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妻体弱多病》 第1章 昨儿夜里,我死了 浓墨似的乌云笼罩着整个天空,凛冽的北风呼啸着席卷大地。这样的天气,哪怕最穷的人家都不会出门。 小青庄简陋的厨房里此刻却摆了两个火盆,炭火烧得旺旺的,几个喝酒的男人额头都沁出了薄汗,索性把外面的厚棉袄脱了下来。 “庄头,姑娘已经一天没出来了,不会有事吧?”一人脸上带着担忧朝堂屋望了望。 边上的两人闻言,脸上也浮上忧色。 从早上到现在堂屋的门就没开过,到底是主家姑娘,这么冷的天,莫要出了事才好。 他们都是普普通通的佃户,因和庄头沾亲带故,这才有机会坐在这儿喝酒吃肉。要是真出点什么事,他们可担不起。 庄头喝得两眼通红,不以为然地说道:“能出什么事?咱就是个干活的泥腿子,主子的事能是咱能上赶着操心的吗?那个臭婆娘都不管,老子更没那个闲心。来,喝酒,喝酒。” 庄头神情微诮,嘴上称着主子,实则压根就没把人当回事。 一个黄毛丫头,在庄子上住了十来年了,身边除了一个李妈妈,连个伺候的小丫鬟都没有,更没见府里往这送过东西,算哪门子的主子? 十有八九是府里哪位爷的庶出姑娘,生母犯了大错,要不然会把那么小的孩子送到庄子上养着吗?可见是这孩子的存在犯了忌讳,大户人家这样的事儿多了去了,庄头都见怪不怪了。 说起这姑娘也是个可怜的,好不容易投了个好胎,却又被家人厌弃。那个李妈妈,说是姑娘的奶妈妈,其实待她一点都不好。日日把人拘在屋里不让出来,看得可紧了,好好的一个姑娘被养得怯怯弱弱,见了人连头都不敢抬,跟那阴沟里的老鼠似的。 人也瘦瘦小小的,那脸都没他半个巴掌大,个头还没他家十二岁的二闺女高,要说这里头没有李妈妈的私心,庄头是不信的。 “就算真出事,也有那臭婆娘顶在前头,跟咱们有什么关系?”庄头姓杨,跟李妈妈不大对付。 本来这庄子上他一人独大,什么事都他说的算。自打那个臭婆娘来了之后,仗着自己是姑娘的奶妈妈,一家子都在府里主子身边伺候,就跟他抢管事权。 你说她一个妇道人家懂什么?偏她事事都要说得算。被个女人压在头上,杨庄头那叫一个气呀! 可谁让他没门路没靠山呢?除了忍别无他法。也只能趁着那臭婆娘回京去了才能在这喝酒吃肉,平时可没这好事。 较之厨房的温暖如春,堂屋里就冷如冰窖了。单薄的被子下蜷缩着的“人形”一团紧紧闭着眼睛,把厨房那些人的交谈尽数听在耳中。 沈小楼是今儿一早醒的,也就是说这具身体自那时便换了个灵魂,一个在末世独自生活十年无比强大的灵魂。 然而这具身体太差了,似乎还生了病,沈小楼意识是醒来了,浑身上下却没有一丝力气,头也昏昏沉沉的,连坐起来的劲都没有,很快她又昏睡过去了。 好在她的异能跟过来了,运转起异能,哪怕在昏睡中也能自动修复身体。换了具身体,她的异能太弱了,修复的速度也十分缓慢,整整一天也不过才攒了一点力气。 不过,也够了! 沈小楼习惯性地勾了下唇角,猛地睁开了眼睛,一抹锋芒自她眸中闪过,锐利而嗜血。 末世熟悉沈小楼的人都知道,每当她露出这样的神情,就代表着有人要倒霉了。 是的,换了个时空,换了具身体,倒霉的是厨房那几个。 “姑,姑娘?”看到出现在门口的沈小楼,厨房里喝酒的几人十分惊讶。 沈小楼的目光却紧紧盯在桌子上:花生米、炒白菜、大鸡腿、半只鸭子、大肘子……太香了!沈小楼深深一嗅,忍不住咽了下口水,灵魂都震荡起来。 末世十年,她已经很久很久没吃过正常的食物了。 “姑娘是饿了吗?”想不注意到她的眼神都难,庄头了然。此刻他嘴里喷着酒气,头脑却还有一丝清明。 沈小楼不喜他的自以为是,朝他投去不耐的一瞥,随后一阵风似的掠过。 只听几声惨叫,沈小楼眉宇蹙起,又是一阵风掠过……好了,世界清净了。 再看庄头他们,全都倒在地上,胳膊和嘴巴都被卸了下来,惊恐地看着沈小楼,像看一个怪物一样。 沈小楼却一点都不高兴,只是卸几个普通人的胳膊和腿就已经用尽了她的力气,这具身体太弱了! 她的目光落在左手拿着的门栓上,这是她出门时顺手抽出来的……唉,多余了,没用上。 沈小楼看着桌上的鸡腿鸭肉大肘子,即使是吃剩下的,她一点也不嫌弃。在末世,能吃上一包过期八年的方便面都是奢侈,她一个连草根都能嚼吧嚼吧咽下肚子的人,还在乎这个? 末世十年,她早不是那个精致女孩了。 可惜再馋沈小楼也不能吃,这具身体极度孱弱,饭都没吃饱过,更不用说吃肉了。久不沾荤腥乍吃大鱼大肉,肠胃肯定受不了,光是拉肚子就能把她拉死了。 看得见,吃不了。 不开心! 沈小楼看向地上几人的目光阴沉沉的,开口,“昨儿夜里,我死了。” 声音嘶哑,像野兽的爪子抓在门上,配上外面呜呜的风声,好似惊雷炸在每个人的心脏上。四个人不约而同地想要转身逃跑,离这个女鬼远远的。 沈小楼一个淡漠的眼神看过去,四人心头发凉,好似被施了定身术,定在原地动不了了。 沈小楼继续说道:“我飘飘悠悠到了阎王殿,哦,黄泉路上开满了鲜花,红色的,像血一样的红色。这么大,有盘子这么大,阳间寻不到这么好看的花。你们知道为什么这么好看吗?”她忽然一笑,“因为那些花的下面全都白骨,密密麻麻,挨挨挤挤,全是白骨!” 这一笑,险些没把庄头几人的魂儿吓掉。 “阎王爷见到我甚是诧异,他说我阳寿未尽,掐指一算,说我乃十世善人转世,今生该享荣华富贵,年寿八十又八。怎奈遭奸人所害,生机蒙尘,命运多舛。阎王怜惜,不仅助我还阳,还教我一身本领。” 说到这,她故意顿了一下,“你们看,我又活过来了。” 沈小楼双手一摊,她甚至转了个圈,好让他们看得仔细。本也是好心,可落在庄头几人眼里,眼前这人可不就浑身阴气森森?尤其她笑的时候,跟厉鬼一模一样。 信,他们可太信了!要不然怎么解释一阵阴风刮过他们就说不了话动不了身呢?姑娘原来什么样他们都是清楚的,可没这么大的本事。 庄头后悔呀,他怎么就见李妈妈不在想恶心她一把呢?他怎么就馋这一口呢?要不然也不会遇见姑娘死而复生,姑娘这是要报仇?她不会要索了他的命吧? 冤枉啊!天地良心,都是李妈妈那个臭婆娘作的孽,他可没欺负过姑娘啊! 其中一人眼皮一翻,直接吓晕过去。 就这么点胆量?!沈小楼瞥过去一眼,十分嫌弃,“说话呀,怎么一个个都不吱声?之前不挺会说的吗?我都活过来了,你们不该向我表示祝贺吗?哦,下巴卸了,说不了话,别慌,这就给你们安上。” 又是一阵风掠过,咔,咔,咔,三人的下巴安上了。至于那个吓晕的,他都晕过去了,自然不需要他说话,就没必要给他安上了。 “姑娘饶命,姑娘饶命,姑娘饶命啊!” 三人胳膊垂着,歪歪斜斜跪着直磕头,砰砰响,生怕心不诚被女鬼索了命。 沈小楼冷漠地看着,半晌才道:“我知道害我的你们不是主犯,可我这人心眼小,还记仇,你们……哼,我都记着呢。” 这些人虽没主动害过她,但也没帮过她,对她的处境视而不见。虽说趋利避害是人之常情,他们不想也不敢为了她得罪李妈妈,这都能理解。 理解是理解,沈小楼这不是成原主了吗?她自然就不喜欢这些人了。 三人绝望了,难道今天要没命了吗?跑?姑娘是跟阎王爷学过本领的人,他们能跑到哪里去?逃?阎王爷都帮着姑娘,他们就是钻到老鼠洞里都没用。 “不过我可以给你们一个机会,我喜欢听话的人。记住了,只要你们听话,只要你们能让我满意,过往一概不究。” 这话无疑把他们从地狱拉回天堂,他们脸上露出不敢置信地狂喜,“真的?小人听话!小人绝对听话!谢姑娘开恩!” “姑娘让小人干什么,小人就干什么。姑娘不让小人干什么,小人就绝不干什么。” “小人最听话了,姑娘让小人往东走,小人就绝不往西去。” 又是砰砰砰地磕头。 沈小楼嗯了一声,面无表情。 打一巴掌给个甜枣,是这样用的对吧? 第2章 胆子真小 沈小楼眼下还吃不了荤腥,素菜却是可以吃的。 这花生米炸得可真好,又酥又脆,吃到嘴里满口香。还有这素炒白菜,用的是白菜心吧?真嫩,真爽口。配上刚熬好的白粥,嗯,久违的食物香气刺激着她的味蕾,沈小楼幸福得都快晕过去了。 这具身体差就差点吧,为了这一口吃的,她也会努力活下去的。 边上杨庄头垂手立着,眼巴巴地讨好:“姑娘,饭菜可合您胃口?要是不顺口,小人叫家里的婆娘过来给您重做,她的手艺比小人强多了。” 合,太合了!生白菜她都能啃,更何况是加了油盐烹饪过的?没想到五大三粗的杨庄头还会做菜,味道居然还不错。 曾经的沈小楼是个挑食的姑娘,她爸疼闺女,为了让她能多吃一口饭,硬是练出了一身好厨艺。可末世十年,硬生生治好了她挑食的毛病。 “嗯,不错。”沈小楼微微点头,喝一口白粥吃一口菜,别提多惬意了。唯一不好的是人前不能露了破绽,得端着,要不然她早就端起白粥往嘴里倒了。 这是她在末世养成的习惯,寻到食物赶紧塞进嘴里吃掉,慢上一些就会被其他人抢走了。即便后来她强大起来,再也没有人敢从她嘴边夺食,但之前养成的习惯却怎么也改不掉了。 “您吃着顺口就好。”杨庄头很开心,脸上笑成了一朵花,再接再厉,“姑娘您明早想用些什么?小人叫婆娘提前备好。” 五大三粗的汉子笑成这样,委实有些……辣眼睛。 沈小楼却无一丝异样,见惯了那么丑陋的丧尸,杨庄头这样的,还怪……可爱来。 明天的早饭?沈小楼眼底一亮,她想吃包子、油条、辣汤,辣汤里加一个鸡蛋,搅得碎碎的,撕了油条泡在里面,那滋味……光想一想她就流口水了。她还想吃馄饨,撒上香菜,浇上多多的醋……不行了,她真的要流口水了。 轻咳一声,沈小楼矜持地道:“让你婆娘捡拿手的做来便是了。” “哎,哎,小人一定让婆娘尽心做。”杨庄头得了准话,又笑成了一朵花。 其他人也不甘示弱,“姑娘,热水已经烧好了,回头小人给您抬过去。” 沈小楼嗯了一声。 “姑娘,火盆已经生好了,小人给您送屋里去?”他一大男人可不敢进姑娘的闺房,偏李妈妈不在,总不能让姑娘自己把火盆搬回屋吧? “送过去吧。”沈小楼却没想这么多,她在末世糙惯了,为了安全,一间房睡十几个男女队友都是常有的事,能活下去就不错了,谁还讲究什么男女大防? 再说了,就她那屋,除了一张床什么都没有,干净得跟雪洞似的,有个屁的隐私? “哦对了,我的铺盖太薄了,给我换床厚的。”沈小楼喊住那人,再三叮嘱,“被子一定要厚。”她一早就发现了,她盖的被子不仅薄,还硬,被窝里一丝热气都没有,她怀疑原主是冻死的。 片刻后那人回来了,“姑娘,新铺盖放在哪里了?” 沈小楼微一想,便懂了,“去李妈妈屋里拿,她屋里有。” 那人应了一声,片刻后又回来了,一脸的为难,“姑娘,李妈妈屋里锁上了。” 这回不等沈小楼说话,杨庄头就先训斥了,“锁上了你不会把锁砸了?这么点小事都办不好,你是傻吗?” “是,是,小人这就去。” 杨庄头则对着沈小楼陪笑,“这个王大壮,别看长了个大个子,其实人傻乎乎的。也就胜在听话,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干活也不惜力气。” “他叫王大壮?”沈小楼问,个子是高,却瘦得跟麻秆似的,瞧着一点都不壮实。 “对,对,是叫大壮,他是小人的姑家表弟。”杨庄头倒是没隐瞒,就算他不说,姑娘以后也会知道,还不如他主动说了,给姑娘留个好印象呢。 沈小楼点了一下头,没说什么。杨庄头小心翼翼地瞧着她的脸色,也没瞧出什么,本想再说些好听的话的,到底还是没敢说。 过了一会,王大壮又来了,喜滋滋地邀功,“姑娘,铺盖给您换好了,挑得是最厚实的被子,小人还给您拿了一个汤婆子,保管被窝里热热乎乎的。” 沈小楼这会也吃饱了,浑身上下总算有点热乎气了,她舒坦地眯起眼睛,特别好说话,“行了,你们都回去吧。今天我也累了,明天杨庄头再过来把庄子上的事情说给我听。” 吃饱喝足就想睡,沈小楼现在就想钻进暖暖的被窝里舒舒服服睡上一觉,还是赶紧把人打发走吧。 杨庄头几人心里狠狠松了一口气,赶忙告退。太好了,终于能走了,小命保住了。 出了院子,“庄头,姑娘她……”话还未说完,就觉得一阵阴风刮过,“杨庄头,你们在说什么呢?” 声音不大,却清楚地就像人站在他们跟前一样。 几人惊骇,杨庄头壮着胆子往身后看了一眼,除了紧闭的院门,什么都没看到。还没等他松一口气,耳边再次听到,“杨庄头,你在看什么?” “没,没看什么……”杨庄头下意识地回答,他吓得腿软,要不是表弟拽着他非得跌坐地上不可。其他几人也没好到哪里去,全都脸色煞白,惊恐不已。 姑娘果然有通天本领,要不然离这么远怎么知道他们在做什么呢? 此时天将黑未黑,远近的树木影影绰绰,风还未停,吹过干巴巴的树枝发出呜呜的声音,像极了厉鬼哭嚎…… “跑!”杨庄头咬牙说道。 几个人再也没有了其他的心思,相互搀扶着跌跌撞撞往家跑,生怕慢上一步就被索了性命。 啧,胆子真小,不过跟他们开个小玩笑。屋里的沈小楼面无表情地扯动下嘴角。 沈小楼在末世觉醒的异能是风系异能,在别人眼里风系异能是一种很弱的异能,上限太低了,远远比不上金系雷系这些战斗力强的异能。甚至连木系异能都不如,木系异能可以为队友疗伤,还能控制植物。风系异能能干什么?刮一阵小风?的确,一开始的时候她是拿异能当小电风扇用的。就算风系能加持速度,可以逃命,那也是等级升上去之后,可惜很多风系异能者都没能成长起来就死掉了。 沈小楼却是个例外,别人眼里鸡肋的风系异能在她的操纵下无比强大,就算是狂暴系异能者都难逃她风刃的宰割。从末世第六年一直到她死之前,她一直都是无人能超越的存在。 第3章 可怜的姑娘 沈小楼钻进被窝里,尤其是冰凉的双脚碰到热热的汤婆子时,她舒服得喟叹出声,这他妈才是人过的日子。 她舒展舒展四肢,开始整理原身的记忆。 半个时辰之后,沈小楼的心情复杂极了。 原身的记忆太少了,打记事以来她就住在这个院子里,身边就一个李妈妈。李妈妈管她非常严格,尤其是最近几年,连院门都不让她出。 小时候她以为李妈妈是她娘,后来知道不是,她还难过了很久呢。其实李妈妈待她一点都不好,非打既骂,使唤她干活,还不让她吃饱饭。美名其曰是为了她好,说姑娘家身段苗条才好看,吃太多会发胖,痴肥显得人傻,将来嫁不出去。 尤其是喝了酒心情不好的时候,拿着烧火棍就往她身上抽,骂她是贱丫头、贱皮子。 沈小楼简直要骂娘了,屁的身段苗条,原主这小身板能叫苗条吗?都快成纸片人了好不?个头……之前她对着门比划了一下,能有一米五吗?要知道小姑娘都已经十五岁了!沈小楼十五岁的时候家里还没开民宿,她就一偏远农村女孩,家庭条件不太好,就这样她十五岁的时候个头都长到一米六四了。 最让沈小楼震惊的是这姑娘居然没有名字,没有名字!多么令人难以置信! 人前李妈妈称她姑娘,人后就是死丫头。 有一次李妈妈说漏了嘴,她这才知道自己是有家人的,家在一个叫“京城”的地方,家里应该很有钱,而她则不知什么原因被养在庄子上。 原身其实很聪明,她虽盼望着家里能接她回去,但也清楚地知道自己应该是被家人所不喜的,要不然怎么会养在庄子上?从小到大也没人来看过她。 即便是这样,她还是期盼着回家,想念着亲人,想象着爹娘是什么样子?家中有几个兄弟姐妹?祖父母还健在吗?是不是和蔼亲切…… 心底突然涌起陌生的情绪,似悲伤,似酸涩,抽抽地疼,沈小楼抬手面无表情地按住心口……至死这姑娘都不清楚自己的身世,也没见过自己渴望的家人。 抽疼加剧,如潮水一般,好似赤脚踩在荆棘上。 这是原身的情绪,沈小楼十分肯定。原身还在?不可能!沈小楼很确定这具身体里没有其他的魂魄。 那就是原身留下的执念! 沈小楼想了想,默念:“好吧,我会想办法帮你查清楚身世,顺便见一见你的家人。” 也是奇怪,抽疼瞬间消失,若不是心头残存的怅然,沈小楼都觉得这是一场幻觉。 沈小楼怔了怔,垂着的眸中闪过怜悯,真是个可怜的姑娘! 原身被拘起来养得心思单纯、不知世事,沈小楼可不是,末世十年她什么没见识过?关于原身的身世,嫡出,庶出,外室女,奸生女,她分分钟钟就能总结出七八个版本的故事。至于原身到底是哪一种,杨庄头怕是都不太清楚,唯一的知情人只有那个李妈妈了。 李妈妈?一想起这个人,沈小楼就忍不住厌恶,实在是这个人太恶毒了。原身之所以早夭是因为得了风寒,李妈妈不仅不给请大夫,连药都没给抓,还骂原主事多,丑人多作怪。 不管原身有着怎样不堪的身世,都不是你恶奴欺主的理由。可以漠视,但不能虐待,对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都能下得去手,还有人性吗? 哦,原身也不能算李妈妈养大的,她没锅台高就踩着板凳做饭了,还被李妈妈使唤着干活。大冬天洗衣裳不许加热水,原身的双手生满了冻疮……这么说吧,原主能长这么大,全靠命硬。 沈小楼决定,必须得好好跟这个李妈妈算算帐。 被沈小楼惦记的李妈妈在哪呢?她刚跟男人吵完架,惹了一肚子气。 李妈妈本是夫人的陪房,在夫人院子里当差。不过她能力一般,夫人并不怎么看重她。后来还是她主动请缨为夫人分忧,带着刚满周岁的姑娘到庄子上去,这才进了夫人的眼。她的三个儿女,甚至她男人,都因为她得到了府里的重用,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十分红火。 才一岁的孩子,一场风寒就能要了命。李妈妈本以为很快就能回到府里,没想到那死丫头那么命硬,好几次眼瞅着不行了,却又被她缓过来了,真是晦气! 李妈妈着急呀,夫人便许诺她:等她小闺女到了年岁,就让她到少爷身边当差。 对李妈妈这样的家生子来说,这简直就是一条青云路,不可能不动心的。 李妈妈就安心在庄子上住了下来,庄子上的日子简直太舒服了,虽比不上府里富贵,但整个庄子她说了算呀!明着她是奴婢,但关起院门还不是她想怎样就怎样?嫡出的大小姐又怎么样?还不是乖乖地听话给她洗衣做饭,打洗脚水伺候她?夫人什么心思她摸得透透的,自然会为夫人把事办好。 要怪就怪她命不好,不会投胎。要是投到夫人肚子里,那自然就是府里千娇万宠的尊贵小姐。偏投到前头那位的肚子里……啊呸,那个晦气的人还是不提她了。 就这么一晃,转眼十几年过去了,眼瞅着那丫头都要及笄了,府里还没接她回去的意思,李妈妈慌了,她不会一辈子老死在庄子上吧? 自在是自在,也能捞油水,可她年纪大了,就想回去跟男人儿女团聚。她的大儿子去年成了亲,儿媳妇快临盆了,她不在跟前照看着怎么行?请了有经验的稳婆摸脉,说是男孩,她得回去抱孙子! 于是,趁着也到了年底李妈妈就回府了,想要探探夫人的口风,是把人接回来,还是换个人去庄子上守着?反正这差事她是不想干了。 结果呢?她等了两天夫人都没见她,却发现男人纳二房了,孩子都好几岁了,儿女都知道,独独瞒着她一个人。 李妈妈能忍吗?她男人之所以被提拔为管事,都是因为她为夫人分忧,沾了她的光。她在庄子上省吃俭用,捞得银子都送回家了,她为这个家付出那么多,男人却拿着她攒的银子偷纳二房,对得起她吗? 她跟男人大吵了一假,把男人脸都抓破了,立逼着男人把狐媚子发卖了,至于那个贱种,自然也得卖得远远的。 男人却不愿意,说二房是夫人身边得用的,他也是为了他们这个家着想。连儿女都劝她不要闹了,大儿子还说那个小贱种也是他兄弟,让她说话别那么难听,还说那狐媚子待他们很好。 李妈妈又气又怒,那叫一个心寒啊! 她做这一切都是为了谁?儿女一个个怎么都站在那个狐媚子一边呢?难怪她这次回来见不到夫人,原来是那个狐媚子搞的鬼! 第4章 抓两只鸡 一早,阴云笼罩着天空,一如沈小楼阴沉着的脸,她整个人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低气压。 昨日天色已晚,她在李妈妈屋里也没找到铜镜,今日一早却是把原身的样貌看了个清楚。 这张脸都瘦脱相了,两腮上没有一点肉,眼眶深凹下去,显得眼睛更大了。别说貌美,跟清秀都搭不上边,跟非洲难民似的,太丑了,太吓人了! 难怪昨天她扮女鬼那么成功,敢情是本色出演啊! 沈小楼对着水盆看了一刻钟,愣是没看出来这张脸跟她原来有半分相像。顶着这样一张丑脸,沈小楼能开心吗? 心情不好归心情不好,却一点也不影响她干饭,她的速度很快,可以称得上风卷残云。每样都吃,大口吃,一点都不挑剔。 站在外面的杨庄头提着心,冻得脸都麻木了,却一动也不敢动。 “李妈妈走了几日了?” 突然听到姑娘问话,杨庄头神情一紧,赶紧回话,“算上今天有五日了。” 五日……她走前原身就病了,把个病人扔下不管不问,这是一点都不在乎原身的死活啊!沈小楼在心里给李妈妈又记了一笔。 “知道她什么时候回吗?”沈小楼翻看过原身的记忆,知道李妈妈每年年底都会离开一阵子,这是原身最快乐的时光了,即便同样吃不饱,可没有人打她骂她了呀!她还能出院子,跟佃户家的孩子玩一玩。 “李妈妈没说,小人也不知道。”李妈妈回府压根就没跟他说,还是他家二丫头瞧见了告诉他的,“不过据往年来看,应该是过完十五吧。” 沈小楼挑了下眉,换了话题,“那你说说庄子和府里的事吧。”其实她更想知道的是后者。 “这……”杨庄头面带难色,迟疑着,好似不知如何应答。 “怎么,很为难吗?” 如昨天一样的腔调,杨庄头脸色一白,连连摆手,“不,不,不是,小人没有这个意思。姑娘啊,庄子上的事情小人是知道,可是府里……小人哪知道府里的事情?” 果然跟她猜测的一样,沈小楼没说话。 杨庄头心里打起了鼓,心里念头转得飞快,牙一咬,索性豁出去了,“姑娘,自打小人成了庄头就没去过府里,庄子上的出息都是府里的管事到庄子上来点收的,后来……后来您和李妈妈来了庄子上,府里人再没来过了,都是李妈妈经管着……”他连府里大门朝哪开都不知道,他能知道什么?越说他越觉得憋屈。 即便杨庄头说得很隐晦,可沈小楼是什么人?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心思,她并不在乎他跟李妈妈和不和,也不在乎他有什么小心思,他们不和才好呢,更方便她行事。 沈小楼又问了杨庄头几句,这才把人打发走,“去给我请个大夫回来。”头沉,八成是风寒还没好透。 杨庄头一惊,“请大夫?姑娘是病了吗?”是在阎王殿沾了阴气吗? 沈小楼一个淡淡地眼神睨过去,杨庄头顿时闭嘴老实退下了。 沈小楼想回床上躺着,刚一站起身,头脑一阵眩晕,她慌忙扶住桌子才幸免于倒地,干脆又坐了回去,闭着眼睛缓了好大一会才能喘过气。 这具身体难道有心脏病?若真有这病……沈小楼的表情凝重起来。 这病可不好治,尤其是在医疗条件落后的古代,就算她身负风系异能,也不过修复一下身体的疲惫,治病却是不能的。何况这方世界没有丧尸,自然就没有供她异能升级的晶核,她的异能跟过来是跟过来了,却十分弱小,也就比她当初刚觉醒异能强上那么一点。 大夫很快请来了,搭着她的脉诊了半天,诊罢直摇头,面带怜悯说了好长一段话。 沈小楼细听,并没听到他提及心脏方面的毛病,神色一松,诚恳地请大夫开方抓药。 就是在付诊费的时候略有些尴尬,原主身无分文,沈小楼才穿过来,杨庄头也是个不靠谱的……还是沈小楼急中生智,“杨庄头,去后院抓两只鸡给大夫,天寒地冻的,来一趟也不容易,让老大夫也好生补一补。”至于够不够,也只能这样了,以后再想办法找补吧。 好在大夫并不介意,笑眯眯地收下了,估计这样的事遇多了。 沈小楼从杨庄头的口中得知,她眼下所处的王朝为大昭,国姓为穆,这是沈小楼熟知的历史上没有的朝代,她这是穿到平行空间了? 她所在的庄子叫小青庄,地属孟元县,离京城不远,只有一百多里路。庄子很小,才一百五十多亩地,八户佃农。庄子上除了地里的产出,还喂了几头猪,养了十三只羊及鸡鸭若干。 关于主家,杨庄头只知道主家在京里,姓沈,是侯府,至于什么侯府却并不清楚。 怎么就姓沈呢?沈小楼还以为姓杨呢,要不姓朱也行,姓姬也可以呀! 偏跟她一个姓,晦气!大晦气! 沈小楼在末世是怎么死的呢?说是跟研究所同归于尽,其实是她不想活了。 活着有什么意思呢? 亲人一个没有了,仇人也都死绝了,末世生存条件那么差,连一口吃的都没有,看不到希望,还活着干什么?死了吧,眼睛一闭,啥感觉都没有了。 沈小楼曾经有一个幸福的家,爸妈都是农民,却非常勤快善良。她还有一个乖巧懂事的妹妹,像她家这样只有两个女儿而没有儿子的家庭在农村都是被人看不起的,被说是绝户。可爸妈却一点都不在乎,非常疼爱她们姐妹俩。 尤其是爸爸,沈小楼都六七岁了,她爸还笑呵呵地把她架在脖子上骑着。成天说他有两个小酒壶,以后少不了酒喝。 那些难听的话沈小楼从小到大其实没少听,这也是她性子泼辣要强的一个原因,小时候她没少跟村里孩子打架。跟她比妹妹就腼腆多了,她不厉害点,她们姐妹不得被人欺负死吗? 沈小楼从小就聪明,从小学一年级成绩就好,哪怕在她们那个偏远的农村,她也一路考上了重点初中,重点高中,乃至双一流的重点大学,给爸妈挣足了面子。 在她上高中的时候,家里的生活条件就慢慢好了。她们村虽然偏远,却山清水秀,风景优美。政府在当地大力发展旅游业,她们家就修了房子开民宿。爸爸厨艺好,妈妈脾气好爱干净,游客都爱住在她家,渐渐收入就多了起来。虽然比不上大城市,但她们一家都特别满足。 末世之前沈小楼正大四,她临床医学专业,马上就要进入最后一年的临床轮转了,她还想考研,每天忙得天昏地暗。 突然有一天她接到警察电话,说她父母出了车祸,人没抢救过来,通知她回去办理相关手续。 那一刻沈小楼懵了,怎么可能?一个星期前她才和爸妈通过电话,怎么可能就出了车祸?是谁在跟她开玩笑吗?不可能的,这不可能的。 沈小楼浑浑噩噩回到家里,还有另一个噩耗等着她呢。她的妹妹,高考刚结束考了全市第七的妹妹,在和几个同学出去旅游的时候失踪了,爸妈就是在去找她的路上出的车祸…… 办完爸妈的丧事,沈小楼整个人都是麻木的。短短一个月她失去了所有亲人,她家破人亡了!说是意外,凭什么?她不接受! 和妹妹一起旅游的有五个人,凭什么他们都回来了,而妹妹却失踪了?妹妹若不失踪,爸妈也不会因为找她而出车祸…… 他们说不知情,说以为她自己回家了,说他们后来分开了…… 沈小楼是不信的,她的妹妹打小就乖巧文静,胆子还小,在陌生的城市怎么敢一个人走?他们都是妹妹的好朋友、好闺蜜,一起出去的,为什么不把妹妹一起带回来? 她一趟趟去找妹妹的同学,一开始还能见到人,后来就见不到了,等着她的是他们家长的不耐、厌恶和威胁。 她一趟趟跑派出所,得到的也是“没有证据”的回复。 沈小楼偏不甘心,她去了妹妹旅游的城市,她要自己查!学业什么的她早就顾不上了。 整整两年,知道她有多难吗?乔装打扮,甚至不惜打入人贩子内部,沈小楼终于找到了妹妹,她静静地躺在陌生山沟沟的后山里,化为白骨……她死了,在她失踪半年后,就被买她的那家人失手打死了…… 你知道人性有多丑恶吗?就因为嫉妒,嫉妒妹妹长得漂亮,成绩好,被自己暗恋的男孩喜欢,就偷偷在妹妹的杯子里下药。一人纵容,一人怂恿,一人装作不知,这才导致她的妹妹落入人贩子之手。这其中就有对妹妹心生好感的男生啊,因为妹妹的分数比他高,让他觉得失了自尊,他就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毁了自己喜欢的女孩,畜牲啊! 发现妹妹失踪了,那几个人没有报警,反而若无其事买了车票回家。面对询问,他们统一口径一概推作不知。 没有一个无辜的! 沈小楼能不恨吗?她买到了刀,搞到了化学药品,没有证据有什么关系?害了她妹妹的人她一个也不会放过。 就在她锁定仇人的时候,末世了,丧尸横行,整个社会秩序都崩塌了,沈小楼也被抓到了地下研究所做实验体,每日注射着不知名的药剂,忍受着非人的折磨。 和她一样的实验体,每天都有人死去。沈小楼活了下来,是仇恨支撑着她活下来,她还没有手刃仇人,还没有为妹妹和爸妈报仇呢,她怎么能轻易死去? 她在实验室整整被囚禁了五年,后来实验室内部人员内乱,她趁此机会逃了出来。也许是药剂改造了她的身体,她觉醒了风系异能,她一边杀丧尸一边寻找仇人。 她带着他们的画像,到处找,到处问:你见过这个人了吗?知道他/她在哪吗? 一年,两年,三年……整整找了四年,她终于把仇人杀完了,沈小楼也失去了活下去的动力,她想起基地那个地下研究所,那么肮脏的地方还是不要存在了。 算了,就到这里吧,她该去和爸妈、妹妹团聚了。 第5章 搞钱 生命只有一次,沈小楼也没想到自己会有第二次,她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这么幸运,但机缘这东西既然落入她怀里,她也不会非要往外推。 这个世界山是绿的,水是清的,也没有丧尸,她便再多活几十年吧,带着爸妈和妹妹那份一起。 心念一定,沈小楼就忍不住筹谋起来。她跟原身不一样,要在这个世界活下去,她可没打算做小可怜,她要舒坦恣意地活,谁也别想阻拦她过好日子。 不过眼下还是先把身体养好吧,要不然一不小心嗝屁了,再多的筹谋也枉然。 喝了几天汤药,再加上好吃好喝营养跟上,沈小楼的气色明显好多了,脸上也长了点肉,不像之前那么吓人了。 “姑娘,这些都不要了吗?都是好料子,当了怪可惜的。”杨二丫抖着手上从李妈妈箱子里翻出的衣裳,绸缎料子,虽是穿过的,但上头没有一个补丁。二丫听爹说了,当铺黑心,这么好的衣裳送到当铺里根本就当不了多少银钱,还不如留着穿呢。 “对,不要了,都当了。”她可不穿李妈妈穿过的衣裳,看到二丫眼里的不舍,她裹紧身上新做的棉衣,“你要是喜欢就留两身,让你娘给你改改穿。” 二丫高兴坏了,“谢谢姑娘,姑娘您心肠真好!” 沈小楼也乐了,看着二丫开心地在那挑挑拣拣,“对,你说得对,跟着姑娘好处多着呢。” “嗯,姑娘,我会好生伺候您的。”二丫用力点头,真不知道爹瞎担心什么,姑娘的脾气多好呀,还给她鸡腿吃,她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吃鸡腿呢,香得她险些都把舌头吞下去了。 二丫更卖力收拾东西,这几天李妈妈屋里都快被沈小楼搬空了,能用的她就留着用了,不能用的就让杨庄头送去当铺当了,死当,能多当点银子。李妈妈又没留下银钱,不当东西她连汤药都喝不起了。 后院养的鸡也被她嚯嚯一半了,一天吃一只,熬了鸡汤补身体。顺带着连二丫都跟着吃香的喝辣的,早把她爹的叮嘱丢到脑后了,对沈小楼那叫一个言听计从。 哦,二丫是杨庄头的二闺女,今年十二了,是个黑黝黝性子活泛的小姑娘,特别能干。自从她来了,里里外外的活计她都接手了,连饭都不用她娘过来做了。 “行了,就这些吧。”沈小楼看着收拾出来的两箱子衣裳,有薄有厚,但料子都不错,可见这些年李妈妈的日子过得多滋润,“这两口箱子也是好木料做的,应该能当些钱,也当了吧。二丫,喊你爹过来把箱子抬走。” “好的,姑娘,我这就去。”二丫风风火火地就跑走了,沈小楼看着她的背影,忍不住一笑,这丫头真不错。 两箱子衣裳,再加两口箱子,当铺再黑心,也能当个二三两银子吧?在加上之前当的,沈小楼手里能有十七两。 之所以有这么多,是找到了李妈妈藏起来的几样银首饰,没送到当铺,而是送到了首饰铺子。收拾铺子折旧回收给的价钱高,比当铺合算多了。 十七两……听着很多,但不禁花呀,沈小楼这身体就是个无底洞,得用好药慢慢温补着。现在是冬天,等地里的产出下来还得好几个月,总不能把猪羊鸡全嚯嚯光了吧? 得想办法搞钱! 沈小楼正琢磨着呢,二丫在外头喊:“姑娘,柴没多少了,我上山捡些柴去。” 沈小楼抬头,正看到二丫背着竹筐从厨房出来,忙喊住她,“回来,不要你去。你才多大,能捡几根柴?回头遇到野猪下山把你吃了。” 二丫站着没动,“姑娘,我能捡,我力气大,背得动,我在家里就经常捡柴,我不进山,就在山脚下捡。” 在家里也是要干很多活的,在姑娘身边轻松多了,姑娘待她还好,好得二丫生怕哪天被撵回去,所以她就拼命地想要多干活。 “那也不用你去,你去喊王大壮,你……”沈小楼一时想不起来二丫喊王大壮什么,卡壳了。 二丫连忙接口,“大壮表叔,姑娘您找他?” 沈小楼把手放下,“对,喊你大壮表叔,让他送一担柴来。”那个大的个子,肯定是砍柴小能手。 二丫面带不甘,她能捡柴的,姑娘怎么就不相信她? 沈小楼见状,又道:“快去快回,我等着你烤花生给我吃。” 二丫这才面上一松,放下竹筐撒丫子往外跑,离得老远都能感受到她的雀跃。 烤花生对沈小楼来说已经是很久远的记忆了,还是在她小的时候,也是冬天,爸爸为了哄她呆在屋里不去外面疯跑,就在炉子上给她烤花生吃。 圆形的铁皮炉子,在炉口摆一圈花生,隔一会翻一翻。沈小楼就眼巴巴地盯着,盼着花生外壳赶紧变色。小孩子嘛,哪里能等那么久?所以她吃到嘴里的花生都是软的,一点都不脆,可那个时候她一点都不在意,还很高兴。 现在在火盆里烤花生,火候掌握得好,还知道刚烤好的花生要放凉,所以吃到嘴里都是脆的。 可沈小楼觉得还是小时候软软的花生更香。 冬天天黑得早,晚饭吃得也早。吃罢饭二丫再三确认姑娘不需要她留下来陪她,这才依依不舍地回家。 说实话,她一点都不想回家,她和大姐三妹挤在一张床上,三妹睡觉一点都不老实,常把腿压在她身上,太难受了。三妹睡着了还喜欢卷被子,她经常半夜被冻醒。 姑娘这多宽敞!姑娘的床可大了,完全能睡下两个人。被子也厚实,盖在身上夜里肯定不冷。姑娘要是不乐意跟她一起睡,她也可以睡李妈妈那屋。 可姑娘不让她陪,肯定是她还没得到姑娘的信任。从明天起,她要干更多的活,姑娘肯定会喜欢她的。 二丫给自己打气,一步三回头地回家了。 “娘,我回来了!”二丫大声喊。 屋里很快就响起了妇人的吼声,“回来就回来,你嚷嚷什么?你个死丫头,多大的功劳,还得老娘迎接你?” 二丫被吼惯了,撇撇嘴,“昂,我累了一天了,你迎迎我怎么了?” “这个死丫头,还学会顶嘴了,你累了一天,好像老娘闲着似的。”二丫娘抓起烧火棍就出去了,“老娘看你是皮子痒……二丫,你这……” 二丫笑嘻嘻地把拎着的食盒往她跟前一递,得意说道:“闻闻,香不香?姑娘让我带回来的。” “香!”二丫娘眼都看直了,“二丫,这是,肉菜,两个肉菜!姑娘就,给你啦?”她结结巴巴,话都不会说了。 二丫更得意了,点头,“对,肉菜!”她看着围过来的弟弟妹妹,眉眼飞扬,“姑娘可讲究了,每顿都得有肉菜,还不吃剩菜。我在姑娘那吃得可饱了,这些是带给你们吃的,娘,你给热热吧。” “姑娘真大方,二丫你这是掉进福窝里了。”二丫娘眉开眼笑,看着二闺女的眼神可慈爱了。 “那是!”二丫头一扬尾巴都快翘上天了,家里的兄弟姐妹全都羡慕地看着她。 等进了屋,二丫从怀里掏出东西,神秘地道:“娘,你看这是什么?” “老天爷!这么好的料子!这是绸缎吧?”二丫娘瞪大眼睛,惊呼一声,她抬着手都不敢往上摸,生怕手粗摸坏了料子。 “姑娘赏我的,娘,你改小了给我穿。”二丫抱住娘的胳膊。 二丫娘却不同意,“你还小,这么好的料子改给你穿糟蹋了,先改给你大姐穿,等穿小了你再穿。” “我不,等大姐穿小轮到我都该穿坏了。这都姑娘赏我的,大不了分大姐一身,反正我得穿。”二丫是个特别有主见的孩子。 二丫娘也了解自己这个二闺女,只好道:“行,行,行,给你改,一个个的,成天气死我,老娘这辈子欠你的?” 嘴上骂着,眼里却带着笑意,二丫和其他人也都跟着笑。 改衣裳的时候,二丫娘对着二丫交代,“二丫,我瞧着姑娘脾气挺好,哪像你爹说的那么邪乎?你别听他的,好好伺候着姑娘,要听话,人也要勤快……说不准咱家就你有大造化呢。” 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二丫直点头。 第6章 李妈妈提前回来了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沈小楼的近忧就是缺银子,缺大把的银子。干什么来钱快还合法?她能干什么?沈小楼盘点起自己会的技能。 她是学医的,虽说学了四年,但理论多于实践,看个头疼脑热是没问题,但没有药呀,中医那一套她也就跟室友熏陶个皮毛,哪敢给人开方子?给人开刀她倒是敢开,关键是术后感染她控制不了。 给人看病这活她真干不了。 上学的时候她英语不错,早早就考过了六级,日常跟人交流也没问题,可现在一点都用不上。她数学学得也好,账算得也快,倒是能做个账房先生,可她一女的,谁会用她? 其实沈小楼做得最好的还是杀人,最擅长砍脑袋,一招毙命,这是她在末世杀丧尸练出来的。倒是可以去做个杀手、赏金猎人什么的,厉害的杀手年收入不比白领差。可沈小楼现在一步三喘地模样……算了,还是别去送人头了。 想了一通沈小楼沮丧了,她不再是那个成绩优异的女学霸,也不是末世人人惧怕的沈大佬,她只是个什么都做不了的病秧子……靠,昨天在院子里多走了一圈,今天鼻子又不通气了。 就在这时,二丫慌慌张张跑进院子,“姑,姑娘,快,李妈妈,回,回来了。”进门的时候绊了一下,整个人朝前跌去。 沈小楼一把扶住她,“李妈妈回来了?慌什么?把气喘匀了慢慢说。” 二丫却显然很着急,“对,已经到我家东边的路口了,我看到她从车上下来,怎么办?姑娘怎么办?” 对在庄子上说一不二的李妈妈,二丫是没有一点好感的,甚至有些害怕。成天板着一张脸,一张嘴就是尖酸刻薄的话,心肠可坏了,还曾揪过她的耳朵,长长的指甲差点划破她的脸。在二丫心里,李妈妈就是个老妖婆。姑娘趁她不在把她屋里东西都当了,她肯定会找姑娘麻烦,姑娘病病歪歪的,哪能是她的对手? 一想到这,她就急得不得了。 沈小楼也有些诧异,不是说过了正月十五才回来吗?现在年都没过,怎么就提早回来了?难道府里那边有什么变故?会不会和她有关? 沈小楼之前还没怎么当回事,回来就回来呗,反正她都要和李妈妈算账,早些晚些有什么关系?这会却坐不住了。 念头转了好几个,脸上却不动声色,“她一奴才,还敢顶撞我这个主子?反了她了。边上站好,看我怎么收拾她。” 二丫看着姑娘比她还细的胳膊,表示怀疑。但她已经习惯了听姑娘的话,她心里已经想好了,一会李妈妈要是跟姑娘打起来,她肯定是要帮着姑娘的,就算打不过,她也挡在姑娘前面,反正不能让李妈妈伤了姑娘。 李妈妈为什么连年都没在家里过就回来了?因为跟男人闹得太厉害了,还惊动了主子,夫人不仅不为她做主,还训斥了她一顿。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她的老脸都丢干净了,一气之下她就收拾东西回来了。至于她走了不是给别人腾地方吗?气昏头了,哪里还有什么理智? 马车把她送到庄子东边的路口,她倒是想送到院门口,车夫嫌路难走,不愿意送,还嫌李妈妈给的银钱少。李妈妈没办法,只好下车自己走。 李妈妈心里有气,把院门甩得啪啪响。瞥了一眼堂屋紧闭着的门,她冷哼一声,看来那贱丫头还算听话,赶了一天的路她也疲了,一会让那丫头烧锅热水她泡泡澡。 咦,门怎么没锁?走时她锁得好好的,现在怎么连锁都没了?李妈妈顾不得多想,伸手就把门推开了,然后她惊呆了! 这,这是遭了贼吗? 她的箱子呢?她的桌子呢?她的床怎么也换了一个……不好,李妈妈脸色一变,直奔她藏东西的地方。一摸,果然空空如也。 她腾地站起来,转身就往堂屋走,一脚踢开门,嘴里大声地咒骂着,“死丫头,连个家都看不好,活着还有什么用?下贱的……” 声音戛然而止,李妈妈惊恐地睁大眼睛,两只手使劲去掰脖子上的手,却怎么也掰不动,很快她就喘不过气,憋得脸通红。 “骂呀,接着骂呀,怎么不骂了?”沈小楼一手掐住李妈妈的脖子,迎着她凶狠的目光,一边咳嗽,一边笑着,“是不是觉得我变了个样子?这还多亏了李妈妈你呢,我变成厉鬼啦!我病了,你不给我请大夫,我只好病死了。阎王爷说我命不该绝,又放我回来了。所以我化作厉鬼回来找你索命了。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沈小楼钳制着李妈妈,一步一步向前走着,李妈妈被迫一步一步后退,直至后背抵在墙上。 “李妈妈,你说你想怎么死呢?看在你照顾我十几年的份上,我让你选个死法好不好?”沈小楼歪着头,天真又无邪。 李妈妈使劲挣扎,嘴里发出模糊的“嗬嗬”声,表情扭曲着,眼里满是惊恐。 “我只要再使一点点劲,你就呼吸不到新鲜的空气了。死了之后我发现我跟以前一点都不一样了,不冷了,不饿了,力量也大了,死了真好啊!李妈妈,你觉得你还能坚持多长时间?嗯?”最温柔的语调说着最狠的话,这便是沈小楼了。 李妈妈眼睛暴突,死亡的恐惧笼罩着她,眼前这个笑嘻嘻的姑娘真好似从地狱来的女鬼,对她伸出尖利的爪子,要取她的性命。这种感觉真实极了,她可能真的要死了…… 太弱了,没点挑战性。沈小楼无趣地松开手,李妈妈整个人顺着墙就滑坐在地上了,她双手抱着脖子使劲咳嗽,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空气,如那侥幸逃生的鱼。 “怕了?不过跟你开个玩笑,怎么就当真了呢?李妈妈是个聪明人,一定会知道怎么做对吧?”沈小楼摸着自已的手腕,天真得像个孩子。 李妈妈咳得眼泪都出来了,模糊中她看到那个以前任她打骂的瘦弱丫头身形高大起来,周身笼着光茫,眼神锐利得直刺她心底……恐惧再次袭上心头,她说不出话,忙不迭地点头。 沈小楼笑了,“我最喜欢识时务的人了。” 第7章 身世 末世之后死在沈小楼手上的人不计其数,丧尸就更多了。