庄妤和庄沫沫也嚷嚷着要跟着去,于是这一合计下来,又是全家出动。 午饭照例是在庄家吃的。 相比日常三餐,今天的午餐着实显得丰盛了一些。西红柿烧茄子、酱青瓜、老虎菜,依旧是叶宵主厨,庄沫沫跟在后面打下手。 叶宵站在灶台前,手中握着那把被岁月磨得光滑的木铲。 她首先处理的是西红柿烧茄子,这道菜的关键在于茄子的处理。茄子是个先吃油后吐油的食材,要想好吃,得用宽油把它炸软乎了。可现如今,油在叶宵和庄然两家都是稀罕物,在黄豆收割前,谁也舍不得拿半锅油去伺候个茄子。 叶宵却不慌不忙,因为她有自己的法子。只见她利落地将茄子切成小丁,放在木帘子上,隔水蒸得软趴趴的,再使劲挤干水分。锅里倒上那么一丁点油,把茄子放进去煸炒,这样处理后的茄子既不吸油,味道还非常不错。西红柿也切成小丁,和茄子一起下锅,三两下翻炒,就炒出红澄澄的汤汁来。那软趴趴的茄子就像个贪吃的小娃娃,拼命吸着西红柿的汤汁。再加上适量的盐和酱油调调味儿,临出锅前,撒上一小把切碎的蒜末,瞬间,香气四溢,真叫一个五味俱全。 酱黄瓜这道菜就简单多了,它清脆爽口又开胃,是夏天常见的家庭凉菜,庄沫沫自告奋勇要上手。 她洗净黄瓜,提起菜刀就要切。叶宵眼疾手快,赶忙拦住她,笑着说:“黄瓜要想入味,用刀背拍碎比切的更好吃呢!” 庄沫沫眨巴眨巴眼睛,一脸疑惑:“这是为啥呀?” 叶宵挠挠头,其实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记得老一辈人都是这么做的。 庄沫沫好奇心起,切了一块黄瓜,又用刀背拍了一块,左右手拿起来,仔细端详比较,那认真的模样,倒像是在做什么高深的学术研究。 突然,庄沫沫眼睛一亮,高声喊道:“哎呀,我知道为啥了!”她兴奋地解释道:“你瞧,切出来的黄瓜横截面太平整,拌的时候调料很难渗进去,都浮在表面。咬一口,外面咸得要命,里面还是一股生黄瓜味儿。可拍黄瓜就不一样啦,拍的过程中会产生很多小裂缝,这些裂缝就是调料的通道,能让黄瓜轻松入味,还不会太咸!” 叶宵听了,恍然大悟,忍不住夸赞:“你可真聪明呀!” 庄沫沫将黄瓜拍松切块,用盐腌上一会儿,挤干水分,加点酱油、醋和糖,搅拌均匀,腌一小会儿就成了。要是有黄豆酱,那这道菜可就更上一层楼了,虽说没有,味道也还不错。 还有那道老虎菜,本是由香菜、辣椒和大葱丝凉拌而成,因味道生猛,故名“老虎菜”。可眼下没香菜,叶宵便让沈梨去村外水塘子薅了把嫩嫩的水芹菜来代替——都是有特别香味的绿叶菜,想来应该差不离儿。 叶宵把蔬菜洗净切好,放上酱油、香醋,淋上一点点烧热的油,再加一点点糖提鲜,搅拌均匀。那股辛辣中带着清新的口感,一下子就把人的食欲勾了起来。 虽说是叶宵主厨,但是庄沫沫在一旁也忙得不亦乐乎,她的眼睛紧紧盯着叶宵的一举一动,时不时递上调料,或者帮忙翻动一下锅里的菜。学的那叫一个认真!叶宵也乐得教她,每每做到重点环节,她都会认真给庄沫沫提醒注意事项。一对师徒这样连教带学的就把这顿午饭做好了。 午饭准备妥当,五个人围坐在炕桌旁,显得有些拥挤。小小的桌子很难得有摆满的时候,而今天的菜肴,是久违了的丰盛。西红柿烧茄子的酸甜、酱青瓜的爽脆、老虎菜的鲜辣,每一口都让人忍不住咂嘴称赞。 庄然抱着饭碗不撒手,一连吃了三大碗才停。 酒足饭饱,庄妤洗了碗清理了厨房,五个人坐在屋子里聊起了家常。 第62章 小太阳一般的姑娘 为了躲避夏日的酷热,他们选择在凌晨三点多就起床出发,天空刚刚泛起鱼肚白,这是他们前行唯一的微弱光线。 能见度不高,而且露水重,几人还都背着一些物资和水果蔬菜,所以他们的行进速度不算快。即便如此,上午早饭刚过的时间,他们还是到了宋庄。 例行检查过后,几人便在宋庄的街道上闲逛了。 不得不说,每一次的到来,他们都能清晰地感受到这个小镇的活力与变化。夏日的燥热丝毫不减人们生活的热情,阳光下,人们的笑容更加灿烂,大家各司其职,小小镇子整洁干净,井然有序,一切都充满了生机。 沈梨和叶宵先陪庄家兄妹来到管理中心去将小桥屯搜集来的东西换成钱,然后他们计划着再去市场找小黎。 管理中心的人还是很多,庄家兄妹排了半天的队伍,终于换到了一沓钞票。不出叶宵所料,最值钱的果然就是那一桶汽油,卖了快4000卡币。 穿过市中心的广场,几人来到市集。叶宵注意到,这里新增了一个专门的菜市场区域,这让她感到新奇。 各式各样的蔬菜水果摆满了摊位,色彩斑斓,让人眼花缭乱。绿叶青菜如生菜、小白菜等整齐地排列着,瓜类如黄瓜、丝瓜、苦瓜等摆满了箩筐,还有绿豆芽、黄豆芽、豆苗、花生芽等豆苗类,以及茄子、番茄等,品种繁多,让人目不暇接。 不过它们看起来都是居民自发形成的小摊,叶宵观察到每个摊位前各种蔬菜数量都不多,有的人只卖七八个番茄,还有的人的面前就摆了几根黄瓜。这些蔬菜摊子并不形成一定的规模,看起来质量也参差不齐。大概只是自己种了但是吃不完便拿出来叫卖,而不是专业的菜贩子。 叶宵随口问了问价格,便宜的几乎等于白送,这更是证实了他们的猜想。 尽管蔬菜的种类丰富多样,市场上却缺少了猪牛羊鸡等肉类,这也许是因为肉类资源的稀缺导致的,毕竟家禽牲畜的养殖周期和难度都要比蔬菜之类的要复杂很多。河鱼河虾等鱼鲜也不见踪影,这大概是因为宋庄附近缺少溪河之类的宽裕水源,而其他地方捕捞后要怎么及时运输过来就是个难题了,毕竟鱼虾之类吃的就是一个鲜。 随着集市的喧嚣声,叶宵几人穿过人群,朝着小黎的摊位方向前行。 沈梨远远地就看着小黎正忙着招呼顾客,她热情高亢的声音在热闹的市场里显得格外清脆显眼。 “小黎!”沈梨远远地就在呼唤她。 当小黎的目光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捕捉到沈梨和叶宵的身影时,她笑眯眯地眼睛立刻亮了起来,脸上也露出了标志性的小酒窝,她踮起脚,拼命向她们挥手示意。 “沈梨,叶宵,你们来啦!”小黎也隔着人群向沈梨他们打招呼。因为客人的到来,她快速地结束了与其他顾客的交谈,走向沈梨和叶宵。 沈梨和叶宵的脸上同样洋溢着笑容,庄妤兄妹三人也向小黎打了招呼。沈梨大概介绍了庄家的兄妹三人,小黎便热情地伸出手来,主动握手示好。 她大方开朗的样子,跟末世后警惕又冷漠的人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面对眼前这个小太阳一般的姑娘,庄然竟然有一些害羞。 庄妤反应够快,赶紧抽出手跟小黎握了握,并热情地说道:“上次在你这里买过洗发水,非常好用,我们都很喜欢!” 听到有人喜欢自己做的东西,小黎更开心了,她的摊位上依旧摆放着各种洗发水和一些自制的日化产品,每一样都整齐地摆放在手工编织的篮子里,看起来种类比之前多了不少。小黎随手拿起几个瓶瓶罐罐,手脚麻利地用塑料袋子装好递给庄妤,让她拿回去用。 庄妤没想到自己随口一说她便如此大方,赶紧摆手拒绝:“不不不,这怎么好意思。不行不行~” “嗨呀,客气什么?!又不值钱!都是自家种的东西,顺手的事!”小黎紧着将袋子往庄妤怀里塞。 庄妤拉扯不过小黎,便从哥哥庄然的兜里掏出两张卡币塞进小黎摊子上的箱子里。“那你得收着我的钱,算我买的,哪好意思白要你的东西!” 钱已经塞进箱子里,小黎想找出来还给庄妤,又听到庄妤这样说,一时间愣住了。 “你就收了她的钱吧!不然这丫头晚上睡觉都睡不踏实~”叶宵是知道庄妤的性子的,赶紧出来打圆场。 听到叶宵这样说,小黎也就不再客气。“那今天在我家吃饭,你可不要再付我饭钱了!”她调皮地打趣道! 几个人哈哈大笑起来。 “这些是你的新产品吗?”沈梨注意到货架上又多了一些不一样的瓶瓶罐罐。 “对!那个是我自制的酵素洗洁精!”小黎打开几瓶挨个递给大家闻。 “洗手洗脸也是可以的,纯天然发酵,不比咱们以前买的洗洁精差!至少去厨房碗筷的油是够用了。”小黎介绍道。 瓶子里,红棕色的液体看起来稠稠的,但是流动性其实还不错,沈梨凑近瓶口闻了闻,有一股天然的发酵香味,很纯粹。 “这是用什么泡的?”庄妤闻过之后脱口而出,然后她说出口后便意识到,这可能是别人不传的秘密配方,于是马上脸红了的道歉,“啊对不起我……” 小黎倒是没有介意,但是人来人往的菜市场上也不好大张旗鼓的公开秘方,只是说一会去她家就可以看到了。 随着沈梨他们的到来,小黎决定提前结束一天的生意。她熟练地收拾起摊位,将自制的洗发水和日化产品小心翼翼地收入篮中。在离开前,她特意去了交易中心,出来时手里多了一小块猪肉和5个鸡蛋,这些珍贵的食材在阳光下显得尤为诱人。 “这里还能卖菜吗?”庄然对交易中心的多功能感到惊讶。 “别的买不到,但是肉蛋盐这类的供应都是聚集区控制的,每家按人头限量供应,需要用积分兑换。每人每月可以换1斤猪肉和5个鸡蛋。上次我妈生病,我换了5个蛋和1斤肉,用掉了一个人份额,所以今天只能换到1斤肉和5个鸡蛋了!真抱歉没那么多好东西招待大家。”小黎一脸歉意地边说边不好意思地摊了摊手。 沈梨和叶宵连忙摆手回应,“哪里哪里,很破费了!”。 庄妤心里有点过意不去,虽然以前也光顾过小黎的生意,但是毕竟交情尚浅,这样仓促地初次登门,看起来倒是有点唐突了。不安的她想回到菜市场买点什么作为礼物再去小黎家,但是钱又都在庄然的口袋里。她不好在众人面前声张,于是下意识的想给庄然使个眼色,不成想庄然的目光一直在小黎身上,丝毫没注意到庄妤的异样。 默契度,0,对接失败。庄妤叹气。 庄妤想了想,幸亏她早上从菜园摘了些蔬菜一起带来,那也不算完全空手而来,这让性格敏感的庄妤感到稍微安心了一些。 第63章 乱点鸳鸯谱 在小黎的带领下,他们穿过熙熙攘攘的镇子中心区,来到了镇子的边缘地带。和沈梨和叶宵初次做客时候的反应一样,庄然三人也惊讶于小黎家所在的位置竟然如此偏僻。小黎依旧耐心地解答了她选址在此的原因。 “到了!”小黎将手伸进门洞拿出一把钥匙,打开门锁后,她推开了紧闭的大门。 院子里,花花绿绿的花草依旧争奇斗艳地盛开着,水井旁,一个搪瓷水盆里泡着一些黄褐色的小果子,水珠在阳光下闪烁,看起来是准备要清洗的。 院子的一角,几株向日葵静静地生长,它们的花盘随着太阳的移动而转动,看起来生机勃勃。葡萄藤架子下面,小黎的妈妈正在处理一些药材。 小黎的妈妈听到大门的声响,缓缓站起身。 “是小黎吗?”她的眼睛虽然看不见,但是听力却异常敏感。 “妈,是我!”小黎高声应道。 “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带朋友回来了吗?”小黎的妈妈听到院子里的脚步声,猜测有客人到访,她说话的语速很慢,给人的感觉总是温温柔柔的。 “是我们,阿姨!又来打扰您了!”叶宵体贴的上前扶住小黎妈妈,引领她回屋。 “哦,是小叶啊……”小黎的妈妈记起了叶宵的声音,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欢迎欢迎~” “还有几位新朋友,和叶宵他们一起来的。他们带了很多菜给我们!”小黎引着几人将东西放在厨房便带大家来到客厅,她大声向妈妈介绍众人。“沈梨和叶宵上次来过你知道的,这个是……” 小黎看向庄然,她不知道庄然跟沈梨和叶宵的关系,怕说错了闹笑话,于是话说到这里就顿住了。 “哦,我叫庄然,跟沈梨和叶宵是朋友。”庄然顺势接过话。 “哦朋友啊~我以为是小叶的男朋友呢!”小黎的妈妈笑吟吟地打趣道。 “啊?不不不,您误会了,他是我和沈梨的好朋友,也算是邻居吧!”叶宵赶紧摇头否认。 一个小时路程的邻居还真的是头次见。沈梨内心腹诽道。她看看庄然,又看看叶宵,实在很难想象这俩人凑在一起的样子。 嗑不起来,完全嗑不起来。 “哦对,也算是邻居~朋友加邻居。”庄然附和着叶宵的说法,也算是对小黎妈妈猜测的情侣关系的另一种否认,然后转头介绍自己的两个妹妹,“这是我的两个妹妹,庄妤和庄沫沫。” “阿姨好!”庄妤和庄沫沫也是乖巧的向小黎的妈妈问好。 家里鲜少有这么热闹过,冷清久了的小黎妈妈看起来格外的开心。她嘱咐小黎去市场上买点好吃的回来,被沈梨拦住。 “不用了不用了!我们带了一些菜来的,小黎还去买了鸡蛋和肉,已经很丰盛了!可别买了,吃不完怪浪费的!您老是这么客气,下次我们可不敢来了!”沈梨调皮地说道。 听到沈梨说带了菜来的,小黎妈妈脸一沉,假装不悦:“来串门怎么还自带粮?这可不兴……” “都是我们自家菜园子种的蔬菜!有我和沈梨种的,还有一些是庄然兄妹种的。想到您跟小黎忙着做这些洗发水什么的,估计菜园子很难有时间打理,就算有种也不会太多。反正我们种的也吃不完,带过来尝个新鲜罢了!也不是值钱的东西,您可别嫌弃我们寒酸小气才是!”叶宵赶紧解释。 小黎的妈妈听到叶宵这样说,心里很开心,她摸索着想要去厨房给大家拿些吃的招待,被小黎拦住了,“你别动,我去就行了。” 她先招呼几个人各自找椅子凳子坐下,然后便去厨房洗了一些香瓜、黄瓜和西红柿端出来。 “来吃点水果啥的凉快凉快!”小黎将盆里的蔬果一一分给众人,又贴心的给妈妈用小刀削掉甜瓜的外皮,切成小块喂给妈妈吃。 “我自己来,你招呼客人去!”小黎妈妈接过装着甜瓜的小碗自己吃了起来。 时间已经到了中午,小黎张罗着要给大家做午饭了,叶宵、庄妤和庄沫沫也加入了帮忙的行列,屋子里只剩下沈梨、庄然和小黎的妈妈。 “小伙子,冒昧地问一句,你可别嫌老婆子我八卦。”小黎妈妈突然开口,语气中带着一丝好奇,“你今年多大了啊?” 机灵的沈梨立刻察觉到了空气中的八卦气息,她带着一丝戏谑的表情看向庄然,甚至挑衅地挑了挑眉。 庄然被沈梨这么一提示,也意识到了什么,向来稳重的他,竟然显得有些局促不安。 “我今年二十一,属猴。”庄然回答得既老实又有点尴尬。 “哦,属猴啊。那小沈你呢?”小黎妈妈又转头热心地问沈梨。 这次轮到庄然在一旁看好戏,他轻轻扬了扬嘴角,似乎是在回应沈梨之前的挑眉。 “我属猪。”沈梨回答得简洁明了,然后悄悄对着庄然吐了吐舌头。 “属猪啊……”小黎妈妈低声重复着,一边掐指计算着什么。她的眉头微微皱起,似乎在思考着什么,然后摇了摇头,说道:“这可不太好,猪和猴不太合,两者结合可能会有些相克。” “阿姨,我和庄然只是朋友,不是您想的那种关系!”沈梨急忙从椅子上站起来,连忙否认,声音中带着一丝急切。 “对,阿姨,我们就是普通朋友。”庄然也赶紧澄清。 “哎呀,那……那是我多虑了……”小黎妈妈笑着说,似乎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误会而感到尴尬,反而看起来有些开心。 “我们家小黎属鸡,就比你小一岁,鸡猴配对可是好兆头……”小黎妈妈继续说道。 “哎呀~妈!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呀!”小黎从厨房进来,刚好听见妈妈的这番话,她的脸瞬间变得通红,尴尬得恨不得冲上去捂住妈妈的嘴。 “那你也不小了,终生大事可不能耽误!妈是看你一个人太辛苦了,女孩子家家的在外面多不容易,如果有人能跟你一起分担该多好……”小黎妈妈开始苦口婆心地劝说。 但小黎看起来却非常沮丧。 “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但是我一个人真的没什么问题!咱们过的比谁又不差是不是?”小黎看上去非常委屈。 “妈是心疼你!”小黎妈妈摸索着想找到小黎,她的声音里充满了关切。 小黎眼眶红红的在原地愣了一会,终于还是凑到妈妈身边,钻进了她的怀里。 “我知道您是替我着急,也是为了我好,但是我不觉得一个人辛苦,能养活自己养活你,我觉得很满足!如果我有心仪的人,我自然会考虑这个事,但是如果我没有中意的对象,我也不想勉强自己。”小黎语气坚定。 “我不是逼你,你那么优秀,妈相信你!”小黎妈妈用手摸着小黎的脸,一脸疼爱。 庄沫沫端着装着豆角的盆站在门口,看着这一幕,青春期的她似乎陷入了沉思。庄妤察觉到气氛不对,她站在厨房,视线在众人的脸上一一扫过,只是略微思忖了一下,便有了主意。 庄妤从庄沫沫手里拿过装着豆角的盆,微微调整了一下表情和语气,假装不经意地从厨房进来,对小黎说道:“小黎姐,这是什么蔬菜呀?我没见过,也不太会处理……要切开吗?” 叶宵看了一眼庄妤手里的盆:“这看起来是豆角。” 沈梨也凑过来看:“豆角是什么?” 于是庄妤成功将话题成功引开,也成功驱散了客厅里消极的气氛,小黎吸了吸鼻子,也调整好情绪,“这是油豆角,春天的时候卖松油灯的王婶娘给了几粒种子,就长了这么七八棵秧子,但是豆角的味道还不错。这个不用切,但是要把头尾掐掉才行……你放着还是我来弄吧。” 小黎说着便接过庄妤手里的盆,又回到了厨房。 叶宵几个人也跟着恢复了忙碌的状态,鉴于刚刚屋内气氛尴尬,沈梨和庄然待得也不舒服,于是二人来到院子里,观察起花花草草来。 第64章 五花肉炖豆角 庄然和沈梨在小黎家的院子里忙活着,他们从那废弃的平房里寻出个木制大圆桌的桌面,两人合力推将回来,又洗刷得干干净净,这便成了今儿个的餐桌。客厅里略显局促,于是大伙一合计,决定把桌子安置在院子里的葡萄架下。此时正值夏日,葡萄架上的葡萄叶长得郁郁葱葱,阳光透过叶间的缝隙洒下,落下一地斑驳光影。 “上菜咯!”庄沫沫清脆的声音恰似银铃轻响,瞬间打破了屋内的宁静。刹那间,盘盘碗碗如同潺潺溪流,迅速地摆满了一桌。于这历经末世劫波后又过上丰衣足食生活的众人而言,每一道菜都宛如天赐的珍馐。 率先上桌的便是那道西红柿炒蛋,这可是家家户户常做的家常菜,做法简单却最是下饭。红澄澄的西红柿被炒得软烂如绵,金黄的鸡蛋裹满了浓郁的番茄汤汁,鲜嫩欲滴,光瞧着便叫人食欲大增。那星星点点的绿色葱花与白色蒜末点缀其间,恰似一幅清新的小画。沈梨看着这道菜,心想,若真有个史上最下饭菜系的评选,这番茄炒蛋定能名列前茅,她定会毫不犹豫地投上一票。 不一会儿,第二道菜肉末茄子也端了上来。茄子独有的香味混着蒜味和肉香飘散开来,小黎妈妈的脸上顿时绽放出笑容,这可是她的最爱。三肥七瘦的五花肉肥瘦相间,切成细细的肉末,紫皮茄子细长条儿,洗净去蒂后先切段再改刀成条,用盐腌上十分钟,把多余的水分逼出,挤干后和肉末、蒜末、酱油一同下锅翻炒,最后勾上一层薄薄的淀粉芡,油光锃亮的肉末茄子就成了。 紧接着,第三道菜被端上桌,乍一看,满眼皆是葱郁的绿,深浅交错,泛着微微油光,好似一件精美的艺术品。众人凑近一瞧,原来是一盘青椒。青椒表皮有着独特的斑驳纹理,宛如老虎斑纹,小黎笑着介绍:“这叫虎皮青椒。得挑鲜嫩的青椒,洗净后在锅里干煸,煸到表皮起皱,有了虎皮模样,再加上蒜末、生抽、醋等调料一起翻炒。这虎皮青椒外皮有点韧性,香辣可口,可下饭了。” 随后,第四道菜被装在一个陶瓷沙煲里端了上来,盖子盖得严严实实,热气从透气孔袅袅升腾,肉香四溢,引得众人直咽口水,都觉着这定是道压轴好菜。当盖子揭开,众人的目光瞬间被吸引过去,只见油豆角炖五花肉在沙煲中散发着诱人的光泽。大块的五花肉炖煮得恰到好处,色泽红亮,醇厚的光泽包裹着每一块肉。肥肉部分晶莹剔透,微微颤动,油脂香气扑鼻;瘦肉部分纹理清晰,紧致而有弹性。轻轻用筷子一碰,那柔软的质感仿佛在召唤着人们赶紧品尝。豆角依旧翠绿,在阳光下泛着油光,实则已软烂入味。最吸引人的当属上面那几个巴掌大的贴饼子,颜色金黄,散发着谷物的香气,厚实的模样给人一种质朴的温暖。贴饼子一面焦脆,一面柔软蓬松,边缘沾着菜汤,叶宵心里琢磨着,这贴饼子沾菜汤说不定别有一番风味呢。 随着最后一道清甜的丝瓜鸡蛋汤上桌,这顿丰盛的晚餐的所有菜肴就都上齐了。小黎解下围裙,脸上带着笑容,热情地招呼大家:“粗茶淡饭,大家别客气!”话音刚落,她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一拍脑门,转身快步回了厨房。 没一会儿,小黎端出一个白色搪瓷盆,里面满满一盆杂粮饭,有小米、糙米、玉米、碎大米等各种谷物混合煮熟。小黎妈妈闻到杂粮米饭的味道,客气地说:“大米精贵难买,聚集区里吃的大部分都是这些混杂的碎米,大家将就吃点吧别嫌弃。” “已经非常丰盛了,阿姨!”沈梨的嘴里塞的满满,说话的声音含糊不清,但是大家都听懂了她在说什么,纷纷捣蒜一般的点头。就主食而言,沈梨叶宵和庄家三兄妹吃的一直很单调。这杂粮碎米饭反倒是头一次吃,都觉得很香。 庄沫沫夹了一筷子虎皮青椒品尝,却没想到这道菜的口感十分丰富。青椒的表皮经过煸炒变得微微酥脆,而内部却依然保持着青椒的鲜嫩多汁。咬下去的那一刻,能听到轻微的“咔滋”声,接着便是汁水四溢,口腔中充满了青椒的独特风味。 “真厉害,只用辣椒就能做出这么简约又不简单的菜!”庄沫沫一边品尝一边不住的点头。 小黎听到夸奖,给庄沫沫又夹了一块在碗里。“好吃爱吃就多吃点!” 吃饱喝足,庄妤帮着小黎在厨房洗碗。 “小黎姐好厉害,你长得这么漂亮,会的又多。又会做洗发水洗洁精,又会做饭。”庄妤手里拿着一块丝瓜络一边擦洗着洗碗盆里的碗筷一边赞叹道! 小黎被夸的有点不好意思,“生活所迫嘛!我倒是羡慕你嘞,书读的多,气质又好!听你哥说你还会弹什么琴呐!” 庄妤淡淡一笑:“小时候学过几天小提琴,害,妈妈报兴趣班罢了,这个时代里没什么用的技能而已!” 其实庄妤的小提琴已经考到了十级,如果不是末世到来,也许她会成为一个音乐家也说不定。 庄妤思绪飘远了些,手里的动作也变缓。当她回过神来,发现小黎正直直的看着自己。 被人这样盯着看,庄妤有点害羞,下意识用手将头发别在耳后,手上洗洁精的泡沫就这样沾到脸上。 “别动。”正在收拾食材的小黎抬起手,用衣袖将庄妤脸上的泡沫拭去,“我发现,你跟你哥都是双眼皮鹅蛋脸,但是沫沫是单眼皮小圆脸唉!” 庄妤不知道怎么跟小黎解释沫沫的事,只好低下头不说话。小黎看到庄妤的反应,知道自己可能提到了什么不好的事,于是也只好找了个别的什么话题,打破这个尴尬。 院子里,叶宵和沈梨聚精会神地听小黎妈妈讲解酵素洗洁精的制作方法。而庄然则全神贯注的在修小黎家的大门,听小黎妈妈说,那个门经常卡住,需要非常用力的抬起才能完全打开。于是庄然便拿上工具在门口研究起来。 “我这个洗洁精是用无患子做的,洗发水里也加了无患子,它是一种很常见的药材。”小黎妈妈边说边从水盆里捞出一颗无患子果实,用手指轻轻摆弄。叶宵和沈梨也各自拿起一颗,仔细观察起来。 “除了无患子,其他水果和蔬菜也可以发酵,比如柠檬、橘子皮,甚至是蔬菜。但无患子特别好,它有消菌杀虫的作用。”小黎妈妈讲解道。 叶宵直接切入正题:“那酵素具体是怎么做的?” “很简单,把无患子去皮,然后按照水10份、无患子皮3份、红糖1份的比例混合泡起来。记得不要装太满,留出空间,因为发酵过程中会产生气体,需要每天打开盖子放气。”小黎妈妈详细解释给沈梨和叶宵听。 “就这样?”沈梨惊讶地问,她没想到制作过程如此简单。 “对呀,就这么简单!”小黎妈妈温柔的笑起来。 沈梨环顾院子里阴凉处摆放的一桶桶液体,那些看似普通的液体,竟然就是小黎妈妈口中所说的酵素洗洁精。她很难相信,原来洗洁精做法竟然这么简单,这让她对自然的力量和生活的智慧有了新的认识。 第65章 铁匠铺子 小黎和庄妤收拾完厨房后,也来到了院子里,加入了大家的谈话。 “你们在聊些什么呢?”小黎挤到沈梨旁边,好奇地问。 “我们在向阿姨讨教酵素洗洁精的配方~”沈梨如实回答,然后半开玩笑地说,“现在我已经成功窃取了你的商业秘密,计划着明天就跟叶宵在你们旁边摆个摊,从今天起,咱们就是生死对头商业对手了,小黎同学。”沈梨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引得在场的每个人都笑了起来。 小黎笑得前仰后合,直拍打沈梨的背。 “什么事情这么好笑?”这时候庄然也修完了门,他手里拿着工具走了过来。 “门修好了吗?没修好的话就不能告诉你了——这是朕对爱卿不中用的惩罚!”沈梨作势一副威严的样子,像是个土皇帝一般,再次惹得众人大笑。 庄然也被逗笑了,他把工具放回原处:“修好了,看起来是合页生锈了,所以开合不顺畅,涂了些油上去,已经好多了。” 小黎妈妈拍了拍小黎的手,虽然什么也没说,但是小黎已经猜到她妈妈的言下之意了:“你看,家里还是要有个男人的吧!” 小黎有点不耐烦地深吸一口气,又重重地吐出来。看她的反应,这种对话应该发生过很多次了。 “对了,宋庄有没有铁匠铺子?我想打个东西!”沈梨问小黎。 “有,市场西街那边有个铁匠铺子。不过你要打什么?”小黎好奇地问。 沈梨从兜里掏出她画的图纸,展现在小黎面前。小黎凑上去仔细一看,竟跟自己买的手摇式粉碎机差不多。 “这……好像是粉碎机?” “对!就是照着你那台粉碎机画的!”沈梨说。 “你就看一眼就能画出这个图来吗?这也太厉害了!”小黎惊讶地倒吸一口气。 沈梨谦虚地说:“那还是因为这个东西结构简单,就那么几个零件。” “听她吹呢,她可是足足画了两三天呢!”叶宵不忘了揭沈梨的老底,大家听了又是一阵笑声。沈梨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尽管被叶宵揭穿了,但不可否认,她画的图纸的技术确实是有些功底在的,大家也都知道。 小黎引着沈梨五人组又回到中心区的大街上,叶宵和庄沫沫想去街上逛逛,庄然本想跟着姐妹俩一起,但是被庄妤赶回来了。 “哎呀,女孩子家家的逛个街,你个大男人跟着凑什么热闹!”庄妤一边说一边将哥哥往沈梨这边推,“你跟她们去!” 庄然看着庄沫沫有点害羞的样子,猜测可能是女孩子之间不便展露的隐私,便也不多问就跟着叶宵她们去找铁匠了,临走前,他掏出一些卡币交给庄妤,让她和庄沫沫看到喜欢的东西就买回来。 叶宵几人兜兜转转,在一条栽满柳树的街尾停下,宽阔的大门四敞着,里面叮叮叮的声音不断传来。 “杨大爷在家吗?”小黎一边敲门一边向院子里张望。 话音刚落,院子里便传来了一声洪亮的回应:“在家,进来吧!” 随着声音,几人走进了院子,只见一位年轻男子,梳着寸头,身材健硕,正站在火炉旁,手中拿着铁锤,敲打着一块烧得通红的铁块。男子看到他们,放下手中的工具,擦了擦脸上的汗水,问道:“你们想打啥?” 沈梨和叶宵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面面相觑。 “你是……杨……杨大爷?”叶宵不敢相信,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了地方。 “哦,那是我爹,他去找隔壁街的乔叔下象棋去了,约莫着吃饭的时候就回来了。不过你们跟我说也是一样的!俺也能打!”年轻人解释道。 沈梨看着眼前不到30岁的年轻人,对他的打铁技术保持怀疑态度。 “咋,信不过俺?”年轻人看着沈梨的表情便知道她心中所想,不过他也不恼,只是憨憨一笑,指着身后墙上地上一排排的铁器说道:“这些都是俺打的,大小家伙事儿都不成问题!” 看着小伙子信心满满,小黎笑着走上前,说道:“杨大哥,我们想找您打个东西,不知道你打过没有。”说着,她看向沈梨。沈梨连忙从背包里拿出图纸,展开给年轻的杨铁匠看,说道:“杨大哥,我们想打个粉碎机。您看看这图纸,能不能做出来?” 年轻的小铁匠接过图纸,仔细地看了起来。他的眉头时而皱起,时而舒展,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来说道:“看起来不复杂,不过我没打过这个玩意,可以试试。但是需要一些时间。” 沈梨急切地问道:“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呢?费用怎么算?” 杨大哥想了想,说道:“最快也得一个星期吧。材料是你们自带还是我去找呢?” 小黎和叶宵对视了一眼,然后说道:“我们自带是什么价?你提供材料的话,又是什么价呢?” 杨大哥略微想了想,说道:“自带材料就只收5000卡手续费。要是用我的材料,那……”铁匠掐指算了算,“差不多卡币。” “差这么多?!”小黎脱口而出。 “材料不难得,就是得费时间找……俺忙得很,没那么多时间。” \"那我们自己找材料!\"小黎马上替沈梨拍板决定了。 沈梨赶紧拉了下小黎的胳膊,急切的说:“我只是问问,我还没有钱做这个!而且我现在也不知道去哪找铁呢!” “钱的事情不用担心,我可以先帮你垫一下,早上不是刚好卖了一些钱么,反正我们现在也没有太多要买的东西。”庄然拍了拍口袋。 “那怎么行……”叶宵可不想欠人情。 “大家都这么熟了,怎么这么见外!”庄然大方的说道。 “就是呀!铁我帮你搞定,我住的那一片空房子里肯定很多!”小黎也很热心的帮她出主意。 于是这个事情就这样敲定了,几人又和杨铁匠商量了一些细节问题,然后便离开了铁匠铺,他们一边走一边讨论着去哪里找材料之类的事情,叶宵和沈梨对宋庄不熟,只好听小黎的安排。 第66章 回家 因为要帮沈梨寻找打造粉碎机的原料,几个人在宋庄多停留了一天。 下午,叶宵和庄然来到管理中心领取临时歇脚的“临时房”,但是当工作人员领着他们来到住的地方,几人发现现在临时房位置离中心区更远了。 工作人员解释说,这是因为随着宋庄的发展,新居民逐渐增多,上次他们住过的那一片区域的“临时房”已经被新加入的居民分完了。 这其实是一种好兆头。 人是社会秩序恢复和发展的核心,加入的人多对聚集区来说是好事,聚集区发展得越好,越能吸引更多的人,而参与聚集区建设的人越多,聚集区越有活力,这是一种正向的积极循环。 城镇的夜晚与山里的凉爽不同,闷热的气温让人难以入眠。叶宵在床上辗转反侧,沈梨也睡不着,于是二人决定不如到外面走走。她们穿好衣服下楼,没想到在楼下遇到了庄然。 “这么巧?”沈梨和庄然异口同声地问。 “怎么你也睡不着?”叶宵挑眉问庄然。 庄然点头,三个人并肩走成了一排,在聚集区的街道上漫步。 夜空中繁星点点,仿佛是宇宙的眼眸,静静地注视着人间。街道两边的路灯投射下柔和的光线,树影婆娑,仿佛在沉思着什么。 “我都快忘了有电的日子是什么样的了!”叶宵抬头看着路灯,感慨地说,虽然她知道这只是太阳能路灯,并不是电力供能。 沈梨一脚将路上的小石子踢飞,“有时候我会觉得以前有手机电脑的日子,只是存在于我脑海里的幻觉。其实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过‘电’这种东西,也没有发生过世界末日这种事情,也许我有妄想症,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如今这样的,这些都是我脑海里的幻想。” “那我们就是你的病友咯!”叶宵对沈梨的说法感到新奇。 只有庄然没有说话,今天的他,好像心事重重的,格外沉默。 “庄妤和沫沫怎么没下来散步?”叶宵察觉到庄然情绪状态的低落,开口问道。 “她们睡了,今天走了很多路又忙活一天,太累了。”庄然如实说,半天,他又说道:“我在想,要不要带着庄妤和沫沫搬到宋庄生活。”庄然说出了压在心里的心事。 沈梨一愣,虽然他们住的也不近,大家平时也都忙着各自家里那点活计,所以往来也不算频繁,但是自从庄家兄妹在山下的村子里安家,大家时不时偶尔也走动一下互帮互助相互照应,也积累了一定的感情。如果他们搬到宋庄,那怕是一年到头见几面都很不容易了。毕竟宋庄离沈梨她们居住的山上路途遥远。 但是沈梨如何说不呢?大家只是普通朋友而已。 沈梨心里烦闷,又飞起一脚,将脚边的石子儿踢的老远。 叶宵倒是没有展露太多的情绪,她只是淡淡地问庄然:“你怎么考虑的?” 庄然抬头看看天空,略微思考了一下,慢慢地说:“宋庄的稳定发展相信你们也看到了,这里有学校,有医院,有‘政府’,有丰富的物资储备,还有一些科技。勤劳的人在这里生活的很稳定,而有能力的人也有机会获取更多的资源。” 叶宵觉得他说的都有道理,就点了点头,认可他的说法。 “你们有没有想过,如果末世没来,我们此时应该在干什么?”庄然突然发问。 叶宵想了想:“估计读大学吧!” 沈梨摇摇头:“我学习差的要死,估计考不上大学,不过可能已经成为了奥运冠军。” 叶宵噗嗤笑出声:“这才是你的妄想症吧?” 沈梨翻了个白眼:“切~我运动天赋拉满好不好!” 庄然倒是很严肃,他说:“末世结束了,社会的动荡逐渐平息,虽然科技可能一时半会恢复不到原来的程度,但是我能感觉到,社会的基础功能在逐步恢复完善。” 沈梨:“能不能说点我听得懂的人话?” 庄然没有理会她,只是停下脚步叹了口气:“沫沫长大了,我觉得她应该接受教育,而不是跟着我们在乡下种田养鸡;庄妤也大了,应该认识更多的同龄的男孩,结婚生子。” 作为哥哥,他一直对庄妤和庄沫沫负有一个父辈家长应该有的责任心,而且,庄然的考虑确实是有道理的。 “如你所说,沫沫长大了,庄妤也马上成年了,要过什么样的生活,她们应该也有自己的考虑。你有空在这里纠结烦闷,我想你不如先问下她们的意见,她们有选择的权利。”叶宵一语点醒梦中人。 庄然豁然开朗,自己庸人自扰了半天,却忽略了当事人的意思,到底何去何从,明天问一下她们俩不就知道了吗?阴郁的情绪也消散大半,看起来连脚步都轻快了许多。 “那你们呢?你跟沈梨要一直住在山上吗?”庄然看了看沈梨又看了看叶宵。 沈梨一副神经大条的样子耸耸肩:“除了冬天洗澡不太方便以外,有什么不好?” 叶宵莞尔一笑,沈梨的态度已经说明了一切。“山上有山上的自由,但是聚集区有聚集区的便利,就看如何取舍而已。在山上呆久了,我跟沈梨也习惯了这种自由散漫的日子。” 庄然赞同地点点头,村子里的生活也给他和庄妤庄沫沫带来了很多美好的回忆。 三个人在外面逛累了,夜也深了,于是回去各自睡去了。 第二日中午,沈梨几人在空置的房子里翻找了许多打制粉碎机的材料,他们将这些材料带到了铁匠杨大哥的家里,经过筛选,杨大哥留下了大部分的材料,而多余的一些,他主动表明可以折抵一部分手工费。 “倒是省的俺自己去找这些材料了。” 于是庄然便只替沈梨垫付了500卡的定金,剩下的钱杨大哥说待一个星期后来取成品的时候再付。 定制粉碎机的事情终于落地了,沈梨几人便急着回去,小黎热情的邀请大家回家里吃了午饭再走,但是叶宵表示不放心家里,还是早早启程吧! “反正一星期以后我们还来呐!”沈梨挥手告别小黎,几人便踏上回家的路途。 第67章 晒干菜的时节 两天没回家,菜园子里的作物似乎在她们缺席的日子里卯足了劲生长,显得更加郁郁葱葱。 河滩上方那片茄子田,又一次迎来了令人欣喜的大丰收。一颗颗饱满的茄子,像是一群乖巧的胖娃娃,你挨着我,我挨着你,把那茄子秧都压得弯弯的,恰似一个个笑弯了腰的孩子,在微风中轻轻晃动,似是在向人们炫耀着自己的茁壮成长。西红柿也不甘示弱,红彤彤的果实挂满了枝头,沉甸甸的,把那细细的秧子都坠得低低的,仿佛不堪重负,却又倔强地支撑着这满满的收获。 沈梨在茄子田里忙碌着,一边伸手采摘茄子,一边嘴里嘟囔个不停:“哎呀,这茄子可真是怪,要么一个都不熟,这一熟啊,就跟约好了似的,满地都是。”她的语气里带着些许无奈,眉头微微皱起,“再这么吃茄子,我感觉我的脸都要被吃成茄子色了。” 话虽如此,可她心里也非常清楚,每一种食材的成熟都来之不易。毕竟,在即将来临的寒冬腊月,当外面冰天雪地,万物都被严寒笼罩,一片凋零之态时,这些丰收的果实就是她们安稳度过的保障。 当然,这得是叶宵能想出好法子来妥善处理和储存这些食材才行。 茄子的保存,相对来说是较为简便的。在诸多方法里,晒干可是最为常见且实用的一种。晒干后的茄子不仅能够长久地存放,而且还拥有一种独特的风味,那是一种经过阳光洗礼后的醇厚味道,让许多人品尝过后都眼前一亮。 叶宵在森林里生活的这一年,早已把晒干菜的手艺摸得透透的,对于如何处理茄子,她心里自有一套巧妙的办法。 只见她不慌不忙地拿起一个茄子,从底部稳稳地开始下刀,手起刀落,将茄子均匀地切成八等份,那动作娴熟而流畅。但她却留了个心眼,并不将茄子完全切断,一直切到接近茄子把儿的地方便停了下来。紧接着,她像个艺术家摆弄着自己的作品一般,将切好的茄子轻轻搭在院子里平日晾衣服的细绳上,那模样,真像一只只张牙舞爪的八爪鱼,在阳光的轻抚下,开始了它们的蜕变之旅。 几日后,茄子在阳光的照耀下,水分一点点地蒸发掉。原本鲜亮饱满的茄子肉,也逐渐变得紧实起来,颜色也由最初那充满生机的紫色,慢慢变成了深沉而内敛的深褐色。 这晒干的茄子是个奇妙的东西,不仅能够长时间保存,而且在烹饪的时候,就像一块海绵,能够尽情地吸收各种调味料的精华,释放出的口感丰富而醇厚,完全是一种独立于新鲜茄子之外的独特美味,别有一番风味。 同样需要晒干的还有黄瓜和辣椒。 黄瓜切成片或者切成条铺匀晒干后就可以放到阴凉地方存储。而辣椒,因为去年丰收的原因,今年种的格外多,沈梨和叶宵吃也吃不完。要储存辣椒,除了晒干,叶宵还有一些新的想法——她要做辣椒酱。 将熟透的红辣椒清洗干净后,用淡盐水泡一会,捞出放到屋外的晾网晒干。叶宵找了一个略大一些带盖子的陶瓷罐子,用热水烫洗后,将晒干的辣椒倒进罐子里,再向里面三勺盐,拌匀后盖好盖子密封,放到阴凉的地方腌制发酵。 相较而言,西红柿的处理可就需要多费些心思了。 熟透的西红柿,汁水多得就像要溢出来似的,若是采用和茄子一样的处理方法,那显然是不合适的,就好比把不合适的鞋子硬套在脚上,总归是不搭调的。‘ 叶宵决定将一部分西红柿制成番茄酱。 她先是把密封罐里里外外仔细地清洗干净,连盖子也不放过,一并放入笼屉里,让那腾腾的热气将其彻底杀菌消毒。接着,把生西红柿切成大小均匀的小块,小心翼翼地逐个装进瓶子里,装得满满当当的。然后再把瓶子放回笼屉,进行蒸煮。等到瓶子和里面的西红柿都晾凉了,才逐个拿起密封瓶的盖子,稳稳地盖上,用力扣紧,仿佛在给这些西红柿酱打造一个安全的小窝。最后,把它们移到阴凉的地方存放起来,就这样,连同夏天那热烈而美好的气息,也一同被封存进了这一瓶瓶番茄酱之中。 虽说这样保存下来的西红柿酱,早已没了夏日里那种新鲜得仿佛能掐出水来的滋味,甚至口感上还带着几分酸意。但当寒冷的冬日来临,打开这一瓶瓶番茄酱的时候,那往昔夏日里的记忆和气息,就会如同被打开的魔法盒子一般,一下子释放出来。因为,这西红柿里啊,满满地藏着夏天的味道。 剩下的西红柿,沈梨从柿子饼得到了启发,本来打算直接晒干或制成西红柿干。这样,她们就可以在冬天享受到西红柿的自然甜味,无论是作为小吃还是烹饪食材,都是极好的选择。但是当她实际操作起来才发现却是很难的,于是也只能作罢。 处理完这些食材,沈梨和叶宵也进趟南山了。打制手摇粉碎机的钱还没有着落,她们得尽快去山里找点干货才行。 上次听小黎的妈妈说,山里不仅有人参,还有北五味子、刺五加、白鲜皮、人参、关防风、苍术、灵芝等药材。小黎的妈妈详细描述了这些药材的特征和生长环境,虽然沈梨和叶宵没有亲眼见过,但她们决定凭借这些信息去山里寻找。她们仔细记录了每种药材的特点,从叶子的形状到花朵的颜色,从生长的地形到喜好的光照条件,每一个细节都铭记在心。如果能顺利找到一两种的话,沈梨相信这些药材在宋庄的市场上能换得不少卡币,足以解决她们的资金问题。 毕竟还欠着庄然500卡币——虽然不多,但是欠债的感觉可不好受。 当晚,沈梨和叶宵在家休整,准备了进山所需的食物和工具。沈梨甚至带了纸笔,她想着如果有必要的话,也许可以绘制一个简单的地图出来,将这些药材的分布简单做一个标记。 第二天天还没亮,沈梨和叶宵就踏上了前往南山的路途。虽然这已经不是她们第一次进山,但有了新的目标,她们感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兴奋和激动。 第68章 蛙和灵芝 夏日的阳光穿过层层叠叠、郁郁葱葱的枝叶,形成一道道粗细不一的金色光柱,斑驳陆离地落在布满青苔的地面与波光粼粼的河面上。 河边,沈梨狼狈地坐在一块有些湿润的石头上,浑身湿透,宛如一只刚从水里捞出来的落汤鸡。她那原本柔顺的短发此刻像是一丛杂乱的水草,湿漉漉地贴在脸颊和脖子上,几缕发丝还在不断地向下滴水,在地面上形成一小片水渍。水珠顺着她的脸庞滑落,经过下巴,滴落在她被河水浸湿后紧紧贴在身上的衣服上。她的衣服像是被水浸透的海绵,颜色变得更深,沉甸甸地裹在身上。 沈梨皱着眉头,一边小声嘟囔着“倒霉倒霉”,一边将同样湿漉漉的背包摘下来。她将湿漉漉的衣服脱下,只穿着一个宽肩带背心,光着脚叉着腿站在河边的石头上。 “你小心点,别再掉河里了!”岸边不远处,叶宵抱着一些枯树枝回来,看到沈梨站在河边,小心叮嘱。 沈梨嘴巴噘的好像能挂个油瓶,不理会叶宵的关心。 她双手用力地拧着衣服,水从她的指缝间汩汩流出,滴落在河边的地上。 随后,她把拧干的衣服小心翼翼地展开放在河边一块平坦的大石头上。滴水的背包此时也被她倒空放在一旁,里面的物品七零八落地晒着,有小巧的鹿骨签子,有一把短木柄的铲子,匕首,军工刀,打火机等工具。而那本日记本,现在已经被水打湿,皱巴巴的躺在那里。 叶宵把树枝整齐地堆成一个小小的柴堆,用几块大小适中的石头围成一个简易的灶。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巧的打火器,熟练地按下按钮,随着一声清脆的打火声,一小簇火苗欢快地跳跃起来,火苗先是小心翼翼地舔舐着干燥的树叶,接着蔓延到树枝上,一缕缕淡淡的烟雾袅袅升起,叶宵在上面坐上一口装了水的小锅。 水开了,叶宵将玉米面饼子掰碎了,丢进锅里,扣上锅盖,任由柴火炖着。过两分钟,她又将煮的烂烂的、如同泥一般的茄子酱倒进锅里,用勺子搅了搅,一锅咸香的玉米茄子糊就可以吃了。 这是野外里沈梨和叶宵经常做的食物,基本公式就是干粮+水+菜,虽然味道差强人意,但是快速、便捷又管饱。 两个人在山里走了小半天,早就饥肠辘辘,此时也管不上味道怎么样,只是埋头呼噜呼噜的进食。 吃完饭,沈梨的头发也快干了,她把锅具拿到河边清洗。 “要不干脆就在这里扎帐篷吧!”叶宵走近摸了摸沈梨湿漉漉的鞋子说。 沈梨一脸沮丧,没有表态,看样子是默认。 这个地方距离采人参的区域还有一大段路程,沈梨和叶宵之前也没有仔细探索过,索性就在附近碰碰运气。 叶宵背着背包带着工具钻进了林子里,沈梨摸了摸有些潮湿的衣服和湿漉漉的鞋,一屁股坐在石头上,气鼓鼓。 一低头,一双同样鼓鼓的大眼睛跟沈梨四目相对,沈梨吓了差点跳起来,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肥硕的东北河蛙正静静地趴在一块湿漉漉的石头上,它那土褐色的皮肤与周围的环境巧妙融合,若不仔细看,还真难发现。 河蛙,大半年的时间都在冬眠,因此很难见。而现在的季节,刚好是它们活跃的时候。据说,河蛙油是非常珍贵的药材,想到这里,沈梨眼睛一亮。 这不是送上门的钞票? 沈梨顿时屏住了呼吸,生怕惊动了这小家伙。她轻手轻脚地蹲下身子,缓缓伸出手去,每一个动作都极尽轻柔,仿佛怕惊扰了眼前的“财神爷”。 她的目光紧紧锁定在河蛙身上,手就如同一片轻盈的羽毛,在空中缓缓划过,一点点地朝着河蛙靠近。时间仿佛都变得格外漫长,每前进一厘米都像是跨越了一道艰难的鸿沟。 就在沈梨的手指快要触碰到河蛙那滑溜溜、湿漉漉的皮肤时,那只河蛙却像是突然接收到了危险的信号,后腿猛地一发力,如同一道褐色的闪电,“嗖”地一下就跃入了旁边的水洼之中,瞬间溅起了一小片晶莹的水花,打破了原本的宁静。 沈梨见状,懊恼地轻轻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嘴里小声嘀咕着:“哎呀,就差一点儿!”不过,她可没有就此气馁,而是迅速调整状态,再次将全部的注意力集中到那个水洼之上。 她猫着腰,炯炯有神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水洼,仿佛在和那只河蛙进行着一场无声的对峙。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就在沈梨以为河蛙不会再露面的时候,突然,那只狡黠的河蛙悄悄地探出了它那圆鼓鼓的脑袋,一双大眼睛滴溜溜地转着,警惕地张望着四周的动静。 沈梨心中暗喜,这次她更加谨慎了,就像一位等待最佳时机出击的猎手。她耐心地蹲在那里,一动不动,任由时间悄然流逝,直到河蛙稍微放松了些许警惕,以为危险已经过去的时候,沈梨瞅准时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地伸出手去,那只手如同一把精准的钳子,“唰”地一下就准确无误地将河蛙紧紧地抓在了手中。 被抓住的河蛙在沈梨的手中拼命地挣扎着,它的四肢不停地扑腾,试图挣脱这突如其来的束缚。沈梨却紧紧地握住它,丝毫不给它挣脱的机会。 “小样儿~被我逮到了吧!”沈梨得意洋洋的看了一眼手中的河蛙。河蛙一鼓一鼓的腮帮子,仿佛气坏了。 抓来的河蛙放哪里好呢?沈梨没有带什么容器,就这样抓着蛙四处寻觅着。突然,她的目光落在刚刚煮饭的锅具里,她灵机一动,将河蛙丢进锅里后快速盖上了盖子。为了防止河蛙“越狱”,沈梨又在盖子上面盖了一块石头。 既然有一只,那就说明还有第二只。沈梨猫着腰在河边仔细搜寻了起来。 时间似乎过了很久,也可能是因为专注而显得格外漫长。总之,叶宵回来了,她满身泥土,看起来有些狼狈,不过她手里提着一个袋子,竟然是两颗灵芝。 “看看我找到了什么?”叶宵欣喜地挥舞着手里两颗不算大的灵芝,对沈梨说。 但沈梨并没有叶宵期待中的欣喜,反倒是一脸神秘。沈梨将架子上的小锅锅盖缓缓拉开一个缝,叶宵疑惑的向里面看去,却惊喜的发现是两只蛙。 “蛙?”叶宵试探性的说。 “是河蛙!”沈梨得意的说道,“我觉得这附近肯定还有,我们再找找看。” 沈梨和叶宵于是一起在附近埋头找起来,河边的每一颗石头的缝隙都不放过,最后又抓到了两只。 四只蛙,两颗灵芝,虽然不太多,但是没有空手而归已经满足。因为落水而有意外收获让两个人非常开心。 她们收拾好东西,心满意足地回到了小屋。 第69章 下雨天 睡梦中,叶宵被一阵若有似无的淅沥声唤醒,叶宵微微睁眼,意识还带着几分朦胧,恍惚间才分辨出是下雨了。 她起身从西厢房拿出尿壶小解。随着憋胀的感觉消失,身体一阵放松,她盖上尿壶的盖子,把它挪到屋门口的角落,又回到了炕上。 这一阵声响似乎打扰到了沈梨,她翻了个身,嘴里喃喃地说出几句梦话。雨滴继续轻敲着屋顶,像是有节奏的鼓点,催促着叶宵再次进入梦乡。 雨天的天空阴霾,沈梨和叶宵因此醒的比平时晚。 沈梨起床走到窗前向外望,雨还在不紧不慢地下着,丝毫没有要停下的意思。整个世界像是被一层灰色的薄纱笼罩,远处的森林在雨幕中显得更加幽深神秘。 沈梨穿上长袖棉布衬衫,披上雨衣,到柴房抱了一些干燥的木柴回来。这是她们从去年冬天总结出来的经验,无论多忙,都会定期砍柴挑水,坚持在柴房储存木柴。在这里生活了一年多,她们已经逐渐适应了这片森林的脾气秉性,并积累了许多生活小tips。 小屋门前的小径已经被雨水淹没,形成了一个个小小的水塘,雨滴落下,在水面上画出一圈圈不断扩大的同心圆。沈梨从这些积了水的烂泥里走过,鞋上便沾满了泥,她在门口一边蹭着鞋底的泥一边想着等有时间了得从河边弄点石头过来铺下路才行。 前几日采回来的灵芝和河蛙已经被沈梨和叶宵拿到宋庄卖掉了,虽然数量稀少,但是作为为数不多的“供应商”,中医院的老头依旧开出了不菲的价格,足够支付铁匠杨大哥打造手摇式粉碎机的尾款不说,还有一些剩余。 沈梨对于这台粉碎机期待已久,它对比小黎的那台体型上更大,但除了主要核心零部件是铁制的,其他部分都用了其他常见材料代替。沈梨打量了一下,发现支腿是木头的,进料的斗仓是铁皮的,手摇把手是塑料的,看起来外观上远不如小黎的精致。 “全铁保养不当很容易生锈,而且重量会比现在翻倍,齿轮部分我给你换成钢的了,更耐造一些。”杨大哥一边拆开机器给沈梨展示验证一边介绍他的制作思路,“没用上那么多铁料,剩余的铁我可以折算手工费。” 沈梨试了一下,发现它运作起来相当顺畅,而且价格非常实惠,这让沈梨感到十分满意。 处理完粉碎机的款项后,沈梨和叶宵手中的卡币还有一些,决定将剩余的卡币主要用于购买食用盐。秋天快到了,又到了要腌菜腌肉的季节,盐少了可不行。没有足够的盐,这些传统的保存食物的方法就无法实施。 除了盐,叶宵还买了一瓶醋。醋作为调味品,叶宵之前是一直没舍得购买的,但这次为了制作腌辣椒酱,她决定买一瓶。 前几日叶宵腌制的辣椒酱经过几天的发酵腌制,如今已经变得鲜红诱人。叶宵打开密封的罐子,按照小黎妈妈分享的秘诀,在里面加入了一些白酒和白醋。 “腌辣椒的时候,不仅要放盐,还要加一些白酒和白醋。白酒和白醋在发酵过程中会生成一种特别的物质,能让辣椒酱的香味激增。而且,白酒能杀菌消毒,阻止辣椒酱霉变。加了这两样东西,这坛子辣椒酱吃到明年夏天也不会坏,而且越腌越香。”叶宵一边操作一边回忆小黎妈妈的话。 老一辈人对这些传统手艺确实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独到的见解。叶宵对这些秘而不传的经验和配方充满敬意,她知道这些知识是经过时间考验的,是生活中宝贵的财富。她小心翼翼地将罐子重新密封,将辣椒酱放在阴凉处继续发酵。 从宋庄回来的时候,沈梨和叶宵受小黎的委托,给庄妤捎去一个小包裹,小黎说这是上次庄妤托她买的。沈梨没拆开看是什么,但是隔着布包,摸起来像棉花一样软软的。 到庄家的时候,庄妤正在园子里收获第一批土豆。经过这半年的田园生活,她似乎已经爱上了这种春种秋收的感觉。她挑了几个大个儿的土豆给沈梨带了回来,一起的还有一些蒜头。 蒜头长得并不算特别好,个头小小的,但是沈梨和叶宵没有种蒜,所以对庄妤送的蒜头还是很珍惜。 “等秋天再收了土豆和葱蒜我给你们送过去!”大概是被收获的喜悦带动,庄妤心情看起来很不错。沈梨将庄然垫付的500卡币塞给庄妤,道了谢便提着土豆回家了。 回去的路上,她绕路去了那片甜秆地,用随身带着的短刀砍了一些甜秆跟叶宵一起背回山上去。现在它们还放在仓储间的架子上,沈梨决定今天下午再把它们熬成糖。 屋外,雨淅沥沥的。菜地里,原本鲜嫩的叶子被雨滴打得微微颤动,像是一群绿衣仙子在雨中翩翩起舞。每一片菜叶上都挂满了水珠,晶莹剔透。叶宵摘下沈梨衣架上的雨衣穿好,提着小篮子来到菜地,她挑了两颗绿莹莹的青椒到篮子里,又到茄子地摘了两根细长的茄子,今天她要做青椒土豆炖茄子。 辣椒去了把儿,茄子削顶,土豆去皮,然后将这些新鲜的食材切成适口的大块。锅中的油开始冒泡,叶宵将茄子投入热油中,耐心地翻炒,直至它们变得柔软,色泽由鲜亮转为深沉。随后,土豆块也加入锅中,与茄子一同翻炒均匀,倒入足以覆盖食材的清水,撒上适量的盐和酱油,便可以盖上锅盖,让食材在锅中慢慢炖煮。 叶宵在锅里置上一个带孔的不锈钢蒸帘,上面放上一个不锈钢的小盆,盆里是洗好添了水的高粱米,炖菜和蒸饭一锅出,这样可以节约柴火——这也是叶宵总结出来的经验。 虽然一直省着吃,但是这是最后一碗高粱米了。好在新的粮食就快到收割的时候了,这些陈米也就显得不那么精贵。 沈梨坐在灶台前,睡意朦胧地打着哈欠,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跳动的火焰出神。她手里握着柴火,但动作显得有些机械,显然是困意袭来。 锅里的水开始沸腾,蒸汽不断冒出,沈梨知道不用再继续添火了。她用扫把将灶台门口的碎柴火一并扫进灶膛,然后像幽灵一样缓缓起身,拖鞋在地上拖沓着,发出懒散的声音。 “这种天气就应该睡觉啊……”沈梨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嘟囔,随后又回到了炕上钻进被窝里,继续她的睡眠。 外面的小雨淅沥沥地下个不停,山里的气温有些低,但由于烧饭的缘故,火炕现在暖烘烘的。厨房里随着锅内的沸腾飘散出饭菜的香味,似乎让人倍感安心。叶宵没有打扰沈梨,由她睡去了。她知道这些天沈梨的疲惫,也理解在这种阴雨天气中,温暖的睡眠是多么诱人。 叶宵继续在厨房里忙碌,她检查了一下锅里的食物,调整了一下火候,确保饭菜没有糊掉,一切都在掌控之中。 沈梨还没醒,叶宵便也没有动筷。她用锅里的余温保持着饭菜的温度,以至于一会沈梨醒来不至于冷掉。叶宵熟练而有节奏的操作着这一切,显然已经非常习惯了这样的家务活。 第70章 坚果糖 干活常穿的一双帆布鞋终于是“寿终正寝”光荣退役,叶宵手里拿着剪刀,打算把完好的鞋底部分拆下来。这双鞋的鞋底是橡胶质地,软弹舒适,叶宵在考虑能不能利用这个鞋底重新做一双鞋。 自从她们入住这个小屋,已经很久没有去拾荒搜罗新的物资了,这些衣服、被子、锅碗瓢盆之类的日常消耗品如果用完了她们只能用真金白银去宋庄花钱购买。 叶宵现在还舍不得花钱买这些东西,毕竟她们的收入十分不稳定。 叶宵刚拆完一只鞋,沈梨就睡醒了。大雨天睡了个回笼觉让她精神焕发,前些日子的疲惫消失殆尽。叶宵放下鞋底,去厨房端出一直温在锅里的早饭。 她隐约记得,小时候贪睡早上不起,祖母也是这样给她留饭的。 锅一掀,锅里的水蒸气滴滴答答。茄子已经炖的软烂如泥,土豆中的淀粉释放出来,让这锅炖茄子变得粘稠。半途中加入的辣椒此时软硬适中,似是给这一锅添了新的风味。辣椒真的是一种神奇又百搭的蔬菜,它似乎跟谁都可以完美融合,总是能让一道平庸的菜肴,迸发出新的不同的味道。 叶宵拿出一盏斗笠宽口大花碗,给沈梨盛了满满一碗高粱米饭。高粱虽然产量低,但是确实比较顶饱。 沈梨用勺子从菜碗里舀了满满两大勺茄子土豆泥,和到饭里,高粱米饭吸了菜汤,变得咸香可口,沈梨大口大口扒着饭,吃的喷香。 饭吃完了,雨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也停了。沈梨拾起外面淋的湿漉漉的扁担,挑上两个水桶便要去打水。 “路上湿滑,可要当心,慢慢走别摔了!”叶宵不放心的叮嘱沈梨。 “知道了知道了!又不是什么小孩子,瞧你啰嗦的……”沈梨应着声就出门了。 叶宵把吃完的碗筷放到添了水的灶锅里,抹布用水沾湿后挤上一些小黎送的洗洁精,稍微揉搓一下便有了一些泡沫,用这块抹布清洗碗筷盘子,油污很容易就清洗掉了,也难怪小黎的生意这么好,东西确实好用又便宜。 叶宵和沈梨今天的计划是要做糖。 叶宵将割回来的甜秆拿到厨房,用一把短刀挨个剥起外皮来。去皮后的甜秆果肉切成小段,塞进粉碎机里,下面用一个盆接着,用手摇动粉碎机的把手,齿轮转动,甜秆便挤成了汁。 只不过,现在的甜秆汁水里面还有杂质。用一块干净的纱布蒙在另一个盆上做滤网,将甜秆汁过滤两遍,去除杂质,剩下的就是要熬成糖的汁水了。 沈梨站在厨房的锅前,手中握着一把长柄的木勺,缓缓搅动着锅中绿绿的汁水。它们在火焰的舔舐下,不断冒着热气沸腾着,空气里都是甜甜的味道。渐渐的,锅里开始冒起了气泡,沈梨撤去炉灶灶里的一些火,改用小火熬制。 熬糖的原理,便是通过加热将果汁中的水分蒸发,用大火,熬的快些,但是火太大又会让糖糊掉,因此适当的火候便显得尤为关键。 沈梨变换着手拿汤勺不断搅拌,这是一件体力活,也是耐心活。 叶宵坐在一旁的凳子上,细心地挑选着坚果。她将核桃和榛子摊开在白色的瓷盘上,用指尖轻轻拨动,挑出那些饱满且无瑕疵的果仁,并逐一去壳。 这些生果仁还需要炒制才能迸发出香味。叶宵点燃西厢房门口的小炉子,置上一口小铁锅,里面盛了一些河边的细沙,待细沙被炒到干热,便向里面加入核桃仁和榛子仁,利用沙的热量慢慢哄熟锅里的坚果。 炒熟的坚果放到细筛里过一遍,细沙从筛子眼里落下,与炒熟的坚果分离,沈梨将坚果放到石臼里捣碎。她又抓了一把蔓越莓干和蓝莓干,也用小刀切碎,跟坚果碎一起装在小盘子,只等糖熬好了便可以混合在一起。 随着糖锅里气泡开始变得密集,甜秆汁液的表面泛起了一层薄薄的膜。沈梨的木勺在锅中划过,留下一道道粘稠的轨迹,随即又被新的汁液覆盖。 沈梨用指尖沾了一点糖浆,轻轻拉扯,观察着它丝滑的流动。 是时候加入炒熟的坚果碎了。沈梨撤去灶膛里的火,然后抓了一大把坚果碎和干果碎倒进糖浆里, 接下来就需要快速翻炒搅拌了,沈梨一手撑着灶台,另一手拿着勺子在锅里快速用力搅拌,尽可能让每一粒坚果和果干都被糖浆均匀包裹。坚果的香气渐渐弥漫开来,与糖浆的甜香交织在一起,叶宵将搅拌均匀的糖浆舀出来,用筷子不停地规整它的形状。 糖浆慢慢凝固,逐渐变硬,叶宵用刀将其切成块,这便是可口的小零食。 “快40斤的甜秆,就熬了一斤不到的糖浆……”沈梨嘟嘟囔囔的抱怨。 “已经很不错了好吗……”叶宵倒是很知足。 坚果糖的制作成功给沈梨和叶宵带来了不小的成就感,尤其是那酥脆的口感和甜香的味道,让沈梨忍不住连吃两块。 “好吃,就是吃多了感觉稍微有一点黏牙。”沈梨用舌头舔着牙含糊不清地说道,“你说我们要是拿到宋庄的集市去卖,会有人买吗?” 这个问题让叶宵陷入了沉思。她们的坚果糖确实美味,但是否真的有人愿意买单,还需要进一步的考量。而且,如果真的要将这种糖拿到集市去卖,这点仨瓜俩枣肯定不够,还需要准备更多的甜秆大规模制作才行。 这个工作量太大了。 叶宵思考了一会儿,提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我们明天再做一锅给庄然和小黎她们尝尝再说!” 沈梨点头同意了叶宵的提议。 晚饭时分,叶宵去屋后的田里掰了四根玉米。今天的晚餐便是水煮玉米。 屋后的玉米此时正是鲜嫩多汁的好时候。现在掰下来煮着吃,口感恰到好处。再过一段时间,玉米就会变老,那时的口感就会大打折扣。 所以,她们珍惜这短暂的鲜嫩时光,这是大自然的馈赠。 煮玉米,火候是关键,叶宵用文火慢慢煮着,不让水沸腾得太急,以免破坏了玉米的清甜。随着锅内水的翻滚,玉米在水的怀抱中慢慢变得柔软,那苞叶逐渐从翠绿转为深绿,仿佛是在水的滋养下,释放出了它所有的生命力。 玉米煮好了。 沈梨和叶宵坐在餐桌前,手中拿着热气腾腾的玉米,咬一口,煮玉米的肉质地细腻,汁液甘甜,仿佛是将整个夏天的精华都锁在了这小小的颗粒之中。 真是美味又饱腹。 第71章 采蘑菇 沈梨和叶宵将剩余的坚果糖仔细地用塑料袋装好,又从地里掰了六七穗新鲜的玉米,一起背着下了山,准备带给庄妤他们。 这种互相分享好东西的习惯,不知从何时起已成为她们生活的一部分。回想起一年多前,沈梨和叶宵还需谨慎地交替守夜,如今,她们已经可以轻松的和他人建立牢不可破的信任和友谊。 满目疮痍的世界在慢慢愈合,沈梨和叶宵也在其中找到了自己的安宁。 庄沫沫在末世的动荡中长大,很少有机会品尝到零食,她嘴里嚼着坚果糖,手里把玩着,对叶宵和沈梨的巧思创意赞不绝口。 “教教我怎么做的呗!”庄沫沫围着沈梨转,不断央求,希望能学会这种小零食的制作方法。 沈梨故意摆出一副为难的样子,说:“这可难办了!这东西是我们家的独门秘方,是从我妈妈的妈妈的妈妈那里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的。我发誓只能传给自家人的!” 庄沫沫眉头一皱:“真的假的?” “千真万确!”沈梨趁庄沫沫不注意,偷偷憋笑,“除非你跟着我姓沈,不做庄然和庄妤的妹妹了,做我的妹妹,我就可以教给你了!” “那可不行!”庄沫沫几乎没有思考就拒绝了沈梨。 沈梨双臂在胸前一抱,看起来很遗憾的样子,撇撇嘴说道:“那没办法咯!” 庄沫沫若有所思地略微一想,随即对沈梨说:“我有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什么办法?”沈梨问。 “我不跟你姓沈,但是你可以跟我姓庄嘛!那我就不算外人了,就两全其美咯!”庄沫沫说完忍不住捂着嘴咯咯笑起来。 她早就发现沈梨是在捉弄她,索性将计就计。沈梨气急败坏地抓起一旁的塑料袋向庄沫沫丢去,庄妤和叶宵也早就笑得前仰后合。 庄然从田里回来,一脸茫然地看着屋子里四个姑娘的欢笑。他的出现让气氛更加热闹,沈梨趁机倒打一耙,戏谑地指责庄沫沫欺负她。 “你好妹妹欺负我!”沈梨故作委屈。 庄然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一脸茫然地看向众人。叶宵和庄妤早笑的直不起腰。庄沫沫便扮了个鬼脸,调皮地回应:“那也是你先使坏的!我只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叫‘将计就计’!” 沈梨伸出食指,一边点着庄沫沫的额头,一边笑嘻嘻地打趣:“这个小丫头呀~你们再给她看那些谋略的书她可要成精了!”她的话让大家都笑了起来,庄沫沫知道沈梨是在夸赞自己,于是撒娇一般抱着沈梨的胳膊摇了摇。 庄然虽然不知道她们的玩笑到底是什么,但是也跟着笑了起来。这些十几岁的姑娘,如果是在和平时期,她们应该享受着无忧无虑的青春和校园生活吧?理应如现在这样放声大笑。 他的目光落在桌子上那盘坚果糖上,叶宵便从盘子里拿了一块递给庄然。 “我跟沈梨做的,你尝尝好不好吃,给点意见。”叶宵说。 庄然咬了一小口,仔细品尝,香酥可口的坚果经过炒制,油脂丰富,口感酥脆,被糖浆包裹后,甜丝丝的,在这样物资匮乏的时代,算是很新鲜难见的小零食了。 “蛮好吃的,像小时候吃的冻米糖!”庄然说着又咬了一口。 “等秋天的高粱米熟了,炒一些高粱米加进去的话,应该就是冻米糖了。”叶宵被庄然提醒着,有了新的改良思路。 沈梨最终还是无偿分享了坚果糖的做法,庄沫沫得知原材料就在村外,立刻蠢蠢欲动,想要亲自去砍一些甜秆做一些吃。 “我们也没有榛子核桃这些东西。”庄妤提醒庄沫沫。 “我们家还有一些,去年秋天采回来很多,一直没吃完。这些坚果很耐吃,而且晒干后又好储存,如果秋天有时间,你们也可以来山上多采点回去。”叶宵建议庄妤。 庄妤点头同意,她其实早就想去山里看看,但因为对山里不熟悉,加上家里的活计繁多,所以一直没有成行。沈梨突然想起最近的雨水正是蘑菇生长的好时机,便提议和庄妤一起进山采蘑菇和木耳。 “去年夏秋采的蘑菇晒干后,我和叶宵吃了一整个冬天还没吃完,只要用水泡开就跟新鲜的一样好吃!”沈梨这样鼓动着庄妤,而庄妤也确实被说动了心。 “那我跟你一起上山!正好这两天不忙。”庄妤立刻决定加入采蘑菇的行列。 “我也去!”庄沫沫也马上表态。这种凑热闹的好事肯定落不下她。 庄然见两个妹妹要进山,显得有些担心,他表示也想一起去。庄妤对此有些不乐意,觉得四个女孩子一起行动,庄然一个男生跟着不方便。 庄然坚持说:“山上很危险的。你忘了我脚受伤了那次吗?” 沈梨在内心腹诽:你脚受伤了不是踩了我的捕猎夹子才伤的吗……不过她可不敢这样大方的说出来。 “再危险,沈梨姐和叶宵姐一直在山里生活也都好好的呀!”庄妤反驳道,“我们只是采个蘑菇而已,你不要小题大做。” 叶宵笑嘻嘻地看着庄家兄妹斗嘴,恍惚间,她想起第一次见庄妤的时候,她怯懦懦的样子,什么事情都要下意识看向哥哥,寻求哥哥的意见。而这短短的一年时间,她似乎已经变成了一个开朗独立的大姑娘。 “那我去山里打猎总行了吧?”庄然无奈地提出。 叶宵看到兄妹二人争执不下,便出来打圆场:“多个人多采点也没什么不好。采蘑菇有瘾的,到时候蘑菇多的采不过来,又贪的一颗都不肯放过。” 也许是看在叶宵的面子上,庄妤没说什么,大概是同意了。 最终,大家达成了共识,决定一起回山上。 庄沫沫虽然之前上过几次山,但都是在沈梨和叶宵的小屋做客,并没有真正参与过山林中的活动。对于这次上山采蘑菇的活动,她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积极和兴奋。 “采蘑菇需要带什么工具吗?要不要带刀?筐子肯定要带吧?衣服应该穿长袖还是短袖?”庄沫沫在家里翻箱倒柜的同时抛出一连串问题。 叶宵耐心地一一回答:“穿长袖比较好,山里蚊子虫子多。鞋子最好穿防滑防水的,雨后山路不好走。刀其实没什么必要,但带着也不错,采蘑菇主要是用手,没有太多讲究,倒是要背个大点的篓子……” 庄沫沫按照叶宵的建议装备齐全。待三人都收拾妥当,大家结伴前往小屋。 路过甜秆地时,沈梨和叶宵带领大家全体出动,几乎把一片地的甜秆砍了大半,每个人的篓子里都装满了砍成一截一截的甜秆。他们决定在小屋多做一些坚果糖,到时候给小黎母女也送去一些尝尝。 “还有蘑菇!”庄沫沫适时提醒,“采了蘑菇也要给小黎姐一些。宋庄附近没有山,估计吃不到蘑菇的!” 庄沫沫的话让四个人意识到了一个新的商机,宋庄不靠山,蘑菇应该比较少见,那他们岂不是可以采了蘑菇拿到宋庄去卖? 想到这里,四个人更有动力了,恨不得把整座山的蘑菇都包场挖空。 第72章 满载而归 五个人在庄家吃了午饭才慢慢悠悠的出发山上,抵达小屋后,已是下午。 一路爬山又累又热,大家决定推迟采蘑菇的计划,改为第二天一早再进林子。既然不急,几人玩了一会游戏,又忙活着吃了晚饭,天色也就擦黑了。 面对住宿的安排,叶宵考虑到庄妤和庄沫沫与庄然同住一室的不便,便提议姐妹俩与沈梨和自己一同在主屋的大火炕上将就一晚。 庄然这才意识到庄妤所说的“不方便”所指的具体含义。这让他忍不住又想起上次在宋庄时的问题,虽然庄妤和庄沫沫表示对现在的生活状态很满意,不想改变,但是他总不能留着两个青春正茂的妹妹一辈子守在自己身边。 他像个老父亲一般,内心一阵纠结,沉沉地叹了一口气。 另一房间里,四个姑娘肩并肩地挨在一起睡在一个炕上,互相嬉笑着说着贴心话。好在主屋的大火炕本就是给以前伐木场的工人们建造的,够宽够长,四个姑娘睡在一起倒是也不挤,她们叽叽喳喳地分享着彼此的小秘密,直到深夜,困意袭来,才渐渐安静下来,不舍地进入梦乡。 第二天一早,当庄然看着她们齐整整的黑眼圈和此起彼伏的哈欠声,他无奈地摇摇头。 自己真的是多余操这个闲心,她们早已不是当初那两个不谙世事怯生生的小丫头了,自己非巴巴的跟过来,完全是多此一举。 庄然再一次后悔自己的决策,但是也欣喜于这个结果。 沈梨和庄妤负责检查整理去采蘑菇要用的装备,叶宵和庄沫沫负责制作五个人这一天在野外所需的食物和碗筷锅具。 看着有条不紊地进行准备工作的四个人,庄然只能默默擦擦自己的手弩。 出发前,沈梨在河里不同的几个地方一连下了七八个鱼笼。 “运气好咱们回来就吃鱼!”她说这话的时候颇有自信,在这里生活了一年,她对河里鱼获情况了如指掌。 庄家兄妹所在的村子外也有河,但是离得远不说,河水太清太浅了,鲜少见鱼,另一段河段倒是有一些河贝和喇咕,让他们兄妹三人偶尔打打牙祭换换口味。 听到吃鱼,庄妤开心地不得了,她最爱吃鱼了。 “真能抓到吗?” “包的!”沈梨一拍胸脯,“末世前野生鱼被捞的快绝了,人少了后,这几年林子养的差不多了。小时候课本里说''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以为是夸张手法,现在亲眼见了才知道原来是纪实文学。” 五个人带着春游般的心情热热闹闹地进入了森林。沈梨走在前面带路,庄然在队伍的最后面,确保没有人掉队,中间的叶宵则照顾着庄妤和庄沫沫两姐妹。 庄沫沫像一只活泼的袋鼠,蹦蹦跳跳地前进,手中的小树枝随着她的动作摆动,嘴里哼唱着轻快的小曲。叶宵和庄妤并肩走着,虽然庄妤不像妹妹那样活泼好动,但她的好奇心也不减,一路上不停地四处观望,似乎对森林中的一切都充满了兴趣。叶宵见她有兴趣,便不时地向庄妤介绍路边那些平时不常见的植物和小动物。 森林中的树木高大挺拔,遮蔽了天空,前几日的雨水使得林中空气闷热潮湿。大家都穿着长袖衣裤,走了一会就觉得汗流浃背,黏腻的感觉让人多少有些不适。 “蘑菇长在什么地方?”庄沫沫问道。 “松软的土质,潮湿阴暗的地方,腐叶堆积有营养的地方更好。”叶宵总结了一番。 沈梨一路四处打量,到了这一片突然停下来,她认真观察着四周,接着又蹲下身子,眼睛像探照灯一样仔细地扫视着地面,断言道:“这一片的蘑菇肯定很多。” 大家听了沈梨的判断,都相信她的经验,于是立刻分散开来,低头寻找,很快就发现了几簇鲜嫩的小蘑菇。庄沫沫兴奋地叫道:“哈哈,我找到蘑菇啦!”她小心翼翼地把蘑菇采下来,高高举在手里。 “沫沫小心别采到毒蘑菇!”庄妤担心地提醒。 沈梨看了一眼庄沫沫手里的蘑菇,确认说:“这个是滑子菇,没毒,做酱炒着吃都好吃!” 得到沈梨的鉴定后,庄沫沫开心地把采到的蘑菇放进了身后的背篓里。 其他几人又扩散了一下搜索的范围,很快也都各自找到了一些蘑菇。 “还真是不少,而且都扎堆似得一丛一丛的长,一摘就能摘很多!”庄妤打量着手里圆滚滚的蘑菇,感慨道。 继续往山林深处走,地势渐渐变得陡峭,道路也越发崎岖难行。庄妤不小心被一根藤蔓绊倒,差点摔了一跤,叶宵眼疾手快,一把扶住她。 “小心!地上有很多盘根错节的树根藏在草丛里和腐叶下。尽量跟着沈梨走过的路走。”叶宵提醒庄妤。 庄妤点点头,意识到了林子里面的潜在危险。 只走了一个多小时,几人的背篓已经满了大半,沈梨便提议大家在开阔一点的一片空地休息一下。 叶宵把随身的挎包摘下来,从包里取出一些煮玉米,每个人分了半个水煮玉米补充体力。庄沫沫也打开随身携带的水壶,大家轮流喝了些水休息。 “山里有蛇,尽量不要进草。进草之前用棍子敲一敲草再进会安全些。如果被有毒的蛇咬了。咱可没有血清!这不是开玩笑的事。”趁着休息,沈梨严肃地给庄家两个姑娘科普一些小tips。庄然经常进山打猎,应该知道这些常识。 事关重大,庄妤和庄沫沫也严肃地点头表示知道了。 几人又往深处走了一段路,直到每个人的背篓都装满,看着前面的林子,大家都觉得竟然还觉得不过瘾。 “前面肯定还有很多……咱们这个山头三分之一还没走完呢!可惜装不下了……”叶宵环顾了一下四周,略带遗憾的说。 “嘿嘿~我早有准备!”沈梨说着从兜里掏出几个塑料袋,给每个人发了一个,然后一脚踩在一截枯木头上,叉着腰向众人发号施令:“每个一个塑料袋,装满就回去,怎么样?” 大家一致赞同。 于是几人又往里行进了一小段,直到每个人的包里袋子里都再也装不下,一行人满载而归。 第73章 酸汤鱼 回去的时候,沈梨特意来到河边,她还惦记着走之前下的那些个鱼笼。 河岸边的泥土湿润而柔软,被一些杂乱的水草和苔藓覆盖,踩上去发出轻微的“吱吱”声。河水在微风中泛起涟漪,反射着夕阳的余晖,金色的光斑在水面上跳跃。沈梨脱了鞋子,赤着脚踩在河水里,逐个捞起鱼笼。 “上鱼了吗?”庄妤站在远处的河岸边,手里的塑料袋早已被庄然提前接手先带回了小屋,身后只背着装满蘑菇的背篓,背篓的重量让她的肩膀微微下沉。她的目光紧紧地盯着沈梨手里的动作,看起来对今天的渔获期待已久。 “好消息和坏消息各有一个,想听哪个?”沈梨回过身问庄妤。 “先听坏的!” “坏消息是只有两条鱼。” “那好消息呢?” “好消息是其中一条比较大,应该够我们五个人吃!”沈梨两只手里各提了一个鱼笼,鱼笼里的水珠滴落在地上,形成小小的水洼。她将鱼笼里比较小的鱼都放生,只留了一大一小两条。 没有水桶,只能将鱼放在鱼笼里就这样提回去。沈梨把其中一个鱼笼递给庄妤,庄妤好奇地透过孔隙向笼子里看,果然有一大一小两尾鱼在里面垂死挣扎着,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 沈梨和庄妤提着鱼笼背着背篓回到小屋,叶宵已经在教庄然和庄沫沫怎么处理采回来的蘑菇了。 空气中弥漫着新鲜蘑菇的味道,闻起来像是木头要腐烂的感觉,混在一起属实不太好闻,沈梨不自觉地皱起了眉头。 “要及时通风,不然会长蛆虫,那就白费了。”叶宵像温柔的老师一样跟庄沫沫传授蘑菇处理的经验,她拿出了家里的两张晒网,将篓子里的蘑菇熟练地平铺在上面,展示在阳光下。“晒的时候尽量对不同种类的蘑菇做一些区分,不然煮蘑菇的时候再挑拣会很头大!” 不用说,肯定是去年吃过这样的亏。生活经验就是这样吃一堑长一智得来的。 庄然和庄沫沫有样学样的照做,很快两张晒网上就铺满了各式各样的蘑菇。而庄妤和沈梨的背篓里,还有很多。 沈梨回来的时候看到眼前的景象,感慨道:“看来得再做两个晒网了!多了三个劳动力就是不一样,我跟叶宵进三次山也采不回来这么多!”不得不说,这样的大丰收让每个人的心情都不自觉的愉悦起来。 庄然自告奋勇帮忙做晒网,庄沫沫也积极地要帮着叶宵做饭,叶宵却拒绝了庄沫沫的好意。 “你们还跟沈梨去河边冲个凉吧!身上应该不好受吧?”叶宵关切的说。 庄妤本来还想客气一下,但沈梨直接用胳膊勾着庄妤的脖子架着她往河边走,“先洗,回来换叶宵去!” “那不如你们四个一起吧,家里我先照应着。虽然做饭不是非常擅长,但是处理一下食材还是可以。而且我们也不是很急着吃饭吧?”庄然从工具间拿着钉子走出来,刚好看到她们在纠结。 四个姑娘也不再客气,于是拿上换洗衣服便去了河边。 “河水凉,现在不是中午那么热了,不能贪冷,擦洗一下就回去。”叶宵嘱咐道。 “啰嗦的跟老妈子一样!”沈梨早就脱得精光,一个猛子扎进河里,不见了踪影。河水在她入水的瞬间发出“扑通”一声,溅起的水花在夕阳下形成一道道彩虹。 庄妤大惊失色,生怕沈梨发生什么意外,正紧张时,沈梨从河里探出头来,湿漉漉的头发贴在脸颊,她用力甩着头,动作轻盈,水花随着她的动作向四周飞溅,像只优雅的小猫。 庄妤看着沈梨,脸上的紧张褪去,咯咯的笑了起来。 洗完澡几个人顺手在河里把脏衣服也洗了,然后抱着洗干净的衣服有说有笑地往回走。 “今天的鱼怎么吃?”沈梨问叶宵。 叶宵想了想,提议道:“酸汤鱼怎么样?” 沈梨几个人都没有吃过酸汤鱼,因此对这道菜既好奇又期待。 叶宵回到小屋,厨房的案板上已经有两条开了膛破了肚的鱼,叶宵扎好围裙便开始准备饭菜。 将鱼切成块状,用盐、一勺酒腌制入味。又去菜园子里摘两颗青椒,一颗大番茄,切成小块。采回来的元蘑、松菇都切成片装碟备用。 锅里放油,用小火将小根蒜炒香,再将番茄丁、蘑菇片加进去炒出汤来,倒入前几日做的番茄酱和辣椒酱,炒的满屋都是底料的味道,便加入半盆开水。 锅内平静了片刻,很快又恢复了沸腾,这时候将刚刚腌制的鱼块加入锅里,大火煮熟,鱼肉熟透即可端上桌享用了。 沈梨将冬天过年煮热锅子的锅拿出来,下面加了些柴,几个人就这样在屋里涮起了鱼肉火锅。 加了辣椒酱和番茄酱的锅底酸辣味道浓郁,却又不失清爽,让人一口下去,便觉胃口大开。鱼肉在酸汤的炖煮下,爽滑鲜嫩又可口,它们吸收了汤中的酸辣味,此时变得更加美味。纵然是不能吃辣的庄妤也“丝哈丝哈”的哈着气一口接一口。 做饭是一种基于经验的奇妙思想,想象力丰富的人往往能创作出更加美味的食物,这正是叶宵所擅长的。 吃饱了饭,沈梨他们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做坚果糖。 五个人都围在厨房里,本来宽敞的厨房此时竟然显得有些狭窄。因为庄家兄妹的加入,沈梨他们这次砍回来的甜秆非常多,几个人商量着,如果做出来的糖很多,就尝试着卖一点点,当然,钱是不重要的,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测试一下市场反应。 叶宵担负起了此次做糖工作的总指挥,她一边指导庄家兄妹干活一边给他们讲解要点,“过滤可以多过几遍,一定要确保无杂质糖才好吃。熬的时候火候要把握好,一边搅拌一边观察,锅里的变化是很快的,所以要时刻准备调整火候,要是糊了就完了……” 庄妤听的认真,但是更认真的是庄沫沫,她全程点头如捣蒜,看得出来她是非常想学这个坚果糖的了。 因为有了上次做糖的经验,这次做出来的坚果糖比上次做的还要好,除了核桃仁、榛子仁、碎果干以外,这次叶宵在里面又加了炒熟的芝麻,因此吃起来更香了。 “好吃的我都舍不得卖!”庄沫沫看着面前满满一小盆糖,不舍的说。 “白糖应该也可以做吧?”庄妤问叶宵。 “当然可以!不过白糖比较贵,如果做了是拿去卖掉,估计成本会比较高。” 庄妤坐在桌子前,一手托着腮看向屋外,喃喃自语一般的说道:“要是能做糖就好了。” “理论上来说,甜杆儿也可以做糖,只是需要一些结晶的东西才更好操作。”庄然分析着。 几个人就如何做糖这个话题叽叽喳喳的讨论了半天,最后也没有个什么结论。如果是自己吃,确实没必要大费周章,远不如用其他产品交换来的容易。 天黑了,几个人这次没有再熬夜聊天,因为明天要起早赶路去宋庄卖蘑菇。 第74章 卖蘑菇 五筐蘑菇,满满当当冒着尖儿,如同小山一般摆在那。随着市场上的人渐渐多起来,喧嚣声、吆喝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但五个人都是第一次摆摊做生意,人越多他们反而越紧张,庄妤的手心甚至不自觉地冒出了微微汗珠。 现在这个摊位是小黎帮忙申请的,就在她的洗发水摊位旁边,方便她照料沈梨几人。 理论上来说,叶宵他们作为临时人员只能在市场另一个区的固定区域摆摊,但是小黎跟市场管理人员的关系很不错,在她的软磨硬泡以及沈梨他们的蘑菇和坚果糖的猛烈攻势下,最终还是破例同意了。 从市场管理处出来,小黎的脸上挂着得意的微笑:“放心,我就说没问题吧!” 庄妤几个人纷纷发自内心的表示感谢,庄然跟在一边,却默不吭声。 “聚集区卖的蘑菇,平时都是什么价?”叶宵犹豫半天还是拉了拉小黎的衣角,附在耳边小声的问。 这可难到了小黎。 她皱了皱眉头,仔细回想了一下,说:“平时不太常见卖蘑菇的,因为这里没什么人进山,毕竟山里虫蛇野兽常出没,如果不是熟悉山里情况的,很容易发生意外。大部分人都是靠着聚集区提供的工作任务去换取柴米油盐等必要的生活物资,富余的东西大家才拿出来交换——比如夏天看到的种菜的那些人。不过跋山涉水的采蘑菇的,几乎没有。” 确实,为了口吃的冒着风险进山,确实是划不来。 没有参考价,也不了解聚集区的市场行情,对物价缺乏基本概念,这可让沈梨几人犯了难。 小黎挠挠头,继续说:“我看你们也没有带称,不如就以盆作为计量单位吧!暂定价格为200卡一小盆怎么样?可能是因为聚集区里物资储备丰富,最近很多资源的积分都降了,大家的‘收入’变相增多了,一两百卡应该还是消费得起的!” 小黎说着便从她的摊位拿出一个比脸大一些的小盆,又递给叶宵他们一些塑料袋。 “大部分来市场买东西的人都会自备购物袋,但是总归会有人没带,以防万一这些袋子你们拿去用。”不得不说,小黎是真的贴心,事无巨细帮忙筹划的非常周全。 沈梨按照小黎给的定价在心里粗略盘算了一下这几筐蘑菇的价格,如果顺利都卖掉的话,收入也很可观了。 沈梨刚想答应,叶宵却有更多的考虑:“不同品种的蘑菇,还是要定价不同,毕竟珍稀程度不一。我的建议是这些杂七杂八的蘑菇就100卡一盆,元菇200卡,榛蘑300,这一点点猴头菇和牛肝菌,500卡,毕竟它们产量很少味道又好营养价值也高。如果卖不出去我们再降价。你们觉得呢?” 叶宵的提议得到大家的一致赞同,小黎也觉得这样很妥当些。反正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先试试水再说。 第一次在集市上卖东西,就算是e人沈梨也有些张不开口。五个人守着摊位,脸上挂着紧张两个大字,手也都不自觉地摆弄着摊位上的蘑菇,看起来局促不安。 “蘑菇蘑菇!新鲜采摘来的蘑菇,快来看看呀!” 破冰行动还得是小黎来,她一边吆喝着一边招揽着走过路过的顾客,“大姐来买点蘑菇吗?100卡一盆,便宜的嘞~”她的声音清脆悦耳,热情之余又带着天然的感染力,瞬间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力。 路过的一个大姐停下脚步,她挨个筐挑挑拣拣的东看西看,最终成为了小摊的第一位顾客。 “您是第一位顾客,送您一块坚果糖。如果好吃的话,记得帮忙宣传宣传,多多捧场!”小黎随手拿出一块坚果糖塞到大姐的手里。得到了意外小礼物的大姐非常开心,笑嘻嘻的提着蘑菇走了。 有一就有二,很快,沈梨他们的摊位就围满了人。毕竟蘑菇对他们来说,也算便宜新鲜又不常见的食材。 午饭时间刚过不久,五筐蘑菇就已所剩无几。几人手脚麻利地收拾好摊位,一同来到中心区一个小广场。广场上,几棵高大的绿树伸展着繁茂的枝叶,投下一小片凉爽的树荫。他们在树荫下随意找了块空地就坐下休息。 大家纷纷将各自收到的卖蘑菇所得的钞票聚拢在一起,由叶宵负责清点。她手指灵活地翻动着钞票,嘴里小声数着数。不一会儿,总数便出来了,一共收入九万三千五百卡。五个人平均下来,每人有一万八千七百卡的收入。 小黎看着数钱的几人,她的目光在他们身上来回移动,脸上的笑容灿烂而真诚。 “好家伙,你们这一天的收入可比我三个月的营业额了。” 庄妤听到小黎的话,在心中默默粗略计算了一下,然后低声自语:“一瓶洗发水才150卡,那也就意味着,每个月至少要卖200多瓶?” “一个月要卖两三百瓶洗发水吗?”庄妤感到难以置信,她看向小黎,仿佛在寻求一个合理的解释。 小黎轻轻笑了笑,然后说:“那倒也不是,而按照现在小镇的人口来说,也不可能。洗发水只是我所卖品类的其中之一,现在最赚钱的是洗衣液和洗洁精。毕竟人不会每天都洗头发,但是每天都要洗碗呀!” “我观察了一下,好像整个聚集区就你一个人在卖这些?”叶宵问道。 小黎点点头,认真的向大家解释:“我是一路跟着聚集区的大部队从海边迁过来的,刚落地这里的时候还没这么多人,那时候我就在卖这个了。反正我妈在家也没事干嘛!她在家做,我就当个副业,工作闲暇之余能卖多少算多少。后来聚集区人多了这个副业的收入也多了,干脆就以这个为生了!当时也有人学着我做,不过我定价低,走的就是薄利多销的路线,他们在本来就没什么利润的情况下,想跟我抢市场,很难。” 众人听了小黎的一番话,都有些意外,没想到她的头脑如此清晰冷静,对市场策略的把控可以说相当精准。内心中对她的敬佩又多几分。 几个人聊着聊着话题便转向吃什么的问题。毕竟今天又赶路又摆摊,此时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 “走,去下个馆子!今天所有消费由沈姑娘买单!”沈梨振臂一呼,庄沫沫开心的也跟着拍起手来。 “可别,下馆子可太贵了。要不还是来我们家吃吧!”小黎虽然赚的多,但是性格节俭,她可从来舍不得这样挥霍。 “来了几次了,还没下过这儿的饭店呢!”沈梨有些不开心,嘴巴都嘟起来了。 叶宵双手抚着沈梨的肩膀,轻声劝慰道:“下次去吧,等秋天我过生日的时候再来?”她说罢还用手轻轻捏了捏沈梨的肩膀。 沈梨感受到叶宵似乎有什么不方便直言的隐晦,出于信任和默契,她二话不说点点头表示同意。 从来没去过饭馆吃饭的庄沫沫本以为可以吃一次哥哥姐姐口中的“饭店”,没想到最终又不去了,她表现的最为失落。叶宵又赶忙去安慰庄沫沫,表示今天可以给她做点她从没吃过的。 叶宵如同魔法一般的厨艺,庄沫沫肯定是信任的,她虽然对下不成馆子有些失望,但是依然乖巧的听从安排。 反正她现在能赚钱了,下次来再吃也不迟! 第75章 羊肉和藕 六个人兵分两路,小黎带着庄然和庄沫沫先行回家。沈梨、叶宵则要回到菜市场买些肉和菜,庄妤不好意思白吃,非要跟着一起去。 “你刚刚捏我干啥?为啥不能下馆子?”等小黎几人走远,沈梨终于忍不住问叶宵。 走在前面的叶宵停下脚步,转身面对沈梨,眼神中带着一丝愠怒:“你知道六个人去饭店吃一顿饭得多少钱吗?” 沈梨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 叶宵叹了口气,颇为无奈:“虽然我也不知道具体价格,但按肉价菜价还有限购的盐和蛋去想也不会便宜到哪去。咱俩今天虽然赚了点小钱,但是就凭你兜里那仨瓜俩枣,还想请六个人下馆子呢?把我的那份也搭上都不见得够!” 叶宵句句实话,说的沈梨的脸色微红。 庄妤见状,试图缓和气氛:“哪里好意思让沈梨姐花钱请客。如果是下馆子,大家肯定是aa。” 叶宵扭过脸看向庄妤:“问题就出在这,明明是她一个人的主意,最后却要大家一起兜底,哪有这样的事情?”她又看向沈梨数落起来:“而且,我且问你,小黎的妈妈不方便出门,咱们几个人下馆子去了,阿姨在家怎么办呢?” “我……”叶宵的每句话都像针一样刺在沈梨的心上,她想说些什么,却无话可辩,只能低下头,不再反驳。 庄妤也意识到自己无法为沈梨找补,沉默不语。 叶宵见沈梨垂头丧气,庄妤也像犯错的孩子,意识到自己言语可能太重了,她语气柔和下来:“没有要责怪你的意思,只是下次不要这么冲动。而且,咱要买的东西还排着队呢。柴米油盐就不说了,你心心念念的浴盆,还有手推车,哪个不要钱呢?” 一提到浴盆,沈梨才想起来自己早忘了这么回事。夏天在河边洗澡确实凉爽又方便,但随着秋天的临近,她可不想再蹲在那个浅浅的洗衣盆里,像只鹌鹑一样撩水拿毛巾擦擦敷衍了事了。 回去得问问小黎哪有卖浴盆的!沈梨想。 说话间就走到了菜市场,已经过了午饭的时间,这里几乎已经没什么顾客。热闹散去,留下的是一片寂静和午后的慵懒。摊贩们要么躺在躺椅上睡觉,要么三三两两凑在一起聊天说话。 沈梨几人从蔬菜摊子开始逛过去,她们的目光在琳琅满目的蔬菜摊上逡巡,手指在预算和欲望之间做着微妙的平衡。 “大妹子,来看看这莲藕吧!刚从泥里挖出来的头茬,新鲜得很!”一个粗犷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带着北方人特有的直爽。 沈梨和叶宵抬头望去,只见一个身材魁梧的摊主站在摊位后,他的脸上挂着朴实的笑容,手中挥舞着一截带着泥土的莲藕。 现在吃莲藕似乎早了些,印象里秋季的莲藕是最好吃的,不过这里是北方,连莲藕都很少见的地方,叶宵也说不准在这个农作物一年一熟的地方,到底几月份吃莲藕最合适。 或许,这里根本不吃莲藕? 沈梨和叶宵走近了些,摊主的眼神里透露出一丝期待。他的摊位藏在市场的角落里,不似前排那些摊位那般热闹,但他的莲藕却显得格外诱人。 “这莲藕...”叶宵的话还没说完,摊主就抢着说:“这可是好东西,别看它还带着泥,这可是最新鲜的,炖汤炒菜都好吃。在北方可不常见到这玩意儿。” 叶宵轻轻拿起一截莲藕,用手指甲刮去表面的泥土,露出了里面洁白的藕肉。她记得小时候每到秋天,餐桌上每日都离不开莲藕做的菜。桂花糖藕,炸藕夹,凉拌藕片,排骨莲藕汤……那些都是她记忆中的味道。 “怎么卖?”叶宵问道,语气里努力掩盖着自己的渴望。 “这一截,800卡。”摊主比划着手中的莲藕。 沈梨和叶宵对视一眼,对比平常的蔬菜来说,800卡是天价,但她们知道这个价格对于稀有的莲藕来说并不算高。 “便宜点我就买一截。”叶宵其实不擅长讨价还价,她努力学着记忆里妈妈买菜的样子和语气。 摊主的眉头微微皱起,他指着莲藕说:“这玩意可稀罕啦!800已经是看在下午没什么人的情况,打了折扣的。早上我卖1200也有人抢着买~” “大叔,你就再便宜点嘛。反正现在除了我们也没人来买菜啦!便宜点卖给我们,大家都能早点回家。”庄妤用她甜美的声音,撒娇一般的说出来,攻击力十足。 大哥难以抵挡这种“糖衣炮弹”,他的态度明显松动,只是仍有些为难,他微微犹豫了下,然后从后面的篓子里掏出两个莲蓬,“好吧,好吧,送你们两个莲蓬,这总行了吧。藕的价格真的不能再低了。” “我们三个人,送两个莲蓬,让我们怎么分呀?”庄妤撅起小嘴,做出一副委屈的模样看着卖莲藕的大叔。 摊主无奈地笑了笑,又从篓子里拿出一个莲蓬,一起放在叶宵面前,“好吧,三个莲蓬,这下总行了吧。” 叶宵微笑着点了点头,精心挑选了一根最粗壮的莲藕,递给摊主800卡币,“谢谢大叔。” “谢谢大叔!”庄妤也甜甜地补充道。 “姐姐,买点羊肉吗?”一个微弱而带着祈求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庄妤顺着声音望去,发现在市场的一个角落里,一个小男孩孤零零地守着他的羊肉摊。 他看起来只十岁出头,瘦小的身影在市场的角落里显得格外孤单。 “姐姐,买点羊肉吗?”小男孩的声音再次响起,这一次更加迫切。 庄妤的心被这声音触动,她轻声对沈梨和叶宵说:“他看起来好可怜。” 沈梨和叶宵的目光也随之转向了小男孩,还有他面前的那一块比巴掌大一些的羊肉,以及散落在旁的羊骨。 小男孩站起身,他的身形显得更加瘦弱:“昨天宰的,便宜卖,这块只要2000卡。” 现在并不是宰羊的好时节,叶宵用食指轻轻触碰着这一块红彤彤的肉,仔细观察着。 这么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孩,是从哪弄来的肉? 叶宵的眉头微微皱起,她警惕地问:“你家大人呢?” “死了。”小孩子垂下头,小小声说。 庄妤的心瞬间软了,她下意识地想要掏出钱来,却被沈梨从身后轻轻拉住了衣襟。 气氛突然变得有些尴尬,直到一个瘦老头的声音打破了沉默:“你们要是需要,不如就买点吧,全当做好事积积德!”他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沧桑,“这孩子市场里的人都认识,她们姐弟俩本来是给聚集区放羊讨生活的,偶尔也采点野菜抓点野味什么的拿到市场卖,听说前段时间他姐姐进山被蛇咬死了,以后就剩他一个咯!唉,造孽……” 小男孩的脸上闪过一丝痛苦,他别过脸去,不想让人看到他的泪水。 “那这羊……”沈梨刚一开口,男孩便明白了沈梨的误会。 “是我跟姐姐养的羊,就这一只,我想让姐姐死之前能吃上点好的才宰的!不过她也没吃着,放着也是要坏掉的,只好拿出来卖了……”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小小年纪竟然有种认命的感觉。 叶宵的心被深深触动,沈梨也想起了自己失去父母的日子,庄妤更是忍不住直接掏出了钱。 这次沈梨没有阻拦她。 “就要这一块肉吧!”庄妤递过去2000卡,然后又多给了1000,从那堆羊骨里随便捡了一小块腿骨。 小男孩愣了一下,他从兜里翻出几张皱巴巴的卡币塞回庄妤手里:“这骨头不值1000卡,多的给你!” 庄妤刚要说话,沈梨却拦住了她,小声在她耳边说:“一块腿骨熬个汤就够了,这几块都买回去也吃不完。这种事每天发生,你可别圣母心泛滥太上头!” “俺是卖肉的,不是卖可怜的,天热你吃不完坏了也是浪费,俺不卖你。” 看起来,小男孩听到了沈梨对庄妤说的话。 意识到自己可能无意中伤害了小男孩的自尊心,庄妤有一些懊悔,沈梨也有些尴尬。 付完钱提上肉,正准备离开,庄妤突然摸到兜里还有两块坚果糖,她扭头回到摊子,从兜里掏出坚果糖轻轻放在摊位上,小小声说了句:“别伤心了。” 沈梨回头看过去,正好对上男孩闪着泪花惊讶的目光。 第76章 羊肉垫卷子 “这羊肉,怎么吃呢?”庄妤手里提着刚买的羊肉,一边走一边犯愁。她对烹饪一窍不通,只能向叶宵投去求助的目光。 叶宵端详着那块新鲜的羊肉,沉思了片刻:“我们去调料店瞧瞧,若是能寻到些香料,今天就来做羊肉垫卷子。” “羊肉垫卷子是什么?好吃吗?”庄妤一听这新奇的菜名,好奇心被勾了起来。 “那是西北的家常菜,小时候和父母吃过,如今只能凭记忆尝试复刻了。”叶宵回忆道。 羊肉垫卷子里的羊肉,用的是大众熟知的家常焖煮的做法。除了葱姜蒜、盐、糖以外,还需要酱油提鲜,花椒去膻,料酒去腥。 盐糖酱油葱姜蒜之类的,小黎家是有的,唯独少了花椒。 三人一同来到调料区。 花椒树、麻椒树都是喜欢温暖的植物,因此在这个一年中有半年都低温的地方,若非室内人工培育,难以生长。 相比葱姜蒜,花椒大料这些调料并不是必需品,如果不是烹饪时追求更好的味道,其实没有也罢,毕竟大家现在也仅仅是处于刚解决温饱的状态。 这就意味着花椒、麻椒等调料可能不那么常见。叶宵抱着碰碰运气的态度,竟然还真买到了。只是价格略贵。但是她并没有犹豫,还是买了一小包。 羊肉垫卷子里的卷子,是一种用小麦面粉制成的面食,需要跟羊肉同锅闷煮。叶宵带着沈梨和庄妤又到卖粮食的区域去买面粉。 末世以前的面粉,分类很细,高筋、中筋、低筋等等,但是到现在,大家已经没有这么讲究。粮食摊位前,各种五谷杂粮几乎都有,但面粉,也就只有这一袋子白面矗立在那,磨得粗糙,也并不是记忆里如雪一般,而是灰白色的。 但即便是这样粗加工的面粉,沈梨和叶宵这些年也是很难吃到一顿。 等秋天收了自己家种的麦子,一定要一口气吃六个馒头!沈梨看着眼前的面粉,浮想联翩。 大概是因为快到秋收的季节了,新粮一旦上市,这些陈粮便没人光顾了,因此现在的粮价比之前低了很多。叶宵索性买了两斤白面,两斤大米,一斤小米,还有五斤玉米糁子。 玉米还是占大头,毕竟它便宜又管饱。就是比较容易饿。 面粉买到手,加上之前买的莲藕、羊肉,沈梨、叶宵和庄妤的身上便都多了些重量。 她们沿着熟悉的小路,轻车熟路地来到小黎家。 刚走到大门外,就听到庄沫沫那清脆欢快的声音,她不知在跟小黎妈妈说些什么,逗的小黎妈妈开怀大笑,笑得眼睛都眯成了缝。 庄然在院子里,身姿矫健地挥舞着斧头劈柴。每一下落下,斧头都精准地嵌入木柴中,发出清脆而有力的“咔嚓”声,木屑飞溅在他脚边。 小黎搬了个小板凳,静静地坐在他旁边,她在挑拣一些药材,时不时跟庄然低语几句。庄然听了,嘴角微微上扬,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 见叶宵几人回来,小黎像是被按了弹簧一样,立刻从板凳上弹起,快步迎上去,伸手接过她们手里沉甸甸的肉菜袋子。 “羊肉?!”小黎的眼睛瞬间瞪得大大的,声音里满是惊讶,她微微歪着头,仔细打量着袋子里的羊肉。 “市场上一个小男孩卖的,就这么一块了,我想着买了肉他好早点回家,没想到市场的人告诉我们,他家人都去世了,就只剩他一个。真是可怜!”庄妤一边说着,眉头紧紧地皱在一起,眼神里满是同情与惋惜,轻轻地叹了口气。 “你们说的小男孩我知道,黑黑瘦瘦的,十岁出头的样子,就是他偶尔采点野菜挖点蘑菇什么的会拿到市场上售卖!”小黎缓缓走近,眼神温柔如水,她轻轻拍了拍庄妤的肩膀,轻声安慰道:“别难过了,这世道就是这样。幸存下来的人都有不幸的过往。不过,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庄妤只是默默地点点头,嘴唇微微抿着,看起来仍然比较感伤。 叶宵倒不管这些,她提着羊肉走进厨房,系上围裙就开始忙碌。 她将羊肉放在案板上,拿起菜刀“当当当”地将羊肉切成大小均匀的大块。切好的羊肉被放入冷水中浸泡,冷水缓缓地没过羊肉,渐渐地,一丝丝血水从羊肉中渗出,在水中晕染开来。 趁着泡羊肉这个时间,叶宵转身走向面粉袋。 她舀出适量的面粉倒入盆中,随后拿起暖水瓶,先倒入杯子试了试温度,确认温度适宜后,向面盆中缓缓地倒入温水。 她的手伸进面粉里,开始轻柔地搅拌,面粉在她的指尖逐渐变成絮状。 随着她双手用力在盆里反复地揉面,面团在她的揉搓下逐渐变得光滑而有韧性,发出轻微的“滋滋”声。 将面团揉成面饼状后,她拿起那根又粗又长、油光发亮的擀面杖,用力地擀着面皮,面皮在擀面杖下逐渐变大延展开来。 在擀好的面皮上,叶宵均匀地抹上油,厨房多了些生油的味道。随后,她抓了一把葱花洒在上面,再撒上些许盐粒。 她从一边开始,慢慢地、小心翼翼地将面皮向内卷成棒状,然后拿起菜刀,“咔咔”几下,将其切成寸段,整整齐齐地摆在案板上,像是等待检阅的士兵,只等一会跟羊肉一起下锅。 “帮我烧点水!”叶宵忙不过来,便求助“外援”。 在外面洗莲藕的小黎忙放下手里的莲藕跑进屋。她点燃另一口锅,向里面添了几瓢井水。 叶宵将羊肉从水中捞出,放在水盆里清洗,几遍之后,羊肉被洗的干干净净,没有一点异味和血水。 她蹲下身子,熟练地用打火机点着灶膛里的柴火。 在炒锅里倒入食用油,随着温度的升高,油锅里开始冒起密集的小泡泡,像是一群欢快的小精灵在跳舞,不一会儿又消散了。 叶宵趁此时迅速将羊肉倒入锅中,“刺啦”一声,羊肉与热油碰撞,瞬间发出爆炒的声响。 她紧接着将鲜姜片、葱段、蒜片、干椒放入锅中,用铲子快速地翻炒着,羊肉在锅中上下翻腾,水分也在翻炒中逐渐略收干。 等到羊肉原本粉嫩的色泽逐渐变得微微泛白,纹理也更加清晰地显现出来,叶宵往锅里倒入开水。开水“咕噜咕噜”地涌入锅中,瞬间没过了羊肉,升腾起的白色水汽氤氲在厨房上空,带着丝丝缕缕羊肉的鲜香。 此时放入花椒、料酒,花椒在滚沸的汤中上下翻腾,料酒入锅瞬间散发出一阵浓郁而独特的香气,那气味中混合着些许辛辣与醇厚。 盖好锅盖焖煮一会,静静等待时间的魔法。 羊肉煮成七成熟时,颜色已经近乎全白,叶宵用筷子轻轻戳一下,能感觉到羊肉开始有了一定的紧实度,但还带着些许弹性,内部的血水已基本不见,只在切口处微微泛着一丝淡淡的粉红色。 她向锅里加入食盐、酱油、味精,食盐颗粒迅速在汤中溶解,酱油让汤汁的颜色变得更加浓郁诱人,随着搅拌,香味愈发醇厚。 叶宵又盖上锅盖,调整了一下火候,防止火大收汤炖干了。 跟几个姑娘聊了会闲话的时间,羊肉的表面就变得更加紧实。 叶宵透过蒸汽凑近了查看,羊肉纹理间的缝隙也似乎更小了些,用筷子戳进去时,能明显感觉到阻力增大,她将筷子拔出,羊肉的表面只留下一个浅浅的痕迹,看起来已经九分熟了。 叶宵将上面做成的寸段面卷,放入炖羊肉的肉汤中,面卷一入锅,就被翻滚的肉汤迅速包裹,开始贪婪地吸收着羊肉的鲜美汤汁。 “以煮为主、以闷为辅”是这道羊肉垫卷子的烹饪秘诀。锅中开始发出轻微的“咕嘟咕嘟”声,仿佛是一场美妙的交响乐。 面卷在锅中逐渐变得饱满而富有弹性,羊肉的香味也丝丝缕缕地钻进面卷的每一个缝隙。大概焖20分钟后,面卷熟了,羊肉也炖煮得酥软入味,两者完美融合,她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用小盆将这肉面一体的菜肴盛出锅。 第77章 土豆青椒烧蘑菇 羊肉垫卷子一端上桌,那腾腾的热气裹挟着诱人的香气瞬间弥漫在整个房间。 面卷乖巧地卧在鲜嫩的羊肉之间,仿佛是被精心呵护的珍宝。 庄然夹起一个面卷放入口中,轻轻一咬,首先感受到的是面卷那恰到好处的劲道,牙齿微微用力,面卷便在口中散开,同时,一股浓郁醇厚的汤汁如决堤的洪水般瞬间在味蕾上炸开。 那汤汁既有羊肉本身的鲜美,又融合了各种调料的独特风味,咸香适宜,浓郁的味道在口腔中层层递进,仿佛是一场舌尖上的华丽舞蹈。 沈梨夹了一块羊肉品尝。经过长时间炖煮的羊肉冒着油光,瘦的部分纹理清晰,丝丝分明,放入口中咀嚼,却丝毫不觉干涩柴硬,反而鲜嫩多汁,每一丝纤维都饱含着炖煮的精华。肥的地方则如凝脂般入口即化,在舌尖上留下一抹细腻的滑腻感,却又一点也不觉得油腻。 而且,得益于叶宵的精心处理与巧妙烹煮,这锅羊肉没有一丝一毫令人不悦的膻腥味,只有纯粹而浓郁的羊肉香在舌尖上肆意散开,仿佛是在味蕾上演奏的一曲悠扬乐章,让每一个品尝的人都沉浸其中,不由自主地发出满足的赞叹。 大家围坐在餐桌旁,大快朵颐,筷子与碗盘的轻响伴随着他们的赞叹声此起彼伏。 “要我说,有叶宵这样的厨艺,还下什么馆子呀?依我看,叶宵才应该在宋庄开个饭馆子。”小黎一边吃着,一边打趣的说道 “欸?你别说,还真的可行……”庄妤也赞同地频频点头。 叶宵被夸的有些不好意思:“做点家常菜还行,但跟专业的比还是差远了。” “现在这世道哪里还有专业厨子了?凤毛麟角!你这手艺很可以了!”沈梨也投了赞成票。 开饭馆什么的当然也只是几人口嗨说说罢了,叶宵笑笑并没有放在心上。 怕肉吃多了太香腻,叶宵又做了一道凉拌藕片。 莲藕去皮后切薄片,过一遍凉水,冲一下莲藕上的淀粉,然后开水下锅进行焯水。焯水时间绝不能长,1分钟足矣,时间一到便迅速用漏勺捞出,不然藕片的脆爽口感就难以保证。 出锅后的藕片要马上放到冷水里冰一下,这个步骤有助于保持藕片的脆度。冰镇后的藕片被捞出,控干水分,准备下一步的调味。 辣椒、蒜瓣切成碎末,加入到藕片里,再加入大半勺盐,3勺糖,4勺醋,生抽,搅拌均匀。凉拌藕片的秘诀是糖和醋的比例,糖不仅能中和醋的酸味,还能带出藕片的清甜;而醋则能提升藕片的鲜味,使其更加爽口。只要这个比例拿捏的好,不需要很多的调料也会很好吃。 几人吃多了羊肉,此时来一口凉拌藕片,真的是爽脆解腻又开胃。 另一道菜是土豆青椒烧蘑菇。 “这青椒是菜市场的徐娘娘送的,听说是什么……什么……连云港辣椒,神秘兮兮的就给了我几颗,她说多好吃多精贵的,我和我妈都吃不得辣,一直没尝。”小黎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挠了挠头,脸上带着些许无奈又有点哭笑不得的神情。那几颗辣椒就搁在厨房的角落里好些天了,她还真没怎么在意过。 小黎这一句“连云港辣椒”刚落音,屋子里除了庄沫沫以外的其他人先是一愣,随即都忍不住哄堂大笑起来。沈梨直接笑得趴在了桌上,肩膀一耸一耸的,手里还拿着的筷子都差点掉到地上,旁边的人也是笑得前仰后合。 “你们在笑什么啊?”庄沫沫一脸茫然地看着大家,很是疑惑。她长在末世后,对于大家此刻的笑点,是完全摸不着头脑。 “我们在笑小黎说的‘连云港辣椒’。”沈梨好不容易止住了笑,坐直身子,可嘴角还是忍不住往上翘着,“啊呸,什么连云港辣椒,那是樟树港辣椒!” 此话一出,小黎先是一怔,随即也跟着大笑了起来,她一边笑一边用手轻轻拍着桌子:“哎哟,那徐娘娘说的也不知道是四川话还是重庆话还是哪里的方言,语速飞快的,我哪里记得住嘛!” 她的笑声在屋子里回荡着,和着其他人的笑声,让这小小的空间里充满了欢快的气息。 “樟树港辣椒有什么不同吗?”庄沫沫转头看向坐在她旁边的叶宵。 “一种很短小的辣椒,湖南的特产。据说辣椒味很浓很香,而且味纯不涩,清炒时皮肉不分离,清脆柔软。末世前要卖到几百块一斤呢!人称‘辣椒中的爱马仕’。”叶宵一本正经地说着,就像是一本行走的百科全书。她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着辣椒的长短大小,试图让自己的解释更清晰一些。 “爱马仕又是什么?”庄沫沫更懵了。 “就是一个很贵的奢侈品牌。”庄妤也耐心地解释给庄沫沫听。 庄沫沫还是不懂,这些词汇对她来说,实在是太陌生了,就像是来自另一个遥远世界的东西。但是她没有刨根问底地继续追问。 庄沫沫的目光再次落在眼前的这一盘土豆青椒烧蘑菇上。白底兰花的浅盘子里,土豆片泛着金黄的色泽,青椒依旧翠绿鲜亮,蘑菇油亮亮的看起来十分爽滑可口。庄沫沫特意挑了一块辣椒,放在眼前仔细端详了一下,比量着叶宵刚刚说的特点,然后轻轻咬了一口。 辣椒的表皮脆生生的,随着咀嚼的深入,发出轻微的“嘎吱嘎吱”声,内部的肉质部分展现出一种紧实而有微微韧性的口感,仿佛在舌尖上跳起了一支小小的舞蹈。辣椒的辣在口腔瞬间释放,那股热辣的感觉就像是一团小火苗“噌”地一下在嘴里点燃了,热度也随之迅速蔓延开来,沿着舌尖、牙龈,一路冲向喉咙。 庄沫沫“丝哈”着倒吸一口凉气,嘴巴张得大大的,眼睛也跟着眯了起来,脸上的五官都因为这突如其来的辣而挤在了一起。口中的辣也在短暂的尖锐之后,渐渐转化为一种醇厚而持久的热辣后劲,从舌尖缓缓扩散至整个口腔,直至喉咙深处。 那股热辣的感觉就像是一条小火龙在身体里蜿蜒游走。 “好辣!”庄沫沫皱着眉头挤出两个字,然后猛地站起身来,椅子在地上发出“嘎吱”一声响,她顾不上这些,直奔院子的水井找水去了。 “吨吨吨”的喝水声响起。她一口气喝下一大杯水,半天才缓过劲来,用手抹了抹嘴角的水渍,长舒了一口气:“太辣了。” 屋子里几个人被庄沫沫的反应逗笑了。 叶宵也好奇地尝了一口,无辣不欢的她倒是没有像庄沫沫一样:“感觉像是贵州的满天星。不过我也没吃过樟树港辣椒,不好说。” “嗨呀,管它是什么港什么星的,反正就是辣椒嘛!我尝尝怎么个事儿?”沈梨兴致勃勃地提起筷子,连蘑菇带土豆辣椒的夹了一筷子,那动作干脆利落。土豆经过油煎后带着一股焦香,那香气在咬下去的瞬间更加浓郁地散发出来;青椒爽脆香辣混着蘑菇的鲜味,略有弹性的口感让沈梨脸上露出了十分享受的表情,她嘴里不停地念叨着:“这个菜好吃!你们快尝尝!” 其他人看到沈梨这样极力推荐,也纷纷动筷尝了起来。一时间,餐桌上响起了一片碗筷碰撞的清脆声响,夹杂着大家的欢声笑语,这一顿饭吃得格外热闹。 吃到八分饱,小黎端出一海碗汤来。是用老黄瓜和羊骨熬的,淡淡的乳黄色中泛着亮亮的油星,咸香适口,老黄瓜的味道一点也不老,反倒是非常清新鲜甜。让人难以想象到竟然是用那根褐色的粗壮的笨黄瓜烹饪而成的。 吃饱喝足,小黎带着庄沫沫去后街的一个废弃院子里摘回了一小篮子红彤彤的、像小灯笼一样的小果子。 她管这个叫灯笼果。 “吃起来脆脆的,酸甜的。像是迷你小苹果一样。一棵树上都缀满了,像挂着无数个小灯笼一样,可好看了!”小黎在院子里打了一盆井水,洗干净灯笼果,给每个人分了几个。 “这个果子,如果加上糖,上锅蒸了,再用罐头瓶子连汤带果的封起来,冬天吃肯定很不错。”叶宵倒是想到了新吃法。 “那不就是水果罐头?”小黎听叶宵这么说也来了兴致,“赶明儿我多摘点做了试试。” 大家说说笑笑,时间就到了晚上,照例是在聚集区住了一晚,第二天起早才回去。 回到庄家,时间已经是中午,叶宵几人短暂吃饭休息。 上次采的蘑菇一点没留全卖掉了,庄然和叶宵商量着再回山上采一批,这次就不打算卖掉了,他们要晒干了留着冬天吃。对于采蘑菇这事,庄沫沫和庄妤的积极性非常高。所以几人只是短暂的吃饭歇脚,便马不停蹄地又向山上出发了。 第78章 面疙瘩汤 有了上次采蘑菇的经验,这次几个人一进山,就如同熟练的猎手一般,迅速且有条不紊地开始了寻宝之旅。 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叶,在地上洒下一片片金色的光斑,斑驳地照在长满青苔的树干上。他们穿梭在这如画的树林间,目光如炬,扫视着每一处可能生长蘑菇的地方,脚步轻快敏捷,仿佛与山林融为了一体,效率明显比上次高了许多。 进山不过两次,庄沫沫就像发现了世外桃源一般,深深地爱上了这里。 村子里的生活对她来说,实在是平淡无奇。那里没有宋庄那种热热闹闹、人来人往的烟火气息,也没有山上这般物产丰富、处处藏着惊喜的丰饶景象。相较之下就像一杯寡淡的白开水。 “我们要不然也搬山上来吧?”庄沫沫眨巴着她那双大眼睛,满是期待地对庄然说。 她一边说着,一边微微歪着头,手不自觉地抠着背篓的肩带。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扎成两个俏皮的麻花辫垂在胸前,圆圆的脸蛋在阳光的映照下泛着淡淡的红晕,穿着的淡粉色t恤袖子和背带裤上沾了一些泥土和草屑,那是在山林中穿梭时留下的痕迹。 “那你得会建房子,不然咱住哪?”庄然停下手中采摘蘑菇的动作,直起身子,看着庄沫沫,一本正经地说道。 庄沫沫一听,心像是被一盆冷水浇灭了刚刚燃起的热情。原本闪烁着光芒的眼神逐渐黯淡了下来,脸上的笑容也如退潮般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失望。 她不由自主地撅起了嘴,粉嫩的嘴唇嘟得高高的,好像能挂上一瓶酱油。 沈梨在一旁笑嘻嘻地看着庄沫沫这副模样,觉得可爱极了。她忍不住逗趣地说:“哎呀,上次就跟你说了嘛,让你不要姓庄了,跟我姓沈,西厢房给你住呀!”她说着,还故意挑了挑眉毛,戏谑味道十足。 庄沫沫一听,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小脸涨得像熟透的苹果,随手就从脚边摸了一把软乎乎的蘑菇,也没细看是什么,就朝着沈梨丢了过去,嘴里还嚷着:“去你的!我才不要!” 那蘑菇在空中划过一道小小的弧线,带着庄沫沫的些许怒气,直直地飞向沈梨。 沈梨眼疾手快,身子微微一侧,轻松地就接住了庄沫沫丢过来的蘑菇。她定睛一看,竟是一大坨松菇,黄黄的,表面摸上去有种粘糊糊的感觉,俗称黏团子,是一种肉厚味美、营养丰富的蘑菇。 沈梨顿时乐开了花,脸上洋溢着得意的笑容,炫耀地将这团蘑菇拿在手里摇晃示意,嘴里还大声说道:“哎呀,这么一大团,谢咯!” 庄沫沫见她这般模样,更是气上加气,二话不说就追了过去要打她。两个姑娘就这样在森林里你追我赶,嬉笑打闹了起来。 周围的鸟儿被这动静惊起,扑棱棱地飞离枝头,在空中盘旋了几圈后,又落在不远处的树上,叽叽喳喳地叫着,似乎在好奇地观望着这两个姑娘的嬉戏。 回去的路上,叶宵几人特意绕了个远路去采紫苏叶子。紫苏的生活习性比较特别,白天嫩晚上硬,要在中午前采摘是最好的。 沈梨抬头看看日头,阳光明媚但并不刺眼,现在应该还不算晚。 现在正是紫苏味道浓郁的时候,如果是入药,那大概要再等一个月左右。 紫苏有很多种吃法。可以拌凉,可以腌制做酱,可以跟肉类一起烹饪,但是叶宵最喜欢的还是祖母做的紫苏叶粘豆包。 她想起祖母做的白胖胖的糯米豆包,软糯劲道,下面包着紫苏叶子散着特别的香气又不粘锅,咬一口下去,豆沙馅甜甜的,糯米粘牙直拉丝,真的让人回味无穷。 可惜没有糯米,不然她也可以做一点。叶宵遗憾地想,她那长长的睫毛微微下垂,遮住了眼中一闪而过的失落。 采完紫苏,几人回了小屋。 又是收获满满的一天。有了上次的经验,现在他们知道要先清理和晒干蘑菇,于是也不多磨蹭,大家自发地各自忙了起来。 “来都来了,要不多住几天吧!趁着还没收地,明天去捞几网鱼,做点腌鱼带回去。” “好哇好哇!”不等庄妤和庄然表态,庄沫沫先满口答应了。 庄然无奈地笑了笑:“这丫头……” “自从去年吃到你们的熏鱼,她可是念叨了很久呢!想来被馋了一年吧?”庄妤也掩着笑说道。 被哥哥姐姐这样打趣,庄沫沫也不好意思了,赶紧上去捂住庄妤的嘴,不让她再说下去。 “不碍事,喜欢吃这次咱们多做点,卖蘑菇的钱买了很多盐,就是想腌点鱼和咸菜什么的。” 午饭叶宵准备做蘑菇疙瘩汤。 叶宵将面粉放入大碗,用勺子舀水慢慢加入,同时快速搅拌。不一会儿,面粉变成了细小的絮状。 另一边,黏团子蘑菇和新鲜采摘的紫苏叶已经被沈梨洗摘干净。叶宵将它们切得细碎。 随后,她在热锅中倒入适量的油,待油微微冒烟,便将切好的蘑菇和紫苏叶放入锅中,快速炒熟。 当每一块蘑菇粒和紫苏叶都被炒得软趴趴的,沈梨加入了酱油,浓郁的酱色迅速融入食材中,再放入两大勺番茄酱,锅中的颜色就变得更加鲜艳诱人。 各种食材和调料在热锅里炒出香味后,她往锅里加入适量的水。 叶宵向灶膛里又添了一口碎柴火,火焰燃得更旺了。在大火的加持下,锅里的水很快就烧开了,翻滚着白色的水花,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仿佛在演奏着一曲欢快的乐章。 叶宵端起装有面疙瘩的碗,将那些细小的面絮慢慢倒进锅里。随着面疙瘩的加入,锅里的汤汁变得浓稠起来。叶宵用勺子轻轻搅拌着,防止面疙瘩粘连在一起。 稍煮片刻后,她加入两小勺盐调味,盐粒在锅中迅速溶解,均匀地分布在每一处。 就这样,一锅香气扑鼻的蘑菇疙瘩汤就做好了。 五个人每人手里都抱着一个斗笠口大碗,碗里是热气腾腾的西红柿蘑菇面疙瘩汤。 庄妤和叶宵坐在桌子前用勺子舀着慢慢吹凉了喝,庄妤轻轻吹着汤,热气在她面前散开,如同蒙上了一层薄纱。 沈梨和庄然坐在院子里的木墩子上,一边聊天一边吸溜着。沈梨喝得津津有味,嘴里不时发出满足的赞叹声。庄然吃完一碗又去盛了大半碗。 而庄沫沫正在研究沈梨找铁匠打造的手摇式粉碎机。她那灵动的眼睛紧紧盯着机器,手不停地摆弄着。她的面疙瘩汤被放在厨房的台子上。 “太烫了,晾一晾,晚点再喝。” 第79章 捕鱼 捕鱼这种事,庄家三兄妹都不擅长。 庄沫沫一大早就跟在沈梨屁股后面转来转去,看起来颇为兴奋。 “你个旱鸭子,在岸边看看就得了,千万不要下水去,很危险的!” 庄妤不放心地嘱咐了一早上。 渔网是前一天晚上就检查修补好的,一早吃完饭,沈梨几人就直接出发去河边了。 这次沈梨带大家去了另一片河湾,虽然路途远些,但是那边的鱼更多些。最重要的是,离河岸边不远处的林子里,有一片长得密集且茂盛的蓝莓丛。 果干去年秋天沈梨和叶宵采了一些,回去装在透明的密封罐子里,一整个冬天无论是做小零食吃还是用来煮粥、做小点心,口感都还不错,不仅可以解决秋冬季节维生素的缺乏问题,更重要的是晒成果干后口味不错。 毕竟到了冬天,能吃到的食物种类太有限了。 暑热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消退了,秋意已悄然染上了大地的每一寸角落,山里早晚的空气中甚至带着一丝凉意。 沈梨几人踏着清晨的露水,沿着蜿蜒的山间小路向河边进发。小路两旁的草丛里,露珠在草叶上滚动,折射出五彩的光芒,偶尔有几只早起的蚂蚱被他们的脚步声惊起,“簌簌” 地跳向一旁。 沈梨选择了一处水流较为平缓的地方,河岸两边长满了茂密的水草,随着水流轻轻摇曳,仿佛在翩翩起舞。阳光洒在河面上,波光粼粼,像是无数细碎的金子在闪耀。 这里是她和叶宵夏天采野菜时发现的捕鱼点,现在河水变得凉爽,正是鱼儿活跃的时候。 远处的山峦倒映在水中,初秋的天蓝的纯粹,像是蓝墨水被打翻在天空。 沈梨在岸边坐了一会歇了歇,便深吸一口气,慢慢向河水深处走去,心里既有些忐忑又满是期待。 忐忑的是这河底的石头实在太滑了,稍有不慎就可能摔倒,弄湿全身不说,还可能受伤;期待的是,这片河湾向来鱼多,要是能多捕些鱼回去,大家今晚就能美餐一顿了。 她小心翼翼地走着,每一步都仿佛踩在自己的心跳上,当河水没过腰际,那凉凉的触感让她不禁打了个寒颤。 到底不是盛夏了啊!沈梨心里感慨道。但一想到满院子晒干熏鱼的场景,她又兴奋起来。 河水凉凉的,没几步就没过了她的腰,她能清晰地感觉到水流轻轻拂过肌肤的那种触感。 她叉开腿站稳,双手紧攥渔网边缘,身子后仰蓄力,随后猛地发力,将渔网撒向河中央。 渔网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伴随着“哗”的一声脆响,落入水中,溅起了一片小小的水花,那水花溅起的声音在这寂静的河边显得格外清脆。 庄沫沫在岸边看到这一幕,兴奋得小脸通红,急忙跑过去,用早就准备好的石头、木杆等帮忙固定渔网,确保它在水中保持适当的张力。 “好了,沫沫,你往后退退。”沈梨扯着嗓子朝庄沫沫喊,声音在宽阔的河面上飘得老远,带着一种别样的空旷感。喊完,她就深吸一口气,使劲儿搅动河水。 她的两只手在水里划得跟风车似的,快速地搅动着,搅得河水起了一圈一圈的涟漪,那涟漪荡漾开来,发出轻轻的哗啦哗啦声。鱼儿们受了惊,到处乱窜,它们的尾巴甩得水花四溅,时不时还能听到鱼儿在水中穿梭的簌簌声。 沈梨瞅准机会,赶紧收网,两只手死死拽着渔网,手臂上的青筋都隐隐暴起,用力往岸边拉,渔网在水里拉出一道道水波,最后在岸边收紧了。 沈梨明显感受到了渔网里沉甸甸的重量,心里暗喜:这一网下去,看起来起了不少的鱼。 而在河岸边的林子里,庄妤和叶宵正挎着小篮子在采蓝莓。 林子里静悄悄的,空气中弥漫着草木香气,混合着蓝莓果实的甜香,令人心旷神怡。灌木丛中,蓝莓果实累累,一颗颗深蓝色的果实隐藏在翠绿的叶子间,宛如镶嵌在绿宝石中的蓝宝石。 叶宵跟庄妤一边说笑聊着天,手里的动作却不减慢。熟透的蓝莓果子小小软软的,轻轻一捏,里面的汁液就会溢出来红色的汁液出来,甜甜的。 “我以前一直以为蓝莓是酸的,不理解这么难吃的东西怎么还卖那么贵,没想到熟透的蓝莓竟是甜的,而且漫山遍野到处都是。”庄妤摘了一颗,用袖子一擦便吃了起来。 “因为蓝莓熟了以后很怕磕碰,外力一碰就烂成泥了,所以大部分时候买到的蓝莓都是不完全熟透的。”叶宵解释道,“以前我还没吃过蓝莓呢!我一直以为这玩意国内没有,是纯进口的外来货。没想到这里遍地都是。” “怪不得你给篮子里都铺上了一层防止果实挤压的棉垫!”庄妤拿到篮子的时候就看到了垫在下面的棉花垫,但一直不明白是为什么,原来是确保蓝莓能够完好无损地带回家。 庄然并没有跟四个姑娘一起,他带着他的手弩,往更深的山里去了,想看看能不能猎点什么。 出发前,庄然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手弩,确保弩弦的弹性良好,弩臂没有损坏。他又挑选了几支锋利的箭矢,将它们整齐地插在背后的箭筒里。前两天聊天时他偶然间听沈梨说过,她们刚进这座山的时候曾经遇到过狍鹿,只是当时手边没有趁手的武器,最后只能眼睁睁看着它们蹦蹦跳跳的离开了。 狍鹿这种动物,蠢笨呆萌,喜欢在清晨和傍晚出来活动,而且它们走过的地方会留下明显的蹄印和粪便。如果能遇到的话,非常好猎。 他要碰碰运气。 几个人分头行动各自忙碌,早上出去,到西沉西山的时候,沈梨四个姑娘才结伴回到小屋。不多时,庄然也回来了。虽然没有打到狍鹿,但是他手里提了一只野兔和两只不知名禽类。 “这是什么鸟?”叶宵仔细观察着庄然丢在地上的两只野鸭子,它们比家鸭大些,头颈栗红色,顶部带一点棕白色,背部是灰白带暗色纹状,翼镜暗灰褐,野鸭的种类繁多,她叫不出名字来。 庄然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品种,他也说不上来:“野鸭秋天都是成群活动,这两只大概是落单的。我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品种。” 去年熏鱼的窑炉又派上了用场,这个简单搭建的焖窑竟然还挺实用。沈梨将熏鱼的窑简单打扫,便准备开始制作熏鱼了。 做熏鱼的步骤繁琐,耗费时间,去年沈梨和叶宵忙到到后半夜,今年捕的鱼更多,虽然多了庄家兄妹做帮手,但是该做的步骤又省不得,沈梨隐隐感觉怕是要熬个通宵。 庄妤和叶宵去拾柴火了,庄然和庄沫沫在家里处理那两只野鸭子和兔子。 宰杀的动物以现在的天气还放不住太久,经过商量,大家一致决定将两只野鸭跟鱼一起熏了做成腊鸭。而那只野兔子就当作今天的晚餐好了。 很久没有吃兔子了,几个人看着这只肥兔子,都有点馋这一口。 第80章 双椒兔和银鱼杂菇汤 秋天兔子吃的正肥,叶宵将兔子斩成小块的肉丁,满满地装了一盆。 兔子精瘦的身躯里蕴含着高蛋白质、低脂肪和低胆固醇,而且肉质鲜嫩,做法丰富,这也是叶宵钟情于它的原因。 忘记了在哪看过一篇报道,说在川渝地区,平均每9秒就会吃掉一只兔子。虽不知真假,但叶宵觉得成都人能尽情享受多种多样的兔子做法,可真是有口福啊。 今天的兔子,叶宵也是花了心思的。 光是这做兔子要用到的油,就跟平时的处理不太一样。她用小火热锅,把面碗大小的一碗生油,加热到油面气泡散尽,关火,摆在一边3个小时左右,变成冷油。 冷油淖兔丁是保持兔丁鲜、弹的关键技巧。 趁着油冷的时间,她将青红两色辣椒用小盆清洗后,放到带孔的蒸帘上控干水分,切成段备用。 蒜整瓣拍碎,上次买的花椒也捏上两小撮备用。 兔丁用水泡15分钟,再用清水冲洗一次,放笊篱里沥15分钟控去血水后加一小勺白酒去腥,再用一大勺酱油拌匀,腌制至少2小时。 “不用放盐吗?”站在一旁的庄沫沫看到这里疑惑的问。 “兔子用盐腌肉就老掉啦!” 等待腌兔子的功夫,叶宵去院子里将晾晒的蘑菇翻了翻。天气舒爽晴朗,蘑菇干的很快,这是好事。如果摘回来的蘑菇又遇上阴雨天,那十有八九要生虫的。 兔子腌的差不多了,叶宵给灶上起火。等火势上来些,便将冷却好的冷油倒入锅,然后立即下肉丁,趁着油温还没有升高,缓慢又均匀地翻炒,直到锅中的油全部沸腾,兔丁也变了色,便立即盛出来。 用冷油低温慢炒是兔肉嫩滑的关键,做这一步讲究一个眼疾手快,随时观察油温的热度和兔子肉的变化,但凡手慢一点,过了火候这道菜就难吃了。 盛出来的兔肉放到笊篱里,下面放着一个小盆接着,控干多余的油。 而煎兔子剩下的油被叶宵盛出来一些留着平时炒菜用,锅里留的一点底油此时油温也上来了,叶宵将花椒放到锅里不停翻炒,等明显闻到花椒的香味的时候,再放青红两色辣椒段进去,快速扒拉几下。 叶宵指挥庄沫沫向灶膛里添火。 这种土灶要控制火候是一件非常考验经验的技术活。用秸秆是最好的,但是去年的红豆秸秆本来就没多少,早就烧完了。今年的豆子还没有收,只能先烧木柴。 木柴的火硬,难控制。一次添柴不能添多,不然火势要被“压”住,要少量多次的添些爱燃的干燥的小块木柴碎屑才行。 辣椒要炒出香味,但是又不能炒软,否则辣椒口感过于绵软,就差点意思了。等灶膛里的火势上来,辣椒也炒的差不多,这时候叶宵下入兔丁,再加盐、味精,趁着大火快煸,大概半分钟左右,香喷喷的双椒兔就可以出锅享用了。 虽然看着简单的一道菜,没有特别多的食材和步骤,但是全程打下手的庄沫沫却看出了满满的技术要点。 冷油断生、双椒熬油、爆炒入味,实打实的突出兔肉、花椒、青椒的“三味一体”。 端菜上桌的路上,庄沫沫忍不住用手指轻轻捏了一小块兔肉尝了尝,又嫩又辣的兔肉只一口便口齿留香,味道实在是绝。 这种山野美味,就算是在宋庄的饭馆子,应该也是吃不到的。庄沫沫心里暗想。 捕获的鱼中,夹杂着一些晶莹剔透的“迷你鱼”,它们通体透明,洁白如银,身形细长。庄妤耐心地将这些小鱼从网里捡出来,又清洗干净。它们在小碗中闪烁着银光,仿佛一碗装满了星辰。 “挑的我眼都花了。但是丢了又怪可惜的!”她把处理好的鱼放在案板上说。 叶宵定睛一看,是一小碗银鱼。 “那就添份汤好了。你们先进屋去吃饭,刚炒出来的兔肉要带着锅气才好吃!”叶宵赶紧催促着其他人进屋吃饭,自己则留在厨房准备煮汤。 大家在庄妤的呼唤下放下手里的活计,洗完手,围坐在餐桌旁。 煮汤对于叶宵来说简直就是顺手的事,她随手捡了几颗蘑菇,摘洗干净切成薄片。起锅烧油,用勺子挖了两大勺番茄酱进去,厨房就升起一股酸酸的番茄味道,叶宵趁此时向锅里添一些开水。 蘑菇耐煮,要先下蘑菇片,等水沸了后,算着时间三四分钟的样子,蘑菇的香味出来了,就下银鱼进锅。 银鱼一入锅,就像是银色的丝线在红色的汤汁里游动,它们在翻滚的热水里舒展着身体。 不消几分钟,银鱼也渐渐熟透了,变得更加晶莹。叶宵拿起盐罐,用小勺舀出1茶匙食盐,轻轻撒入锅中。那食盐融入汤汁的瞬间,仿佛给这道菜肴注入了最后的灵魂。 “银鱼杂蔬汤!”叶宵用两块毛巾垫着汤碗,一边吆喝着一边将汤从厨房端上桌。 庄妤赶紧往右挪了挪,给叶宵腾了个地方。 “叶宵姐快吃,别忙了!”庄沫沫也给叶宵盛好了饭。 今天的主食是玉米糁子和大米混杂而成的“二米饭”,虽然大米的比例少了些,但是对于这几年鲜少吃的到稻米的五人来说,已经是极其难得了。 “这一顿也太丰盛了~又让你们破费了。”庄妤一如既往的客气。 沈梨一边嚼着一边宽解她:“可不能这么说。鱼是我跟沫沫一起捞的,兔子是你哥打的,除了米是我们家的,其他的都算你们自带食材!” 庄妤低头,嘴角勾起一抹微笑。 吃完饭,天色已经擦黑,沈梨明显感觉到白天的时间比之前短了些。时间走的静悄悄的,一转眼,夏天就这样过完了。 趁着叶宵做饭的时间,所有的鱼都已经被开膛破肚用盐腌着了,算算时间,应该也差不多了。 腌好的鱼上笼屉蒸熟,两个锅一起蒸,也足足蒸了三大锅才蒸完。 蒸完的鱼又要晾晒风干才能充分降低水分,这样不容易腐坏。家里的晒网都用来晒蘑菇了,沈梨和庄然又找了木条和布料临时做了两个晒网。害怕怕老鼠之类的小动物偷吃他们辛辛苦苦做的熏鱼,叶宵又用铁丝、藤条和纱网做了两个罩子盖在上面。 五个人忙忙活活地点着蜡烛和松油灯,一直到后半夜才忙完。 拖着疲惫的身体,大家二话不说便洗漱睡觉了。 但熏鱼做到这里,只是完成了一半,要完全晾晒风干,且得需要好几天的时间。庄家兄妹是等不得了。他们还要赶时间回家种白菜和大葱。 于是,第二天一早,兄妹三人吃过早饭便先下山回家了。 “等种完葱蒜白菜,我们再来,到时候这些鱼应该也就风干好了,咱们一起熏鱼。”走之前,庄然对沈梨叶宵说道。 沈梨摆摆手,坚定地说:“等熏鱼风干好了,我们会下山给你们送去。不用特意跑一趟!” 叶宵也赞同地点点头。 庄然也不多说,几人挥手告别,各自踏上了回家的路。 第81章 熏鱼小屋 去年,在村子里找到的两包白菜种子,秋天种了一整包。今年春天,庄然来换种子时,叶宵又分了一半给他,现在只剩下半包。 这是末世前种子公司培育的新品种。种子的包装上印着的鲜嫩白菜图案,仿佛还带着曾经太平日子里菜市场里白菜堆成小山的热闹气息。 这个新品种的白菜生长周期短,植株大,味道还微甜,叶宵去年收获了将近70颗,每一颗都有3斤多,属实是高产好储存又味道好。 所以,对于种白菜这件事,叶宵很重视。 她把白菜就种在屋前,每天一进一出都可以看到它们的长势,种之前仔细地用锄头将这块地重新翻了土。 回想起去年种的有些密集,今年叶宵在播种的时候,株距刻意留的更宽了些。她以脚为标准,每株大概两脚的距离。 种子播种下去以后要等几天才会发芽长苗。趁着白菜长苗和熏鱼晾晒风干的时间,叶宵和沈梨把熏鱼用的窑炉扒了重新改造了一番。 之前盖的这个熏炉面积很小,一桶鱼都要分两次熏,沈梨看它早就不顺眼了。这次他们捕了很多鱼,沈梨和叶宵一商量,干脆推倒重建一个算了。 要建熏窑,首先要解决建材的问题。没有砖瓦,只能用木头搭建主体框架。叶宵和沈梨穿梭在一片松树林间,寻找合适的木材。 太粗的木头不仅搬运困难,加工起来也极为费力;而太细的木头又缺乏足够的结实度,无法支撑起熏房的骨架,冬天雪大一点可能就塌了。 叶宵用胳膊丈量着一根木头的粗细,眉头微皱。 “太细了!”她嘟囔着摇了摇头,继续寻找。 沈梨手里拿着一把手工锯,目光锁定在稍远处的几根木头上。 经过一番搜寻,她们终于收集到了足够数量的木头。叶宵直起身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沈梨则拍了拍手上的灰尘,两人相视一笑,准备把木头搬回院子。 回到院子里,她们开始搭建熏房的骨架。叶宵拿起一根木头,眼睛顺着木头的纹理仔细查看,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有虫蛀的地方。她又用手指轻轻敲打着木头,“笃笃”的声音在院子里回荡,她侧耳倾听,判断木头内部是否有问题。 被挑拣好的木头由沈梨锯成跟自己身高差不多的长度,摆在一堆。这些工作花了她们三天的时间才完成。 沈梨拿着斧头,开始削木头的边角。斧头在她手中上下挥动,手臂肌肉随着动作起伏,额头上渐渐沁出细密的汗珠木屑飞溅,发出“唰唰”的声响。 她一边削着,一边对叶宵说:“这熏房要是建好了,以后熏鱼熏肉可就方便多了,熏头野猪也放得下,到时候咱们的熏鱼熏肉和冻鱼冻肉都可以存在这。 叶宵想起去年冬天沈梨和庄然打猎受伤的惊险经历,越想越后怕,正色道:“今年不缺吃的,不就在家老老实实呆着,别想着再进山做那些危险的事。” 沈梨一吐舌头,她知道跟叶宵争辩也没有用。不过进山打猎的事情,她可不听叶宵的。 沈梨和叶宵合作竖起一根木头,埋进挖好的坑里,叶宵填土,而沈梨则站在高高的椅子上,用锤子狠狠地敲击顶部,直到木头深埋进坑里,结实牢固不晃动为止。 八根木头的框架搭好成一个正方形,每边三个。沈梨找来另一根木头,在火上按照各烤出三个凹槽,跟钉在地上的木头梁柱对齐,又用厚木板和钉子固定,熏房就有顶了。 盖好的熏房,大概就三平米左右,不算大,但是比之前的那个窑炉可宽敞太多了。 “也没有盖房子的经验,也不知道这样行不行……”叶宵一边晃动着搭好的房子,一边思考着。 “嗨呀,管它呢,先盖了再说。”沈梨倒是豁达,不想那么多。 骨架搭好后,接下来就是在外面糊泥了。 沈梨拿着一个小铲子,来到河边。她蹲下身子,仔细地挑选着泥土。要找的是那种细腻且黏性好的泥土才行。对于这个事情,她上次建窑炉的时候已经有经验了。 沈梨用铲子轻轻地挖起一铲泥土,放在手中捏了捏,感受着泥土的质地,泥土凉凉的、滑滑的,还有一丝淡淡的土腥味。 “嗯,就是这个。”沈梨自言自语道。 她把挖来的泥土装在一个大桶里,然后费力地提起来,叶宵远远看见了,也赶紧过来帮忙。 理论上来说,泥里应该加些干草,但是现在这个季节哪里去寻干草,二人一商量,干脆弄些碎苔藓进去吧! “这能行吗?”叶宵看着沈梨挖回来的苔藓,犹豫的很。 沈梨其实也没谱,不过,她觉得总得试试再说。 沈梨把剁碎的干草混进叶宵挖来的泥土里,然后用手搅拌着。干草和泥土混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更具黏性和韧性的泥料。 “再在中间夹一层塑料布,就不怕雨雪了。”沈梨一边向木头上糊着泥一边说。 泥从她的手指间挤出来,沾满了她的手,手指间有一种黏糊糊的感觉。她的脸上也不小心蹭上了几道泥印子,看起来像只小花猫。 叶宵也没好到哪去,她的头发上都沾上了泥点。她专注地往木头上糊泥,每一个角落都不放过,确保整个熏房的外壁都被泥料覆盖得严严实实。 塑料布是她们刚来到小屋时,糊窗户上那一块,还好叶宵当时拆的完整,而且没有丢掉,而是细心收起来,现在它们派上了大用场。 门也是木制的,一排木头加上一排木板还不算,叶宵还在外面缝上一块“薄棉被”,这样可以防止烟和温度散出。 前前后后忙活了六天多,这个不起眼的熏鱼房子才算盖完,又用了几天风干,终于在蒸好的鱼风干前竣工。 沈梨急切地想要测试新建的熏房效果。 烟熏食物的诱人香气,来自于木片在低热下缓慢燃烧产生的烟雾。湿润的木屑燃烧缓慢,烟雾浓郁,能够将木材的香气深深渗入食物之中。 而不同的木材会赋予食物独特的香味,因此沈梨和叶宵选择了山核桃木,以其特有的香气来衬托鱼肉的鲜美。 她们将山核桃木劈成小块,先在水中浸泡湿润,然后与松针枝和蔓越莓枝混合,用桦树皮点燃。这种湿润的柴火只起烟而不起火,正是这种低温慢熏的过程,赋予了鱼肉独特的风味。 沈梨将晾晒后的鱼挂在熏房中,随着烟雾慢慢渗透鱼肉,熏房内渐渐弥漫出一种复杂而深沉的香味。 第82章 暖气是气吗 鱼熏好了,沈梨和叶宵带着熏鱼一起下了山,给庄然送鱼自然是主线任务,但叶宵还有另外一个支线——在村子里拆卸几片暖气片,为主屋添置一个小炉子。 去年冬天主要靠烧火墙和火炕取暖,到了三九寒天,炕上热的像烙饼,而屋子里却不够暖,这一直让叶宵觉得很头疼。 所以,趁着冬天还没来,叶宵要把造炉子的事情提上日程。她一边下山,一边在心里盘算着具体的步骤和需要准备的工具、材料。 秋天来的悄无声息,沈梨路过山葡萄藤的时候才发现,原本青绿的山葡萄如今竟已经快熟了。稀薄的阳光从葡萄叶的缝隙间流泻而下,星星点点的金色的光斑在果实上跳跃,它们由绿转紫,如同晶莹的宝石。 山葡萄虽然叫葡萄,但是和我们常吃的葡萄还是有些许差别,至少在个头上就有明显的不同。它们小小的,跟蓝莓差不多,但是味道却很甜,最适合酿酒。 “去年没吃上,今年我可得数着日子来摘!”下山的路并不好走,沈梨气喘吁吁,说话也带着浓重的喘气声。 “搞不好要中毒的。”末世前就听说过酿果酒中毒的新闻,叶宵可不想为了点口腹之欲丢小命。 沈梨一撇嘴,不屑地说:“怕什么?该井里死的,河里死不了。这叫生死有命!” 叶宵不打算再理会她的歪理邪说。 闲话间就来到了庄家,铁皮大门半掩着,看起来应该是有人的,叶宵推门进院。 院子里依旧干净整洁。 院子的东墙根儿整整齐齐地码着一摞木柴,长短一致,粗细相仿,严丝合缝的仿佛是用尺子比着码放的一般。 紧挨着木柴的地方,大缸小盆错落有致地摆放着,缸壁的釉面光滑如镜,看起来擦洗的很勤快。 缸的旁边稳稳地矗立着两个竹枝做的大扫把。扫把旁,锄头、铁锹、耙子等工具依照大小顺序依次排开,把柄被擦拭得油亮油亮的,金属部分也透着寒光。明明都不是崭新的工具,却因保养得当而显得精致。 这般整洁有序的景象,让叶宵不禁暗自琢磨,他们兄妹三人是不是有什么轻微的强迫症,不然怎会把这泥土院洒扫的一点多余的石头泥巴都不见。 叶宵和沈梨穿过院子,推开屋门。 伴随着门口风铃“叮铃叮铃”的清脆响声,低头忙碌的庄妤才意识到有人来了。她抬头一看,是沈梨和叶宵,她们的手里提着用麻绳串成一串的熏鱼。 “哎呀,说好我们上山去拿的,怎么还是亲自送过来了!”见沈梨和叶宵来,庄妤赶紧将炕上正在挑拣的杏子一股脑划拉到簸箕里,暂时放到桌子上,又把旁边篓子里的杏干也挪走,给沈梨和叶宵腾出坐的位置。“你们进院的时候我还以为是我哥跟庄沫沫回来了,忙着挑杏子,就没抬头看。” “你哥和沫沫干嘛去了?”沈梨问。 “另一个村里有梨树,他们去摘梨子去了,估计吃午饭那会回来吧!”庄妤走到角落的一个角柜,拿起上面的暖水瓶,倒了两杯温水分别递给沈梨和叶宵,“喝点水歇歇。” 叶宵顺着炕边坐下,笑吟吟地说:“不妨事,反正也要下山一趟,顺路了。这是你晒的杏子干吗?”她看到旁边的一个篓子里装满了黄澄澄的杏干。 “对,村口那棵树的杏子结了太多,吃不完又觉得浪费,就晒了点杏子干。本来还做了罐子杏子酱,不过糖放少了,太酸了,不好吃。”庄妤从篓子里抓了一大把杏子干摆在炕上,示意叶宵尝尝。又抓了一把塞到沈梨手里,让她也吃。 叶宵随手拿了一颗杏干,酸甜可口有嚼劲,味道着实很不错。她点点头,又拿起一颗吃了起来。 见叶宵喜欢,庄妤从角柜下面的抽屉里掏出一个手提的牛皮纸袋,从里面抽出一个叠的整整齐齐的塑料袋,罩在篓子口上就将杏干往袋子里倒。 “太多了太多了!”沈梨赶紧去拦庄妤。 庄妤把袋子护在身侧:“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我们晒了很多呢!这只是今天收的。剩下更多的还在菜园子里晒着呢!” 庄妤说着就向菜园子的方向扬了扬下巴,沈梨顺着后窗看过去,果然看到两个跟家里晒蘑菇差不多的晒网。只是离得太远看不清晒的是什么。 “我哥照着你们晒蘑菇的网做的架子。”庄妤又往袋子里塞了一些杏子干,系好口,放在桌子上。 “对了,刚刚叶宵姐说你们下山是要办什么事情的?” 叶宵赶紧解释:“没什么要紧的,就是想在屋里添个小炉子,所以想到村子里看看有没有废弃的暖气片可以拆回去用。” 庄妤莞尔一笑:“那你可是找对人了,造炉子我哥可是有一手。” “哦?你哥还会做这个?” “换第二个聚集区的时候,我们住的房子很冷,晚上几个人冻得睡不着,我哥就在屋子里弄了个炉子,虽然丑了点,但是用起来还是不错的。后面来这大北方以后,炉子不好烧,总是冒浓烟,也是哥修好的。” 听到庄妤这么说,叶宵放心了不少。一路上她还在担心自己没有盖炉子的经验,怕翻车盖不好呢!没想到竟然有个现成的技术指导。 “你哥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叶宵问。 “没说,不过一般吃午饭之前总会回来了。” 叶宵看了看外面的天,离吃午饭应该还有两个小时,于是她决定跟沈梨先去村子里找找暖气片。 庄妤带路,沈梨和叶宵一前一后跟着她一家一户地搜罗起来。 “话说,暖气里装的是气吗?”沈梨作为一个纯粹的南方人,对暖气的制热原理完全不懂。 庄妤掩口一笑:“不是气,是水啦!” “水?那为什么要叫暖气不叫暖水?”沈梨一头雾水。 叶宵也被沈梨的话逗笑了,她耐心地解释道:“暖气是中空的,连接炉子,灌水进去,炉子加热后灌进去的水就热了,热量通过暖气片散到房间里,屋子就暖和了。这就是暖气的原理。至于它不是气为什么叫暖气,这个我也不知道……” 沈梨听了叶宵的解释,恍然大悟一般:“哇,还真的是简单又实用啊!你说是哪个聪明蛋发明的这个东西呢?” “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叶宵笑着转身出了房子,准备到下一家里看看。 老式的暖气片都是纯铁的,皮实耐用,但是散热效率低。所以后面市场上出现了导热更快的钢铝和铜铝复合暖气片后,铁制的暖气片就没什么人用了。而钢铝和铜铝复合暖气片的缺点是容易腐蚀和氧化,末世过了这么多年,这种材质的暖气早就因为缺乏保养用不了了。 所以,归根结底,还是得找老式的铁暖气片。 但这种末世之前都被市场淘汰的东西,能不能找到,只能说非常看运气了。 三人一家一家挨着找过去。 没有。没有。还是没有! 果然…… “看来,是没有希望了。”找完最后一家,叶宵一屁股坐在门槛上,长叹一口气。 庄妤和沈梨也失落的沉默不语。 大家都没想到,原本以为家家户户都有的东西,竟然都是用不了的。 “先回去吧!中午了,先吃了饭再商量。”庄妤蹲下身,拍了拍叶宵的肩膀。 三人只得先回到庄家。 第83章 甜粥配咸鱼? 庄然和庄沫沫回来的时候,庄妤正在厨房淘洗小米。 “今天吃什么好吃的?”庄沫沫凑到灶台前,她掀开锅盖向里面瞧着,但里面空空如也。 眼睛里的光一瞬间暗了下去,失望的心思全写在脸上了。 庄沫沫扭身就打算进屋。 “瞧给你馋的~”庄妤无奈地摇摇头,变戏法一样的从一个圆筒的草编篓子里拎出一条一拃多长的熏鱼来,在庄沫沫眼前晃了晃。 油亮亮的油脂包裹着鱼身,在阳光的照射下泛着光泽,淡淡的烟熏味泛着鱼肉的香气,庄沫沫的眼睛都亮了。 “熏鱼!哪来的?沈梨姐来了吗?”她说着便冲进屋去找,探头进去却不见沈梨人影。 这时庄然也从外面推门进来,听到庄沫沫说沈梨的名字,又看到厨房里摆着的熏鱼,便问庄妤:“沈梨来了?” “嗯,跟叶宵姐一起来的。不过这会去村子里找暖气片了。” “暖气片?”庄然把身后背着的一背篓黄绿色的梨放在地上,“现在暖气片都是钢铝的,应该早就不能用了。” 他们现在住的屋子的暖气片是整个村子里唯一一家铁暖气片,被庄然拆下来换上的。 “确实是这样。我带着她俩在村子里找了一圈,发现几乎家家暖气片都腐蚀的厉害,没法用。回来以后叶宵姐不死心,又跟沈梨去找了。” 庄然想了想,说:“好像……今天去的那个村子里有见过铜的暖气。” 庄妤很欣喜:“那等叶宵姐回来你赶紧带她去!” 庄然点了点头,提着水桶去村头的老井打水去了。 庄妤往灶台里塞了些劈好的木柴,又拿出一片桦树皮点燃了塞进去,火势腾的一下就燃起来,很快,干燥的锅里就升起了热气。 添水,盖上锅盖,等着锅里的水烧开。 趁这个时间,庄妤去屋后的菜园子里摘南瓜。 秋日的菜园与夏日一片郁郁葱葱、充满无限生机与活力的景象截然不同,各类蔬菜大多已过了盛产期,枝叶略显稀疏,略显破败。 然而在园子的角落里,有几个硕大的南瓜却在这片秋意中肆意生长着,它们热热闹闹地挤满了那一方角落,格外引人注目。 庄妤从铺着砖头的一条小径走近,蹲下身子,手中紧握着一把剪刀,目光在南瓜丛中穿梭,最终选定了一颗最大的南瓜。她轻轻扒拉开周围交错纵横的南瓜秧,找准南瓜与藤蔓相连的部位,将剪刀伸过去,“咔嚓”一声,南瓜便脱离了母体,掉在地上。 庄妤站起身来,跺跺脚抖掉了鞋上的一只小蚂蚁,双手稳稳地抱起那颗大南瓜。 今天人多,是得吃颗大的。 南瓜富含膳食纤维和胡萝卜素,不仅好种易打理,口感也是软糯香甜,还可以像主食一样有饱腹感,庄妤很喜欢。平日里若是忙碌了一天,不知道做些什么当晚饭的时候,常常就会蒸上一个南瓜当作简单的晚餐。 就这么不知不觉间,当初结下的二十几个南瓜,吃到如今,冬天都没到竟然就只剩下五个了。 庄妤抱着南瓜回到厨房,锅里烧着的水已经开始翻滚,气泡“咕噜咕噜”地往上冒,热气腾腾。 她把南瓜放进一个枣红色的塑料盆里,洗了洗手,便端起一旁装小米的盆,把洗好的小米缓缓倒入锅中。 小米落入热水里,瞬间被翻滚的水花淹没。庄妤拿起木勺,从锅里撇了一点热水,将盆里沾在壁上的小米也冲到锅里,而后就轻轻搅拌着锅里的小米,最后盖上了锅盖。 小米粥要慢火焖熟才好吃。 摘回来的南瓜先洗去表面的污泥,然后又用刨刀削去外皮,露出了橙黄的果肉。她将硕大的南瓜放在案板上,然后双手握住菜刀,高高举起,只听“咔嚓”一声,南瓜就被精准地劈成了两半。 用勺子挖去中间的南瓜籽,放到小碗里装好,等过一会洗干净晾干后挑出一些健康饱满的留做种子。剩下的,她准备攒到一起,到时候炒熟了当小零食吃。 庄妤把切成两半的南瓜又改刀切成薄片,倒进煮着小米粥的锅里,又用大勺子搅拌均匀,新鲜的南瓜略带甜味,不用放糖粥也是甜丝丝的。 今天的菜就是蒸熏鱼。 熏鱼就这么直接切块吃也好吃,但是蒸过的熏鱼鱼肉更软一些,被水蒸气包裹后,味道更好吃。 庄妤在米粥上面置上一个蒸帘,她把熏鱼切成大块,用一个海碗装了端蒸帘蒸熟就可以了。 锅盖刚盖好,叶宵和沈梨就回来了。 “怎么样,找到了吗?”庄妤回头问叶宵。 叶宵摇摇头。不过这个结果也是意料之中。不是每家都有暖气,而这些有暖气的屋子里,也很少有人用散热效率低的铁暖气片是必然。 “小河村有一个屋子里有两组铜的暖气,虽然有一些锈,但是大概还是能用。”庄然从屋子里走出来,将这一消息告诉叶宵。 “小河村?”沈梨没去过,也没听说过。 “南边的一个村子,废弃挺久了,如果抄小路,大概走4里地就能到。不过都是田垅路,很难走。”庄沫沫今天也是第一次去小河村,但是好像对这个路已经很熟了一样的跟沈梨介绍。 沈梨和叶宵对视一眼便默契地决定去看看。 “那吃完饭我们过去看看。”叶宵对庄然说。看得出来她真的很需要这组暖气。 “吃完饭我带你们去吧!”庄然主动提出要带路。 庄沫沫瞪大眼睛,一脸不可置信的样子:“疯了呀?早上不是刚去过,吃完饭还去啊?” 叶宵这才想起庄妤说过,庄然和庄沫沫早上去小河村摘梨了,这一来一去十里地,下午又要带路,一天暴走二十里换谁都吃不消。 “不用不用,我跟沈梨自己去找就行了。不是在正南边嘛?我们肯定能找着……”叶宵摆摆手,不好意思麻烦庄然。 “客气什么!而且你不知道是在哪一家,到时候还得一家一家搜,我直接带你去不就完了吗!” 庄然说的确实也有道理,叶宵态度上有些松动。 “而且,如果找到合适的暖气,我们就直接从小河村上山,我帮你们把炉子搭了再回来。” 庄然说的确实有道理,毕竟她们还需要庄然上山帮忙搭建炉子。总不能先去小河村找暖气,再背着暖气回庄家,再一起回山上吧?这得走多少冤枉路。 “那吃完饭晚点再去,4里路,用不了多久就够了。”叶宵也不再推辞。 锅里不停地冒着蒸汽,噗噗作响,锅里的食物在时间的魔法下逐渐发生变化。 算着时间,庄妤打开锅盖端上饭菜。 “这一甜一咸,看起来怎么这么奇怪?”庄沫沫端着粥,看着蒸熏鱼,发出了灵魂拷问。 沈梨和叶宵在食物搭配上倒是百无禁忌,尤其是叶宵。甜粽子咸粽子都吃也就算了,甜豆花咸豆花也都接受。让沈梨一度评价为“变态”、“邪教”! “吃吧你就!”庄然赶紧夹了一块鱼肉塞到庄沫沫嘴里,“去年冬天吃了一冬天的土豆和红薯的日子你可是忘到脑后去了?” 一大块鱼肉就这么塞进庄沫沫的嘴里。 鱼肉经过复蒸,熏制过程中吸收的烟熏味被热力再次唤醒,与鱼肉本身的鲜美完美融合。熏鱼的外皮在蒸制过程中变得略带弹性,而内部的肉质则依旧细嫩,骨头已经蒸至酥软,几乎可以和肉一起食用。 “咸的,喝点粥。”庄妤看她只吃鱼,便出声提醒。 至此,也顾不上什么甜的咸的了。最初的怀疑转变为了对美味的赞叹。庄沫沫一口接一口地吃了起来,一整个“真香”! 第84章 小河村 小河村的布局宛如棋盘,规整而有序,即使在乱世的背景下,它依旧保持着一份宁静与和谐。 村中的房屋排列成一条条直线,每栋建筑都遵循着相似的建造风格,透露出一种统一的美感。无论是栅栏、篱笆,还是院内用于储存粮食的谷仓,家家户户都保持着惊人的一致性,仿佛是经过精心规划的结果。 简直是强迫症狂喜。 沈梨、叶宵和庄然三人从小河村后方的小路进村,已经来过一次的庄然像个导游一样开始给叶宵介绍起来。言语中有些兴奋,看的出来他是真的很喜欢这个村子。 联想到他们家那个整洁的令人发指的小院,沈梨丝毫不怀疑,如果是庄家兄妹先来到小河村,那他们估计不会定居在现在的破村子了。 三人从村尾逛到村头。 村外,一条笔直的路延伸到村外,沈梨和叶宵向路的尽头方向望去,发现是连接着一条公路,而这条公路又是通向哪里,三人就不得而知了。 在末世来临后,没有了网络和电力,往日里随时随地能获取信息的便捷不复存在,而长久依赖手机和互联网的人们此时想找出一张纸质地图都比登天还难。而没有地图,大家行动起来跟瞎子没什么两样。 但这种信息的闭塞,却也意外地保护了许多如小河村这样的村庄,让它们在外界的动荡中得以幸存——除非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否则很少有人知晓这些不起眼的村庄的存在。 这也是沈梨和叶宵这么多年来都不完全依赖聚集区,而是选择主要靠在外面拾荒过生活的原因,毕竟她们两个未成年的小姑娘要想在鱼龙混杂的聚集区讨生活是很难保证安全的,而且外面如果运气好,遇到这种村镇还能找到一些被人遗漏的好东西。 “这里的物资你们搜过了吗?”沈梨打量着周围相对整洁的房屋和街道,问庄然。 “除了油盐之类的必需品,其他的几乎没怎么动,毕竟现在也不缺什么。缺的东西,这些地方也没有。”庄然如实回答,“还有一些大件的东西,懒得搬了。” 运输确实是个问题。 沈梨听了,眉毛一挑,带着几分俏皮地对庄然说道:“那要是看上什么,我可是不客气咯!”毕竟这是庄然他们先来过的地方,出于礼貌,还是打个招呼比较好。 在村子里粗略地熟悉了一圈之后,叶宵和沈梨便开始动手搜起了物资。庄然之前已经来过了,这次也就不单独行动,只是跟在沈梨和叶宵身后,偶尔给他们指点一下哪里可能会有有用的东西。 叶宵找了些缝衣服的针,沈梨拿了几双新的袜子和内裤。这些看起来不起眼的东西,其实反倒是消耗最频繁的东西。考虑到一会还得搬暖气片,沈梨和叶宵也就不再搜寻其他。如果有机会,她们打算下次再来拿。 “这村子里好像家家户户都种了梨树!”叶宵逛了一圈,发现了很多梨树。“还有……樱桃?” 这种樱桃可不是我们市场上常见的那种像车厘子一般的大樱桃,而是一种野生的浆果,大家都称它为“毛樱桃”。之所以叫毛樱桃,是因为它的植株上布满了细细的绒毛,尤其是在嫩叶片上和嫩枝端,那些绒毛就更加明显了,就像是给植株披上了一层薄薄的绒衣。果实的顶部也有少许不太明显的细小绒毛,若不仔细看,倒是不容易发现。成熟后的毛樱桃是鲜艳的红色,一颗颗圆润饱满,远远望去,犹如成串的红色玛瑙珠。 只可惜,现在已经过了季节了。叶宵望着那些枝头,上面只剩下干瘪腐烂的残骸,有的还挂在树枝上摇摇欲坠。 “早两个月来的话,就刚好。”沈梨也很遗憾。听叶宵说这种毛樱桃酸甜多汁,味道可好,她倒是没吃过,非常想尝尝来着。 庄然带着沈梨和叶宵来到装有铜制暖气的那一户。 院子里铺着的地砖虽然有些陈旧,但还算平整。院墙上摆放着几盆不知名的花草,虽说有些蔫蔫的,但竟然还顽强地活着。透过那扇大大的玻璃窗清晰地看到室内的布景。标准的火炕东西向横铺在那里,屋内的沙发、茶几、甚至墙上的十字绣挂画都清晰可见。 走进屋内,炕面上铺着的炕席已经有些磨损,地上摆放着的电视机看起来是很过时的大头机,黑色的机身在明亮的室内显得有些突兀,从屋内的布置和摆设来看,主人可能是年纪比较大的人。 也许只有年纪很大的人,才会固执守旧的选择铜制或者铁质的暖气。 叶宵走近窗下查看那组暖气片,一组三片,颜色有些发暗,上面还盖着绣着花的帘布。那帘布的颜色已经有些褪色,但依然能看得出绣工十分精细,一朵朵小花栩栩如生。帘布裁剪得跟暖气片严丝合缝,看得出来是专门量身定制的。 “拆吧!愣着干嘛?”沈梨说着就迫不及待地上手了,她一把抓住暖气片的一角,用力地拽了一下,在墙壁上有个固定暖气的卡扣,要想拆下暖气,得先把这东西卸下来。 “带螺丝刀之类的工具了吗?”沈梨抬头问庄然。她跟叶宵肯定是没带的。 庄然扭头去屋子里找工具了,那大概是也没带。 叶宵见状也赶紧出去找能用得上的工具。 三人七手八脚地忙活起来,又是拧螺丝,又是拆管子,一通忙活。暖气片比想象中的还要沉,但拆起来倒是没有想象中的难拆,除去卡扣后,扭几下连接管子就差不多了。 “还挺沉的。”沈梨拎起一片,试着扛在肩上,身子微微一歪,赶紧调整了姿势。 “铜的,你以为。”叶宵也拿起一片,试了试重量。用一条被单包缠在身上加固了一下,背在后背。她心里清楚,一会要走山路,背着这么个沉甸甸的家伙,可能会不太好走,怕自己脱手,还是固定一下比较好。 三人各拿一个暖气片,再带上那些连接的管子之类的零件,可谓是手提肩扛都不落空。时间紧任务重,他们不敢多做耽搁,就趁早回山上了。 叶宵站在小河村村外,微微眯着眼睛,向远处眺望。在那连绵起伏的山峦之中,小屋所在的山格外显眼,它高耸入云,是这一片山脉中最高的一座。叶宵一眼就看到了那座山的方向,她指了指,然后几人便背着沉甸甸的暖气片,开始朝着小屋行进。 “感觉这村子比山下那个村子保存的完好,离得又不远,等秋收完事,再来看看有没有什么有用的东西,到时候你们也一起?人多力量大,多拿点。”路上,沈梨对庄然和叶宵说道。 “行。”庄然满口答应了。 第85章 手工棉鞋 庄然在沈梨和叶宵的小屋里忙碌了小半天,终于为她们搭建了一个泥炉子。 虽然看起来不大,但供能一组暖气还是绰绰有余的,而且小炉子也有另一个好处——更加节省柴火。 叶宵对这个新炉子非常满意。 “先凑合用着吧,冬天如果来得及,可以让杨铁匠给打一个铁的,带抽屉那种,就可以在里面烤红薯土豆什么的。”庄然拍了拍手上的灰土,如是说道。 叶宵也不是没想过,只是如何运输是个问题。 “好是好,我也考虑过,只是铁炉子太重了,咱这到宋庄得有快40里地吧?怎么运回来就是个难题。” 这也难倒了庄然。他沉思了一下,说:“那我下次帮你们留意一下附近的村子之类的,有没有小巧一些的,等冬雪下了,用爬犁拉过来。” 叶宵觉得这个提议不失为一种办法,点头答应。 第二天一早,庄然在确保炉子稳固可靠后,才告别了沈梨和叶宵,踏上了回家的路。叶宵站在门口,目送庄然的身影消失在晨雾中,才转身回到屋里,开始为新的一天做准备。 前几日种下的白菜种子已经破土而出,长出了一片翠绿的幼苗,在这样的秋日里,一反常态的生机勃勃。 叶宵得间苗了。 去年种白菜时,叶宵缺乏经验,一切都只能凭借直觉行事。今年,在跟小黎妈妈的闲聊中她才知道,间苗不仅仅是去除弱小的幼苗,更是一门技术活。 白菜苗其实分公母。叶片光滑的是公苗,它们不包芯,而且很容易受到病虫害的侵扰;而叶片带有细绒毛刺的是母苗,它们不仅长得大,而且能包芯,抗病能力强。 间苗的目的就是剔除公苗,留下母苗,确保母苗能够获得充足的养分,茁壮成长。 叶宵蹲在菜地里,仔细观察每一株白菜苗,根据小黎妈妈的经验,仔细分辨公母。她小心翼翼地拔掉公苗,防止它们与母苗争夺养分。间下来的公苗叶宵也没有浪费,她挑了一些长得壮的,在旁边的一块空地上将这些苗栽了起来,虽然对它们的收成不抱太大希望,但也不失为一种尝试。 剩下一些“老弱病残”的白菜苗,叶宵只能吃掉。新鲜的菜苗嫩的出水,就算是洗干净生吃也很好吃。 叶宵将它们简单的在热水里烫熟,尽可能的保留着白菜苗的天然甜味,过冷水后就这样沾着酱油加辣椒酱的蘸水,配上小米粥就是一道简单又便捷的一餐。 叶宵很享受这种食材本身的味道,但是沈梨作为一个肉食性动物,对于这些绿叶蔬菜向来不太“感冒”。几天没怎么吃肉的她又开始琢磨着想猎点什么。 今天吃完早饭,她又带着自己那些叮叮当当的夹子陷阱进山了。 “遇到大家伙可别逞强,咱不缺那口吃的,可别硬刚。”出门前,叶宵又不放心地嘱咐沈梨。 “你现在是真的婆婆妈妈的!”走出屋门的沈梨背对着叶宵吐槽道,“啰嗦!” 虽然她嘴上不乐意,但是心里也是知道叶宵是因为去年冬天猎牛的事情心有余悸。她们一起经历了这么多,早已成为彼此的支撑,谁也承担不了失去对方的结果。 有时候,我们并不是为了自己活着,或许这也是我们存在的另一种意义。 今天的叶宵,要给自己做一双棉鞋。 她坐在那张老旧的木桌旁,桌上散落着一些工具和材料。鞋底是上次拆下来的那双帆布鞋的橡胶底,而鞋面,叶宵拆了一条旧牛仔裤,又择了点棉花和羽绒。 第一次做鞋子,叶宵有点无从下手的感觉,她仔细观察了一下自己脚上穿着的鞋子,发现鞋子其实是由一些部分拼接在一起的,她在纸上照着拆下来的旧帆布鞋画出了每个部件的图形,接着,她拿起一把锋利的剪刀,将纸质图样比在布料上,沿着线条一点一点、小心翼翼地剪裁好。 叶宵将剪裁好的布料整齐地叠放在桌面上,她的目光转向了那个装满各色线团的小篮子。 她挑选了一卷与布料颜色相配的棉线,是跟牛仔布相近的深蓝色,既不会太突兀,也能与布料完美融合。 她用手指轻轻捻了捻线头,又扯了扯,感受着手里棉线的质地和粗细,确保它足够结实,适合用来缝制鞋子。 接着,她拿起一根细长的针,这根针的针眼比一般的针要大一些,方便穿线,针也比平时缝衣服被子的稍微粗一些。 她从篓子里找出一枚表面布满密集的凹痕的“戒指”戴在左手的中指。这是一个很老套的缝纫工具,叶宵的祖母管它叫“顶针”,主要功能是通过在指尖和针的钝端之间提供一个屏障来防止缝纫时的不适,保护手指不被针刺破或戳破。 小时候玩过家家,叶宵经常拿祖母的顶针当戒指玩,有一次不小心忘记还回去,害得祖母找了好多天。 叶宵将线头放在嘴边轻轻抿了一下,这个小动作能让线头变得稍微硬挺一些,更容易穿过针眼。然后,她将线头对准针眼,眯着一只眼睛,专注地将线头穿过那个微小的洞口。线头顺利穿过,她迅速地将线穿过针眼,打了一个结实的结,确保线头不会在缝制过程中松脱。 准备工作至此完成开始了她的缝制工作。 鞋面是用的厚实耐磨的牛仔布,又做了棉花和羽绒的夹层,叠在一起很难缝。叶宵用拇指和食指捏住针,中指轻轻地顶住针的另一端,这样的姿势既能保护手指不被针扎到,又能提供足够的力量来推动针穿过厚厚的布料。 她缝得很慢,每缝完一针便两边翻看,确保每一针都能排列一致,形成一个个均匀的针脚。 针线在她的手中来回穿梭。她时而拉紧线头,时而轻轻打结,渐渐变得熟练起来。 一只鞋面缝好,叶宵把它按在鞋底上,仔细比了比。 不大不小,刚刚好。 叶宵从篓子里找到一根锥子,还有一卷亚麻色的尼龙线。 先用锥子在鞋底扎好孔,再用穿了尼龙线的粗针缝制,将鞋面紧紧地缝在鞋底上。 一只鞋做好,叶宵穿在脚上试了试,不得不说,量身定制的就是舒服。 叶宵在地上踩了踩,又来回走了几圈,舒服的甚至有些舍不得脱下来。但是眼前更要紧的是将另一只也做好。 第86章 生日 沈梨本来因为没打到猎物的事情闷闷不乐,一回家发现炕上整整齐齐摆着一双手工制作的棉鞋。牛仔蓝色的鞋面,到脚踝的高度,鞋口还裹了一圈毛茸茸的包边。 看起来轻便又舒适。 沈梨赶紧把手里的一堆家伙事放在屋外,走到炕前拿起鞋子,细细打量。 她用手捏了捏鞋帮,里面的棉花和羽绒掺在一起,软软的,手工绗缝的痕迹清晰可见。她迫不及待将鞋子套在脚上,沈梨和叶宵本就穿同一码的鞋子,这双穿在沈梨脚上也颇为合适。 “叶宵怎么突然想起来给我做鞋了?”沈梨穿着鞋自言自语道,她360度仔细打量脚上的新鞋子。一会踩踩,一会蹦跳两下。 沈梨很喜欢脚上这双鞋。 叶宵担水回来,一进屋就看到沈梨穿着自己刚做好的新鞋子在地上美滋滋的样子。 “这天气穿棉鞋你也不嫌热!”叶宵先将扁担放下,将桶里的水倒进缸里,又收好扁担和桶才走进屋。 “叶宵你做的鞋也太舒服了~”沈梨嘿嘿一笑,“是给我做的吗?” “少自作多情,是给我自己做的。” “不是给我的?”沈梨一听,笑容渐渐退去,“我不管,我也没有鞋子穿,你给我也做一双!” 她竟撒起娇来。 叶宵的胳膊都快被沈梨摇掉了。 “你有鞋子穿你凑什么热闹啊!”叶宵无奈地苦笑,“我只是不想浪费这双橡胶底,随便废物利用了一下。” 沈梨去年冬天穿的是一双高筒的雪地靴,虽然防水保暖,但是鞋子很重,在雪地里走久了确实很累,远不如叶宵做的这双轻便。 “我就喜欢你做的这双,我不管你给我也做一个!”棉鞋太热,沈梨的脚都捂出汗了,但她倔强的不肯将脚下的棉鞋脱下来。 沈梨的妈妈是出了名的工作狂型女强人,小时候所有孩子都有妈妈亲手织的毛衣,但是沈梨的毛衣,要么是买的,要么是叶宵的妈妈给织的。大概是这样的情结,让她格外喜欢手工制作的东西。 比如去年冬天叶宵给沈梨织的那顶小狗帽子。她每每出门都要戴上。 叶宵没想到自己随便做的一双鞋,竟然让沈梨如此痴迷。 “好好好,那就送给你当生日礼物吧!反正你这个月过生日。” 在这个已然摒弃末世前日历纪年方式的时代,时间的刻度变得模糊难辨,叶宵也无法确切知晓当下究竟是几月几号了。然而,她的脑海中始终清晰地记着,沈梨是狮子座,依着节气细细推算,应该就是这个月。 于是,在这般混沌的时间界定下,今日便权且当作是沈梨的生日了。虽身处的环境已大不如前,难以如往昔那般筹备一场热热闹闹的生日会,但仪式感还是要有的。 叶宵决定为沈梨烹制一碗浑汤面。 晒干的香菇抓一把,用温水泡发。 然后用碗舀一碗白面倒入白瓷盆里,一只手拿着水瓢慢慢往盆内添水,同时另一只手迅速且有节奏地搅拌着面粉。随着水与面粉逐渐交融,面粉变成了絮状。 这时开始发力揉面,双手沉稳而有力地按压、翻动着那团逐渐成形的面团。在叶宵这般悉心的揉制下,面团渐渐变得光滑且富有弹性。 叶宵将面团放置在案板之上,取过擀面杖,开始着力擀制。 擀面杖在面团上来回滚动,跟面板碰撞发出规律的“当当”声响。面团在她的擀压之下,徐徐延展成一张厚薄均匀的面皮。随后,叶宵将面皮细致地叠放整齐,操起菜刀,手起刀落间,便将面皮切成了一堆粗棱状的鲜面条。 叶宵到院子随手薅了一把鲜嫩翠绿的小白菜。掰下叶子清洗过后,她把小白菜切成细丝。 叶宵拿起泡香菇的小盆,捞起一颗香菇检查,复水的香菇由干瘪变得饱满有弹性,用手捏捏,微微带有弹性。 叶宵将它们捞出,切成了细致的长条状。 点火,热锅。 不多时,锅内便开始微微冒烟,叶宵见状,从装了油的坛子里舀了一小勺油。 油液刚一入锅,便发出“滋滋”的声响,她旋即迅速将切好的小白菜丝和香菇条一并倒入锅中。随着一声响亮的“呲啦”声,菜料瞬间被热油包裹,在高温的炙烤下,欢快地跳跃、翻滚着。 叶宵赶忙操起铲子,快速且有节奏地翻炒着菜料,铲子与锅体碰撞发出清脆的“当当”声响,她的手臂挥动得迅速而有力,确保每一根菜丝、每一条香菇都能均匀地受热,充分地裹上热油。 香菇的香味最为浓烈,丝丝缕缕地往人的鼻腔内钻,叶宵不禁微微皱了皱鼻子。 翻炒数下之后,叶宵暂且搁下铲子。她转身走向橱柜,从中取出一个密封罐罐子,里面是夏天制作的番茄酱。 番茄酱一入锅,她便再次操起铲子快速翻动,刹那间,番茄浓郁的酸味抢夺了嗅觉的主动权,叶宵知道,番茄一炒出香味就该添水了。 伴随着一声响亮的“呲啦”声,油水瞬间结合,水汽急剧蒸腾而起,瞬间模糊了叶宵的视线。她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小步,微微眯起双眼,待水汽略微散开一些,方才又重新走上前。 锅内的水在火苗的持续舔舐下,很快再度煮开,发出“咕噜咕噜”的翻滚声响。 叶宵拿起盐罐,用手指捏取一小撮盐粒,均匀地撒入锅内。随后,她又拿起酱油瓶,往锅内倒入几滴酱油,深色的酱油在锅内晕染开来,为汤汁增添了一抹浓郁的色泽。 她用大铁勺舀了一点点汤底,吹凉了尝了尝,有些淡。又补了一点盐进锅,接着,她从糖罐里取出两块晶莹剔透的冰糖,丢入滚烫的汤汁之中。 一切准备就绪,叶宵拾起方才切好的面条,轻轻抖落两下,而后将面条铺陈开放入锅内。 面条刚一入锅,便被沸水裹挟着,在锅内上下翻腾起来,仿若一群灵动的小鱼在水中嬉戏。叶宵拿起筷子拨动着面条,以防其相互粘连。 当面条渐渐变得有些透明且柔软,漂浮在水面,这表明已然熟透。叶宵用筷子将面条悉数捞进一个大海碗里,又用汤勺舀了两大勺汤,混汤面就算成了。 叶宵看着锅里剩下的面汤,想了想,又抓了一把小米投洗干净,借着剩下的面汤,在锅里煮着。 “呐,小寿星,长寿面!” 香味先叶宵一步进屋,躺在炕上的沈梨一个激灵坐起来。 虽然没有肉,但汤头的鲜美远超想象。 沈梨尝完汤便接过叶宵递过来的筷子,迫不及待挑起一筷子面条吃了起来。 手工擀的面条保留了面的劲道,粗棱的面条吃起来非常有嚼劲。 沈梨大口吸溜着,真香! “你的呢?”她嚼着嚼着发现叶宵只是坐在那,并没有吃,愣愣的问道。 话一出口,她才想起来,白面只买了一点,庄家三兄妹来的时候吃了一顿疙瘩汤,现在剩下的那点面,怕是都在自己碗里了。 她把面条推到叶宵跟前,要跟叶宵分着吃。 一碗面,两个人自然是不够分的。 “你先吃,锅里还有别的。”叶宵说着又把面碗端回到沈梨面前。 沈梨不想吃独食,于是也巴巴的坐在那等着叶宵说的“别的吃的”。 “你不吃,一会面条都泡软了不好吃了。”叶宵连声催促。 沈梨瘪着嘴,倔强的说:“不,我要等你一起吃。” 叶宵没办法,俩人只能对坐着看着那碗面,等锅里的小米煮好。 锅烧开后,再煮一会小米就熟了。叶宵连汤带米一起盛出来,就是一碗特别的咸粥。 沈梨将自己碗里的面条分给叶宵一些,叶宵也将碗里的小米粥舀了一点到沈梨碗里。沈梨看着两碗炖的乱七八糟的食物,不禁笑出了声。 “你别笑,在西北那边,真的有这种米加面还有菜同锅煮的吃法,叫‘和子面’。等再过一段时间咱们的麦子熟了,磨了粉,我给你做了尝尝。” 沈梨捣蒜一般的点头。 只要是叶宵说好吃的东西,她都不怀疑。 虽然面条不如刚出锅时的好吃,但是连米带汤还有面,她们两个吃的又饱又香。 第87章 小米饭 广袤的田野仿佛被大自然打翻的调色盘,一片斑斓。豆田里,除了红豆和黄豆,还有一些细长的杂草在风中摇曳,偶尔有几只蚂蚱被惊起,‘噗噗’地跳到另一株草上。 终于到了秋收的时候。这是一年中最忙碌的一个月,也是最喜悦的一个月。 红豆植株纤细而坚韧,叶片在秋风的轻抚下微微颤动。仔细瞧去,一串串红豆荚犹如小巧精致的耳坠,挂在纤细的枝蔓上。豆荚已经成熟,呈现出深沉而鲜艳的红色,每一个豆荚都饱满圆润,鼓鼓囊囊的,似乎随时都会撑破荚壳,迫不及待地蹦出那些圆润可爱的红豆粒。 紧挨着的是黄豆田,黄豆的植株相对粗壮一些。黄豆荚密密麻麻地分布在茎秆上,有的直直地挺立着,有的则微微弯曲。成熟的黄豆荚呈黄绿色,表皮略显粗糙,豆荚内的黄豆粒紧紧相依。轻轻剥开一个豆荚,一颗颗黄豆圆润饱满,色泽淡黄,阳光洒在黄豆田上,一颗颗黄豆仿佛是镶嵌在大地上的金色宝石一般。 红豆很少做单一主食,而黄豆种子是庄妤送来的,本来就少,所以两种作物种的都不算特别多。 沈梨坐在门口的木墩子上,旁边放了个水盆,她要磨刀。 沈梨手里拿着一把镰刀,将刀刃轻轻搭在磨刀石上,左手稳稳地按住刀背,右手握住刀柄,然后缓缓地推动镰刀,让刀刃在磨刀石上来回摩擦,每推一下,都能听到磨刀石与刀刃摩擦发出的‘沙沙’声,她时不时拿起镰刀对着阳光看看刀刃,确认是否磨得锋利了,接着又低下头继续磨起来,溅起的小水花在水盆里泛起一圈圈涟漪,直到确认刀刃锋利,才用干布擦好,摆在一边。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她一边磨着刀,嘴里还振振有词。 叶宵被沈梨一本正经的样子逗笑了。 她拿起一把沈梨磨好的镰刀,先进了豆田里。站在田垄间,看着每一株红豆秧长得茁壮,就像是自己的孩子,顺利长大一般,没有辜负一年辛苦的耕耘,叶宵心情甚好。她手持镰刀,弯下腰,镰刀‘唰唰’地划过红豆秧,伴随着清脆的声音,一株株红豆秧整齐地倒下,在寂静的田野里回荡着有节奏的声响。 割好的豆秧摆在地垄上,待一会一起收拢了拿去晾晒。 这时沈梨也带着另一把磨好的镰刀过来了,二人通力合作,不一会便将红豆和黄豆一起收割完。 沈梨和叶宵停下来,喝了口水歇息。 接下来,便是要晒豆子。 刚收割的豆秧还带着水分,此时不好脱粒,要在阳光下晒上两天才行。 沈梨从工具间翻找出一大块卷成一团的粗帆布,她跟叶宵合力将它铺在屋外的空地上。 帆布防潮防水,用来晒豆秧正合适不过。 叶宵跟沈梨去豆田里将田垄上的豆子一丛一丛捡起来,搬运到帆布上,左边晒红豆,右边晒黄豆,一块帆布刚好够晒。 沈梨和叶宵把最后一丛豆秧搬到帆布上。两人直起腰,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相视一笑。 “割的好像比去年快一些。”沈梨回头看看一院子的豆秧,又抬头看看日头,算了算时间,好像刚到中午,也就是说,这一块地,一上午不到就收完了。 粗帆布铺在屋外的空地上,午后的阳光炽热而浓烈,毫无保留地洒在屋外那块铺着粗帆布上。帆布被晒得有些发烫。红豆秧和黄豆秧被均匀地铺在帆布上,搬运的过程中,有些豆荚炸开,豆子滚在帆布上。红豆鲜艳的红色在阳光下如同宝石般璀璨,黄豆则泛着淡淡的淡黄色光泽。一阵风拂过,吹动几颗豆子在帆布上滚动,仿佛是它们在这热烈的阳光下惬意地舒展着身子。 帆布边缘的阴影处,有几只蚂蚁似乎被豆子的香气吸引,正小心翼翼地靠近、试探。 叶宵坐在门口的木墩上喝着水休息。 按照去年的经验来说,至少要晒两天,现在她们只要祈祷这两天不下雨就好。 沈梨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说道:“中午吃什么?忙活了半天,肚子都饿扁了。” 早上吃的是稀饭,确实不顶饿,忙碌一上午又干的都是体力活。 叶宵略微想了想:“捞小米饭怎么样?” 沈梨把二人使用过的镰刀拿到工具棚,在墙上挂好。 “捞小米饭又是个啥?” “就是……小米做的饭……”叶宵不知道怎么跟沈梨解释,她想了半天也不知道怎么描述。干脆直接洗了手,戴上围裙一头扎进厨房,闷头忙活起来。 叶宵走到灶台前,伸出双手捧起一把洗好的小米,轻轻抖落进锅里,小米像金色的细沙般纷纷落下。 随后,她拿起水瓢,从水缸里舀起水,缓缓倒入锅中,清澈的水冲击着小米,发出轻微的声响。 接着,她盖上锅盖,蹲在灶台边,眼睛盯着灶膛里的火苗,不时往里面添上几根柴禾,让火势保持适中。待煮到估摸的时间后,她起身掀开锅盖,热气‘轰’的一下冒了出来,模糊了她的面容。 她快速拿起勺子,伸进锅里捞起一点小米,用指甲掐了一下,小米碎成两半,叶宵确定此时小米已经煮到了合适的状态,这才满意地拿起笊篱,手臂有节奏地晃动着,把小米从锅里捞出来,用力甩干水分,悉数倒在盆里。 她来到案板前,取一块熏鱼切成碎丁,洗好的白菜用手撕成片,干蘑菇泡发后也切碎沫状。 另起锅灶点火,叶宵拿起装油的摊子,舀出一勺油,金黄色的油缓缓流入锅中,随着油温逐渐升高,锅里的油开始微微冒烟。 她把白菜片、蘑菇沫和切好的熏鱼碎丁依次放入锅中。顿时,锅里响起‘噼里啪啦’的声音。 她赶忙拿起铲子,快速地翻炒起来,铲子在锅中不停地翻动,让每一片白菜、每一粒蘑菇沫和每一块熏鱼都能均匀受热,不一会儿,食材的香味就飘散开来。 这时,她端起旁边盛着米汤的碗,缓缓地将米汤倒入锅中,米汤没过了食材,锅中的声响也随之变小了些。 在菜锅上置一饭帘,将刚刚装着小米饭的盆放到上面,扣上锅盖,开锅后整个十二三分钟就差不多好了。 一锅里,饭菜同出。 用米汤炖煮出来的菜,菜汤粘稠泛着光泽,闻起来有一种特别的香气。 而先煮后蒸的小米饭,一颗颗圆润饱满,色泽淡黄,就像一颗颗金色的珍珠抱团汇聚在一起,在盆里升起腾腾热气。 叶宵用勺子舀了勺尝了一口,吃起来劲道有味,非常成功。 沈梨端着碗等在锅台边。 “熟了吗?能吃了吗?”她把碗递过去,一脸期待,“闻起来有点香。” 叶宵先给沈梨碗里盛上米饭,又用大汤勺连菜带汤的浇在小米饭上。油亮亮的菜汤浸到饭里,沈梨直接连菜带饭一起扒进嘴里。 咸香入味,口感香糯。 “赶明儿白菜收了,腌点泡菜吃。”叶宵一边吃一边计划着。 沈梨点头如捣蒜。 反正叶宵做的,总不会难吃到哪去。 第88章 秋收进行时 红豆和黄豆晒干以后,脱粒就比较简单了。轻轻敲打一下,干燥的豆荚就会裂开,里面的豆子就会咕噜咕噜地滚出来。 叶宵将柴房的地上垫上撕开的塑料化肥袋子,又将豆子秸秆抱到上面,这些都是很好的柴火。 收获的豆子,叶宵照例先挑了一些饱满无伤的,用一个大玻璃罐子装好了,留作明年的种子。剩下的,她拿出密封桶,将红豆和黄豆分别装进了桶里。20kg容量的桶,红豆装了一桶半,而黄豆,则装了满满三桶,还多了一盆。 这些黄豆,可以拿到宋庄去换豆油,可以去换酱油,还可以自己留着生豆芽,甚至可以做豆腐、豆浆吃。 想到这些,叶宵又挑了两把当种子。明年她要多种一些黄豆。 玉米和高粱的收割紧随其后。 高粱收回来后,得像对待豆子那般,寻一处开阔又通风良好的地方晾晒起来。这个事情沈梨和叶宵经过去年的收获,已经有了一些经验了。二人只花费了大半天的时间,便如同去年一样,将高粱穗仔细地挂在院子的晾衣绳上。 一串串高粱穗像是挂起了一片片火红的帘子,小屋也洋溢着丰收的味道。 而玉米呢,叶宵和沈梨在第二天的清晨,一吃完饭,便起身前往田间收割了。待将玉米全都收割完毕,当天就马不停蹄地开始了脱粒的工作。 纯手工脱粒,这无疑是个效率极为低下的活儿,可身处当下的环境,沈梨和叶宵着实没有别的办法,只能依靠自己的双手,去完成这繁琐又辛苦的任务。 叶宵把玉米穗一股脑倒在帆布上,黄澄澄的玉米堆积如山。 她找来两副棉纱的点胶手套,分给沈梨一副,另一副自己带上了。剥玉米的工作非常伤手,如果不戴上带上手套,只消一个小时不到手就会被磨红了。 叶宵拿起一棒玉米,又寻来一个已经剥完粒的玉米核,双手交错着,利用二者之间产生的摩擦力和阻力,试图将玉米粒一点点剥离下来。她的动作算不上娴熟,却也透着一股认真劲儿,额头上渐渐沁出了细密的汗珠,顺着脸颊滑落,滴落在玉米粒上,可她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眼睛紧紧盯着手中的玉米,专注地重复着这单调的动作。 而沈梨在一旁看着叶宵的做法,思忖了片刻后,觉得这样又伤手又低效,便动起了脑筋。 她先是快步走到院子的角落,费了些力气搬来两个厚实的木墩,那木墩敦实厚重,稳稳地立在地上。接着,她又找来两根短粗的木棒,握在手中试了试手感,感觉颇为称手后,便开始了自己的脱粒方式。只见沈梨弯下腰,抓起一个玉米穗,稳稳地将其架在木墩上,随后,手中的木棒高高扬起,紧接着又轻轻落下,伴随着“噼里啪啦”的声响,玉米粒就似那欢快的雨滴,从玉米穗上蹦跳而出,纷纷扬扬地落在了地上,不一会儿,地上就铺上了一层金黄的玉米粒。 “你看,比你的效率高多了。”沈梨脸上洋溢着得意的笑容,看向叶宵说道,眼神中透着几分小骄傲。 叶宵最开始还不屑,但是她剥了一会,手腕酸酸的,手掌也磨的火辣辣的痛,于是也照葫芦画瓢,用起了沈梨的办法。可初次上手,没掌握好力度,玉米粒四溅,有几颗甚至蹦到了她发间。 “哈哈,叶宵,你这是给自个儿脑袋‘种玉米’呢。”沈梨打趣道,手上动作不停,眼睛弯成月牙。叶宵羞红了脸,白了沈梨一眼,嘟囔着:“你还笑话我,看我待会儿超没超过你。”说罢,愈发全神贯注,手中木棒敲击节奏愈发稳当。 时间就在这枯燥乏味的工作中缓缓流逝,仿佛每一分钟都被无限拉长了一般。剥到后面,沈梨和叶宵感觉自己仿佛变成了呆滞的、麻木的剥粒机器,机械地重复着手中的动作,早已没了最初的那份灵动与轻松。 木墩旁的玉米粒越堆越高,渐渐形成了一座座小小的“金山”,而疲惫也如潮水般向二人袭来。 沈梨只觉得胳膊酸得好似灌了铅一般,每一次挥棒都变得无比艰难,那木棒举起的高度也不得不比前一次低一些,额头上的汗珠大颗大颗地滚落,打湿了衣衫,可她咬着牙,依旧坚持着。 叶宵这边也好不到哪儿去,掌心已经磨出了明显的红印,那火辣辣的感觉愈发强烈,像是有火在烧一样,可她也一声不吭,只是偶尔和沈梨对视一眼,从彼此的眼神中汲取继续坚持下去的力量,二人都有着不做完这活儿就绝不休息的气势。 午饭的时间早就过了,可她们谁都顾不上吃饭,一心只想着赶紧把玉米剥完。就这样,从清晨一直忙到下午,才终于将全部的玉米剥完。 “呼~”沈梨身子向后一仰,整个人便直接倒在了玉米粒中,像是耗尽了所有的力气,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脸上却带着如释重负的神情。 “还好种的少啊!要再多点,两天也剥不完。”叶宵一边说着,一边也缓缓地脱下手套,看着自己那双被磨得发红的手,微微皱了皱眉头。此时,虽然秋天的风已经带着丝丝凉意,凉飕飕地吹过,可一天的忙碌让她出了不少汗,这风一吹,竟觉得有些冷了,不禁打了个寒颤。 歇够了,得把剥好的玉米装到袋子里。 沈梨找来一个清理干净的塑料化肥袋子,剥好的玉米装进袋子里。 她们配合默契,一个撑开化肥袋子,一个用簸箕铲起玉米粒往里倒。沈梨看着逐渐鼓胀起来的袋子,长舒一口气:“总算快弄完了,今年这玉米长得可真好。这一小块地收了这么多。” 叶宵抬手抹了把汗,发丝凌乱却满脸笑意:“是啊,不枉咱们累这一场!” 夕阳西下,余晖将院子染成暖橙色,最后一袋玉米封口完毕。两人瘫坐在玉米粒堆旁,望着满院“战果”,身上的酸痛在这一刻化为乌有,只剩心间盈满丰收的喜悦与对来年的憧憬。 晚风拂过,吹散了黏腻的汗水,捎来不远处田野里泥土的清香,沈梨和叶宵相视而笑,那笑容比天边晚霞还要绚烂几分。 打好的玉米粒要磨成粉才能吃。沈梨虽然有手摇式脱粒机,但是这么多玉米,要是靠这个机器磨,那胳膊都要摇断。 二人商量了一番后,觉得还是得下山到庄家里借他们的碾子一用才行。不过,这个事情倒也不着急,毕竟,麦子还没收呢,还有其他的农活在等着她们,当下,先好好歇一歇,恢复恢复体力才是要紧事。 累坏了的沈梨和叶宵第二天在炕上躺了一整天,那肌肉的酸痛感让她们哪怕只是稍微动一下,都会疼得龇牙咧嘴,只能静静地躺着,盼着这酸痛能快点消退。 一直到了傍晚,叶宵才拖着哪哪都疼的身体下炕,她看着屋后田地里乱七八糟堆着的玉米秸秆,终于还是忍不住将它们一捆一捆的扎好,然后全部搬到柴房里堆的整整齐齐。 这也是冬天的干柴,而且用来煮饭炒菜,火又快又急,比木柴更好控制火候。 沈梨见叶宵忍着不适去忙碌,也不躲懒,她来到前院,将昨天脱粒剩下的玉米核找了袋子装好——这也是冬天的储备柴火之一。 二人忙完,也没心思做什么好吃的,匆匆吃了点,便早早歇息了,明日如果不下雨的话,她们还要收麦子。 第89章 神秘足迹 清晨山中的雾气还未完全散去,小屋被笼罩在一层薄薄的纱雾之中,屋前那些凌乱的足印就那样突兀地出现在这静谧的画面里,把一早起来打水的沈梨吓了一大跳。 那些足印从树林深处延伸而来,呈小巧的半月状,深浅不一,看起来数量绝不止一只,似乎还在门口徘徊了许久。但昨天沈梨和叶宵因为秋收劳作太过辛苦,睡得极沉,竟然一点动静都没听见。 沈梨蹲在地上,眉头紧皱,心里不住地犯嘀咕,这些足印到底是什么动物留下的?虽然从足印形状和深浅来看,似乎不像大型猛兽的,但这片森林这么广阔,难保没有什么自己不了解的动物,这么一想,沈梨心里越发毛起来。 她走近些,蹲在地上仔细研究起那些足迹来。 她用手比了比,发现最大的蹄印直径约有十厘米,边缘清晰,足印稍深;而较小的蹄印相较之下显得更为轻盈,痕迹也更浅,直径大约在六厘米左右。在这些蹄印周围,还有一些细微的痕迹,一些泥土被轻轻地推开,形成了一个个小圆圈,仿佛是动物在寻找食物时不小心拨动的。 屋前的白菜地是脚印最为密集的地方,沈梨走过去检查了一番,还好,只是被啃了一些,并没有“全军覆没”。 从白菜地的狼藉中,沈梨觉得这几只动物大概是食草性的,不过也不能排除是杂食性动物。 她转身进屋,把正蹲在灶台前生火的叶宵叫了出来。 叶宵一出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那一片狼藉的白菜地,大吃一惊。 “看起来像是狍鹿之类的,还好不是狼、熊、老虎这种大型猛兽。” 被沈梨这么一提醒,叶宵也反应过来了,确实,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相比之下,这点白菜的损失也就不值一提了。 叶宵还记得末世前看到过一个新闻的现场视频,一个山脚下的小村子,一夜之间被两只下山觅食的老虎搅得鸡飞狗跳,村民的牲畜被咬死不少,还有人的手骨被咬断受了重伤,那场面至今想来都让人胆寒。 当时,林业人员接受采访的时候说过,动物的领地意识很强,通常不会轻易离开自己熟悉的领地,除非食物匮乏。因为人类的活动频繁,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一再减少,所以冬天来临后,老虎在山上没有充足的食物,这才铤而走险袭击小山村。如果它们能在山上有充足食物,是不会下来的。 叶宵一直记得这个新闻。 这也是为什么她和沈梨明知道深山里藏着诸如人参、灵芝这类值钱的药材,但也没有频繁去挖采的原因。 深山危险重重,容错率低,只要能保障基本吃喝生活,她们很少再深入活动。 “你说,万一以后来老虎、狼什么的,这房子估计也防不住吧?咱们一点武器都没有,简直是毫无反抗能力。”叶宵忧心忡忡的说。 “一般来说,这些猛兽能在自己熟悉的地盘弄到吃的,就不会乱跑。现在林子里这么多鹿啊兔子啊什么的,应该不至于硬破门。去年冬天一冬不是也平安过来了吗?只要不乱跑就没事。” 沈梨虽然这样安慰叶宵,不过她自己其实也没有百分百的把握。 叶宵觉得也不是全无道理,便也不再多说。但这也提醒了叶宵,等秋天忙完这一阵,有空了,还是弄点篱笆栅栏之类的才好。虽然说防不了凶猛的野兽,但像羊鹿之类的小兽还是有用的。 她心事重重的走近白菜地,开始清理“犯罪现场”。 被啃得面目全非的几颗白菜肯定是不能要了,而另一部分被啃食的不严重的,为了防止这些家伙尝到甜头再来捣乱,叶宵决定先弄点塑料布,给这些白菜扣上大棚。 叶宵用一床被单比了比需要用到的塑料布大小,便从储物室翻找出一大一小两块塑料布,凑合着拼了拼,勉强够用。 塑料棚需要支撑,最好是像竹子一类的有韧性可弯曲又不至于太柔软的木材或者树枝,沈梨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满意的材料。正愁的时候,她工具棚的一个箱子里,翻到一大卷差不多有小拇指粗的铁丝。 她灵机一动,如果用一些粗树枝插进地里,上面用粗铁丝弯出弧度,连接两端,再把塑料布扣上去,用土压实了,应该可以吧? 说干就干,沈梨在白菜地里忙活了起来,而叶宵继续回厨房做早饭。只不过经过早上这一折腾,叶宵也没有心思做什么花样了。 很快,这一小块白菜地就扣好了。虽然看起来有些简易,但是考虑到再过一段时间白菜就可以收获了,短时间应个急的话也还是够用了。 沈梨和叶宵坐在窗前的长桌前各自闷头吃着饭,气氛有一些低迷和压抑,二人简单吃完便穿戴好,准备去收割屋后的小麦了。 好在小麦没有被这些不速之客祸害。这让他们的心情稍微放松了一些。 叶宵和沈梨闷头忙活起来。 叶宵拿起镰刀,开始熟练地收割小麦,跟收割黄豆的手法大差不差,她的每一次动作都迅速而有力,每一刀下去都能割下一大把麦秆。 而沈梨则负责将割下的麦秆捆绑成束,她的动作同样麻利,不一会儿,麦田里就堆起了一捆捆整齐的麦束。 “累不累?换我割一会?”沈梨看着前面弯腰不停的叶宵,关切地说道。 叶宵直起腰,一股僵硬的感觉传来,紧接着是酸痛感。她也不逞强,听话的走到后面,跟沈梨换了位置。 两个人互相配合,不到两个小时这一小块地就收割完了。 叶宵就这么坐在地头上,看着一捆一捆金灿灿的麦穗,心情也舒畅多了。 “这些麦子得怎么磨成粉呢?”沈梨抽了一根麦穗,放在手里把玩观望着,自言自语道。 “还是得弄个碾子来磨。”叶宵说,“不过这么多粮食,如果靠人工背来背去,那也不太现实。” 所以,还是得先弄个运输工具。二人心里也都清楚。 其实,车她们也不是没有,农村谁家没个独轮车手推车自行车的呢?只是她们目前找到的车,无一例外不是因为时间久了车胎老化分化,所以,只要能弄到车胎,那运输问题可就迎刃而解了。 叶宵决定,下山去跟庄然商量一下。 第90章 山楂 叶宵要下山去庄家,她清楚记得之前庄然也为了交通工具的事情而烦心,甚至还在院里尝试着修理一台自行车。 因为秋收忙碌,叶宵又有几个月没有到宋庄去了,只是不知道宋庄有没有得自行车或者推车卖,如果有,又要多少钱? 隐约觉得这事儿靠她自己可能搞不定,所以先去庄然那商议一下,看有没有什么有用的消息。 既然是去,叶宵也不好空手去,但春天的时候种子几乎是平分的,家里有的,他们兄妹也有。 思来想去,她想起来去年冬天庄沫沫喜欢吃冰糖葫芦,她才记起来现在山上那棵山楂树应该已经熟了,去摘点山楂送过去倒是个新鲜玩意! 叶宵跟沈梨一说,沈梨也觉得如此甚好。于是,在吃过早饭后,叶宵匆忙捏了两个饭团子,煮了一锅白菜香菇汤并倒入户外保温壶。又穿着妥当后,沈梨和叶宵就背着背篓按照记忆中山楂树所在的方向出发了。 野山楂树长在一片空地上,远远就能看到枝繁叶茂中,点点红色的果子,看起来像喜庆的小灯笼。 沈梨爬上山楂树,用一根长杆子,不住地敲打着缀着果实的枝干,熟透了的山楂便一个接着一个如雨点般落在地上。 叶宵弯着腰蹲在地上,挑着熟透了、没伤疤的挨个捡起来,丢到背篓里。 一棵树的山楂几乎都被捡光了两人才停手。 叶宵和沈梨坐在山楂树下,沈梨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高粱米饭团,叶宵则从户外保温杯里,倒出一保温壶盖的香菇白菜汤。 她喝了一口,又把保温壶盖递给沈梨,这才从自己的随身小挎包里,也拿出自己的那份饭团吃了起来。 沈梨喝着略显清淡的汤,咂了咂嘴:“好久没有吃过新鲜的肉了。” 最近因为要收地,她们连着忙了很多天,期间唯一的荤腥便是熏鱼。虽说熏鱼味道可口,但终究比不上鲜肉。 叶宵虽也有些嘴馋,可一想起往昔的苦日子,便也释然了。想当初,连聚集区流通的那种压缩杂粮饼子都难以常常吃到,如今每餐都有米有面、有粮有菜,甚至还有熏鱼,吃不吃鲜肉,似乎也没那么重要了。 见叶宵不说话,沈梨自顾自地说道:“也不知道那个啃了白菜的东西是什么,看起来十有八九是狍鹿什么的。”她几口便吃完了饭团,此时用手擦了擦嘴角,又往衣襟上抹了抹,站起身说:“可惜我没有庄然那个手弩,不然一定猎回来剥皮吃肉!” “连本姑奶奶的白菜也敢偷!” 叶宵听了,不禁轻轻一笑。 山楂摘完,背篓并没有装满,还有很大的空间,叶宵看时间还早,就提议干脆再走远一点,去那边摘一些山核桃给庄家兄妹带过去。 沈梨欣然同意,二人一前一后又往核桃林走。 核桃可是个好东西。 核桃仁既能食用,又可用于榨油;核桃壳可作燃料生火;核桃木则能用来烤炭烤肉。去年采回的两筐核桃在漫长的冬季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核桃富含优质植物蛋白,在冬季食物种类单一匮乏之时,为她们提供了不少能量与营养。虽说今年食物已较为丰富,但叶宵仍想多采一些,给庄然他们送去一些,再给宋庄的小黎带点。 两人一个敲打,一个捡拾,不知不觉间,身后的背篓都已满满当当,这才恋恋不舍地停下。不得不说,人的本性或许就是贪婪的,明明吃不完,可望着枝头挂着的果子,就是忍不住想要多摘些,再多摘些,恨不得将其全部摘光才好。 “罢了,再多也没地儿装了。今日不如先回去吧。”叶宵望着这片核桃林,最终还是决定返程。沈梨背着沉甸甸的背篓,也表示同意。 背着山楂与核桃下山,二人小心翼翼,生怕脚下打滑,致使这一背篓的“战利品”付诸东流。待回到家中时,天色几乎已完全黑透。 是啊,入秋了,白昼的时长明显缩短了许多。叶宵在门口摸出打火机,点亮松油灯。豆大的火苗照亮了厨房的一小片区域,叶宵和沈梨将背篓顺着墙根放置好。 秋日的夜晚透着丝丝凉意,一整天未曾生火的屋子此时显得有些阴冷。沈梨走进厨房,抽出几根玉米秸秆,又用簸箕装了些干玉米核进来。玉米秸秆极易燃烧,一点即着,待灶膛里的火燃起后,便将脱粒后的干玉米核丢入其中,这一把柴填进去,能烧上好一会儿。 锅底烧水,锅上置屉。泡发了一天的黄豆此时已经胖鼓鼓的,膨胀了好几倍大,而且吸过水的黄豆看起来嫩多了,叶宵将它们转移到一个大花碗里,上面放上了熏鱼块,同碗蒸制。 另一个小不锈钢盆里,南瓜切块与高粱米同蒸,便是蒸南瓜饭。 饭菜蒸着一锅出,既烧了炕,屋子热了起来,又煮了饭菜,省柴火又省时间。 这是叶宵经最近领悟的生活小tips。 也不放桌子了,俩人就搬了小板凳坐在灶台前,就着这如豆的灯火把饭吃了。吃完,沈梨在一旁洗碗,叶宵坐在地上,分拣着核桃和山楂。 昏暗的光线把二人的影子投在厨房略显陈旧的墙壁上。叶宵才猛然发觉,这一年,似乎又过去了四分之三了。 第二天一早,叶宵本想一个人下山去庄家,她担心上次在家门口兜兜转转的野兽,也惦记着自己那几颗劫后余生的白菜。但是沈梨怕她一个人背不过来这些,执意要跟着一起去。 “两个人,当天去当天回,不耽误什么的。”沈梨说道。 叶宵拗不过,最终还是二人同行。 既然两个人一起去庄家,自然也顺路带点粮食过去碾。山楂、核桃、小麦,装满了二人的背篓,使得肩膀处微微凹陷,那勒痕也慢慢显现出来, 到庄家的时候,发现兄妹三人正在院子里剥玉米。 庄然穿的倒还正常,只是一件冲锋衣配工装裤,庄沫沫也是寻常的牛仔衣加运动裤的组合。反观庄妤的穿搭就有一些“别出心裁”了。 她上身穿着一件土黄色长袖薄绒线衣,下身搭了一条奶奶辈常穿的黑色小脚裤,头上包着一条玫粉色的三角围巾,艳得好似乡村集市上最廉价的塑料花。围巾将头整个包住,只露出一张与穿搭完全不符的貌美的脸。这土里土气的打扮跟她清丽姣好的容貌气质完全相斥,此时她坐在一堆玉米棒上,戴着棉线手套,正向一个塑料桶里剥着玉米,将村妇的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 沈梨瞧着庄妤的模样,捧腹大笑着进院,庄妤却仍未察觉自己装扮的滑稽,热情的招呼着沈梨和叶宵。 “哪弄个这一身的?”沈梨走近了,又上下打量起庄妤的打扮。 庄妤不好意思地把头巾扯下来,嘿嘿一笑,说:“寻常衣服我不舍得穿出来干这些活,糟蹋了,就专挑了一些平时不会穿的衣服。” 家里来了客人,庄家兄妹也就都停下了手里的活,几人拥着就进了屋。 庄妤用一把鬃毛刷子扫了扫身上的灰土,洗了手,才给大家倒水喝。 庄沫沫见沈梨和叶宵的背篓里有山楂,惊喜的叫出了声:“是山楂!” 第91章 山楂罐头 叶宵站在厨房,一步一步指导着庄沫沫做山楂汤。 一颗颗清洗干净的山楂缓缓沉入水中,如同一个个小小的潜水员,过了一会儿,又像调皮的小精灵般浮出水面,轻盈地上下浮动,仿佛在进行一场神秘的水中芭蕾。 在叶宵的指导下,庄沫沫向碗里洒上一勺食盐。 “静置大概十分钟左右就差不多了。” 庄沫沫听话的点点头。 十分钟的时光在无声中流逝,庄沫沫几乎在掐着表算着时间将山楂从盐水中捞出,放在筛网上。水珠从山楂上滚落,一滴一滴,如同断线的珍珠,发出细微的“滴答”声。 “倒也不用这么精确。”叶宵轻笑出声,然后拿起一根筷子,开始示范如何去除山楂核。 只见她先拿刀去除山楂蒂,又用筷子轻轻一戳,山楂核就脱落出来了。 叶宵把刀递给庄沫沫:“你试试?” 庄沫沫学着叶宵的样子,也在山楂底端挖了挖,又拿筷子从中间戳去,在几乎要把山楂肉戳烂了的时候,也终于把籽剔干净。 她看着手里面目全非的山楂,有点沮丧。 “熟能生巧,多做几个就熟练了。”叶宵温声细语的在一旁安慰庄沫沫。 叶宵投来的鼓励眼神,让她逐渐放松下来。几经尝试,终于,她也能完整无伤地去除了山楂核了。庄沫沫的脸上绽放出如春花般灿烂又纯真的笑容。 叶宵是真的喜欢这个丫头,她像一块冰糖一样,又透明纯净,又甜丝丝的。 “现在,我们要把山楂再清洗一遍。”叶宵边说边将去核的山楂又一次投入清水中。 庄沫沫也跟着做,她的手指在水中轻轻搅动,红彤彤的山楂在水中欢快地旋转起来,好似一群穿着红色舞裙的小精灵在水中嬉戏。 在锅内倒入开水,放入适量的冰糖和白砂糖。庄沫沫在叶宵的指导下用勺子缓缓搅拌,糖粒在锅中慢慢融化,发出轻微的“咕嘟”声,仿佛是糖粒在锅中轻声细语。 不一会儿,糖水那甜而不腻的香气如无形的丝线,在厨房中悄悄蔓延开来,轻轻地钻进每个人的鼻子里。 庄沫沫将山楂倒入锅中。在灶火的加持下,山楂在糖水中渐渐变得柔软,如同被甜蜜的怀抱轻轻拥住。 大火煮开后,叶宵将灶下的火撤去一些,火势变小,继续煮制。 “要仔细观察锅里的山楂的状态,时不时用勺子搅拌,防止山楂粘锅。”叶宵嘱咐要点。 庄沫沫便听话的盯着锅看,隔一会搅合一下锅里的山楂。 随着时间的推移,山楂的颜色愈发鲜艳,如同被赋予了新的生命,汤汁也渐渐变得粘稠,像一层甜蜜的糖浆缓缓流动。 终于,当汤汁煮至恰到好处的粘稠度时,叶宵将它们用一个白瓷刻花汤碗盛了出来。 “山楂汤要冷了才好吃。冷却后的甜味会更突出,热的时候显得酸。” 庄沫沫认真聆听,使劲地点了点头。 太阳照亮了整个院子,金灿灿的玉米铺了一地,各种工具散落在地上,大家一边歇着一边喝着山楂糖水,聊着天。 “我都快累死了,你们倒好,在这里喝着糖水聊着天。唉!果然人类的悲喜各不相通啊!”沈梨的声音突然响起,只见她抱着一大袋子磨好的面粉,从放置磨盘的仓房里走了出来,额头上还挂着细密的汗珠,脸上带着几分佯装的埋怨,身上也满是面粉和糠麸,模样看着有几分滑稽。 “好啊你!要帮忙的时候你说不用,现在倒打一耙呀。”庄然无奈地摇了摇头,嘴角却挂着一抹淡淡的笑意。 被戳穿的沈梨也不生气,嘿嘿一笑。 “给你盛了一碗,快歇歇吧!”庄沫沫从厨房端出一碗盛的满满的山楂糖水,递给沈梨。 沈梨赶忙接过来,一看到那红亮亮的汤水,顿时胃口大开,也顾不上什么形象了,大大地喝了一口。 那酸甜适中的味道在口腔里散开,清爽开胃,让她忍不住眼睛一亮,赞道:“嚯!倒是好喝。”说着,又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大口,这一下,原本满满的一碗山楂糖水,此时就只剩下三分之二了。 叶宵的喝完了,她端着一个空碗,坐在那看着大家说笑。 “我们下山来,也是有点事要跟你商量。”叶宵微微坐直了身子,看向庄然,脸上的神情变得认真起来 “什么事?”庄然也严肃认真的看着叶宵。 “我们想弄个车,自行车或者手推车之类的,下山或者去宋庄都会方便很多。” 庄然一听,立刻点头附和道:“我早就想弄辆车了,不过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车胎,这事儿就耽搁下来了。”他眉头微微皱了皱,显然是为这事儿苦恼了许久。 叶宵也知道这一情况,“所以我想,等庄稼活忙完了,去趟宋庄看看有没有得卖,我们上次去宋庄还是夏天,几个月过去了,可能会有也说不定。” “我也这么想!宋庄发展的确实是可以用‘日新月异’来形容。每次去都有一些新进展。”庄然附和的说道。 “毕竟只是恢复科技,又不是创建科技,只要局势稳定,这些生产技术很快就能跨越式递进。”沈梨冷不丁地插了这么句颇有深度的话,说完还故意挺了挺胸膛,故作高深的样子尽显无遗,那副模样实在是有些好笑,让叶宵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我还想给小黎姐送山楂汤呢~罐头瓶我都洗好高温消过毒了,装进去封严实了应该就能放很久!”庄沫沫说道。 “没事,我自己去就行了,你们有什么要捎的带的,都给我。”庄然对着院子里的众人说,“还有什么要买的也跟我说,我从宋庄买回来。” “我也要去!”沈梨马上从凳子上站起来。 “你别去,家里那个不知道是什么的野物还不知道什么情况呢!万一你走了,它们又来,我一个人搞不定怎么办?”叶宵马上不赞同。 “什么野物?”庄然好奇的问。 沈梨告诉他:“我估计是狍鹿,大概三四只左右,一早上看着地上都是脚印,把白菜地都拱了。我顺着脚印看了,估计去东山头了。” 庄然一听是狍鹿,心思一下就活了,脑海里瞬间浮现出打猎的场景,那跃跃欲试的心都快从嗓子眼儿里蹦出来了,手也不自觉地握紧了拳头。可转念一想,去年冬天找沈梨打猎,害得她受了重伤,差点连小命都丢了,那惊险的一幕又清晰地出现在眼前,让他刚燃起的热情顿时熄灭了几分。 所以,他很感兴趣,却也不好意思再开口提什么。 沈梨把碗撂在凳子上,走到庄然身边,用肩膀撞了一下庄然的肩膀:“兄弟,怎么说?带上你手弩跟我去看看?” 见沈梨主动开口,庄然心里别提多想去了,可又顾虑着叶宵的态度,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叶宵。 叶宵也知道沈梨想去猎狍鹿不是一天两天了,看着庄然那纠结的模样,微微叹了口气,说道:“可别又弄的一身伤。” 庄然一听这话,心里一喜,这意思大概就是同意了?脸上顿时露出了笑容。 沈梨开心地一拍手,说道:“那你今天就跟我们一起回去,等逮了这几只偷白菜的臭东西,我们俩再一起去趟宋庄,怎么样?”她的眼睛亮晶晶的,满是兴奋与期待。 “家里的农活还没弄完……”庄然犹豫着说道,眉头又微微皱了起来,心里有些纠结,毕竟家里的农活也着实不少,自己这一走,剩下的活儿可就都落在庄妤和庄沫沫两姐妹身上了。 庄然的话还没说完,庄妤便打断他:“我跟沫沫也不是死人,我们俩慢慢做就是了,就按沈梨姐说的办吧!”庄妤的语气坚定,眼神里透着一股不服输的劲儿。 庄然犹豫了一下,脑海里快速权衡了一番,最终还是点了点头,同意了这个安排。 第92章 意外之财 秋日的山林美不胜收。层层叠叠的树木换上了秋的华服,从深绿到金黄,泼洒出一幅叠翠流金的壮丽景象。 沈梨与叶宵在林子里搜寻了两天,终于发现了那几只“偷菜贼”的踪迹。 沈梨蹲在地上,手指轻比着那一串深浅交错的脚印,仿佛在解读着大地留下的神秘密码。她抬眼望向庄然,语气笃定:“就是这些脚印,跟小屋外的很像,看起来至少有三只,而且其中有一只肯定是成年的。” 庄然随之蹲下,目光紧随着脚印延伸的方向,微微点头:“嗯,确实像是狍鹿留下的。” “我也这样想。”沈梨轻声应和。 二人继续向前探寻,不多时,在不远处的草丛里,发现了一些散落的粪便。 沈梨上前查看了一下,更加确信无疑。 “基本确定是狍鹿无疑了。这种东西比较蠢,我先在这附近撒点饵,再一直到水边的沿路下点夹子和套锁,剩下的就只能等了。” 打猎有时候也是个消耗战,庄然自然明白。 他的目光落在沈梨身上,看着她熟练地安置陷阱。思绪不由自主地飘回到初次与沈梨和叶宵相遇的那一天。 那天,他一箭射中一只雪鹿,正满心欢喜地追逐受伤的猎物,谁料,竟不慎踏入了沈梨设下的捕猎陷阱。虽说只是型号稍大些的捕鼠夹一类,但沈梨布置的手法很巧妙,周围的遮蔽物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几可乱真。即便是像他这般经常进山,算是有些经验的猎人,也未能察觉,甚至接连中招。 也正因如此,才有了他狼狈地坐在树下,孤独无援的那一幕。 当时,他满心以为设下陷阱的定是位经验老到的猎人,却万万没想到,出现在眼前的,竟是两位看似仅有十七八岁的少女。 思及此处,庄然忍不住笑了一下。 “无缘无故的,你笑什么?”沈梨一脸茫然,疑惑地问道。 “没什么……”庄然微笑着轻轻摇了摇头。 沈梨眉头微蹙,眼神中透着一丝不悦:“肯定有古怪!快说!” “倒也没什么,只是想起,似乎去年也是差不多这个时候,同样是进山猎鹿,因为踩了你布置的陷阱才与你和叶宵相遇。没想到一年以后,我们竟然一起在林子里打猎,你说,这不让人感叹吗?”庄然如实说道。 沈梨微微仰头,略作回忆,眼中闪过一丝恍然:“经你这么一提,还真是!不过那时沫沫还是个哭哭啼啼的小丫头呢,抱着你就‘哥哥哥哥’的,但是眨眼间,她就长大了,现在看起来稳重了很多。” “小孩子的成长本就迅速,或者说……其实早该如此了。”庄然感慨道。 二人挑了一处比较空旷的地方,席地而坐,打算吃个午饭稍作歇息。 “吃吗?”沈梨从怀中掏出一个黄澄澄的玉米面窝窝头,递到庄然面前。 庄然也从随身的挎包中取出一个灰白色的白面馒头,回应道:“我有。” 沈梨不再多言,低头自顾自地啃起窝窝头来。 粗磨的白面面粉,不像末世前那些“雪花粉”之类的精制面粉,是灰扑扑的颜色,里面还有一些麦麸,其实口感并不算特别好。 反倒是叶宵给沈梨准备的窝窝头,用石磨粗磨后,她又用粉碎机二次加工过,反而口感要更细腻一些。 沈梨又从挎包里拿出一个调料瓶一般大小的玻璃罐子,里面是红彤彤的辣椒酱。 “那你来点辣椒酱?叶宵做了蛮多的,吃干粮挺好!” 这次庄然没有拒绝,他用随身带的筷子挖了点辣椒酱抹在馒头山,二人就这样就着辣椒酱吃了些冷的干粮,凑合了一顿。 在林子里度过了两日,沈梨早已没了往日的清爽模样。原本利落的齐耳短发此刻油腻地贴在脸颊两侧,发丝一缕缕地纠缠在一起。衣服上沾满了在树林中穿梭时挂上的枯叶,裤子与鞋子更是布满了泥污与枯草,整个人显得颇为狼狈。 庄然也好不到哪里去,头发凌乱地散在额前,脸上分泌的油脂与泥污、汗水混在一起,双眼布满血丝,那是接连两日在树林中无法好好休息的痕迹。就连裤腿也被树枝划开了一道口子,随着他的动作,微微晃动。 “今天要是再没什么收获,咱们不如先回小屋休整一番?”吃完饭,庄然看着沈梨疲惫不堪的面容,忍不住提议道。 沈梨心里清楚,庄然这么说肯定是出于对自己的关心。毕竟以她对庄然的了解,他绝非是在外面待两天就吃不住苦的人。大概是去年冬天那次狩猎的经历,让他变得谨慎了许多。 “这就回去,那不是前功尽弃?这两天的罪白遭了。坚决不行!要回你自己回吧!!”沈梨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庄然无奈,只能继续。 二人休整完毕,沿着河流,向着山的另一坡缓缓走去。 此时正值正午,阳光却好似一只徒有光亮却无热量的灯泡,冷冷地悬在天空,偶尔有风吹过,带来一些凉意。 沿着蜿蜒的河流,沈梨和庄然一前一后徒步前行了一个多钟头,忽然,庄然的视线被前方的景象所吸引。 “等下,那是……” 在一棵参天巨树的荫蔽下,几株光秃秃、黄色的茎杆笔直地挺立着。周围散落着一些干枯的落叶,它们的边缘已经泛起了淡淡的棕色,与地麻的黄色很相近,以至于庄然差一点就错过了这几株植物。 庄然踏过丛生的杂草,走近细看,果然是地麻。 “竟然能在这里遇到这样的好东西?”庄然心中涌起一股难以抑制的兴奋。 “这是什么东西?”沈梨好奇地问道。 “这是一种药材,名叫地麻。”庄然解释道。 一听到是药材,沈梨的脑海中立刻浮现出金钱的符号,整个人也兴奋起来。 “糟糕!没带挖药材用的工具。”沈梨一边低声抱怨,一边四处张望,希望能找到什么可以利用的东西。她的目光在周围的植被上扫过,却感觉都不是很趁手。 一扭头,庄然已经从腰间拔出一把短匕首,灵巧地削下一片薄木片,开始挖掘起来。 沈梨受了启发,也用腰间的短刀三下五除二地削了一块薄木片,蹲在地上学着他的样子一起挖。 地麻的根茎有点像土豆一样,棕色的茎块状。庄然将挖到的五颗大“土豆”装进身后的背包里,拍拍手上的土,起身了。 “等猎了狍鹿,把这几块地麻拿宋庄去看看,能卖多少卡币。”庄然似乎对这几个土豆一样的药材颇有信心。 沈梨本来还很激动,但是转念一想,这些地麻是庄然发现的,就算卖了钱,也理应归他所有,便沉默地不发表意见。 “如果运气好,没准能买个小车——如果有的卖的话。”庄然甚至已经在计划这些钱要怎么花了,看得出来他对这意外所获的期待。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随着夕阳的余晖渐渐褪去,天边的最后一抹光线也被地平线吞噬,四周的景色被一层神秘的暮色所笼罩。 沈梨和庄然在河边徘徊,决定在此守候,希望夜色中能有意外的收获。 第93章 狍鹿 河面上映着微弱的星光,波光粼粼,仿佛有无数细小的钻石在水面上跳跃。周围的树林在夜风中轻轻摇曳,发出沙沙的响声,像是在低语着古老的秘密。 沈梨的目光在河岸的阴影中游移,试图捕捉到任何一丝动静。 突然,一阵轻微的响动打破了夜的宁静,沈梨的心跳随之加速。她紧张地望向声音的来源,只见在河岸的另一侧,几个模糊的影子在岸边的一些灌木丛中若隐若现。它们的动作轻盈而优雅,仿佛是夜色中的幽灵,穿梭在现实与梦境的边缘。 庄然从背后抽出背着的手弩,沈梨也紧握着手中的短刀。 “那些是……”他的声音低沉而充满疑惑。 沈梨眯起眼睛,努力适应着昏暗的光线,试图辨识那些影子的真面目。 前肢短,后肢长,尾巴短,头上无角,耳朵却有些长。 “狍鹿!”她肯定的说。 那些影子似乎在河对岸徘徊,时而靠近水面,时而隐入树丛,它们的行为充满了不可预知性。 沈梨和庄然静静地观察着,不敢发出任何声响,生怕打草惊蛇。 “我留在这架着,你从远处绕着包抄一下,动作轻一点,别惊了它们。” 庄然举起手里的弩箭,瞄准着其中一头雄性狍鹿,对沈梨说。 “好!”沈梨应声便如鬼魅一般消失在夜色里。 沈梨小心翼翼地沿着河岸的边缘前行,她的脚步轻得如同一片飘落的树叶,每一步都谨慎地避开那些可能会发出声响的枯枝败叶。她的身影在树林间穿梭,借助着树木的掩护,逐渐向狍鹿群的后方靠近。 庄然则稳稳地端着手弩,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对岸的狍鹿,他的呼吸均匀而缓慢,保持着身体的静止,就像一尊沉默的雕像。 那几头狍鹿似乎还未察觉到危险的临近,依旧在河边悠闲地踱步,偶尔低下头去饮水。 沈梨终于绕到了一个合适的位置,她借着灌木丛做掩护,透过树枝的缝隙,看到了庄然和那群狍鹿。此时,她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去年的那一幕恍惚在眼前,说不紧张是假的。她紧了紧手中的短刀,在心里不停地安慰自己:“这次只是猎两只狍鹿而已,没有危险的!” 她紧张地吞了一口口水,等待着庄然的信号。 庄然微微调整了一下手弩的角度,他的手指轻轻搭在扳机上,然后深吸一口气。随着一声轻微的“嗖”声,弩箭如闪电般射出,直奔那头雄性狍鹿而去。 这一箭命中狍鹿的脖子,却没有使它第一时间丧失战斗力,它本能地逃窜。 另外两只狍鹿幼崽也瞬间被惊动,四蹄慌乱地蹬踏地面,扬起一片尘土,惊慌失措地朝着树林深处逃窜开去。 沈梨见状,立刻从藏身之处冲了出来,她如一阵疾风般冲向那头受伤的狍鹿。 顺着一路血迹,沈梨最终找到了倒在地上奄奄一息的狍鹿。它的眼睛半睁半闭着,每一次微弱的呼吸都带动着身体轻轻起伏,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生命的气息正一点点从它身上流逝。 沈梨此时也已经气喘吁吁,她停下脚步,双手下意识地扶着膝盖,身子微微前倾,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呼哧呼哧”的声音在这寂静的山林里格外清晰。 她的后背早已被汗水浸湿,衣衫紧紧地贴在背上,凉飕飕的秋风一吹,竟让她打了个寒颤,可她的目光依旧停留在那只狍鹿身上,眼神中透着一丝复杂的情绪,收获猎物的喜悦自是不用说的,但是眼底深处,还有一丝转瞬即逝的不忍和同情。 没一会儿,庄然也循着踪迹赶了过来。 他拨开身前的灌木丛,树枝划过他的衣服,发出轻微的“刺啦”声。当他看到地上那已经不再动弹的狍鹿时,紧绷的神情顿时放松了下来,长舒了一口气,仿佛将一路赶来的紧张与疲惫都一并吐了出去。 他走上前,蹲下身子,仔细查看了一下狍鹿的伤势,确认它确实已经没有了反抗之力。 二人就这样在原地短暂地休息了一会儿,让急促的呼吸渐渐平稳,疲惫的身体也慢慢恢复了些许体力。 四周的树林在秋风的吹拂下,树叶沙沙作响,仿佛隐藏着无数未知的危险。庄然环顾四周,忧心忡忡地说道:“祈祷不要遇到狼或者野猪老虎什么的才好啊。” 沈梨听了这话,心里也涌起一股不安来。这空气中弥漫着的血腥味,确实很容易引来那些凶猛的野兽。 她下意识地握了握手里的刀,抬眸看向庄然,问道:“几点了?”她的声音里透着一丝急切,想要尽快知道时间,好盘算一下接下来该怎么办。 庄然赶忙抬手看了看腕表,表盘在月光下反射出淡淡的光芒。他微微眯起眼睛,看清时间后,回答道:“差十分钟十一点半。” 沈梨凝眉思索了片刻,夜晚的山路不好走,不管是遇到野兽还是跌落滑倒都有可能,思索再三,终于还是决定,等天亮再回去。 沈梨在附近拾了些柴火,生了一个火堆。俩人谁也没有睡,就这样熬了几个小时,到天亮后,才一起扛着狍鹿往家走。 这两天,叶宵在家里那可是坐立难安,心里就像揣了只兔子一样,七上八下的。 她时刻惦记着出门去猎狍鹿的沈梨和庄然,生怕他们出什么意外,可自己又只能在家里干等着,这种有劲使不出的感觉,着实把她给急死了。 这天一大早,天色还透着些许朦胧的微光,四周一片静谧,叶宵本就在浅睡中,整个人都处于一种紧绷的状态,时刻警醒着。 忽然,一阵叩门的声音打破了这份寂静,那声音就像一道电流,瞬间让叶宵从浅睡中惊醒过来。她猛地一下坐起身,连鞋子都顾不上穿,就直接下了床,因为这两天一直忧心忡忡的,她甚至都是和衣而睡的,就盼着万一有什么消息,能第一时间出门去查看。 叶宵急匆匆地朝着门口跑去,一边跑一边大声喊道:“来了,来了!”那声音里都透着掩饰不住的急切。 她伸手握住门把,深吸一口气,仿佛在给自己做着心理准备,然后“哗啦”一声打开了门。 门刚一打开,看到站在门外的沈梨和庄然,叶宵的眼睛瞬间瞪大了,眼神里满是紧张与关切。 她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打量着二人,目光在他们身上来回扫视,一边看一边焦急地问道:“你们没事吧?有没有受伤啊?怎么去了这么久呀,可把我给急坏了!” 她的语速很快,那一连串的问题就像连珠炮似的,根本不给对方回答的机会,脸上满是担忧的神情,眉头都紧紧地皱在了一起。 沈梨看着叶宵这副着急又担心的模样,心里暖暖的,笑着说道:“哎呀,你别急呀,都好好的,一点事儿都没有,你就别担心了。” 庄然也在一旁附和着点了点头,说道:“是啊,都平平安安的呢。” 叶宵听了他们的话,这才稍稍放下心来,可还没等她彻底缓过神,目光不经意间往旁边一扫,这才发现他们猎回来一头体型不小的成年狍鹿。 那狍鹿被放在地上,看起来像是一头小牛犊一样健壮,虽然已经没了什么生气,但皮毛的色泽在晨曦的微光下,溜光水滑,还隐隐泛着光泽。 叶宵不禁微微瞪大了眼睛,惊讶地说道:“哟嗬!这么大一只?!” 沈梨挺了挺胸膛,一脸得意地说道:“那当然了,不然你以为怎么去了这么久,真的是翻山越岭才追着它们!” 赤着的脚下传来凉意,似乎是提醒叶宵屋外寒冷。叶宵侧身让他们赶紧进屋,自己也去找了双鞋穿。 “快喝点热水暖暖,我去给你们做早饭。”说着,便心情愉快地抱柴火去了。 第94章 又去宋庄 厨房里,叶宵正忙碌得热火朝天。 灶膛之中,干燥的黄豆秸秆燃烧着,时不时爆出噼里啪啦的声响,像是在演奏一曲激昂的厨房交响乐。跳跃的火苗疯狂地舔舐着锅底,锅里的水在这炽热的攻势下,“咕噜咕噜”地翻滚着,不断有白色的蒸汽袅袅升腾而起,宛如一群身着羽衣的精灵,须臾间便在屋子里编织出了一层如梦似幻的纱幕。 刹那间,整个厨房都被这缥缈的水汽温柔包裹,视线仿若被施了魔法,渐渐变得迷离恍惚,好似踏入了太虚幻境,周遭的一切都在这朦胧中晕染出了几分不真实的美感。 与此同时,沈梨和庄然拖着仿佛被灌了铅般沉重且疲惫至极的身子,先后完成了简单的洗漱。 累。 双腿像是两根失去弹性的弹簧,酸胀之感如潮水般汹涌袭来,胳膊也软绵绵的,有着脱力后的那种深深疲乏感,眼皮更是如同被磁石吸引一般,撑不住地直打架。 这两日两夜在外的奔波狩猎,让沈梨和庄然的神经始终像拉紧的弓弦,一刻未曾松懈。此刻,一沾到那温暖的炕柔软的被,困意就如同汹涌澎湃的潮水,排山倒海般袭来。 还未等叶宵将早饭准备妥当,两人就已沉沉地陷入了梦乡。 沈梨的嘴角微微张开,从那里面传出轻微的呼噜声,犹如老旧风箱拉动时的低吟。 庄然则把胳膊随意地搭在额头上,眉头时而微微皱起,仿佛在睡梦中还在经历着狩猎时那些惊心动魄的紧张时刻。 “饭好咯!”叶宵扯着嗓子大声招呼着,双手稳稳地端着饭菜走进屋内。然而回应她的却只有两人此起彼伏的鼾声。 叶宵呼喊的声音瞬间戛然而止,她的心中清楚,他们这一路的艰辛与不易,于是动作也变得格外轻缓,生怕吵到他们。 她轻手轻脚地盛出自己那份饭菜,在厨房的角落里默默吃了起来。吃完后,又将剩下的饭菜放回锅里热着,如此一来,等他们醒来便能马上吃上一口热气腾腾的饭菜。 接着,她挑起扁担和水桶,轻手轻脚地出了门,往返于家和河边之间,一趟又一趟地打水。沉甸甸的水桶压在她的肩头,随着她的脚步,水不时晃荡出来,洒在地上,留下一串湿漉漉的水印。接连往返几次后,她有些累了。 扁担立在地上,她的双手撑在扁担上,呼吸也变得急促了些。可一想到一会肢解狍鹿还需要不少水来清洗,便又咬咬牙继续去河边了。 时间一晃就到了下午,沈梨像是从一场冗长的梦境中缓缓苏醒,她慵懒地动了动身子,下意识地揉了揉惺忪的睡眼。 叶宵不在,沈梨穿鞋下地,厨房里暖烘烘的,她掀开锅,饭菜似乎是又被热了一遍,此时冒着热腾腾的香气。 沈梨把庄然也叫起来吃饭。 二人闻到香味这才感觉到肚子饿得“咕咕”叫,各自去拿碗。 小米粥加了糖,甜丝丝的,新鲜软糯的窝窝头有一些劲道。木耳炒白菜片咸香可口。在外面吃了两天冷干粮的沈梨和庄然食指大动,谁也顾不上多说一句,只是闷头吃饭。 吃到打饱嗝,庄然才感觉到自己的力气和精神得到了极大的恢复,他起身磨刀,准备处理那只狍鹿了。 沈梨正坐在屋外的木墩子上磨刀,远远看到一个绑着低马尾的女孩子,原来是叶宵刚好回来,她是去找熏鹿肉用的柴火去了。 “你们可算是醒了,饿坏了吧?吃饭了吗?” “吃了吃了,一滴都不剩,碗也洗了。”沈梨满意地说。 庄然也从屋里走了出来,休息好了的他看起来精神充沛多了,他笑着对叶宵说:“还是你做的饭好吃。” 三人合力将狍鹿搬到了院子里,庄然拿着刀,开始动手将狍鹿大卸八块。 他肢解动物向来有一手,只见他双手稳稳地握着刀,手臂的肌肉微微隆起,刀在他手中仿佛有了灵魂,上下左右灵活地划拉着,动作如同舞蹈一般丝滑流畅。一块块狍鹿肉被分割开来,红色的肉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新鲜,被整齐地放在一旁的盆里。 狍鹿肉瘦而紧实,红彤彤的肉纹理清晰可见,叶宵走上前,仔细地打量了一下,然后切下一块腩肉,笑着说:“这块留着带给庄妤和庄沫沫吃。” 剩下的狍鹿肉还很多,三人围在一起,开始商量怎么处理。此时的天气虽说已经有了些凉意,但温度还不足以长时间保存这些新鲜的肉。如果放久了,这么美味的猎物可就浪费了。三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着,经过短暂的商量,最终一致决定将三分之二的狍鹿肉做成熏肉,两家一人一半,另一些则带到宋庄给小黎。 虽然叶宵一再劝他们休息一下,但是考虑到肉放久了就不好吃了,沈梨和庄然决定今天就出发去宋庄。 “要不我去宋庄吧,你留在家好好休息。”叶宵对沈梨说。 沈梨自然是不同意,但是叶宵坚持:“熏肉一直是你做的,我也熏不好。我跟庄然去,顺便看看车的事情。” 沈梨想了想,也就答应了。 时间可贵,叶宵和庄然也不等吃晚饭再出发了,二人当即便默契地开始动手收拾起东西来。 叶宵走到角落里,找出那个平日里常用的背篓,将它放在地上,又转身去抱了些干净的麦子秸秆过来。她蹲下身子,手指轻轻拨开秸秆,把它们均匀地铺在背篓底下,铺得厚厚的、平平的,就像是为即将放置的物品打造了一个柔软又妥帖的“小床”。接着,她费力地将那一大扇新鲜的狍鹿肉放在了秸秆之上。这鹿肉刚一入篓,背篓顿时就沉了许多。叶宵用手掂了掂,又调整了一下肉在篓子里的位置,确保背上去能受力均匀,稳稳当当的。 沈梨惦记着将前些日子采的山楂给小黎带一些,她将山楂用一个布袋子装好,就放在狍鹿肉上方。至此,背篓就差不多八分满了。 庄然走过来,用手拎起背篓背在身后:“这个看起来有点重,还是我来吧!” 他手里还提着刚刚叶宵切好的狍鹿腩肉,打算一会路过村子,顺便给庄妤送去。叶宵见他主动承担较重的东西,便要将他手里的那块肉主动接过来。 “就下山这一段路,还是我来吧!”庄然客气的说道。 叶宵倒也不跟他拉扯,转身进屋从储藏室又找出一个背篓,里面装了一些高粱米、一些红豆和一大袋子黄豆,背篓一下子把她的肩膀压得沉沉的,即便是穿了厚实的外套,背篓的肩带也深深地陷进了她的肩头。 “重吧?要不少带些?她们在宋庄肯定是买得到这些粮食的,其实也不必背过去。”沈梨在一旁看着,目光落在叶宵那深陷的肩带上,有些心疼,忍不住出声说道。 叶宵却只是微微一笑,轻轻摇了摇头,说道:“不碍事,还好的。这一趟去宋庄,难得有机会带些东西过去,咱们自己种的,多少带一点不常见的,是个心意。” 收拾妥当正准备出门,庄然突然一拍脑门,像是想起了什么极为重要的事,大声说道:“哎呀,差点忘了!” 说着,他步履生风地转身进屋。不一会儿,他就用衣襟兜着几个模样长得像“土豆”一样的东西来到背篓前,把它们放在了山楂和熏肉中间,还轻轻拨弄了一下,让它们摆放得更稳妥些。 “这是什么?”叶宵看着这些陌生的东西,眼里满是好奇,忍不住凑上前去,歪着头问道。 “是地麻,一种药材呢。”这次轮到沈梨来解释了,“庄然说这东西可值钱了。”她的眼睛亮晶晶的,仿佛已经看到了这些地麻在宋庄换来厚厚钞票的场景。 叶宵一听说是值钱的药材,眼中也闪过一丝惊喜,心里想着一会问下庄然在哪里找到的,下次她跟沈梨也去挖点。 二人将一切都收拾妥当后,不敢再多耽搁,赶紧出发了。 此时,太阳已经开始渐渐西斜,余晖洒在他们身上,拉出长长的影子。他们加快了脚步,想着如果脚程快一点的话,天黑之前应该就能抵达宋庄了。 第95章 乔凉 夜幕像一块黑色的绒布,沉甸甸地从天边铺展下来,将整个宋庄严严实实地笼罩其中。今晚的夜色格外浓稠,没有月亮,只有寥寥几颗星星在天边若隐若现地闪烁着,散发着微弱的光芒,仿佛也在这寂静的氛围里昏昏欲睡。 小黎今天在外面忙了很久,诸多琐事耽搁了时间,所以回来得比往常晚了不少。等她进了家门,天色已经完全黑透了,一家人这才赶忙开始吃晚饭。 昏黄的灯光从那盏油渍渍的油灯里洒出来,晕染出一片温暖却又略显昏暗的光晕,照在那张有些陈旧的饭桌上,桌上摆放着的碗筷还没来得及收拾,显得有些凌乱。 桌前,一个十岁左右,梳着寸头的少年正将吃过的碗筷摞在一起,而小黎则拿着一块洗得有些发白的抹布,弯着腰,仔细地擦拭着饭桌。 静谧的院子里突然响起了一阵叩门声,“咚咚咚”的声音在这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突兀,打破了原有的平静。 小黎直起身子,眼神中闪过一丝警惕。 她家住的偏僻,平时几乎没什么人登门,何况是这样晚的时候。 她停下手中的动作,侧耳倾听了一下,确定是有人在敲门后,才缓缓地朝着院子里走去。 男孩见小黎出门,像只貂鼠一般快步跑到院子里,从水井边抄起一把磨的锋利的斧头。 小黎站定在院子当中,她微微仰起头,朝着紧闭的屋门方向望去,犹豫了一下,才试探性地向屋外大声问去:“谁呀?” 声音带着一丝紧张,在这静谧的院子里回荡着,似乎都被这夜色吞噬了些许,听起来有些发虚,尾音还微微颤抖着,她心里不住地猜测着门外到底会是谁。 男孩双手紧紧握着斧子,抿着嘴唇,又向前一步,站到了小黎的身前。 “是我,叶宵!”门外传来了回应声。只是那声音隔着门,听起来有些模糊不清,仿佛被这厚重的夜色给捂住了嘴巴。 小黎一时没能分辨清楚,心里愈发疑惑了,又提高了音量大声问了一句:“谁?” 她的眉头皱得更紧了,眼睛紧紧盯着屋门,眼神中透着焦急与不安。 “小黎姐,是我呀,叶宵!”叶宵似乎也察觉到小黎没听清楚,于是深吸一口气,扯着嗓子又大声回了一遍。 声音冲破了黑夜的阻隔,清晰地传进了院子里。 “还有我,庄然。”庄然也赶紧表明身份。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小黎那原本紧绷着的神情瞬间放松了下来,脸上的笑也带着惊喜。 “哎呀,是叶宵和庄然呀!”她一边轻声念叨着,一边赶忙快步走到门前,伸手握住那有些冰凉的门栓,轻轻一抽,“哗啦”一声,门栓被打开了,铁器碰撞的声音在这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脆。 小黎双手用力推开屋门:“可是好久没来了呀,快进来,快进来!”她热情地招呼着门外风尘仆仆的两个人,又赶忙侧身让开道路。 身后的男孩听着叶宵的声音,好像似曾相识,却一时间想不起来。他以为是宋庄市场里见过的熟人,但对方背着背篓,似乎又是远道而来。 夜色中视线不佳,他看不清来人的样貌,但是看小黎姐姐的反应,应该是许久未见的朋友了。 他缓缓放下斧子,暗暗松了一口气。 小黎拉着叶宵进院子,嘴里还不停地念叨着:“这么晚了,一路上累坏了吧,快进屋暖和暖和。” 叶宵走近几步,便看到拿着斧子的男孩:“这是……” “哦,这是乔凉。他是……”小黎刚想介绍,但是说来话长,“害,先进屋再慢慢说。你们这么长时间没来,我妈可念叨好多次了。” 叶宵和庄然相视一笑,脸上同样带着笑意。 “秋天地里活多,一时顾不上下山。小黎姐,是不是打扰你了呀,我们这来的有点晚了。”叶宵略带抱歉的说道。 “哪里,我们也才吃完饭。” 说话间,几个人就穿过庭院来到了屋里。 “妈,你看谁来了?”一推开屋门,小黎就大声嚷着。 “谁呀?”小黎妈妈原本正静静地坐在炕沿上,听到声音,空洞的眼眸茫然地瞪着,脸上写满了好奇与期待。 “阿姨!是我和庄然!”叶宵将沉甸甸的背篓轻轻放在厨房的角落,扬声回应道。 “哦,是小叶啊……”小黎妈妈的双手在炕沿上摸索着,试图借力站起身来。刚进屋的乔凉,眼疾手快地过去搀扶。 昏黄的烛光在微风的轻拂下摇曳不定,光影在屋内的墙壁上晃荡、交错。 由于餐桌还未来得及叠放整理,五个人置身于这狭小的空间里,稍显局促拥挤。 小黎一屁股坐到炕的东头,垂下来的双脚自在地勾在一起。叶宵与庄然则在地上摆放的略显破旧的椅子上安然落座,而乔凉,就那样静静地站在小黎妈妈的身旁。 他身形黑瘦,像是旷野间的劲风吹拂、烈日炙烤过的一根草。寸头,额头宽阔,几缕烛光在他的额头上跳动。浓眉下一双大眼亮晶晶的。他身着一件洗得有些发白的旧格子衬衣,在烛光的映照下,单薄的身影仿佛被镶上了一层古铜色的边,宛如一座沉静而坚毅的小雕像。 叶宵也终于想起来他是谁。 “这……是市场那个……” “对,就是上次你们买羊肉的那个小不点!”小黎用力地点点头,刻意把“小不点”三个字说的重重的,嘴角勾起一抹促狭的笑意。 “我叫乔凉!不叫小不点!”男孩像是被点燃的炮仗,瞬间大声抗议起来,不仅小脸涨得通红,脖颈处的青筋也因为情绪激动微微凸起。 男孩的声音在屋内嗡嗡作响,片刻后,他意识到了小黎是故意这样说,便轻轻地扭过头去,避开众人的视线,耳根处泛起一抹淡淡的红晕,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他双唇紧抿,不再言语。 小黎嘻嘻一笑,“那你多吃点饭,吃壮一点我就不叫你小不点!” 叶宵听了也抿嘴笑了起来,她猜,一定是乔凉不好意思吃太多,让小黎很头疼才故意这样的。 乔凉低着头,脚步飞快的出了屋子。 叶宵有些担忧地看着他一溜烟不见的背影。 “没事的,这孩子敏感,心思重,他一个人待一会就好了。他姐姐没了,剩他一个人也没个营生整天在市场晃荡。我问他愿不愿意来我家,他连半分犹豫都没有就跟着来了。我妈最近身体不太好,我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总是放心不下。现在乔凉来了,不仅能帮忙照顾我妈,还能帮着做些事情。这孩子挺懂事的。” 叶宵点点头。经历过末世后的大家都明白了抱团取暖的重要性。 “阿姨身体怎么了?”庄然关切地问道。 “不碍事的,老毛病了,风湿罢了!”小黎妈妈的声音依旧轻柔温和。 “嗯。我硬拉着她去看了大夫,也说是风湿。”小黎在一旁补充道。 “这不巧了吗?刚好我们挖了些地麻,对阿姨的症可是正合适。”庄然一边说着,一边将随身背来的背篓提进屋子,那背篓与地面摩擦发出轻微的沙沙声,一听便知道背篓里装了不少东西。 “对了,我们猎了一头狍鹿,中午才拆了肉,所以趁新鲜急着赶过来。还有采的山楂和今年收的一些米。” 叶宵和庄然献宝一般的逐一将背篓里的东西拿出来,摆在没来得及收起来的餐桌上。 虽然小黎妈妈无法亲眼目睹这一切,但听到庄然和叶宵的描述,脸上也绽放出了欣喜的笑容:“哎呀,带这些做什么呢?我们在这儿什么都不缺的。还有那地麻,哎哟,这东西给我可真是糟践了。我这都是多少年的陈年老毛病了,不碍事的,你们快拿去卖了换点钱吧。” “山里采的,又不是买的!不要钱的。”庄然坚持。 小黎看着地麻很心动,但是她也知道这东西要是拿中医院去卖掉,应该能换不少钱。她想花钱买下来,又知道庄然和叶宵是不会收的。 叶宵看出小黎的犹豫,她轻轻走到小黎身旁,凑近她的耳边,压低声音说道:“你不要想太多,这东西在山里多得是,回头我跟沈梨再去挖点。不过阿姨的身体才是重中之重。你可千万别推辞。大家都是好朋友,这点小忙不过是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小黎神色缓和了许多,心中满是感激,她伸出手紧紧握住叶宵的手,微微用力,一切尽在不言中,而后便不再多言。 “小叶他们这么晚来,应该还没吃饭吧?别光顾着说话,快给他们弄点吃的!”小黎妈妈提醒道。 “唉哟,你看我这脑子!我去给你们弄吃的。”小黎一蹦下地,直奔厨房,又点了一盏松油灯。 “别忙,我们有啥吃啥,别费事再做了。” “哎呀,很快!你陪我妈聊聊天歇着去吧!让乔凉帮我就好。” 小黎一边说一边把准备帮忙的叶宵推回屋去,跟乔凉两个人在厨房里忙活起来。 第96章 少年的烦恼 叶宵坐在屋子里,有一搭没一搭的陪着小黎妈妈闲聊。 她的目光不经意间落在小黎妈妈的膝盖上。 关节处肿大得厉害,隔着裤子仿佛两个突兀的小山丘,这使得她每一次挪动都显得极为僵硬迟缓,就像一台年久失修、零件生锈的老机器,艰难地运转着。 也难怪小黎如此忧心忡忡。叶宵看着,心中也不禁泛起一阵酸楚与震惊。 “人老了啊,就像一台老家电,时不时就会出各种毛病。”小黎妈妈微微叹了口气,话语里满是感慨。 此时,厨房里传来锅铲与锅底碰撞发出的叮叮当当声,小黎妈妈听在耳里,眉头轻皱,又无奈地叹了口气:“只是苦了我那可怜的女儿……” “阿姨,您别这么想……”叶宵的安慰显得有些无力。 屋子里的气氛沉闷得让人有些喘不过气来,叶宵坐了片刻,便起身走向厨房。 乔凉正站在垃圾桶旁,粗糙的手熟练地剥着一颗红头小洋葱。操作台上,一盘切得整整齐齐的狍鹿肉片安静地摆在菜板上,旁边,一份炒土豆片显然刚出锅不久,还散发着丝丝热气。 “这么晚了,别忙了。”叶宵站在一旁,脸上带着礼貌而又关切的微笑,轻声说道。 “没事,两分钟就炒好了。”小黎一边回应着,一边端着切好的洋葱快步走到锅灶前。 她将热锅烧热,倒入油,瞬间,锅里泛起丝丝青烟。紧接着,洋葱被丢进锅里,刹那间,一股浓郁的香味如烟花般在厨房里炸开。随后,肉片被放入锅中,随着“滋滋”的声响,肉片在锅里欢快地翻滚着。小黎拿起酱油瓶,轻轻一倒,锅里传来了“呲啦”的声响。 昏暗的灯光下,热气袅袅升腾,模糊了小黎的面容。 她手中的铲子在锅里迅速地划动着,几个漂亮的圈圈过后,又上下翻炒了几下,肉片很快就变了颜色。她向锅里加了一小勺盐,然后利落地将炒好的肉盛了出来。 饭是晚餐剩下的,用小碴子和一些去年的陈稻米蒸出来的,此刻还微微冒着热气。小黎想,还好多做了明早的分量,不然就没得现成的饭吃了。 将这盘洋葱炒狍鹿肉和红烧土豆片端上桌后,整个屋子都被肉香弥漫着。 乔凉的喉咙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吞了吞口水。 这个细微的动作在这光线晦暗不明的屋子里本应难以察觉,但叶宵还是敏锐地捕捉到了。 “做太多了,我们俩哪里吃得完?!”叶宵说着便递给乔凉一双筷子,“帮忙分担点?” 乔凉心里明白叶宵的意思,可倔强地抿着嘴唇,不肯伸手去接。 “养你还是养得起的!”小黎用筷子敲了一下乔凉的头,“快吃!” 乔凉红着脸,接过筷子听话的扒着饭。 叶宵听着小黎的话,感觉似乎发生了什么事情。 “出了什么事吗?”叶宵放下饭碗,关切地问道。 乔凉小声地回答:“给婆婆看病拿药花了好多钱呢!而且小黎姐要失业了……” 小黎不可思议的瞪大眼睛:“你从哪听到我要失业的?怪不得你心事重重的。” “什么失业?”庄然也好奇的问。 小黎轻轻一挥手:“害!就听说宋庄要建工厂了,应该会涉及日化这个品类。不过还只是一个计划,什么时候投入建设目前还没消息。工厂开了也是好事,说明在往以前的生活发展嘛!哎呀,菜都要凉咯,你们快吃。” 肉的香味实在诱人,乔凉忍不住夹了一块放入口中。那鲜美的滋味在舌尖散开,让他欲罢不能。本只想尝一口的他,在一口吃完后,肚子里的馋虫瞬间被勾了出来,实在没忍住,又夹了一块。 叶宵见他吃得开心,便夹了一大筷子肉放进乔凉碗里:“别吃这么秀气了,多吃点!”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虽然小黎的生意一直不错,但多了一口人,小黎妈妈又要每日吃药看病,日子肯定不如从前宽裕了。而且如果日化工厂真的开起来,这对于小黎这种手工作坊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 “别担心,如果到时候没生意的话大不了跟我们一起上山!种田种菜打打猎,吃喝总不愁的!”叶宵微笑着鼓励她。 “来村子里做个邻居也好,或者去小河村生活也行呢!”庄然也热情地抛出橄榄枝。 小黎感激地笑笑,“到时候再说呗,船到桥头自然直。” 庄然放下饭碗,神色认真地说:“我们和叶宵今年种了很多粮食,其实吃也吃不完。只是靠人工实在背不动那么多,所以只带了这一点。回头我们再给你们送一些来。” “不用不用!”小黎连忙摆手。 说到这里,叶宵顺势问小黎:“对了,小黎你知道宋庄有没有卖手推车什么的吗?” “手推车?”小黎微微皱起眉头,仔细回忆着,可似乎并没有留意过。 一旁的乔凉眼睛滴溜溜地转了几圈,突然大声说道:“我知道哪有车!” 众人的目光一下子都聚焦在他身上。 “就在永兴村!” “永兴村是哪里?”叶宵疑惑地问道。 小黎微微顿了顿,像是在脑海中梳理着记忆,缓缓说道:“我记得在宋庄往西北大概两公里多一点的地方。以前,那里住着两户人家,不过随着宋庄慢慢发展起来,那两户人家就都搬过来了,现在那个村子应该是空着的。” “离这么近……是什么车?确定车胎还能用吗?”庄然追问道。 小黎转过头,表情变得严肃起来,对着乔凉说道:“你可不许随口乱说耽误事啊!” 乔凉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急切地解释:“我才没有胡说呢!那车肯定能用。之前有一伙叫东哥的人在这儿,后来现在这个聚集区的人来了,他们走得特别仓促,好多东西都没来得及带走。我当时就想把那车推回家自己用,可我姐姐觉得那车太显眼了,怕被别人抢走,就不让我带回去,我没办法,只好把车藏在一个地窖里了。我觉得那车应该还在那儿……” 乔凉说得眉飞色舞,叶宵和庄然相互看了一眼,眼神交汇间似乎有了默契,稍作商量后,便决定明日前往探寻。 小黎看着他们,开口说道:“那你们明天先去找找看,我明天也去市场打听一下,看看有没有卖轮胎之类的东西。” 几人商定完毕,吃完饭后,便准备休息了。 由于时间紧迫,来不及去管理中心申请临时住房,庄然只能与乔凉将就一晚。 乔凉双手抱着被子,带着庄然走到厨房,他伸出手轻轻撩起一个帘子,帘子后面出现了一个小屋。 庄然走近一看,发现这小屋像是由一个小仓储间改造而成的。那炕的宽度大概只有一米多,长度估计在一米七到一米八左右。庄然躺上去试了试,头和脚都只能微微伸展。 乔凉模仿着小黎的语气说道:“你就将就这一晚吧!”话语里带着一丝稚嫩的当家作主的感觉。 庄然笑着伸出手,轻轻摸了摸乔凉的后脑勺:“你这小家伙,还跟我客气起来了!有的住就已经很不错了。” 说着,庄然迅速地把被褥整理好,三两下就铺得平平整整,然后脱掉衣服,裹着被子侧身蜷缩着躺了下去,不一会儿就传来了均匀的呼吸声。 乔凉猫着腰小心翼翼地钻进屋里,此时狭小的房间被庄然占据了大半空间,他只能侧着身子勉强躺下。乔凉拉好帘子,却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黑暗中,乔凉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思绪像是脱缰的野马在脑海中肆意狂奔。 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人在少年时期总有些莫名的烦恼。 更何况乔凉还是一个孤儿,那些心底的焦虑与不安,或许在这寂静的夜里被无限放大了。 第97章 旧车 乔凉领着叶宵与庄然,在废弃的一栋二层小楼一顿翻找之后,终于在地下一个快坍塌的地窖里找到了那辆手推车。 车胎干瘪瘪地贴在轮毂上,车身也有几处明显的磨损划痕,像是一位历经沧桑的老者,无声地诉说着往昔的奔波。不过,幸运的是,庄然简单检查一番后,发现它还具备使用的功能。 “就是轮胎没气了,不过还能用。” 看着这车灰头土脸的样,叶宵本以为要竹篮打水一场空了,没想到竟然还能使用,她十分庆幸的长舒一口气。 叶宵在村子里四处闲逛探寻,别的倒是没什么稀罕的,只是发现了一个高高的塑料桶似乎有些用处。 浅浅的米白色,桶身线条流畅,她好奇地蹲进去试了试,空间宽敞,高度也正合适,用来当泡澡盆简直再理想不过。叶宵仔仔细细地检查,有无破损的地方,又用手轻轻敲击桶壁,传来的声响沉闷而厚实,质地显然十分优良。 叶宵立马想到沈梨,她去年冬天总是念叨着想要一个洗澡盆,若是将这个带回去给她,她定会笑得眉眼弯弯,满心欢喜。 三人推着小车,上面绑着叶宵的塑料桶回到小黎家。而此刻,更大的惊喜接踵而至。 小黎在宋庄打听到了售卖轮胎的地方,只是价格着实不菲,竟要四万七千卡。 “虽说轮胎价格听起来确实离谱,但我特意去瞧过了,是全新的,包装都完好无损,还带着价签什么的。码在小仓库里,一整排都是各种型号的轮胎。”小黎认真地说道。 “四万七千卡?!”叶宵瞪大了眼睛,声音不自觉地拔高,几乎是惊呼着喊了出来。 她下意识地回头看向庄然,只见庄然的眉头也紧紧地皱成了一个“川”字。显然,他们二人的积蓄加起来,也远远达不到这个数目。 小黎也敏锐地察觉到了他们在资金方面的窘迫。她微笑的说:“这些狍鹿肉,我留了一点现吃。剩下的肉我自作主张帮你们拉到市场上售卖了,反正现在这个季节也放不久的嘛……你别说,销路倒是不错,我摆在那,不到两个小时就销售一空。总共卖得了一万一千六百卡。还有山楂,也卖掉了大半,一共收获了一千五百卡。”小黎一边说着,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钱,递向叶宵。 “哎呀,那些狍鹿肉和山楂本都是带给你和阿姨吃的,你怎么给卖掉了?!”叶宵着急地说道,眼神中满是嗔怪。 小黎挠了挠头,憨厚地笑了笑:“也留了一些的!只是你们带的数量实在太多了,根本吃不完。哦,还有地麻,我特意去打听了,中医院那边也在收购,价格还不错,按斤计算,大概1000卡到1500卡不等,说是要依据质量来定价。” 小黎办事向来周全细致,安排得井井有条,叶宵的心中涌起一股暖流,满是感激。 “反正有一辆车能够使用,轮胎的事情可以暂缓再买。地麻要不我们就不卖了,留着给阿姨吃,这对她的病情有帮助。你觉得呢?”庄然微微侧过身,凑近叶宵,压低声音商量道。 叶宵心中正有此想法,当下毫不犹豫地点头赞同:“我觉得这样甚好。” 庄然将他们二人的决定告知小黎,小黎却立刻表示反对:“不不不,我妈的病我有给她买药,地麻你们还是拿到医院去卖掉!” 叶宵轻轻咂了咂嘴,佯装恼怒地说道:“你怎么这么犟?!咱们大家都是如此要好的朋友了,挖点野草药难道也要跟我们算得清清楚楚吗?你可别再推辞了,今天这药你若是不拿着,我可就再不把你当朋友了!” 庄然也附和的说:“就是,你就收下吧!” 小黎见叶宵似乎是真的动了气,赶忙双手举过头顶,做投降状:“好好好,我的好妹妹可别生气,我收下便是。那你们今日可要在我家吃了午饭再回去,不然我也要跟你生气了。” 小黎说完,两人相视而笑,随即亲密地挽起手臂,一同向厨房走去准备做饭。 乔凉静静地坐在门外的石阶上,脊背微微佝偻,双手无意识地交叠在膝前。他听着叶宵几人在厨房关于当下局势的交谈,眉头紧紧锁在一起,像是在心底深处与自己进行着一场激烈的思想斗争,只是他心里究竟在想什么,却无人得知。 厨房里,小黎站在锅灶前,等着锅里的油热。 当她将辣椒放入滚烫的油锅的瞬间,一股浓烈而辛辣的气息如同汹涌的潮水一般直扑面门。辛辣的气味浓烈得仿佛具有实质,小黎猝不及防,鼻腔和喉咙瞬间被这股辛辣所侵袭,她的身体不受控制地剧烈颤抖起来,紧接着一连串响亮的喷嚏声在狭小的厨房内回荡。 屋子里没有现代化的抽油烟机来驱散这弥漫的油烟,烟雾迅速在屋内弥漫开来,她被呛得满脸通红,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赶忙快步走到屋门处,用力推开了门。 “你咋坐这呢?”一推门,小黎便看到乔凉那落寞的身影坐在门口,脸上不禁浮现出惊讶的神情,声音里带着一丝因呛咳而产生的沙哑问道。 “我……我想……”乔凉微微抬起头,眼神中闪过一丝犹豫和纠结,嘴唇轻轻蠕动着,刚要说出心中所想。 “去井里打桶水来,缸里没水了!”小黎似乎并未察觉到乔凉的异样,随口嘱咐道。 乔凉听到这话,微微一怔,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他默默地点了点头,随后缓缓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转身朝着水井的方向走去。 刚刚,他想问小黎,要不就跟着叶宵上山吧! 吃完饭,叶宵和庄然开始整理行装,准备前往市场采购一些盐、糖、酱油之类的日常消耗品。乔凉在一旁听到叶宵说要用黄豆换酱油,便主动说道:“在城西有另外一个市场,那里的东西会更便宜些。” “你怎么知道?”叶宵好奇地看着他。 “拜托,那可是我常混的地方。”乔凉微微扬起下巴,脸上露出一丝自豪的神情。 他见叶宵几人脸上写满了怀疑,便主动提出带他们过去。 到达目的地后,叶宵仔细对比了一番价格,发现果然如乔凉所言,这里的物价要比中心市场稍微便宜一些。 “就是质量上没有那么有保障。因为这些东西的来路都是五花八门的。不过,全看你经验和眼光咯!如果你懂行,还是能淘到好东西的!”乔凉一边带着叶宵穿梭在摊位之间,一边耐心地介绍。 叶宵瞬间就理解了,合着就是末世前专卖店和批发市场的区别! 他们带着自家种植的优质黄豆来到市场,一小塑料袋黄豆成功换得了一瓶mini版的酱油和一小瓶豆油。 卖豆油的摊贩是个胖胖的厚嘴唇阿姨,她那圆润的脸庞从始至终洋溢着热情的笑容,操着一口浓郁的山东口音,一边将豆油瓶子递给叶宵,一边反复地说道:“大妹子,恁这黄豆质量可真好嘞,下次再来光临哈,俺给恁优惠!” 那热情的模样仿佛让人回到了往昔热闹的集市。 现在有了推车,叶宵觉得以后来宋庄就方便了,心中暗自盘算着下次可以多带点东西过来交易,这样就能换取更多家中所需的物资了。 采购完东西,二人也到了该回家的时候了。小黎和乔凉一路将他们送到大门口,大家的脸上都带着一丝不舍。 “要是不想在宋庄待了,就来永和村找我们!”庄然微微向前一步,表情严肃而认真地对小黎说道,眼神也满是热情和真诚。 小黎微微点头。 “上山找我们也行。西厢房还空着呢!”叶宵也跟着发出了热情洋溢的邀请。 “好!我都考虑一下。”小黎仰起头,郑重其事地再次点点头。 “那我呢?”乔凉在一旁看到自己被忽视,顿时不乐意了,他急切地向前跨出一步,眼睛睁得大大的,满脸委屈地问道! 叶宵看到乔凉这副模样,忍不住掩口一笑,轻声说道:“倒是把你忘了!到时候给你在后面的小仓房搭个炕!” 乔凉听到这话,虽然不满意自己又要住仓房,但是想到能跟小黎和婆婆一起生活,他脸上的阴霾也在瞬间一扫而空。 第98章 归家归家 叶宵与庄然一路推着那辆略显破旧的手推车,沿着荒凉的公路缓缓回到庄家兄妹所在的村子。 一路上,那辆旧的手推车的车轮在崎岖不平的地面上滚动,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仿佛随时都要散架一般。叶宵担忧的隔一会就忍不住看两眼,生怕它半路罢工。 当他们抵达院子门口时,黑底红漆的大铁门虚掩着,连门闩都没有挂。走进院子,屋里的门窗也是毫无设防地大敞着,就像一张张空洞的大口,透着一股不寻常的气息。 走进院子,他们更是愣住了。原本堆放在院子里的那一座座金黄灿烂的玉米堆,此刻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从未存在过一般。地面被打扫得干干净净,甚至连一丝玉米须都不见踪迹,整个院子又恢复了往昔那种仿佛被强迫症驱使着的极致整洁,每一块木柴都在墙角规规矩矩地排列着,所有工具也都整整齐齐的挂在院墙的钉钩上,一如上次叶宵来时的样子。 庄然把车推到院子里停放好,跟叶宵一前一后进了屋,屋子里也是一如既往的干净有序,残存着些许的柴火燃烧的烟味,却不见人有出来招呼。 叶宵摸了摸灶台,是温的。 “人呢?”庄然满心疑惑,眉毛紧皱成一团,他脚步急切了起来,一间间地仔细寻找起来。从客厅到卧室,从厨房到储物间,他的身影在各个房间穿梭,却始终不见庄妤和庄沫沫的踪影,只能无奈地自言自语道。 叶宵站在院子里,同样觉得此事太过蹊跷。她的目光在屋子里子四处游移,仔细打量着周围的一切。屋内虽然空无一人,但桌椅摆放得整整齐齐,没有丝毫打斗或者混乱的迹象,看起来又不像发生了什么意外的样子,这让她心中的疑惑愈发浓重。 “你先别急,看起来不像有什么意外的样子。”叶宵轻声安慰庄然。 庄然点点头,他其实也觉得不会有什么事,但是大敞四开的门和消失不见的两个姑娘还是让他不受控制的将事情往坏处想…… 就在两人满心纳闷焦急之时,只见两姐妹一人背着一个沉甸甸的背篓,一前一后几乎小跑着院子。 庄沫沫灰头土脸,大概因为剧烈活动过,她的小脸涨得通红,额头上也沁出了细密的汗珠,她奋力地奔跑着冲了进来。庄妤的头发有些许凌乱,几缕发丝贴在脸颊上,身上也沾满了泥土,跟在不远的后面 “哥!叶宵姐!”一见到叶宵和庄然,庄沫沫立刻热情地大声招呼起来,声音听起来非常兴奋。庄沫沫手撑着膝盖大口喘着气,回过头对后进来的庄妤说:“这次还是我跑第一!中午你洗碗咯!” 庄然看着安然无恙的姐妹俩,暗暗松了口气。 “跑哪去了你们……”他语气里带着藏不住的责备,“大门也不锁,屋门也不关。” “去收土豆和红薯了。”庄妤走到房门外的晾台前,将背篓轻轻撂下。那背篓里装满了大大小小的土豆,土豆上还沾着新鲜的泥土,圆滚滚的,个头都不小。 “为啥没关门,你问沫沫吧!”庄妤撇着嘴一副看好戏的表情。 庄沫沫听到这话,圆溜溜的眼珠瞪的仿佛要从眼眶里蹦出来,她用手指着自己那小巧的鼻子,嘴巴微微张开,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声音尖细地反驳道:“我?问我?又不是我弄的!” 庄然的目光在姐妹二人之间游移,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的他一脸茫然。 庄沫沫走到院子里的水缸旁,舀起一瓢水倒进一个白底红花的搪瓷洗脸盆里,边洗边缓缓说道:“一早的时候这丫头生火,结果搞得满屋子都是烟,不知道以为谁往屋子里扔烟雾弹了一样……没办法只能把门窗都打开散散烟。” 庄沫沫梗着脖子,一脸不服:“那是炕和灶的问题啊!怎么怪到我头上?” 庄然无奈地叹了口气,语气变得温和起来:“没事,一会我修一修就是了。” 修火炕和炉灶还要花费一些时间,叶宵心里惦记着家中的沈梨,她急着回家,便没有留在庄家吃饭。 临回去,庄妤给叶宵装了满满一背篓的土豆。 “红薯今年种的也非常好,几乎没有被喇喇蛄和老鼠啃多少,今天好像背不下了,那我回头再给你送点红薯过去。”庄妤跟叶宵说。 庄沫沫眼睛滴溜溜地转了一圈,目光落在院子里的推车上,她走上前,用手轻轻拍了拍推车的扶手,歪着头,带着询问的语气建议道:“不是有推车吗?怎么不用推车推回去?” 叶宵摇摇头:“上山的路人走都有些下不去脚,车就更难行了,还是就放在这吧!” 见叶宵这么说,推车的事庄家兄妹也不再坚持。 “那你再带点大蒜吧!虽然个头不是很大,但是味道还挺够的。”庄妤又从房檐下挂着的一串辣椒蒜辫子里抽出两串下来。 “这太多了!我少拿一点就行。”叶宵只抽出其中一串。 庄妤却大方地将另一串也塞进了她的背篓。 “客气啥呢!还有好多呢!这玩意又不当饭菜吃。” 叶宵也就不推辞了,想着等她们有什么好吃的,再送过来大家换着吃也挺好。 辞别庄家兄妹三人,叶宵背着背篓又拿着一个巨大的塑料洗澡盆,走的很慢。洗澡盆虽然不重,但是拿着不顺手,叶宵走一段路就要换一换姿势,磨磨蹭蹭走走停停倒是浪费了许多时间。 好在刚上山没多远叶宵就碰见了在外面砍柴的沈梨,沈梨看到叶宵给她带回了心心念念的澡盆,开心的几乎要冲过去亲叶宵一口——如果不是她用手挡着沈梨靠近,叶宵觉得沈梨是真的会蹦过来“吧唧”一口的。 二人并肩往小屋走去,今天的阳光不算耀眼,却是秋日里难得的和煦。 “今天吃什么?我快饿死了。” “我刚熏的鹿肉,用了新的柴,你尝尝?” “好。” 第99章 腌咸菜 外面地上湿漉漉的,昨夜似乎下了雨。一场秋雨一场寒,叶宵又加了一件秋衣。 园中的白菜虽被那些狍鹿啃食了些许,却依旧收获了三十来颗。叶宵精心挑选出十颗,洗净晾干,准备腌成酸菜,其余的则被她妥善安置在西厢房后面的储藏室储存起来。 日头渐高,叶宵开始着手今日的另一项重要工作——腌制咸菜。前些日子挖来的地环和洋大头菜早已洗净,她将一个圆滚滚的粗陶小缸刷洗干净,一会用来装咸菜。 地环,也叫螺丝菜,形状小巧玲珑,长得像螺丝钉一样,吃起来却非常清脆可口。 小的时候在乡下的祖母那里,隔壁的徐奶奶是个腌制咸菜的高手,她说话慢声细语的,脸上对谁都挂着笑容,每年她都会腌满满一小缸的咸菜,其中就有地环。 每当咸菜出缸,那股子咸香便会透过院墙悠悠地飘来。徐奶奶总会用一方小碟子,盛上满满当当的地环咸菜,迈着蹒跚却又带着几分急切的步子送过来。她招呼着大家尝尝她的手艺,那味道至今仍在记忆深处散发着温暖的光。 而洋大头菜,学名其实叫芜菁甘蓝,这个略显洋气的名字还是之前在聚集区结识的一位气质不凡的姐姐告知叶宵的。姐姐曾在瑞典留学,她绘声绘色地描述着当地人的烹饪方式:将芜菁甘蓝与马铃薯一同炖煮,有时还会加入色彩鲜艳的甘荀调色,待煮至软糯后,与牛油、奶油或牛奶搅拌成细腻的蓉状,最后撒上些洋葱碎末。这道菜在瑞典的诸多节日庆典上频繁亮相,算是节日特供。 然而在中国,洋大头菜更为大众熟知的名字是卜留克,它多用于腌制咸菜,做法简单又好吃,成为家家户户餐桌上常见的开胃小菜。 叶宵熟练地将白菜切成四等分,与卜留克一同整齐地码放在缸中,如同在搭建一座微型的蔬菜堡垒。一层鲜嫩的菜,一层洁白的盐,有条不紊地交替着,这手法与腌制酸菜如出一辙。盐分慢慢渗透进每一片菜叶的纹理之中,静静等待着时间施展它的魔法。只需要大约腌制十天左右,这些咸菜便会在盐渍的作用下脱胎换骨,咸香四溢。 咸菜入味后,每次食用前,只需将其放入清水中浸泡几个小时,让盐分适当析出,再切成细丝,用清水冲洗一遍,最后拌上香辣浓郁的辣椒油,一道清爽脆口的咸菜便大功告成。届时无论是搭配米粥还是馒头,都堪称一绝。 吃过早饭,小雨淅淅沥沥的又飘了一小会。 雨停后的山林间仿佛被一层薄纱所笼罩。蜿蜒的山路在雨水的浸泡下,早已变得泥泞不堪,那原本计划好的去采榛子和山核桃的行程,无奈只能就此取消。 沈梨待在家中,百无聊赖地坐在手摇式粉碎机面前,慢慢地将玉米粒磨成细粉。这是一件消耗时间的活,无事可做的时候沈梨就磨一点。 就在这时,“吱嘎”一声,厚重的木门被缓缓推开。沈梨抬眼望去,只见庄然的身影出现在门口,而他身后还跟着一个黑瘦的寸头少年。 “哎?庄然?你怎么来了?”沈梨从厨房中探出头来,脸上满是意外之色。她的目光随即落在庄然后面的少年身上,眼神里透着疑惑,从上到下仔细地打量了一番,问道:“这是谁家的孩子?” “乔凉啊!”庄然不假思索地回答道,话说出口后才猛地想起沈梨并未见过乔凉。 “哦你不认识,说来话长……”庄然挠了挠头。 此时,里屋的叶宵听到外面的动静,轻轻推开屋门走了出来。她一瞧见庄然和乔凉,也是一脸的惊讶。 “你怎么带着他来了?”叶宵问道。 沈梨看着庄然和叶宵似乎都认识这个男孩子,心中的疑惑愈发浓重:“到底是谁家孩子啊?” 叶宵微微抿嘴一笑,轻声说道:“你还记得我们夏天的时候去宋庄,在市场卖羊肉那个男孩子吗?他现在跟着小黎她们一起生活。” 沈梨听了,又重新仔仔细细地上下打量了眼前的少年一番,脑海中似乎渐渐浮现出一些朦胧的印象。 “哦~”她拖着长长的尾音,仿佛恍然大悟一般。“那……都别站门口说话了,先进屋吧。”说着,她从板凳上站起身来,引着众人进屋。 庄然在门口,用一块铁板将鞋底沾着的厚厚的泥刮干净才走进屋,乔凉有样学样,也刮了泥。 一进屋,他那双滴溜溜的大眼睛便开始好奇地四处打量。 屋内窗明几净,窗户上挂着带着蕾丝花边的格子窗帘,屋子中央暖烘烘的炉子正烧得旺盛,旁边的火炕也散发着阵阵暖意。炕桌上摆放着果干和菊花茶,淡淡的香气弥漫在空气中,让整个屋子都充满了温馨的气息。 “快坐~”叶宵客气的招呼大家。庄然直奔火炕而去,乔凉就在门口靠窗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小黎没跟着一起来吗?”叶宵问庄然。 “没有,就他自己来的。说想给小黎妈妈进山采药,就一个人找过来了。”庄然坐在炕边,一脸苦笑的说道。 “那小黎知道吗?”叶宵一听,瞬间紧张起来,她深知在这末世之中,信息沟通极为不便,如果小黎不知情,到处寻找乔凉可就麻烦大了。想要传递消息,往往只能亲自跑一趟宋庄才行。 “知道,我给她留了字条的。”不知是乔凉意识到了自己的莽撞,还是庄然此前批评过他,他的声音显得怯懦,整个人也显得有些蔫蔫的。 叶宵微微皱起眉头,心中暗自思索着要不要去宋庄跟小黎说一声。 “这两天山里冷得很,昨夜又下了雨,山里的路非常不好走,今天反正是进不了山了,就先在这里待一晚吧!”沈梨如实地说出了目前的状况,叶宵和庄然都明白这是实情。 “而且,山里还有没有地麻也不知道,就算有,在哪里也不知道。你知道这一片山有多大吗?可不是宋庄那边的几个小山丘能比得了的。山里蛇虫鼠蚁狼豺虎豹都有,可不敢贸然进去!”沈梨又补充了几句,叶宵听得出她是在故意吓唬乔凉。 乔凉低着头,一言不发,可那倔强的神情却表明他不肯就此回去。 叶宵沉思片刻,心想这孩子虽说是乱来,但终究是出于对小黎母女的关心,这份心意倒也值得肯定。于是,她赶紧出来打圆场。 “正好这两天要去趟宋庄用豆子换豆油,要不这样吧,我去宋庄,顺便跟小黎说一声,乔凉就留在这,找不到地麻的话,就采点山核桃之类的回去,也不算白走一趟,怎么样?” “不用你去了,庄妤和沫沫已经去宋庄了。刚好家里收了土豆红薯什么的,给小黎送一些,又惦记着用黄豆换些豆油和酱油,所以她们今天一早就去宋庄了。”庄然说道。 “她们俩出门?能行吗?”叶宵惊讶地问道。 庄然面色凝重,但仍旧坚定地说:“你跟叶宵不是也经常单独出门,庄妤和沫沫也不小了。” “倒也是。”叶宵轻轻点了点头。 乔凉静静地坐在窗前的椅子上,一声不吭。 叶宵看他闷闷不乐的样子,便朝他招招手,示意他上炕来。乔凉倒也乖巧听话,起身就坐到了炕上。 叶宵抓了一把蔓越莓干和蓝莓干放在他面前,又给他倒了一杯热气腾腾的蜂蜜水。 “尝尝,我们自己采了晒的。” 乔凉尝了一口果干,酸甜的,好吃。又小心翼翼地啜饮了一口蜂蜜水,甜丝丝的味道在舌尖散开,让他忍着烫又喝了一口。 他心中暗暗羡慕起来,这里可真好。 第100章 下河摸鱼 虽然没办法进山,但是下河还是可以。 吃过午饭,沈梨便兴致勃勃地带着乔凉,手中紧握着渔网,大步迈向河边。 “现在河水凉,下过雨水流又急,不能下太深。就在近滩玩一玩就算了,可别往太深的地方去。”路上,沈梨微微侧过身,语重心长地嘱咐道。 乔凉的声音里有难以掩饰的失落:“哦,知道了。” “欸?你会游泳吗?”沈梨突然问。 “会!”听到沈梨这样问他,乔凉以为是可以下到河里玩,整个人像是被点燃的小鞭炮,浑身都散发着一股子按捺不住的兴奋劲儿,声音也不自觉地拔高了几分。 不料沈梨狡猾的话锋陡然一转:“会游泳就更要离深水远些了。” 乔凉先是一愣,眼睛眨了眨,满脸的疑惑,声音里带着不解:“为啥?” “因为老话说的好,‘打死犟嘴的,淹死会水的’,懂吧?一会跟紧我,要是乱跑不听话明天就不带你上山。”沈梨沈梨微微眯起眼睛,佯装凶狠,威胁着乔凉。 乔凉听了,嘴巴一撇,腮帮子鼓得高高的,像是一只生气的小青蛙,气鼓鼓又无可奈何地站在原地。 沈梨看他站在那不动,也不理他,只是自顾自的走。 过了一会,看沈梨走远了,乔凉又屁颠颠的跟了上去。 沈梨偷偷憋笑:还治不了你个小屁孩了。 沈梨所说的浅水区,实则也有一米多深,人若趟着水下去,河水便能没过脖子了。如果是乔凉这样的小孩,那整个人都会被淹没。 秋日的河水比夏日还清澈。 沈梨走到岸边,缓缓蹲下身子,伸出手利落地脱掉鞋子,将鞋子整齐地摆放在一旁。接着,她轻轻提起裤脚,小心翼翼地踏入河中。河水冰冷刺骨,刚一接触,沈梨的身体便微微一僵,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牙齿也轻轻磕碰了一下。 乔凉想跟着一起下来,被沈梨喝住:“你就站在那,不要动。一会有你的活!” 听到沈梨的话,刚迈出步子的乔凉又收了回来。 他站在岸边,眼巴巴地望着沈梨趟进那冰冷刺骨的水里。只见沈梨在水中稳稳地站定后,双手熟练地摆弄着渔网,将渔网在手中仔细地攒着,随后像运动员甩铅球一般,身体微微后仰,积蓄力量,接着奋力一抛,渔网便如同一朵盛开的巨大花朵,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而后铺向水面,最后缓缓地沉了下去。 “帮我把网往外铺一铺。”沈梨站在水中,一边大幅度地挥动着胳膊示意,一边大声地使唤乔凉将网张开。 听到沈梨的指挥,乔凉这才如获大赦般地动了起来。 网顺利下好了,沈梨也从河里缓缓走上岸来。此刻,剩下的时间便是要耐心地等待鱼儿上网了。 沈梨没有防水的连体筒靴,这一番折腾下来,整个下半身都湿漉漉的。若是平时,她定会毫无顾忌地就地把湿了的裤子脱下来,换上干爽的衣物。可如今,背包里虽说带了换的衣服,然而眼前有个小屁孩在,她不禁有些犹豫。 思索片刻后,她还是决定原地拢个火堆。 只见她手脚麻利地在周围收集了一些干燥的树枝与枯草,蹲下身子,将它们仔细地堆放在一起,然后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轻轻一按,火苗便蹿了起来。她凑近火堆,双臂伸向前方,双手对着火堆,靠着那跳跃的火苗取暖,脸上渐渐浮现出一丝惬意。 “得多久才有鱼啊?”原地烤了一会火,乔凉便坐不住了。他以为下河捞鱼有多好玩,可没想到实际就是在这里坐着干等。 “捕鱼耗的就是耐心。”沈梨手里拿着一根树枝,扒拉着眼前的火堆,漫不经心地说道。“再去弄点柴火来,一会捞上来咱们先烤一条吃吃。” 听到烤鱼,那乔凉可来劲了,麻溜起身就往林子里钻。 “别跑远,就在附近捡点!”沈梨对着乔凉消失的背影高声喊着嘱咐道。 算了算时间,沈梨要去查看一下渔网了。 沈梨将手里的树枝一丢,起身再次踏入冰冷的河水之中,朝着下网的地方走去。河水轻轻荡漾,她每走一步,都会泛起一圈圈的涟漪。当她走到渔网旁边时,双手稳稳地抓住网绳,开始缓缓收网。 随着渔网逐渐被拉起,她清楚地看到有几尾鱼在网中拼命挣扎,鱼尾扑腾得水花四溅,银色的鳞片闪着光。 沈梨的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她隔着网将鱼抓住,抖落进了事先准备好的水桶里,鱼儿在桶中不停地游动着,溅起一串串晶莹的水花。 乔凉抱着一大捆柴火从树林里跑了出来,他的小脸因为奔跑而变得通红,额头上还挂着几滴汗珠。 “沈梨姐,我捡了好多柴火!还有小果子!”他一手举着捡来的红彤彤果子,兴奋地喊道,眼睛亮晶晶的。 “哈哈,那果子是苦的!快来帮我收网,一会咱们准备烤鱼啦。”沈梨笑着回应道。 乔凉“哦”的答应,赶紧把怀里的柴和手里的果子丢到一边,去河边帮忙拉网。 因为时间短,网里一共就五条鱼。沈梨把两条特别小的丢回河里。桶里还剩一大两小三条鱼。 大的是河鲤鱼,有一拃半长,另外两条有一条细长的不知道是什么鱼,虽然不大,鳞少,看起来很肥美。另一条是巴掌大的鲫鱼。 “就烤这个不知道是什么鱼的鱼吧。” 沈梨用一把锋利的小刀熟练地刮去不多的鱼鳞,鱼身在她的手中不停地扭动着,她却丝毫不受影响。接着,她将鱼开膛破肚,清理干净内脏,然后用一根细长的树枝从鱼嘴穿过,直到从鱼尾穿出。 乔凉在一旁好奇地看着,眼睛一眨不眨。 沈梨在地上挖了一个浅浅的小坑,将一些刚刚烧红的炭火拨到坑里,然后把穿好鱼的树枝架在炭火上方。鱼身上还滴着水珠,一接触到炭火,便发出“滋滋”的声响,一缕缕白烟袅袅升起,渐渐地,空气中开始弥漫着烤鱼的香味。 沈梨不时地转动着树枝,让鱼受热均匀。乔凉则蹲在一旁,眼睛紧紧地盯着鱼,不停地咽着口水。 过了一会儿,鱼的表面渐渐变得金黄酥脆,油脂不停地滴落到炭火上,溅起小小的火星。 沈梨从背包里拿出一些盐,均匀地撒在鱼身上。 “呐,这条鱼烤好了,你先尝尝。”沈梨笑着把烤鱼递给乔凉。 乔凉迫不及待地接过烤鱼,也不顾烫,狠狠地咬了一口。 “好吃不?”沈梨盯着他,认真的询问道。 “嗯!好吃!”他点着头,含糊不清地说道。 沈梨看着乔凉狼吞虎咽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好吃就多吃点,这条都给你吃。” 沈梨说着便开始收拾工具之类的东西。 “那你不吃吗?那,给你吃。”乔凉说着便把手里的鱼递给沈梨。 “我守着河边天天吃,不稀罕,你吃吧!我等晚上吃这条大的!”沈梨说着晃了晃手里的水桶。鱼在里面打出水花,庄然这才安心的啃手里的烤鱼。 “有刺,你吃慢点。”沈梨坐在火堆前,双手向后撑着,看着眼前的少年,温柔的笑了。 第101章 合区 第二天,沈梨和叶宵带着乔凉、庄然在山里兜兜转转了一整天。 直至傍晚,余晖将他们的身影拉得长长的,每个人的背篓和挎兜都被各类山货塞得满满当当,这才心满意足地踏上归途。 “这下可以放心回家了吧?!”沈梨笑着走到乔凉面前,微微弯腰,伸出手指轻轻地刮了刮乔凉的鼻子,眼睛里满是笑意。乔凉下意识地往后一躲,可还是没能避开,他的脸颊微微泛红,有些不好意思地抬起手挠了挠头,眼神中透着一丝腼腆。 天黑的越来越早了。小屋里,松油灯的火苗轻轻摇曳,昏黄的灯光洒在屋内的一角。 沈梨坐在灯下,背篓放在一旁,她的双手在背篓里仔细地挑拣着核桃,嘴里说道:“明天我去送他回宋庄。” 庄然坐在不远处,听到这话,立刻附和道:“我也去。” 叶宵也跟着点头:“那我也一起去吧!顺便买点过冬的东西。” 几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很快就商量好了行程。 第二天,阳光明媚。 他们一行人来到了宋庄,在小黎家,恰好遇到了庄沫沫和庄妤。庄沫沫看到叶宵,立刻走上前,脸上带着乖巧的笑容,对叶宵说道:“哥说让我和姐姐在这等,他说你们过两天就来。还真是!” 说完,她的目光便落在了站在庄然旁边的乔凉身上,这两天她一直听小黎姐说起他,此时她大大的眼睛眨巴眨巴的,对眼前的男孩带着一点好奇,饶有兴趣地问道:“山上好玩吗?” 乔凉在庄家见过庄沫沫一面,虽然当时只是匆匆一瞥,可这个活泼的小姑娘却让他印象深刻。 和庄沫沫一样,乔凉也是在末世后成长起来的孩子。畸形的社会环境让两个孩子都有些“社交困难”。 此时,他的心里有些忐忑,不知道小黎和婆婆是怎么向庄家姐妹说起自己的,一想到前几日自己自作主张地行事,怕是要被说成不听话的孩子了。本来就社恐的乔凉只觉得脸上一阵发烫,转身就想往外跑,连身后背着的背篓都忘了放下。 “欸?你去哪?站住!”小黎从屋里出来,恰好看到往外跑的乔凉,大声喝住。乔凉听到小黎的声音,脚步一顿,停了下来,身体微微颤抖,有些不知所措。 小黎几步走到乔凉身边,问道:“又要跑哪去?你告诉我,你跑什么跑?” 乔凉低着头,双手不安地揪着衣角,小声说道:“我……”他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犹豫了一下,接着说道:“我看到庄然哥带来的草药婆婆吃了有效果,就想进山去多挖一些,让婆婆的病好快点……” “对不起。”他的声音小得如同蚊子嗡嗡叫,头低得更低了。 小黎看着乔凉,眼神里满是心疼和理解,她伸出手轻轻地摸了摸乔凉的头,脸上露出温柔的笑容,说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怎么会怪你呢。”说着,她的目光落在乔凉身后的背篓上,只见里面红彤彤的山楂、绿皮的核桃和榛子堆得满满的。 “还给我们带了好吃的?” 乔凉微微抬起头,看了看背篓,回答道:“核桃,山楂,榛子。叶宵姐那还有一些熏鱼和熏狍鹿肉,不过那些不是我弄来的。” 小黎微笑着把乔凉背后的背篓摘下来,背在自己身后,然后伸出手搂着乔凉的肩膀,慢慢地往屋子里走。快进屋的时候,乔凉的脚步突然停了下来,脸上露出担忧的神情,问道:“婆婆是不是生气了?” 小黎瞟了乔凉一眼,故意说道:“嗯!很生气!” 乔凉一听,立刻紧张起来,双手紧紧地握在一起。 小黎看着他的样子,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声来:“骗你的,婆婆只是有些担心你。不过庄妤她们来说你直接去找庄然了,婆婆就放心了些。” 说着,小黎把背篓放下来,又神色严肃地对乔凉说:“不过下次可不许这样了!” 乔凉连忙用力地点点头。 庄然和叶宵几人此时已经在屋子里坐着喝水了。乔凉进来后,赶紧到小黎妈妈跟前,认真的道了歉。 跟小黎的反应差不多,小黎妈妈只是嘱咐他下次不许这样鲁莽任性,就再也没说别的。 “宋庄的集聚区和新北的聚集区合并了。”小黎的表情变得郑重起来,她看着叶宵几人,缓缓地说道。 新北聚集区就是沈梨和庄然第一次去的那个婚育令执行严格的聚集区,在宋庄聚集区建立之前,算是附近最大规模的聚集区,竟然也被合并了。 叶宵和沈梨有些意外。 庄然倒是一点反应也没有,他面无表情的说道:“宋庄政策宽松,而且物资储备丰富,经济活跃,还有一些科技在手,从它成立后,附近几个大小聚集区的人员流失就很严重,合并是迟早的事。” 庄妤也在一旁附和道:“现在中心区都住满了,我们这样的人来了,也不给临时住房了,要花钱才有的住了。” 沈梨看了看叶宵,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感慨,喃喃自语道:“没想到这几个月下来,又这么多变数。” “不过,宋庄除了人多了些,看起来也没有什么变化。”叶宵说道。 小黎点点头,说道:“宋庄聚集区物资储备丰富,又有武装力量,这些其他聚集区的人并进来以后,除了物价稍涨了些,倒也没有什么别的变化。人多了,连我的生意也变好了些。” “如果有什么动荡,随时去永和村找我们。”庄然看着小黎,眼神中带着藏不住的关切,声音轻柔地说道,“你可别硬撑。” 小黎抬起头,看了看庄然,眼中闪过一丝感动,她轻轻地点点头,没有再多说什么。 沈梨和叶宵以前在各个聚集区漂泊,对这样的分分合合早已司空见惯。如今住在山上,虽然没有宋庄的便利,但却有着难得的安稳,她们也感到十分知足。 几个姑娘家围坐在一起,又兴致勃勃地谈论起宋庄的新鲜趣事,欢声笑语不断,叽叽喳喳好半天。最后,一行人结伴去了市场。 市场里人头攒动,喧闹非凡。 叶宵背着背篓,里面装着带来的熏鱼、熏狍鹿肉和一篓子山货。她在各个摊位前穿梭,不一会儿就将这些山货都换成了钱。 因为担心局势动荡,她用换来的钱买了不少盐,又仔细地挑选了一些姜、大料和一整瓶陈醋。庄然也将上次卖狍鹿和山楂准备买车胎的钱跟沈梨分了,大家一起买了些油盐米面等生活必需品。一切准备妥当后,几人打算趁日头还高先回家去。 刚一出市场,叶宵迎面便撞见了一个熟悉的面孔——中医院的老先生。 老先生今日穿了着一身短款紧边的行政夹克,头发斑白,但精神矍铄。他看到叶宵,明显是一愣,随即脸上露出难得的笑容,说道:“好久没见你们俩丫头来卖药材,以为出了什么事呢!”说着,他的目光粗略地打量了沈梨和叶宵一番,微微点头,说道:“看起来……最近过的还不错?” 在这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人的生死常常难以预料,老先生的担心也是人之常情。 “还可以,只是最近忙着收庄稼,没空进山。”沈梨走上前,笑嘻嘻地跟老先生解释道,“而且,现在也不是挖参的季节嘛!” “山里宝贝那么多,你也就认个参。”刚刚还笑吟吟的老头胡子一撇,眼睛里透着一丝嗔怪,又换上了那副倔强的驴脾气。 小黎站在一旁,认得眼前这位老先生是个医术高超的老中医,聚集区里很多人头疼脑热都找他。于是笑着说道:“我们都是些普通人,五谷都不见得分,哪里去认药材嘛!比不得您老人家是专业的!”小黎一番话说得十分乖巧。可老头只是从头到脚的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姑娘,然后就背着手,扭头就走。 “脾气还是那么怪!”沈梨看着他的背影,撇撇嘴说道。 东西都买好了,几人不再耽搁,结伴踏上了回家的路。小黎站在聚集区门口,阳光洒在他们身上,拉长了他们的身影,渐渐地消失在小黎的视野中。 第102章 小河村寻宝 从宋庄回来,叶宵和沈梨的每日主线任务就是进山砍柴。 去年冬天的尾期柴不够烧,让叶宵每日忧心,今年她可不敢偷懒,每日背着背篓带着柴刀和斧子进山,没几天,柴棚就堆的满满当当。 砍回来的柴还要整理加工。 圆木要劈成一瓣一瓣的,碎柴要拢成堆,至于树枝之类的,叶宵会耐心地将它们逐一削好,把粗糙的表皮削去,使其表面变得光滑,再仔细地捋顺,而后用早已准备好的布条,一圈一圈地将它们紧紧绑好,整齐地堆成一堆。 只不过,无论叶宵怎样用心地整理,那些柴火始终比不上庄家院子里的那般规整。 “难不成兄妹几人真的有强迫症?”叶宵满心疑惑,却又无从解释,只能暗自这般揣测着。 “要不要去趟小河村?”沈梨的目光落在屋子里新装的暖气片上,若有所思地说道,“我觉得咱们应该去弄点煤回来,不然半夜还得起床添木头的话那这暖气片装的可就没意义了。” “我也正有此意。”叶宵不假思索地回应道。 两人的想法不谋而合,当下便决定即刻出发。简单地吃过饭后,她们便踏上了前往小河村的路途。 小河村位于永和村的南边,若是从直线距离来看,它到小屋的距离其实比小屋到庄家兄妹所在的永和村还要更近一些。只是,其间那一段山坡上的山路崎岖难行,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石块和坑洼,稍不留意就可能会崴到脚。而如果选择绕路前行,路程反而就变得远了许多。 清晨的霜像是一层薄薄的银纱,覆盖在大地上。从山上向下看去,就像是蛋糕上的糖霜一般。 空气带着初冬的寒意,两人沿着没人走过的荒野山路艰难地跋涉着,多少有些吃力。等到终于走到村口的时候,她们已是气喘吁吁,额头上挂满了细密的汗珠,后背的衣衫也被汗水微微浸湿。 沈梨疲惫地走到村口的界碑旁,喘着粗气,胸脯剧烈地起伏着。叶宵则缓缓地走到一棵光秃秃的杨树干旁,依靠着树干稍作休息。她伸手将随身携带的水壶中取出,用杯盖接了一杯温水,然后轻轻抿了一口,温热的水流过喉咙,让她感到舒适了些。 “给我喝一口。”沈梨抬起头,眼神中带着一丝渴望,伸出手说道。 叶宵看了看手中的盖子,将里面剩余的水一饮而尽,而后又重新倒了一杯,向前两步递给沈梨。 休息充分之后,两人便起身进村开始探索。 一段时间没来,小河村还是保持着上次的模样,整个村子井然有序,安静得如同一位熟睡的姑娘,静谧而安详。 大多数的屋子都维持着一个相对整齐的状态,虽然能看出有被翻动过的迹象,但并没有达到一片狼藉的程度。 叶宵一边走着,一边仔细地观察着四周的环境,心中暗自猜测:在末世来临后,小河村应该是进行过有组织的撤离行动。想必每一户人家都提前得到了通知,做好了充足的准备,然后这个村子就像是被时间定格了一般,再没什么人涉足过,就这样被封闭了起来,再也没有遭受过大规模的破坏,所以才能保存得如此完好无损。 上次来的时候太过匆忙,根本顾不上仔细搜寻。而这一次,她们并不着急,打算慢悠悠地在村子里逛上一逛。叶宵心想,如果有必要的话,甚至可以多来几次,一定要将这里的有用物资尽可能地搜刮干净。 沈梨和叶宵一起行动,二人慢慢翻找。药物、蜡烛等照明物资、钟表等是首要。煤炭是必要。其他的消耗品酌情考虑。 带着目的性,两人开始了搜索。 这里是极北的地区,半年都是取暖期,煤炭几乎是家家户户必备的东西。沈梨和叶宵来到第一户人家。院门锁着,房主似乎觉得自己以后还有机会回来。 沈梨翻墙进院,在柴棚找到了斧子,三两下就劈开了门锁。 “煤在柴棚,但是不算特别多。”丧尸爆发的时间是在夏季,按照习惯,一般都是入秋后才会采买煤炭,所以剩余的煤不多也在情理中。 这里目测有三四十户人家,就算一家只有一桶,也够沈梨和叶宵用了。所以她们并没有着急去装煤。反而先撬锁进屋找找别的有用的东西。 两人小心翼翼地推开第一间屋子的门,那扇老旧的木门,边缘包裹着已经斑驳生锈的铁皮,岁月的侵蚀让它不堪重负。随着门轴的转动,生锈的合页发出“嘎吱”一声闷响,那声音仿佛是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在痛苦呻吟,在这死寂一般寂静的村子里,被无限放大,显得格外刺耳,惊得两人心头一紧。 绿色的玻璃镶嵌在窗框之上,如同给屋子戴上了一副有色眼镜,有效地阻隔了阳光的直射,使得屋内光线晦暗朦胧,像是被一层薄纱笼罩。两人刚一踏入,脚步扬起的尘埃便在那从缝隙间透进来的微光中肆意飞舞,如梦如幻,却又带着几分破败的落寞。 叶宵条件反射般地轻轻咳嗽了一声,抬手在面前快速地挥散着灰尘,试图让呼吸顺畅一些。略微通风后,她深吸一口气,率先抬脚走了进去。 沈梨紧紧跟在她的身后,脚步亦步亦趋,目光也不停地在屋内扫视。 一进屋,一股陈旧腐朽的气息便扑面而来,呛得人鼻腔微微发酸。 屋内的家具摆放依旧如往昔那般整齐,只是岁月毫不留情,给它们统统蒙上了厚厚的一层灰,像是为这些曾经的生活见证者披上了一层哀伤的丧服。 叶宵径直朝着靠墙摆放的柜子走去,目光锁定在那一排抽屉上。 她伸出手,手指轻轻搭在抽屉把手上,抽屉的滑动有些不太流畅,发出刺耳的声音。抽屉里零散地堆放着一些杂物:几枚早已生锈、失去光泽的图钉,蜷缩在角落里;一小卷棕色的尼龙线,缠绕得有些凌乱;一小管凝固了的502胶水,管口被干涸的胶水封堵,显然已经许久未被使用;几张泛黄的信纸,边角微微卷起;一支圆珠笔,笔身的漆也掉了一些,躺在信纸旁;还有一副近视眼镜,被装在眼镜盒里,孤零零地待在那儿。 叶宵看着这些东西,微微皱了皱眉,心中略感失望。她抬手将那卷尼龙线轻轻揣进包里,这是纳鞋底的好材料。 接着她又拉开另一个抽屉,继续满怀期待地翻找起来。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随身的小圆镜子,镜面有些模糊,想来是沾染了太多灰尘;一支护手霜,管身有些憋了;两支口红,叶宵也懒得打开看。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化妆品。叶宵的手指轻轻拨弄开这些零七八碎,却发现,除此之外,就只有一把生锈了的剪刀,而刀刃也都已不再锋利。 叶宵又打开落地的衣柜,里面都是些过时很久的裙子和配饰夸张的衣物。 “找到什么能用的东西吗?” 沈梨正专注于在一旁的书架上搜寻,她踮起脚尖,手指划过一排排落满灰尘的书籍,希望能找到有用的资料,比如地图,农业或者医学之类的书籍。可惜除了几本旧小说,一无所获。 叶宵觉得,这屋子的主人应该是个年轻些的女人,爱美的天性透过这些化妆品和服饰展露无遗,平日里或许也喜欢读些小说来打发时光。 叶宵轻叹一声,满心失落,把衣柜关上,那“砰”的一声轻响,正像她无奈的叹息。 就这样,两人陆续逛完这栋房子的几间屋子,然而每一间都如同这第一间一般,收获寥寥无几。大部分实用的东西,像是吃的、药品、刀具之类的,显然都已经被屋主撤离时精心带走,没给她们留下多少希望。 可能还有一些像庄然这种零散的拾荒者来过。虽说从大部分屋子都保存得比较好的现场情况来看,来过的拾荒者数量应该屈指可数,但他们显然已经眼尖的将药品、蜡烛、调料之类的有价值、方便流通的东西挑走。 一连走了几户人家,她们也只是找到了一座停摆的老式“座钟”。 钟摆静止在那里,仿佛时间也在这末世之中停滞不前。叶宵走上前去,仔细端详了一番,如果回去的时候搬得动,那这座钟她打算带回去,毕竟有了它,叶宵就不用再看日头算时间了。 两人在村子里挨家挨户、马不停蹄地搜索着,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藏有宝贝的角落。突然,沈梨的视线不经意间落在了一户人家的房顶上,她的眼睛瞬间瞪大,整个人也兴奋了起来,像是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第103章 煎馒头 沈梨将钳子、螺丝刀等工具一股脑儿地塞进斜挎着的包里,双手紧紧抓住梯子的扶手,小心翼翼地爬上了院墙。顺着院墙与屋檐的连接,她又翻身上了屋顶。 “小心别掉下来。” 这些房子空置很久,虽然看起来都还不错,但是说到底也是年久失修,叶宵在下面看着揪心,生怕沈梨发生什么意外。 “放心吧!”沈梨回头对着叶宵笑了笑。 屋顶的瓦片在她的脚下发出轻微的“嘎吱”声,她猫着腰,在屋顶上缓慢挪动着脚步,费了好大一番周折,才爬到房脊。 那物件方方正正的,表面呈深灰色,质地坚硬,远远望去,恰似一块毫不起眼的黑板。叶宵仰着头,眼睛里满是好奇,待沈梨将其拆卸下来,递下来凑近了细细一瞧,才发现原来是一块太阳能板。 “你说我们怎么早没想到呢?”沈梨叉着腰,笑的一脸灿烂,“有了它,就有电了啊!” 虽然叶宵对物理知识可谓是一窍不通,不过太阳能能发电这个简单朴素的道理,她还是知晓的。 不过,太阳能电板要怎么跟灯连接呢?叶宵翻来覆去的打量着眼前这两块板子,却没什么头绪。她想起宋庄的街头早就用上了太阳能电灯,想来在宋庄,这个技术应该是很普通的。 看来,还是得拿到宋庄去。 沈梨像是发现了宝藏一般,兴奋不已,她挨家挨户地爬上房顶,动作愈发熟练起来。在屋顶上,她小心翼翼地解开固定太阳能板的螺丝,将几块太阳能板逐一拆了下来。 “应该能卖些钱吧?”沈梨蹲在地上,右手托着下巴,眼睛盯着眼前平铺在地上的几块太阳能板子,喃喃自语道。 有了太阳能板这个意外之喜,叶宵的心思也变得活络起来。她转身走进屋内,开始挨家挨户地翻找起来,她期待着能找到充电式的台灯或者手电筒。 可惜,就算末世后电力系统崩塌,手电和台灯也是可回收的流通物,那些来过的拾荒者并没有给沈梨和叶宵留下。 不过经过这次翻找,倒是让叶宵找到两饼普洱茶茶砖。 茶砖黑乎乎的,用纸包着,塞在一堆被翻的乱七八糟的物品里,看起来就像什么东西发霉了一样,十分不起眼。 叶宵找来一个干净的塑料袋,把茶砖装好,塞进了斜挎包里。 “欸?你看这是什么?”沈梨的声音从客厅传来,带着一丝兴奋。 叶宵闻声,赶忙从屋内走出来,好奇地凑到沈梨跟前。只见地上摆放着一口紫铜火锅,那火锅的锅身圆润,两侧各有一个精致的把手,只是表面长了不少绿色的铜锈, 叶宵蹲下身子,伸出双手将火锅拿起来,在手中仔细地打量了一番。她轻轻转动着火锅,手指在铜锈上轻轻划过,感受着那粗糙的质感,微微皱起眉头说道:“都锈了,而且也不实用。咱们一年能打几次火锅呢?这次就不拿了吧!” 沈梨听了,嘴巴不自觉地嘟了起来,像是一个得不到心爱玩具的孩子。不过她心里也明白,叶宵说的确实有道理。 她双手轻轻捧起铜火锅,眼神中多少有些舍不得。 “我们连羊肉都没有,要个锅干什么?!”叶宵过来拉了沈梨一把,催促她快点。 拆太阳能板花费了她们不少时间,如今天色已经不早了。 沈梨将铜锅小心翼翼地摆在了客厅的茶几上,似乎是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以后一定要找机会再来把它带走。 叶宵看到沈梨舍不得的样子,眼睛在四周扫视一圈,最终落在了一口双耳深口圆肚粗陶沙煲上。 “你如果一定要弄个锅,这个怎么样?” 叶宵双手高高举起沙煲,微笑着问沈梨。 沈梨伸手接过来锅,手中突如其来的重量让她手下一沉,差点将锅掉在地上。 她仔细端详着,这口锅比普通的脸盆小一些,但是深度却更深一些。她伸出手指,轻轻在锅身上敲了敲,发出清脆的声响,能明显感觉到材质厚实。 沈梨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冬天的画面,她想着,等寒冷的冬天来临,坐在温暖的炉子边,用这口锅煮上一锅热气腾腾的汤汤水水,那香味弥漫在整个房间里,该是多么惬意美好的场景啊。 “就它了!” “一口厚实的陶锅,一座笨重的老式座钟,两饼茶叶,一些零碎的小物件,还要背着煤回去,现在多了这些太阳能板子,好像再搜别的也带不回去了。”叶宵无奈的说。 “太阳能板子先不带了,反正也得带到宋庄去,下次去宋庄之前再来拿也是一样的。”沈梨犹豫半天,还是做了取舍。 两人打开一户人家的煤房,房里堆着的精煤块,乌黑发亮,她们找来了一把短把手的小方锹,一下一下地铲起煤块,直到两筐都装得满满当当,然后各自背在了身后。 “这小方锹不错,我带回去。”沈梨说着就找来一根粗绳,将方锹仔细地绑在身后,与煤筐紧紧靠在一起。 叶宵手里拿着的是一个长柄的火钳子,那钳子的长柄有些弯曲,顶端的夹口微微张着。因为小屋没有烧煤,所以也没有这些工具。于是她把火钳子也插进了装煤块的背篓里,一并带回去。 “这几天有空,得多来几趟,多背点煤回去。”叶宵对沈梨说道。 沈梨点头赞同,两人的脚步在暮色中匆匆交错,踏在满是枯草与碎石的小路上,发出沙沙的声响。 待回到小屋时,夜幕已然如墨般浸染了整个天地。归途中,叶宵清晰地听到了远处狼群的嚎叫声,那声音仿若利箭,划破夜的寂静,在空旷的夜空中回荡不绝。她的心猛地一紧,不由自主地加快了步伐,心跳也随之如鼓擂动,愈发急促。 安全抵达后,叶宵赶忙拉上门栓,栓木与门扣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此时,她才发觉自己的背后已然湿透,衣衫紧紧贴在背上,却分不清是因恐惧冒出的冷汗,还是疾行赶路所致的热汗。 空置一天的屋子里,寒意阵阵,仿若冰窖。早上拖进来的柴火尚有一些,凌乱地堆在灶台边。叶宵把背篓用力撂在地上,发出沉闷的一声响,随后直奔灶台,麻利地点起了火。 火苗渐烧渐旺,紧绷的神经也得到了一丝放松。 沈梨则走到屋里,在黑暗中摸索着桌子,找到那盏松油灯,“嚓”的一声火石摩擦的声音,打火机亮了,她点燃松油灯的灯芯。 不一会,屋子里弥漫起一股浓烈的松油脂味道,平日里沈梨并不喜欢这味道,总觉得有些刺鼻,但是此刻,在这寒冷孤寂的小屋里,这股味道却莫名地让她觉得安心。 “晚上吃什么?”沈梨端着油灯凑过来。 叶宵略微思考了一番:“煎馒头片和小米粥?” 快入冬的时节,昼短夜长,沈梨和叶宵已从一日三餐改成了两餐,不过因今日去了小河村,诸多琐事耽搁,所以吃晚饭的时间晚了些。 叶宵洗净小米倒入沸水的锅里,看着米粒在水中翻滚,颗颗饱满。她盖上锅盖,煮起了粥。 不多时,锅开了,厨房中顿时弥漫着谷子那质朴醇厚的香气。 紧绷的心绪在这一刻得到了彻底的放松,叶宵用盛粥的铁勺子舀了一点小米粥尝了尝,煮的恰到好处。 煮熟的小米粥盛出来,不多不少,刚好两大碗,热气腾腾地摆在简陋的木桌上,在油灯的光亮下泛着亮晶晶的光泽,勾着沈梨凑近了鼻子去闻了闻。 “还做什么?”她伸长了脖子向厨房喊叶宵。 “你先吃,我煎个馒头马上来。” 重新洗好锅,叶宵要煎馒头了。 早上吃剩的冷馒头,用刀切成厚片。锅里刷上少量的油,五成热的时候就把切好的馒头片放到锅里。 煎馒头片没有什么难的,但是要勤翻面,晚两秒可能就会糊掉。 很快,一盘金灿灿的馒头片就出锅了。 软乎乎的馒头被油煎过,表面变得焦焦脆脆,咬起来咔滋咔滋的,内里却依旧是馒头的暄软。配着小米粥吃,倒是十分合适。 第104章 入冬了 今年的冬天,脚步略显迟缓,来的比去年晚的多。雪也似乎失了往日的殷勤,并未急切地追随寒冬的脚步。 往年,初霜过后不出一月,第一场雪总会如期而至,似是与季节有着默契的约定。可今年,明明已经落霜快两个月了,才终于有了一丝落雪的迹象。 从吃过午饭开始,云层便在天际缓缓聚拢,层层叠叠,不断堆积增厚。到傍晚,终于忍耐不住了,簌簌洒下了今冬的第一场雪。 雪花纷纷扬扬地飘落,没有疾风的裹挟与推送,只是悠悠然地在空中打着旋儿,仿若一群身着素白舞裙的精灵,在静谧的夜空中独自起舞。虽不如狂风呼啸时漫天棉絮那般肆意张扬、酣畅淋漓,却恰似一位羞怯的佳人,犹抱琵琶半遮面,带着几分欲说还休的矜持,悄无声息地为这沉睡的世界添上一抹淡雅的素白。 从入冬开始,沈梨就对初雪满怀期待,此刻见屋外雪花飘落,心里开心的不得了。她兴奋地迅速穿戴好棉衣棉帽,如一只欢快的小鹿,蹦蹦跳跳地奔至屋外。 纷纷扬扬的雪中,她欢快地转起了圈圈,双臂伸展,似欲拥抱这漫天飞雪。然而,这雪仿若调皮的孩童,仅仅嬉戏片刻,便戛然而止。 “扫兴!着实扫兴!” 门被沈梨从外面大力推开,卷席着屋外寒风的冷气,一起进门。意犹未尽的她,在屋门口重重地跺了跺脚,将棉鞋上落着的浮雪抖落。 她一脸不开心地走进屋,一把摘下头上戴着的小狗棉帽,又将棉衣也脱了下来,随手挂在门口墙上那枚锈迹斑斑的钉子上,跟叶宵的外套和帽子并列挂成一排。 她被冻得有些发红的小脸此时不悦地紧绷着,有些僵硬的手下意识地向地中央的泥炉子凑近。 盛满水的铝壶正端坐在屋子中央的小泥炉之上,炉内炭火灼灼。铝壶仿若一列即将启程的小火车,发出尖锐的哨鸣声,在屋子里呜呜直响。 沈梨烤暖了身子,从桌案上拿起一个空的长玻璃杯,放在桌上,而后提起滚烫的水壶,热气腾腾的水柱冲入杯中,瞬间,水汽氤氲升腾。 沈梨把水壶随手放在地上,转身推门走向厨房角落的塑胶小桶。她拿起一把小方锹,熟练地铲起几块黑黝黝的煤块,又回到炉边,将煤块一股脑添入炉中。 炉火似是得了滋养,瞬间欢腾起来,火苗蹿动,映红了沈梨的脸颊。 水壶再度被放置回炉子之上,“呜呜”的声音旋即又响了起来。 庄然帮忙砌的这个小泥炉子虽然看着不起眼,烧起来却还挺好用的。炉子不大,却很省煤。配合着火墙和火炕,只要一小方锹的煤就可以让整个屋子热的像暖笼好久。 叶宵坐在炕上,腿上盖着一块薄薄的针织毯子。这是她前几日刚织好的作品,浅棕色的菠萝纹,四周带着流苏穗子,又精心地缝了毛线球做装饰,又可以做桌毯,又可以做盖毯,叶宵非常喜欢,这几日几乎不离身。 此时她手里真翻阅着一本厚厚的小说,炕桌上,一小碟子炒好的松子和一小碟蓝莓果干摆在那,旁边是一盏粗口的陶瓷马克杯,里面泡着散发着热气的普洱茶。 叶宵端起茶杯把手,轻轻嘬了一口茶,眼睛却片刻不离书面,显然是看入迷了。 这几本小说,都是沈梨和叶宵从小河村背回来的。 入冬前的几天,除了进山采了两次松子和山核桃,剩下的时间,沈梨和叶宵将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了进山砍柴和去小河村背煤两件事上。顺带着,她们也带回来一些其他零碎的东西,其中就包括这些书,还有两副象棋和一副五子棋。 “别看了别看了,你从早上吃完饭就这个姿势坐在这看到现在,你不累吗?”沈梨一把把叶宵眼皮子底下的书抽走,合起来,放到了桌子上。“快起来活动活动!” 屋外天色已经很暗了,屋内的光线很暗,叶宵看了这么半天的小说,眼睛确实也酸胀的难受。 她掀开盖在腿上的小毯子,穿上一双毛茸茸的拖鞋下了火炕,另一个走到窗前,外面的冷风透过窗缝渗透进来,这里的温度比炕上低一些,也让叶宵清醒了许多。 屋外薄薄的初雪盖在黑黝黝的土地上,像是巧克力蛋糕上沾着的薄薄椰蓉。叶宵呼出的哈气喷在玻璃上,起了一层雾。 “今年的雪来的格外的晚呢!”她转头对沈梨说。 “还就下了十分钟不到就停了!”沈梨撇撇嘴。 都说瑞雪兆丰年,不下雪可不是个好兆头。 叶宵看向屋外的眼神里,多了些忧虑。 “河边取水的洞今天有去看吗?”叶宵突然想起,询问沈梨。她这两日沉迷小说,对这些活有一些懈怠了。 “哦,搞忘了!”沈梨一拍脑门。 天还没有完全黑透,现在出门倒也来得及。但若今天不去打破冰层,叶宵怕明天再去取水就难了。 沈梨和叶宵赶紧穿好棉衣,戴上帽子和手套,提着水桶和扁担就奔向河边。 四周一片死寂,只有沈梨肩膀上担着的扁担声作响。 “第一场雪站不住,等再下两场,可以进山打猎了!”沈梨四处打量着,絮絮叨叨地说。 她又想起了去年冬天跟庄然猎回的那头牛,两家人吃了整整一冬天都差点没吃完! “你可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叶宵停下脚步,回头一脸严肃地看着沈梨,“今年你别想再去搞这些危险的!” 她说的郑重其事,严肃的神情让沈梨吐了吐舌头。 “那总得弄点肉吃吧?那头熏狍鹿我都吃腻了……” 熏肉虽好,但鲜肉无可替代。 叶宵想了想:“等再下雪,爬犁走的稳了,就去把太阳能板卖了,看看能不能买点肉回来!” 说话间,两人走到了河边。 取水的洞口果然又冻起来了,沈梨捡起木棍,在冰面上用力敲打,没有冻实的冰层哗啦啦地碎掉了。 叶宵小心凑近,脱下手套将水桶顺着洞口伸了进去。 两个人都打满水后,一前一后担着水回到了小屋。 第105章 冬捕 初雪过后,一直到农历进了冬月才下第二场雪,飘飘洒洒只一个晨曦,早饭还没吃完,雪就停了。 “今年雪下的不够,明年庄稼的病虫害就要多了起来。搞不好还要闹灾。” 去往河边的路上,叶宵一直碎碎叨叨的担心着,她说的多了,沈梨耳朵都快听出茧子了。 “靠天吃饭也就这么个事!咱们又做不了什么!”沈梨无奈地叹了口气,随即将左肩担着的扁担换到右肩。 她挑着的扁担下面坠着两个铁皮水桶,桶里放着渔网等捕鱼的工具。随着她的动作,桶身摇晃了几下,渔网下的铁螺丝与桶壁发出“叮当”的声响。长时间用一边肩膀担着重物,她的左肩膀微微发酸,手指也被冻得有些僵硬。 叶宵不是不明白这个理儿,只是忧虑让她控制不住的絮叨:“也许可以屯点粮……” “今年收的粮咱俩反正是吃不完,明年省着点吃倒也够吃几个月,我倒不相信就颗粒无收!”沈梨一如既往的乐观,“何况咱们还能打猎能捕鱼,饿不死!” 这是入冬后沈梨和叶宵第三次捕鱼了。家里存着的鱼已经有了五箱子。 不下雪的冬天,猎物们像是隐匿了踪迹,难以寻觅,捕猎变得异常艰难。沈梨思索再三,便将全部心思都倾注在了捕鱼之上。毕竟,此时捞上来的鱼只需放置在外面,寒冷的天气便会迅速将它们冻住,保存起来极为方便。她们满心盘算着多积攒些鱼,待数量足够时,用那辆破旧的小推车推到宋庄去售卖,也好换些生活所需。 来到河边,沈梨和叶宵先把东西都放下,在河边坐着休息。 干冷的天气一点风丝都没有,太阳形同虚设的挂在天上,叶宵和沈梨坐在河边的两块石头上,用随身携带的保温杯倒了些热水喝茶,暖了暖身子。 “开工!”沈梨将水壶盖扣回保温壶上,起身走向桶边,伸手将桶里的渔网一把捞出来。渔网被冻得有些僵硬,她用力抖了抖,才将其拿在手中。 叶宵也站起身来,在河岸边找回上次留下的铁钎。 打洞绝非易事,不仅是个十足的力气活,而且在哪里打,打多大的洞,也是有说法有讲究的。沈梨站在河边,眯着眼,仔细观察着冰层的状况,凭借着去年的经验,选了一块看似可能合适的地方。 叶宵照着沈梨手指着的地方,双手紧握着铁钎,高高举起,而后用力向下敲击。铁钎的尖头猛地戳在厚厚的冰层上,“咔嚓”一声,冰层被戳破了一些,溅起一片片冰碴,如同一颗颗晶莹的钻石散落开来。叶宵的双手被震得微微发麻,但她丝毫没有停歇,一下又一下地重复着动作。 沈梨将渔网整理好,也赶忙过来帮忙。两人交替上阵,你一锹我一锹,配合得逐渐默契。随着敲击声的不断响起,一块见方的冰窟窿渐渐成形。沈梨拿起一根长杆子,将渔网小心地顺着窟窿放下去,叶宵在一旁紧紧盯着,不时地用手调整着渔网的位置,确保网在水下能够顺利张开。 接下来便是耐心的等待,等待鱼儿上钩。零下二十几度的冷空气如同一把把锋利的刀刃,肆意切割着周围的一切,在这种温度下,热量流失的很快。沈梨和叶宵手脚麻利地拢起一大堆干枯的树枝,沈梨从右侧的外套口袋里掏出打火机,点燃了树枝。 火焰“噼里啪啦”地燃烧起来,越燃越旺,驱散了些许寒意。 叶宵在火堆上用几根树枝搭了个三角形的简易的架子。又转身从背包里拿出一个老式的双耳不锈钢小锅,锅里装着早已淘好的高粱米和切成碎片的熏狍鹿腿肉。 她双手端着锅,稍微抖了抖,让米变得平整一些,而后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从怀里掏出一个早上没吃完的煮熟的土豆。她轻轻捏碎土豆,放入锅中,拿起筷子缓缓搅合着,随后将保温杯里的水都倒进了锅里。 叶宵又从包裹里取出一根尼龙绳,将其拴在锅的两边把手上,小心翼翼地将锅吊在火堆上方。 天寒地冻,久坐的两人渐渐感到凉意从脚底蔓延至全身。叶宵不得不隔一会儿就挪动一下身子,变换个姿势靠近火堆取暖。她的脸颊被火烤得红扑扑的,但后背却依旧寒冷。 锅在火焰的舔舐下慢慢煮开了,锅盖发出“噗噗”的响声,白色的蒸汽如同一群急于逃脱的精灵,顶着锅盖上下翻动。香气从缝隙里偷跑出来,叶宵的肚子像是被这香气唤醒了一般,“咕噜”一声叫了起来。 火渐渐变小了,锅里的饭差不多也快熟了。叶宵掀开锅盖放在一边,一股热气扑面而来,熏肉的油脂在热力的作用下缓缓渗入到土豆和高粱米中,使得每一粒米、每一块土豆都油亮亮的。肉带着浓郁的烟熏味儿,盐分恰到好处地渗透到饭里,黄色的土豆泥与白白的高粱米饭粘在一起,混合深红色的熏肉碎片,在这冰天雪地的野外肆无忌惮的散发着热气与香气,怎么能让人不胃口大开? 沈梨接过叶宵递过来的勺子,两个人就着锅就这样你一口我一口的吃完了整锅饭。 吃了热乎乎的午餐,沈梨现在觉得自己全身上下都暖和起来了,就连原本因寒冷而有些迟缓的手脚,此刻也充满了力量,整个人简直精力充沛得像只刚睡醒的小豹子。 她来到冰窟旁,微微弯下身子,眯起眼睛,试图透过那小小的洞口看清水下的网怎么样了,可冰窟里黑乎乎的,就像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她努力瞪大眼睛,却依旧什么都看不见,只有冰面下隐隐传来的水流声,似乎在诉说着未知的情况。 “我感觉差不多了,拉出来看看!”沈梨戴好手套,一边回头对叶宵大声说着一边去扯渔网露在冰面上的部分。叶宵见状也收拾好餐具,也过来帮忙。 两人在冰窟边会合后,便一前一后站定,各自紧紧抓住渔网的绳索,就像是在进行一场拔河比赛一样,开始慢慢将水下的网往冰面上扯。 渔网缀着沉沉的铁螺丝块,本身就有着不小的重量,此刻浸满了水,更是沉甸甸的。再加上水下黏腻的阻力,以及进网的鱼在里面扑腾挣扎。叶宵和沈梨感觉每扯动一下都极为艰难,两个人的脸憋得通红,额头上的青筋都根根暴起,手臂上的肌肉也因为用力而鼓了起来,真的是把吃奶的劲儿都使上了。 “一二,拉~一二,拉~”沈梨扯着嗓子喊起了号子,叶宵赶忙跟着她喊的节奏发力,双脚用力蹬着冰面,试图找到一个更稳的着力点。 两人的身子随着发力的节奏不停地往后仰,一点点地,渔网终于缓缓露出了水面。 就在渔网一离开水的那一刻,没了水下那巨大的阻力,沈梨和叶宵一下子没来得及收住力道,只听“哎哟”“哎呀”两声惊呼,两人纷纷摔了个人仰马翻。 沈梨整个人向后倒去,屁股重重地砸在冰面上,疼得她龇牙咧嘴。叶宵也好不到哪儿去,手臂在冰面上蹭了一下,磕在一块凸起的石头上,火辣辣的,却也顾不上疼了。她们大口喘着粗气,呼出的白气在眼前形成一团团氤氲的雾气,眼睛却忍不住瞟向洞窟口渔网的方向。 只见一条条肥美的鱼在网兜里挣扎着,银白的鳞片在阳光下泛着光,有的鱼尾还在拍打着冰面,溅起些许冰渣。不过这冰天雪地的,没一会儿,那些鱼就像是被施了定身咒一样,渐渐冻僵了,纷纷摔在冰上,一动不动。 沈梨粗略一看:“好家伙,得有二十条呢!” 叶宵和沈梨相视一笑,这半天的冻挨的也太值了!二人也顾不上歇了,互相扶着爬起身来,一边清点着渔获,一边弯下腰,将那些已经冻硬的鱼一一捡到水桶里。 “等去宋庄卖了鱼,下次叫庄然他们三个一起来!咱捞波大的!”回去的路上,沈梨似乎还意犹未尽。 她挑着装满鱼的扁担,扁担被压得弯弯的,仿佛下一秒就要不堪重负折断了一般。她两手紧紧扶着扁担的绳,身子随着步伐微微晃动着,努力保持着平衡。 “如果卖了鱼换了钱,你想买点什么?”叶宵问沈梨。 沈梨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开口:“猪肉!” “好,那就买猪肉。” 第106章 要有电了? 清晨,澄澈的天空像是被擦拭过的明镜,淡薄的云层如同轻纱般飘浮其间,阳光毫无保留地穿透云层,活气四射地倾洒在宋庄市场以及周边的街道上。 今天是最近半个多月里最为明媚、暖和的一天。 时针才刚迈过8点的刻度,街道已然成了一片沸腾的海洋,处处散发着热火朝天的气象。 几个身着厚重黑色短棉服的工人正围着一根电线杆忙碌得不可开交。不远处的下水井口,井盖被掀开,放在一旁,另外几个工人正埋头清理着陈年淤堵。而在小镇的一角,大批工人正在为新建厂房加班加点地奋战,即使身处中心区,此起彼伏的敲打声和末世难得一见的机器的轰鸣声,也如同滚滚雷声般清晰可闻,仿佛是这座小镇奋进的战鼓。 市场的门口,一个穿着红色羽绒服的女人正在发着传单,她的左臂上戴着管理中心的袖标,在阳光下格外醒目。 沈梨刚走到门口,女人就将一张花花绿绿的传单塞到了沈梨的手里:“聚集区最近政策一览,还有招工启事,入户福利流程,拿去了解看看吧!” 沈梨一边展开传单,一边踏入市场。 和外面熙熙攘攘的热闹不同,市场里是另一种景象,到处弥漫着一股深入骨髓的冷清劲儿。 各摊位前空荡荡的,真可谓是“门可罗雀”。 几个摊主围坐在一起,棋盘上的棋子被他们拨弄得“噼里啪啦”响,杀得难解难分;那边,一伙人聚精会神地打着牌,纸牌摔在桌面上的声音此起彼伏,偶尔伴随着几句高声的叫嚷或爽朗的大笑。还有些起得早的摊主,此时已经毫无形象地瘫在吱呀作响的椅子上,脑袋歪向一侧,张着嘴呼呼大睡,涎水顺着嘴角淌下,浸湿了衣领,胸口还随着呼噜声有节奏地起伏着。 传单上密密麻麻的字太多,沈梨匆匆扫了一眼就揣到兜里,快步向里走去。她远远就瞧见叶宵和庄妤并肩站在摊位前,身前摆放着一堆冻得梆硬的鱼。 原本,她们还满心担忧生意火爆忙不过来,提前备好了充足的塑料袋、称鱼的秤砣也借好了,可眼下这冷清得近乎萧条的场景,显然远远超出了她们的心理预期。 叶宵紧蹙着眉头,嘴角微微下撇,眼神中满是丧气,像是霜打的茄子一般蔫了下来;庄妤也耷拉着脑袋,平日里灵动的双眸此刻黯淡无光,她轻轻咬着下唇,流露出掩饰不住的失落。 沈梨几步走到叶宵面前,看着她和庄妤愁眉苦脸的样子,也皱起了眉:“到现在一条都没卖出去吗?” “也卖了几条,但是……” 这跟预期的可不一样。 “别担心,最近这两个月市场天天都这样,一到晚上人就多啦!” 旁边摊位的小黎一直留意着她俩的神情,见此情景,浅笑着走了过来,她圆圆的脸蛋上挂着两个深深的酒窝,眼睛弯弯的。 她轻轻拍了拍叶宵的肩膀,又看向庄妤,柔声安慰道:“自从几个聚集区合并后,人一下子多了好多,但是聚集区里的积分越来越难挣咯。大家为了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每天都得加倍努力干活,挣积分换物资,所以现在白天几乎没什么人有闲工夫出来闲逛市场。等” 沈梨想到一路上看到的大家热火朝天工作的场面,觉得小黎说的也有道理。于是点点头。 “好家伙!没想到末世后的打工世界,依旧卷得没边儿~”叶宵嘴角扯出一抹无奈的苦笑,抬手挠了挠头,额前的碎发被弄乱,愈发显得有些狼狈。 小黎爽朗的安慰道:“放心吧!咱们的鱼又大又肥,新鲜得很,不愁卖!” 听完小黎的一番话,叶宵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脸上紧绷的线条松弛了些许,庄妤露出了微笑。 “庄然和沫沫呢?”叶宵满脸疑惑地问沈梨。 沈梨不慌不忙地回应道:“沫沫呀,跟乔凉跑去摘瓜子啦。乔凉那小屁孩,眼睛可尖了,我们几个人一起走,就他发现了一处荒废的菜园子里长着几棵葵花籽。他们俩欢天喜地地跑去摘了,还嚷嚷着要回来炒瓜子吃。”说着,沈梨大大咧咧地一屁股坐在隔壁空闲摊位的桌子上。 那桌子看上去十分老旧,漆面斑驳得不成样子,四条桌腿也有些微微摇晃。随着沈梨的动作,桌子剧烈地晃了晃,庄妤的心一下子就提了起来,心里直嘀咕,这桌子该不会被沈梨给坐散架了吧?要是散了倒了,市场的工作人员会不会要他们赔桌子钱啊?不过好在桌子在发出几声吱嘎的呻吟后,最后还是坚强地立在那里,并没有散成一堆。 沈梨接着说:“庄然本来跟我一起去卖太阳能板子的。我们找了老半天,好不容易找到一家能收的店铺。老板检查了以后说这种太阳能板子可以加蓄电池改装,到时候就能给手电筒之类的小家电充电。我们问了下,手续费倒是不贵,改一块只要六千卡。不过呢,能用的蓄电池可就贵得离谱了,几万十几万都有可能,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手头也没货。庄然一听,眉头就皱起来了,琢磨了一会儿后说去打听打听哪有便宜的蓄电池卖。要是没有的买,那我们就只能再找村子之类的碰碰运气了。一切顺利的话,咱以后可就有电用了。所以我跟庄然都觉得,这几块板子不卖自己留着用的好。” 庄妤和叶宵一听可能会有电用,脸上顿时也露出喜色。她们甚至热热闹闹地商量起来,弄点啥电器比较好。叶宵想要电灯,沈梨想要电动粉碎机,庄妤想要电吹风筒。 几个人叽叽喳喳了半天,发现小黎并没有说话,于是都问小黎想要什么。 小黎笑嘻嘻地说,想要个mp3听音乐。 几个姑娘又守着摊子闲聊了一会儿,可实在是没什么客人。 小黎看着沈梨她们几人多少都带些疲惫,想到大家一早就赶路,肯定累坏了。于是,小黎干脆地说道:“你们先回去休息吧,我来看着摊子,等晚上人流量多的时候你们再来。” 叶宵和庄妤一开始还不同意,几个人推来推去客气了一番。最后决定,沈梨和庄妤先留下来看着摊子,叶宵和小黎回去休息,顺便准备午饭,等中午的时候再来换班。 叶宵和小黎从市场出来,外面依旧是热闹非凡的景象。 穿“红羽绒服”的大姐眼疾手快地塞给叶宵和小黎一人一张传单。叶宵拿在手里,映入眼帘的就是正面一行大字:“日化工厂预计年前竣工开始投入生产”。叶宵翻看了一下传单的背面,上面印着醒目的标题“明年要大力发展农业、养殖业”。 小黎看着传单,说道:“自从几个聚集区合并后,整个宋庄除了小黎家所在的那一小片平房区还没什么人,其他的楼房区都已经住满了人。还好今年秋天聚集区从外地收回来一些粮食,不然这些人怎么吃饭都是个问题。” 叶宵一边走一边看着传单上的内容,并没有说什么。 人多,恢复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总会快一些。至少为了解决这些人口的就业问题,维护聚集区的正常运作,也得推动建设进程。所以宋庄才抓紧新建工厂,又大力投入电力恢复的工作,这才有了热火朝天的景象。 叶宵看着四周喧闹的气氛,她觉得这样也挺好的。人多力量大,这样和平发展下去,早晚能回到末世前的生活水平。 第107章 豆腐 叶宵和小黎刚走到家门口,就发现院子的大铁门大敞四开着。 庄然身着一件黑色立领棉服,领口的绒毛被风拂得有些凌乱。他挽起袖子,露出一小截结实的小臂,正稳稳地坐在院子里的木墩上劈柴。见小黎和叶宵回来,他动作一顿,将斧子稳稳立在墙根,拍了拍手上的碎屑,转身利落地把劈好的木柴抱到柴棚里,这才直起身,目光投向两人。 “鱼卖得怎么样?”庄然走上前,开口问道。 叶宵苦笑一声,眼神也黯淡了几分:“不怎么样。” 庄然刚想开口安慰,一旁的小黎却抢先一步,脆生生地说道:“卖得少是因为现在菜市场没什么人,大家都忙着干活呢!到晚上大家都下工了,保准一抢而光。” 三人站在院子里说着话,屋里的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一前一后走出庄沫沫和乔凉两个人。 庄沫沫今天穿了件掐腰的水粉色羽绒服,看起来既有小女孩的可爱,又带一些少女的清秀。她右手端着个脸大的不锈钢盆,催促着身后穿外套的乔凉快点。 乔凉嘴上应着,三下五除二穿好衣服,紧跑两步后赶紧跟上庄沫沫。 这两个年纪相仿的孩子熟了以后几乎形影不离,这会儿并肩走着,俨然已经变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偶尔还凑近脑袋,悄声说上两句。 等庄沫沫走近了,叶宵才看清,庄沫沫手里端着的是大半盆黄豆。 “你干嘛去?”叶宵问庄沫沫。 庄沫沫喜滋滋地说:“拿黄豆去换豆腐!” “去哪换?” “城西的豆腐坊!”乔凉抢着说。 小黎走上前,将自己脖子上的围巾解下来给乔凉系上,解释道:“前不久从别的聚集区搬过来的一家四口,会做豆腐。味道不错也不贵,还可以用黄豆换,更便宜。不过咱们这也没什么人种黄豆就是了!” 听到黄豆换豆腐,倒是提醒了庄然。他们现在住的永和村也有一户人家原本应该是做豆腐的,搜物资的时候他看到里面有很多工具,他们兄妹三人现在用的小石磨就是从那家搬出来的。 庄然不禁有些心动,想去瞧瞧豆腐到底是怎么做的。他拍了拍身上黏着的柴火碎屑,应和着说:“我跟你们一起去!” 带上庄然这个大人,庄沫沫和乔凉明显有些扫兴。他俩对视一眼,眼神瞬间黯淡下来。庄沫沫小嘴微微撅起,默不吭声,脚步也拖沓了几分,跟在庄然后面。 庄然没察觉出两个孩子情绪的变化,已经大步流星地走在前面,乔凉和庄沫沫也只能不情不愿地跟上。路上,两个孩子交头接耳,脑袋凑得很近,小小声地说着什么,时不时庄沫沫就忍不住“咯咯咯”地笑个不停。 叶宵和小黎一起进屋,屋子里被烧的暖烘烘的,热气扑了叶宵一脸。 小黎的妈妈坐在炕边,眼神有些空洞地望着前方,双手缓慢而机械地摸索着将瓜子从向日葵盘上剥下来,瓜子掉在炕席上,“噼里啪啦”声在安静的屋里显得格外清晰。 叶宵大声叫着“阿姨好”走近,大大方方上了炕。 “小叶呀!快,快上炕坐,炕上暖和!”小黎妈妈一边拍着炕一边招呼叶宵。 “膝盖好些了吗?地麻吃了有效果吗?”叶宵在炕沿边坐下,关切地问。 小黎妈妈缓缓转过头,但目光仍呆滞地看着前方,面露微笑的说:“有效果,有效果!只吃了两颗就觉得好些了呢!” 说着,她慢慢将腿伸直,展示给叶宵看,还轻轻晃了晃腿:“你看,好多了吧?” 叶宵看到她能轻松伸直、屈腿,眼中满是欣喜,真心替小黎妈妈开心:“有效果就好,那您可要记得坚持吃。这东西山里有的是,等到开春以后,我们再去给您采!” 小黎妈妈连连点头,嘴里“哎、哎”地答应着。 离中午还有一点时间,小黎让叶宵先睡一觉,一会还得去换庄妤和沈梨的班。 叶宵也不多推辞,应了一声,就老老实实躺下来,热乎乎的炕烘着后背,让叶宵觉得格外的舒服,精神也得到了极大的放松,不一会儿便沉沉睡去。 一觉睡得分外昏沉,醒来后的叶宵先是懵了一会,眼神迷茫地环顾四周,脑袋放空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是在小黎家。 沈梨和庄妤在她旁边,呼吸均匀,也睡的香。小黎和妈妈正在悄声聊着家常。 “啊,你醒了!”小黎眼角余光瞥见叶宵醒了,慌忙抬手擦了擦眼睛,遮遮掩掩地跟叶宵打招呼,声音里透着一丝不自然。 叶宵细看一眼,发现她眼眶好像红红的,像是刚哭过。 “你没吃饭呢,饿了吧?我给你留了饭菜,你等着我给你端去啊!”小黎说着,不等叶宵回应,就匆匆起身,一溜烟就去了厨房,脚步略显慌乱。 “我不饿,你别忙了!”叶宵赶紧下炕穿鞋,跟着进了厨房。 一推门,就瞧见小黎正背对着门,抬手偷偷抹眼泪,听到声响,她身体一僵,缓缓转过身,尴尬地笑了笑,试图掩饰。 “怎么了?”叶宵快走几步,走近小黎,声音轻柔又郑重其事的说道:“有什么困难跟我说!” 小黎重重地叹了口气,肩膀微微颤抖,眼眶又红了几分:“工厂马上就要建成了,到时候日化产品一投产,我这小作坊的生意很可能会受很大影响。我跟我妈商量着到时候进厂里打工赚积分,我打听过了,待遇其实还可以。但我妈不同意,说我一个女孩子家,现在积分这么难赚,怎么养活三个人呢?三说两说的,又说到让我尽快嫁人,找个依靠的事上……”说到这儿,声音已经带上了哭腔。 叶宵心疼不已,伸出双臂轻轻抱了抱小黎,右手温柔地摸着她的头发,轻声安慰道:“长辈就是这样,有时候观念守旧又固执了些,多少体谅他们的出发点,其他的也就不要往心里去了!” 道理小黎不是不懂,只是有时候委屈劲儿一上来,真的难绷。她深吸一口气,努力调整了一下情绪,抬手擦了擦眼泪,故作坚强地说:“没事的,我都习惯了,你别担心。先吃饭吧!” 小黎转身掀开锅盖,氤氲的热气扑面而来,裹挟着饭菜诱人的香气。叶宵顺着香味目光下移,便瞧见蒸帘稳稳架在锅里,上头热着一饭一菜。 锅里,蒸帘上面热着一饭一菜,菜盘里是炖的是白亮亮的豆腐和软糯绵密的土豆,还有一些透亮的粉条,虽说此刻已没有开锅时那般浓烈得能瞬间勾人魂魄的香气四溢,但那股子萦绕不散的馥郁,依旧如同一只温柔的手,轻轻撩拨着叶宵的嗅觉神经,让许久未曾品尝过豆腐美味的她,眼前瞬间一亮。 而被这诱人景象唤醒的,还有她那早已空空如也的肚子,一连串“咕咕”的抗议声迫不及待地响起,在安静的厨房里格外清晰。 “庄妤和沈梨吃了吗?庄然他们三个呢?”叶宵微微侧身,目光从锅里移到小黎的脸上,轻声问道。 小黎正双手稳稳地端着饭菜,小心翼翼地往外挪步,听到叶宵的问话,脚步顿了顿,扭头看向她:“大家都吃过了,只是你睡的太香了,没有忍心叫你。庄然他们三个去市场看摊子了!” 小黎端着饭菜,作势要往屋里走去,叶宵眼疾手快,上前一步,抬手轻轻拦住她:“别麻烦往屋里折腾了,我就在厨房吃就行!” 豆腐是北方的老豆腐,久经炖煮但是也不会散烂,有句老话叫“千炖豆腐万炖鱼”,意思是这两种食材都是越煮越香的,越是在滚烫的汤汁里翻滚打磨,就越能释放出醇厚悠长的香味。而加了土豆一起炖煮后,土豆中的淀粉如同细密的网,丝丝缕缕地融到汤里,让原本清亮的汤汁瞬间多了几分粘稠的口感。 这大概是北方比较流行的家常做法,至少叶宵在以前从来没见过。 “汤是灵魂和精髓,你快尝尝!”小黎一边说,一边用煮饭的大汤勺舀了一勺菜浇在叶宵的饭上。 颤巍巍的豆腐混合着星星点点的土豆碎和几段缠绕其上的粉条,再裹上一层如琥珀般醇厚的汤汁,叶宵连饭带菜大口扒进嘴里。 刹那间,豆腐的软嫩先在舌尖上化开,紧接着,土豆的粉糯无缝衔接,沙沙的绵密口感填满整个口腔;而粉条的劲道则在齿间跳跃,像是一场欢快的舞蹈,为这场味觉盛宴增添别样活力。 三者完美融合,再佐以浓郁的汤汁,瞬间如同烟花在味蕾上绚丽绽放,一波又一波的美妙滋味冲击着她的感官。 叶宵满足地眯起眼睛,她满心欢喜地想着,吃这顿饭就不能用筷子了,得用勺子,连菜带汤汁舀到白米饭饭,一口下去,豆腐、土豆和裹着汤汁的米饭,这滋味,她觉得自己能一口气吃三碗! 第108章 卖鱼 还不到下午四点,四周就已经笼罩在一片昏暗中了。叶宵和小黎在屋里匆忙地穿戴好,一边整理着衣帽,一边快步朝着市场的方向赶去。 呼啸的寒风直往脖子里灌,两人缩着脖子,脚步却丝毫不敢放慢。 再过一个小时,就是散工的时间了。按照小黎的说法,那才是市场真正热闹起来的时候,就像一场大戏拉开了最精彩的帷幕,是生活的真正开始。 刚一踏入市场,那景象和早上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早上时,不少摊主还悠闲地打着牌,或是靠在摊位旁打着盹儿,可这会儿,大家都精神抖擞,目光炯炯地盯着市场入口,严阵以待,就像等待检阅的士兵一般。 倒是庄然、庄沫沫和乔凉三个人,在这紧张的氛围里显得格格不入。他们因为实在无聊,便嘻嘻哈哈地玩起了纸牌。 乔凉的脸上,已经被贴满了纸条,那些纸条横七竖八地挂着,随着他的动作一颤一颤的,他耷拉着脑袋,一脸丧气样,看到小黎便开始诉苦:“沫沫打牌太厉害了!我根本打不过呀。” 那模样,活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 叶宵可是见识过庄沫沫那厉害的牌技的,心里想着,他们兄妹三人在家的时候,估计没少玩纸牌,乔凉玩不过庄沫沫倒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儿了。 几人正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呢,忽然瞧见市场门口陆陆续续进来一些人。 他们穿着各色的衣服,有灰扑扑的工装,也有鲜亮的棉衣,可无一例外的,每个人胸前都佩戴着统一的工牌,塑封的外皮在昏黄的灯光下反射着淡淡的光。他们三三两两的,脸上带着下班后的轻松笑意,一边嘻嘻哈哈说笑着,一边慢悠悠地走进了市场。 一见有客来,刹那间,原本还算安静的市场就像被点燃了的火药桶,各个摊贩扯开了嗓子,卖命地吆喝起来。 “卖菜嘞卖菜嘞!新鲜的白菜、萝卜,便宜卖嘞!”那卖菜的摊主,一边挥舞着手里的白萝卜,一边大声地招揽着顾客。 “豆油,菜籽油,花生油。米面粮油应有尽有!”粮油摊的老板也不甘示弱,双手拢在嘴边,扯着嗓子喊着,试图盖过其他人的吆喝声。 虽说有一部分人是直奔小吃区去了,那里飘来的阵阵香味对于劳苦一天的人来说实在太诱人,可更多的人还是选择直奔米面粮油蔬菜肉食区去采购,毕竟这才是生活的刚需。 “来人了来人了,快吆喝起来!” 小黎伸出手,用力推了推旁边正看得出神的庄然,眼神里满是急切,示意他赶紧招呼生意。 庄然张了张口,但喉咙里像是卡了什么东西似的,半天一个字儿也没喊出来,他脸憋得通红,手在衣角处不安地搓着,一副窘迫的模样。 就在这时,乔凉打破气氛,大喊一声:“卖鱼嘞!!瞧一瞧看一看啊,刚捞的鲜鱼买一条回家嘞!”那清脆的叫卖声就像一道利箭,瞬间划破了嘈杂的空气,“鲜鱼”两个字仿佛有着神奇的魔力,一下子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力。一些人听到声音,纷纷扭过头来,眼神里透着好奇,循着声音就朝这边走过来了。 “多少钱?”一个大妈挤到摊子前,伸长了脖子,目光落在那些被冻的邦邦硬的鱼身上,急切地问道。 “什么鱼?”一个大叔也凑了过来,弯下腰,仔细打量着鱼,一边看一边嘴里念叨着。 “给我来一条大的!”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更是直接,一边说着,一边伸手就想去挑鱼,那架势,生怕抢不到似的。 眨眼间,一些人就挤在摊子前挑挑拣拣起来,嘴里还不停地询问着各种问题,你一言我一语的,热闹非凡。 而另一些人看着这个摊子前拥了这么多人,也好奇地凑了过来,伸长了脖子,想看看究竟是什么好东西这么受欢迎。 一时间,小小的卖鱼摊子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水泄不通。 见乔凉吆喝得效果显着,庄沫沫也有样学样地喊了起来。 最开始的时候,她还有些不好意思,声音小小的,细若蚊蝇,那叫卖的话一喊出去,脸就不自觉地红了起来,像是天边的晚霞染上了脸颊,一直蔓延到耳根处。不过在乔凉的鼓励下,又吆喝了几嗓子以后,她便越发熟练起来,声音也渐渐响亮了,清脆的吆喝声和乔凉的交织在一起,你一句我一句,就像是在比赛似的叫嚷起来,那热闹劲儿,把周围其他摊子的声音都快比下去了。 人挤着人,现场一片混乱,可几个人却有条不紊地各自分工忙活起来。 叶宵站在摊子后面,熟练地拿起秤,把鱼放在秤盘上,眼睛盯着秤杆,仔细地看着刻度,嘴里报着斤两数。 沈梨则站在前面,脸上挂着热情的笑容,挨个给顾客介绍着鱼的种类,说道哪种鱼适合红烧,哪种鱼清蒸最鲜,说得头头是道,那模样,十足的行家范儿。 庄然在一旁手忙脚乱地装袋收钱,一会儿找钱,一会儿递袋子,忙的手忙脚乱。 几个人忙得热火朝天,腰包也越来越鼓。 不出俩小时,那两大筐的冻鱼眼瞅着就剩一大一小两条鱼了。而摊子前还有几个来的晚的人,眼巴巴地看着剩下的鱼,不停地问询着。 “这两条我们不卖,要留着自己吃!下次捕了再来卖!各位赶早!”沈梨一边摆着手,一边笑着对没买到鱼的几个人解释道,脸上带着些许歉意。 “下次是什么时候啊?”其中一个大哥皱着眉头,满脸遗憾地问道,眼神里透着期待,似乎还盼着能有个准信儿。 “呃……”沈梨一下子卡壳了,她挠了挠头,其实她也没想到鱼卖得这么快。“如果不下雪的话,应该很快。如果下雪,就不好说了。”她有些无奈地说道。 几个没买到的顾客听沈梨这么说,也都遗憾地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转身慢慢走掉了。 可其中一个大婶,却一直站在那儿,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沈梨筐里的两条鱼,一步都不肯走,那眼神,就像黏在了鱼身上似的。 “这一条小的咋个卖?”大婶终于忍不住开口了,一边说着,一边伸手想去摸那鱼。 “不卖了,这两条我们要自己留着吃。”沈梨说着便开始动手收拾摊子,把秤收起来,又整理了一下袋子,准备打道回府了。 大婶一听,脸上的神色立马变了,她快步上前,一把拉住已经背起背篓的沈梨,那手劲儿还挺大,抓得紧紧的,嘴里急切地说道:“就卖给我一条嘛!这条小的就行。我小孙孙都没吃过鱼嘞~行行好,卖给我吧!”那声音里都带着一丝哀求的意味了。 沈梨顿时一阵无语,心里想着,你孙孙吃不吃上鱼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呀,她本想直接拒绝,可转念一想,算了,就当做做好事吧,便无奈地叹了口气。 叶宵见状,只好把那条小一点的鱼拿出来,放在秤上称了一下,一共一斤四两,按照价格算下来是1100卡。 “给你抹个零头,算1000卡好了。”叶宵一边说着,一边给大婶看了眼秤上的数字,然后就递给庄然装袋。 没想到大婶接过鱼,却磨蹭起来,先是站在那儿愣了一会儿神,然后才慢悠悠地从衣服的内兜开始掏钱。她的手在兜里摸索了半天,好不容易掏出个钱包,又在钱包里摩挲了好一会儿,才抬起头,脸上堆满了讨好的笑,开始跟沈梨讨价还价起来。 “算便宜点吧?这么一小条咋能这么贵呢?算便宜点吧!500行不行?”大婶的声音里带着几分耍赖的劲儿,眼睛还时不时地瞟一眼沈梨的脸色。 沈梨一看她这个样,顿时火冒三丈,脸一下子沉了下来,她二话不说,劈手夺下鱼,那动作又快又利落。 “磨磨唧唧的,我还不卖了呢!”沈梨气呼呼地说道,一边说着,一边把鱼一扬手,丢进自己背后的背篓里。 “唉你……”大婶看着沈梨抢回去鱼,明显一愣。 “咱们回家!”沈梨一甩头,招呼着几人,几个人便一起收拾好东西,往市场门口走去。 “唉?一千就一千,我买了买了……” “哼!姑奶奶我还不卖了!” 第109章 油茶面 沈梨一路嘟囔着,一直到了小黎家还在絮叨,可见她对买鱼的阿姨有多不满。直到庄然掏出沉甸甸的腰包,那满满的钱币仿佛有了魔力,让沈梨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 庄妤看着沈梨手里厚厚的两叠钱,眼睛都亮了:“鱼这么好卖?” 小黎笑着解释:“鱼在聚集区可是稀罕物。夏天要钓鱼网鱼倒是不难,难得是要带活鱼回来。不加水就死了,加了水就太难长途搬运。冬天就更别提了,谁愿意在野外冻上两三天?何况是冬捕这么危险的事情,没点经验可不行。” 叶宵心想,他们的位置真是得天独厚。家附近就有溪河,冬天捞了鱼,攒起来,攒多了,拿到聚集区卖,价格又不贵,大家都能吃个新鲜,自然受欢迎。 不过,也就今年少雪还能下山,按往年的经验,这时候早就大雪封山了。 卖鱼得的钱,叶宵第二天去菜市场豪气地买了一袋子大米。大米的价格比小米贵一半,平时叶宵可不舍得买,山上没有水田,也种不了稻子,所以平日里,沈梨和叶宵都吃的是玉米、小米和高粱米。今天买一整袋大米,叶宵属实是豪爽了一波。 她本来还留着钱想给沈梨买点猪肉,但是满市场都没有见有卖的。 小黎说,猪牛羊鸡这些家畜资源都是聚集区在掌握,平时不会在市场流通。原本每个月还能限额购买,可自从那几个聚集区的人合并过来后,他们已经很久没买到猪肉了。 “大概是留着准备过年宰杀的吧。”小黎猜测。 她这么一说,叶宵才发现,还有不到两个月就过年了。可能是因为没有下雪,总觉得冬天来的比较迟,却不成想,其实已经过了一半了。 猪肉没买成,叶宵也没打算把剩下的钱留着。她径直走到卖盐的摊位前,把剩下的钱一股脑儿地都换成了盐。 “家里的盐都吃不完,你咋还买盐?”沈梨皱着眉头,眼睛里满是疑惑。 “多囤点总归是好的嘛!我们这里离海远,万一以后有什么动荡变故,到时候上哪去找盐?反正盐这东西也放不坏。”叶宵一边往袋子里装盐,一边耐心地解释着。 自从末世后,许多大型的聚集区都发行了自己的流通货币,但是这些聚集区就像风中的烛火,说散就散,一旦散了,那些钱币就如同废纸一般,变得一文不值。叶宵对这些钱从来都没有信任过,每次挣了钱,她总是要换成实实在在的生活必需品,心里才会觉得踏实。 几个人从小黎家回来,走到半路,庄然说他们兄妹三人要去附近探查还有没有其他的村子,这里末世前就是地广人稀的地方,庄然相信肯定有很多村子是地图上也找不到的,一定会保存的比较好。 显然,庄然还惦记着店主说的蓄电电池。 庄然本想邀请沈梨跟她同行,但是沈梨急着回去捕鱼,趁着没有下雪,她还想尽可能的多捕一些。不管卖不卖,至少得留够这一个冬天吃的。 于是,两家人在官道的岔路口停下了脚步,简单地寒暄几句后,便分道扬镳了。 两天没有回家,屋子仿佛被一层清冷的气息笼罩着。泥地被冻得硬邦邦的,寒意从脚底直窜而上,让人感觉仿佛是踩在一块巨大的寒冰之上。 沈梨背着沉重的米袋走向储藏室,那米袋像一座小山压在她的背上,走了一路,此时肩膀被勒得生疼。卸下背篓的那一刻,她感觉身体都轻松了许多。 她一边揉着酸痛的肩膀,一边往屋子里走去。 屋内也是一片阴冷,沈梨不自觉地缩了缩脖子,把棉衣领子拉得更紧,可那寒意还是无孔不入地钻进身体,她的呼吸在空气中瞬间化作一团团白色的雾气,弥漫在这清冷的屋子中,久久不散,仿佛也被这彻骨的寒冷禁锢住了。 叶宵已经从柴棚里抱来了一大捆柴火,正蹲在灶膛口,双手熟练地摆弄着。 “咱们今天吃点热乎的。”叶宵在厨房说。 沈梨没顾得上听叶宵说什么,此刻她的喉咙渴得冒烟,只想喝水。她快步走到桌子旁,拿起保温瓶,拧开盖子,往杯子里倒了一杯水。只是她很快就发现,才过了两天,保温瓶里的水已经变冷了。 “这保温的效果真的是一言难尽。”沈梨皱着眉,不满地小声嘟囔着。 不过,对于外面零下二十几度的严寒天气来说,此时这杯温突突的白开水也算是难得的慰藉了,毕竟这里冬天的常温是零下二三十。 她咕咚咕咚仰头一口而尽,又重新倒了一杯,端去厨房给叶宵喝。 厨房里,叶宵将火已经生好了。灶膛里噼里啪啦的响着,火星子时不时地往外蹦,映照着叶宵被风吹红的脸庞。叶宵把手凑在灶膛口,感受着那点柴火散发出来的温度,丝丝暖意透过掌心,缓缓传至全身,驱散了些许寒意。 火墙热的慢,炉子也得点起来,顺便还得烧点热水喝。沈梨拿了一个带提手的篮子,去柴棚兜了半篮子玉米核回来。 将玉米核塞进炉子里点燃,等这些玉米核烧旺起来,她又往里面添了一锹煤。 在炕、暖气和火墙的共同努力下,屋子里渐渐有了暖意,驱散了盘踞许久的寒冷。沈梨感觉身上热乎了点,便把帽子摘了下来,顺手放在了一旁的椅子上。 厨房里隐隐传来了一些香味,那香味起初还很淡,似有似无地在空气中飘荡着,渐渐地,香味越来越浓郁,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勾着沈梨不自觉地来到厨房。就只见叶宵俯身在大锅前,锅里的面粉在他的翻动下不停地扒拉着干炒,面粉被翻炒时发出“沙沙”的声响,和着那越来越诱人的香味,让人愈发好奇。 “这是要做什么?”沈梨凑上前去,睁大眼睛问道。 “炒点油茶面吃。”叶宵手里忙活着,嘴上回答着,手上的动作不停,“去给我剥点核桃仁和榛子仁来。” 沈梨虽然不知道叶宵要做什么,可那锅里飘出的香味实在是太诱人了,她好奇地瞟了两眼锅里,只见面粉已经在翻炒中呈现出了好看的麦黄色,那麦香混合着些许被火烘出来的焦香,愈发浓郁,一个劲儿地往鼻子里钻。 明明只有面粉,连油都没有,怎么会这么香?那香气不是炒菜炖菜出来的复合的味道,而是单一的、纯粹的,是麦子原始的味道。 “快点!”叶宵看沈梨不动,鼻子一抽一抽的微微动着,便轻声催促着。 沈梨不再流连,赶忙从储藏室取出一把核桃和一把榛子,坐在灶台前,双手快速地剥起了壳,“咔咔”的声音在厨房里响起,很快就剥出两把坚果仁来。 锅里的面粉被叶宵用一个大海碗盛出来,但显然,这道菜……算是菜吗?沈梨也不确定,反正这道食物显然还是半成品。 只见叶宵用一根擀面杖,三下两下就把榛子仁和核桃仁敲碎。接着,她向锅里倒了一大勺油。 干炒了这么半天的面粉使得锅现在非常热,油一进锅就冒起了烟。叶宵赶紧将芝麻、核桃仁、榛子仁一起倒入锅里,略炒两下后就放入刚炒好的面粉。 灶火已经抽掉了,现在只靠余温加热。轻轻翻炒均匀后,叶宵用一把干刷子将锅里的油茶面扫到一个大密封罐里。 “就好了?”厨房弥漫着一股难以言喻的浓郁香气,她真的有些好奇这个油茶面的味道。“这怎么吃?” 叶宵用勺子舀了两个半碗的油茶面:“你烧水了没?” 沈梨进屋看了一眼,炉子上的铝壶已经发出呜呜声,壶嘴还冒着腾腾的热气。 “已经烧开了。”沈梨大声回应道。 叶宵把两碗油茶面端进屋里放到桌上,提起水壶将热水冲入碗里,热水落入碗中的瞬间,“哗啦”一声,热气一下子升腾而起,那原本就浓郁的香气像是被解开了封印一般,冲破束缚,弥漫出来,整个屋子瞬间被这诱人的香味填满了,麦香、坚果香、油香完美融合在一起,直往人的鼻子里钻,勾得人肚子里的馋虫都被唤醒了。 “快尝尝!小时候吃我祖母做的油茶面,但是我还是第一次做。” 叶宵一脸期待地看着沈梨 沈梨把油茶面搅拌开,变成糊糊状。她轻轻吹了吹热气,尝了一口,口感非常的醇厚,喝起来又非常的细腻顺滑,加了坚果和芝麻炒香后,真的是香上加香。 也许,在末世前,沈梨会觉得这东西又油又腻,但是饥寒交迫的现在,真的是刚刚好。 “叶宵你真的是个天才!” 第110章 茶汤泡饭 进了腊月,终于下雪了。攒了一冬天的雪,在这短短一个月里下了个痛快。 雪花一片接着一片,如同轻盈的羽毛,簌簌地飘落,黑漆漆的山林一夜之间就被洁白无瑕的白雪给覆盖住了,像是被一层厚厚的棉花温柔地包裹了起来,漫山遍野都是银装素裹的景象。 沈梨一开始还开开心心,但是接连扫了三天的雪之后,她那点儿最初的欢喜早就被消磨得一干二净了。 “没完没了!简直没完没了!!”一清早起床就在院子里扫了半天雪的沈梨气得脸都涨红了,眉头紧紧皱成一团。她“啪”的一声把扫雪的塑料推板丢在攒成一堆的雪堆上,一边扯着嗓子大声抱怨着,一边气呼呼地往屋门口走,脚下的雪地被她踩得“咯吱咯吱”直响,仿佛也在替她诉说着不满。 她伸出双手,猛地用力一推那扇屋门。 “哐当”一声,门被大力推开,一股裹挟着细小雪花的冷风呜咽着,如脱缰的野马般呼啸着冲进屋里,冰冷的气息瞬间弥漫开来。正在厨房里忙碌的叶宵,被这突如其来的动静吓得浑身一抖,手中刚端起来的盆“哐啷”一声掉到了锅台上,她赶忙扭头看向门口,手里还保持着原本端盆的姿势,显然是吓得不轻。 “你吓我一跳!”叶宵看到门口是沈梨,拍了拍胸口,微微喘着气,以为发生什么大不了的事了呢,没想到只是因为扫雪这点事儿。她又端起灶台上的白瓷盆,一边往盆?添水,一边催促沈梨,“快把身上的雪扫扫。” 沈梨还站在门口,一清早扫了一个多小时的雪让她此时大口地喘着粗气:“这两天雪怎么就下不停了呀,真是要把人烦死了!” 她一边嘟囔着,一边在门口用力地跺了跺脚,将鞋上、裤腿上沾着的雪抖落下来。一些浮雪掉到地上,化成了小水珠。但鞋面上和裤腿上还沾着一些“死皮赖脸”的“钉子户”,沈梨用手套拍了拍,收效甚微,便走两步到主屋门口挂着刷子的地方,拿起那把硬毛的刷子,弯下腰,一下一下仔细地把裤腿上的雪扫干净。刷子划过裤腿发出“沙沙”的声音,随着她的动作,裤腿上的雪一点点掉落,露出了原本的布料颜色。 屋子里烧的暖烘烘的,如果不马上将身上沾着的雪扫落,它们很快就融化,那衣服鞋子就会湿掉。沈梨可不想因为扫雪还要洗一身衣服。 “别站门口了,有风,进来暖和暖和,饭一会就好!”叶宵温声说道。 锅里正煮着米饭,白色的水汽不断从锅盖的缝隙间冒出来,一缕缕,慢悠悠地升腾着,裹挟着阵阵米饭的香甜气息,在厨房里弥漫开来,直往人的鼻子里钻。 闻着这味儿,沈梨烦躁的心情像是得到了极大的抚慰。她站在厨房氤氲的雾气里,感觉踏实又温暖,仿佛所有的疲惫和烦恼都能被这股香气给驱散了。 沈梨抽了抽鼻子,那动作带着点儿下意识。自从末世后,她们已经很久很久没吃过一顿白米饭了。以前,她们想填饱肚子都是靠着那些硬的跟砖头一样的杂粮饼子,粗糙又寡淡。来了小屋以后,虽然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她们吃上了新鲜的玉米面、小米,甚至是高粱米和白面,但是不管怎么说,稻米还是新鲜玩意。此时闻到米饭开锅的香味,她感觉自己的肚子都开始“咕咕”叫了起来。 真想就这么来上一碗!沈梨喉咙也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咽了咽口水。 “唉?盆里的是什么?”沈梨看着叶宵怀里抱着一个搪瓷盆,好奇地凑了过去,伸长了脖子,眼睛里满是疑惑。 搪瓷盆里是满满一盆黄豆芽,根茎白白净净的,每一根都长得纤细修长,仿佛是一个个身姿婀娜的小姑娘,饱满的豆瓣嫩黄嫩黄的,顶着小巧的豆芽帽,长势正好。若是夏天,这盆豆芽也只是平常姿色,可放在这百草枯荣的冬天,它们就显得格外鲜嫩可口,透着一股生机勃勃的劲儿,让人看着就心生欢喜。 “刚发芽没几天,还有点嫩,不过现在凉拌着吃刚好。再过两天长的壮了,就更适合炒着吃了。”叶宵一边说着,一边手脚麻利地给豆芽换好水。她的手指轻轻拨弄着豆芽,水在盆里晃动着,发出轻微的“哗啦”声。 豆芽要想长得好,要每天换水。这是小黎妈妈教给她的秘诀。 如果自己的妈妈还活着,会不会也是懂得这些小技巧的?叶宵其实也记不清了。印象里,妈妈总是穿着高跟鞋和工作套裙,是个美丽又独立的女人。 换好水后,叶宵用手抓出一小把豆芽放进一个宽口小碗里。接着进屋拿起炉子上的铝壶,将壶内滚沸的开水冲进装着黄豆芽的碗里。瞬间,豆芽在沸水的浸泡下,外表逐渐变软,热气也跟着往上冒,带着一股淡淡的豆苗的生味。 算好时间,大概浸泡3分钟左右,叶宵将泡豆芽的水倒掉,过了一次冷水,一冷一热的作用下,熟豆芽的口感会更清脆一些。 随后,她从橱柜里拿出瓶瓶罐罐,开始为这一小碟黄豆芽注入“魔法”! 盐,蒜末,再来一点点糖提鲜,然后加入一勺带着发酵香气的陈醋,最后再淋上辣椒油。她拿起筷子,轻轻地搅拌着,筷子与碗碰撞发出“当当”的声响,像是有节奏的鼓点。很快,一道爽口的凉拌黄豆芽就完成了。 这是叶宵以前去韩料店最喜欢的一道餐前小菜。 叶宵又从角落里的小坛子里拿出一块腌制好的卜留克,用刀切成丝,然后用辣椒油拌了拌,红红的辣椒油包裹着卜留克丝,是很下饭的一道咸菜。最后,她又切了一小块地环咸菜,摆在碟子里,一起上了桌。 接着,叶宵又转身回到厨房,拿起锅铲,把锅里的米饭也盛了出来。米饭盛在蓝底斗笠大花碗里,粒粒饱满,油亮亮的,晶莹透着光泽,冒着腾腾的热气。 米饭里加了泡过的红豆一起煮,红豆软烂,跟米饭一起,别有滋味。 沈梨用筷子夹了一大口尝了尝,米饭刚一入口,那软糯可口的感觉就蔓延开来,但是又不是毫无嚼劲的绵,牙齿轻轻一咬,还能感受到米饭的弹性,就算是空口吃也带着点香甜的味道。 沈梨享受的闭上眼睛,细细品味着这久违的美味,嘴里感叹着:“真好吃啊,没想到有朝一日还能吃上大米饭!” 这句话一出口,叶宵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了声。 叶宵不像沈梨这样猴急,她对这碗米饭另有主意。她端着泡好的普洱茶,走到炕桌前,倒了一些茶汤在红豆米饭里,茶汤融入米饭,给这碗饭注入了新的灵魂。 既带着米饭的香味,又有茶的清新,吃一口,满口清甜,回甘持久,哪怕不用菜也很美味。 屋外,雪又下了起来。但是也许是美食的慰藉,沈梨并没有恼。她端着饭碗来到窗前,用筷子指着屋外对叶宵说:“你看,雪花好大!” 叶宵正吃着饭,顺着沈梨指着的方向抬头看去,却见白茫茫的一片中,两个瘦小的身影正朝小屋的方向走来。 第111章 雪天来客 “这么大雪天的,谁会上山来?”叶宵放下饭碗,凑近窗前仔细辨认着雪地里的两个“黑点”。 “会不会是庄然?”沈梨歪着头思索片刻,轻声试探的猜测。 “我看着不像。”叶宵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摇了摇头,语气笃定的否认了沈梨的说法,但是旋即又带着几分疑惑的喃喃自语道:“而且这大雪天,山路应该相当难走,他上山来干什么?” 沈梨抿了抿唇,显然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那……” 叶宵和她对视一眼,彼此眼中的忧虑清晰可见,显然,她们想到了一块儿。在这样恶劣的天气里,如果不是有万不得已的缘由,谁会选择上山呢? 下了几场雪后的山路,几乎被雪盖了个严实。前几天又刮了几天的风,现在的雪地表面硬邦邦,但是一踩下去,里面又是软的,脚陷进去要想拔出来要费很大的劲儿,每挪动一步,都花费很多力气,可以说是到了举步维艰的地步。 叶宵和沈梨两人就这么趴在窗前,眼睛眨都不眨,满心的好奇与疑惑如同窗外纷纷扬扬的雪花,越积越多。她们仔仔细细地观察着雪地里两个越走越近的身影,看着雪地里的两个小黑点好像是有目的性的在向小屋进发,叶宵内心中不由得戒备起来。 越走越近了,直到看得清脸。 “是乔凉和沫沫!”沈梨先是瞪大了眼睛,满脸的惊讶瞬间溢于言表,脱口而出的声音因为激动而带着颤音,“我的两个小祖宗!他们怎么来了?” 叶宵也很吃惊,但她没有丝毫犹豫,转身大步流星地走向门口,一把抓起挂在那儿的外套,胳膊迅速伸进袖子,一边快速系着扣子,一边抬脚往外走。 屋外,雪依旧簌簌地飘落,像是一群调皮的精灵,纷纷扬扬地往叶宵的头发上、身上扑。叶宵顾不上拍打,迎着风雪小跑起来,脚下的积雪被踩得“咯吱咯吱”作响,像是在抗议这寒冷天气里的惊扰。 远处,庄沫沫一眼就瞧见了叶宵的身影,她那冻得红扑扑的小脸瞬间绽放出灿烂的笑容,像只欢快的小兔子,在原地又蹦又跳,双手在空中使劲挥舞着,嘴里大声呼喊:“叶宵姐!叶宵姐!” 双方朝着彼此快速靠近,碰面的刹那,叶宵的呼吸还带着几分急促,她上下打量着眼前这两个孩子,眼神中满是嗔怪与担忧,开口问道:“这大雪天的,你们怎么来了?就你俩?” 乔凉冻得鼻子通红,不时吸溜一下,抬手抹了抹快要流下来的鼻涕,瓮声瓮气地说:“来送猪肉。” 庄沫沫笑嘻嘻地跟在后面,眼睛弯成了月牙,脆生生地附和:“嗯,就我俩!” 叶宵一听,嘴唇动了动,欲言又止。看着眼前这两个被寒风吹得脸蛋通红、发丝凌乱的孩子,满心的责骂到了嘴边又硬生生地咽了回去。她抬眼望了望漫天飞雪的天空,又感受了一下刺骨的寒风,无奈地叹了口气:“先进屋再说。” 说着,叶宵伸手轻轻接过乔凉身上沉甸甸的背篓,转身领着二人往家里走。一路上,积雪在脚下发出沉闷的声响,仿佛也在为这两个孩子的冒险之旅叹息。 一拉开屋门,一股热气裹挟着屋内特有的烟火气息扑面而来,像是一双温暖的大手,瞬间驱散了三人身上的寒意。 “快把身上的雪扫扫。都快成俩雪人了!”沈梨守在窗前,眼见他们走近,早就贴心地提着刷子等在门口了。她的声音里带着几分嗔怪,更多的却是心疼。 庄沫沫乖巧地接过刷子,先仔仔细细地把自己身上的雪扫落,又扭头看着乔凉,眼神里满是关怀,踮起脚帮他把肩头、后背的雪也清扫干净。二人跺了跺脚,抖落鞋面上的残雪,这才进了屋。 “快上炕喝点茶暖暖。”沈梨笑着招呼道。茶水是叶宵早上精心泡好的,此刻还氤氲着丝丝热气。沈梨已经倒了两杯,摆在炕桌上。她拍着庄沫沫的肩膀,催促示意她脱鞋上炕。 叶宵紧绷着脸,双手抱在胸前,静静地站在地上,目光紧紧盯着乔凉和庄沫沫一骨碌爬上炕,看着他们把手迅速插在屁股下取暖,心中那股气又冒了起来,可看着他们冻得瑟瑟发抖的模样,又忍不住泛起一阵心疼。 “这会知道冷了,这大雪天怎么想的上山的?”叶宵皱着眉,声音里带着明显的担忧与怒气,“你哥呢?他怎么同意你们俩出门的?” 庄沫沫难得见叶宵这般生气,心里一慌,像只受惊的小猫,缩了缩脖子,小小声地解释:“本来是不同意的,但我们想着快过年了,也让叶宵姐和沈梨姐吃上猪肉嘛……” 乔凉也抬起头,一脸倔强地开口:“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山路难走也就是走得慢了点,但其实也只是费点时间。” 叶宵一听,心中的怒火“噌”地一下就冒了起来,她上前两步,一只手撑在炕上,另一只手抬起来一巴掌就拍在了他后脑勺上,手掌与脑袋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打的乔凉一愣:“臭小子,不知道天高地厚的,知不知道山里有狼有熊的!多危险!” 乔凉当然知道山里的凶险,可少年的莽撞与自信让他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倒霉,偏巧就遇上危险。此刻被叶宵这么一训,他心里虽有些不服气,但看着叶宵一脸严肃的模样,也不敢再多顶嘴,只能垂着头,像个霜打的茄子,一声不吭。 沈梨见状,赶紧出来打圆场:“行了行了,人这不是平安的么,下次不许这样冒失了!刚刚说什么猪肉?哪来的猪肉?” 沈梨这么一岔开话题,庄沫沫也机灵地借坡下驴,眼睛亮晶晶地说道:“宋庄杀年猪了,小黎姐托关系买了些猪肉,让乔凉送过来的。哦还有冻豆腐和豆浆呢!” “哪来的冻豆腐和豆浆?”沈梨一听,眼睛顿时亮得像两颗星星,满是惊喜。 “我哥做的,厉害吧?”庄沫沫一脸得意,眼睛一眨,笑眯眯的像一只调皮的小猫,“从宋庄吃到豆腐以后我哥就回去琢磨了,刚好村子里有户人家闲置的豆腐作坊,他给拾掇了。后来还特意去宋庄买了卤水。老板一开始是不肯卖给他的,可能怕他抢生意。后面他说自己是住山上的,是来卖鱼的,老板这才卖给他。” 沈梨满心好奇,快步走到厨房,从庄然背着的篓子里拿出一个塑料袋,里面是一块冻得梆硬的猪肉,色泽红润,纹理清晰,看起来足有五六斤。另一个袋子里装了两大塑料瓶的乳白色液体,早已冻得硬邦邦的,想必就是庄沫沫说的豆浆。还有一个袋子里,装着几块冻得结结实实的豆腐,表面布满蜂窝孔,色泽微黄,看起来确实有模有样。 “下次可不敢这么冒失了!”她轻轻叹了口气,缓缓在炕沿上坐下,炕桌上还放着她没吃完的早饭。她抬头看向两个孩子,眼神温和了许多,轻声问道:“你俩吃了饭没?” “吃了!”“没吃!” 乔凉和庄沫沫俩人异口同声,可答案却截然不同。庄沫沫眼珠子一转,“啧”了一声,偷偷在下面掐了乔凉一把,乔凉吃痛,马上意会,连忙改口说道:“没吃。” 沈梨在一旁瞧见这一幕,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我们家饭香是吧?吃了也要再吃点。”叶宵嘴角微微上扬,带着几分宠溺,说着就下了炕往厨房走,“今天煮了红豆饭,给你们盛点。” 庄沫沫一听,脸上乐开了花,欢天喜地地道谢。乔凉也满心欢喜,平日里,他能吃上一顿饱饭就不错了,白米饭更是难得一见。 在炕上暖了这么半天,被寒风吹过的脸受热变得潮红,俩人此时像俩年画娃娃一样,叽叽喳喳的在炕上不知道说些什么,只听到庄沫沫“咯咯咯”的笑声不断。 在厨房盛饭的叶宵听着屋里的笑声,她突然感觉到不那么生气了。 第112章 别有滋味的冻白菜 多了两双筷子,自然菜也要加些。 叶宵去外面拿回来一颗冻的梆硬的白菜。这就是这道菜的原材料。 这本是当初见苗见下来的几颗,长势并不好,叶片有些发黄,茎秆也细瘦,看着就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但是在狍鹿把白菜地啃了以后,叶宵看着受损的白菜地,又不舍得丢弃这些发育不良的“预备役”了。她把这些白菜摘下来以后就放在西厢房,想着若是今年收获的白菜不够吃,这些也能将就着应付一下。 但是,生活么,总是充满了意外。 前些日子去宋庄卖鱼,叶宵只把仓储间的白菜用棉被子盖了防冻,却忘记了西厢房的。两日未生火的屋子像冰窖一样冷,这些白菜在这样的严寒中,毫无抵抗之力,就这样被冻了个透心凉,每一片叶子都硬邦邦的,用手敲敲,还能发出“梆梆”的声响,就好似敲在冰疙瘩上一样。 叶宵一开始还挺懊恼,可又实在舍不得就这么把白菜扔掉,犹豫再三,她想着死马当作活马医吧,便把一颗白菜丢进了烧开的水里烫了烫,没想到这一烫,竟烫出了惊喜。 被冻过的白菜经开水一焯,味道竟然出奇的鲜甜,竟然比鲜白菜还好吃。 于是她索性把另外几颗被冻伤的白菜都放到外面储存。 今天庄沫沫和乔凉突然上门,叶宵想,要做别的菜,这会儿时间上多少有些来不及了,可这烫冻白菜倒是个不错的选择,方便,快手,重点是又好吃。 叶宵把案板上这颗冻白菜放到案板上,拿起菜刀,手起刀落,“咔嚓咔嚓”几声,便将白菜利落地劈成了四份。此时,锅里的热水也已经烧开了,沸腾着发出“滋滋”的响声,水面也不断地冒着泡泡,热气腾腾地往上冒,带着一股湿润的温热气息。叶宵把切好的白菜丢进开水里,只见那原本冻硬的叶子,一接触热水,就好似被施了魔法一般,迅速地舒展开来,原本有些黯淡的叶子也渐渐变成了鲜艳的绿色。 看到沸水里的冻白菜恢复了前所未有的生机。叶宵用笊篱赶紧捞出来,浸到冷水盆里,投洗两遍后,攥干水分变成了一个白菜球。 焯过水的冻白菜配辣椒酱是再合适不过。叶宵走到角落里,从小坛子里舀出一勺辣椒酱到小碟子里。辣椒酱色泽红亮,不仅带着浓郁的辣味,还有一丝发酵后的独特酸味,跟冻白菜不管是嫩绿的颜色还是鲜甜的口感都很登对。 叶宵将它们一起端进屋去摆上炕桌:“尝尝。” 庄沫沫和乔凉一人抱着一碗红豆白米饭,看着桌子上红红绿绿的一片,相视一笑。 “嘿嘿,我就说来叶宵姐家准有好吃的吧?!你一开始还不来……”庄沫沫眨了眨眼,伸出筷子去夹凉拌豆芽。 乔凉一脸崇拜的看着庄沫沫,狗腿的点了点头。 “好啊你!果然就是你出的鬼主意。”叶宵斜着眼,假装生气一样地看着庄沫沫,可嘴角那微微上扬的弧度却出卖了她,眼里根本没有一丝恼意。 庄沫沫心里明白她不是真的恼自己,便用软糯的、如同裹了蜜一样甜甜的声音,撒娇般地说道:“那不是惦记着让两个姐姐吃上猪肉嘛!” 叶宵怎么能不领这份心意呢,她满是宠溺,笑着对庄沫沫说:“等晚上给你们炖猪肉吃!” 听到晚上又有好吃的,沈梨和乔凉兴奋地击掌庆祝,齐声喊道:“好耶!” 也不知道是这一餐味道实在太好,勾得人胃口大开,还是两个小鬼在风雪里待久了,体力消耗过大,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反正他们风卷残云般地吃了个一干二净,桌上的饭菜很快就见了底,盘子里只剩下些汤汁还残留着饭菜的香气。 乔凉自告奋勇要去洗碗,被沈梨赶了回来:“去去去,别来厨房捣乱。”沈梨一边说着,一边把碗筷收到一起,端到了厨房。 乔凉跟去厨房,却也插不上手,只好悻悻的回来,一进屋,就看到庄沫沫正盘腿坐在炕上,身子前倾,手里拿着一本厚厚的书,看得那叫一个津津有味,仿佛整个世界就只剩下眼前的这本书了。 乔凉凑过去,好奇地看向书页,上面密密麻麻的小字就像一堆排列整齐的小蚂蚁,在白色的纸张上爬来爬去,可他一个字也不认得,只觉得那些字看着让人眼花缭乱。 庄沫沫看得入迷,右手轻轻翻动着书页,那书页翻动时发出“沙沙”的细微声响,就像微风拂过树叶一般,她整个人就像入定了一般聚精会神,外界的一切似乎都与她无关了。 “你多久看完呀?”“讲的什么啊?”“欸?你要不要玩陀螺?”乔凉像只小麻雀一样,在庄沫沫身边叽叽喳喳个不停,一会儿从左边凑到右边,想尽办法想引起庄沫沫的注意,可不管他怎么做,都无法将庄沫沫的注意力从书本上移开哪怕一点点。他实在不明白,书有什么好看的,难道比冰陀螺还好玩? 沈梨帮叶宵收拾完厨房,进屋将门口挂着的羽绒服和帽子拿了下来,一边穿着一边往外面走。 乔凉看沈梨要出门,正无聊的他赶紧也抄起外套跟上:“沈梨姐,你干嘛去?我也想去!”那声音里透着满满的期待,眼睛亮晶晶的,就像一只渴望出门玩耍的小狗。 “我去河边提点水回来,又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怪冷的,你在家吧!”沈梨说道。 听到去打水,乔凉明显失落了些,肩膀都垮了下来,可他还是不死心,坚持地说:“那我也跟你去打水,我帮你!” “很冷的,你在家待着吧!”沈梨说着已经穿好衣服戴好帽子手套,她担起扁担和两个水桶,随后便推门出去了,冷风一下子灌了进来,吹得人脸上生疼。 乔凉赶忙穿好鞋,也顾不上冷了,推门也跟了出去,冷风扑面而来,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可还是紧紧跟在沈梨身后。 屋外的雪停了,风也像是累了一般住了声,整个世界一片宁静,只有他们踩在雪地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这难得的宁静空档去打水正合适不过了 沈梨见乔凉跟了出来,便让他把墙角立着的推雪的板子带上。为了防止这两天再下雪,沈梨觉得得把小屋到河边的路清理出来才行,不然积雪厚了,走路都困难。 她把肩上担着的扁担和挑着的两个水桶交给乔凉。乔凉接过,感觉手上一沉,虽然是两个空桶,但扁担压在肩膀上,竟然还有点分量。沈梨自己拿着清雪板,走到前面,弯下腰,一下一下地撮起雪,每撮起一板子雪,她便用力拍在两边,又尽力压实,这样风再吹,雪也不会被吹得到处都是了。 “砰砰”的声响在这寂静的雪地里格外清晰,像是号子一样在打着节拍。没一会,沈梨就觉得浑身是汗,胳膊也很酸。没一会儿,沈梨就觉得浑身是汗,额头上冒出了细密的汗珠,顺着脸颊滑落,痒痒的,胳膊也开始发酸,手下的动作也不如一开始那么顺畅有力了。 乔凉看在眼里,放下扁担和桶,走到沈梨身前:“我来,你歇会。” 他说着便从沈梨手里接过铲雪的板子,有样学样地铲起雪来,一开始动作还有些生疏,慢慢地也找到了窍门。“唰唰”的铲雪声再次响起,两个人就这样一替一换,费了好大一番功夫,终于是清理出一条到河边能通行的路来。 沈梨捡起河边的棍子,将河面冻结的冰窟窿敲碎。乔凉从身后递过来水桶,沈梨提了两桶水,二人就这样慢慢回家。 沈梨走到河边,捡起河边的棍子,走到冰面上,用棍子对准河面冻结的冰窟窿,用力敲了几下,“咚咚” 的敲击声在空旷的河边回荡着,没几下,冰窟窿上薄薄的冰层被敲碎了,露出下面清澈的河水。 乔凉从身后递过来水桶,沈梨弯下腰,把水桶慢慢放入水中,河水灌进桶里,发出 “咕噜咕噜” 的声响,等水桶装满,她站起身来,又灌满另一桶。 担着两桶水,乔凉和沈梨二人就这样慢慢往家走去。水桶里的水随着他们的脚步晃动着,不时溅出一些水花,洒在雪地上,留下一串湿漉漉的痕迹。 沈梨回头看了一眼,想,下次出来得弄点煤渣铺上防滑才行。 第113章 酸菜炖五花肉 天不知道什么时候黑了,外面又簌簌地落起了雪。叶宵难得点上了蜡烛,昏黄的烛火在微微的气流中轻轻摇曳着,灯火下,庄沫沫依旧沉浸在那本《基督山伯爵》的世界里。 她盘着腿坐在炕上,身子微微前倾,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书页,神情随着书中的情节时而紧张,时而愤慨,仿佛已经完全走进了那个跌宕起伏的故事当中,周围的一切似乎都与她无关了。 叶宵看着她那副入迷的样子,无奈地笑了笑,跟一旁的沈梨打趣道:“这下完了,成书痴了!” 沈梨此时正跟乔凉下着象棋,她抬头看了一眼全神贯注的庄沫沫,也抿嘴偷笑了起来。 “好了好了,五花肉煮差不多了,我去做饭了。”叶宵说完就穿鞋下了炕。 乔凉带来的五花肉叶宵用冷水解冻后,切了一块肥瘦相间的,用大料和大葱段放锅里已经煮了有一会了。叶宵算着时间,觉得应该可以出锅了。 坐在炕角的乔凉看到叶宵要去煮饭,于是一推棋盘也不下了,下地穿上鞋子就去帮忙。 他不太会做饭,但是烧火倒是还算帮的上忙。 厨房里,一盏松油灯盏点在案板旁的台面上。屋外的冷风透过门的缝隙钻进来,吹着油灯的火苗不时跳跃着。 叶宵穿着一件橘红色的高领毛衣,鲜艳的颜色在昏黄不定的烛火下显得格外温暖。她系着围裙,此时正借着光亮弯着腰淘米。 今天人多,叶宵特意多煮了些。 大米下锅,乔凉就卖力的生起火来。 叶宵从储藏间的酸菜缸里捞出了一颗酸菜。她站在厨房的菜板前,左手摁住一颗正淌着水儿的酸菜,右手稳稳地操着菜刀,伴随着一阵“笃笃笃”的响声,酸菜被切成均匀的细丝,一缕缕地躺在案板上。 锅里“咕嘟咕嘟”的响声不断,白色的蒸汽从锅盖边缘钻出来,弥漫了整个厨房。浓郁而醇厚的煮五花肉的香气混杂在这些蒸汽中,仿佛一双无形的手,轻轻地挠着乔凉的嗅觉神经。 此时,坐在灶台前烧火的乔凉,忍不住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的喉咙下意识地滚动,吞了吞口水。 他在心里暗自想着:原来大家一直说的猪肉是这个味儿,他从来没闻过这么香的肉。 叶宵说的酸菜乔凉以前也没吃过,他闻着这酸菜的味道,酸酸臭臭的,感觉并不好吃。不过他愿意相信叶宵的厨艺,既然叶宵姐说好吃,那肯定不会错的。 这样矛盾的心理反而让他对这道菜有了些期待。他眼看着叶宵将切好的酸菜丝挪进盆里,在冷水里轻轻投洗,双手在水中来回拨动,酸菜丝就随着叶宵手下的动作在水中上下翻滚着。 随后,叶宵用双手捞起酸菜丝,用力抱团挤干水分,水珠从指缝间飞溅而出,满满一菜板的酸菜丝就这样被握成了紧实的两个酸菜球。 锅里,肉的味道越来越浓,叶宵将煮着五花肉的锅盖掀开,一股更浓烈的猪五花肉的味道瞬间弥漫开来,像是冲破禁锢的野兽,一下子冲进乔凉的鼻子里。 他忍不住“噌”地一下站起来,瞪着眼睛向锅里看去。锅里的五花肉肥瘦相间,煮得油亮亮的,在汤汁中欢快地颤动着。 叶宵拿着一根筷子,从上面轻轻扎进五花肉里,筷子毫无阻碍地扎了进去,她微微点头,自言自语道:“嗯,看起来已经完全熟了。” 叶宵把五花肉用筷子夹出来,放在案板上,手中的菜刀熟练地起落,将五花肉切成均匀的一指厚的厚片。 煮五花肉的汤,叶宵也用勺子舀到盆里,乔凉觉得这一定是有大用处的。 果然,叶宵洗好锅,向锅里倒了些许油,随着油温升高,油开始 “滋滋” 作响。她将酸菜球放进锅里,用铲子不停地翻炒着,酸菜球在锅里逐渐散开,发出 “噼里啪啦” 的声音。炒了一会儿后,她又把盆里煮五花肉的汤倒了进去,刚刚还在沸腾的锅突然就偃旗息鼓了,只剩下轻微的 “嗞嗞” 声。 乔凉见状,赶紧向灶膛里塞了一把秸秆。 叶宵将切好的五花肉片也放了进去,然后用勺子轻轻搅拌了两下就又扣上了锅盖。 秸秆在灶膛里噼里啪啦的燃烧着,锅里很快又恢复了沸腾,“咕嘟咕嘟” 的声音再次响起,仿佛有节奏的鼓点。 叶宵在墙角的水盆洗着手,转头对乔凉说:“好了,开锅了闷着炖一会,咱们就进屋吧!” 乔凉应了一声,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和叶宵一起进了屋。 屋里,庄沫沫正靠在火墙上出神。 “发什么呆呢?”叶宵一边用毛巾擦着手,一边走进屋,问庄沫沫。 “我觉得埃德蒙被陷害入狱那一段真是太憋屈了,明明是个满腔热血、心地善良的人,却被那些小人算计,一下子就被丢进了暗无天日的牢房,十几年的时光啊,都被生生耗在里面了。”庄沫沫皱着眉头,手里摩挲着那已经有些破旧的书页,一脸愤愤不平。 叶宵微微点头:“确实,不过也正是那十几年的牢狱之灾,才铸就了后来那个能够巧妙布局复仇的基督山伯爵呀。有时候,苦难也是一种机会,好像就是会把人打磨成完全不同的模样。” 沈梨拎着烧开水的水壶,正往暖水瓶里灌水,接着叶宵的话说:“那也未必,好铁炼好钢,废柴烧成炭,要是换做咱们处在那样的境地,估计都熬不过那十几年吧,哪还能有后面复仇的精彩故事呀。” 叶宵杏眼一瞪,歪着头说:“那可不一定!咱们这一路从末世里摸爬滚打过来,经历的磨难可不比埃德蒙少呀,不也都挺过来了嘛。” 水灌满了,声音都不一样了。沈梨把暖水壶的盖子盖上去。赞同地笑了笑,“话是这么说,但咱们可没人家那等聪明的脑袋和缜密的心思,能布下那么大一个局。我的愿望很简单,也就是只求能平平安安吃饱喝足就好了。” 这话说的实在,但也确实是四个人共同的心声。昏黄的屋子里,一灯如豆,却温馨异常。 “别管什么伯爵了,玩两把纸牌,然后就可以开饭了!”沈梨从桌子的抽屉里拿出一盒扑克牌,在手里扬了扬,“输了的人洗碗哦!” 四个人玩了两把纸牌,不出意外的,又是乔凉输的最惨。 他手里还捏着几张纸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它们,心里依旧想不明白,为啥跟他同龄的庄沫沫,玩起纸牌来就跟开了挂似的,那手法娴熟得很,每一步出牌都好像算计好了似的,把他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叶宵看着乔凉那副懊恼又沮丧的模样,忍不住 “噗嗤” 一声笑了出来,她轻轻摇了摇头,伸手将乔凉手里的纸牌一把夺下来。 “哈哈,今晚你洗碗咯!” 叶宵整理好纸牌,装回盒子里,然后起身去厨房将酸菜炖五花肉和另一个锅里的米饭盛出来。 “开饭咯!” 叶宵一边吆喝着,一边把盛好的饭菜端到了桌上。 饭菜的香味像是一声口哨,将几人召集到桌前。叶宵拿起饭勺,给每人都盛了满满一大碗白米饭,白花花的米饭堆在碗里,像一座座小小的 “雪山”。她笑着说道:“今天谁都不许客气,要吃到撑才行。” “这么香,想客气都很难了。”庄沫沫早就迫不及待了,她盘腿坐在炕上,用米饭裹着五花肉和酸菜,一大口塞进嘴里就嚼了起来,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着。 五花肉,炖得软烂入味,轻轻一咬,原始的肉香瞬间在舌尖上炸开,霸道地占据了上风,根本不需要太多复杂的调味,这纯粹的肉香就是最优选。而酸菜呢,吸饱了五花肉的油脂,中和了五花肉的腻味,酸溜溜的口感让人胃口大开。 一口米饭,一块肉,再配上一筷子酸菜,几个人吃得那叫一个津津有味。 “今天这雪下完,怕是下山更难了。”叶宵对乔凉和庄沫沫说,“不过你们一直不回去,你哥怕是要急死。” 庄沫沫腮帮子鼓鼓的,摇摇头:“不会,上山之前就说好了。多住些日子也没关系。” “那就多住些天吧!”沈梨在一旁附和着说。 听到沈梨这样说,乔凉和庄沫沫都很开心。他们可太喜欢小屋了,不然又怎么会冒着风雪过来呢? 第114章 小年夜 乔凉独自睡在西厢房,相较于小黎家那局促得仅有一米多宽的小屋,这个三米宽的火炕他甚至可以横起来睡。 平日里空置的西厢房,今日早早生了炉火,炕被烧的滚烫,叶宵便贴心的给他抱来两床六七斤重的厚被子铺在身下隔热。棉被松松软软的,乔凉一躺上去,仿若睡在绵软的云朵上,很快就酣然入梦。 屋外,雪才歇了脚,紧接着,后半夜就又起了风。 山里的风总是很急,呼啸着拍打窗子,“砰砰”作响,仿若有人在不停地叩击门窗。 沈梨被这恼人的动静扰醒,刚一睁眼,便觉小腹一阵憋胀,想来是夜里喝多了豆浆的缘故。她迷迷糊糊地将压在被子上的棉衣拽过来,披在肩头,摸索着下了炕。 屋内的温度比起白日里骤降了许多,凉意瞬间如蛇般缠上身体,沈梨不禁轻轻打了个寒颤,抱紧双臂,缓步挪向那小泥炉。炉门缝隙中透出的微弱火光在她脸上摇曳不定,映出她鼻尖和脸颊那被冻得泛红的色泽。她伸出手,握住一旁的火钳,小心翼翼地拨开炉灰,只见里面的炭火已然奄奄一息,仅剩下些许微弱的炭火在顽强地闪烁,似是在做着最后的挣扎。 沈梨轻轻叹口气,把火钳搁下,解开屋内的门栓,推门走进厨房。 厨房里更是冷得刺骨,虽说门口挂着个如同棉被般厚实的帘子,可冷风依旧见缝插针,从四面八方的缝隙里肆意钻进来。沈梨被风一吹,鼻子一痒,打了个响亮的喷嚏。她不敢耽搁,加快了手上的动作,从一个敞口的半圆形柳条篮子里迅速拢了一捧玉米芯,先是匆匆给西厢房的炉子里添上,又赶忙重新捧了些,疾步返回屋内。 她打开炉盖,将玉米芯一股脑儿塞进炉子里后,又将炉盖重新盖好。 做完这些,她才长舒一口气,借着朦胧的月光,从窗户下寻出一个搪瓷痰盂,脱了秋裤,蹲下身去。憋胀的感觉瞬间得到纾解,沈梨只觉全身都放松了不少,她借着月光瞅了眼桌上的座钟,凌晨2点,想着还能再睡几个小时,便赶紧钻回了被窝。 一进被窝,暖烘烘的热气裹挟而来,沈梨惬意地蜷缩着,很快又沉沉睡去。 梦里,她梦见了一块巧克力面包。正当她要品尝时,耳边叶宵的声音将她拉回现实。 懒虫,早饭都做好了,快醒醒!” 叶宵系着围裙,笑盈盈地坐在炕沿,催促着沈梨起床洗漱。屋子里早已生火烧了一早上,火墙源源不断地散着热气,炕也被烧得热热的。沈梨睡眼惺忪,不情不愿地哼唧了两声。她翻了个身,想重新回到梦里,品尝到那块巧克力面包的滋味。 叶宵手脚麻利,已经从炕里的角落里把炕桌摆了起来。 “早饭都做好了,快起来吃!”说着,她坐在沈梨的枕边,伸手探进沈梨的被窝。叶宵刚用冷水洗完手,指尖冰凉刺骨,肌肤相触的刹那,沈梨的眼睛陡然睁大。 “哎呀哎呀~”她叫嚷着,一下子坐起身来。 抬眼望去,屋里只有沈梨和叶宵,不见庄沫沫和乔凉的踪影。 “他们俩去哪了?”沈梨一边问,一边将双臂伸进毛衣袖子里,弓着背,一点点地把毛衣往上拽,脑袋刚艰难地从领口钻出来,静电“噼里啪啦”地作响,几缕头发被勾在了领口毛衣装饰的扣子上,扯得头皮生疼,她轻轻“嘶”了一声,小心翼翼地把头发解下来。 叶宵把挂在墙上的棉衣拿下来,递给沈梨:“在西屋,沫沫在教乔凉认字。” 沈梨起床后,把被子叠好,靠墙跟叶宵的被子叠放在一起。然后下了地。她的头发已经长过了肩膀,她从棉衣的口袋里掏出一根皮筋,随手绑了个低马尾,便直奔着脸盆去洗漱了。 屋外,昨夜的狂风已然停歇,今日竟是个难得的晴天。 早餐叶宵只是简单的煮了些小米粥,又用几片猪肉炒了黄豆芽。叶宵说,今天是小年,早餐就随便吃点,等晚上再包饺子,吃大餐。 小年吃饺子,这是北方的习俗,不过现在她们也只能入乡随俗。 洗完碗筷,叶宵走到外面的一个矮缸前,揭开盖子,把冻在里面的猪肉拿进屋里解冻。沈梨则带着乔凉,拎着水桶去河边提水。 等他们俩担着水,晃晃悠悠地从河边回来,叶宵远远瞧见他们身后还跟着两个人,都裹得严严实实,戴着帽子围巾,看不清面容。她满心疑惑,看着四人进屋,待走近了,才惊觉是庄然和庄妤。 “妈呀,你们怎么来了?”叶宵惊讶地叫道。 “小年,来蹭顿饺子!”庄然笑嘻嘻地开着玩笑。 “主要是来接沫沫和乔凉。再不来接他们,怕是要在这待到过年咯。”庄妤跟着解释道。 四个人拍了拍身上的雪,走进屋来。屋里,庄沫沫和乔凉许是知道要回家了,脸上满是失落,看起来倒是有些不开心。他们以为能多住几天呢,没想到这么快就要回家了。 庄然瞧着庄沫沫那失望的小脸,笑着打趣:“看来你们还真打算在这待到过年啊!” 庄沫沫瘪着嘴,不说话。 庄妤从背包里掏出一个用羽绒马甲包着的袋子,叶宵定睛一看,竟是两块白白嫩嫩方方正正的豆腐和一卷淡黄色色泽诱人的豆皮。“我哥自从学会做豆腐,那可真是着了魔,做了一大堆,家里根本吃不完。赶紧带到这儿来消耗一下。”庄妤打趣着说。 庄然有些不好意思,低头腼腆一笑:“还在练习嘛……冬天又没什么吃的。” 叶宵把豆腐和豆皮拿到厨房放好,又端出了一些榛子核桃和干果来。沈梨已经给庄然和庄妤沏上了茶。 “嚯,竟然是熟普。”庄妤尝了一口,赞叹道。 叶宵解释是在小河村找到的。 庄然和叶宵顺势聊起了小河村。叶宵说到还有很多物资搬不回来以后,乔凉陷入了思考。 他没有去过小河村,不过他听庄沫沫说过,那是一个很干净整洁的村子。庄沫沫他们之前一直想搬过去,但是考虑到搬家太麻烦了,所以最后没有实施。 他想,如果明年工厂开工了,他们是不是也可以考虑搬到小河村呢? 第115章 包饺子 下午,六个人热火朝天的包起了饺子。 庄然剁肉馅,叶宵和面,乔凉劈柴生火,庄妤洗菜,庄沫沫剥蒜。大家各自分工,原本清冷的屋子一下子热闹了起来,只是这小小的厨房也显得越发拥挤了,大家偶尔转身、走动时,还得小心避让着,以免撞到彼此。 庄然站在案板前,双手各持一把菜刀,随着当当当的声音不断传来,原本一大块红白相间的肉,在他这般利落又有力的剁击下,渐渐变成了细腻均匀、泛着油光的碎肉糜。 和面的叶宵微微偏过头,目光越过忙碌的众人,落在那堆肉糜上,“差不多了,再碎就不好吃了。” 庄然停下剁馅的动作,用刀把粘成一团的肉糜铲到一个不锈钢的盆里。 接着,他抬起头,目光在墙壁的挂钩上搜寻了一番,很快,伸手拿下另一个薄薄的方形菜板。 “这个是用来切菜的?”他手里举着菜板,高声问叶宵。 叶宵抬头看了一眼,肯定的说:“对!” 此时,庄妤已经利落地把白菜洗好了,她站在厨房一角,一把木椅子上放了一个大号的搪瓷盆,这是她的临时洗菜区。庄妤双手捧着水灵灵的白菜,轻轻晃了晃,水珠便簌簌地落回水盆里,发出清脆的“滴答”声。她把洗好的白菜摆在菜板上,庄然又开始剁青菜。 白菜、蘑菇、酸菜还有大葱,依次剁碎末装进不同的盆里,至此他的工作就告一段落了。 剩下的可就看叶宵的了,毕竟调馅是个十足的经验活,虽说大致就是蔬菜和肉馅两部分的搭配,可这里面的门道,除了叶宵,在场的五个人谁也说不清。 毕竟,只有叶宵还算半个北方人。 叶宵其实也没有实操过包饺子的事情,但她的祖母可是个做面食的行家。从小在她身边长大,饺子包子这些带馅的面食她也是没少吃。耳濡目染的,叶宵也知道,肉馅是决定饺子馅好不好吃的基础和核心。肉馅做的好吃了,不管你加什么菜,也许它和出来味道没有很惊艳,但至少不会难吃。 叶宵搜寻着脑海里关于祖母包饺子的记忆。这个佝偻的老太太总有她自己的独门诀窍和配方。 肉馅要想不柴,要加水。可不是普通的白开水,而是葱姜水才行。既能去掉肉里那股腥味,又能让肉馅的口感保持鲜嫩多汁。葱姜水就是泡过的葱姜的开水,用一个碗,将葱段姜片花椒粒放进去,冲入开水,等调料味泡出来,开水也就变凉了。 这时候,就要把葱姜水分几次打入到肉馅里了。 叶宵拿起筷子插入肉馅中,然后顺着一个方向开始搅拌。每打入一次水,她就用力地搅拌一会儿,筷子与肉馅碰撞,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肉馅在搅拌下逐渐变得粘稠起来,原本松散的肉糜像是被赋予了生命,开始紧紧地抱团,变得越来越有韧性。叶宵一边搅拌,一边不时用筷子挑起肉馅查看状态,当它们像一团腻糊一样,就算完成了。 叶宵从柜子里拿出酱油和盐罐子,凭感觉放了些酱油和盐,待搅拌均匀后,她伸出手指,轻轻蘸了一点馅料,放到舌尖上尝了尝咸淡,咸鲜的味道在味蕾上散开,带着一点生肉的味道,她微微眯起眼睛,细细品味感受,又觉得咸味差点,她加了些酱油进去尝了尝,觉得正合适了,这才满意地点点头。 完成到这一步,饺子馅的基础——肉馅部分已经完成了。 今天的饺子包了两种馅料。一种是酸菜猪肉的,另一种是白菜蘑菇猪肉的。 叶宵把肉馅分成两个盆装,分别加入了白菜蘑菇和酸菜,又倒了些油进去搅拌好。两种馅料各有各的特色,酸菜猪肉馅酸香醇厚又质朴;相比之下,白菜蘑菇猪肉馅因为羊肚菌和鲜白菜的加入而多了些鲜美和清新。 叶宵把饺子馅和面盆都端进屋里,厨房太小了,几个人在这儿转来转去的,都快没地方下脚了,包饺子的工作还是得在宽敞些的炕桌上进行。 众人纷纷洗净了手,围坐在炕桌四周,眼巴巴看着叶宵熟练地将一块面团揉成一个蛇一样的圆条。一手拎着“面蛇”,一手飞快动作,将一块块面就从“面蛇”上扯下来,成了一个个均匀的小剂子。 这个过程,叶宵做的非常快,以至于几人都没看清是怎么将软趴趴的面扯成一块一块的。 “像魔法一样。”庄沫沫试了试,却将面扯的老长也没有扯成小剂子。 叶宵给庄沫沫又慢慢演示了一遍,庄沫沫眼里看着,手里也跟着做,却始终不得要领。 “算了算了,眼睛会了,脑子也觉得容易,手又跟不上。不学了不学了,我还是去包饺子吧!” 话是这么说,但是庄沫沫一个饺子都没吃过的丫头,哪里知道怎么包饺子? 她坐在桌前,眼巴巴的看着叶宵把一个又一个掐好的剂子按扁。然后擀面杖在她右手灵活地上下推动,左手跟着节奏转动着剂子,随着几声擀面杖与桌板接触时发出“笃笃笃”的碰撞声,小小的面剂子很快就变成了一张圆圆的饺子皮,中间厚,两边薄,圆溜溜的一张面饼就这样摊在叶宵手里。 庄妤几人像看戏法一样瞪大了眼睛。 “斯国一!”沈梨也是第一次见叶宵擀饺子皮,她也点头赞叹着。 乔凉拉了拉看呆的庄沫沫的袖子,小声问:“沈梨姐说的啥意思?” 庄沫沫也不懂,她简单猜测了一下,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很漂亮的意思。” 乔凉恍然大悟,心里想:不愧是会读书识字的,就是厉害!什么都懂…… 叶宵一口气擀了十几张饺子皮,摊在桌子上,庄妤和庄沫沫分别拿了一张托在手里。但是手就像僵住了一样,不知道要怎么弄才好。 叶宵向二人示范了一下,她把饺子皮托在左手,然后用筷子夹起一大团肉馅放在中间,她一边往皮里放满馅料,一边笑着对众人说:“咱包饺子就得包得实实在在的,皮薄馅大吃着才过瘾嘛!” 馅料放的足足的,叶宵便开始捏起饺子皮来。 她托着饺子皮的左手微微合拢,将饺子皮边缘对齐。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开始协同工作,从饺子皮的一端起始,拇指在前按压,食指在后辅助弯曲,轻巧地捏起一个褶皱。紧接着,第二个、第三个褶皱依次成型,每一次捏合,都带着恰到好处的力度,既保证了饺子的封口紧密,又让褶皱显得均匀美观。随着手指的动作,饺子逐渐呈现出月牙般的形状,饱满而精致。最后,右手的拇指和食指轻轻一捻,一个完美的饺子便捏制完成。 看起来其实也没什么难得,不过就是合拢,捏褶皱把上下两边捏在一起。庄沫沫很快就有样学样开始了,但是这饼皮拿在手里,手就比较笨了。多少有点无从下手的感觉。 庄沫沫张牙舞爪了半天,捏到一半发现里面的馅太多了,根本合不上。 她又拿筷子从没封住的口拨弄出一些来。一来二去,馅里的油和馅便糊的到处都是。庄沫沫看着手里惨不忍睹的小东西,整个人快崩溃了。 “怎么看起来容易,操作起来都是要点难点?”只是包了一个饺子,庄沫沫感觉自己的手都快抽筋了。 庄妤默不作声,一边回想着叶宵刚刚示范的过程,一边摸索着。她先尝试着用筷子夹了一点点馅放在饺子皮中间,又想起叶宵说的“薄皮大馅才好吃”,于是再次拿起筷子,往饺子皮里添了些馅,那馅料在饺子皮中间堆得鼓鼓的,看着倒是挺实在了。 估摸着这馅的量差不多了,她开始动手合拢饺子皮了。先将中间的部分捏在一起定型,而后从后面开始捏褶皱,捏完把饺子换到右手拿着,用左手再把左边的也收拢捏好。 “是这样吧?”庄妤提着捏好的饺子,有点忐忑地摆在桌子上,眼睛里带着一丝期待又略带紧张地看着大家。虽说这饺子比起叶宵包的,模样上确实没那么好看,褶子没有那么精致,形状也稍微有点歪扭,可毕竟是自己第一次包出来的,她其实已经很满意了。 “很成功!”叶宵及时的给庄妤的处女作打了个满分。 这让庄沫沫更急了。她一把抓着一片饺子皮,像只小尾巴似的缠上了庄妤,拉着庄妤的胳膊晃了晃,嘴里不停地念叨着:“怎么弄的怎么弄的?快教教我呀。” 庄妤把自己领悟到的心得和技巧可以说是倾囊相授。叶宵擀着饺子皮,看着姐俩有板有眼的讨论着,脸上露出了笑意。 沈梨本来也坐在一旁学着包饺子,但是捏了一个奇形怪状的“丑东西”以后,她就意识到自己对这种事情应该是没什么天赋的,摇摇头就下了炕,索性找庄然下棋去了。 叶宵看着庄沫沫捏的七扭八歪的饺子,觉得沈梨如果上手,说不定也是这样,那今晚大家只能吃两锅肉片汤了。 所以,包饺子的主力,最后还得是叶宵和庄妤。 在连续包了几个饺子以后,庄妤的技术已经越发熟练,叶宵擀皮,庄妤包,俩人合作下,很快包好了满满一桌子饺子。 煮饺子的工作就相对轻松容易了。水开后下饺子,等饺子像一条条小鱼一样,都浮在水面上,那便是熟了的标志。 不出意外,庄沫沫包的几个饺子,全部都皮是皮馅是馅的分了家,洒在锅里。好在叶宵有先见之明,把它们留在最后单独煮的,倒也并没有影响到其他的饺子。 一盘盘热气腾腾的水饺端上了桌,小炕桌前挤的满满当当。 “等下,还差点东西!” 叶宵刚一坐下,环顾着桌子上的饺子,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儿,一拍脑门,赶忙起身冲进了厨房。 起锅倒一大勺油,等油烧冒烟后,浇在辣椒粉上,只听呲啦一声,一股辣辣的香味冲进鼻子。 叶宵用石臼将庄沫沫剥好的蒜捣成泥,装进小碟子里。倒入一勺左右的酱油,一勺左右的醋,再把刚炸好的辣椒油也倒进去,这盘饺子的蘸碟才算完成。 叶宵把调好的蘸碟摆在饺子中间:“这才对味!” 乔凉从来没吃过饺子呀,这会儿看着桌上热气腾腾的饺子,再闻着那扑鼻而来的香气,肚子里的馋虫早就被勾得蠢蠢欲动了。他抄起筷子,眼睛在两盘饺子间来回扫视了一番,最后把目光落在了那盘白菜蘑菇猪肉馅的饺子上,伸出筷子,夹了一只。 牙齿破开饺皮的瞬间,首当其冲的是鲜味。羊肚菌独特的香气率先占据了鼻腔,仿佛把人带入了雨后的山林。猪肉的醇厚滋味随后展现,肉泥的嫩与羊肚菌的韧性形成了美妙的对比。而白菜的清甜则在其中起到了调和的作用,使得整体味道更加清新爽口。 “原来这就是饺子啊!真好吃。”乔凉说着,又夹了一只酸菜猪肉馅的。 酸菜经过反复投洗,只有淡淡的发酵的酸味,并不抢猪肉的风头,这一丝酸香又刚好解了猪肉的油腻,而猪肉的丰腴也中和了酸菜的酸度,二者的结合可以说是天作之合。 乔凉吃的一口接一口。 饺子真的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了!他想,等过年,他也要让小黎把家里的猪肉都包成饺子。 第116章 开春 农历初八,春节的喜气被屋外恶劣的天气稀释的淡了很多。狂风从早上一直吹到傍晚,仿佛一头失控的猛兽,愤怒地撕扯着一切。 漫天的飞雪在狂风的裹挟下,全然没了平日里那悠然飘落的优雅姿态,而是如同无数白色的利箭,以一种凌厉又凶猛的姿态,毫无规律地横冲直撞。视线所及之处,皆是一片混沌的白色。 那雪不是悠悠飘落,而是以凌厉的姿态狠狠砸向地面,瞬间掩盖了大地的本来面目。天地间,只有雪和风声,仿佛世界只剩下这两种元素。 房屋在风雪中显得格外渺小和脆弱,烟囱里冒出的烟瞬间被狂风扯碎,消散在白茫茫的天际。小黎妈妈坐在灶台前,她双眼浑浊,呆滞地目视前方,粗糙且干裂的双手,凭着多年的经验熟练地将柴火一根一根地放入灶膛,火星四溅,偶尔蹦出几点飘落在她的棉袄上,瞬间便熄灭了,只留下一个个小小的黑印子。她一边往灶膛里塞着碎柴火,一边自言自语的念叨着:“鸡一狗二……人七谷八……” 哐当一声,门响了。 小黎穿着紫色及膝羽绒服推门而入,风吹的门敲在墙上,发出了巨大的响声,震得墙上的墙灰簌簌地掉落下来,扬起了一小片灰尘。大片大片的雪花像是得到了召唤一般,被风卷席着汹涌地涌了过来,瞬间便铺满了门口的那一小片地面。墙上挂着的蒲草盖帘也没能逃过这狂风的肆虐,被门口灌进来的风刮得摇摇晃晃,不停地撞击着墙壁,发出“啪啪”的声响。 小黎的头顶和肩上堆积了厚厚的一层积雪,在她进门的动作下,簌簌地掉落了一些在地上,消失不见。原本红润的脸蛋,此刻被冻得通红发紫,她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下心里有点后悔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怎么就没听妈妈的话戴上围巾,这一路上可真是被冻坏了。 “妈,我回来了。”小黎一边大声地招呼着,一边用尽全力,重重地关上了身后的门,她先将手里拿着的布袋子放在几步之遥的橱柜上,又退回门口,摘下了头上戴着的棉帽,用帽子狠狠拍了拍肩上、身上的雪。 “人七谷八,初八这种天气,怕是今年庄稼不太好啊!”小黎妈妈微微皱着眉头,脸上满是担忧的神情,语气里带着一丝无奈的感叹。 “迷信!”小黎一边扫落着身上剩余的雪,一边快步走进屋来,她的眼神里透着一丝不屑,显然是不太相信这些老说法。她走进屋,先是向屋里张望了一圈,目光在各个角落搜寻了一番后,疑惑地问:“乔凉呢?” “家里酱油没有了,他拿黄豆去换了。不过怎么去了这么久还没回来……”小黎妈妈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撑着锅台,缓缓地站起身来,她的动作显得有些吃力。虽然她的风湿病已经好了很多,但毕竟年纪大了,腿脚总归有些不爽利。 站在屋门口的小黎见状,赶忙三步并作两步地走过去,伸手搀扶住妈妈。 “肯定是去那里野着玩去了!”小黎嘴上虽然这么说,可心里还是隐隐有些不安,这么大的风雪,乔凉可别出什么事儿才好 二人到屋里坐下,小黎拿起角柜上摆着的暖水壶,给自己倒了一杯热水,她一边小心吹着热气,一边小口小口地嘬着,热水顺着喉咙流下,让她感觉浑身都暖和了一些。 “这么冷的天,能去哪里玩?”小黎妈妈眉头皱得更紧了,眼神里满是担忧,“要不你出去寻寻他?” 正说着,房门又响了起来,那声音在这狂风呼啸的背景音下,虽然有些微弱,却还是清晰地传进了屋里人的耳朵里。小黎赶忙站起身来,探出头去张望,只见乔凉正站在门口,身上落满了雪,手里还提着个塑料瓶子,瓶子里装着黑色的液体,那自然就是换回来的酱油了。 “我回来了。”乔凉的声音带着点鼻音,他先把酱油放到橱柜里,而后才拍了拍身上的雪走进屋里来。 风雪把他的脸吹得通红,就像两个熟透的苹果似的,他的鼻尖也冻得红红的,还不时地吸溜着鼻涕,他一进屋,他便直奔炕头,迫不及待地把冻得快僵了的手铺在烧热的炕上暖着。 “跑哪玩去了?怎么打个酱油去这么久?”小黎妈妈问乔凉。 乔凉吸了吸鼻涕,一脸不忿地说:“工厂今天正式开工,去瞧了瞧。里面好多人,机器轰隆轰隆的,灯火辉煌的可亮堂了!我本想去问下一个月工资多少,但是那人一看我年纪小,二话不说就把我撵出来了。”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头扭到了一边,显然还在为了这事儿生气。 “多少人挤破头想进工厂呢,哪里轮到你!”小黎看着乔凉,无奈地摇了摇头,语气里虽然带着点数落的意思,可心里也是明白,乔凉想进工厂也是为了能帮她的忙。 “那咱明年怎么办?”乔凉抬起头,看着小黎。 小黎听了乔凉的话,心里也很是担心,可她不想让乔凉看出来,于是表面上还是强装镇定,故作轻松地说:“先看看再说吧!等开了春化了冻,咱把房子后的菜园子打理出来,再去市场买点蔬菜种子,到时候种点菜。我今天还听市场管理办的人说,过了正月,畜牧场那边要放开购买限制,普通人也可以买鸡鸭鹅崽子啥的了,到时候咱也买点养着。风险总得对冲一下,不能都放一个篮子里。”她一边说着,一边在心里盘算着,要是真能把这些都弄起来,家里的日子应该能好过不少吧! 以前家里只有小黎和盲眼的小黎妈妈,每天光是忙着做要卖的洗发水、皂角液和洗洁精这些东西,就已经忙得晕头转向、自顾不暇了,根本没办法抽出时间和精力去顾得上种菜种粮这些事儿。现在多了乔凉这个劳动力,小黎也可以多做一手准备了。 乔凉听着小黎的计划,心里有不一样的想法。 乔凉听着小黎的计划,心里却有不一样的想法,他皱着眉头,犹豫再三,还是咬了咬牙,把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咱们要不从宋庄搬出去吧!去找叶宵姐或者庄然哥他们。庄沫沫跟我说过,离他们住的地方不远,有个小河村,那个村子干净整洁,到叶宵姐他们的山上也很近。咱们要不搬到那里去呗!” 他的眼神里透着一丝期待,又带着点忐忑,不知道小黎会不会同意自己这个想法。 “你说的容易!” 小黎果然反对,“哪里是只要种菜种粮那么简单的?” “我想过了,咱们可以买些鸡鸭牛羊什么的来养,到秋冬宰了去卖,卖了的东西就可以换盐油蜡烛什么的。我和我姐以前就给聚集区放羊的,这些活儿我有经验。” 乔凉看小黎不同意,赶忙说出了自己的计划,试图说服小黎。 他这么一说,小黎倒是心动了。她微微低下头,沉思了一会儿,想着乔凉说的也不无道理,要是真要养牛羊家禽的话,那确实得从聚集区搬出去要方便些,而且说不定这还真是一条能让家里日子越过越好的出路呢? “我再想想。”小黎缓缓说道。 看来,得跟叶宵和庄然他们商量一下才行,毕竟如果要搬出去,还得他们帮忙。 第117章 搬家小河村 还没等小黎一家三口下定决心搬到小河村呢,庄然一家倒是动作迅速,先行一步开启了这搬家的大工程。 兄妹三人前前后后零零散散地跑了好几趟小河村,最后又在叶宵和沈梨的大力帮助下,一口气将最后的那些零碎物品也都搬完了。 几个人往返了两三趟,相当于在短短几个小时内急行军一般的负重暴走,此时无一例外不在喘粗气休息。 冬末时节,虽说已经有了些许春的气息,但河面上的冰也只是刚刚开始开化,几个人身上还都穿着薄薄的夹棉棉衣,这一通忙活下来,衣服里面早就被汗水浸湿了,变得汗涔涔的,贴在身上,难受的紧。 沈梨热得实在受不了了,一把扯开棉衣的外扣,想要让热气快点散出去,她一边呼哧呼哧地喘着气,一边看着满屋子还没来得及整理的鸡零狗碎,心里十分不理解,皱着眉头嘟囔道:“缺什么少什么的,这村子里这么多户人家,随便找补点不就行了?非要费这么大的劲儿,把这些东西都搬过来,可真是不嫌麻烦呀。” 庄妤这会儿也正累得够呛,听了沈梨的话,心里满是后悔,苦愁着脸,无奈地叹了口气说:“有些东西用顺手了,用着用着就有感情了呀,不舍得丢下嘛!” 沈梨本想反驳几句,可话还没出口,就被叶宵给抢了先。 叶宵笑嘻嘻地说道:“以前跟沈梨到处打野拾荒的时候呀,衣食住行的全部家当就我们身后的两个背包,那可真是走到哪儿算哪儿,随走随停,简单得很呢。不过现在可不一样啦,如果让我们搬家,我估计都恨不得做个壳把小屋都背在背上咯。” 她一边说着,一边夸张地比划着,惹得大家都忍不住笑了起来。虽是打趣的话,可却不经意间触动了沈梨,让她不禁微微愣神,心里想着,也许这就是家的意义吧,那些看似平常的物件,因为承载了生活的点滴,所以才变得格外珍贵,让人不舍得割舍。 她抬头看了一眼叶宵,原本要抢白的话就这样咽了回去。 新家还没生火,屋子里弥漫着一股捂久了的霉味,还混着早春的寒意。叶宵关切地把沈梨敞开的衣领拉了拉,嘱咐她别感冒。 庄然本来叉着腿躺在一个单人沙发上,听到叶宵这么说,他一骨碌坐起来,顾不上身上的疲惫,起身就出去劈柴火烧炕去了。毕竟几个人忙活了小半天,到现在别说吃饭,连口热水都没喝上呢!如今乍暖还寒的天气,这可不是待客之道。 庄然去生火了,庄妤也没闲着,开始拾掇一些紧要的用品。叶宵和沈梨见状,也纷纷站起身来帮忙,几个人七手八脚地忙活起来,你递我拿,配合得倒也默契。没一会儿,就把几个打包好的箱子给拆开了,各种物品散落在地上,屋子里顿时显得更加凌乱了。 “东西要不要先摆好?还是等家具之类的换好了再说?”沈梨手里拿着一摞碗,转头看向庄妤,一脸询问的神情,那摞碗在她手里有点分量,她微微晃了晃,碗与碗碰撞,发出轻微的“叮当”声。 庄妤也拿不准主意。 庄然选的这间房子,位于村子第二条街的第三户,位置并不算特别好,而且房屋和内饰都比其他的屋子陈旧许多,衣柜之类的家具早被虫蛀的不像样子,肯定是不能用了。但是换家具这些事情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弄好的,庄妤想了想,决定还是先把常用的东西先搬出来,比如碗筷被褥这些。毕竟人还是要先吃饭睡觉的,剩下的事情,只能慢慢来。 “怎么挑了这么破的房子?”沈梨一边打量着一边好奇地询问。 庄妤撇了撇嘴,无奈的说:“整个村子就只有这个院子里有一口压井。末世前,几乎所有村落都通了自来水,有压井的屋子已经很难得了,为了取水方便,这间房屋就成了不二之选。” 这么说,倒也合理。沈梨便不再多言。 屋子是三房两厅的构造。前有宽敞的院子、仓房、装粮食的粮仓。后有一个不到两亩地的菜园子。 穿庭过院进屋后,一进门是客厅,面积不算小,大概有二十多平米,地面铺着略显陈旧的瓷白色印花瓷砖。客厅正对着门的墙上有一个老式的电视柜,上面放着一台落满灰尘的电视机。窗户是木质的,窗框上的油漆有些剥落。 其中一间卧室朝南,采光很好,屋里是一铺火炕,炕上简单地铺着炕席,靠墙的位置叠放着几床被褥。地上的一个木制大衣柜的门板已经松松垮垮,半死不活的挂在那,当啷着。地上还有一架老式的脚踩缝纫机,用一个绣花布帘盖着,上面落满了灰尘。 另一间卧室朝北,相对阴暗一些,屋内有一面火墙,连着一个不到两米宽的小火炕。房间的角落里摆放着一张书桌,书桌上堆满了杂物。靠墙还有一个简易的衣架,挂着几件过时的衣服。 主卧空间最大,除了一个梳妆台,镜子有些模糊,还有一铺更大的火炕,炕梢放着几个老式的木箱。 餐厅和客厅相连,摆放着一张木质餐桌和几把椅子。餐厅旁边是厨房,厨房里有一个老式的炉灶和一个水泥砌成的洗碗池。 虽然房子整体陈旧了些,但是格局来看,兄妹三人住倒是刚好。 几个人又擦又洗,连搬带运,忙活了好一阵子,好歹是把屋子拾掇得能住人了。可这一折腾,时间就像长了翅膀似的,一晃就到了下午,大家的肚子也都开始咕咕叫了起来,抗议着它们已经饿了好久了。 “我还是先做饭吧,都已经饿的老眼昏花了!”庄沫沫哼哼唧唧的说。 叶宵和沈梨今天已经帮忙搬家,累了个够呛,自然不能再让她们做饭了,于是庄沫沫洗了洗手,准备下厨做饭。可这厨房,只是收拾出了有限的空间,那些锅碗瓢盆还都堆在角落里,没来得及好好归置。庄沫沫看着这情况,想着也不方便做多复杂的吃食,思来想去,做个面条倒是简单又顶饱,还能快点吃上,就这么定了。 她先从墙角的一堆袋子里找到面粉袋子,将面粉倒入面盆中,接着,她慢慢往面盆里加入水,然后伸出手开始揉面,手指灵活地在面团里穿梭着,面团在她的手下逐渐变得光滑有弹性,原本松散的面粉在水和她的揉搓下,渐渐抱成了一团。 接着,她把面团放在面板上,先撒上一些干面粉防粘,然后拿起擀面杖,开始擀起面来。 擀面杖在面团上来回滚动,面团在压力下慢慢变成了薄薄的面饼,那面饼越来越薄,越来越大。擀好后,她把面饼像折扇一样叠起来,拿起刀,手起刀落,细细地切成均匀的面条,整整齐齐地排列在案板上。 与此同时,她着手准备土豆肉末卤。 小黎送的猪肉只剩半个巴掌大小不到的一块了,做别的吃的也不太够,如今做面条的卤子倒是正适合。庄沫沫把猪肉放在案板上,拿起菜刀,先切成片,紧接着就“当当当”地剁了起来,不一会儿,猪肉就变成了细碎的肉末。 把猪肉剁好后,她又拿了两个土豆,先去皮,后切成大小均匀的小丁,再准备好葱姜蒜切末。 锅里倒油,等油热了,开始微微翻滚起来的时候,她把葱姜蒜放入锅中,只听“呲啦”一声,油花四溅,香味瞬间扑鼻而来,浓郁的香味直往人鼻子里钻,庄沫沫赶紧向锅里加入肉末煸炒。 肉末在热油的加热下,逐渐变得金黄,香味也越发浓郁了。她放入土豆丁跟肉末一起炒香,然后加入适量的水。 然后就轮到调味料登场了。生抽一入锅,锅里的食材被染上了一层好看的红褐色,同时,一股酱香也飘散开来。庄沫沫又放了一勺盐和糖。锅里的汤汁开始“咕噜咕噜”地翻滚着,不一会儿,土豆变得绵软,用铲子轻轻一压,就能压碎,肉末的香味也充分融入其中,卤汁变得浓稠起来,那浓稠的卤汁包裹着土豆和肉末,看着就特别诱人,让人迫不及待地想尝尝了。 “将就吃点。”庄沫沫一边说着,一边把一大盆面条和一碗土豆肉酱端上餐桌。 面条冒着腾腾的热气,肉酱的香气也随之飘散开来,瞬间弥漫了整个屋子。几个饿的前胸贴后背的人,早就等不及了,二话不说就囫囵吃上了,那吃相虽然不太雅观,可也顾不上了,一个个吃得那叫一个香,嘴里还不时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仿佛这面条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似的。 “小黎说什么时候搬过来了吗?”沈梨咽下嘴里的面条,喝了口水,缓了缓,看向庄然问道。 “应该是化冻以后吧!毕竟小黎妈妈腿脚眼睛都不太方便,这路上结冰啥的,走起来也不安全。”庄然一边吃着面条,一边含糊不清地回答道,嘴里还塞着一大口面条,腮帮子鼓鼓的,那模样看着像是鼓气的蛤蟆。 “倒也是。”叶宵点点头,觉得庄然说得挺有道理,毕竟小黎妈妈的情况特殊,确实得等路况好一些再搬家才稳妥。 “而且,听小黎说,她们打算将在聚集区赚到的钱都买成猪牛和鸡鸭,在小河村弄个养殖场呢。”庄然又接着说道,说完还挑了挑眉,眼神里透着一丝惊讶,显然对这个计划挺意外的。 沈梨一听,倒是来了兴致,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放下筷子,往前凑了凑身子,好奇地问道:“养殖场?这能行吗?”她心里想着,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儿,养这些家畜家禽可得费不少心思呢,也不知道小黎他们能不能应付得来。 叶宵略一沉吟,也疑虑地说道:“聚集区自己也有养殖场啊,为什么以前统一集中养殖,今年却放开购买了?”她皱着眉头,脸上满是疑惑的神情,心里琢磨着这里面肯定有什么缘由吧。 庄沫沫咽下嘴里的食物,擦了擦嘴,解释道:“乔凉跟我说过,以前集中养殖是因为他们拥有的牛羊牲畜本来也不多,为了保障聚集区内居民有基本的供给,大家都能吃得上,所以只能集中繁殖,扩大族群基数。现在应该已经繁育得很稳定了。而且聚集区现在人多了起来,如果还是统一养殖不放开饲养资格,耗费的时间精力成本太高了,也没必要了嘛。”她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比划着,说得头头是道,那模样倒像个小专家似的。 叶宵听了,点点头,心想这么一说,倒也有道理,确实是这么个情况。看来小黎他们这个计划也不是一时冲动,还是经过考虑的。而且小黎他们自己种粮种菜喂养,成本自然是要比聚集区低些,这个价格差要是利用好了,不说多赚,换点柴米油盐的基本物资肯定没问题。 “那他们住哪里定了吗?”叶宵又问道,她心里想着,这养这么多家畜家禽,可得有个宽敞的地方才行,也不知道小黎他们打算住哪儿呢。 庄然摇摇头,说道:“小黎上次匆匆来小河村看了一眼,她最初的想法是把村委会那栋大院收拾一下,毕竟要养家畜,得院子大些,地方宽敞了才好养嘛。” 叶宵也赞同地点点头,觉得小黎这个想法挺靠谱的,村委会那大院确实够大,收拾收拾住人养家禽家畜都挺方便的。 几人又闲叙了一会儿,然后趁着天还没黑,叶宵和沈梨便起身告辞,准备先回家了。 回去的路,沈梨和叶宵走的非常慢。原本这就是条没有开辟出来的山路,现在白天化了的雪,在夜晚降温后又重新冻上了,冰路崎岖难行,两人一不小心就得跌一跤,因此走的更加费力。叶宵跟沈梨一边走着,一边商量着,过些日子天再暖和一些,要把通向小河村那条路好好休整一番,这样大家往来同行就更方便了,也能常聚聚。 第118章 要淋雨咯 今年的春天,来的比往年更晚。而森林里的春天,也总是比山下更迟。 四月的山风,依旧带着丝丝寒意,吹过脸颊时,让人忍不住缩缩脖子。 沈梨站在森林的高处远眺,那条蜿蜒穿过森林的河流,宛如一条宽阔的、白茫茫的冰带,横亘在大地上,在阳光的映照下,闪烁着冷峻的光。 可当她走近了,俯身细看,才发现这些冰层已然酥软,呈现出暗沉的黑色,其间密密麻麻地灌满了气泡,像是森林在偷偷的呼吸。 河水化冻,是这片森林奏响春之乐章的第一个音符,是寒冬结束的标志。 虽然草没有全绿,树未吐芽,更未开花,但脚下的泥土不知从何时泥泞起来。沈梨只是巡逻一圈,脚下就沾满了泥。 林地间,野菜才刚冒头,纤细而柔弱,还远不到采摘食用的时候。沈梨便把所有的精神都打在了河里。 春日的开河鱼,那可是出了名的鲜嫩肥美,错过了可就得等上一整年。正巧这段日子里,山林间尚无农事繁忙,她做了个鱼竿,每日忙完无事就坐在河边钓鱼,有时候钓的多了,她就会给已经搬到小河村的庄家兄妹送去。 从小屋到小河村,若是能沿着直线径直穿过山林,不过短短一小时的路程。可如今,山林间枯枝败叶堆积,杂草灌木丛生,再加上中间还有一段几乎90度垂直的陡坡,所以只能绕着山脚下的小道迂回前行,一来一回,耗费不少时间。 眼瞅着离春耕还有些时日,趁着大伙都还悠闲,两家一合计,决定一起动手,把上山的路修整修整。 沈梨和叶宵负责将山上这一段陡坡路两旁肆意生长的杂草和灌木丛清理干净。而庄沫沫和庄妤便负责收集和搬运砖瓦。村子里废砖废瓦多的是,她们挑拣了一些结实的,用背篓背到山下,堆成一堆。 庄然是两家里的主要壮劳力,他扛着沉重的锹和锋利的镐头,沿着蜿蜒陡峭的山势,一下一下地刨出台阶的雏形。再把收集来的砖瓦仔细地铺上,一段平整而坚实的石头路便初见端倪,往来之间,可比从前方便了太多。 只是,就这么一条不算太长的山路,五个人齐心协力,却也断断续续忙碌了二十几天,才总算大功告成。 路修好之后,上山下山变得轻松了许多,庄沫沫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时不时就往山上跑。也不知她从村子里哪户人家淘来一个鱼竿,兴致勃勃地三天两头来找沈梨,跟她一起钓鱼。 “要我说,你们干脆一起搬到小河村算了!”庄沫沫学着沈梨,搬来一个木头小板凳,挨着沈梨坐下,眼睛盯着水下微微晃动的鱼竿,嘴里嘟囔着。 一年又过去了,她原本那带着婴儿肥的小脸,如今已渐渐褪去了稚气,眉眼愈发清晰,出落得亭亭玉立,已然是个大姑娘的模样。只是这些日子,她整日在山林间撒欢奔跑,被山间的劲风吹着,脸蛋变得黑里透红,透着股子健康的活力。 “暂时没这个想法,我在这林子里住惯了,自在得很。平日里想打猎,扛起家伙事儿就进林子;想捞鱼,下河撒网便是。山下哪有这儿舒坦?”沈梨微微仰起头,噗噗地吐着松子壳,潇洒的像个云游的散仙。 “山下有我们呀!马上小黎姐他们也要搬过来了。大家聚在一块儿,热热闹闹的,多好。”庄沫沫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她从沈梨手里抓了一小把松子,放进嘴里,也跟着有滋有味地嗑了起来。 “他们啥时候搬过来?”沈梨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手上的动作却没停,眼睛依旧盯着鱼竿。 “后天。我哥说了好几遍,让我后天前回家帮忙。”庄沫沫磕着松子说道。 “行,到时候我跟叶宵也去帮忙……欸?”沈梨话音未落,手中的鱼竿猛地一沉,她瞬间精神抖擞,一把丢下手里的松子,双手紧紧握住竿子,大声喊道:“上鱼了上鱼了!搭把手,快!” 她感受到水下传来一股不小的拉力,深知不能强行拖拽,于是双腿稳稳地扎在地上,手臂微微弯曲,靠着一股子不松不紧的巧劲儿迂回着在水里遛鱼,就像一位经验老到的舞者,与水中的鱼儿展开一场无声的较量。 庄沫沫见状也赶紧揣起松子去帮忙。 眼看着鱼儿的力气渐渐耗尽,沈梨瞅准时机,在庄沫沫的帮忙下,俩人猛地一甩杆,一条大黑鱼便“啪”地一声落在河边的地上,活蹦乱跳个不停。 “还挺有劲儿~”沈梨凑过去,眼睛放光,蹲下身子,用手指轻轻戳了戳鱼身,鱼一个打挺,跳了老高,吓沈梨一跳。“好大一条啊!你今晚在小屋吃吧!咱把这鱼炖了。” “好啊好啊!”庄沫沫兴奋地跳起来,拍手叫好。 太阳刚刚偏西,小屋的炊烟就起了。按照现在的昼夜长短,沈梨和叶宵还坚持着每日只吃两餐的习惯。 钓上来的那条黑鱼被叶宵就这么炖了,浓郁的鱼汤在锅里咕噜咕噜地翻滚着。三人你一筷我一筷,吃得津津有味,不一会儿,盘中的鱼肉便被吃了个溜干净,汤也喝的不剩,只剩下一堆鱼骨,证明着这顿晚餐的丰盛和鱼的汤鲜味美。 时间一晃就两日过去,到了小黎搬到小河村的大日子,大伙都起了个大早。 铅灰色云朵沉沉地压着,活像吸饱污水、肿胀不堪的海绵,晃晃悠悠悬在半空,好似下一秒就要 “哗啦” 一声,把积攒的雨水一股脑倒个干净。潮湿泥土的气息在空气中横冲直撞,一场大雨在云端严阵以待,那股子沉闷,像一只无形的手,猛地揪住胸口,让人喘不过气。 沈梨和叶宵一大早就起床了,下山的路上,沈梨看着阴沉的天,皱眉抱怨道:“怎么遇上这么个天气!晦气!” 叶宵也很担心一会要冒雨搬家的话怕是很麻烦,她抬头不安地看看天空,叹了口气说:“那也没办法,万一小黎他们已经出发了我们又在家不动就麻烦了。还是依约过去吧!” 在小河村与庄家兄妹会合后,五个人结伴同行,沿着蜿蜒的公路,向着宋庄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路两旁,是一望无际的、平坦的荒地,叶宵的脑海里不由得浮现起末世前这里种满粮食的生机勃勃。然而现在只有一片破败。 几个人沿着路走了不到半小时,远处一辆敞斗的电动三轮车缓缓映入眼帘。 那是一辆末世前常见的蓝色电瓶车,车斗里背对着沈梨几人的方向坐了两个人,看不清面孔。 在这略显荒芜的公路上,突然出现这么一辆车,实在是有些突兀。叶宵几人瞬间警觉起来,默契地停下了脚步,退到路边。 虽说按照常理,这种电动车动力有限,跑不了太远的的路程,一般穷凶极恶之徒不太可能选用这样的交通工具出行,但在这世道之下,人心难测,凡事还是小心为妙,毕竟多一分谨慎,就能多一分安全保障。 几人站在路边,眼睛都死死盯着这辆蓝色的三蹦子,心里都七上八下的。直到车子越来越近,嗡嗡声已近的可闻,庄沫沫突然眼睛一亮,兴奋地大声叫出来:“车后面坐的好像是乔凉!” 被庄沫沫这样一叫,其余几人伸长了脖子定睛细看,车越走越近,大家才终于发现原来竟是小黎搬家的车。 庄沫沫激动得又蹦又跳,拼命地挥手呼喊。蓝色电动车缓缓在几人面前停下,乔凉在车里又蹦又叫,车身微微颤抖了一下,扬起一小片尘土。 “哪弄的车?”叶宵瞪大了眼睛,满脸惊讶,打量着车问小黎。 小黎坐在那堆摇摇欲坠的杂物上,随着车子的停下,身体晃了晃,稳住后,笑嘻嘻地探出头来,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说道:“租的呗!可花了我不少钱呢,心疼死了。” 沈梨望向车里,除了一些衣服杂物、皂角中药和零碎日用品以外,还有两笼子鸡仔和鸭仔,正叽叽嘎嘎的叫着。 “霍,还真养啊!”沈梨惊讶的说。 小黎嘿嘿一笑:“那当然!” “还有几头猪仔呢!只是还没带过来,过几天我去赶过来……”乔凉抢着说。 听到还要养猪,几个人眼睛都亮了起来。这不就意味着有猪肉吃了? 几人又你一言我一语地叽叽喳喳了几句,搞得司机有些不耐烦:“还走不走?眼看马上下雨了,别耽误我干活。” “走走走,现在就走,不好意思啊大哥!”小黎陪笑着说,“先进村吧!回去再聊。”小黎转头又对大家说。 车子重新启动,顺着公路继续前行,而庄然几人则从田野间斜插着回了村。 第119章 做邻居 车下了公路,行驶在一段土路上。路面坑洼不平,小电瓶车在上面艰难地行驶着,车身摇摇晃晃,宛如一只缓慢蠕动的蜗牛。车屁股后面,扬起一片尘土,在沉闷的空气中缓缓散开。 沈梨几人从一旁的田野中直线穿行。田野里的泥土有些湿润,一些野草肆意生长着,一脚踩下去,鞋底就沾上了一层厚厚的泥巴。他们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抄着近路朝村子的方向前进。 还没等沈梨几人进村,就看到那辆搬家的车停在村口的石碑旁。 村头的两棵垂柳已经冒了芽,细长的柳枝被风吹的张牙舞爪。小黎就站在柳树下,像一只被惹恼的小兔子,双手在空中不停地比划着,像是在跟司机理论着什么。 沈梨快跑几步到跟前,微微喘着气,上前急切地询问:“怎么回事啊这是?” 小黎气得胸脯一起一伏,用手指着司机,大声说道:“他不肯进村,非要把东西给我卸在这!” 司机坐在驾驶位上,一脸横肉,嘴里叼着根烟,满不在乎地吐了个烟圈,说道:“我可是按说好的送到小河村了,又没说要送到家门口。我把你们拉到这地儿,就仁至义尽了!要送到家门口,得加钱。” 小黎气得浑身发抖,手指着司机,话到嘴边却又被气得说不出来。 沈梨更是气得眉头拧成了麻花,她抬手用力一拍倒车镜,大声嚷嚷着:“你讲不讲理啊!哪有你这样做生意的!” 司机心疼地把被沈梨拍歪的倒车镜小心翼翼地掰回来,又从兜里掏出一块脏兮兮的抹布,仔细地擦了擦,这才慢悠悠地说:“我怎么不讲理了?当初就说好了到小河村,这就是小河村。进村那可是另外一码事,要进村就得加钱。你们也不想想,宋庄的电可不便宜,我这车子进村一趟,损耗多大啊。” 这时,远处的叶宵几人也快步走了过来。叶宵上前一步,微微弯下腰,小声问沈梨:“怎么回事?” 沈梨憋着一肚子气,压低声音说:“他不肯走了,说进村要加钱,就是个无赖!” 乔凉气鼓鼓地坐在车上,他的脸上还带着几分委屈,显然刚刚是被小黎严厉地教训过,不许他出面。他几次欲言又止,嘴巴张了张,眼神里满是不甘,却又看了看小黎,无奈地坐了回去。副驾驶上,小黎妈妈一脸焦急,嘴里不停地说着好话:“司机大哥,您就行行好,帮我们把东西送到家门口吧,您看我们这一大家子人,东西又这么多……”然而,司机却像没听见一样,依旧倚坐在车座上,无动于衷。 叶宵看着眼前这僵持的局面,心里明白司机就是想多捞些钱。她微微皱了皱眉头,轻声劝慰小黎:“现在不是吵架的时候,这天眼瞅着就要下雨了,耽搁下去等落雨了反倒麻烦了。我们这么多人,他还敢耍混,说不定背景也不简单,要是冲突起来,日后他叫上人寻仇报复起来,山下就庄然一个战斗力,保不齐要吃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卸在这里咱们自己搬回去吧。我看也没什么大件的,庄然有手推车,我们人又多,应该也不费什么事。” 叶宵说的句句在理,小黎虽然吃了个哑巴亏,心里满是不甘,但也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无奈地点点头。 庄妤让庄沫沫先扶着小黎妈妈到自己家歇息,而其他几个人则七手八脚地纷纷从车上卸东西。 “欸?这不是……上次拿过去的太阳能板吗?”沈梨一边从车上往下搬东西,一边惊讶地说道。只见车里四块黑漆漆的太阳能板子叠放在一起,塞在车的一角。 “是啊!之前你们放到我家的,因为一直没找到蓄电池,所以就一直搁置在那,现在我又带回来了。”小黎苦笑着说道,脸上满是无奈。 “这真的是麻烦你了。”沈梨哭笑不得,她挠挠头面露尴尬,其实她早把这个事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没想到反倒给小黎添了这么个麻烦。 二人正说着话,恰巧庄然走了过来,沈梨赶忙把他叫住,指着太阳能板问他:“你看这是什么?” 庄然眼睛移过去瞧了一眼,发现是太阳能板,脸上也露出颇为尴尬的神情,说:“我倒是记得这个事情,只是年前我在附近找了好几个村子,都没找到大的蓄电池。想来也是,这些电动车什么的,大家逃难的时候都开走了,哪还会留下啊。” “那也许可以找个修车的店看看呢?除了宋庄,这些村子附近应该还有别的镇子,也许有没人居住的空镇子呢!蓄电池虽然还值点钱,但是那玩意可不轻,一般的拾荒人不会带着好几个蓄电池跑来跑去。只是不知道附近还有哪里有乡镇?”小黎分析的头头是道。 “怕是要走更远些,当时是冬天,我们也不敢走太远,等过段时间再找找。”庄然听了小黎的话,也觉得有道理。 叶宵见三个人凑在一起嘀嘀咕咕不知道说什么,于是提高嗓门吆喝着:“别磨蹭了,赶紧搬东西,一会下雨就麻烦了。” 庄然三人应声又投入到搬家的工作中。东西很快在路边卸完,堆成了一座小山。可这些东西搬到哪里去,又成了一个难题。 原本小黎是属意村委大院的,那里院子宽敞,院门高大又牢固,房屋看起来也结实。只是里面没有火炕,要想住人,还得简单改造一番。 不过庄然却不认同这个想法,他皱着眉头说:“日常用水怎么办?这村子里就我们家一口压井。村委离这里有点远,每天挑水的话,太麻烦了,尤其是冬天,这大冷天的,来回跑几趟,人都得冻坏了。” 这确实是个实实在在的问题。 庄妤想了想,提议道:“不如就挨着我们住吧!大家相互有个照应,也方便。” “可是那个房子和院子都不太够大啊。”小黎有些担忧地说道。 “那还不容易?”庄沫沫一扬头,自信满满地说道,“把挨着的院墙都拆了,三户并两户不就完了?这样地方不就宽敞了。” 这倒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于是,几个人二话不说,七手八脚地就把东西往庄然旁边的那一栋屋子搬。 这一栋屋子虽然面积上比庄然家的要小一些,只有两室,但是装修确实要新很多。看起来末世前是新建没几年的房子,外墙墙面还很光洁,贴了瓷砖。屋顶也用铁皮做了包边,是末世前些年非常流行的风格。 庄然拿来一把钳子,用力绞断了挂着的小门锁。他打开房门,几个人鱼贯而入。 一进门,是一个不大的客厅,客厅的地面铺着浅白色的光洁的瓷砖,墙壁上还贴着淡雅的壁纸。客厅后有个隔断的房间,隔断墙上半部是用蕾丝边短帘挡起来的,隐隐约约能看到里面的布置,下半部是空心的火墙,火墙的表面被刷成了白色。走进隔断房间,里面有个小小的火炕,炕上铺着一块有些褪色的米色格子炕席,看起来倒也温馨。 出了客厅是一条窄窄的走廊,走廊左边是一间比较大的卧室,卧室里横着一个从头到尾的通炕,屋内另有桌椅衣柜家具若干。 走廊尽头是厨房,厨房里有两个老式的灶台和一个铝合金边配玻璃门的整体橱柜,虽然有些脏,但收拾一下应该还比较漂亮。 整个房子就是这样简单的构造,虽然落了灰,但是以前主人显然非常爱惜这个房子,收拾的很整齐干净。 几人参观着屋子,不时交头接耳谈论着。 突然,屋外“咔嚓”一声炸雷,像一颗炮弹在天空中炸开,冷不丁地把几人都吓了一跳。 “不好,要下雨了,先把东西放进屋里吧!”叶宵抬头看了一眼天,天空中乌云密布,像一块巨大的黑色幕布压了下来。他赶紧指挥大家,动作迅速地把东西往屋里转移,生怕被即将到来的雨淋湿。 搬进来的东西就先放到客厅,可那笼子里叽叽喳喳的鸡仔和鸭仔怎么安置就成了问题。 “先放在走廊里吧!鸡鸭太小了,也不敢一直淋着雨。我看这院子里也没有个鸡舍什么的,后面还得盖一间。不过这事也不急,鸡鸭还小,放外面养如果被老鼠或者黄鼠狼咬死了那就得不偿失了。我看还是在院子里圈一块地出来,白天让它们在里面散养,晚上抓到笼子里放屋子里过夜吧。”叶宵一边说着,一边比划着。 小黎听了,觉得叶宵说的很有道理,不住地点头:“还是你心细想得周到。” “先别站着说话了,大家忙活一上午累了吧?先去我们家坐着喝点水歇歇吧!这屋子得通通风才好待,剩下擦擦洗洗的活咱们歇会慢慢做。”庄妤热情地提议道。 于是几个人来到庄家休息,宽敞的客厅一下子因为人多变得拥挤起来。 小黎妈妈坐在炕上,笑眯眯地跟大家道谢:“可多亏你们了。我这腿脚也不好眼睛也不顶用的,要没有你们,不知道多麻烦!” 小黎妈妈说着就长叹口气。 庄妤赶紧安慰道:“哪里麻烦了,不过就是顺手的事。以后咱们做邻居了,还有很多事情要阿姨帮忙呢!” “就是,单说这种地我就一窍不通!”庄沫沫端着几杯热水进来,也跟着说,“来,喝水!” 几个人接过热水,仰头喝了起来。温热的水驱散了一早上奔波劳累积攒下的寒意,让身体和精神都放松了不少。 小黎妈妈摆摆手,和蔼地说:“你们要么都是城里娃娃,要么是世道乱了以后才长大的,哪里有机会学这些!” 屋外,雨势渐渐变大,密集的雨幕,宛如一堵厚实的白色高墙,严严实实地将整个世界笼罩其中。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浓郁的泥土腥味。雨滴毫不留情地砸在屋顶上,“噼里啪啦”的声响此起彼伏,像是在演奏一场激烈的打击乐。它们顺着倾斜的屋檐潺潺流淌下来,形成一道道晶莹剔透的水帘,好似一串串天然的水晶帘子。水帘落到地面,溅起小小的水花,在地面上迅速汇聚成一个个深浅不一的小水洼。 庄妤静静地站在窗前,望着屋外那如注的雨幕,心中泛起对农事的思索,轻声问道:“‘一场春雨一场暖’,等这场雨停了,地面干燥些了,是不是就该准备播种了呀?” 小黎妈妈微微点头,肯定地说:“按照节气来推算,确实到了该播种的时候了。” 叶宵在一旁接过话茬,说道:“山上的气候一般会比山下晚几天,不过你们山下确实差不多要着手准备了。”说着,她把目光转向小黎,热情地说:“每年的种子我都留的足足的,去年也是。等我回去仔细挑挑,给你送些过来。我猜你们应该还没在宋庄买种子吧?” 小黎感激地眼睛一亮,摇摇头:“没有买。在宋庄赚的钱,几乎都花在买那二十只鸡仔鸭仔上了,还买了两头猪和两头羊,钱都已经付了,只是还没去把它们牵回来。剩下的钱,好不容易凑起来才租了这辆车。没想到这个黑心的……” 一提到车,小黎的脸上立刻浮现出懊恼的神情,气鼓鼓地嘟起了嘴。 叶宵见状,赶忙轻声安慰了几句。其他人也纷纷出言劝慰。 几人歇息够了,又到小黎家忙活起来。扫地的扫地,生火的生火,擦桌子的擦桌子。好在屋子里的家具陈设质量都不错,经过一番打扫,立刻焕然一新,几乎可以拎包入住了。 第120章 送种子 春日的微风拂过,门梁下,新起的燕窝里,几只毛茸茸的小燕张着嫩黄的小嘴,啾啾地叫着,声音清脆婉转。它们和小黎一家一样,初来乍到,都是这个村子的新住户。 小黎一家搬进来以后,庄家兄妹帮着把两家隔着的院墙拆了,又帮小黎将右边那户空置的院墙也拆了,至此,三间房就打通了。 为了安全起见,庄然将拆下来的砖加固到了两家的院墙上,又在上面铺满了碎玻璃渣,还缠上了铁丝网。阳光一照,玻璃渣闪烁着寒光,仿佛给院子披上了一层坚不可摧的铠甲。至此,这个院子的安全系数直线飙升。 “咱们是不是也得弄个院墙?”沈梨和叶宵来送种子的时候,沈梨站在大门外,眼睛一下子瞪大了,她看着改造后的“高门大院”,满是惊叹,“这搞得比纳粹集中营都牢固。” 叶宵翻了个白眼:“你可真会说话……” 沈梨看着那快有两米高的院墙,扭头问叶宵:“你不觉得吗?” “是很安全,不过不知道他们哪里弄得水泥,要是有的话,倒确实该弄一个。”叶宵想起狍鹿啃了她辛苦种的白菜就生气,眉头就不自觉地皱了起来,“马上要春耕了,还是等有空再说吧!” 二人背着背篓轻轻推开了小黎家的大门,门轴发出“嘎吱”一声轻响,惹的屋里坐着的小黎妈妈一阵警觉。 院子已经被小黎拾掇得干净整洁,原本堆积着的杂物都清理出去了,地面被清扫得连块小石子都没有。院子的一角,用木桩和绿色的纱网围了起来,里面一群鸡鸭的幼崽,毛茸茸的像一个个小绒球,正欢快地啄着食槽里的食,时不时发出“叽叽咕咕”的叫声,偶尔还会扑腾几下小翅膀,看着倒是挺喜人的。 沈梨走过去,弯腰看了两眼,又模仿着小鸡的声音“啾啾”的逗弄着。 “小黎姐!”叶宵走到门口,抬起手,用指关节轻轻敲了敲门,随后,她微微仰头,提高嗓音向里面呼喊着,同时伸手拉开房门。 小黎妈妈听到声音,正坐在有些陈旧却擦拭得干干净净的沙发上,双手在扶手上摸索了一下,借力缓缓起身,眼睛虽然看不见,但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脚步缓慢地一路摸索着向门口走:“是叶宵呀!快进来快进来。” 叶宵和沈梨进屋,就感觉到屋内暖烘烘的,屋内的地板砖被擦得锃光瓦亮,都能映出人影来,俩人在门口脱了鞋,光脚踩在地上进了屋。 沈梨进屋后把背篓放在了走廊,叶宵则搀着小黎妈妈进屋。 一进客厅,叶宵就眼尖地发现屋内新增了几样家具。一个高脚的三人座沙发,外面套了个橘棕色的沙发套,毛茸茸的绒面质感让它看起来给屋子增添了不少温馨的调调。一个老旧的、有些磨损的实木茶水柜靠墙摆着,上面一溜的各式各样的杯子倒扣着摆放在上面,甚至还有几个高脚的红酒杯,也不知道这种穷山沟沟,小黎是从哪淘来的。 水壶也换了一款老式的铝皮印花水壶,被擦的直反光。还有一套质朴的素面茶壶,一壶六杯摆在一起,旁边还有一个墨绿色的铁皮茶叶罐子。 屋子里被这些零碎的东西填满,原本有些空旷的房间一下子就显得格外温馨,有家的样子了。 “小黎和乔凉呢?”叶宵和沈梨坐下了好一会,却只见小黎妈妈一个人。 小黎妈妈摸索着要给叶宵和沈梨倒水,双手在空中微微颤抖,凭着记忆朝着茶水柜的方向伸过去。叶宵眼疾手快,赶紧起身迈步上前,双手轻轻握住小黎妈妈的胳膊,温柔地说:“阿姨您坐着,我们自己来。” “那你们自己倒茶喝,茶杯旁边的罐子里有茶叶。”小黎妈妈在搀扶下又回到一个老式的藤椅上坐了下去。“小黎和乔凉去挑锄头镰刀之类的家伙事了,这几天要种田了,还没有趁手的工具。你们坐一会,应该也快回来了。” “不忙事,我们也没有要紧的事情找她,只是过来送种子的。”叶宵走了一路确实口有点渴,嗓子干干的,仿佛要冒烟了。于是径直来到茶水柜前,拿起一个杯子,她提起水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温水。 “给我也倒一杯,好渴。”沈梨喊着,声音带着些许急切。 两人在屋子里一边歇息一边跟小黎妈妈聊着天,没一会,就听到院子里传来脚步声,小黎果然很快就回来了。 “怎么你自己回来了?乔凉呢?”小黎妈妈关切的问,脸上浮现出一丝担忧 小黎把带回来的镰刀在走廊墙壁上挂好,大声回答道:“跟沫沫去村外的地头挖野菜了。” 听到小黎的回答,小黎妈妈似乎是放心了许多,身体重新靠在藤椅上,脸上的笑容又回来了。 几人寒暄一番,叶宵和小黎便手拉手在客厅的沙发坐下来。 “我给你们带了点米面过来,各式种子也带了一些。红豆,黄豆,高粱,玉米,还有麦子。菜种有一些,不过种类有限,只有茄子,辣椒,西红柿,黄瓜,哦还有甜瓜和南瓜的。” “还有甜瓜种子?多吗?”小黎一听甜瓜就来了兴趣。 “留了挺多的,去年我们种了,还挺甜。”沈梨回答道。 小黎的眼睛骨碌碌的转了个个儿,一看就是有了什么主意的。她只略思索了一下,便说:“那我明天起早去趟宋庄,拿着甜瓜的种子去跟旁人换些别的种子。这甜瓜可是独一份,那些阿叔和娘娘最喜欢种菜了,从他们手里肯定能换来好东西。” 听到小黎这么说,叶宵也很惊喜:“那感情好!最好换些白菜、萝卜、胡萝卜这些耐储存的。冬天存得久。” 小黎点点头,脑袋上下晃动,显得很有决心:“白菜肯定多的是!葱姜蒜这些庄家兄妹那就有,前两天还给了我几包,土豆红薯他们也有,还想要啥不?我到时候一并去问问。” 平日里叶宵有很多想吃的东西,但是小黎这样真问起来,她一时竟想不到,微微皱起眉头,眼神有些迷茫,嘴唇轻抿着。 叶宵还在绞尽脑汁的想,沈梨倒是开了口:“稻米!” “稻米?”小黎和叶宵同时开口,声音里带着惊讶,随后小黎又微微皱眉,摇了摇头说,“那得有水田才行。” 沈梨说:“出了小河村往北山那边走,大概20多分钟的脚程,那里就有个塘子,旁边就有现成的水田。不过是在村外,而且离得有点远。” 沈梨这么一说完,小黎心思也活了,眼神中透露出坚定与期待,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一样:“那我去找找看,能不能弄点水稻秧子。不过要弄水稻秧子可不容易。我且试试吧!最近在小河村搜罗了一些能卖钱的小玩意,明天正好拿到宋庄一起卖掉,顺便把我买的两头猪仔和羊崽子牵回来。” “那我跟你一起去。”沈梨赶紧表示自己也要去 “行,那明天早上8点出发?” “好。” 两人就这么说定了。 叶宵和沈梨本想去庄家再坐一会,但是小黎说,庄然和庄妤今天去永和村搬那台石磨了,这会还没回来。 “那么沉的东西要怎么弄回来啊?”沈梨眼睛瞪得大大的,嘴巴张成一个“o”型,“这俩人怕不是疯了吧!” “那庄然可有办法,他把磨盘裹起来,中间的洞插了根粗棍子,他跟庄妤一人一头,推着这根棍子,跟车轱辘一样就滚回来了。只是费事了些而已,但你别说,他用这招已经把上面那部分弄回来了。” 小黎边说边笑,眼睛眯成了一条缝,露出了一对深深的酒窝。 沈梨脑补到那个场面,也觉得好笑,捂嘴跟着笑了起来。 一番说笑后,叶宵起身要回去了,小黎哪里肯依,双手紧紧拉住叶宵的胳膊,力气大得让叶宵都有些惊讶,嘴上嚷嚷着“必须得吃完饭再走!” 小黎妈妈也劝说道:“哪有这样的?留下吃顿便饭吧!” “我倒是想留下来,不过家里的活忙不过来。几块地都没垦呢,眼瞅着要耕种了!”叶宵推脱。 小黎一撅嘴,显然不买账,脸颊鼓鼓的,像个生气的小皮球:“那也不差一顿午饭的功夫!家里有再多活你回家不也是要吃饭的?左右都要吃,不如就留在这吃吧!就这么定了,你不许走!” 小黎说着就把叶宵往沙发上一按,叶宵只觉得身体一沉,又坐回了沙发上,而小黎则一阵风一样的就直奔厨房去了。 “这才几点啊!唉我不走不走,你先别忙,现在就开始做午饭也太早了。”叶宵赶紧把厨房的小黎叫回来,声音提高了几分。 第121章 去宋庄换种子 到底是在小黎家吃了个午饭二人才回,青黄不接的季节,本没什么好吃的,不过野菜正鲜。午饭前,乔凉和庄沫沫采了一些杂七杂八的野菜回来,倒为这顿午餐增添不少风味。 春天,本就是吃“鲜”的季节。野菜是鲜的,开江鱼是鲜的,连刚化冻的溪河泉水都是鲜甜的。 第二天一早,麻雀在枝头叽叽喳喳,沈梨如约而至。她一敲厚厚院门的铜环,小黎就像是被春雷惊醒的蛰虫,瞬间从屋内窜了出来,明显已经等候多时。 二人一路说笑着就结伴出发去宋庄。 第一次以外人的身份走在宋庄的路上,小黎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不习惯和淡淡的落寞。她望着那无比熟悉的街道,心中不禁泛起一阵唏嘘,情绪也随之低落下来。街边那曾经光顾过无数次的小店,如今看起来却有些陌生,仿佛自己已经是个过客。 而沈梨却截然不同,她和叶宵一直住在山上,每日面对的除了青山绿水,便是彼此。因此,每次来到宋庄,她都觉得这里热闹非凡,像个充满新奇的游乐场。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市场里传出来的叫卖声,都让她感到无比新鲜和兴奋,不停地左顾右盼。 两人先去了趟管理中心,小黎带了些东西要换成卡币。 市场中心的工作人员曾是小黎摊位的熟客,一见到她便寒暄起来,还问她为什么不在市场摆摊了。小黎直言工厂生产的洗发水抢占了她的生意,如今她已经不做这些,还从聚集区搬出去了。 工作人员先是吃了一惊,随后惋惜地感叹了一番,顺便夸赞了她做的洗发水很好用,工厂的产品虽然也不错,但是头发洗起来就是没有小黎做的顺滑。 听到这里,小黎欣慰地笑了笑:“下次来,再给你带点,还有些存货本来是留着自己用的。” “笃笃笃”,敞着的门外响起敲门声。 小黎回头一看,原来是有人来兑换卡币。她不想打扰工作人员,便告别转身出门。 刚走到门口,小黎突然想起稻米的事情,又折返回去打听水稻秧苗的情况。 “现在这些都是后勤处在管。不过……可不好弄!”工作人员撇着嘴直摇头,看起来很为难。 这种情况也在情理之中,小黎道了谢,和沈梨一前一后地下楼。 “那我们现在去后勤处?”沈梨跟在后面问。 小黎摇摇头,叹了口气,丧丧的说:“你也听到她说的了,‘不好弄’。后勤处我没有什么熟人,水稻秧子可不是流通物,就算我们有钱,也不会卖给我们——何况我们还没什么钱。” 沈梨一听,顿时急了,眉头紧皱,焦急地说:“那怎么办呀?” 小黎也愁眉不展,眉头锁成了一道深深的川字,无奈地说:“先去看看换点别的种子吧,水稻的事情,只能最后再说了。” 沈梨点了点头,说:“好吧。” 沈梨二人下楼打算往市场去,结果刚走到管理中心大门口,迎面碰上一个精瘦的老头,他戴着厚厚的眼镜,上身穿了件立领的中山装,里面露出一截洁白的衬衫领子,显得格外整洁。裤子有些宽松,两条瘦瘦的腿在裤管里晃荡着,从远处看,就像一根被抽干了水分的枯树枝,弱不禁风。 沈梨步下生风,几步就跟老头擦身而过。但是走出了管理中心,她感觉身后有人一直看着自己,于是也疑惑的回头仔细瞧去。 老头站在台阶前没有走,还看着沈梨的背影。沈梨这一仔细打量才发现,原来来者不是别人,竟是之前中医院收药材的老先生。 半年多没见,他似乎又瘦了很多,仿佛外面的风一吹就要倒了,像滚风草一样被刮着走。他看到沈梨,似乎有些惊讶,停下脚步站定了直直地看着沈梨。 “呀!原来是您!抱歉抱歉,第一眼没认出来您。”沈梨赶紧小跑两步,到老先生面前。 老先生用手扶了下眼镜,张开嘴,半天却没说出什么,犹豫了下又轻轻地说了句:“好久没看到你去我那卖药材了。” 沈梨挠挠头:“山腹地也是很危险的。不到万不得已我也不敢大摇大摆天天去。” 老头点点头,又打量了沈梨两眼后,背着手就走进了管理中心的大门。 沈梨忍不住回头看着老头佝偻着上楼的样子,心中觉得有些奇怪,一股莫名的疑惑涌上心头,但又说不出到底奇怪在哪里。她一边频频回头,一边喃喃自语道:“老头今天有点怪啊……” 小黎顺着沈梨回头的方向看过去,老头已经上楼了,消失在楼梯的拐角,她歪着头想了想,对沈梨说:“我怎么感觉……老先生是有事要你帮忙又不好意思说?” 被小黎这么一提,神经大条的沈梨也反应过来了,好像是有点这个意思。 彼时老先生已经上楼了,沈梨也无从去问。于是只能先跟小黎去换种子。 小黎手里拿着一包甜瓜种子,像怀揣着宝贝一样,直奔市场而去。进市场前,她站在外面,微微皱着眉头想了想,然后小心翼翼地把一整包的甜瓜种子拆成了几小包,分别装在不同的口袋里,这才心满意足地走进市场。 白天的市场不如晚上热闹。但这里几乎所有人都认识小黎,大家一看到她,纷纷热情地跟她打招呼,脸上纷纷洋溢着笑容。小黎也满脸笑容地回应着。 她站在市场门口,像一只敏锐的小鹰,迅速地向里面扫视了一圈,很快,目光便锁定在一个胖胖的大婶身上。 她脸上露出甜甜的笑容,快走几步,来到大婶的摊位前,亲切地喊道:“肥姨!” 肥姨听到声音,抬起头来,看到小黎,眼中立刻闪过一丝惊喜,她慈爱地打量着小黎,心疼地说:“看起来好像瘦了点,是不是在外面吃苦了?听说你不在宋庄了,在外面过的好不好呀?” 小黎笑出了两个深深的酒窝,连忙说道:“哪有瘦呀,肥姨,我过的可好了呢,朋友们都很照顾我和我妈。”说着,她便把身后的沈梨拉了过来,介绍道:“这就是我其中一个朋友,她可厉害啦,打猎捕鱼样样精通!” 沈梨本在一旁静静地等着,突然被小黎这么毫无准备地一拉,顿时有些局促不安,脸上微微泛起红晕,尴尬地招了招手,轻声说道:“肥姨好。” 肥姨倒是很随和,脸上笑开了花:“你好你好。” 一番寒暄过后,小黎终于提起了要紧事。 她眨巴着明亮的大眼睛,看着肥姨,吞吞吐吐半天才有些不好意思地悄声说道:“肥姨,我这次回来,是想换点蔬菜种子的……我知道您平日里就爱种些蔬菜,要是有富余的,给我换点呗?” 肥姨听小黎这么一说,立刻豪爽地笑了笑,大声说道:“嗐!说什么换不换的呀,你这孩子,跟姨还客气啥呀,你想要什么种子,只要姨有多的,肯定匀给你点啊!” 小黎一听肥姨这么痛快,心中十分感激,她拉着肥姨的手,小声说道:“那怎么好意思呀!”她附在肥姨耳边,悄声说:“我弄了点甜瓜的种子,不多,您拿回去种了,夏天也能尝个新鲜。这市场人多,大家以前都跟我挺熟的,您拿了可别声张!不然被熟人听到只给了您,要怪我了。” 小黎说着,悄悄地从兜里摸出一包甜瓜种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塞到肥姨手里,完事还调皮地眨了眨眼睛,示意她别声张。 肥姨心领神会,马上把种子塞进随身的口袋里,还轻轻地拍了拍,仿佛那是无比珍贵的宝贝。 “好丫头,姨这就回家给你拿菜种去,你帮姨看会摊子哈。”肥姨扭着那胖墩墩的身子,费力地从柜台的缝隙里挤了出来,笑容满面地向市场外走去。 “成!谢谢姨呀!”小黎脆生生地应着,脸上满是喜悦。 眼看着肥姨扭着身子走出了市场,小黎对沈梨说:“你在这看着,我去那边一趟。” 沈梨点头答应,小黎便快步向市场卖粮食的西南角走去。 沈梨站在肥姨的摊位前,看着小黎笑嘻嘻地和一个大叔聊着天,不一会儿,大叔便也出了菜市场,只剩小黎一个人站在大叔的摊子旁,耐心地等待着。 没十分钟,大叔回来了,他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从兜里掏出了两个鼓鼓的纸包递给小黎。 小黎一看,顿时喜出望外,她兴奋地一拍大叔的胳膊,爽朗地笑了起来。又和大叔说了几句话后,她便离开了大叔的粮食摊,径直地走向沈梨。 “怎么样?”沈梨关切地问小黎。 小黎从衣服外面的口袋里掏出两个鼓鼓的纸包,像变魔术一样在沈梨的眼前晃了晃。 “大芸豆,绿豆!” 沈梨“哇”了一声,接过纸包,分别打开来看了看。 虽然每一包都没有特别多,但是只要今年种下去得收了,明年可就有吃不完的种子了。 沈梨把种子重新包好,又还给了小黎。 “胖婶家住的远,跟原来我们家到市场的距离差不多,不过她的菜园子里东西多,应该能多给我们点。”小黎似乎很有信心。“按说我直接问他们要,也是能给的,毕竟种子这种东西,新鲜玩意值钱,常见的也不值什么,不过终究不是太好意思空手要。” 俩人说着话,就见肥姨扭着胖墩墩的身子回来了。 她喘着粗气,额头微微带着汗,将手里一个小小的四方铁皮小盒子交给小黎:“丫头,姨挨样给你挑了点,别嫌少,纸包上写了里面是啥,你拿回去种吧!” 小黎接过盒子,没有打开,而是满脸笑容地直接把它装进了随身的挎包里。她一把搂住肥姨的脖子,给了肥姨一个大大的熊抱,撒娇地说:“肥姨对我最好了!” 一番撒娇后,小黎松开肥姨,有些不舍地说:“肥姨,天黑之前我还得赶回去呢,我还有别的事,等下次我再来看您哈!” 肥姨微笑着挥挥手,说:“快忙你们的事去吧,别耽误了时间。” 第122章 水稻秧 从市场出来,小黎的脸上一直挂着笑,她轻快地蹦跳了两步,随后潇洒地打了个响指,从这一连串的动作便能看得出,她对这一趟出门的收获那是相当满意。 “最后去找一趟老焦。” 她一边说着一边在前面带路。 穿过宋庄中心区,又走过一片楼房的住宅区,而后她们来到了一些平房扎堆的边缘地带,这儿的房子看着略显破旧,入住率也不算高,走几步就能看到好几幢空置的破败的房屋。 小黎带着沈梨在这错综复杂的平房间七拐八绕的,终于来到了一个掉漆的红色铁皮大门前。 “当当当” 小黎叩响门环,清脆的叩门声在这略显寂静的小巷里回荡着,小黎站在紧闭的大门外高声喊着:“老焦在家吗?” 半晌,只听到里面传来房门“吱呀”一声响,接着,沈梨便听到院子里传来一阵拖沓的脚步声,似乎是有一个人趿拉着鞋,正慢悠悠地朝门口走过来。 “谁呀?”隔着门,院里传来一个沙哑的中年男声,那声音里透着明显的不耐烦 小黎没在意那不耐烦的语气,又抬手拍了一下门环,提高了些声音说道:“是我,小黎。” “呲啦”一声,门上一块方形挡板被从里面拉开了,露出了一个小小的窗口。紧接着,里面露出了一只带着红血丝的浑浊的眼睛,那眼睛朝外探去,滴溜溜地转着,像是在再次确认来人的身份,眼神里透着几分警惕与审视,让人感觉有些不太舒服。 又是一阵门轴转动的响动,随后,门被缓缓打开了。出现在眼前的男人,穿着一件不太合身的、沾满泥污的套头长袖衫,那泥污一块一块的,看着脏兮兮的,上面还沾着一些碎锯末子,也不知是干活时沾上的,还是别的什么缘故。脚下踩着一双变形的、同样脏兮兮的棉拖鞋,走起路来一摇一晃的,看着就不利索。再往上看,头顶着乱蓬蓬的鸡窝头,那头发就像一团乱麻似的,毫无章法地竖着,脸上也泛着油光,在阳光下显得有些油腻腻的。 眼前的男人看上去,就像是刚从垃圾箱里翻出来的一样。 沈梨见状,不由得微微皱了下眉头。 和男人缓慢的动作非常不协调的是他捕捉细节的敏锐洞察力,沈梨这细微的动作丝毫没能逃过眼前男人的眼睛,他眼神里很快闪过一丝不屑,目光冷冷地瞟了沈梨一眼,不过最终还是把目光落在了小黎身上。 “咋?” 小黎顺着半开着的门进了院。跟男人似乎很熟稔的样子,爽快地叫了声:“老焦!!” 叫老焦的男人没搭话,就这么站在原地等着小黎说下面的话。 “我给你带来一点甜瓜种子。”小黎说着,便伸手从兜里拿出一个纸包,递了过去,那纸包被她攥在手里,微微有些褶皱,却包得还算严实,看得出她挺用心的。 老焦看着那纸包,二话没说,直接伸手接了过来,拿在手里却看都没看一眼,也没再多说什么,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让人猜不透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那我走了。给你的洗发水你记得用啊!你看你脏的……”小黎小黎一边说着,一边转身往外走,边走还边回头看了老焦一眼,眼神既关切又带着点无奈。 老焦听了小黎的话,只是抬手抓了抓自己那鸡窝一样的头,还是没说什么,就这么静静地站在原地,看着小黎往外走去。 小黎一步三回头地走了,那模样看上去好像很不放心的样子,而老焦就一直站在那儿,连门也没关,就这么任由它敞着,直到小黎和沈梨的身影渐渐走远,消失在了拐角处。 “这是谁啊?”走远之后,沈梨实在按捺不住心里的好奇,转头看向小黎,轻声问道。 “你说老焦呀?我也不太清楚他以前是干什么的,反正这人挺厉害的,感觉什么都会。大到木工活,像做桌椅板凳柜子这些,他都做得有模有样的;小到焊接电路修理电器什么的,管理中心有什么电器要是出了毛病,修理工搞不定的,送过来经他手摆弄摆弄,没准就能修好。种植养殖方面他也在行,每年都种很多菜……反正他会的很多,就好像技能点点满了一样。不过好像脑子受了什么刺激,人怪怪的,也不爱跟人说话,整天就独来独往的。”小黎一边走,一边耐心地给沈梨解释着,可能是走得快了些,说话间还带着些许喘息声,气息有些不太均匀。 “他其实人蛮好的。跟我的关系也不错。我以前经常送给他洗发水一些日用品什么的。夏天的时候,他还会把他种的菜啊什么的送给我呢。”小黎又接着说道,脸上浮现出一丝淡淡的笑意,似乎是想起了以往那些相处的一些事。 “那你为什么不问他要种子呀?”沈梨想到小黎刚才在市场上跟那两个人换种子的事儿,心里越发好奇了,忍不住又问道。 小黎赶忙摆摆手,说道:“不行的,他这人有些一根筋。我要是问他要种子,他肯定会把有的所有种子都一股脑儿地给我,我不收都不行呢,太实在了。” 听到这儿,沈梨觉得这个老焦倒是有点意思,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声来,调侃道:“这是什么耿直的傻子啊!” 小黎脸上的笑容淡了下去,有些感慨地说道:“有人说他以前是个什么教授的,管理中心也经常有人过来看望他,想来以前也是过着挺体面的生活的一个人吧!没想到末世后成了这样……”说着,眼神里流露出一丝惋惜。 这话一出口,话题一下子就变得沉重了些,两人后面都没再讲话,只是默默地走着,各自想着心事,周围的空气仿佛也变得压抑了起来,只有两人的脚步声在这寂静的街道上回响着。 回到城中心后,沈梨突然想起了中医院收药的那个老头。她抬头看了看天色,这会儿刚刚中午,时间还挺充裕的,便转头跟小黎说:“我想去趟中医院。刚才走得匆忙,没顾得上问,也不知道那位倔老头是不是有什么事儿要找我呢。” 小黎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她说的倔老头是谁,想着反正也没什么别的事儿了,便表示可以一起去,两人说定就又朝着中医院的方向走去。 没一会儿,两人就来到了中医院。沈梨走到之前收药的那个窗口前,抬手轻轻敲了敲窗玻璃。不一会儿,一张沟壑纵横的脸从里面探了出来。 “老先生,刚刚走得匆忙没顾得上问,您是不是有事要找我?”隔着玻璃,沈梨客客气气地问。 老头一把拉开窗户,看了看沈梨,随后起身从身后的一个书架上抽出一本被包了外皮、看不出名字的书。 老头拿出书后,从兜里掏出眼镜,戴上眼镜后,便低下头,手指轻轻翻动着书页,仔细地翻找着什么。找了一会儿,他终于找到了想要的内容,便把书调转了方向,朝向沈梨,伸出手指,指着一张花草的图片,操着略显沙哑的声音问道:“你在山里见过这种药材没有?” 那图片印刷得不算清晰,又是黑白的,看起来模模糊糊的,沈梨一时间还真难以辨认,只觉得它看上去就像一株普通的野花一样,没什么特别之处呀。 不过老头既然这么郑重其事地问了,那就说明这肯定是一种比较重要的药材,至少对于现阶段来说,应该是比较稀罕的,不然也不会专门找沈梨来打听。 见沈梨眉头紧皱,反复打量思索着图片,老头似乎有些着急了,又开口描述起这种草药的特征来:“开一串串紫色的小花,生长在山沟里、小河两岸湿地的草丛里。”他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比划着,试图让沈梨能更清楚地明白他的描述。 被老头这么一描述,沈梨倒是有些印象了,脑海里像是闪过了什么画面,她恍然大悟一般,猛地一拍手,兴奋地说道:“哦~紫色花?河边?那我见过!就我们家附近河边就有呢。不过稀稀两两的,倒是山那边的好像更多些。” 老头一听沈梨这么说,原本严肃的脸上顿时欣喜起来,眼神里也有了光彩,说道:“那是草乌!” 沈梨难得看到老头笑,心里越发好奇了,便问道:“你想要这个?” 老头连忙点头说道:“最近很需要这种药材,不过还没到采摘的季节,最少还得半个月呢。你给我弄点来,越多越好。” 