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美人倾国》 第1章 楔子 大脑寄存处。 ??·??·??*?? ????·??·??*?? ????·??·??*?? ??(?ˉ??ˉ??)(?ˉ??ˉ??)(?ˉ??ˉ??)(? ? ?? )(? ? ?? )(? ? ?? ) ??·??·??*?? ????·??·??*?? ????·??·??*?? ??(?ˉ??ˉ??)(?ˉ??ˉ??)(?ˉ??ˉ??)(? ? ?? )(? ? ?? )(? ? ?? ) ??·??·??*?? ????·??·??*?? ???(*′?`*)人(*′?`*)? 在漫长的黑暗中,星球默默孕育着祂最后的孩子,直到养分即将被消耗殆尽。 祂眷恋的看了一眼这个孩子,用最后的力量将她从星核中转移,投放到诸天世界。 “我的孩子,一切就交给你了,世界与你同在,爱与你同在。” 胭脂睁开了眼睛,她已经感受不到母亲了,只有身上代表世界眷恋的意识还彰显着最后的母亲的气息。 作为最后的星球之女,她出生就肩负着拯救星球的重任,她本应该一出生就被投放到诸天世界去收集各类人物的爱意,以爱意滋养星球本体。 然而母亲却对这个小女儿充满了爱怜,不忍心她一出生就要面临如此艰巨的任务,硬是撑着最后一丝能量守护她长大,直到再也无力保护她,才让她脱离将要毁灭的自己,前往诸天世界求得生机。 母亲作为星球本体给予了她来自世界意识的喜爱,这使得诸天世界的人物会对胭脂有较高的初始好感度,不会无端的对她喊打喊杀,这保障了胭脂的初始安全。 胭脂默默闭上了双眼,等待着前往诸天世界,她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一定一定要获得诸天世界人物的足够好感值,来缓解母亲的痛苦,治愈母亲的伤势。 胭脂轻轻地合上双眸,宛如一朵怒放的玫瑰,悄然而坚定地准备踏上前往诸天世界的征程。此刻,她心中涌动着一股坚定而决绝的力量,仿佛燃烧的火焰一般炽热。 诸天世界被各个世界意识牢牢把控,任何陌生的天外来客都可能变成他们的仇视者。 而她肩负着一项艰巨的使命——收集来自各个诸天世界那些天之骄子们的好感度。 毫无疑问,这样的举动势必会对这些天之骄子们原本既定的生命轨迹产生巨大影响,进而打乱世界意识特意为那些被视为气运之子的人们精心规划好的一系列成长路径。 这种行为恰恰触犯了世界意识的大忌,因为它破坏了宇宙间某种微妙的平衡与秩序。 到那时,一旦成为本土世界意识的眼中钉、肉中刺,等待她的将是无尽的危险和挑战。不仅如此,稍有不慎,就连自己的性命都可能葬送于这广袤无垠的诸天世界之中。 她深知前方道路崎岖,但那又如何?她早已立下誓言,无论遇到何种艰难险阻,都要全力以赴去争取诸天世界人物的充分好感。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减轻母亲所承受的无尽痛苦,让母亲身上那触目惊心的伤势得以痊愈。 胭脂紧紧握起拳头,感受着指尖传来的微微刺痛,这股疼痛让她愈发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肩负的使命有多么重要。 在这浩瀚无垠的宇宙之中,那颗曾经璀璨夺目的星球如今已变得破败不堪、千疮百孔。而胭脂,则成为了这个星球的希望——最后的星球之女。 母亲将所有的力量都用在在了她身上,然而,那最后的一丝意识传递给她时,却满含着对她未来生活的关切与祝福。 母亲希望胭脂能够在诸天世界里自由自在地生活,不必被这片残破的土地所束缚,更不应因祂而让自己陷入困境。 可是,面对母亲如此深情厚意的嘱托,胭脂又怎能轻易割舍?无论前方道路如何崎岖艰难,她都绝不会抛下母亲独自离去。 胭脂要凭借自己的力量去守护母亲,用坚定的信念去重建那个曾经美好的星球。哪怕付出再多的努力和汗水,甚至牺牲自我也在所不惜。因为在她心中,母亲就是一切,而保护母亲所在的地方则是她义不容辞的责任。 所以,哪怕前路布满荆棘,哪怕途中风狂雨骤,她也绝不会退缩半步。 她不在乎被贴上“坏人”的标签,她可以毫不犹豫地编织出一个个虚假的故事,让那些纯真善良之人陷入她精心设计的陷阱之中。她也会毫不留情地使出各种卑劣手段,去争夺每一份可能有助于母星滋养的爱意。 在这条道路上,她已经没有退路可言,唯有勇往直前,不惜一切代价去实现那个遥不可及却又无比坚定的目标——治愈母星! 为了恢复自己的母星,她不羞耻于成为坏人,成为满口谎言的人,成为不择手段的人! 胭脂闭上了双眼,前方,诸天世界,无论如何,她来了! 第2章 蛇女1 胭脂真切的感受到了世界意识的恶意。 此刻的她,正竭尽全力地拖拽着自己那条长长的尾巴,小心翼翼地穿梭于茂密的山林之间。 就在她成功冲破世界壁垒、踏入这片陌生天地的那一刹那,世界意识犹如一头凶猛的巨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紧紧冲向了她。 雷霆电闪,眨眼间,那个原本精心雕琢而成、属于人类的绝美躯壳,如同风中残烛般骤然消散无踪。 千钧一发之际,面对这生死存亡的危局,她的灵魂别无选择,只能匆忙选择山林中一条毫不起眼的野蛇作为寄托之所,并借助仅存的一丝力量,勉强将自身转化为一种半人半蛇的奇异模样。 此刻她急需收集到足够的爱意值将自己的身躯恢复为人类形态,蛇女之姿虽然妖艳异常,但这种形态却极大地束缚了她在人群中的行动自由,对未来谋取更大利益极为不利。 突然,“吼——”一阵惊天动地的吼声自远方滚滚传来,由远及近,吼声愈发清晰。 原本寂静无声的乱石丛林中,竟然毫无征兆地猛然窜出一只体型巨大、威风凛凛的吊睛白额大虫! 定睛望去,只见它那双虎目闪烁着猩红的光芒,犹如燃烧的火焰。黑色的利爪裹挟着凌厉的劲风,仿佛能够撕裂虚空。斑斓的尾巴高高竖起,宛如一根坚硬的钢鞭。 这头凶猛的巨兽正迈着稳健的步伐,缓缓朝着胭脂逼近过来。 胭脂紧紧盯着眼前这只来势汹汹的恶虎,从它的眼神中捕捉到了一丝好奇,但更能清晰感受到的是那强烈到几乎要喷涌而出的食欲以及冰冷刺骨的杀意。 流年不利!真是龙居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 若是从前,凡俗之兽根本不会有机会出现在胭脂的面前,而如今,空有一条长尾的胭脂,不得不谨慎起来,思考如何在虎口之下殊死一搏,求得一线生机。 白睛吊额大虫在胭脂不远处稳稳站住身形,它全身肌肉紧绷,每一根毛发都直直竖起,口中不时传出阵阵低沉而又充满威胁性的咆哮之声,毫不掩饰地向胭脂展示着自己的强大与威严。 胭脂同样绷紧了身体,她缓缓抽动着自己的尾巴,眼神冰冷地锁定住这头猛虎身上任何一个细微的动作变化,不放过一丝一毫可能存在的破绽。 人与虎就这样相互对峙着,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了一般,周围的气氛紧张到令人窒息,就连空气中似乎都弥漫着一股无形的压力。然而,终究还是野兽率先按捺不住内心的躁动。 刹那间,那只恶虎毫无征兆地发起了凌厉的攻势。它如同一道闪电般猛然向前跃起,张开那张足以吞下整个人脑袋的血盆大口,径直朝着胭脂的头部狠狠咬去。 好在胭脂早有防备,她迅速反应,借助蛇尾之力,身体猛地弹起,成功躲开了恶虎这致命的一击。与此同时,她还不忘挥动尾巴向前横扫而去。 恶虎灵活地跳开,再次向胭脂扑去。胭脂顺势用长尾缠住恶虎,一点点的勒紧力度。恶虎拼命挣扎,用爪子抓挠胭脂的蛇尾。 正在双方僵持不下之时,一道黑影如闪电般向胭脂飞来,同时而至的还有一句话——“接剑!” 来自蛇的动态视力天赋本能,使得胭脂轻而易举的看出了黑影的庐山真面目——是一把寒光四溢的剑! 胭脂毫不犹豫地伸手接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稳稳接住了这把飞驰而来的利剑。紧接着,她借助着剑身传来的强大冲击力,顺势向前猛扑而去,手中的长剑犹如蛟龙出海一般,径直朝着猛虎的腹部狠狠刺去。 刹那间,只见那只威风凛凛的猛虎发出了一阵震天的怒吼声,其中蕴含着无尽的愤怒与难以言喻的痛楚。 在剧痛的强烈刺激之下,它张开血盆大口,露出尖锐而狰狞的獠牙,挥动着粗壮有力的虎爪,疯狂地朝胭脂身上覆盖着的坚硬鳞片抓挠。 胭脂忍着巨痛,动作丝毫没有停顿,迅速又向着虎腹刺中数剑。 “吼——吼——”伴随着一声声凄厉的吼叫,原本气势汹汹的恶虎此刻已经渐渐失去了往日的雄风。 它的咆哮声越来越微弱,其中所包含的痛苦之情远远超过了愤怒之意。从最初的怒号逐渐演变为低沉的哀鸣,直至最后整个庞大的身躯变得僵直,再也无法动弹分毫。 猛兽陷入了长久的安眠,而胭脂却不敢稍作缓歇。她拿着剑,目光却转向了那个向她掷剑之人。 那人一身黑衣,面庞苍白得令人心悸,好似刚刚从深不见底的水底被打捞上来,经历了长达十日十夜的浸泡,毫无血色可言。 但他的唇却极红,让人想到了鲜血。这抹红在男人这张苍白冷硬的脸上,没有为他增添丝毫生气,反而更衬得他整个人阴森可怖。 他的眼睛极黑极冷,像冬日里结了冰的黑石子,镶嵌在那张惨白的脸上。当他的目光扫过,仿佛有一股无形的寒意扑面而来,直透骨髓。 “你是谁?”胭脂直视着他,不顾脸上刚刚被虎血溅嗞的痕迹,只是望着这个突然出现的黑衣人,望着那双冷到极致的眼睛,苍白到极致的面庞,镇定地问道。 第3章 蛇女 2 “一点红。” “中原一点红。” 男人冷硬的话语从口中吐出,他冰冷的目光冷冷的盯住眼前半人半蛇的女子。 群山远黛,林间乌翠,这些沉闷的景色在一点红的眼中仿若无物。丰神冶丽,占尽风流,天地间的色彩俱暗淡了,仿佛只剩下这蛇女脸上的那一抹血溅的嫣红。 一点红见过许多女子,他并不与她们亲近。往往只是在取走目标的头颅时,漫不经心的偶然一瞥。 那些女子或天资国色,或小家碧玉,或千娇百媚,或端庄持重,或柔弱无骨,或泼辣明艳。但她们从未在一点红的心中起过半点波澜。 他见她们,如见白骨。 直至今日,白骨化人,骨像应图,披罗衣之璀璨兮,方知肌理细腻骨肉匀,千姿百态在一身。 一点红闭上了眼睛,旋即又迅速睁开。他看向胭脂的那条长尾,那是少女异于常人的表现。 就算没有他的剑,这条尾巴也会慢慢地勒断虎腰,每一次收缩都是在给这只恶虎施加一道致命的枷锁,让恶虎在窒息绝望中痛苦死去。看似柔弱的蛇尾,却有着难以想象的力道。 “你有名字吗?” “胭脂,我叫胭脂。”胭脂看着一点红,感知到了他身上蕴含的气运。 虎口逃生的喜悦,气运人物的相遇,无一不是令人心情畅快的好事。 胭脂随意地用衣袖擦去了脸颊上沾染着的老虎鲜血,她微微颤抖的手指紧紧握着剑柄,然后缓缓地向前伸出手臂,将手中那柄闪烁着寒光的利剑朝着中原一点红递过去,并轻声说道:“这是……你的剑,一点红。” 她的声音轻柔,尽管在血腥的现场,但却带着一种若隐若现的笑意,尤其是在吐出一点红三个字时,语气更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意味来,配上她此刻半人半蛇的模样,在空旷的山林里竟显出几分奇异的缠绵来,自成一派风流蕴藉。 一点红没有接剑,他看着眼前的蛇女,尾巴上的鳞片伤痕交错,脸上的血污也只是随意的抹了抹,看上去糟糕极了。但她的眼睛却极亮极亮,清炯幽寒,瞳孔中没有半分亲手杀死一头巨兽的惊恐,只有平静,仿佛做完了一件普通寻常的事情。 多么……多么的平静,让他想起了自己。 中原一点红想起了自己的第一次任务,刺杀一位远近闻名的大善人。 大善人每月施一次粥,还时常把过不下去的百姓家的儿女招入府中做些个仆役,至于那些百姓为何活不下去,因为他们好像总是遇到灾难。 卖田、卖儿、卖女,把一切能卖的东西都卖了,大善人慈祥地接收了这些财产,每月还给穷人施一次粥。于是大善人的田产越来越多,奴仆越来越多,名声也越来越好。 谁见了不说一声老爷慈悲呢。 大善人的财富越来越多,看上这份财富的人也多起来,而看上这份财富又有能力得到这份财富的人,便可以行动了。组织的首领便看中了这份财富,于是中原一点红的第一次任务便开始了。 他的剑轻而易举的在大善人的脖颈上一划,刹那间,一道细微却致命的血线悄然浮现,宛如一条红色的丝线缠绕在大善人的咽喉之上。大善人瞪大了双眼,喉咙里发出一阵低沉而沙哑的“嗬嗬”声,好像要说点什么遗言,然而迅速就悄无声息地瘫倒在地。 这是中原一点红第一次杀人,却堪称平静的结束了一切。当他路过一条溪流,想要取些清水时,低头见到的是一张苍白冷硬的面孔,以及平静而又泛着疯狂的一双眼睛——这是他的眼睛。 组织里的人在完成第一次任务后总是心情起伏,严重的会吃不下饭。中原一点红不能理解他们,他很珍惜每一次能够吃到粮食的机会,他享受每一次饱腹感。 杀人在一点红的心中等同于吃饭,他平静的完成一次又一次的任务,正如平静的吃完一碗又一碗的饭。 他的平静让组织里的人看待他的目光越来越惊悚,越来越诡异。他知道有些人在议论他是没有感情的怪物,天生的杀手,但他毫不在意。 他只是偶尔有些孤独。 直到今日,他发现了这双眼睛,这双熟悉的、平静之下隐藏着疯狂的眼睛。 “找到了。”一点红在心里默默地低语。 我是人群中的异类,而你是否又是兽中的异类呢? “和我走”。 一点红已经很久没有和人说过话了,他生硬的吐出这句话,莫名的有些紧张。 “胭脂。”他缓了缓,又补上胭脂的名字。 这是一个有些荒谬的邀请,萍水相逢,杀戮现场,一个男人要带走一个半人半蛇的女子,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前提下。 第4章 蛇女 3 山林之间,静谧无声,唯有微风轻拂着树叶发出沙沙声响。一点红沉默地背着胭脂前行,每一步都稳稳当当,不叫背上的女子受到一丝颠簸。 胭脂的尾巴悄无声息地缠绕在了一点红宽阔结实的腰间。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一圈又一圈地收紧,一点一点的勒紧,像勒住那只虎一样。 她纤细的手指轻轻地搭在一点红宽厚坚劲的肩膀上,距离他的脖颈近在咫尺。只要轻轻一用力,身下的男人就会失去气息。 但胭脂并没有什么动作,她那双修长而深邃的眼睛只是静静的看着一点红棱角分明的侧脸。 一点红的面庞如白纸般苍白,毫无血色;线条硬朗冷峻,仿佛刀削斧凿而成。 即便是那粗壮且布满鳞片的蛇尾紧紧缠绕在他身上,不断施加着巨大的压力和束缚,他的神情依旧没有丝毫改变。 “我们要去哪里?”胭脂突然问道。 “去兰州,我在那里置办了些产业,那里人烟稀少,你可以好好养伤。” 一点红顿了顿,又说道,“你不必担心,我…算是颇有家资。” 一点红第一次觉得自己口舌拙劣,他顿了顿,干脆不再言语,只闷头赶路。 兰州。 准确来说是兰州城郊的一处山庄别院,树木葱郁,青藤蔓延,鸟兽环集,人烟罕迹。 “这里没有什么人来,你可以安心养伤。此地偏僻,向北通往大漠,向南直达密林。” 将胭脂背到客房中,一点红冷硬地挤出这句话,便提着剑出门。 一点红不懂得怎么养人,也不知道怎么养蛇,他从小学过的只有杀人。 他不知道精心养一个女孩子要付出多少精力,要叫她衣食无忧,要叫她不受委屈,要满足她的一切要求。 他更不知道要获取一条蛇的信任需要怎样的耐心,要时刻提防着被獠牙所伤,要小心翼翼的与狡猾的蛇周旋,要不动声色潜移默化地成为熟悉的气息。 一点红什么都不知道,他只是提着剑,要为胭脂去捕猎。 在一点红朴素的价值观里,他为了别人去杀人,但为自己而吃饭,因此每一顿饭都在一点红的心中无比重要,所以他认为胭脂也该好好吃饭。 所以当一点红带着一串形态各异的猎物出现在胭脂的窗前时,胭脂难得地语塞了。 她第一次见到这种人,一点红着实是一个奇异的人,他看向他的眼神中并不包含情欲,反而是一种类似于找到同类的纯粹的喜悦。 他并不准备从她这得到什么,反而已经做出了付出一切的准备。 养伤的日子实际上并不无聊,一点红虽然很少开口说话,但胭脂只要问他,他便什么都愿意说。 于是胭脂就知道了一点红属于组织的杀手,他年幼之时便流浪街头,被组织选中后,人生中便只剩下搏杀,等到武功大成,便开始重复领取任务——完成任务这一流程。 在一点红的口中,幼年的流离失所、被带入组织后和人相互厮杀的痛苦,都被轻描淡写地三言两语带过。 “我的任务完成的很好,于是首领便注意到了我,我是他用来杀戮的最好武器。”一点红说出他被首领看作是武器时并没有什么不满,他只是平静的述说着一个事实。 “组织里任务完成好的杀手都能被首领亲自传授武功,我的剑术就是首领传授的,他很欣赏我杀人时的只留颈间一点红,认为这展现了他的剑术精妙,于是就给了我一点红这个名字。”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自己对于剑道的领悟愈发深刻,手中之剑仿佛与身躯浑然一体。 首领要让我完成的任务也越来越多,他越来越器重我,但他却始终保持着一种神秘莫测的姿态,无论是在众人面前还是私下里,他从来不会显露出自己真实的面容。” “你要脱离组织吗?”胭脂问出这句话时,那双狭长的眼睛直视着一点红,泛着微光的眼眸如两道碧绿的深渊,让人不由自主地深陷其中。 一点红陷入了短暂的沉默,他知道组织其实是怎样的存在。 那些进入组织的孤儿并不都是天生的孤儿,他们更多的是有些根骨的普通人家的孩子,只是被组织盯上就成了孤儿。 组织并不是慈善组织,他们培养了那些孤儿,当这些孩子们逐渐成长起来之后,便是他们偿还之时! 在这片风起云涌、刀光剑影的江湖之中,无尽的仇恨与厮杀此起彼伏。那些身负血海深仇之人纷纷怀揣重金来到这个组织,发布高额悬赏令,誓要将仇家置于死地。 组织的孤儿们接下一个又一个凶险万分的任务。每一次行动都犹如行走在悬崖边缘,稍有不慎便会万劫不复。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杀手命丧黄泉,他们用自己的生命填满了一个个艰巨无比的任务。但这一切对于那个强大而隐秘的组织来说,不过是实现其目标的必要代价罢了…… 一点红就是这些杀手中的一员,但由于他高超的天赋使得他脱颖而出,他拥有了些许的自由,他可以自行选择任务,他可以随意的报价,组织不能侵吞他的报酬。 但他依旧脱离不了组织,因为首领就像一道遮天蔽日的阴影,笼罩在每一个杀手的心间,没有人知道他的武功到底有多高,正如没有人知道他面具下究竟是怎样的一副面容。 胭脂微微眯起了那双横波目,将滟滟风光拦在翦水秋瞳中,她当然知道组织背后的首领是谁,大名鼎鼎的薛衣人的弟弟——薛笑人,传出去江湖上必然掀起一场惊涛骇浪。 但对她而言,那都是无用之人,是挟持住眼前有用之人的存在。 第5章 蛇女 4 胭脂没有轻举妄动,她此刻只是静静地听着一点红讲述着他的故事。 一点红确实和其他的人不一样。 他身上没有被驯化的作为人的各种准则,他更像懵懂无知的、但试图将自己伪装成人的野兽,他依靠本能而动。 就像他靠近胭脂,只是他想靠近。 “你想和我在一起?”胭脂虽然是问他,但语气中却是一种肯定。 “是。”一点红没有半分犹豫地应答。 “那就去杀了首领,用他的性命彰显你的决心。”胭脂来到一点红的身边,抬起他的脸庞,用手描摹着他如寒潭石子般的眼睛,轻声细语地吐出让人脸色变化的语句。 胭脂接近一点红很容易,但得到他的爱却很难。一点红过于纯粹了,像野兽一样纯粹,而野兽是很难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爱的。 那么让他杀掉首领,杀掉这个从小到大在一点红生命中留下最多痕迹的人;杀掉这个把一点红从乞丐堆里带走,却又将他生命推向另一个极端的人;杀掉这个对一点红如父如师,但又冷酷地把他作为一件兵器利用的人。 当一点红能够完成这件事,他的内心深处必定会涌起一股无法言喻的迷茫之感。他如野兽一样纯粹的心境必然会出现波澜,那时候他就会思考什么是爱,什么是恨。 这个问题将像一颗种子,深深扎根于他的心中,不断发芽、生长,直至他找到答案。届时,就是胭脂收割爱意的时候。 现在的一点红很好,但不是胭脂需要的那种好。胭脂不需要同伴,她只需要能够献上足够的爱意,为她所利用的人。 胭脂需要打破一点红的心境,动摇他从幼至今的观念,击碎他全部的认知。让他由凭借本能行事的兽转化为会权衡思索的人。 一点红听清了胭脂的话,他沉默了。没有立即同意,也没有矢口拒绝。他只是像一个突然听到了超出世界观的话语的人一样,愣在了原地。 “你不愿意杀掉那个首领吗?他难道是什么好人吗?你们的组织的杀手天生都是孤儿吗?他们是自愿成为杀手的吗?”胭脂的语速并不快,甚至可以称得上轻柔和缓。 “他们的亲人都放弃寻找他们了吗?他们付出的性命有得到什么回报吗?他们的尸骨都一一掩埋了吗?他们的眼睛都闭上了吗?” 胭脂没有逼着一点红回复,她只是唇齿轻启,轻声细语却又刀刀攻心的发出了疑问,语速不紧不慢,但吐出的每一个字都仿佛化作锋利无比的刀刃。 良久,一点红缓缓看向了他的剑。这把听命于首领的命令,杀人无数的剑。 “去吧。”胭脂静静的看着他。 一点红凝视着面前的少女。发若乌云,用一根枯枝随意地挽起,碧绿的眼眸犹如深邃的湖泊,闪烁着点点幽光,当人们望向她的眼睛时,仿佛会不由自主地被吸引进去,陷入其中无法自拔。 那光芒似乎蕴含着无尽的魔力,足以吞噬掉任何胆敢直视它的人的灵魂。 他伸出手拿走了那根枯枝,小心翼翼的放进了怀中。 “不必顾及我,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吧,下一次见面,我会赔给你一个簪子。” 一点红是一个很有天赋的人,这从他于无数杀手中脱颖而出,便可以看出来。 和胭脂相处的这几日,他已经看出来胭脂并不是那种会归隐山林、隐居一处的人。她也不会为他停留,他束缚不了她。 既然胭脂希望想他离开,那便如他所愿。等他做完了她要求的事情,不管她在哪里,他都会找到她,和她在一起。 一点红的动作很快,不出半刻钟他便收拾好了一切,带着那把剑,离开了这座庄园。 胭脂很期待下一次见到一点红,她希望看到一个全新的、可以被收割的一点红。 兰州,自古为军事重地,有“节制三秦”、“怀柔西域”之用。 其地理构成十分复杂,既有黄河奔腾,又有塞上风沙。由于地处边境,城中人员既有中原人士,也不乏西域之人。这些外族之人前往兰州都是做些生意买卖,商道即通,商业便十分的发达兴隆。 胭脂当时答应与一点红来到兰州,既有趁机接近一点红的打算,也因为这里正居住着一位重要人物。 “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此界天命之子的至交好友,他的爱意,怎么能不收入囊中呢? “兰州巨富,姬冰雁。”胭脂的目光变得悠远,昔日成名的三人组,今朝却是天涯海角各一方,孤雁飞天涯。 姬冰雁,这个据说不讨女孩子喜欢、还得了个“木头”称号的男人,实际上是一个极其精明之人,凭借一己之力,短短五年内,挣下偌大身家,要知道,在这竞争激烈、商会繁多的兰州城中,能够白手起家并迅速崛起绝非易事。 然而,这个人却仿佛拥有着超乎常人的智慧和洞察力,总能敏锐地捕捉到商机,并果断采取行动。他就像一只狡猾的狐狸,在商业中游刃有余,巧妙地避开各种陷阱与危机。 他善于精打细算,每一分钱都花得恰到好处;同时又懂得把握时机,敢于冒险投资那些看似高风险但实则潜力巨大的项目。正是这种精准的判断力和果敢的决策力,让他在短时间内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随着财富的不断增长,姬冰雁的名声也越来越响亮,兰州城里的人见到他。无一不恭敬的喊一声姬老板。 这样的人,他的爱会是什么样的呢?胭脂十分地好奇,她肆意地笑起来,霎时间,天地俱寂,风娇水媚。 第6章 蛇女 5 姬冰雁尚且不知道有一位天外妖女已经盯上了他,他此刻眉头紧蹙,心情可谓糟糕至极。 自从那大漠之中崛起一股名为石观音的强大势力之后,局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股势力迅速扩张壮大,掌控了最为关键且重要的数条商业通道,使得过往的商队们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这些过路的商队被迫向石观音缴纳数额惊人的过路费,仿佛是被扼住咽喉的羔羊,只得乖乖割肉上供。 然而更令商人们揪心的是,如果不幸被石观音相中了商队所携带的珍贵货品,那么商人们即使再怎么心如刀割、万般不舍,也只能咬碎一口银牙,忍痛将其拱手奉上。 在这片广袤无垠的沙漠之中,石观音宛如一尊冷酷无情的神只,令人望而生畏,无人胆敢直视她那熊熊燃烧的怒火。 这些年来,无数惨痛而血腥的例子摆在众人眼前,让每一个人都深刻地认识到了石观音的残暴与凶狠。 只要有人稍稍流露出一丝对她的忤逆之意,那么迎接他的命运必将是葬身于漫漫黄沙之下,最终化为一具孤独凄凉、无人问津的干枯骨骸。 那些曾经试图挑战石观音权威的人们,无一例外地都遭受了惨绝人寰的折磨和惩罚。有的被活生生剥皮抽筋,痛苦哀嚎响彻整个沙漠;有的则被残忍地斩断四肢,扔在烈日下暴晒,直至生命消逝;还有的甚至直接被当做石观音弟子的练武靶子,被各种兵器招式折磨,鲜血都染红了沙地。 这些悲惨的场景如同噩梦一般萦绕在每个人的心头,使得他们对石观音充满了无尽的恐惧和敬畏。 面对如此可怕的存在,人们只能选择默默地服从和顺从,不敢有丝毫的反抗念头。因为他们知道,一旦触怒了石观音,就等于将自己推向了死亡的深渊,永无翻身之日。在这个残酷的大漠里,石观音就是绝对的主宰,她的意志不容置疑,任何人都无法逃脱她的掌控。 这种恐惧如同幽灵般萦绕在每个商人的心间,让他们终日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 长久下来,即使是那些财力雄厚、规模庞大的大商队,也难以承受如此高昂的过路费所带来的沉重负担。日复一日,前来兰州的商队数量逐渐减少,这种情况让身处兰州城的众多商户们陷入了深深的忧虑之中。 对于大型商行而言,他们拥有广泛的货源渠道,就算失去了来自塞外的几条贸易线路,对其整体运营影响并不大,不至于伤筋动骨。 但对于那些小型商行来说,情况却截然不同。它们本就资源有限、实力薄弱,如今又面临着客源减少和成本增加的双重困境,可谓是遭受重创,元气大伤。其中有几家商行更是已经走到了生死存亡的边缘,形势岌岌可危。 姬冰雁作为兰州巨富,被人恭恭敬敬地叫一声“姬老板”,他在商业上的嗅觉灵敏无比。 在石观音势力初成时,他就凭借自身敏锐的洞察力看出了此人此人心肠之狠毒、欲望之贪婪。于是迅速地招募人手,尤其着重寻觅那些精通辨认路径、擅长寻找水源的向导,谋划着开辟新商道的诸多事宜。 然而,这件事进展的并不顺利,大漠虽然广袤无垠,但石观音的注视却如影随形,犹如鬼魅一般阴魂不散。 她所豢养的那群凶猛矫健的鹰隼,如同黑压压的乌云般遮天蔽日,它们无疑是石观音安插在这片荒漠之上的耳目,冷酷无情且无孔不入地监视着大漠之中的一举一动,任何风吹草动都难以逃脱它们的法眼,它们就是石观音在沙漠中最灵敏的眼睛。 姬冰雁不得不考虑,从另一条路——密林,开辟新的商道。密林比起沙漠,更不是什么好去处。 潜伏各处的凶兽,随处可见的毒物,难以分辨的道路,遮天蔽日的密林下浮动的人心……一切都显示着一个道理,密林绝非善地! 但姬冰雁决心要去,既然做出了决定便不必踌躇不行。 “所以这就是你满身血污、突然闯入的原因?”胭脂此刻鬓云乱洒,斜倚巨木,托着小巧的下巴总结道。 “是。”姬冰雁紧紧地盯着眼前的蛇女,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目光灼热的已经有些失礼了,如果胭脂是个普通人家的女儿,此时最应该做的是狠狠的掴他一巴掌。 “我乃兰州巨富姬冰雁,姑娘,你不该在这山林中受苦,而应踏西域毛毯,着蜀锦之裳,配白玉之珰,饮葡萄之酒,食天下之珍……” 还未等姬冰雁说完,胭脂便乐不可支地笑了起来,生生打断了他的话,笑了半晌才停下,桃腮微红,笑涡荡漾,“你把这身血污破烂的衣裳换了,再说话吧”。 姬冰雁这才感受到身上的火辣刺骨伤痛,他先前只是一眼望到了胭脂,便忘却了一切种种,直到此时各种疼痛才齐齐翻涌上来。 他腰身一沉,直直地倒了下去。最后的意识里,却闪现了初见胭脂的那一眼。 蛇女盘于苍垠巨木之上,青丝如瀑,真真是风鬟雾鬓,一双狭长眉眼微微眯起,显得妩媚多情,唇上朱樱一点,绛唇素齿映天光。 似是听到了响动,她抬眸向他看来,眼波流转处,他心跳霎时如鼔。 异色倾城,栽的一败涂地,他心知肚明。 第7章 蛇女6 姬冰雁醒来时,已是日上中天。 缕缕金色的阳光透过茂密树叶间的缝隙倾泻而下,仿佛无数细碎的黄金碎片般洒落在地面上,形成一片片斑驳陆离、熠熠生辉的光影,犹如流淌着的金色河流一般。 姬冰雁下意识地微微眯起双眼,试图避开那过于强烈刺眼的光线。随后猛然一惊,发现自己仍然躺在外面的庭院中,只是身上盖着一层薄被。旋即想到了什么,不由心头一震,急忙挣扎着起身。 “你醒了?”霎时间,从他的颈侧钻出一个脑袋来。 姬冰雁悚然一惊,身体僵直,但随即便放松下来。 姬冰雁明明长着一张和一点红同款冷硬的脸,开口却讲着一点红说不出的话:“我一醒来就见着姑娘,想来我们的缘分匪浅,应是有缘之至,天作之合。” 他望着眼前的女子,长长的蛇尾盘踞在苍木的主干上,身躯悬于半空,向他贴近言语。 颜丹鬓绿,香腮如雪,碧瞳湛湛,居高临下地向他俯视,那眼神似专注似飘忽,如有情却无情,无需粉黛之饰,只这扑朔迷离的眼波就足以使一个人醉倒。 他一时心跳如鼓,头脑却前所未有的高速运转起来,“姬冰雁不知姑娘称谓,却是虚度三十个春秋。” 这句话从他口中缓缓说出,带着一丝淡淡的遗憾与感慨。 尽管身体有些虚弱,但姬冰雁还是竭尽全力地站直了身子,面不改色地整理了破烂的衣着,尽力维持住一个较为疏朗的姿态,郑重地说道:“姬冰雁未有大才,不善言语,愿以千金得姑娘千金之名。” 他的目光坚定而真挚,蕴含着无尽的诚意与期待。 姬冰雁自认为是个庸俗的商人,不能像他的好友楚留香脱口便能说出无数动人情话,他能拿出的,只有库房里的金山银山。 那么,便以千金换千金之名,这是他仅有的能拿出的筹码。 “以千金换千金之名。”胭脂朱唇轻启,念出了这句话,弯眸轻笑,“有意思,有意思,你的情话讲的很好,却不知道讲过多少回?” 姬冰雁正色,道:“兰州城里的人都知道我姬冰雁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我若是要说情话,便半点不会沾上钱财。既然能说出口,那便是真心话,半分也做不得假。” 他的声音铿锵有力,仿佛每一个字都带着沉甸甸的分量。 “你不怕我?”胭脂摇曳着她的蛇尾,阳光洒落在她的蛇鳞之上,折射出令人目眩神迷的熠熠光彩,仿佛每一片鳞片都蕴含着无尽的神秘与力量。 随着胭脂的动作,修长的蛇尾如灵动的藤蔓一般向姬冰雁伸展而去,先是轻轻地环住了他的脚踝,而后又以一种极其轻柔却又坚定的姿态,缓缓地卷上了他的小腿,并继续向上蔓延,直至将他的整个身躯紧紧缠绕。这一系列动作如行云流水般自然流畅,没有丝毫的拖沓之感。 “你不怕我吗?”胭脂如羊脂玉般的手,轻轻地搭在了姬冰雁剧烈跳动、发出“砰砰”声响的胸膛之上,若有意若无意地再次询问道。 姬冰雁深深地凝望着眼前这双犹如碧绿湖泊一般深邃迷人的眼眸,语速缓慢但却异常真挚诚恳地说道: “怕!姬冰雁怕的太多!怕还没来得及知晓姑娘的芳名便已命丧黄泉;怕即便知道了姑娘是谁,也无法与你相依相伴;怕姑娘愿意对我多几分眷顾依恋,可最终还是会抽身而去;更怕能够和姑娘长相厮守之时,自己却因为这凡躯而变得容颜衰老、风采不再......” 说到此处,姬冰雁不禁微微叹息一声,继续说道:“姬冰雁不过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罢了,心中所惧怕之事,实在是数不胜数啊!” 胭脂听到这番话后,缓缓收回了原本放置在姬冰雁胸前的那只手。此刻,她清楚地感受到对方那急促有力的心跳,似乎都要透过手掌传递过来,震动着她的掌心。 于是,她轻柔地伸出食指,轻轻地抵在了姬冰雁那张滔滔不绝的嘴唇之上,不想他再多说什么。 “我叫胭脂,记住了,千金所换之名为胭脂。” “胭脂, 好!姬冰雁铭记在心!还家之时便是千金奉上之日!”姬冰雁郑重承诺道。 得知佳人名讳,一时喜不自胜,姬冰雁平日里不苟言笑,然而此时此刻,他那向来紧绷的面庞竟也不由自主地舒展开来,就连眼角和眉梢之间都流露出了掩饰不住的笑意。 姬冰雁恨不得一遍遍重复念着胭脂之名,每一次念出她的名字,都会让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和幸福感。 但他不想胭脂觉得他轻浮孟浪,于是,他只能强忍着内心的冲动,默默地在心底反复默念着胭脂的名字,仿佛要把这两个字深深地烙印在自己的灵魂深处,永远铭记在心间。 一时间,甜蜜与折磨齐齐涌上心头。 第8章 蛇女 7 姬冰雁的动作很快,不顾伤势在身,他迅速给守在密林外的属下传信,将一箱箱金砖从库房搬到胭脂的庭院外。 这些箱子都是用最上等的名贵木材制成,外表雕刻着精美的图案,一看就价值不菲。姬冰雁看着这些箱子,满意地点了点头。 姬冰雁走到其中一个箱子前,轻轻揭开盖子。里面摆满了一排排整齐的金砖,闪烁着耀眼的光芒,阳光照耀下,好一片金碧辉煌之色。 姬冰雁亲自一箱箱地将金砖搬进胭脂的窗外的庭院中,以全“以千金换千金之名”的承诺。 胭脂对钱财没有什么特别的情感,但她喜欢一切光彩夺目的东西,所以她喜欢这片阳光下夺目的金光熠熠。 胭脂此刻的蛇尾已化作修长笔直的双腿,行走间身姿之美,翩若惊鸿、婉若游龙,纤腰柔软如柳枝,妖姿绰约如青藤,眼波流转勾人心。 来自姬冰雁的爱意足够她修复身上的伤势并支持她完全化形。这一见钟情的分量,确实足够厚重。 只是被世界意识震伤的灵魂还在隐隐作痛,她需要姬冰雁更多、更深刻的爱,要在脱离这副颜色,在见识她展现的本性后,不论好坏,都还能深爱不渝。 姬冰雁不知道胭脂在想什么,他只是想带胭脂离开这里。他是个商人,商人爱一切珍宝,姬冰雁确信,他已经遇上此生最珍重的宝物。 那么,贪婪的商人遇上珍视的宝物,如何能无动于衷,如何不殚精竭虑、绞尽脑汁地思考该怎样拥宝入怀? 姬冰雁第一眼见到胭脂,就从胭脂那双碧瞳感受到了一种陌生又熟悉的眼神,那是沙漠里蝎子用它们的钳子抓住猎物、用尾巴上的毒刺将其杀死时的眼神,充满了天经地义的兽性。 胭脂的眼睛是美丽动人的,“一寸秋波,千觞明珠觉未多”,但这双碧绿如深湖的眼睛在不经意间展现的危险性更动人心魄。 这种危险性令姬冰雁兴奋且隐隐颤抖,他想到了最初开启自己事业时的种种火中取栗的举动,他与种种危机共舞,享受每一次冒险的紧张刺激。 认识姬冰雁的人会觉得他是一个冷酷无情、善于算计的人。但实际上,只有真正成为他朋友的人才明白,在那副冷酷的外表下,在姬冰雁的内心深处,隐藏着一座沉睡的火山。 这座火山虽然平时沉默不语,看似隐忍却时刻准备喷发,一旦被激发,便会爆发出无尽的激情和力量。 姬冰雁的性格就像一把双刃剑,既有着冷静理智的一面,又有着激情澎湃的另一面。 在生意场上,他以冷酷着称,这使得他在竞争激烈的商业世界中立稳脚跟;而在生活中,他对朋友真诚相待,用他那隐藏的热情温暖着身边的人;而在内心深处,那座一直被压抑火山正时刻准备喷发。 即使现在他已经成为了兰州城里赫赫有名的姬老板,拥有了无数的财富和地位,但姬冰雁内心深处对于危险和刺激的迷恋却从未改变过。这种与危险共舞的冲动仿佛深深地烙印在他的骨髓里,无法磨灭,如影随形。 于他而言,他享受每一次面对挑战时,其中带来的刺激感。无论是在商业竞争还是个人生活中,姬冰雁总是追求更高的成就和更深刻的体验,表面上他是为了更好,但实际上,他内心清楚,他只是沉醉于每一次冒险,并从中寻找到乐趣。 “胭脂姑娘,与我走吧。”姬冰雁再次地向胭脂发出邀请,在他醒来后,这样的话已经不知变着法地说了多少回。 “和你走,能去哪呢?我可不想一直待在兰州城。”胭脂的视线从姬冰雁身上扫过,漫不经心地回答着。 姬冰雁眼前一亮,仿佛见到与佳人相伴的曙光,自信地展现自己的能力,宛如一只开屏孔雀。 “姬氏商行开辟的商道数不胜数,陆上途经西域,远达番蛮红夷、昆仑奴之居所,海上亦有货船,商道广泛,以至于货物之巨,比舍无隙地。 若是胭脂姑娘有意,天涯海角,皆可与姬某同往,一路绝不叫胭脂姑娘受半分委屈。” 胭脂笑了笑,眉眼斜挑,风流意蕴浑然天成,她轻笑道:“人在他乡,哪里会不受委屈呢?凡有所求,总免不了委曲求全。除非……” 她的声音戛然而止,唇齿间隐去了后面的话,只是微微眯起那双明亮的眼睛,流露出几分危险的神色来,一时间,整个人变得凌厉而霸气,姿容更添一分神秘诱人的魅力。 姬冰雁一时竟看得呆愣住,能言善辩的姬老板仿佛回到了开启第一次交易时的拙劣口舌。 第9章 蛇女 8 胭脂那些话语都湮没在唇齿之间,她微微一笑,并不再言语,那狡黠的眼神宛如一只不怀好意的狐狸。 她轻轻地托起下巴,漫不经心地问道:“姬冰雁,你不是兰州城的大商人吗?不去好好经商,却跑到密林里自寻死路?” 姬冰雁的目光始终紧紧地锁定在胭脂身上,听到这个问题后,他的神情罕见地出现了一丝凝滞,似乎有些难以启齿。 沉默片刻后,他终于缓缓说道:“因为......大漠之中出现了一个名叫石观音的人。” “石观音?”胭脂的语气中带了一丝好奇。 “她是几年前突然出现在大漠的,没有人知道她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来到这里。只知道她的武功高强,身法鬼魅,所展不似中原武学。 她一出现便歼灭了盘踞在大漠的十几分个势力,小势力如马匪、盗贼等直接被她劫掠殆尽,有些气候的大势力则被她吞并,吞并,成为她的手下,为她所驱使。 石观音性情残忍,喜好奢侈享乐,几年来盘踞商道,收取高昂的过路费,有时甚至直接截杀商旅。抛尸荒野,场面血腥无比,不少商队因此逐渐放弃通往兰州城的商道,往来交易逐渐减少。 几年来,石观音已经成为一提到就让人露出恐惧和敬畏神色的存在了。” 姬冰雁一边说,情不自禁地皱起眉头,眼中闪过一丝忧虑。他深知石观音的存在对兰州商道的影响有多大,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兰州的商业将受到严重影响。 同时,姬冰雁也担心兰州城安全,石观音虽然目前势力只在大漠之中,但难保她日后不会将目光投向繁华的兰州城。毕竟石观音的实力强大,喜好奢侈,手段残忍,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她的目标,任何物品被她看上都要掠夺。 “难道就没有一个人是石观音的对手吗?”胭脂问道。 “当然有。”姬冰雁斩钉截铁地说道,“中原武林人才济济,其中不乏高手。 比如拥翠山庄的天下第一剑客李观鱼前辈,他的剑法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 还有被称为‘血衣人’的薛家庄庄主薛衣人,他的剑术同样令人惊叹,据说即将接过李前辈‘天下第一剑客’的称号。 此外,神水宫宫主水母阴姬的武功也已达到深不可测的地步,只是神水宫地图幽僻,避世不出。 这些人都是中原武林的顶尖人物,如果他们与石观音相遇,或许会有一场惊心动魄的对决,石观音未必是其中对手。” 姬冰雁顿了顿,接着说道:“然而,石观音一直盘踞在大漠之中,很少涉足中原地区。即使偶尔有所行动,也会迅速离开,并刻意避开那些可能威胁到她安全的人。因此,尽管中原武林中有许多高手,但要想与石观音正面交锋并不容易。” “所以石观音在大漠高枕无忧?” “不错。”姬冰雁难得苦笑一声,他是个极其自信的人,却也在此事上为难不已,但他生性高傲,向来光明磊落,不屑于编造假话,于是实话实说道: “那些前辈高人多是避世不出,不理会江湖纷扰。江湖上,纵有新一代的豪杰,也是不大愿意往大漠来的,因为,石观音她……” “她怎么了?”胭脂看着姬冰雁吞吞吐吐的模样,身体里恶劣的性子蠢蠢欲动,硬是要逼他把话说个清楚。 “石观音如今势力庞大,耳目众多,侠士们若是贸然前去,只怕还未见到她本人,就已经陷入了重重包围之中。况且,况且她——她——”姬冰雁颇有些尴尬,硬着头皮说道: “石观音她喜好男色,对搜刮美男子情有独钟,最喜欢掳掠颜色姣好的男子进入她的地盘,作为她的男宠。 然而,这种宠爱只是暂时的,当这些男子被她玩弄得兴致索然之后,就会被贬为奴隶,整天浑浑噩噩地生活在她的山谷之中。 近年来不少江湖子、富家少爷、书生才子沦落她手,一个个都被折磨得不成人形,沦为废人。 有些人无法忍受这种屈辱,为了摆脱痛苦,想方设法结束自己的生命,最终死在了大漠之中;还有些人则身心俱疲,成为了石观音的忠实奴隶,甚至因为因为不能忍受失去主人的青睐而发疯自残,把自己折磨疯了。” 如此种种,这石观音倒是与众不同。”胭脂如深湖般的碧绿眼眸泛起兴味,江湖,真是自由啊,她喜欢。 第10章 蛇女 9 “凡尘俗世,会生出这样的人吗?” 在很久很久以后,楚留香还记得初见佳人时,脑中回响的这句话。 楚留香,姬冰雁,胡铁花,三个人天下最要好的朋友,是真正自年少时的莫逆之交。即使岁月荏苒,如今不复少年时三人形影不离的、行侠仗义的情形,但他们之间的兄弟情谊却是永远不会变的,坚如磐石,永不褪色。 “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这句诗见证了他们三个年少那段美好的时光。但天下无不散之筵席,虽然他们从小一块长大,但到底到了分别的时刻,最潇洒的踏月江湖,最粗犷的边塞醉酒,最讲究的大漠行商,他们终究有不一样的选择。 楚留香此次前来,正是来寻姬冰雁的,他们是最要好的朋友,而楚留香此时正急需他的帮助。 楚留香近年来减少了在江湖上的活动、逐渐淡出江湖,但声名依旧远扬,这位“盗贼中的大元帅,流氓中的佳公子”的魅力过于超群了。 但过高的魅力不一定带来的全都是好事,一些麻烦也会因为名声而找上门。就如神水宫天一神水失窃一事,就被扣在了大名鼎鼎的“盗帅”身上。 楚留香想起这件事,哪怕风度翩翩如他,也不由轻轻地叹了口气。 谁能想到呢,看似一尘不染的“七绝妙僧”无花,竟然是引诱女子、偷窃天一神水、杀害无辜之人的主使。 他就像一个隐藏在暗处的毒蛇,随时准备给人致命一击。无花的真面目被揭露后,人们才发现,原来那个一直以来都以慈悲为怀、与世无争的高僧,其实是个心如恶魔的伪君子。 无花的形象就如同九天垂云般高洁,他身着僧衣,面容俊美,微微蹙眉如玉山将崩,浅浅一笑如清风拂面。 他的才华同样出色无比,精通诗、词、书、画、茶道等诸多风雅之事,而且武功也位列少林同辈弟子第一人。 这样一位佛门名士,如何让人将他与邪恶联系在一起呢?然而,正是这种外表的伪装,让他的恶行更加令人震惊和愤怒。他利用自己的容貌和身份,欺骗了无数人的信任,最终导致了许多无辜者的死亡。 楚留香不禁又叹了口气,他为那些逝去的鲜活生命感到惋惜。这些人原本有着美好的生活和未来,但因为无花的恶行,他们的生命过早地结束了。 同时,楚留香也为自己可能从未真正获得的友谊而自嘲。他曾以为无花是他的朋友,但现在看来,这一切都只是一场骗局。 天一神水之事尚未真正了结,他的三位妹妹却被大漠之王札木合之女黑珍珠劫走,楚留香心急如焚,一路奔波至沙漠寻人,而恰巧在大漠边陲的一家小酒馆里遇见了多年未见的好友胡铁花。 胡铁花知道了楚留香的忧心,毫不犹豫,当即就要跟着楚留香去寻人。 只是他们到底不在沙漠经营,而大漠地形、气候俱都复杂无比,他们贸然前去,不但找不到人,还会白白地折在大漠之中,沦为无名白骨。 这时他们想起了姬冰雁,他们在靠近大漠的兰州城里、经营多年的兰州城第一首富、大名鼎鼎的姬老板的好兄弟。 多年未见,楚留香想着姬冰雁看到他们时会露出怎样的表情,脸上不自觉地露出了久违的少年意气的笑容。 等不及扣门通报,也不必如此生疏客套,把一切礼节抛在脑后,他们仿佛又成了意气风发的十几岁的少年,运起轻功,向久违的兄弟飞去。 轻功尚未落地,身旁的胡铁花已经激动地大喊了起来:“铁公鸡——我和老臭虫来找——” 只是话到一半,便突兀地中断了,像是有什么强大莫测的力量遏止住了一切声音的出现。 楚留香在诧异中抬起了眼眸,他见到了此生难忘的景象。 那是否是身着霓裳羽衣的仙人,误踏青云,落入凡尘? 碧绿的眼眸如微澜不惊的湖底,淡漠地注视着人间。眉如翠羽,肌如白雪,琼鼻匀停,皓齿如珠。 一目望去,方知最极致的美丽无需任何修饰,本就是浑然天成。 “凡尘俗世,会生出这样的人吗?” 极致的美丽本就是一种极致的力量,神思恍惚间,楚留香的脑海中闪现这样一句话。此刻,他就要以为他已经脱离了人间,误入仙人福地。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楚留香如叹如诉,轻轻低吟着百年前的诗句。 第11章 蛇女 10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楚留香一时失神,喃喃自语。 旁边的胡铁花已是低声惊叹道:“怪怪!这真是人吗?”他已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此刻的胭脂确实美得不像凡人,姬冰雁的爱助她恢复了伤势,蟒蛇化美人,躯壳自然万里无一,但世界意识再次注意到了她。 世界意识不能连续下杀手,但可以从别处着手。祂强化了胭脂身上的非人感,让她与世界格格不入。 胭脂自然感受到了身上的变化。但她乐见其成。她附着的本就是兽身,虽然兽形化人,可不是人就是不是人,极低的体温,敏感的感官,这些都是遮掩不住,也是她不愿费心遮掩的。 她要获取爱,就要得到真心,得到真心就要坦坦荡荡。她要高质量的爱,要千回百转却至死不变的爱,要念念不忘到铭肌镂骨的爱。 爱上凡间的绝色美人哪里比得上邂逅世外异姝来的印象深刻呢?人间的佳人是可以接近的,可异类中的美人却像一个绮丽又缥缈的梦一样,凡人要倾尽全力接近,辗转反侧,寤寐思服,却抓不住那飘荡的裙摆。 “瑶水闻遗歌,玉杯竟空言。”人和异类只能邂逅,惊鸿一场,转瞬为空。如此得不到,就会放不下,放不下,就永志不忘。 “你们是姬冰雁的朋友?”轻飘飘的话语自美人朱唇传来,慵懒清越,听者如饮冰泉冽酒。 楚留香定了定神,让自己的目光从眼前不似凡人的少女身上挪开,彬彬有礼地致歉道: “在下楚留香,这位是胡铁花,我们与姬兄是多年好友,一时意起,擅入庭院,惊扰了姑娘,是我二人不对,在此为姑娘赔罪,还望姑娘万勿动怒,使得心情不快。” 楚留香一边说着,一边微微躬身,礼数周到,态度诚恳,语气真挚,让人很难生气。胡铁花也跟着行礼,但眼神却忍不住飘向那美丽的少女,心中暗自惊叹。 “我听说过你们,‘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你们三个是很好很好的朋友。来朋友家,若是顾忌太多,反而显得生疏了。” 说到此处,胭脂打量了一下楚留香与胡铁花,两人被她的目光打量得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难得有些不知所措。 楚留香尚能矜持地握紧了折扇,而胡铁花已在暗暗叫苦该洗个澡再来,但此时别无他法,只好悄悄昂首挺胸,企图用虚无缥缈的气质增添几分俊朗。 楚留香穿着一袭蓝色的衣袍,腰间系着一条月白色的腰带,腰带上坠着一块浅碧的玉佩。他面容英俊,气质潇洒,身姿挺拔,即使奔波多日,却并不憔悴,反而平添几分落拓不羁。 尤其是那双明亮的眼睛,如深邃的月光一般吸引人,当他凝视他人时,眼神中流露出的温暖和善意令人心生亲近之感。而那微微上扬的唇角,则显示出他的幽默和风趣,让人感受到他的迷人风度。 一旁的胡铁花身穿一袭黑色的长袍,腰间系着一根宽大的腰带,上面挂着他的佩剑。他身材高大,肩膀宽阔,一种强壮而有力的感觉扑面而来。 头发乌黑浓密,随意地扎在脑后,显得有些不羁,方正的脸型轮廓分明,浓眉大眼中透露出一股豪爽和直率。黝黑的皮肤是常年在江湖上闯荡所留下的痕迹,也增添了他的男子汉气概。 胭脂打量着面前的两人,尤其是楚留香,然后就感受到世界意识愈发的躁动。她的唇角微微翘起,说道: “你们两个和姬冰雁做了这么多年的朋友,若论先来后到,我倒是后来的这里的了,今日惊鸿一面,缘分使然,有何恼怒呢?” 胭脂不笑则已,笑起来时,那般妖异的美感如潮水一般,汹涌澎湃,铺天盖地而来,似千军万马,似天雷炸响,以一种霸道方式直击人心,让人无法抗拒。 这笑容仿佛带着一种魔力,能够穿透人的灵魂,让人为之倾倒。 胡铁花自胭脂打量时已默默低头,不敢多看一眼。然而负责回话的楚留香却被这极致的妖冶之美霸道地长驱直入,一时惊愕在原地,已不能言语。 起风了,轻柔的微风拂过庭院,带来了一丝凉爽和清新。庭院中的树木似乎感受到了风的抚摸,它们的叶片开始轻轻摇曳,发出“沙沙”的声响。 随着风的吹拂,枝头的叶子也被吹落下来,像翩跹的蝴蝶般随风而舞。 风动,叶动。 第12章 蛇女 11 姬冰雁的到来拯救了楚留香与胡铁花的窘境。一个终于定住心神,一个终于敢抬起头。 胭脂见状便翩然离去,不准备加入他们的叙旧中。 佳人过处,顾盼生辉,环佩无声,衣带当风,唯有香风留痕。 三人望向她的背影,一时默然,直到那飘逸的裙角消失在廊道拐角,方才收回目光。 此时三人才意识到这过长的静默,相互对视一眼,目光闪躲,面面相觑。 还是性格最粗犷的胡铁花按捺不住,扯着姬冰雁低声问道: “我说铁公鸡,这位姑娘究竟是什么来头,这美得已经不像人了,该不会是你以前救了什么狐狸、什么蛇,人家修炼有成,变成人来报恩的吧?” 楚留香亦有此感,他行走江湖多年,也难免听闻一些难以解释的奇异之事,此刻骤然遇见如斯美人,也怀疑其为非人。 “毕竟”,他在心中微微自语,“人世间决计不会有如此极致之美,天衣无缝,天人无暇。若是仙身入凡,何至如此妖异;若非妖魅成人,怎会瑰艳如斯。” 姬冰雁沉默了,他不愿对刎颈之交说谎,也不愿说出胭脂真身。 但三人毕竟从小一起长大,已经从他的沉默中推测出了答案。 楚留香与胡铁花毕竟心性过人,一阵诧异之后,便淡然处之。 楚留香嘴角轻扬,拍了拍姬冰雁的肩膀,调侃笑道:“我看,你一颗心都挂在那位姑娘身上了,铁树开花,这下可没人再说你是木头了。” 姬冰雁一贯冰冷的神情中也透出些许羞色,耳垂处微微泛红,眼神闪烁着复杂的情感,轻声说道:“她……确实很好。” 胡铁花也凑了过来,长臂一揽,一把搂住姬冰雁另一边的肩膀,大笑着说道: “铁公鸡,你小子可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人家姑娘如此风姿,你可要加把劲,可别被年轻小伙子比了下去。” 姬冰雁嫌弃地推开两个臭烘烘的家伙,嘴角微微上扬,不屑一顾地说道:“我方而立之年,正是丰神俊朗的时候,那些年轻的做事毛躁又不稳重,如何能如她的眼。”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自信和骄傲,仿佛自己才是最有魅力的男人。 然而,姬冰雁虽嘴上逞强,但心中也难免留了痕迹,他不禁想起了胭脂美丽而危险的蛇尾,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情绪。 “人生荏苒百年间,世上谁能驻光彩。”他不过一介凡人,容颜终有老去之时,纵秦皇汉武贵为天子,长生之愿亦不过水中花镜中月,百年须臾而过,只留下“刘彻茂陵多滞骨,嬴政梓棺费鲍鱼”的讽刺。 人,终究是力有不及。用尽一生拼命追求的,是否只是长生种漫长光阴中的浮光掠影呢? 姬冰雁一时心情低落起来,但他本是心志坚定之人,旋即又振奋起来,纵人生短暂,也要浓墨重彩地在心爱之人心上留下印记。 他想到库房中还有几箱略有瑕疵的南海珍珠,是之前行商的搭头,正好用来做珍珠粉,于是决定晚上就做好敷上,纵不能长生,也要尽可能久留容颜。 心中存了事情,姬冰雁的嘴上便越发不饶人道:“你们两个如此狼狈的跑到兰州来,哪有堂堂大侠客的半分威风俊逸,什么人能把你们逼成这副模样?” 楚留香只能苦笑道:“哪里有什么威风的大侠客,不过是被强扯进江湖风波的无力人罢了。” 姬冰雁冷哼道:“我倒要听听看,到底是什么样的敌人让你们如此狼狈。” 楚留香深吸一口气,缓缓说道:“这一切都要从神水宫的天一神水失窃开始说起……” 他把这些天经历的种种尽数向姬冰雁讲述起来,从神水宫的天一神水失窃讲到三位妹子的失踪,这一讲就从日出说到了日落。 期间种种细节听得姬冰雁眉头紧皱,神情更加冷硬。 最后楚留香也没把先前的准备说出口,姬冰雁已有心爱之人要追求,他如何能叫他跟着他们去九死一生的大漠中历险呢? 但姬冰雁却开口了:“我和你们一起去大漠。” “不行!”胡铁花和楚留香俱都开口阻拦。 胡铁花大声说到:“铁公鸡,要是以往,我就算和老臭虫绑也要把你绑过去。可如今,你好不容易有了喜欢的人,你该有自己的生活了,我和老臭虫可不是吃素的,哪里就必须要你去了,你好好在兰州城追求人,我和老臭虫回来还要喝你的喜酒!” 楚留香同样坚定地说道:“老姬,你留下,给我们找几个愿意去大漠的向导即可,你难道信不过我和老胡吗?我们不过是去大漠寻人,又不是去寻仇,去去便回,到时候说不准还能有机会给你送上新婚之礼。” 说着,楚留香微微一笑,道:“你就安心的在兰州城好好追求人家姑娘,我可是看得出来,你还没有叫那位姑娘心动呢。” 姬冰雁制止了两人的喋喋不休,道:“大漠如今盘踞着石观音,危险无比,况且地形复杂、人心莫测,你们跟着我去,方能不莫名其妙地陷在流沙中。 我姬冰雁若是冷眼看着你们进了大漠,如此贪生怕死,便不配做你们的兄弟,更不配追求心爱的女子!” 第13章 蛇女 12 姬冰雁向来是说到做到,当天夜里他已经收拾好了一切行囊,打点好了一切人员,准备好了一切去沙漠的所需物品,以及最重要的——向导石驼。 石驼是姬冰雁行商途中救下的人,他不能说话,双目失明,面容被毁,一眼看上去宛若鬼面,惊悚骇人。 姬冰雁在大漠中捡到了他,对石驼的遭遇也有一定猜测,他本是想给予石驼一些盘缠,让他远走高飞,远离大漠这个伤心地。 但是石驼生性倔强,不肯白白承受恩惠,一定要报答姬冰雁的救命之恩,于是就在了姬冰雁的商队。 他虽然不与人说话,却仿佛能与牲畜沟通,那些不通人性的牲畜到了他手上,无一不服服帖帖,任凭人怎么驱使。 石驼或许是因为骇人的外表,平日里不常与人待在一起,反而更亲近这些动物。他擅长在大漠中识路,很大程度是与动物沟通中衍生的技能。 胭脂自然知晓了姬冰雁三人要去大漠的事情,因为姬冰雁在收拾好一切后,就带着他所有的产业契约来见胭脂。 姬冰雁眼神炽热地盯着眼前的女子,仿佛要将她刻入心底。他静静地凝视着胭脂,许久之后才缓缓开口:“请收下它吧。” 他轻轻叹了口气,然后将手中的匣子递到胭脂面前。 “这是什么?”胭脂并不接过,只是好奇地打量了两眼。 姬冰雁深吸一口气,似乎在努力平静自己的情绪:“我的全部身家,兰州城的六十三家铺子,以及各地田产、住宅的契约,至于那些玉器字画,俱放在兰州城中十家宅子中,除此之外,山野村落中也埋了些金银珠宝,在匣子中有张图,记录了它们的位置。” 姬冰雁一连串说了许多,并打开匣子为胭脂一一详细地讲解,尤其是那张密密麻麻记录了他埋宝的皮纸。 胭脂看着他这幅宛如松鼠把囤积的宝藏拿出来分享的举动,不由被逗得笑出声来,一时间宛如花枝乱颤、玉山将崩。 “姬冰雁,你这是要做什么?”她明知故问,仿佛真的是不谙世事的兽形化人。 “我要去大漠了。”姬冰雁艰涩地说道,他的眼神有着难以言喻的决绝。 “那又如何?”胭脂随手把玩着腰间的环佩,让它们撞得东倒西歪,叮当作响。她的表情冷淡而随意,似乎对姬冰雁即将前往大漠的事情并不在意。 姬冰雁并不在意胭脂的心不在焉,只是贪婪地看着她,然后缓缓说道:“我若是回不来,姬氏商行必然分崩瓦解,这些财物是我个人所有,就算商行关闭,也可以保你纵情人间。” 姬冰雁顿了顿,又说道:“胭脂,当日初见,我以为姑娘就该享用最好的东西,是认真的。姬冰雁渴求能在有生之年供养姑娘,如今有生之年或许要转瞬即逝,可是这话依旧要作数。”他的目光紧紧锁住胭脂,仿佛想要将自己的心意传达给她。 姬冰雁停住话,又多看了胭脂一会儿,然后突然释然一笑道:“人人都知道,我姬冰雁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我也一直这么以为,可是昨夜当我决定要去大漠时,我突然发现,金钱突然变得不重要了,我最害怕的事情,居然是再不能见你一面。” 姬冰雁微微一笑,这笑容却有些哀切,又有些释然。 “但我又想着,若是我死了,我的钱却能陪伴着姑娘,为姑娘解决一些不便之事,又突然心生欢喜。 胭脂,收下吧,姬冰雁已经一无所有,唯有这些身外之物。” 胭脂望着他近乎恳求的目光,感受着身体涌上来的力量,道:“我不需要。” 姬冰雁的目光愈发哀切了。 胭脂撒开了腰间缠在一块的环佩,将匣子推到姬冰雁的掌心,道:“我要去大漠。” 姬冰雁眸光骤缩,急忙劝阻道:“不可,大漠中遍布石观音的眼线,她对女子,尤其是美丽的女子向来下手狠毒!” 胭脂将纤纤玉手抵在唇边,制止了姬冰雁的言语。她轻笑一声,面向姬冰雁,语气微妙而轻柔: “姬冰雁,你忘了吗?我不是人。我很好奇,大漠石观音,究竟是什么样的女子。人类之中,这样的女子,太少了!太少了!”说着说着,胭脂的语气变得高昂了起来,但旋即又轻声道:“我很期待,和她见一面……记得,准备好我去大漠的行装。” 胭脂转身离开,不再理会焦虑的姬冰雁。 使爱财者轻其财而重爱,姬冰雁的爱已经全部到手了。 此刻,姬冰雁在胭脂的的眼里已经是没有价值的人类了,她要去大漠,只有这样才能增加与气运之子接近的机会,她要去攫取更多更有价值的爱意。 第14章 蛇女 13 大漠之中,黄沙漫天,举目所见,只有无穷无尽、一望无垠的黄沙。 “老姬……‘呸呸呸’。”胡铁花刚要开口说话,便被扑面而来的沙尘糊了一脸,他面目狰狞地吐出一口沙子,把兜帽猛地往下拉了又拉,这才又憋声憋气地朝着姬冰雁问道:“老姬,你怎么舍得让胭脂姑娘也来,这黄天沙地的,可不好受。” 一旁的楚留香也看了过来,他也是十分好奇。 姬冰雁沉默半晌,闷闷地说道:“胭脂想来,那便可以来。” 胡铁花发出“咂咂”地感叹声,哪怕厚实的兜帽都盖不住他挤眉弄眼的神情,他低声嘲笑道:“老姬啊老姬,你这个木头是真的栽了啊,你向来是极有主意的,但现在却是甘愿听人家的话啦!” 姬冰雁闻言并不反驳,事实如此,他甘愿沉沦。 一旁的楚留香没有说话,看着姬冰雁这一路上的频频相顾、魂不守舍,他想起了那日的惊鸿一瞥,如花美眷、满堂生辉,妖冶不似凡人。 楚留香担心自己的好友打开的不是红袖添香的妖魅报恩的故事,而是一些夺人心魄的妖孽食人的不妙事件。这般想着,他不由地对后面骑在骆驼上的胭脂更加多了几分关注。 他不动声色地朝着胭脂一瞥,即使身处大漠黄沙,亦不损其冶丽风姿。 此时恰是落日余晖之时,大漠被晚霞映照,披上一层沾染了红霞的轻纱。但这漫天红霞也比不上身后那人唇上殷红的一抹,绛唇映日,更有别样红。 骆驼缓缓地移动着,带着脖颈上系着的金铃“叮当”作响,清脆悠远。楚留香注意到,这位胭脂姑娘似乎是感到无聊,于是伸出手来拨弄那枚金光灿灿的小巧铃铛,于是随着那纤纤玉手的推拨,铃声变得愈发地急促凌乱起来,“叮铃铃——叮铃铃——”似是要响彻云霄,似乎要把人心激荡不停。 胭脂姑娘好像对那枚铃铛玩的厌倦了,于是收回了那双光洁如玉的手,霎时间,刚刚还玲珑可爱的铃铛此刻在楚留香的眼里又变得平平无奇起来。 看着胭脂百无聊赖的模样,楚留香忍不住开始思考大漠中还有什么可以逗她一笑,只是这念头刚刚在脑海中转过,便立刻惊住了他。 楚留香意识到,他看胭脂,看的太久了。 风度翩翩的香帅有些狼狈地移开了目光,他努力平复自己的思绪,尽最大的努力把思维转到思考大漠中的危机中去。 楚留香想着,大漠如此危险,我该好好打算,胭脂姑娘虽为异类,可不一定擅长争斗,她本不必来大漠,是我连累了她,我应当尽力保全她的安全才对。 只是想到这里,楚留香意识到,自己又想到了胭脂姑娘。他不由无声地叹了口气,无奈地露出苦笑来。 在漫无边际的大漠中,骆驼队走了一天,终于到了夜晚。 大漠的夜空极其地黑,但星星也是极其地亮,个个如斗大,一闪一闪地向底下的人炫耀它们的光芒。 姬冰雁等人生起了篝火,大漠的夜晚很安静,显得干柴燃烧的“噼啪”声极大,几人短暂地静默了一会儿,看着不远处的胭脂与骆驼嬉戏玩乐。 胭脂摸了摸驮了她一路的浅黄色毛发的骆驼,又拿着一旁的红柳枝逗弄了一会儿。在有心人的眼中,那一颦一笑俱是窈窕无双,动人心魄。 丑陋的石驼一直沉默地坐在牲畜群旁的黑暗中,不对胭脂投来半分目光。 “你在怕我?”胭脂放下红柳枝,突然开口道。 石驼只是沉默。 “你在怕我。”胭脂又说了一遍,这次她语气肯定。 “从我进入大漠开始,你的目光便再也不敢看向我,哪怕是不经意的一瞥也没有,你在刻意躲避看到我。 你在怕我,不!你在此之前没有见过我,你没有怕我的理由。那么,你为什么会不敢看我呢?我身上有什么让你害怕的吗? 美貌!你害怕我的美貌?不!你害怕的是另一个美貌的女人,你看到我,就会想到她,她对你做了什么?让你如此地恐惧?” 胭脂静静地等待石驼的反应。 石驼沉默着,慢慢地抬起了许久未抬起的头颅,那是一幅足以让小儿止啼的面容,纵横交错的伤疤遍布其中。 如果不去看那些疤痕,依稀可见男人应当有的风姿,只是那些像一条条黑红的蜈蚣般的伤疤爬满了他的脸庞,尤其在冷冷的夜色中,更平添三分可怖,一眼望去,只有丑陋二字可以描述。 他看向了胭脂,依旧是不发一言。只是深深地望了她一眼,又低下了头。 “是石观音。”胭脂随意地说出了这个在大漠中带着血腥味的名字,就像随意地抛下那根逗弄骆驼的红柳枝。 石驼依旧没有说话,但胭脂看到了他攒紧的手掌。 胭脂无趣地离开了,这个男人的心中全是恐惧与愤怒,当她取代了那个让她恐惧愤怒的对象时,这盘开胃小菜般的爱就到手了。 篝火旁的三人静静地目睹了这一幕,胡铁花低声问道:“这个石驼也是被石观音掳掠的人吗?” 楚留香轻轻摇头,道:“恐怕不止,他的伤疤如此可怖,下手的人应当是全然的泄愤,恐怕还心存着让他以这副面容痛苦地活着的恶毒心思,可见其中仇恨非同一般。” 胡铁花戳了戳异常安静的姬冰雁,问道:“他为你做事,你总该知道点什么吧?” 姬冰雁冷冷地开口道:“他为我做事,只是因为觉得欠了我,等他觉得不亏欠了,自然会离开。如此,何须事事巨细的都要辨个清楚、问到明白。” 胡铁花碰了个冷脸,也不觉沮丧,他只是愈发好奇石驼这个人。胡铁花觉得他身上定然有个极为曲折、极为荡气回肠、也极为惆怅难言的故事。 他想到,在江湖里飘荡的这些年,似乎人人都要背负些什么,他想起偶然听到的说书先生说的什么“少年子弟江湖老”,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第15章 蛇女 14 太阳很快地升起了,那轮红日迫不及待地跃出地平线,要向世界展现它的光与热。 刺目的日光灼灼地逼人眼球,没人敢在大沙漠里直视太阳,除非他想失去自己的眼球。不同于温暖和煦的江南的太阳,大漠的太阳宛如一个暴虐的君主,肆无忌惮地向敢于在大漠行走的所有生物投射它的注视。这个君主有一颗狠毒的心,毫无怜悯地为治下的子民烙上伤痕。 一路上,烈日炎炎,热浪滚滚,仿佛要将一切都烤干、烤熟。空气干燥得让人窒息,呼吸也变得困难而沉重。 胡铁花被这毒辣的烈日烤得失去了神采,他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只想着能日头快点下山,让他不必受自然的如此酷刑。 猛然间,他似乎听到了什么声音。 胡铁花猛然一震,脸上的神情变得严肃起来。他转身一看,发现楚留香和姬冰雁也直起了腰板,警觉地四处打量,聆听四周的动静。 胡铁花瞪大了双眼,低声说道:“你们听到了吗?好像是有人在呼救。” 楚留香四处环顾,回应道:“似有人声,但声音微弱,恐怕撑不了多久了。” 姬冰雁警觉地说道:“小心是诱饵,要知道,大漠之中,就算是对着一个死人,也要保持警惕。” 胡铁花一边拍打着骆驼,让它朝着发出声音的方向前进,一边喊道:“不管怎样,这可是一条人命啊!我们还是去瞧瞧的好,假如能救下呢?说不定我们是这些天这条路上唯一路过的队伍。” 姬冰雁冷冷地说道:“看了又有什么用,该死的人总是会死的。” 胡铁花登时一愣,叫道:“铁公鸡,你这话什么意思,咱们难道要见死不救?要眼睁睁地看人家去死?” 姬冰雁冷哼一声:“如今大漠之中,多的是亡命之徒,这些人可不是什么良善之徒,他们哪怕还有一口气,也会想着多带一个人下去。你若是给了他们吃食和水,等到他们恢复了力气,就是你人头落地、财物被霸占的时候。” “一起去看看,我也想见识沙漠之中,别具一格的人文风情。如此,也算增长见识了。”在三人僵持不下的时候,胭脂慵懒的声音传了过来。 三人齐齐望去,风沙漫天、骄阳似火,却不减眼前人的半分颜色,她语调含笑,语气中却透露着不容置疑。 胭脂理所当然地发号施令,三人魂不守舍地跟了过去,不再有半分异议。 他们确定了声源就在前方不远处的沙丘后,就快速赶过去,接着就看见了,堪称是触目惊心的、勉强可以认出人形的两个活物。 是的,只能用活物来称呼这两个垂死的人,只有那胸膛微不可见的起伏才能证明他们还活着。 比起说是人,他们更像两只被烤熟了的羊,赤着被放置温度极高的沙地上,四肢被长长的铁钉钉住,关节与额头被湿牛皮绑着,在烈日的烘烤下,牛皮的水分迅速蒸发,开始一点点地缩水变小,死死地嵌进人的皮肉里。 这简直就是一场暴虐的酷刑,只有心智扭曲、完全以折磨他人为乐的人才会想出这样的刑罚,并将其付诸现实。 这两个人的皮肤已经看不出肉色,与其说是人,更像是两块被反复烘烤至烧焦了的木炭直挺挺地躺在那儿,他们那似乎是嘴唇的地方,有丝丝缕缕的的血色顺着皮肤裂开的沟壑蔓延。最可怖的是他们的眼睛,那已经不能称得上是眼睛了,更像是两个黑洞洞的窟窿。 楚留香尽可能放轻动作,将那些个缩水的牛皮挑开。接着,又接过胡铁花递过来的沾了水的布条,一人一边,将布条轻轻搭在这两个形容凄惨的人的嘴唇上,他们仿佛突然有了希望,努力地吮吸起布条上珍贵的水分。 片刻,仿佛多了一分气力,两人颤声求道:“水……要……更多……” 楚留香深知此刻若是让他们放开畅饮,恐怕渴水已久的人会撑到皮涨肚破,于是叹了口气,依旧只是用布条沾了些水,搭在他们的唇上。 胡铁花虽然外表粗犷,却内心柔软,最是见不得这样的凄惨,当即柔声安慰道:“别急,慢慢喝,我们都不是坏人。” 这时,一直冷眼旁观的姬冰雁突然出声,毫不客气地问道:“你们是什么人?谁把你们绑在这里的?” 躺在地上的两人,好像有了一些力气,呻吟着回答道:“我们是商人……遇上了强盗……”一边说着话,一边抬起手,似乎要为救了他们好心人指明强盗的剪径方向。 “啊——” “啊——” 几乎是同时,两声凄惨的喊叫突兀地响起,与之同时的,还有两条突然飞起来又重重落地、染红一地沙子的胳膊。 胭脂的剑拔的极快,但收剑却很缓慢。 她慢条斯理地抽出一块锦帕,那是一块洁白如玉,却在阳光下闪烁着暗纹的帕子。当它从胭脂的袖口被拿出来时,楚留香、胡铁花等人仿佛幻视自己回到了楼台庭院,观佳人拂袖翩翩。 但下一秒,他们的思绪就被拉回了现实,胭脂一直挂在腰间的、那把本被视为是装饰的剑竟然极为锋利,断臂飞舞,血顺着剑锋静静地流淌下去。等到血液尽数流尽,那方锦帕被纤纤玉手所持,不慌不忙地擦拭着剑身,从剑柄到剑尖,每一个部位都被仔细地擦拭着。 从断臂到擦剑,整个过程的行动如雷霆贯月,最终又归于平静的从容不迫。 胭脂依旧是那样的美丽,在刺目的阳光下更是耀眼得不可方物,在这片血迹中,在这阵惨叫中,美得妖冶、美得摄人,美得惊心动魄。 一时间,没有人说话,没有人有动作。楚留香、姬冰雁、胡铁花就像三只被拔了舌头的鸭子,呆头呆脑地站在原地,什么也不知道说,什么也不知道做,他们被这干净利落又美到极致的场景所冲击,只能愣愣地望着这一幕。 第16章 蛇女 15 胭脂在众人或惨叫或沉默的呆愣中慢条斯理地擦干净了她的剑,擦拭的时候她还走了一下神,想了一会儿已经远去的一点红,不知道他的剑是否已经出鞘,沾染上那位装痴卖傻的薛二爷的喉间血?若是成功了,一点红能不能从爱护弟弟的天下第一剑薛衣人的剑下逃脱呢?能不能让她顺利采摘成熟的果实呢?这种等待倒是颇有未知的趣味。 胭脂笑意盈盈地归剑入鞘,甚至有闲情雅致挽个剑花。 楚留香此刻已经回过神来,他神情复杂地问道:“胭脂姑娘,究竟为何要这样做?这二人,上胭脂姑娘的仇家吗?”楚留香此刻心中已经做好了准备,但凡胭脂有一丝苦衷,他都愿意替她为这二人的性命付出代价。 但旋即那慵懒得仿佛带着小勾子的声音便传进他的耳朵,如翠鸟弹水,似莺啼燕啭,洋洋盈耳,使人听之如醉,但内容却一下子叫楚留香白了脸色。 “不,我与他们素不相识。”胭脂看着楚留香煞白的脸色,轻轻地笑了笑,笑如银铃,响遏行云。这笑声越来越大,楚留香的脸色也越来越白。 一旁的胡铁花还在恍惚,这个老实人被这瞬间发生的事情懵住了,只呆呆愣愣地站着,大脑一片空白。 姬冰雁始终是一副冷脸,唯一的动作是在胭脂砍下二人手臂后迅速补刀,彻底了解两人性命。他想得很简单,若这二人不死,必然对胭脂怀恨在心,如此,须早除之! 楚留香闭上了眼睛,他从胭脂身上感受到的那股若有若无的危险性成了现实,妖异非凡人,喜乐皆无常,他怎么能因为一张颠倒众生的皮囊就忽视异类的危险性呢? 终于,胭脂停下了她的笑声。她再度抬起如凝脂似霜雪般的皓腕,轻轻推开默默护卫在她身侧的姬冰雁,向楚留香走去。步履轻移间,那双本应该踩在柔软的波斯地毯上的暗花描金绣锦鞋踩在沙地上,只轻轻地留下几道浅痕。鞋尖顶着的圆嘟嘟的珍珠随着步伐上下移动,显得俏皮可人。 “你要为他们报仇吗?”胭脂望着这张俊美风流的面庞,哪怕心神激荡下也毫不减色。如墨的长眉斜飞入鬓,微闭的桃花目下是长而密的睫毛,鼻梁高挺,薄薄的唇此刻随着苍白的面容变得色淡如水,风流浪子此刻平添几分忧郁。 胭脂欣赏着这张丰神俊朗的脸,感慨了一番气运之子果然就是鹤立鸡群。一时间又想到世界意识对她的几番排斥,更是刻意走得慢一些,好多欣赏一会眼前俊俏郎君的憔悴之态。 楚留香睁眼望着袅袅娜娜地走来的女子,她明明步履轻盈,缓步慢行。但胭脂走的每一步都仿佛重锤敲击在他的心上,一下比一下激烈、一下比一下迅速。 江湖人都知道,名传四方的盗帅楚留香从不杀人,这在刀光剑影、尔虞我诈的江湖里显的十分突出,有不少人甚至对此发出嘲讽,但楚留香依旧坚持自己的准则。他并不要求自己的朋友和他一样,但楚留香的朋友并不会无故对陌生人下杀手。 此刻,面对胭脂轻飘飘的询问,还有那显露出几分天真的残忍的妖娆面庞,楚留香一时失语。楚留香并不傻,可以说他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聪明人,只是他并不喜欢把探究放在朋友身上。 但此刻,再怎么愚钝的人也能看出胭脂显露的浅浅一层的恶意了。 一向爱笑的楚留香此刻笑不出来了,他不知道自己究竟何处得罪了胭脂姑娘,竟然惹得她如此厌烦,以至于到了当面杀人诘难的地步。 “因为你是气运之子啊,一个风流多情的气运之子,人人都爱你,你又怎么会在意轻易送上的又一份爱慕呢?”胭脂在心里默默回答着,她仍然记着初入世界时被世界意识的雷霆一击,“父债子偿,你没做错什么,只是不幸遇上我这个小气又记仇的坏女人。” 楚留香终于开口了,话音刚出,便惊觉自己的声音已是如此艰涩沙哑,“胭脂姑娘,究竟是为何要这样做呢?是在下做错什么了吗?” 这时,胭脂身后的姬冰雁默默走出来,递出他从死去的两人发丝中翻出的暗器,小巧玲珑的黑筒,拆开后里面竟然十几根冒着乌光的细密钢针。 姬冰雁冷声道:“是淬了毒的暗器,他们绝不是什么商人。” 说着,他又走到两人的尸首旁,在他们的面庞上一通摸索,竟然撕下来两张人皮面具!露出的内里皮肤光滑平整,绝不是大漠中讨生活的商贾该有的模样。 姬冰雁将人皮面具丢到一旁,眉头皱起,冷冷地说道:“如今已经没有什么商队进入大漠了,我们却能恰好的遇上两个向我们求救的人,还戴着少见的易容面具与淬毒暗器,这必然是冲着我们来的。恐怕,他们的暗器不是对准我们的咽喉,就是对准我们的水源。背后之人,倒是给我们准备了中毒与脱水两种死法。” 此刻,明明被阴谋笼罩,背后要夺取他们性命之人尚不确定。但一时间,楚留香却觉得方才心上的巨锤霎时烟消云散。 胡铁花终于从这一连串的事情中反应过来,他不可置信地瞪着人皮面具与淬毒暗器,意识到自己被人利用了同情心,还险些连累了朋友,不由得气恼沮丧。 他低着头,像打了败仗的野犬,怔怔地说道:“老姬、胭脂姑娘,要骂就骂我吧,是我不分辨清楚就抢着要去救人的。” 楚留香轻轻一叹,道:“若是你的错,那定然是我的错,是我把你们带到大漠的。”他面向胭脂,直视那美丽到妖冶的面孔,郑重行礼,道:“多谢胭脂姑娘,若非你及时警觉,恐怕我等就要出师未捷身先死了。” 胭脂看着气运之子情绪转变如此之快,挑了挑长眉,语气轻佻地抱怨道:“香帅下一次可要查探好了再说话。” 楚留香最终也只是轻轻一叹,苦笑一声,心中百味陈杂,似释然似无奈。 第17章 蛇女 16 楚留香从姬冰雁手中接过暗器,仔细查探了那些泛着乌光的细长钢针,以及针筒精妙的构造,轻轻叹息道:“这样精妙的暗器,天底下能制造它的不过一掌之数。” 姬冰雁接话道:“能在江湖上大大方方以暗器闻名的,非唐即朱。” 见胭脂好奇地投来目光,姬冰雁立刻解释道:“蜀中唐门家学渊博,当代掌门人自然有如此能力。另外,江南九曲塘有一位朱姓大师,据说是鲁班传人,自然也能做出如此精妙的暗器。” 胡铁花此刻恢复过来,用肯定的语气说道:“只是他们俱已年迈,且德高望重,何必千里迢迢跑到大沙漠中,做下如此自毁长城的举动呢?” 楚留香摇了摇折扇,唇间含笑:“还有一个人也能做这种暗器。” 胡铁花大笑抚掌道:“那自然是我们机敏过人、智觉超群的香帅!” 胭脂望着恢复了一派风流雅韵的楚留香,懒散一笑,如荼蘼花绽,明艳到妖异。她用那双深幽的眼睛凝望着楚留香,问道:“楚留香会是做如此暗器的人吗?”说话间,似笑还掩,柳眉轻挑。 被如此看着,楚留香已经僵住了半个身体,他捏着折扇的手微微用力,不经意地低下头,好像在欣赏洁白如玉的扇面。 “自然不会”。他这样轻轻却语气坚定地说着,只是目光一直盯着折扇。 姬冰雁的眼睛已经失去了笑意,他看上去更冷了,“是黑珍珠吗?他掳走了人还不够,还要设伏给你个教训?” 楚留香摇了摇头,道:“黑珍珠没有收下能做出如此暗器者的实力,况且这暗器一出,密如牛毛且淬有剧毒,恐怕就不是给我们一个教训了,更像是叫我们在死之前经历一段痛苦的折磨。 胭脂从楚留香手中拿过暗器,交接不过短短几秒,他没有看胭脂,只是视线中猝不及防地出现一只在阳光下白到泛着柔光的手,那一瞬楚留香骨节分明的手却不自觉地微微蜷缩。 胭脂没有在意楚留香短暂地异状,她细细欣赏了这只暗器,觉得它很符合自己的心意,唯独模样不够好看,于是把暗器又放回楚留香的手上,笑盈盈地凝望着他,说道:“楚留香,你的手很好看。” 楚留香摇着折扇的手停住了,悬在半空中放着暗器的手也僵住了,因为他感受到了来自铁哥们姬冰雁的幽幽注视,对方看起来很像把楚留香的手截下来和自己来一个对换,但似乎看在兄弟情义上克制住了。 胭脂没有在意二人的眼神官司,尤其是已经到手的姬冰雁,他最有价值的爱意已经得到了,而冷酷的坏女人是不会在意任何无价值的存在的。她并不等楚留香答话,只是昂起了头,眉头微蹙,继续说道:“好看的手就应该做好看的东西,我喜欢这个暗器,但是不喜欢它的外表,你给它做个讨女孩喜欢的壳子,但是不能影响它的启动,你能做到吗?” 楚留香在心中暗叹,哪怕是心肠再硬的人,也难以对着如斯佳人说“不”,甚至,让这样的美人蹙眉都会油然而生一种罪恶感。 但······他觉得姬冰雁的眼神已经从寒冰变成熔岩了。此刻,哪怕是高悬的骄阳烈日也比不上老朋友凝视的目光烫人。 楚留香动作轻快地将暗器组装好放入袖中,侧身玉立,避开如火炬般灼灼逼人的目光,轻摇折扇,微微垂下眼帘,微笑道:“胭脂姑娘若想要防身之物,楚留香自然愿意奉上,只是如今身在大漠,纵为巧妇,难使得无米之炊。若有机会,楚某会赠与姑娘合适的防身机巧之物。” 胭脂定定地望着他,眼神中闪着旁人捉摸不透的光彩,她微微抬起了白皙的下巴,带着一种挑剔的意味审视着楚留香,将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个遍,然后突然伸手抽出楚留香手中的折扇,带着一种似施舍似恩赐的语气说道:“香帅既然不愿为我装点暗器,就将这柄折扇作偿还吧,若是胭脂遇上了什么劲敌,说不准人家看在香帅之扇的面子,愿意退避三舍呢?” 楚留香的反应本应该是天下无双,只是遇上了胭脂,那无往不摧的应变能力好像突然失效了一般,竟然任凭眼前女子从他手中抽走了多年的随身之物。 他有些怔然,又觉得理所当然,世上很少有人能拒绝踏月而来的楚留香,那么楚留香自然也会遇上难以拒绝之人。 只是······楚留香想到了姬冰雁,多年的老朋友对这位非人的美人有着近乎虔诚的浓烈爱意,他终究还是在心中下了决定。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转移话题道:“若香帅之名能为友人遮风挡雨,那是香帅之幸,只是这大漠设伏尚未知黑手为谁,想来香帅之名并不管用。”说罢,他自嘲一笑,薄唇含笑,一双醉人的桃花眼微弯,霎时间,浪子的气质在这个俊美的男人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姬冰雁此时脸色却骤然变色,他心中已经有了一个猜想,只是,他看了眼低着头看不清神色的石驼,没有立刻将那个名字说出来。 但胭脂同样知道是谁,她毫无顾忌,拍了拍手掌,带动飘逸的衣袖,又赏了赏楚留香的丰神俊朗,“咯咯”笑道:“香帅之名如何不管用?初入大漠,已引得石观音的瞩目,想来香帅踏月留香的风姿哪怕在大漠中,亦毫不减色,引人向往呢。” 低着头的石驼在听到“石观音”三字时,身体猛地一颤,像是被一道闪电击中,原本低垂的脑袋缓缓抬起,眼中满是恐惧和绝望。 他的嘴唇微微颤抖着,想要说些什么,却什么都说不出来。他的脸色变得苍白如纸,额头上冒出细密的汗珠,身体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仿佛失去了全部力气,随时都可能昏厥过去。 楚留香的笑容也变淡了几分,他同样清楚石观音是个怎样的人。 第18章 蛇女 17 打破此刻沉默的是一阵狂乱且沉重的马蹄声,由远而近,凌乱急促。 楚留香几人对视一眼,谨慎地回避到沙丘之后,姬冰雁更是默默地守护在胭脂的身侧,一手已经紧紧握住他的判官笔,浑身蓄势待发,像一只警惕四周的猎豹。 “踏踏踏踏——踏——踏踏——”“踏踏——踏踏踏——踏踏——” 几匹步伐凌乱的健马飞驰而来,如发狂一般拼命奔跑,马上的人神情迷乱,挥舞着大刀胡乱劈砍,仿佛在与看不见的敌人抵死厮杀。 楚留香清楚地看到,那些健马应当被鞭挞着踏沙而行很久了,四蹄翻飞间力竭之颓势已显。果然,只是一个踉跄,一匹马“轰”地力竭倒下,马上的大汉被狠狠地甩飞出去,只是他摔在沙地上,滚了几圈“哇”地吐了口血,又步履阑珊地挥舞着大刀向空气劈砍着,仿佛有什么敌人对他穷追不舍。这匹马的倒下好似一个开头,剩下的几匹骏马也陆续瘫软在沙地中,从马上摔下来的汉子们皆是一样神情惊恐,满脸杀意地与空气、风沙搏斗。不一会儿全都倒在沙漠上,面色扭曲,仿佛看见了极为恐怖的东西。 胡铁花喃喃自语道:“这些人,难不成是见了鬼吗?”他旋即想到了美得不像人的胭脂姑娘,顿时觉得自己的想法没错。光天化日之下,妖怪可以出来,那鬼怪怎么不能? 于是他咬了咬牙,握紧了拳头,猛地冲出来,背对着几人吼道:“你们快走,我去对付鬼魂,我……我……我还是童男,你们快点走!” 一边说着,胡铁花一边视死如归地准备宽衣解带向前方狂奔过去。 楚留香嘴角抽搐,以手扶额。姬冰雁的脸已经黑的不成样子,他同样快步奔去截住胡铁花,尤其是死死地勒住他要脱裤子的手,一字一句地说道:“你!忘!了!刚!刚!的!事!情!吗!” 胡铁花被姬冰雁的巨力勒得喘不过气来,他挣扎着说道:“我、我记得,先先放开······”胡铁花已经被勒得翻白眼了,他从前怎么没发现铁公鸡的力道这么大? 楚留香此刻摸了摸鼻子,不知该说些什么。 此刻,一只突然出现的鹰隼从高空俯冲,向一匹倒下的马匹扑去—— “嗖——” 胭脂的剑如一道离弦之箭,快、准、狠地掷出,扎在那只急速俯冲的鹰隼身上。 随即,她对着楚留香回眸一笑,如春花烂漫,眼角眉梢似一弦弯月,碧眸璀璨动人,眼角一点嫣红如啼觖泪红。 “香帅,这下,我失了剑,该怎么护身呢?” 明明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被胭脂说得如泣如诉,语气哀婉的让听者觉得说出任何的拒绝话语都会是一种罪过。 明明能面不改色地斩人臂膀、掷剑杀鹰,但转过脸来却能若无其事地娇嗔埋怨。 这让楚留香想到幼时练功时遇到的一只猫,死在那只猫儿锋利爪下的鸟兽不计其数,但面对人类,它却会像装作一副娇弱小猫的样子,指使着人给它梳毛、按摩,一旦它的目的达成了,就毫不留恋地回到它的捕猎场,把愚蠢的人类丢在脑后。 胭脂在楚留香心中就像这只猫,她靠近他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楚留香这些日子里,时常为姬冰雁看向胭脂的眼神心惊胆跳,因为那是一种甘愿奉上一切的眼神。楚留香可以肯定,此刻胭脂就是让姬冰雁去死,他都会处理好一切、不让胭脂有后顾之忧后,毫不犹豫地去做。而哪怕是这样,楚留香也没有从胭脂的神情中看到多少动容,那么自己呢?不过是幸有一张好皮囊,如何能让这样的女子动心? 楚留香更倾向于胭脂需要从自己身上得到什么,但他仔细思考,也想不出自己身上有什么能让一个非人的美人需要。除非……楚留香的心沉了沉,除非这件东西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一种虚无缥缈但又却是存于世间的东西,那么,会是……感情吗? 楚留香年少时看过不少话本子,其中就有妖精历情劫后才能成仙的故事,他由此想到了胭脂的接近,是不是自己被她选中? 想到这里,他心中一阵复杂的情绪如潮水般涌现,一方面,他认为姬冰雁才是那个更适合的对象,自己的好兄弟对胭脂痴心一片且洁身自好,这样的人才配得上天地间生长的精灵。但另一方面,他又忍不住生出一些卑劣的欢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佳人入世人间,选择自己,如何不让凡夫俗子喜乐无穷呢? 见楚留香不答,胭脂向他前进了一步,楚留香像是被她的动作惊动了,立刻向后退了一步。胭脂又进了一步,楚留香又退了一步。一人进,一人退,一步又一步,直到楚留香的后背抵住了沙丘。 “香帅畏我如虎乎?”胭脂以绣帕掩面,假装泫然欲泣。 楚留香背抵沙丘,一时间进退两难,他艰涩沉声道:“胭脂姑娘,老姬是良配,他对你是真心实意。” “我对香帅也是真心实意。”胭脂伸出柔夷,轻轻搭在楚留香的胸膛,感受着这具年轻力壮的身体中激荡的血液流动与活跃的心脏跳动。 “嘘,香帅什么也不必说,明明人人都说香帅最会讨女孩子喜欢,可却对我说不出话来,如此,我就只好听一听香帅的心,让它告诉我你的真心是什么。” 楚留香一动不敢动,他努力控制自己的气息心跳,但一切功法此刻都不管用,他的心跳得如此之快,恨不得跳出他的胸膛,扑进胭脂的手心中。 胭脂同样感受到了他胸膛中的激烈跳动,低低地笑了起来,这一刻,她眼眸中的光亮神采亮的让人难以难以直视,那是凡人目睹绝世荣光后的自惭形愧,是面对极致之美的毫无招架。 她感受着身体中涌现的一小股力量,笑的张狂又肆意,全然忘了上一秒她还是一副幽怨泫然的模样。 “香帅,你的心比你更诚实。” 第19章 蛇女 18 这样暧昧难耐的气氛被胡铁花的一声大喝给打破了。 “这具尸首的肩膀上有一块鼓包!”胡铁花拖着姬冰雁奋力前行,大声地嚷嚷道。 楚留香趁此机会,迅速地运起轻功夺路而逃,这恐怕是他第一次将天下绝伦的轻功用在躲避女子上,还是一个天底下独一无二的绝世美人。 先前还嚷嚷着要以童男之身斩鬼除怪的胡铁花,此刻已经反过来死死地拽住姬冰雁,恨不得贴在姬冰雁身上,他的声音微微颤抖,“我在酒馆里听说人的冤魂会化作一种怪疮长在人身上,起初就是皮肤上的一些鼓包,渐渐地,就会孵化出像鬼面一样的疮口,难道,就是这个让这些人像见了鬼一样搏杀致死?” 姬冰雁黑着脸扯开像树袋熊一样缠着他的胡铁花,然后蹲下身体,谨慎地用判官笔在那人肩膀的鼓包处快速一划,顺着浓稠血液流淌着的,是一块光彩夺目的宝石,足足有一颗鸽子蛋大小。 “原来只是一颗宝石,可这些人为什么要把它缝在肩膀里。”胡铁花见不是什么鬼怪异事,便放下心来,不解地挠了挠头。 “因为他们是一队镖师。”从他后方传来了楚留香的声音。 虽然还是那熟悉的风度翩翩的模样,但胡铁花莫名觉得老臭虫有点不同往日的局促,甚至还有一丝心虚?这个想法在他脑海中一滑而过,来不及细想就被别的话占据了心神。 “镖师?这大漠之中还有人敢押镖?”胡铁花惊叹道。 “只要钱给的多,人人都可以是亡命之徒,更何况······”姬冰雁沉吟了一下,仔细观察了眼前的几具尸首,接着说道:“他们的手上有常年握刀的硬茧,刀茧的位置几乎一致,他们应当练得是一门刀法。” “是彭家刀法。”楚留香走上前来,肯定地说道。 “彭家·····是五虎断刀门的彭家,当年彭云所建立的镖局!”胡铁花恍然大悟,随即又十分不解,彭家的人怎么会接下这样一趟镖? “因为彭云的儿子接下了镖局,他需要做出一番事业来证明自己的本事,只是不幸折戟沉沙罢了。”姬冰雁淡淡的说道,这样的事情江湖上天天都在发生,他已经见得太多。 楚留香为这四具尸首合上了他们目眦欲裂的眼睛,江湖子弟江湖老,可是究竟几人能终老?他默默在心中叹息。 胭脂悄无声息地跟了上来,姬冰雁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见她要拔起那钉住鹰隼的剑,便及时地递过来一块锦帕,是和胭脂之前擦拭剑的同样款式,这样的锦帕,他已经预备了许多条。 “这只鹰隼是想要带走这个箱子。”胭脂没有接过锦帕,反而是用剑挑开了箱子,里面是一个更小的箱子,如此层层叠叠,足足拆了九个箱子后,露出一个小巧的盒子,里面盛放着一粒血红的宝石。 胡铁花的目光惊讶地在盒中宝石与血中宝石中来回穿梭,然后得出一个轻而易举的结论,这是两颗完全一样的宝石。 为什么彭家镖局会押送两颗一模一样的宝石?又为什么把一颗放在堆叠的盒中,而另一颗缝在人的肩膀里?并且,彭家镖局的人为什么会在大沙漠中如疯魔般胡乱劈砍?一个又一个的疑问蜂拥而出,楚留香意识到,事情越发地不简单了。 “做诱饵。”胭脂用纤纤玉指拾起盒中那颗血红的宝石,一时间,浓烈的红与极致的白交相辉映,光华璀璨到灼灼逼人。 “他们真正想要押送的是缝在肩膀上的宝石?”姬冰雁提出了他的见解。 “恐怕不止,宝石的作用向来是为了装饰华美,缝在肩膀上到底降低了它的格调,毕竟,人们喜欢的是以名贵之器奉上的宝石,而不是喜欢缝在一个彪形大汉身上的宝石。 而机巧的盒子中盛放的宝石用来做大汉缝在肩膀上的宝石的掩护,说明后者更重要,但这两颗宝石看上去又确实一模一样,如果是做装饰品那几乎没有差别。 那么,这颗宝石一定有其他用途,超过了作为宝石本身价值的用途!它背后必然牵扯到一个大秘密。” 胭脂一边说着这些话,一边抛起了手上的红宝石,价值万金的宝石被她毫不在意地上下翻飞,但看着眼前顾盼神飞的姑娘,谁也做不到指责她一句不是。甚至人们还会觉得,能为如此佳人所取乐,是这颗宝石的荣耀。 这时,楚留香双耳微动,他轻声说道:“有人来了,约莫二十多人,步伐轻盈,俱身怀武功。” 顿时,几人默契地环圈而立,心照不宣地把胭脂护在身后。哪怕见识过眼前姑娘拔剑的英姿,他们也不想还要靠姑娘家再度出手。而挡在胭脂身前的姬冰雁想得则更多,从石驼的异常中他已然清楚石观音盯上了他们,而石观音最是嫉恨天下貌美女子,凡是比她更美的,无一不遭受她的暴虐毒手。 姬冰雁在心中默默地想,“即使胭脂有非人之力,但她初初入世,习惯率性而为,不识人心险恶,不懂人间繁文缛节,她亲近老楚,全然是一片赤子之心的好奇,我不应该对此闷闷不乐,而应当加强自身,做她的一面盾,为她挡到盾裂为止。” 几乎不过几个呼吸,四面八方涌现一群黑衣人,他们脚步轻盈,动作迅猛,像极了沙漠之中各种飞窜的兽类。 这些人全身上下是一片黑,黑色的头巾、黑色的紧身短打、黑色的鞋子,每个人都行动矫健,明显是一群组织有序、有备而来的不速之客。 他们将胭脂等人团团围住,其中一个人沉声说道:“交出极乐之星,给你们一个痛快死法!” “若是我偏要留下它做我的收藏呢?”胭脂从姬冰雁的身侧探出头来,凤眼微张,长眉轻横,语带挑衅。 “那自然是······”领头者说到一半,突然说不出话了,他看到了胭脂。 领头者已经不记得自己叫什么,是哪里的人,但此刻他好像依稀记起来自己幼时应该是上过学堂的,教书先生好像吟诵过一句“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他此刻终于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第20章 蛇女19 领头者凝视着面前的女子,那颗沉寂已久的心似乎重新解冻,但他想到了自己的身份,一个在大漠中卑贱的亡命之徒。 他涩然的开口:“离开大漠,走的远远的,石观音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比她美的人。” 说这句话时,他的动作也很快,几乎是几个呼吸之间,随着他包抄而来的二十多号黑衣人已伏倒在地,再无声息。 在做完这一切后,领头者又看了一眼胭脂,但很快低下头去,仿佛卑贱如他的目光是对面前人的一种亵渎。 “石观音想要得到沙漠之星,你把它扔了。走得远远的,她还没有见过你的脸,你还有活下来的机会。”领头者低着头说道。 胭脂的关注点显然不同,她愉悦地举起手中的宝石,将它对准烈日,在阳光的照射下发散滟滟灼灼的光彩。她喜欢这些漂亮的光,这让她想起母亲用彩虹逗弄她的回忆。 “它叫沙漠之星?名字不错,我很喜欢,它是我的了。”胭脂愉快地做出了决定,她是真的很喜欢这颗宝石,喜欢到都忘了要对楚留香步步紧逼。 领头者再度沉默,他不知道该怎样描述石观音的可怖,尤其是她对任何有可能超越她的美丽的女子的恶意,他太久没有做过劝说的事情,在大漠的生涯里,他习惯了听从命令与杀人。 “走,走的远远的。”他重复着说这句话,此时笨嘴拙舌的样态与方才的杀意凛然天差地别。 胭脂已经不想理会他了,一个无价值的人类,唯一的贡献就是说出了她喜欢的宝石的名字。他的人生一名不值,他的爱意同样如此。 领头者感受到了胭脂的厌烦,他开始痛恨自己的敏锐,他张了张嘴,想要改口说点什么,但什么也说不出。他开始急躁,可是什么也改变不了,直到他看到了遍地安静的陈尸,他仿佛想到了什么。 于是,他将那柄对准了同伴的刀对准了自己,只轻巧的一划,便结束了他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声响。 现在没有追兵了,他也不会说出惹她厌烦的话了,真好啊。领头者在陷入永久的黑暗前,如是想着。 “他这样死算什么呢?”胡铁花围观全程,目瞪口呆,惶然不解。 “只是为了心灵的安宁与解脱。”姬冰雁冷冷地说道,“这是他的荣幸,他本应该怨愤地死于某一场械斗,或是中毒,或是惹怒上位者后的惩戒,可现在,他在死亡中获得了永恒的安宁。” 楚留香什么都没说,他只是隐晦地看了一眼姬冰雁,他很担心老朋友的精神状况。 一行人为先前的彭家汉子与这一群黑衣人简单地收尸,他们挖出两个大坑,分别把他们葬了下去。无论如何,总不好叫他们的尸首在大漠中年年月月地遭受日晒风,如此,至少有个栖身之所。 收拾好一切后,石驼默默地牵着一匹骆驼走在最前面,他的身形更佝偻了,像是忍受着极大的恐惧在前行。 此刻,楚留香几人不需要姬冰雁明说,也猜得出来,石驼在恐惧石观音。联想他身上纵横交错的创伤以及石观音的种种残暴传闻,他遭遇过什么可想而知。 大家默契地不提起这些事,为这个顽强的人保留他的尊严。 在石驼的带领下,终于,他们远远地瞧见了一片生机盎然的绿地清野。 是绿洲!沙漠中的绿洲! 随着这绿洲而来的,是一丛丛树林后一阵阵女子嬉戏打闹以及扑水的声音。 “有水源!”胡铁花精神一震,但随即想到了什么,默默缩回了伸出去的腿。 队伍中的男人俱尴尬地停留在原地,不敢贸然前进。 胭脂轻轻提着裙摆,走了进去。木叶拂过她的发梢,阳光透过叶缝洒落在她身上,为她披上一件轻柔的光衣,金辉熠熠,光耀夺目。 当她抬眸望去,一个美丽的长发少女,正愣愣地望着她,连手中鞠起的一捧水从指缝中滑落都不知道。 “天神在上,你是林中的仙子吗?你要带我远去你的国度,做你的侍者吗?”少女的声音由喃喃自语转向高声问询,仿佛下一秒眼前的存在就会消失,回到凡人无法接触的世界。想到这里,她几乎是瞬息之间就披上了纱衣,向胭脂飞奔过来,匍匐在她的腿旁,用那张极具异域风情的漂亮脸蛋眼泪汪汪地注视着胭脂。 一旁服侍少女的侍女们,俱惶恐地伏在地上,用激动又恐惧的眼神望着这一幕。 胭脂微微一笑,这笑容几乎使得近在眼前的少女意乱神迷,少女情不自禁地说道:“仙子,我是龟兹国王的女儿琵琶公主,我能为您弹奏最好的琵琶曲,请留在我们龟兹国吧,我愿意一辈子做您的神侍,请求以最好的贡品奉献给您。” “这里没有什么仙子,只有过路的旅人。”胭脂摸了摸琵琶公主的眉宇,这让后者的脸变得更加地红润。 琵琶公主坚定地说道:“您一定是想要掩饰自己的身份,才会化为过路的旅人,那么请您一定要进入龟兹国的帐篷,让龟兹国为您奉上旅途的安宁。” “帐篷?”胭脂已经看到了不远处的一排排帐篷,其中最大最豪华的一顶正矗立在正中央。 琵琶公主羞惭地捂住了脸,她声若蚊蝇:“龟兹……龟兹国为邻国所围攻,不幸丢失了国土,如今在这片绿洲中招贤纳士,共商复国之策。”她的声音越说越小,头颅越说越低。 “我们需要一个过夜的地方,这里足够了,你能准备好吗?”胭脂修长晶莹的食指抬起了琵琶公主的下巴,让后者脸红心慌。 “当……当然。”琵琶下意识地回答道,接着迅速地反应过来,疑惑道:“我们?” “咳咳咳,是我们。”从树林中又走出一行人。楚留香摸着鼻子,有些讪讪地说道,他能感受到,这位琵琶公主看向他们的目光十分犀利不善。 第21章 蛇女20 琵琶公主面色不善地望着这几个人,楚留香等人此刻在她眼里碍眼无比。她望着几个人,突然对着胭脂嫣然一笑,可怜巴巴地说道:“姐姐,他们是你的仆人吗?怎么还要姐姐来寻路,姐姐的心肠可真是好,对他们也太好了。”说话间,顺势把脸贴在胭脂的手心里,向楚留香等人投去嫌弃的目光。 “姐姐,他们为什么都不愿意回话,是琵琶说错了什么吗?”见楚留香等人尴尬地站在原地,琵琶公主更是要乘胜追击。 姬冰雁走上前来略一拱手,冷硬地说道:“琵琶公主,姬氏商行行商至此,天色将晚,不知能否在此休整一夜,我等可付出酬劳。” 琵琶公主略有犹豫,姬氏商行体量足够大,她的父亲为了复国现在正在不断地交好四方豪杰。可是······ 她望了望胭脂的容颜,这是她见过最美丽的人,美得超越了人的范畴,尤其是那双绿色的眼睛,好像能够把她的魂魄永远地留在其中。这是她见过的最美丽的人,在那一瞬间,她是真心觉得是神灵选中了她,要带她离开。 “你真的······真的不是林中仙子吗?”琵琶公主抬眸低低问道,眼中星光点点。 “如果我是林中仙子,今日我们便没有相逢的机会了。”胭脂用指腹轻轻抹去琵琶公主眼角的泪珠,“不要哭了,像星星的眼睛就应该一直熠熠生辉。”胭脂将锦帕递给像小猫一样粘人的琵琶公主。 “我能知道您的名字吗?”琵琶公主痴痴地望着眼前人,她是如此美得不可名状,是西域最华贵的宝石、最甘美的葡萄酒、最灼热的大日、最狂暴的飓风也堆砌不出的美丽。琵琶公主默默流泪,她正在面对一个活生生的美之极致,产生不了一丝嫉妒之心,她只有浓重的遗憾与惶恐。 “胭脂。”琵琶知道了这个名字,她明白,在今后无数个漫长的日日夜夜里,她都无法忘怀这个名字,就如同忘不掉神灵今日拂枝而来,抬眸望她。 琵琶公主缓缓地站起身来,将锦帕珍而视之地放进怀中,拂去了自己的眼泪,她的声音依旧有些颤抖,“我能抱住您吗?” 胭脂很是温柔地抱住了琵琶,她轻轻拍了拍琵琶的衣裳,将她飘零的发丝缓缓地梳理整齐。 “您快走吧,这里并不安全,石观音······”琵琶公主将脸贴在胭脂雪白的颈子上,恋恋不舍地抱了一会儿,小声吐气如丝地说道。 胭脂眼中的笑意更浓,她用额头贴了贴琵琶公主的额头,这让后者脸上血气上涌,她学着琵琶说话的模样,与之说着悄悄话,“别担心,小琵琶······” 一个吐气如兰、玉面芙蓉的大美人贴着脸在和我说悄悄话!琵琶公主晕晕乎乎地听着,情不自禁地露出遐想的笑容,就这样被胭脂揽着领着一行人向最中央的华丽帐篷走去。 帐篷外就能听见西域那节奏明快的乐声和男人们谈天喝酒的声音,帐篷外站着两个膀大腰圆、手持长槊的武士。见了揽着琵琶公主的胭脂,俱呆若木鸡地傻傻看着,没有一点阻拦通报的动作,直直地看着一行人旁若无人地进了主帐。 一进帐篷,脚底踩着的就是价值千金的柔软地毡,地毡摆着两排矮矮的桌几,分列两侧,桌几上摆放着大漠中难寻的鲜果,当然,还少不了美酒与佳肴。两侧桌几并没有坐满人,几个穿着鲜艳衣裳的男人正向最上方的龟兹王敬酒。 龟兹王有着醒目的胡人长相,卷发虬髯,胡须喷张,他穿着一件华丽的红袍,头戴一顶硕大的金冠,高高地坐在最上方正中间的桌几后,左手举起金杯向底下敬酒的人示意满杯,右手却揽着一个同样身穿华服的西域美人的纤纤腰肢,快活地大笑道:“诸位,我们的琵琶公主回······” 他的金杯像是烫手一样猛然从手中掉了下去,鲜红的葡萄酒坠落在鲜果与佳肴上、泼洒在柔软珍贵的地毡上,像血液一样四面蔓延。 龟兹王的脸色变得十分惨败,众人不知他为何突然做出如此情态,纷纷扭过头,望向门口,然后,全部失语。此刻的帐篷里,安静得只能听到刚刚那金杯中洒落的酒水滴滴答答淋落的声音。没有一个人说话,甚至有些人都忘了呼吸,他们的目光都聚焦在琵琶公主身侧那个华容婀娜的女子身上。 “其艳若何?霞映澄塘。其神若何?月射寒江。应惭西子,实愧王嫱。生于孰地,降自何方?”龟兹王下首处的一个名为吴菊轩的人打破了这片沉默,他面向胭脂,缓缓地念诵着。 这吴菊轩生的实丑,歪鼻斜眼,满脸麻子,令人望之生憎,也不知道他有什么过人本事,能叫龟兹王将他奉为座上宾。 此时他骤然发言,还说得极有文采,把只会呆愣的旁人一下子比了下去,众人不由地对其怒目而视。 琵琶公主此时终于回过神来,她理也不理卖弄文采的吴菊轩,只抿着嘴对着胭脂害羞地笑了笑,像一只燕子般轻快地引着胭脂落座,殷勤地为她净筷斟酒,至于身后跟着的那一大串人,早被她抛在九霄云外。 等胭脂身旁实在没有什么需要她做的了,琵琶公主方才恋恋不舍地又深深地望了望胭脂,一步三回头地走到高座上的龟兹王身旁,俯下身子对着龟兹王说起了悄悄话。 随着她的诉说,龟兹王的脸色逐渐好转,又成了方才那副红润有神采的模样。 等琵琶公主说完,扶起父王的金杯,重新斟上满满的一杯酒,又取过一个小巧的酒杯为自己斟满,这才转过身来,满面红霞地望向胭脂。 龟兹王站了起来,举起重新斟满的金杯,开怀大笑道:“诸位请满杯,我的宝贝公主带来了她的朋友,这是兰州姬氏商行的商队,途经此地,我们为何不一块坐下来喝喝酒呢?”说着,便将金杯中的酒水一饮而尽。 众人也都站起身来,向龟兹王举杯饮酒,只是眼神依旧眷恋在一个地方。 楚留香等人纷纷落座,向龟兹王举杯,以示感谢。尤其是胡铁花,已经毫不客气地大快朵颐了,只有姬冰雁冷冷地观察着帐篷中的众人,唇角只略略一沾酒杯。 帐篷中的人见这几人都落座在佳人身侧,又多生的风流俊俏,不由相互间对视几眼,都看出了彼此眼中的不忿。 “哼,姬氏商行能在大漠中行商,想来几位也有些本事才能护持商队,今日相逢是缘分,不如来较量一番,聊作玩乐,不知阁下肯不肯给我杜环一个面子!”说话的是一个面容阴冷的中年男子,近年来在江湖上留下了些狠辣的声名,被取了个“杀手无情”的绰号。 他面向几人中最俊朗,也让他最看不惯的楚留香,不怀好意地说道。 第22章 蛇女 21 楚留香叹了口气,道:“大家在此相逢,能坐下来喝杯酒,又何必要起争端呢?” 杜环冷冷一哼,瞪着楚留香道:“小白脸,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坐在这里喝酒,你若是不敢上来比试,现在就应当给我磕三个响头,乖乖地滚出营帐。”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对自己的“小白脸”称呼颇感微妙,一旁的姬冰雁的嘴角也忍不住微微上扬,胡铁花更是一口酒喷了出来。 杜环见此愈发愤怒,对着喷出酒水的胡铁花怒道:“怎么,我说的话很好笑?” 胡铁花用衣袖抹了把脸,强忍住笑意,道:“不,我只是觉得人还好好地站在这,怎么就要提前找人祭拜了,难道是赶着投胎?”说完,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杜环愈发怒不可止,帐中烛火的影子在他面上摇曳不定,映衬着那阴狠的面庞更加阴晴不定,他眼中凶光闪烁,道:“好一个牙尖嘴利的丑汉,使嘴皮子功夫算什么本事,敢不敢与我比试一番,若是怕了,立刻叫我三声爷爷,我便放过你!” 胡铁花浑然不在意杜环眼中的杀机,只是对杜环嘴里的“丑汉”颇有些不满,更不喜欢杜环看胭脂姑娘和他兄弟们的眼神,那眼神充满了令人作呕的意味。 既然这杜环主动找打,那他胡铁花自然要满足他的愿望。 胡铁花笑嘻嘻地直起身来,将酒杯随意地扔在桌几上,一步步向杜环走来。 高座上的龟兹王并不打算阻止,白吃白喝这么久,他也想看看自己招纳的这批江湖人的成色。 楚留香双目炯炯地盯着杜环,他并不担心胡铁花不能拿下对方,但也要提防对方使些鬼魅伎俩。 胭脂百无聊赖地看着这一切,把注意力放在了龟兹王身边的美姬——龟兹王妃身上。此刻她正侧着脸与琵琶公主说话,琵琶公主对她毕恭毕敬,看着比对待龟兹王还要恭敬不少。 这位西域美人比琵琶公主还要美一些,一丛丛华贵的珠宝点缀着她的衣裙,她的气质优雅高贵,时光似乎并未在她身上落下多少痕迹。只是脸色苍白,流露出一丝病弱之色。 这位龟兹王妃显然也很在意被众人瞩目的胭脂,时不时向下投来目光。 胭脂并不在乎众人的目光,有价值的就那么几个,余下的俱是一群无用之人罢了。她玩味地托腮看着这一幕,光彩艳丽的脸庞上并无什么表情,丹唇皓齿并不沾桌上的酒食鲜果,只是偶尔与偷偷看过来的琵琶公主对视,碧眸流转,激起点点涟漪,惹得站着的琵琶公主脸颊绯红。 帐中的人注意力也大多在胭脂身上,尤其是方才出声念诵的吴菊轩。众人反而有些忽视了要比试的两人,胡铁花并不在意,但杜环却故作高声地想要引人瞩目。 他大喝一声,向胡铁花冲去,“老子要让你……” 话语未尽,人到跟头,就在几尺之距时,本应该是赤手空拳的杜环突然把将一直掩藏在袖中的右手拍出,如毒蛇一般向胡铁花胸膛空门处袭来。 楚留香眼力极佳,他分明地看见杜环的右手掌上套着五只泛着乌光的钢制指环,他要阴人!楚留香手中的酒杯已蓄势待发! 但胡铁花显然也做好了准备,不到半个呼吸间,他健壮的身体如游鱼一般腾挪到杜环的身侧,双臂如钢筋铁骨一般,狠狠地截住了杜环的前路,也截住了他那只戴着淬毒指环的手,只听得“喀嚓”一声,那只手臂便软软地塌了下来。随即,便是一声凄厉的吼叫,以及重重倒地的声音。 显而易见,断胳膊的是杜环,怒痛交加倒下的人也是杜环。 胡铁花抖了抖衣袖道:“带着如此阴毒暗器的手,想来杀人也杀得累了,从今天起,便教这只手好好地休息吧。”说罢,他便想着回到桌几旁, 他的美酒还没有喝够。 龟兹王也不在意,只以目示意,就有两个侍卫上前来将昏迷的杜环拖下去。 此时,对面桌几突然站起来了一人,瘦瘦高高,面容平平无奇,语带激动:“敢问方才那一招可是蝴蝶穿花七十二式中的一式?”说完,他又抱拳行礼道:“在下贱名王冲,不知阁下可是大名鼎鼎的‘花蝴蝶’胡铁花?” 胡铁花怔了怔,颇有些怅然地笑了笑道:“这只花蝴蝶已经在尘世的烈酒中泡了整整十年,竟不料还有人记得他。” 王冲凝视着胡铁花,道:“‘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凡是十几年前在江湖上闯荡过的人,谁能不知晓呢?”他又看向楚留香与姬冰雁,笃定地说道:“想必这两位,一定是楚留香与姬冰雁了。” 众人一片哗然,方才目光不善的几人纷纷低头不语,他们都想到了龟兹王刚刚的介绍,姬氏商行,重重巧合相加,恐怕就不是巧合了。 楚留香微微一笑,道:“难道花蝴蝶身边的人,就一定是姬冰雁与楚留香吗?” 姬冰雁则是一言不发,他十年前就退隐江湖了,如今江湖种种,与他何干。 王冲见楚留香等人并不承认,也不强求,只抱拳行礼坐下。 龟兹王此时突然开口,大笑着说道:“诸位俱是武功才艺过人,今日小王能与之相逢,实乃荣幸,小王先敬诸位一杯!” 就在此时,一位金甲士慌张地冲了进来,直奔龟兹王身旁,低低地交代着事情。随着金甲士的叙述,龟兹王脸色越来越差。 胭脂小巧的耳朵动了动,她听到了“极乐之星······丢失······”等字眼。想了想放在她袖中的红宝石和楚留香身上带着的那块彭家人肩膀中缝着的宝石,碧眸微眯,似惊讶又似了然。 这时,上首的那位龟兹王妃的目光正好向她投来,两人目光相接,龟兹王妃瞬时露出一个矜持的微笑。 胭脂也笑了,这是一个同顽童发现了秘密一般的愉悦微笑。她笑起来时眼波脉脉,颦笑神飞,一笑间让人真正明白何为瑰姿艳逸、举世无双。 座上的龟兹王妃也在这一笑中恍惚片刻,随即猛地清醒过来,僵硬地转移了视线。 第23章 蛇女22 因为这金甲士突然闯进的缘故,这场酒宴仓促结束,龟兹王勉强撑着说了几句场面话便匆匆离去,随即龟兹王妃也跟着离场。一众江湖人面面相觑,也识趣地纷纷离去。 琵琶公主的倒是依旧大大方方地主持着宴会离场,引着胭脂一行人去往住宿的营帐中。一路上,她看起来有许多话要说,但最终没有说出来,只是用一双幽怨的眼睛望着胭脂。 琵琶公主为胭脂准备的营帐十分舒适豪奢,她恋恋不舍地站在营帐口,徘徊了许久才离去。 等琵琶公主离开后,楚留香、姬冰雁、胡铁花都悄悄地来到胭脂的营帐中汇合,今日之事,有太多需要探讨之处。 营帐中,胭脂取出了袖中的极乐之星,在烛火的光耀下,极乐之星更加美丽了,但不管怎么看,它仍然只是一颗美丽的宝石。 姬冰雁沉声道:“眼下看来,极乐之星是龟兹王托付给彭家镖局押送的,而石观音的人想要劫走极乐之星,两者之间必有冲突。” 胭脂坐姿慵懒,她凤目微张,羽睫轻颤,注视着手中的极乐之星。 “琵琶公主告诉我,龟兹王刚刚失去了他的国土,正在筹谋复国一事。龟兹王请了这些江湖人,想来是要指望他们的力量了。” 说着,胭脂有些疑惑,于是问道:“只凭借些许江湖人,便能够复国?” 楚留香倒是知道,回答道:“一路走来,也有不少执戈侍卫,想来龟兹王也是保留了一些军队的,招募江湖子弟,应当是为了作斩将夺旗之用。毕竟,若是两国开战,有勇士径直入阵,斩去敌将首级、夺取敌军军旗,必能振奋士气,同时令敌军心生惧意。” 胭脂听得有趣,身子微微侧向楚留香,询问道:“今日所见的这些江湖人,可都是中原相貌,西域难道就没有什么高手可用,龟兹王还要招纳中原人士?” 姬冰雁此时接话道:“西域小国,哪里有什么高手,那些被招纳的中原江湖子,也都是在中原待不下去的,不是背负深仇大恨,就是名声太臭,只能到西域来逞一逞威风。” 胭脂眸光闪动,道:“所以这些江湖人在西域很受欢迎?” 姬冰雁点头道:“不错,西域这边很是崇尚招募中原江湖子,毕竟他们的武功放在西域之人中,还是足够强的。” 胭脂追问道:“所以招募他们的钱财也要很多?” 姬冰雁想了想,说道:“若是简单的看家护院,那么至少是西域人的五倍之资;若是涉及护送保全,那么要十倍以上;如果是龟兹王这种要于两国交战间斩将夺旗的,靡资不计其数,须有重赏,才能招募到亡命徒。” 胭脂青葱一样的手指捏着极乐之星,闻言嫣然一笑,道:“一个被攻陷了国土,匆忙而逃的西域小国之王,有那么多钱财招募这么多江湖人吗?” “但他还是招募到了,还有余力盛情款待,吃喝摆饰,甚至脚下踩的油毡都不是平常之物。”楚留香双目含笑,说道。 “所以,龟兹王必有依仗,他的背后可能有一笔巨额财富,不在龟兹国,而是藏在了其它地方。而极乐之星,极有可能牵扯到这份财富。”胭脂给了捧场的楚留香一个赞赏的目光,引得后者心跳一滞。 “所以,石观音才会派人截杀彭家镖局,想要抢夺极乐之星。”姬冰雁总结道。 “而现在极乐之星在我们手里,还有两块。”楚留香苦笑着摸了摸鼻子,他深深觉得陷入了一个大麻烦中。并且,他目光有些忧虑,石观音盯上了龟兹国,而胭脂······ “普天壤其无俪,旷千载而特生。”美人临世,如神物有灵,光华自放,是什么也掩盖不了的。 楚留香深知胭脂的美丽,也明白佳人恐怕有着异于常人的能力,然而,心之所忧,寸心如狂。忧思所至,千头万绪。这些时日,种种复杂的心绪在他心中堆积,难以描述,也难以向任一人吐露。 胭脂捕捉到了楚留香眼底的一丝忧思,她心里想着,就应该如此,也应当这样,忧愁吧,烦恼吧,为我辗转反侧,为我寤寐思服,为我忧心忡忡,将目光所及、心之所向,都牵挂在一人身上。 当肆意潇洒的浪子心中被一个人的事所包围时,他的心就会落入密密麻麻的蛛网之中,就算那时候反应过来,也会作茧自缚,再也逃脱不出去了。 “石观音的人恐怕已经混进龟兹王帐了。”姬冰雁沉声说道,自从进入此地,他整个人都紧绷了起来。 “不,不止如此。”胭脂唇边流露出笑意,她想到了今日那人僵硬的表情,道:“石观音今日也在帐中。” 胡铁花大惊失色,“什么,难道琵琶公主就是石观音?怪不得她今日纠缠着你,在酒宴中也是时不时就要望着你,原来是要下黑手!” 胭脂乐不可支,艳色绝世的脸蛋笑起来,如美玉萤光、似明珠生晕。她眼中满是戏谑之色,道:“是呀,琵琶还一直瞪着你们呢,看来是要先对你们下杀手了。” 胡铁花的脸色更苦了,他想起琵琶公主嫌弃的目光,觉得胭脂说得非常有道理。 楚留香此刻已经知道胭脂说的人究竟是谁了,他目光一凝道:“龟兹王妃?” 胭脂点了点头,眉目间并无半点恐慌,反而满是跃跃欲试。 楚留香望着这样的胭脂,越发觉得她像一只矜持高傲的猫儿,对世间万物都无所畏惧,充满着兽类本能的好奇。 他想到今日龟兹王妃的动作,道:“龟兹王与王妃倒是看不出什么,只是琵琶公主对于王妃实在是过于恭敬了,反而显露出一种畏惧来。” 