以李妈妈对原身所做的,死十回都不亏。但既然李妈妈识趣,她也不是非要杀人的,留着她以后应该还能有点用处。 李妈妈被吓破了胆,都不等沈小楼发问,就把她的身世和盘托出了。 沈小楼穿的这具身体是京里长平侯府的姑娘,她爹是现任长平侯沈德荣。她不是庶出,也不是外室女,更不是奸生女,她是正儿八经的嫡出,原配嫡出,嫡长女。 她的生母姓王,乃江南富商之女。区区商户女却高嫁侯府,嫁进门三个月就有了身孕,当年谁不羡慕王氏的好运?怎奈王氏命薄,生产时难产,用掉半条命才艰难产下一女,到底没熬到孩子满月就撒手人寰了。 之后府里又发生了一些不好的事情,更坐实了原身克亲的恶名,被送到庄子上养着去了,还是原身亲爹亲口发话的。 才刚满周岁的孩子就能狠心送走,啧啧,老虎都知道疼崽儿呢,这是亲爹吗?莫不是个假爹吧?这样的爹怕是不能指望了。 沈小楼无情地吐槽着。 其实在原身三个月大的时候沈德荣就已经另娶了,新妇林氏,是他青梅竹马的表妹,十分温柔贤惠。据说夫妻感情甚好,如今两人生了三儿一女,林氏也彻底在府里站稳了脚跟。沈德荣也有庶出的孩子,不过都是庶女,可见林氏的手段有多厉害了。 原配尸骨未寒就急着另娶,亲爹不是什么良人啊!那时候原身才几个月大,真心疼孩子为孩子着想的人家,一般都是瞒着消息让孩子认新妇为母。沈家偏要送出去,为什么?林氏不愿意养?不是说她很贤惠,名声很好的吗? 这里头恐怕有不少隐情! 之前沈小楼还想着到底是原身的家人,替她回家看一看,现在她是一点都不想回去了。反正她只答应原身替她看一看家人,又不是只有回府才能看,办法多着呢。 你想,十多年不管不问,亲爹怕是早就忘记了还有个长女存在吧?亲爹指望不上,整个侯府又都掌在林氏手中,林氏看她这个原配嫡出应该也是膈应的,她回去了能有好果子吃? 虽然沈小楼能保证自己不会吃亏,但大好的人生干点什么不好,非要去宅斗?是山不够绿吗?水不够清吗?空气不够清新吗?美食不够香吗? 再说了,沈小楼也不会宅斗呀,她只会杀人,尤其擅长劈脑袋。 “做奴才呢,就要有做奴才的样子。李妈妈,杨庄头,姑娘我这话对不对?”沈小楼一边往手上擦着药膏,一边漫不经心地说道。 杨庄头早就被收拾地服服帖帖的,点头哈腰,极尽谄媚,“是,是,姑娘说得对,姑娘说什么就是什么。” 他偷偷看了眼李妈妈脖子上青紫的掐痕,心里有些幸灾乐祸,但神情也更加恭敬了。 李妈妈伤了脖子,说话都非常费劲,但她丝毫不敢怠慢,“姑娘说的是。”头垂得低低的,连看沈小楼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以后庄子上大事归我管,地里的事归杨庄头管,至于李妈妈……”说到这儿她顿了一下,“年纪也不小了,姑娘我不是那等刻薄的人,别的事不用你做,你就在屋里做做针线活就行了。” 沈小楼肯定不会白养着李妈妈,给她安排差事颇费了一番心思。她倒是想撵她下地干活,可人放出去她偷偷往京城送信怎么办?洗衣做饭吧,又担心她使坏,她要是偷偷往饭里吐口水,岂不恶心死? 还是把人拘在屋里做针线活吧,绣点帕子荷包什么的,送到铺子里还能创收。 李妈妈猛地抬头,脸上带着为难,“姑娘,奴婢年纪大了……” “我知道你年纪大了呀,所以安排你做轻巧的活计,在屋里做做针线,风不打头雨不打脸的,你还有什么不满?”沈小楼一个眼神瞥过去,脸上露出恍然的神情,“哦,是不是多年未动针线生疏了?那有什么关系?学呗,练呗!老话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跟那七老八十的比,李妈妈可年轻多了,是吧?” 迎上姑娘似笑非笑的眼神,李妈妈慌乱垂下眼眸,“奴婢没有不满。”想到以后……她心里跟吃了黄连似的。 “没有不满便好,李妈妈也是当差几十年的人了,相信不会令我失望的。”随后转向杨庄头,“我新琢磨了个挣钱的营生,我很看好杨庄头,想交给你去做。杨庄头,你觉得你能做好吗?” “能!小人能做好了!”杨庄头一脸激动,都没听是什么营生就急切地立下军令状,“能得姑娘看重,小人一定尽心尽力。姑娘说什么,小人就听什么;姑娘让做什么,小人就做什么。”姑娘这是要重用他了呀! “行吧,杨庄头是个能干的,机会给你了,我就等着看你表现了。”沈小楼本来就打算用杨庄头的,不过重用之前还是要敲打一番的。 从院子里出来杨庄头内心无比激动,老天爷,他终于时来运转了。打今儿起,他就是庄子上名正言顺的庄头了,虽然上头镇着姑娘,但姑娘和李妈妈能一样吗? 姑娘是主子,管着他是天经地义的。李妈妈算什么玩意?一个奴才,在他头上作威作福十几年,今天终于出了这口恶气。李妈妈这霉倒得好,倒得妙哇! 杨庄头巴不得李妈妈永远倒霉,一个奴才,还妄想欺主?哼,老天爷是长眼睛的,都看着呢,这不就遭报应了吗?大快人心哪! 要他说,姑娘还是太心善了。要是他,早把这等恶奴打杀了。不过姑娘这样做自然有姑娘的道理,哪是他一个泥腿子能看懂的?他只要忠心姑娘,把姑娘吩咐的差事办好就成了。他瞧着姑娘邪乎是邪乎,但不是个好坏不分的。姑娘后脑勺都长着眼睛呢,只要他用心办差,姑娘会看在眼里的。 对李妈妈他也没放松戒心,现在她是倒霉了,谁知道她以后会不会再起来? 不,不,他不会再给她这个机会的。 第8章 这活儿她真干不了 二丫一边干活一边偷偷看沈小楼,每每沈小楼望过去她就赶紧低下头,装作卖力干活的样子,自以为掩饰得很好,实则她的异样全被沈小楼看在眼里。 自从亲眼看到她收拾李妈妈后,二丫就不对劲了,话明显少了,身上那股活泛劲没了,也不大敢往她跟前凑了。 可怜的娃,这是被她吓到了!沈小楼扶额。 “怕我?” 冷不丁听到姑娘说话,二丫吓了一大跳,慌乱地连连摇头,矢口否认,“没,没有,我怎么会怕姑娘呢?”姑娘那么好,给她肉吃,给她衣裳,还给爹派了好差事,他们全家都感激姑娘,她怎么会怕姑娘呢? 二丫竭力说服自己,可她脑子里总忍不住浮现那天姑娘掐着李妈妈脖子的一幕,只差一点点姑娘就把李妈妈掐死了。哦对了,姑娘还说她是厉鬼……二丫身体抖了一下,好吧,她承认她是有点怕姑娘的,但只有一点点哦! “看样子你是真的怕我。”沈小楼笑了一下,神情落寞,脸上现出受伤的表情。 她是故意的,二丫却当了真,“不,不,姑娘,我不是,您,我……”到底还是个孩子,手忙脚乱地想要安慰沈小楼,一着急话更说不清楚了。她很是沮丧,大声道:“反正我是不怕姑娘的。”像为了证明自己说的是实话,她胸脯挺得可高了。 要是她的眼神不那么飘忽,沈小楼就信了。 呵呵,真是个可爱的丫头,比她末世遇到的人可爱多了。 沈小楼又笑了一声,附和道:“对,我有什么好怕的?我就是吓唬吓唬李妈妈,又不会真的掐死她。她那么坏,我还不能吓唬吓唬她吗?” 二丫一拍脑门,对呀,李妈妈对姑娘那么坏,姑娘发落她是应该的!再说了,姑娘既没打她,也没骂她,还给她派了轻巧的差事,姑娘多宽宏大量呀,她怎么就想岔了呢?真不应该。 “姑娘。”想通了之后二丫有些不好意思,很快她活泼的性子就露了出来,眼睛笑得弯弯的,像两轮月牙,看着就让人心生欢喜。 “过来,这有两朵绢花,颜色我不喜欢,给你戴吧。”原本是没有的,这不是李妈妈回来了吗? “真的给我?”二丫又惊又喜,简直不敢置信,这颜色多正多鲜灵呀,怎么会有人不喜欢红色呢? “说了给你自然给你,你见过姑娘说话不算数吗?”沈小楼斜睨着她。 “谢谢姑娘,姑娘真好!”二丫欢喜地把绢花捧在手上,高兴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太好看了,别说戴,她见都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绢花。她留一朵,分大姐……哦不,已经分一身衣裳给大姐了,另一朵绢花还是给三妹吧。可三妹才七岁……算啦,还是她都留着吧,每天换着戴。 二丫太高兴了,早把之前的害怕抛到了脑后,她围着沈小楼说这说那,像一只叽叽喳喳的雀鸟。沈小楼一点都不烦,特别有耐心地听她说话。 在末世的时候,到处都是丧尸,沈小楼想听人说话都找不到活人。 胆子大了,二丫也敢问了,“姑娘,您真的变得厉鬼了吗?” “当然没有啦,你看我像厉鬼吗?”沈小楼噗嗤笑了,敲了她一下,“你怎么那么好骗呢?” 二丫抱着头,不服气地大声反驳,“我当然知道您不是啦,您不怕太阳光,还有影子,我都看得清清楚楚的。” 她还怪有理有据来,沈小楼也是无语了。 沈小楼琢磨的挣钱营生是种菜,反季节蔬菜。种的好能赶上年关卖一茬,赶不上也没关系,年后也能卖,冬天还很长呢,新鲜的蔬菜是个稀罕物,那些有钱的大户人家肯定愿意高价购买。 要在冬天种菜得有暖房,没有玻璃和塑料布不要紧,油毡布也行的,上面盖上厚厚的草苫子,一样保暖。 为了抢时间,沈小楼还让杨庄头钉了很多的大木盒子,一拃深就够了。分给佃户,装上土在屋里种菜。放在炕上,或是在屋里摆上火盆,温度适宜,再勤浇水保持土壤湿润。用这种方法青菜生长得可快了,从种下到长成,半个月就差不多了。 沈小楼只提供方法,至于菜怎么种,完全不用担心,杨庄头他们都是种了一辈子地的人,比她这个半吊子有经验多了。 沈小楼这边空屋子多,每间屋都摆满了种着青菜的木盒子。杨庄头他们都是自己烧炭,无非就是烟气大,山上多的是木材,根本就不需要什么成本。 温度保证了,无非就是勤浇浇水。沈小楼觉得这活儿挺简单的,她能干! 结果一进去就被烟气熏得睁不开眼,还呛得直咳嗽。 罢了,罢了,专业不对口,这活儿她真干不了,她还是回屋数银子去吧。 感谢李妈妈,又给她贡献了一百两银票,还有几样金银首饰。一个奴婢,光靠月钱哪能攒这么多钱?肯定都是从庄子上贪的,物归原主有什么错? 沈小楼抱着钱匣子,心里充满安全感。好了,够支撑一段时间了,总算可以松口气了。 继而她又盘算着是不是能给自己换点好药材?底子太差了,补起来费劲啊! 不能想,不能想,再想那种缺钱的紧迫感又回来了,还是走一步看一步吧。 李妈妈揉揉发涩的眼睛,无力地靠在床头。为了让她好好做针线活,屋里摆了两个火盆。 可她悔呀,倒不是后悔自己这些年的所作所为,而是后悔自己太心软了,她要是早早下手,在那丫头小时候就让她夭折,哪还会有今天的事?她也能早早回到府里,一家人住在一起,她男人也不敢偷纳二房…… 都怪那贱丫头,是她克了自己的运道,她活着就是最大的错。 那贱丫头跟换了个人似的,当时她被唬住了,事后想一想……人还是那么个人,有影子,白天也敢出来,怎么可能是厉鬼呢?大意了,她被那个贱丫头骗了。 她回京前那贱丫头还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这才几天就改了性子?别是什么山精野怪变的吧?嗯,还有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背后有人教她,这个人除了杨庄头她想不到还能是谁了。别看这些年她压了杨庄头一头,其实她知道他一直对她非常不满。 想到这儿她心里一突,怎么办?庄子被那贱丫头把持着,杨庄头也帮她,自己势单力薄,怎么办?李妈妈眼神微闪,对了,府里,夫人……她拿那贱丫头没办法,可有人能治她呀! 怎么把消息传给夫人呢? 第9章 隔壁庄上的冤大头 “姑娘,现在山上光秃秃的,有什么好看的?您再等一等,等开了春,山上的野花开了,那才叫好看呢。” 二丫努力想要打消姑娘上山的念头,姑娘的身子骨太弱了,一步三喘的,到不了山脚下怕是就走不动了。她是愿意背着姑娘,可才下过雪,路滑难走,她自己摔了不要紧,把姑娘给摔着了怎么办?就姑娘那小身板子,还不得摔散架了? 穿来这么多天,沈小楼还是第一回走出院子。她身上穿着厚厚的棉衣,头脸都包了起来,浑身上下只露一双眼睛在外面,裹得跟熊似的。 极目远望,一片白色的原野尽收眼底,原野的尽头是群山点点,路两旁长着高大的树木,枯叶落尽,只剩树枝在风里摇晃……这一切的一切无不透着萧瑟,沈小楼却看得无比贪婪。 她深吸一口气,这个世界真好啊!连空气都那么好闻! “姑娘,您要是实在闷了,就在这附近走走吧。”二丫觉得自己都快操碎了心。 沈小楼就是想出来透透气,倒也不是非上山不可,便同意了,“行吧,去那边,那边河里应该上了很厚的冻,咱们过去看看。” 原身的记忆里对这条河的印象特别深,李妈妈不在的时候她会偷溜出去看庄子上的孩子在河面上滑冰。她胆子太小,不敢滑,特别羡慕那些胆大的孩子,哪怕摔了个狗啃屎,也能笑着爬起来继续滑。 二丫见她答应了,立刻跑回院里折了一根木棍,递给她。 沈小楼一怔,什么意思? 二丫贴心地道:“姑娘您拄着,好走。” 沈小楼嘴角抽了一下,“也不用这么夸张吧?”她还不至于连路都走不了,“我的风寒已经好了。”喝了那么多天药,再不好她都要疯了。 “我娘让我对您多上心点,说您那身子就是纸糊的,一阵风就吹跑了。”二丫执拗地伸着手。 沈小楼…… 沈大佬也有今天?社死! 算了,棍拿过来吧,她拄还不行吗? 到了河边,二丫上了冰面,用脚使劲踩了踩,“挺厚实的。”走了一圈就上来了,还安慰沈小楼,“不好玩,姑娘,其实一点都不好玩。” 沈小楼给她一个“你觉得我会信吗”的眼神,转身就走,心里很是怨念:啊对对对,谁让她的身子是纸糊的呢?一摔就稀巴碎了…… 姑娘这是不高兴了?姑娘怎么跟小孩子一样呢?二丫跟在后面直叹气。 “二丫,那是哪?”沈小楼忽然停下来。 “哪里?”二丫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笑着道:“哦,姑娘说那儿呀,那是咱隔壁的庄子。”说到隔壁庄子二丫的话就多了起来,“他们庄子跟咱们庄子差不多大,地也紧挨着,不过人们的收成比咱们可差远了。”她神情得意。 “我爹说不是他们的地不好,是他们庄子的佃户不好,欺负主家是个读书人,心善,好说话,他们偷奸耍滑,不好生种地,糊弄主家。” 这里头有瓜!沈小楼来了兴致,催促二丫,“具体说说。” 二丫接着道:“我爹说那个主家高高瘦瘦的,还白净,穿着读书人的长衫,可气派了。见人就施礼,脾气也可好了。不过我是没见过他,我爹也才见过几回。爹说他是在外地求学,没有空回来。主家不常来,时间一长,那些佃户可不就起了歪心思吗?我爹说这样的人品性不好,都不让我们跟他们的孩子一块玩。”她像个大人似的说得一五一十的。 “他就没发现自己被骗了?”沈小楼问。 “那我就不知道了。”二丫手一摊,“也许没发现吧,他是读书人,哪懂地里的事情?收成多少还不是任佃户说?也许发现了,不在乎庄子上这仨瓜俩枣吧。您想,能读得起书,还能到外地求学,家里肯定是有钱的。您看他那房子还是青砖的,这么好的房子也没人住,多浪费!” 沈小楼侧目,二丫居然能说出这样一番话,太早熟了吧?细想想,可不就是二丫说的这样吗?古代的读书人,大多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还目下无尘。不过不管是哪种情况,沈小楼都觉得隔壁庄子的主家是个冤大头。 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哇,自己的钱财怎么能被别人眛了去?要是有人敢眛沈小楼的东西,她一定把那人的狗脑子打出来。 就说李妈妈吧,沈小楼是没把她狗脑子打出来,这不是情况有点特殊吗? 沈小楼已经知道了,自从十几年前原身到了庄子上,庄子上的产出就再没往京里送过,说是夫人吩咐:庄子上的收益都用来供养原身。 听着怪贤良大度的,可这么一个小庄子,一百多亩地,产量又低,能收多少粮食? 是,是够养活一个孩子,可养活和养好是两码事。据李妈妈说,林氏所出的那个仅比她小一岁的便宜妹妹,在府里过的日子跟她是一个天一个地。 当然沈小楼是地,地狱的地。 原身被送到庄子上时才刚满周岁,这么小的孩子知道什么?财帛动人心,这些银子最后还不是落到李妈妈手里?沈小楼不信林氏那么精明的人会想不到? 哼,她怎么会不知道呢?恐怕这本就是她刻意为之,要不然怎么就挑了李妈妈这么一个人?原身生母就没有一个信任的仆人?李妈妈这些年的所为,林氏肯定一清二楚。这个女人不简单! 李妈妈吞了她那么多银子,还想一死百了?没那么好的事!不把银子还完她就用软刀子磨着她。 “姑娘,出来大半天了,咱回去吧。”二丫担心姑娘冻坏了,催她回去。 沈小楼也走累了,外面实在太冷了,她包裹得那么严实,还是感觉寒风往骨头里钻,“回吧。”炉子上温着鸡汤,她回去热热地喝上一碗。 回去的路上她跟二丫念叨隔壁庄上的冤大头,教她,“……这样的人脑子多少都有点毛病,要是遇到了,离得远远的,会被传染的。” 沈小楼对这类人一向敬而远之,会挡了她的财路的。 回到自家庄上,杨庄头正找她呢。 第10章 买庄子? “姑娘回来啦!”杨庄头本来站在院子里,一听到院门响,立刻就小跑着迎了过来,态度可殷勤了。看到后面的二闺女,脸顿时板了起来,“二丫,不是叫你好生伺候姑娘的吗?这么冷的天儿,你带姑娘出门瞎跑什么?是不是又淘气了。” 二丫十分委屈,“我没有,我……” “还嘴硬了是吧?你这性子也就姑娘脾气好,纵着你。姑娘,这丫头不懂事,您多担待。她要是不听话,您该打打,该骂骂,这是为她好的,是教她规矩,小人一家……” “行了,不关二丫的事,是我自己要出去转转的。”沈小楼打断他的话。 “是,是,是,姑娘说的是,姑娘说什么就是什么。”杨庄头顷刻又换了一副面孔,别说沈小楼了,就是他亲闺女都撇嘴,她爹这样的恐怕就是戏文里唱的奸臣吧! “你过来有事?”沈小楼接过二丫盛的鸡汤,喝上一大口,舒坦。 杨庄头连忙道:“是有件事要请示姑娘。咱东边那个庄子上的管事找到小人,说他们主家要卖庄子,因为咱两家离得最近,就先来问问咱们买不买。咱要是买,就卖给咱们。咱要是不买,他就再去另寻别人。” 沈小楼心中一动,“就那个主家是读书人的庄子?” “姑娘知道?”杨庄头有些意外。 沈小楼心道:这不刚刚才吃过他的瓜吗?便道:“地好不好?他们想卖什么价格?我手头没有太多银子,要价太高的话……” 她手上也就一百多两银子,把那几样金银首饰都当了,撑死也才二百两。沈小楼虽不知道地价,但也知道隔壁那庄子二百两都买不下来的。 她看向杨庄头,杨庄头接着道:“地都是好地,一大半上等田,一小半中等田,买下来绝对合算。到时两个庄子合成一个大庄子,无论是耕种还是管理,都十分方便。” 说到这他停了下来,神色纠结。沈小楼抬了抬眼,道:“可是有别的不妥?有话你就直说。” 杨庄头这才道:“小人本来是不想劝姑娘买下的,那庄子是没什么毛病,就是庄上的佃户不省心,小人担心以后会很麻烦。可是那管事说的价格又特别便宜,庄子跟咱们庄子差不多大,官价在九百两左右,可那管事开出的价格才五百两,太合算了,错过多可惜。” 这样的巧宗儿实在难得,杨庄头自然不想错过。庄子大了,地多了,他这个庄头不就更威风了吗? 沈小楼却皱眉了,“这么便宜?”天上不会掉馅饼的,哪有那么多便宜占?别是个坑吧? “说是主家着急用银子,卖得急才这么便宜的。” 就算再急也不该这么便宜,整整少四百两银子呢,都快半价了。难道主家犯了事,急着处理家产跑路?还是他们准备一庄多卖? 沈小楼可没被利益冲昏了头脑,相反她十分冷静。她心动吗?自然是心动的,捡漏的事谁不乐意?可她有脑子呀,不会为了占便宜明知不对劲还往坑里踩。 几百两银子的事,不得不慎重。沈小楼想了想,道:“这样吧,劳烦杨庄头再细细打听打听,弄清楚是不是真的因为主家着急用银子才贱卖的。要是真的,那就买下来吧。至于佃户不省心,呵呵,姑娘我专治各种不省心。” 她眸中冷意闪过,接着话锋一转,“要是这里头有别的陷坑,再便宜也不能沾。”顿了一下,“他们主家呢?我想见见他们主家。” 杨庄头心中一凛,“好的,姑娘,小人这就去打听。” 退到院子里他站住了,朝着李妈妈的屋子望了一眼。姑娘没回来前他已经跟李妈妈吵了一架,都这个时候了,臭婆娘还看不清自己的处境,居然想要拉拢他!被他奚落了几句,就恼羞成怒,对着他破口大骂。 是,他一个大男人是吵不过她,但他只要说一句“安心做你的针线活吧”就立于不败之地了。 这个黑心肠的,欺负了他那么久,还想挑拨他和姑娘的关系,哼,姑娘现在重用他,庄子上大小事情都交给他办,他是傻了才会听她? 回头得提醒二丫多留意,李妈妈这个臭婆娘还贼心不死呢,得把她看紧了,可不能让她翻了身。 买田置地是好事,沈小楼想着瘪瘪的荷包,手里的鸡汤都不香了。内心深处她还是期待能捡个漏的,五百两银子……还差三百两,她又得想办法搞钱了。 