他的语气里带着股不容置疑的意味,显然是对这草乌很是看重。 沈梨听了,却没有马上答应,看起来颇有些为难地样子:“半个月?那正是播种的时候呀,我怕到时候忙不过来没时间弄这个。” 老头一听,顿时急了,把手里的书往桌上重重一放,“啪”的一声,那声响在这安静的屋里显得格外突兀,他提高了声音说道:“那……抽空挖点也行啊!” 老头脸上的焦急之色愈发明显了,眉头都皱成了一个疙瘩。 沈梨想起老头以前收参的时候那大方的劲儿,心里想着也不想让老头失望,便笑着打趣道:“那您都这么开口了,我就是半夜打着灯笼也得挖啊!”说着,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又接着说道:“就这么点事儿看给您急的,下次要什么,就直接跟我说,只要山上有的,我保证给您弄来。” 得到沈梨的保证,老头这才满意地点点头,不过脸上依旧端着,不肯说句道谢的话,那傲娇的性子还真是一点儿没变。 沈梨知道老头这脾气,也没在意:“半个月以后我挖了给您送过来。” “要它的根!你别忘了,根!”老头不忘叮嘱。 沈梨刚要走,小黎赶忙扯了扯沈梨的袖子,凑到她耳边,小声嘀咕着说道:“欸?不如你向老先生打听一下稻秧的事情呀。他看起来是这中医院说得上话的人,说不定能让后勤处匀一点给我们呢?” 沈梨听了,好像有些道理,她回头看向老头刚刚站着的地方。只见老头此时正背对着她们,正站在梯子上小心翼翼地将那本书塞回书架。 沈梨虽然心里不太抱希望,可本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还是折返回去,走到窗口前,打算问上一嘴。 “那个……”沈梨有点犹豫地开口道,心里还有些忐忑,搞不好老头以为自己是趁机谈条件就不好了。 书架前的老头听到沈梨的声音,停下手里的动作,透过窗子看向她,眼神里透着一丝疑惑,似乎在问她还有什么事儿。 “您知道哪能弄到稻秧吗?” 老头从梯子上下来,上下打量了沈梨一番,反问道:“你想种?”那语气里带着几分探究的意味。 “嗯。”沈梨赶忙点头。 “想要多少?”老头又问道,语气依旧淡淡的,让人捉摸不透他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沈梨一听,心里顿时觉得似乎有戏,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连忙说道:“也不用特别多,能种个一亩半亩地就行!” 老头却从眼镜上方瞟了一眼沈梨,冷笑一声,说道:“一亩半亩地还不算多?” 小黎在一旁一听,赶紧跟着说道:“有点就行,多少都行!”那声音里带着股急切劲儿,就怕老头因为嫌少不给了呢。 老头推了推眼镜,想了想,说道:“你住哪?要是成的话,我让人给你送去。” 沈梨怎么也没想到老头居然一口就答应了,顿时又惊又喜,心里还奇怪这老头到底是什么来头,居然敢夸下这种海口。 “谢谢大爷!”小黎反应快些,赶紧替沈梨道谢,又赶忙报上住址:“您送到小河村,第二条街第三户就行!”那声音清脆响亮,透着满满的感激之情。 “知道了,等信吧!别忘了我要的草乌。”老头说完,便又低下头,继续忙自己的事儿去了,也不再理会沈梨和小黎了。 这事儿,竟就这么成了?老头不会是在说大话吧? 第123章 呛锅面皮汤 夜已经深得像一口无底的黑井,万籁俱寂,只有偶尔传来的几声夜枭的啼叫,在这寂静的山间显得格外阴森。 叶宵早早地铺了被褥躺下,她实在是太累了,今天独自在山上忙了一整天的农活,此刻正迷迷糊糊地处于半梦半醒之间。 突然,“咚咚咚”的叩门声打破了夜的寂静,那声音在这空旷的黑夜里显得格外突兀,也格外让人心慌。叶宵猛地从炕上坐起来,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黑暗中,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警惕地竖起耳朵听着门外的动静。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身边,沈梨不在,这么晚了会是谁呢?她的脑海中瞬间闪过各种念头,有一丝恐惧在心底蔓延开来。 她赶紧摸黑穿上外套,慌乱中差点穿反了,手指也有些微微颤抖。她穿鞋下炕来到墙边,取下了墙上沈梨没带走的那把短刀,紧紧地握在手中,冰冷的刀柄让她稍微镇定了一些。 “谁?”叶宵压低声音,声音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她紧贴着门口的墙壁,身体微微下蹲,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一些,同时眼睛透过门缝努力往外看,可外面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 “是我!”门外传来沈梨熟悉的声音,叶宵原本绷紧的神经一下子放松了下来,她长舒了一口气,手中的短刀“哐当”一声掉落在地上,她赶紧捡起来放到一边,然后手忙脚乱地拉开门栓。 “嘎吱”一声,门被打开了。沈梨风尘仆仆地站在门外,借着如水的月色,叶宵看到她的头发有些凌乱,脸上满是汗水和灰尘混合的痕迹,衣服上也沾了灰,还有几处被树枝划破的小口子,看起来甚是疲惫,狼狈不堪。 “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叶宵一边说着,一边侧身让了个身位,示意沈梨赶紧进来。 “小黎赶着猪仔和小羊羔走的太慢了。路上两只羊还跑了,去赶羊又猪又跑了,那叫一个鸡飞狗跳兵荒马乱……”沈梨一边嘟囔着,一边疲惫地走进屋来。 叶宵又赶忙重新插好门,还不放心地推了推,确认门已经关严实了,这才跟着沈梨走了进去。她熟门熟路地走到门口的角落里,伸手摸出那盏松油灯,然后从兜里掏出火柴,“哧”的一声划亮火柴,凑近灯芯,将松油灯点上,又把火柴放回原来的位置。 昏黄的光一下子照亮了这一块方寸之地,在这黑夜里,那光显得格外温暖,也格外让人安心。沈梨一进屋,就径直走到桌子旁,拿起水杯,大口大口地往嘴里灌水,“咕咚咕咚”的喝水声在安静的屋里回响着,那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仿佛是沈梨对这一路奔波的宣泄。喝完水,她放下水杯抹了一把嘴巴,急切地问:“有吃的没?快给我弄点,我快饿死了!” “我给你做去。”叶宵应了一声,转身把屋子里的那盏松油灯也点上,瞬间,屋里的光线更亮堂了些。她一边说着,一边拿着松油灯快步往厨房走去。 松油灯的火苗被风吹得摇摇晃晃,像是一个在黑暗中挣扎的小精灵,随时都可能被风吹散。叶宵放缓了步子,用一只手挡住火苗,另一只手紧紧地握住灯柄,眼睛盯着火苗,生怕它熄灭了。 晚饭叶宵自己随便凑合着吃了碗玉米面糊糊粥和咸菜,并没有剩饭菜。她从橱柜里拿出一个空盆,来到储藏室,找到装面粉的袋子,舀了一碗白面进去。 夜幕浓的像化不开的墨,四周一片静谧。唯有桌上那盏松油灯,散发着微弱却又温暖的光芒,宛如黑暗中的一颗守护星。 叶宵安静地站在这昏黄的光影里,搅弄着盆里的面粉,将它们和成一个面团。 叶宵的双手用力地揉搓着面团,在她巧手下,面团不断地变换着形状,时而被压扁,时而被拉长。每一次的揉搓,盆与案板碰撞都发出“砰砰”的闷响,这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面团和好了,她从橱柜里抽出一根光滑的擀面杖,开始熟练地擀起面皮。 擀面杖在她手中仿佛有了生命,轻快地在面团上滚动,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那声音就像一首欢快的小调。随着她上下纷飞的动作,面团逐渐变成了一张薄薄的面饼,薄厚均匀,就像一块白色的布,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 叶宵用手指比着大小,将面饼等切成若干份,然后在面板上一一排开等着下锅。 炉灶刚熄火没多久,摸上去还是温的。叶宵用烧火棍叉了一些柴火塞到灶膛里。 “嚓”的一声响,打火机亮起火光。叶宵先点燃一块桦树皮,然后将燃着的桦树皮塞进了灶膛里。 只一瞬间,灶膛里便亮了起来。红彤彤的火熊熊燃烧,豆子秸秆在火中“噼里啪啦”作响,映红了叶宵的脸。 叶宵拿起一旁置物架上的豆油坛子,舀了一勺油进锅。 趁着油热的时间,她熟练又迅速的剥了一颗葱,并将一截葱三两刀就切成了末。 很快,油热了,烟在晦暗不明的油灯下显得看不太真切,但是叶宵已经闻到油热后的豆子的香味。 她用菜刀将葱花从菜板上一铲,丢入热油的锅里。 “呲啦”一声响,葱花的香气瞬间升腾起来,叶宵赶紧向锅里倒入一瓶盖的酱油。 用锅铲快速扒拉两下,待酱油和葱花的味道被热力完全激发出来,叶宵便从水缸里舀一勺凉水倒进锅。 刚刚还噼里啪啦热闹非凡的锅,很快就偃旗息鼓,只剩下轻微的“滋滋”声。 叶宵扣上锅盖,又叉了一口秸秆进灶膛,原本有些安静的火势又升腾起来。在灶下火苗的舔舐下,锅开了。 听着锅里沸腾的声音,叶宵掀开锅盖,星星点点的葱花在沸水里上下翻腾,像是一群欢快的小鱼。 叶宵将面板上切好的一块面皮拿在手里,双手拉着面皮两端一扯。面的筋性和延展性让它被扯得更薄更长却不断,那手感柔软而又有韧性。叶宵将扯好的长长一条面皮丢进锅里。很快,熟了的面皮翻上来,随着沸水的节奏在水里翻滚,像是汪洋大海里的一面帆。 叶宵麻利地把案板剩下的面皮都如法炮制丢进锅里。随后她抄起锅台上放着的大铁勺,在锅里搅合着,防止面皮粘连。很快,一片片面皮漂浮起来,这是它们煮熟的标志。 叶宵向锅里加入一些盐和陈醋,然后将面皮从锅里舀到碗里,小心翼翼地端着向屋里走去。 “快来吃饭了!”叶宵一边走一边喊沈梨,却不见回应。一抬头,沈梨已经穿着鞋和衣歪在炕上睡着了。 面皮汤在窗前的桌子上冒着阵阵热气,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叶宵把筷子放在碗上,径直走到炕前,轻轻拍了拍沈梨。 “醒醒,吃了再睡!”叶宵的声音很轻柔,带着一丝宠溺。 沈梨被叶宵叫醒,还没睁眼,鼻子里先闻到一股香味,那香味直往她的鼻子里钻,瞬间勾起了她的食欲。她猛地睁开眼睛,坐起身来,不远处那碗热气腾腾的炝锅面皮汤成功唤醒了她的饥饿。她连洗手都没顾上,直奔桌前,抄起筷子狼吞虎咽起来。 经过热油炝炒的葱香格外浓郁,配合上麦子质朴的香气和筋道厚实的口感,吃起来就是给人踏实安心的感觉。酱油的咸香与醋的酸爽完美融合,看似不经意却恰到好处的比例却成为这碗汤面最完美的辅助,它们的存在面汤的口感层次丰富了许多。 沈梨吃得急,热气让她面颊微微发红,额头上也冒出了细细的汗珠。显然,饥饿给这碗面又叠上一层滤镜。 叶宵去厨房拿出两瓣蒜,三下五除二就剥好皮,递给沈梨。“吃面不吃蒜,滋味少一半”是沈梨的口头禅,蒜的辛辣、浓郁的香气与面的醇厚口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和互补。当面条的细腻与蒜的辛香在口中交织时,面条的口感就在生蒜的加持下更加丰富和立体。? “爽!”沈梨抱着碗咕咚咕咚地喝完最后一口汤,当的一声把碗放在桌子上,发出了感叹。“还是回家好啊!”她一脸的满足感,仿佛这一路的疲惫都在这一刻烟消云散了。 叶宵笑而不语,只是默默收拾着沈梨吃完的碗筷。 “我自己来。”吃饱的沈梨似乎恢复了活力和精神,她伸手要去拿叶宵手里的碗筷去洗,叶宵微微一侧身,把碗筷扭在身侧。 “我来吧,你快洗漱去准备睡觉。” “当当当……”桌子上的座钟响了九声,竟已经是半夜九点了。 于是沈梨也不争抢,任由叶宵收拾餐具,自己则提着暖水壶走向墙角的脸盆架,洗漱去了。 第124章 种田的季节 今年的叶宵,拥有比以往都多的种子,欣喜之余,这也意味着她得重新规划那几块土地了。 为了能实现更科学的种植,提高亩产量,在播种前,叶宵特意到小黎家向小黎妈妈请教。 一进屋,叶宵就看到小黎妈妈正坐在炕上,她笑着打了招呼,便直奔主题,请教该如何分配那几块土地。 小黎妈妈热情地拉着叶宵坐在身边,盘腿而坐,掰着手指头,认真地给叶宵细说着:“你看啊,黄豆、红豆、绿豆和芸豆,这些豆类啊,就喜欢湿润、水分足的地,得勤浇水,可不能让土干了,它们怕旱着呢;高粱就不一样了,它怕涝,得找个干燥的地,山腰的位置就挺好;小麦和玉米呢,要挑那种土质疏松、排水性好的地方种,太干或者太湿都不行。” 小黎妈妈说得仔细,叶宵听得更是认真,她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小黎妈妈的手,生怕漏听了一个字,还时不时地点点头,心里默默地将这些要点一一记下。 临走时,小黎从里屋一阵风似的走了出来,手里抱着一篮子种子,笑嘻嘻地说:“姐,你看,这是我从宋庄换来的芸豆、绿豆、白萝卜、胡萝卜、白菜种子。”说着,她手脚麻利地把这些种子拆分成三份,一边分一边念叨着:“这一份给庄然他们,这一份我自己留着种,剩下的这份就给叶宵姐你啦。”分好后,小黎又拿出一个精致的抽绳南瓜包,将包好的几包种子装了进去,递给叶宵,接着又说:“还有两包种子,一包是辣椒,一包是黄瓜。不过我听庄妤说你们好像都有了,我就不给你们分了。” 叶宵接过小挎包,连声道谢,随后起身告辞,尽管小黎妈妈热情地留她吃饭,但她想着家里还有不少事,就婉拒了,饭也没吃,便立刻踏上了回家的路。 春耕时节到了,田野里一片繁忙的景象,大家都在为农事忙碌着。小黎也不例外,她最近正为了种水稻的事情忙得焦头烂额,所以也没有特别挽留叶宵。 从宋庄回来的第四天,阳光明媚,小黎正在院子里洗衣裳,就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吱吱嘎嘎”的声音。小黎抬头望去,只见一个小伙子骑着一辆人力三轮车,车上放着两筐绿油油的水稻秧。送货的小伙子看到小黎,高声问道:“屋主姓黎吗?” 小黎看着眼前的陌生人,心生警惕:“你是干嘛的?” 小伙子跳下车,笑着对小黎说:“妹子,宋庄中医院的贾先生派我来的。请问您贵姓啊?” 听到“中医院”三个字,小黎立马反应过来是中医院的老先生送水稻来了。 “哦!送水稻秧子是吧?快进来喝口水吧!”小黎在围裙上擦了擦手,热情的出门相迎。 “不用客气,我还得赶回去。春天的活多。”小伙子把两个筐撂在院子里,转头就骑着空车一阵风似得骑远了。 小黎打开筐一看,嫩绿的秧苗你挨着我我挨着你,在阳光下显得格外鲜嫩。虽然只有两筐,但是对小黎来说已经是不可多得的意外之喜了。 看起来,这个贾先生还是颇有些威望的。不然寻常人来说,就算是走后门去求也不见得要的到,何况是两大筐这么多。 小黎想到老先生跟沈梨说的草乌,她想,到时候自己也进山,帮沈梨多挖些,送给老先生。 小黎没有种水稻的经验,小黎的妈妈对此也是一知半解,为了不浪费这来之不易的秧苗,她又去了一趟宋庄,几经辗转打听,终于凑齐了一些种植水稻的经验和要点。从那以后,小黎的心思就全放在了稻田里,每天天不亮就来到稻田边,仔细查看秧苗的生长情况,看看有没有缺水,有没有长虫,几乎是一根根查看照料,丝毫不敢懈怠。 在这种情况下,家里的鸡鸭猪羊就归乔凉负责了。 好在乔凉虽然年纪小,但是养起家禽牲畜来却是有经验的老手了,做起事来也是一改往日的粗心和莽撞,不同以往的细心。在他的精心照料下,院子里的那几只鸡仔鸭仔已经长出了毛茸茸的羽翼,每天在围网里扑腾着小翅膀乱飞,把乔凉忙得够呛,他不得不又找了块网纱,将围网加高了不少。 乔凉一边干活一边想着:“再过段日子,等忙完了田间地头的活,得给鸡鸭弄个结实的舍,再盖一间宽敞的猪圈和羊圈,让它们住得更舒服些。” 当然,这是后话了,以现在小黎和乔凉这两个劳动力来说,他们眼下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种粮,再加上家里的鸡鸭猪羊,几件事赶一这几乎让他们俩忙的昏头转向。 好在还有庄家兄妹和叶宵沈梨,三家人互相帮忙,七个劳动力不分彼此,整个春耕的垦地工作进行的也算顺利。 一想到遍地都是金灿灿的农田,饱满的麦穗在微风中轻轻摇曳,一袋又一袋装满的粮食堆积如山……小黎就觉得浑身又充满了力量,干活也更有劲头了。 山上,叶宵和沈梨正在统筹规划她们的土地。 小屋处于半山腰,屋后开垦的土地土质肥沃,疏松,排水性也不错,按小黎妈妈所说,这里非常适合种麦子和玉米。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去年种在屋后的半亩小麦,收了有300多斤,吃了整整一个秋冬还没吃完。今年叶宵打算在这里多种一分地的麦子。毕竟面食是主要日常食物之一。 “种这么多麦子吃得完吗?”沈梨一听,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她回想起去年没完没了的田间活,不禁打了个哆嗦,“去年可把我累惨了,今年你竟然还要多种些,你怕不是疯了吧?” 叶宵笑了笑,不疾不徐地解释道:“今年有小黎家和庄家兄妹帮忙,多种些不怕的。我们已经说好了,大家轮流到各家帮忙。山下比我们要早种至少一个星期,我们先去他们那帮忙,等他们的忙完了,刚好山上也该忙活起来了。有这个时间差,大家就可以互相帮忙,相当于一家有7个劳动力,种多少都不怕。” 听到有人帮忙,沈梨稍微松了一口气,不过她皱紧的眉头依然没有完全松开:“那种那么多也没必要,根本吃不完的嘛!”按照这两年在山上生活的经验,她觉得两个人一年有五百斤粮食吃就绰绰有余了,而现在,她们光麦子就有300斤,更别说还有玉米、高粱和各种豆子、土豆、红薯之类的了。 叶宵拍了拍沈梨的肩膀,认真地说:“我知道你怕累,可我宁愿粮食吃不完发霉烂掉,也不想因为意外情况而没得n b。还是多种点吧,有备无患。” 在这种事情上,叶宵是出了名的倔,沈梨知道自己再怎么劝说也没用,只好无奈地耸耸肩:“好吧好吧,随你吧。” 于是,叶宵又继续讲起其他作物的种植计划。 玉米种在小麦旁边,也种半亩,按照去年的亩产来说,大概能收获至少400斤。 去年河滩那块不到一亩的地,土壤湿润,又靠近水源,本是个种植豆类的好地方,可惜不懂农事的叶宵将三种不知道是什么的种子种在那了,今年,叶宵决定把几种豆子都种在那。 黄豆她种得最多,大概一共有三分地左右,按照去年的收获经验来说,到秋天应该能收个七八十斤。红豆、绿豆、芸豆加起来才种了两分地,毕竟这些豆子平时也只是偶尔吃吃换个口味而已。而剩下的一点地方,叶宵留给了南瓜、土豆和红薯。 “南瓜、土豆和红薯这三种作物可真好,平时几乎不用怎么打理,生命力顽强不说,产量还高,又可以当主食吃。”叶宵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比划着,“我们要是懒得做饭或者有事情要忙的时候,随便煮一下或者烤一下就可以吃了,简直不要太方便。” “好是好,不过也有个麻烦事。”沈梨无奈地翻了个白眼,“不光人喜欢吃,蝲蛄和老鼠也很喜欢,种下去的土豆红薯总要被啃一些,捉又捉不到,管也管不了,真是让人心烦。” 叶宵笑了笑,安慰道:“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也许这也是人与森林和谐相处的一种平衡之道吧!” 叶宵把所有的种子一一数过,还剩下高粱没有安排。 高粱今年叶宵种的比往年少很多,大概只种了三根短垄,按往年的经验算起来,姑且能收一袋子高粱米的样子。“以前种得多,是因为没有其他主食可吃,如今要米有米,要面有面,高粱只是偶尔吃厌了换口味的,我就不再费那个事,种那么多了。”叶宵说道。 “阿弥陀佛,施主你总算想开了一点。”沈梨比着僧人的样子,调侃叶宵。 计划好这些,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叶宵和沈梨在小黎和庄然两家的帮忙下,开始了播种的工作。 大家七手八脚地忙碌着,松土的松土,撒种子的撒种子,浇水的浇水,培土的培土,每人一样分工,几个人流水线一样的作业。果然是人多力量大,不一会儿,这点活就干完了。 第125章 黄豆酱 立夏这日,叶宵有一件大事要忙,那就是做黄豆酱。 去年种的一小块黄豆地,收获了大半麻袋的黄豆,除了日常拿到宋庄换酱油换豆油以外,还剩两大盆还多,春节一过,正月里,叶宵就挑了一盆黄豆,将其做成了豆块。 豆块是做黄豆酱必备的东西。 将黄豆煮熟碾成泥,然后就将豆泥堆成长方形的砖块一样的酱块,用报纸包了,放在阴凉通风处发酵就是豆块。 豆块的发酵大概要百日左右,正月里做的酱块,到立夏这天,农历四月初八,时间刚刚好。 发酵好的酱块上面长满了一些小毛毛,看起来像发霉了一样,但是叶宵知道,这是米曲霉。 米曲霉和黄曲霉一样,仅一字之差,却大不相同。黄曲霉有着极强的毒性,而米曲霉可是好东西,是做酱油不可或缺的一种材料。 叶宵找来一把牙刷,刷毛轻轻触碰酱块表面的米曲霉,手腕微微发力,让刷毛在酱块上以极小的幅度来回移动,仿佛在进行一场精细的雕刻,每一根刷毛都小心翼翼地与酱块亲密接触,生怕破坏了这自然发酵的杰作。 刷下来的霉,叶宵用纸仔细包好,暂且收到一个铁皮盒子里。 做酱用的缸是在小河村挨家挨户精挑细选又扛上山的。到大腿那么高,上宽下窄,陶土做的,上面有一层釉面。叶宵可十分宝贝这个小陶缸,一路上她和沈梨、庄沫沫三个人轮换着背,费了不少功夫才无损搬到家。 叶宵在院子里将陶缸用一把刷子里里外外仔细刷洗了几遍,而后倒扣在院子里的一块木板上,晒干水分。 酱缸里不能进生水,不然酱会发霉。 洗完缸,叶宵又去河边挑了两次水。这次,她要洗酱块了。 将酱块表面的灰尘用小刷子刷洗干净,然后把方砖一般的酱块掰成小块放在阳光下晾干。 今天是个极好的天气,阳光热而不辣,像一层轻柔的纱幔笼罩着小院。叶宵难得寻得这闲暇时光,搬了把藤椅放在院子里,挨着那排整齐摆放的酱块和陶缸,悠然地晒起了太阳。 “你倒是会享受呀!”一声熟悉的呼唤在耳边骤然响起,叶宵缓缓睁开双眼,只见小黎灵动的身影出现在眼前。 “给你送洗发水来了。”小黎一边说着,一边笑着抬手示意,她的手中提着一个手工缝制的花布袋子,袋子里似乎有两个瓶子,坠着布袋子向下沉着。 叶宵赶紧从藤椅子上起来,热情的招呼小黎。 “这弄的是什么呀?”小黎的目光被一旁的酱块吸引,好奇地凑了过去。 “做黄豆酱用的!”叶宵耐心的给小黎解释,“我准备的挺多的,到时候做好了分给你们尝尝。” 小黎听后,又凑近仔细观察了一下酱块,那股奇怪的味道钻进她的鼻腔,让她越发觉得不可思议。她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嘴唇也不自觉地微微抿起,心中暗自嘀咕:这些看起来发霉、闻起来怪味十足的东西,真的是食物吗?这能吃吗? 叶宵也不多解释,她拉着小黎进屋,给她倒了水喝。 “从宋庄搬家的时候带了很多皂角、无患子之类的草药,春耕忙完了这几日得闲了,就做了几瓶洗发水,想着你们应该也没得用了,就赶紧送过来。”小黎把袋子放在桌子上,自己在椅子上坐了下来。 自从认识了小黎,家里的洗护用品就一直都是小黎帮忙准备,叶宵心中自然是很领这份情谊的。 “这些做洗发水的材料用一点就少一点,你以后还是留着自己用吧,不用特意给我送过来呀。”叶宵诚心地说。 小黎却佯装生气地杏眼一瞪,“那怎么行呢?!你就放心吧,到时候在院子里移一棵树,种上这些草药,不就早晚都有得用了嘛。” 两人又愉快地聊了一会儿天,小黎才想起来没见沈梨,便询问沈梨去哪了。 “去山里挖草乌去了!”叶宵如实说。 提起草乌,小黎一下子想到中医院的贾先生。“哎呀!她怎么自己一个人去了?等她回来,你告诉她,若是明个儿再去挖,千万等等我。我吃过早饭就来!” 叶宵虽然不知道小黎为什么突然要跟沈梨一起挖药材,但是既然她这么说,叶宵还是答应转达她的话。 聊了这半天的闲话,小黎看了看时间,说要回家给妈妈和乔凉煮饭,便起身告辞了。 叶宵热情地出门相送,待小黎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小路的尽头,她转身回到院子里,又去仔细检查了晒在院子里的酱块。她用手挨个捏了捏,已经完全干透了。 叶宵去柴房抱了一筐干柴,熟练地点燃灶膛,烧了一大锅的开水。按照一袋盐一盆水的比例,她兑了两大盆盐水,摆在锅台上等着晾凉。 她将晒干的碎酱块放入罐内,又将晾凉的盐水倒入缸中,没过酱块。 黄豆酱需要阳光照射下慢慢发酵。叶宵将装了酱块的缸口用白棉布盖好,用一根红布条捆住。她将酱缸搬到院子里阳光最充足的地方,摆放好,像是在安置一件珍贵的宝贝,然后静静地等待着它在时光的催化下慢慢发酵。 为了让黄豆酱的味道更加醇厚美味,叶宵每日都需要给酱“打耙”。 所谓打耙,就是用一根特制的酱杵在酱缸里自下而上、从外向内轻柔地画圆。叶宵找来一根笔直光滑的圆木棍,又在木棍的一头精心钉上一块巴掌大的方形木板。她用砂纸细细地打磨,直到木棍和木板都变得光滑无比,再将它们清洗干净,一根完美的酱杵就制作完成了,这便是日后每日搅拌捣酱的得力工具。 忙完这些,叶宵便开始准备做饭了。去年熏的腊鸭还有半只,叶宵打算今日就把它消灭掉。 她将半只腊鸭仔细地洗净,斩成大小均匀的小块,每一块腊鸭肉都透着诱人的光泽,闻起来带着一股子特别的烟熏味。 接着,她又拿起一颗拳头大的土豆,去皮后切成大小适中的块状。一切准备就绪,她先在锅里倒入一些热油,待油热起来,放入葱花,瞬间,葱花的香味便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她将土豆块倒入锅中,不停地翻炒,直到土豆块的边缘微微泛黄,散发出阵阵诱人的香气。然后,她才缓缓地添了水,将腊鸭块轻轻地丢进锅里,盖上锅盖,用小火慢慢地焖煮着。 腊鸭的肉是经过风干的,要想炖得软烂入味,就需要多煮一些时间。趁着这个功夫,叶宵来到储物间,拿出今天要种下去的土豆和红薯。她坐在小板凳上,耐心地将土豆和红薯一一切成合适的小块,每一块上都至少保留着一到两个饱满的芽眼,这样才能保证出芽率。 等把两大筐土豆和红薯都切好的时候,锅里的腊鸭土豆也炖得差不多了。 叶宵起身来到储藏室,找到那个装米的坛子,先是舀了一碗米到盆里,想了想,又打开米坛子的盖子,再舀了半碗米到盆里。 她端着盆来到院子里,将淘米水轻轻地泼在菜园子里。那些蔬菜照例种在门前的一大块空地上,如今,种下去的几种蔬菜都已经长出了嫩绿的苗,看起来格外喜人。 米刚下锅,沈梨就回来了。 她身后的背篓里,装着一堆开着紫色小花的植物。这些挖回来的草乌花还需要再粗略加工一下,沈梨把背篓放在房门口的地上,先进屋换了身衣服,又在院子里简单擦洗一番。 “在做什么?”沈梨抱着身上的脏衣服,丢进洗衣盆里,路过厨房的时候,她闻到锅里传来的香味,鼻子不禁一抽一抽的,像只可爱的小狗一样,在仔细地辨别着味道的来源。 叶宵蹲在灶膛前,一边向里面塞着柴火,一边回答道:“腊鸭炖土豆哦,可香啦。” “哇哦~这么丰盛!有没有多做一点饭呀?我都快饿死了。”沈梨说着便也在叶宵身后蹲了下来,从背后轻轻地将头靠在叶宵的肩膀上,一脸撒娇的模样。 “做了,肯定够你吃的!”叶宵果然预判到了,“对了,小黎今天来了,送了两瓶洗发水,听说你去挖草乌了,说明天一早要跟你一起去挖。” 叶宵赶紧把小黎的话转达给沈梨。 沈梨听了,脸上并没有露出太多的意外之色,只是淡淡地说:“八成是想感谢一下中医院的老头吧。” 这时,锅里传来噗噗的响声,叶宵见状,适时地收手不再添柴。不一会儿,米饭在蒸汽的加热下渐渐熟透了,叶宵打开锅盖,一股白米混杂着腊鸭的烟熏味的香气扑面而来,惹得沈梨忍不住猛吸了一口气,脸上满是陶醉的神情。 “好久没吃到这些肉了。” 去年的腊鸭总共也就两只,送人一只后,剩下的这半只叶宵一直都舍不得吃,今天终于可以一饱口福了。 锅里的土豆在长时间的炖煮下,其中的淀粉被热力完全分解到汤里,几乎都化到了汤里,使得汤汁变得格外浓稠。腊鸭也被炖得软烂可口,用筷子轻轻一夹,肉便从骨头上脱落下来。粘稠的汤汁泡在晶莹剔透的白米饭里,任是神仙下凡也难以抵抗这美味。 更别说忙了一上午的沈梨和叶宵,她们这一餐吃的都狼吞虎咽。 下午,叶宵和沈梨还要去河边栽种土豆和红薯,她们可得多吃些才有力气和精力忙这些。 第126章 葱油面 土豆和红薯种完的第二天,山里淅淅沥沥的下起了毛毛雨。雨丝如同万千银线,从灰蒙蒙的天空中轻柔地洒落,给整个山峦都笼上了一层如梦似幻的薄纱,雾蒙蒙的。 沈梨本想着借着这难得的雨天在家好好休息一日,舒缓一下连日劳作的疲惫。可没想到,早饭的碗还没洗完,小黎就像个准时的小闹钟一样,如约来到了小屋。 “这大下雨天的你也要进山啊?!”沈梨在厨房中停下手中洗碗的动作,瞪大了眼睛,满脸不可思议地看着门口的小黎。 小黎在门口抖了抖雨衣上的水珠:“雨很小的,不碍事。没准一会就停了。” “那没准一会还越下越大呢?”沈梨忍不住吐槽道。她手里手中还握着洗碗的布,水从指缝间不断滴落到洗碗的水盆里。 小黎把雨衣挂在门口,走进屋里:“不会的!你看云都没早上那么黑了,天也亮了,说明雨快停了。” 沈梨顺着小黎的话瞟了一眼天空,云层已经渐渐散去,不再像早晨那般黑沉沉的,整个屋外都亮了不少,确实没有大雨的迹象。 “我们这会就去挖,今天还能赶去宋庄一趟。我上次托人给我弄了点好东西,只是不知道他弄到没有。” “弄什么啊?”沈梨好奇的问。 小黎一眨眼,故作神秘的说:“先不告诉你,等拿到的时候你就知道了。欸你别磨蹭了,快点快点!” 在小黎的催促下,沈梨三下五除二的洗好碗。二人穿好雨衣和雨靴,背着背篓就一前一后出了门。 “中午还回来吗?”叶宵探出头来问沈梨。 “不回了,雨要是停了我俩就直接去宋庄。午饭不用等我!”沈梨一边回应着,一边急匆匆地往外走,声音随着她的脚步渐行渐远,最后消失在细雨之中。 等他们走后,叶宵想起昨天留下的米曲霉,雨天无事,她决定尝试着自己做些酱油。 做酱油和做黄豆酱差不多,主要材料还是黄豆,也要靠日晒发酵。 叶宵没有做酱油的经验,便只用碗舀了两碗豆子,大概一个脸大的小盆那么多。 叶宵坐在窗前的桌子旁,左手边是一盆豆子,右手边放着一个空碗。屋外细雨绵绵,她就这样安静地挑起了豆子,纤细的手指在豆子间穿梭着,每一颗豆子都在她的手中仔细地翻滚着。 所有发霉的、虫蛀的豆子都逃不过叶宵的眼睛,她像个严格的质检员一样,将那些不合格的豆子一颗一颗地挑拣出来,放到了右边的空碗里。 因为长时间低着头专注挑豆子,叶宵的脖子有些隐隐的酸痛感。她轻轻放下手中的豆子,抬起头来,用右手敲了敲僵硬的脖子,然后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嘴里还发出一声轻微的呻吟。 她看了一眼座钟,时针才刚刚走过不到一个小时,可她却觉得仿佛过去了很久很久。 “我以为过去好久了呢……”叶宵喃喃自语的将挑好的豆子端到厨房去。 要做成酱油,黄豆得泡六个小时左右。 她给黄豆盆里添上水,然后背起柴刀打算去砍些树枝。黄瓜要爬秧了,她得把架子赶紧搭好。 叶宵穿了双雨靴,戴了顶草帽,虽然此时屋外的雨已经停了,但是道路依然泥泞难走,她可不想让自己的鞋子沾上那些黑乎乎的泥巴。而树叶上还挂着雨水,砍树枝的时候,头顶戴着草帽可以防止被震落的雨水淋湿。 搭黄瓜架子用的树枝,对木柴的种类没有要求,叶宵很快就砍了一捆,背回到院子。 叶宵将树枝砍去多余的枝杈,插入土中,两两相对用裁好的布条捆绑成人字架。虽然三角形的黄瓜架更稳定,但是人字形的黄瓜架更透风些,有利于黄瓜的生长。 叶宵把黄瓜架都搭好,发现砍回来的树枝还剩些,她把它们抱进屋里,一会煮午饭的时候刚好当柴火。 她向屋里瞟了一眼,座钟显示10点25分。 今天沈梨去宋庄了,午饭只有叶宵一个人吃。她站在厨房犹豫了半天,最后决定吃一碗简单的葱油面。 说是简单,但是做起来也并不容易。尤其是熬葱油。 第一批种下的葱刚好抽出嫩叶,叶宵来到菜园子里,嫩绿的葱叶在微风中轻轻摇曳着,像是一群穿着绿裙的小姑娘在翩翩起舞。她弯下腰,仔细地挑选了几棵长势好的葱,很快就掐了一把葱叶子在手上。 只要根还在,这些被掐去的叶子过几天会长出新的来。 叶宵把葱拿进厨房,用水洗了,切成大拇指长的段。 大火烧热油后,叶宵便不再向灶膛里添柴。 她将切成段的葱叶慢慢地放入油锅中,瞬间,油锅里响起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葱叶在油锅中迅速翻滚着,颜色也由嫩绿逐渐变成焦褐色。叶宵手持笊篱,迅速地将炸好的葱叶从油锅里捞出来,防止炸糊发苦。 灶膛里的火渐渐熄了,锅里的温度也逐渐下降。原本热滚滚的油温也跟着慢慢降了下来。 趁着五分热的时候,叶宵打开橱柜,取出一把芝麻,轻轻地向锅里撒了下去。温热的油会慢慢炸出芝麻的香气,又不会因为油温过高而焦糊发苦。等芝麻在油里不再冒泡,叶宵便拿起酱油瓶,向锅里倒入三勺酱油和半勺糖。 酱油和糖在锅里迅速融入,与油和芝麻混合在一起,散发出一股独特的香味。 叶宵擀了面条,煮熟后捞到一个敞口的斗笠碗里,刚好一碗。她舀了两勺葱油,倒在面上,葱油迅速地渗透到面条里,将面条染成了诱人的黄褐色。 拌开后,整个厨房都飘散着葱香味。 叶宵搬来一个小凳子,端着碗坐在门口就大口吃了起来。美味的面条在她的口中不断地翻滚着,让她感到无比的幸福。 吃完面条后,叶宵将剩下的葱油装进一个小的罐头瓶子里,留到下顿再吃。 洗好碗,叶宵来到院子里。 因为下雨,叶宵昨天临时找了个铝皮锅盖给酱缸盖起来了。现在雨停了,她把锅盖移开,打开罩着的白布,一下一下打起了耙。 酱块已经泡散了,依稀还能看到豆瓣的样子。 叶宵一边上下打着耙,一边用筷子挑出里面的杂质。按照这个势头,不出三天应该就会冒泡发酵了。 打完耙,叶宵将白布重新罩好,用红线绳系好。 酱缸要系红线绳,是老一辈的习俗,但是至于为什么要系红线绳,叶宵也不知道。她觉得这只是一种讨吉利的说法吧!就跟过年要贴春联、放鞭炮一样,只是一个彩头,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雨后的山林,有一种独特的味道。湿润中夹杂着泥土气息和植物的味道。叶宵一直很喜欢这种清新,总觉得闻到后就让人不自觉的放松和舒适,就像是给心灵做了一次spa,能让人忘却烦恼。 叶宵是喜欢下雨天的,因为对于小蚂蚁一般的叶宵来说,雨天意味着不用劳作,可以尽情的发呆,享受一天的清闲和宁静。 就像她现在。坐在门口,什么也不做,只是静静地想一些毫无边际的事情。 下午,豆子泡好了。 叶宵把黄豆倒进锅里,添水到没过黄豆一指高左右。用小火慢慢煮着,直到豆子将水分都吸收,用手轻轻一捏就碎的程度就刚刚好。 叶宵拿来一个蒲草串起来的方形帘子,将煮好的豆子摊在上面,晾凉。 然后她去储藏室舀了半碗面粉,又进屋找出昨天放米曲霉的铁皮盒子,将纸包的米曲霉倒进装面粉的碗里,搅拌均匀后,洒在晾凉的黄豆上。 叶宵双手端着蒲草帘子,左右均匀的轻轻晃动,让每一粒黄豆都沾满面粉。然后她将一块干净的抹布,盖在裹了曲粉的黄豆铺在上面。 至此,一切准备就绪,接下来便只需静候黄豆发酵了 。 第127章 春和景明 太阳缓缓沉到地平线后,沈梨也终于从宋庄赶了回来。进屋的时候,叶宵发现她的怀里还揣着一本书。 说是书,可仔细瞧,更像是精心装订的手抄本。沈梨连衣服都没脱,先把叶宵拉过来。她的眼神中透着一丝得意,显摆着轻轻翻开手抄本,将本子里的内容展示给叶宵看。 每一页都是一种草药,满满一本,各种草药的生长地域,形态特征,生理特性等等都有清晰标注。 这哪里是药草笔记?简直是一本致富经! 叶宵急忙凑上前,快速翻看着,眼睛越睁越大,惊喜地问道:“这东西你从哪儿弄来的?” 沈梨神秘一笑:“你猜?” 叶宵把本子一合,明显没有耐心跟她打哑谜:“你少卖关子!快说!” 沈梨一把抽走叶宵手里的笔记,一边笑着一边脱鞋上了炕。 白天下过雨,屋子里带了些阴冷的潮气,叶宵便生火烧了炕,现在的火炕一片温热,坐起来暖烘烘又不燥热,很舒服。 沈梨惬意地坐下,在炕上懒懒的伸了个懒腰,不紧不慢的说道:“中医院的葛老先生给的。” 叶宵自然记得葛先生,前不久还给小黎弄来了两筐稻苗。 “那他为啥要给咱们抄这个?”叶宵仍想不通,虽说有过几次交易买卖的情义,但是说起来也没到那么熟识的关系,这本册子且不说麻不麻烦,若是在市场流通起来,价值也是不菲的。 沈梨看叶宵狐疑的样子,大大咧咧的说:“想让我们帮他挖药呗!这山这么大,里面能入药的肯定不止那点草乌灵芝和人参。老头怕咱们不认识,特意给画出来。这用意还不明显?” 叶宵一边思索着,一边步履缓慢地走到炕边,她眉头皱紧,缓缓在炕沿边坐下,却仍觉得有说不通的地方。 “那聚集区那么多人,总归有专门收购或者采集药材的人吧?怎么就要指上你我?” “那我也问了,老头没明说,但是小黎猜测,肯定是我们就住在山里更方便呗!他们肯定有专门负责这些的人,不过对咱俩来说,进山比他们容易太多了,又了解这山里的情况,随时随地都能去采。” 叶宵细思,倒也有几分道理。 沈梨看着叶宵认真思考的样子,把小册子往炕上一拍,兴奋地说:“你别管那么多,反正他要收药,咱采了就能卖钱,换点油盐的完全不成问题。两全其美嘛!咱攒上钱,就去整个车,再买个蓄电池弄上电,哎呀呀~” 听到沈梨说这些,叶宵的心也活了,恨不得现在就进山去。 “欸,你猜小黎找人弄了个什么?”沈梨yy完发家致富的事情,又凑到叶宵旁边,用肩膀撞了一下叶宵,神秘兮兮的八卦。 叶宵侧着头,好奇的眨着眼睛:“弄了什么?” 沈梨啧了一声,故作神秘:“你猜猜呗,老是让我说多没意思?” 叶宵哪里猜的到,撇了撇嘴,翻了个白眼:“不说算了。” 沈梨见叶宵不吃这一套,马上妥协:“哎呀,你这人真没劲!她弄了点酒曲。” “酒曲?”叶宵惊讶地重复道,“她要烧酒?” “那咋了?宋庄还没有卖酒的呢!这可是空白市场,大有可为。”沈梨兴奋地比划着。 酒如果真的能烧出来,那确实不愁卖,叶宵不得不佩服小黎的执行力,每次都是说干就干没有一丝犹豫的。 “那她在哪烧酒呢?那些设备又咋整呢?”叶宵又问道。 沈梨眨巴着眼睛想了想:“这我也不知道,不过她应该已经有办法了吧?不然也不会费那个事去弄酒曲咯!” 酒曲其实也不算什么难弄的东西,原材料简单又常见,只是制曲需要一定的技术经验。要先用小麦、豌豆浆,人工踩踏制曲成型再用苍耳草覆盖来培养大曲,说起来就这一句话,但是比例、温度等等皆有讲究,非经验丰富的老手不行。 在现在,会这些的都算人才,是可以凭这些手艺去聚集区领个“铁饭碗”的。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沈梨的眼皮渐渐沉重,声音也越来越含糊,连晚饭也没吃便睡熟了,。 第二天是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 湛蓝如宝石的天空中,洁白的云朵如同般轻盈地飘浮着,时而变换着形状,微风轻拂,带着丝丝缕缕的野花的香气与泥土的清新气息,温柔地撩动着发丝,让人的心也不自觉地变得轻快起来。 叶宵来到厨房查看做酱油的豆子,它们已经开始发酵了,一粒一粒的豆子都已经发白结块,这就是曲块。 叶宵伸手握住结块的曲,指腹轻轻用力,便能感受到曲块表面微微的粗糙,带着发酵后独特的韧性,随着她手指的动作,曲块逐渐在手中散开,那细腻的粉末从指缝间簌簌落下,带来一种干爽又奇特的触感。 她用手指仔细地翻动着曲子块,让发酵后的曲块均匀散热。 又过了两天,白色的曲块长出了黄绿色的霉,豆子也逐渐变干,这就意味着制作酱油的曲块成功了! 叶宵找来一个透明的密封罐,一股脑地将豆子倒进去,摆在院子里酱缸旁的凳子上晾晒。 做完这些,叶宵走到房门口,对着在炕上翻看草药手册的沈梨喊道:“走,去田里补苗。” 沈梨合上手抄册,谨慎地收好,这才穿鞋跟着沈梨一起去了田里。 种子播下去有一些日子了,现在几块耕地里都长出了绿油油的禾苗,不过,总归还是有些没有出苗的,今天,叶宵她们俩就是要去给地里补苗。 到河边的时候,沈梨发现今年的豆子苗长的比往年好,也许是因为种的地方合适,所以事半功倍。 有了以往种植的经验,两人配合默契,很快就补齐了缺苗。 沈梨站在地头向远处看,河水像一条玉带,在森林里横穿而过。不远处的河岸长着高高的蒲草,草丛里,一动一动的,似是有什么动物在穿行。 沈梨想,一定是每年都在河边孵蛋的那群野鸭今年又来了。 她当即丢下手里的工具悄咪咪地摸过去。 叶宵看她的样子就知道她一定是发现了什么猎物,自己不擅长做这些,也就不跟着去添乱。地里有些杂草,她弯着腰,开始徒手薅草。 在这种平坦的耕地,以往都是机械化种植,除草也有专门的除草剂。但是末世后,退回到小农时代,这些事情就只能手工完成了。 叶宵听沈梨说,今年宋庄聚集区原本弄来一台大型播种机和收割机,但是用了一天发现太费油了,于是这几台机器就闲置了。加上去年刚好合并了几个小的聚集区,于是今年发布了很多耕田的积分任务,毕竟劳动力没有燃油贵,还能解决一些就业问题。 人有饭吃有工做,就会大大减少寻衅滋事的概率,聚集区也能更稳定太平的发展。 叶宵在低头忙的满头大汗,远远地听到沈梨在喊自己的名字。她回头一看,沈梨一手抓着一只嘎嘎叫的野鸭子,正兴奋地又蹦又跳。 两个人结伴回家,被绑了的鸭子一路上嘴里不停地“嘎嘎”乱叫,就像是不服气的叫嚣。 沈梨一手把它拎起来,瞪着眼睛龇着牙跟它对话:“叫也没用,马上就炖了你!” 院子里,沈梨要给宰杀的野鸭烫毛,她抓着野鸭软趴趴的身子,羽毛在手中滑溜溜,带着一种温热的触感。她把野鸭浸到装着沸水的盆里,蒸汽升腾起来,扑在脸上,带着一股潮湿的热气,让她的脸颊瞬间变得温热。 虽然热水浇在野鸭身上,飘出来的味道刺鼻难闻,但是也架不住她在脑子里想象这只鸭子的做法。 “挂熏肉房烤了吃怎么样?皮酥肉嫩,脆皮片下来蘸着糖吃,肉呢,就用蒸饼,卷着吃,北京烤鸭丐版!” 沈梨说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一旁和面的叶宵无奈地笑笑。 第128章 防患于未然 那只抓来的野鸭,最终还是炖了吃了。 铁锅一掀开,里面赫然是一个铝盆,盆里炖好的鸭肉香气四溢,铁锅的四周一圈贴了黄澄澄的饼子,谷子和肉混合而出的香气很快就占领了整个厨房。 叶宵将鸭子先焯后炒,炖煮开锅后捞到盆里,而后又隔水复蒸半小时,这才是鸭肉软烂入味又不柴的关键。 而四周贴的饼子,是用玉米面和白面混合而成的,既有玉米香甜的味道,又有白面细腻的口感,是叶宵最近才发现的新吃法。 对于许久没吃鲜肉的沈梨和叶宵来说,这一盆鸭子像久旱后的甘霖一样,可解了馋。二人两顿下来吃的连汤都没剩下。 晚春时节,山里已是一片浓绿,生机盎然。 若是在往常,这个季节正是捕鱼打猎的好日子,但今天阴沉沉的天气让二人提不起兴趣。 “今年的雨怎么这么频?昨儿才下过,今儿又是阴天。”沈梨讨厌阴雨天,她看到这个灰蒙蒙的天就烦。 但叶宵却觉得没什么不好。小屋在半山腰,坡地的地势让雨水难以存积,反倒使得菜园里的蔬菜在雨水的滋养下,一个劲儿地疯长。 叶宵看着那喜人的菜苗,嫩绿嫩绿的,仿佛一个个茁壮成长的孩子,心中满是欣慰,不禁生出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欢喜。 只是为了防止去年狍鹿啃食白菜的悲剧再次发生,叶宵和沈梨商量着,应该给院子里扎个篱笆。 沈梨也觉得很有必要,毕竟辛辛苦苦种的菜,可不能再被糟蹋了。 说干就干,二人抄起柴刀,熟稔地走进家附近的林子,砍起扎篱笆要用的树枝。砍柴这事儿,对他们来说就像家常便饭,每日一闲下来,就往山里跑。没几天,柴棚的一角就堆满了粗细不一的树枝。 沈梨和叶宵又花了半天的功夫,把这些树枝理顺摆好。 扎篱笆虽说不是什么高难度的技术活,但也需要些耐心。沈梨手持柴刀,仔细地将砍回来的树枝多余的枝杈削掉,留下光溜溜的主干,再砍成大小差不多的长度。 沈梨挑了几根手腕粗的木头,来到菜地四角,用力将木头一端削尖,而后一锤一锤地把它们稳稳地锤进土里。这几根木头,便是整个篱笆墙的桩子,是支撑起整个篱笆的关键基础。 一旁的叶宵找出来一块闲置不用的尼龙布,熟练地用剪刀裁成两指宽的细条。她拿起一根树枝,用尼龙布条将其与篱笆桩子并排缠绕绑定。 以此为起点,她又用布条将其他树枝依次与桩子捆绑固定,排列得整整齐齐。 为了加固,沈梨还在篱笆的上中下三个方向用藤条和木条捆绑缠绕加固。虽然防大型野兽不太行,但是防些狍子林鹿之类的倒是管用。 “这下我看那些臭鹿还怎么来祸祸我的菜!”沈梨叉着腰站在篱笆门前,仔细打量着自己的劳动成果,越看越满意。 菜地被篱笆围起来以后,叶宵把院子里的黄豆酱缸和酱油缸也搬进了菜园子里。 菜地被篱笆围起来后,叶宵又担心起院子里的黄豆酱缸和酱油缸。她可不想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辛辛苦苦忙活快一个月的成果,被误闯进来的小兽掀翻在地,毁于一旦。 叶宵轻轻掀开酱缸蒙着的白布,一股发酵的独特味道扑面而来。 此时的黄豆酱已然泛出黄棕色的色泽,深沉而内敛。酱体表面还泛着一层薄薄的油光,凑近细瞧,能看到黄豆颗粒已经变得软烂,相互粘连、融合,形成了一种细腻而又富有质感的状态。 叶宵拎起酱耙,用手指轻轻点了一点酱放进嘴里。 咸味十足却香味不够。大概是因为连日阴雨,日照明显不足导致的酱的发酵进程颇为缓慢。 叶宵望着这酱,眉头紧蹙,嘴唇也不自觉地抿了起来。依照这个态势,恐怕还得再等上半个月方能品尝到那美味的黄豆酱。 打完耙,叶宵直起身子,抬头望向阴沉的天空。这雨好像下的过于频繁了,她心里隐隐有些不安,总觉得这不是什么好兆头。 “在想什么呢?”沈梨收拾完院子里扎篱笆剩下的树枝,一转头,就看到叶宵望着天空发呆,忍不住走上前去问道。 “我感觉,今年这天气太反常了。”叶宵犹豫了一下,缓缓说道,“雨下得太频繁,如果接下来两个月还是这样,怕是要发生涝灾。” 叶宵的担忧,其实也是沈梨心中所想。 “咱们山上这会儿看着倒还好,就是不知道山下小黎和庄妤他们的地里怎么样了?”沈梨叹了口气,明显也不乐观。 叶宵和沈梨对视一眼,随即陷入沉默。 她们不约而同地想到,小河村地势低洼,一旦发生洪涝,后果不堪设想。 二人越想越担心,片刻后,决定下山去看看情况。顺便提醒一下小黎他们,看看能不能提前采取行动,防患于未然。 两人匆匆回屋换了身衣服,便沿着小路下了山,直奔小河村而去。 快到村外时,沈梨远远就看到了小黎的稻田。在一片略显荒芜的地里,那一片整齐的、绿油油的水田格外醒目,仿佛是大地上一块精心雕琢的翡翠。 “看起来这些稻秧长得好像还不错?”沈梨眼里带着一丝庆幸,她指着稻田的方向,语气轻快地对叶宵说。 叶宵也早就看到了这一块田,她点点头,“毕竟是水田,雨水丰沛倒也不是坏事,就是不知道他们种的其他的作物怎么样了。” 尤其是怕涝的小麦。 二人加快脚步走进村子,径直来到庄然家,走到大门口却发现平时一向敞开的大门今日却落了锁。 沈梨透过门缝向院里张望,只见院内收拾的一如既往干净整洁,只是院门紧锁门窗紧闭,不见半个人影,甚是反常。 第129章 奇人异士 “奇怪,人都去哪儿了?”沈梨眉头紧锁,满脸狐疑,伸手用力拉了拉锁住的庄然家大门。那铁门发出“当当”的声响,在寂静的氛围里格外突兀,仿佛也在疑惑着主人的去向。 “看来只能去小黎家问问了。”叶宵无奈提议道。 两人没能找到庄然一家,只能前往隔壁小黎家打探消息。可刚到门口,熟悉的一幕让她们愣住了——小黎家的大门同样紧锁着。 “这……”叶宵满心疑惑,不禁拧紧了眉头。心底隐隐泛起一丝不安,脑海中不由自主地闪过各种不好的念头,难道真出什么意外了? 叶宵越想越觉得蹊跷,她四处张望一番,目光锁定门口长着的一棵大柳树,没有丝毫犹豫,她快步上前,双手紧紧抱住树干,双腿一蹬,像一只敏捷的猴子般迅速攀爬而上她稳稳地抱住一根粗壮的树枝,身子前倾,目光如炬,小心翼翼地向院子里张望。 “怎么样?看到什么了?”沈梨站在树下,仰着头,焦急地大声询问。 “屋门关着,但没上锁,客厅的窗户是敞开的,院子里看着一切正常。”叶宵一边观察,一边有条不紊地回应着。 听到这话,沈梨悬着的心总算落下了一半,长舒一口气说道:“那敲门试试吧!我觉得应该没啥大事。小黎妈妈身体不好,行动又不方便,说不定正一个人在家呢!” 叶宵小心谨慎地从树上往下爬,沈梨则快步走到大门口,伸手握住门环,用力地扣了起来。 “当当当”,清脆的敲门声在这片安静的空间里回荡,与此同时,沈梨扯着嗓子大声喊道:“家里有人吗?有人在家吗?我是沈梨啊!” 沈梨一遍又一遍地呼喊着,终于,门内传来了细微的开门声,紧接着是一阵鞋底与地面摩擦发出的沙沙声,由远及近,最后在大门前停了下来。 “是沈梨吗?”小黎妈妈那熟悉而又温和的声音,透过厚重的门传了出来。 听到这声音,叶宵和沈梨一直高悬着的心,此刻彻底放了下来。 沈梨赶忙大声回应:“是我,阿姨!” 叶宵也紧接着喊道:“还有我,阿姨,我是小叶。” “哎哎,”小黎妈妈在门内应着,紧接着,大铁门下面的缝隙里,慢慢伸出一把钥匙,“呐,这是钥匙,你们快开门进来。” 叶宵眼疾手快,接过钥匙,插入锁孔轻轻一转,“吱悠”一声,大门缓缓打开。只见小黎妈妈正拄着一根盲杖,静静地站在门前。 “阿姨!”叶宵满脸关切,一边热情地打招呼,一边快步上前搀扶住小黎妈妈。 小黎妈妈摸索着握住叶宵的手,在她的搀扶下,慢慢地跟着一起走进屋内。 “阿姨,小黎呢?庄然他们都去哪儿了?”叶宵扶着小黎妈妈在屋内的藤椅上稳稳坐下,随后自己也在沙发上落座,开口问道。 “出门了,他们说要去附近转转,看看还有没有别的村子镇子什么的。乔凉也跟着一块儿去了。”小黎妈妈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不紧不慢地说道。 “那小黎呢?怎么把您一个人锁在屋子里呀?”叶宵满脸疑惑,实在忍不住心中的好奇。 “小黎去宋庄了,说是去接一个人。”小黎妈妈端坐在那儿,眼睛虽然看不见,却仿佛直直地盯着前方,“你们自己倒水喝,千万别客气。” 沈梨连忙应了一声“哎”,随后按捺不住好奇,追问道:“接人?接谁呀?” “我也不清楚,她也没跟我细说。一大早急急忙忙就走了,又说乔凉和庄然他们都不在家,担心我一个人在家会出事,就把大门锁上了。” “原来是这样。”叶宵若有所思,低声喃喃道,“我们这次过来,其实也没啥特别要紧的事,主要是想问问你们山下的田地怎么样了。最近一直下雨,山下地势又低洼,就怕会发生涝灾。” 小黎妈妈微微点头,轻轻叹了口气,忧虑地说道:“这年成啊,看着是不太好,过年那会看天气就知道!老一辈对这些都是有说法的……我估计后面下雨的日子还多着呢,今年肯定有灾。” 叶宵深表赞同,皱着眉头一脸忧愁地说:“我也是这么担心的,在家左思右想,实在放心不下,就过来看看。阿姨,您觉得有没有什么办法能抗涝呢?总不能就这么看着吧?” “前几天他们几个已经在地里挖了排水沟。目前来看还能应付,可就怕这雨再下下去可就不好说了。”小黎妈妈忧心忡忡地说。 说到这儿,三人都陷入了沉默。气氛仿佛也被这沉重的话题感染,变得压抑起d来 第130章 老焦 小黎不在家,沈梨和叶宵实在放心不下将小黎妈妈独自锁在家中。于是,两人心照不宣地决定留下来,等小黎从宋庄回来后再返回山上。 叶宵搬了个矮沙发,安静地坐在小黎妈妈身旁,耐心地陪着她聊天。 小黎妈妈打开了话匣子,碎碎叨叨地讲起小黎小时候的趣事。从调皮捣蛋的童年时光,到懂事乖巧的成长岁月,到最后末世之后的艰难日子,小黎妈妈感慨万千,声音略带颤抖地讲述着小黎是如何在兵荒马乱的那几年,带着她这个双目失明的老人四处奔波、艰难求生的。 说到动情之处,她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情感,泪水夺眶而出,顺着脸颊缓缓滑落。 “我是真的没用,一直拖累她……” 叶宵见状,心中一阵酸涩,她连忙起身,在屋内四处寻找,终于找到一条干净的毛巾,小心翼翼地递给小黎妈妈,轻声安慰道:“阿姨,您别太伤心了。小黎姐是个很厉害的人,我们都很佩服她,这年月,有家人陪着是多幸运的事情,我们不知道多羡慕小黎姐有妈妈陪着……” 叶宵的眼圈也红红的。 “害!不说这个了,不说这个了!”小黎妈妈用毛巾擦拭着泪水,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容,略带歉意地说道,“你看我这老婆子,真是的,净说些让你们扫兴的话,勾的大家都难受……” “阿姨,您千万别这么说。经历了这么多,咱们还能好好地坐在这里,已经是无比幸运的事了。您瞧,现在咱们吃得饱、穿得暖,往后的日子肯定会越来越好的。”叶宵握住小黎妈妈的手,柔声劝慰着。 “对对……大家都是有福气的人。”小黎妈妈微微点头,顺着叶宵的话应和着。 沈梨窝在沙发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叶宵和小黎妈妈唠着家常。可她那好动的性子哪耐得住这般清闲,没过多久,便坐不住了。她挽起袖子,索性在小黎家闲逛起来。 院子里,鸡鸭正叽叽喳喳地叫嚷着,食槽早已空空如也。沈梨在走廊里找到半袋子玉米糠,熟练地和好了鸡鸭的吃食,调配好后,她将食盆稳稳地放下,刹那间,鸡鸭们如潮水般一拥而上,欢快地啄食起来,嘴里还不时发出满足的“咯咯”声。 接着,她又去隔壁院子一角的猪圈看了一圈。 猪食槽空了,沈梨一手拿着一个铝盆,一手拿着个葫芦瓢,来到客厅问小黎妈妈:“哪个锅煮猪食?” “哎呀,怎么能让你做这些,你们可是客人。”小黎妈妈说着就要起身,叶宵赶紧把她扶着又坐回藤椅里。 “没事,您安心坐着吧,我们来。”她说完就要去厨房帮忙,沈梨一扬头,“我弄就行,你们还是聊天吧!” 她说完就直奔厨房,为猪煮起了猪食。熊熊的炉火舔舐着锅底,沈梨专注地搅拌着,不一会儿,厨房里便弥漫起一股独特的香味。 她将热乎乎的猪食倒进猪圈的食槽里,两只猪仔哼唧哼唧的就吃了起来。 “多吃点,吃胖胖的过年我就有口福了!”沈梨一手端着空空的盆,另一只手拿着一根树枝戳了戳猪耳朵,笑嘻嘻地对着猪圈里自言自语。 羊圈挨着猪圈建的,只有一墙之隔,两只小羊还很小,此时缩在墙角,看起来像两团有点脏的棉花团。 沈梨到菜园子的一角,随手薅了两把鲜嫩的青草丢进去,它们便屁颠颠的过来嚼了起来。 “真可爱。”沈梨看着小羊羔,说道。 一番忙活下来,沈梨有点累了,她回到屋里,一屁股坐在沙发上,长舒一口气,稍作歇息。此时,叶宵跟小黎妈妈也没有再聊天了,屋内一片安静,只有墙上的老旧钟表在安静的走着。 就在这时,院子里突然传来一阵“嘎吱”的大门声响。 “是不是小黎回来了?”叶宵瞬间来了精神,她连忙伸长脖子,透过窗户向外张望着。 只见大门缓缓被推开,两个人一前一后走了进来。走在前面的,是一头乌黑长发披肩、身着亮橙色卫衣的小黎。而跟在她身后的,是一个裹着一件破旧不堪夹克的男人,那男人蓬头垢面,活像个落魄的叫花子。 叶宵瞪大了眼睛,仔细地瞧着,却怎么也认不出这到底是谁。 “后面就是她特意去宋庄接回来的人?这人到底是谁啊?”叶宵紧盯着窗外走进来的两人,忍不住低声喃喃自语。 沈梨被叶宵的话勾起了好奇心,她也从沙发上站起身来,快步凑到窗前,隔着玻璃向院子里仔细瞧去。 小黎和那个男人越走越近,眼看着就要到房门口了。就在这时,沈梨看清了来人的长相,不禁惊讶地脱口而出:“怎么是老焦?” “老焦是谁?”叶宵满脸疑惑。 然而,她的问题刚出口,小黎已经带着老焦拉开了房门。 随着门被推开,一股带着尘土气息的冷风裹挟着老焦身上那股许久未清洗的酸臭味扑面而来。 一进门,小黎就看到了沈梨和叶宵,她面带笑意,欢快的说道:“我还纳闷大门怎么开了呢,我走之前明明锁好了呀,原来是你俩来了。” 叶宵的目光越过小黎,紧紧地落在她身后的男人身上。男人的头发如杂乱的枯草,肆意地纠缠在一起,脸上满是污垢,一道道泥痕像是岁月刻下的苦难印记,深陷的眼窝中,目光黯淡无光,整个人仿佛是从破败废墟中蹒跚走出的孤影,尽显落魄与沧桑。 小黎哪里捡回来的这么个人?叶宵满心疑惑,对老焦的好奇又多了几分。 “原来你是去接老焦去了!不过他这是……”沈梨恍然大悟。 “本来只是想去问下他会不会弄烧酒坊的,没想到去了发现他似乎不太好。感觉像是受了什么刺激。”小黎回头担忧地看了一眼老焦。他还站在门口,低着头,怯懦的佝偻着。 “老焦,别怕。这是我家,你很安全的。”小黎鼓励的对老焦说,“屋里的是我妈,还有叶宵和沈梨。沈梨你还记得吗?上次我跟她一起去找过你,你见过她的。她们都是我的朋友,是很好的人。” 老焦听着小黎的话,抬头瞟了叶宵和沈梨一眼,但目光很快又缩了回去。 虽然沈梨上次见老焦,觉得他的精神状态也不算正常,但如今看着老焦现在的样子,明显更严重了,简直判若两人。她也疑惑他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小黎见老焦不肯进来,便又折返回门口,她双手抚着老焦的肩膀,柔声说道:“别怕,这里都是好人,不会有危险。” 老焦低着头,小黎尝试着拉着他的胳膊往屋里走。老焦没有拒绝,任由小黎拉着他,就这样进了屋。 “他这是怎么了……”沈梨疑惑的问。 小黎摇摇头:“我也不知道,问他他也不肯说。” 小黎妈妈虽然看不见,但是听到大家的对话,也对事情有了个大概的了解,她叹了口气,只是感叹的说了句:“也是苦命的人……” “你要不要先在我们这住下来?”她扬起头,问老焦的意见,但老焦只是盯着自己的鞋子,却一言不发。 大家都看着他,半天,小黎又说:“或者隔壁养猪羊的院子,那间房给你拾掇一下,你一个人住那?” 她说完便看着老焦,等他的回复。老焦低头沉默很久,久到大家都以为他不会说话的时候,他却点点头,说了句:“好。” 第131章 什么关系 老焦就这样在小河村住了下来。 只是他每天几乎都是屋门紧闭足不出门,也不知道在屋子里鼓捣着什么。 小黎每天喂猪喂羊的时候也顺便给他送点饭。每次,她把碗搁在门口,亮开嗓子喊一嗓子:“吃饭咯!”稍等片刻,门便像怕见光的虫子,小心翼翼地开条小缝,一只手探出来,把碗端进去。 说来也怪,看起来神志不清的老焦每次吃完,总会把碗洗得干干净净,放回原处。这一点,让小黎觉得,老焦这人啊,或许没疯,只是一时受了啥刺激,往后总会好起来的。 又多了一口人,小黎的压力陡增。 当初搬来小河村,她可是把这两年卖洗发水攒的那点家底儿都砸在了这一群鸡鸭猪羊身上,粮食只带了两袋子,算起来原本就不够吃到秋收的,何况乔凉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就这两袋米面,他们仨人吃都勉强,更别说还要喂那些鸡鸭猪羊。 她本想到时候弄点什么山货之类的再去宋庄倒腾着卖掉。不过没想到地里的活和家里这些鸡鸭让她完全腾不出手。 好在搬来后,沈梨和庄妤送来了几袋粮,庄然还提了两袋子玉米糠粉,这才让养鸡喂猪的饲料有了点着落。可如今老焦一来,原本刚刚好的平衡“哗啦”一下就被打破了。 小黎今年种的粮食,得等到秋天才能收,这离秋收还有好几个月呢。她总不能老厚着脸皮问其他两家借粮吧?再说了,她也不知道人家还有没有余粮。贸然开口,万一人家也不宽裕,那多尴尬。 小黎忧心忡忡地走进厨房,望着仅剩的半桶白面和半桶玉米粒,眉头拧成了麻花。打猎,她压根不会;下网捞鱼,也是一窍不通。园子里的菜长得倒是水灵,可那哪能填饱肚子呢? 一连好些天,小黎都被这事儿愁得眉头不展。 仿佛老天爷听到了小黎的心声,没过几天,叶宵和沈梨又登门了。 这次,两人肩上各背了个麻袋,袋子鼓鼓囊囊,装满了玉米和麦子。叶宵“咚”的一声,把肩上扛着的袋子重重放在地上,说:“山上没石磨,玉米都是粗粒,得你们自己加工一下。” 沈梨深知小黎要强,赶忙表态:“还得亏去年我和叶宵种了将近半亩地的玉米,一冬天也没咋吃,现在还剩不少。你要是缺粮,可别跟我们客气,尽管开口。你也别觉得有压力,缺啥就说,等你家杀猪的时候,分我一块肉,就当我现在投资入股啦!” “没问题没问题!”沈梨这么一说,小黎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了地,顿时轻松不少。 一屋子的人,顿时被笑声填满。 “那个老焦怎么样了?”沈梨问小黎。 小黎摇摇头:“每天自己闷在屋子里,我也不知道在忙什么。” “真是个怪人!”沈梨越发好奇了,“你们咋认识的?” 听到沈梨这么问,小黎脸上多了一丝慌乱,她欲言又止,最后只是云淡风轻的说了句:“就一般朋友,也没有很熟。” 这话沈梨肯定是不信的。但是既然小黎不愿意说,想必有她自己的顾虑,她也就不刨根问底,话题一转,打听起了庄然他们:“乔凉他们还没回来?” “没呢,都走了第八天了。”小黎答道。 “不会出啥事儿吧?”沈梨皱起眉头,眼里满是担忧。 “应该不会,庄然做事还是有分寸的。”叶宵赶忙安慰道。 这一天,在小黎妈妈的热情挽留下,沈梨和叶宵在小黎家吃饺子。可饭还没吃完,雨就“噼里啪啦”地下了起来。小黎本想留两人过夜,沈梨却担心这雨下个不停,最后还是冒雨回了家。 雨滴打在伞面上,溅起小小的水花。一路上,狂风裹挟着雨水,不断地试图掀翻她们的雨伞,两人艰难地前行着。 一到家,叶宵的头发已经被雨水打湿了几缕,贴在脸颊上。她一边甩着手上的雨水,一边对沈梨说道:“这伞打了跟没打也没差,淋了个透心凉。咱俩洗个热水澡吧,万一感冒了可没药。” 说完,她便换了身衣服,去厨房点火烧了一大锅水。沈梨也去西厢房拿出了澡盆。 沈梨将热水缓缓倒入木盆,用手试了试水温,感觉刚刚好。她褪去身上被雨水浸湿的衣物,小心翼翼地坐进温热的水里。刹那间,一股暖流包裹了她的全身,她微微后仰,闭上双眼,惬意地舒展开四肢,全身的毛孔仿佛都在欢呼雀跃,像久旱逢甘霖般尽情地吸收着温暖。她忍不住轻轻呼出一口气,“呼~舒服……”,一边用毛巾缓缓撩起热水,轻柔地擦拭着身子,一边忍不住感叹。 不过她并没有过多的贪恋这种舒适,毕竟叶宵也淋了雨。 洗去雨水的寒意,她赶紧擦干身子穿好衣服,又给叶宵换了洗澡水。然后她坐在厨房的灶膛前,一边往灶膛里塞柴火,一边擦拭着湿漉漉的头发。灶膛里的火光映照着她的脸庞,一闪一闪。天还没全黑,可阴沉沉的雨幕,像一块巨大的灰色幕布,将整个世界笼罩,让天色显得格外晦暗不清。灶膛里的火,烤得沈梨的脸热烘烘的,倦意像潮水般一波又一波地涌来,她的眼皮开始不住地打架。 她的头发还没干透,几缕发丝因为潮湿黏在一起,有些凌乱地搭在额头和脸颊上。她坐在小板凳上,手肘支在膝盖上,手托着腮,整个人看起来疲惫不堪。脑袋一点一点的,像极了小鸡啄米,每次点头后,都要努力地抬起头,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些。 叶宵洗完澡出来,看到沈梨的样子,温柔的笑意就这样爬上她的嘴角。 她几步就走到沈梨身边,伸出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声音轻柔地说道:“怎么在这就瞌睡起来了?” 沈梨回头,一眼望见叶宵亮晶晶的眼睛,像是夜空里一颗星一般。她身上有着跟自己一样的沐浴露的味道,淡淡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沈梨觉得偏偏叶宵身上的就要好闻些。 叶宵微微弯腰,伸出手拉住沈梨的胳膊,把她从小板凳上拉起来,轻声说道:“你头发还没干,先别睡,不然湿着头发睡觉,明天要头疼的。” 沈梨微微点头,轻声回应:“好。”这次,她没再嫌叶宵啰嗦,反而觉得心里暖暖的。 夜色如墨,缓缓蔓延开来,将整个屋子笼罩在一片静谧之中。 沈梨和叶宵躺在被窝里,黑暗中,两人的身影隐隐约约。 沈梨仰着头,望着黑漆漆的屋顶,脑海里又浮现出老焦的身影,她忍不住开口道:“你说这个老焦到底是干啥的?我咋感觉小黎对他特别上心呢。” 叶宵原本平躺着,听到这话,她轻轻翻了个身,面向沈梨,摇了摇头,随即又想起沈梨在黑暗中看不见,便赶忙补充道:“不知道。你上次不是见过他一次吗?感觉怎么样?” 沈梨也跟着翻了个身,跟叶宵面对面,一脸八卦的神情,即便在黑暗中也难掩她的好奇:“是见过,不过当时他也没说啥。小黎把甜瓜种子给了老焦就走了。当时他也就这样呆呆的……” 叶宵压低声音说道:“有猫腻……” 沈梨眼睛一亮,又往叶宵跟前儿凑了凑,几乎要贴到叶宵的脸上,兴奋地说:“是吧?我也这么觉得。”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开始猜测老焦的身份和他与小黎之间的关系。沈梨说老焦可能是小黎的远房亲戚,但叶宵觉得不是,因为小黎妈妈明显不认识老焦,怎么可能是亲戚。 叶宵又猜他是不是曾经帮过小黎什么大忙。但沈梨觉得,就老焦这种痴傻的样子,属于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了,他能帮小黎什么? 两人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时高时低,还不时因为某个新奇的猜测而轻声发笑。就这样,她们聊了好一会儿,直到夜深,困意终于完全将她们淹没,才渐渐进入梦乡。 第132章 回来了 在经历了接连数日如牛毛般细密且缠人的阴雨天气后,终于,老天爷像是开了恩,慷慨地赐下了一个难得的晴天。、 六月份的阳光,热烈得如同脱缰的野马,张扬肆意,毫无保留地倾洒而下,阳光直直地照在皮肤上,能清晰地感受到那股温热正以一种不易察觉却又实实在在的速度逐渐加剧,仿佛在宣告着夏日的绝对主权。 今日,小黎早早便打定主意要洗衣服。 连打三桶水,将积攒了好些日子的脏衣服、床单被罩一股脑地丢进大盆里。 手下洗衣服的动作干脆利落,一下又一下按在搓衣板上反复揉搓着,泡沫在她的手中不断涌现,衣服也渐渐恢复了亮丽。 洗了一盆又一盆,她索性连老焦门口那双破旧不堪的鞋子也没放过。 解开鞋带,将鞋子刷去浮灰和泥土后就按在了盆里。盆里马上咕嘟咕嘟的冒起了泡泡。 她一手伸进鞋里,另一只手拿着刷子,倒了些自制的洗衣液,仔细地刷洗着,每一个缝隙都不放过,仿佛要将这几日的阴霾都随着脏污一并洗净。 不多时,院子里的晾衣杆上便挂满了五颜六色的衣物,在微风中轻轻摇曳,恰似联合国门前那迎风招展的各国国旗,斑斓又醒目。 老焦的那双棕色运动鞋也被整齐地拴在晾衣绳上,在阳光的照耀下泛着水光,竟像是被赋予了新的生命,原本黯淡的鞋面,此刻水珠顺着纹理滑落,鞋上的五金logo折射出细碎的光,仿佛在诉说着洗净铅华的新生。 她叉着腰,一脸满足地看着满院子洗好的衣物,满心的成就感洋溢而出。 在小黎身后,小黎妈妈一手拿着一个白色的搪瓷茶缸,正从屋里摸索着,缓缓踏出门槛。 “喝点水歇歇……”她的声音带着岁月摩挲后的沙哑与喑哑,却又在尾音的拖长中,藏着一丝心疼和温柔。 “我不累,妈。” 小黎一边回应着,一边快步上前手指轻轻搭上妈妈递水杯的手,顺势用胳膊轻轻环住妈妈的胳膊,小心翼翼地把她扶出了门,紧接着又进屋把她常坐的那把藤椅搬到房檐下,说道:“难得天放晴了,您也出来透透气。” 菜园子里,各式蔬果都已结出了果实,红红绿绿一片,看着十分喜人。 不过,连日阴雨让园子里的野草也长得放肆。小黎穿梭在菜畦间,弯下腰,双手不停地忙碌着,将那些肆意生长的杂草连根拔起。 忙完自己的菜园,又去整理了一番庄然家的。 他们已经走了半个多月,菜园里的蔬果陆续已经熟了。茄子挂在秧上,紫莹莹的,仿佛在向她招手。小黎挑了两个熟透了的,轻轻一掐,便稳稳地落在她手中。 她放眼看看,西红柿和黄瓜也有不少熟的,这得摘了,不然挂在上面很快就长老了。 小黎回院子里挑了个元宝形的柳条小筐,将熟透了的蔬菜都摘了下来。 这些蔬果便是今天晚餐的食材了。蔬菜一批一批的成熟,如果实在吃不完,也就只能喂猪了。 小黎看着这红红绿绿、生机勃勃的菜园子,微微皱眉,轻轻叹了口气,喃喃自语道:“倒可惜了这些水灵灵的菜,也没人吃,庄然他们到底什么时候回来啊?” 拔下来的草切碎了可以喂鸡鸭喂羊。 乔凉不在家,可怜的小羊最近都被关在羊圈里,小黎抱着草一凑近,它们就咩咩咩的叫起来。 看着这些家禽家畜欢快进食的模样,她倒觉得欣喜。 再过两个月,应该差不多就可以给母猪配种了,当初买猪的时候就跟老板讲好了配种的事情,到时候她得带着猪再去趟宋庄。 一想起把猪从宋庄牵回来的一路手忙脚乱,小黎就觉得头大。 看够了猪羊,小黎算着离午饭时间还早,她心里记挂着稻田里的情况,准备去瞧一瞧。 “妈我去趟稻田看一眼,很快就回来!大门我帮你锁了啊!”小黎一边说一边走进屋去,从门口的墙上摘下那顶草帽,轻轻戴在头上。 她拿起挂在门上的钥匙,脚下往大门外走,手上忙着系着草帽上的绳子。 小黎顺着出村的土路不紧不慢地走着。脚下的土路被雨水冲刷后有些泥泞,她的鞋底不时粘上一些泥土,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没走出多远,她便远远瞧见一辆蓝色的电动车,几乎静止地停在那里。在这平日里鲜少见到陌生车辆的村子,这一幕显得格外突兀。 小黎心中一阵疑惑,暗自思忖:这哪来的电动车呢? 走近了些,她才发现车旁还有一辆自行车,周围有四个人正围着站在那儿。由于距离还有些远,那几人的面容看得不是很真切,小黎眯起眼睛,极力辨认着,心里不禁嘀咕起来:会是庄然他们吗?可是他们并没有电动车呀! 她不敢贸然靠近,四处寻觅一番,眼睛瞄到村外的一棵歪脖子柳树,她赶紧猫着腰,快步跑到树后面,藏了起来,暗中观察着。 没一会,几个人动了。三个人推着那辆电动三轮车,一个人推着自行车,朝着小黎的方向缓缓靠近。 “要进村?”她下意识地自言自语出来,声音很轻,却在这寂静的氛围中显得格外清晰。 车行得很慢,像一只背着壳的蜗牛在艰难地爬行。又靠近了一些,小黎终于认出来人是谁,她的脸上闪现出盼望已久的惊喜,眼中的警惕也一扫而空。 小黎从柳树后钻出来,摇着胳膊向庄然几人呼喊。 “庄妤~~乔凉~~~” 那边听到小黎的呼喊,朝着声音的方向看。 小黎解下草帽,拿在手里挥手回应。 “小黎姐!”庄妤欣喜地大声呼喊回应着。 有了动力,两边都加快了脚步,很快就在村口碰头了。 乔凉和庄然还有庄沫沫推着电动三轮车,车斗里装的满满当当。庄妤骑着一辆自行车,车座后面搭着两个筐,里面也是塞的鼓鼓。 “这都是弄的啥呀?咋这么多?”小黎匆匆一扫,车上盖着防雨布,一时间看不清到底装了什么。只是凸起的防雨布下,明显装满了。 “啥都有!弄了不少呢!回去给你细说。”乔凉笑嘻嘻地答。 见乔凉几人回来了,小黎也不去稻田了,跟着几人一起回家。走了几步突然想起来什么,停了下来。 “你们先回去,我去山上叫叶宵和沈梨来。” 小黎来的时候,沈梨正戴着顶草帽,弄了个户外躺椅,悠哉游哉地在河边钓鱼,桶里已经有了两大三小几条。叶宵和小黎来河边寻她,她站起身,索性就提了桶准备拎去小黎家做鱼吃。 三人一同下山,一进庄然家的院子,沈梨就看到停在院子里的那辆蓝色的小电动三轮车。比小黎他们搬家时雇的那辆小一些,但是看着倒是比较新,车身在阳光下反射出淡淡的蓝光,车身上的烤漆散发着微微的光泽,车把上还系着一条彩色的布条,在微风中轻轻飘动。而相比之下,庄妤骑回来的那辆自行车就稍显旧了些,车身上有几处掉漆的地方,露出斑驳的金属底色,链条也有些生锈 电动三轮车倒是也不难见,只是电要怎么弄?沈梨知道,庄然从去年冬天开始,几次出门,就是为了找蓄电池。自从沈梨弄了这几块太阳能板,这电的事情就在庄然心里扎下了根。 今天推回来个电瓶车,难不成他们弄到电了? 沈梨驻足在电动车前,心里一阵犯嘀咕。 “进屋啊!”叶宵走到门前,发现沈梨还站在院子里发呆,便停下脚步,转过头,缓声催促道。 沈梨回过神,跟着叶宵进门。 刚一进门,就听到庄沫沫撒着娇喊道:“出去这些天,想死你了,叶宵姐~”说着便像一只小猫一样从炕上跪着蹭到炕沿边,挨着叶宵坐。 叶宵打量着半个多月没见的庄沫沫。风吹日晒让她又黑了不少,记忆里她小时候白皙的皮肤现在变成了小麦色,像是被阳光涂上了一层深色的釉彩。她看起来一路似乎吃了些苦头,原本圆润的脸颊变得有些消瘦,下巴都尖了起来。 再看向炕边坐着的庄妤,她虽然看起来洗漱了一番,也换了干净的衣服,但是掩不住的黑眼圈和布满血丝的眼睛让她看起来疲惫不堪,仿佛几天几夜都没睡好觉。 而坐在窗前椅子上的庄然更是胡子拉碴,头发乱得像个鸟窝,脸上满是疲惫与沧桑,胡茬参差不齐地布满下巴,几乎没个人样。 几个人都像逃荒回来的一样。 “怎么去了那么久啊?在外面风吹日晒的,没少遭罪吧……”叶宵说着轻轻抬起手,捋了捋庄沫沫的头发。 “何止啊!有两天睡在野地里,快被蚊子分尸了。”庄沫沫说着便撸起袖子,展示给叶宵看,蚊子叮咬的包被抓破后留下了黑色的印子,一个接一个,快把胳膊铺满了,那密密麻麻的样子,让叶宵看着都觉得触目惊心。 “哎唷……” 庄沫沫瘪着嘴,一脸可怜巴巴的样子:“那种黑色的蚊子,小小的,一点声音都没有,咬人可痒了!” 叶宵和沈梨在末世后常年在外流浪拾荒,又怎会不知道?她心疼地皱起眉:“用艾草油抹抹会好些……” 沈梨径直来到庄然身边,抱着胳膊,倚着墙,看向庄然:“弄到蓄电池了?” 庄然点点头:“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怎么把太阳能光伏板和蓄电池连起来了。这板子我们又弄了几块,电池也弄了几个,这才弄回来这个车,就是不知道能行不……” 沈梨也不懂这些,她甚至连电瓶车都不会开。 她微微歪着头,继续问道:“所以你们在哪弄来的电瓶车和蓄电池?附近除了宋庄还有别的聚集区吗?” “挺远的一个镇子上,一个人都没有,在一些商店里搜罗了很多东西。如果这个车能跑起来,倒是可以再去一趟。路上遇到过几个村子,一共也没几户人家,跟咱们的情况都差不多,都是拖家带口自给自足的。不过倒是没遇到其他聚集区,听他们说,聚集区的人都去宋庄了。”庄然如实的将路上的情况讲给沈梨。 沈梨点点头,看来,大部分人都已经安居乐业。 这是一件好事。只要大家吃饱穿暖,恢复科技和生产力只是时间问题。 第133章 番茄鱼片汤 午餐,就在庄沫沫那一声接一声“饿死了”的叫嚷中,热热闹闹地拉开了序幕。 主勺的,自然非叶宵莫属。 夏初时节,菜园子宛如一片生机盎然,各类蔬果食材争奇斗艳,丰富得让人目不暇接。这得天独厚的条件,无疑给了叶宵在这一餐上极大的发挥空间。而沈梨提来的一条鲤鱼和一条草鱼,更是如同神来之笔,为这顿午餐平添了几分期待。 平日里吃鱼,无非就是烧烤或者红烧,今天是个喜庆的日子,叶宵决定来点不一样的花样。 毕竟夏日的暑气上来,惹的人多少有点胃口缺缺。 可是,究竟做些什么好呢?叶宵心里打起了鼓。 她在小黎家的厨房里四处张望了一圈,目光最终落在柜子上那个带提手的元宝柳条筐上。她走上前,伸手进去翻找起来。 筐里是上午小黎刚从菜园子里摘回来的菜。紫莹莹的长条茄子,外皮紧致光滑,泛着透亮的光泽;红彤彤的西红柿,圆润饱满得好似喜庆的红灯笼,顶端还带着一抹清新的青绿色;尖椒皮薄脆嫩,即便不用凑近,那股清新的味道已然扑鼻而来……在叶宵眼中,这些红红绿绿早已幻化成一盘盘香气四溢的佳肴。 鱼是主角,那西红柿自然是最佳搭档。她决定先来一锅番茄鱼片汤给大家开开胃。 将鲤鱼熟练地刮鳞去腮,内脏也处理得干干净净,随后她把鱼按在菜板上,手持菜刀,斜着刀片成均匀的薄片。 接着,她将鱼片放入盆中,撒上盐、酒,再加入适量淀粉,上手抓拌均匀,让鱼片在调料的包裹下慢慢腌制入味。 紧接着,她从柳条筐里拿出两颗西红柿。入手便是沉甸甸的实在感,稍一用力,似乎就能感受到里面饱满的果肉和充盈的汁液,那是饱含汁水的证明。 叶宵把西红柿按在菜板上,准备切成小块。只一刀下去,鲜红的汁水瞬间流淌,铺满了整个菜板。这种自然生长的新鲜西红柿,与末世前大棚里靠人工肥料催熟的截然不同,酸甜味浓郁醇厚,是大自然最直接、最慷慨的馈赠,也是纯天然的美味宝藏。 “我能帮你做什么?”叶宵的身后响起了一个温柔的声音,说话间一只手已经伸向菜板上的蒜。 叶宵回头,发现是庄妤。 “你快歇着去吧!我来我来。”小黎紧跟着庄妤走进厨房,赶忙伸手拦住了正要去剥蒜的庄妤,自己反倒是抓了几瓣蒜在手里剥起来。她动作麻利,手指如灵动的舞者,在蒜瓣间飞快地拨弄了几下,一颗白白胖胖的蒜瓣便稳稳地摆在了叶宵的案板上。 被抢了活的庄妤倒也没真的回屋休息,而是站在一旁开始剥起葱来。 叶宵把切好的葱姜蒜细细切末,装进一个小碟子里。随后,她往锅里倒入适量的油,待油热后,将葱姜蒜末放入锅中。 瞬间,“嗞啦”一声,香味四溢,葱姜蒜在热油中欢快地跳跃着。紧接着,叶宵把切好的西红柿块倒进热油里,手中的锅铲不停翻炒,不一会儿,西红柿便被炒出了浓稠的汁液,在热力的加持下,在锅里咕嘟咕嘟地不断冒着泡泡。 “给我打盆水来!”叶宵一边翻炒着,手下的动作不停,扭头对小黎说道。 小黎拿起一把葫芦瓢,在水缸里满满地舀了一瓢水,“哗啦”一声倒入锅中。瞬间,锅里发出“呲啦”一声,仿佛一场热烈的狂欢突然偃旗息鼓。 叶宵将剔净鱼肉的鱼骨丢进锅里,准备熬制鲜美的鱼汤。 随着“咕嘟咕嘟”的声响,锅里的汤逐渐变得浓郁起来,泛起诱人的奶白色。 叶宵把腌制好的鱼片一片一片地轻轻放入锅中,看着鱼片在锅里慢慢变色,她适时地舀了两勺盐进行调味。等盐粒融化进汤里,一锅鲜香四溢的番茄鱼片汤便大功告成。 另一道草鱼,叶宵也有了打算。 她将其切成大小均匀的小块,放入热油中炸至金黄酥脆。接着,她用精心调配的糖醋汁倒入锅中,与炸好的鱼块一同翻炒均匀,一道酸甜可口、色泽诱人的糖醋鱼块便新鲜出炉。 除了这两道鱼,叶宵还从菜园里摘来了新鲜的黄瓜、茄子,精心烹制了几道清爽可口的素菜。 当一道道色香味俱佳的菜肴端上桌,那扑鼻的香气瞬间打开了大家的胃口,众人纷纷围挤在桌前,每个人的眼中都满是期待。 一整个春天,青黄不接,大家都好久没像今天这样吃大餐了。 庄妤给每个人都舀好饭,大家纷纷举筷。 小黎倒是不慌不忙,她端出一个双耳大瓷碗,先是舀了一大碗高粱米饭,将碗底铺得满满当当,随后她将每道菜都夹了些,铺在这碗米饭上。当她又舀起一碗鲜美的鱼汤,打算一起端走的时候,乔凉却伸手拦住了小黎。 “姐你要去哪?”乔凉一脸疑惑地问道。 “我给那个……老焦送点饭。”小黎回答道。 “什么老焦?哪个老焦?”乔凉满脸的茫然,眼睛里写满了困惑,这个名字对他来说太陌生了。 小黎眨巴眨巴眼睛,这才突然意识到,好像乔凉还不知道老焦的事情。看着同样一脸懵地看着自己的庄家兄妹,小黎一时间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害,三句两句说不清楚。”小黎撂下这么一句,便端起饭菜准备离开。 “我也跟你一起去。”乔凉说着,从椅子上站起身来,紧紧跟在小黎身后。见乔凉要去看老焦,庄沫沫也兴奋地跟了上去,凑起了热闹。 小黎一脸无奈,但也只能任由这两个小尾巴跟着。 出了房门,顺着房檐三人呈三角形站位走着,院墙拆了,三人几步就来到隔壁院子。 小黎走上前,轻轻敲了敲门。 “吃饭咯!”她提高音量大喊一声,随后把一碗饭菜和一碗鱼汤照例摆在了门口。 乔凉和庄沫沫站在小黎后面,却半天没见屋里有动静。他俩一左一右趴在窗户上,努力向里面张望着,可屋里拉着窗帘,谁也看不清屋内的情形。 “我走咯!你趁热吃!”小黎说罢转身就走。可到了家门口,却发现庄沫沫和乔凉还在老焦的门口探头探脑,她赶紧大声吆喝二人回来吃饭。 庄沫沫显然有些不甘心,她对这个新加入的神秘成员充满了好奇。 而乔凉,他的关注似乎更多源于内心的担忧。自己出去了才两个星期,家里突然来了个他不认识的陌生男人,对乔凉来说,这可是件需要高度警惕的大事。 万一这个老焦心怀不轨,那可怎么办?乔凉在心里一阵嘀咕,他越想越觉得不安,回屋的路上,他一步三回头,眼睛始终盯着老焦的门口。 那一大一小两个花碗还静静地摆在那里,屋子里安静得仿佛没有人一般,迟迟不见有人出来。 小黎和婆婆对他很好,他得肩负起保护这个家的责任。乔凉在心里暗暗发誓,进门前,他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 就在这时,老焦的门缓缓开了,一只手从门缝中伸了出来,动作迅速地将碗端了进去,随后门又“吱呀”一声关上了。 “磨蹭什么呢?快来吃饭!”小黎在屋里朝着门口的乔凉高声催促着。 乔凉应了一声,这才转身进屋,坐在饭桌前。 好奇怪的一个人啊!他皱着眉,越想越觉得怪异。可看着小黎平静如常的脸,他又觉得也许是自己多思了吧! 一双筷子出现在眼前,乔凉抬头看过去,是小黎给他夹了一块糖醋鱼。 “多吃点,都瘦了。”小黎关切的声音像一只温柔的手,让乔凉的心暖暖的。也让他下定决心,一定弄清老焦的身份! 在外面风吹日晒了半个多月的几人都吃得狼吞虎咽,就连一向优雅有礼的庄妤,腮帮子也嚼得像兔子一样快。毕竟,大家都已经很久没有像模像样地吃顿热乎的家常菜了。 第134章 见鬼了 天刚泛起鱼肚白,晨曦如一层薄纱,轻柔地笼罩着整个小河村。 乔凉从睡梦中醒来,他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望了眼窗外,利索地翻身下炕。 屋里不够亮,但是乔凉凭着熟悉精准地来到装玉米糠的袋子前。他解开系在袋子上的绳子,伸手进去,摸到粉糠里的一个铝盆,舀了满满一盆糠,然后端着来到灶台前,掀开锅盖,将铝盆里的糠悉数倒进锅里。 添水,生火。 然后他从橱柜里拿出昨天吃剩的半盆菜也倒进锅去。水面上飘起了油花,他又用水瓢从缸里舀了一瓢水,涮了涮装剩菜的盆,然后将涮盆的水也倒进锅里。 柴火在灶膛里噼里啪啦地燃烧着,锅里冒出热气来。 乔凉站在灶台前想了想,又从窗台隔层里的一个小筐中摸出两根茄子,几刀切成大块丢进锅里。 最近菜园子里的茄子前赴后继一筐接着一筐的成熟,这些吃不完的茄子也就只能喂猪了。 锅里的玉米糠在火苗的舔舐下,渐渐翻滚起来,冒出一串串气泡,散发出谷物与豆粕混合的浓郁香气。乔凉站在灶台前,时不时用木勺搅拌一下,防止猪食粘锅。 他扫去灶膛旁边的碎柴火,只用余温闷煮,这样可以省去一些柴火,屋子也不至于烧的过热。 趁这空档时间,他要去打扫院子。 外面的天色越来越亮,阳光开始透过窗户的缝隙,洒在地面上,形成一道道金色的光线。 乔凉站在院中,手里拿着一柄大扫把,晨曦温柔地披在他身上,地上的影子随着他的移动也在变幻。他长高了些,黝黑的皮肤下透着一股健硕的力量,不再是菜市场那个瘦得皮包骨头的少年。 乔凉三两下扫完院子后,便背起背篓,拿起镰刀,朝着不远处那个荒芜的菜园子走去。 小河村到处都是荒废的屋子,他们后面的菜园子里长满了荒草,不过这样也就省的他出村去割草了,倒也方便。 清晨,夏日的暑气还没上来,晨露沾湿他的裤腿,但是他并不在意。他微微下蹲,身体前倾,手臂有力地挥动,手里的镰刀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在草丛中快速划拉。“唰唰唰”,青草伴随着有节奏的声响纷纷倒下,空气中顿时弥漫着清新的草香。他的动作干脆利落,每一次挥动都精准而有力,不一会儿,桶里便堆满了鲜嫩翠绿的青草。 他提着桶回到院里,从杂物间里翻出一块木板和一把旧菜刀,他将木板平放在地上,把桶里的青草倒出一半在木板上,随后拿起菜刀。紧接着,便传来一阵 “当当当” 的声响,细长的青草被切碎,装回桶里,这些是一会要喂鸡的。 他又找出一个空桶,将煮好的猪食从锅里舀出来。乔凉挽起衣袖,露出结实的小臂,弯腰提起脚边的两只塑料桶,便向圈舍的方向走去。 牲畜和鸡鸭都养在老焦住的那个院子,当乔凉从房檐下走过的时候,他不经意地偏过头,目光迅速扫向屋内,却只瞧见紧闭的窗户反射着晨光,晃得他眼睛微微刺痛。 虽然匆匆一瞥什么都没看到,但是他能感觉到,屋子里有人在注视他。 走到圈舍前,他佯装整理背篓,身体微微侧转,眼睛以一种极为隐蔽的方式斜向屋子的方向,余光快速地在那紧闭的门窗上掠过。 窗前没人。 是错觉吗?乔凉自己也不好说,那种被注视的感觉却如此真实。 真是见鬼了!难道是自己想多了。 乔凉晃了晃头,稳着步子来到猪圈前,还未等伸手拉开门栓,圈里的两只小猪就敏锐地察觉到了食物的靠近,发出此起彼伏的“哼哼”声,肥硕的身躯挤来挤去,看起来已经迫不及待了。 乔凉打开圈门,将饲料倒入石槽,小肥猪们一拥而上,脑袋相互挤撞,迫不及待地埋头吞食,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呼噜声。 乔凉放下篮子,拿起靠在墙边的铁铲,走进猪圈。圈里弥漫着牲畜的气味,地面上也有些许粪便。墙角放着一桶草木灰,乔凉舀起一些,均匀地撒在地面上进行吸附污秽。随后,他挥动铁铲,将粪便和脏污清理到一旁的手推车里。 清理完猪圈,乔凉又提着那篮野菜和青草走向羊圈。远远地,他便能听到小羊们欢快的“咩咩”叫声。 “别急别急,就来了!”乔凉似是在安慰小羊们,又像是自言自语,一边说着一边就来到羊圈外。 两只小羊羔立刻蹦蹦跳跳地围过来,亲昵地蹭着他拿着青草的手。乔凉微笑着,把野菜和青草放入羊槽。 “我不在这些日子,小黎姐应该很少带你们去外面散步吧?憋坏了吧?别着急,等我忙完了就带你们出去玩。” 小羊们欢快地咀嚼着,洁白的牙齿在翠绿的草叶间闪动。 看着家畜们吃得香甜,乔凉打心眼里觉得开心。他简单拾掇了一下卫生,便又转身准备去照料院子里的鸡鸭。 太阳升起来了,红彤彤的,像一个咸鸭蛋黄一样挂在那。六月的阳光洒在他身上,勾勒出一个充满活力的少年身影。 窗帘后,老焦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院子里那个忙碌的身影,直到他走远,再看不见,才又伏在桌子上,拿起笔,在写写画画些什么。 时间一晃到中午,屋外闷热得如同蒸笼一般,早上的“咸蛋黄”升级成了“大火球”,吃过午饭的乔凉看了看外面的天,决定还是先睡个午觉再说吧。 座钟当当直响,敲醒了午睡的乔凉。下午,日头果然没有那么毒了,阳光变得柔和了些。 乔凉拿起墙上的草帽,灌了一壶井水,便赶着两只小羊出去了。 屋子里的庄沫沫透过玻璃看着乔凉的背影,“腾”的一下从炕上起身,她麻利地穿好鞋,小跑着追了出去。 “等等我!”庄沫沫在后面喊着乔凉,声音清脆响亮。 乔凉听到熟悉的声音,回头看到庄沫沫跑向他,于是站在原地等她。 “天这么热,你怎么出来了?”乔凉看着庄沫沫跑到他近处,把自己的草帽解下来,轻轻戴到庄沫沫头上 庄沫沫在下巴处把草帽的带子系好,跟乔凉并肩散着步。两只小羊在前面一边走一边啃路边的草,乔凉手里拿着一根树枝,把小羊往前赶。 “笨蛋,村外的草比这个好吃多了,快走快走!”他一边赶着两只羊,一边跟它们说话。 庄沫沫看着乔凉跟羊对话,哈哈笑出声:“它们又听不懂……” 乔凉转头看向庄沫沫,嘴角上扬:“说不定它们能听懂呢,只是不想理我罢了。” 两人继续慢慢走着,一直到村外,一大片平整的耕地现在长满了及膝的高草,但细看之下不难发现,还有些“漏网之苗”,这是两只小羊最爱吃的东西。 两只小羊欢快地穿梭在草丛中,悠然地吃起了自助餐,而乔凉和庄沫沫则在那棵歪脖柳树下坐了下来。 乔凉解开随身携带的水壶,扭开盖子递给庄沫沫。庄沫沫摇摇头,乔凉便自顾自地喝了起来。 “我早上去喂猪,我觉得那个老焦好像一直在屋里偷着看我。” 乔凉说起老焦,庄沫沫来了兴趣。 “你咋知道他在看你?” 她盯着乔凉,眼睛眨呀眨的,像是两颗亮晶晶的小星星。 乔凉被庄沫沫问住了,他犹豫了一下,又坚定的说:“就是感觉,有人盯着你的话,那种感觉不一样。” 庄沫沫细细品味乔凉说的话,她肯定是相信乔凉的,只是她不知道为什么老焦要偷看。 她曾问过小黎姐关于老焦的事,小黎姐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一直说老焦是好人。 她肯定也是相信小黎姐的。只是这一系列碎片式的信息,让她对老焦越发好奇了。 庄沫沫想,有机会的话,她要去会会这个老焦。 第135章 生理期 庄沫沫一连盯了几天,老焦的房子仿若一座沉默的孤岛,没有一丝动静。要不是每天小黎送去的饭菜都被吃的干干净净,庄沫沫甚至要怀疑,里面是不是其实并没有人居住。 烈日高悬,像是一个巨大的火球,将炽热毫无遮拦地洒在这片宁静的村落。村口的大槐树无精打采地垂着枝叶,连一点风丝儿都没有。 庄沫沫坐在村口歪脖柳树下吊着的秋千上,她脚下随意地荡着,带起地上的些许尘土,手里拿着一颗熟透了的西红柿啃着,酸甜的汁水瞬间在味蕾上绽放开来,清爽的味道驱散了些许暑气。 乔凉静静地站在她身旁,双手稳稳地推着秋千,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话里话外都是在猜测着老焦的事情。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觉得咱俩得进到老焦屋子里看看才知道怎么回事。” 庄沫沫突然停下晃荡的双脚,一只脚踏在地上,让秋千缓缓停住,目光炯炯,直视前方,似乎是做了个什么不得了的决定。 “我倒是想,但是小黎姐不让我过去。”乔凉丧气地一屁股坐在了秋千上。 庄沫沫歪着头,眼睛咕噜噜一转,灵机一动道:“小黎姐不让你去,但是没说不让我去啊!你在外面等着,我进去探探虚实!” 乔凉听说庄沫沫要一个人进去,马上从秋千上蹦下来。 “不行,那老焦是个疯子,万一他对你做什么不好的事怎么办?不行,你不能去!” 他说着便伸手扯着庄沫沫的胳膊,好像生怕她跑了似的。 “哎呀,怕什么~小黎姐都说了他不是坏人了……”庄沫沫皱了皱眉头,脸上闪过一丝不耐烦,一把用力拂开乔凉的手。 “那也不行!反正……我不同意你去!”乔凉固执的倔脾气又上来了,他又拉住了庄沫沫。 庄沫沫无奈地叹了口气,语气中带着些许敷衍:“好好好~我不去我不去……”可她心里却暗暗打定主意,只等一个乔凉不在的机会,她倒要去见识见识,这个老焦到底是个什么来头。 然而,乔凉和庄沫沫俩人平日里好得就像一个人,整天形影不离,这让庄沫沫想要甩掉乔凉这个小尾巴变得难上加难。 得怎么样才能把乔凉支走呢?庄沫沫惆怅地想。 终于,机会还是来了。 这一天,院子里的鸡才打鸣,小黎就赶着猪匆匆要去宋庄配种,庄然也跟着去宋庄询问改装蓄电池的事情。家里除了小黎妈妈,就只剩下庄妤和乔凉。 吃过午饭,庄妤要去锄草,庄沫沫眼睛一亮,赶紧捂着肚子,眉头紧皱,装出一副痛苦不堪的样子,借口说自己生理期想休息。 乔凉看着在炕上捂着肚子扭成麻花一样的庄沫沫,急得在屋子里不停地踱步,像极了热锅上的蚂蚁。 “我没事儿,你别在我眼前转悠了,你该干嘛干嘛去!”庄沫沫有气无力地挥了挥手,催促乔凉赶紧出去。 乔凉却不肯,“你都疼成这样了,我怎么能走?是不是得吃药啊?” 庄沫沫翻了个白眼,又不好意思直说。只是红着脸,趴在炕上,让他快走。 “你等着,我回家给你找药。” 他也不确定家里有没有药,但是还是一股脑飞似得往家跑。 小黎妈妈本来坐在门口的藤椅上打盹,看着乔凉慌慌张张的,她坐起身子,头缓缓随着乔凉进屋的方向转了下:“你干什么这么急急忙忙的?” “沫沫肚子疼,我给她找点药。”乔凉一边说,一边在篓子里翻找起来。 “肚子疼?吃坏东西了吗?”小黎妈妈又问。 “应该不是吧?她也没说,问了也不说,就只赶我走。”乔凉找了几包药,但是他又不认几个字,这包瞅瞅那包看看,半天,他拿不定主意,索性把整个装药的篓子都抱走。 “慢着慢着!”跑到门口,小黎妈妈叫住了乔凉。 咱家的药啊,没有对她症的!要想治她的肚子疼,得去山上采一种叫益母草的药草。 “益母草?”乔凉喃喃道,“长什么样?” 小黎妈妈想了想,说:“你去找沈梨,她知道。” 乔凉应声答应,回屋把药篓子放回原处,便跟庄沫沫说自己上山采药的事。 庄沫沫本来想让他别费事,但是话到嘴边,她想,这不正是自己去找老焦的好机会? 于是,她赶紧点头,千恩万谢地就让乔凉走了。 庄沫沫在炕上打了会滚,下腹的不适确实让她感觉到不舒服,她的目光落在自己换下来的沾了血的内裤上,她犹豫再三,还是觉得得趁早洗了,不然血迹干了可难处理了。 她撑着身子,忍着痛,打了盆冷水。听庄妤说,血液中含有蛋白质,遇热会凝固,所以不能用热水洗。 她蹲在晾台上,小腹不断传来痛感,她强忍着不适,手下不停地搓洗着。 “丫头啊,先别洗了,碰了凉水更难受,来,来婆婆这儿坐。”屋檐下的一块阴凉处,小黎妈妈躺在藤椅上,微笑着对庄沫沫招着手。 庄沫沫正蹲在不远处的晾台上,用一个小盆洗着因为生理期而弄脏的内裤,被小黎妈妈这样一说,脸登时就红了起来,红得像熟透的番茄。 她不禁好奇,小黎妈妈不是看不到吗,怎么知道自己在洗内裤的?她倒是听说失明的人其他的感官会变得更敏感,但是也不至于隔着这么老远也能闻到血腥味吧? 小腹一阵坠胀感袭来,她能感觉到下面像是水龙头打开了一样,她疼得龇牙咧嘴,五官都扭曲了,额头上布满了细密的汗珠。 “来这儿坐会就好受很多。”小黎妈妈又一次对庄沫沫发出邀请。 庄沫沫放下手里的活儿,手在衣襟上抹了两下,内心虽然疑惑重重,但还是听话地走了过去。 小黎妈妈察觉到庄沫沫走近,她向斜前方努努嘴,“那儿是不是有个倒扣着的洗衣盆?你坐上去试试。” 庄沫沫不明就里,一脸疑惑:“坐……洗衣盆上?” 眼前确实有个倒扣在晾台上的铁制的洗衣盆,在阳光的照耀下泛着刺眼的光,但是她不明白为什么小黎妈妈要让她坐上去。 她迟疑着走近,用手轻轻摸了一下洗衣盆。“嘶~”被太阳直直晒了一上午,此时的洗衣盆烫得能煎熟一个鸡蛋。 “不怕,坐上去,一会肚子就好受了。”小黎妈妈笑的很温柔,声音里满是安抚。 庄沫沫也不疑有他,咬咬牙,一屁股就坐了上去。 滚烫的热度顺着下身很快传遍全身,一开始她觉得烫得难以忍受,身体也微微颤抖,她的手紧紧抓住衣角忍耐着。但是,奇妙的是,当她适应了这个热度,她发现自己的全身都放松下来了,肚子感受到温热的温度,绞痛竟然得到了些缓解。 热气在她周身流转,让她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舒适。 “呼~”庄沫沫长舒一口气,脸上露出惬意的神情,“还真不疼了~挺舒服。” 一旁的小黎妈妈笑而不语。 在晒热的洗衣盆上坐了会,庄沫沫受了启发,又骑上院子中间停着的自行车座。 被暴晒后的皮座滚烫,倒缓解了她的经期不适。 没一会,庄沫沫就恢复如常。 “喝点热水,一会等乔凉回来了,煮点益母草的水喝喝就好了。”小黎妈妈温柔地对庄沫沫说。 提到乔凉,庄沫沫一下子想起她要去找老焦的事情,于是一溜烟地来到了老焦所在的院子。 第136章 爱读书? 庄沫沫踮着脚,双手扒在老焦的门前,她的眼睛贴在门上那块有些模糊的玻璃上,使劲儿往屋里瞧。 房门正对着的是一条走廊,走廊的尽头是厨房,左右两边各有一个屋子,门都关着,不知道老焦在哪一间。 “老焦?”庄沫沫试探性地在门口喊了一声。 屋里一片死寂,没有丝毫回应,仿佛这里真的是一座无人的空宅。 庄沫沫尝试着拉了一下门,门“嘎吱”响了一声,却被从里面挂住了。 看来,他确实是在屋子里的。 庄沫沫定了定神,将手脚放下来,理了理自己的衣服,颇为正式地叩了叩门,声音提高了几分,大声说道:“我叫庄沫沫,跟小黎姐是邻居。”她的眼睛紧紧盯着门,期待着能有一丝动静。 然而,屋里依旧鸦雀无声,安静得让人有些心慌。 “我没什么恶意的,只是你搬过来以后跟大家一直都没见过面,所以我来跟你打声招呼。” 庄沫沫的语气尽显诚恳,说完后,她把耳朵紧紧贴在拉开的一道门缝上,向里面仔细听着。在确定屋里没有一点声音后,她失望地拍了拍屁股,转身离开了。 怎么样能吸引一下老焦的注意力呢?庄沫沫在心里嘀咕着。 “也不知道他喜欢什么……”庄沫沫抱着膝盖坐在倒扣的洗衣盆上,想了又想,“既然小黎姐给他送吃的,那我也给他送吃的吧?” 她端着一个碗,来到一户有着银白色滑轨铁栅栏门的人家,伸手拉开大门,门轴发出“吱呀”的声响,像是年事已高的老人在发出痛苦的呻吟。 她径直走到菜园子里。直奔菜地里的两棵毛樱桃树。 此时正是樱桃成熟的季节,满树红彤彤的小果子,像一串串晶莹的宝石,在阳光的照耀下bulingbuling的。庄沫沫一手拿着碗,另一只手轻轻挑着枝头的樱桃,小心翼翼地摘着,很快,就摘了冒尖一碗樱桃,果香扑鼻。 她挑了一颗,用衣襟仔细地擦了擦,然后丢进嘴里。汁液爆开的一瞬间,酸甜的味道瞬间充斥着口腔,她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脸上露出满足的神情:“好吃!” 她嘟囔着,随手又伸手摘了几颗,一边走一边嚼着,嘴里还不时发出赞叹声。 回到家,她把樱桃用小盆洗干净,水珠在樱桃上滚动,更显得樱桃娇艳欲滴。她又拿出一本有些泛黄的《西游记》小说,然后急匆匆地回到老焦的门前。 塑料凉鞋踩在砖地上,发出清脆的吧嗒吧嗒的响声,庄沫沫来到老焦门前,敲了敲门,然后把《西游记》和那碗樱桃一起摆在门口。 就像小黎给老焦送饭时那样。 “你喜欢看书吗?我这里有一本书,还有一碗樱桃,我把它们放在门口了,如果你喜欢,可以一会出来拿,我不会偷看的……”庄沫沫一边说着,一边往后退,眼睛还不时地看向门口,然后一步三回头地走了,心里既期待又紧张。 他会出来吗?庄沫沫心里不停地想着。也许是为了践行自己“不会偷看”的诺言,她还真的回到了家里。不过,她每隔一会儿就忍不住出来看一下老焦的门口,想确定那本书和那碗樱桃有没有被他拿进去。 只是快两个小时过去了,庄沫沫都已经不记得自己出来看过多少次了,那些东西却还是原封不动地摆在那。 她的眼神中透露出难以掩饰的失落,看来,他不喜欢这些东西,庄沫沫心里想。 快吃晚饭的时候,乔凉回来了。 他满头大汗,额头上还挂着几缕被汗水浸湿的头发,背上的衣服也被汗水湿透了。他顾不上其他,从墙角抱来几块石头,然后就在院子里垒了个简单的石灶,上面坐了个双耳的粗陶砂锅。将益母草洗干净后,他开始给庄沫沫熬药。 “真的不用喝这个~”庄沫沫闻着益母草药汤那个难闻的味道,苦苦劝着乔凉,“我明天就好了!” 但乔凉哪里听得进去她的话,手里的扇子在石灶前扇不停,语气坚决地说:“不行!病了就要吃药。” “我没病……”庄沫沫无语地苦笑了一声。 乔凉却一脸天真,瞪大眼睛盯着庄沫沫:“咋没病?早上我看你疼的汗都流下来了……” “我……我那是……”庄沫沫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不好意思解释,只好认命的说:“好好好……” 她悠着手臂垂头丧气地往小凳子上一坐,眼睛不经意地瞥到老焦的门口,发现那本书和那碗樱桃都不见了。 庄沫沫腾地从板凳上站起来。 “他拿进屋去了?”她喃喃自语道。 “谁?”乔凉问。 “老焦。”庄沫沫知道瞒不住乔凉,索性说了实话。 “你进屋去找他了?”乔凉惊的快跳起来。 庄沫沫连连摆手:“没有~我没进去,就在门口给他拿了一本书和一碗樱桃。但是我刚刚看到书和樱桃都不见了。” 乔凉的目光瞟向老焦的院子。 “他识字吗?还看书?” 庄沫沫想了想,“应该是识字的吧?不然就不会收我的书了!” 石灶上的陶锅发出“噗噗”响声,乔凉赶紧伸手去掀盖子,庄沫沫一把打在乔凉的手背上。 “不要命了,还伸手去掀?当心烫伤咯!” 乔凉赶紧在晾衣绳上抽下来一条毛巾,垫着掀开了锅盖。 锅里,药汤已经熬的稠了起来,乔凉进屋取了个大碗,用毛巾垫着把陶锅从石灶上端下来,将药汤倒进碗里。 “呐,快趁热喝!”他小心翼翼地将碗递给庄沫沫。 庄沫沫闻着碗里飘过来的说不上来的味道,嫌恶地皱着鼻子扭开了头。 “我不要……快拿开!” 乔凉却不依,他举着大半碗药汤:“喝了对你的病有好处。” 庄沫沫“啧”了一声,“我……我真的没病!” 乔凉:“那也得喝。” 庄沫沫叹了口气:“可是这么烫我怎么喝的下去啊!你放着吧,一会凉了我再喝。” 乔凉怎么会不知道庄沫沫的小九九:“不行,这药就是要趁热喝的,我给你吹吹,吹一下就不烫了。” 说着,他就低下头,对着碗里的药汤轻轻吹了起来,热气在他面前升腾,又四散而开。 眼见自己的小把戏没能骗得了乔凉,庄沫沫痛苦地闭上了眼,语气中也带了些撒娇的味道。 “真的喝不下去嘛~你闻闻这是什么味儿啊!” 乔凉闻了闻,确实不好闻,但是他小小声的说:“婆婆常说,‘良药苦口利于病’,你多少喝两口嘛……我好不容易采回来的,又熬了好久。” 庄沫沫听了乔凉的话,又抬头看了一眼乔凉被荆棘划破的胳膊,瞬间心软了,她接过盛着药的碗,捏着鼻子,“咕咚咕咚”一饮而下。 喝完,她把碗撩在一边,用手背摸了下嘴巴。 “yue~难喝死了。” “哎呀,该死该死,忘了给你盛碗水喝。”乔凉抱着空碗一溜烟的就进了屋。 庄沫沫看着天边那抹玫瑰色的云,抿着嘴笑了。 檐下,燕子衔着虫儿归了巢,叽叽喳喳地叫着,庄妤也从屋里走出来,喊二人进屋吃饭。 因为小黎和庄然还没回来,所以今天乔凉和小黎妈妈就在庄家吃晚饭。 “不给老焦送饭吗?”庄沫沫坐上桌,刚拿起筷子,她突然想起老焦来,见庄妤一脸懵,而乔凉却不为所动,庄沫沫便又去厨房拿了个空碗,把每样饭菜都夹了些,端着去老焦的院子了。 她学着小黎的样子,把盛了饭菜的碗摆在门口,敲了敲门,语气轻快地说:“吃饭咯!”她的眼睛紧紧盯着门,期待着能有回应,但屋子里静静地,没有任何声响,也没人开门。 庄沫沫蹲在门口,旁若无人自顾自地说道:“别担心,小黎姐去宋庄配猪去了,晚些应该就回来了,所以今天是我给你送饭。饭是我姐姐做的,可能没有小黎姐做的好吃。” 她等了会,屋里没人搭话,她又问:“你喜欢我送来的书吗?我还有别的书可以借给你,如果你看完了,可以放在门口,我就给你换新的。” 屋子里依旧出奇的安静,仿佛时间都静止了。 这个场面倒是在庄沫沫的预期之内,她嘟了嘟嘴,说了句“那我走了”便真的回了屋。 吃完晚饭,庄沫沫发现门口摆着洗的干干净净的碗。 她将碗筷带回来,自言自语道:“还洗的挺干净的。” 第137章 雨季结束了 叶宵掀开酱缸的蒙布,趴在缸边轻嗅着陶罐里的黄豆酱,浓郁醇厚的酱香丝丝缕缕钻进鼻腔,她知道,这酱终于到了最佳赏味期。 刚好最近茄子批量成熟,简直是泛滥成灾,叶宵用黄豆酱和茄子一起烧,不多时,一盘油而不腻、酱香浓郁的酱茄子便端上了桌。沈梨被那扑鼻的香气勾得食指大动,一连吃了足足三大碗饭。 剩下的茄子,叶宵将蒜末细细切好,均匀地撒上盐,腌了小半坛子蒜茄子,就摆在储藏室的架子上。 沈梨眼巴巴地望着坛子,再三讨要。叶宵无奈地摇摇头,耐心解释:“这蒜茄子得发酵入味才好吃,至少得后天才能开坛呢。” 日子一天天过去,眼见要进入七月份,晴了没两周的天就又下起了雨。 阴雨缠绵让费了很大周章做的酱油发酵的并不好,叶宵看着色泽寡淡的酱油罐子,遗憾地叹了口气。 “唉,你也别难过嘛,至少是存了心得和经验的,只是天公不作美罢了!”沈梨勾着叶宵的肩膀,暖心的安慰她。 叶宵嘴角泛起一丝苦笑:“今年雨水这么多,也不知道黄豆能不能顺利收割,能收多少哟。” “我们种那么多,多少还是能得些的,至少做酱做酱油的豆子还是有的。”沈梨倒是一如既往的乐观。 叶宵短促地叹了口气,“但愿吧!” 与上个月如牛毛般的淅淅沥沥小雨不同,这几日屋外雨势如注。夜晚,电闪雷鸣,叶宵躺在床上,听着窗外噼里啪啦的雨声,心中忍不住担忧:该不会有山洪泥石流吧? 接连好几晚,叶宵都在半梦半醒间辗转,梦里全是洪水肆虐的险象。 不过,一连几日过去,似乎并没有发生什么危险,她这才渐渐放下心来。 人在屋内,风雨再大也无妨,可屋外的庄稼和菜地却遭了殃。叶宵和沈梨披上雨衣,赤着脚,冒着瓢泼大雨,在屋前屋后忙碌地修起了排水沟。带着泥土的雨水顺着挖好的沟汩汩而下,这才勉强保住了菜地的秧苗。 沈梨直起腰,一边清理着淤泥,一边庆幸地说道:“还好咱们这儿地势高,坡又陡,沟挖得也及时,不然这些菜可就全完了。” 叶宵点点头,可下一秒,她的眼神便望向山下,满面愁容地喃喃道:“也不知道山下现在是什么情况。” 为了方便照看,庄家和小黎家的田都种在村子里,就在那些废弃房屋后的菜园子里,那里地势更低,也不知道是不是已经被水浸泡了。 叶宵满心担忧,想要下山去看看,可雨后的山路泥泞崎岖,根本难以下脚,她也只能无奈地等待天晴。 断断续续又是一个多星期的雨,终于熬到了几个晴天,叶宵翻了翻自制的挂历,才发现,七月只剩一个尾巴了,一个夏天竟然就这样在阴雨里消耗殆尽。 叶宵查看了田地,因为积水,一些玉米地已经出现了烂根的现象,还有一些虽然没有烂根,但是也有倒伏的情况,是几种粮食里受灾最严重的。小麦和高粱多少也出现了发黄和烂根、倒伏的问题。 叶宵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一夜之间上火的她嘴上竟起了好几个泡。吃饭的时候,她几乎张不开嘴,每吃一口就疼的龇牙咧嘴。 沈梨放下饭碗,看着叶宵的样子也有些不忍,但是缺医少药的日子里,她能做的也就是去拔几颗蒲公英,剪了根晒干,给叶宵煮水喝。 “心病还得心药医,你可看开点吧!光急有什么用!好在雨季总算过去了,剩下应该都是晴朗天了!”沈梨把煮好的蒲公英根水倒进碗里,端给叶宵,劝慰她。 叶宵接过碗,吹了吹,喝了一小口试了试温度。 “道理我知道,那我就是急啊……”叶宵叹了口气,又吹了吹冒着热气的碗,咕咚咕咚喝了一大口。 微苦的味道让她不由得皱起了眉。 她端着碗,看着外面热烈的有些晃眼的阳光,若有所思地说:“虽然现在看着情况不太好,但好歹也不是颗粒无收,咱们还能想办法。” 天晴后的第一件事,叶宵和沈梨就决定进山采蘑菇。 雨后的山林,空气格外清新,泥土的芬芳中夹杂着蘑菇的清香。茂密的蘑菇从湿润的土地里探出头来,仿佛是大自然给予她们的珍贵馈赠。想到今年粮食减产,这些蘑菇说不定能派上大用场,叶宵和沈梨进山格外勤。 山上的路因为雨水的冲刷变得坑坑洼洼,十分难走,她们的鞋子很快就沾满了厚厚的泥巴。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她们的积极性。 今年春天来得晚,夏天又频繁降雨,叶宵不知道即将到来的秋冬会是什么样,只想多准备些,有备无患。 沈梨和叶宵背着满满的蘑菇,一路欢声笑语地回到家。刚一进门,沈梨就眼尖地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哟呵,稀客呀!”沈梨放下背篓,换上干净拖鞋,快步上前,拍了拍庄然的肩膀。 叶宵也赶忙进屋,眼神中透着急切:“好久不见,最近怎么样?地里的情况还好吧?” 提到地,庄然脸上浮起一丝无奈的苦笑:“菜园子彻底没救了,剩下的蔬菜晒了些干菜,腌了些咸菜。还好土豆和红薯挖得及时,算是保住了。粮食的话,情况马马虎虎。春天种得多,损失了六七成,不过剩下的也够过冬了。” 他长叹一口气,接着说:“小黎的稻田还行,就是种得少,收成也不知道咋样。这几天我们把菜园子重新整了,打算多种点白菜、土豆和红薯,离上冻还有两个多月,应该来得及。” 叶宵听着,心情也跟着低落起来,但很快又振作起来:“看样子,我和沈梨也得再种一批红薯和土豆,以防万一。哦对了,大水过后,土地容易板结,得好好松土。山上蘑菇最近长得多,你们有空可以去采点,能丰富下餐桌。” 叶宵认真地叮嘱道。 庄然认真地点点头:“好。” 进山一趟,沈梨和叶宵浑身沾满泥和水,狼狈得像泥猴。她们本想换身干净衣服擦洗一下,可庄然在,又觉得有些不便。庄然很快察觉到她们的尴尬,也不啰嗦,直接切入正题。 他指了指炕上放着的太阳能板:“我这次来,给你们送太阳能蓄电池和电灯。” 叶宵一听,脱口而出:“是在宋庄弄的?花了多少钱?”她知道自己目前没钱给庄然。 庄然摇摇头:“不是,老焦帮忙弄的。” “老焦?”沈梨瞪大了眼睛,满脸惊讶,“他还会弄这个?自闭症好了?” 叶宵赶紧用胳膊肘轻轻怼了沈梨一下,示意她别乱说。 沈梨却小声嘟囔:“我说错啥了?他不就天天把自己关屋里,吃喝拉撒都在那嘛……” 庄然听了,不禁笑出声:“你这话也没错。本来是这样,我们也一直搞不懂他。后来沫沫给他书看,他特别喜欢,就跟沫沫亲近了些。现在好多了,虽然还总把自己关屋里,但没那么抗拒交流了,还帮我们做了这些。” 沈梨好奇地凑过去,仔细打量炕上的东西,发现中间有个类似控制器的物件,手工制作的痕迹十分明显。 “这个也是老焦做的?”她惊讶地问道。 庄然肯定地点点头:“是啊,没想到吧?我去宋庄问过,做这么一套得两袋子面的价钱呢!” “乖乖!这么贵?”沈梨眼睛瞪得溜圆,“两袋子面?这不是明抢嘛!去年冬天问还挺便宜的。” 庄然无奈摇头:“我也这么说,可老板说一时一价。”说罢,冷笑一声。 “这么说,老焦还帮咱们省了两袋子面钱?他到底啥来头?感觉小黎知道,可为啥一直不肯说呢?”沈梨满脸疑惑。 庄然神秘兮兮地说:“你知道宋庄聚集区咋来的吧?” 沈梨思索片刻:“听说末世初期,是负责护送科学家学者和他们亲属的武装力量,后来国家没了,他们就在海边盐场扎根,靠手里的人和枪控制盐资源占了一席之地。” 庄然点头:“老焦就是他们当初保护的人之一,听说以前是个很厉害的学家。” 沈梨还是不解:“那咋成现在这样了?疯疯癫癫的,也没人管。” 庄然撇撇嘴:“因为他疯了,治不好,对那些人没利用价值了,就没人管了。” 老焦的身世无从考证,毕竟他还疯着,小黎知道的事是真是假也没法确定。 叶宵在一旁听着,仔细琢磨后,眉头微皱:“那小黎啥时候认识老焦的?她咋知道疯了的老焦是好是坏?” 庄然耸耸肩:“这我就不知道了。” 他又给沈梨和叶宵演示了这些东西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随后便匆匆回家了。 临走时,叶宵把一整背篓的蘑菇塞给了他。庄然本想客气一下,但是一想到现在连菜地都没有了,便也不再推辞,道了谢就背回了家。 第1章 末世第六年 黄昏时分,公路如同一条无限延伸的直线,消失在视野的尽头。 夕阳缓缓沉入地平线,天空被染上了金色的余晖。远处传来几声归鸟的啼鸣,在空旷的天地间回荡,空气中弥漫着草木的清新香气,与傍晚的凉爽微风交织在一起,轻轻拂过面颊,仿佛在低语着末日之后所剩无几的宁静。 这样的景色属实难得一见,但叶宵和沈梨却无心理睬。她们步履匆匆,只希望在夜幕完全降临时,能找到一个安身之所。 在如今这样秩序崩坏的末世,两个少女沿公路行走并非最佳选择,但她们别无他法。两边都是密不透风的原始森林,那里潜伏着各种野生动物和蛇蚁蚊虫,随便哪种都能轻易要了她们的小命。 在夕阳的余晖下,叶宵和沈梨像两个无声的影子,沿着森林边缘悄悄移动。四周静谧无声,除了她们踏在碎石上的脚步声,就只有风轻轻吹动树叶的沙沙声。 突然,走在后面的沈梨停下了脚步,她屏气凝神侧耳倾听,似乎在分辨远方传来的细微声响。 叶宵感觉到身后的沈梨停下,正要回头询问,却见沈梨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面前少女圆滚滚的小脸此时紧张的皱成一团,用手势示意叶宵保持安静。 叶宵紧张地警戒着四周,紧接着,她也听到一辆皮卡车的轰鸣声从远方传来,划破了眼前的宁静。 沈梨和叶宵顾不得许多,像受惊的两只鸟儿一样,纷纷向身旁的树林里逃窜。 末世里,这些人是危险的代名词。 沈梨一边跑一边回头看了一眼,一群男人从车厢鱼贯而出。 这首的男人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露出的皮肤上布满了新旧不一的伤痕,每一道伤痕都像是他在这末世中残暴行径的记录。 沈梨不敢再回头张望,卯足了劲奋力向前奔跑。 周围的树木高大茂密,枯枝败叶在她们的脚下发出令人心悸的脆响,每走一步,都像是在向森林中的未知生物宣告她们的到来。 沈梨能感觉到头顶上树枝交错形成的阴影仿佛一只只无形的手,随时准备将她们抓住。 她闻到一股潮湿腐朽的气息,那是森林深处传来的死亡味道,仿佛有无数双眼睛在黑暗中窥视着她们。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沈梨只知道此刻的腿像灌了铅一样的沉重,肺部似乎要炸掉一般,体力几乎快透支,只是在靠着本能狂奔。 她看了一眼旁边的叶宵,感觉她应该也好不到哪里去。 “再这么下去迟早是要被抓住的。”沈梨在心里绝望的想着。 不知不觉间,夕阳已经不见,夜色开始降临,这意味着森林中的危险也随之增多。 她们希望能趁着晦暗不清的夜色甩掉身后的追逐者。然而,现实似乎并不如她所愿。至少现在,沈梨还能听到身后那些细碎而凌乱的脚步声,那是在提醒她,他们并没有放弃。 “嗯……”一声低沉的呻吟从叶宵那边传来。 沈梨脚步一顿,回头一看,只见叶宵被地上一根突出的大树根绊倒,身体不由自主地顺着坡度滚了下去,在一棵干枯扭曲的树旁被树枝拦腰挡住,停了下来。 “叶宵!”沈梨低声惊叫,随后猫身滑下了斜坡,来到叶宵身边,一边问一边打量着沈梨:“怎么样,哪里受伤了?” 叶宵在沈梨的搀扶下缓缓站起,但刚一使力,脚踝和腰部便同时传来一阵疼痛。 两人以半蹲的姿势,沿着斜坡又继续向下滑去。 又滚爬了一段距离后,叶宵终于停了下来。疼痛使她的眉头紧皱在一起。 沈梨紧张地扶着她,用眼神询问她的状况。 叶宵轻轻摇了摇头,说:“腰部没什么大碍,但左脚可能扭伤了,能走,但跑不快了。你别管我,我们分开跑,我把他们引开!” “不行!我怎能丢下你一个人!落到这群畜生手里,倒不如一起拼了!”沈梨坚决地说道,她明白叶宵是不想连累自己。 确实,如果丢下叶宵独自逃跑,成功的几率会更大一些。但沈梨绝对做不出来这种事。 远处传来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已无暇多想,沈梨的目光突然落在陡坡上的一棵两人合抱都抱不住的大树,树根处有一个侧面凹进去的深坑,应该是野猪什么的动物发情的时候拱出来的,很深。 沈梨来不及多做考虑,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她连拉带扯地将叶宵拉进坑里,然后用周围的枯叶和树枝将两人掩盖住,尽可能地模仿环境进行伪装。 逃是没有出路了,如今夜幕降临,树林密集,视线模糊,只要能躲过这一夜,或许还有生机。 叶宵和沈梨屏住呼吸,躲在树坑中。叶宵能感觉到沈梨的心跳剧烈地跳动着,仿佛要冲破胸膛。她轻轻地握住沈梨的手,试图传递一些力量给她。 沈梨微微转头,看着叶宵,两人的目光在黑暗中交汇,无需言语,彼此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到了恐惧和决心。 说不害怕是假的,但是对于叶宵来说,这样的结果也并非不能接受。在她心里,没有小说里的金手指没有爆表武力值没有聪明脑袋的她和沈梨,也许早该死了。 毕竟这是末世。 她见多了孔武有力的男人死在丧尸口中,精于算计的政客死在帮派的暴力冲突下,好看的皮囊像玩具一样被玩弄丢弃,幼子稚儿像食物一样被交易…… 然而,一无是处的她和叶宵,却像狡兔一样,靠着野外拾荒苟活,到现在,她们已经在末世摸爬滚打六年了。 也可能是七年? 嗐,记不清了。如今,日期早已经没有了意义。她们只记得一场流星雨带来了一种极具传染性的病毒,一夜之间,丧尸充斥了大地,人间如炼狱。 为了阻止丧尸的疯狂扩散,r国在局势失控政权崩溃前,炸毁了人口密集的城市。 当爆炸声在全球回响,人类仿佛在向文明时代做最后的告别。 爆炸拖延了丧尸发展的速度,大批幸存者迁往人迹罕至的乡村抱团取暖。这些地方人口密度小,丧尸容易清除,已有的基础设施还能维持人类的正常生活,逐渐形成了新的定居点。 大家管这些定居点叫聚集区。 在聚集区,科学家们研制出了让丧尸自相残杀的疫苗,最终丧尸灭绝,两年的末世,就像个没讲完的笑话一样,仓促结束了。 结束了吗? 当然没有。就在大家弹冠相庆之际,一场新的疫病又席卷而来。 这种病依靠空气传播,传染性极强,死亡率很高。彼时末世刚结束,医疗体系几乎全部崩塌,好几年里,人们拿它束手无策。 人口锐减到十分之一,疫情还在继续。 沈梨和叶宵所在的聚集区已经许多人染病。听说这种传染病在低温下存活率很低,为了保命,她们只能远离人群,一直沿着公路盲目地向北方走着,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身在何处。 直到,那辆皮卡车把她们逼到这里。 今天就是大结局了吗? 叶宵露出了苦笑的表情。她并不遗憾,只是有点后悔,早知道今天早上应该把那块饼子吃掉的,这样至少她和沈梨能做个饱死鬼。 头顶上,凌乱的脚步声如同潮水般涌来,在上方徘徊,每一次踩断枯枝的声音都像是重锤击打在她们的心上。 一个尖锐的声音在上方气喘吁吁地响起:“他娘的,这两个小娘们儿跑得比兔子还快,怎么就不见了?胖子,你看到她们往哪边跑了没有?” “没,没看到。”胖子的回答模糊而颤抖。 “真是没用,吃的比谁都多,干活最没用!”那人说着就气急败坏地踹向胖子。 眼看冲突在即,但很快就被人制止了。 “有完没完了?就知道窝里横!这批货要紧。人追丢了就算了!” 尖锐声音的男人似乎还想争取一下,但他的同伴已经开始往回走。 沈梨听到脚步声逐渐远去,刚探头想去查看一下,就听到那个“胖子”的声音:“砣子!快跟上!” 叶宵立马察觉那个叫“砣子”的人还没走,她赶紧将沈梨探出去的头按了回来。 砣子看到下面有什么东西好像动了一下,但是又不能确定,于是他伸着脖子在夜色中努力辨认着。 “走了!别磨磨蹭蹭的了!”远处胖子催促的声音再次响起。 “催什么催,撒尿呢!”砣子不满地回应,似乎是为了证明自己没有撒谎,于是一边说着一边走到斜坡边,解开了裤子,正对着坡下撒了一泡尿。 尿骚味儿飘了过来,叶宵和沈梨屏住呼吸,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味道太冲。 砣子撒完尿,一边提着裤子一边往回走,骂骂咧咧的语气里带着不加掩饰的失望与不甘心。 直到脚步声消失在暮色里许久,叶宵和沈梨才几乎同时长舒了一口气。 风吹过来,仿佛还带着尿骚味。 但实际上,那个叫砣子的暴徒已经走了有一会了。 又过了半晌,沈梨小心的探出头去,她一再确定那些人已经走远了才把叶宵拉出来。 沈梨把叶宵的鞋子脱了,仔细查看她的伤。 天已经全黑了,看不太清。用手摸摸,已经高肿的厉害。 “估计是扭到了筋”叶宵摸摸肿起来的脚踝皱着眉头说,“是非之地不宜久留,我还能走,我们快离开这。” 沈梨馋起叶宵,她想把叶宵背后的背包接过来替她分担,但叶宵强撑着不肯:“一点锅碗瓢盆而已,根本不重,我自己可以。” “少废话啦!反正不重我一起背着就是了。”沈梨强势的坚持要帮她背,叶宵拗不过,也就只好由她。 沈梨又低头在附近寻了寻,拾了一根婴儿手臂粗的断树杈给叶宵做拄棍,两个人搀扶着朝着一群人撤退相反的方向行进。 第2章 一座伐木场小屋 夜幕如一块夜幕如一块巨大的黑幕沉沉低垂,仿佛要将整个世界吞噬。 一轮朗月高悬于天际,冷冷地洒下银色的月光,那光如轻纱般,勉强穿透茂密的森林,在地上、树干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微弱的光亮虽为沈梨和叶宵的夜行提供了指引,可森林里弥漫着一股湿漉漉的潮气,混合着腐叶的气味,时不时还传来几声不知何种动物的低鸣,让人心生寒意。 她们在这阴森的森林中穿梭,直到一条小河的出现,视野才豁然开朗。 沈梨在河边停下脚步,掬起一捧清澈的河水解渴,随后也扶着叶宵喝了一些。两人坐在岸边的石头上歇脚。 “应该是后半夜了。”沈梨望着天空中高挂的月亮,对叶宵说。 月光下的沈梨,整个人散发着一种历经磨难后的沧桑感。 她的衣服上还沾染着在森林中穿梭时沾上的泥土和草屑。原本明亮清澈的眼睛,此刻布满了血丝。也许是长时间未补充足够水分的缘故,她的嘴唇有些干裂,脸色蜡黄,几缕刘海被汗水黏在额头,显得有些狼狈。 叶宵环顾四周,眼神中满是警惕。她微微皱起眉头,脑海中瞬间闪过曾经听闻过的关于野兽在水边出没的种种传闻,心不禁揪了起来。 深吸一口气后,她紧紧拉住沈梨的手臂,声音带着一丝紧张地提醒道:‘水边太危险了,早上可能会有野兽来喝水。我们休息一下再往前走走吧!’” 两人短暂休息后,顺着河流的方向继续前行。溪流逐渐变窄,月光下,沈梨的目光被河对岸的一小片阴影吸引。 “那好像是房子。”沈梨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惊喜,她踏进浅浅的溪水,走近了一看,确认了自己的发现,“确实有房子!” 叶宵虽然性格谨慎,但对于疲惫不堪的两人来说,任何可以休息的地方都是诱人的。 她担忧地说:“这荒郊野外,怎么会有房子呢?不知道有没有人住,我受了伤,要是遇到坏人,那可就是才逃虎口又入狼窝了。” 沈梨微微点头,叶宵的担心确实有道理,可此刻身体的疲惫和对一个安稳休息之所的渴望让她顾不了那么多。 她咬了咬牙,对叶宵说:“那得先去看看,总不能一直在这荒郊野外耗着。” 于是,她轻轻拍了拍叶宵的手背,示意她在远处等候,自己则像一只鼬鼠一样,小心地向房子靠近。 靠近房子后,每走一步,她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眼睛紧紧盯着房子的动静,耳朵也竖起来,仔细聆听着周围的声音,仿佛一只随时准备扑向猎物或躲避危险的猫。 这是一间两屋的砖瓦房,没有院子和大门,两边延伸着搭了两个简易的木棚,形成了一个门字型的结构。 房屋沉浸在黑暗中,沈梨放轻了脚步,弯着腰,一步步挪到门口。 门外挂了一把铁锁,沈梨心下大喜,看来屋子里并没有人。 她又挪到窗下向内观察里面的情况。玻璃窗外面糊着一层塑料布,月光太暗,里面看不清楚。她决定先回去接叶宵。 两人一起来到房子面前。 屋外的房锁用的是老式的合页,挂了把普通的铁锁,看起来很容易破开。房主似乎对这深山老林的安全很有信心,挂锁可能只是出于习惯,而非真的为了防范什么。 叶宵用力扯了扯锁头,那锁已经锈迹斑斑,仿佛是时间的见证,即使有钥匙也不见得能打开。 显然,这房子已经有些年头没有人来过了,它孤独地矗立在这片荒郊野岭中,仿佛在诉说着被遗忘的故事。 所有窗都是木头框镶嵌的透明玻璃,为了抵御冬天的严寒,玻璃窗外面又被钉上了一层塑料布。这种简陋的保暖方式在寒冷的北方很常见。 叶宵转身去找工具,她的脚受了伤,左腰也在隐隐作痛。如果这房子没有主人的话,她和沈梨很可能需要在这里休整一段时间。 沈梨也在旁边的柴棚里急切地翻找着,终于找到了一把斧子。她紧紧握住斧子的手柄,深吸一口气,举起斧子,朝着门框狠狠地劈了下去。 每劈一下,她的心都随着斧子的落下而跳动得更加剧烈,担心这一劈会不会把门框直接劈烂,毕竟这房子是她们此刻唯一的希望。 尽管门框被劈得伤痕累累,但她不敢有丝毫松懈,继续一下又一下地劈着,直到最终成功地把合页拆下来了,她才长舒一口气。 “总算有地方能让我们好好休息了。”沈梨喃喃自语地说道。 沈梨满心欢喜地刚要推门进去,突然听到屋内传来一声“咔哒”的响声,像是什么东西掉落在地上发出的声音。 她和叶宵顿时脸色煞白,两人惊恐地对视一眼,原本以为空无一人的房子怎么会有这种声音?难道里面还有其他人?或者是某种危险的机关? 沈梨下意识地把叶宵护在身后,两人紧张地盯着门口,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危险。 过了一会儿,再无声音响起,月光下,两只老鼠飞快地从二人眼前跑过。 叶宵和沈梨几乎同时舒了一口气。 二人相扶着迈进门,一股浓烈的霉味猛地扑面而来,那是长时间封闭空间所特有的陈腐气息,仿佛带着岁月的尘埃,直往人鼻腔里钻,叶宵下意识用袖子掩住了口鼻。 屋内光线昏暗,仅靠门外朦胧的月光透进来些许光亮,隐隐能看到空气中悬浮着的细小尘埃,在这微弱的光线里慢悠悠地飘荡。 夜幕低垂,朦胧的月光透过门外,为沈梨和叶宵揭示了房子的布局。 一进门是厨房,左右各有一房,左为主屋,右为厢房。 霉味稍散,两人借月光入厨房查看。 右侧靠西厢房墙有一排旧木壁橱,下方三个大木柜上铺着防水布应该就是操作区,旁有砖砌的小炉子连右房的墙,炉上摆了个铝制烧水壶,墙体目测是空心火墙。 火墙是北方寒冷地区常见的建筑特色,由炉子、空心墙、烟囱构成,炉与中空墙体相连,生火时热气会顺着空心墙流动,让热度贯穿整个房间达到取暖的目的。 果然,厨房左边就并排建着两个灶台,它们跟左侧屋子的火墙紧紧相连。 沈梨扶着叶宵,步子缓缓迈向左侧的主屋。 屋内的布置简简单单,甚至有点过于朴素,一通长达六米的大火炕从左至右贯穿整个房间。 火炕,跟火墙一样,也是北方冬天里的取暖“神器”。 它的构造不复杂,主要就是炕面和烟道。炕面通常用土坯或砖头砌成,炕体中空连接烟道,从房顶伸出去排烟。烟气入口处一般会设置一块挡板做火舌,热的时候就把挡板抽出来,让热气顺着烟道散出去;冷了,就把挡板插回去,保温。 炕的东北角,一个短腿木炕桌孤零零地竖立着。旁边,几床被褥铺盖随意叠放,紧挨着炕角。紧贴着窗子的地上只放了一张长条桌,桌上散落着两个暖水壶和几只倒扣的塑料杯,上面积满了厚厚的灰尘。地面上,两个搪瓷脸盆,一大一小层层叠起,堆放在靠窗的墙角。 四壁间,尘土飞扬,用手轻轻一抹,指尖的尘土厚度足以证明这间房子很久没人进出过了。 房子的屋顶低矮压抑,那孤零零悬挂着的灯泡仿佛在无声地诉说着这房子的孤寂。 叶宵望着它,却没有开启的念头,在这荒郊野外,即便有电,也不知何时会耗尽,况且在经历了那么多的逃亡与危险后,此刻这笼罩着一切的黑暗,反倒像是一种可以藏匿自己的保护罩,给人一种带着些许悲凉的莫名安全感。 沈梨扶着叶宵在屋内慢慢走动查看,每打开一扇门,每走进一个房间,她都忍不住回头张望,心里暗暗祈祷不要出现什么意外。直到每个角落都检查仔细,确认没有任何异常后,两人悬着的心才终于落地。 初步看来,这房子是由两个卧室、两个储物间加一个厨房组成的四室一厨没有厅的结构,整体布局呈“田”字型。 沈梨跟叶宵坐在主屋炕上,相依在冰冷的火墙边,沉默不语。一夜的奔波逃命让人身心俱累筋疲力竭。 叶宵轻轻拍了拍沈梨的肩膀,关切地说道:“你先睡,一会换我睡。” 她心里清楚,在这荒郊野外,任何一丝松懈都可能带来灭顶之灾,尽管自己也疲惫不堪,身上的伤还隐隐作痛,但她依然不敢大意。 沈梨知道叶宵是在强撑,便一再劝她先睡,自己先做警戒。 叶宵坚定地摇了摇头,她紧了紧身上的衣服,缓缓在炕边坐下,双手习惯性地放在身侧,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坚持要站头班岗。 沈梨知道她倔强的性格,也就默认了叶宵的安排。 她从角落里扯过来一个枕头躺下,一股潮湿的霉味很快扩散到空气里,她被呛了个咳嗽,嫌弃地摇摇头把枕头又甩回去,这次直接和衣躺在了冰冷的炕上。 “我睡醒换你……”沈梨的话还没说完,呼吸声就沉了下去睡着了,也不知道这话是她清醒的言语还是睡熟的梦话。 第3章 烤山雀 天色刚刚泛白,还没大亮,一夜平安。 沈梨早早起床,换下了疲倦的叶宵。借着晨光,她在屋内四处搜寻,希望能找到些可食用的东西。 沈梨先走进厨房,打开墙壁上的吊柜,里面油盐酱醋一应俱全,但她知道,这些应该早已不能食用。打开看看,果然都发霉长毛了。 花椒大料等干料因长期存放在不通风不透气的柜子里,也发霉变质了。沈梨将它们搜集在一起,等待天亮后再丢掉处理。 她打开第二个吊柜,眼前一亮,发现两包未开封的食盐,还有一包没开封的白糖和味精。 这是意外的惊喜,她从下面的柜子里找出一只柳条编制的小篮子,抖去灰尘,将盐糖味精放入其中。 第三个橱柜里只有两个空空的储粮桶。沈梨想象了一下粮食生虫的场景,觉得空着也好。 吊柜下面的柜子里,除了锅碗瓢盆等物品,没有找到食物。但有一桶过期的洗洁精还算能用。 虽然是意料之中,沈梨的脸上还是掩饰不住的失望。看来又要出去找吃的了。 西厢房是空的,什么也没有,后面的两个储物间也是。 整个屋子弥漫着潮湿和腐败的气息,沈梨打开门,让新鲜空气流通。 她走出屋子,屋外的样子在白天显现出更多的细节。 左边的木棚下,有一张很大的木质工作台,可能是锯木或者加工什么的地方。木棚的墙壁上挂着大大小小的工具,凑近了看,是一些型号尺寸不一的锯子、斧头、螺丝刀、锤子和绳索。 去右边的木棚看了看。零散的木柴不是腐烂不堪,就是被虫蛀的千疮百孔,或者长满青苔。只有靠着墙立着摆放的一些切割好的长短不一的木板还是好的。 在棚子的最里面,有一台柴油发电机,但是里面没有柴油,也不确定这玩意还能不能用。沈梨随便按了几个按钮,不见有什么反应。沈梨想,就算还能用,她们现在没有柴油,这也只是一块废铁。 沈梨在屋周围收集了一些零碎的树枝、干草和碎柴,烧起了炕,驱散潮湿和霉味。 看起来,以前应该是个伐木场之类的地方,怪不得建在这深山老林里。 院子里有一个及腰高的大水缸,沈梨找了个水桶去溪边取了几次水,把水缸刷洗干净,用来储水。 忙完又在不远处的林子里砍了一些藤草,坐在门口熟练地编织起捕鱼笼。 今天的餐食还没有着落,她决定编个鱼笼去旁边的小溪碰碰运气。 捕鱼笼和一些打猎的小机关是沈梨小时候在一个聚集区跟一个老头学到的,老头捕猎的本事一流,人也善良,打回来吃不完的猎物,他从不吝啬跟大家分享。 沈梨没事就跟着老头进山转悠,也学了些皮毛。 很多人以为末世里能活下来的,都是人中龙凤,精英中的精英。但其实更多的,也只是一些运气好的普通人。 比如沈梨和叶宵。 叶宵睡的比她预想的要久一点。主要是身下暖烘烘的热炕让她疲惫的精神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放松。但是当她意识清醒以后,整个人马上警觉起来,她腾的一下坐起来,像一只机敏的小鹿一样环顾四周。 “你醒了?”沈梨拎着编好的捕鱼笼进屋,刚好看到睡醒坐起来的叶宵。 “你生火了?”叶宵皱着眉问。 “嗯~屋子太潮了,生点火驱驱潮气。昨天过河的时候感觉水下好像有鱼,我现在要去看看。你伤好一些了吗?” “好一些了,只是走不了远路,不碍事。”叶宵回答后略微沉思了一下,还是忍不住小声嗔怪道:“你知不知道被人看到有烟火很危险的“。 “怕什么?你看这么好的房子都没人住,肯定是这深山老林的,鬼都没一只。锅里我烧了热水,碗我也洗过了,你起来喝点水吧。我去河里下笼子了,祈祷我们今晚可以喝到鱼汤哦~” 沈梨说完就开开心心一溜烟出门直奔小河了,看她的样子,仿佛鱼汤已经到嘴边了。 叶宵拖着受伤的脚扶着炕檐边慢慢下地,灶台上,沈梨已经洗好了两个碗摆在那里,她打开冒着热气的锅盖,舀了半碗热水,小心的吹凉喝了。 奔波了很多天,还是第一次喝上热水,虽然不是顶饿的东西,不过对于现在的她来说也很欣慰了。 叶宵推开房门,院子里没有篱笆,长满了杂草。她跟沈梨一样,仔细检查每个角落后才放心的歇下来。 沈梨回来的时候,怀里用衣襟兜着一大把野菜。 叶宵拿出一个篮子放在灶台上,接过野菜蹲在地上摘了起来。 沈梨站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叶宵忙碌的身影,嘴角挂着一抹神秘的笑容,似乎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叶宵感受到了沈梨的目光,她抬起头,眼神中带着一丝好奇和疑惑,却在看到沈梨手中拎着的两只鸟时,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嘿嘿,看看这是什么好东西!”沈梨得意地向叶宵展示了手中的鸟。 “山雀?”叶宵眼中闪过一丝惊喜。 “没错!”沈梨兴奋地回答,眼中充满了期待,“一会儿咱们烤了吃,肯定香死了!”她说话间,嘴角的笑意更浓,仿佛已经能想象到烤山雀的美味,连口水都快要忍不住流下来了。 叶宵三下五除二把洗好的野菜分类挑拣好。先把刺老芽切成小段,小根蒜拍碎,蕨菜焯水后撕成细条。 她从背包里掏出一个细长的塑料瓶子,里面仅剩小半瓶的黄澄澄的浓稠液体在流淌。 她看着锅犹豫了片刻,终于还是打开盖子。一股生涩醇厚的花生味飘散出来,是花生油的味道。 这是从聚集区带出来的最后一点点油了,接下来几个月的拾荒生活意味着她们没有什么途径补充油脂,这半瓶的油此时就显得尤为珍贵。 叶宵小心比量着用量,在锅里倒入了一小汤匙左右的花生油,油一热,就加入拍碎的小根蒜炒香,然后加入切成小段的刺老芽和焯过水的蕨菜,添一点点水,撤掉灶膛的火,盖上锅盖,只用锅里的余温将青菜闷熟。 出锅前,最后再加一点盐、糖和味精,用筷子充分拌匀。 当这些元素交织在一起时,它们创造了一种不可思议的风味。刺老芽的清新,蕨菜的爽口,小根蒜的辛辣与清香,盐的调味,糖和味精的增鲜,所有这些味道都在舌尖上跳起了欢快的舞蹈。 “要是有酱油什么的就好了。先凑合垫垫肚子。”叶宵温柔地端着一盆闷菜,递给沈梨一双筷子。 沈梨接过筷子,却只轻轻放在灶台的碗上。 她并不急于品尝,心中还挂念着那两只她打回来的小山雀。 沈梨转身走出房门,随手划拉起一把泥土,混合着清水,揉成了泥糊。她熟练的用泥糊包裹住两只小山雀,然后回到厨房,掀开灶膛的火灰,将山雀轻轻埋入,再用余温覆盖好。 剩下的就是时间的魔法,她们只能等待。 沈梨和叶宵各自搬了个小板凳,围坐在灶台旁。 一天没进食的沈梨和叶宵饿坏了,她们三下五除二地吃完了那一大盆闷野菜。 不知道是没吃够,还是没吃饱,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毕竟,她们已经几天没有如此认真地吃过饭了。吃罢,两人都有些意犹未尽地咂咂嘴。 收拾了一下碗筷,沈梨从野菜的篮子里又拿出了几颗草药。 橱柜里有个捣蒜的石舂,她把石舂刷洗干净,然后把草药放进去捣碎出汁,敷在叶宵的脚踝上,最后用布条仔细缠好。 这样药草,是跟聚集区里一个戴眼镜的大叔学到的,他笨笨的,没什么别的本事,但对草药倒是有些研究。 “我们这一顿其实也不算凑合吧,在末世之前,这一盆可是有价无市名副其实的山珍呢。”叶宵晃动着活动了一下腿——绑的有点紧了。 “切,左右不就是吃草,谁有钱会去吃这玩意。我今天白天又仔细看了,这水里鱼很多,晚上肯定能吃上两条大的。”沈梨一边咂嘴一边期待着,她对自己的捕鱼技术十分有信心。 “路上没见到什么人或者野兽吧?”叶宵问。她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担忧。 沈梨摇了摇头,“没有,倒是看到了野鸭子和山鸡,可惜没工具抓。等这边拾掇好了我再去看看能不能摸几个野鸭蛋回来。” 叶宵沉默了,她的目光在四周游移,心中充满了不安。 她的脚踝高肿,比昨天更严重,让她无法亲自去查探周围的环境,确保周围安全。这种无法掌控的感觉,让一向谨慎的叶宵感到了一丝焦虑。 沈梨跟叶宵从小一起长大,自然是了解她的性格。 她一边扒拉着灶膛里两只烤山雀,火光映照在她稍显稚嫩的脸上,将她的轮廓染上了一层温暖的橙黄色。 “我知道你不放心,一会吃完饭我再出去到周围转转,如果没什么危险我们就在这里停留一段时间”。 沈梨看了下包裹着的泥土的颜色,她确定烘烤的时间应该刚刚好。她用烧火的棍子将它们从灰烬里扒拉出来,在高温的烘烤下,外面的泥壳已经变得硬如石头。 沈梨忍着烫手的温度拿起来,丢在地上轻轻地摔打了一下,外面包裹的泥壳便裂开了。热气和香味如同解除了封印一般,一起冲出来。 她从泥壳中拿起烤山雀,灼热的温度让她忍不住吹气,“好烫好烫!”手已经被烫红,沈梨丢下烤山雀,双手捏着耳垂,仿佛是在寻找一个最柔软、最凉爽的地方来降温。 她的耳垂被自己的手捂得红彤彤的,但那股凉意却让她感到无比舒适。 “好香。”叶宵也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说道。 沈梨等热度褪去便迅速地剥去泥壳,递给叶宵一只,叶宵迫不及待地扯一块腿肉送到嘴里。烤好的山雀肉口感嫩嫩的,不像家禽肉那般干柴,散发着浓郁的原始肉香,不用放任何调料口感就非常出彩。 可惜的是,一只山雀太小了,没多少肉,两人几口就拆吃完,也就是尝个味儿,根本不够吃。 “真香。可比鸡肉好吃多了。可惜这小东西贼的很,好难打,我用弹弓打了好久才弄了两只回来。”沈梨嗦着手指,咂咂嘴,明显没吃过瘾。 沈梨的那把弹弓也是老猎人做了送给她的,威力很足,打一些鸡鸟兔之类的小动物绰绰有余。 “有的吃就不错了。”叶宵淡淡地回答。 沈梨利落地收拾完饭后,稍作休息就又拿起一把小巧的斧头和一个小巧的背篓,出了家门。 她打算四处侦察一下周围的环境,顺便为晚饭开始筹谋了。 叶宵因为有伤在身,腿脚不便只能留在家里。但她并没有闲着,而是坐在热炕上,拆着枕头和被子。 今天阳光明媚,紫外线是最好的杀菌剂。她将被芯和枕芯挂在门外的晾衣绳上,用木棍用力敲打,这样可以去除枕头上面的灰尘,经过紫外线的照射还可以杀菌。 她在院子左边的棚子里找到了一个不锈钢的大盆,盆的两边还设计有方便提握的把手。 这个盆子曾是伐木场的工人洗衣服时使用的。 她摸索了一会儿,果然在旁边找到了没用完的洗衣粉和搓衣板。 她没有太多时间去考虑是否过期,末世后社会体系崩盘,大多数东西都已经过了保质期了,只是,有用的东西总比没有的好。 叶宵将被罩和枕套等一股脑的放入盆里,然后拖着她受伤的腿,一瘸一拐的来到小河边开始大洗特洗。 由于没有钟表,她不知道过了多久,只知道洗完衣服和被罩回到家很久了,沈梨还没有回来。 看着太阳的位置,已经是下午了。她不由得开始担心起来。 两人从记事起就是朋友,在一个家属院长大,一起上了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形影不离。 这样的关系让两个独生子女亲如姐妹。 担心沈梨的安危,叶宵做事有些心不在焉。她的眉头微微蹙起,一脸焦急。 叶宵索性丢下手里的活计,若有所思地踱步到窗前,她的手指轻轻敲打着窗台,节奏越来越快,仿佛在无声地诉说着她内心的不安。 叶宵想,沈梨是不是在森林中迷路了?还是遇到了野兽之类的危险?或者说……难道是那些歹徒又折返回来了?脑海里出现的每一个念头都像是一根针,刺痛着她的心。 她透过窗向外面看去,但是玻璃窗外的塑料膜遮挡了视线。 烦躁的她决定把这些塑料膜拆下来。 一瘸一拐的走出去,她找了个木头椅子,忍痛爬了上去。轻轻地扯了扯塑料膜,却发现塑料膜的边角包裹了木条钉在木头的窗框上,她又爬下来进屋去寻找钳子斧子之类的工具。 就这样磨磨蹭蹭的刚拆了一扇窗的塑料膜沈梨就回来了,一回来看到叶宵带着伤爬到椅子上在鼓捣什么,她赶紧放下身上的背篓和手里的东西跑去帮忙。 “我的天,你在干什么?这要是摔倒了可怎么办!”沈梨一边扶着叶宵从椅子上下来一边忍不住责备。 到底是关心则乱,让一向稳重的叶宵也有了这样冲动的行为。 如果从椅子上摔下来脚踝二次扭伤,估计是要落下病根很难好了。 沈梨把扶着叶宵从椅子上下来,三下五除二的把剩下的塑料膜拆了下来,整个屋子瞬间就亮堂了很多。 叶宵转身去拿沈梨的背篓,里头躺着一大一小两条鱼,滑溜的皮肤在背篓的野菜上闪着银光。 晚餐是野菜鲫鱼汤,即便没有主食,两人连肉带汤吃了个精光。 鱼不大,但野生的鲫鱼肉质鲜美,即便在末世前也是难得的美味。 风餐露宿多年,能每餐有着落,已经让她们觉得很满足了。 春风和日晒让上午洗的被罩枕套到了晚上已经变得干爽无比,沈梨躺在热乎乎的炕上,伸着懒腰享受着这份温暖。 叶宵则在抽屉里找到了半包蜡烛,借着微弱的烛光,她正在缝被子。 被日光晒过的被子,有一种懒洋洋的气息,蓬松而柔软,沈梨抱着它,难得睡了个踏实的好觉。 第4章 烤鱼 天还没亮,沈梨便早早起身,准备出门。她熟练地将鱼笼和背篓收拾好,提在手上。 沈梨的头发有些长长了,几缕碎发俏皮地垂在脸颊两旁,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晃动。圆圆的娃娃脸上,镶嵌着一双明亮而灵动的大眼睛,此时写满了对新一天觅食的期待。 她在屋子左边的小棚子里翻找了一番,最后带走了小小一卷铝丝。 这种铝丝柔软却坚韧,做陷阱套索再合适不过——这是那个猎人老头教的。虽然她的套索不如老猎手的手艺,但运气好时,也能捕捉到些野鸡野兔之类的小动物。 这要感谢人类数量的锐减,让大自然有了喘息的机会。 经过这几年的繁衍,原始森林的物种又开始变得丰富多样。江河里的鱼儿成群,森林里的野物数不胜数——这也是沈梨和叶宵多年流浪,依然能果腹生存的重要原因。 沈梨说,这是上天的垂怜,是大自然的馈赠,也是命运对幸存者的弥补。 她把鱼笼稳稳地放置在溪边合适的位置后,便在一旁的石头上坐下,开始专心做起了套索。 清晨初升的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她身上,照亮了她的面容。几缕发丝被汗水浸湿,贴在了她的脖子上,但她丝毫不在意,依旧全神贯注地摆弄着手中的铝丝,细长的手指灵活地穿梭其中,身上的牛仔外套因为长时间的活动,衣角微微向上卷起,露出了里面 t 恤的一角,那上面还印着一个已经模糊不清的卡通图案,但她并不在意。 因为她昨天摘野菜时已踩过点,所以今天下套索的地点早已心中有数。 套索下好后,她又去另一片野地采野菜。 路过时,看到两只小松鼠在树上忙碌,沈梨拿起弹弓尝试,却没捕到任何猎物。 采完野菜,她来到昨天发现野鸭子的地方,拨开高高的蒲草,却只看到野鸭做窝的痕迹,并没有发现野鸭蛋。 “唉,还以为今天能吃到鸭蛋呢!”沈梨有些失望。 就在她准备按照预设的地点下几个套索时,突然,不远处的树林里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那声音听起来不像是普通小动物活动发出的,倒像是有什么大型生物在其中穿梭。 沈梨的心猛地一紧,手中的动作瞬间停滞,她警惕地抬起头,目光紧紧锁定声音传来的方向。脑海里瞬间闪过各种可能的危险:会不会是丧尸?虽说这几年丧尸已经灭绝,但那种对未知危险的恐惧依旧深深烙印在她心中。 又或者是其他幸存者?这荒郊野外的,要是碰上心怀不轨的人,那可就麻烦了。 沈梨下意识地握紧了手中的弹弓,身体微微下蹲隐蔽起来,做好了随时应对突发状况的准备。 沈梨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一寸一寸地挪动脚步,每走一步都轻得像踩在鸡蛋上,生怕惊动了那未知的“敌人”。 随着她逐渐靠近,那声响却突然停止了,树林里又恢复了一片死寂,只有她自己略显急促的呼吸声在耳边回响。 这种突如其来的安静让沈梨更加紧张,她的心跳急剧加速,仿佛要从嗓子眼儿里蹦出来。她站在原地,不敢再轻易前进也不敢有所动作,眼睛死死地盯着前方那一片茂密的树林,等待着接下来可能发生的情况。 过了好一会儿,那声响依旧没有再次响起。沈梨犹豫了一下,心想也许只是自己太过于紧张,把一些普通动物的动静想得太严重了?于是,她缓缓地松了一口气。 就在这时,灌木丛猛地抖动了一下,从深处窜出一只狍鹿来,吓了沈梨一跳。她下意识地发射了弹弓,但是这种小玩意对这个体型的动物可造成不了任何威胁。 狍鹿是一种食草的小兽,性格呆萌,人畜无害。被沈梨的弹弓一惊,撅着屁股便顾头不顾腚地向林子深处仓皇逃窜。 沈梨长舒一口气。 紧绷的心弦也放松了下来,她坐在地上,擦了擦头上沁出的汗珠。 休息调整了一番后,她按照预设的地点一连下了几个套索,然后登上了山顶。 站在山顶,整片森林一览无余。 群山连绵,树木繁茂,一眼望去,仿佛无尽的绿色海洋。微风拂过,树叶沙沙作响,仿佛在低语诉说着森林的秘密。 空气中弥漫着清新的草木香气,混合着泥土的芬芳,让人心旷神怡。这也是她俩能遇到伐木场小屋的原因——这片树林宽广袤远,树木众多,资源丰富,似乎取之不竭。 看着这片茂密的森林,沈梨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如果不是像她们俩这样慌不择路,像这样林深叶密茂密无边的深山老林,应该不会有多少人愿意冒险进来。 她和叶宵现在应该是很安全的。 下山的路途并不比攀登时轻松,这里人迹罕至,几乎寻不见一条像样的小径。 沈梨跌跌撞撞,终于回到了河边。出乎意料的是,鱼笼中已经有几尾贪食的鱼儿上钩了。其中一条鱼,体态丰满,看起来像是鲇鱼,肥美的令人垂涎。 沈梨兴奋地掂了掂鱼笼,随手摘了几把野草编成细绳,将最大的那条鲇鱼穿过鱼鳃悬挂在手中。 她将其他小鱼放归,鱼笼重新固定好放回河中,心中暗自思忖,这里的河里鱼这么多,看来今后不会再吃了上顿没下顿了。 在返回的路上,沈梨特意绕道去检查了之前设置的套索,但结果不出所料,依旧没有捕获任何猎物。 她深知捕猎和钓鱼都需要耐心,于是决定明天再来查看。 在回家之前,沈梨还特意采摘了一些野菜,尤其是那些能为菜肴增添风味的野山蒜和野韭菜,她相信这些与鱼搭配起来,定能更加美味。 叶宵见到这条大鱼,同样喜出望外。 她从鱼背开始,沿着背部切开,将野韭菜和野山蒜捣碎,挤出汁液,再撒上少许盐,均匀涂抹在鱼身上,让鱼肉充分吸收调料的香气。 院子里,沈梨已经劈好了一截松木作为柴火。 叶宵搭建了一个简易的烤架,待鱼肉腌制入味后,便将多余的调料弃去,只将腌好的鱼用树枝串起,放在火上慢慢烤制。 松木燃烧时散发出的独特而浓郁的树脂香气,为鱼肉增添了一抹淡淡的松香。混着鱼肉的香气,直冲冲的往沈梨的鼻子里钻。惹的沈梨在一旁焦急地徘徊,不时询问“好了没”“熟了没”“能吃了吗”。 当鱼肉烤至外皮微微焦黄,便是最佳的口感。这是时间赋予的魔法,也是烹饪的艺术。 叶宵撕下一小块鱼肉,塞进沈梨的嘴里,戏谑地说:“看你这么馋,干脆馋死你算了!” 鱼肉热腾腾的,沈梨含在嘴里,既不敢急于吞咽,又不舍吐出,只能不停地吹气,那滑稽的模样让叶宵忍俊不禁。 这样的轻松时刻,对她们来说,已经久违了。 吃完饭,沈梨帮叶宵换好了草药,看着她躺在热烘烘的火炕上,枕着自己的大腿,沈梨突然开口说:“我们要不就在这里安个家吧。” 叶宵神色一愣,家?这个词对她来说已经变得陌生了。 自从末世爆发,他们两家从逃离丧尸包围的城市开始,就再也没有固定的家。 颠沛流离的几年里,亲人逐一离世,她们一直在流浪,”家“这个字眼早已离他们而去。 每天都在恐惧中度过,每晚都在噩梦中惊醒。 在这个末世中,每个人都活得像个生物链底端的小兽,时刻面临着死亡的威胁。 但是,谁不想有个安稳的生活呢? 睁一只眼睡觉的日子他们过怕了,却又不得不继续逃离。 沈梨见叶宵不回答,又强调了一遍:“就在这,不走了。在那些聚集区生活的日子也很难熬不是吗?规矩一堆,没有自由,还经常被欺负。” 沈梨的话让叶宵陷入了沉思,她轻轻抽开被沈梨枕着的腿,翻身躺下。 她侧躺在炕上,头发随意地散落在枕头上,显得有些凌乱。她的神色凝重,眉头微微皱起,写满了犹豫,那深邃的眼睛里透露出复杂的情绪——既有对安稳生活的渴望,又有对现实困难的担忧。 叶宵的嘴唇微微颤抖了一下,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却又咽了回去。 沉思良久,淡淡地对沈梨说:“我也想……不过,这里缺的东西还是太多了,长久生活的话,还是需要一个能物资交换的地方——至少还是需要油盐的不是吗?我们得能自给自足才有资格说家的事情。等我脚伤好了我们四周走走看看再决定吧!” 那一夜,叶宵的心情却异常沉重,彻夜难眠。 她望着天花板,思绪万千,回忆着过去的点点滴滴,想象着未来的生活。 月光透过窗映照在她的脸上,显得有些苍白。这一夜,失眠的又何止是叶宵一个人呢? 第5章 红烧鸡肉 沈梨吃上野鸡肉已经是几天以后的事了。 原本晴朗的天气,到了下午时分,突然阴沉得厉害。铅灰色的云层沉甸甸地压在头顶,仿佛随时都会塌下来一般。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说不出的压抑感,风也刮得格外怪异。沈梨望着这突变的天气,心里隐隐有些不安,但想到干柴即将告罄,还是决定外出砍柴。 早知道下午要变天,上午就不偷懒了。她心里一阵懊恼。 叶宵不放心沈梨在这种天气外出,她本想同去,但是沈梨考虑到她的脚伤,还是强硬的拒绝了。 “你这个样子跟我出去,万一遇到什么危险我很难顾得上你,还是在家等我吧!趁着雨还没下,我不走远,就在附近随便弄点柴火就回来。” 沈梨说着便背起背篓,拿起砍柴刀,义无反顾地走出了小屋。 不记得过了多久,因为焦急的等待似乎拉长了时间,让叶宵失去了判断。 直到门响了,一股冷风裹挟着几片树叶猛地灌了进来。沈梨终于背着篓子出现在厨房,叶宵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下来。 “怎么这么久才回来?我都担心死了!” 她一瘸一拐地走向厨房,仔细打量沈梨想确认她是否安全无虞,却发现沈梨的手里还提着一只野鸡。 那野鸡的羽毛五彩斑斓,在这昏暗的厨房里却也显得格外鲜艳。它还在扑腾着翅膀挣扎,翅膀扇动的声音在安静的厨房里显得格外响亮,显然是刚被捕获不久。 与家养肉鸡相比,野鸡肉质更为紧实,但烹饪起来却需要更多心思,更需要辅料搭配。 如果厨艺不精,烤制时候处理不当,野鸡肉就可能会变得干柴难吃。 为了确保口感,沈梨和叶宵决定将它炖煮。 沈梨处理野鸡的动作那叫一个麻利而熟练,只见她手法娴熟地将野鸡稳稳地按在案板上,手中的刀光一闪,野鸡便没了声息,整个过程干脆利落,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 这些年在荒野中的生活,早已让她对这类宰杀处理活计练就得游刃有余。 提起还温热着的野鸡,沈梨将它放入早已准备好的热水中烫毛。热水“咕噜咕噜”地冒着泡,野鸡在水中翻滚着,那升腾起的水汽带着一股淡淡的禽类的味道。 好难闻。 沈梨的手在水中灵活地翻动着野鸡,确保每一处羽毛都能被热水浸透,这样后续拔毛才能更加顺畅。烫好毛后,她便开始拔毛,手指紧紧揪住羽毛根部,轻轻一拽,一把羽毛就被连根拔起。不一会儿,野鸡身上的羽毛就被拔得干干净净,露出了光溜溜的身子。 沈梨熟练地用刀划开野鸡的腹部,小心翼翼地将内脏一一掏出,放在一旁的盆子里。 处理完内脏后,她又仔细地将鸡肉切块,每一块鸡肉都被她切得大小适中,方方正正的,这样在炖煮时才能够均匀受热。 厨房内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腥味,那是刚处理完野鸡的缘故。 昏黄的烛光在微风的吹拂下轻轻摇曳,光影在斑驳的墙壁上晃荡,墙壁上挂着有些生锈的菜刀、笊篱和破旧的竹篮,仿佛在诉说着这小屋曾经的烟火气息。 灶台上,摆放着两口黑乎乎的铁锅,旁边的木桌上,零乱地放着几个陶碗、一些调料罐子和一些从野外采回来的野蒜、紫辛菜等食材,它们在烛光的映照下,显得有些黯淡却又无比真实。 叶宵接过沈梨斩好的鸡肉,开始了烹饪的下一步。 在锅中先倒入鸡油加热,待油热后,在锅里放入少量的糖,然后用小火慢慢炒至糖色变成深褐色。 叶宵的目光紧紧盯着锅中糖的变化,手中的铲子不停地轻轻翻动着,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把糖炒糊了。这是给鸡肉上色提鲜的关键。 糖色炒到恰当好处,叶宵将鸡肉倒入锅中煸炒。鸡肉块落入锅中,发出“噼里啪啦”的一阵响声,就像是一场小小的美食音乐会拉开了序幕。 她手中的铲子快速而有节奏地翻动着鸡肉,让每一块鸡肉都能充分地与热油接触,直到鸡肉散发出诱人的香味,那香味越来越浓,逐渐弥漫了整个厨房,引得沈梨在一旁直咽口水。 在鸡肉炒至微黄时,叶宵加入了拍碎的野蒜,让鸡肉的味道更加丰富。当鸡肉与野蒜的味道充分融合,叶宵向锅里倒入没过鸡肉的水。然后便盖上锅盖,让鸡肉在锅中慢慢炖煮。 随着时间的推移,锅里的鸡肉开始变得酥软,汤汁也逐渐变得浓郁。 炖煮的声音在厨房里轻轻回荡着,仿佛是锅里的鸡肉和汤汁在轻声细语地诉说着它们的变化。 沈梨在这时候开始准备紫辛菜,这是一种她特意从山上摘回来的野菜,不仅味道独特,还具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可以散瘀消肿清热,对叶宵的脚伤多少有些帮助。 她先是将紫辛菜择洗干净,把枯黄的叶子和杂质一一剔除,然后放在一旁沥干水分。等到鸡肉快要熟透时,再将其加入锅中。 紫辛菜如果煮的时间太久,就会发苦了,所以得把握好这个时机。 叶宵估算了一下时间,缓缓揭开锅盖,一股浓郁的鸡肉香味扑面而来。 沈梨实在忍不住,迫不及待地用筷子夹着先尝了一口。 “好吃好吃!”虽然还没加盐,但原始的肉香已经让沈梨赞不绝口,她一边嚼着鸡肉,一边满脸陶醉地说道,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还没放盐呢!”叶宵深知沈梨这猴急的性格,见怪不怪,只是无奈地摇了摇头,笑着说道。 沈梨嘿嘿一笑:“我就尝尝熟了没。”她的脸上带着一丝调皮的神情,仿佛一个偷吃了糖果被抓住的小孩子。 叶宵将紫辛菜和盐加入锅中,继续炖煮几分钟,让紫辛菜的香味完全融入鸡肉中。 她手中的铲子在锅中不停翻动着,确保紫辛菜能均匀地分布在鸡肉和汤汁里。 当一切都准备就绪,两人将炖好的鸡肉连同汤汁一起盛出,摆放在火炕角落的小桌子上。 炕桌是一种桌腿很短的小桌子,桌面可能是用椴木做的,手工痕迹很重,看起来有些粗糙,还带着几道深深的划痕,那是以往用餐时留下的痕迹。 桌子上方,叶宵点燃了一根蜡烛,灯芯燃烧时发出微弱的光芒,照亮了周围一小片区域,使得桌上的饭菜在昏黄的光影下显得格外诱人。 两人坐在火炕上,背后的墙壁因年久失修,有些墙角的墙皮已经脱落,露出了里面参差不齐的砖块和水泥。但火炕散发着温暖的热气,让整个小屋都弥漫着一股融融的暖意。 沈梨一边大口吃着碗里的食物,一边忍不住嘟囔着:“啊,要是有米饭就好了!” 叶宵听到这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半开玩笑地回应道:“你就知足吧!吃菜的时候想肉,有肉吃你又要米饭,是不是还想吃肯德基啊?” 沈梨的眼睛一亮,仿佛被叶宵的话勾起了深藏的记忆:“啊,你快别说别说别说,我都快忘了肯德基是什么味道了。但是你这么一提,我真的有点馋了。以前吃肯德基,我还偷偷把汉堡的面包丢了,只吃肉饼呢,现在想想,当时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叶宵被沈梨的话逗笑了,她的思绪渐渐飘远,仿佛回到了末世前那些平凡而又美好的日子:“何止,你还记得我们一起吃寿司,你还专门把寿司下面的米饭偷偷丢了?” 她的脑海中充满了温馨的回忆,明明才过了几年,却仿佛是上辈子的记忆。 “哎,罪该万死罪该万死。”沈梨夸张地吐了吐舌头,然后又继续大口吃着眼前的鸡肉,仿佛要把所有的遗憾都化作食欲。 饱餐一顿后,沈梨静静地坐在小屋的窗前,沈梨手撑在腮边,眼中闪过一丝期许。 \"真希望能打一只大点的动物,好好吃一顿。\"沈梨喃喃自语,她最近注意到,林子里有鹿的脚印,这让她心中生出了期待。 叶宵微笑着看着沈梨,她知道她的想法不切实际。她们没有任何武器工具,想要狩猎一只大型动物,简直就是在做白日梦。 但她喜欢看沈梨这样可以做梦的样子,感觉像是回到小时候。 当小时候的她们蜷缩在微弱的台灯下,赶着堆积如山的作业时,沈梨总是不自觉地陷入美妙的幻想之中,她手里握着笔,撑着下巴,双眼放光,感叹道:“如果作业能自己做好,那该多好啊。” \"洗洗睡吧,总能梦到的。\"叶宵看着此刻躺在自己腿上的沈梨,打趣地说。 沈梨轻哼一声,但眼中的渴望却更加明显。\"梦见了有什么用,我要的是真实的。\"她说的诚恳,让叶宵不禁笑出声。 第6章 山下的小村子 沈梨和叶宵在的这个地方,她们已经歇息了一个来月。主要是因为叶宵的脚伤,现在总算恢复得差不多。 这段时间里,她们把那个荒废多年的老伐木场慢慢收拾得像模像样。不过,毕竟是临时安营扎寨,要长久生活,还是缺了不少东西。 于是,痊愈后的叶宵决定和沈梨一起下山走走,一是好熟悉周围的环境,主要想看看附近是不是有其他人生活,会不会有危险,对她们会不会构成威胁;二是希望能找到些有用的东西,尤其是食物,药品,武器等。 出发前,她们只是简单地带了些防身的工具,食物却没带多少,只有几个聚集区常见的杂粮饼子。 跟和平时代精磨的细粮不一样,这种末世后普遍流行的杂粮饼子是由多种五谷和麸皮之类的东西混合着蒸熟成饼子,再通过烤制脱水处理,顶饱又耐储存,其形态颇似曾在新疆流行的馕饼,却因时代的变迁,成为了如今的主要粮食储备方式。是各个聚集区常见的粮食流通物。 来到小屋以后她们一直吃的都是野菜、河鱼、松鸡、野鸭这类,不是每天都有,也没有多少存货,但是也够日常生存,于是这几个饼子也就没有被消耗而留了下来。 她们从聚集区逃离后在野外流浪了这么久,早就习惯了随地取材、有什么吃什么。 出发前,叶宵把一些不必要的物品装箱子,埋在屋后不远处的树林里。在树上做了标记,以免回来找不到。毕竟,谁也不知道这次出发行不行得通,东西背上太多,万一捡到更多的东西,恐怕就带不回来了。如果放在屋里,万一有其他人像她们一样住进来,那她们可就得不到了。 虽然这些东西不算值钱,但在末世,能不能再捡到,那还得看运气。 沈梨之前已经探过路,对下山的路有个大致的了解,由她带路,两人各拿着一根粗树枝当登山杖,就这样踏上了下山的路。 山里没有路,到处都是树林,下山之路格外难走。早上出发,等到山脚下,天已经黑了。 叶宵生了一堆火,从背包里拿出个搪瓷缸子,烧了点水。沈梨薅了点野菜回来,煮了点野菜汤,洒了点盐做简单的调味。从背包里拿出一块杂粮饼子,掰了一小块,泡进野菜汤里煮了一会,饼子在热力作用下散成了一锅粥,两人就这么将就着吃了点野菜粥,轮流休息了一下。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叶宵和沈梨决定再次出发。 这个时段,人们的精神最为放松,选择在这个时候行进,在可能会有人的地方相对比较安全。 下了山,眼前是一望无际的田野,虽然长满了野草,但依旧能看出土地的平整,这里或许是末世前的耕地。 按照地理位置来看,这里曾是粮食的主要产区,过去的这片区域应该是有农作物种植的。只是末世来临后,这些农田早就荒废了。 二人又走了几个小时,天快亮了,叶宵和沈梨走了一天,人也累了。 远远的,他们看到一群低矮的建筑,在空旷的田野里格外显眼。叶宵猜测,那大概是个村子。目测距离在1公里外,她决定先不靠近,在附近休息一下,观望看看。 抬头看看太阳,叶宵确定了村子大概在正北的方向,她站在长满野草的荒野里,远眺着,发现在东南方向似乎有个房子。 按照经验,那可能是个土地庙。末世前,很多村子都有在村外建个土庙的习惯。 叶宵和沈梨决定先去土地庙看看。 看着近,单纯靠两条腿走起来也着实费时间。走了大概半个钟头,她们到达了那个小房子,确实是个土地庙。 庙修建的很简单,其实不过就是个低矮的土房子,建造的时候估计也只是走个过场,即便末世前,应该也没多少人来。 不过,庙里倒是有两具白骨和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看起来末世后有人在这里躲藏或生活过。 如果是末世前,看到这几具尸骨,叶宵和沈梨可能会被吓坏,但经历了这些年的风雨,他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沈梨和叶宵挑了个稍微干净的角落坐下休息。 沈梨透过庙门看着外面杂草丛生的荒野说:“这附近应该是农田,如果村子里有很多人生活,那可能会有耕种。但是你看村子附近这么荒芜,所以可能没有很多人生活在这里,或者根本就没人。” 叶宵摇摇头:“未必。没人耕种,可能是因为缺少种子。或者说,村内的地就够用,何必跑远处?我们还是等晚上再看看,小心为上。” 叶宵和沈梨轮流放哨睡觉休息,等到后半夜才悄悄进入村子。 沈梨借着月色爬上村口的一棵高大的杏子树上观察起来。村子比想象中的要小,十几间房屋零零散散的建着,此时所有房屋都漆黑一片,非常安静。 摸清楚大概地形以后,二人保持着警惕,轻手轻脚地进了村。 挨家挨户简单地摸排一遍,确认整个村子是空置没人之后,沈梨和叶宵的警惕心放松了许多。 村口是一家低矮的草屋,房门还是老式的木门,院子也是用木头夹的篱笆院,破败不堪。 屋子里的混乱仿佛在诉说着末日到来的惶恐,物品被翻得乱七八糟,零碎散落一地,无论是主人匆忙逃离时的狼狈,还是末世后的搜寻痕迹,都显露出一种无序和绝望。 两人坐在屋子还算干净的角落,喝了一口水,短暂地休息了一下。她们的目光在屋内的混乱中梭巡。 沈梨急需一双雨靴。春日里,森林总是阴雨连绵,原本就崎岖难行的林间小道,会更加湿滑泥泞。在这样的环境下,一双防水的雨靴对她来说,成了必需品。 叶宵的想法更简单,她希望能找到一些食物,尤其是调味品,比如说盐。 她们原本计划在天亮后再开始搜寻,但是叶宵的目光却在黑暗中捕捉到了半包蜡烛的影子。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山村,还能发现这样的物品,令人感到惊讶。似乎这里的居民在末日来临后的某一段时间内,还在努力维持着正常的生活。只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又选择匆忙逃离。 叶宵小心地点燃了半根蜡烛,昏黄的火光在破旧的屋子里跳跃,为他们的搜寻提供微弱的光亮。在这摇曳的光影中,她们的目光在每一个角落仔细搜索,食物和药物是首要目标。然而,在这无尽的搜寻中,这个希望自然是破灭的。 沈梨在破旧的柜子前一堆乱糟糟的杂物中翻找,她的手在一个杂物篓子里盲目的摸索,似乎并不期待能找到什么有用之物。然而,她的眼神突然凝固,像是发现了什么宝藏——拿出来借着光亮一看,竟然是两个沉甸甸的沙包。 这种乡下小孩子的玩具一时间让沈梨哭笑不得。拿出来放在手里,漫不经心的掂了掂,沈梨看着暗处埋头搜寻的叶宵,一抹狡黠的笑挂上嘴角。 沈梨一手一个沙包,瞄准叶宵就接连丢了出去。叶宵本在全神贯注的翻找,察觉到有什么东西从背后袭来,下意识的躲避。 不得不称赞叶宵的敏捷,这么短的距离内两个沙包竟都没有打到叶宵,就落在脚边不远处。发现是沈梨在捉弄自己,叶宵本要生气发怒,待到叶宵看清袭来的是什么东西,她不禁眼前一亮。 这一大一小两个沙包,大沙包大小如成年人的拳头,小沙包略小一些。手工缝制的痕迹清晰地显现在眼前,线头和表面依旧保持着缝制之初的模样,没有太多磨损,似乎制作的时间并不长,或是被妥善地保存了下来,使用的频率并不高。 沙包是乡下孩子们最常见的玩具之一,内里的填充物通常都是常见的粮食。要么是高粱,要么是小米,大一点就是红豆绿豆之类的。 想到这里可能含有种子,叶宵的脸上露出了掩不住的惊喜。 她来到桌子前,随手扯过一张发黄旧报纸铺在桌面,小心翼翼地将这两个沙包放上去,然后缓缓地拆开了沙包,生怕一不小心就洒落了里面的宝贝。 随着沙包的拆开,里面的红豆像是得到了自由的小精灵,缓缓地滚落出来。 沈梨在一旁看着这一幕,也明白叶宵因何欣喜。被这突如其来的惊喜所感染,不禁惊呼出声。她的声音在宁静的夜晚里显得尤为突兀,但很快便被叶宵的欢笑声掩盖。 种子,竟然是种子!!!她们做梦也没想到,会在这种时候找到种子。 沈梨迫不及待的拆开另一个沙包,是一小包高粱。 种子的到来,对于她们来说,就像是黑夜中的一道闪电,瞬间点亮了前行的路。 这份意外的礼物,为她们带来了生存的保障,点亮了心中的希望之光。 这意味着,她们不再需要风餐露宿,东奔西走寻找食物,而是可以找个安定的角落,安心播种,踏实生活。 在微弱的烛光下,叶宵的眼神里满是振奋。她轻轻摩挲着那些小红豆,仿佛能触摸到它们的生命力。 她的心海涌动着希望,有了这些种子,就有了家的希望。 第7章 代表希望的种子 在晨曦的光辉悄然洒满大地之时,沈梨与叶宵手中紧握着两包粮食种子,内心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与期望。 在收获了这两包种子以后,她们此次搜索物资的重中之重,已从食物药品转变为各类种子和农具。 小小的茅草屋内在几个小时里几乎已经被翻了个底朝天,沈梨和叶宵决定前往院子里看看是否有遗漏。 这个偏远的村子,必然藏有众多农具,叶宵对此事充满了信心。 沈梨的目光却并未停留在那些常见的镰刀和锄头之上。她的心愿,除了那双靴子,更渴望找到一些捕鱼的装备——鱼竿,渔网,或者鱼线。 果然,一打开柴房,墙壁上赫然挂着一些锄头,镰刀,钉耙等工具,角落里甚至还堆放着一个畜用铁篱。 叶宵在柴房里挑选了一下,最终只取出一把镰刀。她将镰刀别在腰间,准备前往下一个废弃的屋子继续寻找。 这样的搜寻行动,一直持续到深夜。 经过一整天的时间,一个村子仅仅探索了三分之二不到。她们将找到的物资统一搬运到村口的破草房中,看来是计划在离开之前,再进行一次彻底的筛选。 夜色中,她们披着单薄的衣裳,挤在草房的角落里,勉强打个盹。 待到晨光再现,二人便又投入到了紧张的搜索之中。 沈梨没找到靴子,却意外地翻出了一张破旧的渔网和一团鱼线。那渔网已经破得不成样子,可沈梨还是视若珍宝,只要有鱼线,沈梨就有信心能给它来个翻新。 叶宵的目光,始终在寻找各类种子。她深知,找到的种子越多,她们生存的机会就越大。 如今正值春天,若是能赶上耕种,这个冬天她们就无需再前往人多的聚集区谋生了。 她就着梯子,三两步爬上房。目光扫描过一片片屋顶,最终定在了一个带有大片菜园的院落上。 那菜园早已布满杂草,但也不难看出规模宏大。 她心想,拥有如此肥沃的菜园,主人定是热爱耕作之人。这里的交通极为不便,每次购物都是珍贵的机会,大多数人都会多储备一些物资以备不时之需,种子应该也是如此。 叶宵的推测似乎合情合理,然而当她拉开储藏室的柜子,里面的景象却让她愣住了。 柜子里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充盈,只有一包白萝卜,一包黄瓜,和一包白菜种子。 她的心情如同从高峰瞬间跌落谷底,期望与现实之间的巨大落差让她不禁感到一丝失落。然而,她并没有沮丧太久,因为她很快意识到,在来这里之前,她们并未曾期望过能找到种子。 叶宵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看着那些种子,内心又坚定了起来。她知道,即使只有这些,也足够她们开始新的生活。 小心翼翼地把三包珍贵的种子和之前收集到的高粱、红豆一同放在胸前的小挎包中放好,然后继续前往其他的屋子搜寻。 出乎他们的意料,他们在其他房子里也找到了两包种子。一包是他们已经拥有的白菜种子,另一包是他们还没有的辣椒种子。沈梨在一个厨房里,甚至意外地发现了两坛密封好的高度白酒,一罐老冰糖,还有一罐芝麻,还有几包茶叶。 他们的肚子已经咕咕叫了,于是他们在菜园子里搜罗了一些荠菜和苦菜,煮了一顿简单的野菜汤。 吃完饭后,他们回到草屋,开始清点他们的收获。 他们将几包种子、芝麻、冰糖这些最有价值的物品早已收好。镰刀、锄头之类的工具自然不用多说,渔网和鱼线也是他们的必需品。 盐、糖这些家家必备又耐储存的调料几乎每个房子都存有一些,因此也搜罗到了很多,算起来够沈梨和叶宵吃很久的了。这大概要感谢小村子交通不便,买一次东西的机会相比较城镇来说比较难得,因此家家有存货。 除了袋装的细碘盐,沈梨还找到一袋子粗盐。这种盐只经过简单的加工,杂质比较多,也不含碘,一般用来腌咸菜之类的。 此外,沈梨还挑选了一把锋利的柴刀带走,尽管伐木小屋里有斧头和手工锯,但柴刀的便携性更符合他们的需求。还有螺丝刀,钉子之类的配件和工具,甚至还有几个铁质的老式捕鼠夹,虽然很重,但是带回山里捕一些松鼠野兔之类的小动物却十分好用。 因为山路崎岖难行,她们决定不带上那两坛密封好的白酒。在草屋窗前挖了一个坑,将两个酒坛子小心翼翼地埋好,计划下次再来时再将其搬回伐木场小屋。 背包里装满了必需品,沈梨又搜集了一些蜡烛、针线、尼龙手套、牙刷、洗衣粉、肥皂、卫生纸、洗洁精等日用品。虽然数量不多,但足够他们用一阵子。 衣服也都挑了尺寸大小合适的带上,留作日后换洗。 令人惊讶的是,沈梨甚至留了一套元宝领的白色连衣裙,她说这件很像她初一入学时妈妈给她买的那一件。 当然,打火机也是必带的,如果没有它,她们就必须留火种,不然就要靠钻木取火了。冬天,一旦失去火种又没有生火工具,那可是很致命的。 夜宵想找两个老式的手电筒,那种需要电池的,简单却可靠。但是翻遍几个屋子都并没有这种老古董,只寻得两个充电的手电筒。虽然可以重复充电,但是此刻它们却像是没有生命的玩物,因为它们没有电。 在这个时代,电力是很宝贵的东西,没有电,这些金属器具就像是废物一般。 沈梨看着这几个手电筒很眼馋,她很想把这些东西都带回去。她知道,在这个时代,这些物品绝对是硬通货,或许能在聚集区换得两个扎实的杂粮饼子。她的目光落在其中一个手电筒上,内心的挣扎清晰可见。 不过叶宵的背包已经塞的满满,膨胀得像是即将爆裂的气球。沈梨的背包虽然没有夜宵的那么大,但也塞满了零七八碎,鼓的不能再鼓。而且里面塞了好几个铁的捕鼠夹,不仅鼓而且重。她看了看背包,又望了望那些手电筒,最终还是无奈地摇了摇头。 然而,当她转身时,眼角却捕捉到了两个水桶。她的眼中闪过一丝狡黠,随即露出了笑容。 她把几个手电筒和剩下的一些零七八碎一股脑丢进桶里。用一根扁担挑起两个水桶,笑嘻嘻地说:“刚好刚好,正好缺两个水桶,一起带回去。” 第8章 开荒 在回家的路上,叶宵感觉这条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漫长。 她们的背上背着沉甸甸的物资,每一步都显得异常沉重。 叶宵的心里一直担心着那个她们短暂停留过的伐木场小屋,想象着它会否已经被别人占据,就像她们当初入住时那般。 沈梨却似乎毫不担心,尽管她背上背着包,而且肩膀上也担着不少东西,但她的歌声却从未停歇,步伐轻快得仿佛是在舞动。 她是那种心大的乐天派,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一样嘻嘻哈哈。 当她们终于抵达小屋时,叶宵紧张的情绪到达了顶峰。幸运的是,小屋似乎和他们离开时别无二致——门口的香灰甚至都没有被扰动过的痕迹。 沈梨看着叶宵蹲在地上,专注地检查门前的香灰和脚印,忍不住笑了出来。 “你这是从哪里学来的侦探技巧?该不会是小时候看多了侦探剧吧?”她戏谑地说,还刻意模仿起电视剧里的侦探语气,“真相只有一个——元芳,你怎么看?” 叶宵没有理会沈梨的玩笑,脚伤初愈的她跋山涉水了这么多天,早已疲惫不堪。 叶宵卸下背上的背包,径直走到炕上躺下,闭上眼睛休息。这么多天在外的漂泊,即使炕上有些潮湿、冰冷,但躺在熟悉的环境里也让她感到无比舒适。 沈梨看到叶宵没有反应,知道自己讨了个没趣儿,便默默地走出门去——今天的晚饭还没有着落。 她首先去河边查看他们之前放置的鱼笼。可惜,因为离开时间太长,鱼笼已经被水流冲走,连痕迹都找不到了。 虽然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沈梨仍懊恼不已。早知道走之前应该加固一下的。 一想到急行军一天晚上还要饿肚子,沈梨不死心的顺着河流向下游寻找,随手拨开蒲草丛,不成想意外发现了一窝洁白的野鸭蛋。 她的心情顿时变得愉悦起来,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叶宵蹲在野鸭窝旁数了数,一共有6个蛋,于是脱下外套,将它们仔细地包裹起来,抱着这些意外的收获一路小跑回家。 叶宵看到沈梨手中的野鸭蛋,也非常高兴。 这么多天来,他们几乎都是靠野菜度日,脸都快吃成菜绿色了。现在看到这些野鸭蛋,无疑是雪中送炭。 她让沈梨生火做饭,自己则去采摘附近的野韭菜。尽管周围的野韭菜已经被割过多次,但这次她们下山到村子几天,韭菜早已长出嫩芽,正好可以再次采摘最新的嫩叶。 叶宵将新鲜的野韭菜洗净,沥干水分,然后均匀地切成细段。她在斗型碗中敲入四个野鸭蛋,蛋壳的脆响在静谧的空气中回荡。在嫩黄的蛋液中加入适量的盐,用木筷轻轻搅拌均匀,直到蛋液中泛起了一层细腻的泡沫。 当铁锅在热火的烤炙下微微冒烟,叶宵向锅中倒入了适量的花生油——这小半瓶花生油是她们在来伐木场小屋之前搜罗到的,一路随身携带却一直舍不得吃,今天终于派上了用场。 等到油锅中冒出了轻烟,叶宵缓缓倒入了搅拌好的蛋液。瞬间,金黄色的蛋液在锅中边缘开始膨胀,她把握时机,在蛋饼中心还保持半流动状态的地方撒上了切好的野韭菜。 当野韭菜和蛋液在锅中相遇,它们的关系迅速升温,叶宵轻轻一铲,蛋饼就仿佛听从锅铲的指挥,巧妙地翻转,再次平稳地落入锅中。此时,原本贴着锅的那面已经煎得金黄色,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野韭菜比种植的韭菜味道更加浓郁,它独特的清新香味与野鸭蛋的香醇相得益彰,抚慰了远途奔波的辛劳艰苦。 吃饱喝足,这一晚沈梨和叶宵疲惫至极,睡得深沉。 沈梨的呼吸均匀而深沉,她的嘴角挂着笑意,梦中的她,或许正在追逐着什么美好的事物。偶尔呢喃几句梦话,含糊不清,听不清楚她说的是什么,但这的呢喃,更像是在向谁倾诉一路的艰辛与欢笑。 而叶宵,则是静静地躺在一旁,她的眼睛紧紧地闭着,但那眉头却时不时的紧皱,即便是在梦中,她似乎也在思考着什么。她的手臂,自然的放在身边,手心朝上,仿佛在期待着什么。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叶宵就已经醒来了。 她静静地躺在床上,目光注视着窗外的第一缕曙光,心中充满了对今天新的期望和计划。 她并没有打扰身边仍在沉睡的沈梨,而是轻手轻脚地下了床,走出门外,去处理昨天带回来的物资。 她最惦记的是带回来的种子。 今天的天气格外晴朗,叶宵将高粱和红豆种子摊开在院子里,让温暖的阳光把它们晒得金黄灿烂。她担心野鸟的觊觎,于是在种子上方搭建了一个三角形状的架子,再用木棍固定,最后在架子顶端覆盖了一层网格状的纱布。 在这两天晒种子的空档,沈梨和叶宵开始为另一项重要任务做好准备——开荒田。 这是一项既考验技术又需要体力的挑战,对于她们两个来说,都是一次全新的尝试。她们就像初次下水的小鸭,既充满期待,又带着几分紧张。 种在哪里是个问题。 沈梨提议选择小溪下游的一片平地,那里水源充足,方便灌溉,地形也十分平坦。 但叶宵却有着不同的观点。这一点点种子来之不易,溪边水源本就多野兽出没,而且二人刚来此地,尚不了解汛期河水涨幅,如果被野外的小兽们把田苗糟蹋了或者被水淹了,那就大事不妙了。 这些种子这样存放多年,出苗率恐怕不高,还是先在家门口种植,等将来种子增多,再在溪边开辟一块新地。 所以叶宵建议就在家门口开荒。毕竟,她们手头的种子并不算多,家门口的两小块地就足够了。 种在家门口,她们可以随时照看。 而且,自她们搬到此处,家门口的野草已被清理得七零八落,在这里种植,无疑是减轻了她们的劳动量。 听了叶宵的话,沈梨也觉得很有道理。 从小到大,叶宵一直是心思细腻思虑周全的。不像自己,总有一点点冒失。 土地清理好以后,要用锄头进行翻土,如果有机械,这个工作就是分分钟的事情。但是现在纯靠手动劳作,就显得有点笨拙费时。 将翻好的土块用耙子轻轻的打碎,直到整片田地都变得稀松、平整为止。用锄头和双脚分出种植的台和排水的沟,这样可以保证下雨天田地不会存水,还可以保住土壤中的肥料不被雨水冲走。 夜幕低垂,天空的边缘被一抹深紫染透,标志着一天的结束。 体力劳动的消耗让她们的肚子成了两部不合时宜的定时器,不时地咕咕作响。 家中食物所剩无几,仅有点昨日的两个野鸭蛋和一块烘干的杂粮饼子。 叶宵拿起饼子,它干燥而坚硬,仿佛能够砸碎核桃。她费力的将其对半掰开,考虑片刻后,又将其中一半再次一分为二,最后只选取了四分之一投入锅中。 在院子里将拾掇的干草碎柴火随手点燃了,火焰上,一个简陋的小锅被放置在热源上。倒入清溪水煮到沸腾,小小的锅具里咕嘟作响,把饼子丢进去,等它在沸水中缓慢地发生变化。干燥的颗粒在热力作用下逐渐吸水膨胀,每一颗干瘪的杂米都像是重获新生,从内而外散发出一股淡淡的米香。 叶宵看着锅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忧虑。这四分之一的饼子,对于两个空腹的人来说,显然是远远不够的。然而,对未来的一种期待与担忧让她知道,即使再饿,也要有所选择,有所保留。在末日来临之后的世界,食物不再是理所当然的,每一口都显得弥足珍贵,她不得不对意外情况做好准备。 今天的野鸭蛋就没有炒来吃了,毕竟对现阶段的沈梨和叶宵来说,食用油是比粮食更加珍贵的存在。 沈梨把两个鸭蛋洗干净,丢进米汤锅里一起煮了。煮到七八分钟的时候,捞出来放到冰冷的溪水里冰一下,这样更好剥壳。 一小碗稀饭加上一个煮野鸭蛋,两个人细嚼慢咽的吃的很珍惜。 第9章 春种 眼看着阳光愈发炽热,周围的景色因气温升高而愈发葱郁,这表明现在应该已进入五月的尾声。 高粱和红豆的种子在阳光的照耀下晾晒了两日,仿佛从深深的休眠中苏醒过来。 叶宵拿起一颗颗种子,仔细端详,只留下那些健康而饱满的。 她将这些种子浸泡在温水中,温水中的种子似乎在享受一场舒适的沐浴。 这种泡种的方法是叶宵从童年时的课本中学到的,虽然具体的操作步骤已经记不太清,但她依稀记得要用体温相近的温水,浸泡两三个小时。 泡好的种子被捞出后,用湿布包裹,然后放置在温暖的土炕上,继续闷种10到12个小时。完成这一步骤后,种子就可以播种了。 田间的土地早已被湿润,现在的湿度正适合播种。虽然对间距和深度没有太多的把握,但她还是鼓起勇气,凭借着感觉去操作。 考虑到出苗率可能不会太高,叶宵预留了更多的种子作为后备。因此,她只种了两行红豆,而作为主食且种子数量较多的高粱则种得更多。 至于青菜的种植,过程则更为简单。泡过水的种子直接播入湿润的土壤,之后只需耐心等待它们发芽。 黄瓜和辣椒叶宵都种下了大约三分之二的数量,留下三分之一的种子以防万一。尽管她不确定最终能收获多少,但无论结果如何,这都是一份意外的收获。 在叶宵忙碌于播种的这几天,沈梨并没有闲下来。 她带着捕猎夹早出晚归地在山林里踩点,寻找猎物的踪迹。因为有了捕猎陷阱的加持,这次她不仅打了一只野鸡,还捕到了一只野兔。 这几年的流浪让沈梨对狩猎有着独到的见解和技巧。她知道如何追踪动物的踪迹,如何设置陷阱,以及如何利用自然环境来增加捕猎的成功率。 捕到的野兔需要先将皮毛和肉剥离,这是一个细致而需要耐心的过程。 她用锋利的刀片沿着动物的皮肤边缘轻轻划开,小心翼翼地避免损伤到皮毛。接着,她仔细地沿着皮肉的交接线剥开,直到露出干净的皮肤。 剥下来的皮毛用流水冲洗,去除血迹和杂质,再用少量的盐揉搓,进一步清洁并去腥。 这样他们就得到了一张兔毛皮。虽然现在手边没有材料和工具去硝制皮毛,但是沈梨还是将剥下来的兔毛皮晒干仔细的收了起来。 捕获的野兔无疑是以烤制的方式享用最为理想。 为了制作出更加美味的烤兔肉,沈梨不惜奔波小半天的时间,翻过一整座山,终于寻觅到了一种名为香薏的珍贵野菜。 这种野菜只生长在温和湿润的山谷中,叶片细桃心形,边缘细齿,花朵淡紫,散发着淡淡的香气,晒干后更是提味增香的佳品,曾是末日来临前昂贵的香料。 沈梨挑选了几块山核桃木,作为烤兔的柴火,在院子里用石头围成一圈搭起简易烤架。 她细心地转动着野兔,确保每一寸肉都能得到均匀的烤制。 她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兔肉的颜色变化,时不时地感受着渐渐浓郁的香气。 当兔肉外皮烤至微微发黄但又保留着肉的湿润的时候,沈梨撤掉烤架内多余的柴火,只留下一些温和的炭火。 她将烤架加高成小塔一样的圆筒,彼时的烤架就变成了一个简易的烘烤炉。 沈梨给兔肉表皮刷上一层淡盐水,又将香薏草和湿润的松塔添加到燃烧的柴火中。柴火受到湿气的影响,燃烧不充分便微微起了烟。她把兔子挂回烤炉里,用一块石板微微盖住烤炉上方的排风口,利用柴火的余烬和炉温完成剩余的烤制。 待火完全熄灭,兔肉也变得紧致而有弹性,从炉中取出时除了肉香还带着烟熏和香薏的独特风味。 沈梨看着烤兔那轻微焦糖化的黄棕色外皮,沁着丝丝油光,散发着浓郁的香气,她知道,这正是享用的最佳时刻。 她忍着烫将其撕成小块,递给旁边满眼期待的叶宵一只完整的兔腿。 叶宵接过兔腿,轻轻地咬下一口,外皮酥脆,内里的兔肉口感柔嫩,一口下去有肉汁流出,却不会过于湿润。这鲜美多汁的肉质和酥脆的外皮立刻征服了她的味蕾,她满足地闭上眼睛,一边咀嚼一边享受,几天来的辛劳在这美味中得到了最好的慰藉。 沈梨看着叶宵吃的很香,心里十分很开心。她已经记不起上次吃到撑是什么时候了,自打末世以后,这么多年来印象里一直过的是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沈梨拍了拍吃鼓的肚皮,满足地打了个响嗝。 如果她们还在聚集区,应该是过不上这么惬意的日子吧? “你说,现在外面那些聚集区会是什么样了?疫病得到控制了吗?”沈梨看着天上慢慢飘浮的云,漫不经心地说道。 叶宵正啃着兔肉,听到沈梨的话,咀嚼的动作不由得停了下来。 她眨了眨眼睛思考了一下,“应该没有那么快吧……”叶宵回答道,“按照现在的医疗水平,可能会持续很久。” “我想也是……你说我们就一直在这里生活好不好?我每天都可以给你抓兔子吃!”沈梨说的一脸笃定,叶宵噗嗤笑出了声。 “一天一只?那兔子都要被你吃成濒危保护动物了……”叶宵也难得开起了玩笑。 晚餐后,两人收拾好餐具,叶宵不放心地又检查了一遍菜地。确保一切安排妥当后,她们才回到屋内,铺好被褥准备休息。 \"叶宵,你说我们会不会有一天能回到以前的生活?\"沈梨突然翻身面对叶宵问道,她的眼中带着一丝迷茫。 叶宵伸出手,隔着被子轻轻拍了拍叶宵的肩,安慰地说:\"不管能不能回去,重要的是我们现在能在一起,能吃的上饭,能穿的暖,能睡的安心。其他的,就交给命运吧。快睡觉吧,别胡思乱想了!\" 沈梨听了叶宵的话,她知道叶宵说得对。无论未来怎样,只要她们能相互扶持,就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夜深了,两人互道晚安,然后各自躺在床上,渐渐进入了梦乡。窗外的月光洒在屋内,像是给迷茫的少女盖上了一张薄薄的毯子,这一晚,沈梨做了个甜甜的梦。 第10章 甜茭菜和野果干 在播种后的第四天,天空终于下起了雨,细丝般的雨水悄无声息地滋润了整片土地一整天。 叶宵对此感到无比欣喜,因为这对禾苗的生长无疑是一份天赐的恩泽。 自从种子播入土壤的那一刻起,叶宵的生活便变得简单而充满意义。每天清晨,她总是第一个踏入田间,目光锐利如扫描仪,细致地观察着土地上的每一丝变化。 如今,亲眼看到那些细小的芽尖从湿润的土壤中探出头来,叶宵心中的石头也终于落地。 尽管大多数种子都成功地发芽,但总有一些地方的出苗率不尽如人意。叶宵明白,这可能是由于种子质量参差不齐。然而,她知道这是自然规律的一部分,也是种植过程中不可避免的。 幸运的是,叶宵事先预留了一些种子。 她从这些备用种子中挑选出健康饱满的,根据以往的经验,重新在那些出苗不足的区域播种,确保每一颗种子都能得到恰当的关照和生长空间。 剩下的就只能交给运气。 叶宵不禁在内心祈祷,希望老天爷垂怜,今年风调雨顺能有个好收成。 柴房里,沈梨捉回的那只受伤的野鸡,仍旧不屈地挣扎。它的眼神充满了野性,拒绝进食,仿佛在用自己的方式抗议。 叶宵和沈梨决定,今天就要结束它的生命。 叶宵熟练地处理着野鸡,她的手法干净利落。将处理好的鸡肉放入大碗中,用中火蒸煮,直到鸡肉变得鲜嫩多汁。蒸熟的鸡肉被撕成条状,撒上细碎的干香薏碎和小根蒜末,再淋上烧热的鸡油,激发出食材的香气。 这是叶宵最喜欢的一道菜之一。 而蒸野鸡剩下的汤汁,叶宵也没有浪费。她用它来煮茭菜,竟然也别有一番风味。 茭菜是沈梨在水边发现的一种宽叶的野菜。 它叶面光滑,边缘有波浪状的锯齿,呈翠绿色,叶背有细微的白色绒毛。白色的花朵小巧玲珑,带有黄色的花蕊,凑近了闻得到淡淡的清香。 沈梨和叶宵都没见过这种野菜,但是看野鸭很喜欢吃,就尝试着采回来煮了一次,味道竟然出乎意料的好。不仅带着水生植物特有的清新,还有一点点回甜的味道。 于是她们给这种野菜取名叫甜茭菜。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叶宵将全部的心思都放在田地上。 除了定时浇水,除草,除虫。黄瓜苗长到一定程度还需要搭架爬藤了。叶宵砍了一些一元硬币粗细的树枝,用宽布条绑在一起形成三角形的支架,这样黄瓜的藤蔓就会绕着支架向上生长。 生菜长得是最好的,叶宵蹲下身子,用小铲子挨个松了松土,浇了些水。水珠在生菜即将伸展的叶片上滚动,仿佛是一颗颗绿色的珍珠。看来再过些时日就可以摘来吃了。 萝卜和辣椒还没有长出来,但是从翠绿的叶子来看,长势应该也是不错的。 叶宵精心照料着每一株植物。在她的呵护下,菜田和粮田都开始展现出勃勃生机,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叶宵对这片土地充满了信心,她相信,到了秋天,一定会有一个丰收的季节。 随着天气逐渐变得闷热,森林里各种昆虫多了起来。 夜晚的蛙声适时地提醒着沈梨和叶宵,夏日来了,要开始新一轮的忙碌了。 走进林中才发现原来密林深处的灌木丛已经果实累累,各种浆果成熟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 这些馥郁的香气也是在提醒她们,为了抵御冬日的严寒,现在就必须提前准备。 沈梨和叶宵像两只小松鼠一样忙碌着,她们背着背篓穿梭在灌木丛中,寻找那些成熟的果子。 背篓是叶宵编织的,她挑选了一些柔韧的蒲草,提前晒好。 只见她手指灵巧地舞动,不一会儿便完成了一个小巧精致的背篓。 沈梨看着她做的如此简单,也想尝试着学习。 她倚坐在窗边,手里拿着一根细长的蒲草。眉头紧锁,嘴唇轻抿,仔细地回想着刚刚叶宵的步骤,一副认真而又苦恼的样子。 阳光洒在她的发丝上,泛着淡淡的金色光晕,而她的眼睛则紧紧盯着手中的蒲草,似乎在与它们进行一场无声的较量。 她尝试着将蒲草有序地穿插、交织,但每次尝试都以失败告终,背篓的形状总是无法达到她心中的理想。沈梨不时地用手拍打着桌面,发出轻微的\"啪啪\"声,似乎在责怪自己不够聪明。她的脸颊因为焦急而染上了淡淡的红晕,那双清澈的大眼睛里闪烁着不服输的光芒。 终于,在又一次失败后,沈梨忍不住嘟起了嘴,小声嘟囔着:\"这看起来跟编鱼笼没什么两样嘛,怎么到手里了就这么难呢?\" 她把手中的蒲草一扔,气呼呼地站起身来,跺了跺脚,仿佛在向整个世界宣告她的不满。 叶宵笑嘻嘻的走过来,手把手的给她又一次做了示范,说:“蒲草篓子比鱼笼更软,很难控制,没点子技术和耐心,编出来的东西软塌塌的,就难以定型。” 沈梨皱了皱鼻子,小声的闷哼一声。她并不是真的愤怒,而是一种对自己无能为力的小小抗议。她那生气的样子,既可爱又有一点好笑,让叶宵忍不住上前安慰她:\"你只是没有掌握技巧,其实很简单的。\" 经过叶宵的几次提点和帮助,虽然沈梨编织出的背篓看起来比叶宵做的略显粗糙,但实用性并未受到影响,勉强也算是一件可用的作品。 背上亲手编织的背篓,沈梨开心的来到森林里。 鲜艳的果实像是宝石一般,镶嵌在绿色的海洋中。 这里生长最多的是树莓,还有几株旱葡萄和野山枣,只是结出来的果子没有那么好吃。 采摘的过程是需要耐心的,顶着夏日的高温,叶宵额头上很快就沁出了汗珠。但她并没有停下,只是轻轻地用手背擦去额头的汗水,继续埋头摘选着。 沈梨注意到了叶宵的不适,实际上她也好不到哪里去。她在不远处轻声唤了唤叶宵,招招手示意到树荫下稍作休息。 她们找到了一棵大树,枝叶茂盛,为她们提供了一片凉爽的庇护所。沈梨从背篓中拿出了水壶,递给叶宵,让她补充水分,同时自己也喝了几口,清凉的水流缓解了喉咙的干渴。 在树荫下,叶宵闭上眼睛,深吸了几口清新的空气,感受着微风轻拂过肌肤的凉爽,此刻,叶宵的身心得到了极大放松,一股倦意袭上来,叶宵靠着树枝短暂的小憩了一会,然后又重新投入到采集的工作中去。 采好的果子背到小溪边,倒进带提手的藤条筐中,然后浸在溪水里,用绳子拴好固定住。流动的溪水像是一个天然的水洗机,透过藤条筐略宽的缝隙轻柔地冲刷着果子上的灰尘和杂质。 洗好浆果,回到院子里,沈梨和叶宵在木棚前收拾了一小块空地。沈梨在地上铺上了几片废木板。找了一块干净布铺在木板上,然后把洗好的果子均匀地晾上去,就等着让阳光自然地晒干。 叶宵算着时间,隔几个小时翻动一下果子,确保每一面都能均匀地接受阳光的洗礼。几天下来,这些果子就逐渐失去了原来的水分,变得干瘪起来。然而,这并非是它们的终结,而是另一种形态的开始。 这些果干,甜甜的,香气扑鼻,仿佛是阳光和时间的魔法,将它们转化成了另一种美味。 晒干的果干装到干燥的玻璃罐中,足足有两大罐,看起来有四五斤的样子。当冬天来临时,新鲜的水果和蔬菜变得稀缺,这些果干就成了补充维生素c的重要来源。 这也是沈梨和叶宵不辞辛劳做这些的重要原因。 第11章 再次下山 趁着天还没有完全热起来,沈梨和叶宵决定再下山一次。 清晨的山间,空气像是被一层薄纱滤过,带着泥土与露水混融的清新气息,一股子劲儿地往人鼻腔里钻。沈梨站在小屋门口,贪婪地深吸一口,山林的清新就如同山间精灵,顺着喉咙溜进心底。 再往后,天气一天比一天闷热,想来不出一个星期,那恼人的闷热就要全面来袭,到时候再下山,可比现在遭罪不少。 沈梨和叶宵一前一后沉默的赶路,谁也没有说话。空气里除了一些虫鸣和鸟叫声,只有穿过草丛发出的沙沙声和二人粗重的喘息的声音。 太阳出来了。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间挤了进来,斑驳地落在她们身上,像是一把把碎金。沈梨抬手擦了擦额头细密的汗珠,不知是赶路的急,还是气温在悄悄攀升的缘故,她微微皱眉,向小村子的方向眺望过去。 本来以为有了上次下山的经验,这次的路上花费可以花费更短的时间,没想到这山路只要几天没人走杂草就又夺回了领地。 沈梨挥舞着柴刀,一下一下地砍向那些肆意生长的杂草和灌木,每一下挥动,“唰唰”声和着杂草断裂时“咔嚓”的轻响都好似在奏响一首战斗的曲子。被砍断的杂草散出青涩味道,草汁溅到沈梨手上,凉凉的触感像是它们不甘的抗议。 叶宵在后面紧紧跟着,手忙脚乱地拨开身前的杂草,草叶划过手臂,带来轻微刺痛,但她的目光一直盯着脚下的路。山路崎岖,她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隐藏在杂草里的石块或树根使了绊子。 就像她第一次进这座山那次一样。 一边翻过山丘,直到远远的看到那个土地庙,她们知道自己已经很接近目的地了。 不多会儿,村口那间茅草屋便出现在眼前。村子还是老样子,静谧得像一幅定格的旧画,破败与荒芜是它的主色调,满地狼藉好似岁月留下的凌乱脚印。 上次没带走的东西,依旧堆在原地,仿佛时间在这里打了个盹儿,忘了流动。 沈梨推门走进茅草屋,门板 “嘎吱嘎吱” 地抗议着,沈梨不管不顾,径直走进屋里,一屁股坐在一张老旧的藤椅上休息。 “先歇会,然后就开工!”她瘫在藤椅上,贪婪的享受着这一刻的舒适。 叶宵在一旁的一个塑料方凳上坐下:“家里种的菜和粮,离开久了不行,咱们得速去速回。” 沈梨闭着眼,轻轻地“嗯”了一声,赞同了叶宵的建议。 休息够了,她们在村口的那口老井旁喝了点水,然后就开始抓紧时间整理拾掇要带走的东西了。和上次不同,这次搬运的目的性更明确一些。 叶宵挑选工具、农具之类的,沈梨在杂物中翻找有用物件,还要留意刀具绳索之类的物品。 考虑到二人手提肩扛的运力有限,在经过一番多方面的评估和筛选后,她们开始整理要带走的必需品。 易碎罐子用床单包好,暖水瓶挑了两个好的,金银首饰手表小家电这些更是不用说,都是硬通货,见缝插针的能塞就塞,连白酒也从坛子里倒进塑料桶带走。 还有一些道具、金属配件之类的东西,沈梨将他们收归一处,打算尽可能的带走。如果不行,也要收归一处藏好,等下次再来拿。 另一边,叶宵在衣柜里正纠结着,沈梨现在已有的袜子基本上都被穿破了,叶宵要给她找几双质量好的。她一边翻找一边吐槽沈梨的脚仿佛长着一张嘴一样的,鞋子和袜子被穿坏的频率远超常人。 叶宵拿起一双袜子,用手扯了扯,感受着袜子的弹性和厚度,嘴里还不停地念叨着:“你看看你这脚,活像长了牙一样的。” 沈梨耸耸肩,又撇撇嘴,不置可否。 杂七杂八的都装的差不多了,现在就剩那个带有大片菜园的院落没去看了,叶宵心心念念,她觉得也许有什么农作物在生长也说不定。 菜园入口的门虚掩着,推开时发出了轻微的吱呀声,仿佛在欢迎她的再次到来。她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弥漫着泥土和杂草的清新气息,还有一丝淡淡的植物生长的味道。 她一脚踏进菜园,脚下立刻传来土地松软而湿润的触感,似乎在诉说着这里曾经的欣欣向荣。她顾不上鞋上粘着的泥,目光只在菜园中来回扫视,寻找着可能被遗忘的“绿色生命”。 杂草中,偶尔可以看到一些顽强生长的蔬菜,它们或许因为种子的生命力,或是之前园主的精心照料,依然在这片荒芜中挣扎着生长。 叶宵蹲下身,轻轻地拨开杂草,眼尖的她发现了一些花生的幼苗,它们虽然长得不高,但叶片绿油油的,显得生机勃勃。 她心中一喜,虽然不知道能不能有收获,但是如果这些幼苗能被带回家精心照料,说不定还来得及结果。 她小心翼翼地挖掘着,尽量不伤害到这些幼小的生命。每挖出一颗幼苗,她都会连土一起放入带来的篮子中。 对于现在的她和沈梨来说,每一份食物都是宝贵的,每一株幼苗都是一份希望。 叶宵向菜园深处走去,她的目光在菜园的绿色海洋里不断游移,很快,除了那些顽强生长的花生,她还在园子的一角发现了一些草莓。 红彤彤的草莓在绿油油的杂草中显得格外醒目,它们似乎在这片荒芜的土地上找到了生存的空间。每一颗草莓虽然不大,但颜色鲜艳,红得像宝石一样,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叶宵拨开周围的杂草,她轻轻地摘下一颗熟透的草莓,用衣服随便擦了擦,然后放入口中。草莓的甜味瞬间在口腔中爆发,虽然甜度不如记忆中那些改良品种的草莓味道,但在它酸甜的味道让草莓的口感更加丰富,更有“草莓味儿”。况且,在沈梨和叶宵所处的环境下,这份天然的甜味已经足够珍贵。 她远远地开始呼唤沈梨,美味不能独享,一直相依为命的这些年,她们早就习惯了互相分享。 草莓香甜的味道一直缠绕在鼻尖,叶宵忍不住又摘了几颗。 沈梨走过来,看到叶宵手中的草莓,眼中也露出了惊喜。 两人在菜园里找到了一处相对干净的地方,坐在草地上,开始敞开肚皮品尝这些意外的美味。 草莓的酸甜在口中交织,给她们带来了一丝久违的幸福感。 吃饱之后,叶宵和沈梨没有忘记他们的任务。她们找来了一些干净的罐子,将剩下的草莓仔细地装进去。 叶宵还特意挑选了一些完好无损长势好的草莓秧苗准备带回家,这样就可以一直有草莓吃了。 她用小铲子轻轻地挖开土壤,小心翼翼地将草莓苗连根拔起,尽量不损伤它们的根系。沈梨则在一旁帮忙,用湿润的布将挖出的草莓苗包裹起来,以保持它们的鲜活。 叶宵在其他菜园里还看到了南瓜和胡萝卜的秧苗,但是长得稀稀疏疏,虽然不知道带回去能不能种活,但是她还是带了一些秧苗回去。 随着时间的推移,叶宵的篮子渐渐满了起来。她站起身,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太阳逐渐升高,沈梨和叶宵感到了一丝燥热。她们知道,不能再耽搁了,必须尽快离开。 于是,她们将所有挑选好的物品打包好,背起沉重的背包,踏上了回程的路。 第12章 种菜 回来的路上下起了雨,叶宵和沈梨一路快马加鞭地赶回家,却还是被淋湿了一身。纵然如此,一回到小屋,叶宵也顾不上休息,连口水都没顾得上喝,就冒着雨直奔屋前的田地。 红豆和高粱的长势比预期的好得多。它们在阳光和雨水的滋润下,茁壮成长,叶宵看着这些作物,心中涌起了一股成就感。 她知道,待到数九寒冬大雪封山,她和沈梨没办法出门寻找食物的时候,这些作物的丰收将为她们的生活提供坚实的保障。 菜地里就更不用说,一片绿油油的生机盎然。辣椒和黄瓜也结得很密。生菜更是长势喜人。 叶宵蹲下身,轻轻地抚摸着这些蔬菜,感受着它们的生长力量。这些蔬菜不仅能够丰富她们的餐桌,还能提供必要的营养。 但是这么多蔬菜,要怎么储存呢?还得想个法子才行…… 带回来的菜苗要及时移植到土里。 叶宵在菜地前方又划出一小块地,把带回来的草莓和花生苗种进去,希望它们能适应新土地。 她小心翼翼地将草莓苗植入土壤,然后用土轻轻压实,确保它们能够稳固地生长。 花生苗还没有结荚,但是也被她一一安置好,就是不知道到秋天还来不来得及结果。 南瓜秧因为之前生长的菜地野草太多,看起来不太精神,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叶宵抱着听天由命的态度还是种了。她知道,南瓜需要足够的空间来攀爬和生长,也许在这里有足够的生长空间会发育的更好。 胡萝卜只有两颗苗,叶宵将它和之前的白萝卜种在了一起,希望这两颗胡萝卜苗也可以长得跟白萝卜一样好。 她逐一夯好土,然后站起身来,满意地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 沈梨撑着伞走了过来,看着田里绿油油的一片,微笑着说:“看来我们的菜园越来越有生机了。” 叶宵转过身,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回答道:“是啊,到冬天就全靠它们了!” 没吃完的草莓在带回来的路上有点磕碰,这几天又下雨,不太适合晒成果干了,叶宵把它们做成了草莓酱。 将草莓清洗干净,去除了蒂部,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它们切成小片。 她找来了一个干净的大碗,将切好的草莓片放入其中,撒上一点糖,让甜味渗透进每一片草莓中。她用勺子轻轻搅拌,让糖和草莓充分混合,然后放置一段时间,让草莓释放出更多的果汁。 在等待的过程中,叶宵在小炉子上架了一口干净的锅,将草莓和糖的混合物倒入锅中,开小火慢慢熬制。 她不时地用木勺搅拌,防止果酱粘锅。随着时间的推移,草莓的颜色变得更加鲜艳,果汁也逐渐变得浓稠。 叶宵耐心地熬煮,直到果酱达到了她满意的浓稠度。 她尝了一小口,酸甜适中,草莓的香味浓郁。 她找来了提前消毒好的玻璃罐,将热腾腾的草莓酱倒入罐中,迅速封口。锅里烧好滚沸的热水,将草莓果酱的瓶口倒置到热水里,再拿出来冷却,利用热胀冷缩的原理让果酱的瓶口密封的更紧实一些。 待瓶子里的果酱冷却后,她将罐子存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以保持果酱的最佳状态,防止腐败变质。 淅淅沥沥的小雨持续了三四天才转晴。 雨日的不便让沈梨选择在家中,她翻出鱼线,专注地织起了渔网。 叶宵则忙碌着分装之前晒好的浆果干,一边轻声念叨:“幸好都已经干了,不然要白忙一场。” 雨后初晴,正是蘑菇生长的黄金时节。沈梨和叶宵一大早便背上背篓,踏入了林中。 湿润的空气中,泥土和草木的清新气息交织,阳光透过树梢的缝隙,洒下斑驳的光影。 她们在这片生机勃勃的森林中穿行。 沈梨对采摘蘑菇有着独到的见解。她对蘑菇的习性和生长环境了如指掌,只需一眼便能洞察土地的秘密。在看似平凡的地面上,她的手指灵巧地一拨,便能发现一大团蘑菇的踪迹。 叶宵紧随其后,不时从背篓中翻看沈梨采摘的蘑菇,仔细确认它们的安全性。 两人一边采摘,一边轻声交谈,沈梨毫无保留地向叶宵传授着蘑菇生长的规律。 “看,湿润的苔藓上会长出鸡油菌,这种金黄色,边缘微微卷曲,菌柄细长的就是鸡油菌啦!”沈梨手中举着鸡油菌,向叶宵展示。 “而这种倒木上,容易长出香菇,有时还能找到木耳。”沈梨走了几步又在一截枯木上摘下了一些香菇。 叶宵在心里默默地记下这些知识,偶尔停下来,在树干上刻下记号以防迷路,同时抬头观察云彩,预测天气的变化。 雨后的蘑菇茂密,不一会背篓被各种颜色和形状的蘑菇填满。 除了常见的鸡油菌、榛蘑、元蘑、香菇,还有珍贵的牛肝菌和松茸。木耳虽不多,但叶宵也小心翼翼地刮下,放入了随身的挎包。 午后的阳光变得柔和,两人在一截树桩上休息,欣赏着不远处野花的艳丽和野蜂的勤劳。 看到野蜂在采蜜,沈梨心中一动,想到附近可能有蜂窝,这岂不是意味着会有美味的蜂蜜? 想到蜂蜜的沈梨可坐不住了,她起身在附近寻找起来。但找了半天也未能找到蜂窝的影子。 她们只得带着满载的背篓回家。 一天的劳作让她们身上沾满了泥土,路过溪边,沈梨和叶宵决定洗个澡先。 她们走到溪水的上游一处隐蔽的溪段,沈梨放下背篓,三下五除二地脱下沾满泥土的衣物,露出了健康的小麦色的肌肤。 叶宵见状也脱下了沾满泥浆的鞋子,还有被露水打湿的裤子和上衣。白皙的皮肤就这样裸露出来。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叶宵的身上,形成斑驳的光影,为她的肌肤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 两人踏入清凉的溪水中,溪水轻抚着她们的肌肤,带走了一天的疲惫和汗水。她们轻轻地蹲下身,用手捧起清澈的溪水,泼洒在身上,水珠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烁着晶莹的光芒。 沈梨从背包里拿出一小块香皂,那是她最喜欢的桃子香味的。她将香皂在手中轻轻摩擦,直到泡沫丰富,然后轻柔地涂抹在叶宵的发丝上。 叶宵的头发在她的手中变得柔软和顺滑。桃子的香气随着泡沫的扩散而弥漫开来,与溪水和草地的清新气息交织在一起,跟夏天的季节相得益彰。 叶宵闭上眼睛享受着,她能感受到那股香气在她的发丝间游走,仿佛是春天的微风,带着花瓣的轻柔。 接着,叶宵也拿起香皂,为沈梨洗发。 她的手法同样轻柔,指尖在沈梨的头皮上轻轻打圈,让沈梨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放松。 “手法很娴熟嘛,等什么时候世界恢复生机,可以开个洗发店了~”沈梨一边享受一边打趣。 两人在溪水中相互为对方洗去泥沙和污垢,彼此的头发在泡沫中变得轻盈,仿佛被赋予了新的生命。 洗发完毕后,她们将头发浸入溪水中,让清澈的水流带走泡沫和一天的疲惫。当她们再次抬起头来,阳光洒在她们湿漉漉的头发上,闪烁着金色的光芒,而那桃子的香气依旧在空气中飘荡,让人心旷神怡。 沈梨和叶宵在溪水中又嬉闹了一会,水花溅起,她们的笑声清脆悦耳,如同溪边的鸟鸣,纯净而自然。 这一刻,世界的满目疮痍与她们无关,她们属于这个森林,也属于这个夏天。 洗完澡后,两人穿着内衣坐在溪边的石头上,让温暖的阳光晒干她们的肌肤。 叶宵的头发有一些长了,披散在背后,随着微风轻轻飘动。沈梨那头细碎的不规则短发,也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 沐浴后周身疲惫也随之消散。这样被日光一晒,两个人都有点懒洋洋的。于是干脆就地躺倒,什么也不做。 直到太阳西斜,叶宵的肚子咕噜噜的发出抗议。沈梨听到后笑嘻嘻的提议:“不如就在溪边吃晚饭吧!” 叶宵回家去拿锅具和蘑菇调料。沈梨趁着这一会功夫又下河去摸了条鱼上来。 等叶宵回来的时候,沈梨已经抓好了鱼,在溪边熟练地堆起柴火。她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火苗。火光映照在她的脸上,稚嫩的圆脸显得格外专注。 随着火势渐渐旺盛,沈梨将鲫鱼放在烤架上,轻轻翻转,让鱼肉均匀受热。鱼肉在火上慢慢变得金黄,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闻到香味的叶宵肚子叫的更响了。 叶宵负责处理蘑菇,她将新鲜的鸡油菌和牛肝菌清洗干净,去蒂,洗净切片,与野葱、甜茭菜之类的山野菜一起炖煮烧汤。 溪边的空气中弥漫着烤鱼和蘑菇汤的香味,沈梨和叶宵坐在火堆旁,享受着这份简单而又满足的晚餐准备过程。 沈梨不时地往烤鱼上撒些盐。叶宵则用木勺轻轻搅动着汤锅,确保食材充分融合。 晚餐开始了,两人坐在溪边的草地上,享受着自己辛勤劳动的成果。 烤鲫鱼外皮酥脆,内里鲜嫩多汁,味道鲜美无比。蘑菇汤浓郁醇厚,各种蘑菇的口感和野葱、山野菜的清香交织在一起,让人回味无穷。 天很快就黑了,夜晚的星空美不胜收,给踏实又美好的一天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晚餐后,两人收拾好东西回到伐木场小屋。 沈梨拿出织好的渔网,向叶宵展示她的成果。叶宵赞叹不已,两人讨论着明天可以去溪边试试新织的渔网,看看能否捕获更多的鱼。 沈梨甚至在计划做一个熏鱼小屋,这样捕获的鱼经过熏晒成鱼干之后可以储存很久。 夜深了,星光透过窗户洒在地上,忙碌一天终于到了休息的时刻。 沈梨将渔网挂在墙上,叶宵则将采摘的蘑菇简单铺开,打算明天拿到外面去晒干。 窗外虫鸣声不断响起,伴随着她们均匀和绵长的呼吸声,一起进入梦乡。 第13章 青瓜薄荷茶 这一觉就睡到日晒三竿,意识到睡过头的叶宵赶紧把沈梨也叫醒。 采回来的蘑菇要及时晒干,不然就会生虫。 叶宵把蘑菇搬到院子里挑拣,沈梨则走向院子的角落,那里堆放着一些旧木材和工具——她要做一个晾晒的简易架子。 沈梨挑选了四根粗圆木和几根结实的木条,接着,她找来了锤子和钉子,开始搭建架子的框架。 先将四根圆木锯成相同的长度作为架子的四条腿,将它们敲进土里固定在地上,形成一个方形的底座。然后,她又挑了四根木条,锯成等长,将它们横放在四条腿的上端,用钉子将它们牢牢钉住,形成了架子的上部结构。接下来,沈梨从屋里拿出一大块干净的布,这是之前从村子里搜罗来打算用来做窗帘的棉麻布,质地紧密又吸水透气,非常适合用来晒蘑菇。她将布的四角分别系在架子的四根横木上,然后用力拉紧,确保布料平整紧绷。最后,她用钉子将布料固定在木条上,确保不会松动。如此这般,一个简单的晾晒架子就完成了。 叶宵走过来帮忙,两人一起检查架子的稳定性和布料的紧绷度。 确认一切就绪后,两人将蘑菇和木耳一点点转移到新做的布架子上。 蘑菇在布架子上排列得整整齐齐,阳光温柔且均匀地照射在每一朵蘑菇上。如果天气一直这样晴好,日晒充足,这些新鲜的蘑菇在一两天内就会失去水分,变成蘑菇干,可以一直存放到明年雨季之前。 清晨的忙碌让她们错过了早餐,等忙完以后,饥饿感如潮水般涌来。 叶宵从厨房的橱柜里拿出来前几天熬好的草莓酱,用水冲了之后就变成了一杯甜甜的带着草莓味的糖水。她和沈梨一人一杯先喝了,补充一下因为劳动而失去的糖分,这样可以维持身体的基本代谢。 草莓果酱糖水不能解饿,看太阳的位置,应该也到中午了,沈梨和叶宵必须得准备午餐了。 夏日的高温让食物难以保存,家中的存粮仅剩两个野鸭蛋。现在已经是盛夏,沈梨算算时节,马上野鸭蛋也没得吃了。 虽然无法立刻捕捉新鲜的鱼或鸡,但好在菜园里的蔬菜已经成熟,尤其是那些脆嫩爽口的黄瓜,正适合这炎热的季节。 叶宵带着小篮子走进菜园,精心挑选了两根顶花带刺的黄瓜和几个青辣椒。午饭是简单却清新的水蒸蛋和凉拌青椒黄瓜,虽然看起来简单,但是在这个烈日炎炎的夏日,却是再适口不过的。 在无风的午后,连鸟儿都慵懒无声,仿佛世界都在躲避烈日的炙烤。 沈梨在短暂的午睡后,戴了一顶草帽,拎着渔网和水桶,准备去河边捕鱼。 叶宵被沈梨的关门声唤醒,看着沈梨的背影,想起昨晚她说过要去捕一网试试的话,猜想到她大概去河边了。 看着顶晒的日头,叶宵在橱柜中翻找,找到了之前从村里带回的茶叶茶。 她细心地挑选了一包茉莉花茶,捏上一小撮,用纱布包裹,扎紧,又挑选了印有小白花的透明玻璃茶壶和两个小茶杯。今天天气格外闷热,她打算泡一壶茶来消消暑。 叶宵跨着装有这些物品的柳条小篮子来到菜园,只见绿油油的黄瓜缀满了藤架,草莓也又结了许多果子,她选了一根看起来就新鲜脆嫩带顶花的小黄瓜,又摘了两把草莓,就往河边走去。 路上,叶宵采摘了几片嫩薄荷叶,一会加到茶里,想来口感会更加清新。 几个月的山居生活让她对这些野果野菜的生长地点了如指掌。 到达河边时,沈梨已经挑选了一个理想的捕鱼点,那里水流平缓,水草丰美,正是鱼类非常喜欢的栖息地。 沈梨站在岸边,双手握住渔网的边缘,用力一甩,将渔网均匀地撒向水面,确保渔网能够覆盖到预期的区域。 随着渔网的展开,水面上泛起一圈圈涟漪,在阳光下闪烁着银光。 叶宵在溪边清洗着黄瓜,用小刀削去墨绿色的外皮后,刨成一片片薄如蝉翼的长条。 将黄瓜条卷成一卷,与茶包和薄荷叶一同放入茶壶,灌入山泉水。为了让茶水更加清凉,沈梨将整个茶壶浸入水中,让茶水在自然的冷泉中慢慢萃取。 捕鱼需要耐心,要完全上鱼还是要等上一等。 趁这个空档,沈梨和叶宵又在附近采了一点薄荷叶和木耳,准备晒干后留到冬天享用。 “好像有鱼了。”沈梨采完野菜回来,看着渔网附近水面下一片片的阴影,猜测已经有笨笨的鱼儿上当了。轻轻的扯了扯,感觉到渔网有了重量,附近的水面也有明显的波动,沈梨确定渔网一定有了不小的收获。 她开始准备收网了。 沈梨的动作慢而稳,尽量小心避免惊扰到鱼儿。随着渔网逐渐收紧,她已经可以看到网中鱼儿的身影。 “哇!这么多鱼!叶宵,快来帮忙!”看到网中收获丰富,沈梨兴奋地叫道。叶宵也赶紧放下手留的活计,两人一起将渔网拖上岸,大大小小的鱼儿就这样在岸边的草地上活蹦乱跳起来。 每次捕到鱼,都带给沈梨无比的成就感和快乐。她将渔网收拾好,将鱼儿一一放入水桶。 