姬冰雁眉头锁起,道:“石观音心狠手辣,她既然易容假扮王妃混进来,恐怕真正的龟兹王妃此刻已经是个死人了,琵琶公主应当是看出来王妃已经不是本人。至于龟兹王,他既然有如此财富又不复往昔国力,恐怕早就做好了被石观音盯上的准备,就是不知道他是否意识到枕边人已经换人了。” 就在此刻,一道幽幽的声音于帐外响起。 第24章 蛇女23 “妾身本一妇人,飘零大漠,心惊胆寒,不过是想得些钱财傍身,如何……如何竟然惹得侠士不满了呢?”娇媚的声音自帐外传来,由远及近。 一道白色的身影掀开门帘,飘然而至。 这是一个像云像雾一样缥缈的女人,她有着点点星眸,一眼望去仿佛诉说着千言万语。柳眉修鼻下是樱唇一点,她说话时的声音像是黄鹂鸟在唱歌。 这本该是一个美到让人失语的绝世佳人,可眼下帐篷中没有一个男人为之恍然,唯一一个向她投来欣赏的目光的,是石观音此刻最讨厌的女子。 石观音的脸色变了,方才的盈盈笑意瞬间变成了满面寒霜。她的目光像一把钢针一样死死地打量着屋中的女子,仿佛要把她的每一寸肌肤剥削开,让那云雾般的青丝烧为灰烬,让那深湖般的双眸失去光彩,再把那张美得不像人的脸狠狠地用沾了沙土的钝刀划伤。 任谁此刻都能感受到石观音扑面而来的恶意,几人都绷紧了身体蓄势待发。 胭脂欣赏了一会儿石观音,她喜欢一切美丽的事物,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人。 接着,她在石观音的身上感受到了一股似曾相识的气息,那是她初入世界塑造的美人体,被世界意识劈开时所感受到的。所以,世界意识现在是把消灭她的任务放在石观音身上了?但,现在气运之子可是站在她这边的。 胭脂伸出了手,没有人知道那一刻究竟发生了什么,只在一瞬间,石观音已经落入了胭脂的怀中。 石观音脸色剧变,迅速推掌还击,但连抬起手掌都做不到,整个人只能软绵绵地瘫倒在胭脂怀里。 胭脂低头轻笑,眼中波光潋滟,柔若无骨的手掌轻轻拂过石观音的脸,明明动作如此轻柔,可却叫石观音胆战心惊。 “为什么这么害怕?”胭脂吐气如兰,对着石观音的脸问道。 石观音此刻已经知道自己落入下风,她本就是能屈能伸之人,于是顺势妩媚一笑道:“妾蒲苇之姿,能与姑娘相亲相敬,见此天人之色,如何不让人心生不安。” “如此姿色,若是只能为蒲苇,那天下的蒲苇都要羞惭冒名了。”胭脂上下其手了一番,确定了世界意识必然在眼前人身边留下了一些东西。 “你要沙漠之星做什么?”不等石观音继续恭维,胭脂立马抛出了下一个问题。 石观音感受着那纤纤玉手移动到她的脖颈处,笑容不变地说道:“我的人打听到龟兹王有一笔祖传的宝藏,他要据此复国,而开启宝藏的秘密就在极乐之星上。妾身不愿多起争端,便易容为龟兹王妃,来探听消息。” “极乐之星只是一块宝石,能有什么秘密呢?”胭脂对石观音的“不愿起争端”不为所动,继续追问。 “妾亦然不知,可恨那龟兹老物,对着自己的王妃都不愿意说出来。”说到此处,石观音也显现出一丝怒意。 “那今夜来此,有何贵干?”胭脂的修长的手已经覆到了石观音的眼睛上,只等着她答话。 “妾……”石观音暗自运功,但却如石牛入海,半分效果也无。她此刻是真的有些慌张了,她还要纵情人间、恣意享乐,绝不能在此处折戟沉沙。 她的眼中瞬间泛起雾气,目光幽怨,眼含泪星,语调娇弱。 “妾蓦然回首,得见绝世华容,悲感妾容颜之凋零,一时生出恶念,竟然开罪了姑娘,实在是罪该万死。 可是,妾如今落入姑娘怀中,如面春华、如临朝霞,心中羞惭不已,哪里还有什么恶念。如今,妾只愿邀姑娘同去洞府,奉上一切富贵佳人,同伴姑娘左右,享无上极乐,还望姑娘能给予妾一个机会。” “邀我去你的洞府享乐?”胭脂轻轻一笑,浓密的睫毛如羽扇一样轻轻颤动,引得石观音的心也跟着颤了起来。 “那么我会喜欢你的洞府的,我喜欢的东西都会是我的,你怎么看?”胭脂语调甜蜜,说出的话却不容置喙。 石观音选择从心,她露出真诚的微笑,“妾自然愿意献上洞府,只要姑娘开心快活,能怜惜妾一二便是。” 胭脂轻轻挑眉,“既如此,何不现在就动身?” 石观音憋屈地同意了,于是,继上午揽着琵琶公主后,胭脂的臂弯又揽住了石观音。 帐中蓄势待发的几个人面面相觑,不知道事情怎么会拐到这一步。但眼见两人走远,也纷纷跟了上去。 在龟兹国王帐的远处,黑暗中竟然停泊着一艘巨船!它是如何在沙漠中行驶至此的?众人俱有些惊讶地望着这艘巨船。 石观音面带得色地介绍了这艘巨船,它竟然是靠机关和鹰隼拖动的,无论白天黑夜,在沙漠中都能穿沙而行,如履平地。 石观音虽然全身无力,但说起这件事仍然颇有得色:“这艘船可是一个机巧好手为我所建,可惜做完了他就该死了。只有独一无二的沙漠行舟才有价值,能留下如此作品为我所用,他也是死得其所了。” 楚留香等人听了这淡漠无情的话语,心中顿时冷意横生,方才见石观音轻易被胭脂制住而产生的一丝轻松荡然无存。 等他们来到甲板上,就见到了几个熟悉的面孔。被绑着的琵琶公主和站在一边的吴菊轩。 两人身边站着一个穿着红衣的女子,她正拉着吴菊轩说话,甲板两侧还有一群低着头的侍从。 甲板上的人见到石观音被胭脂揽着走过来,齐齐变色,但不敢有任何动作。琵琶公主的眼睛则亮了起来,一直望着走过来的胭脂。 “哼,贵客临门,傻站在这里做什么。”随着石观音的呵斥,侍从们纷纷动作起来。 甲板上的红衣女子似乎想要说什么,但看着如此诡异的情形,也不敢多言,讪讪地站在一旁。 吴菊轩深深地望了一眼揽着石观音的胭脂,也低下头去,并不作言语。 第25章 蛇女 24 胭脂一路揽着石观音上了船,走到被绑着的琵琶公主身边时停住脚步。 石观音一路察言观色,对着红衣女子冷冷道:“我让你请公主来做客,你倒是会自作主张了?想来是翅膀硬了,想要飞出去了。” 红衣女子身躯一颤,连忙给琵琶公主松绑,但石观音仍然冷冷地看着她。 红衣女子下意识地向吴菊轩投去求助的目光,但对方只低着头像个木偶一样沉默着。她只得低下头,跪拜在地,道:“长孙红知错,求师父饶命。” 石观音并不回话。 红衣女子在这片死寂的沉默中咬了咬牙,拿出一柄匕首,狠下心来,对着腹部连插三刀,却不敢叫一声痛楚,鲜血片片晕开,浸染着红衣,将这红变得愈发浓重。 石观音冷冷地看着她许久,终于发话:“起来吧。” 长孙红如蒙大赦,颤颤巍巍地站起身来,也不敢包扎,只如一块木头一样沉默地站着。 胭脂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幕,突然开口问道:“这是你的徒弟?” 石观音谨慎地答道:“是,她是我收下的弟子中资质中上的一个。” “你收了很多弟子?”胭脂追问。 “是,弟子见那些幼童孤苦无依,便干脆将他们收入门墙,也好过受人欺凌。”石观音避重就轻地说道。 楚留香听了这话,眉头轻皱,他不信石观音会那么好心收留失孤孩童,况且方才的举动更加证明了这一点,恐怕······想到一些歪门邪道常常用的收徒方式,楚留香在心中隐隐有了些不好的猜测。 “那他呢?也是你的弟子?”胭脂看向一直沉默呆立的吴菊轩,不置可否地问道。 石观音沉默了片刻,对着吴菊轩道:“我儿,还不快把面具卸了来拜见。” 吴菊轩身体微僵,但并不敢忤逆石观音,尤其此时并不清楚形势如何,他不敢轻举妄动。他缓缓伸出手来,摘掉了脸上的人皮面具。 “无花!”楚留香惊声道,“你不是自尽了吗?如何竟会在此处!” 楚留香不可置信地看着摘下面具后的那张脸,他曾经视对方为友人,感对方的高洁脱俗,却没想到他竟然在做下诸多恶事后假死脱身! 无花并不理会楚留香的愤慨,他走到胭脂面前,向两人行礼。即使楚留香已经点破了他的身份,他面上依旧波澜不惊,端着从前那副诱骗信徒的慈悲微笑,目光澄澈如水地望着胭脂。 石观音笑着说道:“这是小儿无花,生的俊秀伶俐,是个细心会侍奉人的可心人,只是从前略有些行将踏错,如今回到大漠,抛却前尘往事,不知姑娘可愿收下他使唤?” 无花配合地做出忧郁的神情,眼眸低垂,满是无辜圣洁之色,如此倒显得楚留香的愤怒格外咄咄逼人了。 流着血的长孙红眉目间闪过郁郁之色,石观音明明答应要让无花与她结为夫妻,如今却把无花送出去作讨好的礼物,尤其……石观音的容貌已经是世间少有,但对方的容颜确是天上难寻!无花如此作态,定然是有了想法!贱人!贱人!这母子二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长孙红恨恨地想着,但她一句话也不敢说出口。 胭脂笑意盈盈地对着石观音说道:“可心人啊,我觉得石夫人说话样样好听,模样生的极为养眼,这才是真正的可心人呢。” 石观音言语一梗,顿觉不妙。 无花虽然低眉顺眼地站着,但听了这话眼中迅速闪过一丝嘲讽与快意。但他知道石观音的脾气秉性,自己这时候若不站出来说话,一旦石观音脱身,必然不会轻易放过他,就算自己是她的儿子也毫不留情。 无花俊美的面庞上顿时染上痛色,他深情地凝视着胭脂道: “姑娘,自龟兹宴会一面之缘,无花的惭愧,一颗心已全然系在了姑娘身上。 古人云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于无花而言,片刻不见心急如焚。无花自知配不上姑娘,唯一能倚仗的便是这副皮囊,只愿晨钟暮鼓相随左右,哪怕做姑娘的随从,也令无花心满意足。” 胭脂眉头轻挑,这个动作若是旁人做出来会显得轻挑,但放在胭脂身上却是灵气逼人,浓重的绮丽风情扑面而来,让人心跳如鼓,不敢直视。 “那你什么都会愿意为我做了?” 无花露出了微笑,他觉得已然胜券在握,在他看来,女人都是这样的,越美丽的女人越是想着用男人的倾慕证明自己。但胭脂接下来的话,让他的笑容凝固在脸上。 “那么,石夫人就伴随我左右吧,一个赏心悦目的女子在身边,比臭烘烘的男人好太多了。至于你,就跟着楚留香他们吧,总有你能做的杂事。” 楚留香闻言走上前来,他不是喜怒行于表面之人,但此刻眼底已无半分笑意,只冷冷地看着无花。 见无花立在原地,迟迟没有动作,胭脂神情一冷,石观音站得最近,感受到一股暴虐之气扑面而来,不由面色稍白。 无花见此,心下凛然,控制住面部表情,顺从地答复道:“姑娘发话,总是刀山火海,无花也愿意去的。” 楚留香冷冷道:“这里倒是没有什么刀山火海要闯,端茶倒水也不敢叫一个惯用毒杀的人来做。” 胡铁花脾气火爆且嫉恶如仇,他同样厌恶这个做了许多龌龊事情还诈死逃脱之人,恨恨道:“无花大师开口就是地狱中的刀山火海,想必午夜梦回去了不少次吧,恐怕那些横死之人都等着大师亲自下去为他们释放怨气呢。” 姬冰雁不屑与无花这种虚伪之人说话,只警惕地握紧了他的判官笔,提防着可能出现的危险。 无花在中原武林就习惯披着一张温文尔雅的皮谋利,此时就算接连被刺,面上也毫无变化。只是,他的眸色深沉,定然记恨在心。 “他不是好人,杀了他最省事。”从黑暗中,突然冒出一句话来。 第26章 蛇女25 无尽的黑暗被夜色撩开,夜幕中走出一个消瘦但挺拔的身影,他稳稳地拿着剑,一步一步地走出来。那把剑寒光闪烁,在夜色中冷意逼人,那人走得极稳,每一步都沉稳有力。 他的目光只注视着一个人,那就是胭脂。那是一种澄澈而执着的目光,是一个放下了所有包袱,一心追求自己想要的人的目光。 “一点红,过来。”胭脂唤出他的名字,她明白,此刻的一点红已经接近收割的时候了,他的目光像忠诚的狼犬一样追随着她。 一点红乖乖地走到她身边,明明体量高大,但站在她身边却融洽无比,就好像,一点红就应该守在胭脂身边,就像两只兽类天经地义地要在人群中待在一起。 “你不喜欢他?”胭脂问道。 一点红低垂着眼眸,认真的说道:“不喜欢。” “那就动手吧。”胭脂语气轻快地说,完全不在乎上一刻无花还在温声软语地讨好她。 一点红出手了。 那是极快的一剑,如电乎?如光乎?一切的词藻在此刻都显得贫瘠了,没有任何言语能描述这一剑。曾经一点红的剑法是“杀人不见血,剑下一点红”,但此刻,剑出——人亡,剑出鞘,人丧魂,如此地水到渠成。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一切发展的理所当然,这就是至臻化境的剑法。 无花的动作已经很快了,他的忍术曾经帮助他无数次险中逃生,他的功法是少林寺的顶尖武学,他高傲地认为一点红这样卑微的杀手不配拦下他,然后,他看到了一点寒光,接着,他就倒下了。那张遗传了石观音极大优点的俊美容颜,在倒下时还带着难以掩饰的傲慢之色。 琵琶公主从被松绑后就小心翼翼地站在一旁,此刻忍不住倒吸一口气,在一片寂静中,吸气的声音显得格外明显。 见众人望过来,她不禁脸颊微红,讷讷道:“中原的剑法果然惊世骇俗。” 胭脂望着被绑来的琵琶公主,询问道:“极乐之星究竟是什么?” 琵琶公主被胭脂看着,不由地脸红心跳,在晚上中,胭脂更美了,仿佛夜色为她披上了一件华丽而朦胧的天衣。 琵琶公主目光微微侧移,道:“极乐之星就是一块宝石,从前并不放在龟兹国,只是如今龟兹流离,需要珍宝财货支撑复国,我父王便托了彭家镖局押送过来。” 胭脂轻轻松开石观音,让她自个儿扶着船杆。石观音面对无花的死一言不发,她明白,事情已经坏到了极点。 无花死了便死了,石观音对这个在中原没有达成她目标、反而逃窜到大漠的儿子毫无怜悯,但是,她还想活着。 一直到现在,石观音都感到莫名其妙,她不过是想要套取龟兹国宝藏之秘,杀了几个人罢了,怎么就惹上了这队奇奇怪怪的人。 一个美到引起她滔天怒火的女子,还有像狗一样围着她几个傻乎乎的男人,放在从前,俊俏的男子必然沦为她的奴仆,而女子必然被她划破容颜,从此活在痛苦之中。可这个女人,她不像人! 无论是令人目眩神迷的容颜还是令人捉摸不透的力量,都不像是人能拥有的。 被这样的存在盯上,石观音已经汗毛倒竖、脊背发凉,她不恐惧任何人,因为人有欲望,那么就会有弱点,有弱点就逃不过死亡。而妖魔鬼怪,谁知道他们会因为一时兴起而做些什么呢? 胭脂不知道石观音心思,就算知道了也会付诸一笑,来到这个世界越久,她获得的爱意越多,承受的束缚就越少,那么,她现在已经有能力做很多事情了,她初入世界被雷霆一击的痛苦与怒意已经在这一过程中蓄势待发。 她留下石观音,是因为石观音身上的价值,世界意识在她身边留下了东西。而胭脂需要知道,那究竟是什么。 面对琵琶公主的说辞,胭脂没有追问,只是静静地望着她。那双碧绿的眼睛看过来时,在某个瞬间,琵琶公主想到了沙漠中那些绮艳而剧毒的蛇。 琵琶公主此刻真正感受到了美丽是有压迫的,铺天盖地的美向着她压过来。 她想到还在龟兹国时,幼年独自闯进龟兹神庙,那些色泽丰艳、形态各异的塑像从高处齐齐望向她。她愣在了原地,忘记了说话,也忘记了行动,一种莫大的恐惧萦绕着她,使她失语凝滞。 当她第二日被找到时,在床上躺了整整一个月,她不敢回想那一日的场景,仿佛又莫大的威慑叫她遗忘一切,但此刻,那些回忆通通涌上脑海,鲜艳的仿佛来到了身边,她打了个寒颤。 “是宝石,极乐之星就是一块宝石,和宝藏没有任何关系,只是我们想让人以为要得到宝藏就必须解开极乐之星的秘密。”琵琶公主在恍惚中,说出了实话。 “原来如此,你可以回去了。”胭脂收回了目光。 当胭脂的目光不再放在她身上时,琵琶公主只觉得自己仿佛受到了极致的痛苦,她一半的心已经离开躯壳,永远地跟随着另一个人而去了。 等不到任何挽留的话语,琵琶公主失魂落魄地离去了,她知道有胭脂在,石观音不再是威胁了,龟兹国的复国之财免去了一个可怕敌人的窥视。只是,她的心如刀割一般,天下再也没有能让她痛苦事物了。 “看来你追索的龟兹国宝藏找错了方向。”胭脂的语气没有嘲讽,只是平淡地说出事实。 但石观音受到了极大的羞辱,一个西域小国,区区一个亡国之主,居然愚弄到了她,她此刻若不是全然无力,恨不得立刻将龟兹国灭尽,将那龟兹国王百般折磨! “开船。”胭脂对着石观音的手下道,所有人都沉默地听从了她的命令,没一个人敢发出任何多余的声音、做出多余的动作。 夜色深沉,沙漠中的星子闪烁光芒,流沙与船底摩擦,龟兹国越来越远,直到化作天边的一个黑点。 第27章 蛇女26 石观音的老巢在一片岩石山峰之中,常人恐怕难以想象在这样重峦叠嶂的群峰中竟然隐藏着大漠中最危险的势力。 舟船滑入山峰峡谷,抬头望去,正是易守难攻的一线天的地势。待过了这段峡谷,众人便下船行走,此时视野顿时开阔,一群衣衫褴褛的人出现在了眼前。 他们机械地在漫天黄沙中打扫着地面,全然不顾飞舞的风沙。楚留香微微皱眉,他目力极佳,看出这些人明明面容俊秀,俱是美男子,却个个目光呆滞,麻木地重复着扫地的动作。 这些都是被石观音掳来的人!石观音到手后对他们失去了兴趣,便折磨得他们精神失常。 楚留香走到一个男子面前,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轻声问道:“朋友,这漫天黄沙,如何扫得干净,歇一歇吧。” 那人并不理会他,只呆呆地握着那粗糙的扫帚,重复着扫地的动作。他的神智已然完全封闭,没有人能将他从其中解脱了。 楚留香内心森然,一个人究竟经历了什么,才会变成现在这副行尸走肉的模样?更可怕的是,这里有一群如傀儡般的行尸走肉。石观音究竟用什么的手段,将这群人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一群白衣侍女在前方俯首等待着石观音的归来,但当一群人走近时,开口的却不是往常熟悉的声音。 “这也是你的徒弟?” 这个陌生的声音并不十分高昂,但当它响起来时,就如同一条条小蛇涌动着滑入人耳,霸道地驱逐除此之外的一切声响,让人的脑海里只留下这一种声音,长久地盘旋回环着,令人渴望听到更多更多。 “是,都是些不成器的,唯有无容稍稍有些根骨,只是她不善言辞,脾气硬的很,又不懂得侍奉人。” 石观音的声音接着响起,明明还是如往常一样如黄鹂般清脆,但俯首的弟子们却微微皱眉,在此刻全然忘记对这声音应有的恐惧,只觉得打扰了她们聆听妙音。 等到这个念头清晰起来,她们顿时悚然一惊,悄悄抬头望向胭脂的方向。 她们见到了此生难忘的景象。 广袤无垠的大漠之中,狂风裹挟着沙砾呼啸而过,那风沙犹如汹涌澎湃的怒涛一般,凶猛而狂暴。 然而,当这肆虐的风沙靠近那人时,却仿佛被施了魔法一般,骤然变得温柔起来。它们如同羞涩的孩童,小心翼翼地试探着,轻轻牵动她那飘逸的衣摆。 皎洁的月光如轻纱般洒落在她身上,瞬间破碎成无数片细碎的银辉,宛如点点繁星坠落人间。这些清晖若有若无地掩映在她如雪般洁白的肌肤和如血般艳丽的嘴唇之间,更增添了几分神秘而迷人的色彩。 抬头望去,漫天的星斗像是受到了某种召唤,纷纷羞怯地躲藏进她那深邃而明亮的眼眸之中。她的眼睛就像无底的深潭,将所有投向她的目光都贪婪地攫取进去,让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她不过是静静地站在那里,但她的存在本身就成为了一个强大的漩涡,具有一种无可抗拒的吸引力,,霸道地把一切事物都搅碎,只留下最极致的美的冲击。 当一个人美到超凡脱俗,她无需做任何装饰,日月山川都是她的点缀。 而一向冷酷狠辣的石观音却温顺地站在那人的身侧,恭谨地回话。 胭脂看着掩饰着探头探脑的一群人,问道:“哪一个是无容?” “是我,我是曲无容。”曲无容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她有些不安地摸了摸厚重的面纱,目光中一片寂然,但在寂然之中还有星星点点其它的东西。 “你来做向导,其他人退下吧。”随着胭脂发话,石观音的弟子纷纷退下。 曲无容并不多话,只默默走在胭脂身侧引路。 随着众人的前行,首先闯入视野之中的,便是一大片绚烂至极、斑斓炫丽的花海。在荒芜的大沙漠中,这片花海犹如一幅美轮美奂的画卷,铺展在大地之上,将大漠装点得如梦如幻。 微风轻轻拂过,这些花朵摇曳生姿。紧接着,一股浓郁到极致的香气扑面而来,那芬芳之气宛如一条轻柔的丝带,萦绕在鼻尖周围,久久不散。这股香气如此醇厚,让人不禁深深沉醉其中,仿佛置身于一个充满花香的仙境一般。 每一次呼吸,都能感受到那浓郁的气息顺着吸气流淌进身体里,带来一种无与伦比的愉悦和放松。 警惕如一点红、姬冰雁等已经开始闭气,至于楚留香,他无奈地摸了摸鼻子,他实在是什么气味也闻不到。 曲无容突然开口说道:“这花外表美艳,更重要的是可以用来制作一种迷幻剂药,让服用它的人逐渐上瘾,再也摆脱不了。那些人一旦得不到它,就会神智全无,甚至像一条狗一样苦苦哀求,这时候,只要能得到药剂,不论什么事他们都会愿意做。。” 石观音听到曲无容的话,眼中闪过一丝阴狠之色,她就不该留下这个生有反骨的弟子。 胭脂对曲无容点点头,“一会儿用石灰把这片花海处理了。” 曲无容不敢直视胭脂的眼睛,她从未见过这样的人,只是站在那里说话,就让她心慌意乱。她向来性情冷硬,此时也不会说些表忠心的甜言蜜语,只硬邦邦地吐出一个字:“是!” 继续向前走,经过好几个岔道口,终于来到一座堪称是宫殿建筑下。 那原本应是一片荒芜凄凉、人迹罕至的茫茫大漠,然而,就在这片不毛之地的中央,在那些怪石嶙峋的石峰之间,竟然突兀地矗立起了一座气势恢宏、堪称辉煌壮丽的宫殿!这座巍峨壮观的宫殿仿佛从天而降一般,与周围的环境形成了鲜明而又震撼人心的对比。 金色的琉璃瓦在皎洁的月光下闪烁着璀璨夺目的光芒;宫墙绵延不绝,宛如一条蜿蜒的巨龙盘踞在大地上;飞檐斗拱精巧绝伦,雕刻着各种精美的图案和神兽,栩栩如生,呼之欲出。 远远望去,整座宫殿就像是一颗镶嵌在沙漠中的明珠,散发着神秘而诱人的魅力,让人不禁为之惊叹和折服。 第28章 蛇女27 一路走来,楚留香的心越来越低沉。 胭脂一路上表现的太熟门熟路、理所当然了,这场大漠之行,本是他惹上的麻烦,但看起来,胭脂却好像是早就决定好了要走这一趟似的。 “你究竟是为何而来呢?一点红与你有着怎样的联系? 老姬与你的相遇,究竟是巧合还是早有成算?而大漠之中,究竟有什么是你需要的东西? 我……对你来说又有什么价值呢?” 楚留香的疑问很多,他凝视着胭脂的窈窕缥缈的背影,多情的桃花眼中满是迷茫与忧虑。 胭脂感受到了楚留香的痛苦,气运之子的爱意像酸涩的葡萄酒,乍一入口,饮下所感受到的是涩剌,那种浓烈的涩味犹如尖锐的刺,毫不留情地刮过喉咙,带来一阵难以言喻的刺痛感。 当以为这种苦涩将会永远占据主导的时候,一丝微弱但却无比珍贵的回甘悄然浮现。那是一种短暂得几乎让人抓不住的甜蜜滋味,而甜蜜转瞬即逝,仿佛错觉。 “这样就很好,风度翩翩的香帅能轻而易举得到无数怀春少女的爱,他不会记得每一个陷入爱情的桃花面。对于这些的爱慕之情,他踏月而来,又匆匆而去。 但他会永远记得让他痛苦的人,痛苦是一把利刃,会留下永远的伤痕。” “我就要做那个人。” 曲无容向胭脂介绍起石观音的宫殿,她的语言并不抑扬顿挫,在她口中没有一点对豪奢宫殿吹捧,她尽力平复气机,用冷静的声音说出这里曾经发生过的一切。 “这里是待客之所,有不少商队头领和大漠势力首领被请到这里,如果有人被收为手下,或者不能献上合格的礼物,就会成为花肥,或者挨上几个刑罚然后在正午被扔到大漠最毒辣的阳光下,过一段时日就成了一堆白骨。” 胡铁花看着那被打扫得一尘不染的待客室,眼中几乎要喷出火光来,但看着朋友们都强忍着怒意,也只得忍着火气跟着走。 等穿过厅堂,便来到一片园林中,这片园林可不像外面那片花海一样粗野生长,其中布局精妙,草木花树的选择俱有讲究,一目望去,仿佛让人以为踏入了南方世家的园林别院。 “这片园林是几个被掳来的公子设计修筑的,他们失宠后便想着如此讨好,可是园林修成之时他们也失去了最后一点价值。如今,他们有的浑浑噩噩地在外头扫地,有的则已经早早地化为白骨。 园林建成后,园中的这些植株,便交由我们这些弟子分管照料,若有损伤,便用自己的肢体或是性命来偿还。”说着,曲无容指了指其中一株看起来就十分名贵的兰草,“到昨日为止,这株寒兰的价值已经加上五条人命了。” 楚留香的目光愈发冷峻了,寒兰本就不应该在大漠种植,人命在石观音这里竟然轻贱如此! 石观音不动如山,她知道胭脂才是决定她生死的人。 这个不知道是什么妖魔鬼怪的女人会因为几个凡人的死来怪罪她吗?石观音自信自己的价值远远不是几个粗劣丑陋的凡夫俗子可以比较的。 胭脂对此确实没有什么想法,她出生时母星即将毁灭,她并不懂得什么礼义廉耻,也没有什么善恶好坏之分,所作所为完全是以恢复母星的本能行事。 一点红感知的胭脂是人群中的懵懂的兽,人的皮囊之下是兽性的本能。一点红觉得她是同类,他爱这个生命中突然出现的同类。 一点红感知的并没有什么差错,只是他他见胭脂见到的太早了,他孤独太久了,执着地认为她就是同类,永远不变的同类。 但胭脂不是人群中懵懂的兽,她敏锐过人,她在逐渐学习人的一切,学习怎样操控人,怎样更好地玩弄人心…… 曲无容继续向前,路径逐渐幽深起来,等走到了一道玉阶处,停住了脚步。 “此处是师父休憩之所,除非有召令,擅入者,死!”曲无容冷冰冰地说着石观音昔日的指令,配合着如今石观音的亦步亦趋,颇有几分讽刺意味。显然,她是有意如此说出的。 “进。”胭脂短短地一个字,便让曲无容停下观察石观音的神情,她毫不犹豫地走向从前代表死亡意味的禁区。 石观音所居住的地方堪称奢华至极,这一路上众人所见的种种景象皆无法与之相比。脚下铺设着洁白如玉的板砖,每一块都光滑如镜,仿佛能够映照出人的灵魂;窗户则是以晶莹剔透的琉璃制成,月光透过时会折射出迷蒙的光影,如梦似幻。 屋内更是层层叠叠地悬挂着轻薄的纱幔,重重相依,微风拂过,纱幔轻轻飘动,宛如仙子翩翩起舞。而那些珍珠串成的垂帘,则散发着柔和的光泽,一颗颗圆润饱满,价值连城。 然而,这般华丽的装饰落在楚留香眼中,却并非表面那般美好。他敏锐的目光仿佛能穿透一切表象,看到隐藏其中的血腥与罪恶。 在他看来,这些美轮美奂之物,无一不沾染着一道道触目惊心的血污,那是无数无辜生命消逝后留下的印记,是被残忍剥夺生机之人的鲜血所浸染而成。 “此处通往内室,所有珍奇、财物、秘籍都放置在此处,其中应当有暗室,只是我并不知道如何开启。”曲无容有些羞惭地低下头。 “无妨,主人在此,何须烦恼,想来石夫人愿意为我解惑?”胭脂笑着看向石观音。 那是很美的笑,如云山雾绕,胜过冷月星华,若是君王所见,恐怕便不会有美人江山之难。 但在石观音眼中,却仿佛见到了天底下最可怕的东西。 但石观音不能不答,更不敢以此作为要挟。她知道自己从前是怎样对待那些胆敢要挟自己的人的,她可不觉得胭脂做不出来那些事情。 “妾身…自然愿意。”回想着暗室里放置的种种搜集的珍宝,石观音的心头都在滴血,哪怕是刚刚大儿子无花死了也没有此刻心疼。 “那就走吧。”胭脂感受到了世界意识的气息,她很想知道,此刻的她对上世界意识能有几分胜算。 胭脂流光奕奕的眼眸中洋溢着浓浓的战意,兽性掠夺的本能让她前所未有地兴奋起来。 “如今,我不是初入时弱小无力的模样了,再来战一场,看看我是否有所长进吧。” 月光透过琉璃窗,月色迷离,纱幔重重,飘起又落下,夜色漫长。 第29章 蛇女28 相较于之前所见的各种豪奢装饰,石观音那深藏于闺阁之中的内室着实显得低调许多。然而,这种低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质朴无华,而是一种内敛而深沉的奢华。 踏入这间内室,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位于房间正中央的那张雕花大床。这张床犹如一件精美的艺术品,床架上雕刻着细腻入微的花纹,各种图案栩栩如生。床上铺着流光溢彩锦缎被褥,枕头旁还放着一只绣花小枕。 石观音轻轻转动一只雀鸟形状的雕花纹饰,大床顿时分开,锦被绣枕纷纷落下,露出底下的一条暗道来。 楚留香率先走在前方,他始终对石观音怀有深刻的警惕。暗道并不长,很快就走到一扇石门前。 不等石观音动手,有丰富进出天下各类精巧机关经验的楚留香已经分辨出开门的关窍所在。 打开石门后,他从袖中掷出几枚石子,将石砖、石墙俱敲击一番,又一马当先走了一趟,这才放心地示意众人过来。 楚留香的这一连串动作做的行云流水,但内心却不像面上那样沉着冷静。他一路都在注意着胭脂,自然发现她面上不同于平常慵懒的神情,那是一种兴奋与快意,仿佛期待已久的事物要落入手中。 “你要走了吗?石观音这里有你想要得到的东西,你拿到了就会走?再也不会回来了?不,哪里能算回呢?人间才是你过路地方。” “你会去哪儿呢?是飞到天上去,做断情绝欲的神仙,还是回到山林里,做自在逍遥的妖精?” “我以为被你选中,以为你是来人间历情劫,如此自作多情,几番心神摇曳,却是凡夫俗子的异想天开,如镜中花水中月,终究是一场空。” 楚留香心乱如麻,越是向暗道里面走,脑中的念头越是一个接着一个。 他不该想着胭脂的,那是铁公鸡的心上人。他该想想别的,他努力回想自己曾经经历过的种种冒险,那些惊险刺激的场面在眼前不断闪现,然后变成与胭脂的初见; 不该如此,他像被热油溅到般迅速撤回思绪,想想别的吧,想想江湖中的恩怨情仇,想想那些令人头痛的错综复杂的关系,老姬会知道自己对胭脂的在意吗?胭脂会有一瞬间察觉到什么吗? 不!不能再想了,楚留香绝望地想要集中精神,可心中的那个人像幽灵一样飘荡在他的灵魂中,仿佛在嘲弄他的不堪一击。 他想她,是不能控制的事情。 他想到初见时惊鸿一面,那一瞬间他以为从此“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但很快就知道了这是好兄弟托付了全部的爱恋的女子。当他以为冥冥之中因缘际会,他和她之间会有一丝关联时,这一丝妄念也要被斩断了。 楚留香纵横江湖数十载,他明白,有些感情注定只能深藏心底,成为永远无法言说的秘密。 更何况,他明明从始至终,都是一个旁观者,一个局外人。 楚留香此时已全然失去了往日那洒脱不羁的笑容,就连苦笑一下似乎都成了一种奢望。 此时此刻,他感觉自己的魂灵和身体已经彻底分离。那魂灵宛如被困在了一张由无尽痛意编织而成的大网之中,每一丝每一缕的痛楚都紧紧缠绕着它,让其无处可逃。而身体却机械地不断向前,向着心上人希望的方向走去。 在那幽暗深邃的暗道尽头,豁然开朗,映入眼帘的竟是一片烟波浩渺的巨大汤池。这片汤池居然是由天然的温泉巧妙地改造而成。 在这遍布嶙峋怪石与狂风黄沙的大漠中,水源稀缺无比。然而,就在这看似生命绝迹的荒芜之地,竟隐藏着如此神奇而美妙的所在。 温热的泉水从地底汩汩涌出,升腾起丝丝缕缕如梦似幻的水汽,弥漫在整个空间里。水面波光粼粼,倒映周围奇形怪状的岩石轮廓。水汽轻轻摇曳,仿佛让人忘却了外界的酷热与荒凉,沉醉于这份难得的宁静与惬意之中。 而在汤池一侧,赫然摆放着一面硕大且光芒耀眼的镜子。 这面镜子宛如一轮皎洁的明月,静静地镶嵌在那里。它的表面光滑如丝,铮亮得没有一丝瑕疵,仿佛能够映照出世间万物最真实的模样。 当一行人缓缓走近时,镜子中的影像逐渐变得清晰起来。每个人的面容、神态都被毫无保留地呈现出来,甚至连脸上细微的表情变化和发丝的飘动都能看得一清二楚。镜中的世界与现实相互呼应,让人有一种虚实难辨的错觉。 胭脂在这面镜子上感受到了世界意识的气息,那样地刻骨铭心,那样地令人战意沸腾! 她如玉质般的面庞,正悄然晕染开一片片宛如晚霞般绚丽的红霞。这娇艳欲滴的颜色,仿佛是春日里盛开的桃花瓣轻轻拂过她的脸颊所留下的痕迹。 若仔细端详,又会觉得这似血般的红晕,更像是她与山君激烈搏斗之时,被溅落至脸庞的点点滴滴鲜红血液所浸染。 胭脂想到了初入世界时,美人身被世界意识的惊雷炸开时的撕心裂肺,匆忙在野蛇身上寄托魂灵的狼狈不堪,猝然面对恶虎的殊死一搏,面上的红晕更加鲜艳夺目,眼中的碧色仿佛要活过来。 她那殷红似火的嘴唇紧紧地抿着,仿佛生怕一不小心就会泄露内心深处的秘密。紧闭的双唇之下,遮掩着一排排整齐洁白、如珍珠般闪耀的森森白齿。 原本已经逐渐稳定下来的双腿,此刻竟又开始有了向蛇尾转化的迹象。一层层泛着丝丝冷光的鳞片若隐若现地出现在肌肤表面,如同披上了一件神秘而华丽的铠甲。 “看,他如此焦灼,如此迷茫,如此痛苦,心神百动都是因我而起。 做好准备了吗?你的气运之子,可正在源源不断地为我提供力量呢。” 胭脂望向那面光亮异常的镜子,无声但嘲讽地做出口型。 “轰隆隆——轰隆隆——” 大漠惊雷阵阵,可没有一道能劈到此处,气运之子在此,胭脂有了最好的盾牌与武器。 第30章 蛇女 29 很多年后,一点红还能想起来那一天,蜿蜒扭动的巨大蛇尾在空中疯狂翻腾着,仿佛要撕裂整个苍穹;而一道道耀眼夺目的垂天雷电,则如同银龙一般在黑沉沉的云层间穿梭咆哮。 还有那些人面上的惊愕、恐惧、悲伤、痛苦…… 但一切都过去了,就好似做了一场既绮丽绚烂又充满迷幻色彩的美梦。梦醒之后,他依旧孤身一人。 一点红想,他应当再也见不到胭脂了。野兽会回归自己的领地,人群中的恰逢其会,本是一场不期而遇,那么离别也当如此。 楚留香后来找他对酌,他并不饮酒,只是那天的月亮太好,让他想到了胭脂,于是问道:“我为什么会感觉心中酸涩呢?” 他还记得楚留香愣了愣,在醉意里嘟囔道:“爱…爱就是这样的,让人痛苦,痛苦久了,就变成了纠缠不清的习惯。” 一点红想了想,觉得醉醺醺的人说得话只能听取三分。 爱…什么是爱呢?当他把剑划过首领的咽喉时,他想到的是完成了胭脂的任务。当他伤痕累累快要死的时候,他担心的是不能及时赶到她身边。 那时候他并不觉得痛苦,因为胭脂在这个世上,他会回到她身边。像忠诚的猎犬无论追逐猎物到多远,都会回到主人的身边。 但胭脂离开了,去往他不能跟随的地方。一点红失去了认定的同类、献上忠诚的主人。 他像一只无知无觉地就被抛弃的猎犬,永远地留在了原地。 琵琶公主最开始没有想太多,作为龟兹王的最出色的女儿,在龟兹王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她会成为龟兹的新王。 但龟兹国就这样灭亡了,她和父王流离失所,她的勃勃野心还没开始似乎就要结束。 但父王的复国计划让她重燃起希望,但她没想到石观音就像闻到了骨头味的恶犬一样扑向他们。 她和父王都意识到了母亲的变化,但谁也做不了什么,甚至连悲伤的神态都不能显露分毫。在终日惶惶中,她有想过与石观音同归于尽。 但一切改变得太快,她见到了生命中的神灵。她感觉自己的心仿佛要从胸腔里蹦出来一般,那心跳声犹如雷鸣般在耳边回响,从未有过如此剧烈的跳动。而此刻,她的灵魂竟也前所未有的清晰起来,好似能洞察世间万物的本质。 倘若胭脂真的是神,那么就让这位高高在上的神只将她带走吧!她甘愿奉献出自己的此生,全心全意地侍奉于其左右。 但,神灵没有选中她。 在雷光电掣中,神灵离开了这个世界,她什么也做不了,只有无比的绝望和无助萦绕,她无可奈何,只能伏道哭泣,这是凡人的无能为力。 姬冰雁从来就明白,自己绝不是什么天赋异禀的人物。他所取得的成就,都是长时间的厚积薄发。 他成不了大侠,在得出这个结论后,他冷静地告别江湖。独自来到边陲小城,几载光阴之后,兰州城首富的名头就落在他身上。 但他并没有多高兴,一切都按部就班地完成了,他吃了很多苦,然后得到了回报,这本该是让人欣喜的事情,但他开始觉得索然无味。 他开始开辟新的商道,组建更大的商队,竞争对手的暗手、大漠戈壁的残酷、人心的贪婪……这些都成为刺激他兴味的一部分。 他靠着这些,压抑着心中埋藏的那座火山。 直到遇见胭脂,压抑的火山终于冲破重重阻碍,追求刺激的天性前所未有地爆发。 姬冰雁做回了最本真的姬冰雁。 他爱胭脂,是灵魂震颤后义无反顾的确认,毫不犹豫,坚定不移。 这种爱是汹涌澎湃的浪花,不知疲倦地追逐着屹立于海中的礁石,哪怕一次次被撞得粉碎,也依然勇往直前; 是庞大的巨鲸,心怀着对广阔天空那无尽的向往,奋力跃出海面,想要触摸那遥不可及的苍穹; 是义无反顾扑向火焰的飞蛾,明知前方是熊熊烈火,却毫不退缩,只为了那一刹那的绚烂与炽热。 但胭脂离开了,去往他去不了的地方。 浪花转瞬即逝,鲸鱼永远飞不上天空。飞蛾触火即死。 姬冰雁短暂地重回人间,接着活着的是丢失一半灵魂的姬老板。 楚留香已经很久没有笑过了,他认为这不是什么大事,他只是有一些难过。或许过上三五年,或者八九年,或者当他变成一个胡子花白的老头时,就放下了吧。 大漠之行后,他又经历了很多,找回了三位妹妹。江湖依旧波澜壮阔,但身边的人都感觉楚留香变了。 香帅应该是风流倜傥、多情动人的,而楚留香是沉郁忧伤的,因为他真正爱上一个人,就知道此生必然错失,结局如他所料。 楚留香是凡夫俗子,只活一世,他的所有妄念只在此生。 第31章 蛇女30 与众人所想的飞升上界不同,胭脂此刻绝对算不上从容自若。 在原本的轨迹中,石观音痴迷于镜中的自己,气息血肉仿佛都要与之融为一体,当气运之子楚留香打破石观音的镜子,石观音如同失去了半身,心神震荡、内力激荡,一身精绝高妙的武功顿时反噬,毒手美人化作白骨一堆。那面镜子只是作为主角战胜反派的道具。 但由于胭脂的乱入,世界意识规划好的情节轨迹被打乱,一个节点被破坏,带来的震荡不断扩大,犹如多米诺骨牌的坍塌,连锁反应下,带来的影响不断扩大。 这就好比辛辛苦苦完成了所有工作开始休息,结果睡得正香的时候完成的工作被人撕烂了,那一刻的愤怒可想而知。 世界意识最开始是要直截了当地除去这个变数的,但雷霆一击只是毁去了此人的肉身,她的魂灵躲进了此世造物中,又迅速获得节点人物的爱慕,导致祂一时间无从下手。 更令祂生气的是,作为气运之子的楚留香,在祂不断放大胭脂身上的非人感时,楚留香没有产生一点对危险存在的警惕厌恶,而是想到了妖鬼化人的话本故事。 ……这么喜欢看话本故事,知道妖精鬼怪历情劫,那你怎么没想到妖鬼还会挖心吃人呢? 世界意识觉得,还是得祂来动手,那么,既然胭脂魂灵寄托于祂的造物肉身,那么祂不能直接像起初一样直接击碎其肉身,那么祂便寄托于镜子,以情节道具杀之! 但……攫取了足够爱意的胭脂与沉睡了许久的世界意识的对战陷入了焦灼。 楚留香只要还活着,胭脂就永远有一丝气力。但世界意识绝不可能对楚留香下手,气运之子的提前死亡会给世界带来极其恶劣的破坏。 世界意识终于开始正视这个被祂视为不明有害生物的东西,在一片混沌中,祂涨开巨大且威严的瞳孔,望向了这个胆大妄为却又难以灭杀的蝼蚁。 胭脂此刻可以说得上是形容狼狈,原本柔顺如丝的秀发此刻却凌乱不堪,毫无章法地散落着。其中一侧的长发更是凄惨无比,自鬓角下方硬生生被斩断,参差不齐的断发轻轻摇曳。玉质的面庞浸透血色,一片片鳞片倒翻而出,狰狞可怖,上面还沾染着点点血污,触目惊心。 但她在笑,在如此狼狈的情形下,她仍然在笑,而且这笑容没有丝毫的勉强和苦涩,反而越发灿烂、响亮起来。 她仍然能够战斗! 世界意识开始感到棘手,祂不喜欢麻烦。祂经过思考,得出了一个结论:杀不掉的蝼蚁,与其放在自己的领地里乱窜,不如投进邻居家。 于是祂居高临下地向胭脂下达命令:“蝼蚁,吾可使汝前往他处,饶汝一命,速离!”震天骇地的声音如洪钟贯耳,声浪喧天,响彻行云,胭脂的碧眸与耳朵在声浪的冲击下齐齐流血。 胭脂毫不在乎地随手抹了抹,鲜血妆点美人,那血痕不仅没有让她显得狼狈不堪,反而更增添了一份狂野与魅惑。 危险的美人站在那里,就仿佛这世间所有的美丽都汇聚在了她一人身上。 她望向那混沌苍穹中的巨目,只简简单单地说出一句话:“你杀不掉我。” 世界意识气势不变,天音依旧如雷贯耳:“蝼蚁,速离此地,吾可使汝往他处。” 胭脂:“你杀不掉我。” 世界意识:“蝼蚁,他处汝欲收割之物众多,速离吾地。” 胭脂:“你杀不掉我。” 世界意识:“速离吾地,吾可相助汝进入无数诸天。” 胭脂:“你杀不掉我。” 世界意识:“······” 沉默在此处蔓延,气氛逐渐压抑,一场无形的比拼仿佛就此开始。 “你想要什么?”世界意识只想尽快地把眼前的麻烦送走,祂还要继续休眠,没有精力和眼前的家伙僵持。 “我要你的力量庇护,将我无声无息地送到诸天各界,并获得被世界意识承认的身份。”胭脂镇定自若地狮子大开口。 “不可能!”世界意识断然拒绝,祂还在修养中,力量怎么可能庇佑旁人,尤其是庇佑这个麻烦。 胭脂并不立刻开口讨价还价,她只是平静地凝视着空中的巨目,她的眼睛很美,美人的眼睛是会说话的,顾盼神飞间,仿佛有千言万语在欲说还休。但此刻,那些话语都凝滞了,碧绿的眼睛剥离了全部的情绪,只是单纯地履行着“看”这个动作,这让她的非人感愈发浓重。 无机质的碧目与涨裂开的巨目遥遥相对,气息仿佛停止流动。 世界意识再度开口:“吾可以将你无声无息地送往诸天各界,仅此而已,吾还要休养生息。” 胭脂抓住了世界意识话中的关键词“休养生息”,开口道:“你需要力量?” 世界意识不答,但沉默本就是一种默认。 胭脂露出了微笑,她的眼睛立刻又会说话了,那盈盈秋水又在她的眼睛中流转,晕晕娇靥蔓上朱颜。 “我们为什么不能做一个交易呢?你庇护我前往诸天世界,让我获得被世界意识承认的身份,这样我汲取到的力量可以与你分成,我们合作如何?” 世界意识涨开的巨目有电光闪烁、云雾缭绕,祂道:“怎么分?” “你四我六。”胭脂迅速回答。 “不可能!汝为何占据六成!”世界意识不满地轰鸣道。 胭脂的笑容变冷,那盈盈秋水变成了冰霜雪冻,“就凭诸天世界有无数世界意识,却只有一个我。我从你的世界扰乱轨迹,汲取了力量,证明了我有能力做到,我与你合作,只是为了更方便,并不是非你不可!” 世界意识再度沉默,巨目周边的电光更加缭乱了,祂意识到这或许是一个机会。祂仔细地注视着眼前的胭脂,这是个初入诸天学着做人的蝼蚁,只是短短的时间里,她就变得愈发像人了,贪婪、狡诈、智慧、勇气……人的正面与负面都被她飞快地学习着。 “哼,若汝失败一次,交易便立刻解除!” 第32章 林小乐 1 “我觉得你有点不靠谱。”胭脂对世界意识说。 “你要的吾不都做到了吗?”世界意识镇定回话。 “想要无声无息地进来,还要得到承认的身份,托生于此界是最好的方式,吾如今的力量也只能做到如此了。 此界天道有所动荡,吾将你投生于林诗音腹中,又有龙小云与你同胎而生,足以遮掩你的域外气息。大道四九,其一遁去,此界天道只会把你当做是本界变数,不会将你作为域外邪魔诛杀。” “所以你之前是把我当做域外邪魔来杀的?”胭脂拿捏住世界意识话中之语。 “……现在吾等为合作关系,吾要修养了,汝当好自为之。” “……” 作为发育中胎儿的日子非常无趣,翻个身都会踹到隔壁邻居,或许应该叫这个邻居龙小云,作为未来的叛逆少年,此刻他还只是初具人形的一团。 唯一能够打发时间的就是听听外面的动静,主要是她此生的母亲林诗音的日常。 林诗音过得不算好,她在物质上并没有被亏待,但精神上已经是摇摇欲坠了。 李园虽然被李寻欢赠送给她,但这里再也不是她认可的家了。从前她住在这里,是因为她是李园二少爷的未婚妻,未来名正言顺的李园女主人。 可现在算什么呢?她嫁给了和李园没有一点关系的龙啸云,和他住在李园里,而李园真正的主人李寻欢却远走他乡。 住在这里的每一秒都让林诗音感到痛苦与羞耻,可她已经无处可去。她以为能够托付终生的人把她强硬地抛弃给另一个人,仿佛她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可以被随意赠予、没有自我意识的物件。 林诗音的心就像放在火山中炙烤,如果她有亲人存世,那么她在李寻欢寻花问柳时便会当即离去,而不是忍受着妓子的羞辱;如果她是个江湖侠女,那么她大可快意恩仇后,一骑绝尘离开李园。 可她只是个失去双亲族人,自年幼起就寄人篱下的孤女,她体弱多病,学不了武功秘籍,她所有的只有与李寻欢的一纸婚约。而现在,一切都成空了。 胭脂感受到了林诗音激荡的情绪,她此刻做不了什么,便只能轻轻拍了拍林诗音的腹部。 林诗音感受到腹中胎儿的动静,情不自禁地把柔夷轻轻放在腹部,内里轻轻的力道传递到她掌心,仿佛是孩子在安慰她。 她终于忍不住,一滴清泪从眼中流下。旋即,一颗又一颗的泪珠纷纷而下,她的委屈,她的怨愤,她的痛苦,在此时齐齐化作泪珠奔涌而出。 她没有人可以依靠了,唯有腹中的血脉相连的生命是亲近的人。李寻欢放弃了她,可孩子需要她,她们会是这个世界上最亲密无间的人。 龙啸云远远地隔着窗棱小心翼翼地张望着林诗音,见她没有做出过激之举方才放下心来。 自新婚后,诗音便不愿与他相处。他明白,诗音嫁给他是因为李寻欢伤透了她的心,嫁人后她自觉已经达成了李寻欢的意愿,便不再愿意搭理他龙啸云。 孩子的出现令龙啸云又惊又喜,喜的是他有了和诗音血脉共存的联系,诗音或许能看在孩子的份上放下李寻欢。惊的是他怕诗音对他的厌恶延伸到孩子身上,宁肯伤害自身也要落去孩子。 龙啸云并不怎么在乎未出世的孩子的生死,可他忍受不了一丝失去林诗音的可能。 他自知自己是使了卑劣手段才娶到心上佳人,也心知佳人心系的是李寻欢。 可他龙啸云就是小人,不像李寻欢这个君子成人之美到连未婚妻都能拱手相让。他这样的小人就算是死也要牢牢地守住珍宝,不让人窥探到一丝一毫的华光。 龙啸云生的高大威壮、相貌堂堂,站在那儿卖相上就能让人称一句大侠。但此刻,他目光阴狠,想到李园中一些管不住嘴巴的仆从,心中翻涌着无限狠辣恶意,脑海中盘旋着种种悄无声息地杀人手段。 林诗音很快被诊断出怀了双胎,这让周围的人都十分紧张。林诗音本就身体孱弱,又常年郁郁寡欢,生下双胎的风险实在很大。 龙啸云暗地里已经四处搜寻不伤害母体的落胎方子,平日里顶着林诗音的冷眼,也要凑在她身边,旁敲侧击地灌输不要孩子的想法。 但林诗音生下孩子的决心十分坚定,她在这个世上已经没有一个亲人了,唯有孩子,唯有腹中的孩子与她血脉相连,无论如何,她都要让孩子出生。 为了生下孩子,她忍着恶心按照医嘱服下一碗碗汤药,吃下一顿顿膳食。平日里不想面对旁人的种种目光,她闷在屋子里面不出去,但此刻,她撑着也要让仆妇们扶着自己出门走动。 好在出去后,倒没有遇上那些或怜悯或鄙夷的目光,这让林诗音的心稍稍好受了一丝。 日子过得飞快,只在一天夜里,林诗音就发动了,在一片慌乱中,她反而是最镇定自若的人。 龙啸云在屋外焦躁不安地走动着,他此刻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呆呆傻傻地在屋外等待着一个未知的消息。一切的阴谋诡计在此刻都发挥不了任何作用,没有人能扭曲欺瞒生死。 “哇——————”“哇————” 两声惊啼前后响起,龙啸云顾不得许多便冲进屋内,然后被几个稳婆拦下。 “哎哎哎——龙老爷啊,你这一身尘土的,怎么能进产房呢?快出去!快出去!” 龙啸云瞬间僵住身子,不敢像里前进半步,他拽住稳婆,疾言厉色地问道:“夫人怎么样?” 稳婆倒也不恼怒,报喜道:“夫人安好,只是有些累了,少爷和小姐也安好,都包裹好了叫夫人看一眼呢。” “好好好……”龙啸云一边说着话,一边竟瘫软在了地上。 “女儿要姓林,为我林家血脉,你可同意?”屋子内传来林诗音微弱但极为坚定的声音。 “愿意!自然愿意!夫人好好修养,一切都随夫人心意。”龙啸云猛然起身,对着屋子内保证道。 “好……”林诗音望了望两个孩子,刚出生的孩子本看不出美丑,或许是情感的投射,她总觉得女儿生的格外好看,眉眼秀丽,模样无一处不好。 “我的孩子,你愿意做娘的女儿,娘生下你,你这一生一定要快快乐乐。” 林诗音望着女儿,眉目在这些时日第一次舒展开。 “一定要快乐啊,我的乐儿。” 第33章 林小乐2 胭脂,此世她已经有了新的名字——林小乐。一个既不诗情画意,也不江湖儿女的名字,但却包含着一个母亲对女儿最真挚的祝愿。 林诗音过得不快活,她便希望自己女儿这辈子能够快快乐乐,不被人世的规矩所束缚困扰。 龙啸云依照着林诗音给林小乐的取的名字,给儿子取名龙小云。 他恨不得向全天下昭告这是他和林诗音的孩子,最好让某个远走他乡的人也知道,然后识趣地走远点。但他做不到,于是只能在名字上暗戳戳地下功夫。 龙啸云对一双儿女的爱仅次于林诗音,很难想象这么一个内心阴暗的小人,也会迸发出如此真挚强烈的情感,但龙啸云就是这么个矛盾体。 他盗窃了珍宝,却时常怀有恐惧,他知晓幸福生活的开端是他偷来的,因此他每一日都活在会被夺走一切的恐惧中,这使得他更加憎恨李寻欢了,哪怕对方遥不可及,他对他的恨意也与日俱增。 胭脂对于生身父亲是个内心阴暗扭曲的小人没有什么想法,她在李园从牙牙学语的婴儿长成粉雕玉砌的小女童,在这个氛围奇怪的家庭里,却收获了前所未有的爱。 她怀揣不轨之心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做好了准备,像上个世界一样,以自身为最诱人的饵,攫取他人的爱意。 但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满心爱她,却对她没有任何祈求,只是希望她快乐。李园的日子让她有生出不真实的恍惚感,也让她感到迷茫,甚至不知所措,为什么会是这样的日子呢? 龙小云从曲折蜿蜒的回廊中走出来,凤目一扫,一眼就看到妹妹鼓着粉嫩的小脸蛋在雪地里站着发呆,身上披着一件鲜艳夺目的赤红毛氅,在白雪皑皑的背景映衬下显得格外耀眼夺目。远远望去,妹妹就像是这冰天雪地中突然绽放出的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 龙小云放轻脚步,悄悄走到胭脂身边,把一路用内力温热的双手轻轻捂在她的耳朵上。 “妹妹,怎么又跑到雪地里发呆,下次要把护耳带上,若是不愿意带,那就让仆从把炉火升起来,用透光的垂幔把亭子围起来。你就在亭子里坐着,一边烤火,一边吃零嘴,还能赏雪,好不好?” 胭脂感受着耳朵上出现的温热,轻轻摇了摇头,声音清脆悦耳,就像夜莺儿在歌唱:“不要,我不喜欢别人跟着我。” 龙小云此时虽然尚且年幼,但已经有了父亲骨子里的狠厉色彩,闻言,眼中一暗,但声音依旧十分温柔:“妹妹,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还是说了让你不开心的话?告诉哥哥,是哪些人?还是她们合起来欺负你?” 胭脂再度摇摇头,漂亮的小脸蛋闪过一丝无奈,道:“没人欺负我,也没人说什么,她们都很尽心尽力,只是我喜欢一个人待着。” 龙小云闻言,稍稍放下心,但他已经决定,要再好好查探一番服侍妹妹的下人,有没有看妹妹性情温和、心思柔软,就生出反仆为主的心思。 胭脂知道哥哥定然是要自己再探查一番的,想起侍女们的尽心服侍,不由地想转移龙小云的精力。 “哥哥,你这段时日在做什么?我有好几日没有与你说话了。” 龙小云很惊喜妹妹的关心,但想到这些时日的事情,又皱了皱眉。 环顾周围的冰天雪地,他先牵着胭脂走到暖亭里,又唤来仆从端上点心茶水,待火炉升起、仆从退去后,方才毫无遮掩地把这段时日的经历一一讲述。 “爹爹近日又结交了不少江湖人士,想从其中挑一个做我的武学师傅,可是……”说道此处,龙小云拎起茶壶,给胭脂倒了一杯她喜欢的杏仁乳茶,又给自己倒了一杯,一口灌下后,颇有些闷闷不乐道: “可是那些人并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真功夫,不过是些江湖把式,都是些混吃混喝的庸碌之徒。爹爹也看出来了,就想要借李寻欢的名声来给我找一位师父。”说到李寻欢,龙小云眉目间闪过一丝厌恶和不自在。 龙小云已经六岁了,龙啸云并不怎么拘着他,给他配了保护安全的仆从狗腿后,也放心让他在保定城行走。 于是,就难免知道了父母当年之事的传闻,尤其是主角有保定城大名鼎鼎的探花郎,妻宅拱手相让——这件事情在当年可以算得上是轰动全城,如今也未完全销声匿迹。 龙小云初听得此事时,就派人暗地里把那些嘴巴不干不净之人通通擒拿到乱葬岗上,亲自用刀子割掉了他们的舌头,又挑断了他们的手筋、脚筋,叫这些人在乱葬岗之中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无论当年的事情谁对谁错,对于龙小云来说,一个是他爹爹,一个是他娘亲,那么错的只能是李寻欢,是他把事情闹得这么大,伤了他娘的心和名声,一切都是这个懦弱无能之辈的错! 胭脂捧着暖和的杯子,一点点喝着杏仁乳茶,眉目舒展间灵气逼人,待咽下一口甜甜的牛乳茶,方才开口道:“爹爹不是常常说李寻欢是他结义兄弟吗?若是能因此为哥哥寻一位有本事的师父,那就不用白不用啦。” 龙小云也明白这个道理,闻言只是“哼”了一声,道:“哼!李寻欢,能因为李寻欢的声名而来的,也未必是什么好人。” 胭脂又喝了一口杏仁乳茶,说道:“没关系,若果来人心怀不轨,爹爹一定会赶走他的。” 龙小云傲气抬头,道:“等我学会了本事,我亲自动手,到时候由我来保护妹妹!” 胭脂甜甜一笑,“我相信哥哥,等着哥哥学成的那一天!” 龙小云看着妹妹的笑脸,脸蛋一红,妹妹生的这么好看,要是有人要和他抢妹妹怎么办? 想到这里,龙小云不禁焦虑起来,他要拜师,要学真本事,练就一番好武艺,这样才能保护好妹妹! 第34章 林小乐3 在小李探花的名声之下,还真有冤大头找上了门。 郭嵩阳端坐在客座之上,面对滔滔不绝的龙啸云,从他的话里没有听到多少关于小李飞刀的有用信息,反而是一堆他是如何与李寻欢兄弟情深的废话。 郭嵩阳面前的茶水已经开始转凉,他没有动用的意思,他在思考,若是他起身将浪费了他两个时辰的龙啸云一剑封喉,那么兄弟情深的李寻欢会不会回来与他一战。 龙啸云脊背一凉,他虽然武功平平,家传的枪法使得稀疏平常,但却极擅长察言观色,以及预判危险。察觉到对方的不耐烦,龙啸云口中的话立即拐了个弯,从兄弟情深立马转到拜师之事。 “郭大侠今日前来,不若看看小儿龙小云的根骨,拜师之事……” 郭嵩阳冷冷开口截住龙啸云的话语:“我并不是什么大侠,你儿子的拜师……” 突然,他止住言语,停顿了一会儿继续说道:“拜师我便同意了,看在你家小儿根骨尚可的份上,我便教上几年,能学到多少,看他的天赋悟性吧。” 言罢,又生硬地转折道:“听闻你有一双儿女?” 龙啸云不解其意,谨慎地答道:“不错。” 郭嵩阳冷冷地说道:“你不疼爱你的女儿?” 龙啸云顿时怒道:“阁下何出此言!” 一旁的龙小云也顾不上拜师之事,对郭嵩阳怒目而视,恨不得要把那杯凉茶扔到郭嵩阳的脑袋上。 郭嵩阳道:“若是真心疼爱她,为何不让她修习武功,江湖儿女,怎么能没有自保之力!” 龙啸云闻言脸色缓和,叹了一口气,道:“非是我不让小乐习武,只是小乐生性娴静,不喜欢争端打杀,并不愿意习武。况且小乐也算不得江湖儿女,是要跟着内子学大家闺秀的教养的。” 龙小云此时也站起身来,坚定地说道:“何必要妹妹吃习武的苦,我一定能学会,武功大成,保护妹妹!” 郭嵩阳望着不远处探出头来的小玉人,阳光落在她身上,粉雕玉砌的小姑娘白净得胜过冬日里的雪。似乎是察觉到了他的目光,她甜甜一笑,就要转身离开,等走到长廊尽头,又悄悄回眸探看,见自己还在看她,这才快步小跑离去。 “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郭嵩阳并没有多少文章上的才情,他的天赋倾注在他的剑上,但此时他似乎突然明白了那些诗词歌赋的魅力,顿时想到了这句词。 这样娇生惯养的小姑娘,正应该被千娇万宠地养大,何必去吃江湖的苦头。 郭嵩阳对龙小云的的大话嗤之以鼻,但却肯定了他要保护那个小姑娘的决心。 于是,他内力运转,指尖微动,龙小云便“嘭”地一下跪倒在地上,不等龙小云挣扎着要起来,那杯凉茶便“碰”地到了他手上。 “拜师!”郭嵩阳冷冷的声音响起。 龙小云想到郭嵩阳的武艺,楞是不说一个“疼”字,结结实实地磕了三个头,又恭恭敬敬地奉上茶水。 待郭嵩阳接过那杯凉茶,一口饮下,便算是认下了这个徒弟。 只是这新鲜出炉的一对师徒看起来极为生疏,一个脸冷得像一块冰坨子,另一个绷着脸没一丝欢喜,看上去不像师徒,倒像是讨债的。 另一边,胭脂正向着母亲林诗音的方向走去。 兵器榜第四的郭嵩阳,一眼望去便知道此人是一个极为骄傲之人,他那把不离身的铁剑寒意森森,整个人看上去战意勃发。想来是想要寻李寻欢一决高下,所以才找来此处。 不过,胭脂轻轻一笑,这里没有李寻欢的下落,倒是有拜师的套路,希望他是个好师父吧。 闺阁中,林诗音摸了摸女儿的小脸蛋,望着梳的整整齐齐的小辫,笑道:“乐乐今天的辫子梳的格外齐整,是有什么大事情要我们乐乐去做呀?” 胭脂任由林诗音抚摸,她很享受母亲的亲近,也乐意与母亲亲近。 闻言,脆生生地回答道:“爹爹招待了一个叫郭嵩阳的人,听说他武功高强、很有名气,爹爹说不得就要他做哥哥的师父,我想去看看哥哥的这个师父怎么样。” 林诗音闻言微微蹙眉,她并不怎么喜欢江湖人,对于龙啸云整日里结交江湖人很是厌恶,更不想一双儿女与江湖人有什么牵扯。 但看到女儿说起拜师学武时好奇的神色,她想到了一桩旧事,不由得有些踌躇。 林诗音挥手屏退了下人,爱恋地将胭脂抱在怀中,她细细地注视着最疼爱的女儿。 时间过得真快啊,仿佛昨日乐乐还是那个放在她床头的婴孩,转眼间就长成这么俊俏的小姑娘了。 一开始,林诗音是欢喜的,这样漂亮的小姑娘谁不喜欢呢?可是,女儿越长大越让她心惊胆跳,不过小小年纪,已具绝色之姿,这样的样貌,寻常人家绝对是护不住的。 她开始约束女儿,不许女儿跟着小云出门,把女儿牢牢护在闺阁庭院中。但是,这样的保护,真的会让乐乐幸福快乐吗? 林诗音想到自己对女儿快快乐乐一辈子的期许,又望着那张已见绝色的脸蛋,不由地婆娑垂泪。 胭脂没有挣开林诗音的怀抱,她安静地感受着母亲的心跳,每一下都满载着爱与忧虑。 林诗音下定了决心,她怜惜地摸了摸胭脂,道:“乐乐,娘这里有一本书,以后乐乐就加一门课,每日都来娘这里学它,好不好?” 胭脂点了点头,道:“只我一个人学吗?哥哥不学吗?” 林诗音摇了摇头,道:“只乐乐学,乐乐答应娘,不能告诉任何人你在娘这里学的是什么,若有人问起来,你就说学的是女儿家的课程。平日里,学的东西也不许显露出来,除非遇到危险,否则绝对不许用出来。” 言罢,林诗音又再三叮嘱,直到胭脂连连保证,这才小心翼翼地从梳妆匣子的夹缝中,轻轻抽出一本书。 胭脂一眼望去,那封皮上正写着“怜花宝鉴”四个大字。 第35章 林小乐4 时光匆匆,如白驹过隙,五年光阴一晃而过。 林诗音望着眼前亭亭玉立的女儿,欣慰中又带着忧虑。 胭脂感受到了她的忧虑,亲昵地抱住母亲,像小时候一样依偎在她的怀抱里。 “娘,别担心,我会快快乐乐的活着,谁也不能叫我受委屈。” 林诗音抚摸着女儿缎子般乌黑透亮的长发,内心郁郁难言。乐乐实在是美得过于惊人了,这样的美丽,是能引动人献出一切,甚至为之而死的。 就像那个郭嵩阳,一个狂傲的江湖人,在江湖上有着无限前程的青年才俊,只是见了乐乐几面,便心甘情愿地困守李园。 乐乐太小了,小小年纪却已经生的如此风华绝代,如果有人为她而死,她稚嫩的心灵如何能承受生命这样沉重的代价,生命的重量远远超出了她所能理解和承受的范围。 “乐乐,答应娘,不管什么人,都比不上你自己,旁人无论做了什么,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不要旁人的选择而伤心难过,好不好?” 胭脂用脸贴着林诗音的脖颈,感受着母亲身上特有的香味,闻言闷闷道: “娘,我已经长大了,旁人如何,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只在乎娘亲、哥哥、爹爹。那些人就算是把心剖给我又如何,我心里明白呢,这不过是一种逼迫罢了。 我何必因为旁人的错误而伤害自己,叫自己真正在乎的人担心呢? 如今我已经很厉害了,能保护好自己。《怜花宝鉴》我已经修习大成,融会贯通,我特意从郭嵩阳面前走过一圈,他丝毫没有察觉。” 林诗音听到郭嵩阳的名字,柳眉微蹙,她不喜欢这个对自己女儿有所企图的江湖人。一个成名已久的江湖人,却对一个少女动了心思,这是何等的龌龊! “娘总是不开心,为什么呢?”胭脂突然问道。 林诗音默然不语,良久,方才开口道:“娘只想看到乐乐开开心心地过好每一天,其余的,都不重要了。” 胭脂抬起白皙的脸蛋,望着林诗音那双忧郁的眼睛,认真的说道:“娘如果不想生活在这里,天下广大,我如今已经不像从前那样弱小,我能保护娘,娘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吧。” 林诗音眼中有雾气凝结,她轻轻侧过脸,平静地说道:“乐乐,天下广大,但娘已经无处可去了,只有这里,还有娘熟悉的一切。” 胭脂用脸贴着林诗音,道:“娘什么时候想要出去看一看,就告诉我,我带娘走。” 林诗音的泪珠悄无声息地落下,许久,她轻轻地回应道:“好。” 母女又说了些亲密的贴心话,过了许久,胭脂方才离开。 望着女儿远去的背影,林诗音轻轻叹了一口气,她身处闺阁,除了那本意外的得来的《怜花宝鉴》,就只能为女儿多准备傍身之物,叫她永远不要为世俗之物苦恼。 胭脂走出内院,一眼就看到倚靠在一株梅树下的龙小云。他已经长成了少年模样,遗传自母亲的俊俏眉眼已经舒展开,虽缺少了胭脂身上动人心魄的风华,但也绝对是一位俊秀美少年。 “妹妹!”龙小云看到妹妹走出来,快步向胭脂的方向奔去。 胭脂熟门熟路地避开他扑来的怀抱,轻轻错身闪过这个过于热情的动作。龙小云也不气馁,妹妹虽然不愿意拥抱,但他可以永远牵着妹妹的手,就像小时候一样。 “妹妹,我的剑法已经十分厉害了,除却郭嵩阳所传,各大门派我皆有涉猎,如今的保定城,可没有几人能是我的对手!”龙小云颇有些洋洋自得地说道,他此刻就像是一只炫耀着自己华丽尾羽的野雉,恨不得飞起来彰显一番。 只是说着说着,龙小云又有些气恼,“郭嵩阳明明当初说好了只待几年,可现在却赖在庄子里不走了,好像把自己当成这儿主人了!” 龙小云并未察觉郭嵩阳隐秘的心思,但自己地盘被侵入的不适感使得他如炸毛小鸡一样难耐,更何况他骨子里就不是什么谦谦君子,就没有什么尊师重道的意识,只觉得郭嵩阳看不懂人的眼色,极为不识趣。 胭脂感受着龙小云略有虚浮的气息,便知晓他如今的武功恐怕不过二三流水准,便是加上他四处搜集的阴毒暗器,有顶多能与二流高手周旋一阵。 胭脂有心提点自家兄长,轻轻摇了摇他的手,道: “那些门派弟子能传出来,恐怕也不是什么精华武学,恐怕是比不上那位‘嵩阳铁剑’的,与其在那些平平无奇的招式上耗费精力,不如专心一样,持之以恒。 再说了,既然那位‘嵩阳铁剑’目前没有离开的意思,那不如多像他请教,说不定,请教的多了,他觉得不耐烦,便自个儿走了呢?” 龙小云虽然不喜欢郭嵩阳,但妹妹在他心中是最重要的,妹妹既然发话了,那他没有不听的。于是点了点头,道:“好,改日我便去找他问剑练武,日日如此,看他能不能撑住!” 胭脂闻言推了推他,“择日不如撞日,有什么好改日的,春光正好,是练剑的好时候,现在就去吧!” 龙小云颇有不舍,但又不愿意违逆妹妹的意思。于是恋恋不舍地又拉着妹妹的手说了许多叮嘱的话,这才一步三回头地离开。 龙小云刚走,迎面而来便是脸色怅然的龙啸云。 龙啸云望着眼前殊色异人的女儿,忧色一闪而过,他开口道:“我得到消息,李寻欢从关外回来了,他是保定的方向来的。” 胭脂此刻的神态冷酷,不同于与林诗音、龙小云相处时的柔和,面对龙啸云的忧虑,她淡淡地说道:“爹爹已经赢过他一次了,李寻欢是一个懦弱的老好人,长了些年岁,难道就会性情大变吗?” 龙啸云想到李寻欢,不由地握紧了拳头,恨恨道:“李寻欢他在关外待得好好的,突然跑回保定,必然是冲着我们家来的,不除了他,家中便不得安宁!” 胭脂毫不客气地说道:“若是李寻欢真的死了,那些因为李寻欢而来的人恐怕也会一哄而散,咱们家的产业未必能守得住。” 这正是龙啸云憋屈所在,他靠着李寻欢结义兄弟的名头在江湖上拉帮结派,也发展了一些产业,若是李寻欢死了,保不准就有人盯上他这块肥肉了。 但是李寻欢不死,龙啸云的恐惧说不准那一天就会变成现实,他会失去所有,再度成为当初一文不名的孤家寡人,这是龙啸云死也不能接受的。 “李寻欢呀李寻欢,你为什么不能走的远远的,永远别回来!”龙啸云心中愤恨与恐惧翻涌。 “爹爹何必作此姿态,李寻欢是个好人,好人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弱点,这样的人,是世上最好对付的人。等他到了保定城,我会去看看他的。”胭脂平静地说道,对于当年那场大戏的另一个主角,让林诗音伤心的李寻欢,她等了很久了。 龙啸云听到胭脂的话语,倒是把心放下了一半,不同于林诗音的母爱滤镜和龙小云的妹妹滤镜,龙啸云见证了自己这个女儿从小到大的成长,只觉得自己和诗音是生不出这样的孩子的。 胭脂幼时的眉眼中还能看出龙啸云与林诗音的痕迹,但随着胭脂的长大,那点痕迹被一种绝对的美丽所吞噬了,因为它们“不够完美”。 是天长日久中,还是在哪个恍惚间,美丽达到了极致,一种惊人的魅力出现在胭脂的身上,仿佛一层神秘而迷人的光晕将她笼罩其中。任何人看到她,就会明白绝色美人是怎样的,因为真正的美一出现,便毫无争议。 如林诗音所想,这种美是会引人发疯,让人去死的,李园,不,现在应该叫兴云庄了。随着胭脂的长大,她的美丽日益显露出来,一群群人在绝对的美丽中失去了理智和自我控制的能力。 庄子里死去的人越来越多,那些人为了能够引起小姐的关注,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将死亡视为一场惊心动魄的表演,只求得到哪怕是诧异的目光停留。 龙啸云这些年已经处理了太多桩这样的事情了,那种飞蛾扑火的疯狂使得他震动,如果不是林诗音过于在乎这个女儿,甚至把她当成了活着的支柱,龙啸云早就想找个由头把胭脂送的远远的。他娶到了林诗音,得到了自己的珍宝,绝不容许任何人影响、破坏他的幸福生活。 由于林诗音的存在,父女难得达成了一致,胭脂继续做林诗音的乖乖女儿,龙啸云负责处理庄子中的麻烦,不能让这些事情传到林诗音的耳中。 至于龙小云,他一无所知地练武,时常抱怨冷脸留在庄子里的郭嵩阳。 想到郭嵩阳,龙啸云就忍不住叹气,堂堂兵器榜第四,赖在兴云庄五年,他还记得这人初来时的傲气冲天,如今……咂咂咂……龙啸云只希望郭嵩阳不要像庄子里的那些仆从一样发起疯来,兵器榜第四的生死可没那么好糊弄过去。 想到此处,龙啸云不由说道:“郭嵩阳在兴云庄已经停留五年了,他的剑已经停滞了五年了,小云恐怕和他学不到什么了。” 胭脂微微一笑,这笑容如冰雪消融、春风骀荡,她轻轻说道:“郭嵩阳五年前是为了李寻欢的下落而来的,如今,我们可以给他李寻欢的踪迹了,他的剑该动了。 他如果赢了,我们能得到一个甘愿留在兴云庄、赢过小李飞刀的剑客,哥哥跟着他自然能学到很多。” “郭嵩阳若是输了呢?”龙啸云追问道。 “那就代表他的剑钝了,郭嵩阳如果死在小李飞刀之下,那么李寻欢一回来就杀了结义兄弟儿子的老师,他在名声上便落了下乘,之后做什么,他都于理不直。 郭嵩阳若是能活下来,那么便证明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没有从前的锋利了,江湖上,一个丧失锋芒的人,有什么可畏惧的呢?” 胭脂明明语气轻柔,面靥如花,但说出话语的内容却令人胆寒。在她的话中,郭嵩阳已经不被看做一个人了,他成了一个道具,一个测试李寻欢的小李飞刀的道具。 龙啸云仔细想了想胭脂的提议,觉得恰到好处,于是点头认可,便不再多言,转身离去。 另一边的郭嵩阳冷冷地看着龙小云,但龙小云毫不在乎他的杀意,拿着佩剑,做足了表面的礼仪功夫。 “弟子近来未多多拜见师父,实属不妥,今日特来向师父请教,还望您不吝赐教。” 郭嵩阳冷冷地说道:“杂而不精,不如废之。” 龙小云的瞳仁中飞速闪过一丝愤恨,郭嵩阳此人虽然答应了他的拜师,却根本不尽心尽力,几年来只让他蹲马步与挥剑,至今未传授一招半式,他若不学些其他门派的招式,如何与人对战! “哼!”郭嵩阳铁剑出鞘,向龙小云喝道:“拔剑!” 龙小云迅速拔剑,向郭嵩阳空门刺去,只听得“噌——”的一声,龙小云的剑瞬息之间被挑飞。 “继续!”郭嵩阳大喝道。 龙小云翻身一跃,捡起长剑后猛地一个回转,向郭嵩阳的下三路刺去,又是“噌——”地一声,龙小云的剑再度被挑飞。 “再来!” “噌——” “继续!” “噌——” “起来!” “噌——” ………… 龙小云已经记不得捡了多少次剑,他麻木地挥动着剑,学的那些招式已经通通忘却,到最后只跟随着身体的本能挥剑。 直到他已经握不住剑,重重地摔倒在地上,累得睁不开眼睛。 他听到郭嵩阳嘲讽的声音:“无能之辈,也配说什么保护!” 龙小云顿时怒气升腾,他挣扎着要从地上站起来,可这消耗了他最后一丝体力,最终,他只看到了郭嵩阳嘲讽的眼神。 “可——恨——啊——” 这是龙小云昏迷过去时最后的想法。 第36章 林小乐5 龙小云醒来时,人已经躺在柔软的床榻上了。他手指微动,便感到刺骨的酸痛从全身传来。 “嘶——”龙小云疼得咬牙切齿,只觉得挥剑的那只手臂仿佛有千万只蚂蚁毒虫在爬行啃噬。 屋外,郭嵩阳张了张嘴,顿了一会儿方才说道:“他……你兄长根基不稳,未能领悟剑法真要,便想着学习那些套路招式,这只会使他局促于常法、困守于定式,长此以往,剑法必然不得寸进。” 说完,郭嵩阳又觉得自己的话重了些,不由得有些懊恼。 胭脂轻轻摇了摇头,道:“我明白您的意思,哥哥他只是有些着急了,便顾不上这些。毕竟,……” 话未说完,胭脂便不再言语,只轻轻一叹,眉目间略见忧愁,仿佛早春初开的梨花,在枝头单薄地绽放。 郭嵩阳知道这时候应该温柔和煦地开口安慰,但他的话一说出口,便变成了硬邦邦的质问:“有什么事?我的剑应当比他的剑更派的上用场。” 他快速地补救一句:“我的意思是,我能比龙小云更能帮上忙。” 说完这句话,郭嵩阳才发现好像越说越不对劲,不由得尴尬地闭上了嘴。 胭脂被他的话引出几分笑意来,但这笑容就如清晨的露珠似的飞快地在阳光下消逝了,淡淡的清愁如藤蔓般涌上她的神情。 她叹息道:“您当初是为了‘小李飞刀’李寻欢的下落才来兴云庄的?” 郭嵩阳并不否认这一点,他点了点头,道:“是。” 当年他已经是兵器榜第四了,自然想与第三的小李飞刀一较高下。 只是…… 他望着眼前娉婷袅娜的少女,心知自己已然找寻到了比剑更重要的存在。江湖虽广,但孤身飘零不知明日。兴云庄不大,却足够一个剑客安然自若地度过五载光阴。 胭脂望着这个停滞了五年的剑客,他依旧随身带着他的铁剑,剑柄就在他的手畔,但他还能向李寻欢拔剑吗? 胭脂开口道:“他回来了,正向着保定城而来,恐怕不到一个月就要到了。” 郭嵩阳神色一凛,他飞快地明白了胭脂说的“他”究竟是谁。 李寻欢!是李寻欢回来了,带着他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回来了! 此刻的郭嵩阳气势顿然一变,他目光炯炯地望向胭脂,随后又不自在地侧开视线。他知道,胭脂是跟着林夫人大家闺秀地长大的,他这样的江湖人,站在此处与她说话,是唐突了的。 胭脂继续说道:“我想见他一面,我想知道,那位小李探花,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郭嵩阳有些犹豫,道:“林小姐,李寻欢到底是个江湖人,你去见他,未必安全。” 胭脂轻轻叹气,“我还要喊他一声李叔叔呢,见一面也无妨,只是……” 胭脂看向郭嵩阳,还未开口将剩下的话说出,但此时郭嵩阳突然福至心灵,大声说道:“还请林小姐让郭某先去会一会李寻欢,届时我再引他与小姐一见!” “不行!”龙小云从床上一路连滚带爬,痛得面目狰狞,但仍然身残志坚地走到门口,扶着门大声地喊着。 “李寻欢那种人,也配与妹妹相见,绝对不行!” 胭脂扶住摇摇欲坠的龙小云,嗔怪道:“哥哥怎么下床了,为何不好好休养?” 龙小云倔强地梗着脖子,道:“你都要去见那个什么李寻欢了,我怎么能在床上躺的住!” 胭脂听了这话,狡黠一笑道:“若是哥哥不好好休养,那谁陪我一同去见李寻欢呢?” 龙小云顿时一喜,道: “妹妹,你终于愿意和哥哥一块出去了! 何必专程去见那李寻欢,哥哥先陪你逛一逛点心铺子,近来又有几个从外地来的新师傅,还没有到庄中做过点心,正好可以去铺子里尝鲜,若是喜欢,便留在庄子里做事。 还有首饰铺子,从前是送到家中挑选的,到底没有铺子里摆得琳琅满目,不若哥哥清了场后,你去铺子里好好选一选。 等挑好了首饰,再去鸿运楼那尝尝他们家的招牌菜,若有闲暇,再见那李寻欢不迟。” 胭脂耐心地听着龙小云的这一长串,时不时点头附和,等他说完了,笑着说道:“哥哥说得极是,我们不是要专程去见李寻欢的,哥哥先陪我在保定城中走走,我也有许多年没有出庄子了。” 郭嵩阳冷冷地望着仿佛要瘫在胭脂臂弯中的龙小云,道:“既然陪同林小姐出去,那便收起这番无力作态,若不能自保,谈何保护?” “你!”龙小云忍下怒意,站直身体道:“哼,不过区区小伤,往后时日,还望师父不!吝!赐!教!” 郭嵩阳并不在乎龙小云的挑衅之姿,他向着胭脂的方向说道:“林小姐,见过李寻欢后,我会去与他定下一战之约,无论结果如何,我……” 郭嵩阳沉默了片刻,抬起眉眼望向胭脂,天生丽质的少女正值金钗豆蔻,如夭桃秾李,正是青春好风华。 他微微一笑,一个冷脸的剑客笑起来倒是突然多了几分潇洒不羁,他说道:“我只希望林小姐记得有郭嵩阳这么一个剑客。” 胭脂望向这个如冬霜解冻的剑客,轻轻点了点头。 郭嵩阳笑着握剑而去,背影中有几分落寞、几分洒脱。 龙小云有些茫然道:“他笑什么?笑自己要去找李寻欢送死吗?” 胭脂摇了摇头,道:“他未必会死在李寻欢的手上。”说罢,胭脂望着忍着痛楚呲牙咧嘴的龙小云,好笑地把他搀扶回去,强令他必须好好休息。 在保定城远远之外,马车中消瘦的俊美男子专注地削着手中的木雕,偶尔几声压不住的咳嗽引得马车外驾车的壮汉频频担忧回首。 一个身着单衣的瘦削少年,背着一把用几个铁片贴合而成的、勉强可以称为剑的东西,神情冷硬地在雪地里行走着。 他们,全都向着保定城的方向而来。 第37章 林小乐6 保定城的风雪并没有边塞那样的猛烈,它像是细碎的柳絮,毫无自主地随风飘荡,风吹到哪里,它就落在哪里。风吹向枝头,它便落在枝上;风吹向湖面,它便落在湖里。天上、地下,保定的雪无处不在。当一夜过去之后,人们便会惊讶地发现,枝条不堪重负地折断,流水凝固在某个刹那,举目望去,冰天雪地,保定城银装素裹。 而那柳絮一样轻飘飘的、湿腻的雪,依旧轻柔不断地飘落在保定城。 李寻欢依旧在咳嗽,忧郁与咳嗽与他如影随形。一个忧郁者的眼睛就像冬日里的黄栌,鲜艳的红燃到了尽头,树木的养分只够支撑度过冬日的严寒,那些红叶就像即将飘零前的最后一场绽放,如同灰烬黯淡前的最后一丝光亮。 他手中的木雕已经成形,依稀可见是一位女子的身形,发髻衣裳雕刻得栩栩如生,只是面容处一片空白。刻刀在空中悬了又悬,到底没有落下去。 李寻欢闭上了眼睛,他已经不再年轻了,俊逸的桃花目没有了年少时的意气风发,眼角也悄然爬上了几条皱纹。但当他睁眼时,他的目光却温柔而平和,像春日解冻后潺潺的春水,柔和地接近人间。 李寻欢离开了舒适的马车,车中有柔软的毛毯和暖身的烈酒,像这样的冬日,就应该在马车中舒舒服服地度过寒冷的旅途,但李寻欢只想下车去看一看这漫天的飘雪。 保定城的风雪似乎和从前没有什么两样,轻柔、微弱,不像塞外芦花般的片雪,猛烈地冲击在人脸上。保定的风雪落下来,就像情人亲昵地亲吻,雪花触到皮肤,迅速化作湿腻的的雪水,缠绵地沁入人的衣裳,让人不禁地打寒颤。在北方过惯了的人,乍一来到此处,若是雪夜里出门,说不准就背负着愈发沉重的衣裳冻僵在雪地里了。 “少爷,进马车吧。”铁传甲忧心忡忡地望着李寻欢单薄的背影,虬髯大汉的眼中有不忍与同情。 李寻欢的脸在湿冷的风雪中冻得通红,但他并不想这么快就进马车,他凝视着远方的保定城,城池的轮廓在风雪中模糊了,但在他心里,那里是那么的清晰,他在那里度过了童年、少年与青年,他和表妹在保定城一块儿长大······ “咳咳咳···咳咳···”想到表妹,他压抑的咳嗽终于从喉中抑制不住,那些痛苦与思念争先恐后地冲击着他的心灵,他紧紧地握着手中的木雕,许久后才抑制住颤抖。 “上车吧,少爷。”铁传甲已经见过很多次这样的场景,铁传甲明白,少爷的心在折磨自己,他已经不会快乐,只要他的心还在跳动。 李寻欢没有回答,他看向了远方,风雪中出现了一个黑影,黑影越来越近,李寻欢看清了他的模样。 那是一个极英俊的少年,在漫天飞雪中一步一步的走着,他的目光很冷,对前方的马车与李寻欢、铁传甲并不投去半个眼神。少年身上的衣裳十分单薄,湿雪化作水珠,在他的脸上滚落,但他毫不在意。 等越来越近的时候,李寻欢看到少年身上背着的铁皮,他敏锐地认出,这应当是少年的剑,尽管从外表上看,这不过是块铁片。 当少年将要走过时,李寻欢叫住了他:“这样大的风雪,为什么不上车坐一坐,让我载你一段路呢?” 少年并不停顿,继续向前走,任由风雪浸湿他的衣裳。 李寻欢道:“难不成你听不见旁人说的话?” 少年的手握住了腰间的剑柄,他看向李寻欢,目光像一只被打搅了的狼,凌厉且直白。 李寻欢笑了,少年让他想到了山林中警惕的小狼,他说道:“上车喝一口酒吧,这样冷的天,喝一口酒总归不会有什么害处的。” 少年冷冷地拒绝了,并且补充道:“不是我自己花钱买的东西,我绝不要,酒也一样,我不需要旁人的施舍,你可以走了,听明白了吗?” 李寻欢笑了,他已经明白眼前是个极有志气且倔强的少年,他忽地说道:“我当然要走,不过,你叫什么名字?等你自己买了酒后,肯请我喝一杯吗?” 少年沉默了片刻,坚定的说道:“阿飞,我叫阿飞,有一天,全天下的人都会知道这个名字。”旋即他又看了一眼李寻欢道:“看在你是第一个知道的人的份上,等我买了酒,会请你喝一杯的。” 风雪中,阿飞越走越远,他的身影越来越模糊,但始终走得那么坚定。 龙小云的心情很不好,因为保定城突然出现了臭名昭着的梅花盗,这个本该在几十年前就销声匿迹的采花贼,近日在江湖中连续作案,踪迹已经抵达了保定城。 梅花盗极其残忍,专门对闺中女儿下手,并且事后还将人凄惨地杀戮,性质恶劣令人发指。 龙小云如今恨不能与妹妹同吃同住,虽然妹妹不在保定城中走动,可是兴云庄在保定城却是格外显眼,若是梅花盗突发奇想跑到兴云庄中怎么办! 胭脂看着在房中团团转的龙小云,拉住他的袖子道:“哥哥不必如此担心,家中能手众多,梅花盗想来没有那么容易进来。再说,有不少能人异士不都来到保定捉拿梅花盗吗?那位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更是扬言要嫁与捉拿梅花盗者为妻,如今,江湖上可是人人踊跃去抓梅花盗了。” 龙小云不屑地哼了一声道:“林仙儿算什么第一美人,不过是和她的狗自吹自擂出来的,以为说得多了就真成第一美人了。” “哥哥!” 龙小云积攒了一肚子恶毒的话,都被胭脂投来的不认同的眼神给堵在嗓子眼,他有些委屈的说道:“那个林仙儿真不是什么好人,我见她第一眼,她就把把那支帘子的叉杆从楼上扔向我,还装作是失手落的,当我没看过《水浒传》吗。她还想住到咱们家来,还好爹爹找借口给堵上了,要不然还不知道她要做什么呢。” 胭脂捏了捏龙小云的腮帮子,亲昵地说道:“好了好了,哥哥不是答应要陪我出去逛逛铺子吗?哥哥难道不愿意了?” 龙小云顿时摇头,急道:“哥哥答应妹妹的怎么会反悔,只是···只是如今保定城不太平,不如等到梅花盗被抓住再······”在妹妹泫然欲泣的波光中,龙小云劝阻的话说不下去了。 胭脂这才粲然一笑,拿起准备好的帷帽说道:“我便知道哥哥不会反悔,妹妹自然也不会让哥哥难做,今日我们只去酒楼,我已经叫仆从定好了包厢,一路上我会带好帷帽,如此哥哥放心了吧?” 龙小云盯着胭脂拿出的帷帽,目光晦涩不定,道:“乐乐,哥哥没用,让你出门还要遮掩面容。若是哥哥能有那个李寻欢的功夫,你便不用戴上这个帷帽了。” 胭脂微微一愣,注意到龙小云攥紧的拳头。她握住龙小云的双手,把那紧紧的拳头打开,果然发现了掌中指甲掐出的深深血痕。 她沉下脸,拿出药物与干净的布条。龙小云看到妹妹的脸色,也不敢再说话,乖乖伸着手让妹妹上药,只是心中却想着:“就算是生气,妹妹也是这么好看。”然后迅速被毫不客气的上药手法疼得龇牙咧嘴。 胭脂见他作怪的脸,方才流露出些许笑意,道:“哥哥会怪我生的过于好看,给家中带来麻烦吗?” 龙小云猛地摇头,道:“绝不可能!” 胭脂道:“我也一样。”迎上龙小云的目光,胭脂道:“无论哥哥怎么样,都是我的哥哥,就像哥哥对我一样。” 龙小云望着胭脂的眼睛,那是极美的一双眼,潋滟秋水、粼粼繁星都在这双眼睛里,此刻,这双眼睛中流露的神情是那样的坚定。 龙小云道:“妹妹,是哥哥不好,说了混账话,往后,绝不会有这样的话!” 胭脂这才真正的笑了起来,一笑增光,满堂生辉。 阿飞此时难得有些迷茫,他刚从山林野兽中走出,便见识了尘世人心的险恶。 他以五十两的价格杀掉了“碧血双蛇”中的黑蛇,而这黑蛇刚刚正要杀了“急风剑”诸葛雷,但诸葛雷非但不感激他,却还要从他身后偷袭杀了他。 阿飞不能理解诸葛雷,索性诸葛雷现在已经是一具尸体的名字了,阿飞不会关注一具尸体。 而诸葛雷尸体的制造者是那个要他请喝酒的奇怪的人,他自称李寻欢,似乎在江湖上很有名气。 李寻欢告诉他,因为诸葛雷向黑蛇摇尾乞怜保全姓名,只有杀了能杀黑蛇的阿飞,才能挽回诸葛雷的面子。很多江湖人就是这样,为了名声面子,可以把屠刀对向任何人,无论他们是什么关系,又是否有过仇怨。 阿飞很不理解,他觉得山下的人十分奇怪。有喝酒喝的咳嗽了却仍然喝个不停的李寻欢,有过于傲慢和充满攻击性的“碧血双蛇”,有卑鄙得让他难以理解的诸葛雷。这些人,都让他觉得很奇怪,或许山下的人,都是这样的奇怪。 随后,他又遇上了一群奇怪的人,这些人都死在他的剑下,他得到了一个装着金丝甲的包袱,也知道了梅花盗的传闻。 阿飞不在乎梅花盗有多凶恶,也没兴趣知道第一美人有多美,他只知道,杀了梅花盗,他就能成名! 成名!成名!成为天底下最有名的人! 如果不能成名,那么就不如去死! 阿飞英俊的面庞突然涌上了痛苦的神色,仿佛有火焰在炙烤着他的心灵,唯有成名,是熄灭这灼灼烈焰的甘霖。 风雪依旧,雪水从他的乌黑发丝滑落,从下颌处滴落,阿飞不知疲倦地向前走去,他要杀了梅花盗,他要快速的扬名天下。 风吻着每一个在雪地里的人,有人在风雪中留下尸体,有人迎着风雪一路向前。 风雪,客栈,江湖人。 这个组合,往往彰显着不太平,仿佛下一秒就会有一些不速之客突然出现,然后一通刀光剑影,客栈躺了一地的尸体,站着的胜利者带着他的果实离开。 李寻欢此刻正坐在这样一个客栈里,他一杯接着一杯地喝着酒,咳嗽是他永不分离的老朋友。进了保定城后,或许是近乡情怯,或许是他不愿意承认的更沉重的原因,他不愿意再向前,于是干脆找了一家客栈喝酒。 有些人喝酒,喝到睡意昏沉,就会忘却清醒时候的烦恼;但有些人喝酒,只会越来越清醒,那些过去的事与人便越来越清晰,于是喝酒的人便越发的痛苦,他永远也不能昏沉地醉去,他永远要清醒地记得一切。 李寻欢还在饮酒,铁传甲并不能劝阻他,只能用沉默但不赞同地眼神望着他。李寻欢回避了他的眼神。 李寻欢想,也许就在下一杯,他就能醉倒,不去想人世间的烦恼。 “砰——” 客栈的门被猛然推开,门外徘徊的风雪伺机飞入,湿冷的雪花向着人们飞来,一些江湖人向着门口怒目而视,但看清楚了门口站着的人的面容后,按在武器上的手又松开。小二与掌柜的已经熟练地往后厨一钻,一些机敏的江湖人也悄悄从后门离去,剩下的人见到来者冰冷的面容,也反应过来迅速后退离去,不一会儿,刚刚还满客盈门的客栈已经孤零零地只剩下李寻欢那一桌。 “小李飞刀——李寻欢!”来者缓步迈入客栈,目光如电,气势如虹。 李寻欢放下酒杯,叹了一口气,道:“阁下的消息未免太过灵通了。” 来人已经坐在了李寻欢的面前,他看着桌上摆了几壶的酒,冷冷地说道:“小李飞刀沾染了酒气,还能例不虚发吗?” 李寻欢道:“阁下已经知道了我是李寻欢,那么阁下是否也应当自报家门,为李某解惑?” 来者身材高大,他抬起了脸庞,那是一张睥睨潇洒又严肃不羁的脸,但傲气的眉宇间却萦绕着一股淡淡的郁气。他盯着李寻欢,报出了自己的名号:“郭嵩阳,‘嵩阳铁剑’的郭嵩阳!” 第38章 林小乐7 来者身材高大,他抬起了脸庞,那是一张睥睨潇洒又严肃不羁的脸,但傲气的眉宇间却萦绕着一股淡淡的郁气,宛如一层轻雾,挥之不去。 他盯着李寻欢,双目锐利如鹰隼,报出了自己的名号:“郭嵩阳,‘嵩阳铁剑’的郭嵩阳!” 李寻欢想起了这位“嵩阳铁剑”,答道:“李寻欢,‘小李飞刀’的李寻欢。” 郭嵩阳紧紧盯着李寻欢道:“江湖之中,‘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却不知在李寻欢眼中,‘嵩阳铁剑’如何?” 李寻欢望着那柄寒气凛人的铁剑道:“嵩阳铁剑,名不虚传。” 郭嵩阳道:“飞刀例不虚发,铁剑名不虚传,那么飞刀与铁剑应当分一个高下。” 李寻欢淡淡一笑:“我想,这并不是必须追究的答案。” 郭嵩阳冷冷说道:“但在江湖上,这是一定要追究清楚的答案。” 李寻欢叹气道:“我只希望这个答案出现的那一天越晚越好。” 郭嵩阳冷冷道:“‘小李飞刀’行踪不定,我本该在多年前就与你一战,若是你有心离去,恐怕这辈子我都难以让这个答案面世。” 李寻欢又想叹气了,江湖,这就是江湖。无尽的争端,无尽的杀戮,每时每刻都有人丢掉性命。 江湖并不是什么好地方,只是在文人墨客的笔下不断美化,真正的江湖总是争端不断,无数人付出性命,只是为了得到他们想要的答案,一个毫无意义却又极具意义的答案。 李寻欢拿起了酒杯,又饮下一杯,他依旧没有醉,他问道:“你想要什么时候得到这个答案?” 郭嵩阳忽地流露出一丝笑意,这笑意冲淡了他面上的傲气,却又平添几分寒意阴森,他说道:“很快,但不会在今天,今日,我是来做一个传话人,也是一个引路人。” 李寻欢道:“什么话需要‘嵩阳铁剑’来传?什么路又要‘嵩阳铁剑’来引?” 郭嵩阳挑剔地望着李寻欢,此刻他面上的笑容也不见了,仿佛一瞬间看李寻欢格外地不顺眼,从头到脚都能挑出差错来。 李寻欢被这种目光难得看得如坐针毡,他只觉得对方恨不得把自己扔到瀑布中唰上几遍,最好再扑上香粉,然后被结结实实地捆起来,再扔到要郭嵩阳传话的人的面前。 索性这种目光并没有持续多久,郭嵩阳冷哼了一声道:“要传的话是‘闻君多时,洁樽沽酒以待,稍解君惫,万望勿却。’” 李寻欢淡淡说道:“原来是宴请,那么李寻欢在客栈中便可以用饭饮酒,不必劳人靡资相请。” 郭嵩阳从袖中掷出一块金子,扔到掌柜的先前记账的柜台上,道:“保定城的客栈都已经被包下,这是最后一家,如今也被人包下了。” 李寻欢放下了酒杯,道:“看来主人待客之心十分坚定,李某似乎不得不去。” 郭嵩阳冷冷从咽喉中吐出两个字:“不错!” 这时,门口突然传来一个少年人的声音:“若是要去做客,便加上我!” 郭嵩阳冷冷地看向这个不速之客,道:“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去见她。” 李寻欢望着披风戴雪走进来的阿飞,眼底含笑道:“若是李某的朋友不能去,那李寻欢也不必去。” 阿飞走向李寻欢道:“如今我已有银子买酒。” 李寻欢笑道:“那此刻便可坐下喝一杯了。” 于是阿飞便拿出那五十两的银锭,放在掌柜的帐台上,又从帐台下取了四十两散银,最后才坐到桌边,认真地说道:“这壶酒,算我请的。” 李寻欢笑着饮下了酒水,他觉得阿飞除了是个倔强少年外,为人也极有意思。 两人就这样一杯接着一杯饮尽了那壶酒,在铁传甲不赞同的目光下。 郭嵩阳的脸色更冷了,看起来若不是顾忌着邀约,他此刻已经拔剑了,他对李寻欢的拖延十分的不满意。 李寻欢是个老好人,这点江湖上的人都知道,毕竟,不是老好人当初就不会那样掏心掏肺地对待‘掏心掏肺’的龙啸云,而老好人总是不忍心让人为难的。 于是李寻欢问道:“要见我的人准备的酒如何呢?” 郭嵩阳看起来想把酒壶扔在李寻欢脸上,他压抑住这种想法,道:“自然是好酒。” 李寻欢看向阿飞,道:“我们不如再去尝一尝好酒。” 阿飞点头,他抚着剑柄起身,即使是饮酒,他的一只手也牢牢地握着他的武器。 郭嵩阳大步引路在前,他不喜欢这个这个突然出现的少年,更不希望这个少年出现在小姐面前,但小姐要见李寻欢,他就一定要完成这件事。 保定城,鸿运楼,天字包厢,郭嵩阳敲了敲门,道:“李寻欢来了。” “进——” 阿飞听到了一个女孩的声音,清脆悦耳,这让他想到了山上的翠鸟,他常常在雾色朦胧时听到它们的鸣叫,于是他在此时候醒来,去与野兽搏斗,获得一天的食物。 李寻欢走进包厢,阿飞紧随其后,铁传甲并不进入,他谨慎而沉默地守在包厢外,与郭嵩阳沉默地面对面。 李寻欢一进去就看到一双少男少女,不由微愣,这与他设想的宴席主人形象有着极大差别。他很确定,这里只有两个孩子,看起来就是娇养长大,少年的相貌虽然比不上阿飞英俊,眉目间却有着熟悉的秀气。少女虽然带着帷帽看不清面容,但周身气质出尘,只是站在那儿便让人不可忽视。 那俊秀少年同样以一种挑剔的眼光从头到脚地扫射了一遍李寻欢,又探究地扫射了一遍阿飞,道:“你就是李寻欢?” 李寻欢答道:“不错,我就是李寻欢。” 俊秀少年又问道:“大名鼎鼎的李寻欢原来已经成了一个酒鬼,不知道如今‘小李飞刀’还能发刀吗?不会手抖到扎了自己吧?” 阿飞感受到少年抑制不住的恶意,上前一步,冷冷地望着他。 俊秀少年被阿飞像狼一样的目光看得极为恼火,大声地喝到:“你又是谁?背着个铁片想吓唬谁呢?” 李寻欢望着眼前眉宇熟悉的少年,嘴角失去了笑容,道:“他是阿飞,今日是李寻欢的朋友阿飞,也许过不了多久,李寻欢的名头就是阿飞的朋友。” 阿飞并不在意眼前少年的话语,他判断了对方的实力,确定自己的剑能削去对方的性命后就对他失去了兴趣。 他只是有些不理解,李寻欢为什么不杀了对方,明明李寻欢的实力远胜于对方。但李寻欢没有动手,于是阿飞也没有拔剑。 少女轻叹了一声,这声叹息也美丽极了,像一枚花瓣悄然落下,抚去了包厢中紧张的气氛。 “诸位请坐吧,客从远来,我兄妹年幼,初次设宴,不周到之处,还望海涵。” 那俊秀少年上一刻还是一副斗鸡模样,但停了少女的话,竟乖乖地坐到少女身旁了。 李寻欢道:“在下李寻欢,如今已经与友人阿飞前来赴宴,却不知主人身份?” 帷帽的长长的垂缦轻轻飘动,少女似乎是在帷帽下轻笑:“我姓林。” 李寻欢道:“原来是林小姐。” 少女又指了指俊秀少年,道:“这位是我的兄长龙小云。” 李寻欢继续客套道:“原来是龙公子……” 只是,话到末尾,李寻欢突然如雷闪电击一般,“林!”“龙!”还有那少年眉宇间的熟悉感,李寻欢已经意识到了来者的身份。原来,原来龙大哥与表妹已经有了两个孩子,一个跟着表妹的姓氏,一个跟着大哥的姓氏。 他们……他们想来过得很好,他或许不应当回来。 李寻欢低下头,望着席面上的酒,他不敢再看对面的两人。 胭脂对着李寻欢说道:“久闻李叔叔大名,我兄妹好奇已久,冒昧相邀,还望李叔叔不要介意。” 李寻欢连连摇头,苦笑道:“应当是我来宴请你们才对。”说着,又剧烈地咳嗽起来,“咳咳……你们……你们爹爹娘亲可好?” 龙小云望着颓丧的李寻欢,傲然说道:“自然很好,兴云庄一切井井有条,可不会出现什么酒鬼。” 李寻欢低着头,压抑着喉间的痒意,道:“那就好……咳咳……那就好……” 说罢,他又望着在室内还戴着披着长长垂缦帷帽的胭脂,关切地问道:“林……”李寻欢一时不知该如何称呼表妹的孩子,不由一时失语。 胭脂恰到好处地说道:“李叔叔既是娘亲的表哥,又是爹爹的结义兄长,便像爹娘一样唤我乐乐便是。” “乐乐,好,快快乐乐。”李寻欢喃喃道。 他旋即又小心翼翼地问道:“乐乐为何在室内也要戴着帷帽,可是……” 胭脂轻轻摇头,止住了他的话语,道:“只是近来城中并不太平,出了梅花盗的事情,城中女儿家都不敢出门了,若是不得不出门,便都带上帷帽,防止被梅花盗盯上。” 李寻欢顿时生出浓重的愧疚来,他身为长辈,在城中踟蹰不前,还要连累小辈劳心劳力的设宴,还要冒着极大的风险。 胭脂望着对面的李寻欢和警惕坐着的阿飞,不紧不慢地说道:“寒天雪地,两位在此时节赶来保定,想必也是为了梅花盗而来?” 阿飞迅速望向胭脂,道:“你知道梅花盗的线索?” 李寻欢不知怎么解释自己为何突然回到保定城,于是此时也默认自己是为了消灭梅花盗而来。 胭脂道:“梅花盗本是三十年前就被江湖前辈合力剿杀,只是近日又突然现身江湖,兴风作浪,如今已经残害了十几户人家的女儿,那些姑娘或是小官人家、或是富商之女,或是出身江湖门派,但她们都有一个特点。” 李寻欢听到梅花盗做下的恶事,墨眉紧蹙,问道:“有何特点?” 胭脂叹了口气,道:“她们都生的很美,但死后的脸颊都被划得惨不忍睹。” 胭脂继续说道:“梅花盗专挑那些生的好的女儿家下手,可是外男是怎么知道那些深闺女儿的长相的呢?” 李寻欢难得冷声道:“除非梅花盗能进入后宅,接触到那些姑娘。” 龙小云疑惑道:“可是后宅除了自家亲眷,小姐们能见到的也只有女子。” 胭脂微微点头,道:“那些遭难的人家检查了侍奉的仆妇,都是签了长契,侍奉已久的,并没有被易容替换。” 李寻欢握紧了椅子的扶手,道:“除了那些仆妇,能见到那些姑娘的还有她们的手帕交。” 他已经可以想象,一群天真活泼的少女聚在一起,其中却混入了一条心怀歹意的毒蛇,那些年轻的生命,被这条毒蛇盯上,鲜活的人生还未开始便走向凋零! 龙小云顿时警觉地拉着妹妹的手,恨不得要立刻把妹妹藏起来。 胭脂回握住龙小云,轻轻道:“我只在幼时有几个手帕交,后来体弱不愿多动,渐渐地便不参加那些聚会,只是偶尔交换回赠些礼物罢了。” 李寻欢听到“体弱”二字,顿时关切问道:“乐乐如今身体如何了?可需要什么医药?” 龙小云虽讨厌李寻欢,但此时见他关切之心不似作假,于是勉强收了些厌恶,冷声道:“妹妹需要什么,我和爹娘自会找来。” 李寻欢此时满心愧然,面对龙小云不善的语气,也不做计较,只当是爱护妹妹之心切。 阿飞静静地听着几人的交谈分析,此时开口道:“梅花盗若是不止一人呢?可能有男有女,女子确定下手对象,男子作为下手之人?” 众人神情一变,纷纷思索起来,确实有这种可能。 龙小云更是脱口而出:“梅花盗还把人家的脸划烂,说不定就是嫉妒旁人长得好,于是就想要毁掉。”说完,他想到妹妹的绝世容光,如今却要委屈地藏在厚重的帷帽下,顿时对这个突然出现的梅花盗杀意凛然。 第39章 林小乐8 虽说是酒席,但宴上已经无人饮酒了。 李寻欢难得放下了酒杯,故人儿女在前,如何贪杯,岂能贪杯。 胭脂望着李寻欢与阿飞,轻声道:“李叔叔与阿飞兄弟既然都是为了梅花盗而来,何不住到庄子上。” 李寻欢有些踌躇:“我……住在客栈也是一样的。” 胭脂道:“这怎么行,李叔叔多年未归,如今回来,怎么能住在客栈中呢?况且父亲也是十分想念您,这次得知李叔叔的消息,我因对李叔叔十分好奇,未曾告诉父亲便拉着哥哥设宴。若是父亲知道了,恐怕在城门口就来迎接李叔叔了。” 李寻欢犹豫片刻,想到久别的大哥,还有诗音,当初,他就那样走了…… 踌躇间,又想到保定城如今的不太平,这才点头道:“好,我……我也想见你爹爹妈妈……” 胭脂见阿飞面有拒意,便对着他说道: “阿飞兄弟,我想请你入住兴云庄。梅花盗险恶,兴云庄在保定城中又十分显眼,恐怕梅花盗不会放过兴云庄。 如此一来,庄中难免有些人心惶惶,我请你到庄中做客,代价是在梅花盗被抓捕之前,保护庄中一二。若是梅花盗久不现身,我也绝不阻拦阿飞兄弟离开,不知阿飞兄弟是否同意?” 阿飞想了想,觉得用保护换住所是可以接受的,于是点头道:“好!” 兴云庄中,龙啸云面色阴沉。 他本以为自己已经做好了李寻欢回来的心理准备,但真正到了这一天他还是郁愤难平。李寻欢!该死的李寻欢!他怎么不喝死在塞外呢? 但他还不得不笑着让李寻欢回来,还要摆出一副好大哥的架势,把人请到兴云庄中住下。当最初出现梅花盗的消息时,龙啸云本想着栽赃在李寻欢身上,让他名声尽毁地去死。 可是,龙啸云迅速想到了自己的妻女,要是梅花盗对她们下手怎么办?龙啸云心中明白,若是梅花盗见过乐乐,必然会起心思,而要是乐乐出了什么事,龙啸云敢保证,诗音绝不会独活!在诗音心中,女儿远远胜过他们父子俩。他龙啸云决不能失去林诗音!绝对不能! 龙啸云自知自己的武功深浅,也晓得和自己结交的那些江湖人的水准,兴云庄中唯一靠的上的只有那个郭嵩阳。 要防备梅花盗,自然要做到万无一失,而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自然就是上上之选。于是龙啸云也只能忍着愤恨,捏着鼻子请李寻欢回来住着。 “李寻欢啊李寻欢,等梅花盗被抓了,你最好快些识趣离开!”龙啸云紧紧捏着桌案,喃喃自语道。 李寻欢望着近在咫尺的李园,不,现在应当叫兴云庄了,踯躅不前。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这便是李寻欢此刻的心绪写照。 打破他愁思的是一阵响亮的呼唤。 “寻欢!寻欢!二弟啊,真的是你!你回来了!你终于回来了!” 龙啸云从庄中飞快的走出,一把抱住李寻欢,大力地拍打着李寻欢的肩膀,眼泪是哗哗的往下流。 李寻欢被龙啸云拍得摇摇晃晃,他同样红了眼睛,哽咽道:“大哥!是我!是寻欢!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龙啸云无话可说,只能继续用力拍打着李寻欢,不停地重复道:“好!好!回来好啊!” 阿飞不太明白山下的这种人情世故,于是有些好奇地望着这热闹的一幕,人和人的相逢难道就是一个人要被另一个人用力地殴打,并且不能还手吗? 好在龙啸云知道不能做的过火,他拉着李寻欢就要往里走,“好兄弟,大哥摆了酒席,今夜你我兄弟不醉不归,不醉不归!” 宴中,李寻欢向龙小云介绍阿飞:“大哥,这位是阿飞,剑术高超,天赋极佳,日后江湖上必然少不了阿飞兄弟的声名。” 龙啸云自然是把阿飞大夸特夸了一番,接着又问道:“寻欢,这次回来,大哥心里高兴啊,回来就多住一阵子,从前你天南地北的走,大哥就是想你了,也找不到人啊。” 李寻欢惭愧道:“好,大哥,我一定多住些时日,等擒下了梅花盗,我再好好长住一阵子。”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好好好,好好好。”龙啸云用大笑掩饰着自己的僵硬,他觉得自己只想把酒壶扣在李寻欢的头上。住!住!住!还长住!你xx的最好跟梅花盗同归于尽! 另一边,胭脂扶着林诗音出来,在兴云庄中,她自然不需要带着厚重的帷帽。林诗音仪容高雅清幽,胭脂绝色倾城,母女相携而出,容光之美,让丫鬟仆妇们都羞红了脸,痴痴地望着女主人与小主人。 林诗音的面色不是很好,李寻欢回来的消息让她多年平静的心绪又起波澜。 李寻欢!李寻欢!你如今回来做什么呢?在逃避一切、一走了之后怎么还有脸回来! “娘——”胭脂有些担心地望着林诗音。 “没事,他既然有脸面回来,我又有什么不敢见他呢。我倒要看看,寄情山水、风流天下的小李探花,如今活成什么样!”林诗音握住女儿的手,镇定地说着。 “哈哈哈,今日贤弟回来,大哥高兴!高兴啊!再来一杯!来来来!”龙啸云给李寻欢又满上一杯,心里想着的却是:“喝吧喝吧,喝不死你,喝死了最好!” 胭脂先导在前,推帘而入,阿飞警觉地抬眼看过来,一眼便看到了方才少女帷帽下的真容。 目光交视间,阿飞的大脑一片空白,他不是不知道美丑,只是不论自己还是旁人长得怎样他都不关心。但这一刻,美丽咄咄逼人而来,强硬地使得他忘掉了剑,忘记了一切,什么都想不起来。 灼灼容色似火烧,倾城之姿,一眼便是万年。 李寻欢自然也看到了小侄女的模样,在一瞬间的惊艳之后便是浓重的担心,江湖险恶,这样的容颜,大哥与诗音如何护得住? 第40章 林小乐9 满堂俱寂中,林诗音走了出来,她看到座中的李寻欢,恍惚间,仿佛一如当年。 “表妹!”李寻欢的酒杯从手中摔落,他眼圈微红,看着这个走进来的女子。 “表妹,你······你瘦了,多年未见,你好吗?”李寻欢的手微微颤抖,他压抑着胸中奔涌激昂的情感,颤声问道。 林诗音望着眼前憔悴的男子,酸涩涌上鼻尖。李寻欢老了,塞外的风沙给他眼角划上了皱纹,昔日清朗俊逸的探花郎,如今已经不复少年那股无羁无拘的意气风发,暮气爬上了他的身体,更侵蚀着他的心灵。 林诗音定定地看了一会儿李寻欢,缓缓地说道:“表哥,你老了。” 李寻欢忍着泪意,道:“是,是啊,我老了。” 林诗音道:“我也一样,我们都老了······你清减了许多,你的鬓角怎么生了白发了?” 李寻欢努力平复道:“塞外的风沙太大了,太大了,那儿的雪也大,像芦花一样一片又一片,风雪把鬓角吹白了。” 林诗音道:“塞外很好吗?” 李寻欢颤声道:“塞外和保定不一样,那儿的酒更浓烈,许多江湖人都醉倒在塞外。” 林诗音淡淡道:“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要回来?” 李寻欢又想咳嗽了,他感觉喉间已经涌上了熟悉的血腥味,他强力抑制着,道:“保定的雪很美,我想回来看一看。” 龙啸云早已坐不住,此时仿佛不经意地插进话题道:“来来来,都坐都坐,诗音,寻欢这次回来,也是为了捉拿梅花盗。” 林诗音寒声道:“梅花盗?” 龙啸云笑着道:“不是什么大事,诗音不必担心。如今天气这般冷,出来时,怎么不带上手炉?可是下人们不尽心了?”说到末尾,龙啸云眼中有暗色闪过。 林诗音道:“冬日本就寒凉,手炉不过暖手片刻,鸡肋而已,不如放下。” 李寻欢低下头,仿佛酒杯中有什么能吸引他神魂的东西。 龙啸云浑然不觉,笑呵呵地说道:“那我嘱咐丫鬟们把碳火烧的足些,下次诗音再披上大氅,如此手炉生暖,能温暖许久,必不让诗音受冻。” 林诗音默然,已然不欲多言。 一旁的龙小云听得父亲的木楞的答话,默默垂下头,不让人发觉自己难以言喻的表情。 “爹爹啊爹爹,这么多年了,你还是这么朴实地接不上娘的话啊。” ······ 李寻欢依旧住着冷香小筑,这是他从前作为李家二公子时就住的地方,久别再回,一具一盏、一花一木,犹似从前。光阴仿佛在此处停滞多年,直到它的主人归来才继续流动。 负剑少年并不懂得江湖前辈的愁思万缕,他的内心燃烧着一团火,这团火指引着他向前,却也无时无刻不以痛苦提醒着他向前。 “我要抓到梅花盗。”阿飞认真地对李寻欢说道。 李寻欢并不觉得这是少年的痴心妄想,因为他已经见识过阿飞的剑,那是疾如闪电、一往无前的剑。 阿飞的剑,已经比江湖上那些成名已久的剑客要更快。 江湖之中,生死争端每时每刻都在发生,谁的武器更快割向敌人的咽喉,谁就能活下来。谁一次又一次的比别人更快、一次又一次的活下来,谁就成了江湖前辈。运气好的,就就这样老去,运气不好的,终有一日,死在更快的人的手上。 “三十年前,梅花盗初现江湖,他来无影去无踪,犯下了无数血案,凡是死于他手之人,胸口都会留下一块梅花印记,经过仵作查探,那块梅花印记正是致死之伤。只是,当一众江湖前辈合力将其拿下时,梅花盗横死当场,身上却没有一件武器。”李寻欢缓缓说出他知道了信息。 “当年的梅花盗过于猖獗,惹了诸多势力,恐怕早就预料了自己的死期,于是把传承与武器放在隐蔽之处,孤身赴死。恐怕梅花盗还打着死后让未来传人替自己复仇,或是继续在江湖上为祸的主意。” 阿飞皱起眉头,问道:“人死了就是死了,和山间的飞禽走兽没有区别,肉体会腐烂,骨头会风化,死后什么也不会知道,那么为什么还要想着死后如何呢?” 李寻欢叹息一声,阿飞虽然使得一手锋利的快剑,但他的阅历却像一张白纸,他以为人与人之间和兽与兽之间没什么差别。人却是是一种兽,但这种兽的心使得它们脱颖而出——成为复杂的人。 “因为声名。” “声名?” “是的,就像阿飞你想要成名一样,天地下无数人都想要成名。可是不是每一个人都有与之匹配的能力,于是有些人便走上了邪道。” “就像梅花盗一样?”阿飞问道。 李寻欢点头,道:“就像梅花盗,他虽然身死,却不甘心被江湖遗忘,于是留下传承,一旦有人动心接受他的传承,便摆脱不了梅花盗的痕迹,那么只要梅花盗的传承不断,梅花盗之名就永远在江湖流传。” “这就是声名?” “不错,这就是声名。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有了声名,金钱、宝马、美酒······无数的享受便蜂拥而至,无数人舍不下这些簇拥,为了声名舍生忘死。”李寻欢叹息道。 “这样的日子并没有什么意思,这种人已经不是他自己了,而是声名的奴隶。”阿飞冷冷地说道。 李寻欢眼底闪过赞赏:“不错,声名带给人一切,却也像一条锁链束缚住了人。” “但我还是需要成名!我要天下人都知道阿飞的名字,这样···这样我才能完成一件事!”阿飞紧紧地握住了他的剑,面上变得通红,眼中有痛苦翻涌。 李寻欢看着阿飞,轻声问道:“那么,在完成你要做的事情之后呢?” 阿飞良久没有回答,当李寻欢以为他不会再回答这个问题时,阿飞抬起头,望向皎洁的月光,月光落在冷香小筑中,冷香小筑的四周是一片梅林。 月光下,梅花是那样的红,红得咄咄逼人,阿飞想到了今日酒宴中,那推帘而入的一刻视线相对,阿飞听到了自己胸膛中剧烈的跳动声。 他终于开口说道:“去见想要见的人。” 李寻欢没有说话,他很羡慕阿飞能够轻而易举地说出这句话。 李寻欢也有想见的人,但人生长恨水长东,相见有时不如不见。他是怯懦的人,早就丧失了说出这句话、做到这件事的勇气。 第41章 林小乐10 冬雪纷纷,年关将近,但因着梅花盗的事情,保定城中的年味并不如往年浓郁。 每年保定城过年前几日,大街小巷都是各种各样的叫卖声,这时候,有卖节日物品的,如对联桃符、爆竹年画。还有卖各种各样的小食,如引得孩童们围了一圈的糖画、糖葫芦,还有老人们喜爱的酥酥的糕点。自认为有些才情,手头又拘谨的读书人,这时候也会支一个摊子,或为远行人代写下思念的语句,或写写吉祥话的对联,几天下来,也能收获颇丰。 姑娘媳妇们也赶着这个时候出来松快松快,偷偷打量同龄的年轻人,做几件时兴的衣裳、买一盒想了许久的胭脂。手头宽裕的人家,还会再添置几件首饰。那些还在闺中的姑娘们的嫁妆,也就此一年一年地丰盈着。 但今年,保定城中只有一些男子与老媪行走,街上没有一个年轻的女子,往日嬉闹的孩童们也被长辈们拘束在家中,不许随便出去。那些摊位少了客人,只有摊主们无精打采地叫卖几句,保定城显得冷清极了。 但有一个地方依旧十分热闹,那就是被称为“江湖第一美人”的林仙儿的居所。 虽然被拒绝搬入兴云庄,但林仙儿依旧在兴云庄附近的一个庄园中住下了。只是这个庄园,大小比不上兴云庄、雅致也比不上兴云庄,这让林仙儿心中十分不舒服。 林仙儿已经做了几年的江湖第一美人,她已经习惯了走到哪里都被人捧着的生活。有多少人都拜倒在她的裙底,像狗一样被她驱使着。她想要什么,那些迷恋她的人就会为她奉上什么。而那些那些胆敢拒绝她的人、让她感到不舒服的人,通通都已经化作了白骨。 “宝贝儿,在想什么呢?”一双手捻起林仙儿的发丝,放在鼻尖轻轻嗅道。 “哼,别在这捣乱。”林仙儿推开百晓生的手。 “我的好宝贝,你怎么又不开心了,前几日咱们不是才把那个镖局家的小姐给处置了吗?怎么,划烂她的那张脸的时候你不是笑的很开心吗?” 百晓生被推开了手,倒也不恼怒,笑嘻嘻地说着让人不寒而栗的话,边说他还边回味了当日的场景。“啧啧啧,虽然是个小镖局,可是养的女儿可真是冰肌玉肤啊,就是性子太烈,死的太快了。” “哼!”林仙儿可听不得夸赞旁人美丽的话,她别过脸:“一个镖头的女儿,不过长得白了些,能死在梅花盗的名头下,是她的福气。” 百晓生并不理会林仙儿的酸言酸语,他嘴上甜言蜜语地捧着林仙儿,可心里却明白得很,这个女人可不是什么头脑简单的蠢货。那些因为林仙儿的美色凑上来,被支使利用得团团转的家伙们,才是不折不扣的蠢人。 “好宝贝儿,下一个咱们选谁?如今你可是向全江湖许诺,要嫁给抓住梅花盗的人。如今那些女儿被咱们下过手的人家,可对你感激得很呢,那宴席是一场接着一场地请你过去,礼物是一箱接着一箱地往你这送,见了那么多人,你可选好了下手的人家?” 林仙儿面露得色,显然这些天的待遇让她有些飘飘然了,尤其是那些死了女儿亲眷的蠢货们向她感谢的时候,她简直要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名声真是好东西,给她带来的是源源不断的利益。 林仙儿想到独独没有对她另眼相看的兴云庄,娇媚的眉眼间闪过狠辣之色。 “兴云庄!” 百晓生面露错愕:“兴云庄?你要对兴云庄下手?” 林仙儿高傲地说道:“没错,区区一个龙啸云,一个只会耍嘴皮子的废物,也敢拒绝我,我就要让他尝尝胆敢忤逆我林仙儿的代价!” 百晓生问道:“你想怎么做?” 林仙儿娇媚一笑:“龙啸云从前靠着一张嘴皮子让小李飞刀李寻欢让出了未婚妻,想必那个未婚妻一定长得不错,我听说她生了一双儿女。” 百晓生惊讶道:“你是想?” 林仙儿轻轻捶打了一下百晓生的胸口,娇嗔道:“真是个冤家,我想做什么你难道想不到吗?龙啸云既然有老婆、有女儿,那咱们就对他的老婆、女儿下手。” 百晓生有些犹豫,他虽然与林仙儿狼狈为奸,可是一向是欺软怕硬,专门挑门第不高、没有后顾之忧的人家下手。 林仙儿见他踌躇不答,顿时明白他又想退缩,怒道:“哼,那个龙啸云算什么东西,李寻欢是他结义兄弟没错,可李寻欢在关外多少年了,可从没回来过,这么多年了,有再多情分也剩不下多少了。至于他那个老婆,李寻欢当时能把她拱手让人,想来也没多在乎,死便死了,怕什么?” 百晓生依旧不答,他能活这么久,靠的便是谨慎,知道什么人能动,什么人最好别动。 林仙儿又推了推百晓生,见他动也不动,冷哼一声,气势汹汹地掉头就走。 林仙儿的梅花盗可不止百晓生一个,百晓生不去,有的是人为了讨好她去。 闺帏之中,林诗音正在给女儿缝制衣裳,温暖的烛光落在她柔美的脸上。 以家中的产业,制衣这样的事情本就不需要女主人亲自来,但林诗音却四季如一地为女儿缝制了许多华裳。 在一针一线中,那些繁杂的、动荡的的思绪才会平静下来,不再一遍又一遍地在脑海中回想。 “娘——”胭脂从母亲的手中拿下针线,依恋地依靠在母亲的怀中。 “我们家的乐乐是怎么了,又跟娘撒娇了。”林诗音眼底含笑,搂住女儿。 “不管什么时候,我都能和娘撒娇啊。”胭脂娇娇地说道。 胭脂抱了一会儿林诗音,方才闷闷地说:“他看上去已经很老了,眼角有了皱纹,鬓角生了白发,看来潇洒江湖并没有带来快乐。” 林诗音轻轻拨开女儿的碎发,道:“快乐本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人越长大,就越难以快乐。” 胭脂摇了摇头道:“但是,人或许不应当因为自己的不快乐,就毁掉别人的快乐。” 林诗音有些怔然,她只是摇了摇头,闭上眼睛轻轻地念出一句词:“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胭脂轻轻握住母亲的手,她知道,今夜应当有许多不快乐的人在强颜欢笑。人真是奇怪,笑的时候,心却可能在哭。哭的时候,心却可以在笑。 第42章 林小乐11 李寻欢进城的第二日,朝日高悬,阳光灿烂,是保定城少有的清朗的好天气。 龙啸云本来是要在兴云庄呼朋唤友、大摆宴席,毕竟李寻欢已经来了,赶又赶不走,不如最大化利用,把他带到那些江湖豪客面前给自己撑撑场子。 但是转念一想,要是梅花盗趁机潜入怎么办?就林仙儿那样的都能是江湖第一美人,诗音美丽又柔弱,哪怕是一点儿风险他也不敢冒啊。于是龙啸云遗憾地放弃了拉李寻欢充面子的想法,只是又马不停蹄地带上美酒去冷香小筑。 “寻欢,来,这是保定城最好的杏花红,我记得当初你最喜欢喝的就是它,来,满上满上!”龙啸云豪迈地给李寻欢倒满到杯口。 “大哥还记得我喜欢的酒。”李寻欢感动地一饮而尽。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那当然,那当然!”龙啸云打着哈哈,又见缝插针地给李寻欢满上。要不是武力不够,龙啸云恨不得把李寻欢摁到酒缸里去,让他现实意义上的变酒鬼。 阿飞并不想参与成年人无聊的酒桌,于是抱着他的剑,警觉地在梅林中穿梭,他答应了林小姐,要护卫山庄来换取住所。 阿飞扫视着山庄的一草一木,他的气势很冷,但一路上不少仆从都偷偷打量这个新住进来的少年。 无他,实在是因为阿飞生得过于英俊了。 哪怕阿飞冷着脸,但少年的英气俊朗却显得更加明显,周身的冷冽之气更添俊逸。 郭嵩阳的脸色同样很冷,他盯着这个被小姐带回来的少年,目光十分地不客气。 阿飞自然十分敏锐地察觉到了这道不善的目光,他侧头望向郭嵩阳所在的位置,他认出了郭嵩阳——昨天想要挑战李大哥的剑客。 阿飞也是一个剑客,当剑客与剑客相遇时,他们的剑总是跃跃欲试的。但阿飞按捺住了他的剑,因为他答应了林小姐,要为她护卫山庄。既然说到,那就一定要做到。 于是阿飞扭过头,不再管这道不客气的眼神,继续巡视着偌大的山庄。 “继续挥剑!”郭嵩阳不再注视阿飞远去的背影,转身回到他的院子中,对停下的龙小云喝道。 龙小云甩了甩酸痛的手腕,忍着强烈的不适感,继续挥起剑,只是眼睛死死瞪着郭嵩阳,仿佛每一次挥剑都是在刺向某个人。 郭嵩阳不在乎龙小云的小动作,他难得思绪飘飞,想到别的事情。 小姐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了,阿飞……是她选中的人吗? 郭嵩阳其实并不太清楚自己对小姐怀有怎样的感情,第一次见面时,他只是觉得小丫头生得冰雪可爱,有个哥哥保护她也不错,于是就顺水推舟地收下了龙小云。但一年又一年过去了,当初的小丫头已经娉婷玉立,仿佛时光施加了什么法术,让她长成如今这样一个夭桃秾李、灼灼其华的美人。 这种美是危险的,而郭嵩阳觉得,龙小云并没有保护这种美的能力,或许在意识到这一点的那一刻,他的心思就变了。既然龙小云不能保护她,那郭嵩阳呢?郭嵩阳一身武艺,是否能守卫这倾城之姿?于是他忘记了当初教几年就走的话,一心一意地留在兴云庄,这里,是郭嵩阳能停留的、离小姐最近的地方。 但李寻欢的到来打破了他的生活,当小姐说出李寻欢这个名字的时候,郭嵩阳甚至有了恍惚之感。庄中几年,江湖并未远去,现在,江湖又将他拥入怀中。郭嵩阳明白,他的铁剑,到了为小姐出鞘的时候了。 只是,还是会有些遗憾,江湖路远,佳人不可攀,宛在水中央。 胭脂此刻却有些迷茫,在她的设想中。林诗音应当是深恨李寻欢的,她喜欢林诗音,喜欢这个为她提供了无数爱的母亲,所以她已经想好了报复李寻欢的方法,来让林诗音开心。而郭嵩阳,就是刺向李寻欢的第一把剑。 可是昨夜之后,胭脂却发现,人真的是太复杂了。 林诗音恨李寻欢吗?一定是恨的,那样悠长而绵密的恨,从李寻欢拱手相让的那一刻就深深存在于林诗音的心中。 但胭脂昨夜却发现,见到憔悴如斯的李寻欢后,林诗音并不开心。为什么仇人过得不好,林诗音会不开心呢?那如果李寻欢声名尽毁,或者李寻欢死了,林诗音会快乐吗? 胭脂不知道林诗音究竟怎样才会开心,林诗音是她进入这个世界接触到的第一个人,是有着特殊意义的母亲,是为她倾注了足够爱意的人。胭脂觉得,自己也应当为林诗音做些什么,比如用一些手段除掉让她痛苦的人,比如李寻欢,比如龙啸云。如果两个让林诗音感到痛苦的人齐齐死了,那么林诗音会不会快乐起来? 林诗音希望她快乐,那么胭脂也希望林诗音快乐。 但现在,事情好像出现了一些不妙的偏差,由于胭脂对人心的不够了解。 “母亲,我到底应该怎么做呢?”胭脂轻倚阑干,喃喃自语。 阿飞的眼力很好,他远远地就看到了阑干边的少女。阳光落在她的发丝上,映衬着她好像在闪闪发光。 阿飞停下脚步,他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向前走。母亲教过他一些山下的规矩,比如不能随便闯进女孩子的闺房,但是阿飞不知道什么算闺房,少女站着的阑干处到底算不算闺房的一部分呢?阿飞不能确定,于是老实地停在了原地,默默地望着让他剧烈心跳的姑娘。 胭脂自然注意到了阿飞的视线,她本来在对付李寻欢的计划中对阿飞有所安排,但现在她思绪混乱,并不想搭理任何人,于是只把英俊少年当空气。 阿飞默默地望着胭脂,见她蹙着眉头,不由握紧了剑。他在母亲的脸上见过几次蹙眉,每一次蹙眉都代表了母亲的心情很差,那时候母亲就不愿意吃下任何东西,只静静地凝神发呆。每到这个时候,阿飞就会有一种惶恐,就好像母亲去了遥远的地方。果然,在最后一次蹙眉后,母亲很快地衰弱了下去,她离开了,去了阿飞可能要很久很久以后才会抵达的地方,永远地留下阿飞在人世间。 “什么让你不高兴呢?”阿飞握紧了剑,他本能的抗拒这样的表情。阿飞觉得,林小姐是他见过最好看的人,她应该一直快快乐乐。 “我能做什么吗?”阿飞这样想着,我想问一问林小姐能为她再做点什么,这样应当不算随便闯进闺房。于是,他坚定地向胭脂走去。 第43章 林小乐12 阿飞走到近旁,盯着胭脂的眉毛,突然说道:“你不开心。” 胭脂抬起头,望着这个从山林里走出来的少年,他有着野兽的直觉与直率,一点儿也没有沾染山下的人的圆滑世故。 “我开不开心和你有什么关系?” 阿飞直白地说道:“我也不知道这其中有什么关系,但是我见了你的不开心,我也突然不开心。” 胭脂闻言仔细地打量着眼前的少年,直到把人看得有些僵硬,这才开口道:“我以为你是个老实人,可却也学会了骗人,还会用花言巧语来骗女孩子。” 阿飞急道:“我并不会骗人,也不会说花言巧语,更不会骗你!” 胭脂微微一笑,这笑容安抚了少年,可下一刻他的脸色就变得苍白无比。 “可从我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我就感受到了你的不开心。你就像一根弓弦,时刻紧绷着。告诉我,阿飞,是什么让你如此心急如焚?” 阿飞死死握着剑,他垂下头,不敢再直视少女的眼睛。 “我着急成名。”阿飞如是说。 “不对,你那样怕受人恩惠,怕的仿佛这会要了你的命。阿飞,你就像一只小刺猬,旁人注意到你、要与你好处,你就恨不得抱成一团,只露出一个刺团。” 胭脂绕着阿飞走了一圈,又说道:“平日里都是这样,若是成名,那会有多少的人跑来问候你,人人都想拉拢你,酒、气、财、色,这些东西都会争先恐后地往你身上扑。以你的现在的样子,你能受得了?” 阿飞的脸色更白了,仿佛要与周遭的雪融为一体似的。 他喃喃道:“我得成名,我不得不成名。” 胭脂怜悯地望着阿飞,他看起来仿佛要融化了。 胭脂伸出手,轻轻拍了拍阿飞的头发,与外表冷酷的主人不同,阿飞的发丝很软,像柔软的毛毡。 “那就成名吧,全江湖的人都在关注梅花盗,抓住了梅花盗,你就成名了,人人都会知道阿飞这个名字。感激、艳羡、追捧、嫉妒……这些都将随之而来。” 胭脂最后又揉了揉阿飞的发丝,便翩然远去了。 阿飞一直低着头,这样少女才能揉到他的头发。 她走远了,阿飞默默地想。 他只看到她的裙摆,像蝴蝶一样,摇摇晃晃地飞远了。 “废物!都是废物!”林仙儿气的一袖子将梳妆台台面一扫而尽,脂粉撒了一地,首饰盒也被摔开,发簪滚落一地,一只做成蝴蝶样式的金簪勾住了林仙儿的衣裙,扯出长长的一条丝线。 林仙儿更加生气了,她恼怒地抬脚就要去踢那根蝴蝶簪子,却踢到了裂开的首饰盒子,一脚之下,数根簪子的精致花样都压成了扁平,一下子身价倍跌。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林仙儿更气了,愤怒地大吼大叫起来,“可恶!可恨!怎么敢!怎么敢都和我作对!去死去死去死啊!” 在愤怒地砸掉几个花瓶后,林仙儿终于恢复了些许平静,这段时间的接连碰壁着实让她气急败坏。 自从百晓生拒绝她后,她又找了几个男人,这些人在床榻之上说得好好的,可是下了床,又纷纷反悔起来,说什么也不愿参与对兴云庄动手的事情。明明从前,扮起梅花盗来,可都是争先恐后的来。 “哼,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兴云庄,龙啸云一介废物,除了有个远在千里之外的义弟李寻欢,他还有什么依仗。小李飞刀还远着呢,就把这些软蛋脓包吓破胆了!” 愤怒间,林仙儿突然灵光一闪,她已经想到一个极佳的点子。 林仙儿正要离开,却在铜镜中看到自己此刻宛如疯妇的模样,不由面色一黑,正要梳妆打扮,梳妆台却空空如也,低头一看,胭脂水粉、金银首饰散落了一地,她的衣裙上还挂着那只蝴蝶簪子。 “啊啊啊啊啊啊啊!”林仙儿又忍不住尖叫起来。 “砰——” 林仙儿拿起铜镜就是狠狠地往地上一砸,她此刻对兴云庄下手的决心达到了极致。 另一边,龙啸云不知道林仙儿已经恨极了他,他还在劝李寻欢饮酒,冷香小筑此刻洋溢着的不是梅花的冷香,而是醇厚的酒水香气。 “大哥……”李寻欢踌躇了许久,还是问出口道:“乐乐她……她的样貌……” 龙啸云明白李寻欢的意思,他纠结起眉头,叹气道:“乐乐的样貌实在是出色的过分了,确实不应当生在咱们这样的家里,恐怕那些世家贵胄也不长出来这般模样,这样貌,我看只有宫里的贵妃娘娘才有。” 李寻欢皱起眉头,道:“大哥是想把乐乐送进宫?宫里可不是一个好去处,多少红颜成白发,华貌骤枯骨,宫中可是要比江湖更凶险。” 龙啸云连连摆手,道:“我就是想,诗音也不会同意的,她若是见不到乐乐,怎么受得了。” “只是……”龙啸云沉吟片刻,到底还是说了出来:“兴云庄配不上乐乐,她年纪尚幼时,尚且还能拘在庄子里,可是如今年岁渐长,她已经不想再继续困在庄子里了,说不准哪日就要飞出去了,那时候,恐怕江湖就要风波不止,兴云庄也要受到牵连。” 李寻欢不解,道: “乐乐行止有礼,并不是按照江湖儿女教养的,她想来只是对江湖有些许好奇,等好奇心过了,也就和从前一样了。 到时候寻些家风清正的人家,若乐乐喜欢,便挑一个嫁过去。若是乐乐不想嫁人,留在家中一样能活得很好。 乐乐只是生得过于美丽,怎么就到了引起风波动荡的地步了?” 龙啸云看着李寻欢疑惑的表情,很想把庄子里那些见了乐乐几面就寻死觅活、做出种种疯狂举动的事情讲出来,只是他也明白,若非亲眼所见,恐怕不会真正感受到那种令人心惊胆跳的场面。 龙啸云看着以为乐乐只是个天真美丽的小姑娘的李寻欢,只觉得自己背负了太多,他长叹了一口气,只接着道:“喝酒、喝酒,住些时日,到时候你便明白了。” 第44章 林小乐13 李寻欢已经在庄子里住了好几日,这些日子里,他深深感受到大哥的情义。 每一天,大哥都带着他最爱的酒菜来找他饮酒谈心,虽然李寻欢到了夜里总是止不住咳嗽,可是大哥的心意他不忍心辜负。 于是,他饮的更多了,但他依旧喝不醉,不能彻底地醉倒在这个他长大又离开、离开又回来的地方。 他只在那日见了诗音一面,他设想过很多次他们重逢的场景,或歇斯底里,或相对无言。他想了很多见面时应当说的话,但真正见了面,那些话都成了空白。 诗音隔着桌案看着他,就像一个寻常的亲戚相见,互相问候胖瘦,叹息彼此的衰老。 如此寻常,如此正常,仿佛……仿佛他们从前的那些千疮百孔,全都不复存在。 但李寻欢知道,每一道伤口都存在,哪怕愈合了,也会留下疤痕,那些疤痕提示着从前的疼痛,一次又一次。 “或许我应当快点走,我本就不应该在这里,等抓到了梅花盗,我就该启程。”李寻欢想着。 但他很快又想起了提及乐乐时,大哥眉宇间的忧虑,甚至还潜藏着一丝恐惧。 乐乐确实有倾国之貌,如果在乱世之中,这样的相貌是绝顶之灾。可如今天下昌平,只要行事谨慎些,又能出什么祸端呢? 但李寻欢回想着大哥表情,总觉得似乎大哥隐瞒了关于乐乐的什么事情,那一定是一些十分关键的事情,让大哥都生出恐惧之色来。 “或许我该等一等。”李寻欢忧郁地想着。 “李叔叔!”清脆的声音由远及近,像一串风铃被风儿吹起。 李寻欢抬眸望去,梅林中小姑娘踏雪而来,红衣踏白雪,风姿正飒飒。 她身旁正跟着小云,两人拂开一簇簇红梅,向冷香小筑走来。 那火红的斗篷像一团火,灼灼逼人,这团火离他越来越近,他仿佛也感受到了火焰的温暖。 “见过李叔叔。”胭脂拉着龙小云给李寻欢见礼,龙小云不情不愿地行了个礼,一想到面前站着的是他讨厌了许多年的李寻欢,他就不自在极了。 李寻欢赶忙让两人进内入座,他有些惊喜地问道:“乐乐、小云,你们怎得过来了,冬日寒凉,你们快些过来烤火。” 胭脂甜甜一笑道:“那日见得匆忙,今日特来再拜见长辈。” 李寻欢看着两个小辈微微泛红的脸,不由心疼地说道:“这样冷的天气,唉……”李寻欢虽然在叹气,可眼睛却极为明亮,笑意蔓延到他眼角的每一条纹路上。 李寻欢的相貌无疑是十分俊美的,岁月又为他沉淀了一种成熟的魅力,当他展颜一笑时,更胜昔日探花郎的风采。 龙小云想到因为岁月的流逝,父亲日益壮硕的身板,虽然愈发显得威武,可是对比眼前的李寻欢,龙小云默默低下了头。 胭脂好奇地望着李寻欢的手,道:“李叔叔,我听说您的小李飞刀,没有射不中的东西,这是真的吗?” 若是旁人被如此询问,必然要沉下脸色,但李寻欢只觉得小侄女天真可爱,有些好奇心又如何呢?于是笑着说道:“只是比旁人射的准些,于是得了些赞誉罢了。” 龙小云闻言道:“我师父的铁剑能急如快电,点到谁的咽喉谁就要死,只留下一条血痕,却不知小李飞刀能不能做到?” 李寻欢闻言微微皱眉,小云年纪尚幼,口中却动辄生死,更重要的是他还没有与之匹配的能力,这并不是一个好现象。 “你说的,可是‘嵩阳铁剑’郭嵩阳?” 龙小云骄傲点头,虽然他并不喜欢郭嵩阳,可却已经很熟练地把这位兵器榜第四拿出来撑大旗了。 李寻欢淡淡一笑,他望向乖巧的胭脂,柔声问道:“乐乐喜欢梅花吗?” 胭脂配合点头:“喜欢。” 李寻欢指了指冷香小筑外的那片火红的梅林,问道:“最喜欢哪一朵?” 胭脂粲然一笑,随即定定说道:“最高的那一朵,整片梅林最高的那棵树上最高枝头的那一朵。” “好,那便就要那一朵。”李寻欢道。 青天白日、冰天雪地,是瞬息间的贯日白虹,是霎那间的彗星扫月,银白的刀光闪过,瞬息之间,飞刀已经过了一个来回。 “乐乐,张开手。”李寻欢温言道。 胭脂张开了她的手掌,这是极美的手,纤纤玉指、修长秀窄,白皙得仿佛在莹莹发光。然后这只手上就出现了一朵花,一朵冬日里最高枝头的梅花,是那样的红,那样的鲜艳。 玉掌红花,白与红冲撞又和谐,活色生香。 龙小云怔然地看着这朵卧在妹妹掌心的花,同样是红色,这朵花却比咽喉上的血更让他受到冲击。 他望向李寻欢,问道:“那就是小李飞刀?” 李寻欢看着这个孩子,道:“这就是小李飞刀。” 龙小云不再说话,他已经认知到在武艺上,他和李寻欢的距离。 龙小云想到了郭嵩阳,他居然要去挑战李寻欢,他怎么敢的?他为什么有勇气去挑战李寻欢? 龙小云不明白,他觉得任何人在目睹了小李飞刀后,都不会想要作为这把飞刀瞄准的对象。 胭脂饶有兴趣地望着手中的那朵梅花,见过小李飞刀后,她便不再有对它的畏惧之心了。只有未知才会使人恐惧,当小李飞刀真正展现在眼前,它便失去了那层例不虚发的威名编织的朦胧帷幕。 她抬起头,在李寻欢眼里,小侄女是个美丽乖巧、十分有礼节的小姑娘,诗音把教的很好,直到他听到了她接下来说的话。 “李叔叔,你的飞刀比郭嵩阳的铁剑要快,那么,他既然挑战你,就让他死在你的飞刀之下吧。” 李寻欢觉得自己可能是酒喝的太多,以至于出现了幻听,他有些无措的问道:“乐乐,你、你刚刚说什么?” 然后,李寻欢就看着美丽小侄女又重复了一遍刚刚的话:“李叔叔,你的飞刀比郭嵩阳的铁剑要快,那么,他既然挑战你,就让他死在你的飞刀之下吧。” 乐乐还是那样的美丽,大哥说的没错,那是簪缨世族也生养不出的美丽,它只合该在吞噬了无数人的血肉的宫廷之中出现。 此时,那倾国倾城的美丽仿佛染上了滔天血色,有不可名状的怪物在环绕、嘶吼,李寻欢一瞬间头眩目昏,眼前涌现一片黑沉。 “李叔叔?” “李叔叔!” 第45章 林小乐14 李寻欢在梅林中行走,每一朵梅花都如血一样的殷红,一朵花簇拥着一朵花,一棵树接着一棵树,梅林如火,在冰天雪地中,这是唯一的色彩。 李寻欢恍惚间觉得自己应当是在赏梅,和表妹一起在李园赏梅花。他中了探花不久,但并没有去做官,而是回到李园,和表妹一起度过新年。 可是表妹呢?表妹去了哪里? “诗音?诗音?”李寻欢拂开梅花枝,追寻着表妹的踪迹。 可是梅花实在是太多了,铺天盖地、密密麻麻的血梅占据着李园的每一寸空间,蔓延、攀升、扩张,血色像网一样笼罩着整个李园,李寻欢寸步难行。 当李寻欢想要折断这些蔓延的枝条时,那些如血玉一样的梅花却纷纷发出了熟悉的声音:“李叔叔!”“李叔叔!”“李叔叔” !!! !!! 李寻欢猛然惊醒,他的额头上冷汗滚落。 原来是梦,李寻欢缓缓地松了一口气。 “李叔叔,你做了什么梦?怎么流了这样多的汗?”梦中的声音再次响起。 李寻欢心脏都惊得慢了一拍,但随即意识到,这是乐乐的声音。 乐乐和小云正站在他的身旁,而他,正躺在冷香小筑的熟悉床榻上。 “李叔叔,大夫说你这几日饮酒过度,又吹了冷风,正是风寒发热的迹象。” 胭脂边解释情况边关切地问道:“爹爹方才已经给李叔叔灌下一贴药,先下又去盯着炉子上的药了,大夫说药要一日服用三贴,喝上三日,便能大体痊愈了。李叔叔方才睡梦中面色不佳,似是梦魇,哥哥正要叫醒李叔叔,您便醒了,却不知李叔叔先下如何?” 胭脂怜悯地望着脸色苍白的李寻欢,他是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又性情过于敏感。 楚留香世界意识帮助她偷渡到这个世界来,她的身上自然也沾染了非人的力量,那些意志格外薄弱之人会被这股非人的力量所引诱、扭曲,走向死亡。 而对于像李寻欢、阿飞这样本世界的重要人物,也或多或少都会被这股来自其他世界意识层面的非人力量影响到。 于阿飞而言,可能只是打个寒颤就过去了。而李寻欢这个倒霉蛋,实在是过于敏感了,那种不可名状的力量影响到了他的精神,病上一场,已经是轻的了。 李寻欢微微咳嗽了几声,平复了气息道:“无碍,只是一个荒诞之梦罢了。”说着,李寻欢挣扎着起身道:“怎能叫大哥去看药,我……” 龙小云撇了撇嘴,道:“李叔叔还是歇着吧,快些养好病,若是梅花盗来了,好歹要能拿稳飞刀吧。” 若是旁人以李寻欢自个儿的身体来劝,那他自然是不会听从的,因为李寻欢是个老好人,他总是把别人看得比自己重要。而正因为如此,当龙小云提及养不好病就不能保护庄中人免受梅花盗的残害时,李寻欢倒是犹豫着止住了起身的动作。 只是,他忍着咳嗽,对龙小云说道:“小云,你还是去大哥那,替我传一句话,不必叫大哥亲自盯着药,冬日严寒,大哥需好好休息。” 胭脂看了龙小云一眼,兄妹间多年的默契让龙小云明白这是让他答应,于是龙小云心不甘情不愿地点头同意,慢如蜗牛地走了出去。 李寻欢踌躇片刻,终于要开口询问侄女为何要他杀了郭嵩阳。只是还未开口,胭脂已经抢先发话。 “李叔叔的那位仆从十分忠心,亲自去捡药、煎药,爹爹想要上手都不行,只能帮忙看着药炉子哩。” 李寻欢想到高大沉默的铁传甲,轻轻叹了一口气,道:“他本就是一个讲义气的人。” “本就是?看来李叔叔的这位仆从身上也有故事。” 李寻欢道:“江湖上,人人都有故事,后人听了前人的故事,便想要也进入江湖中闯一闯,但等他们成了前人,他们便会知道,大多数故事都代表着一道道难以愈合的伤口。” “听起来,江湖似乎不是个好地方,总是把人弄得伤痕累累。”胭脂望着李寻欢。 李寻欢颔首道:“江湖本就不是个好地方,少年人以为江湖波澜壮阔,可是进入其中,便会知道波谲云诡的凶恶。”说到此处,李寻欢突然话锋一转:“所以,乐乐,是在庄子中过得不开心吗?” 胭脂摇了摇头,道:“爹娘待我很好,哥哥也十分疼爱我,庄中没有什么不顺心的。” 李寻欢继续问:“那么郭嵩阳是让你不开心了吗?” 胭脂望着李寻欢,道:“你是想问,我为什么要他去死?” 李寻欢点头:“不错,乐乐,你是个好孩子,并不是喜欢玩弄他人性命生死之人,为什么要让郭嵩阳死在我手下呢?” 李寻欢看着这个美丽得过分的小姑娘,她正是桃李春风一样美好的年纪,却要试图决定人的生死了。 胭脂轻轻叹了一口气,花一样的女孩叹气是格外让人心疼的,若有旁人在场,恐怕谴责的目光已经像箭阵一样射向了李寻欢。 “我想,死在你手里,会是他比较体面的结局。” 李寻欢皱起眉头,道:“为什么这么说?” 胭脂突然开口道:“李叔叔,我生得有多美?” 突如其来的一句话,仿佛在自夸自擂,但从胭脂的口中说出,却不显得半分奇怪,玉质天成,惑问颜色,只觉动人。 李寻欢同样没有感到奇怪,他认真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国色倾城。” 胭脂向李寻欢投去赞许的目光,继续道:“李叔叔应当能看出来,娘是按大家闺秀模样教养我的,可是李叔叔不觉得奇怪吗,哪家的小姐身边会没有贴身丫鬟?” 李寻欢蹙眉,这确实有些奇怪。诗音对乐乐的看重是不消说的,可是却不为乐乐添置一个贴身丫鬟。要知道,稍微有些家底的人家都会给女儿准备贴身丫鬟使唤,既是童年玩伴,又是日后的心腹。 他相信兴云庄不会在这方面苛待他们的小主人,于是,李寻欢问道:“这其中可是有什么缘故?” 第46章 林小乐15 “因为她们都死了。”胭脂一字一句地说道。 李寻欢睁大了眼睛,道:“都死了?” 胭脂并没有立刻解释,反而话锋一转,又问道:“兴云庄的下人是不许进内院的,只能由专门的仆妇在前院与内院走动,而仆妇总是换的很勤,并且总是会无缘无故的少几个,您知道哪些人都去哪儿了吗?” 李寻欢的两条眉毛紧紧地蹙在他那双忧郁的眼睛上,他已经有了不好的预感。他有些喑哑地说道:“那些人也死了?” 胭脂轻轻点了点头,美人轻颔首,如诗如画,却让李寻欢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 “他们因何而死?” 胭脂只淡淡答了一句:“美貌本就是能够杀人的,国色倾城,更是杀人利器。” “我幼年时,庄子里便有人望见了我就痴痴傻傻地站着不动,明明手上还端着滚烫的热水,却宁愿烫的皮开肉绽,也不愿移开目光。等我年岁渐长了,这样的人变得越来越多,一些人疯的厉害,把自己的命当做博取我回顾的道具。 事情闹得有些大了,爹爹强压了下去,把那些人处置了。从此不让下人进内院,只让年长的仆妇往来。 但依旧有人发疯了,作出疯狂的举动。其中一个就是我从前的贴身丫鬟,她的手很巧,绣花绣的极好,栩栩如生、宛如天成,我曾夸赞过她的巧手。” “然后?”李寻欢已经有了些不妙的猜测。 胭脂淡淡说道:“然后?然后第二天门口便摆着她那双手,那双巧手再也不能绣出那样好的花了。” “是旁人做的?” “不。”胭脂凝视着李寻欢的眼睛,道:“是那个丫鬟请了另一个想要见我的人动刀,把它完好地切下来,作为送给我的礼物,她想让我永远记得她,作为一个特殊的存在,而不是一个绣花绣得好的丫鬟。 只是像她这样的人,这些年来总是会冒出几个,便显不出她的特殊了。” 李寻欢闭上了眼睛,他见过许多疯狂的事情,江湖上永远不会缺少疯狂,但这一件也过于惊悚疯狂了。他此刻想起大哥眉宇间的忧虑,还有潜藏的恐惧,忍不住咳嗽起来。 他想象了小侄女在打开门见到那双手的一刹那,不由对她愈发怜爱起来,先前产生的种种犹疑霎那间消散了。 李寻欢想,明月高悬,光华自放,众人相残以祈相照,难道是明月之错吗?明月皎洁自放,明月何错之有? 于是他睁开眼,眼中满是宽慰道:“人由爱故生怖,做下不理智之事,这从来便不是你的错。” 胭脂道:“所以郭嵩阳还是堂堂正正地死在小李飞刀下的好。” 李寻欢惊疑道:“他——” 胭脂道:“他已经把自己当做一把剑,一把为我驱使的剑。他已经不为自己而活,只是困在兴云庄里等待我的命令。他刚来的时候,还是一个潇洒自在的傲气豪杰,可现在,他是一个人样的木偶,他的理想、他的抱负、他的自我都在消散。 他当初来到兴云庄,是来打听李叔叔的下落,他不甘在兵器榜上排在李叔叔的下面。那么,与其让‘嵩阳铁剑’像听从口哨的犬马一样活着,不如让他实现自己当初的愿望,在追求武道的道路上死去。 若是他没有见到我,这便是他应有的人生。” 李寻欢沉默了,他不知该怎样反驳,也不确定该不该反驳。 李寻欢的小李飞刀虽然例不虚发,却很少真正发出,因为他对旁人总是会有一种奇异的宽容,哪怕这种宽容会伤害到他自己。那些奸恶之辈,才是小李飞刀的针对对象。 郭嵩阳不是一个奸恶之辈,李寻欢是听说过他的事迹的。自从百晓生多年前在江湖上公布了兵器榜,郭嵩阳便带着他的铁剑,一个一个挑战他前头的人,一点一点地排到了兵器榜第四,直到兵器榜第三的小李飞刀远走他乡、踪迹渺茫。 这是一个对武道有着极高追求的人,但现在却亲自画地为牢,自困兴云庄。 “我想过放他走,但他自己不解开自己系上的锁链,那么,与其让他成为被人呼来喝去的狗,不如让他作为剑客堂堂正正地死在比试之下。” 李寻欢叹息一声,他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等待胭脂要离开时,李寻欢突然问道:“乐乐,你想要离开兴云庄了吗?” 胭脂转过身,她轻快一笑,她没有回答李寻欢的问题,只是道:“我长大了,兴云庄便小了。” 胭脂离开了,李寻欢看着小姑娘的背影如雨燕一样轻快地穿梭在梅林中,越走越远,好像要飞到天际苍穹。 林仙儿把情人环抱在胸前,娇滴滴地说道:“好人儿,还是你最是贴心,真是叫人家欢喜的紧。” 那男子把头凑到林仙儿的耳畔,轻轻吹了口气,低低地说道:“仙儿,也就这时候你能想起我,要我说,那些都是银样镴枪头,嘛样儿都不中用,不如扔了他们,乖乖跟着我,有你享福的。” 林仙儿轻咬着红唇嗲声嗲气:“好人儿,你的本事我知道,只是想着对付一个废物,哪里就要你出马,让那些家伙去办,咱们舒舒服服地做旁的事情不好吗?” 男子年纪并不十分大,被林仙儿的话捧得有些飘飘然,道:“有我师父的宝贝在,那些不中用的家伙没一个能是我的对手,兴云庄不过是个破落户罢了,咱们仙儿想要怎么把它搓扁揉圆就怎么搓扁揉圆。” 林仙儿眼中闪过满意之色,她的声音更加娇媚了:“好人儿,龙啸云的老婆和她生的小贱人还按从前的来,至于那个龙啸云,就先把他绑起来,让他看着咱们料理他老婆女儿,再废了他的武功,拔了他的舌头,断掉他的手,再毁了他的面容卖到海船上去。” 男子点头,忽而又道:“他不是还有个儿子吗?” 林仙儿娇滴滴地说道:“我可见过他一面,生的可人呢,到时候把他收作走狗,兴云庄便水到渠成地是咱们的了,便是那小李飞刀回来了,也不能对咱们动手,除非他不认好大哥的儿子。” 男人有些醋恼地拽住林仙儿的胳膊,林仙儿顺势倒向他的怀中,娇笑道:“好人儿,可别吃醋,今夜还漫长呢。” 第47章 林小乐16 夜色如水,月光下的兴云庄静悄悄的,庄子的主人们似乎都陷入了或喜或忧的梦乡,守夜的下人们也瞌睡连连,勉强眯着惺忪的眼睛,保持一丝丝清醒。 阿飞没有睡,黑夜深沉,但他的眼睛却很明亮。他习惯了在月光下行走,仿佛回到了在山林中穿梭的日子。 突然,阿飞耳尖一动,目光一凝,运起轻功,迅速向不远处的外墙飞去。 从外墙正准备翻进来的黑影身形一滞,迅速向飞过来的阿飞丢出一个弹丸,弹丸在半空中迅速爆裂,浓烈的青烟急速蔓延。黑衣人面巾下露出残忍的笑容,侧身一个飞扑,高高举起右手,对准阿飞的胸膛,他仿佛已经听到对方的哀嚎。 阿飞并不慌忙,他在山中见过突然爆裂的菌子,还有躺在一旁僵直的动物尸首。 他屏住呼吸、闭上双目,灵敏的耳朵微动,只在一刹那,阿飞飞身而出! 一剑!只需要一剑,那如同顺着皎洁月光滑出的一剑。 一剑封喉! 黑衣人的眼睛骤然收缩,他还有底牌、他还有靠山、他还年轻、他不想死······ 但一切结束了,黑衣人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兴云庄中,阿飞用剑挑开他的面巾,露出一张年轻又恐惧的脸,从他狰狞的表情看,他死前的刹那并不安详。 阿飞又用剑刺穿他的衣袖,黑衣人一只手空无一物,而另一只手则戴着一个透着青光的铜制手套。 阿飞并不认得此人,也不认识他身上的这些东西,于是干脆持剑而立,等待着天色转明,让李大哥来辨认这人究竟是谁。 今日,兴云庄的早晨注定了不平静。 闻知阿飞杀了一个深夜潜入兴云庄的黑衣人后,众人来不及用早膳,便纷纷赶过来。 龙啸云在看见黑衣人的相貌那一刻,大惊失色:“丘独!” 李寻欢久在关外,并不了解江湖年轻一代的消息,见大哥如此慌张,问道:“此人是?” 龙啸云望着黑衣人右手上上戴着的那个造型奇异的青色铜手套,道:“他是兵器榜第九‘青魔手’伊哭的徒弟,伊哭对他十分疼爱,连赖以成名的‘青魔手’都给了他一只防身。” 李寻欢俯下身去,仔细检查了丘独身上携带的物品,搜罗出几瓶能专门用于刑罚的毒药,还有几瓶不可言说的春.药,甚至还搜到了几件折辱人的青楼器具。 龙啸云的脸色在看到这些东西时立即黑沉了下去,他已经对这个黑衣蒙面、夜潜兴云庄的丘独的目的有了猜测,龙啸云的心中顿时翻涌起滔天怒意。 “该死!该死的!怎么敢!他怎么敢!” 李寻欢此刻同样无比愤怒,这些肮脏的东西要用在谁的身上?这样龌龊之人怎敢踏入这里! 李寻欢一向是宽和宁静的性子,但此时已是怒意如火。他强压着愤怒,郑重地向阿飞行礼道:“阿飞,昨夜多亏有你,否则不堪设想,李寻欢在此拜谢!” 阿飞立即扶住了李寻欢,认真的说道:“林小姐雇了我看守兴云庄,她给我住处,我为她做事,这本就理所当然。” 龙啸云此时也终于想起来杀了丘独的阿飞,他看向阿飞,这是他第一次正眼看这个和李寻欢一起来的少年。少年相貌极俊,比讨厌的李寻欢还要英俊许多。只是气质冰冷,不像是能言善道的,一看就不懂得讨女孩子欢心。至于武功,龙啸云扫了一眼地上躺着的被一剑封喉的尸体,给了个尚佳的评价。 龙啸云压下心头的怒火,难得流露出对外人真心的感激:“阿飞兄弟,真是多亏有你啊!你为兴云庄除敌,区区一个住所算什么呢?我龙啸云一家的性命,难道就值一个住处?金银珠宝、美酒佳肴,任凭阿飞兄弟挑选!” 阿飞有些无措地后退了一步,相比较突然热情的龙啸云,他更适应以往把他当空气的龙啸云。 他抿了抿嘴,坚定地说道:“我答应了林小姐,说到就要做到,这是事先定下的交易。” 龙啸云听了阿飞的拒绝,奇异的没有恼怒。他望了望俊美的少年剑客,突然话锋一转,道:“阿飞兄弟是如今是孤身一人在江湖闯荡?可有师门?可有亲眷?” 阿飞握紧了剑,缓缓道:“独身一人而已。” 娘走后,阿飞便是孤身一人了,飞禽走兽都有它们的族群,而他是山里孤独的人。 娘的坟茔在山里,她临终前说过,等他下山了,若不成名,永远不要回来祭拜她。 龙啸云接着问道:“阿飞兄弟如今年岁不知几何?” 阿飞虽不知为何问他年龄,但还是如实说道:“十七。” 龙啸云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又问道:“阿飞兄弟可有婚约在身?” 阿飞有些迷茫,但还是回答道:“没有。” 龙啸云的眼睛已经是亮得惊人,他又仔仔细细地打量了好几遍阿飞,只是这一次的目光却是十分挑剔,把阿飞从头发丝儿到脚后跟都观察评判了个遍。 阿飞被看得不自在极了,他缓缓后退,想要退到李大哥身后去,但目光却突然看到了远处那熟悉的红裙红裳,不顾身旁讶然的目光,他迅速地走上前去,就像葵花追逐着属于自己的太阳。 “林姑娘!”阿飞一扫刚刚的不自在,神采奕奕地望着面前的少女。 “阿飞?我听说你抓了一个想要潜入庄子里的贼人?”胭脂看着少年清澄赤忱的眼睛,不由地笑了起来。 阿飞见了她的笑,也忍不住唇角上翘,周身的气质也柔和了起来,好像冷漠的冰霜在这一刻解冻为潺潺的春水。 李寻欢远远地见了这一幕,怒意稍稍压制,眼中也露出笑容来,人世间总是有一桩又一桩险恶丑陋的事情,可是同样也不缺乏美好动人的事情,而一对少男少女的相视一笑,就像鲜花的悄然盛开,那一瞬间的姿态便已经胜过无数华丽的辞藻。 只有龙小云愤怒地盯着这个目不转睛看着他妹妹的登徒子,看起来好像下一秒他就要扑上去狠狠地薅阿飞的头发。 第48章 林小乐17 “不是梅花盗?” 客厅中,众人落座,龙啸云疑惑出声。 “他身上没有能证明他是梅花盗的独门暗器,只凭那些腌臜之物就确认他是梅花盗,恐怕不能叫人信服。 尤其是那些受害人家,他们对梅花盗恨之入骨,又报仇心切,若是没有完全的确定,他们恐怕是接受不了。” 李寻欢问道:“之前我们猜测梅花盗可能是一个团伙,其中可能有个物色下手对象的女子,这些时日,庄中可有与什么女眷走动过?” 胭脂摇了摇头道:“只有幼年时结交过几个手帕交,只是逐渐疏远了,这些年我已经不大与人往来,近来便是出门,也带着帷帽。” 阿飞想起了那顶厚厚的帷帽,不由微微蹙眉,他不觉得戴着帷帽是一件舒坦的事情,天下若有好事,那么人人都会去做。而只有女孩要戴着厚重的帷帽,那便一定不是什么好事。 他凝视着胭脂,她很美,是他见过最美丽的女孩子,而美本是不需要掩藏的,就像雨后的彩虹傲然屹立于悬崖上空,山林的花朵会争相绽放美丽、鸟雀肆意炫耀悦耳歌喉。万物之美如此,人之美也应当如此。 “若是梅花盗死了,你出门是不是就不用戴帷帽了?”阿飞突然出声问道。 座中的长辈们安静下来,或不爽或含笑地看着小辈们的交谈。 胭脂看着少年赤忱的眼神,平静地说道:“或许。” 阿飞认真地说道:“我会变强,我的剑会更快,当没有人能避开这把剑的时候,你出门是不是就不用戴帷帽了?” 胭脂答道:“或许,但是我戴不戴帷帽,只是因为我想不想,而不因为任何人而改变。”胭脂依旧很平静地说道。 阿飞有些沮丧的低下了头,他知道自己说错了话,林小姐和他只有再寻常不过的雇佣关系,他再怎么样,也不能干预到林小姐自己的意愿。 李寻欢轻咳一声,缓解有些尴尬的气氛,继续道:“那是否有人进来意图进入兴云庄?” 龙啸云眉头皱起,道:“近来的确是有一个。” “是谁?”李寻欢神色一动。 “林仙儿,就是近来,放言要嫁给除去梅花盗之人的江湖第一美人,不少江湖人涌入保定城也是为了她。她因为这件事,风头正盛,许多为梅花盗所害的人家都很感激她。” 李寻欢忍住咳嗽道:“她为何想要进入庄中?” 龙啸云哼了一声,道:“那个林仙儿极其擅长交际,并且可不像她表现出来的那样大义凛然,因为梅花盗这件事,她可没少结交江湖豪杰,也收了不少金银财宝。还有许多年轻人意志薄弱、好色成性,出入都围在她身旁,还有人甚至盗了自家的宝贝送给她。 那些傻子把她当仙女捧着,林仙儿便真以为自己是仙女了,衣食住行都要最好的,可不就看上兴云庄了,她还想搬到冷香小筑来。若不是我寻了个理由拒绝,恐怕寻欢你一来保定城就能见到这位江湖第一美人了。” 龙小云也不爽地补充道:“那个送家传宝贝的傻子,就是藏剑山庄的游龙生,他拿了祖传的鱼肠剑送给林仙儿了,而且前脚他刚刚送了礼离开,后脚那个林仙儿就想和我演一场西门庆与潘金莲了。要不是我走得快,说不定还要被她簇拥者纠缠上,到时候我清白名声都没了。” 胭脂被龙小云的话引得笑了起来,一笑一颦,光华自生。 龙小云见状更是摆出委屈的模样,他还是清白大闺男,只和妹妹拉过手,什么林仙儿休要来沾边。 李寻欢正色道:“林仙儿很可能是梅花盗中的一员,她长袖善舞,必然时常出入各种人家的宴会,便有机会与那些人家的家眷交谈,而梅花盗的主导很可能就指使她伺机物色下手之人。” “那丘独呢?他会是这个指使林仙儿的人吗?”龙啸云问道。 “不,林仙儿才更像是梅花盗的主导。”胭脂冷声道:“林仙儿的簇拥者众多,她从中就能挑选出做梅花盗的人选,把她厌恶嫉妒的人以这种残忍的方式毁去,这正对应了梅花盗侮辱那些女子后还毁去她们的容颜。 林仙儿没有进过兴云庄,无从接近我和娘,但接连被爹爹和哥哥拒绝,这对习惯了众星捧月的人来说就是奇耻大辱,她想要报复爹爹,又习惯了这种方式,自然会下意识地使用。 而丘独就是她为了泄愤派过来的,丘独很可能也参与了此前梅花盗做下的案件。这只消查一查丘独有没有与林仙儿过从甚密,便知道了。” 龙啸云已经握紧了拳头,他不过是拒绝了林仙儿入住兴云庄,便被如此报复,好一个狠辣心肠的林仙儿! 李寻欢秀目微怔,堂堂探花郎自然不会是蠢人,只是他向来以为自己不流于俗,却也犯了凡夫俗子的毛病,在心态上轻视了女子。 他总是不自觉地把女子看成柔弱无力的存在,却忽视了她们的坚韧、智谋。 “丘独如今死在了兴云庄,‘青魔手’伊哭向来疼爱这个徒弟,况且一只青魔手现下也落在庄子里,恐怕伊哭不会善罢甘休。”龙啸云虽然嘴上说着担忧的话语,但语气中却没有多少惧怕。 反正兴云庄有兵器榜第三的小李飞刀、第四的嵩阳铁剑,如今又有一个年轻又实力不俗的少年剑客,区区一个兵器榜第九的青魔手,有什么好怕的。 龙啸云觉得自己已经有些膨胀了,兵器榜第九也能用“区区”来形容了,不过一想到这借了李寻欢的势,又觉得像白米饭里混了只苍蝇,让人难以下咽。 李寻欢果然立刻开口道:“大哥放心,有我在,绝不让伊哭伤害到兴云庄中人。保定城如今不太平,我这次回来,便不随意走了,一定要等一切平稳度过,再考虑以后的事情。”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好!好!好!”龙啸云努力用大笑掩饰着自己的僵硬。 “唉,要是李寻欢和梅花盗同归于尽该多好,我一定会年年祭拜、岁岁怀念的。”龙啸云又不禁开始了每日一想“李寻欢怎么还没死。” 林仙儿这边久不候丘独归来,心下已经有了不好的猜测,随着一天过去,丘独依然渺无踪迹,林仙儿便知道,他折在了兴云庄。 “哼,废物!一个废物!你最好是干净利落地死了,要是敢胡乱攀咬,休怪我不念旧情!”林仙儿低低地咒骂起来。 但很快,她便仔仔细细地洗了个花瓣澡,又换了一身绿色衣裳,又在梳妆镜前给自己描了一个微微憔悴又不失柔弱美丽的妆容,等到天色暗淡下来,方才悄然无声地出门了。 第49章 林小乐18 夜沉如水,星子闪烁。 “你来了。”沙哑低沉的声音如鬼魅般响起。 天色已晚,荒郊僻野,一个高大的青衣人伫立在黑暗中,他脸上罩着的一张狰狞的恶鬼面具,在月色下更显可怖,常人见了怕是要吓出三魂六魄。 更可怕的是,面具的孔缝中,青衣人露出的眼睛全然一片青色,从眼仁到眼白,在星光下一闪一闪,仿佛跳跃的鬼火。 青衣人的左手上,正戴着一只泛青的铜手套,是青魔手!和丘独右手上一样的青魔手。 青衣人的身份已经昭然若揭,正是“青魔手”——伊哭! 一身绿衣、楚楚可人的林仙儿一步三晃、弱柳扶风地缓缓向他走了过去。 “站着。”林仙儿还未走到伊哭面前,在三尺处,恶鬼面具下就响起了声音。 林仙儿温顺地站在了原地,伊哭这个人相当唯我,不听他话的人,都死的连渣子都不剩了。 林仙儿并不经常来找伊哭,她更乐意去面对好色又冲动的丘独,毕竟“青魔手”伊哭可不像他的徒弟丘独那样好糊弄,他比丘独更残忍、更狡诈、更无情。 当然,也更瞧不起女人。 对待这种人,就要时刻小心翼翼,在恰当的示之以弱,在真话里混上一两句似是而非的话,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不过伊哭倒不是全无弱点,他高傲自大,瞧不起女人,却忘了在江湖上,小瞧了女人的人死的有多少。反正,在这位“青魔手”的心中,女人是掀不起什么大风大浪来的。 事实也是这样,伊哭轻蔑地看了一眼林仙儿,他看不上任何女人,包括这个愚蠢且虚浮的林仙儿,不过,她的姿色倒是有可取之处。 “跪下。”伊哭低沉的声音响起,配着那张狰狞的恶鬼面具,一时间极为可怕。 林仙儿跪了下去,身肢像柳条一样柔软,显现出曼妙的曲线。看上去顺从又听话,像极了一个乖驯的女人,只是,她敛下的眼眸中恶意翻涌。自从她成了江湖第一美人,谁敢这样不客气的让她跪下? “伊哭!伊哭!要不是你还有用处……”林仙儿心中咬牙切齿,但面上却是越发的楚楚可怜。 “你来做什么?”伊哭一步步走向林仙儿,一手掐住了她的下颌。 林仙儿的眼圈瞬间晕红,一滴滴泪珠如断了线的珍珠落了下来,娇嫩的脸庞上满是痛色,她哽咽道:“丘独……丘独……他、他不见了!” “什么?”伊哭掐着林仙儿的手瞬间用力,他拽着林仙儿站起来,冷冷道:“说清楚!” 林仙儿被他拽得踉跄起身,娇弱地啊呀得惊叫了几声,顺势把脸贴在伊哭的掌心蹭了好几下,这才抽噎着说道: “呜呜呜……丘独……丘独他听说龙啸云的老婆以前是李寻欢的未婚妻,还生了一双儿女,于是便动了心思,想要去兴云庄一探芳闺,看一看小李飞刀曾经的未婚妻的模样。 我不想他找别的女人,于是便和他闹了别扭,没想到……没想到……他竟然一去不回了!呜呜呜……” 伊哭哼了一声,一把松开了林仙儿:“兴云庄,呵,龙啸云不过一个成日里把李寻欢是他结义兄弟挂在嘴上的废物,被他呼朋引伴的,都是些同样的废物。 便是几年前去兴云庄的那个郭嵩阳,他的剑有多久没有出鞘了。久不出鞘,那把铁剑恐怕都锈了。 兴云庄里,不过有一个只会动嘴的废物和一个自暴自弃的废物罢了,丘独有一只青魔手护身,便是不能对敌,也能脱身。” 林仙儿泪光盈盈地抱住伊哭的手,抽噎道:“可是……可是……我还是不放心,若是那龙啸云使了什么阴招呢?倘若丘独被他抓住了,用来威胁你怎么办? 而且、而且你的青魔手,还有一只在丘独手里,要是丘独被抓住了,青魔手落到龙啸云那个小人手里可如何是好,那可是你的独门武器,怎么能叫龙啸云那个废物玷污呢?” 伊哭望着林仙儿抱着他的手,意味不明地说道:“你倒是比我还要在乎青魔手了。” 林仙儿的一只手已经抚摸上了伊哭的的胸膛,她目光深情地凝望着那张恶鬼面具道:“那还不是因为,那只青魔手是你的。” 伊哭没有推开林仙儿的手,他森然地说道:“明日,我会去兴云庄。” 他接着像摸宠物一样抚摸着林仙儿的脸颊,手指用力摩挲着娇嫩的脸蛋,他的目光逐渐变化,那是一种男人看女人的眼神。 林仙儿当然懂得这个眼神,她妩媚一笑,轻轻摘下那张恶鬼面具,面不改色地深情凝视面具下那张不亚于狰狞恶鬼的脸,拉着他进了不远处伊哭栖身的竹屋。 星子闪烁,夜色愈发浓重了。 …… 晓色将明,晨光微熹,点点朝霞从苍穹浮现。 林仙儿梳好了头发,又插好了发簪,这才服侍着伊哭起身,濯面穿衣,从头到脚,无微不至。 伊哭望着给自己穿鞋的林仙儿,突然说道:“你成了江湖第一美人后,已经有段时间不做这样的事情了,今日为什么又开始做了?” 林仙儿柔情似水地望着伊哭道:“因为你总是许久不来找我,我也会生气的。但见了你,又怎么会再耍那些小性子呢?” 伊哭不屑的瞧着为他穿鞋的林仙儿,他轻蔑的想,女人,有个华而不实的头衔也改变不了什么。想来林仙儿也不敢做什么,不过一个女人,只不过使些讨好男人的小伎俩。 等林仙儿为他细细抚平衣袍上的每一寸褶子后,伊哭便不耐地绕开她,戴上自己的青魔手,向着兴云庄的方向走去。 他不在意的想着,龙啸云可以杀了,郭嵩阳的兵器榜第四的位置他要了,至于龙啸云的后宅,就给丘独处置吧。 至于在关外的李寻欢,都多少年没听过他的消息了,说不定死了呢?就算活着,多年不曾对战,他还能拿稳他的飞刀吗? 伊哭嗤之以鼻地走向了兴云庄。 林仙儿留在原地,以深情的目光凝视着伊哭的背影,直到再也看不见时,她的脸色顿时阴沉下来,眼神也变得怨恨起来。 她摸了摸头上的簪子,冷冷地笑了起来。 第50章 林小乐19 伊哭一路上不躲不避,径直向着兴云庄的方向走着。 那张可怖的面孔与像鬼火一样的眼睛吓得街边商贩纷纷退让躲避,兴云庄所属的铺子中,有掌柜地看这凶人好像是向兴云庄方向走去,早早地派了机灵的伙计去向龙大爷通风报信。 龙啸云得知了消息,庄子里的李寻欢、阿飞等人自然也都知道了来者不善。 “龙大爷,那人生得高大极了,脸好像被什么东西腐蚀过一样,眼睛连眼白都没有,全是绿的,和妖怪似的。 小的还看见,那人一只手上,带着个青色的铜手套。豁,那可不是个简单的玩意儿。隔壁卖家禽的有只鸡没绑牢,一下飞出去,擦到那只手套,您猜怎么着?害!那鸡一下子就僵在地上了。等那人走远了,小的跑过去一看,啊呀,那鸡喙里流的都是黑绿的血!” 龙啸云给了赏,挥退了这个嘴皮子利索得能说书的伙计,有些忧愁地说道:“我这几日,也派了些伶俐的小子、闲汗、乞丐去盯着那个林仙儿,果不其然,她置办了些首饰、妆盒,昨天她晚上出了一趟门,盯梢的人不敢跟得太紧,只知道她去了保定城外的荒郊方向。” 李寻欢点点头,道:“那位伙计描述之人,应当就是‘青魔手’伊哭,他对丘独这个徒弟倒是不错,连成名的武器青魔手都能分他一只。” 龙啸云皱眉道: “除了丘独这件事,伊哭与我无冤无仇,好端端地也不至于上门找茬。而丘独是夜潜进来的,知道这件事的仆从都被我严令封口,他们绝不敢乱说话,消息不是兴云庄里传出去的。 丘独这个人傲气的很,并不怎么与人称朋道友,不过自从林仙儿成了江湖第一美人,他也成了林仙儿的簇拥。伊哭这么快找上兴云庄,一定是有人给他通风报信,说明那人连丘独的阴私之事也一清二楚,一定与丘独十分亲密,想来就是林仙儿。” 龙啸云想到先前拒绝林仙儿入住的事情,对于这些阴暗之事,他再熟悉不过了。 “林仙儿,你敢对兴云庄下手,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 龙啸云的大脑已经迅速转动起来,林仙儿这个人,他虽然见了一面,但却轻易看出,这是个和他一样的小人,为了真正在乎的东西,是可以不顾任何礼义廉耻的。 对待这种人,龙啸云深知杀人要先诛心,先夺走她最在乎的东西,让她永远也无法再得到,从而来击垮她的内心,之后就算什么都不做,这种人也会痛苦得活不成了。 林仙儿最在乎什么?龙啸云想,是江湖第一美人的名号吗?有一点,但这个名号更像一个工具,一个诱惑人心的工具。 那些初出茅庐的年轻人,突然得到江湖第一美人的垂青,热血上头,就会想着为心爱之人出钱出力。而那些有些资历的江湖人,得到有这么一个头衔的美人的暗送秋波,少有人会无动于衷,稍稍动摇,就上了钩。 这些人与林仙儿成事之后,林仙儿再以利益相诱,等做下一次梅花盗的勾当,他们便与林仙儿捆绑住了,成了一条船上的人,林仙儿的势力便会越滚越大,等到了一定的地步,她就不再空有江湖第一美人头衔,还能掌控江湖最多最复杂的势力。 到那时候,林仙儿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 “爹爹在想什么?这般入神?”胭脂看着龙啸云时而皱眉、时而冷笑,一旁的李寻欢不好意思打断大哥的思绪,都开始默默饮茶了。 龙啸云从思绪中反应过来,尴尬一笑道:“这伊哭应当是被林仙儿指使来的,我们把他拿下后,林仙儿恐怕依旧不会善罢甘休,我们要做好应对的准备。” 李寻欢道:“或可擒下伊哭,从他口中得到林仙儿是梅花盗的证词?” 龙啸云摇了摇头:“林仙儿是梅花盗,可梅花盗不止是林仙儿,昨夜的丘独,今天的伊哭,他们都可以是梅花盗,还有更多人,他们都能是梅花盗。他们这些人,通过林仙儿,绑在了一条船上,伊哭的证词,起不了太大作用。” 阿飞抱着剑,闻言道:“那为何不直接去逼问林仙儿,生死之间,她难道还会替人隐瞒吗?” 龙啸云对阿飞此时倒是和颜悦色:“阿飞,你想在江湖上继续闯荡,便不能如此做。” “为何?”阿飞有些闷闷地问道。 “因为这是江湖,江湖是一个个人,这一个个人又创造了一个个规矩,不遵守规矩的人就会被群起而攻。”龙啸云又补充道:“不过,等伊哭被拿下了,我们便可以在大庭广众之下带人去敲一敲这位林仙儿住所的大门了。” “为何?”阿飞不解。 “因为‘青魔手’伊哭被拿下后,幡然醒悟,揭露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为梅花盗幕后主使,随后羞愧难耐,自尽而亡。”胭脂为龙啸云补上接下来的话语。 “啊?伊哭会这么做?”阿飞迷茫地望向胭脂。 “当然不会,只是我们需要一个理由,伊哭就可以是这个理由。爱徒与林仙儿狼狈为奸,导致横死,师父气势汹汹地来报仇,却发现徒弟的罪孽,羞愧难当,一死了之,临死前请求兴云庄做主,把爱徒的共犯林仙儿加以审判,这不就是我们审问林仙儿的理由了吗?”胭脂望着再次被洗礼认知的阿飞,笑意不减地说着。 “江湖人只是要要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但没多少人在乎这个理由有多荒谬,大家都心知肚明,这就是江湖的规矩,你不必打破它,而是要学会利用它。若你想要成为真正的有权势力量的天下第一,这就是你要学会的东西。” 阿飞总觉得哪儿不对,却又无可反驳。他好像被一种难以言喻的阴影笼罩着,它沉重、阴暗、却又无处不在,他手中的剑很快,却难以刺穿这无形无触的事物。 阿飞迷茫地望向让他的心剧烈跳动的少女,他想说不是这样的,但他确实在追求天下闻名,少女在教授他一些东西,一些山下人洞若观火的东西。 他望着少女的眼眸,明净如水,盈盈秋波。在这双美丽的眼睛里,他看到了自己苍白的脸,以及紧紧握着的剑。还有,还有他的眼睛,那是本是一双用冷漠掩盖愤怒与痛苦的眼睛,此时却盛满了脆弱与迷茫。 这不能是剑客的眼睛!决不能! 阿飞低下了头,抱紧了他的剑,剑是那样的冷,但阿飞却感觉手臂中的血液都要滚烫地进发出。 “龙啸云,速速滚出来!” 一声轻蔑的语句,从庄子外层层荡荡地传了进来。 第51章 林小乐20 龙啸云的脸色很不好看,这些年来,他走到哪里都被人恭恭敬敬地喊一声“龙大爷”,这样大庭广众之下,这样的直呼其名,真是······真是好久远的记忆了! 胭脂对着低头的少年道:“阿飞,兵器榜第九的‘青魔手’伊哭,去杀了他,做得利落些,作为你正式进入江湖的第一剑。” 阿飞抬起来头,他的目光已经恢复了锐利:“我会成名吗?” “若你胜了,就是一鸣惊人的少年英杰;若你败了,就是江湖的一具无名尸首。”胭脂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纤纤玉指遮挡住小半张脸,只露出两只狭长的凤眼望着锐利少年。 阿飞望着那双凤眼,那是很美的眼睛,像清泉一样明亮,但泉水中却翻涌着更多的东西,是他此时还理解不了的、更幽深的东西。 阿飞握住了他的剑,他要去面对伊哭,面对江湖上实力排行第九的人,以一个无名小子的身份。 李寻欢等人也站了起来,但胭脂摇了摇头,道:“这是阿飞的成名之战,李叔叔和爹爹还是不要过去的好。” 但胭脂却放下了茶杯,向着门外走去。 “妹妹,你去哪?”龙小云紧张地拽住了她的衣袖。 “我去观战。”胭脂轻轻抽出衣袖,抚着龙小云的肩膀,让他乖乖坐下。 “那很危险,要是那小子死了,伊哭的杀招就要对着你了!我怎么放的下心!”龙小云又拉住妹妹的手,不放她离开。 李寻欢同样不放心,道:“乐乐,你若担心阿飞,便让李叔叔陪你过去,李叔叔至少能护你们周全。” 胭脂再次从龙小云的手掌中抽出手,微微摇头,示意他们坐下: “不必,我要这位英俊的小剑客在生死之间、在性命相托的情势下,发挥全部的力量,只有这样,我才能知道,他有没有足够的实力。 我要知道这个答案,江湖人的一生不都是在追寻一个答案吗?我从前是半个江湖人,现在我想做一个彻彻底底的江湖人,去寻找我好奇的答案。 那么,既然要做江湖人了,就要习惯性命在刀光剑影中摇曳的感觉。” 胭脂走到门槛前,悠然回首,以眼神制止了想要跟上来的龙小云那并不是什么凶狠的眼神,天资绝世的美人哪怕恼怒也是美得令人窒息的,向来佳人怒火生国色。 但那只是一个轻飘飘的眼神,却让龙小云生生止住了脚步,他突然涌上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他好像并不真正了解与他一母同胞、亲密无间的妹妹,妹妹不是他以为的那样天真柔弱,像母亲一样柔软沉静。 美丽的妹妹是像明镜一样的湖水,他所以为的一切,都是他内心在湖面的倒影,而现在,飞来了一阵风,风好像唤醒了湖面,唤醒了平静湖面的波光粼粼,唤醒了湖水之下的暗流涌动,镜湖流动了,倒影在一片片波光中碎成成千上万块。 “妹妹怎么了?”龙小云求助地看向爹爹,他认为最可靠的人。 “她要飞走了,兴云庄本就不该是她会停留的地方。”龙啸云淡淡地说道。 但随即,龙啸云脸色大变,“诗音!” 女儿要走,诗音会不会跟着离开?她们会不会就此一走了之?他会不会再也找不到诗音?不行!绝对不行!他龙啸云绝不、绝不能被诗音抛下!她要去哪里,他都要跟到哪里,就算化为鬼魅,也要缠着她到魂飞魄散! 龙啸云丢下茶杯,不顾面色惨白的儿子和一旁忧虑的李寻欢,向后园林诗音的住处奔去。 胭脂走了没多远,就看到了抱剑而立的郭嵩阳,明明在白日阳光下,可他却黯淡得像是新出土没多久。 “是他吗?”郭嵩阳在胭脂路过时突然开口。 不等胭脂回答,郭嵩阳又道: “江湖上的人说美人只配强者拥有,可是美人才是真正做选择的那一个。 他除了年轻一点、英俊一点,就只是一个毛头小子,什么也不明白,根本不懂得怎么讨女孩子欢心。 如果······如果······” 郭嵩阳到最后也没有把“如果”的话说出来,他背过身去,不想再看胭脂走向那个小子的背影。 阿飞走得很稳,他已经看到了大门前那个高大的身影,几个门房正抱着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他耳朵微动,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声,那是很轻盈的脚步,像蝴蝶轻轻落在花瓣上的声响。 “林小姐?你!你来做什么?”阿飞原本冷漠的脸顿时像裂开了一道缝隙。 “来观战。”胭脂走到阿飞身边,道:“先前说的,还要再加上一些内容。” “若你胜了,少年英杰,闯荡江湖想来不介意多一个人?” 阿飞摇了摇头,他耳根红的滴血,道:“只要我活着,只要你愿意。” 胭脂望着阿飞俊脸染红,起了些坏心思,突然凑近道:“若你死了,那可就要躺下两具尸首了。” “绝不会死!绝不会让你有一丝一毫的损伤!”阿飞紧紧盯着少女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道。 “好,现在,你的剑上押了两条命了,有我的,也有你的,这算不算生死与共?”胭脂伸出手,轻轻摸了摸阿飞亮的惊人的眼眸。 “算!”阿飞此刻只觉得全身上下的血液都在沸腾,尤其是那只被抚摸的眼睛,肌肤处似乎被高温灼伤,仿佛有火焰在瞳孔中升腾跳跃。 拔剑!拔剑!战斗!战斗!前所未有的战意在阿飞的身上被唤醒、被点燃。 爱情就是这样奇怪的存在,它能让人无坚不摧、无所不破,也能让你玉减香消、憔悴至死,它能让懦弱者舍生忘死、让利己者奋不顾身,也能让英勇者坐立难安、让慷慨者斤斤计较。 伊哭冷冷地看着两道身影相携而出,兴云庄是真的没落了,无名小卒也······ 伊哭的思绪在看到胭脂时突然一片空白,随后便是羞耻、恼怒。 在成名之后,他对自己这副狰狞的外貌十分满意,这是强大的威慑,旁人的恐惧让他感到愉悦,可此时,他想到了自己怪异的绿眼、可怖的面容,就这样毫无遮挡地暴露在少女的眼前,一种难言的羞耻感涌上了内心。 羞耻之后,便是怒意涌起,对面的那个小子,却仗着一副小白脸的模样,和她相携而行,真是···真是让人刺眼难耐啊! “无名小卒,你最好死的干净利落些,你的血,不要溅到这位姑娘的衣裙上。”喑哑的声音从伊哭的咽喉中发出,他看向阿飞的眼神,已是把他当做一个死人。 “你还是回到土里比较好,白日站在这,容易吓到人。”阿飞冷冷地说道。 第52章 林小乐21 兴云庄附近的街道已空无一人,在江湖上活得久的普通人都知道,有些热闹是不能看的。但总有一些例外,一些江湖人是很乐意看着旁人打生打死的,比如酒楼上漫不经心地饮酒的吕凤先,他一手握着酒杯,另一只手拿着酒壶,眉目俊朗,醉眼朦胧。 他随意地向兴云庄一瞟,毫无兴趣地略过了相持蓄势的两个人,目光飘向了那倚门而立的红衣少女。 “虽看不清面容,不过身姿窈窕,想来应当是美人,要是护她的人死了,到时候在伊哭手上救上一救,也是一桩风流美事,叫世人晓得我‘银戟温侯’的风流多情。” 吕凤先抛了抛酒壶,见酒已见底,救人的事情已抛到了脑后,不满地喝到:“小二,继续上酒!” 就在吕凤先转头的这一刹那,僵持的两人瞬时动了起来。 伊哭掼起戴着青魔手的那只手掌,飞身跃起,掌势顿时向阿飞的头颅拍去,青掌带起风声赫赫,这一击显然极其沉重,是奔着要对方脑浆迸裂的想法下手的。 阿飞仰面闪身,轻巧地侧身让过这一掌,就在伊哭身躯被掌势带动下沉那一刻,剑如银蛇,向着伊哭的脖颈咬去。 伊哭急忙摆腰缩身,又是一掌向阿飞面门拍去,另一只手也运掌如飞,要截住阿飞的退路。伊哭显然是极厌恶阿飞的这张俊脸,他拍掌时心中冷笑:“哼,青魔手剧毒无比,挨着中毒,擦着即死,小白脸,就等着面容溃烂而死吧!” 青魔手当面而来,但阿飞丝毫不惧,他在等,等伊哭露出他的空门! 就在青魔手要擦到阿飞的脸颊时,阿飞动了! 伊哭的掌法大开大合,这本是容易让人抓着空门的,但他本人极其谨慎,极少将上身毫无遮拦地暴露在敌人面前,但此刻,他的两者手掌都各有用处,已经无暇顾及暴露的弱点,他此刻,只想要这个小白脸死!然后,带走这个美人! 阿飞的剑如鬼魅般急速送出,疾刺而出,在伊哭的咽喉上重重一点,如等待许久的环蛇倏忽伸出扁头毒牙,将猎物囫囵吞下。 带走……走…… 伊哭的思绪骤然断裂了,他感到有什么滚烫的东西在他的躯体上流淌,而他的身体却好像突然失温僵硬了一般,只要再……再向前一尺,他便可以将那张令人厌恶的脸连同对方的性命一齐毁去,可是……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他动不了了? 不对,不对,他在动,他在向后倒去,在倒下的那一刻,伊哭看到了从自己的喉间喷洒的鲜艳的血液。 “原来……原来……原来我死了啊。” 伊哭倒下了,那张狰狞的面孔再也不会吓到人了,尘土、白雪将永远的掩埋世间的一切丑恶。 伊哭这个名字也一样,江湖多健忘,人死如灯灭。 “我赢了。”阿飞确认了伊哭全无气息后,一步一步地走向胭脂,但却又在三尺外停了下来。 胭脂看着眼前的阿飞,他的脸很红,气息有些不稳,但持剑的手却一丝不抖,或许是亢奋、或许是冷风,他的眼眶发红,眼睛炽热且明亮。 “为什么不过来?”胭脂看着这样脸红眼红的阿飞,越发觉得他讨人喜欢了。 “我没控制好力道,身上有血腥味。”阿飞被胭脂的目光看得耳根愈发红彤彤,方才杀人于瞬息之间的气势都已散去,只有少年人在心上人面前的手足无措。 “你杀了他,现在兵器榜第九的位置该你来坐了,感觉如何?” 阿飞摇了摇头,道:“他和马匪、盗贼、强盗并无不同,他们的血是一样的腥,他们被戳破了咽喉一样会死。” “你杀了马匪、盗贼、强盗,江湖波澜不惊。可你杀了兵器榜第九,江湖便会惊涛骇浪了。从现在开始,你不再是无名小子阿飞。现在,现在该叫你‘飞剑客’了。” 新鲜出炉的“飞剑客”的耳根更红了,他的声音微不可察:“在你这,我,我就是阿飞。” “嗯?你说什么?”胭脂故意凑近,逗弄起初出茅庐的羞涩少年。 阿飞已经窘迫的不敢抬头了。 “乐乐、阿飞!”李寻欢到底还是放心不下,带着龙小云悄悄跟了过来,此时方才现身,打断了侄女对阿飞的调戏。 “妹妹!”龙小云横插进妹妹与阿飞之间,紧张又无措地拉着妹妹的衣袖,想要说些什么,却又不敢开口。 胭脂在龙小云不安的眼神中缓缓抽出了衣袖。 李寻欢不忍看这一幕,这总会让他想起自己做过的混账事,他走向雪地里的尸首,突然,他眉头一皱,伊哭的尸首有异! 李寻欢屏住呼吸,用飞刀轻轻割开伊哭的上衣,只见伊哭的胸膛上赫然形成了一片血红的梅花印记,若非李寻欢确定伊哭是死于阿飞的快剑之下,他都要以为是梅花盗杀了伊哭。 李寻欢示意众人过来,几人也望见了伊哭胸前的梅花印。 阿飞皱起眉头,道:“这是怎么回事?伊哭与我交战时,动作敏捷,胸口并未受伤。” 胭脂看出,这是药物所致,在《怜花宝鉴》毒篇就有记载这样一味毒药——“相思烙”,本是无色无味,涂抹在人身上,就会吸取人身体内的血液填充颜色,叫人渐渐地失去力气,最后任人宰割,仿佛相思之人被感情折磨,情到浓处愈发憔悴,直至卧床不起、以命补情。 李寻欢虽不知这是什么导致的,但已然看出其中的阴谋,他敛了和色,皱眉道: “背后之人若真是林仙儿,她打得便是让伊哭死在兴云庄的主意。她提前在伊哭身上下药,伊哭若是进了兴云庄,药效渐渐发作,必然会死在兴云庄,而他胸前留下梅花印记,与那些遭受梅花盗残害之人极为相似。 到时候,林仙儿上门哭诉,要求讨还伊哭的尸首。若我们不还,便是私扣尸首、名声损毁。若是还了,林仙儿便可以伊哭尸首上的梅花印记倒打一耙,说兴云庄私藏梅花盗,伊哭给徒弟报仇却遭梅花盗残害。 此时江湖正是对梅花盗群情愤慨之时,听闻如此消息,必然对兴云庄一哄而上!” 胭脂望着那血红的梅花印记,又赞许地望了阿飞一眼,道:“只是阿飞在大庭广众之下迎战,众目睽睽,伊哭确是死于剑下,林仙儿的计划很好,心肠也足够硬,可惜到底功亏一篑。” 阿飞被看得有些雀跃,努力压下翘起的唇角,他不动声色地又悄悄移到胭脂的另一边,让龙小云没法再隔开。 胭脂对李寻欢盈盈一拜,郑重说道:“如今梅花盗的情形已经明朗,一切便按照之前商量的来办,就劳烦李叔叔与爹爹揭穿林仙儿与她的帮手,让梅花盗绳之以法,使逝者安心、亲者宽心。” 李寻欢有些踌躇,道:“乐乐,你……” 胭脂牵住了僵硬地板正直立的阿飞,道:“我已经向母亲说了要离开的事,父亲方才也知道了,既然要走,就不必犹豫踯躅。” 阿飞回握住胭脂的手,他直视李寻欢的眼睛,郑重地说道:“我不会死,林小姐也绝不会有事。” 李寻欢默然无语,少年人的爱恋太炽热滚烫,他一时竟不能再言。 “妹妹?妹妹!”龙小云的眼睛已经泛红:“你什么时候回来?” 胭脂轻轻摸了摸龙小云的眼睛,抚去他的泪水:“母亲还在这里,我总会回来的。或许三五月,或许三五年,但总有那么一天。” 龙小云一把握住妹妹抚泪的手,执着地说道:“一言为定,你会回来!” 胭脂回握住哥哥的手,点点头:“一言为定。” 龙小云又恶狠狠地瞪着一旁的阿飞,那张英俊的脸此刻怎么看怎么可恶,他咬牙切齿地说道:“若我妹妹有半分损伤,天涯海角,千金万两,我也要你死!” 阿飞紧紧握住胭脂的另一只手,掷地有声、一字一句的说道:“我不会死,林小姐也绝不会有事!” 第53章 林小乐22 不过几个月的光景,江湖上已经流传着绝色佳人与她的护卫的轶事。 据说见了这位美人的人,无一不失魂落魄,有人苦苦哀求、有人以死相逼想要留在美人身边,哪怕为奴为仆,然而俱都被无情拒绝。有些自恃武力的人想要替代美人身边的护卫,却都败在对方的快剑之下。 绝色美人,少年剑客,这足够说书先生说上百来个荡气回肠、曲折婉转的故事。 美人该美到什么程度才会让一个接着一个的人连命都不要?快剑快到什么地步才能阻挡那些不顾生死的人? 只是这些疑问还在发酵中,梅花盗被小李飞刀李寻欢及其义兄所抓的消息就引爆了整个江湖。一方面是梅花盗的行径恶劣、引得群情激愤,另一方面则是梅花盗被揭开的真身实在是太令人震惊了。 梅花盗,不,应该是梅花盗团伙的主犯居然是个女人,还是个在江湖上有名的女人! 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真身竟然是梅花盗团伙的犯罪头子,而梅花盗团伙的其余人,还有在江湖上德高望重的高僧心鉴、兵器榜撰写人百晓生等人。 这些被揭露出来的人,无一不在江湖上有着不小的名气地位,但从被揭露的那一刻,从前的一切都成了泡影,他们瞬间变成人人喊打的江湖败类。 但参与围剿他们的人也未必有多正义凛然,不少人只是为了将来能在酒桌上吹水自己当年可是与谁谁谁一战过,大家再互相吹捧几句,花花轿子众人抬,时间久了,江湖地位就这么起来了。 对于江湖上的高手而言,小李飞刀的回归才是他们关注的重点。虽然百晓生死了,可是他排的兵器榜还在呢,兵器榜第一的天机老人常年隐入江湖、渺无踪迹,而排在第二的的上官金虹可是近些年来隐隐有江湖第一帮派趋势的金钱帮帮主,一双子母金环既出,谁敢争锋? 那么这时候,远遁关外多年、排行第三的小李飞刀李寻欢就显得像个软柿子了,总有一些自信的人觉得自己可以去捏一捏这个软柿子。 比如自诩风流多情的吕凤先,听说了林仙儿被抓的消息他还有一些遗憾,他对这位江湖第一美人可是有些想法的,也不介意做一做她的裙下之客,可是还没和林仙儿说上话,她就被抓了。 “可惜啊可惜,美人如花,不摘得及时,就腐烂了啊。”吕凤先手中玩着酒杯,玩味地看着酒楼远处的被一圈圈人围着的刑场。 今日,就是江湖公审梅花盗的日子,为了显示公正,江湖各路豪杰及梅花盗的受害家属都来了现场。 吕凤先是为李寻欢而来,他本来到保定是为了郭嵩阳,作为兵器榜第五,他看第四的郭嵩阳不爽很久了。 况且听说此人这些年都待在兴云庄中,教个毛头小子练功,恐怕武人的戾气都磨灭的差不多了,吕凤先可不能容忍自己的前头压着这么一个人,于是兴之所至,决定来保定顺手杀了郭嵩阳,再欣赏欣赏这保定城的景色。 林仙儿此刻虽然衣冠狼狈,气势却比从前要更胜几分。 她冷冷地注视着此时高高俯视她的人,从前柔媚的眼神消散得毫无踪影,不甘、愤恨、在她的瞳孔中交织,最终化为浓重的嘲讽。 龙啸云难得能主持这么大的场面,此刻被人前呼后拥的感觉让他一时间有些飘飘然,看着眼神不驯的林仙儿,想起她对兴云庄的几番设计,怒意顿时涌上心头。 “林仙儿,你身为女人,却伙同他人扮作梅花盗残害无辜,对无辜女子下毒手,做下一桩桩灭门毁家的恶事!哼,好一个蛇蝎心肠!今日,我龙啸云便代江湖豪杰,宣告你的罪孽!判处你以死谢罪!”龙啸云义愤填膺地怒吼道。 “好!好!好!” “龙大爷说得好!” “秀秀,我的儿啊,你能瞑目了!” “杀了她!杀了她!为江湖正义张目!” ······ 吕凤先饶有兴趣地盯着这一幕,武功粗劣的龙啸云在高台上振臂呼号,而为抓住梅花盗团伙出了大力的李寻欢却退居一旁,真是有趣!有趣极了! 林仙儿狠毒的眼神望向人群中一个个呼号的人,一些人被这眼神看得一时间心头发凉,竟不自觉地闭嘴,但随即就意识到不对,顿时羞恼地更加大声地辱骂起来。 林仙儿抬起头,看向高台上发号施令的龙啸云,字字淬毒地讥讽道: “龙啸云,你不过是个废物,只是运气好了些,有个任劳任怨、送妻送房的冤大头给你撑腰,如不是李寻欢,你这样的废物,不过是个不值一提、连我的鞋都够不上的无名小卒!你有什么资格站在这里审问我!凭你吃男人软饭的本身吗?” 龙啸云顿时脸色大变,他最不愿意被人提起的事情,却在他此刻最风光的时候,被这个他看不起的贱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捅了出来,龙啸云脸色已经阴沉地像涂了墨汁。 “林仙儿,死到临头休得饶舌,你自诩江湖第一美人,却行为放荡,可见道德败坏,满口胡言、不知所云!”有耍小聪明的人想抱一抱这位兴云庄龙大爷的大腿,立即跳出来指着林仙儿谩骂起来。 林仙儿幽幽地笑了起来,笑声如鬼魅一般:“行为放荡,哈哈哈哈哈哈哈,我不过勾一勾手指头,那些下贱的皮子就争着抢着钻到榻上,要是那些人不下贱,我也放荡不起来呀!” 说着,林仙儿突然加高了语调,又尖又细的声音直往人的脑门子里钻:“你们还不知道那些下贱的人有谁吧,奶奶今天心情好,就一个个说给你们听! 藏剑山庄游龙生、‘横扫千军’诸葛刚、‘铁胆镇八方’秦孝仪、‘铁面无私’赵正义、‘鞭神’西门玉、‘神刀无敌’白天羽······” 这些从林仙儿口中爆出的名字一个比一个响亮,江湖地位一个比一个高,可一想到这些人都是林仙儿嘴里的下贱东西,不由地让人顿感微妙起来。 林仙儿又冷笑起来,道:“还有一个呢,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可也躺过我的床榻呢!” 众人一时间面面相觑,都呆住不敢多言,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的闲话可没几个人敢说。 见众人面上的惧色,林仙儿笑得更开心了,她此刻竟然妩媚一笑道:“心鉴、百晓生那些人被你们抓住了,可我放荡的这些人里面,你们猜猜,哪些下贱东西也被我哄得当过梅花盗呢?”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见那些先前还群情激奋的人此时安静的像被点了哑穴一样,林仙儿大笑起来,渐渐地,笑声越来越弱,身子一歪,倒在了地上,没了气息。 她竟然在唇齿之中藏了剧毒! 林仙儿暴死于长街之上,死的相当不体面,但她临死前攀咬的那些人却让众人热血退却不少,一时间,诛杀梅花盗的兴奋褪去,只留下索然无味。一时间,众人三三两两地就要散去,有些人给龙啸云告个别才走,有些人干脆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龙啸云面色铁青,今日,本该是他引领江湖人共诛梅花盗、树立江湖威望的日子,却被林仙儿搅和的一塌糊涂,落得个虎头蛇尾的场面。 想到林仙儿的那些话,龙啸云不禁恨起一旁垂首而坐的李寻欢,他的飞刀不是很快吗?为什么不在林仙儿说出那些话的时候干脆利落的一刀了结她,为什么要让她说出来!是不是李寻欢已经后悔当初的事情了,他回来就是想要夺回一切的! 龙啸云敛下眼中激荡的情绪,向来行礼告别的人客套回礼,但心中对李寻欢的恨意却越来越深。 吕凤先看着这一场大戏,只觉得今日的佐酒料可真是精彩,不光是台下的林仙儿表现得精彩,台上龙啸云的神态反应也让他觉得精彩极了。 看着远处垂头的李寻欢,吕凤先自信满满,连龙啸云这种人都是他兄弟,李寻欢此人已经不足为惧了,他摸了摸手中银戟,危险的神色从他眼中划过,这一刻,他从风流浪子一下子变成了锐利的江湖凶器。 第54章 林小乐23 李三从前是个流民,被掌柜的从流民堆里挑出来收留了,这才成了跑堂。 当流民的时候,李三怕自己在流民堆里睡一觉起来就缺胳膊少腿了,等成了跑堂,他本以为当上跑堂是幸福生活的开始,但很快就发现这是个容易掉脑袋的活儿。 此刻,李三和掌柜的在帐台后紧紧的抱在一起,一动也不敢动。 客栈里已经是遍地横尸,只有一男一女安稳地坐着,客栈外一群手握短刀、长棍的江湖人凶狠地瞪着里面的人,却丝毫不敢进来。 李三声音颤抖地小声问道:“掌、掌柜的,咱们不是开客栈的吗?咋、咋还死这许多人呢?你招我的时候可没说这是介样的啊!” 掌柜的往台子里头挤了挤,没好气的说道:“哼,要不是一个月死了仨跑堂,我至于到流民堆里挑你吗?要知道,在我这当跑堂包吃包住,还有月钱可拿,从前要不是身家清白、踏实肯干的还进不来呢。” 李三听了一个月死了仨前辈,吓得浑身一哆嗦,哭丧着脸道:“掌柜的,你这也太不地道了,有这事儿你不早说?” 掌柜的不屑一顾:“说了你就不来了?在流民堆里,保不准哪天你就躺锅里了,死都不是个饱死鬼。在我这,你好歹还养出点肉来,变成鬼也比旁人壮实,能少受点欺负。” 李三被掌柜的说的一愣一愣的,觉得好像有点道理,饱死鬼总好过饿死鬼啊。 掌柜的看李三这副老实人的傻样,心头难得升起一丝丝不忍,低声宽慰道: “甭想太多,死你前头的那三个也是倒霉,一个碰上个大爷要吃三斤牛肉,私宰牛肉可是大罪,咱们这客栈哪里弄得到那么多牛肉?那大爷一生气,推了他一把,好家伙,一推那是几丈的飞啊,结果人就死了。 另一个可就甭提了,手脚不干净,客人的菜,他想偷偷尝一口,可恰好那盘菜被客人的仇家偷偷投了毒,这下好了,七窍流血、当场发作,白白给人当了替死鬼。 最近的那个,唉,可怜见的,上菜的时候,碰上江湖人打架,搁那看热闹,江湖人的热闹是他能看的吗?一个飞镖飞偏了,正好扎他脑门上了,那血可是哗啦啦的流,当场人就不成了。” 掌柜的一边说,一边唏嘘不已,这客栈跑堂的死多了,周围知根知底的人家也不愿意来干,来客栈吃饭的也少了,他也只能做更多江湖人的生意,这样一来,风险可就更高了。 李三听得前辈的各种死法,人都听麻了,眼泪那是哗哗地往心里头咽。 呜呜呜——他还年轻,刚吃饱没几天,还不想死啊! 掌柜的又往里头挤了挤,拼命掩藏自己的身躯,今儿死的人太多,他也怕得很。 尤其是今日这一男一女,一看就不是寻常人。那姑娘美得出奇,好像下凡的仙子一般,哪怕掌柜的这么大年纪了,见了这姑娘一眼,心里也惊的一跳。 掌柜的觉得,说书先生说的那个什么“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的宫里头的娘娘,应当就得要有这样的样貌。 而姑娘身边的那个少年,英俊为掌柜的平生所见之最。掌柜的觉得,自己年轻的时候要是能长成他那样,一定能成功入赘到地主老财家里去,不用起早贪黑地经营家传客栈。 并且,这少年不止长的俊,还是个狠角色,他就握着个铁片子,却在瞬息之间,将围攻上来的人杀得一干二净。 “嘶——惹不起、惹不起。”掌柜的默默地又缩了缩身躯。 掌柜的虽然说的小声,但胭脂天赋卓绝,自从幼年从母亲那儿得到《怜花宝鉴》后便勤学不辍,功力深厚,收放自如,哪怕是李寻欢当面也没看出胭脂居然身怀武功。 胭脂把听了掌柜的话,轻轻抬起广袖,遮住微微抽搐的唇角,这个客栈,还真是——多灾多难啊。不过都已经这样了,居然还没有关门大吉,掌柜的也算得上是意志顽强了。 阿飞冷冷地瞪着那些从门外探进来的凶狠目光,但凡他们敢前进半步,打扰到林小姐用饭,就要死在他的剑下。 听到胭脂这边停下了用饭,阿飞立刻回头,冰冷刺骨的眼神顿时柔软如春水,他看着桌上剩下的饭菜,面向门外坐了下来,开始飞剑客的“光盘行动”。 门外的人恨恨地盯着这个胆大包天的小子,杀了他们那么多人,居然还敢坐下来吃饭!要不是打不过…… 至于一旁的胭脂,没有一个人的眼神敢往那儿飘,这可是少帮主一见倾心的人,谁敢乱看,以少帮主的狠辣,他可是真的会挖人眼珠的。 上官飞对着成日里一张死人脸的荆无命颐指气使道:“荆无命!我可是金钱帮的少主!你敢不听我的命令!我要你杀了那个小子,听到没有!” 荆无命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着,每一步的距离都一模一样。对上官飞的吼叫没有一丝一毫的反应,仿佛这个人在他的视野里并不存在。 荆无命的视若无睹更加激怒了上官飞,他本就厌恶这个他爹不知道在哪儿捡回来的野种,上官飞不止一次怀疑荆无命是他爹的私生子。 要知道,他上官飞可是他爹的亲儿子,可是他爹居然更器重荆无命,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都派荆无命去做,这把他上官飞放在哪里?他可是金钱帮真正的少主人! 上官飞恶狠狠地命令道:“荆无命,你不是剑术高超吗?等会进了门,你就把那个拿着个铁片当剑的小子杀了,记住,动作要快,不要惊吓到我的心上人,否则就算爹护着你,我也要拿你是问!” 荆无命只当没听见上官飞的喧哗,他没兴趣掺和到上官飞的争风吃醋中。 他这一趟之所以过来,是因为金钱帮的帮众被杀,而少帮主上官飞却丝毫不能拿对方怎么样。金钱帮如果不做出反应,就会有损帮主的威望,他荆无命是为了帮主的颜面才走这一趟。 荆无命踏进了客栈,阿飞也正好放下了碗筷。 两人对视间,胭脂发现,这是两双既相似又截然不同的眼睛。 两人的眼睛都很冷,尤其是面对敌人时,仿佛带着彻骨的寒意。但阿飞的眼睛是着勃勃生机的眼睛,而荆无命,他的眼睛是死的,那是一双死寂、毫无生气的眼睛。 荆无命自然注意到了胭脂的打量,他微微偏移了目光,不去看她,冷冷地说道:“金钱帮,荆无命。” 阿飞拿起了自己的剑,他感受到了一种同类的剑客气势:“无门无派,阿飞。” 第55章 林小乐24 “是你杀了伊哭?”荆无命冷冷地问道。 “是。”阿飞语气平平。 “今日,你又杀了金钱帮的帮众。”荆无命的语气更冷了,像是两块冰冷的金属相碰撞。 “是。”阿飞的语气依旧没有任何起伏,无论杀的人是谁、有什么身份,对阿飞来说就是杀了一个人而已,就像山上的虎豹捕猎,无论被咬断喉咙的是兔子、獐子还是别的什么,都不过是猎物而已。 “那你就得死。”荆无命语气中的寒意仿佛能刺穿人的肌肤、直入骨髓。 浓浓的杀意从这个满身死寂的男人身上爆开,他仿佛一瞬间活了过来,从一具会走路的死尸变成了一个杀意凛然的活人。 连方才对荆无命颐指气使的上官飞也突然噤声了,抱成一团的客栈掌柜和跑堂更是动都不敢动一下,生怕哪里触怒了这些江湖人,成了一缕亡魂。 阿飞已经握紧了剑,他同样感受到这股择人而噬的气势,但他不畏惧任何一个对手,因为他承诺过要活,那就绝不会死,绝不会让林小姐受到一点损伤。 阿飞像狼捕猎一样,盯紧了荆无命的咽喉,那是他一贯杀人的致命位置。阿飞不喜欢无用的招式,所以他刺出的每一剑,都是取人性命的招式。 胭脂遗憾地看了荆无命一眼,这个模样也长的俏,可惜他的忠诚已经全部献给了上官金虹。 荆无命忠诚于上官金虹,把忠诚看得超越了自己的性命,把灵魂都寄托在主人的心意上,除非被主人主动舍弃,否则他绝不会成为一个独立的人。 而当荆无命被舍弃的那一天,也会是他灵魂遭受重创的那一天,同样,也是破而后立的一天。到那时候,谁也做不了荆无命的主人了,他的灵魂完完全全地属于他自己了。 可惜啊可惜,一个和阿飞同类又有微妙不同的美男子,上官金虹只把他当成一个打手,一个金钱帮内最重要的打手。 “真是暴殄天物。”胭脂在心中默默感叹。 随后,胭脂突然怔了怔,就在刚才,她感受到阿飞的爱意达到了顶峰。 荆无命确实是个好对手,是阿飞入江湖以来对战的最强劲的对手,阿飞再过几年,补足了江湖经验的缺失,自然能与荆无命一较高下。可如今,却是要殊死一搏了。 生死之间,人最能体会到自己心意。 如今胭脂在这个世界已经不缺乏爱意了,母亲林诗音毫无私心的爱是世间最上乘的爱,哪怕林诗音并不是这个世界最重要的人物,但这样无私的寸草春晖之爱已经足够了。 在这个世界里,胭脂不必费尽心机去拙劣地模仿人类男女之间的情愫暗生的手段,她可以自由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像母亲希望的那样,恣意快乐地过完这一生。 所以胭脂选择了阿飞,因为她喜欢这个英俊又脱离人群的少年剑客,他身上有未染江湖尘埃的质朴气息,她喜欢他冷着脸挥剑的模样,更喜欢他害羞时的模样。 而郭嵩阳,他不够年轻,已经经历了太多,身上又没有什么能打动她的特质,就像首饰铺里已经不时兴的过季首饰,不能引起她的喜欢,那么他的存在,就宛如鸡肋,不如尽早快刀斩乱麻。 而她喜欢的,就要得到。属于她的一切,是生是死,都不是旁人可以指摘决定的。 要杀掉荆无命吗? 但,看着荆无命的模样,那样放空的、漠视一切的眼睛,如果染上别样的情感,想来会很是动人吧? 胭脂愉悦地想着,步态轻盈地站了起来。 在这样宛如停滞的空间里,虽然胭脂的动作轻盈得像蝴蝶扇动翅膀,但还是引起了所有人的注目。 金钱帮门外的帮众再次迅速低下头,上官飞痴痴地望着胭脂,不像呵斥荆无命时的伶牙俐齿,此刻他期期艾艾地说道: “姑娘,我是上官飞……先前向你问好的上官飞啊! 你这侍卫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他居然敢拦着你不让你和我说话,奴大欺主……奴大欺主啊,我这就让人解决了他! 你和我回金钱帮,当金钱帮的少主夫人……不,等我爹没了,你就是帮主夫人!” 荆无命听到上官飞对上官金虹不敬之语,眼神凌厉地看向上官飞。 上官飞被看得心头发凉,但在美人面前,他不能表现不堪,于是强撑着呵斥道:“荆无命!你不过是金钱帮的一条狗,我让你咬谁你就要咬谁,你这条狗还敢噬主了?” 胭脂笑了,笑的美极了,这个陈旧的客栈在美人的笑容中一瞬间变得古朴高雅起来,连遍地的横尸也不似方才的可怖,反而显得凄艳起来。 上官飞被这笑容迷的头脑晕乎乎的,他觉得美人一定是因为他的威风而笑起来的,于是他用词更加不堪地呵斥起荆无命,丝毫没有给这个可以轻而易举捏死他的剑客一点点尊重。 “你叫荆无命?”胭脂打断了这在她看来聒噪的像鸭子叫的噪声。 荆无命只紧紧地握着他的剑,仿佛客栈里并没有一个容华绝世的美人。 “你既然已经无命了,又为何要在这里取别人的命呢?”胭脂向前走了一步,这让客栈里的两个剑客都握紧了剑。 荆无命依旧不言不语,但客栈外的上官飞可忍不了美人遇冷,他大声地回答道:“因为荆无命是我爹不知道从哪儿捡回来的野种,他那条命当然要奉献给金钱帮,他自己不配拥有他的命。” 胭脂抬了抬纤长的眉毛,身世坎坷、歧途卖命,真是让人怜惜的阴郁美男子。 “你为金钱帮杀了很多人?” 荆无命冷漠以对,但嫉妒美人和他说话的上官飞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始抖落: “荆无命,他可是个疯子,死在他剑下的人早就数不清了,只要是我爹下令,不管是什么人,他都毫不留情的下杀手,这种人,没有感情的。 姑娘,你就把他看成一柄好用剑就行了,他哪儿像个人啊。你要是嫁给我,想使唤他杀什么人就杀什么人。” 胭脂看向这个聒噪的上官飞,问道:“他若是柄剑,那他的主人就是上官帮主,怎么会听你的话呢?” 上官飞梗着脖子道:“我……我可是少帮主,是我爹唯一的儿子,我爹的势力都会传给我的。” “这么说,你这个儿子在上官帮主心中是比荆无命这把好剑要重要?” 上官飞有些底气不足地说道:“那……那自然,我爹可就我这么一个儿子。” 胭脂又看向沉默不语的荆无命:“你呢?你觉得在上官帮主心里,你和他的儿子,谁更重要?” 荆无命深幽的眸光微闪,但依旧一言不发。 “我觉得,还是要让上官帮主亲自来回答,最能满足我的好奇心。” 这是金钱帮一众人听到的最后一句话,荆无命目眦欲裂,但依旧无法保持清醒,陷入昏沉的最后一瞬间,他听到了少女低低的抱怨: “阿飞!阿飞?你也倒了?好像散的有些多?” 第56章 林小乐25 阿飞在昏沉之中,隐隐约约感受到一双柔软的手轻轻抚摸着自己的额头,自从娘去世后,已经很久没有人这样对他了。 风雪拍打在他的脸上,雨水滴落在他的额头,一年又一年,他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独自一人的生活。 但这样柔软的手,这样温柔的抚摸,哪怕他意识昏沉,还是情不自禁地要落下泪来。 阿飞是不能流泪的,他只可以用自己的剑让别人流血。 但此刻他仿佛回归了那个蜷缩在山林里的孩子,孩子总是有流泪的特权的,于是他的泪水就悄悄地落下来。 胭脂望着眉头舒展却无声落泪的阿飞,伸手去拭去他的眼泪。 阿飞在昏沉中感受到那双手从额头的远离,他猛地惊醒,下意识地抓住了那双手。 “林……林小姐……”等意识回归,阿飞看清了自己正紧紧握着林小姐的手,而林小姐正眼眸含笑地望着他。 阿飞顿时红了脸,他侧过头,不敢再看林小姐,但握住的手却忘了松开。 当阿飞意识到这一点时,他迅速放手,猛地坐起身来,一头撞在床架的立柱上,明明撞得目光都有一瞬间的茫然,但却一声不吭,坚持在心上人面前维持形象。 胭脂看着阿飞摆出一副镇定自若的表情,但那如玉的面庞染上的红色,以及红的滴血的耳根已经出卖了他,显现着他此刻波涛翻涌的不平静。 “你怎么到现在还在叫我林小姐?难道是觉得我们很生疏?”胭脂看着阿飞强装镇定的模样,存心要逗一逗他。 “不……不是……我……我……” 在一阵慌忙的支支吾吾后,阿飞望着少女弯弯的眼睛,试探着轻轻唤道:“乐……乐乐?” 胭脂学着他那小心翼翼的模样,语调轻快的喊着:“飞飞?阿飞?小阿飞?” 胭脂望着脸红的仿佛要炸了的阿飞,觉得不能再逗弄了,还是给他找些事情干,转移一下注意力的好。 “金钱帮的那些人还在昏迷中,我又给他们加了些剂量,恐怕要多睡上许久了,阿飞既然醒了,不如帮我把他们捆好?” 阿飞立刻轻轻“嗯”了一声,下床就要去捆人,丝毫不询问胭脂是从哪儿学来的下毒手法,也不询问为什么要药倒这些人。 阿飞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林小姐……不,是乐乐,乐乐想说,那么他愿意听,乐乐不想说,他便不会去问。 金钱帮的人在地上睡得很安详,客栈的掌柜和跑堂在一旁瑟瑟发抖地看着满地的人,那位天仙模样的姑娘让他们守着,他们也不敢跑路,更何况客栈就在这儿,他们也跑不掉。 眼见着那个煞神一样的俊小伙儿从楼上的客房里出来捆人,掌柜的极有眼力见的去拿店里捆猪的麻绳,跑堂的李三也跟在掌柜的后面亦步亦趋。 阿飞捆人捆得很有效率,动作快,捆得结结实实,充分用上了在山里捆野兽的技巧,越是挣扎绳子便越牢靠,配上捆猪绳,除非会缩骨功,否则人再怎样挣扎都逃不掉。 胭脂满意地看着一个个被捆得结结实实像年猪一样的长条,又看向畏畏缩缩的掌柜和跑堂,向掌柜的手中掷了一大块金子,道: “这间客栈我买下了,你们可去保定城的兴云庄,就说是林小姐买下了你的产业,要你们去的,到那儿会有人安置你们,脚程要快些。” 掌柜的虽然只是个客栈老板,却也晓得最近江湖上有个兴云庄的龙大爷,因为梅花盗的事儿出了风头,不少吃饭投宿的江湖人都在讨论这件事。 他得了远超老破客栈价值的一块金子,已是喜不自胜,但又担心守不住这块金子,听得可以投奔保定的兴云庄,于是连连应下。 跑堂的李三人老实木楞,看了这一大块金子也没啥想法,只想着跟着掌柜的一块走。 掌柜的晓得他的老实,见他此刻仍然目光清正,也放下心来。又想到自己一把年纪都还无儿无女,又生了些想要收他做义子的心思,不过,一切都要等在保定城安定下来再说。 等掌柜的和跑堂收拾完东西离开后,胭脂又指挥着阿飞把这些昏迷的家伙都倒吊起来。 当然,荆无命和上官飞这两个人自然要吊在客栈最高最显眼的位置,保证要让来人能一眼看到。 荆无命被倒吊起来时,已经有了些许反应,他的抗药性自然比上官飞这个练武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家伙要好的多。 等胭脂指挥阿飞给荆无命来了个冷水濯面后,荆无命已睁开了双眼。 “滴答——滴答——” 水珠从荆无命苍白的面颚上滴落,将他乌黑的发丝浸得丝丝缕缕,黏在侧脸上。 荆无命的眼睛是灰色的,会让人想到阴沉天气时的雾霭,被这样冷寂的瞳孔注视,仿佛被无机质的东西扫描、切割。 被这样凝视着,常人会觉得脊背发凉。 胭脂觉得有趣,如果说阿飞像一只倔强的孤狼,那么荆无命就像一只凶恶的獒犬,会弑杀主人以外的任何人。 獒犬把主人看得高于一切,也会以为在主人心中,自己也高过其他。而当这种想法被打破时,被击碎了认知的、产生莫大绝望的獒犬会怎么做呢? 胭脂好奇极了,这样独特的灰眼睛,像雾霭一样的灰眼睛,那时候会产生怎么的波动呢? 胭脂望着这双冷寂的眼睛,道:“儿子和得力手下一块失踪,上官金虹一定会过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你说,到时候他是要儿子,还是要得力的剑呢?” “你们会死在帮主的手下。” 喑哑低沉的声音从荆无命毫无血色的唇中发出,像幽魂恶鬼索命般森寒。 “在此之前,你和上官飞会有一个人的脖颈被划断,你说,上官金虹更愿意看到谁的咽喉喷涌出鲜血呢?” 胭脂无视荆无命阴冷的目光,拍了拍他苍白的面庞。 “算算时间,上官帮主也要到了。” 胭脂对着面上晦涩不明的荆无命微微一笑,转过身准备迎接那位上官帮主。 第57章 林小乐26 “你做了一个愚蠢的决定,小姑娘。” 一个雄浑威严的声音自客栈外响起,上官金虹缓步而来。 作为江湖势力最大的金钱帮帮主,他的一举一动都充满着威仪,自然而然地流露出居高临下感。 “我只是个好奇者,好奇的人干出什么事情都有可能。” 说着,胭脂示意阿飞给了上官飞一掌,硬生生地将他痛醒过来。 “唔!”上官飞惨叫着睁开了眼睛,世界在他眼中颠倒,他挣扎着抬头,发现身边是和自己视角一致的讨厌的荆无命,身后站着的是美人和她讨厌的侍卫,不远处是自己的父亲! 就算上官飞再怎么没脑子,他也知道自己这是被绑了,他在半空中蛄蛹着向上官金虹求道:“爹!爹!救我啊!别杀这位姑娘,把她身边的这小子杀了就行。都怪荆无命,不听我的号令,杀个人磨磨蹭蹭的,爹你回去一定要重重的罚他啊!” 上官金虹眉头微皱,并不理会儿子的叫嚷,对着胭脂道:“你是兴云庄龙家的女儿,李寻欢的侄女。以为有李寻欢撑腰,就能肆无忌惮?” 胭脂不意外上官金虹知晓她的身份,毕竟金钱帮的势力不容小觑,但她很不喜欢上官金虹说的话,于是从袖中迅速取出一把匕首,顺手给上官飞来了一刀。 “啊!”上官飞惨叫一声,不知道美人为何突然对自己下毒手,自己不是说了要保住她的命吗? “你?”上官金虹对胭脂突如其来的一刀十分诧异。 “我不喜欢你说话的内容,一个人想要做点什么,难道必须要有人撑腰才行?”胭脂抽出匕首,鲜血在上官飞的腰间飞快地氤氲。 上官金虹微微眯起了眼睛,这让他看上去像一只蓄势待发的狮子。 “小姑娘,女孩就该乖乖地待在家里,江湖不是你能肆意妄为的地方。美貌与狠毒并不能帮你走多远,江湖,到底还是男人的天下。” “啊——” 上官飞的腰上又被捅了一刀,他的叫声愈发凄惨了。 “我听说父子连心,上官帮主感觉如何?疼痛或许能帮助头脑清醒,头脑清醒了就会说话了,这样金钱帮不至于哪一天因为帮主说了不该说的话突然销声匿迹。” 上官金虹:“小姑娘,在能要你命的人面前,还是不要过于牙尖嘴利的好。” 胭脂微微一笑,笑容中颇有些天真无邪的意味:“上官帮主,不过是随口一说的话,你怎么就急得要跳墙了?” 上官金虹的面色阴沉下来,自从金钱帮“金钱落地,人头不保”的威名响彻江湖,就很少有人敢这样直面挑衅他了,而这个丫头片子,实在是过于大胆了。 他看着被捅了两刀依旧毫无怨色的儿子,不由怒从心头起,不过是个长得好看了些…… 上官金虹略过胭脂的模样,哼!不过是个长得惊为天人的女子,竟这样眼巴巴的捧着,他上官金虹的儿子竟然这样没有出息! 胭脂拍了拍手,眼眸明亮,笑颜如花,道:“差点忘了,劳累上官帮主来这一趟,是要满足我的好奇的。” “唯一的儿子,得力的属下,选一个吧,谁今日能站着出去呢?” 边说着,胭脂边打量着倒吊的上官飞与荆无命,一个已经开始嚷嚷着要爹选自己,一个一言不发,只用那双灰色如雾霭的眼睛望着上官金虹。 “小姑娘,你这些小把戏对我没有用。你不害怕,无论我选谁,你们都会死?”上官金虹平静地说道。 “那也是上官帮主做完选择之后的事了,再说,我害不害怕是我的事,上官帮主年逾半百,还是少管闲事的好,这样才能活的久一些。” 锋利的匕首在荆无命与上官飞的咽喉处灵巧地上下翩飞,荆无命面不改色,但上官飞已经忍不住嚎叫起来: “爹!爹!我是唯一的儿子啊,你要是不救我,你就绝后了!荆无命这种货色,你再去捡几个孤儿回来就是了,可亲儿子只有一个啊! 我要是死了,金钱帮没有少帮主了,你也没血脉至亲了!以后爹你没了,谁给你摔盆?谁给你烧纸钱?到了地底下,你不得做孤魂野鬼? 爹!爹!选我啊!选我——” 上官金虹语气阴鸷:“现在放弃这个无趣的选择,我可以留你一条性命。我会向兴云庄提亲,你有资格做金钱帮的少主夫人。” 阿飞的目光锐利如剑,丝毫不惧上官金虹通体的威势,冰冷刺骨的杀机向他直射而去。 “上官帮主,你身上的尸臭味都要溢出来了,且收一收吧,既然不愿意躺到土里,就好歹要学着像人一样说话,别动不动就露出那股子陈腐的味道。” 阿飞听了这话,嘴角微微上翘,心情顿时阳光明媚。 荆无命在听到这话时,眼中寒光凛冽,他侧过头,冷冷地瞧着胭脂。 一边说着,胭脂又顺手给了上官飞几刀,为表公平,她想了想,又在一心向着上官金虹的荆无命身上补了一样的数量。 胭脂不喜欢有人凶狠地看着她,荆无命就算长得俊,也不行。 “上官帮主,你最好选快一点,要不然,这血可要流干了,再得力的手下也能找到替代品,可是唯一的儿子,死了可就真死了。” 胭脂凤眼微弯,盈盈笑意如滟滟波光,连嚎叫的上官飞在这一笑间都忘了身上的痛苦,愣愣地像失了魂。 但在上官金虹眼中,这笑容却宛如妖鬼邪魅一般! 上官金虹心中是瞧不起女人的,对狠毒的林仙儿,他只把她当成一个轻贱的玩物,对毒辣的蓝蝎子,他嘲讽她女人也配当豪杰。 在上官金虹眼里,江湖本就是男人的天下,女人只是装饰品。那些在江湖闯荡的女人,或恐惧他、或谄媚他、或拉拢他。谁敢与他上官金虹为敌? 而这个初出茅庐的李寻欢侄女,让他第一次有了对女子的浓烈杀机。 是的,在上官金虹心中,胭脂唯一能让他记住的点就是是李寻欢的侄女,他就是这样的看不起女人。 胭脂也难得对上官金虹涌起了杀机,她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傲慢又陈腐的人。 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用自己的价值去衡量世间的一切人和事,上官金虹半辈子没被人打死,想来一方面是运气使然,没遇上隐世高手中的性情中人,一方面是武功高强,俗世看不惯他的人又奈何不了他。 “上官帮主,选吧。” 胭脂语调转冷,她已经对这个游戏失去了兴趣,她只想上官金虹这张老脸迅速消失。 第58章 林小乐27 在上官飞的哀嚎和荆无命的沉默中,上官金虹目光阴沉地盯着胭脂,良久,他缓声道: “我培养了荆无命二十多年,这二十年,我花费了无数的精力心血,让他成为了一把天底下最快的剑,一把完全忠诚于我的快剑。 而我的儿子上官飞,文不成武不就,只有一个金钱帮少帮主的名头。金钱帮可以没有上官飞,但却难以割舍一把忠诚于帮主的利剑。” “所以,你选荆无命?”锋利的匕首在上官飞的颈子处压出了丝丝血痕,上官飞顿时抖如筛糠,眼泪鼻涕已经是瀑布般哗哗地倾泻而下。 “荆无命!你为什么选荆无命!我就知道他这个野种一定是你的私生子,从小到大,你都带着他练功学武,有什么事情都安排他做,你就是偏心!你偏心! 爹!爹!爹!我是你亲儿子啊!名正言顺的亲儿子啊?你这都一大把年纪了,你只能有我一个儿子了!我死了,你就绝后了啊! 我告诉你,野种永远都是野种,他永远不能越过我!你怎么对的起我娘!你凭什么选他!我就该在他进门第一天杀了他! 爹!爹!求求你了,救我啊!救我!我不想死啊!爹!爹!” 在上官飞声声凄厉的嘶吼中,上官金虹看向了荆无命,道:“我带你回金钱帮,教导了你一身武艺,你这些年来为金钱帮做事,兢兢业业、毫无怨言,你已经不欠金钱帮什么了。” 荆无命忽然间垂下了眼睛,他太熟悉上官金虹了,熟悉到上官金虹的每一句话他都能明白暗藏的意思。 他不欠金钱帮什么,所以金钱帮也不欠他什么。 荆无命凝视着上官金虹,语气涩然:“从前,上官飞认为,我是你的儿子,说你待我比待他要好,我信以为真,真的去问你我究竟是不是,结果差点死在你手上。 那时候我就知道,我绝对不会是你的儿子,如果你找得到根骨更好的孤儿,我一定会死在那。 我活着,是因为暂时没有人能替代我,而上官飞,就算他什么也不做,也无人能替代他。 但我并不怨恨,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没有被捡回去,一个无力的孤儿,只会死的更快更惨。 从那时候起,我就把你当做主人,一个我希望是父亲,却永远不会是父亲的主人。” 上官金虹沉声道:“你说的不错,我确实只有上官飞一个儿子。有些事情,对于别人的儿子能狠下心去做,却难以下定决心让自己的儿子也过一样的日子。” 上官金虹望着面色苍白的荆无命,一字一句道: “金钱帮是可以没有上官飞,但却难以割舍一把忠诚于帮主的利剑。 但上官金虹只有上官飞一个儿子,他如果死了,金钱帮的霸业就会一世而崩。” 荆无命闭上了眼睛,他已在等待自己的死期。 上官飞面露喜色,只是配着脸上的鼻涕眼泪,显得格外滑稽。 胭脂却皱起了眉头,她敏锐觉得不对,上官金虹可不是什么慈父,权力和地位才是他最在乎的东西。上官飞不过是个窝囊废,他可没有接下金钱帮的能力。 上官金虹目光森冷地看着胭脂,道:“荆无命的快剑无人能躲过,你身无内力,能抓住他,是用了阴招,让我猜猜,是毒药?今日,恐怕你抓人是假,意在老夫的性命是真——” 未等“真”字说完,上官金虹的一直背在身后的双手瞬间向前挥去,子母双环如流光一般,向胭脂与阿飞冲去。 无论是荆无命还是上官飞,上官金虹居然一个也不打算救,他只想胭脂死!让这个挑衅他威严的丫头片子死! 阿飞的剑从荆无命的身侧闪出,向上官金虹刺去,如飞龙银蛇一般,又险又急,直扑上官金虹面门! 胭脂早有防备,轻巧地飞身一跃,回身一踢,将悬挂着的上官飞一脚踢向半空中上官金虹脱手而来的滚滚金环。 “啊——啊——啊——”上官飞看着锋利如刀的金环向自己横扫而来,惊恐尖叫。 上官金虹左手持环夹住阿飞那刁钻的一剑,五指紧握环心,迅速一撇一转,意图顺着剑将阿飞的手腕绞断。 注意到上官飞的惨叫,上官金虹冷哼一声,抡动金环,将阿飞连人带剑猛地拍出,接着踏地而起,右手将空中旋转的另一只金环拿住,顺势切断了吊着上官飞与荆无命的绳顶。 胭脂从上官飞身后闪出,右手一挥,漫天的粉末向着上官金虹当头而去。 上官金虹屏息闭气,以两金环相击,劲风雄厚,反逼粉末落向胭脂的方向。 上官金虹又是一个侧身回转,避开阿飞再度刺来的快到留下残影的一剑,嘲讽道:“小姑娘,老夫猜到你会使毒,你觉得老夫会不做防备?” 胭脂纵跃如飞,一个踢腿蹬向上官金虹侧身闪避时露出的胸前空门,阿飞适时从上官金虹后方再出一剑,剑光冷冽如电。 上官金虹将右手金环斜绞住阿飞的剑,胸膛空门丝毫不遮,只将左手金环向胭脂轰去。 胭脂避也不避,一脚蹬在上官金虹持环的手指骨上,又借着他金环的力道腾空一纵,又是纷纷扬扬的粉尘如鹅毛大雪倾倒而下。 胭脂在纵身跳开金环时,回敬道: “上官帮主怕不是老眼昏花了,怎么连面粉都不认识了?这可是上好的麦子磨成的粉,细腻的紧呢。想来上官帮主是年纪大了,还是早些退位吧,免得在江湖上丢脸。” 上官金虹可不相信什么面粉的鬼话,他屏住呼吸,飞速退开。 阿飞借着上官金虹的退势,直直地将剑插入金环,直往上官金环的手臂刺去。 胭脂望了一眼瘫软在地上的荆无命与上官飞,荆无命闭着眼睛,和一具尸体没有两样,上官飞面露惊恐,惶然地看着打斗的几人。 见上官金虹一环要拍向阿飞心口。胭脂迅速向上官金虹飞扑而去,似有意似无意,她借力时一脚把荆无命踢飞了出去。 第59章 林小乐28 上官金虹的攻势又快又凶,阿飞的剑使得又紧又密,剑光与环风交织成密不透风的大网,令人心惊胆寒。 阿飞的剑虽快如龙蛇,但相比较练了半辈子龙凤金环的上官金虹仍有差距,就算是李寻欢亲至,也不能保证自己能胜过上官金虹。 白刃相接,只是片刻功夫,阿飞的身上已经有道道血痕,反观上官金虹,只是衣裳被划破了几个口子。 胭脂飞快地将匕首掷出,划破客栈中堆放在角落的几垛面粉袋堆,又纵身一捞,拎起上官飞的领子,将其身躯当做一柄长刀,拖刀而行,步履之快机不旋踵,有如星驰电走。 待靠近阿飞与上官金虹缠斗处,胭脂猛地将上官飞向着上官金虹掷出,借着反冲之力一把握住阿飞的胳膊,带着他顺力道向客栈外栽去。 上官金虹一脚将碍事的上官飞踢开,向两人飞出手中金环,电光火石间,胭脂的另一只手向上官金虹面门掷去几个火折子。 上官金虹冷哼一声,随手将火折子击落,嘲讽道:“黔驴技穷,不如速速引颈就戮!” 随后,他眯了眯眼睛,见那美貌女娃朝他挑衅一笑,这笑容中没有善意,却宛如毒蛇吐信。 “不对!” 上官金虹直觉在疯狂警告,他来不及细想,就向着胭脂倒飞而出的方向扑去,宛如穷途的恶虎扑食。 但,太晚了,实在是太晚了。 震耳欲聋的爆鸣声响起,滔天的火浪吞噬了上官金虹的做出飞扑姿势的身形,赤红如血的火焰舔食着每一寸空间,黑色的浓烟翻腾着直插云霄,老旧的客栈在火光烟云中轰然倒塌。 胭脂自落地后就拽着阿飞一路狂奔,路过荆无命时一把顺手捞起他。 《怜花宝鉴》左道篇有载: “此细尘积于一处,以火燃之,则生爆震。屡试之,面粉、糖粉效果最优。 (某人言此方不可外传,恐有伤天和,迂腐!) ——千面公子” 胭脂在家中试过一回,那一次虽然只用了一小罐面粉,却把整个厨房给轰塌了,若不是她以要亲自下厨为理由提前撤下了仆人,恐怕要多出不知多少伤亡。 只是自那之后,除了母亲林诗音知晓内情,龙啸云和龙小云都对她的厨艺有了误解,每当她靠近厨房,两人都会费尽脑汁地委婉劝解她,包括但不限于“我女儿\/妹妹何须亲自下厨、今日咱家已经订了一桌席面、今日试试爹爹\/哥哥的手艺等等。” 想到这些,胭脂不由幽幽叹气,优秀的人果然容易受到误解。 待爆炸声响起,胭脂方才停下脚步,松开紧紧扯着阿飞胳膊的手,又随手将荆无命扔在一旁。 阿飞呆呆地望着远处黑烟滚滚的地方,一向冷漠的眼神中难得的涌起茫然。 事情发生的太快了,脱离战局太猝不及防,爆炸的太突如其来,他还没有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 阿飞仿佛被打碎了世界观,喃喃道:“原来,面粉也是一种暗器,那盐巴、醋、料酒是不是也行?” 胭脂捏了捏他白皙的脸,笑道:“我的阿飞想的不错呀,盐巴能诬陷人贩卖私盐,醋气味浓烈,正是藏毒的好地方,料酒助燃,杀人放火毁尸灭迹正能用上。” 阿飞被胭脂口中的“我的阿飞”激得脸红心跳,俊脸酡红,如饮醉了烈酒,他晕乎乎地想:“我是乐乐的阿飞,乐乐是阿飞的乐乐。” 想到这句话,阿飞不由心更加怦怦直跳,他觉得自己这样想是冒犯了乐乐,但内心的情感却是令理智唾弃地欢喜不停。 “乐乐、乐乐——” 阿飞不禁一遍又一遍地对着眼前颦笑动人的少女念着她允许的称呼,他想抱一抱乐乐,想把自己的爱意说给眼前人听。 但阿飞最终也只是握紧了拳头,一遍又一遍地念着乐乐,好像要把胸膛里汹涌的青涩又浓烈的爱熔铸到这两个字里去。 荆无命冷冷地注视着这两个打情骂俏的少男少女,他阴鸷的目光如利剑戳向胭脂。 “你不开心吗?抛弃你的人死了,你还活了下来,你应当谢谢我的。” 胭脂被荆无命宛如实质的目光打扰,她遗憾地放弃了继续欣赏阿飞少年人情动又克制的美色,再看下去,阿飞恐怕就要羞得燃烧起来了。 荆无命看起来想要把说话的胭脂生吞活剥了:“你、杀、了、帮、主!”荆无命一字一顿,仿佛一针一刺。 “是又如何?上官金虹是你的主人,现在他死了,你就是我的战利品了,你该叫我主人了。” 胭脂微微俯身,伸手钳住荆无命的下颌,逼近道:“战利品,该叫主人了。” 她的话语并不怎么大声,但却带着强势的侵略,美人势如火,言语间如攻城略地、势不可当。 荆无命面色苍白,唇无血色,衣襟上暗色晕染,显然是失血过多。 他别开脸,冷冷道:“但我还有别的一条路可选。” 胭脂把他的脸扳回来,凝视着那双灰色的眼睛,微笑道:“你想说‘死’?不,不会的,荆无命,你不想死,相反,你想活,你拼了命的想活。” 荆无命的眸色冷了下去,他阴鸷地盯着胭脂不点而赤的双唇,好像在用自己的目光警告她闭嘴。 但这没有丝毫作用,胭脂继续说了下去: “在你内心深处,你觉得自己还是当初那个无依无靠、弱小无力的孤儿,而上官金虹是你见过的最强大的人。 他选中了你,训练你,哪怕近乎折磨,你也坚持了下来,因为你想活,只有通过上官金虹的测试,成为最快最顺手的剑,你才能活的更久,不会在哪一天又变回了那个无力的孤儿。 你臣服于上官金虹,但他并不把你看做他的孩子,人是不会对器具产生多少感情的。荆无命,你很敏锐,你发现了这一点,所以你也在为自己这把剑依旧能活下去做准备。” 荆无命只是冷漠以对,直到胭脂凑近他,轻轻说道:“比如说,你的左手看似平平无奇,但经络分布却另有玄机呢。” 荆无命眸光骤缩,那张苍白的脸竟然一瞬间涌上血色。 第60章 林小乐29 荆无命苍白的面庞一瞬间血色上涌,映衬之下,苍白愈白,惨红愈红,像是病重已久的人突然回光返照。 “荆无命,你分明就是拼命地要留下性命。那就跟在我身边,我不会轻易死的,你也一样。”胭脂难得耐心地劝道。 荆无命面无表情,突然咳了口血,鲜红的血液在他苍白的脖颈上蔓延流淌,仿佛一条条血蛇游动。 他终于开口,冷冷道:“荆无命只会让别人没命,想要做我的主人,就要做好没命的准备!” 呦,原来你还是冷面呛口小辣椒。 胭脂顿时被自己突然冒出的想法逗得笑得乐不可支,在荆无命阴冷的注视下,方才默默止住笑容。 “人生得意须尽欢,生死不过笑谈中,有何可惧?从此刻开始,我便是你的主人!” 胭脂伸出手,轻轻点了点荆无命那灰色的眼睛。 荆无命紧紧握住了拳头,指节泛白,太近了,近到感官被无限放大。他能清晰地看到她根根分明的睫毛,还有那双满含戏谑之色的眼睛,在某一瞬间,荆无命几乎喘不过气来。 他厌恶这种不受控制的感觉,想要挣扎着离她远一些,但药效未过,全身依旧松软无力,而下一刻,他就陷入了真正的昏沉之中。 ………… 阿飞蹲下来检查了一番,道:“失血过多,昏迷了,还要吗?荒郊野岭,刨个坑埋了也很快。” 胭脂站起身来,道:“当然还要,救都救下了。如今上官金虹和上官飞都死了,金钱帮群龙无首,我们正可以借荆无命之手平稳接过金钱帮。 不过,我对统治金钱帮没什么兴趣,倒是可以借帮派之力做一些事情。” 说着,她稍稍停顿,道:“阿飞,这些时日,你挑战了不少高手,如今又合力击杀了上官金虹,名扬天下已计日可待,你一直要成名,那成名之后呢?你还要做些什么呢?” 阿飞低下眼眸,他还要做些什么呢?他已经名扬天下,那么那个人,娘提起时语气复杂的那个人,是否听到了“阿飞”这个名字? 阿飞在山中生活了很久,山里的日子虽然没有山下的人心叵测,但生活依旧并不那么好过。雨水、虫蛇、野兽……每一样都能让一个强壮的人丢掉性命。 尤其是在娘走后,阿飞的日子过得更艰难了,娘在时,无论怎样,阿飞都还有个家。等娘走了,阿飞就只是独自一人的阿飞了。 阿飞并不会抱怨,也不懂得抱怨。只是每当雷霆震作、雨水倾盆,阿飞不能出去捕猎、独自窝在山洞中时,他便会想,那个人,他此刻在做什么呢? 阿飞从前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现在也依旧不知道。他想,那个人恐怕连自己的存在都不知道,他或喜或忧,或一文不名、或名声赫赫,那个人也不会觉得和自己有关系吧。 胭脂并不催促阿飞回答,人人都有秘密,她并不是事事追究到底的控制狂。只是再这样沉默下去,躺着的荆无命恐怕就要一睡不起了。 轻轻抚开阿飞蹙起的眉心,胭脂捏着阿飞面颊边的软肉,摆出一个笑起来的模样,轻声道:“小阿飞,我在你身边,你已经不是一个人了。” 阿飞抬起眼眸,与胭脂笑吟吟的目光撞了个满怀,他看到那缱绻的眼里全是自己的倒影,他心头一颤,鼓起勇气,终于抱住了少女。 在拥抱的那一刹那,阿飞感觉仿佛漂泊不定的灵魂在此刻突然有了归宿,一切都黯然失色,只有两颗靠近的心在砰砰作响。 是啊,阿飞不再是一个人了,他有喜欢的姑娘,更好的是,姑娘也对他有喜欢。 ………… 早春时节,已有山花烂漫,不顾春寒料峭,争先恐后地绽放。 金钱帮附近的食肆、酒楼、客栈挤满了人,这些人多是江湖人,一些商队、旅人都不禁在心里抱怨没地方住,至于说出来,看那一个个五大三粗、刀枪棍棒的汉子,谁敢出声抱怨? “哎,梅花盗居然是个女子主导的,谁能想的到,这可真是稀奇啊!”食肆中,一群江湖人谈天说地,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他身边的人也应和道:“是啊,真狠!也真是稀奇啊!我听说,小李飞刀在抓梅花盗的时候也现身了!” “小李飞刀李寻欢?他不是云游天下去了?怎么又回来了?” “去去去,这都什么犄角旮旯里的传闻了,最近江湖上可都是飞剑客的大消息。”一个汉子摆摆手道。 另一个虬髯大汉叹道:“那飞剑客不过是个少年人,那手快剑却使得绝无仅有,败在他手下的人数不胜数,最近‘银戟温侯’也落败于他手下!怪怪,这难道是打从娘胎里就开始练剑了?” “哼!”另一桌一个模样斯文些的江湖人突然冷哼一声,道:“飞剑客不过是使得区区快剑,却恬不知耻地跟在那位姑娘身后,真是饿狼护食、毫无君子风度,令人鄙夷!” 食肆中的众人忽地安静下来,陷入一种可怕的沉寂中。 那位姑娘……那位姑娘啊…… 自从飞剑客扬名后,自命不凡的江湖人络绎不绝地前去挑战,自然也看到了那位与他合力击杀了上官金虹的姑娘。 本以为这一定是个练的不似凡人的女子,等惊鸿一面后,那些人无不失魂落魄。 确实不似凡人,若有仙人临凡而来,便是这般风采粲然。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模样斯文的江湖人喃喃吟诵,一杯又一杯地灌下把酒当做水灌下。 佳人如明月,明月何高皎,高皎不可掇。 像他这样买醉的人还有很多,尤其是在金钱帮附近的酒店客栈,坐满了失意的伤心人。 他们连佳人名讳都不知,更别提越过佳人身边气势汹汹的飞剑客,唯有痴坐在金钱帮附近的店铺中,期盼能再见佳人玉颜一面。 唯一乐不可支的就是店铺的掌柜们,看着账上大笔大笔的进账,乐的晚上都要笑醒好几回,给金钱帮上供也不似从前那般心不甘情不愿了。 第61章 林小乐30 吕凤先也在买醉,他不屑与那些粗鄙的江湖人坐在一处,包下酒楼上的厢房,临窗独饮。 一败再败,曾经傲慢的吕凤先,此刻已经被打击的一蹶不振,此时的他已没有当初风流侠客的轻狂模样,形容潦草、瘫软如泥。 在保定城,他大摇大摆地闯进兴云庄,险些被李寻欢当成梅花盗余孽复仇给杀了,还不等提出要与郭嵩阳一战,便差点死在小李飞刀之下。 旧日的阴影涌上心头,他顾不上目中无人的傲气,解释了自己的来意才堪堪捡回一命。 然后,然后他就败于自困兴云庄多年的郭嵩阳之手,银戟之威,到底比不过铁剑之厉。 吕凤先自信满满、吕凤先僵持不下、吕凤先落败人手、吕凤先不可置信,这就是他与郭嵩阳一战的全部经过。 他勉强接受自己比不过李寻欢,毕竟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的威名至今赫赫,可郭嵩阳凭什么?他多年窝在兴云庄这个破地方,他的剑有多久没有沾染鲜血了?他凭什么能胜过自己? 郭嵩阳对此只有一个解释:“我答应过,要把这条命用来挑战一个人,在完成这件事之前,我绝不会死。” 颅中有疾!不可理喻! 吕凤先还得咬着牙谢过郭嵩阳的不杀之恩,待撑着风度离开了兴云庄,他就迅速离开了保定城,他要去潜心修行、一雪前耻! 几日疾行,便到了金钱帮的地界,大街小巷都在传闻一对江湖璧人杀了金钱帮帮主和少帮主,吕凤先一惊,上官金虹被杀了? 他打听了这对璧人的下落,他们杀了上官金虹,却留下了荆无命的性命,金钱帮的势力也自此为他们所用。 “可惜了上官金虹,一世基业,却为他人做了嫁衣裳!”吕凤先感慨道。 吕凤先已打定主意在此隐居,上官金虹已死,没人认识他,此地繁华,而他又生性好奢,不如在这安居几年,等功力大成,再去保定城雪耻。 然后,在某日郊野,他撞上了打猎的阿飞。 吕凤先并不知道阿飞是什么人,他只觉得这个少年器宇不凡,身上却背着铁片做的简陋的剑,不由笑道:“你这也是剑?” 阿飞无视他,继续向回城方向走去。乐乐想尝尝他做的野味,他急着回去做饭。 吕凤先见一个乡野少年居然如此目中无人,不爽道:“哼,你这铁片能杀人吗?该不会是用来壮胆的玩意儿吧,不如扔了换一把真家伙。”一边说,他一边伸出手要去夺阿飞背上的剑。 不等吕凤先的手伸开,阿飞已经侧身一闪,他回过头,黝黑的眼睛冷冷地注视着吕凤先,道:“你若是想知道这把剑杀不杀人,便拿出一百两银子。” 吕凤先笑道:“怎么,难道你要把这个破铁片卖上一百两银子?” “不,是你的命值一百两。”阿飞平静地说道。 吕凤先变了神色,他眯起眼睛道:“你知道我是谁吗?” “不知道。” “兵器榜第五,‘银戟温侯’吕凤先!” 待报出名号,吕凤先又道:“现在我的命还是一百两吗?” “是。”阿飞依旧很平静,他是真的这么觉得的,从前他杀碧血双蛇两个人要了五十两,如今吕凤先一个人就值一百两,这已经是阿飞心中的高价了。 吕凤先握住了他的银戟,他要给这个不知好歹的小子一些教训,让他知道在江湖还是不要出言不逊的好。 