卖点什么好呢?种的青菜还没长成,就算先卖一茬也挣不了三百两银子。 发愁! 李妈妈要是个金人就好了! 杨庄头对买地的事特别上心,第三天就过来回禀了,“姑娘,小人找人打听了,说是他们主家被个官老爷瞧中了,要招为女婿,他着急筹银子下聘礼、办婚事。这个庄子不大,位置还偏,收益也不多,索性便卖掉了。卖得急,所以才这么便宜。”他抬起头,眼底带着期望。 “主家呢?”沈小楼问。 杨庄头道:“说是匆匆来了一趟,又走了,忙着呢。” “连见一面的空都没有?”沈小楼不信,买卖这种东西,还是跟主家打交道比较好,“你再去找那个管事,就说我有诚意买他们的庄子,但我要跟主家谈,而且红契白契都不能少。” 杨庄头觉得姑娘太过小心了,大户人家都是这样,铺子呀,庄子呀,什么事都是奴才出面经办。姑娘连庄子都没出过,怕是不知道这些事,他刚想张嘴,对上沈小楼清凌凌的目光,又把话咽了回去,“小人这就去办。” 一连过了几天,屋里种的青菜都长成了,沈小楼也没见到隔壁庄子的主家。一开始说让她等一天,后来又说实在太忙,推三阻四的,这下连杨庄头都察觉到不对劲了,唉声叹气在那惋惜。 要沈小楼说,有什么惋惜的?人家做局坑你,你没掉进去不该庆幸吗? 要是一般人,察觉到了不对劲,及时抽身,事情到这就了了。可沈小楼显然不是一般人,隔壁庄子想坑她,她怎么能不还回去?她这人睚眦必报,打小就不肯吃亏。 哼,读书人……读书人在她这儿可没什么光环!自古以来,负心多是读书人! 第11章 他……他自己摔晕了 沈小楼仰头,一片雪花落在她脸上,她眉头皱了皱,早知道会下雪她就不出门了。迟疑了一下她还是决定往前走,一边走一边腹诽:要是她末世的身体,别说下雪了,就是下刀子她都不带怕的。 雪越下越大,风卷着雪花漫天飞舞,她眼睛都快睁不开了,沈小楼后悔了,她刚才应该回去的。她直起腰站了一瞬,然后径直朝着隔壁庄子走去。 “开门,有人在吗?”沈小楼用力拍打院门。 喊了好几声里头才传来回应的声音,“谁呀?来了。”随后脚步声越来越近。 门开了,一个中年模样的男人出现在沈小楼眼前,“你是?”他打量着沈小楼,眼底满是狐疑。 沈小楼理直气壮,“我是隔壁庄子的,你们庄子不是要卖吗?我过来看看。”她本是打算悄悄探探情况的,这不是下大雪了吗?索性便找个地方避雪了。 “你是沈姑娘?”这人试探着问。 “对,是我。”沈小楼大方地承认了,心道这人果然知道她,十有八九就是杨庄头说的那个管事,“章管事?” “对,对,就是我。”这人眼底的狐疑是没了,但表情却变得十分古怪。 沈小楼知道他在想什么,无非觉得她一个姑娘家独自登门来谈生意,太过惊世骇俗了。她装作不懂,“章管事不请我进去吗?还是说庄子已经出手了?” “没,没,没,沈姑娘快请进!瞧我这个人,没想到沈姑娘会亲自登门,一时太意外,怠慢了,怠慢了!”章管事很快回过神来,陪着笑,胖胖的脸显得更加忠厚老实了。 沈小楼跟着他进了院子,眼风一扫,整个院子的布局尽收眼底。 院子很大,但比她那边的简陋多了,就光秃秃的三间正房。院子东边倒是有两棵树,一棵粗些,一棵细些,看着像是果树,也是光秃秃的,看不出具体是什么果树。 “庄子上简陋,连杯茶水都没有,还请沈姑娘见谅。”一坐下,章管事就歉意地解释自己平时都在城里帮主子打理其他的产业,并不常到庄子上来,也就最近来的勤些,“今儿也是巧了,要不是因为这场大雪,我已经回城里了。” “无妨。”沈小楼笑笑,就算有茶水她也不会喝,没有更好。 她打量着屋里,除了一张桌子,两个板凳,屋里连火盆都没有,果然不像有人常住的样子。 “沈姑娘有意要买庄子?”章管事根本没把沈小楼这个小姑娘放在眼里,直接就开门见山了。 “是有此意。”沈小楼矜持地点头。 “不瞒姑娘说,这桩买卖真的很划算,一百五十亩地,才五百两银子,上哪找这么低的价去?也就我们主子急着用银子,换在平常时候,哪舍得卖?又不是落魄了,我们主子前程好着呢,只有置地的份儿,哪有往外卖的?这不是一时手头周转不开吗?” 说起这事章管事仍是一脸肉疼,随后又推心置腹地道:“咱们两家紧挨着,多少年的交情了,我们要卖地自然要先紧着邻居,我们要是越过邻居卖给其他人了,别说沈姑娘你心里会不舒服,这不是让人戳咱脊梁骨吗?事不是那样办的,大家都是讲究人,也都知根知底,沈姑娘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对,章管事说的对。”沈小楼连连点头,神情无比信服。 其实她也就嘴上附和,心里一个字都不相信。哈,别说一个字了,她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相信。 章管事脸上的笑意更深了,心里十分庆幸自己今天在庄子上,要不然就见不到这位沈姑娘了,杨庄头那个精明的,哪有小姑娘好忽悠? 小姑娘懂什么?还不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感谢这场及时雪! “沈姑娘看上咱家庄子,真是太有眼光了……”章管事接着说话,就见沈小楼猛地坐直身子,“什么声音?”她侧着耳朵仔细听。 章管事眼神闪了一下,随口道:“哪有什么声音?沈姑娘听错了吧!” 沈小楼却坚持道:“不对,绝对有声音,就在这个屋子,我耳朵很灵的,我真的听到了。” “哦,大概是老鼠吧。”章管事状似随意地说道,“沈姑娘,咱们还是来说庄子吧。” 沈小楼恍然,“哦,原来是老鼠呀,我说怎么有响动。这些老鼠太讨厌了,不仅祸害粮食,半夜还吵得人睡不着。咦,章管事说到哪了?接着说,接着说。” “谁说不是呢?乡下地方,别的都好,就是老鼠太多了。”章管事笑了笑,继续之前的话题,“咱们庄子都是好田,肥沃着呢,两个庄子连在一起也好耕种,所以我才说沈姑娘有眼光。” 沈小楼十分赞同,“可不就是吗?平时想要买地都遇不到这么合适的,你们庄子的地我是看中了,价钱也合适,就是……”她面带犹豫,“贵庄主子呢?这么大的事,不见见主家我不大放心哇!章管事能做的了主吗?” “能,这怎么不能?主子已经把这事交给我全权处理了。”章管事大包大揽,很善解人意地道:“沈姑娘有顾虑也在情理之中,这不是我家公子实在忙碌吗?前几天就匆匆带人去南边采买东西了,要不……” “不对!”沈小楼噌的一下站起来,三两步就迈到东间……章管事还没反应过来,东间的房门就被她推开了,“哇,好大的老鼠啊!” 沈小楼被眼前所见惊呆了,只见床上绑着一个人,嘴巴堵着,眼睛闭着,也不知是死是活。 屋里的气味也难闻极了,沈小楼非常熟稔地辨别出其中的血腥味,她之所以推门就是因为闻到了血腥味。 “这,这?”沈小楼无比震惊。 章管事见事情败露,神情慌张,但他很快就镇定下来,盯着沈小楼目露凶光,“沈姑娘,对不住了,谁让你运气不好,多管闲事呢?”区区一个瘦弱丫头,他一只手就能把她掐死了,往院子里一埋,谁知道? “你,你……”沈小楼吓坏了,瑟瑟发抖,也不知是吓懵了还是怎么了,不跑反而迎上去。 章管事乐了,这小丫头还怪识趣来,他狞笑着高高扬起了手,却脚下一滑整个人直直朝后倒去。只听“嘭”的一声,章管事的后脑勺磕在地上……听着这响声,沈小楼肩膀一缩,她都为章管事头疼。 见章管事在地上蠕动,沈小楼捞起边上的板凳对着他的头部就是一下子,很好,他不动。 沈小楼松了一口气,一抬头,正对上一双黑亮的眼睛,她怯生生地指着地上,呐呐,“他,他自己摔晕了。” 第12章 男人,有颜就够了 沈小楼闻到血腥味的时候十分好奇,她从不敢低估人性之恶,哪怕眼前这个章管事生了一副忠厚老实的面孔。 她甚至猜测那屋里是他囚禁的女人,没想到他囚得却是主子!不仅囚禁主子,还变卖主子的家产,这胆子……啧啧,跟他比起来李妈妈那点道行都不够看的。 原来这人就是她才吃过瓜的冤大头,总算遇到一个比她更倒霉的人了。也不知他被囚禁了多长时间?床上连铺的褥子都没有,只有一床薄薄的被子,这个冤大头没病死冻死真是佛祖保佑。 但他长得也太好看了吧! 斜飞的剑眉,英挺的鼻梁下,唇形略薄。他脸颊的肤色偏淡,泛着苍白的光泽,透着一股子病气。他的头发和身上的衣裳都是蓬乱的,闭着眼睛躺在那里奄奄一息……哪怕身处污浊仍是紧紧吸引了沈小楼的目光。 “你醒了?”沈小楼惊喜地看向颤巍巍睁开眼睛的男人,神情担忧,“你,还好吧?” 同是天涯沦落人,审完章管事,得知冤大头也是被奴才背刺,这一刻沈小楼深深地与他共情了。同为倒霉蛋,怎么能不互相帮助呢? 向来心硬不爱管闲事的沈小楼,不仅冒着风雪叫来了人,还贡献了被子、火盆一应等物……好吧,她承认她是见色起意。 什么,你说离脑子有病的人太近会挡了她的财路? 她说过这话了吗?没有,绝对没有,肯定是你听错了。 男人,有颜就够了,还要什么脑子?男人脸长得好看又有脑子,那她还能一起愉快地玩耍吗?又不是找爹! 长得好看的男人脑子有点毛病,无伤大雅。 江逢一睁开眼睛就知道自己被救了,嘴里有苦苦的药味,身下是柔软的被褥,胸口也有了热乎气,还有眼前一脸担忧看着自己的姑娘…… 想到这姑娘了救了自己,江逢面色柔和,“姑娘的救命之恩,在下无以为报……” “你要以身相许吗?”沈小楼脱口而出。 “什么?”这人好似没有听清,沈小楼对上他澄澈的眼神却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 丢人,太丢人了,她简直就像个女流氓,要是把这清俊的读书人吓着了怎么办? 于是她连忙描补,“没什么,我是说举手之劳不用谢。”话一出口她又后悔了,怎么能不用谢呢?要是什么好处都没有,她费劲救他图什么呢? 江逢看着这姑娘一会开心一会懊恼,什么表情都写在脸上,心里觉得好笑。 他神情认真说道:“怎么能不用谢呢?对姑娘来说是举手之劳,但对在下来说却是活命之恩,要谢的!以后姑娘但有差遣,在下莫有不从的。” 沈小楼心花怒放,不愧是冤大,哦不,脑子有病,啊呸呸,沈小楼想说的是:不愧是知礼的读书人,品性就是高洁。 “言重了,言重了,你还是先把病养好吧。”沈小楼捏着嗓子说话。读书人都喜欢知书达理的姑娘,她也不是不行的。 顿了下她又道:“请大夫给你看过了,你不仅得了严重的风寒,身上还有很重的伤,只差一点点你就救不回来了。”话说得随意,一双美目却紧盯在他的脸上。 男人神情黯淡,苦笑道:“不怕姑娘笑话,在下,唉……”他垂下眸子,好似很伤心,“在下虽父母双亡,年关了也想回到家里,就算一个人,那也是家呀!没想到路上遇到了山贼,受了重伤,好不容易才逃出来,没想到那恶奴竟将我,将我……” 他整个人激动起来,脸上表情愤恨又屈辱。 “别激动,别激动,你身上还有伤!”沈小楼连忙劝说。哎呦,这小可怜,命运多舛啊! 男人渐渐平复,“家丑,让姑娘见笑了。” 沈小楼连忙大声道:“这又不是你的错!是那个奴才可恶!你一点错都没有。” 男人目露感激,“多谢……姑娘。”后面声音都哽咽,沈小楼更加同情他了。 她不是原身,遇到再难的事她都不怕。这个冤大头却是妥妥的土著,遇到这样的事,心智弱的怕是都得被打击得一蹶不振了。 可怜的孩子,不怕,姐姐会帮你的。 冤大头的身体太虚弱了,只醒了这么一会,很快就倦了。天也晚了,沈小楼就回去了,不过她安排了人在这照顾他。 至于那个章管事,本来是打算送官府的,这不明天就过年了吗?衙门也得放假呀,只好等年后开衙再送了。 沈小楼救了人很高兴,不过在二丫这却落了埋怨,“姑娘,您也太不爱惜自己身体了。” 今天她也想跟着的,姑娘不让,说她不走远,就在附近转转。说好的不走远呢?谁知道姑娘能跑隔壁庄子去了,还救了人,一想到当时的凶险她就后怕,要是姑娘……“以后您再出门,我一定得跟着。” 姑娘的风寒才好,这又咳嗽了,爹回来知道了,肯定得骂她。 沈小楼屏住呼吸一口气把药喝完,吐着舌头,“二丫,快,糖。” 二丫飞快把糖塞她嘴里,一边继续念叨,“知道药苦您以后就别作践身体,姑娘您……” 念得沈小楼头都疼了,“好了,好了,我知道了,就吹了点风,已经喝药了,明天就能好了。你爹一早就出门了,二丫你去瞧瞧回来了没有?”这会雪已经停了,就是道不好走。 屋里种的青菜能拔的一早全拔了,装了好几筐,杨庄头套了车,带着人运城里去了。怕路上菜冻坏了,竹筐周边围了稻草,上面也用厚厚稻草盖着。 年前就这一茬了,指望着多卖些银子,佃户们也能多分一些,大家都过个好年。 二丫也惦记着呢,娘早就在家里念叨过了,今年种青菜能分六七百文,能过一个好年了,要买肉,买油,还能给大哥和弟弟一人做一身新衣裳…… 现在姑娘吩咐,她撒丫子就往外跑,没过多久就迎到人了,一群人喜气洋洋地回来了, 第13章 分钱分肉啦! “姑娘,您绝对猜不到咱们的青菜今天卖到怎样的高价!”这是杨庄头见到沈小楼的第一句话,他满脸兴奋,好似捡到了金元宝。 其他人也是眉开眼笑,这么冷的天,头上、脸上都冒着热气。 一看这就是挣到大钱了的模样。 “哦,这我倒要好好猜一猜。”沈小楼来了兴趣,之前已经卖了两天了,昨天卖的是三百文一斤,今天嘛……“四百文?”沈小楼伸出四个手指头。 杨庄头一脸笑意摇头,“低了,再猜!” “五百文?”沈小楼摸摸下巴。 “低了,再猜!”其他人抢着和杨庄头一块说道。 “难道是六百文?”沈小楼挑了挑眉梢,这个价格相当可以了,青菜当季的时候,几文钱能买一大堆了。 杨庄头已经按捺不住激动的情绪了,喊道:“一两!一斤青菜一两银子!整整一两银子!” “这么高?”沈小楼也诧异了一下。 “谁也没想到能卖这么高,而且还特别好卖,咱们一到集市上,没过多久就来了一位管事模样的人,扒开稻草看到筐里水灵灵的小青菜,高兴坏了,二话没说全都要了,让咱们给送到他们府上去。小人一听他是孙善人府上的管家,就多长了个心眼,没说价格,让他出价。孙管家一口就给了一两银子,小人都惊呆了,后悔呀!在孙管家之前卖出去了两斤,要是不卖,又能多卖一两多银子,一两多银子啊!”杨庄头说着,一脸的懊悔。 “昨天跟前天的价格更低呢,要是都今天卖给孙管家,岂不是……唉,能多卖多少?” “你都不知道,我又能知道了?唉,谁能想到青菜能这么值钱呢?前天卖到一百文我都觉得是天价了,谁能想到还能卖一两银子?” “要不是大户人家呢?你没见人家大门多气派?看门的小子穿的都比咱们好。” 跟去卖菜的人七嘴八舌地说着,最后杨庄头道:“姑娘,一共五筐青菜,六十三斤,除去一开始卖了两斤得了七百文钱,剩下的都被孙家买去了,得了六十一两银子。听您的吩咐置办了些年货,花了六两银子,剩下的都在这儿了。” 他从怀里掏出钱袋倒在桌子上,有五两一个的银锭子,也有小块的碎银子,还有一文一文的同伴,一小堆,煞是喜人,“姑娘您点点。” 沈小楼却没动,只道:“不用点了,我还能信不过杨庄头吗?这么冷的天,这么大的雪,杨庄头辛苦了,你们也辛苦了!二丫,厨房不是炖着肉汤吗?去盛来让你爹和大家都喝一碗暖暖身子。” “哎!”二丫高兴地应着。 杨庄头等人十分感激,“多谢姑娘!” 跟着姑娘果然好呀,连肉汤都喝上了。 想了想,杨庄头又道:“姑娘,那孙管家与小人说了,他们府上主子多,还有不少亲戚,咱们的小青菜新鲜水灵,冬天里大家都缺这一口,几十斤看着多,各家送一送也就没了。问咱们可还有,要是有,多少都要。小人跟他说有是有,就是没长成。他说不妨事,年后送也成。只要菜好,主子满意,价钱照旧。” “这么说地里的青菜不愁销路了?这倒是个好消息!杨庄头果然能干,我没有看错你!等会给你多分两斤肉!”对于能干的手下,沈小楼是十分大方的。 “多谢姑娘,都是姑娘教得好。”杨庄头笑得嘴巴都快咧到两耳了。 其他人都无比羡慕地看向杨庄头,沈小楼见状,道:“今日天虽晚了,但姑娘我说话算数,你们把其他几家喊来,咱们分银子,明天都过个好年。” 众人喜上眉梢,转身就要往外跑,沈小楼的声音又响了起来,“今年起步晚了,挣得不多,一家二斤肉,算是我对大家的一点心意。来年好好干,多挣银子,年底咱们多多分钱多多分肉。” 教大家种菜的时候沈小楼就说了,今年是试种,地里的大棚青菜没他们的份,明年会分他们三成。但各家在屋里种的青菜,卖的银子会分他们一半。 虽然大头是沈小楼这边屋里种的青菜,但各家多多少少都种了一些,种得最多的一家,分到了四两多银子呢。 大家捧着银子激动地眼里都泛起了泪花,银子啊,活了半辈子还是头一回摸银子。这都是托姑娘的福,姑娘果然是有本事的人,管它什么鬼呀神呀的,能让他们过上好日子就是好主家! 屋外寒风呼啸,屋里众人的心却是火热的。 沈小楼唇角勾了勾,看吧,她还挺有领导天赋的。有了好的开头,她以后的日子就不会差。 众人走后,沈小楼翻看杨庄头帮她置办的年货,布料,米面油盐,糕点干果……还挺齐全的,最引人注目的便是那十斤猪肉了。 杨庄头还担心她吃不完,怎么会吃不完呢?她馋啊,炒着吃,炖着吃,包饺子吃,炖汤喝,她还担心不够呢。 至于李妈妈,哼,吃土吧她,还想吃肉?美不死她! 她这人最是公平公正,以往原身吃什么,李妈妈就吃什么,她绝对不苛待她。 第14章苟富贵,勿相忘 过年了。 沈小楼已经很多年没有过过年了,确切的说应该有十二年了。头两年是因为她没有了亲人无家可回。别人举家团圆的时候,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呆在出租屋里,一包泡面就对付过去了。透过窗户,只有那轮孤月与她两两相望。 末世后,人能艰难活下来就不错了,哪还有闲心去管什么过年不过年? 今年她仍然独自一个人,二丫倒是想留下来陪她,沈小楼没让,她习惯了,习惯了一个人过年过节,习惯了做任何事情都一个人,她都习惯了,何必累得别人也无法团圆呢? 现在独自对着一桌子菜,沈小楼突然就觉得孤寂了,这种孤寂像黑夜一般缠绕着,让她情绪无比低落,迫切地想要找个人陪伴。 心念一起,人就坐不住了。沈小楼麻利地把饭菜装进食盒,食盒很大,上下两层,能装不少东西。 “书生,我来陪你过年了!”人还没到,喜气洋洋的声音就先到了。 躺在床上的书生抬眸望过去,就看到他的救命恩人吃力地提着个大食盒进来。食盒很大,看着就重,小姑娘瘦瘦小小的,脸儿只有巴掌那么大,一双眼睛却灵活得很,透着水润,会说话似的。 书生清寂的脸上浮上一抹浅笑。 “我就知道你也是一个人。”沈小楼的声音透着自得,她把食盒放在桌上,甩了甩胳膊,“哎呀,真重,累死我了,书生你……”话未说完先咳嗽起来,“抱……歉,我先……咳一会……”她一手捂着胸口,一手撑在桌上,弯着腰咳得喘不过气。 “沈姑娘怎么了?”书生从床上坐起来,眸中盛满担忧。 “别,你别下来。”沈小楼连忙阻止他,“你就在床上坐着吧,我没事,这不就好了吗?”她压着咳意,见书生仍是眉头紧锁,就满不在乎的摆摆手,“我真没事,就是路上呛着风了。别看我瘦,其实身体没啥大碍,养一养就好了。” 书生心道:你看着可不像没大碍的样子,这姑娘太瘦了,肤色透着一种病态的苍白,唇上也没有血色,像是久病未愈之人。 不过对方到底是个姑娘,他也不好多说什么,只道:“沈姑娘无事便好。” 沈小楼把饭菜端出来,也不管他吃过没有,径直说道:“我带了几样菜过来,放心,还热着呢。也不知合不合你胃口,哦对了……”她猛地一拍脑门,想起人家是个伤患,“你还病着,应该有忌口吧?不过没关系,我还装了一盘素馅饺子和青菜粥,你先吃哪一样?” 不等书生说话,她自己就替他做出了决定,“还是想喝粥吧,养胃。” 书生看着被塞到手里的碗,碗是热的,青菜粥还冒着热气,清香飘进他的鼻子里。他怔了怔,心里有一丝异样,抬起头,他清寂的眸子染上点点暖色,“多谢沈姑娘!” 他的声音有点低哑,却带着说不出的魅惑,尤其是“沈姑娘”这三个字从他薄唇中吐出,听在沈小楼耳中,仿佛下着大雪倚窗而坐,品一杯热气腾腾的香茶,袅袅的茶香弥漫着,温热的液体自口中划入喉咙,整个人都温暖起来。 这个书生哪哪都对她的心思,简直长在她的审美点上。沈小楼自己就是个强势的人,她不喜欢霸道总裁,她就喜欢温润如玉的书生,皮肤白皙,眼神温暖,举手投足都有着极好的教养。 沈小楼笑起来,“客气什么?不过一碗粥罢了!你是读书人,前程远大,小女子我无依无靠,只好提前投资,将来好找你当靠山。书生,苟富贵,勿相忘。” 这话有一大半是沈小楼心里真实的想法,这书生若是个潜力股,她提前雪中送炭,待书生发达了不就抱上大腿了吗? “这,不,沈姑娘,在下……”书生惊讶,一慌话都语无伦次了。 “怎么,你不愿意吗?”沈小楼望住他的眼睛。 “不是。”他飞快否认,对上沈小楼清澈的眸子,像被烫着了似的慌忙转向别处,神情羞赧,“在下虽然自幼读书,但资质一般,至今才是个秀才,怕是要让沈姑娘失望了。” “你是秀才呀!