她和叶宵还需要清洗鱼儿,准备晒干,这是一项关乎口感和保存期的细致工作。 天气格外闷热,随便一动就汗流浃背,想来应该已经到了伏天了。 叶宵从溪水把大大小小的鱼一一开膛破肚去除内脏。空气里弥漫着散不去的血腥味。这是一项细致的工作,清洗的干净程度直接影响到鱼干的口感和保存期。 天气闷热的不像话,把所有捕捞上来的鱼处理完,汗水早已打湿额前的碎发。 沈梨与叶宵反复清洗双手,直至那股腥味完全消散。 虽然鱼肉美味,但处理过程中的腥味实在让人难以忍受。 叶宵来到上游,从水中取出已经浸泡了许久的青瓜薄荷茉莉花茶,茶水在时间的魔法加持下逐渐释放出氨基酸和茶多糖,茉莉花的淡雅香气与黄瓜和薄荷的清新味道完美融合,再加上草莓的香甜,这一壶茶的口感层次分明,消暑解渴。 叶宵赤着脚踩在河床细腻的沙石上。清溪轻轻拂过她的小腿,带来一丝丝的凉意和清新。她的手臂如同新抽的柳枝,提举着那个小巧的茶壶。她闻到壶里茶的清香,忍不住就这样拎着壶先尝了一口。茶壶微微倾斜,茶汤直接从壶口流出,在半空中形成一道细线,叶宵微微仰头,唇瓣在空中轻巧地接住了这一丝甘甜的茶汤。 一股清新与甘甜冲撞进口中,她咂着嘴巴用手背轻拭嘴角。 “好香的茶呀~”她由衷的感叹道。 一边说着一边俯身为沈梨也倒了一杯清茶。 沈梨接过杯子一饮而尽,“哇,好喝!” 一瞬间,茶香四溢,将鱼腥味一扫而光。 沈梨提着湿漉漉的渔网,叶宵拎着满载的桶,二人携手向家的方向走去。 第14章 熏鱼 捕回来的鱼,沈梨当晚就挑了两条,和前些天采的蘑菇一起炖汤,味道真是鲜美极了。 剩下的鱼被抹上盐挂在院子里晒干,留作冬天享用。 多亏之前在村里搜集到了足够多的盐,晒点鱼干还是足够的。 经验告诉叶宵,大概三个月后,这里就会是一片白雪皑皑。到那时候再想找吃的可就难了,所以现在得把准备工作做足。 连续几天的大晴天,让叶宵有点担心田里的庄稼。为了高粱和红豆能顺利收获,叶宵每天都不辞劳苦地往返河边和小屋,提水灌溉。 高粱已经长疯了,比人还高,叶子绿得发亮,秆子粗壮有力。风一吹,叶子沙沙作响,就像是在显摆它们有多精神。 旁边的红豆虽然个头小,但长势也不错,花开得粉嫩嫩的,有些已经结了豆荚,看来丰收在望。 这些粮食对沈梨和叶宵来说,是一整个冬天的盼头,一点儿闪失都承受不起。 因为惦记着村子里那颗老杏树上的杏子,沈梨终于还是按捺不住,趁着一个阴天独自下山了一趟,回来时,她不仅带回来了半筐杏子,还带来了个好消息——她在土地庙附近的野地里发现了玉米。 “还没结穗,就两三根,不过看起来像是玉米。” 这消息让叶宵也挺惊喜。如果沈梨说的是真的,这意味着明年她们就有玉米种子可以种了,这可是个大好事。 带回来的那些杏子,叶宵挑了一些有磕碰伤痕的做了点酱,剩下成熟饱满无伤的晒成了杏干。还有一小把沈梨将它们洗干净用白酒和老冰糖泡了,做成了杏子酒。不过白酒太稀罕了,叶宵只舍得倒出来一小瓶泡酒,剩下的,又原封不动的用瓶子装了密封好放到柜子里。 杏子酱的做法跟之前做草莓酱差不多,可惜草莓酱早就吃光了。 叶宵还特意挑了一些特别甜美的杏子,做成了罐头,打算过几天送给沈梨当生日礼物。她清楚的记得沈梨是狮子座,生日在7月底。 由于手边没有日历,叶宵只能大概估算一下日期。 天气似乎开始转凉,炎炎夏日渐渐过去了。 菜园里的黄瓜叶子开始泛黄,叶宵知道这大概是最后一茬了,除了留了两根继续长着留做种子,其他的黄瓜都一股脑剪下来,打算晒成黄瓜干储存起来。 印象里,小时候家家户户都会买一些便宜新鲜的夏季蔬菜晒成干菜,留到缺少蔬菜的冬天吃。豆角干,土豆干,茄子干,黄瓜干,每一种蔬菜经过日晒后,都会获得一种新的特别的味道。 晒黄瓜干的时候,叶宵发现移植过来的南瓜居然也结了两个小南瓜,原本以为它长势慢,没指望它能结果,没想到竟然还有惊喜。 “看来,拿鱼内脏做堆肥还挺管用。”叶宵敲了敲两个小南瓜起身喃喃自语的说道。 天气明显凉快了,最直观的感受是晚上睡觉不再闷热。 叶宵感觉末世后的气候有点不一样了,好像……秋天来得更早了? 是时候把萝卜和白菜该种下了。 第二天一吃完早饭叶宵就来到了菜地里。她穿着一件灰蓝色的旧t恤,运动裤,脚上是一双耐磨的橡胶底运动鞋,头发简单地束在脑后,以避免在劳作时干扰视线。 叶宵仔细地翻松土壤,每挥动锄头深入土中,她就用脚轻轻踩下,将大块的土块敲碎,确保土壤足够松软,适合种子发芽生长。 她的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微的汗珠,但动作依旧有力。 白菜和白萝卜的种子都是市场上售卖的那种种子,属于杂交改良品种,不能留种。其中,白菜种子有两包,白萝卜有一包,叶宵白菜萝卜各种了一包下去,剩下的那一包白菜,她打算留着明年再种。 她将种子撒在刚刚翻好的土壤上。用小铲子轻轻地在种子上覆盖一层薄土,既不厚也不薄,刚好能够保护种子,又不会阻碍它们破土而出。 叶宵在播种时非常细心,她知道每一粒种子都将成为这个冬天餐桌上的美味。 太阳的余热依旧,她不时地直起身来,用衣袖擦去额头的汗水,然后继续她的工作。 她做的非常认真,而且一脸期待,仿佛已经看到了那些白菜和萝卜茁壮成长的样子。 播种完毕后,叶宵并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在菜园周围检查了一圈,确保没有杂草会与她的作物争夺养分。 她轻轻地拔除那些不请自来的客人,又浇了些水才满意的离开。 沈梨最近几天也忙得不可开交,她正忙着打造一个新的水缸。 家里原有两个水缸来着,沈梨觉得冬天取水困难,遇到暴雪天气两个水缸肯定不够用,于是她决定自己动手,建个简易窑,挖点泥土,试着捏造一个水缸。 沈梨的行动总是迅速无比,风风火火,脑中一有想法,马上就付诸实践。然而,经过几天的辛苦劳作,她发现这水缸的制作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简单。可能是泥土选的不对,或者是水和泥的比例没调好。反正结果就是她在炎炎烈日下辛苦了好几天,最后一无所获。 这让沈梨倍感失望,她晚饭也不吃,就侧身躺在炕上,背对着门,看起来郁闷极了。 叶宵在一旁静静地观察着,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温柔的笑意。她知道沈梨的性子,神经大条又冲动,一旦决定了什么,就会马上行动。 叶宵轻声安慰道:“别纠结水缸了,你这窑虽然做水缸不行,但是看起来挺适合熏鱼熏肉的,改一改还能用来烧炭。到冬天炭火可比水缸重要多了。”叶宵的话语中带着一丝调侃,却又不失关怀。 沈梨听到这话,眼中立刻闪过一丝光芒,她从炕上坐起,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对哦,我怎么没想到!那也不算白忙活一场!” 她的反应迅速而直接,就像她的性格一样,一旦有了新的想法,就会立刻行动起来。 接下来的几天,沈梨又恢复了她那风风火火的性格,每天起早贪黑地去河边撒网忙碌。 叶宵早已习惯了沈梨这种说风就是雨的性格,也就不再多言,依旧忙于自己的事情。 在田间,白菜和萝卜的幼苗已经破土而出,绿油油的一片,充满了生机。 叶宵蹲下身,细心地观察着每一株幼苗的生长情况。她轻轻地拨开土壤,检查根部的发展,挑选出那些看起来最健康、最强壮的幼苗留下。 叶宵看着手边这些被拔除的幼苗,心里多少有些不忍,但这是为了保证整个菜地的丰收。为了避免浪费,她把这些嫩苗拾到筐里,这样一来午饭的食材也算有着落了。 叶宵在去溪边洗菜的路上遇到了沈梨。 沈梨左手提着渔网,右手拎着满载渔获的水桶,看起来沉甸甸的。她将小鱼小虾丢回河里,只挑了大鱼留下。 沈梨的衣衫几乎湿透,水珠顺着她的发丝滴落,阳光下闪烁着晶莹的光芒。她脸上挂着笑,一边走,一边轻轻甩动着湿漉漉的头发,水珠四溅,像一只戏水后的小猫。 新鲜的鱼儿被捕捞上来后,要立即进行去鳞和开膛,这是保证鱼肉口感的关键。这份工作对沈梨来说早就轻车熟路,她去鳞去的干净利落,不会留下任何鳞片,这样就不会影响熏鱼的质感。 去鳞开膛后要将处理好的鱼全部进行彻底的清洗,去除内脏和血水,确保鱼肉的纯净。 做完这些,沈梨将处理好的鱼带回小屋。 午饭是白菜苗蘑菇汤和糖渍小萝卜。 沈梨和叶宵并肩坐在窗边的小桌前,微风轻拂,带着食物的香气在空气中轻轻舞动。 沈梨手握小勺,轻松地在碗里搅动,翠绿的白菜苗与深棕的蘑菇交织在一起,随着汤的热气不断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她舀起一勺汤,轻轻地吹散了热气,然后缓缓地送入口中,白菜的清脆与蘑菇的嫩滑在舌尖交织。她的眉心微微一蹙,咂咂嘴,似乎在用心体会汤中的每一丝鲜美。 叶宵则静静地坐在她旁边,手里捏着一小块糖渍萝卜,轻轻咀嚼。小萝卜的水分充足,每一口都是清脆的响声,萝卜的微辛与糖的甜蜜完美中和,这种清甜爽口的感觉,让叶宵忍不住一口接一口,完全停不下来。 午饭吃的简单,却也食的满足。 洗好的鱼还没有腌制,沈梨和叶宵匆忙收拾了碗筷,一起去处理熏鱼。 腌制是熏鱼制作中的重要环节。先用锋利的刀在每一条鱼身上划上几刀,这样不仅有助于腌制时香料的渗透,还能使熏制时鱼肉更加入味。 接着用盐、糖、香薏,均匀涂抹在鱼肉上,然后放入盆中腌制数小时,让鱼肉充分吸收香料的味道。 看起来很简单的工作,但是当沈梨和叶宵把这一桶鱼都腌完,已经是晚饭的时间了。 晚饭吃的是老黄瓜鲫鱼汤。 “铛铛铛铛~沈大小姐独家秘制老黄瓜鲫鱼汤~请享用~” 沈梨用毛巾垫着汤碗,耍宝一样将汤端了上来。 叶宵舀了一碗汤,端起碗,轻轻吹了吹汤面上的热气,浅浅啜了一口。她的眉毛微微挑起,眼中闪过一丝惊喜:“哇,好喝!” 和新鲜脆爽的嫩黄瓜不同,老黄瓜的肉质更加厚实,口感也更为软糯,用来炖汤既可以中和掉肉类的腥腻,而且会使汤呈现出一种清甜的回味,鲫鱼本身就味道鲜美,与老黄瓜的清甜相结合,鲜美度得到极度的提升,简直绝配! 叶宵喝完一碗又舀了一碗,看得出来她很喜欢今天的晚餐。 吃完饭,沈梨和叶宵一起将腌制好的鱼放入蒸锅中蒸熟。 蒸鱼要用文火慢慢蒸煮,这样鱼肉才会更加鲜嫩。蒸制的时间长短全凭经验和感觉,太长或者太短都会影响鱼肉的口感。 鱼蒸完已经是半夜了。 要延长熏鱼的保质期,就要降低食物的水分。沈梨和叶宵不敢耽搁,即使已经到了深夜也还是把所有的蒸鱼都用晒网摆在房檐下自然晾干才去洗漱入睡。 晾晒风干是最原始的烘干方法,是为最后的熏制做好准备。如果天气晴好,要完全晒干需要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这也给沈梨改造那个原本要用来烧陶缸的窑留下了充足的时间。 因为前一天的通宵劳动,沈梨和叶宵第二天睡到中午才起床,反正也起晚了,俩人索性休息在家什么也不做。 难得赋闲在家,叶宵从柜子里拿出两件毛衣,准备拆成线重新织两件。天气一天比一天凉爽,很快就会到穿毛衣的季节了。那些从村子里搜罗来的毛衣,要么不合身要么放的年头太久衣服太旧已经不耐寒了。 叶宵索性将它们拆成线,等闲下来以后重新织两件。 沈梨坐在炕的一头,手中拿着一件旧毛衣。她轻轻一扯,毛线便从毛衣的织纹中顺滑地滑出。随着她的动作,线团逐渐变大,她不时地调整着线的方向,确保它们不会缠绕在一起。 叶宵则坐在炕的另一头,他的手中拿着一个打磨光滑的木板充当线轴。她将沈梨递过来的线头固定在线轴上。随着沈梨拆线的进度,叶宵开始缠绕毛线,她的手腕不停翻动,很快这堆乱七八糟的线团就在她的手中逐渐形成一个完美的环形。 她将拆好的毛线用热水烫煮了一下,卷曲的毛线就变得顺直了很多。 将环形的线洗干净晾干,缠成毛线团,就跟新的一样了。 第二天,沈梨准备改造那个烧陶器的窑了。 她拆了内部构造,只留了个外框,在窑内用石头垒了一个简陋却实用的炉灶。炉灶上方悬挂着用树枝制成的横杆,用于挂起新鲜的鱼。 做熏鱼的木柴也是有讲究的,她又花了一天时间砍了一些松木和桦木,这些木材的烟熏能给鱼肉带来特有的香气。 熏鱼的关键在于烟而非火,适度的低温慢烤,让烟雾缓缓缭绕,渗透进鱼肉的每一丝纹理,熏出来的鱼才更好吃。 沈梨把晾好的鱼都放进熏鱼的窑炉里,点起火,准备最后一步烤制。 她一直守在窑炉前,寸步不离。隔一会翻转一下鱼身,确保每一面都能均匀受热。鱼肉在烟熏的作用下逐渐变得金黄,散发出诱人的香气,让人垂涎欲滴。 经过数小时的熏制,当最后一缕阳光消失在地平线上,熏鱼终于完成了。 沈梨和叶宵取下熏好的鱼,凑上去闻了闻,每一条熏鱼都散发着诱人的香气,烟熏味浓郁而不腻,轻轻敲击,鱼肉发出了悦耳的声响,这是熏鱼制作成功的标志。 沈梨长舒一口气,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第15章 南瓜蒸熏鱼 西厢房没有人住,叶宵暂时将他们当做储物间用。 在屋内的窗前,叶宵竖起了一根木杆。她把沈梨做的熏鱼一条条挂上去,这个房间通风好,日晒足,用来晾挂熏鱼正合适。等到天气彻底凉爽下来,那些熏鱼就该被收进坛子里,跟夏天采摘晒干的蘑菇、木耳和干菜一起放到后面的储藏室了。 等忙完这一阵,叶宵想做个放干菜的收纳架子,秋天到了以后应该还会去采摘晾晒更多的干货,到时候墙上应该就挂不下了,还是得有个储物的架子才行。 菜园里的苗儿已经枯黄,叶宵便把南瓜和辣椒采摘回家。 她将辣椒穿成了串儿,吊在屋外的房檐下风干,特意挑了几颗模样好的留下种子,盼着来年能种出更多更棒的辣椒。 南瓜个头不大,但能结出果实已经很满足了,叶宵并不奢望太多。 她挑了颗最大的南瓜,蒸熟后作为今天的午饭。 蒸南瓜软糯香甜,沈梨吃得津津有味,甚至都没注意到脸上沾了南瓜。 她吃成了个花脸猫,却乐在其中。 饭后,叶宵洗净南瓜籽晾晒,用纸包好仔细收藏,准备留到明年播种。 院子里,阳光穿透稀疏的云层,洒在不远处那片肥沃的土地上。 高粱穗子在微风中轻轻摇晃,宛如一片红色海洋。叶宵坐在屋子里,目光透过窗随着这片红色波涛游移,风中摇曳的高粱穗每一束都显得沉甸甸的。 沈梨看着出神的叶宵,知道她在想什么。 “高粱和红豆也差不多到了可以收获的时候了吧?”沈梨一边说一边走出屋子。她来到田间,蹲下身子仔细查看红豆荚。那些红豆荚鼓鼓的,边缘微微裂开,露出圆润的红豆。她轻轻剥开一个,宝石般的红豆滚落手心,鲜艳诱人。 几只麻雀在田边草丛中蹦跳,偶尔飞起掠过。 叶宵也来到田里,看着沈梨手中的红豆,高兴地说:“是该收了。看来,我们会有个好收成啊!” 红豆种的少,沈梨和叶宵说干就干,不一会儿就割完了。 叶宵将割下来的红豆杆每一个都顺着一个方向摆放好,摆在地头上晾晒,等晒干了更好脱粒。 高粱种的多,完全收割挂起来晾晒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沈梨和叶宵商量了一下,一致决定明天再对高粱下手。而现在,沈梨决定去看看山上的圆枣子和蓝莓熟了没。 叶宵听到她要进树林,忙说也要跟着去。就这样,二人各提着一个小筐就钻进了树林里。 蓝莓的果实像珍珠般点缀在低矮的灌木丛中,采摘一会,果实的香甜气息就会在指尖弥漫。沈梨忍不住一边采一边吃。 “当心吃多了拉肚子!”叶宵看到沈梨被染成紫色的嘴唇,忍不住摇头打趣。 “钢铁一般的肠胃,完全不用担心~”叶宵吐了吐舌头。 圆枣子生长的地点在另一个方向,在它们刚刚开花的时候沈梨就已经记住了这些果子的分布地点,对于这片森林,她的脑子里像是有一张活地图一样,各种植物动物对她而言都如数家珍。 在沈梨的带领下,叶宵很快就看到了圆枣子的藤。藤蔓上挂着一个个椭圆形的果子,绿绿的,叶宵也分不清它们熟了没。沈梨伸手挑选了一个果子,轻轻扭动,果实便脱离了藤蔓。 “你尝尝。”沈梨三下五除二地剥了果皮,把果子递给叶宵。 看起来跟猕猴桃很像,叶宵咬了一小口,酸甜的。 “好吃吗?”沈梨一脸期待地问叶宵。 “吃起来很像猕猴桃……长得也像,就是比猕猴桃小一些。”仿佛为了证明它确实是好吃的,叶宵两口就把这个小果子吃完了。 “听说这个东西叫‘圆枣子’,是一种野生的猕猴桃,很有营养的嘞!不过吃的太多会拉肚子。我们可以多采一点晒干,冬天吃。”沈梨一边说着就赶紧动起手来,在每个果子上捏一捏,挑柔软的采摘。 叶宵也学着她的样子帮忙。 “你从哪里知道这东西叫‘圆枣子’的?”叶宵手上忙着摘果子,但是还是很好奇,怎么她没听说过这东西? “两年前在南湾那边的聚集区,有一个叫小猴子的男孩子你还记得吗?瘦瘦的像个竿子一样的那个,总是喜欢吹牛的。” “记得,他说自己曾经被北方一个规模很大的聚集区关起来的。” “对,就是他!总是喜欢吹嘘夸大其词的那个!他讲自己被朱大一伙人绑了,后面又逃上了山,在山里躲了十几天,靠吃果子什么的度日,还遇到什么狐仙虎仙的,神神鬼鬼又说的多详细,其中就说到这种圆枣子,但是我们当时在南湾,靠海的地方哪里见识过什么圆枣子方枣子的,只当是他把猕猴桃当圆枣子说,纯骗人的。”沈梨说着就剥了一个圆枣子吃上了,“他说后面他怕朱大他们把他抓回去,所以一路南下逃亡才来到了南湾,大家都以为他是吹牛的。我也只当是听故事,没想到来到这大北方,在山上还真的有他说的圆枣子!” 沈梨说到这,想起来什么一样,突然压低声音问叶宵:“既然有圆枣子,那你说,会不会山上也真的有狐仙呢?” “越说越不靠谱了!”叶宵翻了个白眼,又带了一点伤感的神色说道:“如果世界上真的有仙人,那人间如炼狱的时候,这些神仙又在做什么呢?” 沈梨也答不上来,只好耸了耸肩结束了这个话题。 小筐里很快装满了果实,沈梨和叶宵的心情也十分满足。二人坐在林子里的一截枯木桩上休息,沈梨突然听到有昆虫翅膀煽动的声音,她定睛一看,飞在眼前的竟然是只肥肥的蜜蜂。沈梨想起之前跟叶宵一起采蘑菇的时候也有看到采蜜的蜜蜂,只是当时没有找到蜂窝在哪里。而今天这个时间段,蜜蜂大概是要飞回巢了。 想到这里沈梨马上向着蜜蜂飞行的方向四处寻找,走了许久才在一棵树的树洞里找到一个蜂窝。 “哈,今天可算被我逮到了!”沈梨叉着腰站在树前,盯着那颗巨大的蜂窝一脸得意的说。 “没有工具可不好弄。”叶宵怕沈梨开心过头,鲁莽下手,适时地提醒道。 “嗯,我知道我知道,先回去研究一下,看看能不能做点防护工具再来!”沈梨嘴上说着,但是眼睛还一直盯着那个看起来就沾满蜂蜜的蜂窝,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叶宵知道她的急性子,扯了扯沈梨的胳膊,沈梨这才依依不舍地跟着叶宵回家去。 今天的晚饭是南瓜蒸熏鱼。 沈梨从院子里的水缸打了一盆水,叶宵沾湿毛巾匆匆擦洗了一下就一头钻进了厨房。 沈梨也简单擦洗了一下,然后在院子里劈起了柴。 叶宵从西厢房取了一条熏鱼,用菜刀斩成小块。拿一个粗瓷大海碗,碗底先铺上白菜叶,再铺一层切成小块的南瓜,最后在上面铺上熏鱼块,上蒸笼蒸透。 不需要太久的时间,大概一刻钟左右就刚刚好。 随着蒸笼的盖子被轻轻掀开,一股淡淡的蒸汽携带着南瓜的甜香与熏鱼的烟熏味轻轻飘散开来。 叶宵垫着厚厚的毛巾,小心翼翼地将大海碗从蒸笼中取出。 熏鱼的肉质在高温的作用下香气更盛,底下的南瓜泛着金黄的色泽,看起来也软糯可口。 沈梨忙了一天,此时饥肠辘辘。抄起筷子就开始囫囵吞枣的吃起来。 “太太太太好吃了!!”沈梨一边呼气一边感叹! 叶宵抱着碗,也吃的满足。 吃过晚饭,沈梨一个人在屋里屋外的翻找着,叶宵看着她忙忙碌碌的样子,没有打扰。 摘回来的圆枣子要放置两天,等变软了再剥皮用绳子吊起来晒干。用细绳缠住果实的蒂,然后吊成一串挂在通风有阳光的地方,过一段时间水分流失,糖分留下来,就会变成甜甜软软的果干。 叶宵正低头挑拣着这一筐果子,只见沈梨戴着一个草帽从屋子里走出来。草帽沿上缝着一块尼龙窗纱窗布,可以把脸和脖子完全遮挡。看起来这就是她做的简易蜂帽了。 “怎么样?”沈梨戴着她自制的简易蜂帽对着叶宵进行360°全方位展示。 叶宵看着沈梨,上下打量了一番。“唔……有点过于简单了,这能行吗?我感觉到时候用烟一熏眼睛可能会受不了,估计还需要一个面罩才行”。 沈梨略微思考了一下,觉得有道理。于是她在网纱后面又加了一层有一些硬度的塑料,看起来是电动车的防雨手套的透明外皮缝制的。 “再戴个眼镜就可以了吧?”沈梨一边检查自己的作品一边说。 “怕是要游泳那种护目镜才好。”叶宵补充道。 “这荒郊野岭哪里找的到游泳镜?”沈梨皱着眉头一边念叨着一边苦苦思索。 又过了好半天,她从工具棚子里翻出一个摩托车头盔,脸部用胶水粘了一个防水文件袋裁制的塑料面罩,头盔外部罩了一层窗纱网防蜜蜂。 “再戴个口罩就完美了,防烟防蜂,怎么样?”沈梨叉着腰,对自己的作品一脸得意。 叶宵看着桌子上这个奇怪的作品,笑的快背过气去,她真是佩服沈梨的想象力,此刻对她的脑洞直竖大拇指。 “呐,草帽版的给你,头盔版的给我。到时候我去摸蜂蜜。” 沈梨说着又从一堆衣服里挑了两件冲锋衣和长裤,两副橡胶手套,还有一把没开刃的小刀做刮刀,想了想还是不放心又拿了两副手套。至此,采蜜的工具就算齐了。 “但是总感觉这样不太行。”叶宵看沈梨忙忙叨叨的样子,有点担心这样简陋的像过家家一样的东西怕是没什么用。 但是沈梨对这次去采蜜,势在必得。她一拍胸脯:“怕什么!总要试试才行,大不了叮一个包肿两天!” 看着头铁的沈梨,叶宵也知道自己是拦不住的,只能明天去现场随机应变了。 半夜做梦沈梨似乎已经吃上了蜂蜜,第二天早上叶宵醒来看到沈梨流着口水睡的美滋滋的。 采蜜最好在傍晚进行,好不容易捱到时候,沈梨和叶宵戴好了装备按计划来到老树下。 “千万得小心点,被蛰的严重了也是会要人命的。实在不行就不要蜜了,拿着烟往河边跑,知道了吗?不要逞强,不要贪心!”叶宵的声音透过口罩显得有些沉闷,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叮嘱着沈梨。 沈梨不耐烦地点了点头:“晓得!” 沈梨把木屑、半湿的棉花、干树皮还有附近的一些树枝、苔藓之类的聚拢成一堆,然后开始点火熏烟。一缕青烟缓缓升起,飘向蜂巢。蜜蜂们似乎感受到了烟雾的信号,逐渐平静下来,减少了活动。 叶宵又拎出一个小的铁皮桶递给沈梨,里面同样散出了大量的青烟。 沈梨提着桶走到蜂巢下方,烟雾缭绕间,蜜蜂已经被熏的晕头转向,连沈梨也呛的眼泪鼻涕直流。她趁此机会伸出戴着手套的手,轻轻地托起蜂巢的一角,仔细观察蜜蜂的动静。 一开始她还有点害怕,但是看着蜜蜂没什么激烈反应,也逐渐大胆了起来。就开始用刮刀轻轻地从蜂巢中取出蜜脾。 她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观察蜂窝的内部结构,动作有些生涩又笨拙。叶宵则拿着一个大的玻璃密封罐子,准备接住从蜜脾上刮下来的蜂蜜。 蜜割到一半,却不成想,烟不够了。 蜜蜂们瞬间像是被惊醒的卫兵,察觉到了危险,开始躁动起来,嗡嗡声陡然变大,在蜂巢周围疯狂地飞舞着,有几只甚至径直朝着沈梨和叶宵冲了过来。 “蜜蜂醒了!快走!”叶宵大喊一声,她眼看着有几只蜜蜂突破了防线,朝着沈梨的手臂和脖子处狠狠蛰了下去。 沈梨疼得倒吸一口凉气,但她知道此刻不能慌乱,强忍着疼痛,稳住身形。 叶宵也心急如焚,她挥舞着铁桶,试图再次驱散蜜蜂,一边焦急地对沈梨喊道:“先撤吧,这太危险了!” 沈梨手下动作却不停,倔强地说道:“再来点。” 随着蜜脾上的蜂蜜逐渐被收集,罐子中的金黄色的蜂蜜越来越多。沈梨终于见好就收,二人抱着罐子就往河边跑。 一直到小河边她们才脱下身上的“装备”,虽然尽力做了防护,但是毕竟材料有限,做的也很简单,沈梨还是被蜜蜂蛰了。 伤口有好几处,叶宵帮沈梨拔掉身上的蜂刺,用河水和随身携带的肥皂清洗了伤口。叶宵看着沈梨的伤口有些后悔,不应该去做这么危险的事情的。她对着沈梨肿胀的皮肤轻轻吹气,似乎是想通过这种方式缓解沈梨痛痒难受的感觉。 不过沈梨并没有变现的很难受的样子,不是因为她没有感觉,而是她知道抓挠会导致皮肤破损,严重的话可能还会感染,而且她怕叶宵担心她,所以一直强忍着。 二人在河边简单清洗收拾了一下就带着砍的柴火和蜂蜜回去了。 第16章 冰糖红豆沙 沈梨被蜜蜂蛰的可不轻,伤势看起来简直惊心动魄。 右脸颊肿的老高,皮肤像是被注入了过量的空气,不仅胀得通红,还带着几分恼人的刺痛。看起来就像刚出笼的发面红糖馒头一样。 身上也有多处的红肿,好在没有发生溃烂,只是肿胀的吓人。叶宵一会用冷毛巾敷,一会用肥皂水清洗,一整个手忙脚乱。 收割高粱的工作只能无奈地又往后推了两天。 叶宵看着沈梨的样子,急的不行,一边担心沈梨的身体,一边后悔自己失了智,竟跟着沈梨胡闹。愧疚和担心让她隔一会就问问沈梨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但是看着沈梨活蹦乱跳的样子,似乎也没什么大碍。 如此这般休息了两日,到第三天早晨,曙光初现,柔和的晨晖洒在窗棂上。沈梨脸上的肿已经消了一些,她和叶宵凑在一块儿商量着,觉得还是先把田里种的高粱收割了为好,毕竟这天气变幻莫测,一旦秋雨来袭,高粱烂在地里可就麻烦大了。 叶宵听着沈梨的分析,微微点头,也觉得她说的在理。 收割之前,叶宵去剥了两把红豆用冷水泡了。 清晨的空气湿漉漉的,弥漫着泥土的质朴气息和露水的清新芬芳,阳光还未完全冲破云层,只是羞涩地露出一角,田间的一切都像是被一层薄纱轻轻笼罩,沉浸在那朦胧而柔和的晨光之中。 沈梨和叶宵并肩走在田埂上,她们的身影在薄雾中若隐若现,好似一幅淡雅的水墨画。 叶宵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镰刀,沈梨则背着一捆裁好的布条,两人都穿着严实——不要小瞧了看起来弱不经风的高粱叶子,它们可是很锋利的,像刀片一样,很容易被划伤。 高粱田里,一株株高粱矗立着,穗头沉甸甸的。 叶宵熟练地挥舞着镰刀,每一刀下去,高粱便应声倒下,沈梨则紧随其后,将割下的高粱再次切割,只留小臂那么长的穗头,然后三五根一捆,用布条绑起来整齐地堆放在一旁。 田地里的鸟儿也在忙碌着,它们在高粱间穿梭,寻找着早餐。偶尔,一只鸟儿会停在不远处,好奇地观察着他们的工作。沈梨调皮的挥一挥手里的镰刀,鸟儿便吓得扑棱着翅膀飞走了,留下一串清脆的鸣叫声。 看起来只有一小块地,但是她们还是花了会时间才完成所有高粱的收割。 割完的高粱和红豆现在都摆在地头上,接下来要怎么脱粒,沈梨和叶宵都没有头绪。 庄稼的收割比预想的累,没有耕种经历的二人此时气喘吁吁,一左一右各自坐在院子里喝水休息。忙碌了这么半天,早饭没吃的二人肚子已经咕噜噜的叫开来。 叶宵放下水杯,起身走进厨房准备午饭。 沈梨也缓过劲来了,她开始独自在院子里收拾上午劳作后满地的狼藉。 目光不经意间落在堆在另一边的红豆和高粱上,沈梨的眉头微微皱起,心里暗自思忖着:要是能做一台脱粒机器该多好啊。 可是脱粒机器她根本没有见过,想做也是无从下手。 “要是有台电脑能求助一下度娘就好了“沈梨一脸愁容的喃喃自语着。 沈梨扫干净地上的碎叶子,将镰刀之类的工具也收好。转身看到院子里的水缸空了,她拎起扁担,到河边去担水。 秋天的河边,景色宜人。两岸的树木叶子已经染上了斑斓的色彩,有红的似火,有黄的如金,在微风中轻轻摇曳。 河里的水清澈见底,偶尔能看到一群群鱼儿在水中欢快地游动,那些鱼儿看起来更加肥美了,鳞片在阳光的折射下闪烁着银光。沈梨在河边打水的时候,眼睛盯着河里的鱼儿,心里想着,等忙完这一阵子,一定要再来捞上一网,尝尝这秋日肥鱼的鲜美。 往返担了三趟才把水缸装满,放下扁担和水桶,沈梨一进厨房就闻到了一股豆子的香气。 只见叶宵正站在灶台前,手里拿着一把长勺,轻轻地搅动着锅里的红豆沙。 锅里的红豆已经煮得软烂,汤汁浓稠,呈现出诱人的深红色。叶宵用圆圆地小瓷勺舀了一点,尝了尝,然后给锅中加了一些冰糖,好让甜味恰到好处地渗透进每一颗红豆中。 沈梨走到叶宵身边,低头用力的嗅了嗅空气中的香气,轻声说道:“好香啊。” 叶宵盛了两碗红豆沙,递给沈梨一碗。 碗里的红豆沙色泽红亮,散发着淡淡的甜味和豆香。 沈梨轻轻吹了吹,然后舀起一勺,送入口中。 红豆沙的口感细腻柔滑,甜而不腻,美妙的滋味瞬间在口腔里散开,让从末世之后再也没吃过红豆的沈梨食指大动,她顾不上烫,一口气喝了一大碗,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吞咽声。 叶宵也吃了一小碗,她满足地眯起了眼睛:“煮得刚刚好,甜度和豆香都恰到好处。第一次煮红豆沙,很怕糊掉了~一直在搅拌,根本不敢偷一点懒。” 午饭后,沈梨手脚麻利地收拾了碗筷,叶宵因为起得太早,此时困倦不堪,上下眼皮直打架。她取出一个小毯子,在炕边铺好,躺下没两分钟就沉沉的进入了梦乡。 精力充沛的沈梨睡意全无,她踱步到院子里,现在的阳光早已不似夏日的酷热,风吹过来,温度不冷不热刚刚好。 昨天辛勤收割的红豆,经过一日的晾晒,有的已经干得透透的。 沈梨随手拿起一根豆荚,轻轻一敲,那些圆滚滚的豆子便顽皮地从豆荚里跳出来,落在晒布上,发出细微的沙沙声。 她细心地检查着每一根红豆秆,将那些尚未晒干的翻个身,让它们也能享受到阳光的恩泽。 不远处,高粱穗堆在一边,沈梨将捆着高粱的绳子倒挂着系在晾衣绳上,这样晒起来,风也能吹到,太阳也能照到,干得更快些。 等叶宵午醒来,伸了个懒腰,透过窗看到沈梨已经忙活开了,她也赶紧叠好被子下了炕。 只是她并没有急着到院子帮忙,而是先进厨房准备一些晚餐用到的食材。 她从储物间里挑了一些羊肚菌、猴头菇和香菇晒成的干用暖水瓶里的温水泡了起来。 做完这些,叶宵才来到院子,戴上手套,加入了劳作。 两人在院子里又牵起两根晾衣绳,一下午的时光就在切高粱、晾晒中悄悄溜走。 当最后一束高粱被安置好,沈梨和叶宵直起身来,擦了擦额头的汗珠,看着院子挂满了红彤彤的高粱穗,不禁开心地相视一笑。 今天的晚餐是菌菇杂蔬汤。 叶宵将羊肚菌竖切三等份,猴头菇和香菇切成薄片,再加入白萝卜块,白菜,黄瓜干,加盐一起煮成汤,味道简直鲜掉眉毛。 她端着两碗汤到院子里寻沈梨,却见她正抬着头,目光专注地看着天空。 叶宵也好奇地抬头望去,只见天空不知何时已经铺开了一层红彤彤的晚霞,像是被哪位天才画家肆意挥洒而成,色彩浓烈而绚烂,红的似火,橙的如金,紫的像梦……美不胜收的景色给一天的劳作画上了一个温暖而完美的句号。 这么多天以来,她们一直像小蜜蜂一样忙忙碌碌,没有一刻休息过,也未曾偷懒过,每日都沉浸在劳作的琐碎与疲惫之中,却忽略了身边原来有这么漂亮的风景。 忙活了一整天,她们坐在院子里的两截木头墩上,一边喝着汤一边静静地欣赏着晚霞。那霞光映在高粱上,映在红豆上,也映在她们满足的脸上。 第17章 秋收 高粱晾晒还需要几天的时间,趁着这个空档,叶宵和沈梨决定把屋子两边的木棚修缮加固一下。 这个房子的两边,各自延伸出去了两个木棚,用圆木做支撑梁柱,棚顶是木板和防水布遮住的。 现在左边的木棚用来放了镰刀锄头斧子之类的工具,右边的木棚一直没有使用过。 在森林里,冬天除了要储备食物,木柴之类的燃料也是十分重要的。风雪下起来,有时候连续几天都没办法出门,如果没有储备足够多的柴火,就会被零下三四十度的低温活活冻死,到时候就算有再多的粮食也没有用。 沈梨从院子里的木梯子爬上木棚的房顶,她要去检查一下顶棚有没有漏水的地方。叶宵在下面忙着检查支撑木棚的梁柱,看哪些需要加固或更换。 木棚的顶上本来铺着一层厚厚的防水布,但是经过这么多年的风吹雨打,有的地方已经破损,露出了下面的木板。 沈梨想换个新的防水布,但是眼下没有这么大的一整块防水布了,她依稀记得上次在那个村子里好像有看到过防水的布料,只是当时要拿的东西太多了没办法带回来。 看来在冬天到来之前,还要再去一趟小村子了。 沈梨拆了两件冲锋衣当防水布料,在需要修补的地方用锤子和钉子将新的防水布牢牢地固定在木板上。她的动作熟练,每一锤都敲得恰到好处,既不破坏原有的防水层,又确保新布不会因风吹而掀起。 “不上来看一眼不知道,顶上的防水布到处都是破洞,我先把大块的破洞钉起来了,暂时先凑合一下吧~等过几天把田里的粮食和菜都收好,我们再去一趟村子找找看有没有好一点的防水布吧!如果没有能用的,那只能去挖一些大块的苔藓什么的铺一铺了。” “确实得抽个时间下山一趟。上次你说的那个荒田里的玉米,不知道结穗了没有。” 沈梨从梯子爬下来跟叶宵沟通了一下勘察的结果,叶宵也赞同沈梨要下山的提议。只是她惦记的不是什么防水布,而是野外生长的玉米。 休息了片刻,沈梨开始检查木棚的支撑柱。 虽然这个棚子看起来还好,但是仔细观察发现几根圆木已经有些腐朽,如果不更换的话,雪下大一点木棚可能会被压塌。 沈梨从木棚里挑选出几根粗细适中的木材,比量着长度,用锯子小心地锯下。然后,她用斧头将木材的一端削尖,这样更容易固定到地里。 叶宵和沈梨合力将新的木柱敲入土中,替换掉那些已经不能承重的旧柱子。 这样一来木棚看起来结实多了。 右边的木棚也跟左边的一样,重新做了修补。里面腐烂的柴火都被清理的一干二净,等给高粱和红豆脱粒后,那些秸秆就放到这里留着冬天烧。 沈梨惦记着叶宵说的要放冬菜的收纳架,趁着这两天没事,她拿着锤子钉子和木板就开始叮叮当当了。 “还好这伐木场留着一些散木板,不然我用手工锯不知道要弄到什么时候。” 叶宵帮沈梨一起抬着架子安放好,两个架子挨着摆在主屋后面的储藏室,尺寸刚好合适。白菜和萝卜很耐储存,储存条件合适的话,一整个冬天都不会坏。但是如果存储的温度太高,或者过于潮湿,白菜会烂掉,温度太低就会被冻坏叶宵打算把白菜收了以后就摆在这里。 西厢房后面的储物间也各放了两个储物架,之所以没有做更多,是因为木板不够用了。不然沈梨打算再多做几个的。 沈梨忙着做放蔬菜的架子,叶宵则更关心院子里那些红豆和高粱。 她每天都要观察两遍高粱和红豆晒的怎么样了。又等了两天,发现红豆都晒干了以后,她马上就开始着手脱粒。 叶宵将一根圆木放在院子里的木墩上斜着放起来,在圆木下面铺了一块很大的布。 她挑了那些晒干的红豆秸秆,用双手握住的底部,用力地在圆木上摔打。 随着每一下的摔打,豆荚纷纷裂开,露出里面红宝石般的豆粒。 豆粒四溅,落在下面的晒布上,发出清脆的“啪嗒”声。 每次摔打过后,叶宵都会仔细地检查植株,挑选出那些尚未完全脱粒的豆荚。她用手指轻轻一捏,豆荚便应声而开,豆粒顺势落下。 叶宵不时地用木铲将散落在地面上的豆粒集中起来,避免任何一颗豆粒被遗漏。 冬天快来了,她们的食物有限,每一颗豆子都不能被浪费。 虽然红豆种的不多,但是脱粒完以后,堆积在一边的红豆也堆的像个小土堆一样。 叶宵找了个带盖子的塑料桶,看起来像是发酵桶一样的,密封性很好,不会受潮也不会进虫,用来装粮食刚刚好。 这种桶因为轻便,上次从村子里顺手拿回来四五个,一直闲置找不到用处,此时当储粮桶倒是刚刚好。 看起来下次去村子里,不仅要找一下防水布,还要留意一下还有没有这种桶了。叶宵在心里暗暗的想。 收获的红豆装了将近一桶,叶宵没有称,不知道有多重,猜想着至少有十五六斤吧!也许比估计的更多一点…… 高粱还没有完全晒干,叶宵和沈梨决定先把菜园子里的白菜、萝卜、胡萝卜还有那几株花生收割了。 花生是从村子里的菜园里移植过来的,但是却并没有结果,叶宵心里一阵失望。 白菜收获了很多,这种蔬菜亩产量很高又好种,收获以后又耐储存,还有很丰富的营养,简直太完美啦! 叶宵数了数,这一包种子,最后收获了七十多颗的白菜。 叶宵看着这些壮实的大白菜有点后悔,如果当初间苗的时候不拔除那么多,再多留一些白菜苗就好了,那现在就有更多的白菜可以收获。 经过这一年的播种,她现在对田间地里那些活计都有了一些经验。当初因为怕种菜“翻车”,为了保险起见,所有的种子都只留了一部分,两包白菜种子她只播下去一包。有了今年的经验,她想着明年的白菜应该可以种的更好。 只是,这包白菜的种子是种子公司培育的杂交品种,如果留种自交,就会“性状分离”,有可能产量很低,甚至是颗粒无收。这就意味着明年种完剩下的一包白菜种子,下一年就没得白菜种了。白萝卜的种子也是如此,而且情况更糟糕,只有一包,今年种完明年就没有了。想到这里,叶宵就很焦虑。好在辣椒、黄瓜是用报纸包起来的,看起来是村子里的农户自己培育的。还有胡萝卜,是直接从菜园里挖回来的苗,应该也是可以年年留种种植的。 叶宵找了个铁皮的曲奇饼干盒子,给每一种蔬菜的种子都认真分类标记收好,这可是关乎来年口粮的大事,马虎不得。 第18章 高粱红豆饭 70多颗白菜看起来很多,但是一想到这可能是未来五六个月里沈梨和叶宵唯一能吃到的新鲜绿叶蔬菜,沈梨就也不觉得很多了。 在倒腾这些蔬菜的时候,叶宵也略微清点了一下食物的存货储备,除了70多颗白菜和两筐萝卜以外,现在他们能当作粮食的,只有一网兜的蘑菇干和一点野菜干、黄瓜干以及果干。高粱还没有脱粒,但是毕竟只有那一个沙包的种子,就算是森林里土地肥沃风调雨顺大丰收其实也没有多少。何况她们还要留出足够多的粮食做种子。熏鱼已经吃了一大半了,剩下的几条估计没几天也就吃光光了。 这样粗略的算一算,她们现有的食物根本不够吃的,往年的冬天,她们都是在聚集区度日。而现在,因为瘟疫的原因,她们不敢到人口密集的聚集区生活。看来在冬天到来之前,还需要再努力找一些能吃的东西储存起来才行。 想到这里,叶宵就有一点焦虑。 沈梨看到独自看着白菜发呆的叶宵,以为她是在思考这些白菜要怎么消耗。沈梨想起来家里有三包粗粒盐,刚好适合腌咸菜,于是提议要不要挑一些白菜腌成酸菜? 作为两个南方人,沈梨和叶宵并没有吃过东北酸菜,更别提腌酸菜了。不过想到现在可以食用的蔬菜种类很少,叶宵也觉得可以尝试一下。 沈梨和叶宵用屋子内的水缸比了比,选了10颗白菜打算用盐水腌渍成酸菜。 腌酸菜这种事情,叶宵和沈梨都没实际操作过。唯一可用的信息就是末世前沈梨看过的豆瓣一个帖子。 “我记得是要先把白菜摆到缸里,然后加晾凉的开水和盐,然后用重物压上等着发酵就好了。关键就在于发酵的温度,太高会腐烂,太低就不会发酵。“沈梨认真的回忆那个帖子里的步骤,对叶宵说。 但是这样模糊的说法很明显不能说服叶宵,她皱着眉头仔细思索,问沈梨:”那,盐要放多少呢?多少度的温度又是适中的呢?“ 叶宵这样问,沈梨也答不上来了,她挠挠额头,有点犯难。 “所以你是从哪里学到的腌酸菜的方法?”叶宵看着沈梨一脸不靠谱的样子,有点嫌弃的问她。 “就是上学的时候逛豆瓣,里面有个帖子,吐槽她妈妈腌酸菜每次都失败弄的家里很臭的……哈哈哈你没读过,不知道有多好笑……”沈梨想起来那个帖子的内容,时隔多年了也还是忍不住笑起来。 “就知道你不靠谱的……”叶宵听到沈梨是从吐槽搞笑帖子里学的,翻了个白眼就走了。 至此,腌酸菜的计划搁置了,后来在沈梨的一再请求下,叶宵决定用5颗白菜尝试一下,试试水。 毕竟,如果明年还有白菜种的话,应该也用的到腌酸菜的办法。 于是叶宵就在沈梨的指导下,按照沈梨对腌酸菜的模糊印象腌起了酸菜。 “呐,剩下的就交给时间了。”沈梨拍了拍腌酸菜的缸,说道。 “不如说听天由命更恰当吧!”叶宵无奈的摇了摇头。 和白菜一样,白萝卜也是大丰收,一起从地里拔出来的,还有从菜园子找到的2株胡萝卜。 叶宵编了6个藤筐,沈梨去溪边挖了一些河沙晾干,筐的里面用软布缝了个里衬,这样筐里装满细沙就不会漏沙又透气,将白萝卜和胡萝卜埋进沙里,可以储存的更久。 盖了沙的萝卜跟蘑菇干和其他干菜一起放在了储物间,还有那一缸酸菜。 忙完这些,高粱也晒的差不多了,沈梨和叶宵开始着手给高粱脱粒了。 高粱不同于红豆,颗粒小而紧实,不比红豆容易脱落。 叶宵用敲打红豆的方法敲打高粱,倒是也能脱个七七八八,只是多少会有一些“漏网之鱼”。 她将那些穗子放在膝上,用一只手握住穗头,另一只手则轻轻地从上往下顺着穗头滑动,用手指和手掌的力量将高粱籽从穗上剥离。 高粱籽落入地上铺的晒布里,发出细微的沙沙声。叶宵每一株高粱穗都认真检查,确保没有遗漏才肯进行下一株。 就这样二人整整忙活到天彻底黑透才将高粱全部脱粒过筛装到了储藏桶里。而且就算是戴着手套,手也都磨的有些痛。 至此,今年收获的高粱粒足足有两桶,粗略的估算,差不多有四五十斤的样子。 虽然并不够吃多久,但是叶宵依然很开心,因为这几个月的辛苦没有白费。 她从红豆和高粱里挑了一些看上去饱满精神的留做明年种植的种子,用防水的牛皮纸仔细包了起来,用袋子妥善收好。 劳累一天,二人疲惫不堪。 晚饭本来不想吃了,但是躺了一会,实在是饿的难受。 沈梨抓了一把红豆,用温水泡了起来。又去舀了一大碗今天刚脱粒的高粱粒。把高粱分两次倒进捣蒜的石臼里,用石杵轻轻捣杵一会外壳就脱落了,里面白白的高粱米就露了出来。 这样原始的脱壳方法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很容易把米舂碎。但是除此之外,沈梨和叶宵也没有其他办法给米去壳了。 锅里蒸着饭,上面扣着蒸笼用来蒸白菜熏鱼,一举两得。 这就是今天的晚饭了——高粱红豆饭配熏鱼,还有一份凉拌蕨菜。蕨菜是夏天采摘晒干的,吃之前只需要用水泡一会就会跟夏天一样美味。这也是她们储存的干菜之一。 沈梨坐在院子里劈柴的圆木墩上,叶宵从厨房搬出来一个矮矮的小板凳,两人便坐在星光下,一人一碗,享受着这顿丰盛又美味的晚餐。 末世后一直吃的都是聚集区的杂粮饼子,干涩难咽勉强饱腹。她们似乎早已经忘记了饭原本的味道。 叶宵夹起一筷子高粱红豆饭,慢慢地咀嚼,那股淡淡的甜味和红豆的绵软在口中交织,让人回味无穷。 沈梨也吃得津津有味,她把高粱红豆饭和熏鱼搅拌在一起,口感更加丰富。 她不时地抬头看看星空,又看看叶宵,眼中满是满足。她想起末日降临以后和叶宵艰难求生的日子。 末日刚开始的几年,她们住在聚集区的穷人堆里,每日像小蜜蜂一样忙碌在各个废弃的城镇和荒野,冒着被丧尸攻击的生命危险翻找那些能用得上的东西,只是为了去聚集区的交易市场换两口吃的。 那种用少量的谷米和糠麸做的硬硬的饼子,现在看起来很难吃很难以下咽,但是在当时的情况下却是很奢侈的食物了。 拾荒者很难在一个聚集区长时间停留,当附近的区域都被搜刮的差不多,她们只能越走越远,但是这样一来外出一趟再折返需要的时间太久了,大多数的时候都是搜罗到哪就到附近的聚集区换需要的东西。再有一些规模比较小的聚集区,本身也没什么粮食储备也没那么多粮食供应的,就会连过期的食物都换不到,那时候她们就只能饿着肚子。 几天吃一顿是家常便饭。 夏秋时节还好点,好歹野外能弄到一些东西吃。不过,离聚集区近一些的地方虽然没有丧尸的威胁,但是那些野菜也成为了大家哄抢的目标,刚一露头就会被挖掉。远一些的地方,相对的就没有那么安全了。 那时候的沈梨和叶宵所在的地方,还不会下雪。但是寒冷的冬天还是有很多人熬不下去。 后来,丧尸终于消失了,沈梨和叶宵以为苦日子终于熬过去了。她们来到了一个沿海的大聚集区,准备在这里长久的生活。刚刚经过这场大灾难的社会元气大伤,人们几乎要从农耕时代开始。 为了方便管理,聚集区采取高度统一的管理制度,聚集区的领导层掌握着科学、医疗、武器、能源等等一切生产资料。虽然所有人都像蚂蚁一样忙碌着,但是所有的劳动所得都要上交聚集区进行统一分配和管理。虽然不像以前文明时代那样自由和繁荣,但是对经过大灾难的人来说,安全和温饱就已经足够了。 然而,这种安逸也没有持续太久。 很快,瘟疫来了,从温暖的南方袭来,她们不得不向北行进。 仿佛在跟瘟疫进行一场马拉松赛跑,她们路过很多个大大小小的聚集区,但是看到的,只有死亡的气息弥漫在各地。 本来就少的可怜的人口在瘟疫的肆虐下变得更少了。 她们一路向北逃到现在,终于有了一个落脚的地方。现在她们有房子住,有饭吃,有肉,有鱼,有蔬菜,还有家人的陪伴。 “我们真幸运啊!”想到这里,沈梨忍不住感叹道。 叶宵听到沈梨没头没脑的说了这样一句,神情一滞,不过很快她大概也明白了沈梨的心中所想,微笑的回应到:“大概是上天的垂怜吧!或者是亲人在天上保佑。” 说到去世的亲人,两个人不由得都伤感了一会。不过经历了这么多,她们已经能释怀了。 沈梨和叶宵每个人都吃了满满两大碗米饭才放下碗筷。 夜晚,吃饱的沈梨躺在温热的炕上对夜宵说:“高粱米饭太好吃了,这么一看,就算手再磨十个泡也值了。” 叶宵听了不禁噗嗤笑出声,她在黑夜中闭着眼,似是在自言自语一样的说道:“明年一定要种更多的粮食,吃不完的那种。” 第19章 山葡萄 粮食收完了以后下了一天一夜的雨,看着外面绵绵的秋雨,沈梨和叶宵很庆幸她们的动作够快,赶在这场雨来临之前忙完了秋收。 不过雨后的山路泥泞难走,下山的事情就推迟了两天。 俗话说,一场秋雨一场寒。 天气已经冷了很多,叶宵把夏天的短衫都用一个行李箱装好,放在西厢房炕的角落里。这房子没有衣柜,衣服被子之类的,都只能这样摆在明处。 这是她们俩第三次一起下山了,因为下雨的原因,山路格外的难走,叶宵和沈梨都滑倒了好几次,所幸的是没有受伤,只是看起来非常狼狈。 此时的山下已经是黄黄的一片,不复夏日的翠绿。 叶宵和沈梨先来到村外那片荒田里,不过让她们失望的是,她们找遍了附近的每一株植物,并没有玉米的踪影。 也许是因为期望值很高,对于这个结果,叶宵失望的神色全写在脸上。她低着头,情绪低落的向前走,沈梨跟在后面看着叶宵闷闷不乐的样子,有点后悔自己没有确认清楚再跟她说,害她空欢喜一场。 不过叶宵并没有怪她,毕竟沈梨也只是提了一嘴,没有笃定的说,只是自己想当然了一些。 叶宵很快就调整好了情绪。毕竟她们现在有高粱和红豆,已经很幸运了。现代种植的玉米基本上都是杂交品种,末世已经这么多年了,几乎是不可能有野生的玉米还在生长的,她很清楚这一点。 乐观又理性是叶宵一贯的优点,冬天越来越近了,她们有大把的事情要忙,也确实没有时间伤春悲秋了。 村子还是一如既往凌乱的废弃状态,不过很快叶宵就发现了不对劲,她一脸肯定地对沈梨说,村子里有人来过。 虽然这村子在她们第一次来的时候就被翻的乱七八糟满地狼藉,不过细心的叶宵还是发现了一些端倪。 “这里应该还有一把镰刀的,现在不见了,肯定有人来过。”叶宵看着空空的墙壁,皱着眉头说。 “嗯?你确定没有记错?毕竟好几个月没来了,”沈梨歪着头也在认真的回想,“我上次来的时候怎么没注意?” “不会记错,我们第一次来这个村子的时候,这个墙上一共有三把镰刀,我们拿走了两把,剩下一把带缺口的留下了,现在它不见了。” 确定了这附近有人活动的痕迹以后,沈梨和叶宵都有点紧张了起来。她们不约而同的想起了当初被那伙暴徒追赶的经历。 会是那伙人吗? “有人路过也正常吧?这村子虽然偏僻,但是毕竟不是在什么山沟沟里的,有拾荒者路过也合理。不过值钱的能用的东西早就被我们拿走啦,我们赶紧拿上我们要用的东西就回去吧!”沈梨还是一如既往的乐观。 虽然嘴上这样说,但是沈梨和叶宵还是谨慎地挨个房子都检查了一遍,确定了眼下村子里没有人。面对未知的威胁,叶宵建议她们俩一起行动,万一遇到什么人或者什么事情还有个照应,但是沈梨觉得那样太浪费时间了,是非之地多留一分钟危险就增加一分,趁着眼下村子没人,还是分开搜寻更效率一些,找到想要的东西就赶快离开。二人各有道理,争执不下,最后只能用老办法:猜拳决定。 叶宵输了,于是二人分头行动,不管有没有收获,一个小时以后在村口的茅草屋集合。 沈梨和叶宵一东一西的分开方向搜索。这次来村子里,沈梨的主要目标是防水布,叶宵则是想找一些发酵桶和羽绒服、棉被棉衣毛衣之类的衣物。大概是带着明确目标行动会更节约时间,也可能是来过几次对这个村子有什么已经比较了解,只半个多小时,二人就在村口碰面了。 沈梨找到了一块老帆布,这种布料耐磨耐造,很有用处,不过看尺寸这一块大概就能盖一个汽车前盖那么大,大概只能用来补东西。所以她又找了一些雨伞、大遮阳伞什么的,拆了骨架只留了布料。 除了防水布料,她还带了一口搪瓷小锅,看起来很新,没太多使用过的痕迹,沈梨打算冬天的时候把它放在炉子上拿它炖菜吃。 相比沈梨的轻简,叶宵倒是大包小裹的提了一堆。沈梨扒拉了一下,竟然是十几件长短不一的羽绒服和好几件毛衣,还有一个塑料密封桶和两个玻璃材质的密封罐。 “该不会是把整个村子的羽绒服都打包在这了吧?”沈梨惊讶的问叶宵。 “呃,那倒不至于。但是我看到的就都收在这里了,想着回去以后我们可以拆了做个羽绒被。” 羽绒被轻便又保暖,确实是个好东西。沈梨用两块伞布将羽绒服打包成两个包裹,她和叶宵一人一个背在背上,像两个直立的蜗牛。沈梨不禁大笑起来。叶宵把她搜罗的小锅也用布兜住扣在包裹上,斜挎着背在身上。 她手里提着密封桶,桶里装着密封罐,背上背着衣服包裹。收拾妥当以后,二人就打算赶紧打道回府了。 回去的时候,二人选择了另外一条平缓一点的山路,只是路程上就要多走一些了。 因为前几天刚下过雨,所以山上长出了许多蘑菇,沈梨和叶宵一边走一边采,还没等到家,储粮桶就已经装不下了。沈梨又拿出一块雨伞布,四个角对角两两相系做成一个临时的“小篮子”。蘑菇生长的很密集,很快这个小篮子也装满了,沈梨和叶宵看着长在地里的蘑菇,很急也很不舍。 果然人都是贪心的啊!叶宵心里想着。 又走了一会,眼尖的沈梨突然看到一片藤蔓,上面挂着一串串深紫色的小果子。她将手里兜着的蘑菇放在地下,欣喜的快步跑过去,竟然是一片山葡萄藤。 只见那些山葡萄,有的已经变成了深紫色,有的却还泛着青绿。沈梨轻轻摘了一颗看似成熟的葡萄,仔细端详,那葡萄皮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白霜,显得格外诱人。她将葡萄粗略的用衣襟擦了擦,放入口中,轻轻一咬,一股酸涩之感顿时弥漫开来,她不禁皱了皱眉头。 叶宵也摘了几颗尝了一下,只是藤上的大部分葡萄都已经开始萎缩,表皮起了皱,有的甚至已经腐烂,无法食用。她叹了口气,说道:“看来我们来得太晚了,已经没法吃了。” 沈梨点头,望着这片葡萄藤,心中不免有些遗憾。她想,若是早些时候来,这些葡萄定是甜美多汁,那该多好。但现在,季节已过,果实已老,许多葡萄已经不能食用,只剩下那些还带着青涩的果实还挂在藤上,让人惋惜。 她们在葡萄架下站了一会儿,算是小憩。临走时,沈梨依依不舍地回头看了几眼葡萄藤,有点遗憾的说:“明年早些来,那时候,这些葡萄一定甜美无比。” 太阳不知不觉间已经在西边摇摇欲坠,沈梨和叶宵继续往家走。路上又看到了核桃和榛子,但是因为前面采蘑菇耽误了很多时间,要想赶在天黑之前回到小屋,她们不得不加快脚步,而且,她们现在手提肩扛大包小裹的,已经没办法提更多的东西了。 沈梨忍不住嘟嘟嚷嚷的抱怨:“我们到底是为什么要带这么多羽绒服啊!不然这些核桃和榛子肯定能摘回去。”但是叶宵不理会她的抱怨,只说了句:“等你到冬天挨冻的时候就不会这么说了。” 沈梨撅着嘴不再说话了,她是最怕冷的。第一次来到北方的时候,冬天一来,她和叶宵差点冻死在那个聚集区。 现在她们的位置应该比那时候更靠北了很多,冬天应该更冷了。想到这里,沈梨似乎ptsd一般身子不自觉的抖了一抖。 回到家天已经完全黑了,沈梨卸下手里肩上的东西,甚至来不及脱衣服就直直的倒在了炕上。 太累了。 两条腿像灌了铅,肩膀和胳膊也酸胀难受。她躺在冰冷的炕上,哼哼唧唧的表示再也不想下山了。 叶宵坐在椅子上,一整天急行军往返让她也有点吃不消。但是短暂的休息后她还是去厨房生火烧了一锅开水——主要是为了烧炕。 今天的蘑菇也要及时处理,这样闷着会坏掉。叶宵把他们摊开,暂时摆在厨房的地上,等明天天亮了以后拿到院子里晒干。 “不够,还是不够”。叶宵在心里大致盘算了一下她们现在有的食物,完全不够吃的,看来在冬天来之前,她们还要更努力才行。 时间不等人,不光是食物,柴火也完全没有准备,留给她们的时间不多了。 第20章 烤蛙香喷喷 惦记着上次没采的榛子和山核桃,沈梨天刚亮就起床背着背篓出门了。 叶宵睡醒不见沈梨,只看到桌子上留的便笺,只能无奈的摇摇头。 “真是个急性子!” 沈梨走之前做了两个蘑菇熏鱼肉泥饭团,她带了一个留着赶路的时候吃,剩下的一个留给叶宵睡醒吃。 叶宵吃完早餐……呃,或许应该叫午餐了。总之,她吃完饭团就将被子抱到院子里的晾衣绳上晾晒,天气越来越冷了,再过一段时日太阳就会彻底变成一个没有温度的“电灯泡”,能晒被子的日子一只手应该都数得过来了。 晒完被子,昨天采回来的蘑菇也都被搬了出来。叶宵找到晒蘑菇的布架子,将昨天采摘的蘑菇一一摘去杂草叶子之类的杂质,均匀的铺在上面,等待晾干。 因为睡到中午才起,忙完这些以后时间已经到了下午。她抬头看看太阳已经偏西,心里惦记着沈梨怎么还不回来。 正想着,一个背着背篓的瘦小身影就出现在叶宵的视线里。她越走越近,细碎的短发一段时间没有打理修剪已经有些长长,显得有些凌乱,几缕发丝贴在额头上,汗水沿着她的鬓角滑落。她的外套也被钩破了几个口子,裤子上还沾着泥土和草叶子,看起来颇为狼狈。 沈梨倒是不在意这些,她走到房门前卸下背篓,晃了晃手里的一个袋子。 叶宵凑上去查看沈梨手里的袋子,发现竟然是一兜牛蛙。 “哪来的?”叶宵看到牛蛙,眼睛亮了一下,“怎么这个季节了还有蛙?” “采核桃的时候往南走了一段路,遇到个水塘就捉了一些。应该也就最后一些了吧,赶上了个尾巴~”沈梨从厨房拿出来一个饭碗,在水缸里舀了一碗凉水就“吨吨吨”的喝了起来。一口气喝完一整碗才抹了抹嘴放下碗,看起来渴坏了。 沈梨和叶宵从小生活在南方,对寒冷北方的很多动物植物的习性尚不了解,又是第一次进到这个山里,大多数时候能吃到什么都只能靠缘分。不管是上次的山葡萄,还是这次的蛙,等她们发现的时候,已经过了繁盛季节了。这让沈梨和叶宵也觉得有点遗憾。 叶宵接过牛蛙提在手上,又去看沈梨的背篓,里面竟是满满一背篓的核桃和榛子。 “采这么多?!”叶宵很开心也很惊讶。虽然昨天回来的时候看到有看到山里有榛子和核桃生长,但是当时只看到一小片灌木丛而已,数量并没有很多。 “这才是九牛一毛呢!我顺着从村子回来的那条路又往南边走了走,那边的核桃树才叫多。我采到背篓装不下了才算了。哦东南边还有一个小水塘呢,这些牛蛙就是在那边捉的。”她坐在门口换了双室内的鞋,又脱下了外衣,转身进屋去拿干净的衣服去了。叶宵把沈梨脱下来的沾满污泥的鞋拎到一边,跟衣服放在一起,打算等吃完晚饭就拿到河边去洗一下。 晚饭就吃烤牛蛙。 叶宵在厨房宰杀牛蛙,沈梨在院子里用几块石头搭了一个简易的烤架。 只见叶宵手法熟练地将宰杀好的牛蛙剥皮,清洗干净,喷上一点用上次从村子里带回来的白酒去异味,再用细盐腌起来。 腌制牛蛙的等待时间,叶宵给沈梨烧了一大锅洗澡水。现在天气冷了,去河里洗澡很容易感冒,只能在屋子里烧了热水用洗衣服的盆凑合着洗洗。这个盆勉强够沈梨曲着腿坐下,沈梨坐在盆里用毛巾往身上撩着水,满心想的都是到哪里去搞个浴缸或者浴桶来。 这样洗澡也太难受了!!! 沈梨还在做浴缸的白日梦,叶宵已经开始烤牛蛙了。她将牛蛙串到树枝上,架在烤架上,炭火早已燃起,火苗跳跃着,烤着她的脸红扑扑的。叶宵不时翻动着烤架上的牛蛙,让它们均匀受热,渐渐的,牛蛙肉开始变得金黄,她适时地撒上些盐、辣椒粉和芝麻。 烟火弥漫,蛙香四溢。 “牛蛙烤好咯!”叶宵对着屋子里呼唤沈梨。 沈梨正在擦拭头发,听到叶宵说牛蛙烤好了,放下毛巾就冲了出来。 “饿死了饿死了。”沈梨一边叫喊着一边接过叶宵递过来的烤牛蛙,她撕咬下一块腿肉,那金黄的外皮在齿间发出轻微的脆响,随即是鲜嫩的肉质,带着芝麻和辣椒的香气,瞬间溢满了整个口腔。 沈梨模仿着美食节目中的评委,竖起大拇指,夸张地点头称赞:“完美,简直是完美!” 她像是发现了宝藏的孩子,不顾形象大口地咀嚼着,一边还不忘称赞:“叶宵,你这手艺真是绝了,这牛蛙烤得太香了!” 叶宵站在一旁,手里拿着自己的那份烤牛蛙,看着沈梨吃得如此尽兴,她的脸上露出了满足的微笑。她轻声说:“你喜欢就好,还是你捉牛蛙的功劳。快吃吧,还有好多呢。” 烤牛蛙吃完后她们就开始各自忙碌着“打扫战场”。沈梨走进屋子开始了她的善后清理工作。 忙着出来吃牛蛙,洗澡的水还没倒掉,叶宵宰杀、腌制牛蛙用到的那些盆盆碗碗也没洗,她看着满屋的狼藉,无奈的叹了口气! 院子里,叶宵正弯腰撤去炭火,拆解着烤架。炭火的余烬在夜色中闪烁着微弱的红光,她用铁钩轻轻敲打,将烧尽的木头一一敲碎,然后用一盆水浇灭的燃烧的火苗。叶宵的脸上挂着满足的微笑,这些细碎的家务让她有一种正在生活的真实感,而不是在避难所或者聚集区艰难生存如蝼蚁般。 随后,叶宵拿起沈梨因采核桃和捉牛蛙而弄脏的衣服鞋子,走到院子的一角,开始清洗。水花伴着月光跳跃,叶宵的动作温柔而有力,每一件衣物在她手中逐渐恢复了原本的洁净。 沈梨打扫完屋子以后也来到院子里,坐在劈柴的木桩上,开始分拣榛子和核桃。 她的手指灵巧地在坚果间穿梭,一边挑着,一边和叶宵聊着天。 “叶宵,你今天烤的牛蛙真是太美味了,我从没吃过这么香的。”沈梨忍不住赞叹。 叶宵抬头,手中的湿衣服在阳光下闪着光:“是吗?我还担心会不会太辣了。你喜欢的话,我下次再多烤一些。” 沈梨撅撅嘴,颇为遗憾地说道:“只是不知道下次什么时候能再抓到牛蛙咯!天气已经冷起来了,可能要明年了吧!”她说着,手里的活计却不停,核桃和榛子已经分成两堆:“辣得很开胃,明年还得多种点辣椒。对了,核桃剥完,我们要不要试着轧点核桃油?” 叶宵想了想,说:“核桃油?听起来倒是不错……” 她的脑子快速的回忆了一下,核桃油应该要怎么弄来着?她想起聚集区的那些油坊,基本上都是用冷轧的方式在榨油。核桃仁要先晒干,再烘炒一下,最后用榨油机高压榨取、过滤。前面的几步都还好说,这个榨油机得怎么弄呢?她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以现在的条件是没什么可操作性的。 不过如果有机会,她觉得倒是可以拿到聚集区的油坊去让老板帮忙加工一下。想到这里,她决定明天跟沈梨一起出去采核桃。不管能不能榨核桃油,反正是能吃的都多囤点就是了。 核桃和榛子要装进袋子里将外面的青皮沤烂,沈梨找了几个不透气的塑料袋子,将核桃和榛子都装进袋中,扎紧口子。 剩下的就交给时间了。 第21章 打猎的男人 沈梨和叶宵第二天一早就穿戴整齐,每人背了一个背篓就出发了。 沈梨还带了一些捕猎的夹子、套索之类的工具,如果运气好,她希望能捕一些小动物吃吃。这段时间因为秋收一直忙着田地里的活,没空上山,每天除了吃熏鱼就是吃熏鱼,沈梨已经吃厌了。 她们从家里出发,一路向南走,路上沈梨不时的查看一下地上动物的粪便、脚印,以此来判断附近动物活动的规律。她选择了几个看起来动物活动频繁的地方,尝试性地安放了几个夹子。又在不起眼的一些树丛里用细铁丝做了几个活套索,那些野兔什么的小动物只要从这些地方经过就会被拴住腿,活扣的设计会因为猎物的挣扎而越收越紧。 这些陷阱每一个都经过精心伪装和设计,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只等着那些不小心的小动物落入其中。沈梨对自己的捕猎技术很有信心,而事实上她也确实能经常捕到一些猎物。她一边走一边兴致勃勃地给叶宵讲解她刚刚安放的那几个陷阱的精巧之处,言辞之中满满的骄傲感。 叶宵耐心地听着,虽然这些话在过去已经听过很多次了。但是她还是愿意不厌其烦地再听一遍。 穿过一片茂密的灌木丛,她们看到一片高大的山核桃林,每一颗的树梢上都挂满了绿色的果实。饶是沈梨之前描述过这里的核桃有很多,其数量也远超出叶宵的预期。 沈梨从附近捡了两根长杆子,接在一起,用来轻轻地敲打着缀满核桃的树枝,那些成熟的山核桃在长杆的敲打下便纷纷落下,叶宵则在地上捡拾着,将它们放入背篓中。 就这样一个人敲打一个人拾捡,随着太阳逐渐升高,叶宵和沈梨的背篓很快就被这些圆润的山核桃填满了。她们本来打算在核桃林中稍作休息再去另一个地方捡一些榛子就回家,但是沈梨觉得榛子丛离这边太远了,要再翻过一个山坡,她们现在背着满满一筐山核桃爬山,负担太重了。 于是二人决定先休息一会,然后去更近一点的松树林看看有没有松子可采。 叶宵靠在核桃树下坐着,背篓就放在她的身侧,她从右侧的一个帆布小挎包里掏出了一把树莓果干,她递给沈梨一些,俩人一边喝着水,一边吃着果干补充体力。 松树林在东南方向,沈梨和叶宵休息过后背着背篓不一会儿就走到了。只是松子往往长在高高的树顶,沈梨和叶宵如果要大规模采摘需要更专业的工具——比如一根带网的竹竿什么的。 不过一些成熟的松子也会自然脱落掉在地上,不只是大部分都掉落在树底下的草地上,又经常被松针覆盖,不太容易被发现,而且经常会被小松鼠捷足先登。所以,在山林里捡松塔是一项需要耐心和策略的活动。 沈梨和叶宵在松树林中穿行,她们的目光在地面和枯草间来回扫视,尤其是那些有着松软土壤的地方,沈梨用棍子一一拨开,寻找着那些鳞片已经微微张开露出里面饱满的松子的成熟松塔。 已是深秋,白天的时间越来越短了,一抬头,太阳已经快不见,晚上的山里气温很低,而且常有熊和狼之类的野兽出没,沈梨和叶宵意识到要趁着天还没黑赶紧回家。 松子捡的不多,只有一小挎包。她们收拾了一下东西,打算顺着来时的路原路返回。 走着走着,沈梨突然看到地上躺着一条像小羊一样的动物,她放下背篓快走几步凑近了一看,竟然是一只雪鹿的幼崽,远看跟小羊一般大,它的身上插了三根弩箭,一根在脖子,一根在后腿,还有一根在腹部,现在,这只雪鹿因为失血过多已经死了。 沈梨用力扯了扯弩箭,插的非常深,看起来是制作精良的弓弩发出来的。雪鹿是一种非常擅长奔跑和跳跃的一种鹿,在冬天的时候,身上金黄色的毛会褪成白色,和周围的场景融为一体,以此来进行伪装生存。它们在林中奔跑的速度很快,差不多能达到八九十公里的时速,在这么快的移动速度下能对它造成三处致命伤,可见这是个成熟的猎手。 想到这里,沈梨的精神马上就紧张了起来。 在这个森林中,还有其他人存在,他不仅拥有可以致命的武器,还有出色的射击技巧,更重要的是,她们并不知道这个人在哪里。 也许,此刻的他就在暗处用弓箭瞄准了自己,正在暗中观察呢! 这真是细思极恐!沈梨的心跳在胸腔中加速,她的手指不自觉地摸向腰间的柴刀,冰凉的金属感让她稍微平静了一些。她的目光在四周的树丛中游移,寻找着可能隐藏的威胁。 叶宵看到沈梨警戒的样子也意识到了危险的存在,她捡起脚边一根手腕粗的粗树枝握紧,眼神中透露出一丝不安,她走到沈梨身边,粗略的检查了一下地上死了的猎物,大概也明白了沈梨紧张的原因。 “奇怪,既然已经打了猎物,为什么又丢在这里?”叶宵的声音低沉,带着一丝疑惑。 沈梨没有回答,她的注意力被不远处的草丛吸引。那里的草叶有被压倒的痕迹,似乎有人或某种动物经过。她小心翼翼地走近,发现了自己放置的捕猎夹,上面沾着新鲜的血迹。 \"有人踩到了我的夹子,\"沈梨的声音紧绷,\"而且,看这血迹,他应该受了伤。\" 两人沿着血迹深入森林,紧张感随着每一步的前进而增加。血迹引导她们来到了一棵大树下,那里坐着一个男人,他的面容刚毅,尽管受伤,但眼神中没有流露出恐惧,只有警惕。 沈梨和叶宵停下了脚步,她们与男人之间的空气似乎凝固了。男人手中的弩箭在像是闪着寒光一般,他的手指轻轻搭在扳机上,随时准备发射。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停滞,四周的鸟鸣和树叶的沙沙声都消失了,只剩下三人的呼吸声和心跳声。 眼前的男人看起来只有二十岁出头,梳着短短的寸头,皮肤黝黑,看起来是长年累月在户外活动留下的痕迹。他穿着一件长袖布衫,左胳膊的大半个袖子被他撕了下来,露出肌肉线条分明的手臂。他的右手握着一把精巧的手弩。此刻他背靠一棵树干,左腿屈膝,右腿伸直,右脚的脚踝处有明显的伤口,被他用上衣袖子的布做了简单的包扎,只是血迹已经透过布料渗了出来,看起来伤的也不轻。 沈梨和叶宵不知道这个男人是敌是友,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有什么团伙,在这个人心不古的世道,小心使得万年船,于是她们也握紧了手里的武器。 树下的男人本来端好手弩蓄势待发,然而当他的目光落在两个少女身上,他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三人就这样一动不动地对峙了一小会,最终还是男人手中的弩箭慢慢放低。 他的表情从紧张转为轻松,甚至带出了一丝笑意。 “你笑什么?!”沈梨看到男人莫名其妙的笑,心中涌起一股怒气,她明显的感觉到眼前的人并不把她们两个当回事。 男人的笑容收敛了一些,他的目光在两个少女身上打量了一番,然后缓缓的说道:“你拿的是柴刀,她拿的是棍棒,我拿的是轻弩。我现在受伤了,行动不便,如果我是你,我就在第一时间蹂身贴近,发挥出短刀的优势,而不是像一只傻鹌鹑一样,在自己的攻击范围之外跟我这样对峙。” 男人的声音平静而坚定,透露出一种超乎常人的沉着。沈梨和叶宵被他的话震住了,寥寥几句便戳穿了她们战斗经验上不足的事实。 这确实是叶宵和沈梨的短处。末世后,虽然打砸抢烧是家常便饭,但是两个十几岁的小丫头若是去跟别人打架,无异于以卵击石。 所以,叶宵和沈梨这几年能苟活下来,靠的都是尽可能远离人群的“打野”拾荒生活,只有冬天来临,她们才会短暂的依附聚集区,忍辱负重的过活。 沈梨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怒火,脸颊染上了一抹愤怒的红晕。她紧握着柴刀的手不自觉地握紧,声音虽带着一丝颤抖,但更多的是不屑。 “你以为你很懂吗?”沈梨拔高了声音,“自以为是!”沈梨翻了个白眼,嘴快噘上天去了,“你躺在那里,受了伤,还敢对我们指手画脚?如果你真有本事,就不会踩我的陷阱咯!” 男人看着沈梨,他的眼神中没有愤怒,反而露出了一丝玩味。 “能耐不大,脾气还不小,”他轻哼一声,“我并没有贬低你们的意思。只是,在这个森林里,了解对手和自己的优劣,是生存的基本法则。” 叶宵听到男人的话,轻轻拉了拉沈梨的衣袖,示意她不要只顾着逞口舌之快。 但沈梨已经气炸了,她三步并作两步的冲到男人眼前,用柴刀比着他的脖子。 男人也明白打这种嘴仗是没意义的,于是赶紧放下手弩举起双手做投降状示弱。 叶宵看到沈梨冲动的样子,赶紧上前去拉架。 “不过不得不承认,你的捕猎夹放的非常有水平。”男人努了努嘴,示意了一下自己受伤的脚。 男人的话语如同一阵冷风,吹散了沈梨心中的怒火,她的动作停在了半空中。虽然知道只是哄小孩给个台阶下罢了,但是沈梨的眼中还是闪过一丝得意,男人的承认让她感到一种胜利的喜悦。她收回了柴刀,但仍然保持着警惕的姿态。 “哼,那是当然!”沈梨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得意,她的怒气渐渐平息,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竞争后的满足感。 叶宵轻轻地拍了拍沈梨的肩膀表示安慰,随即迈步向前,语气温和却带着一丝探询的问男人:“你还有其他同伴吗?要不要找人帮你?” 找人是假,探听是否还有同伙才是真,叶宵的目光直视男人,试图从他的眼神中寻找答案。 男人摇摇头,避开了叶宵的直视,反而反问:“你们呢?这林子里就你们俩吗?”他的声音中也带着一丝试探,似乎在回避着什么,或是在掩饰自己的不安。 沈梨和叶宵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她们都不信他的话。 双方对彼此的不信任都写在脸上,沉默在空气中蔓延,面对男人的撒谎,沈梨和叶宵的反击就是对男人的提问闭口不答,又或者,这种沉默本身就是一种回答。 男人似乎意识到自己的谎言无法瞒过这两个聪明的少女,他无奈地耸了耸肩,那是一个承认失败的姿态。“好吧,我还有两个同伴,不过你们放心,他们不会对你们造成威胁。如果你们能大发慈悲收留我一晚,那今天打到的那头雪鹿就当是我的感谢。”他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诚恳,似乎在尽力弥补之前的隐瞒。 但是叶宵可不买他的账。 “你现在伤成这样,应该也顾不上那头雪鹿了吧?所以才把好不容易猎到的鹿忍痛丢弃独自赶路。这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现在对你置之不理,我一样可以把鹿扛回家,不是吗?”叶宵抓住他话里的漏洞,不紧不慢地分析出来,言语中透露出逻辑的清晰和对局势的掌控。 男人心中一惊,他意识到这两个女孩子比他预想的要聪明得多,之前是他先入为主觉得她们笨了,如今看来竟也不好骗嘛。 他轻轻叹了口气,声音中带着一丝无奈。“我只是想借你们的地方处理一下伤口过个夜而已,”他的声音低沉,带着一丝恳求,“如果我是坏人,刚刚就不会放下弩箭,而你们现在也不会活着站在这里跟我说话了。” 叶宵轻蔑地笑了,她眯起眼睛,反问道:“我们没有变成两具尸体,还能活着站在这里跟你说话,难道不正是因为‘你想借我们的房子处理一下伤口过个夜’吗?如果刚刚你把我们俩,或者是其中一个杀了,你又去哪里过夜呢?”她的语气中带着明显的挑衅,一针见血。 “我劝你最好还是说点实话,或者提点有吸引力的条件。”叶宵继续说道,她的声音平静而坚定,显然已经掌握了对话的主动权。 男人的伤口还在流血,需要赶快处理,天马上就黑了,如果血腥味引来狼之类的野兽,到时候就雪上加霜了,所以,就眼前的情况来说,他也确实不占据主动权。男人沉默了片刻,他知道必须要拿出一些诚意来。“很好,那大家也不兜圈子了,直说吧,你们想要什么条件?”他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决断,似乎已经准备好接受她们的要求。 “你手里的弩。”一直没说话的沈梨突然狮子大开口,这个要求直接而大胆,显然她已经看出了那把弩对男人的重要性。 “不可能。”男人几乎是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 “那免谈。”沈梨蹦蹦哒哒地扭头就走,一副不管了要回家的架势,她看起来像是孩子气一般的任性,却态度坚决。 “你……”男人感觉自己是被趁火打劫了,他气的不轻,但又无可奈何。 男人感到一阵无力,他一直遮遮掩掩,其实是因为他的两个所谓的同伙,不是别人,是他两个年幼的妹妹。他正是因为要保护妹妹才从聚集区逃离出来,如果这两个少女还有其他的同伴,如果她们的同伴对他的妹妹们有歹心……所以在摸清两个少女的情况之前,他不能暴露自己的软肋。 叶宵的目光如炬,她的内心同样在权衡着利弊。 她看中了庄然的弩,要想在这片森林里过活,这把弩是能让她们战斗力翻几倍的东西。但她又担心眼前的男人是否有同伙。如果今天帮助了他,而他日后反目成仇,带着同伙杀上山来,那以她和沈梨的本事,可就只能是任人宰割了。 一时间,双方都不肯轻举妄动。 沈梨在一旁不停踱步,她的脸上写满了不耐烦。虽然她并不像叶宵那样深思熟虑,但她也能感受到形势的紧张。 事关重大,还是得谨慎做决定。 在夜色中,谈判的气氛紧张到了极点。偶尔,远处的狼嚎声穿透寂静,给这一刻的僵持增添了几分阴森和不安。 男人深吸了一口气,带着一丝决绝:“我了解你们的顾虑。坦白说,跟我一起的那俩人,其实是我妹妹。她们不是什么恐怖分子,也不是山里的强盗。你们不用担心救了我之后会有什么麻烦。” 时间不站在男人这边,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只能坦白从宽赌一把。 沈梨和叶宵交换了一个眼神,她们的目光中透露出思索和犹豫。男人的话似乎在她们心中引起了波动,但警惕依旧写在了她们的脸上。 男人见状,知道自己得再加把劲:“要是你们不信,可以去山下的村子看看,真相自然明了。”话语间,藏着难以掩饰的恳切。 听到“村子”二字,沈梨和叶宵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惊讶。她们相视一眼,心中同时涌起了上次去村子寻找物资时的记忆,那时她们就注意到了村子里有人来过的痕迹,原来竟是他。 沈梨微微皱眉:“如果你骗我,我跟你下山去,万一山下一群壮汉等着,我不就是自投罗网了吗?”她的质疑直接而尖锐。 男人无奈地笑了笑:“我要是有帮手,还会一个人在山里打猎,落到这步田地?还会求你们帮忙?”话里话外,都是心酸和无奈。 沈梨和叶宵低声交换了一下意见,决定采取一个折中的方案。 沈梨转向男人,语气坚决:“好吧,我们暂且信你一次。不过,你的弩得先交给我保管。” 男人脸色骤变,断然拒绝:“不行。” “那没得谈!”沈梨的眉头紧锁,她气鼓鼓的小脸此刻显得态度很坚决,完全没有商量的余地。 男人只能看向叶宵,叶宵也摇摇头,和沈梨不一样,叶宵给出了充足的理由:“你有你的考虑,但我们也得保证自己的安全,你带着弩我不放心。而且,明天我们会下山去找你的妹妹,如果不带你的随身物品,她们又怎么会相信呢?”她的逻辑清晰,有理有据。 男人一时间竟然找不到反驳的理由,他沉默了,眼神在两个少女之间游移。经过一番思考,他最终妥协了,缓缓地将弩递给了沈梨。 对峙半天,终于达成一致。沈梨上前,一把夺过男人的弩放在手里摇了摇,摆出胜利者的姿态。男人气的扭过头不去看她。 叶宵搀扶着男人,沈梨本来紧随其后,但突然想起了那只猎到的雪鹿幼崽。沈梨犹豫了一下,然后迅速做出决定。她把背篓里的核桃都倒了出去,轻轻地将雪鹿的尸体放入背篓中。 三人就这样相互搀扶着向小屋走去。 第22章 三兄妹 三人回到小屋时,夜色已深,月光洒在小屋的屋顶上,给它披上了一层银色的轻纱。 男人跟随沈梨和叶宵走进了小屋,借着月色,他的目光在屋内的陈设上扫过,眼中流露出惊讶之色。这里虽然看上去简朴,但是细看下来却充满了温馨与生活的痕迹,每一个角落都显得井井有条温馨有加,看得出来两位女孩对这方寸之地有多爱护。 叶宵从门口的置物架上取下一个烛台,熟练地用打火机点燃了蜡烛。火光跳跃着,将屋内的黑暗驱散,带来了一片温暖的光亮。沈梨借着烛光在橱柜中翻找着,她的手指在各种瓶瓶罐罐间穿梭,最终挑选出了两瓶,虽然有些过期,但在这种环境下,它们仍是宝贵的医疗资源。 \"白酒消毒,还有一点消炎药,过期了,但是也还是能用。还有这个,止血很有用……\"沈梨将东西一股脑递给男人。 男人接过瓶瓶罐罐,更加惊讶不已,他现在在西厢房,本以为这满屋子的菜和熏鱼已经是好东西了,没想到还有药和白酒这种难得的好东西。他接过药和酒,低声道谢,他的声音带着一丝沙哑,显然是因为伤痛和疲惫。他开始解开自己之前草草包扎的布条,准备重新处理伤口。 沈梨见状,立刻转身出去,很快便端进来一盆清水让他清洗伤口。叶宵也拿来了一支新的蜡烛放在西厢房照明。 万幸的是沈梨放置的捕猎夹比较小,捕个兔子野鸡什么的小兽还有用,对人来说杀伤力就没有那么大了,所以没有伤到骨头,只是嵌进肉里比较深,看起来血肉模糊有点惨。在沈梨和叶宵的帮助下,男人清洗了伤口,敷上了药,用干净的布重新包扎。他的手法熟练,显然对受伤这种事情并不陌生。 处理完毕后,他将剩余的东西还给沈梨,并附上了自我介绍:“我叫庄然,你呢?” 沈梨抬眼看了庄然一眼,没有回答,明显还是不信任他。庄然只能尴尬的摸摸自己的鼻子。在观察到两个女孩没有其他同伴以后,庄然一直担忧的心情也放松了很多,却忘了对沈梨和叶宵来说,他还是个不确定的危险分子。 叶宵和沈梨安排庄然在西厢房先休息。“最近没有时间晒被子,有一点潮,你先凑合一下吧!”叶宵把被子拿过来,对庄然说道。沈梨则调皮地眨了眨眼:“今晚你就先跟这些白菜们凑合一晚吧。” 男人看着炕上的白菜,无奈地笑着道了谢。 第二天天刚亮,叶宵便从炕上爬起,尽管昨日的疲惫依旧缠绕在她的四肢百骸,但是仍坚持早早起床。 沈梨要下山到村子里查看,验证庄然说的话是否为真,所以叶宵一早就起床煮了早餐。 叶宵在厨房里忙碌着,她抓了两把高粱米用石臼舂碎,与红豆、白菜和蘑菇一同放入锅中,慢慢熬煮成一锅软烂的糊糊粥。 叶宵给庄然也舀了一碗,庄然看到高粱,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他很快就将粥吃完,下意识的看向锅里,发现再没有了,于是只能意犹未尽地咂咂嘴把碗放到锅台。 叶宵注意到了庄然的神情,知道他还没有吃饱。但是她们的粮食也不多,平时她和沈梨的早餐也不过是随便应付,有时甚至直接与午餐合并一起吃的,能分庄然一碗已经算是客气的了。 沈梨吃饱后,简单收拾了一下,准备出发前往村子。在出门前,她找来一根尼龙绳,打算将庄然绑起来,以防万一。 \"在我回来之前,先绑起来,如果我回不来,你就宰了他。\"沈梨递给叶宵一把小刀,她的话语似乎是在嘱咐叶宵,但实际上,她的目光一直锁定在庄然身上,明显是在警告他要安分点,不要轻举妄动。 庄然虽然觉得这有些好笑,但他并没有反抗,而是十分配合地伸出了手。沈梨拿着绳子,左缠右绕地将他绑了起来,确保他不会逃跑,这才放心地出门。 沈梨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晨光中,叶宵则留在小屋里,一边收拾餐具,一边不时地看向倚着火墙坐在西厢房火炕上的庄然。 昨天猎回来的雪鹿幼崽今天必须处理,一直放着很快就会发臭了。她拎了一个水桶,扛起雪鹿向河边走去,准备在那里清洗并处理猎物。庄然看到叶宵出门,也一瘸一拐地跟在后面,他想借此机会观察四周的环境,又或许心中也在打算如何更好地跟这两个女孩子打好关系。 叶宵来到河边,清澈的河水在晨光中泛着粼粼波光。她开始剥鹿皮,虽然动作生疏,但仍然专注地进行着。 庄然就坐在身后的石头上饶有兴趣的看着。 感受到有人在注视,叶宵更紧张了。这种感觉就像是考试的时候,明明一道题都不会,但是监考老师又一直盯着自己作答一样。 磕磕绊绊地总算把皮剥了下来,叶宵举起残破不堪的皮毛,觉得有一点可惜。如果是沈梨在,今天肯定能获得一张完美的雪鹿皮。 接下来叶宵面临着肢解雪鹿的挑战。平时这些工作都是沈梨来完成,今天她属实是赶鸭子上架了。她皱着眉头,对着眼前的雪鹿比划了几下,不知道从何下手,显然,这并不像她想象的那样简单。 “从大关节开始,比如肩部、髋部、膝盖和肘部,这些部位更容易分离,且肉的完整性更好。”庄然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他一直在观察,终于忍不住给出了建议,“而且,你的刀太钝了。要不试试我的?”他边说边将身子侧过来,露出腰间的皮质刀鞘和里面的短刀。 叶宵愣了一下,此刻她才意识到自己和沈梨在将庄然绑起来之前,竟然忽略了搜身这一步骤。如果庄然有逃跑的意图,他完全有机会利用这把短刀。这个疏忽让叶宵感到尴尬,她们俩还真的是一对不称职的“笨匪”,想到这里,她的脸“刷”的一下红了起来。 庄然看着叶宵窘迫的样子,轻声笑了出来。“看吧,我就说我没有恶意的。不然早就跑了!”他伸出被绑的手,眨了眨眼睛,眼神看似坦诚,其实满是捉弄后的得意。 叶宵虽然心里不爽,但是事到如今继续绑着庄然确实没有太大意义。于是,她上前解开了绑在庄然手上的绳子。 庄然揉了揉手腕,感激地看了叶宵一眼。他从腰间解下短刀,递给叶宵。叶宵没有接,于是庄然也明白她是想让自己帮忙。 他提着刀,从雪鹿的颈部开始,沿着脊椎线轻轻划开皮肤,露出下面的肌肉。刀锋深入肉下,庄然的眉头微微皱起,专注地感受着刀下肉质的反馈。他小心翼翼地分离皮肤和肌肉,尽量避免割断太多的血管,因为血迹会影响肉质的新鲜度。 接着,庄然转到雪鹿的前肢,他用一只手稳住鹿腿,另一只手拿着短刀沿着关节的缝隙深入。他神情专注,每一次切割都显得游刃有余。随着“咔嚓”一声轻响,前肢顺利地从主体分离出来。 庄然将前肢递给叶宵,然后肢解工作的重心开始转移到后肢和躯干。庄然的右脚踝还受着伤,疼痛让他无法久蹲,他不时地站起来缓解脚处的痛处。叶宵见状,从溪边费力的抱起一块石头,给庄然充当板凳。 当四肢和头部都被卸下后,庄然开始处理雪鹿的躯干和内脏。他沿着肋骨的间隙将鹿切开,按照不同的部位将肉块分离出来。他的手法熟练,每一次下刀都恰到好处,避免了对肉的不必要破坏。叶宵看着庄然的工作,眼中逐渐露出敬佩之色。她用桶接住分割下来的肉块,在河边逐一清洗干净,然后用冷水浸泡,直到泡出血水后,再进行细致处理。 趁着这个空档,叶宵找了个盆开始剥松塔。未成熟的松塔是绿色的,松塔的鳞片是闭合起来的,如果要剥就需要先晾晒脱干水分。但是沈梨和叶宵在地上捡的是已经熟透的松塔,鳞片已经张开,就不需要晾晒直接剥粒就好了。虽然这些松塔结的很大,每个都有巴掌大小,但是一颗松塔剥完,得到的松子是很少的。这两个挎兜的松塔,费事半天,最后也就剥了一捧的松子。 叶宵从木头墩子上站起身,轻轻扭动着有些僵硬的脖子,长时间低头剥松子让她感到肩颈处传来阵阵酸痛。她走到门口,仰头望向天空,才发现现在已经过了中午,沈梨还没回来。 心中的担忧如同被风吹起的涟漪,逐渐扩散开来。叶宵想,不会被庄然骗了吧?她投向庄然的目光中带着一丝质疑,庄然感到困惑,却也明白在这种情况下,他说什么叶宵都难以立刻相信。 “不要担心啦,不会有事的。”庄然看到叶宵紧张的样子,试图安慰叶宵。 叶宵不理会庄然,她是关心则乱。对庄然来说,事不关他,他当然放松了!叶宵沉默不语,她的思绪纷乱,心中暗想,如果庄然真的骗了她们,如果沈梨有个三长两短,那她一定要杀了庄然! 这种紧张气氛下,叶宵自然是没有心情准备午饭的。倒是苦了庄然,早饭就没吃饱,午饭又没得吃。他的肚子咕噜噜的一遍又一遍抗议着,他只能坐在厨房的门口,祈祷沈梨赶紧回来拯救他的胃。 庄然坐在叶宵剥松子时用的木墩子上,随手抓起一些松子嗑着,试图通过谈话来缓解紧张的气氛:“所以你们也是因为聚集区的婚育令逃出来的吗?” “婚育令?”叶宵对这个词汇感到困惑,她转头看向庄然,眉头紧锁,显然对庄然所说的事情一无所知。当她看到庄然正抓着自己辛苦剥的松子,叶宵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她迅速走过去,将装松子的小钵一把夺了过来,轻声但坚定地说:“这些松子我们还有用。”然后扭头送进了厨房的柜子里。 庄然一愣,显然没料到叶宵会这么做,他有些尴尬地放下手中的松子壳,意识到自己可能越界了:“不是吗?你们不知道婚育令?”这下轮到庄然意外了。 叶宵一脸茫然的摇摇头。她对聚集区的政策并不了解,这几个月她和沈梨一直生活在森林中,对外面的事知之甚少。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警惕,显然对庄然的话感到好奇,同时也保持着戒心。 “现在几乎所有的集聚区都存在这种政策,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认同这种做法,只是没有什么反抗的办法。你也知道,自打丧尸出现末世来临以后,人口减少了很多很多。尤其是女人和小孩,因为她们的生存能力更弱一些。现在幸存者里的男女比例已经非常失衡。前段时间又因为传染病疫,死了很多人,所以现在几乎各个聚集区都实行严格的婚育令——就是所有月经初潮以后能生育的女孩子,必须集中生活统一管理,其实只是便于安排她们及时婚配生产。” “什么?这不是跟种母猪一样了吗?这哪里还有人权了,完全都变成繁衍人口的“生育机器”了!”叶宵听到这种说法,气的一拍桌子。 “所以,我才带我的两个妹妹从聚集区逃了出来。我以为你们也是……”庄然看了一眼叶宵,无奈地苦笑了。 叶宵也平复了一下心情:“我们当初是为了逃避传染疫病而离开聚集区的,一直往北走,中间被几个暴徒追赶才误打误撞进了这片森林,好在发现了这个伐木场小屋,就留了下来,一直到现在。” 庄然微微颔首,语气中透露出一丝释然:“怪不得你不知道婚育令的事情。” 叶宵的眉头紧锁,她对聚集区的情况知之甚少,对于传染病的担忧又添了几分:“那传染病得到控制了吗?” 庄然再次点头:“在这个事情上,几大聚集区还是通力合作的。在资源共享的前提下,基本控制的差不多了。现在最要紧的是补充人口,恢复科技和生产力水平。” 两人的对话在小屋中轻轻回荡,气氛渐渐由紧张转为平静。突然,门外传来了脚步声,叶宵伸长了脖子向屋外看去,沈梨的身影终于出现在门口,紧随沈梨身后的还有两个女孩子。 大的看起来十四五岁的样子,跟沈梨差不多大。她个子高挑,皮肤细腻白皙,虽然上身只穿着一件宽松的普通圆领t恤,但她的胸前已经开始显现出柔和的曲线,如同初春的花蕾,正缓缓展开。也难怪庄然要带着她逃离聚集区,就算没有婚育令,这样姣好的身材和貌美的脸蛋,也很难不被人惦记。 小的那个大约十岁左右,扎着两个俏皮的马尾辫,清澈的大眼睛中带着一丝怯意。当她看到庄然时,眼中闪过一丝惊喜,随即泪水夺眶而出,她一边喊着“哥”,一边飞奔向庄然,仿佛是迷失的雏鸟终于找到了归巢,所有的恐惧和不安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庄然张开双臂,紧紧拥抱住小萝莉,“好了好了,别哭了,这不是好好的吗!”他的声音温柔而坚定,是她们最坚实的依靠。 双马尾蜷在庄然的怀里,搂着他的脖子不撒手,她的撒娇让庄然的脸上露出了宠溺的微笑。大一点的女孩子倒是不好意思这样撒娇,但是也紧紧地挨着庄然蹲在他的脚边,看到他的伤口包扎的很好,终于放心地抹干了眼泪。 叶宵站在一旁,静静地看着这一幕,她的心中涌起了一阵感慨,眼睛里甚至噙着莹莹的泪花。无论外面的世界多么残酷,只要家人在一起,就是最大的幸运。她转过头看沈梨,沈梨的眼神中也流露出相同的情感。 只是一阵柔软的感动过后,沈梨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她悄咪咪地来到叶宵身边,凑在叶宵耳边小声说:“不是让你绑着他吗?什么时候松开的?”叶宵一时难以解释,不过现在这个情况,也算误会解除,这些也就不重要了。 沈梨平安归来,叶宵终于想起来大家的午饭还都没有吃。刚看了阖家大团圆剧本的叶宵此刻情绪十分激动,她决定要好饭好菜地好好招待一下小屋的第一批客人。 听到要留下吃饭,双马尾小萝莉——庄沫沫开心的不得了。一听到有肉有菜还有高粱米饭,庄沫沫小朋友开心地原地转了两圈。 “这是谁家的大馋丫头啊~”庄然用手指刮了下庄沫沫的小鼻子,一脸宠溺。 知道末世粮食珍贵的庄妤倒是很不好意思,她推辞了几番,但是沈梨和叶宵十分坚持,盛情难却,她最终还是留了下来,主动跟着叶宵进了厨房,打算打个下手。在叶宵舀米的时候,庄妤看到储粮桶里的粮食并不太多,她非常坚持的又将叶宵舀出来的五碗高粱米倒回了一碗。 “够了够了,我们吃的不多的,这太浪费了。”庄妤一边倒回高粱米,一边羞涩地笑着说。 叶宵知道她是体谅她们的粮食不富裕,不由得心里感叹道,真是个细心又敏感的姑娘。 “那我们多吃点肉!你哥哥可是猎到了一头雪鹿崽子呢!”叶宵拉着庄妤的手,带她来看她们刚刚处理好的鹿肉。 听到哥哥猎到了鹿,庄妤也很开心。心里想,那这也不算是在人家白吃白喝了。想到这里,她心里的压力小了一些,偷偷地舒了一口气。 第23章 鹿肉蘑菇烩饭 叶宵目光在一堆新鲜的鹿肉中扫过,最终挑选出了几块最适合不同烹饪方式的肉块。她选择了一块肋排,打算用它来烤制,肋排的肉质紧实,烤制后外焦里嫩;一块里脊肉,肉质细嫩,适合快炒;还有一块颈肉,肉质较为松软,适合慢炖后做烩饭。剩下的肉,沈梨用盐腌了起来,等晚一些时间再进行处理。 一屋子五个人开始分工合作,每个人都找到了自己的任务,就连最小的庄沫沫也有她的工作——她负责洗菜洗碗。 庄妤负责煮饭,虽然这个工作看起来简单,但是要从舂米这一步开始,所以也不容易。用来舂米的石臼原本是个捣蒜的石臼,本来就不大,四碗米要分批舂完着实要花费一点时间。庄妤思索了一番,将高粱米泡好后再舂,效率大大提高,倒是很聪明的做法。舂完的高粱米淘洗干净后加了两把红豆放入盆中隔水蒸熟,这样做出来的饭比水煮的更香一些。 庄然正在屋外磨菜刀,他要将里脊肉切成薄片,这项工作对他而言简直太过轻松了。离他不远处的沈梨正在鼓捣着烤肉炉子,她想着这种肋排应该用细网明火烤才合适,于是打算用细铁丝之类的材料编织一个格子烤网,她在工具棚子里翻箱倒柜的找材料,明明记得之前是有一卷铁丝的,但是现在这一大卷铁丝收在哪里她却忘记了。 磨完刀切完肉的庄然很自觉的就去帮沈梨找做烧烤的架子的材料。虽然之前路过的时候已经大概看到了这是个工具间,但是当庄然近距离看到里面挂在墙上的各种工具、材料,庄然的dna还是动了一下!从刀斧锯锤到镰刀锄头柴刀耙子,还有各种型号的钉子螺丝等等……沈梨的这个工具棚一应工具俱全。“乖乖,你这里的家伙事儿倒是够全!”庄然一边四处打量一边感叹道。沈梨听到后露出了得意的表情,但是她没有告诉他的是,这里面的很大一部分工具,其实都是从庄然他们现在住的村子里搜罗来的——如果沈梨没有把那些工具搬回小屋,那现在它们应该躺在庄然的工具库里了吧! 叶宵在厨房专注于炖鹿肉。她抓了一把干蘑菇用温水泡了,又去西厢房的炕上挑了一颗白菜,想了想,最后将家里最后一根胡萝卜也贡献了出来。她将白菜和胡萝卜交给庄沫沫,小丫头开开心心的抱着去洗菜了。 鹿颈肉要先焯水去腥味,再切成骰子大小的肉块。锅里放上鹿油,叶宵将切好的颈肉炒到变色,又将泡发好的蘑菇连泡蘑菇的水一起倒进锅去小火慢慢炖煮。等肉质变得酥软,蘑菇的香气与肉香融合在一起,再将切碎的白菜和胡萝卜丁添进去继续炖。 红豆高粱饭煮熟了,叶宵把米饭端出来,倒进炖鹿肉里烩成一锅。此时灶下的火已经撤掉了,现在要完全靠灶的余温来继续烹饪,一直到米饭完全吸收蘑菇炖鹿肉的汤汁以后,这道鹿肉蘑菇烩饭才算真正完成。 原本用来蒸饭的灶锅此刻已经被庄妤洗刷干净。叶宵给锅里倒了一小块鹿油炒化,等油温升高,马上倒入里脊肉大火快炒。薄薄的里脊肉煸炒几下就熟了,叶宵往锅里加了一些干辣椒碎和盐,用铲子翻炒两下就立刻盛了出来,这么薄的肉这么急的火,多炒一分钟肉质都会变老,口感就差了很多。 随着最后一道菜的装盘,烹饪环节就结束了,沈梨用盆装了两块柴火,将烤的差不多的肋排放到圆的不锈钢蒸帘上,置于火盆上继续低温慢烤,连盆带肉的端上了炕桌。炕桌不大,五个人就这样紧凑地围着炕桌开始吃饭。 庄然早就饿昏了,但是面对满桌的丰盛,他也感觉有点不好意思。他深知在物资极度匮乏的现在,这一桌子饭菜的含金量。庄妤更是心如明镜,在厨房里她已目睹叶宵和沈梨的粮食并不充裕,因此她端坐桌前,迟迟未动筷子。 庄沫沫被满桌的香气吸引,馋得直流口水,却见哥哥姐姐都未动手,她也只得眼巴巴地望着美食,不停地吞咽着口水。 沈梨和叶宵并排坐着,沈梨已经迫不及待抓起一块肋排啃上了,经过慢火烘烤的肋排外皮焦脆,肉汁丰盈,沈梨吃的不亦乐乎。叶宵夹起一块炒鹿肉刚要吃,却发现庄家三兄妹竟无一人动筷。 “怎么不吃呀?是不合口味吗?”叶宵轻声问道。 庄沫沫听到叶宵的邀请,急忙拿起勺子舀了一勺烩饭,却瞥见庄妤严厉的眼神,示意她“不可以”,于是她抬起来的手又放下了,她撅着嘴巴,满眼的失望。 叶宵看着别别扭扭的庄家三兄妹,心中了然,他们的顾虑她已猜出几分。她大方地说道:“我知道你们担心无功不受禄,这饭吃得不安心。但请放心,我确实有事相求。” 庄然听到叶宵的话,眉头微微皱起,立刻警觉起来,询问是什么事情。 叶宵微微一笑,语气轻松:“别担心,对你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只是需要你带领我和沈梨前往聚集区一趟。” 庄然听后一愣,面露难色,食指不自觉地敲打着桌面。庄妤更是紧张地阻止:“你们去聚集区做什么?那里的婚育令执行得很是严格,你们一旦被识破是女人的身份,马上就会被抓走集中管理的。” “这正是需要庄然帮忙的原因。”叶宵解释道,“我们之前搜集了一些有用的材料,想在入冬之前换取一些过冬的物资,比较急缺的就是食用油、盐、种子这些。原本我和沈梨打算忙完这一段时间亲自去一趟,但现在看起来我们没办法进聚集区了,所以才需要你帮忙。” 庄妤听罢,心中稍安,她笑着对叶宵说:“哥哥去的话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吧!”但她随即想到此事还需哥哥做主,便又将目光投向庄然,眼神中满是期待。 庄然挠了挠头,松了一口气:“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代购这种小事,我当然可以帮忙。不过,我得先看看你们有什么” 叶宵转身从火炕的角落里拎出一个背包来,她打开,里面大都是一些手机、手表、收音机、手电筒之类的机械、电子类的东西。这些精密零件对于现在的世界来说,是很难生产又比较有用的东西,确实算是硬通货。 庄然点点头:“确实都是在市场上卖的上价的好东西,换点米面粮油应该不成问题。” 沈梨一边啃着肋排,一边含糊不清地提醒:“记得砍价。”她看到大家都看向自己,便笑着嗦了嗦手指上的肉汁,再次问道:“你们怎么都不吃啊?” 叶宵这才回过神来,连忙为每个人夹菜。庄家三兄妹也不再客气,开始大口享用这顿美味的晚餐。饭桌上,烤肉的焦香、炒肉的鲜美、烩饭的浓郁香气在每个人的味蕾上绽放,大家的脸上都露出了极度满足的神情。 很快,桌上的菜肴被一扫而光,连汤水都没剩下。几个人七手八脚的收拾好餐具,庄妤和叶宵在厨房清洗,水声和碗盘轻碰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像是给美好的这一天配上一首轻快的片尾曲。 鉴于庄然的脚伤还没好,叶宵建议他们三兄妹在这里过夜,第二天一早再离开。庄然思考了一下,接受了这个提议。 桶里剩下的雪鹿肉已经腌制了大半天的时间,沈梨决定用之前熏鱼的窑炉将肉也一起熏了,这样可以储存更久的时间。熏肉需要山核桃木,这是熏肉的主要木材,庄妤沈梨叶宵拎了柴刀去砍柴,也说要帮忙。于是二人一人提着一把柴刀就出了门。 叶宵来到西厢房,她要把存放在那里的白菜和熏鱼搬进储物室,为庄家三兄妹准备出晚上睡觉的地方。庄沫沫看到后,也跟着一起忙活,双马尾随着走路一晃一晃,看起来非常可爱。 深秋的夜晚带着丝丝寒意,睡在冷炕上很容易引起感冒。叶宵又去外面的柴火棚抱回来一些干燥的柴火,她熟练地点燃了连接厨房与西厢房火炕的小炉子。火苗很快在炉膛里跳跃起来,西厢房的火墙和火炕渐渐有了温度。 不多时,沈梨和庄妤就带着砍好的木柴回来了。沈梨将木柴整齐地堆放在熏窑的火炉区域,又将腌好的雪鹿肉一一挂进熏窑内,确保每块肉都有足够的空间,让烟雾能够均匀地渗透。 准备工作做好后,沈梨点燃了火,山核桃木慢慢燃烧起来,释放出特有的香气。这种木材的烟熏味浓郁但不过于强烈,非常适合用来熏制野味较重的鹿肉。 沈梨坐在熏窑前翻动着木柴,确保火势均匀。她细心地观察着烟的走向,确保烟雾能够充分地包围鹿肉。熏制的过程需要耐心,沈梨不时地调整着熏窑的通风口,控制着熏制的速度。她知道,低温慢熏是保持肉质鲜嫩和烟熏味均匀的关键。 天已经完全黑透了,经过几个小时的熏制,窑内的鹿肉也渐渐呈现出诱人的色泽,肉质变得更加紧实。熏窑内弥漫着山核桃木和腌肉的混合香气,让人垂涎欲滴。沈梨熄灭了火源,关上窑门密封好,让鹿肉在熏窑内自然冷却。随着温度的降低,鹿肉的肉质将更加紧实,烟熏味也更加深入。 剩下的就交给时间了。沈梨伸了个懒腰,洗手后准备回屋子睡觉了。 叶宵已经找了一些被子毯子给庄然兄妹送了过去,“家里没有那么多被子,而且或多或少地都有一点潮气,你们就凑合一下吧!”她一边分发着床上用品,一边略带歉意地说道。 庄妤接过被子和毯子,满脸写着感激,她连声道谢,为自己麻烦到他人而感到愧疚。 沈梨看着庄妤感激涕零的样子,偷偷吐了吐舌头,心里想,还是不要让她知道庄然的脚其实是踩了自己放的捕猎夹才受伤的了。 第24章 铁锅兔 第二天一早,当第一缕阳光照进熏窑,沈梨取出了熏好的鹿肉。经过一夜的努力,鹿肉已经完全转变,变成了可以长期储存的熏肉。现在它们被整齐地挂在院子里,继续享受自然的晾晒,以进一步沉淀风味,延长保质期。 早饭叶宵和沈梨向来吃的简单,而且考虑到昨天五个人吃的都很油腻,今早叶宵只煮了一锅红豆沙,配上糖渍白萝卜条和凉拌蕨菜丝,吃起来清爽可口,很受大家的欢迎。 吃完饭庄然兄妹三人就要下山回家了,走之前庄沫沫一脸不舍地看着小屋,对她来说,这里的生活太美好了,有很多美味的食物。不像他们家,每天吃的最多的就是土豆和红薯。 沈梨把庄然的手弩还给了他。庄然接过手弩,跟沈梨约定,等脚踝的伤好了他俩合伙一起猎个大家伙!沈梨笑着同意了。抛开其他的不说,庄然打猎的本事确实是一顶一。 叶宵从屋子里拿出了两颗白菜,两条熏鱼和一些昨天刚熏好的肉,用背篓装好递给庄妤。庄妤用询问的眼神看向庄然,在得到许可后,她接过叶宵送的食物。 两家人摆手告别,叶宵回到小屋,看着家里空了将近三分之一的粮桶,心中难免有些心痛。然而,当她的目光转向院子里挂着的鹿肉,那一串串熏制好的肉在阳光下闪着油光,她又觉得这不算什么。对于沈梨和叶宵来说,现在能找到可以合作的、靠谱的伙伴是比几碗饭更难得的事,尤其是庄然这种技能点在打猎这一项上点满还带着一把“神装”手弩的队友。 但是,叶宵心中一直有一个结,那就是她迫切地想要验证庄然所说的一切的真实性。不是她不肯相信庄家兄妹的话,只是她觉得有些事情还是需要眼见为实证实了才能放心。 叶宵的这种疑心并非无的放矢。她和沈梨不过才进林子半年不到,现在就有了婚育令这种将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当作生育工具的离谱政策,这听起来确实有些夸张。所以,她决定下山去聚集区一趟,亲眼看看外面的世界如今到底是什么样子。 叶宵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沈梨。沈梨听后神色大变:\"太冒险了!如果情况真如庄然所说,我们一旦暴露性别,那基本上就是羊入虎口有去无回!\" \"我知道这很冒险,但是验证庄家兄妹的可靠性更重要!我不能把后背交给不信任的队友。\"叶宵坚定地说。 \"不行!我坚决不同意!\"沈梨坚持地说,\"要试探他可以有其他办法,但是我们不能这样以身犯险!\" 叶宵皱着眉头,沉默不语,她在思考着是否有更周全的方案。 沈梨想了想,又妥协了一步说道:\"那这样吧,等过段时间他去聚集区换物资的时候我跟他一起去,你留在家。等我们走了以后,你把庄妤和庄沫沫接过来,如果他没有什么坏心思,那我们两边都互相有个照应,如果他有什么歹念,我们也都有个筹码在手里。\" 叶宵想了想,觉得这个计划确实更为稳妥,便赞同地点了点头。这也不能怪沈梨和叶宵心思复杂,恐怕只有经历过末世的人才知道留一手的重要性。在这个末世之中,信任是一种奢侈,但也是一种生存的必需。 因为庄家兄妹的意外出现,叶宵发现这两天的时间存粮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消耗了一些。虽然庄然猎了一头雪鹿,但是毕竟是幼崽,只有一只羊一般大小,5个人饱餐了一顿不说,叶宵又让庄然他们拿回去一些,自己只留下了一小部分,所以总的来说,过冬食物的压力依然很大。 于是下午的时候,沈梨带上渔网又去了河边。而叶宵则去另一个方向捡山核桃去了。 山核桃虽然看着很大,但是不比人工改良的纸皮核桃。野生山核桃去了外面的青皮,剥了壳,里面能吃的果仁其实很少。好在那一片核桃树范围挺大的,所以趁着还有时间,叶宵要尽可能地多采一些。 二人像两只松鼠一样分头行动,各种忙碌在这片森林里,在冬天来临之前,争分夺秒地收集食物。 河水在午后的阳光下闪着光,沈梨在河边专注地寻找着鱼群的迹象。秋天的鱼不仅个头大,而且肥美,是补充蛋白质和脂肪的宝贵来源。沈梨一下午捞了三网一直到两个水桶都装不下了才恋恋不舍地往家走。 叶宵捡了满满一背篓的山核桃,手里还跨了一个篮子,身上又挂了一个斜挎包,都鼓鼓的。 只是,山核桃不能当饭吃,只能做补充能量来源,鱼却是可以扎扎实实饱腹的,而且还能提供很多蛋白质。 傍晚,沈梨和叶宵又做了一批熏鱼。这次的熏鱼因为鱼本身的肥美和上次积累的经验,成果更加令人满意。油脂在熏制过程中滴落,发出滋滋的响声,甚至在小屋内都能闻到诱人的香味。 叶宵照例将熏好的鱼先挂在西厢房的窗前通风,等完全干透之后再收到储藏室里。 叶宵挂完熏鱼,一扭头看到炕上庄家兄妹盖过的被子被叠的整整齐齐摆在角落,她本想将这几床被子都拆了重新缝制的,但是奈何一直忙忙碌碌没有时间去做这些无关紧要的事,不过叶宵也不急,等冬天到来,她们将有大把的时间去做这些活计来打发时间。 第二天,沈梨去山上寻找她上次布置的捕兽夹子和套索了。叶宵则留在家里,之前吊着晒的圆枣子已经可以吃了,她将上面拴着的绳子解开,一个挨着一个的装进密封罐子里。 厨房上方的吊柜里有很多密封罐子,叶宵每次去村子里几乎都会挑几个大的、密封性好的罐子带回来。而这些淘回来的密封罐也确实有它们的用武之地。树莓干、蓝莓干、圆枣子干、野山枣干、冰糖、白糖、芝麻、蜂蜜……每个罐子里面都装着满满当当的食物。 叶宵收好圆枣子果干,又去院子里晾晒上次沈梨采回来的榛子,经过几天的沤发,现在榛子外面的绿色外皮已经变得腐烂,很容易剥离。叶宵将它们铺展开来,放在阳光充足的地方晾晒。秋日的阳光温暖而明媚,是自然晾晒的最佳帮手。等榛子的外皮完全干透,轻轻一敲,里面的榛子果实就会脱落。野生的榛子仁富含丰富的油脂,而且十分有营养,不管是制作榛子酱或直接食用都很不错。 与此同时,山核桃的外皮也达到了腐烂的阶段。叶宵戴上尼龙手套,这是为了防止山核桃外皮的汁液沾染到皮肤上,不仅难以洗掉,而且会有过敏反应。她拿起一颗颗核桃,用力搓揉,那些腐烂的外皮便轻易地脱落了,露出了里面坚硬的外壳。 叶宵正忙着将山核桃和榛子摊开在晾晒架上,等待着阳光的洗礼。却见从远处走来一个背着背篓的俏丽身影。起初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叶宵以为是沈梨回来了,但随着距离的接近,叶宵细看之下,认出了来人——不是别人,正是庄妤。 庄妤背着那天叶宵给她的背篓,步伐轻快地走过来。她额头微微被汗水打湿,看到叶宵后脸上立马显出微笑。她快走几步,背篓随着她的步伐轻轻摇晃,显然里面装了不少东西。 叶宵停下手中的活儿,向庄妤挥手致意:“庄妤,你怎么来了?” 庄妤走近了,她的笑容更加灿烂:“叶宵姐,我哥让我给你们带了一些红薯和土豆过来。” 她说着就将背篓卸下,叶宵凑近了看到里面装着满满一背篓的红薯和土豆,有大有小,有些还带着泥,看起来像是新收获的。 “哎呀,哪里来的土豆呢?还带了这么多,太感谢了,这够吃挺久的,”叶宵感激地说,“快进来坐坐吧,我给你倒杯水。” 庄妤笑嘻嘻地说:“我们自己种的。”她紧跟着叶宵进了屋。两人坐在屋内窗前的木桌旁,叶宵为庄妤倒了一杯热腾腾的茶水,水汽缭绕,带着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 “哇,是茉莉花茶!”庄妤轻轻吹散茶水表面的热气,尝了一口,惊喜地说,“还有蜂蜜?” “对,加了点蜂蜜,这是沈梨在后山掏的蜜,为了这口蜜,她可没少受蜜蜂的‘款待’。”叶宵笑着打趣道。 这包茶叶包装简陋,自然算不上什么好茶,何况又放置了这么多年,味道其实很一般。只是末世之后,庄妤就再也没有品尝过茶的滋味,更不用说是加了蜜的。甜丝丝的液体中和了茶的微苦,茉莉的清香在舌尖上绽放,让她不自觉地一口接一口,直到杯底。 “真好喝,已经很久没有尝到这样的味道了。”庄妤感慨地说,她的眸子亮晶晶的,似乎是想起了什么让人怀念的往事。 “说起来,这包茶叶还是在你们现在住的村子里找到的。”叶宵看她有一些伤感,但是也不知如何安慰她。 庄妤的眼睛睁得更大了,她没想到自己与这杯茶之间竟有着这样的缘分,“真是不可思议,世界这么大,我们却以这种方式相连。” 正当气氛有一点伤感的时候,沈梨回来了,她的手里还拎着两只野兔,还有一大把的野蒜。是了,秋天是野蒜成熟的时候,这个时候的蒜比夏天的时候味道更浓郁。 沈梨看到庄妤也有些惊讶,庄妤忙解释说自己是来送土豆和红薯的,沈梨这才看到厨房的地上放着满满一篓子红薯和土豆。 “嚯,这么多?!”沈梨惊讶道。 “因为从聚集区逃出来的时候已经是秋天了,带出来的玉米和小麦种子已经来不及种了,只有土豆和红薯种植期短,又不挑时间,夏秋都有收获,所以我们就种了很多,平时都当主食吃。”庄妤浅浅笑着说道,“上次多谢你们的款待了。” 听到还有玉米和小麦的种子,沈梨和叶宵的眼睛同时亮了起来。叶宵的内心已经开始盘算,思索着下次如何开口去跟庄然换一些种子,尤其是叶宵心心念念的玉米种子,这东西高产又好种,叶宵一直想弄点玉米种子,没想到庄然他们竟然有。 沈梨倒是顾不上种子的事情,她回想起之前与庄然的互动,此刻面对庄妤的客套倒是显得有些不好意思:“那倒是没什么。你哥的伤还好吧?” “还好,没有发炎的迹象,只能愈合了。哥哥说休息十天半个月的就没事了,他让我告诉你,等第一场初雪的晌午在村口见面,到时候一起去聚集区。” 在没有手机的时代,人与人之间的通讯变得格外困难,沈梨不禁又一次怀念起末世前的便捷生活。她知道,按现在的情况来看,科学技术的恢复似乎遥遥无期。 幸运的是,沈梨今天猎到了兔子,她和叶宵热情地邀请庄妤留下共进午餐。庄妤客气了一下,但最终还是决定恭敬不如从命。 叶宵将两只兔子仔细地处理干净,剥皮去内脏后,将兔肉洗净,准备制作一道香气四溢的铁锅兔。她将兔肉切成均匀的块状,并将带油脂的部分单独分离出来备用。同时,辣椒、野蒜、蘑菇和土豆也一一准备就绪。 在铁锅中加热油脂,待其融化并开始冒烟时,叶宵便将兔肉轻轻滑入锅中。只听一声清脆的\"嗞啦\",兔肉与热油的初次接触,仿佛一场热烈的舞蹈,油花四溅,香气四溢。随着温度的升高,兔肉的颜色从鲜嫩的粉红逐渐转变为诱人的金黄,表皮微微焦脆,散发出令人垂涎的香气。 叶宵熟练地加入切好的野蒜和辣椒,翻炒间,再加入泡发好的蘑菇和切好的土豆,食材的鲜美与兔肉的香气相互交融,激发出层次丰富的香气。她轻轻地翻动着兔肉,确保每一面都均匀受热,同时也充分吸收了调料的精华。 拿起保温壶,叶宵适时地向锅中添入了一些开水,铁锅中的温度稍微降低,但很快又在柴火的加热下重新沸腾起来。在不断的翻煮中,兔肉渐渐变得酥软,肉质鲜嫩多汁,汤汁浓郁醇厚。当锅盖再次被掀开时,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那是兔肉的鲜美、辣椒的刺激、菌类的清新和土豆的甜软交织在一起的美妙味道。 叶宵将这道色香味俱佳的铁锅兔盛入一个深口海碗中,端上了炕桌。沈梨和庄妤也被这香气吸引过来,三人围坐在炕桌旁,那碗里的铁锅兔色泽金黄,汤汁浓郁,热气腾腾,看着就非常的美味。庄妤尝了一口,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内心不禁赞叹叶宵的厨艺了得,她总是能用有限的食材和配料做出丰富的餐食。而自己呢,末世之前对做饭就是一窍不通,更别提现在缺油少盐的情况了。 “怎么样?淡不淡?今天没有煮饭,所以没有放很多的盐。”叶宵询问庄妤。 “不咸,而且我一直口味清淡,觉得很好。” “那你多吃一点。”叶宵用勺子给庄妤的碗里舀了一大勺兔肉。 三个人围坐在餐桌旁,边吃边聊,女孩子之间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午餐就这样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进行,暂时忘却了外面的世界和所有的烦恼。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外面的阳光开始西斜,三人的谈话从生活琐事到对未来的打算,无所不包。最终,庄妤意识到天色已晚,便起身告辞:“今天又是麻烦你们的一天,我该回去了,哥哥和沫沫还等着我呢!太晚了他们会担心的。” 沈梨和叶宵想要给她打包一些兔肉带回去,这次庄妤非常坚定地拒绝了。于是沈梨将她送到门口,三人在落日的余晖中挥手告别。 第25章 出发宋庄 叶宵和沈梨在昏黄的烛光下认真清点着小屋中的食物储备。 一桶半的高粱米和大半桶的红豆是她们的主食,这些粮食虽然不多,但在精打细算下还能支撑一段时间。 六十颗白菜和四筐白萝卜是她们的蔬菜来源,这些蔬菜在冬季能提供必要的维生素。 三十几条熏鱼和一些熏鹿肉挂在西厢房的屋檐下,经过烟熏处理,它们可以保存较长时间。 一筐土豆和干蘑菇、黄瓜干、蕨菜干以及水果干等干货,这些都是她们在食物短缺时的重要补充。 最近采摘的山核桃和榛子堆满了角落,这些山货虽然不顶饿,却是难得的美味和能量来源。 酸菜还在发酵中,沈梨和叶宵对腌制的过程并不十分熟悉,她们只能依靠尝试和等待,希望时间能带来满意的结果。 由于油已经用尽,盐也因为腌制食物而变得紧张,沈梨最近猎到的新鲜猎物,比如庄妤来的那天猎到的两只兔子,都不得不尽快食用,以避免浪费。 “看来我们得计划下一次的狩猎和采摘了。”叶宵轻声说道,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忧虑。 沈梨点头同意:“是的,眼瞅着一天比一天冷了,感觉很快就会下雪,我们需要更多的储备。而且,我们还得想办法解决油和盐的问题。” 两人在清点完毕后,坐在火炕上,开始制定接下来的计划。 “明天我再去林子里看看,看能不能找到别的什么吃的。”叶宵提议,她知道在这个季节,森林中仍有许多可利用的资源。 沈梨却不赞同地摇摇头,她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忧虑:“现在天气越来越冷,应该也没什么能采的东西了。反倒是柴火更要紧一些。” 叶宵听了也觉得有道理。等到冬天大雪封门的时候,取暖和烹饪的燃料几乎和食物同等重要。 沈梨继续说:“捕猎夹子我也会继续放,放不住就现捕现吃,放的住就存起来,还能顺便砍些柴火。如果砍的柴火够多,我们还可以烧一些炭火做点炭盆。这个房子不知道耐不耐寒,还是多做一些准备有备无患的好!” “烧炭要重新建一个窑,还要一些粘土,我们大概是没有那个时间去烧炭的。” 两人的讨论一直持续到深夜,她们详细规划了接下来几天的工作。从食物的获取到住所的维护,从外出的计划到明年春天的耕种,每一项都被仔细考虑。最终,叶宵和沈梨都感到了一丝疲惫,但经过周密的计划,她们此刻已经感觉到踏实多了。 第二天一早,叶宵穿上了她厚外套,带上了柴刀和背篓,准备再次踏入森林。沈梨则检查了捕猎工具,确保每一个捕猎夹都处于最佳状态。两人在晨光中开始了新一天的忙碌。 接下来的三四天里,叶宵和沈梨像两只蚂蚁一样在森林和小屋之间往返,忙着准备过冬的柴火中。森林中的碎树枝和散落的枯木头被她们一点一滴地收集起来,渐渐地堆满了大半个柴火棚。这些柴火不仅是烹饪的必需品,更是抵御寒冷的重要资源。然而,碎木柴和枯树枝虽然易燃,却烧得快,不足以支撑漫漫长夜的温暖。叶宵和沈梨还需要再砍一些耐烧的粗圆木才行,这些木头能够提供更持久的热量。她们将柴刀换成了斧子和手工锯,开始在家附近的林子里开始吭哧吭哧的伐木。 两人合作无间,沈梨力气大一些,她负责用斧子砍断树木,叶宵则用锯子将砍下来的木头锯成合适的长度。小腿粗细的木头被她们截短,拖回小屋,锯成短木,整齐地堆放在储存区,留着下雪天或出不去的天气烧火取暖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屋的柴火储备日益充足,叶宵和沈梨的脸上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第一场雪静悄悄地在夜里降临,给这片荒凉的世界披上了一层洁白的外衣。 清晨,沈梨在起床后,透过窗户看到了地上薄薄的白色。起初,她以为只是霜冻,但当她走出小屋,细看之下,才发现是轻盈的雪花。这让她想起了与庄然的约定——第一场雪到来时,就在村口碰面,一同前往聚集区。 沈梨迅速回到屋内,唤醒了叶宵,告诉她自己要赴约前往聚集区的计划。叶宵听后,虽然也想同去,但记起了她们之前的计划,于是点头同意沈梨独自前往。 叶宵手脚麻利地开始准备早餐,她在锅里添上水,用不锈钢帘子隔水蒸了两个红薯和两个土豆,作为二人的早饭。另外,她还用小碗蒸了半条熏鱼和一碗红豆高粱饭,又用白菜炒了一块鹿肉,精心装在小饭盒里,让沈梨带在身上,留着赶路时当午饭吃。 沈梨为了掩饰身份,拿了一把剪刀,将头发剪得极短,再戴上帽子和口罩,以防万一。她挑选了一身男装穿上,背起那些准备交换的零件物资,怀揣着叶宵准备的午饭和水壶,便踏上了前往小山村的路。 一路脚步不停地赶路,到达村子时,沈梨远远地看到了一个背着手弩的熟悉身影——正是庄然。她没有大声打招呼,而是直接走到庄然面前。一段时间未见,庄然看起来精神不错,他的伤势似乎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 沈梨和庄然交换了一个默契的眼神,二人没有多说什么,便一同出发。 “我们有两条路线可以选择,”庄然边走边说,“一是先走到公路,顺着大路走二十几公里,到宋庄。那里有个黑市,可以买到一些种子和其他必需品,不过价格稍微贵点。我想你们应该很需要种子吧?在聚集区里可是没有种子卖的。到达宋庄后再向东出发,走十七八公里到最近的聚集区。” 听到宋庄这个名字,沈梨心里不由得一紧。她回想起了当初那些追赶她们的暴徒,他们曾提到要去宋庄集合。沈梨的内心涌起了一股抵触感,尽管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她现在的穿着打扮也与当时截然不同,但她仍然感到一丝不安。 “还有一个路线呢?”沈梨问道,声音中带着一丝迫切。 “另一个路线是走到大路上,然后横穿公路,再翻过一座山,直接到聚集区。这条路线虽然路程短,但山路更难走,看起来路程短,按照现在的天气和路况,有可能花费的时间反而更多。”庄然解释道。 沈梨开始在心里权衡两种选择。宋庄危险,但是能买到种子;山路虽然艰难,但避开了宋庄那个鱼龙混杂充满不确定性的地方。 庄然看着沈梨犹豫的样子,又说:“聚集区实行的是公社制度,大部分财产都是公有的,集体分配。允许自由交易的物品是有限的——当然,你们想要的油盐和粮食肯定是很多的。不过我们进去买卖,需要兑换集聚区自己的货币。每个聚集区都有发行自己的货币,而且绝大多数的聚集区之间货币不通用。” 沈梨惊讶地问道:“不通用?也就是说,我在那里卖掉的东西,必须要在那儿消费完才行?” 庄然点了点头,“是这个意思。当然你也可以下次再来买,不过不管分多少次,你最后都只能在这里花完。这也是为什么宋庄这种黑市能存在而且受欢迎的原因,在宋庄,基本都是以物易物,没有什么参考价,买卖双方全凭自愿。” 沈梨思来想去,决定还是去宋庄看一看,然后再去聚集区。确定了路线后,二人快步赶路,希望能在天黑的时候到达宋庄。 一直行进到中午,两人已经急行军了五六个小时,疲惫不堪。他们坐在路边休息,不远处有一个小村子的轮廓隐约可见。沈梨想去小村子里搜寻可能遗漏的有用物资,但庄然摇了摇头,劝她放弃这个念头。 “这里离宋庄只有十多公里,”庄然说,“路过的人早如蝗虫一般搜刮得一干二净了,根本轮不到你我。” 沈梨觉得他说的也有道理,只好作罢。她和庄然坐在路边的一块倒下的路牌上休息,沈梨掏出叶宵精心准备的午饭,打开盖子,是熏鱼、白菜炒肉和红豆高粱米饭,虽然饭菜都有一些冷了,但是架不住这一盒子里有荤有素有鱼有肉,而且色香味俱全。 庄然看到沈梨饭盒里的丰盛午餐,满眼的羡慕。他也从怀里掏出自己的小饭盒,里面装着一个煮红薯和一些炖得乱七八糟根本看不出来原材料的肉糊糊。 沈梨看着庄然饭盒里的反人类的食物,心中涌起一股同情。她把饭盒递过去,示意他一起吃。庄然本来还犹豫一下,但是看着沈梨饭盒里的菜,想起来在山上小木屋的时候叶宵的厨艺,还是忍不住夹了一块蒸熏鱼吃了起来。 沈梨收回饭盒,好奇地问:“你那饭盒里煮的是什么?能吃吗?” 庄然一边嚼着美味的熏鱼,一边回答:“是庄妤做的土豆炖鹿肉。”他吧唧吧唧大口的嚼着,还不忘了替庄妤辩解一下,“庄妤做饭确实缺了点天赋。不过也可以理解,毕竟以前煮饭这些都是请的阿姨来完成的,她根本就没进过厨房。在这种缺油少盐的末世里长大,做不好也正常。” 沈梨听他这么说,立马翻了个白眼,然后又撇撇嘴,不认同庄然的说法。难道她和叶宵在末世前就会打猎会抓鱼会织渔网?还不是极限的环境逼出了她们这些生存技能。 “你不能总是这样什么事情都一力承担。我知道你很强,但是过度的保护有时候也会害了她们。” 庄然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只是关心则乱…… 她看着庄然啃着红薯,又给他夹了两片白菜炒鹿肉,她有点同情地问庄然:“你们不会只有红薯和土豆可以吃吧?” 庄然无奈地耸耸肩:“没办法,当时已经错过春耕了,小麦和玉米的种子就算种了也来不及收获。我拿我妈唯一留下的遗物——一块机械手表换了两个土豆和红薯回来种,这种东西成熟的快,既能当主食管饱又能当菜吃,而且又耐放不容易坏,吃一个冬天也没问题。本来上山可以打点野味补充一下食物来源的,没想到第一次去就踩了你的捕猎夹子。” 沈梨听了以后脸红了一下,虽然感觉到有点抱歉,不过她也不是有心之举。沈梨心想,哼,那只能怪他太倒霉了!她内心腹诽着,然后把饭盒里剩下没吃完的饭菜一股脑的递给庄然,催促道:“我吃不下了,你帮我吃完然后赶快继续赶路吧!” 庄然愣了一下,但是也没多犹豫,他迅速吃完剩下的饭菜,继续踏上前往宋庄的路。 冬天的天黑的很早,下午5点钟不到就天就已经完全黑透了。沈梨和庄然在黑夜中又走了四五个小时才终于到达了宋庄。这里的景象与他们预想的差不多,小镇的规模不大,街道两旁是一排排低矮的平房,偶尔能见到一些残留的店铺招牌,只是不太多。看来在末世前也只是个很小的镇子罢了。 因为时间太晚,外面又冷,小镇上几乎看不到什么人影,只有寒夜里的风声刮着地面的雪花乱飞。沈梨和庄然又饥又冷,急需找到一个可以休息的地方。 就在他们四处寻找时,一个稚嫩清脆的声音从一栋房子里传来:“要住宿吗?”沈梨循声望去,只见一扇黑色的铁皮大门里探出一个小脑袋瓜,是一个绑着两个小麻花辫的小女孩,大约八九岁的样子。 沈梨警惕地望了小女孩一眼,小女孩见沈梨被她吸引,继续说:“很便宜的,随便给点什么都可以。家里就我和爷爷两个人,我们一整天没东西吃了。姐姐进来住一晚吧!真的很便宜!” 与其说是在吆喝招揽顾客,不如说小女孩其实是在乞求和乞讨。 二人对视一眼,默契的快速离开了那里。 来到一个废弃的加油站,庄然看了一眼手表对沈梨说,咱俩一共还能睡6个小时左右,每人3小时,一替一换轮流放哨休息,我先守第一班,你去睡吧。 沈梨知道这是庄然在照顾自己,也不逞强,背后的连衣兜帽一扣,头枕着背包就睡去了。 夜色如墨,静谧中带着一丝神秘。庄然坐在昏暗的仓库角落,目光穿过破碎的窗户,凝视着沈梨沉睡的身影。他的思绪飘向远方,飘向那个留在家中的庄妤和庄沫沫。她们现在怎么样了?安全吗?早知道应该将她们俩送到山上拜托叶宵照顾的。只是他知道叶宵看起来虽然客气热情,却并不信任自己,他思来想去犹豫再三还是没有开口就是了。 庄然把玩着手里的弩箭,想起来第一次遇见沈梨的时候她跋扈任性的样子,嘴角不自觉地微微上扬。明明跟庄妤的年纪不相上下,但沈梨和叶宵的独立性让她们显得更为坚强,想必这一路上一定吃了很多苦吧! 如果没有自己,庄妤现在会是什么样子呢?会不会跟沈梨或者叶宵一样坚强独立?还是……已经被末世的残酷淘汰掉了?夜色中,周围的宁静解放了庄然的思绪,他倚靠在临近门口的办公桌前,左胳膊枕在脑后,右手拿着手弩,透过加油站办公室的小窗子看向外面的夜空。 他想起很多往事。 末世来临前,庄然的父亲是个地方高官,长相帅气又有学问,庄然母亲也曾是红极一时的女星,她的娘家姓赵,是富甲一方的江南富商,俊男靓女结合又是商政联姻在当时被传为一段佳话。嫁入庄家后,庄然的母亲从娱乐圈逐渐隐退,最后生下了庄然和庄妤兄妹俩。 生活本来顺风顺水,庄然和庄妤从小接受着最好的教育,享受着最高等的资源,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然后,末世来临了,庄然动用了自己的所有资源,安排全家跟着第一梯队紧急撤离。 那时候的庄然比现在沈梨和叶宵也大不了两岁,他永远不会忘记那天,那个女人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孩子,扒着车窗求副驾驶的父亲样子,她哭的撕心裂肺,一直反复说着不用管她,只求他把这个孩子带上,毕竟是他的亲骨肉。 车子本来已经发动了,但是最后父亲还是不顾后座母亲诧异惊讶的目光,心软打开了车门。 这个女孩就是现在的庄沫沫,庄然同父异母的妹妹。 庄然的母亲做梦也想不到,一向恩爱和睦的两个人,是从什么时候有了裂缝,又是怎么样被第三个人横插了一脚还有了孩子的。这么多年竟然一点都没有察觉。她想不通,也不能原谅。时间太久了,那些蛛丝马迹已经不可查。过往的一切好像都变得经不起推敲,只是末世太残酷了,这些事情在严峻的形势下,这些情情爱爱鸡毛蒜皮早已经变得不重要。 起初,他们一家还能借着原有的人脉和资源跟着部队过着优质的生活,但随着局势越来越严峻,聚集区之间冲突火拼严重,庄然的父亲在混战中被杀,失去靠山的孤儿寡母也只能成为万千幸存者中的一员,像浮萍一样飘荡在各个聚集区中,颠沛流离。 没过两年,庄然的母亲也撒手人寰。严重的流行性感冒引起了肺部感染,体质本就差的她,经不起病痛的折腾,很快就离开了人世。 末世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了,不管谁死了,活着的人还是要继续活着。 庄然带着两个幼小的妹妹,开始了艰难求生的生活。好在他聪明,机敏,这些年颠沛流离中学到了一身安身立命的本领。庄然想,如果父亲母亲还活着,应该会为我感到非常骄傲吧?我活的很好,把庄妤照顾的很好,还有庄沫沫,也平安健康的长大了。 庄然轻轻抚过手中的弩,那冷冽的金属质感在夜色下显得格外清晰。弩箭的箭头在月光的照耀下闪烁着寒光,仿佛与天际的月光相互辉映。这是末世初始,庄然父亲送给他的礼物,也是他生存至今的伙伴。 沈梨睡得很浅,她的清醒打断了庄然纷飞的思绪。废弃加油站的值班室的门关不严,寒风不时地从缝隙中吹进,带来刺骨的冷意,让人难以安稳入眠。 庄然看到沈梨醒了俩人默契的换了一下位置,宋庄水深,她不敢大意,就蹬着眼睛熬到了天亮。 第26章 宋庄的集市 庄然醒来后,两人迅速收拾了一下就准备前往集市探查情况。 “记住,你现在是女扮男装,虽然外表看不出来,但你的声音会暴露你的身份。”庄然对沈梨说,他的表情认真,语气中透露出一丝严肃,“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嗓音不会那么细腻,所以千万不要说话。” 沈梨点头表示理解,于是庄然继续叮嘱:“如果有人问起,你就装作是我的哑巴弟弟。明白了吗?”沈梨认真地听着,意识到此事的重要性,再次点头同意。 两人做好了准备,便向镇子中心走去。那里曾是末世前的农贸市场,现在则自发形成了一个交易集市,成为了幸存者们交换物资的场所。 当他们走到集市门口,两个身材魁梧的大汉分别站在入口两侧,他们用审视的眼光打量着沈梨和庄然。沈梨心中一紧,下意识地压低了帽檐。 走进集市后,沈梨的眼前展现出一幅杂乱无章却又生机勃勃的景象。 这里聚集的人比沈梨想象的要多些,摊贩们或蹲或站,面前的货物五花八门,品类杂乱无章。半瓶洗发水和一袋子玉米一起售卖,几颗止痛药和牙膏牙刷摆在一起,小刀跟葱姜蒜出现在一个摊位上,还有一个摊子在卖各式的种子,有一些种子是带包装的,但更多的是散装的,甚至连卖家也说不清楚里面是什么种子,也不能保证一定能种出苗。但即便如此,他的摊位前面还是时不时地有人问询。 沈梨跟着庄然从摊子面前一一走过,她的目光在各个摊位上扫过,渐渐地她发现,虽然每个摊位上的商品看起来杂乱无章,但是纵观整个市场,商品种类却是比较齐全。从食品到日用品,从医疗用品到武器装备,肉鱼调料,干货罐头,几乎涵盖了生存所需的各个方面。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尽可能地利用手头的资源,以换取生存的机会。 虽然市场上的人很多,但并没有吆喝声,大多数交易都是静悄悄地进行的。交易双方低声交流,警惕地观察着四周,仿佛每笔交易都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在这里,信任变得稀缺,每个人都在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沈梨和庄然的身影在各个摊贩前徘徊,庄然不时地停下脚步,与一些摊贩交谈,询问价格什么的。他在交谈时总是显得从容不迫,既不过分热情,也不轻易表露自己的需求,这种冷静的态度似乎总能让他在交易中占据了一定的优势,只是到处看了许久,他们也并没有购买任何物品,因为他们俩都想去聚集区看看再做最终的决定。 沈梨紧随着庄然,心脏在胸腔内咚咚乱跳。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能感觉到四周似乎有人一直盯着他们,如同野兽在暗处窥伺。沈梨小心地四处张望却一直找不到源头,她下意识地抓紧背包,仿佛这微小的动作能为她提供一线安全。 两人在压抑的沉默中逛完集市,沈梨的焦虑随着每个沉重的脚步递增。她用眼神向庄然发出无声的信号,意思是觉得此地不宜久留,该走了。庄然微微点头,两人的步伐在紧张的节奏中一致起来。 然而,当他们走到门口时,门口那两个身形魁梧的男人如两座小山般挡住了去路。他们的目光贪婪,上下打量着沈梨和庄然,仿佛在评估他们的油水。 庄然的声音冷静而坚定:“我们只是路过,不想惹麻烦,请让我们离开。” “你们俩看起来不像是这里的常客,”其中一个“大块头”的声音低沉而充满威胁,“还不知道这里的规矩吧?” “什么规矩?”庄然的声音冷如冰霜。 “税的规矩。”“大块头”的语气嚣张。 沈梨刚想开口争辩,突然想起来庄然出发前的嘱咐,于是话到嘴边又硬生生咽下。 庄然的眼中闪过一丝锐利:“我们又没有在这里交易,为何要交税?没有这种道理吧?” “什么道理不道理的,这年月,老子手里的家伙就是道理,管你买不买卖不卖,反正进来这里再想要出去,就要给钱!”“大块头”的手掌猛地拍在庄然的胸口,语气中透露出不容置疑的命令,“少他妈的啰嗦!” 庄然的手缓缓移向肩上的弩,沈梨见状,也将手伸向腰间的刀柄。他们的眼神交汇,传递着不言而喻的默契。紧张的气氛在这一刻凝固,冲突仿佛一触即发。 但庄然知道,现在不是硬碰硬的时候。他深吸一口气调整情绪,声音中带着勉强的平静:“那要交多少税呢?” “那要看你有什么了。”“大块头”的目光在他们身上贪婪地扫过,他用小拇指挖了挖耳朵,散漫地说,“咱倒是不挑,吃的喝的用的,一概照单全收。实在什么都没有的,卸条胳膊留条腿在这里也算个交代。” 庄然听罢也不多废话就开始在自己的背包里翻找,沈梨焦急地向庄然打手势,但她的哑剧未能传达她的急迫。庄然误解了她的意图,以为她只是不愿放弃物资,他在她耳边低语:“小鬼难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们没得选。” 沈梨的心跳如鼓,她发现庄然没有完全理解自己的意思,更急了,她指了指门口挡路的两个大块头,又指了指集市里面,最后拍了拍自己怀里的背包。庄然没有看懂这一系列动作是什么意思。看着庄然迷茫的眼神,她放弃沟通,费力地扯着庄然把他拖到卖种子的摊位前。 “要买种子?”庄然试探性的问沈梨。 沈梨点头如捣蒜。她从背包里掏出2部手机1块手表递给庄然,庄然跟卖种子的老板悄声沟通,最终拿回了5包种子“盲盒”。沈梨将种子放进衣服内缝制的口袋里,拉上拉链跟着庄然往外走。 当他们再次面对“大块头”,他伸出手,庄然和沈梨明白他是要“收税”了,于是各自从包里挑了件东西出来。庄然递给他一个烟斗,沈梨则是一枚银戒指。大块头把烟斗收了起来,用手打量着看了看沈梨的那枚银戒指,然后对沈梨又伸出了手,意思是不够。 沈梨的愤怒在胸中燃烧,她强忍着冲动,从背包中翻找,最终拿出一个手电筒递给“大块头”。他这才满意地让开道路。 沈梨和庄然快步走出集市,刚走出宋庄的,沈梨便迫不及待的爆发了,她的声音中带着压抑的怒火:“这些狗东西,吸血的蝗虫!竟敢敲诈我们,我真想给他们一刀。” 庄然的直觉告诉他,危险并未随他们离开集市而消失。他轻轻按住沈梨的肩膀,声音低沉而冷静:“这里还不算安全,再走远点再说这些。” 他们的步伐加快,但追击的脚步声如影随形,迅速打破了宁静。追击者们从镇子的方向蜂拥而至,速度之快,完全暴露了他们的迫切与贪婪。 几个人迅速上前将庄然和沈梨包围。庄然拿着弩,做出防御的姿势。沈梨也抽出了腰间的短刀,随时准备战斗。 领头的壮汉,一脸横肉,眼中闪烁着不加掩饰的狂妄。他的声音在空旷的野外回荡:“到了东哥的地盘,想囫囵个儿回去,那东西就得留下。” 沈梨这才意识到,从她和庄然进入宋庄开始,这群人就已经盯上了他们。 庄然看着四周围满的恶匪,知道情况不容乐观,他主动提出要把物资都留下,只求放他们走。 但是,为首的壮汉不同意。他的目光在沈梨的身上上下扫视赤裸裸地打量:“东西我要,人也要留下。今天你们两个谁也走不了!这小娘们细看还有几分姿色,又年轻,调理好能生养,卖到聚集区应该值不少钱。” 一群人嘿嘿嘿的猥琐的笑着,沈梨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她只能下意识的将手里的刀握得更紧。 “你们……你们想的美!大不了同归于尽也不会让你们得逞的!”沈梨强装镇定。 “哟呵,还真是个女的,”领头的壮汉对身边一个瘦小的男人笑嘻嘻地说,“要么说还得是瘦猴眼尖,在集市上就看出来了。” “那是那是,”叫瘦猴的男人得意地说,“咱以前就是干这个的,手里过过的女人数不清,离老远就闻得出来女人味,不管她打扮成什么样,就是化成灰我也分得清,绝不会错。” 一群人嘻嘻哈哈又在大放厥辞。沈梨的内心爬满了绝望。 就在为首的壮汉伸手去拉扯沈梨的瞬间,庄然迅速反应。 他的手紧紧握住手弩,上好箭,拉满弩弦,一箭射出,一套动作熟练连贯,一气呵成。如闪电般迅速,让人来不及反应。箭矢带着破空之声,准确无误地射中了壮汉伸出的手臂。 痛呼声中,鲜血涌出,壮汉捂着受伤的手臂下意识地后退。庄然没有片刻的犹豫,他再次上箭发射,向来人的左腿射去,男人吃痛跪下。 沈梨看到庄然已经行动,也迅速反应过来。她提着短刀,一个健步冲到那人面前,用刀比着他的脖子。庄然手里举着弩箭瞄准众人,随时准备射击。 追击者们本就是一群欺软怕硬的乌合之众,看到自己的老大受了伤而且已经被控制,一时间面面相觑,不知道如何是好。 沈梨冷冷地盯着领头的人,手里的短刀又逼近脖子几分:“不想死的话,就让他们都滚开。” 庄然保持着冷静,他的目光在追击者们的身上扫过,警惕着任何可能的异动:“我们不想惹麻烦,但也不是什么软柿子。你们现在让开,大家无事发生,各走各路。” 老大在沈梨手上,一群人不敢轻举妄动。领头的壮汉右手手臂和左腿都中箭受了伤,他用余光看了看庄然和沈梨,最终意识到他们今天选错了目标。 “刀剑无眼,小兄弟,误会一场。”他一边说着一边挥手,示意手下们放行。围着的一群人得令立马散开。 庄然的手弩稳稳地举着,沈梨则挟持着受伤的头目,他们一边警惕四周,一边小心翼翼地后撤。在确保追击者没有跟上来后,沈梨猛地一脚踹向那壮汉的后背。壮汉本就因腿部受伤而站立不稳,受了这一脚后,他痛呼一声,跌坐在地上。 一群小弟听到自家老大痛苦哀嚎,赶紧上前殷勤的查看。 趁着追击者群龙无首的空档,沈梨和庄然转身快速逃离现场。他们奋力奔跑在旷野之下,直到确认已经摆脱追踪,两人才逐渐放慢了脚步。心跳逐渐从剧烈的奔跑中平复下来,沈梨转向庄然,眼中闪烁着深深的感激。 她喘着粗气,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今天,多亏有你。” 庄然一屁股坐在地上,闭着眼睛,长长地呼出一口气:“不足挂齿。唉,就是可惜了我两枚箭。” 沈梨知道,在末世环境下,弩箭难以补充,属于用一支少一支的宝贵资源。现在庄然为了救她,搭上了两支箭,她感到非常愧疚:“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一定想办法给你弄点……” 庄然听到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他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轻松:“我也没有那么小气。还有挺多呢!”庄然说着晃了晃身后的箭筒,里面的箭矢相互碰撞,发出清脆的叮叮声。 两人在原地休息了一会儿,平复了呼吸和心情。随后,趁着天色尚未完全暗下来,他们继续踏上前往聚集区的路。 第27章 三人归家 沈梨出发后的第二天,叶宵难得睡了一个懒觉。直到晨光透过窗帘,她才从温暖的被窝中依依不舍地爬起。 灶台冷了一夜,此时屋内的温度骤降,叶宵的呼吸在空气中凝成了一团团白雾。她忍着寒冷快速穿好衣服,叠起了被子,然后来到厨房生火。叶宵先给锅里添了两瓢冷水,然后去柴房抱了一些干柴点燃了灶火,随着锅内水沸腾的声音,屋子里也渐渐暖了起来。 叶宵去储藏室抓了一把干蘑菇和干黄瓜片,用温水泡上。然后趁着河水还没有完全上冻,提起扁担和水桶到河边取水。院子里的水缸在天冷后也被叶宵搬进了厨房,现在厨房里有两个大水缸,她要装满这两个缸,差不多要来回四五次才行。 担完水后,叶宵回到家中,发现蘑菇干和黄瓜片已经泡好了。她剥了两片白菜撕成小块,然后把这些食材一起放入锅中,煮了一锅清淡的白菜蘑菇汤。叶宵盛出一碗汤,坐在桌前慢慢品尝着这美味的早餐。 吃完洗好碗筷,叶宵穿上厚厚的棉衣外套,戴了一顶毛线帽就踏上了前往庄妤所在的村子的路途。 山间的空气带着初雪的凉意,阳光透过稀薄的云层,斑驳地洒在银装素裹的大地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辉。叶宵深吸一口冷冽的空气,心中明白,初雪之后总会晴上几天,然后真正的冬天才会到来,届时下雪频繁,一整个冬天都不会化,再想下山只能等春天了。 下过雪的山路更加崎岖,叶宵凭借着记忆,沿着蜿蜒的小路,小心翼翼地向山下进发。到达村子时,阳光已高悬正中,已是晌午了。她站在村口,望着那些错落有致的房屋,心中不禁涌起一丝忐忑。她不知道庄妤的家具体在哪一处,只能挨家挨户地寻找。 终于,她来到了一座带有大菜园的院子前,一种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这里曾是她寻找蔬菜种子的地方。院门紧锁,与村子其他大门洞开、空置凌乱的房屋形成鲜明对比。叶宵爬上墙头向里张望,只见小院被收拾得井井有条,各种物品工具摆放得错落有致,直觉告诉叶宵应该就是这里了。 叶宵敲了敲紧锁的大门,未见回应。她只得翻墙进院,穿过院子,来到房屋前,房门并未上锁,她轻轻敲了敲门,还是没有人回答。她心中一紧,难道庄妤和庄沫沫不在家?她一边问着“有人吗?”一边推门走了进去。 一进去便是客厅,屋内温暖而安静,收拾的干净整洁。中央的铁炉子里柴火正噼啪作响,炉子上的水壶发出尖锐的哨声,火炉的烤屉里散发出烤红薯的诱人香气。 穿过客厅,叶宵来到了厨房,那里锅碗瓢盆一应俱全,摆放整齐。 厨房左右两边各一个灶台,每个灶台连接着一个卧室的火墙。她敲了敲左边卧室的房门,未见回应,推门只见一个矮炕,炕上整整齐齐地叠放着一床被子。炕的一角摆放着一个矮柜,矮柜上摆放着一些男士的衣物用品。她又来到右边的卧室里,两床被子整齐地叠放着,一些简单的饰品摆放在梳妆台上,还有一个手工缝制的兔子布娃娃静静地躺在炕上。 叶宵在屋内寻找了一番,却始终没有找到庄妤和庄沫沫的身影。她轻声呼唤着她们的名字,声音在屋内回荡,却依旧没有回应。 正当叶宵以为家中无人,准备离开时,庄沫沫晃着双马尾辫从厨房门里探出来:“叶宵姐?”她看到叶宵,眼睛一亮,开心地冲出来。紧接着,庄妤也小心地从厨房走出来。 “听到门响我还以为是什么坏人,带着沫沫先躲了起来,没想到是叶宵姐。”庄妤不好意思地说,脸上露出了释然的微笑。 叶宵微微一笑,表示自己理解她们的担忧:“是我唐突了。” 庄妤给叶宵倒了一杯热水,请叶宵到热炕上坐:“外面很冷吧?我们家没有茶叶,只能将就着喝点热水暖暖身了。” 火炕热乎乎的,叶宵把棉衣和毛线帽子脱下来。她接过热水吹了吹,浅浅抿了一口后放在炕桌上。 庄沫沫从炉子的抽屉里掏出一个烤好的红薯递给叶宵,她说红薯是她和姐姐一起种的,可甜了,让叶宵赶紧尝尝。 已经快到中午了,叶宵想了想,这两个红薯大概是庄家姐妹的午饭,她不好意思吃,但是看着庄沫沫眨巴着大眼睛一脸献宝的样子,于是把红薯一掰两半,大的一半给庄沫沫,自己只留了一小截。 叶宵两口吃完了烤红薯,她一边用食指摩挲着水杯一边说:\"我这次来,是来接你和沫沫一起上山的。\"她也不想绕弯子了,就直接表明了来意。 \"上山?\"庄妤的脸上露出了迷茫,她不解地问:\"是哥哥的意思吗?\" 叶宵并不擅长撒谎,此时她感到有些尴尬,低下头,假装喝水以掩饰自己的不自在,声音含糊地回答:\"嗯...我们互相有个照应。\" \"他怎么没提前和我说呢?\"庄妤自言自语,语气中带着一丝疑惑。但或许是因为对叶宵的信任,她也没有做过多的怀疑,马上表示一吃完手中的红薯就开始准备上山所需的东西。 叶宵内心暗自松了一口气,她原本已经酝酿好了一番说辞,却没想到庄妤这么快就答应了。 最感到兴奋的是庄沫沫,得知能去叶宵家里住,她立刻像只欢快的小鸟一样跑回房间,开始收拾自己的物品。 庄妤回到房间开始整理一些日常所需的衣物和洗漱用品。走出卧室的时候她想了想,决定再带上一些自家种的红薯和土豆。叶宵跟随她来到厨房,目睹庄妤熟练地搬开厨房角落里的坛子和水缸,露出了一个隐蔽的木板暗门。门下,是一个储藏丰富的地窖,里面堆满了一筐筐的土豆和红薯。 叶宵蹲在地窖口向里面打探,好奇地问:\"这地窖是原来就有的吗?\"她记得自己和沈梨之前来时并未注意到这个地窖。 \"不是的,是哥哥挖的。\"庄妤解释道,\"他说这样可以用来储存粮食,如果遇到危险,我和沫沫还可以躲进去。\" 叶宵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庄妤和庄沫沫之前藏身之处。她看着地窖里满满的土豆和红薯,不禁感叹:\"你们种了这么多啊!\" \"是啊,多亏了这些。\"庄妤笑着说。 此时,庄沫沫抱着她心爱的布娃娃走了出来,她小心翼翼地问庄妤:\"我可以把奇奇也带去吗?\" 庄妤轻轻地从妹妹手中抽出布娃娃,脸上带着一丝无奈:\"这次不行哦,我们要带很多东西,不能再拿娃娃了。\" 尽管有些不舍,庄沫沫还是懂事地点了点头。庄妤挑选了一筐土豆和一筐红薯,叶宵帮忙分担了重量。她本来还打算带上一些蘑菇干和野菜干,但叶宵告诉她家里已经有很多,建议她们留着自己吃。庄妤考虑了一下,接受了叶宵的建议。 庄妤从客厅的窗台里抱出来两个小花盆,叶宵一看,竟然是两盆蒜苗。 “竟然是蒜!” “对,最开始只有一棵,种到现在有两盆了。”庄妤一边说一边用塑料袋小心的把种着大蒜的花盆包好,生怕被冻坏了。 收拾妥当,三人熄了炉子锁了门,向山上出发了。 第28章 聚集区 沈梨和庄然又走了一天才最终抵达聚集区。虽然看起来也只是个镇子,却比宋庄所在的镇子规模大的多,也繁华的多。 “老规矩,不能讲话。如果有什么突发情况,要听我指挥。”进入聚集区前,庄然又一次嘱咐沈梨。 “好。”有了宋庄的前车之鉴,沈梨不敢大意,老老实实地跟着庄然。 当他们走到聚集区的大门前,两名守卫立即上前拦截。“每位进入聚集区的人都需要接受常规检查。”守卫的声音冷冷的,像手里的枪管一样不带任何感情,随后便引导他们进入门内的值班室。 一听到要接受检查,沈梨的心情顿时紧张起来,她可不想被抓去生孩子。 庄然给了沈梨一个眼神做安慰,让她不要紧张,随机应变。 进入值班室后,守卫先是对庄然进行了简单的询问,诸如姓名、年龄、来意等常规问题,庄然都如实作答沉着应对。随后,守卫对庄然进行安全检查。被检查的人除了要脱掉除了内衣以外的其他衣物做性别和基本健康检查,还要卸下刀枪等伤害性武器,由聚集区统一保管,直到他们离开时才会归还。具体情形就跟与末世前机场和火车站安检类似。 完成这一系列程序后,守卫递给庄然一张卡片,上面详尽地记录了他的身份信息、体貌特征以及此行的目的。守卫严肃地提醒庄然,这张卡片至关重要,一旦丢失,他们不仅在聚集区寸步难行,而且也没办法离开聚集区。 庄然认真地点了点头,表示已经明白,并将卡片仔细放进衣服里衬上缝制的口袋收好。 当轮到沈梨接受询问时,她的紧张情绪变得显而易见。守卫按照常规流程问她的姓名,但沈梨记得庄然之前的叮嘱——不能说话。于是,她开始装傻充愣的比划着她自己也看不懂的手语。 “他是我的弟弟,从小就是个哑巴,不能说话。他叫庄小狗,庄园的庄,汪汪汪的狗。”庄然边说边在空中比划着“狗”字的写法,然后学着小狗“汪汪”两声。守卫大哥听到这样的名字,忍不住笑出声来。 沈梨虽然心里明白这是庄然在捉弄自己,她黑着脸,却无法当场发作,只能强忍着怒气,心里默默记下这笔账,打算事后再找庄然算账。 接下来是安全检查,沈梨担心自己是女孩子的身份暴露,面对搜身的警卫,她脚步迟疑,磨磨蹭蹭不愿上前。 守卫大哥连叫几次,沈梨仍旧犹豫不前,守卫很快失去了耐心,开始大声催促。沈梨不知道如何应对,她悄悄掏出短刀,在想如果被发现自己的女的,就先发制人然后跑路。 庄然见事情有一丝不妙,赶紧上前缓和局面:“我这个弟弟在末世的时候被几个丧尸追赶过,被吓坏了,到现在还没恢复,智商就像几岁小孩,受到一点刺激就害怕。”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只黄金耳环,迅速地塞到检查守卫的手中,“请您行个方便,简化一下手续让他进去吧。不然把他留在这里,我也不放心,还得麻烦您看着。” 守卫大哥感受到手中的金属触感,立刻心领神会,但表面上还是装出一副为难的样子:“谁不是从末世过来的啊~这可不行!不检查的话不合规矩!” 庄然见状,又掏出另一只金耳环快速塞了过去:“我们就待半天,天黑之前就走。” 守卫大哥摸着手里分量不轻的金耳环,这下满意了,赶紧塞进兜里,态度也和缓了许多:“那就把外套脱了看看,然后武器不能带。”他清了清嗓子,装模作样地指挥着。“喂,说你呢!叫什么来着?哦庄小狗,快过来!” 庄然迅速将沈梨手里的短刀抽出,递给负责收缴武器的守卫,沈梨也配合的脱下了外套。守卫拿了好处,并不为难,挥挥手就放他们过去了。 就这样,沈梨也顺利拿到了身份卡,两人快步离开了检查区。 一离开,沈梨便提着拳头冲向庄然,庄然灵活地躲开,坏笑着说:“开个玩笑哈哈!”沈梨环顾四周,发现不时有人经过,知道自己不能有太大动作,但她对刚才被捉弄的事情耿耿于怀,她气鼓鼓的样子既可爱又好笑。 庄然忍不住笑出声,沈梨看他还在笑,压低声音带着怒气质问:“好笑吗?嗯?智障的弟弟,庄小狗?” “对不起……哈哈哈……”庄然试图控制笑意,但越是强忍,越是显得滑稽,这让沈梨更加生气。她加快步伐,决定暂时不理庄然。 幼稚鬼,沈梨心里默默吐槽。 庄然小跑几步追上沈梨,看着她气呼呼的样子,再次道歉:“对不起,下次不会了。” 沈梨仍旧没有理会他。 沈梨虽然被庄然突如其来的玩笑弄得有些生气,但她心里清楚,能够这样顺利地通过检查,庄然机智的应对和那对金耳环都功不可没。 作为末世后的硬通物,那对金耳环的价值远远超出了其作为饰品的意义,是实打实的钱。在当下,足以换取五六个杂粮饼子,这对以前的沈梨和叶宵来说,几乎是两个人好几天的口粮。想到这里,沈梨心中的不快逐渐消散,尽管她脸上还是故意装出一副生气的模样。 沈梨和庄然行走在聚集区的街道上,这里的景象与宋庄那种鱼蛇混杂的地方有着天壤之别。 街边偶尔会有几个小商铺和手工作坊,它们散发着一种末世前所特有的生活气息,卖吃食和小玩意的摊位上虽然物品种类不多,但也给这个聚集区增添了一抹活力。路边的行人穿戴整洁,脸上的表情不再是末日后的麻木和绝望,而是带着一丝平静和希望,整个聚集区给人一种末世前普通小镇的错觉。 走到城镇中心,他们的目光最终被一座显眼的建筑物吸引。 它高耸的楼体与周围低矮的房屋形成鲜明对比,空旷的运动场只有一些洗好的被子和衣服晾在那里,在此刻显得格外冷清。透过窗,沈梨看到一些模糊的人影在窗户后面移动,但由于距离和光线的原因,沈梨无法辨认具体的动作或表情。沈梨轻轻推了推铁门,发现它被牢牢锁住,紧闭的大门在此刻透出一种难以接近的孤寂。沈梨的目光在门上挂着的“集英中学”牌匾上停留了片刻,才发现这里曾是知识的殿堂,如今却不知道被挪作何用。 “这里就是女楼。”庄然的声音打破了沈梨的沉思。 “女楼?”沈梨不解地问。 “对,所有聚集区符合生育条件的女性集中生活的地方。大家管它叫女楼。”庄然解释道。 好奇心驱使着沈梨沿着女楼外围的栅栏走去,她一边走一边向里面窥探,栅栏的终点处,他们看到了一个政策公告栏。这里贴满了有关婚育令的宣传海报,宣传单上印着诱人的承诺——免费提供吃住、医疗,甚至丰富的娱乐生活,免除税收,提供工作机会和报酬等等。 “这些当然是写给那些刚来到这个聚集区的女人们看的。”庄然适时地做了解说。 在另一些喜报和通告上,无一例外都在宣扬和褒奖对成功生育女性的奖励和荣誉。 沈梨和庄然看着这些宣传材料,心中五味杂陈。这些政策看似照顾女性,实则宣扬了一种扭曲的价值观。在这个小小黑板上,她们的价值好像只在于生育能力。 沈梨很快看完了公告栏上的内容,沈梨的眉头紧锁,她感到难以置信:“这太反人类了!这……”她的愤怒和不满溢于言表,这种将人当作生育工具的做法,与她心中对于人性和尊严的理解完全相悖。 庄然无奈地笑了一下,虽然作为男人,但他的内心同样波涛汹涌。 “真的会有女人自愿进入女楼吗?”沈梨疑惑的问。 “你觉得呢?你以为聚集区的守卫为什么要搜身呢?你以为他们在检查什么?”庄然玩味的一笑。“对于现在的聚集区来说,人类才是第一生产力。要想恢复到旧时代的科技,现在的人口数量远远不够。哪个聚集区的人多,哪个聚集区恢复元气的速度就更快速一些。” 一听到这种政策竟然还是强制的,沈梨更加气愤了。她很想冲上去把这些宣传单和海报全撕个稀巴烂,但是理智将她拉回现实,他们此行的目的是粮食,所以还是要少惹是非,低调行事。 本着眼不见为净的心理,生气的沈梨快步离开了政策栏。 庄然知道沈梨的感受,这种制度不仅是对女性的极大不公,更是对人类基本权利的践踏。他不禁想象,如果自己没有带庄妤和庄沫沫离开,她们此时可能也在这栋楼里,被迫接受着关于两性和生育的课程,给不知道是谁的男人生孩子,为了所谓的“人类的传承”无私地贡献着自己的子宫。 沈梨在街上走着,心情沉重。她看着身边的男人们,心中涌上一种复杂的情绪,感到一种难以言说的压抑。这种制度下,男性和女性的地位和权利如此不平等,让她感到愤怒和不平。 天气格外寒冷,加上长途跋涉,沈梨和庄然的饥饿感愈发强烈。他们的肚子不断发出咕噜噜的叫声,这种生理需求的呼唤比任何时候都来得迫切。沈梨决定不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了,先吃点东西,然后赶紧把包里的东西卖掉,等买了粮食就离开这里。 他们来到了聚集区的售卖区,这里与宋庄的黑市截然不同。这里不仅有熙熙攘攘的集市摊位,还有许多独立经营的店铺,构成了一个繁华的市场。集市内人声鼎沸,小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充满了生机与活力,让人感受到了末世中难得的热闹与希望。 沈梨和庄然一家一家地逛过去,他们不断地展示物资,与卖家讨价还价。庄然的口才和沈梨的洞察力让他们在交易中屡屡得手。每一次成功的交易,都让他们的背包变得更轻,而口袋却越来越沉。 随着物资的不断抛售,沈梨和庄然的口袋里装满了聚集区发行的钱币。这种货币由一种不知道是什么的金属制成,正面铸有一颗太阳和一颗六芒星,背面则刻有币值,和聚集区的名字缩写,硬币边缘有微雕的二进制代码,每个硬币的代码都是独一无二的,防止作伪。此刻,这些硬币在沈梨和庄然的口袋里不断碰撞,发出悦耳的叮当声。 怀揣着“巨资”,两人来到了一家小面馆。老板看到他们鼓鼓囊囊的钱包,立刻热情地招呼他们。沈梨看着菜单,虽然上面的选择不多,但对她来说已经足够诱人,她的口水几乎要流出来了。 她指了指菜单上的羊肉米粉,庄然帮忙翻译道:“一碗羊肉米粉。” 老板:“好嘞~一碗羊肉米粉。” 沈梨又用手势不断示意,多放些蒜和辣椒。庄然:“多蒜和辣椒?”沈梨猛猛点头。 庄然转头对老板说:“她的羊肉米粉多放蒜和辣椒。我的跟她一样,但是不要辣椒。” 老板面带歉意地说:“实在是抱歉,咱们这儿的蒜和辣椒要额外付钱。” 沈梨听说蒜和辣椒都要额外付钱,很不解。 “面、肉、菜、蛋还有葱姜蒜辣椒……所有食材和配料都是聚集区专人种植,统一配给的,聚集区里生活的普通人每个人的职业都是固定的,未经审批是不允许种田的,所以每天的食材就只有这么多,要买,得花高价去市场买,咱们小本经营,实在没办法免费。”老板带着歉意解释道。 沈梨有点失望,羊肉米粉没有蒜和辣椒,对她来说就像是失去了灵魂。但她也清楚,自己兜里的钱还要用来购买粮食和其他必需品,她舍不得在这上面额外花费。 庄然看着沈梨犹豫的表情,知道沈梨想吃又舍不得,便对老板大方的说:“那给她那份加蒜和辣椒,我的不要。” “好嘞~两位稍等,马上就好!”老板小跑着进了后厨,很快后厨就传来锅铲叮叮当当和炉火的声音。 沈梨听到庄然帮她加了蒜和辣椒,她想骂他多管闲事,但是又不能说话,急的吹胡子瞪眼睛的。 庄然呵呵一笑:“这顿我请客,算是为早上的事情向你道歉和赔罪。” 沈梨知道庄然说的是捉弄她的事情,她看了看四下无人,马上小小声的说:“一码归一码。而且,我有钱,我自己付。”她说着,拍了拍自己鼓鼓地口袋。 不消一刻,两碗热腾腾的羊肉米粉端上了桌。热腾腾的米粉上面放着薄薄几片羊肉,羊肉上铺着一层金黄的蒜泥和红亮的辣椒油,香气扑鼻。饿极了的沈梨顾不得形象,几乎是狼吞虎咽地将米粉吞入腹中,每一口都伴随着满足的叹息。羊肉的鲜美、蒜的浓郁香气和辣椒的刺激,在味蕾上绽放,仿佛是久违的盛宴,让人欲罢不能。 沈梨在吃完最后一口米粉后,意犹未尽地将面汤也吸溜得干干净净。她放下空空如也的碗,脸上露出了心满意足的表情,她在心里默默的感叹:\"哇哇哇,简直是人间美味!\" 吃饱喝足,该去采购需要的粮食了。沈梨和庄然一同走进了热闹的集市。这里摊位林立,商品繁多,摊主们热情洋溢地叫卖着,让人不禁联想到改革开放初期的百货商场,充满了活力和喧嚣。 他们首先来到了米面粮油区。这里摆满了小米、玉米、黄豆等粗粮,虽然也有大米和白面等细粮,但价格不菲且存量有限。 食用油的选择主要是黄豆油和玉米油,尽管粗榨的油看起来不那么精致,但在当下的条件下,他们知道不能奢求太多。 至于调料,种类就显得更加有限,除了基本的盐、糖,只有酱油、黄豆酱以及葱姜蒜等常用调料可供选择,庄然随口问了下价格,几乎算得上是天价了。 集市上还有售卖日用品和衣物鞋帽的区域。沈梨扫了一眼洗发水、香皂、牙刷、卫生纸等商品,以及各式各样的衣服和鞋帽,但她只是了解一下价格而已,并没有购买的需求,因此只是随便问问。 沈梨和庄然在集市中穿行,他们的目光在各种商品间游移,心中默默记下价格,为接下来的采购做着计划。他们知道,每一枚硬币都要花在刀刃上,必须确保每笔开销都是必要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集市的人渐渐少了起来,沈梨和庄然也已打探得差不多,他们暂时离开了集市,蹲在一个无人的角落里,开始商量接下来的行动。是选择在聚集区过夜,第二天再购买物资,还是连夜赶路,买完东西就返回? \"调料太贵了,一包500g的盐要300比卡,我兜里这点比卡,也就够买两斤不到的,不划算!太不划算了!我还是只买粮食吧!而且我想买完就回,\"沈梨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住宿吃饭也要花钱,这些钱省下来也能一些吃的,而且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变故,夜长梦多,还是早点回去更安全。\" 庄然点头同意,他更担心的是留在家里的庄妤和庄沫沫。沈梨和叶宵的小屋在深山老林,这种天气下应该很少会有人再往山上去了。而庄妤和庄沫沫所在的村子就不一样了,如果有人进入村子没那她们两个女孩子基本上是没有什么战斗力的。出来这些天,庄然无时无刻不在担心她们的安危。 二人达成共识后,迅速折返集市。 沈梨的钱不多,面对小米和玉米的选择,她摇摆不定犹豫不决。小米价格稍高,却免去了磨粉的繁琐;玉米便宜些,但需要额外加工磨成粉,而她们并没有磨粉的工具。经过再三考虑,沈梨决定还是买四十斤小米回去。反正家里还有一些红豆和高粱,虽然不多,但是省着吃也能吃一阵子。她还购买了一小桶大豆油用来炒菜。考虑到回去的路上也需要食物补给,沈梨用最后的钱币换来了三个硬实的杂粮饼子,这些饼子虽硬,但只需加水再煮,便能成为一顿饱腹的餐食。 庄然同样面临着预算的考验,家中三张嘴让他对主粮的需求更为迫切。思虑再三,庄然选择全部购买玉米,他记得村子里有一个很老的磨盘,虽然不确定是否还能使用,但他觉得,即使不能用,玉米也是可以吃的,还是先买回去再说。 盐他倒是买了一小包,大概200g的样子。他们家的盐都是之前从聚集区带出来的两包,一路逃亡虽然有搜集补充,但是存量并不多。他把买盐后剩下所有的钱都用来买了玉米,还有一两风干肉干,留着路上吃。 在集市上,他们货比三家仔细比较,最终在集市关门前完成了采购。沈梨的登山包被各类物资塞得满满当当,手里提着大豆油。而庄然不仅背包鼓鼓,手中也提着沉甸甸的两个袋子。 回去的路线他们一致决定绕开宋庄,选择了另外一条小路。虽然他们背着这些东西不适合翻山越岭走小路,但是为了安全,宋庄那个地方是必不能再去了。 第29章 蒸白菜肉卷 沈梨和庄然离家几天,早就归心似箭。他们一路上马不停蹄,终于在第三天的早上到达山下的村子。 庄然肩扛手提着沉重的背包和物资,几乎是小跑着回到了家。然而,当他看到房门紧闭,庄妤和庄沫沫不在家时,他的心沉了下去。他急忙丢下身上的重负,一边大声呼唤着她们的名字,一边敏捷地翻窗进入屋内。 屋内的炉火已经熄灭,温度与外面无异,显得冷清而寂静。 沈梨猜想,应该是叶宵按照之前的计划接走了庄妤和庄沫沫。她也跟着翻窗进屋,看到庄然正在查看地窖。 “庄妤和沫沫不见了。”他眉头紧锁,语气急切。 “应该是被叶宵接走了,你不要着急。”沈梨带着一丝歉意对庄然说道。 “叶宵?她怎么会……”庄然疑惑地问。但他的话还没说完,他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在出发之前,他们本是临时组队,相互之间的信任并不深厚,防备和不信任在所难免。但经过这次外出,沈梨和庄然已经建立了深厚的战友情谊,之前的防备在此刻显得有些尴尬。 沉默在两人之间蔓延,像是一把无形的刀,横在他们中间。 “对不起……”沈梨小声地道歉。 庄然沉默了一会儿,先是冷笑,然后长叹一口气说:“也能理解,换做是我的话,也许也会做同样的事。” 沈梨没有多做辩解。在这个残酷的末世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变得极其脆弱。轻信他人,有时候就意味着要面对巨大的风险。 “休息一下,一起去小屋吧。”沈梨提议道,庄然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庄然将买回来的玉米悉数放到厨房的地窖里储藏起来,紧接着又前往院子的仓储房,取了几块早已劈好的木柴。他回到屋内,熟练地给炉子生起了火,不一会儿,火苗便在炉膛里欢快地跳跃起来,原本寒冷的房间渐渐有了温暖和光亮。 沈梨也没闲着,水缸里的水已经存放很多天了,不流动的水放久了会发臭。她将水缸清洗干净,又前往村口的老井提回了一担井水倒进去。 在厨房里,沈梨找到了一口小锅,她仔细清洗后,开始准备他们的餐食。这一路上都是吃的开水泡玉米饼子,都没有好好的吃一顿正经的饭菜。她洗了一些小米,将它们放入锅中,加入一些清水,坐在炉子上用炉火慢慢煮着。 随着水开,沈梨又去地窖里拿出两个红薯,削去表皮后切成了小块。她将这些红薯块加入到小米粥中,让它们与小米一起在锅中慢慢炖煮。在咕嘟咕嘟的声音中,红薯的甜味与小米的谷香完美融合,一锅暖胃又香甜的红薯小米粥渐渐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沈梨吃得津津有味,小米粥的甘甜味道抚慰了她连日来的奔波劳苦。而庄然,似乎心事重重,看起来并没有什么胃口。 饭后,两人稍作休息,打了个盹,恢复了一些体力。随后,沈梨和庄然又踏上了前往山上小屋的路程。 上山的路对沈梨和庄然而言已经是轻车熟路,他们选择熟悉的小路,很快就到达小屋。 庄然推开小屋的门,一眼便看到庄沫沫绑着一个单马尾麻花辫,身着一件鲜艳的红色毛衣,正蹲在厨房的灶台前,专心地跟着叶宵学习做菜。见到庄然出现在门口,庄沫沫惊喜地扔下手中的烧火棍,飞扑进庄然的怀里。 “哥哥!!!”庄沫沫清脆的声音在屋内回荡,短短两个字充满了喜悦和亲切。庄然紧紧地拥抱着安然无恙的妹妹,心里好像有什么柔软的地方被轻抚。 听到庄沫沫的呼唤,庄妤也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看到真的是庄然平安归来,她一直担忧的心也终于安全落地,她的脸上绽放出了笑容,也开心地叫了声“哥”。 庄然看到两个妹妹都平安无事,他十分的欣慰,担忧的心情得到了释放。他摸着庄沫沫红扑扑的小脸,发现自己对她们的担忧是多余的,她们在这里得到了很好的照顾。 叶宵看沈梨回来,也马上放下手里的餐具,走上前接过她背上的背包。她前后仔细地打量着沈梨,轻声问道:“怎么样,路上还顺利吗?有没有受伤?” 沈梨摇摇头,示意自己一切安好。叶宵也舒了一口气。 说话间,厨房里传来了一阵轻微的焦味,庄沫沫立刻惊呼一声,放下手中的活计,快步跑到灶台边查看。她拿起铲子,飞快地在锅中搅拌。叶宵则在一旁做技术指导。 “哥,叶宵姐在教我做菜呢!一会你尝一下我做的好不好吃?”庄沫沫一边忙着手中的活儿,一边扭头兴奋地对庄然说,她大大的眼睛bulingbuling的,像两颗晶莹剔透的葡萄。 “哎呀,我不在的这几天,沫沫都会做菜了吗?”庄然凑近,故作惊讶地问:“这做的是什么啊?” “我先不告诉你,你进去等着就是了。”庄沫沫神秘兮兮地说。 “好好好,那我就进去等着吃沫沫做的菜。”庄然笑着摇摇头,宠溺地看着妹妹的背影,然后转身走进了屋内。 “要洗手哦!”庄沫沫不忘提醒。 沈梨和庄然走进主屋,庄妤赶紧把炕上的一团毛线和正在织的毛衣拿起来。庄然看到庄妤有些害羞的样子,好奇地问:“你手里的是什么?” 庄妤把手里的半成品又往身后藏了藏,小声地说,“没什么,跟叶宵姐学着玩的。” 庄然凑过去才看到那是一件织了一半的藏蓝色毛衣。看大小,是男士的,应该是给自己织的。 “给我的吗?”庄然问道。 “刚刚开始学,织的不好。”庄妤把织了一半的毛衣连针带线一起塞进袋子里,丢在炕的角落。 沈梨在心里默默吐槽:本以为自己在外面惊心动魄刀尖上舔血已经很不容易了,没想到叶宵一个人在家babysitting。啧~她也不容易啊! 庄然和庄妤正聊着天,庄沫沫端着一个盘子走了进来。沈梨好奇地侧头望去,只见盘子里摆放着几串诱人的山楂冰糖葫芦,每一颗山楂都裹着晶莹的糖浆,表面沾满了香喷喷的芝麻。 “哪里来的山楂?”沈梨惊喜地问。 叶宵此时也收拾好厨房,走进了屋内。听到沈梨的疑问,她笑着回答:“我和庄妤去山上砍柴的时候,发现一棵山楂树上还挂着不少果子。挑了一些看起来能吃的带回来,想着家里有白砂糖,就做了几串冰糖葫芦给沫沫尝尝。” “我也帮忙做了,我已经学会了,下次我一定能自己做!”庄沫沫兴奋地抢着说,小脸上满是自豪。 “她每天都很勤快地帮我做饭,学东西又快又聪明。”叶宵也不忘夸赞庄沫沫,眼神中流露出对小女孩的喜爱。 由于没有预料到沈梨和庄然会这么快回来,冰糖葫芦只准备了三串。沈梨和叶宵一起分着吃了一串,庄沫沫自己吃了一串,而庄妤和庄然则分着吃了剩下的一串。庄然本想留给两个妹妹吃,但耐不住妹妹和庄沫沫的坚持,只好尝了一颗。 每一颗山楂都饱满圆润,红得像是少女羞红的脸颊。轻轻咬上一口,首先是那层硬而脆的糖壳,在齿间碎裂,发出清脆的声响。紧接着,是山楂果的酸甜,还有芝麻的香味,在酸甜之上增添了一股诱人的香气。 “只用糖、山楂和芝麻就能做出来,既简单又好吃,等明年秋天,我们可以早点去那棵山楂树,多采一些回来。”叶宵对沈梨说。 庄然和沈梨因为着急赶路累坏了,叶宵让庄然今天先在小屋休息一天,等明日再下山回家,庄然道谢,所以晚饭庄家兄妹也在小屋一起吃了。 叶宵把沈梨带回来的小米淘洗干净,用水泡上半个小时左右,这样煮出来的饭会更加软糯。红薯和熏肉切成细细的碎丁装盘备用。起锅倒入一点点油,将熏肉炒出香味,加入小米两倍左右的水,煮开后,放入泡好的小米和红薯丁,盖上盖子焖煮20分钟左右就熟了。 小米在主食里不算顶饿的粮食,加上红薯丁不仅口感会更加细腻香甜,还会增加饱腹感,不容易饿。而熏肉的咸香中和了甜腻,让饭的味道更加丰富起来。 叶宵从储藏室挑了一颗最大的白菜,她将白菜洗净,细心地将柔软的叶子部分切下,这部分叶子将作为包裹馅料的“外衣”。而较为硬实的白菜帮子,则与鹿肉和香菇一起被切成碎末。鹿肉的鲜美与香菇的香气,混合着油和盐的调味,拌成了一道美味的馅料。 接着,叶宵将白菜叶子放入热水中烫几秒钟,这个步骤是为了使白菜叶子变得更加柔软,便于包裹馅料。烫好的白菜叶经过凉水的快速冷却,不仅保持了嫩绿的色泽,也增添了一丝脆爽的口感。 叶宵将一勺馅料放到每片烫过的白菜叶上,巧妙地将它们包起来,然后整齐地摆放在盘子里。锅里的水烧开后,她将盘子放入蒸屉中,隔水蒸煮大约十五分钟。随着蒸汽的缓缓上升,白菜肉卷在锅中逐渐变得熟透,馅料的香气与白菜的清新完美融合。 在蒸制白菜肉卷的同时,叶宵也没有闲着。她从缸里取出一颗酸菜,这是经过一段时间腌制的成果。酸菜的酸爽口感,能够为晚餐增添一抹独特的风味。叶宵将酸菜切成细丝,用清水反复投洗,去除多余的盐分,只留下那股清爽的发酵香味。 在锅中倒油烧热后,叶宵先放入酸菜丝,煸炒出水分,然后加入肉块继续煸炒,直至肉块表面呈现出诱人的金黄色。最后,她加入适量的水,让酸菜和肉块在锅中慢慢炖煮,酸菜的酸香与肉块的鲜美在锅中交织,逐渐炖煮成一道美味的酸菜肉汤。 蒸白菜肉卷这道菜一上桌,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尤其是庄沫沫,她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哇,好香啊!”她兴奋地拿着筷子,盯着桌上的美味,一脸的迫不及待。 盘子里的白菜肉卷晶莹剔透,被盘内的汤汁浸泡着,看起来十分诱人。每一片白菜叶都包裹着香喷喷的肉馅,看起来香喷喷的。 “快尝尝我跟沈梨腌的酸菜,也不知道好不好吃。”叶宵端着一盆酸菜炖肉从厨房走进来,摆在炕桌上。 庄妤给每个人都盛了满满一大碗饭,几个人也不再客气,拿起碗筷开始大快朵颐。酸菜经过发酵后的酸香和肉的鲜美完美融合,又开胃又解腻,配上红薯小米肉末饭,非常美味。 “对了,聚集区的情况怎么样?”席间叶宵问沈梨。 提到聚集区,沈梨咀嚼的动作停了下来。她摇摇头,神情落寞。 “不太好。”沈梨干脆放下了筷子。“女人都被集中管控,住在一个叫女楼的地方。如果走进这个女楼,大概从能生孩子的那一刻起,就要被安排配婚,如果不能成功受孕,就要换一个配婚对象,直到成功生育。生下孩子后,也不能自己抚养,而是要将孩子送到统一的育儿机构,直到孩子3岁后,再由有抚养能力的家庭申请领养。只有过了生育年龄的女性才可以离开女楼,回到聚集区自由组成家庭。”沈梨一边说着,一边出神地看着窗外,“但是那时候就算能重新回到社会,又有什么意义了呢?” 叶宵听了沈梨的话,也露出惊讶的表情。纵使之前庄然有提到过婚育令的事情,但是她也没想到实际情况竟然到了这种反人类的地步。 “这简直……这……”叶宵被惊讶的说不出话。 “聚集区卖的东西虽然种类相对齐全,但是大多数都很贵。油盐这些东西几乎都是限量供应,而且贵的离谱,我们家里应该还有盐,省着吃还是够过冬的,所以我就只买了粮食回来。”沈梨跟叶宵讲了下集市的情况。 叶宵听了点了点头表示认可。“家里没开封的还有七包盐,盐罐子里还有半罐,不做腌菜腌肉的话,还够吃。” 其实之前她们在村子里搜刮了很多盐,只是大部分都用来做熏鱼之类的腌货了,她们没想到聚集区会限购,看来在没得补充的情况下,以后还是得省着用。 庄妤默默听着沈梨和叶宵的话,内心五味杂陈。之前家里这些大事小情都是庄然在管,缺什么找什么她只管向哥哥开口,由庄然想办法。原来生活的柴米油盐是这么琐碎焦心的。 庄妤一声不吭地在心里盘算家里的油盐粮肉,从聚集区逃离后他们避开大路,一路走一路搜,倒是也有一些盐糖之类调味品的存量,不过以后要控制使用了。 一股沉默笼罩了整个房间,气氛有了些许凝重,每个人因为沈梨的话有着各自的担忧,连庄沫沫似乎都有了心事。 “不管怎么说,至少我们现在是安全的,而且还有饭吃、有肉吃,这就是最好的事情了。不是吗?”庄妤看大家的情绪都很低落,开口打破沉默安慰道,“叶宵姐,这道蒸白菜肉卷是怎么做的,真好吃,能不能教教我?”庄妤试图转移话题,于是叶宵也认真的介绍起这道菜的做法。 叶宵详细地解释了蒸白菜肉卷的制作过程,从选择白菜到调制馅料,再到包裹和蒸煮的技巧。庄妤厨艺不精,对这些事情一知半解,倒是庄沫沫听的入神津津有味,不时点头表示理解。话题被成功转移,而沈梨和庄然也渐渐从沉重的话题中回过神来,开始讨论起其他轻松的事情。 吃完饭,大家收拾好碗筷,庄然看着外面的天气,预测将会有一场大雪。他计划着要起早回去,不然雪一旦下起来,就不好下山了。于是大家各自回房间,早早歇下了。 第30章 下雪天的烤兔子 天气从昨天开始就阴沉沉的,仿佛预示着即将到来的降雪。早饭还没吃完,天空就飘起了雪花,庄家三兄妹意识到不能再耽搁了,赶紧趁着雪还没有下大,急忙下山回家。他们知道,一旦雪势加大,山路将变得难以通行。 沈梨也感受到了天气的紧迫,她挑起扁担和水桶,抢在大雪落满之前赶往河边担水。随着天气的逐渐变冷,河水已经上冻结冰,但此时还未完全冻实。沈梨每天都要去河边,用粗木棍将一块冰敲碎,以保证河水不会完全冻上,自己可以取到清水。今天她冒着雪前往河边,在看到那层薄薄的冰面时,便熟练地抄起一旁的粗木棍,用力地敲击着冰面。“咚、咚、咚”,清脆的敲击声在寂静的河边回荡,仿佛是她与大自然的一场独特对话。每一下敲击,都伴随着冰屑的飞溅,如同闪烁的水晶。她费力地敲开一块足够大的冰洞,然后蹲下身子,将水桶缓缓放入水中。清澈的河水瞬间涌入桶中,发出悦耳的声响。 装满水后,她挑起扁担,迈着沉稳的步伐往回走。一趟又一趟,她的额头渐渐渗出细密的汗珠,在寒冷的空气中化作一缕缕白气。雪落在她的身上,但她却毫不在意,就这样往返取水几次,直到把水缸填满。 雪花飘飘洒洒地落下,整个森林就像一块巨大的布朗妮蛋糕,上面盖了一层醇香的白色厚奶油。 现在这雪天,外出显然不合适,沈梨和叶宵便静静地待在家里。清晨做饭时燃起的灶火,此时已悄然熄灭,仅余些许温热。叶宵将火墙上的挡板推进去,让热气在屋内留的更久一些。 窗户玻璃上结了一层雾气,仿若一层神秘的纱幔。沈梨趴在窗前,用手指在结了雾的窗户上画起了画。叶宵看着满窗户的“火柴人”,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 和沈梨不同,叶宵有很多事要做。今天她从储藏室取出一篮子山核桃,趁着此时火炕还有余温,她坐在炕上,她手里拿着一把羊角小锤子,在炕桌上轻轻地将核桃敲碎,取出里面的核桃仁。北方的核桃,肉质饱满,香气浓郁,是冬天里难得的美味。叶宵喜欢这样的简单食材,它们总能在她的巧手下,变成一道道让人惊喜的小吃。叶宵将所有剥好的核桃仁都放进一个透明的玻璃密封罐里,核桃仁的外面包裹着一层褐色的皮,吃起来带着微微的苦涩味,她不喜欢直接吃,但是也没想好要怎么做。 随着雪花的飘落,小屋渐渐被银装素裹的宁静所包围。沈梨在窗户上乱画了一会,觉得有一些无聊,她站起身来,望着窗外的雪景发呆。雪花像柳絮般在空中飘舞,世界一尘不染像纯净的水晶。 叶宵剥完一筐核桃,她注意到沈梨的出神,便轻轻地走到她身边,一同欣赏着这难得的雪景。“今年的雪来得早啊。”叶宵轻声说道,打破了沉默。 沈梨转过头,微微一笑,“是啊,不过这样也好,可以提前准备过冬了。” 北方的冬天,是一年四季中最闲适惬意的季节。当春夏秋的繁忙劳动终于画上句点,人们得以停下匆忙的脚步,享受这难得的闲暇时光。 叶宵将剥好的满满一罐子核桃仁拿到厨房,她正准备放进橱柜里时,她看到了橱柜里的一罐蜂蜜。一个灵动的想法闯进大脑。 她挑了一些核桃仁,用干燥的铁锅烘到微焦,然后摆进一个小一些的密封罐里,又倒进去一些蜂蜜,使核桃仁完全浸泡在蜜里。因为不确定这种做法会不会好吃,所以叶宵只做了一点,算是实验。不过按照以往的经验,她猜想,在时间魔法的加持下,蜂蜜的甜味会慢慢渗透进核桃仁里,而核桃仁的香气也会与蜂蜜融合,形成一种新的风味。 这只是叶宵一种猜想,至于好不好吃,要过一段时间再来尝尝看了。不过,她对自己一向有信心。 雪停了。 沈梨穿好羽绒外套,戴上一个小狗形状的棉帽子,看起来十分俏皮可爱。她从院子里的工具棚拿出了她的一个背包,急匆匆地出了门,叶宵在屋子里看着沈梨的背影,想问她这么冷的天要去哪,还没等问,沈梨已经走远了。 虽然沈梨经常风风火火冒冒失失的,但是她向来是胆大心细,想来应该是有她的道理。于是叶宵也就不管她了。 屋内的热气已经散的差不多了,叶宵去柴房拿了几块圆木柴,在院子里劈成几瓣,进屋生了火。趁着锅里烧着水,叶宵在锅里扔了两个红薯煮上。 冬天昼短夜长,晚上天黑的早,白天也不需要做那么多活计,于是叶宵和沈梨一日只吃两餐。今天早上跟庄家三兄妹吃的丰盛,晚上就简单一些,煮个红薯足以敷衍一下自己的胃。叶宵坐在火炉旁,看着火光映照在墙上,听着木柴在火中噼啪作响。她的心情平静而满足,知道这样的生活虽然简单,却是很多人求而不得的。 烧火的工作很无聊,叶宵从屋内拿出两件羽绒服开始拆解,这是上次她跟沈梨一起下山去村子里带回来的羽绒服,现在她想要把里面的羽绒取出来,合起来做一床暖和的羽绒被子。 叶宵坐在灶台前忙碌着,灶膛里的温度烤着她的脚,暖呼呼的。几块木柴就快烧完了,叶宵把早上剥的那一筐核桃壳也丢进去当柴火烧。 沈梨这时候推门回来了,手里还拎了一只肥兔子。 “看!兔子!”沈梨一进屋就一把把头上的小狗棉帽薅下来,随手扔到了门口的置物架上,兴奋地展示着她的猎物。她的脸颊因为风雪被冻得红扑扑的,眉毛和睫毛上挂的霜因为屋内的温度已经融化成水汽,但这些都掩盖不住她眼中闪烁着的得意的光芒。 叶宵从手中的活计中抬起头,看到沈梨手中的兔子,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你这是从哪儿弄来的?” “就在那边的林子里逮的。下雪天最适合捉野兔了!一下雪,野兔的窝就会变得非常湿冷,又缺吃的,所以雪天外面兔子很多,雪地里到处都是它们的脚印,一逮一个准儿~”沈梨一边兴奋地说着,一边把兔子放到了厨房的地上,“在家里快憋死了,一看雪停我赶紧出去了。” 沈梨用碗从水缸里舀了半碗水,咕咚咕咚地喝了起来。 “哎呀,有热水啊!怎么不喝热水!”叶宵见沈梨喝冷水,赶紧取了个杯子,捏了一小撮茶叶用开水泡了,放在厨房的桌子上。 “嘿嘿,着急~热水太烫了一时半会喝不进嘴!”沈梨嘿嘿地憨笑了两声。 地上,沈梨捕回来的兔子还活着,它瞪着大眼睛,被绑住的脚还在微微挣扎,但很快就安静了下来。叶宵蹲在地上看着这只肥兔子,她的脑海中已经浮现出几种烹饪的方法。 沈梨休息了一下,拿了一个盆出去舀了一小盆雪,用来清洗兔子。野兔看起来肥肥一只,但是剥了皮其实也没有多少肉。叶宵和沈梨商量,今天先烤两个腿和一点兔胸肉吃,剩下的,冻在外面留着明天炖了吃。沈梨觉得这样很不错,于是欣然同意。 叶宵在屋子里拆解兔子,她熟练地将兔子的两只后腿切下,又用刀片了几片兔子胸脯上的嫩肉。剩下的兔肉和不要的内脏沈梨都拿到外面的一个带盖子的塑料桶里存放,兔肉留着明天炖了吃,内脏留着下次放陷阱捕猎的时候做诱饵。此时的温度每日都在零下,室外就是个天然的冰箱。只是要存放好,防止小动物偷吃。 沈梨则找来上次烤鹿肋排的那个炭火盆和自制的铁丝烤网,用水和刷子将它们又刷洗一遍。 叶宵从灶膛里扒出一些还没燃尽的炭火。此时她才发现,刚好今天烧了一小筐核桃壳,用来烤肉岂不是完美!她小心翼翼地将灶膛中扒出来的核桃壳用一把平底小铁锹铲了倒在炭火盆里,火苗一接触空气立刻燃烧的更旺盛些,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香气。沈梨闻着这股香味,忍不住赞叹:“这核桃壳烧起来的味道真不错,烤出来的肉一定更香。” 沈梨熟练地将兔腿用刀划了几道深深的口子,这样做不仅有助于烤制时热量的渗透,还能让肉质更加入味。她将处理好的兔腿和几片切得薄如蝉翼的兔胸脯肉刷上一些油,整齐地铺在烤网上。随着炭火的舔舐,没过多久,屋内便弥漫着诱人的烤肉香气。 沈梨专注地看着烤架上的兔子,她不时地翻动着,确保每一面都能均匀受热。金黄的油脂滴落在炭火上,发出噼啪的响声,肉的表皮渐渐变成微微的焦黄色,预示着美味的烤兔肉马上就可以吃了。 沈梨忙着烤兔肉,叶宵则在厨房里忙碌着准备着一会吃烤兔的蘸料。 她把锅里煮熟的红薯用漏网捞出来,又将锅里的水舀出来。接着,她走到外面的柴棚,抱回来一些干燥的碎柴,为接下来的烹饪做好准备。 叶宵将干辣椒放入石臼中,用力舂成细腻的碎末。然后,她将这些辣椒末倒入已经烧热的锅中,用文火慢慢烘干,直到辣椒末变成很深的棕褐色,散发出一种独特的糊香。这时的辣椒,其香味和辣味都得到了完美的释放和升华。 把烘干烤糊的辣椒末装到小碗里,叶宵又在其中加入了适量的盐、味精、一撮白砂糖、一把炒香的白芝麻,以及一粒拍碎的蒜末。最后,她在锅里烧了一锅热油,将一勺滚烫的热油倒入碗中,只听“刺啦”一声,碗中顿时传出一股焦香浓郁的味道,让人垂涎欲滴! 随着时间的流逝,兔腿在核桃壳炭火的温柔烘烤下逐渐变得金黄诱人。核桃壳在燃烧时释放出的果木香气,渗透进兔肉的每一丝纤维,为这道天赐的野外美食增添了一抹难以复制的自然风味。焦黄的表皮在炭火的炙烤下滋滋作响,不断有油珠从肉中渗出,闪烁着诱人的光泽。 沈梨和叶宵看着烤得恰到好处的兔腿,心中充满了成就感。那金黄色的外皮,不仅看起来令人垂涎,更是锁住了肉质的鲜嫩多汁。轻轻一咬,外皮的酥脆与内里肉质的柔嫩在舌尖交织,释放出深层的香气,让人忍不住大快朵颐。 “快尝尝我做的蘸料!”叶宵一边说着一边把刚刚做好的蘸料推到沈梨的眼前。 沈梨夹了一片烤兔胸肉,放进蘸料中搅一下,蘸料的香辣与兔肉的鲜美完美融合,每一口都是对味蕾的极致挑逗。沈梨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她赞不绝口:“这蘸料真是太棒了,和兔肉简直是绝配!” 叶宵听到沈梨的夸奖,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外面的寒风还在呼呼的呼啸,但在这温暖的小屋中,沈梨和叶宵却仿佛置身于一个与世隔绝的温馨世界。炭火的微光映照着她们的脸庞,为这个冬日的夜晚增添了一抹暖意。 沈梨和叶宵围坐在火炉旁,一边品尝着美味的烤兔腿,一边闲聊着。她们的话题从山林中的趣事展开,沈梨跟叶宵聊着那些以前没见过的可爱的小动物、奇特的植物,还有她跟庄然下山去聚集区一路上的惊险历程,都成为了她们谈笑的素材。后来,她们又聊起过去的事情,那些或欢乐或忧伤的回忆,如同电影画面般在脑海中一一浮现。而对于未来的梦想,她们的眼中更是闪烁着憧憬的光芒。 炭火不时发出噼啪声,伴随着她们清脆的笑声,让这个小屋仿佛穿越回了末世以前的时候。这里到处都充满了生活的气息,温馨而又美好。 两人边吃边聊,不知不觉中,外面的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沈梨和叶宵默契地收拾好餐具,将炕上的小桌子撤掉。她们留下了两个红薯,一人一个,坐在暖洋洋的火炕上,不紧不慢地当零食啃着。红薯的香甜在口中弥漫,刚好中和了烤肉的荤腻。 屋子里的光线有些暗,叶宵没有点烛火。毕竟家里的蜡烛不算多,一时半会她们也没有别的补充的方式,所以平时无事的时候都是能省则省。 夜渐渐深了,烤兔腿用的那盆炭火也慢慢熄灭,只留下一抹暗红的余烬。二人摸黑铺好床铺,准备就寝。 沈梨躺在暖暖的炕上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满足。她的思绪飘向了未来。她想着只要能度过这个寒冬,到了明年春天,她们会在这片土地上播下更多的种子,种植更多的粮食和蔬菜,过更好的生活。 窗外的寒风也停了,山林中的一切都陷入了宁静。只有偶尔传来的风声和远处动物的叫声,打破了这份宁静。 她转过头,叶宵呼吸平稳,看起来已经睡熟了。她看着已经熟睡的叶宵,心里想:无论外面的世界如何变化,只要她们在小屋一起结伴生活,就没有什么是不能克服的。沈梨轻轻地为叶宵盖好被子,然后也闭上了眼睛,让自己的思绪随着夜色一起沉入梦乡。 在这个温馨的夜晚,她们的梦想和希望就像这小屋中的炭火一样,虽然微弱,但却坚定地燃烧着,照亮了她们的未来。 第31章 炖活鱼 趁着天气还算晴好,沈梨打算这两天去河边下网捕鱼。现在天气冷,捕回来的鱼可以冻在外面慢慢吃。虽然沈梨有丰富的捕鱼经验,但是在结冰的河里冬捕,她还是头一次。 冬捕的挑战让她既兴奋又紧张。一大早,沈梨就坐在窗前,借着外面的光亮检查渔网。经过一个夏秋的使用,渔网已经有些残破。她坐在窗前,仔细检查每一个结和网眼,发现有坏的地方,就用梭子和鱼线认真缝补。 检查完渔网后,沈梨开始准备其他的捕鱼工具:一个用来破冰的铁锤,一副用来拉网的手套,以及一个用来装鱼的柳条筐。她本打算用家里的高粱米做鱼饵,但缺少制作饵料最重要的酒曲,所以只能作罢。不过,这条河里鱼的数量很多,几乎逼近“棒打狍子瓢舀鱼”的程度了,想来没有鱼饵应该影响也不大。 一切准备妥当后,沈梨穿上了厚重的棉衣,戴上了保暖的小狗棉帽和手套。她知道河边的寒风会很冷,下网以后要等上很久,保暖很重要。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装备,她长呼一口气,内心给自己加油打气。 沈梨忙于补网之时,叶宵也在厨房中忙碌着。 她一早便精心挑选了新鲜的萝卜和香气四溢的熏肉,准备煮一锅美味的萝卜熏肉汤。 厨房里,灶膛之内的柴火熊熊燃烧,温暖的气息弥漫开来。叶宵熟练地将萝卜洗净、去皮,切成大小均匀的块状,被沙土覆盖掩埋的白萝卜依旧水灵灵的,一切开就散发着清新的气息。 接着,她把熏肉切成薄片,被熏过的鹿肉带着独特的烟熏味,红棕色的色泽看起来就很诱人。 锅中的水渐渐沸腾起来,叶宵小心地将萝卜块和熏肉片放入锅中。随着水温的升高,萝卜和熏肉的香味开始慢慢融合,弥漫在整个厨房。叶宵不时地搅拌着锅里的汤,让每一块食材都能充分吸收汤汁的美味。 过了一会儿,萝卜熏肉汤煮好了。趁着灶膛还有一些余烬,叶宵赶紧丢进去两个土豆埋好,借助灶膛里最后的余温将其闷熟。 “饭好咯!”叶宵在厨房呼唤沈梨出来吃早饭。她找来两个斗笠状的大碗,将热气腾腾的汤盛入碗中。 沈梨放下手里的“装备”,从里屋走出来。 “煮了什么这么香?”她像小猫一样用鼻子用力的嗅了嗅,问道。 “是熏肉萝卜汤。”叶宵递给沈梨一碗汤,细心地叮嘱道:“小心,很烫。” 汤面上漂浮着一层薄薄的油花,闪烁着诱人的光泽。萝卜晶莹剔透,熏肉则更加鲜嫩可口。沈梨一手托着碗底,一手扶着碗的边沿,轻轻吹了吹汤面上的热气,然后小心翼翼地喝了一口。那温暖的汤汁瞬间在口中散开,萝卜的清甜和熏肉的香味完美结合,沈梨竖着大拇指,直呼好喝。 两人一人一碗很快就喝完了汤,温暖的汤汁顺着喉咙流下,瞬间驱散了清晨的寒意,此时胃里暖洋洋的。 叶宵将锅里剩下的汤用一个保温杯灌满带到河边,留待中午跟沈梨一起享用。又取来另一个保温壶,里面灌满了刚烧开的热水。今天外面天气寒冷,时不时喝点热的东西暖暖身子不容易感冒。 沈梨提上装有渔网、铁锤、手套的柳条筐,叶宵提着两个保温杯,怀里揣着两个暖呼呼的烤土豆,一起出了家门。 小河离得很近,没走一会就到了。经过一天的冰冻,之前破开的取水口此时又结上了冰。沈梨和叶宵并肩站在厚实的冰面上,呼出的热气在冷空气中瞬间凝结成一团团白雾。 沈梨找到之前取水的口子,那里冰层更薄一些。她熟练地拿起铁锤,高高扬起手臂,然后用力地凿击着冰面。“咚咚咚”,清脆的声响在寂静的空气中不断回荡,不一会儿,一个冰窟窿便呈现在眼前,那深邃的洞口犹如一颗神秘的眼眸,静静地凝视着冰下那未知的世界。沈梨和叶宵以敲碎的冰窟为圆心,轮流敲击着冰窟的四周,扩大洞窟的范围。 然后,沈梨和叶宵开始向冰洞内投网。 沈梨小心地将冰下渔网的一端放入水中。然后在冰面上一边走一边牵引着系在渔网上的绳索。她踩在冰层上,每一步都走得极为小心,仿佛在进行一场神圣的仪式。 叶宵在后面配合着,她的眼神专注,时刻关注着网的动向。因为没有冬捕的经验,沈梨每走几步就要查看确认一下渔网在水下的动态。就这样,随着沈梨小心谨慎地铺陈,渔网在冰下缓缓展开,仿佛是一张巨大的怀抱,等待着鱼儿的到来。 寒风凛冽,如刀子般刮过她们的脸颊,吹得她们的发丝在风中飞舞。虽然手已经冻得有点不听使唤,时不时要呼着热气搓一搓,但是她们依然默契地协作着,将水下的渔网铺设得平平整整。 接下来要做的便是耐心等待。 她们站在冰面上,静静地凝视着冰下的渔网,心中充满了期待。 虽然外面温度极低,天气寒冷,但是沈梨和叶宵由于忙碌,厚厚的棉衣下早已出了一身汗。 沈梨和叶宵席地坐在河边的岸上,叶宵从怀里递给沈梨一颗烤土豆。因为藏在羽绒服里被体温暖着,此时的烤土豆还微微温热着。叶宵剥开烤土豆焦糊的外皮,露出里面金黄色的瓤,温热的土豆在寒冷的空气里冒着热气。 “还没冷掉,快趁热吃。”叶宵给沈梨也分了一个烤土豆。 沈梨接过土豆,她喜欢那层烤得焦焦的皮,觉得那是烤土豆最香的一部分。所以她没有剥皮,直接大口地啃了起来,享受着那股独特的焦香和土豆的软糯。她吃得津津有味,连嘴巴和牙齿都沾上了黑乎乎的焦壳也不知道。叶宵看着沈梨黑黑的牙齿,也忍不住捧腹大笑, “你这是什么日本京都上流女性的仿妆吗?”叶宵打趣道。 沈梨不明所以,一脸茫然的看着叶宵:“什么意思?” 叶宵一边哈哈笑着一边用手指了指自己的牙齿提醒沈梨。沈梨虽然得到提示,但是手边并没有镜子,她用舌头舔了舔牙齿,并没有什么异常。 沈梨以为叶宵在捉弄自己,不打算理她。她拿出装着热汤的保温杯,用杯盖倒了一杯热汤,喝完后发现杯盖上黑黑的,此时她才反应过来,原来是嘴巴因为吃土豆烤焦的外壳而染黑了。 她拿出帕子擦干净嘴巴后,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她看着叶宵,眼睛里闪烁着顽皮的光芒:“这可是今年冬天最流行的妆容,你不懂了吧?我就是引领巴黎t台的时尚弄潮儿!” 叶宵笑着摇了摇头,她佩服沈梨总是有办法把生活中的小插曲变成乐趣。 等待的时间总是很漫长,长时间站在雪地里让二人的脚变得冰冷僵硬,她本想找点柴火生个火堆,但是奈何雪后的柴都湿湿的,不好生火。她们只能不停地活动,希望身体能靠运动产生热量。好在俩人吃饱喝足,有了食物做热量供应,不然就更冷了。 又等了一会,算着时间差不多了,沈梨决定去查看一下冰下的渔网。她轻轻扯了扯,感受到渔网中的重量,赶紧呼唤叶宵一起起网。 沈梨紧紧握住绳索,身体微微前倾,双脚用力地踩在冰面上,以确保自己有足够的支撑力。她的手臂肌肉紧绷,一下又一下地用力拉动绳索,每拉一下都仿佛在与冰下的神秘力量较量。她的眉头微微皱起,全神贯注地感受着绳索传来的每一丝动静,生怕有任何闪失。 叶宵则站在沈梨的另一侧,她一只手帮忙拉住绳索,另一只手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出现的情况。她的眼神紧紧盯着冰窟窿,随着绳索的拉动,她的心跳也在不断加速。她的脸颊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红,口中呼出的热气在冷空气中迅速凝结。 随着渔网从冰下被缓缓拉起,沈梨和叶宵的脸上写满了紧张与期待。当第一条鱼随着网子跃出冰面,沈梨的眼睛立刻闪烁起兴奋的光芒。 “鱼!是鱼!”她的脸上绽放出惊喜的笑容。之前的紧张早已被兴奋替代。她的嘴角忍不住上扬,兴奋地欢呼出声。 她们继续用力拉着绳索,目睹着越来越多的鱼儿在网中跳跃,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沈梨和叶宵的双手在寒风和冰冷河水的双重作用下感到刺骨的冷,此刻又因用力拉网而微微颤抖。但她们没有丝毫放松,二人齐心配合,动作协调一致,终于将渔网完全从河水中拖出。 看着网中满满当当的渔获,叶宵的笑容如同盛开的花朵,灿烂而温暖,仿佛能驱散这冬日的寒意。沈梨也笑得合不拢嘴,一边欢呼着一边小心翼翼地将鱼儿从网中取出,那些刚离开河水的鱼儿还在网中挣扎跳跃,但很快就被冬日的低温冻得僵硬,她们一条又一条地捡起来,放入准备好的柳条筐中。 收拾好工具,沈梨和叶宵带着满满的收获踏上了回家的路。 沈梨和叶宵回到家中,因为一天没有生火,屋子里冷冰冰的。窗户上结出了漂亮的窗花。 叶宵去外面的柴棚抱回来一些红豆秸秆和碎木材,还有一卷桦树皮。她脱下因为捕鱼而打湿的外套,随手搭在屋内椅子的靠背上,然后径直走向灶台。灶膛里的灰烬还是早上的,她用烧火棍轻轻拨开,露出了底下的余温。 叶宵把一捧红豆秸秆塞进灶膛里,搭起一个稳固的火堆,然后从口袋里掏出枚打火机。 “咔嗒”的一声,微弱的火苗在叶宵的手中跳跃,她小心翼翼地将火苗引向左手的桦树皮,干燥的桦树皮很易燃,是很适合的点火媒介。叶宵将点燃的桦树皮塞进灶膛中,很快,灶膛里就燃起了温暖的火光。 叶宵满意地看着火苗渐渐变大,直到整个灶膛都被温暖的橙黄色光芒填满。她舀了一瓢水添进锅里避免干烧。 沈梨负责将今天捞上来的鱼放到外面储存起来。 沈梨细细地数了数,大大小小的鱼一共有十七条。大的有成年人小臂那么长,小的也比成年人巴掌大,之前的储存桶装不下了,她灵机一动,从屋里倒出一个装衣服的收纳箱,箱子上有带锁扣的盖子,也不怕小动物偷吃。 “这下好了,我们的鱼儿可以安心过夜了。”沈梨拍拍手轻声说道。 沈梨提着一条鳊花,轻轻推开门,一股暖流迎面而来,与外面的寒冷形成鲜明对比。 “看,今晚的主角来了!”沈梨举起手中的鳊花,献宝一样地说着。鳊花长得有点像武昌鱼,但是脂肪含量很高,而且都是含在肌肉里。一条鳊花肌肉的脂肪含量可以达到百分之十几,肉嫩而鲜,可炖可煎,肥而不腻。 沈梨把冻硬的鱼放进装水的盆里,在冷水的作用下,鱼恢复了柔软。它体型匀称,鳞片在火光下闪着银光,眼睛亮晶晶的,显然是一条肥美的好鱼。 叶宵将鱼放在厨房的砧板上,然后开始准备晚餐。她从橱柜里拿出一把锋利的刀,轻轻地刮去鱼鳞,然后熟练地剖开鱼腹,取出内脏。她的动作干净利落,没有一丝拖泥带水。 沈梨则在一旁帮忙,她将一些土豆切成块,白菜撕成小片,准备和鱼一起炖。在做饭这件事情上她虽然不如叶宵在行,但看得出来,她也很享受这个过程。 两个人在厨房里忙碌着,不时交换着轻松愉快的对话。 锅里的油热了,叶宵将处理好的鱼放进锅里。鱼表面的水分和油接触,发出“刺啦”的响声。这个时候可不能翻动,等煎了一会后,鱼的表皮定型了再用铲子小心地翻面,被煎过的表皮会变成金黄色。 当鱼的两面都煎熟,在锅里放入一些开水,等水开始沸腾,叶宵小心翼翼地将鱼和蔬菜一一放入,一起炖煮。 不久,厨房里就弥漫着一股诱人的香味。那是鱼肉的鲜美、蔬菜的清新和调料的香气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勾人味蕾。 沈梨用一块干净的布垫着,将炖好的鱼和蔬菜盛在一个大盘子里,然后小心翼翼地端到炕桌上。火炕被柴火烧得热热的,坐上去很暖和,驱散了在外面一整天的寒冷。 叶宵和沈梨坐在炕桌旁,她们面前的盘子里是色香味俱全的炖鱼。 很久没有吃到鲜鱼的二人“埋头苦吃”,新鲜的鱼炖出来的味道实在鲜美,二人连鱼带汤吃了个精光。 第32章 小米粥和土豆丝饼 大概是后半夜,叶宵正睡得朦朦胧胧之际,忽然听到一阵若有若无的声音在轻轻呼唤着自己的名字。她跟着呼唤声的指引逐渐从睡梦中清醒过来,仔细一听,发现是沈梨在含糊不清地叫着自己。 “怎么了?”叶宵连忙回应道。可沈梨说话的声音绵软无力,就像一块吸饱了水的海绵,根本听不清她在说什么。 叶宵裹紧被子,朝着沈梨躺着的方向又靠了靠。这时,她感觉到有些不对劲,伸手触碰到沈梨的肩膀时,一股滚烫的热度瞬间传来。 “怎么这么烫?!”叶宵心里猛地一惊。她顾不上穿外套,就这样穿着秋衣从被窝里坐了起来。她用手覆在沈梨的额头,那热度比肩膀更甚。 叶宵立刻意识到沈梨发烧了。她仔细回想了一下,大概是昨天下网捕鱼的时候,沈梨身上被河水打湿了,后来又吹了冷风,这才导致了现在的情况。 灶火已经熄了,屋子里现在温度很低。 叶宵赶紧摸着黑找到自己的毛衣套上,又手忙脚乱地穿上棉裤和棉衣。然后下炕找出蜡烛点上。 在烛光的照明下,叶宵看到沈梨双眼紧闭,眉头因为身体的不适微微皱着,她的嘴唇有些干裂,面色潮红得厉害,如同熟透的苹果,却并非健康的红润。她的呼吸也比正常时候急促而沉重,每一次呼吸都像是在费力地挣扎,喉咙里时不时发出微弱的哼哼声。 “沈梨!沈梨!”叶宵在一旁轻轻地拍了拍沈梨,“醒醒!” 沈梨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看到叶宵,虚弱地说了句:“我好渴,想喝水。” 叶宵听清了沈梨的话,赶紧拿起桌上的保温水壶,倒了一杯水来。保温壶里的水经过一晚上的放置,已经不如刚倒进去的时候滚烫,正好可以让沈梨喝下去。 叶宵小心翼翼地扶起沈梨,又怕屋子里冰冷的温度加剧她的感冒,于是用自己的被子又给她围了围。叶宵一手扶着沈梨让她靠在自己身上,一手端着杯子一点一点地把水喂给她喝。沈梨太渴了,她迫不及待的伸着脖子想大口喝水。 “慢点慢点,别呛到。”叶宵控制着水杯,避免沈梨一下子饮的太急。 喝了几口水后,沈梨似乎有了一点精神。“我的头好痛。”她说话带着浓重的鼻音,嗓子也有点哑。沈梨用手扶着头,一脸痛苦的样子。 “你发烧了,头肯定痛,快躺好。”叶宵看着沈梨红扑扑的脸蛋,心里满是担忧。她一边嘱咐一边引导沈梨躺回炕上,又帮她掖好被角。 看着沈梨又昏昏沉沉的睡过去,叶宵摸摸沈梨的头,还是很热。 感冒可以自愈,但是持续发烧很危险。叶宵决定不能就这样干等着,得想办法给沈梨降温。她想起以前在书上看到过的一些土方法,便急忙去打来一盆凉水,把毛巾浸湿后拧干,轻轻地放在沈梨的额头上。 每隔一会儿,叶宵就换一次毛巾,不停地忙碌着。沈梨时而清醒时而迷糊,每次醒来看到叶宵为自己忙碌的身影,她想说点什么,但是没有力气。 叶宵出去抱了一些柴火,屋子内太冷了,对沈梨的病情没有帮助不说,自己这样在屋内忙活,被冻感冒一起倒下也不好说。 这个小屋面积不大,东西屋各两个火墙和火炕就是全部的取暖方式了。她们没有煤,靠烧木柴取暖总是后半夜就熄灭了,到早上就很冷。而如果一直烧这个火炕或者火墙,炕上又会太热,像烙饼的锅一样根本没办法睡。所以沈梨和叶宵总是任由灶火在半夜熄灭,早上起床后再重新生火。 叶宵想,冬天不适合大兴土木,等春天天气暖和以后一定要想办法在屋子内再建一个小炉子,届时去山下的村子看看能不能拆一组暖气回来装上,这样半夜就可以添一些柴,炉火不熄的话早上就没有这么冷了。 不管计划建什么,反正眼下是来不及了,此刻她只能点燃灶台,先把炕和火墙烧热,让屋子温度升起来再说。 叶宵用桦树皮点燃灶膛里的碎柴火,等柴烧旺了以后再添上劈好的圆木柴持续烧着。渐渐地,火炕和火墙的温度升高,屋子里也开始暖和起来。 叶宵摸摸沈梨的头,丝毫没有退热的兆头。她不知道沈梨已经烧了多久了,这样下去可不行。叶宵想起家里还有从山下村子里带回来的白酒。上次泡杏子酒的时候用了一点,现在还有很多。她找来一个小碗倒出一碗底的酒,用手沾了白酒,在沈梨的额头先搓起来。 沈梨感受到一股清凉,像酷热夏天里喝到一杯冰饮一样,她不适的感觉稍稍得到缓解。她想说点什么,但是话到了嘴边倒变成轻哼。 她梦见自己变成了小时候的样子,在暴热的夏天,跟叶宵一人一边坐在跷跷板上吃着冰激凌。 叶宵一直守在沈梨的身边,隔一会就用白酒帮沈梨搓拭额头和手心、脚心降温。她见沈梨看起来似乎很享受,于是又沾着酒搓了搓前胸和后背。 渐渐地,沈梨的呼吸变得平稳了一些。 外面天已经大亮,叶宵去厨房给灶膛里添了一些柴。她从储粮桶里舀了半碗小米,一起放进锅里,添水煮了一锅小米粥。 叶宵想起以前看过的一种说法,感冒的时候人会发烧是身体免疫力在和病毒进行“守卫战”。小时候每次感冒妈妈总会让她需要补充一些维生素c,说对感冒有帮助。而具体是什么原理她却一直没有考究过。但是感冒要补充维生素c的信念却继承了下来。 锅里煮粥的水开了,蒸汽从锅盖的缝隙中溢出,带着一股淡淡的米香。叶宵抓了一小把蓝莓果干,这些果干是她夏天在山上采摘的,晒干后保存起来,富含丰富的维生素。她将蓝莓果干洗干净,然后加到粥里一起煮。果干在热水中慢慢变软,释放出一股酸甜的香气,和小米的香味交织在一起。 叶宵不时地用勺子搅动着粥,防止它粘锅。她看着粥在锅里慢慢变得浓稠,小米粒和蓝莓果干在粥中翻滚,就像是一幅流动的画卷。她希望这碗粥能给沈梨生病的身体提供一些必要的营养。 粥煮好了,叶宵小心翼翼地将粥盛到碗里,然后端到炕边。她轻轻地叫醒沈梨,沈梨睁开眼睛,看到叶宵端着一碗热腾腾的粥,她刚想说话,却发现自己的嗓子沙哑得几乎发不出声音。 “来,喝点粥,对你的身体有好处。”叶宵语气柔和,言辞之下满是关心。 沈梨努力想要坐起身,但叶宵担心她受凉,便将自己的枕头与沈梨的枕头叠放在一起,让沈梨能够舒适地在被窝里半倚着。叶宵用小勺舀起一勺粥,轻轻吹凉,然后小心翼翼地送到沈梨的嘴边。粥的温度恰到好处,既不烫嘴也不凉,蓝莓的酸甜与小米的香糯完美融合,然而沈梨因为生病,味觉变得迟钝,她只能隐约感受到粥的味道。勉强吃了两口后,沈梨摇了摇头,示意自己不想再吃了。 叶宵轻轻放下碗,伸手摸了摸沈梨的额头,发现她的发热似乎有所减轻。 “还有哪里不舒服吗?”叶宵关切地询问。 “头疼,嗓子疼,全身都疼。”沈梨的声音微弱,与平时活泼的她判若两人,仿佛一只被雨水打湿的小鸟。 叶宵又倒了一杯热水,吹凉了喂沈梨喝了几口。 “肯定是昨天捕鱼的时候着凉了。”叶宵轻声说道,她的语气中带着一丝自责,仿佛在责怪自己没有更好地照顾沈梨。 “人吃五谷杂粮,生病在所难免。”沈梨哑着嗓子还不忘安慰一下叶宵,“我没事,只是浑身痛,没什么力气,我再睡一会。” 叶宵将自己的枕头抽出来让沈梨躺平,她闭上眼睛又睡了起来。沈梨想,这大概是身体的免疫系统在努力工作吧?她帮沈梨掖好被角,将沈梨没吃完的小米粥端回厨房,放到锅中的热水里温着。 忙完这些,叶宵戴上毛线帽子,提着水桶来到河边。趁着天晴没下雪,路还不算难走,她要来挑一担水,顺便把结冰的河水敲一个取水的窟窿。上次雪下以后,经过几天反复行走,积雪被压实,现在走上去滑溜溜的,她的每一步都踏得稳稳的,小心翼翼地保持着平衡,生怕一不小心就摔倒。 将水倒进缸里,叶宵脱下帽子,轻轻地放在灶台边。她的手指因为长时间握着冰冷的水桶而变得有些僵硬,她将它们伸向灶膛口,让温暖的热气慢慢驱散指尖的寒意。里面的柴火已经几乎燃尽,只剩下几颗微弱的火星在木炭上跳跃,叶宵轻轻地把火墙的挡板推了进去,希望这样能让屋内的热气持续得更久一些。 沈梨还在熟睡,她的高热已经退去,面颊恢复了往日自然的小麦肤色,几缕细软的发丝因为发烧时的汗水而变得湿润,它们轻轻地贴在她的额头上,像是被露珠打湿的花瓣。长长的睫毛像小扇子一样随着平稳的呼吸而颤动,看起来是在做着什么令人激动的美梦。 叶宵轻轻地走到炕边,将沈梨昨天穿的毛衣和外裤抱到一边,然后细心地找出换洗的衣服,塞到她脚底下的褥子下面,用火炕的温度温着。她知道,这样一会沈梨起床的时候衣服是暖的,穿起来会舒服很多。 叶宵从外面的工具棚里将洗衣服的盆拿进西厢房的炕上,往盆里舀了两瓢锅里早上烧的热水,又加入一些冷水兑成不冰手的温水。她卷起袖子,开始用搓衣板洗起这两天换下来的脏衣服。她先洗贴身的内衣,再洗毛衣和外穿的裤子,最后才轮到外套。 冬天的衣服都很厚重,下水后更是沉甸甸的,沈梨必须很用力的用双手在搓衣板上搓洗,又要费力的拧干。但是毛衣之类的衣物本就吸水性很强,单靠双手很难拧干,叶宵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勉强洗了两件毛衣外裤和两套秋衣秋裤,已经累得不行。 她看着手边的两件厚棉衣,内心挣扎犹豫半天,还是放弃了。她想,明天再洗吧,真的洗不动了。反正她们在村子里带回来很多换洗的衣服,不愁没得穿。 叶宵站起身,轻轻地捶了捶自己的腰,感到一丝疲惫。她的目光扫过窗外,发现天色已经大亮,看起来已经快中午的样子。从天不亮开始照顾沈梨到现在,叶宵还没来得及吃任何东西。此刻,她的肚子咕噜噜地叫起来,像是在做着严重的抗议。 叶宵走到厨房,打开储物柜,拿出一颗饱满的土豆。她熟练地将土豆削皮,然后切成细丝,装在盆里。她点燃了灶膛里的火,锅里倒上一点油,等油热了,她将土豆丝倒进锅里,用铲子将它们收拢边缘,然后小火慢慢煎着定型。 趁这时候,叶宵在土豆饼上洒了一些盐,盐粒在热油中发出轻微的噼啪声,很快就融入了土豆丝中。她耐心地等待,直到土豆丝的一面煎到表面金黄,边缘微微卷起,这才小心翼翼地用铲子翻面,将另一面也煎到金黄。 两面都煎熟后,叶宵将土豆饼轻轻地铲起,出锅,放在盘子里。土豆饼的香气弥漫在厨房里,金黄的色泽让人食欲大增。她又拿出一些早上剩下的小米粥,热了一下,准备和土豆饼一起作为自己的午餐。 叶宵将小米粥和土豆饼端进房间,摆在主屋窗前的桌子上,她拉了一张凳子坐下,窗外远处的山峦被初雪覆盖,像是披上一层薄纱,被冬日的阳光勾勒出柔和的轮廓。 叶宵端起碗,轻轻地吹了吹小米粥,温热的小米粥带着一股淡淡的米香和蓝莓的酸甜。她喝一口粥,再咬一口土豆饼。土豆饼的边缘煎得金黄酥脆,内里则是柔软的土豆丝,带着一丝丝的咸味。外酥内软的口感让她感到满足。 “你在吃什么?”沈梨的声音带着刚醒来的沙哑,她的眼睛还有一丝迷糊,但目光已经锁定在叶宵手中的碗上。她直愣愣地盯着正吃饭的叶宵,好奇地问。“好香。还有吗?” 叶宵听到沈梨的声音,连忙把嘴里的土豆饼咽下,她看到沈梨醒了,脸上露出了惊喜的笑容。她放下手里的食物,用毛巾擦了擦手,然后从炕边拿起之前暖着的衣服,递给沈梨,轻声说:“来,先把衣服穿上,别着凉了。” 沈梨听话地接过衣服,穿好,然后穿上鞋子,脚步轻快地走到桌子前。她的眼睛亮晶晶的,一直盯着桌上的饭看。 “你饿了?”叶宵关切地问,同时打了一盆水,又从暖水瓶里倒了一些热水进去调温,然后沾湿毛巾,递给沈梨让她擦洗脸和手。 沈梨接过毛巾,擦了擦脸和手,感觉精神了一些。她端起碗,喝了两口粥,才意识到,这似乎是叶宵的午饭。 她放下碗筷,有些不好意思地问:“你还做了多的吗?” 叶宵摇摇头,她哪里想到沈梨会这么快醒来。她原本打算自己随便吃点,等沈梨醒来再一起做饭的。 “那你吃吧!”沈梨把碗推到叶宵面前,她知道叶宵肯定也饿了,而且按照习惯,叶宵肯定没有吃早饭。 叶宵看着沈梨,知道她是为了自己好,但她更担心沈梨的身体。她笑着说:“家里又不是没东西吃,还搞得这么客气。生病有食欲是好事,说明病情在好转了,你快趁热吃,我再做一份。” 叶宵说着把装着粥的碗又端回沈梨的面前,然后转身去厨房又忙活上了。 沈梨见状也不再客气,端起碗大口吃起来。粥的温热和土豆饼的香脆让她感到满足,她吃得津津有味。 叶宵很快又煎了一个土豆饼,回来看沈梨已经喝完了粥,但是却留了半个土豆丝饼在盘子里。 “怎么不吃完?不好吃吗?”叶宵问。 “好吃,但是不想吃太多油煎的东西,所以给你留一半。”沈梨笑着说。 叶宵其实也猜得到沈梨所想,她知道沈梨是怕她吃不饱。虽然心里暖洋洋的,但她没有说破,只是默默地接过那半块土豆饼,咬了一口,然后坐在沈梨对面,静静地吃着。 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两人的身上,带来了一丝温暖。 吃了饭的沈梨也有了一些精神。这让叶宵悬着的心也终于可以落地。 第33章 玉米面贴饼子 庄然来的那天,沈梨正百无聊赖地待在家里。经过叶宵几天的精心照料,沈梨的感冒已经好了大半,只是叶宵仍不许她外出,怕病情反复。 闭门不出的日子,能做的事情很有限。 沈梨从吃完早饭就坐在窗边的椅子上,她面前放着一小堆坚硬的榛子,这是叶宵给沈梨的任务——剥榛子壳。 她一只手拿起一颗榛子,另一只手拿着钳子,轻轻一夹,榛子壳便裂开了。她将果仁取出,放到一边的碗里。可这个活儿没干多久,沈梨就觉得这种重复性工作简直无聊透顶,做起来也越发磨蹭。 她一只手拿着榛子,另一只手握着钳子,却迟迟没有用力夹下去。她把榛子丢回桌子上,手中的钳子被她无意识地摆弄着,一会儿转个圈,一会儿敲敲凳子腿。她的目光不时地飘向窗外,渴望着能有什么新鲜的事情发生,好打破这沉闷的无聊。 叶宵盘腿坐在炕上,面前铺展着那尚未完工的羽绒被。 从村子里带回来的羽绒服已经被她一一拆开,里面的羽绒经过筛选挑拣和清洗,现在已经烘干。 叶宵挑了一块布缝好边做里衬,将羽绒塞进去封好口,为了防止羽绒在里面结团,她正在对羽绒被手工绗缝。这是一项考验耐力、眼神和熟练度的工作,她将被子平整地铺开,用水溶笔预先画出格子图案。她低着头,左手轻轻按住被子,右手捏着针,按照既定的图样,手指灵活地在布料间穿梭。随着针的移动,一行行细密的针脚逐渐出现在被子上,既能防止羽绒结团又美观。 沈梨坐在窗边,看着叶宵一直低着头,那般专注地缝着被子,心里不禁犯起了嘀咕:她难道就不会腻、不会累吗?这么枯燥的活计,她却能一直干下去。想着想着,沈梨越发觉得无趣,随手抓起一颗榛子,调皮地朝叶宵丢了过去。榛子不偏不倚,准准地砸向叶宵的头,不过并不疼,随后掉在了正在缝制的被子上。叶宵早就知道沈梨幼稚,根本不理会她的恶作剧,只是轻轻把榛子拂到一边,若无其事地继续手中的工作。 沈梨见叶宵不理自己,自觉讨了个没趣,嘴巴不由得撅了起来。正在这时,门外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沈梨的耳朵一下子竖了起来,她连忙放下手中的榛子和钳子,伸长了脖子看向门口,眼神中满是好奇,迫切地想要看看是谁来了。 门缓缓打开,一阵冷风随着庄然的身影一起吹进了屋里。沈梨看到他的那一刻,脸上瞬间露出了惊喜的表情。 庄然头戴一顶灰白色的棉质雷锋帽,身上穿着一件短款的黑色夹棉冲锋衣,显得十分干练。手弩背在身后,手里提了一个沉甸甸的塑料袋,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 他走进屋内,摘下头上的帽子,一段时间没见,他的头发长长了不少,被帽子压扁后,软软地趴着,看起来有一点滑稽。 “怎么有空上山了?”沈梨一看到庄然,立刻从椅子上跳了下来,满脸喜色地迎了上去,“你手里拿的是什么呀?” 庄然将手里沉甸甸的塑料袋递给沈梨,缓缓说道:“自己磨的玉米面。我想起在聚集区的集市上你没有买玉米,就想着磨了粉给你们带些尝尝。顺便上山看看有没有什么动物的痕迹,看看能不能猎点什么。” 叶宵见庄然带了礼物上门,顿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她赶忙把炕上铺着的做了一半的羽绒被小心地收起来,腾出个位置给庄然,轻声说道:“快坐到热炕上暖和暖和。” 沈梨接过庄然手里的袋子,好奇地打开看了一眼。只见玉米被磨成了细细的粉,黄澄澄的,如同金色的细沙。她把玉米粉拿到厨房放好,又赶紧回屋问庄然:“用什么磨的粉?竟然这么细……” “村子里有一个房子,院子里有石磨。那石磨看起来闲置了不止三年五载,我回去后刷洗了好久,又鼓捣了很久才用上。”庄然微笑着回答道。 叶宵此时已经给庄然倒了一杯热水。庄然连忙道谢。他把背后的弩放到窗前的桌子上,然后端着水杯坐在炕边。走了几个小时的山路,他确实渴了,于是轻轻地吹了吹杯子里的水,小口小口地喝了起来。 沈梨看到庄然的弩,顿时饶有兴致地问他这次上山可想猎点什么。她感冒了几天,叶宵一直不肯让她出门,连去河边打水都是叶宵去的,沈梨都在屋子里憋坏了。 “路上看到了一些雪地里的脚印。”庄然说道,“不过不能确定是什么动物的,看起来像鹿之类的,但是体型上看又比鹿大的多。” 庄然的话成功激起了沈梨的兴趣。自从跟猎人老头学了一招半式以后,她一直想去猎点大型动物,老是下点套锁夹子陷阱捕几只山鸡野兔对沈梨来说太不过瘾了。但是狩猎可不是小孩过家家,没有武器的话,大型动物很难捉,逼急了打起来哪怕是被鹿撞一头可能都是致命的。不过现在有了庄然,两个人联手胜算就大了很多,何况他还有一把手弩。 叶宵看着沈梨兴奋的样子,不由得皱了皱眉,连忙打断她的幻想:“你的感冒还没好,不能出去,万一病情加重怎么办?” “你病了?”庄然听到叶宵的话,目光转向沈梨,眼中带着关切。但沈梨那充满活力的样子,似乎并不像是个病人。 沈梨挥了挥手,像是要赶走周围的冷空气,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满:“只是小感冒而已!早就好了,我现在感觉好得很!” “昨晚我还听见你在咳嗽呢。”叶宵不依不饶,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责备。 沈梨嘟了嘟嘴,她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不甘心,但她也明白叶宵的担忧是出于对她的关心。她知道再怎么争辩也没用。 既然强攻不行那就智取,硬的不行那就来软的。沈梨小鹿一般的眼睛转了转,一个计策在她脑海中形成。 她贴近叶宵,像小猫一样将头在叶宵肩膀上轻轻蹭了蹭,脸上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声音里带着撒娇的语气:“好姐姐,就让我和庄然一起去嘛!你刚刚也听到了,比鹿还大的动物呢!一个人捕猎太危险了,庄然来找我肯定是需要我的帮助,我们不能让他白跑一趟,对吧?” 沈梨的眼睛眨巴着,充满了期待,她的目光紧紧地盯着叶宵,仿佛在等待着她的同意。 叶宵沉默了一会儿,她知道沈梨说的有道理。庄然虽然有弩,但一个人狩猎确实太危险,而且沈梨在追踪猎物方面的确比庄然更有经验。两人合作,成功的机会无疑会更大。 “吃完饭再去,而且要多穿点衣服。”叶宵终于松了口,沈梨立刻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知道了知道了!姐姐最好了!”沈梨手舞足蹈地出去抱柴火去了。 沈梨和叶宵其实吃过早饭了,但是现在已经快到中午了,想到庄然赶路辛苦,一会又要去山里,她不好意思让客人空着肚子,于是开始张罗午饭起来。 她来到厨房,操作台上还摆着庄然带来的玉米粉。她打开袋子舀了两碗玉米粉倒进盆里,果然是磨的很细。 “花了不少时间磨粉吧?其实不用这么客气,拿着玉米粗碴子来就可以了!”叶宵知道石磨推起来很费力,之前都是用骡马来拉磨的,现在这种数九寒天的天气,这一袋子玉米面估计要兄妹三人齐上阵磨半天。 看起来确实是找沈梨来帮忙的,不然不至于这么花心思。 庄然知道叶宵明白自己的心意,客气的笑笑没说话。 和聪明人打交道是一件很舒服的事。 沈梨抱了柴火回来,生了火,叶宵往锅里添了一瓢水。 很快,锅里的水开了叶宵舀起一瓢滚烫的开水,小心翼翼地倒进装有玉米面的盆中。她一边倒水,一边用另一只手快速搅拌,动作熟练而有力。玉米面和热水迅速融合,变成了一团柔软而有弹性的玉米面团。 叶宵将玉米面团放在案板上,双手用力揉搓,直到面团变得均匀、柔软、有弹性,她满意地按了按,然后将面团分成了大小一致的8个小面团。她用一块干净的蒸布轻轻覆盖在面团上,让它们在温暖的空气中略微醒发。 趁着面团醒发的间隙,叶宵转身拿起三个拳头大小的土豆,她的动作熟练而迅速,土豆皮在她的削皮刀下轻轻脱落,露出了里面细腻的果肉。她将土豆切成细丝,然后又从储藏室取出一片新鲜的白菜叶,洗净后也切成了细丝。 锅里的油开始热起来,叶宵将土豆丝倒入锅中,用铲子快速翻炒,直到土豆丝微微变色。接着,她将白菜丝加入锅中,两种蔬菜在锅中欢快地舞蹈,叶宵的铲子像是指挥棒,引导着这场美味的交响曲。最后,她添上大约一瓢半的水,盖上锅盖,让土豆和白菜在锅中慢慢炖煮。 