结果显而易见,吕凤先在酒楼中瘫软如泥地买醉,阿飞脚步雀跃地回去给胭脂料理野味。 至于那一百两,阿飞从吕凤先装满大额银票的钱袋中找了半天,才找到了一张面额一百的银票。 虽然阿飞没拿走吕凤先的性命,但既然出手了就该得到这一百两,这是阿飞朴素的等价交易观,况且垂头不语的吕凤先也没有出声反对,阿飞这一百两拿的理直气壮。 “所以这就是这张银票的来历?”胭脂托着香腮,饶有兴趣地听阿飞说话。 “嗯!”阿飞点头,他回来后就把这张银票给了胭脂,并讲述了遇到的这个奇怪的吕凤先。 “不必管他。”胭脂对吕凤先也毫无兴趣,她眼波流转,如星光闪闪,那张银票在指尖如蝴蝶翻飞:“我的阿飞,也学会贴补家用了呢~” 阿飞的脸再次如火焰般烧红,他心中既欢喜又忧愁,欢喜的是乐乐愿意把他加入家人的行列,这让他心如擂鼓,欢喜得好像要开出花来。 忧愁的是自己只拿出一百两,一百两对活的粗糙的阿飞是很多的,但他绝不能叫乐乐也过自己从前的日子。 要不要继续让那个吕凤先买命,他的钱袋里好像有很多银票? 阿飞默默地想。 酒楼中,大口灌着酒的吕凤先突然打了个寒颤,本来往口中倒的酒顿时倾泼在面庞上,酒液从面颊滚落,他自嘲一笑:“哈、哈哈哈,吕凤先啊吕凤先,连酒壶都拿不稳了,你竟废物至此吗?” 想到这些天的屡战屡败,吕凤先看向自己的银戟,怒向心头起,将往日珍之重之的兵器猛地掼在地上:“银戟啊银戟!既不能杀敌,又不能雪耻,要你何用!要你何用啊!” 他摇摇摆摆地站起身,一手提着酒壶,一手胡乱地挥舞,他一边仰头饮酒,一边似哭似吟:“心似已灰之木,身似不系之舟……” 把楼中悄悄查看的小二看得一愣一愣的,他赶忙一溜烟地跑到楼下掌柜的身边,紧张地说道:“掌柜的,楼上、楼上那个贵客好像疯了,披头散发,嘴里还不知道在念叨什么,可别是什么咒术啊!” 掌柜的正聚精会神地打算盘,闻言不耐烦地说道:“贵客、贵客,人家既然是贵客,又不是出不起钱,他想干啥就干啥,只要钱袋里有银钱,就算真疯了也是咱们的贵客。” 小二一想也是,干脆不管上头的动静,专心在楼下吆喝待客。 楼上的吕凤先正颇有魏晋名士之风地发着疯,目光突然瞥到窗外,对面酒楼上,正有一男一女目光奇异地注视着自己。 那男子十分眼熟,正是让自己用一百两买命的郊野少年,先是败于他手,后又被围观发疯现场,吕凤先僵硬地站在原地,只觉得自己该去买些柚子叶。 而视线转到一旁看得饶有兴趣地少女,吕凤先已然是痴痴愣愣。 世间……世间竟然有如此绝色,玉为骨,雪为肤,秋水为姿,是姑射神人?是花月化人?还是仙人临凡? 吕凤先痴痴地望着顾盼神飞的少女,只觉得意也消、情也浓,但看到少女唇齿中抑不住的笑意,他突然想起了自己此刻的模样——披头散发、酒气熏天、宛若疯魔。 ………… 吕凤先此刻开始考虑用银戟敲晕自己的可能性。 第62章 林小乐31 “嘭——” 吕凤先猛地关上了纸窗,自欺欺人地想:“对面的小子未必认出了自己,就算认出来了,也未必会和那位姑娘说。” 只是,嗅着身上的酒臭味,以及垂落的发丝揪成一团的狼狈模样,吕凤先脸色大变,快步走到厢房门口,喊到:“小二、小二呢!还不快些过来!” 小二听到呼唤,忙不迭地跑到门口,应和道:“来啦来啦,客官,您是要菜还是继续要酒,咱们客栈中的烈酒存量无几了,您不如尝尝我们这儿特色的梨花白,那滋味,叫一个绵柔!” 吕凤先没好气地呵斥道:“要什么酒,大丈夫岂能沉湎于酒水之中,抬一桶热水来,再要一块香胰子,速度快些!” 小二为难道:“客官,不是咱不愿意,这热水还好说,但这香胰子……” 吕凤先扔出一张银票。 小二抓住银票,立刻道:“好嘞,客官您就等着吧,小的就算是跑遍全城,也要为您找到最好的香胰子!” 吕凤先冷冷道:“要快!” 小二一边迅速下楼一边喊道:“嘚!小的一定办的妥妥当当!客官您就放心吧!” 另一边的酒楼中,胭脂已经笑出声来,美人长笑,风姿绝秀,如日月入怀,似玉山将崩。 阿飞望着心上人的笑颜,只觉得怎样也看不够。 只是阿飞恍惚间,也会觉得此刻的乐乐离自己很远、离人间很远,恍若神仙嬉戏人间,等到疲倦了就要腾云而去。 想到这里,阿飞的心便生出难言的涩然,他不懂这是怎样的情绪,只觉得就好像初次捕蛇不慎戳破了蛇胆时入口的苦涩。 他心下惶然,不由握住了胭脂的手,像溺水者抓住救命稻草。 对着胭脂诧异调笑的目光,阿飞认真地说道:“乐乐,你会变成仙女飞走吗?” 胭脂反握住阿飞的手,笑道:“阿飞觉得我是仙女?” 阿飞点点头,他是真的这么觉得,从遇到乐乐开始,他就觉得一切都显得如梦如幻,像极了母亲在心情好时向他说的凡人遇仙的故事。 故事的开端与发展都是那样得美好,相逢处,情愫暗生,常觉看不足。而到了结尾,仙人厌倦了凡夫俗子,施法让凡人觉得这不过是一场美梦,梦醒之后,凡人怅然若失却又不知所云。 如果这是梦,阿飞只愿这梦做的久些、再久些。 阿飞认真道:“如果乐乐是仙女,你走的时候能不能不要让我忘记?我要记得你,记得和你的所有事。” 胭脂望着少年人赤忱的眼眸,竟不忍再取笑他,柔声道:“傻阿飞,我要是真走了,你都不拦一拦吗?” 阿飞睫毛轻颤,道:“天上过得日子一定比人间好,我本就不应该阻拦。” “真的不拦?” “真的。” 胭脂笑道:“那你为何握我的手握的这么紧?” 阿飞垂下眼帘,他一点儿也不想松开手,但,他还是慢慢地松开了。此刻,他看起来就像是一只在山林里被树上落下的雪淋了满身满头的孤狼。 胭脂拽住了他的手,阿飞顿时希冀地抬起头来,眼睛亮的像星星。 “阿飞,我可没有让你松手,但凡我没有说,你都要紧紧地握着我的手,不许松开,明白吗?” 阿飞重重地点头,他轻轻抿了抿上扬的嘴角,眼中是不加掩饰的欢喜。 相较于两人的脉脉温情,兴云庄中的气氛可以说是古怪极了。 声讨梅花盗的大会上,林仙儿的“龙啸云吃男人软饭论”一出来,让不少在场的人都差点笑出声来,等回去后也忍不住和亲朋好友议论起来,一传十,十传百,保定城当年的旧事又被翻了出来。 只不过,在有心人的推波助澜下,这次的主角是龙啸云和李寻欢。 无论是吃男人软饭的龙啸云,还是那个提供软饭的男人李寻欢,在满城风议中都灰头土脸地不敢出门。 “咂咂咂,我看那龙大爷长得还没李探花好看呢,他怎么吃上这一口饭的?”有人不解。 “哎呀呀,你这就是不懂了,这男人和男人,有的呀,就喜欢这威武雄壮的。”有人神情猥琐地低声道。 “你是说……哎呀!我就说嘛,当年这事就不对劲,什么救命之恩要这么还啊?原来是情深似海、脉脉难言啊!”有人恍然大悟。 ………… 这样的对话出现在保定城的各个酒馆食肆中,几个人议论还会害怕得罪了兴云庄与小李飞刀,但满城如此,便无所顾忌了。但也有几个聪明人发现,那些酒意上头、言语中牵扯到兴云庄家眷的人都莫名其妙地消失了。 兴云庄中,龙啸云阴沉着脸端坐在主位上,龙小云低着头不敢说话,他鲜少见到父亲如此暴跳如雷的情形,一时讷讷不敢言。 “嘭——” 一个茶盏砸在地上,顿时四分五裂,茶水溅落了一地。 龙小云吓得肩膀一缩。 “嘭——嘭——嘭——” 又是几个茶盏摔在地上,龙啸云摔完了身侧的茶盏,火气未减,又把龙小云身旁的茶盏拿起来一把掼在地上。 龙小云一声不吭,只希望父亲当他不存在。 但事与愿违,龙啸云对着他说道:“小云,你说,李寻欢能不能死在兴云庄里。” 虽然是问句,却生生被龙啸云说出了肯定的意味,他是真的想李寻欢去死,李寻欢这个人、这个名字,已经成了他挥之不去的梦魇。 龙小云小声提醒道:“爹,咱们打不过李寻欢。” 龙啸云面色扭曲了一瞬,有些事情,就算是事实也不能说出来! 他冷声道:“郭嵩阳不是要与李寻欢一战吗?李寻欢能不能死在这一战里?” 龙小云继续小声说道:“爹,郭嵩阳他也打不过。” 龙啸云努力平复愤怒,道:“加上咱们收缴的青魔手和梅花盗的暗器呢?” 龙小云的声音更小了:“爹,郭嵩阳那个人又倔又傲,他除了他那把铁剑,是不会肯带别的东西的。” 龙啸云冷冷道:“他当然不用带,也不用知道,我只要李寻欢的注意力在他郭嵩阳的身上。” 龙小云脸色大变,他抬起头来,声音微颤:“爹,你是想?” 第63章 林小乐32 龙啸云目光阴冷,他缓缓说道:“只要李寻欢一日活在这个世上,咱们家一日就不会有宁日。” 龙小云鼓起勇气道:“爹,我也想李寻欢死,可是……可是他要是真死了,咱们兴云庄家大业大,难免被歹人惦记啊,人心难测,到时候咱们还是不得安宁。” 龙啸云怒道:“我龙啸云也是顶天立地的男儿,难道离开李寻欢就什么事情都做不了了吗!” 说着,他重重一掌拍在案几上,垂头咬牙,郁郁寡欢。 龙小云不忍父亲如此颓唐的模样,他“噌”地一下站起来,扶住龙啸云道:“爹,你再给我几年时间,小云一定好好习武,撑起兴云庄的一片天,到那时候李寻欢死了也无妨啊!” 龙啸云望着自信满满的儿子,不忍直视地转过头去,长叹道: “你娘生的钟灵琉秀,只是体弱不能学武。而爹爹却生的根骨平平,连家传枪法也只练出个花架式。 乐乐随了你娘天姿清曜,可小云你却随了爹爹,这些年来,你跟着郭嵩阳练武,又私下里去学了各种招式,可进步平平,爹早就不指望过你掺和进江湖恩仇了。” 龙小云的脸顿时涨得通红,他有心想辩驳一二,却又无言以对,于是干脆质问道:“爹,可我不行的话,难道你打算亲自去偷袭李寻欢?这可是有死无生!你怎么忍心丢下我们?” 龙啸云此时却摇了摇头,道:“有死无生?不,小云,你不懂李寻欢,爹爹要是杀别人,那就是有死无生,但要是取李寻欢的命,只要我下定了决心,但凡不出意外,便绝不会死!” “为……为何?”龙小云脸色大变,他想到了最近城中沸沸扬扬的传闻,不、不会的,那……那应该不会是真的吧? 龙啸云并未注意到龙小云面上的风云变幻,他冷笑着说道: “因为李寻欢是个懦弱的好人,好人总是觉得一切都是自己的错,他以为自己是佛陀圣人,要舍身饲虎、割肉喂鹰,天生就应当承受一切苦难痛苦。 更可笑的是,他又是个懦弱的人,他有勇气做选择,却没有勇气面对选择的结果,于是他就开始愧疚,对一切人、一切事感到愧疚,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你爹我、他的好大哥! 李寻欢对我有愧!” 听着父亲声嘶力竭地说出那句“李寻欢对我有愧”,龙小云俊俏的脸蛋变得表情古怪,他干巴巴地应和道:“哦。” “就算我暗算李寻欢失败,他也不会取我性命,他只会觉得是那些流言逼得我不得不如此,觉得我深有苦衷……” 龙啸云面上全然是嘲讽之色,他从不否认自己是真小人,李寻欢既然要做真君子,那小人就要对君子欺之以方。 龙小云只觉得越听越不是滋味,他打断父亲的话,道:“爹,妹妹比我聪明,我们等妹妹回家了再商议吧!” 龙小云还是不想父亲去冒险,不如拖着等到妹妹三年五载回来了再说,说不定拖着拖着父亲就变了主意呢? 龙啸云面色复杂地看着面前的儿子,保定城近来不是梅花盗就是那个腌臜的传闻,要不是他掌控兴云庄多年,也有些消息渠道,他也和面前无知的儿子一样不知道女儿的消息。 想到女儿和那个小子做下的好大事,这也刺激了他去杀李寻欢。 临仙姝、飞剑客,共诛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真是好大的威风,他从前可一点儿也不知道自己的女儿还有这身惊人武功。 龙啸云眼眸低垂,心中钝痛:“诗音,是你吗?小云也是你的孩子,难道因为他姓龙,姓龙啸云的龙,便得不到你的垂怜,只能四处求师,学那些二三流的武艺招式吗?” 看着无知的儿子,龙啸云不忍把这些事告诉他,只冷冷道:“那个叫阿飞的小子如今在金钱帮,你妹妹也在那,有金钱帮的势力在,就算李寻欢死了,那些宵小也不敢觊觎家中。” 龙小云听得妹妹的消息,自是喜不自胜,道:“好!有妹妹消息就好,我这就去写信,问问妹妹在外银钱够不够用,有没有新做衣裳首饰,可还缺些什么,等等,我还是去问问娘,娘最清楚妹妹的事儿了!” 说着,龙小云也顾不得什么暗算李寻欢、谁对谁有愧的事了,已是快步向门外奔去。 龙啸云看着他远去的身影,幽幽地叹了口气。随即,他的目光又变得锐利狠辣起来,他要好好想想该如何对李寻欢一击毙命! 他已经受够了被李寻欢的名声笼罩的日子,每一天、每一刻,只要李寻欢的痕迹存在,都在提醒他,他是一个小偷,一个偷了别人珍宝的贼! 但珍宝的原主死了呢?贼就能安安心心地拥有一切,再也不必忧心忡忡、辗转反侧! 李寻欢,必须死! 龙小云兴冲冲地来到林诗音的住处,这是兴云庄一处清幽雅致的院子。 从前林诗音还是寄住在李园的林小姐时就住在这里,等李园改名成了龙啸云的兴云庄后,她以习惯了为由继续住在这里,不愿搬到主院去,因为她从不觉得自己是这里的主人。 “母亲!”龙小云进了屋子,规矩行礼,到了母亲这里,那些江湖气可不能显露出来。 林诗音见到龙小云过来,微微颔首,道:“你来得巧,乐乐传了信回来,有一封是写给你的。” 龙小云眼睛一亮,注意到母亲身旁的矮几上摆着一封信,他快步上前拆开信。 “兄长: 见信如晤,此际早春,乍暖还寒,望兄长珍重自身,时时添食加衣。 妹既入江湖,于其中未遇风波,不自量者皆已平定。阿飞甚善,凡事皆从妹之意,处处以妹为先,妹深喜之。 他日或与阿飞赴海遨游,欲观彼地之珠华,亦欲仿先贤隐士游访仙山,归期未定,不知兄有无意共游?此行波涛难测,若兄长无意,亦不必言于爹娘,免其劳心。 妹在外一切顺遂,家中勿念,望代妹问候爹娘。 云天在望,希垂尺素。” ………… 林诗音静静地望着龙小云读信,乐乐自然有单独给她的信件,想到其中提到的种种,她心中微动,但面上神色依旧,平静如止水。 第64章 林小乐33 林诗音见龙小云看完了信,神色莫名地站在那儿,便出声问道:“乐乐信中可对你说了什么?” 龙小云想到妹妹信中说的出海一事,又想到信中让他保密,便支支吾吾地说道: “没什么,妹妹说一切都好,我听爹爹说,妹妹和那个叫阿飞的小子现在在金钱帮,娘可有什么要对妹妹叮嘱的?我回信的时候一并传过去。” 林诗音淡淡地说:“该叮嘱的早就叮嘱过了,现下知道乐乐平安便足够了。近来,你爹爹怎的不出去招待他那些江湖朋友,反而窝在兴云庄里?” “出去?出去听他和李寻欢不得不说的恨海情天吗?”龙小云差点脱口而出,幸而及时止住唇齿,没把这恐怖的话语说出来。 龙小云尽力稳住心神道:“或许……或许爹爹想着在庄子里招待李叔叔吧。” “呵,是吗。”林诗音淡淡应答。 随后房中便是一片沉默。 龙小云在这沉默中有些尴尬,从前都是妹妹要来母亲这,他便跟着一块儿来,妹妹说什么,他就跟着说什么。而当一个人面对母亲,他竟一时无话可说。 母亲是怎样的?龙小云似乎从未认真看过母亲,在他心里,母亲就是和身边的江湖人不一样的大家闺秀,唯一特殊的是父亲这个江湖人娶到了她,而她原本应该嫁给才貌登对的探花郎。 但龙小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李寻欢有什么好呢?父亲真心喜欢母亲,平生无二色,比风流的李寻欢不知道好多少。 但母亲总是那样的沉默,面上常常浮现哀戚的神色,只有看到妹妹时才会有些欢欣的模样。 龙小云下意识地抗拒母亲这样的神情,在他的心中,父亲是威武守卫这个家的,母亲是温柔爱护的,妹妹是柔弱需要他保护的,他的家就是这样完美的。 但现实却向他展示,他的父亲是毒辣心狠的,母亲是郁郁寡欢的,妹妹是不需要他这个哥哥保护的,他设想的一切都是虚幻的。 母亲为什么要这样郁郁寡欢呢?既然嫁给了父亲,为什么还是这样抗拒呢?为什么还要住在这个小院子里,和父亲在一个庄子里分居两地呢? 龙小云抗拒这一切,抗拒流露出哀戚的母亲,抗拒谋算着对李寻欢下杀手的父亲,抗拒把妹妹从身边抢走的小子阿飞。 但龙小云离不开兴云庄,父亲是阴狠小人没错,但他这么多年都在努力营造着龙小云所期待的那个家,在龙小云心中,李寻欢是恬不知耻的破坏者,是爹爹的敌人,也是他的敌人。 在沉默中,龙小云打破了寂静:“母亲,三天后,郭师父就要和李叔叔在庄子里一战,您要去观战吗?” 林诗音道:“生死对决,岂能做戏目供人赏玩?” 龙小云又接着道:“父亲……父亲是要去的,您要不要去劝劝他别去?” 林诗音静静地看着龙小云不自禁捏起的拳头,缓缓地叹了一口气。 她走到龙小云身旁,伸出手轻轻摸了摸他的脸颊。 龙小云有些不适应地尴尬,又有些被母亲关爱的欢喜,但听到母亲的话时,他的神色一瞬间凝固住了。 林诗音道:“小云,你也走吧,像乐乐一样离开兴云庄,不要掺和进这些事情里。” 龙小云不自觉地扯住母亲的袖子,惶然地说道: “母亲!父亲呢?妹妹走了,你又要我走,那还有谁能帮到父亲?难道你就一点儿也不在乎父亲吗?” 忧郁哀戚在林诗音的面上浮现,她凝视着龙小云惶然痛苦的眼睛,道: “小云,你也是个孩子,也是娘的孩子,天底下所有的母亲但凡有一些良心,都不会想要自己的孩子卷进是非争端里。” 龙小云扯紧了母亲的袖子,紧张地说道: “可是,可是,如果是父亲要杀李寻欢呢?李寻欢死就死了,可是他的飞刀那么准,要是父亲被伤到了怎么办?” 林诗音听得这样不像话的言语,神情冷凝道:“小云,谁教你的这些话?” 龙小云支吾着不肯说,在他心里,杀人、尤其是杀他讨厌的人算不得什么,左右不过是往乱葬岗多扔几具尸首。但这话,是绝不能在母亲面前说的。 林诗音见龙小云不肯说,冷冷道:“小云,人生大者,莫过于生死,不管是谁,想要别人的命,就要做好搭上自己的命的准备。” 龙小云并不把这话听进心里去,他并不觉得爹要杀李寻欢有什么错,只是觉得李寻欢不好杀,不想爹爹白白送命。 龙小云又扯了扯母亲的袖子,摆出撒娇的姿态:“娘,你就去劝劝爹吧,让他缓缓再去杀李寻欢不迟,现在贸贸然去做,实在风险太大。” 林诗音此刻神情寡淡得近乎冷漠,她凝视着这个儿子,平淡地说道: “他在李寻欢面前装了这么久,终于装不下去了,要么求仁得仁,要么求辱得辱,也是他自己选的。” 龙小云有些着急,道:“娘!这是爹啊?难道你就眼睁睁地看着爹以身犯险?” 林诗音冷冷道:“有人逼他杀李寻欢吗?” 龙小云含糊地说道:“爹,爹也是为了兴云庄的名声,那李寻欢阴魂不散,他活着就让人不安心。” 林诗音道:“是吗?” 龙小云咬了咬牙,道: “娘!就算为了咱们这个家,李寻欢也应当去死!他本来就是个多余人,不老老实实地远走他乡,却回来搅风搅雨,他的存在,就是破坏咱们这个家,他就该死!” 林诗音失望地看着龙小云,道:“你走吧。” 龙小云顿时流下眼泪来,他嘶哑着说道: “爹说的没错,都怪李寻欢,只要李寻欢死了,就没有这些事了。妹妹不会走,娘你不会赶我走,咱们一家人还是安安稳稳地住在兴云庄里。” 林诗音叹息着拂去他的眼泪,道: “傻孩子,兴云庄,世上本就没有兴云庄,这是李园,李寻欢的李园。 娘不是这儿的主人,你爹更不是,咱们从来都没有安安稳稳地住在这里过,在别人的巢穴中筑起自己的家,怎么过得安稳?” 龙小云避开了林诗音拂泪的帕子,松开扯住的袖子,僵硬地倒退几步,簌簌地流着泪。 他用力地用自己的衣袖擦干眼泪,平日里龙小云是绝不会做这样粗鲁的动作。 龙小云退到门口,一手紧紧抓住门框,他的眼圈通红,神情执拗: “娘,就算鸠占鹊巢,只要把鹊都杀了,那就是鸠的巢穴,我们一家人就能永远安安稳稳地在一起。” 龙小云神情晦暗,言语中的狠毒执拗令人胆战心惊,此刻,他确实像极了龙啸云。 林诗音紧紧地凝视着她的这个孩子,道:“小云,你是个孩子。” 龙小云摇了摇头,道:“娘,我早该是个大人了,等杀了李寻欢,我们一家人还像从前一样,永远、永远不分离。” 说到最后,龙小云神色一时竟有些癫狂,如哭如笑地转身离去。 林诗音闭上了眼睛,她知道,龙小云已经下定了决心。 待她睁开眼时,似乎已经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林诗音叹了一口气,道:“你出来吧。” 第65章 林小乐34 阿飞从屏风后默默走出,这些信件本就是胭脂让他送过来的。 林诗音叹息道:“小云是不会走了。” 阿飞不知道此时该怎么说话,只能默默站在原地。 林诗音道:“乐乐出海的事,筹备的如何?打算什么时候出发?” 阿飞道:“已经叫金钱帮的人定了船,这个月中旬便要出海,还有十日光景。” 说完,他又按照胭脂的嘱咐道: “乐乐说了,您有什么要带上的,金钱帮的人手都在外等候调遣,无论是大张旗鼓的走,还是悄无声息地离开,都能如您心意。” 林诗音有些神思不属地望向了院子外,她在这里度过了太久的光阴,惶然无依的孩子敲响了李园的大门,在这里经历了太浓烈的喜怒哀乐,最后一切的情绪都化为灰烬。 爱与恨都是需要力量的,她的全部心神都倾注在对女儿的身上,那些陈年旧事就像睡梦中的惊魇,梦醒之后,又是古井无波的日子。 乐乐走后,她更没有心力去想那些叫她痛苦的事。她想着女儿,想她用食如何?添衣如何?心情如何?银钱是否短缺?旅途是否顺利?还有她选的那个叫做阿飞的孩子,能不能讨她开心? …… 林诗音有太多想念女儿的事情,这些想念是在难捱的日子里带给她生活的动力。 信上,乐乐说一切都很好,她便足够开心了。她的女儿和她不一样,乐乐能自由自在地飞出去,她见了,就好像她也感受到那样的自由。 而现在,她飞出去的乐乐有能力接她离开了,这里再也困不住她了。 这是让人格外高兴的事情,林诗音此刻是想要微笑的,但眼泪却是一颗一颗地落下来。 ………… 长眉如墨,斜飞入鬓,俊美的红衣公子用折扇撑着下巴,毫不客气地坐在主位上。 胭脂面不改色地沏茶待客,丝毫不为突然出现的客人而慌张。 倒是红衣公子被冷落地自觉无趣,捏着扇子,把那张妖冶的脸蛋凑过来,故作惋惜道:“珠玉在侧,我形惭愧,美人、美人,绝世容止,可惜竟是个木头美人。” 胭脂瞥了他一眼,但不为所动,依旧行云流水地沏茶,这引得红衣公子含怨嗔怪的一眼。 顶着红衣公子如泣如诉的哀怨眼神,胭脂只唇齿微扬,露出浅浅的笑靥来,刹那光华之美使得红衣公子的神情微微一滞。 胭脂递上一杯茶,不紧不慢道:“仙山远海,远离尘嚣,若得隐世自在,何必自投尘网?” 红衣公子从胭脂的嫣然一笑中缓过神来,接了茶却并不饮,笑吟吟地说道: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使我心喜,纵使投入尘世罗网,也要与美人亲近相好呀。” 说着,他那双桃花眼潋滟流光地望过来,下颌轻侧,唇角含笑,不染而朱,一时间,艳丽风情说不尽,端的是勾魂夺魄。 胭脂眼中含笑,波光流转间,说出的话却叫红衣公子变了神情。 “红衣鲜艳如火,年少人穿着合适,前辈还是庄重些好。” 红衣公子本要生怒,可望见眼前的绝世容光,对着那张倾国倾城的韶颜,怒气生生消了大半,他嗔怪地埋怨道:“好孩子,生的这样叫人喜欢,却尽说些叫人伤心的话。” 不等回答,他随手将茶杯搁在案上,收敛了风流意气,一时间倒真显出几分庄重来。 “小姑娘,你可知道,偷学秘籍,被苦主抓到,可是要废去功力、断却经脉,从此做一个废人。 要是这个人恰好是你,那以后正好可以做一个弱质芊芊的病西施了……” 一边说着,红衣公子微微眯起眼睛,面色一下冷下来,霎时间整个人显得危险起来。 “是吗?我倒是觉得,良师佳徒,一朝相见,喜不自胜。” 胭脂指了指被放在一边的茶盏,道:“至于这杯拜师茶,就当是补全礼数。” 千面公子王怜花,也就是眼前俊美的红衣公子,微微挑了挑长眉,倒是真托起茶盏,微微抿了一口。 胭脂顺水推舟,叫了一声师父。 王怜花并不应答,只把茶盏放在一边,道:“茶中下的毒的太过常见,稍微有些见识的人都能解毒。” 胭脂点头道:“不错,所以茶盏杯缘抹了其他的毒。” 王怜花摇了摇头,道:“不过寻常毒物。” 胭脂补充道:“还有身上的脂粉香。” 王怜花微微一笑,道:“三味寻常之毒,组合起来倒是有些意思,只是还是不够看。” 胭脂点头称是,接着道: “师父的《怜花宝鉴》中,记载的用毒之道堪称出神入化,弟子所学,俱自其中,如此无论怎么用毒也难以与师父相抗衡。 所以……” “所以什么?”王怜花漫不经心地摇起扇子问道。 “所以这三味毒都是掩饰,我在茶中混了一些利泻之物。”胭脂淡定地回道。 “你说什么?”王怜花的扇子霎时悬在空中。 “我在茶中混了一些利泻之物。”胭脂平静地重复了一遍。 王怜花神色复杂地放下扇子,用奇异的目光重新打量面前的胭脂,天姿国色,如夭桃秾李,占尽风流,确是绝色佳人,下起手来倒是洒脱不羁。 他唇角微微勾起,道: “倒是会剑走偏锋,有些应对的机敏。好徒弟,我的传承落到你手里,倒也不错。” 胭脂面露诚恳之色,神情真挚地答道: “今日得见师父,喜不自胜,不如秉烛畅谈,徒儿可是有不少书中疑问要求教师父。” 王怜花同样深情款款: “好孩子,有你这样的徒儿师父真是深受感动,今日天色将晚,徒儿好好休息,从明日起,师父一定‘好好教导’你,绝不浪费你一腔求学之心。” 一边说着,他身形瞬移,几息之间,衣袂飘然,已经退出了门外,倏忽间远去了。 胭脂瞧着那远去的身影,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笑颜灼灼如火,若是此刻有人在侧,只当心魂俱荡,醉死在美人颦笑间。 第66章 林小乐35 吕凤先只觉得流年不利,先是一败再败,再是在一见钟情的美人面前丢脸。 现在又被不速之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点了穴,眼睁睁地看着他霸占了自己定下的最豪华的厢房,还有小二刚刚抬上来的一桶热水,又被那恶徒翻出了自己才买的各式各样的香胰子。 “可恶啊!”吕凤先不能动弹,只能怒目而视。 王怜花挑剔地在那一堆花花绿绿的香胰子里挑出未动用过的、香味霸道浓烈,符合他审美的一块。 瞧了一眼正对自己怒目而视的吕凤先,又随手拿起一块香胰子,轻轻一挥,“嘭”的一声,吕凤先应声而倒。 等舒舒服服地沐浴更衣后,王怜花满足地喟叹一声,开始思考自己这新鲜出炉的徒弟来。 他出海前,本是要把集平生所学的《怜花宝鉴》托付给李寻欢,但恰好错过,便让他的未婚妻转交,到时候让李寻欢帮他寻个合适的传人。 却不想,之后这对未婚夫妻竟有如此波折,《怜花宝鉴》未到李寻欢之手,不过他依旧阴差阳错地得了个佳徒。 海外隐世的日子实在是无聊透顶,他早就想要回到中原了,只是沈浪那家伙总是不放他走,说什么觉得他是要回来兴风作浪的。 哼,迂腐、刻板,他王怜花这样的翩翩公子,便是戏耍戏耍那些愚昧粗俗的江湖人又如何? 只是他刚回来,当年留的眼线就告知了《怜花宝鉴》的疑似传人,李寻欢的未婚妻看来是把它传给了她的女儿。 王怜花本来是有些不高兴的,他堂堂千面公子的一生所学,是能随便什么阿猫阿狗就能学的吗? 只是,想到一路接收的消息,王怜花微微颔首。美貌、聪慧,又有魄力和心狠,这样的品性已经令他点头了,不满消解了大半。 等见了面,剩下那点儿不满也消散的一干二净了。如此天生丽质、风流蕴藉的孩子,合该是他王怜花的传人,就算没有一点儿天资,凭着这般相貌,也叫人欢喜极了。 更何况,有如此花容,却还有这般天资,真是一点儿错处都挑不出了。这明明就是老天送给他的绝佳好徒儿! 不过,想到好徒弟今日给自己的这杯拜师茶,导致自己今夜的狼狈。 王怜花露出一个妖冶危险的笑容,璞玉天成,也需精雕细琢,他这个师父,一定要‘好好’雕琢一番。 …… 林诗音这边已收拾好了细软,从前林家的东西以及这些年她为胭脂积攒的家底,她应该带走的一切都会带走。 收拾这些家当时她并不避着人,从前她是正大光明的来到这里,那么走的时候,也要走的堂堂正正。 另一边的兴云庄,龙啸云却是浑然不觉,自从李寻欢来了,他便像条毒蛇一样死死地盯着李寻欢。 龙啸云明白林诗音这些年的怏怏不乐,但他内心深处依旧觉得林诗音除了兴云庄是无处可去的。 纵使诗音想要离开,她一个纤纤弱质的女子,又能到哪里去呢?兴云庄承载着她的全部过去,她难道真能全然不在意地抛下过去种种吗? 龙小云虽然知道母亲的动作,但他什么也没说,甚至下令谁敢向父亲提起这件事,就拔了谁的舌头。 仆从们知道龙小云是真能做出这样的事情,纵使畏惧龙啸云,也不敢在他面前提起来。 龙小云漠然地想:“母亲只是去妹妹那儿住一段时间,等李寻欢死了,我们一家人还会在在一起的。” 三日后的清晨,龙啸云正在房中准备穿戴青魔手与梅花盗的暗器,他已决心用梅花盗的暗器对李寻欢下手,待李寻欢的心神都在小李飞刀向郭嵩阳发出的那一刻,就是暗器射向李寻欢的最佳时刻! 但龙小云突然闯进来,龙啸云放下这些武器,皱眉道:“小云,你难道是来阻挠爹爹的?” 龙小云摇了摇头,平静地说道:“娘走了,那个叫阿飞的小子带着金钱帮的人帮着娘抬着行李走的。” “什么!怎么可能!” 龙啸云脸色倏忽间苍白如纸,整个人像突然被抽走了精气神一般僵坐在椅子上。 龙小云道:“兴许是妹妹想接娘过去住一段时日。” 龙啸云突然怒道:“为何不早说!难道你也想咱们家落得个支离破碎吗?” 龙小云别过脸,道:“爹现在快马扬鞭,兴许追得上。” “是、不错、能追上,我还能追上!” 龙啸云苍白的脸上顿时有了光彩,他颤声连连称是,不管桌上的那些武器,直向着马厩的方向,踉踉跄跄地奔出去。 等龙啸云的身影彻底消失,龙小云走到桌前,将那双剧毒无比的青魔手穿戴好,又捏起那管梅花盗的暗器,面色沉沉地向冷香小筑走去。 郭嵩阳平静地抱剑而立,比起几年前的意气风发,他身上多了一份沉静,像是千帆过尽的了悟,又像落花飘零后无可奈何的接受。 李寻欢依旧在咳嗽,他这些时日饮了许多酒,却怎样也醉不了,举杯欲消愁,但愁却更愁。 他在冷香小筑住的这些时日,自然发现了诗音和大哥之间的疏离,十几载夫妻,何至于此? 大哥一日日地来找他喝酒,看着大哥眉宇间的郁色,李寻欢只觉得杯中的酒也苦涩极了。 一切都是他的错,他害得诗音和大哥都如此痛苦,但他实在不知该如何是好。 郭嵩阳紧盯着眼前忧郁落拓的李寻欢,道:“李寻欢,我的铁剑还能出鞘,你的飞刀,还能发出吗?” 李寻欢抑制住喉间的痒意,道:“自然是能的。” 郭嵩阳点了点头,又道:“那日我与你相谈,说飞刀例不虚发,铁剑名不虚传,那么飞刀与铁剑应当分一个高下。” 郭嵩阳稍稍一顿,一字一句道:“今日,我就要来求这个答案,究竟孰高孰低。” 李寻欢并不喜欢争斗,在他看来,一切的争斗都是毫无意义的。 当然,这或许是因为他一出生就拥有了一切,来的太容易,所以抛弃时也毫不心疼。 郭嵩阳凝视着李寻欢,道:“今日,当为生死之斗,还望阁下全力以赴,无需手下留情。” 李寻欢默然点头,他想起了小侄女当初的话语,不由叹息。 “‘嵩阳铁剑’本就是要‘小李飞刀’全力对待,李寻欢如何敢托大,如何能松懈?自当全力以赴!” 郭嵩阳点头,凝神静气,已是蓄势待发。 龙小云此刻已悄无声息地来到冷香小筑,远远地望着相互持立的两人。 第67章 林小乐36 龙小云很讨厌李寻欢,他懂事后就知道了李寻欢这个人和他的事,他厌恶那些被人提起的父母辈的往事。 乱葬岗上,那些被挑断手筋和脚筋的人正是他对李寻欢恶意的宣泄。 冷香小筑,天阴气沉,残梅悬枝。 李寻欢对着拔剑的郭嵩阳,他突然很想停下来,对着这个执拗的剑客说一说他的故事,但那些陈年旧事,本就不该被翻出来叨扰。 于是他沉默地握紧了飞刀,这个从始至终都默默陪伴在他身边的伙伴。 郭嵩阳的这一剑很快,这一剑,不留后路、向死无生! 但这一剑在李寻欢的眼睛里却是有迹可循,他只微微叹气,在叹息声中,小李飞刀已经抹上了郭嵩阳的脖颈,他尊重郭嵩阳的意愿,没有留手。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 既然对上人,那必然要饮血而归! 血飞落在空中,溅在梅花树上,那凋零失色的梅花重染上红色,灼灼如火,在早春的寒风里格外醒目。 李寻欢走到郭嵩阳身边俯身,剑客面上没有迎接死亡的恐惧,只有些许憾色。 他看向雾蒙蒙的天空,想到了当年雪地里阳光下的玉人,最后只是有些遗憾地低语: “见日之光,长毋相忘。可惜……未见日光,就要去阴曹地府了。” 李寻欢轻轻为郭嵩阳阖眼,就在此刻,龙小云动了,他举起手,将梅花盗的那管暗器,对准李寻欢按下。 李寻欢警觉抬头,袖中飞刀迅速向声源处接连发出,一刀打偏了发出的暗器,另一刀直直地向着龙小云而来。 当李寻欢看清了来人后,他脸色大变,怎么会是小云!可这时候,小李飞刀就要到龙小云的跟前了! 龙小云迅速抬起青魔手想要挡住这避无可避的一刀,但这一刀又急又快,来势汹汹,直扑他的首级! 一个粗壮有力的臂膀一把推开僵立的龙小云,直直地迎上这猛烈的一刀。 “啊——” 在一声压抑着的痛呼中,那只臂膀被飞刀带着向后空中翻飞,鲜血一瞬间喷溅开,如瓢泼大雨落了龙小云满头满身。 “爹!”“大哥!” 这两声几乎不分先后,龙小云半跪在地上,惊恐又无措地看着父亲被削去的臂膀,他丢下暗器、卸下青魔手,惶然地搀扶住父亲,撕下衣服努力包扎止住那喷涌的血流。 李寻欢踉跄着飞奔过来,迅速地点穴止血,颤声道:“大哥!大哥……我……” 龙啸云并不理会他,只拼尽全力推了龙小云一把,恶狠狠地呵斥道: “逆子,滚!滚出兴云庄!滚的越远越好!” 龙小云半跪在地上,呆滞地望着那飞快渗血的伤口。 龙啸云怒道:“逆子!滚啊!你难道要把我气死在这儿吗!” 龙小云微微抬起眼皮,看着父亲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的脸,惨然地起身,像个幽魂一般离去了。 李寻欢此时的脸色白得和龙啸云不相上下,他轻声呢喃道: “大哥,无论如何,我……我怎么可能对小云下得了手?他是你和表妹的血脉啊!” 龙啸云此刻眼中已没有从前伪装出的称兄道弟的情谊,他强撑着直起身体,不复方才呵斥龙小云的怒意,平静地说道: “李寻欢,你确实是个好人,可好人一旦发怒了,谁也不知道他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小云是代我动手的,真正想要杀你的人是我。” 李寻欢的脸更白了,早春的寒意侵蚀着他本就不那么健康的身体,他忍不住剧烈咳嗽起来。 看着李寻欢此时像个病痨鬼的模样,龙啸云只觉得畅快极了,他再也不用在李寻欢面前忍着厌恶伪装成好大哥了,于是干脆肆无忌惮地把这些年的恨意像毒液一样喷洒出来。 在一声声怨怼中,李寻欢的脸色越来越白,他不是没有察觉大哥偶尔的怨意,但他没有想到大哥竟然恨他恨到这个地步。 那么诗音呢?她也是如此恨他吗?恨他恨不得要他去死吗? 生死相托的大哥、青梅竹马的表妹,如果这两个人都恨他到了如此地步,那他活得是何等的荒唐? 李寻欢倏忽间吐出一口血来,龙啸云虽然臂膀仍然在渗血,看到这一幕只觉得痛快极了,各种锥心之语更是滔滔不绝。 ………… “所以说,这世上真有如此幼稚的前辈啊。” 胭脂一边给林诗音染着指甲,一边把这几日千面公子的各种美名其曰师父的“关爱”说与她听。 林诗音无奈地看着女儿捣鼓着凤仙汁子给她染甲,闻言忧心忡忡道: “娘当初只想着让你有自保之力,却没考虑到传承的规矩,可是那位前辈因此心有不快?” 胭脂给最后一个指甲完美的涂上凤仙花汁,这才抬起头来道:“他呀,能有我这样的佳徒,他可满意极了,见我的第一面就喜不自胜到奔走如飞。” 想到王怜花那天星驰电走般的轻功,胭脂又忍不住唇角上翘。 不过,想到这些天里,层出不穷的“考验”,她还是忍不住,低声“哼”了一声。 被胭脂在心中默默蛐蛐的王怜花此时饶有趣味地打量着阿飞,虽然后者并不理会他,但他依旧看得目不转睛,时不时口中还啧啧称奇起来。 “这金钱帮外头,可有不少人对我的好徒儿牵肠挂肚,她怎么就选中了一个冰块?” 王怜花挑剔地打量着眼前的少年,嗯,模样倒是俊俏,勉勉强强能和自己比肩, 看着看着,王怜花只觉得面前的少年的相貌让他莫名觉得有点熟悉,嘶!他怎么长得人山人海的? 阿飞只抱着自己的剑,不理会王怜花变化莫测的目光。 王怜花敲了敲折扇,道:“你叫阿飞?” 阿飞道:“是。” 王怜花又道:“我还没听说过,天底下有人姓阿。” 阿飞抱紧了剑,并不言语。 王怜花潇洒地展开扇子,桃花眼微微眯起,轻声道:“阿飞,我倒是觉得,你很适合姓沈呢。” 阿飞目光如炬,直直地刺向王怜花,手中的剑也似乎要对准王怜花。 王怜花摇了摇扇子,又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 “哎哎哎,这么激动做什么,对待前辈要尊重,好歹要有个晚辈的样子。” 一边说着,他又哼了一声,道: “姓沈也没什么好,姓沈的说不得都要当大小姐的小白脸。你要是不喜欢沈,也可以姓白,或者跟着我姓王,天底下那么多姓氏,难道找不出一个喜欢的吗?” 第68章 林小乐37 “你是谁?”阿飞有些艰涩地问道。 “我是谁?”王怜花眯起眼睛,白飞飞难道什么都没和这小子说? 王怜花想起这个异母的姐姐当初的那股狠劲,再看看面前像警惕的小狼一样的阿飞,难得升起一丝丝慈爱之心。 于是,王怜花抖了抖扇子,“嘬嘬嘬,小野狼,来来来,喊声舅舅听听。” 回应他的是阿飞森然的剑光。 闻讯而来的胭脂不禁扶额,但看着王怜花被阿飞追着上蹿下跳也颇有趣味,于是干脆在一旁观赏起来。 “呀呀呀,我的好徒儿,你可要慎重考虑啊,像我们这种血脉的人,血液中就流淌着弑亲的欲望呢。瞧瞧,才一见面,我这小侄子就忍不住要对舅舅痛下杀手了。” 王怜花一边挑衅着阿飞,一边还有空向胭脂暗送秋波,这激得阿飞一剑比一剑凌厉。 王怜花在大致对阿飞的实力有了估算后,便闪身到胭脂之后,阿飞只得停剑。 看着站在胭脂身后,捏着被划破的长袖戚戚控诉的王怜花,阿飞握紧了剑,有些委屈地轻轻拉了拉胭脂的袖子。 胭脂自然注意到了阿飞的情绪,突然知道了与身世相关的事情,却又是从一个看起来就不正经的人口中说出,期待、迷茫、警惕、焦躁…… 种种情绪,最后汇集成为不安。若是从前,他只会一个人默默忍受消化这样难耐的不安。但现在,阿飞可以拉着喜欢的姑娘,把自己的心给她看。 不理会一旁上演着生旦净末的王怜花,胭脂伸手揉了揉阿飞的头发,看着他被这样的亲昵染红了耳垂,又忍不住捏了捏他的脸颊。 阿飞刚下山时,脸是苍白且瘦削的,在山林中,他把自己养的不好。 而现下,他的脸颊有了一些符合年龄的软肉,被少女轻轻揉捏时,红晕便会氤氲其中。 看着他这不值钱的纯情模样,王怜花冷哼一声,也懒得在一旁装模作样地哀悼衣袖了。 在海岛上他就受够了朱七七和沈浪那十几年如一日的黏黏糊糊,没想到到了中原还要看沈浪的儿子和自己的徒弟来这出。 于是,王怜花重音“咳咳”了两声,见两人毫无反应地深情对望,不由哀怨道: “想我王怜花,翩翩公子,玉面朱唇,容貌整丽,又多才多艺,好不容易得了个佳徒,却是个没心肝的,转眼就把师父抛在脑后,只惦记着哄小白脸。 唉,这小白脸也是个不懂事的,动辄粗鲁,哪有一点儿长辈的风范,唉,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胭脂看到阿飞额头上都要冒出青筋了,握住阿飞的手,让他给自己带盒点心茶水来。 阿飞明白胭脂的意思,抿了抿薄唇,一步三回头地走开。 把新鲜出炉的甥舅二人分开,胭脂转身无奈道: “师父在这折腾许久,究竟是为了何事?不若痛痛快快地说出来,何必来为难阿飞呢?” 王怜花挑眉一笑,把那张又美又邪的脸蛋凑近,低声道: “好徒儿,我听说你要出海?” 胭脂晏晏一笑,道:“师父不如同去,海上风波难测,多有寇盗,师父不若给徒儿做一做向导,好教徒儿也见一见仙山缥缈。” 王怜花盯着胭脂那双多情又无情的凤眼,眯起眼睛道: “好孩子,师父要是带你们寻访仙山,恐怕我这张玉质金相的脸蛋就要被人狠狠划上几道伤口了。” 胭脂道:“师父这样不拘世俗的人也这样不洒脱吗?人活在世上,最要紧的是快活,若是事事瞻前顾后,日日忧心忡忡,这样的日子还有什么意思呢?” 说着,胭脂望着王怜花,狡黠道:“难道,矫矫不群的千面公子也会踟蹰不前吗?” 王怜花幽幽地叹了口气:“难道每个大小姐都叫人这样无可奈何吗?” 胭脂道:“师父答应了?” 王怜花道:“我可没有答应带你们寻访什么仙山,只是应承徒弟的孝心,被她的船送到居所罢了。” 凝视着眼前丰姿窈窕的少女,王怜花道: “我这大外甥名扬天下的目标已经完成了,海岛虽然在浩渺烟波之中,却也免不了与中原采购补给,飞剑客之名自然也会传到该传到的人耳中。 海上的风浪颠簸可比人想象的要厉害,为了我的大侄子,你倒是煞费苦心。” 说到这里,王怜花靠的更近了,他近乎呢喃道: “好徒儿,人人都有欲望、志向、目的……被这些东西推着行走,可你却好像从来没有表现出什么真正想要的,师父可真是好奇的很啊。” 胭脂微微侧头,那张丰神冶丽的脸恍得王怜花眼前晕眩。 “有人希望我能一辈子快快乐乐地活着,我觉得很好,于是就要这样做。人生如朝露,何久自苦如此,能快活地过完这辈子就是我想要的。 你若是觉得我是为阿飞才想着出海,那便是大错特错了。我既然要快活地过完这辈子,人世间,哪里的景色是我不能欣赏的呢?哪个隐士高人是我不能见的呢?哪件事情能使我犹犹豫豫呢? 凡是能叫我觉得愉快的事情,哪件不可以做呢?我喜欢阿飞,我开心时他便开心,他开心时我也会感到愉快,如果做一件事能叫两个人都开心,那有什么不可做的呢?” 王怜花静静地听着眼前昳丽的少女理所当然地说出这些话语,他低低地笑了起来,笑声越来越大。 他只觉得这些年消磨的锐气在一瞬间又高涨了起来,他的血液滚烫地在经脉中张涌,胸膛中那颗自从快活王死后就百无聊赖的心又开始剧烈鼓噪起来。 “好,林小乐,好孩子,你很好,我王怜花的弟子,就要这样随心所欲、无拘无缚。”王怜花用堪称是惊悚的温柔把手中的扇子放到胭脂的手中。 “我的势力,还有昔日收拢的快活王的暗线,凭着扇坠信物,以后都归你了。好孩子,没想到我还真能收到一个这么对胃口的好徒弟。” 第69章 林小乐38 有了王怜花的指点,出海的诸多准备事宜都加快了速度。 金钱帮从前是以吞并其他帮派、逐步扩大占据地盘为主要壮大路线的帮派,拥有丰富的打探各门机密和烧杀灭门的经验,但对于出海却是两眼一抹黑,而王怜花交给胭脂的势力恰好弥补了这一点。 把一部分人手安插到金钱帮重要位置,又顺手拔掉那些心思不正的家伙,金钱帮的势力基本已经能让胭脂如臂挥使。 胭脂没有什么壮大金钱帮意思,她只想要一个能处理好各种繁杂琐事,让自己玩得开心、过得舒服的势力。 上官金虹的金钱帮她用得很顺手,那就留着,反正江湖人早就习惯了江湖上流水般的物换星移,不到真正咽气那天,谁也不知道人生会是怎样的变幻莫测。 就如此刻跌跌撞撞的龙小云,他像幽魂一样飘出了兴云庄,面色苍白如纸,失魂落魄地被料峭的寒风推着前行。 金钱帮设在保定城的眼线一部分悄无声息地跟上人,另一部分则开始打探兴云庄内部发生了什么事。 胭脂接到消息的时候,龙小云已经在保定城游荡了三日,三日不眠不食,无论谁靠近都下死手攻击,金钱帮的眼线只能不近不远地跟着。 兴云庄那边,李寻欢请了梅二先生为龙啸云续接手臂,梅二先生本不愿意,但李寻欢难得强势了一回,竟然叫倔得跟驴样儿的梅二先生到了兴云庄,只是时间耽搁得太久,龙啸云的胳臂到底还是还是没续上。 断了一臂后,龙啸云元气大伤,又加之妻离子散,使得他完全无所顾忌地 扯下了好大哥的面具,成日里都在咒骂李寻欢,用词之恶毒,从乡间市井的粗俗俚语到用词高端些的阴阳怪气,无所不包、连绵不绝、日夜不休,听得兴云庄中的仆从都跑了不少。 龙啸云见了李寻欢就破口大骂,怒到伤口崩裂,而李寻欢因为莫名的愧疚之心,明明被那些话语刺得面如金纸、摇摇欲坠,却仍然坚持留在兴云庄照料着龙啸云。 于是,龙啸云越是憔悴,李寻欢越是要照料他,龙啸云便伤势更重,骂得也越狠,李寻欢也越痛苦。 二人在兴云庄中,也算是互相折磨,余生也只剩下这一件事了。 林诗音晓得了这件事,当即只是沉默不语,当晚房中的烛火燃了一夜,第二日时,常年笼罩在她眉宇间的愁绪已散的干干净净。 胭脂明白,母亲的心结总算有了个不算交代的交代。 龙小云那一边,胭脂派人打晕了他,将人安置在客栈中,那客栈正是投奔到保定的李三和掌柜的所开的,那处距离兴云庄有些距离,但也不是太远。 有胭脂的势力罩着,李三也不怎么怕死的莫名其妙的了,掌柜的又收他当了干儿子,这叫流民堆里侥幸活着的李三宛如梦中,每天干活都更加卖力了。 掌柜的也很满意,有个呆愣但踏实肯干的义子给他养老送终,现在客栈里又住着个出身不凡的小少爷,更没几个人敢闹事了。掌柜的活得越老,这日子倒是越来越有盼头了。 等龙小云醒了,金钱帮的人便把胭脂带对他的安排说了。先留在客栈中休养生息,等恢复了精神气,便可出海来找她,或者等她回来。 胭脂答应过龙小云,要回来见他,不管要几月几年,都有归来见他的一日。 或许是回来这个词触动了龙小云,他空洞的眼中终于有了些神采,安安稳稳地在客栈中住了下来。 掌柜的和李三都是本性不坏的人,有着江湖小民的淳朴与狡猾,和龙小云相处的倒也不错。 当然,金钱帮的人留下的足够龙小云住一辈子的财资也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有不长眼的江湖人喝了几斤烧刀子就忘乎所以时,龙小云抬起头,阴恻恻的一个不耐的眼神便能威慑住不少人。 对于真正的高手来说,龙小云的不过勉强二流水准,但他到底是师从郭嵩阳,对于那些拿把刀就自以为好汉的草莽来说,简直要哭天喊地的叫高手爷爷。 就这样日复一日,龙小云渐渐习惯了客栈中的日子,掌柜的和李三也真心对待起这位小少爷,在客栈来来往往的人流中,每日升起的烟火气里,龙小云身上的郁结之气竟也平复了不少。 龙小云还是时常会打听兴云庄里的消息,但他只在庄外驻足,遥遥地听见父亲咒骂李寻欢的声音,远远地打量李寻欢咳得快要断气的模样。 只是,他再也没有踏进庄子里。 父亲还活着,母亲和妹妹也都在这世上,人生长在别离中,但海陆同天,千里风声,他和家人还是会共看一轮明月。 岁聿云暮,终有复始,龙小云等着妹妹回来。 ………… 对于胭脂来说,现下已经没有什么可烦恼的事情了,她已经迫不及待要嗅一嗅海风、捉一捉浪花,当然,还要尝一尝海鱼的滋味。 许是王怜花私下和阿飞说了什么,他低沉了几日,黏人得很,胭脂走到哪里他都想跟着。 尤其是一起出门后,望见那些在金钱帮外痴心妄想的人,阿飞都会主动握住胭脂的手了,凌厉地扫视那不堪一击的人群,看起来颇有气势,只是要忽略他那红得像缀上了血珠子的耳垂。 当然,这一面只有面对胭脂时才会产生。 旁的人对上飞剑客,迎接他们的只有那柄寒意森然的快剑。 对此,吕凤先有太多苦水要倾吐。 他简直要怀疑自己是不是突然数奇命蹇,否则怎么会接连不断地遇上这些糟心事。一败再败三败,出糗遇挫简直成了家常便饭。 尤其!尤其!他尤其是和这个“飞剑客”犯冲! 看着握着自己一见钟情少女的手的阿飞,吕凤先双目都要喷出火光。 阿飞察觉到了这道存在感极强的视线,侧目看去,原来是那个有钱的手下败将。 想到自己不太宽裕的现状,阿飞默默思考要不要什么时候再去找他打一场,而且对方看起来也很想与他一战。 吕凤先被他看得背后一凉,又不甘示弱地继续瞪了回去,但阿飞已经和胭脂说起了话。 不知说了什么,少女笑着点了点阿飞的额头。 一笑生春,叫吕凤先自动忽视了她身边站着的阿飞,只觉得心飞骨醉,他下意识露出一个傻乎乎的笑容,可少女已经拉着飞剑客走远了。 “原来,不是对我笑的啊。”吕凤先失魂落魄地望着少女远去的背影,此刻,他和当初被他嘲讽自困兴云庄的郭嵩阳也无半点分别。 只不过,郭嵩阳没等到他的日光,李寻欢便为他阖了眼。但他至少让胭脂记得,世上有过一个叫郭嵩阳的人。 而吕凤先什么也没有,明月高悬,遥不可掇,月亮不会在意一个望月的凡人,他和酒肆中醉生梦死的江湖人也没什么分别。 第70章 林小乐39 王怜花回到岛上时,难得心虚起来,但转念一想,要心虚也应该是沈浪,关他什么事,于是便心安理得地把人支使得团团转。 朱七七看不得王怜花这副懒洋洋的模样,拽着人让他去介绍。 朱七七本身就是个明艳的大美人,也格外能欣赏美人,当然,王怜花除外,这黑了心肝的家伙,简直就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她一眼就看中了在甲板上迎风去够鸥鸟的胭脂,眼神闪亮地望着这般出色的小姑娘瞧。 海天一色,落霞映照,笑扶风,衣袂飞,宛如神仙中人。 连天上胖乎乎的鸥鸟都傻傻地盯着美人,忘了扇动翅膀掉在甲板上。朱七七不由笑了起来,连揪着王怜花的领子都不由松开。 阿飞捡起那只傻乎乎的鸥鸟,它被人拎着,竟然也不扑棱,只用绿豆般圆滚滚的眼睛傻傻的盯着人。 “要养吗?”阿飞捧着鸥鸟问。 从前这种鸟雀在阿飞眼中是食物的代名词,但是现在,它也可以是让人心头软软的宠物。 胭脂摸了摸鸟儿软软的绒羽,它也不反抗,乖乖地窝在阿飞的手上。 “阿飞想养吗?” “不……不是不行……”阿飞感受着手中的重量,看着眼前人含笑的眼睛,不知怎的就应了下来。 “我是朱七七,小姑娘,你呢?” 朱七七已经闪身到了胭脂眼前,挤开了胖鸟和捧着胖鸟的阿飞。 “我是林小乐,王前辈的弟子。” 朱七七顿时睁大了眼睛,她回头看了一眼像没骨头似的靠在一边的王怜花,又转回来望着眼前的美人,愤愤不平道: “我见犹怜,何况王怜花!就他!他这样的!凭什么收你做徒弟,收徒肯定是强买强卖!” 胭脂可疑地沉默了,把是自己强买强卖的事实默默咽下。 反正……反正……王怜花在朱七七这儿的风评也就那样了,加上一笔也不算什么。 岛上虽然日子悠闲,可是也少有生面孔、新鲜事,来了这样一个光彩夺目的小姑娘,朱七七简直喜不自胜。 等她再见了林诗音,更是不等再客套寒暄几句,就热情地拉着母女俩下了甲板,直直奔往她的岛上庄园去了。 沈浪无奈叹气,拽着王怜花上前。 王怜花换了把玉骨扇在手中轻摇:“喏,这个得了我几分俊俏的小子叫阿飞,使得一手快剑,和你一样,是大小姐的跟班,看上去呢,还要跟一辈子。” 又指了指沈浪:“这就是沈浪,以前在江湖上可是出了名的老好人和散财童子,实际上,下手可黑着呢,哼,自己退隐江湖,还不准别人出去。” 沈浪无视王怜花在一边喋喋不休的嘴,温和地对阿飞道: “补给船只过来的时候,我听船员说江湖上出个了不得的‘飞剑客’,一剑既出、快如闪电,今日一见,果然器宇不凡。” 王怜花插嘴道:“就凭这张有我几分姿色的脸蛋,也注定要在江湖上有一番作为。” 沈浪微笑着看向王怜花,目光中写满了闭嘴,人家好好的少年英杰,到了王怜花口中竟成了靠脸出名。 王怜花怏怏闭嘴,但心中却在不服气地撇撇嘴。 沈浪年少初遇王怜花时,就觉得这个肆意的家伙有一天迟早栽在这张嘴上。现在王怜花成了江湖前辈,竟然还是一点儿稳重都没有。 他看向阿飞,正准备说些什么挽回些许王怜花的形象,但阿飞已经开口。 “沈前辈好。”少年眼帘微垂,眉目疏冷,看上去拒人于千里之外,但手里捧着那只肥肥的鸥鸟,削减了他周身的冷意。 沈浪不由微微一笑,他心想,还是个孩子呢。 ………… 朱七七这边,已经愉快地带着胭脂和林诗音舒舒服服地坐在庄园里,大小姐虽然娇蛮,有时候也会有一点点不讲理,但这娇蛮只向着沈浪,不讲理也只对着王怜花。 她本来就是活泼开朗的性子,但岛上除了沈浪、王怜花和熊猫儿,也没什么人能与她谈天说地。 沈浪向来是只会默默听她说,而王怜花虽然会应和,但他那张嘴向来吐不出什么好话,和他说话只会叫朱七七气的追着人打,熊猫儿又常常跑去周围的海域探险。 偌大的一个海岛,却难以叫朱七七找到人说说女儿家的事情。如今对着这样风华绝代的母女俩,朱七七只想拉着人说上三天三夜的话。 而林诗音,从前无论是官宦人家还是江湖人家,兴云庄交际起来都有几分尴尬,再加上当年保定城里李寻欢闹出的风波,林诗音常年深居简出,也没有知交好友能说说话。 此刻,温柔娴雅的林诗音,遇上明艳活泼的朱七七,两人年岁相仿,交谈起来竟是一拍即合。 望着母亲展露的笑颜,胭脂也觉得很开心。她又想到孤零零的阿飞,便悄悄退了出去。 ………… 阿飞此刻确实是坐立难安,沈浪是个能让人如沐春风的人,他把阿飞当做可造之材的江湖晚辈来对待,但并不摆出江湖前辈的架势,只作为一个温和的长辈来对待晚辈,一路上还提点阿飞了几句武学精要。 但阿飞却不想被沈浪这样关注,尤其是王怜花一旁看好戏的眼神简直如芒在背。 他在船上就已经想好了,见沈浪一面,看看沈浪究竟是个怎样的人便足够了。 现下见到了,沈浪的确是个随和淡然之人,他和他的妻子在海岛上过着平淡而宁静的日子,外界的风风雨雨、恩怨情仇,不能引动海外仙山终年缭绕的云雾。 阿飞拘谨地抱紧了手中的肥鸟,引得鸟儿不满的“嘎嘎”声。 沈浪突然止住了脚步,阿飞也抬起了头,他看到远处的少女正向他招手。 夕阳正好,晚霞烂漫,晚风轻轻吹动少女的披帛,海天之下,那是阿飞眼中最夺目的颜色。 他想,自己并不孤独,眼前人是他的归处。 沈浪望着向少女奔去的阿飞,神色柔和地看着这对年轻人,顺手拎走想要看热闹的王怜花,向着另一侧离开。 王怜花不满地挣扎道:“沈浪,你就……” 沈浪止住王怜花的话头,轻轻说道:“少年人有他们自己的欢欣,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现在就很好。” 第71章 林小乐40 有人云游天下,有人醉生梦死,有人呼朋唤友,有人苟延残喘,有人身死魂灭…… 有这样一群江湖人在,江湖的波涛永远翻滚,这波涛中,有脂粉飘散的香味,有金属相撞的冷意,更多的是经久弥漫的血腥气。 这是吕凤先喝得浑浑噩噩时,突然想到的话。 隔壁桌的人正在热烈地讨论神刀堂堂主白天羽横死于梅花庵中,吕凤先漠不关心地转过头,江湖就是这样,不管是无名小卒还是惊世大侠,只要在江湖里,只要还在追逐名利,总有一天,刀光剑影里,死亡就会舔噬上脖颈。 吕凤先是幸运的,他没有死,只是再也握不住他的武器。 银戟温侯在一败再败后改练了戟中银剑,剑成之后,他动用全部力量和人情找到了云游天下中的那对璧人,然后输掉了五十两。 飞剑客并没有取走他的性命,在那人的含笑的注视下,飞剑客从他的钱囊里拿走了五十两,他的性命从一百两跌到了五十两。 羞辱、可笑齐齐涌上心头,但他却贪婪地望着那个人,望着她的笑颜,没有拔剑自刎的勇气。当年惊鸿一面,他对不属于自己的神仙中人执念太深。 佳人玉颜,一如当年,盈盈秋水目,淡淡青山眉,笑转星眸,引得月华羞。 站在她身边的飞剑客已经长成眉目神俊的青年,两人相对间,自有脉脉情愫。 吕凤先已经不是当年意气风发的“银戟温侯”,沧桑落拓在光阴流转间爬上了他的眼角额头,他自惭形秽地闭上了眼睛。 他知晓,这是最后一面了。 肝胆散,气魄尽,江湖人失了勇气,就再也握不住任何一把武器了。 再一次苦酒入喉时,吕凤先时常会想,如果当初在兴云庄门口,他赶在初出茅庐的飞剑客之前解决了伊哭,命运是否会有所不同? 至少,那一刻,他能神采飞扬地把吕凤先这个名字说出口。 “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不可求思!” ………… 荆无命很少再见到自己的主人,她对金钱帮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只把它当做一件好用的工具,而他是管理这个工具的另一件会呼吸的工具。 他的主人,像是一时兴起抢出了他,又强硬地给他套上了铭刻她名字的项圈,在他心神俱荡时,又像忘了这件事一样把他抛之脑后,开开心心的和旁人千里同游,就像当初刚刚杀了上官金虹后就毫不顾忌地在他面前耳鬓厮磨。 只有他记得,她抚摸他眼睛时的神态,她句句攻心时张合的朱唇。 这样没什么不好的,荆无命对自己说。 爱他的人好像从来没有,恨他的人都奔赴九泉,荆无命长长久久地在这个世上活着,他已经满足了自己欲望。 当荆无命收剑入鞘时,透过森寒的剑光,他看到了那双灰色的眼睛,盛满了躁动的欲念。 人类驯化野犬需要几步?给予他吃食,引诱他回家,给他套上项圈,抚摸他的脑袋,给他一个御寒的窝、一个装食的碗。 但人类完成前三步后就这样离开了,野犬做不成野犬,也不算是家犬,他格格不入,他欲壑难填。 荆无命讨厌那个女人,厌恶她轻飘飘的抚摸,厌恶她攻心的话语,厌恶她的眼神,厌恶她的唇,厌恶她的脸,厌恶她的背影,厌恶她半途而废的举动,厌恶她跟在身边的另一条狗。 他要永远盯紧了她,看她什么时候会厌倦那条伪装成狗的狼。 到时候,荆无命便可嘲讽地说:“她果然就是一个天性喜欢心血来潮、三心二意、半途而废的人。” ………… 阿飞觉得很好,遇到喜欢的姑娘,恰好她对他有喜欢,自那时候开始,他对这一生已经没有什么不满意了。 他唯一需要苦恼的,是和心爱之人游历四方的路上,总是会跳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人,他们嘴里喊着什么一决死战,什么“飞剑客”的声名到此为止。 不过好处是,这些人解决了阿飞不太宽裕的经济状况。 但有一群人则非常奇怪,他们只是见了乐乐一面,就喊生喊死的要跟上来,被乐乐拒绝后要么一死了之,死法千奇百怪,要么也喊着要和他一决生死,说着什么胜利者才有资格跟随的话。 阿飞对于这些人向来是一剑封喉的,乐乐想要怎样,全凭她自己的心意,这些用生死来逼迫的人,还是快些入土吧。 对于这些人的钱袋,阿飞是碰也不碰的,他们的性命一文不值。 就这样,阿飞终于攒够了一根精心雕琢的金簪的价钱。 “所以这根簪子是一群人的血泪凑成的?”胭脂看着镜中正严肃思考、把簪子插在峨峨云髻哪个位置的阿飞,忍着笑意问道。 “我说这是买命钱,他们没有反对,所以我就拿了。他们的性命并不怎么值钱,所以我攒了很久。”阿飞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轻轻把簪子斜斜插入如云的发髻中。 胭脂拍了拍他的手:“阿飞,外甥似舅不是没有道理,师父应当会很欣慰。” 阿飞想了想成日里像个花蝴蝶一样的王怜花,难得有些茫然。 但很快他就抛下这点迷茫,按照乐乐的要求认真地比较起每一件衣裳,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毕竟,心爱的姑娘,着素服则天质自然,如月下聚雪,泠泠从容,仿佛姑射仙人。而盛装严饰,胜云霞迩日,流光耀彩,似乎人间洛神。 不管是怎样的乐乐,阿飞见了,都心如鼓点,始于初见,止于终老,每一时、每一刻、每一瞬,他胸膛里的那颗心都为之跃动。 “嘎嘎——”那只肥的简直不能看的鸥鸟又在催促着添食,日光从窗棱间落下,渺小的尘埃在光线中飞舞,好像永远也不会停歇。 等日光缓缓氤氲成晚霞,人间烟火从千家万户中升起,催促着星子睁开眼睛。星星唤起了月亮,月轮高高挂在天穹,群星不能与之比肩,但偶然,月亮的光华也会为幸运儿停留。 年年岁岁,岁岁年年,荆无命没有等到说出那句嘲讽的时刻。 幼小的孤狼对月长啸,月亮竟然真的为他停留。 “狭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 …… 第72章 太和公主1 朱红墙,琉璃瓦,天色沉沉如墨染,唯有一轮圆月高悬。 宫女们轻轻燃烛点香,烛光跳跃,熏香袅袅,重帘之后,倚靠在软榻上的人影轻摇团扇,榻边卧着的一只长毛三花娇声娇气地朝着人影叫唤。 宫人们有悄悄抬头望向公主的身影的,又迅速垂首,殿下容光之盛,哪怕隔着罗帷,也让人不敢直视。上一个看得心神摇曳的宫女,已经悄无声息地消失在宫闱之中了。 胭脂随手揉了揉把毛茸茸的脑袋抵到手边的猫儿,心中开始例行与世界意识讨价还价。 胭脂:“这次你三我七。” 世界意识大怒:“凭什么!” 胭脂:“你不该向我解释一下吗?” 世界意识:“皇室血脉,贵不可言,汝对吾挑选的身份有何不满?” 胭脂:“……” 世界意识:“汝为何不回话?” 胭脂:“……” 世界意识:“不就是练不了武功了吗,虽然你失去了武功,但是拥有了高贵的身份!” 胭脂:“在武侠世界做一个孱弱无力的公主,这就是你办事的能力?我很可能待到死都接触不到气运人物,扣你一成不服气?” 世界意识:“……哼,吾要休眠了。” …… 夜未央,宫中依旧有人不能入睡,有命如蝼蚁的值夜宫人,也有高高在上的皇宫贵人。 小皇帝朱翊钧就是深夜难眠的一员,虽然他才登基几年,但十几岁的皇帝也是皇帝,属于自己的权力却不能掌控,这是任何一个政治动物都难以忍受的事情。 冲龄践祚、主少国疑,伴随而来的是外戚干政、权臣势大、宗族思动,好处是三方牵制,坏处是皇帝成了摆设。 身为人君而不能掌权,甚至还不如当太子的时候过得舒坦,这种憋屈小皇帝如何能忍。 朱翊钧敲了敲桌案,王安应声而出。 “皇爷有什么吩咐,奴肝脑涂地也要为皇爷排忧解难!” 朱翊钧转动手中的翠玉扳指,道:“朕的皇姐近来如何?身子可好些了?” 王安立刻反应过来皇帝说的是哪位皇姐,先帝有七女,活下来的只有五位,四位公主都已经下嫁,唯有太和公主因为生母难产,生而孱弱,被先帝以为母祈福、养生长命为由头养在了宫外的皇家女观中。而这位羸弱的公主,竟然在观中挣扎着活了下来。 先帝那时候寿数已经不多,整日里求丹问药,脾气暴躁古怪,眼见新生的公主克母而出,心生不喜,于是不顾其还是孱弱婴孩,就让人把公主抱到宫外。 其实宫中妃嫔难产是常有之事,大多数皇帝都会怜惜这些失去母亲的血脉,更加照顾一些,但先帝··· 王安低垂的眼中闪过嘲讽,一个死在红丸上的皇帝,能指望他什么呢。 小皇帝前些时日去皇家道观祈福,理所应当地见了这位养在宫外的皇姐一面,然后出乎意料的把人带回了皇宫,而且不是做做表面功夫,是真真正正的让这位殿下在宫中享有公主规格的待遇。 想到那位天人之姿的殿下,王安恭谨地向皇帝回话: “回皇爷的话,太医们说公主殿下是胎中弱症,如今已经无法根治,但或许是多年修身养性,倒也不影响寿数,只是要心平气和,不能轻易引动情绪,否则牵一发而动全身,到时候引动了弱症,怕是难熬。” 朱翊钧皱了皱眉,道:“太医院院首呢?他也不能治?” 王安立刻跪地:“奴惶恐,这正是院首诊断之语,奴几番追问,院首大人也不给奴一个准话。” 朱翊钧道:“起来吧,何必动不动就跪下。明日将朕内库中养身的药材挑选几样送去皇姐那,叫她不必多思多虑,好好在宫中安顿,太医院那边也让他们多上心,点卯上值后不得无所事事,多翻翻医典古籍。” 王安叩头道:“奴遵旨,一定把皇爷的心意真真切切转达给公主,督促太医院那群拿着皇爷俸禄的家伙,用心为皇爷办事!” 又跪了半晌,王安这才弓着身站起来,步履轻轻地缩到阴暗处弯腰站立。大臣们可以暗地里轻视小皇帝,但区区一个太监的生死却是在小皇帝的一念之间。 朱翊钧抬头望着天边圆月,心中想的是自己这位皇姐。 在道观中,他原本只是想着养一养爱护手足的声望,说几句场面话,再随意赏赐些珠玉绸缎。 但等人一进来,他始知什么叫做玉削肌骨、脱尘出俗,面无铅华、玉莹光寒,飘飘然若神仙。 那时他便觉得,宫中养着这样一位公主,左右不过靡费些许,也不是什么大事,大不了从他的内库出。 接着,他看到了皇姐的眼睛,那是一双有着世俗欲望的眼睛,那是天家贵胄当有的眼睛。 比起闲云野鹤的方外之人,他的皇姐,有这样一双有所欲求的眼睛的皇姐,更适合在波诡云谲的天家做公主,尤其是做能弄权的公主。 朱翊钧笑了,神仙远离世俗有什么好,无欲无求,断绝享乐,还是做有所求的凡人更让人亲近。 皇家的人,天生就流淌着欲望的血,它滚烫的像火,能烧金融雪,又凉薄的像冰,能刺穿阻道者的心脏。 这位皇姐,多么像一柄美丽而凛冽的剑啊。 朱翊钧挥退了宫人,望着这位形似天人、却在人间的皇姐道:“皇姐,你想要权势吗?” 外戚、权臣、宗族都在争夺它,争夺本该属于君王的权力,那么,君王亲自选一位代言人下场,也不算是破坏规则。 如果这位皎如明月的皇姐不幸丧生在这场角斗中,他一定为她盛礼以葬,为铭设重、大殓以行,风风光光地为她下葬,以表达天子丧姐的哀痛。 再把那些敢对公主下手的人通通株连,今日薨公主,那明日岂非要弑君?唯有天子亲自雷霆降罚,方能壮天子声威,以释天子之哀。 他会永远永远怀念这般天人之姿的皇姐。 如果她能活下来,那太和公主将是天子最亲密的姐姐,这位体弱的公主有资格享有皇帝生杀予夺的权力。 她将是皇帝手中最锋利的剑,他将是她最坚固的盾,共同面对他们共同的敌人,他们会同荣共辱,直到这把剑卷刃折断、直到这面盾崩裂为止。 当朱翊钧问出这个问题,他就注定不会得到拒绝,十几岁的天子也是天子,不是所有人都有拒绝天子的底气。否则,一个寂寂无名的公主突然薨逝在宫外也不算什么大事。 “要,当然要,权势那么好,谁会不想要呢?” 胭脂回应了笑得奇奇怪怪的小皇帝,反正都是要做公主的,当然是做有权有势的公主更好。 第73章 太和公主2 武侠世界的皇朝与江湖的联系十分紧密,凡是动静大一些的江湖动乱,追究到源头,不是复国就是要造反。 虽然无兵无权,但他们就是有造反的信心。在各种奇奇怪怪的江湖武学加持下,竟然也成了一股势力。 朝臣是看不上这群江湖人的,但小皇帝对他们很有兴趣,尤其是对江湖上各种秘密组织。比如说什么楼啊、什么鞋啊、什么山庄啊、什么教啊等等。 既然有了组织规模,那么就一定会有收钱办事的时候,他们交易定然见不得光,见不得光就不会交税,小皇帝一想到有那么多本该上交的钱就这么没了,心痛得简直要滴血。 皇朝并不缺钱,但皇帝本人很缺钱。皇帝要掌权就要收拢人心,想要收拢人心就要给足了赏赐。 这个年头早就不像春秋战国那样民风淳朴了,君王礼贤下士就能换来以死相报已是美好幻想,现在是“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的时代,没钱凭什么给你卖命,皇帝也不行! 但小皇帝确实没钱,先帝传给他的内库干净的连老鼠都不愿意进去,现在那点东西,还是他当太子的时候一点点攒下来的。 现在皇帝年幼,还抄不了大臣,但是江湖人还是能动一动的,尤其是那些有钱却不交税的邪恶组织,他们的钱理所应当属于皇帝,而且这也是为民除害,天经地义! 胭脂望着含蓄表达了希望她去搞钱的小皇帝,镇定地说道: “你认真的?去抢亡命徒的钱?” 朱翊钧长叹一声,避开胭脂的脸,对着她身后的帘子开始表达自己的不得已。 皇姐姿容太盛,朱翊钧怕看久了动摇道心,到时候舍不得她去出生入死,那可就亏大了。 “皇姐,朕苦啊,内库空虚,逢年过节却还要一一赏赐,为了咱们皇家的颜面,朕殚精竭虑,皇姐,要为朕分忧啊。” 胭脂:“你总不会要我一个人去做这件事?” 朱翊钧拍了拍手,一个潇洒英朗的男子走了进来,他腰间悬着一把长剑,细长如竹节状。 “魏子云,见过皇爷!见过太和公主!” 从缓步进入到跪地行礼,魏子云的眼睛都十分规矩,他从前是江湖人,但现在,他吃上了官粮,生食君禄、死得抚恤。 魏子云很满意现在的日子,他成了大内高手,和那群朝不保夕的江湖人有了本质的不同。 然后他就接到小皇帝的命令,让他跟着永和公主去收缴江湖邪恶组织的钱。 ???!? 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么? 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它们叫邪恶组织? 你还让我保护公主去干这种掉脑袋的事情? 我千辛万苦上岸难道就是要跳回去炸塘的吗? 但魏子云无论心中多少惊涛骇浪,面上依旧波澜不惊道了声“是”。 朱翊钧依旧望着帘胭脂身后子道: “魏子云,昔日在江湖有‘潇湘剑客’之称,使得‘四十九手回风舞柳剑’,乃大内第一高手。 皇姐的安危可是被朕放在心尖尖上,有魏子云跟随皇姐,朕也能放心些。” 胭脂不为所动:“只此一人?” 朱翊钧幽幽叹了一口气:“兵贵精不贵多。” 胭脂:“蚂蚁亦能噬象,何况是一群虎豹豺狼?弟弟若是真的把皇姐放在心尖尖上,还是多付出些诚意,天底下没有本钱的买卖都是做不长的。” 朱翊钧恋恋不舍地从怀中取出一块金色的令牌,放在案上。 “这是调动锦衣卫的令牌,一共有六支队伍听命,京中要留下两支护卫朕,皇姐可带走四支。 等到了地方上,那些地方的人,愿不愿意认这块牌子,就要看皇姐的能力了。” 胭脂拿过那块金灿灿的牌子,发现手感不对,这是块铜牌,那层金灿灿居然是鎏金! 她默默抬头看向目光漂移的小皇帝,对方若无其事地说道: “皇姐,朕觉得,有些华而不实的东西没必要,能省的地方还是要省一省,这样才能长久度日。” 一旁低头的魏子云简直想捂住耳朵,他是真不想知道天子是个抠门这种奇奇怪怪的皇家秘闻啊。 你们姐弟皇家内部私语能不能避着点人啊! “高手只有魏子云一个?既然他是大内第一高手,那么想必还有其他人?” 胭脂收起那块鎏金令牌,继续追问。 朱翊钧的目光终于看向了胭脂,他已经不担心道心动摇了,他此刻心都要碎成片片的了。 皇姐还是那样美,只是美得让他好心痛,这样仙姿绰约的美人,为什么要的这么多? “皇姐,朕万金之躯,也是要人保护的。” 胭脂轻轻抽出一块丝帕,在眼角轻点: “千金之体,怎么敢与万金之躯相比。只是痛惜,若是到时候少了几个高手助力,这四支锦衣卫和第一高手都齐齐给千金之体陪葬了,这该如何是好?” 朱翊钧听得心疼得抽抽跳,他有点人手不容易啊,要是真就这么嚯嚯了……想到这个可能,他都呼吸不上来。 “‘潇湘剑客’魏子云、‘富贵神剑’殷羡、‘大漠神鹰’屠方、‘摘星手’丁敖。 这大内四大高手,朕就交与皇姐了,皇姐,可不要让朕失望啊。” 胭脂很想再问一句“就这些?还有吗?”,但看着小皇帝心痛得仿佛下一刻就要收回话语的模样,她也只好点头。 魏子云在下首处动也不敢动一下,只恨自己生了一双灵敏的耳朵。皇家的讨价还价,真是不同凡俗啊。 ………… 鹅毛大雪在京城里飘落时,一辆辆马车从皇宫中驶出。 当今圣上的姐姐太和公主,因为身体孱弱,受不得冻,圣上极为心疼姐姐,便派遣人马一路护送公主去江南暖冬。 昔日先帝在江南修筑了不少行宫,其中有许多天然暖汤池,正是冬季的好去处。 朱翊钧在城楼上远眺,凝视着那一辆辆马车行向远方。 宫人们只觉得皇帝真是重视太和公主,上心到要亲自来目送,这可是天大的荣宠。 不过想到公主绝世脱俗的姝颜,又觉得这是理所当然,如此盛世焕容,光华自鉴,谁能不喜爱?谁能舍得分离? 但朱翊钧觉得自己能,看着远去的车马,他心如刀绞,人手、车马、用度,他都给了,现在内库空空,如果皇姐回不来,他就真的要做个一穷二白的皇帝了。 “皇姐,你从前能活下来,这一次,也一定要活下来,不要辜负朕的期望啊。” 马车中的胭脂心有所感,轻轻掀开车窗的帘子,遥遥地回望城楼,明黄色的身影在纷飞的大雪中若隐若现,随着车马前行,逐渐缩小到看不见。 第74章 太和公主3 江南很少有雪,因为江南是水做的,冰冷的雪落到江南便被徐徐而来的暖风柔成了水,滴滴答答地落在画舫上、落在屋檐上,落在江南人的油纸伞上。 但陆小凤此刻没有伞,甚至在慌不择路地狂奔,也无暇找个酒楼茶馆避一避雨,雨点儿格外青睐这个上下翻飞的人,于是英俊潇洒的陆大侠被淋成了陆小鸡。 他熟门熟路地钻进小楼中,不等主人招呼,就拿起了茶壶,给自己倒了满满一大杯,等热茶下肚,陆小凤长舒一口气,感觉自己又是精神抖擞的陆大侠了。 花满楼已经习惯了陆小凤在任何时刻从任何地方突然冒出来,他听着陆小凤一连串的动静,笑着问道: “今日为何这般急匆匆,连把雨伞都顾不上拿吗?” 陆小凤摇摇头,道:“别说拿伞了,我能全须全尾的回来就算是万幸了。” 花满楼好奇道:“天底下竟然有叫陆小凤害怕的事?” 陆小凤哈哈大笑道:“陆小凤害怕的事情可太多了,害怕酒不够喝,害怕朋友不在身边……天底下有桩桩件件的事情都能叫我害怕。” 花满楼把一盆兰花搬进屋檐遮雨的地方,道:“但今日的害怕似乎格外不同,竟然能让你落荒而逃。” 陆小凤摸了摸他那像眉毛一样的小胡子,道:“今天的事情,就算是花满楼你遇到了,也会吓得落荒而逃的。” 陆小凤做作地长叹一声,接着便开始说起来由。 “我今日在赌坊中可是见义勇为。一个外地的富商被一群人拉到赌坊里起哄,那群人我眼熟的紧。 正是那几个放印子钱的手下,他们跟赌坊的人混到一块,我猜是要对那个外地的富商下手。 果不其然,他们逼着那富商去赌,先前几把都是有输有赢,赢钱居多,直到最后一把。 那富商被说动,押了把大的,好像是把带着的货物都押上了,果不其然,这把他输得一干二净,还要倒贴上好几倍。” 花满楼皱眉,他已经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江南富庶,财货动人心,这种人、这些事时常发生,官府也管不过来。而且那些动了歪心思的人有的是手段让人“自愿”奉上家产,就算是见官他们也不怕。 陆小凤接着说道: “那外地富商自然是付不起的,眼看就要被剁手剁脚,那几个放印子钱的就逼他签条,第一个月是九出十三归,利滚利、月月翻,签了就要家破人亡。” 花满楼道:“于是陆大侠便出手了?” “不错!”陆小凤得意地摸了摸胡子,道: “我想,那商人本意并不想去赌博,不过是被人逼着去赌,先前几把又是赢多输少,贪意作祟,周围人又不断挑唆威胁,这才押上了全部货物。 这种人倒也不是无可救药的烂赌鬼,能救上一救,世上便少一家破门之悲,如此,也算做了一件好事。” 说完,陆小凤又得意地点了点头,道:“谁让陆小凤就是这么爱管闲事呢?” 花满楼点头赞许道:“这确实是一件好事,既然做了好事,为何如此狼狈?赌坊里的人可留不下陆小凤。” 陆小凤闻言尴尬地又开始摸胡子,支支吾吾道: “那富商被我救了之后,硬要请我去他落脚处吃饭,我想着吃顿饭也没什么,便跟着去了。 结果吃到一半,他便要把全部家当奉上,说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怎么能要,若是拿了,我和那群赌坊的人不成一样的了?” 花满楼点点头,道:“确实不能要,但这位富商倒是一个赤诚之人。” 陆小凤又灌了一口热茶,道: “然后他又唤来三位姑娘,一个叫珍珍,端庄贤淑。一个叫爱爱,妩媚动人。一个叫怜怜,天真可人。 接着,他便说要招我做女婿,把他这三个绝色女儿都许配给我,万贯家财也都归我。他还要去行商,我日后只需要安心花钱,好好照料他这三位女儿便可。” 花满楼忍笑道: “这听起来倒也不坏,丈人补贴家用,女婿只需要爱护妻子和花钱,这在江南,已经是想都不敢想的招赘待遇了。” 陆小凤幽幽道: “我只怕一觉醒来,已经被剥得赤条条地扔到海船上当奴隶了。” 花满楼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 “既然见过了陆小凤在赌场的威风,谁敢把仙人跳做到你头上。” 陆小凤顿时目光犀利,道: “所以我立即断定,这背后恐怕是有一件大麻烦。我虽然喜欢多管闲事,可也不想自寻麻烦。” 花满楼道:“所以陆大侠就落荒而逃,慌张得连伞都没带上?” “咳咳。”陆小凤尴尬地轻轻咳道:“这叫战略性撤退。” 花满楼浅笑不语。 ………… 扮成外地富商的魏子云看着自己的三个同僚,不忍直视地移开了眼睛。 端庄贤淑的“摘星手”丁敖,妩媚动人的“富贵神剑”殷羡,天真可人的“大漠神鹰”屠方,魏子云从前是绝对想不到有一天这些词儿还能和他这几位同僚联系上。 他实在无法理解,太和公主那出神入化的易容手法,难道是公主在道观中得高人传授的?这手易容术也过于惊心动魄了,竟然能让三个挺拔的彪形大汉变成三个香娇玉嫩的姑娘! 魏子云不小心又看了一眼这三位同僚,立刻又闭上眼睛,眼睛好痛!好伤眼!这能算工伤吗? “富贵神剑”殷羡不满地扯过魏子云,嚷嚷道:“老魏,你那什么眼神,你对公主(加重)的易容术有什么不满吗?” 其余两人也是虎视眈眈地瞪着魏子云,他们可都看到了,魏子云刚刚那眼神,就像看到什么脏东西,也太让人不爽了。 魏子云迅速正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道: “此言大谬!我对皇爷和公主的忠心日月可鉴,只是惊叹公主殿下易容术之精妙绝伦,几近于道,已可开宗立派!” 三人齐齐默然,这就是魏子云能当大内高手总管的原因吗?他是怎么在瞬息之间把奉承话说得这么顺口又流畅,眼神还那么真挚! 第75章 太和公主4 在小楼中痛痛快快饮茶偷闲的陆小凤,决定再去酒楼里畅饮一番,但刚到常去的酒家,就被如泣如诉的三个幽怨美人堵在了酒楼门口。 端庄贤淑的珍珍眼中含怨,妩媚动人的爱爱欲说还休,天真可人的怜怜懵懵懂懂,看得陆小凤心神荡漾,觉得让佳人含怨的自己真是个混蛋。 但陆小凤已下定决心今日要做一个混蛋,他只想在酒楼里舒舒服服地喝点小酒,再来几盘下酒菜,听雨而眠,如此舒服赛过神仙。 “啧啧啧,这是不是那个陆小凤,你看看,居然被人家姑娘找上门来了!” “肯定是他,这四条眉毛惟妙惟肖,除了陆小凤,谁有这样奇怪的胡子?” “陆小凤,出了名的浪子啊!啧啧啧!”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这样的事情,道德败坏!道德败坏啊!” 看着或躲躲闪闪、或正大光明地注视着自己的窃窃私语人群。 陆小凤:“……” 你们说的真的很大声。 他长叹一口气,到底觉得让三位姑娘站在门口被人指指点点不太好,还是把人请进来,有什么话摊开了说。 他陆小凤的名誉也是名誉啊! 在各种意味不明的目光中,陆小凤僵硬地上了楼,真是无妄之灾、无妄之灾啊! 酒楼上,陆小凤苦笑一声,道:“三位姑娘,究竟是为什么事来找我这个闲人呢?” 易容成珍珍的丁敖捏着嗓子道: “你是‘四条眉毛’的陆小凤?是也不是?” 陆小凤道: “不,我是‘四条胡子’的陆小鸡。” 殷羡尖着嗓子道: “不管是陆小凤还是陆小鸡,我们找的就是你。” 陆小凤无奈摸了摸胡子,道: “不知我究竟是哪里做的不好,竟然惹得三位姑娘追到这里来?” 丁敖道: “爹爹以三女相许,以家产为陪嫁,你却慌不择路的跑了,这对我们姐妹三个就是羞辱!” 一旁的屠方见两位同僚演的如此卖力,也捏着嗓子,猛一跺脚,娇滴滴地责怪道: “没错!简直是羞辱,陆郎何故如此心狠,难道、难道我们姐妹的容色竟如此鄙陋吗?” 说着,还拿出一块香帕,嘤嘤嘤地哼起来。 陆小凤被这嘤嘤嘤哭得有片刻心软,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有些过分了,把人心想的太险恶。 说不定,人家就是单纯的看上了他陆小凤这个英俊潇洒的人,才要把女儿嫁给他呢? 唉,怜怜姑娘都伤心成如此模样,让佳人垂泪,他陆小凤真不是个人啊! 思及至此,陆小凤不禁柔声道: “珍珍姑娘、爱爱姑娘、怜怜姑娘,我陆小凤确实是个混蛋,姑娘家的眼泪滴滴珍贵,何必为我这样的混蛋落泪呢? 三位姑娘品貌不俗、家境殷实,必然能觅得良人,何必为报恩搭上自己。” 殷羡闻言道: “可是……可是家中虽然不缺钱财,但爹爹年老,不少外人都觊觎起了我家的家产,还……还有不少心术不正的打起我和姐妹们的主意,想要人财两得!” 丁敖也“嘤嘤嘤”道: “他们如今,已经侵吞了我家不少的钱财了。爹爹此次行商,不得不带上我们姊妹三人,就怕被人害了去!” 屠方的小手帕也舞得更欢了: “嘤!我们家好多钱财,我和姐姐的嫁妆,都少了好多,嘤嘤嘤嘤嘤……” 接着三人俱是眼中含泪,期盼地望向陆小凤!异口同声道: “陆大侠,你要么把我们都娶了,要么就为我们做主!” 陆小凤:“啊?” 这确实是一桩道德绑架,但陆小凤这个人就是一个容易被道德绑架的人,他看上去玩世不恭,但心肠却要比一般人更软。 陆小凤在江湖上就像是一阵风,这阵风很少有猛烈的时候,总是自由自在地吹向田边河畔,平等地给农人、商旅、走卒带去凉爽。 他确实怕麻烦,但当麻烦找上门的时候,爱管闲事的陆小凤又忍不住要去替弱者扳一扳手腕。 看着三个花容月貌的姑娘,戚戚然地诉说着不幸的境遇,要自己做主,陆小凤在一声声如怨如诉的泣音中晕晕乎乎点了头。 见他点了头,丁敖立刻从袖中取出一份文书,那上面正龙飞凤舞地写着关于陆小凤承诺要为朱家讨回公道的文本。 陆小凤看着那规格齐整的文书,瞠目结舌道:“还……还要签这个?” 屠方立刻又用帕子捂住了脸: “嘤!爹爹年老体弱,人家只能和姐姐们相互依偎,若是、若是爹爹日后有什么……人家也只能靠着这份文书吓退那些坏人……要是陆大侠不愿意,嘤嘤嘤……” 陆小凤最是看不得女孩子的眼泪,闻言仔细看了看文书,见确实无甚不妥,便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顺口道: “原来三位小姐贵姓为朱,竟与皇室同姓。” 殷羡接过文书,恢复本音道: “我倒是不姓朱,但我家主人确是国姓。” 陆小凤眼睁睁地看着妩媚动人的爱爱姑娘突然张口,吐出比自己还要雄厚男儿音,吓得从椅子上一蹦三尺高。 “你……这……你这?爱爱姑娘……你这是突然喉中有疾是不是?还是我听错了?一定是这样,一定是吧!” 说到最后,陆小凤已经慌乱的语无伦次。 接着端庄贤淑的珍珍姑娘和天真可人的怜怜姑娘同时对他露出了怜悯的笑容,齐齐道:“陆小凤的耳朵那么灵敏,怎么会听错呢?” 两道浑厚的声音格外有男子汉气息,让听者都要感慨一声“好壮士”,此刻如同雷霆贯耳,劈得陆小凤神情呆滞。 丁敖、殷羡和屠方看着陆小凤如遭雷劈的表情,笑得格外猖狂,他们那么卖力的扮演,或多或少都想看一看陆小凤知道他们是男人时候的表情,人的恶趣味就是这样简简单单。 陆小凤望着面前模样是娇俏少女、但笑声却能赛张飞的三人,嘴唇颤抖着说不出一句话,只觉得那颗怜惜佳人的心已经碎成了渣子。 他在心中已经是疯狂尖叫了: “啊——花满楼,你说错了,还是有仙人跳能做到我头上的!” 第76章 太和公主5 在陆小凤疑遭仙人跳时,花满楼正在他的小楼中静静地听雨。 江南的雨永远缠缠绵绵,悄无声息地融入每个来到江南的人心中,从少年到老年,雨丝丝缕缕地缠住了来人,不愿人离去,离去须断肠。 花满楼喜欢每一种天气,他喜欢晴日里阳光落在身上暖洋洋的感觉,这时候鸟儿就会叽叽喳喳地叫起来,花满楼喜欢听它们扇动翅膀的声音。 等起风了,叶子便哗哗作响,那些走到终点的花叶便摇摇晃晃地落下来,花满楼听着它们飘落的动静,就知道了四季的轮转。 雨天的时候,小楼上是很适合听雨的,打在墨檐上的雨声是清脆的,落在泥土中雨丝是淅沥沥的,当然,雨声少不了人的参与。 雨落在人高高举起的油纸伞上,是“叭啦叭啦”的声音,在声音里,往往还伴随着儿童戏水的尖叫声和长辈的呵斥声。 雨落到人间,就有了人间气。 花满楼喜欢这样有人间气息的雨,于是这时候,他就会沏一壶茶,在高楼上静听江南雨声,点滴到天明。 陆小凤有时候会突然冒出来,带着他从酒楼中打包的一只烧鸡,于是雨声中立刻氤氲起烧鸡的香味。 有最好的朋友在身侧,有漓漓的雨声可听,有温热的烧鸡佐茶,花满楼觉得,自己已经过得很好了。 所以陆小凤突然消失好几天时,花满楼忧心忡忡。 陆小凤是会时常消失个把月,他或许在某个不知名的酒馆与人拼酒,或许与哪位姑娘花前月下,或许和人打赌在履行赌约。 但在冬天这样湿漉漉的时候,陆小凤也是要猫冬的,就像鸟儿在冬季懒洋洋地窝在厚实的窝里,只有在难得的晴朗时候才会动一动筋骨。 这样潮冷的天气,陆小凤的红披风还张扬地挂在小楼上,但他的人却突然消失了三天三夜。 花满楼想起陆小凤最后出现时说的话,不由皱眉,难道,真有人会仙人跳到陆小凤头上?但真有人能拦得住陆小凤吗? “你们这是仙人跳!我不服!” 陆小凤痛心疾首,陆小凤指指点点,陆小凤企图赖账。 “我答应的是珍珍、爱爱和怜怜三位姑娘,你是吗?你们是吗?” 陆小凤看着三个去了易容后的彪形大汉,简直要窒息了。 魏子云从三位同僚身后走出,道: “文书已经签上了名字,你可是仔细看过的,正是和我家主人所签。” 陆小凤苦笑: “你家主人既然有如此易容之术,想来传承不俗,何必来戏弄我这个闲人?” 魏子云肃颜道: “怎会是戏弄?与你所言,句句为真。 我家主人出身不凡、家大业大,有些人便对不属于他们的东西起了心思,把属于我家主人的财货据为己有,反而叫主人家捉襟见肘,天底下怎会有这样的道理!” 陆小凤摸了摸胡子道: “天底下确实没有这般反客为主的道理,但为何偏偏要找上我呢?” 魏子云道:“自然是因为陆小凤是个爱管闲事的好人。” 陆小凤叹气:“好人就要被麻烦找上头吗?” 魏子云道:“我家主人无怙无恃,却有许多欠债要收,不得不寻一个人品过关又能自保的人。” 陆小凤道:“那为何不直言相告,反而……反而要做出这么……这么难以言喻的事。” 陆小凤都不敢看一旁的三个彪形大汉,老天爷啊!他一想到刚刚让他微微荡漾的妍丽美人,皮下是这么个…… 住脑!停住啊!不能再想了!他的心是一抽一抽的疼。 魏子云抽了抽唇角,他也很想问太和公主为什么要来这一出,他私心觉得这其中必然有恶趣味的成分。 但出口却是义正言辞: “我家主人只在收债的路上听到陆大侠的名声,却没有真真切切的见过,此事事关重大,不得不设局考验一番。 陆大侠赌场救人,又不贪图家产,是为有仁有义的侠气之士!令我等佩服不已!” 接着,魏子云缓了缓,目光飞速地在同僚身上一扫而过,道: “至于……至于这个男扮女装,这也是有深意的……这个深意呢,嗯……这个…… 对!是因为陆大侠风流浪子之名天下皆知,而我家主人要收债的对象中,也不乏惯用美人计的。 那些人个个千姿百态,说不定就有能伤到陆大侠的,与其到时候流泪流血,不如现在做个预防警醒。 好叫陆大侠知晓,这美人皮下,是男是女、是美是丑,可都是说不准的。就好像这……咳咳……谁能想到花容月貌下是八尺大汉呢?” 陆小凤咬牙切齿:“确实是个成效惊人的警醒,我真是谢谢你家主人了!” 魏子云微微一笑,道:“既然如此,陆大侠可愿接受我家主人的邀请?” 陆小凤无奈道:“事已至此,好歹要告诉我,你家主人收债的对象是谁?” 魏子云深深地看了陆小凤一眼,缓缓道:“这第一个该还债的人,其名为霍休。” “霍休?!” 陆小凤连捏着胡子的手都忘了松开,猛地一拽,疼得他呲牙咧嘴。 但此刻他已经顾不上宝贝胡子,因为这个名字实在让他震惊。 霍休是谁? 天下第一富豪,谁也不知道他怎么会有那么多的钱,他既不像江南花家一样几代经商挣下偌大家业,也不像赌坊里一夜暴富的赌徒。 几十年前他突然出现在江湖,接着几十年后他已经是天下第一富豪,他的钱究竟是怎么来的,谁也不清楚。 但他如此富有,却过着隐士苦修般的生活,这样的人,怎么会欠别人家的债,还欠了不还?世上会难道有天下第一富豪都还不起的债吗? 陆小凤微微皱起眉头,霍休是他的朋友。陆小凤总是很容易和人交上朋友,吃一顿饭、喝一场酒,对方可能就能成为陆小凤的朋友。 陆小凤是个很纯粹的人,他对每一个朋友都抱有美好的想象,从来不愿意用不好的想法去揣度任何一个朋友。但遗憾的是,往往要置陆小凤于死地的敌人,就是他的朋友。 魏子云面对陆小凤的惊疑,并不过多解释,只淡淡又说了一句话,但这一句话却让陆小凤脸色大变。 “霍休,是青衣楼的主人。” 第77章 太和公主6 青衣楼是什么地方? 大多数人听到这个名字只会一脸茫然,但知情者才明白青衣楼主人代表了什么。 而陆小凤恰恰是知道的人当中的一员,青衣楼是个穷凶极恶的杀手组织,而且不同于一般的杀手组织,它的势力极为庞大。 虽然青衣楼以楼为名,却不只是一座小楼,它有整整一百零八楼,每一楼中都有一百零八个杀手。 江湖上,那些有深仇大恨或是想要做杀人满门等等却力有不逮的,青衣楼的人便会主动找上门去,和他们谈一笔买卖。 这买卖是什么?自然是杀人越货的买卖。只要付了钱,就有人主动做刀,这听起来似乎不错。 但青衣楼还要做庄家通吃的买卖,那些下了杀人单子的雇主,若是被青衣楼评价为有利可图。 那么,青衣楼便会再送一单,送的便是雇主的满门性命。 尽管如此,青衣楼这个杀手组织的势力还是逐渐强盛起来。 因为江湖之中,有人就有贪欲,有贪欲就会生出各种爱恨情仇,这些七情六欲是见不得光的组织最好的养料。 青衣楼杀人如麻,接单之后能灭满门就灭满门,就算有人侥幸逃脱,也会陷入天涯海角的追杀。 楼中的杀手更像是消耗品,他们多是江湖上走投无路的人,蒙上面具,把性命卖给青衣楼,换取苟活的机会。 但青衣楼只会敲骨吸髓,它对别人狠,对自己人只会更狠。青衣一百零八楼,除开排极少数脱颖而出的杀手,其余人不过是阴暗潮湿的沟渠中食腐的老鼠。 青衣楼给这些人摊派的任务已经消耗了他们全部的精力,不完成任务就得死,去完成任务也许能活,但任务一个接着一个,永远不会截止,直到某一次任务,这些人胸膛再也不会有起伏。 如此狠辣的组织,它的主人却像个隐形人一般。对方似乎并不想称霸江湖,更热衷于在背后收钱。 如果这个人是霍休,天下第一富豪霍休。 想到霍休神秘的发家过程,陆小凤的心沉了沉。 但他仍然不愿如此揣测自己的朋友,于是沉声道:“你们说青衣楼的主人是霍休,可有什么证据?” 魏子云道:“眼见为实,陆大侠不若亲自去见一见?” 陆小凤被一声声“陆大侠”叫得浑身不自在,他摆了摆手道:“还是叫我陆小凤罢,我要怎么见?” 魏子云微微一笑,道: “昔日,我在江湖上有一个朋友,他做了一些错事,被逐出门派,无颜面对师门长辈,于是便加入了青衣楼。 他的武功很是不错,本可以成为一代天骄,可惜误入歧途。如今有心悔改,他在青衣楼的身份可以借你一用。” 陆小凤道:“青衣楼是那么容易混进去的吗?” 魏子云道: “到青衣楼里的人多是走投无路的人,他们见不得光,青衣楼就是他们躲避阳光的巢穴,若有人能顶替他们,多半是杀人顶替,那么,有个武功更好的人做摇钱树,何乐而不为? 青衣楼只想要赚钱,就算有人顶替了他们的人又如何?只要按时完成任务,给青衣楼主人带回报酬,于他而言,李逵还是李鬼无甚差别。” 陆小凤皱眉,他对这种把人命看做什么不值一提的东西很是不适。 他凝声道: “既如此,你那位朋友该怎么办?他既然有心悔改,难道还要在这个泥潭中打滚吗?” 魏子云微微一笑,道: “他自然有他的造化,鲤鱼跃龙门,许多人苦苦追求的东西,他轻而易举的就得到了,无需旁人可怜他。” 魏子云说话时虽然面目带笑,但陆小凤莫名从其中感受到了一丝丝咬牙切齿的意味。 陆小凤道:“既如此,我什么时候开始顶替他?” 魏子云道:“从此刻起,你便是他。” 他拍了拍手,门外走进一个青年人,那人模样俊秀、皮肤白皙,堪称一句玉树临风,但周身却有一股阴郁之气,不过仔细观察他的眉宇,又发现有淡淡的喜意。 这个白皙俊秀的青年人看了一眼魏子云和陆小凤,不等他开口,魏子云便道: “把你在青衣楼的情况和他说清楚,旁的无需多言,既然有幸清白做人,就要注意自己的言辞身份。” 青年人神色一黯,也并不反驳。 青年人自述在青衣楼第二楼排行第一,因此得了个管理之职。对待他们,青衣楼主人稍稍有些重视,不再视他们为草芥,而是可持续利用财产的一部分。 每个月青衣楼主人会见这些小楼的管理者一面,给他们下达各种任务,他们再层层分发,确保每个杀手都有事可做。 他们这些管理者也会向青衣楼主人汇报上个月完成任务的情况,若是未达到预设的准线,就要承受青衣楼内部的刑罚折磨。 为了不被惩罚,管理者就会更加狠狠压榨所属的杀手,而达到了准线后,青衣楼主人下个月又会把准线抬高,堪称是敲骨吸髓到了极点。 “我已经受不住这样的日子,决心自毁容貌以脱离青衣楼,届时一定会遭到疯狂追杀,怕是要九死一生,但却没想到有了这般机缘造化,接下来,就劳烦阁下顶替了。” 俊秀青年说到最后,眉宇间淡淡的喜意加深,看着陆小凤的眼神中全然一片感激。 陆小凤摸了摸胡子,对莫名其妙卷进麻烦的抵触消散许多。 他想,就算这件事背后有个大阴谋,能叫这样一个年轻人脱离苦海、重新做人,也是一件不错的事。 玉面青年郑重向陆小凤下拜行礼,道: “三日之后,便是与青衣楼主人的见面之日,到时候万望珍重!” 说到最后,他竟是跪了下来。 陆小凤连忙扶起他,道: “男儿膝下有黄金,这事我接了,既得新生,日后便好好做人,切勿再入歧途。” ………… 这三日,陆小凤便留在了这群人的一处隐蔽宅子里,他也想过要不要给花满楼传个消息,但涉及穷凶极恶的青衣楼,他不愿将好友卷进来,于是作罢。 陆小凤在宅子里也没闲着,他旁敲侧击地打探与他签订文书的主人身份,但魏子云等人嘴巴极严,他除了在文书上知道这个主人姓朱之外,竟然一无所获,这让交友谈天无所不利的陆小凤倍感受挫。 越是受挫,陆小凤越是好奇。 有如此出神入化的易容术,下属又这般忠心耿耿,还要收常人避之不及的青衣楼的债。 陆小凤心中痒痒,仿佛有猫爪子在挠,他真的很想知道,能让下属男扮女装来试探他的人,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第78章 太和公主7 “卑职见过公主!” 魏子云目不斜视,向胭脂汇报这些天的所有事项,包括陆小凤千方百计打探太和公主的身份。 作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胜出者,他自觉深谙官场之道,作为下属,凡事留痕、事事报备。 既能展现自己的忠心,又有利于自身稳妥,毕竟到时候若是有什么变故,他也坦坦荡荡,就算要担责,也不会影响到他的靠谱形象。 不过,魏子云对永和公主把陆小凤拉进讨债事业也有一丝不解,陆小凤在江湖上确实声名远扬,但何必要公主屈尊降贵亲自设局,难道少了区区一个陆小凤,便会影响整个事态吗? 难道陆小凤真有什么特别之处,能引得天家欣赏? 但不管心中如何想,魏子云做事全按公主的吩咐来,他始终谨记,太和公主才是皇帝亲自指派的掌权人,他的职责是保护公主,切不能越俎代庖。 “潇湘剑客”能从一介江湖草莽做到皇宫大内高手总管,最重要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清醒认识自己的位置,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以及管好自己的嘴巴。 胭脂很欣赏这个识情识趣的大内高手总管,皇弟拨的这几个人,个个都是妙人,没有迂腐气,脑袋都很清醒,人也活泼。 听着魏子云的汇报,她轻轻抚摸着膝上的狸奴,道: “不必管他,左右他也要进去了。 等陆小凤进了青衣楼,他和霍休对峙的时候,你们几个各带一队锦衣卫趁机把青衣楼总部抄了。 让他们装上弓弩,遇上反抗的一律射杀,留几个幸存者,先折了双臂再打晕,主动投诚的就先捆缚起来。 记住了,你们去那儿最重要的是抄家,让锦衣卫做的仔细些,不管抄出多少东西,你们都拿一成,最后能得多少,就看自个儿的本事。 不过丑话说在前头,账目一厘一毫都要记清楚,哪怕是一砖一瓦也要记的明明白白。抄家可是锦衣卫的看家本事,几年没动手,可不要生疏了。 到时候要是做的难看……” 魏子云闻言立刻保证道:“属下定然全力以赴,不辜负公主期许!” 他并不觉得射杀那些杀手有什么不对,若他还是从前在江湖上飘荡的“潇湘剑客”,可能还会有一些兔死狐悲的伤感。 但魏子云现在是大内高手总管,他充分认可自己这个身份,他只会觉得杀得好,这些危害天下稳定的老鼠就该老老实实地引颈受戮。 他觉得公主真是英明仁慈,竟然给予那些杀手痛痛快快的死亡,这是一种幸运,那些反抗后没死成的,等上了锦衣卫的手段,他们就会知道什么叫做人间地狱。 此刻,魏子云也对陆小凤产生了一丝丝同情,锦衣卫带着人手在外面杀人抄家,里面的陆小凤可是要一人直面青衣楼主人和那一群武功不凡的管理者。 啧啧啧,天家的欣赏真是沉重啊。 膝上的狸奴见大美人注意力转到了那个普普通通的两脚兽身上,不满地用毛绒绒的小脑袋蹭着美人光滑的手,又嗲声嗲气地“咪呀——咪呀——”地叫唤起来。 胭脂好笑的摸摸怀中狸奴圆圆的头顶,听着它满足地发出“咕噜咕噜”的叫声。 魏子云虽然不敢抬头,但听到公主爱宠的叫声,心领神会地准备退下,不打扰公主逗弄狸奴。 “那个陆小凤顶替的人现下如何?” 胭脂的声音适时响起。 魏子云闻言立刻道:“此人一切都好,他有幸脱离泥沼,还能入锦衣卫当差,实乃三生有幸,自然感恩戴德。” “他叫什么名字?” 魏子云沉默瞬息,道:“此人现在名为柳余恨。” 胭脂纤长的手指不轻不重地在狸奴的头顶画着圈,她听出了魏子云说到柳余恨时的不情不愿。 “他与你有过仇怨?” 魏子云紧忙摇头,道: “并无仇怨,属下昔年闯荡江湖时,与他还有过一段友谊,那时候他在江湖上被人唤作‘玉面郎君’。 只不过,他为人实在有些痴性,从前就是因为情爱做出了些不可挽回的错事,从而被师门除名。 这么多年过去,他还是那副痴痴的样子,属下觉得,他比陆小凤更容易中美人计。” 胭脂好奇道:“他做了什么错事?” 魏子云叹了一口气,道: “他从前是武当的弟子,下山历练时爱上了一个邪教的女子。 他这个人,谈情说爱就痴性上头,说得好听叫至情至性,说得难听叫昏了头。 那女子让他给他师父下毒,他竟然真的去做了,导致他师父元气大伤,若非他师父仁慈,念着一丝师徒之情,就不仅仅是门派除名了。” 胭脂道:“那女子后来如何?” 魏子云摇摇头,道: “属下不知,再见到他时他已经孤身一人,名字成了柳余恨,在青衣楼里苟活度日了。” 胭脂意味深长道: “皇上心胸宽广,区区一个青衣楼只是开胃小菜,现下我们人手不足,只能让锦衣卫亲自上场。 等拿下青衣楼总部,剩余一百零七处分部的人手,也可以是财货的一部分。他们既然能当青衣楼的耗材,自然也能当我们的耗材。 锦衣卫的人手,都是皇家忠心耿耿的有功之臣,少了一个都让人心疼。日后剿灭其他组织的时候,这些人就让他们去打前阵,锦衣卫只需要在后头抄家,以逸待劳。” 魏子云眼睛一亮,又有些踌躇道: “但那些人未必心甘情愿配合去打前阵。” 胭脂微微一笑,所说的内容耐人寻味: “千金买马骨,柳余恨这样一个做下弑师大错的人都能有机会进锦衣卫,那些见不得光又舍不得一死了之的人,只要稍稍流露些意思,他们怎么会不卖力表现呢?” 魏子云恍然大悟,又道: “可若是柳余恨又犯下什么错呢?” 胭脂摸了摸暖和的猫儿,漫不经心道: “马骨也会有腐朽的时候,到时候痛改前非的柳余恨为朝廷牺牲,记得给他师门风风光光地把抚恤送去,让人知道给皇家做事,生死都不会亏待。届时,再挑一个合适的做马骨便是了。” 魏子云低头称诺,心中明悟,还是要正经一关关过的职位才让人安心啊,像柳余恨这种走偏门招进来的不过弃子而已。 顿时,他心下对柳余恨轻而易举达到他当初千辛万苦的目标的酸意,消散得一干二净,斗志昂扬地办差去了。 胭脂摸了摸怀中乖巧的狸奴,幽幽一叹,在这世上,谁都能成弃子。 只是,有些人能清醒的意识到身上的束缚,有些人傻乎乎的以为能掌控自己的命运。 第79章 太和公主8 青衣楼的杀手统一着青衣,戴银白色面具。 若不是顶替了柳余恨,陆小凤怎么也想不到青衣楼的总部居然是在珠光宝气阁的后山上。 珠光宝气阁也是这几十年来新生的势力,卖的是江湖上最好的珠宝首饰。 珠光宝气阁的主人叫做阎铁珊,说着一口别扭的山西话,身材极胖,脸上有一丛茂盛的大胡子,一举一动都表现得尤为豪迈。 陆小凤的朋友满天下,这位阎老板也是其中之一。 青衣楼的总部竟然就在繁华热闹的珠光宝气阁的后山上,这么多年,珠光宝气阁居然没有被一抢而空,真是奇也怪哉。 路上,乔装打扮的陆小凤苦中作乐地想,或许是兔子不吃窝边草呢? 走在幽深僻静的密道里,加上陆小凤,一共九个青衣人,他们个个都沉默的像死水一样,不像是回去汇报任务,倒像是去过鬼门关。 这些密道修的七拐八绕,处处机关,若是不知地形强行闯入,怕是少不了伤亡。 不过,胭脂嘱咐魏子云给陆小凤穿上了特制的鞋子,这双鞋子看上去只是平平无奇的一双黑鞋,但鞋底却暗藏玄机。 这本来是先帝时妃子们为了达到“步步生莲”的效果,把鞋底镂空出莲花形状,再在鞋子夹层处放上香粉,如此,行走时留下的足印正是一朵朵莲花。 那些在宫中努力生存的女子,在有限的空间里,发挥她们的想象与创造,努力让自己脱颖而出,避免沦落为孤苦无依的白头宫女。 陆小凤的这双鞋,虽然不能使他步步生莲,但却可以步步留香。 这双鞋镂空了极小的几个圆孔,内置一种特制香粉,这种香粉本身无色,落到地上便如雪般融化,并且会散发一种香味,只有飞禽走兽才能闻到。 胭脂怀中那只矜贵的长毛三花,在主人的温柔的激励下,已经被训练得能闻香引路了。 这一次,猫猫大人就是抄家先锋官。 因为狸奴儿也出力了,所以胭脂理直气壮的决定,向小皇帝上书时为它也申请一份俸禄贴补。 公干在外,人吃马嚼都有朝廷的贴补,努力工作的猫儿也一样要有小鱼干补贴。 不过,收到密奏时的小皇帝,痛心疾首地认为皇姐出门一趟就学会了骗经费,是如何心痛地绞尽脑汁想着婉拒的方法,便是后话了。 ………… 青衣楼的密道十分昏暗,每个折转处的石壁上都突出着几个狰狞的兽首,隐隐约约地还能听到似人非人的惨叫声。 摇曳不定的烛光,凶横恐怖的石刻,凄厉缥缈的哀嚎,还没有见到青衣楼主人,一种被刻意营造出来的恐怖气氛就自然而然地漫上了这些青衣人的心灵。 陆小凤虽带着面具,但他的眼神依旧犀利,他明显注意到,有几个青衣人在微微颤抖,他们恐惧这里,恐惧来见青衣楼主人,但另一种更深沉的恐惧逼迫着他们前来。 在沉闷压抑的气氛中,终于,走到了密道的尽头,豁然开朗。 一个身材并不怎么高大的老人在自斟自酌, 他的酒壶极为华丽,银制的壶身,深蓝和翠绿的宝石镶嵌在壶肚上,壶颈上嵌着细密的金丝。 以陆小凤饮尽天下美酒的见识,那壶中的酒水也绝非凡品,他还隔着一段距离便能闻到醇厚的酒香,等再近些,那形如琥珀光的色泽更加印证了他的猜想。 与宝器美酒形成截然对比的,是老人朴素的穿着,他穿的不过是最普通的麻衣,脚上踩得不过一双编织的草鞋,仿佛不过一个再普通不过的老农。 但他绝不可能是个老农,因为他拿着酒杯的手太干净了。 陆小凤混迹于江湖之中,他可以前一夜还在酒楼歌舞中一掷千金,后一天就毫不顾忌地跳进泥水里帮农人把陷进去的板车抬出来。 他太清楚一个老农的手该是什么样的了,大地会涂染这双手黑色的指甲,寒风会带给这双手红肿的疮伤,劳作会赋予这双手坚硬的老茧…… 但面前人显然不是,他身上无半点金玉之饰,但却干干净净,一双手更是如浑圆璞玉一般。 这是富贵人家的手。 陆小凤的心已经狠狠地沉了下去,这样的衣着风格,这样的美酒宝器,让他想到了一个人,一个他本不愿去揣测、但此刻不得不怀疑的人。 霍休! 天下第一富豪,霍休。 也是陆小凤的朋友,霍休。 陆小凤和霍休成为朋友的起源是一壶酒,霍休请陆小凤喝了一顿酒,于是他们就变成了朋友。 江湖人的友谊有时候很复杂,但有时候又很简单。 相逢意气投,酒酣胸胆之时,大家就成了朋友。 陆小凤的朋友遍布天下,但最信任的只有几个,而花满楼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 他并不指望所有的朋友都能像花满楼一样,他不在乎朋友拥有秘密,也对人性的阴暗面很能看得开。 但,陆小凤绝不能接受,自己的朋友会是一个杀孽累累的杀手组织的主人。 青衣楼杀过多少人?这是数也数不清的数目。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就会产生仇恨。 一个只要出得起价钱就能宣泄仇恨的组织,当人们知道它时,恶念在瞬间暴涨。无数本不该死的人就这样死去了,无数本可以拥有无限可能的人就这样化为白骨。 而青衣楼,就是在累累白骨上吸收养分绽放出的恶之花。 陆小凤想起了当初的那顿酒,霍休也是穿着一身麻衣草鞋,却坐在一把精雕细琢到巧夺天工的椅子上,同他喝着价值千金万两的美酒。 老人抬起了头,陆小凤瞳孔骤缩。 是——霍休! 霍休抬头望了一眼噤若寒蝉的青衣人们,眼神看手中华丽的酒壶没什么区别。 事实也确是这样,在霍休心中,他们并不是人,只是自己会动的财产。 “九号,你下属的十二楼这个月账目合计十八万两,没有达到二十万两。 自己去领二十鞭,这是第三次了,下一次,若是再没有达到,缺一万两,就断一只手,缺四万两,就削成人彘吧。” 霍休的声音并不大,但在这封闭的环境中,却显得幽森可怖。 九号颤动了一下身躯,一言不发地向着密道的另一个方向走去,旋即,便传来了尖锐的哀嚎之声。 …… “二号,你这个月本应该达到八十万两,为什么只交上来五十万两? 这缺的三十万两,你就算是剁手剁脚,也补不齐啊。” 霍休眯起了眼睛,望着他面前的二号。 陆小凤:“……” 他突然理解为什么看到自己时,那个叫柳余恨的家伙会感激到下跪。 缺两万是二十鞭,听那惨叫恐怕是要伤筋动骨的,那以此类推,缺三十万两,就是三百鞭,这不得打成人渣? 第80章 太和公主9 陆小凤无话可说,陆小凤只能沉默。 这沉默在霍休眼中却是另一种意思,青衣楼里的人大多都是江湖上走投无路的臭渣烂虫,他们能沦落到如今这个地步,品性也不会好到哪儿去。 而青衣楼正是一个烂人才能出头的地方,越是人品败坏,越能豁得出去,踩着腥臭的血肉往上爬。 这些人爬到了管理者的位置,有些被打服了,成了摇尾乞怜的狗,但有些人,却还是眼冒绿光的虎豹豺狼。 总有一些人,不自量力地想要掂量掂量青衣楼楼主的能力。 霍休认为,眼前的二号,生出了不该有的心思。 但他没有半分慌张,只觉得可笑,狗想要噬主,那就狠狠地打,打到血肉模糊,最后再剥皮抽筋,警示剩下的狗。 霍休放下了他的酒壶,语气不缓不慢: “二号,你还记得你是怎么进青衣楼的吗? 欺师灭祖,罪无可恕,那时候,你就像一条无家可归的狗一样,四处刨食,求着要进青衣楼。 现在,狗填饱了肚子,就想要噬主了?” 陆小凤依旧沉默,因为剩下的七个青衣人已经把他围了起来,他们眼中闪着仇恨的光,明明上一刻他们之间还算是难兄难弟的关系,但随着青衣楼主人的几句话,他们就成了扑食猎物的狗。 霍休又拿起了他的酒壶,又开始闲适地自斟自酌起来,似乎接下来二号被围猎的场景,将是他的佐酒菜。 陆小凤幽幽地叹了一口气,道: “我从来没想到,天下第一富豪,背地里居然干的是这样的勾当。” 霍休拿着酒壶的手停滞在半空,这不是二号的声音! 他眯起了眼睛,片刻后肯定地说道:“陆小凤,原来是你。” 陆小凤顺势摘下面具,露出标志性的“四条眉毛”,沉默地看向霍休。 围成圈的青衣人见主人有话要说,纷纷停滞在原地,不敢擅自行动。 霍休又把弄起他的酒壶,语气遗憾: “陆小凤,你本不该来这里。” 陆小凤沉声道:“但我已经来了。” 霍休道: “我很少会去交朋友,但陆小凤确实是一个有趣的人,也很懂酒,我那些收剿来的酒,可没有几个人配品鉴它们。 可惜了,等你死了,世上又少了一个可以做我酒友的人。” 陆小凤道:“你到现在,也没有一丁点儿羞愧之心吗?” 霍休像是听到了什么荒谬的笑话一般,目光奇异地看着陆小凤: “羞愧?我为什么要羞愧,拿钱办事,本就是天经地义。 这世上,只要有钱能拿,做什么事不是做呢? 庄稼人收割稻子拿去卖钱,青衣楼收割人命获取报酬,他们的本质有何不同?既然如此,我为什么不选利润高的呢?” 陆小凤冷声道:“但我见到的你,虽然是天下第一富豪,却穿的不如一个土财主,你既然不缺钱,为什么过着这样的日子?” 霍休抚摸着酒壶上闪闪发光的宝石与金丝,语气中带了丝丝狂热: “陆小凤,你是个有趣的人,但却不懂得金钱的魅力,钱财是那样的耀目逼人,把它花用出去,就好像把自己的心挖给别人。 那些消耗品都是没必要的开支,能省一点就是一点,衣裳能够蔽体就足够,鞋子能穿上就行了,要那么好做什么? 唯有金银珠宝、古董字画、地契山林……这些东西,能够长久的保存下去,他们就是我的心肝,花钱就是在割我的心肝!” 说道此处,霍休又幽幽道: “青衣楼是我的摇钱树,它源源不断地给我吐出真金白银,已经成了我性命的一部分。 陆小凤,你混进青衣楼,一定是想管一管这里的闲事。但不是所有闲事,你都有能力去管。 敢动我的青衣楼,就是在动我的命根子!” 若是小皇帝在这里,他恐怕会对霍休的这番言论有一丝丝惺惺相惜,然后毫不犹豫地夺走对方的命根子。 但站在这里的是陆小凤,他只感到悲哀。既为自己少了一个朋友而难过,又为世上竟然有霍休这种人而伤怀。 霍休这样的人,哪里还是一个正常的人呢?他把那些金银死物看得和性命一样重,但他并没有从它们身上得到真正的快乐。 那些金银就算换成了石头,对霍休而言也没有什么差别。 他已经是天下第一富豪了,但过的日子还不如一个乡下有排场的财主。 他不能从日常生活中得到完满的享受,并且内心的贪欲就像大海一样永远不会被填满,他永远得不到满足,这种病态的心永远也得不到解脱。 霍休觉得自己很好,他已经完成了自己面对曾经的酒友的表达欲,于是便挥了挥手,七个青衣人顿时向陆小凤围攻而上。 事实证明,爱管闲事的陆小凤能一次次在管闲事中全身而退,并且活蹦乱跳地闻名四方,他的实力是毋庸多言的。 霍休的脸色已经阴沉了下去,七个青衣楼最顶尖的杀手,却连在陆小凤身上留下一道伤痕都做不到。 废物!全都是废物! 霍休决定要出手,能把青衣楼里的烂人训成服服帖帖的狗,他的实力同样不容小觑。 只是,全身心牵制在陆小凤身上的霍休,没有注意到青衣楼中时不时传来的若有若无的闷哼声,或许是因为被鞭打的九号嚎叫得太过凄厉吧。 “喵嗷呜——” 漂亮的长毛三花不耐地低吼着,一群臭乎乎的家伙,休想碰它香香软软的毛毛。 屠方若无其事地收回手,尴尬地把手在半空中随意摇摆两下,好像自己刚刚没有想着摸猫,只是突发奇想做做手臂的伸展。 一旁跃跃欲试的殷羡和丁敖见状遗憾地收回了手,但目光还是在狸奴毛绒绒的身上上打转。 魏子云嘴角抽搐,他不太想承认这三个人居然是他的同僚。 他重重咳了一声,把太和公主的安排又说了一遍,虽然一路上已经对锦衣卫们耳提面命,但他向来做事稳妥。 尤其这是太和公主接下皇爷任命后办的第一件差,若是出了岔子,他魏子云恐怕就要仕途到此为止,若是再惨点,性命也要到此为止了。 “弟兄们,都听好了,把弓弩的弦劲都上好。 太和公主高贵仁慈,这一趟要兄弟们首要确保自己的性命,遇上敌人,弓弩放开,能杀则杀,不必犹豫。 我们要的是刮地三尺,不是拷问网罗,活口没必要留太多,最重要的是自己人的安全。 你们一个个的,要把锦衣卫抄家的本事拿出来,账目要登得一清二楚! 公主体恤兄弟们的难处,这一次,无论刮出多少,咱们都能分一成。” 等下首的锦衣卫哗然一片,激动地窃窃私语一阵后,魏子云话锋一转,沉着脸道: “但是,若有人暗藏私心,害得账记得不清不楚,那就是连累整个锦衣卫,不等上面动手,老子提前把他片了! 他的家眷亲族,也能尝尝锦衣卫里茶水的滋味。你们都晓得,那时候,活着还不如死了。” 锦衣卫们顿时肃然,一些先前目光闪动的人也变得规规矩矩起来,有些钱拿着没事,但有些钱却是送全家到黄泉的门票。 等利诱敲打齐齐落下后,魏子云长臂一挥,锦衣卫倾巢而动。 一成的油水,足够让他们把这里挖地三尺,搅个天翻地覆。 第81章 太和公主10 霍休虽然看上去只是一个老头,但他的轻功与内力都是江湖顶尖的水准。 陆小凤应付七个青衣人尚有余力,但加上一个老而弥坚的霍休便开始捉襟见肘了。 所幸陆小凤的轻功“凤舞九天”天下无双,在密道里腾挪变幻,让那些眼冒凶光的青衣楼杀手哑了火。 杀手们几次动手,要么击中彼此,要么朝着霍休身上去,几番下来,只有霍休还在穷追不舍。 “陆小凤,这是老夫的青衣楼,你以为你能跑得掉?不如束手就擒,看在往昔饮酒的情分上,我可以考虑让你做青衣楼第一号的杀手。” 霍休的语气中充满了戏谑之意,他认为,陆小凤已经是瓮中之鳖。 “陆小凤,你这样窜来乱去的,如此狼狈,何苦呢?不如死的干脆些,这样做了鬼还有力气去乞食。” 看着充耳不闻、四处逃窜的陆小凤,霍休已经感到不耐烦了,他停下追击,信手一旁狰狞兽首的尖牙上。 这是一个传令的机关,能警示青衣楼中日夜排班的杀手有外敌入侵,随后他们就会迅速调动总部内的所有人,将入侵者砍成肉酱。 霍休怜悯地看向逃窜的陆小凤,这或许是见到这个有趣的家伙完整的最后一面。 按下后过了一盏茶时间左右,无事发生,霍休淡定自若。 一刻钟后,霍休面露疑窦,认为青衣楼杀手们效率下降。 一炷香后,霍休神色严峻,一把抄起地上华贵的酒壶,准备跑路。 但一群彪形大汉像一排排坚不可摧的城墙,挡住了他的去路。 这群大汉的手中,铁制的弓弩似乎在嘎吱作响,在昏暗光线下的箭头泛着冰冷的光泽。 这群人手中拿着的是制式武器,但衣着却和平头百姓没什么分别,他们看向霍休的目光,不像是在看一个人,而是在看一块闪闪发光的金子。 