以后不能叫你书生了,要叫你秀才。”沈小楼眨眨眼睛,夸他,“你年纪轻轻能中秀才已经很了不起了,假以时日肯定能成为举人老爷,进士老爷的。” 这么好看的人就算考不中又有什么关系? “借姑娘吉言了。”书生更加不好意思,耳朵尖都红了,垂着眸子道:“在下,在下有名字的。” “哦,那请问尊姓大名。”沈小楼托着下巴,笑嘻嘻地望着他。 哎呦喂,他害羞了!这么纯情的小书生,沈小楼忍不住就想逗他。 “在下姓,谢,双字归渊。”不知怎么的,话到嘴边他改变了主意。 “谢归渊!这个名字好呀!”沈小楼拍着手赞,一本正经地瞎掰,“归渊,归渊,你想啊深渊里住的是什么?龙呀!潜龙腾渊,早晚要一飞冲天的。你呀,终究注定不凡!书生,苟富贵,勿相忘!” 这是她第二次提到“苟富贵,勿相忘”,她的眼睛里有真诚,有惊叹,有欢喜,有期盼,好似他将来真的会发达一样。这还是头一次有人如此直白地希望他好,哪怕是为了把他当靠山,也不带一丝算计。 “苟富贵,勿相忘!沈姑娘对在下有救命之恩,不管在下将来能不能富贵,姑娘有所求,在下必赴汤蹈火。”他认真说道。 “好,就这么说定了。”沈小楼高兴坏了,不管这书生将来能不能成为她的靠山,眼下他对她的印象肯定好极了,“哎呀,光顾着说话了,饭菜都快凉了,赶快吃吧。今天过年,秀才,我祝你来年好运连连,大展宏图。” 人呀,果然不能总是独自一个人呆着,有个人说话,这不就快乐了吗? 此刻,沈小楼的脑子里响起一首歌:两个孤独的人啊,夜晚一起走回家,啦啦啦啦,手牵着手一起流浪到天涯…… 第15章 送给沈姑娘 庄子上的佃户自从分到银子后,就跟打了鸡血一样的,大年初一都不歇着,家家户户跟约好了似的都在家里种青菜。之前种得少的,一大早就起来找木头钉大木盒子,屋里摆得满满的,甚至连床都腾出来了,一家人准备钻柴草垛子。 人辛苦点怕什么?只要侍弄得精心,青菜半个月就能卖了。 一两银子一斤,姑娘心善不克扣,分到手能得五百文呢,哪找这么好的营生去?往年一年忙到头手里能落个几十文就不错了,趁着天冷菜贵赶紧种,早一天种下就早一天卖钱。 沈小楼听说这事的时候都惊呆了,卷,太卷了! 不过这也是好事,佃户越卷,她这个主家就越富有! 沈小楼初二去看过隔壁庄子上的书生,之后就没再去了。她虽然抱着投资潜力股的心思,但上赶着不是买卖,去太勤了显得她多不矜持? 人虽然没去,那边的情况却是清楚的,听说书生已经能下床走动了,这让沈小楼十分羡慕。刚救下他时奄奄一息的模样还历历在目,短短几天就恢复这么好了,年轻的小伙子身体就是棒呀!反观她,算了,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不提了。 今天初六了,掐指一算,宜出门,去看看书生吧。 “书生,新年好呀!”沈小楼本想再加一句“恭喜发财”的,话到嘴边硬生生又咽了回去,人家是清贵的读书人,发财什么的多庸俗? 书生背对着窗户站着,闻声转过身,“沈姑娘来了。” 唔,几日没见了,他更加好看了。 斜飞入鬓的长眉,含笑干净的黑眸,轻抿的微微上翘的薄唇。 这就是她心目中最完美的一张脸,就是人清瘦了点。 沈小楼目光一扫皱起了眉头,“怎么就你一个人?照顾你的人呢?他们是不是又偷懒了?”一开始她是找了自己庄上的佃户照顾他,他醒来之后就换成他庄上的佃户了,算上这次她来三回了,都没有看到人。 书生却好脾气地笑笑,“是我让他们走的,我一个人习惯了清静,我已经好得差不多了,能自己照顾自己。” “哪里好得差不多了?瞧你的脸色蜡黄蜡黄的,你就是脾气太好了,才纵得他们没规矩。”沈小楼睨了他一眼,想起自己吃过的瓜,恨铁不成钢,“本来我是想买你的庄子的,就是因为知道你这庄子上佃户不省心才犹豫的,多亏犹豫了,要不然……哼,这会你坟头草都长出来了。” “所以在下运气很好,遇到了沈姑娘。”书生也不生气,还对着沈小楼郑重施礼,认真说道:“不用买,这个庄子在下愿意送给沈姑娘。” “真的?”还有这好事! 书生点头,“在下的肺腑之言。” 沈小楼见他神情不像作伪,十分高兴,却拒绝了,“不要,我怎么能收你这么贵重的东西?” 书生却道:“自双亲亡故后,在下虽家道中落,但家中还是有几分薄财的,一个小庄子,跟沈姑娘的救命之恩相比,太过寒酸了。” “那也不要,我救你不是图你的庄子。”沈小楼态度坚决,义正词严,“我要是拿了你的庄子,我成什么人了?” 沈小楼的道德底线真不高,要不是为了图谋以后,这个庄子她肯定就拿着了,她凭真本事挣的,为什么不要? 书生急了,连忙解释,“不是,沈姑娘,在下绝对没有侮辱你的意思……” “那就打住,不要再提这事了。”沈小楼做了一个闭嘴的动作,俏皮又可爱。 “好,在下听沈姑娘的。”书生看向沈小楼,她有一双被冰水洗涤过的眸子,干净澄澈。 书生笑得那么温柔,仿佛冬日里开出的春花,猝不及防击中了沈小楼,她的心漏跳了一拍。看着这样的书生,她都忍不住有些发愁。 书生文弱秀雅,哪哪都赏心悦目,就是太好骗了吧,就算将来能挤过科举这座独木桥,就他这性子,在官场上能走多远?她的投资不会打水漂了吧?要是成了炮灰,这么好看的男人,多可惜! 沈小楼担心自己白忙活一场,而在书生眼里,沈小楼则是个天真善良的姑娘,嘴上说着狠话,其实对人一点防备心都没有。 就是身体太差了,隔三差五就生病,成天病恹恹的,他瞧着像是胎里带的弱症。不过这姑娘特别坚强,每天都乐呵呵的,跟他以前见过的姑娘都不一样。 沈小楼回去的时候在外面遇到了李妈妈,她正转头往后看,一副鬼鬼祟祟的样子。沈小楼抱着胳膊好整以暇,一点都不意外,“李妈妈,你这是要去哪?” 沈小楼也没指望一次就能吓住她,不过她能憋这么久才有动作,也算沉得住气了。 “啊,姑,姑娘?!”突然出现的沈小楼吓了李妈妈一跳,她神色慌张,“奴婢,奴婢,绣线用完了,奴婢想去买一些。” “李妈妈,你觉得这话我信吗?”沈小楼声音温柔,甚至好心地建议,“要不你再想一想,编个能说服我理由?” 李妈妈眼神闪烁,嘴上却不住喊冤,“奴婢说的是实话,姑娘明察啊!” “明察?”沈小楼哂笑,好似这两个字无比可笑,“李妈妈,你怕是没把我说的话放在心上!我说过不许你出这座院子,你现在是要干什么去?让我猜一猜,你是去镇上,还是要进城里?或者你是想回京?回京向你的主子告我一状!” “冤枉,奴婢冤枉,奴婢的主子是姑娘,奴婢也没想回京,奴婢真的是想去买绣线!奴婢说的都是真的,要是有一句假话,就让奴婢不得好死,天打雷劈。”李妈妈诅咒发誓,一口咬定自己就是去买绣线的。 “天打雷劈?老天爷能忙得过来吗?”沈小楼笑意不达眼底,“你蛊惑二丫,想让她帮你传递消息,你以为本姑娘不知道吗?本姑娘不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跟你计较罢了。” “既然你要作死,姑娘我成全你!我这双手呀,可干净了,本来不想染上鲜血的,可你偏偏没眼色,非要挑战我的底线。” 沈小楼上前一步薅住李妈妈的衣领,“我给你挑好了,今儿初六,吉日,百无禁忌,你去死一死吧!到了阎王殿,阎王爷问你死因,你就说你是作死的。” 她看着李妈妈就像看一个死人。 李妈妈清楚地看到沈小楼眼底的杀意,这才意识到她来真的,不是吓唬她,吓得面如土色,一边挣扎一边求饶,“姑娘饶命,奴婢再也不敢了,饶了奴婢这一回吧……” 沈小楼充耳不闻,拽着李妈妈朝山上走去。 明明李妈妈比她高,比她壮,在她手底下却跟小鸡仔似的挣脱不开…… 第16章 太好欺负了 先是二丫,接着是杨庄头,最后庄子上所有的佃户,全都发现李妈妈不见了。 沈小楼轻描淡写,“哦,李妈妈呀,她不听话,掉下山崖摔死了,这会儿尸骨恐怕都进了野兽的肚子。” 众人噤若寒蝉,只觉得一股凉气从尾椎直冲天灵盖,这一刻他们再次清醒地认识到,眼前这个看似无害的小姑娘是多么可怕。 李妈妈,对他们来说曾经是多么耀武扬威了不起的人物,姑娘说弄死就弄死,跟杀鸡一般容易,可怕,太可怕了! 众人头垂得低低的,两股战战。 杨庄头一看,这样不行啊,只好硬着头皮开口,“这刁奴犯了大错,姑娘宽宏大量从轻发落,她不思悔过,还妄图生事,落得如此下场实属活该!” 杨庄头是个能干人,自打受到重用他说话行事就特别注意,暗自以大户人家管事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孙府还曾偷偷跟孙管家学,现在能说出这样一番话也着实不容易。“对,活该,她活该!”其他人七嘴八舌附和。 “看来大家都是明白人,这我就放心了。”沈小楼面无表情,目光漫不经心地滑过,下面是不是该给甜枣了?她往后一靠,“还是那句话,记住了,我喜欢听话的人!姑娘吃肉,总会让你们喝上肉汤!” “是,是,方圆几百里再也没有比姑娘心肠更善的主家了。” “对,跟着姑娘,小人全家都安心。” “小人什么都听姑娘的。” …… 有一人带头,其他人纷纷表态。说话的时候,别看喊得响,声音却是飘的。不说不行啊,别人都说就你不说,不就显出来了吗?是不是对姑娘心存不满? 从大院子出来,众人一摸后背,冷汗都吓出来了。 天老爷啊,姑娘太吓人了!巴掌大的小脸,人也瘦巴巴的,脸一沉他们就从心底里打怵,也是奇怪了。不过以后对姑娘可不敢不恭敬。 再说沈小楼,该吃吃,该喝喝,一点事情都没有。少个碍眼的杵在跟前,她高兴还来不及呢。 不过……她想起隔壁庄子上的书生,眼神闪了闪。 当沈小楼再去看隔壁庄子时整个人都无精打采,好似受了多大的打击一样,“书生,这么勤奋呀!”连声音都有气无力的。 书生自书里抬起头,脸上带着明显的关心,“你又病了?”年纪轻轻就成天生病,可不是长寿的征兆,“就没请大夫好好看看?” 沈小楼摇摇头,“没病,就是……唉!” 她语焉不详,还故意叹气,果然引起了书生的注意,关切地问她,“遇到难事了?” 沈小楼摇头。 书生又猜,“心情不好?” 沈小楼先是点点头,又摇摇头,然后又点头,最后索性往桌子上一趴,长吁短叹。 她这副样子让书生非常不习惯,转过身正对着她,“在下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沈姑娘若是不嫌弃,在下倒是可以帮忙出出主意。” 沈小楼看了他一眼,这才道:“李妈妈,你知道李妈妈吧?她是我的奶嬷嬷,她,唉……”又叹了一口气,好似难以启口似的,“她,跟章管事差不多,你知道吧?” 她的话说得颠三倒四,书生却听明白了。她的奶嬷嬷跟章管事差不多,岂不就是说这个李妈妈也是个不好的?一个小姑娘遇到恶奴确实很为难。 “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我待她不好吗?她为什么要跑呢?她摔下去了,那么高的山崖,我没想她死的,真的,我不是故意,我,我……”她难过的把头埋进手臂,肩膀一耸一耸的。 书生听懂了:这个李妈妈不安分,又干了什么背主的事,还被抓住了。于是她就跑了,慌不择路摔下山崖,人死了…… 沈姑娘亲眼目睹自己的奶嬷嬷摔死,姑娘家胆子本来就是小,她又是个心软的,该得多伤心啊! 沈姑娘太不容易了! 书生满眼同情,他想要安慰她,手伸到半空,像意识到了什么似的,又慌忙收回去了。 “节哀。”干巴巴的两个字说出口忽又觉得不妥,张了几次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姑娘呀!此刻他发现自己太不善言辞了。 书生很是沮丧,看着趴在桌上无声哭泣的姑娘,小小的一团,太可怜了!他不由心软了,脱口而出,“沈姑娘,在下读书给你听吧!”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好,他不会劝人,但他书读得很好的,夫子时常夸他。 “好呀!”沈小楼猛地抬起头,一双眼睛亮亮的,正期待地望着他,一点伤心痕迹都没有。 咦,沈姑娘不是难过得落泪了吗?怎么……不等他想明白,沈小楼低低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我就知道你是哄我的,你是清贵的读书公子,而我只是个乡下丫头,怎么会……是我太不自量力高攀了。”她嘴边噙着苦笑,眼睫低垂,神情黯然,“我就是个不讨人喜欢的,要不然李妈妈也不会……”说到最后她的声音都带上了哽噎。 “不,不,沈姑娘你别哭呀,你误会在下的意思了。”书生大惊失色,手忙脚乱地劝说着,“沈姑娘心地善良,对在下有救命之恩,在下感激都来不及呢,要说高攀那也是在下高攀,在下绝对没有看不起姑娘的意思。”他的眼神无比真诚。 “那,你还愿意读书给我听吗?”沈小楼抬起眸子,看过来的眼神小心翼翼。 “当然愿意!”书生如释重负,只要能哄得她不再伤心,别说只是读书了,再难的事他也愿意做。 书生拿起之前看的书读了起来,沈小楼手托着脸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书生读了什么她不知道,就觉得他读书的样子太好看了,像一幅意境深远的古画。 “哇呜,书生你书读得真好!”沈小楼由衷发出感叹。 如此直白的赞美,书生的声音顿了一下,脸颊不可控制地热了。 “书生你好有才华!” “书生你的声音太好听了!” “也不知我将来的相公是什么模样,要是能像书生你一样就好了。” 沈小楼一声声地夸赞,她紧盯着他,像个痴汉。哪怕垂着眸子,书生也能感到她灼热的视线,他嘴巴机械地动着,心思早就乱了,耳朵尖也红了一片。 好纯情的小书生啊,太好欺负了,不枉她费这一番心思。 沈小楼笑了。 第17章 你害羞了吗? 自此之后沈小楼就解锁了新技能,隔三差五就去向书生请教,打着学认字的幌子理直气壮行调戏之实。 “书生,我昨天进城逛了书铺,掌柜的告诉我,像我这样的姑娘应该读这本书。”沈小楼从身后拿出一本书放在书生面前,书皮上写着“诗经”二字,“这两个字读‘诗经’,我已经认识了,你教我读里面的诗吧。” 沈小楼随意翻着,然后手停住了,“就从这一篇开始吧,书生,这俩字读什么?” “蒹葭。”书生伸过头来。 “蒹葭!”沈小楼重复了一遍,开心得拍手,“听着就好高深的样子,是什么意思?” “蒹葭者,芦苇也。蒹葭就是水边长的芦苇。”书生解释。 “哦,原来是芦苇,你这么说我就懂了。”沈小楼恍然大悟,随后急切地催促,“你快教教我,都是说芦苇什么的?” 书生却踟蹰了,好似很为难的样子,“这……” 沈小楼一脸天真无邪,“怎么了,很难吗?那你就多教我几遍呗,我会认真学的。” “不,不是,是,是,在下……”他支支吾吾的样子更让沈小楼怀疑了,她看着他的脸,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呀,书生,你的脸怎么还红了呢?害羞了?是因为蒹葭?不能够呀,不就是几棵芦苇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沈小楼心里憋着笑,面上装得可像回事了,心里庆幸:幸亏一上来没整《关雎》,要不然书生的脸还不得红得像猴屁股? 对上沈小楼清澈得如山泉水一般的眼眸,书生暗自运了一口气,责怪自己的胡思乱想。沈姑娘年纪小,不谙世事,纯真得如一张白纸,他怎么能……不应该,太不应该了!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书生朗声诵读,好似清晨的露珠在晨曦的沐浴下散发出剔透的晶莹,也似那清风穿过松林涌起一阵阵绿浪,让人舒服极了。 沈小楼认真跟着学,学了五遍她见好就收了,“书生,我学会啦!不亏是秀才,学问真好!还特别会教人。”她本来还想请教意思的,想想算了。 还是别为难书生了,吓得狠了躲她怎么办? 临走前沈小楼把《诗经》翻到第一篇《关雎》,认真地跟书生说道:“秀才,我想过了,做学问要脚踏实地,由浅入深,下回我们还是从头开始学吧。” 《诗经》里那几首最美好的爱情诗:《关雎》呀,《采薇》呀,《桃夭》呀。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呀;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呀……她一定要轮着学个遍。 哈哈,她怎么那么聪明呢! 她的表情天真又无辜,像个懵懂的孩童,欣赏着书生因她的话而变得窘迫和紧绷,她回眸一笑,脚步都雀跃了许多。 耳朵尖红透的书生愣在原地…… 他怀疑沈姑娘是故意的,想了想又觉得不可能,沈姑娘……她就是孩子心性。 下回真要学《关雎》?换一篇行不行? 书生的纠结沈小楼全然不知道,就算知道也不会放在心上,相反她还会很得意,她就是这样乖张又恶劣的性子。 沈小楼喜欢叫他书生,有时也喊他秀才,全凭心情。 其实,沈小楼最想在书生或秀才的后面加上小哥哥三个字。别看哥哥和小哥哥仅一字之差,那意思可差得老远了……懂的都懂哈! “姑娘。”二丫看着她欲言又止的样子。 “说!”沈小楼往软榻上一窝,一手捏着糕点,一手拿着书念,“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谁说古人含蓄的?见人家姑娘一面就日思夜想,辗转反侧,夜不能寐,这不是挺大胆奔放的吗?这位姑娘肯定年轻貌美,若是个丑的……八成就没有这首诗了。 爱情的力量果然强大,啊呸,屁的爱情,就是见色起意! 男人啊,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 不过这诗倒是极有水平,读来朗朗上口,她一个理科生都喜欢上了。 自古文人多渣男,果然一点都不错的。 沈小楼胡思乱想着,二丫为难坏了。姑娘在读书,她是说还是不说?要是扰了姑娘的兴致,姑娘会不会也把她扔山崖下去? 沈小楼抬眸睨了她一眼,“说话。” 这丫头怎么又怕她了?她也没说拧掉她的脑袋呀!啧啧,胆子太小,得练练。 二丫慌忙开口,“姑娘,这茬青菜长成了,我爹让我问问您,是不是该卖了?” “长成了?这么快?”沈小楼猛地想起来今天是十五,转眼已经半个月过去了,沈小楼一个人过日子都不知今夕何夕了。 这也是末世养成的习惯,能活着就不易了,又不用上班,谁还记日期? 正月十五元宵节,吃汤圆,点花灯。 沈小楼小时候家里穷,买不起那种塑料的带音乐的花灯,她爸爸就给她们姐妹买纸花灯,那种亮亮的透明的玻璃纸,花灯小巧玲珑的,特别精致。长大后家里条件好了,却再也买不到这种花灯了。 除了买的花灯,妈妈还会蒸面灯。面灯没有蒸单个的,要么蒸半年六盏,要么蒸一整年十二盏,每月一盏。出锅的时候会看一看哪个月的面灯里水多,就代表着那个月雨水多。 小时候沈小楼深信不疑,总是自告奋勇帮妈妈看面灯里的水,长大后知道一点都没有科学依据。 晚上的时候,妈妈会举着花灯在屋里照,照照床下,照照门后,照照犄角旮旯,嘴里念念有词,“金灯银灯,蝎子蚰蜒灭干净。” 然后把她和妹妹拉到跟前,一个一个照,重点照眼睛和耳朵。小时候只觉得好玩,长大后才知道那是妈妈对孩子最朴素的爱,希望自己的孩子耳明眼亮,无灾无病。 “你爹呢?他自己没张嘴?”让你来说。 看着突然沉下脸来的姑娘,二丫慌张,“他,他,他……”他了半天也没他出下文来。 真是的,她有那么可怕吗?沈小楼看了她一眼,道:“让你爹自己来给我说。”顿了一下,“问问有没有人会扎灯笼,给我扎几盏。” “好,我这就去。”二丫如蒙大赦,姑娘果然喜怒无常,吓死人了。 第18章 不告而别 沈小楼一口气蒸了十二盏面灯,摆成一排,挨个看里面有没有水,兴致勃勃。 至于元宵,也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吃元宵的习俗,事先她也没准备糯米粉和馅料……算了,就不吃了。那东西也就吃个应景,一两个还行,超过三个就腻了。 天刚刚擦黑,沈小楼就把十二盏面灯都点上了,每间屋子都放一盏或两盏。厨房更是奢侈地放了三盏,每个灶台上都有一盏。 过节了,给灶王爷多点几盏灯,亮亮堂堂的,方便他看清楚路。也不知道灶王爷跟财神爷关系怎么样,要是他们能一起来就更好了。 院门左右各挂着一盏灯笼,院子里晒衣裳的绳上也悬挂了许多,佃户扎的十来盏灯笼一个都没浪费。它们在微微的晚风里起伏着,散发出温暖的光晕,整座院子都亮了。 沈小楼手上提着一盏灯笼,每间屋子转,各个角落照。她虽没念叨那套词儿,但照得可仔细了,每一处地方都不放过。 