在灶火的加持下,锅里的汤很快就开始沸腾,气泡在汤面上跳跃,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叶宵将醒发好的小面团一个个用双手轻轻拍扁,然后用力地甩在煮汤的锅壁上,玉米面团紧贴着锅壁,被热汤的蒸汽慢慢烘烤。她扣上锅盖,让这几个玉米面团在蒸汽的包围中慢慢膨胀。 大概十分钟左右,叶宵打开了锅盖。 土豆在炖煮的过程中释放出了丰富的淀粉,使得汤变得浓稠,叶宵在汤里加了一些盐,用勺子舀着尝了一口,浓郁咸香,有一种沙沙的口感,非常好喝。 玉米面饼子已经蒸熟,它们紧贴着锅壁,表面柔软细腻,呈现出一种诱人的金黄色,边缘微微翘起,漏出紧贴锅壁那一面的焦脆。叶宵用铲子轻轻地将饼子从锅壁上铲起,每一个饼子都散发着玉米的香甜和淡淡的焦香。 叶宵将玉米面饼子逐个摆到盘里,又用一个搪瓷锅盛汤。庄然闻到香味,也到厨房来帮忙拿碗筷。 三人围坐在炕桌前,沈梨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玉米面饼子,焦脆与软糯两种口感在口中交织,浓郁的玉米香让她满足地眯起了眼睛。庄然也尝了一口贴饼子,又喝了一口土豆浓汤,对叶宵的厨艺赞不绝口。 “好奇怪,你的锅总像有魔法一样。明明一样的食材,你做出来的食物和庄妤做出来的总有云泥之别。”庄然真诚地说道。 叶宵微笑着回应:“哪里有那么夸张,食材有限大家凑合着吃吧。” 沈梨一边吃着,一边兴奋地和庄然讨论着等会儿去狩猎的事情。她的眼神中充满了期待,甚至饭都没吃完就急着要出门,看得出来这段时间在家里确实憋坏了。 吃完饭后,沈梨和庄然开始准备狩猎所需的物品。沈梨从墙上取下自己那把平日里常用的短刀,木质刀柄紧紧缠着红布已经略显陈旧,质朴的刀身看起来平平无奇,但是沈梨知道,末世前在道具管控这么严格的情况下,能有这样一把趁手的刀已经很难得了。她粗略回想一下,这把刀确实也陪伴她好久了。它杀过好几只丧尸,也崽过大小动物,是沈梨的得力伙伴。 沈梨取出一块粗粝的磨刀石放在身旁,左手轻轻握住刀把,刀刃朝上,让刀身平躺在自己的腿上。她的眼神专注而认真,仿佛在对待一件极其珍贵的宝物。 沈梨拿起磨刀石,沾上一点水,开始在刀刃上缓慢而有节奏地摩擦起来。一下、两下、三下……每一次的摩擦都带着一种坚定的力量。磨刀是一项讲究技巧的经验活儿,用力过猛会损伤刀刃,用力不够又不能将刀磨的锋利,非常讲究力道的把控。但这几年的磨砺让沈梨早已掌握了磨刀技巧,随着磨刀石在刀刃上的滑动,发出轻微的“沙沙”声,沈梨手里的刀也渐渐产生变化。 沈梨不时地停下手中的动作,将刀举到眼前,仔细观察刀刃的锋利程度。她微微眯起眼睛,用手指轻轻触碰刀刃的边缘,感受着那逐渐变得锋利的触感。 经过一段时间的打磨,刀刃变得越来越锋利,虽然达不到“吹发可过的地步”,但是她信誓旦旦的对庄然保证“可以轻松地切断一根细草”。 沈梨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成果,用一块干净的布将刀身擦拭干净。 然后,她站起身来,将刀别在腰间。那把短刀紧紧地贴在她的身体上,给她带来一种莫名的安全感。沈梨穿戴好棉衣手套,戴上那顶小狗形状的棉帽,蓄势待发。庄然也检查了一下手弩,又擦了擦羽箭,确保它的状态良好。 二人背起捕猎用的套锁和夹子陷阱,拎着短刀和手弩就这样出发了。 空气中弥漫着刺骨的寒意。呼出的热气在冰冷的空气中迅速凝结成白雾,又随风飘散。 “早点回来!”虽然心中知道沈梨和庄然在捕猎方面都很有经验,但这几年的野外生活经验告诉她,人在大自然和万物中其实是那样渺小微弱,沈梨冒冒失失的性格让叶宵有些担忧。所以沈梨一出房门她就追了出去,站在门口对着沈梨叮嘱道。 “知道了知道了!”沈梨头也没回,一边摆手一边蹦蹦跳跳的往前走,像个脱笼的小鸟一样。 叶宵站在门口,她的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薄的毛衣,寒风中,她的身体微微颤抖。她的双手紧握着门框,指尖因为寒冷而变得苍白。 “遇到危险别逞强,知道吗?”叶宵看着沈梨漫不经心的样子,忍不住又嘱咐起来。只是沈梨已经走远了一段路,她只能将叮嘱的话对着她的背影大声的喊起来。 感受到叶宵的担忧沈梨停下脚步,她把双手比成喇叭状放在嘴边,大声的回应着叶宵:“知道啦!放心吧!!!” 说完沈梨对只穿了一件毛衣的叶宵摆摆手,示意她外面冷,赶紧回屋里去。 叶宵虽然担心,但是也只能默默回屋等着去了。她转身回到屋内,轻轻地关上了门,但心中的那份牵挂却始终无法放下。她站在窗前,望着他们远去的方向,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之外。 第34章 猎一只大家伙 沈梨和庄然在森林里缓缓前行,前两次的雪下的都没有很大,但是踩在上面还是会发出轻微的嘎吱声。翻过一座小山头,他们又穿过了一片密集的松树林,松针上挂着晶莹的冰凌,像是大自然精心雕琢的艺术品。 松树林里,庄然看到了一串脚印。他蹲下身,用手指轻轻触摸着那些雪中的印记。 沈梨也盯着那串浅浅的脚印认真观察思考着,试图从中寻找线索。脚印的形状让她联想到了牛,但似乎又有些细微的差别,她无法立即确定是什么动物留下的。 “不是我之前看到的那串脚印。”庄然低声说道,他的声音在寂静的森林中显得格外清晰。 沈梨蹲下身来,手指轻轻触摸着雪地上的脚印,像是一位经验丰富的侦探在审视着犯罪现场的线索。脚印的形状很像牛蹄,那熟悉的两瓣印迹在雪地上显得格外清晰,但两瓣主要的印迹中间,似乎还有一个短小而深刻的印记,这让她联想到了某种动物的第三趾。而且与她记忆中的牛蹄相比,这些脚印显然要大得多。 看起来可能是某种野生动物的足迹,而不是她熟悉的家畜。 沈梨的目光在脚印和周围的环境之间来回扫视。她用手比量着脚印的深度和间距,心中默默估算着这动物的体积和重量。 “看起来是牛科的,体型很大,至少是家牛的两倍。看它一路上路过的地方草皮都被翻过,应该是食草的或者是杂食的,但是我以前从没在林子里见到过类似的动物。”沈梨比照着细节,她的语气中带着一丝不确定,但还是说出了自己的见解。 沈梨对捕猎痕迹的勘察比自己擅长很多,所以庄然对她的判断深信不疑。 经过短暂的商量,他们俩一致决定沿着脚印继续前进,希望能够找到这只神秘动物的踪迹。 二人的脚步声在森林的寂静中回荡,每一次踩踏都似乎在向森林深处的生物宣告他们的到来。 突然,一阵轻微的响鼻声打破了森林的宁静,沈梨和庄然循声望去,一个黄色的影子在远处一晃而过,虽然只是短暂的一个影子,但是沈梨和庄然确定有动物在灌木丛深处的林子中移动。 实实在在地看到猎物,这让沈梨的心跳不由自主地加速,她也说不清是紧张还是兴奋,或者还有一点害怕。她的手紧紧握住了手中的猎刀的刀柄,轻轻地从腰间抽出,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 沈梨示意自己持刀先前去探查,庄然摇摇头表示不同意,他觉得不应该让沈梨去冒这个险。 沈梨微微举起自己的猎刀,意思是自己手持短刀,靠近更有优势,而庄然的弩箭更适合在远处攻击。 虽然主观意识上庄然觉得让沈梨一个小丫头打头阵不像话,但是从客观情况出发,确实是最优解。庄然略微思考,也只能同意。 沈梨原本小鹿一般水灵灵的眼睛此刻已经变得像鹰一样锐利,她一边四处警惕着,搜寻着可能的动静,一边小心翼翼的拨开灌木丛边缘的枯枝,在尽量不惊动猎物的情况下往里面小步移动。 在这未知的森林中,人类的力量何其脆弱,任何一个小小的疏忽都可能导致危险,甚至可能丧命。 四周的树木似乎也在这一刻变得更加沉默,仿佛整个森林都在屏息以待,等待着即将揭晓的谜底。 沈梨和庄然的呼吸变得轻而浅,他们的精神高度集中,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任何情况。 沈梨一步一挪慢慢穿过灌木丛向深处靠近,很快,一只巨大的动物出现在她的视线中。 它的体型庞大,壮如犀牛,四肢健硕而发达,它的皮毛却是黄棕色的,身上的毛长且密集,自然地垂在两侧,仿佛是盖了一个小毯子在身上。它的背部隆起,形成了一个类似“驼峰”的高高凸起,而头上的牛角宽阔而强壮,像是两把锋利的弯刀。 此时,它正在刨着灌木丛中那些被冰雪冻僵的野果和草根。 沈梨屏住了呼吸,她的内心被这只“庞然大物”所震撼。它的肌肉发达,牛角坚硬,散发出一种野性的力量,让她感到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她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生怕任何微小的动作都会惊扰到这只巨兽。 庄然紧随其后,他的动作同样轻盈而谨慎。当他的目光落在这只野牛身上时,他的反应与沈梨如出一辙。他们都知道,这只动物虽然看起来像是牛,但它的体型和力量显然超出了他们的认知。 沈梨和庄然对视了一眼,他们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惊讶和紧张。这只动物看起来有牛的特征,但是显然不是他们之前见过的任何一种,它看起来就是绝对不好惹的家伙。 野牛似乎也察觉到了他们的存在,它停下了觅食的动作,开始警觉的打量起四周。它的耳朵微微颤动,仿佛在捕捉空气中的威胁。那双原本平静的眼睛在察觉到沈梨和庄然的存在后,瞪得滚圆,身体微微下蹲,四肢紧绷,像是随时准备爆发出惊人的力量。 沈梨的心跳在胸腔内猛烈地跳动,仿佛要突破束缚,逃出体外。第一次面对这么庞大的猎物,她的手指因为紧张而变得有些僵硬,她紧紧握着猎刀,指关节泛白,喉咙不自觉地吞咽了一下。她的视线锁定在那只野牛身上,野牛铜铃般的双眼如同深渊,透露出一种原始的野性和不可预测的危险。 沈梨能感觉到自己的每一次呼吸都变得沉重,空气中弥漫着紧张的气息,仿佛连时间都在这一刻凝固。 庄然的额头上也渗出了细密的汗珠,他的眼睛紧盯着野牛的一举一动,手中的弩箭随时准备发射。他的内心充满了矛盾:一方面,他知道他们不是这只巨兽的对手;另一方面,他也知道,逃跑可能会激起野牛的攻击本能。 他的思维在恐惧和理性之间摇摆,但他的外表却保持着冷静,这是多年狩猎生涯锻炼出来的本能。 野牛的鼻孔中喷出的热气在寒冷的空气中形成了一团团白雾,它的肌肉在皮毛下紧绷,仿佛随时准备爆发。沈梨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信息,她的心跳加速,她知道这是野牛即将发起攻击的前兆。 沈梨的内心非常害怕,虽然她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冷静是她唯一的生存机会,但是面对眼前的庞然大物,紧握猎刀的手仍控制不住地颤抖。 庄然用眼角的余光观察着沈梨,他能感觉到她的紧张,但是这样一味的耗下去肯定不行。他用眼神示意沈梨,由自己去分散野牛的注意力,让她趁机赶紧撤退。沈梨虽然害怕,但是她并不想让庄然替自己承担风险,她倔强地撇开了头。 庄然急的快跳脚,但是此刻又不敢有大动作,只能皱起眉头,示意沈梨这不是逞强的时候。沈梨也知道这种危急时刻任性不得,但是她不想每次有危险都被人保护。 野牛的耐心快被耗尽了,它不安地甩了甩尾巴,四周的灌木被扫落一片。 沈梨看了看眼前的野牛,最终还是选择妥协,听从庄然的安排。 庄然心里也很没底,他紧握弩箭的手心因为紧张而出汗,但是他知道自己没办法逃避。 看准机会,庄然突然向右边大幅度移动,他脚下的动作迅速而果断,就像是在森林中跳跃的鹿。野牛的注意力被他吸引,它扭过头,的眼睛紧紧盯着庄然,仿佛在评估这个新的目标。 沈梨抓住这个机会赶紧逃跑。 野牛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吼叫,那声音低沉而有力,仿佛是大地的震动,让沈梨的心脏猛地一跳。她感觉到了野牛的怒气,那是一种原始的、野性的警告,让她的血液几乎凝固。她担心庄然的安危,忍不住回头望去,只见庄然的身影在野牛的怒吼中显得异常渺小。 庄然的眼中闪过一丝决绝,他知道这是生死攸关的时刻,一味退缩逃跑只有死路一条。这只野牛虽然身躯庞大力量惊人,但是大块头往往不够灵活,如果自己能一直跟他拉开距离,说不定有一战之力。至少能保证脱身。 庄然的肌肉紧绷,迅速从箭囊中抽出一支弩箭,搭在弩机上,瞄准了野牛的眼睛——那是它最脆弱的地方。 如果能一箭命中野牛的眼睛,那么就能大大地削弱他的战斗力。 野牛的前蹄开始刨地,泥土和雪块被它的力量抛向空中,伴随着一声震耳欲聋的怒吼,它像一道黄色的闪电,向庄然冲了过来,硕大的牛角在冬日的冷空气中明晃晃的,像是死神的镰刀。 庄然的心跳加速,但他的头脑却异常清晰。他知道,他只有一次机会。 就是现在! 庄然的身体在野牛冲来的瞬间做出了反应,他向旁边一跃,同时扣动了弩机的扳机。弩箭带着呼啸声飞出,直指野牛的头部。 时间似乎在这一刻放慢了脚步,沈梨的眼睛紧紧盯着那枚弩箭,她的呼吸几乎停止。她看到弩箭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然后—— “噗”的一声,弩箭准确地射入了野牛的颈部,野牛的冲击势头猛地一顿,它发出了一声痛苦的嘶吼,但并没有立即倒下。 庄然的脸上闪过一丝失望,他知道这一箭并没有致命,那么接下来的局势就变得很危险了。他赶紧撒腿向远处跑去,跟野牛拉开距离,同时观察着准备着下一次的攻击。 不过庆幸的是,虽然这一箭没有给野牛造成致命伤,但至少减缓了野牛的速度。 野牛的脖子开始有鲜血流出,它的眼中充满了愤怒和痛苦。它转过头来,用那双充满血丝的眼睛盯着庄然。虽然身体受到了伤害,但野性的力量让它依然站立着,它的牛角依然锋利,它的怒火依然炽烈。 庄然没有时间思考,他知道野牛马上就会再次发起攻击。他迅速地从箭囊中抽出另一支弩箭,一边跑动着一边准备再次射击。 沈梨看到庄然蓄势瞄准的一箭射偏,也意识到了形势的严峻。虽然害怕,但是这种时候她不能弃朋友于不顾。原本向林子外逃跑的她调转了方向。 沈梨紧握着猎刀,一边跑一边用眼睛盯着野牛的后腿——那是它力量的源泉。她的心跳在胸腔中猛烈地跳动,呼吸也因为剧烈跑动变得急促,但她不顾一切地从野牛的身后冲了过来。 野牛似乎也感受到了来自后方的威胁,它的身体微微转动,做出了本能的防御动作,它的肌肉紧绷,试图同时面对庄然和沈梨。 庄然抓住了这个机会,他的手指稳定地扣动弩机,又一箭射出,这次他没有贸然攻击野牛的眼部,而是瞄准了野牛的身体,箭矢穿透了野牛的皮毛,准确无误地命中了野牛的腹部,带出了一抹鲜红。 野牛吃痛的嚎叫声在森林中回荡,它的痛苦和愤怒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令人心悸的咆哮。 它的四蹄在雪地上刨动,双眼瞄准了庄然,准备发力。 就在这时,沈梨已经冲到了野牛的身边,她的动作迅速而果断,她对着野牛的后腿猛砍了两刀。刀刃砍在野牛的肌肉上,发出了沉闷的声响。野牛刚准备攻击,此时腿部吃痛,打消了原本攻击庄然的计划。它后退了一步,调整身位,试图用自己的头部去拱身下的沈梨。 沈梨看着巨大的牛头对着自己冲过来,心中一慌,但在这生死关头,她本能地抱住了其中一只牛角。 野牛感受到沈梨抱住了它的角,一仰头,试图将沈梨甩飞。沈梨的身体被抛起来,她感到自己的身体在空中不受控制地晃动,但她的双臂紧紧抱住牛角,不敢有丝毫放松。 庄然看到沈梨跟野牛缠斗,心中一紧,他迅速地发射弩箭,想要帮助沈梨。但此时野牛背对着他,这一箭只射到了野牛的屁股,并没有造成太大的伤害。 看到一箭射出不起作用,庄然赶紧又搭一箭飞出,这一箭射到了野牛另一只后腿上。 野牛前后受攻,两只腿和脖子、屁股都受了伤,顿时怒不可遏,头上的角被沈梨抱住,它晃了几下不能挣脱沈梨,于是目光锁定了一旁的大树,低着头向树干冲了过去,试图撞死沈梨。 沈梨见状,内心一紧,大呼不妙。她迅速反应,赶紧撒开了抱着牛角的手。 沈梨从野牛身上掉下来,摔在地上,全身剧痛,眼冒金星,嘴里感受到一股腥味。她的身体在雪地上滑行了一段距离,然后停了下来。 野牛因为惯性撞上了树,它的牛角深深扎进了树干,树木的裂响在森林中回荡,但野牛似乎对这种伤害毫无所觉,它转身又面向沈梨,眼睛中充满了狂暴和愤怒,带着一种几乎疯狂的决绝,刨着蹄子又一次蓄力后向沈梨冲去,它的每一步都重重地踏在雪地上,留下深深的蹄印。 它的目标只有一个——沈梨。 沈梨从地上爬起来,飙升的肾腺上素让她暂时忘掉了身上的疼痛,此刻她的心跳如鼓,咚咚咚的在胸腔狂跳不止。她看着身中数箭的野牛,吐出嘴里的血沫,大口地喘着粗气。手臂被摔的发麻,她不得不改用双手持刀,她的脚步扎稳,身体微微前倾,打算正面迎击这头发疯的野牛。 庄然看到野牛仍在跟沈梨死磕不放,心里很急,他快速调整了自己的站位,从箭囊中迅速又抽出一支弩箭。 不能急,要冷静。庄然在心里告诉自己,如果这一箭再偏,沈梨可能因此丧命。他的目光锐利,手指稳定地扣在弩机上瞄准着,汗水沿着他的鬓角流下,但他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目标上。 冷静下来的庄然呼吸变得缓慢而深长,他的眼睛紧紧盯着野牛移动的步伐,寻找着最佳的射击时机。 他的手指轻轻一扣,弩箭带着破空之声飞出,直击野牛的右眼。 这一箭精准无比,野牛发出了一声痛苦的哀嚎,它的动作猛地一滞,但仍然因为惯性向前冲去,将沈梨顶飞。 沈梨的身体在重力的作用下划出一道不情愿的弧线。她的视野在旋转中变得模糊,只有零星的光线和树梢的轮廓在她的视网膜上快速掠过。 她的头部撞击到雪地,那一瞬间,她的世界被剧烈的疼痛所充斥。沈梨感到自己的头骨在撞击下产生了震动,那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痛感,让她的眼前瞬间闪过一片白光。肩膀和背部承受了大部分的冲击力,肌肉和骨骼在重压下发出了抗议。肺部在撞击中被压缩,呼吸变得困难,她感到一种窒息的压迫感。 沈梨的身体在雪地上滑行了一段距离,直到完全停止。 她躺在那里,全身的疼痛开始汇聚成一股撕裂的痛感,从她的背部、肩膀、头部蔓延到全身。她的肌肉在颤抖,每一次微小的动作都会引起新的疼痛。 尽管如此,沈梨的意识仍然保持着清醒。她的眼睛紧紧盯着那头逃向树林深处的野牛,它的身体上插着几支箭,毛发上血迹斑斑,在雪地上洒下了一串红色的足迹。野牛的逃跑动作显得有些蹒跚,但它仍然在努力逃离,它的生命力在这一刻显得异常顽强。 庄然迅速跑到沈梨身边,他的声音中充满了关切:“你怎么样了?”他低头检查沈梨的伤势,看到她的衣服被撕裂,棉絮从破口中翻飞出来。 沈梨的呼吸逐渐平稳下来,她开始尝试移动自己的手臂和腿,尽管每一次动作都伴随着疼痛。她的手指在雪地上摸索,寻找着可以支撑自己起身的力量。 虽然痛苦,但她仍然坚强的对庄然说:“我没事,死不了,先别管我,快去追牛!” 沈梨知道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她不想让这头受伤的野牛逃脱。 庄然犹豫了一下,但他知道沈梨说得对。他抓起沈梨的猎刀,顺着野牛留下的血迹,向林子深处追去。 沈梨躺在雪地上,脸上沾满了雪水和泥土,呼吸在寒冷的空气中形成了一团团白雾,她的心跳在逐渐恢复平静。她感到一种深深的疲惫,但这种疲惫并不是失败的标志,而是一种战斗后的宁静。尽管身体上的疼痛如潮水般涌来,她的内心深处却涌动着一种难以言喻的满足感。 啊,好想睡一觉。 第35章 吃不完的牛肉 庄然追上了那头受了重伤的野牛,一人一兽在树林深处展开了一场残酷的较量。 被逼到绝境的野牛的眼中闪着绝望的光,每一次冲击都带着破釜沉舟的决绝。庄然的肌肉紧绷,每一次挥刀都凝聚了他全部的力量和意志。最终,随着一声沉闷的倒地声,野牛不再动弹。 庄然瘫倒在野牛的尸体旁,大口喘着粗气,汗水滴落在他脚下的雪地上,很快消失不见。他感到筋疲力尽,但他也担心沈梨的安危。 庄然短暂休息片刻,挣扎着站起身,脱力后的他每一步都像是踩在棉花上,但他还是靠着意志力将沈梨背回小屋。 叶宵听到了开门声,手中的针线活儿瞬间掉落在地。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脸上写满了担忧和惊恐。沈梨此刻的样子,让她的心紧紧揪起。 “我的天,怎么搞成这样?”叶宵的声音颤抖着,她的声音在寂静的小屋中回荡,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哭腔。她小心翼翼地从庄然的背上接下沈梨,仿佛在处理一件易碎的珍宝。 沈梨身上没有明显的伤口,但她的呼吸很弱,脸色也不好。叶宵推断沈梨大概受了内伤。 “别担心。”看着叶宵焦急的神情,沈梨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想要安慰叶宵,但因为疼,她的笑容看起来有点奇怪,“我没事,摔了两下而已,只是小伤。”沈梨轻声说道,“我们猎了一头很大的野牛哦!牛还在林子里,去晚了怕是要被狼啃了,你们快去拖回来!” 自己九死一生弄回来的牛,如果被狼捡了便宜,沈梨估计要呕血三升当场气死。 “都伤成这样了,还惦记着牛呢!”叶宵又心疼又无奈。 “头晕恶心,估计脑震荡,呼吸起来胸腔痛,不知道肋骨怎么样,有可能骨裂……”沈梨不嘻嘻哈哈了,躺在炕上跟叶宵严肃地说起自己的身体情况。 她这样说完,叶宵心中也有数了。她安顿好沈梨,穿戴好,背了个小挎包就准备出门跟庄然一起去找野牛的尸体。 出门前,她又看了一眼炕上的沈梨,此时沈梨已经沉沉睡去,叶宵又往灶膛里添了一些木柴才不放心地离开。 走出小屋叶宵才发现时间已经不早了。按照庄然的描述,野牛的尸体离小屋有一段不短的距离,叶宵抬头望向天空,天边的最后一抹余晖正在迅速消失,她不知道能不能在夜深之前赶回来。 叶宵转身从工具间找了一些绳索之类的工具,又拖出了两块大木板一样的东西,每一块上面绑着一根结实的绳子。庄然好奇地打量着这个简陋的装置,它看起来只是几块木板随意地钉在三根削尖的圆木上。 “这是爬犁,”叶宵解释道,“沈梨做的。虽然简单,但在雪地里比轮子车好用。” 庄然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他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 叶宵笑着继续说:“雪地里,轮子车容易陷进去,但爬犁不会。它与雪地之间的摩擦小,接触面大,滑行起来更轻松。” 时间紧迫,庄然和叶宵没有时间唠家常,他们迅速地拉着爬犁出发了。穿过了森林,他们回到了猎杀野牛的地点。幸运的是,野牛的尸体还躺在原处,已经被冻得僵硬。 叶宵看到这只巨大的野牛,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她难以想象庄然和沈梨是如何与这样的野兽搏斗并活下来的。这只野牛的体型庞大,肌肉发达,即使在死后,仍然散发着一种不可侵犯的威严。 “这看上去得有几百斤?”叶宵打量着地上的牛,说道。 “不止吧。应该是有上千斤了。”庄然回答,此刻他的声音中带着一丝自豪。 叶宵听了庄然的话,露出了非常惊讶的表情。乖乖,这得吃多久。 面对这个庞然大物,搬运的难度超出了叶宵的预期。现在它冻僵了也不好肢解,而直接搬肯定是不现实的。叶宵的眉头紧锁,她知道他们需要找到一个有效的方法来搬运这头野牛。 他们几次尝试都不行,最后叶宵找来一根粗木头,她利用杠杆原理翘起野牛的一角,庄然趁机将爬犁塞到野牛身下。这个过程需要极大的力量和精确的配合,二人几次尝试,最后费了好大的劲,才将野牛的尸体拖上爬犁。 虽然两个爬犁在野牛面前显得很小,但它至少比空手搬运要轻松得多。叶宵和庄然分别拽着一个爬犁,一起拖着野牛往前走。 一路上走走停停,回到小屋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虽然身体极度疲惫,但将这头野牛拖进小屋的一瞬间,庄然的心中却有一种完成任务的满足感。 灶膛里的火已经熄灭,火墙上的挡板没有推进去,屋里的温度比他们离开时低了许多。 叶宵抱了一些柴火开始烧炕,很快屋子逐渐恢复了温暖。庄然也不再像初次来时那样拘谨,他也熟悉地去柴房抱了一些柴火回来,生了西厢房门口的小炉子。 拖着沉重的野牛折腾了一路,两个人都感到筋疲力尽。他们没有精力去洗漱,也没有胃口去吃东西,只想尽快休息。庄然把牛丢在厨房的地上就和叶宵道了晚安,二人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倒头就睡,连梦都没有做,直接进入了深度睡眠。 天边刚露出鱼肚白,叶宵便被厨房里窸窸窣窣的声音唤醒。她警觉地从炕上坐起,透过门缝,看到庄然正弯腰在晨光中肢解昨日猎获的野牛。确认是庄然后,她紧绷的神经松懈下来,披上棉外套,抵御着清晨屋内的寒意。 她一边系好棉衣的扣子一边走进厨房。一夜没生火,室内的温度很低,呼吸还带着白气,这时候光穿毛衣可不行,棉衣是一定要穿的。 庄然抬头看到叶宵起床了,笑着向她问好。野牛肉已经被去头去尾剥皮剔骨,肢解得差不多了,现在厨房的锅里、盆里、桶里都装满了新鲜的野牛肉。 厨房的地面上,肉碎和骨头渣子混着血水,一片狼藉。叶宵从灶膛里扒出一些草木灰,均匀地撒在弄脏的地上,等草木灰吸收了油脂和血水就用扫把扫起来,地面就神奇地恢复了整洁。 虽然野牛本身很重,但去掉头、剔去骨头、掏出内脏之后,剩下的纯肉大约只占一半左右。即便如此,这些肉也足够两家人度过一个冬天了。想到这里,叶宵的嘴角不自觉地微微上扬,但随即她又想到了躺在炕上受伤的沈梨,心情一下子又变得沉重起来。 沈梨的伤势始终牵动着叶宵的心。她轻手轻脚地回到主屋,坐在炕边观察着熟睡的沈梨。沈梨的呼吸很重,似乎每一次呼吸都要花费她很大的力气,她的身上有很多块青肿,熟睡的脸上伴随着每一次呼吸也带着一丝痛苦的痕迹,这让叶宵的心中充满了担忧。 “咳~咳~”沈梨似乎感觉到了叶宵的目光,轻咳了两声后醒了过来。叶宵见状,俯身关切地问道:“醒了吗?要喝水吗?” 听到沈梨清醒了,在厨房的庄然也敲了敲门,得到叶宵的允许后他推门进屋。从昨天开始他就很担心一直昏睡的沈梨,在厨房听到她转醒就赶紧进来看一眼。 沈梨挣扎着要起身,看到门口的庄然后,脸上突然带着一丝尴尬,她小声的在叶宵的耳边说:“我想……我想上厕所……” 叶宵理解沈梨的难为情,尤其是在庄然在场的情况下。但是人有三急耽误不得,她迅速去外面将夜壶拿进来。 庄然看到叶宵手里的夜壶,脸上也露出了一丝尴尬。他在心里埋怨自己贸然进来考虑不周,实在是唐突了。 “那个,我去挑点水回来。”庄然随便找了个借口转身就跑了,甚至连帽子和手套都忘记戴。 沈梨上完厕所后,叶宵将夜壶拿到外面倒掉,并仔细清洗后放在窗下的角落里。她回到屋内,看到沈梨又躺下了,便关切的问道:“今天感觉怎么样?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沈梨柔声安慰叶宵:“还好,比昨天感觉好一些了。牛呢?” “一睁眼就是牛牛牛,你倒是多关心自己的身体!放心吧,那头野牛昨天夜里就搬回来了,现在都切块马上准备下锅了!”叶宵打趣道。 听到那头野牛完整的被搬回来,沈梨终于放心了,咧开嘴笑的很灿烂。 “我去给你倒杯水,一会你起来喝点粥。”叶宵看沈梨很有精神,也放心不少,从热水瓶给她倒了杯温水喝。 叶宵照顾完沈梨便回到厨房继续忙碌。她将分解出来的野牛肉切成方便取用的小块,拿到外面摆在之前晒蘑菇的晾布上等着寒冷的空气将它们冻实,这样被冻过的肉就不会粘在一起,每次用只取一块回来更方便。 庄然挑水回来,看到叶宵已经将牛肉放在屋外一块用布崩起来的晾晒架上冷冻,他上前捏了捏,只这一会的功夫,竟然已经冻了三四分了,冬日的严寒让肉块迅速冷却,看来不等吃完饭他们应该就可以把这些肉收起来了。 庄然担着两桶水,推门进屋,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厨房里,灶火正旺,锅里的水沸腾着,水蒸气在空气中缭绕,让整个空间变得像仙境一样,朦胧又温暖。 庄然把水倒进水缸里,水桶和缸撞击,发出清脆的响声。他走近了,这才注意到叶宵已经脱下了厚重的棉衣,换上了一件高领的素色毛衣,腰间系着一个碎花布蕾丝边的围裙,在厨房的灶台前忙碌着。她的动作轻盈而熟练,仿佛在跳一支优雅的舞蹈。飘散的蒸汽,锅里炖煮的咕嘟咕嘟声,食物的香气,还有眼前温柔的少女……这温馨的一幕让他有那么一瞬间有一些恍惚,似乎已经忘记了现在还是到处狼藉的灾后。 “在做什么好吃的?”庄然忍不住问道,他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期待。 “没什么特别的,煮了一点小米粥,蒸了一碗萝卜熏鱼,还有上次没吃完的玉米面贴饼子。”叶宵手里拿着一个木勺,轻轻搅动着锅里的小米粥,粥的金黄色在晨光中闪烁着温暖的光泽,仿佛是金色的液体阳光。 厨房里弥漫着小米粥的淡淡甜味和米香,叶宵看着锅内的变化,待粥完全粘稠不断冒起小泡就用一个乳白色的搪瓷瓶将锅里的粥舀了出来。掀开另一口铁锅的锅盖,蒸汽扑面而来,在蒸汽下面静静躺着的,正是一大海碗白萝卜块蒸熏鱼。碗底的白萝卜经过蒸制已经变得晶莹剔透,清甜的气息与熏鱼的咸香和旁边两个玉米饼的朴实香气交织在一起,让忙碌了一早上肚子空空的庄然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叶宵用两块毛巾垫着海碗的两边,小心翼翼地将白萝卜蒸熏鱼从锅里端上来。因为沈梨还在躺着休息,所以叶宵和庄然今天要在西厢房吃饭。 叶宵的手艺很好,小米粥煮得黏稠软烂,带着小米特有的一点甜味,白萝卜因为铺在熏鱼的下面,此时吸饱了熏鱼的油脂和香味,风味独特,而玉米面贴饼子虽然是上一顿吃剩的,但是被复蒸过的饼子比第一顿口感上多了一些柔软,掰碎了掺进粥里,又香甜又管饱。 “先凑合吃点,晚些时候我们煮点牛肉吃。”叶宵把饭菜在西厢房的炕桌上摆好,招呼庄然快吃,自己则端着一碗小米粥先去喂沈梨。沈梨还在养伤,不适合吃太多的盐,于是她只拣了一小块熏鱼,更多的是挑了一些吸了汤汁的萝卜当小米粥的配菜。 虽然叶宵嘴上说是凑合一顿,但其实对庄然来说,这已经是非常很丰盛的一餐了。毕竟他们兄妹三人平时的饭菜食材非常有限,除了土豆、红薯就只有玉米,今天能吃到一些熏鱼或者小米粥就已经是难得的美味。 叶宵喂沈梨吃完粥才回来吃饭。庄然虽然很饿,但是很细心的给她留了很多,她吃不完也不想浪费,叫庄然一起又吃了一点。 吃完饭,外面的野牛肉也冻好了,叶宵把所有野牛肉都均匀的分成两份,一份让庄然带回去,另一份自己和沈梨留下。但是考虑到庄然他们有三张嘴要吃饭,而且粮食也没有她们多,她又从留下的那一堆牛肉里匀了一点给庄然。 至于牛头、内脏和骨头这些不好处理的部位叶宵就留下了,尤其是牛头和骨头,很重不说,肉也没有多少。而内脏部分,叶宵打算一会就把它们煮了吃掉。 所以,中午就吃萝卜白菜牛杂汤怎么样? 第36章 白萝卜牛杂汤 叶宵给锅里添了一大锅水,选了两块大棒骨洗干净,又削了两根白萝卜,一起丢进锅里用小火慢慢煮汤。而趁着煲汤这个时间,她正好处理野牛的内脏部分。 叶宵将切成大块的牛百叶浸到一盆开水里,并用筷子不断搅动三四分钟后,捞出放在案板上,趁热用力揉搓上面的黑色的膜,一边揉搓一边在另一个装满清水的盆里冲洗干净,经过这样反复的清洗后,牛百叶就变得很干净了。 牛肠和牛肺是最不好清洗的,牛肺需要不停的向里面灌水再排出,反复十几次直到它变白。叶宵嫌它太麻烦了,而且她和沈梨也不是很喜欢吃,于是干脆先丢外面去冻起来。 牛肠清理起来也很费事,而且看上去也很脏,但是不论是烹炸煎煮烤,牛肠吃起来都是很香的。这也是庄然和叶宵愿意费这个精力去处理它的原因。 要清洗牛肠,得先用筷子插进去辅助从里到外的翻面,然后用清水和少量的盐反复冲洗,去除里面的污垢和残留物。如果洗不干净,牛肠的腥臭味道就会很重,煮出来的东西就很难吃。洗肠子的过程怎一个酸爽了得,叶宵全程屏息皱眉,差点干呕出来。庄然看到叶宵痛苦的表情,忙接过来表示自己可以帮忙。叶宵也不跟他客气,把盆推到庄然的面前就赶紧到一边缓缓。 在庄然洗牛肠的时候,叶宵开始着手处理牛肚。牛肚相较于牛肠来说就比较好清理了,只需用手先在水里搓洗几遍,冲干净后再入冷水锅焯水两三分钟,最后捞出洗干净,切成小块就算处理完了。 但要说最好处理的,那肯定是牛心,只要在流动的水下冲洗干净血水,挤干水分就可以等着下锅了。 庄然在一边看叶宵逐一清理这些千奇百怪的内脏,一边惊讶的露出“斯国一”的神情,满脸的敬佩。 处理牛杂确实费了不少功夫。叶宵仔细地将内脏分类,每一份处理好的牛杂都分成三等份,一份切成小块一会用来煮汤,另一份打算让庄然带回去,最后一份则冻起来留着日后和沈梨慢慢享用。 家里的水缸因为清洗这些内脏几乎见底。庄然看着空荡荡的水缸,二话不说默默地挑起水桶去河边担水,直到重新装满水缸。 叶宵打开锅盖,先前丢进去的牛骨和白萝卜此时已经香味扑鼻,等水蒸气散去,叶宵看到锅里的底汤已经煮得差不多了,原本清澈的汤水此刻已经变得醇厚,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叶宵用汤勺舀了一点骨汤,轻抿了一口,浓郁的滋味在她的舌尖流转,她忍不住又喝了一口。 她点了点头,满意地将洗切好的牛杂一股脑丢进牛骨汤里。铁勺在微微发白的汤中划过,留下一圈圈涟漪,她很期待今天的作品将会有怎样的呈现。 叶宵盖上了锅盖,让汤在锅里慢慢炖煮,牛骨的精华与牛杂的鲜美在时间的催化下逐渐融合。炖汤,最耗的就是时间,但叶宵从不急躁,她知道好东西总是值得等待的。 等待的过程很枯燥,叶宵搬了一个小板凳,坐在灶台旁边,一边看着锅里的汤和灶里的火,一边手里织着一件毛线袜子。北斗七星的斗柄已经指向西北方了,叶宵猜现在应该已经立冬了吧,往后天气会越来越冷,她想要给自己和沈梨每人织一双合脚的毛线袜子,不然一旦脚上生了冻疮,可是会反反复复很难好的。 她选了一个焦糖色的毛线给沈梨,毛线是从一个帽子拆下来的,拆下来的毛线用热水烫煮几分钟,毛线就会恢复原本的状态,再缠成毛线团,装进一个塑料袋里,这样就算织的时候毛线团滚到地上也不会弄脏。 叶宵的手指灵巧地上下翻飞,毛线在她的手中仿佛有了生命,逐渐编织成一个筒状的袜子。她的动作熟练而有节奏,每一次针脚的穿梭都显得那么自然。 灶台的火光映照在叶宵的脸上,烘烤的人暖暖的。她的眼神专注而平静,仿佛在这一刻,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只剩下她和手中的毛线,以及锅里慢慢炖煮的汤。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锅里的汤开始散发出更加浓郁的香气,牛骨和牛杂的精华完全融入了汤中,每一滴都充满了滋味。感觉炖煮的时候差不多了,叶宵放下手中的毛线,站起身来,轻轻地揭开锅盖,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让她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 她用勺子搅拌了一下汤,牛杂和萝卜在乳白色的汤汁里翻滚,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牛杂被切成了均匀的小块,有的还带着点儿筋头,有的则是软嫩的肉块,它们在汤汁中吸饱了滋味,看起来饱满有食欲。 萝卜则是切成了大块,经过长时间的炖煮,已经变得透明,几乎要融化在汤里。它们吸收了牛杂的鲜美,同时又中和了肉的油腻,让人看着就觉得清爽。 叶宵把在外面劈柴的庄然喊回来喝汤,又从橱柜里拿了两个深斗笠碗,每人装了满满一碗。 庄然给汤里加了一些盐就开动了,而叶宵的口味偏重,她要给自己调制一碗蘸料。 上次吃烤兔烘的辣椒粉末还有一些,她把烘干烤糊的辣椒末装到小碗里,又加了些盐、味精、白砂糖还有一把炒香的白芝麻,淋上一点点的热油,又从锅里舀了一点汤,搅拌成糊浆后就是一碗香喷喷的蘸碟。煮好的牛杂蘸上去香辣开胃,简直像是被注入灵魂!再抱着碗一口热乎乎的汤喝下去,味道太赞了。 今天的午饭没有做主食,叶宵和庄然轮流喝了点汤吃了些牛杂和萝卜就作罢。剩下的牛杂汤原封不动的继续在锅里用小火煨着,什么时候饿了随时都可以吃一点。 下午的时候沈梨睡醒了,叶宵用蜂蜜冲了一杯温水喂她喝,可能是睡饱了的原因,她看起来精神好了一些。 “在煮什么这么香?是野牛肉吗?”沈梨问。 “是牛杂萝卜汤。” 叶宵考虑到沈梨一直躺着也不舒服,就用两个枕头叠在一起做靠背,让沈梨靠在炕的角落坐着。 “我给你舀一碗去。”叶宵说着就下了炕,她怕沈梨冷着,又翻出一个夹棉带绒毛镶边的棉坎肩给沈梨穿上,然后就转身去了厨房盛汤。 炖了一整天的牛杂更加软烂,里面的萝卜晶莹剔透,几乎入口即化。 沈梨喝了整整一碗还停不下来。 太香了~ 庄然本来应该在今天一早就回家的,但是沈梨的情况让他内心感觉到愧疚,而且最重要的是,肉太多了!!!如果他一个人搬来搬去,大概得来回折腾三趟。爬犁虽然在雪地好用,但是爬山可不行。 好在在上山前,庄然跟庄妤嘱咐过:如果他两天没有回家,那就意味着可能遇到了不测——或许是打猎时的受伤,或许是被其他事耽搁。无论哪种情况,只要两天过去他仍未归来,她们就在第三天前往小屋会和。 在家中,庄妤和庄沫沫焦急地等待着哥哥的归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随着夜幕的降临,她们的担忧也随之增加。当两天的时间终于过去,她们心中的不安达到了顶点。第三天的曙光刚刚划破天际,她们便急忙赶往小屋,心中充满了对哥哥安危的担忧。 然而,当她们推开小屋的门,眼前的情景让她们又惊又喜——庄然正坐在厨房的小板凳上,有滋有味地吃着果干。他看起来安然无恙,还在厨房跟叶宵有说有笑。 庄妤和庄沫沫的心中顿时涌上一股复杂的情绪,看到哥哥平安无恙自然是最重要的,但是对他未能及时回家的也有一丝责怪。 庄然看到庄妤不悦的神情,连忙解释道:“不是我不想回家,实在是猎了一头千斤重的野牛,牛肉太多,我一个人带不回去,又不想来回跑几趟。就只好在这里等着你们来咯!” 听到哥哥猎了只大块头,庄妤惊喜不已。庄沫沫也开心的快跳起来。庄沫沫好奇地问牛在哪里,她想看看一千斤重的牛有多大,但是庄然告诉她,牛已经被宰杀分成一小块一小块的了。 庄沫沫有点失落,但是一想到有吃不完的牛肉,她又觉得这不算什么了。 几个人站在厨房说了会话,庄妤才发现没见沈梨,她疑惑的问叶宵:“沈梨姐姐不在家吗?” 说到沈梨,庄然情绪马上就低落了起来。他低声说:“沈梨猎牛的时候受了伤,现在还在休息养伤。” 听到沈梨受伤,庄妤惊讶又担心:“哪里受伤了?严重吗?” 叶宵看着兄妹二人的神情,忙宽慰道:“应该也没有大碍的,只是得休养些时日而已。” 庄妤担心沈梨,想进去探望一番,叶宵这才想起几个人还站在厨房说话,忙请大家进主屋去坐。 沈梨经过两天的休息,精神状态明显好了很多,至少已经不像第一天回来那样整日昏睡了。 庄妤进来的时候她已经穿好衣服,倚靠着墙角坐着。 庄妤一进屋子看到沈梨的样子便知道她是伤的很重了,她偷偷看了一眼庄然懊悔的表情也就明白了他为何不肯直接回家。 明明一起出去打猎,最后自己毫发无伤而沈梨却险些丧命,他觉得自己要对这个结果负责。虽然留下来也不能做什么,但是让他带着牛肉拍拍屁股就走人,他觉得也说不过去。 所以庄然才又多待了两天。好在沈梨这两天身体也在慢慢恢复,他也就放心了。 兄妹三人这次没有留下来吃饭。她们坐下来吃了点榛子和圆枣子果干,又喝了杯茶,稍作休息就一起回去了。 临走,叶宵又从储物箱里拎了两条鱼给庄妤。庄妤哪里肯收,连连摆手几乎要拔腿就跑。 “你们在山下应该很少有鱼吃,这是上次我跟沈梨入冬后在河里捞的,不是什么珍贵的吃食,只是带回去尝个鲜而已!”叶宵追着把鱼一直往庄妤怀里塞。 庄妤不好意思一直收叶宵他们的东西,她面对叶宵的热情,一时间手足无措。最后还是庄然接过了两条鱼,道了谢。 兄妹三人就此启程回家。 第37章 扫雪 清早的天空如灰色的斗篷,沉默地覆盖着大地。 叶宵仿佛听到了它的低语,知道这样的天气预示着马上就会有一场大雪。她匆忙往返,从柴棚多抱了一些柴火回来,又赶到河边去担了几桶水回来将水缸装满。 不出所料,到下午的时候,忧郁了许久的天空终于张开了它的魔法宝箱,将无数洁白的羽毛撒向大地。 不同于初雪的羞涩和轻柔,这场雪带着冬季特有的深沉和厚重。雪花不再犹豫,它们大胆地在空中旋转、跳跃,仿佛是一群优雅的舞者,在冬日的舞台上尽情展现它们的舞姿。不一会儿,森林就被这洁白的帷幕所覆盖,每一棵树、每一片叶子都披上了银白色的外衣。 沈梨受伤后在炕上躺了一个多星期,伤病终于恢复了一些,至少能够下炕活动自如了。 她走到窗前,将手掌贴在冰凉的玻璃上,透过窗户,她的眼睛追随着那些飘落的雪花。 她想起了八岁生日时收到的八音盒,里面藏着一个会下雪的水晶球。那时的她,生活在温暖湿润的南方,从未想象过,有一天她能在现实中目睹这样壮观的雪景。 叶宵在厨房里忙碌着,她是个闲不下来的人,此时正在处理秋天采回来的一小盆松子。 那些松子经过早上冷水的浸泡和蒸汽的温润,外壳早已经变得柔软。她将它们从蒸锅里捞出,迅速放入冰冷的水中,让它们在温差中紧缩。如此一来,炒制的时候松子就会自然“开口”,吃的时候就方便多了。 “雪还没停吗?”松子在冰中冷却还要一点时间,等待的这会功夫,叶宵解下系在身上的碎花围裙,打算回主屋炕上休息一会。一进门,她看到沈梨跪在椅子上扒着窗户看雪,随口问道。 “已经变小了,但是还没有停的意思,应该还会再飘一会小雪吧!”沈梨目不转睛回了叶宵的话。 “窗边温度比屋里凉很多,你不穿棉衣,当心又感冒!”叶宵一边说着一边找出一件松软的短棉衣递过去。 因为阴天的原因,今天一整天灶火不断,屋子里比平日暖和些,于是沈梨只穿了一件鹅黄色“三紧式”毛衣,里面套了一件元宝领衬衫。衬衫的尺码似乎偏大一些,袖子有一些长,有一截露在毛衣的袖口外,她索性将衬衫的袖口整个外翻,挽在毛衣袖口之上。 “你什么时候比我妈都啰嗦了?!嘴太碎会老的快哦!”沈梨嘴上吐槽,但是手却接下了叶宵递过来的棉衣,老老实实的穿上。 自打入冬以来,沈梨不是生病就是受伤,叶宵不仅要照顾沈梨,还要全力承担屋里屋外的活计,沈梨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但眼下的情况,除了听叶宵的话老老实实养着等康复,她也做不了什么。 “雪这样下下去,不知道要积多厚。我们得趁着积雪还不深,扫出一条道路来,不然要是下的久了,怕是难出门了。”沈梨眼看着雪已经有一拃厚,她不禁担忧起来。 被沈梨这样一提醒,叶宵也觉得应当如此。只是家里只有一把短的扫把,是收了高粱后叶宵用高粱秸秆摸索着扎的,扫扫室内的土尘还好,拿来扫雪就显得太小了,而且高粱扫把太软,用来扫浮雪还可以,一旦积雪到一定厚度,就扫不动了。 “得再扎一把更大的扫把才行,柴房还有一些高粱秸秆没烧完,我去挑一些重新扎一把大的扫把。另外还得弄一个推雪的工具才行。”叶宵来到窗前,看着外面的积雪,忧虑的说道。 “推雪的工具我来想办法。”沈梨自告奋勇,一个转身扶着桌子从椅子上下来,推门就去工具棚翻找有用的材料了。叶宵则去另一边的柴房挑选扎扫帚的高粱杆。 叶宵在柴房里仔细挑选着高粱秆,她的手指轻轻滑过每一根秆子,寻找着那些粗细均匀、长度适中且挺直的。只有这样的高梁杆绑出的扫帚不仅形状会更加规整,而且耐用性也会更强。她在一堆待烧的柴火堆里精心挑选了一大捆高粱杆抱进屋子。 雪渐渐停了,但冬天的寒风依旧在窗外呼啸,屋内却因为热炕和火墙的温热而显得格外舒适。 叶宵坐在炕上,周围是一堆经过精心挑选的高粱杆,它们静静地等待着被赋予新的生命。 她拿起一把锤子,轻轻地在木制炕沿上敲打着高粱杆,每一次敲击都让杆子变得更加松散,为接下来的扎制做好准备。随着敲打声在屋内回响,高粱杆逐渐失去了原有的僵硬,变得更加柔韧。 敲打完毕,叶宵将高粱杆浸入灶锅中,锅里是用来烧炕的热水。这一步是为了将高粱杆和穗变得更加柔软,便于后续的扎制。 在灶台前,叶宵将经过处理的高粱杆一一排列,用锋利的刀子轻松地将它们切割成一致的长度。每一根杆子都被她仔细地检查,确保没有毛刺和不平整的地方。然后叶宵才回到炕头,开始扎制扫把。 她将切割好的高粱杆一束束地整理好,拿起一根结实的细尼龙绳,从扫把的底部开始,熟练地缠绕。她的手指灵巧地在麻绳间穿梭,每一次缠绕都紧实而有力,高粱杆在她的手中逐渐形成了一把扫把的雏形。 为了给扫把一个坚固的支撑,叶宵又回到柴房中挑选,最终选中了一根勉强直一些的粗树杈。她用刀子切掉多余的枝杈,剥去粗糙的外皮,露出光滑的木杆。叶宵将这根树杈扎进扫把的中心,一边在外面添加高粱杆一边用尼龙绳一圈又一圈地缠绕,直到扫把变得密实又厚重,木杆也紧密地包裹进扫把里。 随着最后一圈尼龙绳的缠绕,叶宵将绳子紧紧拉实,然后用剪刀剪去多余的绳头。一把由高粱杆和树杈制成的扫把,就这样在她的巧手下诞生了。 她把手里的扫把举高,认真审视着自己手中的作品。虽然看起来丑陋粗糙了一些,但是她拿起新制作的扫帚,随意地在炕面上试了试。扫帚在炕的表面上划过,带走了扎扫把留下的灰尘和碎屑。 叶宵满意地点了点头:“至少比上次扎的那一把已经好多了,如果能多做几次,一定可以越做越好!”她反复打量着自己做的扫把,满意地自言自语道。 扎好的扫把放在炕头,热气很快就会将这把扫把烘干,然后就可以带出去用了。 现在她要到工具棚看下沈梨的推雪工具做的怎么样了。 沈梨此时正在用手工锯费力地锯一个厚塑料桶。她将桶的底部锯掉,再从桶口将整个桶身一切两半,最后再在桶口附近钉上一个木棍做把儿,一个推雪的工具就算完成了。接下来只需要用砂纸打磨木棍,再用火将塑料的四周燎光滑就可以了。 叶宵打量着这个奇怪的铲雪工具,用手挥舞两下,它轻飘飘的,不知道用来铲这些厚厚的雪好不好用。 沈梨却一脸淡定,她对自己的发明很有信心。 既然雪停了,沈梨和叶宵就不急这一时半会了去扫雪了。忙活了一上午,现在两个人的肚子轮流咕噜噜乱叫,叶宵觉得还是先祭五脏庙重要。 叶宵从外面装鱼的箱子里挑了一条鱼拿进厨房,她将鱼放入一个瓷盆中,用冷水浸泡,耐心等待它自然解冻。不多时,冰层就逐渐消融,鱼身恢复了柔软。 解冻后,叶宵开始清理鱼。 她用一把锋利的刀子熟练地刮去鱼鳞,鳞片在水中轻轻飘散。接着,她用一把钢勺挖去鱼腮——这是鱼呼吸的器官,需要彻底清理,而钢勺的弧度用来挖鱼鳃刚好合适。最后,她用剪刀剪开鱼腹,清理出内脏,不然鱼胆会让鱼肉发苦。 清理完毕后,叶宵用清水将鱼彻底冲洗干净,确保没有残留的杂质。她用干净的布轻轻擦干鱼身上的水分,为接下来的烹饪做准备。 锅里倒入两勺食用油,然后耐心等待油热,直到油锅轻微的冒烟,这时候就是油温升高的表现。她将灶里燃烧的木柴夹走两块到旁边的冷灶里,保持油锅小火。 将鱼轻轻放入锅中,用小火慢慢煎制。叶宵紧紧盯着锅里正在煎制的鱼,确保鱼皮不会煎焦,而是变得金黄酥脆。 随着鱼皮逐渐变得金黄,叶宵撒入少许细盐,盐粒在热油中迅速融化,渗透进鱼肉中,增添了一抹鲜美。她用锅铲轻轻翻动鱼身,确保每一面都煎得均匀。 当鱼的两面都煎至金黄酥脆,叶宵知道这是出锅的最佳时机。她用两个锅铲小心地合力将鱼盛出,放入一个干净的盘子中。 这是一道很简单的煎鱼,好不好吃全看鱼的本身。叶宵选的是一条不算大的鳊花,这种鱼肉质鲜美,脂肪含量丰富,但又肥而不腻,煎着吃也能够保持肉质的嫩滑和香味。煎制的过程中只需要一点盐巴提味就够了,如果用太多的配料和调料,反而会画蛇添足。 叶宵将煎好的鱼装盘端上桌才开始制作主食。因为今天的主食是快速又方便的玉米面糊糊,只要两分钟就能轻松搞定。 叶宵在锅里倒入三大碗清水。随着水温的上升,锅内开始发出轻微的咕嘟声。叶宵耐心等待,直到锅里的水完全沸腾,翻滚着冒出热气。这时,她从橱柜里取出庄然上次带来的玉米面,粒粒金黄,散发着淡淡的玉米香。叶宵用刚刚舀水的碗擦干做量杯,舀出一碗半的玉米面,这是她经验积累下来的比例,足以煮出两大碗玉米糊糊,而且既不会太稀,也不会太稠。 她将玉米面缓缓倒入沸腾的水中,同时迅速地用长柄勺搅拌。锅里的玉米面与水迅速融合,形成了一个旋转的金色漩涡。叶宵的动作快速而有力,确保每一粒玉米面都能均匀地吸收水分,同时也防止了糊底或者煮得太稠。 大约一分钟的时间,玉米面糊糊就煮好了。叶宵迅速地将糊糊盛出,倒入两个大碗中。金黄色的糊糊表面还冒着热气,散发着朴素的玉米香气,闻起来似乎带着玉米原始的甜味。 叶宵将玉米糊糊也端上桌,与煎鱼摆在一起。沈梨已经迫不及待洗好手,拿起筷子准备品尝了。 玉米糊糊很烫,两人一边吹一边吃,这一餐虽然简单,但是因为糊糊烫口,所以吃的很慢。 煎鱼的酥脆与玉米糊糊柔软细腻的口感形成了完美的搭配,在落雪的冬日,温暖的食物总是让人产生额外的幸福感。 沈梨突然想起庄然说过,叶宵的厨房好像有魔法,总是能将平凡的食物做出不简单的味道。 她现在这一刻,无比赞同庄然的说法。 吃完饭,沈梨主动包揽了收拾碗筷和厨房的工作。这是她最近作为伤病号能做的为数不多的家务之一。 叶宵则穿戴好帽子围脖和手套,全副武装去院子里铲雪。 她站在房门口,鼓足勇气才推开门,一股冷风扑面而来,她深吸了一口冷空气,感受着冬日的清新和凛冽。但是,铲雪是一项必要的工作,尤其是在这样的大雪天,不能逃避。 飘飘洒洒大半天的雪有小腿那么高,叶宵要在天黑之前将雪铲到一堆,防止晚上再下雪。 叶宵手持沈梨做的铲雪板,双手握住木柄末端,右脚用力踩住铲雪板,借助身体重力将铲雪板斜着往雪下踩,直到将雪从底部铲起来,然后双臂用力,铲起雪块后再利用惯性将清雪板上的雪扬到一边。 这个板子是用厚塑料桶改造的,非常硬挺又轻便,用来铲雪简直是神器。叶宵一边铲雪一边惊叹,她不得不敬佩沈梨的想象力,竟然能想到用这种东西制作清雪的工具。 叶宵的动作有节奏地重复着,她的身体因为运动反而在寒冷中逐渐暖和起来。门口附近的雪在她的努力下,逐渐变成了两个低矮的小雪堆。 随着天色渐渐变暗,叶宵加快了铲雪的速度。她希望能够在天黑之前完成这项工作,尽可能的多清理出一片区域。她的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微的汗珠,但她并没有停下来休息的意思。 天彻底黑了,叶宵放下铲雪板,拍了拍手套上的雪,然后回到了温暖的屋中。 叶宵带着一身的寒气和雪的气息走进屋内,刚一进门,就被一股诱人的香味所包围。那是沈梨精心炒制的松子的香味,它们在上午就已经泡好,现在经过沈梨的烹饪,散发出了松子特有的香气。 沈梨俯身在灶台前,锅里是正在炒着的噼里啪啦乱响的松子。 虽然只有一小钵的松子,但是沈梨炒的非常用心。她知道松子的炒制需要慢火且勤翻动,耐心和恰当的火候也是必不可少,这样才能保证松子的香味被完全激发出来,同时保持其脆嫩的口感。 松子在锅里发出轻微的噼啪声,沈梨一刻不停地翻动着,确保每一颗松子都能均匀受热。随着时间的推移,松子的颜色逐渐变得金黄,表面也泛起了一层薄薄的油光。 沈梨知道这是松子炒得恰到好处的标志。 当松子不再在锅里跳跃也不再有响声,沈梨知道这就是所有松子都炒熟的表现。她赶紧用漏网将松子从锅里捞出,均匀铺在一个盘子里,让它们稍微冷却一下。 松子的香味在厨房里弥漫开来,让人忍不住想要抓一把尝一尝。 叶宵闻到这迷人的香味,忍不住赞叹:“好香啊,没想到你还藏了一手好手艺。” 沈梨嘿嘿一笑,仰起脸:“独门秘制,祖传配方,不传女也不传男!哎你快去洗洗手来尝尝。” 叶宵迅速地清洗了铲雪后冰冷的双手,然后接过沈梨递过来的一把松子。每一颗松子都成功“开口”,外壳轻轻一捏就裂开了,露出里面金黄诱人的果仁。 叶宵将果仁放入口中,那香脆的口感和松子特有的油脂香气立刻在口腔中弥漫开来,让人感到无比的满足和幸福。 真香啊! 一天中,最幸福的一刻莫过于此了吧?叶宵看着因为炒松子抹了一鼻子黑灰的沈梨,低下头偷偷笑了起来。 第38章 玉米面窝窝头 叶宵站在厨房,面前的案台上摆着玉米面、沸水,还有一些简单的工具。 这是最后一点玉米面了,叶宵决定把它们做成窝窝头。 玉米真是个好东西,高产,好种植,管饱,还能做出很多花样来。她想着,等明年春天她们也要种一些玉米。 叶宵记得庄家兄妹那里有玉米种子,希望来年春天可以用手上有的高粱、红豆和白菜种子去换一点玉米和小麦。按理说,庄家兄妹应该不会拒绝的吧?谁不想自己的饭桌上,有丰富多样的食物呢? 叶宵将玉米面倒进盆里,再一点点注入沸水,一边倒一边用筷子搅拌。玉米面在热水的作用下,就会渐渐变得柔软而有韧性。叶宵用力地揉着面团,感受着手里的变化。不一会儿,面团揉好了,她熟练地将其分成一个个小剂子,然后捏成窝窝头的形状,整齐地摆放在蒸笼里。 蒸制的过程中,叶宵开始准备做菜。 昨晚就泡在水里的香菇现在已经吸饱水分,他把香菇洗净,同辣椒一起切成碎末。牛肉是选了一小块牛腱子肉,解冻后也切成小块的肉末。 锅中倒油,油热后放入牛肉煸炒,牛肉在锅中滋滋作响,渐渐变色。接着放入香菇丁,香菇的香气瞬间弥漫开来。再加入红红的辣椒沫,锅气立马变得刺激起来。叶宵不停地翻炒着,她闻到有浓郁的香味飘出来混杂在一起,趁这个时候往锅里倒入一大碗泡香菇的水。 这道菜要用小火煨上一会,微微带一点汤汁才更好吃。 玉米面已经是用热水烫过的,锅里的窝窝头在水开后再蒸个十几分钟就差不多了。叶宵估算着时间,掀开了锅盖。 锅盖一掀,一股热气扑面而来,带着粮食的醇厚香味。叶宵微微眯起眼睛,透过蒸汽仔细观察着锅里的窝窝头。一个挨着一个的窝窝头圆润饱满,色泽金黄,模样虽不似精细点心般精致,却自有一种质朴的可爱。 叶宵忍着烫,伸手快速将蒸屉窝窝头捡到盘子里,蒸汽的热度让她不停地吹着气。八个拳头大小的窝头一个挨着一个的从锅里拿出来,她轻轻掰了一小块尝了尝,热水烫过的面团经过蒸制微微带着一点劲道的口感,玉米的香甜在舌尖蔓延开来,充满了整个口腔。 叶宵满意地将窝头端进屋里,沈梨还在热炕上熟睡。叶宵将手里拿着的窝头凑到沈梨的鼻子下,那浓郁的香味悠悠地钻进沈梨的鼻腔,她的鼻翼微微动了动,接着缓缓睁开了眼睛。看到叶宵手中的窝窝头,沈梨又使劲闻了闻。 叶宵把窝窝头拿开,笑着说:“快起床啦!” 沈梨懒懒地伸了一个懒腰,她又眷恋地裹了裹被子,但目光始终落在叶宵手中的窝窝头上,那金黄的色泽和袅袅的热气仿佛带着无尽的诱惑。 “别懒了!快起床!刚出锅的窝窝头可香啦!”叶宵一边说着一边去厨房,另一口锅里煨着的牛肉蘑菇酱应该好了,她要赶紧将它们盛出来。 牛肉酱端进来的时候,沈梨已经穿好衣服,正站在脸盆架前洗脸。洗脸盆架原本是在厨房的一角,冬天来了以后叶宵将它挪进西厢房的窗前。 沈梨从热水壶里倒了一些水,她伸手试了试水温,这个热水壶的保温性不太好,放了一晚上后,热水已经变温水,洗脸倒是刚刚好,不冷不热。 沈梨将香皂用手搓出泡沫,认真搓洗脸和脖子,再用盆里的温水冲洗干净。她拿起毛巾擦干脸,又拿起牙刷,挤上一点牙膏,认真刷起牙。 牙膏是从村子里搜罗到的,带着淡淡的薄荷味,看日期其实已经过期几年了,不过用起来好像也没什么异样的感觉。 末世后大部分人都还在用这些过期的东西,尤其是洗衣粉洗洁精牙膏肥皂这些日化产品。 最开始大家还对过期的东西有点抵触,但是久而久之也都习惯了。其实也有一些大的聚集区恢复了一些日用品的生产,不过大多都是小作坊经营,卖的贵不说,也不太好用。还不如这些过期的东西受欢迎。 她认真地刷着牙,上下左右,每一颗牙齿都不放过,嘴里泛起微微的泡沫。刷完牙后,她用清水漱了漱口,反复几次,直到嘴里没有了牙膏的味道。 洗漱完毕,沈梨感觉整个人都清爽了许多。她将脸盆里的脏水端到屋外倒掉,又用院子里堆着的雪擦洗干净脸盆才回屋。 屋内,叶宵已经将饭菜摆在炕桌上。金黄的窝窝头和浓郁的牛肉蘑菇酱摆在一起,看起来非常有食欲。 沈梨撸起袖子直奔桌子,她拿起一个窝窝头,用勺子将牛肉酱满满地填入其中,一口下去,连窝窝头带牛肉一起,那丰富的味道瞬间在口腔中炸开。 “真香啊!这牛肉带着汤汁,蘑菇味也很浓,绝了!!”沈梨嘴里塞的满满,却还是忍不住含糊不清地赞叹。 又是收获沈梨好评的一餐,叶宵满意地笑了笑。 吃完饭,二人利索地穿好衣服。天气渐冷后棉衣已经退居二线,沈梨和叶宵出门都穿上了厚厚的羽绒服。 羽绒服蓬松柔软又轻便,轻轻一拍,便有一小股气流从绒毛间溢出。叶宵拉上拉链,拉链顺畅地滑动,发出“呲啦”的轻微声响,领口处的一圈绒毛贴合着他的下巴,带来丝丝暖意。 沈梨也快速地整理好自己的衣服,她又戴上了那顶小狗帽子,帽子是那种带有护耳的款式,柔软的绒毛覆盖着耳朵,仿佛给耳朵穿上了一件温暖的小棉袄。沈梨把帽子的护耳放下,遮住了耳朵的边缘,又系上一条围巾遮住嘴巴,只露出自己一双明亮的眼睛。 一切准备就绪后,她们便准备去拾一些柴火回来。 虽然秋天的时候她们已经砍了很多木柴,但是显然她们对这个冬天的寒冷程度还是预估不足。这才刚下两场雪,柴火的消耗速度已经大大超过了预期。如果不趁着天还没有变得太冷去补充一些柴火,怕是难以坚持到春天。 沈梨的伤势已经大好,只是保险起见还是尽量避免干重体力的活。捡些柴火倒是没什么大碍,全当是外出散步了。 叶宵装了一保温杯的热水,斜挎在身前。这个保温杯的杯套是她自己无聊的时候织的,皮粉色的粗毛线,上面歪歪扭扭的钩了一个小花,虽然看起来技术有点不尽人意,但是实用性还是不错。冬天外出的时候带点热水,可以有效驱寒。 二人一人背了一个背篓,又去工具棚拿了一把斧子和一把柴刀便出了门。 沈梨和叶宵沿着那条通往山林的小路走着,虽然冬日的寒风依旧凛冽,但阳光洒在雪地上,像是铺了一层闪闪发光的钻石。积雪深厚,每走一步,她们的小腿都会陷进雪里,得费点劲儿才能拔出来。不过,沈梨似乎并不在意这些,她走在前面,呼吸的热气在围巾外面结成一层白霜。 在屋里待得太久,这会儿能出来走走,对她来说就像是小鸟飞出了笼子,心情自然好得不得了。她索性摘下围巾,深吸一口冰冷的空气,感觉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 叶宵跟在后面,看着沈梨活力满满,也很开心。 “你慢点走,别摔了。”叶宵小心提醒着。 沈梨回头做了个鬼脸,说:“才不会!” 沈梨和叶宵踏进了银装素裹的树林,冬日的积雪像是给大地披上了一层厚厚的白色毛毯。太阳已经完全升起,阳光洒在她们身上,带来一丝丝暖意。 叶宵和沈梨在林子边缘停下,一人喝了一杯热水暖了暖身子,稍作休息就抓紧时间立马开工了。 她让沈梨站在一旁,自己则拿起柴刀,对准那些低矮的树枝,手起刀落,利落地砍下来。 沈梨也没闲着,她手脚麻利地收拾着叶宵砍下来的树枝。她把大一些的枝杈整理好,捆成一捆,准备拖回去;小一些的零碎柴火则扔进了背篓里。 两人就这样默契地配合着,一个砍,一个捆,不一会儿,地上就整齐地堆起了两垛木柴。 叶宵和沈梨继续挥动柴刀,削下更多的碎柴,直到两人的背篓都装得满满当当。 一口吃不下一个胖子,叶宵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对沈梨说:“差不多了,再多也背不回去了,我们今天就先回去吧。” 沈梨点了点头,两人便开始往回走。背上的背篓沉甸甸的,但她们的脚步却没有慢。 回来的时候路过河边,叶宵又顺手将已经重新结冰的取水口重新敲出一个窟窿。 自从那场铺天盖地的大雪之后,通往河边的小路就被厚厚的积雪给封住了,走起来确实不容易。叶宵用沈梨制作的清雪工具清理出了一条小道。但即便是这样,偶尔洒出来的水在路面上结了冰,又滑又硬,人走在上面得格外小心,一不留神就会摔个四脚朝天。 无奈之下,叶宵想到用雪来烧炕的法子。而河边打回来的水,她们就只用来做饭和饮用,这样一来,日常水的用量就会大大减少。算下来,两天去河边取一次水就足够了,不用再天天冒着寒风和摔跤的风险。 虽然可以减少取水次数,但是她们还是要经常去河边,不然取水的窟窿一旦冻实,冰层可能会达到一米以上,再想在这么厚的冰层打个窟窿,那可要费很大的事了。 叶宵想着,要是有一些煤渣就好了,煤渣铺在这条雪路上,摩擦力增加,就不会容易摔倒。之前在山下的村子里倒是有见过煤,不过她们几次下山都有很重要的东西要搬运,当时煤的需求等级没有那么高。到如今,她倒是有些后悔,当初应该再勤快一些,多跑几次的。 如果有煤,那样烧炕就能省下不少力气,她们就不用每天辛辛苦苦地砍柴了。叶宵还记得,她们计划明年要在主屋里加个小炉子和暖气。如果真的能加上,那煤就变得必不可少了。 她在心里默默地列了个清单:玉米、小麦、盐、新炉子、暖气、煤炭……明年要做的事情真是一件接着一件。但现在,最重要的还是确保能平安度过这个冬天。 幸运的是,她们现在有了不少食物储备。不然,光靠那些红豆、高粱和白菜萝卜,这个冬天还真不好熬。叶宵想着,等春天来了,她们还得计划着种些什么,养些什么,好让来年的冬天不再那么艰难。 沈梨走了过来,看到叶宵一边走路一边若有所思的样子,便问道:“想什么呢?” 叶宵回过神来,笑了笑说:“没什么,就是想着明年的事儿。” 沈梨嘿嘿一笑:“明年的事儿明年再说呗,这个冬天还没过去呢!” 叶宵想了想,也对。 立冬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从最近越来越冷且频繁降雪的情况看,估计已经到了小雪的时节。冬天最冷的日子就要来了,她不禁担心起这房子的保暖性能来。或许,她应该先检查一下墙壁和窗户,看看有没有漏风的地方,添些稻草或是挂上布帘来加厚保暖层。 回到家里,天色尚早,因为出门早,现在不过下午时分。叶宵有些后悔当初没有留下一块机械表。那时候她们更需要的是能填饱肚子的粮食。现在粮食充裕了,她又开始想念有手表的日子,可以随时知道时间,不用总是看太阳的位置来判断。 早上的窝窝头还剩了几个,叶宵将它们放在笼屉上隔水热了一下。牛肉蘑菇酱已经吃完了,叶宵并没有打算再做新的菜。她从罐子里舀出一些绵白糖,热腾腾、软绵绵的窝窝头沾着糖,甜丝丝的,也别有滋味。 家里的土豆和红薯已经吃掉了大半,萝卜和白菜也渐渐变少了,干辣椒只剩下两串挂在墙上。不过,鱼和牛肉还比较充足,干蘑菇和干野菜也还有一些。这些干货都很容易保存,只要泡点水,就能恢复得和新鲜的一样。叶宵心里想着,明年要记得多采集一些,这些可是过冬的好食材。 熏鱼和熏雪鹿肉都是美味,但制作它们需要不少盐。叶宵担心,如果明年没有新的食盐补给,可能就不能再做这些了。她考虑着,到时候可能只能做一些鱼干和肉干来代替。 冬天的夜晚来得特别早,好像午饭才刚吃完没多久,屋子里就渐渐暗了下来。对于沈梨和叶宵来说,蜡烛是珍贵的物资,用一点就少一点,没有地方可以补充。所以,一旦夜幕降临,她们就只好早早地上炕休息。 这一晚,沈梨躺在温暖的炕上,却怎么也睡不着。她在床上翻来覆去,像烙饼似的。叶宵看着沈梨睡不着的样子,轻声问她:“怎么了,睡不着吗?” 沈梨叹了口气,轻轻“嗯”了一声。 “我在想,怎么能弄个灯。”沈梨的声音在黑暗中显得有些无奈。没有灯光的夜晚总是特别漫长。 叶宵虽然也很想有个照明的东西,但是这玩意确实不好弄。 沈梨沉吟片刻,灵光一闪:“我以前在书里看过,古人利用蜂蜡制作蜡烛。我们之前采蜜时发现的那个蜂窝,应该就有蜂蜡。” 叶宵对此却一无所知,她好奇地询问:“那蜂蜡长什么样?有了蜂蜡又该怎么将蜂蜡制成蜡烛呢?” 沈梨也被这个问题难住了。她对蜂蜡的认识,仅限于儿时偶然获得的零星信息,至于具体的制作方法,她也是一知半解。 看到沈梨沉默不语,叶宵意识到她们都对这门技艺不甚了解。她回想起过去老人们常用的煤油灯,心想,若是能找到煤油,那该多好。 她们曾途经许多荒废的城镇和村庄,那时她们只关注于食物和生存,从未留心过煤油这样的物资。 叶宵将自己的想法与沈梨说了一番,沈梨听后也觉得,煤油灯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前提是,她们得找到煤油。 沈梨和叶宵越讨论越兴奋,二人兴致勃勃的一直聊到深夜。 玉米、小麦、盐、新炉子、暖气、煤炭,还有……煤油。 叶宵的清单上,又多了一笔。 第39章 煎豆包 柴棚才刚刚充盈起来没几日,气温却如同断了线的风筝一般,直线下降。 沈梨静静地站在窗前,目光透过那有些模糊的玻璃向外望去。狂风如同一群疯狂的猛兽,卷着雪花肆意奔腾,无数的雪花仿佛白色的幽灵,在天地间呼嚎着,张牙舞爪。她下意识地紧了紧身上的棉衣,呼出的热气瞬间在窗玻璃上凝成一片洁白的白雾,她心中默默估量着,此时外面的气温恐怕已经跌破了零下三十度。 这场从前天开始的大雪,在这三天里断断续续,几乎没有停歇。 积雪以惊人的速度越积越深,已然没过了大腿。沈梨望着那白茫茫的一片,心中担忧不已,倘若这雪继续下下去,恐怕很快就会有齐腰深。 而伴随着这铺天盖地大雪的,是呼啸不止的狂风。一刮就是两三天不停歇。即使是去柴棚拿些柴火这样短短的路程,视线也会被风雪遮蔽,几乎看不见人影和道路。 沈梨和叶宵已经三天没敢出门了。 趁着今天中午雪停的那一丝难得的空档,沈梨和叶宵得抓紧时间去河边提水。 三天没出门,叶宵很担心取水的冰窟应该已经冻实了,不去看一眼,她实在不安心。本来她想着自己一个人去就好,但雪虽然停了,北风却依旧强劲得吓人。沈梨想,通往小河边的路怕是早已被风雪摧残得面目全非,根本无法正常通行。她心中满是担忧,不放心叶宵独自前往,所以坚持要结伴而行。 二人刚一出房门,呼啸着的狂风就如同顽皮的孩子般猛地扑来,差点将水桶一下子掀飞出去。沈梨惊慌失措地赶紧捂住水桶,生怕这点家当被风卷走。地上的雪花被狂风卷起,打在脸上,带来刀割般的疼痛。 “这风真是刺骨锥心。”沈梨的声音被风撕扯着,几乎听不清楚。 “你说什么?”走在前面的叶宵回过头问。 “我说!”沈梨摘下围巾,大声的重复道:“太冷啦!风~好~大!” 叶宵紧走几步回到沈梨面前,她放下手里的清雪工具,摘下棉手套,温柔地将沈梨摘下来的围巾又重新围好,言语中中充满了关切:“风大,灌多了要拉肚子的。” 平日里总是嫌叶宵啰嗦的沈梨,此刻在这狂风的冲击下也变得格外“老实”。她的眉毛上挂满了晶莹剔透的冰珠,双手被冻得不由自主地颤抖着,她费力地将围巾又往上用力拉了两下,直到围巾盖住鼻子,只露出两个眼睛,试图以此遮挡住那仿佛能穿透一切的刺骨寒冷。 冷风一下子就穿透了沈梨和叶宵的棉裤,直打在腿上,让沈梨有那么一瞬间以为自己是在寒风中裸奔。 通往河边的路此时被积雪覆盖得厚重无比,几乎难以前行。叶宵挥舞着铲雪的工具,在前面奋力地清理道路,在狂风的阻挠下,她挥动的每一下都显得格外吃力。沈梨则在后面提着桶,小心翼翼地跟着。等叶宵累了,俩人就互换位置,就这样轮换着,一点一点地清出一条勉强能够通行的小路。只是刚刚清理完的路没多久就又被风吹起来的雪铺上,看来回去的路上又要重新清理了。 明明距离并不远的路程,在这种恶劣的天气下却像是长征一般艰难,硬是走了半个多小时才到达河边。沈梨和叶宵将冰窟窿重新敲碎又挑满两缸水,一个中午的时间就悄然过去了。 “今年的冬天,好像比往年来得早,而且更冷一些。”当沈梨把最后一桶水倒进水缸,她忧虑地说。 叶宵将除雪的工具放好,刚刚迈进家门,就听到沈梨在轻声碎碎念。叶宵将紧紧缠绕在脸颊的围巾和头上的帽子摘下来,露出被冻得通红的脸庞。叶宵微微点了点头,也附和地“嗯”了一声。 前几日没觉得,近日风大得惊人,看来她得给自己和沈梨重新做新的棉裤了。 另外,屋门是木头材质的,本来就没有那么严丝合缝,寒风从房门的门缝中吹进来,让屋子变得格外寒冷。纵然这几日灶火总是烧到后半夜才熄灭,只是棉被在这样的冷风侵蚀下显得仍然有些单薄。还好之前叶宵用心地缝了一床大大的羽绒被,此时便派上了用场。然而,叶宵看着那不断灌进冷风的门缝,心中暗暗思忖着,觉得还是有必要给屋门缝制一个厚重的门帘。 “得做个门帘,不然这屋子怎么烧都不暖,一到后半夜就跟冰窖似的。”叶宵一边把围巾、手套和帽子放好,一边语气坚定地说道。 沈梨对缝缝补补的针线活儿并不拿手,她没有搭腔叶宵的话,只是在心里盘算着,这雪要是一直下个没完,家里的柴火不知道能不能撑得住。她担心的不是齐腰深的积雪能不能让她踏进林子,而是即使能进去,那些被雪埋了许久的柴火也是湿漉漉的,根本点不着火。 房子后面的灌木丛边,那些细细高高的、叫不上名的树或许能派上用场,她想,如果柴火真的不够了,也只能去那里砍一些来应急。至于柴火太过潮湿的问题,不知道将木材放在干燥又热乎的火炕上会不会将它们烘干呢? 明年一定一定一定要多砍些柴火!绝不偷懒了!沈梨在心里暗暗发誓。 沈梨在忧虑不久之后的柴火问题,叶宵则更关心今晚北风肆虐下小屋的保暖性。此时她已经在西厢房的炕上翻找着可以用来缝制门帘的材料了。在她眼里,一些平日里穿不着的棉衣、厚毯子、破被子都可以完美利用上。 沈梨虽然帮不上缝纫的忙,但她手头也有其他的活计。 今天的早饭和午饭已经并作一顿解决了,但晚餐还是个问题。沈梨随意地翻了翻储藏室,目光最终落在了那些被遗忘的红豆和高粱上。她突然想起来最早收获的红豆和高粱已经很久没有在餐桌上出现过了,红豆那沙沙糯糯又甜甜的口感此时涌现在脑海里,勾起了她的食欲。 那今晚就吃红豆好了!沈梨在心里想着。 红豆要怎么做好呢?沈梨仔细在脑海里搜寻关于红豆的记忆,她想到小时候在乡下外婆家吃过的一道家常点心——煎豆包,那甜甜的味道到现在还萦绕在她的心头。虽然具体的做法她已经记不太清楚,但她决定凭借模糊的记忆尝试一下。 沈梨记得外婆曾经说过,泡过的豆子更容易煮熟。于是她把红豆放在一个大碗里,加上足够的水,让豆子慢慢吸收水分,变得更加饱满。她不时地用手指轻轻搅动,看着豆子在水中轻轻摇曳,仿佛在唤醒它们沉睡的生命力。 大概泡了半小时左右,她将红豆整盆端到外面,借助严寒让豆子冻结。 接着,她又去储物间舀了满满一碗高粱米,准备捣成细粉,便是这道“煎豆包”的主要材料了。 没有石磨,只有一个石臼。尽管这样磨粉的效率不高,但幸运的是她们每次需要的量也不多。沈梨坐在灶膛前,一边烤着火,一边用石杵用力地舂打石臼里的高粱米,直到高粱米裂开,露出了里面细腻的粉末。 她一边舂,一边回忆着外婆忙碌的身影,那种感觉既熟悉又遥远。石臼发出沉闷的响声,每一声都像是在诉说着过往的故事。 沈梨将舂好的高粱粉筛过,去掉了粗糙的外皮,只留下最细腻的部分。她把筛好的高粱粉放在一边,准备用来做点心的外皮。她用手指轻轻触摸着粉末,感受着那种细腻而温柔的质感。 石臼太小,一碗米得分三次舂,等全部磨成粉,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叶宵缝制门帘的进度也相当不错,这主要得益于门帘是在一块废旧的褥子上改制的,省去了不少麻烦。只是褥子比门的高度短了一截,叶宵需要在底部接上一段,再缝上一些重物,让门帘在风中不会飘起。 随着屋内光线变暗,叶宵的缝纫工作也变得更加费力,她低头专注于手中的活计,几乎要把头埋进膝盖上的棉布里。沈梨点燃了一根蜡烛凑近,光线突然变亮,叶宵抬头,这才意识到外面的天已经黑了。 她把针线插在一个布包上,揉了揉酸胀的眼睛。厚重的门帘被移到炕上,叶宵跳下炕,伸了个懒腰,又转了转脖子,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身体。 “红豆应该冻得差不多了,我去拿进来。”沈梨披上外套,边说边打开门,迎着呼啸的寒风,快步走到屋外。她将装着红豆的搪瓷盆端进屋,搪瓷盆在外面冻久了,摸着像一块冻实的冰块一样凉,沈梨后悔没有戴着手套出去。 风似乎在和沈梨嬉戏,猛地将她身后的木门吹得“砰”地一声关上,那声响在小屋里回荡。 “泡了红豆吗?”叶宵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期待,她对今晚的晚餐充满了好奇。 “嗯!晚上我们吃煎豆包!”沈梨的声音里透着一股子兴奋。 沈梨将锅刷洗干净。用冷水倒进装着红豆的搪瓷盆里,本来冻成一坨的红豆冰,边缘慢慢有了一些缓和的迹象。 随着锅里最后残留的水珠也被烧干,搪瓷盆的红豆冰坨边缘已经融化,沈梨轻松地将一整块红豆冰倒进锅里。然后一边用手指比量着,一边向锅里又添了一指节高度的水。 接着她从橱柜上方的置物架上拿下糖罐子,满满地舀了三大勺绵白糖倒进锅里。 “为什么要将红豆冻起来?”叶宵看着锅里被冻成冰坨坨的红豆因为加热一点点溶解,不解地问道。 “豆子被冻过会更容易烂熟,也更容易起沙。”沈梨解释道,她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的笑容,仿佛在说:“这可是我的独门秘籍。” “原来如此……”叶宵在心里默默记录知识点。 灶火旺盛,煮着红豆的锅很快就沸腾了,沈梨不再向灶膛里添柴,她知道火如果太急,红豆很容易糊掉。她小心翼翼地调节着火候,让红豆在锅里慢慢地翻滚,直至灶火完全熄灭。 凭着直觉又闷了一会,沈打开了锅盖。 红豆的香味开始在小屋里弥漫开来,那是一种温暖而甜蜜的香气。在锅里余温的作用下,红豆中的水分不断蒸发,锅里的水此时已经熬干了,每一粒红豆都胀大了许多,变得鼓鼓的,沈梨用勺子轻轻一碾就变成了豆泥。 沈梨一边翻拌底下的红豆一边用勺子将煮好的豆子碾碎,直到它们都变成一锅红豆泥,没有一点颗粒感为止。锅里的豆沙绵绸抱起了团,沈梨将它们捞出来,放到小盆里备用。 制作外皮的过程相对简单,沈梨将高粱粉和水和成团,分成小块,然后捏成一个厚一点的饼皮。她手法熟练,每一个动作都显得那么自然和流畅。将豆沙包入饼皮中,搓成一个丸子,然后轻轻按扁,饼胚便初步成型了。 做好的饼胚也可以放进蒸笼里蒸熟,但是沈梨更喜欢煎着吃。 她在锅里放入一点豆油,等到油锅微微有些热意时,便将饼胚放入锅中,用小火慢慢煎着。沈梨认真观察饼胚的状态,不时地翻动,直到饼胚两面都变得金黄酥脆。 煎豆包的脆皮是她最享受的部分,那一咬下去的“咔嚓”声,总能让她的心中涌起一股满足感。油亮亮的外表下藏着柔软的豆沙馅,甜甜的、糯糯的,每一口都是对味蕾的深深抚慰。 人类对甜味的喜爱似乎是一种本能,甜味能够触动大脑中的快乐中枢,释放出愉悦的信号。这种对甜食的渴望,或许早已被写入了我们的基因之中。 煎好的豆包叶宵和沈梨也不拿到屋里的桌子上了,只在厨房守着锅每人就趁热吃了三个。叶宵原本对沈梨的厨艺持怀疑态度,以为她不常下厨,但当她真正尝到嘴里,那香脆的外皮和柔软的豆沙馅,让她不得不承认,这煎豆包真的很香。刚出锅的煎豆包烫嘴,她一边吃一边吹着气,却根本停不下来。 晚饭后,叶宵回到炕上继续忙活着门帘的收尾工作。她在烛光下匆忙赶工,希望能在今晚将门帘挂上。 沈梨则在厨房收拾锅碗瓢盆。门外的风声呼啸不停,听起来像小孩子的哭声,让人听了不禁有些害怕。沈梨迅速洗完碗和锅,赶紧回到了温暖的炕上。 “缝好了!”叶宵终于起身,收起了针线。她制作的棉门帘比人还高,厚实的门帘让她提起来很费劲。她站在炕沿边,仔细打量着门帘,觉得它应该能有效地挡住外面的寒风。 沈梨摸黑到外面的工具棚里找来一些钉子和锤子,叶宵站在椅子上,将棉门帘比量着贴在门框上。沈梨则站在另一张椅子上,趁机用钉子将棉门帘固定在门框上。由于门帘太厚重,沈梨特意多钉了几个钉子,以确保它不会脱落。 门帘一安装上,效果立竿见影。屋内感觉更加温暖,连外面的风声似乎都小了一些。 “还真有用。”沈梨从椅子上跳下来,由衷的夸赞道,“站在门口就能明显感觉没有风吹进来了。” 叶宵也很开心,这意味着她一下午没有白忙活。她把两把椅子搬回桌子前,说道:“这下可以睡个好觉了,这几天风吹的总觉得寒气从肩膀钻进被窝,越睡越冷。” 沈梨去柴房抱了一些柴,将熄掉的灶膛又烧了一会儿,确保屋内的温度可以维持到明天早上。她守在灶膛前,一点一点地向里面添加柴火,不让火焰太大,这样可以避免浪费木柴,同时又能保证屋内的温暖。而叶宵则到放肉的储物箱里拿了一块牛肉回来,她计划着一夜的室温应该刚好可以将这块冻得邦邦硬的牛肉解冻,到时候就将这块牛肉剁成馅,做成牛肉丸子。 想到那美味的牛肉丸子,叶宵的脸上不禁露出了期待的笑容。 第40章 玉米面酸汤子 最近天气格外的冷,连日的狂风终于停歇,天空似乎也因为疲惫而沉默下来。 庄沫沫提着一只锈迹斑斑的铁皮小桶,穿梭在村巷间,脚踩在雪地上,发出吱嘎吱嘎的声音。 村子里砍柴不像山上那样方便,煮饭的灶膛一般烧的都是黄豆或者玉米的秸秆,而炉子里就只能烧煤了。因此家家户户的角落里,或多或少都藏着些煤块,或是煤粉与水混合而成的煤泥。 虽然煤泥的热力不及精煤,但是当夜晚来临后,用它盖住燃烧着的炉火,保持一晚上炉火不熄灭慢慢燃烧,屋子就会维持一个不算低的温度。 庄然教过她,炉火若烧得过快,半夜便需人添柴,而一旦熄灭,屋内便如冰窖般寒冷。因此,如何让炉火整夜不熄又不至于烧得太快,其实是一件需要很丰富经验和技巧的活儿。 经过这几日的摸索,庄沫沫已渐渐掌握了这个技巧。然而,这几日的严寒,使得他们不得不整夜维持炉火,煤与柴的消耗也随之加快。趁着今日风势稍弱,庄沫沫决定去村中其他院落捡点煤块补充一下日渐空虚的柴棚。 她戴着一顶奶蓝色的毛线帽子,帽子里面缝了毛绒绒的绒布,是从一块棉衣的里衬拆下来的,这样可以弥补毛线透风的弊端。帽檐上用细线缝了一只简单线条的图案,细看才能发现,是一只可爱的小狗造型。围巾和帽子用了同色的毛线,用粗毛线大针脚将围巾织的长长的,围上两三圈就能把整个脖子都裹的严严实实。 没错,这正是出自庄妤的手笔。 自从上次在山上跟叶宵学会了针织,她像入了魔一样,回家不停的鼓捣着针线,庄然和庄沫沫身上穿的毛衣、头上戴的帽子和围巾、还有手套和毛袜子,都是庄妤一针一线织出来的。所谓熟能生巧,织的多了,现在她的手艺已经越来越好了。 离家比较近的几个院子在冬天来之前他们已经翻的底朝天了,能用的锅碗瓢盆衣服煤炭早就搬空了。所以,庄沫沫今天的目标是后两条村巷里没怎么去过的一家院子,很幸运的是,这院子里的柴棚几乎都是满满当当的。她从桶里拿出一个铁夹子,轻轻拨开煤堆表层的积雪,然后仔细地挑选出合适的煤块放入桶中。 空气的寒冷让她的手指变得有些许僵硬——庄妤说过,用来干活的手套不能织的太厚,否则会影响手的灵活度。所以手套织的薄了一点,保暖性就降低了很多。 虽然手被冻的有些许僵硬,但是她的动作依然准确而迅速,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 这个活她做的已经很熟练了。 很快,庄沫沫手里的小桶就已经很满了。她起身掂量了一下手里铁皮桶的重量,又贪心地从煤堆里又捡了两块煤块进去。 提着沉甸甸的桶,庄沫沫向家的方向走回去。厚厚的积雪被风吹过后表面像是有一层硬壳,但是踩下去又是绵软的。这使得人在上面每走一步都要用力抬起腿,以免脚陷入雪中太深。 庄沫沫尽量按照原来的足印返回,她能明显感觉到手上铁桶的重量在拉扯着她的手臂,只能不时地左右手变换着交替提着装满煤块的桶。 庄沫沫推开铁制的院门,穿过清扫干净的小院。她用身体顶开屋门,伴随着木制的房门发出的吱呀的声音,一股发酵后的酸臭味扑面而来,她差点被熏了个趔趄。 她放下手里的桶,一只手不由自主地捏着鼻子,另一只手轻轻地扇动面前的空气,试图驱散那股几乎能凝成实体的酸臭味。 “这是什么味儿啊……”她的声音带着鼻音,瓮声瓮气地说道。 “在磨‘水面’。”庄妤抬起头,眼睛里闪烁着笑意。看她从容的样子,仿佛闻不到这个味道一样。 “水面是什么?”庄沫沫不解,一脸嫌弃地问。 “是玉米粒磨去外面的粗皮,泡在水里发酵到有微微的酸味,再用磨盘磨成糊糊,就是‘水面’了。水面可以做酸汤子,很好吃。”庄然一边费力地一圈一圈推着石磨,一边一本正经地解释给庄沫沫听。 “这么臭还能吃?”庄沫沫皱着眉,满脸的怀疑,但眼神中透露出一丝好奇,她对这种陌生的食物产生了兴趣。 “不仅能吃,还很好吃呢!”庄然的表情看起来很自信。 庄沫沫没吃过什么“酸汤子”,她也想象不出来那是什么东西,只是眼前的味道熏得她两眼发昏,她赶紧提着装满煤块的小桶,一溜烟儿进屋了。 庄然费力地推着石磨,他的呼吸随着推磨的节奏起伏,额头上渗出细小的汗珠,随着他一圈一圈的推动,不断有黄色的液体顺着石磨的口流下来,庄妤在地上放了一个桶,刚好用来接住淌下来的“水面”。 这块石磨是从村后面一户人家的仓房里搬回来的,那个仓房看起来像是个小型的豆腐坊,只是他们没有豆子——事实上就算有,他们三个人也都不知道怎么做豆腐,一屋子零零碎碎的工具,最后能派上用场的竟只有这块石磨。 虽然这块磨只比脸盆大一点,但是异常的重,得有个两三百斤,兄妹三人费了好大的功夫才折腾回来的。 庄妤缝了一个布口袋,将磨好的水面倒进布袋中,用长绳吊在厨房的矮梁上,下边用一个水盆接着,控去多余的水分。 虽然发酵的酸味弥漫着整个厨房,闻上去确实有一点上头。但是不消两日的功夫,布袋里的水几乎已经控干,再没有水滴下来了,味道也没有那么刺鼻了。 庄然将布袋里半凝固状态的水面转移到盆里,揉碎后团成三份均匀的面团。他把其中两团用塑料袋子装了吊在外面挂起来,另一团留着做“酸汤子”。 庄然点燃灶膛烧了一锅水,水沸腾响边儿后,他将整团的面团放进水里烫煮。 仅仅三两分钟的工夫,庄然确定面团表面已被烫熟,便用筷子将其从沸水中捞出,置于盆中。刚从热锅里捞出的面团热气腾腾,色泽金黄,宛如一轮温暖的小太阳。庄然用筷子将面团戳散,只见里面的面团仍为浅黄色的生面,和外表被烫熟的那一小部分形成泾渭分明的对比。 烫面是因为外面烫熟的部分会为整团面贡献劲道十足的口感。 庄然向面盆里加了半碗冷水,等温度降下来,他将生熟的两部分面用手不停的捣在一起,直至和成细腻偏干的状态。 至此,做酸汤子所需要的面团就准备完成了。 庄沫沫对庄然说的酸汤子很好奇,虽然她觉得水面发酵的味道又酸又臭,但是看庄妤和庄然都异口同声的说酸汤子好吃,她决定见识一下这到底是一道什么样的食物。 她抱着双臂倚靠在厨房的门口,看着庄然像小蚂蚁一样忙忙碌碌。 锅里重新烧开水,水保持沸腾就开始挤酸汤子了。 他把一块铁皮剪成扇形,那铁皮在他的手中发出清脆的声响。接着,他拿出一把小巧的锤子,不停地敲打着这片铁皮,直至它弯成一个弧度,边缘对齐折叠到一起,便敲打成了一个上窄下宽的圆锥形筒。接着,庄然用剪刀剪掉窄口的一部分,使其如同裱花嘴一般,精致而小巧。 庄然用细铁丝一层一层地箍紧这个铁皮“裱花嘴”,然后又用铁皮卷成一个圆圈,大小约为大拇指的围度,将这个圆圈箍在“裱花嘴”的最外圈并固定好。如此一来,这个如裱花嘴般的小工具便可以戴在庄然的大拇指上了。 做这个小玩意花了庄然一会的时间,主要是他只在记忆中见过这个东西,以前从没亲手做过,所以鼓捣起来费了一些心思。他仔细地测量着、裁剪着、固定着,每一个步骤都充满了专注和认真。不过,做好的工具戴在手上似乎十分合适,只是不知一会儿挤酸汤子面条时是否好用。 庄然想,其实如果用裱花袋来挤酸汤子应该更合适,只不过这山村里又去哪里找制作西点的工具呢? 庄然将做好的工具戴在右手拇指上,窄口朝外,宽口握于手心。和好的面团被握在戴着工具的右手上,他用左手扶住面团,配合着右手使劲挤按面团。和好的面便从工具窄小的孔中挤了出去。 那金黄色的面条圆润而细长,仿佛是一条条灵动的小蛇。庄然轻轻一扬手,挤出的面条因惯性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恰好落在煮沸的水中。面条入水的瞬间,发出“噗通”一声,溅起小小的水花。 挤出来的汤面条在开水中煮制,锅里煮着,手里挤着,两不耽误。水沸后大约两分钟,面条就熟了。熟透的面条金灿灿的,表面带着光泽感,在水中翻滚着,看起来十分有食欲。 这就是酸汤子了,热气腾腾,香气扑鼻。 庄然将一盆热气腾腾的酸汤子端上了桌,那蒸腾的热气袅袅升起,仿佛为这道美食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庄沫沫好奇地瞪大了眼睛,目光紧紧地锁定在那盆酸汤子上,仿佛想要透过那热气,窥探出其中的美味奥秘。 “快尝尝吧!看看还臭不臭了!”庄然一边笑嘻嘻地对庄沫沫说着,一边用大汤勺舀了满满一碗酸汤子给庄沫沫。 庄沫沫小心翼翼地接过酸汤子,先将碗放到鼻子下闻了闻,那股熟悉的发酵味道依然若有若无地飘散着,但确实不再如之前那般刺鼻,反而多了一种独特的醇厚香气。 “好像还真的不臭了!”庄沫沫惊喜地说道。 庄妤这时候也刚好从外面走进来,她端着一个蓝底碎花小碟子,碟子里是一些萝卜白菜咸菜。 她听到庄沫沫的话,笑着说:“本来就不臭的,你快配着咸菜一起尝尝看。” 庄妤将碟子里的腌菜放到庄沫沫的面前。那萝卜和白菜是之前叶宵和沈梨送的,他们没舍得全吃掉,剩下的一半都拿来腌了咸菜,这样可以吃的更久一些。 咸菜和肉酱是酸汤子的绝配。就像西红柿炒蛋一样的经典组合。可惜他们没有酱,所以只能就着咸菜吃了。 庄沫沫用筷子挑起一口酸汤子面条,黄澄澄的面条圆润饱满,带着粘稠的汤汁,微微发着晶莹透亮的光泽。 她轻轻地将面条吹凉,送入口中。 酸汤子粗粗的面条一入口有着扎实的存在感,口感细腻爽滑,在咀嚼的过程中,能感受到面粉的韧性与嚼劲,不似白面面条的软糯。那微微的酸味恰到好处地刺激着味蕾,让人食欲大增。它既不像醋那般尖锐的酸,也不是水果那种清新的酸,而是一种温和而持久的酸味,带着粮食发酵后的天然风味。 这样的口感大大超出庄沫沫的想象,她不顾食物滚烫的温度,大口的吃了起来。随着每一次的吞咽,那温暖而满足的感觉从口腔蔓延至全身,仿佛在寒冷的空气里燃起了一团温暖的火焰。 庄然看到庄沫沫吃的一刻不停,知道她是喜欢这道酸汤子了。他给自己和庄妤也各盛了一碗,三个人便默默地埋头苦吃了起来。 一顿饭吃完,庄沫沫满足地擦擦嘴,她粘在庄然身边,向庄然取经这道美食的制作方法和要领。自从上次去过山上小屋,庄沫沫就对烹饪产生了非常浓厚的兴趣,家里不复杂的饭菜现在都是由庄沫沫在操持。 庄然毫无保留地把自己对酸汤子制作的心得一股脑传授给庄沫沫,小丫头听的认真,甚至还想拿笔记录下来,只是她生长在末世后,根本没有上过学,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庄沫沫是个“文盲”这个事情是前不久庄然才意识到的,冬天来临后,他们因为有了野牛肉,因此不需要再为食物发愁了,生活节奏便慢了下来。闲暇时间,庄妤随手找到两本书,她时常翻几页打发一下时间。 庄沫沫不知道书里写的什么,当她拿着庄妤的书瞪着大眼睛问庄然这里面写的是什么的时候,庄然才惊觉,庄沫沫一个拼音都不会,连笔怎么握都不知道。那一瞬间,庄然心中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 “扫盲工作”看来要提上日程了。 第41章 紫苏酱炒牛肉 庄然和庄妤分头行动,翻遍了附近的几个房子,终于凑够了几本书,一些能写字的纸,还有一些铅笔、圆珠笔之类的。 庄然甚至找回来一些用来糊墙的破报纸、扶贫手册和写满种子广告的宣传单,总之凡是上面有字的东西,他们都搜罗一空。 庄妤在村头的村支部找到了一些粉笔,只是并没有黑板,不过她还是将粉笔带了回来,家里隔断窗的窗台是水泥做的,虽然只有一掌多的宽度,但是粉笔写上去也凑合着能当个黑板。 庄然想,等来年雪化了,春暖花开的时候,他就给庄沫沫用木板钉一个黑板。 庄妤帮庄沫沫用小刀削好一支铅笔摆在桌子上,庄沫沫小心翼翼地拿起笔,那纤细的笔杆在她小小的手中显得有些陌生,她竟有一些不知所措起来。庄沫沫仔细端详着铅笔,仿佛在凝视一个神奇的珍宝。在此之前,她从未见过别人是怎么握笔的,她尝试着用手指去握住,却显得有些笨拙,手指不停地调整着位置,努力寻找着最舒服的握笔姿势。 庄妤在一旁耐心地指导着她,“沫沫,像这样,把拇指、食指和中指轻轻握住笔杆。”她用手握住铅笔,给庄沫沫示范了一下,庄沫沫认真地聆听着,仔细观察庄妤的动作,接过铅笔后,照着庄妤的话去做。虽然仍有些不熟练,但握笔的姿势已然有模有样。 庄然站在庄妤和庄沫沫的面前,看着她略显生涩的动作,他鼓励庄沫沫在纸上随意写写画画。 虽然末世最艰难的前两年,他们受着庄父的庇佑,吃喝不愁安全无忧,但是书画这些精神追求却也是顾不上的。到庄父庄母接连去世后,虽然末世最混乱动荡的一段日子已经结束了,但是他们兄妹三人辗转在各个聚集区,大多数时候也只是为了那几口吃的疲于奔命,没人顾得上读书写字这些事。 如今,他们终于有了安稳的庇佑之所,才想起来庄沫沫已经十一岁了,竟然连个字母都不认识。庄然想起来小时候父亲常常念在口头的那句“人不学不知礼”,他觉得他有义务将庄沫沫教会读书识字。 人总是在背负责任的时候成长的最快。庄然这几年对这句话的理解简直深入骨髓。 他看着善良温柔的庄妤,以及眼前这个日渐长大懂事、天真可爱的庄沫沫,觉得自己这几年的辛苦也算是没有白费。 思绪飘回现实,庄沫沫已经歪歪扭扭的在纸上画了一堆“蚯蚓”了。 虽然她十一岁了,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了,但是一握上笔,这手就像是穿上鞋的驴一样不听使唤了。庄妤俯下身,将庄沫沫圈在怀里,她用自己的手握住庄沫沫拿着笔的右手,在她的带动下,庄妤的笔画写着顺畅多了。 到底不是幼龄的小孩子,庄沫沫入门的很快,学的有模有样的。这时,庄然觉得课程可以正式开始了。 拼音是识字的基础。 庄然清了清嗓子,神色认真地对庄沫沫说道:“沫沫,咱们从拼音开始学起。拼音就像是打开文字的钥匙,有了它,你就能认识更多的字,读懂更多的书。”庄沫沫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眼神中闪烁着期待与坚定,她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庄然拿起粉笔,在水泥台上面写下了“a、o、e”三个拼音字母。 “沫沫,这是最基础的三个韵母,咱们先来认识它们。”庄然指着“a”说道,“这个念‘啊’,就像你张大嘴巴发出的声音。” 庄沫沫跟着庄然张大嘴巴,努力发出“啊”的音。 庄然微笑着鼓励她,然后又指着“o”说:“这个念‘喔’,像公鸡打鸣的声音。” 庄沫沫想象着公鸡打鸣的样子,发出了“喔”的音。 接着是“e”,庄然告诉她这个音就像大白鹅的叫声“鹅”。 庄沫沫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这三个音,声音清脆而响亮。 学完了韵母,庄然又开始教庄沫沫声母。 “b、p、m……”庄然一个一个地教着,庄沫沫认真地听着,努力记住每个声母的发音和形状。有时候她会发错音,但庄然总是耐心地纠正她,从不厌烦。 庄沫沫坐在桌前,小脑袋微微倾斜,眼睛紧紧盯着纸上的拼音,神情专注而认真。她的记忆力惊人,那些拼音字母仿佛一个个小精灵,迅速地飞进她的脑海里,牢牢地扎根下来。 发现庄沫沫对学习非常有天赋这件事让庄然和庄妤都很欣喜。要知道,在开始教学之前,他们已经做好了持久战的准备。 随着学习的深入,庄沫沫开始尝试着拼读简单的音节。 “b-a,ba。”庄然慢慢地引导着她,庄沫沫跟着读“ba”。 “m-a,ma。” “ma。” 庄沫沫的脸上露出了兴奋的笑容,她惊喜地发现自己竟然能够读出这些音节了,心中不由得涌起一股强烈的成就感。 学习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不知不觉,一上午的时间就过去了。庄沫沫完全沉浸在学习的世界里,仿佛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三个多小时的学习时间已经算是很久了。 庄妤看了看手表,再不做饭三个人应该都要饿扁了。她连忙站起身来,动作麻利地扎上围裙,直奔厨房。 见姐姐进了厨房,庄沫沫赶紧放下纸笔跟上。在吃过叶宵做的饭之前,她几乎没吃过别人煮的饭菜,以为普天之下饭菜大同,直到在小屋吃过叶宵煮的饭,庄妤做的东西她可就一口都咽不下去了。 烹饪,真的是很讲究天赋的事情吧!同样的食材,同样的烹饪环境,在不同的人手里,总是能呈现出不一样的味道。 在沈梨和庄然外出的一段时间里,庄沫沫跟着叶宵学习了很多做饭的基础。叶宵看她好学的样子,也是非常有耐心的倾囊相授。实操过几次以后,她便信心满满地包揽了家里煮饭的活,倒是庄妤只能给她打下手了。 她拦下正在舀米的庄妤,将她身上的围裙解下来套在了自己的身上。那是一件成年人的围裙,对她来说显得有些过大,围裙的下摆几乎触及了她的小腿,看起来未免有一些滑稽。但是她不在乎这个,在她眼里,围裙就像是将军的兵符一样,谁戴上围裙,谁就要肩负起做饭的责任来。 而现在,她成了这个厨房的主宰。 庄妤笑嘻嘻地看着她表情严肃地系上围裙,默默地站在一旁,准备煮饭。 虽然她做菜欠缺一些天赋,但是煮饭这个事情庄妤一直做的很好。 玉米碴子庄妤一早就泡好了,只等下锅。被泡过的大碴子会更容易烂熟,口感上也会更粘稠软烂。 三个人,三小碗米。 庄沫沫正在长身体,需要吃多一些;庄然常做苦力活,也要多吃一些。 今年他们的粮食有限,所以庄妤在主食上总是吃得很少。虽然她经常说是为了保持身材,但是庄然其实心里很清楚,她只是为了省下粮食给自己和庄沫沫吃而已。不过他一直很相信庄妤,相信她对家里的存粮和每日用度了如指掌,自从兄妹三人相依为命以后,不管物资的多少,庄妤都能把控得恰到好处,所以他并不过多的干预她的安排。 今天吃的是玉米碴子粥。 玉米粒用石磨粗磨一遍,将外面的硬皮磨掉,剩下的颗粒状的粮食就叫碴子了。根据加工的精细度不同,碴子的叫法也不同。磨的最粗的被称为大碴子,而经过进一步加工,磨成更小颗粒的,则被称为小碴子。 这种玉米不是和平时代市场上常见的“糯玉米”或者“甜玉米”之类的改良品种,而是最原始的“笨玉米”。 完全成熟后的笨玉米又老又硬,玉米粒如果直接煮的话,口感粗粝而且难以消化,但是庄然他们的粮食很少,每一粒都可以用宝贵来形容,所以就算要磨,也不磨的那么精细了,粗粗的把外面的硬皮子磨掉就好了。 不做进一步加工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这个石磨真的太难推了,这种老式磨在以前都是用驴来拉的,现在没有牲畜,纯靠人工还要精细作业的话,那真的是要累死个人。 庄妤烧起灶火,将锅里添上大半盆水,她将泡好的玉米碴子倒进锅里,轻轻搅动两下,就盖上盖子煮熟就可以了。 虽然煮玉米碴子粥看似简单,但要煮得软烂可口,确实需要一些技巧。庄妤在这方面颇有心得,她知道除了米要提前泡好以外,火候的掌控也非常关键。 她先用大火将锅烧到沸腾的状态。等锅里的水开始翻滚,发出响亮的咕嘟声,然后,她慢慢地调整火候,让火势自然而然地慢慢变小,维持着小火慢煮的状态。在这个过程中,锅内压力和温度的维持很重要,因此减少掀锅的次数就显得比较关键。 大碴粥煮的好不好吃,只能说全凭经验。 庄妤仔细听着锅里的声音,感受着水位的变化。 如果水分充足,锅里会发出微弱而连续的噗嗤声,那是水和米粒在锅中轻轻翻滚的声音。但如果水分不够,锅里传出来的声音就会显得一些尖锐,最终还会传出焦糊的味道,伴随着刺耳的吱吱声,那是锅底的米粒开始糊掉的信号。 庄妤细心的性格让她对煮饭非常有经验。 她坐在厨房的板凳前,耐心十足地等待着,锅里的米粒逐渐变得饱满,碴子的硬皮在高温和水分的作用下慢慢软化,锅里就开始释放出玉米的香气。 庄妤知道,这是火候和时间共同作用的结果,大碴粥的烹饪已经接近尾声了。 看准时间,庄妤终于掀开锅盖,大碴粥咕嘟咕嘟的冒着泡,经过高温烹饪出来的淀粉让米汤变得粘稠,庄妤拿着一把大铁勺,不时地用勺子轻轻搅拌,防止水分减少后玉米粒粘锅,同时也让米粒更加均匀地吸收水分。 厨房中水蒸气缭绕,充斥着朴实的谷物香气,那是玉米本身散发出来的天然味道,醇厚而质朴,没有丝毫的矫揉造作,让人瞬间感受到大地的馈赠和生活的本真。 庄妤将玉米碴子粥从锅里盛出来,庄沫沫刚备好菜。 一块带着丰富油脂的牛肉已经解冻完成,切成了薄薄的肉片。紫苏酱也用小口碟装好,放在一旁备用。 这一碟紫苏酱是庄然做的。秋天摘回的紫苏,在捣碎的野山蒜和山丁果汁的加持下,加上一点盐,封在坛子里,历经时间的沉淀,终于激发出独特的味道。虽空口吃起来味道有一点奇怪,但此时,舀两勺用来炒牛肉,却是恰到好处。 庄沫沫洗好锅,用大火将锅烧到微微冒烟的状态,一小勺油沿着锅壁一圈淋进去微微润一下锅,然后大火将薄薄的牛肉片爆香至变色。这时就要将泡好的紫苏酱加入锅里一同快速翻炒均匀。这种土灶火很急,动作不够快的话肉很容易炒老。 但庄沫沫手下的动作却没有丝毫的慌乱,她一手拿着锅铲,在锅里快速翻炒,动作娴熟而自信。另一只手迅速舀起一勺盐和一勺细姜磨成的粉,均匀的洒入锅里。又翻炒几下后,庄沫沫麻利地将锅里的牛肉盛到盘子里,一气呵成。 至此,一道简单又美味的紫苏酱炒牛肉就完成了。 庄妤和庄沫沫一前一后将饭菜摆上桌,兄妹三人纷纷落座。 玉米碴子粥煮得软糯适中,在口中咀嚼时,能感受到它的颗粒感和饱满度,它的味道并不浓烈刺激,而是一种温和、舒适的口感,带着微微的甜味,那是谷物在长时间熬煮过程中自然释放出来的糖分。 相比之下,紫苏酱炒牛肉的味道层次就更加丰富了。 紫苏酱在腌制过程中保留了清新明亮的草本味道,加入的山丁果的汁液中和掉了紫苏的苦涩味,让它的口感变得很柔和顺口了一些。 加入的细姜粉是一种野菜的根部,形状像是纤细的姜块一般,将其充分晒干后碾碎成粉末状,装进瓶子里可以储存很久,闻上去有点微微的辣味。这种辣是胡椒的那种微微的辛辣,而非辣椒的那种直白的辣味,用来炒牛肉的时候加进去,可以大大丰富菜的口感。 用紫苏酱和细姜粉炒牛肉,牛肉的油脂裹挟着酱粉附着在肉的表面,味道属实独特。 庄然夹了一筷子牛肉尝了尝,味道竟然非常不错。他不禁竖起大拇指对庄沫沫的厨艺赞不绝口!庄妤也尝了尝,赞许的不停点头。 小小年纪能做出这般美食,所谓天赋型选手,大概就是如此吧! 庄沫沫骄傲地笑了。 第42章 年夜饭 作为冬季最明显的星座,每到除夕夜,猎户座腰带上的三颗星星会在南面天空达到一年中的最高位置,仿佛在为冬季的尾声和新年的伊始做见证。 沈梨看着天空中闪亮的三颗星星,有一些意外,没想到竟然已经快到农历的新年了。 没有日历和钟表的日子里,人们对节日的计算变得模糊而随意。但对沈梨和叶宵来说,除夕不仅仅是一个节日,它更像是一个信号,一个大自然即将从沉睡中苏醒的信号。 春节前后,立春将至,天气会逐渐转暖,而后冰雪将开始融化,万物复苏,燕子也将归来,预示着新一年农耕季节的临近。 想到新一年的春耕,叶宵的内心就变得激动和兴奋起来。她想象着冰雪融化后泥土的芬芳,想象着燕子在屋檐下筑巢的忙碌,想象着春天田野上嫩绿的新芽。 过去的一年里,虽然像仓鼠一样不停地忙碌,但是她们的生活安稳而且充实。 有温暖的屋子,有充足的食物,还有健康的身体,夫复何求呢? 厨房里不停地传来沉闷的敲击声,是沈梨在锤牛肉泥的声音,下午的时候她说要做牛肉丸子,这一会就已经行动了。她的手臂随着每一次有力的敲击而起伏,肌肉在摇曳的烛光下显得结实有力,这是她常年在户外攀爬打猎的结果。 突然,敲击声停止了。随着卧室门“砰”的一声,沈梨提着一根又粗又长的老槐木擀面杖,推门而入,她看到叶宵正望着窗外发呆,嘴巴一噘就抱怨起来了。 “好哇,你竟然还有闲心在窗前看星星,你知不知道我锤这个牛肉丸锤的手都快断了人都快累死了!” 沈梨的小脸圆鼓鼓的,此刻嘴巴噘得老高,仿佛能挂个油瓶,她的样子活像个生气的河豚,竟显得有些可爱。 “我怎么不能在这里看星星了?做牛肉丸是你说的,要用捶打的方式才能有劲道的口感也是你说的,自告奋勇去做的也是你。现在倒怪我在这里看星星了?”叶宵笑着打趣她。 沈梨被怼得无话可说,又生气得很,她把擀面杖向桌子上一丢,发出“砰”的一声,整个人直奔着炕头扑通倒了下去,紧跟着就是一声沉重的叹息。 “捶不动了捶不动了,这牛丸,不吃也罢。”她哭唧唧的模样像个撒泼的小孩。 叶宵见沈梨已经到炕上躺尸,她也不恼她,笑着捡起桌上的擀面杖,走到厨房继续将沈梨没捶完的牛肉捶完。 她的力气没有沈梨大,但其实捶牛肉更考验的是持久的耐心。一份牛肉要锤半小时以上才,这是一场费时费力的持久战。 叶宵的动作沉稳而有力,每一次敲击都让牛肉泥更加细腻,牛肉在被锤打的过程中,肉纤维会被逐渐拉长而不断,粘稠的肉泥在烛光下泛着光泽。 叶宵用手捏了捏,感受到肉泥中再没有一点颗粒感,她用一个勺子轻轻舀起肉泥攒于手中,她将肉泥轻柔地从虎口处挤出,再用沾湿的勺子灵巧地一刮,一个个光滑的牛肉丸子便在她的手中逐渐成形。 这些丸子宛如圆润的珍珠,整齐地排列在盘子里,它们静静地躺在那,仿佛一群等待被唤醒的小生命,准备迎接沸水中的洗礼。 水开了,锅内的水沸腾着,蒸汽升腾,发出“咕嘟咕嘟”的响声,像是在召唤着丸子们的到来。叶宵小心翼翼地将丸子一个又一个地滑入滚水中,每一个丸子在水的拥抱中逐渐变得紧实而有弹性,它们的表面在高温下迅速形成了一层微皱的外皮,而内里则保持着肉的鲜嫩。 叶宵站在一旁,目光注视着锅内的每一个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丸子们一个个浮到水面上,像是在报告它们已经准备好了。叶宵知道,这是它们完成蜕变的时刻。她用漏网轻轻将它们捞起,放入早已准备好的凉开水中,让它们在其中静静地冷却,收紧肉质,锁住肉香。 牛肉丸子不是今天的主菜,这是为了明天的年夜饭做准备。 叶宵将煮好的丸子先放到屋外冻起来,又从屋外的储物箱拿回来一块牛腿骨和一块牛腱子肉——这都是明天要用到的食材。 第二天一早,叶宵早早就起来了,沈梨半睁着惺忪的眼睛,迷茫地望着已经起身的叶宵,一脸不解地问道:“这才几点?你起这么早做什么?”她的声音里还带着睡意,显得有些迷糊。 “今天过年啦!”叶宵语气欢快,眼中闪烁着期待的光芒。 “什么过年啊?过什么年啊?”沈梨的灵魂仿佛还在与周公品茶,她一边含糊不清地嘟囔着,一边又倒回温暖的被窝,眼皮沉重地再次合上。 在过年这件事上,叶宵和沈梨的态度截然不同。 沈梨是土生土长的城市孩子,对于她来说,除夕那天,城市的喧嚣暂时退去,大部分店铺都歇业了,朋友们都要乖乖守在家里。过年似乎只剩下看春晚这一件事——但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娱乐方式变得多样化,连春晚也渐渐失去了吸引力。 更何况,长大后的过年,还伴随着一堆讨人厌的亲戚扎堆,他们会围坐在一起,对晚辈们评头论足,让人倍感压力。 所以对沈梨来说,过年还不如过生日那天让她期待。她更喜欢生日那天的自由和快乐,而不是过年时那些繁琐的礼节和应酬。 但是叶宵跟沈梨不一样。 她刚满周岁的时候就被工作忙碌的父母送到了乡下的祖母那里散养,她的童年是上山抓蛇下河摸虾,虽然到了学龄以后父母将她从乡下接回了城里,但是她依然很怀念在乡下肆无忌惮奔跑的时光。 高楼大厦的年味儿说到底还是没有田间地头的足。 她记得乡下的春节,是从进了腊月就开始的。 叶宵的祖父祖母是北方人,他们的很多习惯都还保留着北方的特点。比如说,小年儿。 北方的小年是在农历腊月二十三,叶宵记得非常清楚。 每到这一天,祖母总是起得特别早。 在北方,这一天是祭灶王爷的日子,许多家庭会准备一些糖瓜或者麻糖来供奉灶王爷,因为传说中灶王爷会在这一天离开人间,回到天庭汇报一年的情况。为了让他为自己说好话,人们会用甜食来“收买”他。 到了现代,为了省事儿,大部分人都会买现成的糖果来祭祀。但是叶宵的祖母是个很守旧的人,而且她日常十分节俭,她不会浪费钱去杂货铺买那些糖果,而是选择亲自动手,用瓜子、花生碎、榛子碎等坚果和糖,熬制几块坚果糖。等祭祀灶王爷的流程走完,祖母就会将香案上的这几块糖拿给叶宵吃。 为了这几块糖,叶宵从腊月开始就满怀期待。她会在祖父买的“黄历”上,在小年这天折一个角,每天早晨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翻看墙上的“黄历”,数着距离小年还有多少天。 现在回想起来,那些坚果糖的味道显得有些粗糙。尤其是当她被父母接回城市后,她尝遍了各种软糖、太妃糖、巧克力等,相比之下,祖母的坚果糖简直算不上“糖果”。但对于当时的叶宵来说,一年中这一天是很特别的。 到了腊月二十四,祖母会将家里所有的被子和床单都拆下来一一清洗,还会用一把五颜六色的鸡毛掸子,仔细地清扫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不放过一丝灰尘。尤其是墙上那面大镜子,她会小心翼翼地踩着凳子爬上去,认真地擦拭,直到镜面一尘不染。 而叶宵则站在下面,手里拿着一块抹布,等着祖母将用脏了的布递给她。她会在冰冷的水中洗干净,再递给祖母一块干净的抹布,这样祖母就不用频繁地上上下下,节省了不少力气。 “二十四,扫房子。”祖母总是一边忙碌着,一边自言自语。 这句话成了叶宵记忆中春节的前奏曲,也是整个春节忙碌的开端。 随着叶宵渐渐长大,祖父母也相继去世,他们再也没回过北方,而是每年随着妈妈到南方的外婆家过年。 叶宵的外婆是一个非常文雅端庄的老太太,是个土生土长的南方人,她很少亲自下厨,也不会亲自做洒扫这些事。 腊月二十四这天,外婆说这是小年,但叶宵清楚地记得,祖母告诉她腊月二十三才是小年。 叶宵在屋子里想找黄历来确认,但外婆家没有那种纸质的黄历。 外婆的祭祀风俗比祖父母那边多很多,就连祭祀用的食物都更加丰富。除了肉、菜、点心之类的美食,还有一些金银元宝纸钱和扎的纸马等。 一桌子的供品琳琅满目,但唯独没有叶宵心心念念的糖瓜。 除了小年,腊月二十六也是个特别的日子。 每年到了腊月二十六,叶宵的祖父总是会去村里一个姓杨的农户院里帮忙。在这一天,老杨家会成为全村的焦点,因为腊月二十六是他们家每年固定杀猪的日子,整个村子都会沉浸在一片喜庆和热闹之中。 叶宵依稀还记得老杨家的婆娘长得五大三粗,嗓子极大,却是养猪的一把好手。她挑选的猪仔总是健康活泼,经过一年的精心饲养,到了年底,这些猪无一例外都长得膘肥体壮。 这一天,村民们几乎家家户户都会端着盆,排着队去买几块新鲜的猪肉,准备过年时享用。新杀的猪肉热气腾腾,几百斤的肥猪很快就被村民们瓜分一空。去得晚了,可能就买不到称心的部位了。 为了感谢祖父的帮忙,老杨总会在杀猪结束后送一盆新鲜的猪血过来。鲜红的猪血虽然带有血腥味,看起来也有些恐怖,但经过叶宵祖父的巧手加工,马上就会变成另一种美味。 将猪血和高汤按一比一的比例混合,加入切碎的葱姜蒜末、盐和十三香,搅拌均匀后,用漏斗将其灌入事先洗净的、用棉线扎紧一端的猪小肠中,再用水煮了,就是美味的血肠了。 血肠可以用来做杀猪菜,也可以直接蘸着酱油加蒜泥的蘸水吃。 而清洗猪小肠这个活儿,祖父有他的独门诀窍,叶宵好奇地问是什么,祖父神秘兮兮的说是用腌酸菜的水,他说这样可以将肠子里的油脂和脏东西清洗得非常干净。 叶宵不喜欢腌酸菜水的味道,那种酸臭酸臭的气味与猪小肠的味道混合在一起,更是让她难以忍受。因此,每当祖父开始制作血肠时,她总是跑到别的地方去。 灌好的血肠需要煮熟。冷水入锅,煮至血凝固即可捞出。为了确保血肠不会煮得过老,祖父会用一根粗针在煮的过程中扎一下血肠,如果针孔处有猪血冒出,说明还需要继续煮;如果针孔不冒血水,那就是猪血已经凝固的信号。 煮好的血肠放入凉水中冷却,这样做可以让血肠更加紧缩,不易胀破。冷却后,血肠被切成一小段一小段,与现杀的五花肉、酸菜和粉条一起,用铁锅灶炖煮,就成了有名的杀猪菜。 叶宵对杀猪菜的味道已经记忆模糊,但她记得祖父在这一天总是要喝上二两白酒。酒是托村里的一个小伙子从十几里地以外的镇子上买回来的,他是村里唯一一辆有汽车的人——虽然只是一辆五菱宏光的7座面包车。 村里人需要去镇子里买东西时,都会请他帮忙。 高粱烧的白酒是散装的,度数很高,不擅长喝酒的祖父每次喝完脸就变得红扑扑的。这一天吃完喝完,他就会倒头大睡,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才会醒来。 第二天的早上是腊月二十七。 这一天叶宵祖父家的早餐从来都是二米粥。所谓的二米粥,就是大米和小米混杂在一起煮成的稀饭。 叶宵记得外婆曾经认真地纠正过她,粥和稀饭其实是两种不同的食物,只有加了丰富配料并经过文火精心熬煮的才能叫粥。 叶宵的外婆会煮很多种粥,甜的咸的都有,但在叶宵幼小的心灵里,粥和稀饭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虽然祖母准备的二米粥里只有小米和大米,不甜也不咸,也没有用砂煲精心熬煮,但是这依旧不影响它美味。 叶宵不知道每年腊月二十七早上要喝稀饭的惯例是不是祖母为了宿醉的祖父特意准备的,但她清楚地记得,这对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老夫老妻之间的对话总是充满了尖锐的火药味。祖母无时无刻不在嫌弃祖父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在她的眼里,好像眼前这个干巴的瘦老头连呼吸的方式都是错的。 面对祖母的呛声,祖父也总是要回怼几句,不甘下风。小时候的叶宵很怕祖父母之间的争执,但是当祖父去世的那一天,祖母趴在地上哭得最为悲戚,她嘴上骂着“老东西”,但是叶宵能真切的感受到她的悲伤。 “假装看不见,余光千万遍”。 那一刻叶宵才明白,这种针尖对麦芒的相处方式,虽然看起来奇怪,但未尝不是一种和谐与平衡。 腊月二十七这一天,叶宵的祖母异常忙碌,堪比除夕。 前一晚,她就已经用家里最大的白搪瓷盆发好了一大盆的面,为的就是准备这一天的面食。 祖母做面食的手艺是村里出了名的,这一天,总是有同村的媳妇婆婆登门,或是讨要一些发酵用的老面,或是请教一些做面食的技巧。记忆里,一向小气吝啬的祖母在这些事情上总是出人意料的格外大方。 厨房因为不停地蒸面食而充斥着水蒸气,仿佛置身仙境。 白白胖胖的馒头,表面光滑,质地柔软;油亮亮的花卷,层层叠叠,每一层都薄如纸,透着油香和面香;酸菜猪肉馅的包子,酸香可口,皮薄馅大,好吃不腻;红豆沙馅的豆包,口感绵软,甜而不腻;还有那包着满满白糖的糖三角,香甜柔软,流心爆浆……各式各样的面食轮番出锅,祖母从早上一直忙到晚上,直到最后一笼面食蒸好,才停下来休息。 蒸好的面食会被放到外面冻起来,要吃的时候拿进来放到笼屉里复蒸一下就会暄软如初。从腊月二十七开始,一直到正月十五,这些面食都将是餐桌上的常客。 叶宵最喜欢的就是甜甜的糖三角。包裹着的白糖馅在热力的作用下,已经半融化,形成了一种略带流动性的糖汁。每当她咬下那充满白糖的一角,内里藏着的白糖馅儿便迫不及待地涌出,甜甜的糖汁充斥着口腔,让人无比满足。 吃甜食果然会给人带来巨大的满足感。 第43章 年夜饭2 到了除夕这天,叶宵的祖父一大早起来就会用一个舀糠的大铁勺煮浆糊。 这是每年贴春联不可或缺的步骤,也是祖父特别重视的一个环节。 虽然市面上有各种各样品类丰富的粘合剂,但是祖父却坚持用最原始的办法贴春联。 “一碗面粉三碗水。”祖父一边念叨着,一边将铁勺架在炉火上,开始熬浆糊。 先向铁勺里加入冷水,然后是面粉,一边加,一边用筷子顺着一个方向慢慢搅动。水和面粉在他的搅拌下逐渐融合,形成了一种乳白色的混合物。 随着炉火的加热,水温逐渐上升,原本沉在底部的面粉开始慢慢溶解,水的颜色也从透明变成了不透明的白色。祖父用筷子在锅里不停地搅拌,他的动作平稳,速度均匀,确保了面粉能够充分溶解,没有一丝结块。 随着水分的蒸发,面粉的浓度越来越高,祖父的搅拌也变得更加有力。他能感觉到面粉在铁勺中的变化,从最初的稀薄液体逐渐变成了带有弹性的糊状物。当水分大约吸收了一小半时,面粉开始起了一些小泡泡,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这是面粉向浆糊转变的信号。 祖父用筷子挑起一些面糊,他能清晰地看到面糊拉起的丝儿。这意味着浆糊的熬制到了最后的时刻。又煮了一会,面糊会粘稠到一起,即使顺着同一个方向搅动,也开始变得费力时,他知道浆糊已经熬好了。 他用筷子挑起一些,他看到那浆糊在筷子上成型且待住,不会轻易滴落。这就是浆糊熬煮成功的标志。 浆糊熬好了,他端进屋里,将铁勺放在一边,让浆糊稍微冷却,然后拿出早早买好的对联。这些对联被精心地卷在纸筒里,祖父小心地展开它们,对联上的字迹和金粉在清晨的晨光下显得格外鲜红和醒目。 祖父不识字,他每次去买对联都要让卖对联儿摊主将他挑选的对联上面的内容念一遍他才肯买。 那时候的叶宵总是兴致勃勃地跟着祖父去集市上,集市对她来说,就像是一个充满魔法和惊喜的地方,每一个摊位都可能藏着新奇的宝物。在熙熙攘攘的集市中,祖父会抱着叶宵穿过拥挤的人群,来到一个卖糖果的小摊前。那里有一种不带包装纸的糖球,味道出奇的甜,而且,只有甜味。但是当时年幼的叶宵却非常喜欢。 叶宵长大以后,再也没有吃过那么甜的糖果了,她想,也许是现在的糖果里面添加的配料更丰富的原因吧!不像那个糖球,只有糖,所以甜的直接而纯粹。 买完对联回家以后,祖父会坐在旧木桌前,拿出对联,认真地考问一下叶宵,看她是否还记得对联上写的是什么内容。那时候的叶宵还没有上过学,认识的字非常有限,这件事对她来说属实是非常有难度的了。但是祖父的眼睛里闪烁着期待的光芒,又似乎十分自信。每当叶宵能够准确地背诵出对联的内容时,他的脸上就会露出满意的笑容,并且会额外奖励叶宵一块糖球。 虽然祖父没什么文化,但对联分上下联的常识他还是知道的——这也是为什么他要让叶宵记住对联内容,他说怕贴反了村里人笑话。 “我的儿子还是村儿里当年唯一的大学生哩!”祖父说起这句话的时候,整个人骄傲的像一只昂首的公鸡。他的声音中带着一种自豪感,仿佛这是他一生中最值得骄傲的事情之一。他的儿子,叶宵的父亲,是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这在祖父看来,是十分荣耀的一件事。 叶宵想,当年父亲金榜题名的消息传来时,祖父肯定兴奋得无法自已。他或许会满村奔走相告,挨家挨户地敲门,带着无法掩饰的喜悦,向每一个遇到的村民分享这个好消息。 祖父将对联儿翻转过来,用一把高粱穗子沾着浆糊,均匀地涂抹到对联背部的每一寸。浆糊的粘性很强,但也不能等待太久,否则就会开始变干,影响粘贴的效果,所以必须要趁着浆糊的湿润度刚刚好,赶紧将对联贴在门的两边。 祖父涂完浆糊,他双手托举着对联走到大门。叶宵跟在一旁抬头看着祖父,准备接受他的指令。 祖父个子不高,贴对联的时候需要踮起脚尖,他的身体微微前倾,手臂伸向高处,努力将对联对准门框。他的动作虽然有些吃力,但对于贴对联这件小事,他总是格外庄重、认真。 他让叶宵站在远处,从她的角度来比量对联的位置,防止对联贴歪。 贴完对联,他立刻着手去忙一件更为要紧的事——煮肉。把腊月二十六从老杨家买来的猪肉,挑出肘子、腿骨等部位,认真清洗干净。猪肉颜色深红,纹理清晰可见,凑近能闻到淡淡的肉腥味。 锅中倒满冷水,把切成薄片的生姜、切成段的大葱、大料以及桂皮放进去。接着,把洗好的腿骨和肘子丢进锅里。先用大火煮开,不一会儿,锅里就升腾起腾腾热气,混合着肉香、姜味、葱香以及调料的独特气味。随后转成小火慢慢炖煮,锅里不时发出“咕嘟咕嘟”的轻微声响,就像在演奏一曲舒缓的乐章。 一直煮到肉特别软烂,轻轻一撕就能骨肉分离。这时,肉的颜色变得更加深沉,呈现出一种浓郁的红褐色。 把肉从骨头上剔下来,这就是拆骨肉了。 拆骨肉是每年除夕必不可少的一道菜。这一天午饭的餐桌上必然会看到它的身影。 那拆骨肉散发着醇厚的肉香,让人忍不住流口水。用手捏起一块,能感觉到它的柔软和弹性,蘸一点酱油蒜泥,放进嘴里,细腻的口感和浓郁的味道瞬间在舌尖散开。 另一道必不可少的菜便是炖活鱼。 北方的冬天特别寒冷,鱼为了过冬会额外囤积脂肪,所以冬天的鱼格外肥硕。 鱼要买江鱼,尤其是江鲤鱼最好。 把鱼的鳞片和腮去掉,在鱼身上划两刀,抹上少量的盐。盐粒在鱼身上泛着微微的白光,仿佛给鱼增添了一抹别样的色彩,但是很快便融化在鱼的皮肤表层,浸入鱼肉里。 接下来要把大片的姜、大段的葱和大粒的蒜切好,塞进鱼肚子里,再用老黄酒把鱼腌制起来。此时,鱼身上散发着姜、葱、蒜的混合香气以及老黄酒的醇厚味道,这样腌制一会,鱼身上的土腥味便不复存在了。 五花肉选三肥两瘦的部分,切成薄片。 灶膛生起火,铁锅灶烧热后放入黄豆油,把腌好的鱼擦干水分,放进锅里用中小火慢慢煎至定型。鱼在锅里发出“嗞嗞”的声音,鱼皮渐渐变得金黄酥脆。然后就可以小心翼翼地翻面,这样可以保证鱼皮不破也不粘锅。 煎好的鱼先盛出来,用锅里剩下的油炒五花肉片,炒到油脂出来,加花椒,八角,干辣椒,翻炒一会,再加入一半切碎的大蒜粒和两勺黄豆酱。 黄豆酱是叶宵的祖母亲手制作的,由于酱块、温度、盐分等因素的不同,每家的黄豆酱味道都不一样。而叶宵祖母做的酱,颜色红亮,散发着浓郁的酱香,让每一个尝过的人都赞不绝口。 老太太一辈子被人称颂的三手绝活便是如此:蒸面食,腌酸菜,做黄豆酱。 但是叶宵一个也没有学会。连皮毛都没有学到。 锅里的食材炒出香味后,把鱼重新倒回锅里,沿着锅边淋上两勺陈醋,提鲜去腥的同时还能进一步激发鱼的香气。再加上一勺糖,鲜上鲜。接 着加水盖上锅盖,慢慢炖煮。大火把锅烧开,然后转成小火炖半个小时以上。这时,锅里的汤汁翻滚着,散发出浓郁的香气。 这时候就可以向锅里添加配菜了。 秋天菜园子里收获的绿莹莹的白菜叶子,早已泡发好的红薯粉条,还有用黄豆换回来的色泽微黄的卤水老豆腐,依次加到锅里。继续炖煮半小时,直到粉条成熟。 此时,锅里的菜肴呈现出一幅极为诱人的画面。江鲤鱼静静地躺在白菜、粉条和豆腐之间,仿佛一位尊贵的王者被臣民簇拥着。白菜叶子翠绿欲滴,经过炖煮后,变得更加柔软,边缘微微卷曲,散发着清新的蔬菜香气,红薯粉条晶莹剔透,在汤汁的浸润下愈发爽滑,每一根粉条都吸饱了鱼的鲜美、白菜的清甜以及调料的浓郁味道。卤水老豆腐色泽微黄,豆腐的豆香与其他食材的香气相互交融,散发出一种醇厚而质朴的味道。 在火候的作用下,锅里咕嘟咕嘟地煮着,声音欢快而富有节奏,仿佛是一场美味的交响乐。 掀开铝制的大锅盖,一股浓郁的鱼香扑鼻而来,那是江鲤鱼特有的鲜美味道,混合着煎制后的焦香和炖煮后的醇厚。还带着白菜的清新豆腐的豆香,祖父将锅里的食物一股脑盛到一个盆里,然后抓了一把蒜粒、葱花和香菜撒在菜上,这道炖活鱼就可以上桌了。 这道菜是叶宵祖父的拿手好菜,记忆里,他总是第一筷子挖掉鱼的眼睛,喂给叶宵。 “吃鱼眼,对身体好。”在老一辈人的观念里,吃啥补啥,吃鱼眼会对视力有帮助。 接下来,外公会夹一筷子鱼腮下面的一块肉,祖父说,这块肉叫月牙肉,是鱼身上最爽滑、最鲜嫩的一块肉。 这一块月牙肉,他总是默默夹到祖母的碗里。而每每这时候,祖母总是会回敬一个白眼,说道:“可显着你了,我不会自己夹?” 她嘴上说着不中听的话,手上却默默用筷子扦起鱼肚子上的一块腩肉,丢到外公的碗里。 外公乐呵呵地笑着夹起这一口鱼腩,填进嘴里,鱼腩肉是鱼身上最柔软的一块,肥美无刺,经过长时间的炖煮后,几乎入口即化。 祖父咂咂嘴,又嘬了一口高粱小烧,眯起眼睛说道:“就是鲜呐!” 和城里过年的习俗大不相同,乡下除夕最为重要的年夜饭是在晚上享用的。 叶宵清晰地记得,平日里从来不抽烟的祖父,在这一天晚上会郑重地点燃一支香烟。 他用嘴叼着香烟,将一挂鞭炮用绳子系在院子里的晾衣绳上,为了防止香烟熄灭,他不得不生隔一会儿嘬上一口烟,只是不太会抽烟的祖父时不时便会被烟雾呛到,看起来有一些笨拙和生疏。 那香烟在黑夜中闪烁着微弱的红光,屋外天气寒冷,祖父时不时地搓搓手。他的眼神中满是期待,不时地透过玻璃望向屋里那座老旧的座钟,似乎在等待着一个重要的时刻。 当十二点的钟声准时敲响,柜子上那盏座钟发出当当当的清脆声响,连续响了十二下。祖父便像得到号令一般,立刻用手上的烟点燃鞭炮的引线。 瞬间,“噼里啪啦”的响声在村子的各个角落响起,热烈而奔放。这响声伴随着狗叫声,此起彼伏,交织成一片热闹非凡的景象。 那鞭炮声仿佛是新年的号角,宣告着旧年的结束和新年的开始。 听到鞭炮声响起,祖母便会手脚麻利地将包好的酸菜猪肉饺子下到锅里。 饺子在锅里翻滚着,发出轻微的“咕嘟咕嘟”声。这些饺子可有着特别之处,每年祖母都会在几个饺子里包上硬币,为的是讨个好彩头。据说,谁吃到包着硬币的饺子,谁在新的一年里就会有好运气。 过了一会儿,水开了,饺子在水中欢快地跳跃着。再过一会儿,饺子在水里浮起来了,这便是熟了的标志。祖母拿起一个大笊篱,稳稳地将饺子尽数捞进一个大茶盘中。那饺子个个饱满圆润,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祖母说,这一顿饭,叫接年饭。 用这一年里能获得到的最丰富的食物制作的这一餐,既是对年年有余的丰收的诚挚感谢,也是对新一年富足生活的殷切期盼。 在传统里,新年会一直持续到正月十五。当元宵吃完,也就正式宣告这个年过完了。那一颗颗圆润的元宵,象征着团圆和美满,为这个热闹的新年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第44章 两个人的年夜饭 叶宵站在厨房里,一手抱着石臼一手拿着石杵用力地舂着米。 关于新年的记忆不断在叶宵的脑海中萦绕,那些温暖的场景如同老电影一般在她的脑海中一一闪过。想到已经离世的家人,叶宵的眼眶微微湿润,手也随着情感的波动而暂停了动作。 “在想什么呢?这么伤感?”沈梨打着哈欠走进厨房,一进来便注意到了叶宵坐在灶台前的小板凳上失神,她带着关切的语气问道。 “没什么……”叶宵轻轻吸了吸鼻子,试图掩饰自己的小情绪,“过年了,有点想家人罢了。”她的声音带着一丝哽咽,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叶宵有些不好意思地捋了捋鬓边的碎发,几个月没有剪发,她的头发已经长了不少。她打算忙完手头的事情后,让沈梨帮忙修剪一下,说起来,新年之前剪头发好像也是很多人的习惯。 听到叶宵说想家,沈梨也想起了自己已故的父母,她垂下眼睑,用力地抿了抿嘴唇。 两人的心中都涌起了一股淡淡的忧伤。气氛突然变得有些沉重,叶宵有点懊恼,都怪自己,一大早勾起这么多伤心的情绪。她们在世界末日劫后余生,而且又平安度过了一年,应该高兴才对。 于是,叶宵主动换了个话题,试图挑起一些轻松的气氛:“对了,沈梨,你剪头发的技术怎么样?我头发有点长了,忙完了帮我修一下吧。”她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轻松愉快。 沈梨也明白叶宵的心思,于是也配合着转换了话题:“当然可以,我可是有秘密武器的,保证让你焕然一新。tony沈申请出战!”她边说边拿起了厨房里的一把剪刀,做出一副专业理发师的样子。 两人相视一笑,气氛逐渐变得轻松起来。 “手都舂酸了,你来的正好,快解放一下我。”叶宵的声音中带着一丝俏皮和如释重负的轻松,她一边说着,一边将手里沉甸甸的石臼递给了沈梨。石臼中,高粱米已经被舂得细碎,宛如一颗颗小米粒,而沈梨即将接过这项工作,继续舂磨,直到米粒变成细腻的米粉。 沈梨仿佛被抓了壮丁一般,有些无奈地接替了叶宵的工作。不过,叶宵并没有闲下来,她舀了一小碗小米,仔细清洗后放入锅里,准备煮成粥。 “又做煎豆包?”沈梨一边机械地舂着米粉,一边好奇地问叶宵。但她也注意到叶宵并没有准备豆沙馅。 “换个新花样吃吃!”叶宵神秘一笑。 听到叶宵说有新的菜式,沈梨的精神为之一振,手上的动作似乎也变得更加有力,每天吃的都是这几样东西,从秋天吃到冬天,她早就吃腻了。因此一听到有新的花样,她对即将到来的新尝试充满了期待。 叶宵煮上粥后,又从橱柜里拿出几个透明的密封罐,从里面抓出了几种果干。蓝莓树莓圆枣子等红红绿绿的果干摆在一起,色彩斑斓,看起来非常符合节日的气氛。叶宵将它们用温水洗干净,去除表面的浮尘,又用剪刀剪成小碎块,装在一个小碟子里备用。 与此同时,沈梨也将高粱米粉磨好了,细腻光滑的米粉,不带一点颗粒,因为磨粉的时候加了水,现在看起来好像米糊糊一般,倒出来大概有满满一大碗。 叶宵将剪碎的果干撒入米糊中,仿佛在绘制一幅温暖的画作。每一粒果干都像是精心挑选的颜料,融入了米糊的底色。她随后加入一勺蜂蜜,那金色的液体在米糊中缓缓扩散,像是为这幅画增添了一抹甜蜜的高光。 叶宵手中的筷子在米糊中旋转,搅拌得均匀而有力,直到果干和蜂蜜完全交融,每一粒米糊都裹上了一层晶莹的光泽。 锅里,一层薄油静静地铺开,叶宵舀起一勺米糊,轻轻地在锅底转了一圈。米糊顺着锅壁缓缓流淌,逐渐展开成一张松饼一样的小煎饼。她的动作缓慢而均匀,确保了煎饼的厚度一致,让每一寸都能在热力的拥抱下均匀地变成金黄色。 随着温度的逐渐升高,米糊开始在锅底下慢慢变硬,边缘泛起了诱人的微黄。叶宵的目光柔和而专注,她用铲子轻轻翻动,让煎饼在锅中翩翩起舞,直到两面都煎得金黄而不失柔软。 当煎饼接近完美的八分熟时,叶宵从橱柜里拿出了一个泡着山核桃仁的蜂蜜罐子。经过一段时间的浸泡,它们已经吸收了蜂蜜的甜香,变得更加诱人。 她用筷子夹着核桃仁铺在煎饼上,蜂蜜在热力的作用下开始融化,形成了一层薄薄的、闪闪发光的糖衣,将核桃仁牢牢地粘在煎饼上。温度的持续作用让蜂蜜的甜味更加浓郁,为核桃仁带来了一丝焦糖化的香气。 叶宵仔细地观察着煎饼的底部,直到它们变得金黄且酥脆。她用铲子轻轻地将煎好的米饼盛出,仿佛是将一轮初升的太阳捧在手中。 沈梨站在一旁,她的鼻子已经被锅里散发出来的香气所俘虏。那香气如同细丝,一缕缕地钻进她的鼻腔,让她的味蕾早已迫不及待地跳动起来,眼神中满是急切与渴望。 “你先尝尝。”叶宵微笑着将盛着煎米饼的盘子递给她,并轻声提醒道,“小心烫嘴!” 沈梨迫不及待地用筷子夹起米饼,她一手紧紧夹着,另一只手则托在下方,小心翼翼的模样如同呵护着一颗珍贵的宝石。她轻轻地吹了吹,热气袅袅升起,带着米饼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开来。然后,她咬下去一大口,米饼的美味瞬间在口中绽放,底部薄薄一层的香脆与上面的软糯形成了绝妙的对比,蜂蜜核桃仁与各式干果交织在一起,酸甜可口,口感丰富至极。 “哇哇哇,简直不要太好吃了!!!叶宵你真的是个天才!”沈梨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囫囵着三两口就将一个小煎米饼吃完了,她一边意犹未尽地咂咂嘴,一边毫不吝啬地夸奖叶宵。 听到沈梨的夸赞,叶宵又摊了几个小煎饼,这时候小米粥也煮好了,两个人一边喝着粥,一边吃着煎饼,这一年的最后一天就从这份甜甜的早餐开始了。 吃完早饭,叶宵便准备开始煮牛肉了。小时候祖父家除夕的年夜饭总是从一大早煮拆骨肉开始,虽然她们没有猪肉,但牛肉的醇厚同样能温暖这个特别的日子。 她精心挑选了一块后腱子肉,这块肉结实而有弹性,夹杂着小块的筋络,纹理清晰,是炖煮的上佳选择。叶宵将这块肉与牛棒骨一同放入锅中,慢火细炖。她的秘密武器是两颗山楂,这是她从祖父那里学来的小妙招,他每次煮肉质老柴的鸡肉的时候就会放两颗,山楂的酸甜味能够软化肉质,让硬肉在锅中慢慢变得酥烂。 随着肉和牛骨在锅里咕嘟咕嘟地煮着,叶宵开始准备剪头发。她在另一口锅里烧起了一大锅热水,打算在剪完头发后,和沈梨轮流洗个澡,洗去这一年的尘埃,迎接新年的到来。 叶宵坐在窗前的一张老旧的木椅上,她挑了一件半身的长伞裙充当理发的围布,将裙子从脖子处套进去,领口用夹子夹好,防止碎发钻进去。 沈梨站在叶宵身后,手中握着那把锋利的剪刀——为了给叶宵剪头发,她刚刚将这把剪刀用磨石仔细磨过。她的眉头微微皱起,似乎在思索着该如何下手。阳光从窗户斜射进来,将叶宵披肩的黑发染成了温暖的栗色,发丝在光影中显得格外柔软。 沈梨拎起叶宵的发尾,思索了一下,逐渐有了思路。 她首先用手指轻轻地将叶宵的头发分成几个部分,用梳子梳理顺畅,确保没有打结。然后,她用发夹将上部分的头发固定起来,露出了需要修剪的下半部分。 她开始小心翼翼地剪起发梢,剪刀在发丝间舞动,发出细微的“咔嚓”声。每剪一下,她都会停下来,用手轻轻拨动头发,检查修剪的是否平整。沈梨的动作虽然看起来不太熟练,但是她的眼神专注而认真,仿佛整个世界都只剩下她和手中的剪刀。 随着时间的推移,地上开始铺满了一层细细的发丝,它们像是秋天的落叶,记录着剪发的进程。沈梨不断地调整着角度,确保每个层次都能流畅地衔接,她不时地让叶宵转过头来,从不同的角度检查两侧的对称性。 当沈梨终于完成了所有的修剪,她用一条干毛巾扫去了叶宵脖子上和脸上的碎发,她最后用梳子再次梳理了叶宵的头发,确保所有的发丝都服帖顺滑。 剪发结束后,叶宵站起身来,转过头去,对着镜子中的自己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她的手指轻轻滑过新剪的发梢,感受着那份前所未有的轻盈。原本及肩的长发,现在只到脖子处,露出了她细长而优雅的脖颈。 镜子里的叶宵,眼神中带着一丝好奇和惊喜。她的短发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摆动,发丝在阳光下闪着柔和的光泽,仿佛每一根都在跳跃着,庆祝着新生。 她微微侧头,用指尖轻轻拨弄着耳畔的发丝,似乎在探索这个新发型的每一个细节。短发让她的脸型更加立体,轮廓更加分明,她的下巴线条柔和而坚定,她对着镜子微笑,眼睛里闪烁着满意的光芒。这个新发型,不仅让她看起来更加清爽和利落,也让她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和自在。 “怎么样?还满意吗?记得大众点评给个五星好评哦美女!”沈梨调皮的跟叶宵打趣。 “满意满意,甚是满意!奖励你晚上给你做做好吃!”叶宵把镜子挂回墙上,她将身上披着的“围布”摘下来,她拿起干毛巾,轻轻拍打着身上的碎发,然后弯腰拿起扫帚,细心地将地面上的发丝一一扫净。 叶宵来到厨房,锅里的水已经烧开了,她掀开锅盖,一手提着一个小桶,一手拿着舀水的水瓢,水蒸气在她周围缭绕。 “我烧了水,你要洗澡吗?”她问沈梨。 沈梨从窗户边转过身来,她的目光从外面的雪景收回,摇了摇头。 “你刚剪完头发,你先洗。”她回答,一边摆手一边披上了自己的外套。“昨晚好像下雪了,我去扫一下。” 叶宵点了点头,她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关切。“那你记得多穿点!”她嘱咐着,同时抱着换洗的干净衣服,转身走向西厢房。 阳光透过窗户洒进屋内,屋子里暖洋洋的。西厢房的炉子早已点着,现在屋子里热乎乎的,让人几乎感觉不到外面的寒冷。叶宵把衣服放在了床边,然后轻轻叹了口气,目光落在了那个充当洗澡盆的大铁盆上。 “看来,明年确实得弄个洗澡的家伙事儿了!”她自言自语,然后在脑海中的待办清单上默默地加上了一项。 叶宵洗完澡,正坐在西厢房的炉子边用毛巾轻轻擦拭着刚洗过的头发。她微微倾斜着头,刚剪完的短发湿漉漉地贴在脸颊上,水滴顺着发梢缓缓滑落。热水澡让她的脸颊泛起了淡淡的红晕,就像秋天里最甜的苹果,她的皮肤在水汽的滋润下显得格外细腻,仿佛每一颗毛孔都喝饱了水,散发出自然的光泽。 在等待头发自然风干的空档里,叶宵开始准备晚餐用的食材。 她从一堆干蘑菇中精心挑选了几颗粗柄的羊肚菌,它们的形状独特,纹理清晰,像是大自然的艺术品。她将这些珍贵的蘑菇放入碗中,用开水慢慢泡发,等待着它们重新焕发生机。 接着,她又从装着沙子的土筐里挖出一根表皮光滑、颜色鲜亮的白萝卜。 不得不说萝卜跟牛肉是真的绝配。她将萝卜的外皮削掉,切成硬币厚的片状。 矮缸里的酸菜叶宵也捞了一颗,只取了几片酸菜叶子,切成了细丝。 在处理酸菜和白菜时,叶宵特别细心,她知道白菜帮很厚,直接切出的丝会太粗,影响口感。所以,她总是在切前先在白菜帮上横着片一刀,这样切出来的丝才会细腻,口感更佳。 当叶宵忙完手中的活计,头发也差不多干了,柔软的发丝在空气中随着她的动作轻轻飘动,如果凑近了细细的闻,应该还能闻到洗发水带来的淡淡柠檬香气。 沈梨风风火火地从外面推门进屋,一进来便急匆匆地拉着叶宵出门。 “干嘛呀?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叶宵不解。 “给你看个好东西!”沈梨神神秘秘的。 “等会等会,我穿个衣服。”叶宵甩开沈梨的手,先进屋去穿好羽绒服戴好帽子,才不急不缓的出了屋门。 就在这时,沈梨风风火火地从外面推门进屋,她的眼神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一进门就急匆匆地拉着叶宵往外走。 “干嘛呀?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叶宵被沈梨的突然举动弄得有些迷惑。 “给你看个好东西!”沈梨的声音里充满了神秘和期待。 “等会等会,我穿个衣服。”叶宵轻轻甩开沈梨的手,回到屋里穿上了温暖的羽绒服,戴上了帽子,然后才不急不缓地跟着沈梨走出了屋门。 一出门,叶宵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喜到了。 屋前,一个白白胖胖的雪人正微笑着伫立在那。它的身形丰满,皮肤是纯净的雪白,仿佛是从童话书中走出的小精灵。雪人头上戴着沈梨的小狗帽子,围着沈梨的橙色围巾,看起来既温暖又可爱。雪人的眼睛是用两颗小鹅卵石做的,鼻子是用一颗空的松塔安上去的,嘴巴则是用几颗小石子巧妙排列嵌上去的,它们组成了一个微笑的弧度,就像是雪人在用最温柔的方式,向叶宵传达着新年的祝福。 “太可爱了吧!”叶宵站在雪人前,眼睛睁得大大的,她的声音中充满了惊喜和愉悦。 沈梨在一旁,听到叶宵的赞叹,她的嘴角上扬,露出一丝调皮的笑容。 “嘿嘿~新年快乐呀,叶宵姐姐!”她的眼睛里闪烁着得意的光芒,显然对于自己的这个小惊喜感到非常满意。 叶宵走近雪人,伸出手轻轻地拍了拍雪人的头,那冰冷的触感让她的心情更加愉悦。 今天的惊喜,真的是有些多呢! 第45章 火锅与杏子酒 一转眼,牛肉已经煮了几个小时。锅里的水蒸气将锅盖顶的一鼓一鼓的,仿佛有生命般在呼吸。伴随着扑哧扑哧的响声,像是在催促叶宵赶紧来查看。叶宵迅手上垫着一块毛巾,侧身小心翼翼地将锅盖掀开,以免被溢出的蒸汽烫伤。 随着锅盖的掀起,喷香的牛肉味从锅里冲出来,直击沈梨的鼻腔。 “煮的牛肉?”沈梨穿过缭绕的蒸汽,好奇地向锅内探头探脑地看去。 锅里,一块棒骨和一块带着筋的牛腱子肉,在咕嘟咕嘟的沸水中翻滚着。肉块在锅里上下起伏,每一次翻滚都让肉质更加紧实,筋络更加透明。汤汁在肉块周围翻滚,将肉块完全包裹,让牛肉的每一寸都充分吸收汤汁的精华。 “去外面帮我把昨天冻的牛肉丸子拿进来,再拿一块肉。”叶宵用筷子扎进牛肉中,将牛肉捞了出来,置于小盆里,“记得穿外套再出去啊!” 沈梨本来推开屋门,一只脚都要迈出去了,听叶宵这么说又收了回来,转身进屋穿了一件及膝羽绒服又出了门。 如果无视叶宵的话一意孤行,到时候叶宵会像个老妈子一样教育她半天,沈梨可戴不起这个紧箍咒。 屋外,昨夜的雪已经被沈梨扫起来,堆在院子里,阳光照上去,像是璀璨夺目的钻石一般。沈梨不禁眯起了眼,今天是个大晴天,而且一点风丝儿都没有,看来明年是个好年头呢! 沈梨踏着雪来到工具棚附近的墙根,这里叠着放了两个大的方形塑料收纳箱,被冻过的塑料会变得很脆,她必须得小心,不能用蛮力。沈梨打开两边的卡扣,从其中一个箱子里取出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昨天叶宵精心煮制的牛肉丸子。在另一个箱子里,她随意摸出一块肉,然后急匆匆地返回屋内。 当她回到厨房时,叶宵已经将捞出的牛肉放在案板上,准备进行下一步的料理。沈梨把牛肉丸子和那块肉递给叶宵,叶宵接过袋子,打开,露出了里面圆滚滚的丸子。丸子的表面因为冷冻而变得紧绷坚硬,但仍然保持着诱人的色泽,像是一颗颗小小的褐色星球。 另一个袋子里,一块乳白色的肥肉展现在叶宵的面前。沈梨一看,惊讶地说:“唉?怎么是一块肥肉?我去换一块!”她正要伸手拿回叶宵手里的肉。 “算了,既然拿到它,那今天就吃它吧!”叶宵轻轻将肉放在案板上,阻止了沈梨的动作。 “这么肥怎么吃啊?没有一点瘦肉的!”沈梨眉头微微皱起,显然对这块肉有些嫌弃。 叶宵只是微笑,她耐心地解释道:“这一块啊,叫胸口油,是牛前胸部位的一块脂肪,足够肥的牛身上才会长出这么一小块。”她一边说着,一边已经用水将肉泡上,开始解冻。“虽然外表看似一盘油腻腻的肥肉,但其实很好吃的哟!” 沈梨却不相信叶宵的话:“这怎么看都腻死了。怎么吃的下去?” 叶宵只是微笑,没有多说什么,又继续忙其他的去了。 虽然称之为年夜饭,但叶宵和沈梨两人也吃不完太多东西。叶宵记得在许多地方,过年时流行吃火锅,热闹又温馨。尽管她和沈梨的食材有限,但煮个热锅子绝对是个不错的选择。 在北方寒冷的地区,有一种菜式叫做汆锅子,通常是将海鲜、羊肉、酸菜等食材一起煮。叶宵受到启发,决定用牛肉骨汤做底汤,涮上一些肉菜。在这寒冷的冬日里,两个人坐在火炕上慢慢享用,想必会非常温馨。 酸菜和白萝卜片早已准备妥当,羊肚菌也泡发刚刚切片完成。叶宵将微微化冻的胸口油切成如纸一般薄的薄片,再配上饱满q弹的牛肉丸子和厚实的牛腱子肉,这一顿热锅子的食材就算基本准备完毕。 叶宵找出之前烤雪鹿肉用过的炭盆,准备今晚就用它来装炭火。 她从灶膛里取出了几块烧得通红的硬木柴,尽管没有木炭,但这些木柴的热度足以支撑这个夜晚的烹饪。 而用来煮锅子的容器,叶宵试了半天都没有找到很合适的,她又在家里翻找了一会儿,终于找到了那个铝制的深盆,它在杂物堆中埋着看起来不太起眼。 叶宵将盆用热水烫洗一番,擦干后将它放在炭盆上,尺寸竟然刚刚好,仿佛是专门为这个夜晚准备的。叶宵调整了一下角度,确保它稳定而不摇晃后便将牛骨汤倒了进去,接下来,她将处理好的酸菜、白萝卜片、羊肚菌片、牛肉丸子一一放入锅中。 汤底在铝锅中慢慢沸腾,白色的泡沫在表面翻滚,蒸汽带着浓郁的香气弥漫开来,与木柴燃烧的烟熏味交织在一起,让人闻起来格外的放松。 叶宵抬头对沈梨说:“这些菜需要煮一会儿才能入味,你先涮点别的先吃。” 她一边说着,一边将一盘奶白色的胸口油推到沈梨面前。沈梨看着胸口油肥肥腻腻的样子,眉头微皱,似乎有些犹豫。叶宵见她不动,便自己夹起一块,轻轻地放入沸腾的锅中。 胸口油在热汤中迅速卷曲,变得透明,“尝尝看!”叶宵将煮好的微微卷曲的胸口油放到沈梨的碗里,她的声音中带着一丝鼓励和自信。 沈梨夹起胸口油,放在鼻尖细细闻了闻。涮过的胸口油带着微微的酸菜底汤的味道,似乎并无特别之处。但在叶宵的鼓励下,她尝试性地将胸口油放到嘴里,犹豫地嚼了嚼。出乎意料的是,尽管外表看似油腻,但烫熟后的胸口油却爽脆无比,牛油的香味在唇齿间弥漫,仿佛带着奶香,肥而不腻,越嚼越香,异常美妙。 “好神奇!”沈梨惊叹道,眼睛睁得大大的,显然被这胸口油的口感所惊艳。“它的口感跟它的外表,完全不相符!”她的声音中充满了惊喜和好奇。 受到胸口油的美味所吸引,沈梨自己夹起一块,放到锅里涮了起来。 接连吃了几口,口口是肉,沈梨也有一点腻了。她突然想起她们夏日还泡了一些杏子酒,这会刚好助助兴。 她兴冲冲来到储藏室,在地上找到一个密封的罐子抱了出来。 叶宵已经洗好两个透明的浮雕口杯,当初见这两个杯子好看便顺手带了回来,但是因为杯子太小不实用一直在角落闲置吃灰,到今天也有了用武之地。 沈梨一把将密封罐子的盖子掀开,一股醇类的香气混着果子的味道就飘了出来。琥珀色的酒液倾泻而出,仿佛夏日阳光下的金色细沙在流动,属实是温暖而迷人。 叶宵轻轻抿了一口杏子酒,杏子的果香和冰糖的甜味在舌尖上缓缓展开,随后,酒的醇厚和微酸开始显现。酒液在口中流转,水果的清甜和酒的辛辣相互交织,营造出一种复杂而丰富的口感。随着酒液慢慢滑入喉咙,火辣辣的灼热感从喉咙一直到胃部,给她带来了一种温暖的感觉。 这酒是用高度白酒泡制的,沈梨却端起杯子一饮而尽,尽管杏子和冰糖的甜味已经尽力去柔和酒精的辛辣,会让酒变得更好入口,但那股热辣的感觉还是在喉咙深处爆发开来。她不由自主地皱了皱眉,迅速地用筷子夹起一些酸菜,希望能用那股酸爽来中和酒的烈性。 酸菜的清新与酒的热辣在她的口腔中碰撞,产生了一种奇妙的和谐。那种温热的感觉从胃部蔓延开来,让她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放松和愉悦。沈梨的眼睛里闪烁着新奇和兴奋的光芒,她第一次体会到了喝酒带来的快感。 “好爽!”沈梨兴奋地喊道,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叶宵则不像沈梨那样能豪饮,她对酒精的耐受力并不强。她只是轻轻地抿了一小口,让酒液在口中慢慢回旋,细细品味那股从喉咙深处传来的暖流,感受着酒的复杂风味。 “来,碰一个!”沈梨端起杯子,叶宵也放下筷子,微笑着端起了自己的杯子。 “哎呀,你这半杯,耍赖皮!满上满上!”沈梨一边调侃着,一边给叶宵的杯子斟满。 “敬……”沈梨举起杯,突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敬劫后余生吧……”叶宵适时地举起杯,补上了沈梨没说完的话。 “对!敬幸存的我们!”沈梨的眼中闪过一丝坚定。 两人轻轻举起手中的杯子,在空中相遇,发出了一声清脆的碰撞声。这声音仿佛是时间的钟摆,既是对过去一年轻轻的告别,也是对新的一年满怀的期待。 杯中的液体轻轻摇曳,映照着两人脸上的笑意和眼中的喜悦。 沈梨的脸颊在热锅子蒸汽的氤氲中泛起了红晕,像是晚霞中最温柔的一抹,在烛光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美丽。 锅里的食材在汤汁中翻滚,散发出诱人的香气,与酒的芬芳交织在一起,叶宵看着微醺的沈梨,意识一时间有点恍惚。 沈梨看着叶宵,她心思沉重的又斟饮了一杯。 “不要喝太多了……”叶宵看出沈梨有心事,忍不住温言相劝。 牛肉丸子在沸腾的汤中煮熟,它们调皮地从锅底浮到水面,沈梨举起筷子去夹,但是这些牛肉丸子像调皮的小精灵一般,似乎在和沈梨捉迷藏一般,一次次从她的筷子间溜走。 “你醉了!”叶宵看着沈梨那略显笨拙的动作,眼中带着笑意说道。 “胡说八道!”沈梨立刻否认,她的声音甚至提高了两个音调。但随即,她放下筷子,整个人突然变得严肃起来,她的目光紧紧地锁定叶宵,语气真挚地说,“你知道吗,如果不是有你,我真的坚持不到今天!没有你帮我,也许在丧尸潮爆发那天,我就像我们那些同学们一样死在学校,又或者在我妈病死那天,如果没有你鼓励我,我也……” 沈梨的话音刚落,她的眼眶就开始泛红,像是情感的堤坝突然间裂开了一道缝隙,眼泪悄然涌出。她的手指轻轻触碰着眼角,试图掩饰那突如其来的情感流露。 这突如其来的表白,让整个房间的气氛变得沉默。叶宵静静地坐在那里,她看向沈梨的眼神柔和而深邃,仿佛在沈梨的泪水中看到了彼此经历的点点滴滴。 叶宵也端起一边的酒杯,一饮而尽。她的动作中带着一丝决绝,仿佛在用这杯酒来致敬那些艰难的岁月。 “那如果没有你,在来小屋的路上,我也死定了。我们现在扯平咯!”叶宵看着沈梨,温柔的目光像是一双大手,轻轻抚慰沈梨的心灵。 沈梨破涕而笑,情绪在酒精的助力下得到了宣泄,现在的她有些释然。 二人又斟满酒杯,碰在了一起。这个简单的动作,却包含了无数的话语和情感。 “那就,敬明天?”沈梨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期待。 “敬明天!”叶宵的声音坚定而有力,她的眼神中也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 两人的杯子在空中轻轻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像是在为即将到来的明天干杯。 第46章 仲春 新年过后,天气悄然转暖。叶宵站在窗前,感受着空气中的暖意,看着屋檐下最后一滴冰凌坠落,她知道,春天真的来了。 森林里的一切都在苏醒,仿佛大自然在这个季节里按下了播放键。树枝上,一些小松鼠也开始探头探脑,它们的毛茸茸的尾巴在春日的阳光下闪着金色的光泽。叶宵能听到它们在低矮的枝头跳跃时,树枝发出的轻微响声。 整个冬天都令人担忧的柴火,此时已几近见底。不过好在如今无需整日整夜地烧火取暖了。而且随着积雪融化,砍柴也不再是难事。叶宵将柴刀插回腰间的皮带里,背上装满柴火的背篓,准备回家了。 一推门,沈梨还没回来。随着天气的转暖,肉类的保存变得更加困难。在过完新年后的两个月里,叶宵和沈梨的餐桌上主要是那些尚未吃完的野牛肉,终于将牛肉消耗的差不多。虽然叶宵尝试着用不同的烹饪方法来变换口味,可架不住天天吃顿顿吃,如今沈梨只要一闻到牛肉味就忍不住想吐。 最近她一有空便背着背篓别着柴刀进山,除了砍柴,她更多的是希望能猎点兔子野鸡之类的小家伙吃吃,哪怕是剥了皮没二两肉的松鼠也好呢! 只是一连几天,捕兽夹子和套锁上连根毛都没有,这让沈梨非常郁闷。不过很快,沈梨便将主意打到了化冻的河里。 冰雪初融,小溪和河流的冰层开始裂开,发出清脆的破裂声,仿佛是大地的交响乐。沈梨一得空闲,就会检查并织补渔网,她满心期待着来一次春捕。 毕竟,开江鱼的鲜美那可是出了名的。 随着冰面解冻,沉寂了四五个月之久的鱼儿仿佛被从沉睡中唤醒,纷纷跃出水面。它们在漫长的冬季中忍饥挨饿,体内的脂肪已经消耗殆尽,杂质也排得一干二净。这样的鱼肉,虽然没有了冬日的肥美,但是肉质紧实,既不油腻也不松散。与其它季节的鱼相比,口感上更胜一筹。 沈梨花了一整个下午的时间用来检查并织补渔网,她的手指灵巧地穿梭在网眼中,每一次拉紧,都充满了对春捕的期待。但是来到河边后她才发现这并不现实。 仲春时节,河水封冻的冰层虽然解冻,但是水的温度依然很低。想像夏天那样要大规模的捕捞还不行,还是需要有一艘小船或者筏子之类的工具。 沈梨不止一次的跟叶宵说想造个筏子,但是都被叶宵拒绝了。 “这不现实,而且万一掉进河里,那太危险了。”叶宵的话语中带着关切和坚定。 沈梨失望的表情挂在脸上,她摆弄着手里的渔网,没精打采的,整个人像是一只泄了气的皮球。 然而,沈梨的乐观精神并没有让她沮丧太久。没过两天,她又重新振作起来,开始兴致勃勃地制作钓鱼竿。 既然大规模捕捞暂时无法实现,那去野钓一下总可以了吧? 叶宵不像沈梨一样爱胡闹,她有更多要紧的事要做,最重要的就是把去年收获的种子一一找出来,仔细检查挑选,并将锄头、耙子等农具一一修缮维护,天气一日比一日暖,再过一个多月应该就可以准备春耕的事情了。 沈梨几乎每天都要跑到河边去,像是着了魔一样。不过,到了第四天,她竟然真的拎着一条鱼回来了。 “看,这是我的战利品!”沈梨骄傲地展示着她的成果。 叶宵也叫不上来这是什么鱼,但是总归是能吃的,她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用家里仅剩的一些干菜就煮了一锅鱼汤。 家里豆油见底了,只剩一些牛油,叶宵觉得用牛油煮鱼属实有些炸裂,所以只能煮鱼汤。 好在开江鱼味美汤鲜,弥补了食材不够丰富的缺点。沈梨和叶宵将一条鱼拆吃干净,也算是改善了一下伙食。 这次的渔获让沈梨对钓鱼更加着魔,每日早出晚归的去钓鱼,有时候叶宵一整天都抓不到她人影儿。 都说春天是希望,但是看着空空的储藏室,叶宵一个头两个大,每种食物都只剩一点,看来这个春天又要吃野味了。 这青黄不接的季节是真的让人发愁。 屋外的木门发出一声轻响。紧接着,厚重的门帘被缓缓掀起,一个身影踏入屋内。叶宵彼时正在屋里一粒一粒地精心挑选着红豆种子,她原以为是沈梨钓鱼回来了,头都未抬便问道:“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早?” “是我……”一个略显粗粝的男声在门口响起。 叶宵闻声抬头,竟是庄然。 一个冬天未见,他看上去似乎瘦了些许,外面穿着的运动装看起来有些肥大宽松。他的头发像是刚剪过,不过理发师的技艺显然不太娴熟,参差不齐的发梢,犹如狗啃过一般杂乱。好在他来之前似乎刚刮过胡子,不至于让他显得太过邋遢。否则,叶宵真要以为他是去何处逃荒了,又或者是被人在某个地方关了一整个冬天。 “庄然,你怎么过来了?”叶宵满脸惊讶地问道,眼中闪过一抹惊喜之色。 “想过来跟你们换点种子。” 听到庄然这么说,叶宵才注意到他刚刚进来的时候是带了个背包的,只是一进门背包就被他挂在了门口,所以叶宵并没有注意到。 叶宵想起之前庄家兄妹说过手里有玉米和小麦的种子,没想到还没等自己开口,庄然竟然主动上门将此事提了出来。 庄然还站在门口,叶宵将他请进屋,并倒上了一杯水。水是从早上烧开灌进暖水瓶的,现在还有一些烫,庄然坐在椅子上,手里抱着杯子一边吹着一边小口小口啜饮。一路爬山过来,确实有些口渴了。 叶宵又从厨房的橱柜里拿出来两个密封罐子,一个里面装着各色的果干,一个里面装了一些核桃仁。叶宵取了一个小盘子,将果干和核桃仁堪堪摆满,端进了屋里,摆在庄然面前的桌子上。只是刚刚叶宵在厨房忙碌的时候,庄然已经透过大敞四开的门瞥见两个罐子都几乎见底,他看着摆满的坚果和果干,也不好意思吃,只是抓了一颗核桃仁意思一下。 “你快吃呀,别客气。”叶宵很热情,她上手抓在盘子里抓了一把塞进庄然的手里,而后又将盘子又往庄然面前推了推,突然有客来访看起来让叶宵很开心。 庄然点了点头,拿起一蔓越莓干放进嘴里,酸甜的味道在他的舌尖上绽放。他们家没有这些小零食,久违的味道让他觉得很美味。 叶宵从储藏室拿出一个四四方方铁皮盒子,看起来像是秋天的月饼礼盒之类的。她将盒子打开,从里面取出好几个包装好的小袋子。 “高粱和红豆的种子一会再拿,这里是一些蔬菜之类的种子。”叶宵将种子在桌子上一一摆好,指着介绍。 “这是去年种的辣椒的种子,这是黄瓜种子,这是南瓜种子,这三个都不是培育的杂交品种,亩产量虽然不高,但是可以自己留种。” 叶宵说着便将三个纸包推到一边。然后又指着另一包带包装的种子介绍说:“这一包带包装的是白菜种子,是种子公司推出的杂交品种,当时找到两包,因为没种过菜,我只种了一包,亩产量很高,收获了六七十颗白菜。但是大概是留不下种,明年要再想要种白菜可就得另想办法了。” 庄然看着桌子上的三包种子,默默点了点头。 叶宵见他没有发表什么意见,于是又从盒子里拿出5个纸包来。 “这是你和沈梨从聚集区带回来的种子盲盒,其中一包,我大概能猜出是茄子,但是另外四包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我感觉其中一包是一种什么瓜,只是还不能确定具体品种。” 叶宵一边说着,一边将那五包纸包一一打开,展现在庄然的面前。庄然在打猎方面虽然是行家里手,但是种田就一窍不通了,他看着这些种子,也是一头雾水。 见叶宵没有再拿新的东西出来了,庄然也从一旁的背包里拿出自己带过来的种子,摆在桌面上。 “这两个红色塑料袋里装的是小麦和玉米。”他指着袋子说道,“从聚集区逃出来之前,我可是花了大价钱从黑市里买到的。这些都不是杂交品种。” 接着,他又从包里拿出一个棕色的半透明塑料小药瓶,里面装着圆滚滚的豆子。“这个是黄豆,非转基因非杂交。”庄然说完,把药瓶也摆在桌子上,“还有你知道的土豆和红薯。” 两人互相交了底后,心中都有了计划。在如今这个世道,能遇到靠谱的邻居着实不易,大家也不再过分计较交易是否绝对公平,只要大体上不吃亏就行。 有玉米和小麦这样常见的主食,叶宵肯定不会吃亏,毕竟这可是实打实能绝对顶饱的粮食呢! 但对庄然来说,光吃主食虽然顶饱,长久下去也不行,去年一整个冬天都在吃土豆、红薯和玉米,庄然早已受够了。 叶宵小心翼翼地将每样蔬菜种子都认真数出三十粒递给庄然,剩下的种子又原封不动地包好。 随后,她带着庄然前往储藏室去拿红豆和高粱的种子。由于当时收获的粮食本就不多,留种也只是留了够她和沈梨自己种的量,如今要分给庄家兄妹,就显得有些不够用了。庄然虽然不太懂农事,但从叶宵迟疑的动作中也大概明白了一些情况。 “我们主要还是种玉米和小麦,这些蔬菜种子只是补充,到时候换个花样吃,不用太多。”庄然主动提出自己的想法。叶宵听他这么说,顿时松了一口气。 “那就先带一点回去,等秋天收了地,如果你们收获的不够,我再给你们每样送过去一些!”叶宵一边舀种子一边说道。 听到叶宵这样的安排,庄然也觉得很不错。他们兄妹三人都没有种田的经验,如果一味蛮干当莽夫,最后白忙一场收成差,那才是真的浪费种子耽误事呢。 二人把种子分好装好后,便坐在一起闲聊起来。 “对了,前段日子刚化冻的时候,我去了一趟宋庄。”庄然缓缓说道。 一听到宋庄,叶宵的心猛地一紧,她清楚地记得沈梨曾讲述过她和庄然在宋庄的可怕遭遇,那里鱼龙混杂,几乎就是个匪窝。叶宵皱着眉头,满脸紧张地问道:“听沈梨说,上次你们把盘踞在宋庄的土匪头目打伤了,怎么还敢去宋庄呢?” 庄然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水,然后平静地回答:“一个冬天都猫在家里,哪也去不了。想着去附近打探一下消息,看看周围的局势有没有什么变故,没想到还真的是大变天了。” “大变天?怎么说?”叶宵的身体不由得凑近了一些,眼神中充满了好奇与担忧。 “从沿海那边新迁来一群人,他们把宋庄那伙土匪全给干掉了,如今就驻扎在宋庄。”庄然也不卖关子,直接挑重点来讲。 叶宵低头粗略思考了一下,喃喃自语道:“走了一波土匪,又来了新的一波……” 庄然听到她的话,却摇了摇头:“他们随行的有很多妇女、老人和孩子。因为沿海那边发生了一次海啸,他们才一路北迁到内陆。听说大部队还在海边,过来的都是一些技术人员和老幼妇孺。看起来,他们打算在这里搭建一个大后方。” “大后方?”叶宵虽然聪明谨慎,但她对政治并不敏感,对于庄然说的这些,她显然有一些后知后觉,“所以他们是在各地把控资源,然后将科技等物质生产放在比较稳定的北方,以这里为根据地,向外辐射,是这样吗?” 庄然见叶宵一点就通,脸上露出了一抹微笑。 “听说,为首的叫方强,他们的核心武装力量是政府的搜救部队。在末日刚开始时,负责救出那些各行业中比较关键的技术人员和家属。在国家政权打散后,方强就带着他们直接占据了沿海那边的盐场。丧尸被消灭后,他们也就自然地形成了一股势力。”庄然如同一个小报记者,向叶宵分享着他打探到的消息。 叶宵瞪大了眼睛听着,不时地发出疑问。 “那其他聚集区呢?对他们是什么态度?这些人既然能救助妇女儿童什么的,应该不是什么穷凶极恶之徒吧?” 庄然思索了一下,说道:“不管以后怎么样,但至少眼下他们没有选择用武力去镇压其他势力。相信其他聚集区也在观望吧!一时半会都不敢轻举妄动。宋庄这个聚集区目前的收容政策比其他区都宽泛,而且听说还小规模地开放了贸易市场,鼓励各地居民自由交易。” 听到开放贸易,叶宵的眼睛亮了起来:“就是说,物品可以自由买卖?” 庄然点头表示肯定:“对,而且不会像其他聚集区一样限购,还鼓励居民之间的交易,不过收的税费倒是比其他的聚集区高。” 本来开开心心的叶宵听到要收比较高的税费,心情马上又低落了下来。以他们目前的情况来说,自给自足都有点难,更别说交易了。 “可是我们也没什么可卖的……”叶宵有点丧气。 “我们种子这么多,到时候自己吃不完就到聚集区换一些别的什么的。听说他们有很多盐,这次来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要控制北方的食盐贸易。”庄然一顿分析,但是叶宵最听进去的还是盐。 不管怎么说,叶宵现在浑身上下充满了干劲,恨不得立刻就去种田!! 第47章 打牌 庄然的消息如同一粒种子,在叶宵的心中悄悄生根发芽。夜晚,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眠。她的思绪如同脱缰的野马,奔腾在关于这个新聚集区的种种可能之中。每个细节,每个可能性,都在她的脑海中反复播放,让她的心情既激动又忐忑。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叶宵的好奇心和探索欲愈发强烈。终于,她按捺不住内心的渴望,决定与沈梨商量,想要亲自去宋庄看看。 “再过不久就是春耕的时候了,那时候就算想去也分身乏术。”叶宵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急迫。 沈梨对宋庄的记忆并不美好,上次的惊险经历让她心有余悸。然而,她也不放心让叶宵独自前往那个充满未知的地方。如果叶宵坚持,她也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去冒险。 二人没有过多犹豫,简单收拾了一下行装,带上了一些干粮和必需品,便出发了。 当她们到达庄然家时,庄然正在院子里忙碌着。听闻沈梨和叶宵打算去宋庄的聚集区,庄然的第一反应是跟着一起去,以防万一。但是,随着天气逐渐暖和,人们外出更加频繁,他又有点不放心庄妤和庄沫沫两个人在家。庄妤见哥哥为难,表示可以带着沫沫同去。 “不行,这太危险了!”庄然第一个反对。 “为什么不行?哥你不是说那里有很多老人儿童吗?对外政策都很宽松的。”庄妤眨巴着眼睛看着庄然。 “那万一有什么临时的变故呢?”庄然冷着脸,表情非常严肃。 “那我们也可以随机应变呀!你不要老是把我和沫沫当成生活不能自理的人行不行?”一向温柔的庄妤竟然急了,她眉头紧锁嘟着嘴,看起来这次并不会让步。 庄然板着个脸,但并不松口。 叶宵见庄家兄妹因为这个时期争执了起来,于是开口打圆场:“去宋庄的路沈梨知道,我们只是想知道那边的一些具体的规矩是怎样的。进聚集区需要一些手续吗?有没有像其他聚集区那样对女性的一些限制?我跟沈梨两个人快去快回其实更好,人多了反而累赘。” “叶宵姐,我知道你是好意,但是道理不是这样的。同样是女孩子,为什么你和沈梨可以做的事情,我跟沫沫就不行呢?我也是个大人了,你们在沫沫这个年纪应该已经在经历世界末日了吧?而沫沫现在完全像个小屁孩一样,我觉得这样下去不好……”庄妤抱着双臂气鼓鼓的样子,像只呲着牙发怒的小兔子。 虽然沈梨也一直主张庄然不要一天到晚像老母鸡护鸡仔一样,但她亲耳听到庄妤的这样说,多少还是有点震惊,她之前对庄妤多少有一些刻板印象,大概就是一只听话温顺的小绵羊。 庄然被庄妤说的一个头两个大。不带上吧,道理摆在这里。但是你带上吧,这5个人,一旦发生什么危险,叶宵能不能自保还不知道,沈梨应该稍微好点,俩妹妹绑一块都是白送的货。他不知道能不能全身而退。 “我知道你是上次去宋庄搞怕了,我们倒是没接触过宋庄新聚集区到底是什么来头,这个你自己评估。但是庄妤说的对,这个时代特殊,上次我也跟你说过了,过度保护有时候也是一种伤害,你也不能老是什么都包办完吧?” 沈梨凑到庄然的耳边,小声的给他讲了自己的看法。 庄然环顾一圈,庄妤笃定的眼神,庄沫沫满是期待的小脸,沈梨鼓励的目光,还有叶宵温柔的微笑。 庄然思索一番,终于下定决心:“那就一起去,但是路上要绝对听指挥,不要多话不要多事。” 听到哥哥终于肯答应,庄沫沫和庄妤高兴的跳起来互相击掌,看起来,为了这次机会,她们应该不止一次的争取过。 “去宋庄要走四五十公里,沫沫你要做好心理准备,是一次长途奔走。”庄然一脸严肃的嘱咐小丫头。 “我没问题!保证不拖后腿!”庄沫沫一拍胸脯的答应。 “庄妤要负责准备一路上的吃喝。”他又对庄妤布置了任务。 “yes,sir~”庄妤调皮地给庄然做了个手势礼。 “计划的太突然了,准备还要一些时间,要不今天就先住下吧,我们明天一早再出发。”庄然对沈梨和叶宵说。 叶宵也觉得有道理,点头答应:“那就打扰了。” 沈梨和叶宵第一次在庄家留宿,庄沫沫倒是很激动。她自告奋勇要去准备饭菜,说是要给自己的“师傅”露一手。 庄然家不比叶宵家里的食物丰富,他们的食材种类比较单一,吃来吃去就玉米土豆红薯这老三样。 牛肉就不提了,跟沈梨一样,现在庄家兄妹也是吃的想吐。 午饭和晚饭合并为一餐,庄沫沫从地窖里挑选了几个硕大、表皮光滑的红薯,她将红薯泡在水里,用一把勺子刮去红薯的外皮——这是她自己发明的削皮方法,适用于所有带皮的食物,既可以避免削掉过多的果肉,又可以将口感不佳的外皮去掉,一举两得。 锅底放冷水,将去皮的红薯放在竹笼屉上,随着蒸汽缓缓升起,红薯逐渐变得柔软。 庄沫沫握着庄然的手表等在锅旁,十分钟的计时一到,她小心翼翼地打开蒸笼盖子,一股香甜的气息扑鼻而来。她用一根筷子轻轻扎入红薯,筷子非常轻松地就将原本坚硬的红薯穿透,她知道,这是红薯恰到好处的熟度。 将蒸好的红薯转移到盆中,庄沫沫用擀面杖轻轻捣碎,直到它们变成细腻的红薯泥。她将一些金黄色的玉米面倒入其中,趁热搅拌均匀,直到面团变得柔软而不粘手。 接着,她将面团分成几等份,每一个小面团在她手中揉搓、按压,变成了一张张黄灿灿的圆饼。 庄沫沫在锅底刷上一层薄薄的油,防止煎饼的时候粘锅。她将手轻轻贴近锅面,当手部传来一些热度的时候,她便将饼胚放入锅中,用小火慢慢煎烤。小火慢煎能够使得饼的内部充分熟透,同时保持外部的金黄酥脆,又不会焦糊。 随着锅里滋滋的响声,饼的表面逐渐变成诱人的焦褐色,散发出阵阵香气。庄沫沫仔细地将面饼翻面,直到两面都煎至金黄酥脆。 庄沫沫将煎好的饼在盘子里摞在一起,黄澄澄的外表看起来十分喜人。 她把金黄酥脆的红薯玉米饼端上桌,那诱人的色泽和香气立刻吸引了沈梨和叶宵的目光。但庄沫沫马上返回厨房,开始准备另一道佳肴——土豆牛肉汤。 这道汤是庄家兄妹三人常喝的,简单但是配饼子吃非常不错。 由于五个人对牛肉的腻味,庄沫沫只切了一点点牛肉丝,像细丝般点缀在汤中,起到调味的作用。而这道汤的主角确是三个看起来不起眼的土豆。 她将土豆仔细洗净,削去外皮,随后,她用一个带孔的擦板将土豆擦成细丝。 锅里倒入一些油烧热,当油温升高,庄沫沫将牛肉丝迅速下锅,快速翻炒至变色,接着,她将土豆丝倒入锅中,大火快炒至土豆丝断生发软,她赶紧向锅里添了一些开水,水的加入让锅中的温度短暂降低,但是在灶火和开水的加持下,又马上升恢复沸腾,土豆中的淀粉在高温下慢慢释放,使得汤底逐渐变得粘稠,这种自然的勾芡让汤的口感更加丰富。 水开后,庄沫沫继续煮了三分钟,让土豆和牛肉的风味充分融合。出锅前,她加入一小勺盐,用勺子轻轻搅拌,让盐分均匀溶解在汤中。 庄沫沫用勺子舀了一小口汤,吹了吹热气,然后小心翼翼地尝了尝。她咂咂嘴,心想:要是有酱油和葱花应该会更好喝。 庄妤帮庄沫沫将满满一小盆土豆牛肉汤端了进来,叶宵也从背包里取出了一个密封罐,里面是她今天早上煮的蘑菇咸鱼酱,本来想在路上吃的,但是此时她还是拿出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几个人都有一些饿了,纷纷上手去拿饼子。 庄妤已经贴心的为每个人都分好了汤,叶宵咬了一口手上的红薯玉米饼,外面油煎的部分酥酥脆脆,里面却是软软的口感。红薯泥为煎饼贡献了甜甜的风味,而玉米面的加入,又让红薯变的暄软。叶宵忍不住又咬了一大口,她一边吃一边不住的点头。 “真好吃。” 虽然叶宵没有多说什么,但是庄沫沫从她一口接一口的动作里,已经获得了肯定。 她美滋滋地也从盘子里拿了一块饼,小口小口的吃了起来。 吃完饭收拾完,庄沫沫兴奋地从篓子里拿出了一副扑克牌,像是展示宝贝一样摆在了桌子上。 叶宵好奇地凑过去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副扑克牌。 “想要玩纸牌吗?”叶宵问庄沫沫。 庄沫沫点了点:“不带哥哥,我们四个人玩。” “是怕赢不过你哥哥吧?”沈梨笑嘻嘻的打趣。 “才不是!”庄沫沫高声否认,“是哥哥每次都赖皮,出老千!” 叶宵坐在桌子前,已经摆好了姿势,但是沈梨看起来却没什么兴趣:“我们三个人欺负一个小孩算怎么回事?” 见沈梨瞧不起自己的实力,庄沫沫急了:“我打牌很厉害的!”她用稚嫩的声音发出了最严肃的抗议。 庄妤在一旁笑盈盈的帮腔:“沫沫打牌的技术确实还不错,你可不要小瞧了这个小丫头,鬼精鬼精的呢!” 听到庄妤这么说,沈梨的好胜心也被激发了出来。:“哟呵?那我倒要见识见识!” 庄沫沫看起来很兴奋,她迅速地把扑克牌从盒子里拿出来,然后手指在纸牌上上下翻飞,熟练地洗起了牌。她的手法干净利落,展现出跟她的年龄不太相符的老道。 “先讲一下规则吧!”见庄沫沫洗好了牌,叶宵开口说道,“玩哪种玩法的?” “我们来玩升级吧!”庄沫沫主动提议,她大大的眼睛闪烁着期待的光。 “升级?”沈梨挑了挑眉,她在末世前就没怎么打过扑克牌,更别说末世后了,因此对这种策略性较强的扑克游戏并不熟悉。 庄妤见沈梨不说话,猜想是对玩法不太了解,她对沈梨和叶宵说:“纸牌的基本玩法大家应该都懂吧?升级就是我们四个人分成两组,每赢一次就升一级,看看谁能先达到指定的等级。” 叶宵点了点头,她倒是对扑克牌并不陌生,小时候她的外公就很喜欢打纸牌,耳濡目染的,她也比较有基础。 游戏开始了,庄沫沫和庄妤一组,沈梨和叶宵一组。一开局庄沫沫便大发神威,别看她年纪小,但她出牌时的果断和机智让人刮目相看,她总能在关键时刻打出意想不到的牌,让对手措手不及。庄妤倒是打的十分稳重,每一张牌出的都深思熟虑,不过也只是中规中矩。 她们二人胜在配合,有攻有守,步调协同一致,给叶宵和沈梨造成了不小的困扰。 相比庄家姐妹,沈梨和叶宵这边的情况就不容乐观了。 叶宵性格谨慎,她喜欢先观察对手的牌路,从中寻找破绽,再有针对性的进行攻击。但她的策略是保守的,总是力求稳固防守让她们总是处于被动防守的局势。而沈梨在打牌方面本来就没有什么经验,虽然打了两个回合下来,沈梨渐渐摸到了门道,开始利用手中的牌进行大胆的组合,因此总能突破固有思维,让人猝不及防。 但是,一局局游戏下来,沈梨不得不承认,庄沫沫和庄妤的配合确实默契。庄沫沫的机智和庄妤的稳重,让她们在牌桌上屡屡得分。而叶宵的谨慎和沈梨的灵活,虽然也让她们赢得了一些局,但最终还是不敌庄沫沫组的策略和默契。 “不玩了不玩了!”最后一局打完,输掉游戏的沈梨把手里的牌丢在桌子上,认输的摆摆手。 “看来,我们还是小看了庄沫沫啊。”叶宵笑着说道,满满都是对庄沫沫的赞赏。 庄沫沫听到叶宵的夸奖,小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她的眼睛弯成了两弯月牙,仿佛在说:“看吧,我早就告诉过你们了。” 天黑了,庄妤将庄沫沫的房间拾掇了一番,让给沈梨和叶宵住。而庄沫沫则跟庄妤同住将就一晚,第二天一早她们还要起早出发,晚上就不贪玩了。 第48章 一探究竟 庄然、庄妤、庄沫沫以及沈梨和叶宵五人,终于在六七个小时的长途跋涉后,抵达了宋庄镇外。 沈梨的心中涌起了复杂的情绪,她记得几个月前,这里还是一片被恐惧和混乱笼罩的荒芜之地。然而随着他们向镇中心走去,她发现一切都已改变。 “看,那里正在盖新房子!”庄沫沫的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她指着前方,声音中充满了孩童特有的活力与好奇。在小镇的一角,工人们的身影在尚未完工的建筑间忙碌穿梭,锤子的敲击声和电锯的嗡嗡声交织在一起,仿佛在演奏着一首关于重建与希望的交响曲。 “那不是在盖新房子,只是在修缮。”庄妤温柔地纠正着妹妹的话语,并进行了房屋建造必要步骤的一些科普。庄沫沫长在末世后,实际上她并没有见过房子是怎么建造的,因此听的很认真。 “他们竟然有电?”叶宵的惊讶之声打破了宁静,她的目光落在了工人们手中的电动工具上。庄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他记得上次来时,这里的电力系统还未恢复。现在,主干道的路边新增了一些太阳能路灯,虽然数量不多,但它们的出现预示着这个小镇正在逐步恢复生机。 五人沿着新铺的石子路缓缓走入小镇,沈梨的目光被入口处新设的几个警卫亭吸引。身穿迷彩服的守卫们手持电棍和枪械,警惕地巡视着四周。这些守卫与之前宋庄的马仔截然不同,他们的存在让沈梨感到了一丝安心,至少这里已经有了一定的秩序和安全保障。 在入口处,警卫们将五人拦下,但只是进行了简单的询问和盘查,随后便放行了。 五人继续前行,沈梨注意到虽然许多住房依然空荡,但主干道两旁已有一些小铺子开始营业。店主们热情地招呼着他们这几个生面孔,叶宵看到很多店铺的门口的招牌手绘着“新鲜蔬菜”、“米面粮油”和“修理各类工具”等字样,这些简单而朴实的招牌让人感到一种久违的温馨。 庄妤的目光在一家医院的门口停留了片刻,医院的外墙已经重新粉刷,门口挂着一个崭新的木牌子,上面用红色的油漆写着“医疗中心”四个大字。院子里,此刻一些人在木架子上侍弄着晒干的中药材。 “几位新来的吗?要买点什么不?”一个胖胖的矮个子男人从一旁屋子的门探出个头来,他一边对着叶宵几人招手,一边热情的招呼。他的声音洪亮而友好,让人忍不住停下脚步。 叶宵等人被男人的招揽声所吸引,停下了脚步。男人趁机又继续说道:“酱油要不要?自家酿造的,很便宜,只要300卡就能买一壶。”他个子很矮,又胖胖的,像个木墩子一样。白白净净的一张脸,看起来笑眯眯的,给人一种亲切感。 叶宵在庄然耳边小声问道:“他说的''卡''是什么?”庄然也摇摇头,一脸懵逼,上次来的时候,没听说这个东西。 “你说的卡是指钱吗?300卡是多少钱?”沈梨问老板。 店老板依旧笑呵呵的,他看起来已经见惯了像叶宵他们这种外来人口,回答问题非常有耐心:“卡就是卡币,是咱们这的流通货币,虽然才发行不久,但大家现在买卖东西几乎都用它。” “外面这么冷,你们还带着孩子,要不到我店里喝口热水暖和暖和?”老板的目光在一行五人身上扫视一遍,最后停在了庄然身上,大概是断定他是这一行人的领头人。 庄然回头看着叶宵,用眼神询问叶宵的意见。叶宵想了想,觉得大家已经走了一天了,有地方坐一会歇一歇也挺好,于是微微点了点头。 老板将大门敞开,几个人鱼贯而入。 一进门,叶宵便开始打量起这个不大的房间。 店内的陈设很简单,空荡荡的屋子里,一个木桌子摆在地中间,桌子上有几个不同容量的矿泉水瓶,里面装着乌漆嘛黑的液体,大概就是老板说的酱油了。桌子旁边有一个小炉子,此时炉火还在燃着,炉盖上坐着一个熏黑的搪瓷缸子,里面泡着粗梗和碎末混杂的茶叶,茶杯旁,一块玉米白面混合的杂面饼子正烘着,散发出面粉质朴的麦香。 地上,一个烧水的茶壶和保温瓶放在那。炉子旁边摆着一张藤椅,上面随手放了一张毛毯。房间的角落里,一张单人床矗立在那,床上散着一些被子枕头之类的铺盖。而在另一个角落里,几个装满液体的大塑料桶摆放在地上,叶宵猜测,里面大概装的也是酱油。 五个人一进来,原本因为空荡而显得宽敞的屋子便有些拥挤了。 老板从床底掏出一叠塑料凳子,拆分好以后给每个人递了一张。他又从桌子的桌洞里掏出一摞小口杯,从保温瓶里给每个人倒了一杯热水。 “这两天倒春寒,天气还是有点冷,喝点热水暖暖身子。”胖胖的店老板笑起来有两个酒窝,看起来面善的很。 “谢谢老板。”庄妤微笑着接过杯子。 “你这酱油是自己做的?怎么没见加工的作坊?”沈梨打量一圈后问出了心中疑惑。 “做酱油的工坊在我住的地方那里,这房子太小,铺陈不开。不过它租金便宜,我就卖个酱油,有个巴掌大的地方也就够了。来,喝水。” “还要租金?”叶宵惊讶的脱口而出,“我看着这边这么多空屋子,以为可以随便入住呢!” “卖东西的店铺肯定是要租金的,不然街口那几个抢手位置,肯定有人要大打出手了。不过住宅的话,只要加入咱们区就可以去免费申领的。几位住的离这边应该不远吧?看着不像逃难的人。” 听到老板打探他们的事,庄然和叶宵、沈梨都默契的不接话,庄沫沫则好奇地盯着桌子上的酱油看,她把鼻子凑过去,试图隔着瓶子闻一下里面的味道。 见大家都很警惕,店老板也不追问,他从桌洞里掏出两张薄薄的纸,递给沈梨和庄然说,“看几位应该都识字吧?咱们这聚集区现在收留政策很好,要不要考虑一下留在区里?” 庄然、庄妤、沈梨和叶宵正在分着看这两张传单上的字,只听门吱嘎一声响,伴随着门口风铃叮铃叮铃的清脆响声,一个穿着三紧式夹克衫的男人推门走了进来。 他一见屋里几个人正在看着两张薄薄的纸,便打趣的说道:“哟!又在拉人入伙了老杨?这个月拉几个了?我看你这酱油倒也不用做了,反正每个月卖酱油的钱不如拉人头赚的多!” “什么拉人头?”庄妤一脸茫然的问。 “害!咱区的政策是邀新有奖。现在人口多精贵啊!每个老住户如果能拉到新人落户咱们区,奖励可丰厚哩!”门口进来的男人来到柜台前,庄妤非常识趣的往后站了站给他腾了个位置。 “给我来瓶酱油!”男人拿起桌面上最小的一个瓶子,并从口袋里掏出3张纸票来。叶宵仔细瞧了一眼,这纸票的主色调为淡蓝色与灰色的组合。上面以抽象的几何线条构成一幅具有科技感的图案,类似集成电路的线条组合,左上角写着大大的“100”,大概是它的面值。 男人拉开拉链,将酱油揣进了夹克内层靠着胸口的里兜,又将拉链拉好便推门出去了。叫老杨的店主对着庄然几人嘿嘿一笑,虽然被刚刚买酱油的男人点破了他的小心思,但是老杨一点都不尴尬,看起来已经习惯了这种场面。 他从桌洞里拿出两个迷你一些的塑料瓶子,大概250ml左右,给叶宵和庄然一人塞了一瓶,说:“那你们如果要来咱们区定居,别忘了找我呀!我跟管理中心的人数,到时候包给你们挑一个宽敞的好位置的。” 果然商人都是无利不起早的。沈梨无语。但是东西既然是白送的,不拿白不拿,她揣起一瓶酱油,起身就打算出门。 “谢了老板,回头要住过来的话,肯定来找你。”沈梨对着胖老板wink了一下。 庄妤不好意思白拿人家的东西,但是庄然看沈梨收了那瓶酱油,于是也将酱油拿在手里。 “对了,卡币在哪里换呢?要怎么才能拿到卡币?”叶宵问。 “在管理中心的三楼——就是这个镇子原来的镇政府办公大楼,现在叫管理中心,尖尖的红顶大楼,很好找的。你们有什么物资都可以带去那里,会有人评估价值。如果变成我们区的永久居民,也可以获得一点卡币支持。是免费的哟~”胖老板句句不离迁居的事情,看得出来邀请新居民的奖励应该是很丰厚的了。 五个人不好一直待在这,于是纷纷起身告辞。 第49章 管理中心的福利 走出店铺,五人站在街道上,一时有些沉默。 庄然率先打破了宁静:“你们觉得这个地方怎么样?” 沈梨皱着眉头思考了片刻,说道:“看起来有一定的秩序,但总觉得那个店主过于热情,让人心里有点不踏实。” 庄妤微微点头:“不过这里确实在重建,而且看起来大家都安居乐业的,也许有发展的机会。” 叶宵则看着庄然手中的酱油瓶,若有所思:“那个卡币到底好不好获取呢?我们好像没有什么可以换卡币的东西,如果我们今晚要在这里停留,可能需要一些物资来换取卡币。” 上次庄然来的时候这个聚集区才初具规模,还没有卡币这回事,而且小镇的建设也还没有现在这样井然有序,空置的房屋都还没有纳入管理范围,所以他随便找个空屋子就过了夜。如今一看,可不是那么一回事了。这也就意味着,他们要想找个屋子过夜,得有所花费了。 庄然和叶宵他们现在都属于兜比脸干净的选手,庄然全身上下唯一能拿去换钱的,除了背上的弩箭,大概就是手腕上现在戴的那块ncpain手表了,虽然末世后品牌这种东西已经一文不值,但是不得不说,作为一块机械手表而言,还是很有用的。只是手弩是肯定不能卖的,他想着,如果实在不行,就把那块手表卖掉吧! 叶宵也在思考同样的事情,只是她们连块手表都没有,唯一能卖的,大概就是沈梨那把短刀和她的一个金属打火机了。只是不知道打火机能卖几个钱,虽然这玩意的小零件也挺多的,不过看起来,好像也不是很值钱的样子。 她和沈梨夜宿街头倒是无所谓,这几年拾荒早就习惯了这种生活,实在不行翻墙盗门也是有一手的。只是庄家三兄妹就比较麻烦了。 庄沫沫眨着大眼睛,一脸好奇地听着大人们的讨论,她也插不上话。 “要不我们先去那个管理中心看看?了解一下情况再说。”庄然提议道。 其他人纷纷表示同意,于是五人朝着管理中心的方向走去。一路上,他们看到更多的人在忙碌着,有的在搬运物资,有的在打扫街道。小镇的氛围虽然算不上繁华,但却已经没有末世后的慌乱和凄凉了。 来到管理中心,那座尖尖的红顶大楼格外显眼。 他们走进大楼,按照店主的指示来到三楼。这里有几个房间,门口挂着不同的牌子。他们找到负责物资评估的房间,敲了敲门。 “请进。”一个声音高声从屋内传出来。 叶宵推开门,看见不大的办公室里面摆着几张工作卡座,几个工作人员正闷头忙碌着,其中一个看到五人进来,露出热情的笑容。 “有什么要卖的?”其中一个工作人员问道。 叶宵有些尴尬地笑了笑,他没什么可卖的,只能走上前,小心翼翼地说明了来意:“我们想了解一下卡币的兑换方式和成为永久居民的条件。” 工作人员的热情转瞬即逝,笑容马上就消失在脸上,冷冷的说道:“这里只负责评估回收物资的价值,关于办理永久居民的事情要去一楼的4号窗口居民户政问。” 沈梨听着工作人员又喊他们到一楼去问,气不打一处来,忍不住小声吐槽道:“踢皮球这种技能是刻印在所有公务人员的基因里的吗?明明一句话就能说明白的事情,非要使唤人到另一个地方去。” 叶宵偷偷拉了拉沈梨的衣袖,示意她不要乱说话。 庄然倒是更感兴趣卡币的事情,于是开口问道:“那卡币的兑换方式呢?物品怎么估价?” 工作人员这次倒是有耐心了,他抬头看着庄然说:“卡币主要根据你们带来的物资的价值来评估。我们六个人会分两个小组,每个小组三人,你们拿来兑换的物资,三个人会给出不同的价格,如果散人估价的误差上下不超过1倍,就按三人估价的平均值算;如果超过了1倍,就拿到另一个组再进行评估。若另一个组每个人的估值的误差不超过1倍,就按另一组估价的平均值算;如果另一组三人的估价误差也超过了一倍,那么六个人就会召开一次简单的估价会议,就该物品的用途、价值等讨论后再重新评估。如果六人的二次评估误差值不超过一倍,就按六人估价的平均值算;如果超过了,则要上报上一级领导重新评定。” 虽然规则和程序听起来有点复杂,工作人员解释的也像绕口令一般拗口,不过几个人还是听懂了。 庄然从手腕上解下来那块机械表。他的手腕上立马出现一道规整的环状痕迹,其宽度与手表表带的宽度大致相当,大概是戴着这块表很久了才留下的手表印。 “那麻烦几位帮忙看看这一块表能换多少卡币?够不够我们五个人临时住一晚过夜的?”庄然把手表恭敬的递过去。 那位工作人员接过庄然的手表,随手拾起桌子上的放大镜便仔细打量起这块表。 “哥你怎么卖你的表?这表还有用的!”庄妤一看庄然要卖掉他的表,马上急了起来。她从脖子上迅速解下来一条细细的链子,上面挂着一块温润的玉石,中间包着一块纯金的平字,另一面则是个安字,这一块玉石通透温润,看得出来是块好料,中间的纯金字样压花也很别致,可能是定制而成的。 庄然一看庄妤摘下来她的项链,马上抢过来,急切的说道:“你怎么打金玉扣的主意?这可是咱妈给你求的平安符。” “都什么时候了还信这些神鬼之说?”庄妤嘟着嘴皱着眉,一边不耐烦的说一边上手去抢庄然手里的金玉扣。 一旁的工作人员瞥了一眼庄然手里的金玉扣,缓缓地说:“那还是这块机械表值点钱,虽然你那块吊坠看起来是个好东西,但是你也知道现在的世道,它不能吃不能喝,最多就是中间那块金子和链子有点价值,按我个人的意思来说,还是亏了。” 庄然对庄妤挑了挑眉,仿佛在说:“你看,我就说不能卖吧!” 工作人员此时也检查完了庄然的手表,三个人在一张表格上,各写了一个数,一旁一个女工作人员用一个算盘噼里啪啦的扒拉了几下,很快在纸上写了一个数字,庄然伸着脖子看了一眼,是“6200”。 庄然眉头一皱,虽然说末世后这些奢侈品已经没有了意义,但是就只卖这么一点,他也有点心疼。 工作人员看出他的犹豫和纠结,把表和表格摆在桌子上,说道:“你们要是就只是想住一晚,那可以去治安办申请临时住所嘛!” “临时住所?免费的吗?”叶宵问。 “肯定是免费的啊!不然这么多人如果晚上在城里乱窜,岂不是很难管理?反正现在这世道,空屋子有的是……”工作人员答道。 “那治安办在哪里呢?”叶宵又追问。 “下一楼右手直走,第三间办公室……唉?是第三间吧?害!有点记不清第三间还是第四间了,反正门口有写牌子,过去了就能看见。”他见几个人好像也没有要卖东西的意思了,马上就埋头忙自己的事情了。 五人来到一楼的治安办,他们刚刚说明来意,工作人员便轻车熟路的带他们来到一片老旧的住宅区,在一间屋子的门口停下后,工作人员从一串钥匙里拿出其中一把,打开门后将钥匙放摘下来,放在手心里。 “你们谁负责管理钥匙?” “我来吧!”叶宵接过钥匙。 “限住三天,退房的时候要把钥匙交回,否则不能出聚集区。” 工作人员交代完就转身走了,甚至没有多余的废话。 叶宵和庄然几人走进屋,发现是一间紧凑的三房两厅,里面基本桌椅床铺一应俱全,甚至还有简单的被褥之类的生活必需品——虽然都是旧的,但是洗的挺干净的。 “哇!这也太贴心了吧!还有被褥……”庄妤不禁感叹道。 “大概是为了吸引更多人加入聚集区吧!”叶宵冷静的分析道,“毕竟房子、被褥这些东西是很容易获取获取的资源。” “切~小恩小惠!”听叶宵这么说,沈梨冷哼一声,转身进了屋。 今天走了一天,太累了,既然现在有的住,那么有什么事还是明天再说吧! 第50章 逛市场 虽然身上没钱,但是一早沈梨和叶宵还是早早来到了聚集区的市场。 还是在之前的那个地方,只是看上去比沈梨上次来的时候要热闹的多。和其他聚集区的市集的情况也没有什么不同,市场上每个摊位都堆满了琳琅满目的商品,从日常的生活用品到必需的米面粮油,应有尽有。不过不一样的是,这里也有一些简单加工品在卖。 比如,洗发水。 卖洗发水的是一个看起来二十几岁的小姐姐,她在集市的角落里,正忙着向过往的顾客推销她自制的洗发水。她的摊位并不大,但几个装满深褐色液体的矿泉水瓶子却格外显眼。 “来看看自制的洗发水吧,用皂角和中药熬制而成,纯天然,保证让你的头发顺滑如丝!”小姐姐的声音清脆悦耳,她有一头亮丽的黑发,垂在腰间,如她宣扬的一般顺滑,站在那里就像一个活招牌一般,她的吆喝吸引了沈梨的目光。 叶宵因为没钱,本不想凑热闹,但是一眨眼的功夫,沈梨已经被吸引着不由自主地走近了摊位。叶宵也只能小跑两步紧随其后,心里却有些忐忑。 “你这洗发水咋卖的啊?”沈梨指着桌子上大大小小的瓶子问。 “小瓶50卡,大瓶150卡。你这样的长的头发,小瓶大概能用一个月。”老板一边说,一边熟练地打开一瓶洗发水的盖子,递给沈梨。 一股淡淡的桂花香气随即飘散开来,沈梨将鼻子凑近瓶口,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不是末日前那种人工香精的气味,虽然闻起来淡淡的,但是自然又清新。 叶宵在一旁轻轻拉了拉沈梨的衣襟,用眼神示意她不要忘了兜里没钱,不要沉迷于这无法拥有的享受。 沈梨小声回应:“闻闻又不花钱。” 摊主似乎看穿了叶宵的心思,她不仅没有表现出不悦,反而又打开一瓶新的洗发水,递给叶宵,邀请她也来体验一下。 叶宵感到有些不好意思,她摆了摆手,示意自己不需要。她的脸上泛起了淡淡的红晕,尴尬的一直低着头。 沈梨虽然心动,只是她也不能凭空变出钱来。她只能不舍地将瓶子盖好,还给摊主,并轻声说了句“谢谢”,然后转身离开。 “50卡一小瓶,真的还挺便宜的。只是不知道她从哪里弄的皂角,如果咱们有的话,也可以熬一点用。她说的中草药,咱们山上应该也有一些,还有花……”沈梨一边走一边叽里呱啦的对叶宵说着她的设想。 叶宵也知道洗发水卖的便宜,而且制作不难,不过自己做洗发水这种事,她倒是没想过。 她连皂角树长什么样都没见过呢! “老板你这小米怎么卖?” “500卡一小斗。”老板从椅子上站起来,“要多少?”他说着话抄起家伙就要称重。 “不好意思我再看看……”叶宵赶紧拉着沈梨走远了。 “唉你急什么啊?我不得问问价么?”沈梨一把甩开叶宵的胳膊。 “我们又没钱,一直问多难为情啊!”叶宵在这一刻化身究极i人,连说话声音都小了下去。 “那怕什么,做生意不就是这样?”沈梨倒是大大咧咧。 在沈梨的带领下,二人身无分文但是大摇大摆的在集市上逛了起来。 市场上米面摊位的数量众多,但价格却居高不下。在这个早春时节,粮食正值青黄不接之际,价格自然水涨船高。叶宵心里盘算着,若是到了秋天,各种谷子麦子丰收时,价格应该会有所下降。 她想,如果今年秋天能收获更多的粮食,她们大概也是会来这里卖掉的,到时候她也可以留一部分到春天再出售,说不定能卖出更好的价格。这个想法让她对即将到来的播种季节充满了期待,让她恨不得把春夏两季都快进掉。 她们继续在市场中闲逛,不久后来到了几个卖种子的摊位前。这里的种子种类并不多,大多是一些常见的蔬菜和谷物种子。 “你想要其他的种子得去管理中心,不过那玩意是用钱买不来的。”其中一个摊主好心提醒叶宵。 “为什么用钱买不来?”沈梨好奇地问。 但摊主只是瞟了一眼沈梨和叶宵,便闭口不谈了。或许是看出她们并没有购买的打算,他转而招呼其他看起来更有购买意愿的客人。 市场并不大,不一会就转完了一圈。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她们转了个弯,来到了市场的另一侧。 没有几步,沈梨就敏锐地闻到空气中弥漫着各种食物的香气,而且越来越浓烈。穿过聚集的人群,她们走近市场b区的里面一看,发现这里聚集了一排排卖吃食的摊位。 黄米面发糕、二米面窝窝头、玉米面贴饼子、酸汤子面条、大碴粥小碴粥,还有梅花糕、圈火勺等各式各样的点心小吃,琳琅满目,让人目不暇接。各个摊位锅里散发的热气和各种食材精制而成的食物的香气混杂在一起,让整个市场更具有烟火气。 摊位后方,一些顾客正坐在小桌子前大快朵颐,享受着刚出锅的美食;另一些则提着打包好的食物,边走边吃边逛,他们的步伐缓慢,像是在享受一段悠闲的时光。 叶宵被这久违的热闹场景所吸引,她好奇地观察着摊主们熟练地烹饪着各种食物,其中不乏有一些摊主试图用浮夸的烹饪动作来吸引顾客,滑稽又夸张的动作配合着大声的吆喝,就像是在进行一场场精彩的表演一般。 然而,沈梨的注意力却被那些诱人的食物香气牢牢抓住。她的肚子开始不争气地咕咕叫,每多待一秒,对她来说都是一种折磨。她赶紧拉着叶宵,想要快速离开这个充满诱惑的地方。 两人都没吃早饭,逛了一早上又在这个美食区闻到各种食物的香味,此时已经感到饥肠辘辘。她们决定不再继续逛下去,而是沿着来时的路返回。 回到住宿的地方,庄妤正在煮稀饭。 她用他们随身携带的一个便携式小炉子将玉米饼子和高粱饭团还有乱七八糟的肉酱之类的用水加热了煮成一锅稀饭。 “我们先将就吃点。不用等我哥和沫沫,我给他们留了的。”庄妤一边说着,一边将一锅难以形容的糊状物端到桌子上,锅里因为残留的温度还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泡,散发着热气,食物糅杂在一起的味道弥漫在周围,说不上来香不香,只是光看着就已经让人难以下口了。 沈梨之前已经领教过庄妤的厨艺,那次去宋庄的路上庄然吃的食物让她记忆犹新。而叶宵则是第一次见识庄妤的厨艺,她惊讶得一时说不出话来。即便如此,面对庄妤的心意,叶宵还是礼貌地对庄妤表示了感谢。 叶宵在心里默默地给自己打气,也许这食物只是看起来不怎么样,吃起来可能会有不同的惊喜呢?她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准备尝试。 但当她转过头时,她发现沈梨正抱着双臂,坐在一边,一副全程看戏完全没有要动筷子的意思。沈梨的表情让叶宵意识到,事情可能并不像她想象的那么简单…… “你不吃吗?”叶宵递给沈梨一双筷子。 沈梨偷瞄了一眼庄妤,她正背对着二人吃的津津有味,便一副避之不及的表情,轻声说道:“我不饿。” 叶宵无语,明明刚刚在市场肚子还咕噜噜的叫着的人,现在竟然说不饿。 她用勺子挖了一点锅里的糊状物,挣扎片刻后,小心地尝了一小口。 沈梨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仿佛在问:“味道怎么样?” 叶宵仔细嚼了嚼,又舀了一勺细品。 见叶宵一声不吭却吃着不停,沈梨有些疑惑,难道没有很难吃? 她又仔细端详了一下锅里的食物,甚至拿勺子搅了搅,它们无论怎么看都不像好吃的样子。 终于,沈梨抵不住好奇心的驱使,舀了一小勺尝了尝。 “呕~” 沈梨差一点就要呕出来了,是真的难吃。 第51章 被控制的自由还算不算自由 庄妤迅速地将自己碗里的食物一扫而空,她吃东西总是很优雅,从不会发出很大的餐具碰撞的声音,而且干净利落,不会留下一粒米。吃完饭后,她迅速地将碗筷洗干净,整齐地放回原位,然后轻声向叶宵打了个招呼,便匆匆出门了。 庄妤一走,沈梨就一脸哀怨地看着叶宵,问道:“刚刚那么难吃的饭,你是怎么咽下去的?”她的声音中带着一丝不满,显然对刚才的食物并不满意,“她煮那锅黏糊糊的东西,一端上来我以为是西方那种女巫婆煮的炼金药水什么的……” “还算过得去吧。看上去确实有点……呃……不过味道也还好。”叶宵不以为意地回答,她双臂枕在脑后,随意地在床上躺了下来。 这栋居民楼房在末世前应该有着集中供暖,但现在,没有取火的屋子里冷清清的。四月底的天气,不生火的话还是有些阴凉。沈梨和叶宵昨晚都是穿着厚重的衣物入睡,所以并没有休息得很好。一早上的外出走动让她们感到疲惫,此时躺在床上,她们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一阵轻轻的叩门声将叶宵从睡梦中惊醒,她猛地坐起来,环顾四周,陌生的环境让她有一瞬间的迷茫。但很快,她便反应了过来,他们是在宋庄。叶宵没有出声,她蹑手蹑脚地走到门边,透过猫眼,她看到了庄家三兄妹的身影。 看到熟悉的身影,叶宵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她长舒了一口气,然后打开了门。 庄然一进门,就看到沈梨正在收起一把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没有提前表明身份,可能吓到了她们,于是他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脸上露出了歉意的微笑。沈梨和叶宵看着庄然的表情,也忍不住笑了,原本的紧张气氛瞬间消散。 “你们逛了这么久,太阳都顶头了。”叶宵望着窗外,注意到时间已经接近中午。庄然一大早就出门,直到现在才回来。 “是啊,我们四处转了转,打探了些消息。”庄然关注的焦点与沈梨和叶宵不同,他更关心这个聚集区的管理体系和政策。 “有什么新发现吗?”沈梨好奇地问。 “这个聚集区的人口几乎都是附近吸引来的闲散人口。加入的方式很简单,就像酱油店老板说的那样,申请了就有房子住,登记后会发一个类似我们以前身份证的牌子。他们的日常管理采用积分制,挺有意思的。”庄然解释道。 “积分制是怎么运作的?”沈梨和叶宵几乎同时问道。 “管理中心的大厅有个公告牌,上面列出了很多‘工作’,种类繁多。有临时任务,比如做一次50人的午饭;有限时任务,比如8小时内打扫30间临时房;有短期任务,比如7天内完成房屋修复;也有长期任务,比如每天清扫街道……”庄妤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上面记满了文字、符号和一些难以辨认的图表。“我打听过了,只有成为正式居民,拿到居民牌的人才能领取这些任务。每个任务的分值不同,可以累积,也可以兑换物品,吃的用的都行,甚至可以兑换技能。” “技能也能兑换?”叶宵第一次听到这种新鲜事,“具体怎么兑换?” “可以兑换书籍、笔记来自学,或者兑换课程去上课。那个卖酱油的老板就是用积分换的技能课程。哦对了,今天那个酱油店老板说,如果我们想买酱油,也可以用生黄豆去换……”庄然补充道。 “用生黄豆换酱油倒是不错,可惜我们没有黄豆种子……”叶宵有些遗憾。 提到种子,庄然也分享了自己的发现:“种子也可以用积分换,现在大多数人手里的种子都是这么来的。还有盐,也可以用积分换一部分。也就是说,只要勤奋,基本的生活保障是有的。但这也意味着,一旦离开这个组织,就会失去这些基本的物质保障。” “所以,他们把分发的资源控制在刚好满足个人需求的范围内?”沈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总量应该是经过计算的,如果按人头平均分配,就会变成大锅饭。现在的状态既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又不至于资源过剩。这是个很聪明的办法。”庄然进一步分析。 原本庄妤很想加入这个聚集区,但现在她意识到,这里的自由是有限的。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可以通过劳动和努力自由获取资源,但实际上可获取的途径和总量都是有限的。每个人似乎都被一个无形的绳索拴着,只能在一个划定的圈子内活动。这种表面上的自由,实际上是一种被控制的自由。 “我还去那个医院看了看,是个以中医院。不过他们也有西医和外科医生,不过因为客观条件限制,治疗还是以中医为主。他们在收中药药材,如果我们能弄到药材,可以到医院换卡币。”庄妤将她的日记本调转方向摆在桌子上,沈梨和叶宵看着上面用秀气的小楷写着密密麻的一些中药名字。 虽然上面写的清楚,但是很多动植物一旦入药,名字跟原本的本体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所以就算有这个目录,对于沈梨和叶宵这两个门外汉来说,也没有什么用。 听庄然和庄妤说完聚集区制度上的事情,沈梨和叶宵也将今早在市场上的见闻一一详说。尤其是沈梨,她将那个洗发水描述的天花乱坠,让庄妤和庄沫沫两个女孩子听的眼睛都放光了,要不是因为兜里也没有钱,她们恨不得现在就去市场买两瓶回来。 情况都摸得差不多了,几个人也退了房,开始准备返程。当他们到达庄家兄妹的村子时,天已经完全黑了。叶宵和沈梨决定在庄家住一晚,明天再回山上。一路的长途跋涉让几个人都筋疲力尽,庄然去村头的老井担了两桶清水,庄妤则烧热了炕,几个人随便吃了点热乎的玉米糊糊粥便休息了。 热炕散发着温暖,让人身心都感到放松,非常解乏。几个人几乎都睡到了日上三竿才醒来。叶宵和沈梨准备离开时,庄沫沫一脸的不舍。平日里家里只有哥哥和姐姐,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确实有些寂寞。这也是庄妤考虑搬到宋庄聚集区去生活的一个重要原因,她担心庄沫沫长时间缺乏正常的社会交往会影响她的性格。但现在来看,这件事需要更长远的考虑。 沈梨和叶宵踏上了回山的路,今天的天气明显回暖了一些。如果气温持续回暖,那么再过两周,大概就可以开始准备播种了。 山下的地表已经有了些许绿意,但山上的树枝依旧光秃秃的。沈梨走在前面,一边走一边留意一路上的痕迹,她很久没有捕捉野味了,非常渴望能捉到些什么。一个冬天没有整理她的套锁和陷阱,回家后她要重新检查这些设备。然后就是捕鱼的季节了,好在她已经把渔网进行了修补,就等天气允许就可以下河了。 届时那些候鸟应该也要飞回来了,春天它们会在草丛中下蛋,孵出幼鸟。去年沈梨没有充足的准备,今年她已经有了充足的计划,到时候不仅天天有蛋吃,说不定还能弄到一些飞禽来尝尝鲜。 想到这里,沈梨的心中充满了对即将到来的春天和丰盛收获的期待。她第一次体会到小时候书本里说的“春天代表着希望”是什么意思,就像她和叶宵现在这样,充满了计划与信心,有着无限的动力! 当沈梨和叶宵远远看到林间那间不起眼的砖瓦房时,她们心中的疲惫一下子都涌了上来。一推门,屋里熟悉的味道让沈梨和叶宵的神经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放松。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沈梨把身后的背包往炕上一甩,整个人就向着冰冷的炕上扑了过去。 叶宵则脱下了沾满泥土的鞋子,换上了一双轻便的软布鞋。尽管暖水瓶里的水早已冷却,但她顾不得那么多,急切地倒了满满一杯。清水顺着她的喉咙流淌而下,发出“咕咚咕咚”的声音,一整杯水很快就被她一饮而尽。叶宵的脸上随即露出了满足的神情,她的眉头舒展开来,眼睛微微眯起,仿佛久旱的花朵终于迎来了甘霖的滋润。 接下来的几天,叶宵和沈梨都在全力以赴地为春耕做准备,今年的种子比去年多的多,只靠叶宵是不够的,沈梨也要加入田间地头的劳动。 她们拿着锄头和铁耙,在屋后又开垦出一大块土地,分成了三份,一块计划用来种玉米,另一块种小麦,还有一块种高粱。至于屋前的两块,一块小的区域用来种蔬菜,另一块扩张了一些,用来种红豆、土豆和红薯。 垦荒和打陇是个体力活,沈梨和叶宵起早贪黑的忙活了很多天,终于将今年要种植的土地都准备好了。 剩下的,就只能等待了。 第52章 播种才是春天的开始 小麦的种植是最早进行的。 叶宵回想起小时候,有些年份4月初便能开始播种小麦,通常到了中下旬,播种工作便已普遍完成。但今年,或许是她的记忆出现了偏差,或许是末世后气候变化微妙,又或是今年春季的寒流迟迟不退,直到4月初,山里仍旧寒气逼人,早先脱下的棉衣在有几天甚至得重新穿上。 终于,这几日天气开始转暖,连林中的鸟鸣声也渐渐增多,叶宵意识到,是时候开始晒种了。 精选的小麦种子需要在阳光充足、通风良好的地方晾晒两天。这是去年种红豆和高粱积累出来的经验。晒种不仅能提高种子的发芽率和活力,还能消灭种子表面附着的部分病菌,这项看似简单的工作对于最终的收成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毕竟,一旦种子入土,在没有肥料和农药辅助的条件下,人们对庄稼的干预就十分有限了。这也是过去乡下老人常提到的“靠天吃饭”的原因之一。 去年用于晒蘑菇的晒网,现在又派上了用场,叶宵将它拿出来晒种子。 早饭过后,叶宵将装在小盆里的种子均匀地摊开在晒网上。今日天气晴朗,和煦的阳光洒在身上,温柔如母亲的手,轻抚着山林间的一切。 叶宵不时地翻动着种子,确保每一粒都能均匀地沐浴阳光。她偶尔会抓起一把小麦种子,放在掌心轻轻揉搓,感受着种子的硬度和光滑度。这些种子是她经过几天精心挑选的成果。至于那些不太理想的种子,她也不忍心丢弃,而是计划将它们种在一边,任其自然生长。 种子的晾晒是播种前的重要步骤,至少需要两天的时间。趁着这个空隙,沈梨和叶宵开始了整地的工作。 垦荒后的田地需要深翻两遍才能种植。虽然她们没有精确的科学数据来决定翻地的深度,但叶宵想,既然是深翻,那目标至少是要破除犁底层才行吧。 田垄需要呈笔直的直线,去年她们种高粱和红豆的时候,田垄就开的有点歪歪扭扭,只是种的不多也就将就了,今年她要想个办法让田地阡陌有序。叶宵思考了半天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沈梨见她愁眉苦脸的苦思冥想,便问她为了什么事情这样费脑筋。 叶宵如实的说了。 “害!这不是很简单吗?一根尼龙绳就解决了呀!” 被沈梨这样一提醒,叶宵茅塞顿开! “对呀!我怎么就没想到!”她从工具间找出一条长尼龙绳子,在土地上进行纵向标记参照。这样,在翻地的过程中就能保持直线,田垄就不会歪七扭八的了。 翻地是一项辛苦的工作,地里常有土块和石头,这使得沈梨和叶宵的进展非常缓慢。尽管她们起早贪黑地忙碌,但一小块地翻了将近两天还没完成。沈梨一想到小麦种完后紧接着还要种玉米、高粱和红豆,意味着还有更多的工作等着她,她突然就不喜欢春天了。 好在第二天下午,庄妤来了。 她给叶宵带来了一碗黄豆种子。叶宵看着玻璃罐头瓶子里圆溜溜的黄豆,惊讶地问:“这些都是哪里来的?” “去宋庄换的。”庄妤笑嘻嘻地回答。 “拿什么换的?你哥把手表卖了吗?还是你……” “没有没有,是拿药材换的。”庄妤赶紧打断叶宵的话,“上次去医院,得知他们很缺中药药材。我们想起住进这里之前不算特别远的一个村子里,见过一面药柜子,看起来是那个村子里赤脚医生的家。药的种类不多,但都是生活常见病能用到的药,有一些药越陈药效越好,因此很受医院的欢迎,所以全部换了一些卡币和种子。” 庄妤说完,又在背包里翻了翻,拿出两瓶洗发水——正是沈梨上次绘声绘色说给庄妤的那种。 “这个也送给你们。” “哇塞!你买了?!”沈梨眼睛都直了,迫不及待地拿起来,打开瓶盖闻了闻,果然是那个熟悉的味道。 “确实如你所说,挺便宜又挺像的,看起来会好用的样子,就买了一点回来试试。”她见沈梨喜欢这个礼物,心里也很开心。 叶宵倒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洗发水倒是小事,这些种子却是难得的帮助。叶宵坐在炕沿边,拘谨地一直搓手,心想早知道上次就应该多分一些高粱红豆之类的种子给庄然的,现在要欠这么大一个人情。 庄妤看见叶宵的反应,大概也猜出来她心中所想,她坐到叶宵旁边,用手覆在叶宵不安的手上轻轻捏了捏,说道:“我这次来,是还有事求你呢!” 叶宵听到庄妤有需要帮忙的事,自然乐意。“有什么求不求的,只管说就是了!” “实不相瞒,我们搜罗了这么多种子,但是对种田的事情,三个人都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白看着这些种子两天,竟然都不知道从哪里下手好!我本想去弄点种田的书看看,不成想这类的书在聚集区非常抢手,价格贵的离谱不说,有钱也难买,这才想起来去年叶宵姐种的高粱和红豆看起来长得都挺饱满的,应该是有一些经验,能不能教教我?” 庄妤说得非常谦虚又恳切,叶宵微微一笑,淡淡说道:“我也是摸着石头过河,谈不上懂不懂会不会的,不过去年种了一年,还算有一点经验了。” 叶宵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种田经验,从挑选种子到开垦荒地、整地、播种、间苗补苗等流程,一一详细讲解给庄妤听。庄妤听得非常认真,并且拿出她那本厚厚的笔记本,开始认真地记录起来。 “刚好这两天在整地,你可以跟着学一学。”沈梨看到庄妤学习的态度如此认真,便邀请她一起参与实践。 “你不会是想偷懒,把活丢给庄妤吧?”叶宵一眼识破了沈梨的小心思。 沈梨嘿嘿一笑,倒也不否认。不过,经过沈梨和叶宵两天的辛勤劳作,确实只剩下一点收尾工作,此时让庄妤实践一下,确实是一个好机会。 庄妤学习得非常认真,等土地全部翻好后,叶宵又用钉齿耙将地松了两遍,庄妤也跟着有样学样地帮忙。一块地经过反复耙松四遍,土壤已经变得非常平整、疏松了。 “看起来容易,但是真做起来好累。”庄妤白净的脸蛋因为劳动而变得红扑扑的,她额间的碎发被汗水打湿。她停在地间,用袖子擦拭着汗水。 叶宵早已习惯了这种强度的劳动。她将一边的水壶递给庄妤,让她休息,自己则用脚一点一点轻轻踩踏土壤。 正在喝水的庄妤看到叶宵的行为,不解地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踩过土壤表面会稍显踏实,这样可以保住底墒,防止水分过快蒸发。”叶宵简单地讲解了一下原理。 庄妤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这里的学问可真多!”她说完便学着叶宵的样子,也跟着在地里踩了起来。 叶宵蹲下身子,用手抓取一把土壤,感受了一下土地的湿度。手里的土壤被她轻轻一握便团成了一团,叶宵将这一团土在手心里轻轻一捏,土团又变成了一抔黑土。 “刚刚好,明天就可以播种了。”叶宵起身,轻轻拍了拍手,将土灰拍落。这时她才注意到,沈梨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沈梨呢?” 经过叶宵的提醒,庄妤也才发现沈梨不知道去哪了,她茫然地摇了摇头,示意没有见到。 “肯定偷懒去了。”叶宵无奈地摇了摇头。 实际上,沈梨并没有偷懒,她只是惦记着早上下到河里的几个鱼笼有没有收获。 储存一冬的食物几乎消耗殆尽了,从春天开始,鱼、野菜和野鸡野兔便是她们食物的主要来源。因为种田的原因,她没办法去下猎夹,因此只能熬夜加班加点赶制了几个鱼笼,希望能有所收获。 没有科技的加持,人在自然面前总是显得很弱小,捕鱼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然和运气。说不上是沈梨的运气好,还是庄妤的运气好,经过连续几天的空手而归,沈梨终于在今天带回了一大一小两条鱼,这让庄妤感到非常惊喜。 庄妤住山下的村子里,附近的河离的比较远,因此很少有机会吃到新鲜的鱼。见沈梨提着鲜鱼回来,一脸期待。 叶宵忙碌了一整天,沈梨实在不忍心再让她下厨操持,于是主动揽过烹饪的任务。 她娴熟地往锅里添上水,点燃灶火,火苗舔舐着锅底,没过多久,水便开始咕嘟咕嘟地沸腾起来。 沈梨将两条鱼整个放入锅中,盖上锅盖,鱼就这样被整个儿炖了起来。 “你不刮鳞开膛吗?”庄妤站在一旁,虽然不太擅长烹饪,但她知道做鱼通常需要处理内脏和鳞片。 “不用!破了肚就不鲜了。”沈梨回答道,她有自己的烹饪方法,“这鱼,得用河水来煮,河水里有鱼的记忆,这样煮出来的鱼,才有家的味道。” 庄妤受教一般的点点头,似乎是得到了什么烹饪秘籍一样听得认真。 看着庄妤认真的表情,沈梨“噗嗤~”的笑出声来,“骗你的啦!这你都信……” 庄妤:“……” 鱼进锅时还蹦跶了两下,但很快就安静了下来。沈梨随后加入了一些盐和辣椒,还有切成小块的萝卜。家里能用的食材不多了,不过沈梨做菜主打一个随心所欲——有什么就加什么。 “哦对了,差点忘了。”庄妤突然想起什么,奔向屋子,从来时的背包里掏出一个小塑料袋,里面装着一些磨细的玉米面,大概有两碗的样子。“冬天的时候我哥给你们送过一次玉米面,不过当时磨的少,就没拿多少。这点是我来之前新磨出来的,带给你们换换口味。” “你们也没多少吃的剩下了吧……下次自己留着吃别带了……”沈梨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但还是将玉米面接了过来。 此时锅里的水再次传来沸腾的声音,沈梨把玉米面倒进小盆里,从锅里舀了几勺鱼汤和了面,然后将玉米面贴在锅边上,又将锅盖盖好。 锅烧开了约有半个小时,沈梨掀开锅盖,把锅边上贴的玉米面饼子推到鱼汤里,又开盖煮了两分钟。接着她找了个搪瓷盆,把鱼汤和饼子舀到盆里,就这么一整盆的端出了厨房。 热气腾腾的鱼香,立刻弥漫了整个屋子。 庄妤舀了一碗,趁热尝了一口,鱼肉细嫩,鱼汤鲜美。玉米面饼子泡在鱼汤里,鱼的鲜味和玉米面的香味交织在一起,像是用鱼汤熬煮出来的粥。 看似随意的组合胡乱炖煮,竟碰撞出出乎意料的美味。原来这就是高手出招——无招胜有招。 叶宵一眼就看出了这道菜的大概做法,她惊叹于沈梨的想象力,能想出这样的做法来。沈梨倒是不以为意,她埋头吸溜着汤,看得出来,最近她是真的馋坏了。 第二天一早,叶宵三人将小麦种子播到了地里。叶宵照例对庄妤嘱咐了一番播种的一些技巧。 庄妤取到真经,也就急匆匆的回去了。家里的田还没整,一堆活等着做,再拖下去怕是要晚了。 第53章 蒸蛋羹 又是一年春回大地,树绿草青。不知不觉,沈梨和叶宵已经在这片森林生活了一整年了。 随着小麦播种的结束,玉米、黄豆和高粱的种植计划也紧随其后,在这一个多月里,沈梨和叶宵都在田间地头埋头苦干——毕竟这关系到一年的吃饭问题,大意不得。如果一切顺利,风调雨顺的话,她们甚至可以拿多余的粮食换点别的东西。 叶宵那一长串的待办清单可还一样都没实现呢! 沈梨还记得她们刚从宋庄聚集区回来那几天,她还对种粮食这种事情摩拳擦掌来着。然而,没几天的劳作下来,她便体会到了其中的辛苦,那种日复一日的重复性劳动让她的身体和精神都感到了极大的疲惫。 一连一个多月家里和田里两点一线的生活,即便是一向勤勉的叶宵,也在连续的劳作中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终于,耕种的工作暂时告一段落,沈梨如遇大赦。她惦记着河边蒲草丛里野鸭蛋有些时日了,现在要去碰碰运气。 沈梨走在山林间,和暖的春风轻轻拂过她的面颊,带来了一阵花香。远远地,她看到杜鹃花已经开遍了山头。她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感受着大自然的气息,索性就在山里漫无目的的逛了起来。她就像一只巡视领地的猫一样,穿梭在这片山林中。 走着走着天空中下起了雨。如酥的春雨洗涤着天地间的尘埃,让一切都变得那样明澈、清爽。 沈梨这时才想起来鸭蛋还没去摸,她顾不上细雨,直奔河边的蒲草丛,她拨开一丛又一丛高高的蒲草,终于寻到了一个野鸭窝,上面一只野鸭正趴在上面。 沈梨的动作让抱窝的野鸭子受到惊吓,它抛下身下的野鸭蛋,直冲云霄去了。沈梨伸手摸着那十余颗留着野鸭体温的野鸭蛋,小心翼翼地将六颗鸭蛋揣进了随身的小挎包里,剩下的,希望野鸭一会能回来将它们孵出来。 不能涸泽而渔的道理,沈梨还是知道的。 装了6个野鸭蛋后,斜挎在身边的小挎包瞬间就变得鼓鼓的。雨没有停歇的意思,她也就赶紧回家去。 “哎呀,怎么下雨了都不知道回来。”