那种目光,霍休十分熟悉,这是他每日在镜子里见到的眼神——贪婪。 ………… 时间拨回一炷香之前。 锦衣卫在公主爱猫的带领下,有惊无险地过了重重机关,潜入青衣楼总部的腹心。 当然,这其实并不能算潜入,毕竟锦衣卫们也没有避开那些或明或暗的防哨,不过,那些跳出来的杀手,大多已经成为漏风版本了。 望哨的杀手们不太安详地陷入了黑甜的长眠,英勇的锦衣卫们成功完成了他们的潜行。 毕竟,谁说干掉所有目击者不算一种潜行方式呢? 就在锦衣卫们决定分组抄家时,一声声奇异的叫唤从石壁上的兽首中传来,接着,一批批青衣人如雨后春笋一般前仆后继地出现在杀得有些意犹未尽的锦衣卫面前。 人与人的邂逅有时候就是这般妙不可言。 锦衣卫:?!??·??·??*?? ?? →→→→→→→→→→→→ →→→→→→→→→→→→ 杀手:?!▄█?█● 这群青衣人躺下的不是很安详,但他们个个没有差评,沉默地接受了来自锦衣卫的穿心服务。 在这片沉默中,陆小凤小心翼翼的走了出来,尤其高高地昂起头,露出自己最为标志的“四条眉毛”。 陆小凤看着向脚底一块块破成筛子一样的青衣人,默默咽了咽口水。比起一块块的陆小凤,他还是更想当完整的陆小凤。 看着仙人跳自己的那些人露出和善的笑意,陆小凤默默走到一边,眼神努力不往那些一看就是官制的弩箭上瞅。 弓弩这种东西,和铠甲一样,绝不能是寻常人家能有的,通常使用的场景要么是战场厮杀之中、要么是谋朝篡位现场,平日里只会放在朝廷的武库军备中,被层层戒备、严格把守。 陆小凤瞬时想到了先前未在意的那句话——“我倒是不姓朱,但我家主人确是国姓。” 能调动朝廷武械,又姓朱,这位仙人跳背后的主人必然是皇亲国戚,最差也得是个藩王世子。 嘶!敢欠皇亲国戚的钱,还是能调动朝廷武械的皇亲国戚,霍休啊霍休,你真是要钱不要命啊! ………… 此刻被一排排冰冷的弩箭对准的霍休并不能为自己喊冤,他的神经已经绷紧到了极致。 被一群群目光贪婪、手握凶器的彪形大汉注视着,寻常人恐怕已经腿软得瘫倒在地,霍休已经算是定力过人。 陆小凤想到的,霍休同样从这着精良的弓弩上想到了。 他面色难得苍白起来,声音也不像和陆小凤说话时那么气定神闲,变得艰涩低哑起来。 “不知……草民霍休犯得是何错,竟然冒犯到了贵人。” 殷羡嗤笑一声,道:“在青衣楼总部里,你问你犯得是什么罪?” 霍休脸色又白了一分,他握紧拳头,道: “江湖上,并不乏像青衣楼一样的组织,只是青衣楼做的稍大一些。 若是……若是贵人有意,青衣楼愿为……愿为贵人效劳。” 魏子云冷哼一声,呵斥道: “放肆!青衣楼是个什么脏的臭的,也敢不知廉耻地贴上来。 爷爷们今日来此,是为百姓撑腰,是替天行道!少扯那些有的没的。” 丁敖和屠方如哼哈二将,在一旁帮腔道: “不错!爷爷们今日是替天行道,专杀你这作恶多端的青衣楼主,速速交出赃物,还能留个全尸!” 霍休恨声道: “说什么替天行道!老夫看你们就是见财起意!呸!狗官!” 魏子云勃然大怒,敢骂他狗官?他千辛万苦考上皇宫大内,那叫一个兢兢业业、两袖清风,除了皇爷的赏赐,他是半分银子都不敢收啊! 就这么个江湖草莽,身份还不明不白,疑似偷渡到大明的黑户,也敢骂他!骂堂堂皇宫大内高手总管! 魏子云立刻下令:“拉弦!” 令人牙酸的吱呀声纷纷响起,一只只寒光凛冽的弩箭蓄势待发—— “等等!老夫、老夫其他一百零七处的青衣楼还藏有无数珍宝,老夫可以交代它们的位置 除此之外,老夫还有多处财产,遍布大明各地!若是老夫死了,那些金银珠宝、名画古籍、地契房产就要永不见天日了!” 被无数尖锐的箭头对准的恐惧感是难以描述的,霍休可以躲过一支箭、两支箭、十支箭……但他不可能躲过一瞬间由强劲的弓弩射出的上百支直直包围住他的箭雨。 霍休爱财如命,但他的命到底不是由一粒粒金银组成的,他依旧是个肉体凡胎的凡人。 魏子云眯了眯眼,但依旧没有下令让锦衣卫们收手。 霍休的冷汗从额头滚落,在紧急关头,他灵光一闪,大声喊道:“草民要举报!举报有人要谋反!” 第82章 太和公主11 在霍休堪称是撕心裂肺的举报声中,陆小凤抱着娇里娇气的长毛猫儿,麻木地伺候着猫大爷,只恨自己为什么不是个聋子。 是聋子该多好啊,聋子不会去赌场瞎逛,去了也听不到不该听的声音,听不到就不会入套,不会入套就不会听见这样要命的消息。 大明承平日久,近些年来也没有什么恶劣天灾,百姓也都还活得下去。 百姓的坚韧是超乎想象的,他们就像是野草,撒下种子,只要有一点点土壤和水分,就能挣扎着活下去。 并且,百姓是最淳朴的一群人。哪怕他们要不停地劳作才能挣扎存活,但只要朝廷能让他们活下去,他们就会安分守己地伺弄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默默无言地在大地上死生轮转。 在这样的情形下造反,基本上就是痴心妄想、自寻死路。 但不管能不能成事,但凡和“造反”二字沾了边,那就是涉及皇家的事,那就是天大的事,大到能把无数人碎成齑粉。 这是天大的麻烦!这是能捅破天的消息! 而现在,天的意志代言人的属下,在一个江湖人的口中得知了这样可怕的一个消息,而本该是皇家最灵敏的耳朵的锦衣卫却没有提前获得任何信息。 魏子云的脸色阴沉了下来,他冷冷的问道: “说清楚!否则你会后悔为什么没有早点死。” 霍休稍稍镇定下来,道:“老夫能活吗?” 魏子云按动了手中弓弩的扳机,箭矢“嗖——”地擦着霍休的脸颊而过。 魏子云嘲讽道: “一个不明不白的黑户,几十年前突然出现在大明,穿着大明的衣服、说着大明话,就真以为自己是大明人了? 不知道从哪个撮尔小国来的蛮夷,也有胆量在这儿作威胁之语。” 魏子云的眼神已经是十分危险,他一字一字地说道: “霍休,放聪明些,有时候,活着反而会成为一种不幸。” 霍休在魏子云说到“撮尔小国”时已是脸色微僵,等听得“蛮夷”二字更是攥紧了拳头。 闻言,他沉声答道: “只要能活,这便是天大的幸事。” 魏子云一招手,几个锦衣卫便上前折断了霍休的双手双脚,又用麻油浸泡过的三股索给霍休来了个捆猪扣,这种捆法越是挣扎捆得越紧,紧到最后能勒紧肉里。 锦衣卫们再用单股的细玄绳绕着霍休的脖颈来了个越拉越紧的马蹄扣。接着,像拉马一样拽着霍休拖行向前。 这几个锦衣卫武功并不能比得上霍休,但他们毫无畏惧。他们自信,只要这个叫霍休的有点脑子,他就只会束手就缚。 事实也如此,被上百把弩箭指着,霍休一动也不敢动。哪怕瞬间断手断脚,他也一声不吭。 他觉得自己活下来的可能很大,既然这些人没有立刻射杀他,而是用这种方式折辱他,那么就有活着的希望。 人都是不想死的,有钱人更是不想,天下第一富豪更是不想到了极点。 锦衣卫们感受到了上官压抑的怒火,片刻都不敢懈怠,把青衣楼刮地三尺,连石壁上的兽形石刻都切了下来。 看着这群人热火朝天的抄自己的家,一箱箱闪着迷人光芒的珍宝被搬出来,一本本堆叠整齐的地契从地砖、墙缝、书壳中被翻出来…… 陆小凤抱着猫儿咂舌,霍休瘫在墙边吐血,虽然早有预料,但直面自己的财产被一群趾高气扬的家伙肆无忌惮的扫荡,他的心!他的心疼得要裂开了! 更可恶的是,那些人搜刮到连地砖都撬走,还来拷问他还有没有哪里有遗漏之处,他说没有还要被重重地扇上几个耳光,被骂上一句“废物”。 陆小凤默默伺候怀里的猫大爷,是一句话也不多说。 这只猫大爷毛发蓬松、形态优美,那些彪形大汉们对这只猫的态度比对上官还要尊敬。 但猫儿却嫌弃他们得很,只要那些人靠近就把鼻子拱到陆小凤怀中。 猫儿委屈得紧,它原本舒舒服服地跟在大美人身边,现在却要和一群汗津津臭烘烘的家伙混在一块,简直太为难猫了! 而这个小胡子两脚兽,身上有大美人给它闻的香香味道,长得也好看,猫儿要钦点小胡子做它的专属座驾! 看着闲立一旁,还抱着猫的陆小凤,霍休嫉妒的眼冒绿光。 都是江湖人,陆小凤凭什么能好端端地站着,他却沦落到这个地步! 都怪陆小凤,是他混进青衣楼,引来了这群人。他这个叛徒!江湖人的叛徒!居然勾结朝廷欺压江湖! 被霍休用愤恨眼神盯着的陆小凤感到莫名其妙,他陆小凤什么时候这么招人恨了?难道就因为霍休没成功杀掉自己?至于这么恨吗? 魏子云此刻一边盯着锦衣卫抄家,一边大脑急速运转。 造反?谁最可能造反? 大臣? 文臣没兵权,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应该不是。那些个迂腐又虚伪的家伙顶多是贪污腐败、结党营私,不至于造反。 至于武将,大明要么是底层的军户,要么是一代代退化的武勋,他们稍有异动,那些个风闻奏对的御史就能把他们弹劾死。 难道?是皇亲国戚? 北边的太平王?他常年在边疆镇守,膝下只有一个儿子,留在京城名为教养实为质子。他就算想做点什么,也要担心后继无人。 南边的镇南王不值一提,整日里花天酒地、妻妾成群,比先帝还要好色,并且手上没有兵权,他这辈子也就只能在藩地被当成猪养。 魏子云眉头紧皱,这些最有造反嫌疑的人都不太可能造反啊,天下又太平许久,没有什么突然的天灾,也不可能是百姓造反。 锦衣卫可是皇家最灵敏的耳目,这么重大的事情都没个丝毫察觉,这本就不符合逻辑。 难道?是这个霍休在编瞎话骗他? 魏子云握紧了手中的弓弩,硬生生地在铁制的弩机上捏出五个清晰可见的指印。 他阴恻恻的看向瘫在一边的霍休,霍休还在狠狠地瞪着陆小凤,丝毫没有察觉危险的来临。 第83章 太和公主12 人与人的悲欢并不相通。 我只觉得他们吵闹。 霍休如是想着。 他已经感受不到痛苦了,他身体的每一寸,神经的每一分,似乎都同化于漫长的痛苦中。 霍休半辈子基本上没吃过什么苦,但年纪上来以后,他便觉得自己前半生都是奋斗出来的,对青衣楼那些年轻的杀手指指点点,认为他们不能按时交钱就是在偷懒。如果个个都像他一样勤勉,那么青衣楼一定会更快的做大做强。 现在,那些用在杀手们身上的惩戒,百倍千倍地还在了他的身上。 事实证明,他半刻钟都没撑下来。 魏子云看着烂成一团泥似的霍休,对锦衣卫的手艺点了点头,开口道: “他交代了多少?” 面容平平无奇的锦衣卫刑狱好手恭敬地答道: “启禀大人,他全撂了。 一百零七处青衣楼驻地和大明各地的藏财之所交代得明明白白,至于……至于造反……” 这个面容平凡的刑狱好手难得露出一丝难以言喻的表情。 魏子云心中一咯噔,各种不好的猜想涌上心头。 “他说,他从前是个名叫金鹏王朝的西域小国的皇亲国戚,真名上官木,国家被其他西域诸国瓜分后,他和三位辅政大臣带着小王子逃到中原。 之后几人瓜分了带出来的财物,各自散去了。但近几年,小王子的孙女悄悄联系上了他,说要筹备复国一事。” 魏子云陷入了久久的沉默,然后不可思议地问道: “就这?就一个亡国的小国想要复国,还不是中原的,这就是他口中的造反?” 刑狱好手一言难尽地点了点头。 魏子云讶然道:“他们有妖言聚众吗?” 刑狱好手:“没有,据霍休所说,小王子年事已高,成日里在庄园里饮酒作乐。” 魏子云又问道:“他们有贿赂我大明臣子吗?” 刑狱好手:“没有,那个小王子的钱财都用在自己的享乐上。” 魏子云沉默片刻,道:“那他们准备怎么复国?” 刑狱好手:“据霍休所言,小王子的孙女准备联合他找到当初的另外两个人,把他们带走的财物要回来。” 魏子云道:“然后呢?” 刑狱好手:“没有然后了。” 魏子云捡起一旁血淋淋的鞭子,狠狠地抽在霍休的身上。 “啊!啊——” 霍休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疼痛,但此刻,身体告诉他,他以为的太早了。 魏子云一边打,一边怒气冲冲地叫骂: “他爷爷的,老子还真以为有人要造反,都吓得要去请失察之罪了,你爹的,给爷爷玩诈的,哪来的小瘪三也敢碰瓷造反了! 什么狗屁金鹏王朝,也配叫王朝,明明就是弃国而逃然后分赃不均,连我大明人都不是,也配用造反两个字!” 魏子云狠狠地一甩鞭子,命令道: “给我狠狠地打,留他一条命,让他晓得什么叫生不如死。” 刑狱好手接下命令,霍休面露绝望,此刻他是真的想死了。 …………………… “所以是一个叫金鹏王朝的小国,灭国之后带着举国之财逃到了大明?” “回公主殿下,正是如此。” 魏子云躬身答道: “逃到大明的一共有四人,小王子上官瑾、皇亲上官木、大臣平独鹤和内务总管严立本。” 胭脂道: “举国之财,听起来是很多了?” 魏子云点了点头,道: “不错,上官木化名霍休,正是用金鹏王朝四分之一的财物创办了青衣楼,如今单单是一个总部,便抄出了三千万的现银,还有各种珠玉古董、地契房产还在核算。 那个小王子上官瑾,也分的是四分之一,不加节制地挥霍了几十年,到如今才堪堪有些不凑手。 至于剩下的两人,也是各分四分之一。 大将军平独鹤是如今峨眉派的掌门独孤一鹤,峨眉是江湖大派、不愁吃喝,不过此人只以其‘刀剑双杀七七四十九式’而闻名江湖,并未听说过他有多富裕。 至于内务总管严立本化名阎铁珊,创办了珠光宝气阁,和大明内外各个行商都有往来,包括江南花家、南海白云城等,珠光宝气阁的财富可见一斑。” 听到小王子上官瑾挥霍时,胭脂便皱起了眉头,等再听独孤一鹤与阎铁珊的事情时,眉眼才舒缓开。 她轻轻敲了敲桌案,道: “继续拷打霍休,确保挖出他的每一处财产,至于那个小王子,以意图造反的名义拿下,把他的庄园卖了,能弥补一些是一些。” “至于独孤一鹤,峨眉派交过税吗?” 魏子云显然提前做过功课,闻言立刻答道: “峨眉派向来是靠着山下几千亩的田产以及善众的捐资为生,在田产上,每年都规规矩矩地交税。 不过,独孤一鹤有个弟子名为苏少英,有些文才,前些年中了举人,按照大明律能免四百亩地税,独孤一鹤便将部分田地挂靠在这个弟子身上。” 胭脂纤眉微动,道: “这独孤一鹤倒是很懂大明的规矩,他不像个江湖掌门,倒是像大明的士绅了,那个珠光宝气阁呢?” 魏子云道: “珠光宝气阁的商税也是交的,不过阎铁珊每次除了交税,还会给足了孝敬,那些收税的吏员都对他印象不错。” 胭脂沉思片刻,道: “这二人倒是识情识趣,不必像霍休那样对待,免得让人觉得我们以大欺小。 陆小凤何在?” 魏子云道:“猫大人很喜欢陆小凤,属下便顺势把他带回来了,公主可要召见他?” 胭脂轻轻摇了摇头,道: “不必,让他去找独孤一鹤和阎铁珊,把金鹏王朝心存反义、被朝廷人赃俱获一事传达给他们。 若是这二人真的知情识趣,到时候自然知道怎么做。 等这件事办完了,再见一见他不迟。” 魏子云点头称是,正欲告退时,又听得公主发问。 “陆小凤有个叫花满楼的朋友?” 魏子云点头答是,只听得公主道: “花家七子,有在朝中为皇弟效命者,忠心之臣的家眷不可薄待,届时,也见一见他吧。” 魏子云一口应下,但心中默默想,上一个被公主看重的陆小凤,如今潇洒的日子是一去不复返,现在他的好友也要被公主赏识了,天家的看重…… 现在连目不能视之人也要压榨吗?真是沉重的赏识啊……啧啧啧,不可说,不可说。 第84章 太和公主13 再次被请到宅子里时,陆小凤自觉心如止水。 哈哈哈,不就是皇亲国戚,不就是能调动军械,欠债的霍休都被抓了,造反的事情总不能叫我来查吧?薅羊也不能逮着一只往死里薅吧? 已经没有什么能使我震惊了,陆小凤摆出冷漠脸。 然后他就看到了笑的很和善的魏子云,这笑容让陆小凤顿生恶寒,上一次魏子云也是这样笑着让他接下了混进青衣楼的任务。 魏子云笑容和善: “陆大侠,这一次多亏了陆大侠身先士卒,才让我等顺利逮捕这等邪恶之人啊,陆大侠功不可没、功不可没,我家主人很是欣赏你啊!” 陆小凤:“……” 他不太想要这种欣赏,如果魏子云需要,他可以转赠的。 魏子云无视陆小凤的沉默,笑容一成不变: “我听说,陆小凤和珠光宝气阁的阎老板也是朋友?” 陆小凤的冷漠面具破碎,他的目光逐渐惊恐:“他?他!他也欠你家主人的债了?” 魏子云爽朗一笑,拍了拍陆小凤的肩膀道: “劳烦陆大侠去做个传信之人,告诉阎铁珊,就说金鹏王朝上官氏听闻他如今颇有家资,有意联络他造反,如今霍休已经伏法,他怎么看啊? 哦,对了,还要再劳烦陆大侠跑一趟峨眉,给独孤一鹤传一句话,也一样,让他也说一说自己的看法。 告诉他们,我们抓人是讲证据的嘛,若是心向大明,那么就要表现出来,这样才能这颗心是忠是奸啊。” 陆小凤幽幽道:“所以我是非去不可了?你确定我不会被恼羞成怒的阎老板轰出来,不会被盛怒之下的独孤掌门一剑削掉脑袋?” 魏子云笑得越发爽朗,他大力地拍着陆小凤的肩膀道: “怎么会呢,我家主人很欣赏陆小凤你啊,他们要是敢甩脸子给你,就是不给我家主人面子,就是对大明心怀不满啊。” 陆小凤无奈道:“就算要我扯虎皮,也要告诉我你家主人到底是谁啊。” 魏子云只是微笑,婉拒道: “能者多劳,等陆大侠办完了这件事,自然能见到我家主人,我家主人在江湖人中最是欣赏陆大侠的办事能力。” 陆小凤:“……” 所以连狐假虎威的虎皮都不给是吗?风险自担,收益画饼,你家主人从哪学来的比霍休还要剥削的风格啊? 小皇帝在皇宫中莫名其妙地打了个喷嚏,一旁的太监王安连忙嘘寒问暖,挥退了紧张的王安,小皇帝若有所思地想,一定是皇姐在想念自己了。 他也很想念皇姐,夜不能寐时,月光正皎洁。 若是想念的人忽然乘月而归,有金银璀璨满乘、珠玉交相辉映,使内库充盈到能让他把铜钱掷着玩,而不必担心掉到哪个犄角旮瘩里找不回来…… 那时候,那便是全天下最能让天子心动的瞬间了。 胭脂不知道小皇帝连陷入幻想的时候都只能想着掷铜钱,可怜见的,他要是知道从霍休那儿抄出来的珍珠多得能当弹丸弹,大概会幸福得晕过去。 看着陆小凤戚戚苦苦走远的背影,丁敖挠了挠脑袋问道: “大哥,那个什么金鹏王朝也算造反?你不是说那充其量算分赃不均起内讧,咋让陆小凤那么吓他们?” 魏子云微微一笑,道: “你呀你,都做了皇爷的人了,还这么朴实! 那个独孤一鹤现在都混成峨眉掌门了,几十年来按时按量的交税,又没什么大的错处,事情不说得严重些,他怎么肯把赃物乖乖献上? 那个阎铁珊也一样,人家做的是正经生意,不像霍休,本身做的事情就见不得人,咱们抄就抄了,还能说一句替天行道。 可这两个在大明几十年规规矩矩,咱们凭什么拿人?若是行事过于霸道,损害的是公主和皇爷的名声,这还了得? 不如让陆小凤带个半真半假的消息,让他们心里有个数,若是真识情识趣,也知道该怎么做。” 丁敖佩服地看向魏子云,不愧是总管,就是能体会上意! 在陆小凤心如死灰地上路时,花满楼被殷羡和屠方恭恭敬敬地请到了宅子里,刚好和陆小凤错开。 花家这一代有七个儿子,花满楼排行第七,亲近之人会叫他一声“七童”。 他的二哥花满庭几年前考上了进士,在授官翰林院,新帝继位后,相较于那些脸皮都皱的一层层的老头,张口闭口就是皇上应当如何如何的倚老卖老的老臣,皇帝更青睐这些年轻的臣子。 翰林院本就有为天子讲筵的差事,花满庭每月也会轮上几日为天子讲学经筵,花家人没有生的丑的,花满庭生得清雅端方,成功让看脸的小皇帝记住了这位翰林学士。 尤其在知道这位俊朗的翰林学士出身富庶的江南花家,小皇帝更是热情起来。能考中进士,花满庭自然不是蠢人,自然而然地站队皇帝,急皇帝之所急。 这趟太和公主出行的靡费,其中也有江南花家的贡献。 皇帝得此知情识趣的忠臣,自然也要投桃报李,临行前也嘱托皇姐对江南花家照顾一二,当然,不能损己利人,尤其不能损皇帝的。 花满楼对宅子的主人身份有所猜测,殷羡和屠方没有隐藏自己大内高手的身份,并且直言他们的主人想见一见花满楼,所以请他过去。 二哥得天子看重,花家自然也消息灵通,这次太和公主出行江南,二哥尤其叮嘱家中,无论江南出了什么事情,有谁求到家里来,一概不予理会。 江南花家家风清正,虽行商贾之事,但一向诚以待人,并不与那些唯利是图的无良商家合作往来,闻言并不惊惶,毕竟身正不怕影子斜。 花满楼想,能指派大内高手的只有皇家的人,近来在江南的皇室,只有那位为皇帝爱重的姐姐——太和公主。 被引着踏入客室的花满楼,还来得及未行礼,便被一团实心的毛绒绒扑了个满怀。 “这只狸奴向来爱凑到美人身边,它很喜欢你。” 懒懒散散的声音从前方响起,泠泠如珠玉相撞。 窝在花满楼怀中的猫儿“咪呀——咪呀——”地叫唤起来,似乎在应答这句话。 花满楼虽然看不见猫儿的模样,但感受着实心猫儿的重量与光滑柔软的毛发,心晓这是一只被照顾的很好的猫儿。 他唇角浮现笑意,抱着猫儿对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行礼道:“草民花满楼,见过太和公主。” 第85章 太和公主14 “免礼,入座。” 一旁的宫人立刻倒上茶水,花满楼循声入座。 “孤听皇弟说,江南花家有七子,七子最佳,温润如玉,今日一见,倒是所言不虚,确如芝兰玉树。” 胭脂慵懒地靠在软座上,姿态闲适地望着眼前的翩翩佳公子。 花满楼温声道: “承蒙公主厚爱,江南光景殊色无赖,儿女或多或少都沾染了水乡黛色,花满楼只是其中最寻常的一个。” 胭脂闻言轻笑一声,语调散漫: “如此玉人风姿,竟只是最寻常的一个,那孤若是带走这一个,则江南风光不减,而京城北地亦能见南乡玉色。” 花满楼有一瞬怔然,不等他出言,只听得上首的公主又悠哉道: “譬如芝兰玉树,欲使之生于庭阶尔。” 啊,甫一见面,如此……如此……这简直算得上明晃晃的调戏了。 哪怕花满楼再是君子端方,抱着猫儿的手也僵硬了起来。 花满楼出身江南花家,模样丰神隽秀,品性宽厚温和,本该是再炙手可热不过的姻亲人选。 但美玉有瑕,令人惋惜。越是美好的人物,缺憾越是会被放大,仅目不能视这一点便让无数人家望而却步。 花满楼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他幼时愤怒过,痛苦过,悲哀过,但天地自然治愈了他。他还能听见,听见世间万物的枯荣变换,听见世间百态的人情冷暖,这样就很好。 他已经习惯一个人在小楼中与花花草草相互低语,有时候陆小凤会为跑过来说一说他在江湖上又招惹、解决了哪些事情。 这样宁静平和的日子,是花满楼年年岁岁的常态。 但今日的对话却打破了他已经习惯了的常态,花满楼接触到的女子只有家中的女眷,她们有着江南女子惯有的委婉细腻,而公主……他从未见过公主这样直率的姑娘。 她像是一把推开了小楼的门,然后堂而皇之地打量着小楼的主人,接着毫不客气地向屋主人传达自己要掳走对方的决定。 花满楼无奈低声道:“公主……” 胭脂欣赏了片刻如玉君子为难的神色,这才施施然道:“罢了,不逗你了。” 花满楼轻轻松口气,又觉得有些不自在。 就好像不速之客刚传达了掳人的决定,又大摇大摆地走了,还顺带关上了门。 这般……这般…… 他轻轻地抚摸着怀中的猫儿,平复心绪,不再多想。 胭脂道:“孤听说,你这几日在打探陆小凤的消息?” 花满楼点头,眉宇间萦绕着忧色: “陆小凤是在下的至交好友,突然失去踪迹,已经足足五日了。” 胭脂道:“你想见他吗?” 花满楼闻言欣然道:“公主有陆小凤的下落?” 胭脂不急不缓道:“江南秀美,孤有意游览一二,但此行为微服私访,不宜惊动地方,不知何处能觅得一个好向导呢?” 花满楼自然闻弦而知雅意,道: “如若殿下不弃,花满楼愿担此任。” 胭脂点点头,愉悦回道:“固所愿也。” 一路快马加鞭赶到山西的陆小凤还不知道,好友已经落入仙人跳团伙主谋的计策中,他正绞尽脑汁地想,自己该怎么把这要命的话顺顺利利地传达到位。 “唉呀!这白是陆小凤嘛!咋成这球迷触眼啷个样哦!黑眯洼脸啊!” 白白胖胖的阎铁珊望着灰头土脸的陆小凤,操着一口别扭的山西话大喇喇地惊呼道: “先头你跟俺喝酒撇话可不是这么个迷数,你这是干甚了?真个日怪啊。” 无论多少次见面,望着留着一脸大胡子却长得白白嫩嫩的阎铁珊,陆小凤都感觉奇奇怪怪。 阎铁珊此时也很奇怪,陆小凤这个风流浪子,很少有如此形容狼狈的时候,此刻看着自己,还一脸的欲言又止,难道? 阎铁珊瞪大了眼睛,一把拽住陆小凤的衣领子,怒道:“格老子的,陆小凤,你不会是欺负了俺婆娘吧!你还是不是人!朋友妻不可戏啊!” 陆小凤只觉得六月飞雪,他急得一下跳起来,大声道: “你血口喷人,我陆小凤什么时候见过你婆娘?我这一年也没来过山西啊!” 阎铁珊一愣,好像是啊,他讪讪地松开手,陪笑道: “哈哈哈,哈哈,陆兄弟,俺、俺这不是关心则乱嘛,再说,陆兄弟那是风流天下闻啊,你这一脸对不起俺的模样,俺这不就想岔了。” 陆小凤扶住额头,幽怨道: “阎老板,你可住嘴吧,再说下去,我陆小凤就要成采花贼了。” 阎铁珊打着哈哈,挥退了四周的仆从,热情地拉着陆小凤往里走,“甭说了,喝酒喝酒,陆小凤难得来一趟,俺们今儿不醉不归啊!” 陆小凤苦笑一声,他觉得等会儿阎老板不把酒碗拍在他脸上便是好的了。 珠光宝气阁,阁如其名,那叫一个富丽堂皇,龙眼大的珍珠用来穿帘子,各色宝石直接镶嵌在墙壁上,金碧璀璨、富贵之至,是小皇帝见了要怒吼“欺天啦!抄家!全部抄家!”的程度。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陆小凤填饱了肚子,望着对面的阎铁珊,颇有些心虚道: “阎老板,我受人之托,要向你传达一句话,你要撑住啊。” 阎铁珊豪气地一挥手,道: “陆小凤,有什么话尽管讲,俺可见不得你这吞吞吐吐的模样,大丈夫有话直说。” 陆小凤默默望着他,幽幽道:“那我可就直说了?” 阎铁珊豪迈道:“有话就说,有屁就放,男子汉怎么做如此姿态?”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道: “有位贵人托我带句话,金鹏王朝上官氏意图联络旧臣谋反复国,霍休及其一百零八处青衣楼已然伏法,不知阎老板有什么看法。” 看着脸色由嫩白“唰”地一下变化为僵白的阎铁珊,陆小凤又补充一句: “对了,那位贵人姓朱,国姓的那个朱。” 阎铁珊小腿一软,从椅子上一溜烟地滑到了地上。 珠光宝气阁里烧着上好的碳火,地面也是暖洋洋的,但阎铁珊此刻感受不到任何暖意,一股冰冷刺骨的寒意冻结了他全身上下。 第86章 太和公主15 陆小凤不必忧心自己被劈头盖脸地泼一身酒了,因为此刻的阎铁珊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阎铁珊本就长得白白嫩嫩,此刻脸色惨白得不像人,他颤动着嘴唇,却连发声都做不到,他想要伸手去扶着桌腿,但那双手抖出了残影,摸了半天都碰不到近在咫尺的桌腿。 陆小凤不忍看到刚刚还热情豪迈的一个人转瞬间竟成了这副模样,他扶着阎铁珊慢慢坐到了椅子上。 但阎铁珊的屁股刚碰到椅子,就像被烙铁烧了一般弹跳起来,一把抱住陆小凤的大腿,直挺挺地跪在地上。 陆小凤大惊失色,道:“阎老板,你这是做什么?” 阎铁珊老泪纵横: “陆……陆兄弟,你跟我说实话,刚刚那一顿,是不是断头饭?” 陆小凤安慰道: “阎老板,你说的是哪里的话,我这不也吃了?” 阎铁珊眼泪汪汪,道: “陆兄弟,我……我真没参与造反啊,我承认,我……我以前是服侍小王子的太监,可是我们一到中原,就拆家散伙了,我连他去哪了我都不知道啊! 我在大明待得好好的,这日子比以前当太监不知道要好多少倍,我就算是猪油蒙了心,也不敢造反啊!” 说着,阎铁珊一把扯下脸上的胡子,露出泛红的面庞,哽咽道: “我是真心要做大明人的啊!为了不被人发现我是个太监,不管是烈日寒冬,每天我都是偷偷地粘胡子,还特地赎了个姑娘做婆娘,和她说我已经不行了,让她给我撑撑场面就行。 为了在山西扎根,做一个土生土长的山西人,我硬是把山西话给学会了,这可比官话难多了!刚来那会儿,我都是装哑巴的,直到学会了山西话我才敢开口啊! 还有!还有我可是从来不敢干有违律法的事啊,霍休要我入伙他那个青衣楼,我硬是顶着被他杀的风险都没答应啊!他定然是怀恨在心来攀咬我! 我真没联络过小王子啊!我哪里敢造反啊!我冤啊!我真的冤啊!” 陆小凤努力拔了被阎铁珊死死抱住的大腿,没拔动。 看着涕泪横流的阎铁珊,陆小凤有些不忍,道: “阎老板,放宽心点,贵人也没说你就真参与了,若是事情到了那种地步,来的人怎么可能是我?人家让我带句话,问你怎么看,你好好想想。” 阎铁珊一把握住陆小凤的手,眼含希望道:“我……我该怎么看?霍休罪不容诛?” 陆小凤想到那群人掘地三尺的抄家架势,看了看华丽的珠光宝气阁,语气委婉地提示道: “那什么,青衣楼是好像是被抄家了,连墙上的石雕都硬生生拿下来了。” 阎铁珊听着陆小凤的话,望着他环视左右的动作,猛然间福至心灵。 “我……我……愿意……献上珠光宝气阁,嘤——” 两行清泪从阎铁珊的胖脸上滚落。 陆小凤:“……” 阎铁珊默默掏出怀中的手绢,哽咽道: “陆兄弟,咱家这是喜极而泣,能为大明做贡献,咱家是喜极而泣啊!” 陆小凤:“……” 真的吗?我不信。 陆小凤别过脸,不忍看胖男落泪,道: “既如此,我便不打扰阎老板了,我还要去峨眉走一趟。” 阎铁珊又扑了过来,热切道: “咱家也去!你一定是去找独孤一鹤的,他从前叫平独鹤,当年也分了一笔钱,这么多年也没见他花用,就该交出来!咱家要去立功!” 陆小凤:“……好吧,看在从前共事的份上,也许独孤掌门下手不会太狠。” ……………… 人间峨眉月,万里冰雪辉。 峨眉派虽然日渐落寞,但峨眉的风光依旧令人神往。 苍山绵邈,远离尘嚣,天色微熹,还有几颗星子在勉强闪烁,但峨眉山上已经有人影幢幢。 陆小凤与阎铁珊抵达时,正是峨眉派早课的时候。 那些年岁尚幼的弟子们好奇地朝着来人打量,然后被目不斜视的年长弟子揪着包包头去做早课。 峨眉派这些年来在江湖上没有格外突出的弟子,只勉强由独孤掌门的七个弟子一块撑起了个“三英四秀”的名头。 陆小凤悄悄打量了这些去做早课的弟子们,并未发现有可能是“三英四秀”的突出弟子。 经过通传后,在掌门的私人居室里,陆小凤见到了独孤一鹤。 独孤一鹤已经是个胡须泛白的老人了,但他精神抖擞,目光炯炯,毫无暮气。 阎铁珊一见到独孤一鹤,便嚷嚷道:“平独鹤,你的事发了!还不快快认罪?” 独孤一鹤无视了他,对着陆小凤道: “‘四条眉毛’的陆小凤,向来是麻烦缠身的人物,今日把麻烦带到了峨眉?” 陆小凤不自觉地摸了摸胡子,又把要传达的话讲了一遍,一旁的阎铁珊已经等着看独孤一鹤的惶然之态了。 但独孤一鹤面色安然,并无半分惶恐之色。 他对着陆小凤道: “当年分散之后,我便投了峨眉派,行踪有迹可查,从未与昔日金鹏王朝的人有过联系,至于分得的财物,那些都是昔日金鹏王朝的民脂民膏,我并不能心安理得地动用,索性全都埋在峨眉山上,半分未动。” 说到此处,独孤一鹤微微叹息。 “当年小王子尚年轻,便无意复国,这才让大家平分财物各奔东西,如今小王子已然年老,更不可能突然有了这种心思,恐怕是钱财花的差不多了,想要以复国为由要回当初分出去的钱财。 那些钱财,都是从金鹏王朝的子民身上一分一厘地搜刮而来,但他们的国主收取了财物,却不能保卫子民,反而带着举国之财弃国而逃。这样的王朝,没有什么复国的必要。” 他望向陆小凤,又道:“金鹏王朝早就烟消云散,平独鹤也不过是旧日鬼影,我早就是大明峨眉派的掌门独孤一鹤了,若有差遣,悉听尊便。” 陆小凤明白,这句话不是说给他听的,他默默记下,任劳任怨地当个传信使者。 阎铁珊满目幽怨,为什么独孤一鹤能如此淡然,可恶,这难道就是穷鬼的破罐子破摔吗?一无所有,所以毫不在乎? 第87章 太和公主16 和花满楼相处是件很愉快的事情,彼其公子,温其如玉,这样的人哪怕不说话,看着他就令人欢喜。 但最令胭脂喜爱的一点是他目不能视,如果花满楼看得见,那么那些优点本就是他一个翩翩公子应该有的,那他不过又是一个平平无奇的美男子。 但花满楼看不见,美玉有瑕而依旧能成美玉,这样的人更令人欣赏。 顶着公主时不时投来的目光,花满楼是有些不自在的。 因为他能感受到公主的目光全然一片欣赏,并无他时常感受到的惋惜、同情、遗憾等情绪,他对那些情绪已经能泰然处之,但面对这样直白的欣赏却难以定下心神。 他垂下眼帘,轻轻研磨着茶末,一旁小青炉的水已经沸腾,正冒出袅袅雾气。 胭脂轻轻嗅了嗅,这茶虽只是初步研磨,但淡雅的茶香已经悄然四溢。 “这是什么茶?” 花满楼动作不停,温声道:“此茶名为阳羡,其色青绿,饮之有豆香,东坡先生也曾赋诗称赞,言欲求阳羡雪芽为茶饮。” “其价几何?”受小皇帝影响,胭脂也开始注重起各事各物的价格起来。 “阳羡茶园落于群山之间,栽种、照料、采摘极为不便,多是靠天收,今年雪来得早,阳羡茶只收上二十斤。 家父与茶园主人素有交情,才得以购得三斤,父亲与兄长偏爱于我,送来了一斤。这一斤足有二十饼,一饼作价五千贯。” 一饼五千贯,约摸就是五千两银子,那么一斤阳羡茶就是十万两银子,二十斤的阳羡茶便能卖上两百万两! 霍休手下排名第九的心腹,手底下足足掌管着十二座青衣楼的杀手,做的是卖命的买卖,杀人越货,向来是暴利行当,但因为没有凑齐二十万两,便生生挨了伤筋动骨的二十鞭。 而两斤阳羡茶,就能卖上足足二十万两。 茶研磨好了,花满楼拿起盛着沸水的小青炉开始烫盏,待茶盏温度适宜后,用成套的青瓷匙将茶末摄于茶盏中,注水轻晃,同时用青瓷匙轻轻敲击杯壁,茶汤逐渐成形,青白分明的莲花跃然于汤面。 一套繁琐的点茶技艺被花满楼做得行云流水。 “公主,请用茶。” 胭脂轻轻拿起茶盏,先闻后饮,茶香如豆,入喉甘滑绵密,确实是好茶。 她放下茶盏,问道:“另外十五斤阳羡茶都卖出去了吗?” 花满楼点点头,道:“阳羡茶虽然产了二十斤,但对外只卖十斤,另外七斤为珠光宝气阁的阎老板所定下。” 胭脂眯起了眼睛,七斤阳羡茶,七十万两银子,珠光宝气阁可真是有钱,这钱花起来也如流水一般啊,也不知陆小凤的话传到了没有。 赶路中的阎铁珊莫名其妙背后一寒,他打了个寒颤,但也不敢停歇,一甩马鞭,咬着牙继续赶路。 阎铁珊已经决心要把珠光宝气阁献给陆小凤所说的朱姓贵人,但珠光宝气阁背后的各种牵扯他还要交代清楚。 毕竟他一个突然来到大明的人,能把珠宝生意做到如此地步,商路的打通、货物的流转、名声的宣扬……其中种种,都不是一介商人能够简单办到的。 单说他做的珍珠首饰,天下最好的珍珠来自南海,南海最好的珍珠来自白云城。他阎铁珊打出的招牌是卖最好的首饰,那首饰中的珍珠自然也要是最好的。 他能搭上南海白云城的这条线,靠得可不单单是他自个儿。 这些要紧的事情,他都得一一交代清楚,防止日后被贵人清算。 “只对外卖十斤,那另外十斤茶怎么处置?”胭脂继续问道。 花满楼轻轻一叹,道: “阳羡茶如此暴利,茶园主人能够守住基业,自然……” 剩余的话掩没在花满楼的唇齿之间,但胭脂自然明白他指的是什么。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一个小小的茶园主人想要守住暴利的茶园,背后自然要有靠山。靠山也不是白白把自家名头拿来用的,该打点的东西一样也不能少。 被别人争着抢着都难以买到的阳羡茶,他们却能不费一分一毫的被人孝敬上来,这不正是那些人彰显身份的好东西吗? 别说是那不能卖的十斤阳羡茶,就算是卖出去得到的那一百万两,茶园主人能留下多少,都要看上面的人有几分良心。 但众所周知,大明的官员有良心的都当不高、当不久。润笔费、冰敬、碳敬……各种各样的上下打点充斥着大明的官场朝廷,清白的耿介之臣反而成了异类。 胭脂看着手中茶盏那朵青白分明的莲花,她明白,到了皇帝的任命里真正考验的部分了。 只单凭一个珠光宝气阁,解决阎铁珊、夺走珠光宝气阁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那些隐藏在幕后,贪婪吮吸着珠光宝气阁的血液的那些人,才是她要面对的真正难搞的敌人。 他们的真实面目可能只是些豪强小吏、甚至不过一些人家的管家仆从,但这些人就像纤细的血管一样,丝丝缕缕向上连接、左右纵横,形成一张密密麻麻的大网,使想要对这张网动手的人忧心牵一发而动全身。 小皇帝从来不会做亏本的交易,他给了四个大内高手和一块能调动四队锦衣卫的鎏金令牌,可不仅仅是让他的皇姐用来对付江湖人的。 或者说,就是用来对付江湖人,宦海怎么不能算是一种江湖呢?只是这里惯用的不是真刀真枪,向来杀人不见血。 宦海浮沉,人人都是好人,人人都是坏人,人人都是朋友,人人都是敌人。 小皇帝已经做了太久的小皇帝,他已经感到不耐烦了,皇帝就是皇帝、天子就是天子,岂能被如此孩视! 他要一场飓风、一场浪潮,把一些人从宦海中冲出来或者搅碎。 轻轻摇着团扇的太和公主,一个在外朝毫无存在感的体弱公主,一个被皇帝寄予厚望的野心勃勃的皇姐,那轻轻摇动的团扇是否能扇起让宦海震荡的飓风? 江南好,歌舞升平处,奢华最上等,大把大把的金银晃着无数人的眼睛,一场飓风,又会将多少人的哀号熔入其中? 第88章 太和公主17 陆小凤拖着疲惫的身躯,再一次踏入这座让他记忆尤深的宅院。 这一次,他总算是享受到了正常的待客之道。 刚一进门,便有训练有素的仆人恭敬地迎上前,引领着他穿过曲折蜿蜒的回廊和错落有致的庭院。 待到进入会客室,一张柔软舒适的座椅仿佛在向他招手,那柔软的触感让坐上去的他不由喟叹一声。 紧接着,一杯温度恰到好处的茶水被轻轻放在他身旁的几案上。袅袅上升的热气带着淡淡的茶香钻入鼻中,令人心旷神怡。 陆小凤端起茶杯轻抿一口,只觉入口回甘,唇齿留香。 不多时,一盘精致的点心也呈现在眼前。个个色泽诱人,散发着阵阵甜香,而且形态精致多样,有的小巧玲珑的花朵形状,有的则是可爱的动物形状。 轻轻咬下一口,酸酸甜甜的味道瞬间在口腔中弥漫开来,软糯的口感更是让人陶醉其中。 陆小凤瘫倒在椅子上,左手一枚点心,右手一杯茶水,主打一个善待自己。 然后他就看到花满楼从门边走进来,陆小凤瞬间从柔软的座椅上弹射起来,一口气咽下点心,惊呼道: “花满楼,你怎么也在这?你不会也签了什么文书吧?这玩意简直是卖身契啊!” 花满楼笑道: “陆小凤,听着你这么活蹦乱跳,想来是没什么事了。” 陆小凤上前一步,痛心疾首地拍着花满楼的肩头,道: “花满楼,你是不知道啊,我这一路上,那叫一个餐风饮露、日月兼程,我现在已经饿成魂飞魄散陆小鸡了!” 花满楼道: “我倒是没看到魂飞魄散的陆小鸡,只见到一个活蹦乱跳的陆小凤,只有陆小凤拍人肩膀才有这么大的力气。” 陆小凤讪笑两声,凑近悄声道: “花满楼,我一切都好,只是在路上跑的久了些,你呢?” 花满楼知道好友的意思,他也学着陆小凤低声道:“我一切都好,这几日陪着贵客游山玩水、品宴点茶。” 啊?啊?啊!啊—— 陆小凤瞪大了双眼,此刻,他突然能和霍休感同身受。 热闹都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人与人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 陆小凤默默放下揽着花满楼肩头的手,坐回原位,大口大口地吃起点心,仿佛要从这盘点心里吃回本来。 胭脂这边安排殷羡、丁敖带着人手去接手珠光宝气阁,又让魏子云和屠方记录阎铁珊吐露的各种孝敬打点的事项。 等她将事务一一安排下去,绕到会客室时,就见到一个埋头苦吃的陆小凤和笑而不语的花满楼。 宫人们收敛了客案上的杯盘狼藉,奉上新沏的茶水,端上爽口的瓜果,又点起清甜的橘香。 胭脂轻轻挥了挥手,宫人们亦步亦趋地退去。 陆小凤似有所感,抬起头,看到厅前主位上已经坐上了一位宫装女子。 罗绮绣花裳,明珠白玉珰,金玉环佩摇,这一身华贵的盛服在丰神冶丽的容貌之下,让人瞬间明白何为满堂生光彩。 他手中的点心“啪哒”一声掉在了地上。 陆小凤很少会这样失态,他有时会有一些情绪化的反应,但都在嘻嘻哈哈的笑谈中过去了。 这是第一次,有着天下无双“灵犀一指”的陆小凤连一块点心都拿不稳。 眼熟的狸奴在高座上朝着他“咪咪——”叫唤了两声,似乎在向他打招呼。 胭脂把娇气的狸奴抱在怀中,看向座下呆愣的陆小凤,道:“你就是‘四条眉毛’的陆小凤?” 陆小凤喃喃道:“是,如果叫陆小凤这个名字不好,我也可以是陆小鸡。” 胭脂微微一笑,道:“但和我签了文书的人叫做陆小凤,你还是叫陆小凤的好。” 陆小凤立刻想到了文书上那个明晃晃的“朱”姓,他顿时垂头丧气起来。 “你这一趟做的很好,今日既然得见,便仔细说一说吧。”胭脂抚摸着怀中的狸奴,饶有兴趣地看向陆小凤。 陆小凤低头看茶盏,清澈的茶水映照着他的面庞,那是张失魂落魄的脸。 陆小凤猛地一个激灵,他爱上过许许多多的姑娘,每一个都有她们的可爱之处,但没有一个能让遨游的的浪子停留。 他早就决定要做一个浪子,一个四海漂泊、以天下为家的浪子。 他应当做一个浪子的,浪子永远在心动,也永远不会动心。 陆小凤清了清嗓子,开始讲这些天的事情。他不敢抬头看眼前人,目光只能对着她怀中的猫儿。 “我最先去的是山西,阎老板的珠光宝气阁………… 阎老板自愿奉上珠光宝气阁,他还说要把他那些生意的往来一并交代清楚,只求保全性命。 接着我们一块去了峨眉………… 独孤掌门年事已高,但精神抖擞,一点儿也不像一个老人。独孤掌门并未动用过当初分得的钱财,全部埋在峨眉山上了。” 说到此处,陆小凤抬起头,但仿佛被烙铁烫到一般,瞬息之间又低下头,语速飞快地说道: “独孤掌门说,金鹏王朝本就还灭亡了,复国没有意义,他早就不是金鹏王朝的大将军平独鹤,他现在只是大明峨眉山的掌门独孤一鹤。他说,若有什么用的上他的差遣,尽管开口。” 陆小凤注意到胭脂抚摸猫儿的手停了下来,他有些紧张地等待胭脂的答复。 “独孤一鹤的功力如何?” 陆小凤立刻道:“浩如烟海,深不可测。” “峨眉派如何?” 陆小凤有些犹豫,但还是实话实说: “总体青黄不接,不过我未曾见到峨眉派这一代的‘三英四秀’,不知他们是否有承接独孤掌门的能力。” 胭脂微微颔首,似是在肯定陆小凤的话语。 “独孤掌门愿意效力,自然是再好不过,峨眉派有恭顺之心,大善也。” 接着,胭脂又望向陆小凤,道: “那份文书,是孤当日的一时兴起所作,未想那魏子云竟然当真,硬是要你签下了。 今日孤在此处,你若是觉得有所束缚,可将文书拿出,就此作废,孤绝不勉强。” 陆小凤抬起头来,这一次他的视线不偏不倚,道: “若是文书作废,是不是日后我便一身轻松,再也不用掺和进这些麻烦事了?” 胭脂颔首,道:“自然。” 陆小凤忽然露出一个肆意的笑容,道: “可全天下的人都知道,陆小凤最是爱管闲事,一向麻烦缠身,天意如此,有什么躲避的必要呢?” 第89章 太和公主18 不管是卖身契还是旁的什么,陆小凤都认了。 他的脑海里有两个小人在你一拳我一脚地搏斗,代表理智的小人被打得鼻青脸肿、步步倒退,而象征情感的小人则越战越勇、耀武扬威起来。 比起谋而后动,江湖上的人更偏爱随心所动。世上有太多事情,他们都是率性而为,听从本心的灵动。 这便是江湖人的可爱之处。 橘香在厅堂中弥漫开,陆小凤望着高座上的胭脂,光影透过纸窗,氤氲在眼前人俊秀眉目间,散落在朱缨宝络的华裳上。 光与暗在高挺的鼻梁处交织,明暗波动间,座上人一瞬间似是清清冷冷的仙人,呼吸间又变回耀如春华的贵女。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 摸了摸自己的胡子,又有些释然。 花满楼端起一旁的茶盏,静静地饮茶,从公主进来,他便一直没有动作。 “这是不对的”,他心里想,“这太失礼了,我应该向公主问安。” 但花满楼像是足下生了根,一步也没有挪动。 公主从走进来就没有注意到他,也好像不在乎他的失礼。 “这是好事,公主是爽朗大度之人,这是很好的事。”花满楼在心中对自己说。 花满楼垂下眼睑,他不知道公主是怎般的模样,但从侍从们剧烈的心跳和时不时屏住的呼吸判断出,太和公主一定是一位高贵美丽的女子。 当日公主的那句戏言让他心头一跳,那时候只觉得有些窘迫,但在这些天的相处里,公主生性明朗,又聪颖率然,他确是情不自禁地关注起公主来。 但……现在似乎公主已经不太注意到他了。 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公主年少矫捷,此番到江南来身上应当还有要事,本就不该分神其他。 花满楼静静地饮着杯盏中的茶水,茶水甘香冽人,但莫名有几分苦涩,或许,是煎的有几分老了。 …………………… 不同于这边释然的释然,涩然的涩然,魏子云和屠方正记得满头大汗。 屠方还好,阎铁珊说什么他就记什么,就是他太久没拿笔,一时之间写这么多字,手酸得很,感觉比抓人累多了。 但魏子云是真的汗流浃背了,他看着一沓沓纸上记录的人名和人情往来,而且这一沓沓纸还在不断地垒高,黄豆大的汗珠从他的额头上滴落。 刚从皇宫离开时,魏子云能当之无愧地被称上一句潇洒英朗,但此时他看上去已经被摧残得老了十岁。 “往南边做的生意,南王王府管家……南王妃……白云城城主叶孤城……” “从达官贵人到地头蛇,你是一个不落啊?”魏子云瞪着阎铁珊道。 阎铁珊嘿然一笑,道: “南边那头,想给南王送孝敬,一般人还送不上门呢。我可是从南王府的门房开始送礼,一路送到他们王府的管家,最后求着管家在南王面前提了一嘴,这才把礼物送上了门。 正好珠光宝气阁的首饰合了王妃的心意,南边的商道这才通了。每每出了什么新款式,我都要给南王府送过去,时间久了,南王那边就给我牵了白云城的线。 白云城那边盛产珍珠,当地卖不上价,我搭上了这条线,把收购的价格稍稍提上一成,收上来的都是上好的珍珠,做成了首饰,那利润就是十倍百倍地翻了。” 魏子云抽了抽嘴角,道:“你确实会做生意。” 不等阎铁珊谦虚几句,魏子云拿着纸张的手微微颤抖,他不可思议地问道: “西方这边,你还跟西方魔教扯上关系了?” 阎铁珊羞涩一笑,道: “西方魔教那头也是人啊,是人就要吃饭,吃饭就要花钱,要花钱就难保不会有缺钱的时候。” 魏子云声音微颤:“所以你把礼送到西方魔教了?你不怕他们收了礼不办事?反过来还把你杀了?” 阎铁珊摇摇头,一副世外高人的得意劲。 他摇头晃脑的摆足了架势,这才不慌不忙地答道: “西方魔教,那可都是一群凶人,可不讲什么礼仪规矩的,单单送礼只会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但我阎铁珊之所以能把珠光宝气阁做大做强,最不缺的就是脑子,所以我想了另外一个法子。” 阎铁珊卖了个关子,接着又说道: “西方盛产松石宝珠、翡翠玛瑙,西方魔教那块地的产出更是品质上佳。 但魔教之人就算开采了这些上等的宝物,要么自己戴着,要么也只能在西方那块地流转。 而且西方魔教之人除非有教主下达命令,否则不能私自前往中原,那些宝贝只能蹉跎在手上,很难把它变成白花花的银子。 所以我直接在西域开了珠光宝气阁的首饰铺子,里面卖的都是阁子里淘汰的款式,但也都是金银制品,来买的人只需要用松石宝珠、翡翠玛瑙来以物换物。” 魏子云插嘴道:“那西方魔教的人难道不会直接强抢?” 阎铁珊笑道: “他们当然会抢,我要的也是他们去抢,最后大鱼吃小鱼,我的铺子落到西方魔教的一位长老手中,但铺子里的金银也就那么多。 我便派人到铺子里拜访这位长老,就说铺子以后归这位长老所有,并且珠光宝气阁会继续向铺子里运货,只要这位长老把收上来的一半松石宝珠、翡翠玛瑙交易给珠光宝气阁。” 阎铁珊淡然一笑,道:“虽说西方魔教向来打打杀杀,但一次饱和次次饱的分别他们还是知晓的。” 魏子云皱眉道:“铺子落到西方魔教长老的手中,他可不一定会跟人以物易物,那些收上来的松石宝珠、翡翠玛瑙说不定是他强抢搜刮来的。” 阎铁珊摊摊手,那白胖的脸上尽是商人的和善微笑,他笑眯眯地说道: “哎呀,魏大人,反正只要每个月我能收到数量差不多的东西,那就行了。 至于那位长老是怎么收上来的,那是他的事,又不是我把刀架在别人颈子上强逼的。” 魏子云不再言语,他心里倒是对这个看起来不堪一击的商贾有了新印象。 无论看上去再怎么人畜无害,能在江湖上做出一番事业的人,都不能小觑。 第90章 太和公主19 从阎铁珊交代的这些人里,最大的收获是南王。 南王是先帝的兄弟,就藩之后,给先帝奔丧那会儿回了趟京城,之后也就待在封地里,过着藩王专属的吃喝玩乐的朴实无华的生活。 藩王无诏,是不能随意离开封地的,否则便有谋反之嫌。换而言之,敢无诏而出封地的,心里肯定存了些不清不白的念头。 除此之外,藩王也不应该和外人联络,毕竟如今主少国疑,藩王的一举一动都有瓜田李下之疑。 但南王为什么能帮阎铁珊和白云城主叶孤城牵上线?他一个藩王和人家似乎交情不浅啊? 但仔细来说,南王此举好像也称不上串联朝臣。 毕竟叶孤城的这个白云城城主之位,是并没有得到大明朝廷的认可的,顶多就是一些江湖人叫叫。 说来也有几分尴尬,白云城孤悬南海,实际并不在朝廷的控制之下。叶氏一族是当地最大的豪强,渐渐地就发展成这块土地实际上的主人。 朝廷年年对北方瓦剌用兵,顾不上南海飞仙岛的白云城,反正名义上白云城也是在大明的管辖范围内,于是就这么将就着糊弄过去了。 南王结交一个江湖人,似乎也算不上什么大事。但如果这个江湖人实际上掌控着一块不大不小的领土,那就很有问题了。 魏子云把南王的相关信息着重抄录下来,郑重地放到一边。 另外一边则是那些阎铁珊在商道上打点的大大小小的吏员、豪强等等,尤其在江南那些富贵窝里,打点孝敬简直上下成风! 那些小吏得了打点便不会为难,他们更多是因为向上孝敬。而那些豪强则肆无忌惮许多,江南文风昌盛,这些人家都能供出一二学子,时间久了,总有几个爬得位高权重。 谁是谁的子侄、谁是谁的女婿、谁是谁的门生,一个连着一个,一个靠着一个,简直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 他们要的可不只是钱,之前那十斤阳羡茶就是层层孝敬上去了,但这不过是一点浮光掠影。 除此之外,田产、金银、字画、古董、珠宝……无论哪一样,他们的手都要伸上去捞一把。 魏子云起初每翻过一页,都会感到一阵心惊胆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翻着翻着已经麻木了。 “唉……”魏子云忍不住长叹一口气,心中暗自思忖道:“难怪皇爷穷啊,这钱都被下面捞得差不多了,给皇爷交的那点跟打发叫花子似的。” 想到此处,魏子云不禁直摇头。 “呸呸呸!我怎么能说出如此大不敬的话来呢?”魏子云突然意识到自己刚才竟然将皇爷比作了叫花子! 他连忙抬手拍了几下嘴巴,嘴里念叨着:“都是这帮家伙,做得太过份了,害得我堂堂总管都一时失言!真是罪过啊罪过……” ………………………… 白浪滔天,礁石黑沉,剑光飘逸,如天外飞仙。 那剑光闪烁着寒芒,快若闪电,在空中留下一道道美丽的弧线。随着剑势的展开,周围的空气仿佛都被撕裂开来,发出阵阵尖锐的呼啸声。 层层叠叠的海浪不断地冲击着那些坚硬的礁石,溅起无数晶莹剔透的水花。天色尚昏沉,海滩上的白色人影已经归剑入鞘。 是叶孤城! 白云城主叶孤城! 他是当世最顶尖的剑客之一,除去那些前辈,江湖人公认年轻一代的顶级剑客有两个,一个是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另一个就是白云城的主人叶孤城! 这样早的黎明,白云城主不舒舒服服地在城主府中休憩,却独自一人到潮湿昏暗的海滩上练剑,这听起来相当令人费解。 但白云城的居民没有一个人会感到奇怪,所有外来者问起来,他们便会骄傲地挺起胸膛,告诉外来者他们城主的丰功伟绩。 每日月亮刚刚隐没,城主便已经在海浪声中练剑。等朝阳跃出海面,城主已经在城主府里处理城中事务。当晚霞弥漫天空,城主会出来走一走,关注白云城的子民生活的情况。 白云城主叶孤城,他既是一个顶尖的剑客,又是一个心系子民的好城主。 但这一天,叶孤城结束练剑后,却没有回到城主府,他沉默地望着远处苍穹若隐若现的星子,海浪接连不断地敲击着礁石,也好似在敲击着他的心。 飞仙岛孤悬南海,盛产珍珠等海洋特产,但一个岛屿再怎样也没有多大,很多东西都需要从陆上购入,如此才能确保白云城的子民安乐生活。 与白云城最为临近的是大明南王的封地,以往也都是从南王处进行互通有无。 但这几次交易中,南王屡屡暗示,希望叶孤城能够收南王世子为徒,让南王府与白云城的联系更进一步。 叶孤城并不想答应,他是一个孤高之人,是当世最顶尖的剑客,在剑道一途上,他已经感知到属于自己的道意雏形。 对于剑,他有属于自己的骄傲。不是什么人都配做他的对手,更不是什么人都配学他的剑。 南王世子就是那个不配的人,他的根骨简直差的出奇,在如此差劲的根骨之下,他也没有半分勤能补拙的想法,反而和南王一样注重享乐,年纪轻轻就已经失了元阳,整日荒唐无道。 这样的纨绔子弟,怎么配学叶孤城的剑法? 但叶孤城不仅仅是剑客,他还是白云城主,承负着白云城子民殷殷期望的城主。 一旦拒绝了南王,以南王睚眦必报的性子,必然会对白云城展开报复。 那么,封锁粮道、切断商道就是最有效的手段。 白云城的子民便是日日夜夜出海打鱼,时间久了,也撑不住。 叶孤城倒是能潜入南王府,悄无声息地把南王满门都杀了,但如此一来,朝廷大军定然要对准南海飞仙岛,白云城的子民必将流血漂橹。 身为白云城主,世世代代为白云城的子民所供养尊敬,他怎么可能对白云城弃之不顾? 海浪拍打礁石愈发猛烈,海风迅猛地冲击着岸上的一切,远处有海鸥在一声声长鸣,风声映衬着欧鸟凄厉的唳声,叶孤城久久地默然而立。 第91章 太和公主20 在叶孤城临海而立时,阎铁珊已经在快马加鞭赶来的路上。 在老实交代所有后,阎老板以他出色的能力脱颖而出,成功被招安,成为为皇家办事的一员,由于他超凡脱俗的经商天赋,胭脂当下拍板,珠光宝气阁未来依旧由阎铁珊掌管,不过由皇家收编。 阎铁珊表示适应良好,有了一层皇家的身份,他很心安。 “真好,咱家找到了熟悉的感觉。” 但结合阎铁珊的过往,想一想分崩离析的金鹏王朝以及携款而逃的金鹏王室,这话听起来有些晦气,于是阎铁珊也只在心里想想。 陆小凤那日潇洒表明自己愿意继续管一管这些麻烦事后,胭脂便毫不客气地将人支使得团团转,毕竟无论什么事,有气运之子的加成,往往最终都会偏向一个不错的结果,当然,他身边的人会怎么样,那就不能保证了。 于是,这一次,阎铁珊的搭档理所当然的是陆小凤,两人带着公主的信物,乔装打扮赶去南王的封地,顺带去一趟南海飞仙岛,见一见那位声名远扬的白云城主。 而胭脂,则要试一试皇帝给她的那块能调动锦衣卫的鎏金令牌,在江南好不好使了。 朱翊钧当初有言,能不能调动地方上的锦衣卫要靠皇姐自己的本事。 这话说得看似不负责任,但其实也表露了如今大明皇室的窘迫。 锦衣卫为太祖所创立,绣春刀、飞鱼服,一颗忠心向朱明,监百官、抄九族,是直属皇帝的组织。 但水滴石穿,再威风的组织也会渐渐走向衰落,尤其还是这种天然与百官对立的皇权象征。 锦衣卫的权柄不断衰弱,其实也是皇帝的权柄在受到限制。各地锦衣卫是皇权的在地方的延伸,是皇帝的手与眼,但现在,皇帝太穷了,眼睛就模糊不清了,手也不能抓握自如了。 还是那句话,不给足了待遇,谁给你卖命? 医药费、武器损耗费、抚恤费、立功赏银、规定的俸禄薪水……太祖当年可都是给到位的,这才有了令百官噤声、使小儿止啼的专业抄家灭族一条龙的锦衣卫。 但现在,俸禄发到位就算不错了,发多少钱,干多少事,一切凭薪而动,不会有人真的欠债上班吧?不会吧?不会吧? 反正地方上大部分锦衣卫在一个勉强运转的状态,每个月记一记当地众所周知的事件交上去,就算对得起发的俸禄了,至于玩命?发了几个钱啊这么拼? 胭脂要调动这样一群锦衣卫,单凭一块令牌是远远不够的,唯有真金白银,才能唤醒热情。 金鹏王朝的财富,青衣楼的积累,以及珠光宝气阁的收益,大部分都要真材实料地砸进去,那么,就要稍稍让小皇帝等一等了。 当然,也不能让出钱出人的小皇帝什么都得不到。 于是,胭脂专门挑了一些短期不好变现的古董字画、还有一些冲门面的珍珠宝石送到京城里去,让小皇帝知道,只要多投入、耐心等,收益总会有的! ……………………………… 在小皇帝望眼欲穿中,第一批财货终于悄无声息地运到了京城。当一排排箱子打开时,小皇帝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珠光宝气动人心魂。 家大业大、非常识货的花满庭看着这一箱箱的宝物,神色有些微妙,这些大多好像都是看着贵,但定价比较玄之又玄的东西啊。 没注意到一旁清隽的花翰林的奇怪神色,小皇帝一把捞起一捧光洁玉润、足足有龙眼大小的珍珠,仔仔细细地凝视着这捧珍珠。 一旁的太监王安觉得皇爷此刻心情定然不错,于是谄媚道:“恭喜皇爷、贺喜皇爷,奴可看了,这桩桩样样,都是上好的珍品啊!” 朱翊钧意味不明地冷哼了一声,随手把珍珠丢进箱中,一点儿也看不出刚刚那珍视的劲。 他淡淡道: “朕为九五至尊,受万民奉养,龙袍上缀的珍珠也不过这一半大小,这儿的桩桩样样,都比朕的内库好上十倍百倍。” 王安低着头,心想:“皇爷的内库空得连耗子都懒得进,随便什么东西也比那空荡荡的一团空气要值钱啊。” 心里想着大不敬的话,但王安面上却是诚惶诚恐,缩着身子,努力在皇爷面前降低存在感。 看着一旁耷拉着脑袋的王安,小皇帝眯了眯眼睛,也不多言,立刻下令道: “王安,朕令你将这些财物秘密运到内库中,登记造册,不得有误!” 王安立刻跪倒,诚惶诚恐道:“奴遵旨!” 等王安指挥着内侍悄无声息地把宝贝抬到内库后,他亲自开始一一登记这些珍宝,等登到那一觞珍珠时,他看似无意地打翻了珍珠,在众人俯身去捡拾珍珠时,王安悄然地把一颗珍珠藏在了袖袋里。 “哼,替皇爷办差,诚惶诚恐也没多少赏赐,不如我自个儿拿!到时候要是真被发现数目对不上,就推到这群内侍头上。” 王安在小皇帝面前向来是一副垂头弯腰的可怜模样,但只要离了皇帝,作为宫中的大监,可别提多趾高气昂了。 宫里的小太监们,哪一个都要喊他一声爷爷,还要把辛辛苦苦得来的月钱交一大半上去。 “天子不像天子,官员不像官员,天底下的世道竟然倒反天罡到了这个地步! 花卿,你说,这群人把朕看成了什么?朕是不是成了要饭的,是不是还要跪着谢赏啊?” 说到最后,小皇帝的怒火已经压抑不住。 跟着这批财宝一块送到的还有皇姐的亲笔书信,信上说了南王的异动以及各级官员的藕断丝连,其中种种,无一不令小皇帝怒火中烧。 花满庭作为小皇帝的心腹爱臣,自然也看了信,尤其他本就在江南长大,在花家从前没有做官的子侄时,所遭受的种种排挤欺压他也是一清二楚。 他沉声道:“除却江南,南王那边不得不防,只是南王手上无兵无权,他就算策反南海飞仙岛的叶孤城,又有何用呢?” 朱翊钧皱眉道:“皇姐在信上说,那叶孤城还是个顶尖的剑客?” 花满庭点头,道:“不错,那叶孤城有一剑名为‘天外飞仙’,据说一剑既出,如青天白云、若白虹贯日,令人无处可挡、无处可防,因此江湖人称其为‘剑仙’。” 朱翊钧意味不明地笑了笑,道: “如此好剑,若控剑者对准的是朕,即使是在重重高手的皇宫大内,也未必拦得住这般人物的行刺。” 花满庭神色一惊,道: “恕臣失言,若是陛下……那也是由辅国重臣、皇亲宗族共同选择人品贵重的皇家血脉登临大宝,南王一脉骄奢淫逸,这……怎么也落不到他们去。” 小皇帝抬头望着一轮明月,幽幽道:“朕也很想知道,朕这位南王叔,究竟是从哪儿来的如此自信。” 第92章 太和公主21 胭脂端着清茗,悠哉悠哉地品茶,茶香清幽雅致,配茶的点心软糯可口。 花满楼一手摸着账册,一手拿着算盘,拨珠声声清脆,纸张沙沙翻动。 这场面看上去颇像是无良公主在压榨花家小公子,但起初胭脂只是叫人来说说话、解解闷,她自己算一算锦衣卫递上来的账本。 但,实在是架不住花家小公子的一片心甘情愿。 于是算账的成了花满楼,喝茶的则是胭脂。 看着花满楼认真摩挲纸面的模样,胭脂仅存的良心隐隐作痛,她放下茶盏,轻声道: “七童不若歇一歇,吃些茶点再算不迟。” 在这些天的相处中,花满楼循序渐进地让自己在胭脂这儿的称呼,从生疏的花家七公子变成了更亲近的七童。 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称谓变化,但却让花满楼的心情变得极好,他唇角微翘,带着几分柔和的笑意,道: “能为公主分担一些事,七童求之不得。” 说罢,他抬起黑沉的眼眸望向胭脂,寻常人目不能视,眼睛也是无神的。 但花满楼的双目却生得极温柔,好似其中氤氲着江南的烟雨,当这双眼睛看过来时,如一汪春水微微漾起。 “难道,是公主嫌弃七童动作太慢,拖累了效率?如此,是我的不是……” 眉目如画的温润公子微微敛目,垂下的睫羽根根分明,语气带着七分笑意三分试探。 胭脂一手撑住下颌,另一只手好奇地戳了戳眼前人浓且长的睫羽,语中含笑道: “七童这话便是在埋怨孤了?明明是孤的公务,全推到你身上,若是还挑三拣四,那孤也太无情了些。” 花满楼对胭脂的动作有一瞬讶然,但一动也未动,任凭她在自己的眉目间点画。 他轻轻道:“七童并无此意。” 胭脂的手正点在花满楼的眉心,闻言轻笑道: “既然不是在埋怨孤,那是为什么呢?” 花满楼长睫微颤,默然不语。 胭脂轻轻点了点他的眉心,在指尖离开的那一刻,花满楼摩挲纸张的手有片刻停滞。 胭脂不再追问,花满楼也没有回答,他抿着唇认真地拨算核对着账目,好似刚刚什么也没有发生。 “本就什么也没发生。”他想。 胭脂望着眼前人清俊的模样,眉目低垂,安静又专注地任劳任怨算账,不由微微失笑。 “如切如磋,宜室宜家。” 扔下这一句话,胭脂心情大好地转身离开,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去做,锦衣卫的动员、任务的布置、各种奖赏的规划分发…… 她能抽出时间见一见花满楼,和他说一说话,已经是极有耐心的了。 环佩相击,泠泠作响,轻盈的步履珊珊远去。 算珠相碰,当当清脆,繁乱的心绪迟迟不定。 “当啷——” 骨节分明的手停滞住,如玉的指尖轻触着一颗玉算珠,一时间,竟分不清哪一个更温润。 花满楼轻轻抬起头,在公主说出那句话的时候,他的心神恍惚刹那,拨错了一颗算珠。 江南的男儿郎,一颗心不知不觉地被北地的女郎牵引拽动,喜怒哀乐,尽在不言中。 ……………………………… “啊……啊欠……” 陆小凤揉了揉鼻子,对阎铁珊道: “这地方的气候怎么这样变幻无常,早上还寒风凛冽得紧,才到晌午就热得要减大半的衣裳,日头一下山,又是风又是雨的,这儿的人怎么忍得下来的?” 阎铁珊努努嘴,道: “要不然戏文上怎么都讲流放岭南呢?这地儿不正是流放罪人的地方吗? 一年四季,它只有冬夏,一日之间,又冬又夏,适应不了的,都病的病、死的死,能留在这儿的,都已经习惯了。” 陆小凤摸了摸胡子,道:“这么说,南王的封地,竟是个流放地。” 阎铁珊凑近来,小声道: “南王贪花好色,为人骄奢淫逸,当时的皇爷子嗣稀薄,他都能被分得这么远,可见做皇子的时候就不得人心,说不准这地方就是当时的皇爷专挑的,毕竟,眼不见心不烦嘛。” 陆小凤同样小声道:“阎老板,你这是从哪儿打听来的南王的消息,保真吗?” 阎铁珊越说越兴奋,他拍拍胸脯道: “我阎铁珊可不说假话,这消息正是我从南王府管家口中探听出来的,当时我不是想着给南王送礼吗?那自然要问问南王的喜好忌讳。 我陪南王府管家喝了好几顿酒,有一次他醉醺醺地和我说,南王最讨厌的就是有人在他面前夸皇宫里如何如何,但皇宫里一有什么时兴的玩意儿流行,他千方百计也要在南王府摆上一模一样的。 那管家跟我说,南王不被他父皇喜欢,早早地到这破地方就藩了,心里一直惦记着京城皇宫,做梦都想回去。 尤其是先皇一驾崩,南王奔丧那叫一个积极啊,回来之后还突然就对世子格外溺爱,从前他可是很少关心子嗣的……” 陆小凤眨了眨眼,他觉得南王是有点不对的,于是按住滔滔不绝的阎铁珊,道: “既然要探查南王,不如我们去一趟南王府?” 阎铁珊愣了愣,道:“你想怎么去?” 陆小凤挑了挑眉毛,道:“江湖人自然要走江湖路,飞檐走壁、夜探王府,寻踪探秘,上呈公主。” 阎铁珊心想,你还押韵上了,面上却是连连摇头,道: “要去你去,我这把年纪,可没那个夜探王府的本事。” 陆小凤哭笑不得,拍了拍阎铁珊的肩膀,道:“自然是我去,只是要麻烦阎老板把南王府的地形图画一份给我,你送礼出入南王府那么多回,总该有些印象吧?” 阎铁珊松了一口气,连连拍着胸脯保证道:“陆老弟,我阎铁珊办事,你就放心吧!我连南王府的财库放哪我都一清二楚,整个南王府,就没有几个没收过我阎铁珊礼物的人。” 陆小凤捂脸,这南王府都被阎铁珊腐蚀得差不多了,怕不是阎铁珊振臂一呼,南王府就要改姓阎了。 第94章 太和公主22 自从先帝驾崩后,南王就格外春风得意。 从小到大,南王对自己的皇兄都是很有意见的,明明大家都是好色之徒,凭什么他能继承皇位,而自己却被扔到这么破地方? 不过,现在皇兄成了死鬼,南王的心头一下子舒坦许多了。 尤其是去了一趟京城,虽然跪小皇帝的感觉让他很不爽,但是一见到小皇帝那张脸,他的怒气顿时飞到九霄云外,心中是充斥着狂喜。 南王头一次觉得,苍天待自己不薄,他那些从前无可奈何的野望,在那一刻重新燃起,并且越烧越旺!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想着自己筹谋的计划,南王情不自禁地大笑出声。 座下的南王世子已经习惯了父王动不动就嘿然大笑,他全神贯注地望着座中的舞姬们翩翩起舞,眼中的垂涎之色都抑制不住,那张本是俊秀的脸在如此神情下显得丑态毕露。 南王笑够了,一眼看中了底下长得最美的舞姬,他一手抚着宽敞的腰肚,一手拿着酒爵,踉踉跄跄地朝着舞姬们走去,猛地揽住看中之人,大笑着往后堂走去。 走到一半,像是想起了什么,南王回过头,打了个酒嗝,道:“吾儿,为父要就寝了,这儿的美人儿,你随便、随便挑,为父最是看重你了……” 一边说,南王已经迫不及待地要离开了,因此,他也没注意到南王世子看他时那阴鸷的眼神。 “哼,老不死的色鬼,把最漂亮的带走了,剩下的才轮得到我挑,哼!等我当了皇帝,有你这老东西好看!” 南王世子狠狠地把酒杯一砸,呵斥道: “这都跳的是什么东西,给本世子掌嘴!你们这些下贱货色,通通掌嘴!本世子要看你们互相抽,谁要是没把对方的脸抽肿,就剁了你们的手!” 舞姬们吓得纷纷跪地,眼中含泪地相互掌掴起来,娇美的面庞很快被抽得红肿起来,但她们既不敢喊痛,也不敢停下来。 南王世子望着这群人的滑稽模样,冷哼一声,恨恨道: “你们都得听我的,没有人能忤逆我,没有人!总有一天,全天下的人都得恭恭敬敬地向我下跪,包括那个老不死的! 不管什么东西,只能让我先挑,所有人都要像狗一样求着我的剩饭!所有人!” 他嫌恶地望了一眼被打得面容肿胀的舞姬们,呵斥道: “滚!都给我滚!真是脏了本世子的眼睛!” 舞姬们却是如蒙大赦,纷纷脚不点地地退了出去。 陆小凤等舞姬们都出去、厅内只剩下南王世子一个人在酗酒后,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南王世子的背后,一个手刀打晕了他。 望着昏迷不醒的南王世子,陆小凤捏了捏沙包大的拳头,不怀好意地对准了南王世子。 在江湖待久了,什么三教九流的路数陆小凤都见识过,自然也清楚一些下黑手的招式,他平日里是绝不会用这样的招式对付人的,但观南王世子如此暴虐行径,陆小凤觉得,对方可以不算人。 “嘭——嘭——嘭——” 拳拳到肉,保证痛彻心扉,而且极有可能附带一些不大不小但让人浑身难受的副作用,而且不留痕迹。 一顿打下来,只会让人觉得遭了鬼上身,什么也查探不出来。 等陆小凤把瘫如死狗的南王世子丢在一边,拍拍屁股走人之后。 或许是因为太痛了,昏迷中的南王世子一个激灵,从坐席上滚在了地上,那张脸正好被他先前砸碎在地上的酒爵划了一个口子,鲜血顿时顺着伤口冒了出来。 但南王世子把所有人都赶了出去,他的惨状什么时候能被发现,最早也得是第二日了。 “陆兄弟,来来来,吃吃吃,这地方虽然气候不咋地,可吃的可不错,你尝尝! 这猪肚粥,那叫一个鲜嫩啊!还有这排骨,和着这芋头,糯香可口、入口即化……” 阎铁珊拉着陆小凤,如数家珍地介绍着一大桌的早茶。他可是一大早就乔装打扮出门,一连跑了十几个档口才买全这些当地有口皆碑的菜式。 陆小凤也不推辞,喝一口鲜香的粥,夹一块软糯的排骨,肉香与米香完美结合,抚慰着他的五脏庙。 含着排骨,陆小凤含糊不清地说道: “公主推测得不错,南王果然有问题。我摸进了他的书房,在他的藏书里找到了他和叶孤城的往来通信。 他在信里要求叶孤城收世子为徒,还极力邀请叶孤城到南王府一叙,共商大事,并且隐隐以封锁白云城商道相逼。” 阎铁珊脑子转的飞快,迅速抓住了关键词,道: “共商大事?什么事能被一个藩王称作大事?只是拜师应该算不上吧? 咋家上一次听到这个词,还是从前在宫里陪读《史书》,念到陈胜吴广那句‘今亡亦死,举大事亦死’呢,这话,可不兴一个藩王说啊!” 陆小凤把排骨咽下去,又从粥里捞了片猪肚,道: “后来我又看到南王父子在欣赏歌舞,南王好像很看重这个儿子,但我见那南王世子似乎对南王很不满,但不敢当面发作出来,只把怒气发泄在下人身上。 并且他好像格外傲气,在他训斥舞姬的时候,我听他说什么,有朝一日要让所有人给他下跪。” 边说,陆小凤边摇头,显然,他很是看不上这个色厉内荏的南王世子。 阎铁珊也摇摇头,道: “南王一脉,就没个好东西,那叶孤城碰上他们,也算是倒霉,好好一个孤高剑客,被这种……沾上。” 言语间,阎铁珊隐没了一些言辞激烈的语句,不管如何,南王一脉也是皇室中人,他还是要避讳一下的。 相比较两人喝粥吃饭的舒适安宁,南王府此时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废物!都是废物!一个人都不能保证不会留疤!庸医!全都是庸医!” 南王大步地在室内来回走动着,一个个医者都低着头不敢与他对视。 一边骂着,他又突然扑到床边,抱着世子的脑袋哀嚎起来。 嚎了半天也没嚎出一滴眼泪,于是南王又羞恼地一掌拍在儿子的胸膛上,骂道: “没用的东西,成天耍你那威风劲,把下人都赶走了,你还敢酗酒,喝成这么个结果来! 你如今不过是个世子,我还没死呢,在府里耍什么威风? 真是没用的废物啊!废物!你就算是心被剜了一块肉,也不能伤在脸上啊!” 南王世子本就全身痛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又被当胸一掌,一瞬间疼得两眼睁得浑圆,嘴巴张着说不出话来。 南王这边又哭又嚎、又怒又骂,但一旁不止一个大夫在心中暗骂南王有脑疾,世子又不是郡主,留个疤就跟要了命似的,那伤疤还没一寸长,至于这么要死要活的吗? 第95章 太和公主23 南王府是一片鸡飞狗跳,富庶的江南也并不太平。 曾经令人闻风丧胆、以抄家灭族而臭名昭着的锦衣卫竟然重出江湖! 这个如同晴天霹雳般的惊人消息,如同一股狂暴的飓风席卷了整个江南水乡。 一时间,江南的不少地方被搅得天翻地覆,豪族惊恐万状,原本肆意张狂的快活日子瞬间变得如履薄冰。 那些曾经听说过、甚至经历过锦衣卫残暴手段的老人们面色苍白,开始紧急转移财产,甚至准备销毁账本。而那些年轻人们起初不以为意,但随着一家家被破门而入,他们也变得战战兢兢起来。 其实胭脂也没做的太复杂,有的时候,打得一拳开,剩下事情便好做许多。 锦衣卫不行,不是人不行,是钱还没到位。把金鹏王朝的财物以及霍休、阎铁珊的积累砸进去做本金,锦衣卫迅速焕发了它本该有的活力。 锦衣卫的权力是皇权的衍生,那么皇权有多大? 自从太祖废除丞相后,大明皇帝的权力便趋向于无限大,只是过大的权力,有时候被窃取一些,甚至窃权者借此反过来再限制皇权,也是难免的事。 但现在,钱壮英雄胆,死水一潭的锦衣卫活了,皇权无限大,不受桎梏的锦衣卫,上承天子、下监群臣,权力也无限大。 更何况,抄家得一成,越是抄家锦衣卫的腰包越肥,那胆气也就越足,逐渐形成良好的内循环。 不管是豪强世家还是达官显贵,无论哪一家的大门,锦衣卫都有胆去踢一踢。 “开门,锦衣卫抄家!” 这句话在短短几天内已经成为江南无数豪族的噩梦,入狱、抄家、砍头,无边血色几乎晕染了河水,这是何等的野蛮!何等的残暴啊! 更恐怖的是,昨天还在看现场,今天,自己家就成了现场。 有些人晚上甚至会突然惊醒,大喊着“不要过来啊”,然后就是飞快地向亲朋故旧、长辈子侄传信,其中飞往京城的信鸽是最多的。 \"噌——噌——噌——\" 只听得弓弦被急速拉开所发出的尖锐声响,一支支锋利的箭矢如同闪电一般朝着天边那成群结队的信鸽疾驰而去。 这些弓弩带着无尽的杀意和力量,在空中划出一道道凌厉的弧线。 \"嘭——嘭——嘭——\" 伴随着一声声沉闷的撞击声响起,那些飞翔着的白色信鸽瞬间如雨点般纷纷扬扬地坠落下来。 它们洁白如雪的羽毛此刻被猩红的鲜血染得一片通红,鲜血从伤口处不断涌出,顺着羽毛流淌而下,滴落在地上汇聚成一滩滩触目惊心的血泊。 一队队训练有素的锦衣卫熟练地拆下信鸽脚上绑的信件,顺便把信鸽带上作为加餐。 另一些锦衣卫的弓弩对准的则是那些传信的豪奴,他们无一不是豪强心腹,带着救命信前往京城。 冰冷的箭锋刺穿了这些人的脖颈,搜查尸体、毁尸灭迹、缴获马匹,整个过程一气呵成,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胭脂也在赶往京城,她必须要比所有传信的人都快,所以一路上,她将侍从分做几路,去拦截那些人的传信,不管是信鸽还是报信的人,必要时,杀无赦! 在颠簸的马车中,她对这具柔弱身体的怨念达到了顶峰,心情也变得暴躁起来,一时间竟躁郁不止。 花满楼察觉到了公主的不对,他一边沉声道:“公主,恕七童失礼!” 另一边迅速搭上胭脂的腕脉,感受到其中不同于常人的脉象后,他神色微变。 这是胎中弱症的脉搏,花满楼的医术并不差,与当初太医院的诊断别无二致。 他迅速想起来,这种弱症不能轻易引动情绪,否则牵一发而动全身,后果不堪设想! 花满楼急道:“公主!停下吧!道路颠簸,马车又驾驭过快,这会导致……” 不等花满楼说完话,胭脂反手扣住他诊脉的手,双掌相碰,感受着花满楼温凉的手掌,胭脂稍稍有了一些精神。 她冷然道: “绝不能停,必须赶在那些人联系到他们的靠山之前回到京城,我们要把锦衣卫是根据大明律来抄家灭族的事做成铁案,就要率先定论,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皇帝如今并不能帮我太多,我必须要掌握住到手的力量,如果这场仗败了,短暂被金钱鼓动的地方锦衣卫会再次停摆,到时候,便要满盘皆输!” 花满楼握住胭脂的手,凝声问道: “公主想好了,一定要赢?哪怕用自己的生死做赌注?” 胭脂望着花满楼眉宇间的忧色,笑道: “不是一定要赢,起初我只是突然间有些孤寞,想要找些事情做。 最开始,我没有得到过权力时,会觉得它可有可无。可在感受到权力掌控在手中的感觉后,输掉它,就太令人不甘心了。” 花满楼默然,他不能理解这种追逐权力的野心。 若是旁人,他不会交浅言深。但,此刻身边的人,是引得他心绪不宁、辗转反侧的人。更难过的是,他还不知道她是何模样,就被她三言两语攻破了心防。 “我要怎么做?”花满楼闭上了眼睛,喃喃低语:“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你好受些?” 胭脂用力握了一下他的手,道: “江南的歌谣很好听,很久很久以前,在我小时候,也有人为我唱过,哄我入睡,我很久没有听过了,我再也见不到她了。” 片刻之后,马车中回荡起柔和的哼唱声,起初并不很熟练,更像是吟诵,渐渐地,越来越低沉,越来越动人。 在曲子里,困意涌上心头,胭脂渐渐闭起了眼睛,日月既往,不可复追。 她已经得到了很多,要继续往前走,带着那些美好的事物继续向前。 花满楼轻声地哼唱着,他看不见,但却能感觉到公主的情绪在慢慢平复。 此刻,花满楼好像想了很多,又好像什么也没想,时间似乎在这段路程中安静下来,至少,他们能相携着走完这一程。 马车依旧颠簸着奔向前方,仿佛无休无止,沿途的花花草草、山川河海并不能留下一心向前的人,只能哀怨地被马蹄踏过扬起尘埃。 京城,已经遥遥在望! 第96章 太和公主24 皇宫之外的一条喧闹的胡同里,钓公们在赌坊外头形容热烈地招揽着客人,什么“来到我家掷骰子,一飞冲天财源进”、“公子老爷看一看,推牌押宝银落袋”…… 这些钓公们专门负责在赌坊外通过各种言语诱惑来“钓”人进赌坊,有些场子大的,甚至还会直接把人推搡进去。 王安摸着袖子里的珍珠,在赌坊外犹豫不决,他好久没赌过了,今日轮到他下值,好不容易有机会出宫耍耍,要不,赌一把?就一把。 在钓公们热情的招呼下,王安进了赌坊,起初是一些碎银子,但很快,他身边的银子就堆成了小山,接着,小山迅速降低,连起初的几块碎银子也没了。 听着周围人的嘘声,王安脸色涨红,他一把拍出袖子里的珍珠,尖着嗓子喊道: “继续!继续!这一把就赌这颗珍珠!” 这颗珍珠出现在赌桌的那一刹那,赌坊里有些人眸光一闪,似有意似无意地盯住了王安。 毫无意外,这颗珍珠也被输了出去。 王安面色发青,僵在原地,眼珠子死死的盯着那颗落到别人手里的珍珠。 突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 王安一回头,那人便伸手揽着他,向赌坊内部走去,一边走还一边讨好地笑着道: “这位老爷出手不凡,小人就觉得与您投缘,若是老爷一时手头不便,不如到里面弄着银子花用花用?” 王安眼珠一转,骂道: “休要把对那烂瘪三的手段用在爷爷身上,你知道我是谁吗?区区一家赌坊,可还惹不起我!” 那人陪笑道: “哪能啊,爷爷您气质不凡,一看就身份贵重,我们是想跟您交个朋友,以后,爷爷想来玩了,所有花用,全记在我的账上,哪能叫朋友花银子呢?” 王安冷哼一声,那尖利的嗓音让人听着极不舒服。 “哼,还算有点儿眼力见,不过就这点诚意,也配和我交朋友?” 那人讪讪一笑,表情肉痛地从怀中掏出一枚翡翠扳指,那翡翠绿得能滴水,一看就是上等的珍宝,把王安的眼睛都看直了,一双手不受使唤地伸了过去。 那人也不做阻拦,径直让王安恶虎吞狼般抢过扳指。 他笑着说:“您看,我这诚意诚不诚啊?” 王安把扳指往手上一套,把手翻来覆去地欣赏,连连说道:“诚!太诚了!” 那人又凑近一步,道:“那以后还要请王公公好好关照关照,常来玩啊!” 王安听他道出自己的身份,神色微微一变,但一想可能是特意来讨好他这个简在圣心的御前太监的人,便也没想太多,只傲慢矜持地答道: “好好开你的赌坊,能交上杂家这个朋友,你就乐着吧!” 两人虽然是在赌坊内部交谈,声音也放的极低,但先前因为珍珠注意到王安的一些人,状若无意地悄悄往靠近里头的赌桌走,看似是在找个地方继续赌,但一双耳朵却竖得高高的。 ……………………………… 小皇帝见到胭脂时,已经是月上梢头的时候,刚一接到消息,他便命大内高手带着他悄无声息地出了宫。 清冷的月色落在庭院中,月影朦胧,庭中枝叶沙沙作响。 朱翊钧望着庭中独坐的胭脂,神色有一瞬间恍惚。 清晖落其身,如梦亦如幻,有那么一刹那他会以为她要乘风归去。 不过,也只是一瞬间的恍然,朱翊钧走到胭脂对面,毫不客气地拿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轻轻一抿,眼睛一亮,赞道: “好茶,茶香如豆,朕倒是第一次喝到这样的茶。” 胭脂轻轻摇着团扇,笑道:“一饼五千贯的茶,自然好喝。” 小皇帝拿着茶杯的手微微一抖,他沉默片刻,问道:“刚才是不是朕听错了,朕好像听到皇姐说什么五千贯?” 胭脂重复了一遍:“一饼五千贯的阳羡茶,就刚刚倒出来的那一小杯,少说也要几十上百贯呢。” 小皇帝僵硬着放下了茶杯,他看向胭脂,痛心疾首道:“皇姐,咱们大明皇室,要以身作则,风物简朴,千万不能被江南的奢侈给腐化了啊!” 胭脂在小皇帝心疼的眼神中给自己倒了一杯,道:“放心吧,不花钱,抄家来的,也就流点江南豪族的血。” 没错,而且流的也不多,也就河水红了一小会儿。毕竟那些大腹便便的家伙太肥了,体脂太多,血反而少了。 朱翊钧默然,片刻后,他平静地说道: “皇姐,你可知道,朕的朝中,可有不少都是出身江浙一带的?” 胭脂道:“我又没有剥皮萱草,简简单单就让他们上路了,那些人该感谢我给了他们一个痛痛快快。” 朱翊钧梗了一下,道:“你还想剥皮萱草!” 胭脂叹了一口气,眉目间带了些惆怅,清清冷冷的姑射仙人刹那间好似化身幽情含怨的仕女图中人,看得小皇帝一愣一愣的。 “皇弟啊,你真是少见多怪,这种事情太祖做的也不少啊。” 朱翊钧很想说,现在能和太祖那时候比吗?守成之君能跟开国皇帝相提并论吗?但这话说起来太自灭威风了,于是他干脆闭口不言。 胭脂瞧他那模样,忍不住轻笑了起来。 “好了好了,放心吧,就算是抄家灭族,也是要讲分寸的。我又不是疯了,怎么可能把人一网打尽?” 胭脂顺手戳了戳小皇帝气鼓鼓的腮帮子,在他怒目而视之前快速收回手。 “起初抄的几家,是专门选那些名声狼藉不堪,连那些豪族都不愿为伍的人家,我让锦衣卫下了狠手,掘地三尺、抄家灭族。 杀鸡儆猴之后,就有人偷偷通过花家来查探情况,花家家风不错,一概都不理会,也把那些人家的名单报了上来。 我便让锦衣卫悄悄把那些人家的家主带出来,让他们各自检举,若是证据充分属实,立功最多的几个不但不会收到处罚,还能分一杯羹,并且会受到皇家的青睐。 那些人起初并不肯说,但在锦衣卫监督那些人不准相互交谈、分开检举之后,便有人开始说了,第一个检举的人受到了嘉奖,他家可以得到保全。 于是,不少人都开始动摇,时间越久,说的人越多,那些被检举最多的豪族便被拉出来抄家。” “既然如此顺利,那皇姐何故匆匆而回?”小皇帝眯起眼睛,问道。 胭脂轻笑道: “兔死狐悲,人之常情,一时的恐吓终究不能让那些老奸巨猾的家伙真正惧怕,到京城,与他们背后的靠山再做过一场,才能叫他们真正学会缩着尾巴做人。” 小皇帝又倒了一杯茶,一口饮尽,道: “朕是天子,不能明目张胆的偏向你,最后结果如何……” 他停顿了一下,继续道:“大不了,朕在朝堂上发发疯,大不了再损一损威信,保全你还是做得到的。” 说着,小皇帝皱了皱眉,像是有些不能接受自己居然想做一笔赔本买卖,他转身就要走。 胭脂看着他的背影,无奈道:“你走就走,把我茶壶带走做什么?” 小皇帝越走越快,遥遥地传来他的声音: “这么贵的茶,天子喝几口怎么了?朕还没嫌弃是喝剩下的呢!” 第97章 太和公主25 不管南王府内部是怎样一片鸡飞狗跳,世子面上有伤的消息倒是没传出去。但所有的医者都被扣下,对外南王府只说世子身染重疾,要这些大夫齐心协力为世子诊治。 外头的百姓听说这一消息,无论明里暗里,无一不拍手称快,有些激进的恨不得南王全家都暴毙了。 陆小凤和阎铁珊对此事一无所知,此时的他们正悠然自得地坐在前往白云城的船队之上。 要知道,这南海飞仙岛与南王封地之间的贸易往来颇为频繁,所以两地间的船队自然也是数不胜数。 当陆小凤和阎铁珊来到码头时,但见人头攒动、热闹非凡,众多船员们一见到他们便如潮水般涌来,纷纷热情地向他推销自家的航船。 “两位大爷,您瞧瞧咱这船!那可是又大又稳,速度还快得很呐!保证能让您顺顺利利抵达白云城!”一名皮肤黝黑的粗壮汉子扯着嗓子喊道。 “别听他瞎忽悠!大爷,还是选我们家的吧!船舱宽敞舒适,还有现捞的海鱼供应,一路上保管您享受至极!”另一个留着短胡须的精瘦男子不甘示弱地叫嚷道。 一时间,各种吆喝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陆小凤仔细打量了这些船只,没发现太大不同,于是干脆都交给阎铁珊,他经验老到。 阎铁珊此时脸上摘了那把大胡子,和从前判若两人,又乔装打扮了一番,也不担心有人会认出他。 他熟门熟路地找到直属于城主府的船队,让陆小凤以计划与白云城合作的商人身份前去交涉一二,让他们搭个便船。 城主府的人倒是很好说话,问了问陆小凤他们做的是什么买卖后便放他们上了船,还给他们分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舱房。 上船之后,凭借着陆小凤那豪爽大方、善于交际的性格,他很快就与船上的人们打成一片。无论是年长的老船员还是年轻人,都很喜欢这个幽默风趣的中原人,纷纷围拢过来与他攀谈。 不过几日,陆小凤就是能和船员们勾肩搭背一起喝酒烤鱼的好朋友了。 海上的淡水保存不易,于是更耐储存的酒水便是众人的心头好。朋友间喝一口酒,吃一口烤鱼,就忍不住要打开话匣子。 陆小凤向这些船员讲述着中原各地的趣事与地方风情,船员们不甘示弱,也纷纷讲起白云城的种种。 说到白云城,自然离不开白云城主。在船员们的眼中,白云城主叶孤城就是他们的天神。 “从前南海的商道被南海剑派所盘踞,凡是出海的人,哪怕只是打鱼,一旦经过,就要交一笔过路费,若是交不起,便会连人带船一把扣下,逼着家眷来赎。 要是赎不起,那么船就成他们的了,人也成他们的奴隶,那个时候,人人自危,都只敢在浅海打鱼,可人人都在那一片打鱼,人人都要饿肚子。 那些交得起过路费商队,运来的货物也贵的惊人,那时候,许多人饿得眼冒绿光。” 老船员说起当年的事,眼中仍然含怒,显然他是受过苦的。 “但是,城主大人出手了!”年轻船员兴奋地一拍船杆,道: “城主大人,那时候不过束发之年,就独自一人,提剑直奔南海剑派而去,尽破其七十二路剑法,狠狠地打服了那群狗东西!” 老船员白了抢词的年轻人一眼,接着道: “自那以后,南海剑派再不敢私自设卡,规规矩矩地做船队生意,从前被他们扣押的船只和人也都被还了回来。” 年轻人被白了一眼,也不恼,嬉笑着道:“您这说得干巴巴的,还不如叫我来讲呢。” 老船员佯装恼怒:“去去去,一边去,鱼都要烤焦了!” 年轻人笑着给鱼翻面,老船员喝酒掩饰尴尬,更多的人也开始七嘴八舌地说起城主的种种事迹。 说着说着,有人开始拿出海边自制的乐器开始吹奏,有人和着乐调唱起海上的歌谣,也有人在顺手修补渔网,每个人都专注于当下,享受着这片刻的宁静与欢乐。 陆小凤笑着看船员们谈天打闹,他很喜欢这样快活安逸的氛围,没有争端、没有阴谋,每个人都充实快活地活着。 不同船上的快活气氛,城主府内,叶孤城静静地坐在书房之中,眉头紧锁,摆在他面前书桌上的,正是来自南王的一封封信件。 这些信件中的言辞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愈发激烈起来,字里行间所透露出的逼迫之意也越发明显。 叶孤城如寒星般的双眸之中,猛地闪过一道令人心悸的寒光,他虽然性情孤高,但并不迂腐。 从始至终,对于那些被他剑尖所对准之人,叶孤城从未考虑过对方是否配得上死在他的剑下这种问题。 叶孤城本就是一个傲然之人,在他看来,世间众人皆平等,唯有“当不当死”才是决定生死的关键所在。 而南王的步步紧逼,已经让叶孤城在考虑悄然潜入南王府灭门的可能性。若不是白云城在飞仙岛难以挪动,南王满门已经是一具具横陈于地的冰凉尸首了。 冷冷注视着眼前的信件,叶孤城在心中暗自思忖着这个冒险之举所可能带来的后果以及成功的几率。 “启禀城主,有一陆姓商人求见城主,说要与城主商量白云城珍珠进购事宜。” 一个侍卫敲门来报告,并呈上一份珍珠首饰。 “城主,这是那商人送上的东西,说是他铺子里的样品。” 叶孤城一眼便认出这是珠光宝气阁的手艺,他不禁皱眉,珠光宝气阁的生意是南王搭桥牵线的,难道这次是珠光宝气阁的人来当南王说客,莫非是准备以珍珠收购的事宜来逼迫? 压下心底一闪而过的杀意,叶孤城沉声道:“让他们在前厅等候。” 等侍卫退下,叶孤城握住寒光凛冽的长剑,用丝帕仔细地擦拭着剑刃,烛光下,剑身寒芒微闪,映照着叶孤城冰冷的双目。 第98章 太和公主26 翌日朝会,一封由太和公主亲笔上奏的弹劾朝中重臣包庇族人私占田亩、损公肥私的奏章激起朝野千层浪! 一份份由锦衣卫呈上来的证据让原本大声辩解的人声音越来越小,有些人企图绕过这些证据,从太和公主本人下手攻击。 “万岁!太和公主不过一介女眷,怎可干预朝政!”一位蓄着长须的中年官员言辞激烈地向小皇帝喊道。 不怪他激烈,这位中年官员正是被弹劾的人里证据最确凿的一个,也是那十斤阳羡茶原本要奉上的对象,连小皇帝都要顺手牵羊的昂贵茶叶,他招招手就有人“意愿”献上十斤,那可价值一百万两啊! 太祖当年定下规矩,贪污超过六十两就要剥皮萱草,要是按照这个规矩来,他差不多要被剥一万六千次。 朱翊钧望着他那看似正义凛然的模样,不由觉得讽刺,冷然道: “太和公主是皇家血脉,贵不可言,你的血脉难道比皇室还要高贵吗?” 那中年官员憋出一句话:“万岁言重了,臣惶恐。” 朱翊钧接着道: “你都可以向朕上奏,那朕的至亲皇姐如何不能上奏?更何况做的还是为国为民的好事,你如此言辞激烈,难道是对大明心存不满?” 中年官员脸色几变,梗着脖子道: “万岁,太祖有言在先,后宫不能干政!” 就在朱翊钧危险地眯起了眼睛时,一声传报从外至内响起。 “太和公主到——” 一道华丽的身影自朝会正门缓缓而入,身后的侍从或持宫扇、或奉香炉,步履相随、亦步亦趋。 小皇帝是第一次望见盛装公主礼服的胭脂,他凝视走进朝堂的皇姐,胭脂也望着高居皇座上的朱翊钧。对视间,两人俱是唇角微翘。 小皇帝忽地放松下来,甚至有闲心品鉴皇姐这一身行头,这九翚四凤冠子上的珍珠可真大啊,怎么比自己得来的那一觞还大? 不过这冠子戴在皇姐的发顶,珠翠穰花鬓、红纬缀金凤,当真是衬得云鬓峨峨、宝髻庄严,倒也勉强配得上皇姐。他记得自己库里现在有一些宝石,也可以给皇姐镶在冠子上。 想着想着,朱翊钧神色一肃,怎么一见到皇姐,他就想着做赔本生意,这可使不得! 众臣在那一声通传后便纷纷低下头,不敢直视来人,心想公主怎么能上殿,这不是给他们添麻烦吗?要是不慎抬头,被爱揪人错处的御史抓住了,还不要参他们一个冒犯公主之罪? 公主缓缓而来,众臣垂首,无一人先言语,只等着有愣头青来打破沉默。 朱翊钧倒是没管那么多,见胭脂要向他行礼,他快步走来,扶住胭脂,朗声道: “朕与皇姐本是一家,何必如此多礼?王安,还不速速搬一把椅子来!” 王安立刻快步冲向后殿,领着几个小太监抬了一把装饰华丽的椅子出来,就摆在皇座的右下方。 有初入官场的年轻臣子沉不住气,立刻抬头看向皇帝,大声道:“万岁,这与礼——” 才说几个字,他便像吞了哑药一般突然失声,愣愣地望着皇帝身旁的太和公主,这一瞬间,他好像突然知道翩若惊鸿的洛神是何模样,那些圣贤书里的礼仪规矩突然变得轻飘飘了起来,他脑海中只有才子的吟唱。 “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 三纲五常、四书五经,那些充斥着他头脑的东西突然像是被一些流淌着璀璨光辉的东西包裹住,这些美丽的句子像是一条条华美的绳索,将过去仿佛坚不可摧的思想越勒越紧,直至它们崩裂破碎。 年轻臣子未说出的话语突然在喉间转了个弯: “这与礼太相合了,万岁友爱长姊,此为仁也,礼法之道,效为仁义也。 万岁此举,正是践行礼法,实乃明君圣天子也!” 一旁等待出头鸟的朝臣: 这小子是不是脑子突然坏了?瞧瞧这说的是什么话?难道被皇帝捉住了什么把柄?这么吹捧的?呸!佞臣,我等绝不与之为伍! 又有一个来自翰林院的年轻官员挺身而出,一旁的花满庭认识他,这是和自己同一届的状元,虽然相貌堂堂,但性格迂腐,在经筵中常常说些腐儒之道,皇帝很是不喜他。 “臣以为此言不妥,臣要参——” 同样的戛然而止,但相较于上一个年轻官员的突兀吹捧,这位状元支支吾吾了半天,一个字也没说出口,脸色涨得通红。 先前梗着脖子说后宫不能干政的中年官员忍不住了,他跳出来吼道: “公主千金之躯,纵使是皇家血脉,也不该莅临朝堂,这有违太祖祖训!” 突然的一嗓子没有得到其他人的声援,反而两道怒气冲冲的目光朝他刺来,中年官员环视四周,发现是刚刚那两个年轻人,他不屑地瞪了过去。 然后他一抬头,就发现正危险望着他的皇帝与美得不太像人的太和公主。 明明公主容颜惊人,但他心中却骤然升起一种恐慌,仿佛被什么可怖的东西给盯上了。 “你很尊崇太祖祖训?”高高的台阶上,太和公主的声音像雾一样飘来。 “不错!太祖治国有方,臣为大明之臣,自然崇敬太祖!” 胭脂笑了起来,这笑声在大殿中空灵回荡,引得一些人好奇的微微抬头。 “太祖有言,凡为大明之官,剥削百姓、上下索取财货,达六十两白银,就要被剥皮萱草,须知‘尔食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 你身为朝廷重臣,不思报国,贪污受贿,纵容亲族欺压乡里、侵占良田、杀人掠财,简直无法无天! 既然如此,不如请公以身作则,让大明再现这一景观?也好警示朝臣!” 中年人僵硬在原地,面色由白变青、由青变紫,他望着高高俯视他的太和公主,他只觉得那张合的唇齿像是猛兽在慢条斯理地撕开猎物的皮肉,她殷红的唇是无数猎物猩红血液的点染。 他环顾四周,除了那两个痴痴然的傻子,所有人都低着头,仿佛在默哀他的死亡。 他猛然望向皇帝,皇帝正用欣赏的眼神望着太和公主,太和公主正望着他,没有一丝瑕疵的面庞正冷冷地对着他。 公主礼服上的华丽的霞帔用金线绣着展翅欲飞的翟纹,一只只翟鸟黑色的眼珠仿佛在转动,又仿佛都在凝视着他。 “叽叽——” “叽叽啾——” “剥皮萱草——” “剥皮萱草啾啾啾啾——” 翟鸟们叫了起来,中年官员目眦欲裂,他一手捂住脑袋,一手拿着笏板向前挥舞。 “护驾!” “护驾!” “拿下他!他要行刺!” 那两个年轻官员舍生忘死地向中年官员扑过来,拳风如雨一般挥洒向中年官员,凶狠得像是对方杀了他全家一般。 第99章 太和公主27 贪赃枉法之臣,面对罪证,不思悔改,居然想要当庭行刺皇帝与公主,简直是目无王法!藐视皇威! 如此罪无可赦之辈,简直让小皇帝——心里笑开了花。 看着底下死死压着罪臣的两个年轻官员,哪怕此时他们衣冠不整、发髻散乱,其中一个还不知被谁的拳头打成了乌青眼,小皇帝也看他们顺眼极了。 尤其是他们喊出的那句“他要行刺”,直接给这事率先定了论,压没了什么突发恶疾、神志不清的狡辩。 区区一个臣子,身犯罪业,第一时间所采取的行动居然不是跪地求饶,而是丧心病狂地选择了行刺之举!如此行径,与明目张胆的造反何异? 那么,既然此人胆敢如此肆无忌惮地公然行刺,那些身犯同罪者,是不是与他沆瀣一气的同党?而那些意图为他求情者,是不是心怀不轨,亦有造反之心? 一个被定性为行刺的举动,直接让朱翊钧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可以毫无牵制地对朝臣指指点点。 垂头望着被压倒在地的中年官员,不少朝臣恨铁不成钢地在心中唾骂: 多大年岁的人了,不过被公主问几句话,人家不过提一句剥皮萱草,如今又不是太祖朝,这点压力也顶不住,真是废物。 若只是贪污包庇之罪,如今皇帝还小,大家一块糊弄糊弄,大不了贬去苦寒之地,忍个几年,再悄悄周转调动一番就是。 可你要是行刺,这种弑君大罪,大家都是文臣,手中没兵马,也不敢做司马家,这谁顶得住啊?你这不是找死吗?还是跟九族过不去啊? 死死压着人的状元望着公主,心乱如麻,他一会儿想的是从前他看不上的那些杂剧里,皇帝赐婚、状元郎尚公主的桥段。 一会儿又担心起一旁还有一个也是救驾的,那个黑心肝的家伙刚刚还暗地里给自己脸上来了一拳,若是公主见到自己仪容受损,心生不喜怎么办? 对状元暗下黑手的年轻官员,一边用尽全力控制着身下之人的挣扎,一边是大脑急速运转,刚刚自己够不够英勇无畏?挥拳的时候姿态够不够潇洒? 胭脂全然无视了底下两个目光痴缠的家伙,她冷声道: “此等逆臣,身犯数法,又行刺天家,罪孽深重,令人瞠目结舌! 此人在江南的亲族横行乡里、为祸百姓,犯下诸多罪孽,已被抄家斩首! 当日行刑之时,乡里百姓,无不拍手称快,以仇人血肉祭祀亲人。 那些乡里豪族,之所以敢肆无忌惮地残害百姓,就是因为背后的靠山包庇,使得百姓无处申冤。 久而久之,百姓如何看待我大明?这些纵容之人,便是为了一家之私在掘我大明的根!其心可诛!其行可灭!” 朱翊钧闻言环视群臣,肃穆道: “诸卿俱是国之栋梁,都是科举取士选出的报效大明的良臣、忠臣,与这些贪赃枉法、以权谋私之人截然不同。 太和公主如今呈上的这些,证据确凿,令朕触目惊心,我大明居然生出了这些蛀虫!害虫! 诸卿认为,这些人该如何处置?” 小皇帝虽然是在询问,可没有人敢真的觉得自己有选择。 那些被锦衣卫视线锁定的官员面色苍白地向同僚投去祈求的目光,但所有人都避开了他们的眼神。 还是那个道理,若是没有行刺这一出,还能仗着皇帝年幼挣扎狡辩。 可如今皇帝站在大义之上,身边还有个来势汹汹的太和公主,她扣的罪名那是一个比一个大,谁敢出头?他们可没有舍己为人的节操。 越来越多的人摇摇欲坠,不等锦衣卫上前,便瘫软在地,抖若筛糠。 在高高的台阶上,胭脂看着那些被一句话从此改变命运的衣冠楚楚的人,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涌上心头。 她望向了一旁的小皇帝,他也正在望着她。 朱翊钧轻声道:“还记得那句话吗?” 胭脂看着朱翊钧,道:“自然记得。” 朱翊钧笑了,将当初那句话重复: “皇姐,你想要权势吗?” 胭脂也重复着最开始的话语: “要,当然要,权势那么好,谁会不想要呢?” …………………………………… “等等!叶城主,你是不是哪里有什么误会?” 看着向自己拔剑的叶孤城,陆小凤连连后退。 阎铁珊更是不顾形象,直接往身后一躲,像个赖皮糖一般,死活都不肯出来。 叶孤城的眼神很好,虽然阎铁珊有所变化,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人,于是,他拔剑便更无顾忌了。 陆小凤拽着阎铁珊道: “阎老板,你不是和叶城主有合作吗?你不会做生意的时候以次充好,被人家发现了来算账吧!” 阎铁珊顿时嚷嚷道: “放屁!陆小凤,道上的人,谁不知道我阎铁珊做生意最讲诚信!” 叶孤城目光一凝,看向陆小凤,道:“你就是‘四条眉毛’的陆小凤?” 陆小凤摸了摸胡子,答道:“不错,我就是陆小凤。” 叶孤城又道:“你是西门吹雪的朋友?” 陆小凤点头,但很快他就想起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共同点,他们都是绝顶的剑客! 那么,一个顶尖剑客打听另一个顶尖剑客会是为什么? 陆小凤顿时脸色发苦。 叶孤城道: “陆小凤的‘灵犀一指’可以夹住世间所有的武器。 那么,你的这两根手指是否夹住过西门吹雪的剑?” 陆小凤摸了摸胡子,苦笑道: “西门是我的朋友,朋友之间为什么要挥剑相向呢?” 叶孤城点了点头,道:“那便是还没有。” 不等陆小凤说话,叶孤城冷然道: “既然如此,那不如先试试‘灵犀一指’能不能夹住我的剑!” 陆小凤大惊失色,道:“叶城主,没这个必要吧?我们来这是有要事相商,不是来找麻烦的!” 叶孤城冷声道: “朋友之间自然不会挥剑相向,但我和你还不是朋友,先接下此剑,再言其他!” 话音未落,银白的剑光已如电光一般凌厉而出,剑尖直直向着陆小凤点去! 第100章 太和公主28 叶孤城的剑很快,如一道闪电刺向陆小凤的面门,冷冽的剑气似乎已经能脱剑而出,寒光凛冽,周围的空气仿佛被瞬间冻结。 一丈之间,天地只有这一剑! 陆小凤却镇定自若起来,他的身形腾挪间如同鬼魅一般难以捉摸。 就在叶孤城的剑即将刺中他的瞬间,陆小凤以一种超乎常人想象的速度伸出了手指。刹那间,只见陆小凤的两根手指精准无误地夹住了叶孤城那来势汹汹的剑刃。 叶孤城眼若寒星,手腕轻动,剑便从那两指间倏忽归鞘。 陆小凤长呼一口气,道: “白云城主,现在我们可以坐下谈一谈了。” 叶孤城看了一眼龟缩在陆小凤身后的阎铁珊,对陆小凤冷冷道:“你想谈什么?” 陆小凤道:“自然是想和城主谈一谈南王的事。” 叶孤城的眸光更冷了,他缓缓道:“你为南王说客?” “啊?”陆小凤被问的一愣,躲在他身后的阎铁珊立刻把陆小凤扒拉到一旁,大声道: “我呸,南王是个什么东西,也配叫我们给他当说客,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我阎铁珊早就不是当初求着给他送礼的阎铁珊了! 今日的阎铁珊,已经脱胎换骨,一颗忠心天地可鉴!” 阎铁珊拍着胸膛道: “叶城主,听我一句劝,和南王那种虫豸混在一起,怎么搞得好白云城,你可好好想想吧!” 叶孤城眸光一闪,看向陆小凤,道: “既然要坐下来谈一谈,为何还站在这里?” 说着,便有侍从端上茶具,接着又悄无声息地退出前厅。 三人落座,陆小凤揉了揉指尖,道:“观叶城主之意,是与南王有所不快?” 叶孤城道:“是又如何?” 阎铁珊在一旁拍掌道: “当初我一见叶城主,便觉天人之姿、器宇不凡,南王那脑袋昏昏的家伙若非占据地利,怎么配与城主往来!” 说着,他笑道:“城主方才将我等认作南王说客,一上来就要喊打喊杀,想必心中对南王已经有所决断。” 叶孤城坐在正中主位,依旧是冷冷的一句话:“是又如何?” 阎铁珊笑得更和善了,有不满好啊,要是叶孤城和南王亲如一家那可就坏了,如今这种情形,却是再好不过了。 他也不在乎叶孤城的冷脸,反正这年头学剑的似乎都要冻着脸,越是面无表情越是显得他们剑术高超。 阎铁珊笑容和煦道: “飞仙岛在南海之中,耕种不易,光靠渔猎是不能供给白云城温饱,少不得要通过船队运输粮食。 南王心胸狭隘,城主若与他起了不快,南王说不得要切断白云城的海上商道。” 不等叶孤城开口,阎铁珊又道: “既然叶城主不喜南王,不如换一个合作对象?既能保白云城子民安危,又不会让城主难做。” 说着,他笑了起来,道:“毕竟,我家主人,可没有一个暴虐无道又贪花好色的儿子要拜城主为师。” 叶孤城冷冷道:“凡无所求者,所求最大。” 陆小凤从怀中取出一份密封的信封,向叶孤城传递过去。 叶孤城接过信封,信封正面写着“白云城主亲启”六个飘逸的大字。 拆开信封,读着读着,叶孤城的面色变得十分奇怪,等读完了信,他冷冷道: “好一个太和公主,真是威逼利诱无所不至!” 陆小凤心虚地摸了摸胡子,他是知道信里面写的是什么的,当初公主让他和阎铁珊提前熟悉信中内容,到时候若是叶孤城有疑,也好胸有成竹。 信中,胭脂倒也没有故意写一些激怒叶孤城的话语,毕竟是来谈合作,又不是来结仇的。 她只是点明了白云城如今不上不下的尴尬境地,白云城如今只是大明名义上的领土,并不给大明缴纳赋税。 那么像是证明是大明人士的官方身份文书自然也是没有的,如此,白云城中人自然也不能参加大明科举、不能名正言顺地在大明活动…… 许多白云城生人,纵使身负才华,因为身份问题,也只能在白云城蹉跎,顶多去城主府谋一份差使,向上的空间几乎没有。 久而久之,必然人心思动。叶孤城身为白云城主,为白云城中人所敬仰,难道要眼睁睁看着有能力的治下之人蹉跎年华? 况且,大明兴科举以聚贤才,白云城无论如何也是隶属大明,如此行径,是否能视作阻挠贤才报国?那叶城主又怀的是怎样的心思呢? 信件开头,就是这样一段敲打的话语,看得叶孤城周身冷意如霜。 随后,信中又是话锋一转,表示当今圣上慧眼识珠,认为叶孤城体恤民情,虽无正式册封,却有使百姓安居乐业之能。 若是叶孤城使白云城正式投向大明,和其它地方一样缴纳赋税,那么朝廷便承认白云城主这一称号,白云城中人从此便是大明人,凡大明百姓所有,无不供给。 叶孤城面冷如冰,他明白这是前面敲打完了,后边便开始利诱了。 南王还只是要他一人之力,但这位太和公主的胃口可比南王大的多,她要的是一城之利! 她毫不掩饰要白云城俯首称臣、年年缴纳赋税的意图,比南王用白云城商道威胁叶孤城更进一步,她用得是白云城子民的未来。 商道没了,大家忍饥挨饿,会过得艰难许多,但只会仇恨切断商道的南王。 但这位太和公主,却是在利用人心来动摇白云城,不是每个人都甘心一辈子在岛上生活,没有机会时无可奈何。 但如果有了机会,却因为他这个城主而不能得到,久而久之,再尊崇他这个白云城主的人也会生出一丝怨怼之心。 届时,天长日久,白云城人心散乱,不攻自破! 叶孤城握住信纸的手不由用力,看着座中心虚的陆小凤与笑容满面的阎铁珊,他冷然道: “太和公主想要白云城从此向明廷缴纳赋税,可知飞仙岛风浪滔天,途中不乏海寇,要小心翻船!” 阎铁珊笑容不变,道: “有威名赫赫的叶城主在,便是昔日横行南海的南海剑派如今也不敢冒头,风浪再大,有‘一剑飞仙’在,又有何惧呢?” 叶孤城周身冷意更重,陆小凤担心阎铁珊被人家气不过一剑削首,打断道: “不知叶城主考虑如何?太和公主心怀天下,为人善良,绝对不会让白云城的子民受苦的! 白云城缴纳赋税,便受大明庇佑,不管是商道还是其他,往后都能通行无阻,这岂非两全其美?” 叶孤城握着信纸,看着上面的内容,是半分也没看出陆小凤口中的为人善良。 他沉默片刻,道:“只此书信,空口无凭。” 陆小凤会意,从怀中珍之重之地取出一个精致的小木匣,轻轻打开,递给了叶孤城。 叶孤城抬眼望去,匣中正中放置着一枚小小的玉章,他拿起这枚玉章,章底部正刻着一个篆体的朱字。 陆小凤道:“这是公主的玉章,凭此信物,若是城主入京,便可见到公主。” 说着,他望着那枚玉章,又道:“城主既然已经答应,不如写一份文书,我带回去呈于公主。” 叶孤把那枚玉章放进匣中,道: “文书会给你,既然太和公主将自己的玉章作为信物,那叶某自然也会回赠白云城城主印章。” 说着,他握着手中的信件,带着些许冷意道:“否则,这位太和公主又要疑心白云城主怀的是怎样的心思。” 第101章 太和公主29 太和公主没空疑心白云城主生出怎样的心思,她正忙着应付说着怪言怪语的小皇帝。 “哼,点茶作莲花,共饮阳羡茶,真有闲情逸致啊,他怎么点的啊?不是目不能视吗?也能陪同皇姐游山玩水? 咱们皇家是风物简朴,也不至于连个知客也请不起,哪里就要他来陪同了!” 小皇帝的袖子甩得呼呼作响,看着若无其事的胭脂,他酸言酸语道: “呦,还七童,那么大个人了,还童什么啊?朕看更适合叫七叔七伯,再过几年,也不是不能叫七爷!” 胭脂想了想花满楼玉质尔雅的翩翩公子模样,若是被人叫一声叔伯,那如玉的面庞会涌上如何的窘迫之色? 想到那场面,她忍不住笑了出来,但想到小皇帝还在气鼓鼓,又努力做出严肃态。 小皇帝在这欲笑还颦间愣了片刻,随即又气恼道: “你还笑,有什么可笑的,提到人家就笑,我来看你,也没见你怎么笑啊! 皇姐,你从观中出来不久,见识还是太少了,你可千万别被皮相迷惑了。世间美色万万千,千万别被他一人给绊住了。” 胭脂给小皇帝倒了一杯茶,道: “人家叫七童怎么了,你要是也想被叫,那皇姐以后就叫你大童?” “扑哧——”大童二字刚一说出口,胭脂倒茶的手都笑得抖动起来。 小皇帝被这声“大童”叫得如鲠在喉,他憋屈地坐下,把茶水一饮而尽。 胭脂又给他添了一杯茶,道:“七童的二哥还是你的心腹爱臣呢,你怎么对他如此看不顺眼?” 小皇帝想起,自己赏识花满庭,起初是因为他在一众长相平平的朝臣中鹤立鸡群。又想起自己也是因为当初一见皇姐惊为天人,才把人带回来的种种。 他不由深沉地叹了一口气,这是皇家血脉里流淌着的看脸啊! 可皇姐自己就已经美得足够了,任何美人到她身边都黯然失色,她欣赏美人还不如临水照影,自有顾盼生辉。 胭脂捏了捏小皇帝故作深沉的脸庞,道: “你今日是怎么了,不是挑剔这个就是挑剔哪个?” 小皇帝想到今日递上来那厚厚几摞的奏章,一个个字里行间拐弯抹角、明里暗里的自荐,不由在心中咬牙切齿,面上却是一副平淡无波。 “没什么,朕只是觉得皇姐如今韶华正好,娶嫁之事尚早,若真有什么看得顺眼的,一定要让弟弟好好考察,千万别轻率做决定。” 说着,他想到皇姐身边的花满楼,又状若无意道: “驸马的人选一定要是良家子弟,像是那些过于主动的,皇姐可要好好思量。” 胭脂扶额,道: “我记得当初出京,是你嘱托我关照花家的,七童也是我派人请来的,人家也未曾招惹到你,何必如此嘴上不饶人。” 小皇帝哼哼唧唧,也不说话,心中已经开始后悔当初多说的这一句。 什么没招惹,又是点茶、又是哼曲,一路从江南跟到京城,其心如何,昭然若揭! …………………………………… 花家的京城宅子里,花满庭邀小弟在庭中对饮,月光正好,空灵如水。 庭中巨树如伞撑开,树下正好放置一张由整块青石打磨而成的石桌,与石桌相配套的,则是两个同样用青石雕刻而成的石墩。 每每微风拂过,树叶沙沙作响,巨木散发出清新宜人的气息。月光透过枝叶的缝隙洒落在石桌上和石墩上,落下一片片斑驳的光影。 兄弟二人相对而坐,花满庭亲自给小弟斟酒,他决定今夜要和小弟好好地聊一聊。 他看得出来,小弟有心事。一向清风朗月的七童,自家最受疼爱的弟弟,如今眉宇间却是愁思点点,怎么不让做哥哥的担忧呢? 看着有些神思不属的花满楼,花满庭直截了当地说道:“七童,你是不是心慕太和公主?” 花满楼指尖微颤,轻轻答道:“二兄何出此言?” 花满庭道: “太和公主只是一次上朝,便有不少臣子魂不守舍,其中有两个痴痴愣愣,下朝后大打出手,出手都奔着毁对方容去。” 花满楼眉头微皱,道: “这些人是在给公主添麻烦,他们如此行径,是在负气斗狠!却还要连累他人名声!” 花满庭等小弟生完了气,才慢悠悠道: “所以万岁知道后,便把这二人贬到天南地北做县令去了,还有那其他昏了头被杀鸡儆猴,也不敢多舌、牵扯到不该提及的人。” 说着,花满庭望着小弟,道: “那些人只是见了公主一面,便失魂落魄,连仕途也不要了。你陪同公主这么长时日,为兄不得不担心,你也把一颗心丢在公主那儿了。” 花满楼垂下眼睑,平淡道:“二兄,你忘了,我看不见。” 花满庭一梗,沉默良久,又开口道: “七童,你没回答二哥,你到底是不是心慕太和公主。” 花满楼不语,良久,他才轻轻开口道: “公主很好,她有自己的事要做。有的时候,心意说出口,对他人而言,也许只是一份沉重的负担,如此,不如不说。” 花满庭一看小弟的模样就知要遭,再听得这段言论,更是无奈扶额。 “七童,你这样不争不抢,只会被别人钻了空子! 太和公主身份高贵又天人之姿,如今单单是京城,多少未婚儿郎都在盯着驸马之位。 你既然已经占了先机,就要发挥优势,该说的情谊一定要说出口。” 花满楼听着兄长的谆谆教诲,只是轻轻摇头,温声道: “公主需要我做什么,我便会做什么,能和公主在江南相遇,又同往京城,我已经得到了很多。 我记得公主的声音,记得她说的每一句话,从前自然万物陪着我,现在我又有许多可供回忆的美好,七童已经感到很好了。” 花满楼望着这个最疼爱的弟弟,看着他提及公主时眉目间的柔色,心中暗暗叹息,再多的劝话也说不出来了。 “怕相思,已相思,轮到相思没处辞,眉间露一丝。” 唉,七童嘴上是说着不在意,可人的情思怎么控制的了呢?眼底眉间,处处都是破绽。 第102章 太和公主30 京城赌坊,形形色色的人在此处不眠不休,赌坊之中,方寸之地,有人痛哭流涕、有人懊恼捶桌、有人欢天喜地,所有人的情绪都被那小小的骰子所牵动,沉浸在刺激的氛围中不能自拔。 太监王安便是其中的一个,自从结交了赌坊中人,一切花销用度都记在别人账上,他赌起来更是一发不可收拾。 每到不当值的时候,王安都会如同幽灵一般准时现身于喧闹嘈杂的赌坊之中,脸红脖子粗地扯着嗓子,声嘶力竭地和那些闲汉赌鬼们一起喊着“大大大”、“小小小”。 一旦赢了钱,他那张瘦长的脸立刻笑开了花,眼睛顿时眯成一条缝,把那些白花花的银镙子迅速往怀中一搂,活脱脱像个贪心不足的大肚汉。 但到了输钱的时候,他便气急败坏地沉着脸,挥舞起那只戴着碧绿扳指的胖手,大声嚷嚷道:“记账、记账!” 赌坊主人这时候便笑嘻嘻地拿笔来记账,似乎一点儿也不在意王安输了多少。时间久了,那些账目渐渐堆积成一个可怕的数字。 