木盒子里的青菜也照了照,“照了亮,争气点,好好长。” 最后她站在院子里,想:如此良辰美景不可虚度,她应该找书生一起过个节。 “大人?”年轻属下面露不解,不知他家大人怎么停下了。 “今日上元节?!”被称为大人的男人十分年轻,身着一身读书人惯常穿的青衫,身姿却十分挺拔,容貌俊美,但因为他脸上神色冷漠,给他的俊美平添了三分拒人千里之外的冷硬。眉目间略带一些憔悴,哪怕身处闹市,整个人也犹如高高在上的皎月,令人不由产生敬畏。 “对呀,今日是上元节,属下整整找了您一个月。”想起过去一个月的磨难,年轻属下险些虎目含泪。 大人重伤下落不明,他们的人中又出了叛徒,他谁也不敢相信,只敢悄悄寻找,期间他也被追杀了好几回。太难了,有好几次他都以为自己会死……幸好找到了大人。 男人望着街上熙熙攘攘的热闹人群,突然走向路旁店铺,买下了一盏灯笼,道:“把这盏灯笼送到我住的院子。” 年轻属下一愣,随后才明白大人说的院子是他养伤的那个院子,连忙接过灯笼,恭敬回道:“是,属下保证完成任务。” 男人点点头,“快去快回,我在前头客栈等你。”不知想到了什么,他的眼底闪过暖意。 沈小楼提着灯笼出了门,一路上她都在想着见到书生该说什么,今天元宵节,她要让书生背应景的诗给她听,最好是辛弃疾的那首《青玉案元夕》: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多美的诗句啊,沈小楼忍不住笑了起来。 当然啦,如果能再学一首她指定的诗就更好啦! 沈小楼兴致冲冲,“书生。” 没人回应。 “秀才。”沈小楼又喊了一声,仍是没人回应,整座院子静悄悄的。 “这么早就睡下了?”沈小楼小声嘀咕着,抬手拍打院门,手刚放上去,院门就开了,“咦,怎么没锁?”沈小楼狐疑。 堂屋的门紧闭着,但亮着灯,黄色的灯光,驱散了冬日的寒冷。 这不是没睡吗?难道是没听见? “书生!”沈小楼推门进去。 屋里空无一人,三个房间遍寻不到书生的身影。 人不在,去哪儿了? 沈小楼站了站,看向桌上那盏灯笼。这是一盏精致的兔子灯,长耳朵,圆身子,两只眼睛又红又亮像红宝石。柔和的灯光,像孤夜中花的蓓蕾在做着盛开的美梦…… 沈小楼忍不住上前,这才看见桌上还放着一样东西,压在镇石底下。沈小楼拿起一看,是一张盖着官府印章的地契。 莫名的沈小楼就知道这是给她的,书生给她的,连那盏灯笼一起,都是书生给她的。 唉,真没意思,书生怎么就不告而别了?沈小楼很失望。 他的伤还没好透,难道是有什么急事?连庄子都送给他了,以后怕是不会再回来了吧?不过算他还有点良心,知道今天是元宵节,送了一盏兔子灯。 本就萍水相逢,沈小楼也是见色起意,伤心倒谈不上,就是有些可惜了,可惜她的爱情诗还没学完呢。 那么美的爱情诗,不能和书生共读,太遗憾了! 既然书生送给她了,那她就不客气地笑纳了。沈小楼抄起地契,提着灯笼,随手把房门和院门都锁上了。 以后这院子也是她的了。 隔天沈小楼就把杨庄头喊过来了,把地契递给他。 杨庄头并不识字,但地契还是知道的,那么大的官府印章,他又不瞎,怎么可能看不到? “姑娘,您把隔壁庄子买了?”他很是惊喜。 沈小楼点头,虽然没花钱,但庄子实打实是她的了,“对,这玩意是不是还要到官府办个手续,过个户什么的?” 杨庄头道:“小人没经手过,也不懂这里头的规矩,小人这就去打听。” 沈小楼想了想,道:“青菜能卖了,顺道一起吧。” 这么好一庄子,不落在自己名下,心里不踏实啊! “哎,小人这就去让他们收青菜装筐。”杨庄头喜气洋洋,一想到又能分到银子了,他浑身都是干劲。 这一到衙门办手续,沈小楼才发现户籍册上没她名字,她是黑户!黑户!她居然是黑户! 长平侯府真他妈的不做人!这是要抹杀她的存在! 那么问题来了,她是黑户,她现在住的小青庄是在谁名下的?搞了半天这个小庄子还不属于她! 沈小楼气坏了,杨庄头却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原来乡下生了女娃娃大多都不报户籍,又不是男丁能拥有土地,费那个事干什么?长大了嫁出去就是别人家的人了,有没有户籍一点都不重要。 可沈小楼不一样啊,没户口她名下什么财产都不能有。了解了大昭朝的户籍政策后,沈小楼特别想立女户,像男人一样顶门立户。 但她立不了,一个家庭中的男人去世后,儿子还年幼,不得已只能由妻子担起户主的职责,这样的家庭被称为女户。而且户籍对女户的要求十分严格,如果是寡妇带幼子的女户家庭,只要幼子成年之后,就会被取消女户资格,然后转为正常户籍。 算了,女户先不想了,还是赶紧把户籍报上吧! 沈小楼不认识衙门的人,只好银子开路了,最后足足花了十两银子才报上了户籍,沈小楼的心终于安了。 小青庄先不说了,但隔壁那个庄子却是实实在在落在她名下了。 注意了,是落在沈小楼这个名字下的! 第19章 晕血的大夫 天暖之前屋里的青菜又卖了三茬,不过卖最后一茬的时候价格就降下来了,但仍是合算的。 地里的大棚青菜也卖完了,因为是头一年,又是试种,没敢搞太多,只搭了两个大棚,四个人看管一个,也能看管过来。 这一季反季节蔬菜给沈小楼带来了六百两银子的收益,加上之前的,她现在快有一千两银子啦! 小钱钱总是令人快乐的,沈小楼一高兴跑到城里卖了几个酱料方子。她家是开民俗的,厨房的大师傅就是她爸,之所以能留住客,除了她爸厨艺好,还因为她爸琢磨出的独家酱料方子。 如此一来,沈小楼手上的银子就超过两千两啦!城里的大饭庄大酒楼她也敢进一进了。经历过末世,沈小楼在口腹之欲上特别执着。 为了美食她特意住到了客栈,连着一个月把城里好吃的吃了个遍。当然了银子也哗啦啦往外淌,但这有什么关系?沈小楼表示她挣银子就是为了享受的,没了再挣便是了。 沈小楼终于决定要回庄子上了,来时就背了一个小包袱,走时却雇了两辆马车,装着她这一个月陆续买的东西。 米面油盐,衣裳首饰也就罢了,沈小楼还买了一张竹床和两把躺椅。竹床是夏天她在外面乘凉睡的,至于躺椅,她准备坐一把,看一把。她甚至还买了一双草鞋,穿肯定不穿的,她留着挂在东屋外面的墙壁上,多有田园气息呀! 半道上遇到一伙人打架,走近了发现是一群人打一个人。 沈小楼精神一振,哎呦喂,有热闹可瞧,不能错过了。 打人的义愤填膺,“庸医,险些害了我娘性命。” “对,打死他,看他以后还敢不敢骗人!” “他就是个骗子,他根本就不懂治病。我娘只不过身体虚弱,时常喘不上气,他竟然说我娘的病得服用砒霜,谁不知道砒霜是剧毒?无冤无仇的,他却想害我娘性命,这人就是天生的坏坯子,不能放过他。” “还有我奶,我奶是时常头疼不假,但那是月子里落下的病,都几十年了。他倒好,上来就说我奶头里长了个什么坏东西,得把头割开把坏东西取出来,哼,头劈成两半人还能活吗?” “对,不能放过他,年纪轻轻的,有手有脚干点什么不好?非要坑人,打死他,省得他再去骗别人。” 被打的死死护着药箱狼狈分辩,“我没有骗人,我说的都是真的,你娘有哮喘之症,砒霜虽是剧毒,但也是一味好药,只要控制好量,内服对哮喘之症有奇效,外用还可以治疮疡、疥癣、牙疳、痔疮……” 奈何别人都不信,在别人看来,他的分辩就是狡辩,看他说的这样顺溜,怕是没少骗人吧?打他,不能放过他! 一开始沈小楼以为是普通的医患冲突,还感慨来着:不管现代还是古代,医生都是高危职业,一不小心就惹上杀身之祸。 听到后面她不由上心了,砒霜的确是一味中药,但一般的大夫可不会用砒霜给人治病。还有,他居然能诊出人脑子里长了坏东西,还提出开颅之术,只凭这一点医术就不能差。 沈小楼心动了,她现在可不就差一个医术高明的好大夫吗? 眼瞅着榔头就要敲到大夫的头上,看热闹的沈小楼动了,她飞快上前拉了大夫一把,榔头擦着他的肩膀砸在地上,砸了一个小坑……好家伙,这一下子要是砸到大夫,非得把他脑浆砸出来不可。 “你们……”大夫看看地上的坑,又看看那人手里的榔头,也是一阵后怕。他异常愤怒,情绪激动得都说不出话来了。 那人却觉得自己没错,看到沈小楼,见她是一个人,可算找到软柿子了,他恶狠狠地瞪眼,“你是什么人?一个小姑娘居然敢管我们的闲事。” “有什么事你们冲我来,不要牵连这位……” 沈小楼把大夫往身后一拽,眼皮一翻,“什么人?过路的人!多管闲事?哼,我这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人家大夫好心好意帮你们看病,你们不感激也就罢了,还要打他,瞧你们把人家打的。” 大夫是真惨,衣裳被撕烂了,鼻青脸肿,血糊了半边脸。 这些人有些心虚,更多的却是不服气,“他才不是大夫呢,他就是个骗子。” “就算是大夫也是庸医。” “害人性命,天打雷劈。” 沈小楼忍不住翻白眼了,“无知,愚昧!砒霜虽是剧毒,但的确可以入药,能治不少病症。你们自己不懂,还骂大夫是骗子,但凡你们到城里医馆找医术高明的大夫问问,都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你们不信不看就是了,凭什么打人?退一万步说,就算大夫诊错了病症,你们气愤打几个也情有可原,为什么要害人性命?我怀疑你们是故意的。” “我们没有要他性命,就是打几个出出气。” “对,对,谁让他骗我们呢。” 这些人七嘴八舌地狡辩。 沈小楼冷笑,“刚才那一榔头,可不像打几下出气,要不是我拉了大夫一把,现在人已经被你们打死了,摊上人命官司,你们全得蹲大牢。”之前口口声声“打死他”“不能放过他”,当她耳聋没听见吗? “大夫,走,我送你去衙门,告他们。”沈小楼拽着大夫,“我有马车,快着呢。” 这个时候的老百姓对官府有着天然的畏惧,又见沈小楼说的头头是道,他们也忍不住动摇,难道砒霜真能治病?真是他们错了? 见大夫要去衙门告状,一个个全慌了,“柱子,我可都是为了你家的事才来的,你可不能不管。” “对,是你说这大夫是骗子的,跟我们可没关系的。” “对,对,我们都是听你的话才来的,家里婆娘还等着我回去干活呢,我先走了。” 有一个跑的,紧跟着就有第二个第三个,最后这些人竟然全都跑了,慌慌张张,那叫一个快呀! 沈小楼也是无语了,年轻大夫对着她就是一礼,十分感激,“要不是姑娘,小生这条命今天就交代在这了,姑娘的大恩大德,小生感激不尽。” 他头上的血仍在流,都滴到身前的衣衫上了,沈小楼看着碍眼,提醒他,“你还是先止止血吧。” 大夫这才意识到,伸手一摸,摸了满手血,随后眼一翻,人倒在地上,晕过去了! 沈小楼懵了,半天没回过神来。 靠,他不会是晕血吧? 那他怎么当的大夫? 第20章 私人医生 晕血的大夫,医术能高明吗? 沈小楼表示怀疑,扼腕啊,大意了! 闲事已经管了,前期已经投入了,总不能一点回报都没有吧? 算了,先把人弄回去再说。 两个车夫却不乐意了,“姑娘,不是咱们不愿意帮忙,而是……你看他这一身血,弄脏了马车不好刷洗。” 哦对,血还没止呢。 他的药箱里应该有止血的药吧?就算有她也不认识。算了,沈小楼看过伤口了,在头上,伤口不大,头上血旺而已,用条汗巾子包扎一下应该就能止血了。 沈小楼说了不少好话,又多付了二十文,这才说动车夫帮忙,把人抬到马车上。 “姑娘您回来了!”马车一进庄子杨庄头就赶紧过来迎了,他现在管着两个庄子,走路都带风。 沈小楼从马车里瞥了他一眼,“回去再说。” “哎,哎。”杨庄头小跑着跟在马车旁,汇报着庄子上春耕的事情。 路过地边,不停有佃户过来恭敬地喊姑娘。 以前每到青黄不接都是日子最难过的时候,但今年,因为冬天卖青菜,各家都分到了不少钱,终于不再饿肚子了。所以大家对沈小楼怕是真怕,但也是真的感激。 马车进了院子,杨庄头帮着往下搬东西,当他看到车夫从马车里抬下个男人时,吓了一大跳,“姑娘,这,这……” “哦,路上救的。”沈小楼袖着手站在一旁,一点上前帮忙的意思都没有。 “救的?救的好!”杨庄头讪笑着,他还以为是姑娘打晕了抢回来的呢。他擦着脑门上不存在的冷汗,陪着小心,“姑娘,他,他住在这不大合适吧?” 虽说这院子大,空房间也多,但这人是个年轻男人,姑娘跟他住一个院子,孤男寡女,不合适呀!会坏了姑娘的名声。 沈小楼是没有什么男女大防,但杨庄头的话也有道理,便道:“他过会应该就能醒了,等他醒了让他住到隔壁庄上的院子去。” “对,对,这样好,这样好!”杨庄头松了一口气,“小人再跟您说说庄子上的事,等人醒了,小人送他到隔壁庄子上去。” 身为一个好庄头,不仅要听主家的话,方方面面都要替主家考虑到。 没多久大夫果然醒了,“我,我这是在哪?”他打量着身处的坏境,眼里带着困惑。 “你现在是在我的地盘上。”沈小楼看着他,“还记得不?是我救了你。” 大夫顿时想起来了,他给人治病,那帮人不分青红皂白就打他,是这位姑娘路过救了他,他刚要道谢,就听到沈小楼冷冷的声音,“你晕血!” “你怎么知道?”大夫脱口而出。 “你一个大夫居然晕血!”沈小楼的眼神带着控诉。 之前救隔壁庄子上的冤大头,虽说没能擦出点暧昧的火花,好歹落了个庄子。这个大夫瞧着不像个有钱的,除了一个药箱,身无长物! 她怕是要亏了! 大夫没来由地有些心虚,分辩,“小生,小生的确有见血眩晕的小毛病,不过不看到血什么事都没有。” 沈小楼简直不可思议,“你管这叫小毛病?”对别人来说或许是小毛病,可对一个大夫来说,这太致命了!“你是眩晕吗?你是直接昏迷!” “身为大夫,什么样的伤患都会遇到,给人治到一半,大夫昏迷了,伤者怎么办?轻伤还好,要是重伤,大出血的那种怎么办?时间就是生命,有时耽误半刻钟都有可能令人丧命!” 年轻大夫脸涨得通红,师傅也是这样告诫他的,还再三叮嘱,让他轻易不要见血,不要给人治外伤,以免误伤人命。 “小生,小生会蒙住自己的眼睛。”大夫嗫嚅道,因为自己有见血眩晕的毛病,所以师傅让他蒙住眼睛给人扎针,日积月累,倒是小有成就。 “蒙住眼睛?你这也太不靠谱了!”沈小楼睁大眼睛。 “小生,小生……” “停!”沈小楼忍不住打断了他,“你能不能别自称小生?我听着别扭。”一个大夫,又不是书生,自称什么小生?不过他细皮嫩肉,白白净净,还挺文气的。 “那,那……” 沈小楼又打断了他,“你别说话,我来问,成吧?” “好。”大夫点头。 沈小楼问:“我救你一命,这事你认不认?” “姑娘高义。”大夫神色感激。 沈小楼又问:“那你是不是该报答我?”她神情坦荡,一点都不像挟恩图报的人。 “这是自然。”大夫正色道。 绕了一大圈,沈小楼终于说出了她的目的,“我体弱,你是大夫,就劳烦你帮我调理调理身体。”她把胳膊往桌上一放,示意他把脉。 大夫却很怀疑,这位姑娘瞧着是有些瘦了,但面色红润,拉他那一下也很有劲,不像是体弱的。 沈小楼斜他一眼,“外强中干,懂不?”虽然她努力进补了,但十几年的亏损,哪是那么容易补上来的? “懂!”大夫实诚地点头,把手指搭在她的脉搏上,认真感受脉搏的跳动。还真如这位姑娘所说,外强中干。外表看跟正常人一样,内实空虚,亏损得太严重了。 这姑娘顶多十三四岁,内里怎么亏损成这样?不像是胎里带的弱症,倒有些像长期没有吃饱造成的。可这姑娘挺厉害的,谁敢不让她吃饱? 大夫忍不住多看了沈小楼几眼。 沈小楼只当没看见,问他:“能不能调理?” “可以!姑娘的身体……”他又看了沈小楼一眼,“最好是温补,细水长流,慢慢滋补,也不需要太贵重的药材,小生,呃,我这有几道药膳的方子,倒是对姑娘的症状。” “行,听你的。一会你写下来,让杨庄头去抓药备食材。”紧接着沈小楼又道:“你就在我这庄子上住下吧,方便你帮我调理身体,也方便你养伤。” 他却面带犹豫,“这……不瞒姑娘说,我是出师门历练,磨练医术的,怕是不能在一个地方久留。” “这有什么难的?我这庄子上有一二十户佃户,男女老少加起来也有一百多口,挨着庄子还有好几个村子,这么多人好不够你磨练医术的吗?” 见他还是迟疑不定,沈小楼加重筹码,“看见前面那座山了吗?山上有不少珍稀药材呢,人参呀,黑节草呀,鹿茸呀,金钱白花蛇呀,天冬……”别管有没有,沈小楼只管报药名,先把人哄住再说。感谢她学中医的室友。 大夫果然上当,“果真?”他的眼睛亮得吓人,在得到沈小楼肯定的回答后,他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那以后就叨扰姑娘了。” 沈小楼也很高兴,“我单独收拾个院子给你住,方便你晾晒药材,钻研医术。” 哈,以后咱也是有私人医生的人了。 虽然是个晕血的,凑合着用吧! 第21章 我戒心重? “大夫,气色不错呀!头还疼吗?”沈小楼例行问候,她虽然极想让他赶紧干活,但伤患还是需要爱护一下的。 她都想好了,把庄子上所有人都拉过来看病,哦不,是体检。一来稳住大夫,二来也给佃户搞搞福利。 瞧,她这个主家多仁慈!全大昭独一个。 “好多了,多谢姑娘关心。”大夫一看到沈小楼就站了起来,他比她还着急,“敢问姑娘,我什么时候才能上山采药?” 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沈小楼骗他了,说山上到处都是佃户挖的陷阱,他若是上山得有人带着,不然不熟悉地形很容易掉陷阱里,陷阱里倒插着竹刺,人掉进去了不死也得丢半条命。 “我姓沈。”沈小楼主动告知。 “沈姑娘。”大夫从善如流地改了口,并礼尚往来地告知了自己的姓名,“我姓元,名重楼。” “元重楼!”沈小楼手一拍,十分惊喜,“巧了不是?我叫沈小楼,你叫元重楼,我们的名字里都有一个‘楼’字,我们果然极有缘分。” 缘分?一男一女,有缘分……元重楼下意识便觉得这说词不妥,他一个男人倒是没什么,但一个姑娘家跟个陌生男人扯在一起,终归是不好的,会坏了姑娘的名声。 偏偏他又不能说,人家只是无心,他巴巴点出来,岂不让人难为情? 胡思乱想之际,耳边听到,“……要不我怎么就偏偏救了你呢?” 哦,原来是这种缘分!那他们果然极有缘分!他就说嘛,沈姑娘天真无邪,古道心肠,只是不拘小节了些,哪有什么别的心思? 是他想多了,呵呵! 元重楼心里松了一口气,就这一会他的心情起起伏伏,比翻过一座大山还累。 沈小楼对他的名字感兴趣极了,“要是我没记错的话,重楼是一味药材吧?” 元重楼微微颔首,“重楼的确是一味药材,其味苦,性微寒,有小毒。有清热解毒,消肿止痛,凉肝定惊之功效。常用于疔疮痈肿,咽喉肿痛,蛇虫咬伤,跌扑伤痛,惊风抽搐。” 说完可能觉得这对沈小楼来说太过枯燥,他想了想,又道:“我师傅给我们起名都是用药材名。” 这对医术是得多么热爱!沈小楼竖起大拇指,真心实意道:“你师傅肯定是名医术高明的神医!” 元重楼嘴角一抽,淡笑不语。他师傅的确医术高明,但给他们用药材取名纯粹是因为懒,懒得费心思想名字。药材名多好用呀,随口就能取上一二十个,挑选都有余地。 他的名字却不是自己挑选,他是师傅从外面捡的孤儿,捡到他时才刚出生不久。不像师兄师姐,拜师时都好几岁了,能自己选择名字。他则完全是师傅做主,但他很喜欢自己的名字,尤其元这个姓氏,他跟师傅姓。 两人说着话,杨庄头抓药回来了,“姑娘。” 沈小楼眉梢一挑,“有什么话你就直说,掖掖藏藏干什么?” “这?”杨庄头看了元重楼一眼。 沈小楼道:“元大夫不是外人。” 杨庄头还是犹豫,当着元大夫的面说真的好吗?可看姑娘笃定的表情,他一咬牙,道:“姑娘,小人问过城里所有的医馆了,都说这方子开得极妙,特别适合体弱的人补身体。” “那就好。药膳是很讲究的,你媳妇怕是不会做,放这吧。既然是元大夫开的方子,那他肯定会做,只能多劳烦他了。” “你……”元重楼脑子嗡的一声,什么意思?问遍城里所有的医馆?这是不信任他!她,她一边提防他,一边理直气壮让他给她炖药膳,她怎么好意思的?她怎么有脸的?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 他怒视着沈小楼,气得浑身颤抖。 沈小楼却神色冷静,淡淡回望着他,“怎么了,你在愤怒什么?虽然我救了你,但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可不知道。说白了你与我来说就是个陌生人,我一姑娘家防备你怎么了?我一姑娘家多长个心眼怎么了?” “可是,可是你也不能,不能……”怀疑我的人品呀! 元重楼委屈极了,他好心好意把私藏的方子都拿出来帮她调理身体,还答应留在这儿,她却还怀疑他……元重楼只觉得自己真心错付了。 “觉得我戒心重?我活得好好的。你戒心不重,险些被人打死了!” 