叶宵从雨点落下来开始就惦记着沈梨,一直到她平安到家,这颗悬着的心总算落地了。 沈梨浑身湿漉漉地走进屋,从头到脚都被雨水浸透了。叶宵看着她这副模样,忍不住嗔怒道:“你呀你,下雨了都不知道赶紧回来,山上路那么滑,万一有什么意外可怎么办?你真是让人担心死了。” 沈梨知道叶宵是担心自己,因此只吐了吐舌头并不还嘴。她找出干净的衣服就要就地换上,叶宵急忙拦住她,说道:“你这傻丫头,先洗个澡再说,不然这种天气淋了雨很容易感冒。”说完,叶宵便转身向厨房走去。 “还好刚刚去砍了柴回来,不然可没得用了。”叶宵一边碎碎叨叨地说着,一边熟练地在厨房忙碌起来。她蹲下身子,小心地将柴一根根放入灶中,用打火机点燃干树皮,再轻轻吹了几口气,火苗便窜了起来。 沈梨在屋里等待着,她能听到厨房传来的轻微声响,心里暖暖的。 水烧到温热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完全烧开,因此不一会儿,叶宵便端着一大盆热水走了进来,。 “水烧好了,可以洗澡了。” 主屋刚刚烧了火,屋子里温度高一些,叶宵将主屋腾给沈梨洗澡,自己则到厨房去准备饭菜。 沈腾梨将身上的湿衣服脱掉。她俯下身子弯着腰,先用毛巾沾着盆里的水打湿头发,紧接着,她打开庄妤送来的洗发水,一股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她挤出一些洗发液,抹在头发上,用双手揉搓起来。虽然起泡程度不如末世前那些日化产品,但是作为纯天然无添加的洗发水来说,泡沫也已经足够了。 沈梨轻柔地揉搓着头发,感受着那细腻的泡沫在指尖滑动。她微微闭上眼睛,让自己沉浸其中。随着双手的动作,洗发水的清香愈发浓郁,仿佛在这末世的灰暗之中绽放出一朵小小的芬芳之花。她不禁在内心琢磨,这洗发水的制作过程中到底加了什么呢? 片刻后,沈梨用水将头发上的泡沫冲洗干净。清澈的水流顺着她的发丝流下,带走了分泌的油脂和灰尘。她拿起毛巾,轻轻擦拭着头发。擦到半干的时候,她直起身子,微微甩了甩头,让头发更加蓬松自然。 她撩了撩水,已经不如一开始滚热了,她得加快动作。用毛巾沾着水随意擦拭了一遍后,沈梨就换上了干净的衣服。 她将脏水端出去泼在门外,很快它们便跟雨水混在了一起,向下边流去了。 回到厨房,叶宵已经在煮饭了。 她从橱柜里取出两个描边的大瓷碗,摆在灶台上,她拿起一个鸡蛋在碗边轻轻一磕,那声音仿佛是春天的树枝断裂,清脆而生动。蛋黄和蛋清就像是一对舞伴,滑入碗中,开始了它们的华尔兹。 两个碗里各打了两个蛋后,叶宵拿起筷子,开始了她的指挥。筷子和碗壁的碰撞,就像是打击乐手在练习,叮叮当当,节奏分明。蛋液在筷子的引领下,旋转、跳跃,没有一丝丝的结块,就像是流动的绸缎。 蛋液搅拌均匀后,她又向倒入了些温水。水和蛋液融合在一起,让蛋液的颜色变成了淡黄色。但也正是这样的蛋液,蒸出来的蛋羹才会更加细腻。 盐是必不可少的,它能让蛋羹的味道更加鲜美,叶宵撒上了一点盐,那盐粒就像是小精灵,在蛋液中快速地消失。酱油也需要来一点。上次去宋庄,酱油店老板送了一个小小瓶的酱油,她们并没舍得吃,今天就派上用场了。几滴酱油的加入,让这碗蒸蛋锦上添花。 叶宵把碗放进了已经烧开水的锅里,锅盖一盖,就像是给这场盛宴拉上了序幕。她静静地等待着,不时地望向锅子,心里却在想象着蛋羹的模样。 时间慢慢地过去,锅里传出了淡淡的香气,温暖而诱人。叶宵估算着时间,直觉和经验告诉她,她的蛋羹快要蒸好了。 她打开锅盖,一股热气扑面而来,蒸蛋羹水嘟嘟的,看起来就像是一块温润的玉,无比嫩滑。它静静地躺在那里,等待着她的品尝。 叶宵垫着两块毛巾,迅速将两个碗从锅里端出来,放在灶台上,散发着热气。 叶宵凑近蒸蛋羹,再次细细地闻了闻那诱人的香气。鸡蛋的醇厚与酱油的咸香完美融合,让人食欲大增。叶宵在厨房里呼唤沈梨,今天叶宵打算就在厨房用餐。 沈梨搬了个凳子到灶台前坐好,她小心地拿起一把勺子,轻轻地触碰了一下蒸蛋羹的表面。那嫩滑的触感如同婴儿的肌肤一般,细腻而柔软。勺子微微陷入蛋羹中,微微晃动时,蛋羹也跟着轻轻颤动,看起来就鲜嫩无比。 沈梨迫不及待地舀起一小勺蒸蛋羹,放入口中。那一瞬间,鸡蛋的鲜美在舌尖上散开,温暖而细腻的口感让她陶醉其中。淡淡的咸味和酱油的香气恰到好处地搭配在一起,鲜香嫩滑,给味蕾带来了极大的满足。 “如果有葱花、海米、肉酱,把这三样东西放进去一起蒸就更好吃了。”叶宵一边品尝一边想象着。 “这样已经很好吃了!”沈梨一口接一口根本停不下来。 真是鲜嫩可口! 第54章 进山采参 忙碌的时候,时间似乎就过的格外快。今年的春天比去年干旱许多,种子种下去后一连几天的天空都晴朗无云,没有一丝降雨的迹象,这让沈梨和叶宵焦急不已,她们每天往返河边,靠人工担水来灌溉田地。 尽管肩膀被扁担磨得破皮,她们也不敢有丝毫的懈怠,生怕一年的辛苦因为干旱而付之东流。好在二人种的田不算多,还算顾得过来。一直到田地里的幼苗在她们的辛勤努力下顺利生长出来,两人这才稍稍松了一口气。 “早就说要把田开在河边吧?”沈梨一边为叶宵处理磨破的肩膀,一边嘟嘟囔囔的抱怨着。 “那如果今年不是旱而是涝呢?旱了好歹还能挑水浇灌,涝了可就真没办法了!”叶宵反驳道。 沈梨被叶宵的话噎了回去,她也明白,靠天吃饭的事哪里说的准,只是马后炮的嘀咕两句罢了。 忙活完地里的活,春天一眨眼就快过完了。 事实上,跟南方没有秋天一样,这片森林似乎是没有几天真正的“春天”的。冬装的厚衣服脱了没几天,春天已经到了中后期,到农耕的事情忙完,林子里也迎来了初夏的生机盎然。 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冠洒在地面上,形成斑驳的光影。空气中弥漫着清新的泥土气息和树木散发的芬芳,混杂着野花淡淡的香气。蜜蜂和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忙着采集花粉和花蜜。 但是沈梨可不敢再贸然去采蜜了。上次莽撞的去掏蜂窝,结果猪头肿脸了好多日,这一下就让她吃足了教训,不敢再想当然的做那些莽撞的事情。 自打上次庄妤走后,沈梨和叶宵就商量着什么时候到山里采点药材也去宋庄换得一些物资,奈何一直不得空,等到田里的农活一结束,她们便立刻动身去挖药了。 空气里渐渐没有了春日的清爽,尤其是中午时分,空气中的暑气越来越明显。森林里的蚊虫也开始增多,它们的叮咬往往携带毒素,这让沈梨和叶宵每次进林子里都不得不采取防护措施。她们穿上了厚实的长衣长裤,并将裤腿扎紧,塞进矮靴的靴筒里,以防止虫子爬进去。 沈梨和叶宵此次进山的目标是挖人参。 叶宵曾在外婆家见过许多人参,她外婆是个非常注重养生的老太太,因此对各种滋补药材颇有了解。受外婆的影响,叶宵对人参也有一些粗浅的了解。她想着,这片林子这么大,按理说很可能有人参长的。 不过这种了解也仅限于理论知识,要说亲自上山挖参,这对叶宵来说还是头一遭,想到这里,她心中不免有些紧张。她一边走,眼睛仔细在草丛和灌木中筛选,却一直没有看到符合特征的植物。 “人参长什么样?”沈梨也跟叶宵一样,一边走一边四处张望,只是她对人参并不熟悉,生活里完全没有接触过,只是依稀记得是皱皱巴巴的根茎状。 “有点像生姜。”叶宵回答。 “我当然知道地下部分像生姜,我是问上面的部分长什么样?”沈梨追问。 “唔……上面啊……我只知道叶子是长椭圆形的,人参籽是红色的,远看像红豆。”叶宵仔细回忆了一下,向沈梨描述了人参地上部分的特征。 “红豆……”沈梨一边喃喃自语,一边仔细搜寻着那些看似长着红豆般籽的植物。 一整个上午,她们走遍了整片山林,却连一棵人参的影子都没见到。 “会不会是没有人参?”沈梨和叶宵走了一上午,腿酸的厉害,便坐在一根枯木上休息。 叶宵从随身的小包里拿出两个纱布包着的饭团,里面是鱼肉泥和野菜碎混合着,又加了少量高粱碎米饭捏成的,既方便制作又便于携带。 她们一边吃着饭团,一边讨论着接下来的计划。现在她们已经走完了小木屋所在的这一整面山坡,再往另一面,是她们一直没有涉足过的地区。现在正好是晌午,如果要去到另一面,意味着她们今晚要在外面过夜。 这对于什么都没有准备的沈梨和叶宵来说,有些危险。 二人经过深思熟虑,还是决定今日先回去,等回去准备充足后,早起再来。 第二日一早,当世界还沉浸在梦乡,这片森林已经在夜的怀抱中悄悄孕育着黎明的曙光。 沈梨和叶宵背起昨天收拾好的背包,披星戴月地出了门。 墨蓝色的天空宛如一块巨大的绸缎,无边无际地铺展在头顶。星星们如同镶嵌在这块绸缎上的璀璨宝石,闪烁着神秘的光芒,它们守护着这片宁静的大地。或许,也在期待着黎明的到来,如同沈梨和叶宵一样,她们一边走一边憧憬着今天的收获。 一路不停,行进速度比昨天快了几倍。又因为天不亮就出发,因此等她们登到山顶时,天才刚亮,太阳刚好从山底升起。 沈梨和叶宵在山顶短暂休息。叶宵鲜少来这么远的山顶,此时她一边喝着水一边俯视着山下。 眼前是一片连绵起伏的山脉,像是大地的巨龙蜿蜒伸展。在黎明前的黑暗中,它们只是朦胧的轮廓,影影绰绰,神秘而壮观。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天空渐渐泛起鱼肚白,如同被清水稀释的牛奶一般柔和而纯净,慢慢地渗透在整个天幕上。 渐渐地,天边出现了一抹淡淡的红晕,如同少女羞涩的脸颊,轻轻地晕染开来。这红晕越来越浓,范围也越来越大,像是有一位神奇的画师,正用他最绚丽的色彩在天空这块巨大的画布上肆意挥洒。 此时,山脉的轮廓也逐渐清晰起来,山上的树木在晨曦中显露出它们的身姿,郁郁葱葱,仿佛是为山脉披上了一件翠绿的披风。 “竟赶上了一场日出!”叶宵惊喜地对沈梨说。 太阳先是露出了一小半脸,红彤彤的,却没有耀眼的光芒,像一个调皮的孩子,悄悄地探出脑袋,好奇地张望着这个世界。周围的云彩被染成了橙红色,如同一团团燃烧的火焰,热烈而奔放。慢慢地,阳光透过云层的缝隙洒向大地,形成一道道金色的光束,仿佛是天神降临人间的天梯,从山顶向下看,整片山林像是沐浴在圣光之中。 随着太阳一点一点地升起,它的光芒也越来越强烈。万道金光如利剑般穿过云层,射向四面八方,整个山林都被照亮了。山上的树叶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像是一片片金色的鳞片,微风拂过,闪烁着耀眼的光芒,仿佛整个山林都在舞动。 整个日出不过短短几分钟,但这一幕的绮丽景色深深震撼了沈梨和叶宵。虽然她们曾无数次在野外风餐露宿,天为被、地为席的生活早已成为常态,日出与日落也不难见。然而,这几年来的奔波劳碌,让她们几乎无暇顾及这些。 就像此刻,打动她们的并非眼前的美景,而是生活终于回归了正常的轨迹。那一瞬间,心中积压的疲惫与焦虑似乎被温暖的阳光融化,取而代之的是久违的安宁与希望。 鸟儿们被这阳光唤醒,它们欢快地歌唱着,在树林间穿梭飞舞,似乎在为这新的一天欢呼雀跃。沈梨和叶宵虽然被美景所震撼,但是她们没有忘记此行的目的。休息够了便继续前进。 山的另一坡,对于沈梨和叶宵来说,是一片从未涉足过的陌生领域。荒无人烟的林间几乎看不到现成的道路,二人只好捡了两根手臂粗的棍子当作登山杖,一边小心翼翼地清理着前方的障碍,一边全神贯注地仔细搜寻着目标。 半晌过后,沈梨有些疲惫地一屁股坐在地上,抱怨道:“我们这样像没头苍蝇一样盲目地找下去,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呢?所以这东西到底长在哪里呀?” 听了沈梨的话,叶宵也陷入了沉思,而后在脑海中仔细回想相关的信息。 “好像是……喜阴的。那我们找找周围有什么树木植被比较茂密,能遮光的地方吧?” 有了更加明确的目标方向后,二人又重新振作精神,继续行动起来。 她们沿着山坡缓缓前行,眼睛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角落。沈梨用手中的棍子拨开前方茂密的草丛,叶宵则留意着周围树木的生长情况。走着走着,沈梨突然发现前方有一片树木格外高大茂密,枝叶相互交织,形成了一片相对阴暗的区域。 她心中一动,连忙对叶宵喊道:“你看那边,会不会有可能在那里?” 叶宵顺着沈梨指的方向望去,眼睛一亮,说道:“走,过去看看。” 两人满怀期待地朝着那片树林走去,脚步不自觉地加快了几分。 当她们走进那片树林,光线一下子变得昏暗起来,周围的气温也似乎降低了一些。她们仔细地观察着地面和周围的植被,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的迹象。 突然,沈梨眼睛一亮,她蹲下身子,指着一棵大树根部的一处地方,兴奋地喊道:“叶宵,你看,是不是这个?”叶宵赶紧凑过去,只见在那棵大树根部的阴暗处,生长着几株形态独特的植物,它们的叶子呈现出一种深邃的绿色,叶片上还有着一些细细的纹路。 叶宵走近蹲下仔细辨认了一下,椭圆形巴掌叶,有5小片,还长着红色的、像红豆一样的籽,她欣喜不已:“你看,红豆一样的籽,应该就是它!我们终于找到了!” “怎么挖参你知道吗?我听说有很多讲究的……我听说要系红绳,不然人参就跑了,还要有什么仪式的。”沈梨一边小心翼翼地扒拉着附近碍事的草,一边目光专注地打量着这一株人参,嘴里不停地念叨着。 “我只知道不能用铁器挖,而且根须的完整性比较重要。”叶宵皱着眉头,认真地回忆着自己所知道的关于挖参的知识。 沈梨看着自己手里的一把小镰刀,顿时犯了难。不能用铁器挖,那可如何是好呢?她无奈地叹了口气,开始四处张望着,试图寻找其他可以替代的工具。最后,她把主意打到了一旁的树枝上。 沈梨挑了一根较为粗壮的树枝,拿起小镰刀开始认真地削起来,不一会儿,就把树枝削得跟笔一样粗细。她满怀期待地拿着削好的树枝,蹲下身去尝试着挖人参。可是,当树枝触碰到地面时,她才发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人参周围的土虽然不算特别坚硬,但树枝毕竟不如铁器锋利,每挖一下都只能挖出一点点土,而且还很容易折断。沈梨挖了几下后,就有些着急了。 “这也太难挖了吧!”沈梨满脸沮丧地嘟囔着。 叶宵无暇顾及沈梨的絮叨,她也削好了一根树枝,和沈梨一起小心翼翼地从人参的四周开始挖土。两人一边挖,一边还要注意不伤到人参的一根毫毛,那进度不能说是缓慢,只能说是十分缓慢,仿佛时间都在这艰难的挖掘中被无限拉长。 “这得挖到什么时候啊!”也不知道挖了多久,只是底下的参“才露尖尖角”,但持续的专注让沈梨的脖子僵硬酸痛,眼睛也看直了,酸胀感非常明显。她忍不住抬手揉了揉脖子,缓解一下那难受的感觉。 叶宵也因为长时间的注意力集中疲惫不堪,她微微皱眉,却还是坚持着手中的动作,说道:“再坚持坚持吧,应该也快了。”嘴上这么说着,可她的心里其实也没底。 “看来今天得在这里过夜了。”叶宵抬头看看天色,算着挖掘的进度和回去所需要的时间,无奈地下了这样的结论。 “过夜也没办法,总不能挖一半扔在这里,那就更白费事了!”沈梨咬着牙无奈地说,毕竟已经付出了这么多努力,绝不能半途而废。 二人天不亮就出发,长途跋涉又趴在这里挖了小半天,此时她们的肚子轮番打鼓,咕噜咕噜的声音此起彼伏。 是时候停下来,用一顿简单的饭食来慰藉疲惫的身体了。 沈梨先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她走向附近的林子搜寻着适合的柴火。叶宵则从她的登山包中取出了一个小巧的户外锅,她需要去找些清水,好为这顿野外的午餐做准备。 两人分工合作,效率极高,不一会儿,炊烟就在空旷的野地上袅袅升起。 今天的饭食简单却充满心思,主要食物依旧是两个用高粱米捏成的饭团子。但因为昨天进山没有捕鱼,因此没有鲜美的鱼肉可吃了。但叶宵另有办法。她用果干、核桃碎和白糖做馅,趁着高粱米饭的热气腾腾,将这些甜香的馅料拌入饭中,然后捏成团子,最后在外面滚上一层熟芝麻,锅里刷上一层薄薄的油,把饭团子放到锅里,用小火微微煎一下。咬一口,外面是微微的焦脆口感,而里面软糯又香甜。既能补充能量,又好吃美味。 去年的高粱米收获颇丰,足足装满了两桶。由于去年冬天食物储备充足,鱼、牛肉、小米、萝卜、白菜、干蘑菇之类的食材颇为丰盛,所以这些高粱米一直没怎么消耗,得以保存至今。如今,她们省着点吃,几乎每天都能吃到一小拳头左右的主食。这在去年这时候还是难以想象的,那时候他们只能依靠捕鱼和打猎来充饥。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是庄稼人世代相传的古训,沈梨和叶宵如今奉为圭臬。 叶宵从包里的保温杯中倒出了小半锅的汤,那是用蘑菇和干黄瓜煮成的清汤,香气扑鼻。沈梨则在附近随手采了些野菜,洗净后投入汤中,不多时,一锅鲜美的蔬菜蘑菇汤就煮好了。他们就着这汤,吃着甜滋滋的饭团,虽然简单,但在这样简陋的环境里,却也心满意足。 第55章 第一桶金 一直到天完全黑透,这颗参才被挖出来。 借着篝火的光亮,沈梨和叶宵打量着这颗参,它看起来比预想的要小太多了,须根细长而柔韧,仿佛是岁月编织的细密丝线,裹着一些泥土。那参身呈现出一种古朴的褐色,带着几分历经沧桑的质感,表皮上似乎还隐隐有着一些独特的纹路,像是大自然赋予它的神秘符号,记录着它在这片山林中生长的漫长岁月。 它静静地躺在叶宵,在篝火的映照下,竟散发出一种柔和的光泽,仿佛有一种无形的魔力,吸引着沈梨和叶宵的目光。沈梨不禁伸出手,想要轻轻触摸它,却又在即将触碰到的那一刻停住了,生怕自己的一个不小心就会对这珍贵的植株造成伤害。叶宵则微微皱眉,眼神中既有对这颗参的惊叹,又有一丝担忧,她不知道这样费事挖出来的一颗小小的参究竟能换多少东西。 叶宵将参用布包起来,揣进随身的挎包里,二人也没心思在这里睡了,于是决定连夜回家。 走到家里,天都快亮了。沈梨和叶宵顾不上吃东西,甚至连衣服都没脱就躺在炕上睡了过去。一直睡到中午,二人才起床洗漱拾掇一番,又吃了一点热乎的汤饭,整个人才精神了一些。 “这么小一个小玩意,值钱吗?”沈梨狐疑的问道。 叶宵心里也没底,于是二人也等不得,匆匆收拾了一下便启程前往宋庄。 时隔几个月,宋庄似乎又有了新的活力。这里的居民好像又多了一些,原本空置的楼房逐渐被填满,生活的气息在这里越来越浓郁。宋庄外,去年还荒草丛生的农田如今已经长满了绿油油的禾苗,虽然尚不清楚这些农田的归属,但这无疑是一个积极的信号,表明宋庄的农业生产正在恢复和发展。 镇子上的居民们忙碌而有序,他们的脚步匆匆,每个人都在为了积累更多的“积分”而努力工作。在宋庄,积分成为了衡量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人们通过各种方式来增加自己的积分,以换取更好的生活条件。 叶宵和沈梨带着她们在山林中挖到的人参,直接前往了中医院。今日天气晴好,原本的绿化丛如今都用钉架晒满了各种草药,它们在阳光下静静地晾晒,走近了便能闻到阵阵药香。 末世后,西药的生产几乎停滞,已有的存量西药也早就消耗殆尽,中医成为了主要的治疗手段。宋庄的中医有好几个,而且都是末世时被军队保护起来的业界大佬,医疗水平远超其他聚集区,很多人不乏奔着医疗条件迁居过来的。这使得中药材在宋庄变得非常畅销,如果是常用但不易获得的药材,在这里能够换取不少积分,这也是叶宵和沈梨选择将人参带到中医院的原因。 她们在一楼询问了一番后,得到了工作人员的指引,直奔b区的药房仓库。那里是中医院存放和处理药材的地方。 “你们想换什么?”老者的声音带着一丝沙哑,他的目光透过眼镜片,好奇地打量着沈梨和叶宵。 “请您帮忙看看这个东西能不能卖。”沈梨直接切入正题,从随身的小挎包里拿出一块手帕,小心翼翼地打开,露出了一颗细小的人参。 老者的眼睛一亮,他推了推眼镜,凑近了仔细打量起来。“唔~八九年的参,刚挖的吧?”寥寥几句便显示出不容置疑的专业,让叶宵和沈梨不禁对视一眼,心中暗自赞叹。 行家!! “昨儿才挖的……”叶宵在老者的面前也不再隐瞒,坦诚地回答。 “根上有一些须子挖坏了,新手没挖过参吧?”老者的目光从眼镜上方扫过两人,语气中带着一丝玩味。 “嗯……”沈梨感到一丝尴尬,挠了挠头,轻声应道。 “参挖出来不能用帕子包着,要用湿润的厚苔藓裹起来……”老者细致地端详着人参,耐心地讲解,“这叫打生包子。” 沈梨和叶宵认真地点头,默默记在心中。 “可惜了,这须子一断,参的价值就大打折扣了。”老者摇头叹息,但动作依旧小心翼翼地将人参放入一个精致的盒子中,然后放到身后的一排药斗子里。接着,他从桌前的抽屉里拿出一叠像支票一样的票据,迅速填写起来。 几笔潦草的字迹完成后,老者掏出一枚印章,轻轻哈了口气,印上去。只听“呲啦”一声,他将这张票据撕下一联递给叶宵。 “拿这个到管理中心换卡币,换完再回来找我。” 叶宵接过票据,上面的字迹潦草得几乎认不出,沈梨凑过来一看,也无从辨认。她想问老者,却见他已埋头于案前,似乎不打算再理会她们。 于是,沈梨和叶宵便默契地选择了不打扰,轻声道谢后,便离开了药房仓库,前往管理中心。 在管理中心,沈梨和叶宵按照指引来到大厅的2号窗口,加入了排队的人群。队伍缓缓向前移动,很快便轮到了她们。 “下一个!”窗口内传来女工作人员的声音。 “哦,换卡币。”沈梨迅速上前,将手中的票据递进窗口。 这个管理中心在末日之前可能是个政务大厅,现在改为了管理中心,依然保留着一些过去的设施和布局。 工作人员接过票据,仔细查看后,开始在自己的笔记本上记录信息,并将票据夹在一叠类似的票据最上面。接着,她从身边的钞票盒子里拿出一沓纸币,开始认真地数起来。 “你的卡币收好。”工作人员数完后,将一捆用小纸条缠好的钱递了出来。 叶宵接过钱,认真地点数起来。一张是100卡,一共35张,总计3500卡。 “3500?!”沈梨看到叶宵数完,不禁惊呼出声。 “嘘……别声张!”叶宵赶紧示意沈梨保持低调,“财不外露!” 沈梨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紧捂住嘴,低声对叶宵说:“这么一根小玩意儿就能卖这么多钱!” 她心里暗自得意,想着山上肯定还有更多人参,若是这样,岂不是发财了? 沈梨和叶宵上次在宋庄的集市上逛过,对物价有了一些了解。3500卡币其实并不算多,但仅仅一根人参就卖了这么多,超出了她们的预期。 “发财了,发财了。”沈梨兴奋地搓起手来,“要不要去shopping?” “那个老头不是让我们换完卡币再去找他吗?先去看看他有什么事吧!”叶宵将钱卷好,小心地揣到衣服内侧的口袋,然后拉着沈梨回到了医院。 老者正忙着为一位中年女人称药材,看样子她也是来卖药材的,手中提着一大塑料袋,却不知里面装的东西是什么。 等中年女人离开后,沈梨和叶宵走到老者面前。 “您……” “呐。”沈梨“您好”的好字还没说出口,老者便从自己的笔记本上撕下两页纸递给叶宵。 叶宵接过一看,竟是关于人参的详细资料,上面用笔认真誊写了人参的形态特征、生长环境、种类区分,以及挖采人参的工具、步骤和注意事项,甚至还附上了简单却形象的插图。 看起来,这些信息是老者刚刚从书上抄下来的。他此时正专注地阅读一本中医理论书籍,偶尔抬眼瞥向叶宵和沈梨,脸上却仍是一副严肃的模样,仿佛这事与他无关一般。 “这……”沈梨和叶宵惊讶地对视,“多谢多谢!多谢老先生!” 这哪里是采参笔记,简直是发财致富经啊!沈梨和叶宵如获至宝。 “野山参长得慢,十年参也就那么一嘎瘩大小,挖毁了可就糟蹋了……”老者说着,别扭地将脸撇向一旁,看起来十分傲娇。 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老头确实是帮了沈梨和叶宵很大的忙,二人连声道谢后也就不打扰老先生的工作了,欢天喜地连蹦带跳地就来到了交易市场。 如今有钱了,家里缺少的东西可以补充一些了,尤其是盐和蜡烛。 盐是由管理中心统一发售的,要想购买需要居民资格,于是催生了一些代购服务。 沈梨和叶宵人生地不熟,于是打算先买蜡烛。 市场还跟上次一样,商品琳琅满目,但是却没有了那么多闲逛的人。想来现在大家都在忙着各自的工作。 市场的角落,那个卖洗发水的姑娘还在,沈梨远远就看到她在卖力吆喝。上次庄妤送的两小瓶洗发水早就用完了,现在刚好可以再买一点。 “来两瓶洗发水!”和上次不一样,现在的沈梨“财大气粗”,说话声音都洪亮了不少。 卖洗发水的姑娘迅速从摊位上挑选了两瓶满满当当的洗发水递给沈梨。“没有桂花味的了,现在做的都是樱花味的,比桂花的淡一些。”她一边解释,一边打开一瓶洗发水的盖子让沈梨闻闻。 樱花的味道非常淡雅,需要仔细闻才能感受到那一丝淡淡的香气。但这并不影响沈梨的购买热情。 “多谢了!”沈梨递给卖洗发水的小姑娘一张一百卡币的纸币,提着洗发水袋子准备离开。 “等一下,”小姑娘叫住了沈梨,递给她一个非常迷你的小瓶子,里面装着一些黑乎乎的液体。“这是什么?”沈梨好奇地问。 “送给你们的试用品,是我自己做的洗衣液!”姑娘的笑容中带着两个深深的酒窝,一对小虎牙让她显得更加可爱和亲切。 这份意外的小礼物让沈梨和叶宵感到惊喜。“谢谢啊!”沈梨接过小瓶子,感激地说。 “不客气,欢迎下次光临!”小姑娘吐了吐舌头,眼睛笑成了一条缝。 沈梨正要离开,叶宵突然想起了什么,回头问卖洗发水的姑娘:“你知道怎么买盐吗?” “要居民证才可以,不过可以找人代购。”小姑娘热情地回答了叶宵的问题。 “那……” “我也可以帮忙代购,多买我一瓶洗发水就行!”小姑娘提出了一个听起来很合理的建议。 比起支付额外的代购费用,这个提议显然更加划算。沈梨和叶宵立刻同意了。 “那就麻烦二位帮我看一下摊子啦!如果有人买洗发水,也帮我照看一下生意——价格你们知道的。”小姑娘接过沈梨给她买盐的钱,走之前还不忘嘱咐沈梨和叶宵。 她的洗发水生意似乎确实不错,在她外出买盐的半小时里,有几个人来询问洗发水,而且几乎每个顾客都要问一句“小黎哪去了”。 小黎就是卖洗发水的姑娘,看来这些人都是她的老顾客,她在宋庄的人缘和口碑都不错。 不久,小黎回来了,手里拿着一袋大约300克的盐和找零的钱。 “如果下次要再买什么,尽管找我!诚信经营,童叟无欺。”她又露出了那标志性的小虎牙和酒窝。 “一定!”沈梨点点头。 买这点盐几乎花去了沈梨和叶宵一半的卡币,但考虑到他们这里离海边很远,按照现在的运输成本来说,这个价格已经算是合理的了。 剩下的钱,沈梨和叶宵首要购买的是照明用的蜡烛。如果有可能的话,叶宵更想买一盏煤油灯,只是不知道市场上有没有煤油卖,以及煤油的价格如何。 沈梨和叶宵在市场逛了起来,每经过一个摊位,店家都会热情的吆喝和介绍自己的产品,沈梨和叶宵走马观花一般的逛完了整个市场,却没有遇到卖煤油和蜡烛的摊贩。 “要不……还是去问问小黎?”叶宵向沈梨提议,她对那个总是带着笑意的小姑娘印象深刻。 于是,两人回到了小黎的摊位。叶宵向小黎询问了关于煤油灯和蜡烛的情况。小黎告诉她们,这些物品非常抢手,而且不是一般人能够轻易获得的资源。 “蜡烛每个月只有初一和十五两天会进行限购,而且每个人只能购买一包。因此价格被炒的很高,不划算的哩!” “限购……”叶宵听到这里,意识到这大概是她们消费不起的奢侈品了,这让她不禁感到有些失望。 小黎看着叶宵沮丧的表情,马上便提出了另一个建议:“如果你不嫌弃,可以买点松油呢!也可以照个亮儿,虽然没有蜡烛那么好用,但是很便宜,100卡可以买一大瓶。咱们聚集区里很多人都是用这个的!” “哪里有卖的呢?”沈梨马上感兴趣的问。 “王婶那里有卖,不过她进山里采油子去了,如果你们相信我,可以把钱放在我这,等她回来我就帮你们买上。她做松油灯的手艺好,油烟燃起来比别人家的小,很抢手的哦,晚了就抢不到了!” 听小黎这么说,沈梨决定就让她帮忙采购,反正就100卡,连瓶酱油都买不上的小钱——自从知道人参的价格后,她现在非常的豪气。 “大概五六天的样子来拿吧!”小黎收了钱,如是说。 第56章 鲜虾鱼丸汤 禾苗开始拔节了,这是一个好消息。但是比禾苗生命力更旺盛的就是野草。 田里的野草像是除不尽一般,隔几天就冒出一些头头来,它们生命力旺盛,生长速度也让人惊叹,而且似乎总是能在庄稼间找到生存的空间,不断地与禾苗争夺养分,真的是“可恶至极”! 叶宵和沈梨从宋庄回来的几天,都忙着在田里跟野草做斗争,去年只种了一点红豆和高粱,种植面积小,一个人也忙的开,今年作物多了,地开的也多了,两个人竟然也忙的晕头转向。 除草是个需要耐心和力气兼具的活,在没有科技的干预下,只能手动除掉,没有任何捷径可走。叶宵和沈梨吭哧吭哧地忙活了几天,终于在腰腿报废前搞定了。 “怪不得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只靠一双手真的效率太低了!”沈梨说的咬牙切齿。 好在有了去年的种植经验,菜园子里的蔬菜长势喜人,辣椒和黄瓜都顺利开花,南瓜的秧苗也在茁壮成长。很多事情在积累了经验之后确实能够事半功倍,这让叶宵感到一丝欣慰。 沈梨从宋庄带回的五包种子盲盒,被叶宵精心挑选了一块靠近小河河床的平地进行单独种植。现在,这些种子中已有三种植物顺利发芽,长出了秧苗,这个结果让叶宵感到惊喜,她原本对这些未知的种子并没有抱太大希望。 其中,长势最好的是茄子,这种蔬菜在叶宵的记忆中并不陌生。她的祖母曾在菜园里种植,叶宵对茄子的特征了如指掌。茄子的叶子呈长椭圆形,边缘有不规则的锯齿,正面是深绿色,背面颜色稍浅,脉络清晰,开紫色的花。茄子不仅美味,而且秋天时可以晒干储存,这让叶宵对它们充满了期待。 另一种秧苗生长缓慢,看起来纤细瘦小,叶子细长如羽毛,边缘有锯齿,开着黄色的小花。叶宵猜测这可能是某种番茄,尽管她无法确定是大番茄还是小番茄,但她知道无论是哪种,最终都能成为餐桌上的美味。 最后一种植物叶宵就不认识了,她猜测这大概是什么瓜类,因为只开了花还没有结果,所以具体是什么还不得而知。只是看着秧苗的样子,跟南瓜、角瓜之类的有些相似。叶宵隔几天就要去看一眼,她非常好奇这究竟是什么东西。 午后,阳光热烈地洒在大地上,树叶都被晒得微微卷起。夏天的脚步似乎快了许多。 这几天下雨下的极少,河边的日晒充足,阳光如金色的纱幔般热烈地笼罩着大地,热辣的天气使得这些秧苗有些无精打采,叶宵不得不提了个水桶,准备从河边提点水去浇灌。 清澈的河水在阳光的映照下波光粼粼,宛如一面巨大的镜子。叶宵在河边弯腰,正准备汲水时,不经意间的一瞥让她发现了河中的小惊喜——几只河虾在水中灵活地游动。这些河虾几乎透明,它们在水中的舞动显得格外轻盈,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为了叶宵眼中的美味。 叶宵小心翼翼地提起水桶,生怕惊扰了这些小生物,然后迅速而轻巧地离开了河边,朝着家的方向奔去,一路上激动的心情让她的脚步显得格外急促。 “沈梨,沈梨!快出来呀,有虾!”叶宵的呼喊声中充满了兴奋。 沈梨从午睡中被惊醒,迷迷糊糊地回应:“什么瞎?” 叶宵没有时间解释,她急切地拉起沈梨的手,激动地说:“河虾!就在河边,我仔细看了,还挺多的。我们弄个捕网吧,肯定能捉到好多!” 沈梨一听是河虾,立刻精神了起来,她对这种鲜美的河鲜也是情有独钟。 两人迅速行动起来,找来了制作捕虾工具所需的材料。沈梨动作麻利,她找来一根粗树枝,将树枝的枝杈削去,使其变得光滑笔直,这样网兜的把手就有了。叶宵挑了一块废弃的纱窗布,裁了一块,用针线缝制成了一个网兜。沈梨将纱网固定在树枝的一端,用绳子紧紧绑牢,一个简易的捕虾工具就这样完成了。 带着新制成的捕虾网,她们满怀期待地回到了河边。 沈梨挽起裤腿,拿着网踏入河中,河水的凉意让她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果然没到三伏天河水还是很冰冷。她极为小心地缓缓涉水,每一个动作都轻缓至极,生怕把这些小东西们吓跑了。叶宵在岸边紧张地看着,小声提醒道:“轻点,轻点,千万别把它们吓跑了。”沈梨微微抿着嘴,摆摆手,意思是“知道了知道了”。 河虾喜欢藏匿在浅滩的石头底下,沈梨的眼睛像探测仪一样在水中搜寻着它们的踪迹。突然,她发现一块石头旁的水草在微微晃动,定睛一看,几只透明的小河虾正躲在水草下嬉戏。她缓缓地、极其轻柔地靠近,左手轻轻搬开石块,右手迅速将捕网伸入水中。然而,河虾们太过机灵,尾巴一摆,瞬间就溜走了。 沈梨心中掠过一丝懊恼,叶宵也露出遗憾的神色。 “我帮你搬开石头,你只负责捞就是了。”叶宵见沈梨没有得手,决定也加入战场,她一边将裤腿挽到小腿上方,一边向沈梨提议。 沈梨点头同意,两人一起低头在河里寻找河虾。不久,叶宵发现了一群河虾在一块大石头旁边嬉戏。她心中一阵狂喜,招招手对沈梨示意后,便慢慢地、悄悄地靠近。叶宵的每一个动作都谨慎到了极致,连呼吸都刻意放轻了许多。 当距离恰到好处时,叶宵小声地开始了倒计时:“3、2、1!” 话音一落,叶宵迅速搬起石头,沈梨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捕网猛地插入水中,然后又迅速提起。 虽然有两条“漏网之虾”机灵地跑走了,但是沈梨的网里此次也有了收获。 叶宵用河边的水桶里打了半桶水,将捞到的虾丢了进去。 “1、2、3、4、5、6……”沈梨站在桶边数着,“这一网竟然捕了六只,收获不错啊!” “再来两网凑一盘!”叶宵已经在脑子里闪过好几种虾的吃法了。 听到叶宵说到煮虾,沈梨瞬间就干劲十足了,她抄起网兜,眼睛在河里不断扫视。 一直捞了小半桶虾,二人才停下。沈梨觉得不过瘾,又抄着网在河里捞了一会,竟捞上来一兜小鱼,其中有一些银白色小鱼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看起来非常漂亮。 “这是什么鱼?”叶宵看着网兜里巴掌大亮闪闪的鱼,问沈梨。 “大概是白条鱼,繁殖能力强,肉多刺少,味道鲜美。以前因为太好抓,差点被人抓绝了。没想到末世后,人少了,这种鱼竟然多了起来,还长这么大。”沈梨一边说,一边将鱼也丢进水桶里。 沈梨和叶宵带着满载而归的水桶,开开心心地回到了小屋。 沈梨在厨房里找来一个盆,打了半盆水后,搬了个板凳坐在小屋门口,开始用剪刀熟练地处理起鱼虾。叶宵则忙碌着煮饭,两人一如既往地分工合作,默契十足。 小屋前种植的蔬菜绿意盎然,生机勃勃,让小屋变得更有“家”的感觉。 沈梨仔细地去除鱼的鳞片、腮和内脏,虾则去头去壳,只留下洁白的虾肉。处理完毕后,沈梨将装有鱼虾的盆交给了叶宵。 叶宵穿上那件洗得发白的碎花的布围裙,上面还沾着些旧日的油渍。她把新鲜的鱼肉和虾肉放在了老榆木的案板上。鱼肉洁白细腻,虾肉淡粉且富有弹性,新鲜可见。她拿起菜刀,刀与菜板碰撞,发出节奏分明的“当当当”,像是旧时钟楼里的钟声,节奏分明,铿锵有力。几下的功夫,那些鱼肉就被切成了均匀的小块。 接着,叶宵从橱柜中取出石臼,她将切好的鱼块和虾肉放入其中,用石杵反复捣碎,直至变成细腻的肉泥。她用手指轻轻一抹,检查肉泥的质地,那手感如同上好的绸缎,让她感到满意。 叶宵在西厢房的小炉子上生起火,将小锅坐在炉圈上,锅中加水并放入泡发的香菇块。炉火旺盛,像是贪婪的舌头,舔舐着锅底,锅中的水很快开始沸腾。 她开始搓丸子,用手挤出一个个均匀、光滑的丸子,轻轻放入微冒泡的水中。那些丸子在水中翻滚,逐渐变得紧实,像是有了生命,漂浮在锅里。接着,叶宵加入了一把洗好的茭菜叶子,待水再次沸腾,一锅香菇丸子野菜汤便完成了。 沈梨和叶宵每人六个丸子,装在两个敞口的斗笠型大花碗里,端上了桌。鱼丸汤冒着热气,散发出鱼肉的鲜美,引人垂涎。这顿简单的晚餐,不仅填饱了肚子,更温暖了心灵,是对他们辛勤劳作最好的回报。 丸汤在碗里冒着热气,每一缕都带着鱼肉鲜嫩的气味,勾着沈梨的味蕾。她用嘴轻轻吹了吹,然后用勺子舀起一个鱼丸,那鱼丸弹性十足,带着河虾的鲜美,让她忍不住闭上了眼睛,细细品味。 汤鲜味美,沈梨和叶宵吃的忘乎所以。 今年的夏天,沈梨几乎没有下网去捞鱼,主要原因是现阶段她们没有多余的盐用来腌制肉类,一次性捕捉太多的鱼很难储存。所以她每日只是下几个鱼笼子碰运气,所以今天的鱼丸对于沈梨和叶宵来说,是很久没吃过的美味了。 自从上次采参后,沈梨对其他事情都失去了兴趣,去年天天早出晚归的往山里钻下套索猎鸡捕兔,今年她把更多的时间放在了种田和采参上面。 医院老先生给的那两页“采参秘籍”沈梨几乎快倒背如流了,她甚至不知道从哪里找出来了去年猎的那头雪鹿的一块骨头,磨了几根挖参的签子——看起来像簪子一样的,只是更扁一点。至于好不好用,那就得试试才知道了。 一转眼又过去了三天,跟卖洗发水的小黎约定取松油灯的日子就快到了。沈梨和叶宵又去了一次南山——就是上次他们采参的地方。这次她们带了帐篷和一些锅具,她们计划着如果找到参就在外面住一夜,毕竟按照上次的经验来说,其实挖参是非常耗费时间的精细活。 得益于上次采参的经验以及老先生的技术指导,这次的找参过程比之前顺利了许多。在上次挖参地点附近的短坡下,沈梨再次发现了人参的踪迹。她跪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拨开周围的杂草,生怕损伤到人参的任何一根须根。随后,沈梨取出准备好的鹿骨签子,开始极其谨慎地清理人参周围的泥土。 她全神贯注地一点一点地抠着地上的泥土,动作细致得如同进行一场精细的手术。长时间的专注让她的眼睛感到疲劳,她不得不时不时停下来休息片刻。 “换我来吧!”叶宵戴上手套,走上前。 沈梨默默将手里的鹿骨签子递给叶宵,然后坐在一边打开随身携带的水壶喝水休息。 沈梨和叶宵轮流上阵,挖了将近半天时间,仍没完成。叶宵只能在不远处搭起了帐篷生了火,沈梨则用带来的锅具打水。两人短暂休息后,趁着天色尚未完全暗下来,又继续忙碌了一会儿。 晚上的森林危机四伏,时不时有狼熊之类的野兽,沈梨和叶宵轮流休息,幸运地度过了一晚。 经过两天的不懈努力,皇天不负有心人,她们成功挖到了两根野参,看大小与上次卖掉的人参相仿,沈梨根据老先生给的采参秘籍断定这也是两根八九年的参。 由于挖参技术的提升,这次的挖掘工作不仅更快,而且更加完整,沈梨有信心能卖更多的钱。 她们用湿苔藓将人参包裹好,然后返回了小屋。在河边,吃过晚饭的二人清洗着这两天穿脏的衣服。 沈梨一边揉搓着衣服,一边幻想着如何使用即将到手的卡币,仿佛它们已经在口袋一般。叶宵无奈地摇头。 第二天一早,她们带上人参就出发去了宋庄。 第57章 展会 沈梨带着两根参,满怀期待地来到了中医院b区的药房仓库。老先生依旧保持着他那标志性的形象,胡子花白,发型略显凌乱,穿着一件简单的polo汗衫,戴着老花镜,正专注地核对着药斗子里的草药和标签。 “老先生!”沈梨的声音在安静的仓库里显得格外响亮。 老先生听到声音,转过身来,推了推眼镜:“是你们啊!这次又带来了什么宝贝?” 沈梨迅速走到窗口前,将湿苔藓包着的两棵参透过窗口摆在老先生的桌子上,展示给他看。 老先生小心翼翼地打开苔藓包,仔细检查了两根参,然后微微点头,表示赞许。 “怎么样怎么样?”沈梨急切地询问,眼神中充满了期待,像是学生在等着老师发考试成绩一般。 老先生将人参收进盒子里,慢条斯理地说:“这次挖得不错,比上次完整。这两棵参也是八九年的,和上次的差不多,是在上次挖参的附近找到的吗?” 叶宵点点头,确认了老先生的猜测。 老先生沉思了片刻,然后肯定地说:“根据我的判断,这附近应该有一株老参!六七十年的老参每年都会开花结果,掉落种子,几十年后,周围就会有很多小捻子。所以我敢说,你们挖参的地方,藏着一个大家伙!” 沈梨听了老先生的话,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这岂不是意味着她们可能发现了一棵价值连城的老参? “那,六七十年的参值多少钱?”沈梨好奇地问,头不自觉地凑了过去。 老先生皱了皱眉头:“你以为我告诉你这些是让你去挖的?哼!我劝你们别糟蹋好东西!以你们现在的挖参技术,万一挖坏了,那可是暴殄天物!” 老先生显得有些生气,背过手去,脸扭向一边。 沈梨意识到自己可能过于急功近利,吐了吐舌头:“好吧好吧!我们不动它就是了。您先帮我们看看这次的货吧?” 老先生听到沈梨的保证,脸色稍微缓和,坐下来又掏出了那一联单据,依旧是那几笔难以辨认的字迹,撕下来递给了沈梨。 沈梨和叶宵这次轻车熟路,来到管理中心的大楼,在大厅的窗口前,她们顺利地完成了兑换,拿到了厚厚的一沓钞票。 叶宵数完钞票后,开心地嘴都笑不拢了,她握紧了手里的钱,兴奋地对沈梨说:“8700卡!比上次的两倍还多了一些呢!” 沈梨虽然刚刚已经看到叶宵数过一遍,但此刻还是忍不住要亲手数一数,感受那种实实在在的满足感。她接过钞票,一张张地数过去,每数一张,心中的快乐就增加一分。 “老头还真的是大方!我们这次应该能买不少东西了!”沈梨数完后,满意地说道。 她们计划先去取回之前拜托小黎代购的松油灯,但发现小黎的摊位上没有人。 叶宵向旁边的摊主询问小黎的去向:“不好意思请问一下,你知道这个摊子的姑娘去哪了吗?” 旁边的摊主回答说:“你找小黎啊!她去广场参加展会了!你要是买洗发水的话就自己拿,钱放到桌子上的箱子里就好了!” 看来老板也是帮她看摊子的,就像上次她们帮小黎看顾摊子的情况一样。 “展会?什么展会?”沈梨对此一无所知,显得有些困惑。 叶宵猜测可能是聚集区举办的某种活动,她对沈梨说:“可能是聚集区组织的交易会或者展览,我们去看看就知道了。” 二人一路打听来到了宋庄的广场,这里已经聚集了很多人,像是赶集一样热闹。 外围有一些看起来像保安的人在维持基本秩序,而里面,货架被整齐地排列成一条条纵横交错的通道,就如同城市里的街道一般,货架上摆满了商品,每一个货架旁边都站着两个售货员,在热情的向顾客介绍商品。 沈梨兴奋地拉着叶宵挤进了人群,她们走近了才看到货架上摆满了各种日用百货,从胶水胶带到手工锯螺丝钉等五金器具,应有尽有。 “要点什么?我这儿有胶水、胶带,还有五金器具,价格都特别优惠!”一位看起来略显沧桑的中年男人热情地招呼着他们。他笑起来眼角的皱纹挤在一起,非常的明显,但是看起来人很和善,他招呼着围上来的顾客,但手上的动作也没停歇,一边将货架上售出的商品迅速补充,一边殷切地看着大家。 在他旁边,是一位年轻些的男人,正熟练而迅速地为顾客收银和打包商品。 “我们……就随便看看。”叶宵回应着,眼睛如同扫描仪一般在货架上一一掠过。这里人潮汹涌,前来购物的人摩肩接踵,不时有人不小心推挤着站在前排的沈梨和叶宵,沈梨下意识地皱起了眉头,眼中闪过一丝不悦,但很快又被周围热闹的氛围所吸引。 在货架前停留许久,两人的目光像是贪婪的探索者,将商品和价格都尽收眼底。一番打量与询问后,彼此对视一眼,心领神会地从货架前缓缓退了出来。 她们又粗略的扫视了一下其他的货架,此时,她们才更清晰地感受到这展会现场的规模之大。原来,每一个货架都像是一个独立的小世界,所售卖的东西各不相同。 这边是色彩缤纷的家居饰品,蚊帐毛巾被子窗帘应有尽有;那边则是五花八门的厨房用具,锅碗瓢盆整齐排列,各式各样各种材质的杯盏在阳光下折射出bulingbuling的光彩;还有摆满文具的货架,崭新还带塑封的笔记本、各式各样的钢笔圆珠笔中性笔一捆一捆的摆在笔筒里;还有卖钉子锤子之类五金工具的、户外帐篷等等……整个展会像是一个大型商超一般。 虽然说很多东西在末世里可以通过拾荒获得——比如沈梨满满当当的工具棚,宋庄的市场也有有不少人在出售这些东西,但是那些都是二手货,而这里的商品都是崭新的,因此显得格外吸引人。 沈梨猜想,这些商品可能是从某个工厂或超市的仓库中获得的。 末世后,大部分东西都变成了无主物,谁拿到就是谁的。但是,很少有人去碰这些,因为相比较这些零碎的物品,运输成本更高。 相对于粮食来说,燃油、药品和武器是更为稀缺且难生产的物资。 看起来,这个聚集区应该是有稳定的渠道获取这些资源,怪不得能稳稳扎根,果然是不容小觑。 叶宵走在展会那略显拥挤的路上,周围的人群熙熙攘攘,嘈杂的声音像是无数只蜜蜂在耳边嗡嗡作响。她的目光在各个摊位上琳琅满目的物品间穿梭,心中已经有了一些中意的宝贝。然而,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兜里那的纸币,眉头微微皱起,她们现在这点钱根本不允许她看啥买啥。每经过一个心仪的物品,她都会在心里反复纠结权衡,眼睛里闪烁着不舍与挣扎,最后只能咬咬牙,在心里默默记下那些最为紧要、实用的东西。 沈梨则像一只欢快的小雀儿,在人群中东张西望地看热闹,时不时叽叽喳喳地跟叶宵说着什么。长时间离群寡居的生活让她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那明亮的大眼睛里盛满兴奋的光芒。 忽然,一个熟悉的身影进入到她的视野里,瞬间引起了她的注意。 “欸?那不是小黎吗?”沈梨兴奋地拍了拍叶宵,声音里带着一丝惊喜,同时抬手示意她看向右前方。 叶宵正沉浸在自己的纠结中,被沈梨这么一拍,才回过神来。她顺着沈梨所指的方向瞧去,只见不远处,那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如瀑布般披肩而下,在发间有一个醒目的红色发卡,在阳光的映照下反射的亮眼光泽,不是小黎又会是谁? 叶宵和沈梨迫不及待地朝着小黎的方向移动,聚集的人群像是一堵堵会移动的墙,时不时阻碍着她们的脚步,但两人的目光始终紧紧锁在小黎的身上。 终于,她们来到小黎身边,沈梨轻轻地拍了拍小黎的肩膀。 “欸?是你们……”小黎回头,看到沈梨和叶宵,眼中闪过一丝明显的意外,那微微睁大的眼睛和微微张开的嘴唇,都显示出她的惊讶。 “怎么看到我们很意外的样子?该不会把我们的松油灯忘记了吧?”沈梨双手抱臂,微微嘟起嘴唇,一脸不悦的样子。 “怎么会!松油灯已经买好了,就在我家里,晚点你们跟我去拿就行了!”小黎笑眯眯地解释道。 沈梨的眉头马上舒展开。 “对了,有在展会买到什么吗?错过这次展会,下次估计要等三四个月才有了!”小黎一边说着,一边好奇地看向两人空空如也的双手。 “呃……还没买,东西太多了,一时间看花眼了。”叶宵挠挠头,实在不好意思说自己囊中羞涩。 “那你们可要抓紧了,这些东西数量都不多,卖完了可没得再补。”小黎再次提醒道。 沈梨和叶宵点了点头,她们知道小黎说的是实话。 “你买了什么?”沈梨好奇地看着小黎手里的袋子。 “买了一个手摇的粉碎机。”小黎说着便将买到的东西从袋子里拿出来,递给沈梨看。 沈梨接过粉碎机,感觉到了它的重量,看起来是纯铁材质的。她试着摇了摇把手,齿轮顺利转了起来。 “多少钱买的?”叶宵看着沈梨手里的这个工具,也非常心动。如果有了它,粮食磨粉就容易多了。 “四万五千卡。”小黎回答。 “什么?!”“这么贵!!”沈梨和叶宵几乎异口同声喊出来。 小黎挠了挠头,“确实不便宜,但是靠研钵磨粉太慢了……” 沈梨又仔仔细细打量研究了一番,发现这个工具其实结构非常简单。她心想,这个手动的研磨机工作原理其实非常简单,最重要的配件大概就是两个合在一起的齿轮,如果能找到这两个齿轮的替代品,那么就可以找个铁匠铺子,打好剩下的零件,组装起来就可以用了。 她决定等回家以后仔细找找有没有齿轮,或者想想其他办法来制作这个粉碎机。 沈梨和叶宵在小黎的陪伴下在展会上买了一些织渔网的线和一顶帐篷。鱼目前是她们日常食物的主要来源之一,织补渔网的线是消耗品,有的买肯定是需要及时补充的。至于帐篷就是采参的时候必备了。 这两样东西花了沈梨和叶宵不少钱,剩下的钱,她们拿去买了一些油,还有一点玉米面。家里的高粱米已经快见底了,虽然夏天可获取的食物比较多,但在秋天田地收获之前,她们也还是需要一些主食的。 买完粮食,沈梨和叶宵跟着小黎回家去拿松油灯。 穿过宋庄的街头巷尾,三人来到了镇子最边缘的一个角落。 这里的景象与镇中心区的楼房截然不同,四周是低矮的平房区,显得有些偏僻和冷清。在末世前,这里就不是什么繁华地带,末世后,几乎没有人选择在此居住。大多数人更倾向于选择靠近中心区的空楼房,因为那里生活更为便利。 但是小黎不这么想。她当初选择这个房子,不仅是因为这里不需要支付租金,还有一个原因是平房会附带院子和菜园子。小黎的妈妈常说:“有土地哪里饿得死人。”这句话深深地影响了小黎的选择。 “市中心的房子要么分给了懂技术的人才户,要么就是付的起租金的有钱人,像我们这样的穷人,能选的房子也不多。”小黎在前面带路,一路走一路跟沈梨和叶宵聊起了家常。“市区也有一些楼房可以选,但是我妈更喜欢能种地的屋子。而且过来看房的时候我妈一下就闻到院子里皂角树的味道了,当机立断就决定住这里了!” 据当时小黎的观察,还没有什么人会自制洗发水洗衣粉之类的日化产品,大家都还用着那些过期好几年的东西,这对小黎来说,就是商机。 “所以洗发水是你妈妈做的?”叶宵问。 “对!我妈的手艺还不错吧?最开始我们只是做了自己用,后面做多了送给一些熟人,大家都挺喜欢的。再后来就摆了个摊,反正也不贵,大家都消费的起。薄利多销积少成多,赚的竟然比领任务赚积分还多些。” 小黎一路上说个不停,看得出来,她对这里的生活十分满意。 “哦,到了。” 随着小黎的声音响起,沈梨和叶宵的脚步也停了下来。 眼前是一扇黑漆漆的铁门,原本漆黑的漆面已经有些剥落,露出了里面暗红色的铁锈,铁门上的花纹早已模糊不清,只隐隐约约能看出曾经精美的线条。 小黎伸出手,轻轻推开那扇窄小的院门。伴随着一阵 “吱呀” 声,沈梨和叶宵跟着迈进院内。 里面则是另外一番景象。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口老式压井,井台是由几块巨大而粗糙的石头拼接而成,旁边两个铁皮桶锃光瓦亮的立在那里。 院子的两旁有两个花坛,花坛的边缘是用白色的小石子镶嵌而成,花坛里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五彩斑斓,像是天边的彩虹落在了人间,一看就是有人精心侍弄过的。房屋门前,绿绿的葡萄藤沿着架子肆意地攀爬着,像是一把天然的巨伞。 而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那两棵皂角树。它们高大而挺拔,树干粗壮,树皮粗糙且沟壑纵横,像是岁月刻下的深深印记。那茂密的枝叶向四周伸展,像是两把巨大的绿伞,为院子的一角撑起了一片阴凉。皂角树的叶子呈椭圆形,颜色比一般的树叶更深一些,像是被大自然用浓墨重彩描绘而成。 “谁呀?小黎吗?”屋子里传来一个中年女人的声音。 “是我,妈!”小黎大声应和着。 随着小黎的回应,屋子里传来了轻微的脚步声。一个头发花白清瘦的中年女人缓缓从屋里走了出来。她的动作很慢,每一步都像是在摸索着前行,她的眼睛虽然睁着,但却没有焦距,那原本应该明亮有神的眼眸,此刻像是被一层迷雾笼罩,空洞而无神,眼窝微微下陷,周围有着几道浅浅的鱼尾纹,诉说着生活的不易。 这属实出人意料,小黎的妈妈竟然是个盲人。 第58章 白面馒头 “妈,猜猜看我给你买了什么?”小黎欢快的声音在屋子里响起,她轻手轻脚地走到妈妈身边,将袋子里的手摇式粉碎机拿出来,然后温柔地放到小黎的妈妈手中。 小黎的妈妈微微侧着头,脸上露出期待的笑意。她的女儿一贯是最孝顺的,经常给她带回来一些小玩意讨她喜欢。只是不知道这次又是什么稀罕物件。 小黎妈妈伸出那双略显粗糙的手,小心翼翼地摸索着手里的器具。她的手指轻轻地触碰着粉碎机的表面,从一端缓缓移动到另一端,仔细地感受着器具的形状和质地。摸了半天,她依然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微微皱起眉头,神情中满是疑惑。 “这是什么呀?”妈妈温柔地问小黎,她带着一丝好奇,微微歪着头,仿佛在努力倾听着小黎的回答。 小黎连忙靠近妈妈,握住妈妈的手,轻声说道:“是手摇式粉碎机!妈,你不是经常要捣药材嘛,我看你每次都那么辛苦。有了这个,你就不用再费力地用石臼捣药啦。以后把药材放进去,轻轻摇动手柄,就能把药材粉碎得又细又好。”小黎一边说,一边拿起妈妈的手放在粉碎机的手柄上,让妈妈感受着它的存在。 妈妈的脸上露出惊喜的神色,她的手指紧紧地握住手柄,轻轻地摇了摇。虽然她看不见,但她仿佛能想象出这个器具的作用。她的嘴角微微上扬,眼中满满的都是感动。 “好孩子,你总是这么贴心。不过这个东西一定不便宜吧,花了多少钱啊?捣药材不累的,妈用不上这东西,你快去退了。”小黎妈妈节俭惯了,听到小黎为自己买了这么个东西,急的声音都有些沙哑。 小黎紧紧地握住妈妈的手,撒娇一般地把头贴在妈妈的肩膀上,微笑着说:“妈,只要你能轻松些,花多少钱都值得。我现在能赚钱了,就想让你过得好一点。” 沈梨和叶宵站在门口,看着小黎和妈妈温情的一幕,一瞬间也觉得很受感动。沈梨的眼眶也红红的,叶宵知道她是想妈妈了,于是用力握了握沈梨的手,算是安慰她。 “哎呀,光顾着说话了,忘了招呼客人!”小黎这才反应过来,沈梨和叶宵还站在门口呢!她连忙将粉碎机收好,脸上带着些许歉意,热情地招呼沈梨和叶宵进屋坐下喝水,一边走一边还念叨着:“快进来快进来,别站在门口了。” “有客人吗?是你的朋友吗?”小黎妈妈好奇地询问道。她微微侧着头,似乎是在努力感知着周围的变化。 朋友吗?应该……算是吧……沈梨在心里想着。从末世后,信任就变成了稀罕物。倒是也有很多非常善良的人,只是大多数最后都消失在了她们的生活里。 有新朋友是一件很庆幸的事。沈梨的嘴角不自觉地微微上扬,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变得多愁善感了起来。也许这是一个好兆头,相比较末世时期大多数人的麻木而言,这足以说明生活回馈给她们的感动变多了,也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世界在向一个有温度的方向在发展。 “阿姨好!”叶宵先礼貌地跟小黎的妈妈打了招呼。于是沈梨也跟着问了好。 “你们好你们好,欢迎来家里做客。”虽然看不到,但是小黎的妈妈还是对着空气打了招呼,她脸上洋溢着和善的笑容。“家里有点乱,你们不要介意!”小黎妈妈说着赶紧把炕上摆着的一些药材和工具收起来。 因为看不见,所以她的动作虽然有些笨拙缓慢。看来在叶宵她们来之前,她应该还在忙着处理这些药材。她用手指轻轻触碰着药材,靠触觉和嗅觉将它们小心翼翼地分类整理装好,沈梨和叶宵见状赶紧上前帮忙。 “哪里哪里。”沈梨连忙回应道,她看着小黎妈妈忙碌的身影,心中满是感动。“阿姨,您别忙了,我们不介意的。” 屋子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药材味道,跟洗发水的味道有些相似。看起来这些就是制作洗发水的材料之一。 “来,喝点水。”小黎从厨房端出两杯温水递给沈梨和叶宵。然后又走到屋子墙角的一个角柜前,打开柜门,拿出一个袋子,里面正是沈梨和叶宵委托购买的松油灯。 她将袋子放在桌上,轻轻推到两人面前。 叶宵打开袋子,匆匆看了一眼。小碟子一样的底座上摆着一根棉线灯芯,上面盖着一个玻璃的罩子。叶宵看着如此简易的松油灯,不禁有一些怀疑。她微微皱起眉头,心中暗自思忖:这会好用吗?这看起来如此普通的灯,真的能如小黎所说那般神奇吗? 小黎似乎猜到了叶宵的想法,她对叶宵说:“王婶的灯向来都是很畅销的,秘诀就在于灯油的配方。如果用纯松油,那么燃烧起来会有很浓的松脂味,闻久了头疼。所以她在其中加了一些其他的配料,灯芯燃的比别人家更亮不说,味道也好闻很多!”小黎的眼神中充满了自信,仿佛对这松油灯的品质深信不疑。 “有这种事?所以,是加了什么呢?”沈梨拿出装着灯油的塑料瓶子,隔着瓶身打量着。她的眼神瞪得大大的,充满了好奇,似乎想透过瓶子参透其中的秘密。那透明的塑料瓶中,灯油呈现出一种淡淡的黄色,此时半凝固的状态,仿佛蕴含着无尽的神秘。 “那就不得而知了。”小黎无奈地摇摇头,脸上露出一丝遗憾的神情。她也很想知道王婶的灯油配方中究竟加了什么神秘的配料,但王婶一直将这个秘密守得很严,从不对外透露。 灯拿到了,沈梨和叶宵起身告辞就打算回去了。 小黎的妈妈听到二人这就要走,于是很热心地邀请沈梨和叶宵留下来吃午饭:“留下来吃个午饭吧,也没什么好招待的,但都是自家做的,干净可口。”小黎也在一旁挽留道:“对啊,一起吃个饭嘛,也不麻烦。” 但是沈梨和叶宵哪里好意思。沈梨摆了摆手,说道:“真的不用了,阿姨,我们已经很打扰了,还要赶很远的路回家,再耽搁天黑之前回不去了。” 叶宵也赶紧说道:“谢谢阿姨,我们真的得走了。” 说完,沈梨和叶宵便转身向门外走去。小黎和她的妈妈虽然有些遗憾,但也不好再强留,只能在门口送别她们。小黎挥着手说道:“那你们慢走啊,有时间再来玩。” 沈梨和叶宵也回头挥手告别,然后渐渐走远。 走之前,二人又来到中心区。这里的展会还在,只是闲逛的人少了许多,货架上的东西也大半都空了。看起来,这些货物确实很受居民的欢迎。 沈梨和叶宵一大早就赶路来宋庄,又在展会上逛了一个上午,体力消耗巨大,饥饿感也随之袭来。一想到还要走几十公里的路回去,沈梨的腿就软的不行。 “先找点吃的再说吧。”沈梨提议道。 沈梨的提议得到了叶宵的响应,毕竟叶宵也不是铁打的,此时也有点饿,于是她们来到了市场卖吃食的区域。这里的摊贩众多,各种食物的香气扑鼻而来,让人垂涎欲滴。叶宵从口袋掏出剩下的一点钱,此时内心却陷入了纠结犹豫,她是真的舍不得花。 面前蒸笼里的白面馒头散发着阵阵诱人的香气,那纯粹的麦香仿佛具有魔力一般,瞬间勾起了沈梨肚子里的馋虫。沈梨的眼睛紧紧盯着那些白白胖胖的馒头,喉咙不自觉地动了动。 “老板,这个馒头多少钱?”沈梨指着馒头问道。 老板笑眯眯地回答:“一个馒头两白卡。” 两百卡……叶宵在内心里盘算着剩下的这些钱要怎么合理分配,但是下一秒,沈梨已经先发作了。 “我不管!今天就是死也不要当饿死鬼!”沈梨看叶宵还在犹豫纠结,直接一把夺走叶宵手里的几张钞票。 叶宵没防备,等反应过来的时候,钱已经在沈梨手里了。 “来四个!”沈梨豪掷八张钞票。 叶宵站在一旁,虽然心疼钱,但也明白沈梨的决定是出于实际需要。她无奈地嘟囔着:“你也太冲动了,这可是我们辛苦赚来的钱。” “我知道,但现在不是饿嘛。等回去后,我们再努力赚钱就是了。”沈梨安慰叶宵。 老板从蒸笼里捡了4个馒头,用塑料袋装了递给沈梨,沈梨接过馒头道了一声谢,便赶紧分了一个塞到叶宵手里。 “快趁热吃!” 她们找了个安静的角落坐下,沈梨迫不及待地拿起馒头咬了一口。她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少年没吃过白面了,那松软的口感,带着淡淡的甜味,在口中散开,勾起了久违的记忆。温暖的感觉瞬间从口腔蔓延到胃里,仿佛给她们疲惫的身体注入了一股新的力量。 叶宵看着手里的馒头,也咬了一口。虽然心里还是有点心疼钱,但不得不承认,这馒头确实美味。 沈梨吃完一个馒头后,满足地叹了口气,她用手擦了擦嘴角,把剩下的一个馒头装到随身的小挎包里,轻轻拍了拍肚皮说道:“这下有力气走回去了。” 二人回到家中,天已经黑了,叶宵将买回来的玉米面和一小桶豆油放到橱柜里收好,沈梨则烧了一锅水,今天在外面出了很多汗,二人轮流擦洗了一下身子,顿时感觉到清爽了许多,疲惫感一消而散。 “哎呀,忘记问小黎哪里有卖洗澡盆的了!”茶洗的时候,沈梨突然想起来浴盆的事,现在她们洗澡特别不方便。 “不着急,反正问到了咱们现在也没钱买。”叶宵一下子就说到了点子上。 这下沈梨也没话说了,毕竟叶宵说的是事实。 采参虽然有钱赚,但是人参生长的区域离她们的小屋有些院,在没有能歇脚的地方的时候,去采参不仅要花费很多时间,而且非常危险。前两次她们的运气好,但是冒险的事叶宵可不想再干。 这一刻,叶宵萌生了在野参生长区域修葺一个小屋的想法。只是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工程,单靠自己和沈梨是不太可能了。 这也是为什么先买顶简易帐篷回来的原因。 沈梨看着叶宵躺在炕上,眼神直直地盯着天花板,也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居然如此出神。沈梨不禁有些好奇,便伸出手在叶宵眼前轻轻地晃了晃,试图引起她的注意。 此时屋内光线昏暗,黑暗中,叶宵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感受到沈梨手的晃动,这才回过神来。她眨了眨眼睛,像是刚从另一个世界被拉回来一样。 “想什么呢这么专注!”沈梨微微歪着头,笑着问道,眼睛里满是疑惑。 “没什么……”叶宵眼神躲闪了一下,随口应了一声,似乎并不想多谈自己刚才所想之事。 “哦对了,松油灯!我试试好不好用。”叶宵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一下子来了精神。她一股脑从炕上爬起来,动作迅速又有几分急切。然后在角落里找出之前带回来的袋子,打开袋子把里面的松油灯小心翼翼地拿出来,接着便熟练地开始组装起来。不一会儿,松油灯就被她组装好了。 叶宵从桌子上的一个杂物盒里摸出一支打火机,“咔哒”一声打着了火,然后将火苗凑近灯芯。随着灯芯被点燃,火苗起初是小小的一点,接着便渐渐变大,明亮的火光在黑暗中跳跃着。与此同时,一股淡淡的松树的味道也缓缓散播开来,那味道清新又独特,瞬间让整个屋子都萦绕着一种别样的味道。 “嘿!还真不错!”松油灯果然如小黎说的那般好用,让叶宵忍不住感叹。 “下次去一定要给小黎带个礼物感谢她!”看得出来沈梨也很喜欢小黎这个姑娘,当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大概就是已经把她当成朋友看待了。 谁会不喜欢这样一个讲信用又善良的姑娘呢? 第59章 低配版甘蔗 河滩上方的那一小块菜地,经过快两个月的孕育生长,终于到了成熟的季节,这一日叶宵提着水桶去浇水的时候,惊喜地发现它们都长出了果实。 小茄子的顶端还残留着枯萎的花萼,像是一顶别致的小帽子扣在上面,看起来有点可爱。而旁边的番茄,长得更快一些,虽然还是青绿色的小疙瘩,但是密密麻麻地聚在一起,看起来非常茂盛。 叶宵一直好奇的另一种植物到如今也终于揭开了面纱,出人意料的是,它竟然是甜瓜。 瓜秧贴在地表,看上去绿油油的一片,在叶子下藏着一颗颗刚结出来“小妞妞”,黄绿色的,小小的、圆圆的,还带着顶花,但是叶宵知道,很快这些小果子就会快速长大。 因为当初也不知道是什么种子,叶宵就随便种了种,如今它们长成一大片,每一片叶子下都结了不少的小瓜,叶宵一想到它们批量成熟的样子,既开心又有一些不知所措。 那么多的瓜,靠她们两个人吃是肯定吃不完的,丢掉又很浪费,如果要拿到聚集区去卖掉,那么怎么运过去就是一个让人头痛的问题了。 这么多瓜,总不能靠背的吧? 看来当下之际最要紧的,还是弄个代步工具了,哪怕是手推车也行呢!叶宵苦苦思索,却又不得办法。 沈梨今天天刚亮就下山了,因为在山下那个土庙附近,她心心念念的一片甜秆熟了。 甜秆其实就是甜高粱,长得也跟高粱很像,有的地方也管它叫芦粟。它的茎秆富含糖分,吃起来跟甘蔗的口感很相似,可以用来制糖,也有人拿它酿酒,但是在乡下,大家还是把它当甘蔗一样,看作一种水果。 山间的小路蜿蜒曲折,因为出发的早,太阳还没有完全升起,两旁的草丛上还挂着晶莹的露珠。微风拂过,露珠簌簌落下,打湿了她的裤脚,但沈梨却毫不在意。 走了一会,沈梨回头望了望,远处的山峦在晨雾中若隐若现,像是一幅水墨画卷,淡淡的云雾如同轻纱一般缠绕在山间,谁能想到,在这层峦叠嶂间,竟有一个温馨的小屋呢? 沈梨步伐轻快。随着她逐渐靠近土庙,那片甜秆地渐渐出现在眼前。最初的时候,她将它们误认为是一片玉米地,害叶宵空欢喜一场。后来才发现,竟然是甜杆。 从远处望去,生长紧密的甜秆像是一片海,在清晨的微风中轻轻摇曳着。 沈梨加快脚步走近,那茂密的甜秆,一株株挺拔而立,比沈梨高出许多,沈梨置身其中,仿佛被绿色的纱帐所笼罩。甜秆细长的叶子在风中沙沙作响,仿佛在演奏着欢快的乐曲。太阳出来了,阳光洒在甜秆上,为它们披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每一株都像是一个被阳光亲吻过的精灵。 沈梨东看看西望望,仔细端详着这些甜秆。它们的茎干粗壮而笔直,表皮光滑,在阳光的照耀下泛着淡淡的光泽。每一节甜秆都饱满充实,仿佛蕴含着无尽的甜蜜。甜秆的叶子细长而翠绿,像是一把把锋利的宝剑,又像是守护甜蜜的卫士。叶子上的脉络清晰可见,如同生命的纹路,彰显着蓬勃的生机。 沈梨挑了一根最粗壮的甜秆,用短镰刀轻轻一割,甜秆便斩断到了手中。 她迫不及待地用牙齿撕开坚硬的外皮,露出了嫩黄色的茎肉。轻轻咬上一口,清甜的汁液瞬间在口腔中弥漫开来,生津止渴,那甜蜜的滋味像是一股清泉,滋润着她的味蕾。 “好甜!”她忍不住赞叹。 那是纯净而浓郁的甜味,带着大自然草本的清新气息,完全没有人工制糖的甜腻,仿佛是阳光、雨露和土壤共同孕育出的精华。 吃完一根甜秆,沈梨满足地坐在地上休息了一会儿,感受着清晨微风拂过脸庞的惬意。再过一会,太阳就会变得热辣,空气也会闷热,所以她才趁着早晨这股清凉劲儿下山。 休息过后,沈梨开始认真收割甜秆。 一手握住甜秆的一段,另一只手拿着镰刀,斜着快速砍下去,甜秆便收割好了,跟高粱和玉米的收割差不多,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技巧。 阳光洒在沈梨的肩头,她手中的短镰刀在空气中划出一道道优美的弧线,每一次挥动都精准地割下一根甜秆。不久,地上便堆起了一座小山似的。 沈梨将这些战利品整理好,用绳子仔细地捆扎起来,然后挑了一小捆背在背上。这些是准备给庄然兄妹送过去的。 熟悉的大门大敞四开,院子里被庄妤收拾的异常整洁。 “有人在家吗?”站在大门口,沈梨一边探头探脑地向屋里望去一边大喊。 “沈梨姐来了!”庄沫沫的声音像银铃般清脆,她就一眼认出了沈梨的身影,于是急忙放下手中的书本,跑到院子里迎接。 几个月没见,庄沫沫似乎又长高了些,她的身高已经跟庄妤差不多了,青春期的发育让她看起来沉稳了许多,脸上的婴儿肥也开始悄然褪去,展现出少女特有的秀气灵动。 果然是女大十八变。 沈梨不禁回想起自己青春发育期,那时正逢末世动荡,她与叶宵每日为了生存活的像下水道里的老鼠一样,关于青春期的记忆不回忆也罢。如今,看着庄沫沫的成长,她不禁感叹着时光的流转。 庄沫沫伸手想要接过沈梨背着的甜秆。 “很重的,还是我来吧!”沈梨担心庄沫沫提不动。 “没事,我拎的动~”庄沫沫坚持着,已经将甜秆背在了身上。 “哎呀,沈梨姐来了!”庄妤的声音从通往菜园子的角门传来,只见她满手泥土,从角门走出。庄妤看到沈梨,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快进屋,一路上累坏了吧?叶宵姐呢?她没一起来吗?” “她也在家拾掇菜园子呢!等忙完这一阵就来串门。对了,你们的菜种得怎么样了?”沈梨问道。 庄妤剪了短发,皮肤被阳光晒得黝黑,但是却显得更加干练。 “马马虎虎,还算凑合吧!总归是能吃到一些的,不至于全糟践了。”庄妤说的很谦虚。 庄沫沫从水缸里打了一盆水给庄妤洗手,然后又递上一条干净的毛巾。 “进屋说话吧!”庄妤拉着沈梨的手走进屋里,对庄沫沫说:“沫沫快去园子里摘两根嫩黄瓜给沈梨姐尝尝。” 庄沫沫领命而去,直奔菜园子。 “你们的黄瓜就已经熟了吗?”沈梨惊讶地问。 “也是刚熟的第一批。我们趁嫩就赶紧吃了,省得到时候攒一起,吃也吃不完,都老掉了。”庄妤解释道。 话音刚落,庄沫沫已经火速摘了黄瓜回来,在院子里认真地洗了起来,没一会便用小篓子盛了端进屋里。 新鲜的黄瓜嫩绿嫩绿的,还带着井水的水珠,在这炎炎夏日里看起来格外诱人。 沈梨拿起一根咬了一口,脆生生的口感让人嚼起来非常过瘾,黄瓜的清甜和水灵的口感让她感到解渴又清爽。 “我们家种的黄瓜还只比毛毛虫大一点,你们这都吃上了。”沈梨说。 “可能因为种的比你们早几天吧!”庄妤回答道。 庄沫沫却有不一样的见解:“会不会是因为山上的海拔高?就像白居易那首诗写的那样‘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随着海拔的升高,气温会降低,黄瓜熟得自然会晚一些。” 沈梨看着一本正经分析起来的庄沫沫,不禁有些惊喜,她还记得自己刚认识这个小丫头的时候,她还是走到哪都抱着自己的洋娃娃的小屁孩。 “看样子沫沫最近读了很多书啊!连这都懂了!”沈梨夸赞道。 “那当然!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庄沫沫有些骄傲地笑了。 “从沫沫学会了拼音以后我哥就给沫沫买了一些书回来。上次卖草药剩下的钱都给她买书了,现在这个鬼丫头每天说话之乎者也的活像是个酸秀才!”庄妤揶揄道,语气却中带着一丝宠溺。 “哦对了,庄然呢?”沈梨在听到庄妤提起后,才意识到庄然的身影并未出现。 “他去小桥屯了,就是东南边,离这里大概三十几公里的一个村屯。他说要去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弄点什么值钱的东西。”庄妤的话语中透露出一丝沉重,她的眉头微蹙,眼中满是对兄长的担忧。 “走了几天了?”沈梨关切地问。 “两天了,还没回来呢!”庄妤的声音中带着一丝焦虑。 沈梨看着庄妤忧心忡忡的样子,轻声安慰道:“你也别太担心了,庄然的本事你也知道,两三个普通人都不见得是他的对手。小团体势力一般也不会盘踞在村子里——要啥没啥的,难道在村子里像你我一样的种地?” 庄妤被沈梨的话逗得扑哧一笑,她点点头,道理都懂,只是关心则乱。 “放心啦!”沈梨柔声安慰道,“哦对了,我给你们带了一些甜秆。” 沈梨说着便将放在一旁的甜秆抽了两根出来,递给庄妤和庄沫沫一人一根。 “甜秆是什么?”庄妤没见过这种东西。 “呃……跟甘蔗差不多吧!甜的,吃法也一样。”沈梨说着自己也拿了一根吃了起来,算是给庄妤和庄沫沫示范。 庄沫沫学着沈梨的样子尝了尝,“好甜,跟甘蔗的味道一模一样!” 三人又闲聊了一会,庄沫沫便留沈梨用午饭。沈梨本是拒绝的,但是庄沫沫非常坚持,庄妤也说现在天气太热了,避过中午的暑气再回去吧。沈梨便留了下来。 午饭吃的是小米粥和炒番薯叶,还有一碟子凉拌黄瓜。 “你们的蒜和醋是哪来的?”沈梨吃凉拌黄瓜的时候发现里面竟然加了蒜末和醋,不禁有些惊讶,她好奇地问庄妤。 “我哥从聚集区弄回来的,”庄妤如实回答道,“蒜我们种了一些,等秋天收获了就给你们拿点,还有葱。”她补充道。 沈梨知道,尽管山上有小根蒜,但那与大蒜的味道毕竟不同。某些菜肴,一旦有了蒜的点缀,便能提升至另一层风味。 沈梨在庄家吃完饭,甚至还睡了个午觉,等太阳渐渐西垂才回家去。 路过甜秆地,她背起了之前捆好的那一大捆甜秆,回到了山上的小屋。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叶宵一见到沈梨就忍不住抱怨。 “砍了甜秆后发现离庄然家挺近的,就顺路给他们送去了一些,庄妤留我吃了午饭,中午天气热,又在庄妤家睡了一觉才回来的。”沈梨边说边舀起一瓢水,咕咚咕咚大口喝下,然后顺手将剩余的水泼在了菜园子里。 “庄妤他们最近怎么样?”叶宵关切地打听道。 “看起来挺好的,庄沫沫最近在读书,学问大涨,说起话来像个小大人。庄然去东南边三十里地的小桥屯搜物资去了,庄妤和沫沫在家,她们的黄瓜都一拃多长了,还种了葱蒜,甚至在聚集区买了醋。就是不知道庄然哪里的门路能弄到这些东西!”沈梨将庄家的情况一一告诉叶宵。 “猫有猫道,鼠有鼠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之道。过的好就好。”叶宵听到庄妤一家日子过的不错,也为他们感到高兴。“对了,河边那块地长出来的瓜竟然是甜瓜,已经结了许多小小的瓜球了,再过些天熟了,咱给庄妤他们送去一些吧!” 叶宵兴奋地分享着她种出了香瓜的消息,沈梨听到即将有新鲜水果吃,也兴奋得几乎要跳起来。 “哦对了,甜秆!”沈梨回身把地上放着的一大捆甜秆递给叶宵。 “这么多?!”叶宵惊讶地说。 “地里还有好多呢!我只砍了一点回来,如果有小黎买的那个粉碎机就好了,我们榨出甜秆汁就可以熬糖了。”沈梨还在心心念念那个手摇式粉碎机。 她决定今天晚上就凭着记忆把图纸画出来,等下次去宋庄就找个铁匠铺子问一问。这个计划在她的心中生根发芽,成为了她下一个目标。 第60章 盐水煮毛豆 在一众蔬菜水果里,叶宵最喜欢的一种便是西红柿了。 小时候,叶宵和沈梨曾为西红柿到底是水果还是蔬菜而争得面红耳赤。 沈梨坚定地认为西红柿是蔬菜,她的理由很简单,在那热闹喧嚣的菜市场里,西红柿总是和茄子、辣椒、白菜这些蔬菜们挨挨挤挤地摆放在一起,仿佛生来就该属于蔬菜的阵营。 然而,叶宵却始终将西红柿视作水果。在她眼中,世间哪有蔬菜能在不依赖任何配料和烹饪技巧的情况下,仅仅是直接生吃,就能散发出如此令人陶醉的美味呢?番茄清新酸甜的味道,丝毫不输给柑橘之类的水果。 这场争论的结果叶宵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对西红柿的喜爱,这么多年不减反增。 在叶宵的眼里,盛夏到来的标志之一,便是从西红柿的颜色变红开始的。 种在河滩上方菜地的西红柿熟了,叶宵摘了几颗,用一个柳条编织的透气的小篮子装了,放在河边的浅水里。水流缓缓,不仅带走了西红柿表面那黏腻的泥水,还像是一台天然的冰箱,赋予了西红柿沁人心脾的凉意,让它们变得更加冰凉可口。 而这个空档间,叶宵则蹲在菜地的泥土间忙碌着。这里土地肥沃,为蔬菜提供了非常丰富的营养。但是也给了野草可乘之机,它们隔几天就会长出来一批,让叶宵很是头痛。没有杀虫剂除草剂之类的化学制剂,她只能用最原始的办法——靠双手一根一根拔除。 叶宵忙碌半天,终于除完了草。 她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有些酸痛的腰背,然后走到河边,将装着西红柿的篮子从河水里提了起来。河水如断线的珠子般滴滴答答地落回河里,在阳光的映照下,西红柿像是被施了魔法般,散发着迷人的光泽,每一颗都像是刚从水晶宫里捞出来的珍宝。 叶宵回到小屋,将草帽摘下来挂在门边。此时沈梨正伏在桌前,全神贯注地修改她画的手摇式粉碎机草图。 昨夜,灵感如流星般划过她的脑海,一个新的改进方案诞生了。今天一早,她便迫不及待地沉浸在绘图的世界里,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她的身上,为她勾勒出一幅专注的剪影,也让她热的满头大汗。 叶宵随手将一个冰冰凉的西红柿摆在沈梨的桌上。 “吃个西红柿歇一会吧!看你热的。”叶宵将其他西红柿放到厨房的操作台上。 沈梨瞟了一眼桌上的西红柿,红色的外皮上还挂着晶莹剔透的水珠,透亮的红色,就像是喜庆节日里的红灯笼一般。 沈梨拿起番茄,入手的瞬间,那润滑的触感让她微微一怔。她仿佛能感受到西红柿里面鲜甜的汁液在那薄薄的果皮下欢快地流动,像是一群小精灵在跃动。 和末世前大棚里培育出的番茄不同,这种在大自然的怀抱里自由自在生长的应季果实,承载着更多的自然之韵。它们就像是大地的使者,遵循着自然的规律,把大自然最纯粹、最精华的馈赠毫无保留地带给人们。 沈梨一边画着图稿一边咬了一口西红柿,刹那间,一股凉意伴着酸甜的汁液如决堤的洪水般从口齿间奔涌而出,瞬间传遍全身。那饱满的番茄汁液如喷泉般喷溅出来,沈梨吓得赶紧猛嘬一口,眼睛瞪得大大的,生怕这些调皮的番茄汁会污染了她视若珍宝的设计稿。 酸甜,而且可口。 “好吃。”美味的番茄终于将沈梨从设计的世界拉回现实。她放下手里的笔,来到厨房。 厨房的案板上,那个柳条编织的小篮子里,四个拳头大小的番茄安静地躺着。 “就只有这几个熟了?”沈梨微微歪着头,眼睛盯着篮子里的番茄,向叶宵问道。 “还有几个,我想着再过几日等那几个茄子熟了,跟茄子一起摘了给庄妤他们送去。”叶宵一边回答,一边从橱柜里拿出一个比碗略大的不锈钢盆来。 田间的黄豆已经结了豆荚,现在正是吃毛豆的好时候。叶宵要去屋后的黄豆地摘一些毛豆回来。 屋后,大片的黄豆植株种植的密密麻麻。因为没有经验,这次的黄豆栽种的距离有些过密,但是好在没有影响生长。此时的黄豆已经顺利结出了饱满的豆荚,一个个鼓鼓囊囊的,像是藏满了珍珠的绿色小口袋。在阳光的照耀下,豆荚表面泛着一层淡淡的光泽,仿佛在向人们宣告着,现在正是品尝毛豆的最佳时机。 叶宵拿着小盆,小心步入黄豆田垄,她的每一步都落的很轻,生怕一不小心踩到黄豆秧子。她弯下腰,纤细的手指轻轻捏住豆荚,感受着那微微凸起的颗粒,然后轻轻一摘,豆荚便落入盆中,发出轻微的“嗒嗒”声。 很快,小盆便摘了个七分满。叶宵在盆里轻轻拨弄了几下,估算着二人的食量后,又摘了一些豆荚,这才满意地回去。 叶宵舀了一盆水,将摘下来的豆荚放进水盆里清洗。清水温柔地包裹着每一颗豆荚,洗去附着的泥土和杂质。她的指尖传来豆荚表面那层细软绒毛的触感,清凉的水流在指缝间穿梭,带走了田间的暑气。 清洗完毕,叶宵将豆荚放入锅中,倒入足够的水,水面刚好没过豆荚。她点燃了灶火,木干做的柴火燃的比秸秆之类的要慢一些,小火烧了一会,锅里的水才开始发出“咕嘟咕嘟”的低语。 叶宵在锅里撒入一小撮粗盐,盐粒在水中缓缓溶解,很快就消失不见。盖上锅盖,她让毛豆在盐水中慢慢煮熟,屋内也渐渐弥漫起淡淡的豆香。 随着时间的推移,豆香愈发浓郁,叶宵知道毛豆已经煮好。她用木筷轻轻夹起一颗,吹散热气,然后小心翼翼地咬开豆荚,露出了里面嫩绿的豆粒。叶宵将豆粒放入口中尝了尝,豆粒在唇齿间爆开,释放出清新的豆香和淡淡的不易察觉的咸味,这是自然最纯粹的馈赠。 叶宵用一把笊篱将锅里煮好的毛豆捞出来,一小盆的毛豆被她分成了两份。一份用刚刚煮毛豆的盐水泡起来,等晚上的时候直接吃,而另一份,她准备做毛豆粒炒番茄。 她将煮熟的毛豆剥壳,嫩绿的豆粒装了半小碗。番茄被叶宵切成了小块,红艳艳的汁液在刀刃下流淌,酸甜的香气开始在空气中酝酿。 锅中倒入少许油,油热后放入拍碎的小根蒜蒜末,新鲜的小根蒜只需微微加热便释放出浓郁的香气。叶宵将番茄块倒入锅中,用锅铲轻轻翻炒。和末世前大棚种植的生硬的质感不同,叶宵种植的番茄是粉嫩的沙沙的质感,在热灶的加热下很快就炒出了汁水,变得软烂。 接着,她向锅里加入了煮熟的毛豆粒和一点点盐,继续翻炒,让毛豆粒均匀裹上番茄汁,酸甜和咸香在锅中交织,形成独特的风味。 叶宵仔细观察着锅里的变化,将炒好的毛豆粒番茄盛入盘中,红绿相间的色彩让沈梨眼前一亮,酸甜的香气扑鼻而来,让人垂涎欲滴。 趁着沈梨将菜端上桌的时间,叶宵又着手打算两碗玉米面糊糊粥。 她先是往玉米面里缓缓倒入冷水,手中的筷子迅速搅拌,不多时,玉米面就均匀地化为了糊糊状。此时,锅中的水已经烧开,欢快地翻滚着,叶宵一边将糊糊缓缓倒入锅中,一边用勺子快速搅拌,让每一粒玉米面都能在热水中尽情舒展。 随着锅中糊糊粥的逐渐浓稠,叶宵熟练地用铲子将灶火下的柴火铲走,然后盖上锅盖,让玉米糊糊在余温中继续闷煮几分钟。这样,今晚的主食便大功告成。 沈梨回到厨房,正巧看到叶宵小心翼翼地揭开锅盖,一股热腾腾的蒸汽伴随着玉米的香甜气息迎面扑来。她深吸一口气,那股温暖而熟悉的味道让她感到无比的安心和舒适。 “好香啊~”沈梨忍不住赞叹。 叶宵用铁勺舀起一点粥,轻轻吹了吹,然后递给沈梨尝味。 沈梨就着大勺子小心翼翼地尝了一口,那温热的粥液带着玉米的香甜在舌尖缓缓化开。 “加点糖应该更好喝!”沈梨建议。 叶宵将粥盛到碗里,刚好满满两碗。她拿出糖罐子,在沈梨的那一碗里加了一勺白糖。 两人将粥端到炕桌上,与毛豆粒炒番茄一起,美美吃了个午饭。毛豆这种东西,吃的就是一个新鲜,而这一盘美味足以慰藉沈梨和叶宵春天一个多月埋头农田里的辛劳。 盛夏的午后有点热,沈梨和叶宵上午忙着都出了一些汗,汗涔涔的粘腻感让人感到不适,二人吃完喝完决定趁中午温度高去河里洗个澡。沈梨迅速收拾好餐具,叶宵则准备洗澡所需的毛巾和换洗衣物。她们提着篮子,里面装着简单的洗浴用品,沿着小屋旁的小路向河边走去。 阳光透过树梢,斑驳地洒在她们身上,带来一丝凉意。树叶在微风中轻轻摇曳,发出沙沙的响声,似乎在诉说着夏日的秘密。沈梨和叶宵踏着轻快的步伐,不一会儿就来到了河边。 河水在阳光的照射下波光粼粼,清澈见底。她们找到了一处流速较缓的河段,河水在这里形成了一个浅滩,水深刚好及腰,是洗澡的理想之地。 沈梨放下篮子,脱下衣物,率先走进河中。她的脚趾首先感受到河水的凉爽,随后是脚踝,小腿,直到河水没至腰间。她的皮肤在阳光下闪着健康的光泽,水珠沿着她的发梢滴落,像是镶嵌在她短发上的钻石。清凉的河水瞬间驱散了夏日的炎热,她忍不住发出一声舒适的叹息。 叶宵紧随其后,她的脚步在水中溅起一串串水花,河水的清凉让她的皮肤感到一阵颤栗。她从篮子里拿出香皂和毛巾,用水沾湿毛巾后将香皂在毛巾上摩擦,很快,泡沫就在她手中诞生,洁白而丰富,像云朵一样轻柔,散发着淡淡的椰奶味。 这是最后一块香皂了,是叶宵一直舍不得用的味道。 叶宵用泡沫覆盖了她的全身,她的手臂在水面上划过,留下一道道泡沫的痕迹。她的动作优雅而细致,像是在进行一场水中的舞蹈。她的皮肤在河水的冲洗下变得更加光滑,阳光下,水珠在她的皮肤上闪烁,像是无数颗珍珠在滚动。 沈梨弯着腰用小黎做的洗发水在洗头发,她将洗发水倒在手心,轻轻搓揉,然后涂抹在头发上。她的手指在头皮上按摩,动作温柔而有力,仿佛在为每一根发丝注入活力。随着她的按摩,泡沫逐渐增多,她的头发变得像一块奶油一样蓬松成一团,泡沫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烁着光芒。沈梨洗完头发后,将头埋入水中,让清凉的河水带走所有的泡沫。当她抬起头时,她的眼睛明亮而清澈,仿佛能够看到水下的另一个世界。她的脸上挂着满足的微笑,河水顺着她的脸颊流下,带走了一天的疲惫。 两人在河中相互泼水,笑声清脆悦耳。沈梨的眼睛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烁着顽皮的光芒,而叶宵则笑得眉眼弯弯,河水在身边静静地流淌,带走了夏日的炎热,也带走了劳作的疲惫。不时有小鱼游过脚边,带来一阵阵的瘙痒感。她们的笑声在河面上回荡,与河水的潺潺声交织在一起。 夏天真的是个专属少女的梦幻季节。 洗完澡后,沈梨和叶宵换上了干净的衣物,湿漉漉的头发还滴着水珠,像是刚刚从水中走出的森林精灵。沈梨坐在河边的一块平坦石头上,伸展着身体,让夏日的暖阳慢慢晒干她的肌肤和发丝。阳光在她的皮肤上跳跃,发丝逐渐变得蓬松而有光泽。而叶宵则蹲在河边,细心地用手揉搓着她的贴身衣物,水流带走了衣物上的泡沫,也带走了一天的尘埃。 “你喜欢这里吗?”沈梨躺在石头上,仰望着天边缓缓流动的云朵,突然这样问道。 叶宵被沈梨这突如其来的问题问得有些发愣,她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回头望向沈梨,眼中却在深思。 “如果世界恢复到以前的样子,你还想留在这片森林里吗?”沈梨见叶宵不回答,又追问了一句,她的目光穿透了树林,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叶宵沉默了片刻,然后轻轻地笑了笑,回答道:“如果你在的话,那也不错。” 我也是。沈梨心里这样想,但是却没有说,也许也不必言说,叶宵知道。 第61章 甜瓜 沈梨心心念念的甜瓜,终于在漫长的等待后,迎来了瓜熟蒂落的时刻。她穿梭在瓜田间,试图精心挑选出一个最饱满的甜瓜。 熟透的甜瓜儿手感偏轻,敲上去是空心的感觉,会发出通通通的浊音。沈梨轻轻一扭,瓜便从瓜蒂上脱落,还带着新鲜的生命气息。 河边,清澈凛冽的河水轻轻缓缓冲洗着甜瓜,洗去了表面的泥沙,也洗去了夏日的燥热。洗净的甜瓜用鼻子凑近了便能闻到非常浓郁的香气,沈梨将甜瓜捧在手心,用拳头轻轻一敲,瓜便裂开了,露出了里面金黄色的瓜瓤——那是一个瓜最甜的一部分。 她咬下一大口,那脆生生的口感和甜蜜的滋味,仿佛一股清泉,驱散了夏日的炎热。 沈梨发出了心满意足的叹息。“真好吃啊!” 最甜的瓜当然要留种了。沈梨用一个椭圆形的勺子将瓜瓤挖出,用水冲洗掉瓜馕的丝络组织,只留下种子,铺在废报纸上放在阳光下晒干,好为明年的播种做准备。 这是今年夏天吃到的第一份水果。 两天后,甜瓜大批成熟,沈梨和叶宵特意起了个大早,顶着露水摘了些品相最好的甜瓜,连同旁边菜地里成熟的西红柿和茄子一起,装进背篓里。她们戴上草帽,背上沉甸甸的背篓,向山下出发,目标是庄家兄妹所在的村子。 村头的老杏树已经结了果子,但还未完全熟透。沈梨挑来挑去摘一个看起来黄了的杏子,但是咬上一口,一股子酸味袭来。她眯着眼,将嘴里的酸杏子“噗噗”的吐了出来,赶紧掬了一口老井里的水漱口。 “怎么能这么酸!”沈梨连喝几口水,牙缝里还是酸的。 “我记得去年这时候你也干了同样的事。”叶宵毫不留情的拆穿了她。 二人轻车熟路来到了庄然家。还没等进院,就看见庄然在院子里鼓捣一个脚踏式三轮车。叶宵记得,庄然兄妹落脚村子之前,叶宵她们也曾见过村子里倒是有一些三轮车手推车之类的闲置在一边,只是大多数车的轮胎经过岁月的摩挲都已经老化,没有了轮胎,车也就不能用了。这也是沈梨和叶宵一直靠人工搬运的原因。 叶宵走到那辆脚踏三轮车前蹲下查看,庄然似乎是想找一条老化的不那么严重的车胎安装上去,不过从他的表情也可以看出来,事情似乎并不顺利。 “怎么突然想起要弄个车了?”叶宵起身,拍拍手上的灰,问庄然。 不等庄然回答,屋子里的庄妤走出来替他回答道:“还不是因为上次去小桥屯,我哥弄了一大堆东西大包小裹的,一路在大太阳下手提肩扛可累坏了,还没搬完,我跟沫沫又陪他去了一趟才勉强全搬回来。所以我哥觉得一直靠人工运输太慢了,这才动了搞个自行车的心思。” 庄然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其实我也不太会弄这些,反正这两天没什么事干,瞎琢磨的!” 四个人站在院子里说话,沈梨和叶宵却还背着背篓,还是庄妤先反应过来。 “哎哟,怎么就一直背着东西站在院子里说话!”她接过叶宵身后的背篓,这才发现里面装的是一堆香瓜。 “差点忘了正事,沈梨跟庄然第一次去宋庄带回来的种子种出了三种——茄子,西红柿和香瓜,这两天赶上头茬熟了就带过来尝尝鲜。”叶宵笑眯眯的说着。 沈梨也将背篓递给一旁的庄然,她身后背的是茄子和西红柿。 茄子和西红柿这几年倒是偶尔也能吃上一口,这香瓜可是自打末世后再没尝过的新鲜货了。庄妤高兴不已,她在院子的水缸里打了盆水洗了五个香瓜,大家立马分着就吃了。 “好甜的瓜!”庄沫沫赞不绝口。 “今年雨少,瓜甜。而且这还是种在山地河边上的,要是种在沙地里,怕是要比蜜甜。”沈梨骄傲地一扬头。 庄妤投去羡慕的目光,但是她脸皮薄不好意思开口,倒是庄然大大方方地说:“那这种子我们留上一点,明年我们也种点瓜吃吃。” “那你们留些种子就好了。我种的时候也不知道是什么,就跟着别的蔬菜一起下地种了,也长得挺好的。可见是不挑地又好伺候的。”叶宵也没什么太多的心得体会分享,只是实话实说。 庄妤已经和庄然在商量种在哪里了,庄然记得有一块沙地比较适合种瓜,但是离村子有些远,二人越计划越详细,搞得好像明天就要播种一样。 在院子里站得腿脚有些发酸,庄沫沫便拉着大伙儿进屋,屋里的气氛温馨而亲切。庄然把从小桥屯带回来的战利品一一展示给沈梨和叶宵看,那些日用品虽然普通,但在这物资匮乏的年代,却显得格外珍贵。尤其是那桶汽油,更是价值连城。 “小桥屯看来还没被人拾荒,附近应该有些村子保存得还算完整。”庄然分享着他的发现,话语中带着一丝欣慰。 “我俩就算有心也没那闲工夫,山上的活儿太多了。”叶宵叹了口气,抱怨道,“再过几天,吃不完的菜要晒成干菜,还要挖参,再过一个多月,就得采蘑菇、挖草药、摘浆果,接下来就是秋天要收地了。真是忙得脚不沾地!” “采参?”庄妤听到采参,眼睛一亮,兴趣盎然。 沈梨在这方面是行家里手,她接过话茬,语气中带着一丝自豪:“我们在山上发现了野参,上次挖了两颗,八九年的参,在宋庄能换几千块。” “这么贵!”庄妤惊呼出声,她想问更多关于采参的细节,却又担心触及沈梨的隐私,毕竟这是人家的生计。 沈梨却毫不介意,她大方地分享了采参的地点、要点、技巧,毫无保留,甚至扬言要把从老先生那里得来的“采参秘籍”誊抄给庄妤。 庄妤听得津津有味,心中充满了感激。她不知道该如何报答沈梨和叶宵的真诚,只是一味的说着谢谢。 “我们明天要去一趟宋庄,给卖洗发水的小黎送点菜去,你弄来这么多东西,应该也要拿到宋庄去换东西吧?”叶宵提议道,“不如就一起?” 听说哥哥要去宋庄,庄妤和庄沫沫也嚷嚷着要跟着去,于是这一合计下来,又是全家出动。 午饭照例是在庄家吃的。 相比日常三餐,今天的午餐着实显得丰盛了一些。西红柿烧茄子、酱青瓜、老虎菜,依旧是叶宵主厨,庄沫沫跟在后面打下手。 叶宵站在灶台前,手中握着那把被岁月磨得光滑的木铲。 她首先处理的是西红柿烧茄子,这道菜的关键在于茄子的处理。茄子是个先吃油后吐油的食材,要想好吃,得用宽油把它炸软乎了。可现如今,油在叶宵和庄然两家都是稀罕物,在黄豆收割前,谁也舍不得拿半锅油去伺候个茄子。 叶宵却不慌不忙,因为她有自己的法子。只见她利落地将茄子切成小丁,放在木帘子上,隔水蒸得软趴趴的,再使劲挤干水分。锅里倒上那么一丁点油,把茄子放进去煸炒,这样处理后的茄子既不吸油,味道还非常不错。西红柿也切成小丁,和茄子一起下锅,三两下翻炒,就炒出红澄澄的汤汁来。那软趴趴的茄子就像个贪吃的小娃娃,拼命吸着西红柿的汤汁。再加上适量的盐和酱油调调味儿,临出锅前,撒上一小把切碎的蒜末,瞬间,香气四溢,真叫一个五味俱全。 酱黄瓜这道菜就简单多了,它清脆爽口又开胃,是夏天常见的家庭凉菜,庄沫沫自告奋勇要上手。 她洗净黄瓜,提起菜刀就要切。叶宵眼疾手快,赶忙拦住她,笑着说:“黄瓜要想入味,用刀背拍碎比切的更好吃呢!” 庄沫沫眨巴眨巴眼睛,一脸疑惑:“这是为啥呀?” 叶宵挠挠头,其实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记得老一辈人都是这么做的。 庄沫沫好奇心起,切了一块黄瓜,又用刀背拍了一块,左右手拿起来,仔细端详比较,那认真的模样,倒像是在做什么高深的学术研究。 突然,庄沫沫眼睛一亮,高声喊道:“哎呀,我知道为啥了!”她兴奋地解释道:“你瞧,切出来的黄瓜横截面太平整,拌的时候调料很难渗进去,都浮在表面。咬一口,外面咸得要命,里面还是一股生黄瓜味儿。可拍黄瓜就不一样啦,拍的过程中会产生很多小裂缝,这些裂缝就是调料的通道,能让黄瓜轻松入味,还不会太咸!” 叶宵听了,恍然大悟,忍不住夸赞:“你可真聪明呀!” 庄沫沫将黄瓜拍松切块,用盐腌上一会儿,挤干水分,加点酱油、醋和糖,搅拌均匀,腌一小会儿就成了。要是有黄豆酱,那这道菜可就更上一层楼了,虽说没有,味道也还不错。 还有那道老虎菜,本是由香菜、辣椒和大葱丝凉拌而成,因味道生猛,故名“老虎菜”。可眼下没香菜,叶宵便让沈梨去村外水塘子薅了把嫩嫩的水芹菜来代替——都是有特别香味的绿叶菜,想来应该差不离儿。 叶宵把蔬菜洗净切好,放上酱油、香醋,淋上一点点烧热的油,再加一点点糖提鲜,搅拌均匀。那股辛辣中带着清新的口感,一下子就把人的食欲勾了起来。 虽说是叶宵主厨,但是庄沫沫在一旁也忙得不亦乐乎,她的眼睛紧紧盯着叶宵的一举一动,时不时递上调料,或者帮忙翻动一下锅里的菜。学的那叫一个认真!叶宵也乐得教她,每每做到重点环节,她都会认真给庄沫沫提醒注意事项。一对师徒这样连教带学的就把这顿午饭做好了。 午饭准备妥当,五个人围坐在炕桌旁,显得有些拥挤。小小的桌子很难得有摆满的时候,而今天的菜肴,是久违了的丰盛。西红柿烧茄子的酸甜、酱青瓜的爽脆、老虎菜的鲜辣,每一口都让人忍不住咂嘴称赞。 庄然抱着饭碗不撒手,一连吃了三大碗才停。 酒足饭饱,庄妤洗了碗清理了厨房,五个人坐在屋子里聊起了家常。 第62章 小太阳一般的姑娘 为了躲避夏日的酷热,他们选择在凌晨三点多就起床出发,天空刚刚泛起鱼肚白,这是他们前行唯一的微弱光线。 能见度不高,而且露水重,几人还都背着一些物资和水果蔬菜,所以他们的行进速度不算快。即便如此,上午早饭刚过的时间,他们还是到了宋庄。 例行检查过后,几人便在宋庄的街道上闲逛了。 不得不说,每一次的到来,他们都能清晰地感受到这个小镇的活力与变化。夏日的燥热丝毫不减人们生活的热情,阳光下,人们的笑容更加灿烂,大家各司其职,小小镇子整洁干净,井然有序,一切都充满了生机。 沈梨和叶宵先陪庄家兄妹来到管理中心去将小桥屯搜集来的东西换成钱,然后他们计划着再去市场找小黎。 管理中心的人还是很多,庄家兄妹排了半天的队伍,终于换到了一沓钞票。不出叶宵所料,最值钱的果然就是那一桶汽油,卖了快4000卡币。 穿过市中心的广场,几人来到市集。叶宵注意到,这里新增了一个专门的菜市场区域,这让她感到新奇。 各式各样的蔬菜水果摆满了摊位,色彩斑斓,让人眼花缭乱。绿叶青菜如生菜、小白菜等整齐地排列着,瓜类如黄瓜、丝瓜、苦瓜等摆满了箩筐,还有绿豆芽、黄豆芽、豆苗、花生芽等豆苗类,以及茄子、番茄等,品种繁多,让人目不暇接。 不过它们看起来都是居民自发形成的小摊,叶宵观察到每个摊位前各种蔬菜数量都不多,有的人只卖七八个番茄,还有的人的面前就摆了几根黄瓜。这些蔬菜摊子并不形成一定的规模,看起来质量也参差不齐。大概只是自己种了但是吃不完便拿出来叫卖,而不是专业的菜贩子。 叶宵随口问了问价格,便宜的几乎等于白送,这更是证实了他们的猜想。 尽管蔬菜的种类丰富多样,市场上却缺少了猪牛羊鸡等肉类,这也许是因为肉类资源的稀缺导致的,毕竟家禽牲畜的养殖周期和难度都要比蔬菜之类的要复杂很多。河鱼河虾等鱼鲜也不见踪影,这大概是因为宋庄附近缺少溪河之类的宽裕水源,而其他地方捕捞后要怎么及时运输过来就是个难题了,毕竟鱼虾之类吃的就是一个鲜。 随着集市的喧嚣声,叶宵几人穿过人群,朝着小黎的摊位方向前行。 沈梨远远地就看着小黎正忙着招呼顾客,她热情高亢的声音在热闹的市场里显得格外清脆显眼。 “小黎!”沈梨远远地就在呼唤她。 当小黎的目光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捕捉到沈梨和叶宵的身影时,她笑眯眯地眼睛立刻亮了起来,脸上也露出了标志性的小酒窝,她踮起脚,拼命向她们挥手示意。 “沈梨,叶宵,你们来啦!”小黎也隔着人群向沈梨他们打招呼。因为客人的到来,她快速地结束了与其他顾客的交谈,走向沈梨和叶宵。 沈梨和叶宵的脸上同样洋溢着笑容,庄妤兄妹三人也向小黎打了招呼。沈梨大概介绍了庄家的兄妹三人,小黎便热情地伸出手来,主动握手示好。 她大方开朗的样子,跟末世后警惕又冷漠的人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面对眼前这个小太阳一般的姑娘,庄然竟然有一些害羞。 庄妤反应够快,赶紧抽出手跟小黎握了握,并热情地说道:“上次在你这里买过洗发水,非常好用,我们都很喜欢!” 听到有人喜欢自己做的东西,小黎更开心了,她的摊位上依旧摆放着各种洗发水和一些自制的日化产品,每一样都整齐地摆放在手工编织的篮子里,看起来种类比之前多了不少。小黎随手拿起几个瓶瓶罐罐,手脚麻利地用塑料袋子装好递给庄妤,让她拿回去用。 庄妤没想到自己随口一说她便如此大方,赶紧摆手拒绝:“不不不,这怎么好意思。不行不行~” “嗨呀,客气什么?!又不值钱!都是自家种的东西,顺手的事!”小黎紧着将袋子往庄妤怀里塞。 庄妤拉扯不过小黎,便从哥哥庄然的兜里掏出两张卡币塞进小黎摊子上的箱子里。“那你得收着我的钱,算我买的,哪好意思白要你的东西!” 钱已经塞进箱子里,小黎想找出来还给庄妤,又听到庄妤这样说,一时间愣住了。 “你就收了她的钱吧!不然这丫头晚上睡觉都睡不踏实~”叶宵是知道庄妤的性子的,赶紧出来打圆场。 听到叶宵这样说,小黎也就不再客气。“那今天在我家吃饭,你可不要再付我饭钱了!”她调皮地打趣道! 几个人哈哈大笑起来。 “这些是你的新产品吗?”沈梨注意到货架上又多了一些不一样的瓶瓶罐罐。 “对!那个是我自制的酵素洗洁精!”小黎打开几瓶挨个递给大家闻。 “洗手洗脸也是可以的,纯天然发酵,不比咱们以前买的洗洁精差!至少去厨房碗筷的油是够用了。”小黎介绍道。 瓶子里,红棕色的液体看起来稠稠的,但是流动性其实还不错,沈梨凑近瓶口闻了闻,有一股天然的发酵香味,很纯粹。 “这是用什么泡的?”庄妤闻过之后脱口而出,然后她说出口后便意识到,这可能是别人不传的秘密配方,于是马上脸红了的道歉,“啊对不起我……” 小黎倒是没有介意,但是人来人往的菜市场上也不好大张旗鼓的公开秘方,只是说一会去她家就可以看到了。 随着沈梨他们的到来,小黎决定提前结束一天的生意。她熟练地收拾起摊位,将自制的洗发水和日化产品小心翼翼地收入篮中。在离开前,她特意去了交易中心,出来时手里多了一小块猪肉和5个鸡蛋,这些珍贵的食材在阳光下显得尤为诱人。 “这里还能卖菜吗?”庄然对交易中心的多功能感到惊讶。 “别的买不到,但是肉蛋盐这类的供应都是聚集区控制的,每家按人头限量供应,需要用积分兑换。每人每月可以换1斤猪肉和5个鸡蛋。上次我妈生病,我换了5个蛋和1斤肉,用掉了一个人份额,所以今天只能换到1斤肉和5个鸡蛋了!真抱歉没那么多好东西招待大家。”小黎一脸歉意地边说边不好意思地摊了摊手。 沈梨和叶宵连忙摆手回应,“哪里哪里,很破费了!”。 庄妤心里有点过意不去,虽然以前也光顾过小黎的生意,但是毕竟交情尚浅,这样仓促地初次登门,看起来倒是有点唐突了。不安的她想回到菜市场买点什么作为礼物再去小黎家,但是钱又都在庄然的口袋里。她不好在众人面前声张,于是下意识的想给庄然使个眼色,不成想庄然的目光一直在小黎身上,丝毫没注意到庄妤的异样。 默契度,0,对接失败。庄妤叹气。 庄妤想了想,幸亏她早上从菜园摘了些蔬菜一起带来,那也不算完全空手而来,这让性格敏感的庄妤感到稍微安心了一些。 第63章 乱点鸳鸯谱 在小黎的带领下,他们穿过熙熙攘攘的镇子中心区,来到了镇子的边缘地带。和沈梨和叶宵初次做客时候的反应一样,庄然三人也惊讶于小黎家所在的位置竟然如此偏僻。小黎依旧耐心地解答了她选址在此的原因。 “到了!”小黎将手伸进门洞拿出一把钥匙,打开门锁后,她推开了紧闭的大门。 院子里,花花绿绿的花草依旧争奇斗艳地盛开着,水井旁,一个搪瓷水盆里泡着一些黄褐色的小果子,水珠在阳光下闪烁,看起来是准备要清洗的。 院子的一角,几株向日葵静静地生长,它们的花盘随着太阳的移动而转动,看起来生机勃勃。葡萄藤架子下面,小黎的妈妈正在处理一些药材。 小黎的妈妈听到大门的声响,缓缓站起身。 “是小黎吗?”她的眼睛虽然看不见,但是听力却异常敏感。 “妈,是我!”小黎高声应道。 “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带朋友回来了吗?”小黎的妈妈听到院子里的脚步声,猜测有客人到访,她说话的语速很慢,给人的感觉总是温温柔柔的。 “是我们,阿姨!又来打扰您了!”叶宵体贴的上前扶住小黎妈妈,引领她回屋。 “哦,是小叶啊……”小黎的妈妈记起了叶宵的声音,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欢迎欢迎~” “还有几位新朋友,和叶宵他们一起来的。他们带了很多菜给我们!”小黎引着几人将东西放在厨房便带大家来到客厅,她大声向妈妈介绍众人。“沈梨和叶宵上次来过你知道的,这个是……” 小黎看向庄然,她不知道庄然跟沈梨和叶宵的关系,怕说错了闹笑话,于是话说到这里就顿住了。 “哦,我叫庄然,跟沈梨和叶宵是朋友。”庄然顺势接过话。 “哦朋友啊~我以为是小叶的男朋友呢!”小黎的妈妈笑吟吟地打趣道。 “啊?不不不,您误会了,他是我和沈梨的好朋友,也算是邻居吧!”叶宵赶紧摇头否认。 一个小时路程的邻居还真的是头次见。沈梨内心腹诽道。她看看庄然,又看看叶宵,实在很难想象这俩人凑在一起的样子。 嗑不起来,完全嗑不起来。 “哦对,也算是邻居~朋友加邻居。”庄然附和着叶宵的说法,也算是对小黎妈妈猜测的情侣关系的另一种否认,然后转头介绍自己的两个妹妹,“这是我的两个妹妹,庄妤和庄沫沫。” “阿姨好!”庄妤和庄沫沫也是乖巧的向小黎的妈妈问好。 家里鲜少有这么热闹过,冷清久了的小黎妈妈看起来格外的开心。她嘱咐小黎去市场上买点好吃的回来,被沈梨拦住。 “不用了不用了!我们带了一些菜来的,小黎还去买了鸡蛋和肉,已经很丰盛了!可别买了,吃不完怪浪费的!您老是这么客气,下次我们可不敢来了!”沈梨调皮地说道。 听到沈梨说带了菜来的,小黎妈妈脸一沉,假装不悦:“来串门怎么还自带粮?这可不兴……” “都是我们自家菜园子种的蔬菜!有我和沈梨种的,还有一些是庄然兄妹种的。想到您跟小黎忙着做这些洗发水什么的,估计菜园子很难有时间打理,就算有种也不会太多。反正我们种的也吃不完,带过来尝个新鲜罢了!也不是值钱的东西,您可别嫌弃我们寒酸小气才是!”叶宵赶紧解释。 小黎的妈妈听到叶宵这样说,心里很开心,她摸索着想要去厨房给大家拿些吃的招待,被小黎拦住了,“你别动,我去就行了。” 她先招呼几个人各自找椅子凳子坐下,然后便去厨房洗了一些香瓜、黄瓜和西红柿端出来。 “来吃点水果啥的凉快凉快!”小黎将盆里的蔬果一一分给众人,又贴心的给妈妈用小刀削掉甜瓜的外皮,切成小块喂给妈妈吃。 “我自己来,你招呼客人去!”小黎妈妈接过装着甜瓜的小碗自己吃了起来。 时间已经到了中午,小黎张罗着要给大家做午饭了,叶宵、庄妤和庄沫沫也加入了帮忙的行列,屋子里只剩下沈梨、庄然和小黎的妈妈。 “小伙子,冒昧地问一句,你可别嫌老婆子我八卦。”小黎妈妈突然开口,语气中带着一丝好奇,“你今年多大了啊?” 机灵的沈梨立刻察觉到了空气中的八卦气息,她带着一丝戏谑的表情看向庄然,甚至挑衅地挑了挑眉。 庄然被沈梨这么一提示,也意识到了什么,向来稳重的他,竟然显得有些局促不安。 “我今年二十一,属猴。”庄然回答得既老实又有点尴尬。 “哦,属猴啊。那小沈你呢?”小黎妈妈又转头热心地问沈梨。 这次轮到庄然在一旁看好戏,他轻轻扬了扬嘴角,似乎是在回应沈梨之前的挑眉。 “我属猪。”沈梨回答得简洁明了,然后悄悄对着庄然吐了吐舌头。 “属猪啊……”小黎妈妈低声重复着,一边掐指计算着什么。她的眉头微微皱起,似乎在思考着什么,然后摇了摇头,说道:“这可不太好,猪和猴不太合,两者结合可能会有些相克。” “阿姨,我和庄然只是朋友,不是您想的那种关系!”沈梨急忙从椅子上站起来,连忙否认,声音中带着一丝急切。 “对,阿姨,我们就是普通朋友。”庄然也赶紧澄清。 “哎呀,那……那是我多虑了……”小黎妈妈笑着说,似乎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误会而感到尴尬,反而看起来有些开心。 “我们家小黎属鸡,就比你小一岁,鸡猴配对可是好兆头……”小黎妈妈继续说道。 “哎呀~妈!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呀!”小黎从厨房进来,刚好听见妈妈的这番话,她的脸瞬间变得通红,尴尬得恨不得冲上去捂住妈妈的嘴。 “那你也不小了,终生大事可不能耽误!妈是看你一个人太辛苦了,女孩子家家的在外面多不容易,如果有人能跟你一起分担该多好……”小黎妈妈开始苦口婆心地劝说。 但小黎看起来却非常沮丧。 “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但是我一个人真的没什么问题!咱们过的比谁又不差是不是?”小黎看上去非常委屈。 “妈是心疼你!”小黎妈妈摸索着想找到小黎,她的声音里充满了关切。 小黎眼眶红红的在原地愣了一会,终于还是凑到妈妈身边,钻进了她的怀里。 “我知道您是替我着急,也是为了我好,但是我不觉得一个人辛苦,能养活自己养活你,我觉得很满足!如果我有心仪的人,我自然会考虑这个事,但是如果我没有中意的对象,我也不想勉强自己。”小黎语气坚定。 “我不是逼你,你那么优秀,妈相信你!”小黎妈妈用手摸着小黎的脸,一脸疼爱。 庄沫沫端着装着豆角的盆站在门口,看着这一幕,青春期的她似乎陷入了沉思。庄妤察觉到气氛不对,她站在厨房,视线在众人的脸上一一扫过,只是略微思忖了一下,便有了主意。 庄妤从庄沫沫手里拿过装着豆角的盆,微微调整了一下表情和语气,假装不经意地从厨房进来,对小黎说道:“小黎姐,这是什么蔬菜呀?我没见过,也不太会处理……要切开吗?” 叶宵看了一眼庄妤手里的盆:“这看起来是豆角。” 沈梨也凑过来看:“豆角是什么?” 于是庄妤成功将话题成功引开,也成功驱散了客厅里消极的气氛,小黎吸了吸鼻子,也调整好情绪,“这是油豆角,春天的时候卖松油灯的王婶娘给了几粒种子,就长了这么七八棵秧子,但是豆角的味道还不错。这个不用切,但是要把头尾掐掉才行……你放着还是我来弄吧。” 小黎说着便接过庄妤手里的盆,又回到了厨房。 叶宵几个人也跟着恢复了忙碌的状态,鉴于刚刚屋内气氛尴尬,沈梨和庄然待得也不舒服,于是二人来到院子里,观察起花花草草来。 第64章 五花肉炖豆角 庄然和沈梨在小黎家的院子里忙活着,他们从那废弃的平房里寻出个木制大圆桌的桌面,两人合力推将回来,又洗刷得干干净净,这便成了今儿个的餐桌。客厅里略显局促,于是大伙一合计,决定把桌子安置在院子里的葡萄架下。此时正值夏日,葡萄架上的葡萄叶长得郁郁葱葱,阳光透过叶间的缝隙洒下,落下一地斑驳光影。 “上菜咯!”庄沫沫清脆的声音恰似银铃轻响,瞬间打破了屋内的宁静。刹那间,盘盘碗碗如同潺潺溪流,迅速地摆满了一桌。于这历经末世劫波后又过上丰衣足食生活的众人而言,每一道菜都宛如天赐的珍馐。 率先上桌的便是那道西红柿炒蛋,这可是家家户户常做的家常菜,做法简单却最是下饭。红澄澄的西红柿被炒得软烂如绵,金黄的鸡蛋裹满了浓郁的番茄汤汁,鲜嫩欲滴,光瞧着便叫人食欲大增。那星星点点的绿色葱花与白色蒜末点缀其间,恰似一幅清新的小画。沈梨看着这道菜,心想,若真有个史上最下饭菜系的评选,这番茄炒蛋定能名列前茅,她定会毫不犹豫地投上一票。 不一会儿,第二道菜肉末茄子也端了上来。茄子独有的香味混着蒜味和肉香飘散开来,小黎妈妈的脸上顿时绽放出笑容,这可是她的最爱。三肥七瘦的五花肉肥瘦相间,切成细细的肉末,紫皮茄子细长条儿,洗净去蒂后先切段再改刀成条,用盐腌上十分钟,把多余的水分逼出,挤干后和肉末、蒜末、酱油一同下锅翻炒,最后勾上一层薄薄的淀粉芡,油光锃亮的肉末茄子就成了。 紧接着,第三道菜被端上桌,乍一看,满眼皆是葱郁的绿,深浅交错,泛着微微油光,好似一件精美的艺术品。众人凑近一瞧,原来是一盘青椒。青椒表皮有着独特的斑驳纹理,宛如老虎斑纹,小黎笑着介绍:“这叫虎皮青椒。得挑鲜嫩的青椒,洗净后在锅里干煸,煸到表皮起皱,有了虎皮模样,再加上蒜末、生抽、醋等调料一起翻炒。这虎皮青椒外皮有点韧性,香辣可口,可下饭了。” 随后,第四道菜被装在一个陶瓷沙煲里端了上来,盖子盖得严严实实,热气从透气孔袅袅升腾,肉香四溢,引得众人直咽口水,都觉着这定是道压轴好菜。当盖子揭开,众人的目光瞬间被吸引过去,只见油豆角炖五花肉在沙煲中散发着诱人的光泽。大块的五花肉炖煮得恰到好处,色泽红亮,醇厚的光泽包裹着每一块肉。肥肉部分晶莹剔透,微微颤动,油脂香气扑鼻;瘦肉部分纹理清晰,紧致而有弹性。轻轻用筷子一碰,那柔软的质感仿佛在召唤着人们赶紧品尝。豆角依旧翠绿,在阳光下泛着油光,实则已软烂入味。最吸引人的当属上面那几个巴掌大的贴饼子,颜色金黄,散发着谷物的香气,厚实的模样给人一种质朴的温暖。贴饼子一面焦脆,一面柔软蓬松,边缘沾着菜汤,叶宵心里琢磨着,这贴饼子沾菜汤说不定别有一番风味呢。 随着最后一道清甜的丝瓜鸡蛋汤上桌,这顿丰盛的晚餐的所有菜肴就都上齐了。小黎解下围裙,脸上带着笑容,热情地招呼大家:“粗茶淡饭,大家别客气!”话音刚落,她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一拍脑门,转身快步回了厨房。 没一会儿,小黎端出一个白色搪瓷盆,里面满满一盆杂粮饭,有小米、糙米、玉米、碎大米等各种谷物混合煮熟。小黎妈妈闻到杂粮米饭的味道,客气地说:“大米精贵难买,聚集区里吃的大部分都是这些混杂的碎米,大家将就吃点吧别嫌弃。” “已经非常丰盛了,阿姨!”沈梨的嘴里塞的满满,说话的声音含糊不清,但是大家都听懂了她在说什么,纷纷捣蒜一般的点头。就主食而言,沈梨叶宵和庄家三兄妹吃的一直很单调。这杂粮碎米饭反倒是头一次吃,都觉得很香。 庄沫沫夹了一筷子虎皮青椒品尝,却没想到这道菜的口感十分丰富。青椒的表皮经过煸炒变得微微酥脆,而内部却依然保持着青椒的鲜嫩多汁。咬下去的那一刻,能听到轻微的“咔滋”声,接着便是汁水四溢,口腔中充满了青椒的独特风味。 “真厉害,只用辣椒就能做出这么简约又不简单的菜!”庄沫沫一边品尝一边不住的点头。 小黎听到夸奖,给庄沫沫又夹了一块在碗里。“好吃爱吃就多吃点!” 吃饱喝足,庄妤帮着小黎在厨房洗碗。 “小黎姐好厉害,你长得这么漂亮,会的又多。又会做洗发水洗洁精,又会做饭。”庄妤手里拿着一块丝瓜络一边擦洗着洗碗盆里的碗筷一边赞叹道! 小黎被夸的有点不好意思,“生活所迫嘛!我倒是羡慕你嘞,书读的多,气质又好!听你哥说你还会弹什么琴呐!” 庄妤淡淡一笑:“小时候学过几天小提琴,害,妈妈报兴趣班罢了,这个时代里没什么用的技能而已!” 其实庄妤的小提琴已经考到了十级,如果不是末世到来,也许她会成为一个音乐家也说不定。 庄妤思绪飘远了些,手里的动作也变缓。当她回过神来,发现小黎正直直的看着自己。 被人这样盯着看,庄妤有点害羞,下意识用手将头发别在耳后,手上洗洁精的泡沫就这样沾到脸上。 “别动。”正在收拾食材的小黎抬起手,用衣袖将庄妤脸上的泡沫拭去,“我发现,你跟你哥都是双眼皮鹅蛋脸,但是沫沫是单眼皮小圆脸唉!” 庄妤不知道怎么跟小黎解释沫沫的事,只好低下头不说话。小黎看到庄妤的反应,知道自己可能提到了什么不好的事,于是也只好找了个别的什么话题,打破这个尴尬。 院子里,叶宵和沈梨聚精会神地听小黎妈妈讲解酵素洗洁精的制作方法。而庄然则全神贯注的在修小黎家的大门,听小黎妈妈说,那个门经常卡住,需要非常用力的抬起才能完全打开。于是庄然便拿上工具在门口研究起来。 “我这个洗洁精是用无患子做的,洗发水里也加了无患子,它是一种很常见的药材。”小黎妈妈边说边从水盆里捞出一颗无患子果实,用手指轻轻摆弄。叶宵和沈梨也各自拿起一颗,仔细观察起来。 “除了无患子,其他水果和蔬菜也可以发酵,比如柠檬、橘子皮,甚至是蔬菜。但无患子特别好,它有消菌杀虫的作用。”小黎妈妈讲解道。 叶宵直接切入正题:“那酵素具体是怎么做的?” “很简单,把无患子去皮,然后按照水10份、无患子皮3份、红糖1份的比例混合泡起来。记得不要装太满,留出空间,因为发酵过程中会产生气体,需要每天打开盖子放气。”小黎妈妈详细解释给沈梨和叶宵听。 “就这样?”沈梨惊讶地问,她没想到制作过程如此简单。 “对呀,就这么简单!”小黎妈妈温柔的笑起来。 沈梨环顾院子里阴凉处摆放的一桶桶液体,那些看似普通的液体,竟然就是小黎妈妈口中所说的酵素洗洁精。她很难相信,原来洗洁精做法竟然这么简单,这让她对自然的力量和生活的智慧有了新的认识。 第65章 铁匠铺子 小黎和庄妤收拾完厨房后,也来到了院子里,加入了大家的谈话。 “你们在聊些什么呢?”小黎挤到沈梨旁边,好奇地问。 “我们在向阿姨讨教酵素洗洁精的配方~”沈梨如实回答,然后半开玩笑地说,“现在我已经成功窃取了你的商业秘密,计划着明天就跟叶宵在你们旁边摆个摊,从今天起,咱们就是生死对头商业对手了,小黎同学。”沈梨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引得在场的每个人都笑了起来。 小黎笑得前仰后合,直拍打沈梨的背。 “什么事情这么好笑?”这时候庄然也修完了门,他手里拿着工具走了过来。 “门修好了吗?没修好的话就不能告诉你了——这是朕对爱卿不中用的惩罚!”沈梨作势一副威严的样子,像是个土皇帝一般,再次惹得众人大笑。 庄然也被逗笑了,他把工具放回原处:“修好了,看起来是合页生锈了,所以开合不顺畅,涂了些油上去,已经好多了。” 小黎妈妈拍了拍小黎的手,虽然什么也没说,但是小黎已经猜到她妈妈的言下之意了:“你看,家里还是要有个男人的吧!” 小黎有点不耐烦地深吸一口气,又重重地吐出来。看她的反应,这种对话应该发生过很多次了。 “对了,宋庄有没有铁匠铺子?我想打个东西!”沈梨问小黎。 “有,市场西街那边有个铁匠铺子。不过你要打什么?”小黎好奇地问。 沈梨从兜里掏出她画的图纸,展现在小黎面前。小黎凑上去仔细一看,竟跟自己买的手摇式粉碎机差不多。 “这……好像是粉碎机?” “对!就是照着你那台粉碎机画的!”沈梨说。 “你就看一眼就能画出这个图来吗?这也太厉害了!”小黎惊讶地倒吸一口气。 沈梨谦虚地说:“那还是因为这个东西结构简单,就那么几个零件。” “听她吹呢,她可是足足画了两三天呢!”叶宵不忘了揭沈梨的老底,大家听了又是一阵笑声。沈梨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尽管被叶宵揭穿了,但不可否认,她画的图纸的技术确实是有些功底在的,大家也都知道。 小黎引着沈梨五人组又回到中心区的大街上,叶宵和庄沫沫想去街上逛逛,庄然本想跟着姐妹俩一起,但是被庄妤赶回来了。 “哎呀,女孩子家家的逛个街,你个大男人跟着凑什么热闹!”庄妤一边说一边将哥哥往沈梨这边推,“你跟她们去!” 庄然看着庄沫沫有点害羞的样子,猜测可能是女孩子之间不便展露的隐私,便也不多问就跟着叶宵她们去找铁匠了,临走前,他掏出一些卡币交给庄妤,让她和庄沫沫看到喜欢的东西就买回来。 叶宵几人兜兜转转,在一条栽满柳树的街尾停下,宽阔的大门四敞着,里面叮叮叮的声音不断传来。 “杨大爷在家吗?”小黎一边敲门一边向院子里张望。 话音刚落,院子里便传来了一声洪亮的回应:“在家,进来吧!” 随着声音,几人走进了院子,只见一位年轻男子,梳着寸头,身材健硕,正站在火炉旁,手中拿着铁锤,敲打着一块烧得通红的铁块。男子看到他们,放下手中的工具,擦了擦脸上的汗水,问道:“你们想打啥?” 沈梨和叶宵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面面相觑。 “你是……杨……杨大爷?”叶宵不敢相信,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了地方。 “哦,那是我爹,他去找隔壁街的乔叔下象棋去了,约莫着吃饭的时候就回来了。不过你们跟我说也是一样的!俺也能打!”年轻人解释道。 沈梨看着眼前不到30岁的年轻人,对他的打铁技术保持怀疑态度。 “咋,信不过俺?”年轻人看着沈梨的表情便知道她心中所想,不过他也不恼,只是憨憨一笑,指着身后墙上地上一排排的铁器说道:“这些都是俺打的,大小家伙事儿都不成问题!” 看着小伙子信心满满,小黎笑着走上前,说道:“杨大哥,我们想找您打个东西,不知道你打过没有。”说着,她看向沈梨。沈梨连忙从背包里拿出图纸,展开给年轻的杨铁匠看,说道:“杨大哥,我们想打个粉碎机。您看看这图纸,能不能做出来?” 年轻的小铁匠接过图纸,仔细地看了起来。他的眉头时而皱起,时而舒展,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来说道:“看起来不复杂,不过我没打过这个玩意,可以试试。但是需要一些时间。” 沈梨急切地问道:“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呢?费用怎么算?” 杨大哥想了想,说道:“最快也得一个星期吧。材料是你们自带还是我去找呢?” 小黎和叶宵对视了一眼,然后说道:“我们自带是什么价?你提供材料的话,又是什么价呢?” 杨大哥略微想了想,说道:“自带材料就只收5000卡手续费。要是用我的材料,那……”铁匠掐指算了算,“差不多卡币。” “差这么多?!”小黎脱口而出。 “材料不难得,就是得费时间找……俺忙得很,没那么多时间。” \"那我们自己找材料!\"小黎马上替沈梨拍板决定了。 沈梨赶紧拉了下小黎的胳膊,急切的说:“我只是问问,我还没有钱做这个!而且我现在也不知道去哪找铁呢!” “钱的事情不用担心,我可以先帮你垫一下,早上不是刚好卖了一些钱么,反正我们现在也没有太多要买的东西。”庄然拍了拍口袋。 “那怎么行……”叶宵可不想欠人情。 “大家都这么熟了,怎么这么见外!”庄然大方的说道。 “就是呀!铁我帮你搞定,我住的那一片空房子里肯定很多!”小黎也很热心的帮她出主意。 于是这个事情就这样敲定了,几人又和杨铁匠商量了一些细节问题,然后便离开了铁匠铺,他们一边走一边讨论着去哪里找材料之类的事情,叶宵和沈梨对宋庄不熟,只好听小黎的安排。 第66章 回家 因为要帮沈梨寻找打造粉碎机的原料,几个人在宋庄多停留了一天。 下午,叶宵和庄然来到管理中心领取临时歇脚的“临时房”,但是当工作人员领着他们来到住的地方,几人发现现在临时房位置离中心区更远了。 工作人员解释说,这是因为随着宋庄的发展,新居民逐渐增多,上次他们住过的那一片区域的“临时房”已经被新加入的居民分完了。 这其实是一种好兆头。 人是社会秩序恢复和发展的核心,加入的人多对聚集区来说是好事,聚集区发展得越好,越能吸引更多的人,而参与聚集区建设的人越多,聚集区越有活力,这是一种正向的积极循环。 城镇的夜晚与山里的凉爽不同,闷热的气温让人难以入眠。叶宵在床上辗转反侧,沈梨也睡不着,于是二人决定不如到外面走走。她们穿好衣服下楼,没想到在楼下遇到了庄然。 “这么巧?”沈梨和庄然异口同声地问。 “怎么你也睡不着?”叶宵挑眉问庄然。 庄然点头,三个人并肩走成了一排,在聚集区的街道上漫步。 夜空中繁星点点,仿佛是宇宙的眼眸,静静地注视着人间。街道两边的路灯投射下柔和的光线,树影婆娑,仿佛在沉思着什么。 “我都快忘了有电的日子是什么样的了!”叶宵抬头看着路灯,感慨地说,虽然她知道这只是太阳能路灯,并不是电力供能。 沈梨一脚将路上的小石子踢飞,“有时候我会觉得以前有手机电脑的日子,只是存在于我脑海里的幻觉。其实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过‘电’这种东西,也没有发生过世界末日这种事情,也许我有妄想症,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如今这样的,这些都是我脑海里的幻想。” “那我们就是你的病友咯!”叶宵对沈梨的说法感到新奇。 只有庄然没有说话,今天的他,好像心事重重的,格外沉默。 “庄妤和沫沫怎么没下来散步?”叶宵察觉到庄然情绪状态的低落,开口问道。 “她们睡了,今天走了很多路又忙活一天,太累了。”庄然如实说,半天,他又说道:“我在想,要不要带着庄妤和沫沫搬到宋庄生活。”庄然说出了压在心里的心事。 沈梨一愣,虽然他们住的也不近,大家平时也都忙着各自家里那点活计,所以往来也不算频繁,但是自从庄家兄妹在山下的村子里安家,大家时不时偶尔也走动一下互帮互助相互照应,也积累了一定的感情。如果他们搬到宋庄,那怕是一年到头见几面都很不容易了。毕竟宋庄离沈梨她们居住的山上路途遥远。 但是沈梨如何说不呢?大家只是普通朋友而已。 沈梨心里烦闷,又飞起一脚,将脚边的石子儿踢的老远。 叶宵倒是没有展露太多的情绪,她只是淡淡地问庄然:“你怎么考虑的?” 庄然抬头看看天空,略微思考了一下,慢慢地说:“宋庄的稳定发展相信你们也看到了,这里有学校,有医院,有‘政府’,有丰富的物资储备,还有一些科技。勤劳的人在这里生活的很稳定,而有能力的人也有机会获取更多的资源。” 叶宵觉得他说的都有道理,就点了点头,认可他的说法。 “你们有没有想过,如果末世没来,我们此时应该在干什么?”庄然突然发问。 叶宵想了想:“估计读大学吧!” 沈梨摇摇头:“我学习差的要死,估计考不上大学,不过可能已经成为了奥运冠军。” 叶宵噗嗤笑出声:“这才是你的妄想症吧?” 沈梨翻了个白眼:“切~我运动天赋拉满好不好!” 庄然倒是很严肃,他说:“末世结束了,社会的动荡逐渐平息,虽然科技可能一时半会恢复不到原来的程度,但是我能感觉到,社会的基础功能在逐步恢复完善。” 沈梨:“能不能说点我听得懂的人话?” 庄然没有理会她,只是停下脚步叹了口气:“沫沫长大了,我觉得她应该接受教育,而不是跟着我们在乡下种田养鸡;庄妤也大了,应该认识更多的同龄的男孩,结婚生子。” 作为哥哥,他一直对庄妤和庄沫沫负有一个父辈家长应该有的责任心,而且,庄然的考虑确实是有道理的。 “如你所说,沫沫长大了,庄妤也马上成年了,要过什么样的生活,她们应该也有自己的考虑。你有空在这里纠结烦闷,我想你不如先问下她们的意见,她们有选择的权利。”叶宵一语点醒梦中人。 庄然豁然开朗,自己庸人自扰了半天,却忽略了当事人的意思,到底何去何从,明天问一下她们俩不就知道了吗?阴郁的情绪也消散大半,看起来连脚步都轻快了许多。 “那你们呢?你跟沈梨要一直住在山上吗?”庄然看了看沈梨又看了看叶宵。 沈梨一副神经大条的样子耸耸肩:“除了冬天洗澡不太方便以外,有什么不好?” 叶宵莞尔一笑,沈梨的态度已经说明了一切。“山上有山上的自由,但是聚集区有聚集区的便利,就看如何取舍而已。在山上呆久了,我跟沈梨也习惯了这种自由散漫的日子。” 庄然赞同地点点头,村子里的生活也给他和庄妤庄沫沫带来了很多美好的回忆。 三个人在外面逛累了,夜也深了,于是回去各自睡去了。 第二日中午,沈梨几人在空置的房子里翻找了许多打制粉碎机的材料,他们将这些材料带到了铁匠杨大哥的家里,经过筛选,杨大哥留下了大部分的材料,而多余的一些,他主动表明可以折抵一部分手工费。 “倒是省的俺自己去找这些材料了。” 于是庄然便只替沈梨垫付了500卡的定金,剩下的钱杨大哥说待一个星期后来取成品的时候再付。 定制粉碎机的事情终于落地了,沈梨几人便急着回去,小黎热情的邀请大家回家里吃了午饭再走,但是叶宵表示不放心家里,还是早早启程吧! “反正一星期以后我们还来呐!”沈梨挥手告别小黎,几人便踏上回家的路途。 第67章 晒干菜的时节 两天没回家,菜园子里的作物似乎在她们缺席的日子里卯足了劲生长,显得更加郁郁葱葱。 河滩上方那片茄子田,又一次迎来了令人欣喜的大丰收。一颗颗饱满的茄子,像是一群乖巧的胖娃娃,你挨着我,我挨着你,把那茄子秧都压得弯弯的,恰似一个个笑弯了腰的孩子,在微风中轻轻晃动,似是在向人们炫耀着自己的茁壮成长。西红柿也不甘示弱,红彤彤的果实挂满了枝头,沉甸甸的,把那细细的秧子都坠得低低的,仿佛不堪重负,却又倔强地支撑着这满满的收获。 沈梨在茄子田里忙碌着,一边伸手采摘茄子,一边嘴里嘟囔个不停:“哎呀,这茄子可真是怪,要么一个都不熟,这一熟啊,就跟约好了似的,满地都是。”她的语气里带着些许无奈,眉头微微皱起,“再这么吃茄子,我感觉我的脸都要被吃成茄子色了。” 话虽如此,可她心里也非常清楚,每一种食材的成熟都来之不易。毕竟,在即将来临的寒冬腊月,当外面冰天雪地,万物都被严寒笼罩,一片凋零之态时,这些丰收的果实就是她们安稳度过的保障。 当然,这得是叶宵能想出好法子来妥善处理和储存这些食材才行。 茄子的保存,相对来说是较为简便的。在诸多方法里,晒干可是最为常见且实用的一种。晒干后的茄子不仅能够长久地存放,而且还拥有一种独特的风味,那是一种经过阳光洗礼后的醇厚味道,让许多人品尝过后都眼前一亮。 叶宵在森林里生活的这一年,早已把晒干菜的手艺摸得透透的,对于如何处理茄子,她心里自有一套巧妙的办法。 只见她不慌不忙地拿起一个茄子,从底部稳稳地开始下刀,手起刀落,将茄子均匀地切成八等份,那动作娴熟而流畅。但她却留了个心眼,并不将茄子完全切断,一直切到接近茄子把儿的地方便停了下来。紧接着,她像个艺术家摆弄着自己的作品一般,将切好的茄子轻轻搭在院子里平日晾衣服的细绳上,那模样,真像一只只张牙舞爪的八爪鱼,在阳光的轻抚下,开始了它们的蜕变之旅。 几日后,茄子在阳光的照耀下,水分一点点地蒸发掉。原本鲜亮饱满的茄子肉,也逐渐变得紧实起来,颜色也由最初那充满生机的紫色,慢慢变成了深沉而内敛的深褐色。 这晒干的茄子是个奇妙的东西,不仅能够长时间保存,而且在烹饪的时候,就像一块海绵,能够尽情地吸收各种调味料的精华,释放出的口感丰富而醇厚,完全是一种独立于新鲜茄子之外的独特美味,别有一番风味。 同样需要晒干的还有黄瓜和辣椒。 黄瓜切成片或者切成条铺匀晒干后就可以放到阴凉地方存储。而辣椒,因为去年丰收的原因,今年种的格外多,沈梨和叶宵吃也吃不完。要储存辣椒,除了晒干,叶宵还有一些新的想法——她要做辣椒酱。 将熟透的红辣椒清洗干净后,用淡盐水泡一会,捞出放到屋外的晾网晒干。叶宵找了一个略大一些带盖子的陶瓷罐子,用热水烫洗后,将晒干的辣椒倒进罐子里,再向里面三勺盐,拌匀后盖好盖子密封,放到阴凉的地方腌制发酵。 相较而言,西红柿的处理可就需要多费些心思了。 熟透的西红柿,汁水多得就像要溢出来似的,若是采用和茄子一样的处理方法,那显然是不合适的,就好比把不合适的鞋子硬套在脚上,总归是不搭调的。‘ 叶宵决定将一部分西红柿制成番茄酱。 她先是把密封罐里里外外仔细地清洗干净,连盖子也不放过,一并放入笼屉里,让那腾腾的热气将其彻底杀菌消毒。接着,把生西红柿切成大小均匀的小块,小心翼翼地逐个装进瓶子里,装得满满当当的。然后再把瓶子放回笼屉,进行蒸煮。等到瓶子和里面的西红柿都晾凉了,才逐个拿起密封瓶的盖子,稳稳地盖上,用力扣紧,仿佛在给这些西红柿酱打造一个安全的小窝。最后,把它们移到阴凉的地方存放起来,就这样,连同夏天那热烈而美好的气息,也一同被封存进了这一瓶瓶番茄酱之中。 虽说这样保存下来的西红柿酱,早已没了夏日里那种新鲜得仿佛能掐出水来的滋味,甚至口感上还带着几分酸意。但当寒冷的冬日来临,打开这一瓶瓶番茄酱的时候,那往昔夏日里的记忆和气息,就会如同被打开的魔法盒子一般,一下子释放出来。因为,这西红柿里啊,满满地藏着夏天的味道。 剩下的西红柿,沈梨从柿子饼得到了启发,本来打算直接晒干或制成西红柿干。这样,她们就可以在冬天享受到西红柿的自然甜味,无论是作为小吃还是烹饪食材,都是极好的选择。但是当她实际操作起来才发现却是很难的,于是也只能作罢。 处理完这些食材,沈梨和叶宵也进趟南山了。打制手摇粉碎机的钱还没有着落,她们得尽快去山里找点干货才行。 上次听小黎的妈妈说,山里不仅有人参,还有北五味子、刺五加、白鲜皮、人参、关防风、苍术、灵芝等药材。小黎的妈妈详细描述了这些药材的特征和生长环境,虽然沈梨和叶宵没有亲眼见过,但她们决定凭借这些信息去山里寻找。她们仔细记录了每种药材的特点,从叶子的形状到花朵的颜色,从生长的地形到喜好的光照条件,每一个细节都铭记在心。如果能顺利找到一两种的话,沈梨相信这些药材在宋庄的市场上能换得不少卡币,足以解决她们的资金问题。 毕竟还欠着庄然500卡币——虽然不多,但是欠债的感觉可不好受。 当晚,沈梨和叶宵在家休整,准备了进山所需的食物和工具。沈梨甚至带了纸笔,她想着如果有必要的话,也许可以绘制一个简单的地图出来,将这些药材的分布简单做一个标记。 第二天天还没亮,沈梨和叶宵就踏上了前往南山的路途。虽然这已经不是她们第一次进山,但有了新的目标,她们感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兴奋和激动。 第68章 蛙和灵芝 夏日的阳光穿过层层叠叠、郁郁葱葱的枝叶,形成一道道粗细不一的金色光柱,斑驳陆离地落在布满青苔的地面与波光粼粼的河面上。 河边,沈梨狼狈地坐在一块有些湿润的石头上,浑身湿透,宛如一只刚从水里捞出来的落汤鸡。她那原本柔顺的短发此刻像是一丛杂乱的水草,湿漉漉地贴在脸颊和脖子上,几缕发丝还在不断地向下滴水,在地面上形成一小片水渍。水珠顺着她的脸庞滑落,经过下巴,滴落在她被河水浸湿后紧紧贴在身上的衣服上。她的衣服像是被水浸透的海绵,颜色变得更深,沉甸甸地裹在身上。 沈梨皱着眉头,一边小声嘟囔着“倒霉倒霉”,一边将同样湿漉漉的背包摘下来。她将湿漉漉的衣服脱下,只穿着一个宽肩带背心,光着脚叉着腿站在河边的石头上。 “你小心点,别再掉河里了!”岸边不远处,叶宵抱着一些枯树枝回来,看到沈梨站在河边,小心叮嘱。 沈梨嘴巴噘的好像能挂个油瓶,不理会叶宵的关心。 她双手用力地拧着衣服,水从她的指缝间汩汩流出,滴落在河边的地上。 随后,她把拧干的衣服小心翼翼地展开放在河边一块平坦的大石头上。滴水的背包此时也被她倒空放在一旁,里面的物品七零八落地晒着,有小巧的鹿骨签子,有一把短木柄的铲子,匕首,军工刀,打火机等工具。而那本日记本,现在已经被水打湿,皱巴巴的躺在那里。 叶宵把树枝整齐地堆成一个小小的柴堆,用几块大小适中的石头围成一个简易的灶。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巧的打火器,熟练地按下按钮,随着一声清脆的打火声,一小簇火苗欢快地跳跃起来,火苗先是小心翼翼地舔舐着干燥的树叶,接着蔓延到树枝上,一缕缕淡淡的烟雾袅袅升起,叶宵在上面坐上一口装了水的小锅。 水开了,叶宵将玉米面饼子掰碎了,丢进锅里,扣上锅盖,任由柴火炖着。过两分钟,她又将煮的烂烂的、如同泥一般的茄子酱倒进锅里,用勺子搅了搅,一锅咸香的玉米茄子糊就可以吃了。 这是野外里沈梨和叶宵经常做的食物,基本公式就是干粮+水+菜,虽然味道差强人意,但是快速、便捷又管饱。 两个人在山里走了小半天,早就饥肠辘辘,此时也管不上味道怎么样,只是埋头呼噜呼噜的进食。 吃完饭,沈梨的头发也快干了,她把锅具拿到河边清洗。 “要不干脆就在这里扎帐篷吧!”叶宵走近摸了摸沈梨湿漉漉的鞋子说。 沈梨一脸沮丧,没有表态,看样子是默认。 这个地方距离采人参的区域还有一大段路程,沈梨和叶宵之前也没有仔细探索过,索性就在附近碰碰运气。 叶宵背着背包带着工具钻进了林子里,沈梨摸了摸有些潮湿的衣服和湿漉漉的鞋,一屁股坐在石头上,气鼓鼓。 一低头,一双同样鼓鼓的大眼睛跟沈梨四目相对,沈梨吓了差点跳起来,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肥硕的东北河蛙正静静地趴在一块湿漉漉的石头上,它那土褐色的皮肤与周围的环境巧妙融合,若不仔细看,还真难发现。 河蛙,大半年的时间都在冬眠,因此很难见。而现在的季节,刚好是它们活跃的时候。据说,河蛙油是非常珍贵的药材,想到这里,沈梨眼睛一亮。 这不是送上门的钞票? 沈梨顿时屏住了呼吸,生怕惊动了这小家伙。她轻手轻脚地蹲下身子,缓缓伸出手去,每一个动作都极尽轻柔,仿佛怕惊扰了眼前的“财神爷”。 她的目光紧紧锁定在河蛙身上,手就如同一片轻盈的羽毛,在空中缓缓划过,一点点地朝着河蛙靠近。时间仿佛都变得格外漫长,每前进一厘米都像是跨越了一道艰难的鸿沟。 就在沈梨的手指快要触碰到河蛙那滑溜溜、湿漉漉的皮肤时,那只河蛙却像是突然接收到了危险的信号,后腿猛地一发力,如同一道褐色的闪电,“嗖”地一下就跃入了旁边的水洼之中,瞬间溅起了一小片晶莹的水花,打破了原本的宁静。 沈梨见状,懊恼地轻轻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嘴里小声嘀咕着:“哎呀,就差一点儿!”不过,她可没有就此气馁,而是迅速调整状态,再次将全部的注意力集中到那个水洼之上。 她猫着腰,炯炯有神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水洼,仿佛在和那只河蛙进行着一场无声的对峙。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就在沈梨以为河蛙不会再露面的时候,突然,那只狡黠的河蛙悄悄地探出了它那圆鼓鼓的脑袋,一双大眼睛滴溜溜地转着,警惕地张望着四周的动静。 沈梨心中暗喜,这次她更加谨慎了,就像一位等待最佳时机出击的猎手。她耐心地蹲在那里,一动不动,任由时间悄然流逝,直到河蛙稍微放松了些许警惕,以为危险已经过去的时候,沈梨瞅准时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地伸出手去,那只手如同一把精准的钳子,“唰”地一下就准确无误地将河蛙紧紧地抓在了手中。 被抓住的河蛙在沈梨的手中拼命地挣扎着,它的四肢不停地扑腾,试图挣脱这突如其来的束缚。沈梨却紧紧地握住它,丝毫不给它挣脱的机会。 “小样儿~被我逮到了吧!”沈梨得意洋洋的看了一眼手中的河蛙。河蛙一鼓一鼓的腮帮子,仿佛气坏了。 抓来的河蛙放哪里好呢?沈梨没有带什么容器,就这样抓着蛙四处寻觅着。突然,她的目光落在刚刚煮饭的锅具里,她灵机一动,将河蛙丢进锅里后快速盖上了盖子。为了防止河蛙“越狱”,沈梨又在盖子上面盖了一块石头。 既然有一只,那就说明还有第二只。沈梨猫着腰在河边仔细搜寻了起来。 时间似乎过了很久,也可能是因为专注而显得格外漫长。总之,叶宵回来了,她满身泥土,看起来有些狼狈,不过她手里提着一个袋子,竟然是两颗灵芝。 “看看我找到了什么?”叶宵欣喜地挥舞着手里两颗不算大的灵芝,对沈梨说。 但沈梨并没有叶宵期待中的欣喜,反倒是一脸神秘。沈梨将架子上的小锅锅盖缓缓拉开一个缝,叶宵疑惑的向里面看去,却惊喜的发现是两只蛙。 “蛙?”叶宵试探性的说。 “是河蛙!”沈梨得意的说道,“我觉得这附近肯定还有,我们再找找看。” 沈梨和叶宵于是一起在附近埋头找起来,河边的每一颗石头的缝隙都不放过,最后又抓到了两只。 四只蛙,两颗灵芝,虽然不太多,但是没有空手而归已经满足。因为落水而有意外收获让两个人非常开心。 她们收拾好东西,心满意足地回到了小屋。 第69章 下雨天 睡梦中,叶宵被一阵若有似无的淅沥声唤醒,叶宵微微睁眼,意识还带着几分朦胧,恍惚间才分辨出是下雨了。 她起身从西厢房拿出尿壶小解。随着憋胀的感觉消失,身体一阵放松,她盖上尿壶的盖子,把它挪到屋门口的角落,又回到了炕上。 这一阵声响似乎打扰到了沈梨,她翻了个身,嘴里喃喃地说出几句梦话。雨滴继续轻敲着屋顶,像是有节奏的鼓点,催促着叶宵再次进入梦乡。 雨天的天空阴霾,沈梨和叶宵因此醒的比平时晚。 沈梨起床走到窗前向外望,雨还在不紧不慢地下着,丝毫没有要停下的意思。整个世界像是被一层灰色的薄纱笼罩,远处的森林在雨幕中显得更加幽深神秘。 沈梨穿上长袖棉布衬衫,披上雨衣,到柴房抱了一些干燥的木柴回来。这是她们从去年冬天总结出来的经验,无论多忙,都会定期砍柴挑水,坚持在柴房储存木柴。在这里生活了一年多,她们已经逐渐适应了这片森林的脾气秉性,并积累了许多生活小tips。 小屋门前的小径已经被雨水淹没,形成了一个个小小的水塘,雨滴落下,在水面上画出一圈圈不断扩大的同心圆。沈梨从这些积了水的烂泥里走过,鞋上便沾满了泥,她在门口一边蹭着鞋底的泥一边想着等有时间了得从河边弄点石头过来铺下路才行。 前几日采回来的灵芝和河蛙已经被沈梨和叶宵拿到宋庄卖掉了,虽然数量稀少,但是作为为数不多的“供应商”,中医院的老头依旧开出了不菲的价格,足够支付铁匠杨大哥打造手摇式粉碎机的尾款不说,还有一些剩余。 沈梨对于这台粉碎机期待已久,它对比小黎的那台体型上更大,但除了主要核心零部件是铁制的,其他部分都用了其他常见材料代替。沈梨打量了一下,发现支腿是木头的,进料的斗仓是铁皮的,手摇把手是塑料的,看起来外观上远不如小黎的精致。 “全铁保养不当很容易生锈,而且重量会比现在翻倍,齿轮部分我给你换成钢的了,更耐造一些。”杨大哥一边拆开机器给沈梨展示验证一边介绍他的制作思路,“没用上那么多铁料,剩余的铁我可以折算手工费。” 沈梨试了一下,发现它运作起来相当顺畅,而且价格非常实惠,这让沈梨感到十分满意。 处理完粉碎机的款项后,沈梨和叶宵手中的卡币还有一些,决定将剩余的卡币主要用于购买食用盐。秋天快到了,又到了要腌菜腌肉的季节,盐少了可不行。没有足够的盐,这些传统的保存食物的方法就无法实施。 除了盐,叶宵还买了一瓶醋。醋作为调味品,叶宵之前是一直没舍得购买的,但这次为了制作腌辣椒酱,她决定买一瓶。 前几日叶宵腌制的辣椒酱经过几天的发酵腌制,如今已经变得鲜红诱人。叶宵打开密封的罐子,按照小黎妈妈分享的秘诀,在里面加入了一些白酒和白醋。 “腌辣椒的时候,不仅要放盐,还要加一些白酒和白醋。白酒和白醋在发酵过程中会生成一种特别的物质,能让辣椒酱的香味激增。而且,白酒能杀菌消毒,阻止辣椒酱霉变。加了这两样东西,这坛子辣椒酱吃到明年夏天也不会坏,而且越腌越香。”叶宵一边操作一边回忆小黎妈妈的话。 老一辈人对这些传统手艺确实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独到的见解。叶宵对这些秘而不传的经验和配方充满敬意,她知道这些知识是经过时间考验的,是生活中宝贵的财富。她小心翼翼地将罐子重新密封,将辣椒酱放在阴凉处继续发酵。 从宋庄回来的时候,沈梨和叶宵受小黎的委托,给庄妤捎去一个小包裹,小黎说这是上次庄妤托她买的。沈梨没拆开看是什么,但是隔着布包,摸起来像棉花一样软软的。 到庄家的时候,庄妤正在园子里收获第一批土豆。经过这半年的田园生活,她似乎已经爱上了这种春种秋收的感觉。她挑了几个大个儿的土豆给沈梨带了回来,一起的还有一些蒜头。 蒜头长得并不算特别好,个头小小的,但是沈梨和叶宵没有种蒜,所以对庄妤送的蒜头还是很珍惜。 “等秋天再收了土豆和葱蒜我给你们送过去!”大概是被收获的喜悦带动,庄妤心情看起来很不错。沈梨将庄然垫付的500卡币塞给庄妤,道了谢便提着土豆回家了。 回去的路上,她绕路去了那片甜秆地,用随身带着的短刀砍了一些甜秆跟叶宵一起背回山上去。现在它们还放在仓储间的架子上,沈梨决定今天下午再把它们熬成糖。 屋外,雨淅沥沥的。菜地里,原本鲜嫩的叶子被雨滴打得微微颤动,像是一群绿衣仙子在雨中翩翩起舞。每一片菜叶上都挂满了水珠,晶莹剔透。叶宵摘下沈梨衣架上的雨衣穿好,提着小篮子来到菜地,她挑了两颗绿莹莹的青椒到篮子里,又到茄子地摘了两根细长的茄子,今天她要做青椒土豆炖茄子。 辣椒去了把儿,茄子削顶,土豆去皮,然后将这些新鲜的食材切成适口的大块。锅中的油开始冒泡,叶宵将茄子投入热油中,耐心地翻炒,直至它们变得柔软,色泽由鲜亮转为深沉。随后,土豆块也加入锅中,与茄子一同翻炒均匀,倒入足以覆盖食材的清水,撒上适量的盐和酱油,便可以盖上锅盖,让食材在锅中慢慢炖煮。 叶宵在锅里置上一个带孔的不锈钢蒸帘,上面放上一个不锈钢的小盆,盆里是洗好添了水的高粱米,炖菜和蒸饭一锅出,这样可以节约柴火——这也是叶宵总结出来的经验。 虽然一直省着吃,但是这是最后一碗高粱米了。好在新的粮食就快到收割的时候了,这些陈米也就显得不那么精贵。 沈梨坐在灶台前,睡意朦胧地打着哈欠,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跳动的火焰出神。她手里握着柴火,但动作显得有些机械,显然是困意袭来。 锅里的水开始沸腾,蒸汽不断冒出,沈梨知道不用再继续添火了。她用扫把将灶台门口的碎柴火一并扫进灶膛,然后像幽灵一样缓缓起身,拖鞋在地上拖沓着,发出懒散的声音。 “这种天气就应该睡觉啊……”沈梨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嘟囔,随后又回到了炕上钻进被窝里,继续她的睡眠。 外面的小雨淅沥沥地下个不停,山里的气温有些低,但由于烧饭的缘故,火炕现在暖烘烘的。厨房里随着锅内的沸腾飘散出饭菜的香味,似乎让人倍感安心。叶宵没有打扰沈梨,由她睡去了。她知道这些天沈梨的疲惫,也理解在这种阴雨天气中,温暖的睡眠是多么诱人。 叶宵继续在厨房里忙碌,她检查了一下锅里的食物,调整了一下火候,确保饭菜没有糊掉,一切都在掌控之中。 沈梨还没醒,叶宵便也没有动筷。她用锅里的余温保持着饭菜的温度,以至于一会沈梨醒来不至于冷掉。叶宵熟练而有节奏的操作着这一切,显然已经非常习惯了这样的家务活。 第70章 坚果糖 干活常穿的一双帆布鞋终于是“寿终正寝”光荣退役,叶宵手里拿着剪刀,打算把完好的鞋底部分拆下来。这双鞋的鞋底是橡胶质地,软弹舒适,叶宵在考虑能不能利用这个鞋底重新做一双鞋。 自从她们入住这个小屋,已经很久没有去拾荒搜罗新的物资了,这些衣服、被子、锅碗瓢盆之类的日常消耗品如果用完了她们只能用真金白银去宋庄花钱购买。 叶宵现在还舍不得花钱买这些东西,毕竟她们的收入十分不稳定。 叶宵刚拆完一只鞋,沈梨就睡醒了。大雨天睡了个回笼觉让她精神焕发,前些日子的疲惫消失殆尽。叶宵放下鞋底,去厨房端出一直温在锅里的早饭。 她隐约记得,小时候贪睡早上不起,祖母也是这样给她留饭的。 锅一掀,锅里的水蒸气滴滴答答。茄子已经炖的软烂如泥,土豆中的淀粉释放出来,让这锅炖茄子变得粘稠。半途中加入的辣椒此时软硬适中,似是给这一锅添了新的风味。辣椒真的是一种神奇又百搭的蔬菜,它似乎跟谁都可以完美融合,总是能让一道平庸的菜肴,迸发出新的不同的味道。 叶宵拿出一盏斗笠宽口大花碗,给沈梨盛了满满一碗高粱米饭。高粱虽然产量低,但是确实比较顶饱。 沈梨用勺子从菜碗里舀了满满两大勺茄子土豆泥,和到饭里,高粱米饭吸了菜汤,变得咸香可口,沈梨大口大口扒着饭,吃的喷香。 饭吃完了,雨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也停了。沈梨拾起外面淋的湿漉漉的扁担,挑上两个水桶便要去打水。 “路上湿滑,可要当心,慢慢走别摔了!”叶宵不放心的叮嘱沈梨。 “知道了知道了!又不是什么小孩子,瞧你啰嗦的……”沈梨应着声就出门了。 叶宵把吃完的碗筷放到添了水的灶锅里,抹布用水沾湿后挤上一些小黎送的洗洁精,稍微揉搓一下便有了一些泡沫,用这块抹布清洗碗筷盘子,油污很容易就清洗掉了,也难怪小黎的生意这么好,东西确实好用又便宜。 叶宵和沈梨今天的计划是要做糖。 叶宵将割回来的甜秆拿到厨房,用一把短刀挨个剥起外皮来。去皮后的甜秆果肉切成小段,塞进粉碎机里,下面用一个盆接着,用手摇动粉碎机的把手,齿轮转动,甜秆便挤成了汁。 只不过,现在的甜秆汁水里面还有杂质。用一块干净的纱布蒙在另一个盆上做滤网,将甜秆汁过滤两遍,去除杂质,剩下的就是要熬成糖的汁水了。 沈梨站在厨房的锅前,手中握着一把长柄的木勺,缓缓搅动着锅中绿绿的汁水。它们在火焰的舔舐下,不断冒着热气沸腾着,空气里都是甜甜的味道。渐渐的,锅里开始冒起了气泡,沈梨撤去炉灶灶里的一些火,改用小火熬制。 熬糖的原理,便是通过加热将果汁中的水分蒸发,用大火,熬的快些,但是火太大又会让糖糊掉,因此适当的火候便显得尤为关键。 沈梨变换着手拿汤勺不断搅拌,这是一件体力活,也是耐心活。 叶宵坐在一旁的凳子上,细心地挑选着坚果。她将核桃和榛子摊开在白色的瓷盘上,用指尖轻轻拨动,挑出那些饱满且无瑕疵的果仁,并逐一去壳。 这些生果仁还需要炒制才能迸发出香味。叶宵点燃西厢房门口的小炉子,置上一口小铁锅,里面盛了一些河边的细沙,待细沙被炒到干热,便向里面加入核桃仁和榛子仁,利用沙的热量慢慢哄熟锅里的坚果。 炒熟的坚果放到细筛里过一遍,细沙从筛子眼里落下,与炒熟的坚果分离,沈梨将坚果放到石臼里捣碎。她又抓了一把蔓越莓干和蓝莓干,也用小刀切碎,跟坚果碎一起装在小盘子,只等糖熬好了便可以混合在一起。 随着糖锅里气泡开始变得密集,甜秆汁液的表面泛起了一层薄薄的膜。沈梨的木勺在锅中划过,留下一道道粘稠的轨迹,随即又被新的汁液覆盖。 沈梨用指尖沾了一点糖浆,轻轻拉扯,观察着它丝滑的流动。 是时候加入炒熟的坚果碎了。沈梨撤去灶膛里的火,然后抓了一大把坚果碎和干果碎倒进糖浆里, 接下来就需要快速翻炒搅拌了,沈梨一手撑着灶台,另一手拿着勺子在锅里快速用力搅拌,尽可能让每一粒坚果和果干都被糖浆均匀包裹。坚果的香气渐渐弥漫开来,与糖浆的甜香交织在一起,叶宵将搅拌均匀的糖浆舀出来,用筷子不停地规整它的形状。 糖浆慢慢凝固,逐渐变硬,叶宵用刀将其切成块,这便是可口的小零食。 “快40斤的甜秆,就熬了一斤不到的糖浆……”沈梨嘟嘟囔囔的抱怨。 “已经很不错了好吗……”叶宵倒是很知足。 坚果糖的制作成功给沈梨和叶宵带来了不小的成就感,尤其是那酥脆的口感和甜香的味道,让沈梨忍不住连吃两块。 “好吃,就是吃多了感觉稍微有一点黏牙。”沈梨用舌头舔着牙含糊不清地说道,“你说我们要是拿到宋庄的集市去卖,会有人买吗?” 这个问题让叶宵陷入了沉思。她们的坚果糖确实美味,但是否真的有人愿意买单,还需要进一步的考量。而且,如果真的要将这种糖拿到集市去卖,这点仨瓜俩枣肯定不够,还需要准备更多的甜秆大规模制作才行。 这个工作量太大了。 叶宵思考了一会儿,提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我们明天再做一锅给庄然和小黎她们尝尝再说!” 沈梨点头同意了叶宵的提议。 晚饭时分,叶宵去屋后的田里掰了四根玉米。今天的晚餐便是水煮玉米。 屋后的玉米此时正是鲜嫩多汁的好时候。现在掰下来煮着吃,口感恰到好处。再过一段时间,玉米就会变老,那时的口感就会大打折扣。 所以,她们珍惜这短暂的鲜嫩时光,这是大自然的馈赠。 煮玉米,火候是关键,叶宵用文火慢慢煮着,不让水沸腾得太急,以免破坏了玉米的清甜。随着锅内水的翻滚,玉米在水的怀抱中慢慢变得柔软,那苞叶逐渐从翠绿转为深绿,仿佛是在水的滋养下,释放出了它所有的生命力。 玉米煮好了。 沈梨和叶宵坐在餐桌前,手中拿着热气腾腾的玉米,咬一口,煮玉米的肉质地细腻,汁液甘甜,仿佛是将整个夏天的精华都锁在了这小小的颗粒之中。 真是美味又饱腹。 第71章 采蘑菇 沈梨和叶宵将剩余的坚果糖仔细地用塑料袋装好,又从地里掰了六七穗新鲜的玉米,一起背着下了山,准备带给庄妤他们。 这种互相分享好东西的习惯,不知从何时起已成为她们生活的一部分。回想起一年多前,沈梨和叶宵还需谨慎地交替守夜,如今,她们已经可以轻松的和他人建立牢不可破的信任和友谊。 满目疮痍的世界在慢慢愈合,沈梨和叶宵也在其中找到了自己的安宁。 庄沫沫在末世的动荡中长大,很少有机会品尝到零食,她嘴里嚼着坚果糖,手里把玩着,对叶宵和沈梨的巧思创意赞不绝口。 “教教我怎么做的呗!”庄沫沫围着沈梨转,不断央求,希望能学会这种小零食的制作方法。 沈梨故意摆出一副为难的样子,说:“这可难办了!这东西是我们家的独门秘方,是从我妈妈的妈妈的妈妈那里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的。我发誓只能传给自家人的!” 庄沫沫眉头一皱:“真的假的?” “千真万确!”沈梨趁庄沫沫不注意,偷偷憋笑,“除非你跟着我姓沈,不做庄然和庄妤的妹妹了,做我的妹妹,我就可以教给你了!” “那可不行!”庄沫沫几乎没有思考就拒绝了沈梨。 沈梨双臂在胸前一抱,看起来很遗憾的样子,撇撇嘴说道:“那没办法咯!” 庄沫沫若有所思地略微一想,随即对沈梨说:“我有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什么办法?”沈梨问。 “我不跟你姓沈,但是你可以跟我姓庄嘛!那我就不算外人了,就两全其美咯!”庄沫沫说完忍不住捂着嘴咯咯笑起来。 她早就发现沈梨是在捉弄她,索性将计就计。沈梨气急败坏地抓起一旁的塑料袋向庄沫沫丢去,庄妤和叶宵也早就笑得前仰后合。 庄然从田里回来,一脸茫然地看着屋子里四个姑娘的欢笑。他的出现让气氛更加热闹,沈梨趁机倒打一耙,戏谑地指责庄沫沫欺负她。 “你好妹妹欺负我!”沈梨故作委屈。 庄然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一脸茫然地看向众人。叶宵和庄妤早笑的直不起腰。庄沫沫便扮了个鬼脸,调皮地回应:“那也是你先使坏的!我只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叫‘将计就计’!” 沈梨伸出食指,一边点着庄沫沫的额头,一边笑嘻嘻地打趣:“这个小丫头呀~你们再给她看那些谋略的书她可要成精了!”她的话让大家都笑了起来,庄沫沫知道沈梨是在夸赞自己,于是撒娇一般抱着沈梨的胳膊摇了摇。 庄然虽然不知道她们的玩笑到底是什么,但是也跟着笑了起来。这些十几岁的姑娘,如果是在和平时期,她们应该享受着无忧无虑的青春和校园生活吧?理应如现在这样放声大笑。 他的目光落在桌子上那盘坚果糖上,叶宵便从盘子里拿了一块递给庄然。 “我跟沈梨做的,你尝尝好不好吃,给点意见。”叶宵说。 庄然咬了一小口,仔细品尝,香酥可口的坚果经过炒制,油脂丰富,口感酥脆,被糖浆包裹后,甜丝丝的,在这样物资匮乏的时代,算是很新鲜难见的小零食了。 “蛮好吃的,像小时候吃的冻米糖!”庄然说着又咬了一口。 “等秋天的高粱米熟了,炒一些高粱米加进去的话,应该就是冻米糖了。”叶宵被庄然提醒着,有了新的改良思路。 沈梨最终还是无偿分享了坚果糖的做法,庄沫沫得知原材料就在村外,立刻蠢蠢欲动,想要亲自去砍一些甜秆做一些吃。 “我们也没有榛子核桃这些东西。”庄妤提醒庄沫沫。 “我们家还有一些,去年秋天采回来很多,一直没吃完。这些坚果很耐吃,而且晒干后又好储存,如果秋天有时间,你们也可以来山上多采点回去。”叶宵建议庄妤。 庄妤点头同意,她其实早就想去山里看看,但因为对山里不熟悉,加上家里的活计繁多,所以一直没有成行。沈梨突然想起最近的雨水正是蘑菇生长的好时机,便提议和庄妤一起进山采蘑菇和木耳。 “去年夏秋采的蘑菇晒干后,我和叶宵吃了一整个冬天还没吃完,只要用水泡开就跟新鲜的一样好吃!”沈梨这样鼓动着庄妤,而庄妤也确实被说动了心。 “那我跟你一起上山!正好这两天不忙。”庄妤立刻决定加入采蘑菇的行列。 “我也去!”庄沫沫也马上表态。这种凑热闹的好事肯定落不下她。 庄然见两个妹妹要进山,显得有些担心,他表示也想一起去。庄妤对此有些不乐意,觉得四个女孩子一起行动,庄然一个男生跟着不方便。 庄然坚持说:“山上很危险的。你忘了我脚受伤了那次吗?” 沈梨在内心腹诽:你脚受伤了不是踩了我的捕猎夹子才伤的吗……不过她可不敢这样大方的说出来。 “再危险,沈梨姐和叶宵姐一直在山里生活也都好好的呀!”庄妤反驳道,“我们只是采个蘑菇而已,你不要小题大做。” 叶宵笑嘻嘻地看着庄家兄妹斗嘴,恍惚间,她想起第一次见庄妤的时候,她怯懦懦的样子,什么事情都要下意识看向哥哥,寻求哥哥的意见。而这短短的一年时间,她似乎已经变成了一个开朗独立的大姑娘。 “那我去山里打猎总行了吧?”庄然无奈地提出。 叶宵看到兄妹二人争执不下,便出来打圆场:“多个人多采点也没什么不好。采蘑菇有瘾的,到时候蘑菇多的采不过来,又贪的一颗都不肯放过。” 也许是看在叶宵的面子上,庄妤没说什么,大概是同意了。 最终,大家达成了共识,决定一起回山上。 庄沫沫虽然之前上过几次山,但都是在沈梨和叶宵的小屋做客,并没有真正参与过山林中的活动。对于这次上山采蘑菇的活动,她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积极和兴奋。 “采蘑菇需要带什么工具吗?要不要带刀?筐子肯定要带吧?衣服应该穿长袖还是短袖?”庄沫沫在家里翻箱倒柜的同时抛出一连串问题。 叶宵耐心地一一回答:“穿长袖比较好,山里蚊子虫子多。鞋子最好穿防滑防水的,雨后山路不好走。刀其实没什么必要,但带着也不错,采蘑菇主要是用手,没有太多讲究,倒是要背个大点的篓子……” 庄沫沫按照叶宵的建议装备齐全。待三人都收拾妥当,大家结伴前往小屋。 路过甜秆地时,沈梨和叶宵带领大家全体出动,几乎把一片地的甜秆砍了大半,每个人的篓子里都装满了砍成一截一截的甜秆。他们决定在小屋多做一些坚果糖,到时候给小黎母女也送去一些尝尝。 “还有蘑菇!”庄沫沫适时提醒,“采了蘑菇也要给小黎姐一些。宋庄附近没有山,估计吃不到蘑菇的!” 庄沫沫的话让四个人意识到了一个新的商机,宋庄不靠山,蘑菇应该比较少见,那他们岂不是可以采了蘑菇拿到宋庄去卖? 想到这里,四个人更有动力了,恨不得把整座山的蘑菇都包场挖空。 第72章 满载而归 五个人在庄家吃了午饭才慢慢悠悠的出发山上,抵达小屋后,已是下午。 一路爬山又累又热,大家决定推迟采蘑菇的计划,改为第二天一早再进林子。既然不急,几人玩了一会游戏,又忙活着吃了晚饭,天色也就擦黑了。 面对住宿的安排,叶宵考虑到庄妤和庄沫沫与庄然同住一室的不便,便提议姐妹俩与沈梨和自己一同在主屋的大火炕上将就一晚。 庄然这才意识到庄妤所说的“不方便”所指的具体含义。这让他忍不住又想起上次在宋庄时的问题,虽然庄妤和庄沫沫表示对现在的生活状态很满意,不想改变,但是他总不能留着两个青春正茂的妹妹一辈子守在自己身边。 他像个老父亲一般,内心一阵纠结,沉沉地叹了一口气。 另一房间里,四个姑娘肩并肩地挨在一起睡在一个炕上,互相嬉笑着说着贴心话。好在主屋的大火炕本就是给以前伐木场的工人们建造的,够宽够长,四个姑娘睡在一起倒是也不挤,她们叽叽喳喳地分享着彼此的小秘密,直到深夜,困意袭来,才渐渐安静下来,不舍地进入梦乡。 第二天一早,当庄然看着她们齐整整的黑眼圈和此起彼伏的哈欠声,他无奈地摇摇头。 自己真的是多余操这个闲心,她们早已不是当初那两个不谙世事怯生生的小丫头了,自己非巴巴的跟过来,完全是多此一举。 庄然再一次后悔自己的决策,但是也欣喜于这个结果。 沈梨和庄妤负责检查整理去采蘑菇要用的装备,叶宵和庄沫沫负责制作五个人这一天在野外所需的食物和碗筷锅具。 看着有条不紊地进行准备工作的四个人,庄然只能默默擦擦自己的手弩。 出发前,沈梨在河里不同的几个地方一连下了七八个鱼笼。 “运气好咱们回来就吃鱼!”她说这话的时候颇有自信,在这里生活了一年,她对河里鱼获情况了如指掌。 庄家兄妹所在的村子外也有河,但是离得远不说,河水太清太浅了,鲜少见鱼,另一段河段倒是有一些河贝和喇咕,让他们兄妹三人偶尔打打牙祭换换口味。 听到吃鱼,庄妤开心地不得了,她最爱吃鱼了。 “真能抓到吗?” “包的!”沈梨一拍胸脯,“末世前野生鱼被捞的快绝了,人少了后,这几年林子养的差不多了。小时候课本里说''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以为是夸张手法,现在亲眼见了才知道原来是纪实文学。” 五个人带着春游般的心情热热闹闹地进入了森林。沈梨走在前面带路,庄然在队伍的最后面,确保没有人掉队,中间的叶宵则照顾着庄妤和庄沫沫两姐妹。 庄沫沫像一只活泼的袋鼠,蹦蹦跳跳地前进,手中的小树枝随着她的动作摆动,嘴里哼唱着轻快的小曲。叶宵和庄妤并肩走着,虽然庄妤不像妹妹那样活泼好动,但她的好奇心也不减,一路上不停地四处观望,似乎对森林中的一切都充满了兴趣。叶宵见她有兴趣,便不时地向庄妤介绍路边那些平时不常见的植物和小动物。 森林中的树木高大挺拔,遮蔽了天空,前几日的雨水使得林中空气闷热潮湿。大家都穿着长袖衣裤,走了一会就觉得汗流浃背,黏腻的感觉让人多少有些不适。 “蘑菇长在什么地方?”庄沫沫问道。 “松软的土质,潮湿阴暗的地方,腐叶堆积有营养的地方更好。”叶宵总结了一番。 沈梨一路四处打量,到了这一片突然停下来,她认真观察着四周,接着又蹲下身子,眼睛像探照灯一样仔细地扫视着地面,断言道:“这一片的蘑菇肯定很多。” 大家听了沈梨的判断,都相信她的经验,于是立刻分散开来,低头寻找,很快就发现了几簇鲜嫩的小蘑菇。庄沫沫兴奋地叫道:“哈哈,我找到蘑菇啦!”她小心翼翼地把蘑菇采下来,高高举在手里。 “沫沫小心别采到毒蘑菇!”庄妤担心地提醒。 沈梨看了一眼庄沫沫手里的蘑菇,确认说:“这个是滑子菇,没毒,做酱炒着吃都好吃!” 得到沈梨的鉴定后,庄沫沫开心地把采到的蘑菇放进了身后的背篓里。 其他几人又扩散了一下搜索的范围,很快也都各自找到了一些蘑菇。 “还真是不少,而且都扎堆似得一丛一丛的长,一摘就能摘很多!”庄妤打量着手里圆滚滚的蘑菇,感慨道。 继续往山林深处走,地势渐渐变得陡峭,道路也越发崎岖难行。庄妤不小心被一根藤蔓绊倒,差点摔了一跤,叶宵眼疾手快,一把扶住她。 “小心!地上有很多盘根错节的树根藏在草丛里和腐叶下。尽量跟着沈梨走过的路走。”叶宵提醒庄妤。 庄妤点点头,意识到了林子里面的潜在危险。 只走了一个多小时,几人的背篓已经满了大半,沈梨便提议大家在开阔一点的一片空地休息一下。 叶宵把随身的挎包摘下来,从包里取出一些煮玉米,每个人分了半个水煮玉米补充体力。庄沫沫也打开随身携带的水壶,大家轮流喝了些水休息。 “山里有蛇,尽量不要进草。进草之前用棍子敲一敲草再进会安全些。如果被有毒的蛇咬了。咱可没有血清!这不是开玩笑的事。”趁着休息,沈梨严肃地给庄家两个姑娘科普一些小tips。庄然经常进山打猎,应该知道这些常识。 事关重大,庄妤和庄沫沫也严肃地点头表示知道了。 几人又往深处走了一段路,直到每个人的背篓都装满,看着前面的林子,大家都觉得竟然还觉得不过瘾。 “前面肯定还有很多……咱们这个山头三分之一还没走完呢!可惜装不下了……”叶宵环顾了一下四周,略带遗憾的说。 “嘿嘿~我早有准备!”沈梨说着从兜里掏出几个塑料袋,给每个人发了一个,然后一脚踩在一截枯木头上,叉着腰向众人发号施令:“每个一个塑料袋,装满就回去,怎么样?” 大家一致赞同。 于是几人又往里行进了一小段,直到每个人的包里袋子里都再也装不下,一行人满载而归。 第73章 酸汤鱼 回去的时候,沈梨特意来到河边,她还惦记着走之前下的那些个鱼笼。 河岸边的泥土湿润而柔软,被一些杂乱的水草和苔藓覆盖,踩上去发出轻微的“吱吱”声。河水在微风中泛起涟漪,反射着夕阳的余晖,金色的光斑在水面上跳跃。沈梨脱了鞋子,赤着脚踩在河水里,逐个捞起鱼笼。 “上鱼了吗?”庄妤站在远处的河岸边,手里的塑料袋早已被庄然提前接手先带回了小屋,身后只背着装满蘑菇的背篓,背篓的重量让她的肩膀微微下沉。她的目光紧紧地盯着沈梨手里的动作,看起来对今天的渔获期待已久。 “好消息和坏消息各有一个,想听哪个?”沈梨回过身问庄妤。 “先听坏的!” “坏消息是只有两条鱼。” “那好消息呢?” “好消息是其中一条比较大,应该够我们五个人吃!”沈梨两只手里各提了一个鱼笼,鱼笼里的水珠滴落在地上,形成小小的水洼。她将鱼笼里比较小的鱼都放生,只留了一大一小两条。 没有水桶,只能将鱼放在鱼笼里就这样提回去。沈梨把其中一个鱼笼递给庄妤,庄妤好奇地透过孔隙向笼子里看,果然有一大一小两尾鱼在里面垂死挣扎着,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 沈梨和庄妤提着鱼笼背着背篓回到小屋,叶宵已经在教庄然和庄沫沫怎么处理采回来的蘑菇了。 空气中弥漫着新鲜蘑菇的味道,闻起来像是木头要腐烂的感觉,混在一起属实不太好闻,沈梨不自觉地皱起了眉头。 “要及时通风,不然会长蛆虫,那就白费了。”叶宵像温柔的老师一样跟庄沫沫传授蘑菇处理的经验,她拿出了家里的两张晒网,将篓子里的蘑菇熟练地平铺在上面,展示在阳光下。“晒的时候尽量对不同种类的蘑菇做一些区分,不然煮蘑菇的时候再挑拣会很头大!” 不用说,肯定是去年吃过这样的亏。生活经验就是这样吃一堑长一智得来的。 庄然和庄沫沫有样学样的照做,很快两张晒网上就铺满了各式各样的蘑菇。而庄妤和沈梨的背篓里,还有很多。 沈梨回来的时候看到眼前的景象,感慨道:“看来得再做两个晒网了!多了三个劳动力就是不一样,我跟叶宵进三次山也采不回来这么多!”不得不说,这样的大丰收让每个人的心情都不自觉的愉悦起来。 庄然自告奋勇帮忙做晒网,庄沫沫也积极地要帮着叶宵做饭,叶宵却拒绝了庄沫沫的好意。 “你们还跟沈梨去河边冲个凉吧!身上应该不好受吧?”叶宵关切的说。 庄妤本来还想客气一下,但沈梨直接用胳膊勾着庄妤的脖子架着她往河边走,“先洗,回来换叶宵去!” “那不如你们四个一起吧,家里我先照应着。虽然做饭不是非常擅长,但是处理一下食材还是可以。而且我们也不是很急着吃饭吧?”庄然从工具间拿着钉子走出来,刚好看到她们在纠结。 四个姑娘也不再客气,于是拿上换洗衣服便去了河边。 “河水凉,现在不是中午那么热了,不能贪冷,擦洗一下就回去。”叶宵嘱咐道。 “啰嗦的跟老妈子一样!”沈梨早就脱得精光,一个猛子扎进河里,不见了踪影。河水在她入水的瞬间发出“扑通”一声,溅起的水花在夕阳下形成一道道彩虹。 庄妤大惊失色,生怕沈梨发生什么意外,正紧张时,沈梨从河里探出头来,湿漉漉的头发贴在脸颊,她用力甩着头,动作轻盈,水花随着她的动作向四周飞溅,像只优雅的小猫。 庄妤看着沈梨,脸上的紧张褪去,咯咯的笑了起来。 洗完澡几个人顺手在河里把脏衣服也洗了,然后抱着洗干净的衣服有说有笑地往回走。 “今天的鱼怎么吃?”沈梨问叶宵。 叶宵想了想,提议道:“酸汤鱼怎么样?” 沈梨几个人都没有吃过酸汤鱼,因此对这道菜既好奇又期待。 叶宵回到小屋,厨房的案板上已经有两条开了膛破了肚的鱼,叶宵扎好围裙便开始准备饭菜。 将鱼切成块状,用盐、一勺酒腌制入味。又去菜园子里摘两颗青椒,一颗大番茄,切成小块。采回来的元蘑、松菇都切成片装碟备用。 锅里放油,用小火将小根蒜炒香,再将番茄丁、蘑菇片加进去炒出汤来,倒入前几日做的番茄酱和辣椒酱,炒的满屋都是底料的味道,便加入半盆开水。 锅内平静了片刻,很快又恢复了沸腾,这时候将刚刚腌制的鱼块加入锅里,大火煮熟,鱼肉熟透即可端上桌享用了。 沈梨将冬天过年煮热锅子的锅拿出来,下面加了些柴,几个人就这样在屋里涮起了鱼肉火锅。 加了辣椒酱和番茄酱的锅底酸辣味道浓郁,却又不失清爽,让人一口下去,便觉胃口大开。鱼肉在酸汤的炖煮下,爽滑鲜嫩又可口,它们吸收了汤中的酸辣味,此时变得更加美味。纵然是不能吃辣的庄妤也“丝哈丝哈”的哈着气一口接一口。 做饭是一种基于经验的奇妙思想,想象力丰富的人往往能创作出更加美味的食物,这正是叶宵所擅长的。 吃饱了饭,沈梨他们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做坚果糖。 五个人都围在厨房里,本来宽敞的厨房此时竟然显得有些狭窄。因为庄家兄妹的加入,沈梨他们这次砍回来的甜秆非常多,几个人商量着,如果做出来的糖很多,就尝试着卖一点点,当然,钱是不重要的,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测试一下市场反应。 叶宵担负起了此次做糖工作的总指挥,她一边指导庄家兄妹干活一边给他们讲解要点,“过滤可以多过几遍,一定要确保无杂质糖才好吃。熬的时候火候要把握好,一边搅拌一边观察,锅里的变化是很快的,所以要时刻准备调整火候,要是糊了就完了……” 庄妤听的认真,但是更认真的是庄沫沫,她全程点头如捣蒜,看得出来她是非常想学这个坚果糖的了。 因为有了上次做糖的经验,这次做出来的坚果糖比上次做的还要好,除了核桃仁、榛子仁、碎果干以外,这次叶宵在里面又加了炒熟的芝麻,因此吃起来更香了。 “好吃的我都舍不得卖!”庄沫沫看着面前满满一小盆糖,不舍的说。 “白糖应该也可以做吧?”庄妤问叶宵。 “当然可以!不过白糖比较贵,如果做了是拿去卖掉,估计成本会比较高。” 庄妤坐在桌子前,一手托着腮看向屋外,喃喃自语一般的说道:“要是能做糖就好了。” “理论上来说,甜杆儿也可以做糖,只是需要一些结晶的东西才更好操作。”庄然分析着。 几个人就如何做糖这个话题叽叽喳喳的讨论了半天,最后也没有个什么结论。如果是自己吃,确实没必要大费周章,远不如用其他产品交换来的容易。 天黑了,几个人这次没有再熬夜聊天,因为明天要起早赶路去宋庄卖蘑菇。 第74章 卖蘑菇 五筐蘑菇,满满当当冒着尖儿,如同小山一般摆在那。随着市场上的人渐渐多起来,喧嚣声、吆喝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但五个人都是第一次摆摊做生意,人越多他们反而越紧张,庄妤的手心甚至不自觉地冒出了微微汗珠。 现在这个摊位是小黎帮忙申请的,就在她的洗发水摊位旁边,方便她照料沈梨几人。 理论上来说,叶宵他们作为临时人员只能在市场另一个区的固定区域摆摊,但是小黎跟市场管理人员的关系很不错,在她的软磨硬泡以及沈梨他们的蘑菇和坚果糖的猛烈攻势下,最终还是破例同意了。 从市场管理处出来,小黎的脸上挂着得意的微笑:“放心,我就说没问题吧!” 庄妤几个人纷纷发自内心的表示感谢,庄然跟在一边,却默不吭声。 “聚集区卖的蘑菇,平时都是什么价?”叶宵犹豫半天还是拉了拉小黎的衣角,附在耳边小声的问。 这可难到了小黎。 她皱了皱眉头,仔细回想了一下,说:“平时不太常见卖蘑菇的,因为这里没什么人进山,毕竟山里虫蛇野兽常出没,如果不是熟悉山里情况的,很容易发生意外。大部分人都是靠着聚集区提供的工作任务去换取柴米油盐等必要的生活物资,富余的东西大家才拿出来交换——比如夏天看到的种菜的那些人。不过跋山涉水的采蘑菇的,几乎没有。” 确实,为了口吃的冒着风险进山,确实是划不来。 没有参考价,也不了解聚集区的市场行情,对物价缺乏基本概念,这可让沈梨几人犯了难。 小黎挠挠头,继续说:“我看你们也没有带称,不如就以盆作为计量单位吧!暂定价格为200卡一小盆怎么样?可能是因为聚集区里物资储备丰富,最近很多资源的积分都降了,大家的‘收入’变相增多了,一两百卡应该还是消费得起的!” 小黎说着便从她的摊位拿出一个比脸大一些的小盆,又递给叶宵他们一些塑料袋。 “大部分来市场买东西的人都会自备购物袋,但是总归会有人没带,以防万一这些袋子你们拿去用。”不得不说,小黎是真的贴心,事无巨细帮忙筹划的非常周全。 沈梨按照小黎给的定价在心里粗略盘算了一下这几筐蘑菇的价格,如果顺利都卖掉的话,收入也很可观了。 沈梨刚想答应,叶宵却有更多的考虑:“不同品种的蘑菇,还是要定价不同,毕竟珍稀程度不一。我的建议是这些杂七杂八的蘑菇就100卡一盆,元菇200卡,榛蘑300,这一点点猴头菇和牛肝菌,500卡,毕竟它们产量很少味道又好营养价值也高。如果卖不出去我们再降价。你们觉得呢?” 叶宵的提议得到大家的一致赞同,小黎也觉得这样很妥当些。反正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先试试水再说。 第一次在集市上卖东西,就算是e人沈梨也有些张不开口。五个人守着摊位,脸上挂着紧张两个大字,手也都不自觉地摆弄着摊位上的蘑菇,看起来局促不安。 “蘑菇蘑菇!新鲜采摘来的蘑菇,快来看看呀!” 破冰行动还得是小黎来,她一边吆喝着一边招揽着走过路过的顾客,“大姐来买点蘑菇吗?100卡一盆,便宜的嘞~”她的声音清脆悦耳,热情之余又带着天然的感染力,瞬间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力。 路过的一个大姐停下脚步,她挨个筐挑挑拣拣的东看西看,最终成为了小摊的第一位顾客。 “您是第一位顾客,送您一块坚果糖。如果好吃的话,记得帮忙宣传宣传,多多捧场!”小黎随手拿出一块坚果糖塞到大姐的手里。得到了意外小礼物的大姐非常开心,笑嘻嘻的提着蘑菇走了。 有一就有二,很快,沈梨他们的摊位就围满了人。毕竟蘑菇对他们来说,也算便宜新鲜又不常见的食材。 午饭时间刚过不久,五筐蘑菇就已所剩无几。几人手脚麻利地收拾好摊位,一同来到中心区一个小广场。广场上,几棵高大的绿树伸展着繁茂的枝叶,投下一小片凉爽的树荫。他们在树荫下随意找了块空地就坐下休息。 大家纷纷将各自收到的卖蘑菇所得的钞票聚拢在一起,由叶宵负责清点。她手指灵活地翻动着钞票,嘴里小声数着数。不一会儿,总数便出来了,一共收入九万三千五百卡。五个人平均下来,每人有一万八千七百卡的收入。 小黎看着数钱的几人,她的目光在他们身上来回移动,脸上的笑容灿烂而真诚。 “好家伙,你们这一天的收入可比我三个月的营业额了。” 庄妤听到小黎的话,在心中默默粗略计算了一下,然后低声自语:“一瓶洗发水才150卡,那也就意味着,每个月至少要卖200多瓶?” “一个月要卖两三百瓶洗发水吗?”庄妤感到难以置信,她看向小黎,仿佛在寻求一个合理的解释。 小黎轻轻笑了笑,然后说:“那倒也不是,而按照现在小镇的人口来说,也不可能。洗发水只是我所卖品类的其中之一,现在最赚钱的是洗衣液和洗洁精。毕竟人不会每天都洗头发,但是每天都要洗碗呀!” “我观察了一下,好像整个聚集区就你一个人在卖这些?”叶宵问道。 小黎点点头,认真的向大家解释:“我是一路跟着聚集区的大部队从海边迁过来的,刚落地这里的时候还没这么多人,那时候我就在卖这个了。反正我妈在家也没事干嘛!她在家做,我就当个副业,工作闲暇之余能卖多少算多少。后来聚集区人多了这个副业的收入也多了,干脆就以这个为生了!当时也有人学着我做,不过我定价低,走的就是薄利多销的路线,他们在本来就没什么利润的情况下,想跟我抢市场,很难。” 众人听了小黎的一番话,都有些意外,没想到她的头脑如此清晰冷静,对市场策略的把控可以说相当精准。内心中对她的敬佩又多几分。 几个人聊着聊着话题便转向吃什么的问题。毕竟今天又赶路又摆摊,此时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 “走,去下个馆子!今天所有消费由沈姑娘买单!”沈梨振臂一呼,庄沫沫开心的也跟着拍起手来。 “可别,下馆子可太贵了。要不还是来我们家吃吧!”小黎虽然赚的多,但是性格节俭,她可从来舍不得这样挥霍。 “来了几次了,还没下过这儿的饭店呢!”沈梨有些不开心,嘴巴都嘟起来了。 叶宵双手抚着沈梨的肩膀,轻声劝慰道:“下次去吧,等秋天我过生日的时候再来?”她说罢还用手轻轻捏了捏沈梨的肩膀。 沈梨感受到叶宵似乎有什么不方便直言的隐晦,出于信任和默契,她二话不说点点头表示同意。 从来没去过饭馆吃饭的庄沫沫本以为可以吃一次哥哥姐姐口中的“饭店”,没想到最终又不去了,她表现的最为失落。叶宵又赶忙去安慰庄沫沫,表示今天可以给她做点她从没吃过的。 叶宵如同魔法一般的厨艺,庄沫沫肯定是信任的,她虽然对下不成馆子有些失望,但是依然乖巧的听从安排。 反正她现在能赚钱了,下次来再吃也不迟! 第75章 羊肉和藕 六个人兵分两路,小黎带着庄然和庄沫沫先行回家。沈梨、叶宵则要回到菜市场买些肉和菜,庄妤不好意思白吃,非要跟着一起去。 “你刚刚捏我干啥?为啥不能下馆子?”等小黎几人走远,沈梨终于忍不住问叶宵。 走在前面的叶宵停下脚步,转身面对沈梨,眼神中带着一丝愠怒:“你知道六个人去饭店吃一顿饭得多少钱吗?” 沈梨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 叶宵叹了口气,颇为无奈:“虽然我也不知道具体价格,但按肉价菜价还有限购的盐和蛋去想也不会便宜到哪去。咱俩今天虽然赚了点小钱,但是就凭你兜里那仨瓜俩枣,还想请六个人下馆子呢?把我的那份也搭上都不见得够!” 叶宵句句实话,说的沈梨的脸色微红。 庄妤见状,试图缓和气氛:“哪里好意思让沈梨姐花钱请客。如果是下馆子,大家肯定是aa。” 叶宵扭过脸看向庄妤:“问题就出在这,明明是她一个人的主意,最后却要大家一起兜底,哪有这样的事情?”她又看向沈梨数落起来:“而且,我且问你,小黎的妈妈不方便出门,咱们几个人下馆子去了,阿姨在家怎么办呢?” “我……”叶宵的每句话都像针一样刺在沈梨的心上,她想说些什么,却无话可辩,只能低下头,不再反驳。 庄妤也意识到自己无法为沈梨找补,沉默不语。 叶宵见沈梨垂头丧气,庄妤也像犯错的孩子,意识到自己言语可能太重了,她语气柔和下来:“没有要责怪你的意思,只是下次不要这么冲动。而且,咱要买的东西还排着队呢。柴米油盐就不说了,你心心念念的浴盆,还有手推车,哪个不要钱呢?” 一提到浴盆,沈梨才想起来自己早忘了这么回事。夏天在河边洗澡确实凉爽又方便,但随着秋天的临近,她可不想再蹲在那个浅浅的洗衣盆里,像只鹌鹑一样撩水拿毛巾擦擦敷衍了事了。 回去得问问小黎哪有卖浴盆的!沈梨想。 说话间就走到了菜市场,已经过了午饭的时间,这里几乎已经没什么顾客。热闹散去,留下的是一片寂静和午后的慵懒。摊贩们要么躺在躺椅上睡觉,要么三三两两凑在一起聊天说话。 沈梨几人从蔬菜摊子开始逛过去,她们的目光在琳琅满目的蔬菜摊上逡巡,手指在预算和欲望之间做着微妙的平衡。 “大妹子,来看看这莲藕吧!刚从泥里挖出来的头茬,新鲜得很!”一个粗犷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带着北方人特有的直爽。 沈梨和叶宵抬头望去,只见一个身材魁梧的摊主站在摊位后,他的脸上挂着朴实的笑容,手中挥舞着一截带着泥土的莲藕。 现在吃莲藕似乎早了些,印象里秋季的莲藕是最好吃的,不过这里是北方,连莲藕都很少见的地方,叶宵也说不准在这个农作物一年一熟的地方,到底几月份吃莲藕最合适。 或许,这里根本不吃莲藕? 沈梨和叶宵走近了些,摊主的眼神里透露出一丝期待。他的摊位藏在市场的角落里,不似前排那些摊位那般热闹,但他的莲藕却显得格外诱人。 “这莲藕...”叶宵的话还没说完,摊主就抢着说:“这可是好东西,别看它还带着泥,这可是最新鲜的,炖汤炒菜都好吃。在北方可不常见到这玩意儿。” 叶宵轻轻拿起一截莲藕,用手指甲刮去表面的泥土,露出了里面洁白的藕肉。她记得小时候每到秋天,餐桌上每日都离不开莲藕做的菜。桂花糖藕,炸藕夹,凉拌藕片,排骨莲藕汤……那些都是她记忆中的味道。 “怎么卖?”叶宵问道,语气里努力掩盖着自己的渴望。 “这一截,800卡。”摊主比划着手中的莲藕。 沈梨和叶宵对视一眼,对比平常的蔬菜来说,800卡是天价,但她们知道这个价格对于稀有的莲藕来说并不算高。 “便宜点我就买一截。”叶宵其实不擅长讨价还价,她努力学着记忆里妈妈买菜的样子和语气。 摊主的眉头微微皱起,他指着莲藕说:“这玩意可稀罕啦!800已经是看在下午没什么人的情况,打了折扣的。早上我卖1200也有人抢着买~” “大叔,你就再便宜点嘛。反正现在除了我们也没人来买菜啦!便宜点卖给我们,大家都能早点回家。”庄妤用她甜美的声音,撒娇一般的说出来,攻击力十足。 大哥难以抵挡这种“糖衣炮弹”,他的态度明显松动,只是仍有些为难,他微微犹豫了下,然后从后面的篓子里掏出两个莲蓬,“好吧,好吧,送你们两个莲蓬,这总行了吧。藕的价格真的不能再低了。” “我们三个人,送两个莲蓬,让我们怎么分呀?”庄妤撅起小嘴,做出一副委屈的模样看着卖莲藕的大叔。 摊主无奈地笑了笑,又从篓子里拿出一个莲蓬,一起放在叶宵面前,“好吧,三个莲蓬,这下总行了吧。” 叶宵微笑着点了点头,精心挑选了一根最粗壮的莲藕,递给摊主800卡币,“谢谢大叔。” “谢谢大叔!”庄妤也甜甜地补充道。 “姐姐,买点羊肉吗?”一个微弱而带着祈求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庄妤顺着声音望去,发现在市场的一个角落里,一个小男孩孤零零地守着他的羊肉摊。 他看起来只十岁出头,瘦小的身影在市场的角落里显得格外孤单。 “姐姐,买点羊肉吗?”小男孩的声音再次响起,这一次更加迫切。 庄妤的心被这声音触动,她轻声对沈梨和叶宵说:“他看起来好可怜。” 沈梨和叶宵的目光也随之转向了小男孩,还有他面前的那一块比巴掌大一些的羊肉,以及散落在旁的羊骨。 小男孩站起身,他的身形显得更加瘦弱:“昨天宰的,便宜卖,这块只要2000卡。” 现在并不是宰羊的好时节,叶宵用食指轻轻触碰着这一块红彤彤的肉,仔细观察着。 这么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孩,是从哪弄来的肉? 叶宵的眉头微微皱起,她警惕地问:“你家大人呢?” “死了。”小孩子垂下头,小小声说。 庄妤的心瞬间软了,她下意识地想要掏出钱来,却被沈梨从身后轻轻拉住了衣襟。 气氛突然变得有些尴尬,直到一个瘦老头的声音打破了沉默:“你们要是需要,不如就买点吧,全当做好事积积德!”他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沧桑,“这孩子市场里的人都认识,她们姐弟俩本来是给聚集区放羊讨生活的,偶尔也采点野菜抓点野味什么的拿到市场卖,听说前段时间他姐姐进山被蛇咬死了,以后就剩他一个咯!唉,造孽……” 小男孩的脸上闪过一丝痛苦,他别过脸去,不想让人看到他的泪水。 “那这羊……”沈梨刚一开口,男孩便明白了沈梨的误会。 “是我跟姐姐养的羊,就这一只,我想让姐姐死之前能吃上点好的才宰的!不过她也没吃着,放着也是要坏掉的,只好拿出来卖了……”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小小年纪竟然有种认命的感觉。 叶宵的心被深深触动,沈梨也想起了自己失去父母的日子,庄妤更是忍不住直接掏出了钱。 这次沈梨没有阻拦她。 “就要这一块肉吧!”庄妤递过去2000卡,然后又多给了1000,从那堆羊骨里随便捡了一小块腿骨。 小男孩愣了一下,他从兜里翻出几张皱巴巴的卡币塞回庄妤手里:“这骨头不值1000卡,多的给你!” 庄妤刚要说话,沈梨却拦住了她,小声在她耳边说:“一块腿骨熬个汤就够了,这几块都买回去也吃不完。这种事每天发生,你可别圣母心泛滥太上头!” “俺是卖肉的,不是卖可怜的,天热你吃不完坏了也是浪费,俺不卖你。” 看起来,小男孩听到了沈梨对庄妤说的话。 意识到自己可能无意中伤害了小男孩的自尊心,庄妤有一些懊悔,沈梨也有些尴尬。 付完钱提上肉,正准备离开,庄妤突然摸到兜里还有两块坚果糖,她扭头回到摊子,从兜里掏出坚果糖轻轻放在摊位上,小小声说了句:“别伤心了。” 沈梨回头看过去,正好对上男孩闪着泪花惊讶的目光。 第76章 羊肉垫卷子 “这羊肉,怎么吃呢?”庄妤手里提着刚买的羊肉,一边走一边犯愁。她对烹饪一窍不通,只能向叶宵投去求助的目光。 叶宵端详着那块新鲜的羊肉,沉思了片刻:“我们去调料店瞧瞧,若是能寻到些香料,今天就来做羊肉垫卷子。” “羊肉垫卷子是什么?好吃吗?”庄妤一听这新奇的菜名,好奇心被勾了起来。 “那是西北的家常菜,小时候和父母吃过,如今只能凭记忆尝试复刻了。”叶宵回忆道。 羊肉垫卷子里的羊肉,用的是大众熟知的家常焖煮的做法。除了葱姜蒜、盐、糖以外,还需要酱油提鲜,花椒去膻,料酒去腥。 盐糖酱油葱姜蒜之类的,小黎家是有的,唯独少了花椒。 三人一同来到调料区。 花椒树、麻椒树都是喜欢温暖的植物,因此在这个一年中有半年都低温的地方,若非室内人工培育,难以生长。 相比葱姜蒜,花椒大料这些调料并不是必需品,如果不是烹饪时追求更好的味道,其实没有也罢,毕竟大家现在也仅仅是处于刚解决温饱的状态。 这就意味着花椒、麻椒等调料可能不那么常见。叶宵抱着碰碰运气的态度,竟然还真买到了。只是价格略贵。但是她并没有犹豫,还是买了一小包。 羊肉垫卷子里的卷子,是一种用小麦面粉制成的面食,需要跟羊肉同锅闷煮。叶宵带着沈梨和庄妤又到卖粮食的区域去买面粉。 末世以前的面粉,分类很细,高筋、中筋、低筋等等,但是到现在,大家已经没有这么讲究。粮食摊位前,各种五谷杂粮几乎都有,但面粉,也就只有这一袋子白面矗立在那,磨得粗糙,也并不是记忆里如雪一般,而是灰白色的。 但即便是这样粗加工的面粉,沈梨和叶宵这些年也是很难吃到一顿。 等秋天收了自己家种的麦子,一定要一口气吃六个馒头!沈梨看着眼前的面粉,浮想联翩。 大概是因为快到秋收的季节了,新粮一旦上市,这些陈粮便没人光顾了,因此现在的粮价比之前低了很多。叶宵索性买了两斤白面,两斤大米,一斤小米,还有五斤玉米糁子。 玉米还是占大头,毕竟它便宜又管饱。就是比较容易饿。 面粉买到手,加上之前买的莲藕、羊肉,沈梨、叶宵和庄妤的身上便都多了些重量。 她们沿着熟悉的小路,轻车熟路地来到小黎家。 刚走到大门外,就听到庄沫沫那清脆欢快的声音,她不知在跟小黎妈妈说些什么,逗的小黎妈妈开怀大笑,笑得眼睛都眯成了缝。 庄然在院子里,身姿矫健地挥舞着斧头劈柴。每一下落下,斧头都精准地嵌入木柴中,发出清脆而有力的“咔嚓”声,木屑飞溅在他脚边。 小黎搬了个小板凳,静静地坐在他旁边,她在挑拣一些药材,时不时跟庄然低语几句。庄然听了,嘴角微微上扬,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 见叶宵几人回来,小黎像是被按了弹簧一样,立刻从板凳上弹起,快步迎上去,伸手接过她们手里沉甸甸的肉菜袋子。 “羊肉?!”小黎的眼睛瞬间瞪得大大的,声音里满是惊讶,她微微歪着头,仔细打量着袋子里的羊肉。 “市场上一个小男孩卖的,就这么一块了,我想着买了肉他好早点回家,没想到市场的人告诉我们,他家人都去世了,就只剩他一个。真是可怜!”庄妤一边说着,眉头紧紧地皱在一起,眼神里满是同情与惋惜,轻轻地叹了口气。 “你们说的小男孩我知道,黑黑瘦瘦的,十岁出头的样子,就是他偶尔采点野菜挖点蘑菇什么的会拿到市场上售卖!”小黎缓缓走近,眼神温柔如水,她轻轻拍了拍庄妤的肩膀,轻声安慰道:“别难过了,这世道就是这样。幸存下来的人都有不幸的过往。不过,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庄妤只是默默地点点头,嘴唇微微抿着,看起来仍然比较感伤。 叶宵倒不管这些,她提着羊肉走进厨房,系上围裙就开始忙碌。 她将羊肉放在案板上,拿起菜刀“当当当”地将羊肉切成大小均匀的大块。切好的羊肉被放入冷水中浸泡,冷水缓缓地没过羊肉,渐渐地,一丝丝血水从羊肉中渗出,在水中晕染开来。 趁着泡羊肉这个时间,叶宵转身走向面粉袋。 她舀出适量的面粉倒入盆中,随后拿起暖水瓶,先倒入杯子试了试温度,确认温度适宜后,向面盆中缓缓地倒入温水。 她的手伸进面粉里,开始轻柔地搅拌,面粉在她的指尖逐渐变成絮状。 随着她双手用力在盆里反复地揉面,面团在她的揉搓下逐渐变得光滑而有韧性,发出轻微的“滋滋”声。 将面团揉成面饼状后,她拿起那根又粗又长、油光发亮的擀面杖,用力地擀着面皮,面皮在擀面杖下逐渐变大延展开来。 在擀好的面皮上,叶宵均匀地抹上油,厨房多了些生油的味道。随后,她抓了一把葱花洒在上面,再撒上些许盐粒。 她从一边开始,慢慢地、小心翼翼地将面皮向内卷成棒状,然后拿起菜刀,“咔咔”几下,将其切成寸段,整整齐齐地摆在案板上,像是等待检阅的士兵,只等一会跟羊肉一起下锅。 “帮我烧点水!”叶宵忙不过来,便求助“外援”。 在外面洗莲藕的小黎忙放下手里的莲藕跑进屋。她点燃另一口锅,向里面添了几瓢井水。 叶宵将羊肉从水中捞出,放在水盆里清洗,几遍之后,羊肉被洗的干干净净,没有一点异味和血水。 她蹲下身子,熟练地用打火机点着灶膛里的柴火。 在炒锅里倒入食用油,随着温度的升高,油锅里开始冒起密集的小泡泡,像是一群欢快的小精灵在跳舞,不一会儿又消散了。 叶宵趁此时迅速将羊肉倒入锅中,“刺啦”一声,羊肉与热油碰撞,瞬间发出爆炒的声响。 她紧接着将鲜姜片、葱段、蒜片、干椒放入锅中,用铲子快速地翻炒着,羊肉在锅中上下翻腾,水分也在翻炒中逐渐略收干。 等到羊肉原本粉嫩的色泽逐渐变得微微泛白,纹理也更加清晰地显现出来,叶宵往锅里倒入开水。开水“咕噜咕噜”地涌入锅中,瞬间没过了羊肉,升腾起的白色水汽氤氲在厨房上空,带着丝丝缕缕羊肉的鲜香。 此时放入花椒、料酒,花椒在滚沸的汤中上下翻腾,料酒入锅瞬间散发出一阵浓郁而独特的香气,那气味中混合着些许辛辣与醇厚。 盖好锅盖焖煮一会,静静等待时间的魔法。 羊肉煮成七成熟时,颜色已经近乎全白,叶宵用筷子轻轻戳一下,能感觉到羊肉开始有了一定的紧实度,但还带着些许弹性,内部的血水已基本不见,只在切口处微微泛着一丝淡淡的粉红色。 她向锅里加入食盐、酱油、味精,食盐颗粒迅速在汤中溶解,酱油让汤汁的颜色变得更加浓郁诱人,随着搅拌,香味愈发醇厚。 叶宵又盖上锅盖,调整了一下火候,防止火大收汤炖干了。 跟几个姑娘聊了会闲话的时间,羊肉的表面就变得更加紧实。 叶宵透过蒸汽凑近了查看,羊肉纹理间的缝隙也似乎更小了些,用筷子戳进去时,能明显感觉到阻力增大,她将筷子拔出,羊肉的表面只留下一个浅浅的痕迹,看起来已经九分熟了。 叶宵将上面做成的寸段面卷,放入炖羊肉的肉汤中,面卷一入锅,就被翻滚的肉汤迅速包裹,开始贪婪地吸收着羊肉的鲜美汤汁。 “以煮为主、以闷为辅”是这道羊肉垫卷子的烹饪秘诀。锅中开始发出轻微的“咕嘟咕嘟”声,仿佛是一场美妙的交响乐。 面卷在锅中逐渐变得饱满而富有弹性,羊肉的香味也丝丝缕缕地钻进面卷的每一个缝隙。大概焖20分钟后,面卷熟了,羊肉也炖煮得酥软入味,两者完美融合,她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用小盆将这肉面一体的菜肴盛出锅。 第77章 土豆青椒烧蘑菇 羊肉垫卷子一端上桌,那腾腾的热气裹挟着诱人的香气瞬间弥漫在整个房间。 面卷乖巧地卧在鲜嫩的羊肉之间,仿佛是被精心呵护的珍宝。 庄然夹起一个面卷放入口中,轻轻一咬,首先感受到的是面卷那恰到好处的劲道,牙齿微微用力,面卷便在口中散开,同时,一股浓郁醇厚的汤汁如决堤的洪水般瞬间在味蕾上炸开。 那汤汁既有羊肉本身的鲜美,又融合了各种调料的独特风味,咸香适宜,浓郁的味道在口腔中层层递进,仿佛是一场舌尖上的华丽舞蹈。 沈梨夹了一块羊肉品尝。经过长时间炖煮的羊肉冒着油光,瘦的部分纹理清晰,丝丝分明,放入口中咀嚼,却丝毫不觉干涩柴硬,反而鲜嫩多汁,每一丝纤维都饱含着炖煮的精华。肥的地方则如凝脂般入口即化,在舌尖上留下一抹细腻的滑腻感,却又一点也不觉得油腻。 而且,得益于叶宵的精心处理与巧妙烹煮,这锅羊肉没有一丝一毫令人不悦的膻腥味,只有纯粹而浓郁的羊肉香在舌尖上肆意散开,仿佛是在味蕾上演奏的一曲悠扬乐章,让每一个品尝的人都沉浸其中,不由自主地发出满足的赞叹。 大家围坐在餐桌旁,大快朵颐,筷子与碗盘的轻响伴随着他们的赞叹声此起彼伏。 “要我说,有叶宵这样的厨艺,还下什么馆子呀?依我看,叶宵才应该在宋庄开个饭馆子。”小黎一边吃着,一边打趣的说道 “欸?你别说,还真的可行……”庄妤也赞同地频频点头。 叶宵被夸的有些不好意思:“做点家常菜还行,但跟专业的比还是差远了。” “现在这世道哪里还有专业厨子了?凤毛麟角!你这手艺很可以了!”沈梨也投了赞成票。 开饭馆什么的当然也只是几人口嗨说说罢了,叶宵笑笑并没有放在心上。 怕肉吃多了太香腻,叶宵又做了一道凉拌藕片。 莲藕去皮后切薄片,过一遍凉水,冲一下莲藕上的淀粉,然后开水下锅进行焯水。焯水时间绝不能长,1分钟足矣,时间一到便迅速用漏勺捞出,不然藕片的脆爽口感就难以保证。 出锅后的藕片要马上放到冷水里冰一下,这个步骤有助于保持藕片的脆度。冰镇后的藕片被捞出,控干水分,准备下一步的调味。 辣椒、蒜瓣切成碎末,加入到藕片里,再加入大半勺盐,3勺糖,4勺醋,生抽,搅拌均匀。凉拌藕片的秘诀是糖和醋的比例,糖不仅能中和醋的酸味,还能带出藕片的清甜;而醋则能提升藕片的鲜味,使其更加爽口。只要这个比例拿捏的好,不需要很多的调料也会很好吃。 几人吃多了羊肉,此时来一口凉拌藕片,真的是爽脆解腻又开胃。 另一道菜是土豆青椒烧蘑菇。 “这青椒是菜市场的徐娘娘送的,听说是什么……什么……连云港辣椒,神秘兮兮的就给了我几颗,她说多好吃多精贵的,我和我妈都吃不得辣,一直没尝。”小黎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挠了挠头,脸上带着些许无奈又有点哭笑不得的神情。那几颗辣椒就搁在厨房的角落里好些天了,她还真没怎么在意过。 小黎这一句“连云港辣椒”刚落音,屋子里除了庄沫沫以外的其他人先是一愣,随即都忍不住哄堂大笑起来。沈梨直接笑得趴在了桌上,肩膀一耸一耸的,手里还拿着的筷子都差点掉到地上,旁边的人也是笑得前仰后合。 “你们在笑什么啊?”庄沫沫一脸茫然地看着大家,很是疑惑。她长在末世后,对于大家此刻的笑点,是完全摸不着头脑。 “我们在笑小黎说的‘连云港辣椒’。”沈梨好不容易止住了笑,坐直身子,可嘴角还是忍不住往上翘着,“啊呸,什么连云港辣椒,那是樟树港辣椒!” 此话一出,小黎先是一怔,随即也跟着大笑了起来,她一边笑一边用手轻轻拍着桌子:“哎哟,那徐娘娘说的也不知道是四川话还是重庆话还是哪里的方言,语速飞快的,我哪里记得住嘛!” 她的笑声在屋子里回荡着,和着其他人的笑声,让这小小的空间里充满了欢快的气息。 “樟树港辣椒有什么不同吗?”庄沫沫转头看向坐在她旁边的叶宵。 “一种很短小的辣椒,湖南的特产。据说辣椒味很浓很香,而且味纯不涩,清炒时皮肉不分离,清脆柔软。末世前要卖到几百块一斤呢!人称‘辣椒中的爱马仕’。”叶宵一本正经地说着,就像是一本行走的百科全书。她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着辣椒的长短大小,试图让自己的解释更清晰一些。 “爱马仕又是什么?”庄沫沫更懵了。 “就是一个很贵的奢侈品牌。”庄妤也耐心地解释给庄沫沫听。 庄沫沫还是不懂,这些词汇对她来说,实在是太陌生了,就像是来自另一个遥远世界的东西。但是她没有刨根问底地继续追问。 庄沫沫的目光再次落在眼前的这一盘土豆青椒烧蘑菇上。白底兰花的浅盘子里,土豆片泛着金黄的色泽,青椒依旧翠绿鲜亮,蘑菇油亮亮的看起来十分爽滑可口。庄沫沫特意挑了一块辣椒,放在眼前仔细端详了一下,比量着叶宵刚刚说的特点,然后轻轻咬了一口。 辣椒的表皮脆生生的,随着咀嚼的深入,发出轻微的“嘎吱嘎吱”声,内部的肉质部分展现出一种紧实而有微微韧性的口感,仿佛在舌尖上跳起了一支小小的舞蹈。辣椒的辣在口腔瞬间释放,那股热辣的感觉就像是一团小火苗“噌”地一下在嘴里点燃了,热度也随之迅速蔓延开来,沿着舌尖、牙龈,一路冲向喉咙。 庄沫沫“丝哈”着倒吸一口凉气,嘴巴张得大大的,眼睛也跟着眯了起来,脸上的五官都因为这突如其来的辣而挤在了一起。口中的辣也在短暂的尖锐之后,渐渐转化为一种醇厚而持久的热辣后劲,从舌尖缓缓扩散至整个口腔,直至喉咙深处。 那股热辣的感觉就像是一条小火龙在身体里蜿蜒游走。 “好辣!”庄沫沫皱着眉头挤出两个字,然后猛地站起身来,椅子在地上发出“嘎吱”一声响,她顾不上这些,直奔院子的水井找水去了。 “吨吨吨”的喝水声响起。她一口气喝下一大杯水,半天才缓过劲来,用手抹了抹嘴角的水渍,长舒了一口气:“太辣了。” 屋子里几个人被庄沫沫的反应逗笑了。 叶宵也好奇地尝了一口,无辣不欢的她倒是没有像庄沫沫一样:“感觉像是贵州的满天星。不过我也没吃过樟树港辣椒,不好说。” “嗨呀,管它是什么港什么星的,反正就是辣椒嘛!我尝尝怎么个事儿?”沈梨兴致勃勃地提起筷子,连蘑菇带土豆辣椒的夹了一筷子,那动作干脆利落。土豆经过油煎后带着一股焦香,那香气在咬下去的瞬间更加浓郁地散发出来;青椒爽脆香辣混着蘑菇的鲜味,略有弹性的口感让沈梨脸上露出了十分享受的表情,她嘴里不停地念叨着:“这个菜好吃!你们快尝尝!” 其他人看到沈梨这样极力推荐,也纷纷动筷尝了起来。一时间,餐桌上响起了一片碗筷碰撞的清脆声响,夹杂着大家的欢声笑语,这一顿饭吃得格外热闹。 吃到八分饱,小黎端出一海碗汤来。是用老黄瓜和羊骨熬的,淡淡的乳黄色中泛着亮亮的油星,咸香适口,老黄瓜的味道一点也不老,反倒是非常清新鲜甜。让人难以想象到竟然是用那根褐色的粗壮的笨黄瓜烹饪而成的。 吃饱喝足,小黎带着庄沫沫去后街的一个废弃院子里摘回了一小篮子红彤彤的、像小灯笼一样的小果子。 她管这个叫灯笼果。 “吃起来脆脆的,酸甜的。像是迷你小苹果一样。一棵树上都缀满了,像挂着无数个小灯笼一样,可好看了!”小黎在院子里打了一盆井水,洗干净灯笼果,给每个人分了几个。 “这个果子,如果加上糖,上锅蒸了,再用罐头瓶子连汤带果的封起来,冬天吃肯定很不错。”叶宵倒是想到了新吃法。 “那不就是水果罐头?”小黎听叶宵这么说也来了兴致,“赶明儿我多摘点做了试试。” 大家说说笑笑,时间就到了晚上,照例是在聚集区住了一晚,第二天起早才回去。 回到庄家,时间已经是中午,叶宵几人短暂吃饭休息。 上次采的蘑菇一点没留全卖掉了,庄然和叶宵商量着再回山上采一批,这次就不打算卖掉了,他们要晒干了留着冬天吃。对于采蘑菇这事,庄沫沫和庄妤的积极性非常高。所以几人只是短暂的吃饭歇脚,便马不停蹄地又向山上出发了。 第78章 面疙瘩汤 有了上次采蘑菇的经验,这次几个人一进山,就如同熟练的猎手一般,迅速且有条不紊地开始了寻宝之旅。 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叶,在地上洒下一片片金色的光斑,斑驳地照在长满青苔的树干上。他们穿梭在这如画的树林间,目光如炬,扫视着每一处可能生长蘑菇的地方,脚步轻快敏捷,仿佛与山林融为了一体,效率明显比上次高了许多。 进山不过两次,庄沫沫就像发现了世外桃源一般,深深地爱上了这里。 村子里的生活对她来说,实在是平淡无奇。那里没有宋庄那种热热闹闹、人来人往的烟火气息,也没有山上这般物产丰富、处处藏着惊喜的丰饶景象。相较之下就像一杯寡淡的白开水。 “我们要不然也搬山上来吧?”庄沫沫眨巴着她那双大眼睛,满是期待地对庄然说。 她一边说着,一边微微歪着头,手不自觉地抠着背篓的肩带。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扎成两个俏皮的麻花辫垂在胸前,圆圆的脸蛋在阳光的映照下泛着淡淡的红晕,穿着的淡粉色t恤袖子和背带裤上沾了一些泥土和草屑,那是在山林中穿梭时留下的痕迹。 “那你得会建房子,不然咱住哪?”庄然停下手中采摘蘑菇的动作,直起身子,看着庄沫沫,一本正经地说道。 庄沫沫一听,心像是被一盆冷水浇灭了刚刚燃起的热情。原本闪烁着光芒的眼神逐渐黯淡了下来,脸上的笑容也如退潮般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失望。 她不由自主地撅起了嘴,粉嫩的嘴唇嘟得高高的,好像能挂上一瓶酱油。 沈梨在一旁笑嘻嘻地看着庄沫沫这副模样,觉得可爱极了。她忍不住逗趣地说:“哎呀,上次就跟你说了嘛,让你不要姓庄了,跟我姓沈,西厢房给你住呀!”她说着,还故意挑了挑眉毛,戏谑味道十足。 庄沫沫一听,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小脸涨得像熟透的苹果,随手就从脚边摸了一把软乎乎的蘑菇,也没细看是什么,就朝着沈梨丢了过去,嘴里还嚷着:“去你的!我才不要!” 那蘑菇在空中划过一道小小的弧线,带着庄沫沫的些许怒气,直直地飞向沈梨。 沈梨眼疾手快,身子微微一侧,轻松地就接住了庄沫沫丢过来的蘑菇。她定睛一看,竟是一大坨松菇,黄黄的,表面摸上去有种粘糊糊的感觉,俗称黏团子,是一种肉厚味美、营养丰富的蘑菇。 沈梨顿时乐开了花,脸上洋溢着得意的笑容,炫耀地将这团蘑菇拿在手里摇晃示意,嘴里还大声说道:“哎呀,这么一大团,谢咯!” 庄沫沫见她这般模样,更是气上加气,二话不说就追了过去要打她。两个姑娘就这样在森林里你追我赶,嬉笑打闹了起来。 周围的鸟儿被这动静惊起,扑棱棱地飞离枝头,在空中盘旋了几圈后,又落在不远处的树上,叽叽喳喳地叫着,似乎在好奇地观望着这两个姑娘的嬉戏。 回去的路上,叶宵几人特意绕了个远路去采紫苏叶子。紫苏的生活习性比较特别,白天嫩晚上硬,要在中午前采摘是最好的。 沈梨抬头看看日头,阳光明媚但并不刺眼,现在应该还不算晚。 现在正是紫苏味道浓郁的时候,如果是入药,那大概要再等一个月左右。 紫苏有很多种吃法。可以拌凉,可以腌制做酱,可以跟肉类一起烹饪,但是叶宵最喜欢的还是祖母做的紫苏叶粘豆包。 她想起祖母做的白胖胖的糯米豆包,软糯劲道,下面包着紫苏叶子散着特别的香气又不粘锅,咬一口下去,豆沙馅甜甜的,糯米粘牙直拉丝,真的让人回味无穷。 可惜没有糯米,不然她也可以做一点。叶宵遗憾地想,她那长长的睫毛微微下垂,遮住了眼中一闪而过的失落。 采完紫苏,几人回了小屋。 又是收获满满的一天。有了上次的经验,现在他们知道要先清理和晒干蘑菇,于是也不多磨蹭,大家自发地各自忙了起来。 “来都来了,要不多住几天吧!趁着还没收地,明天去捞几网鱼,做点腌鱼带回去。” “好哇好哇!”不等庄妤和庄然表态,庄沫沫先满口答应了。 庄然无奈地笑了笑:“这丫头……” “自从去年吃到你们的熏鱼,她可是念叨了很久呢!想来被馋了一年吧?”庄妤也掩着笑说道。 被哥哥姐姐这样打趣,庄沫沫也不好意思了,赶紧上去捂住庄妤的嘴,不让她再说下去。 “不碍事,喜欢吃这次咱们多做点,卖蘑菇的钱买了很多盐,就是想腌点鱼和咸菜什么的。” 午饭叶宵准备做蘑菇疙瘩汤。 叶宵将面粉放入大碗,用勺子舀水慢慢加入,同时快速搅拌。不一会儿,面粉变成了细小的絮状。 另一边,黏团子蘑菇和新鲜采摘的紫苏叶已经被沈梨洗摘干净。叶宵将它们切得细碎。 随后,她在热锅中倒入适量的油,待油微微冒烟,便将切好的蘑菇和紫苏叶放入锅中,快速炒熟。 当每一块蘑菇粒和紫苏叶都被炒得软趴趴的,沈梨加入了酱油,浓郁的酱色迅速融入食材中,再放入两大勺番茄酱,锅中的颜色就变得更加鲜艳诱人。 各种食材和调料在热锅里炒出香味后,她往锅里加入适量的水。 叶宵向灶膛里又添了一口碎柴火,火焰燃得更旺了。在大火的加持下,锅里的水很快就烧开了,翻滚着白色的水花,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仿佛在演奏着一曲欢快的乐章。 叶宵端起装有面疙瘩的碗,将那些细小的面絮慢慢倒进锅里。随着面疙瘩的加入,锅里的汤汁变得浓稠起来。叶宵用勺子轻轻搅拌着,防止面疙瘩粘连在一起。 稍煮片刻后,她加入两小勺盐调味,盐粒在锅中迅速溶解,均匀地分布在每一处。 就这样,一锅香气扑鼻的蘑菇疙瘩汤就做好了。 五个人每人手里都抱着一个斗笠口大碗,碗里是热气腾腾的西红柿蘑菇面疙瘩汤。 庄妤和叶宵坐在桌子前用勺子舀着慢慢吹凉了喝,庄妤轻轻吹着汤,热气在她面前散开,如同蒙上了一层薄纱。 沈梨和庄然坐在院子里的木墩子上,一边聊天一边吸溜着。沈梨喝得津津有味,嘴里不时发出满足的赞叹声。庄然吃完一碗又去盛了大半碗。 而庄沫沫正在研究沈梨找铁匠打造的手摇式粉碎机。她那灵动的眼睛紧紧盯着机器,手不停地摆弄着。她的面疙瘩汤被放在厨房的台子上。 “太烫了,晾一晾,晚点再喝。” 第79章 捕鱼 捕鱼这种事,庄家三兄妹都不擅长。 庄沫沫一大早就跟在沈梨屁股后面转来转去,看起来颇为兴奋。 “你个旱鸭子,在岸边看看就得了,千万不要下水去,很危险的!” 庄妤不放心地嘱咐了一早上。 渔网是前一天晚上就检查修补好的,一早吃完饭,沈梨几人就直接出发去河边了。 这次沈梨带大家去了另一片河湾,虽然路途远些,但是那边的鱼更多些。最重要的是,离河岸边不远处的林子里,有一片长得密集且茂盛的蓝莓丛。 果干去年秋天沈梨和叶宵采了一些,回去装在透明的密封罐子里,一整个冬天无论是做小零食吃还是用来煮粥、做小点心,口感都还不错,不仅可以解决秋冬季节维生素的缺乏问题,更重要的是晒成果干后口味不错。 毕竟到了冬天,能吃到的食物种类太有限了。 暑热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消退了,秋意已悄然染上了大地的每一寸角落,山里早晚的空气中甚至带着一丝凉意。 沈梨几人踏着清晨的露水,沿着蜿蜒的山间小路向河边进发。小路两旁的草丛里,露珠在草叶上滚动,折射出五彩的光芒,偶尔有几只早起的蚂蚱被他们的脚步声惊起,“簌簌” 地跳向一旁。 沈梨选择了一处水流较为平缓的地方,河岸两边长满了茂密的水草,随着水流轻轻摇曳,仿佛在翩翩起舞。阳光洒在河面上,波光粼粼,像是无数细碎的金子在闪耀。 这里是她和叶宵夏天采野菜时发现的捕鱼点,现在河水变得凉爽,正是鱼儿活跃的时候。 远处的山峦倒映在水中,初秋的天蓝的纯粹,像是蓝墨水被打翻在天空。 沈梨在岸边坐了一会歇了歇,便深吸一口气,慢慢向河水深处走去,心里既有些忐忑又满是期待。 忐忑的是这河底的石头实在太滑了,稍有不慎就可能摔倒,弄湿全身不说,还可能受伤;期待的是,这片河湾向来鱼多,要是能多捕些鱼回去,大家今晚就能美餐一顿了。 她小心翼翼地走着,每一步都仿佛踩在自己的心跳上,当河水没过腰际,那凉凉的触感让她不禁打了个寒颤。 到底不是盛夏了啊!沈梨心里感慨道。但一想到满院子晒干熏鱼的场景,她又兴奋起来。 河水凉凉的,没几步就没过了她的腰,她能清晰地感觉到水流轻轻拂过肌肤的那种触感。 她叉开腿站稳,双手紧攥渔网边缘,身子后仰蓄力,随后猛地发力,将渔网撒向河中央。 渔网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伴随着“哗”的一声脆响,落入水中,溅起了一片小小的水花,那水花溅起的声音在这寂静的河边显得格外清脆。 庄沫沫在岸边看到这一幕,兴奋得小脸通红,急忙跑过去,用早就准备好的石头、木杆等帮忙固定渔网,确保它在水中保持适当的张力。 “好了,沫沫,你往后退退。”沈梨扯着嗓子朝庄沫沫喊,声音在宽阔的河面上飘得老远,带着一种别样的空旷感。喊完,她就深吸一口气,使劲儿搅动河水。 她的两只手在水里划得跟风车似的,快速地搅动着,搅得河水起了一圈一圈的涟漪,那涟漪荡漾开来,发出轻轻的哗啦哗啦声。鱼儿们受了惊,到处乱窜,它们的尾巴甩得水花四溅,时不时还能听到鱼儿在水中穿梭的簌簌声。 沈梨瞅准机会,赶紧收网,两只手死死拽着渔网,手臂上的青筋都隐隐暴起,用力往岸边拉,渔网在水里拉出一道道水波,最后在岸边收紧了。 沈梨明显感受到了渔网里沉甸甸的重量,心里暗喜:这一网下去,看起来起了不少的鱼。 而在河岸边的林子里,庄妤和叶宵正挎着小篮子在采蓝莓。 林子里静悄悄的,空气中弥漫着草木香气,混合着蓝莓果实的甜香,令人心旷神怡。灌木丛中,蓝莓果实累累,一颗颗深蓝色的果实隐藏在翠绿的叶子间,宛如镶嵌在绿宝石中的蓝宝石。 叶宵跟庄妤一边说笑聊着天,手里的动作却不减慢。熟透的蓝莓果子小小软软的,轻轻一捏,里面的汁液就会溢出来红色的汁液出来,甜甜的。 “我以前一直以为蓝莓是酸的,不理解这么难吃的东西怎么还卖那么贵,没想到熟透的蓝莓竟是甜的,而且漫山遍野到处都是。”庄妤摘了一颗,用袖子一擦便吃了起来。 “因为蓝莓熟了以后很怕磕碰,外力一碰就烂成泥了,所以大部分时候买到的蓝莓都是不完全熟透的。”叶宵解释道,“以前我还没吃过蓝莓呢!我一直以为这玩意国内没有,是纯进口的外来货。没想到这里遍地都是。” “怪不得你给篮子里都铺上了一层防止果实挤压的棉垫!”庄妤拿到篮子的时候就看到了垫在下面的棉花垫,但一直不明白是为什么,原来是确保蓝莓能够完好无损地带回家。 庄然并没有跟四个姑娘一起,他带着他的手弩,往更深的山里去了,想看看能不能猎点什么。 出发前,庄然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手弩,确保弩弦的弹性良好,弩臂没有损坏。他又挑选了几支锋利的箭矢,将它们整齐地插在背后的箭筒里。前两天聊天时他偶然间听沈梨说过,她们刚进这座山的时候曾经遇到过狍鹿,只是当时手边没有趁手的武器,最后只能眼睁睁看着它们蹦蹦跳跳的离开了。 狍鹿这种动物,蠢笨呆萌,喜欢在清晨和傍晚出来活动,而且它们走过的地方会留下明显的蹄印和粪便。如果能遇到的话,非常好猎。 他要碰碰运气。 几个人分头行动各自忙碌,早上出去,到西沉西山的时候,沈梨四个姑娘才结伴回到小屋。不多时,庄然也回来了。虽然没有打到狍鹿,但是他手里提了一只野兔和两只不知名禽类。 “这是什么鸟?”叶宵仔细观察着庄然丢在地上的两只野鸭子,它们比家鸭大些,头颈栗红色,顶部带一点棕白色,背部是灰白带暗色纹状,翼镜暗灰褐,野鸭的种类繁多,她叫不出名字来。 庄然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品种,他也说不上来:“野鸭秋天都是成群活动,这两只大概是落单的。我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品种。” 去年熏鱼的窑炉又派上了用场,这个简单搭建的焖窑竟然还挺实用。沈梨将熏鱼的窑简单打扫,便准备开始制作熏鱼了。 做熏鱼的步骤繁琐,耗费时间,去年沈梨和叶宵忙到到后半夜,今年捕的鱼更多,虽然多了庄家兄妹做帮手,但是该做的步骤又省不得,沈梨隐隐感觉怕是要熬个通宵。 庄妤和叶宵去拾柴火了,庄然和庄沫沫在家里处理那两只野鸭子和兔子。 宰杀的动物以现在的天气还放不住太久,经过商量,大家一致决定将两只野鸭跟鱼一起熏了做成腊鸭。而那只野兔子就当作今天的晚餐好了。 很久没有吃兔子了,几个人看着这只肥兔子,都有点馋这一口。 第80章 双椒兔和银鱼杂菇汤 秋天兔子吃的正肥,叶宵将兔子斩成小块的肉丁,满满地装了一盆。 兔子精瘦的身躯里蕴含着高蛋白质、低脂肪和低胆固醇,而且肉质鲜嫩,做法丰富,这也是叶宵钟情于它的原因。 忘记了在哪看过一篇报道,说在川渝地区,平均每9秒就会吃掉一只兔子。虽不知真假,但叶宵觉得成都人能尽情享受多种多样的兔子做法,可真是有口福啊。 今天的兔子,叶宵也是花了心思的。 光是这做兔子要用到的油,就跟平时的处理不太一样。她用小火热锅,把面碗大小的一碗生油,加热到油面气泡散尽,关火,摆在一边3个小时左右,变成冷油。 冷油淖兔丁是保持兔丁鲜、弹的关键技巧。 趁着油冷的时间,她将青红两色辣椒用小盆清洗后,放到带孔的蒸帘上控干水分,切成段备用。 蒜整瓣拍碎,上次买的花椒也捏上两小撮备用。 兔丁用水泡15分钟,再用清水冲洗一次,放笊篱里沥15分钟控去血水后加一小勺白酒去腥,再用一大勺酱油拌匀,腌制至少2小时。 “不用放盐吗?”站在一旁的庄沫沫看到这里疑惑的问。 “兔子用盐腌肉就老掉啦!” 等待腌兔子的功夫,叶宵去院子里将晾晒的蘑菇翻了翻。天气舒爽晴朗,蘑菇干的很快,这是好事。如果摘回来的蘑菇又遇上阴雨天,那十有八九要生虫的。 兔子腌的差不多了,叶宵给灶上起火。等火势上来些,便将冷却好的冷油倒入锅,然后立即下肉丁,趁着油温还没有升高,缓慢又均匀地翻炒,直到锅中的油全部沸腾,兔丁也变了色,便立即盛出来。 用冷油低温慢炒是兔肉嫩滑的关键,做这一步讲究一个眼疾手快,随时观察油温的热度和兔子肉的变化,但凡手慢一点,过了火候这道菜就难吃了。 盛出来的兔肉放到笊篱里,下面放着一个小盆接着,控干多余的油。 而煎兔子剩下的油被叶宵盛出来一些留着平时炒菜用,锅里留的一点底油此时油温也上来了,叶宵将花椒放到锅里不停翻炒,等明显闻到花椒的香味的时候,再放青红两色辣椒段进去,快速扒拉几下。 叶宵指挥庄沫沫向灶膛里添火。 这种土灶要控制火候是一件非常考验经验的技术活。用秸秆是最好的,但是去年的红豆秸秆本来就没多少,早就烧完了。今年的豆子还没有收,只能先烧木柴。 木柴的火硬,难控制。一次添柴不能添多,不然火势要被“压”住,要少量多次的添些爱燃的干燥的小块木柴碎屑才行。 辣椒要炒出香味,但是又不能炒软,否则辣椒口感过于绵软,就差点意思了。等灶膛里的火势上来,辣椒也炒的差不多,这时候叶宵下入兔丁,再加盐、味精,趁着大火快煸,大概半分钟左右,香喷喷的双椒兔就可以出锅享用了。 虽然看着简单的一道菜,没有特别多的食材和步骤,但是全程打下手的庄沫沫却看出了满满的技术要点。 冷油断生、双椒熬油、爆炒入味,实打实的突出兔肉、花椒、青椒的“三味一体”。 端菜上桌的路上,庄沫沫忍不住用手指轻轻捏了一小块兔肉尝了尝,又嫩又辣的兔肉只一口便口齿留香,味道实在是绝。 这种山野美味,就算是在宋庄的饭馆子,应该也是吃不到的。庄沫沫心里暗想。 捕获的鱼中,夹杂着一些晶莹剔透的“迷你鱼”,它们通体透明,洁白如银,身形细长。庄妤耐心地将这些小鱼从网里捡出来,又清洗干净。它们在小碗中闪烁着银光,仿佛一碗装满了星辰。 “挑的我眼都花了。但是丢了又怪可惜的!”她把处理好的鱼放在案板上说。 叶宵定睛一看,是一小碗银鱼。 “那就添份汤好了。你们先进屋去吃饭,刚炒出来的兔肉要带着锅气才好吃!”叶宵赶紧催促着其他人进屋吃饭,自己则留在厨房准备煮汤。 大家在庄妤的呼唤下放下手里的活计,洗完手,围坐在餐桌旁。 煮汤对于叶宵来说简直就是顺手的事,她随手捡了几颗蘑菇,摘洗干净切成薄片。起锅烧油,用勺子挖了两大勺番茄酱进去,厨房就升起一股酸酸的番茄味道,叶宵趁此时向锅里添一些开水。 蘑菇耐煮,要先下蘑菇片,等水沸了后,算着时间三四分钟的样子,蘑菇的香味出来了,就下银鱼进锅。 银鱼一入锅,就像是银色的丝线在红色的汤汁里游动,它们在翻滚的热水里舒展着身体。 