当然,赌坊主人也不是光贴钱什么都不要的冤大头,一等王安赌的差不多了,他便会见缝插针地把王安拉进内堂里,打听宫中贵人的喜好。 宫中还有什么贵人?最大的贵人自然是皇帝。 王安起初还藏着不肯说,但在一次次的催促中,赌瘾一上来,哪里还管得住嘴巴。 贵人爱吃什么菜、贵人爱喝什么茶、贵人喜欢什么颜色、贵人爱穿什么衣服、贵人亲近什么人…… 乃至于贵人有哪些小习惯,都被王安吐露的一干二净。 渐渐地,赌坊主人已经不满足于单纯的问询了,他要求王安偷渡些贵人的字迹出来。 王安就是再被赌博冲昏了头脑,也知道这事情不对头,但他先前说的那些,已经算是泄露机密、背叛皇爷了。 赌坊主人依旧是笑嘻嘻的模样,但说出的话却却让王安没了笑容: “王公公,您如今已经上了咱们的船,想要下船,那可就只能横着下了。” 王安煞白着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对方拍了拍王安的肩背,意味深长道: “王公公,宫中俸禄不够花吧,那么一丁点儿银子,连杯好茶都喝不上。 这日子,还不如乡下土财主,哪里是堂堂大太监该过的?” 他又指了指王安手上那碧绿的扳指,半是诱惑半是威胁道: “瞧瞧,这扳指水头多好啊,这翠色多碧啊,您带着多贵气。王公公,既然戴上了,就要一直戴下去。 如今王公公的日子过得有多好,您自个儿心里也清楚,想怎么赌就怎么赌,赢的归您,输的归赌坊,这样的日子多少人梦寐以求? 这样的好日子,您难道真以为什么都不付出就能得到? 公公只要随便拿张有字迹的纸,这样的好日子还能继续过下去,何乐而不为呢?” 王安诺诺不语,看着大拇指上翠绿的扳指,不舍、惶恐、贪婪……各种情绪涌上心头,他喃喃道: “就……就这一次,杂家就拿一次。” 赌坊主人哈哈大笑,又亲热地揽着王安又去了赌桌,让他尽情地赌,不必担心钱财。 第一次是最难的,但只要越过那条线,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以王安如今这副烂赌鬼的模样,赌坊主人可不会觉得他会洗心革面。 再说,王安每做一件事,他手上便多一件把柄,就算王安想要收手,也要看他同不同意。 这一次,赌坊主人依旧亲亲热热地揽着王安下达着指令。 “什么!你要杂家干这事?杂家的命就不是命了?” 王安几乎是瞬间尖叫起来,太监那又尖利又高亢的声音刺耳无比,赌坊主人差点没忍住嫌恶的表情。 赌坊主人掩饰住鄙夷之色,不紧不慢地说道: “王公公这说的什么话,我可没叫公公您去抹了脖子,不过是办点小事罢了。” 王安的兰花指几乎要戳到赌坊主人的鼻孔,他面色扭曲道: “小事?在大明皇帝的脸上开个口子,你管这叫小事?这是诛九族都抵不过的大罪啊!” 赌坊主人把王安的兰花指推到一边,冷笑道: “大罪?王公公,你干的哪件事不是大罪?泄露皇帝喜好、偷窃皇帝笔迹,这哪一样认真计较起来,不是砍头诛族的大罪的大罪? 哼,王公公,要是论罪,你早该死了,如今不过在那小皇帝脸上划个小口子,这算什么?你还怕罪责多这一件?” 王安颤抖着兰花指,嘴唇哆嗦着语不成句。 见状,赌坊主人笑了起来: “王安,你当初接下这枚扳指的时候,就该明白,做朋友可不是那么好做的。既然上了船,就不要妄想要下船。 你现在当然能转头就走,回你的皇宫去,不过到时候大太监王安嗜赌成性,在赌坊里欠下天价巨债的消息可就要传遍京城了。 你说,小皇帝会容忍身边有这么个烂赌鬼的大太监服侍吗?你最好的结局,也是被打发到廊下家,过不人不鬼、被所有人欺凌的日子。 大太监当了这么久,你说说,你欺凌过多少宫人?压榨过多少太监?一朝失势,你猜,他们要怎么把你分食干净?” 一边说,赌坊主人一边阴恻恻地大笑起来,王安被他话语中的未来吓得僵住,全身上下不寒而栗。 看到王安如此模样,赌坊主人反而又恢复成劝赌时的热情和善,他亲亲热热地揽住王安,道: “哎呀,王公公,你好好把这件事办好了,日后有你的大造化!” 王安僵直地看向他,问道: “什么大造化,杂家已经是御前大太监了,还能有什么大造化?” 赌坊主人拍了拍他的后背,笑道: “如今公公虽为御前大太监,可这日子过得过于简朴了。 往后,公公立了功,得了大造化,既能稳当当的继续当大太监,又能过上荣华富贵、纸醉金迷的日子,有您美的时候!” 王安面色红一阵白一阵,他似是自问自答又似在问赌坊主人: “大造化,活着才有大造化,杂家、杂家能活下来吗?” 赌坊主人笑得十分和善: “公公是有福气的人,一定会有大造化的。” 第103章 太和公主31 在陆小凤他们还在归途的海上飘着的时候,胭脂已经离开了京城。 魏子云和殷羡被胭脂留在了朱翊钧身边,南王那边异动频频,有两个高手在皇帝身边好歹能放些心。 不过也不必留太多,就小皇帝那样,要说他没留后手,胭脂是不相信的。 京城之中的气氛很是低沉,在上朝后的几天,江南那边的传信也到了京中各家各户的门头。 但要么收信人已经下了大狱,要么不知道被贬到哪个山沟沟里去了,要么紧锁门户、硬生生挨下这口闷亏。 朝堂见了血,众人感受到了什么赫赫皇威。终于明白,有些事情,做得太厉害是会死人的。 尤其是皇家的这对姐弟,一唱一和间,不给人反驳的余地,硬生生地摘了多少人的乌纱帽。 尤其是这位太和公主,在江南干的这些事,让得知消息的京官们瞠目结舌。 体面、情面……这些为官之人心照不宣的东西,她是半点也不认啊! 一门心思地死要钱,抄家是要钱,斩首是为了更好的要钱!江南豪族,被抄了的不用说,幸存下来的也硬生生地被割了狠狠几刀。 真是面善心黑,面善心黑啊! 说起面善,这些养尊处优的官员们更是生气。 家里的儿郎,好不容易有成器的考上了进士,在大家心照不宣的你来我往中,不必像那些穷苦士子一般外放到贫苦之地,安安生生地做着清贵的京官。 结果,上朝的时候,就忍不住那该死的好奇心,一抬头瞧见了那太和公主,是魂也丢了、魄也散了,官也不要做了,一门心思地钻营怎么当上驸马。 知道了太和公主在江南这骇人听闻的事迹,不但不跟着长辈谴责一二,反而梗着脖子说公主天质善良,是替天行道、为民做主,就该好好惩治一番这些横行乡里的豪族。 这么说他们这些长辈是帮着盘剥百姓的恶人了?知不知道那些死的人都和他们沾亲带故!那些抄的家产里有多少要上供给他们! 有些事情,就算是真的,也不能说出来! 恼羞成怒的官员们关起门来,抄着板子就是对自家儿郎们一顿打,就你这小辈清高是吧,挨了板子看看还能不能嘴硬的起来! 挨了打的年轻人们也发了恨,也学着父辈们相互间串通一气,今日你参我爹、明日我参你爹,务必要让这些老头,成日只能焦头烂额地忙着朝堂上的事。 京中哄堂大孝的气息越发浓厚,父辞子笑的场景让暗中监视的锦衣卫看得目不暇接。 但这些年轻人之间的串通也并不牢固,毕竟大家都是想做驸马的竞争对手,相互间玩手段、使绊子的也一个不落。 时有时无的兄弟之情、朋友之谊主打一个虚与委蛇、笑里藏刀。 总之,锦衣卫看了场大戏,小皇帝也看了场大戏,他越发认为,这些人都不配做皇姐的驸马。 那些处在下风的,这种没脑子的人生性无趣,当了驸马难道还要尊贵的公主哄他、迁就他?简直倒反天罡,绝对不行! 那些心眼多的像蜂窝的就更不行了,这种人心机深沉,多是口蜜腹剑之辈,谁知道他说出口的话哪句真哪句假,如此阴险狡诈之徒,绝对不能被选为驸马! 小皇帝把京中人批判了一圈,不是愚笨木讷就是心机叵测,总之,都不配! 这些事情,胭脂一概不关注。离京之前,天色尚早,天穹一片雾蒙蒙时候,她去了京城的一家点心铺子。 根据锦衣卫的消息,这里正好有她要见一个人。 合芳斋,一个充满着甜蜜香气的地方,是广受京城人认证的最好的点心铺子。 丁敖走上前去,对着铺子的老板直截了当道:“我家主人要见西门庄主。”说着,手中证明大内高手的身份令牌一闪而过。 铺子老板的眼神很好,他笑容不变道:“还请贵客移步后堂客厅,老朽这便通报。” 丁敖道:“我家主人请西门庄主到车上一叙。” 铺子老板面露为难之色,丁敖不慌不忙道:“陆小凤在我们手上。” 说着,把陆小凤当初签的那份“卖身”文书从怀中拿出来抖了抖。 铺子老板深深地望了丁敖一眼,道:“还请贵客稍待。” 西门吹雪推帘而出时,直面他的丁敖几乎要被扑面而来的滔天剑势所击倒。 丁敖也是练剑之人,此刻他比旁人更能感受到西门吹雪身上四溢的剑意威势,他望着西门吹雪年轻而冰冷的面庞,不由暗自叹息苍天不公。 西门吹雪道:“二十年。” 丁敖皱眉:“什么二十年?” 西门吹雪:“二十年苦练,你或许能突破剑道桎梏,届时可以与我一战。” 丁敖先是怒气上涌,但很快又平静释然,他早就不是逞凶斗狠的江湖人了,平白无故的,他为什么要挑战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也没有等待他的回答,只朝着门外的马车走去。 合芳斋外的这辆马车,外表看起来,除了宽大毫无亮点,朴素的车身,麻布的车帘,甚至可以说得上简朴。 西门吹雪无视四周虎视眈眈的视线,掀帘而入,然后,便看到正在沏茶的胭脂。 胭脂今日穿的也很朴素,只有袖口处绣着些云状暗纹,腰间环佩也只是一块普通白玉。 西门吹雪冰冷的脸上露出一丝讥讽的笑容,道: “陆小凤不是在你手上,是赖在你手下。” 胭脂并不看向他,只专心致志地分茶,闻言漫不经心道:“西门庄主,何出此言?” 西门吹雪并不回答,他走上前,坐在胭脂对面,冷冷道:“太和公主所来何事?” 胭脂抬眸看了他一眼,这是一个极俊的人,他不是花满楼那样的翩翩玉人,更像是冰堆雪砌而成。 若花满楼是江南漓漓的雨,那么眼前人就是塞北冷冽的雪。 胭脂正大光明地欣赏着西门庄主的美色,等眼前人的脸色越来越冷,才不急不缓道:“西域酷寒,风俗迥异,人心难测,为寻一利剑而来。” 第104章 太和公主32 西门吹雪的面色很冷,他没有问为什么会到合芳斋来找他,正如胭脂也不问他为什么知道自己的身份。 天底下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要追究的一清二楚,诗要留白、画要留白,人与人之间的往来更要留白。 他凝视着眼前人,胭脂也淡然的看着他。仿佛眼前不是一个随时能要人命的剑客,只是一个俊朗得过分的冷面郎君。 在对视中,西门吹雪先移开了视线。 白衣剑客冷冷道: “西域的疯子可不会在乎你的身份有多高贵,那里没有法度,只有杀人与被杀。” 胭脂分好了茶,将青瓷杯推向西门吹雪,道:“西门庄主同意了?” 西门吹雪没有说话,只是周身的气势又冷了不少。 既然没有反驳,那就算是同意。于是胭脂顺理成章的接着道:“既然如此,就请庄主收拾收拾,我们即刻就动身。” 西门吹雪沉沉望着她,胭脂默默地看过去。 半晌,胭脂挑眉道:“西门庄主,像你这样练剑大成之人,也会有情绪波动吗?我还以为,你已经是一柄剑了。” 西门吹雪沉默片刻,道:“一动不动的只有死人。” 西门吹雪仔细想了想,合芳斋是交税的,所以是哪里让这位太和公主感到不快了? 合芳斋是一家点心铺子,也是万梅山庄的一处消息收集处。像这样的铺子,万梅山庄名下还有很多,只是合芳斋的糕点生意做的格外好。 西门吹雪一年出四趟门,要杀的人可不会傻乎乎地在原地等他来杀,这些情报消息,万梅山庄上下会为庄主的出剑打理好一切。 他此次在合芳斋歇脚,掌柜便也将最近京城的大事向他汇报,太和公主的相关消息在朝堂上激起千层浪,在江湖亦然。 青衣楼因为不交税一百零八处据点全部被端一事,看得西门吹雪也不禁微微挑眉。 此事在江湖上激起轩然大波,不少江湖门派都开始查漏补缺。 像是武当少林这些江湖大派,以往有先帝的惯例恩赏,能够减免赋税。 但新帝登基后,这一惯例莫名其妙的停了,各大掌门又不是官员,也不能旁敲侧击询问缘由,又不想多交赋税,于是就使出了拖延大法。 但青衣楼这事一出来,各大门派麻溜儿的补齐了赋税。他们是江湖正派,盖的屋舍都明晃晃的在那儿,俗话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朝廷要是真想动手,不用锦衣卫,直接另外指派册封个不对付的掌门,就能让门派动荡不安。 不过一些黑暗中的组织却是蠢蠢欲动,他们倒不是看不惯朝廷鹰犬,只是眼红青衣楼被抄出来的财富。 感觉到太和公主似有若无的针对,西门吹雪也不禁怀疑是万梅山庄的哪个铺子没有交税了。 不等他深思,胭脂又变了话题,似乎是好奇道: “万梅山庄真的有一万株梅花树吗?” 西门吹雪道:“庄中仆从年年扦插,如今已不止万株。” 胭脂感慨道:“万余株梅花盛放时,当是何等壮丽?” 西门吹雪冷冷道:“梅花树年年长在那里,难道你不会去看?” 胭脂道:“不是西门庄主的朋友,也能随意进出赏花吗?” 西门吹雪直视着瑰姿冶逸的公主,她虽着素裳,却已让斗室生光。 只要见到她,没人会在意车厢的朴素,她的灼灼光华充斥着厢内的每一寸。 西门吹雪道:“皇室不是最爱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难道赏花时这句话就失效了?” 胭脂轻笑道: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西门庄主说得对极了。日后有机会,我会去看一看万梅盛开之景的,只望西门庄主不要忘了这句话。” …………………………………… 西域此时的温度,却是比中原还要冷上数倍。 坚冰冻结着天地间的一切,把水流冻在冰层下,把人群冻在屋子里,把生机冻在大地中。 寒风凛冽咆哮着,那风声尖锐刺耳,狠狠地撞击着家家户户紧闭的门户。 若有人胆敢探头出来,就会立刻感受到那如利刃般锋利的寒气狠狠地划过脸颊,像是要将人的皮肤割裂开来,带来阵阵刺痛与寒意。 这样可怕的天气,躲在屋子里舒舒服服的烤火才是最好的选择,但总有一些人不得不直面这样凛冽的寒风。 孤松、枯竹、寒梅就是这样的倒霉蛋,不过,他们在西方魔教教主玉罗刹面前是倒霉蛋,但在一众教众面前,却是可怕的煞神。 他们之所以出现在这里,全都是因为玉天宝这个草包! 他看上了教中一位长老的首饰铺子,二话不说就要抢夺,也不掂量掂量自己那两脚猫功夫。 那长老也是个该死的浑人,就算玉天宝是个草包,他也是西方魔教的少主!背后可是玉罗刹,那可是至高无上、阴晴不定的教主啊! 寒梅呛了一口寒风,骂骂咧咧道: “玉天宝要什么给了就是,那个蠢货,他居然还拍死了少主的狗腿子、拍断了少主的双腿,之后居然潜逃了! 他的脖子上是顶着个猪头吗?教主的儿子他也敢伤,他不会真以为自己跑得掉吧!” 枯竹那张皱巴如树皮的脸上流露出嘲讽之意: “寒梅,肉不是从自个儿身上挖,你便不知道痛了。 玉天宝那个草包难得灵光一回,他看上的铺子是珠光宝气阁的供货,若不是这件事闹大了,这间铺子合该为我所有!” 孤松拢了拢厚厚的衣领,不发一言,但他那绿油油的、冒着贪婪的眼睛,却显示着同样的觊觎。 “这样冷的地方,万梅山庄也有店铺,真是神通广大。”胭脂喝着暖茶,烤着炉火,懒洋洋地说道。 西门吹雪沉默片刻,道:“交了税的。” 胭脂凤目一横,嗔怒道:“西门庄主这是何意?我不过夸赞一句,西门庄主怎地如此多思多虑?” 西门吹雪回想着这一路,这位太和公主以“剑在匣中鸣不平”为由,忽悠着他出手多少次。 每一次,都是以拒缴赋税为由扫灭这些被锦衣卫探出的不法组织,再以代为补交税为由,侵吞它们积累的财物。 哪怕是剑神,也对太和公主这样高强度的“代补”行动生出一丝丝阴影。 西门吹雪把杀人当做一件神圣的事情,他认为血珠从脖颈溅出的那一刻,是一个罪人此生能展现的最大的美丽,他痴迷用剑创造这样的美,时刻等待去做好这件事。 但这位公主过于高强度的动作,让杀人和宰猪没了区别。在这位公主眼里,杀人就是杀人,就是让一个人心脏永久停止跳动,没有什么其他花里胡哨的东西。 西门吹雪这些时日大可一走了之,继续过他一年出四趟门、精挑细选杀四个罪人的日子,没人有能力阻拦他。 但他却没有走,只是每天都要在公主面前冷冷的讥诮几句,然后继续拔剑。这一段时间,他剑下的亡魂已经超过过去几年的总和。 第105章 太和公主33 海上飘着的陆小凤等人已经抵达陆地,等到了南王封地,南王世子有疾的消息已经是铺天盖地。 他们随便一打听,便听到了各种各样的传闻。 有人说世子是享乐太多,得了富贵病,把身体玩废了,恐怕就要不行了。 有人说世子是恶事做多了遭报应、被鬼缠身了。 也有人说不止是世子,南王一家子都得了重病,不然怎么绑了那么多大夫入府呢? 无论是哪一种,大家说起来都是语气悲戚但止不住的笑容满面。 阎铁珊看得直摇头,南王不行啊,就这水平,当藩王是绰绰有余,想谋大事那是痴心妄想。 陆小凤倒是有些奇怪,他是揍了南王世子一顿,但顶多就是疼痛难忍几日,不至于搞出这副病入膏肓、不救人世的架势吧? 于是,他决定再潜入一次,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来的时候一趟、去的时候一趟,凑个圆满。 月黑风高夜,街头巷尾俱是一片漆黑,蜡烛昂贵,不是所有人家都点的起。而油灯需要添油,也没多少百姓舍得点上。 平民百姓所在的那一片,夜色都比别处更黑沉。 但南王府却灯火通明,蜡烛一支支燃起,烛油滚落,烛台上烛泪的痕迹只是片刻便斑斑点点。殿内亮得犹如白昼,这里昼夜不分、没有黑暗。 但南王却皱起眉头,他嫌弃殿内的蜡味沉重,挥手又命人烧起名贵的香料,袅袅烟雾在殿内升腾,如梦如幻。 在烟雾缭绕之中,乐师们开始吹奏起悠扬动听的笙曲,鼓瑟之声亦此起彼伏,时而高亢激昂,时而婉转低回,与笙曲相互呼应。 应和着乐曲,一群身姿婀娜、容貌艳丽的乐姬踏步而出,纷纷舞动长袖,她们脸上挂着如出一辙的笑容姿态。 觥筹交错间,气氛热烈,酒兴渐浓,南王抚须大笑。 这场面,可一点儿也不像儿子快死了。 不过,南王世子今日确实不在席上。陆小凤将瓦片轻轻放回原位,纵身一跃,轻巧地飞向其他屋顶。 南王世子华丽的屋内,点的蜡烛比殿中还要多。陆小凤揭开瓦片,凝神看去,只见南王世子手捧铜镜,抚摸着脸颊,面上似笑非笑、似哭非哭。 陆小凤被南王世子这对镜自怜的模样引得一阵恶寒,这南王世子什么毛病,先前是暴虐,现在是自恋,就没个正常时候吗? 南王世子抚摸着脸颊,痴痴地望着铜镜中的自己,喃喃自语道: “完美的!你是完美的,你才是天命所归,就算是那条伪龙,也要顺从你的心意!” 一边说着,他一边轻柔地抚摸着自己的脸颊,在手掌滑动间,陆小凤清晰地看到南王世子的左脸下方有一条小小的伤疤。 南王世子抚摸着自己的脸,从上到下,从右到左,最后,摸到了那条伤疤。 几乎的瞬间,南王世子脸色大变,把铜镜狠狠地摔在地上,又踢又跺,宛若癫狂,吼叫道: “为什么!为什么我只是个南王世子!凭什么,都是一样的,有人能高高在上!有人却要仰人鼻息!” 弯着腰守在屋里的侍从们一动不动,只当耳聋眼瞎。 他们已经习惯了南王世子动不动的发疯,胆敢上前劝慰的都已经被打成了半残拖出去了。他们这些人,只要确保世子还活着,不继续伤到脸就行。 至于世子发疯难不难受,关他们什么事?他们这些下人可没有闲心去心疼天天用着山珍海味、享受种种服侍的贵人。 陆小凤见南王世子这瞬间变脸的模样也是一惊,他脑海中几乎是瞬时响起白日里打探消息时,有阿婆神神叨叨地说“世子是恶事做多了遭报应、被鬼缠身了”。 看着神形癫狂的南王世子,冷风吹过,陆小凤背后莫名一寒。远处又恰好有夜猫在凄厉地嚎叫,惊起一丛飞鸟。 他默默把瓦片放回原位,运起气机,如灵巧的鸟儿一般迅速穿梭而去,动作之迅速,仿佛背后有什么在追他似的。 …………………………………… 京城之中,知道太和公主离京的人只有几个。但因为各种原因及安排,他们只能在京城望眼欲穿。 至于那些官宦子弟,自然是全然不知的。这些时日,他们要不然是铆足了劲给自以为的竞争对手下绊子,要不然就是对月吟诵着幽怨的酸诗。 酸得月亮都隐到云层里,只剩下几颗消极怠工的星子若有若无地发光。 月亮隐没,天穹便越发黑沉了。 皇宫内,小皇帝的寝殿也不怎么亮,因为他舍不得多点蜡烛。 朱翊钧认为,点蜡烛和烧钱没什么区别,若不是要批阅奏折,他才不舍得点蜡烛。烛台上滴落的每一滴蜡,都是他痛心烧钱流下的泪珠。 烛火跳跃,映照着一旁服侍的王安面色忽明忽暗。他的双手深深地拢在袖子里,整个人弯腰驼背,看起来有十分的谦卑。 “皇爷,二更天了,您该就寝了。” 王安微微上前半步,低声劝道。 朱翊钧挥了挥手,道:“不急,朕再看几份。” 王安只得欠身言喏。 这一看便又过了一个时辰,王安不得不再上前道: “皇爷,已经是夜半三更了,再过一个时辰便要鸡鸣了,您还是早些就寝吧。” 朱翊钧伸了个懒腰,将杯中残茶一饮而尽,又活动活动筋骨,这才要洗漱就寝。 刚躺上龙床,没一会儿,王安便听到帐子里又传来声音: “王安,把蜡烛熄了,明日还能续上接着用。” 王安默默去熄了蜡烛。 月亮已经完全隐没在浓重的云层中,星子也跟着渐渐黯淡无光,大片大片墨色的云团侵吞着苍穹。 地上望苍穹,是一片暗沉天空。举目望人间,也是一片漆黑。天底下,多是用不起蜡烛的人家。 等陆小凤被锦衣卫指引着到了京城,见到了好兄弟花满楼,便从他口中得知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大消息! “什么,你说皇帝的脸上被划了道口子!” 第106章 太和公主34 南王近来的心情不错,这些时日,他越发觉得自己是天命之子,老天爷都是站在他这边的。 虽然早年间他不得父皇喜欢,可那老头还不是两腿一蹬让他给熬没了?没过几年,他那讨人厌的大哥也成了死鬼,到阴曹地府陪祖宗去了。 而自己,却生了个极有造化的儿子,虽然自己比较风流,从前略有些忽视这个儿子,可不还是让他当了世子吗?等自己百年之后,除了要带到地底下的陪葬,府中的一切还不是要传给世子? 再说,世子若没有个当南王的爹,这天大的造化怎么会轮到他?所以说,他这个南王,才是天命所归啊! 并且,白云城的叶孤城,这些时日也松口了,他虽然依旧不愿收自己的儿子为徒弟,但却答应进一步合作。 “哼,到底还是江湖人,目光短浅,空有武力,不知道自己错过了多大的荣耀。”南王捏着胡须,鄙夷地对着白云城的信件道。 他又打开来自京城的暗报,满意地看着其中的内容。 黄口小儿岂敢窃居帝位?天命应在我!天命在我!南王志得意满地想着。 飞仙岛,白云城。 城中的百姓一无所知地过着和平常没有分别的日子,船只像往日一样出海归航,人们脸上都洋溢着轻快的笑容。他们信任城主会治理好白云城,就像当初年少时一人一剑压服南海剑派一样。 城主府中,叶孤城轻轻揉了揉额角,他厌恶蠢货,而南王不仅愚蠢,还自大的要命。 他示意心腹侍从将南王的回信传给下首站立的一位面容平凡之人,道: “南王意图私离封地前往京城,在信中命我一路向北,最好做些大事吸引注意力。” 面容平平无奇的男子接过信件,放进怀中,向叶孤城微微点头,随即转身离去,身形如猫,悄无声息的离开了城主府,像一滴水融入了茫茫人海中。 ………………………………………… 峨眉派,“三英四秀”不复从前虽然练功辛苦但总体还算舒服的日子,掌门师父不知突然在哪儿受了刺激,给他们加压加力,这些时日,他们过着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的痛苦生活。 但师父见了他们,还是直摇头,说什么机会转瞬即逝,少壮不努力,以后就要一辈子跑江湖。 大师兄张英凤挠了挠头,憨直一笑道: “师父,您不必担心,弟子小时候在家乡流浪的时候,偷偷学过捏泥人手艺,就算武功不够好,也不会饿死的。” 这话倒也没错,张英凤捏泥人的手艺确实没的说,他闲暇时给师父和师弟师妹们都捏过泥人,那叫一个栩栩如生,他捏泥人的天分比他的武学天资要好的多。 独孤一鹤握紧了剑柄,想到张英凤平日里的老实忠厚,把怒火硬生生压了下去。 他看了看望天望地的苏少英和缩着脖子的严人英,平心静气的把视线移向女弟子。 大师姐马秀真想到这些时日师父的反常,咬了咬牙,鼓起勇气问道: “师父,峨眉派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咱们是不是因为交不起税被朝廷官府要求关闭山门? 弟子以后便不要师门的月钱了,我、我也能下山接悬赏,大家同舟共济,一定能渡过难关的!” 其他三秀也纷纷点头,言辞恳切,说师门养育了她们这么多年,危难当头,她们绝对不会抛下师门,大家一起想想办法,一定能凑够银钱的。 一旁的三英也跟着连连点头,争先恐后道:“弟子也一样!” 尤其是苏少英,他红着眼睛道: “师父,我已经是举人了,实在不行我去给人家当幕僚师爷去,我比平常的举人还能打,一定能拿更多银钱!” 独孤一鹤嘴角抽搐,他既欣慰于弟子们的孝心,又实在难以理解他们的脑子里成天都在想什么。 他深吸了一口气,问道:“你们为何觉得峨眉是交不起税要被闭山了?” 马秀真望着师父,言辞恳切道: “师父,这些时日,江湖上的名门正派都在补交赋税,纵如少林、武当这样响当当的门派都不例外,咱们峨眉又哪里躲得掉呢? 您这些时日长吁短叹,总是望着我们这些弟子发愁,难道不是因为忧愁交不起税,担心峨眉派被朝廷问责吗?” 张英凤把胸膛拍得啪啪响,道: “师父,您别犯愁,我今晚就开始捏泥人,凭我的手艺,一定能卖上价钱的!” 独孤一鹤看着这些个流露真情的弟子们,又是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道: “有没有一种可能,峨眉派从来没少交过税,也不必补交?” 马秀真叹息道: “师父,都到这个时候了,您还瞒什么呢?师弟师妹查过账本了,咱们有几千亩田产,但却有四百亩好几年都没交过税了。 这本是咱们峨眉的不对,趁着官府还没来人,咱们大伙儿齐心合力把这空缺补上就是。” 众弟子也纷纷点头,连连劝告。 独孤一鹤握紧了剑柄,他闭上眼睛,努力回想着和弟子们的温馨回忆,告诫自己,这是养了十几二十年的徒弟,再怎么样也是自己养的。 睁开眼睛时,独孤一鹤平静道: “少英前几年考中了举人。” 苏少英不好意思的点点头,道:“师父,这都几年前的事情了,我如今更专注练武呢。” 独孤一鹤再次握紧了剑柄。 “举人名下有四百亩田地免税,咱们峨眉是合法的!” 不等众弟子恍然大悟,独孤一鹤已经拔剑出鞘,对着“三英四秀”露出和善的笑容。 …… “所以师父,咱们也没做亏心事,您为啥还成天冲我们长吁短叹的啊?” 苏少英瘫倒在地上,有气无力的哀嚎着,师父刚刚打他打得最用力,直接用剑身抽,说他都考上了举人还这么无知,当初明明问过他还跟着师兄师姐一块瞎闹腾。 可这也不能怪他啊,他当时只是想试试,没想到还真考上了。可他也有自知之明,觉得自己肯定是没有再往上考的实力了,也就懒得管那么多。 独孤一鹤看着躺了一地的徒弟们,这居然已经是峨眉派最能拿得出手的弟子了。 想到锦衣卫递过来的消息,一生耿直要强的他不禁捂住了额头,长长地叹出一口气。 第107章 太和公主35 京城之中,小皇帝看着镜中倒映的那条小小的疤痕,神色有些微妙。 上朝的时候,眼尖的朝臣一眼便发现了皇帝脸上的不同,立刻哭天喊地地哀嚎御体受损。 其中以官场老油条和年轻官员喊得最为激烈,情感之丰富,一字三叹、曲折婉转,务必要让上位感受到他们真挚的忠心。 官场老油条不露痕迹的瞪了一眼那些个年轻的后辈,怎么回事,这些小年轻怎么比他们还会装,可恶!在情感真挚这方面他们这些历经几十年风风雨雨的老前辈居然输了! 而那些年轻官员也没多想,他们就是单纯想给皇帝留个好印象,日后公主要是选驸马了,他们这些留了印象的说不准就能抢占先机呢?他们可不是演戏,这是对未来小舅子的真情流露。 已经颇有恶泰山架势的小皇帝:痴心妄想、想都别想。 某已占据先机的花姓公子:她开心就好,我可以一直等的。 王安站在角落里,悄悄看着揽镜自照的小皇帝,真心难以理解怎么有人会抠成这样。 那面铜镜原本边缘和镜背镶嵌着宝石,但硬是让小皇帝给扣下来了,说什么反正镜子不像龙袍要穿出去,不需要这些东西来彰显皇家气度,不如用来干点实事。 王安:所以皇帝是有动过把龙袍上缀着的珍珠扣下来的心思的。 老天爷!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奇葩的皇帝,就算是他老祖宗,也没抠成这样吧? 唯一好点的是,小皇帝抠归抠,花起钱来却也能很舍得,只是往往不是用在自己身上。 朱翊钧打量着镜中的自己,左看看右看看,满意道: “哪怕多一条疤痕,朕依旧如此丰神俊朗,更增几分英武之气。” 王安只默默瞧着小皇帝不说话,一般情况下,作为御前大太监,这时候他是要及时捧场,说点拍龙屁的话,但他此刻实在是说不出口。 但他不说有的是人说,拍龙屁这种事多的是人争着做。 魏子云立刻上前一步,语气真挚道: “皇爷眉眼英朗、目光炯炯,正是真龙天子之英姿啊!” 朱翊钧赞赏地看了魏子云一眼,点点头,他也这么觉得。 又看了一眼角落里默不作声的王安,朱翊钧眯了眯眼睛,道: “王安,这几日,你这御前大太监做的可不大尽心尽力啊。” 王安挤出一个笑脸,道: “皇爷龙章凤姿、仪表堂堂,奴不过一介卑微之人,不敢多言。” 朱翊钧摇了摇头,道: “你是朕的御前大太监,从前是什么样,现在就该是什么样。 宫里人多,心思也多,可有的是人盯着你的位置。不要到时候一时失足,被人拉扯下来。” 王安躬身道: “奴忠于皇爷,再多投机取巧之人,也不能动摇奴的一片忠心。” 朱翊钧笑而不语,江湖人争声名,朝臣们争权势,宫里人只会争得更狠。 尤其是这些太监们,不比宫女还有出宫或是上位的盼头,太监们只会永远地在宫廷中沉浮,落于人后就要粉身碎骨,走的太快也会摇摇欲坠,他们每时每刻都如履薄冰。 ………………………………………… 西域的寒气平等地攻击着每一个人,西方魔教的“岁寒三友”纵使内力高深,也不想被刺骨的冷风千刀万剐。 这个时候,最好是找家酒铺烫些热酒喝,最好再配上几只烧鸡,要烤得流油的那种,皮酥肉嫩,配酒最佳。 胭脂看着西门吹雪慢条斯理地剥着水煮蛋,蛋壳相连,从顶至底,蛋壳环绕着落下。这是剥了多少水煮蛋练出来的手艺? 西门吹雪骨节分明的手捏着水煮蛋,感受到对面灼灼的目光,抬头道:“何事?” 胭脂道:“葡萄味美,可惜无人问津。” 桌上除了碟子里摆的整整齐齐的几个水煮蛋以及其他菜品,还有铺子掌柜特意摆上的葡萄。 葡萄爽口鲜甜,唯一的缺点是要剥皮。胭脂不喜欢水果汁液粘在手上的黏腻感,在江南时,花满楼细心的注意到这一点,主动接过了剥皮的重任,让公主非常满意。 对比起来,西门庄主就不够善解人意了。 西门吹雪拿着水煮蛋的手停滞了片刻,把它放进了碟子里,起身在店家准备好的净手盆里洗净了双手,又用热毛巾擦拭干净。 然后面若冰霜地坐回原位,冷冷地给葡萄剥皮。 胭脂满意点头,这才拿起筷子尝试西域风味的菜品。 西门吹雪沉默地剥着葡萄,他也想不通为何自己会在这里言听计从的剥葡萄,简直昏了头。 按照往年,他此刻应该在万梅山庄思考这一年该杀哪四个人,过着剑神“晨起练剑——读医书——午间练剑——读医书——夜间练剑——读医书”的规律生活。 但现在,他跟着一个弱不禁风的公主一路杀到西域,一个他根本不曾考虑过涉足之地。 他只是……西门吹雪止住思绪。 一切根源都在陆小凤身上,下一次见到他,就让他用胡子来抵押吧。 西门吹雪如是想,手上剥葡萄的动作却没有停下。 寒风中,寒梅眼尖,一眼就看到远处有酒家。 枯竹也跟着看了一眼,皱眉道:“关着呢,这时候,也没多少铺子开门。” 孤松冷笑一声,大步向前走去,规矩是管束普通人的,他们都是魔教的长老了,还管这些做什么。 西门吹雪的手骨节分明,指腹和掌心有经年累月练剑形成的茧子。但这双手却十分的白皙,映衬着手背上脉络分明的青筋。 他剥蛋壳很熟练,换了葡萄上手也很快,当这一串葡萄剥好,他净手后坐回原位,准备继续剥自己的水煮蛋时—— 酒铺的大门四分五裂,飞向各个方向,恰好有一块落在桌上,把胭脂的葡萄、西门吹雪的水煮蛋齐齐冲出了桌面,滚落了一地。 此时,门外传来刺耳的叫嚣声。 “店家呢?圣教长老驾临!还不速速烫酒,再上几只烧鸡,饶你们不敬之罪!” 胭脂眯起了眼睛,西门吹雪握住了剑,更有暗处,无数只弩箭默然等待一声令下。 第108章 太和公主36 西门吹雪的剑到底没有拔出来,因为孤松、枯竹、寒梅已经没有脖子了,他们的形状比较复杂。 太医们都说公主不能轻易引动情绪,胭脂深以为然,于是一路贯彻有气要出、有仇要报的宗旨。 她就没受过被人打翻餐食的委屈。 一剑封喉是一种过于轻松的死法,万箭齐发才是他们该有的结局。 于是,一块来的“岁寒三友”一块块地走了,那句嚣张跋扈的话语草率地成为他们人生中最后的遗言。 胭脂望着持剑而立的西门吹雪,道: “西门庄主的剑尚能出鞘否?” 西门吹雪冷冷道:“自然。” “这几人口称圣教,必然是西方魔教之人,西门庄主,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不知西门庄主的剑能否斩向如此不法之地呢?” 西门吹雪平静道:“玉罗刹的武功,纵使万千弓弩齐发,也能毫发无损。” 胭脂道:“我很想尝一尝那盘葡萄,但是西方魔教的长老毁掉了你剥的葡萄。” 西门吹雪道:“他们已经死了。” 胭脂道:“人死了,可他们是西方魔教的,有如此长老,西方魔教难道不应该付出代价吗?” 凛冽的风从破开的门洞中冲入,狠狠地摔在铺中四壁之上。 胭脂站起身,迎着风走到西门吹雪身边,风很大,吹得她两颊生出淡淡的红晕。 她的眼睛明亮极了,像脉脉秋水、盈盈明镜,澄澈倒映着剑客的身影,但恍惚间,她的眼里又好像只有一柄剑。 “如果我们去西方魔教,玉罗刹会杀了你吗?”她的眼睛里是剑客的身影,话语中似乎有些全然天真的意味。 但所有人都知道,除非是个顶顶的烂好人,才会原谅伤害自己的人。西方魔教的教主,绝对不会是这种人。 好人在这里,向来容易死的早。 但西门吹雪握紧了剑,风送出了他的声音:“不会。” “为什么?”胭脂接着问道。 胭脂知晓,这是他的秘密,即使她是公主,也没有必要穷根追底一个江湖剑客的秘密。 她向来也很包容身边人的种种秘密,因为他们已经足够向她敞开心扉了,并不需要她再主动做些什么。 胭脂看着眼前的白衣剑神,这是一个足够傲慢的人,尽管一路上被她支使着做着各种各样的事情,但他依旧如同一捧冰雪,高傲而冰冷。 血肉和冰雪共同铸造了眼前的男人,他会动心,因为他现在还是人,人都会慕色少艾,会被极致的美丽所撼动,但他心中已经有了一把剑。 剑不是西门吹雪的武器,而是他的道,总有一日,剑就是他的心,到那时候,西门吹雪的剑便是随心所欲,剑即是他、他即是剑。 胭脂很好奇,一颗心究竟能容纳多少东西?道和情相会碰撞吗?结果又会是怎样样? 于是,对待西门吹雪,她便总要比旁人不同些,那些性子里的恶劣总是要忍不住流露一二,她想要看到冰雪消融的模样。 于是,她又接着问道:“玉罗刹为什么不会杀你呢?” 西门吹雪并不屑于说谎,片刻后,他静静地说道: “玉罗刹自称我是他的儿子,他很希望我能继承他的西方魔教。” 这样一个会引起无数动荡风波的消息,平淡地在一个破门的酒铺中被揭破,揭露者并不觉得有什么,听者也不觉得有什么。 “既然你不会死,那我们这便动身。” 西门吹雪冷声道:“你不怕死?” 胭脂走到门外,倚门回首道: “做大事而惜身,岂非冢中枯骨?” 她微微一笑,两颊红晕如霞光荡漾: “况且又不会连累朋友性命,这样稳赚不赔事情,有什么不敢做的呢?” 西门吹雪道:“我们何时成了朋友?” 胭脂头也不回的向前而去:“西门庄主原来是会邀请陌路人去赏梅做客的吗?” 西门吹雪默然提剑跟上,从前西门吹雪的前面是空无一人,也很少有人能与他并肩,但此刻,他却心甘情愿地追逐着前方的素影。 酒铺掌柜默默从后堂走出,看着风中远去的两道身影,思考自己究竟要不要和教主提前禀告一二。 但仔细一想,他如今已经是万梅山庄下属了,领的是万梅山庄的月钱,理应站在少主人这一边。于是心安理得的修补起大门,不考虑向教主传消息的事情。 反正,魔教向来奉行以下克上,教主当年也是弑杀前任教主上位的,想来应该习惯了。 玉罗刹很头疼,哪怕敷衍着养了玉天宝这么多年,他依旧习惯不了蠢人。 这世上总是会有各种各样的蠢人,但玉天宝一定是其中的佼佼者。 玉天宝长这么大,丝毫没有怀疑,作为少教主,他为什么没学到一门上乘武功,没有一个能托付重任的下属。 他在西域横行霸道,玉罗刹也没派半个高手来保护他,成日里只能带着些只会说奉承话的家伙。 如今终于踢到铁板,被断了双腿,也没醒悟到其中的蹊跷,反而在教中大喊大叫,要爹给他报仇。 玉罗刹想着,反正都养了便宜儿子当挡箭牌这么多年,也没想到他能活这么久,总得意思意思。于是把教中号称“岁寒三友”的三个长相丑陋的长老派了出去,省的留在教中伤眼。 “爹!那三个老东西都出去这么多天了,居然连个人影都没发现,简直就是废物!” 玉天宝在大殿中哭天喊地:“爹!你再多派些人手啊,我要把那该死的家伙削成人彘!我可是您唯一的儿子,日后要继承教主之位的,这腿可不能白白断了啊!” 大殿上首处是一片灰色的雾气,玉罗刹面无表情地揉了揉额头,他现在就想一掌拍死聒噪的玉天宝,就他,还想继承西方魔教?凭他丑?凭他弱?凭他没本事? 就在这时候,一个魔教侍卫疾步来禀: “教主大人,有一男一女前来挑衅我圣教,已经杀了不少我教弟子。” 玉罗刹稍稍有了些兴趣,雾气中传来幽森缥缈的声音:“可知他们是什么人?” 侍卫道:“那女子相貌极美,飘然若仙,不似凡人,不知名姓。男子白衣黑剑,自称西门吹雪。” 玉罗刹听着前面一长串的相貌之语,不屑一笑,长得美有什么用?等到后面听到“西门吹雪”四个字,周身飘逸的浓重雾气霎时微微一滞。 什么!? 第109章 太和公主37 叶孤城的消息在一路快马加鞭之下传的很快,在南王未动身前抵达了小皇帝的御案。 朱翊钧思考片刻,道: “朕久不见宗亲,心中颇为想念。 太平王镇守北地,轻易不能动身,太平王世子在京城,可代父与朕一叙亲伦。 南王封地并无征战,可携世子一同进京,共叙皇家之亲,以表朕对宗亲的爱护之意。” 他看向一旁的王安,道:“王安,你便去一趟南王封地,传朕旨意,让南王叔带着世子进京吧。” 王安神色微妙,口中言喏。 魏子云望向王安退下的方向,略有些担忧,道:“皇爷,这能行吗?” 朱翊钧笑道: “南王无兵无权,造反也掀不起多大风浪,朕最好奇的,是他究竟能想出怎样别出心裁的造反方法。 等满足了朕的好奇心,他便可以功成身退了,朕到时候也不吝从南王的宝库里给他掏点棺材本。” 朱翊钧指尖微微敲击御案,道: “叶孤城可比朕只会吃喝玩乐的南王叔重要多了,又能打又有治理之才,如此良才,当入吾彀中。” 说着,他看向一旁肃然而立、身如青竹的花满庭,道: “叶孤城既然做出了正确的选择,白云城的百姓也是朕的子民,朕是不会亏待他们的。 白云城的科考名额,不必在两广相争,单独划分一些出来。 花卿,今年春闺,朕要在京城看到出身白云城的士子。” 花满庭郑重领命,因为江南一事,花家有功,再加上平日的功劳积累,他从翰林院升到了吏部。 有出身翰林的背景,以及皇帝的信任,他在官场上的前途不可限量,但也因此更需要谨慎自持,每一步都要走得稳重谨慎。 小皇帝挥挥手,示意他们都退下。 天光尚好,他还要多批些奏折,并且每天都还要继续读书。 皇帝不读书,或是读得不够好,就容易被天底下一群最会读书的读书人给糊弄住。 …………………………………………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朕自登基以来,夙夜忧思,图治天下,以安万民。然心中常怀宗族之亲,念及祖宗之德,欲与宗亲共叙天伦,以承先祖之遗训,弘家族之荣光。 ………… ………… 今特颁此旨,欲召南王及世子,共聚京城,以叙亲情,故兹诏谕南王闻知。” 南王笑容满面地接了旨,跪地的怨气一扫而空,这叫什么,瞌睡来了送枕头,天命在我啊! 看着宣旨的王安,南王不着痕迹地望了一眼他手上翠绿的扳指,笑容更盛。 王安也朝着南王笑道:“王爷,怎地不见世子出来接旨啊?” 南王的笑脸顿时一收,面露悲恸道: “唉!公公是不知啊,我这个不成器的儿子,已经病倒在床许久了,封地的名医请了个遍,就是不能诊断出个缘由,只能叫小儿成日躺在床榻上熬命。” 王安也立刻换上悲痛的表情,语气关怀道: “王爷且宽慰身心,世子吉人自有天相,一定能好转起来的!” 南王从袖子里取出巾子抹脸,道: “小儿如今,却是再不能下床跋涉了,万岁的美意,小儿却只能心领了。” 王安神色略有些为难,道: “王爷,这……这圣旨上可是要您带着世子入京,这……” 一旁的南王心腹顿时嚷嚷道: “我家世子都病成了这般,如何能动身?到时候若出了差错,这不是要我们王爷的命吗?” 南王也跟着叹息道: “纵使要了小儿的命也无甚大碍,只怕……只怕对万岁的声名……” 王安无奈道:“还请王爷让杂家见一见世子再说。” 南王示意一旁的侍从,侍从立刻在前开道,领着王安向王府后院走去。 等七拐八绕地进了一间院落,刺激熏鼻的药味弥漫着整个院落的空间,垂头的下人们不敢捂住鼻子,只能时不时地屏息敛声。 等进了屋子,这股药味就更重了,王安走上前,床榻的帐子太过厚重,只隐隐约约地看到里头躺着个人。 “杂家失礼了。”王安告罪一声,缓缓地掀开纱帐一角,只见里头躺着个面色蜡黄的少年,一张脸生的寻常,紧紧闭着眼睛,唇色发白,额头冒着冷汗。 王安轻轻放下帐子,缓步退出院落。 南王远远地站在一旁,面色哀伤,道: “王公公可见到小儿了?” 王安点点头,道:“世子确实身有不适,还望王爷保重自身啊。” 南王又是长吁短叹,两人又是礼节性的虚伪拉扯一番。 南王邀请王安去喝杯小酒,以慰风尘,王安顺势答应。 四周空旷的亭子中,南王指了指王安大拇指上带着的碧绿扳指,笑道: “王公公,本王所赠的扳指,公公可还喜欢啊?” 王安脸色剧变,道:“是你!你——” “哎——”南王止住了王安的话语,神色自得道:“王公公,为本王做事,你想怎么赌就怎么赌,可比跟在那黄口小儿身边好多了。” 王安哆嗦道:“王爷……王爷究竟想要做什么?” 南王倒也不卖关子,王安如今被他拿住了把柄,他一点儿也不担心王安会背叛,毕竟王安的所作所为一暴露,第一个死的就是王安本人。 他哈哈大笑道:“做什么?自然是想坐一坐那至高无上的九五尊位了,他一个黄口小儿,怎么配坐在那里?” 王安哆嗦着嘴唇道:“王爷,您无兵无权,这、这是在找死啊!” 南王神色一厉,但想到王安还有用处,又掩藏起厉色,道:“你且附耳过来。” 王安照做,听着南王滔滔不绝地交代着他的计划,听得王安几番神色闪烁。 “那世子他?”王安悄声问道。 南王傲然道:“到时候藏在队伍里就是,谁敢拦本王的车驾?” 王安连连说不敢,南王意味深长地拍着王安的肩膀,道:“到时候进宫,还要王公公多多周全啊,本王绝对不会亏待有功之人的。” 王安陪笑着说着吉祥话,点头哈腰、谄媚无比。 第110章 太和公主38 西方魔教比想象的要好闯入的许多,这是胭脂闲庭漫步在颇具西域风情的殿堂中所想。 大多数魔教教众看到他们,第一反应不是上来拼命,而是装作若无其事,但眼神却直往胭脂飘去,一路走过去,叮叮当当的金属落地声不绝于耳。 甚至还出现几个望美人望得神志动摇,好意劝告他们不要继续走下去,以免遇到神鬼莫测的教主。 一个身着墨绿长袍的西域女子,目不转睛地望着胭脂,磕磕巴巴地用中原官话道: “美……月亮……好……跟我……走……后面……狠……人不是……教主……鬼雾……” 一边说着,她一边试探着靠近胭脂,情不自禁地想用手去触摸她的脸,然后被西门吹雪冷冷地制止。 西域女子的发间顿时探出几条莹绿小蛇,对着西门吹雪撑开毒牙。 下一刻,几只绿莹莹的蛇首便唰地落在地上,暗绿色的血溅了西域女子一身,那墨绿色的袍子几乎在顷刻间便出现了腐蚀的斑点。 西域女子的反应已经是快到微不可察,在西门吹雪的剑挥出的一刹那迅速便飞身后退,几条小蛇同时向前冲咬而去! 但西门吹雪的剑实在太快,快到她再迟缓一丝丝,喷溅出来的便是颈间的鲜血了! 不等西门吹雪挥出下一剑,西域女子连连纵身后退,恋恋不舍地向胭脂的方向投去眼神,一脚蹬开几个旁观一切、识时务地在跑路的教众,几个起落间身影消失不见,留下倒了一地被当成踏脚石的教众。 见此情形,不少鬼鬼祟祟的身影都瞬时消失不见。但依旧有不少灼热的目光躲躲闪闪地望着这边。 后殿中,玉天宝刚被回神的玉罗刹斥责退下。 有侍从又进殿来报: “教主,灵蛇大人意图亲近那美人不成,反遭西门吹雪击杀豢养的碧蛇,现下已然落败,正在怒骂那西门吹雪,言语中对那美人念念不忘。” 侍卫等待片刻,浓重雾气中鬼魅般的声音响起: “传令灵蛇,自去鬼牢中受罚三日。” 不等侍卫退下,上座的浓雾又传出声音: “灵蛇一向贪生怕死,最喜暗中袭击,为何此番如此胆大?难道那西门吹雪的剑不能令她生畏吗?” 教主的声音向来是幽森可怖,听不出什么喜怒,侍卫不敢揣测,他回想着在角落里的惊鸿一瞥,垂下头道: “那女子容光之美,世所未见,不少教众只是望她一眼,便心生痴念,根本升不起敌对的念头,若非畏惧您的威严,恐怕、恐怕会当场倒戈相向。 灵蛇大人想要带那女子离开,所以才对一旁碍事的西门吹雪出手,非是其人之剑不厉,而且情之所至难以自控。” 玉罗刹危险地眯起了眼睛,犹如一只豹子盯住了捕食的猎物,连薄情寡义的魔教中人都能打动,他的小雪真的不会被影响吗? 他的儿子拥有近乎完美的剑道,性如冰雪,除了剑没几乎有什么能被他挂在心上。 连西方魔教这样宏大的基业都不愿意继承,怎么可能有闲心上门挑衅?唯一的变数,就是他身边的这个女子。 玉罗刹眼中寒光一闪而过,转瞬间高座上浓雾散去,空无一人。 “刚刚那位姑娘生得别有殊色,可惜不太会说官话,不然……。” 胭脂话音未落,西门吹雪便冷冷道: “公主要收手下,也要好好挑拣一番,不通教化之人,如何堪用。” 胭脂轻笑道:“这是来自朋友的意见吗?” 西门吹雪:“公主的朋友太多,不必再加一人。” 胭脂叹气道: “西门庄主既不是我的朋友,又不是我的敌人,那我要怎么对待西门庄主呢? 难道以后每次相见,我都要把庄主当做一个陌生人重新认识一遍?” 西门吹雪一言不发,冰冷的目光刺向一个个在暗处探头伸脑的魔教教众,众人只觉得滔天杀气如针般刺穿皮肤,纷纷低下头去不敢与之对视。 但心中却咬牙切齿地腹诽: 不就是武功比他们高吗?在美人那碰壁,半句好话都不会说,却有力气乱发杀气! 霎时间,西门吹雪的剑动了,如彗星扫月般电光火石间刺向一处,但这一次,他的剑却没有像之前无数次一样饮血。 浓重的雾气四散开来,包裹住那些痴心驻足的教众,悄无声息间,地面上已经多了一层尸体。 距离西门吹雪剑尖三寸处,雾气聚拢成人形模样,显得尤为可怖。 玉罗刹凝视着儿子身后的胭脂,他仔细端详着这个能凭美貌动摇人心的女子。 西方魔教的内部很符合江湖人对魔教的猜想,阴暗、昏沉,哪怕微微霭霭的浮光也无时无刻不被黑暗侵蚀着。 但她出现在这里,就仿佛若有光,如美玉自华,荧荧殿堂。 见到她,此前对美种种设想都不复存在,美即是她,她即是美,如此的理所当然。 玉罗刹的杀心自灭,他已然知道灵蛇为什么敢直面小雪的剑。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人的七情六欲本就是一种力量,让怯懦者无畏,使谨慎者生勇。 转眼看着警惕的儿子,他不由在雾中气笑了。 刺得毫无犹豫的一剑,老父亲的心已经碎得七零八落。 玉罗刹眯起眼睛,道: “果真天质惊人,小姑娘,本座有一子,天资不凡,容貌俊朗,可堪配你,可谓是宛若天成。” 胭脂对着这一团会说话的人形灰雾很感兴趣,这究竟是什么功法,能练成这样? 闻言只是一笑,道: “我家家大业大,规矩众多,玉教主的儿子恐怕受不了其中桎梏。” 玉罗刹不依不饶道: “本座唯有这一个儿子,对他是如珠似宝,将来这圣教也是要交给他的。 本座的佳儿不通教务,若他有一个亲近之人,这圣教自然也是能……” 玉罗刹话未说完,便有一声怒喝传来: “该死的,你们这些废物,还不抬得快一些,本少主倒是要看看,究竟来了怎样的美人儿!” 随着急促的脚步声,玉天宝被教众抬了进来,肥硕的体型让抬着的教众哼哧冒汗。 一进来,玉天宝顿时两眼放光,喊道: “爹!您也在啊,我就知道您最疼我,您说的太好了!我和这美人儿就是佳偶天成啊!” 胭脂沉默片刻,道:“天资不凡?容貌俊朗?” 西门吹雪杀气四溢,玉罗刹哪怕此时藏身在雾中,知道小雪看不到自己的真身,额头也不禁流下一滴冷汗。 第111章 太和公主39 “世子重病,不能起身。” 朱翊钧念着这八个字,语气听不出喜怒。 “朕记得南王只有一个儿子?” 不等下首的魏子云回话,朱翊钧又道: “南王年纪也大了,若是世子死了,南王一脉便可无嗣除封了,他倒是一点儿也不着急。不过也是,到时候赦封一个便是,有什么可着急的呢?” 这种涉及皇室内部的事情,魏子云是不敢插嘴的,不过小皇帝也并不是在问他,更像是在自问自答。 大明的藩王们在封地闲的没事干,就只能吃喝玩乐造娃,最后一项更是关系到王位传承。 若是藩王无子,那么等到藩王离世,他的王号和封地都会被收回朝廷,直到哪一天再次被赐予新的皇家血脉。 只不过,届时新任藩王上位,哪怕王号一样,也和前任藩王没有半分关系了,他的祭祀血食在无嗣除封的那一刻便断了。 当然,如果皇帝仁慈,也可以准许藩王健在时过继皇家血脉,作为藩王的血脉延续,得以免于无嗣除封。 不过,大部分情况下,头脑正常的皇帝是不会干这种损己利人的事情的,死个藩王,朝廷就能肥一次,何必要做多余的事呢? “南王的车驾如何了?” 这个问题魏子云终于可以回答了,他恭敬回话道: “禀皇爷,南王车驾已经临近京城,约摸二三日便能进城。 叶城主也在南王进京队伍之中,据叶城主所言,南王改了主意,要求他在皇爷设宴宗亲那夜潜入皇宫,对您不利。 除此之外,京中南王的人异动频频,联系了不少江湖人,似乎准备对朝中亲皇爷亲近的大臣下手。” 朱翊钧摇了摇头,道: “靠刺杀造反,起始不正,纵使侥幸,也难以长久立足。 为了一己私欲,全然不顾对江山社稷、黎明百姓的影响,权势地位,真是迷人眼啊。” 随即,朱翊钧又道: “朝臣的府邸也派些人护卫吧,他们也是无妄之灾。 花卿那儿,是不是有他那个弟弟在?朕记得,皇姐说过,他也会些招式?” 魏子云点头称是,道: “花七公子的“流云飞袖”威力不俗,且公主殿下看重的陆小凤,正是花七公子的好友,眼下正在花大人的宅中做客。此人的‘灵犀一指’可谓天下一绝,在江湖上颇具盛名。” 朱翊钧闻言神色一变,道: “看重?皇姐怎么看重他的?” 魏子云想了想,委婉的把陆小凤惨遭仙人跳,又做牛做马的事情说了一遍。 小皇帝沉默片刻,努力压下嘴角翘起的弧度,为皇姐挽尊道: “咳咳咳,这、这也是一种看重,挺好的,很合适。这个陆小凤也是有趣之人,若是有机会,朕倒是想见一见此人。” 魏子云低头,只当没看见皇帝压不住的嘴角。 ………………………………………… 花家京城宅院中,陆小凤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他已经把南王世子面上有疤痕的事情传递给了魏子云,想必皇宫之中的那位也应当知晓了。 南王世子面上有伤,皇帝的面上便也出现了伤疤,这种巧合,放在往日里,似乎算不了什么。但如果这位世子,有一个异动频频、有造反之心的父王,情况便截然不同了。 陆小凤不是蠢人,他其实是个极聪明的人,只是,大多数时候,他不愿意想太多、把人心看得太坏。 这时候,他自然对这件事背后的阴谋有了隐隐的猜测。只不过,这猜测过于离奇,让陆小凤也不能全然确定。 他有心找自己的另一位好朋友司空摘星问一问关于易容的事情。 只是往日里最喜欢突然冒出来捉弄他的猴精,这时候却是无影无踪,不知道是不是又看上了什么宝贝,去显露他“偷王之王”的本事去了。 想到易容,陆小凤的思绪又拐到了当初那场“仙人跳”上,若不是后来知道,他实在想不到,能把三个彪形大汉易容成“珍珍”、“爱爱”、“怜怜”三个娇美人的高人,居然是太和公主! “太和公主。”陆小凤在心中默默念着这四个字,失神地望着窗外的冷月。 她神秘又美丽,宛如天边清冷的月亮。总有人望月,但月亮时而皎洁明亮,时而隐入云雾,时而钩,时而圆,没人能看到每时每刻的所有月亮。 望月的人,只能捕捉到月亮的某个剪影,便已经痴痴然。 有琴声自不远处的院落中传来,声音并不大,但陆小凤耳目灵敏,听得倒也清晰。 这应当是一首凝神静气的曲子,但琴声中却有着淡淡的忧愁,忧愁中又映着几分无奈、几分释然。 陆小凤知道,这是花满楼在弹琴。 他只是见了太和公主一面,便寤寐思服、辗转反侧,那与公主相处了一段时日的花满楼,又当是怎样的心境呢? 陆小凤幽幽地长叹了一口气,难兄难弟,真是难兄难弟啊。 他翻了个身,在月光里闭上了眼睛,清幽的琴声渐渐飘远,陆小凤陷入了梦乡。 ………………………………………… 同是天涯一片月,有些人睡得极不安稳。 “师父!不行了!弟子真的练不动了啊!救命啊!师父!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在凄厉的惨叫后,苏少英猛地坐起,拍了拍胸膛,看看四周,还没到三更天,这才如释重负地又躺下了。 自从那日,师父对他们几个,简直严厉到了极致,除去必要的吃喝拉撒睡,他们是片刻都不得松懈,虽然武功进步飞快,倒是这种进步也太痛苦了。 以前对成为顶尖高手颇有野心,甚至还想过要挑战西门吹雪的苏少英已然失去梦想,当个普通高手挺好的,至少活的开开心心。 看了一眼身旁睡得极香甜,哪怕是自己的惊叫都没被吵醒的师兄弟,苏少英长叹一口气。 “这日子,也太难过了吧?我要不要还是改学文算了?好歹我还能考上举人呢。” 第112章 太和公主40 胭脂表情微妙,但美人无论做什么姿态,一喜一蹙都玉质天然、美不胜收。 哪怕是向来对旁人苛刻刁钻的玉罗刹,也不得不承认,世上总有有些人,生来便是要超出常理、为人所仰望的。 难怪冷情冷心的小雪,会跟着她打上老父亲的巢穴。 随手一掌击晕聒噪的玉天宝诸人,灰雾四下散去,化作一个高鼻悬胆、目露狂狷的邪魅男子。 西门吹雪的容貌与他有三分相像,只是相较于男人锐利霸道的脸部轮廓,西门吹雪更显柔和。 玉罗刹一双眼睛极为黑沉,在苍白的面庞映衬下显得幽深难测,让人不禁联想到白骨头颅上深不见底的眼窝。 但他的嘴唇却天生含笑,似乎有许多亲切可人的俏皮话要说,但这含笑的唇齿最常说出的却是一些血淋淋的命令。 胭脂打量着玉罗刹此刻显露的容颜,玉罗刹也配合地任她打量,半晌后,才笑意盈盈地问道: “怎样,小姑娘,以本座这般俊美的容颜,本座的乖儿可差不到哪里去。至于……” 看了一眼倒得歪七扭八的玉天宝一众,玉罗刹面不改色道:“此人脑中有疾,妄想为我圣教少主,若非本座念在他从前为教有功,早就将其……” 将一些或许血腥的话语咽下,玉罗刹接着道:“将其逐出圣教。” 说着,玉罗刹语气间带了些诱惑的意味:“本座的乖儿才貌俱佳,一心扑在武道之上,洁身自好。小姑娘,只要你点点头,便可既得美男子,将来又得我圣教基业。” 胭脂望了一眼一言不发、直冒冷气的西门吹雪,摇了摇头,道: “玉教主,孤来次是为公务,公事公办,可不准备收受贿赂,以美人行贿也是不成的。” 玉罗刹眼睫轻动,语气变得幽怨: “孤?原来是朱门宫阙,怪不得看不上江湖中人。也是,我西方圣教想来也不过是小门小户,真是痴心妄想……” 不等玉罗刹继续说着没着调的话,胭脂轻笑道: “偌大一个西域,有谁不知玉教主的威名,圣教如此赫赫声威,纵是周边那些小国也是比不过的,教主何以妄自菲薄至此呢?” 玉罗刹眸光一闪,道: “如此这般,小姑娘也是有意了?我那才貌俱全的乖儿是有机会踏进这天家贵阙了?将来……” 胭脂轻轻抬手止住的话语:“玉教主,孤确实有意……” 不等玉罗刹再言,胭脂道: “西方圣教虽在西域,但此地仍然在大明所属疆域之内,昔日占据此地,既未向官府签订地契,又未向朝廷缴纳赋税,逍遥法外几十载。 如今,玉教主上位多年,昔日欠下的债也到了该补还的时候了,等无债一身轻了,再言其他吧。” 上门收税,还收到他西方魔教头上来了?如此荒谬,玉罗刹简直要气笑了,他这些年未在中原掀起风波,便真当他是软柿子不成? 玉罗刹依旧在笑,唇角上扬,分外可亲,他柔和道: “小姑娘,你是真不怕死,还是有所依仗呢?” 胭脂也微微一笑,神色不变道: “孤既不怕死,又有所依仗。” 玉罗刹笑得更温柔可亲了,像是在看一个不谙世事的天真孩子: “小姑娘,喜欢说自己不怕死的,往往真到了快死的时候,便是大喊大闹得最厉害的那一个。至于你的依仗…… ” 玉罗刹望向剑指老父亲的西门吹雪,眼不见心不烦地别过头,幽幽道: “你身边的人剑很快,但本座扭断你脖子的速度会更快。 如此天姿,本座难得不想动手,你若真想要我圣教,便听从本座安排,待本座百年之后,这偌大的基业乃至于整个西域,都将是你的。” 胭脂拉住西门吹雪的衣袖,制止他的动作,对玉罗刹道: “玉教主功力惊人,寿数应当绵长。只要教主一日还活着,少主又算什么?到时候白白等了几十年,先入土的还不知是谁!” 不等玉罗刹变脸,胭脂已然面有不耐之色。美人生怒,眉目如昼,怒色似火烧,两颊被风吹出的红晕更是灼灼动人,比起先前更多一分神彩。 玉罗刹微微失神,正要出言。 就在此时,有侍从从殿外冲入,见到教主在此,不顾还有外人在场,连忙急道: “教主,教外围了大部朝廷人马,个个夹弓带弩……” 不等他说完,玉罗刹一声轻笑,对着胭脂道: “小姑娘,看来这才是你的依仗,不过,似乎也没有太大用处。” 就在这时,侍从使出平生最大的勇气打断教主的话,慌忙道: “教主!他们还有一队人马,带着火铳大炮,眼下正对着我教啊!” 玉罗刹神色终于有了变化,一旁的西门吹雪也有片刻讶然,但他一直神色冰冷,也看不出多少变化。 胭脂望向玉罗刹,道: “玉教主神功盖世,箭矢之锋不能损伤,但若是先以炮火轰击,再加之火铳弩箭,不知玉教主还能不能全身而退呢?” 玉罗刹狭长的眼睛闪过暗芒,道: “本座昔日游历中原,朝廷府库空虚、武备不足,却要请教,这些火铳大炮不知是从何处而来呢?” 胭脂淡淡道: “江南氏族踊跃献上家财,纵使破家也要报答皇恩,实乃忠贞之士也。” 胭脂想到被锦衣卫“感化”的鲁班传人朱停,毫不心虚道: “更有江湖朱氏奇才,感朝廷之恩,慕名来投。” 反正朱停现在过得和从前一般无二,只要多发挥发挥他聪明的头脑,每个月能拿锦衣卫的俸禄贴补,妻子也有了七品孺人的告身。 可以说,这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生活了。 西门吹雪想着他收到的消息上,江南的血流成河,以及这一路上公主的“代为补税”,默然不语。 玉罗刹年轻时在中原游历,如今却是专注于西域,但也听得出胭脂平淡话语下的血红底色。 他幽幽道: “本座也不是没潜入过皇宫大内,也看过所谓的龙颜,不过一庸俗之辈,却不想,这才过了多少年,便这般卓然不同。” 说着,他的声音变得鬼魅幽森起来: “纵使火炮相轰,火铳箭弩齐发,本座要保全性命依旧不是难事,可你,还有你身边之人,可就要埋身于轰塌大殿之中,做孤魂野鬼!” 胭脂望向西门吹雪,他的衣袖还在她手上: “西门庄主,你说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可还作数?” 西门吹雪注视着她的眼睛,道:“自然作数。” 胭脂闻言眉眼弯弯,道: “‘千秋明月望,共此一巍然’,西域辽远,亦是王土,王土之上,魂灵有归,必不为孤魂野鬼。” 她望着他,言笑晏晏: “若是西门吹雪把我当做朋友,那做鬼的时候我们也能待在一块,一起飘到山庄赏梅,不知庄主愿不愿意同我一块儿做鬼呢?” 西门吹雪本意向从前一样冷冷地回一句“我们已经一同在此了”。 但看着眼前人含笑眉眼,感受着衣袖被牵住的力量,他自然而然的回握,神色理所应当,道:“自无不可。” 玉罗刹失去了笑容。 第113章 太和公主41 南王的车驾进京了。 京城有无数双眼睛都注视在南王一行人身上,成年藩王、年轻皇帝,这在本朝算得上十分忌讳的组合。 咳咳,并不是在点某成祖。 热闹的朝臣俱在的宫宴之后,便是私下的家宴了。 皇帝设家宴款待宗亲,以示亲亲之谊,说些皇家内部的私语,这是拉拢人心的正常手段,倒也不足为奇。 相较于南王,宴会的另一位受邀宗亲——太平王世子,就没那么多人关注了。 太平王世子在京中长大,幼年时小皇帝也曾见过他几面,今日再见时,小皇帝是有几分惊讶的,记忆里的太平王世子生得白净俊俏,怎么如今成年了反而朴实了许多? 太平王世子恭敬行礼后便不再多言,沉默地坐在一旁,小皇帝夹菜他就跟着夹菜,小皇帝举杯他就跟着举杯,一点多余的话都不说,一个多余的动作都不做,表现得十分安分守己。 至于南王,则要放的开许多。 随意的行了个礼,不等小皇帝说话便自动起身,毫不客气地坐在椅子上,对着宫人颐指气使。 一会儿说酒器不够精美,一会儿又嫌弃烛光不够明亮,又一会儿觉得熏香不够雅致,总之,挑挑拣拣,仿佛不是来赴宴,而是专程来找茬的。 小皇帝倒也不生怒,和煦问道: “南王叔远道而来,风尘仆仆,不知宫中的菜肴可合南王叔的口味?” 南王看着久违的光禄寺出品的水煮大锅饭,筷子是半点儿也落不下去,宫宴用光禄寺也就算了,家宴也光禄寺? 光禄寺那群厨子做的东西能入口吗?不管是个什么东西,拿水一煮,放点盐,熟了之后随便撒点葱花就端上来,还美其名曰吃的清淡才能养生,这喂猪猪都不愿意吃! 要不是太祖不准杀厨子,这群狗东西的九族都得下昭狱。 南王露出一个敷衍的假笑,放下筷子道: “臣久在岭南,习惯了两广菜肴,一时难以对宫中佳肴难以入口。” 一边说着,他举起酒杯道: “今日难得团聚,皇叔也是分外想念侄儿啊,何不满饮此杯?” 太平王世子纹丝不动,等小皇帝端起酒杯后才举杯,南王见状,眼底闪过一丝不满之色。 酒过三巡,菜过五……不对,菜没有五味,全是一锅捞出来的水煮,对南王来说,难吃程度堪比太祖的“翡翠白玉汤”。 等太平王世子不胜酒力,向小皇帝告退后,南王望了一眼上首的小皇帝,同样喝了那么多酒,他怎么一点儿反应都没有? “定然是平日嗜酒成性”,南王恨恨想着:“无妨,到了明日,座上的人就要换一个了。” 吩咐宫人把酒换成水的朱翊钧,看着醉醺醺的南王,吩咐宫人将南王扶下去,收拾残宴,命令王安把没用完的蜡烛一一熄灭,带回寝宫备用。 这才转身回了寝宫,朱翊钧开始专心致志地批奏折,魏子云则在一旁护卫,一手按剑、时刻警惕。 王安迟迟未归,但朱翊钧却恍若未觉,魏子云同样不发一言。 月半中天,除了值夜的宫人,大部分人都已经沉入梦乡。 有脚步声在宁静的夜色下响起,向着皇帝的内殿而来。 朱翊钧抬眼望去,明亮的黄色和大朵的珍珠差点晃晕了他的眼睛,好贵的龙袍!这是朱翊钧的第一想法。 然后,他就看到了龙袍领子上顶着的人脸,和每天自己在镜子中看到的别无二致,连脸上那条细小的伤疤的位置都一模一样。 接着,露出的便是王安那张老脸,此时已经不复从前的低眉顺眼,高高的抬起,但由于习惯了低头缩背,此时只让人想起“狗仗人势”这四个字。 王安对着小皇帝喝道: “南王世子,胆大包天,竟敢与南王合谋造反,窃居帝位,还不从龙椅上下来!” 穿着华丽龙袍的南王世子眉宇间一片傲然,虽然他的脸与朱翊钧一模一样,但那股傲然却让这张脸格外显得扭曲。 南王世子傲慢地看着小皇帝,龙袍的色泽一看就是不是新做的料子,缀的珍珠不过米粒大小,如此穷酸模样,也配当皇帝? 朱翊钧望着南王世子,摇了摇头,语气中颇有失望之意: “原来是想李代桃僵,朕还以为会有些更有新意的手段,做的太明显了,无趣!太无趣了!” 魏子云应声拔剑指着闯入者,怒目而视,喝骂道: “大胆王安!身为御前大太监,竟敢与外人勾结谋反,其罪当诛! 竖子!安敢冒充皇爷,还不速速扒下你这身衣裳,速速跪下,束手就擒!” 南王世子被这一声喝骂下意识地往后一退,把王安护至身前。 王安:…… 南王世子反应过来,自己这边又不是没有高手,面上顿时挂不住,不满地吼道: “叶孤城,还不速速上前护驾!” 一袭白衣叶孤城缓步走进,南王世子不满地怒视着他,但叶孤城毫不关心。 魏子云握剑的手骤然收紧,只是一个照面,他就感受到面对顶尖剑客的压力。 朱翊钧目露欣赏之色,如此气质,巍峨如玉山,缥缈如白云,他不由自主叹道: “卿本佳人,奈何从贼!” 叶孤城冷冷地看着小皇帝,不发一言。 朱翊钧尴尬一笑,道:“叶城主风姿高举,朕一时失言、一时失言。” 叶孤城道:“与我信物的太和公主,为何不在此处?” 朱翊钧想到此刻应当远在西域的皇姐,也不禁心间含忧,闻言道: “皇姐还有要事,叶城主不妨在京城稍待,也好与朝廷接洽一番白云城的种种事项。” 叶孤城点点头,算是同意。 南王世子看着这两人旁若无人的交谈,自觉不妙,悄然后退,却被王安拦住。 “狗太监,你要干什么!” 南王世子低声喝道。 王安朝他爽朗一笑,南王世子只觉得一股寒意从足尖涌上心头,这绝不是王安那个死太监! 王安一指给南王世子点上穴道,把人拎到小皇帝身旁,然后随手抹了一把脸,露出一张平平无奇的大众脸。 在南王世子的目眦欲裂中,朱翊钧顺手撕下脸上的伤疤,端详着司空摘星道: “司空摘星,你的手艺倒是不错,此番立功,偷盗皇宫宝物之事便一笔勾销。” 不等司空摘星露出喜色,朱翊钧又道: “朕日后若有需要,会再遣人寻你,你便在锦、在六扇门挂个名吧。” 司空摘星顿时面色一苦,但努力做出欣喜模样,无精打采地告退了。 他在心中暗暗骂自己,当初为什么在赌坊手贱偷那颗珍珠,刚出赌坊就被锦衣卫堵个正着,直接押到皇帝老子那,被逼着扮演他那个大太监,还掺和到造反里头来了。 这段时间,司空摘星是过得提心吊胆,生怕自己一睁眼就因为左脚踏入宫殿被推出去砍了。现在好了,好不容易脱身,也没完全自由。 唉!皇宫,真是个糟心地方。 叶孤城自觉跟着司空摘星离开了皇宫,他自然看得出来魏子云的紧绷,知道自己持剑入宫的危险。 不过,面不改色的小皇帝倒是让叶孤城有几分另眼相看。但是,由于小皇帝和令他厌恶的南王世子长得一样,叶孤城不想与之多言半句。 看着逐渐目露恐慌的南王世子,朱翊钧从拿出一柄匕首,在南王世子的面庞上划了几刀,然后示意魏子云将之带下。 魏子云退下不久,又有一道身影悄然而至,正是峨眉派掌门独孤一鹤! 朱翊钧面上没有半分惊讶,淡淡问道: “京城之中,可有动乱?” 独孤一鹤道: “花大人的宅中有人袭击,不过被花满楼与陆小凤两人拦下。 其他朝臣也有几个遭到袭击,不过并未出事,埋伏的锦衣卫已经将他们统统拿下,臣的几个弟子没出上多少力。” 说道最后,独孤一鹤的言语中带上几分惭愧。 朱翊钧点头,道: “如此,无人伤亡便好,至于独孤卿的弟子,是不是有一个考上了举人?” 独孤一鹤连忙答道:“正是小徒苏少英。” 朱翊钧道:“让他好好准备今年的会试吧。” 独孤一鹤应下,心中已经决定今晚回去就把少英单独薅起来,逼他好好学习,再请几个老师,逼也要逼着他成器,通天大道已在眼前! 等独孤一鹤离开后,小皇帝熄灭了蜡烛,望着天边明月,突然开口问道:“几分把握?” 从殿中的柱子里竟然钻出四个人形!这四人长得一模一样,异口同声道:“独孤一鹤有十分把握,叶孤城有三分把握。” 小皇帝微微皱起眉头,鱼家四兄弟是他在太子时便着力培养的人才。 他们同出一胞,心意相通,在武学上极有天赋,静能敛息闭气藏于暗处,动能组成剑阵护卫杀敌,是小皇帝的底牌之一。 朱翊钧轻轻一挥手,四人便悄无声息地消失不见。 朱翊钧静静望着一轮明月,明月无声,他心中思绪万千。 第114章 太和公主42 玉罗刹自然没能下得了手,杀一个那是父子相残,杀两个也是自灭满门,自认为是正常人的玉罗刹自然不能动手。 常年跪拜一团灰雾,经常被阴晴不定、喜怒无常的教主折磨的长老以及教众们可能会对玉罗刹的自我认知很有意见。 正常人玉罗刹?要不是打不过玉罗刹这个神秘莫测的疯子,他们早就一哄而上、群起攻之了。 还好他生了个废物儿子,这种废物连让他们出手的价值都没有,他们如今,只等着越来越不像人的玉罗刹什么时候练功练到走火入魔、一命呜呼! 看着毫无男儿矜持、主动拉姑娘手的西门吹雪,玉罗刹最终也只能一挥衣袖,化作一团灰雾,眨眼间消失不见,只留下一句“哼,本座会让人来与你谈!” 威名赫赫的玉教主是一刻也待不下去了,儿大不由爹,虽然小时候也不由,但依旧痛心的玉罗刹要去缓一缓。 教主不想面对,那就只能让长老上,但西方魔教教主之下最年长也功力最强的“岁寒三友”三位长老不知所踪,又有打伤了少教主的长老叛逃,最后能说上话的也只有刚刚被玉罗刹下令关进鬼牢受罚的灵蛇大人。 刚进鬼牢,还没挨上刑罚的灵蛇便一脸茫然地被放了出来,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一听要去见美人,可谓是纵步如飞。 甫一见面,哪怕是斩了她辛苦豢养的碧蛇的煞神正站在美人身旁,灵蛇也激动地扑了过去,然后被打断了牵手的剑神含怒的一剑逼退。 西门吹雪冷冷道:“西方魔教,颅中有疾之人众多。” 胭脂只笑而不语,让锦衣卫中最擅长谈判的一队人进来相谈。 灵蛇哪怕一口中原官话说的磕磕巴巴,也不得不硬着头皮开始谈。 在谈判西方魔教到底要补交多少、该怎么算、从哪一年开始算、地契按什么性质办等等一系列问题时,双方自然开始争论不休。 锦衣卫自然是什么要的多就按什么来,但西方魔教自然不愿,以现任教主是弑师上位、和从前的魔教已经不能算是一个了为理由,要求从现任教主上位之时开始算。 双方唇枪舌战、喋喋不休,但都还按捺着没动起手,毕竟,只要一想到外面摆着的火铳大炮,怒意上头的人就瞬间目光清澈、冷静下来。 在暗处偷窥的玉罗刹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头疼欲裂,他一向阴森恐怖的西方魔教大殿,此刻却仿佛人声鼎沸的街坊菜市口,魔教的神秘格调一扫而空。 要知道,西方魔教什么时候和讨价还价过,在西域之中,一向是顺昌逆亡。 更可气的是,吵到一半,某个貌美心黑的皇家人就兴致勃勃地拉着他的儿子一边观赏争吵现场,一边逛起了他的大殿。 他那些不争气的下属们,要么低着头不敢看对面,要么就看着人傻笑,完全忘了他们是来做什么的! 首当其冲的就是灵蛇!这个从前为人处世狠辣的下属,此刻望见对面的美人一蹙眉,便什么重话也说不出了,而当美人一笑,不管对面提的是什么,都晕乎乎的点头。 玉罗刹在暗处笑得咬牙切齿,西门吹雪若有所感,锐利的目光在玉罗刹的藏身之处一扫而过。 玉罗刹憋屈的换了个地方藏着。 看着笑得傻乎乎的灵蛇,胭脂难得觉得自己的良心隐隐作痛,于是干脆在西方魔教逃税多年的偿还中又加上献上部分教中成员这一条。 在西方魔教干是没有前途的,来朝廷吧,只要好好干,生死有保障。 看着大殿中西方魔教那边声音越来越小,胭脂便拉着西门吹雪向魔教更深处闲逛起来。 去江南时,有花满楼陪同共赏江南的烟雨楼台、蒙蒙山水。 难得来一次西域,自然也要一观此地最有名的西方魔教了。 西方魔教内部最大片的颜色是青色与黑色,乌黑的铺地石被打磨的十分平整,哪怕光线十分昏暗,但人行走时,忽地一低头,便能与地上的倒影对上眼睛。 而两侧的石壁却是由凹凸不平的青石堆砌而成,修筑的工匠们很有巧思的利用了这些凹凸的部分,将其雕刻成一幅幅浮雕。 那些浮雕上有天女散花、妖魔罗刹等形象,似乎在描述一个故事,胭脂凝神一幅幅望去,但想要提炼其中的信息时却觉得心神恍惚。 “别白费力气了,此乃我教传承,你没有武学天分,看了只会损伤心神。” 一大团灰雾慢悠悠地飘了过来,幽幽道。 在西门吹雪警告的目光中,灰雾停滞在一丈开外,语气里带了些诱惑道: “想练吗?小姑娘,你的身体虽然先天不足,但本座说不定有解决之道呢? 你若留在我教做少主,那么本座也不是不能将一身传承言传身教。 你在我圣教做少主,在本座的庇佑之下,依旧能呼风唤雨,说不准还能补全不足,这难道不比做一个病殃殃的皇室中人要快意的多?” 玉罗刹想的很好,虽然儿子不愿意继承家业,可若是他的心上人在此,他难道真能不管不顾? 并且,玉罗刹在一时恼怒之后,便很快反应过来。朝廷若是来征税,直接下达政令、调兵遣将便是,何必再带一个江湖人呢?除非这税不是给朝廷国库,而是另有用处。 想到大明朝廷的层层搜刮,玉罗刹若有所思。 小雪来此,恐怕就是眼前这个小姑娘的决定,她恐怕早就知道自己和小雪的关系,并且有意要利用这一点。 至于小雪有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呢?年轻人,就算受点情伤也算不了什么。玉罗刹望着向着自己放出杀气的儿子,在雾气中笑得不怀好意。 玉罗刹向来很欣赏有手段的人,眼前的小姑娘虽然先天有缺,但远远胜过那些有力无脑的莽夫。如此良才美玉,正适合替他打理教中事务啊! 一念及此,玉罗刹自然就动了将人留下的心思,言语间也是真假掺半的画起了大饼。 胭脂将视线从浮雕上移开,看向玉罗刹所化的缥缈灰雾,在这个世界里,如此功法,确实惊世骇俗,说不定,他真的有让她习武的办法。 但胭脂摇了摇头,婉拒道:“多谢玉教主美意,但不必了。” 不等玉罗刹再言,胭脂道: “玉教主不必多言,从前我会因为不能习武而生憾,但很快,我便意识到,这只是再小不过的事情,有它,是锦上添花,没有,也无足轻重。” 玉罗刹饶有兴趣地问道:“为何?” 胭脂笑道: “玉教主何必问我?你的武功已然超凡脱俗,为何还在教主之位盘踞不去? 难道不应当寻山清水秀之地,做隐士高人,一心钻研武学、突破武道吗? 而且,就算是找一个继承者,也是要在您之下,不到身死,玉教主恐怕不会放手。” 玉罗刹在灰雾中低低地笑了起来,他是真的开始觉得这个小姑娘有趣了。 他柔声道: “好姑娘,你说的很好,权势比力量更让人沉迷。只是,小姑娘,在西域,本座可不需要你披坚执锐。 但等你回去了,你这把争夺权力的剑,天长地久,小心折断之日。” 胭脂只以一笑作答。 掌握到权势,才会明白其中的美妙。她不害怕鸟尽弓藏,只担心自己学的好不好。 人的一世很短暂,但她有很多很多个一世。她会一点点学习人的每一面,学习人的生、人的死、人的爱、人的恨、人的怒、人的贪…… 只有这样,在漫无边际的长岁里,她才不会太寂寞。 第115章 太和公主43 京中的生活和叶孤城想象的有所不同,出宫之后,他被安排住在临近天子心腹重臣的宅子附近住下。 这位天子心腹重臣姓花,是个仪表清俊之人,也很擅长在话语间让人如沐春风地被他的思路牵着走。 这位花大人登门,主要与叶孤城商讨了白云城中人参加科考的安排,以及籍贯名册的相关登记。 当然,也少不了关于飞仙岛的周边环境、白云城的风俗人情、朝廷接下来会派遣怎样的官吏到白云城比较合适等一些试探性的询问。 这位花大人离开前,顺便提及了自己的弟弟花满楼和他的朋友陆小凤,说他们不日可能登门拜访。 叶孤城不置可否地答应了,但他很快就后悔了。 陆小凤实在是太聒噪了!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 举杯对月的陆小凤不能像李白一样绣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但他却能把李白的佳句用破锣嗓子唱出精神攻击。 被陆小凤拉出来散心的花满楼第一次感觉到什么叫做如坐针毡,脸上和煦的笑容逐渐消失。 他虽然目不能视,但也能感受到对面的叶城主越来越重的杀气了。 陆小凤又是一口饮尽杯中酒,看着花满楼不禁叹气。 唉,公主在江南还带着七童,可到了京城就把人抛之脑后。七童一定是因为公主难过极了,他都不笑了。 一边想着,他又想到也只是见了公主一面的自己,不由悲从心来,声音唱的更大,也更加难听了。 花满楼的笑容是真的完全消失了,他能感觉到,叶城主要拔剑了。 “叶城主,我等多有失礼之处,实在打扰城主,我这便带陆小凤告退,今日之过,甚愧于心,还望海涵。”花满楼起身歉意道。 叶孤城看着聒噪不休的陆小凤,倒是起了几分好奇,想到这些时日的经历,道:“他有意于那个太和公主?” 花满楼神色微微一滞,不等他说话,敏锐的叶孤城又肯定道:“你也是。” “叶城主,请勿无端揣测,有伤公主清誉。” 花满楼的面色变得严肃起来,他拉起已经醉意陶陶的陆小凤,径直向院外走去。 这个举动是有些失礼的,但叶孤城并不在意,他看着两人远去的背影,心中回想着那位太和公主绵里藏针的信件。 她就不怕那时候他已经和南王达成合作,直接将送信的陆小凤和阎铁珊杀了? 这样心狠的女子,陆小凤这样的浪子喜欢也就算了,这位温润的花七公子居然也会动心? 叶孤城从袖中拿出那枚小小的玉章,凝视着章上篆体铭刻的“朱”字,神色不定。 第二日,在京城最好的酒楼里,厢房中的叶孤城刚刚伸出筷子,便听到了隔壁包间传来的一声幽怨的“太和公主”。 酒楼的隔音其实相当不错,只是对于像叶孤城这样内力高深之人来说,和糊上一张纸没有区别。 叶孤城无意探听他人言语,但架不住对面包间越说越激动。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这是刚刚那声幽怨的发出者。 “崔兄,别念了,你就算念到舌破喉烂又有什么用呢?依我说,不如多使些银钱,说不准……”这是一个虚浮的声音。 “得了吧,崔兄,你可别听他的。这又不是先帝那会儿,给钱贿赂太监就能娶到公主。 再说了,看那个太和公主在江南抄家灭族的手段,也知道这可是个心狠手辣的,也不知道你是怎么看上这种毒女!上个朝回来,整个人都魂不守舍的。” “嘭——”这是一拳打在脸上的声音。 “你敢侮辱公主,我跟你拼了!” “崔和,你是不是疯了!你还来!啊!” “我打的就是你!” “啊啊啊,崔兄,你冷静啊,你们都别打了,想想上一个被发配出去的前车之鉴啊!” “嘭——嘭——嘭——” 隔壁包间的动静越闹越大,很快便有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将人压了出去,先点穴再捆绑,听起来已经相当熟练。 叶孤城放下了筷子,菜色尚可,但出来的心情已经被破坏了。 索性临窗而立,一览京城风光。 忽然间,叶孤城感受到一股滔天剑意在逼近,他的目光锁定了一辆看起来十分朴素的马车。 车中人似乎也有同感,在马车将要路过酒楼时,车帘微微掀起,车中的剑客向他看来,同样的冷若寒冰,同样的剑意凌然,他们手中的剑似乎都在为这一刻微微颤动起来。 马车很快过去,车帘落下,马车继续向远方驶去。 叶孤城的脸色越发冰冷,心中十分恼怒,在刚刚的对视中,他并没有完全全身心关注他命中注定的对手,反而与那一旁的半面秋波遥遥相对。 普天之下,能做他叶孤城对手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西门吹雪。 他此番离开南海,前往中原,除了要见一面给他写这样一封软硬兼施的信件的太和公主,也有与西门吹雪相较剑道之想。 但来到京城之后,在锦衣卫处得到的消息是,他想见的两个人,此时都不在中原,一齐去了西域。 有如此剑意之人,必然是西门吹雪,那引动他目光的另一人,自然就是——太和公主! 怎么会是她!偏偏就是她!果然确是她! 叶孤城的神色越发冷冽,心中波涛翻涌,但最后只是平静的坐下,拿起筷子,继续自己餐食。 但一坐下,他便想起方才隔壁包间那几个吵闹之人,尤其是那个念酸诗又挥拳的崔和。 接着,脑海中又浮现昨夜鬼哭狼嚎的陆小凤以及难得露出冷脸的花满楼。 “呵。” 高傲的叶城主冷冷一声,他果然是很讨厌皇室中人,不管是愚蠢的南王、自大的南王世子、和南王世子共用一张脸的小皇帝,还是这个写信绵里藏针、不断打搅他的日常的太和公主,都让他讨厌极了。 还有那个西门吹雪,一看就是和陆小凤那些人一样昏了头,真是枉为和他并列的剑客。 第116章 太和公主44 “那人是叶孤城?” 马车中,胭脂问道。 西门吹雪颔首,一贯平静的双目难得战意勃发。 “你要和他约战?” 西门吹雪沉默片刻,道:“终有一战。”接着欲言又止,但终究没说出半句话。 胭脂并未多语,马车到了合芳斋,欲言又止的剑神被请下了车。 看着逐渐远去的车马,西门吹雪站在合芳斋门口,茫然油然而生。 合芳斋的掌柜看着自家被恭恭敬敬请下车的庄主,恨铁不成钢地摇了摇头。 以前庄主出门又是斋戒又是沐浴,可人家公主一相邀,您就马上上了车。但回来怎么连顿洗尘宴都没混上,给直接半路送回来了? 他走上前,把茫然的庄主迎回后堂,端茶倒水、接风洗尘。 看着庄主的冷脸,试探着问道: “庄主,您和公主这一趟相处的如何?” 西门吹雪回忆了这一路上他出剑、出剑、再出剑的过程,觉得并无不妥,便沉声道:“尚可。” 掌柜想了想自家庄主差不多是被半途请下马车的场面,不太相信,于是接着问道:“既然如此,不知公主可有言庄主何时可再相见?” 西门吹雪沉默刹那,道:“并无。” 掌柜又问道:“那庄主路上可有主动询问?” 西门吹雪:“并无。” 掌柜的握紧了茶壶,接着道:“那公主路上可有提及您若是有意相邀,该怎么投递请帖?” 西门吹雪:“并无。” 掌柜深吸一口气,再次问道:“那这一路上庄主您就没有和公主说些什么话吗?” 西门吹雪沉声道:“我与她说,我会与叶孤城一战。” 所以,庄主您这一路上唯一和公主交流的,就是你要和另一个男子决战? 掌柜陷入了沉默,他静静地收起茶壶,默然无言地告退了。 算了,庄主和别人不一样,他连朋友都只有陆小凤一个,还是陆小凤主动的。庄主这辈子能有心动之人,都算得上是枯木生春,还能要求他什么呢? 宿醉第二天醒来的陆小凤依旧活蹦乱跳,完全没有自己差点在死亡边缘走一遭的意识。 陆小凤兴致勃勃地去打扰好友花满楼,务必要让他无暇伤心难过。 听着自告奋勇敲樽击缶来为自己伴奏的噪音,花满楼无奈地揉了揉额角,道: “陆小凤,京城这么大,你要不要出去转一转?” 陆小凤摆了摆手,叹气道:“眼下的京城可不好出去。” 南王事毕后,事情并没有以南王一脉的覆灭而告终,反而被天子借题发挥,成为压制、掌控朝野的把柄。 天子有钱了,忠诚就来了,手脚能动了,眼睛也能看得清楚了。 皇帝的御前大太监因为烂赌被买通,京城的赌坊开始被查封,不少经营赌坊、出入赌坊之人被抓捕,百姓拍手叫好,但赌坊背后的靠山却坐不住了。 赌坊被封了,他们的白手套被抓了,先是江南、后是京城,他们皇家这对姐弟是要翻天吗!这怎么了得!不少人以扰民为由齐齐上书,要求皇帝停止作为。 但越抄越肥的朱翊钧自然不会停下,他明白,因利而聚者,也会因利而散。 赌是禁不完的,人也是抓不完的,但总有人的赌场会被禁,总有人的手下会被抓。禁谁的、抓谁的,却是可以商讨一二的。 皇帝的陟罚臧否,对人也是分识时务的和不识时务的。 人性是不能考验的,看着自家手底下的赌坊一家家被查封没收,可是盟友却安然无事,种种猜疑便在心中生根发芽,直到按捺不住。 念头通达后,背叛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他们因利而聚一块上书,也能因利而散相互攻讦。 宦海浮沉,有些人不赢就是输。明堂高坐,有些人不输就是赢。 朱翊钧自然是后者,他愉悦地接受着一个个投诚,稳坐钓鱼台,闲看鱼争饵。 但很快,他的愉悦就消失了。 在查抄赌坊的时候,顺道扫一扫声色场所也很正常,尤其锦衣卫转述的,平日里高喊着“有辱斯文”的老家伙们狼狈的掩面而逃的场景,很能让皇帝笑出声。 但他现在笑不出来了,因为锦衣卫扫出来个“红鞋子”,接着又来了个“白袜子”,然后顺藤摸瓜到一个名为“隐形人”的神秘组织。 奇妙的是,他的堂兄太平王世子似乎正在其中,而京中与他见面的那个朴实版太平王世子,是个假冒的替身。 更妙的是,这个“隐形人”组织,似乎对刺杀皇帝这件事很感兴趣。 妙到极致的是,他的太平王皇叔手握重兵,常年镇守北方,先王妃生下世子几年后便离世了,现任王妃生下的是一位郡主。 所以,一位手握重兵的王爷的唯一儿子,加入了一个意图刺杀皇帝的组织。 先是南王世子,现在又是太平王世子。所以,这年头但凡是个世子,都想要造反吗? 朱翊钧冷漠脸。(ー`′ー) 胭脂进来时便看到面色冷然,仿佛西门吹雪附体的小皇帝,不由轻笑出声。 朱翊钧的冷脸顿时摆不下去,他将奏报拿起来,一边递给胭脂,一边委委屈屈道: “皇姐,偌大的皇室,朕也只有你这一个知心人。” 胭脂打开奏报,看到了“红鞋子”、“白袜子”、“隐形人”的一系列信息,看得她微微蹙眉。 “这个公孙兰?” 朱翊钧凝声道: “此人自称为唐时公孙大娘的传人,甚至自号‘公孙大娘’,但她还有许多身份,像是‘熊姥姥’、‘销魂婆婆’、‘女屠户’、‘桃花蜂’、‘五毒娘子’这些,无一不危害百姓。 尤其是她化身‘熊姥姥’时,会扮作可怜老妇人去兜售毒栗子,让那些可怜她买了栗子的人中毒痛苦而亡。京城之中,不少良善人家都无辜沦丧于此人之手!” 胭脂深深蹙眉,这种人着实令人恶心,杀人毫无根由,更像是故意倾泻恶意,以此为乐。 朱翊钧恨恨道:“他们都是为‘隐形人’做事,每年都要向上交一大笔钱财,然后运到一个小岛上,定然是用来造反。” 胭脂摇了摇头,道:“若真是造反,便不会选在人迹渺茫的岛上,应当将钱财直接花用出去笼络人心,运到岛上倒像是自己享受。” 她看着奏报上“意图刺杀皇帝”几个字,看了一眼小皇帝,道:“有没有一种可能,他就是单纯想杀你?” 朱翊钧简直要跳起来了,他大声道:“朕又不曾苛待太平王世子,也不是名声差到人人得而诛之的暴君吧!他若不是为了造反,为何要杀朕?” 小皇帝觉得自己有必要维护一下自己的风评。 胭脂道:“奏报上说,‘隐形人’已经成立了几十年,如其名,从未有过暴露,为什么突然在南王造反败露后就被查了出来?你有没有想过,或许,是有人主动要你查到?” 朱翊钧也平静下来,他目光闪动,道:“难道是……” 第117章 太和公主45 朱翊钧目光闪烁,道: “难道是有人意图陷害太平王一脉,想将其如南王一般声名俱毁、血食断绝?” 一边说,朱翊钧眉头皱起,又向着更深处的阴谋论发散: “朕刚刚以造反之罪论处了南王,现下如果听信此言,一定会疑心太平王。 但若是再对太平王动手,那便会令天下人觉得朕容不下宗亲皇叔,如建文皇帝一般,到时候一定会引起朝野动荡!” 说着,他眸光一暗,道:“朕不过稍有动作,便有人设此计谋,意图毁朕声名!” 朱翊钧最后怒道: “届时叔侄相残,朕的兵马与太平王的兵马俱是大明百姓,兵戎相向,受苦受难的还是百姓,动荡不安的是大明的江山! 这背后之人,当真是居心叵测!” 说着,他一把握住胭脂的手,眼泪汪汪,情真意切道: “皇姐,高处不胜寒,若无皇姐,朕心难安!朕不欲天下兵戈动荡,此番却要再劳皇姐了!” 胭脂看着他表情自如地从怒转换到悲,情感真挚、过渡自然,也朝着他怜爱一笑,柔声道: “皇弟打算怎么做呢?” 朱翊钧避开她的面容,眸光微闪,唇齿牵动,道: “太平王叔那边需要镇守北方,还是不要分心的好。 朕需要皇姐把真正的太平王世子从岛上带回来,毕竟,京中本就是太平王世子该待的地方。” 胭脂反握住小皇帝的手,语气和缓: “皇弟有事,皇姐自然不会袖手旁观。不过,要办成这件事,还需要向皇弟再讨要几个人。” 朱翊钧想要抽手,却没抽动,他尴尬一笑,道: “那朕让魏子云他们几个继续跟着?” 胭脂摇了摇头,岔开话题道:“南王意图偷天换日,皇弟应对的很好。” “那是皇姐的消息及时,朕提前有了防备,自然不会让南王得逞。” 胭脂握紧小皇帝想要抽出的手,柔声道: “不,我是说皇弟安排保护臣子一事做的很好,爱惜臣下,颇有圣君风范。” 虽然是皇姐的夸赞让朱翊钧眉目舒展,唇角不自觉勾起,但警觉却是瞬间拉满。 果不其然,下一句便是: “峨眉派的掌门师徒,看来很好用,不如借给皇姐几天?” 朱翊钧面露难色,道: “非是朕不愿,只是峨眉派有一弟子要准备春闱,独孤一鹤正盯人盯得紧,是片刻都不离。 科考是前途大事,朕如何能因皇家私事误人前途呢?” 胭脂轻轻一笑,道:“简在帝心,难道不是天大的前程?” 朱翊钧无奈道: “若无科举出身,简在帝心未必是好事,说不得就要被打成蛊惑君王的幸进之辈。” 胭脂话锋一转,道: “既然独孤一鹤无暇他顾,那便让叶孤城跟上,白云城初附朝廷,他这个做城主的自然要为大明多多出力,以示别无二心。” 朱翊钧将视线从皇姐光洁的额头移开,望向她盈盈眉目,皇姐美是毋庸置疑的,他和她言语时总要被容光所摄,所以总不得不看向别处。 他尤其要避开这双宜喜宜嗔的眼睛,当这双眼睛看过来时,总会让人错觉她的目光绕过了皮肉,直直望见胸腔起伏的跃动。 在这目光下,似乎一切隐藏的、抑制的秘密都在涣散,天子的威严神秘俱都消散了,只有一个试图挣扎的凡人。 朱翊钧叹气道: “一定要叶孤城吗?已经有一个西门吹雪在为皇姐出剑了,一柄利剑很好,两柄就要担心它们剑刃相交了。 这世上,任何极致的事物都是有唯一性的,如若不然,便要有人后退一步。但剑为凶器,其意一往无前,两剑相对,是绝不会有后退的余地。” 胭脂幽幽道:“如果他们已经要剑刃相交了呢?” 她轻轻叹了一口气,道: “我不能明白他们在剑道上的追求,但也并不打算阻挠,只是要稍稍将时间往后推迟一些。 要把这位太平王世子从岛上带回来,便要出海,既然如此,便要让叶城主动用一番白云城的海船了。” 说到最后,看着忧心忡忡的小皇帝,胭脂笑道:“或者由皇弟出资支援一条容得下一群人的海船?” 朱翊钧立刻道: “那便劳烦叶城主跑一趟了,他那日还向朕询问皇姐,想来也是很期待与皇姐相见。” 什么忧虑、担心都暂且抛到一边吧,内库出钱造船是不可能的,白云城的船倒是可以合理利用。 等胭脂步履袅袅地离去,小皇帝的神色很快恢复成往日的平静。 他回想起鱼家四兄弟对叶孤城的评估,又想到与叶孤城相差无几的西门吹雪,手指轻轻在桌案上叩动。 这还是年轻一代的江湖顶尖人物,那么再往上,又会不会蹦出一些阴情难测的顶尖高手?这些功力高强之辈,出入皇宫如履平地,寻常武器不能对付,且多不愿被招安束缚。 思及至此,朱翊钧道:“王安,笔墨伺候。” 一个圆墩墩的身影弓着身子从门外进来,是一个生脸太监。 前一个王安死了之后,不少太监开始为空出来的御前太监总管的位置明争暗斗,此人便是胜出者。 不过,皇帝叫顺口了王安,那么,不管他从前是个什么名,他以后便是皇帝赐名的王安。 宫里会有一个个太监王安死去,但总会有一个个太监王安接替。 如宫道的砖缝里似乎永远也清理不完的杂草,年年枯荣,年年生死。 磨好了墨后,新的王安自觉退下,眼睛规规矩矩,如同最开始的王安。 朱翊钧在纸上写下关于督促火药、火铳、大炮等相关火器药物研发的内容,相较于要天赋和勤奋的武学,也许换一条道路更为靠谱。 至少,假如有江湖人闯入皇宫,他不能突然变成一个武学奇才,但却能很快学会怎么发射火铳。 回到宅子的叶孤城并未入眠,夜色如水,他在月光下练了一夜的剑。 第二日,便有人敲响了他的大门,送上一张请帖,附着一只木盒,打开是熟悉的白云城主印。 请帖上正写着: 春水方生,花来镜里,日昳夕时,茶香座上。 背面还附有一行小字:明日日中,车马过府,君宜应往,莫使我忧。 “呵。” 叶孤城关上了大门。 第118章 太和公主46 第二日正午,一辆外观低调朴素的马车停在门外。 叶孤城作为白云城的城主,生来便是人间富贵家,他既泰然自若于炊金馔玉、光摇朱户的奢侈,也能安然忍受海风袭面、浪湿衣裳的不适。 马车虽然朴素无华,但叶孤城并不是非梧桐不栖的挑剔之人。 他本该直接上车,依照帖子上所言,“明日日中,车马过府,君宜应往,莫使我忧”,但叶孤城停住了脚步,目光冷峻地看着这辆马车,仿佛与之有什么深仇大恨。 晨起沐浴濯发、换了一身衣裳、早晨甚至没有按照往常一样练剑的叶孤城,一出门就认出这辆令他十分眼熟的马车。 他掀开车帘,车内空无一人,一阵清风拂过,吹得车帘抖动,仿佛有人在捧腹大笑。 “莫使我忧?还是忧一忧的好。” 叶孤城冷冷一笑,调头便走。 这时,从一旁的墙壁上伸出一个脑袋,正探头探脑地往叶孤城这边望来。 “叶城主?你今日要出门?”陆小凤朝着叶孤城兴奋地挥着手。 “不……”叶孤城并不想与陆小凤多言,他已决定回府,在太和公主不展现出对相见的重视前,他绝对不会应邀。 陆小凤眼睛一亮,道:“既然叶城主不出门,不如我们再对饮一番?” 叶孤城停住了脚步,深深地看了一眼热情的陆小凤,片刻后,他坐上了马车。 趴在墙上的陆小凤迷茫的看着远去的马车,总觉得那一眼包含了说不出的嫌弃。 陆小凤不解地挠了挠头,在接下一剑后,他自觉和叶孤城已经是朋友了,况且叶孤城也没有拒绝他的登门拜访,怎么突然又变得冷淡起来? 他还想再和叶孤城拉拉关系,说不定还能有再见公主的机会。 说起来,自从南王一事了结,便无人再联系他了,更别说再见公主一面。 “唉——”陆小凤长长吐出一口气,一个翻身稳稳地落在屋顶,随意在屋脊上一躺,望着蓝天白云,郁闷地想:人家卖身契都是人尽其用,怎么在公主这里便如此宽松呢?他很乐意当公主家的长工,只求遥遥相望,得偶尔一顾便可。 陆小凤人如其名,他习惯了到处遨游飞翔,偶尔才会停下来歇歇脚,他从没有什么成家立业的打算。 浪子的家是飘忽不定的,可以在盈盈秋波里,也能在衣香鬓影间,更能在千金美酒上,或是落于天涯海角中…… 但陆小凤已经在京城停留了许久,冬天已经过去了,藏冬的鸟儿都扑棱棱地迎上复苏的阳春,使尽解数地与万物和鸣。 四季轮回自如,但人却没有回到以往的轨迹。 南方的花鸟俱在北地久久不去,非是贪看北地旷景,只是已觉春心动,想要托风传花信,又欲催雨寄鸣声,但都踯躅不前,一个两个都胆怯起来。 什么时候能再见一面呢? 陆小凤躺在屋脊上,云彩散去,青天如洗,阳光暖洋洋地洒落在他身上,陆小凤闭上了眼睛,在春光里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等做完了想做的事情,我们会再相见吧? 风拂过树,新叶轻轻在风中摇摆,花满楼婉拒了宅中仆人的帮助,亲自将一盆盆花从廊下避雨处搬出来。 春光好,花争放,盛开满堂春。 花满楼轻轻拂过花叶,北地的春天同江南一样,有花开,有叶出,有无限生机勃发。 一切欣欣向荣,一切都充满希望。 马车上的叶孤城对春天不置可否,春日涨潮,海边的潮起潮落仿佛无穷无尽,渔人的小船在其中说翻就翻,每一次出海都与心惊胆跳如影随形,起伏不定的海浪像极了渔人起伏不定的命运。 大海是不可知的,每一次溅起的浪花都是未知的形状,它已拥有无尽的蓝,却每每兴之所至,就要吞噬被它留下影子的所有。 叶孤城的“天外飞仙”便是在某个黎明前的海边领悟而成,那时月光微微,星星点点,天地间只有海水涨落的声响。 一次潮起,下一次可能是更大的海水袭上岸礁,也可能是海水徐徐退去,留下一滩鱼蚌。 “遥山万叠云散,涨海千里,潮平波浩渺。” 海是不可知的,它向年年日日在身旁练剑的年轻人诉说着它的阴晴不定。 于是在某个刹那,浩渺无边、灵机不定的“天外飞仙”便出现在剑客的心间,一剑既出,碧海无波,瑶台有路。 海吞噬了无数的人,但人也可劈开滔天的巨浪。如那旧日,苇草可渡,海水可分。 当马车停下时,正是日昳之时,暖日西斜,桃花翩然落在清澈如镜的江水之上,有馋嘴的鱼儿争相啄食。 环佩叮当,有翠羽明珠,穿林而来。 叶孤城遥遥望去,心跳如鼓,若日夜相对的海水一般,千番起落、万般潮动。 路上种种情绪,俱都在惊涛骇浪的心潮中消散瓦解。 “叶城主久居南海,不知此地桃花江水,比之无边海浪如何?” 他看到她的唇齿张合,靥如桃花,使他不禁回想白云城是否盛开过桃花。 “白云城未曾来过桃花。” 叶孤城望着徐步而出的公主,道: “桃花尽日随流水,流水当有入海时,何日桃花来?” 胭脂只微微一笑,道: “城主答错了,春到小桃枝,只在枝上放。我问的当是大海与江水,于城主之心,孰优孰劣?” 叶孤城望着她,道: “南海之浪变化无常,时清时浊,时缓时急,搏击风浪之人时时刻刻胆战心惊。心存警惕,反而不易丧生。 桃花江水,碧绿澄澈,水软风轻,但听汨汨水声,游人以为触底可见,毫无警戒之心,却是最容易溺亡其中。” 胭脂笑道:“这样说,叶城主是对这清江碧水心生警戒了?” “不。” 叶孤城道:“春水方生,花来镜里,葬送在这样的好的春光里,也没有什么不好。” 忽然,他上前一步,伸手握住一朵吹落的桃花,露出一个冰山消融的微笑: “‘莫道春风不解意,何因吹送落花来’,你看,春到桃花枝头,也会解意送花来。” 第119章 太和公主47 “呵,他既然想溺死,大可直接往南海里一躺,若有灵,还能庇佑白云城的子民。来碰瓷京城的江水是做什么,油嘴滑舌,心机深沉,绝非善类!” 这是书房中怒不可支的小皇帝,但他的怒火并没有什么作用,远在宫外的叶孤城看不到,近在眼前的胭脂浑然不在意。 似乎不管是什么东西前头加一个“小”字都会瞬间威慑下降,皇帝这两个字前头加一个“小”字也一样,只会让人觉得可爱。 可爱有时候便是一种轻视,正如吃了不少小皇帝的亏的朝臣们当中,总有没摆正心态,依旧孩视皇帝的、看不清局势之人。 胭脂并不轻视这个皇弟,但他的年龄与身高确实也就摆在那里。 她看小皇帝,就像看一个努力展现大人姿态的小少年。 当然,他的心思要比普通的少年深沉亿点,抠门程度也高亿点,但这都改变不了小皇帝还未及冠这个不折不扣的事实。 没有发冠、只是束发的小皇帝发怒时,威严稍减,满是少年意气。 比起平日里或皱眉、或沉思、或假笑的模样,眼前的他鲜活许多,就像是追逐飞鸟,一举越过高高宫墙的猫儿。 这更让人觉得可亲可爱,当然,这个人仅限于胭脂。 那些宫人们从御前大太监的结局上,看到的是皇帝无限的威严与权力,无论皇帝年岁几何,他都口含天宪,一句话就能决定他们的生死荣辱。 胭脂揪住他翻飞的发带,笑道:“叶城主想要溺倒在哪里是他的事,何必如此作态?” 朱翊钧被揪住了发带,梗着脖子道: “朕是要提醒皇姐,如此心机深沉之辈,千万不能被他讹上!” 胭脂松开手,把小皇帝按在座椅上,道: “好啦,叶孤城可是你御口亲证的佳人,既是佳人,有点心机又何妨?” 朱翊钧憋屈地闭上了嘴,他头一次觉得自己以后说话需要好好斟酌辞措,哪怕是玩笑之语,也会被拿住话柄。 ………………………………………… 柳余恨自从从青衣楼的火坑中逃脱后,狂喜之后,内心深处一直都是惶恐难安。 他很珍惜给锦衣卫卖命的日子,甚至不敢想,如此天大的馅饼,居然会落到自己这样的人身上。 在改名柳余恨之前,他在师门有多么意气风发、豪情满怀,那么,在做下错事、在泥潭中越陷越深后,他就有多么狼狈不堪、丧魂落魄。 诚如霍休所说,柳余恨就是一条丧家之犬,惶惶不可终日,只配在阴暗的臭水沟里讨饭吃。 但就是这样的柳余恨,却戏剧性地的上了岸,旁人是鲤鱼跃龙门,而他,或许算是臭鱼烂虾? 柳余恨对这份幸运欣喜若狂,但在深夜梦回时,他总会大汗淋漓地惊醒。 他知晓,自己在不安,只单单一个“凭什么”,就让他辗转反侧。 柳余恨觉得自己不配,他不像魏子云那样既人品过关,又过千军万马以真才实学入选。 他的人品在对师父下手的那一刻已经无需多言,他的武功连在青衣楼杀手中排第一都做不到。 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 这三个字就如梦魇一般日夜不休地纠缠着他,让他的身心俱疲、永无宁日。 直到有一天,他被下达了一个任务,潜入“神秘人”组织。 这种提心吊胆的卧底任务一旦暴露,便要遭受惨无人道的折磨,这绝不是一个好差使,但柳余恨却如释重负。 他可以说是不假思索地点头接下了这份任务,态度好到下达任务的人都心生怀疑,对他旁敲侧击,告诉他若是想借机背叛锦衣卫,那他只会迎来更加恐怖的生不如死。 柳余恨再三保证,又几经考验,才证明自己的真心实意。 他确实是真心要接下这样一件危险的差使,只有把自己的性命做筹码,他才不会时时刻刻都诚惶诚恐。 柳余恨并没有加入“神秘人”的资格,但他另辟蹊径,选用另一种方式潜入“神秘人”。 他把自己的脸划得皮开肉绽,愈合之后,再无从前“玉面郎君”的风采,只让人觉得恐怖丑陋,没有人会把如今的他与从前的俊郎联系到一起。 接着,他让人把自己卖为奴隶,再以合理的几次周折被运到“隐形人”运货的海船上做奴隶。 奴隶的日子自然不好过,风吹日晒、饥肠辘辘,还要做着各种各样的重活加杂活,但也是探听消息的好身份。 做细作卧底的日子里,柳余恨看着自己满脸骇人伤疤的倒影,却觉得有前所未有的心安。 ………………………………………… “白云城的珍珠确实很好看,光泽温润,不照自明。” 胭脂捏着一颗珍珠,真心实意地夸赞道。 “这些珍珠似乎比珠光宝气阁里的成色还要好上几分?” 她侧过头,望向一旁的白云城主。 叶孤城矜持道: “飞仙岛最好的珍珠,向来是送到城主府,以示对城主的爱戴之心。” 胭脂放下珍珠,看向眉宇间略有自得的白云城主,笑道: “叶城主治理有方,又有年少尽破南海剑派,救白云城于水火之中的事迹,想来府库中的宝珠是数不胜数了?” 叶孤城道:“天下最美的宝珠,难道不在公主的身上吗?” 胭脂微微讶然,道:“何以言之?” “一寸秋波,千斛明珠觉未多。” 叶孤城凝视着她的眼睛,自然而然地吟诵着这句话。 世上既有心动之人,何必吝于说情话。 剑仙叶孤城是孤高傲慢之人,但面对心动的姑娘,作为城主的叶孤城却能把情话说的恰到好处、娓娓动人。 此时,还在合芳斋练剑的西门吹雪莫名背后一寒,他只当是春寒料峭,毫不停顿,继续练剑。 冰冷凛冽的剑气将纷飞的花瓣斩落,满天的花雨随风飘扬。 合芳斋掌柜默默在心中叹气,庄主啊庄主,根据情报,您的对手看起来个个都更讨人喜欢啊。 第120章 太和公主48 海的深处是怎样的? 没有真正沉下去的人是难以体会的,四面八方的海水像是揉面团一样挤压着胸腔,越来越暗的天光只留下微不可察的一个点。 只是一眨眼,无穷无尽的黑暗便包围了沉没的人,孤寂、痛苦、恐惧一点点渗透人心,寂静、无边的寂静,黑暗包裹了一切。 渐渐地,黑暗中的窥伺悄悄浮现,又瞬间消失。无法呼吸,海水会涌进鼻腔。无法睁眼,海水会挤压瞳仁。 人只有闭上眼睛,感受着死亡的濒临一线。 宫九睁开了眼, 他看到了无边的黑暗。 他笑了起来,起先是微微的含笑,唇角的弧度越拉越大,雪白的牙齿张列成两排,猩红的舌如蛇信一般舔舐着海水。 鱼群围绕着他,冰冷的鳞片擦过他苍白的面庞,接着毫不留恋地远去。 “九哥已经在海底待了一天一夜了,你们都给我跳下去找,找不到人不许上来!” 面容娇俏的宫主指着蔚蓝的海面,对着十几个奴隶命令道。 十几个奴隶面面相觑,他们的腰间被绑着一根粗麻绳,背上也绑着一块沉重的石头。 若是跳下去,只有下沉一个结果,如果麻绳不够结实,或者没有及时拉上来,他们便会在水中痛苦窒息而亡。 在这些人的犹豫中,宫主的眼神开始不善,就在这时,柳余恨“噗——”地一声跳了下去,飞溅起大片的浪花。 剩下的人看到他几乎是呼吸间就沉了下去,只有那根微微颤动的麻绳还在船舷上晃动,不由更加恐慌,情不自禁地往后退。 宫主不耐地一挥手,这些后退的奴隶便被狠狠地踢了下去,惊慌失措的呼喊在一瞬间被海波吞噬。 “真是一群不听话的废物,只有头一个还稍稍有些忠心,他叫什么名字?” 宫主望向船老大,漫不经心地问道。 船老大陪笑道: “姑娘,他叫阿恨,新来没多久,据说被人给仙人跳了,钱财两空,脸也被划了,自己也几番周转被卖到了海船上。” 宫主捂着嘴笑道: “哈哈哈哈哈哈,这样蠢笨的人,叫什么阿恨,他有恨的本事吗? 既然都做了奴隶,以后他就叫阿笨,笨蛋的笨。” 船老大和水手们也一起笑起来,上一个宫主笑的时候不笑的人,已经被她划开了嘴唇,绑在小舟上引鲨鱼了。 沉重的石头压着柳余恨迅速向下,到了最后,他已经分不清是海水还是石头在挤压他,窒息感涌上他的头脑,他想要呕吐,但是海水争先恐后地挤进他的咽喉鼻腔。 “我要死了吗?” 他迷迷糊糊的想着。 “锦衣卫那边说,我死了会把抚恤送回师门,师父会愿意收下吗?” 这是柳余恨昏迷时最后的念头。 “九哥——” 宫主的声音突然变得甜蜜起来,就像是蜜蜂看到了一朵艳丽的花。 海面上突然钻出一个男人,他湿漉漉的黑发纠缠在脸颊、肩头,他的眼睛黑黝黝的,仔细看有微细的血丝在眼白蔓延。 他整个人都是苍白的,像湿漉漉的一个水鬼。他的周身是大片大片翻着白肚皮的鱼,乍一看去,这片海面都被鱼尸铺满了。 宫主兴高采烈地跳了下去,扑棱着游到宫九身边,像只蝴蝶一样围绕着他盘旋。 但宫九并不理会她,他像是一条海蛇,以一种不可思议的弧度飞到了甲板上。 大滴大滴的水珠从他的头发和衣角滴落,像是茫然又像是思索,他停滞在甲板上,一动不动。 宫主不满地爬上船,指挥船老大和水手们把系着奴隶的绳子通通剪断,只把那个以后就叫阿笨的家伙拉上来,供她玩耍取乐。 等宫主像只小蜜蜂一样忙完了所有事情,站在甲板上的宫九才好像如梦初醒。 “我饿了。”宫九说道。 宫主又变得眉飞色舞起来,她拉着宫九走向船舱,那里有她炖了六个时辰的牛肉汤。 她选的是牛身上最好的三个部位,现宰现割,每头牛身上只取最好的几块肉,足足割了十头牛才凑齐了原料。 这些肉用快船没日没夜运来的最好的山泉水浸泡,直到泡到水里没有一丝血丝杂质浮出来,清澈的如同刚刚打上来一般。 接着便要焯水,这时候只要加上几片新摘新切的姜片,用果木燃起大火,再一点点地撇去湛白的浮沫,直到水又变得清澈起来。 直到这一步,牛肉才算是处理好了。 宫主便要开始用她的独门秘方来炖牛肉了。她很喜欢炖牛肉,看着肉质一点点地软化,汁水一点点地醇厚,香味一点点地弥漫,这是杀人也无法比拟的快乐。 她炖了十几年的牛肉汤,在这一道汤品上可谓是独步天下,无论是哪一流派的大厨都无法与她相较。 但她也只会炖牛肉汤,无论一碗汤有多么好吃,如果每一天、每一年都要面对这同一碗汤,哪怕它再怎么香醇,也会让人闻到味道的那一刻就失去食欲。 所以宫主并不喝她自己炖的牛肉汤,但她喜欢看别人喝她炖的牛肉汤,喜欢让一切她看的顺眼的人喝汤,尤其喜欢让九哥喝。 但宫九也闻了很久这道牛肉汤,所以当宫主欢快地将盛得满满一大碗的牛肉汤放到他面前时,他的胃从饥饿变成了一种想要轻微呕吐的状态。 于是,他在宫主失落的眼神中一言不发地离开了桌子,留下那一碗香味浓厚的牛肉汤。 柳余恨是被一股浓浓的肉香味唤醒的,在船上当奴隶的日子总是吃不饱的,奴隶们只有夜晚才能捡些残羹剩饭糊弄着吞咽下去。 这股香味实在是太霸道了,迫不及待地往人的鼻腔里钻,激起胃的轻微收缩。 柳余恨睁开了眼睛,他的嗓子很疼,应该是呛了太多水。 “我还活着。”他沙哑着嗓子喃喃自语。 “你当然还活着,还能活着喝一碗牛肉汤。”一个甜甜蜜蜜的声音响起,接着一碗香喷喷的牛肉汤递到了眼前。 柳余恨咽了咽不自觉从口舌中分泌的口水,抬起头,看到了让他跳进大海的人——宫主。 在船上,宫主还有另一个名字,叫做“牛肉汤”,不过无论她叫什么,和他们这些奴隶都没有关系。 她是九公子的妹妹,岛主的女儿,在岛上和船上,她就像一个公主一样被人仰视。 柳余恨像是惶恐,迅速低下了头,跪在地上不敢抬头。 宫主把牛肉汤放在了地上,笑嘻嘻道: “快喝,我要看你把这碗汤喝得干干净净。” 柳余恨没有犹豫,跪在地上把这碗汤喝了个干干净净。他早就不在乎什么尊严,这种程度的试探根本算不上什么。 宫主的眼睛亮了起来,她看着喝的一点儿不剩的碗,开心道:“这碗牛肉汤是不是很好喝?” 柳余恨低着头,道:“这是我喝过的最好喝的牛肉汤。” 宫主又叹气道: “你觉得好喝又有什么用呢?它一定还不够好喝,不然九哥为什么一口也不愿意尝尝呢?” 柳余恨只跪着不说话,奴隶是没有资格议论船上的主人的。 宫主的忧愁来的快去得也快,她迅速又高兴了起来,对着跪地的柳余恨道: “以后你就叫阿笨,就跟着我做事,我让你往东你不能往西,我让你往南你不能往北,我让你跳海你就不能钻火,我让你自刎你就不能服毒。” 看着一动不动的柳余恨,她又开始生气,一脚踢在柳余恨的膝盖上,道:“听清楚了吗?” 柳余恨垂着眼睛,道:“阿笨,听清楚了。” 于是宫主又开心起来,快快乐乐地走了出去,她要继续改良她的牛肉汤,下次一定要让九哥喝下去。 第121章 太和公主49 海浪拍打着礁石,激起朵朵浪花。 白云城主独自练剑的天地里,连绵不绝的波涛,开出了来自海洋的花。 这些转瞬即逝的花,连绵不绝地绽放又消逝、消逝又绽放,它们是一瞬的花,也是无尽的花开。 叶孤城问道:“白云城如何?” 胭脂看着一次次不依不饶地冲击着礁石的浪花,道:“很好,白云城是个很好的地方。” 海风微微吹动她的裙摆,织金的缎面在和煦的阳光下闪着细碎的光。 白云城确实是个很好的地方,叶孤城作为城主,做的已经相当好了,如果一个人要安然闲适的度过一生,那么在白云城就能实现。 叶孤城顺着胭脂的方向看向不知疲倦的波浪,道: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白云城会开出桃花吗?” 胭脂转过身,白衣剑仙目光毫不避让地与她对视,他在表明心迹,不止一次的表明心迹。 胭脂轻轻的叹了一口气,轻得像一片羽毛飘过叶孤城的心脏。 “叶城主心悦于我?” “是。”叶孤城说得干脆利落,他从来不会回避自己的心意,确定了目标就会一直向前。 就像当日南王之事,他既然被她的信说服,那么无论南王开出什么条件,他都不会动摇。同样,如果更早时他投向了南王,那么哪怕剑指天子,成为弑君之人也毫无畏惧。 一半的他是安民守土的白云城主,但另外一半却是自在无稽的天仙。 他已经为白云城的子民履行了城主的职责,没有什么能再束缚他。 “身若白云任舒卷,天涯海岸,自在无拘。”南海剑仙,此后余生,只想心随意动。 胭脂摇了摇头,道: “叶城主,白云城很好,你也很好,只是这一生,我要学的在红尘俗世,这里的一切都很好,只是时间不对。” 叶孤城凝视着眼前人,她拒绝的干脆利落,和他表明心意一样的快。 那几个把一腔情意躲躲藏藏的胆怯者,约莫就是恐惧现在的场景吧,说的越分明,得到的答案越彻底。于是那些怯懦的人便藏着掖着,将朦朦胧胧的情谊饮鸩止渴。 但叶孤城永远不会退缩,听到了拒绝,他平静的说道: “白云城很好,那这里便可以做凤凰的梧桐树。 我也很好,那公主便是不讨厌我,既然如此,总有一天会变成喜欢。 时间从来都对,只是需要等待,叶孤城从来不畏惧等待。 公主要去哪里,要做什么事,叶孤城都会相随,直到对的时间到来。” 叶孤城一步一步向胭脂走来,他的步履每一步都极稳,在距离胭脂裙摆的三尺处停下,从怀中拿出一只木盒,郑重地交到胭脂的手上。 胭脂打开了木盒,里面是当初他送出的那枚白云城主印。 叶孤城道:“方寸印心,你的玉章在我这里,我的玉印自然也应当由你收下。” 在叶孤城心中,这一次,真正算作交换信物。 胭脂没有再多言语,她知晓他知晓,他也知晓她知晓,如此这般,已经不必再多说什么了。 “天上有行云,人在行云里。” 她要远赴人间红尘万里,他便做天上流云时时相随,那些花花草草、莺莺燕燕,俱不被流云放在眼中。 ………………………………………… 宫九觉得一切都无聊透了,春日难道不该是万物复苏的时候吗?为什么该有的动静毫无动静,该去死的人依旧活蹦乱跳? 他快要被这无趣又重复的日子给折磨疯了,不,他早就是个疯子了,只是地府不愿意让一个疯子下去捣乱,于是迟迟不肯将他收走。 当然,也有可能是他这个疯子还有事情没有做完,所以硬生生地掰开了地府的大门,从地狱里爬回了人间。 为了平复这种无趣带来的暴躁,宫九开始变着法子的寻求刺激,他爱上了命悬一线的感觉,生与死进退自如,稍稍让他打起一点儿精神。 小老头吴明自然看出了宫九的异常,但他早就习惯了这个徒弟动不动的发疯,反正宫九的命足够硬,左右折腾不死,他也懒得管。 宫主平日里是会很心疼她的九哥,但是这些时日,她要忙着改进她的牛肉汤,还要变着法子戏弄新的玩具,哪里还有时间分给心爱的九哥呢? 反正九哥不会死,那早一点心疼还是晚一点心疼也没多大区别。 宫主心安理得的忙碌着自己的事情。 柳余恨跟在宫主的身后,作为她看重的奴隶,他在船上的日子反而比从前过得好一些,至少,牛肉汤管够。 宫主每一次改进了秘方,都会做上一大缸的牛肉汤,这些汤自然不是谁都配喝的。 有能力拒绝宫主的人都纷纷或直白或委婉的拒绝了这碗汤,但只是个奴隶的柳余恨自然是不能拒绝的。 