杀伤力很重,侮辱性也强! 元重楼的表情又悲愤又难堪,不敢置信地瞪着沈小楼,不明白明明那么正直善良的姑娘嘴里怎么吐出刀子般戳人的话语的。 前一刻还笑嘻嘻的,下一刻就翻脸无情,怎么会有这样的姑娘呢? 角落里垂首立着的杨庄头都忍不住同情他了,这才到哪呢?姑娘只是言语上教训一二,还没动手呢。这位元大夫身板瞧着就不大结实,够姑娘一巴掌扇的不? “我既然当着你的面说,就是不怕你知道,总比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强吧?我就是想告诉你,我这个人心眼直,有什么说什么,什么事都摆在明面上,这样你也放心不是?你细想想,我的话有没有道理?” 这话听着很有道理,但元重楼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至于哪里不对劲,他又说不上来。好吧,姑且不跟她计较了。难怪师傅成天念叨:唯女人与小人难养也! “现在知道我没骗你了吧!”元重楼委委屈屈,“以后可不能再这样随便污蔑我的人品了。” “知道,知道。”沈小楼不在意的挥挥手,“一回生,二回熟,辩驳了一回咱不就熟了吗?现在我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以后自然会信任你。”这大夫还怪好忽悠,像现代读书读傻了的书呆子,涉世未深啊! 你管这叫辩驳?确定不是你单方面骂我?元重楼看着沈小楼,一言难尽啊! “……以后你就知道了,我这人没什么心眼,特别好相处。” 元重楼脸一抽,你还没心眼?全身上下长了百八十个心眼吧!总算知道你为什么长得这么矮了,全是心眼坠的。 第22章 我不喜欢你这样的 一场春雨一场暖,燕子归来,枝头悄然多了几抹粉嫩的颜色,和煦的阳光温暖地照着大地。 沈小楼坐在院子里一边沐浴着阳光,一边吃着东西。 瓜子、花生、桂圆、红枣……饿怕了的人总是特别馋,嘴里不自觉地总想嚼点东西。有时候看到枝头的嫩芽,新打出来的花苞,她都想拽下来放嘴里嚼吧嚼吧。 挨过饿的人对能进嘴的东西总是有种特别的情感。 元重楼在一旁炮制药材,进了两回山,他就知道沈小楼骗他的了,哪有什么陷阱?偏她说得活灵活现,被拆穿了也理直气壮,“我记错了。”无辜又坦荡的模样让你想跟她计较都计较不起来。 “你就没点事做吗?”半上午都没见她停嘴,元重楼实在忍不住了。 “有呀!”暖暖的阳光照在身上,沈小楼整个人都懒洋洋的。 “那你还不去做?” 沈小楼伸个懒腰,“我这不是正在做吗?” 元重楼被她的话说得一愣,正在做?她做什么了? 沈小楼脚点着地,手里捏着一颗桂圆对他挥了挥,然后丢进嘴里,熟悉的“咔擦”声响了起来。 元重楼反应过来了,看她的眼神一言难尽。 沈小楼斜斜地看他,“怎么,看不上?唉,上辈子日子过得太苦了,这辈子我就想过点好日子。” 一本正经的样子,元重楼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 编,接着编,好像她真记得上辈子似的。元重楼觉得眼前这姑娘多少有点毛病,好好的板凳不坐非坐什么躺椅,晃晃悠悠的没点姑娘家的样子。 一天到晚什么都不做,哪儿热闹往哪凑,嘴巴利,脾气坏,对自己大方,对别人特别抠。是她再三邀他留在庄子上的,结果呢?居然还收他房租! 元重楼也是无语了,反正他是没见过这样的姑娘。 不过沈姑娘也是有优点的,只要你不惹她,不想着占她钱财,她还是很好说话的。 “不是说你们庄子跟其他庄子争个小水塘?快打起来了,你也不去看看?”元重楼不死心,继续追问。 “不去!”沈小楼舌头一翻,瓜子壳不偏不倚落入她山寨的垃圾桶里了,一吐一个准,一吐一个准,看得元重楼嘴角直抽搐。 “要真打起来怎么办?你是主家,不管不好吧?” “你也说了快打起来了,我一姑娘家往跟前凑什么?伤着我怎么办?我又不傻。”沈小楼看元重楼的眼神跟看傻子似的,“真打起来……打就打呗,哪边打赢了水塘就归哪边,乡下都是这样解决问题的,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元重楼…… 不好意思,是他孤陋寡闻了,他还真不知道。 “佃户都在地里耕种,你也不去看看吗?” “术业有专攻,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我又不懂种地,去看什么?能看出朵花来?” “姑娘家,针线活儿你总该会做吧?” “不好意思让你失望了,我还真不会。”沈小楼假笑着,“我是孤女,没有长辈教导,也不打算学,我有银子,缺不了衣裳穿。” 直接堵住了元重楼后面的话,他怔了怔,“读书呢?调香品茶呢?”大户人家的小姐好像都是这样消遣的。 “我读了呀!”沈小楼神情无辜,“我一早就起来读书了,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人的记忆力最好,最适合读书。” 她看着元重楼,眨巴眨巴眼睛,“我总不能一天到晚都在读书吧?我一女子,又不用考秀才,那么用功干什么?熏陶一下就可以了。至于调香品茶,我也想呀,这不是没条件吗?投胎是个技术活,我没能投个好胎,缺个当官的爹,豪富的娘。哦,还缺个配享太庙的祖父。” 这说词可真新鲜,但元重楼听懂了,就因为听懂了,才忍不住为她操心,“那你以后怎么嫁人?”虽说沈姑娘手上有个庄子,不愁吃穿,可她没有娘家人撑腰,嫁到夫家岂不是要受委屈? 沈小楼一怔,随即哈哈大笑,好似听到了天大的笑话,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元重楼脸色变得很难看,她才渐渐止住笑,“抱歉,真不是故意的,但我忍不住。谁说我要嫁人了?我不嫁人!我有这么多地,大院子住着,不缺吃不缺穿,一个人多自在。” 这下轮到元重楼愣住了,“姑娘家怎么能不嫁人呢?” “姑娘家怎么就不能不嫁人?哪条律法规定了姑娘家必须嫁人?”沈小楼反问,“我问过别人了,咱大昭跟前朝不一样,前朝女子年满十五没婚配要罚银官配,咱大昭没这规定,女子想嫁就嫁,不嫁谁也管不着。” 看着得意洋洋的沈小楼,元重楼脱口而出,“那你老了怎么办?”没有子嗣尽孝供奉香火,岂不成了孤魂野鬼? “老了就老了呗,我有银子,还怕没人伺候?哦,你是说没有儿女,哈,我只说不嫁人,没说不生孩子。等我想要孩子了,就找个相貌英俊的男人借个种,孩子不就有了吗?听说生孩子很疼,收养几个也行。我就跟他们说,‘谁孝顺,我的家产就给谁’,有家产在前头吊着,谁敢不孝?” 沈小楼眉飞色舞,手舞足蹈,满脑子的天马行空。 元重楼已经傻了,沈姑娘在说什么?找男人借,借……种……这也太惊世骇俗了! 沈小楼看着傻掉的元重楼,恶劣因子作祟,想要捉弄他一下,就道:“这么关心我?那我嫁给你好了。救命之恩,以身相许,也是一段佳话。” 元重楼大惊失色,“不,不,不可!” “怎么,我配不上你吗?”沈小楼沉着脸质问。 “不,不是。”元重楼连连摆手,急得脸都煞白煞白的,哦不,沈小楼估摸着他是吓的,“是我配不上你!我,我,我有心上人了。” 说到最后声若蚊蝇,耳朵尖都红了,眼神闪躲,跟见不得人似的。 哎呦喂,这人一副涉世未深小菜鸟的模样,没想到还有心上人!沈小楼很是好奇,但想到他避之不及的态度,又没了好气,白眼一翻,“放心,我也不喜欢你这样的。” 看元重楼如释重负的样子,沈小楼牙齿咬了咬。 第23章 她太缺德了 看着络绎不绝找上门的附近村子里的百姓,沈小楼意识到她是捡到宝了,元重楼的医术何止不错,简直太好了,这才多久连村里的人都来找他看病了? 他住的院子都快成医馆了,他医术好,诊费不高,有时甚至只收药费,实在穷的,一捆柴,一把青菜,自己采药来抵也行……看着不显眼,架不住积少成多,这收入沈小楼看了都羡慕。 果然风险和收益都是并存的,大夫是高危职业,但收入也是真高。 那她是不是该涨涨房租了? 沈小楼还记恨他嫌弃她的事,最近都是斜着眼看他,“哎,小元大夫,你那晕血的毛病是不是该治治了?” “怎么治?”元重楼很诧异,为着他不能见血的这个毛病,师傅费劲了心思,各种方法都尝尽了,却一点成效都没有。 “以毒攻毒。”沈小楼真诚建议,“晕血说白了就是心理毛病,越是不能见血你就越要经常见血,见得多了不就习以为常了吗?” “可是我会晕倒。”元重楼迟疑。 “没事,晕着晕着就习惯了。”沈小楼手一摆,表示这都不是事,“咱们循序渐进,针扎手指头冒个血珠子你总不会晕倒吧?” “不会,但心里会不舒服。”元重楼如实回答。 “这就对了!不舒服但不会晕倒,逐步加大见血量,不舒服的程度是不是加深?是不是还会觉得心慌恶心?但这个时候你还不会晕倒,咱就这样一步步慢慢摸索实验,找出你晕倒的那个点,然后加强训练,时间长了你肯定会摆脱这个毛病的。” 沈小楼说得口干,喝了几口茶,期待地望着元重楼,继续怂恿他,“神农氏都有尝百草的精神,区区一个晕血症,你就试试呗!就算治不好也不过白折腾一回,又没什么损失。万一呢?万一要是治好了呢?” 是呀,万一治好了呢?由不得元重楼不心动,那么新问题来了,“血,上哪找那么多血?” 沈小楼早就想好了,“鸡血,鸭血,兔子血,山上的猎物多着呢,足够你用的了。” “动物的血没用。”元重楼有些不好意思。 沈小楼一怔,“什么意思?”不是,什么玩意?“你的意思是你只晕人血?你这毛病还怪挑剔!”她都震惊了。 元重楼更不好意思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我的确是只有看到人血时会难受眩晕,动物的血倒是没事。” 沈小楼摸着下巴围着元重楼打量,嘴里还发出啧啧的声音。元重楼被她看的心里发毛,忍不住问:“你看什么?” “稀世大宝贝!”连毛病都这么矜贵!这在小说里妥妥就是男主人设,女主会是谁?反正不是她。 沈小楼有自知之明,她这样的顶多能当个恶毒女配,运气爆棚能活到倒数第二集,因为最后一集男女主要幸福地在一起。运气差点,她大概率马上就要下线了。 突然很慌怎么回事? 元重楼没听懂,但他显然已经习惯了沈小楼时不时就冒出几句怪异的话。 沈小楼发愁,她到哪去给他搞那么多人血?她总不能去杀人吧? 然而很快这个问题就解决了。 有一天夜里,不知从哪跑来几个毛贼,作死地犯到沈小楼头上。翻墙翻得那么熟练,手上还有刀,肯定是作案的老手了,从他们凶狠的眼神中,沈小楼判定他们手上有人命。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哈哈,这下好了,移动血库有了。 沈小楼麻利地放血,对元重楼进行“以毒攻毒”脱敏治疗,试了几天之后就找到了他晕倒的那个点。 他一晕,沈小楼就拿针戳他;醒来再晕,沈小楼继续拿针戳他,晕着晕着……他没习惯,反倒整个人形销骨立,脸色苍白,燕窝深陷,脚步虚浮,跟抽了多年大烟似的,还跟被女鬼吸了阳气似的,更像在那啥楼跟女妖精打了十天十夜架…… 沈小楼看了都不忍心,哎呀,她可太缺德了。这主意出的,把人家好好的帅哥折磨得都不成人样了。 “小元大夫,身体为重,咱悠着点。”她难得良心发现。 元重楼却较上劲了,以毒攻毒这个办法还是有效果的,以前看到满手血他立刻就晕了,现在能坚持半炷香了,要是放弃了,之前的罪不就白受了吗? 看不出一着急就说不清话的小元大夫性子还挺执拗的。 就是苦了关在地窖的几个毛贼,每天都得供血,还吃不饱饭,半个月下来,原本膘肥体壮的男人跟艳鬼压过似的,比元重楼那幅模样还吓人。 “姑娘,姑娘,大事不好了。”杨庄头匆匆而来。 沈小楼直起身体,“什么事大惊小怪的?” 杨庄头一触到沈小楼那双冷漠的眼睛,神情一凛,咽了咽口水,上前恭敬道:“姑娘,小人今日进城修买农具,在城门外看到官府贴的通缉告示,告示上的画像极像……”他顿了一下,“极像那几个。”他看向地窖方向。 杨庄头是除沈小楼和元重楼之外第三个知道地窖关着人的人,把毛贼抗进地窖他是主力。 “他们犯了什么案?” 杨庄头回想着自己打听到的消息,“人命案,说是抢了一户人家,见那户人家的闺女貌美,心生歹念,姑娘的爹娘哥哥上前阻拦,被这几人打伤。那姑娘受了凌辱,一头撞死了。爹娘伤重,没撑过当夜人就没了,一家四口只剩下哥哥一个人了。” “恶贯满盈,罪孽滔天!”元重楼气愤地额头上青筋都暴突了,他才从师门出来,哪里见过世间险恶?他以为自己被村民追打已经够过分了,没想到还有更罪恶的。 沈小楼没来由的有些心虚,“要不,把人送官府去?夜里悄悄送过去?”刚说完又觉得不妥,“就怕他们会乱说话。”她可不想卷进命案里去。 一时间三人都沉默不语,沈小楼看向杨庄头,道:“你先忙去吧。” 杨庄头一走,沈小楼说话就不用顾忌了,“把人弄傻了再送去,杀人偿命,反正他们也是死罪,傻了对他们更好。” 盯住元重楼,“别说你不行,我知道你有办法。那么长的银针,你扎呀扎,不就扎傻了吗?” 元重楼…… 第24章 毒哑 最后元重楼并没有把人扎傻,说他师门不许弟子用医术害人,而且把人弄傻有违天和,然后把人……毒哑了! 沈小楼…… 一个用人血“以毒攻毒”的人,道德感能有多高?还有违天和,好似他多正直似的。弄傻和毒哑又有多大区别? 沈小楼早就发现了,也不知元重楼师门怎么培养的,在他的身上有一种天真的残忍,一边悲天悯人,下手的时候却一点都不会手软,是不是大夫都这样?见惯了病痛和生死,更加冷漠和无情? 哦对,险些忘了她跟他也算是同行,在末世打过滚,她总忘记自己是学医的,她觉得自己更像个屠夫!屠“人”的屠! 不过,毒哑……更好! 让他们清楚地经历死前的绝望恐惧和刀落在脖子上的痛苦,在他们作恶的时候就该想到自己的下场。 怎么把人送到衙门却是个问题,招招摇摇肯定不行。沈小楼想呀想,终于决定用棺材。 定一口最大的棺材,挤一挤,四个人不就装下了吗? 卡着城门关闭的点进城,守门兵若询问,就说从外地扶棺而归。死人晦气,一般是不会有人掀开看的。若是不问,那就更好。 等到半夜把人往县衙门口一丢,棺材往棺材铺一送,多少还能换俩钱儿。 任务圆满完成。 沈小楼赶着车迎着晨曦出城去了,孟元县县衙却炸开了锅,上至县令,下至小吏,全都忙得团团转。 犯下命案的通缉犯突然出现在县衙门口,不管这事多么诡异,终归是好事。 身负人命肯定是死罪,若在平时,县令就直接判了。 现在却不行,因为大堂上坐着一位气质卓越的年轻人。这位的身份可不简单,皇城司的。 皇城司直接听命于圣上,监察百官,权柄极大。 县令虽不知道他是哪位大人,却一点都不敢轻慢,人家伸伸小手指就能把他这个七品县令给碾死了。而且这位瞧着冷冷淡淡,一身气势却压得他不敢抬头,看他一眼都让他从心底里打怵。 “大人,下官已备好酒菜,还望大人赏光。”县令陪着小心。 年轻人漫不经心地低头喝茶,“都查清楚了?” 当然没有了,那四个犯人被毒哑了,又不识字,什么都问不出来。也不知遭遇了什么,他一靠近他们就抱着头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尚……尚未……”县令压力颇大,“犯人状态不对,又被毒哑了,无法审问。不过下官请了大夫给他们看诊,说是失血过多。下官查看了,他们身上只手腕上有利器划过的伤口,下官推测他们之前应该被人用邪法折磨过。” 正常人顶多拳打脚踢,再不济还能用鞭子抽,放血……不大像正常人能干出来的,反正县令是头一回遇到这样的事。 当然县令并不是同情他们,恶人自有恶人磨,他们落得如此下场是活该。县令担心的是他的治下别又出个杀人狂魔,活人取血什么的,太骇人听闻了。一个弄不好,他头上的乌纱帽都保不住。 至于为什么又把他们送到衙门,大概是这些人太过虚弱,已经取不了血了吧! 真的,通缉告示上膘肥体壮的大汉,短短时日就缩水了一半,那脸色白得像鬼一样。若不是他们身上扔着那张告示,他都没办法把他们和告示上的通缉犯联系在一起。 年轻人对县令的说辞显然并不满意,四个大活人总不能凭空出现在县衙门口吧?一个上午过去了,居然什么都没查出来,孟元县的这个县令能力不行呀! 孟元县临近京城,他是走谁的路子补到这个位子的? 县令见他冷着脸,心中惴惴不安,硬着头皮开口,“下官已经让人去查询城门最近有没有可疑人等入城。” 现在才去?反应也太慢了! 年轻人嫌弃地瞥了县令一眼,就在这时,年轻人的属下匆匆进来,“大人……”附在他耳边低语几句。 县令只隐约听到“命案”“世子”等词,吓得他恨不得把耳朵捂上。要命啊,这是他一个小县令能听的话吗? “走吧!”年轻人站起身往外走,路过县令的时候脚步顿了一下,却又什么也没说。 “恭送大人!”县令赶紧跟在后面。 年轻人步子很大,县令追到门口只看到他打马而去的背影。他直起腰,摸了摸额头的汗珠,长长松了一口气。 总算走了,太吓人了。 像他们这样的地方官,最不愿意的就是跟皇城司打交道,一旦你进入他们的视线,就别想囫囵着保全。 也不知他是皇城司的哪位?为什么来这小小的孟元县?来的突然,走的也突然,县令心里总是不安,沉吟许久,他决定往京里修书一封。 “小元大夫,过几日我要出一趟远门,你那些毒药给我一点防身。” 沈小楼这话把元重楼吓了一大跳,他眼底慌张,下意识就想否认,还没想好说词,沈小楼就重重地哼了一声,“你以为我还没看到你抓的蜈蚣蝎子那些毒物?别以为我没进你屋里就不知道,你那屋里养的兔子是试毒用的吧?少了两只哪去了?树底下的土新翻的,埋那了?我说这两棵树怎么更旺盛?” 元重楼慌得不得了,跟医术比他其实更喜欢毒术,他觉得毒术太有意思了。但师傅不喜欢,所以他都是自己偷学的。 “不是,我用蜈蚣蝎子入药……” “要不我挖挖树底下?”沈小楼嗤笑一声,“不就是研究点毒药吗?有什么好藏着掖着的?我又没说不许,不过这院子人来人往的,你留意点,别误伤了无辜。赶紧的,把你那好使的毒药都给我装点,我一个姑娘家出门不安全。” 元重楼十分感激,哪怕在师门,一提起毒术,大家都是厌恶和看不起,觉得毒术只是歪门邪道,根本无法和医术相比。 沈姑娘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毛病,但她允许他在她的院子里钻研毒术,真是个好人啊! 第25章 到京城 被人认同,元重楼的心情显然颇好,但他也十分好奇,“你要去哪?”倒是没说“一个姑娘家出什么远门”。 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元重楼深知沈小楼可不像她表现出来的那么无害,瞧着弱不禁风的模样,实则……元重楼不知道该怎么说,大概是有些邪性吧,反正就不能当一般姑娘家看待。 “进京。”想了想,沈小楼又多加了两个字,“讨债。” 之前是有心无力,现在身体好多了,她可不得进京去瞧瞧那一家子?顺便讨点债。 沈小楼是能当那一家子都死了,但她怕他们诈尸呀!现在他们是想不起她,随着她年纪的增长,他们总会想起她来的。她向来喜欢未雨绸缪,知己知彼才能防着他们给她添堵。 这一趟她就是去了解情况的,当然了,要是能顺便讨点债就更好了。 比如,小青庄的地契,在谁手里了? 元重楼以为是有人欠她银子,她都亲自跑京里去讨了,怕是欠了不少。想到昨天她跟他提要涨房租,再想想她死抠的性子,莫名的他就很同情那个欠了她银子的人。 杨庄头那里沈小楼也交代了一下,原话是这样说的,“我出趟门,少则十天半个月,多则两三个月准回来。我不在,庄子上的事你看着处理,该种的种,该收的收,以前怎样,以后还怎样。” 杨庄头很想问她要去哪,到底没敢,“姑娘,您把二丫带着吧,路上也好有个人伺候。” “不用。”沈小楼拒绝了,“累赘。” 杨庄头恍然大悟,哦对,姑娘跟阎王爷攀上了交情,肯定要借道走阴路,自然不能带着个大活人。听上了年纪的人讲,术法高深的能人走阴路一夜万里,京城离这才一百多里路,岂不是一盏茶的工夫就到了? 想到这,他看向沈小楼的眼神充满了敬畏。 沈小楼一看他这神情就知道他想多了,想多了……就想多了吧,不是什么坏事。人啊,还是要有点敬畏之心的。 沈小楼手头有银子之后就置办了一辆马车,除了去县城,她基本不用马车。去镇上她都是走路,想走快就走快,想走慢就走慢,还能停下来跟人说说话,不用防备从哪突然冒出来一群丧尸,多自在! 这回去京城她也没赶马车,而是在镇上花钱雇了一辆马车送她。天刚蒙蒙亮就出发了,一路上紧赶慢赶,两顿饭都是垫吧的干粮,这才赶在城门关闭前抵达京城。 夕阳的余晖下,城门高大雄伟,气势磅礴,宛如一座守护着城市的巍峨巨塔,彰显着古城的庄严和尊贵。