不消几分钟,银鱼也渐渐熟透了,变得更加晶莹。叶宵拿起盐罐,用小勺舀出1茶匙食盐,轻轻撒入锅中。那食盐融入汤汁的瞬间,仿佛给这道菜肴注入了最后的灵魂。 “银鱼杂蔬汤!”叶宵用两块毛巾垫着汤碗,一边吆喝着一边将汤从厨房端上桌。 庄妤赶紧往右挪了挪,给叶宵腾了个地方。 “叶宵姐快吃,别忙了!”庄沫沫也给叶宵盛好了饭。 今天的主食是玉米糁子和大米混杂而成的“二米饭”,虽然大米的比例少了些,但是对于这几年鲜少吃的到稻米的五人来说,已经是极其难得了。 “这一顿也太丰盛了~又让你们破费了。”庄妤一如既往的客气。 沈梨一边嚼着一边宽解她:“可不能这么说。鱼是我跟沫沫一起捞的,兔子是你哥打的,除了米是我们家的,其他的都算你们自带食材!” 庄妤低头,嘴角勾起一抹微笑。 吃完饭,天色已经擦黑,沈梨明显感觉到白天的时间比之前短了些。时间走的静悄悄的,一转眼,夏天就这样过完了。 趁着叶宵做饭的时间,所有的鱼都已经被开膛破肚用盐腌着了,算算时间,应该也差不多了。 腌好的鱼上笼屉蒸熟,两个锅一起蒸,也足足蒸了三大锅才蒸完。 蒸完的鱼又要晾晒风干才能充分降低水分,这样不容易腐坏。家里的晒网都用来晒蘑菇了,沈梨和庄然又找了木条和布料临时做了两个晒网。害怕怕老鼠之类的小动物偷吃他们辛辛苦苦做的熏鱼,叶宵又用铁丝、藤条和纱网做了两个罩子盖在上面。 五个人忙忙活活地点着蜡烛和松油灯,一直到后半夜才忙完。 拖着疲惫的身体,大家二话不说便洗漱睡觉了。 但熏鱼做到这里,只是完成了一半,要完全晾晒风干,且得需要好几天的时间。庄家兄妹是等不得了。他们还要赶时间回家种白菜和大葱。 于是,第二天一早,兄妹三人吃过早饭便先下山回家了。 “等种完葱蒜白菜,我们再来,到时候这些鱼应该也就风干好了,咱们一起熏鱼。”走之前,庄然对沈梨叶宵说道。 沈梨摆摆手,坚定地说:“等熏鱼风干好了,我们会下山给你们送去。不用特意跑一趟!” 叶宵也赞同地点点头。 庄然也不多说,几人挥手告别,各自踏上了回家的路。 第81章 熏鱼小屋 去年,在村子里找到的两包白菜种子,秋天种了一整包。今年春天,庄然来换种子时,叶宵又分了一半给他,现在只剩下半包。 这是末世前种子公司培育的新品种。种子的包装上印着的鲜嫩白菜图案,仿佛还带着曾经太平日子里菜市场里白菜堆成小山的热闹气息。 这个新品种的白菜生长周期短,植株大,味道还微甜,叶宵去年收获了将近70颗,每一颗都有3斤多,属实是高产好储存又味道好。 所以,对于种白菜这件事,叶宵很重视。 她把白菜就种在屋前,每天一进一出都可以看到它们的长势,种之前仔细地用锄头将这块地重新翻了土。 回想起去年种的有些密集,今年叶宵在播种的时候,株距刻意留的更宽了些。她以脚为标准,每株大概两脚的距离。 种子播种下去以后要等几天才会发芽长苗。趁着白菜长苗和熏鱼晾晒风干的时间,叶宵和沈梨把熏鱼用的窑炉扒了重新改造了一番。 之前盖的这个熏炉面积很小,一桶鱼都要分两次熏,沈梨看它早就不顺眼了。这次他们捕了很多鱼,沈梨和叶宵一商量,干脆推倒重建一个算了。 要建熏窑,首先要解决建材的问题。没有砖瓦,只能用木头搭建主体框架。叶宵和沈梨穿梭在一片松树林间,寻找合适的木材。 太粗的木头不仅搬运困难,加工起来也极为费力;而太细的木头又缺乏足够的结实度,无法支撑起熏房的骨架,冬天雪大一点可能就塌了。 叶宵用胳膊丈量着一根木头的粗细,眉头微皱。 “太细了!”她嘟囔着摇了摇头,继续寻找。 沈梨手里拿着一把手工锯,目光锁定在稍远处的几根木头上。 经过一番搜寻,她们终于收集到了足够数量的木头。叶宵直起身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沈梨则拍了拍手上的灰尘,两人相视一笑,准备把木头搬回院子。 回到院子里,她们开始搭建熏房的骨架。叶宵拿起一根木头,眼睛顺着木头的纹理仔细查看,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有虫蛀的地方。她又用手指轻轻敲打着木头,“笃笃”的声音在院子里回荡,她侧耳倾听,判断木头内部是否有问题。 被挑拣好的木头由沈梨锯成跟自己身高差不多的长度,摆在一堆。这些工作花了她们三天的时间才完成。 沈梨拿着斧头,开始削木头的边角。斧头在她手中上下挥动,手臂肌肉随着动作起伏,额头上渐渐沁出细密的汗珠木屑飞溅,发出“唰唰”的声响。 她一边削着,一边对叶宵说:“这熏房要是建好了,以后熏鱼熏肉可就方便多了,熏头野猪也放得下,到时候咱们的熏鱼熏肉和冻鱼冻肉都可以存在这。 叶宵想起去年冬天沈梨和庄然打猎受伤的惊险经历,越想越后怕,正色道:“今年不缺吃的,不就在家老老实实呆着,别想着再进山做那些危险的事。” 沈梨一吐舌头,她知道跟叶宵争辩也没有用。不过进山打猎的事情,她可不听叶宵的。 沈梨和叶宵合作竖起一根木头,埋进挖好的坑里,叶宵填土,而沈梨则站在高高的椅子上,用锤子狠狠地敲击顶部,直到木头深埋进坑里,结实牢固不晃动为止。 八根木头的框架搭好成一个正方形,每边三个。沈梨找来另一根木头,在火上按照各烤出三个凹槽,跟钉在地上的木头梁柱对齐,又用厚木板和钉子固定,熏房就有顶了。 盖好的熏房,大概就三平米左右,不算大,但是比之前的那个窑炉可宽敞太多了。 “也没有盖房子的经验,也不知道这样行不行……”叶宵一边晃动着搭好的房子,一边思考着。 “嗨呀,管它呢,先盖了再说。”沈梨倒是豁达,不想那么多。 骨架搭好后,接下来就是在外面糊泥了。 沈梨拿着一个小铲子,来到河边。她蹲下身子,仔细地挑选着泥土。要找的是那种细腻且黏性好的泥土才行。对于这个事情,她上次建窑炉的时候已经有经验了。 沈梨用铲子轻轻地挖起一铲泥土,放在手中捏了捏,感受着泥土的质地,泥土凉凉的、滑滑的,还有一丝淡淡的土腥味。 “嗯,就是这个。”沈梨自言自语道。 她把挖来的泥土装在一个大桶里,然后费力地提起来,叶宵远远看见了,也赶紧过来帮忙。 理论上来说,泥里应该加些干草,但是现在这个季节哪里去寻干草,二人一商量,干脆弄些碎苔藓进去吧! “这能行吗?”叶宵看着沈梨挖回来的苔藓,犹豫的很。 沈梨其实也没谱,不过,她觉得总得试试再说。 沈梨把剁碎的干草混进叶宵挖来的泥土里,然后用手搅拌着。干草和泥土混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更具黏性和韧性的泥料。 “再在中间夹一层塑料布,就不怕雨雪了。”沈梨一边向木头上糊着泥一边说。 泥从她的手指间挤出来,沾满了她的手,手指间有一种黏糊糊的感觉。她的脸上也不小心蹭上了几道泥印子,看起来像只小花猫。 叶宵也没好到哪去,她的头发上都沾上了泥点。她专注地往木头上糊泥,每一个角落都不放过,确保整个熏房的外壁都被泥料覆盖得严严实实。 塑料布是她们刚来到小屋时,糊窗户上那一块,还好叶宵当时拆的完整,而且没有丢掉,而是细心收起来,现在它们派上了大用场。 门也是木制的,一排木头加上一排木板还不算,叶宵还在外面缝上一块“薄棉被”,这样可以防止烟和温度散出。 前前后后忙活了六天多,这个不起眼的熏鱼房子才算盖完,又用了几天风干,终于在蒸好的鱼风干前竣工。 沈梨急切地想要测试新建的熏房效果。 烟熏食物的诱人香气,来自于木片在低热下缓慢燃烧产生的烟雾。湿润的木屑燃烧缓慢,烟雾浓郁,能够将木材的香气深深渗入食物之中。 而不同的木材会赋予食物独特的香味,因此沈梨和叶宵选择了山核桃木,以其特有的香气来衬托鱼肉的鲜美。 她们将山核桃木劈成小块,先在水中浸泡湿润,然后与松针枝和蔓越莓枝混合,用桦树皮点燃。这种湿润的柴火只起烟而不起火,正是这种低温慢熏的过程,赋予了鱼肉独特的风味。 沈梨将晾晒后的鱼挂在熏房中,随着烟雾慢慢渗透鱼肉,熏房内渐渐弥漫出一种复杂而深沉的香味。 第82章 暖气是气吗 鱼熏好了,沈梨和叶宵带着熏鱼一起下了山,给庄然送鱼自然是主线任务,但叶宵还有另外一个支线——在村子里拆卸几片暖气片,为主屋添置一个小炉子。 去年冬天主要靠烧火墙和火炕取暖,到了三九寒天,炕上热的像烙饼,而屋子里却不够暖,这一直让叶宵觉得很头疼。 所以,趁着冬天还没来,叶宵要把造炉子的事情提上日程。她一边下山,一边在心里盘算着具体的步骤和需要准备的工具、材料。 秋天来的悄无声息,沈梨路过山葡萄藤的时候才发现,原本青绿的山葡萄如今竟已经快熟了。稀薄的阳光从葡萄叶的缝隙间流泻而下,星星点点的金色的光斑在果实上跳跃,它们由绿转紫,如同晶莹的宝石。 山葡萄虽然叫葡萄,但是和我们常吃的葡萄还是有些许差别,至少在个头上就有明显的不同。它们小小的,跟蓝莓差不多,但是味道却很甜,最适合酿酒。 “去年没吃上,今年我可得数着日子来摘!”下山的路并不好走,沈梨气喘吁吁,说话也带着浓重的喘气声。 “搞不好要中毒的。”末世前就听说过酿果酒中毒的新闻,叶宵可不想为了点口腹之欲丢小命。 沈梨一撇嘴,不屑地说:“怕什么?该井里死的,河里死不了。这叫生死有命!” 叶宵不打算再理会她的歪理邪说。 闲话间就来到了庄家,铁皮大门半掩着,看起来应该是有人的,叶宵推门进院。 院子里依旧干净整洁。 院子的东墙根儿整整齐齐地码着一摞木柴,长短一致,粗细相仿,严丝合缝的仿佛是用尺子比着码放的一般。 紧挨着木柴的地方,大缸小盆错落有致地摆放着,缸壁的釉面光滑如镜,看起来擦洗的很勤快。 缸的旁边稳稳地矗立着两个竹枝做的大扫把。扫把旁,锄头、铁锹、耙子等工具依照大小顺序依次排开,把柄被擦拭得油亮油亮的,金属部分也透着寒光。明明都不是崭新的工具,却因保养得当而显得精致。 这般整洁有序的景象,让叶宵不禁暗自琢磨,他们兄妹三人是不是有什么轻微的强迫症,不然怎会把这泥土院洒扫的一点多余的石头泥巴都不见。 叶宵和沈梨穿过院子,推开屋门。 伴随着门口风铃“叮铃叮铃”的清脆响声,低头忙碌的庄妤才意识到有人来了。她抬头一看,是沈梨和叶宵,她们的手里提着用麻绳串成一串的熏鱼。 “哎呀,说好我们上山去拿的,怎么还是亲自送过来了!”见沈梨和叶宵来,庄妤赶紧将炕上正在挑拣的杏子一股脑划拉到簸箕里,暂时放到桌子上,又把旁边篓子里的杏干也挪走,给沈梨和叶宵腾出坐的位置。“你们进院的时候我还以为是我哥跟庄沫沫回来了,忙着挑杏子,就没抬头看。” “你哥和沫沫干嘛去了?”沈梨问。 “另一个村里有梨树,他们去摘梨子去了,估计吃午饭那会回来吧!”庄妤走到角落的一个角柜,拿起上面的暖水瓶,倒了两杯温水分别递给沈梨和叶宵,“喝点水歇歇。” 叶宵顺着炕边坐下,笑吟吟地说:“不妨事,反正也要下山一趟,顺路了。这是你晒的杏子干吗?”她看到旁边的一个篓子里装满了黄澄澄的杏干。 “对,村口那棵树的杏子结了太多,吃不完又觉得浪费,就晒了点杏子干。本来还做了罐子杏子酱,不过糖放少了,太酸了,不好吃。”庄妤从篓子里抓了一大把杏子干摆在炕上,示意叶宵尝尝。又抓了一把塞到沈梨手里,让她也吃。 叶宵随手拿了一颗杏干,酸甜可口有嚼劲,味道着实很不错。她点点头,又拿起一颗吃了起来。 见叶宵喜欢,庄妤从角柜下面的抽屉里掏出一个手提的牛皮纸袋,从里面抽出一个叠的整整齐齐的塑料袋,罩在篓子口上就将杏干往袋子里倒。 “太多了太多了!”沈梨赶紧去拦庄妤。 庄妤把袋子护在身侧:“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我们晒了很多呢!这只是今天收的。剩下更多的还在菜园子里晒着呢!” 庄妤说着就向菜园子的方向扬了扬下巴,沈梨顺着后窗看过去,果然看到两个跟家里晒蘑菇差不多的晒网。只是离得太远看不清晒的是什么。 “我哥照着你们晒蘑菇的网做的架子。”庄妤又往袋子里塞了一些杏子干,系好口,放在桌子上。 “对了,刚刚叶宵姐说你们下山是要办什么事情的?” 叶宵赶紧解释:“没什么要紧的,就是想在屋里添个小炉子,所以想到村子里看看有没有废弃的暖气片可以拆回去用。” 庄妤莞尔一笑:“那你可是找对人了,造炉子我哥可是有一手。” “哦?你哥还会做这个?” “换第二个聚集区的时候,我们住的房子很冷,晚上几个人冻得睡不着,我哥就在屋子里弄了个炉子,虽然丑了点,但是用起来还是不错的。后面来这大北方以后,炉子不好烧,总是冒浓烟,也是哥修好的。” 听到庄妤这么说,叶宵放心了不少。一路上她还在担心自己没有盖炉子的经验,怕翻车盖不好呢!没想到竟然有个现成的技术指导。 “你哥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叶宵问。 “没说,不过一般吃午饭之前总会回来了。” 叶宵看了看外面的天,离吃午饭应该还有两个小时,于是她决定跟沈梨先去村子里找找暖气片。 庄妤带路,沈梨和叶宵一前一后跟着她一家一户地搜罗起来。 “话说,暖气里装的是气吗?”沈梨作为一个纯粹的南方人,对暖气的制热原理完全不懂。 庄妤掩口一笑:“不是气,是水啦!” “水?那为什么要叫暖气不叫暖水?”沈梨一头雾水。 叶宵也被沈梨的话逗笑了,她耐心地解释道:“暖气是中空的,连接炉子,灌水进去,炉子加热后灌进去的水就热了,热量通过暖气片散到房间里,屋子就暖和了。这就是暖气的原理。至于它不是气为什么叫暖气,这个我也不知道……” 沈梨听了叶宵的解释,恍然大悟一般:“哇,还真的是简单又实用啊!你说是哪个聪明蛋发明的这个东西呢?” “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叶宵笑着转身出了房子,准备到下一家里看看。 老式的暖气片都是纯铁的,皮实耐用,但是散热效率低。所以后面市场上出现了导热更快的钢铝和铜铝复合暖气片后,铁制的暖气片就没什么人用了。而钢铝和铜铝复合暖气片的缺点是容易腐蚀和氧化,末世过了这么多年,这种材质的暖气早就因为缺乏保养用不了了。 所以,归根结底,还是得找老式的铁暖气片。 但这种末世之前都被市场淘汰的东西,能不能找到,只能说非常看运气了。 三人一家一家挨着找过去。 没有。没有。还是没有! 果然…… “看来,是没有希望了。”找完最后一家,叶宵一屁股坐在门槛上,长叹一口气。 庄妤和沈梨也失落的沉默不语。 大家都没想到,原本以为家家户户都有的东西,竟然都是用不了的。 “先回去吧!中午了,先吃了饭再商量。”庄妤蹲下身,拍了拍叶宵的肩膀。 三人只得先回到庄家。 第83章 甜粥配咸鱼? 庄然和庄沫沫回来的时候,庄妤正在厨房淘洗小米。 “今天吃什么好吃的?”庄沫沫凑到灶台前,她掀开锅盖向里面瞧着,但里面空空如也。 眼睛里的光一瞬间暗了下去,失望的心思全写在脸上了。 庄沫沫扭身就打算进屋。 “瞧给你馋的~”庄妤无奈地摇摇头,变戏法一样的从一个圆筒的草编篓子里拎出一条一拃多长的熏鱼来,在庄沫沫眼前晃了晃。 油亮亮的油脂包裹着鱼身,在阳光的照射下泛着光泽,淡淡的烟熏味泛着鱼肉的香气,庄沫沫的眼睛都亮了。 “熏鱼!哪来的?沈梨姐来了吗?”她说着便冲进屋去找,探头进去却不见沈梨人影。 这时庄然也从外面推门进来,听到庄沫沫说沈梨的名字,又看到厨房里摆着的熏鱼,便问庄妤:“沈梨来了?” “嗯,跟叶宵姐一起来的。不过这会去村子里找暖气片了。” “暖气片?”庄然把身后背着的一背篓黄绿色的梨放在地上,“现在暖气片都是钢铝的,应该早就不能用了。” 他们现在住的屋子的暖气片是整个村子里唯一一家铁暖气片,被庄然拆下来换上的。 “确实是这样。我带着她俩在村子里找了一圈,发现几乎家家暖气片都腐蚀的厉害,没法用。回来以后叶宵姐不死心,又跟沈梨去找了。” 庄然想了想,说:“好像……今天去的那个村子里有见过铜的暖气。” 庄妤很欣喜:“那等叶宵姐回来你赶紧带她去!” 庄然点了点头,提着水桶去村头的老井打水去了。 庄妤往灶台里塞了些劈好的木柴,又拿出一片桦树皮点燃了塞进去,火势腾的一下就燃起来,很快,干燥的锅里就升起了热气。 添水,盖上锅盖,等着锅里的水烧开。 趁这个时间,庄妤去屋后的菜园子里摘南瓜。 秋日的菜园与夏日一片郁郁葱葱、充满无限生机与活力的景象截然不同,各类蔬菜大多已过了盛产期,枝叶略显稀疏,略显破败。 然而在园子的角落里,有几个硕大的南瓜却在这片秋意中肆意生长着,它们热热闹闹地挤满了那一方角落,格外引人注目。 庄妤从铺着砖头的一条小径走近,蹲下身子,手中紧握着一把剪刀,目光在南瓜丛中穿梭,最终选定了一颗最大的南瓜。她轻轻扒拉开周围交错纵横的南瓜秧,找准南瓜与藤蔓相连的部位,将剪刀伸过去,“咔嚓”一声,南瓜便脱离了母体,掉在地上。 庄妤站起身来,跺跺脚抖掉了鞋上的一只小蚂蚁,双手稳稳地抱起那颗大南瓜。 今天人多,是得吃颗大的。 南瓜富含膳食纤维和胡萝卜素,不仅好种易打理,口感也是软糯香甜,还可以像主食一样有饱腹感,庄妤很喜欢。平日里若是忙碌了一天,不知道做些什么当晚饭的时候,常常就会蒸上一个南瓜当作简单的晚餐。 就这么不知不觉间,当初结下的二十几个南瓜,吃到如今,冬天都没到竟然就只剩下五个了。 庄妤抱着南瓜回到厨房,锅里烧着的水已经开始翻滚,气泡“咕噜咕噜”地往上冒,热气腾腾。 她把南瓜放进一个枣红色的塑料盆里,洗了洗手,便端起一旁装小米的盆,把洗好的小米缓缓倒入锅中。 小米落入热水里,瞬间被翻滚的水花淹没。庄妤拿起木勺,从锅里撇了一点热水,将盆里沾在壁上的小米也冲到锅里,而后就轻轻搅拌着锅里的小米,最后盖上了锅盖。 小米粥要慢火焖熟才好吃。 摘回来的南瓜先洗去表面的污泥,然后又用刨刀削去外皮,露出了橙黄的果肉。她将硕大的南瓜放在案板上,然后双手握住菜刀,高高举起,只听“咔嚓”一声,南瓜就被精准地劈成了两半。 用勺子挖去中间的南瓜籽,放到小碗里装好,等过一会洗干净晾干后挑出一些健康饱满的留做种子。剩下的,她准备攒到一起,到时候炒熟了当小零食吃。 庄妤把切成两半的南瓜又改刀切成薄片,倒进煮着小米粥的锅里,又用大勺子搅拌均匀,新鲜的南瓜略带甜味,不用放糖粥也是甜丝丝的。 今天的菜就是蒸熏鱼。 熏鱼就这么直接切块吃也好吃,但是蒸过的熏鱼鱼肉更软一些,被水蒸气包裹后,味道更好吃。 庄妤在米粥上面置上一个蒸帘,她把熏鱼切成大块,用一个海碗装了端蒸帘蒸熟就可以了。 锅盖刚盖好,叶宵和沈梨就回来了。 “怎么样,找到了吗?”庄妤回头问叶宵。 叶宵摇摇头。不过这个结果也是意料之中。不是每家都有暖气,而这些有暖气的屋子里,也很少有人用散热效率低的铁暖气片是必然。 “小河村有一个屋子里有两组铜的暖气,虽然有一些锈,但是大概还是能用。”庄然从屋子里走出来,将这一消息告诉叶宵。 “小河村?”沈梨没去过,也没听说过。 “南边的一个村子,废弃挺久了,如果抄小路,大概走4里地就能到。不过都是田垅路,很难走。”庄沫沫今天也是第一次去小河村,但是好像对这个路已经很熟了一样的跟沈梨介绍。 沈梨和叶宵对视一眼便默契地决定去看看。 “那吃完饭我们过去看看。”叶宵对庄然说。看得出来她真的很需要这组暖气。 “吃完饭我带你们去吧!”庄然主动提出要带路。 庄沫沫瞪大眼睛,一脸不可置信的样子:“疯了呀?早上不是刚去过,吃完饭还去啊?” 叶宵这才想起庄妤说过,庄然和庄沫沫早上去小河村摘梨了,这一来一去十里地,下午又要带路,一天暴走二十里换谁都吃不消。 “不用不用,我跟沈梨自己去找就行了。不是在正南边嘛?我们肯定能找着……”叶宵摆摆手,不好意思麻烦庄然。 “客气什么!而且你不知道是在哪一家,到时候还得一家一家搜,我直接带你去不就完了吗!” 庄然说的确实也有道理,叶宵态度上有些松动。 “而且,如果找到合适的暖气,我们就直接从小河村上山,我帮你们把炉子搭了再回来。” 庄然说的确实有道理,毕竟她们还需要庄然上山帮忙搭建炉子。总不能先去小河村找暖气,再背着暖气回庄家,再一起回山上吧?这得走多少冤枉路。 “那吃完饭晚点再去,4里路,用不了多久就够了。”叶宵也不再推辞。 锅里不停地冒着蒸汽,噗噗作响,锅里的食物在时间的魔法下逐渐发生变化。 算着时间,庄妤打开锅盖端上饭菜。 “这一甜一咸,看起来怎么这么奇怪?”庄沫沫端着粥,看着蒸熏鱼,发出了灵魂拷问。 沈梨和叶宵在食物搭配上倒是百无禁忌,尤其是叶宵。甜粽子咸粽子都吃也就算了,甜豆花咸豆花也都接受。让沈梨一度评价为“变态”、“邪教”! “吃吧你就!”庄然赶紧夹了一块鱼肉塞到庄沫沫嘴里,“去年冬天吃了一冬天的土豆和红薯的日子你可是忘到脑后去了?” 一大块鱼肉就这么塞进庄沫沫的嘴里。 鱼肉经过复蒸,熏制过程中吸收的烟熏味被热力再次唤醒,与鱼肉本身的鲜美完美融合。熏鱼的外皮在蒸制过程中变得略带弹性,而内部的肉质则依旧细嫩,骨头已经蒸至酥软,几乎可以和肉一起食用。 “咸的,喝点粥。”庄妤看她只吃鱼,便出声提醒。 至此,也顾不上什么甜的咸的了。最初的怀疑转变为了对美味的赞叹。庄沫沫一口接一口地吃了起来,一整个“真香”! 第84章 小河村 小河村的布局宛如棋盘,规整而有序,即使在乱世的背景下,它依旧保持着一份宁静与和谐。 村中的房屋排列成一条条直线,每栋建筑都遵循着相似的建造风格,透露出一种统一的美感。无论是栅栏、篱笆,还是院内用于储存粮食的谷仓,家家户户都保持着惊人的一致性,仿佛是经过精心规划的结果。 简直是强迫症狂喜。 沈梨、叶宵和庄然三人从小河村后方的小路进村,已经来过一次的庄然像个导游一样开始给叶宵介绍起来。言语中有些兴奋,看的出来他是真的很喜欢这个村子。 联想到他们家那个整洁的令人发指的小院,沈梨丝毫不怀疑,如果是庄家兄妹先来到小河村,那他们估计不会定居在现在的破村子了。 三人从村尾逛到村头。 村外,一条笔直的路延伸到村外,沈梨和叶宵向路的尽头方向望去,发现是连接着一条公路,而这条公路又是通向哪里,三人就不得而知了。 在末世来临后,没有了网络和电力,往日里随时随地能获取信息的便捷不复存在,而长久依赖手机和互联网的人们此时想找出一张纸质地图都比登天还难。而没有地图,大家行动起来跟瞎子没什么两样。 但这种信息的闭塞,却也意外地保护了许多如小河村这样的村庄,让它们在外界的动荡中得以幸存——除非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否则很少有人知晓这些不起眼的村庄的存在。 这也是沈梨和叶宵这么多年来都不完全依赖聚集区,而是选择主要靠在外面拾荒过生活的原因,毕竟她们两个未成年的小姑娘要想在鱼龙混杂的聚集区讨生活是很难保证安全的,而且外面如果运气好,遇到这种村镇还能找到一些被人遗漏的好东西。 “这里的物资你们搜过了吗?”沈梨打量着周围相对整洁的房屋和街道,问庄然。 “除了油盐之类的必需品,其他的几乎没怎么动,毕竟现在也不缺什么。缺的东西,这些地方也没有。”庄然如实回答,“还有一些大件的东西,懒得搬了。” 运输确实是个问题。 沈梨听了,眉毛一挑,带着几分俏皮地对庄然说道:“那要是看上什么,我可是不客气咯!”毕竟这是庄然他们先来过的地方,出于礼貌,还是打个招呼比较好。 在村子里粗略地熟悉了一圈之后,叶宵和沈梨便开始动手搜起了物资。庄然之前已经来过了,这次也就不单独行动,只是跟在沈梨和叶宵身后,偶尔给他们指点一下哪里可能会有有用的东西。 叶宵找了些缝衣服的针,沈梨拿了几双新的袜子和内裤。这些看起来不起眼的东西,其实反倒是消耗最频繁的东西。考虑到一会还得搬暖气片,沈梨和叶宵也就不再搜寻其他。如果有机会,她们打算下次再来拿。 “这村子里好像家家户户都种了梨树!”叶宵逛了一圈,发现了很多梨树。“还有……樱桃?” 这种樱桃可不是我们市场上常见的那种像车厘子一般的大樱桃,而是一种野生的浆果,大家都称它为“毛樱桃”。之所以叫毛樱桃,是因为它的植株上布满了细细的绒毛,尤其是在嫩叶片上和嫩枝端,那些绒毛就更加明显了,就像是给植株披上了一层薄薄的绒衣。果实的顶部也有少许不太明显的细小绒毛,若不仔细看,倒是不容易发现。成熟后的毛樱桃是鲜艳的红色,一颗颗圆润饱满,远远望去,犹如成串的红色玛瑙珠。 只可惜,现在已经过了季节了。叶宵望着那些枝头,上面只剩下干瘪腐烂的残骸,有的还挂在树枝上摇摇欲坠。 “早两个月来的话,就刚好。”沈梨也很遗憾。听叶宵说这种毛樱桃酸甜多汁,味道可好,她倒是没吃过,非常想尝尝来着。 庄然带着沈梨和叶宵来到装有铜制暖气的那一户。 院子里铺着的地砖虽然有些陈旧,但还算平整。院墙上摆放着几盆不知名的花草,虽说有些蔫蔫的,但竟然还顽强地活着。透过那扇大大的玻璃窗清晰地看到室内的布景。标准的火炕东西向横铺在那里,屋内的沙发、茶几、甚至墙上的十字绣挂画都清晰可见。 走进屋内,炕面上铺着的炕席已经有些磨损,地上摆放着的电视机看起来是很过时的大头机,黑色的机身在明亮的室内显得有些突兀,从屋内的布置和摆设来看,主人可能是年纪比较大的人。 也许只有年纪很大的人,才会固执守旧的选择铜制或者铁质的暖气。 叶宵走近窗下查看那组暖气片,一组三片,颜色有些发暗,上面还盖着绣着花的帘布。那帘布的颜色已经有些褪色,但依然能看得出绣工十分精细,一朵朵小花栩栩如生。帘布裁剪得跟暖气片严丝合缝,看得出来是专门量身定制的。 “拆吧!愣着干嘛?”沈梨说着就迫不及待地上手了,她一把抓住暖气片的一角,用力地拽了一下,在墙壁上有个固定暖气的卡扣,要想拆下暖气,得先把这东西卸下来。 “带螺丝刀之类的工具了吗?”沈梨抬头问庄然。她跟叶宵肯定是没带的。 庄然扭头去屋子里找工具了,那大概是也没带。 叶宵见状也赶紧出去找能用得上的工具。 三人七手八脚地忙活起来,又是拧螺丝,又是拆管子,一通忙活。暖气片比想象中的还要沉,但拆起来倒是没有想象中的难拆,除去卡扣后,扭几下连接管子就差不多了。 “还挺沉的。”沈梨拎起一片,试着扛在肩上,身子微微一歪,赶紧调整了姿势。 “铜的,你以为。”叶宵也拿起一片,试了试重量。用一条被单包缠在身上加固了一下,背在后背。她心里清楚,一会要走山路,背着这么个沉甸甸的家伙,可能会不太好走,怕自己脱手,还是固定一下比较好。 三人各拿一个暖气片,再带上那些连接的管子之类的零件,可谓是手提肩扛都不落空。时间紧任务重,他们不敢多做耽搁,就趁早回山上了。 叶宵站在小河村村外,微微眯着眼睛,向远处眺望。在那连绵起伏的山峦之中,小屋所在的山格外显眼,它高耸入云,是这一片山脉中最高的一座。叶宵一眼就看到了那座山的方向,她指了指,然后几人便背着沉甸甸的暖气片,开始朝着小屋行进。 “感觉这村子比山下那个村子保存的完好,离得又不远,等秋收完事,再来看看有没有什么有用的东西,到时候你们也一起?人多力量大,多拿点。”路上,沈梨对庄然和叶宵说道。 “行。”庄然满口答应了。 第85章 手工棉鞋 庄然在沈梨和叶宵的小屋里忙碌了小半天,终于为她们搭建了一个泥炉子。 虽然看起来不大,但供能一组暖气还是绰绰有余的,而且小炉子也有另一个好处——更加节省柴火。 叶宵对这个新炉子非常满意。 “先凑合用着吧,冬天如果来得及,可以让杨铁匠给打一个铁的,带抽屉那种,就可以在里面烤红薯土豆什么的。”庄然拍了拍手上的灰土,如是说道。 叶宵也不是没想过,只是如何运输是个问题。 “好是好,我也考虑过,只是铁炉子太重了,咱这到宋庄得有快40里地吧?怎么运回来就是个难题。” 这也难倒了庄然。他沉思了一下,说:“那我下次帮你们留意一下附近的村子之类的,有没有小巧一些的,等冬雪下了,用爬犁拉过来。” 叶宵觉得这个提议不失为一种办法,点头答应。 第二天一早,庄然在确保炉子稳固可靠后,才告别了沈梨和叶宵,踏上了回家的路。叶宵站在门口,目送庄然的身影消失在晨雾中,才转身回到屋里,开始为新的一天做准备。 前几日种下的白菜种子已经破土而出,长出了一片翠绿的幼苗,在这样的秋日里,一反常态的生机勃勃。 叶宵得间苗了。 去年种白菜时,叶宵缺乏经验,一切都只能凭借直觉行事。今年,在跟小黎妈妈的闲聊中她才知道,间苗不仅仅是去除弱小的幼苗,更是一门技术活。 白菜苗其实分公母。叶片光滑的是公苗,它们不包芯,而且很容易受到病虫害的侵扰;而叶片带有细绒毛刺的是母苗,它们不仅长得大,而且能包芯,抗病能力强。 间苗的目的就是剔除公苗,留下母苗,确保母苗能够获得充足的养分,茁壮成长。 叶宵蹲在菜地里,仔细观察每一株白菜苗,根据小黎妈妈的经验,仔细分辨公母。她小心翼翼地拔掉公苗,防止它们与母苗争夺养分。间下来的公苗叶宵也没有浪费,她挑了一些长得壮的,在旁边的一块空地上将这些苗栽了起来,虽然对它们的收成不抱太大希望,但也不失为一种尝试。 剩下一些“老弱病残”的白菜苗,叶宵只能吃掉。新鲜的菜苗嫩的出水,就算是洗干净生吃也很好吃。 叶宵将它们简单的在热水里烫熟,尽可能的保留着白菜苗的天然甜味,过冷水后就这样沾着酱油加辣椒酱的蘸水,配上小米粥就是一道简单又便捷的一餐。 叶宵很享受这种食材本身的味道,但是沈梨作为一个肉食性动物,对于这些绿叶蔬菜向来不太“感冒”。几天没怎么吃肉的她又开始琢磨着想猎点什么。 今天吃完早饭,她又带着自己那些叮叮当当的夹子陷阱进山了。 “遇到大家伙可别逞强,咱不缺那口吃的,可别硬刚。”出门前,叶宵又不放心地嘱咐沈梨。 “你现在是真的婆婆妈妈的!”走出屋门的沈梨背对着叶宵吐槽道,“啰嗦!” 虽然她嘴上不乐意,但是心里也是知道叶宵是因为去年冬天猎牛的事情心有余悸。她们一起经历了这么多,早已成为彼此的支撑,谁也承担不了失去对方的结果。 有时候,我们并不是为了自己活着,或许这也是我们存在的另一种意义。 今天的叶宵,要给自己做一双棉鞋。 她坐在那张老旧的木桌旁,桌上散落着一些工具和材料。鞋底是上次拆下来的那双帆布鞋的橡胶底,而鞋面,叶宵拆了一条旧牛仔裤,又择了点棉花和羽绒。 第一次做鞋子,叶宵有点无从下手的感觉,她仔细观察了一下自己脚上穿着的鞋子,发现鞋子其实是由一些部分拼接在一起的,她在纸上照着拆下来的旧帆布鞋画出了每个部件的图形,接着,她拿起一把锋利的剪刀,将纸质图样比在布料上,沿着线条一点一点、小心翼翼地剪裁好。 叶宵将剪裁好的布料整齐地叠放在桌面上,她的目光转向了那个装满各色线团的小篮子。 她挑选了一卷与布料颜色相配的棉线,是跟牛仔布相近的深蓝色,既不会太突兀,也能与布料完美融合。 她用手指轻轻捻了捻线头,又扯了扯,感受着手里棉线的质地和粗细,确保它足够结实,适合用来缝制鞋子。 接着,她拿起一根细长的针,这根针的针眼比一般的针要大一些,方便穿线,针也比平时缝衣服被子的稍微粗一些。 她从篓子里找出一枚表面布满密集的凹痕的“戒指”戴在左手的中指。这是一个很老套的缝纫工具,叶宵的祖母管它叫“顶针”,主要功能是通过在指尖和针的钝端之间提供一个屏障来防止缝纫时的不适,保护手指不被针刺破或戳破。 小时候玩过家家,叶宵经常拿祖母的顶针当戒指玩,有一次不小心忘记还回去,害得祖母找了好多天。 叶宵将线头放在嘴边轻轻抿了一下,这个小动作能让线头变得稍微硬挺一些,更容易穿过针眼。然后,她将线头对准针眼,眯着一只眼睛,专注地将线头穿过那个微小的洞口。线头顺利穿过,她迅速地将线穿过针眼,打了一个结实的结,确保线头不会在缝制过程中松脱。 准备工作至此完成开始了她的缝制工作。 鞋面是用的厚实耐磨的牛仔布,又做了棉花和羽绒的夹层,叠在一起很难缝。叶宵用拇指和食指捏住针,中指轻轻地顶住针的另一端,这样的姿势既能保护手指不被针扎到,又能提供足够的力量来推动针穿过厚厚的布料。 她缝得很慢,每缝完一针便两边翻看,确保每一针都能排列一致,形成一个个均匀的针脚。 针线在她的手中来回穿梭。她时而拉紧线头,时而轻轻打结,渐渐变得熟练起来。 一只鞋面缝好,叶宵把它按在鞋底上,仔细比了比。 不大不小,刚刚好。 叶宵从篓子里找到一根锥子,还有一卷亚麻色的尼龙线。 先用锥子在鞋底扎好孔,再用穿了尼龙线的粗针缝制,将鞋面紧紧地缝在鞋底上。 一只鞋做好,叶宵穿在脚上试了试,不得不说,量身定制的就是舒服。 叶宵在地上踩了踩,又来回走了几圈,舒服的甚至有些舍不得脱下来。但是眼前更要紧的是将另一只也做好。 第86章 生日 沈梨本来因为没打到猎物的事情闷闷不乐,一回家发现炕上整整齐齐摆着一双手工制作的棉鞋。牛仔蓝色的鞋面,到脚踝的高度,鞋口还裹了一圈毛茸茸的包边。 看起来轻便又舒适。 沈梨赶紧把手里的一堆家伙事放在屋外,走到炕前拿起鞋子,细细打量。 她用手捏了捏鞋帮,里面的棉花和羽绒掺在一起,软软的,手工绗缝的痕迹清晰可见。她迫不及待将鞋子套在脚上,沈梨和叶宵本就穿同一码的鞋子,这双穿在沈梨脚上也颇为合适。 “叶宵怎么突然想起来给我做鞋了?”沈梨穿着鞋自言自语道,她360度仔细打量脚上的新鞋子。一会踩踩,一会蹦跳两下。 沈梨很喜欢脚上这双鞋。 叶宵担水回来,一进屋就看到沈梨穿着自己刚做好的新鞋子在地上美滋滋的样子。 “这天气穿棉鞋你也不嫌热!”叶宵先将扁担放下,将桶里的水倒进缸里,又收好扁担和桶才走进屋。 “叶宵你做的鞋也太舒服了~”沈梨嘿嘿一笑,“是给我做的吗?” “少自作多情,是给我自己做的。” “不是给我的?”沈梨一听,笑容渐渐退去,“我不管,我也没有鞋子穿,你给我也做一双!” 她竟撒起娇来。 叶宵的胳膊都快被沈梨摇掉了。 “你有鞋子穿你凑什么热闹啊!”叶宵无奈地苦笑,“我只是不想浪费这双橡胶底,随便废物利用了一下。” 沈梨去年冬天穿的是一双高筒的雪地靴,虽然防水保暖,但是鞋子很重,在雪地里走久了确实很累,远不如叶宵做的这双轻便。 “我就喜欢你做的这双,我不管你给我也做一个!”棉鞋太热,沈梨的脚都捂出汗了,但她倔强的不肯将脚下的棉鞋脱下来。 沈梨的妈妈是出了名的工作狂型女强人,小时候所有孩子都有妈妈亲手织的毛衣,但是沈梨的毛衣,要么是买的,要么是叶宵的妈妈给织的。大概是这样的情结,让她格外喜欢手工制作的东西。 比如去年冬天叶宵给沈梨织的那顶小狗帽子。她每每出门都要戴上。 叶宵没想到自己随便做的一双鞋,竟然让沈梨如此痴迷。 “好好好,那就送给你当生日礼物吧!反正你这个月过生日。” 在这个已然摒弃末世前日历纪年方式的时代,时间的刻度变得模糊难辨,叶宵也无法确切知晓当下究竟是几月几号了。然而,她的脑海中始终清晰地记着,沈梨是狮子座,依着节气细细推算,应该就是这个月。 于是,在这般混沌的时间界定下,今日便权且当作是沈梨的生日了。虽身处的环境已大不如前,难以如往昔那般筹备一场热热闹闹的生日会,但仪式感还是要有的。 叶宵决定为沈梨烹制一碗浑汤面。 晒干的香菇抓一把,用温水泡发。 然后用碗舀一碗白面倒入白瓷盆里,一只手拿着水瓢慢慢往盆内添水,同时另一只手迅速且有节奏地搅拌着面粉。随着水与面粉逐渐交融,面粉变成了絮状。 这时开始发力揉面,双手沉稳而有力地按压、翻动着那团逐渐成形的面团。在叶宵这般悉心的揉制下,面团渐渐变得光滑且富有弹性。 叶宵将面团放置在案板之上,取过擀面杖,开始着力擀制。 擀面杖在面团上来回滚动,跟面板碰撞发出规律的“当当”声响。面团在她的擀压之下,徐徐延展成一张厚薄均匀的面皮。随后,叶宵将面皮细致地叠放整齐,操起菜刀,手起刀落间,便将面皮切成了一堆粗棱状的鲜面条。 叶宵到院子随手薅了一把鲜嫩翠绿的小白菜。掰下叶子清洗过后,她把小白菜切成细丝。 叶宵拿起泡香菇的小盆,捞起一颗香菇检查,复水的香菇由干瘪变得饱满有弹性,用手捏捏,微微带有弹性。 叶宵将它们捞出,切成了细致的长条状。 点火,热锅。 不多时,锅内便开始微微冒烟,叶宵见状,从装了油的坛子里舀了一小勺油。 油液刚一入锅,便发出“滋滋”的声响,她旋即迅速将切好的小白菜丝和香菇条一并倒入锅中。随着一声响亮的“呲啦”声,菜料瞬间被热油包裹,在高温的炙烤下,欢快地跳跃、翻滚着。 叶宵赶忙操起铲子,快速且有节奏地翻炒着菜料,铲子与锅体碰撞发出清脆的“当当”声响,她的手臂挥动得迅速而有力,确保每一根菜丝、每一条香菇都能均匀地受热,充分地裹上热油。 香菇的香味最为浓烈,丝丝缕缕地往人的鼻腔内钻,叶宵不禁微微皱了皱鼻子。 翻炒数下之后,叶宵暂且搁下铲子。她转身走向橱柜,从中取出一个密封罐罐子,里面是夏天制作的番茄酱。 番茄酱一入锅,她便再次操起铲子快速翻动,刹那间,番茄浓郁的酸味抢夺了嗅觉的主动权,叶宵知道,番茄一炒出香味就该添水了。 伴随着一声响亮的“呲啦”声,油水瞬间结合,水汽急剧蒸腾而起,瞬间模糊了叶宵的视线。她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小步,微微眯起双眼,待水汽略微散开一些,方才又重新走上前。 锅内的水在火苗的持续舔舐下,很快再度煮开,发出“咕噜咕噜”的翻滚声响。 叶宵拿起盐罐,用手指捏取一小撮盐粒,均匀地撒入锅内。随后,她又拿起酱油瓶,往锅内倒入几滴酱油,深色的酱油在锅内晕染开来,为汤汁增添了一抹浓郁的色泽。 她用大铁勺舀了一点点汤底,吹凉了尝了尝,有些淡。又补了一点盐进锅,接着,她从糖罐里取出两块晶莹剔透的冰糖,丢入滚烫的汤汁之中。 一切准备就绪,叶宵拾起方才切好的面条,轻轻抖落两下,而后将面条铺陈开放入锅内。 面条刚一入锅,便被沸水裹挟着,在锅内上下翻腾起来,仿若一群灵动的小鱼在水中嬉戏。叶宵拿起筷子拨动着面条,以防其相互粘连。 当面条渐渐变得有些透明且柔软,漂浮在水面,这表明已然熟透。叶宵用筷子将面条悉数捞进一个大海碗里,又用汤勺舀了两大勺汤,混汤面就算成了。 叶宵看着锅里剩下的面汤,想了想,又抓了一把小米投洗干净,借着剩下的面汤,在锅里煮着。 “呐,小寿星,长寿面!” 香味先叶宵一步进屋,躺在炕上的沈梨一个激灵坐起来。 虽然没有肉,但汤头的鲜美远超想象。 沈梨尝完汤便接过叶宵递过来的筷子,迫不及待挑起一筷子面条吃了起来。 手工擀的面条保留了面的劲道,粗棱的面条吃起来非常有嚼劲。 沈梨大口吸溜着,真香! “你的呢?”她嚼着嚼着发现叶宵只是坐在那,并没有吃,愣愣的问道。 话一出口,她才想起来,白面只买了一点,庄家三兄妹来的时候吃了一顿疙瘩汤,现在剩下的那点面,怕是都在自己碗里了。 她把面条推到叶宵跟前,要跟叶宵分着吃。 一碗面,两个人自然是不够分的。 “你先吃,锅里还有别的。”叶宵说着又把面碗端回到沈梨面前。 沈梨不想吃独食,于是也巴巴的坐在那等着叶宵说的“别的吃的”。 “你不吃,一会面条都泡软了不好吃了。”叶宵连声催促。 沈梨瘪着嘴,倔强的说:“不,我要等你一起吃。” 叶宵没办法,俩人只能对坐着看着那碗面,等锅里的小米煮好。 锅烧开后,再煮一会小米就熟了。叶宵连汤带米一起盛出来,就是一碗特别的咸粥。 沈梨将自己碗里的面条分给叶宵一些,叶宵也将碗里的小米粥舀了一点到沈梨碗里。沈梨看着两碗炖的乱七八糟的食物,不禁笑出了声。 “你别笑,在西北那边,真的有这种米加面还有菜同锅煮的吃法,叫‘和子面’。等再过一段时间咱们的麦子熟了,磨了粉,我给你做了尝尝。” 沈梨捣蒜一般的点头。 只要是叶宵说好吃的东西,她都不怀疑。 虽然面条不如刚出锅时的好吃,但是连米带汤还有面,她们两个吃的又饱又香。 第87章 小米饭 广袤的田野仿佛被大自然打翻的调色盘,一片斑斓。豆田里,除了红豆和黄豆,还有一些细长的杂草在风中摇曳,偶尔有几只蚂蚱被惊起,‘噗噗’地跳到另一株草上。 终于到了秋收的时候。这是一年中最忙碌的一个月,也是最喜悦的一个月。 红豆植株纤细而坚韧,叶片在秋风的轻抚下微微颤动。仔细瞧去,一串串红豆荚犹如小巧精致的耳坠,挂在纤细的枝蔓上。豆荚已经成熟,呈现出深沉而鲜艳的红色,每一个豆荚都饱满圆润,鼓鼓囊囊的,似乎随时都会撑破荚壳,迫不及待地蹦出那些圆润可爱的红豆粒。 紧挨着的是黄豆田,黄豆的植株相对粗壮一些。黄豆荚密密麻麻地分布在茎秆上,有的直直地挺立着,有的则微微弯曲。成熟的黄豆荚呈黄绿色,表皮略显粗糙,豆荚内的黄豆粒紧紧相依。轻轻剥开一个豆荚,一颗颗黄豆圆润饱满,色泽淡黄,阳光洒在黄豆田上,一颗颗黄豆仿佛是镶嵌在大地上的金色宝石一般。 红豆很少做单一主食,而黄豆种子是庄妤送来的,本来就少,所以两种作物种的都不算特别多。 沈梨坐在门口的木墩子上,旁边放了个水盆,她要磨刀。 沈梨手里拿着一把镰刀,将刀刃轻轻搭在磨刀石上,左手稳稳地按住刀背,右手握住刀柄,然后缓缓地推动镰刀,让刀刃在磨刀石上来回摩擦,每推一下,都能听到磨刀石与刀刃摩擦发出的‘沙沙’声,她时不时拿起镰刀对着阳光看看刀刃,确认是否磨得锋利了,接着又低下头继续磨起来,溅起的小水花在水盆里泛起一圈圈涟漪,直到确认刀刃锋利,才用干布擦好,摆在一边。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她一边磨着刀,嘴里还振振有词。 叶宵被沈梨一本正经的样子逗笑了。 她拿起一把沈梨磨好的镰刀,先进了豆田里。站在田垄间,看着每一株红豆秧长得茁壮,就像是自己的孩子,顺利长大一般,没有辜负一年辛苦的耕耘,叶宵心情甚好。她手持镰刀,弯下腰,镰刀‘唰唰’地划过红豆秧,伴随着清脆的声音,一株株红豆秧整齐地倒下,在寂静的田野里回荡着有节奏的声响。 割好的豆秧摆在地垄上,待一会一起收拢了拿去晾晒。 这时沈梨也带着另一把磨好的镰刀过来了,二人通力合作,不一会便将红豆和黄豆一起收割完。 沈梨和叶宵停下来,喝了口水歇息。 接下来,便是要晒豆子。 刚收割的豆秧还带着水分,此时不好脱粒,要在阳光下晒上两天才行。 沈梨从工具间翻找出一大块卷成一团的粗帆布,她跟叶宵合力将它铺在屋外的空地上。 帆布防潮防水,用来晒豆秧正合适不过。 叶宵跟沈梨去豆田里将田垄上的豆子一丛一丛捡起来,搬运到帆布上,左边晒红豆,右边晒黄豆,一块帆布刚好够晒。 沈梨和叶宵把最后一丛豆秧搬到帆布上。两人直起腰,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相视一笑。 “割的好像比去年快一些。”沈梨回头看看一院子的豆秧,又抬头看看日头,算了算时间,好像刚到中午,也就是说,这一块地,一上午不到就收完了。 粗帆布铺在屋外的空地上,午后的阳光炽热而浓烈,毫无保留地洒在屋外那块铺着粗帆布上。帆布被晒得有些发烫。红豆秧和黄豆秧被均匀地铺在帆布上,搬运的过程中,有些豆荚炸开,豆子滚在帆布上。红豆鲜艳的红色在阳光下如同宝石般璀璨,黄豆则泛着淡淡的淡黄色光泽。一阵风拂过,吹动几颗豆子在帆布上滚动,仿佛是它们在这热烈的阳光下惬意地舒展着身子。 帆布边缘的阴影处,有几只蚂蚁似乎被豆子的香气吸引,正小心翼翼地靠近、试探。 叶宵坐在门口的木墩上喝着水休息。 按照去年的经验来说,至少要晒两天,现在她们只要祈祷这两天不下雨就好。 沈梨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说道:“中午吃什么?忙活了半天,肚子都饿扁了。” 早上吃的是稀饭,确实不顶饿,忙碌一上午又干的都是体力活。 叶宵略微想了想:“捞小米饭怎么样?” 沈梨把二人使用过的镰刀拿到工具棚,在墙上挂好。 “捞小米饭又是个啥?” “就是……小米做的饭……”叶宵不知道怎么跟沈梨解释,她想了半天也不知道怎么描述。干脆直接洗了手,戴上围裙一头扎进厨房,闷头忙活起来。 叶宵走到灶台前,伸出双手捧起一把洗好的小米,轻轻抖落进锅里,小米像金色的细沙般纷纷落下。 随后,她拿起水瓢,从水缸里舀起水,缓缓倒入锅中,清澈的水冲击着小米,发出轻微的声响。 接着,她盖上锅盖,蹲在灶台边,眼睛盯着灶膛里的火苗,不时往里面添上几根柴禾,让火势保持适中。待煮到估摸的时间后,她起身掀开锅盖,热气‘轰’的一下冒了出来,模糊了她的面容。 她快速拿起勺子,伸进锅里捞起一点小米,用指甲掐了一下,小米碎成两半,叶宵确定此时小米已经煮到了合适的状态,这才满意地拿起笊篱,手臂有节奏地晃动着,把小米从锅里捞出来,用力甩干水分,悉数倒在盆里。 她来到案板前,取一块熏鱼切成碎丁,洗好的白菜用手撕成片,干蘑菇泡发后也切碎沫状。 另起锅灶点火,叶宵拿起装油的摊子,舀出一勺油,金黄色的油缓缓流入锅中,随着油温逐渐升高,锅里的油开始微微冒烟。 她把白菜片、蘑菇沫和切好的熏鱼碎丁依次放入锅中。顿时,锅里响起‘噼里啪啦’的声音。 她赶忙拿起铲子,快速地翻炒起来,铲子在锅中不停地翻动,让每一片白菜、每一粒蘑菇沫和每一块熏鱼都能均匀受热,不一会儿,食材的香味就飘散开来。 这时,她端起旁边盛着米汤的碗,缓缓地将米汤倒入锅中,米汤没过了食材,锅中的声响也随之变小了些。 在菜锅上置一饭帘,将刚刚装着小米饭的盆放到上面,扣上锅盖,开锅后整个十二三分钟就差不多好了。 一锅里,饭菜同出。 用米汤炖煮出来的菜,菜汤粘稠泛着光泽,闻起来有一种特别的香气。 而先煮后蒸的小米饭,一颗颗圆润饱满,色泽淡黄,就像一颗颗金色的珍珠抱团汇聚在一起,在盆里升起腾腾热气。 叶宵用勺子舀了勺尝了一口,吃起来劲道有味,非常成功。 沈梨端着碗等在锅台边。 “熟了吗?能吃了吗?”她把碗递过去,一脸期待,“闻起来有点香。” 叶宵先给沈梨碗里盛上米饭,又用大汤勺连菜带汤的浇在小米饭上。油亮亮的菜汤浸到饭里,沈梨直接连菜带饭一起扒进嘴里。 咸香入味,口感香糯。 “赶明儿白菜收了,腌点泡菜吃。”叶宵一边吃一边计划着。 沈梨点头如捣蒜。 反正叶宵做的,总不会难吃到哪去。 第88章 秋收进行时 红豆和黄豆晒干以后,脱粒就比较简单了。轻轻敲打一下,干燥的豆荚就会裂开,里面的豆子就会咕噜咕噜地滚出来。 叶宵将柴房的地上垫上撕开的塑料化肥袋子,又将豆子秸秆抱到上面,这些都是很好的柴火。 收获的豆子,叶宵照例先挑了一些饱满无伤的,用一个大玻璃罐子装好了,留作明年的种子。剩下的,她拿出密封桶,将红豆和黄豆分别装进了桶里。20kg容量的桶,红豆装了一桶半,而黄豆,则装了满满三桶,还多了一盆。 这些黄豆,可以拿到宋庄去换豆油,可以去换酱油,还可以自己留着生豆芽,甚至可以做豆腐、豆浆吃。 想到这些,叶宵又挑了两把当种子。明年她要多种一些黄豆。 玉米和高粱的收割紧随其后。 高粱收回来后,得像对待豆子那般,寻一处开阔又通风良好的地方晾晒起来。这个事情沈梨和叶宵经过去年的收获,已经有了一些经验了。二人只花费了大半天的时间,便如同去年一样,将高粱穗仔细地挂在院子的晾衣绳上。 一串串高粱穗像是挂起了一片片火红的帘子,小屋也洋溢着丰收的味道。 而玉米呢,叶宵和沈梨在第二天的清晨,一吃完饭,便起身前往田间收割了。待将玉米全都收割完毕,当天就马不停蹄地开始了脱粒的工作。 纯手工脱粒,这无疑是个效率极为低下的活儿,可身处当下的环境,沈梨和叶宵着实没有别的办法,只能依靠自己的双手,去完成这繁琐又辛苦的任务。 叶宵把玉米穗一股脑倒在帆布上,黄澄澄的玉米堆积如山。 她找来两副棉纱的点胶手套,分给沈梨一副,另一副自己带上了。剥玉米的工作非常伤手,如果不戴上带上手套,只消一个小时不到手就会被磨红了。 叶宵拿起一棒玉米,又寻来一个已经剥完粒的玉米核,双手交错着,利用二者之间产生的摩擦力和阻力,试图将玉米粒一点点剥离下来。她的动作算不上娴熟,却也透着一股认真劲儿,额头上渐渐沁出了细密的汗珠,顺着脸颊滑落,滴落在玉米粒上,可她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眼睛紧紧盯着手中的玉米,专注地重复着这单调的动作。 而沈梨在一旁看着叶宵的做法,思忖了片刻后,觉得这样又伤手又低效,便动起了脑筋。 她先是快步走到院子的角落,费了些力气搬来两个厚实的木墩,那木墩敦实厚重,稳稳地立在地上。接着,她又找来两根短粗的木棒,握在手中试了试手感,感觉颇为称手后,便开始了自己的脱粒方式。只见沈梨弯下腰,抓起一个玉米穗,稳稳地将其架在木墩上,随后,手中的木棒高高扬起,紧接着又轻轻落下,伴随着“噼里啪啦”的声响,玉米粒就似那欢快的雨滴,从玉米穗上蹦跳而出,纷纷扬扬地落在了地上,不一会儿,地上就铺上了一层金黄的玉米粒。 “你看,比你的效率高多了。”沈梨脸上洋溢着得意的笑容,看向叶宵说道,眼神中透着几分小骄傲。 叶宵最开始还不屑,但是她剥了一会,手腕酸酸的,手掌也磨的火辣辣的痛,于是也照葫芦画瓢,用起了沈梨的办法。可初次上手,没掌握好力度,玉米粒四溅,有几颗甚至蹦到了她发间。 “哈哈,叶宵,你这是给自个儿脑袋‘种玉米’呢。”沈梨打趣道,手上动作不停,眼睛弯成月牙。叶宵羞红了脸,白了沈梨一眼,嘟囔着:“你还笑话我,看我待会儿超没超过你。”说罢,愈发全神贯注,手中木棒敲击节奏愈发稳当。 时间就在这枯燥乏味的工作中缓缓流逝,仿佛每一分钟都被无限拉长了一般。剥到后面,沈梨和叶宵感觉自己仿佛变成了呆滞的、麻木的剥粒机器,机械地重复着手中的动作,早已没了最初的那份灵动与轻松。 木墩旁的玉米粒越堆越高,渐渐形成了一座座小小的“金山”,而疲惫也如潮水般向二人袭来。 沈梨只觉得胳膊酸得好似灌了铅一般,每一次挥棒都变得无比艰难,那木棒举起的高度也不得不比前一次低一些,额头上的汗珠大颗大颗地滚落,打湿了衣衫,可她咬着牙,依旧坚持着。 叶宵这边也好不到哪儿去,掌心已经磨出了明显的红印,那火辣辣的感觉愈发强烈,像是有火在烧一样,可她也一声不吭,只是偶尔和沈梨对视一眼,从彼此的眼神中汲取继续坚持下去的力量,二人都有着不做完这活儿就绝不休息的气势。 午饭的时间早就过了,可她们谁都顾不上吃饭,一心只想着赶紧把玉米剥完。就这样,从清晨一直忙到下午,才终于将全部的玉米剥完。 “呼~”沈梨身子向后一仰,整个人便直接倒在了玉米粒中,像是耗尽了所有的力气,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脸上却带着如释重负的神情。 “还好种的少啊!要再多点,两天也剥不完。”叶宵一边说着,一边也缓缓地脱下手套,看着自己那双被磨得发红的手,微微皱了皱眉头。此时,虽然秋天的风已经带着丝丝凉意,凉飕飕地吹过,可一天的忙碌让她出了不少汗,这风一吹,竟觉得有些冷了,不禁打了个寒颤。 歇够了,得把剥好的玉米装到袋子里。 沈梨找来一个清理干净的塑料化肥袋子,剥好的玉米装进袋子里。 她们配合默契,一个撑开化肥袋子,一个用簸箕铲起玉米粒往里倒。沈梨看着逐渐鼓胀起来的袋子,长舒一口气:“总算快弄完了,今年这玉米长得可真好。这一小块地收了这么多。” 叶宵抬手抹了把汗,发丝凌乱却满脸笑意:“是啊,不枉咱们累这一场!” 夕阳西下,余晖将院子染成暖橙色,最后一袋玉米封口完毕。两人瘫坐在玉米粒堆旁,望着满院“战果”,身上的酸痛在这一刻化为乌有,只剩心间盈满丰收的喜悦与对来年的憧憬。 晚风拂过,吹散了黏腻的汗水,捎来不远处田野里泥土的清香,沈梨和叶宵相视而笑,那笑容比天边晚霞还要绚烂几分。 打好的玉米粒要磨成粉才能吃。沈梨虽然有手摇式脱粒机,但是这么多玉米,要是靠这个机器磨,那胳膊都要摇断。 二人商量了一番后,觉得还是得下山到庄家里借他们的碾子一用才行。不过,这个事情倒也不着急,毕竟,麦子还没收呢,还有其他的农活在等着她们,当下,先好好歇一歇,恢复恢复体力才是要紧事。 累坏了的沈梨和叶宵第二天在炕上躺了一整天,那肌肉的酸痛感让她们哪怕只是稍微动一下,都会疼得龇牙咧嘴,只能静静地躺着,盼着这酸痛能快点消退。 一直到了傍晚,叶宵才拖着哪哪都疼的身体下炕,她看着屋后田地里乱七八糟堆着的玉米秸秆,终于还是忍不住将它们一捆一捆的扎好,然后全部搬到柴房里堆的整整齐齐。 这也是冬天的干柴,而且用来煮饭炒菜,火又快又急,比木柴更好控制火候。 沈梨见叶宵忍着不适去忙碌,也不躲懒,她来到前院,将昨天脱粒剩下的玉米核找了袋子装好——这也是冬天的储备柴火之一。 二人忙完,也没心思做什么好吃的,匆匆吃了点,便早早歇息了,明日如果不下雨的话,她们还要收麦子。 第89章 神秘足迹 清晨山中的雾气还未完全散去,小屋被笼罩在一层薄薄的纱雾之中,屋前那些凌乱的足印就那样突兀地出现在这静谧的画面里,把一早起来打水的沈梨吓了一大跳。 那些足印从树林深处延伸而来,呈小巧的半月状,深浅不一,看起来数量绝不止一只,似乎还在门口徘徊了许久。但昨天沈梨和叶宵因为秋收劳作太过辛苦,睡得极沉,竟然一点动静都没听见。 沈梨蹲在地上,眉头紧皱,心里不住地犯嘀咕,这些足印到底是什么动物留下的?虽然从足印形状和深浅来看,似乎不像大型猛兽的,但这片森林这么广阔,难保没有什么自己不了解的动物,这么一想,沈梨心里越发毛起来。 她走近些,蹲在地上仔细研究起那些足迹来。 她用手比了比,发现最大的蹄印直径约有十厘米,边缘清晰,足印稍深;而较小的蹄印相较之下显得更为轻盈,痕迹也更浅,直径大约在六厘米左右。在这些蹄印周围,还有一些细微的痕迹,一些泥土被轻轻地推开,形成了一个个小圆圈,仿佛是动物在寻找食物时不小心拨动的。 屋前的白菜地是脚印最为密集的地方,沈梨走过去检查了一番,还好,只是被啃了一些,并没有“全军覆没”。 从白菜地的狼藉中,沈梨觉得这几只动物大概是食草性的,不过也不能排除是杂食性动物。 她转身进屋,把正蹲在灶台前生火的叶宵叫了出来。 叶宵一出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那一片狼藉的白菜地,大吃一惊。 “看起来像是狍鹿之类的,还好不是狼、熊、老虎这种大型猛兽。” 被沈梨这么一提醒,叶宵也反应过来了,确实,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相比之下,这点白菜的损失也就不值一提了。 叶宵还记得末世前看到过一个新闻的现场视频,一个山脚下的小村子,一夜之间被两只下山觅食的老虎搅得鸡飞狗跳,村民的牲畜被咬死不少,还有人的手骨被咬断受了重伤,那场面至今想来都让人胆寒。 当时,林业人员接受采访的时候说过,动物的领地意识很强,通常不会轻易离开自己熟悉的领地,除非食物匮乏。因为人类的活动频繁,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一再减少,所以冬天来临后,老虎在山上没有充足的食物,这才铤而走险袭击小山村。如果它们能在山上有充足食物,是不会下来的。 叶宵一直记得这个新闻。 这也是为什么她和沈梨明知道深山里藏着诸如人参、灵芝这类值钱的药材,但也没有频繁去挖采的原因。 深山危险重重,容错率低,只要能保障基本吃喝生活,她们很少再深入活动。 “你说,万一以后来老虎、狼什么的,这房子估计也防不住吧?咱们一点武器都没有,简直是毫无反抗能力。”叶宵忧心忡忡的说。 “一般来说,这些猛兽能在自己熟悉的地盘弄到吃的,就不会乱跑。现在林子里这么多鹿啊兔子啊什么的,应该不至于硬破门。去年冬天一冬不是也平安过来了吗?只要不乱跑就没事。” 沈梨虽然这样安慰叶宵,不过她自己其实也没有百分百的把握。 叶宵觉得也不是全无道理,便也不再多说。但这也提醒了叶宵,等秋天忙完这一阵,有空了,还是弄点篱笆栅栏之类的才好。虽然说防不了凶猛的野兽,但像羊鹿之类的小兽还是有用的。 她心事重重的走近白菜地,开始清理“犯罪现场”。 被啃得面目全非的几颗白菜肯定是不能要了,而另一部分被啃食的不严重的,为了防止这些家伙尝到甜头再来捣乱,叶宵决定先弄点塑料布,给这些白菜扣上大棚。 叶宵用一床被单比了比需要用到的塑料布大小,便从储物室翻找出一大一小两块塑料布,凑合着拼了拼,勉强够用。 塑料棚需要支撑,最好是像竹子一类的有韧性可弯曲又不至于太柔软的木材或者树枝,沈梨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满意的材料。正愁的时候,她工具棚的一个箱子里,翻到一大卷差不多有小拇指粗的铁丝。 她灵机一动,如果用一些粗树枝插进地里,上面用粗铁丝弯出弧度,连接两端,再把塑料布扣上去,用土压实了,应该可以吧? 说干就干,沈梨在白菜地里忙活了起来,而叶宵继续回厨房做早饭。只不过经过早上这一折腾,叶宵也没有心思做什么花样了。 很快,这一小块白菜地就扣好了。虽然看起来有些简易,但是考虑到再过一段时间白菜就可以收获了,短时间应个急的话也还是够用了。 沈梨和叶宵坐在窗前的长桌前各自闷头吃着饭,气氛有一些低迷和压抑,二人简单吃完便穿戴好,准备去收割屋后的小麦了。 好在小麦没有被这些不速之客祸害。这让他们的心情稍微放松了一些。 叶宵和沈梨闷头忙活起来。 叶宵拿起镰刀,开始熟练地收割小麦,跟收割黄豆的手法大差不差,她的每一次动作都迅速而有力,每一刀下去都能割下一大把麦秆。 而沈梨则负责将割下的麦秆捆绑成束,她的动作同样麻利,不一会儿,麦田里就堆起了一捆捆整齐的麦束。 “累不累?换我割一会?”沈梨看着前面弯腰不停的叶宵,关切地说道。 叶宵直起腰,一股僵硬的感觉传来,紧接着是酸痛感。她也不逞强,听话的走到后面,跟沈梨换了位置。 两个人互相配合,不到两个小时这一小块地就收割完了。 叶宵就这么坐在地头上,看着一捆一捆金灿灿的麦穗,心情也舒畅多了。 “这些麦子得怎么磨成粉呢?”沈梨抽了一根麦穗,放在手里把玩观望着,自言自语道。 “还是得弄个碾子来磨。”叶宵说,“不过这么多粮食,如果靠人工背来背去,那也不太现实。” 所以,还是得先弄个运输工具。二人心里也都清楚。 其实,车她们也不是没有,农村谁家没个独轮车手推车自行车的呢?只是她们目前找到的车,无一例外不是因为时间久了车胎老化分化,所以,只要能弄到车胎,那运输问题可就迎刃而解了。 叶宵决定,下山去跟庄然商量一下。 第90章 山楂 叶宵要下山去庄家,她清楚记得之前庄然也为了交通工具的事情而烦心,甚至还在院里尝试着修理一台自行车。 因为秋收忙碌,叶宵又有几个月没有到宋庄去了,只是不知道宋庄有没有得自行车或者推车卖,如果有,又要多少钱? 隐约觉得这事儿靠她自己可能搞不定,所以先去庄然那商议一下,看有没有什么有用的消息。 既然是去,叶宵也不好空手去,但春天的时候种子几乎是平分的,家里有的,他们兄妹也有。 思来想去,她想起来去年冬天庄沫沫喜欢吃冰糖葫芦,她才记起来现在山上那棵山楂树应该已经熟了,去摘点山楂送过去倒是个新鲜玩意! 叶宵跟沈梨一说,沈梨也觉得如此甚好。于是,在吃过早饭后,叶宵匆忙捏了两个饭团子,煮了一锅白菜香菇汤并倒入户外保温壶。又穿着妥当后,沈梨和叶宵就背着背篓按照记忆中山楂树所在的方向出发了。 野山楂树长在一片空地上,远远就能看到枝繁叶茂中,点点红色的果子,看起来像喜庆的小灯笼。 沈梨爬上山楂树,用一根长杆子,不住地敲打着缀着果实的枝干,熟透了的山楂便一个接着一个如雨点般落在地上。 叶宵弯着腰蹲在地上,挑着熟透了、没伤疤的挨个捡起来,丢到背篓里。 一棵树的山楂几乎都被捡光了两人才停手。 叶宵和沈梨坐在山楂树下,沈梨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高粱米饭团,叶宵则从户外保温杯里,倒出一保温壶盖的香菇白菜汤。 她喝了一口,又把保温壶盖递给沈梨,这才从自己的随身小挎包里,也拿出自己的那份饭团吃了起来。 沈梨喝着略显清淡的汤,咂了咂嘴:“好久没有吃过新鲜的肉了。” 最近因为要收地,她们连着忙了很多天,期间唯一的荤腥便是熏鱼。虽说熏鱼味道可口,但终究比不上鲜肉。 叶宵虽也有些嘴馋,可一想起往昔的苦日子,便也释然了。想当初,连聚集区流通的那种压缩杂粮饼子都难以常常吃到,如今每餐都有米有面、有粮有菜,甚至还有熏鱼,吃不吃鲜肉,似乎也没那么重要了。 见叶宵不说话,沈梨自顾自地说道:“也不知道那个啃了白菜的东西是什么,看起来十有八九是狍鹿什么的。”她几口便吃完了饭团,此时用手擦了擦嘴角,又往衣襟上抹了抹,站起身说:“可惜我没有庄然那个手弩,不然一定猎回来剥皮吃肉!” “连本姑奶奶的白菜也敢偷!” 叶宵听了,不禁轻轻一笑。 山楂摘完,背篓并没有装满,还有很大的空间,叶宵看时间还早,就提议干脆再走远一点,去那边摘一些山核桃给庄家兄妹带过去。 沈梨欣然同意,二人一前一后又往核桃林走。 核桃可是个好东西。 核桃仁既能食用,又可用于榨油;核桃壳可作燃料生火;核桃木则能用来烤炭烤肉。去年采回的两筐核桃在漫长的冬季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核桃富含优质植物蛋白,在冬季食物种类单一匮乏之时,为她们提供了不少能量与营养。虽说今年食物已较为丰富,但叶宵仍想多采一些,给庄然他们送去一些,再给宋庄的小黎带点。 两人一个敲打,一个捡拾,不知不觉间,身后的背篓都已满满当当,这才恋恋不舍地停下。不得不说,人的本性或许就是贪婪的,明明吃不完,可望着枝头挂着的果子,就是忍不住想要多摘些,再多摘些,恨不得将其全部摘光才好。 “罢了,再多也没地儿装了。今日不如先回去吧。”叶宵望着这片核桃林,最终还是决定返程。沈梨背着沉甸甸的背篓,也表示同意。 背着山楂与核桃下山,二人小心翼翼,生怕脚下打滑,致使这一背篓的“战利品”付诸东流。待回到家中时,天色几乎已完全黑透。 是啊,入秋了,白昼的时长明显缩短了许多。叶宵在门口摸出打火机,点亮松油灯。豆大的火苗照亮了厨房的一小片区域,叶宵和沈梨将背篓顺着墙根放置好。 秋日的夜晚透着丝丝凉意,一整天未曾生火的屋子此时显得有些阴冷。沈梨走进厨房,抽出几根玉米秸秆,又用簸箕装了些干玉米核进来。玉米秸秆极易燃烧,一点即着,待灶膛里的火燃起后,便将脱粒后的干玉米核丢入其中,这一把柴填进去,能烧上好一会儿。 锅底烧水,锅上置屉。泡发了一天的黄豆此时已经胖鼓鼓的,膨胀了好几倍大,而且吸过水的黄豆看起来嫩多了,叶宵将它们转移到一个大花碗里,上面放上了熏鱼块,同碗蒸制。 另一个小不锈钢盆里,南瓜切块与高粱米同蒸,便是蒸南瓜饭。 饭菜蒸着一锅出,既烧了炕,屋子热了起来,又煮了饭菜,省柴火又省时间。 这是叶宵经最近领悟的生活小tips。 也不放桌子了,俩人就搬了小板凳坐在灶台前,就着这如豆的灯火把饭吃了。吃完,沈梨在一旁洗碗,叶宵坐在地上,分拣着核桃和山楂。 昏暗的光线把二人的影子投在厨房略显陈旧的墙壁上。叶宵才猛然发觉,这一年,似乎又过去了四分之三了。 第二天一早,叶宵本想一个人下山去庄家,她担心上次在家门口兜兜转转的野兽,也惦记着自己那几颗劫后余生的白菜。但是沈梨怕她一个人背不过来这些,执意要跟着一起去。 “两个人,当天去当天回,不耽误什么的。”沈梨说道。 叶宵拗不过,最终还是二人同行。 既然两个人一起去庄家,自然也顺路带点粮食过去碾。山楂、核桃、小麦,装满了二人的背篓,使得肩膀处微微凹陷,那勒痕也慢慢显现出来, 到庄家的时候,发现兄妹三人正在院子里剥玉米。 庄然穿的倒还正常,只是一件冲锋衣配工装裤,庄沫沫也是寻常的牛仔衣加运动裤的组合。反观庄妤的穿搭就有一些“别出心裁”了。 她上身穿着一件土黄色长袖薄绒线衣,下身搭了一条奶奶辈常穿的黑色小脚裤,头上包着一条玫粉色的三角围巾,艳得好似乡村集市上最廉价的塑料花。围巾将头整个包住,只露出一张与穿搭完全不符的貌美的脸。这土里土气的打扮跟她清丽姣好的容貌气质完全相斥,此时她坐在一堆玉米棒上,戴着棉线手套,正向一个塑料桶里剥着玉米,将村妇的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 沈梨瞧着庄妤的模样,捧腹大笑着进院,庄妤却仍未察觉自己装扮的滑稽,热情的招呼着沈梨和叶宵。 “哪弄个这一身的?”沈梨走近了,又上下打量起庄妤的打扮。 庄妤不好意思地把头巾扯下来,嘿嘿一笑,说:“寻常衣服我不舍得穿出来干这些活,糟蹋了,就专挑了一些平时不会穿的衣服。” 家里来了客人,庄家兄妹也就都停下了手里的活,几人拥着就进了屋。 庄妤用一把鬃毛刷子扫了扫身上的灰土,洗了手,才给大家倒水喝。 庄沫沫见沈梨和叶宵的背篓里有山楂,惊喜的叫出了声:“是山楂!” 第91章 山楂罐头 叶宵站在厨房,一步一步指导着庄沫沫做山楂汤。 一颗颗清洗干净的山楂缓缓沉入水中,如同一个个小小的潜水员,过了一会儿,又像调皮的小精灵般浮出水面,轻盈地上下浮动,仿佛在进行一场神秘的水中芭蕾。 在叶宵的指导下,庄沫沫向碗里洒上一勺食盐。 “静置大概十分钟左右就差不多了。” 庄沫沫听话的点点头。 十分钟的时光在无声中流逝,庄沫沫几乎在掐着表算着时间将山楂从盐水中捞出,放在筛网上。水珠从山楂上滚落,一滴一滴,如同断线的珍珠,发出细微的“滴答”声。 “倒也不用这么精确。”叶宵轻笑出声,然后拿起一根筷子,开始示范如何去除山楂核。 只见她先拿刀去除山楂蒂,又用筷子轻轻一戳,山楂核就脱落出来了。 叶宵把刀递给庄沫沫:“你试试?” 庄沫沫学着叶宵的样子,也在山楂底端挖了挖,又拿筷子从中间戳去,在几乎要把山楂肉戳烂了的时候,也终于把籽剔干净。 她看着手里面目全非的山楂,有点沮丧。 “熟能生巧,多做几个就熟练了。”叶宵温声细语的在一旁安慰庄沫沫。 叶宵投来的鼓励眼神,让她逐渐放松下来。几经尝试,终于,她也能完整无伤地去除了山楂核了。庄沫沫的脸上绽放出如春花般灿烂又纯真的笑容。 叶宵是真的喜欢这个丫头,她像一块冰糖一样,又透明纯净,又甜丝丝的。 “现在,我们要把山楂再清洗一遍。”叶宵边说边将去核的山楂又一次投入清水中。 庄沫沫也跟着做,她的手指在水中轻轻搅动,红彤彤的山楂在水中欢快地旋转起来,好似一群穿着红色舞裙的小精灵在水中嬉戏。 在锅内倒入开水,放入适量的冰糖和白砂糖。庄沫沫在叶宵的指导下用勺子缓缓搅拌,糖粒在锅中慢慢融化,发出轻微的“咕嘟”声,仿佛是糖粒在锅中轻声细语。 不一会儿,糖水那甜而不腻的香气如无形的丝线,在厨房中悄悄蔓延开来,轻轻地钻进每个人的鼻子里。 庄沫沫将山楂倒入锅中。在灶火的加持下,山楂在糖水中渐渐变得柔软,如同被甜蜜的怀抱轻轻拥住。 大火煮开后,叶宵将灶下的火撤去一些,火势变小,继续煮制。 “要仔细观察锅里的山楂的状态,时不时用勺子搅拌,防止山楂粘锅。”叶宵嘱咐要点。 庄沫沫便听话的盯着锅看,隔一会搅合一下锅里的山楂。 随着时间的推移,山楂的颜色愈发鲜艳,如同被赋予了新的生命,汤汁也渐渐变得粘稠,像一层甜蜜的糖浆缓缓流动。 终于,当汤汁煮至恰到好处的粘稠度时,叶宵将它们用一个白瓷刻花汤碗盛了出来。 “山楂汤要冷了才好吃。冷却后的甜味会更突出,热的时候显得酸。” 庄沫沫认真聆听,使劲地点了点头。 太阳照亮了整个院子,金灿灿的玉米铺了一地,各种工具散落在地上,大家一边歇着一边喝着山楂糖水,聊着天。 “我都快累死了,你们倒好,在这里喝着糖水聊着天。唉!果然人类的悲喜各不相通啊!”沈梨的声音突然响起,只见她抱着一大袋子磨好的面粉,从放置磨盘的仓房里走了出来,额头上还挂着细密的汗珠,脸上带着几分佯装的埋怨,身上也满是面粉和糠麸,模样看着有几分滑稽。 “好啊你!要帮忙的时候你说不用,现在倒打一耙呀。”庄然无奈地摇了摇头,嘴角却挂着一抹淡淡的笑意。 被戳穿的沈梨也不生气,嘿嘿一笑。 “给你盛了一碗,快歇歇吧!”庄沫沫从厨房端出一碗盛的满满的山楂糖水,递给沈梨。 沈梨赶忙接过来,一看到那红亮亮的汤水,顿时胃口大开,也顾不上什么形象了,大大地喝了一口。 那酸甜适中的味道在口腔里散开,清爽开胃,让她忍不住眼睛一亮,赞道:“嚯!倒是好喝。”说着,又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大口,这一下,原本满满的一碗山楂糖水,此时就只剩下三分之二了。 叶宵的喝完了,她端着一个空碗,坐在那看着大家说笑。 “我们下山来,也是有点事要跟你商量。”叶宵微微坐直了身子,看向庄然,脸上的神情变得认真起来 “什么事?”庄然也严肃认真的看着叶宵。 “我们想弄个车,自行车或者手推车之类的,下山或者去宋庄都会方便很多。” 庄然一听,立刻点头附和道:“我早就想弄辆车了,不过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车胎,这事儿就耽搁下来了。”他眉头微微皱了皱,显然是为这事儿苦恼了许久。 叶宵也知道这一情况,“所以我想,等庄稼活忙完了,去趟宋庄看看有没有得卖,我们上次去宋庄还是夏天,几个月过去了,可能会有也说不定。” “我也这么想!宋庄发展的确实是可以用‘日新月异’来形容。每次去都有一些新进展。”庄然附和的说道。 “毕竟只是恢复科技,又不是创建科技,只要局势稳定,这些生产技术很快就能跨越式递进。”沈梨冷不丁地插了这么句颇有深度的话,说完还故意挺了挺胸膛,故作高深的样子尽显无遗,那副模样实在是有些好笑,让叶宵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我还想给小黎姐送山楂汤呢~罐头瓶我都洗好高温消过毒了,装进去封严实了应该就能放很久!”庄沫沫说道。 “没事,我自己去就行了,你们有什么要捎的带的,都给我。”庄然对着院子里的众人说,“还有什么要买的也跟我说,我从宋庄买回来。” “我也要去!”沈梨马上从凳子上站起来。 “你别去,家里那个不知道是什么的野物还不知道什么情况呢!万一你走了,它们又来,我一个人搞不定怎么办?”叶宵马上不赞同。 “什么野物?”庄然好奇的问。 沈梨告诉他:“我估计是狍鹿,大概三四只左右,一早上看着地上都是脚印,把白菜地都拱了。我顺着脚印看了,估计去东山头了。” 庄然一听是狍鹿,心思一下就活了,脑海里瞬间浮现出打猎的场景,那跃跃欲试的心都快从嗓子眼儿里蹦出来了,手也不自觉地握紧了拳头。可转念一想,去年冬天找沈梨打猎,害得她受了重伤,差点连小命都丢了,那惊险的一幕又清晰地出现在眼前,让他刚燃起的热情顿时熄灭了几分。 所以,他很感兴趣,却也不好意思再开口提什么。 沈梨把碗撂在凳子上,走到庄然身边,用肩膀撞了一下庄然的肩膀:“兄弟,怎么说?带上你手弩跟我去看看?” 见沈梨主动开口,庄然心里别提多想去了,可又顾虑着叶宵的态度,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叶宵。 叶宵也知道沈梨想去猎狍鹿不是一天两天了,看着庄然那纠结的模样,微微叹了口气,说道:“可别又弄的一身伤。” 庄然一听这话,心里一喜,这意思大概就是同意了?脸上顿时露出了笑容。 沈梨开心地一拍手,说道:“那你今天就跟我们一起回去,等逮了这几只偷白菜的臭东西,我们俩再一起去趟宋庄,怎么样?”她的眼睛亮晶晶的,满是兴奋与期待。 “家里的农活还没弄完……”庄然犹豫着说道,眉头又微微皱了起来,心里有些纠结,毕竟家里的农活也着实不少,自己这一走,剩下的活儿可就都落在庄妤和庄沫沫两姐妹身上了。 庄然的话还没说完,庄妤便打断他:“我跟沫沫也不是死人,我们俩慢慢做就是了,就按沈梨姐说的办吧!”庄妤的语气坚定,眼神里透着一股不服输的劲儿。 庄然犹豫了一下,脑海里快速权衡了一番,最终还是点了点头,同意了这个安排。 第92章 意外之财 秋日的山林美不胜收。层层叠叠的树木换上了秋的华服,从深绿到金黄,泼洒出一幅叠翠流金的壮丽景象。 沈梨与叶宵在林子里搜寻了两天,终于发现了那几只“偷菜贼”的踪迹。 沈梨蹲在地上,手指轻比着那一串深浅交错的脚印,仿佛在解读着大地留下的神秘密码。她抬眼望向庄然,语气笃定:“就是这些脚印,跟小屋外的很像,看起来至少有三只,而且其中有一只肯定是成年的。” 庄然随之蹲下,目光紧随着脚印延伸的方向,微微点头:“嗯,确实像是狍鹿留下的。” “我也这样想。”沈梨轻声应和。 二人继续向前探寻,不多时,在不远处的草丛里,发现了一些散落的粪便。 沈梨上前查看了一下,更加确信无疑。 “基本确定是狍鹿无疑了。这种东西比较蠢,我先在这附近撒点饵,再一直到水边的沿路下点夹子和套锁,剩下的就只能等了。” 打猎有时候也是个消耗战,庄然自然明白。 他的目光落在沈梨身上,看着她熟练地安置陷阱。思绪不由自主地飘回到初次与沈梨和叶宵相遇的那一天。 那天,他一箭射中一只雪鹿,正满心欢喜地追逐受伤的猎物,谁料,竟不慎踏入了沈梨设下的捕猎陷阱。虽说只是型号稍大些的捕鼠夹一类,但沈梨布置的手法很巧妙,周围的遮蔽物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几可乱真。即便是像他这般经常进山,算是有些经验的猎人,也未能察觉,甚至接连中招。 也正因如此,才有了他狼狈地坐在树下,孤独无援的那一幕。 当时,他满心以为设下陷阱的定是位经验老到的猎人,却万万没想到,出现在眼前的,竟是两位看似仅有十七八岁的少女。 思及此处,庄然忍不住笑了一下。 “无缘无故的,你笑什么?”沈梨一脸茫然,疑惑地问道。 “没什么……”庄然微笑着轻轻摇了摇头。 沈梨眉头微蹙,眼神中透着一丝不悦:“肯定有古怪!快说!” “倒也没什么,只是想起,似乎去年也是差不多这个时候,同样是进山猎鹿,因为踩了你布置的陷阱才与你和叶宵相遇。没想到一年以后,我们竟然一起在林子里打猎,你说,这不让人感叹吗?”庄然如实说道。 沈梨微微仰头,略作回忆,眼中闪过一丝恍然:“经你这么一提,还真是!不过那时沫沫还是个哭哭啼啼的小丫头呢,抱着你就‘哥哥哥哥’的,但是眨眼间,她就长大了,现在看起来稳重了很多。” “小孩子的成长本就迅速,或者说……其实早该如此了。”庄然感慨道。 二人挑了一处比较空旷的地方,席地而坐,打算吃个午饭稍作歇息。 “吃吗?”沈梨从怀中掏出一个黄澄澄的玉米面窝窝头,递到庄然面前。 庄然也从随身的挎包中取出一个灰白色的白面馒头,回应道:“我有。” 沈梨不再多言,低头自顾自地啃起窝窝头来。 粗磨的白面面粉,不像末世前那些“雪花粉”之类的精制面粉,是灰扑扑的颜色,里面还有一些麦麸,其实口感并不算特别好。 反倒是叶宵给沈梨准备的窝窝头,用石磨粗磨后,她又用粉碎机二次加工过,反而口感要更细腻一些。 沈梨又从挎包里拿出一个调料瓶一般大小的玻璃罐子,里面是红彤彤的辣椒酱。 “那你来点辣椒酱?叶宵做了蛮多的,吃干粮挺好!” 这次庄然没有拒绝,他用随身带的筷子挖了点辣椒酱抹在馒头山,二人就这样就着辣椒酱吃了些冷的干粮,凑合了一顿。 在林子里度过了两日,沈梨早已没了往日的清爽模样。原本利落的齐耳短发此刻油腻地贴在脸颊两侧,发丝一缕缕地纠缠在一起。衣服上沾满了在树林中穿梭时挂上的枯叶,裤子与鞋子更是布满了泥污与枯草,整个人显得颇为狼狈。 庄然也好不到哪里去,头发凌乱地散在额前,脸上分泌的油脂与泥污、汗水混在一起,双眼布满血丝,那是接连两日在树林中无法好好休息的痕迹。就连裤腿也被树枝划开了一道口子,随着他的动作,微微晃动。 “今天要是再没什么收获,咱们不如先回小屋休整一番?”吃完饭,庄然看着沈梨疲惫不堪的面容,忍不住提议道。 沈梨心里清楚,庄然这么说肯定是出于对自己的关心。毕竟以她对庄然的了解,他绝非是在外面待两天就吃不住苦的人。大概是去年冬天那次狩猎的经历,让他变得谨慎了许多。 “这就回去,那不是前功尽弃?这两天的罪白遭了。坚决不行!要回你自己回吧!!”沈梨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庄然无奈,只能继续。 二人休整完毕,沿着河流,向着山的另一坡缓缓走去。 此时正值正午,阳光却好似一只徒有光亮却无热量的灯泡,冷冷地悬在天空,偶尔有风吹过,带来一些凉意。 沿着蜿蜒的河流,沈梨和庄然一前一后徒步前行了一个多钟头,忽然,庄然的视线被前方的景象所吸引。 “等下,那是……” 在一棵参天巨树的荫蔽下,几株光秃秃、黄色的茎杆笔直地挺立着。周围散落着一些干枯的落叶,它们的边缘已经泛起了淡淡的棕色,与地麻的黄色很相近,以至于庄然差一点就错过了这几株植物。 庄然踏过丛生的杂草,走近细看,果然是地麻。 “竟然能在这里遇到这样的好东西?”庄然心中涌起一股难以抑制的兴奋。 “这是什么东西?”沈梨好奇地问道。 “这是一种药材,名叫地麻。”庄然解释道。 一听到是药材,沈梨的脑海中立刻浮现出金钱的符号,整个人也兴奋起来。 “糟糕!没带挖药材用的工具。”沈梨一边低声抱怨,一边四处张望,希望能找到什么可以利用的东西。她的目光在周围的植被上扫过,却感觉都不是很趁手。 一扭头,庄然已经从腰间拔出一把短匕首,灵巧地削下一片薄木片,开始挖掘起来。 沈梨受了启发,也用腰间的短刀三下五除二地削了一块薄木片,蹲在地上学着他的样子一起挖。 地麻的根茎有点像土豆一样,棕色的茎块状。庄然将挖到的五颗大“土豆”装进身后的背包里,拍拍手上的土,起身了。 “等猎了狍鹿,把这几块地麻拿宋庄去看看,能卖多少卡币。”庄然似乎对这几个土豆一样的药材颇有信心。 沈梨本来还很激动,但是转念一想,这些地麻是庄然发现的,就算卖了钱,也理应归他所有,便沉默地不发表意见。 “如果运气好,没准能买个小车——如果有的卖的话。”庄然甚至已经在计划这些钱要怎么花了,看得出来他对这意外所获的期待。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随着夕阳的余晖渐渐褪去,天边的最后一抹光线也被地平线吞噬,四周的景色被一层神秘的暮色所笼罩。 沈梨和庄然在河边徘徊,决定在此守候,希望夜色中能有意外的收获。 第93章 狍鹿 河面上映着微弱的星光,波光粼粼,仿佛有无数细小的钻石在水面上跳跃。周围的树林在夜风中轻轻摇曳,发出沙沙的响声,像是在低语着古老的秘密。 沈梨的目光在河岸的阴影中游移,试图捕捉到任何一丝动静。 突然,一阵轻微的响动打破了夜的宁静,沈梨的心跳随之加速。她紧张地望向声音的来源,只见在河岸的另一侧,几个模糊的影子在岸边的一些灌木丛中若隐若现。它们的动作轻盈而优雅,仿佛是夜色中的幽灵,穿梭在现实与梦境的边缘。 庄然从背后抽出背着的手弩,沈梨也紧握着手中的短刀。 “那些是……”他的声音低沉而充满疑惑。 沈梨眯起眼睛,努力适应着昏暗的光线,试图辨识那些影子的真面目。 前肢短,后肢长,尾巴短,头上无角,耳朵却有些长。 “狍鹿!”她肯定的说。 那些影子似乎在河对岸徘徊,时而靠近水面,时而隐入树丛,它们的行为充满了不可预知性。 沈梨和庄然静静地观察着,不敢发出任何声响,生怕打草惊蛇。 “我留在这架着,你从远处绕着包抄一下,动作轻一点,别惊了它们。” 庄然举起手里的弩箭,瞄准着其中一头雄性狍鹿,对沈梨说。 “好!”沈梨应声便如鬼魅一般消失在夜色里。 沈梨小心翼翼地沿着河岸的边缘前行,她的脚步轻得如同一片飘落的树叶,每一步都谨慎地避开那些可能会发出声响的枯枝败叶。她的身影在树林间穿梭,借助着树木的掩护,逐渐向狍鹿群的后方靠近。 庄然则稳稳地端着手弩,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对岸的狍鹿,他的呼吸均匀而缓慢,保持着身体的静止,就像一尊沉默的雕像。 那几头狍鹿似乎还未察觉到危险的临近,依旧在河边悠闲地踱步,偶尔低下头去饮水。 沈梨终于绕到了一个合适的位置,她借着灌木丛做掩护,透过树枝的缝隙,看到了庄然和那群狍鹿。此时,她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去年的那一幕恍惚在眼前,说不紧张是假的。她紧了紧手中的短刀,在心里不停地安慰自己:“这次只是猎两只狍鹿而已,没有危险的!” 她紧张地吞了一口口水,等待着庄然的信号。 庄然微微调整了一下手弩的角度,他的手指轻轻搭在扳机上,然后深吸一口气。随着一声轻微的“嗖”声,弩箭如闪电般射出,直奔那头雄性狍鹿而去。 这一箭命中狍鹿的脖子,却没有使它第一时间丧失战斗力,它本能地逃窜。 另外两只狍鹿幼崽也瞬间被惊动,四蹄慌乱地蹬踏地面,扬起一片尘土,惊慌失措地朝着树林深处逃窜开去。 沈梨见状,立刻从藏身之处冲了出来,她如一阵疾风般冲向那头受伤的狍鹿。 顺着一路血迹,沈梨最终找到了倒在地上奄奄一息的狍鹿。它的眼睛半睁半闭着,每一次微弱的呼吸都带动着身体轻轻起伏,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生命的气息正一点点从它身上流逝。 沈梨此时也已经气喘吁吁,她停下脚步,双手下意识地扶着膝盖,身子微微前倾,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呼哧呼哧”的声音在这寂静的山林里格外清晰。 她的后背早已被汗水浸湿,衣衫紧紧地贴在背上,凉飕飕的秋风一吹,竟让她打了个寒颤,可她的目光依旧停留在那只狍鹿身上,眼神中透着一丝复杂的情绪,收获猎物的喜悦自是不用说的,但是眼底深处,还有一丝转瞬即逝的不忍和同情。 没一会儿,庄然也循着踪迹赶了过来。 他拨开身前的灌木丛,树枝划过他的衣服,发出轻微的“刺啦”声。当他看到地上那已经不再动弹的狍鹿时,紧绷的神情顿时放松了下来,长舒了一口气,仿佛将一路赶来的紧张与疲惫都一并吐了出去。 他走上前,蹲下身子,仔细查看了一下狍鹿的伤势,确认它确实已经没有了反抗之力。 二人就这样在原地短暂地休息了一会儿,让急促的呼吸渐渐平稳,疲惫的身体也慢慢恢复了些许体力。 四周的树林在秋风的吹拂下,树叶沙沙作响,仿佛隐藏着无数未知的危险。庄然环顾四周,忧心忡忡地说道:“祈祷不要遇到狼或者野猪老虎什么的才好啊。” 沈梨听了这话,心里也涌起一股不安来。这空气中弥漫着的血腥味,确实很容易引来那些凶猛的野兽。 她下意识地握了握手里的刀,抬眸看向庄然,问道:“几点了?”她的声音里透着一丝急切,想要尽快知道时间,好盘算一下接下来该怎么办。 庄然赶忙抬手看了看腕表,表盘在月光下反射出淡淡的光芒。他微微眯起眼睛,看清时间后,回答道:“差十分钟十一点半。” 沈梨凝眉思索了片刻,夜晚的山路不好走,不管是遇到野兽还是跌落滑倒都有可能,思索再三,终于还是决定,等天亮再回去。 沈梨在附近拾了些柴火,生了一个火堆。俩人谁也没有睡,就这样熬了几个小时,到天亮后,才一起扛着狍鹿往家走。 这两天,叶宵在家里那可是坐立难安,心里就像揣了只兔子一样,七上八下的。 她时刻惦记着出门去猎狍鹿的沈梨和庄然,生怕他们出什么意外,可自己又只能在家里干等着,这种有劲使不出的感觉,着实把她给急死了。 这天一大早,天色还透着些许朦胧的微光,四周一片静谧,叶宵本就在浅睡中,整个人都处于一种紧绷的状态,时刻警醒着。 忽然,一阵叩门的声音打破了这份寂静,那声音就像一道电流,瞬间让叶宵从浅睡中惊醒过来。她猛地一下坐起身,连鞋子都顾不上穿,就直接下了床,因为这两天一直忧心忡忡的,她甚至都是和衣而睡的,就盼着万一有什么消息,能第一时间出门去查看。 叶宵急匆匆地朝着门口跑去,一边跑一边大声喊道:“来了,来了!”那声音里都透着掩饰不住的急切。 她伸手握住门把,深吸一口气,仿佛在给自己做着心理准备,然后“哗啦”一声打开了门。 门刚一打开,看到站在门外的沈梨和庄然,叶宵的眼睛瞬间瞪大了,眼神里满是紧张与关切。 她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打量着二人,目光在他们身上来回扫视,一边看一边焦急地问道:“你们没事吧?有没有受伤啊?怎么去了这么久呀,可把我给急坏了!” 她的语速很快,那一连串的问题就像连珠炮似的,根本不给对方回答的机会,脸上满是担忧的神情,眉头都紧紧地皱在了一起。 沈梨看着叶宵这副着急又担心的模样,心里暖暖的,笑着说道:“哎呀,你别急呀,都好好的,一点事儿都没有,你就别担心了。” 庄然也在一旁附和着点了点头,说道:“是啊,都平平安安的呢。” 叶宵听了他们的话,这才稍稍放下心来,可还没等她彻底缓过神,目光不经意间往旁边一扫,这才发现他们猎回来一头体型不小的成年狍鹿。 那狍鹿被放在地上,看起来像是一头小牛犊一样健壮,虽然已经没了什么生气,但皮毛的色泽在晨曦的微光下,溜光水滑,还隐隐泛着光泽。 叶宵不禁微微瞪大了眼睛,惊讶地说道:“哟嗬!这么大一只?!” 沈梨挺了挺胸膛,一脸得意地说道:“那当然了,不然你以为怎么去了这么久,真的是翻山越岭才追着它们!” 赤着的脚下传来凉意,似乎是提醒叶宵屋外寒冷。叶宵侧身让他们赶紧进屋,自己也去找了双鞋穿。 “快喝点热水暖暖,我去给你们做早饭。”说着,便心情愉快地抱柴火去了。 第94章 又去宋庄 厨房里,叶宵正忙碌得热火朝天。 灶膛之中,干燥的黄豆秸秆燃烧着,时不时爆出噼里啪啦的声响,像是在演奏一曲激昂的厨房交响乐。跳跃的火苗疯狂地舔舐着锅底,锅里的水在这炽热的攻势下,“咕噜咕噜”地翻滚着,不断有白色的蒸汽袅袅升腾而起,宛如一群身着羽衣的精灵,须臾间便在屋子里编织出了一层如梦似幻的纱幕。 刹那间,整个厨房都被这缥缈的水汽温柔包裹,视线仿若被施了魔法,渐渐变得迷离恍惚,好似踏入了太虚幻境,周遭的一切都在这朦胧中晕染出了几分不真实的美感。 与此同时,沈梨和庄然拖着仿佛被灌了铅般沉重且疲惫至极的身子,先后完成了简单的洗漱。 累。 双腿像是两根失去弹性的弹簧,酸胀之感如潮水般汹涌袭来,胳膊也软绵绵的,有着脱力后的那种深深疲乏感,眼皮更是如同被磁石吸引一般,撑不住地直打架。 这两日两夜在外的奔波狩猎,让沈梨和庄然的神经始终像拉紧的弓弦,一刻未曾松懈。此刻,一沾到那温暖的炕柔软的被,困意就如同汹涌澎湃的潮水,排山倒海般袭来。 还未等叶宵将早饭准备妥当,两人就已沉沉地陷入了梦乡。 沈梨的嘴角微微张开,从那里面传出轻微的呼噜声,犹如老旧风箱拉动时的低吟。 庄然则把胳膊随意地搭在额头上,眉头时而微微皱起,仿佛在睡梦中还在经历着狩猎时那些惊心动魄的紧张时刻。 “饭好咯!”叶宵扯着嗓子大声招呼着,双手稳稳地端着饭菜走进屋内。然而回应她的却只有两人此起彼伏的鼾声。 叶宵呼喊的声音瞬间戛然而止,她的心中清楚,他们这一路的艰辛与不易,于是动作也变得格外轻缓,生怕吵到他们。 她轻手轻脚地盛出自己那份饭菜,在厨房的角落里默默吃了起来。吃完后,又将剩下的饭菜放回锅里热着,如此一来,等他们醒来便能马上吃上一口热气腾腾的饭菜。 接着,她挑起扁担和水桶,轻手轻脚地出了门,往返于家和河边之间,一趟又一趟地打水。沉甸甸的水桶压在她的肩头,随着她的脚步,水不时晃荡出来,洒在地上,留下一串湿漉漉的水印。接连往返几次后,她有些累了。 扁担立在地上,她的双手撑在扁担上,呼吸也变得急促了些。可一想到一会肢解狍鹿还需要不少水来清洗,便又咬咬牙继续去河边了。 时间一晃就到了下午,沈梨像是从一场冗长的梦境中缓缓苏醒,她慵懒地动了动身子,下意识地揉了揉惺忪的睡眼。 叶宵不在,沈梨穿鞋下地,厨房里暖烘烘的,她掀开锅,饭菜似乎是又被热了一遍,此时冒着热腾腾的香气。 沈梨把庄然也叫起来吃饭。 二人闻到香味这才感觉到肚子饿得“咕咕”叫,各自去拿碗。 小米粥加了糖,甜丝丝的,新鲜软糯的窝窝头有一些劲道。木耳炒白菜片咸香可口。在外面吃了两天冷干粮的沈梨和庄然食指大动,谁也顾不上多说一句,只是闷头吃饭。 吃到打饱嗝,庄然才感觉到自己的力气和精神得到了极大的恢复,他起身磨刀,准备处理那只狍鹿了。 沈梨正坐在屋外的木墩子上磨刀,远远看到一个绑着低马尾的女孩子,原来是叶宵刚好回来,她是去找熏鹿肉用的柴火去了。 “你们可算是醒了,饿坏了吧?吃饭了吗?” “吃了吃了,一滴都不剩,碗也洗了。”沈梨满意地说。 庄然也从屋里走了出来,休息好了的他看起来精神充沛多了,他笑着对叶宵说:“还是你做的饭好吃。” 三人合力将狍鹿搬到了院子里,庄然拿着刀,开始动手将狍鹿大卸八块。 他肢解动物向来有一手,只见他双手稳稳地握着刀,手臂的肌肉微微隆起,刀在他手中仿佛有了灵魂,上下左右灵活地划拉着,动作如同舞蹈一般丝滑流畅。一块块狍鹿肉被分割开来,红色的肉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新鲜,被整齐地放在一旁的盆里。 狍鹿肉瘦而紧实,红彤彤的肉纹理清晰可见,叶宵走上前,仔细地打量了一下,然后切下一块腩肉,笑着说:“这块留着带给庄妤和庄沫沫吃。” 剩下的狍鹿肉还很多,三人围在一起,开始商量怎么处理。此时的天气虽说已经有了些凉意,但温度还不足以长时间保存这些新鲜的肉。如果放久了,这么美味的猎物可就浪费了。三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着,经过短暂的商量,最终一致决定将三分之二的狍鹿肉做成熏肉,两家一人一半,另一些则带到宋庄给小黎。 虽然叶宵一再劝他们休息一下,但是考虑到肉放久了就不好吃了,沈梨和庄然决定今天就出发去宋庄。 “要不我去宋庄吧,你留在家好好休息。”叶宵对沈梨说。 沈梨自然是不同意,但是叶宵坚持:“熏肉一直是你做的,我也熏不好。我跟庄然去,顺便看看车的事情。” 沈梨想了想,也就答应了。 时间可贵,叶宵和庄然也不等吃晚饭再出发了,二人当即便默契地开始动手收拾起东西来。 叶宵走到角落里,找出那个平日里常用的背篓,将它放在地上,又转身去抱了些干净的麦子秸秆过来。她蹲下身子,手指轻轻拨开秸秆,把它们均匀地铺在背篓底下,铺得厚厚的、平平的,就像是为即将放置的物品打造了一个柔软又妥帖的“小床”。接着,她费力地将那一大扇新鲜的狍鹿肉放在了秸秆之上。这鹿肉刚一入篓,背篓顿时就沉了许多。叶宵用手掂了掂,又调整了一下肉在篓子里的位置,确保背上去能受力均匀,稳稳当当的。 沈梨惦记着将前些日子采的山楂给小黎带一些,她将山楂用一个布袋子装好,就放在狍鹿肉上方。至此,背篓就差不多八分满了。 庄然走过来,用手拎起背篓背在身后:“这个看起来有点重,还是我来吧!” 他手里还提着刚刚叶宵切好的狍鹿腩肉,打算一会路过村子,顺便给庄妤送去。叶宵见他主动承担较重的东西,便要将他手里的那块肉主动接过来。 “就下山这一段路,还是我来吧!”庄然客气的说道。 叶宵倒也不跟他拉扯,转身进屋从储藏室又找出一个背篓,里面装了一些高粱米、一些红豆和一大袋子黄豆,背篓一下子把她的肩膀压得沉沉的,即便是穿了厚实的外套,背篓的肩带也深深地陷进了她的肩头。 “重吧?要不少带些?她们在宋庄肯定是买得到这些粮食的,其实也不必背过去。”沈梨在一旁看着,目光落在叶宵那深陷的肩带上,有些心疼,忍不住出声说道。 叶宵却只是微微一笑,轻轻摇了摇头,说道:“不碍事,还好的。这一趟去宋庄,难得有机会带些东西过去,咱们自己种的,多少带一点不常见的,是个心意。” 收拾妥当正准备出门,庄然突然一拍脑门,像是想起了什么极为重要的事,大声说道:“哎呀,差点忘了!” 说着,他步履生风地转身进屋。不一会儿,他就用衣襟兜着几个模样长得像“土豆”一样的东西来到背篓前,把它们放在了山楂和熏肉中间,还轻轻拨弄了一下,让它们摆放得更稳妥些。 “这是什么?”叶宵看着这些陌生的东西,眼里满是好奇,忍不住凑上前去,歪着头问道。 “是地麻,一种药材呢。”这次轮到沈梨来解释了,“庄然说这东西可值钱了。”她的眼睛亮晶晶的,仿佛已经看到了这些地麻在宋庄换来厚厚钞票的场景。 叶宵一听说是值钱的药材,眼中也闪过一丝惊喜,心里想着一会问下庄然在哪里找到的,下次她跟沈梨也去挖点。 二人将一切都收拾妥当后,不敢再多耽搁,赶紧出发了。 此时,太阳已经开始渐渐西斜,余晖洒在他们身上,拉出长长的影子。他们加快了脚步,想着如果脚程快一点的话,天黑之前应该就能抵达宋庄了。 第95章 乔凉 夜幕像一块黑色的绒布,沉甸甸地从天边铺展下来,将整个宋庄严严实实地笼罩其中。今晚的夜色格外浓稠,没有月亮,只有寥寥几颗星星在天边若隐若现地闪烁着,散发着微弱的光芒,仿佛也在这寂静的氛围里昏昏欲睡。 小黎今天在外面忙了很久,诸多琐事耽搁了时间,所以回来得比往常晚了不少。等她进了家门,天色已经完全黑透了,一家人这才赶忙开始吃晚饭。 昏黄的灯光从那盏油渍渍的油灯里洒出来,晕染出一片温暖却又略显昏暗的光晕,照在那张有些陈旧的饭桌上,桌上摆放着的碗筷还没来得及收拾,显得有些凌乱。 桌前,一个十岁左右,梳着寸头的少年正将吃过的碗筷摞在一起,而小黎则拿着一块洗得有些发白的抹布,弯着腰,仔细地擦拭着饭桌。 静谧的院子里突然响起了一阵叩门声,“咚咚咚”的声音在这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突兀,打破了原有的平静。 小黎直起身子,眼神中闪过一丝警惕。 她家住的偏僻,平时几乎没什么人登门,何况是这样晚的时候。 她停下手中的动作,侧耳倾听了一下,确定是有人在敲门后,才缓缓地朝着院子里走去。 男孩见小黎出门,像只貂鼠一般快步跑到院子里,从水井边抄起一把磨的锋利的斧头。 小黎站定在院子当中,她微微仰起头,朝着紧闭的屋门方向望去,犹豫了一下,才试探性地向屋外大声问去:“谁呀?” 声音带着一丝紧张,在这静谧的院子里回荡着,似乎都被这夜色吞噬了些许,听起来有些发虚,尾音还微微颤抖着,她心里不住地猜测着门外到底会是谁。 男孩双手紧紧握着斧子,抿着嘴唇,又向前一步,站到了小黎的身前。 “是我,叶宵!”门外传来了回应声。只是那声音隔着门,听起来有些模糊不清,仿佛被这厚重的夜色给捂住了嘴巴。 小黎一时没能分辨清楚,心里愈发疑惑了,又提高了音量大声问了一句:“谁?” 她的眉头皱得更紧了,眼睛紧紧盯着屋门,眼神中透着焦急与不安。 “小黎姐,是我呀,叶宵!”叶宵似乎也察觉到小黎没听清楚,于是深吸一口气,扯着嗓子又大声回了一遍。 声音冲破了黑夜的阻隔,清晰地传进了院子里。 “还有我,庄然。”庄然也赶紧表明身份。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小黎那原本紧绷着的神情瞬间放松了下来,脸上的笑也带着惊喜。 “哎呀,是叶宵和庄然呀!”她一边轻声念叨着,一边赶忙快步走到门前,伸手握住那有些冰凉的门栓,轻轻一抽,“哗啦”一声,门栓被打开了,铁器碰撞的声音在这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脆。 小黎双手用力推开屋门:“可是好久没来了呀,快进来,快进来!”她热情地招呼着门外风尘仆仆的两个人,又赶忙侧身让开道路。 身后的男孩听着叶宵的声音,好像似曾相识,却一时间想不起来。他以为是宋庄市场里见过的熟人,但对方背着背篓,似乎又是远道而来。 夜色中视线不佳,他看不清来人的样貌,但是看小黎姐姐的反应,应该是许久未见的朋友了。 他缓缓放下斧子,暗暗松了一口气。 小黎拉着叶宵进院子,嘴里还不停地念叨着:“这么晚了,一路上累坏了吧,快进屋暖和暖和。” 叶宵走近几步,便看到拿着斧子的男孩:“这是……” “哦,这是乔凉。他是……”小黎刚想介绍,但是说来话长,“害,先进屋再慢慢说。你们这么长时间没来,我妈可念叨好多次了。” 叶宵和庄然相视一笑,脸上同样带着笑意。 “秋天地里活多,一时顾不上下山。小黎姐,是不是打扰你了呀,我们这来的有点晚了。”叶宵略带抱歉的说道。 “哪里,我们也才吃完饭。” 说话间,几个人就穿过庭院来到了屋里。 “妈,你看谁来了?”一推开屋门,小黎就大声嚷着。 “谁呀?”小黎妈妈原本正静静地坐在炕沿上,听到声音,空洞的眼眸茫然地瞪着,脸上写满了好奇与期待。 “阿姨!是我和庄然!”叶宵将沉甸甸的背篓轻轻放在厨房的角落,扬声回应道。 “哦,是小叶啊……”小黎妈妈的双手在炕沿上摸索着,试图借力站起身来。刚进屋的乔凉,眼疾手快地过去搀扶。 昏黄的烛光在微风的轻拂下摇曳不定,光影在屋内的墙壁上晃荡、交错。 由于餐桌还未来得及叠放整理,五个人置身于这狭小的空间里,稍显局促拥挤。 小黎一屁股坐到炕的东头,垂下来的双脚自在地勾在一起。叶宵与庄然则在地上摆放的略显破旧的椅子上安然落座,而乔凉,就那样静静地站在小黎妈妈的身旁。 他身形黑瘦,像是旷野间的劲风吹拂、烈日炙烤过的一根草。寸头,额头宽阔,几缕烛光在他的额头上跳动。浓眉下一双大眼亮晶晶的。他身着一件洗得有些发白的旧格子衬衣,在烛光的映照下,单薄的身影仿佛被镶上了一层古铜色的边,宛如一座沉静而坚毅的小雕像。 叶宵也终于想起来他是谁。 “这……是市场那个……” “对,就是上次你们买羊肉的那个小不点!”小黎用力地点点头,刻意把“小不点”三个字说的重重的,嘴角勾起一抹促狭的笑意。 “我叫乔凉!不叫小不点!”男孩像是被点燃的炮仗,瞬间大声抗议起来,不仅小脸涨得通红,脖颈处的青筋也因为情绪激动微微凸起。 男孩的声音在屋内嗡嗡作响,片刻后,他意识到了小黎是故意这样说,便轻轻地扭过头去,避开众人的视线,耳根处泛起一抹淡淡的红晕,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他双唇紧抿,不再言语。 小黎嘻嘻一笑,“那你多吃点饭,吃壮一点我就不叫你小不点!” 叶宵听了也抿嘴笑了起来,她猜,一定是乔凉不好意思吃太多,让小黎很头疼才故意这样的。 乔凉低着头,脚步飞快的出了屋子。 叶宵有些担忧地看着他一溜烟不见的背影。 “没事的,这孩子敏感,心思重,他一个人待一会就好了。他姐姐没了,剩他一个人也没个营生整天在市场晃荡。我问他愿不愿意来我家,他连半分犹豫都没有就跟着来了。我妈最近身体不太好,我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总是放心不下。现在乔凉来了,不仅能帮忙照顾我妈,还能帮着做些事情。这孩子挺懂事的。” 叶宵点点头。经历过末世后的大家都明白了抱团取暖的重要性。 “阿姨身体怎么了?”庄然关切地问道。 “不碍事的,老毛病了,风湿罢了!”小黎妈妈的声音依旧轻柔温和。 “嗯。我硬拉着她去看了大夫,也说是风湿。”小黎在一旁补充道。 “这不巧了吗?刚好我们挖了些地麻,对阿姨的症可是正合适。”庄然一边说着,一边将随身背来的背篓提进屋子,那背篓与地面摩擦发出轻微的沙沙声,一听便知道背篓里装了不少东西。 “对了,我们猎了一头狍鹿,中午才拆了肉,所以趁新鲜急着赶过来。还有采的山楂和今年收的一些米。” 叶宵和庄然献宝一般的逐一将背篓里的东西拿出来,摆在没来得及收起来的餐桌上。 虽然小黎妈妈无法亲眼目睹这一切,但听到庄然和叶宵的描述,脸上也绽放出了欣喜的笑容:“哎呀,带这些做什么呢?我们在这儿什么都不缺的。还有那地麻,哎哟,这东西给我可真是糟践了。我这都是多少年的陈年老毛病了,不碍事的,你们快拿去卖了换点钱吧。” “山里采的,又不是买的!不要钱的。”庄然坚持。 小黎看着地麻很心动,但是她也知道这东西要是拿中医院去卖掉,应该能换不少钱。她想花钱买下来,又知道庄然和叶宵是不会收的。 叶宵看出小黎的犹豫,她轻轻走到小黎身旁,凑近她的耳边,压低声音说道:“你不要想太多,这东西在山里多得是,回头我跟沈梨再去挖点。不过阿姨的身体才是重中之重。你可千万别推辞。大家都是好朋友,这点小忙不过是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小黎神色缓和了许多,心中满是感激,她伸出手紧紧握住叶宵的手,微微用力,一切尽在不言中,而后便不再多言。 “小叶他们这么晚来,应该还没吃饭吧?别光顾着说话,快给他们弄点吃的!”小黎妈妈提醒道。 “唉哟,你看我这脑子!我去给你们弄吃的。”小黎一蹦下地,直奔厨房,又点了一盏松油灯。 “别忙,我们有啥吃啥,别费事再做了。” “哎呀,很快!你陪我妈聊聊天歇着去吧!让乔凉帮我就好。” 小黎一边说一边把准备帮忙的叶宵推回屋去,跟乔凉两个人在厨房里忙活起来。 第96章 少年的烦恼 叶宵坐在屋子里,有一搭没一搭的陪着小黎妈妈闲聊。 她的目光不经意间落在小黎妈妈的膝盖上。 关节处肿大得厉害,隔着裤子仿佛两个突兀的小山丘,这使得她每一次挪动都显得极为僵硬迟缓,就像一台年久失修、零件生锈的老机器,艰难地运转着。 也难怪小黎如此忧心忡忡。叶宵看着,心中也不禁泛起一阵酸楚与震惊。 “人老了啊,就像一台老家电,时不时就会出各种毛病。”小黎妈妈微微叹了口气,话语里满是感慨。 此时,厨房里传来锅铲与锅底碰撞发出的叮叮当当声,小黎妈妈听在耳里,眉头轻皱,又无奈地叹了口气:“只是苦了我那可怜的女儿……” “阿姨,您别这么想……”叶宵的安慰显得有些无力。 屋子里的气氛沉闷得让人有些喘不过气来,叶宵坐了片刻,便起身走向厨房。 乔凉正站在垃圾桶旁,粗糙的手熟练地剥着一颗红头小洋葱。操作台上,一盘切得整整齐齐的狍鹿肉片安静地摆在菜板上,旁边,一份炒土豆片显然刚出锅不久,还散发着丝丝热气。 “这么晚了,别忙了。”叶宵站在一旁,脸上带着礼貌而又关切的微笑,轻声说道。 “没事,两分钟就炒好了。”小黎一边回应着,一边端着切好的洋葱快步走到锅灶前。 她将热锅烧热,倒入油,瞬间,锅里泛起丝丝青烟。紧接着,洋葱被丢进锅里,刹那间,一股浓郁的香味如烟花般在厨房里炸开。随后,肉片被放入锅中,随着“滋滋”的声响,肉片在锅里欢快地翻滚着。小黎拿起酱油瓶,轻轻一倒,锅里传来了“呲啦”的声响。 昏暗的灯光下,热气袅袅升腾,模糊了小黎的面容。 她手中的铲子在锅里迅速地划动着,几个漂亮的圈圈过后,又上下翻炒了几下,肉片很快就变了颜色。她向锅里加了一小勺盐,然后利落地将炒好的肉盛了出来。 饭是晚餐剩下的,用小碴子和一些去年的陈稻米蒸出来的,此刻还微微冒着热气。小黎想,还好多做了明早的分量,不然就没得现成的饭吃了。 将这盘洋葱炒狍鹿肉和红烧土豆片端上桌后,整个屋子都被肉香弥漫着。 乔凉的喉咙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吞了吞口水。 这个细微的动作在这光线晦暗不明的屋子里本应难以察觉,但叶宵还是敏锐地捕捉到了。 “做太多了,我们俩哪里吃得完?!”叶宵说着便递给乔凉一双筷子,“帮忙分担点?” 乔凉心里明白叶宵的意思,可倔强地抿着嘴唇,不肯伸手去接。 “养你还是养得起的!”小黎用筷子敲了一下乔凉的头,“快吃!” 乔凉红着脸,接过筷子听话的扒着饭。 叶宵听着小黎的话,感觉似乎发生了什么事情。 “出了什么事吗?”叶宵放下饭碗,关切地问道。 乔凉小声地回答:“给婆婆看病拿药花了好多钱呢!而且小黎姐要失业了……” 小黎不可思议的瞪大眼睛:“你从哪听到我要失业的?怪不得你心事重重的。” “什么失业?”庄然也好奇的问。 小黎轻轻一挥手:“害!就听说宋庄要建工厂了,应该会涉及日化这个品类。不过还只是一个计划,什么时候投入建设目前还没消息。工厂开了也是好事,说明在往以前的生活发展嘛!哎呀,菜都要凉咯,你们快吃。” 肉的香味实在诱人,乔凉忍不住夹了一块放入口中。那鲜美的滋味在舌尖散开,让他欲罢不能。本只想尝一口的他,在一口吃完后,肚子里的馋虫瞬间被勾了出来,实在没忍住,又夹了一块。 叶宵见他吃得开心,便夹了一大筷子肉放进乔凉碗里:“别吃这么秀气了,多吃点!”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虽然小黎的生意一直不错,但多了一口人,小黎妈妈又要每日吃药看病,日子肯定不如从前宽裕了。而且如果日化工厂真的开起来,这对于小黎这种手工作坊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 “别担心,如果到时候没生意的话大不了跟我们一起上山!种田种菜打打猎,吃喝总不愁的!”叶宵微笑着鼓励她。 “来村子里做个邻居也好,或者去小河村生活也行呢!”庄然也热情地抛出橄榄枝。 小黎感激地笑笑,“到时候再说呗,船到桥头自然直。” 庄然放下饭碗,神色认真地说:“我们和叶宵今年种了很多粮食,其实吃也吃不完。只是靠人工实在背不动那么多,所以只带了这一点。回头我们再给你们送一些来。” “不用不用!”小黎连忙摆手。 说到这里,叶宵顺势问小黎:“对了,小黎你知道宋庄有没有卖手推车什么的吗?” “手推车?”小黎微微皱起眉头,仔细回忆着,可似乎并没有留意过。 一旁的乔凉眼睛滴溜溜地转了几圈,突然大声说道:“我知道哪有车!” 众人的目光一下子都聚焦在他身上。 “就在永兴村!” “永兴村是哪里?”叶宵疑惑地问道。 小黎微微顿了顿,像是在脑海中梳理着记忆,缓缓说道:“我记得在宋庄往西北大概两公里多一点的地方。以前,那里住着两户人家,不过随着宋庄慢慢发展起来,那两户人家就都搬过来了,现在那个村子应该是空着的。” “离这么近……是什么车?确定车胎还能用吗?”庄然追问道。 小黎转过头,表情变得严肃起来,对着乔凉说道:“你可不许随口乱说耽误事啊!” 乔凉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急切地解释:“我才没有胡说呢!那车肯定能用。之前有一伙叫东哥的人在这儿,后来现在这个聚集区的人来了,他们走得特别仓促,好多东西都没来得及带走。我当时就想把那车推回家自己用,可我姐姐觉得那车太显眼了,怕被别人抢走,就不让我带回去,我没办法,只好把车藏在一个地窖里了。我觉得那车应该还在那儿……” 乔凉说得眉飞色舞,叶宵和庄然相互看了一眼,眼神交汇间似乎有了默契,稍作商量后,便决定明日前往探寻。 小黎看着他们,开口说道:“那你们明天先去找找看,我明天也去市场打听一下,看看有没有卖轮胎之类的东西。” 几人商定完毕,吃完饭后,便准备休息了。 由于时间紧迫,来不及去管理中心申请临时住房,庄然只能与乔凉将就一晚。 乔凉双手抱着被子,带着庄然走到厨房,他伸出手轻轻撩起一个帘子,帘子后面出现了一个小屋。 庄然走近一看,发现这小屋像是由一个小仓储间改造而成的。那炕的宽度大概只有一米多,长度估计在一米七到一米八左右。庄然躺上去试了试,头和脚都只能微微伸展。 乔凉模仿着小黎的语气说道:“你就将就这一晚吧!”话语里带着一丝稚嫩的当家作主的感觉。 庄然笑着伸出手,轻轻摸了摸乔凉的后脑勺:“你这小家伙,还跟我客气起来了!有的住就已经很不错了。” 说着,庄然迅速地把被褥整理好,三两下就铺得平平整整,然后脱掉衣服,裹着被子侧身蜷缩着躺了下去,不一会儿就传来了均匀的呼吸声。 乔凉猫着腰小心翼翼地钻进屋里,此时狭小的房间被庄然占据了大半空间,他只能侧着身子勉强躺下。乔凉拉好帘子,却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黑暗中,乔凉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思绪像是脱缰的野马在脑海中肆意狂奔。 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人在少年时期总有些莫名的烦恼。 更何况乔凉还是一个孤儿,那些心底的焦虑与不安,或许在这寂静的夜里被无限放大了。 第97章 旧车 乔凉领着叶宵与庄然,在废弃的一栋二层小楼一顿翻找之后,终于在地下一个快坍塌的地窖里找到了那辆手推车。 车胎干瘪瘪地贴在轮毂上,车身也有几处明显的磨损划痕,像是一位历经沧桑的老者,无声地诉说着往昔的奔波。不过,幸运的是,庄然简单检查一番后,发现它还具备使用的功能。 “就是轮胎没气了,不过还能用。” 看着这车灰头土脸的样,叶宵本以为要竹篮打水一场空了,没想到竟然还能使用,她十分庆幸的长舒一口气。 叶宵在村子里四处闲逛探寻,别的倒是没什么稀罕的,只是发现了一个高高的塑料桶似乎有些用处。 浅浅的米白色,桶身线条流畅,她好奇地蹲进去试了试,空间宽敞,高度也正合适,用来当泡澡盆简直再理想不过。叶宵仔仔细细地检查,有无破损的地方,又用手轻轻敲击桶壁,传来的声响沉闷而厚实,质地显然十分优良。 叶宵立马想到沈梨,她去年冬天总是念叨着想要一个洗澡盆,若是将这个带回去给她,她定会笑得眉眼弯弯,满心欢喜。 三人推着小车,上面绑着叶宵的塑料桶回到小黎家。而此刻,更大的惊喜接踵而至。 小黎在宋庄打听到了售卖轮胎的地方,只是价格着实不菲,竟要四万七千卡。 “虽说轮胎价格听起来确实离谱,但我特意去瞧过了,是全新的,包装都完好无损,还带着价签什么的。码在小仓库里,一整排都是各种型号的轮胎。”小黎认真地说道。 “四万七千卡?!”叶宵瞪大了眼睛,声音不自觉地拔高,几乎是惊呼着喊了出来。 她下意识地回头看向庄然,只见庄然的眉头也紧紧地皱成了一个“川”字。显然,他们二人的积蓄加起来,也远远达不到这个数目。 小黎也敏锐地察觉到了他们在资金方面的窘迫。她微笑的说:“这些狍鹿肉,我留了一点现吃。剩下的肉我自作主张帮你们拉到市场上售卖了,反正现在这个季节也放不久的嘛……你别说,销路倒是不错,我摆在那,不到两个小时就销售一空。总共卖得了一万一千六百卡。还有山楂,也卖掉了大半,一共收获了一千五百卡。”小黎一边说着,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钱,递向叶宵。 “哎呀,那些狍鹿肉和山楂本都是带给你和阿姨吃的,你怎么给卖掉了?!”叶宵着急地说道,眼神中满是嗔怪。 小黎挠了挠头,憨厚地笑了笑:“也留了一些的!只是你们带的数量实在太多了,根本吃不完。哦,还有地麻,我特意去打听了,中医院那边也在收购,价格还不错,按斤计算,大概1000卡到1500卡不等,说是要依据质量来定价。” 小黎办事向来周全细致,安排得井井有条,叶宵的心中涌起一股暖流,满是感激。 “反正有一辆车能够使用,轮胎的事情可以暂缓再买。地麻要不我们就不卖了,留着给阿姨吃,这对她的病情有帮助。你觉得呢?”庄然微微侧过身,凑近叶宵,压低声音商量道。 叶宵心中正有此想法,当下毫不犹豫地点头赞同:“我觉得这样甚好。” 庄然将他们二人的决定告知小黎,小黎却立刻表示反对:“不不不,我妈的病我有给她买药,地麻你们还是拿到医院去卖掉!” 叶宵轻轻咂了咂嘴,佯装恼怒地说道:“你怎么这么犟?!咱们大家都是如此要好的朋友了,挖点野草药难道也要跟我们算得清清楚楚吗?你可别再推辞了,今天这药你若是不拿着,我可就再不把你当朋友了!” 庄然也附和的说:“就是,你就收下吧!” 小黎见叶宵似乎是真的动了气,赶忙双手举过头顶,做投降状:“好好好,我的好妹妹可别生气,我收下便是。那你们今日可要在我家吃了午饭再回去,不然我也要跟你生气了。” 小黎说完,两人相视而笑,随即亲密地挽起手臂,一同向厨房走去准备做饭。 乔凉静静地坐在门外的石阶上,脊背微微佝偻,双手无意识地交叠在膝前。他听着叶宵几人在厨房关于当下局势的交谈,眉头紧紧锁在一起,像是在心底深处与自己进行着一场激烈的思想斗争,只是他心里究竟在想什么,却无人得知。 厨房里,小黎站在锅灶前,等着锅里的油热。 当她将辣椒放入滚烫的油锅的瞬间,一股浓烈而辛辣的气息如同汹涌的潮水一般直扑面门。辛辣的气味浓烈得仿佛具有实质,小黎猝不及防,鼻腔和喉咙瞬间被这股辛辣所侵袭,她的身体不受控制地剧烈颤抖起来,紧接着一连串响亮的喷嚏声在狭小的厨房内回荡。 屋子里没有现代化的抽油烟机来驱散这弥漫的油烟,烟雾迅速在屋内弥漫开来,她被呛得满脸通红,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赶忙快步走到屋门处,用力推开了门。 “你咋坐这呢?”一推门,小黎便看到乔凉那落寞的身影坐在门口,脸上不禁浮现出惊讶的神情,声音里带着一丝因呛咳而产生的沙哑问道。 “我……我想……”乔凉微微抬起头,眼神中闪过一丝犹豫和纠结,嘴唇轻轻蠕动着,刚要说出心中所想。 “去井里打桶水来,缸里没水了!”小黎似乎并未察觉到乔凉的异样,随口嘱咐道。 乔凉听到这话,微微一怔,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他默默地点了点头,随后缓缓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转身朝着水井的方向走去。 刚刚,他想问小黎,要不就跟着叶宵上山吧! 吃完饭,叶宵和庄然开始整理行装,准备前往市场采购一些盐、糖、酱油之类的日常消耗品。乔凉在一旁听到叶宵说要用黄豆换酱油,便主动说道:“在城西有另外一个市场,那里的东西会更便宜些。” “你怎么知道?”叶宵好奇地看着他。 “拜托,那可是我常混的地方。”乔凉微微扬起下巴,脸上露出一丝自豪的神情。 他见叶宵几人脸上写满了怀疑,便主动提出带他们过去。 到达目的地后,叶宵仔细对比了一番价格,发现果然如乔凉所言,这里的物价要比中心市场稍微便宜一些。 “就是质量上没有那么有保障。因为这些东西的来路都是五花八门的。不过,全看你经验和眼光咯!如果你懂行,还是能淘到好东西的!”乔凉一边带着叶宵穿梭在摊位之间,一边耐心地介绍。 叶宵瞬间就理解了,合着就是末世前专卖店和批发市场的区别! 他们带着自家种植的优质黄豆来到市场,一小塑料袋黄豆成功换得了一瓶mini版的酱油和一小瓶豆油。 卖豆油的摊贩是个胖胖的厚嘴唇阿姨,她那圆润的脸庞从始至终洋溢着热情的笑容,操着一口浓郁的山东口音,一边将豆油瓶子递给叶宵,一边反复地说道:“大妹子,恁这黄豆质量可真好嘞,下次再来光临哈,俺给恁优惠!” 那热情的模样仿佛让人回到了往昔热闹的集市。 现在有了推车,叶宵觉得以后来宋庄就方便了,心中暗自盘算着下次可以多带点东西过来交易,这样就能换取更多家中所需的物资了。 采购完东西,二人也到了该回家的时候了。小黎和乔凉一路将他们送到大门口,大家的脸上都带着一丝不舍。 “要是不想在宋庄待了,就来永和村找我们!”庄然微微向前一步,表情严肃而认真地对小黎说道,眼神也满是热情和真诚。 小黎微微点头。 “上山找我们也行。西厢房还空着呢!”叶宵也跟着发出了热情洋溢的邀请。 “好!我都考虑一下。”小黎仰起头,郑重其事地再次点点头。 “那我呢?”乔凉在一旁看到自己被忽视,顿时不乐意了,他急切地向前跨出一步,眼睛睁得大大的,满脸委屈地问道! 叶宵看到乔凉这副模样,忍不住掩口一笑,轻声说道:“倒是把你忘了!到时候给你在后面的小仓房搭个炕!” 乔凉听到这话,虽然不满意自己又要住仓房,但是想到能跟小黎和婆婆一起生活,他脸上的阴霾也在瞬间一扫而空。 第98章 归家归家 叶宵与庄然一路推着那辆略显破旧的手推车,沿着荒凉的公路缓缓回到庄家兄妹所在的村子。 一路上,那辆旧的手推车的车轮在崎岖不平的地面上滚动,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仿佛随时都要散架一般。叶宵担忧的隔一会就忍不住看两眼,生怕它半路罢工。 当他们抵达院子门口时,黑底红漆的大铁门虚掩着,连门闩都没有挂。走进院子,屋里的门窗也是毫无设防地大敞着,就像一张张空洞的大口,透着一股不寻常的气息。 走进院子,他们更是愣住了。原本堆放在院子里的那一座座金黄灿烂的玉米堆,此刻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从未存在过一般。地面被打扫得干干净净,甚至连一丝玉米须都不见踪迹,整个院子又恢复了往昔那种仿佛被强迫症驱使着的极致整洁,每一块木柴都在墙角规规矩矩地排列着,所有工具也都整整齐齐的挂在院墙的钉钩上,一如上次叶宵来时的样子。 庄然把车推到院子里停放好,跟叶宵一前一后进了屋,屋子里也是一如既往的干净有序,残存着些许的柴火燃烧的烟味,却不见人有出来招呼。 叶宵摸了摸灶台,是温的。 “人呢?”庄然满心疑惑,眉毛紧皱成一团,他脚步急切了起来,一间间地仔细寻找起来。从客厅到卧室,从厨房到储物间,他的身影在各个房间穿梭,却始终不见庄妤和庄沫沫的踪影,只能无奈地自言自语道。 叶宵站在院子里,同样觉得此事太过蹊跷。她的目光在屋子里子四处游移,仔细打量着周围的一切。屋内虽然空无一人,但桌椅摆放得整整齐齐,没有丝毫打斗或者混乱的迹象,看起来又不像发生了什么意外的样子,这让她心中的疑惑愈发浓重。 “你先别急,看起来不像有什么意外的样子。”叶宵轻声安慰庄然。 庄然点点头,他其实也觉得不会有什么事,但是大敞四开的门和消失不见的两个姑娘还是让他不受控制的将事情往坏处想…… 就在两人满心纳闷焦急之时,只见两姐妹一人背着一个沉甸甸的背篓,一前一后几乎小跑着院子。 庄沫沫灰头土脸,大概因为剧烈活动过,她的小脸涨得通红,额头上也沁出了细密的汗珠,她奋力地奔跑着冲了进来。庄妤的头发有些许凌乱,几缕发丝贴在脸颊上,身上也沾满了泥土,跟在不远的后面 “哥!叶宵姐!”一见到叶宵和庄然,庄沫沫立刻热情地大声招呼起来,声音听起来非常兴奋。庄沫沫手撑着膝盖大口喘着气,回过头对后进来的庄妤说:“这次还是我跑第一!中午你洗碗咯!” 庄然看着安然无恙的姐妹俩,暗暗松了口气。 “跑哪去了你们……”他语气里带着藏不住的责备,“大门也不锁,屋门也不关。” “去收土豆和红薯了。”庄妤走到房门外的晾台前,将背篓轻轻撂下。那背篓里装满了大大小小的土豆,土豆上还沾着新鲜的泥土,圆滚滚的,个头都不小。 “为啥没关门,你问沫沫吧!”庄妤撇着嘴一副看好戏的表情。 庄沫沫听到这话,圆溜溜的眼珠瞪的仿佛要从眼眶里蹦出来,她用手指着自己那小巧的鼻子,嘴巴微微张开,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声音尖细地反驳道:“我?问我?又不是我弄的!” 庄然的目光在姐妹二人之间游移,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的他一脸茫然。 庄沫沫走到院子里的水缸旁,舀起一瓢水倒进一个白底红花的搪瓷洗脸盆里,边洗边缓缓说道:“一早的时候这丫头生火,结果搞得满屋子都是烟,不知道以为谁往屋子里扔烟雾弹了一样……没办法只能把门窗都打开散散烟。” 庄沫沫梗着脖子,一脸不服:“那是炕和灶的问题啊!怎么怪到我头上?” 庄然无奈地叹了口气,语气变得温和起来:“没事,一会我修一修就是了。” 修火炕和炉灶还要花费一些时间,叶宵心里惦记着家中的沈梨,她急着回家,便没有留在庄家吃饭。 临回去,庄妤给叶宵装了满满一背篓的土豆。 “红薯今年种的也非常好,几乎没有被喇喇蛄和老鼠啃多少,今天好像背不下了,那我回头再给你送点红薯过去。”庄妤跟叶宵说。 庄沫沫眼睛滴溜溜地转了一圈,目光落在院子里的推车上,她走上前,用手轻轻拍了拍推车的扶手,歪着头,带着询问的语气建议道:“不是有推车吗?怎么不用推车推回去?” 叶宵摇摇头:“上山的路人走都有些下不去脚,车就更难行了,还是就放在这吧!” 见叶宵这么说,推车的事庄家兄妹也不再坚持。 “那你再带点大蒜吧!虽然个头不是很大,但是味道还挺够的。”庄妤又从房檐下挂着的一串辣椒蒜辫子里抽出两串下来。 “这太多了!我少拿一点就行。”叶宵只抽出其中一串。 庄妤却大方地将另一串也塞进了她的背篓。 “客气啥呢!还有好多呢!这玩意又不当饭菜吃。” 叶宵也就不推辞了,想着等她们有什么好吃的,再送过来大家换着吃也挺好。 辞别庄家兄妹三人,叶宵背着背篓又拿着一个巨大的塑料洗澡盆,走的很慢。洗澡盆虽然不重,但是拿着不顺手,叶宵走一段路就要换一换姿势,磨磨蹭蹭走走停停倒是浪费了许多时间。 好在刚上山没多远叶宵就碰见了在外面砍柴的沈梨,沈梨看到叶宵给她带回了心心念念的澡盆,开心的几乎要冲过去亲叶宵一口——如果不是她用手挡着沈梨靠近,叶宵觉得沈梨是真的会蹦过来“吧唧”一口的。 二人并肩往小屋走去,今天的阳光不算耀眼,却是秋日里难得的和煦。 “今天吃什么?我快饿死了。” “我刚熏的鹿肉,用了新的柴,你尝尝?” “好。” 第99章 腌咸菜 外面地上湿漉漉的,昨夜似乎下了雨。一场秋雨一场寒,叶宵又加了一件秋衣。 园中的白菜虽被那些狍鹿啃食了些许,却依旧收获了三十来颗。叶宵精心挑选出十颗,洗净晾干,准备腌成酸菜,其余的则被她妥善安置在西厢房后面的储藏室储存起来。 日头渐高,叶宵开始着手今日的另一项重要工作——腌制咸菜。前些日子挖来的地环和洋大头菜早已洗净,她将一个圆滚滚的粗陶小缸刷洗干净,一会用来装咸菜。 地环,也叫螺丝菜,形状小巧玲珑,长得像螺丝钉一样,吃起来却非常清脆可口。 小的时候在乡下的祖母那里,隔壁的徐奶奶是个腌制咸菜的高手,她说话慢声细语的,脸上对谁都挂着笑容,每年她都会腌满满一小缸的咸菜,其中就有地环。 每当咸菜出缸,那股子咸香便会透过院墙悠悠地飘来。徐奶奶总会用一方小碟子,盛上满满当当的地环咸菜,迈着蹒跚却又带着几分急切的步子送过来。她招呼着大家尝尝她的手艺,那味道至今仍在记忆深处散发着温暖的光。 而洋大头菜,学名其实叫芜菁甘蓝,这个略显洋气的名字还是之前在聚集区结识的一位气质不凡的姐姐告知叶宵的。姐姐曾在瑞典留学,她绘声绘色地描述着当地人的烹饪方式:将芜菁甘蓝与马铃薯一同炖煮,有时还会加入色彩鲜艳的甘荀调色,待煮至软糯后,与牛油、奶油或牛奶搅拌成细腻的蓉状,最后撒上些洋葱碎末。这道菜在瑞典的诸多节日庆典上频繁亮相,算是节日特供。 然而在中国,洋大头菜更为大众熟知的名字是卜留克,它多用于腌制咸菜,做法简单又好吃,成为家家户户餐桌上常见的开胃小菜。 叶宵熟练地将白菜切成四等分,与卜留克一同整齐地码放在缸中,如同在搭建一座微型的蔬菜堡垒。一层鲜嫩的菜,一层洁白的盐,有条不紊地交替着,这手法与腌制酸菜如出一辙。盐分慢慢渗透进每一片菜叶的纹理之中,静静等待着时间施展它的魔法。只需要大约腌制十天左右,这些咸菜便会在盐渍的作用下脱胎换骨,咸香四溢。 咸菜入味后,每次食用前,只需将其放入清水中浸泡几个小时,让盐分适当析出,再切成细丝,用清水冲洗一遍,最后拌上香辣浓郁的辣椒油,一道清爽脆口的咸菜便大功告成。届时无论是搭配米粥还是馒头,都堪称一绝。 吃过早饭,小雨淅淅沥沥的又飘了一小会。 雨停后的山林间仿佛被一层薄纱所笼罩。蜿蜒的山路在雨水的浸泡下,早已变得泥泞不堪,那原本计划好的去采榛子和山核桃的行程,无奈只能就此取消。 沈梨待在家中,百无聊赖地坐在手摇式粉碎机面前,慢慢地将玉米粒磨成细粉。这是一件消耗时间的活,无事可做的时候沈梨就磨一点。 就在这时,“吱嘎”一声,厚重的木门被缓缓推开。沈梨抬眼望去,只见庄然的身影出现在门口,而他身后还跟着一个黑瘦的寸头少年。 “哎?庄然?你怎么来了?”沈梨从厨房中探出头来,脸上满是意外之色。她的目光随即落在庄然后面的少年身上,眼神里透着疑惑,从上到下仔细地打量了一番,问道:“这是谁家的孩子?” “乔凉啊!”庄然不假思索地回答道,话说出口后才猛地想起沈梨并未见过乔凉。 “哦你不认识,说来话长……”庄然挠了挠头。 此时,里屋的叶宵听到外面的动静,轻轻推开屋门走了出来。她一瞧见庄然和乔凉,也是一脸的惊讶。 “你怎么带着他来了?”叶宵问道。 沈梨看着庄然和叶宵似乎都认识这个男孩子,心中的疑惑愈发浓重:“到底是谁家孩子啊?” 叶宵微微抿嘴一笑,轻声说道:“你还记得我们夏天的时候去宋庄,在市场卖羊肉那个男孩子吗?他现在跟着小黎她们一起生活。” 沈梨听了,又重新仔仔细细地上下打量了眼前的少年一番,脑海中似乎渐渐浮现出一些朦胧的印象。 “哦~”她拖着长长的尾音,仿佛恍然大悟一般。“那……都别站门口说话了,先进屋吧。”说着,她从板凳上站起身来,引着众人进屋。 庄然在门口,用一块铁板将鞋底沾着的厚厚的泥刮干净才走进屋,乔凉有样学样,也刮了泥。 一进屋,他那双滴溜溜的大眼睛便开始好奇地四处打量。 屋内窗明几净,窗户上挂着带着蕾丝花边的格子窗帘,屋子中央暖烘烘的炉子正烧得旺盛,旁边的火炕也散发着阵阵暖意。炕桌上摆放着果干和菊花茶,淡淡的香气弥漫在空气中,让整个屋子都充满了温馨的气息。 “快坐~”叶宵客气的招呼大家。庄然直奔火炕而去,乔凉就在门口靠窗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小黎没跟着一起来吗?”叶宵问庄然。 “没有,就他自己来的。说想给小黎妈妈进山采药,就一个人找过来了。”庄然坐在炕边,一脸苦笑的说道。 “那小黎知道吗?”叶宵一听,瞬间紧张起来,她深知在这末世之中,信息沟通极为不便,如果小黎不知情,到处寻找乔凉可就麻烦大了。想要传递消息,往往只能亲自跑一趟宋庄才行。 “知道,我给她留了字条的。”不知是乔凉意识到了自己的莽撞,还是庄然此前批评过他,他的声音显得怯懦,整个人也显得有些蔫蔫的。 叶宵微微皱起眉头,心中暗自思索着要不要去宋庄跟小黎说一声。 “这两天山里冷得很,昨夜又下了雨,山里的路非常不好走,今天反正是进不了山了,就先在这里待一晚吧!”沈梨如实地说出了目前的状况,叶宵和庄然都明白这是实情。 “而且,山里还有没有地麻也不知道,就算有,在哪里也不知道。你知道这一片山有多大吗?可不是宋庄那边的几个小山丘能比得了的。山里蛇虫鼠蚁狼豺虎豹都有,可不敢贸然进去!”沈梨又补充了几句,叶宵听得出她是在故意吓唬乔凉。 乔凉低着头,一言不发,可那倔强的神情却表明他不肯就此回去。 叶宵沉思片刻,心想这孩子虽说是乱来,但终究是出于对小黎母女的关心,这份心意倒也值得肯定。于是,她赶紧出来打圆场。 “正好这两天要去趟宋庄用豆子换豆油,要不这样吧,我去宋庄,顺便跟小黎说一声,乔凉就留在这,找不到地麻的话,就采点山核桃之类的回去,也不算白走一趟,怎么样?” “不用你去了,庄妤和沫沫已经去宋庄了。刚好家里收了土豆红薯什么的,给小黎送一些,又惦记着用黄豆换些豆油和酱油,所以她们今天一早就去宋庄了。”庄然说道。 “她们俩出门?能行吗?”叶宵惊讶地问道。 庄然面色凝重,但仍旧坚定地说:“你跟叶宵不是也经常单独出门,庄妤和沫沫也不小了。” “倒也是。”叶宵轻轻点了点头。 乔凉静静地坐在窗前的椅子上,一声不吭。 叶宵看他闷闷不乐的样子,便朝他招招手,示意他上炕来。乔凉倒也乖巧听话,起身就坐到了炕上。 叶宵抓了一把蔓越莓干和蓝莓干放在他面前,又给他倒了一杯热气腾腾的蜂蜜水。 “尝尝,我们自己采了晒的。” 乔凉尝了一口果干,酸甜的,好吃。又小心翼翼地啜饮了一口蜂蜜水,甜丝丝的味道在舌尖散开,让他忍着烫又喝了一口。 他心中暗暗羡慕起来,这里可真好。 第100章 下河摸鱼 虽然没办法进山,但是下河还是可以。 吃过午饭,沈梨便兴致勃勃地带着乔凉,手中紧握着渔网,大步迈向河边。 “现在河水凉,下过雨水流又急,不能下太深。就在近滩玩一玩就算了,可别往太深的地方去。”路上,沈梨微微侧过身,语重心长地嘱咐道。 乔凉的声音里有难以掩饰的失落:“哦,知道了。” “欸?你会游泳吗?”沈梨突然问。 “会!”听到沈梨这样问他,乔凉以为是可以下到河里玩,整个人像是被点燃的小鞭炮,浑身都散发着一股子按捺不住的兴奋劲儿,声音也不自觉地拔高了几分。 不料沈梨狡猾的话锋陡然一转:“会游泳就更要离深水远些了。” 乔凉先是一愣,眼睛眨了眨,满脸的疑惑,声音里带着不解:“为啥?” “因为老话说的好,‘打死犟嘴的,淹死会水的’,懂吧?一会跟紧我,要是乱跑不听话明天就不带你上山。”沈梨沈梨微微眯起眼睛,佯装凶狠,威胁着乔凉。 乔凉听了,嘴巴一撇,腮帮子鼓得高高的,像是一只生气的小青蛙,气鼓鼓又无可奈何地站在原地。 沈梨看他站在那不动,也不理他,只是自顾自的走。 过了一会,看沈梨走远了,乔凉又屁颠颠的跟了上去。 沈梨偷偷憋笑:还治不了你个小屁孩了。 沈梨所说的浅水区,实则也有一米多深,人若趟着水下去,河水便能没过脖子了。如果是乔凉这样的小孩,那整个人都会被淹没。 秋日的河水比夏日还清澈。 沈梨走到岸边,缓缓蹲下身子,伸出手利落地脱掉鞋子,将鞋子整齐地摆放在一旁。接着,她轻轻提起裤脚,小心翼翼地踏入河中。河水冰冷刺骨,刚一接触,沈梨的身体便微微一僵,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牙齿也轻轻磕碰了一下。 乔凉想跟着一起下来,被沈梨喝住:“你就站在那,不要动。一会有你的活!” 听到沈梨的话,刚迈出步子的乔凉又收了回来。 他站在岸边,眼巴巴地望着沈梨趟进那冰冷刺骨的水里。只见沈梨在水中稳稳地站定后,双手熟练地摆弄着渔网,将渔网在手中仔细地攒着,随后像运动员甩铅球一般,身体微微后仰,积蓄力量,接着奋力一抛,渔网便如同一朵盛开的巨大花朵,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而后铺向水面,最后缓缓地沉了下去。 “帮我把网往外铺一铺。”沈梨站在水中,一边大幅度地挥动着胳膊示意,一边大声地使唤乔凉将网张开。 听到沈梨的指挥,乔凉这才如获大赦般地动了起来。 网顺利下好了,沈梨也从河里缓缓走上岸来。此刻,剩下的时间便是要耐心地等待鱼儿上网了。 沈梨没有防水的连体筒靴,这一番折腾下来,整个下半身都湿漉漉的。若是平时,她定会毫无顾忌地就地把湿了的裤子脱下来,换上干爽的衣物。可如今,背包里虽说带了换的衣服,然而眼前有个小屁孩在,她不禁有些犹豫。 思索片刻后,她还是决定原地拢个火堆。 只见她手脚麻利地在周围收集了一些干燥的树枝与枯草,蹲下身子,将它们仔细地堆放在一起,然后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轻轻一按,火苗便蹿了起来。她凑近火堆,双臂伸向前方,双手对着火堆,靠着那跳跃的火苗取暖,脸上渐渐浮现出一丝惬意。 “得多久才有鱼啊?”原地烤了一会火,乔凉便坐不住了。他以为下河捞鱼有多好玩,可没想到实际就是在这里坐着干等。 “捕鱼耗的就是耐心。”沈梨手里拿着一根树枝,扒拉着眼前的火堆,漫不经心地说道。“再去弄点柴火来,一会捞上来咱们先烤一条吃吃。” 听到烤鱼,那乔凉可来劲了,麻溜起身就往林子里钻。 “别跑远,就在附近捡点!”沈梨对着乔凉消失的背影高声喊着嘱咐道。 算了算时间,沈梨要去查看一下渔网了。 沈梨将手里的树枝一丢,起身再次踏入冰冷的河水之中,朝着下网的地方走去。河水轻轻荡漾,她每走一步,都会泛起一圈圈的涟漪。当她走到渔网旁边时,双手稳稳地抓住网绳,开始缓缓收网。 随着渔网逐渐被拉起,她清楚地看到有几尾鱼在网中拼命挣扎,鱼尾扑腾得水花四溅,银色的鳞片闪着光。 沈梨的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她隔着网将鱼抓住,抖落进了事先准备好的水桶里,鱼儿在桶中不停地游动着,溅起一串串晶莹的水花。 乔凉抱着一大捆柴火从树林里跑了出来,他的小脸因为奔跑而变得通红,额头上还挂着几滴汗珠。 “沈梨姐,我捡了好多柴火!还有小果子!”他一手举着捡来的红彤彤果子,兴奋地喊道,眼睛亮晶晶的。 “哈哈,那果子是苦的!快来帮我收网,一会咱们准备烤鱼啦。”沈梨笑着回应道。 乔凉“哦”的答应,赶紧把怀里的柴和手里的果子丢到一边,去河边帮忙拉网。 因为时间短,网里一共就五条鱼。沈梨把两条特别小的丢回河里。桶里还剩一大两小三条鱼。 大的是河鲤鱼,有一拃半长,另外两条有一条细长的不知道是什么鱼,虽然不大,鳞少,看起来很肥美。另一条是巴掌大的鲫鱼。 “就烤这个不知道是什么鱼的鱼吧。” 沈梨用一把锋利的小刀熟练地刮去不多的鱼鳞,鱼身在她的手中不停地扭动着,她却丝毫不受影响。接着,她将鱼开膛破肚,清理干净内脏,然后用一根细长的树枝从鱼嘴穿过,直到从鱼尾穿出。 乔凉在一旁好奇地看着,眼睛一眨不眨。 沈梨在地上挖了一个浅浅的小坑,将一些刚刚烧红的炭火拨到坑里,然后把穿好鱼的树枝架在炭火上方。鱼身上还滴着水珠,一接触到炭火,便发出“滋滋”的声响,一缕缕白烟袅袅升起,渐渐地,空气中开始弥漫着烤鱼的香味。 沈梨不时地转动着树枝,让鱼受热均匀。乔凉则蹲在一旁,眼睛紧紧地盯着鱼,不停地咽着口水。 过了一会儿,鱼的表面渐渐变得金黄酥脆,油脂不停地滴落到炭火上,溅起小小的火星。 沈梨从背包里拿出一些盐,均匀地撒在鱼身上。 “呐,这条鱼烤好了,你先尝尝。”沈梨笑着把烤鱼递给乔凉。 乔凉迫不及待地接过烤鱼,也不顾烫,狠狠地咬了一口。 “好吃不?”沈梨盯着他,认真的询问道。 “嗯!好吃!”他点着头,含糊不清地说道。 沈梨看着乔凉狼吞虎咽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好吃就多吃点,这条都给你吃。” 沈梨说着便开始收拾工具之类的东西。 “那你不吃吗?那,给你吃。”乔凉说着便把手里的鱼递给沈梨。 “我守着河边天天吃,不稀罕,你吃吧!我等晚上吃这条大的!”沈梨说着晃了晃手里的水桶。鱼在里面打出水花,庄然这才安心的啃手里的烤鱼。 “有刺,你吃慢点。”沈梨坐在火堆前,双手向后撑着,看着眼前的少年,温柔的笑了。 第101章 合区 第二天,沈梨和叶宵带着乔凉、庄然在山里兜兜转转了一整天。 直至傍晚,余晖将他们的身影拉得长长的,每个人的背篓和挎兜都被各类山货塞得满满当当,这才心满意足地踏上归途。 “这下可以放心回家了吧?!”沈梨笑着走到乔凉面前,微微弯腰,伸出手指轻轻地刮了刮乔凉的鼻子,眼睛里满是笑意。乔凉下意识地往后一躲,可还是没能避开,他的脸颊微微泛红,有些不好意思地抬起手挠了挠头,眼神中透着一丝腼腆。 天黑的越来越早了。小屋里,松油灯的火苗轻轻摇曳,昏黄的灯光洒在屋内的一角。 沈梨坐在灯下,背篓放在一旁,她的双手在背篓里仔细地挑拣着核桃,嘴里说道:“明天我去送他回宋庄。” 庄然坐在不远处,听到这话,立刻附和道:“我也去。” 叶宵也跟着点头:“那我也一起去吧!顺便买点过冬的东西。” 几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很快就商量好了行程。 第二天,阳光明媚。 他们一行人来到了宋庄,在小黎家,恰好遇到了庄沫沫和庄妤。庄沫沫看到叶宵,立刻走上前,脸上带着乖巧的笑容,对叶宵说道:“哥说让我和姐姐在这等,他说你们过两天就来。还真是!” 说完,她的目光便落在了站在庄然旁边的乔凉身上,这两天她一直听小黎姐说起他,此时她大大的眼睛眨巴眨巴的,对眼前的男孩带着一点好奇,饶有兴趣地问道:“山上好玩吗?” 乔凉在庄家见过庄沫沫一面,虽然当时只是匆匆一瞥,可这个活泼的小姑娘却让他印象深刻。 和庄沫沫一样,乔凉也是在末世后成长起来的孩子。畸形的社会环境让两个孩子都有些“社交困难”。 此时,他的心里有些忐忑,不知道小黎和婆婆是怎么向庄家姐妹说起自己的,一想到前几日自己自作主张地行事,怕是要被说成不听话的孩子了。本来就社恐的乔凉只觉得脸上一阵发烫,转身就想往外跑,连身后背着的背篓都忘了放下。 “欸?你去哪?站住!”小黎从屋里出来,恰好看到往外跑的乔凉,大声喝住。乔凉听到小黎的声音,脚步一顿,停了下来,身体微微颤抖,有些不知所措。 小黎几步走到乔凉身边,问道:“又要跑哪去?你告诉我,你跑什么跑?” 乔凉低着头,双手不安地揪着衣角,小声说道:“我……”他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犹豫了一下,接着说道:“我看到庄然哥带来的草药婆婆吃了有效果,就想进山去多挖一些,让婆婆的病好快点……” “对不起。”他的声音小得如同蚊子嗡嗡叫,头低得更低了。 小黎看着乔凉,眼神里满是心疼和理解,她伸出手轻轻地摸了摸乔凉的头,脸上露出温柔的笑容,说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怎么会怪你呢。”说着,她的目光落在乔凉身后的背篓上,只见里面红彤彤的山楂、绿皮的核桃和榛子堆得满满的。 “还给我们带了好吃的?” 乔凉微微抬起头,看了看背篓,回答道:“核桃,山楂,榛子。叶宵姐那还有一些熏鱼和熏狍鹿肉,不过那些不是我弄来的。” 小黎微笑着把乔凉背后的背篓摘下来,背在自己身后,然后伸出手搂着乔凉的肩膀,慢慢地往屋子里走。快进屋的时候,乔凉的脚步突然停了下来,脸上露出担忧的神情,问道:“婆婆是不是生气了?” 小黎瞟了乔凉一眼,故意说道:“嗯!很生气!” 乔凉一听,立刻紧张起来,双手紧紧地握在一起。 小黎看着他的样子,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声来:“骗你的,婆婆只是有些担心你。不过庄妤她们来说你直接去找庄然了,婆婆就放心了些。” 说着,小黎把背篓放下来,又神色严肃地对乔凉说:“不过下次可不许这样了!” 乔凉连忙用力地点点头。 庄然和叶宵几人此时已经在屋子里坐着喝水了。乔凉进来后,赶紧到小黎妈妈跟前,认真的道了歉。 跟小黎的反应差不多,小黎妈妈只是嘱咐他下次不许这样鲁莽任性,就再也没说别的。 “宋庄的集聚区和新北的聚集区合并了。”小黎的表情变得郑重起来,她看着叶宵几人,缓缓地说道。 新北聚集区就是沈梨和庄然第一次去的那个婚育令执行严格的聚集区,在宋庄聚集区建立之前,算是附近最大规模的聚集区,竟然也被合并了。 叶宵和沈梨有些意外。 庄然倒是一点反应也没有,他面无表情的说道:“宋庄政策宽松,而且物资储备丰富,经济活跃,还有一些科技在手,从它成立后,附近几个大小聚集区的人员流失就很严重,合并是迟早的事。” 庄妤也在一旁附和道:“现在中心区都住满了,我们这样的人来了,也不给临时住房了,要花钱才有的住了。” 沈梨看了看叶宵,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感慨,喃喃自语道:“没想到这几个月下来,又这么多变数。” “不过,宋庄除了人多了些,看起来也没有什么变化。”叶宵说道。 小黎点点头,说道:“宋庄聚集区物资储备丰富,又有武装力量,这些其他聚集区的人并进来以后,除了物价稍涨了些,倒也没有什么别的变化。人多了,连我的生意也变好了些。” “如果有什么动荡,随时去永和村找我们。”庄然看着小黎,眼神中带着藏不住的关切,声音轻柔地说道,“你可别硬撑。” 小黎抬起头,看了看庄然,眼中闪过一丝感动,她轻轻地点点头,没有再多说什么。 沈梨和叶宵以前在各个聚集区漂泊,对这样的分分合合早已司空见惯。如今住在山上,虽然没有宋庄的便利,但却有着难得的安稳,她们也感到十分知足。 几个姑娘家围坐在一起,又兴致勃勃地谈论起宋庄的新鲜趣事,欢声笑语不断,叽叽喳喳好半天。最后,一行人结伴去了市场。 市场里人头攒动,喧闹非凡。 叶宵背着背篓,里面装着带来的熏鱼、熏狍鹿肉和一篓子山货。她在各个摊位前穿梭,不一会儿就将这些山货都换成了钱。 因为担心局势动荡,她用换来的钱买了不少盐,又仔细地挑选了一些姜、大料和一整瓶陈醋。庄然也将上次卖狍鹿和山楂准备买车胎的钱跟沈梨分了,大家一起买了些油盐米面等生活必需品。一切准备妥当后,几人打算趁日头还高先回家去。 刚一出市场,叶宵迎面便撞见了一个熟悉的面孔——中医院的老先生。 老先生今日穿了着一身短款紧边的行政夹克,头发斑白,但精神矍铄。他看到叶宵,明显是一愣,随即脸上露出难得的笑容,说道:“好久没见你们俩丫头来卖药材,以为出了什么事呢!”说着,他的目光粗略地打量了沈梨和叶宵一番,微微点头,说道:“看起来……最近过的还不错?” 在这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人的生死常常难以预料,老先生的担心也是人之常情。 “还可以,只是最近忙着收庄稼,没空进山。”沈梨走上前,笑嘻嘻地跟老先生解释道,“而且,现在也不是挖参的季节嘛!” “山里宝贝那么多,你也就认个参。”刚刚还笑吟吟的老头胡子一撇,眼睛里透着一丝嗔怪,又换上了那副倔强的驴脾气。 小黎站在一旁,认得眼前这位老先生是个医术高超的老中医,聚集区里很多人头疼脑热都找他。于是笑着说道:“我们都是些普通人,五谷都不见得分,哪里去认药材嘛!比不得您老人家是专业的!”小黎一番话说得十分乖巧。可老头只是从头到脚的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姑娘,然后就背着手,扭头就走。 “脾气还是那么怪!”沈梨看着他的背影,撇撇嘴说道。 东西都买好了,几人不再耽搁,结伴踏上了回家的路。小黎站在聚集区门口,阳光洒在他们身上,拉长了他们的身影,渐渐地消失在小黎的视野中。 第102章 小河村寻宝 从宋庄回来,叶宵和沈梨的每日主线任务就是进山砍柴。 去年冬天的尾期柴不够烧,让叶宵每日忧心,今年她可不敢偷懒,每日背着背篓带着柴刀和斧子进山,没几天,柴棚就堆的满满当当。 砍回来的柴还要整理加工。 圆木要劈成一瓣一瓣的,碎柴要拢成堆,至于树枝之类的,叶宵会耐心地将它们逐一削好,把粗糙的表皮削去,使其表面变得光滑,再仔细地捋顺,而后用早已准备好的布条,一圈一圈地将它们紧紧绑好,整齐地堆成一堆。 只不过,无论叶宵怎样用心地整理,那些柴火始终比不上庄家院子里的那般规整。 “难不成兄妹几人真的有强迫症?”叶宵满心疑惑,却又无从解释,只能暗自这般揣测着。 “要不要去趟小河村?”沈梨的目光落在屋子里新装的暖气片上,若有所思地说道,“我觉得咱们应该去弄点煤回来,不然半夜还得起床添木头的话那这暖气片装的可就没意义了。” “我也正有此意。”叶宵不假思索地回应道。 两人的想法不谋而合,当下便决定即刻出发。简单地吃过饭后,她们便踏上了前往小河村的路途。 小河村位于永和村的南边,若是从直线距离来看,它到小屋的距离其实比小屋到庄家兄妹所在的永和村还要更近一些。只是,其间那一段山坡上的山路崎岖难行,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石块和坑洼,稍不留意就可能会崴到脚。而如果选择绕路前行,路程反而就变得远了许多。 清晨的霜像是一层薄薄的银纱,覆盖在大地上。从山上向下看去,就像是蛋糕上的糖霜一般。 空气带着初冬的寒意,两人沿着没人走过的荒野山路艰难地跋涉着,多少有些吃力。等到终于走到村口的时候,她们已是气喘吁吁,额头上挂满了细密的汗珠,后背的衣衫也被汗水微微浸湿。 沈梨疲惫地走到村口的界碑旁,喘着粗气,胸脯剧烈地起伏着。叶宵则缓缓地走到一棵光秃秃的杨树干旁,依靠着树干稍作休息。她伸手将随身携带的水壶中取出,用杯盖接了一杯温水,然后轻轻抿了一口,温热的水流过喉咙,让她感到舒适了些。 “给我喝一口。”沈梨抬起头,眼神中带着一丝渴望,伸出手说道。 叶宵看了看手中的盖子,将里面剩余的水一饮而尽,而后又重新倒了一杯,向前两步递给沈梨。 休息充分之后,两人便起身进村开始探索。 一段时间没来,小河村还是保持着上次的模样,整个村子井然有序,安静得如同一位熟睡的姑娘,静谧而安详。 大多数的屋子都维持着一个相对整齐的状态,虽然能看出有被翻动过的迹象,但并没有达到一片狼藉的程度。 叶宵一边走着,一边仔细地观察着四周的环境,心中暗自猜测:在末世来临后,小河村应该是进行过有组织的撤离行动。想必每一户人家都提前得到了通知,做好了充足的准备,然后这个村子就像是被时间定格了一般,再没什么人涉足过,就这样被封闭了起来,再也没有遭受过大规模的破坏,所以才能保存得如此完好无损。 上次来的时候太过匆忙,根本顾不上仔细搜寻。而这一次,她们并不着急,打算慢悠悠地在村子里逛上一逛。叶宵心想,如果有必要的话,甚至可以多来几次,一定要将这里的有用物资尽可能地搜刮干净。 沈梨和叶宵一起行动,二人慢慢翻找。药物、蜡烛等照明物资、钟表等是首要。煤炭是必要。其他的消耗品酌情考虑。 带着目的性,两人开始了搜索。 这里是极北的地区,半年都是取暖期,煤炭几乎是家家户户必备的东西。沈梨和叶宵来到第一户人家。院门锁着,房主似乎觉得自己以后还有机会回来。 沈梨翻墙进院,在柴棚找到了斧子,三两下就劈开了门锁。 “煤在柴棚,但是不算特别多。”丧尸爆发的时间是在夏季,按照习惯,一般都是入秋后才会采买煤炭,所以剩余的煤不多也在情理中。 这里目测有三四十户人家,就算一家只有一桶,也够沈梨和叶宵用了。所以她们并没有着急去装煤。反而先撬锁进屋找找别的有用的东西。 两人小心翼翼地推开第一间屋子的门,那扇老旧的木门,边缘包裹着已经斑驳生锈的铁皮,岁月的侵蚀让它不堪重负。随着门轴的转动,生锈的合页发出“嘎吱”一声闷响,那声音仿佛是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在痛苦呻吟,在这死寂一般寂静的村子里,被无限放大,显得格外刺耳,惊得两人心头一紧。 绿色的玻璃镶嵌在窗框之上,如同给屋子戴上了一副有色眼镜,有效地阻隔了阳光的直射,使得屋内光线晦暗朦胧,像是被一层薄纱笼罩。两人刚一踏入,脚步扬起的尘埃便在那从缝隙间透进来的微光中肆意飞舞,如梦如幻,却又带着几分破败的落寞。 叶宵条件反射般地轻轻咳嗽了一声,抬手在面前快速地挥散着灰尘,试图让呼吸顺畅一些。略微通风后,她深吸一口气,率先抬脚走了进去。 沈梨紧紧跟在她的身后,脚步亦步亦趋,目光也不停地在屋内扫视。 一进屋,一股陈旧腐朽的气息便扑面而来,呛得人鼻腔微微发酸。 屋内的家具摆放依旧如往昔那般整齐,只是岁月毫不留情,给它们统统蒙上了厚厚的一层灰,像是为这些曾经的生活见证者披上了一层哀伤的丧服。 叶宵径直朝着靠墙摆放的柜子走去,目光锁定在那一排抽屉上。 她伸出手,手指轻轻搭在抽屉把手上,抽屉的滑动有些不太流畅,发出刺耳的声音。抽屉里零散地堆放着一些杂物:几枚早已生锈、失去光泽的图钉,蜷缩在角落里;一小卷棕色的尼龙线,缠绕得有些凌乱;一小管凝固了的502胶水,管口被干涸的胶水封堵,显然已经许久未被使用;几张泛黄的信纸,边角微微卷起;一支圆珠笔,笔身的漆也掉了一些,躺在信纸旁;还有一副近视眼镜,被装在眼镜盒里,孤零零地待在那儿。 叶宵看着这些东西,微微皱了皱眉,心中略感失望。她抬手将那卷尼龙线轻轻揣进包里,这是纳鞋底的好材料。 接着她又拉开另一个抽屉,继续满怀期待地翻找起来。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随身的小圆镜子,镜面有些模糊,想来是沾染了太多灰尘;一支护手霜,管身有些憋了;两支口红,叶宵也懒得打开看。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化妆品。叶宵的手指轻轻拨弄开这些零七八碎,却发现,除此之外,就只有一把生锈了的剪刀,而刀刃也都已不再锋利。 叶宵又打开落地的衣柜,里面都是些过时很久的裙子和配饰夸张的衣物。 “找到什么能用的东西吗?” 沈梨正专注于在一旁的书架上搜寻,她踮起脚尖,手指划过一排排落满灰尘的书籍,希望能找到有用的资料,比如地图,农业或者医学之类的书籍。可惜除了几本旧小说,一无所获。 叶宵觉得,这屋子的主人应该是个年轻些的女人,爱美的天性透过这些化妆品和服饰展露无遗,平日里或许也喜欢读些小说来打发时光。 叶宵轻叹一声,满心失落,把衣柜关上,那“砰”的一声轻响,正像她无奈的叹息。 就这样,两人陆续逛完这栋房子的几间屋子,然而每一间都如同这第一间一般,收获寥寥无几。大部分实用的东西,像是吃的、药品、刀具之类的,显然都已经被屋主撤离时精心带走,没给她们留下多少希望。 可能还有一些像庄然这种零散的拾荒者来过。虽说从大部分屋子都保存得比较好的现场情况来看,来过的拾荒者数量应该屈指可数,但他们显然已经眼尖的将药品、蜡烛、调料之类的有价值、方便流通的东西挑走。 一连走了几户人家,她们也只是找到了一座停摆的老式“座钟”。 钟摆静止在那里,仿佛时间也在这末世之中停滞不前。叶宵走上前去,仔细端详了一番,如果回去的时候搬得动,那这座钟她打算带回去,毕竟有了它,叶宵就不用再看日头算时间了。 两人在村子里挨家挨户、马不停蹄地搜索着,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藏有宝贝的角落。突然,沈梨的视线不经意间落在了一户人家的房顶上,她的眼睛瞬间瞪大,整个人也兴奋了起来,像是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第103章 煎馒头 沈梨将钳子、螺丝刀等工具一股脑儿地塞进斜挎着的包里,双手紧紧抓住梯子的扶手,小心翼翼地爬上了院墙。顺着院墙与屋檐的连接,她又翻身上了屋顶。 “小心别掉下来。” 这些房子空置很久,虽然看起来都还不错,但是说到底也是年久失修,叶宵在下面看着揪心,生怕沈梨发生什么意外。 “放心吧!”沈梨回头对着叶宵笑了笑。 屋顶的瓦片在她的脚下发出轻微的“嘎吱”声,她猫着腰,在屋顶上缓慢挪动着脚步,费了好大一番周折,才爬到房脊。 那物件方方正正的,表面呈深灰色,质地坚硬,远远望去,恰似一块毫不起眼的黑板。叶宵仰着头,眼睛里满是好奇,待沈梨将其拆卸下来,递下来凑近了细细一瞧,才发现原来是一块太阳能板。 “你说我们怎么早没想到呢?”沈梨叉着腰,笑的一脸灿烂,“有了它,就有电了啊!” 虽然叶宵对物理知识可谓是一窍不通,不过太阳能能发电这个简单朴素的道理,她还是知晓的。 不过,太阳能电板要怎么跟灯连接呢?叶宵翻来覆去的打量着眼前这两块板子,却没什么头绪。她想起宋庄的街头早就用上了太阳能电灯,想来在宋庄,这个技术应该是很普通的。 看来,还是得拿到宋庄去。 沈梨像是发现了宝藏一般,兴奋不已,她挨家挨户地爬上房顶,动作愈发熟练起来。在屋顶上,她小心翼翼地解开固定太阳能板的螺丝,将几块太阳能板逐一拆了下来。 “应该能卖些钱吧?”沈梨蹲在地上,右手托着下巴,眼睛盯着眼前平铺在地上的几块太阳能板子,喃喃自语道。 有了太阳能板这个意外之喜,叶宵的心思也变得活络起来。她转身走进屋内,开始挨家挨户地翻找起来,她期待着能找到充电式的台灯或者手电筒。 可惜,就算末世后电力系统崩塌,手电和台灯也是可回收的流通物,那些来过的拾荒者并没有给沈梨和叶宵留下。 不过经过这次翻找,倒是让叶宵找到两饼普洱茶茶砖。 茶砖黑乎乎的,用纸包着,塞在一堆被翻的乱七八糟的物品里,看起来就像什么东西发霉了一样,十分不起眼。 叶宵找来一个干净的塑料袋,把茶砖装好,塞进了斜挎包里。 “欸?你看这是什么?”沈梨的声音从客厅传来,带着一丝兴奋。 叶宵闻声,赶忙从屋内走出来,好奇地凑到沈梨跟前。只见地上摆放着一口紫铜火锅,那火锅的锅身圆润,两侧各有一个精致的把手,只是表面长了不少绿色的铜锈, 叶宵蹲下身子,伸出双手将火锅拿起来,在手中仔细地打量了一番。她轻轻转动着火锅,手指在铜锈上轻轻划过,感受着那粗糙的质感,微微皱起眉头说道:“都锈了,而且也不实用。咱们一年能打几次火锅呢?这次就不拿了吧!” 沈梨听了,嘴巴不自觉地嘟了起来,像是一个得不到心爱玩具的孩子。不过她心里也明白,叶宵说的确实有道理。 她双手轻轻捧起铜火锅,眼神中多少有些舍不得。 “我们连羊肉都没有,要个锅干什么?!”叶宵过来拉了沈梨一把,催促她快点。 拆太阳能板花费了她们不少时间,如今天色已经不早了。 沈梨将铜锅小心翼翼地摆在了客厅的茶几上,似乎是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以后一定要找机会再来把它带走。 叶宵看到沈梨舍不得的样子,眼睛在四周扫视一圈,最终落在了一口双耳深口圆肚粗陶沙煲上。 “你如果一定要弄个锅,这个怎么样?” 叶宵双手高高举起沙煲,微笑着问沈梨。 沈梨伸手接过来锅,手中突如其来的重量让她手下一沉,差点将锅掉在地上。 她仔细端详着,这口锅比普通的脸盆小一些,但是深度却更深一些。她伸出手指,轻轻在锅身上敲了敲,发出清脆的声响,能明显感觉到材质厚实。 沈梨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冬天的画面,她想着,等寒冷的冬天来临,坐在温暖的炉子边,用这口锅煮上一锅热气腾腾的汤汤水水,那香味弥漫在整个房间里,该是多么惬意美好的场景啊。 “就它了!” “一口厚实的陶锅,一座笨重的老式座钟,两饼茶叶,一些零碎的小物件,还要背着煤回去,现在多了这些太阳能板子,好像再搜别的也带不回去了。”叶宵无奈的说。 “太阳能板子先不带了,反正也得带到宋庄去,下次去宋庄之前再来拿也是一样的。”沈梨犹豫半天,还是做了取舍。 两人打开一户人家的煤房,房里堆着的精煤块,乌黑发亮,她们找来了一把短把手的小方锹,一下一下地铲起煤块,直到两筐都装得满满当当,然后各自背在了身后。 “这小方锹不错,我带回去。”沈梨说着就找来一根粗绳,将方锹仔细地绑在身后,与煤筐紧紧靠在一起。 叶宵手里拿着的是一个长柄的火钳子,那钳子的长柄有些弯曲,顶端的夹口微微张着。因为小屋没有烧煤,所以也没有这些工具。于是她把火钳子也插进了装煤块的背篓里,一并带回去。 “这几天有空,得多来几趟,多背点煤回去。”叶宵对沈梨说道。 沈梨点头赞同,两人的脚步在暮色中匆匆交错,踏在满是枯草与碎石的小路上,发出沙沙的声响。 待回到小屋时,夜幕已然如墨般浸染了整个天地。归途中,叶宵清晰地听到了远处狼群的嚎叫声,那声音仿若利箭,划破夜的寂静,在空旷的夜空中回荡不绝。她的心猛地一紧,不由自主地加快了步伐,心跳也随之如鼓擂动,愈发急促。 安全抵达后,叶宵赶忙拉上门栓,栓木与门扣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此时,她才发觉自己的背后已然湿透,衣衫紧紧贴在背上,却分不清是因恐惧冒出的冷汗,还是疾行赶路所致的热汗。 空置一天的屋子里,寒意阵阵,仿若冰窖。早上拖进来的柴火尚有一些,凌乱地堆在灶台边。叶宵把背篓用力撂在地上,发出沉闷的一声响,随后直奔灶台,麻利地点起了火。 火苗渐烧渐旺,紧绷的神经也得到了一丝放松。 沈梨则走到屋里,在黑暗中摸索着桌子,找到那盏松油灯,“嚓”的一声火石摩擦的声音,打火机亮了,她点燃松油灯的灯芯。 不一会,屋子里弥漫起一股浓烈的松油脂味道,平日里沈梨并不喜欢这味道,总觉得有些刺鼻,但是此刻,在这寒冷孤寂的小屋里,这股味道却莫名地让她觉得安心。 “晚上吃什么?”沈梨端着油灯凑过来。 叶宵略微思考了一番:“煎馒头片和小米粥?” 快入冬的时节,昼短夜长,沈梨和叶宵已从一日三餐改成了两餐,不过因今日去了小河村,诸多琐事耽搁,所以吃晚饭的时间晚了些。 叶宵洗净小米倒入沸水的锅里,看着米粒在水中翻滚,颗颗饱满。她盖上锅盖,煮起了粥。 不多时,锅开了,厨房中顿时弥漫着谷子那质朴醇厚的香气。 紧绷的心绪在这一刻得到了彻底的放松,叶宵用盛粥的铁勺子舀了一点小米粥尝了尝,煮的恰到好处。 煮熟的小米粥盛出来,不多不少,刚好两大碗,热气腾腾地摆在简陋的木桌上,在油灯的光亮下泛着亮晶晶的光泽,勾着沈梨凑近了鼻子去闻了闻。 “还做什么?”她伸长了脖子向厨房喊叶宵。 “你先吃,我煎个馒头马上来。” 重新洗好锅,叶宵要煎馒头了。 早上吃剩的冷馒头,用刀切成厚片。锅里刷上少量的油,五成热的时候就把切好的馒头片放到锅里。 煎馒头片没有什么难的,但是要勤翻面,晚两秒可能就会糊掉。 很快,一盘金灿灿的馒头片就出锅了。 软乎乎的馒头被油煎过,表面变得焦焦脆脆,咬起来咔滋咔滋的,内里却依旧是馒头的暄软。配着小米粥吃,倒是十分合适。 第104章 入冬了 今年的冬天,脚步略显迟缓,来的比去年晚的多。雪也似乎失了往日的殷勤,并未急切地追随寒冬的脚步。 往年,初霜过后不出一月,第一场雪总会如期而至,似是与季节有着默契的约定。可今年,明明已经落霜快两个月了,才终于有了一丝落雪的迹象。 从吃过午饭开始,云层便在天际缓缓聚拢,层层叠叠,不断堆积增厚。到傍晚,终于忍耐不住了,簌簌洒下了今冬的第一场雪。 雪花纷纷扬扬地飘落,没有疾风的裹挟与推送,只是悠悠然地在空中打着旋儿,仿若一群身着素白舞裙的精灵,在静谧的夜空中独自起舞。虽不如狂风呼啸时漫天棉絮那般肆意张扬、酣畅淋漓,却恰似一位羞怯的佳人,犹抱琵琶半遮面,带着几分欲说还休的矜持,悄无声息地为这沉睡的世界添上一抹淡雅的素白。 从入冬开始,沈梨就对初雪满怀期待,此刻见屋外雪花飘落,心里开心的不得了。她兴奋地迅速穿戴好棉衣棉帽,如一只欢快的小鹿,蹦蹦跳跳地奔至屋外。 纷纷扬扬的雪中,她欢快地转起了圈圈,双臂伸展,似欲拥抱这漫天飞雪。然而,这雪仿若调皮的孩童,仅仅嬉戏片刻,便戛然而止。 “扫兴!着实扫兴!” 门被沈梨从外面大力推开,卷席着屋外寒风的冷气,一起进门。意犹未尽的她,在屋门口重重地跺了跺脚,将棉鞋上落着的浮雪抖落。 她一脸不开心地走进屋,一把摘下头上戴着的小狗棉帽,又将棉衣也脱了下来,随手挂在门口墙上那枚锈迹斑斑的钉子上,跟叶宵的外套和帽子并列挂成一排。 她被冻得有些发红的小脸此时不悦地紧绷着,有些僵硬的手下意识地向地中央的泥炉子凑近。 盛满水的铝壶正端坐在屋子中央的小泥炉之上,炉内炭火灼灼。铝壶仿若一列即将启程的小火车,发出尖锐的哨鸣声,在屋子里呜呜直响。 沈梨烤暖了身子,从桌案上拿起一个空的长玻璃杯,放在桌上,而后提起滚烫的水壶,热气腾腾的水柱冲入杯中,瞬间,水汽氤氲升腾。 沈梨把水壶随手放在地上,转身推门走向厨房角落的塑胶小桶。她拿起一把小方锹,熟练地铲起几块黑黝黝的煤块,又回到炉边,将煤块一股脑添入炉中。 炉火似是得了滋养,瞬间欢腾起来,火苗蹿动,映红了沈梨的脸颊。 水壶再度被放置回炉子之上,“呜呜”的声音旋即又响了起来。 庄然帮忙砌的这个小泥炉子虽然看着不起眼,烧起来却还挺好用的。炉子不大,却很省煤。配合着火墙和火炕,只要一小方锹的煤就可以让整个屋子热的像暖笼好久。 叶宵坐在炕上,腿上盖着一块薄薄的针织毯子。这是她前几日刚织好的作品,浅棕色的菠萝纹,四周带着流苏穗子,又精心地缝了毛线球做装饰,又可以做桌毯,又可以做盖毯,叶宵非常喜欢,这几日几乎不离身。 此时她手里真翻阅着一本厚厚的小说,炕桌上,一小碟子炒好的松子和一小碟蓝莓果干摆在那,旁边是一盏粗口的陶瓷马克杯,里面泡着散发着热气的普洱茶。 叶宵端起茶杯把手,轻轻嘬了一口茶,眼睛却片刻不离书面,显然是看入迷了。 这几本小说,都是沈梨和叶宵从小河村背回来的。 入冬前的几天,除了进山采了两次松子和山核桃,剩下的时间,沈梨和叶宵将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了进山砍柴和去小河村背煤两件事上。顺带着,她们也带回来一些其他零碎的东西,其中就包括这些书,还有两副象棋和一副五子棋。 “别看了别看了,你从早上吃完饭就这个姿势坐在这看到现在,你不累吗?”沈梨一把把叶宵眼皮子底下的书抽走,合起来,放到了桌子上。“快起来活动活动!” 屋外天色已经很暗了,屋内的光线很暗,叶宵看了这么半天的小说,眼睛确实也酸胀的难受。 她掀开盖在腿上的小毯子,穿上一双毛茸茸的拖鞋下了火炕,另一个走到窗前,外面的冷风透过窗缝渗透进来,这里的温度比炕上低一些,也让叶宵清醒了许多。 屋外薄薄的初雪盖在黑黝黝的土地上,像是巧克力蛋糕上沾着的薄薄椰蓉。叶宵呼出的哈气喷在玻璃上,起了一层雾。 “今年的雪来的格外的晚呢!”她转头对沈梨说。 “还就下了十分钟不到就停了!”沈梨撇撇嘴。 都说瑞雪兆丰年,不下雪可不是个好兆头。 叶宵看向屋外的眼神里,多了些忧虑。 “河边取水的洞今天有去看吗?”叶宵突然想起,询问沈梨。她这两日沉迷小说,对这些活有一些懈怠了。 “哦,搞忘了!”沈梨一拍脑门。 天还没有完全黑透,现在出门倒也来得及。但若今天不去打破冰层,叶宵怕明天再去取水就难了。 沈梨和叶宵赶紧穿好棉衣,戴上帽子和手套,提着水桶和扁担就奔向河边。 四周一片死寂,只有沈梨肩膀上担着的扁担声作响。 “第一场雪站不住,等再下两场,可以进山打猎了!”沈梨四处打量着,絮絮叨叨地说。 她又想起了去年冬天跟庄然猎回的那头牛,两家人吃了整整一冬天都差点没吃完! “你可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叶宵停下脚步,回头一脸严肃地看着沈梨,“今年你别想再去搞这些危险的!” 她说的郑重其事,严肃的神情让沈梨吐了吐舌头。 “那总得弄点肉吃吧?那头熏狍鹿我都吃腻了……” 熏肉虽好,但鲜肉无可替代。 叶宵想了想:“等再下雪,爬犁走的稳了,就去把太阳能板卖了,看看能不能买点肉回来!” 说话间,两人走到了河边。 取水的洞口果然又冻起来了,沈梨捡起木棍,在冰面上用力敲打,没有冻实的冰层哗啦啦地碎掉了。 叶宵小心凑近,脱下手套将水桶顺着洞口伸了进去。 两个人都打满水后,一前一后担着水回到了小屋。 第105章 冬捕 初雪过后,一直到农历进了冬月才下第二场雪,飘飘洒洒只一个晨曦,早饭还没吃完,雪就停了。 “今年雪下的不够,明年庄稼的病虫害就要多了起来。搞不好还要闹灾。” 去往河边的路上,叶宵一直碎碎叨叨的担心着,她说的多了,沈梨耳朵都快听出茧子了。 “靠天吃饭也就这么个事!咱们又做不了什么!”沈梨无奈地叹了口气,随即将左肩担着的扁担换到右肩。 她挑着的扁担下面坠着两个铁皮水桶,桶里放着渔网等捕鱼的工具。随着她的动作,桶身摇晃了几下,渔网下的铁螺丝与桶壁发出“叮当”的声响。长时间用一边肩膀担着重物,她的左肩膀微微发酸,手指也被冻得有些僵硬。 叶宵不是不明白这个理儿,只是忧虑让她控制不住的絮叨:“也许可以屯点粮……” “今年收的粮咱俩反正是吃不完,明年省着点吃倒也够吃几个月,我倒不相信就颗粒无收!”沈梨一如既往的乐观,“何况咱们还能打猎能捕鱼,饿不死!” 这是入冬后沈梨和叶宵第三次捕鱼了。家里存着的鱼已经有了五箱子。 不下雪的冬天,猎物们像是隐匿了踪迹,难以寻觅,捕猎变得异常艰难。沈梨思索再三,便将全部心思都倾注在了捕鱼之上。毕竟,此时捞上来的鱼只需放置在外面,寒冷的天气便会迅速将它们冻住,保存起来极为方便。她们满心盘算着多积攒些鱼,待数量足够时,用那辆破旧的小推车推到宋庄去售卖,也好换些生活所需。 来到河边,沈梨和叶宵先把东西都放下,在河边坐着休息。 干冷的天气一点风丝都没有,太阳形同虚设的挂在天上,叶宵和沈梨坐在河边的两块石头上,用随身携带的保温杯倒了些热水喝茶,暖了暖身子。 “开工!”沈梨将水壶盖扣回保温壶上,起身走向桶边,伸手将桶里的渔网一把捞出来。渔网被冻得有些僵硬,她用力抖了抖,才将其拿在手中。 叶宵也站起身来,在河岸边找回上次留下的铁钎。 打洞绝非易事,不仅是个十足的力气活,而且在哪里打,打多大的洞,也是有说法有讲究的。沈梨站在河边,眯着眼,仔细观察着冰层的状况,凭借着去年的经验,选了一块看似可能合适的地方。 叶宵照着沈梨手指着的地方,双手紧握着铁钎,高高举起,而后用力向下敲击。铁钎的尖头猛地戳在厚厚的冰层上,“咔嚓”一声,冰层被戳破了一些,溅起一片片冰碴,如同一颗颗晶莹的钻石散落开来。叶宵的双手被震得微微发麻,但她丝毫没有停歇,一下又一下地重复着动作。 沈梨将渔网整理好,也赶忙过来帮忙。两人交替上阵,你一锹我一锹,配合得逐渐默契。随着敲击声的不断响起,一块见方的冰窟窿渐渐成形。沈梨拿起一根长杆子,将渔网小心地顺着窟窿放下去,叶宵在一旁紧紧盯着,不时地用手调整着渔网的位置,确保网在水下能够顺利张开。 接下来便是耐心的等待,等待鱼儿上钩。零下二十几度的冷空气如同一把把锋利的刀刃,肆意切割着周围的一切,在这种温度下,热量流失的很快。沈梨和叶宵手脚麻利地拢起一大堆干枯的树枝,沈梨从右侧的外套口袋里掏出打火机,点燃了树枝。 火焰“噼里啪啦”地燃烧起来,越燃越旺,驱散了些许寒意。 叶宵在火堆上用几根树枝搭了个三角形的简易的架子。又转身从背包里拿出一个老式的双耳不锈钢小锅,锅里装着早已淘好的高粱米和切成碎片的熏狍鹿腿肉。 她双手端着锅,稍微抖了抖,让米变得平整一些,而后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从怀里掏出一个早上没吃完的煮熟的土豆。她轻轻捏碎土豆,放入锅中,拿起筷子缓缓搅合着,随后将保温杯里的水都倒进了锅里。 叶宵又从包裹里取出一根尼龙绳,将其拴在锅的两边把手上,小心翼翼地将锅吊在火堆上方。 天寒地冻,久坐的两人渐渐感到凉意从脚底蔓延至全身。叶宵不得不隔一会儿就挪动一下身子,变换个姿势靠近火堆取暖。她的脸颊被火烤得红扑扑的,但后背却依旧寒冷。 锅在火焰的舔舐下慢慢煮开了,锅盖发出“噗噗”的响声,白色的蒸汽如同一群急于逃脱的精灵,顶着锅盖上下翻动。香气从缝隙里偷跑出来,叶宵的肚子像是被这香气唤醒了一般,“咕噜”一声叫了起来。 火渐渐变小了,锅里的饭差不多也快熟了。叶宵掀开锅盖放在一边,一股热气扑面而来,熏肉的油脂在热力的作用下缓缓渗入到土豆和高粱米中,使得每一粒米、每一块土豆都油亮亮的。肉带着浓郁的烟熏味儿,盐分恰到好处地渗透到饭里,黄色的土豆泥与白白的高粱米饭粘在一起,混合深红色的熏肉碎片,在这冰天雪地的野外肆无忌惮的散发着热气与香气,怎么能让人不胃口大开? 沈梨接过叶宵递过来的勺子,两个人就着锅就这样你一口我一口的吃完了整锅饭。 吃了热乎乎的午餐,沈梨现在觉得自己全身上下都暖和起来了,就连原本因寒冷而有些迟缓的手脚,此刻也充满了力量,整个人简直精力充沛得像只刚睡醒的小豹子。 她来到冰窟旁,微微弯下身子,眯起眼睛,试图透过那小小的洞口看清水下的网怎么样了,可冰窟里黑乎乎的,就像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她努力瞪大眼睛,却依旧什么都看不见,只有冰面下隐隐传来的水流声,似乎在诉说着未知的情况。 “我感觉差不多了,拉出来看看!”沈梨戴好手套,一边回头对叶宵大声说着一边去扯渔网露在冰面上的部分。叶宵见状也收拾好餐具,也过来帮忙。 两人在冰窟边会合后,便一前一后站定,各自紧紧抓住渔网的绳索,就像是在进行一场拔河比赛一样,开始慢慢将水下的网往冰面上扯。 渔网缀着沉沉的铁螺丝块,本身就有着不小的重量,此刻浸满了水,更是沉甸甸的。再加上水下黏腻的阻力,以及进网的鱼在里面扑腾挣扎。叶宵和沈梨感觉每扯动一下都极为艰难,两个人的脸憋得通红,额头上的青筋都根根暴起,手臂上的肌肉也因为用力而鼓了起来,真的是把吃奶的劲儿都使上了。 “一二,拉~一二,拉~”沈梨扯着嗓子喊起了号子,叶宵赶忙跟着她喊的节奏发力,双脚用力蹬着冰面,试图找到一个更稳的着力点。 两人的身子随着发力的节奏不停地往后仰,一点点地,渔网终于缓缓露出了水面。 就在渔网一离开水的那一刻,没了水下那巨大的阻力,沈梨和叶宵一下子没来得及收住力道,只听“哎哟”“哎呀”两声惊呼,两人纷纷摔了个人仰马翻。 沈梨整个人向后倒去,屁股重重地砸在冰面上,疼得她龇牙咧嘴。叶宵也好不到哪儿去,手臂在冰面上蹭了一下,磕在一块凸起的石头上,火辣辣的,却也顾不上疼了。她们大口喘着粗气,呼出的白气在眼前形成一团团氤氲的雾气,眼睛却忍不住瞟向洞窟口渔网的方向。 只见一条条肥美的鱼在网兜里挣扎着,银白的鳞片在阳光下泛着光,有的鱼尾还在拍打着冰面,溅起些许冰渣。不过这冰天雪地的,没一会儿,那些鱼就像是被施了定身咒一样,渐渐冻僵了,纷纷摔在冰上,一动不动。 沈梨粗略一看:“好家伙,得有二十条呢!” 叶宵和沈梨相视一笑,这半天的冻挨的也太值了!二人也顾不上歇了,互相扶着爬起身来,一边清点着渔获,一边弯下腰,将那些已经冻硬的鱼一一捡到水桶里。 “等去宋庄卖了鱼,下次叫庄然他们三个一起来!咱捞波大的!”回去的路上,沈梨似乎还意犹未尽。 她挑着装满鱼的扁担,扁担被压得弯弯的,仿佛下一秒就要不堪重负折断了一般。她两手紧紧扶着扁担的绳,身子随着步伐微微晃动着,努力保持着平衡。 “如果卖了鱼换了钱,你想买点什么?”叶宵问沈梨。 沈梨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开口:“猪肉!” “好,那就买猪肉。” 第106章 要有电了? 清晨,澄澈的天空像是被擦拭过的明镜,淡薄的云层如同轻纱般飘浮其间,阳光毫无保留地穿透云层,活气四射地倾洒在宋庄市场以及周边的街道上。 今天是最近半个多月里最为明媚、暖和的一天。 时针才刚迈过8点的刻度,街道已然成了一片沸腾的海洋,处处散发着热火朝天的气象。 几个身着厚重黑色短棉服的工人正围着一根电线杆忙碌得不可开交。不远处的下水井口,井盖被掀开,放在一旁,另外几个工人正埋头清理着陈年淤堵。而在小镇的一角,大批工人正在为新建厂房加班加点地奋战,即使身处中心区,此起彼伏的敲打声和末世难得一见的机器的轰鸣声,也如同滚滚雷声般清晰可闻,仿佛是这座小镇奋进的战鼓。 市场的门口,一个穿着红色羽绒服的女人正在发着传单,她的左臂上戴着管理中心的袖标,在阳光下格外醒目。 沈梨刚走到门口,女人就将一张花花绿绿的传单塞到了沈梨的手里:“聚集区最近政策一览,还有招工启事,入户福利流程,拿去了解看看吧!” 沈梨一边展开传单,一边踏入市场。 和外面熙熙攘攘的热闹不同,市场里是另一种景象,到处弥漫着一股深入骨髓的冷清劲儿。 各摊位前空荡荡的,真可谓是“门可罗雀”。 几个摊主围坐在一起,棋盘上的棋子被他们拨弄得“噼里啪啦”响,杀得难解难分;那边,一伙人聚精会神地打着牌,纸牌摔在桌面上的声音此起彼伏,偶尔伴随着几句高声的叫嚷或爽朗的大笑。还有些起得早的摊主,此时已经毫无形象地瘫在吱呀作响的椅子上,脑袋歪向一侧,张着嘴呼呼大睡,涎水顺着嘴角淌下,浸湿了衣领,胸口还随着呼噜声有节奏地起伏着。 传单上密密麻麻的字太多,沈梨匆匆扫了一眼就揣到兜里,快步向里走去。她远远就瞧见叶宵和庄妤并肩站在摊位前,身前摆放着一堆冻得梆硬的鱼。 原本,她们还满心担忧生意火爆忙不过来,提前备好了充足的塑料袋、称鱼的秤砣也借好了,可眼下这冷清得近乎萧条的场景,显然远远超出了她们的心理预期。 叶宵紧蹙着眉头,嘴角微微下撇,眼神中满是丧气,像是霜打的茄子一般蔫了下来;庄妤也耷拉着脑袋,平日里灵动的双眸此刻黯淡无光,她轻轻咬着下唇,流露出掩饰不住的失落。 沈梨几步走到叶宵面前,看着她和庄妤愁眉苦脸的样子,也皱起了眉:“到现在一条都没卖出去吗?” “也卖了几条,但是……” 这跟预期的可不一样。 “别担心,最近这两个月市场天天都这样,一到晚上人就多啦!” 旁边摊位的小黎一直留意着她俩的神情,见此情景,浅笑着走了过来,她圆圆的脸蛋上挂着两个深深的酒窝,眼睛弯弯的。 她轻轻拍了拍叶宵的肩膀,又看向庄妤,柔声安慰道:“自从几个聚集区合并后,人一下子多了好多,但是聚集区里的积分越来越难挣咯。大家为了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每天都得加倍努力干活,挣积分换物资,所以现在白天几乎没什么人有闲工夫出来闲逛市场。等” 沈梨想到一路上看到的大家热火朝天工作的场面,觉得小黎说的也有道理。于是点点头。 “好家伙!没想到末世后的打工世界,依旧卷得没边儿~”叶宵嘴角扯出一抹无奈的苦笑,抬手挠了挠头,额前的碎发被弄乱,愈发显得有些狼狈。 小黎爽朗的安慰道:“放心吧!咱们的鱼又大又肥,新鲜得很,不愁卖!” 听完小黎的一番话,叶宵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脸上紧绷的线条松弛了些许,庄妤露出了微笑。 “庄然和沫沫呢?”叶宵满脸疑惑地问沈梨。 沈梨不慌不忙地回应道:“沫沫呀,跟乔凉跑去摘瓜子啦。乔凉那小屁孩,眼睛可尖了,我们几个人一起走,就他发现了一处荒废的菜园子里长着几棵葵花籽。他们俩欢天喜地地跑去摘了,还嚷嚷着要回来炒瓜子吃。”说着,沈梨大大咧咧地一屁股坐在隔壁空闲摊位的桌子上。 那桌子看上去十分老旧,漆面斑驳得不成样子,四条桌腿也有些微微摇晃。随着沈梨的动作,桌子剧烈地晃了晃,庄妤的心一下子就提了起来,心里直嘀咕,这桌子该不会被沈梨给坐散架了吧?要是散了倒了,市场的工作人员会不会要他们赔桌子钱啊?不过好在桌子在发出几声吱嘎的呻吟后,最后还是坚强地立在那里,并没有散成一堆。 沈梨接着说:“庄然本来跟我一起去卖太阳能板子的。我们找了老半天,好不容易找到一家能收的店铺。老板检查了以后说这种太阳能板子可以加蓄电池改装,到时候就能给手电筒之类的小家电充电。我们问了下,手续费倒是不贵,改一块只要六千卡。不过呢,能用的蓄电池可就贵得离谱了,几万十几万都有可能,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手头也没货。庄然一听,眉头就皱起来了,琢磨了一会儿后说去打听打听哪有便宜的蓄电池卖。要是没有的买,那我们就只能再找村子之类的碰碰运气了。一切顺利的话,咱以后可就有电用了。所以我跟庄然都觉得,这几块板子不卖自己留着用的好。” 庄妤和叶宵一听可能会有电用,脸上顿时也露出喜色。她们甚至热热闹闹地商量起来,弄点啥电器比较好。叶宵想要电灯,沈梨想要电动粉碎机,庄妤想要电吹风筒。 几个人叽叽喳喳了半天,发现小黎并没有说话,于是都问小黎想要什么。 小黎笑嘻嘻地说,想要个mp3听音乐。 几个姑娘又守着摊子闲聊了一会儿,可实在是没什么客人。 小黎看着沈梨她们几人多少都带些疲惫,想到大家一早就赶路,肯定累坏了。于是,小黎干脆地说道:“你们先回去休息吧,我来看着摊子,等晚上人流量多的时候你们再来。” 叶宵和庄妤一开始还不同意,几个人推来推去客气了一番。最后决定,沈梨和庄妤先留下来看着摊子,叶宵和小黎回去休息,顺便准备午饭,等中午的时候再来换班。 叶宵和小黎从市场出来,外面依旧是热闹非凡的景象。 穿“红羽绒服”的大姐眼疾手快地塞给叶宵和小黎一人一张传单。叶宵拿在手里,映入眼帘的就是正面一行大字:“日化工厂预计年前竣工开始投入生产”。叶宵翻看了一下传单的背面,上面印着醒目的标题“明年要大力发展农业、养殖业”。 小黎看着传单,说道:“自从几个聚集区合并后,整个宋庄除了小黎家所在的那一小片平房区还没什么人,其他的楼房区都已经住满了人。还好今年秋天聚集区从外地收回来一些粮食,不然这些人怎么吃饭都是个问题。” 叶宵一边走一边看着传单上的内容,并没有说什么。 人多,恢复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总会快一些。至少为了解决这些人口的就业问题,维护聚集区的正常运作,也得推动建设进程。所以宋庄才抓紧新建工厂,又大力投入电力恢复的工作,这才有了热火朝天的景象。 叶宵看着四周喧闹的气氛,她觉得这样也挺好的。人多力量大,这样和平发展下去,早晚能回到末世前的生活水平。 第107章 豆腐 叶宵和小黎刚走到家门口,就发现院子的大铁门大敞四开着。 庄然身着一件黑色立领棉服,领口的绒毛被风拂得有些凌乱。他挽起袖子,露出一小截结实的小臂,正稳稳地坐在院子里的木墩上劈柴。见小黎和叶宵回来,他动作一顿,将斧子稳稳立在墙根,拍了拍手上的碎屑,转身利落地把劈好的木柴抱到柴棚里,这才直起身,目光投向两人。 “鱼卖得怎么样?”庄然走上前,开口问道。 叶宵苦笑一声,眼神也黯淡了几分:“不怎么样。” 庄然刚想开口安慰,一旁的小黎却抢先一步,脆生生地说道:“卖得少是因为现在菜市场没什么人,大家都忙着干活呢!到晚上大家都下工了,保准一抢而光。” 三人站在院子里说着话,屋里的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一前一后走出庄沫沫和乔凉两个人。 庄沫沫今天穿了件掐腰的水粉色羽绒服,看起来既有小女孩的可爱,又带一些少女的清秀。她右手端着个脸大的不锈钢盆,催促着身后穿外套的乔凉快点。 乔凉嘴上应着,三下五除二穿好衣服,紧跑两步后赶紧跟上庄沫沫。 这两个年纪相仿的孩子熟了以后几乎形影不离,这会儿并肩走着,俨然已经变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偶尔还凑近脑袋,悄声说上两句。 等庄沫沫走近了,叶宵才看清,庄沫沫手里端着的是大半盆黄豆。 “你干嘛去?”叶宵问庄沫沫。 庄沫沫喜滋滋地说:“拿黄豆去换豆腐!” “去哪换?” “城西的豆腐坊!”乔凉抢着说。 小黎走上前,将自己脖子上的围巾解下来给乔凉系上,解释道:“前不久从别的聚集区搬过来的一家四口,会做豆腐。味道不错也不贵,还可以用黄豆换,更便宜。不过咱们这也没什么人种黄豆就是了!” 听到黄豆换豆腐,倒是提醒了庄然。他们现在住的永和村也有一户人家原本应该是做豆腐的,搜物资的时候他看到里面有很多工具,他们兄妹三人现在用的小石磨就是从那家搬出来的。 庄然不禁有些心动,想去瞧瞧豆腐到底是怎么做的。他拍了拍身上黏着的柴火碎屑,应和着说:“我跟你们一起去!” 带上庄然这个大人,庄沫沫和乔凉明显有些扫兴。他俩对视一眼,眼神瞬间黯淡下来。庄沫沫小嘴微微撅起,默不吭声,脚步也拖沓了几分,跟在庄然后面。 庄然没察觉出两个孩子情绪的变化,已经大步流星地走在前面,乔凉和庄沫沫也只能不情不愿地跟上。路上,两个孩子交头接耳,脑袋凑得很近,小小声地说着什么,时不时庄沫沫就忍不住“咯咯咯”地笑个不停。 叶宵和小黎一起进屋,屋子里被烧的暖烘烘的,热气扑了叶宵一脸。 小黎的妈妈坐在炕边,眼神有些空洞地望着前方,双手缓慢而机械地摸索着将瓜子从向日葵盘上剥下来,瓜子掉在炕席上,“噼里啪啦”声在安静的屋里显得格外清晰。 叶宵大声叫着“阿姨好”走近,大大方方上了炕。 “小叶呀!快,快上炕坐,炕上暖和!”小黎妈妈一边拍着炕一边招呼叶宵。 “膝盖好些了吗?地麻吃了有效果吗?”叶宵在炕沿边坐下,关切地问。 小黎妈妈缓缓转过头,但目光仍呆滞地看着前方,面露微笑的说:“有效果,有效果!只吃了两颗就觉得好些了呢!” 说着,她慢慢将腿伸直,展示给叶宵看,还轻轻晃了晃腿:“你看,好多了吧?” 叶宵看到她能轻松伸直、屈腿,眼中满是欣喜,真心替小黎妈妈开心:“有效果就好,那您可要记得坚持吃。这东西山里有的是,等到开春以后,我们再去给您采!” 小黎妈妈连连点头,嘴里“哎、哎”地答应着。 离中午还有一点时间,小黎让叶宵先睡一觉,一会还得去换庄妤和沈梨的班。 叶宵也不多推辞,应了一声,就老老实实躺下来,热乎乎的炕烘着后背,让叶宵觉得格外的舒服,精神也得到了极大的放松,不一会儿便沉沉睡去。 一觉睡得分外昏沉,醒来后的叶宵先是懵了一会,眼神迷茫地环顾四周,脑袋放空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是在小黎家。 沈梨和庄妤在她旁边,呼吸均匀,也睡的香。小黎和妈妈正在悄声聊着家常。 “啊,你醒了!”小黎眼角余光瞥见叶宵醒了,慌忙抬手擦了擦眼睛,遮遮掩掩地跟叶宵打招呼,声音里透着一丝不自然。 叶宵细看一眼,发现她眼眶好像红红的,像是刚哭过。 “你没吃饭呢,饿了吧?我给你留了饭菜,你等着我给你端去啊!”小黎说着,不等叶宵回应,就匆匆起身,一溜烟就去了厨房,脚步略显慌乱。 “我不饿,你别忙了!”叶宵赶紧下炕穿鞋,跟着进了厨房。 一推门,就瞧见小黎正背对着门,抬手偷偷抹眼泪,听到声响,她身体一僵,缓缓转过身,尴尬地笑了笑,试图掩饰。 “怎么了?”叶宵快走几步,走近小黎,声音轻柔又郑重其事的说道:“有什么困难跟我说!” 小黎重重地叹了口气,肩膀微微颤抖,眼眶又红了几分:“工厂马上就要建成了,到时候日化产品一投产,我这小作坊的生意很可能会受很大影响。我跟我妈商量着到时候进厂里打工赚积分,我打听过了,待遇其实还可以。但我妈不同意,说我一个女孩子家,现在积分这么难赚,怎么养活三个人呢?三说两说的,又说到让我尽快嫁人,找个依靠的事上……”说到这儿,声音已经带上了哭腔。 叶宵心疼不已,伸出双臂轻轻抱了抱小黎,右手温柔地摸着她的头发,轻声安慰道:“长辈就是这样,有时候观念守旧又固执了些,多少体谅他们的出发点,其他的也就不要往心里去了!” 道理小黎不是不懂,只是有时候委屈劲儿一上来,真的难绷。她深吸一口气,努力调整了一下情绪,抬手擦了擦眼泪,故作坚强地说:“没事的,我都习惯了,你别担心。先吃饭吧!” 小黎转身掀开锅盖,氤氲的热气扑面而来,裹挟着饭菜诱人的香气。叶宵顺着香味目光下移,便瞧见蒸帘稳稳架在锅里,上头热着一饭一菜。 锅里,蒸帘上面热着一饭一菜,菜盘里是炖的是白亮亮的豆腐和软糯绵密的土豆,还有一些透亮的粉条,虽说此刻已没有开锅时那般浓烈得能瞬间勾人魂魄的香气四溢,但那股子萦绕不散的馥郁,依旧如同一只温柔的手,轻轻撩拨着叶宵的嗅觉神经,让许久未曾品尝过豆腐美味的她,眼前瞬间一亮。 而被这诱人景象唤醒的,还有她那早已空空如也的肚子,一连串“咕咕”的抗议声迫不及待地响起,在安静的厨房里格外清晰。 “庄妤和沈梨吃了吗?庄然他们三个呢?”叶宵微微侧身,目光从锅里移到小黎的脸上,轻声问道。 小黎正双手稳稳地端着饭菜,小心翼翼地往外挪步,听到叶宵的问话,脚步顿了顿,扭头看向她:“大家都吃过了,只是你睡的太香了,没有忍心叫你。庄然他们三个去市场看摊子了!” 小黎端着饭菜,作势要往屋里走去,叶宵眼疾手快,上前一步,抬手轻轻拦住她:“别麻烦往屋里折腾了,我就在厨房吃就行!” 豆腐是北方的老豆腐,久经炖煮但是也不会散烂,有句老话叫“千炖豆腐万炖鱼”,意思是这两种食材都是越煮越香的,越是在滚烫的汤汁里翻滚打磨,就越能释放出醇厚悠长的香味。而加了土豆一起炖煮后,土豆中的淀粉如同细密的网,丝丝缕缕地融到汤里,让原本清亮的汤汁瞬间多了几分粘稠的口感。 这大概是北方比较流行的家常做法,至少叶宵在以前从来没见过。 “汤是灵魂和精髓,你快尝尝!”小黎一边说,一边用煮饭的大汤勺舀了一勺菜浇在叶宵的饭上。 颤巍巍的豆腐混合着星星点点的土豆碎和几段缠绕其上的粉条,再裹上一层如琥珀般醇厚的汤汁,叶宵连饭带菜大口扒进嘴里。 刹那间,豆腐的软嫩先在舌尖上化开,紧接着,土豆的粉糯无缝衔接,沙沙的绵密口感填满整个口腔;而粉条的劲道则在齿间跳跃,像是一场欢快的舞蹈,为这场味觉盛宴增添别样活力。 三者完美融合,再佐以浓郁的汤汁,瞬间如同烟花在味蕾上绚丽绽放,一波又一波的美妙滋味冲击着她的感官。 叶宵满足地眯起眼睛,她满心欢喜地想着,吃这顿饭就不能用筷子了,得用勺子,连菜带汤汁舀到白米饭饭,一口下去,豆腐、土豆和裹着汤汁的米饭,这滋味,她觉得自己能一口气吃三碗! 第108章 卖鱼 还不到下午四点,四周就已经笼罩在一片昏暗中了。叶宵和小黎在屋里匆忙地穿戴好,一边整理着衣帽,一边快步朝着市场的方向赶去。 呼啸的寒风直往脖子里灌,两人缩着脖子,脚步却丝毫不敢放慢。 再过一个小时,就是散工的时间了。按照小黎的说法,那才是市场真正热闹起来的时候,就像一场大戏拉开了最精彩的帷幕,是生活的真正开始。 刚一踏入市场,那景象和早上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早上时,不少摊主还悠闲地打着牌,或是靠在摊位旁打着盹儿,可这会儿,大家都精神抖擞,目光炯炯地盯着市场入口,严阵以待,就像等待检阅的士兵一般。 倒是庄然、庄沫沫和乔凉三个人,在这紧张的氛围里显得格格不入。他们因为实在无聊,便嘻嘻哈哈地玩起了纸牌。 乔凉的脸上,已经被贴满了纸条,那些纸条横七竖八地挂着,随着他的动作一颤一颤的,他耷拉着脑袋,一脸丧气样,看到小黎便开始诉苦:“沫沫打牌太厉害了!我根本打不过呀。” 那模样,活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 叶宵可是见识过庄沫沫那厉害的牌技的,心里想着,他们兄妹三人在家的时候,估计没少玩纸牌,乔凉玩不过庄沫沫倒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儿了。 几人正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呢,忽然瞧见市场门口陆陆续续进来一些人。 他们穿着各色的衣服,有灰扑扑的工装,也有鲜亮的棉衣,可无一例外的,每个人胸前都佩戴着统一的工牌,塑封的外皮在昏黄的灯光下反射着淡淡的光。他们三三两两的,脸上带着下班后的轻松笑意,一边嘻嘻哈哈说笑着,一边慢悠悠地走进了市场。 一见有客来,刹那间,原本还算安静的市场就像被点燃了的火药桶,各个摊贩扯开了嗓子,卖命地吆喝起来。 “卖菜嘞卖菜嘞!新鲜的白菜、萝卜,便宜卖嘞!”那卖菜的摊主,一边挥舞着手里的白萝卜,一边大声地招揽着顾客。 “豆油,菜籽油,花生油。米面粮油应有尽有!”粮油摊的老板也不甘示弱,双手拢在嘴边,扯着嗓子喊着,试图盖过其他人的吆喝声。 虽说有一部分人是直奔小吃区去了,那里飘来的阵阵香味对于劳苦一天的人来说实在太诱人,可更多的人还是选择直奔米面粮油蔬菜肉食区去采购,毕竟这才是生活的刚需。 “来人了来人了,快吆喝起来!” 小黎伸出手,用力推了推旁边正看得出神的庄然,眼神里满是急切,示意他赶紧招呼生意。 庄然张了张口,但喉咙里像是卡了什么东西似的,半天一个字儿也没喊出来,他脸憋得通红,手在衣角处不安地搓着,一副窘迫的模样。 就在这时,乔凉打破气氛,大喊一声:“卖鱼嘞!!瞧一瞧看一看啊,刚捞的鲜鱼买一条回家嘞!”那清脆的叫卖声就像一道利箭,瞬间划破了嘈杂的空气,“鲜鱼”两个字仿佛有着神奇的魔力,一下子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力。一些人听到声音,纷纷扭过头来,眼神里透着好奇,循着声音就朝这边走过来了。 “多少钱?”一个大妈挤到摊子前,伸长了脖子,目光落在那些被冻的邦邦硬的鱼身上,急切地问道。 “什么鱼?”一个大叔也凑了过来,弯下腰,仔细打量着鱼,一边看一边嘴里念叨着。 “给我来一条大的!”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更是直接,一边说着,一边伸手就想去挑鱼,那架势,生怕抢不到似的。 眨眼间,一些人就挤在摊子前挑挑拣拣起来,嘴里还不停地询问着各种问题,你一言我一语的,热闹非凡。 而另一些人看着这个摊子前拥了这么多人,也好奇地凑了过来,伸长了脖子,想看看究竟是什么好东西这么受欢迎。 一时间,小小的卖鱼摊子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水泄不通。 见乔凉吆喝得效果显着,庄沫沫也有样学样地喊了起来。 最开始的时候,她还有些不好意思,声音小小的,细若蚊蝇,那叫卖的话一喊出去,脸就不自觉地红了起来,像是天边的晚霞染上了脸颊,一直蔓延到耳根处。不过在乔凉的鼓励下,又吆喝了几嗓子以后,她便越发熟练起来,声音也渐渐响亮了,清脆的吆喝声和乔凉的交织在一起,你一句我一句,就像是在比赛似的叫嚷起来,那热闹劲儿,把周围其他摊子的声音都快比下去了。 人挤着人,现场一片混乱,可几个人却有条不紊地各自分工忙活起来。 叶宵站在摊子后面,熟练地拿起秤,把鱼放在秤盘上,眼睛盯着秤杆,仔细地看着刻度,嘴里报着斤两数。 沈梨则站在前面,脸上挂着热情的笑容,挨个给顾客介绍着鱼的种类,说道哪种鱼适合红烧,哪种鱼清蒸最鲜,说得头头是道,那模样,十足的行家范儿。 庄然在一旁手忙脚乱地装袋收钱,一会儿找钱,一会儿递袋子,忙的手忙脚乱。 几个人忙得热火朝天,腰包也越来越鼓。 不出俩小时,那两大筐的冻鱼眼瞅着就剩一大一小两条鱼了。而摊子前还有几个来的晚的人,眼巴巴地看着剩下的鱼,不停地问询着。 “这两条我们不卖,要留着自己吃!下次捕了再来卖!各位赶早!”沈梨一边摆着手,一边笑着对没买到鱼的几个人解释道,脸上带着些许歉意。 “下次是什么时候啊?”其中一个大哥皱着眉头,满脸遗憾地问道,眼神里透着期待,似乎还盼着能有个准信儿。 “呃……”沈梨一下子卡壳了,她挠了挠头,其实她也没想到鱼卖得这么快。“如果不下雪的话,应该很快。如果下雪,就不好说了。”她有些无奈地说道。 几个没买到的顾客听沈梨这么说,也都遗憾地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转身慢慢走掉了。 可其中一个大婶,却一直站在那儿,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沈梨筐里的两条鱼,一步都不肯走,那眼神,就像黏在了鱼身上似的。 “这一条小的咋个卖?”大婶终于忍不住开口了,一边说着,一边伸手想去摸那鱼。 “不卖了,这两条我们要自己留着吃。”沈梨说着便开始动手收拾摊子,把秤收起来,又整理了一下袋子,准备打道回府了。 大婶一听,脸上的神色立马变了,她快步上前,一把拉住已经背起背篓的沈梨,那手劲儿还挺大,抓得紧紧的,嘴里急切地说道:“就卖给我一条嘛!这条小的就行。我小孙孙都没吃过鱼嘞~行行好,卖给我吧!”那声音里都带着一丝哀求的意味了。 沈梨顿时一阵无语,心里想着,你孙孙吃不吃上鱼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呀,她本想直接拒绝,可转念一想,算了,就当做做好事吧,便无奈地叹了口气。 叶宵见状,只好把那条小一点的鱼拿出来,放在秤上称了一下,一共一斤四两,按照价格算下来是1100卡。 “给你抹个零头,算1000卡好了。”叶宵一边说着,一边给大婶看了眼秤上的数字,然后就递给庄然装袋。 没想到大婶接过鱼,却磨蹭起来,先是站在那儿愣了一会儿神,然后才慢悠悠地从衣服的内兜开始掏钱。她的手在兜里摸索了半天,好不容易掏出个钱包,又在钱包里摩挲了好一会儿,才抬起头,脸上堆满了讨好的笑,开始跟沈梨讨价还价起来。 “算便宜点吧?这么一小条咋能这么贵呢?算便宜点吧!500行不行?”大婶的声音里带着几分耍赖的劲儿,眼睛还时不时地瞟一眼沈梨的脸色。 沈梨一看她这个样,顿时火冒三丈,脸一下子沉了下来,她二话不说,劈手夺下鱼,那动作又快又利落。 “磨磨唧唧的,我还不卖了呢!”沈梨气呼呼地说道,一边说着,一边把鱼一扬手,丢进自己背后的背篓里。 “唉你……”大婶看着沈梨抢回去鱼,明显一愣。 “咱们回家!”沈梨一甩头,招呼着几人,几个人便一起收拾好东西,往市场门口走去。 “唉?一千就一千,我买了买了……” “哼!姑奶奶我还不卖了!” 第109章 油茶面 沈梨一路嘟囔着,一直到了小黎家还在絮叨,可见她对买鱼的阿姨有多不满。直到庄然掏出沉甸甸的腰包,那满满的钱币仿佛有了魔力,让沈梨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 庄妤看着沈梨手里厚厚的两叠钱,眼睛都亮了:“鱼这么好卖?” 小黎笑着解释:“鱼在聚集区可是稀罕物。夏天要钓鱼网鱼倒是不难,难得是要带活鱼回来。不加水就死了,加了水就太难长途搬运。冬天就更别提了,谁愿意在野外冻上两三天?何况是冬捕这么危险的事情,没点经验可不行。” 叶宵心想,他们的位置真是得天独厚。家附近就有溪河,冬天捞了鱼,攒起来,攒多了,拿到聚集区卖,价格又不贵,大家都能吃个新鲜,自然受欢迎。 不过,也就今年少雪还能下山,按往年的经验,这时候早就大雪封山了。 卖鱼得的钱,叶宵第二天去菜市场豪气地买了一袋子大米。大米的价格比小米贵一半,平时叶宵可不舍得买,山上没有水田,也种不了稻子,所以平日里,沈梨和叶宵都吃的是玉米、小米和高粱米。今天买一整袋大米,叶宵属实是豪爽了一波。 她本来还留着钱想给沈梨买点猪肉,但是满市场都没有见有卖的。 小黎说,猪牛羊鸡这些家畜资源都是聚集区在掌握,平时不会在市场流通。原本每个月还能限额购买,可自从那几个聚集区的人合并过来后,他们已经很久没买到猪肉了。 “大概是留着准备过年宰杀的吧。”小黎猜测。 她这么一说,叶宵才发现,还有不到两个月就过年了。可能是因为没有下雪,总觉得冬天来的比较迟,却不成想,其实已经过了一半了。 猪肉没买成,叶宵也没打算把剩下的钱留着。她径直走到卖盐的摊位前,把剩下的钱一股脑儿地都换成了盐。 “家里的盐都吃不完,你咋还买盐?”沈梨皱着眉头,眼睛里满是疑惑。 “多囤点总归是好的嘛!我们这里离海远,万一以后有什么动荡变故,到时候上哪去找盐?反正盐这东西也放不坏。”叶宵一边往袋子里装盐,一边耐心地解释着。 自从末世后,许多大型的聚集区都发行了自己的流通货币,但是这些聚集区就像风中的烛火,说散就散,一旦散了,那些钱币就如同废纸一般,变得一文不值。叶宵对这些钱从来都没有信任过,每次挣了钱,她总是要换成实实在在的生活必需品,心里才会觉得踏实。 几个人从小黎家回来,走到半路,庄然说他们兄妹三人要去附近探查还有没有其他的村子,这里末世前就是地广人稀的地方,庄然相信肯定有很多村子是地图上也找不到的,一定会保存的比较好。 显然,庄然还惦记着店主说的蓄电电池。 庄然本想邀请沈梨跟她同行,但是沈梨急着回去捕鱼,趁着没有下雪,她还想尽可能的多捕一些。不管卖不卖,至少得留够这一个冬天吃的。 于是,两家人在官道的岔路口停下了脚步,简单地寒暄几句后,便分道扬镳了。 两天没有回家,屋子仿佛被一层清冷的气息笼罩着。泥地被冻得硬邦邦的,寒意从脚底直窜而上,让人感觉仿佛是踩在一块巨大的寒冰之上。 沈梨背着沉重的米袋走向储藏室,那米袋像一座小山压在她的背上,走了一路,此时肩膀被勒得生疼。卸下背篓的那一刻,她感觉身体都轻松了许多。 她一边揉着酸痛的肩膀,一边往屋子里走去。 屋内也是一片阴冷,沈梨不自觉地缩了缩脖子,把棉衣领子拉得更紧,可那寒意还是无孔不入地钻进身体,她的呼吸在空气中瞬间化作一团团白色的雾气,弥漫在这清冷的屋子中,久久不散,仿佛也被这彻骨的寒冷禁锢住了。 叶宵已经从柴棚里抱来了一大捆柴火,正蹲在灶膛口,双手熟练地摆弄着。 “咱们今天吃点热乎的。”叶宵在厨房说。 沈梨没顾得上听叶宵说什么,此刻她的喉咙渴得冒烟,只想喝水。她快步走到桌子旁,拿起保温瓶,拧开盖子,往杯子里倒了一杯水。只是她很快就发现,才过了两天,保温瓶里的水已经变冷了。 “这保温的效果真的是一言难尽。”沈梨皱着眉,不满地小声嘟囔着。 不过,对于外面零下二十几度的严寒天气来说,此时这杯温突突的白开水也算是难得的慰藉了,毕竟这里冬天的常温是零下二三十。 她咕咚咕咚仰头一口而尽,又重新倒了一杯,端去厨房给叶宵喝。 厨房里,叶宵将火已经生好了。灶膛里噼里啪啦的响着,火星子时不时地往外蹦,映照着叶宵被风吹红的脸庞。叶宵把手凑在灶膛口,感受着那点柴火散发出来的温度,丝丝暖意透过掌心,缓缓传至全身,驱散了些许寒意。 火墙热的慢,炉子也得点起来,顺便还得烧点热水喝。沈梨拿了一个带提手的篮子,去柴棚兜了半篮子玉米核回来。 将玉米核塞进炉子里点燃,等这些玉米核烧旺起来,她又往里面添了一锹煤。 在炕、暖气和火墙的共同努力下,屋子里渐渐有了暖意,驱散了盘踞许久的寒冷。沈梨感觉身上热乎了点,便把帽子摘了下来,顺手放在了一旁的椅子上。 厨房里隐隐传来了一些香味,那香味起初还很淡,似有似无地在空气中飘荡着,渐渐地,香味越来越浓郁,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勾着沈梨不自觉地来到厨房。就只见叶宵俯身在大锅前,锅里的面粉在他的翻动下不停地扒拉着干炒,面粉被翻炒时发出“沙沙”的声响,和着那越来越诱人的香味,让人愈发好奇。 “这是要做什么?”沈梨凑上前去,睁大眼睛问道。 “炒点油茶面吃。”叶宵手里忙活着,嘴上回答着,手上的动作不停,“去给我剥点核桃仁和榛子仁来。” 沈梨虽然不知道叶宵要做什么,可那锅里飘出的香味实在是太诱人了,她好奇地瞟了两眼锅里,只见面粉已经在翻炒中呈现出了好看的麦黄色,那麦香混合着些许被火烘出来的焦香,愈发浓郁,一个劲儿地往鼻子里钻。 明明只有面粉,连油都没有,怎么会这么香?那香气不是炒菜炖菜出来的复合的味道,而是单一的、纯粹的,是麦子原始的味道。 “快点!”叶宵看沈梨不动,鼻子一抽一抽的微微动着,便轻声催促着。 沈梨不再流连,赶忙从储藏室取出一把核桃和一把榛子,坐在灶台前,双手快速地剥起了壳,“咔咔”的声音在厨房里响起,很快就剥出两把坚果仁来。 锅里的面粉被叶宵用一个大海碗盛出来,但显然,这道菜……算是菜吗?沈梨也不确定,反正这道食物显然还是半成品。 只见叶宵用一根擀面杖,三下两下就把榛子仁和核桃仁敲碎。接着,她向锅里倒了一大勺油。 干炒了这么半天的面粉使得锅现在非常热,油一进锅就冒起了烟。叶宵赶紧将芝麻、核桃仁、榛子仁一起倒入锅里,略炒两下后就放入刚炒好的面粉。 灶火已经抽掉了,现在只靠余温加热。轻轻翻炒均匀后,叶宵用一把干刷子将锅里的油茶面扫到一个大密封罐里。 “就好了?”厨房弥漫着一股难以言喻的浓郁香气,她真的有些好奇这个油茶面的味道。“这怎么吃?” 叶宵用勺子舀了两个半碗的油茶面:“你烧水了没?” 沈梨进屋看了一眼,炉子上的铝壶已经发出呜呜声,壶嘴还冒着腾腾的热气。 “已经烧开了。”沈梨大声回应道。 叶宵把两碗油茶面端进屋里放到桌上,提起水壶将热水冲入碗里,热水落入碗中的瞬间,“哗啦”一声,热气一下子升腾而起,那原本就浓郁的香气像是被解开了封印一般,冲破束缚,弥漫出来,整个屋子瞬间被这诱人的香味填满了,麦香、坚果香、油香完美融合在一起,直往人的鼻子里钻,勾得人肚子里的馋虫都被唤醒了。 “快尝尝!小时候吃我祖母做的油茶面,但是我还是第一次做。” 叶宵一脸期待地看着沈梨 沈梨把油茶面搅拌开,变成糊糊状。她轻轻吹了吹热气,尝了一口,口感非常的醇厚,喝起来又非常的细腻顺滑,加了坚果和芝麻炒香后,真的是香上加香。 也许,在末世前,沈梨会觉得这东西又油又腻,但是饥寒交迫的现在,真的是刚刚好。 “叶宵你真的是个天才!” 第110章 茶汤泡饭 进了腊月,终于下雪了。攒了一冬天的雪,在这短短一个月里下了个痛快。 雪花一片接着一片,如同轻盈的羽毛,簌簌地飘落,黑漆漆的山林一夜之间就被洁白无瑕的白雪给覆盖住了,像是被一层厚厚的棉花温柔地包裹了起来,漫山遍野都是银装素裹的景象。 沈梨一开始还开开心心,但是接连扫了三天的雪之后,她那点儿最初的欢喜早就被消磨得一干二净了。 “没完没了!简直没完没了!!”一清早起床就在院子里扫了半天雪的沈梨气得脸都涨红了,眉头紧紧皱成一团。她“啪”的一声把扫雪的塑料推板丢在攒成一堆的雪堆上,一边扯着嗓子大声抱怨着,一边气呼呼地往屋门口走,脚下的雪地被她踩得“咯吱咯吱”直响,仿佛也在替她诉说着不满。 她伸出双手,猛地用力一推那扇屋门。 “哐当”一声,门被大力推开,一股裹挟着细小雪花的冷风呜咽着,如脱缰的野马般呼啸着冲进屋里,冰冷的气息瞬间弥漫开来。正在厨房里忙碌的叶宵,被这突如其来的动静吓得浑身一抖,手中刚端起来的盆“哐啷”一声掉到了锅台上,她赶忙扭头看向门口,手里还保持着原本端盆的姿势,显然是吓得不轻。 “你吓我一跳!”叶宵看到门口是沈梨,拍了拍胸口,微微喘着气,以为发生什么大不了的事了呢,没想到只是因为扫雪这点事儿。她又端起灶台上的白瓷盆,一边往盆?添水,一边催促沈梨,“快把身上的雪扫扫。” 沈梨还站在门口,一清早扫了一个多小时的雪让她此时大口地喘着粗气:“这两天雪怎么就下不停了呀,真是要把人烦死了!” 她一边嘟囔着,一边在门口用力地跺了跺脚,将鞋上、裤腿上沾着的雪抖落下来。一些浮雪掉到地上,化成了小水珠。但鞋面上和裤腿上还沾着一些“死皮赖脸”的“钉子户”,沈梨用手套拍了拍,收效甚微,便走两步到主屋门口挂着刷子的地方,拿起那把硬毛的刷子,弯下腰,一下一下仔细地把裤腿上的雪扫干净。刷子划过裤腿发出“沙沙”的声音,随着她的动作,裤腿上的雪一点点掉落,露出了原本的布料颜色。 屋子里烧的暖烘烘的,如果不马上将身上沾着的雪扫落,它们很快就融化,那衣服鞋子就会湿掉。沈梨可不想因为扫雪还要洗一身衣服。 “别站门口了,有风,进来暖和暖和,饭一会就好!”叶宵温声说道。 锅里正煮着米饭,白色的水汽不断从锅盖的缝隙间冒出来,一缕缕,慢悠悠地升腾着,裹挟着阵阵米饭的香甜气息,在厨房里弥漫开来,直往人的鼻子里钻。 闻着这味儿,沈梨烦躁的心情像是得到了极大的抚慰。她站在厨房氤氲的雾气里,感觉踏实又温暖,仿佛所有的疲惫和烦恼都能被这股香气给驱散了。 沈梨抽了抽鼻子,那动作带着点儿下意识。自从末世后,她们已经很久很久没吃过一顿白米饭了。以前,她们想填饱肚子都是靠着那些硬的跟砖头一样的杂粮饼子,粗糙又寡淡。来了小屋以后,虽然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她们吃上了新鲜的玉米面、小米,甚至是高粱米和白面,但是不管怎么说,稻米还是新鲜玩意。此时闻到米饭开锅的香味,她感觉自己的肚子都开始“咕咕”叫了起来。 真想就这么来上一碗!沈梨喉咙也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咽了咽口水。 “唉?盆里的是什么?”沈梨看着叶宵怀里抱着一个搪瓷盆,好奇地凑了过去,伸长了脖子,眼睛里满是疑惑。 搪瓷盆里是满满一盆黄豆芽,根茎白白净净的,每一根都长得纤细修长,仿佛是一个个身姿婀娜的小姑娘,饱满的豆瓣嫩黄嫩黄的,顶着小巧的豆芽帽,长势正好。若是夏天,这盆豆芽也只是平常姿色,可放在这百草枯荣的冬天,它们就显得格外鲜嫩可口,透着一股生机勃勃的劲儿,让人看着就心生欢喜。 “刚发芽没几天,还有点嫩,不过现在凉拌着吃刚好。再过两天长的壮了,就更适合炒着吃了。”叶宵一边说着,一边手脚麻利地给豆芽换好水。她的手指轻轻拨弄着豆芽,水在盆里晃动着,发出轻微的“哗啦”声。 豆芽要想长得好,要每天换水。这是小黎妈妈教给她的秘诀。 如果自己的妈妈还活着,会不会也是懂得这些小技巧的?叶宵其实也记不清了。印象里,妈妈总是穿着高跟鞋和工作套裙,是个美丽又独立的女人。 换好水后,叶宵用手抓出一小把豆芽放进一个宽口小碗里。接着进屋拿起炉子上的铝壶,将壶内滚沸的开水冲进装着黄豆芽的碗里。瞬间,豆芽在沸水的浸泡下,外表逐渐变软,热气也跟着往上冒,带着一股淡淡的豆苗的生味。 算好时间,大概浸泡3分钟左右,叶宵将泡豆芽的水倒掉,过了一次冷水,一冷一热的作用下,熟豆芽的口感会更清脆一些。 随后,她从橱柜里拿出瓶瓶罐罐,开始为这一小碟黄豆芽注入“魔法”! 盐,蒜末,再来一点点糖提鲜,然后加入一勺带着发酵香气的陈醋,最后再淋上辣椒油。她拿起筷子,轻轻地搅拌着,筷子与碗碰撞发出“当当”的声响,像是有节奏的鼓点。很快,一道爽口的凉拌黄豆芽就完成了。 这是叶宵以前去韩料店最喜欢的一道餐前小菜。 叶宵又从角落里的小坛子里拿出一块腌制好的卜留克,用刀切成丝,然后用辣椒油拌了拌,红红的辣椒油包裹着卜留克丝,是很下饭的一道咸菜。最后,她又切了一小块地环咸菜,摆在碟子里,一起上了桌。 接着,叶宵又转身回到厨房,拿起锅铲,把锅里的米饭也盛了出来。米饭盛在蓝底斗笠大花碗里,粒粒饱满,油亮亮的,晶莹透着光泽,冒着腾腾的热气。 米饭里加了泡过的红豆一起煮,红豆软烂,跟米饭一起,别有滋味。 沈梨用筷子夹了一大口尝了尝,米饭刚一入口,那软糯可口的感觉就蔓延开来,但是又不是毫无嚼劲的绵,牙齿轻轻一咬,还能感受到米饭的弹性,就算是空口吃也带着点香甜的味道。 沈梨享受的闭上眼睛,细细品味着这久违的美味,嘴里感叹着:“真好吃啊,没想到有朝一日还能吃上大米饭!” 这句话一出口,叶宵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了声。 叶宵不像沈梨这样猴急,她对这碗米饭另有主意。她端着泡好的普洱茶,走到炕桌前,倒了一些茶汤在红豆米饭里,茶汤融入米饭,给这碗饭注入了新的灵魂。 既带着米饭的香味,又有茶的清新,吃一口,满口清甜,回甘持久,哪怕不用菜也很美味。 屋外,雪又下了起来。但是也许是美食的慰藉,沈梨并没有恼。她端着饭碗来到窗前,用筷子指着屋外对叶宵说:“你看,雪花好大!” 叶宵正吃着饭,顺着沈梨指着的方向抬头看去,却见白茫茫的一片中,两个瘦小的身影正朝小屋的方向走来。 第111章 雪天来客 “这么大雪天的,谁会上山来?”叶宵放下饭碗,凑近窗前仔细辨认着雪地里的两个“黑点”。 “会不会是庄然?”沈梨歪着头思索片刻,轻声试探的猜测。 “我看着不像。”叶宵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摇了摇头,语气笃定的否认了沈梨的说法,但是旋即又带着几分疑惑的喃喃自语道:“而且这大雪天,山路应该相当难走,他上山来干什么?” 沈梨抿了抿唇,显然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那……” 叶宵和她对视一眼,彼此眼中的忧虑清晰可见,显然,她们想到了一块儿。在这样恶劣的天气里,如果不是有万不得已的缘由,谁会选择上山呢? 下了几场雪后的山路,几乎被雪盖了个严实。前几天又刮了几天的风,现在的雪地表面硬邦邦,但是一踩下去,里面又是软的,脚陷进去要想拔出来要费很大的劲儿,每挪动一步,都花费很多力气,可以说是到了举步维艰的地步。 叶宵和沈梨两人就这么趴在窗前,眼睛眨都不眨,满心的好奇与疑惑如同窗外纷纷扬扬的雪花,越积越多。她们仔仔细细地观察着雪地里两个越走越近的身影,看着雪地里的两个小黑点好像是有目的性的在向小屋进发,叶宵内心中不由得戒备起来。 越走越近了,直到看得清脸。 “是乔凉和沫沫!”沈梨先是瞪大了眼睛,满脸的惊讶瞬间溢于言表,脱口而出的声音因为激动而带着颤音,“我的两个小祖宗!他们怎么来了?” 叶宵也很吃惊,但她没有丝毫犹豫,转身大步流星地走向门口,一把抓起挂在那儿的外套,胳膊迅速伸进袖子,一边快速系着扣子,一边抬脚往外走。 屋外,雪依旧簌簌地飘落,像是一群调皮的精灵,纷纷扬扬地往叶宵的头发上、身上扑。叶宵顾不上拍打,迎着风雪小跑起来,脚下的积雪被踩得“咯吱咯吱”作响,像是在抗议这寒冷天气里的惊扰。 远处,庄沫沫一眼就瞧见了叶宵的身影,她那冻得红扑扑的小脸瞬间绽放出灿烂的笑容,像只欢快的小兔子,在原地又蹦又跳,双手在空中使劲挥舞着,嘴里大声呼喊:“叶宵姐!叶宵姐!” 双方朝着彼此快速靠近,碰面的刹那,叶宵的呼吸还带着几分急促,她上下打量着眼前这两个孩子,眼神中满是嗔怪与担忧,开口问道:“这大雪天的,你们怎么来了?就你俩?” 乔凉冻得鼻子通红,不时吸溜一下,抬手抹了抹快要流下来的鼻涕,瓮声瓮气地说:“来送猪肉。” 庄沫沫笑嘻嘻地跟在后面,眼睛弯成了月牙,脆生生地附和:“嗯,就我俩!” 叶宵一听,嘴唇动了动,欲言又止。看着眼前这两个被寒风吹得脸蛋通红、发丝凌乱的孩子,满心的责骂到了嘴边又硬生生地咽了回去。她抬眼望了望漫天飞雪的天空,又感受了一下刺骨的寒风,无奈地叹了口气:“先进屋再说。” 说着,叶宵伸手轻轻接过乔凉身上沉甸甸的背篓,转身领着二人往家里走。一路上,积雪在脚下发出沉闷的声响,仿佛也在为这两个孩子的冒险之旅叹息。 一拉开屋门,一股热气裹挟着屋内特有的烟火气息扑面而来,像是一双温暖的大手,瞬间驱散了三人身上的寒意。 “快把身上的雪扫扫。都快成俩雪人了!”沈梨守在窗前,眼见他们走近,早就贴心地提着刷子等在门口了。她的声音里带着几分嗔怪,更多的却是心疼。 庄沫沫乖巧地接过刷子,先仔仔细细地把自己身上的雪扫落,又扭头看着乔凉,眼神里满是关怀,踮起脚帮他把肩头、后背的雪也清扫干净。二人跺了跺脚,抖落鞋面上的残雪,这才进了屋。 “快上炕喝点茶暖暖。”沈梨笑着招呼道。茶水是叶宵早上精心泡好的,此刻还氤氲着丝丝热气。沈梨已经倒了两杯,摆在炕桌上。她拍着庄沫沫的肩膀,催促示意她脱鞋上炕。 叶宵紧绷着脸,双手抱在胸前,静静地站在地上,目光紧紧盯着乔凉和庄沫沫一骨碌爬上炕,看着他们把手迅速插在屁股下取暖,心中那股气又冒了起来,可看着他们冻得瑟瑟发抖的模样,又忍不住泛起一阵心疼。 “这会知道冷了,这大雪天怎么想的上山的?”叶宵皱着眉,声音里带着明显的担忧与怒气,“你哥呢?他怎么同意你们俩出门的?” 庄沫沫难得见叶宵这般生气,心里一慌,像只受惊的小猫,缩了缩脖子,小小声地解释:“本来是不同意的,但我们想着快过年了,也让叶宵姐和沈梨姐吃上猪肉嘛……” 乔凉也抬起头,一脸倔强地开口:“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山路难走也就是走得慢了点,但其实也只是费点时间。” 叶宵一听,心中的怒火“噌”地一下就冒了起来,她上前两步,一只手撑在炕上,另一只手抬起来一巴掌就拍在了他后脑勺上,手掌与脑袋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打的乔凉一愣:“臭小子,不知道天高地厚的,知不知道山里有狼有熊的!多危险!” 乔凉当然知道山里的凶险,可少年的莽撞与自信让他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倒霉,偏巧就遇上危险。此刻被叶宵这么一训,他心里虽有些不服气,但看着叶宵一脸严肃的模样,也不敢再多顶嘴,只能垂着头,像个霜打的茄子,一声不吭。 沈梨见状,赶紧出来打圆场:“行了行了,人这不是平安的么,下次不许这样冒失了!刚刚说什么猪肉?哪来的猪肉?” 沈梨这么一岔开话题,庄沫沫也机灵地借坡下驴,眼睛亮晶晶地说道:“宋庄杀年猪了,小黎姐托关系买了些猪肉,让乔凉送过来的。哦还有冻豆腐和豆浆呢!” “哪来的冻豆腐和豆浆?”沈梨一听,眼睛顿时亮得像两颗星星,满是惊喜。 “我哥做的,厉害吧?”庄沫沫一脸得意,眼睛一眨,笑眯眯的像一只调皮的小猫,“从宋庄吃到豆腐以后我哥就回去琢磨了,刚好村子里有户人家闲置的豆腐作坊,他给拾掇了。后来还特意去宋庄买了卤水。老板一开始是不肯卖给他的,可能怕他抢生意。后面他说自己是住山上的,是来卖鱼的,老板这才卖给他。” 沈梨满心好奇,快步走到厨房,从庄然背着的篓子里拿出一个塑料袋,里面是一块冻得梆硬的猪肉,色泽红润,纹理清晰,看起来足有五六斤。另一个袋子里装了两大塑料瓶的乳白色液体,早已冻得硬邦邦的,想必就是庄沫沫说的豆浆。还有一个袋子里,装着几块冻得结结实实的豆腐,表面布满蜂窝孔,色泽微黄,看起来确实有模有样。 “下次可不敢这么冒失了!”她轻轻叹了口气,缓缓在炕沿上坐下,炕桌上还放着她没吃完的早饭。她抬头看向两个孩子,眼神温和了许多,轻声问道:“你俩吃了饭没?” “吃了!”“没吃!” 乔凉和庄沫沫俩人异口同声,可答案却截然不同。庄沫沫眼珠子一转,“啧”了一声,偷偷在下面掐了乔凉一把,乔凉吃痛,马上意会,连忙改口说道:“没吃。” 沈梨在一旁瞧见这一幕,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我们家饭香是吧?吃了也要再吃点。”叶宵嘴角微微上扬,带着几分宠溺,说着就下了炕往厨房走,“今天煮了红豆饭,给你们盛点。” 庄沫沫一听,脸上乐开了花,欢天喜地地道谢。乔凉也满心欢喜,平日里,他能吃上一顿饱饭就不错了,白米饭更是难得一见。 在炕上暖了这么半天,被寒风吹过的脸受热变得潮红,俩人此时像俩年画娃娃一样,叽叽喳喳的在炕上不知道说些什么,只听到庄沫沫“咯咯咯”的笑声不断。 在厨房盛饭的叶宵听着屋里的笑声,她突然感觉到不那么生气了。 第112章 别有滋味的冻白菜 多了两双筷子,自然菜也要加些。 叶宵去外面拿回来一颗冻的梆硬的白菜。这就是这道菜的原材料。 