第一次喝到宫主的牛肉汤,一定会惊为天人,但第二次、第三次……直到已经数不清次数的时候,在闻到这股牛肉的香味,柳余恨就忍不住胃液上涌。 无聊的宫九自然注意到了宫主身边的这个新玩具,但并没有多重视,因为宫主已经玩坏许多玩具了,他们在大海中应当已经生长出了海藻。 柳余恨沉默地做着宫主的跟班,他一直表现得相当安分,像已经认了命做奴隶。 虽然大部分时间他还是在船上做苦力,或者被宫主支使得团团转,但宫主渐渐地也会让他跟着一块到岛上,见识见识岛上的纸醉金迷与乐不思蜀。 岛上是一个由钱构造的地方,有钱在这里做什么都行,而没钱就要沦为奴隶。 这里和外面的江湖朝堂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更加直白,把一切都摊开得明明白白。 宫主虽然是岛主的女儿,但小老头却似乎并没有对她有多少宠爱。 至少,在柳余恨跟着宫主的这段时日,他从未看见过小老头出现在宫主面前,宫主似乎像是被他放养长大的。 柳余恨将一切都默默记在心里,在岛上,他谨慎地做着“阿笨”该做的一切。 第122章 太和公主50 比柳余恨那边的消息来的更快的,是两队来到白云城的商队,他们带着主家晦涩的心思千里迢迢地远赴白云城。 只是,前者可以直接到公主的手上,后者却要辗转一番。 来到南海飞仙岛,自然要先拜山进庙,他们需要和白云城的城主府建立起关系,比如,先连个商道,再委婉地表达一下主家需要城主府传达礼物的需求。 花家的商队和万梅山庄的商队在城主府门前面面相觑,领头者在相互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一笑后,他们一块被请了进去。 但白云城主并没有空见他们,经过漫长的等待,来与他们相谈的是一个笑眯眯的老头,自称是城主府的管家。 商队的领头者不敢掉以轻心,人老成精,生意场上,越是老头越是难应付。 果不其然,城主府的管家笑容和煦地同时面向两家商队开始抛出一个个问题,他的语气温和,言语也不咄咄逼人,但醉翁之意不在酒的两队人越说气氛越奇怪。 在委婉的表达了想要单独商谈的意愿后,两队人终于在这种面面相觑的奇怪氛围中解脱,各自松了一口气。 于是,叶孤城的案头便多了三个要转交给太和公主的木盒。 其中两个来自江南花家,一个来自塞北万梅山庄。 这三个木盒的主人是谁,不言而喻。 叶孤城意味不明地看向把这些东西摆上他桌案的管家。 “江南花家,塞北万梅山庄,这些东西为何能进城主府?” 年迈的管家露出扭捏的神色,含蓄道: “少爷,他们给的实在太多了。” 不等叶孤城出言,这位看着他长大的管家便语重心长道: “少爷,气度、不能失了气度啊! 公主殿下如今就在白云城,他们若是硬是要打探公主的下落,也未必就真的打探不出来,到时候反而显得您斤斤计较了。 不如干脆一切按照规矩办事,给殿下看看咱们南海男儿的大大方方,不像中原儿郎只会使些不上不下的手段。” “他们本就不算什么,不过一腔痴念,还要掩掩藏藏。” 叶孤城冷冷一笑,讥诮之意不言于表。 他起身带上这三个木盒,他自然会转交给公主,并且会亲自去转交。 白云城主从不放过任何与心爱之人相处的机会,有人主动给他创造,那么何乐而不为呢? 自从婉拒了下榻在城主府的邀请后,胭脂便在白云城一座临海的别野住下。 海浪的翻涌声连绵不绝,她喜欢枕着海浪的声音入眠。夕阳西下时,鸥鸟的惊啼能传到别野里,偶尔会让人有片刻恍惚。 这里距离叶孤城练剑的地方很近,于是他总会在练剑之后以白云城既然归属朝廷、城主应当向公主问安为由前来叩门。 但十有八九都是侍从们端上茶点,这些侍从已经习惯了为每日准时前来的白云城主准备早食了。 至于白云城主想要见的公主,这样好的春光,自然要睡到日上三竿,人间饭熟。 美人酣睡迟,只怪春光如醉,正是困人天气。 于是,白云城主没有见到公主,倒是把公主别野中各式各样的早食尝了个遍,在其中,他看到了一些来自江南的精致花样。 当日,城主府便送来了南海的食谱以及南海的精湛厨娘。 于是午间时候,懒起倦梳妆,随意束着发带的胭脂,尝到了颇具南海风情的午食。 以送礼为由留下来的叶孤城终于见到了公主,他毫不避讳的望着胭脂。 他见过了闲妆罗绮的公主,又见了不施粉黛的公主,每一次见面,他都要比上一次相见更心跳如鼓。 每一次相见,他都会越来越贪婪,南海的剑仙渴望见到人间公主的每一面。 但胭脂对见到叶孤城这件事已经并没有多大兴趣了,他沦陷的太快,她还没有开始花心思,他就完完全全地把心交了出来。 但她已经得到过,月亮只降临一次,这样的赤忱她已经动摇过了,一切都过去了。 听着侍从们通传着白云城主来了的声音,胭脂叹了一口气。 白云城主的一切都很好,只是时间不对,他的世界晚了一点,于是他的时间也晚了一点,并且永远会晚一点。 当珠帘被侍从们恭谨地掀开,胭脂一眼便对上了叶孤城的眼睛。 叶孤城的眼睛是黑且沉的,像如漆的乌丸。他静静看向某个方向时,像是古画里的人停滞在了现实。 他一直凝视着她即将走出的地方,耐心的等待她的来临,就像等待他认为的终将会来到的对的时间。 他看到一袭朱色的对襟袖衫,明亮的红像一团火在熊熊燃烧,但越往下,红便越黯淡了,沉静的宝石蓝渐渐熄灭了这团火,裙摆的织金像是星星落在了深蓝的海中,一切都封印在像海一样无尽的蓝。 “城主此来,所为何事?” 胭脂开口问道。 叶孤城在她的出声中回神,剑客本不应该出神,但他总是看不够她。 年年岁岁,岁岁年年,从此刻到白首,他一刻也不愿离开。 叶孤城从怀中拿出一个狭长的木匣,匣中放着一根凤凰步摇。 金色凤凰的眼睛上镶嵌着白云城最好的珍珠,宝光流转间仿佛凰鸟在眨眼。垂落的流苏则缀着一颗颗圆润的小珍珠,如清晨嫩绿的叶片上躺着的晶莹剔透的露珠。 胭脂道:“我已经收下了你的城主印。” 叶孤城将匣子放在桌几上,像是随意的一指旁边的三个木盒,道: “这是江南花家和塞北万梅山庄托城主府转交给公主的东西。” 说着,他望着眉目灿如春华、而神情闲雅自如的胭脂,道: “公主会收下他们送来的这些东西吗?” 公主若收下他们的木盒,那就不能厚此薄彼,独独拒绝叶孤城的匣子。 叶孤城想,他并不在乎那些人,只要她不厚此薄彼,哪怕全都拒之门外也好。 他步步紧逼,他时时剖析,只要她不独独对叶孤城残忍。 胭脂望着那木匣旁的三个木盒,想起了被她抛之脑后的三人,又看着眼前人不喜不怒的神色,难得有片刻心虚。 第123章 太和公主51 花家商队送来的两个木盒,自然是花满楼与陆小凤的。而万梅山庄的,自然是西门吹雪。 三人齐齐把东西送到了白云城,当然不是巧合。 下令让锦衣卫暗示一番的小皇帝在宫中笑的得意又咬牙切齿。 某个南海的外乡人,妄想一家独大可不行,在京城几个人,是时候该动一动了。 属于陆小凤的木盒,里面空无一物。 陆小凤起先是打算送些什么的,但他以什么身份送呢?又该送什么呢? 他已经心甘情愿地与她签了卖身契,可她好像完全忘记了这件事。 一个江湖浪子,只是因为一个像玩笑一样的奇遇,偶然瞥见朱门绮户的一角,惊愕满堂华彩。 就像是凡人误入仙山,得见神女,若旷千载而特生,在惊然的那一瞬间忽然醒来,神女在梦,凡人日思夜想,盼梦中再相见,却再也不得入梦。 辗转反侧是他,夜不能眠是他,朝思暮想是他,魂牵梦绕是他…… 一切的波澜起伏,都只在他一人的心上,梦中的神女高坐,他只是被她俯视的芸芸苍生中没什么特殊的一个。 浪子的心动是一个人的独角戏,只有他自己知道其中的忐忑不安。他用洒脱掩饰心乱如麻,假装自己一如既往,是永不停泊的飞鸟。 但花满楼对他说:“陆小凤,你向来都是随心所欲,这一次,也听一听自己的心吧。” 陆小凤是个大混蛋,但混蛋都要很聪明的人才能当,否则就是笨蛋、蠢蛋。 他怎么会不知道自己的心呢? 乍见欢,几怦然,明月珰微晃,使他心慌。 但陆小凤的木盒里依旧什么都没放,他已经签了公主的卖身契,仅剩的一颗心也输进去吗? 司空摘星捏着一碗京城特供豆汁儿,站在窄窄的墙上,对着院子里颓然的陆小凤扮鬼脸: “小凤不是凤、是个大臭虫。臭虫脑袋尖、专门会钻洞……” 陆小凤不等司空摘星把这串骂人的顺口溜报完,迅速站起来,指着司空摘星道: “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浑蛋。浑蛋不乖,打他屁股!” 司空摘星不屑地继续扮鬼脸,道:“陆三蛋,混蛋、笨蛋、穷光蛋……” 陆小凤扑了上去,司空摘星迅速闪身,把豆汁子往前一扔,陆小凤腾身别过。 只在这短短一瞬间,司空摘星已经在四五丈开外。 他嬉皮笑脸道:“陆三蛋,叫一声司空爷爷,要什么珍宝爷爷都能送过来。” 说着,他突然打了个哆嗦,急忙补上一句:“皇宫大内的除外啊。” 陆小凤没精打采地扫他一眼,道: “世间最光华动人的珍宝,是出自朱门琉璃瓦。谁也无法窃取,只有珍宝自择那个幸运儿。” 司空摘星闪身挨近陆小凤,道:“陆三蛋,你……” 陆小凤摆了摆手,幽幽道:“人非木石皆有情,不如不遇倾城色。” 说着,不理会一旁愕然的司空摘星,施施然地走远了。 他的木盒依旧什么都没放,浪子是世间最大胆的人,他可以为一句笑语、为一个诺言生死相赴,浪子也是世上最多情的人,声色犬马、觥筹交错间,甜甜蜜蜜的情话信手拈来。 可是,当他真的动了心,要他珍之重之地表达自我,那他便是天底下最最胆小的胆小鬼,那些情话瞬间变得难以启齿,那些表达心意的举动也僵硬了起来。 浪子若真爱上一个人,那便会在她面前藏的深深的,叫她永远也不必知晓。 将这个空盒放在一边,胭脂打开了花满楼的木盒,里面有一张洒金花笺,上面只写着一句“落花寂寂委青苔”。 她不由微微一笑,久别离、别离久,有人心上忧。 西门吹雪的盒子里是一根晒干梅花枝,用锦缎蚕丝包裹着,层层打开后,最里面的梅花花瓣依旧完整如初。 胭脂想起来,她似乎有一个去万梅山庄赏梅花的戏语。 只是离开京城后,便把这件事情忘得差不多了。 所以,西门庄主是在提醒她的失约?她还以为他要表达“聊寄一枝春”的情谊呢。 胭脂又看向叶孤城留下的木匣。 凤凰步摇在光线下变换着光泽,这是一支从材料到做工无一不精致到极致的发饰。无论是凤凰的羽翼、身躯还是头部,皆被雕琢得栩栩如生。 每一处雕刻线条流畅自然,毫无瑕疵可言。镶嵌工艺也堪称一绝,黄金与珍珠紧密贴合,宛如天成。 胭脂将木匣合上,并没有试着戴一戴的意愿。 她只是似怀念又似惋惜地轻轻呼出了一口气,像是夜深人静时轻轻飘落的花瓣。 …………………………………………… 宫主越来越喜欢她的新玩具了,唯一的遗憾就是他满脸疤痕,带出去总让她觉得有些上不了台面。 于是她在岛上享乐的时候,柳余恨就守在门外,像老僧入定一般枯坐着一动不动。来来往往的人也知道这是宫主的新玩具,于是也不去管他,仿佛他和旁边摆着的酒桶、地上长着的杂草没有什么区别。 柳余恨就这样听到了许多消息,等到了海船上,他该做的重活也照常要做,只在宫主的牛肉汤做好的时候要去试汤。 其余在船上的时候,他和普通奴隶的区别也就是除了宫主以外,没人能像戏弄别的奴隶一样随意杀掉他。 在这艘船终于去靠岸补充物资、运送货物时,作为奴隶的柳余恨在搬运货物时,顺利的和锦衣卫的人交换了消息。 太平王世子化名宫九,拜了神秘岛上的岛主为师,此人自称吴明,功力深不可测。有一个女儿,因为煲得一手牛肉汤而化名“牛肉汤”,并且还跟着太平王世子一样取了一个“宫主”的名字,疑似被太平王世子当做妹妹。 锦衣卫的人不动声色地做了一个手势,表示一切都接收清楚。 他是有用的!他能派上用场! 柳余恨心中激动雀跃,面上依旧是一副麻木的神情。 第124章 太和公主52 胭脂看着传上来的情报,思考该怎么把宫九至少看上去完好无损的带回去。 然后她就接到了柳余恨再度递上来的密传。 太平王世子疑似有病的消息摆在了她的案头。 胭脂饶有兴趣地打开一看,有一瞬间,她也会恨自己阅读的速度过快。 啊?啊!啊。 什么叫做一受刺激就要人抽他,一般的鞭子还不行,还得要十三节的钢鞭,越抽还越精神? 连抽他的人都受不了了,他都一身血衣了还精神奕奕? 他练的究竟是个什么功法,体质这么好的吗? “姐姐很好奇我练的是什么功法吗?”一道幽幽的声音从她的身后响起。 接着,胭脂感受到一个蛇一样蜿蜒的头颅贴近了她的脸颊。 胭脂神情不变,拿着密报的手一动不动,一只白腻瘦削的手像是藤蔓一般缠绕着她的手臂,直到摸索到她拿着信的手腕。 宫九侧过脸,他的鼻梁贴着她的脸颊,唇舌微动,像是亲昵的呢喃细语: “姐姐,为什么,你的脉搏一点儿也不变,你不害怕吗,不害怕我扭断你的脖子,就像摘下一朵花?” 胭脂确实没什么感觉,但对宫九这样像疯又不太疯的类型倒是有一些新奇。 于是她也侧过脸,鼻尖交错,她看到了宫九。 他的脸色相当苍白,唇色很淡,像是雪地里爬出来的僵硬雪尸。 但他长得好,于是雪尸就成了雪妖。 妖精好像都要有一双妩媚的眼睛,宫九的眼睛长而不窄,在上翘的眼尾处带着一点点红,于是这张苍白的脸顿时有了活色生香的意味。 他的瞳孔颜色也很淡,仔细看在瞳仁处带着淡金色,当他一眨不眨地看着人的时候,带有孩童的天真。 但孩童的天真有时候是和残忍联系在一起的,他们不懂得生命的意味,或者说,他们把一切的生命都看得相当平等,一个人死去的重量和摘下一朵花的重量没有差别。 “孤只有一个弟弟,也不需要自荐枕席。” 胭脂轻轻蹙眉,以一种京中贵人厌倦了数不清的攀龙附凤之人的语气说道,看着宫九的眼神就像是看一个不懂规矩的攀高枝儿。 宫九的笑容有一刹那维持不下去,他并不在乎太平王世子的身份,但就算离家出走这么多年,在外他也是要被人恭敬又畏惧的叫一声九公子,这种打发不三不四之人的语气他还是第一次听到。 “姐姐真是偏心,要是姐姐的弟弟死了,是不是就会想起我了?” 他像水蛇一样,环住了倚坐的胭脂,毫不见外地占了半边的坐位,发出满足的喟叹声。 “姐姐不记得我,但我很早就在看着姐姐了。姐姐真有趣呢,不在宫廷里做一具艳丽的活尸,居然跑到宫外来了。 西域不好玩吗?弟弟为了姐姐玩的开心,暴露了一个卧底,把那个什么玉天宝给打断了腿呢~ 姐姐为什么不趁机夺权呢?有姐姐带来的火炮,重伤玉罗刹不是问题,再挟持不能行动的玉天宝以令西方魔教,等站稳脚跟,再让他病逝,西方魔教就是姐姐的了~” 宫九把下颌靠在胭脂的肩头,整个人像是没有长骨头一样倚靠着他,颇有一种大鸟依人之感。 胭脂很想和他说,你的消息有一点点过时,但看着他这副柔若无骨的模样,也懒得多言,毫不留情地把他推到一边,道: “你怎么来这里的?” 宫九就着胭脂的力道倒在小塌上,闻言笑得胸膛起伏不定,他语气甜蜜极了: “我一直看着姐姐,姐姐做了什么,我都有好好配合呢~” 他支起身子,随手取下倒下时压斜的发冠,长发随意披散垂下,更像水鬼雪妖几分。 “就比如说,那个被送来的阿恨,他既然在做姐姐看向我的眼睛,我当然会配合展现——” 他贴了上来,“展现最真实的我——” 胭脂再次伸手把这个黏糊糊的家伙推到一边,道:“他死了?” 宫九再次推开,他也不恼,轻飘飘的说道: “他现在叫‘阿笨’,是‘牛肉汤’的新玩具,我可没有动他一根手指头。” 当然,至于牛肉汤的玩具每次都会被她玩的破破烂烂,这种不好听的话何必在姐姐面前说呢。 宫九又匍匐着靠在胭脂身边,他握住她像烟波一样蓝的裙摆,仰着头向她温柔地笑: “姐姐,我要是刺杀皇帝,你来抓我吗?” 胭脂生出一丝兴味,伸手掐住他的下颌,拖着他靠近,道:“杀了之后呢?” 宫九呼吸一窒,但神情却变得更兴奋,他努力把脖颈伸长,哑着嗓子道: “然后,然后我们狼狈为奸,一起祸国殃民,一起遗臭万年,做史书上要被一块提起来谩骂的名字。” 胭脂的手微微收紧,她居高临下地望着兴奋的宫九,道: “孤不喜欢让别人安排我的未来,你逾矩了。” 她的面孔靠近眼神逐渐迷离的宫九,道: “若是太平王世子,还有资格称呼孤一声姐姐。 可你,是哪里来的异想天开的、无名无分的不明之人呢?” 她松开手,宫九躺在地上,眼神已经不知道飘忽到哪里,他苍白的脸上染上红晕,像是饮醉了烈酒。 以往这个时候,他就要鞭子来抽打来获得宁静,但此刻,他迷离的眼神努力凝视着那张居高临下的脸。 他的视野里,一切都是无序混乱的,混淆的低语、不明的哀啼席卷着他的脑海,只有她,只有她巍然不动,像是高台上俯视众生的神像,平静地看着世间的苦难与不堪。 他努力直起身体,跌跌撞撞地窝在她长长的裙边,他撞进了深海的蓝。 他拽住她的裙摆,呓语道: “姐姐,你最好永远这样高高在上—— 要是掉下来——” 威胁的话还没说完,他已经被一脚蹬开。 捂着胸口,宫九不怒反笑,他笑得很得意,断断续续地说道: “姐姐,我是不是第一个被你踢到的人?你看,他们都想和你拉近关系,只有我与你初见就如此亲近——” 话没说完,他又挨了几脚。 第125章 太和公主53 作为不同凡俗的新奇类型,宫九确实成功引起了胭脂的注意。 尤其是他自己主动送上门,免去她思考怎么把人活着捞回去这一点很是善解人意。 但一个立场不明的、活着的太平王世子,也很让人为难,尤其是他张口闭口就嚷嚷着要刺杀皇帝,恨不得让胭脂立刻向京中的小皇帝证实太平王世子要杀皇帝这件事。 “姐姐想要知道什么,为什么不直接问我呢?” 宫九理不直气也壮的霸占了胭脂书房的一张小塌,窝在上面看她处理着各种递上来的事项,其中大部分与他有关。 胭脂放下纸页,看向扭成一团的宫九,道: “那你便说说,为何一定要置太平王于死地?” 宫九语气轻慢,道:“太平王不是活得好好的吗?我可没有听说太平王暴毙的消息。” 胭脂道:“不错,太平王尚春秋鼎盛,看起来还能活很久。” 宫九道:“这世道可真是有趣极了,祸害总能活的长长久久。” 随手把一旁花瓶里的插花折断,他揉捻着花瓣,看着鲜红的汁液在指尖蔓延,道: “太平王府的宝库可是堆金积玉,与其让那些东西孤零零地躺在暗无天日的宝库里,不如妆点在姐姐的衣裙上。” 他起身靠近胭脂,语气蛊惑动人: “姐姐,太平王手握重兵,还教出我这样的家伙,不臣之心昭然若揭,是不是该抄家灭族呢?” 胭脂道:“孤和皇弟都没有自灭全族的打算。” 宫九依偎在她身畔,道:“那就灭了太平王府,好不好?” 胭脂道:“那太平王世子岂不是也当赴黄泉?” 宫九贴着她冰凉的裳裙,道: “我怎么舍得姐姐呢?我也是祸害呀~祸害总能遗千年。 那时候天底下就没有太平王世子了,只有太和公主座下最忠心的宫九。” 胭脂看向宫九,宫九也望着她,眼神迷醉,不知道又陷入了怎样的幻想。 “那就去为孤献上‘隐形人’,权当是你的投名状。 你是要做他们那儿的九公子,还是这里的座下宫九,全然看你的选择。” 宫九作柔弱状,他攀附在胭脂的膝上,道:“我可打不过师父。” 胭脂微笑道:“但他也打不死你。” 宫九委委屈屈道:“那可是我从幼时离家出走就跟着的师父——” 胭脂漫不经心道:“孤的选择不止你。” 宫九想到了他避开的南海剑仙,还有另一个不亚于剑仙的剑神,神情惆怅,叹气道: “如此这般,那就只好请师父一死,为徒儿铺路了。” ………………………………………… 西门吹雪已经不在京城,他回万梅山庄折下了一支开在早春的梅花。 这支梅花承载着主人朦胧晦涩的心思,前往了南海飞仙岛。 他本想亲自去送,再顺便与南海的叶孤城一战。 但是,他的剑道,似乎出了些问题。 西门吹雪的剑,变得慢了。 这种慢,对于普通剑客而言,充其量不过是眼睛上下一眨的瞬息,但对于西门吹雪这个层次的剑客而言,这一瞬息足以穿透一个人的咽喉。 顶级高手之间的对决,快与慢,就是生与死。 于是西门吹雪在万梅山庄中潜心练剑,试图找出剑道的桎梏。 西门吹雪总是想起她,不可抑制地想起他。 漫山遍野的早春梅花让他想到她,但梅花就要谢了,她也没有来。 她说让他不要忘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于是他便一直记得这句话。 他想好了到时候该怎样用这句话来刺她的迟来,但她总不来。 春风带着梅花瓣私奔向远方,西门吹雪一剑刺中了细小的花瓣,春风极力牵引着花瓣,他们挣脱了剑尖,自由自在地奔赴远方。 更多的落下的梅花纷纷追随着骀荡的春风,落梅如雪乱,飘落在各种各样的地方。 西门吹雪垂眸看向手中之剑,他知道,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牵扯着他的剑,使它慢了片刻。 她会看到那支梅花吗? 她愿意看到那支梅花吗? 剑客并不知道,他只是沉默地挥剑,拂去一身落梅。 只是梅花如雪,连绵不绝,春风里,拂了一身还满。 西门吹雪不再去想,或者说,他已不必刻意去想,她在梅林、她在剑里、她在心上,她无处不在,他避无可避。 ………………………………………… “你们逃不掉的,早早出来挨上一式,就能解脱了,也不必提心吊胆,快点出来吧——” 宫主在岛上蹦蹦跳跳地左右梭寻,阳光下,她头上的珠花闪闪发光,映衬着她愈发娇俏可爱。 但这副模样在躲藏的奴隶眼里,和魔鬼没有什么区别。 宫主在岛上待的无聊,便会在奴隶身上找乐子。这一次,她玩的是鬼捉人,她自然是捉人的那个,而被捉的就是奴隶们。 被她捉到的人,都要被宫主在身上试上一式武学。 之所以是一式,不是因为宫主心善仁慈,而是因为她所学俱是阴毒的招式。 像是如意兰花指,名字雅致动人,但实际上确是分筋错骨手一类的招式,能让一个人经脉寸断,气息错乱而亡。 还有化骨绵掌,被打中的人起先浑然不觉,以为逃过一劫,但不过一个时辰,他全身的骨骼便会变得像棉花一样软,整个人萎缩的没个人样,最后痛苦而亡。 这些招式,常人能挨上一式不死都是顶顶的幸运儿。 作为宫主还没厌倦的新玩具,柳余恨得到的优待是,他可以比旁人多藏一次。 听着一声声惨叫,柳余恨屏住呼吸,一动也不动。 他正在海水之中,自从上次差点淹死在海里,他便时时练习闭气,为自己多一些能力傍身。 “原来阿笨在这里——” 随着上头兴奋的声音响起,柳余恨抬头,看到了一张从上而来,向着他游来的脸庞,正是宫主! 在海中宫主的话音虽然难以听清,但柳余恨清楚地辨认出了她的口型: “抓住你了——” 第126章 太和公主54 柳余恨哪怕此时正在深海之中,依旧汗毛倒竖,但他却无处可逃,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宫主一把扯住他僵硬的臂膀,拽着他向上游去。 “阿笨,你可真是笨蛋,怎么见了我,就忘记凫水了,像个秤砣似的。” 海滩上,宫主把柳余恨拽出海面,扔在沙石上,她的动作一点儿也不轻柔,但言语却宽和得近乎温柔了。 “阿笨,难道你把我看做西施,要做游鱼来讨我开心?” 宫主语气温柔,但指节却作兰花状,很明显,但凡柳余恨说个“不”字,他就要狠狠挨上一记如意兰花指。 “是,主人美貌,沉鱼落雁。” 柳余恨摔在沙地上,一些细小尖锐的石块在冲击力下刺穿了他的皮肤,鲜血一缕缕地淌了下来。 宫主听了他的回答,眉开眼笑,道: “好,沉鱼落雁,我喜欢这个词儿。有沉鱼就要有落雁,既然如此,阿笨,我们去船上,我要看到你从桅杆上扮成大雁跳下来,不许用轻功!” 她并不等柳余恨回答,便拖着他往大船的方向走去,一路上横冲直撞,什么都不避让。 等柳余恨被拖上了甲板,水手们立刻按照宫主的吩咐,给他身上粘上各种鸟儿的翎羽,鲜血和浆糊在他身上相互渗透,那些粗糙的羽毛有些还带着血污,像是被拔下来没多久。 等他看起来像是个披毛带羽的鸟人时,水手们一齐又把他绑到桅杆的顶尖上去。远远望去,像是船上挂着个似人非人的怪物,又滑稽又渗人。 宫主拍着掌,只觉得有趣,她看着在海风中摇摇欲坠的柳余恨,下令道:“开船,去海上,去深些的海域,那样落得水花才够大!” 柳余恨的麻衣上洇着块块血晕,在大船的最高处看着波涛翻涌的海,那些羽毛在风中狠狠拍打着他的面庞,不知是持续失血还是位置太高的缘故,他有些眩晕昏神。 宫主并没有按照她说得那样,给他两次躲藏的机会,但她也确实没有在他身上试个一招半式,只是要他摔个粉身碎骨,或者被嗅着血味的鲨鱼分食撕咬。 柳余恨自忖未曾惹怒过宫主,但她和那位九公子一样阴晴不定,甚至更多一分狠辣。只要她觉得有趣,不管什么事都要做一做,让她有几分惧怕和退让的,只有那位九公子和岛主。 “吵。” 宫九面无表情的从船舱中走出来,他一大早就被侍从们礼貌的以公主的名义“请”了出来,不但没见她一面,还差点被撞上的叶孤城一剑枭首。 被剑气刺激得当场发病的宫九,踉踉跄跄地在飞仙岛乱窜,他不识得路,他的视野中,一切道路都是蠕动翻涌的。 混乱之中,顺手拍死几个引路的手下,绕着飞仙岛不知前行了多久。等他绕回了船上,已经是夕阳西下的时候。 “九哥——” 宫主并不管宫九说了什么,只欢欢喜喜地扑了过去,然后扑了个空。 习惯性地稳定身形,宫主叉着腰,道: “九哥,你好久没个人影儿,我好想你啊!” 宫九道:“我做事,要向你汇报吗?” 宫主杏眼圆瞪,道:“九哥,你出去找乐子难道就不带我吗?” 宫九看向她,道:“我做什么你都要跟着?” 宫主立刻道:“九哥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宫九笑了起来,向她走近,道:“那我们一块去杀你爹,好不好?” 宫主立刻不说话了,她不知道九哥是不是在开玩笑,但是有些话,九哥可以说出,她却没有胆量和实力说出来,甚至不敢听到。 岛主虽然是她爹,但是杀她也就是顺手的事情。她虽然是岛主的女儿,可是生下来连个名字都没有,渐渐的,因为牛肉汤炖的好,于是就被叫做“牛肉汤”。 被称作“牛肉汤”的日子并不好过,他们这些岛上的人,个个都随心所欲,什么血缘亲情,不过是赌桌上衡量的筹码,只要另一头的筹码够多,没有什么是不能舍的。 即使这样,宫主也不敢对岛主心生半点怨恨,因为岛主是一个极其唯我的人,他允许岛上的人做一切事情,包括对岛主不敬,但后果也要自己衡量。 宫主在很小的时候,因为不满这样的生活,对他出言不敬过一次。 然后,她就被扔进了岛上的丛林中,扔到了一只饥饿的野豹面前。 岛主站在树上,闲适的看着她和那只豹子搏杀,语气平静的告诉她: 如果她活下来了,她犯的错误便一笔勾销。如果她没活下来,他会杀了这只豹子,以全父女之情。 宫主在血泊中活了下来,但她的一部分已经死了,她的勇气、她的怨恨,和那只饥饿的豹子一起死去了。 幼小的她再也不敢违逆岛主了,长大的她也一样。 她先前笑的红润的脸蛋顿时变得苍白了起来。 一旁的水手们更是一动都不敢动,伏跪在甲板上,只希望这两尊大佛把他们当成死人。 甲板上噤若寒蝉,只有海风刮过的声音。 高高的桅杆上,晃动的柳余恨俯视着这一切,他从这个角度看这些人,颇有新奇的感觉,尤其是看到一向毫无顾忌的宫主变得摇摇欲坠。 “宫主,为什么不回九哥的话?你不是最喜欢跟着九哥的吗?” 宫九看着收敛笑容的宫主,亲亲热热地问道。 宫主缓缓低下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一种战栗从她的脊背升到头皮。 九哥是很可怕的人,这是宫主很早便知道的事情。 他小时候被爹带回来的时候,表现的奇奇怪怪。爹觉得要磨一磨他的性格,于是把他关在一个方寸大小的箱子里,又把箱子埋在地底下,只留一个极小的气缝。 要他主动求饶,才放他出来。 可是九哥却硬生生地挨了九天九夜,反逼着她爹主动把他挖出来。 那时候,他青白僵紫的像一个死人,可却还在笑,朝着他们张狂的笑。 从那时候起,宫主便知道,他是一个绝对不能得罪的狠人。 事实也如她所想,宫九刚刚上岛的时候,小老头只教了他几天,便让他在岛上自生自灭。那些妨碍他的人,一个一个,都被碾碎得四分五裂。 或许看她表现的毫无威胁,又或许是看在她爹的份上,宫九从来没对她做过什么。 于是,宫主便尝试着模仿他,她的手腕也越来越狠辣,也有越来越多的人从心底开始畏惧她。 这时候,九哥看到了她,开始把她当做妹妹看待,给了她“宫主”这个名字,说她这样勉强有些像肆意张扬的公主。 她高高兴兴的接受了,觉得这是九哥把她当做自己人的标志,她对宫九的畏惧渐渐消散了许多。 可是现在,那种面对最初的宫九的恐惧久违的涌上心头,她不敢看面前的宫九,不敢回答他的问题。 宫九衣摆逐渐远去了,宫主始终不敢抬头,最后,她只听见飘忽不定的一句话: “你还是更适合做‘牛肉汤’。” 第127章 太和公主55 在门前遇到的颠人并没有让叶孤城改变他的行程,他面不改色的进了公主的别野,巍然不动地在公主府用了早食。 这一次,他终于见到了公主。 或是因为时辰太早,公主只挽了简简单单的发髻,鬟鬓一侧斜斜地插着素雅的云钗。 叶孤城被侍从引进时,胭脂正垂眸假寐,她纤长的指节撑着侧脸,一呼一吸间气息轻浅。 晔兮如华,温乎如莹。 等听到动静,胭脂睁开双目,略有些苦恼的看向叶孤城,轻轻揉了揉额角,道:“你见过宫九了?” 叶孤城回想起他在门前见到的那个难以形容之人,略有犹疑道:“那就是太平王世子?” 胭脂沉默一刹,到底还是颔首肯定。 她在心中叹息,抠门的皇帝、变态的世子,皇室的风评该何去何从? 叶孤城也陷入了沉默,门口遇见的一边喊着“抽我、快抽我”,一边笑容诡异的初具人形的东西,竟然就是公主这一趟要带回去的目标。 这种奇形怪状的东西,真的适合带回去吗? 胭脂道:“宫九虽然有些特殊的毛病,但他现在会主动对付‘隐形人’的首领吴明,也是那座岛屿的主人,被人唤作‘小老头’。” 叶孤城委婉道:“他看上去似乎难以正常对战。” 胭脂颔首,道:“他本就不是吴明的对手,只是吴明也打不死他。” 她看向叶孤城,道: “宫九的身份特殊,他既不能死了,也不能太有活力。 所以,最好让吴明把他打得半死不活,这样我们带走他的时候,他没有力气做别的事情。” 胭脂说这话时,语气冷淡,丝毫没有顾及先前宫九那撒娇卖痴的种种。 宫九的作态,顶多有三分真情流露,其余的七分都是借机生事。 他说柳余恨是牛肉汤的新玩具,可胭脂难道就不是他看中的新玩具吗? 因为有了新的爱物,所以从前让他有兴趣的“隐形人”的一切就可以弃之敝履。 他的善恶本就是混沌的,一切都随他的兴致而动。为了吸引新的爱物的注意,他会很听话的去做各种各样的事情。 在他的兴致勃勃消退之前,胭脂要抓住他的弱点,握住他的心灵,让他真正的听话。 不过这些,就没必要和叶孤城多言了。 胭脂轻轻叩桌,便有一碧眼女郎快步走了进来,穿着一身西域华丽服饰,眼神炽热地望着胭脂。 胭脂道:“这是灵蛇,自西域而来,劳烦叶城主护卫她前往岛屿。” 叶孤城平静应下,问道: “吴明此人,当如何处置?” 胭脂看着战意凌然的叶孤城,道: “此人隐姓埋名,所创‘隐形人’在天下掳掠钱财,供其在岛上享受。 他的岛屿上,个个都是被自我欲望驱使之人,心甘情愿地远离人群,在此地沉沦。 吴明的实力深不可测,但意图不明。明明只有一个女儿,却并不被他放在心上。他究竟想要什么,谁也不知道。” 说着,胭脂目光柔和地看向一旁眼巴巴等待的灵蛇,道: “此人实力应当与玉教主难分伯仲,但却极为谨慎惜命,届时,不必与他动手,该怎么做,你当知晓了。” 灵蛇连连点头,她的官话在这些时日里,已经说的很好了,甚至能用很有学问的成语了,但在公主面前,她还是一时激动得难以言语。 那日教主十分生气,她还以为要命丧黄泉了,都已经做好了为美人而死的心理准备。 却不想峰回路转,美人不知道与教主达成了什么协议,竟然把她从教中捞了出来,还能长伴美人左右,这简直是喜从天降、双喜临门! 叶孤城上前半步,不动声色地遮住灵蛇过于灼热的眼神,看向胭脂的发髻,道: “公主喜欢更素净一些的簪子吗?我前些时日亲自雕琢了一根玉簪,下次再见面的时候,我想为公主簪上。” “等下次见面的时候,再说罢。” 胭脂望向叶孤城,他生得一副英朗的相貌,但却有一双柔和下挑的眼睛,不笑的时候,总像是在深沉思索着什么。 只要面上有一丝笑意,那双眼睛的柔和顿时就冲淡了面庞的严肃,显得风致渺然。 面对这样的叶孤城,她是不忍说什么重话的,拒绝也变得困难起来,于是只好做留有余地的推脱。 下次见面会是什么时候呢?谁也说不准,相见和错过本就是一念之间的事情。 叶孤城也明白这一点,但他什么也没说,只深深地望着胭脂。 天上的月亮也会有水中倒影的时候,海上夜夜生明月,他就要做捞月亮的人,年年岁岁,总有一日,掬水月在手。 …………………………………………… 宫九的轻功很好,只是他总是找不准方向,于是从船上飞下来后,等到明月高悬、群星闪烁,他才终于找到岛屿。 等双脚站在陆地上,他开始思考,小老头住在岛屿的哪里来着? 等他第二十五次路过同样一棵树的时候,他开始怀疑是岛屿有问题,会趁人不备移动道路。 巍然不动的海上岛屿:………… 小老头在屋中,临窗而立,平静地看着宫九第二十五次路过他的窗前。 他不止一次觉得宫九的脑子是有一点问题在的,哪怕是在这座充斥着各种奇形怪状的人的岛屿,宫九也病得尤为突出。 他当初是看宫九骨骼清奇、天赋异禀,才将他带出来,有意将他培养成自己的一柄利刃。 事实证明,宫九确实骨骼清奇,他的精神也是病得不同凡俗,小老头威慑控制他人的种种手段对于宫九而言全无作用,疼痛不会让他恐惧,反而让他快乐清醒。 这是一把没有柄的利刃,谁想要握住他,就要同时承受被利刃划破掌心的威胁。 “宫九,你究竟要绕多少圈?” 当宫九再一次路过时,小老头终于不耐开口了。 宫九停下脚步,看到了窗子后面的小老头,他笑了起来。 月光下,他露出的牙齿闪烁着冷白的寒光。 他说道: “师父,这是最后一圈,多谢你给我指路。” 第128章 太和公主56 小老头自然感受到了宫九的杀意,但他只当宫九又在犯病。 因为宫九病的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他在岛上的这么多年,不止一次对小老头出手过。 甚至不为别的,宫九就是想看看自己有没有杀了对方的能力,就像是孩童学会了点火之后,总是控制不住手痒想要烧上一些东西。 而小老头也会顺势暴打宫九一顿,抒发对宫九种种犯病行为积累的怨念。 起初宫九的体质还不那么变态的时候,小老头是能杀了他的,但那时候小老头心里隐隐约约有一点奇货可居的想法,便没有下毒手。 这也是后来小老头无数次后悔的源头,他怎么那时候就没有一不做二不休,把这个全身上下都长满反骨的拟人东西杀了呢? 随着宫九越来越奇葩,越来越能折腾,小老头是真的动了杀意。 但这时候,小老头已经杀不掉宫九了,因为宫九的恢复力堪称小老头此生所见之最。哪怕上一刻小老头自觉已经震碎了宫九的心脉,下一刻宫九又能胸膛起伏。 不等宫九接近,小老头已迅速并指如刀,锋利的指甲闪着银白之光,直直破开窗棱,朝着宫九的心口戳去。 宫九一动也未动,看起来像是被吓傻了似的呆愣在原地。 直到小老头的指甲将要戳穿他的皮肉,挖开他的心脏时,宫九的手动了。 宫九全然不防御,一双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小老头的脖颈钳去,为了更快的让手指碰到小老头的脖颈,他甚至主动向前倾去,丝毫不考虑心膛的防护。 小老头已经相当熟稔的化指为掌,运起化骨绵掌向宫九拍去。 他非常清楚,如果他继续用指刀,那么宫九这个疯子就会用心膛的骨头硬生生卡住他的指节。 小老头一手运起化骨绵掌,另一手却使出如意兰花指,两种劲气同时发出,竟然丝毫不冲突! 随着小老头的临时变招,宫九的胸膛突然瘪了下去,让小老头的化骨绵掌拍了个空,但如意兰花指却和宫九一双手相接。 只是一刹那,小老头的手指好像不过轻轻一拨,就像是春日里抽枝的柳条轻轻拨动了水面。 宫九的十根手指便软软地垂落耷拉下来,好似钢针浴火,像蜡油似的化了。 但宫九的眉头连半分都没有皱起,就在双手骨节错位的那一刹那,他的手腕猛地抬起,耷拉的手指如骨帘一般顺势拍在小老头的脸上,在一个呼吸间遮住了小老头的视线。 指节一晃,小老头迅速反应过来,拐步捺掌,就要立刻与宫九侧身拉开距离。 但一个呼吸的停顿已经足够高手做很多事,宫九的缩骨功催动到了极致,丈八身躯顿时薄了下去,如乌龙绞柱般锁住小老头的身躯与双手,像极了蟒蛇缠住猎物的躯体,挤压扭曲着猎物的脊椎。 小老头立刻跃步旋身,涮腰压肩,抽出手肘,俯身扬肘,如狂风暴雨般迅速砸向宫九的后心。 但小老头越是肘击的猛烈,宫九便勒的越是紧迫。 僵持不过片刻功夫,宫九的后心已经是血肉模糊,口鼻具有鲜血迸发。而小老头全身骨骼噼啪作响,关节处亦有血色晕出。 “谁?” 小老头突然止住动作,警觉地望向一旁的树丛。 “西方圣教,灵蛇使,见过无名岛主人。” 灵蛇乌亮的发辫间,十几条细长的碧蛇向四面八方张开,殷勤地为主人衔开挡道的枝叶,鲜红的蛇信像是撒娇似的丝丝缕缕地在主人的脸上舔舐。 小老头警觉地望着自称是西方魔教使者的来人,但宫九却充耳不闻。小老头迫不得已,硬生生拗断手腕,这才得以从宫九锁住的间隙中截出一只手掌,趁着片刻空隙,另一只完好的手掌迅速抽出,一把卡住宫九的后颈,要将他从身上撕下。 宫九顺着小老头的力道,在头颅逐渐接近小老头的下颌时,猛地向上一撞,冲击力之大,他竟是瞬间倒飞出去! 小老头被这猝不及防的一撞,直接撞飞出去几颗带血的牙齿,他运起大手印,完好的那只手立刻通红胀起,狠狠向宫九拍过去。 飞出去的宫九硬生生挨了这一下,数根肋骨直接外翻刺穿了皮肉,血雾顿时满天满地的溅起。 灵蛇微微避过这场血雨,她可是穿着新衣裳,还是公主让人给她裁的,可不能被臭男人的血给污了衣裳。 小老头此刻也并不好受,他虽然站立自如,但肋骨却被挤压断了几根,一只手臂的手骨和尺骨也断了。 方才宫九那一记猝不及防的头锤,使得他的头脑一直嗡嗡作响,约摸是头骨也生了裂痕。 眼前之人,小老头虽然有把握拿下,但其人所言的西方魔教,却让他不得不忌惮万分。 他运转内力,不动神色道: “西方之人,来我无名岛做什么?” 灵蛇展颜一笑,鲜红的口唇与丝丝作响的蛇信交相辉映。 “我身为教主座下灵蛇使,自然是为教主分忧,来找无名岛主人,为纵容徒弟宫九派遣密间、袭击我教少教主一事讨要个说法。” 小老头沉默了,他没干这件事,好端端的,他招惹玉罗刹做什么? 别说他们一南一西,就算是离他最近的白云城,他的组织劫掠时都会略过。 他组建手下,是为了享乐,不是为了给自己找麻烦。 小老头看向远处的一滩宫九,心凉如水,缓缓道: “既然是宫九做的,那就请阁下把他带走吧。” 速速将他带走,最好让玉罗刹把宫九杀了,让他永远没机会重返无名岛! 灵蛇摇了摇头,道: “无名岛主人可以收上无数个徒弟,但我教教主却只有一个儿子。” 小老头的脸色沉了下来,他在岛上已经唯我独尊了许多年,哪怕是忤逆的宫九,在不犯病的时候也不会对他不尊敬。 这种包含着威胁的诘问,他几十年都不曾听过了。 小老头垂下头,慢条斯理地将方才主动扭断的手腕错位推接上,随手拍了拍衣袍,道:“既然如此,阁下有何高见?” 第129章 太和公主57 梅花如血雨,纷纷扬扬落下枝头,又被锋利的剑气卷碎。 西门吹雪的心,始终静不下来。 他的心本是一片冰雪,但这片冰天雪地里,莫名燃起了一簇火焰,毫不客气的融冰灼雪。那些封印一切的冰层,淅沥沥哗啦啦的化作倒灌的江河湖海,淹没了一切,只留下那高悬跃动的火簇。 他的心海里有两个他,一个恍然未觉的练剑,心无旁骛、一心向道。而另一个,却抱剑远行,在心海之中不知疲倦地追寻。 西门吹雪知道他在找什么,他要把失约之人带回来,带回万梅山庄,带回他们会一起生活很久的地方。 玉罗刹站在远处的梅树枝头,幽幽的叹了一口气。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要是你当时不胳膊肘往外拐得那么彻底,爹好歹能给你讨个名分,现在好了,竹篮打水一场空,只有情伤管够。 他随手揪下一朵梅花,指尖一弹,正中远处心神紊乱的西门吹雪睡穴。 老父亲不慌不忙的跳下树,慢悠悠的散步过去,挥退闻声赶来欲言又止的管家,拎起倒在地上的儿子,腾挪间如一道轻烟飘远了。 “这种小儿女的心思,朦朦胧胧的时候最是缠人,等他把自己的心认清楚了,知道人间情爱是怎样了,便有一朝开悟。到那时,是忘情也好、钟情也罢,都是他自己的事了。” 玉罗刹把人丢进熟悉的马车里,笑吟吟的说道。 胭脂看了一眼昏迷不醒的西门吹雪,道:“玉教主,当真是舐犊情深。” 玉罗刹幽幽道: “生儿不满百,长忧九十九,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我家的这个犟种,不懂得什么叫做从心所欲,再这样拗下去,怕是要走火入魔了。” 说着,他望向胭脂,光彩灼灼、煜煜生辉,又看向自家儿子,面容憔悴,目有青黑,对比之下,更是幽幽道: “答应你的事情,本座自会做到。我儿便交给你了,你若是真心对他,就不要伤了他的心。 若是对他无意,那就什么也别顾忌,让他痛彻心扉最好,如此才能不破不立。” 胭脂微微一笑,道:“玉教主是豁达之人。” 玉罗刹语气懒怠:“是生是死,以后都是他自己的事情了,休想再让我这个老人家折腾。” 说着,他的身形模糊起来,瞬息之间,已然远远飘远了。 胭脂看向马车中的西门吹雪,他睡得并不安稳,眉头紧蹙,唇角绷紧,哪怕昏睡中也没有松开他的剑。 “有人这样爱你,真是好。” 胭脂的指尖划过西门吹雪的额头,缓缓落到他的咽喉处,倘若她身怀内力,只要轻轻一戳,便能了结他的性命。但她只是一个体弱不能习武的公主,于是这个动作更像是怜惜的触碰。 “唉——” 一声轻不可闻的叹息后,胭脂放下了车帘,离开了马车,看向远处万梅山庄的梅花。 塞北和南海很是不同,塞北是凛冽的,一阵狂风刮起来,仿佛要卷走人的一切,包括风中的人本身。 而南海的风没有这样的粗犷,它是连绵不绝的,把海的滋味染上人的周身,赋上特有的气息标记。 西门吹雪醒来时,已是夕阳西下的时候。 玉罗刹给他点上的穴道只会让他昏睡一个时辰,只是西门吹雪已经许久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于是便一直昏睡到了夕食的时候。 等他从马车上下来,便看到了对他举着水煮蛋的胭脂。 晚霞在天边氤氲着瑰丽的色彩,日暮薄云,落日熔金,流光溢彩,绚丽得如梦如幻。 但这都比不上眼前的姑娘,她双颊间淡淡的嫣红,便胜过世间万千的绮丽云霞。 这是从前没有过的人,此后的世间,也绝不会再有。 西门吹雪如在梦中,但他知晓,他有过无数个梦,她并不曾真的来过他的梦。 他的梦里,只有满川冰雪,和一簇烧红的火焰。火焰灼灼,融化了一切,也带走了毫无波澜的梦。 “西门吹雪,你还要在那里站多久?站到地老天荒吗?” 她在说话,这里不是梦,是如梦的浮生。 西门吹雪向胭脂走去,缓缓说道: “失约太久的人,自然会让等待之人一日三秋,恍若地老天荒。” 胭脂把水煮蛋放在他手心,道: “上次没吃上饭食,这次不会再有不速之客来打搅了。” 西门吹雪归剑入鞘,垂下眼眸,认真的给水煮蛋剥壳,依旧是技艺精湛,从头到尾毫不间断。 他剥好了水煮蛋,胭脂又端上一盘青翠欲滴的葡萄,虽未言语,但此时此刻,犹如彼时彼刻,只不过这一次,剑神终于不需要公主开口示意。 “握剑的手,可以剥葡萄吗?” 胭脂看着正在剥葡萄的西门吹雪,突然开口问道。 西门吹雪沉默不语,等到一盘葡萄剥得干干净净,他开口道: “握剑的手,既然能剥水煮蛋,为什么不能剥葡萄。” 胭脂拈起一颗葡萄,道: “但一个是为了基本的活着,而另一个却是为了生活。神活着就可以了,但人却有各种各样的生活。” 她将这颗剥好的葡萄抵在西门吹雪的唇上,指尖稍稍用力,不容拒绝的让他咽下。 “甜吗?”她问道。 “酸。”西门吹雪平静的回答。 “啊?” 胭脂又拈了一颗葡萄,轻轻一咬,酸涩的汁水顿时在舌尖爆开,纤长的眉立刻蹙起。 她将葡萄丢在一边,嗔怒看向西门吹雪,道:“如此酸涩,方才为何面色不变?” 西门吹雪的眉宇间终于有了一丝笑意,他缓缓道: “这样的酸涩,自然要同享。 塞北的葡萄就是这样,没有南海的珍珠光泽可爱,但却一定能让人印象深刻。” 胭脂想到那从塞北送到南海的梅花枝,微微心虚,只好略过这场讨伐。 她看着露出笑意的西门吹雪,道: “许久未见,你过得怎样呢?” 西门吹雪凝视些眼前人,道: “从前有些不好,但此时此刻,正当其时。”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第130章 太和公主58 “您说笑了,我不过一介使者,哪里敢指教无名岛主人什么呢?” 灵蛇轻轻抚摸着脸侧的细长青蛇,这些剧毒的小家伙们顺势盘在她丰腴雪白的臂膀上,像是蜿蜒灵动的翡翠臂钏。 她看向神色不明的小老头,道: “我圣教教主诚邀无名岛主人来西域做客,以表地主之谊,也好让少教主见一见天下除西域以外的英雄豪杰。” 小老头拍了拍衣裳,道: “小老儿在已然江湖隐姓埋名几十载,从前的朋友和敌人都已经化作黄泥白骨,却不知玉教主从何处看出我吴明是英雄豪杰?小老儿不过一介贪图享受的江湖散人而已。” 灵蛇看着虽然身有血迹,但气势如虹的小老头,嘴角撇了撇,这种压迫感,她只在从前的教主身上见过。虽然近些年教主已经把气势收敛的毫无痕迹,但那种可怕的感觉,一直铭刻在她的内心。 就此人的这身气势,江湖散人?那她算什么?江湖小瘪三?这话简直就是在嘲讽她! 回想着公主教她说的话,灵蛇缓缓道:“无名岛主人随便一个徒弟便是王公贵胄,还有在我圣教安插密间的本事……” 说着,她看了一眼小老头身上的血迹,想起公主的话,嘴角同时弧度上扬,道: “更何况阁下的徒弟还有枭雄之姿,不被中原尊师敬长的条条框框所约束,如此狂放不羁之人,哪怕是常人听闻,也会惊叹不凡。 能教出这般的徒弟,做师父的自然是板上钉钉的英雄豪杰,不然,如何震慑这样的徒弟呢?” 明明灵蛇的话中没有什么不敬之语,但小老头就是听出了几分阴阳怪气,莫名觉得自己被这个异域之人嘲讽到了,还是因为宫九这个孽障的缘故。 宫九这个家伙,一身反骨,从幼时起便心存弑父之念,长大了又对师父动手,现在他却被西方魔教的人看了笑话。 有这么个徒弟在,真是他吴明天大的“福气”! 他平复心中涌上的对宫九的怨气,皮笑肉不笑道: “小老儿年岁大了,喜爱繁华,受不得西域的苦寒,玉教主的好意,我心领了。 若是玉教主有意相见,不若来无名岛,让小老儿做一回东道主,好好向玉教主赔罪。 我这个徒儿确实天生冤孽、不孝至极,不止是对小老儿动手,更是心存弑父之志,如此孽障,要杀要剐皆是随意。” 灵蛇手臂上的小蛇“嘶嘶”吐着蛇信,像是感受到了对方的情绪。 灵蛇觉得言语刺激的差不多了,便道: “教主有言,既然无名岛主人所创立的‘隐形人’组织传出了刺杀当今皇帝的消息,不若与西方圣教比试一番,八月十五,月圆之夜,看谁能先摘下当今皇帝的头颅!” 看着小老头神色微动,灵蛇又道: “若是无名岛主人不愿相比,那便算是臣服于我教,我西方圣教必将倾巢而出,将属于西方圣教的无名岛搜刮干净。” 吴明一拂衣袖,冷冷道: “哼!玉教主言下之意,是要要逼着小老儿答应赌约了? 我虽年迈,但这些年岁也不是全然虚度,为何要冒险做这样的事情?” 灵蛇长臂一挥,数十条碧蛇飞出,将一旁的宫九拖行而来。 她的身影也迅速后退,逐渐变得缥缈模糊起来,她的声音远远飘来。 “皇帝若是死了,太平王世子登基为帝,谁杀了皇帝,谁便是最大的从龙之功。 无名岛主人若是想好了,八月十五,月圆之夜,紫禁之巅,可与我教教主一试高下。” 吴明没有去追,也不是很在乎被带走的宫九。 吴明的神色有些古怪,宫九登基为帝,这种类人的家伙也能当皇帝吗?宫九更有可能上朝的时候突然发病让人抽他吧? 但吴明转念一想,宫九是太平王唯一的儿子,皇帝年幼无嗣,驾崩只能在宗亲中挑选继位之君。 太平王手握重兵,是唯一一个掌有兵权的宗室,挑选的朝臣和宗亲一定绕不过这一点,那宫九上位的可能性的确实极大啊? “嘶——” 吴明的手不慎拔掉了一根长须,从前那熄灭的心思又重新复燃了起来。 宫九从前再是怎么不敬他这个师父又如何?他们这不都没弄死对方吗? 既然没死,那些师徒相杀也都不是事。反正宫九这些年在无名岛不也过得很好吗?除了他这个岛主,“九公子”便是谁也不敢违逆的人物。 况且,宫九前段时日确实以“隐形人”的名义下达了刺杀皇帝的命令,这不正说明他有做皇帝的心思吗? 若是自己帮他达成了心愿,宫九再是有病,当了皇帝也要考虑不能薄待功臣,那自己的种种享乐岂不是可以转到明面上? 甚至,因为宫九有病,他未必不能借此干涉大明最顶级的权力运转。甚至,他就是隐形的皇帝! 在这一刻,小老头的呼吸终于有了一瞬间的紊乱,他心中的贪婪压过了一贯的谨慎。 他完全忘记了,宫九是怎样一个扭曲的变态,如果宫九当了皇帝,什么名声,什么师父,什么从龙之功,什么权衡,这种不能以常理推断的拟人怎么会考虑呢?杀了,都杀了! 宫九在某种程度上是以孩童的视角看待一切,只要他开心,大明也不过是一个可以用来玩弄的玩具,坏了就坏了。 什么群臣积怨,什么生民水火,只要自己玩的开心,玩具变成什么样都没关系。 无名岛上汇聚着这样的人,只是宫九比所有人都病的深,他的精神似乎永远停留在了孩提时代,成为了一个危险的巨婴。 飘忽忽的灵蛇落在了白云城的船上,被蛇丛一路拖行的宫九也磕磕碰碰地运到了船上。 灵蛇想起公主的交代,查探了一番宫九的伤势,发现确实好的快,于是吹了个口哨,让心爱的小蛇们持续啃噬这个生命力顽强得过分的家伙,尽量让他在路上维持重伤的状态。 宫九在路上便已经醒了,他颇有兴趣的打量着周身的碧蛇,感受着蛇毒入体的滋味,觉得比他从前在沙漠里带回来的毒蜘蛛要强一些。 想来是姐姐的安排呢,没想到姐姐这么懂他的喜好,一定是有好好搜集他的信息,姐姐真是喜爱他啊!这样的心意,他绝对不会辜负的,一定会乖乖享受的~ 宫九表情迷醉,把灵蛇看得莫名其妙。 她随手从辫子上拿下一只青绿的小蛇,将毒牙摁在指尖感受,嘀咕道:“也没有迷幻之效啊?这个家伙怎么笑得这么恶心?” 第131章 太和公主59 西门吹雪牵着马匹,骑在马上的胭脂看着他的侧颜。 塞北的风很大,毛色雪白的马儿虽然虽然被人牵着,但时不时还会迎风打个响鼻,又四下嗅一嗅,用脖颈上柔软的毛蹭着骑在它背上的胭脂。 塞北的天地广阔无边,容得下两人一马。 胭脂此行并没有目的地,她只是去看一看大明的天下,带着心中有惑的西门吹雪,等到他从迷惘中解脱,就是他们分别的时候。 西门吹雪浑然不觉,他还在陷在迷惘中。尤其和心上人在一起时,人们总不会去想离别的时候。 “那是什么?” 胭脂指着远处的槐树林,那些树木的枝梢上,系着一条条彩色的小布片,正在风中飘扬飞舞,若不是系得紧,几欲乘风而去。 “是春幡,春日时剪裁,系于树梢,有迎春之意。” 西门吹雪看着那迎风招摇的鲜艳春幡,道:“此地应当有村落人家,今夜可以借宿一晚。” 他不在意歇在荒郊野岭,但不会让心上人受这样的苦。 胭脂摇摇头,俯身拉住他牵着缰绳的手,示意她要下马。 西门吹雪将缰绳系在树上,胭脂在马镫上微微借力,他伸展臂膀,环住胭脂的腰肢,轻轻一揽,将人护着抱了下来。 等胭脂双足着地,西门吹雪方才松开手臂,他的耳根有微不可察的一抹红,这是他第一次抱住女子。 “我们就歇在此地吧,白日里,头上是春幡袅袅,听着风声报着春天。 到了夜里,天地为衾枕,观星斗而眠,也不失为一桩雅事。” 胭脂仰头望着被风吹得猎猎作响的春幡,她是第一次见到这样风俗,觉得很是新奇。 西门吹雪自然不会反对,便提议去远处的村落换了一些干柴、腊肉和豆饭。 胭脂觉得倒也不错,乡间饭食也别有一番味道,便拉着人向远处走去。 村落的门口扎根着两棵巨树,一棵是槐树,另一棵是榆树,两个大树俱是根深叶茂,有两人合抱那么粗。 更奇特的是,两棵树的枝干紧紧纠缠在一起,仿佛一对爱恋不舍的情人紧紧相依。 村落里的人惊叹两人的仪容气质,他们俱是老实本分的人家,不敢多看这样气势不凡的贵人。 尤其是那位姑娘,简直是从天上飘下来的仙人,而她身旁拿着剑的郎君,应当是仙人的护法,不然怎会有这样冰冷凛然的气势? 只有一群孩童,目不转睛地盯着来人看,嘴巴张得大大的,他们虽然年纪小,但也能分辨何为美丑。 而当胭脂看向他们时,这些孩童个个羞怯的别过脸去,和同伴们拉扯着抱作一团。但又忍不住悄悄转头,向着胭脂偷偷看过去。 村人们知道了他们要换柴火饭食的来意,相互推让着,让村里腊肉晒得最好的那一家出来换。 那家的腊肉确实晒得极好,金黄和暗红交接的恰到好处,咸香丝丝缕缕的在空气中晃荡,引得一旁的孩童都忍不住咽了口水。 等换好了东西,胭脂指着村口相互缠绕的两棵巨树问道:“这两棵树长得如此奇特,可有什么来历吗?” 村里年纪最大的阿婆直了直腰板,在她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听家里的阿婆讲过村口这两棵树的故事,现在,轮到她这个阿婆来继续讲了。 被这样美的姑娘好奇的看着,年过花甲的阿婆难得有了做姑娘时候的羞涩,她捏起指头,指着榆树道:“这是个叫玉玉的姑娘”,又指着槐树道:“这是个叫阿怀的小子。” “我的阿婆说,从前他们是村子里的邻家,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天长日久就情投意合,两家的父母也很高兴,便让他们定了亲事。 可是好景不长,有个大贪官的儿子发了告示,说要在民间遍寻美女,谁给他推荐美人,就给他一千两银子。 村里有个心肠歹毒的财主,听说了这件事,不顾玉玉和阿怀已经定亲,把玉玉的名字偷偷报了上去。 公差老爷就来村里要捉玉玉献上去,那天正好是玉玉和阿怀成亲的时候,蛮横的公差将阿怀打得遍体鳞伤,把玉玉拉硬拽抢走。” 说着,阿婆指了指两棵树的根脉处,道: “那时候这里是一口温泉,水那叫一个烫,放个鸡蛋下去,不到片刻就熟了。 玉玉被拽出村的时候,拉着公差纵身往温泉里一跳,那公差吓得连连退后,而一路追上来的阿怀看到玉玉落入泉中,立刻跟着跳了下去。” 阿婆叹了一口气,为这对不幸的有情人难过,接着道: “自那以后,温泉便消失不见,原本的位置长出了一棵榆树和一棵槐树,这两棵树缠绕着生长,大家都觉得,这就是玉玉和阿怀的化身。” 旁边的孩童们已经不止一次听阿婆讲起这个故事,但依旧听得很认真,时而愤慨,时而难过。 胭脂问道:“那个财主和官差呢?他们下场如何?” 阿婆仔细想了想,道: “我听我阿婆说,玉玉化身的榆树,有一年叶子长得格外好,村里人看过去是大片大片的叶子。 可是财主却不知怎么,觉得那是树上结了一串一串的铜钱,就想要去摘钱,结果一头磕在树根上,整个人便瘫了。他耗尽家财去请名医大夫诊治,可是钱刚刚花光,人就一命呜呼了。 至于那几个公差,据说因为大贪官被皇帝抓了,他们这些个狗腿子也跟着倒了霉,被砍了脑袋。” 胭脂满意点头,这个结局才算勉强不错。 等他们回到那片春幡下,天色已经将晚了,月亮微微显露了些许轮廓。 白马见他们回来,兴奋的嘶鸣了几声,像是在向他们打招呼。 胭脂摸着马儿的鬃毛,给它编起了小辫子。 西门吹雪燃起篝火,把切好的腊肉放在高粱饭上蒸煮,不一会儿,不绝如缕的腊肉香味混着豆饭的清香直往人的鼻尖钻。 等饭熟了,月亮也升起了,胭脂也给白马编好了小辫子,马儿高兴地蹭着她的脸蛋,亲昵地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西门吹雪静静看着月光下的胭脂,此刻,他的心中有无限的平静与柔情。 胭脂回首望向他,道: “玉玉和阿怀生前不能在人间做夫妻相守,只得化作两棵树生死相依,这样算圆满吗?” 西门吹雪道:“不算。” “为什么?” 胭脂等着她的西门庄主说出这个故事的不合逻辑的地方。 但西门吹雪却道:“因为这是旁人的故事,旁人的相爱,不是我的圆满。” 月光像水一样的落下,像绸缎一样柔软光滑,但西门吹雪顶天立地的像冰棱一样站在那里,将月光击成了碎片,让人只能望见他一个。 他正在看她,他的双目炯炯如曙星。 第132章 太和公主60 胭脂接过覆盖着腊肉的豆饭,咸香的滋味在舌尖化开,中和了豆饭粗糙的口感。 这样的搭配是朴素的农人至高的享受,但大多数时候,农人是舍不得切这些腊肉的。 他们把腊肉高高的悬挂在房梁上,咀嚼着粗糙的豆饭,仰头大力到近乎贪婪地呼吸着油香、肉香和盐香味。 这些是他们明天,以及更远的明天的盼头,是代表好日子的一点光亮。 皇帝会给他们带来更多一点的光亮吗?他们不知道,他们连皇帝是谁、究竟是做什么的都不知道,只晓得他们要给皇帝老爷交税、干活、磕头。 但皇帝给了他们什么,他们也说不清楚,只模模糊糊的知道,他们从生下来开始,就要听皇帝老爷的话,不然皇帝老爷发怒了,他们就要遭殃。 小皇帝能让他们过得好些吗?能让他们的子孙至少过得不比现在差吗?这些事情,只有光阴的刻痕知道。 胭脂朦朦胧胧地想着这些事情,将这碗农人不知要多久才能吃上一回的腊肉饭吃的干干净净。 西门吹雪还在望着胭脂,他终于把心窗透露一角,便一定要她看见,不容许回避。 她回应了西门吹雪的目光,“你想要怎样的故事呢?如果不够离奇,不够哀婉,那可流传不开。” 西门吹雪道:“不要流传,两个人的事,只要两个人知道。”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动心,是一个人的事情。但另一个人知晓了,便是两个人的故事。 故事有喜有哀,有离有合,西门吹雪不要那些跌宕起伏,只要她的点头、她的愿意,只要她。 胭脂抬头看着满天星月,月亮稳重地落下光华,星星捂着眼睛不看人间,但又一眨一眨地向他们投来目光。 “我们再向前走一走吧,还有很长的一段路,时间会创造故事,也会改变故事。”她对他说。 她已决定要在这个世界做观察的风,没人能握住一阵风。 她已得到了许多爱,风永远不会停留、不会纠缠。风会吹过许许多多的人,会飞向许许多多的地方,她想知道,天地是怎样的,更多平凡的人是怎样活着的。 江南,南海,塞北,京城,西域…… 大明的天下那样大,风要飞过每一片土地,看见那些或富丽或粗糙的人,看到他们是怎样的活着。 锦衣卫是皇帝用赏赐驱动的手和眼,胭脂不甘从一张张奏报中看到大明,朱翊钧是皇座上不能动弹的天子,但他给予了胭脂看到广阔山河的权力,无论是出于怎样的初衷。 她是不被禁锢的公主,是得到了权势的公主,她能做的更多。 “西门吹雪——” 胭脂认真的看向剑客, “西门吹雪,我不知我还有多少年的光阴,但我已决心要亲自踏遍大明天下,看一看万民百姓在大明是怎样的活着,这是我要践行的道。 你呢?西门吹雪,你的道是什么?你二十载练剑,已经是天底下第一流的剑客,但你的道呢?你为何而练剑?你的道要践行什么?” 西门吹雪握紧了腰间的乌鞘长剑,在梅林中日夜不休练剑的那些时日,他一遍遍的在叩问自己的内心,他的道自然是人剑合一的剑道,但已经在动摇,他无法做一柄无情无欲的冰森寒剑。 爱总是不讲道理的,它能让钢铁绕指柔,能使铁树几开花,也能化作熊熊的烈火,再削铁如泥的剑都会在其中融化为铁汁。 他已无法再做一柄剑,他的道又该何去何从? 胭脂伸手,捂住了他的双目,“不必着急,塞北如此辽阔,我们还要一同走很长的一段路,还有很多很多的相伴的日子。” 西门吹雪长长的睫羽在胭脂的掌心划过。他想说,当塞北的每一寸都被他们走过,那时候,她就要抛下他了吗?就像西域之后,他在京城,她在南海,万里遥遥相隔。 但剑客不再说话,他在她的掌心闭上了眼睛。 斗转星移,日轮升起,至少,此刻她在身边。 “咕咕咕——咕咕咕——” 胭脂取下信鸽脚上的纸条,上面是对一个月前听到的故事的查探。 这样官与民的悲剧故事,若是从前知道了,也只能当做一个故事来看,但现在,权力却能满足人的所有欲望,她想知道什么,都能放手去探究。 “世宗皇帝时,奸相严嵩之子严世蕃喜好美色,时人奉承,常献民间美人,破家者数。” 纸条很短,话也不长,但一句“破家者众”,揭露着无数人被迫成为权力祭品中的“众”,他们都是玉玉,都是阿怀,是天底下最无权无势的一群人。 西门吹雪牵着白马走过来,这匹马又娇气又倔,一定要吃河边的嫩草,吃了还不肯走,还要在河面欣赏它脖颈上新编的小辫子。 胭脂把手中的纸条递给西门吹雪看,西门吹雪同样蹙眉,道:“当杀!” 胭脂颔首,又摇摇头,道: “这是将近百年前时候的事情了,严嵩父子俱都化作一捧黄土。 但这样的事,在如今的大明,恐怕也不会少,世上总会有新的虐民的官,新的被掳掠的百姓。” 她将纸条松开,风带着纸条摇摇晃晃地飞往远方,纸条像一片自由的春幡,向着未知而自由的天地翱翔。 “那便去斩杀,天地广阔,遇上了这样的事情,那便心随意动,是乌鞘出剑之时。” 西门吹雪每年会挑选四个罪人做他的剑下亡魂,那些人无不是作恶多端而武功高强之人,被祸害的人无力报仇,西门吹雪便为之出剑。 他的剑划过无数咽喉,但对于每年的这四个,都是他出剑最郑重的时候,因为这并不仅仅是出剑,更是在做践行他本心的事情。 他诚于剑,每一次出剑都堂堂正正,杀人已经被他视作一场艺术,一场献与剑的艺术。 但此刻,西门吹雪的心中却抓住了一个转瞬即逝的灵光,他只是诚于剑吗?只是要追寻人剑合一的剑道吗?他应当有更多,也本该有更多。 每一次挥剑,每一次情绪的波动,每一次心跳如鼓,齐齐涌上他的心头。 “诚于人!” 他对着胭脂一字一句道:“诚于剑,更诚于人,这当是我的道。” 他的剑为心而出,心上有侠义,心中有天底下最好看的姑娘。 天底下的沧海桑田、斗转星移,再如何变化万千,都无法磨灭一个“诚”字,他诚于人,诚于自己的心。 心随意动,一剑既出,再无半分阻塞! 第133章 太和公主61 “诚于剑,更诚于人,很好。” 胭脂为西门吹雪而开心,“这是很好的道,顺应自己的心意而前进,是无数人可望而不可求之事。” 西门吹雪望着她,他此刻周身的气势恢宏,逐渐又变得微不可察,与天地万物相交相融。 “我们都有自己要践行的道,有前进的方向,都该出发了。” 胭脂握住西门吹雪的手,他的指节冰冷,但手心却很温热。 西门吹雪握紧了她的手,沉声道:“这不当是最后一面。” 他还不想再经历一次半路上的分道扬镳,然后天涯海角各一方。 胭脂笑了起来,眉目间带着难掩的飒爽。 “当然不会,大道广阔,何处不相逢?你说过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我要看千千万万的子民,你既然在大明的土地上,我的眼睛也在看着你。 若我们不能再见,一定是你忘了我,躲着我,千方百计不让我看见你……” 西门吹雪突然抱住了胭脂,打断了她的话语。 “是你说要看着我,那便一刻也不能忘记,不要我一回首,你就消失不见。” 胭脂道:“天底下只有一个西门吹雪,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知道不会忘记这样的人,从前不会忘,以后更不会忘。 每看到一株梅花,我都会想起,千里万里为我折来一枝梅花的那个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沉默着抱紧了她,他想要带她回万梅山庄,但这永远不可能了。 风只会卷走枝上的梅花,而等梅花飞扬落下,风已经自由自在的奔向远方,谁都不能留住一阵风,只有与之短暂相逢,然后等待下一次的邂逅。 …………………………………………… “天地良心啊!教主老爷在上,世上怎么能有这么个玩意儿?” 灵蛇揪着头发,痛苦的朝天呐喊。 平日里活泼的碧蛇们萎靡不振地趴在她的头顶,连蛇信都不吐了,一个个又瘦又丧,碧绿的鳞片都变得黯淡无光,完全不复从前圆润翠绿的之态。 她真是受不了了!究竟是什么东西能组合成宫九这么个难以言说的家伙啊! 更可气的是,明明那个白云城主也在场,可是当宫九扭曲匍匐爬行着,高喊着要人抽他的时候,这个白云城主居然瞳孔震动后直接弃船而逃,这是他白云城的船啊!他居然就这么运起轻功跑了? 然后她这个过于震惊、留在原地的倒霉蛋就被仰头狂笑的宫九就盯住了她。 作为在西域靠着毒辣手腕一步步上位的灵蛇,头一次感受除了在教主以外的人面前慌不择路的滋味,靠着碧蛇们拖住宫九,她直接“嗖——”地窜到了船最高的一根桅杆上。 看着底下甲板上被宫九像玩玩具一样拉扯玩弄的小蛇,灵蛇恍恍惚惚的想,这就是中原大地吗? 好看的人美得动人心魄,奇怪的人也怪得惊心动魄。果然,中原真是钟灵琉秀,不管哪里,都丰富的不是西域能比的。 中原大地:…… 自从宫九上了船,不知道他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主动地持续性重伤,努力折腾自己,一边快速痊愈,一边自主重伤。 虽然这也算完成了公主的交待,但灵蛇觉得自己的心灵受到了污染,她摸了摸憔悴的面庞,双眼无神,只觉得四下都是宫九的狂笑声。 “这就是成为中原人要付出的代价吗?呜呜呜,我有一点想回圣教了。” 叶孤城第一次体验什么叫做落荒而逃,最初在公主的别野门前见到这个宫九时,他好歹还有一点人模人样,现在只能说——初具人形。 他努力平复心境,挥手叫来管家,例行问道:“公主可有传信过来?” 老管家手里的托盘放着一件新制的锦衣,他笑眯眯的把托盘放在一边,看着叶孤城略有些难看的面色,皱了皱眉,语重心长道: “城主,公主虽未再传信过来,可城主也不应当自暴自弃啊。 公主身份贵重,金尊玉贵之身,自然会有那些个蜂蜂蝶蝶生出觊觎之心,可那些人算什么,只有您和公主相互交换了印信。 这是什么?这是公主认可您身份的意思啊!虽然说有这公主的印信在,不管什么人都越不过您去。 可是那些蜂蜂蝶蝶也有他们的手段颜色,您的年岁可比那些人要大上一些。虽然说这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可年轻人也有年轻的颜色啊。 您这样丰神俊朗的容颜,可一定要保养好了,万万要在公主心上留个浓墨重彩的一笔,让她无论看到谁,第一想到的都是您!” 叶孤城嘴角微微抽动,别过脸去,冷冷道: “有白云城在,公主便不会将我抛之脑后,天下最长久的联系,都是利益使然,纵然有些不自量力之人,他们也无从媲美。” 他怎么会不知道呢?从最开始,太和公主与他通信是为了让白云城转投皇帝,见他是因为白云城有可用之处。 叶孤城对公主说了许多情话,每一句都出自真心,但公主也的的确确拒绝的干脆利落。 但他不甘心,他就要做穷追不舍的流云,就要等到对的时间,他偏要强求,强求一个完满。 那些后退的、止步的人,他们永远永远也追不上公主,只有流云才能伴随清风,叶孤城偏要纠缠不休。 “那这件锦衣……”老管家作势要把托盘端走,一边慢悠悠的抬手,一边故作遗憾道: “这可是老人家托城里最好的绣娘一针一线精心缝制出来的,象牙白的锦缎,月白的天青云纹,最是衬托城主的风姿,可惜,可惜喽——” 叶孤城叹道:“放下吧——” 他若是不留下,这个看着他从小到大的老管家还不知道要念叨多久。 不过—— 叶孤城略过一旁正衣冠的铜鉴,他是比公主大上几岁,也许,管家说的也有几分道理。 …………………………………………… 小皇帝已经做好了准备,八月十五,月圆之夜,两个绝世高人要潜入宫中比拼谁能先摘了他的脑袋。 这听起来有些惊悚,尤其他还是这个当事人。 但朱翊钧却兴味十足,他兴致勃勃的在从宫门到寝殿设下重重关卡,把兵仗局研发新制的火器都摆上。 多好的一次测试机会,寻常时候还找不到这样的顶尖高手呢,更何况是这种死了也不心疼的,不加以利用简直是暴殄天物,小皇帝如是说。 魏子云不敢发表什么意见,只能努力控制表情,如丧考批的安排去了。 大敌临前,皇爷你究竟为什么能如此淡定自若啊!这种事真的会要命的啊! 为什么我这个大内高手总管比你这个皇帝还要重视啊!(▼皿▼#) 我魏子云才做到总管位置,还不太想受抚恤,我还想继续进步啊! (╯‵□′)╯︵┴─┴ 第134章 太和公主62 “呜呜呜——公主——” 灵蛇抱着胭脂,嚎得水漫金山。 “公主,灵蛇要跟在公主身边,再也不要出去了,公主——” 胭脂拍了拍她的肩背,和宫九待在一起这么长时间,确实苦了她了。 只是,该放开了,再抱下去我怕你被宫九暗杀了啊。 宫九此刻又是一副人模人样,一身红衣锦带,头顶金冠,腰间悬佩,手中执扇,一双桃花眼似笑非笑,端的是翩翩浊世佳公子的模样。 “姐姐,我可是很听你的话呢,你让我重伤,我就重伤,一点儿也不麻烦旁人。我知道,你要让我牢牢记着你,只要痛的时候都想着你,阿九难道不听话吗?” 宫九那一双桃花眼如泣如诉,衬托着嚎啕的灵蛇像是恶人先告状。 “你!你你你——” 灵蛇转身指着装无辜的宫九,他怎么能这样颠倒是非、厚颜无耻! 胭脂扶额,在宫九哀怨的目光中,宽慰起灵蛇,把人哄得迷迷糊糊的出了屋门。 灵蛇领着新鲜出炉的厚赏和补贴,晕晕乎乎的想着方才抱到公主的感觉,好香好美…… 要是下次还有这种好事,其实……其实她也不是不能再接一次这种活的。 她摸了摸发间的碧蛇,语气恍惚:“中原还是好啊,有这样的机会,我要一辈子跟在公主身边……” 等屋内只剩下胭脂和宫九,气氛倒是骤然安静了下来。 胭脂将茶盏端起,轻轻呷了一口,品出这是南海的茶。 她神色不变的放下茶盏,道: “下月初五,是你妹妹翠屏郡主的生辰,你这个做兄长的可想好了该送些什么?” 宫九早就坐不住了,像条无骨蛇样趴在坐塌上,只拿一双幽怨的眼睛望着胭脂。 “送她满门抄斩怎么样?什么时辰来,什么时辰去,多圆满~” 胭脂无视他的话语,接着道:“太平王镇守北方有功,独女生辰,朝廷也会赐下赏赐,只会往隆重里办。” 宫九伸出去,想要去够胭脂的发尾,闻言漫不经心道:“是啊是啊,太平王一家整整齐齐在北地一块过生辰,正好方便走得也整整齐齐。” 胭脂拍下他的手,道:“太平王世子在此,哪里就整整齐齐了?” 宫九幸幸收回手,道:“什么太平王世子,他不是在京城做质子吗?和我有什么关系?” 胭脂用眼神喝止宫九蠢蠢欲动的手,道:“所以你是恨太平王把你送到京城做质子,却把翠屏郡主留在身边?” 宫九捂住嘴,低低的笑了出来,边笑边道:“哈哈哈哈……姐姐……这可真是……太平王不会也这么想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难怪他一封封信……写的那么恶心……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许是笑得狠了,宫九一手捂着腰腹,一手擦去眼尾笑出的泪花。 “既然你把太平王、王妃和翠屏郡主看做一家人,那何时将先王妃的陵墓迁出来呢?还是说要让太平王百年之后,左拥右抱?” 宫九的笑声刹那间停止,他的笑意在一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公主,为什么要这样说呢?” 宫九将那张称得上妖冶的脸逼近胭脂,在靠近的过程中,他忍不住眨了眨眼睛,他有些目眩神迷。 他贴近她的额头,神情似哭似笑,近乎呢喃的问道:“公主,为什么要提到我娘呢?” “你不喜欢她被叫做先王妃?不,你不喜欢她被叫做王妃,不想要她和太平王有一点关系。” 胭脂的手捏着宫九的下颌,止住他的贴近。 宫九顺势吻上胭脂的手背,笑得欢愉的挨了一巴掌,顺势平躺在地上,思绪已经飘到了很久很久以前。 “那时候,我只有三岁,但天生就比别的孩子要聪慧健壮,成日里在太平王府跑来跑去,仆从们都找不到我。 我娘很宽和,她体谅那些仆从的难处,只教训我一个,但她越是教训我,我越是忍不住。因为只有这时候,娘才会把全部注意放在我身上。 她在王府里的时候,和太平王在一块很开心,但太平王一走,她的神情就变得很难过,只有我惹祸,她教训我才有些精神。” 宫九扯着嘴角露出一个笑容,但胭脂看到了他眼中像露水的星光。 “然后,有一天,她没有来教训我,没人能找到我。” “她死了,心口插着匕首,死在太平王的怀里,是他杀了她。” “没有人知道是太平王杀了她,可是我看到了,我藏在帷幔里睡着了,醒来就看到了一切。” 星光断裂,露水破碎,宫九闭上了眼睛。 她那么爱太平王,为什么、为什么他要杀了她!为什么! 既然杀了她,为什么还要留着他这个世子? 宫九无数次想要送太平王下地府,可是他不想母亲那么快被太平王追上打扰,更不想太平王带着好名声入土。 宫九要太平王在志得圆满的时候摔下高台,身败名裂的去死! 胭脂俯下身,轻轻拂去宫九眼尾的碎珠,他已经永远留在那一刻了,真可怜,她如是想着。 她不反对宫九对太平王的恨意,但现下的朝廷还需要太平王镇守北方。 太平王还不能死,至少在还未发掘出更好、更适合的将帅之才前不能。 毕竟,一个手握重兵,又有军事才能的皇叔,确实很让人忧虑啊。 但如果这个皇叔只有一个儿子,还是一个要他去死的儿子,那他又突然变得很适合了。 胭脂靠近宫九,道:“阿九,告诉姐姐,你听谁的话?” 宫九睁开眼睛,那些晶莹剔透的东西让他看着一切都朦朦胧胧,只有她,她在眼前,那些萦绕在他眼前的痛苦画面、那些充斥着他双耳的呓语,都被震颤得消失不见。 在她身边,他终于获得了很小很小的时候,那样的宁静安详。 那时候,所有人都在,他在王府里,藏在某个角落里,安静得睡着了,他知道,一定会有人把他找出来的。 “姐姐,阿九只听你的话,阿九会听话。” 宫九抬手,握住了她拂去他泪水的手。 第135章 太和公主63 “无风云出塞,不夜月临关。” 边关委实不是一个好地方,黑是这里的主色调。 鲜血干透了之后就是黑色的,被日光一照,干涸得结了块,把柔韧的野草也压弯了腰杆。 更远一点的地方,荒草地里,有时能看见若隐若现的骨头,也是黑色的,是烟熏火燎后的黑色。 是人骨?是马骨?还是别的什么?寒鸦有时候会落下来,啄食几口,几声“嘎嘎——”后,迅速飞走了。 残阳落下后,天边的云雾蒙蒙的,是前调的黑。只是哨兵的一个低头,再抬起头时,天色便杌的暗了下来,浓重的黑裹住了所有的人,不管是穿着棉麻的人,还是裹着皮毛的人,都被夜色吞没了。 太平王今夜依旧住在营帐里,尽管城中就是王府,但他一年之间,回去的次数也不过十指之数。 年轻的时候,每每结束了操练,好不容易到了休沐的那一天,他总要迫不及待赶到马厩,顶着下属们调笑的目光,骑着快马就往城里赶,披星戴月也要回去。 下属们知道他归家心切,这一天都会主动的帮着处理军中不那么紧要的事务。连总窝在马厩旁的马倌儿,也会提前把他的马梳洗得干干净净,喂足了上好的豆料和马草。 在那些人带着欢欣和善意的笑声中,年轻的将军扬鞭催马,带着一颗跃动的心踏上回城的道路。 但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那些记忆里笑着的人也大多静静躺在了坟茔里。活下来的人,也不再像从前那样开怀的笑了。 太平王也不是从前英姿勃发的青壮将军了,霜色爬上了他的双鬓,边关的黑夜在他的额头刻下一道道皱纹。 他老的很快,像是有什么在蚕食着他的生命力,直到轰然倒塌的那一天。 太平王挥退了亲卫,他想独自静一静,白日的光阴他要做统筹全军的大将军,只有夜深人静时,能短暂的做一会儿太平王。 “这就是太平王?”胭脂轻轻感慨。 太平王看起来的确不像一个王爷,不饰金冠、不着华服,哪怕在夜间,也身着轻甲。 他的面容很是沧桑,面上还有交错的疤痕,有的浅有的深,这些疤痕是太平王亲上战场、几历箭矢的证据,他的的确确在守卫着大明的边疆。 宫九站在树干上,居高临下的看着太平王,他已经将近二十载没有见过这个人了。 “这就是太平王,也不知道老成这副模样,还能上几次战场。” 宫九的声音并没有压低,在寂静的军营里,立刻惊动了远处的亲卫,不等亲卫们团团围上,太平王立刻挥手示意他们退下。 “你已经二十年没有回家了。” 太平王凝视着宫九,他和小时候几乎一模一样,只是瘦了许多。 “挑唆质子离京,太平王心存反义,姐姐,这可是你亲耳所听。” 宫九侧过身,将身后的胭脂露出来,他拉着她的衣袖,言笑晏晏的告状。 太平王微微一怔,在下意识在胸膛摸索,但只摸到一片冰冷的铁甲。 他眉头皱起,看向宫九,道: “简直是失礼之至!你这些年都学了些什么!还不快下来!” 宫九扯扯嘴角,看着太平王,笑得恣意: “学了什么?当然是学了一脉相承的狼心狗肺。” 太平王怒意上涌,周身弥漫着肃杀之气,但最终只是硬邦邦的吐出一句话:“还不慢些下来,你就是想要跌断腿,也不要连累旁人!” 宫九看向胭脂,见她颔首,这才运起轻功,两人轻飘飘的落了下来。 太平王看向胭脂,缓声道: “不知姑娘是哪家淑女,小子无状,是我教养无方。他若有失礼冲撞之处,请姑娘直言,我必严惩不贷!” 胭脂摇了摇头,“王叔多虑了,堂弟……” 委婉的把昧良心的夸赞湮没在未尽之言里,胭脂接着道:“太和此来,是为着一桩事来问一问王叔。” 听得“王叔”二字,太平王心中顿生一分讶然,他瞪了一眼一旁没个站相的宫九,道: “原来是太和,定然是这孽子惊扰了你!我这便向万岁上书,先委屈你在王府小住,等朝廷的人到了再一同回京。这个孽子的如此行径,我绝不会姑息!” 说着,太平王便要传令不远处的亲兵拿下宫九。 太平王久在边陲,中原的消息并不及时流通。 他只知道先帝是有一位养在宫外的太和公主,但却不知晓新帝把人从道观中带了出来,又生出许多波澜。 乍一见到如此天资的小姑娘,太平王并不怀疑她公主的身份,如此光艳华贵,足以动天下,公主的身份又算的了什么? 太平王顿时觉得,定然是自己家的这个孽障将人从京城掳到了边陲。 胭脂微微抬手,止住太平王的动作。 她的一举一动极有威仪,让太平王微微讶然。 一个公主,为何有这样从心而发的、理所当然的觉得,旁人应当服从于她的气质? 他的女儿翠屏,说句大不敬的话,算得上是边城的公主,出行都有军中退下的老兵作为扈从,可也很少使唤他们。 但眼前的太和公主,却像是个久处上位,习惯了发号施令之人。 大明的公主,可没有汉唐时候的能力,眼前的太和究竟是怎么回事? 太平王心中微澜,面上却是一成不变,他问道:“太和可是有话要说?” 胭脂开门见山,直视着这个眼神锐利的老王爷,道: “太平王世子的师父,要在八月十五、月圆之夜,刺杀当今圣上,不知太平王怎么看!” 太平王心神俱震,迅雷不及掩耳间,他猛地一抬手,狠狠地一掌掴在宫九的脸上! 宫九今夜见了太平王,虽然不愿承认,但见到他的老态,不复记忆中的挺拔,心中一边是嘲讽快意,另一边却也有丝毫难言的情绪,心神便略略有些恍然。 而太平王出手之速又极快,一时间,宫九竟然来不及躲闪,生生挨了这狠狠的一掌! 第136章 太和公主64 这一掌又狠又急,掴得宫九直接偏了身形,侧脸立刻红肿起来,但顷刻间又消了下去,仿佛那一掌掴在了空处。 就在此时,太平王沉声道: “太和,这个孽障将你掳来此处,这一掌是他应得的。但方才所言刺王杀驾之事,可不是能随意言语的。” 胭脂平静道:“太平王世子这些年难道是在京城吗?” 太平王顿时哑然,他缓缓放下手,闭上了眼睛。 宫九此时笑了起来,他指着太平王,“怎么不说话了,我这些年在哪,太平王不知吗?我那个师父,还有闲心帮着传书信。怎么,太平王还想演一演父慈子孝吗?可真是令人作呕啊!” 太平王缓缓睁开了眼睛,他看着笑得前俯后仰的宫九,面容骤然苍老了几分。 “一切都是我的过错。” 太平王堪称平静的说道。 这句话说出来的一瞬间,太平王甚至有几分如释重负,他没有做成一个好夫君,也没有做成一个好父亲。从前他还有几分心怀侥幸,但尘埃落地的那一刻,他已经接受了此生的失败。 “你的错?太平王,你能有什么错?镇守边关、不畏苦寒,好一个坚韧不拔、忠君爱国的太平王?谁能判你的错? 不!你早就大错特错,你早就该去死了!你为什么还在这个世上!还能若无其事的做你人人钦佩的太平王!” 宫九的声音越来越急促,越来越高亢,等说到最后,他一掌拍在太平王的侧肩,直直将那铁甲拍得凹陷下去。 远处的亲卫迅速冲上来,一面包围着两人,一面焦急地扶起被拍倒在地的太平王。 “将军!将军!” 在一声声担忧的呼喊中,太平王挣扎着从草地上站起来,呵斥着团团围住的亲卫:“都退下!” “将军!”领头的亲卫满脸担忧,来者不善,将军身犯险境,这让他们如何不忧心忡忡! “退下!”太平王目光如电,被扫过的亲卫无一敢与之对视。 领头的亲卫看向两人,看到胭脂时迅速别过脸,只盯着对他们将军动手的宫九,恶狠狠地瞪着他,缓缓地退回先前的位置。 等人俱都走远,太平王看向胭脂,缓缓道: “臣食三朝君禄,自知当忠君之事、担君之忧,以报国恩。今为老臣,忝居尊位,愿归还虎符,厚颜以乞圣上赦孽子之罪。” 说着,他看了一眼目露不屑之色的宫九,道: “子不教,父之过,是我没有教导好他,让他被奸人蛊惑,还请公主传达圣上,老臣愿以身替之,太平王一脉亦可就此断绝,只让这个孽障做一个无权无势的平头百姓便可。” 胭脂道:“太平王半生戎马边关,实乃人心所向,区区虎符,不过死物,到底比不了日积月累的人心。” 太平王注视着神情嘲讽的宫九,许久,道: “半月之后,根据谍报,瓦剌和鞑靼会有一次聚众突袭,本王会亲率一队敢从……” 马革裹尸,这是太平王心中最好的结局。只是那些敢从,不应当跟着他送死。 他攥紧了拳头,心如刀割,好儿郎不当如此送死,更不当因为他的私心而死! “王叔此言差矣。”胭脂开口,止住了太平王的话语。 “我大明保家卫国的有志之士,如何能为这些勾心斗角之事而死?王叔想的狭隘了。” 胭脂看着太平王,道: “王叔,太和此来,并非为了问罪。王叔镇守边关、戎马半生,为大明边戍立下赫赫战功,王叔未曾辜负大明,大明岂能辜负王叔? 太和承蒙天恩,得以巡视四方,遇得世子身陷囹圄,如此方知这桩刺王杀驾的大事。 自家人之间,何必急冲冲的喊打喊杀,要先问个清楚明白的好。如今见着王叔,便知此事当与王叔无关。 至于世子,他的师父确实打着拥立之功的主意,要在八月十五刺杀圣上。如此,太平王府日后,便没有一个太平王世子,世上多了一个宫九,不知王叔意下如何?” “能保下这孽障的性命,已是法外开恩,老臣感激不尽!” 太平王确实心存感激,他对这个儿子有着复杂的情感,但无论如何,都不忍真叫人去死。 “既然世上没有了太平王世子,那么先王妃一事,还请王叔相告,了却一人心结。” 胭脂缓缓说完这句话,宫九瞬时死死的盯着太平王。 他方才本想一掌震碎太平王的心脉,但临到关头,拍在了肩膀上。不是心存不忍,而是他要太平王亲口承认他犯下的罪孽,然后再杀了他。 既然太平王不会背负造反之名而死,那他便亲自动手,来结束这二十年的恨意。 “我知道,你一直以为,是我杀了你娘。” 太平王的脸上泛起苦涩,他如何不察觉那日帷幔后藏着的人形呢?只是那时候,他无法将其中的无奈告诉一个孩童,让儿子也承受和他一样的挣扎与痛苦。 “难道不是你杀了她吗!她就死在你怀里,心口插着那把匕首!” 宫九又是一掌拍向太平王的另一只臂膀,远处的亲卫一阵躁动,但没有将军的命令,他们绝不能上前。 太平王急促的咳了起来,他在宫九的眼中看到了同样浓重的痛苦,那是他在铜镜中时常望见的痛苦。 “你娘是自尽而亡。” 太平王停下了咳嗽,在宫九的目眦欲裂中,缓缓说道: “你娘并非是中原人,我初上战场,在追击中迷失了方向,在山间遇见了从部族中出来采药的她。 ‘最是凝眸无限意,似曾相识在前生’,我一见钟情,以为两情相悦,于是成亲生下了你。为了能明媒正娶她,我给她做了一个中原孤女的身份。 那时候我以为一切都是天意,我们是天作之合。” “但我错了。”太平王的面上露出惨笑,“根本不是什么天意,一切都是早有预谋,她是一个暗谍,如果当初我没有选中她,我还会遇上各种各样的天意。” 太平王努力直起腰杆,指着远处连绵的坟茔,颤声道: “那场大战,敌人知道了我们的部署,设下重重包围陷阱。那些好儿郎死命拼杀,十不存一,才让大明惨胜了这场仗,才让边城没有被攻破。 无数的母亲失去了她们的孩子,无数的新妇失去了她们的良人。而我,却还在犹豫究竟要怎么对你娘。 而当我回到王府,你娘当着我的面自尽而亡,说她不负她的部族,也不让我为难。她只求我一件事,让我不要迁怒你。 她是两全其美了,可我却有负大明!有负那些信任我的儿郎!二十多年,二十多年!那些死去的人,无时无刻不在我的眼前漂浮!” 太平王惨然凝视着宫九,他此刻宛如一头伤痕累累的老狮,一字一句道: “你娘确实是自尽而亡,但若她慢上一刻,我便会亲自动手,再与她黄泉作伴,共同赎罪。” 宫九面色苍白,道:“可你没有死,反而活得好好的。” 太平王道:“不错,我还没有死,因为我杀的鞑靼人、瓦剌人还不够多,等时候到了,就是我去地下再赎罪的时候了。” 宫九惨白着脸,他的手掌停滞在半空。 对于太平王而言,是活着更痛苦,还是死去更解脱? 宫九忘不掉母亲死去的模样,太平王忘不掉铺天盖地的残肢血色,他们都被困在了多年前,无人逃脱,活着的人都难以再为自己而活。 胭脂静静的看着这一切,太平王一脉再也不会有什么波澜了,朝廷可以着手培养新的将领了,太祖塞王守疆的制度,终将迎来终结,边地的兵权,必须收归朝廷。 第137章 太和公主65 月圆之夜,紫禁之巅,宫内难得张灯结彩,甚至小皇帝还拨了一笔烟火钱,宫人们兴高采烈的望着满天的烟花,也不觉得炸开后的硫磺味道难闻。 宫外的百姓也很乐呵,托皇帝的福,他们也能在中秋团圆夜看到这样好的烟火,那一声声轰鸣真是喜庆极了。 但面对这场花了钱的、与民同乐的美景,小皇帝今夜却早早睡了。 宫人们吹熄了蜡烛,悄然的退了下去,皇帝就寝时,不喜有人在身侧,他们自然不敢触怒皇帝。 龙床上的皇帝睡得极香甜,一声声震耳欲聋的轰鸣也没有影响到他那如婴儿般高品质的睡眠。 小老头吴明悄无声息的落在了皇宫屋檐的琉璃瓦上,一团黑雾飘在他的身旁。 “无名岛主人,久仰大名。” 缥缈诡异的声音骤然响起,小老头在一刹那便闪现到另一边,眼珠微不可察的微微一缩,道:“玉教主,果真神鬼莫测。” 黑雾缓缓飘着,浓重的黑与灰在雾色中翻滚,小老头面上淡然,但提防已经提到了最高。 玉罗刹在雾气中也在观察小老头,就单纯论功力而言,此人并不弱于他。 “无名岛主人,请。” “请”字刚刚落下,小老头的身形已经出现在了十几米开外,原本的位置上只留下一道残影。 玉罗刹不追不赶,周身雾色若隐若现,逐渐与环境融为一体,哪怕在满天的烟花光亮下,也难以分辨出来。 小老头的轻功极快,但隐蔽上却比不过玉罗刹,凡所过处,一道道残影迅速出现又消失。 “宫中大内,不过如此。” 小老头身形腾挪间,瞥见底下那些看着烟花的宫人和巡逻侍卫,心中闪过一丝嘲讽。 他生性谨慎,哪怕是最年轻气盛的时候,也按捺着自我,不像那些总想着闯一回皇宫来证明自己的江湖人。 这一次,实在是诱惑足够大,才让小老头突破底线,豁出去一次。 贪欲动人心,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人间就像一个鱼龙混杂的大赌场,每个人都是赌客,只是人间这个赌场的赌注格外特殊。 在这个赌场里,有些人只远远望着赌桌,有些人忍不住上桌,有些人从来没有下桌。 “轰——轰——轰——” 一道道烟火冲天而起,在夜空中炸开巨大的烟花,绚烂多彩,这样转瞬即逝的美丽,引得无数人心折。 伴随着一阵阵轰鸣声响起,宫人们拍掌叫好,宫外的京城百姓也跟着喝彩,在这个圆月之夜,无论男女老少、富贵贫贱,都享有同一片天空的美丽。 只是,在宫中更深的地方,一门门新制火炮与此同时正在迸发,但正在欣赏烟花的人只觉得今晚的烟火真是够劲,声儿大,花儿也大,皇宫就是不一样,放烟花也比寻常人家的猛。 在几乎所有人欢欣雀跃时,小老头挣扎着从废墟中爬起来,“哇——”地呕出一口老血,接着不假思索地跑,向前跑,向着皇宫内苑跑。 他估算失误了!皇宫远比他设想的危险!那些从前武功还比不过他的江湖子究竟是怎么安然从皇宫中出来的? 可恨啊!那些该死的吹嘘之人,若他此次能安然无恙,定要将那些人一个个抓起来,割了他们的舌头、扒了他们的皮!让他们口中塞糠,魂灵也不许解脱! 吴明此刻脑海中闪过了许多,从年轻时听见的江湖人的吹嘘,到无名岛上灵蛇使的言语设诱,以及不知此时身在何处的玉罗刹,最终,通通归为一个念头—— 跑!拼命跑!往皇帝的寝殿跑! 只有杀了皇帝,他今日受得如此重伤才不算太亏! 在他的身后,是漫天遍地开花的火弹,锦衣卫们忐忑又激动的开炮,虽然皇爷说这些宫殿反正也没人住,不如拆了卖出去,多出来的土地还能种种东西,他们的火炮还正好省下一笔拆迁款。 但是,这种拆家,还拆的是皇帝的家的感觉,真是让人担惊受怕,又有几分莫名的兴奋。 不过当火弹弹射出去,几乎是瞬息炸塌了宫殿的那一刻,这些锦衣卫已经无暇去思考炸了皇帝老子的家这件事了,他们无一不为这样威力巨大的火器而震惊。 他们不是没用过火铳火炮,毕竟大明也不是没有神机营这类的地方,可是从前的那些东西的威力,远远不能与眼前的家伙相比, 但在如此威力之下,那个身影鬼祟的人影居然还能从废墟中挣扎出来,停都不带停一下的就往里冲! “江湖人,这、这么生猛的吗?” 有锦衣卫看着小老头的敏捷的身形,目瞪口呆,喃喃发问。 他们跟着公主的时候,也没遇到过这么猛的江湖人啊,生抗火弹,这还是人吗? “顶尖的江湖高手,说不准是什么时候的老妖怪,不能以常理论之。以武犯禁,这些家伙什么时候在意过我大明的律法。” 一个覆面的锦衣卫闷闷说道,他望着远去的小老头,手掌放在发烫的炮身上,仿佛感受不到灼烧的温度。 一旁有几人担忧的望着他,但也不敢多言。 小老头的全身在极速移动中开始向外渗血,他的双耳最先流出血,接着是鼻孔、眼睛,最后氤着一层血膜的皮肤开始一张一紧,每一次舒张,这层血膜便加厚一些,等他冲到了寝殿,全身裹血,已经是一个血人。 小老头的脚尖踏进了殿内,留下一块圆润的血滩,他放开感知,警觉的观察着室内。 不同于外面的光亮喧嚣,皇帝的寝宫很暗,也很安静,只有重重帷幔后的一个沉重的呼吸声。 玉罗刹还没有来? 小老头心下惊疑不定,足尖点地,轻盈的落在厚重的帷幔前,缓缓地掀开帷幔,同时提防着可能出现的埋伏。 皇帝平稳的睡在龙床之上,呼吸沉重,是不习武之人的特征。眉宇间有着锦衣玉食的贵人特有的傲气,这股傲慢之气有些破坏了这张本威仪天成的脸的和谐。 小老头毫不犹豫,并指如刀,直直向下挥去! 第138章 太和公主66 江南的雨,从早春淋到初秋,石上的青苔生出了苔花,奋力开过一场后又悄无声息地落尽。 花满楼应当是从不强求花的留下的,四季轮回,是天意使然,非人力所能强求。 只是,接受花的离去,不代表心中会没有遗憾。他还没有见过心中的那朵花,似乎一切就戛然而止了。 雨不知疲倦的下着,落在不同的地方,发出不同的声响,或清脆或低沉,或响亮或喑哑。 但所有落在人心的雨,都是一个滋味,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比起从来都冰冷拒人于外的剑客,向来都温和待人的如玉公子,真心会藏的更深。 这样的温润君子,就算是动心,也是克制且压抑的,不愿给旁人带去哪怕是丝毫的压力。 他是江南特有的缠绵的雨,千丝万缕的把天河一点一毫的淋到人间。屋子里的人以为躲开了雨水,但屋内丝丝缕缕的潮湿是散化的雨缄默的纠缠。 花满楼摸索到又一片落下的花瓣,无声的叹了一口气,但紧接着,他几乎是瞬间回首转身,面上浮现难掩的笑意,如春花破苞,绿芽抽枝。 “公主……” 花满楼记得她的脚步声,记得她的呼吸,记得只有那些双耳能听到的她。 “这儿的青苔确实长势很好,花落了吗?我是不是没有赶上?” “春花开尽了,还有夏花,夏花谢了,秋花再放,到了冬日,依旧会有花开。东风既来,何忧花不开?” 花满楼放下了那片落下的花瓣,花总会开的。 小楼中,胭脂放下油纸伞,坐在花满楼听雨的阁楼上。 “公主的事情都办完了吗?”缥缈的水雾从茶水间升腾,氤氲着花满楼清俊的眉眼。 胭脂道:“应当算是做的差不多了,道路已经铺好,余下的事情当由驾车的人亲自去做。” “公主,觉得江南怎么样?”花满楼微微握紧了茶杯,隐没了后一句话——“觉得花家七童如何呢?” 胭脂不假思索道:“烟柳画桥,风帘翠幕,江南的烟雨楼台,天下独一无二。” 看着眼前的清俊公子,她又补充一句:“江南人,也是独一无二,尤其是其中自称最寻常的那一个,最得我心。” 花满楼垂下眼帘,他想起了他们的初见。 “譬如芝兰玉树,欲使之生于庭阶尔。” 那句调笑之语,那时候是否有公主的一分真心呢? 花满楼不知,那时他心中一片羞赧,未想过会有如今的境地。 “公主……江南最寻常不过的那个人,也会生出贪心,也会想要更独一无二,更得一丝偏心。” 清俊的公子说出这句话时,已经是脸颊飞红,生平第一次私心,便这样堂而皇之的说了出来。 他看不到她的表情,无从推测她的情绪,他等待她的话语,就像等待一场宣判。 “我不会在江南待上太久,天下广阔,江南以外,还有万千山河,百般子民。”闻言,花满楼神色一黯。 “但每年,我应当都会来一次江南。”胭脂看着几乎是瞬时眉目舒展的花满楼,笑道:“自称江南最寻常的那个,明明就是天下独一无二,为何不能得一丝偏心?” “我会去往许多地方,见到许多人,但永远不会忘记,江南有一座小楼,楼里有天下独一无二的花。他要好好开在江南,如果没有他,江南就不是天下独一无二的地方。” 花满楼的睫羽微颤,他不曾想到公主会这样看待他,不曾想到那让他羞愧的私心会得到这样的答复,喑哑道: “他会在江南好好度过这一生,期待每一年的春风,让江南的独一无二,久一些,再久一些……” 楼外的雨依旧淅淅沥沥,但有一人的心,却不再下着潮湿的雨,春风既来,心何悄悄? 陆小凤在远处的屋顶仰头饮下一口窖藏了许久的酒,雨水混着酒水入喉,或许是雨实在混的太多,甘美的酒品不出醇香的滋味,只有喉间的火辣证明着它的浓烈。 雨落在这个红披风怪人的发丝上,又流淌在他的脸颊上,最终滚落下去,在屋檐的黑瓦上碎成无数细小的水滴。 江南的这场雨,下得可真大啊,没有伞的孩童,在雨中笑骂着奔跑,屋檐下,挤着避雨的行人,有缘在一片瓦下避雨的人相视一笑,试探着唠起家常,等待着这场雨的落幕。 屋顶上的陆小凤,远远看着这些雨中的喧闹,心中有过万千思绪,最终和着酒水入喉。 人间真好,有花有酒,有形形色色的人,每一刻都有各种各样的事情在发生、在结束。 陆小凤生在人间,能有见到这一切机会,难道不是天底下最好的幸事吗? 酒已饮尽,陆小凤腾身而起,火红的披风在蒙蒙的烟雨中鲜艳夺目,他洒脱一笑,一抖披风,人已经挪到几丈开外。 “相逢已是上上签,何须相思煮余年?” 火红的披风迎风招摇,浪子要去奔赴他的醉眠。饮美酒,长睡眠,等醒来时,又是那个肆意不羁的陆小凤,总被麻烦找上身的陆小凤,总是嘴里推脱但是身体主动凑近麻烦的陆小凤。 陆小凤还有无尽的酒要饮,无尽的麻烦要招惹,等他停下来的那一天,一定得是陆小凤变成了陆老凤,再也扑棱不动的时候。 到那时,浪子的身体可以歇一歇了。至于浪子的心,那时候,他便可以释然的讲出来,“早就落在世上最美的姑娘的手上啦”。 至于有没有人会相信这句话,那有什么关系呢?反正明月清风都知道,只要她别知道。 “且去、且去,拍手看人间,圆又何妨,缺又何妨?我先醉上,三万六千场。” 在檐下人或惊或笑的目光中,陆小凤操着他那一唱歌就跑调的腔调,高声唱着拼拼凑凑的词句,大笑着向远处的酒家而去。 远处是酒家,也是江湖,醇香的酒水,酿的是江湖无尽的波澜。 第139章 太和公主67 弑君的感觉如何呢? 小老头有些自得,也有隐隐约约的惶恐。 何为皇帝?振振兮,天之子也! 代天施志,受四海图籍,膺万国贡珍,系江山于一身,何等的高贵,何等的神圣! 从前司马昭的手下成济当街弑君,皇帝的身上作为天之子的神圣似乎就此落下帷幕。 但随后弑君者就被夷三族,指使者司马家最终也被刘裕屠戮殆尽。 这场报应不爽,使得神圣的外衣似乎又在皇帝身上若隐若现。 小老头心中也不是没有几分对这种冥冥天命的畏惧,但事到临头,这点难以明言的心思已经阻止不了他的动作。 血飞溅在帷幔上,面容傲慢的年轻人陷入了永眠。 小老头望着指节上的鲜红,心中生出片刻感慨,原来一个皇帝的死,也不过是一个呼吸的消失,一颗心脏的停止,如此平平无奇。 “不过如此。”小老头放下血淋淋的手指,帝王之血,与他这样的江湖人的血,没有半分区别。 “本座亦然如此作想。” 一只白得泛青的手,握住了小老头的心。 “无名岛主人,不过如此。” 小老头不可置信的瞪大了眼睛,上一刻他还在感受弑君的微妙体验,下一刻他的性命同样被收割而去。 玉罗刹迅速抽手,内力一震,猩红的血雾在空中炸开。 玉罗刹在空旷的寝殿中幽幽自语: “真是麻烦,可怜天下父母心,连累老父亲东奔西走,一把年纪还要替人卖命。就算是卖的好了,也不知要被怎么提防呢。” 他挑剔的望着这座大明最高统治者的寒酸寝宫,与方才所见的崭新火器对比,挑了挑眉,按照约定,掌风扫过各个隐蔽之处,放置了火油的瓦罐纷纷爆裂,点燃的火折子落在蔓延到大殿四处的火油上。 火立刻燃烧了起来,火舌贴着柱子向上攀延,顺着帷幔吞噬着龙帐,四处都是木料被灼烧的“噼啪”声,黑色的浓烟开始升腾。 在宫人们“走水了”、“快救火”的惊呼中,无人察觉一片浓雾优哉游哉的从燃着的宫殿中飘出。 朱翊钧静静望着寝宫的大火,覆面遮挡着他的神情,无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翌日,朝野再度震动。 太平王向皇帝密奏儿子谋反! 太平王世子深夜与江湖人潜入宫中意图行刺,烧毁了皇帝的寝宫,幸得上天保佑,接到太平王密奏的皇帝安然无恙,反倒是两个乱臣贼子葬身火海,成了两具焦尸。 太平王镇守边关有功,又大义灭亲,皇帝特赦不将世子之罪追究到太平王身上,念天家宗亲之情与太平王生平之功,仍然让他镇守如初。 但所有人都知道,太平王一脉算是完了,唯一的儿子死了,太平王又年迈,不能再有继承人。等太平王一死,便要收地除爵,一生积累都要归于皇帝。 皇帝虽然不追究太平王,但不会不利用这次机会,解决掉那些之前未完全斩断的瓜蔓触手。 春闱已过,大把的年轻俊才等着殿试,只要皇帝给他们官做,他们就是最忠心耿耿的天子门生,至少,在还未被官场同化的开始几年内,他们会是皇帝最忠诚的拥趸。 等到新人变成老人,又会有新的新人和他们当初一样忠心耿耿的叩拜天子。 皇帝总会得到新的贤臣,至于那些变得不贤的,就跟着他们从前的前辈一样,被淹死在变幻莫测的宦海之中。 就如今日的大朝会,朝堂之上,不像往常那般臃肿,少了不少面孔,稀稀落落的队伍反而有些清明的模样。 不少人刚刚出了家门就被锦衣卫团团围住,全家一起蹲昭狱。幸运能够安生上朝的,也有不少被推到午门挨廷杖。 他们当然没有参与昨夜之事,寝宫里真正死的人是谁、那把火是怎样烧起来的,朱翊钧心中自然一清二楚。 但这是借题发挥算总账的时候,朱翊钧要让人这些人知道什么叫做“莫欺少年穷”,尤其那个少年还是皇帝。 朱翊钧还记着,那些齐齐上书阻挠他动作的朝臣们,就算当时他以利挑拨,让这些老家伙的联盟分崩离析,可这些人做过的事情,争夺天子的权柄、藐视天子的威严,一桩桩一件件,他可都仔仔细细的记着。 没有人敢出声置喙,连失去儿子、手握重兵的太平王都没有动作,他们这些人,更是像死了一样缄默。 火烧天子寝宫,这是何等的胆大包天!太平王世子以前在京中明明那样安分守己,怎么跟中邪了似的。 他死了干脆,可他们这些人怎么办?皇帝要是平常杀臣子,那是要被唾骂暴君的,可是眼下,作为被烧了寝宫的受害人,皇帝就算杀的人头滚滚又算的了什么? 无人会为他们喊冤叫屈,只会觉得这些人是欺君罔上、罪有应得,让天子蒙受如此屈辱,君父受辱,罪在百官! 天下人会怎么看待他们这满朝文武?史书会怎么记载他们这些人?野史又会怎么编排他们这些人? 他们要的是青史留名,不是遗臭万年啊!真是乌龟王八蛋!黄泥糊裤裆! 朝野寂静,事实也如他们所想,从百姓到学子,多得是为皇帝抄家杀人叫好的,他们对小皇帝很有好感。 京城的百姓是因为皇帝让他们中秋看到了烟火,学子是因为皇帝开了春闱,接下来就是殿试,若是皇帝受惊,直接取消了今年的殿试,那他们岂不是又要苦等? 那些满朝诸公,若是不知道主辱臣死的道理,还阻挠皇帝出这一口气,学子们可不介意去叩宫阙,大家齐心让那些人的声名臭不可闻。敢妨碍他们前程的,不管是谁,都得死! …………………………………………… “朕非是心胸狭隘之人,只是,先是贪污腐败,后是火烧皇宫,朕若不强硬一些,岂不是被这些目无君父的狗东西骑到头上了?朕实为良善之君,是贼臣负朕啊!” 移居别宫的朱翊钧摆出一副痛彻心扉的模样,吩咐魏子云道: “让锦衣卫好好拷问,这些人的家产必须完完全全的交上来,哪怕是一个铜子儿也要给朕吐出来。 朕的寝宫不能白烧,那些帷幔可都是能换钱的布料,柱子和龙床也是上好的木料啊!” 魏子云抱拳称是,面上一片为皇爷效死的忠诚,心中已经习惯了大逆不道的腹诽: “帷幔早就被您换成太祖爷当年那时候的料子了,都不知道在库里堆着熬走了几代人。 那龙床原本的沉香木也拆了,换成了再寻常不过的桃木。整个大殿,也就那几根柱子值点钱。” 等魏子云退下,朱翊钧又命人唤来花满庭,道: “那些犯官,惯例流到云贵的,都改成岭南,罪责轻些的,便再往飞仙岛迁去。 花卿为朕拟旨,这些人抵达地方,须服苦役,每月白云城需向朝廷上奏,讲明这些人的损耗。” 花满庭肃然领命,迅速领悟到皇帝的用意。 白云城不过一岛上城池,等再过几十年,恐怕城中的中原人便要多于原住民了,届时移风易俗也是潜移默化之事。 白云城既然已经归于大明,享有同科同考的待遇,自然也不能拒绝大明流放犯人到边远之地的合理措施。 这是长远的阳谋,就算叶氏有意虐待这些流放之人,每月一次的上奏和朝廷每年的巡视也会抑制一二。久而久之,白云城会真正成为大明的疆土。 那时候,便再无一家一姓、世代相传的城主之位。 这个过程需要时间,也许一代人看不到,但几代人一定会看到。 朱翊钧未必能看见这一天,但他播下了种子,后人就有收获的一天。 第140章 太和公主68 假如陆小凤世界发展为正史。 主题:《我愿君王心,化作光明烛》 楼主:正经主题,但楼主想问点不正经的。 1l:不用楼主说,我大胆猜测,“君王”、“烛”,关键词get,你是否想问我们那以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抠门而出圈的—— 2l:楼上打住!不要这样伤他!他不是抠门,是好心收留无家可归的金灿灿,不舍让它们居无定所! 3l:二楼也没放过他,这就是一粉顶十黑吗??(????)? 4l:那些金灿灿是怎么无家可归的,你说啊!你说啊!你给我说!(拽住衣领,拼命摇晃!) 5l:嗯——(托腮目移),谁说不能主动制造无家可归呢?反正金灿灿们也没有说不愿意啊?(恍若无事,开始吹口哨) 6l:ip云贵的我流下血泪。 7l:ip岭南的我流下血泪。 8l:ip京城的我流露微笑。 9l:呵呵呵,六楼一掌,七楼一掌,八楼更是降龙十八掌,(ノ`⊿′)ノ。不为别的,我ip白云城。 10l:白云城不错的了,一点儿都不冷,随便哪里都是海景房,还有海鲜吃。 11l:你也想体验外地回家还得先坐轮渡,但常年被游客空票,有家难回的感觉吗?(微笑) 12l:回归正题,虽然他主动收留金灿灿,但也没用在自己身上啊。他可是节俭到蜡烛都省着点啊!而且寝中不设长明之烛,凡寝必熄,那些点不着的短烛还会融在新烛里继续用,这件事都震惊了当时的大内高手总管魏子云。 13l:说到魏子云…… 14l:说到魏子云…… 15l:说到魏子云…… 16l:打破队形,《潇湘秘史》,别名《我当大内高手总管总是听到皇家秘闻每天提心吊胆直到致仕的那些年》 17l:疑问,为啥要叫潇湘秘史,本人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还以为是什么不正经……咳咳,大家应该都懂的。 18l:因为魏子云的江湖称号是“潇湘剑客”啊!他就是那一代的潇湘剑客! 19l:“潇湘剑客”这个称号据说是代代传承的,每一代的潇湘剑客都得是美男子。不过,一想到写出这本吐槽的魏子云是个美男子,顿感很微妙啊。 20l:魏子云肯定有点姿色的啦,不然怎么在颜控的身边做那么久的总管,长得不好看的王安no.1没得不就很利索。 21l:绝,谁家太监总管都叫王安啊,什么奇奇怪怪的传承,活到最后的人才能真正被称作“王安”是吧? 22l:我宣布,以“王安”之名,御前太监总管争夺赛开始! 23l:婉拒了哈,因为我真叫王安(╥﹏╥) 24l:楼上,记得牢记穿越者守则,小心哪天穿了,要是穿成一代王安,有你好果子吃。 25l:我早就想好了,穿过去立刻投诚当时还没回宫的太和公主,从此我就是铁杆公主党!什么南王,一边儿去! 26l:礼貌提示,太和公主也颜控。 27l:礼貌提示,太和公主也颜控。 28l:礼貌提示,太和公主也颜控。 29l:二十五楼哭晕在厕所,约莫是穿了,抬出去风光大葬了吧。 30l:这是什么地方,他是谁?太和公主是那个在明代奇迹般拥有实权的公主吗? 31l:楼上是个老实人,不如我们把他…… 32l:是他!是他!就是他!我们的…… 33l:住嘴啊!楼上为什么可以发语音? 34l:不要理会上面三楼,别怕,我是楼主,我来说(叉腰)!他就是——冲龄践祚、重度颜控、阴阳怪气每个企图做太和公主驸马、对老登、中登、少登重拳出击、极端财物爱好者、火器狂热爱好者、莫欺少年穷代表人——朱翊钧! 35l:我记不得这许多名字(⊙o⊙) 36l:三十四楼住不下这么多人⊙w⊙ 37l:所以请他先整好队形,我们来说太和公主吧(看我丝滑转场) 38l:我只想知道为啥那时候的朝堂上没人黑她,就算有人在文章里说几句,都会被狠狠喷死。 39l:我也想知道,太和公主的政治首秀可是在江南这种文风昌盛的地方杀得人头滚滚,一生所到之处,抄家灭族,上至百官,下至江湖,不管你是谁,不管你有怎样通天手段,统统一个字:“杀!” 按理说,当时的文人应该是死命黑她,但是就是没有,被太和公主后半生去的最多、也杀得最狠的江南,那段时期涌现的,反而是各种幽怨诗词歌赋? 而且内容感觉就像是现在的小作文,什么今天遇上crush了、我一见钟情此生不悔,什么为何不看我一眼、痴心人已心如刀绞,什么就算被抄家、能见到你此生无憾…… 40l:一见钟情、单相思、恨海情天……各种要素拉满,而且楼上还漏了一类——暗戳戳踩当时花家七公子的。 41l:补药啊!补药踩他!花七公子已经够不争不抢的了!本本分分在小楼养花,一年只能见一次公主,真身上演鹊桥仙啊! 42l:他不争不抢都已经这么得青睐了,要是还又争又抢那还了得!(翻白眼)我是上面ip白云城的,我要为我家城主鸣不平! 43l:咳咳,不友善提示,楼上祖上可能是流放过去的,叶孤城只认白云城本土人士为子民的,很傲慢一男的。 另外,我ip塞北,我家旁边就是梅花林。有一说一,我觉得一剑西来比天外飞仙强。 44l:你说什么!四十三楼,出来决斗!我们剑仙比剑神强多了!我们可是靠自己的,不拼爹!(▼皿▼#) 45l:你们俩别吵了,都有一个心上人,都是被拒绝的,都是练剑的,这么多共同点,不应该相处得很好吗?(打起来、打起来) 46l:???楼上,汝人言否?你是指他们都被心上人太和公主拒绝、同时是当时唯二的顶尖年轻剑客吗?又是情敌又是武道之敌?相处好?这是中文吗?→_→ 47l:但是为啥现在没人练武了,那些什么剑气、内力现在完全没有啊? 48l:感觉是因为后来更流行用火器了,功夫再高也扛不过万弹齐发啊,这下谁还练武,一代代就失传了? 朱翊钧晚年的时候,西域的那个西方魔教都迁到更远的地方去了,魔教都跑路了,那些被管束的名门正派就更别说了。 49l:只有我在意公主身边时常闪现的宫九吗?他都是朱翊钧阴阳怪气榜第二了,但魏子云的《潇湘秘史》里对他的记载也很少,感觉像是讳莫如深,他是不是有啥隐藏身份啊? 50l:不知道,我们小魏连朱翊钧都嘴了好多内容,他可是天子啊!都没啥避讳的,宫九能有啥特殊的?还能让我们小魏惧怕? 51l:所以太和公主究竟长成什么样啊?我真的很好奇,究竟是怎样的容颜,才能被描述为“光艳煊赫,能动天下”。 52l:反正见到她的人,哪怕上一刻还是敌对,下一刻就溃不成军。 53l:在此提名小魏书里记的某个状元,很少见到立场转折这么大的人,简直是当场滑跪。 说实话,我很想穿过去,见一面太和公主。我想见一见那个无数人幽怨的对象,问一问对那些晦涩的心意,她究竟是怎么看的。 54l:+1 55l:+2 56l:+ …… 60l:所以太和公主的驸马究竟是谁啊? 61l:没有,公主独美,她很忙的,一生都在大明的土地上为百姓奔走,杀了很多虐民之人,她把看到的民间疾苦都写给了深宫里的朱翊钧,那些抄家得来的钱,一部分就用在了安抚民生上。 62l:所以一年能见公主一面的花七公子真的得到很多了,也成功登顶朱翊钧阴阳怪气榜首。 63l:在魏子云的书里,我真心感受到了一朝退休后,diss奇葩上司的深重怨念,他是真不怕死啊。 64l: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但是书里展现的朱翊钧很生动形象啊。 65l:朱翊钧:扶额,然后怒吼:他诽谤朕!诽谤朕啊! 66l:快去看!江南出土了太和公主画像!!!链接 …… …… …… 98l:我一直以为,古人的人物画都是一个样子…… 99l:君生我未生…… 100l:以前我还觉得那些写诗词歌赋给公主的人矫情,是阿谀奉承,我不相信有人真的会因为一面之缘就死心塌地的爱上另一个人,然后一生都为之辗转反侧。 现在我知道了,但我比他们更失魂落魄,我隔着历史的长河,想要握住旧日的风,但什么也抓不住,只能自嘲一句,偏我来时不逢春。 第141章 周芷若1 “唰唰唰——” 一支支羽箭钉在船棚上,有些箭矢直接穿破了船身,露出锋利的箭头来。 胭脂蜷缩在船舱里,舱外是一手奋力划桨,另一手抡着厚重的木浆击落羽箭的常遇春。 撑船的艄公在先前那一轮箭雨中,已经成了一具伏倒的尸首。 这一路上,先是船队护送,但蒙古鞑子追的实在太紧,她便被安排从小船先走一步,但蒙古鞑子也分出了追兵,一路上穷追不舍。 船舱里还有另一具男孩尸首,身上穿着尺寸略紧的锦衣,是先前在船队里被一箭没入后心的可怜人。 常遇春护送她走的时候,把这个不幸的孩子的尸首也带上了,不是出于仁慈好心,而是作为她掩饰身份的替身。 如果他们逃不出去,她和常遇春都要死。如果逃过蒙古鞑子之手,她就得以一个新的身份活下去。 世道已经被蒙古鞑子蹂躏得乱了套,活着的人活着就是万幸,至于仁义道德,挣扎着活着的人还有什么力气讲究? 蒙古人的船越来越近,箭矢越来越急促,后头船上还站着几个番僧,已经蓄势要跳上他们这条船。 常遇春心生绝望,他既身负重托,今日便是把这条性命豁出去也不要紧,可是主公的孩儿不能死在此处!若是小主公不测,他做了鬼也无颜见周王! 汉水之上,虬髯大汉双目赤红,一双臂膀已是挥舞到了极致,但后头的蒙古鞑子穷追不舍,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 而就在另一边,又有一条船轻飘飘的荡了过来,张无忌在船舱中听得响动,虽然身体虚弱,却还是探出脑袋往外张望。 船上站着的张三丰望见了前方蒙古鞑子追杀那虬髯大汉,他本就对肆虐中原的蒙古鞑子深恶痛绝,此时见那汉子英勇,更是决心要帮他一把。 “嗖——” 一根箭矢正中常遇春划桨的臂膀,呼吸间,几根箭矢接连而来,狠狠咬上他的手臂,木浆“噗”地落进了水中。 张三丰暗道不好,长袖一挥,双足点地,跃上虬髯汉子的船,袖袍一收一挥,那些向他们射来的羽箭顿时四下翻飞。 后头的船上几个蒙古武官立刻对着张三丰搭箭,口中呵斥道:“兀那老道!敢勾结反贼!” 张三丰听得“反贼”二字,想到前些时日闻得袁州周子旺起义反元,为鞑子官府所镇杀,心中有了些许猜测。 他望向一旁强忍痛楚的虬髯大汉,道:“他说的可是真的?” 常遇春见了张三丰落在船上所施展的武功,又看到另一条船上正探头探脑的孩童,心下一横,决心赌一把。 他先前中了番僧几掌,又被羽箭射中,已是强弩之末,眼前这位老道长功力深不可测,又带着一个孩童,或许是他与小主公的一线生机。 于是便虎目含泪,咬牙开口道: “这些鞑子把小主公射死,小人只想让小主公入土为安,可他们连尸首也不放过,还要穷追不舍!” 舱里的胭脂适时踉跄着出了舱,扑在船上被射死的艄公身上,哭喊着:“爹爹!