灰色的城墙古朴而又庄重,十几米高的墙面上早已布满了点点青苔,而这些青苔,正是时间逝去的痕迹,是历史沧桑的最好佐证,令人肃然起敬。 入了城热闹扑面而来:那宽阔的可以并排跑马车的青石板路,那高高飘荡的商铺招牌旗号,那粼粼而来的车马,那川流不息的行人……一切都跟别处截然不同。 街道两边的屋宇星罗棋布,有茶楼、酒馆、客栈、肉铺、当铺等等;街道两旁的旷地上还有摆摊的小商贩;街上行人有挑担赶路的,有驾车送货的,有牵着孩子的,还有单个行色匆匆的……怎一个繁华了得! 春风拂面,沈小楼只觉得自己的眼睛都看不过来了,不愧是六朝古都,她没白来。看过这个时空的史书,沈小楼知道这座古城曾多次成为兵家必争之地、两军对垒的战场,宏伟的宫殿,繁华的街市,几度化为废墟,又几度繁盛。 车夫把沈小楼送到客栈就离开了,这种客栈太贵了,他可舍不得住。他一般都是住那种十几个人的大通铺,几文钱就能住上一晚,有免费的热水用,还能免费放马车。 沈小楼直接要了一间上房,花了她两百文钱。假若她要住一个月,光这一项开销就得四两银子。再加上吃,京里的各种美食她都想尝尝,那花的银子就没数了。 她一共才多少家底?想想还挺肉疼的。 幸亏她没打算在客栈常住,她准备歇一晚,明天就去租个房子。也不需要多讲究,有间屋有张床够她睡觉就行了,反正她白天一般都不在。 她也不是不能吃苦的,她更愿意把省下来的住宿钱花在吃上。 坐了一天马车,沈小楼是真的累了。古代的路况太差了,马车也没有减震,虽然大部分都是官道,但沈小楼还是被颠簸得快要散架了。 要了热水洗了澡,简单吃了晚饭,沈小楼就休息了。 第二天一早,吃早饭的时候沈小楼就跟客栈的小二打听清楚了,所以出了客栈她就直奔牙行。古代可没有房屋租赁中介,牙行就是各行商业的中间经纪人。举凡买卖,他们都能从中间撮合,然后获取佣金。 长平侯府位于西城,“东富西贵,南贫北贱”,听说王公大臣、达官贵人们的府邸都在西城。沈小楼要打听消息,为了方便,租的房子肯定不能离长平侯府太远。 除了不能离长平侯府太远,其他的,沈小楼基本没什么要求,所以只半天她就租好了房子。是个大杂院,里头住了五户人家,其中一对小夫妻听说是挣到了钱,搬到别处去了,沈小楼租的便是这间房子。 房间不大,里头却堆着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沈小楼下意识地就是眉头一皱,她能忍受条件简陋,但无法忍受脏和乱。 房东大娘见状,连忙开口,“上个租户才搬走,还没来及打扫,这些东西只是暂时放一放,都会清出去。姑娘你放心,咱都是本分人,不会坑你的。” 沈小楼退回门口,“那行,你打扫吧,你打扫好了我再签契约。哦,给我留一张床,其他的都清出去。” 房东大娘…… 她压根没想着自己打扫,她就是瞧着沈小楼是个姑娘家,年岁又小,脸皮薄抹不开,欺负她让她自己打扫。 没想到这小娘皮这么精明,她看着门口随时准备走人的沈小楼,只能捏着鼻子自己动手了。 第26章 无耻 哎呦,我的老腰! 房东大娘累得腰都直不起来,她看了一眼树底下跟牙行经济站在一起的沈小楼,眼珠转了一下,招呼,“姑娘,我年纪大了,你来给我搭把手,收拾好了你也能早点住进去。” 沈小楼站着没动,问她:“我帮你搭把手,你收的房租是不是也要分我一半?” “你想得美!”房东大娘脸色顿时就变了,这个小娘皮年纪不大,口气倒不小,还想分她的房租,她怎么敢的? “你想得也很美呀!怎么,只许你想得美不许我想得美么?”沈小楼直接就怼了回去。 并不是所有的老人都值得尊重,像这种倚老卖老的,沈小楼从来都不容忍。你让了她一次,她不会承情,反而会得寸进尺。 “大娘,你还是快点打扫吧,再磨磨蹭蹭我就不租了。”大不了再回去住客栈,沈小楼又不着急,慢慢再找便是了。 把房东大娘气得呀,脸色来回地变,却又拿沈小楼一点办法也没有。 牙行的经济眼里闪过笑意,他跟房东大娘也是常打交道的,对她爱占人小便宜的毛病颇看不上,这回好了,踢到铁板上了吧! 这位沈姑娘倒是挺让他意外的,看着脾气很好,没想到却是个泼辣的。 泼辣点好,姑娘家泼辣点才不受欺负。 最后签契约的时候沈小楼又以她等她打扫等了那么久为由,硬是又砍下来两文钱。 房东大娘自然不愿意,可她不愿意沈小楼就说不租了。她干了半上午,累得腰快断了,投入这么大,要是沈小楼不租了,那她多亏?还得重新再找租户,房子晚租出去一天就少赚一天房租,那损失就不是两文钱了。 这两文钱沈小楼也没要,直接给了经济,话却是对着房东大娘说的,“……人家跟着辛苦了半天,总得让人家喝碗茶吧!” 两文钱不算什么,但她这态度却让经济很受用。 而房东大娘的白眼都快翻上天了…… 这小娘皮,还怪会拿别人的钱做人情,这样的人……突然的她就很不想把屋子租给沈小楼了,可房租都收了,也只能如此了。 大杂院里其他四家年轻力壮的都出门干活去了,只剩下老人和孩子。沈小楼和房东大娘的交锋他们都看在眼里,知道这个姑娘是个厉害的,但好奇心还是占据了上方,有人出来问:“姑娘你一个人?” 在外租房子的,要么是一大家子,要么是小夫妻俩,要么是单个的汉子,还从没见一个年轻的大姑娘独自来租房子的。 沈小楼也知道自己这样的太扎眼,她住在这里,肯定少不了被别人窥探,于是就状似无意地把情况透露了出去,“我家里没别人了,进京来寻亲的,没想到亲戚搬家了。我就寻思了,一时半会找不到人,总住客栈也不是办法,客栈多贵?所以我就先租个屋子落脚,再慢慢找人。” 果然大家对她十分同情,“搬家了?怎么就搬了呢?邻居也不知道搬哪去了吗?你一个姑娘家也怪不容易的。” 沈小楼摇头,“我那表叔是做果脯买卖的,听说这两年挣了些银子,便起了心思送家里孩子念书,他原来是住北城的,所以……” “原来是要送孩子念书,那是得搬。”她这么一说,大家就明白了。 南贫北贱嘛,北城多是些茶馆、戏园子和青楼这类低贱的行业,三教九流,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 想要读书改换门庭,确实得搬家。 别看他们这边住的都是贫苦人家,干的是苦力活,挣的是辛苦钱,但比北城那边安宁多了。 人往高处走,也希望别人能高看自己一眼,巴不得谁都不知道自己过去的那些底细呢。将心比心,他们要是有一天能搬到更好的地方去,也不会跟旧邻居说的。 “连搬到哪都不知道,京城这么大,要找一个人可难喽。”大家更加同情沈小楼了,不过对她不住客栈而租房子的做法给予了肯定。 沈小楼道:“没关系,我慢慢找,总能找到人的。” 应付完热情的邻居,沈小楼就回客栈拿行李了。看着她的背影,邻居们却不像她这么乐观,纷纷感叹这姑娘太可怜了。 沈小楼的行李并不多,也就几身换洗衣裳,银子自然贴身带着了。 安顿下来之后,沈小楼就开始早出晚归了,一天三顿饭全都在外面解决,吃饱了就到西城转悠。 西城住的都是达官贵人,沈小楼就盯着这些府里进出的奴仆,采买东西的小管事,休假回去探望家人的小丫鬟,主子身边得用的大丫鬟,干粗活的婆子,甚至给府里送水、送菜、送布料的各色人等,从中判断哪些好说话,好接近。 沈小楼说话好听,出手大方,一来二去还真打听到了不少消息。 长平侯嫡出一女三子,长女闺名沈清雅,年方十四,生得貌美如花,心地善良,不仅写得一手好字,画得一手好画,还作得一手好诗,在京中一众闺秀中人缘好,名声也好。 尤其是长平侯府的奴仆,说起他们大小姐都是无比自豪。 沈德宏的嫡长女是沈清雅,那她算什么?她这个原配嫡长女算什么? 沈小楼也试图问起长平侯前头的原配,被问到的人一脸茫然,“长平侯还有原配吗?他现在的夫人不就是原配吗?”要么就是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哦,你说前头那个?那是个没福气的,嫁进侯府没多久就一病去了。”根本就不知道这位早逝的原配是难产没的,也不知道她还留下一女。 靠,那一家子果然不做人! 娶了新人忘旧人这能理解,可沈德宏连前头原配妻女都抹杀掉了,这就过分了。 沈小楼很生气,她替原身不值,原身心心念念都是回家,可她的家人却恨不得她不存在。 她准备混进长平侯府,瞧一瞧便宜爹长什么样,她好画了画像扎小人一天三顿饭咒他。还没靠近呢,就跑来个管事模样的奴才,“让开,让开,闲杂人等赶紧避让。” 这是有贵客登门了?沈小楼往身后看,果然看到一支车队驶过来,车队长长的,浩浩荡荡。 “快点,快点,快把大门打开,大小姐的外家来给大小姐送生辰礼啦!”是那管事喜气洋洋的声音。 沈小楼一怔,林氏娘家不是没有人了吗?沈清雅何来的外家? 想了想她绕到车队队尾,装作好奇的样子问:“这么多辆车,你们是哪家的,打哪来的?” 赶车的小哥一脸笑意,“我们是王家的人,打江南来的,我们家老爷是长平侯府大小姐的亲外祖父,我们是来给大小姐送生辰礼的,我们老爷可疼……” 沈小楼惊呆了,王家?江南?若她没记错的话,原身的生母就来自江南商户王家…… 靠,林氏,沈清雅,这是冒充原身的身份占了原身的外家?抹掉原身母女的存在,却又占了她的外家,是因为钱财吧?毕竟江南王家豪富。 还能再无耻一点吗? 第27章 王舅舅 一直到回到住处沈小楼还处在震惊之中,她这模样落在同院人眼里就是神情恍惚、失魂落魄,自动替她找好理由了,“看来沈姑娘今天还是没有找到她表叔。” 要说这沈姑娘也真够可怜的,一个姑娘家,家里人没了,千里迢迢来京城投奔表叔,怕是在家乡没有活路了吧,要不然怎么会投奔一个多年没有见面的表亲?这一路还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头。 这些日子沈姑娘早出晚归他们都是看在眼里的,她手里就算有些积蓄,但也搁不住坐吃山空。积蓄花完了要是还没找到人,沈姑娘该怎么办? 大家忍不住替她担心起来。 沈小楼怔怔地发呆,突然噌的一下站了起来,不,她不该这么快就回来的,她应该再确认一下。王家豪富,那么多人,那么多辆马车,长平侯府肯定又忙又乱,这就代表着有空子可钻。 想到这她又出了门,直奔长平侯府而去。先去后街上转了一圈。长平侯府的家生子多住在这里,沈小楼趁人不注意,偷了一身小丫鬟穿的衣裳。 之所以偷小丫鬟的衣裳,是因为小丫鬟不显眼。主子身边的一等大丫鬟谁不认识?二等丫鬟也常被主子带进带出,大家也都面熟,唯有小丫鬟,日常干些杂活,到不了主子跟前,也不引人注意。 沈小楼耐心等到天黑,换好衣裳,就从早看好的偏僻之处翻进了府里。 府外漆黑一片,而府里却灯火通明。沈小楼听李妈妈提过府里的布局,但这么大一座侯府,那么多院子,她着实有些分不清,正努力辨认着呢,就看到前面小路上一个妇人指着她喊:“你是哪个院子的?瞎跑什么?大厨房都快忙死了,赶紧跟我去帮忙!” 沈小楼紧绷的身体松弛下来,赶紧过来,“哎,哎,来了。” 这妇人是真忙,脚底下跟生风似的,沈小楼小跑着才能跟上。到了大厨房,沈小楼先被指派去择菜洗菜,后来又让她去烧火。 干就干呗,沈小楼干起活来一点都不含糊,菜择得又快又干净,火也烧得旺,那个领她来的妇人对她脸色好多了。 沈小楼悄悄打量起这个大厨房,有三间屋那么大,光是大灶就六个,忙活的人算上沈小楼也才十个,确实够忙的。 旁边同样烧火的丫鬟看到沈小楼悄悄捶腰,小声道:“累坏了吧?其实大厨房平时也还好,就是今天府里来得人多才这么忙的。你是哪个院子的?怎么就被赵管事逮来了?客院那边催得急,要菜要饭要热水,咱这才几个人,哪里忙得过来?赵管事都快急疯了,到处抓人来干活。”语气里充满了同情。 赵管事大约就是那个领她来的妇人,沈小楼随意一指,“我是那边院子的。”含糊了过去。然后装作好奇的样子,问:“今儿府里来了很多人吗?哪里的贵客?我看府里到处都在忙,我们管事硬是让我们把地又扫了一遍,说是有树叶。天地良心啊,现在是春天,又不是秋天,哪来那么多落叶?刚扫完想歇口气,就被……”她朝赵管事的方向看了一眼。 这丫鬟会意,更加同情她了,“那你运气真不好!我跟你说啊,今儿来的还真是贵客,大小姐的外家。你知道江南王家吗?”又得意又炫耀的口吻。 沈小楼老实摇头,这丫鬟就更有兴致了,“江南王家的掌权人是咱们大小姐的外祖父,王家虽然是商户,但生意做得可大了,特别特别有钱。每年大小姐生辰,王家都会派人送生辰礼,那箱子一口一口往下搬,金银珠宝海了去了,不知多少好东西呢!大小姐是咱们府里最有福气的人!”她一脸羡慕。 沈小楼听直眼了,发出赞叹,“姐姐你好厉害,知道的真多!”低声央求她,“我才进府,没见过世面,姐姐你再给我讲讲大小姐的外家,回去我也好跟同屋的小姐妹炫耀炫耀。” 她这副没见识的模样取悦了丫鬟,丫鬟得意地笑,对沈小楼道:“别看我在这烧火,但我是家生子,我娘说了,让我先干着这活,她会想办法把我弄到别处去。”她眼睛眨了眨,像想起什么似的,无比神秘,“你知道今年大小姐外家是谁来的吗?” 她也不用沈小楼猜,自己就公布了答案,“是大小姐的亲舅舅!” 沈小楼哇呜一声,状似无意地说道:“他每年都来给大小姐送生辰礼?真羡慕大小姐有这么好的舅舅。” 丫鬟道:“那倒不是,前几年来的都是王家的大掌柜。” 沈小楼若有所思,她现在有些明白长平侯府是怎么把王家蒙在鼓里的了。 江南离京城千里之遥,消息不通,还不是长平侯府说什么是什么?她和沈清雅也就相差一岁,小的时候可能能看出差别,四五岁之后可就看不出什么了,沈清雅要冒充她简直太容易了。 王家一年也就来这一次,来的还是大掌柜,主仆有别,男女有别,估计连“大小姐”的面都没见到,要么就是隔着屏风说几句话,关键谁也不会往这上头想呀! 这一回来的是王家舅舅,甥舅肯定会见面,王舅舅会不会看出沈清雅是冒牌货呢?沈小楼觉得不会,还是那句话,谁会往这上头想呢? 突然的沈小楼就很气,特别想冲到客院把真相捅出来。 可是不行,先不说王舅舅会不会相信她,就算相信,他们都在长平侯的地盘上,王家再有钱也只是商户,拿什么跟侯府抗衡?到时被动的就是她了,她可不想悄无声息地给人弄死。 别说便宜爹干不出这样的事,他不是一直都在这样做的吗? 沈小楼还有一层顾虑,她和王家虽然有亲缘关系,但到底没见过面,能有什么感情?商人逐利,王舅舅若是拿她跟侯府换好处呢?她不是自投罗网了吗? 不能怪她把王舅舅想的这么不堪,永远不要低估人心的险恶。长平侯这一家子都能做出这样无耻的事情,还有什么不会发生的? 沈小楼烧火一直烧到快三更,晚饭是在大厨房用的,有肉有汤,伙食很不错。就在她准备回去的时候,赵管事突然点了她帮着往客院送热水。 真是意外的收获! 沈小楼眼睛一亮,单手就把木桶提起来了,“别看我瘦,其实我力气可大了。” 第28章 碍着我了 这一回沈小楼的运气就没那么好了,别说见到王家舅舅了,她连客院的门都没进去,在门口热水就被人接手了。 那小哥儿还特别好心,“你这么瘦能提动吗?我帮你提进去,回头再把空桶给你送过来,你在这等着就行了。” “哎,你……”你回来,我提的动,让我自己送进去。 沈小楼扬起的手顿在半空,那小哥儿一阵风似的就走远了,你能想象沈小楼此刻的郁闷吗? 算了,反正王舅舅一时半会也不会离开京城,她还有机会。 沈小楼这样安慰自己。 一连几天,沈小楼都没找到机会接近王舅舅,他身边总跟着侯府的人,她连靠近些都不行,只能远远看上一眼。 这让沈小楼很是沮丧,她究竟该怎么才能让王舅舅知道真相呢? 忽然她眼睛一亮,接近不了那她就写信,对,写信。 为了防备信落到其他人手里,沈小楼并没有把真相直接托出,而是编了一个故事,一个李代桃僵的故事。 “舅老爷,前头就是香茗居了,是京里最大的茶庄,咱们侯爷最爱他家的碧螺春,不过咱们大小姐喜欢的却是信阳毛尖。” 长平侯府管家陪着王鹤诚出门,一边引路一边介绍着。 王家也有茶叶生意,闻言有些兴趣,道:“那便过去瞧瞧。” 才走了两步,不知从哪蹿出个小乞丐,一下子撞到了他身上。 “二爷!”随从赶紧上前,那个管家更是沉着脸怒叱,“哪来的小乞丐?走路不长眼?冲撞了贵人你有九条命都不够赔的。”伸手就要抓小乞丐。 “算了,算了,他也不是故意的,跟个半大孩子计较什么?”王鹤诚拦住他。 小乞丐趁机灵活地钻进人群不见了。 管家陪着笑脸,“舅老爷您是心善,但您不知道这些小乞丐最是令人厌恶了,他们手脚不干净,您快看看少没少东西。” 王鹤诚连忙查看身上,顺势把手里的东西塞进了怀里,“没有,什么都没少。” 管家却认定小乞丐是个小偷,“那是我们人多,他还没来及下手。” 怎么才能把信送到王舅舅手中?沈小楼不放心别人,她就自己干了。站在人群里,她看到王舅舅进茶庄前往身后看了看,心里松了一口气。 好了,信送到了,事情就不是她能控制的了,她就等着吧。 沈小楼回到大杂院,还没进门就听到女人哭喊的声音,连忙紧走几步,看到一群人围在张家门口,这是有人闹事? 张家跟别的租户不同,她家祖孙三代三个女人,婆婆带着儿媳妇和孙女。儿媳妇和孙女在一家饭馆后厨帮工,婆婆年纪大了,就在家里做做饭,浆洗浆洗衣裳。日子虽然清苦但也能过的下去。 同住一个院子,她家的事,沈小楼也听了一耳朵,无非是家里男人没了,族人容不下,被撵出来的。 张家孙女叫小柳,比沈小楼大一岁,是个勤快又本分的好姑娘,还曾帮沈小楼补过衣裳呢。沈小楼还知道她家是准备给她招婿的,要不然早说亲了。 “怎么回事?他们是什么人?”沈小楼看到张家大娘抱着孙女哭,好几个人围着她们,其中有个男人居然伸手去拽张小柳,吓得她拼命往后躲。 “他们是张家的族人,看小柳长大了,给她说了门亲事,张大娘和张嫂子不同意,这不来上门抢人了吗?” “他们哪是好心给小柳说亲?分明是拿了钱财卖了小柳,给小柳说的是个傻子,张大娘和张嫂子能愿意才怪?” “造孽啊!张家怎么摊上这样的族人?当初嫌弃这娘仨命硬克死男人,抢了人家家产,把人家撵走,现在又要卖人闺女,还有点天理吗?” 沈小楼的脸色顿时冷了,她最厌恶欺负女人的人了,这总会让她想起她的妹妹……她看到那个男人又去拽张小柳,怒了,“干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不知道吗?” 男人一转头看到沈小楼,眼里闪过惊艳,“我拽我未来弟媳妇,碍着别人什么了?”他还还占理了。 “你胡说八道,我们没有许亲。”张大娘气得浑身哆嗦。 沈小楼走到张家祖孙身前,胳膊一抱,眼一斜,“碍着我了。” “这说词可真新鲜!”男人一乐,盯着沈小楼上下打量,眼珠子活泛地让沈小楼想抠下来用脚踩。 “姑娘也是这个院子的?我也还未娶妻,你既然这么关心张小柳,不如跟了我吧,你俩一同入我陈家的门。” “你再说一遍!”沈小楼盯着他的眼睛,手痒,真的想抠。 “畜牲啊!”张大娘咬牙切齿,抓着沈小楼的手,“沈姑娘,你快走,不关你的事,可不能连累了你。” “说一百遍也行,爷瞧上你了,你就从……”话还没说完沈小楼就一拳捣在他脸上,两管血顺着鼻子就流下来了。 围观众人哗然,愕然的,惊呼的,喊少爷的,反正场面乱得很。 沈小楼充耳不闻,她上前一步,薅住陈姓男人的衣裳,提着拳头就往他身上砸。 一下,两下……一边打一边问:“一百遍?真的吗?你说呀,你说呀!我听着呢。” 陈姓男人在她手上跟软面条似的,任由她摆布,只觉得五脏六腑巨疼,疼得肝肠寸断,气都喘不上来了。 所有人都被沈小楼的狠劲惊呆了,全场鸦雀无声,全都呆呆地看着瘦瘦弱弱地姑娘抡着拳头暴揍体型能改她两个的男人……她怎么有这么大的力气,这人莫不是个疯子吧? 沈小楼揍累了,手一松,陈姓男人狠狠摔在地上,围观的人吓得往后退了一大步。 “看来你今天是说不成了。”沈小楼看着地上的人,语气中满是遗憾,“不过没关系,等你好了再说也是一样,一百遍,我等着听呢。把他带回去吧。” 沈小楼冷眸一扫,众人头皮发麻,忍不住又往后退,再往后退,恨不得离她远远的。 陈家的和张家的人试探着上前,见沈小楼没动,便大着胆子七手八脚把陈姓男人抬起,什么话都不敢说灰溜溜地走了个干净。 请假条 因为改文改得有些混乱了,和和要请假两三天,好好理一理,还想在女主进京之前补充些情节,大概两三章这样吧,特意和大家说一声,耽误大家阅读,实在抱歉。 和和会很快弄好哒!等我哈! 《吾妻体弱多病》请假条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吾妻体弱多病》爱下书小说网全文字更新,牢记网址:.aixiashu.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