这本是当初见苗见下来的几颗,长势并不好,叶片有些发黄,茎秆也细瘦,看着就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但是在狍鹿把白菜地啃了以后,叶宵看着受损的白菜地,又不舍得丢弃这些发育不良的“预备役”了。她把这些白菜摘下来以后就放在西厢房,想着若是今年收获的白菜不够吃,这些也能将就着应付一下。 但是,生活么,总是充满了意外。 前些日子去宋庄卖鱼,叶宵只把仓储间的白菜用棉被子盖了防冻,却忘记了西厢房的。两日未生火的屋子像冰窖一样冷,这些白菜在这样的严寒中,毫无抵抗之力,就这样被冻了个透心凉,每一片叶子都硬邦邦的,用手敲敲,还能发出“梆梆”的声响,就好似敲在冰疙瘩上一样。 叶宵一开始还挺懊恼,可又实在舍不得就这么把白菜扔掉,犹豫再三,她想着死马当作活马医吧,便把一颗白菜丢进了烧开的水里烫了烫,没想到这一烫,竟烫出了惊喜。 被冻过的白菜经开水一焯,味道竟然出奇的鲜甜,竟然比鲜白菜还好吃。 于是她索性把另外几颗被冻伤的白菜都放到外面储存。 今天庄沫沫和乔凉突然上门,叶宵想,要做别的菜,这会儿时间上多少有些来不及了,可这烫冻白菜倒是个不错的选择,方便,快手,重点是又好吃。 叶宵把案板上这颗冻白菜放到案板上,拿起菜刀,手起刀落,“咔嚓咔嚓”几声,便将白菜利落地劈成了四份。此时,锅里的热水也已经烧开了,沸腾着发出“滋滋”的响声,水面也不断地冒着泡泡,热气腾腾地往上冒,带着一股湿润的温热气息。叶宵把切好的白菜丢进开水里,只见那原本冻硬的叶子,一接触热水,就好似被施了魔法一般,迅速地舒展开来,原本有些黯淡的叶子也渐渐变成了鲜艳的绿色。 看到沸水里的冻白菜恢复了前所未有的生机。叶宵用笊篱赶紧捞出来,浸到冷水盆里,投洗两遍后,攥干水分变成了一个白菜球。 焯过水的冻白菜配辣椒酱是再合适不过。叶宵走到角落里,从小坛子里舀出一勺辣椒酱到小碟子里。辣椒酱色泽红亮,不仅带着浓郁的辣味,还有一丝发酵后的独特酸味,跟冻白菜不管是嫩绿的颜色还是鲜甜的口感都很登对。 叶宵将它们一起端进屋去摆上炕桌:“尝尝。” 庄沫沫和乔凉一人抱着一碗红豆白米饭,看着桌子上红红绿绿的一片,相视一笑。 “嘿嘿,我就说来叶宵姐家准有好吃的吧?!你一开始还不来……”庄沫沫眨了眨眼,伸出筷子去夹凉拌豆芽。 乔凉一脸崇拜的看着庄沫沫,狗腿的点了点头。 “好啊你!果然就是你出的鬼主意。”叶宵斜着眼,假装生气一样地看着庄沫沫,可嘴角那微微上扬的弧度却出卖了她,眼里根本没有一丝恼意。 庄沫沫心里明白她不是真的恼自己,便用软糯的、如同裹了蜜一样甜甜的声音,撒娇般地说道:“那不是惦记着让两个姐姐吃上猪肉嘛!” 叶宵怎么能不领这份心意呢,她满是宠溺,笑着对庄沫沫说:“等晚上给你们炖猪肉吃!” 听到晚上又有好吃的,沈梨和乔凉兴奋地击掌庆祝,齐声喊道:“好耶!” 也不知道是这一餐味道实在太好,勾得人胃口大开,还是两个小鬼在风雪里待久了,体力消耗过大,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反正他们风卷残云般地吃了个一干二净,桌上的饭菜很快就见了底,盘子里只剩下些汤汁还残留着饭菜的香气。 乔凉自告奋勇要去洗碗,被沈梨赶了回来:“去去去,别来厨房捣乱。”沈梨一边说着,一边把碗筷收到一起,端到了厨房。 乔凉跟去厨房,却也插不上手,只好悻悻的回来,一进屋,就看到庄沫沫正盘腿坐在炕上,身子前倾,手里拿着一本厚厚的书,看得那叫一个津津有味,仿佛整个世界就只剩下眼前的这本书了。 乔凉凑过去,好奇地看向书页,上面密密麻麻的小字就像一堆排列整齐的小蚂蚁,在白色的纸张上爬来爬去,可他一个字也不认得,只觉得那些字看着让人眼花缭乱。 庄沫沫看得入迷,右手轻轻翻动着书页,那书页翻动时发出“沙沙”的细微声响,就像微风拂过树叶一般,她整个人就像入定了一般聚精会神,外界的一切似乎都与她无关了。 “你多久看完呀?”“讲的什么啊?”“欸?你要不要玩陀螺?”乔凉像只小麻雀一样,在庄沫沫身边叽叽喳喳个不停,一会儿从左边凑到右边,想尽办法想引起庄沫沫的注意,可不管他怎么做,都无法将庄沫沫的注意力从书本上移开哪怕一点点。他实在不明白,书有什么好看的,难道比冰陀螺还好玩? 沈梨帮叶宵收拾完厨房,进屋将门口挂着的羽绒服和帽子拿了下来,一边穿着一边往外面走。 乔凉看沈梨要出门,正无聊的他赶紧也抄起外套跟上:“沈梨姐,你干嘛去?我也想去!”那声音里透着满满的期待,眼睛亮晶晶的,就像一只渴望出门玩耍的小狗。 “我去河边提点水回来,又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怪冷的,你在家吧!”沈梨说道。 听到去打水,乔凉明显失落了些,肩膀都垮了下来,可他还是不死心,坚持地说:“那我也跟你去打水,我帮你!” “很冷的,你在家待着吧!”沈梨说着已经穿好衣服戴好帽子手套,她担起扁担和两个水桶,随后便推门出去了,冷风一下子灌了进来,吹得人脸上生疼。 乔凉赶忙穿好鞋,也顾不上冷了,推门也跟了出去,冷风扑面而来,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可还是紧紧跟在沈梨身后。 屋外的雪停了,风也像是累了一般住了声,整个世界一片宁静,只有他们踩在雪地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这难得的宁静空档去打水正合适不过了 沈梨见乔凉跟了出来,便让他把墙角立着的推雪的板子带上。为了防止这两天再下雪,沈梨觉得得把小屋到河边的路清理出来才行,不然积雪厚了,走路都困难。 她把肩上担着的扁担和挑着的两个水桶交给乔凉。乔凉接过,感觉手上一沉,虽然是两个空桶,但扁担压在肩膀上,竟然还有点分量。沈梨自己拿着清雪板,走到前面,弯下腰,一下一下地撮起雪,每撮起一板子雪,她便用力拍在两边,又尽力压实,这样风再吹,雪也不会被吹得到处都是了。 “砰砰”的声响在这寂静的雪地里格外清晰,像是号子一样在打着节拍。没一会,沈梨就觉得浑身是汗,胳膊也很酸。没一会儿,沈梨就觉得浑身是汗,额头上冒出了细密的汗珠,顺着脸颊滑落,痒痒的,胳膊也开始发酸,手下的动作也不如一开始那么顺畅有力了。 乔凉看在眼里,放下扁担和桶,走到沈梨身前:“我来,你歇会。” 他说着便从沈梨手里接过铲雪的板子,有样学样地铲起雪来,一开始动作还有些生疏,慢慢地也找到了窍门。“唰唰”的铲雪声再次响起,两个人就这样一替一换,费了好大一番功夫,终于是清理出一条到河边能通行的路来。 沈梨捡起河边的棍子,将河面冻结的冰窟窿敲碎。乔凉从身后递过来水桶,沈梨提了两桶水,二人就这样慢慢回家。 沈梨走到河边,捡起河边的棍子,走到冰面上,用棍子对准河面冻结的冰窟窿,用力敲了几下,“咚咚” 的敲击声在空旷的河边回荡着,没几下,冰窟窿上薄薄的冰层被敲碎了,露出下面清澈的河水。 乔凉从身后递过来水桶,沈梨弯下腰,把水桶慢慢放入水中,河水灌进桶里,发出 “咕噜咕噜” 的声响,等水桶装满,她站起身来,又灌满另一桶。 担着两桶水,乔凉和沈梨二人就这样慢慢往家走去。水桶里的水随着他们的脚步晃动着,不时溅出一些水花,洒在雪地上,留下一串湿漉漉的痕迹。 沈梨回头看了一眼,想,下次出来得弄点煤渣铺上防滑才行。 第113章 酸菜炖五花肉 天不知道什么时候黑了,外面又簌簌地落起了雪。叶宵难得点上了蜡烛,昏黄的烛火在微微的气流中轻轻摇曳着,灯火下,庄沫沫依旧沉浸在那本《基督山伯爵》的世界里。 她盘着腿坐在炕上,身子微微前倾,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书页,神情随着书中的情节时而紧张,时而愤慨,仿佛已经完全走进了那个跌宕起伏的故事当中,周围的一切似乎都与她无关了。 叶宵看着她那副入迷的样子,无奈地笑了笑,跟一旁的沈梨打趣道:“这下完了,成书痴了!” 沈梨此时正跟乔凉下着象棋,她抬头看了一眼全神贯注的庄沫沫,也抿嘴偷笑了起来。 “好了好了,五花肉煮差不多了,我去做饭了。”叶宵说完就穿鞋下了炕。 乔凉带来的五花肉叶宵用冷水解冻后,切了一块肥瘦相间的,用大料和大葱段放锅里已经煮了有一会了。叶宵算着时间,觉得应该可以出锅了。 坐在炕角的乔凉看到叶宵要去煮饭,于是一推棋盘也不下了,下地穿上鞋子就去帮忙。 他不太会做饭,但是烧火倒是还算帮的上忙。 厨房里,一盏松油灯盏点在案板旁的台面上。屋外的冷风透过门的缝隙钻进来,吹着油灯的火苗不时跳跃着。 叶宵穿着一件橘红色的高领毛衣,鲜艳的颜色在昏黄不定的烛火下显得格外温暖。她系着围裙,此时正借着光亮弯着腰淘米。 今天人多,叶宵特意多煮了些。 大米下锅,乔凉就卖力的生起火来。 叶宵从储藏间的酸菜缸里捞出了一颗酸菜。她站在厨房的菜板前,左手摁住一颗正淌着水儿的酸菜,右手稳稳地操着菜刀,伴随着一阵“笃笃笃”的响声,酸菜被切成均匀的细丝,一缕缕地躺在案板上。 锅里“咕嘟咕嘟”的响声不断,白色的蒸汽从锅盖边缘钻出来,弥漫了整个厨房。浓郁而醇厚的煮五花肉的香气混杂在这些蒸汽中,仿佛一双无形的手,轻轻地挠着乔凉的嗅觉神经。 此时,坐在灶台前烧火的乔凉,忍不住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的喉咙下意识地滚动,吞了吞口水。 他在心里暗自想着:原来大家一直说的猪肉是这个味儿,他从来没闻过这么香的肉。 叶宵说的酸菜乔凉以前也没吃过,他闻着这酸菜的味道,酸酸臭臭的,感觉并不好吃。不过他愿意相信叶宵的厨艺,既然叶宵姐说好吃,那肯定不会错的。 这样矛盾的心理反而让他对这道菜有了些期待。他眼看着叶宵将切好的酸菜丝挪进盆里,在冷水里轻轻投洗,双手在水中来回拨动,酸菜丝就随着叶宵手下的动作在水中上下翻滚着。 随后,叶宵用双手捞起酸菜丝,用力抱团挤干水分,水珠从指缝间飞溅而出,满满一菜板的酸菜丝就这样被握成了紧实的两个酸菜球。 锅里,肉的味道越来越浓,叶宵将煮着五花肉的锅盖掀开,一股更浓烈的猪五花肉的味道瞬间弥漫开来,像是冲破禁锢的野兽,一下子冲进乔凉的鼻子里。 他忍不住“噌”地一下站起来,瞪着眼睛向锅里看去。锅里的五花肉肥瘦相间,煮得油亮亮的,在汤汁中欢快地颤动着。 叶宵拿着一根筷子,从上面轻轻扎进五花肉里,筷子毫无阻碍地扎了进去,她微微点头,自言自语道:“嗯,看起来已经完全熟了。” 叶宵把五花肉用筷子夹出来,放在案板上,手中的菜刀熟练地起落,将五花肉切成均匀的一指厚的厚片。 煮五花肉的汤,叶宵也用勺子舀到盆里,乔凉觉得这一定是有大用处的。 果然,叶宵洗好锅,向锅里倒了些许油,随着油温升高,油开始 “滋滋” 作响。她将酸菜球放进锅里,用铲子不停地翻炒着,酸菜球在锅里逐渐散开,发出 “噼里啪啦” 的声音。炒了一会儿后,她又把盆里煮五花肉的汤倒了进去,刚刚还在沸腾的锅突然就偃旗息鼓了,只剩下轻微的 “嗞嗞” 声。 乔凉见状,赶紧向灶膛里塞了一把秸秆。 叶宵将切好的五花肉片也放了进去,然后用勺子轻轻搅拌了两下就又扣上了锅盖。 秸秆在灶膛里噼里啪啦的燃烧着,锅里很快又恢复了沸腾,“咕嘟咕嘟” 的声音再次响起,仿佛有节奏的鼓点。 叶宵在墙角的水盆洗着手,转头对乔凉说:“好了,开锅了闷着炖一会,咱们就进屋吧!” 乔凉应了一声,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和叶宵一起进了屋。 屋里,庄沫沫正靠在火墙上出神。 “发什么呆呢?”叶宵一边用毛巾擦着手,一边走进屋,问庄沫沫。 “我觉得埃德蒙被陷害入狱那一段真是太憋屈了,明明是个满腔热血、心地善良的人,却被那些小人算计,一下子就被丢进了暗无天日的牢房,十几年的时光啊,都被生生耗在里面了。”庄沫沫皱着眉头,手里摩挲着那已经有些破旧的书页,一脸愤愤不平。 叶宵微微点头:“确实,不过也正是那十几年的牢狱之灾,才铸就了后来那个能够巧妙布局复仇的基督山伯爵呀。有时候,苦难也是一种机会,好像就是会把人打磨成完全不同的模样。” 沈梨拎着烧开水的水壶,正往暖水瓶里灌水,接着叶宵的话说:“那也未必,好铁炼好钢,废柴烧成炭,要是换做咱们处在那样的境地,估计都熬不过那十几年吧,哪还能有后面复仇的精彩故事呀。” 叶宵杏眼一瞪,歪着头说:“那可不一定!咱们这一路从末世里摸爬滚打过来,经历的磨难可不比埃德蒙少呀,不也都挺过来了嘛。” 水灌满了,声音都不一样了。沈梨把暖水壶的盖子盖上去。赞同地笑了笑,“话是这么说,但咱们可没人家那等聪明的脑袋和缜密的心思,能布下那么大一个局。我的愿望很简单,也就是只求能平平安安吃饱喝足就好了。” 这话说的实在,但也确实是四个人共同的心声。昏黄的屋子里,一灯如豆,却温馨异常。 “别管什么伯爵了,玩两把纸牌,然后就可以开饭了!”沈梨从桌子的抽屉里拿出一盒扑克牌,在手里扬了扬,“输了的人洗碗哦!” 四个人玩了两把纸牌,不出意外的,又是乔凉输的最惨。 他手里还捏着几张纸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它们,心里依旧想不明白,为啥跟他同龄的庄沫沫,玩起纸牌来就跟开了挂似的,那手法娴熟得很,每一步出牌都好像算计好了似的,把他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叶宵看着乔凉那副懊恼又沮丧的模样,忍不住 “噗嗤” 一声笑了出来,她轻轻摇了摇头,伸手将乔凉手里的纸牌一把夺下来。 “哈哈,今晚你洗碗咯!” 叶宵整理好纸牌,装回盒子里,然后起身去厨房将酸菜炖五花肉和另一个锅里的米饭盛出来。 “开饭咯!” 叶宵一边吆喝着,一边把盛好的饭菜端到了桌上。 饭菜的香味像是一声口哨,将几人召集到桌前。叶宵拿起饭勺,给每人都盛了满满一大碗白米饭,白花花的米饭堆在碗里,像一座座小小的 “雪山”。她笑着说道:“今天谁都不许客气,要吃到撑才行。” “这么香,想客气都很难了。”庄沫沫早就迫不及待了,她盘腿坐在炕上,用米饭裹着五花肉和酸菜,一大口塞进嘴里就嚼了起来,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着。 五花肉,炖得软烂入味,轻轻一咬,原始的肉香瞬间在舌尖上炸开,霸道地占据了上风,根本不需要太多复杂的调味,这纯粹的肉香就是最优选。而酸菜呢,吸饱了五花肉的油脂,中和了五花肉的腻味,酸溜溜的口感让人胃口大开。 一口米饭,一块肉,再配上一筷子酸菜,几个人吃得那叫一个津津有味。 “今天这雪下完,怕是下山更难了。”叶宵对乔凉和庄沫沫说,“不过你们一直不回去,你哥怕是要急死。” 庄沫沫腮帮子鼓鼓的,摇摇头:“不会,上山之前就说好了。多住些日子也没关系。” “那就多住些天吧!”沈梨在一旁附和着说。 听到沈梨这样说,乔凉和庄沫沫都很开心。他们可太喜欢小屋了,不然又怎么会冒着风雪过来呢? 第114章 小年夜 乔凉独自睡在西厢房,相较于小黎家那局促得仅有一米多宽的小屋,这个三米宽的火炕他甚至可以横起来睡。 平日里空置的西厢房,今日早早生了炉火,炕被烧的滚烫,叶宵便贴心的给他抱来两床六七斤重的厚被子铺在身下隔热。棉被松松软软的,乔凉一躺上去,仿若睡在绵软的云朵上,很快就酣然入梦。 屋外,雪才歇了脚,紧接着,后半夜就又起了风。 山里的风总是很急,呼啸着拍打窗子,“砰砰”作响,仿若有人在不停地叩击门窗。 沈梨被这恼人的动静扰醒,刚一睁眼,便觉小腹一阵憋胀,想来是夜里喝多了豆浆的缘故。她迷迷糊糊地将压在被子上的棉衣拽过来,披在肩头,摸索着下了炕。 屋内的温度比起白日里骤降了许多,凉意瞬间如蛇般缠上身体,沈梨不禁轻轻打了个寒颤,抱紧双臂,缓步挪向那小泥炉。炉门缝隙中透出的微弱火光在她脸上摇曳不定,映出她鼻尖和脸颊那被冻得泛红的色泽。她伸出手,握住一旁的火钳,小心翼翼地拨开炉灰,只见里面的炭火已然奄奄一息,仅剩下些许微弱的炭火在顽强地闪烁,似是在做着最后的挣扎。 沈梨轻轻叹口气,把火钳搁下,解开屋内的门栓,推门走进厨房。 厨房里更是冷得刺骨,虽说门口挂着个如同棉被般厚实的帘子,可冷风依旧见缝插针,从四面八方的缝隙里肆意钻进来。沈梨被风一吹,鼻子一痒,打了个响亮的喷嚏。她不敢耽搁,加快了手上的动作,从一个敞口的半圆形柳条篮子里迅速拢了一捧玉米芯,先是匆匆给西厢房的炉子里添上,又赶忙重新捧了些,疾步返回屋内。 她打开炉盖,将玉米芯一股脑儿塞进炉子里后,又将炉盖重新盖好。 做完这些,她才长舒一口气,借着朦胧的月光,从窗户下寻出一个搪瓷痰盂,脱了秋裤,蹲下身去。憋胀的感觉瞬间得到纾解,沈梨只觉全身都放松了不少,她借着月光瞅了眼桌上的座钟,凌晨2点,想着还能再睡几个小时,便赶紧钻回了被窝。 一进被窝,暖烘烘的热气裹挟而来,沈梨惬意地蜷缩着,很快又沉沉睡去。 梦里,她梦见了一块巧克力面包。正当她要品尝时,耳边叶宵的声音将她拉回现实。 懒虫,早饭都做好了,快醒醒!” 叶宵系着围裙,笑盈盈地坐在炕沿,催促着沈梨起床洗漱。屋子里早已生火烧了一早上,火墙源源不断地散着热气,炕也被烧得热热的。沈梨睡眼惺忪,不情不愿地哼唧了两声。她翻了个身,想重新回到梦里,品尝到那块巧克力面包的滋味。 叶宵手脚麻利,已经从炕里的角落里把炕桌摆了起来。 “早饭都做好了,快起来吃!”说着,她坐在沈梨的枕边,伸手探进沈梨的被窝。叶宵刚用冷水洗完手,指尖冰凉刺骨,肌肤相触的刹那,沈梨的眼睛陡然睁大。 “哎呀哎呀~”她叫嚷着,一下子坐起身来。 抬眼望去,屋里只有沈梨和叶宵,不见庄沫沫和乔凉的踪影。 “他们俩去哪了?”沈梨一边问,一边将双臂伸进毛衣袖子里,弓着背,一点点地把毛衣往上拽,脑袋刚艰难地从领口钻出来,静电“噼里啪啦”地作响,几缕头发被勾在了领口毛衣装饰的扣子上,扯得头皮生疼,她轻轻“嘶”了一声,小心翼翼地把头发解下来。 叶宵把挂在墙上的棉衣拿下来,递给沈梨:“在西屋,沫沫在教乔凉认字。” 沈梨起床后,把被子叠好,靠墙跟叶宵的被子叠放在一起。然后下了地。她的头发已经长过了肩膀,她从棉衣的口袋里掏出一根皮筋,随手绑了个低马尾,便直奔着脸盆去洗漱了。 屋外,昨夜的狂风已然停歇,今日竟是个难得的晴天。 早餐叶宵只是简单的煮了些小米粥,又用几片猪肉炒了黄豆芽。叶宵说,今天是小年,早餐就随便吃点,等晚上再包饺子,吃大餐。 小年吃饺子,这是北方的习俗,不过现在她们也只能入乡随俗。 洗完碗筷,叶宵走到外面的一个矮缸前,揭开盖子,把冻在里面的猪肉拿进屋里解冻。沈梨则带着乔凉,拎着水桶去河边提水。 等他们俩担着水,晃晃悠悠地从河边回来,叶宵远远瞧见他们身后还跟着两个人,都裹得严严实实,戴着帽子围巾,看不清面容。她满心疑惑,看着四人进屋,待走近了,才惊觉是庄然和庄妤。 “妈呀,你们怎么来了?”叶宵惊讶地叫道。 “小年,来蹭顿饺子!”庄然笑嘻嘻地开着玩笑。 “主要是来接沫沫和乔凉。再不来接他们,怕是要在这待到过年咯。”庄妤跟着解释道。 四个人拍了拍身上的雪,走进屋来。屋里,庄沫沫和乔凉许是知道要回家了,脸上满是失落,看起来倒是有些不开心。他们以为能多住几天呢,没想到这么快就要回家了。 庄然瞧着庄沫沫那失望的小脸,笑着打趣:“看来你们还真打算在这待到过年啊!” 庄沫沫瘪着嘴,不说话。 庄妤从背包里掏出一个用羽绒马甲包着的袋子,叶宵定睛一看,竟是两块白白嫩嫩方方正正的豆腐和一卷淡黄色色泽诱人的豆皮。“我哥自从学会做豆腐,那可真是着了魔,做了一大堆,家里根本吃不完。赶紧带到这儿来消耗一下。”庄妤打趣着说。 庄然有些不好意思,低头腼腆一笑:“还在练习嘛……冬天又没什么吃的。” 叶宵把豆腐和豆皮拿到厨房放好,又端出了一些榛子核桃和干果来。沈梨已经给庄然和庄妤沏上了茶。 “嚯,竟然是熟普。”庄妤尝了一口,赞叹道。 叶宵解释是在小河村找到的。 庄然和叶宵顺势聊起了小河村。叶宵说到还有很多物资搬不回来以后,乔凉陷入了思考。 他没有去过小河村,不过他听庄沫沫说过,那是一个很干净整洁的村子。庄沫沫他们之前一直想搬过去,但是考虑到搬家太麻烦了,所以最后没有实施。 他想,如果明年工厂开工了,他们是不是也可以考虑搬到小河村呢? 第115章 包饺子 下午,六个人热火朝天的包起了饺子。 庄然剁肉馅,叶宵和面,乔凉劈柴生火,庄妤洗菜,庄沫沫剥蒜。大家各自分工,原本清冷的屋子一下子热闹了起来,只是这小小的厨房也显得越发拥挤了,大家偶尔转身、走动时,还得小心避让着,以免撞到彼此。 庄然站在案板前,双手各持一把菜刀,随着当当当的声音不断传来,原本一大块红白相间的肉,在他这般利落又有力的剁击下,渐渐变成了细腻均匀、泛着油光的碎肉糜。 和面的叶宵微微偏过头,目光越过忙碌的众人,落在那堆肉糜上,“差不多了,再碎就不好吃了。” 庄然停下剁馅的动作,用刀把粘成一团的肉糜铲到一个不锈钢的盆里。 接着,他抬起头,目光在墙壁的挂钩上搜寻了一番,很快,伸手拿下另一个薄薄的方形菜板。 “这个是用来切菜的?”他手里举着菜板,高声问叶宵。 叶宵抬头看了一眼,肯定的说:“对!” 此时,庄妤已经利落地把白菜洗好了,她站在厨房一角,一把木椅子上放了一个大号的搪瓷盆,这是她的临时洗菜区。庄妤双手捧着水灵灵的白菜,轻轻晃了晃,水珠便簌簌地落回水盆里,发出清脆的“滴答”声。她把洗好的白菜摆在菜板上,庄然又开始剁青菜。 白菜、蘑菇、酸菜还有大葱,依次剁碎末装进不同的盆里,至此他的工作就告一段落了。 剩下的可就看叶宵的了,毕竟调馅是个十足的经验活,虽说大致就是蔬菜和肉馅两部分的搭配,可这里面的门道,除了叶宵,在场的五个人谁也说不清。 毕竟,只有叶宵还算半个北方人。 叶宵其实也没有实操过包饺子的事情,但她的祖母可是个做面食的行家。从小在她身边长大,饺子包子这些带馅的面食她也是没少吃。耳濡目染的,叶宵也知道,肉馅是决定饺子馅好不好吃的基础和核心。肉馅做的好吃了,不管你加什么菜,也许它和出来味道没有很惊艳,但至少不会难吃。 叶宵搜寻着脑海里关于祖母包饺子的记忆。这个佝偻的老太太总有她自己的独门诀窍和配方。 肉馅要想不柴,要加水。可不是普通的白开水,而是葱姜水才行。既能去掉肉里那股腥味,又能让肉馅的口感保持鲜嫩多汁。葱姜水就是泡过的葱姜的开水,用一个碗,将葱段姜片花椒粒放进去,冲入开水,等调料味泡出来,开水也就变凉了。 这时候,就要把葱姜水分几次打入到肉馅里了。 叶宵拿起筷子插入肉馅中,然后顺着一个方向开始搅拌。每打入一次水,她就用力地搅拌一会儿,筷子与肉馅碰撞,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肉馅在搅拌下逐渐变得粘稠起来,原本松散的肉糜像是被赋予了生命,开始紧紧地抱团,变得越来越有韧性。叶宵一边搅拌,一边不时用筷子挑起肉馅查看状态,当它们像一团腻糊一样,就算完成了。 叶宵从柜子里拿出酱油和盐罐子,凭感觉放了些酱油和盐,待搅拌均匀后,她伸出手指,轻轻蘸了一点馅料,放到舌尖上尝了尝咸淡,咸鲜的味道在味蕾上散开,带着一点生肉的味道,她微微眯起眼睛,细细品味感受,又觉得咸味差点,她加了些酱油进去尝了尝,觉得正合适了,这才满意地点点头。 完成到这一步,饺子馅的基础——肉馅部分已经完成了。 今天的饺子包了两种馅料。一种是酸菜猪肉的,另一种是白菜蘑菇猪肉的。 叶宵把肉馅分成两个盆装,分别加入了白菜蘑菇和酸菜,又倒了些油进去搅拌好。两种馅料各有各的特色,酸菜猪肉馅酸香醇厚又质朴;相比之下,白菜蘑菇猪肉馅因为羊肚菌和鲜白菜的加入而多了些鲜美和清新。 叶宵把饺子馅和面盆都端进屋里,厨房太小了,几个人在这儿转来转去的,都快没地方下脚了,包饺子的工作还是得在宽敞些的炕桌上进行。 众人纷纷洗净了手,围坐在炕桌四周,眼巴巴看着叶宵熟练地将一块面团揉成一个蛇一样的圆条。一手拎着“面蛇”,一手飞快动作,将一块块面就从“面蛇”上扯下来,成了一个个均匀的小剂子。 这个过程,叶宵做的非常快,以至于几人都没看清是怎么将软趴趴的面扯成一块一块的。 “像魔法一样。”庄沫沫试了试,却将面扯的老长也没有扯成小剂子。 叶宵给庄沫沫又慢慢演示了一遍,庄沫沫眼里看着,手里也跟着做,却始终不得要领。 “算了算了,眼睛会了,脑子也觉得容易,手又跟不上。不学了不学了,我还是去包饺子吧!” 话是这么说,但是庄沫沫一个饺子都没吃过的丫头,哪里知道怎么包饺子? 她坐在桌前,眼巴巴的看着叶宵把一个又一个掐好的剂子按扁。然后擀面杖在她右手灵活地上下推动,左手跟着节奏转动着剂子,随着几声擀面杖与桌板接触时发出“笃笃笃”的碰撞声,小小的面剂子很快就变成了一张圆圆的饺子皮,中间厚,两边薄,圆溜溜的一张面饼就这样摊在叶宵手里。 庄妤几人像看戏法一样瞪大了眼睛。 “斯国一!”沈梨也是第一次见叶宵擀饺子皮,她也点头赞叹着。 乔凉拉了拉看呆的庄沫沫的袖子,小声问:“沈梨姐说的啥意思?” 庄沫沫也不懂,她简单猜测了一下,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很漂亮的意思。” 乔凉恍然大悟,心里想:不愧是会读书识字的,就是厉害!什么都懂…… 叶宵一口气擀了十几张饺子皮,摊在桌子上,庄妤和庄沫沫分别拿了一张托在手里。但是手就像僵住了一样,不知道要怎么弄才好。 叶宵向二人示范了一下,她把饺子皮托在左手,然后用筷子夹起一大团肉馅放在中间,她一边往皮里放满馅料,一边笑着对众人说:“咱包饺子就得包得实实在在的,皮薄馅大吃着才过瘾嘛!” 馅料放的足足的,叶宵便开始捏起饺子皮来。 她托着饺子皮的左手微微合拢,将饺子皮边缘对齐。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开始协同工作,从饺子皮的一端起始,拇指在前按压,食指在后辅助弯曲,轻巧地捏起一个褶皱。紧接着,第二个、第三个褶皱依次成型,每一次捏合,都带着恰到好处的力度,既保证了饺子的封口紧密,又让褶皱显得均匀美观。随着手指的动作,饺子逐渐呈现出月牙般的形状,饱满而精致。最后,右手的拇指和食指轻轻一捻,一个完美的饺子便捏制完成。 看起来其实也没什么难得,不过就是合拢,捏褶皱把上下两边捏在一起。庄沫沫很快就有样学样开始了,但是这饼皮拿在手里,手就比较笨了。多少有点无从下手的感觉。 庄沫沫张牙舞爪了半天,捏到一半发现里面的馅太多了,根本合不上。 她又拿筷子从没封住的口拨弄出一些来。一来二去,馅里的油和馅便糊的到处都是。庄沫沫看着手里惨不忍睹的小东西,整个人快崩溃了。 “怎么看起来容易,操作起来都是要点难点?”只是包了一个饺子,庄沫沫感觉自己的手都快抽筋了。 庄妤默不作声,一边回想着叶宵刚刚示范的过程,一边摸索着。她先尝试着用筷子夹了一点点馅放在饺子皮中间,又想起叶宵说的“薄皮大馅才好吃”,于是再次拿起筷子,往饺子皮里添了些馅,那馅料在饺子皮中间堆得鼓鼓的,看着倒是挺实在了。 估摸着这馅的量差不多了,她开始动手合拢饺子皮了。先将中间的部分捏在一起定型,而后从后面开始捏褶皱,捏完把饺子换到右手拿着,用左手再把左边的也收拢捏好。 “是这样吧?”庄妤提着捏好的饺子,有点忐忑地摆在桌子上,眼睛里带着一丝期待又略带紧张地看着大家。虽说这饺子比起叶宵包的,模样上确实没那么好看,褶子没有那么精致,形状也稍微有点歪扭,可毕竟是自己第一次包出来的,她其实已经很满意了。 “很成功!”叶宵及时的给庄妤的处女作打了个满分。 这让庄沫沫更急了。她一把抓着一片饺子皮,像只小尾巴似的缠上了庄妤,拉着庄妤的胳膊晃了晃,嘴里不停地念叨着:“怎么弄的怎么弄的?快教教我呀。” 庄妤把自己领悟到的心得和技巧可以说是倾囊相授。叶宵擀着饺子皮,看着姐俩有板有眼的讨论着,脸上露出了笑意。 沈梨本来也坐在一旁学着包饺子,但是捏了一个奇形怪状的“丑东西”以后,她就意识到自己对这种事情应该是没什么天赋的,摇摇头就下了炕,索性找庄然下棋去了。 叶宵看着庄沫沫捏的七扭八歪的饺子,觉得沈梨如果上手,说不定也是这样,那今晚大家只能吃两锅肉片汤了。 所以,包饺子的主力,最后还得是叶宵和庄妤。 在连续包了几个饺子以后,庄妤的技术已经越发熟练,叶宵擀皮,庄妤包,俩人合作下,很快包好了满满一桌子饺子。 煮饺子的工作就相对轻松容易了。水开后下饺子,等饺子像一条条小鱼一样,都浮在水面上,那便是熟了的标志。 不出意外,庄沫沫包的几个饺子,全部都皮是皮馅是馅的分了家,洒在锅里。好在叶宵有先见之明,把它们留在最后单独煮的,倒也并没有影响到其他的饺子。 一盘盘热气腾腾的水饺端上了桌,小炕桌前挤的满满当当。 “等下,还差点东西!” 叶宵刚一坐下,环顾着桌子上的饺子,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儿,一拍脑门,赶忙起身冲进了厨房。 起锅倒一大勺油,等油烧冒烟后,浇在辣椒粉上,只听呲啦一声,一股辣辣的香味冲进鼻子。 叶宵用石臼将庄沫沫剥好的蒜捣成泥,装进小碟子里。倒入一勺左右的酱油,一勺左右的醋,再把刚炸好的辣椒油也倒进去,这盘饺子的蘸碟才算完成。 叶宵把调好的蘸碟摆在饺子中间:“这才对味!” 乔凉从来没吃过饺子呀,这会儿看着桌上热气腾腾的饺子,再闻着那扑鼻而来的香气,肚子里的馋虫早就被勾得蠢蠢欲动了。他抄起筷子,眼睛在两盘饺子间来回扫视了一番,最后把目光落在了那盘白菜蘑菇猪肉馅的饺子上,伸出筷子,夹了一只。 牙齿破开饺皮的瞬间,首当其冲的是鲜味。羊肚菌独特的香气率先占据了鼻腔,仿佛把人带入了雨后的山林。猪肉的醇厚滋味随后展现,肉泥的嫩与羊肚菌的韧性形成了美妙的对比。而白菜的清甜则在其中起到了调和的作用,使得整体味道更加清新爽口。 “原来这就是饺子啊!真好吃。”乔凉说着,又夹了一只酸菜猪肉馅的。 酸菜经过反复投洗,只有淡淡的发酵的酸味,并不抢猪肉的风头,这一丝酸香又刚好解了猪肉的油腻,而猪肉的丰腴也中和了酸菜的酸度,二者的结合可以说是天作之合。 乔凉吃的一口接一口。 饺子真的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了!他想,等过年,他也要让小黎把家里的猪肉都包成饺子。 第116章 开春 农历初八,春节的喜气被屋外恶劣的天气稀释的淡了很多。狂风从早上一直吹到傍晚,仿佛一头失控的猛兽,愤怒地撕扯着一切。 漫天的飞雪在狂风的裹挟下,全然没了平日里那悠然飘落的优雅姿态,而是如同无数白色的利箭,以一种凌厉又凶猛的姿态,毫无规律地横冲直撞。视线所及之处,皆是一片混沌的白色。 那雪不是悠悠飘落,而是以凌厉的姿态狠狠砸向地面,瞬间掩盖了大地的本来面目。天地间,只有雪和风声,仿佛世界只剩下这两种元素。 房屋在风雪中显得格外渺小和脆弱,烟囱里冒出的烟瞬间被狂风扯碎,消散在白茫茫的天际。小黎妈妈坐在灶台前,她双眼浑浊,呆滞地目视前方,粗糙且干裂的双手,凭着多年的经验熟练地将柴火一根一根地放入灶膛,火星四溅,偶尔蹦出几点飘落在她的棉袄上,瞬间便熄灭了,只留下一个个小小的黑印子。她一边往灶膛里塞着碎柴火,一边自言自语的念叨着:“鸡一狗二……人七谷八……” 哐当一声,门响了。 小黎穿着紫色及膝羽绒服推门而入,风吹的门敲在墙上,发出了巨大的响声,震得墙上的墙灰簌簌地掉落下来,扬起了一小片灰尘。大片大片的雪花像是得到了召唤一般,被风卷席着汹涌地涌了过来,瞬间便铺满了门口的那一小片地面。墙上挂着的蒲草盖帘也没能逃过这狂风的肆虐,被门口灌进来的风刮得摇摇晃晃,不停地撞击着墙壁,发出“啪啪”的声响。 小黎的头顶和肩上堆积了厚厚的一层积雪,在她进门的动作下,簌簌地掉落了一些在地上,消失不见。原本红润的脸蛋,此刻被冻得通红发紫,她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下心里有点后悔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怎么就没听妈妈的话戴上围巾,这一路上可真是被冻坏了。 “妈,我回来了。”小黎一边大声地招呼着,一边用尽全力,重重地关上了身后的门,她先将手里拿着的布袋子放在几步之遥的橱柜上,又退回门口,摘下了头上戴着的棉帽,用帽子狠狠拍了拍肩上、身上的雪。 “人七谷八,初八这种天气,怕是今年庄稼不太好啊!”小黎妈妈微微皱着眉头,脸上满是担忧的神情,语气里带着一丝无奈的感叹。 “迷信!”小黎一边扫落着身上剩余的雪,一边快步走进屋来,她的眼神里透着一丝不屑,显然是不太相信这些老说法。她走进屋,先是向屋里张望了一圈,目光在各个角落搜寻了一番后,疑惑地问:“乔凉呢?” “家里酱油没有了,他拿黄豆去换了。不过怎么去了这么久还没回来……”小黎妈妈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撑着锅台,缓缓地站起身来,她的动作显得有些吃力。虽然她的风湿病已经好了很多,但毕竟年纪大了,腿脚总归有些不爽利。 站在屋门口的小黎见状,赶忙三步并作两步地走过去,伸手搀扶住妈妈。 “肯定是去那里野着玩去了!”小黎嘴上虽然这么说,可心里还是隐隐有些不安,这么大的风雪,乔凉可别出什么事儿才好 二人到屋里坐下,小黎拿起角柜上摆着的暖水壶,给自己倒了一杯热水,她一边小心吹着热气,一边小口小口地嘬着,热水顺着喉咙流下,让她感觉浑身都暖和了一些。 “这么冷的天,能去哪里玩?”小黎妈妈眉头皱得更紧了,眼神里满是担忧,“要不你出去寻寻他?” 正说着,房门又响了起来,那声音在这狂风呼啸的背景音下,虽然有些微弱,却还是清晰地传进了屋里人的耳朵里。小黎赶忙站起身来,探出头去张望,只见乔凉正站在门口,身上落满了雪,手里还提着个塑料瓶子,瓶子里装着黑色的液体,那自然就是换回来的酱油了。 “我回来了。”乔凉的声音带着点鼻音,他先把酱油放到橱柜里,而后才拍了拍身上的雪走进屋里来。 风雪把他的脸吹得通红,就像两个熟透的苹果似的,他的鼻尖也冻得红红的,还不时地吸溜着鼻涕,他一进屋,他便直奔炕头,迫不及待地把冻得快僵了的手铺在烧热的炕上暖着。 “跑哪玩去了?怎么打个酱油去这么久?”小黎妈妈问乔凉。 乔凉吸了吸鼻涕,一脸不忿地说:“工厂今天正式开工,去瞧了瞧。里面好多人,机器轰隆轰隆的,灯火辉煌的可亮堂了!我本想去问下一个月工资多少,但是那人一看我年纪小,二话不说就把我撵出来了。”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头扭到了一边,显然还在为了这事儿生气。 “多少人挤破头想进工厂呢,哪里轮到你!”小黎看着乔凉,无奈地摇了摇头,语气里虽然带着点数落的意思,可心里也是明白,乔凉想进工厂也是为了能帮她的忙。 “那咱明年怎么办?”乔凉抬起头,看着小黎。 小黎听了乔凉的话,心里也很是担心,可她不想让乔凉看出来,于是表面上还是强装镇定,故作轻松地说:“先看看再说吧!等开了春化了冻,咱把房子后的菜园子打理出来,再去市场买点蔬菜种子,到时候种点菜。我今天还听市场管理办的人说,过了正月,畜牧场那边要放开购买限制,普通人也可以买鸡鸭鹅崽子啥的了,到时候咱也买点养着。风险总得对冲一下,不能都放一个篮子里。”她一边说着,一边在心里盘算着,要是真能把这些都弄起来,家里的日子应该能好过不少吧! 以前家里只有小黎和盲眼的小黎妈妈,每天光是忙着做要卖的洗发水、皂角液和洗洁精这些东西,就已经忙得晕头转向、自顾不暇了,根本没办法抽出时间和精力去顾得上种菜种粮这些事儿。现在多了乔凉这个劳动力,小黎也可以多做一手准备了。 乔凉听着小黎的计划,心里有不一样的想法。 乔凉听着小黎的计划,心里却有不一样的想法,他皱着眉头,犹豫再三,还是咬了咬牙,把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咱们要不从宋庄搬出去吧!去找叶宵姐或者庄然哥他们。庄沫沫跟我说过,离他们住的地方不远,有个小河村,那个村子干净整洁,到叶宵姐他们的山上也很近。咱们要不搬到那里去呗!” 他的眼神里透着一丝期待,又带着点忐忑,不知道小黎会不会同意自己这个想法。 “你说的容易!” 小黎果然反对,“哪里是只要种菜种粮那么简单的?” “我想过了,咱们可以买些鸡鸭牛羊什么的来养,到秋冬宰了去卖,卖了的东西就可以换盐油蜡烛什么的。我和我姐以前就给聚集区放羊的,这些活儿我有经验。” 乔凉看小黎不同意,赶忙说出了自己的计划,试图说服小黎。 他这么一说,小黎倒是心动了。她微微低下头,沉思了一会儿,想着乔凉说的也不无道理,要是真要养牛羊家禽的话,那确实得从聚集区搬出去要方便些,而且说不定这还真是一条能让家里日子越过越好的出路呢? “我再想想。”小黎缓缓说道。 看来,得跟叶宵和庄然他们商量一下才行,毕竟如果要搬出去,还得他们帮忙。 第117章 搬家小河村 还没等小黎一家三口下定决心搬到小河村呢,庄然一家倒是动作迅速,先行一步开启了这搬家的大工程。 兄妹三人前前后后零零散散地跑了好几趟小河村,最后又在叶宵和沈梨的大力帮助下,一口气将最后的那些零碎物品也都搬完了。 几个人往返了两三趟,相当于在短短几个小时内急行军一般的负重暴走,此时无一例外不在喘粗气休息。 冬末时节,虽说已经有了些许春的气息,但河面上的冰也只是刚刚开始开化,几个人身上还都穿着薄薄的夹棉棉衣,这一通忙活下来,衣服里面早就被汗水浸湿了,变得汗涔涔的,贴在身上,难受的紧。 沈梨热得实在受不了了,一把扯开棉衣的外扣,想要让热气快点散出去,她一边呼哧呼哧地喘着气,一边看着满屋子还没来得及整理的鸡零狗碎,心里十分不理解,皱着眉头嘟囔道:“缺什么少什么的,这村子里这么多户人家,随便找补点不就行了?非要费这么大的劲儿,把这些东西都搬过来,可真是不嫌麻烦呀。” 庄妤这会儿也正累得够呛,听了沈梨的话,心里满是后悔,苦愁着脸,无奈地叹了口气说:“有些东西用顺手了,用着用着就有感情了呀,不舍得丢下嘛!” 沈梨本想反驳几句,可话还没出口,就被叶宵给抢了先。 叶宵笑嘻嘻地说道:“以前跟沈梨到处打野拾荒的时候呀,衣食住行的全部家当就我们身后的两个背包,那可真是走到哪儿算哪儿,随走随停,简单得很呢。不过现在可不一样啦,如果让我们搬家,我估计都恨不得做个壳把小屋都背在背上咯。” 她一边说着,一边夸张地比划着,惹得大家都忍不住笑了起来。虽是打趣的话,可却不经意间触动了沈梨,让她不禁微微愣神,心里想着,也许这就是家的意义吧,那些看似平常的物件,因为承载了生活的点滴,所以才变得格外珍贵,让人不舍得割舍。 她抬头看了一眼叶宵,原本要抢白的话就这样咽了回去。 新家还没生火,屋子里弥漫着一股捂久了的霉味,还混着早春的寒意。叶宵关切地把沈梨敞开的衣领拉了拉,嘱咐她别感冒。 庄然本来叉着腿躺在一个单人沙发上,听到叶宵这么说,他一骨碌坐起来,顾不上身上的疲惫,起身就出去劈柴火烧炕去了。毕竟几个人忙活了小半天,到现在别说吃饭,连口热水都没喝上呢!如今乍暖还寒的天气,这可不是待客之道。 庄然去生火了,庄妤也没闲着,开始拾掇一些紧要的用品。叶宵和沈梨见状,也纷纷站起身来帮忙,几个人七手八脚地忙活起来,你递我拿,配合得倒也默契。没一会儿,就把几个打包好的箱子给拆开了,各种物品散落在地上,屋子里顿时显得更加凌乱了。 “东西要不要先摆好?还是等家具之类的换好了再说?”沈梨手里拿着一摞碗,转头看向庄妤,一脸询问的神情,那摞碗在她手里有点分量,她微微晃了晃,碗与碗碰撞,发出轻微的“叮当”声。 庄妤也拿不准主意。 庄然选的这间房子,位于村子第二条街的第三户,位置并不算特别好,而且房屋和内饰都比其他的屋子陈旧许多,衣柜之类的家具早被虫蛀的不像样子,肯定是不能用了。但是换家具这些事情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弄好的,庄妤想了想,决定还是先把常用的东西先搬出来,比如碗筷被褥这些。毕竟人还是要先吃饭睡觉的,剩下的事情,只能慢慢来。 “怎么挑了这么破的房子?”沈梨一边打量着一边好奇地询问。 庄妤撇了撇嘴,无奈的说:“整个村子就只有这个院子里有一口压井。末世前,几乎所有村落都通了自来水,有压井的屋子已经很难得了,为了取水方便,这间房屋就成了不二之选。” 这么说,倒也合理。沈梨便不再多言。 屋子是三房两厅的构造。前有宽敞的院子、仓房、装粮食的粮仓。后有一个不到两亩地的菜园子。 穿庭过院进屋后,一进门是客厅,面积不算小,大概有二十多平米,地面铺着略显陈旧的瓷白色印花瓷砖。客厅正对着门的墙上有一个老式的电视柜,上面放着一台落满灰尘的电视机。窗户是木质的,窗框上的油漆有些剥落。 其中一间卧室朝南,采光很好,屋里是一铺火炕,炕上简单地铺着炕席,靠墙的位置叠放着几床被褥。地上的一个木制大衣柜的门板已经松松垮垮,半死不活的挂在那,当啷着。地上还有一架老式的脚踩缝纫机,用一个绣花布帘盖着,上面落满了灰尘。 另一间卧室朝北,相对阴暗一些,屋内有一面火墙,连着一个不到两米宽的小火炕。房间的角落里摆放着一张书桌,书桌上堆满了杂物。靠墙还有一个简易的衣架,挂着几件过时的衣服。 主卧空间最大,除了一个梳妆台,镜子有些模糊,还有一铺更大的火炕,炕梢放着几个老式的木箱。 餐厅和客厅相连,摆放着一张木质餐桌和几把椅子。餐厅旁边是厨房,厨房里有一个老式的炉灶和一个水泥砌成的洗碗池。 虽然房子整体陈旧了些,但是格局来看,兄妹三人住倒是刚好。 几个人又擦又洗,连搬带运,忙活了好一阵子,好歹是把屋子拾掇得能住人了。可这一折腾,时间就像长了翅膀似的,一晃就到了下午,大家的肚子也都开始咕咕叫了起来,抗议着它们已经饿了好久了。 “我还是先做饭吧,都已经饿的老眼昏花了!”庄沫沫哼哼唧唧的说。 叶宵和沈梨今天已经帮忙搬家,累了个够呛,自然不能再让她们做饭了,于是庄沫沫洗了洗手,准备下厨做饭。可这厨房,只是收拾出了有限的空间,那些锅碗瓢盆还都堆在角落里,没来得及好好归置。庄沫沫看着这情况,想着也不方便做多复杂的吃食,思来想去,做个面条倒是简单又顶饱,还能快点吃上,就这么定了。 她先从墙角的一堆袋子里找到面粉袋子,将面粉倒入面盆中,接着,她慢慢往面盆里加入水,然后伸出手开始揉面,手指灵活地在面团里穿梭着,面团在她的手下逐渐变得光滑有弹性,原本松散的面粉在水和她的揉搓下,渐渐抱成了一团。 接着,她把面团放在面板上,先撒上一些干面粉防粘,然后拿起擀面杖,开始擀起面来。 擀面杖在面团上来回滚动,面团在压力下慢慢变成了薄薄的面饼,那面饼越来越薄,越来越大。擀好后,她把面饼像折扇一样叠起来,拿起刀,手起刀落,细细地切成均匀的面条,整整齐齐地排列在案板上。 与此同时,她着手准备土豆肉末卤。 小黎送的猪肉只剩半个巴掌大小不到的一块了,做别的吃的也不太够,如今做面条的卤子倒是正适合。庄沫沫把猪肉放在案板上,拿起菜刀,先切成片,紧接着就“当当当”地剁了起来,不一会儿,猪肉就变成了细碎的肉末。 把猪肉剁好后,她又拿了两个土豆,先去皮,后切成大小均匀的小丁,再准备好葱姜蒜切末。 锅里倒油,等油热了,开始微微翻滚起来的时候,她把葱姜蒜放入锅中,只听“呲啦”一声,油花四溅,香味瞬间扑鼻而来,浓郁的香味直往人鼻子里钻,庄沫沫赶紧向锅里加入肉末煸炒。 肉末在热油的加热下,逐渐变得金黄,香味也越发浓郁了。她放入土豆丁跟肉末一起炒香,然后加入适量的水。 然后就轮到调味料登场了。生抽一入锅,锅里的食材被染上了一层好看的红褐色,同时,一股酱香也飘散开来。庄沫沫又放了一勺盐和糖。锅里的汤汁开始“咕噜咕噜”地翻滚着,不一会儿,土豆变得绵软,用铲子轻轻一压,就能压碎,肉末的香味也充分融入其中,卤汁变得浓稠起来,那浓稠的卤汁包裹着土豆和肉末,看着就特别诱人,让人迫不及待地想尝尝了。 “将就吃点。”庄沫沫一边说着,一边把一大盆面条和一碗土豆肉酱端上餐桌。 面条冒着腾腾的热气,肉酱的香气也随之飘散开来,瞬间弥漫了整个屋子。几个饿的前胸贴后背的人,早就等不及了,二话不说就囫囵吃上了,那吃相虽然不太雅观,可也顾不上了,一个个吃得那叫一个香,嘴里还不时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仿佛这面条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似的。 “小黎说什么时候搬过来了吗?”沈梨咽下嘴里的面条,喝了口水,缓了缓,看向庄然问道。 “应该是化冻以后吧!毕竟小黎妈妈腿脚眼睛都不太方便,这路上结冰啥的,走起来也不安全。”庄然一边吃着面条,一边含糊不清地回答道,嘴里还塞着一大口面条,腮帮子鼓鼓的,那模样看着像是鼓气的蛤蟆。 “倒也是。”叶宵点点头,觉得庄然说得挺有道理,毕竟小黎妈妈的情况特殊,确实得等路况好一些再搬家才稳妥。 “而且,听小黎说,她们打算将在聚集区赚到的钱都买成猪牛和鸡鸭,在小河村弄个养殖场呢。”庄然又接着说道,说完还挑了挑眉,眼神里透着一丝惊讶,显然对这个计划挺意外的。 沈梨一听,倒是来了兴致,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放下筷子,往前凑了凑身子,好奇地问道:“养殖场?这能行吗?”她心里想着,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儿,养这些家畜家禽可得费不少心思呢,也不知道小黎他们能不能应付得来。 叶宵略一沉吟,也疑虑地说道:“聚集区自己也有养殖场啊,为什么以前统一集中养殖,今年却放开购买了?”她皱着眉头,脸上满是疑惑的神情,心里琢磨着这里面肯定有什么缘由吧。 庄沫沫咽下嘴里的食物,擦了擦嘴,解释道:“乔凉跟我说过,以前集中养殖是因为他们拥有的牛羊牲畜本来也不多,为了保障聚集区内居民有基本的供给,大家都能吃得上,所以只能集中繁殖,扩大族群基数。现在应该已经繁育得很稳定了。而且聚集区现在人多了起来,如果还是统一养殖不放开饲养资格,耗费的时间精力成本太高了,也没必要了嘛。”她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比划着,说得头头是道,那模样倒像个小专家似的。 叶宵听了,点点头,心想这么一说,倒也有道理,确实是这么个情况。看来小黎他们这个计划也不是一时冲动,还是经过考虑的。而且小黎他们自己种粮种菜喂养,成本自然是要比聚集区低些,这个价格差要是利用好了,不说多赚,换点柴米油盐的基本物资肯定没问题。 “那他们住哪里定了吗?”叶宵又问道,她心里想着,这养这么多家畜家禽,可得有个宽敞的地方才行,也不知道小黎他们打算住哪儿呢。 庄然摇摇头,说道:“小黎上次匆匆来小河村看了一眼,她最初的想法是把村委会那栋大院收拾一下,毕竟要养家畜,得院子大些,地方宽敞了才好养嘛。” 叶宵也赞同地点点头,觉得小黎这个想法挺靠谱的,村委会那大院确实够大,收拾收拾住人养家禽家畜都挺方便的。 几人又闲叙了一会儿,然后趁着天还没黑,叶宵和沈梨便起身告辞,准备先回家了。 回去的路,沈梨和叶宵走的非常慢。原本这就是条没有开辟出来的山路,现在白天化了的雪,在夜晚降温后又重新冻上了,冰路崎岖难行,两人一不小心就得跌一跤,因此走的更加费力。叶宵跟沈梨一边走着,一边商量着,过些日子天再暖和一些,要把通向小河村那条路好好休整一番,这样大家往来同行就更方便了,也能常聚聚。 第118章 要淋雨咯 今年的春天,来的比往年更晚。而森林里的春天,也总是比山下更迟。 四月的山风,依旧带着丝丝寒意,吹过脸颊时,让人忍不住缩缩脖子。 沈梨站在森林的高处远眺,那条蜿蜒穿过森林的河流,宛如一条宽阔的、白茫茫的冰带,横亘在大地上,在阳光的映照下,闪烁着冷峻的光。 可当她走近了,俯身细看,才发现这些冰层已然酥软,呈现出暗沉的黑色,其间密密麻麻地灌满了气泡,像是森林在偷偷的呼吸。 河水化冻,是这片森林奏响春之乐章的第一个音符,是寒冬结束的标志。 虽然草没有全绿,树未吐芽,更未开花,但脚下的泥土不知从何时泥泞起来。沈梨只是巡逻一圈,脚下就沾满了泥。 林地间,野菜才刚冒头,纤细而柔弱,还远不到采摘食用的时候。沈梨便把所有的精神都打在了河里。 春日的开河鱼,那可是出了名的鲜嫩肥美,错过了可就得等上一整年。正巧这段日子里,山林间尚无农事繁忙,她做了个鱼竿,每日忙完无事就坐在河边钓鱼,有时候钓的多了,她就会给已经搬到小河村的庄家兄妹送去。 从小屋到小河村,若是能沿着直线径直穿过山林,不过短短一小时的路程。可如今,山林间枯枝败叶堆积,杂草灌木丛生,再加上中间还有一段几乎90度垂直的陡坡,所以只能绕着山脚下的小道迂回前行,一来一回,耗费不少时间。 眼瞅着离春耕还有些时日,趁着大伙都还悠闲,两家一合计,决定一起动手,把上山的路修整修整。 沈梨和叶宵负责将山上这一段陡坡路两旁肆意生长的杂草和灌木丛清理干净。而庄沫沫和庄妤便负责收集和搬运砖瓦。村子里废砖废瓦多的是,她们挑拣了一些结实的,用背篓背到山下,堆成一堆。 庄然是两家里的主要壮劳力,他扛着沉重的锹和锋利的镐头,沿着蜿蜒陡峭的山势,一下一下地刨出台阶的雏形。再把收集来的砖瓦仔细地铺上,一段平整而坚实的石头路便初见端倪,往来之间,可比从前方便了太多。 只是,就这么一条不算太长的山路,五个人齐心协力,却也断断续续忙碌了二十几天,才总算大功告成。 路修好之后,上山下山变得轻松了许多,庄沫沫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时不时就往山上跑。也不知她从村子里哪户人家淘来一个鱼竿,兴致勃勃地三天两头来找沈梨,跟她一起钓鱼。 “要我说,你们干脆一起搬到小河村算了!”庄沫沫学着沈梨,搬来一个木头小板凳,挨着沈梨坐下,眼睛盯着水下微微晃动的鱼竿,嘴里嘟囔着。 一年又过去了,她原本那带着婴儿肥的小脸,如今已渐渐褪去了稚气,眉眼愈发清晰,出落得亭亭玉立,已然是个大姑娘的模样。只是这些日子,她整日在山林间撒欢奔跑,被山间的劲风吹着,脸蛋变得黑里透红,透着股子健康的活力。 “暂时没这个想法,我在这林子里住惯了,自在得很。平日里想打猎,扛起家伙事儿就进林子;想捞鱼,下河撒网便是。山下哪有这儿舒坦?”沈梨微微仰起头,噗噗地吐着松子壳,潇洒的像个云游的散仙。 “山下有我们呀!马上小黎姐他们也要搬过来了。大家聚在一块儿,热热闹闹的,多好。”庄沫沫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她从沈梨手里抓了一小把松子,放进嘴里,也跟着有滋有味地嗑了起来。 “他们啥时候搬过来?”沈梨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手上的动作却没停,眼睛依旧盯着鱼竿。 “后天。我哥说了好几遍,让我后天前回家帮忙。”庄沫沫磕着松子说道。 “行,到时候我跟叶宵也去帮忙……欸?”沈梨话音未落,手中的鱼竿猛地一沉,她瞬间精神抖擞,一把丢下手里的松子,双手紧紧握住竿子,大声喊道:“上鱼了上鱼了!搭把手,快!” 她感受到水下传来一股不小的拉力,深知不能强行拖拽,于是双腿稳稳地扎在地上,手臂微微弯曲,靠着一股子不松不紧的巧劲儿迂回着在水里遛鱼,就像一位经验老到的舞者,与水中的鱼儿展开一场无声的较量。 庄沫沫见状也赶紧揣起松子去帮忙。 眼看着鱼儿的力气渐渐耗尽,沈梨瞅准时机,在庄沫沫的帮忙下,俩人猛地一甩杆,一条大黑鱼便“啪”地一声落在河边的地上,活蹦乱跳个不停。 “还挺有劲儿~”沈梨凑过去,眼睛放光,蹲下身子,用手指轻轻戳了戳鱼身,鱼一个打挺,跳了老高,吓沈梨一跳。“好大一条啊!你今晚在小屋吃吧!咱把这鱼炖了。” “好啊好啊!”庄沫沫兴奋地跳起来,拍手叫好。 太阳刚刚偏西,小屋的炊烟就起了。按照现在的昼夜长短,沈梨和叶宵还坚持着每日只吃两餐的习惯。 钓上来的那条黑鱼被叶宵就这么炖了,浓郁的鱼汤在锅里咕噜咕噜地翻滚着。三人你一筷我一筷,吃得津津有味,不一会儿,盘中的鱼肉便被吃了个溜干净,汤也喝的不剩,只剩下一堆鱼骨,证明着这顿晚餐的丰盛和鱼的汤鲜味美。 时间一晃就两日过去,到了小黎搬到小河村的大日子,大伙都起了个大早。 铅灰色云朵沉沉地压着,活像吸饱污水、肿胀不堪的海绵,晃晃悠悠悬在半空,好似下一秒就要 “哗啦” 一声,把积攒的雨水一股脑倒个干净。潮湿泥土的气息在空气中横冲直撞,一场大雨在云端严阵以待,那股子沉闷,像一只无形的手,猛地揪住胸口,让人喘不过气。 沈梨和叶宵一大早就起床了,下山的路上,沈梨看着阴沉的天,皱眉抱怨道:“怎么遇上这么个天气!晦气!” 叶宵也很担心一会要冒雨搬家的话怕是很麻烦,她抬头不安地看看天空,叹了口气说:“那也没办法,万一小黎他们已经出发了我们又在家不动就麻烦了。还是依约过去吧!” 在小河村与庄家兄妹会合后,五个人结伴同行,沿着蜿蜒的公路,向着宋庄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路两旁,是一望无际的、平坦的荒地,叶宵的脑海里不由得浮现起末世前这里种满粮食的生机勃勃。然而现在只有一片破败。 几个人沿着路走了不到半小时,远处一辆敞斗的电动三轮车缓缓映入眼帘。 那是一辆末世前常见的蓝色电瓶车,车斗里背对着沈梨几人的方向坐了两个人,看不清面孔。 在这略显荒芜的公路上,突然出现这么一辆车,实在是有些突兀。叶宵几人瞬间警觉起来,默契地停下了脚步,退到路边。 虽说按照常理,这种电动车动力有限,跑不了太远的的路程,一般穷凶极恶之徒不太可能选用这样的交通工具出行,但在这世道之下,人心难测,凡事还是小心为妙,毕竟多一分谨慎,就能多一分安全保障。 几人站在路边,眼睛都死死盯着这辆蓝色的三蹦子,心里都七上八下的。直到车子越来越近,嗡嗡声已近的可闻,庄沫沫突然眼睛一亮,兴奋地大声叫出来:“车后面坐的好像是乔凉!” 被庄沫沫这样一叫,其余几人伸长了脖子定睛细看,车越走越近,大家才终于发现原来竟是小黎搬家的车。 庄沫沫激动得又蹦又跳,拼命地挥手呼喊。蓝色电动车缓缓在几人面前停下,乔凉在车里又蹦又叫,车身微微颤抖了一下,扬起一小片尘土。 “哪弄的车?”叶宵瞪大了眼睛,满脸惊讶,打量着车问小黎。 小黎坐在那堆摇摇欲坠的杂物上,随着车子的停下,身体晃了晃,稳住后,笑嘻嘻地探出头来,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说道:“租的呗!可花了我不少钱呢,心疼死了。” 沈梨望向车里,除了一些衣服杂物、皂角中药和零碎日用品以外,还有两笼子鸡仔和鸭仔,正叽叽嘎嘎的叫着。 “霍,还真养啊!”沈梨惊讶的说。 小黎嘿嘿一笑:“那当然!” “还有几头猪仔呢!只是还没带过来,过几天我去赶过来……”乔凉抢着说。 听到还要养猪,几个人眼睛都亮了起来。这不就意味着有猪肉吃了? 几人又你一言我一语地叽叽喳喳了几句,搞得司机有些不耐烦:“还走不走?眼看马上下雨了,别耽误我干活。” “走走走,现在就走,不好意思啊大哥!”小黎陪笑着说,“先进村吧!回去再聊。”小黎转头又对大家说。 车子重新启动,顺着公路继续前行,而庄然几人则从田野间斜插着回了村。 第119章 做邻居 车下了公路,行驶在一段土路上。路面坑洼不平,小电瓶车在上面艰难地行驶着,车身摇摇晃晃,宛如一只缓慢蠕动的蜗牛。车屁股后面,扬起一片尘土,在沉闷的空气中缓缓散开。 沈梨几人从一旁的田野中直线穿行。田野里的泥土有些湿润,一些野草肆意生长着,一脚踩下去,鞋底就沾上了一层厚厚的泥巴。他们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抄着近路朝村子的方向前进。 还没等沈梨几人进村,就看到那辆搬家的车停在村口的石碑旁。 村头的两棵垂柳已经冒了芽,细长的柳枝被风吹的张牙舞爪。小黎就站在柳树下,像一只被惹恼的小兔子,双手在空中不停地比划着,像是在跟司机理论着什么。 沈梨快跑几步到跟前,微微喘着气,上前急切地询问:“怎么回事啊这是?” 小黎气得胸脯一起一伏,用手指着司机,大声说道:“他不肯进村,非要把东西给我卸在这!” 司机坐在驾驶位上,一脸横肉,嘴里叼着根烟,满不在乎地吐了个烟圈,说道:“我可是按说好的送到小河村了,又没说要送到家门口。我把你们拉到这地儿,就仁至义尽了!要送到家门口,得加钱。” 小黎气得浑身发抖,手指着司机,话到嘴边却又被气得说不出来。 沈梨更是气得眉头拧成了麻花,她抬手用力一拍倒车镜,大声嚷嚷着:“你讲不讲理啊!哪有你这样做生意的!” 司机心疼地把被沈梨拍歪的倒车镜小心翼翼地掰回来,又从兜里掏出一块脏兮兮的抹布,仔细地擦了擦,这才慢悠悠地说:“我怎么不讲理了?当初就说好了到小河村,这就是小河村。进村那可是另外一码事,要进村就得加钱。你们也不想想,宋庄的电可不便宜,我这车子进村一趟,损耗多大啊。” 这时,远处的叶宵几人也快步走了过来。叶宵上前一步,微微弯下腰,小声问沈梨:“怎么回事?” 沈梨憋着一肚子气,压低声音说:“他不肯走了,说进村要加钱,就是个无赖!” 乔凉气鼓鼓地坐在车上,他的脸上还带着几分委屈,显然刚刚是被小黎严厉地教训过,不许他出面。他几次欲言又止,嘴巴张了张,眼神里满是不甘,却又看了看小黎,无奈地坐了回去。副驾驶上,小黎妈妈一脸焦急,嘴里不停地说着好话:“司机大哥,您就行行好,帮我们把东西送到家门口吧,您看我们这一大家子人,东西又这么多……”然而,司机却像没听见一样,依旧倚坐在车座上,无动于衷。 叶宵看着眼前这僵持的局面,心里明白司机就是想多捞些钱。她微微皱了皱眉头,轻声劝慰小黎:“现在不是吵架的时候,这天眼瞅着就要下雨了,耽搁下去等落雨了反倒麻烦了。我们这么多人,他还敢耍混,说不定背景也不简单,要是冲突起来,日后他叫上人寻仇报复起来,山下就庄然一个战斗力,保不齐要吃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卸在这里咱们自己搬回去吧。我看也没什么大件的,庄然有手推车,我们人又多,应该也不费什么事。” 叶宵说的句句在理,小黎虽然吃了个哑巴亏,心里满是不甘,但也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无奈地点点头。 庄妤让庄沫沫先扶着小黎妈妈到自己家歇息,而其他几个人则七手八脚地纷纷从车上卸东西。 “欸?这不是……上次拿过去的太阳能板吗?”沈梨一边从车上往下搬东西,一边惊讶地说道。只见车里四块黑漆漆的太阳能板子叠放在一起,塞在车的一角。 “是啊!之前你们放到我家的,因为一直没找到蓄电池,所以就一直搁置在那,现在我又带回来了。”小黎苦笑着说道,脸上满是无奈。 “这真的是麻烦你了。”沈梨哭笑不得,她挠挠头面露尴尬,其实她早把这个事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没想到反倒给小黎添了这么个麻烦。 二人正说着话,恰巧庄然走了过来,沈梨赶忙把他叫住,指着太阳能板问他:“你看这是什么?” 庄然眼睛移过去瞧了一眼,发现是太阳能板,脸上也露出颇为尴尬的神情,说:“我倒是记得这个事情,只是年前我在附近找了好几个村子,都没找到大的蓄电池。想来也是,这些电动车什么的,大家逃难的时候都开走了,哪还会留下啊。” “那也许可以找个修车的店看看呢?除了宋庄,这些村子附近应该还有别的镇子,也许有没人居住的空镇子呢!蓄电池虽然还值点钱,但是那玩意可不轻,一般的拾荒人不会带着好几个蓄电池跑来跑去。只是不知道附近还有哪里有乡镇?”小黎分析的头头是道。 “怕是要走更远些,当时是冬天,我们也不敢走太远,等过段时间再找找。”庄然听了小黎的话,也觉得有道理。 叶宵见三个人凑在一起嘀嘀咕咕不知道说什么,于是提高嗓门吆喝着:“别磨蹭了,赶紧搬东西,一会下雨就麻烦了。” 庄然三人应声又投入到搬家的工作中。东西很快在路边卸完,堆成了一座小山。可这些东西搬到哪里去,又成了一个难题。 原本小黎是属意村委大院的,那里院子宽敞,院门高大又牢固,房屋看起来也结实。只是里面没有火炕,要想住人,还得简单改造一番。 不过庄然却不认同这个想法,他皱着眉头说:“日常用水怎么办?这村子里就我们家一口压井。村委离这里有点远,每天挑水的话,太麻烦了,尤其是冬天,这大冷天的,来回跑几趟,人都得冻坏了。” 这确实是个实实在在的问题。 庄妤想了想,提议道:“不如就挨着我们住吧!大家相互有个照应,也方便。” “可是那个房子和院子都不太够大啊。”小黎有些担忧地说道。 “那还不容易?”庄沫沫一扬头,自信满满地说道,“把挨着的院墙都拆了,三户并两户不就完了?这样地方不就宽敞了。” 这倒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于是,几个人二话不说,七手八脚地就把东西往庄然旁边的那一栋屋子搬。 这一栋屋子虽然面积上比庄然家的要小一些,只有两室,但是装修确实要新很多。看起来末世前是新建没几年的房子,外墙墙面还很光洁,贴了瓷砖。屋顶也用铁皮做了包边,是末世前些年非常流行的风格。 庄然拿来一把钳子,用力绞断了挂着的小门锁。他打开房门,几个人鱼贯而入。 一进门,是一个不大的客厅,客厅的地面铺着浅白色的光洁的瓷砖,墙壁上还贴着淡雅的壁纸。客厅后有个隔断的房间,隔断墙上半部是用蕾丝边短帘挡起来的,隐隐约约能看到里面的布置,下半部是空心的火墙,火墙的表面被刷成了白色。走进隔断房间,里面有个小小的火炕,炕上铺着一块有些褪色的米色格子炕席,看起来倒也温馨。 出了客厅是一条窄窄的走廊,走廊左边是一间比较大的卧室,卧室里横着一个从头到尾的通炕,屋内另有桌椅衣柜家具若干。 走廊尽头是厨房,厨房里有两个老式的灶台和一个铝合金边配玻璃门的整体橱柜,虽然有些脏,但收拾一下应该还比较漂亮。 整个房子就是这样简单的构造,虽然落了灰,但是以前主人显然非常爱惜这个房子,收拾的很整齐干净。 几人参观着屋子,不时交头接耳谈论着。 突然,屋外“咔嚓”一声炸雷,像一颗炮弹在天空中炸开,冷不丁地把几人都吓了一跳。 “不好,要下雨了,先把东西放进屋里吧!”叶宵抬头看了一眼天,天空中乌云密布,像一块巨大的黑色幕布压了下来。他赶紧指挥大家,动作迅速地把东西往屋里转移,生怕被即将到来的雨淋湿。 搬进来的东西就先放到客厅,可那笼子里叽叽喳喳的鸡仔和鸭仔怎么安置就成了问题。 “先放在走廊里吧!鸡鸭太小了,也不敢一直淋着雨。我看这院子里也没有个鸡舍什么的,后面还得盖一间。不过这事也不急,鸡鸭还小,放外面养如果被老鼠或者黄鼠狼咬死了那就得不偿失了。我看还是在院子里圈一块地出来,白天让它们在里面散养,晚上抓到笼子里放屋子里过夜吧。”叶宵一边说着,一边比划着。 小黎听了,觉得叶宵说的很有道理,不住地点头:“还是你心细想得周到。” “先别站着说话了,大家忙活一上午累了吧?先去我们家坐着喝点水歇歇吧!这屋子得通通风才好待,剩下擦擦洗洗的活咱们歇会慢慢做。”庄妤热情地提议道。 于是几个人来到庄家休息,宽敞的客厅一下子因为人多变得拥挤起来。 小黎妈妈坐在炕上,笑眯眯地跟大家道谢:“可多亏你们了。我这腿脚也不好眼睛也不顶用的,要没有你们,不知道多麻烦!” 小黎妈妈说着就长叹口气。 庄妤赶紧安慰道:“哪里麻烦了,不过就是顺手的事。以后咱们做邻居了,还有很多事情要阿姨帮忙呢!” “就是,单说这种地我就一窍不通!”庄沫沫端着几杯热水进来,也跟着说,“来,喝水!” 几个人接过热水,仰头喝了起来。温热的水驱散了一早上奔波劳累积攒下的寒意,让身体和精神都放松了不少。 小黎妈妈摆摆手,和蔼地说:“你们要么都是城里娃娃,要么是世道乱了以后才长大的,哪里有机会学这些!” 屋外,雨势渐渐变大,密集的雨幕,宛如一堵厚实的白色高墙,严严实实地将整个世界笼罩其中。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浓郁的泥土腥味。雨滴毫不留情地砸在屋顶上,“噼里啪啦”的声响此起彼伏,像是在演奏一场激烈的打击乐。它们顺着倾斜的屋檐潺潺流淌下来,形成一道道晶莹剔透的水帘,好似一串串天然的水晶帘子。水帘落到地面,溅起小小的水花,在地面上迅速汇聚成一个个深浅不一的小水洼。 庄妤静静地站在窗前,望着屋外那如注的雨幕,心中泛起对农事的思索,轻声问道:“‘一场春雨一场暖’,等这场雨停了,地面干燥些了,是不是就该准备播种了呀?” 小黎妈妈微微点头,肯定地说:“按照节气来推算,确实到了该播种的时候了。” 叶宵在一旁接过话茬,说道:“山上的气候一般会比山下晚几天,不过你们山下确实差不多要着手准备了。”说着,她把目光转向小黎,热情地说:“每年的种子我都留的足足的,去年也是。等我回去仔细挑挑,给你送些过来。我猜你们应该还没在宋庄买种子吧?” 小黎感激地眼睛一亮,摇摇头:“没有买。在宋庄赚的钱,几乎都花在买那二十只鸡仔鸭仔上了,还买了两头猪和两头羊,钱都已经付了,只是还没去把它们牵回来。剩下的钱,好不容易凑起来才租了这辆车。没想到这个黑心的……” 一提到车,小黎的脸上立刻浮现出懊恼的神情,气鼓鼓地嘟起了嘴。 叶宵见状,赶忙轻声安慰了几句。其他人也纷纷出言劝慰。 几人歇息够了,又到小黎家忙活起来。扫地的扫地,生火的生火,擦桌子的擦桌子。好在屋子里的家具陈设质量都不错,经过一番打扫,立刻焕然一新,几乎可以拎包入住了。 第120章 送种子 春日的微风拂过,门梁下,新起的燕窝里,几只毛茸茸的小燕张着嫩黄的小嘴,啾啾地叫着,声音清脆婉转。它们和小黎一家一样,初来乍到,都是这个村子的新住户。 小黎一家搬进来以后,庄家兄妹帮着把两家隔着的院墙拆了,又帮小黎将右边那户空置的院墙也拆了,至此,三间房就打通了。 为了安全起见,庄然将拆下来的砖加固到了两家的院墙上,又在上面铺满了碎玻璃渣,还缠上了铁丝网。阳光一照,玻璃渣闪烁着寒光,仿佛给院子披上了一层坚不可摧的铠甲。至此,这个院子的安全系数直线飙升。 “咱们是不是也得弄个院墙?”沈梨和叶宵来送种子的时候,沈梨站在大门外,眼睛一下子瞪大了,她看着改造后的“高门大院”,满是惊叹,“这搞得比纳粹集中营都牢固。” 叶宵翻了个白眼:“你可真会说话……” 沈梨看着那快有两米高的院墙,扭头问叶宵:“你不觉得吗?” “是很安全,不过不知道他们哪里弄得水泥,要是有的话,倒确实该弄一个。”叶宵想起狍鹿啃了她辛苦种的白菜就生气,眉头就不自觉地皱了起来,“马上要春耕了,还是等有空再说吧!” 二人背着背篓轻轻推开了小黎家的大门,门轴发出“嘎吱”一声轻响,惹的屋里坐着的小黎妈妈一阵警觉。 院子已经被小黎拾掇得干净整洁,原本堆积着的杂物都清理出去了,地面被清扫得连块小石子都没有。院子的一角,用木桩和绿色的纱网围了起来,里面一群鸡鸭的幼崽,毛茸茸的像一个个小绒球,正欢快地啄着食槽里的食,时不时发出“叽叽咕咕”的叫声,偶尔还会扑腾几下小翅膀,看着倒是挺喜人的。 沈梨走过去,弯腰看了两眼,又模仿着小鸡的声音“啾啾”的逗弄着。 “小黎姐!”叶宵走到门口,抬起手,用指关节轻轻敲了敲门,随后,她微微仰头,提高嗓音向里面呼喊着,同时伸手拉开房门。 小黎妈妈听到声音,正坐在有些陈旧却擦拭得干干净净的沙发上,双手在扶手上摸索了一下,借力缓缓起身,眼睛虽然看不见,但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脚步缓慢地一路摸索着向门口走:“是叶宵呀!快进来快进来。” 叶宵和沈梨进屋,就感觉到屋内暖烘烘的,屋内的地板砖被擦得锃光瓦亮,都能映出人影来,俩人在门口脱了鞋,光脚踩在地上进了屋。 沈梨进屋后把背篓放在了走廊,叶宵则搀着小黎妈妈进屋。 一进客厅,叶宵就眼尖地发现屋内新增了几样家具。一个高脚的三人座沙发,外面套了个橘棕色的沙发套,毛茸茸的绒面质感让它看起来给屋子增添了不少温馨的调调。一个老旧的、有些磨损的实木茶水柜靠墙摆着,上面一溜的各式各样的杯子倒扣着摆放在上面,甚至还有几个高脚的红酒杯,也不知道这种穷山沟沟,小黎是从哪淘来的。 水壶也换了一款老式的铝皮印花水壶,被擦的直反光。还有一套质朴的素面茶壶,一壶六杯摆在一起,旁边还有一个墨绿色的铁皮茶叶罐子。 屋子里被这些零碎的东西填满,原本有些空旷的房间一下子就显得格外温馨,有家的样子了。 “小黎和乔凉呢?”叶宵和沈梨坐下了好一会,却只见小黎妈妈一个人。 小黎妈妈摸索着要给叶宵和沈梨倒水,双手在空中微微颤抖,凭着记忆朝着茶水柜的方向伸过去。叶宵眼疾手快,赶紧起身迈步上前,双手轻轻握住小黎妈妈的胳膊,温柔地说:“阿姨您坐着,我们自己来。” “那你们自己倒茶喝,茶杯旁边的罐子里有茶叶。”小黎妈妈在搀扶下又回到一个老式的藤椅上坐了下去。“小黎和乔凉去挑锄头镰刀之类的家伙事了,这几天要种田了,还没有趁手的工具。你们坐一会,应该也快回来了。” “不忙事,我们也没有要紧的事情找她,只是过来送种子的。”叶宵走了一路确实口有点渴,嗓子干干的,仿佛要冒烟了。于是径直来到茶水柜前,拿起一个杯子,她提起水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温水。 “给我也倒一杯,好渴。”沈梨喊着,声音带着些许急切。 两人在屋子里一边歇息一边跟小黎妈妈聊着天,没一会,就听到院子里传来脚步声,小黎果然很快就回来了。 “怎么你自己回来了?乔凉呢?”小黎妈妈关切的问,脸上浮现出一丝担忧 小黎把带回来的镰刀在走廊墙壁上挂好,大声回答道:“跟沫沫去村外的地头挖野菜了。” 听到小黎的回答,小黎妈妈似乎是放心了许多,身体重新靠在藤椅上,脸上的笑容又回来了。 几人寒暄一番,叶宵和小黎便手拉手在客厅的沙发坐下来。 “我给你们带了点米面过来,各式种子也带了一些。红豆,黄豆,高粱,玉米,还有麦子。菜种有一些,不过种类有限,只有茄子,辣椒,西红柿,黄瓜,哦还有甜瓜和南瓜的。” “还有甜瓜种子?多吗?”小黎一听甜瓜就来了兴趣。 “留了挺多的,去年我们种了,还挺甜。”沈梨回答道。 小黎的眼睛骨碌碌的转了个个儿,一看就是有了什么主意的。她只略思索了一下,便说:“那我明天起早去趟宋庄,拿着甜瓜的种子去跟旁人换些别的种子。这甜瓜可是独一份,那些阿叔和娘娘最喜欢种菜了,从他们手里肯定能换来好东西。” 听到小黎这么说,叶宵也很惊喜:“那感情好!最好换些白菜、萝卜、胡萝卜这些耐储存的。冬天存得久。” 小黎点点头,脑袋上下晃动,显得很有决心:“白菜肯定多的是!葱姜蒜这些庄家兄妹那就有,前两天还给了我几包,土豆红薯他们也有,还想要啥不?我到时候一并去问问。” 平日里叶宵有很多想吃的东西,但是小黎这样真问起来,她一时竟想不到,微微皱起眉头,眼神有些迷茫,嘴唇轻抿着。 叶宵还在绞尽脑汁的想,沈梨倒是开了口:“稻米!” “稻米?”小黎和叶宵同时开口,声音里带着惊讶,随后小黎又微微皱眉,摇了摇头说,“那得有水田才行。” 沈梨说:“出了小河村往北山那边走,大概20多分钟的脚程,那里就有个塘子,旁边就有现成的水田。不过是在村外,而且离得有点远。” 沈梨这么一说完,小黎心思也活了,眼神中透露出坚定与期待,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一样:“那我去找找看,能不能弄点水稻秧子。不过要弄水稻秧子可不容易。我且试试吧!最近在小河村搜罗了一些能卖钱的小玩意,明天正好拿到宋庄一起卖掉,顺便把我买的两头猪仔和羊崽子牵回来。” “那我跟你一起去。”沈梨赶紧表示自己也要去 “行,那明天早上8点出发?” “好。” 两人就这么说定了。 叶宵和沈梨本想去庄家再坐一会,但是小黎说,庄然和庄妤今天去永和村搬那台石磨了,这会还没回来。 “那么沉的东西要怎么弄回来啊?”沈梨眼睛瞪得大大的,嘴巴张成一个“o”型,“这俩人怕不是疯了吧!” “那庄然可有办法,他把磨盘裹起来,中间的洞插了根粗棍子,他跟庄妤一人一头,推着这根棍子,跟车轱辘一样就滚回来了。只是费事了些而已,但你别说,他用这招已经把上面那部分弄回来了。” 小黎边说边笑,眼睛眯成了一条缝,露出了一对深深的酒窝。 沈梨脑补到那个场面,也觉得好笑,捂嘴跟着笑了起来。 一番说笑后,叶宵起身要回去了,小黎哪里肯依,双手紧紧拉住叶宵的胳膊,力气大得让叶宵都有些惊讶,嘴上嚷嚷着“必须得吃完饭再走!” 小黎妈妈也劝说道:“哪有这样的?留下吃顿便饭吧!” “我倒是想留下来,不过家里的活忙不过来。几块地都没垦呢,眼瞅着要耕种了!”叶宵推脱。 小黎一撅嘴,显然不买账,脸颊鼓鼓的,像个生气的小皮球:“那也不差一顿午饭的功夫!家里有再多活你回家不也是要吃饭的?左右都要吃,不如就留在这吃吧!就这么定了,你不许走!” 小黎说着就把叶宵往沙发上一按,叶宵只觉得身体一沉,又坐回了沙发上,而小黎则一阵风一样的就直奔厨房去了。 “这才几点啊!唉我不走不走,你先别忙,现在就开始做午饭也太早了。”叶宵赶紧把厨房的小黎叫回来,声音提高了几分。 第121章 去宋庄换种子 到底是在小黎家吃了个午饭二人才回,青黄不接的季节,本没什么好吃的,不过野菜正鲜。午饭前,乔凉和庄沫沫采了一些杂七杂八的野菜回来,倒为这顿午餐增添不少风味。 春天,本就是吃“鲜”的季节。野菜是鲜的,开江鱼是鲜的,连刚化冻的溪河泉水都是鲜甜的。 第二天一早,麻雀在枝头叽叽喳喳,沈梨如约而至。她一敲厚厚院门的铜环,小黎就像是被春雷惊醒的蛰虫,瞬间从屋内窜了出来,明显已经等候多时。 二人一路说笑着就结伴出发去宋庄。 第一次以外人的身份走在宋庄的路上,小黎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不习惯和淡淡的落寞。她望着那无比熟悉的街道,心中不禁泛起一阵唏嘘,情绪也随之低落下来。街边那曾经光顾过无数次的小店,如今看起来却有些陌生,仿佛自己已经是个过客。 而沈梨却截然不同,她和叶宵一直住在山上,每日面对的除了青山绿水,便是彼此。因此,每次来到宋庄,她都觉得这里热闹非凡,像个充满新奇的游乐场。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市场里传出来的叫卖声,都让她感到无比新鲜和兴奋,不停地左顾右盼。 两人先去了趟管理中心,小黎带了些东西要换成卡币。 市场中心的工作人员曾是小黎摊位的熟客,一见到她便寒暄起来,还问她为什么不在市场摆摊了。小黎直言工厂生产的洗发水抢占了她的生意,如今她已经不做这些,还从聚集区搬出去了。 工作人员先是吃了一惊,随后惋惜地感叹了一番,顺便夸赞了她做的洗发水很好用,工厂的产品虽然也不错,但是头发洗起来就是没有小黎做的顺滑。 听到这里,小黎欣慰地笑了笑:“下次来,再给你带点,还有些存货本来是留着自己用的。” “笃笃笃”,敞着的门外响起敲门声。 小黎回头一看,原来是有人来兑换卡币。她不想打扰工作人员,便告别转身出门。 刚走到门口,小黎突然想起稻米的事情,又折返回去打听水稻秧苗的情况。 “现在这些都是后勤处在管。不过……可不好弄!”工作人员撇着嘴直摇头,看起来很为难。 这种情况也在情理之中,小黎道了谢,和沈梨一前一后地下楼。 “那我们现在去后勤处?”沈梨跟在后面问。 小黎摇摇头,叹了口气,丧丧的说:“你也听到她说的了,‘不好弄’。后勤处我没有什么熟人,水稻秧子可不是流通物,就算我们有钱,也不会卖给我们——何况我们还没什么钱。” 沈梨一听,顿时急了,眉头紧皱,焦急地说:“那怎么办呀?” 小黎也愁眉不展,眉头锁成了一道深深的川字,无奈地说:“先去看看换点别的种子吧,水稻的事情,只能最后再说了。” 沈梨点了点头,说:“好吧。” 沈梨二人下楼打算往市场去,结果刚走到管理中心大门口,迎面碰上一个精瘦的老头,他戴着厚厚的眼镜,上身穿了件立领的中山装,里面露出一截洁白的衬衫领子,显得格外整洁。裤子有些宽松,两条瘦瘦的腿在裤管里晃荡着,从远处看,就像一根被抽干了水分的枯树枝,弱不禁风。 沈梨步下生风,几步就跟老头擦身而过。但是走出了管理中心,她感觉身后有人一直看着自己,于是也疑惑的回头仔细瞧去。 老头站在台阶前没有走,还看着沈梨的背影。沈梨这一仔细打量才发现,原来来者不是别人,竟是之前中医院收药材的老先生。 半年多没见,他似乎又瘦了很多,仿佛外面的风一吹就要倒了,像滚风草一样被刮着走。他看到沈梨,似乎有些惊讶,停下脚步站定了直直地看着沈梨。 “呀!原来是您!抱歉抱歉,第一眼没认出来您。”沈梨赶紧小跑两步,到老先生面前。 老先生用手扶了下眼镜,张开嘴,半天却没说出什么,犹豫了下又轻轻地说了句:“好久没看到你去我那卖药材了。” 沈梨挠挠头:“山腹地也是很危险的。不到万不得已我也不敢大摇大摆天天去。” 老头点点头,又打量了沈梨两眼后,背着手就走进了管理中心的大门。 沈梨忍不住回头看着老头佝偻着上楼的样子,心中觉得有些奇怪,一股莫名的疑惑涌上心头,但又说不出到底奇怪在哪里。她一边频频回头,一边喃喃自语道:“老头今天有点怪啊……” 小黎顺着沈梨回头的方向看过去,老头已经上楼了,消失在楼梯的拐角,她歪着头想了想,对沈梨说:“我怎么感觉……老先生是有事要你帮忙又不好意思说?” 被小黎这么一提,神经大条的沈梨也反应过来了,好像是有点这个意思。 彼时老先生已经上楼了,沈梨也无从去问。于是只能先跟小黎去换种子。 小黎手里拿着一包甜瓜种子,像怀揣着宝贝一样,直奔市场而去。进市场前,她站在外面,微微皱着眉头想了想,然后小心翼翼地把一整包的甜瓜种子拆成了几小包,分别装在不同的口袋里,这才心满意足地走进市场。 白天的市场不如晚上热闹。但这里几乎所有人都认识小黎,大家一看到她,纷纷热情地跟她打招呼,脸上纷纷洋溢着笑容。小黎也满脸笑容地回应着。 她站在市场门口,像一只敏锐的小鹰,迅速地向里面扫视了一圈,很快,目光便锁定在一个胖胖的大婶身上。 她脸上露出甜甜的笑容,快走几步,来到大婶的摊位前,亲切地喊道:“肥姨!” 肥姨听到声音,抬起头来,看到小黎,眼中立刻闪过一丝惊喜,她慈爱地打量着小黎,心疼地说:“看起来好像瘦了点,是不是在外面吃苦了?听说你不在宋庄了,在外面过的好不好呀?” 小黎笑出了两个深深的酒窝,连忙说道:“哪有瘦呀,肥姨,我过的可好了呢,朋友们都很照顾我和我妈。”说着,她便把身后的沈梨拉了过来,介绍道:“这就是我其中一个朋友,她可厉害啦,打猎捕鱼样样精通!” 沈梨本在一旁静静地等着,突然被小黎这么毫无准备地一拉,顿时有些局促不安,脸上微微泛起红晕,尴尬地招了招手,轻声说道:“肥姨好。” 肥姨倒是很随和,脸上笑开了花:“你好你好。” 一番寒暄过后,小黎终于提起了要紧事。 她眨巴着明亮的大眼睛,看着肥姨,吞吞吐吐半天才有些不好意思地悄声说道:“肥姨,我这次回来,是想换点蔬菜种子的……我知道您平日里就爱种些蔬菜,要是有富余的,给我换点呗?” 肥姨听小黎这么一说,立刻豪爽地笑了笑,大声说道:“嗐!说什么换不换的呀,你这孩子,跟姨还客气啥呀,你想要什么种子,只要姨有多的,肯定匀给你点啊!” 小黎一听肥姨这么痛快,心中十分感激,她拉着肥姨的手,小声说道:“那怎么好意思呀!”她附在肥姨耳边,悄声说:“我弄了点甜瓜的种子,不多,您拿回去种了,夏天也能尝个新鲜。这市场人多,大家以前都跟我挺熟的,您拿了可别声张!不然被熟人听到只给了您,要怪我了。” 小黎说着,悄悄地从兜里摸出一包甜瓜种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塞到肥姨手里,完事还调皮地眨了眨眼睛,示意她别声张。 肥姨心领神会,马上把种子塞进随身的口袋里,还轻轻地拍了拍,仿佛那是无比珍贵的宝贝。 “好丫头,姨这就回家给你拿菜种去,你帮姨看会摊子哈。”肥姨扭着那胖墩墩的身子,费力地从柜台的缝隙里挤了出来,笑容满面地向市场外走去。 “成!谢谢姨呀!”小黎脆生生地应着,脸上满是喜悦。 眼看着肥姨扭着身子走出了市场,小黎对沈梨说:“你在这看着,我去那边一趟。” 沈梨点头答应,小黎便快步向市场卖粮食的西南角走去。 沈梨站在肥姨的摊位前,看着小黎笑嘻嘻地和一个大叔聊着天,不一会儿,大叔便也出了菜市场,只剩小黎一个人站在大叔的摊子旁,耐心地等待着。 没十分钟,大叔回来了,他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从兜里掏出了两个鼓鼓的纸包递给小黎。 小黎一看,顿时喜出望外,她兴奋地一拍大叔的胳膊,爽朗地笑了起来。又和大叔说了几句话后,她便离开了大叔的粮食摊,径直地走向沈梨。 “怎么样?”沈梨关切地问小黎。 小黎从衣服外面的口袋里掏出两个鼓鼓的纸包,像变魔术一样在沈梨的眼前晃了晃。 “大芸豆,绿豆!” 沈梨“哇”了一声,接过纸包,分别打开来看了看。 虽然每一包都没有特别多,但是只要今年种下去得收了,明年可就有吃不完的种子了。 沈梨把种子重新包好,又还给了小黎。 “胖婶家住的远,跟原来我们家到市场的距离差不多,不过她的菜园子里东西多,应该能多给我们点。”小黎似乎很有信心。“按说我直接问他们要,也是能给的,毕竟种子这种东西,新鲜玩意值钱,常见的也不值什么,不过终究不是太好意思空手要。” 俩人说着话,就见肥姨扭着胖墩墩的身子回来了。 她喘着粗气,额头微微带着汗,将手里一个小小的四方铁皮小盒子交给小黎:“丫头,姨挨样给你挑了点,别嫌少,纸包上写了里面是啥,你拿回去种吧!” 小黎接过盒子,没有打开,而是满脸笑容地直接把它装进了随身的挎包里。她一把搂住肥姨的脖子,给了肥姨一个大大的熊抱,撒娇地说:“肥姨对我最好了!” 一番撒娇后,小黎松开肥姨,有些不舍地说:“肥姨,天黑之前我还得赶回去呢,我还有别的事,等下次我再来看您哈!” 肥姨微笑着挥挥手,说:“快忙你们的事去吧,别耽误了时间。” 第122章 水稻秧 从市场出来,小黎的脸上一直挂着笑,她轻快地蹦跳了两步,随后潇洒地打了个响指,从这一连串的动作便能看得出,她对这一趟出门的收获那是相当满意。 “最后去找一趟老焦。” 她一边说着一边在前面带路。 穿过宋庄中心区,又走过一片楼房的住宅区,而后她们来到了一些平房扎堆的边缘地带,这儿的房子看着略显破旧,入住率也不算高,走几步就能看到好几幢空置的破败的房屋。 小黎带着沈梨在这错综复杂的平房间七拐八绕的,终于来到了一个掉漆的红色铁皮大门前。 “当当当” 小黎叩响门环,清脆的叩门声在这略显寂静的小巷里回荡着,小黎站在紧闭的大门外高声喊着:“老焦在家吗?” 半晌,只听到里面传来房门“吱呀”一声响,接着,沈梨便听到院子里传来一阵拖沓的脚步声,似乎是有一个人趿拉着鞋,正慢悠悠地朝门口走过来。 “谁呀?”隔着门,院里传来一个沙哑的中年男声,那声音里透着明显的不耐烦 小黎没在意那不耐烦的语气,又抬手拍了一下门环,提高了些声音说道:“是我,小黎。” “呲啦”一声,门上一块方形挡板被从里面拉开了,露出了一个小小的窗口。紧接着,里面露出了一只带着红血丝的浑浊的眼睛,那眼睛朝外探去,滴溜溜地转着,像是在再次确认来人的身份,眼神里透着几分警惕与审视,让人感觉有些不太舒服。 又是一阵门轴转动的响动,随后,门被缓缓打开了。出现在眼前的男人,穿着一件不太合身的、沾满泥污的套头长袖衫,那泥污一块一块的,看着脏兮兮的,上面还沾着一些碎锯末子,也不知是干活时沾上的,还是别的什么缘故。脚下踩着一双变形的、同样脏兮兮的棉拖鞋,走起路来一摇一晃的,看着就不利索。再往上看,头顶着乱蓬蓬的鸡窝头,那头发就像一团乱麻似的,毫无章法地竖着,脸上也泛着油光,在阳光下显得有些油腻腻的。 眼前的男人看上去,就像是刚从垃圾箱里翻出来的一样。 沈梨见状,不由得微微皱了下眉头。 和男人缓慢的动作非常不协调的是他捕捉细节的敏锐洞察力,沈梨这细微的动作丝毫没能逃过眼前男人的眼睛,他眼神里很快闪过一丝不屑,目光冷冷地瞟了沈梨一眼,不过最终还是把目光落在了小黎身上。 “咋?” 小黎顺着半开着的门进了院。跟男人似乎很熟稔的样子,爽快地叫了声:“老焦!!” 叫老焦的男人没搭话,就这么站在原地等着小黎说下面的话。 “我给你带来一点甜瓜种子。”小黎说着,便伸手从兜里拿出一个纸包,递了过去,那纸包被她攥在手里,微微有些褶皱,却包得还算严实,看得出她挺用心的。 老焦看着那纸包,二话没说,直接伸手接了过来,拿在手里却看都没看一眼,也没再多说什么,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让人猜不透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那我走了。给你的洗发水你记得用啊!你看你脏的……”小黎小黎一边说着,一边转身往外走,边走还边回头看了老焦一眼,眼神既关切又带着点无奈。 老焦听了小黎的话,只是抬手抓了抓自己那鸡窝一样的头,还是没说什么,就这么静静地站在原地,看着小黎往外走去。 小黎一步三回头地走了,那模样看上去好像很不放心的样子,而老焦就一直站在那儿,连门也没关,就这么任由它敞着,直到小黎和沈梨的身影渐渐走远,消失在了拐角处。 “这是谁啊?”走远之后,沈梨实在按捺不住心里的好奇,转头看向小黎,轻声问道。 “你说老焦呀?我也不太清楚他以前是干什么的,反正这人挺厉害的,感觉什么都会。大到木工活,像做桌椅板凳柜子这些,他都做得有模有样的;小到焊接电路修理电器什么的,管理中心有什么电器要是出了毛病,修理工搞不定的,送过来经他手摆弄摆弄,没准就能修好。种植养殖方面他也在行,每年都种很多菜……反正他会的很多,就好像技能点点满了一样。不过好像脑子受了什么刺激,人怪怪的,也不爱跟人说话,整天就独来独往的。”小黎一边走,一边耐心地给沈梨解释着,可能是走得快了些,说话间还带着些许喘息声,气息有些不太均匀。 “他其实人蛮好的。跟我的关系也不错。我以前经常送给他洗发水一些日用品什么的。夏天的时候,他还会把他种的菜啊什么的送给我呢。”小黎又接着说道,脸上浮现出一丝淡淡的笑意,似乎是想起了以往那些相处的一些事。 “那你为什么不问他要种子呀?”沈梨想到小黎刚才在市场上跟那两个人换种子的事儿,心里越发好奇了,忍不住又问道。 小黎赶忙摆摆手,说道:“不行的,他这人有些一根筋。我要是问他要种子,他肯定会把有的所有种子都一股脑儿地给我,我不收都不行呢,太实在了。” 听到这儿,沈梨觉得这个老焦倒是有点意思,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声来,调侃道:“这是什么耿直的傻子啊!” 小黎脸上的笑容淡了下去,有些感慨地说道:“有人说他以前是个什么教授的,管理中心也经常有人过来看望他,想来以前也是过着挺体面的生活的一个人吧!没想到末世后成了这样……”说着,眼神里流露出一丝惋惜。 这话一出口,话题一下子就变得沉重了些,两人后面都没再讲话,只是默默地走着,各自想着心事,周围的空气仿佛也变得压抑了起来,只有两人的脚步声在这寂静的街道上回响着。 回到城中心后,沈梨突然想起了中医院收药的那个老头。她抬头看了看天色,这会儿刚刚中午,时间还挺充裕的,便转头跟小黎说:“我想去趟中医院。刚才走得匆忙,没顾得上问,也不知道那位倔老头是不是有什么事儿要找我呢。” 小黎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她说的倔老头是谁,想着反正也没什么别的事儿了,便表示可以一起去,两人说定就又朝着中医院的方向走去。 没一会儿,两人就来到了中医院。沈梨走到之前收药的那个窗口前,抬手轻轻敲了敲窗玻璃。不一会儿,一张沟壑纵横的脸从里面探了出来。 “老先生,刚刚走得匆忙没顾得上问,您是不是有事要找我?”隔着玻璃,沈梨客客气气地问。 老头一把拉开窗户,看了看沈梨,随后起身从身后的一个书架上抽出一本被包了外皮、看不出名字的书。 老头拿出书后,从兜里掏出眼镜,戴上眼镜后,便低下头,手指轻轻翻动着书页,仔细地翻找着什么。找了一会儿,他终于找到了想要的内容,便把书调转了方向,朝向沈梨,伸出手指,指着一张花草的图片,操着略显沙哑的声音问道:“你在山里见过这种药材没有?” 那图片印刷得不算清晰,又是黑白的,看起来模模糊糊的,沈梨一时间还真难以辨认,只觉得它看上去就像一株普通的野花一样,没什么特别之处呀。 不过老头既然这么郑重其事地问了,那就说明这肯定是一种比较重要的药材,至少对于现阶段来说,应该是比较稀罕的,不然也不会专门找沈梨来打听。 见沈梨眉头紧皱,反复打量思索着图片,老头似乎有些着急了,又开口描述起这种草药的特征来:“开一串串紫色的小花,生长在山沟里、小河两岸湿地的草丛里。”他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比划着,试图让沈梨能更清楚地明白他的描述。 被老头这么一描述,沈梨倒是有些印象了,脑海里像是闪过了什么画面,她恍然大悟一般,猛地一拍手,兴奋地说道:“哦~紫色花?河边?那我见过!就我们家附近河边就有呢。不过稀稀两两的,倒是山那边的好像更多些。” 老头一听沈梨这么说,原本严肃的脸上顿时欣喜起来,眼神里也有了光彩,说道:“那是草乌!” 沈梨难得看到老头笑,心里越发好奇了,便问道:“你想要这个?” 老头连忙点头说道:“最近很需要这种药材,不过还没到采摘的季节,最少还得半个月呢。你给我弄点来,越多越好。” 他的语气里带着股不容置疑的意味,显然是对这草乌很是看重。 沈梨听了,却没有马上答应,看起来颇有些为难地样子:“半个月?那正是播种的时候呀,我怕到时候忙不过来没时间弄这个。” 老头一听,顿时急了,把手里的书往桌上重重一放,“啪”的一声,那声响在这安静的屋里显得格外突兀,他提高了声音说道:“那……抽空挖点也行啊!” 老头脸上的焦急之色愈发明显了,眉头都皱成了一个疙瘩。 沈梨想起老头以前收参的时候那大方的劲儿,心里想着也不想让老头失望,便笑着打趣道:“那您都这么开口了,我就是半夜打着灯笼也得挖啊!”说着,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又接着说道:“就这么点事儿看给您急的,下次要什么,就直接跟我说,只要山上有的,我保证给您弄来。” 得到沈梨的保证,老头这才满意地点点头,不过脸上依旧端着,不肯说句道谢的话,那傲娇的性子还真是一点儿没变。 沈梨知道老头这脾气,也没在意:“半个月以后我挖了给您送过来。” “要它的根!你别忘了,根!”老头不忘叮嘱。 沈梨刚要走,小黎赶忙扯了扯沈梨的袖子,凑到她耳边,小声嘀咕着说道:“欸?不如你向老先生打听一下稻秧的事情呀。他看起来是这中医院说得上话的人,说不定能让后勤处匀一点给我们呢?” 沈梨听了,好像有些道理,她回头看向老头刚刚站着的地方。只见老头此时正背对着她们,正站在梯子上小心翼翼地将那本书塞回书架。 沈梨虽然心里不太抱希望,可本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还是折返回去,走到窗口前,打算问上一嘴。 “那个……”沈梨有点犹豫地开口道,心里还有些忐忑,搞不好老头以为自己是趁机谈条件就不好了。 书架前的老头听到沈梨的声音,停下手里的动作,透过窗子看向她,眼神里透着一丝疑惑,似乎在问她还有什么事儿。 “您知道哪能弄到稻秧吗?” 老头从梯子上下来,上下打量了沈梨一番,反问道:“你想种?”那语气里带着几分探究的意味。 “嗯。”沈梨赶忙点头。 “想要多少?”老头又问道,语气依旧淡淡的,让人捉摸不透他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沈梨一听,心里顿时觉得似乎有戏,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连忙说道:“也不用特别多,能种个一亩半亩地就行!” 老头却从眼镜上方瞟了一眼沈梨,冷笑一声,说道:“一亩半亩地还不算多?” 小黎在一旁一听,赶紧跟着说道:“有点就行,多少都行!”那声音里带着股急切劲儿,就怕老头因为嫌少不给了呢。 老头推了推眼镜,想了想,说道:“你住哪?要是成的话,我让人给你送去。” 沈梨怎么也没想到老头居然一口就答应了,顿时又惊又喜,心里还奇怪这老头到底是什么来头,居然敢夸下这种海口。 “谢谢大爷!”小黎反应快些,赶紧替沈梨道谢,又赶忙报上住址:“您送到小河村,第二条街第三户就行!”那声音清脆响亮,透着满满的感激之情。 “知道了,等信吧!别忘了我要的草乌。”老头说完,便又低下头,继续忙自己的事儿去了,也不再理会沈梨和小黎了。 这事儿,竟就这么成了?老头不会是在说大话吧? 第123章 呛锅面皮汤 夜已经深得像一口无底的黑井,万籁俱寂,只有偶尔传来的几声夜枭的啼叫,在这寂静的山间显得格外阴森。 叶宵早早地铺了被褥躺下,她实在是太累了,今天独自在山上忙了一整天的农活,此刻正迷迷糊糊地处于半梦半醒之间。 突然,“咚咚咚”的叩门声打破了夜的寂静,那声音在这空旷的黑夜里显得格外突兀,也格外让人心慌。叶宵猛地从炕上坐起来,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黑暗中,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警惕地竖起耳朵听着门外的动静。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身边,沈梨不在,这么晚了会是谁呢?她的脑海中瞬间闪过各种念头,有一丝恐惧在心底蔓延开来。 她赶紧摸黑穿上外套,慌乱中差点穿反了,手指也有些微微颤抖。她穿鞋下炕来到墙边,取下了墙上沈梨没带走的那把短刀,紧紧地握在手中,冰冷的刀柄让她稍微镇定了一些。 “谁?”叶宵压低声音,声音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她紧贴着门口的墙壁,身体微微下蹲,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一些,同时眼睛透过门缝努力往外看,可外面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 “是我!”门外传来沈梨熟悉的声音,叶宵原本绷紧的神经一下子放松了下来,她长舒了一口气,手中的短刀“哐当”一声掉落在地上,她赶紧捡起来放到一边,然后手忙脚乱地拉开门栓。 “嘎吱”一声,门被打开了。沈梨风尘仆仆地站在门外,借着如水的月色,叶宵看到她的头发有些凌乱,脸上满是汗水和灰尘混合的痕迹,衣服上也沾了灰,还有几处被树枝划破的小口子,看起来甚是疲惫,狼狈不堪。 “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叶宵一边说着,一边侧身让了个身位,示意沈梨赶紧进来。 “小黎赶着猪仔和小羊羔走的太慢了。路上两只羊还跑了,去赶羊又猪又跑了,那叫一个鸡飞狗跳兵荒马乱……”沈梨一边嘟囔着,一边疲惫地走进屋来。 叶宵又赶忙重新插好门,还不放心地推了推,确认门已经关严实了,这才跟着沈梨走了进去。她熟门熟路地走到门口的角落里,伸手摸出那盏松油灯,然后从兜里掏出火柴,“哧”的一声划亮火柴,凑近灯芯,将松油灯点上,又把火柴放回原来的位置。 昏黄的光一下子照亮了这一块方寸之地,在这黑夜里,那光显得格外温暖,也格外让人安心。沈梨一进屋,就径直走到桌子旁,拿起水杯,大口大口地往嘴里灌水,“咕咚咕咚”的喝水声在安静的屋里回响着,那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仿佛是沈梨对这一路奔波的宣泄。喝完水,她放下水杯抹了一把嘴巴,急切地问:“有吃的没?快给我弄点,我快饿死了!” “我给你做去。”叶宵应了一声,转身把屋子里的那盏松油灯也点上,瞬间,屋里的光线更亮堂了些。她一边说着,一边拿着松油灯快步往厨房走去。 松油灯的火苗被风吹得摇摇晃晃,像是一个在黑暗中挣扎的小精灵,随时都可能被风吹散。叶宵放缓了步子,用一只手挡住火苗,另一只手紧紧地握住灯柄,眼睛盯着火苗,生怕它熄灭了。 晚饭叶宵自己随便凑合着吃了碗玉米面糊糊粥和咸菜,并没有剩饭菜。她从橱柜里拿出一个空盆,来到储藏室,找到装面粉的袋子,舀了一碗白面进去。 夜幕浓的像化不开的墨,四周一片静谧。唯有桌上那盏松油灯,散发着微弱却又温暖的光芒,宛如黑暗中的一颗守护星。 叶宵安静地站在这昏黄的光影里,搅弄着盆里的面粉,将它们和成一个面团。 叶宵的双手用力地揉搓着面团,在她巧手下,面团不断地变换着形状,时而被压扁,时而被拉长。每一次的揉搓,盆与案板碰撞都发出“砰砰”的闷响,这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面团和好了,她从橱柜里抽出一根光滑的擀面杖,开始熟练地擀起面皮。 擀面杖在她手中仿佛有了生命,轻快地在面团上滚动,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那声音就像一首欢快的小调。随着她上下纷飞的动作,面团逐渐变成了一张薄薄的面饼,薄厚均匀,就像一块白色的布,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 叶宵用手指比着大小,将面饼等切成若干份,然后在面板上一一排开等着下锅。 炉灶刚熄火没多久,摸上去还是温的。叶宵用烧火棍叉了一些柴火塞到灶膛里。 “嚓”的一声响,打火机亮起火光。叶宵先点燃一块桦树皮,然后将燃着的桦树皮塞进了灶膛里。 只一瞬间,灶膛里便亮了起来。红彤彤的火熊熊燃烧,豆子秸秆在火中“噼里啪啦”作响,映红了叶宵的脸。 叶宵拿起一旁置物架上的豆油坛子,舀了一勺油进锅。 趁着油热的时间,她熟练又迅速的剥了一颗葱,并将一截葱三两刀就切成了末。 很快,油热了,烟在晦暗不明的油灯下显得看不太真切,但是叶宵已经闻到油热后的豆子的香味。 她用菜刀将葱花从菜板上一铲,丢入热油的锅里。 “呲啦”一声响,葱花的香气瞬间升腾起来,叶宵赶紧向锅里倒入一瓶盖的酱油。 用锅铲快速扒拉两下,待酱油和葱花的味道被热力完全激发出来,叶宵便从水缸里舀一勺凉水倒进锅。 刚刚还噼里啪啦热闹非凡的锅,很快就偃旗息鼓,只剩下轻微的“滋滋”声。 叶宵扣上锅盖,又叉了一口秸秆进灶膛,原本有些安静的火势又升腾起来。在灶下火苗的舔舐下,锅开了。 听着锅里沸腾的声音,叶宵掀开锅盖,星星点点的葱花在沸水里上下翻腾,像是一群欢快的小鱼。 叶宵将面板上切好的一块面皮拿在手里,双手拉着面皮两端一扯。面的筋性和延展性让它被扯得更薄更长却不断,那手感柔软而又有韧性。叶宵将扯好的长长一条面皮丢进锅里。很快,熟了的面皮翻上来,随着沸水的节奏在水里翻滚,像是汪洋大海里的一面帆。 叶宵麻利地把案板剩下的面皮都如法炮制丢进锅里。随后她抄起锅台上放着的大铁勺,在锅里搅合着,防止面皮粘连。很快,一片片面皮漂浮起来,这是它们煮熟的标志。 叶宵向锅里加入一些盐和陈醋,然后将面皮从锅里舀到碗里,小心翼翼地端着向屋里走去。 “快来吃饭了!”叶宵一边走一边喊沈梨,却不见回应。一抬头,沈梨已经穿着鞋和衣歪在炕上睡着了。 面皮汤在窗前的桌子上冒着阵阵热气,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叶宵把筷子放在碗上,径直走到炕前,轻轻拍了拍沈梨。 “醒醒,吃了再睡!”叶宵的声音很轻柔,带着一丝宠溺。 沈梨被叶宵叫醒,还没睁眼,鼻子里先闻到一股香味,那香味直往她的鼻子里钻,瞬间勾起了她的食欲。她猛地睁开眼睛,坐起身来,不远处那碗热气腾腾的炝锅面皮汤成功唤醒了她的饥饿。她连洗手都没顾上,直奔桌前,抄起筷子狼吞虎咽起来。 经过热油炝炒的葱香格外浓郁,配合上麦子质朴的香气和筋道厚实的口感,吃起来就是给人踏实安心的感觉。酱油的咸香与醋的酸爽完美融合,看似不经意却恰到好处的比例却成为这碗汤面最完美的辅助,它们的存在面汤的口感层次丰富了许多。 沈梨吃得急,热气让她面颊微微发红,额头上也冒出了细细的汗珠。显然,饥饿给这碗面又叠上一层滤镜。 叶宵去厨房拿出两瓣蒜,三下五除二就剥好皮,递给沈梨。“吃面不吃蒜,滋味少一半”是沈梨的口头禅,蒜的辛辣、浓郁的香气与面的醇厚口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和互补。当面条的细腻与蒜的辛香在口中交织时,面条的口感就在生蒜的加持下更加丰富和立体。? “爽!”沈梨抱着碗咕咚咕咚地喝完最后一口汤,当的一声把碗放在桌子上,发出了感叹。“还是回家好啊!”她一脸的满足感,仿佛这一路的疲惫都在这一刻烟消云散了。 叶宵笑而不语,只是默默收拾着沈梨吃完的碗筷。 “我自己来。”吃饱的沈梨似乎恢复了活力和精神,她伸手要去拿叶宵手里的碗筷去洗,叶宵微微一侧身,把碗筷扭在身侧。 “我来吧,你快洗漱去准备睡觉。” “当当当……”桌子上的座钟响了九声,竟已经是半夜九点了。 于是沈梨也不争抢,任由叶宵收拾餐具,自己则提着暖水壶走向墙角的脸盆架,洗漱去了。 第124章 种田的季节 今年的叶宵,拥有比以往都多的种子,欣喜之余,这也意味着她得重新规划那几块土地了。 为了能实现更科学的种植,提高亩产量,在播种前,叶宵特意到小黎家向小黎妈妈请教。 一进屋,叶宵就看到小黎妈妈正坐在炕上,她笑着打了招呼,便直奔主题,请教该如何分配那几块土地。 小黎妈妈热情地拉着叶宵坐在身边,盘腿而坐,掰着手指头,认真地给叶宵细说着:“你看啊,黄豆、红豆、绿豆和芸豆,这些豆类啊,就喜欢湿润、水分足的地,得勤浇水,可不能让土干了,它们怕旱着呢;高粱就不一样了,它怕涝,得找个干燥的地,山腰的位置就挺好;小麦和玉米呢,要挑那种土质疏松、排水性好的地方种,太干或者太湿都不行。” 小黎妈妈说得仔细,叶宵听得更是认真,她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小黎妈妈的手,生怕漏听了一个字,还时不时地点点头,心里默默地将这些要点一一记下。 临走时,小黎从里屋一阵风似的走了出来,手里抱着一篮子种子,笑嘻嘻地说:“姐,你看,这是我从宋庄换来的芸豆、绿豆、白萝卜、胡萝卜、白菜种子。”说着,她手脚麻利地把这些种子拆分成三份,一边分一边念叨着:“这一份给庄然他们,这一份我自己留着种,剩下的这份就给叶宵姐你啦。”分好后,小黎又拿出一个精致的抽绳南瓜包,将包好的几包种子装了进去,递给叶宵,接着又说:“还有两包种子,一包是辣椒,一包是黄瓜。不过我听庄妤说你们好像都有了,我就不给你们分了。” 叶宵接过小挎包,连声道谢,随后起身告辞,尽管小黎妈妈热情地留她吃饭,但她想着家里还有不少事,就婉拒了,饭也没吃,便立刻踏上了回家的路。 春耕时节到了,田野里一片繁忙的景象,大家都在为农事忙碌着。小黎也不例外,她最近正为了种水稻的事情忙得焦头烂额,所以也没有特别挽留叶宵。 从宋庄回来的第四天,阳光明媚,小黎正在院子里洗衣裳,就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吱吱嘎嘎”的声音。小黎抬头望去,只见一个小伙子骑着一辆人力三轮车,车上放着两筐绿油油的水稻秧。送货的小伙子看到小黎,高声问道:“屋主姓黎吗?” 小黎看着眼前的陌生人,心生警惕:“你是干嘛的?” 小伙子跳下车,笑着对小黎说:“妹子,宋庄中医院的贾先生派我来的。请问您贵姓啊?” 听到“中医院”三个字,小黎立马反应过来是中医院的老先生送水稻来了。 “哦!送水稻秧子是吧?快进来喝口水吧!”小黎在围裙上擦了擦手,热情的出门相迎。 “不用客气,我还得赶回去。春天的活多。”小伙子把两个筐撂在院子里,转头就骑着空车一阵风似得骑远了。 小黎打开筐一看,嫩绿的秧苗你挨着我我挨着你,在阳光下显得格外鲜嫩。虽然只有两筐,但是对小黎来说已经是不可多得的意外之喜了。 看起来,这个贾先生还是颇有些威望的。不然寻常人来说,就算是走后门去求也不见得要的到,何况是两大筐这么多。 小黎想到老先生跟沈梨说的草乌,她想,到时候自己也进山,帮沈梨多挖些,送给老先生。 小黎没有种水稻的经验,小黎的妈妈对此也是一知半解,为了不浪费这来之不易的秧苗,她又去了一趟宋庄,几经辗转打听,终于凑齐了一些种植水稻的经验和要点。从那以后,小黎的心思就全放在了稻田里,每天天不亮就来到稻田边,仔细查看秧苗的生长情况,看看有没有缺水,有没有长虫,几乎是一根根查看照料,丝毫不敢懈怠。 在这种情况下,家里的鸡鸭猪羊就归乔凉负责了。 好在乔凉虽然年纪小,但是养起家禽牲畜来却是有经验的老手了,做起事来也是一改往日的粗心和莽撞,不同以往的细心。在他的精心照料下,院子里的那几只鸡仔鸭仔已经长出了毛茸茸的羽翼,每天在围网里扑腾着小翅膀乱飞,把乔凉忙得够呛,他不得不又找了块网纱,将围网加高了不少。 乔凉一边干活一边想着:“再过段日子,等忙完了田间地头的活,得给鸡鸭弄个结实的舍,再盖一间宽敞的猪圈和羊圈,让它们住得更舒服些。” 当然,这是后话了,以现在小黎和乔凉这两个劳动力来说,他们眼下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种粮,再加上家里的鸡鸭猪羊,几件事赶一这几乎让他们俩忙的昏头转向。 好在还有庄家兄妹和叶宵沈梨,三家人互相帮忙,七个劳动力不分彼此,整个春耕的垦地工作进行的也算顺利。 一想到遍地都是金灿灿的农田,饱满的麦穗在微风中轻轻摇曳,一袋又一袋装满的粮食堆积如山……小黎就觉得浑身又充满了力量,干活也更有劲头了。 山上,叶宵和沈梨正在统筹规划她们的土地。 小屋处于半山腰,屋后开垦的土地土质肥沃,疏松,排水性也不错,按小黎妈妈所说,这里非常适合种麦子和玉米。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去年种在屋后的半亩小麦,收了有300多斤,吃了整整一个秋冬还没吃完。今年叶宵打算在这里多种一分地的麦子。毕竟面食是主要日常食物之一。 “种这么多麦子吃得完吗?”沈梨一听,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她回想起去年没完没了的田间活,不禁打了个哆嗦,“去年可把我累惨了,今年你竟然还要多种些,你怕不是疯了吧?” 叶宵笑了笑,不疾不徐地解释道:“今年有小黎家和庄家兄妹帮忙,多种些不怕的。我们已经说好了,大家轮流到各家帮忙。山下比我们要早种至少一个星期,我们先去他们那帮忙,等他们的忙完了,刚好山上也该忙活起来了。有这个时间差,大家就可以互相帮忙,相当于一家有7个劳动力,种多少都不怕。” 听到有人帮忙,沈梨稍微松了一口气,不过她皱紧的眉头依然没有完全松开:“那种那么多也没必要,根本吃不完的嘛!”按照这两年在山上生活的经验,她觉得两个人一年有五百斤粮食吃就绰绰有余了,而现在,她们光麦子就有300斤,更别说还有玉米、高粱和各种豆子、土豆、红薯之类的了。 叶宵拍了拍沈梨的肩膀,认真地说:“我知道你怕累,可我宁愿粮食吃不完发霉烂掉,也不想因为意外情况而没得n b。还是多种点吧,有备无患。” 在这种事情上,叶宵是出了名的倔,沈梨知道自己再怎么劝说也没用,只好无奈地耸耸肩:“好吧好吧,随你吧。” 于是,叶宵又继续讲起其他作物的种植计划。 玉米种在小麦旁边,也种半亩,按照去年的亩产来说,大概能收获至少400斤。 去年河滩那块不到一亩的地,土壤湿润,又靠近水源,本是个种植豆类的好地方,可惜不懂农事的叶宵将三种不知道是什么的种子种在那了,今年,叶宵决定把几种豆子都种在那。 黄豆她种得最多,大概一共有三分地左右,按照去年的收获经验来说,到秋天应该能收个七八十斤。红豆、绿豆、芸豆加起来才种了两分地,毕竟这些豆子平时也只是偶尔吃吃换个口味而已。而剩下的一点地方,叶宵留给了南瓜、土豆和红薯。 “南瓜、土豆和红薯这三种作物可真好,平时几乎不用怎么打理,生命力顽强不说,产量还高,又可以当主食吃。”叶宵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比划着,“我们要是懒得做饭或者有事情要忙的时候,随便煮一下或者烤一下就可以吃了,简直不要太方便。” “好是好,不过也有个麻烦事。”沈梨无奈地翻了个白眼,“不光人喜欢吃,蝲蛄和老鼠也很喜欢,种下去的土豆红薯总要被啃一些,捉又捉不到,管也管不了,真是让人心烦。” 叶宵笑了笑,安慰道:“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也许这也是人与森林和谐相处的一种平衡之道吧!” 叶宵把所有的种子一一数过,还剩下高粱没有安排。 高粱今年叶宵种的比往年少很多,大概只种了三根短垄,按往年的经验算起来,姑且能收一袋子高粱米的样子。“以前种得多,是因为没有其他主食可吃,如今要米有米,要面有面,高粱只是偶尔吃厌了换口味的,我就不再费那个事,种那么多了。”叶宵说道。 “阿弥陀佛,施主你总算想开了一点。”沈梨比着僧人的样子,调侃叶宵。 计划好这些,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叶宵和沈梨在小黎和庄然两家的帮忙下,开始了播种的工作。 大家七手八脚地忙碌着,松土的松土,撒种子的撒种子,浇水的浇水,培土的培土,每人一样分工,几个人流水线一样的作业。果然是人多力量大,不一会儿,这点活就干完了。 第125章 黄豆酱 立夏这日,叶宵有一件大事要忙,那就是做黄豆酱。 去年种的一小块黄豆地,收获了大半麻袋的黄豆,除了日常拿到宋庄换酱油换豆油以外,还剩两大盆还多,春节一过,正月里,叶宵就挑了一盆黄豆,将其做成了豆块。 豆块是做黄豆酱必备的东西。 将黄豆煮熟碾成泥,然后就将豆泥堆成长方形的砖块一样的酱块,用报纸包了,放在阴凉通风处发酵就是豆块。 豆块的发酵大概要百日左右,正月里做的酱块,到立夏这天,农历四月初八,时间刚刚好。 发酵好的酱块上面长满了一些小毛毛,看起来像发霉了一样,但是叶宵知道,这是米曲霉。 米曲霉和黄曲霉一样,仅一字之差,却大不相同。黄曲霉有着极强的毒性,而米曲霉可是好东西,是做酱油不可或缺的一种材料。 叶宵找来一把牙刷,刷毛轻轻触碰酱块表面的米曲霉,手腕微微发力,让刷毛在酱块上以极小的幅度来回移动,仿佛在进行一场精细的雕刻,每一根刷毛都小心翼翼地与酱块亲密接触,生怕破坏了这自然发酵的杰作。 刷下来的霉,叶宵用纸仔细包好,暂且收到一个铁皮盒子里。 做酱用的缸是在小河村挨家挨户精挑细选又扛上山的。到大腿那么高,上宽下窄,陶土做的,上面有一层釉面。叶宵可十分宝贝这个小陶缸,一路上她和沈梨、庄沫沫三个人轮换着背,费了不少功夫才无损搬到家。 叶宵在院子里将陶缸用一把刷子里里外外仔细刷洗了几遍,而后倒扣在院子里的一块木板上,晒干水分。 酱缸里不能进生水,不然酱会发霉。 洗完缸,叶宵又去河边挑了两次水。这次,她要洗酱块了。 将酱块表面的灰尘用小刷子刷洗干净,然后把方砖一般的酱块掰成小块放在阳光下晾干。 今天是个极好的天气,阳光热而不辣,像一层轻柔的纱幔笼罩着小院。叶宵难得寻得这闲暇时光,搬了把藤椅放在院子里,挨着那排整齐摆放的酱块和陶缸,悠然地晒起了太阳。 “你倒是会享受呀!”一声熟悉的呼唤在耳边骤然响起,叶宵缓缓睁开双眼,只见小黎灵动的身影出现在眼前。 “给你送洗发水来了。”小黎一边说着,一边笑着抬手示意,她的手中提着一个手工缝制的花布袋子,袋子里似乎有两个瓶子,坠着布袋子向下沉着。 叶宵赶紧从藤椅子上起来,热情的招呼小黎。 “这弄的是什么呀?”小黎的目光被一旁的酱块吸引,好奇地凑了过去。 “做黄豆酱用的!”叶宵耐心的给小黎解释,“我准备的挺多的,到时候做好了分给你们尝尝。” 小黎听后,又凑近仔细观察了一下酱块,那股奇怪的味道钻进她的鼻腔,让她越发觉得不可思议。她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嘴唇也不自觉地微微抿起,心中暗自嘀咕:这些看起来发霉、闻起来怪味十足的东西,真的是食物吗?这能吃吗? 叶宵也不多解释,她拉着小黎进屋,给她倒了水喝。 “从宋庄搬家的时候带了很多皂角、无患子之类的草药,春耕忙完了这几日得闲了,就做了几瓶洗发水,想着你们应该也没得用了,就赶紧送过来。”小黎把袋子放在桌子上,自己在椅子上坐了下来。 自从认识了小黎,家里的洗护用品就一直都是小黎帮忙准备,叶宵心中自然是很领这份情谊的。 “这些做洗发水的材料用一点就少一点,你以后还是留着自己用吧,不用特意给我送过来呀。”叶宵诚心地说。 小黎却佯装生气地杏眼一瞪,“那怎么行呢?!你就放心吧,到时候在院子里移一棵树,种上这些草药,不就早晚都有得用了嘛。” 两人又愉快地聊了一会儿天,小黎才想起来没见沈梨,便询问沈梨去哪了。 “去山里挖草乌去了!”叶宵如实说。 提起草乌,小黎一下子想到中医院的贾先生。“哎呀!她怎么自己一个人去了?等她回来,你告诉她,若是明个儿再去挖,千万等等我。我吃过早饭就来!” 叶宵虽然不知道小黎为什么突然要跟沈梨一起挖药材,但是既然她这么说,叶宵还是答应转达她的话。 聊了这半天的闲话,小黎看了看时间,说要回家给妈妈和乔凉煮饭,便起身告辞了。 叶宵热情地出门相送,待小黎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小路的尽头,她转身回到院子里,又去仔细检查了晒在院子里的酱块。她用手挨个捏了捏,已经完全干透了。 叶宵去柴房抱了一筐干柴,熟练地点燃灶膛,烧了一大锅的开水。按照一袋盐一盆水的比例,她兑了两大盆盐水,摆在锅台上等着晾凉。 她将晒干的碎酱块放入罐内,又将晾凉的盐水倒入缸中,没过酱块。 黄豆酱需要阳光照射下慢慢发酵。叶宵将装了酱块的缸口用白棉布盖好,用一根红布条捆住。她将酱缸搬到院子里阳光最充足的地方,摆放好,像是在安置一件珍贵的宝贝,然后静静地等待着它在时光的催化下慢慢发酵。 为了让黄豆酱的味道更加醇厚美味,叶宵每日都需要给酱“打耙”。 所谓打耙,就是用一根特制的酱杵在酱缸里自下而上、从外向内轻柔地画圆。叶宵找来一根笔直光滑的圆木棍,又在木棍的一头精心钉上一块巴掌大的方形木板。她用砂纸细细地打磨,直到木棍和木板都变得光滑无比,再将它们清洗干净,一根完美的酱杵就制作完成了,这便是日后每日搅拌捣酱的得力工具。 忙完这些,叶宵便开始准备做饭了。去年熏的腊鸭还有半只,叶宵打算今日就把它消灭掉。 她将半只腊鸭仔细地洗净,斩成大小均匀的小块,每一块腊鸭肉都透着诱人的光泽,闻起来带着一股子特别的烟熏味。 接着,她又拿起一颗拳头大的土豆,去皮后切成大小适中的块状。一切准备就绪,她先在锅里倒入一些热油,待油热起来,放入葱花,瞬间,葱花的香味便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她将土豆块倒入锅中,不停地翻炒,直到土豆块的边缘微微泛黄,散发出阵阵诱人的香气。然后,她才缓缓地添了水,将腊鸭块轻轻地丢进锅里,盖上锅盖,用小火慢慢地焖煮着。 腊鸭的肉是经过风干的,要想炖得软烂入味,就需要多煮一些时间。趁着这个功夫,叶宵来到储物间,拿出今天要种下去的土豆和红薯。她坐在小板凳上,耐心地将土豆和红薯一一切成合适的小块,每一块上都至少保留着一到两个饱满的芽眼,这样才能保证出芽率。 等把两大筐土豆和红薯都切好的时候,锅里的腊鸭土豆也炖得差不多了。 叶宵起身来到储藏室,找到那个装米的坛子,先是舀了一碗米到盆里,想了想,又打开米坛子的盖子,再舀了半碗米到盆里。 她端着盆来到院子里,将淘米水轻轻地泼在菜园子里。那些蔬菜照例种在门前的一大块空地上,如今,种下去的几种蔬菜都已经长出了嫩绿的苗,看起来格外喜人。 米刚下锅,沈梨就回来了。 她身后的背篓里,装着一堆开着紫色小花的植物。这些挖回来的草乌花还需要再粗略加工一下,沈梨把背篓放在房门口的地上,先进屋换了身衣服,又在院子里简单擦洗一番。 “在做什么?”沈梨抱着身上的脏衣服,丢进洗衣盆里,路过厨房的时候,她闻到锅里传来的香味,鼻子不禁一抽一抽的,像只可爱的小狗一样,在仔细地辨别着味道的来源。 叶宵蹲在灶膛前,一边向里面塞着柴火,一边回答道:“腊鸭炖土豆哦,可香啦。” “哇哦~这么丰盛!有没有多做一点饭呀?我都快饿死了。”沈梨说着便也在叶宵身后蹲了下来,从背后轻轻地将头靠在叶宵的肩膀上,一脸撒娇的模样。 “做了,肯定够你吃的!”叶宵果然预判到了,“对了,小黎今天来了,送了两瓶洗发水,听说你去挖草乌了,说明天一早要跟你一起去挖。” 叶宵赶紧把小黎的话转达给沈梨。 沈梨听了,脸上并没有露出太多的意外之色,只是淡淡地说:“八成是想感谢一下中医院的老头吧。” 这时,锅里传来噗噗的响声,叶宵见状,适时地收手不再添柴。不一会儿,米饭在蒸汽的加热下渐渐熟透了,叶宵打开锅盖,一股白米混杂着腊鸭的烟熏味的香气扑面而来,惹得沈梨忍不住猛吸了一口气,脸上满是陶醉的神情。 “好久没吃到这些肉了。” 去年的腊鸭总共也就两只,送人一只后,剩下的这半只叶宵一直都舍不得吃,今天终于可以一饱口福了。 锅里的土豆在长时间的炖煮下,其中的淀粉被热力完全分解到汤里,几乎都化到了汤里,使得汤汁变得格外浓稠。腊鸭也被炖得软烂可口,用筷子轻轻一夹,肉便从骨头上脱落下来。粘稠的汤汁泡在晶莹剔透的白米饭里,任是神仙下凡也难以抵抗这美味。 更别说忙了一上午的沈梨和叶宵,她们这一餐吃的都狼吞虎咽。 下午,叶宵和沈梨还要去河边栽种土豆和红薯,她们可得多吃些才有力气和精力忙这些。 第126章 葱油面 土豆和红薯种完的第二天,山里淅淅沥沥的下起了毛毛雨。雨丝如同万千银线,从灰蒙蒙的天空中轻柔地洒落,给整个山峦都笼上了一层如梦似幻的薄纱,雾蒙蒙的。 沈梨本想着借着这难得的雨天在家好好休息一日,舒缓一下连日劳作的疲惫。可没想到,早饭的碗还没洗完,小黎就像个准时的小闹钟一样,如约来到了小屋。 “这大下雨天的你也要进山啊?!”沈梨在厨房中停下手中洗碗的动作,瞪大了眼睛,满脸不可思议地看着门口的小黎。 小黎在门口抖了抖雨衣上的水珠:“雨很小的,不碍事。没准一会就停了。” “那没准一会还越下越大呢?”沈梨忍不住吐槽道。她手里手中还握着洗碗的布,水从指缝间不断滴落到洗碗的水盆里。 小黎把雨衣挂在门口,走进屋里:“不会的!你看云都没早上那么黑了,天也亮了,说明雨快停了。” 沈梨顺着小黎的话瞟了一眼天空,云层已经渐渐散去,不再像早晨那般黑沉沉的,整个屋外都亮了不少,确实没有大雨的迹象。 “我们这会就去挖,今天还能赶去宋庄一趟。我上次托人给我弄了点好东西,只是不知道他弄到没有。” “弄什么啊?”沈梨好奇的问。 小黎一眨眼,故作神秘的说:“先不告诉你,等拿到的时候你就知道了。欸你别磨蹭了,快点快点!” 在小黎的催促下,沈梨三下五除二的洗好碗。二人穿好雨衣和雨靴,背着背篓就一前一后出了门。 “中午还回来吗?”叶宵探出头来问沈梨。 “不回了,雨要是停了我俩就直接去宋庄。午饭不用等我!”沈梨一边回应着,一边急匆匆地往外走,声音随着她的脚步渐行渐远,最后消失在细雨之中。 等他们走后,叶宵想起昨天留下的米曲霉,雨天无事,她决定尝试着自己做些酱油。 做酱油和做黄豆酱差不多,主要材料还是黄豆,也要靠日晒发酵。 叶宵没有做酱油的经验,便只用碗舀了两碗豆子,大概一个脸大的小盆那么多。 叶宵坐在窗前的桌子旁,左手边是一盆豆子,右手边放着一个空碗。屋外细雨绵绵,她就这样安静地挑起了豆子,纤细的手指在豆子间穿梭着,每一颗豆子都在她的手中仔细地翻滚着。 所有发霉的、虫蛀的豆子都逃不过叶宵的眼睛,她像个严格的质检员一样,将那些不合格的豆子一颗一颗地挑拣出来,放到了右边的空碗里。 因为长时间低着头专注挑豆子,叶宵的脖子有些隐隐的酸痛感。她轻轻放下手中的豆子,抬起头来,用右手敲了敲僵硬的脖子,然后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嘴里还发出一声轻微的呻吟。 她看了一眼座钟,时针才刚刚走过不到一个小时,可她却觉得仿佛过去了很久很久。 “我以为过去好久了呢……”叶宵喃喃自语的将挑好的豆子端到厨房去。 要做成酱油,黄豆得泡六个小时左右。 她给黄豆盆里添上水,然后背起柴刀打算去砍些树枝。黄瓜要爬秧了,她得把架子赶紧搭好。 叶宵穿了双雨靴,戴了顶草帽,虽然此时屋外的雨已经停了,但是道路依然泥泞难走,她可不想让自己的鞋子沾上那些黑乎乎的泥巴。而树叶上还挂着雨水,砍树枝的时候,头顶戴着草帽可以防止被震落的雨水淋湿。 搭黄瓜架子用的树枝,对木柴的种类没有要求,叶宵很快就砍了一捆,背回到院子。 叶宵将树枝砍去多余的枝杈,插入土中,两两相对用裁好的布条捆绑成人字架。虽然三角形的黄瓜架更稳定,但是人字形的黄瓜架更透风些,有利于黄瓜的生长。 叶宵把黄瓜架都搭好,发现砍回来的树枝还剩些,她把它们抱进屋里,一会煮午饭的时候刚好当柴火。 她向屋里瞟了一眼,座钟显示10点25分。 今天沈梨去宋庄了,午饭只有叶宵一个人吃。她站在厨房犹豫了半天,最后决定吃一碗简单的葱油面。 说是简单,但是做起来也并不容易。尤其是熬葱油。 第一批种下的葱刚好抽出嫩叶,叶宵来到菜园子里,嫩绿的葱叶在微风中轻轻摇曳着,像是一群穿着绿裙的小姑娘在翩翩起舞。她弯下腰,仔细地挑选了几棵长势好的葱,很快就掐了一把葱叶子在手上。 只要根还在,这些被掐去的叶子过几天会长出新的来。 叶宵把葱拿进厨房,用水洗了,切成大拇指长的段。 大火烧热油后,叶宵便不再向灶膛里添柴。 她将切成段的葱叶慢慢地放入油锅中,瞬间,油锅里响起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葱叶在油锅中迅速翻滚着,颜色也由嫩绿逐渐变成焦褐色。叶宵手持笊篱,迅速地将炸好的葱叶从油锅里捞出来,防止炸糊发苦。 灶膛里的火渐渐熄了,锅里的温度也逐渐下降。原本热滚滚的油温也跟着慢慢降了下来。 趁着五分热的时候,叶宵打开橱柜,取出一把芝麻,轻轻地向锅里撒了下去。温热的油会慢慢炸出芝麻的香气,又不会因为油温过高而焦糊发苦。等芝麻在油里不再冒泡,叶宵便拿起酱油瓶,向锅里倒入三勺酱油和半勺糖。 酱油和糖在锅里迅速融入,与油和芝麻混合在一起,散发出一股独特的香味。 叶宵擀了面条,煮熟后捞到一个敞口的斗笠碗里,刚好一碗。她舀了两勺葱油,倒在面上,葱油迅速地渗透到面条里,将面条染成了诱人的黄褐色。 拌开后,整个厨房都飘散着葱香味。 叶宵搬来一个小凳子,端着碗坐在门口就大口吃了起来。美味的面条在她的口中不断地翻滚着,让她感到无比的幸福。 吃完面条后,叶宵将剩下的葱油装进一个小的罐头瓶子里,留到下顿再吃。 洗好碗,叶宵来到院子里。 因为下雨,叶宵昨天临时找了个铝皮锅盖给酱缸盖起来了。现在雨停了,她把锅盖移开,打开罩着的白布,一下一下打起了耙。 酱块已经泡散了,依稀还能看到豆瓣的样子。 叶宵一边上下打着耙,一边用筷子挑出里面的杂质。按照这个势头,不出三天应该就会冒泡发酵了。 打完耙,叶宵将白布重新罩好,用红线绳系好。 酱缸要系红线绳,是老一辈的习俗,但是至于为什么要系红线绳,叶宵也不知道。她觉得这只是一种讨吉利的说法吧!就跟过年要贴春联、放鞭炮一样,只是一个彩头,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雨后的山林,有一种独特的味道。湿润中夹杂着泥土气息和植物的味道。叶宵一直很喜欢这种清新,总觉得闻到后就让人不自觉的放松和舒适,就像是给心灵做了一次spa,能让人忘却烦恼。 叶宵是喜欢下雨天的,因为对于小蚂蚁一般的叶宵来说,雨天意味着不用劳作,可以尽情的发呆,享受一天的清闲和宁静。 就像她现在。坐在门口,什么也不做,只是静静地想一些毫无边际的事情。 下午,豆子泡好了。 叶宵把黄豆倒进锅里,添水到没过黄豆一指高左右。用小火慢慢煮着,直到豆子将水分都吸收,用手轻轻一捏就碎的程度就刚刚好。 叶宵拿来一个蒲草串起来的方形帘子,将煮好的豆子摊在上面,晾凉。 然后她去储藏室舀了半碗面粉,又进屋找出昨天放米曲霉的铁皮盒子,将纸包的米曲霉倒进装面粉的碗里,搅拌均匀后,洒在晾凉的黄豆上。 叶宵双手端着蒲草帘子,左右均匀的轻轻晃动,让每一粒黄豆都沾满面粉。然后她将一块干净的抹布,盖在裹了曲粉的黄豆铺在上面。 至此,一切准备就绪,接下来便只需静候黄豆发酵了 。 第127章 春和景明 太阳缓缓沉到地平线后,沈梨也终于从宋庄赶了回来。进屋的时候,叶宵发现她的怀里还揣着一本书。 说是书,可仔细瞧,更像是精心装订的手抄本。沈梨连衣服都没脱,先把叶宵拉过来。她的眼神中透着一丝得意,显摆着轻轻翻开手抄本,将本子里的内容展示给叶宵看。 每一页都是一种草药,满满一本,各种草药的生长地域,形态特征,生理特性等等都有清晰标注。 这哪里是药草笔记?简直是一本致富经! 叶宵急忙凑上前,快速翻看着,眼睛越睁越大,惊喜地问道:“这东西你从哪儿弄来的?” 沈梨神秘一笑:“你猜?” 叶宵把本子一合,明显没有耐心跟她打哑谜:“你少卖关子!快说!” 沈梨一把抽走叶宵手里的笔记,一边笑着一边脱鞋上了炕。 白天下过雨,屋子里带了些阴冷的潮气,叶宵便生火烧了炕,现在的火炕一片温热,坐起来暖烘烘又不燥热,很舒服。 沈梨惬意地坐下,在炕上懒懒的伸了个懒腰,不紧不慢的说道:“中医院的葛老先生给的。” 叶宵自然记得葛先生,前不久还给小黎弄来了两筐稻苗。 “那他为啥要给咱们抄这个?”叶宵仍想不通,虽说有过几次交易买卖的情义,但是说起来也没到那么熟识的关系,这本册子且不说麻不麻烦,若是在市场流通起来,价值也是不菲的。 沈梨看叶宵狐疑的样子,大大咧咧的说:“想让我们帮他挖药呗!这山这么大,里面能入药的肯定不止那点草乌灵芝和人参。老头怕咱们不认识,特意给画出来。这用意还不明显?” 叶宵一边思索着,一边步履缓慢地走到炕边,她眉头皱紧,缓缓在炕沿边坐下,却仍觉得有说不通的地方。 “那聚集区那么多人,总归有专门收购或者采集药材的人吧?怎么就要指上你我?” “那我也问了,老头没明说,但是小黎猜测,肯定是我们就住在山里更方便呗!他们肯定有专门负责这些的人,不过对咱俩来说,进山比他们容易太多了,又了解这山里的情况,随时随地都能去采。” 叶宵细思,倒也有几分道理。 沈梨看着叶宵认真思考的样子,把小册子往炕上一拍,兴奋地说:“你别管那么多,反正他要收药,咱采了就能卖钱,换点油盐的完全不成问题。两全其美嘛!咱攒上钱,就去整个车,再买个蓄电池弄上电,哎呀呀~” 听到沈梨说这些,叶宵的心也活了,恨不得现在就进山去。 “欸,你猜小黎找人弄了个什么?”沈梨yy完发家致富的事情,又凑到叶宵旁边,用肩膀撞了一下叶宵,神秘兮兮的八卦。 叶宵侧着头,好奇的眨着眼睛:“弄了什么?” 沈梨啧了一声,故作神秘:“你猜猜呗,老是让我说多没意思?” 叶宵哪里猜的到,撇了撇嘴,翻了个白眼:“不说算了。” 沈梨见叶宵不吃这一套,马上妥协:“哎呀,你这人真没劲!她弄了点酒曲。” “酒曲?”叶宵惊讶地重复道,“她要烧酒?” “那咋了?宋庄还没有卖酒的呢!这可是空白市场,大有可为。”沈梨兴奋地比划着。 酒如果真的能烧出来,那确实不愁卖,叶宵不得不佩服小黎的执行力,每次都是说干就干没有一丝犹豫的。 “那她在哪烧酒呢?那些设备又咋整呢?”叶宵又问道。 沈梨眨巴着眼睛想了想:“这我也不知道,不过她应该已经有办法了吧?不然也不会费那个事去弄酒曲咯!” 酒曲其实也不算什么难弄的东西,原材料简单又常见,只是制曲需要一定的技术经验。要先用小麦、豌豆浆,人工踩踏制曲成型再用苍耳草覆盖来培养大曲,说起来就这一句话,但是比例、温度等等皆有讲究,非经验丰富的老手不行。 在现在,会这些的都算人才,是可以凭这些手艺去聚集区领个“铁饭碗”的。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沈梨的眼皮渐渐沉重,声音也越来越含糊,连晚饭也没吃便睡熟了,。 第二天是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 湛蓝如宝石的天空中,洁白的云朵如同般轻盈地飘浮着,时而变换着形状,微风轻拂,带着丝丝缕缕的野花的香气与泥土的清新气息,温柔地撩动着发丝,让人的心也不自觉地变得轻快起来。 叶宵来到厨房查看做酱油的豆子,它们已经开始发酵了,一粒一粒的豆子都已经发白结块,这就是曲块。 叶宵伸手握住结块的曲,指腹轻轻用力,便能感受到曲块表面微微的粗糙,带着发酵后独特的韧性,随着她手指的动作,曲块逐渐在手中散开,那细腻的粉末从指缝间簌簌落下,带来一种干爽又奇特的触感。 她用手指仔细地翻动着曲子块,让发酵后的曲块均匀散热。 又过了两天,白色的曲块长出了黄绿色的霉,豆子也逐渐变干,这就意味着制作酱油的曲块成功了! 叶宵找来一个透明的密封罐,一股脑地将豆子倒进去,摆在院子里酱缸旁的凳子上晾晒。 做完这些,叶宵走到房门口,对着在炕上翻看草药手册的沈梨喊道:“走,去田里补苗。” 沈梨合上手抄册,谨慎地收好,这才穿鞋跟着沈梨一起去了田里。 种子播下去有一些日子了,现在几块耕地里都长出了绿油油的禾苗,不过,总归还是有些没有出苗的,今天,叶宵她们俩就是要去给地里补苗。 到河边的时候,沈梨发现今年的豆子苗长的比往年好,也许是因为种的地方合适,所以事半功倍。 有了以往种植的经验,两人配合默契,很快就补齐了缺苗。 沈梨站在地头向远处看,河水像一条玉带,在森林里横穿而过。不远处的河岸长着高高的蒲草,草丛里,一动一动的,似是有什么动物在穿行。 沈梨想,一定是每年都在河边孵蛋的那群野鸭今年又来了。 她当即丢下手里的工具悄咪咪地摸过去。 叶宵看她的样子就知道她一定是发现了什么猎物,自己不擅长做这些,也就不跟着去添乱。地里有些杂草,她弯着腰,开始徒手薅草。 在这种平坦的耕地,以往都是机械化种植,除草也有专门的除草剂。但是末世后,退回到小农时代,这些事情就只能手工完成了。 叶宵听沈梨说,今年宋庄聚集区原本弄来一台大型播种机和收割机,但是用了一天发现太费油了,于是这几台机器就闲置了。加上去年刚好合并了几个小的聚集区,于是今年发布了很多耕田的积分任务,毕竟劳动力没有燃油贵,还能解决一些就业问题。 人有饭吃有工做,就会大大减少寻衅滋事的概率,聚集区也能更稳定太平的发展。 叶宵在低头忙的满头大汗,远远地听到沈梨在喊自己的名字。她回头一看,沈梨一手抓着一只嘎嘎叫的野鸭子,正兴奋地又蹦又跳。 两个人结伴回家,被绑了的鸭子一路上嘴里不停地“嘎嘎”乱叫,就像是不服气的叫嚣。 沈梨一手把它拎起来,瞪着眼睛龇着牙跟它对话:“叫也没用,马上就炖了你!” 院子里,沈梨要给宰杀的野鸭烫毛,她抓着野鸭软趴趴的身子,羽毛在手中滑溜溜,带着一种温热的触感。她把野鸭浸到装着沸水的盆里,蒸汽升腾起来,扑在脸上,带着一股潮湿的热气,让她的脸颊瞬间变得温热。 虽然热水浇在野鸭身上,飘出来的味道刺鼻难闻,但是也架不住她在脑子里想象这只鸭子的做法。 “挂熏肉房烤了吃怎么样?皮酥肉嫩,脆皮片下来蘸着糖吃,肉呢,就用蒸饼,卷着吃,北京烤鸭丐版!” 沈梨说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一旁和面的叶宵无奈地笑笑。 第128章 防患于未然 那只抓来的野鸭,最终还是炖了吃了。 铁锅一掀开,里面赫然是一个铝盆,盆里炖好的鸭肉香气四溢,铁锅的四周一圈贴了黄澄澄的饼子,谷子和肉混合而出的香气很快就占领了整个厨房。 叶宵将鸭子先焯后炒,炖煮开锅后捞到盆里,而后又隔水复蒸半小时,这才是鸭肉软烂入味又不柴的关键。 而四周贴的饼子,是用玉米面和白面混合而成的,既有玉米香甜的味道,又有白面细腻的口感,是叶宵最近才发现的新吃法。 对于许久没吃鲜肉的沈梨和叶宵来说,这一盆鸭子像久旱后的甘霖一样,可解了馋。二人两顿下来吃的连汤都没剩下。 晚春时节,山里已是一片浓绿,生机盎然。 若是在往常,这个季节正是捕鱼打猎的好日子,但今天阴沉沉的天气让二人提不起兴趣。 “今年的雨怎么这么频?昨儿才下过,今儿又是阴天。”沈梨讨厌阴雨天,她看到这个灰蒙蒙的天就烦。 但叶宵却觉得没什么不好。小屋在半山腰,坡地的地势让雨水难以存积,反倒使得菜园里的蔬菜在雨水的滋养下,一个劲儿地疯长。 叶宵看着那喜人的菜苗,嫩绿嫩绿的,仿佛一个个茁壮成长的孩子,心中满是欣慰,不禁生出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欢喜。 只是为了防止去年狍鹿啃食白菜的悲剧再次发生,叶宵和沈梨商量着,应该给院子里扎个篱笆。 沈梨也觉得很有必要,毕竟辛辛苦苦种的菜,可不能再被糟蹋了。 说干就干,二人抄起柴刀,熟稔地走进家附近的林子,砍起扎篱笆要用的树枝。砍柴这事儿,对他们来说就像家常便饭,每日一闲下来,就往山里跑。没几天,柴棚的一角就堆满了粗细不一的树枝。 沈梨和叶宵又花了半天的功夫,把这些树枝理顺摆好。 扎篱笆虽说不是什么高难度的技术活,但也需要些耐心。沈梨手持柴刀,仔细地将砍回来的树枝多余的枝杈削掉,留下光溜溜的主干,再砍成大小差不多的长度。 沈梨挑了几根手腕粗的木头,来到菜地四角,用力将木头一端削尖,而后一锤一锤地把它们稳稳地锤进土里。这几根木头,便是整个篱笆墙的桩子,是支撑起整个篱笆的关键基础。 一旁的叶宵找出来一块闲置不用的尼龙布,熟练地用剪刀裁成两指宽的细条。她拿起一根树枝,用尼龙布条将其与篱笆桩子并排缠绕绑定。 以此为起点,她又用布条将其他树枝依次与桩子捆绑固定,排列得整整齐齐。 为了加固,沈梨还在篱笆的上中下三个方向用藤条和木条捆绑缠绕加固。虽然防大型野兽不太行,但是防些狍子林鹿之类的倒是管用。 “这下我看那些臭鹿还怎么来祸祸我的菜!”沈梨叉着腰站在篱笆门前,仔细打量着自己的劳动成果,越看越满意。 菜地被篱笆围起来以后,叶宵把院子里的黄豆酱缸和酱油缸也搬进了菜园子里。 菜地被篱笆围起来后,叶宵又担心起院子里的黄豆酱缸和酱油缸。她可不想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辛辛苦苦忙活快一个月的成果,被误闯进来的小兽掀翻在地,毁于一旦。 叶宵轻轻掀开酱缸蒙着的白布,一股发酵的独特味道扑面而来。 此时的黄豆酱已然泛出黄棕色的色泽,深沉而内敛。酱体表面还泛着一层薄薄的油光,凑近细瞧,能看到黄豆颗粒已经变得软烂,相互粘连、融合,形成了一种细腻而又富有质感的状态。 叶宵拎起酱耙,用手指轻轻点了一点酱放进嘴里。 咸味十足却香味不够。大概是因为连日阴雨,日照明显不足导致的酱的发酵进程颇为缓慢。 叶宵望着这酱,眉头紧蹙,嘴唇也不自觉地抿了起来。依照这个态势,恐怕还得再等上半个月方能品尝到那美味的黄豆酱。 打完耙,叶宵直起身子,抬头望向阴沉的天空。这雨好像下的过于频繁了,她心里隐隐有些不安,总觉得这不是什么好兆头。 “在想什么呢?”沈梨收拾完院子里扎篱笆剩下的树枝,一转头,就看到叶宵望着天空发呆,忍不住走上前去问道。 “我感觉,今年这天气太反常了。”叶宵犹豫了一下,缓缓说道,“雨下得太频繁,如果接下来两个月还是这样,怕是要发生涝灾。” 叶宵的担忧,其实也是沈梨心中所想。 “咱们山上这会儿看着倒还好,就是不知道山下小黎和庄妤他们的地里怎么样了?”沈梨叹了口气,明显也不乐观。 叶宵和沈梨对视一眼,随即陷入沉默。 她们不约而同地想到,小河村地势低洼,一旦发生洪涝,后果不堪设想。 二人越想越担心,片刻后,决定下山去看看情况。顺便提醒一下小黎他们,看看能不能提前采取行动,防患于未然。 两人匆匆回屋换了身衣服,便沿着小路下了山,直奔小河村而去。 快到村外时,沈梨远远就看到了小黎的稻田。在一片略显荒芜的地里,那一片整齐的、绿油油的水田格外醒目,仿佛是大地上一块精心雕琢的翡翠。 “看起来这些稻秧长得好像还不错?”沈梨眼里带着一丝庆幸,她指着稻田的方向,语气轻快地对叶宵说。 叶宵也早就看到了这一块田,她点点头,“毕竟是水田,雨水丰沛倒也不是坏事,就是不知道他们种的其他的作物怎么样了。” 尤其是怕涝的小麦。 二人加快脚步走进村子,径直来到庄然家,走到大门口却发现平时一向敞开的大门今日却落了锁。 沈梨透过门缝向院里张望,只见院内收拾的一如既往干净整洁,只是院门紧锁门窗紧闭,不见半个人影,甚是反常。 第129章 奇人异士 “奇怪,人都去哪儿了?”沈梨眉头紧锁,满脸狐疑,伸手用力拉了拉锁住的庄然家大门。那铁门发出“当当”的声响,在寂静的氛围里格外突兀,仿佛也在疑惑着主人的去向。 “看来只能去小黎家问问了。”叶宵无奈提议道。 两人没能找到庄然一家,只能前往隔壁小黎家打探消息。可刚到门口,熟悉的一幕让她们愣住了——小黎家的大门同样紧锁着。 “这……”叶宵满心疑惑,不禁拧紧了眉头。心底隐隐泛起一丝不安,脑海中不由自主地闪过各种不好的念头,难道真出什么意外了? 叶宵越想越觉得蹊跷,她四处张望一番,目光锁定门口长着的一棵大柳树,没有丝毫犹豫,她快步上前,双手紧紧抱住树干,双腿一蹬,像一只敏捷的猴子般迅速攀爬而上她稳稳地抱住一根粗壮的树枝,身子前倾,目光如炬,小心翼翼地向院子里张望。 “怎么样?看到什么了?”沈梨站在树下,仰着头,焦急地大声询问。 “屋门关着,但没上锁,客厅的窗户是敞开的,院子里看着一切正常。”叶宵一边观察,一边有条不紊地回应着。 听到这话,沈梨悬着的心总算落下了一半,长舒一口气说道:“那敲门试试吧!我觉得应该没啥大事。小黎妈妈身体不好,行动又不方便,说不定正一个人在家呢!” 叶宵小心谨慎地从树上往下爬,沈梨则快步走到大门口,伸手握住门环,用力地扣了起来。 “当当当”,清脆的敲门声在这片安静的空间里回荡,与此同时,沈梨扯着嗓子大声喊道:“家里有人吗?有人在家吗?我是沈梨啊!” 沈梨一遍又一遍地呼喊着,终于,门内传来了细微的开门声,紧接着是一阵鞋底与地面摩擦发出的沙沙声,由远及近,最后在大门前停了下来。 “是沈梨吗?”小黎妈妈那熟悉而又温和的声音,透过厚重的门传了出来。 听到这声音,叶宵和沈梨一直高悬着的心,此刻彻底放了下来。 沈梨赶忙大声回应:“是我,阿姨!” 叶宵也紧接着喊道:“还有我,阿姨,我是小叶。” “哎哎,”小黎妈妈在门内应着,紧接着,大铁门下面的缝隙里,慢慢伸出一把钥匙,“呐,这是钥匙,你们快开门进来。” 叶宵眼疾手快,接过钥匙,插入锁孔轻轻一转,“吱悠”一声,大门缓缓打开。只见小黎妈妈正拄着一根盲杖,静静地站在门前。 “阿姨!”叶宵满脸关切,一边热情地打招呼,一边快步上前搀扶住小黎妈妈。 小黎妈妈摸索着握住叶宵的手,在她的搀扶下,慢慢地跟着一起走进屋内。 “阿姨,小黎呢?庄然他们都去哪儿了?”叶宵扶着小黎妈妈在屋内的藤椅上稳稳坐下,随后自己也在沙发上落座,开口问道。 “出门了,他们说要去附近转转,看看还有没有别的村子镇子什么的。乔凉也跟着一块儿去了。”小黎妈妈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不紧不慢地说道。 “那小黎呢?怎么把您一个人锁在屋子里呀?”叶宵满脸疑惑,实在忍不住心中的好奇。 “小黎去宋庄了,说是去接一个人。”小黎妈妈端坐在那儿,眼睛虽然看不见,却仿佛直直地盯着前方,“你们自己倒水喝,千万别客气。” 沈梨连忙应了一声“哎”,随后按捺不住好奇,追问道:“接人?接谁呀?” “我也不清楚,她也没跟我细说。一大早急急忙忙就走了,又说乔凉和庄然他们都不在家,担心我一个人在家会出事,就把大门锁上了。” “原来是这样。”叶宵若有所思,低声喃喃道,“我们这次过来,其实也没啥特别要紧的事,主要是想问问你们山下的田地怎么样了。最近一直下雨,山下地势又低洼,就怕会发生涝灾。” 小黎妈妈微微点头,轻轻叹了口气,忧虑地说道:“这年成啊,看着是不太好,过年那会看天气就知道!老一辈对这些都是有说法的……我估计后面下雨的日子还多着呢,今年肯定有灾。” 叶宵深表赞同,皱着眉头一脸忧愁地说:“我也是这么担心的,在家左思右想,实在放心不下,就过来看看。阿姨,您觉得有没有什么办法能抗涝呢?总不能就这么看着吧?” “前几天他们几个已经在地里挖了排水沟。目前来看还能应付,可就怕这雨再下下去可就不好说了。”小黎妈妈忧心忡忡地说。 说到这儿,三人都陷入了沉默。气氛仿佛也被这沉重的话题感染,变得压抑起d来 第130章 老焦 小黎不在家,沈梨和叶宵实在放心不下将小黎妈妈独自锁在家中。于是,两人心照不宣地决定留下来,等小黎从宋庄回来后再返回山上。 叶宵搬了个矮沙发,安静地坐在小黎妈妈身旁,耐心地陪着她聊天。 小黎妈妈打开了话匣子,碎碎叨叨地讲起小黎小时候的趣事。从调皮捣蛋的童年时光,到懂事乖巧的成长岁月,到最后末世之后的艰难日子,小黎妈妈感慨万千,声音略带颤抖地讲述着小黎是如何在兵荒马乱的那几年,带着她这个双目失明的老人四处奔波、艰难求生的。 说到动情之处,她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情感,泪水夺眶而出,顺着脸颊缓缓滑落。 “我是真的没用,一直拖累她……” 叶宵见状,心中一阵酸涩,她连忙起身,在屋内四处寻找,终于找到一条干净的毛巾,小心翼翼地递给小黎妈妈,轻声安慰道:“阿姨,您别太伤心了。小黎姐是个很厉害的人,我们都很佩服她,这年月,有家人陪着是多幸运的事情,我们不知道多羡慕小黎姐有妈妈陪着……” 叶宵的眼圈也红红的。 “害!不说这个了,不说这个了!”小黎妈妈用毛巾擦拭着泪水,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容,略带歉意地说道,“你看我这老婆子,真是的,净说些让你们扫兴的话,勾的大家都难受……” “阿姨,您千万别这么说。经历了这么多,咱们还能好好地坐在这里,已经是无比幸运的事了。您瞧,现在咱们吃得饱、穿得暖,往后的日子肯定会越来越好的。”叶宵握住小黎妈妈的手,柔声劝慰着。 “对对……大家都是有福气的人。”小黎妈妈微微点头,顺着叶宵的话应和着。 沈梨窝在沙发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叶宵和小黎妈妈唠着家常。可她那好动的性子哪耐得住这般清闲,没过多久,便坐不住了。她挽起袖子,索性在小黎家闲逛起来。 院子里,鸡鸭正叽叽喳喳地叫嚷着,食槽早已空空如也。沈梨在走廊里找到半袋子玉米糠,熟练地和好了鸡鸭的吃食,调配好后,她将食盆稳稳地放下,刹那间,鸡鸭们如潮水般一拥而上,欢快地啄食起来,嘴里还不时发出满足的“咯咯”声。 接着,她又去隔壁院子一角的猪圈看了一圈。 猪食槽空了,沈梨一手拿着一个铝盆,一手拿着个葫芦瓢,来到客厅问小黎妈妈:“哪个锅煮猪食?” “哎呀,怎么能让你做这些,你们可是客人。”小黎妈妈说着就要起身,叶宵赶紧把她扶着又坐回藤椅里。 “没事,您安心坐着吧,我们来。”她说完就要去厨房帮忙,沈梨一扬头,“我弄就行,你们还是聊天吧!” 她说完就直奔厨房,为猪煮起了猪食。熊熊的炉火舔舐着锅底,沈梨专注地搅拌着,不一会儿,厨房里便弥漫起一股独特的香味。 她将热乎乎的猪食倒进猪圈的食槽里,两只猪仔哼唧哼唧的就吃了起来。 “多吃点,吃胖胖的过年我就有口福了!”沈梨一手端着空空的盆,另一只手拿着一根树枝戳了戳猪耳朵,笑嘻嘻地对着猪圈里自言自语。 羊圈挨着猪圈建的,只有一墙之隔,两只小羊还很小,此时缩在墙角,看起来像两团有点脏的棉花团。 沈梨到菜园子的一角,随手薅了两把鲜嫩的青草丢进去,它们便屁颠颠的过来嚼了起来。 “真可爱。”沈梨看着小羊羔,说道。 一番忙活下来,沈梨有点累了,她回到屋里,一屁股坐在沙发上,长舒一口气,稍作歇息。此时,叶宵跟小黎妈妈也没有再聊天了,屋内一片安静,只有墙上的老旧钟表在安静的走着。 就在这时,院子里突然传来一阵“嘎吱”的大门声响。 “是不是小黎回来了?”叶宵瞬间来了精神,她连忙伸长脖子,透过窗户向外张望着。 只见大门缓缓被推开,两个人一前一后走了进来。走在前面的,是一头乌黑长发披肩、身着亮橙色卫衣的小黎。而跟在她身后的,是一个裹着一件破旧不堪夹克的男人,那男人蓬头垢面,活像个落魄的叫花子。 叶宵瞪大了眼睛,仔细地瞧着,却怎么也认不出这到底是谁。 “后面就是她特意去宋庄接回来的人?这人到底是谁啊?”叶宵紧盯着窗外走进来的两人,忍不住低声喃喃自语。 沈梨被叶宵的话勾起了好奇心,她也从沙发上站起身来,快步凑到窗前,隔着玻璃向院子里仔细瞧去。 小黎和那个男人越走越近,眼看着就要到房门口了。就在这时,沈梨看清了来人的长相,不禁惊讶地脱口而出:“怎么是老焦?” “老焦是谁?”叶宵满脸疑惑。 然而,她的问题刚出口,小黎已经带着老焦拉开了房门。 随着门被推开,一股带着尘土气息的冷风裹挟着老焦身上那股许久未清洗的酸臭味扑面而来。 一进门,小黎就看到了沈梨和叶宵,她面带笑意,欢快的说道:“我还纳闷大门怎么开了呢,我走之前明明锁好了呀,原来是你俩来了。” 叶宵的目光越过小黎,紧紧地落在她身后的男人身上。男人的头发如杂乱的枯草,肆意地纠缠在一起,脸上满是污垢,一道道泥痕像是岁月刻下的苦难印记,深陷的眼窝中,目光黯淡无光,整个人仿佛是从破败废墟中蹒跚走出的孤影,尽显落魄与沧桑。 小黎哪里捡回来的这么个人?叶宵满心疑惑,对老焦的好奇又多了几分。 “原来你是去接老焦去了!不过他这是……”沈梨恍然大悟。 “本来只是想去问下他会不会弄烧酒坊的,没想到去了发现他似乎不太好。感觉像是受了什么刺激。”小黎回头担忧地看了一眼老焦。他还站在门口,低着头,怯懦的佝偻着。 “老焦,别怕。这是我家,你很安全的。”小黎鼓励的对老焦说,“屋里的是我妈,还有叶宵和沈梨。沈梨你还记得吗?上次我跟她一起去找过你,你见过她的。她们都是我的朋友,是很好的人。” 老焦听着小黎的话,抬头瞟了叶宵和沈梨一眼,但目光很快又缩了回去。 虽然沈梨上次见老焦,觉得他的精神状态也不算正常,但如今看着老焦现在的样子,明显更严重了,简直判若两人。她也疑惑他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小黎见老焦不肯进来,便又折返回门口,她双手抚着老焦的肩膀,柔声说道:“别怕,这里都是好人,不会有危险。” 老焦低着头,小黎尝试着拉着他的胳膊往屋里走。老焦没有拒绝,任由小黎拉着他,就这样进了屋。 “他这是怎么了……”沈梨疑惑的问。 小黎摇摇头:“我也不知道,问他他也不肯说。” 小黎妈妈虽然看不见,但是听到大家的对话,也对事情有了个大概的了解,她叹了口气,只是感叹的说了句:“也是苦命的人……” “你要不要先在我们这住下来?”她扬起头,问老焦的意见,但老焦只是盯着自己的鞋子,却一言不发。 大家都看着他,半天,小黎又说:“或者隔壁养猪羊的院子,那间房给你拾掇一下,你一个人住那?” 她说完便看着老焦,等他的回复。老焦低头沉默很久,久到大家都以为他不会说话的时候,他却点点头,说了句:“好。” 第131章 什么关系 老焦就这样在小河村住了下来。 只是他每天几乎都是屋门紧闭足不出门,也不知道在屋子里鼓捣着什么。 小黎每天喂猪喂羊的时候也顺便给他送点饭。每次,她把碗搁在门口,亮开嗓子喊一嗓子:“吃饭咯!”稍等片刻,门便像怕见光的虫子,小心翼翼地开条小缝,一只手探出来,把碗端进去。 说来也怪,看起来神志不清的老焦每次吃完,总会把碗洗得干干净净,放回原处。这一点,让小黎觉得,老焦这人啊,或许没疯,只是一时受了啥刺激,往后总会好起来的。 又多了一口人,小黎的压力陡增。 当初搬来小河村,她可是把这两年卖洗发水攒的那点家底儿都砸在了这一群鸡鸭猪羊身上,粮食只带了两袋子,算起来原本就不够吃到秋收的,何况乔凉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就这两袋米面,他们仨人吃都勉强,更别说还要喂那些鸡鸭猪羊。 她本想到时候弄点什么山货之类的再去宋庄倒腾着卖掉。不过没想到地里的活和家里这些鸡鸭让她完全腾不出手。 好在搬来后,沈梨和庄妤送来了几袋粮,庄然还提了两袋子玉米糠粉,这才让养鸡喂猪的饲料有了点着落。可如今老焦一来,原本刚刚好的平衡“哗啦”一下就被打破了。 小黎今年种的粮食,得等到秋天才能收,这离秋收还有好几个月呢。她总不能老厚着脸皮问其他两家借粮吧?再说了,她也不知道人家还有没有余粮。贸然开口,万一人家也不宽裕,那多尴尬。 小黎忧心忡忡地走进厨房,望着仅剩的半桶白面和半桶玉米粒,眉头拧成了麻花。打猎,她压根不会;下网捞鱼,也是一窍不通。园子里的菜长得倒是水灵,可那哪能填饱肚子呢? 一连好些天,小黎都被这事儿愁得眉头不展。 仿佛老天爷听到了小黎的心声,没过几天,叶宵和沈梨又登门了。 这次,两人肩上各背了个麻袋,袋子鼓鼓囊囊,装满了玉米和麦子。叶宵“咚”的一声,把肩上扛着的袋子重重放在地上,说:“山上没石磨,玉米都是粗粒,得你们自己加工一下。” 沈梨深知小黎要强,赶忙表态:“还得亏去年我和叶宵种了将近半亩地的玉米,一冬天也没咋吃,现在还剩不少。你要是缺粮,可别跟我们客气,尽管开口。你也别觉得有压力,缺啥就说,等你家杀猪的时候,分我一块肉,就当我现在投资入股啦!” “没问题没问题!”沈梨这么一说,小黎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了地,顿时轻松不少。 一屋子的人,顿时被笑声填满。 “那个老焦怎么样了?”沈梨问小黎。 小黎摇摇头:“每天自己闷在屋子里,我也不知道在忙什么。” “真是个怪人!”沈梨越发好奇了,“你们咋认识的?” 听到沈梨这么问,小黎脸上多了一丝慌乱,她欲言又止,最后只是云淡风轻的说了句:“就一般朋友,也没有很熟。” 这话沈梨肯定是不信的。但是既然小黎不愿意说,想必有她自己的顾虑,她也就不刨根问底,话题一转,打听起了庄然他们:“乔凉他们还没回来?” “没呢,都走了第八天了。”小黎答道。 “不会出啥事儿吧?”沈梨皱起眉头,眼里满是担忧。 “应该不会,庄然做事还是有分寸的。”叶宵赶忙安慰道。 这一天,在小黎妈妈的热情挽留下,沈梨和叶宵在小黎家吃饺子。可饭还没吃完,雨就“噼里啪啦”地下了起来。小黎本想留两人过夜,沈梨却担心这雨下个不停,最后还是冒雨回了家。 雨滴打在伞面上,溅起小小的水花。一路上,狂风裹挟着雨水,不断地试图掀翻她们的雨伞,两人艰难地前行着。 一到家,叶宵的头发已经被雨水打湿了几缕,贴在脸颊上。她一边甩着手上的雨水,一边对沈梨说道:“这伞打了跟没打也没差,淋了个透心凉。咱俩洗个热水澡吧,万一感冒了可没药。” 说完,她便换了身衣服,去厨房点火烧了一大锅水。沈梨也去西厢房拿出了澡盆。 沈梨将热水缓缓倒入木盆,用手试了试水温,感觉刚刚好。她褪去身上被雨水浸湿的衣物,小心翼翼地坐进温热的水里。刹那间,一股暖流包裹了她的全身,她微微后仰,闭上双眼,惬意地舒展开四肢,全身的毛孔仿佛都在欢呼雀跃,像久旱逢甘霖般尽情地吸收着温暖。她忍不住轻轻呼出一口气,“呼~舒服……”,一边用毛巾缓缓撩起热水,轻柔地擦拭着身子,一边忍不住感叹。 不过她并没有过多的贪恋这种舒适,毕竟叶宵也淋了雨。 洗去雨水的寒意,她赶紧擦干身子穿好衣服,又给叶宵换了洗澡水。然后她坐在厨房的灶膛前,一边往灶膛里塞柴火,一边擦拭着湿漉漉的头发。灶膛里的火光映照着她的脸庞,一闪一闪。天还没全黑,可阴沉沉的雨幕,像一块巨大的灰色幕布,将整个世界笼罩,让天色显得格外晦暗不清。灶膛里的火,烤得沈梨的脸热烘烘的,倦意像潮水般一波又一波地涌来,她的眼皮开始不住地打架。 她的头发还没干透,几缕发丝因为潮湿黏在一起,有些凌乱地搭在额头和脸颊上。她坐在小板凳上,手肘支在膝盖上,手托着腮,整个人看起来疲惫不堪。脑袋一点一点的,像极了小鸡啄米,每次点头后,都要努力地抬起头,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些。 叶宵洗完澡出来,看到沈梨的样子,温柔的笑意就这样爬上她的嘴角。 她几步就走到沈梨身边,伸出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声音轻柔地说道:“怎么在这就瞌睡起来了?” 沈梨回头,一眼望见叶宵亮晶晶的眼睛,像是夜空里一颗星一般。她身上有着跟自己一样的沐浴露的味道,淡淡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沈梨觉得偏偏叶宵身上的就要好闻些。 叶宵微微弯腰,伸出手拉住沈梨的胳膊,把她从小板凳上拉起来,轻声说道:“你头发还没干,先别睡,不然湿着头发睡觉,明天要头疼的。” 沈梨微微点头,轻声回应:“好。”这次,她没再嫌叶宵啰嗦,反而觉得心里暖暖的。 夜色如墨,缓缓蔓延开来,将整个屋子笼罩在一片静谧之中。 沈梨和叶宵躺在被窝里,黑暗中,两人的身影隐隐约约。 沈梨仰着头,望着黑漆漆的屋顶,脑海里又浮现出老焦的身影,她忍不住开口道:“你说这个老焦到底是干啥的?我咋感觉小黎对他特别上心呢。” 叶宵原本平躺着,听到这话,她轻轻翻了个身,面向沈梨,摇了摇头,随即又想起沈梨在黑暗中看不见,便赶忙补充道:“不知道。你上次不是见过他一次吗?感觉怎么样?” 沈梨也跟着翻了个身,跟叶宵面对面,一脸八卦的神情,即便在黑暗中也难掩她的好奇:“是见过,不过当时他也没说啥。小黎把甜瓜种子给了老焦就走了。当时他也就这样呆呆的……” 叶宵压低声音说道:“有猫腻……” 沈梨眼睛一亮,又往叶宵跟前儿凑了凑,几乎要贴到叶宵的脸上,兴奋地说:“是吧?我也这么觉得。”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开始猜测老焦的身份和他与小黎之间的关系。沈梨说老焦可能是小黎的远房亲戚,但叶宵觉得不是,因为小黎妈妈明显不认识老焦,怎么可能是亲戚。 叶宵又猜他是不是曾经帮过小黎什么大忙。但沈梨觉得,就老焦这种痴傻的样子,属于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了,他能帮小黎什么? 两人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时高时低,还不时因为某个新奇的猜测而轻声发笑。就这样,她们聊了好一会儿,直到夜深,困意终于完全将她们淹没,才渐渐进入梦乡。 第132章 回来了 在经历了接连数日如牛毛般细密且缠人的阴雨天气后,终于,老天爷像是开了恩,慷慨地赐下了一个难得的晴天。、 六月份的阳光,热烈得如同脱缰的野马,张扬肆意,毫无保留地倾洒而下,阳光直直地照在皮肤上,能清晰地感受到那股温热正以一种不易察觉却又实实在在的速度逐渐加剧,仿佛在宣告着夏日的绝对主权。 今日,小黎早早便打定主意要洗衣服。 连打三桶水,将积攒了好些日子的脏衣服、床单被罩一股脑地丢进大盆里。 手下洗衣服的动作干脆利落,一下又一下按在搓衣板上反复揉搓着,泡沫在她的手中不断涌现,衣服也渐渐恢复了亮丽。 洗了一盆又一盆,她索性连老焦门口那双破旧不堪的鞋子也没放过。 解开鞋带,将鞋子刷去浮灰和泥土后就按在了盆里。盆里马上咕嘟咕嘟的冒起了泡泡。 她一手伸进鞋里,另一只手拿着刷子,倒了些自制的洗衣液,仔细地刷洗着,每一个缝隙都不放过,仿佛要将这几日的阴霾都随着脏污一并洗净。 不多时,院子里的晾衣杆上便挂满了五颜六色的衣物,在微风中轻轻摇曳,恰似联合国门前那迎风招展的各国国旗,斑斓又醒目。 老焦的那双棕色运动鞋也被整齐地拴在晾衣绳上,在阳光的照耀下泛着水光,竟像是被赋予了新的生命,原本黯淡的鞋面,此刻水珠顺着纹理滑落,鞋上的五金logo折射出细碎的光,仿佛在诉说着洗净铅华的新生。 她叉着腰,一脸满足地看着满院子洗好的衣物,满心的成就感洋溢而出。 在小黎身后,小黎妈妈一手拿着一个白色的搪瓷茶缸,正从屋里摸索着,缓缓踏出门槛。 “喝点水歇歇……”她的声音带着岁月摩挲后的沙哑与喑哑,却又在尾音的拖长中,藏着一丝心疼和温柔。 “我不累,妈。” 小黎一边回应着,一边快步上前手指轻轻搭上妈妈递水杯的手,顺势用胳膊轻轻环住妈妈的胳膊,小心翼翼地把她扶出了门,紧接着又进屋把她常坐的那把藤椅搬到房檐下,说道:“难得天放晴了,您也出来透透气。” 菜园子里,各式蔬果都已结出了果实,红红绿绿一片,看着十分喜人。 不过,连日阴雨让园子里的野草也长得放肆。小黎穿梭在菜畦间,弯下腰,双手不停地忙碌着,将那些肆意生长的杂草连根拔起。 忙完自己的菜园,又去整理了一番庄然家的。 他们已经走了半个多月,菜园里的蔬果陆续已经熟了。茄子挂在秧上,紫莹莹的,仿佛在向她招手。小黎挑了两个熟透了的,轻轻一掐,便稳稳地落在她手中。 她放眼看看,西红柿和黄瓜也有不少熟的,这得摘了,不然挂在上面很快就长老了。 小黎回院子里挑了个元宝形的柳条小筐,将熟透了的蔬菜都摘了下来。 这些蔬果便是今天晚餐的食材了。蔬菜一批一批的成熟,如果实在吃不完,也就只能喂猪了。 小黎看着这红红绿绿、生机勃勃的菜园子,微微皱眉,轻轻叹了口气,喃喃自语道:“倒可惜了这些水灵灵的菜,也没人吃,庄然他们到底什么时候回来啊?” 拔下来的草切碎了可以喂鸡鸭喂羊。 乔凉不在家,可怜的小羊最近都被关在羊圈里,小黎抱着草一凑近,它们就咩咩咩的叫起来。 看着这些家禽家畜欢快进食的模样,她倒觉得欣喜。 再过两个月,应该差不多就可以给母猪配种了,当初买猪的时候就跟老板讲好了配种的事情,到时候她得带着猪再去趟宋庄。 一想起把猪从宋庄牵回来的一路手忙脚乱,小黎就觉得头大。 看够了猪羊,小黎算着离午饭时间还早,她心里记挂着稻田里的情况,准备去瞧一瞧。 “妈我去趟稻田看一眼,很快就回来!大门我帮你锁了啊!”小黎一边说一边走进屋去,从门口的墙上摘下那顶草帽,轻轻戴在头上。 她拿起挂在门上的钥匙,脚下往大门外走,手上忙着系着草帽上的绳子。 小黎顺着出村的土路不紧不慢地走着。脚下的土路被雨水冲刷后有些泥泞,她的鞋底不时粘上一些泥土,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没走出多远,她便远远瞧见一辆蓝色的电动车,几乎静止地停在那里。在这平日里鲜少见到陌生车辆的村子,这一幕显得格外突兀。 小黎心中一阵疑惑,暗自思忖:这哪来的电动车呢? 走近了些,她才发现车旁还有一辆自行车,周围有四个人正围着站在那儿。由于距离还有些远,那几人的面容看得不是很真切,小黎眯起眼睛,极力辨认着,心里不禁嘀咕起来:会是庄然他们吗?可是他们并没有电动车呀! 她不敢贸然靠近,四处寻觅一番,眼睛瞄到村外的一棵歪脖子柳树,她赶紧猫着腰,快步跑到树后面,藏了起来,暗中观察着。 没一会,几个人动了。三个人推着那辆电动三轮车,一个人推着自行车,朝着小黎的方向缓缓靠近。 “要进村?”她下意识地自言自语出来,声音很轻,却在这寂静的氛围中显得格外清晰。 车行得很慢,像一只背着壳的蜗牛在艰难地爬行。又靠近了一些,小黎终于认出来人是谁,她的脸上闪现出盼望已久的惊喜,眼中的警惕也一扫而空。 小黎从柳树后钻出来,摇着胳膊向庄然几人呼喊。 “庄妤~~乔凉~~~” 那边听到小黎的呼喊,朝着声音的方向看。 小黎解下草帽,拿在手里挥手回应。 “小黎姐!”庄妤欣喜地大声呼喊回应着。 有了动力,两边都加快了脚步,很快就在村口碰头了。 乔凉和庄然还有庄沫沫推着电动三轮车,车斗里装的满满当当。庄妤骑着一辆自行车,车座后面搭着两个筐,里面也是塞的鼓鼓。 “这都是弄的啥呀?咋这么多?”小黎匆匆一扫,车上盖着防雨布,一时间看不清到底装了什么。只是凸起的防雨布下,明显装满了。 “啥都有!弄了不少呢!回去给你细说。”乔凉笑嘻嘻地答。 见乔凉几人回来了,小黎也不去稻田了,跟着几人一起回家。走了几步突然想起来什么,停了下来。 “你们先回去,我去山上叫叶宵和沈梨来。” 小黎来的时候,沈梨正戴着顶草帽,弄了个户外躺椅,悠哉游哉地在河边钓鱼,桶里已经有了两大三小几条。叶宵和小黎来河边寻她,她站起身,索性就提了桶准备拎去小黎家做鱼吃。 三人一同下山,一进庄然家的院子,沈梨就看到停在院子里的那辆蓝色的小电动三轮车。比小黎他们搬家时雇的那辆小一些,但是看着倒是比较新,车身在阳光下反射出淡淡的蓝光,车身上的烤漆散发着微微的光泽,车把上还系着一条彩色的布条,在微风中轻轻飘动。而相比之下,庄妤骑回来的那辆自行车就稍显旧了些,车身上有几处掉漆的地方,露出斑驳的金属底色,链条也有些生锈 电动三轮车倒是也不难见,只是电要怎么弄?沈梨知道,庄然从去年冬天开始,几次出门,就是为了找蓄电池。自从沈梨弄了这几块太阳能板,这电的事情就在庄然心里扎下了根。 今天推回来个电瓶车,难不成他们弄到电了? 沈梨驻足在电动车前,心里一阵犯嘀咕。 “进屋啊!”叶宵走到门前,发现沈梨还站在院子里发呆,便停下脚步,转过头,缓声催促道。 沈梨回过神,跟着叶宵进门。 刚一进门,就听到庄沫沫撒着娇喊道:“出去这些天,想死你了,叶宵姐~”说着便像一只小猫一样从炕上跪着蹭到炕沿边,挨着叶宵坐。 叶宵打量着半个多月没见的庄沫沫。风吹日晒让她又黑了不少,记忆里她小时候白皙的皮肤现在变成了小麦色,像是被阳光涂上了一层深色的釉彩。她看起来一路似乎吃了些苦头,原本圆润的脸颊变得有些消瘦,下巴都尖了起来。 再看向炕边坐着的庄妤,她虽然看起来洗漱了一番,也换了干净的衣服,但是掩不住的黑眼圈和布满血丝的眼睛让她看起来疲惫不堪,仿佛几天几夜都没睡好觉。 而坐在窗前椅子上的庄然更是胡子拉碴,头发乱得像个鸟窝,脸上满是疲惫与沧桑,胡茬参差不齐地布满下巴,几乎没个人样。 几个人都像逃荒回来的一样。 “怎么去了那么久啊?在外面风吹日晒的,没少遭罪吧……”叶宵说着轻轻抬起手,捋了捋庄沫沫的头发。 “何止啊!有两天睡在野地里,快被蚊子分尸了。”庄沫沫说着便撸起袖子,展示给叶宵看,蚊子叮咬的包被抓破后留下了黑色的印子,一个接一个,快把胳膊铺满了,那密密麻麻的样子,让叶宵看着都觉得触目惊心。 “哎唷……” 庄沫沫瘪着嘴,一脸可怜巴巴的样子:“那种黑色的蚊子,小小的,一点声音都没有,咬人可痒了!” 叶宵和沈梨在末世后常年在外流浪拾荒,又怎会不知道?她心疼地皱起眉:“用艾草油抹抹会好些……” 沈梨径直来到庄然身边,抱着胳膊,倚着墙,看向庄然:“弄到蓄电池了?” 庄然点点头:“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怎么把太阳能光伏板和蓄电池连起来了。这板子我们又弄了几块,电池也弄了几个,这才弄回来这个车,就是不知道能行不……” 沈梨也不懂这些,她甚至连电瓶车都不会开。 她微微歪着头,继续问道:“所以你们在哪弄来的电瓶车和蓄电池?附近除了宋庄还有别的聚集区吗?” “挺远的一个镇子上,一个人都没有,在一些商店里搜罗了很多东西。如果这个车能跑起来,倒是可以再去一趟。路上遇到过几个村子,一共也没几户人家,跟咱们的情况都差不多,都是拖家带口自给自足的。不过倒是没遇到其他聚集区,听他们说,聚集区的人都去宋庄了。”庄然如实的将路上的情况讲给沈梨。 沈梨点点头,看来,大部分人都已经安居乐业。 这是一件好事。只要大家吃饱穿暖,恢复科技和生产力只是时间问题。 第133章 番茄鱼片汤 午餐,就在庄沫沫那一声接一声“饿死了”的叫嚷中,热热闹闹地拉开了序幕。 主勺的,自然非叶宵莫属。 夏初时节,菜园子宛如一片生机盎然,各类蔬果食材争奇斗艳,丰富得让人目不暇接。这得天独厚的条件,无疑给了叶宵在这一餐上极大的发挥空间。而沈梨提来的一条鲤鱼和一条草鱼,更是如同神来之笔,为这顿午餐平添了几分期待。 平日里吃鱼,无非就是烧烤或者红烧,今天是个喜庆的日子,叶宵决定来点不一样的花样。 毕竟夏日的暑气上来,惹的人多少有点胃口缺缺。 可是,究竟做些什么好呢?叶宵心里打起了鼓。 她在小黎家的厨房里四处张望了一圈,目光最终落在柜子上那个带提手的元宝柳条筐上。她走上前,伸手进去翻找起来。 筐里是上午小黎刚从菜园子里摘回来的菜。紫莹莹的长条茄子,外皮紧致光滑,泛着透亮的光泽;红彤彤的西红柿,圆润饱满得好似喜庆的红灯笼,顶端还带着一抹清新的青绿色;尖椒皮薄脆嫩,即便不用凑近,那股清新的味道已然扑鼻而来……在叶宵眼中,这些红红绿绿早已幻化成一盘盘香气四溢的佳肴。 鱼是主角,那西红柿自然是最佳搭档。她决定先来一锅番茄鱼片汤给大家开开胃。 将鲤鱼熟练地刮鳞去腮,内脏也处理得干干净净,随后她把鱼按在菜板上,手持菜刀,斜着刀片成均匀的薄片。 接着,她将鱼片放入盆中,撒上盐、酒,再加入适量淀粉,上手抓拌均匀,让鱼片在调料的包裹下慢慢腌制入味。 紧接着,她从柳条筐里拿出两颗西红柿。入手便是沉甸甸的实在感,稍一用力,似乎就能感受到里面饱满的果肉和充盈的汁液,那是饱含汁水的证明。 叶宵把西红柿按在菜板上,准备切成小块。只一刀下去,鲜红的汁水瞬间流淌,铺满了整个菜板。这种自然生长的新鲜西红柿,与末世前大棚里靠人工肥料催熟的截然不同,酸甜味浓郁醇厚,是大自然最直接、最慷慨的馈赠,也是纯天然的美味宝藏。 “我能帮你做什么?”叶宵的身后响起了一个温柔的声音,说话间一只手已经伸向菜板上的蒜。 叶宵回头,发现是庄妤。 “你快歇着去吧!我来我来。”小黎紧跟着庄妤走进厨房,赶忙伸手拦住了正要去剥蒜的庄妤,自己反倒是抓了几瓣蒜在手里剥起来。她动作麻利,手指如灵动的舞者,在蒜瓣间飞快地拨弄了几下,一颗白白胖胖的蒜瓣便稳稳地摆在了叶宵的案板上。 被抢了活的庄妤倒也没真的回屋休息,而是站在一旁开始剥起葱来。 叶宵把切好的葱姜蒜细细切末,装进一个小碟子里。随后,她往锅里倒入适量的油,待油热后,将葱姜蒜末放入锅中。 瞬间,“嗞啦”一声,香味四溢,葱姜蒜在热油中欢快地跳跃着。紧接着,叶宵把切好的西红柿块倒进热油里,手中的锅铲不停翻炒,不一会儿,西红柿便被炒出了浓稠的汁液,在热力的加持下,在锅里咕嘟咕嘟地不断冒着泡泡。 “给我打盆水来!”叶宵一边翻炒着,手下的动作不停,扭头对小黎说道。 小黎拿起一把葫芦瓢,在水缸里满满地舀了一瓢水,“哗啦”一声倒入锅中。瞬间,锅里发出“呲啦”一声,仿佛一场热烈的狂欢突然偃旗息鼓。 叶宵将剔净鱼肉的鱼骨丢进锅里,准备熬制鲜美的鱼汤。 随着“咕嘟咕嘟”的声响,锅里的汤逐渐变得浓郁起来,泛起诱人的奶白色。 叶宵把腌制好的鱼片一片一片地轻轻放入锅中,看着鱼片在锅里慢慢变色,她适时地舀了两勺盐进行调味。等盐粒融化进汤里,一锅鲜香四溢的番茄鱼片汤便大功告成。 另一道草鱼,叶宵也有了打算。 她将其切成大小均匀的小块,放入热油中炸至金黄酥脆。接着,她用精心调配的糖醋汁倒入锅中,与炸好的鱼块一同翻炒均匀,一道酸甜可口、色泽诱人的糖醋鱼块便新鲜出炉。 除了这两道鱼,叶宵还从菜园里摘来了新鲜的黄瓜、茄子,精心烹制了几道清爽可口的素菜。 当一道道色香味俱佳的菜肴端上桌,那扑鼻的香气瞬间打开了大家的胃口,众人纷纷围挤在桌前,每个人的眼中都满是期待。 一整个春天,青黄不接,大家都好久没像今天这样吃大餐了。 庄妤给每个人都舀好饭,大家纷纷举筷。 小黎倒是不慌不忙,她端出一个双耳大瓷碗,先是舀了一大碗高粱米饭,将碗底铺得满满当当,随后她将每道菜都夹了些,铺在这碗米饭上。当她又舀起一碗鲜美的鱼汤,打算一起端走的时候,乔凉却伸手拦住了小黎。 “姐你要去哪?”乔凉一脸疑惑地问道。 “我给那个……老焦送点饭。”小黎回答道。 “什么老焦?哪个老焦?”乔凉满脸的茫然,眼睛里写满了困惑,这个名字对他来说太陌生了。 小黎眨巴眨巴眼睛,这才突然意识到,好像乔凉还不知道老焦的事情。看着同样一脸懵地看着自己的庄家兄妹,小黎一时间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害,三句两句说不清楚。”小黎撂下这么一句,便端起饭菜准备离开。 “我也跟你一起去。”乔凉说着,从椅子上站起身来,紧紧跟在小黎身后。见乔凉要去看老焦,庄沫沫也兴奋地跟了上去,凑起了热闹。 小黎一脸无奈,但也只能任由这两个小尾巴跟着。 出了房门,顺着房檐三人呈三角形站位走着,院墙拆了,三人几步就来到隔壁院子。 小黎走上前,轻轻敲了敲门。 “吃饭咯!”她提高音量大喊一声,随后把一碗饭菜和一碗鱼汤照例摆在了门口。 乔凉和庄沫沫站在小黎后面,却半天没见屋里有动静。他俩一左一右趴在窗户上,努力向里面张望着,可屋里拉着窗帘,谁也看不清屋内的情形。 “我走咯!你趁热吃!”小黎说罢转身就走。可到了家门口,却发现庄沫沫和乔凉还在老焦的门口探头探脑,她赶紧大声吆喝二人回来吃饭。 庄沫沫显然有些不甘心,她对这个新加入的神秘成员充满了好奇。 而乔凉,他的关注似乎更多源于内心的担忧。自己出去了才两个星期,家里突然来了个他不认识的陌生男人,对乔凉来说,这可是件需要高度警惕的大事。 万一这个老焦心怀不轨,那可怎么办?乔凉在心里一阵嘀咕,他越想越觉得不安,回屋的路上,他一步三回头,眼睛始终盯着老焦的门口。 那一大一小两个花碗还静静地摆在那里,屋子里安静得仿佛没有人一般,迟迟不见有人出来。 小黎和婆婆对他很好,他得肩负起保护这个家的责任。乔凉在心里暗暗发誓,进门前,他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 就在这时,老焦的门缓缓开了,一只手从门缝中伸了出来,动作迅速地将碗端了进去,随后门又“吱呀”一声关上了。 “磨蹭什么呢?快来吃饭!”小黎在屋里朝着门口的乔凉高声催促着。 乔凉应了一声,这才转身进屋,坐在饭桌前。 好奇怪的一个人啊!他皱着眉,越想越觉得怪异。可看着小黎平静如常的脸,他又觉得也许是自己多思了吧! 一双筷子出现在眼前,乔凉抬头看过去,是小黎给他夹了一块糖醋鱼。 “多吃点,都瘦了。”小黎关切的声音像一只温柔的手,让乔凉的心暖暖的。也让他下定决心,一定弄清老焦的身份! 在外面风吹日晒了半个多月的几人都吃得狼吞虎咽,就连一向优雅有礼的庄妤,腮帮子也嚼得像兔子一样快。毕竟,大家都已经很久没有像模像样地吃顿热乎的家常菜了。 第134章 见鬼了 天刚泛起鱼肚白,晨曦如一层薄纱,轻柔地笼罩着整个小河村。 乔凉从睡梦中醒来,他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望了眼窗外,利索地翻身下炕。 屋里不够亮,但是乔凉凭着熟悉精准地来到装玉米糠的袋子前。他解开系在袋子上的绳子,伸手进去,摸到粉糠里的一个铝盆,舀了满满一盆糠,然后端着来到灶台前,掀开锅盖,将铝盆里的糠悉数倒进锅里。 添水,生火。 然后他从橱柜里拿出昨天吃剩的半盆菜也倒进锅去。水面上飘起了油花,他又用水瓢从缸里舀了一瓢水,涮了涮装剩菜的盆,然后将涮盆的水也倒进锅里。 柴火在灶膛里噼里啪啦地燃烧着,锅里冒出热气来。 乔凉站在灶台前想了想,又从窗台隔层里的一个小筐中摸出两根茄子,几刀切成大块丢进锅里。 最近菜园子里的茄子前赴后继一筐接着一筐的成熟,这些吃不完的茄子也就只能喂猪了。 锅里的玉米糠在火苗的舔舐下,渐渐翻滚起来,冒出一串串气泡,散发出谷物与豆粕混合的浓郁香气。乔凉站在灶台前,时不时用木勺搅拌一下,防止猪食粘锅。 他扫去灶膛旁边的碎柴火,只用余温闷煮,这样可以省去一些柴火,屋子也不至于烧的过热。 趁这空档时间,他要去打扫院子。 外面的天色越来越亮,阳光开始透过窗户的缝隙,洒在地面上,形成一道道金色的光线。 乔凉站在院中,手里拿着一柄大扫把,晨曦温柔地披在他身上,地上的影子随着他的移动也在变幻。他长高了些,黝黑的皮肤下透着一股健硕的力量,不再是菜市场那个瘦得皮包骨头的少年。 乔凉三两下扫完院子后,便背起背篓,拿起镰刀,朝着不远处那个荒芜的菜园子走去。 小河村到处都是荒废的屋子,他们后面的菜园子里长满了荒草,不过这样也就省的他出村去割草了,倒也方便。 清晨,夏日的暑气还没上来,晨露沾湿他的裤腿,但是他并不在意。他微微下蹲,身体前倾,手臂有力地挥动,手里的镰刀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在草丛中快速划拉。“唰唰唰”,青草伴随着有节奏的声响纷纷倒下,空气中顿时弥漫着清新的草香。他的动作干脆利落,每一次挥动都精准而有力,不一会儿,桶里便堆满了鲜嫩翠绿的青草。 他提着桶回到院里,从杂物间里翻出一块木板和一把旧菜刀,他将木板平放在地上,把桶里的青草倒出一半在木板上,随后拿起菜刀。紧接着,便传来一阵 “当当当” 的声响,细长的青草被切碎,装回桶里,这些是一会要喂鸡的。 他又找出一个空桶,将煮好的猪食从锅里舀出来。乔凉挽起衣袖,露出结实的小臂,弯腰提起脚边的两只塑料桶,便向圈舍的方向走去。 牲畜和鸡鸭都养在老焦住的那个院子,当乔凉从房檐下走过的时候,他不经意地偏过头,目光迅速扫向屋内,却只瞧见紧闭的窗户反射着晨光,晃得他眼睛微微刺痛。 虽然匆匆一瞥什么都没看到,但是他能感觉到,屋子里有人在注视他。 走到圈舍前,他佯装整理背篓,身体微微侧转,眼睛以一种极为隐蔽的方式斜向屋子的方向,余光快速地在那紧闭的门窗上掠过。 窗前没人。 是错觉吗?乔凉自己也不好说,那种被注视的感觉却如此真实。 真是见鬼了!难道是自己想多了。 乔凉晃了晃头,稳着步子来到猪圈前,还未等伸手拉开门栓,圈里的两只小猪就敏锐地察觉到了食物的靠近,发出此起彼伏的“哼哼”声,肥硕的身躯挤来挤去,看起来已经迫不及待了。 乔凉打开圈门,将饲料倒入石槽,小肥猪们一拥而上,脑袋相互挤撞,迫不及待地埋头吞食,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呼噜声。 乔凉放下篮子,拿起靠在墙边的铁铲,走进猪圈。圈里弥漫着牲畜的气味,地面上也有些许粪便。墙角放着一桶草木灰,乔凉舀起一些,均匀地撒在地面上进行吸附污秽。随后,他挥动铁铲,将粪便和脏污清理到一旁的手推车里。 清理完猪圈,乔凉又提着那篮野菜和青草走向羊圈。远远地,他便能听到小羊们欢快的“咩咩”叫声。 “别急别急,就来了!”乔凉似是在安慰小羊们,又像是自言自语,一边说着一边就来到羊圈外。 两只小羊羔立刻蹦蹦跳跳地围过来,亲昵地蹭着他拿着青草的手。乔凉微笑着,把野菜和青草放入羊槽。 “我不在这些日子,小黎姐应该很少带你们去外面散步吧?憋坏了吧?别着急,等我忙完了就带你们出去玩。” 小羊们欢快地咀嚼着,洁白的牙齿在翠绿的草叶间闪动。 看着家畜们吃得香甜,乔凉打心眼里觉得开心。他简单拾掇了一下卫生,便又转身准备去照料院子里的鸡鸭。 太阳升起来了,红彤彤的,像一个咸鸭蛋黄一样挂在那。六月的阳光洒在他身上,勾勒出一个充满活力的少年身影。 窗帘后,老焦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院子里那个忙碌的身影,直到他走远,再看不见,才又伏在桌子上,拿起笔,在写写画画些什么。 时间一晃到中午,屋外闷热得如同蒸笼一般,早上的“咸蛋黄”升级成了“大火球”,吃过午饭的乔凉看了看外面的天,决定还是先睡个午觉再说吧。 座钟当当直响,敲醒了午睡的乔凉。下午,日头果然没有那么毒了,阳光变得柔和了些。 乔凉拿起墙上的草帽,灌了一壶井水,便赶着两只小羊出去了。 屋子里的庄沫沫透过玻璃看着乔凉的背影,“腾”的一下从炕上起身,她麻利地穿好鞋,小跑着追了出去。 “等等我!”庄沫沫在后面喊着乔凉,声音清脆响亮。 乔凉听到熟悉的声音,回头看到庄沫沫跑向他,于是站在原地等她。 “天这么热,你怎么出来了?”乔凉看着庄沫沫跑到他近处,把自己的草帽解下来,轻轻戴到庄沫沫头上 庄沫沫在下巴处把草帽的带子系好,跟乔凉并肩散着步。两只小羊在前面一边走一边啃路边的草,乔凉手里拿着一根树枝,把小羊往前赶。 “笨蛋,村外的草比这个好吃多了,快走快走!”他一边赶着两只羊,一边跟它们说话。 庄沫沫看着乔凉跟羊对话,哈哈笑出声:“它们又听不懂……” 乔凉转头看向庄沫沫,嘴角上扬:“说不定它们能听懂呢,只是不想理我罢了。” 两人继续慢慢走着,一直到村外,一大片平整的耕地现在长满了及膝的高草,但细看之下不难发现,还有些“漏网之苗”,这是两只小羊最爱吃的东西。 两只小羊欢快地穿梭在草丛中,悠然地吃起了自助餐,而乔凉和庄沫沫则在那棵歪脖柳树下坐了下来。 乔凉解开随身携带的水壶,扭开盖子递给庄沫沫。庄沫沫摇摇头,乔凉便自顾自地喝了起来。 “我早上去喂猪,我觉得那个老焦好像一直在屋里偷着看我。” 乔凉说起老焦,庄沫沫来了兴趣。 “你咋知道他在看你?” 她盯着乔凉,眼睛眨呀眨的,像是两颗亮晶晶的小星星。 乔凉被庄沫沫问住了,他犹豫了一下,又坚定的说:“就是感觉,有人盯着你的话,那种感觉不一样。” 庄沫沫细细品味乔凉说的话,她肯定是相信乔凉的,只是她不知道为什么老焦要偷看。 她曾问过小黎姐关于老焦的事,小黎姐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一直说老焦是好人。 她肯定也是相信小黎姐的。只是这一系列碎片式的信息,让她对老焦越发好奇了。 庄沫沫想,有机会的话,她要去会会这个老焦。 第135章 生理期 庄沫沫一连盯了几天,老焦的房子仿若一座沉默的孤岛,没有一丝动静。要不是每天小黎送去的饭菜都被吃的干干净净,庄沫沫甚至要怀疑,里面是不是其实并没有人居住。 烈日高悬,像是一个巨大的火球,将炽热毫无遮拦地洒在这片宁静的村落。村口的大槐树无精打采地垂着枝叶,连一点风丝儿都没有。 庄沫沫坐在村口歪脖柳树下吊着的秋千上,她脚下随意地荡着,带起地上的些许尘土,手里拿着一颗熟透了的西红柿啃着,酸甜的汁水瞬间在味蕾上绽放开来,清爽的味道驱散了些许暑气。 乔凉静静地站在她身旁,双手稳稳地推着秋千,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话里话外都是在猜测着老焦的事情。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觉得咱俩得进到老焦屋子里看看才知道怎么回事。” 庄沫沫突然停下晃荡的双脚,一只脚踏在地上,让秋千缓缓停住,目光炯炯,直视前方,似乎是做了个什么不得了的决定。 “我倒是想,但是小黎姐不让我过去。”乔凉丧气地一屁股坐在了秋千上。 庄沫沫歪着头,眼睛咕噜噜一转,灵机一动道:“小黎姐不让你去,但是没说不让我去啊!你在外面等着,我进去探探虚实!” 乔凉听说庄沫沫要一个人进去,马上从秋千上蹦下来。 “不行,那老焦是个疯子,万一他对你做什么不好的事怎么办?不行,你不能去!” 他说着便伸手扯着庄沫沫的胳膊,好像生怕她跑了似的。 “哎呀,怕什么~小黎姐都说了他不是坏人了……”庄沫沫皱了皱眉头,脸上闪过一丝不耐烦,一把用力拂开乔凉的手。 “那也不行!反正……我不同意你去!”乔凉固执的倔脾气又上来了,他又拉住了庄沫沫。 庄沫沫无奈地叹了口气,语气中带着些许敷衍:“好好好~我不去我不去……”可她心里却暗暗打定主意,只等一个乔凉不在的机会,她倒要去见识见识,这个老焦到底是个什么来头。 然而,乔凉和庄沫沫俩人平日里好得就像一个人,整天形影不离,这让庄沫沫想要甩掉乔凉这个小尾巴变得难上加难。 得怎么样才能把乔凉支走呢?庄沫沫惆怅地想。 终于,机会还是来了。 这一天,院子里的鸡才打鸣,小黎就赶着猪匆匆要去宋庄配种,庄然也跟着去宋庄询问改装蓄电池的事情。家里除了小黎妈妈,就只剩下庄妤和乔凉。 吃过午饭,庄妤要去锄草,庄沫沫眼睛一亮,赶紧捂着肚子,眉头紧皱,装出一副痛苦不堪的样子,借口说自己生理期想休息。 乔凉看着在炕上捂着肚子扭成麻花一样的庄沫沫,急得在屋子里不停地踱步,像极了热锅上的蚂蚁。 “我没事儿,你别在我眼前转悠了,你该干嘛干嘛去!”庄沫沫有气无力地挥了挥手,催促乔凉赶紧出去。 乔凉却不肯,“你都疼成这样了,我怎么能走?是不是得吃药啊?” 庄沫沫翻了个白眼,又不好意思直说。只是红着脸,趴在炕上,让他快走。 “你等着,我回家给你找药。” 他也不确定家里有没有药,但是还是一股脑飞似得往家跑。 小黎妈妈本来坐在门口的藤椅上打盹,看着乔凉慌慌张张的,她坐起身子,头缓缓随着乔凉进屋的方向转了下:“你干什么这么急急忙忙的?” “沫沫肚子疼,我给她找点药。”乔凉一边说,一边在篓子里翻找起来。 “肚子疼?吃坏东西了吗?”小黎妈妈又问。 “应该不是吧?她也没说,问了也不说,就只赶我走。”乔凉找了几包药,但是他又不认几个字,这包瞅瞅那包看看,半天,他拿不定主意,索性把整个装药的篓子都抱走。 “慢着慢着!”跑到门口,小黎妈妈叫住了乔凉。 咱家的药啊,没有对她症的!要想治她的肚子疼,得去山上采一种叫益母草的药草。 “益母草?”乔凉喃喃道,“长什么样?” 小黎妈妈想了想,说:“你去找沈梨,她知道。” 乔凉应声答应,回屋把药篓子放回原处,便跟庄沫沫说自己上山采药的事。 庄沫沫本来想让他别费事,但是话到嘴边,她想,这不正是自己去找老焦的好机会? 于是,她赶紧点头,千恩万谢地就让乔凉走了。 庄沫沫在炕上打了会滚,下腹的不适确实让她感觉到不舒服,她的目光落在自己换下来的沾了血的内裤上,她犹豫再三,还是觉得得趁早洗了,不然血迹干了可难处理了。 她撑着身子,忍着痛,打了盆冷水。听庄妤说,血液中含有蛋白质,遇热会凝固,所以不能用热水洗。 她蹲在晾台上,小腹不断传来痛感,她强忍着不适,手下不停地搓洗着。 “丫头啊,先别洗了,碰了凉水更难受,来,来婆婆这儿坐。”屋檐下的一块阴凉处,小黎妈妈躺在藤椅上,微笑着对庄沫沫招着手。 庄沫沫正蹲在不远处的晾台上,用一个小盆洗着因为生理期而弄脏的内裤,被小黎妈妈这样一说,脸登时就红了起来,红得像熟透的番茄。 她不禁好奇,小黎妈妈不是看不到吗,怎么知道自己在洗内裤的?她倒是听说失明的人其他的感官会变得更敏感,但是也不至于隔着这么老远也能闻到血腥味吧? 小腹一阵坠胀感袭来,她能感觉到下面像是水龙头打开了一样,她疼得龇牙咧嘴,五官都扭曲了,额头上布满了细密的汗珠。 “来这儿坐会就好受很多。”小黎妈妈又一次对庄沫沫发出邀请。 庄沫沫放下手里的活儿,手在衣襟上抹了两下,内心虽然疑惑重重,但还是听话地走了过去。 小黎妈妈察觉到庄沫沫走近,她向斜前方努努嘴,“那儿是不是有个倒扣着的洗衣盆?你坐上去试试。” 庄沫沫不明就里,一脸疑惑:“坐……洗衣盆上?” 眼前确实有个倒扣在晾台上的铁制的洗衣盆,在阳光的照耀下泛着刺眼的光,但是她不明白为什么小黎妈妈要让她坐上去。 她迟疑着走近,用手轻轻摸了一下洗衣盆。“嘶~”被太阳直直晒了一上午,此时的洗衣盆烫得能煎熟一个鸡蛋。 “不怕,坐上去,一会肚子就好受了。”小黎妈妈笑的很温柔,声音里满是安抚。 庄沫沫也不疑有他,咬咬牙,一屁股就坐了上去。 滚烫的热度顺着下身很快传遍全身,一开始她觉得烫得难以忍受,身体也微微颤抖,她的手紧紧抓住衣角忍耐着。但是,奇妙的是,当她适应了这个热度,她发现自己的全身都放松下来了,肚子感受到温热的温度,绞痛竟然得到了些缓解。 热气在她周身流转,让她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舒适。 “呼~”庄沫沫长舒一口气,脸上露出惬意的神情,“还真不疼了~挺舒服。” 一旁的小黎妈妈笑而不语。 在晒热的洗衣盆上坐了会,庄沫沫受了启发,又骑上院子中间停着的自行车座。 被暴晒后的皮座滚烫,倒缓解了她的经期不适。 没一会,庄沫沫就恢复如常。 “喝点热水,一会等乔凉回来了,煮点益母草的水喝喝就好了。”小黎妈妈温柔地对庄沫沫说。 提到乔凉,庄沫沫一下子想起她要去找老焦的事情,于是一溜烟地来到了老焦所在的院子。 第136章 爱读书? 庄沫沫踮着脚,双手扒在老焦的门前,她的眼睛贴在门上那块有些模糊的玻璃上,使劲儿往屋里瞧。 房门正对着的是一条走廊,走廊的尽头是厨房,左右两边各有一个屋子,门都关着,不知道老焦在哪一间。 “老焦?”庄沫沫试探性地在门口喊了一声。 屋里一片死寂,没有丝毫回应,仿佛这里真的是一座无人的空宅。 庄沫沫尝试着拉了一下门,门“嘎吱”响了一声,却被从里面挂住了。 看来,他确实是在屋子里的。 庄沫沫定了定神,将手脚放下来,理了理自己的衣服,颇为正式地叩了叩门,声音提高了几分,大声说道:“我叫庄沫沫,跟小黎姐是邻居。”她的眼睛紧紧盯着门,期待着能有一丝动静。 然而,屋里依旧鸦雀无声,安静得让人有些心慌。 “我没什么恶意的,只是你搬过来以后跟大家一直都没见过面,所以我来跟你打声招呼。” 庄沫沫的语气尽显诚恳,说完后,她把耳朵紧紧贴在拉开的一道门缝上,向里面仔细听着。在确定屋里没有一点声音后,她失望地拍了拍屁股,转身离开了。 怎么样能吸引一下老焦的注意力呢?庄沫沫在心里嘀咕着。 “也不知道他喜欢什么……”庄沫沫抱着膝盖坐在倒扣的洗衣盆上,想了又想,“既然小黎姐给他送吃的,那我也给他送吃的吧?” 她端着一个碗,来到一户有着银白色滑轨铁栅栏门的人家,伸手拉开大门,门轴发出“吱呀”的声响,像是年事已高的老人在发出痛苦的呻吟。 她径直走到菜园子里。直奔菜地里的两棵毛樱桃树。 此时正是樱桃成熟的季节,满树红彤彤的小果子,像一串串晶莹的宝石,在阳光的照耀下bulingbuling的。庄沫沫一手拿着碗,另一只手轻轻挑着枝头的樱桃,小心翼翼地摘着,很快,就摘了冒尖一碗樱桃,果香扑鼻。 她挑了一颗,用衣襟仔细地擦了擦,然后丢进嘴里。汁液爆开的一瞬间,酸甜的味道瞬间充斥着口腔,她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脸上露出满足的神情:“好吃!” 她嘟囔着,随手又伸手摘了几颗,一边走一边嚼着,嘴里还不时发出赞叹声。 回到家,她把樱桃用小盆洗干净,水珠在樱桃上滚动,更显得樱桃娇艳欲滴。她又拿出一本有些泛黄的《西游记》小说,然后急匆匆地回到老焦的门前。 塑料凉鞋踩在砖地上,发出清脆的吧嗒吧嗒的响声,庄沫沫来到老焦门前,敲了敲门,然后把《西游记》和那碗樱桃一起摆在门口。 就像小黎给老焦送饭时那样。 “你喜欢看书吗?我这里有一本书,还有一碗樱桃,我把它们放在门口了,如果你喜欢,可以一会出来拿,我不会偷看的……”庄沫沫一边说着,一边往后退,眼睛还不时地看向门口,然后一步三回头地走了,心里既期待又紧张。 他会出来吗?庄沫沫心里不停地想着。也许是为了践行自己“不会偷看”的诺言,她还真的回到了家里。不过,她每隔一会儿就忍不住出来看一下老焦的门口,想确定那本书和那碗樱桃有没有被他拿进去。 只是快两个小时过去了,庄沫沫都已经不记得自己出来看过多少次了,那些东西却还是原封不动地摆在那。 她的眼神中透露出难以掩饰的失落,看来,他不喜欢这些东西,庄沫沫心里想。 快吃晚饭的时候,乔凉回来了。 他满头大汗,额头上还挂着几缕被汗水浸湿的头发,背上的衣服也被汗水湿透了。他顾不上其他,从墙角抱来几块石头,然后就在院子里垒了个简单的石灶,上面坐了个双耳的粗陶砂锅。将益母草洗干净后,他开始给庄沫沫熬药。 “真的不用喝这个~”庄沫沫闻着益母草药汤那个难闻的味道,苦苦劝着乔凉,“我明天就好了!” 但乔凉哪里听得进去她的话,手里的扇子在石灶前扇不停,语气坚决地说:“不行!病了就要吃药。” “我没病……”庄沫沫无语地苦笑了一声。 乔凉却一脸天真,瞪大眼睛盯着庄沫沫:“咋没病?早上我看你疼的汗都流下来了……” “我……我那是……”庄沫沫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不好意思解释,只好认命的说:“好好好……” 她悠着手臂垂头丧气地往小凳子上一坐,眼睛不经意地瞥到老焦的门口,发现那本书和那碗樱桃都不见了。 庄沫沫腾地从板凳上站起来。 “他拿进屋去了?”她喃喃自语道。 “谁?”乔凉问。 “老焦。”庄沫沫知道瞒不住乔凉,索性说了实话。 “你进屋去找他了?”乔凉惊的快跳起来。 庄沫沫连连摆手:“没有~我没进去,就在门口给他拿了一本书和一碗樱桃。但是我刚刚看到书和樱桃都不见了。” 乔凉的目光瞟向老焦的院子。 “他识字吗?还看书?” 庄沫沫想了想,“应该是识字的吧?不然就不会收我的书了!” 石灶上的陶锅发出“噗噗”响声,乔凉赶紧伸手去掀盖子,庄沫沫一把打在乔凉的手背上。 “不要命了,还伸手去掀?当心烫伤咯!” 乔凉赶紧在晾衣绳上抽下来一条毛巾,垫着掀开了锅盖。 锅里,药汤已经熬的稠了起来,乔凉进屋取了个大碗,用毛巾垫着把陶锅从石灶上端下来,将药汤倒进碗里。 “呐,快趁热喝!”他小心翼翼地将碗递给庄沫沫。 庄沫沫闻着碗里飘过来的说不上来的味道,嫌恶地皱着鼻子扭开了头。 “我不要……快拿开!” 乔凉却不依,他举着大半碗药汤:“喝了对你的病有好处。” 庄沫沫“啧”了一声,“我……我真的没病!” 乔凉:“那也得喝。” 庄沫沫叹了口气:“可是这么烫我怎么喝的下去啊!你放着吧,一会凉了我再喝。” 乔凉怎么会不知道庄沫沫的小九九:“不行,这药就是要趁热喝的,我给你吹吹,吹一下就不烫了。” 说着,他就低下头,对着碗里的药汤轻轻吹了起来,热气在他面前升腾,又四散而开。 眼见自己的小把戏没能骗得了乔凉,庄沫沫痛苦地闭上了眼,语气中也带了些撒娇的味道。 “真的喝不下去嘛~你闻闻这是什么味儿啊!” 乔凉闻了闻,确实不好闻,但是他小小声的说:“婆婆常说,‘良药苦口利于病’,你多少喝两口嘛……我好不容易采回来的,又熬了好久。” 庄沫沫听了乔凉的话,又抬头看了一眼乔凉被荆棘划破的胳膊,瞬间心软了,她接过盛着药的碗,捏着鼻子,“咕咚咕咚”一饮而下。 喝完,她把碗撩在一边,用手背摸了下嘴巴。 “yue~难喝死了。” “哎呀,该死该死,忘了给你盛碗水喝。”乔凉抱着空碗一溜烟的就进了屋。 庄沫沫看着天边那抹玫瑰色的云,抿着嘴笑了。 檐下,燕子衔着虫儿归了巢,叽叽喳喳地叫着,庄妤也从屋里走出来,喊二人进屋吃饭。 因为小黎和庄然还没回来,所以今天乔凉和小黎妈妈就在庄家吃晚饭。 “不给老焦送饭吗?”庄沫沫坐上桌,刚拿起筷子,她突然想起老焦来,见庄妤一脸懵,而乔凉却不为所动,庄沫沫便又去厨房拿了个空碗,把每样饭菜都夹了些,端着去老焦的院子了。 她学着小黎的样子,把盛了饭菜的碗摆在门口,敲了敲门,语气轻快地说:“吃饭咯!”她的眼睛紧紧盯着门,期待着能有回应,但屋子里静静地,没有任何声响,也没人开门。 庄沫沫蹲在门口,旁若无人自顾自地说道:“别担心,小黎姐去宋庄配猪去了,晚些应该就回来了,所以今天是我给你送饭。饭是我姐姐做的,可能没有小黎姐做的好吃。” 她等了会,屋里没人搭话,她又问:“你喜欢我送来的书吗?我还有别的书可以借给你,如果你看完了,可以放在门口,我就给你换新的。” 屋子里依旧出奇的安静,仿佛时间都静止了。 这个场面倒是在庄沫沫的预期之内,她嘟了嘟嘴,说了句“那我走了”便真的回了屋。 吃完晚饭,庄沫沫发现门口摆着洗的干干净净的碗。 她将碗筷带回来,自言自语道:“还洗的挺干净的。” 第137章 雨季结束了 叶宵掀开酱缸的蒙布,趴在缸边轻嗅着陶罐里的黄豆酱,浓郁醇厚的酱香丝丝缕缕钻进鼻腔,她知道,这酱终于到了最佳赏味期。 刚好最近茄子批量成熟,简直是泛滥成灾,叶宵用黄豆酱和茄子一起烧,不多时,一盘油而不腻、酱香浓郁的酱茄子便端上了桌。沈梨被那扑鼻的香气勾得食指大动,一连吃了足足三大碗饭。 剩下的茄子,叶宵将蒜末细细切好,均匀地撒上盐,腌了小半坛子蒜茄子,就摆在储藏室的架子上。 沈梨眼巴巴地望着坛子,再三讨要。叶宵无奈地摇摇头,耐心解释:“这蒜茄子得发酵入味才好吃,至少得后天才能开坛呢。” 日子一天天过去,眼见要进入七月份,晴了没两周的天就又下起了雨。 阴雨缠绵让费了很大周章做的酱油发酵的并不好,叶宵看着色泽寡淡的酱油罐子,遗憾地叹了口气。 “唉,你也别难过嘛,至少是存了心得和经验的,只是天公不作美罢了!”沈梨勾着叶宵的肩膀,暖心的安慰她。 叶宵嘴角泛起一丝苦笑:“今年雨水这么多,也不知道黄豆能不能顺利收割,能收多少哟。” “我们种那么多,多少还是能得些的,至少做酱做酱油的豆子还是有的。”沈梨倒是一如既往的乐观。 叶宵短促地叹了口气,“但愿吧!” 与上个月如牛毛般的淅淅沥沥小雨不同,这几日屋外雨势如注。夜晚,电闪雷鸣,叶宵躺在床上,听着窗外噼里啪啦的雨声,心中忍不住担忧:该不会有山洪泥石流吧? 接连好几晚,叶宵都在半梦半醒间辗转,梦里全是洪水肆虐的险象。 不过,一连几日过去,似乎并没有发生什么危险,她这才渐渐放下心来。 人在屋内,风雨再大也无妨,可屋外的庄稼和菜地却遭了殃。叶宵和沈梨披上雨衣,赤着脚,冒着瓢泼大雨,在屋前屋后忙碌地修起了排水沟。带着泥土的雨水顺着挖好的沟汩汩而下,这才勉强保住了菜地的秧苗。 沈梨直起腰,一边清理着淤泥,一边庆幸地说道:“还好咱们这儿地势高,坡又陡,沟挖得也及时,不然这些菜可就全完了。” 叶宵点点头,可下一秒,她的眼神便望向山下,满面愁容地喃喃道:“也不知道山下现在是什么情况。” 为了方便照看,庄家和小黎家的田都种在村子里,就在那些废弃房屋后的菜园子里,那里地势更低,也不知道是不是已经被水浸泡了。 叶宵满心担忧,想要下山去看看,可雨后的山路泥泞崎岖,根本难以下脚,她也只能无奈地等待天晴。 断断续续又是一个多星期的雨,终于熬到了几个晴天,叶宵翻了翻自制的挂历,才发现,七月只剩一个尾巴了,一个夏天竟然就这样在阴雨里消耗殆尽。 叶宵查看了田地,因为积水,一些玉米地已经出现了烂根的现象,还有一些虽然没有烂根,但是也有倒伏的情况,是几种粮食里受灾最严重的。小麦和高粱多少也出现了发黄和烂根、倒伏的问题。 叶宵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一夜之间上火的她嘴上竟起了好几个泡。吃饭的时候,她几乎张不开嘴,每吃一口就疼的龇牙咧嘴。 沈梨放下饭碗,看着叶宵的样子也有些不忍,但是缺医少药的日子里,她能做的也就是去拔几颗蒲公英,剪了根晒干,给叶宵煮水喝。 “心病还得心药医,你可看开点吧!光急有什么用!好在雨季总算过去了,剩下应该都是晴朗天了!”沈梨把煮好的蒲公英根水倒进碗里,端给叶宵,劝慰她。 叶宵接过碗,吹了吹,喝了一小口试了试温度。 “道理我知道,那我就是急啊……”叶宵叹了口气,又吹了吹冒着热气的碗,咕咚咕咚喝了一大口。 微苦的味道让她不由得皱起了眉。 她端着碗,看着外面热烈的有些晃眼的阳光,若有所思地说:“虽然现在看着情况不太好,但好歹也不是颗粒无收,咱们还能想办法。” 天晴后的第一件事,叶宵和沈梨就决定进山采蘑菇。 雨后的山林,空气格外清新,泥土的芬芳中夹杂着蘑菇的清香。茂密的蘑菇从湿润的土地里探出头来,仿佛是大自然给予她们的珍贵馈赠。想到今年粮食减产,这些蘑菇说不定能派上大用场,叶宵和沈梨进山格外勤。 山上的路因为雨水的冲刷变得坑坑洼洼,十分难走,她们的鞋子很快就沾满了厚厚的泥巴。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她们的积极性。 今年春天来得晚,夏天又频繁降雨,叶宵不知道即将到来的秋冬会是什么样,只想多准备些,有备无患。 沈梨和叶宵背着满满的蘑菇,一路欢声笑语地回到家。刚一进门,沈梨就眼尖地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哟呵,稀客呀!”沈梨放下背篓,换上干净拖鞋,快步上前,拍了拍庄然的肩膀。 叶宵也赶忙进屋,眼神中透着急切:“好久不见,最近怎么样?地里的情况还好吧?” 提到地,庄然脸上浮起一丝无奈的苦笑:“菜园子彻底没救了,剩下的蔬菜晒了些干菜,腌了些咸菜。还好土豆和红薯挖得及时,算是保住了。粮食的话,情况马马虎虎。春天种得多,损失了六七成,不过剩下的也够过冬了。” 他长叹一口气,接着说:“小黎的稻田还行,就是种得少,收成也不知道咋样。这几天我们把菜园子重新整了,打算多种点白菜、土豆和红薯,离上冻还有两个多月,应该来得及。” 叶宵听着,心情也跟着低落起来,但很快又振作起来:“看样子,我和沈梨也得再种一批红薯和土豆,以防万一。哦对了,大水过后,土地容易板结,得好好松土。山上蘑菇最近长得多,你们有空可以去采点,能丰富下餐桌。” 叶宵认真地叮嘱道。 庄然认真地点点头:“好。” 进山一趟,沈梨和叶宵浑身沾满泥和水,狼狈得像泥猴。她们本想换身干净衣服擦洗一下,可庄然在,又觉得有些不便。庄然很快察觉到她们的尴尬,也不啰嗦,直接切入正题。 他指了指炕上放着的太阳能板:“我这次来,给你们送太阳能蓄电池和电灯。” 叶宵一听,脱口而出:“是在宋庄弄的?花了多少钱?”她知道自己目前没钱给庄然。 庄然摇摇头:“不是,老焦帮忙弄的。” “老焦?”沈梨瞪大了眼睛,满脸惊讶,“他还会弄这个?自闭症好了?” 叶宵赶紧用胳膊肘轻轻怼了沈梨一下,示意她别乱说。 沈梨却小声嘟囔:“我说错啥了?他不就天天把自己关屋里,吃喝拉撒都在那嘛……” 庄然听了,不禁笑出声:“你这话也没错。本来是这样,我们也一直搞不懂他。后来沫沫给他书看,他特别喜欢,就跟沫沫亲近了些。现在好多了,虽然还总把自己关屋里,但没那么抗拒交流了,还帮我们做了这些。” 沈梨好奇地凑过去,仔细打量炕上的东西,发现中间有个类似控制器的物件,手工制作的痕迹十分明显。 “这个也是老焦做的?”她惊讶地问道。 庄然肯定地点点头:“是啊,没想到吧?我去宋庄问过,做这么一套得两袋子面的价钱呢!” “乖乖!这么贵?”沈梨眼睛瞪得溜圆,“两袋子面?这不是明抢嘛!去年冬天问还挺便宜的。” 庄然无奈摇头:“我也这么说,可老板说一时一价。”说罢,冷笑一声。 “这么说,老焦还帮咱们省了两袋子面钱?他到底啥来头?感觉小黎知道,可为啥一直不肯说呢?”沈梨满脸疑惑。 庄然神秘兮兮地说:“你知道宋庄聚集区咋来的吧?” 沈梨思索片刻:“听说末世初期,是负责护送科学家学者和他们亲属的武装力量,后来国家没了,他们就在海边盐场扎根,靠手里的人和枪控制盐资源占了一席之地。” 庄然点头:“老焦就是他们当初保护的人之一,听说以前是个很厉害的学家。” 沈梨还是不解:“那咋成现在这样了?疯疯癫癫的,也没人管。” 庄然撇撇嘴:“因为他疯了,治不好,对那些人没利用价值了,就没人管了。” 老焦的身世无从考证,毕竟他还疯着,小黎知道的事是真是假也没法确定。 叶宵在一旁听着,仔细琢磨后,眉头微皱:“那小黎啥时候认识老焦的?她咋知道疯了的老焦是好是坏?” 庄然耸耸肩:“这我就不知道了。” 他又给沈梨和叶宵演示了这些东西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随后便匆匆回家了。 临走时,叶宵把一整背篓的蘑菇塞给了他。庄然本想客气一下,但是一想到现在连菜地都没有了,便也不再推辞,道了谢就背回了家。 第138章 有电了 末世后,第九年,沈梨和叶宵终于又用上了电。 虽然只有一盏充电式的led节能灯,但是已经让沈梨和叶宵足够欣慰了。 秋收之前,沈梨和叶宵进山去采了几次草药。给葛老先生送药材时,她们惊讶的发现,宋庄的家家户户早都通了电,还用上了自来水。 “是什么时候的事?”叶宵在市集上买盐糖的时候,顺便问了卖糖的大姐这件事。 大姐笑容满面,热情地回应:“白露前才大规模普及的呢。听说是搞了一种新型能源,能用草料发电,咱也不太懂。不过电费可不便宜,一般人家也就是用来照明,可不敢随便用大家电哟。” 大姐爱说爱笑,嘴一张就停不下来,絮絮叨叨说了很多关于宋庄的事情。 比如,宋庄,如今已经更名宋城。 因为稳定,这里的常驻人口已经是去年的两倍还多。而在夏季的汛涝灾害后,又有了一些难民的加入。 现在,宋城连原来小黎家那个偏僻的区域都住满了人。 “人多了,粮食需求也大。今年年景不好,闹了涝灾,真不知道这个冬天该怎么过哟。”说到这儿,大姐的笑容一下子消失了,脸上的肌肉微微下垂,眉头紧紧拧成一个 “川” 字,眼神里满是忧虑。 来宋城的路上,叶宵已然目睹了洪灾过后泥水横流的那片狼藉,不难想象庄稼地遭受的重创。 “应该也不至于颗粒无收吧?”叶宵轻声搭话。 大姐摆摆手:“那倒不至于!下大雨最厉害的时候,用了好几个水泵机去抽水呢!不过确实减产不少,具体啥程度咱也不清楚。”说着,大姐撇了撇嘴。 “没事的,应该会从其他省市的聚集区买粮食的。再多给我来一包盐吧!这世道都不好说。”叶宵微笑着安慰眼前的大姐。 大姐一听叶宵又多买一包盐,顿时喜笑颜开笑,眼角的鱼尾纹都多出两条来。她麻利地从架子上抽下一包盐,塞进塑料袋子里,说:“咱平头老百姓哪知道那些,反正老天饿不死瞎家雀,走一步看一步呗!喏,你买的盐拿好,再送你两小块冰糖尝尝。” 一只胖嘟嘟、肉乎乎的手从柜台里伸出来,手中提着一个塑料袋子,里面装着盐和一个小小的纸包。 叶宵接过袋子,连忙道谢:“谢谢姐!下次还来您这儿买。” “那下次再给你算便宜点!” 买完盐糖,叶宵又帮小黎买了一斤花椒,顺便在市集上逛了逛,她在一个无人问津的摊位前看中了一个炭火铜火锅,很久以前,沈梨一直很想要一个这样的锅。 “多少钱?” “160卡。”卖锅的是一个胡子花白的老大爷。 因为人口的激增,积分制做出了改革,现在的卡币汇率也早就发生了变化。如果说以前的卡币换算起来跟人民币和韩元的汇率差不多,那现在的卡币就跟港币相近了。 “便宜点吧,150怎么样?”叶宵试探性的讲了讲价。 “行!”大爷痛快的将锅递给叶宵。 叶宵心理 “咯噔” 一下,暗自叫苦,完蛋,大概是还价还少了。不过话都说出口了,也只能硬着头皮认了。 这铜锅有两个把手,锃光瓦亮的,在日光下闪烁着金属的光泽,看上去品质着实不错。 大爷见叶宵面露犹豫,便伸出那布满老茧的手,轻轻敲了敲锅体,高声解释道:“瞧见没,这可是纯铜的,全新的呢!只是现在没什么人买这类东西,所以才便宜卖。” 叶宵接过锅,再次仔细端详,越看越满意,便不再犹豫,爽快地付了钱。 出了市集,叶宵来到中心广场,她跟去中医院送药材的沈梨约定好了,要在广场会合。 广场中心多了一个很大的牌坊,牌坊上贴满了花花绿绿的告示。 “化肥厂招工,做四休三,薪酬从优,详询管理中心四楼501。” “中医院常年收各自中药药材,量大可长期合作。” “关于第三季电工培训的通知。” “希望小学秋招自9月份启动。” 沈梨还没来,叶宵百无聊赖,便一张又一张地读着告示。告示的内容五花八门,几乎各行各业的信息都有涉及,整个宋城呈现出一片百废待兴的景象,看起来未来形势一片大好。 “嘿!”左肩被人大力拍了一下,叶宵下意识地看向右边,一眼就看到了沈梨那熟悉的笑脸。 “为什么拍你左边,你要看向右边呢?你怎么不按套路出牌?”沈梨满脸疑惑,歪着头问道。 叶宵淡淡一笑,“我还不了解你?” 沈梨掏出挎包里的几张钞票,递给叶宵。 “要买点啥不?好像多了些店铺。” 叶宵刚刚也路过了那一排商铺,有卖小家电的,还有一些自行车电动车之类的,看来是电力恢复的功劳。只是每家店铺都门可罗雀,似乎是没什么人光顾。 二人挨家逛了逛,才发现没人来买果然是有原因的。店里的东西都是全新的,虽然看起来也是末世前生产的存货,但毕竟比二手货强多了,只是价格贵的令人咋舌,一辆电动车竟然要5000卡,这根本不是普通人能消费起的。 叶宵拉着沈梨灰溜溜的出来了。 “算了算了,不逛了,今天送药和买盐糖的主线任务已经完成,赶紧回家吧!” 叶宵惦记着家里的蘑菇和粮食还在晒着,万一一会下雨了可就遭了。今年粮食只收了三分之二不到,可不能再有什么损失。 才刚早秋,但野外的景象却仿佛提前步入了寒冬。枯黄的植物随处可见,它们无力地耷拉着脑袋,在风中摇摇欲坠,与稀稀疏疏的绿色相互交织,像人花白的头发,又似一幅衰败的油画。 但是叶宵不怕,她看了一眼手里的盐和糖,又看了一眼不远处蹦蹦哒哒的沈梨,她对明天,一如既往地抱有期待。 第139章 秋收冬藏 今年的霜降来得比往年早了许多,霜气一降,地里的作物便停止了生长。夏末种下的土豆和红薯秧子很快枯黄腐烂,叶宵他们三家的秋收也由此拉开了序幕。 今年的秋收比以往顺利得多,不仅因为三家齐心协力,更得益于新添置的脱粒机和粉碎机。尽管夏季的连绵大雨让几块主要粮田受灾,但好歹还是勉强收获了一些粮食。打完场后,小黎和庄然站在晾台上,看着院子里堆成小山的粮袋,粗略估算了一下,这些粮食应该足够撑到明年秋收了。 “不对,还没算上猪、羊、鸡、鸭的口粮呢。”庄沫沫在一旁适时提醒,“明年要是生了崽,饲料的需求至少得翻倍。” 小黎听了,眉头微蹙,陷入了沉思。 不过,这个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因为,叶宵主动提出将多余的粮食匀给小黎。 “这怎么行?!太多了!我不能收。”小黎连忙摆手拒绝。 叶宵淡淡一笑,语气平和:“也不算白给,一斤米换五斤面,今年应该是没办法从宋城买大米了,还好你种了,你就匀给我些稻米吧。” 小黎今年的水稻收成还算不错,但葛老先生送来的稻秧有限,只收了不到300斤。听到叶宵的提议,庄然率先用100斤麦子换了20斤稻米,打算尝尝鲜。而叶宵则显得大方许多,她用高粱、黄豆、玉米和麦子混合着换走了小黎剩下的一半稻米。 “那你们怎么办?粮食够吃吗?”小黎心里过意不去,担心大家为了接济自己而吃亏。 “别担心,我们还有土豆和红薯呢!今年山上补种的土豆和红薯还算争气。”叶宵拍了拍小黎的肩膀,语气轻松。 “还有梨子、杏子、柿子和枣子呢!”庄沫沫笑嘻嘻地插嘴。 小河村村里村外有很多果树,这个秋天,庄沫沫带着乔凉每天去摘,弄了满满一个地窖的水果。 乔凉凑到她身边,小声嘀咕:“这些又不能当饭吃。” 庄沫沫白了他一眼:“那你就说能不能吃吧!” 乔凉被噎得说不出话,半晌才嘟囔道:“那山上的蘑菇和冬天捕的鱼也算呢!” “没错!而且我们还可以打猎啊!今年咱们全员出动,再猎一头大的!”沈梨从一旁的石墩上跳下来,兴奋地说道。 叶宵赶紧摆手:“打猎的事还是算了吧,太危险了。你又好了伤疤忘了疼。”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讨论得热火朝天,小黎紧绷的心也渐渐放松了下来。 她心里暗暗想着:还好有这些朋友们,不然真的是要急死个人啊!希望自己养的这些家畜赶紧开枝散叶,也不枉大家这样帮衬。 山下山上,一片其乐融融。然而,宋城却是另一番景象。 或许是因为粮食价格飞涨,“宋城没粮了”的消息一夜之间传得沸沸扬扬。居民们开始疯狂抢购粮食,积分几乎全用来兑换粮食,导致管理处连夜出台限购规定。可这限购令一出,反倒加剧了恐慌,市场上的粮食很快被抢购一空。 买不到粮食的人自然不肯罢休,冲突愈演愈烈,宋城很快就陷入了混乱。 尤其是那些位于偏僻地带的住宅,远离中心区,安保力量薄弱,首当其冲遭到洗劫。 据说还闹出了人命。 听到这个消息,小黎先是一惊,随后暗自松了口气。幸好她早已带着妈妈和乔凉离开了宋城,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这场骚乱很快被武力镇压,但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想彻底解决危机,还得从粮食入手。 不出三天,一辆辆满载玉米和麦子的卡车从中心区驶过,几乎所有人都见证了宋城的粮库从空到满的过程。 谣言不攻自破,这场闹剧,终于画上了句号。 至此,宋城不仅解决了动乱,粮食储备充足的消息又吸引了大批流民。 到年尾的时候,宋城已经成为了远近有名的规模最大的聚集区。 听说,明年要扩张城镇,兴修工厂,甚至计划到后年年底之前恢复选拔和考试等等一揽子三年目标。 这些消息,都是从一个收音机里听到的。 自打恢复电力后,收音机成了广大居民的主要娱乐方式,相比电视机,这东西小巧便捷又省电,还能听到许多第一手政策资料,成为风靡一时的家电之一。 秋去冬来,四季轮转。 到第一场雪落下时,沈梨带着乔凉和庄然频繁进山围猎,而叶宵则带着庄沫沫和小黎到河边冬捕。 这个冬天,他们猎到了一头狍鹿和两只大角雪羊,还收获了不少鱼。 虽然粮食减产,但得益于大家的共同努力,他们的食物储备甚至比往年还要充足。 除夕夜,三家人第一次聚在一起在小河村过年。桌上,有鱼有肉,有蔬菜有水果。大家吃的都很满足。庄妤甚至给大家唱起了一段京剧《锁麟囊》。 觥筹交错,一片其乐融融时,庄妤再次邀请叶宵和沈梨搬到小河村一起生活。 叶宵和沈梨对视一眼,彼此心照不宣。 “我们还是住在山上吧。”叶宵浅笑着看了看众人,语气温和却坚定,“山里有草药,有鱼捕,有猎打,有田种,有蘑菇采。我们已经习惯了这里。” “但是下山来,大家住的近,人多热闹,来往更方便,互相也有个照应。” 叶宵和沈梨面面相觑,她们其实也不是没想过,但是她们实在是舍不得这间小屋。 “可以弄个对讲机。”一直沉默的老焦突然开口,声音低沉却清晰。 大家纷纷看向他,有些意外。 “5公里。”老焦没有抬头,又补充了一句后便抱着碗猛猛扒饭。 庄然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对讲机的信号覆盖范围是5公里,差不多就是小河村到山上小屋的距离。只要有两个对讲机,他们就能随时保持联系了。 想到这一点,大家都兴奋了起来。 于是,买对讲机成了三家人的共同目标。 春节一过,他们又捕了几次鱼,攒了三大筐,还带了一条雪羊的后腿,开着电动车去了宋城。鱼和雪羊腿很快被抢购一空,叶宵用换来的钱买了两台对讲机。 叶宵和庄然各拿一台,回程路上进行了测试,信号刚好能覆盖他们的住所范围。 “舒克舒克,我是贝塔,收到请回复。”沈梨趴在炕上,对着对讲机笑嘻嘻地喊道。 “舒克收到。不过,为什么要叫舒克和贝塔啊?”对讲机那头,庄然的语气有些哭笑不得,“听起来怪怪的。” “贝塔收到。你别管!我喜欢!”沈梨抱着对讲机,笑得前仰后合。 屋外,雪花静静飘落,这应该是春天前的最后一场雪了吧!但不管怎么样,春天总会来的。就像,一切都会变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