他们把爹爹射死了!” 行动间,船帘掀起,舱里锦衣男孩的尸体一览无余。 常遇春别过头,似是不忍看到这一幕,道:“这船夫也被连累,受了无妄之灾,却是让这小女娃家破人亡。” 张三丰心中叹息,向着追兵道: “如今周子旺的儿子已经死了,这汉子也身受重伤,还请尔等毋要咄咄逼人,让人入土为安吧。” 蒙古武官和那几个番僧齐齐哄笑起来,道:“死了又如何,把首级留下,埋个身子便是爷爷们开恩了!” 张三丰不再与他们言语,袖袍一挥,那狂笑的蒙古人霎时间不能吸气,面色青白、摇摇晃晃地落下船去,尽投了汉水做鱼食。 常遇春跪倒,真心实意的磕了三个响头,还不等他言语,伤势顿时发作,“咚”地倒在船上不省人事。 张三丰俯身按在他的脉上,此人确实身负重伤,又精神紧绷,两相加上,一朝得救,便再也支撑不住,昏厥过去了。 他又看向伏尸哭泣的女娃娃,叹息一声,缓声问道:“小娃娃,你叫什么名字,可还有什么亲眷在世?” 胭脂微微抬起头,又迅速低下,哽咽道:“我叫周芷若,只和爹爹在汉水上相依为命,如今、如今他……”话未说完,又是哭泣起来。 看着一身朴素粗布麻衣的胭脂,张三丰却微微一怔,汉水上的船家女,也会有这样讲究的名字吗?他注意到胭脂拊撑着船板的手,白净光洁,不像是穷苦人家的手。 心下有了计较,摇了摇头,但张三丰还是不去深究,他已经活的太久了,世上许多事本就不该一个老人家去管。 天下混乱,世道沦丧,人人手沾鲜血,但生于此世的孩子总是最无辜的。 张三丰把张无忌抱到这条船上来,揉了揉他的脑袋,示意他去安慰小姑娘,小孩子总是更能接受和差不多大的孩童待在一起的。 张三丰扶起倒在地上不省人事的常遇春,张无忌则试探着向胭脂靠近。 只是,看到伏尸而哭的胭脂,张无忌便想到不久前在武当山上自刎而死的爹娘,他们一家人再也不能在一起了,他再也没有爹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顿时,张无忌的眼泪珠子便从眼眶中滚落而出,竟对着胭脂哭了起来。 胭脂抬头看向这个站在她面前哭的家伙,哭得十分惨烈动情,衬托着她的哭泣不怎么真心实意。 好烦,他不能换个地方哭吗?早不哭晚不哭,偏偏要走到她面前哭,是成心的还是故意的? 张无忌见胭脂抬头望他,连忙用袖子擦眼泪,在在武当山上的时候,他就告诉自己,男子汉大丈夫是不能哭的,他不应该哭,更不应该在女孩子面前哭。 “我、我叫张无忌,你叫什么?”张无忌胡乱擦了泪水,梗着嗓子问道。 胭脂放平心态,道:“周芷若,我叫周芷若。” 张无忌瞪大了眼睛,眼泪拭去后,他才看清小姑娘的模样,听得她说自己的名字,只愣愣的望着她,一时忘却了言语。 第142章 周芷若2 张无忌站在原地,脸涨得通红,一个字儿也说不出来。 胭脂也不理会他,只瞧着波澜不惊的汉水默然。 这一世她投生在周姓人家,家境殷实,衣食无忧,良田无数,在当地也是小有名望的地主了。 她这一世的父亲名为周子旺,是心地善良之人,总周济穷苦人家,可是一家一户之力又能帮上几个呢?有元廷在,每时每刻都有新的家破人亡、流离失所之人。 于是周子旺便拜了大和尚彭莹玉为师,彭莹玉此人为明教五散人之一,明教这些年抗击元兵,杀了许多蒙元鞑子,本该是于汉人有功。 只是随着明教教主阳顶天的莫名失踪,明教众人争夺教主之位,搞得教中乌烟瘴气,一些不被约束的教众在各地作乱,明教的名声一落千丈,逐渐沦为魔教。 周子旺一心抗元,自号为周王,前些时候和彭莹玉一起在袁州起义,可惜如今的明教已经是一团散沙,没有统领整合之人,起义不出意料的失败了。 胭脂被周子旺的下属常遇春救出来,大和尚彭莹玉也无奈逃了出去,只有周子旺被元兵死咬着不放,死于围剿之中。周家没逃出来的其他人,也俱都死尽。 一朝一夕,家破人亡,这是当今世道的常态。 胭脂望向痴痴站着的张无忌,道:“你方才哭什么?” 张无忌如梦初醒,支吾道:“我、我哭我自己。” “你也有伤心事吗?”胭脂问道。 张无忌低下头,他怎么不伤心呢,明明大家在荒岛上过得好好的,明明说好回来会过得更好,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呢? 只是在太师父面前,他不能哭。他失去了爹娘,太师父也失去了徒儿,还要忧心他的寒毒。 在师叔面前,他也不能哭,他们也失去了亲师兄弟,尤其是在三师伯面前,他甚至不敢去看三师伯。 张无忌喃喃道:“有,有的,我现在才晓得,原来外头,人人都会有伤心事。有的早,有的晚,有的人藏在心里,有的人落在身上,有的人想忘了,有的人记得深。” 胭脂站起身,道:“那你哭吧,能哭出来总好过闷在心里。” 张无忌连忙摇头,“不,我不能哭,我是男子汉,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 “可你刚刚不是哭了吗?”胭脂指着他眼角的泪痕,道:“哭都哭了,不如今日哭个畅快,到了明日,就不要哭了。” 张无忌本就是强忍泪意,此时闻言,鼻尖一酸,一颗泪珠便滚了下来。 “我、我不想哭的,我以前从来不哭的。”他哽咽着说道。 “嗯,现在哭吧,哭完就不哭了。”胭脂拍了拍他的后心,哪怕隔着衣裳,一股冰凉寒意也蔓上了她的手掌。 张无忌果真哭了出来,他哭爹娘抛下他,哭自己身中寒毒、马上也要跟着爹娘一道去了,哭劳累太师父一把年纪还要为他四处奔波受挫…… 他哭的很伤心,胭脂便静静望着他哭。 她来到这个世道,所见所听最多的,就是哭声,各种各样的哭声,男人的、女人的、孩童的、老人的…… 这个世道就是让人哭的世道,蒙元不把天下人当做人来看,天下苦楚,万民嚎哭。 张无忌哪怕是气运之子,也是免不了要在这个世道哭上一场的。 张三丰在船的另一头给常遇春诊脉疗伤,他内力高深,两个孩子的动静自然听得一清二楚。 无忌那孩子年幼失怙,又身中玄冥神掌,朝夕之间经历如此大变,却听话懂事,一路上便是寒毒发作得狠了也咬着牙不说。 张三丰看在眼里,忧在心里。 “精气并于心则喜,并于肺则悲,并于肝则忧,并于脾则畏,并于肾则恐。” 如此,怒伤肝,喜伤心,思伤脾,忧伤肺,恐伤肾。人的喜怒哀乐、七情六欲与五脏六腑息息相关,若是无忌继续将悲痛强压在心中,久而久之,五脏受邪,身心便会越来越弱。 只是这孩子实在命途多舛,他一时也无从安慰,只能尽力让无忌在路上过得好些。如今,这叫芷若的小姑娘能叫无忌哭出来,着实是一桩解了他这老道忧愁的好事。 这时候,常遇春睁开了眼睛,看着须发皆白的道长为自己诊疗,他不禁挣扎着要跪下道谢。 张三丰按住他,道:“你内腑为内力所伤,又未曾休养,接着又中了箭伤,那箭上涂了毒,老道只能为你疗愈内腑之伤,却不善解毒。” 常遇春目露感激之色,道:“多谢恩公救得常遇春一命,恩公所为,常遇春已是感激不尽!” 张三丰本就为常遇春先前的勇猛护主而赞赏,眼下更是在心中暗自点头,觉得此人虽为明教中人,却并不沾染恶习,反倒是有情有义、品行上佳,一时间,竟是起了惜才之心。 “好,常遇春,真是好名字,如今逃出生天,你有何打算?” 常遇春攥紧拳头,道:“我本是跟着周王杀蒙元鞑子,如今周王舍生大义,我还是要回明教去。” 张三丰道:“明教如今多有动乱,你已是尽职尽责,算得上死过一回,何不与老道上武当去,老道的大弟子正缺一个徒儿。” 常遇春听得“老道”、“武当”这些字眼,又盯着须发皆白却精神抖擞的张三丰看,想到了先前那深不可测的招式,浑身一颤,惊道:“您是武道祖师张真人!张老神仙!” 张三丰摆手道:“张三丰不过一平常道人耳,只是活的久了些。” 常遇春神色激动,谁不知道武道张神仙的名头,只是,他神色一黯,道: “张神仙大恩大德,常遇春铭刻在心,只是,常遇春既入明教,便一辈子是明教之人,决心焚己身之残躯、为善除恶,此生要杀尽蒙元鞑子,方了恨意。” 虽被拒绝,但张三丰也不生气,只叹息一声,为这个世道而难过。 常遇春犹豫一瞬,对着张三丰道:“张神仙,不知那渔家女娃娃怎么样?她被我连累没了家,我想着把她也带回明教去。” 话音刚落,便看见两个手拉手的娃娃往他们这边来了,女孩清丽无双,男孩满脸通红。 胭脂松开张无忌,快步上前问道:“常叔叔,你怎么样?” 常遇春做出若无其事的神情,爽朗道:“我无事,一切都好的很,武当张神仙在,我能有什么事?” 胭脂向着张三丰行礼,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也感谢他杀了那些蒙元鞑子。 张三丰摸了摸白须,眼下见到这小姑娘的容貌,他不由心中一惊,这样的容貌,必不能找一户普通人家收养,否则必然酿成大祸。 他仔细查探了胭脂的根骨,片刻后目露笑意,道:“周小姑娘,你可愿拜入峨眉派?” 随后,又道: “这位常义士想着将你带去明教,只是明教如今多有混乱,你一个小姑娘待在那里恐怕多有不便。 不如去峨眉派,那儿只收女弟子,你根骨极佳,不如拜入峨眉,学得峨眉派的武学,生此世道,强壮己身,才算真正有个依仗。” 常遇春也知道峨眉派,门中只有女弟子,又是名门正派,不像明教这些年名声渐落,不由也跟着点头,道:“是极、是极,张神仙说的有理。” 胭脂点了点头,算是同意了。 张无忌见胭脂有了去处,不由得为她高兴起来,只是转念又想到自己恐怕时日无多,日后再也见不到她了,又不禁心中悲戚起来。 第143章 周芷若3 就在此时,张无忌寒毒发作,面白如纸,直直往前栽倒。 张三丰立刻抱住颤抖着的张无忌,向他输送内力,片刻之后,张无忌才止住寒战,只是面色依旧苍白。 “张真人,这小兄弟是怎地了!”常遇春看着这样小的孩子如此痛苦,不由面露同情。 “唉,无忌中了玄冥神掌,寒毒入体,老道四处寻医,只是……”张三丰摇了摇头,不忍在张无忌面前继续说下去。 常遇春急忙道:“张真人,我正要去寻教中一位医仙解毒,不若让无忌兄弟跟着我去,说不得就有解了这寒毒的法子!” 一边说,他又郑重道: “您对我常遇春有救命的大恩,我虽一介草莽,却也晓得有恩必报的道理。 我明教的这位医者名为‘胡青牛’,居于蝴蝶谷内,医术高绝、举世无双,人称‘蝶谷医仙’。我带着无忌兄弟前去,便是拼着这条命,也要叫胡医仙救一救无忌兄弟。” 张三丰暗自思忖,“蝶谷医仙”的声名他也是知道的,只是此人有一怪癖,不愿救治非明教教徒之人。 他若是亲自去那,纵然能以大欺小,威逼那胡青牛诊治无忌,可若是此人犟性发作,怕是会无端害了几条性命。 张无忌悠悠转醒,虚弱开口道: “太师父,就让我和常大哥一块去吧,您虽不说,可是这寒毒发作的越来越频繁,我也晓得恐怕没有多少寿数了,还不如去赌一把。 若是能活,无忌便再回武当替爹娘孝顺您。可若是注定要死,无忌决计不要死在太师父面前!” 张三丰听得心头酸涩,用力握住张无忌的手,他知道,这孩子是不想让他再经历当初寿宴上的痛心。 张无忌努力抬头,望向胭脂,勉强挤出一个笑容,道:“芷若妹妹,等你成了峨眉女侠,能不能不要忘了汉水上遇到的张无忌。” 太师父不会忘记他,武当山上的师叔师伯也会记得他。可是张无忌如今也不过一个初出荒岛的孩童,他还没有交上一个朋友。 在武当山上时,宋青书高傲的很,与他总是一板一眼的,并不愿意和他玩耍。 眼下初见胭脂,张无忌便觉得这就是他一见便认定了的朋友。在死亡阴影的笼罩下,他身上孩童的一点私心便激得他开口,要这个与他差不多大的漂亮小姑娘,不要忘了他。 “我会记得你的,记得在汉水上遇到的张无忌,他会哭鼻子,但又要很坚强。”胭脂上前蹲下,握住他的手,认真地说道。 “好,好,谢谢芷若妹妹,能被你记得,无忌再没有什么遗憾的啦。” 张无忌露出孩童本该有的无忧无虑的天真笑容,哪怕此时面白如纸,也显出几分俊俏。 张三丰眼中一酸,别过脸去不忍看。张无忌的长相结合了爹娘的优点,笑起来的时候有七分张翠山的神韵,那是他视若亲子的得意弟子啊! 等小船悠悠的靠了岸,埋葬了船上的尸首,常遇春便要带着张无忌去蝴蝶谷寻那医仙胡青牛,张三丰则带着胭脂先回武当。 几人分别时,两个大人都是把对方身边带着的孩子看了又看,大家心中都明白,这极有可能就是最后一面了。 只是面上都努力不显露悲伤的神色,尽力让孩子们好好告别。 夕阳西下,已是不得不离别的时候,张无忌一步三转,奋力挥手向张三丰与胭脂告别。 等人逐渐远去了,连衣袂都看不到时,张无忌面上的笑容顿时消失不见,泪水在他的眼眶中打转,只是记得胭脂说过话,便死活撑着不哭出来。 他已经哭过一场了,今后决计不会再哭了。 张三丰不忍回头,他怕回头看到无忌便不忍心叫他这样小的孩子去蝴蝶谷求一线生机。 世道啊世道,总是这样断人心肠。 他看着乖乖巧巧跟在一边的胭脂,心中又是一叹,这女娃娃生得过于出色。 在这样的世道之下,一般人家的女娃娃生的好些都会掳掠而去,天生丽质的渔家女,能安安稳稳在时有元兵出没的汉水上长到现在的可能实在太小。 从元兵的追杀看,恐怕她背后的纠葛就是那个周子旺。张三丰自然钦佩这样反元的义士,只是周子旺是明教五散人之一彭莹玉的徒弟,自然也就是明教信徒。 张三丰虽不至于对明教中人一见面就喊打喊杀,但峨眉派的灭绝师太可是深恨明教,见了明教中人定然要狠下杀手。 这周家小姑娘想要拜入峨眉门下,便决计要藏好了身世。 “芷若,你对峨眉派知晓多少?” 这话问的没头没尾,若是一个江上长大的渔女,怎么晓得江湖上峨眉派的事情呢? 胭脂顿时明白,这位武当祖师已经晓得她的身份了,当时时间紧急,做的实在太粗糙了,瞒不过聪明人。 想到张三丰先有三徒弟为明教下属天鹰教殷素素阴差阳错导致全身瘫痪,后又因众人逼问明教谢逊下落,导致五徒张翠山和殷素素喋血武当山。无论有意无意,明教也算间接嚯嚯了张三丰两个亲传爱徒,武当七侠折了两个! 胭脂不由心生一丝忐忑,干脆不再遮遮掩掩,直言道: “张真人,芷若从前在家中,听闻峨眉派为保家卫国的郭大侠的小女所创,武学传承精妙无比,乃是响彻江湖的名门正派。 如今的掌门师太更是极有霹雳手段,嫉恶如仇。若是有幸拜入峨眉,芷若定然刻苦习武,不堕峨眉之风!” 张三丰听得她提到了郭襄,想到百年前那个笑容热烈的姑娘,不由一阵恍然。 他看着眼前这个强装镇定的小姑娘,想到年轻时被追的四处逃窜、被郭襄热心相救的自己,不由露出一丝微笑: “灭绝是个不错的掌门,峨眉在她手上,也是年年兴盛。只是昔年其师兄孤鸿子因明教杨逍而死,于是灭绝便对明教深恶痛绝。” 说到此处,张三丰看着面前的小姑娘,道:“等我们回了武当山,我再向灭绝去信一封,说老道遇到一户本家境殷实的人家,因元兵肆虐而家破人亡,如今只剩下一个孤女,老道不忍心她飘零无依,便送去峨眉拜师,你觉得如何?” 胭脂抬起头,看着慈爱望着她的张三丰,心中记下了这一恩,郑重道:“多谢张真人为我周全,若芷若将来有所作为,必报张真人恩德!” 张三丰笑着摸了摸她的头,道: “小孩子就不要想这么多了,老道幼时窘迫之时,也蒙受他人相助。世道虽乱,可小孩儿总是一份希望,你好好长大,便是最好的报答了!” 第144章 周芷若4 接下来的时日,便是一路往武当。 张三丰顾及胭脂年幼,行程并不快。只是哪怕放缓速度,这一路依旧走得不畅。 走小路多得是落草为寇的打劫之人,走大路免不得与元兵打个照面,住破庙有豺狼虎豹夜晚入内食人,住客栈多的是黑店夜半戳破窗纸吹迷香。 哪怕走在城中街市,也会被肢体畸形的乞儿们蜂拥着团团围上,或是被暗地里打量不停伺机下手的拐子盯上。 “这就是外头的天地吗?”胭脂紧紧抓住张三丰的袖袍,以往都是锦衣玉食,哪怕也知民间疾苦,可却是第一次以弱者的身份感受这样的冲击。 张三丰叹了一口气,道: “宋时便是如此了,如今只是更难过些了。蒙元轻蔑汉人,又提防汉人,把人往死里压榨。 穷苦极了的人,哪里还有力气讲什么仁义礼智信呢。只有像野兽那样蒙昧,全凭本能驱使,才能勉强的活着。” 胭脂想着路上所见的一切,野外草丛里有时会突然滚出一具骸骨,湖上会飘着白花花的异物,夜晚四下都闪着绿油油的鬼火,那是尸体多的地方才有东西。 至于见到的活人,要么弯腰驼背、面上麻木,要么神情凶恶、言语间动辄喊打喊杀,还有人看着面善、却做着不法的勾当。 胭脂不再询问了,她如今只是一个弱小的孩童,没有改变这一切的能力。如今的她,只能躲在张三丰的庇佑之下,把看到的这一切牢牢记在心中。 等接近武当,情况便好转许多。至少,在武当山下,田间劳作的农人脸上有些生机和笑容,还有在田垄上追逐打闹的孩童,虽然个个黑瘦,却很有精神气。 “武当山上,与你年龄相仿的便是老道的徒孙宋青书,你若是在山上待的无聊,便可寻他作伴。”张三丰看着那些打闹的孩童,眼中闪过欣慰,摸着白须笑眯眯道。 武当第三代弟子宋青书是张三丰大弟子宋远桥的儿子,生得漂亮白皙,根骨也不错,作为张无忌未上山前的唯一小辈,很得长辈们疼爱。 听闻爹爹说太师父要他去陪一个小姑娘玩,宋青书面上碍于父亲的威严,闷闷不乐地应下。 只是他一面走着,心中却念念叨叨。 他宋青书可是武当三代弟子第一人,怎么是个小孩儿都要他去陪,先前是那抢了长辈注意力的张无忌,现在又有了个不知从哪来的乡野小丫头,真是岂有此理! 看着紧闭的房门,宋青书用上大力拍门,一边喊道:“喂!小丫头,你在不在,快开门,我是宋青书!” 房门突然打开,宋青书没收住拍门的力道,一个踉跄跌了进去,直直给门内行了个大礼。 丢脸!真是太丢脸了! 宋青书羞愤欲死,白净的脸上涨红一片,按在地上的手都在颤抖。 “你……” 胭脂看着迟迟不起的宋青书,迟疑的开口。 “不!我是给宋师兄传信的道童他明日会来见你你收拾收拾明天早些起来——” 毫不停顿的说完一大串话,宋青书垂头掩面,迅速弓身站起,转身就跑,动作之快,连学的还不熟练的武当轻功纵云梯都用上了。 “可是——” 胭脂捡起地上落下的弟子信物,上面正写着“宋青书”三个大字。 只是宋青书跑的太快,已经只看得到一个逐渐变小的背影了。 “算了。”胭脂把弟子信物放在门口显眼处,让他明日自己捡起吧。 心中对这宋青书,倒是有了个奇奇怪怪的印象。 翌日,宋青书换了一身装扮,特地选了平日里不喜欢穿的黑色衣裳,一大早就再度来到了胭脂的门口。 只是,还没敲门,他猛然就望见了门口地上放着的弟子信物,拾起来一看,正是“宋青书”三个字! 宋青书:!!!!!!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宋青书一手死死攥着自己的弟子信物,一手捂着脸迅速遁走。 他不要活了啊,昨天出丑就算了,结果谎称道童也被揭穿了,做人能丢脸到这个份上!!!啊啊啊啊啊啊,他不要活了啊! 胭脂听到声响,打开门一瞧,只看见熟悉的身影,熟悉的动作,熟悉的奔跑,低头一看,宋青书的弟子信物已不在原地。 “啊,这可真是……” 第三日,因为被父亲询问可有去见人的宋青书支支吾吾,于是被读作“指点”实为“教训”一番后,宋青书心如死灰的再次来到胭脂的门口。 抬手,正欲敲门,只是前两日的事情在脑海中闪现,宋青书如触电般放下了手。但又想到今早父亲的“指点”,宋青书又颤抖着抬起来手,但又迅速放下。 如此,起起落落十余次后,宋青书手还未再次抬起,门突然打开了。 宋青书一惊,猛的一抬头,脖子伸得比大鹅还要直,接着,便僵在了原地。 原、原来乡野小丫头也会有这么好看啊! 胭脂看着像只仰头大鹅的宋青书,问道:“你就是宋青书?张真人的徒孙?你前日落下的弟子信物是昨天拿走了吗?” 随着胭脂一个一个问题的说出,宋青书一点一点的低下梗着的脖子,等胭脂说完,他的头已经低到了胸膛。 “我……我这……其实……那个……前天其实……昨天……” 支支吾吾了半天,宋青书在心中流下一行清泪,他、他怎么就当初不好好敲门呢?他怎么就不好好听太师父和爹的话呢?太师父能害他吗?爹能害他吗?他怎么就犯浑呢! 低头见着胭脂往后退,似乎是要关门,宋青书连忙抬头,急声道: “宋青书!我就是宋青书!前天的那个宋青书、昨天的那个宋青书、今天也是宋青书!” 等说完才他反应过来自己究竟在讲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顿时如玉的脸颊涨得通红,比第一日行跪拜大礼时还要红。眼中更是有莹光闪动,似乎下一刻就要哭出声来。 完了,他宋青书长这么大,武当山三代弟子第一人,一世英名,毁于一旦。 第145章 周芷若5 “你不是要与我作陪吗?” 胭脂看着泪盈于睫的宋青书,颇感无奈,若是不转移他的注意力,怕是下一刻他就要哭唧唧的再次跑走了。 宋青书连忙点头,也顾不上丢脸的事情了,急道:“我知道山上哪里好玩,我们一块儿去玩好不好?” 胭脂诧异:“武当山上也有玩乐的地方吗?” 宋青书抿嘴一笑,面上显出属于孩童的快乐,道:“师叔师伯给我做了许多玩具,有秋千、竹马、鲁班锁、双陆、铁环、纸鸢……都放在后山的一处地方,我做完了功课,就能去玩。” 说完,他又鼓起腮帮道:“只是,七师叔有时候会跟我抢着玩,明明他说那些是我们小孩儿玩的东西。” “七师叔,是武当莫七侠吗?”胭脂好奇问道,上山不过几日,她并未见过颇有名气的武当七侠。 “是啊是啊,七师叔就是姓莫,只比我大几岁,我爹就是把七师叔当儿子养的,七师叔也把我当弟弟欺负。” 说着,宋青书颇为忿忿不平,七师叔是师叔伯里最爱逗他的,可他已经是个成熟的大孩子了,才不要被他们当小孩耍。 “我们去荡秋千吧,我可会推秋千了!”宋青书努力忘掉讨厌的七师叔,热情向胭脂推销着自己。 反正一人待在屋子里也逼仄无趣,不如在武当山上走走,胭脂便答应下来。 宋青书顿时喜笑颜开,白皙的脸蛋更红上几分,想要伸手去拉住胭脂,只是又不好意思,只好侧着身子在前面领路。 一路上叽叽喳喳个不停,从自己已经过了几个生辰到师叔伯们的逸闻,若是这条路再长些,宋青书怕是要把自己几岁尿床的事情都要抖落出来了。 等到了后山,宋青书熟门熟路的打开竹篱笆。道: “这些竹篱笆是我和七师叔一块儿扎的,后山上有时候会有些野猪出没,把地上拱的乱糟糟的,我们俩不放心这些放在这儿的玩具,就花了半月扎好了篱笆墙。” 说着,他挠了挠后脑勺,露出一个羞涩的笑容:“不过后来二师伯知道了这事,把山上的野猪都扫了一遍,那一个月武当弟子的饭食里都多了几块野猪肉。” 宋青书下意识的揉了揉腮帮子,继续道:“那野猪肉可难嚼了,还腥臊的很,但是爹说到了碗里的食物,必须吃的干干净净。唉,那一个月,可真难熬啊!” 野猪肉确实不好吃,未经劁割的猪都难吃的紧,并且这种在野外与自然生死相搏的动物肉质粗糙,入口自然更加难以下咽。就像是那些在世道风雨中咬牙熬打筋骨的人,长成了又臭又硬的模样,世道吞咽不下这些人,于是他们便活了下来。 “我不想吃那种腥臊的肉,可是爹逼着我吃,他说山下有许多人一辈子都吃不到一口肉,这是真的吗?”宋青书的眼里是一片纯然的好奇,他是真的想象不到爹说的情形。 宋青书的话听上去有些刺耳,但作为武当七侠之首宋远桥的独子,他本就从生下来便没有遭受过任何磨难。世道混乱,但武当山上的师叔伯们为他撑起了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世界。 他长到如今这般年岁,受过最大的苦也不过是习武,而长辈们之所以敦促他习武,也是出自拳拳爱护之心。 离乱人世,离人间很近,但离武当山上的年幼宋青书很远。 “真的,那些饿急了的人,不管是什么,都疯了般要往嘴里塞的,因为吃下去可能会死,但不吃一定会死。”胭脂想起路上所见到的一切,顿生无能为力的黯然。 宋青书感受到她情绪的低落,有些无措的扯了扯手,目光撞到一旁微微晃动的秋千上,如蒙大赦,立刻道:“荡秋千,我们来荡秋千吧,我推你好不好?这个秋千做的很好的,是以前三师伯给我做的。” 提到三师伯,宋青书也有些难过,他年岁还小,还不懂的全身瘫痪代表了什么,只是难过再也看不到从前爱笑的三师伯了。 只是小孩子忘性大,只一会儿又把惆怅抛之脑后,只想着和新认识的漂亮小妹妹一块儿玩耍。 “你娘是天鹰教白眉鹰王的女儿,你便也算半个明教人,胡医仙总不至于真对白眉鹰王的外孙见死不救。”蝴蝶谷外,常遇春拍拍张无忌的肩膀,努力在脑中搜刮安慰的话语。 武当张真人百岁寿辰时,徒弟徒媳双双喋血的事情轰动江湖,常遇春自然也知晓一二,尤其其中一个还是与明教渊源极深的天鹰教之人。 张无忌黯然点头,想到娘时,眸中神色更低落几分。爹娘死后,他也知道了当初的那些事,有些阴差阳错是难以说清的,但无论如何,他实在难以面对山上的三师伯。 “兴许我死了也好,再没人能追究义父的下落,也……也不必再见三师伯。”张无忌沮丧的想着,只是又想到汉水上的芷若妹妹。 想到她如今应当与太师父到了武当,一定会见到那个傲慢的宋青书。 到时候,要是芷若妹妹和宋青书成了朋友,他们一定都能活的很久,关系会越来越好。天长日久,芷若妹妹有了新朋友,怎么还会记得早早死了的张无忌呢? 于是张无忌愈发悲从心来,却又莫名生出一股活下去的动力,一时间,竟是周身气质为之一振。 常遇春见此,以为是自己的安慰起了效果,不由欣然大笑起来,拉着张无忌就要往蝴蝶谷里走。 这一路上,他和张无忌也是经历颇多,还卷进一次明教与峨眉的对战,知道了一桩不能说的秘密。不过幸而未被发现,还是成功抵达了蝴蝶谷。 蝴蝶谷谷如其名,阳光下,各种颜色的蝴蝶翩翩飞舞,翅膜上的鳞粉在光线下显得美丽鲜艳、如梦似幻。 张无忌第一次见到这样漂亮的蝴蝶,颇有些惊奇,只是他人虽小,却也懂得为客的道理,只远远望着,绝不上手去抓。 常遇春领着张无忌七转八弯的拐到了几间茅房前,上前敲门,隔着门大声报上自己明教弟子的身份与名姓。 “嘎吱”一声,门被推开了,露出一个穿着青衣布袍的中年男子。 第146章 周芷若6 看到常遇春,青衣人僵硬的面色稍稍舒缓几分,道:“你既逃出来了,也算万幸。” 常遇春抱拳行礼,道:“胡师伯,弟子受人大恩方才得活,这位小兄弟是白眉鹰王的外孙张无忌,身中寒毒,弟子想请师伯出手,妙手回春、救他一命。” 二人言语间,竟是相熟的师承关系,只是常遇春在胡青牛面前有些拘谨。 胡青牛冷哼一声,道:“你面色苍白,微带青紫,是中毒之兆,还想着旁人的事儿吗?” 常遇春目露恳求,但胡青牛冷冷道:“你只说他是白眉鹰王的外孙,怎么不说他是武当的徒孙呢?名门正派的弟子,我是不会救的,在我这儿,只有明教弟子能出入!” 常遇春跪下磕头,悲切道:“胡师伯,我明教弟子守望互助、有恩必报,弟子蒙受武当救命之恩,情愿以命换命,只求师伯救无忌小兄弟一命,常遇春宁可毒发身亡!” 无论常遇春如何恳求,胡青牛只冷面相待,丝毫不肯松口。 张无忌不忍见常大哥这样有英雄气概的人物为了自己蒙受此番刁难,便大声道: “常大哥!不要说这样的话,天底下人多,总会出几个‘见死不救’之人! 这位胡医仙既然有他的规矩,常大哥不必求他!张无忌这条命是爹娘给、老天收,我不要他救!只求常大哥日后活着帮我见一面芷若妹妹,告诉她张无忌不是贪生怕死之人!” 常遇春听得此话,只含怒点住他的穴道,抽出腰带把人绑了就往茅屋草堂里冲,一边说道:“胡师伯,白眉鹰王的外孙就交给你了,常遇春不要你治,自个找个地方等毒发便是,只求换您老出手救一救无忌兄弟!” 胡青牛冷笑道:“想要强买强卖,也不想想你如今有没有这个本事!” 说着,指尖一弹,本就身受重伤的常遇春应声而倒,抱着的张无忌也寒毒发作,陷入昏迷之中。 …………………………………………… “这小子今日不去练剑,竟然在这里给人家小姑娘推秋千。” 莫声谷拉着殷梨亭,指着前头的正背对着他们推秋千的宋青书。 殷梨亭笑道:“青书还是个孩子,有年岁相仿的伙伴自然开心。再说,师父带回来的这个小姑娘也是孤苦无依,能和青书一块玩耍也能宽慰心中一二。” 莫声谷摇摇头,道:“我还能不知道这小子,被咱们宠的傲气的很。无忌在的时候,也不见他有多热络,怎么换了个小姑娘,就变得如此热心肠了?” 说着,他就要往前走。 “此事必有蹊跷,待我一探究竟。” 殷梨亭连忙拉住这个跳脱的小师弟,急声道:“那小姑娘遭逢不幸,如今初来武当,必然惶恐不安。青书年纪小,能与她能玩到一起,可咱们若是过去,定会让人家拘束。” 莫声谷觉得六师兄说得在理,只是有些不满道:“师兄,我也才十六啊,只比青书大上六岁,师兄们过去让人拘束,我可未必。” 不过,虽然嘴上不服,但莫声谷还是很听话的留在殷梨亭旁边。 只是他这人委实不会讲话,常说些戳人心窝子的话,一旁的殷梨亭便被他方才言语会心一击。 “我、我也才及冠,难道便算老了,这便是纪姑娘不怎么搭理我的原因吗?”殷梨亭心中大恸,顿时六神无主。 莫声谷性子直,也不懂得察言观色,为人大大咧咧,自然不知道身边的六师兄又在暗自神伤了。 他盯着给人推秋千的青书师侄,只觉得稀奇极了,这小子什么时候乖顺听话了?要不,下次他们打双陆的时候,就让这小子乖乖让他几局看看。 推秋千的宋青书浑然不知远处有两个师叔在看他,只快快乐乐的做着自己推秋千的活计,一边推,还一边殷勤的问道:“要再高吗?要再快吗?” 胭脂坐在秋千上,随着秋千的上下摆动,过耳的风声呼啸,与山间云雾时近时远,虽然这快乐简简单单,却叫她心中欢喜起来。 此时,张三丰的书信也到了峨眉灭绝师太的手上,望着信纸上张三丰所说的出自殷实人家但家破人亡的孤女,灭绝心中并无感受。 如今这世道,峨眉派中多的是这般出身的弟子,有些甚至身世更悲惨。世道如此,家破人亡也屡见不鲜了。 见信中说这叫周芷若的小姑娘根骨奇绝,是练武的不世之材,灭绝立刻注重起来。 她知道张真人在这上面不会夸大其词来诓她,所以这必然是个绝佳的武学苗子,不由心中大喜。 峨眉派传到她手中时,由于师兄早亡,她便干脆只收女弟子,期待在其中能选出一个能把峨眉派发扬光大的继承人。 只是,单单从武功这一块,便没有几个能过关的。唯一好些的纪晓芙,又与武当派的殷梨亭有了婚约,除非那殷梨亭入赘,否则纪晓芙一旦成婚,便决计不会在峨眉长留,引领峨眉也是无稽之谈。 至于其他弟子,无论是武学还是心性,更是没有一个能入她法眼的。灭绝看这信上说周芷若还不过十岁,心念立刻转动起来。 她当年习武用了八年将峨眉武学融会贯通,眼下这叫周芷若的丫头天资能叫张真人如此认可,一旦习武,只会比她当年更快。 灭绝如今已是三十有七,再等上几年光景,她还是等的起的。到时候若是周芷若心性尚可,有如此天资,自然会成为她认定的下任掌门人。 她看着手中的信,已有半颗心系在这素未谋面的爱徒身上了。 只是,灭绝忽然皱了皱眉,这张真人为何还在信上提了一句这小姑娘生得极其美丽、不似凡人? 灭绝年轻时也生得甚美,只是如今年岁渐长,又操劳峨眉派的种种事务,容颜便有磨损。但她威势极重,所有人见到她都不会注意到她的容貌,只会摄于她的严厉神情。 灭绝把信纸放在一旁,只当是这周芷若生得出色,所以张真人顺口一提,心中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 第147章 周芷若7 “不要!我不要芷若妹妹走!哇哇哇哇哇!” 宋青书还没嚎上几句,就对上了宋远桥的凝视,顿时噤若寒蝉。 只是,不过片刻,他又壮起胆子问道:“爹,咱们武当派就不能收下芷若妹妹吗?” 宋远桥皱眉道:“武当派只收男弟子,一个姑娘家在此多有不便。而峨眉派武学广博、渊源极长,正是再好不过的去处。怎么,你难道还比师父他老人家想的更周全吗?” 宋青书闷声道:“峨眉派的人我又不是没见过,又凶又狠,芷若妹妹这么好,要是被欺负了怎么办?” 宋远桥闻言立刻拍了宋青书一掌,正色道:“青书,不得妄言!峨眉派祖师与我们武当派有恩,你太师父说过,遇上峨眉派的弟子,咱们要守望相助,绝不可作此姿态!” 说着,宋远桥看着儿子闷闷不乐的姿态,想到他在山上也不曾有玩伴。平日里也只有跳脱些的七师弟会去寻他玩,而先前无忌不幸中了寒毒要下山寻医,如今那周家小姑娘也要去峨眉,他一时不舍得小伙伴也是正常。 宋远桥不由严厉的声音柔和了几分,道: “青书,那周小姑娘是去峨眉学本事的,如今世道不易,女孩儿更要学着凶恶几分,才能不被人欺负。 峨眉派的那些弟子,也多是乱世里的可怜人,若是行走在外,不摆出一副凌厉的姿态,便会叫人轻视,这是她们的难处,不当是咱们背后说人的话头。” 宋青书很少被爹爹如此温言相语,听得这番话,也不禁思索起其中的道理。他想了想,点头道:“爹爹,是青书不对,背后诽人是非,非君子所为。” 他抬起头,望向宋远桥,抿了抿嘴,有些紧张道:“爹爹,可是芷若妹妹和我一般大,我在武当有太师父、爹爹、师叔师伯疼爱。可芷若妹妹去了峨眉,没亲没眷,我怕她过得不好。” 宋远桥眉心深深皱起,他记得无忌当初中了寒毒,这小子都没多少担忧,自己因此还好好教训了这小子一顿。如今一个非亲非故的小姑娘,他倒是格外上心起来了。 按捺住又想揍儿子的手,宋远桥缓声道: “那周小姑娘根骨过人,天资绝世,将来武学成就不可限量,假以时日,必成一代宗师,峨眉派都说不得要交到她手里,自有灭绝师太悉心栽培,哪里要你来操心? 至于你,纵云梯已经练了一个月,还没个进展,我看你是仗着师叔伯们对你的宠溺,如此不思进取,还是苦头吃的太少了!从明日起,你便挑着水桶在武当山上下运水,直到把轻功练的纯熟为止!” 宋青书顿时面色一苦,武当山山道又陡又崎岖,还时常有断裂的山路,上下本就不易,更何况还要担水,这简直是难上加难! “咱们日夜兼程赶了这么久的路,还要爬这陡峭的山路,那周芷若倒是好福气,竟要咱大伙儿一块来接她!” 丁敏君愤愤的踢开山道上的一颗石子儿,对这个师父还没见到面就格外重视的新师妹格外不满。 丁敏君身后的贝锦仪避开那颗被踢飞的石子儿,劝慰道:“丁师姐!何必说这样的话,周师妹年幼,咱们身为师姐,本就应该照顾一二。再说,咱们左右在山上无事,下山一趟既是接师妹,也是一场历练啊。” 丁敏君扭头向后一翻白眼,不悦道:“什么在山上无事,只有你这样文不成武不就的闲人才会没多少事,我可是要给师父帮忙的,哪里有闲工夫接一个小丫头?” 贝锦仪面色一黯,她确实天资平平,比不得许多人,在峨眉派也不过是占了个入门早的师姐称呼罢了。 见贝锦仪被自己一番话说的哑口无言,丁敏君傲气的转头,只留个后脑勺对着贝锦仪。 走在最前面的静玄无奈的揉了揉眉心,这一路上,丁师妹已经不知抱怨了多少次。 静玄起初还会说上几句,只是丁师妹安静不了多久便又抱怨个不停,左右都是自家师姐妹,都习惯了丁师妹的这副脾性,晓得她便是再怎么抱怨,也是不敢把师父布置下来的任务丢在一边的。 于是,静玄也无意再多言了,只当是让众弟子磨砺心境。 等上了武当山,已是黄昏时分,她们一行人见了武当张真人以及他座下的五个亲传弟子。 张真人依旧是那副精神抖擞的模样,半点看不出已是百岁老人。 除去静玄从前奉灭绝师太之命来往过武当,见过这些人外,其余弟子都是头一回见到武当的这些人,不由都有些好奇。 但都秉持着灭绝师太的严厉教导,一个个面色都做出平静冷硬的模样,决计不能让人小瞧了她们去。 武当这边的剩下五侠们,也规规矩矩的站在一旁,只有殷梨亭犹豫着看了峨眉派的队伍几眼,但没看到想见到的人,这场合也不适合问询,只好在心中忧虑。 几句寒暄之后,静玄便提出要带周芷若离开。 张三丰多年与峨眉派打交道,晓得这些弟子们的性情,也不多说,便让躲在宋远桥身后的宋青书去领着小姑娘过来。 宋青书抑制住心头的难过,走到胭脂这几日待的地方,轻轻敲了敲门。 门立刻打开,周芷若已经背着个小小的包袱站在了门口。 “你,你知道峨眉派来了人了?”宋青书眨着眼睛,努力不让眼泪流下来。 “知道了,宋夫人还给我收拾了一些衣物,你娘真好。” 胭脂走出门,把门轻轻合上,示意宋青书带路。 宋青书没精打采的走在一边,不时悄悄望一眼胭脂。 但见胭脂一直也没理会他,眼见要不了多少路就要到了,他急道: “芷若妹妹,你怎么不问问我?” “问你什么?”胭脂一脸莫名,她本就是要去峨眉派的,如今人来了,她去便是,和宋青书这小孩儿又有什么关系? “没……没什么。”宋青书沮丧的垂下头,原来只有他在难过啊。 他有些不甘心的抬起头,又问道:“芷若妹妹,日后等我练好了武功,能去峨眉见你吗?” 胭脂想着他那时灵时不灵的武当纵云梯,想着还是不要打击孩子的信心,便点头同意:“好啊,那你要在武当好好练武,说不定我会先在峨眉听到你的名号呢。” 宋青书顿时激动的点头,恨不得当场舞一套武当剑法,他大声道:“我一定好好练武,等去峨眉见你,一定不让你失望!” 这条路并不长,很快便走到了武当待客的厅堂,等胭脂踏进时,众人的目光都投了过来。 峨眉派的弟子是想知道被师父如此重视的新师妹是个怎样的人物,武当派的弟子则是好奇被师父慧眼识珠、又被宋青书这小子缠着一块儿玩的小姑娘究竟是何模样。 峨眉众人:! 武当众人:! 一时间,大殿内默然无言,只有深浅不一倒吸一口气的声响。 张神仙\/师父,究竟是从哪儿带回来的小姑娘,别是您武功大成,把天上的仙童偷出来了吧! 第148章 周芷若8 众人自然知道这想法是无稽之谈,可是、可是这小姑娘实在长得太好了些! 连张三丰都微微一愣,他先前带人回来,一路上为了安全着想,便让人不要洗脸梳头,等到了山上再做梳洗。 却不想,原本的模样已经足够惊人,如今洗干净了脸,更是不似凡人。 丁敏君更是瞪大了眼睛,除了静玄师姐和纪晓芙之外,就是她最得师父器重。 所以临行前,师父交代静玄师姐时,她也硬是凑到跟前,听师父说这周芷若天资绝佳,她还起了一丝嫉妒之心。 只是最后,师父又莫名说了一句周芷若应当长得很好,让她们回来的路上多多注意,不要让人被拐子或是鞑子权贵盯上了。 她那时还在心里暗自不屑,心想只有富贵才能养出美人,就像那个纪晓芙,要不是她家里有钱,她能长得那么白皙? 至于师父说的周芷若,一个家破人亡流落江湖的小丫头能有多美?纵使从前长得不错,现下恐怕也面黄肌瘦憔悴的不像样子了。 就像她们这些能吃饱饭的峨眉弟子,哪怕有些五官差一些,也个个都比无以果腹的平头百姓长得好。 所以啊,哪里需要担心那么多,顶多注意不要让她被那些心肠坏的流脓的拐子给拐走了。 这个世道,要是落到那些畜生手上,好点的折断手脚去乞讨,讨不到定额的东西还要被毒打。至于差的,还不知道要被卖到什么地方去。 可、可是,无论先前想的是什么,眼下一见着这从殿门口缓缓步入的小丫头,丁敏君心里的那股千里迢迢来接人的气仿佛被针扎了似的,一下子泄了个完全。 天菩萨!这世上还能生出这样的女娃娃,她平日里就算是揽镜自照,也是想也不敢想能长成这样的! 丁敏君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胭脂瞧,然后发现顶多能挑出她穿的衣料没多好,只是普通布料子。 可是,那身普普通通的靛蓝布料穿在这女娃娃的身上,显得格外不同,让人觉得她披着一片广阔的天空。 她还只是一个孩童,但已经能用美丽来形容了。 她身披着天空,乌云是她的头发,又浓又密的睫毛像是裁剪了黑夜的天幕,一双清亮的眼睛比星星还要耀眼夺目。 当胭脂望过来的时候,殿内的弟子们纷纷低下眼睛,一时竟然不敢与她对视。 丁敏君先前望得最专注,眼下撞上胭脂的目光,像受惊的兔子一般迅速低下头,但面红耳赤的像受了风寒般。 “这……这可真是想不到。”静玄扶了扶手中快要滑落的浮尘,低声念了句佛号。 等心中平复下来,这才努力平静看向走近的胭脂,柔声道:“周师妹,贫尼法号静玄,是来接你往峨眉去的,往后,峨眉派就是你的家。” 胭脂望着虽然面相严肃,但目光柔和的静玄师太,乖巧行礼道:“芷若见过静玄师姐。” 静玄拉住她的手,笑眯眯的应了这声师姐,又指着丁敏君、贝锦仪等人道:“这是你丁师姐、贝师姐……” 待胭脂一一喊过后,静玄又引导着胭脂去和武当众人告别,等拜谢张真人后,便提出要立刻下山。 宋青书眼泪汪汪的盯着胭脂,丁敏君注意到他的目光,心中冷哼一声,不动声色的把胭脂的身形遮住。 张三丰虽然觉得天色将晚,不如在武当山歇息一晚,明日再赶路出发,但深谙峨眉派弟子的脾性,被婉拒后也不多做推拉,只叮嘱了她们行走在外要注意的种种事项。 峨眉派弟子知道这是张真人的好意,面对这样一位老人的善意,她们自然也会耐心听着,把一些来时路上不周到的地方记在心中。 等峨眉派一行人拥簇着胭脂走了,张三丰身旁的亲传弟子们这才长舒一口气,几个年龄小的更是滔滔不绝的说起话来。 莫声谷大声道:“师父,您这真是从路上捡到的小姑娘?我觉得这小姑娘是仙童下凡!喏,人家说金童玉女,这不得是玉女下凡历劫了?” 说着,他连连点头,信誓旦旦道:“现下蒙元鞑子鞭笞中原,万民苦不堪言,神仙怜悯众生,特意下凡投胎来了。” 俞莲舟好笑的一拍七师弟的臂膀,道:“七师弟,你可别胡言乱语,小心师父敲你脑袋。” 张三丰抚着白须,脑海中想起胭脂的身世,半晌也没说话,他这样武学几乎达到此世顶峰之人,心中有时也会有些隐隐约约的感受,只是不能说出口。 人,万物之灵长也。许许多多的存在,都在冥冥之中或清楚或朦胧的走上学做人的道路,有的学的好,几乎无人别无二致,但也有学的懵懵懂懂的,还不能把周身的异样完完全全收敛。 想着,张三丰豁达一笑,自从襄阳城破,这世道急转直下,一发不可收拾,已是如此乱局,多一些异样又能如何呢,日月照样轮转。 张三丰在思考时,这几个弟子也不打扰,只相互说着小话。 莫声谷扯着俞莲舟滔滔不绝的说着他的感想,张松溪和殷梨亭无奈对视,同情起接话的二师兄,就小七这直脾气的话痨,和他说起话来,那是又气又累。 宋远桥揉了揉快要哭出来的宋青书的头发,发现把儿子梳的整整齐齐的头发揉成鸡窝后默默收回手,只当无事发生。 怪不得青书这么舍不得人家离开,可惜,宋远桥瞅了一眼自家儿子,在心中默默摇头,长相比不上、天资也比不上。 那周小姑娘到了峨眉,必然是要当做继承人来培养的,就算不提掌门人的规矩,青书也差的太多了,是绝对配不上人家的。 宋青书没察觉宋远桥的无良行径,只当爹是在安慰自己,这下眼泪是真的控制不住,稀里哗啦哭起来。 宋远桥板起脸,觉得儿子做此软弱姿态定是平日锻炼的少了,于是心中记下,决定明日就再给他加些功课,再循序渐进,直到极限为止。 宋青书哭着哭着,莫名觉得一道寒意转瞬即逝,只是他哭的太忘怀,沉浸在离别之痛里,是一点儿也没注意到身后爹爹凉凉的眼神。 第149章 周芷若9 峨眉派的回程堪称是风驰电掣,尤其是静玄亲自瞧过胭脂的根骨后,这个严肃的大师姐更是难得强硬一回,下令整个队伍必须在保证精力的前提下,全速赶回峨眉。 并且,她迅速给师父寄信,讲明利害,请师父下山接应她们。 静玄不得不急,因为周师妹的天资远远超过了她和师父的预想,师妹的重要性是极速飙升,绝对不能出任何差错。 这几日,队伍中有习惯晨间练剑的弟子,周师妹只是望了一遍,拿着根树枝就能全然一致的把剑法使出来。 而且越使越流畅连贯,甚至把练剑的弟子招式中一些不经意的误区都自然而然的纠正了。 如此天资!如此天资!是峨眉派大兴的希望啊! 只是,静玄望着被师妹们亲近搂抱着的胭脂,心中闪过一丝忧虑。 有如此天资,又生得如此相貌,峨眉派,在这样的世道中,能护住这个弟子吗?能留下这个弟子吗? 峨眉弟子们都发现了静玄师姐的异常紧张,对于她的种种堪称严苛的安排,没人抱怨一句。 哪怕是丁敏君也不喊一句苦累,都神经紧绷地把胭脂藏在众人之中,手中长剑时刻准备出鞘。 “芷若师妹,现在路上需你受些委屈了,等到了峨眉,我们便安全了。”贝锦仪握着胭脂的手,柔声安慰着。她武功平平,因此和胭脂藏在最队伍的最里头。 眼下为了安全着想,她们不得不对胭脂进行些乔装打扮。 她们不是张真人,对于那些铤而走险之徒,稍有差错便不能挽回,若不能护住师妹,无论是断送峨眉派的未来还是辜负芷若师妹的信任,她们此生必然含恨而死。 起先是丁敏君贡献出她攒了好几个月的月钱买的焉支,给胭脂脸上试着涂了些红痕。 只是,这些放在常人面上可怖的红痕,到了小姑娘的面容上,只显得赭面啼红、奇丽异常。 于是这些师姐们惊得迅速拭去这些涂上去的红痕,忧愁中又带着些惊叹地想着该怎么办,有人觉得可以带个斗笠,又迅速被人以反而容易引人注意给打消了提议。 众人绞尽脑汁、集思广益间,胭脂淡定的蹲下,摸了一把土,在众人大惊失色的表情中迅速糊在了脸上,又在身上拍了不少土,行走间低眉颔首,扮作峨眉女侠身边救下的小叫花子。 “芷若……这……你……”感性些的峨眉弟子已经抹起了眼泪,觉得都是自己学艺不精,才让师妹不能理所当然的显露天生丽质。 贝锦仪更是其中眼圈最红的一个,一路上,她总不自觉地望向胭脂的面庞,为这样懂事的师妹而感动,又为自己的无能而心痛。 胭脂倒是适应良好,做人就是要能屈能伸,她此时弱小,那么就不必在一些事上多做计较。等羽翼丰满之时,便要荡平这天下种种腌臜污秽! 灭绝师太在山上接到最为稳重的大徒弟静玄的急信时,还以为是武当又出了什么大事,等拆开信一看,顿时惊得从座椅上倏地站起。 “好……好……好!峨眉……峨眉要大兴了!”灭绝师太拿着信的手都在颤抖,她知晓静玄的品性,是十成都要说成八成的稳重之人,这周芷若的天资,实乃世所罕见! 灭绝师太提上倚天剑,略略交代山上留守的弟子几句,便运起峨眉派上乘轻功燕子穿云纵,如穿林雨燕一般极速奔下山去。 等到了山脚,迅速翻身上马,一路疾驰而去。 正是“天高云淡路迢迢,一路鞭声惊宿鸟。” “啪——” 一鞭子抽在青石板砖上,发出响亮的噼啪声。 宋青书险之又险地避开这一鞭,但又听到半空中“嗖嗖嗖——”的破空之声,直叫他寒毛倒竖,身心幻疼。 “爹!别打了、别打了,孩儿真的不行了!”他绝望地看着破空而来的长鞭,仿佛已经感受到它落在身上的剧痛了。 宋远桥见宋青书避也不避,只傻傻的愣在原地不知发什么呆,就等着挨打,不由怒上心头。 只是看着儿子小小一个,又有些不忍,便泄了大半力道,只留下些许余力抽在宋青书的腿上。 “嗷嗷嗷——” 宋青书疼的一跃而起,恰如“垂死梦中惊坐起”,连手上拿着的剑也松了,只抱着腿嗷嗷大叫。 一旁观战的莫声谷顿时心疼起小师侄,他虽然平日里也会故意和青书抢抢玩具、有意逗弄欺负,可是也不会下狠手。 看着大师兄如此严苛,莫声谷忍不住就要上前为小师侄说着好话。 宋远桥是武当七侠中最为年长的一个,又把莫声谷当儿子带大,莫声谷稍有动作他就知道对方打得什么主意。 他严厉的目光一凝,莫声谷立刻怂怂的站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只能默默在心中给小师侄致歉:“不是师叔不帮你,只是你爹太凶了,师叔也怵得慌啊。” 宋远桥看着抱着腿嗷嗷叫唤的儿子,和当做儿子养的一脸怂样的师弟,不由心累极了。 峨眉派已有能未来扛鼎的弟子,可武当派如今却是陷入青黄不接的窘境。青书这样的,都能是三代弟子第一人,若是放到他们这一代,也不过做个外门弟子。 看着儿子,宋远桥又想到与他一般大小的无忌,念及他小小年纪孤身在外,如今生死未卜,不由得心中一片悲伤。 至于眼前不过轻轻挨了一鞭子,就如此作态的儿子,宋远桥更是看得不顺眼极了,怒从心头起,呵斥道: “习武焉能不吃苦?往日里你仗着略有几分天资,练武便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若不是你师叔伯们护着你,早就该挨上一顿打! 今日你挑的水,从山下到山上洒了个干净,明日,若还是两桶空空,便再加功课!” 宋青书哀号道:“爹,我真的没有力气了,欲速则不达啊,您这样严苛,反而会让我练垮了身子的!” 宋远桥冷哼一声,道:“谁说加的功课是练武,我要你念经抄书,平心静气,把心里那些个杂念压下去,自然就能专心练武了。” 宋青书面色一白,又练武又念经又抄书,他们武当派又不是少林的和尚,至于这样折磨他吗?可是看着爹的冷脸和手中攥紧的鞭子,宋青书是一个字也不敢再说了。 莫声谷悄悄后退,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果不其然,下一刻,宋远桥如电的目光便锁定了他,冷声道:“小七,你也一样,你的性子说的好听叫做直率,说的直白叫做鲁莽,你跟着青书念经抄书,压一压脾性。” 莫声谷面色顿时泛苦,早知道这样,他就不来救青书了,人没救到,还搭上了自个儿。 第150章 周芷若10 灭绝师太日夜兼程,在成都府根据峨眉派特有的暗号标记找到了峨眉一行人的歇脚处。 然后,便见到了一群面色疲惫的弟子们,个个眼有血丝,但神情却十分警惕。 静玄眼尖,一眼便看到牵马持剑的师父,连忙带着师妹们赶过去,等站到师父跟前,一颗心才勉强算是落了肚。 看着风尘仆仆的静玄等人,灭绝师太拍了拍大徒弟的手臂,犹豫片刻,有些不习惯地说道:“辛苦了。” 平日里灭绝对弟子们要求极高,也不准她们喊苦喊累,眼下听得这样一句安慰,一时间弟子们又是别扭又是感动。 贝锦仪拉着胭脂的手,小心翼翼地把人带到师父跟前,在三步之外停下,鼓励地轻轻推了推胭脂的手臂,让她上前去拜见师父。 为了芷若师妹更好地融入峨眉派,她们这一路上也没少和师妹说峨眉派的种种。 尤其是峨眉派的规矩以及师父她老人家的要求,以及若是触犯了规矩或是惹怒了师父该怎么应对,去哪里及时找她们帮忙。 她们想着,芷若师妹年纪小,师父定的规矩又严苛,师妹难免有不慎违背的时候,她们这些做师姐的,合该要对她更爱护些。 灭绝师太注视着这个小小的姑娘,却不想看到了一张大花脸,但这张灰扑扑的脸上,嵌着一双清凌的眼眸,显得格外的不同寻常。 “周芷若,见过师父!”胭脂干脆利落的叫了声师父,同时也在观察面前的灭绝师太。 从心而言,灭绝师太生得很美,岁月只是给她的眼睛点上沧桑,为她的额间眼角描上纹路。只是她的额头总是习惯性的皱着,显现出极大的威严来。 灭绝师太没有立刻答话,而是伸出了手,亲自来给胭脂摸骨。 “好、好!好!”灭绝脸上的喜色已然抑制不住,“佳徒!佳徒也!是峨眉得天之幸!” 她一把搂住胭脂,欣慰的摸了摸她的头,强硬了几十年的师太第一次柔声说话:“好孩子,峨眉便是你的家了,日后有什么委屈,尽管向师父说。峨眉有你,师父再无遗憾了!” 非是灭绝师太功利心太重,只是此时她实在迫切需要一个有足够天资的继承人。 武当派青黄不接,可峨眉派又何尝不是呢? 原本灭绝师太已经在逐渐把弟子中天资最佳的纪晓芙培养为继承人,有意和她商讨解除与武殷梨亭的婚约,一心做峨眉派的继承人,只是因为种种犹豫,差一个正式的宣告。 可是,就在收到张三丰的信件不久,她便从弟子丁敏君的口中,得到了一个令她震怒的消息! 她灭绝活了这么多年,头一次经历如此奇耻大辱!她委以重任的心腹爱徒,居然、居然做下如此败坏门风之事! 甚至不愿意对她实言相告,而是隐瞒了她整整八年! 八年!人生能有几个八年?可她的好爱徒,却在峨眉山上若无其事的把这件事隐藏了八年! 继承人的安排在八年的光阴中被彻底打乱,她如今的弟子没有一个能担当起掌门的重任。 一派掌门,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是要武功过关,方能镇压全派,守卫一派尊严。 灭绝已经浪费了整整八年,而天资绝伦的胭脂,正是缓解她焦灼忧虑的及时甘霖。 “师姐们都亲善解意,待我很好。今日见了师父,更觉得亲近,芷若一定好好习武,不辜负师父师姐的善待!” 胭脂乖乖巧巧的待在灭绝师太的怀中,她倒也不会因为灭绝此时更看重她的天资而非本人而难过。 爱本就是相互的,师姐们因为容貌而心喜爱她,师父因天资而欣喜爱她,无论是容貌还是天资,这本就是她的一部分。 灭绝师太欣慰地摸了摸胭脂的脸,然后摸到了一手黑灰,静玄连忙从袖中拿出一块帕子,用水袋里的清水打湿了,递给灭绝师太。 灭绝接过帕子,并没有擦手,而是想起张真人和静玄信中都提到的容颜一事,看着眼前面上涂的灰乎乎、只一双清亮眼睛看得分明的女娃娃,她抬起手,捏着帕子一点点轻柔的擦拭起来。 如拭去尘土的玉瓷,一张莹白的脸衬着卓越的五官显露出来,灭绝师太的手悬停在半空。 那一刻,她想到了许多,峨眉山上振翅高飞的白鹤,深秋谷中深不见底的寒潭,最后,她想到了从风陵师太手中接过倚天剑,第一次拔出长剑时,那清冷又锐利的寒光! “剑横星斗龙光见,佩响天风鹤背寒!” 灭绝师太郑重道:“好!好孩子,天生便该是我峨眉派的佳徒,名剑当有剑主,师父等着你接下倚天剑!” 身后的峨眉弟子们闻言纷纷望向师父怀中小小的身影,目光中没有嫉妒,只有一种看到峨眉光明未来的狂热。 她们的归程,已经初初见到了何为绝世天资,这是叫人升不起半分嫉妒的巨大差距,每个人心中此时都萦绕着一个念头——峨眉当兴!我等峨眉弟子恰逢其时! “半程归途,你需涂面保全,但余下半程,便再不必如此了。” 灭绝师太拿起倚天剑,对着胭脂道:“此为何物?” 胭脂道:“是倚天剑。” 灭绝点头,又道:“不错,是倚天剑,更是峨眉派掌门的信物之一。但在信物之外,它也是一把剑,一把举世之锋的绝世长剑!” 灭绝站起身,面向弟子,举剑高声道: “我峨眉弟子,俱有长剑在手,纵为女子,行走世间也无需躲躲藏藏。 接下来的半程路途,有为师在此,凡有窥伺觊觎、心怀歹意者,便是峨眉长剑染血所向!” 静玄等弟子俱是精神一振,举剑相应道:“弟子听令!” 灭绝又牵住胭脂,沉声道:“今日归途,是为师与你众位师姐相护持,待到来日你学成下山历练之时,为师要见到,天下四方,无一处为你阻碍!” 胭脂用力点头,郑重道:“弟子记下了!” 第151章 周芷若11 在胭脂在峨眉派中潜心习武时,两年光阴如水波奔逝。 当初身在蝴蝶谷中的张无忌,因为寒毒新奇,被胡青牛见猎心喜,当做是研究新奇病症来医治。 不过,对于违反他规矩的常遇春,胡青牛却是铁石心肠,坐视其毒发身死。 张无忌为了救治带他来蝴蝶谷博取一线生机的常遇春,便偷偷摸摸学起胡青牛的医术。 只是常遇春的毒发时间逼近,两人只能走险,让学了几日的张无忌放手施为。 最后,虽然常遇春解了毒,不至于立刻暴毙身亡,却是使之留下严重后遗症,被冷眼看戏的胡青牛断定活不过四十岁。 张无忌心中极为愧疚,但常遇春却很是豁达,直言比起速死,能再杀上几十年鞑子已是万幸。 不过,经此一事,胡青牛似乎是惊讶于张无忌的天分,倒是对他改善了些许态度。两年来,竟是把自己的医术传授了不少,还准许他翻看蝴蝶谷中的医书。 于是,张无忌于是便在蝴蝶谷中住下,过着一边被研究寒毒一边研究医术的日子。 张无忌想着,哪怕是医术高绝的胡青牛都无法解决寒毒,只能尽力压制,他恐怕是真的没多少活路了。 只是蝴蝶谷中待着也是无聊,便勤勤恳恳的学起了医术,权当做解闷之用。 不过他天资确实极佳,半路出家也进步飞速,甚至胡青牛都动了真正收他做弟子的心思,只是想到他武当徒孙的身份,以及不知何时寒毒暴发就要死的身体,此念便作罢了。 这几日,胡青牛生病闭门谢客,张无忌念及他这两年的帮助,便执意守着他。 却不想,遇到了一位意料之中的峨眉弟子。 那人正是纪晓芙,她被丁敏君点破秘密后,心知这位时常找她麻烦的丁师姐必然会告知师父,届时她与女儿定然性命不保。 于是便一路仓皇遁逃,不知不觉间带着女儿来了明教地界,寻了个山野村庄藏身其中。 只是由于当初纪晓芙被丁敏君剑刺一臂,途中又惊慌峨眉会有追兵,一路马不停蹄的赶路,伤势便愈发严重了,以至于落下了病根。 现下又卷入一桩江湖事里,竟是伤上加伤,虽知道蝴蝶谷主人只救明教弟子的规矩,却也不得已前来蝴蝶谷求医。 张无忌遥遥见着这位峨眉派的纪姑姑,见她身边带着个女童,不由得踌躇不前。 他和常大哥先前在路上,撞破一桩明教与峨眉派的冲突,其中一位峨眉弟子正是这位与殷师叔定了婚约的纪姑姑。 那时,纪姑姑与峨眉派的另一个叫做丁敏君的弟子起了冲突,那人恼怒之下,竟是脱口而出纪姑姑与明教中人有染生子。 那时张无忌见那叫丁敏君的女子言行凶恶,只当她是恶意毁坏纪姑姑的名声,并未放在心上。 只是如今见此情形,张无忌却不由得动摇起来。但转念又想,这些事与他一个将死之人又有何关系呢?现在生死都已经不算什么大事了,旁的又能算什么呢?于是,便只当不懂得这些纠缠。 他站在茅屋内,对外头声响听得分明。 “娘,你怎么样,这儿真有大夫能治好你的病吗?”那女童用劲扶住纪晓芙,声音中满是不安。 纪晓芙努力直起身子,安慰道:“胡医仙医术高超,娘会没事的。” 张无忌在屋里摇了摇头,这两年来,同样有不少前来求医之人,但胡青牛是真的说不救就不救,无论对方是哀求还是咒骂,都不为所动。 他这两年跟在胡青牛身边,看多了生死,对这些人哭喊竟然也渐渐有了麻木之感。 眼下见了这位纪姑姑,也没有主动上前相认的意思,只平静地翻着胡青牛收藏的医书。 突然,张无忌想到,芷若妹妹如今已在峨眉派,还不知过得如何,这位纪姑姑说不定知道。 想到此处,他急忙放下书,推门而去,道:“是峨眉的纪姑姑吗?” 纪晓芙见一个半大少年推门冲出,口中还称呼自己为纪姑姑,不由诧异望去,却见这少年有些面熟,但实在想不起来到底是哪个后辈。 张无忌激动道:“纪姑姑,我是无忌,张无忌啊,我们在武当山上见过的!” 纪晓芙顿时想了起来,那是张真人百岁寿辰之时,她亲眼目睹武当张五侠夫妇自刎而死,那个扑上去哭喊的孩童,正是叫做张无忌。 不由惊道:“你、你是无忌!” 只是她瞬间想到身旁的女儿,不由得面色愈发苍白,心中羞愧难当。 张无忌故作不知,只一心想打听芷若妹妹的事情,便只望着纪晓芙道: “纪姑姑,我想问一问,峨眉新收的弟子中,有没有一个姓周的小姑娘,她过得怎么样?在峨眉开不开心?是拜在哪位峨眉前辈的门下?待她好不好?有没有人欺负她?” 这一连串的问题问的纪晓芙哑口无言,她已经逃出峨眉两年,哪里晓得什么新收的弟子,只是看着眼前少年殷切的目光,也不好只说不知。 于是,便岔开话题道:“无忌,你怎么一个人在此,你不应当在武当吗?” 张无忌耐着性子道:“纪姑姑,我那日被人打了一掌,中了寒毒,几番周折到蝴蝶谷里来求医的。” 那女童听到“求医”二字,顿时欢快的扯着纪晓芙的袖子道:“娘,这里真有大夫,能治病了!” 纪晓芙皱起眉头,轻轻呵斥道:“不悔!” 她又看向张无忌,很是羞愧道:“这是我儿杨不悔,她被我宠坏了,不懂得什么规矩,原是没有坏心的,但言行无状,实在对不住你。” 无忌身中寒毒,可女儿却因为这里是能治病的求医之所而欢欣,当着无忌之面做此姿态,实在是太失礼了! 张无忌并不在意这些话语,他只想知道芷若妹妹的消息,便忍住急躁,耐着性子和纪晓芙寒暄:“没关系的,纪姑姑是生病了吗?” 纪晓芙轻轻点头,道:“我见到了峨眉求援同门的暗号,却不想为人所重伤。”一边说着,她的手臂已是血渗出了衣裳,人也摇摇欲坠。 一旁的杨不悔立刻撑着母亲,只是她个头小,反而要被带倒。 张无忌还没问出芷若妹妹的消息,也不能眼见纪晓芙倒下,只好上前帮着把人扶到茅屋中坐下。 见她面无血色,鲜血从手臂中不断流下,陷入昏迷,张无忌不得不拿起桌上的金针,在诊脉确定症状后,迅速施针。 杨不悔见娘面色有所好转,不由得开心起来,想要扑过来感谢张无忌,就像平日里依恋母亲一般。 张无忌侧身躲过,此时纪晓芙尚未苏醒,他的声音也恢复冷淡,道:“你站稳点,要是站不住就扑你娘怀里,还站不住就坐地上。” 杨不悔瞪大了眼睛,道:“你,你不是给娘治病的大夫吗?” 张无忌坐回原本的座位,继续看他的医书,一言不发。 杨不悔抱住身边的娘,只觉得这人方才还是个好看的小哥哥,现在一下子变得丑极了。 她扭过头盯着娘,心里一片忐忑不安,害怕娘醒不过来,害怕和这个一下子就变脸的人待在这里。 第152章 周芷若12 峨眉派,灭绝师太站在峨眉派历代掌门牌位前一言不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祖师郭襄、师父风陵师太,您二位在九泉之下,是否也在庇佑着峨眉派? 弟子灭绝实在是觉得如今的日子有些不真实,如果这是梦境,请您二位务必要让这场美梦一直做下去。若这就是现实,那么也请继续加大庇佑力度,让这样的好日子持续下去。 先师在上,这两年她实在过得如在梦中。因为爱徒过于出色,她甚至都把追拿纪晓芙的事情抛在了一边,一心一意在峨眉山上教导胭脂。 灭绝师太当初已经将胭脂的天资想的足够高,当年灭绝用了八年时间将峨眉派最紧要的武学融会贯通,她便想着以胭脂的天赋,恐怕五年就能做到。 却不想,只是区区两年,胭脂便已经力压峨眉,连她最为年长也是功力最为深厚的弟子静玄,几日前也败在胭脂的剑下。 峨眉派,除了灭绝这个内力深厚、功力浑厚的掌门人,已经无一人是胭脂的对手。甚至那些个弟子一起上,也不能拿下胭脂。 “十二岁,不过十二岁,只练了两年峨眉武学,便通晓了祖师所传武学,还能融会贯通,实在是……” 灭绝双掌合十,对着历代掌门牌位下拜祈求: “我徒周芷若,天资、相貌俱是当世绝顶,为古今罕见。 弟子灭绝心喜不已,为峨眉得此英才而欢欣,为能教导如此美玉而欢喜。 只是弟子灭绝已近不惑之年,世间人情世态尽在心中有数。深知世道倾颓,便常有风流人物扶大厦之将倾,我徒芷若虽尚年幼,已可观有青云之志。 弟子灭绝在此祈求,望世代掌门若有灵在天,万望照拂芷若一二,不叫天妒英才落于峨眉弟子之身。” 灭绝闭目合掌,在心中郑重默念,又恭恭敬敬的亲手为历代掌门奉上香烛,再深深三拜,这才缓缓退出门去。 等到了掌门内室,一个夺天地之清灵的女孩儿便撞入眼帘,她美得不近情理,眉心点着峨眉派弟子特有的一点朱砂,更衬得其人灼灼生光。 “师父——” 胭脂对着走近的灭绝毫不拘束地一笑,这两年来,灭绝师太待她极好,朝夕相对,传道解惑,她和灭绝师太的关系已经十分亲近。 灭绝师太略一颔首,望着眼前的女孩儿,道:“我本想你会在山上待上五载,那时候你下山历练,年岁也算够格,如今——” 她沉吟着,认为十二岁还是太小了点,心里觉得还是把人再在山上留几年的好,等年岁再长些,下山也不迟。 胭脂亲昵的抱住灭绝师太的手臂,道: “师父,我在山上已经把各种剑法、掌法、指法等等都练的炉火纯青,内功心法也运转自如,如此这般,可就差亲自历练了! 您不是说过,融会贯通之后,便是万众归一,悟出自己的武学吗?若是不下山历练,只在山上闭门造车,岂非虚度光阴?” 见灭绝不语,她又道: “弟子又不是一人前往,丁师姐和贝师姐都说要跟着我去,还有好多师姐都想陪着我,我想着下山历练不必兴师动众,好不容易才拦下她们。” 灭绝轻哼一声,道:“敏君性情急躁,锦仪武艺平平,你一人便能胜过她二人合击,有她们俩跟着,只会叫老人家更不放心!” 胭脂又摇了摇灭绝的手臂,嗔道:“师父正是要做一番事业的年纪,如何能挨得上一个‘老’字?” 灭绝不去看她,等胭脂又说了几句好话,这才清咳了一声,问道:“峨眉派掌门信物有哪些?” 胭脂答道:“有两样,是玄铁指环与倚天剑。” 灭绝微微点头,又道:“可知它们的来历?” 胭脂望着灭绝指间的玄铁指环与腰间的倚天剑,道: “昔日郭大侠与黄夫人,将神雕侠所赠祖师的玄铁重剑熔化,再加以西方精金,铸成倚天剑与屠龙刀,余下些许材料便铸成了玄铁指环。” 灭绝将腰间的倚天剑解下,持于手中,久久凝视着这把先辈留下的抗元遗物。祖师郭襄并不十分在意剑中的秘密,只是作为郭黄的一项传承告诉了风陵师太。 而风陵师太,也就是她的师父,天资武功比不上祖师,峨眉派在第二代便显得式微,若非张真人多番照顾,恐怕还等不到她当上掌门,峨眉派便要被一发不可收拾的衰落下去。 等到了她这一代,风陵师太临终前才告诉她关于倚天剑与屠龙刀的秘密,峨眉派当继承先辈遗志,让这两件抗元遗物,当在合适的时候发挥出作用。 她在犹豫,犹豫是否就要在此时将代代掌门相传的秘密,或者说重任交于胭脂。 灭绝看向胭脂,纠结的长叹了一口气,还是太小了,再等几年再背负重任吧,总归她这个做师父的应当还能活上几十年。 灭绝师太心意既定,方才郑重道:“峨眉弟子周芷若,接剑!” 胭脂顿时正色,伸出双手,手掌平齐向上,高声道:“弟子周芷若接剑!” 灭绝双手捧起倚天剑,将其轻缓放入胭脂双掌掌心,待胭脂握紧了倚天剑,道: “此番下山,你为掌门亲传弟子,当持倚天剑,不忘来时之志,天下四方,无处不可去也。” 胭脂郑重答道:“是!” 看着胭脂捧剑而立的笔直身形,额间一点峨眉红砂,周身气势非同寻常,已与两年前不通武功的柔弱小姑娘全然不同,灭绝师太欣慰一笑,道:“去吧!” 胭脂俯身行礼,一步步后退,等退到门边方才转身,越过门槛的那一瞬间,她依旧能感受到身后灭绝师太的目光,有无尽的爱护与期待。 丁师姐和贝师姐已经收拾好了行囊在山下等她,想到众位师姐们泪盈盈的不舍目光,胭脂不好再叫她们哭上一场,便悄无声息的绕了个路,从峨眉小道上飘逸而去。 她要下山了! 第153章 周芷若13 正当张无忌面上冷淡但心中焦灼地翻着医书时,还没等到纪晓芙醒来,倒是等到了一群哭喊着求医的大汉。 胡青牛这几日称病不见客,张无忌也没有要治病救人的心思,他只想着等纪晓芙快些醒来,他想知道芷若妹妹究竟过得怎样。 只是茅屋外叫声越发吵闹,一开始是自报家门,从华山派到崆峒派,个个都是名门正派。只是见无人理会他们,便有人忍不住要来拍门。 张无忌皱着眉,合上了医书,走出门外,又把门关上,朗声道:“诸位请回吧,胡先生抱疾在身,并不见客。” 一个身材削瘦的汉子嚷嚷道: “我们这一行十四人,俱都是被一人打伤,那人又指点我们到蝴蝶谷求医,想来那人也是要寻这胡医仙的晦气。 我等也知道这蝴蝶谷医仙非明教弟子不救的规矩,可如今大家同在一条船上,要是再抱着这规矩见死不救,到时候人家打上门来,咱们齐齐死了,那可就晚了!” 张无忌见此人神情不似说谎,又上前望了望这些人的伤势,问道:“可有凭证?” 那瘦汉顿时一喜,从怀中拿出一朵金花,又示意其他人,众人也纷纷拿出同样的金花。 “这是一老妪用得金花打伤了我们。”瘦汉把自己手中的金花递给张无忌,言语间颇有对那老妪的恼怒。 张无忌接过瘦汉手中的金花,也不言语,转身走到胡青牛养病的茅屋外,一五一十的把事情说了个清楚。 胡青牛听得有华山派的弟子,先是大怒,随后听得“金花”二字,忽地沉默下来,让张无忌把金花从窗子里抛进来。 张无忌照做,茅屋里头沉默了许久,接着传来低沉的声音: “我的规矩绝不会破,这些人我是绝不会救的,你若是想发善心,便自个儿救去,说不得还能医死几个,混个‘有救便死’的名头。” 说完,屋里头便再也一言不发。 张无忌把胡青牛按规矩不救的答复告诉了众人,众人顿时面露绝望之色,有人眼中闪烁起凶光。 张无忌见此,不动声色的把手放在腰后的布袋上,医毒不分家,他这两年,也不是没调制一些毒粉。 还是那瘦汉站了出来,狠狠地扇了那目露凶光之人一个巴掌,又恭恭敬敬地对张无忌行了一礼,道: “小兄弟,你既能与胡医仙说上话,又称他为先生,腰间又悬挂着药囊,想必你当是胡医仙的弟子。 既然医仙有规矩在身,不若小兄弟为我等看上一看,无论成与不成,我等绝不抱怨。” 张无忌心中想着,这些名门正派之人,当初在太师父寿辰宴上逼着爹娘就死,个个也是这般道貌岸然、言辞恳切。 又想到这两年里胡先生所言他与华山鲜于通的杀妹之仇,更觉得这些人面目可憎。 于是便淡淡道:“我也是来找胡先生的求医之人,在蝴蝶谷求了两年,也不得医治,如今也是等死而已。” 那瘦汉观其面色,确实苍白无比、唇无血色,眼中精光一闪,告罪一声,迅速出手抓住了张无忌的手腕,确实感受到其周身一股冰寒内力在侵蚀五脏六腑,这才松开手,朝着众人摇了摇头。 有人忍不住想要闯进胡青牛的屋子里,但又很快止步,蝴蝶谷医仙医术高超,毒术也不弱,若是他们擅自闯进去,说不准死得更快,不由得愤愤朝门口吐了口唾沫。 有人看着一旁的柴房,目光闪烁不定,只是正在这时,纪晓芙持剑从茅屋中走出,她先前流的血染湿了半袖。 有人认出这是峨眉制式的剑,不由得拉扯住想要放火之人,轻轻摇了摇头。 他们有伤在身,虽然这峨眉弟子也受了伤,但峨眉派的弟子个个狠辣,且不怎么与他们来往,若是不能全部灭口,到时候这峨眉弟子将他们的行径宣扬出去,到底是一桩麻烦事。 于是便狠狠瞪了一旁的张无忌一眼,愤愤然离去了。 等到这些人走了个干净,纪晓芙方才收剑,担忧的望向张无忌,道:“无忌,你可有事?” 张无忌摇了摇头,道:“纪姑姑,你可好些了?” 纪晓芙点点头,欣慰道:“无忌,这两年,你竟学了这样好的医术,日后……”她忽地停住,想到眼前少年身中寒毒,未必有日后,不由得怅然起来。 张无忌倒是不在乎纪晓芙的失言,只是着急要再问她一次芷若妹妹的事情,但纪晓芙似是察觉到他要发问,又迅速换了话题道: “无忌,打伤刚刚那些人的老妪,正是伤我之人,她应当是与此间主人有仇,你本就无辜,还是快些走吧!” 张无忌摇了摇头,道:“天下虽大,可张无忌却无处可去。寒毒未解,去哪儿都不过是选个埋骨地。” 纪晓芙面露不忍,这样一个好孩子,先是失父失母,后是身中寒毒,世上多少禽兽不如的人都活的好好的,为甚么好人却要不长命呢? 杨不悔从纪晓芙身后钻出头来,怯怯的拉了拉母亲的衣袖,她不想再在这里待着了。 纪晓芙按住女儿的头,又柔声道:“无忌,不如和纪姑姑一块儿走,这里到底是明教鱼龙混杂之地,你孤身在此实在叫人放心不下。” 张无忌以为纪晓芙要带他到峨眉去,心中先是一喜,但想到如今自己憔悴的模样,又摇了摇头,拒绝了纪晓芙的提议。 他便是死在外头,也好过顶着如今这般憔悴模样死在芷若妹妹跟前,他要她记得他,却不是要留下这样丑的印象。 况且,他心中对纪晓芙所说也是不以为意,明教是混乱,可名门正派又好到哪里去呢?峨眉武当很好,可当初齐齐逼迫他父母的那些门派,也个个都是江湖上的大门大派。 纪晓芙见他始终不答应,身后女儿又催促的紧,自己也担心行踪暴露,于是无奈地离去了。 “你不跟她走,难道要留下来在蝴蝶谷等死吗?”胡青牛的声音从另一侧的屋内响起。 张无忌只道:“胡先生虽说是为了研究我的寒毒,可这两年待我不薄,如今胡先生有难,无忌若是抛之不顾,岂非薄情寡义之人?” 屋内的胡青牛忽地不吱声了,过了一会儿,他粗声粗气道:“快走,蝴蝶谷又不是义庄,你活不了多久了,别死我的地盘上,快点滚!” 张无忌不为所动,他心里想,与其死在荒郊野岭,还不如死在风景秀丽的蝴蝶谷呢。等以后,芷若妹妹若是有心祭拜一番,好歹还能来个漂亮地方。 于是,对着胡青牛的赶人说辞,他口中只一味说着绝不抛下他的话,是死活也不肯走。 “胡青牛,你倒是收了个人品不错的徒弟。”一个女声响起,门随着她的话音“嘎吱”打开。 张无忌定睛望去,一个相貌柔媚的女子和胡青牛正站在门口,胡青牛并未有生病的迹象,口中还嚷嚷着他可没收武当的徒孙。 第154章 周芷若14 离峨眉越远,世道的残酷便暴露的越真切。 人在这个世道上有三个模样,要么是瘦弱的,要么是精壮的,要么是肥硕的。 在山下,最多见的便是瘦弱的人。 昔时,宋朝的风流骚客们赏玩着瘦腰瘦骨瘦金体,然后国土便也跟着瘦的一发不可收拾,被冲进来的铁马金戈踏碎了瘦弱的山河。 如今,到了蒙元,人瘦得更狠了,到处都是骨瘦嶙峋之人,活的时候是皮包骨头,死了也是一把瘦骨。 贝锦仪望着埋头策马的胭脂,喊道:“师妹,你骑了一天马了,吃些干粮喝口水罢。” 胭脂拉住缰绳,慢慢勒止住马儿的奔蹄,利落的翻身下马,一回身便望见两个师姐心疼的目光。 “我无事,只是想不到,山下之人,比起两年前过得更凄惨了些。” 胭脂接过贝锦仪帮她从马鞍上解下来的的水囊,拿在手里,心中有些无奈。 这一路上,从山林里窜出来最多的,竟然是一群群骨瘦如柴的百姓,一个个饿得站都站不稳,手里挥舞着的也不过是些石头,甚至连抛出去的力气都没有,只是在握在手里头强装声势。 对这样的人,不到万不得已,胭脂是不想动手的。 除却那些人,死在她剑下的,便是两年前,来时路上已被灭绝师太清扫过一遍的强人。只是不过两年,那些黑暗的角落又迅速滋生出新的畜生。 杀这些人的时候,丁敏君和贝锦仪都有些担心师妹初次动手,会下不去手。 但却见她从拔剑到割喉,动作一气呵成,毫无犹豫,神情也无半分变化,不由在心中暗暗点头,觉得师妹真是哪哪儿都棒。 胭脂确实没什么感觉,顶多觉得这些人不配死在倚天剑下,若非是和两位师姐同行,她是不介意用上一些不能细说的昭狱特供的,死是那么的简单,但痛苦却是能直击灵魂的。 丁敏君也拿出水囊饮了一口,恨恨道: “还不都是元鞑子的错,把黄河越修越坏,多少人家被强征去修河,可修了有什么用?黄河还不是照样把什么都冲了个一干二净。 修河修河,我看是拿人命填河,那些个狗官,个个都该杀!杀了也是便宜他们,就当把他们的尸首扔去填河!” 她也是孤女,要不是灭绝师太年轻时游历江湖把她从流民堆里救出来,她就要成一堆锅里肉了,因此对元廷造成的生民流离颇为愤慨。 胭脂点点头,对丁敏君的话很是认可,这些年也有一些人为了躲避征发,逃到峨眉山下的庄户里,只要管他们一口饭吃,便心甘情愿当不要钱的奴仆。 胭脂把水囊轻轻系在马鞍上,道:“赈灾是拖拉推诿的,征调倒是迫不及待的很。蒙元毕竟是蛮夷之辈,客居中原,还当自己是大汗,而非是共主。” 她翻身上马,道:“此地两侧俱为山林,非是久留之地,日头未落,我们继续前进,寻一处空旷的地界歇息一夜。” “芷若,这儿是往明教地界去的路,你……” 贝锦仪望着上马的胭脂,心中有些担忧,她不是觉得师妹打不过明教的人,只是明教之人鱼龙混杂,不比峨眉弟子切磋时光明正大,说不准在打斗中使出什么阴谋诡计。 胭脂背对着两人,随意挥了挥马鞭,道: “贝师姐,既然要历练,自然是要往不太平的地方走,明教地界的教众多,元鞑子也多,其中不乏残害百姓之人,人间既有‘善恶到头终有报’的谶言,我剑既利,便要做这个让他们应谶之人!” 说着,马鞭挥动,破空之声惊得马儿奔蹄,丁敏君与贝锦仪对视一眼,两人如同心有灵犀一般,也迅速翻身上马,争着赶上师妹。 蝴蝶谷中,胡青牛略有些不好意思的望向张无忌,道:“这是我夫人,赶回来与我同生共死,你、你要不然还是快些走吧。” 张无忌深吸一口气,不等他开口,那妇人便往胡青牛面上狠狠掴了一掌,用力之大,只扇得他半张脸迅速红肿起来。 “哼,同生共死,谁要和你同生共死,医仙总能解去毒仙下的毒,毒仙有什么资格和医仙同生共死呢?” 胡青牛虽然被扇肿了半张脸,却一点儿也不恼,陪笑着道:“难姑,我先前痴愚,不晓得那是你下得毒,你技艺高超,我实在辨认不出找我解毒的人,究竟是不是你下的啊。” 王难姑闻言,又是一巴掌扇过去,把胡青牛扇得左右对称,冷冷道:“怎么,医仙是觉得毒仙之毒泯然众人,不必辨认便能解吗?” 胡青牛心中叫苦,指着张无忌道: “难姑,你瞧,这小子身中寒毒,我不就解不了,毒术在前,解毒在后,医术如何能比得上毒术呢?” 张无忌默然看着这对夫妻吵吵嚷嚷,还时不时动起手来,当然,动手的是被称作‘难姑’的妇人,挨打的是胡青牛。 看着这对夫妇的相处,张无忌似有所悟,还不等他细想,便见胡青牛像是被打得受不住了,从王难姑的腰间药囊掏出一粒药丸,往口中一塞,立刻面色青白,瘫软在地。 王难姑惊慌伏倒,哭叫道:“这是我新研制的剧毒,还没有解药,你做什么这么鲁莽,我以后再也不动手了便是,为什么要这样?” 胡青牛气息断断续续,道:“难姑,我是真心爱你,若是我的医术叫你这么痛苦,我情愿死了,换你快快乐乐的。” 王难姑闻言泪流不止,道: “你的解毒秘药放在哪儿了?快些告诉我,吃了它再针刺石关穴,还能有救,还能有救! 你不要做傻事,休想要轻易去阴曹地府,你把那么多人从鬼门关拉回来,地府不会叫你好过的!你给我清醒些!” 胡青牛缓缓摇了摇头,看向张无忌,眼神中有一丝恳求,随即便昏了过去。 王难姑悲声哀切,竟是从腰间也拿出一枚毒丸,吞咽了下去,同样面色青白地倒地不起。 夫妻二人,方才还在吵吵闹闹,转瞬间,竟然成了这副模样! 张无忌看得惊愕不已,一时之间竟是呆在了原地。 第155章 周芷若15 正在张无忌呆愣不解之时,头簪金花的老妪牵着一个小姑娘缓缓走入,见胡青牛与王难姑面色由青白转向青黑,七窍流血,呼吸逐渐微不可察,不由得冷哼一声,说了一句:“好死,好死!” 又看了呆立的张无忌一眼,见他神情木然,唇无血色,一看便是个病秧子的短命相,便转身就走了。 张无忌见那老妪头上的金花,便立刻反应过来,这正是来找胡青牛寻仇之人。 突然,他想到了胡青牛服毒后对着自己投来的恳求一眼,以及那王难姑将如何解毒说的清清楚楚后才咽下毒丸,不由得心情复杂起来。 若是他无动于衷,或是没猜出来,或是被那寻仇而来的金花婆婆杀了,这二人当如何呢? 看着倒下的两人奄奄一息的模样,张无忌不由沉吟片刻。 “我只当是还了这两年压制寒毒、传授医道的恩情便是,左右那老妪也未杀了我。”张无忌心中如是想着。 从前胡青牛制药也未曾避着他,于是他便进屋在一隐蔽角落取了胡青牛珍藏的解毒秘药,又回自己屋中取出金针。 喂药不是什么难事,左不过是掰开两人的唇齿把秘药塞进去,至于下针,蝴蝶谷的两年也不是白过的。 果然,不消片刻,胡青牛与王难姑便悠悠转醒,只是面色依旧青紫骇人。 “金花婆婆来过了?”王难姑顶着满脸血迹,急匆匆地问道。 张无忌点点头,道:“是有一个头戴金花的老婆婆来过,见你们中毒流血,便走了。” “无忌,真是个机灵孩子,我和难姑的性命是你救下了!”胡青牛一把擦去面上的血迹,仿若劫后余生。 王难姑一掌拍在胡青牛的手臂上,不过似乎是因为余毒未清,这一掌比起先前的几巴掌倒是显得轻飘飘。 “光说谢有什么用,我们的性命难道就值一句话吗?” 王难姑呵斥着胡青牛,又转过头对着张无忌道: “这件事原是我们夫妇做的不地道,只是金花婆婆武力高深,我们只能出此下策,也不敢轻易说出去。若非你机灵,我二人便是要真的服毒而死了!” 张无忌淡淡道:“胡先生帮我压制了两年寒毒,这样的恩情总是要报答的。” 胡青牛连连摆手,他研究了两年寒毒,也没个法子解决,这两年不过是给张无忌一口饭吃、一个屋住而已。 王难姑话不多说,从怀中取出一本书,道:“这是我毕生毒术所学,便算作今日救命之恩的报酬。” 见一旁的胡青牛还在傻笑摆手,王难姑怒上心头,又给他来了一掌,骂道:“还在笑什么,你的《医经》呢?还不快拿出来!” 胡青牛被扇的一个踉跄,一边从怀中拿出书册,一边笑得格外开心,道:“难姑,你这一掌力气比刚刚大了些,看来恢复的不错,真好!” 见他这般模样,王难姑不由地嘴角上翘,口中骂道:“呆物,真是个呆物!” 胡青牛看着她的笑脸,道:“我是呆物,可有一个慧妻,做呆物也好的很。” 张无忌见此,心想从前在岛上爹娘似乎与这般相处也不差太多,现在这对医毒夫妻也不过是多了些拉拉扯扯,难道天底下夫妻就应当是这般相处的?可……可他不大愿意被人打来打去。 只是,张无忌眨了眨眼睛,若是打他的那人是芷若妹妹,好像也没什么不妥。 芷若妹妹那么美,谁舍得惹她生气呢?若她要打人,那必然是自己做了混账事,那不须劳驾芷若妹妹,他自个儿也要狠狠扇自己。 这般想着,那边的夫妻二人似乎已经拉扯完了,胡青牛手拿着两本书,走来递给张无忌,道: “无忌,这一本是《毒经》,乃难姑几十载的心血,一本是我行医多年积累总结而成的《医经》。 你身上的寒毒我研究许久,终究不得头绪。当初,我既然说了要么解了毒再杀你不违逆规矩,要么解不了你自生自灭,如今这两本书便交给你,也不算违背自己的话。” 张无忌并不推辞,接下了书,道:“你们要走了吗?” 胡青牛点点头,道:“不得不走,昔日那金花婆婆为她丈夫银叶先生求医,我以不救明教以外之人拒绝了,她便立刻要动手伤人,若非银叶先生阻止,说生死有命、何必让我破了规矩,她定然要取我性命!” 王难姑也皱眉道:“我前些日子听说那银叶先生死了,便猜想金花婆婆要来报仇,匆忙赶回来告诉青牛,果不其然,她还是来了。” 张无忌不解道: “金花婆婆昔日就要你们的性命,既然银叶先生有这般言辞,当是通情达理之人,他若活着,必然会再劝住金花婆婆。 你们既然不是金花婆婆的对手,何不就医了银叶先生,他活着,也是保你们性命无忧啊?” 胡青牛怪异的看了张无忌一眼,道: “那又怎样,银叶先生通情达理是他自己的事,我不救他是我的事,他没找到别的大夫救他是他自个儿命数如此,金花婆婆因此要杀我也是她自己的事。 我的规矩既然立下了,他便是个圣人,若非明教弟子,我也是不救的。再说那银叶先生中的毒虽然奇诡,可我早就研究透了,不比你的寒毒新奇。 而且他身边还有一个虎视眈眈的金花婆婆,如此,我又不能治好了再杀了他,来维护我的规矩,那自然是要见死不救的了。” 王难姑听着胡青牛的话也面无异色,显然十分认同,觉得这是再理所当然不过的事。 这对夫妇说完了话,也不管张无忌如何作想,给自己在蝴蝶谷垒了两个像模像样的坟头,便施施然的离去了。 张无忌站在原地,从前在岛上,他年纪小,岛上只有他们一家三个和谢逊,也没什么规矩可讲。 他的义父谢逊本就是明教法王,手中不知夺过多少人的性命。他娘殷素素也是天鹰教的大小姐,人命在她心中也算不得什么紧要之物。 唯一正派的张翠山,面对妻子和义兄对张无忌的宠溺,也是无可奈何,只想着日后离开岛上再好好教导儿子。 而等到了武当山,张无忌还没待上多久,先是殷素素从前无意导致俞岱岩瘫痪之事暴发,后又是各大名门正派在张三丰寿辰宴上,为了屠龙刀而逼迫他爹娘说出义父的下落,翻天覆地,只在一日之间。 而张三丰带张无忌下山求医时,他也是眼见着太师父以武当真传武学交换,集各派九阳功为他化解寒毒,却屡屡受挫,还被那些绵里藏针的话挤兑。 经历了这么多事情,再听这对夫妇的言语,张无忌竟也未有什么抵触,觉得他们只是性情古怪些而已,甚至觉得明教中人也算得上表里如一。 张无忌暗想,世上哪里真能完全分出什么好人坏人,人各有一颗心,不过亲疏而已。 对于金花婆婆,不肯救她丈夫的胡青牛便是再坏不过的人,可对胡青牛而言,打他骂他的王难姑却是再好不过的人。 就像爹娘和义父,娘和义父都被认作邪恶之辈,可爹却能宁死不出卖义父的踪迹,娘也宁死也要与爹共赴黄泉。 人心本就是偏着长的,明教这些人只是表现的直白,不像名门正派遮遮掩掩罢了。 第156章 周芷若16 先前带着女儿匆忙出谷的纪晓芙,不过行了五里路,便远远瞧见三个峨眉装束的之人正策马向她奔来。 她悚然一惊,不顾伤势未愈,急忙抱紧了女儿,拉紧了缰绳催着马儿迅速转向,就要朝着蝴蝶谷方向再度奔回去。 杨不悔被母亲搂得生疼,但也晓得事情的利害,虽然疼的面色发白,也一声不吭。 丁敏君眯了眯眼,虽只望见个背影,她总觉得前头那个骑马之人有些眼熟,莫名的有些看不顺眼。 胭脂策马在三人最前,自然瞧见了忽然转向的纪晓芙,以及她怀中的杨不悔。 纪晓芙心跳如鼓,拼命鞭马快行,她不确定这三个峨眉弟子是不是被师父派下山来捉拿她的,她被拿了不要紧,可不悔是杨逍的女儿,师父一定会杀了不悔的! 马儿被鞭打的哀声阵阵,四蹄如飞,虽是一匹普通的凡马,此刻竟也跑出了神驹的架势。 金花婆婆从蝴蝶谷中出来,心潮翻涌。她还未动手,仇人便毒发将死,一时间,心中百味交杂,不由得足下生风,抓着新收的弟子蛛儿在旷野中迅速穿梭。 正在此时,纪晓芙的快马正极速朝着金花婆婆的方向冲过来—— 见前头是抓着一个小女孩的金花婆婆,纪晓芙大惊失色,可她一手抱着女儿,一手挥舞着马鞭,已经来不及调整方向了! 金花婆婆正是心中百感交集之时,竟一时未曾反应过来,等马蹄已经将要踏下,她怒目圆睁,挥起一掌狠狠拍了过去,马儿哀鸣倒地,血流成河,纪晓芙和怀中的女儿也霎时间被掀翻了出去。 纪晓芙抱着女儿重重落到地上,腹背受击,顿时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金花婆婆不依不饶,把蛛儿放在一旁,纵身越向纪晓芙,手掌一翻,一朵金花已在指间,阴狠的目光瞪向纪晓芙,已经准备废了她的经脉。 杨不悔从纪晓芙怀中挣脱,张开双臂,死命挡在母亲身前,她见到那朵金花,便知道这是先前打伤了母亲的人,颤颤巍巍道: “婆、婆婆,娘是抱着我才差点骑马撞到你,你要杀要剐,就对我来吧!” 蛛儿在一旁听到她维护母亲的话,不由地望了过去,嘴唇张合,想要说些什么,只是畏惧金花婆婆,又不敢再言语。 金花婆婆打量了一眼面前的杨不悔,嘲讽道:“婆婆我能杀两个为什么只杀一个?” 杨不悔鼓起勇气道:“我、我很能干活的,能帮着娘做许多事,倒水、盛饭、折衣、叠被,我都会做。” 金花婆婆冷笑道:“这有什么用?难道生了女儿就是叫她去做服侍人的奴仆吗!” 杨不悔的话似是击中了金花婆婆的一段难堪,她呼吸顿时急促起来,捏着金花的手也微微抖动。 “唏律律——” 又是一阵马儿的嘶鸣由远及近,胭脂三人勒住马儿,居高临下的望着这场闹剧。 丁敏君眼利如电,一眼便认出倒在地上生死不知的纪晓芙,“纪晓芙”三字脱口而出,心中激荡无比,手也按住了剑柄。 贝锦仪稍稍慢了一步,才认出满脸血污的纪晓芙,心下大惊,她已有两年未见这位纪师姐,却不想再次相见,竟是如此情形! 金花婆婆闻声抬头,顿时便望见了马背上冷眼看着这一切的胭脂,呼吸顿时一噬,惊道:“明尊在上,是总坛圣女到了吗?” 胭脂平静道:“你是明教中人?” 金花婆婆默然不言,这一句问话加上胭脂一身明显的峨眉装束让她反应过来,眼前的貌如天仙的小姑娘,并非总坛的圣女。 胭脂望了一眼强忍恐惧的杨不悔和她身后的纪晓芙,道:“明教中人,又对我峨眉弟子动手,当杀!” 金花婆婆面色一凝,道:“此人纵马在前,婆婆难道要任凭她踩踏不成?” 回答她的是一道寒光凛冽的剑意,金花婆婆眸光一紧,手中金花顿时弹出,却被一剑劈成两半,仿佛金花上附着的内力不存在一般。 金花婆婆心中大惊,她这手金花暗器已经用了十余年,堪称是心随意动,却不想今日轻易被一个小姑娘所破。 不料,凛冽的寒光丝毫不停,如雷如电,直直向着她劈去,如连绵不绝的电海雷池,咆哮着收割性命。 金花婆婆急急送出拐杖,身影骤缩,向后倒退而去,等这一剑的力道耗尽,她的那用多种秘金材料打造的拐杖已经出现了一道极深的剑痕。 她顿时心生忌惮,握紧了拐杖,沉声道:“小姑娘,你我本无仇怨,婆婆还有意送你一场大造化,何必为一个峨眉叛徒动起干戈来?” 胭脂淡淡道:“何出此言?” 金花婆婆对着杨不悔的方向指去,道: “婆婆虽住在灵蛇岛,也是晓得峨眉派的几位高徒的,有个纪姓高徒,和武当张真人的徒弟有婚约,婆婆可没听说峨眉派有大摆宴席之事,可这个丫头却叫她娘。 峨眉派灭绝师太的戒律森严,她既然做出这般事情,必然被灭绝师太视作丑事,能带着孩子活到现在,定然是叛逃峨眉了。” 说到此处,她又望向胭脂,眼中满是惊叹: “婆婆从未想到,世上竟有如此为明尊厚爱之人,如此相貌,合该为明教圣女,不若随我远赴波斯总坛,为大明尊座下至高圣女!掌波斯明教权柄!” 丁敏君与贝锦仪瞬间拔出剑来,她们俱都觉得,这贼婆是在侮辱她们师妹。 胭脂微微抬起一只手,止住背后两人的动作,面前的金花婆婆功力只比灭绝师太弱上些许,她虽不惧,但丁敏君与贝锦仪却不是此人对手,她们若加入战局,难保不会被伤到。 “你做了易容。”胭脂打量着握紧拐杖的金花婆婆,不急不缓地说道:“足下虽自称婆婆,却还远不到当婆婆的年纪,虽易容成这般眼窄鼻宽、耳大唇厚的模样,可面骨之相却是个美人。” 金花婆婆身体顿时绷紧,手中的拐杖微微向前倾斜,隐约有攻击之意。 “江湖人提起明教,只会觉得是光明顶上的那一个,可你却提及波斯明教,与中原明教并不相同。” 胭脂望着金花婆婆越来越紧张的神色,缓缓道:“让我想想,美人,明教,波斯,江湖上有哪位前辈符合这些呢?” 金花婆婆心中已是恼羞成怒,口口声声说着前辈,可一见面就扒人底子,哪里是将她看做了前辈!这声前辈,还不知有多少戏谑的意味! “紫衫龙王黛绮丝前辈,你觉得我猜的对吗?” 随着胭脂的话语,金花婆婆的面上顿时红润褪尽。 第157章 周芷若17 金花婆婆,不,此时应当叫她黛绮丝,昔日明教第一美人,不知为何缘故在江湖销声匿迹十余载,再出现时却是扮成一个丑婆婆。 黛绮丝望着眼前的胭脂,又惊又恐,此时她本应当立刻动手,杀了这个点破她身份之人,但握着珊瑚金拐杖的手紧了又松,最后只愤愤道:“你究竟是谁?” 胭脂轻巧的下了马,道:“周芷若,一个平平无奇的峨眉弟子而已,实在是婆婆破绽太多了。” 黛绮丝闻言更是气恼,平平无奇?从相貌到武功,究竟哪一个平平无奇了?难道是她在灵蛇岛待久了,不懂得年轻娃娃在想什么了? 她冷脸道:“你既然叫破我身份,那么这些人的性命,婆婆就就不得了!” 丁敏君和贝锦仪剑尖立刻对准了黛绮丝,她们虽不敌这老虔婆,但峨眉弟子绝不未战先怯! 胭脂平静道:“哦,紫衫龙王怎么不提要我的性命呢?难道是做不到?” 黛绮丝望向手中的拐杖,不发一言。 她恨恨想,我非是对这女娃下不去手,只是先前那一击,已知道倚天剑的锋利,不想坏了武器罢了。 于是便恼怒道:“若非倚天剑之锋,我便早掳了你去了,峨眉派想来是不缺弟子,灭绝竟让你这样年岁的弟子下山历练,当真是心狠手辣之辈!” 胭脂皱起了眉,她倒是不介意黛绮丝说她是仗着倚天剑之利,但不管哪个弟子,面对有人说授业恩师的坏话时,都应当让那人晓得什么叫莫造口业的。 倚天剑寒光闪烁,剑身如龙鱼贯出,直刺黛绮丝的咽喉,等黛绮丝收身弓腰避开这一击时,那剑尖忽地向上一飘,竟是要直直从下颌处将她的头颅分开! 黛绮丝悚然,急忙后仰,险之又险的避开这凶狠的一剑,只是那剑尖倏忽之间,又向下劈去,直指她后仰时前心露出的空门! 好狠辣的招式!招中套招,式中藏式,实实虚虚,变化莫测,竟是全往要人命的方向去。 这正是灭绝师太的这些年的心血之作——灭剑、绝剑,上灭下绝,招招要命,剑剑杀人! 黛绮丝的珊瑚金拐杖已经挥出了残影,想要拦下这劈向心口的一剑,只是她从先前蝴蝶谷出来便心绪不宁,又屡屡被胭脂的容颜恍神,等拐杖触碰到倚天剑时,剑尖已经穿透一寸心膛,若是再深上两寸,她便可见到死去的银叶先生了。 而那挥击而来的珊瑚金拐杖,也被倚天剑剑身直接撞成了两半。 胭脂倒是不打算直接要了黛绮丝的性命,此人身上纠葛着波斯明教、中原明教与灵蛇岛,活着才能最大的发挥黛绮丝的价值。 她迅速抽剑,剑光如电,飘忽不定,迅速点在黛绮丝的手腕、肩身等关节要处,等收剑归鞘之时,也不过是几个呼吸之间。 黛绮丝站立不住,一手撑住地面,恨恨道:“是婆婆轻敌了,要杀要剐,便随你了,只是我还要再说一句话!” 杨不悔见方才自己对着说“要杀要剐随意”之人,眼下却对着救了她的仙气飘飘的姐姐说出来,不由得眼中异彩连连,望向胭脂的目光满是憧憬依恋。 胭脂道:“前辈请讲。” 她身后的贝锦仪心中骄傲,她师妹真是世上心地最善良知礼之人,明明胜过这明教之人,还对其有礼有貌,实在是心肠太柔软。 黛绮丝被这声前辈噎住,缓了缓方才开口:“我既然说了要与你一桩大造化,便是真心实意。” 她捂住心口的伤处,道: “中原明教四分五裂,已是不成气候,可波斯明教势大无比,有十二宝树王,个个钻研圣火令中的无上神功,更有使者众多、教众无数,信徒遍布西域,西方各国,无不对我波斯明教诚惶诚恐。” 说及波斯明教的厉害时,黛绮丝面上惧色一闪而过,道:“三圣女既被选出,便是教主的角逐之人,以你的模样,一定能被推举为圣女,便有机会执掌波斯明教,更能叫中原明教也客客气气的向你低头。” 胭脂轻轻一笑,道: “哦?当圣女这么好,紫衫龙王为何不在波斯明教好好当着圣女,却跑到中原来做了紫衫龙王,如今又如此掩饰自己的身份呢?” 黛绮丝被刺了一句,却是露出了惨然的笑容。她想,若是她少时也这样聪慧,或者多想一些,或者天赋再过人一些,也许不会落到如今这样藏形匿影的地步。 黛绮丝凝视着胭脂的容貌,她在这个年岁时,就是因为出类拔萃的相貌被选为圣女之一,为明尊传道,积功攒德。 可是那时候,三圣女中最美丽神圣的也比不得眼前之人清丽脱俗,如月淡寒空,缥缈出尘。 既有如此容貌,又有如此天资,这个世道怎么会诞生这样的人呢? 她想,中原世道混乱,方有明尊降法,怜世人忧患,救赎这些迷途之人。 眼前之人,是否就是明尊怜悯世人,所降下的引路之人? “喜怒哀乐,皆归尘土。怜我世人,忧患实多!”黛绮丝在心中默念着教义,坚定了心中的一个想法。 她缓缓道: “波斯明教虽在圣女中选择教主,但实权却在那些功力深厚的长老手中。 教主本是名正言顺号令之人,却因代代在年轻圣女中选拔而功力低微,无法与长老争权,甚至因为所谓的失贞被送上火刑架净化! 可那些长老们明明妻妾无数,凭什么圣女就不能动情?那些约束圣女的规矩就是长老们维护统治的借口!” 黛绮丝抬起头,看向胭脂,眼中狂热一闪而逝,道: “可你不一样,我已经算得上是天赋异禀之人,因此被波斯明教排挤到中原,可你以如今的年岁便能战胜我,可见你的绝世天资! 如果当上圣女,你一定能压下那些长老,收拢权柄,成为名权合一的真正明教教主!明王出世,明尊救世,便在眼前!” 第158章 周芷若18 胭脂心想,凭她这辈子的生父拜了明教散人彭莹玉为师,还带着人家造反,她确实也能算的上是明教血脉了。 只是这话是天知地知,她自己知,张真人知,常遇春知,除此之外,现下还是不要暴露出去的好。 不然,被师父晓得了寄予厚望、连倚天剑都送出去的弟子成了明教余孽,那可就…… 不过,身世这种事本就不可选择,且胭脂也并不觉得周子旺哪里不对,他作为一个地主乡绅,却投身明教,扛起反元大旗,身死敌手,也是英雄的死法。 终有一日,一切都会真相大白。 为了防止师父被气的厥过去,胭脂这一次出来,是要打算做一件事的,一件叫灭绝师太了却多年心结之事。 灭绝师太与明教的仇恨起因是在一个人身上,那人正是明教光明左使者——杨逍! 直至今日,灭绝师太也是憎恶元廷之人,年轻时下山不知杀了多少元鞑子,也曾夜探元廷王府,取回流落在外的倚天剑。 等到年岁渐长,接过掌门之位,便一心光大峨眉,但心中民族大义未减分毫,对弟子的教导也是驱除元虏、以复汉人山河。 这样立场坚定抗元的灭绝师太,本不会对同样抗元的明教生出杀机的,如果世上没有杨逍这个人的话。 灭绝师太俗家姓名方艳青,有一位兄长名为方评,拜入峨眉后,与师兄孤鸿子共同扶持峨眉。 但杨逍却对孤鸿子动手,夺取倚天剑后又出言侮辱,言辞恶毒,辱及先辈,将孤鸿子活活气死。 其后,杨逍的兄弟谢逊不知发了什么疯,杀了灭绝师太的兄长方评,留下一句“杀人者成昆”后便张扬而去。 而十多年前,杨逍又对灭绝师太委以重任的弟子纪晓芙伸出魔爪,将外出的纪晓芙掳去,强行与之有了夫妻之实,以此毁去了灭绝师太一个本有望接过峨眉的弟子。 桩桩件件,无一不让灭绝师太怒发冲冠,恨不得将杨逍此人开膛破肚、千刀万剐,再啖其肉、饮其血、寝其皮、抽其筋,最后再挫骨扬灰! 有杨逍一人在明教,灭绝师太恨屋及乌,凡是明教弟子,落到她手中,是定然没个好下场的。 杨逍此人不死,灭绝师太的心结便永远也不会解开,明明年少时她也曾是仗剑天涯、快意恩仇的侠女,如今却成了因亲友横死而铁石心肠的枯木老尼。 丁敏君见那明教中人出言蛊惑师妹,她怒气上涌,立刻举剑上前,就要削了黛绮丝的嘴巴。 胭脂微微抬手,止住她的动作,丁敏君闷闷不乐的放下剑,狠狠瞪着黛绮丝,仿佛要把她生吞活剥了去。 “波斯远地,中原大地的事情,自有中原慷慨之士奔赴,不需要异域之人插手。 你年老体迈,又连真容都不敢露出来,恐怕是惹上了什么仇家,我无意替你仇家动手,快滚吧,日后见了我峨眉弟子,须得退避三舍!” 胭脂此言一出,丁敏君与贝锦仪俱都松了一口气,只是丁敏君还有些愤愤不平,觉得应当诛杀这妖人。不过胭脂既然发话,她也不会做出违背之事。 一旁已经转醒的纪晓芙望见这一幕,不由得心中暗叹,丁师姐这样冲动又刻薄的性子,居然有如此规规矩矩的一天。 她醒来的晚,还不知站在她身前的正是她被张无忌问的哑口无言的周芷若,她心中此刻欢喜又惶恐,欢喜峨眉派有了良才美玉,惶恐自己和女儿接下来的命运。 一直跟在黛绮丝身边,方才打斗时悄悄趴下躲避的蛛儿战战兢兢的爬起来扶住黛绮丝,心中一片惶然,她知道了婆婆的秘密,会不会被她灭口啊! 黛绮丝低着头,神色不明地被蛛儿扶着远去,心中却是激动不已。 “蝴蝶谷中,当有一少年,名为张无忌,从他口中套出谢逊的位置,再寻机告诉我。 你既对圣女失贞被火刑如此恐惧,想必是触犯了这一条,好好为我办事,无论是否有什么明王降世,日后波斯若是来人,我都保你一命。” 这是胭脂对黛绮丝的传音入密,她想,反正她也不打算现在杀了黛绮丝,不如试着用一用。 若是黛绮丝好好办事,胭脂便多了个峨眉派之外的耳目,若是她生出异心,反正张无忌是气运之子,无论如何也是死不掉的。 况且生于乱世的气运之子,受点苦怎么了,受苦也是世界给他的磨炼,受了苦也总有好处补偿。 胭脂漫不经心地想着,转身便对上地上一大一小的视线。 纪晓芙被这样美的面容骤然冲击,心神俱震,先前的复杂情绪都抛之九霄云外,只呆然地望着她。 杨不悔也眼巴巴地望着胭脂,她晓得自己的身世,先前不觉得有什么,她又不能决定自己的出身,凭什么就要死。 可此刻,她想着,如果峨眉派一定要她死,那她只求死在眼前姐姐的剑下,她早点投胎,重新选个出身,和姐姐再做朋友。 蝴蝶谷中,除了谷中翩翩的蝴蝶,只剩下张无忌一个活人。 “我便在谷中钻研这两本心血之作,等粮食吃的差不多了,若是我侥幸未死,便悄悄去峨眉山下等着,或许能在芷若妹妹下山的时候望上一眼。” 张无忌将《医经》与《毒经》塞进怀中,口中安慰着自己,一点独自一人的惆怅也散了。 黛绮丝杀气腾腾地踏入谷中时,正听得这句话。 蛛儿害怕的瑟瑟发抖,她们回来的路上,婆婆正撞见一对夫妻,不顾身上的伤势就杀了上去,杀了人还不够,还悬尸于树,宛如疯魔,她实在是怕极了。 黛绮丝看了一眼身边颤抖的徒弟,轻声道:“蛛儿,我的好徒弟,跟在师父身边,可不会受人欺负。” 蛛儿点头,扶着黛绮丝低声道:“师父,我省得的。” 黛绮丝意味深长的拍了拍蛛儿的手背,周身气势一变,向张无忌的方向缓缓走过去。 谢逊,带着屠龙刀消失的谢逊,这小子居然知道他的下落。 套个傻小子的话,她可不觉得有什么难的。 第159章 周芷若19 杨不悔双手合十,对着胭脂祈求道:“姐姐,我叫杨不悔,我不后悔见到你,也不后悔要死在你剑下,只求你快一些,我有点怕疼。” 她是真心实意这样想的,她和娘躲躲藏藏了这么久,那个杨逍也从来没出现过,她拖累娘太久了,现在能死在这样美的人剑下,已没有什么不满意的了。 丁敏君听到“杨不悔”这三个字,顿时大怒,指着纪晓芙大骂道:“姓杨,还叫不悔,纪晓芙!你存的什么心思,是成心想气死师父吗!枉顾师父从前最器重你!” 纪晓芙洇在眼眶中的泪水忍不住落了下来,师父,是她伤了师父的颜面和心,她确实是个不孝逆徒。 可她实在没有办法了,她当初不过初出茅庐,就碰上已经年逾四十的杨逍,被掳去后怀了身孕。 师父越是对她器重有加,她不敢对师父说实话。 她杀不了杨逍,也舍不得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孩子去死,终有一天要被察觉秘密的师父所杀,所以只能让这个孩子叫“杨不悔”,这是她咽下耻辱为女儿选择的后路。 只有这样,等她坚持不住身死之日,孩子还能去明教讨一条生路,或许杨逍那个畜生还能看在这个名字的份上对孩子有几分爱护! 但无论她是如何想的,纪晓芙此时都只是紧紧抿着双唇,一言不发。她不想在昔日的同门面前再说这些丑事,无论她有多少不得已,一切罪过都已经犯下了。 贝锦仪不忍看从前倔强的师姐落得如此田地,便出声道:“纪师姐,你,你若有什么苦衷,也要说出来啊!” 纪晓芙依旧一言不发,像是默认了对此事的“不悔”。 胭脂离纪晓芙最近,却是一眼望出她在暗自蓄力,是要伺机暴起为女儿博一条生路。 胭脂突然俯身,杨不悔已经做好引颈受戮的准备,却被拨到了一旁,她茫然回头,但见手出如电,母亲周身大穴俱被点住。 不顾纪晓芙哀求的目光,胭脂道:“贝师姐,你带着纪师姐上马,丁师姐,你带着这个……” 她缓了缓,对着迅速被丁敏君擒在手中的杨不悔道:“杨不悔这个名字不好,以后你就姓纪,至于要叫什么名,且自己想罢。” 贝锦仪小心翼翼地把纪晓芙抱到了马上,望着她身上的血,想起昔日同在峨眉的时光,只觉得世事茫茫。 她还记得在山上时,纪师姐指导她练剑,那时候丁师姐嘲笑她进度慢,纪师姐还帮着她说话。 为什么,为什么事情会落到这一步呢? 丁敏君可就没有贝锦仪的动作轻柔了,她拦腰一揽,把扑棱的杨不悔牢牢箍在结实的臂膀中,眼睛一瞪,不许她乱蹬乱动。 胭脂走到贝锦仪的马边,示意自己有话要单独问纪晓芙。 贝锦仪立刻会意,丁敏君又瞪了纪晓芙一眼,抱着杨不悔,和贝锦仪走到远处。 胭脂道:“纪师姐,现下只有你我二人,你我从前没有任何交集冲突,你可以说些心里话了。” 纪晓芙卧在马上,动弹不得,她闭上眼睛,以此避免情不自禁的心神动摇,只是,却为自己的沉默而愧疚起来,心中百般挣扎犹豫。 胭脂没有点上她的哑穴,但此刻她仿佛真的哑了一般,沉默得像一炷燃尽了的香。 “如果就这样回峨眉,你或许能活,可你的女儿必死无疑,师父是不会允许杨逍的血脉存世的,除非……” “除非什么……”纪晓芙喑哑的声音响起。 纪晓芙睁开双目,胭脂就在她身旁,她只是一开口,眼泪又流了下来。 “除非,纪师姐愿意带着女儿亲手杀了杨逍,以示决绝之意。” “我杀不了他,我从前就打不过他,连自尽都被他轻易制住,练功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今的我更不是他的对手。” 她的眼泪滚落在地上,晶莹顿时染上尘泥。 胭脂凝视着这一滴泪,道:“纪师姐,我只想知道,时至今日,在你已经生下一个孩子之后,你还想不想为自己遭受的屈辱报仇?” “想,这些年来,我无时无刻不想着杀了杨逍那个畜生! 我那时候才十几岁,已经有了年岁相仿的殷六侠这样的未婚夫,却被和我爹一般年纪的杨逍掳去折辱,我怎能不恨! 可是同时,我不能想、不敢想,甚至还要告诉自己我应当要认命喜欢他,否则我要怎么坚持活着?怎么把与我血脉相连的孩子养大?” 纪晓芙的牙尖在极度的情绪中咬破了唇,鲜血一簇簇地从嘴唇上流下,她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字字泣血。 “好,那就去杀了他吧,来尽力弥补你的错误。”胭脂握住她染血的手,道: “你做错的事情就在于忘了一件事,你是峨眉弟子,在外受了欺负,不应当一个人咬牙吞下。 从前的峨眉派如何我不知晓,但我来了,峨眉派就应当是庇佑弟子的家园,峨眉弟子的事情,当由峨眉派亲自处理。 触犯者,就当一死以儆效尤!明教光明左使杨逍的命,便是打出这条规矩最好的招牌。” 纪晓芙凝视着美得让人动魄惊心的新师妹,突然发现,她不只是一个美得不同寻常的少女,更是一把美到极致的利刃,为即将窒息而死的她劈开了一线天地。 “杀了他,我要杀了杨逍! 我的女儿只是我的女儿,凭什么要叫杨不悔,她是我纪晓芙一个人的女儿!” 纪晓芙终于放声哭泣,她柔美的脸庞上终于显露出死死隐藏在心底的怨恨、痛苦。 胭脂不再言语,只是握紧了纪晓芙的手,她知道,这个时候,只要安静得陪着纪晓芙,让她痛痛快快的哭尽这压抑了十年的泪水。 和两年前她想的一样,这个世道,就是一个逼着人哭泣的世道,谁能幸免?谁能不哭? 若要真的在此世做着什么,那便让千家万户悲痛的哭变一变。如果世人一定要哭上一场,那么就变成喜极而泣吧。 第160章 周芷若20 蝴蝶谷中,张无忌已经被倒悬着绑了起来,因为他过于油盐不进,让化名金花婆婆的黛绮丝一怒之下动了手。 半个时辰之前,黛绮丝被蛛儿扶着,和颜悦色的向张无忌打了声招呼。 “小兄弟,这蝴蝶谷如今只有你一人了,婆婆瞧你面白唇青,是病入肺腑之状啊,何必呆在此地等死呢?” 张无忌见金花婆婆再度返回,不由心中一紧,不过看到胡青牛与王难姑立下的坟墓,心想只要他二人不是那么背运,应当不会有事。 若是真出了什么事,那也是天意使然,反正世人终究难逃一死,只当他们是先行动身便是。 对于黛绮丝的问话,张无忌也是不卑不亢道:“万物一府,死生同状,小子也不过渺渺苍生中的一个,身中寒毒,魂归蒿里,也算解脱,只要死状不要吓到人便好。” 黛绮丝面上洋溢着和煦的微笑,一手却快速扣住张无忌的脉门,顿时感受到他体内的一股阴寒之气,已经侵蚀了五脏六腑,这小子命不久矣了! 她不由笑意微僵,对一个将死之人来说,什么威逼利诱都没有多少作用,用得过了,他是真的会死给她看的。 只是眼珠一转,她想到了方才入入谷时,听到的话语,不由得换了一副关切的表情,道: “小兄弟,依婆婆看,你这症状有些严重啊。既然已是最后的时光,或许只剩下一两年,何必孑然一身的默默死去呢? 不如去完成自己的愿望,把一些从前想要做却没做的事、想要说却没说的话都实现,这样才算死而无憾啊。” 张无忌不为所动,道: “婆婆,我病死是会很难看的,小子不愿吓到别人,也不想给人留下这样可怖的印象。 等小子成了一堆白骨,这蝴蝶谷里的花草吸收了我的血肉,在我的骸骨上长出花儿来,便会引得蝴蝶相随。 那时候,若有人来祭拜,见到这样的景,能引她一笑,纵白骨化灰,小子也心甘情愿。” 他是有若谷中粮断未死、便去峨眉山下偷偷望一眼芷若妹妹的想法,可是最后的埋骨地,他已经决定就在蝴蝶谷。 一来是芷若妹妹知晓他在蝴蝶谷求医,日后若是有意来祭拜一定会来此,二来就是为了纵使死也要给芷若妹妹留个好印象的缘故了。 黛绮丝只觉得酸的倒牙,她和韩千叶当初寒潭定情,也没有说出这样的酸话。人死就是死了,命随鬼伯,魂归蒿里,在死亡面前,一切都无可奈何,可这小子却是连死都要设计利用一番。 她清了清嗓子,状若无意道:“好少年,真豁达也,实乃至情至性之人啊。婆婆活了这么多年,偏偏在这一年见识到许多少年风流,小兄弟算得上一个。” 一边说,她一边悄无声息的捏了捏蛛儿的手,蛛儿立刻会意,接着道: “婆婆,和峨眉派的周芷若比起来,这小子算得上什么? 论相貌,这小子虽然生得斯文俊秀,可确实个病痨相。论实力,他半截身子都落到阎王殿里去了,哪里比得上峨眉高徒的天资?” 张无忌敏锐地捕捉到关键词,一时心跳如鼓,激动不已,两年了,他终于听到芷若妹妹的消息,这叫他如何不心潮澎湃! 只是,对着似敌非友之人,他抑制着内心的鼓动,只淡淡道:“婆婆身边的丫头看起来倒像是对江湖事知之甚详,只是,也不知是真的消息,还是编出来吹牛装相的?” 蛛儿气急,道:“哼,我可是见过周少侠的,她只比我大几岁,生得天仙模样,一手剑法如雷霆霹雳,高明无比。你这样的凡夫俗子,纵是一千一万个,都挨不着人家的鞋后跟!” 黛绮丝嘴角一抽,蛛儿说的完全不错,只是,那高明的剑法成果,还在她心口呢。 张无忌听得欢喜不已,板着的脸上也忍不住流露出笑意,他心中对亲眼见过芷若妹妹的蛛儿又羡又妒,羡慕她能亲眼见到芷若妹妹的风采,妒忌这个人为什么不是他。 话中便忍不住带出一点酸意:“你说你见过便真见了,你难道上了峨眉?倘若是你听了周少侠的声名,着意编些言语来攀扯人家呢?别是听了就是见了,这叫做臆想,若有这症状,不如去医馆开几副药喝喝看。” 蛛儿只觉得拳头硬了,这种抬杠的人真是讨厌,她的千蛛万毒手都忍不住想要拍在这人的脑袋上。 黛绮丝面上也笑容逐渐消失,这小子怎么说话听着这么让人生气,就算是用激将法套取消息,也不至于一声一呛吧。听说这小子在武当待过一段时间,难道武当派的弟子都是这样的? “啊切——” 宋青书揉了揉鼻子,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喷嚏。 “一定是爹在骂我,要么就是七师叔跑去告刁状了。”他再次揉了揉鼻子,喃喃自语道。 这两年时光,宋青书在武学上自然也有所进展,就目前而言,他这个“三代弟子第一人”的头衔还戴的稳稳当当,只是依旧不得宋远桥的满意,时常念叨乃至训斥。 他自然也有叛逆的时候,比如逃一逃早课,但每当这时候,七师叔就跟安了鹰眼睛似的,总能揪住他的小辫子,手里不知拿捏了他多少把柄。 只是有时候七师叔愿意帮他瞒一瞒,大家同流合污一下,但有时候又不知道他抽什么风,愣是要去告他的刁状,然后他就喜迎抄书罚练两个最常规也最磨人的处罚。 “七师叔,你不仁,休怪侄儿不义!”宋青书阴恻恻地一笑,他要去告状!揭发七师叔已经逃了好几次念经抄书的功课! 当初爹说好让七师叔跟着他一块做的,可七师叔那叫一个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从前大家你好我好师侄情深,可如今,哼哼哼,等着瞧吧,他要把莫七告上! 宋远桥面无表情的听儿子在这里告他师叔的黑状,想到几天前莫师弟也是差不多的话,不由得在心中怒吼。 这么幼稚无聊的家伙,一个是他最年轻的师弟,一个是他唯一的儿子,这世道究竟怎么了,武当派以后难道就要交给这样的年轻人手中吗? 第161章 周芷若21 “婆婆,我忍不了了,我要收拾这个臭小子!”蛛儿双拳一攥,就冲着张无忌攮了过去。 蛛儿本来就不是什么软弱好说话的性子,她生性火爆,只是一直被她娘拘束着。从前在天鹰教被二娘欺负,她就想提刀杀人,只是她娘一心痴念着殷野王那个狗东西,死活拦着不让。 可那贱男女都要她们母女俩的性命了,她娘还是只知道忍忍忍,而殷天正这个所谓的祖父只知道装聋作哑,好像看不到他的好儿子连残害血脉都做得出来。 她实在受不了这窝囊气,提刀就冲进那对贱人的屋舍,见一个砍一个。 只是可惜,她只成功杀了二娘,对殷野王动手的时候没打得过,反而被殷野王打得半死,逃窜出天鹰教时才被金花婆婆救下收徒。 而娘知道她杀了二娘,又对殷野王动手,竟然就自刎身亡了!只留她在世上完完全全一个人了。 但时至今日,蛛儿也不后悔对那两人动手,要说有什么悔恨的,那就是恨自己的刀不够快,武功不够毒! 张无忌也是有些武功底子在的,只是身体到底还是虚弱,险之又险的避开这带着劲风的当头一拳,又被蛛儿迅速一拳攮在手肘上,一声脆响,关节错位,张无忌面色瞬间愈发白得惊人。 黛绮丝冷眼旁观,见此情形,觉得已经教训的差不多了,便喝止道:“蛛儿,休得无礼!” 蛛儿愤愤放下拳头,迅速低眉顺眼地回到原位,打了这人两拳,她心里舒坦多了。 先前见到那位周少侠,蛛儿虽因着婆婆的缘故,不敢靠近,但趴在草丛里却是看得目不转睛,这是蛛儿第一次瞧见那样好看的人,心里的戾气都散了大半。 听到她的名字的时候,蛛儿还在想,这名字真好听,就像她这个人一样,让人忍不住在心里想着、念着。 甚至那一刻,蛛儿就已经想好日后出师就去找芷若姐姐去,反正她无牵无挂,这世上也没人在乎她,不如跟着喜欢的人。 她如今练着千蛛万毒手,自信等练到大成一定比得过芷若姐姐身边跟着的那两个。 在婆婆挨剑的时候,她更是看得眼睛都不眨一下,只觉得芷若姐姐不动已经够美了,动起来时,那凌厉剑光里的美人面,让她的心颤栗到抽痛,又兴奋到了极点。 若她真是一只蜘蛛,那她一定要死死缠着芷若姐姐,哪怕耗尽丝腺,也要网住这个人。 可眼前这个臭小子,居然敢出言不逊,话里话外都在嘲讽她是痴心妄想! 哼,要不是要配合婆婆,看她不撕烂他的嘴! 黛绮丝柔声道:“小兄弟,真是对不住,我这徒儿生性暴睢,是个天生的讨债鬼,眼下伤了你,婆婆一定负起责任,你就跟着婆婆走吧。” 张无忌另一只手在那只关节错位的手臂上轻轻摩挲,感受到骨头的位置后,一拉一对,又是一声脆响,骨头便复了位。 他早就知道这两人的来者不善,刚刚这一下就是她们的一个警告。 张无忌道:“不劳婆婆,不过是手断接手、脚断接脚的事,小子虽然笨拙,也懂得一二。” 黛绮丝见他虽然面容憔悴,但眼神格外明亮坚定,哪怕刚刚被蛛儿所伤,此刻眼中也无惧色。 不由抚掌道:“好小子,婆婆便也不与你兜圈子了,你叫张无忌,武当张翠山是你爹,天鹰教殷素素是你娘,是也不是?” 张无忌平静道:“是。” 蛛儿听得此言,不由自主微微抬目朝张无忌望去一眼。 张无忌不觉得自己的身世有什么可耻的,不管什么正邪结合、天理不容,爹娘是两情相悦的,他是在他们的爱中诞生的,这样的身世有什么不好呢? 那些门当户对的夫妻,又有多少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强行配对?人要么像货物一样卖出,要么像畜生一样配种,这样的姻缘,才叫让人可耻。 黛绮丝把蛛儿推到张无忌的面前,笑道:“老身此来,正是为这丫头的一件事求你。” 张无忌微微皱眉,瞥了一眼此刻正低眉顺眼的蛛儿,道:“小子如何敢当婆婆一个‘求’字?况且这丫头如此凶悍,哪里用得着小子?” 黛绮丝却是笑道:“你可知这丫头是谁?” 张无忌道:“自然是婆婆的高徒。” 黛绮丝拍了拍蛛儿的发顶,道:“她是你的表妹,是你舅舅殷野王膝下唯一的子嗣。” 张无忌不可置信的望向蛛儿,他居然和这个刚刚打断他手的家伙是亲戚,还是关系如此之近的母家亲戚? 蛛儿微微心虚,因为据娘亲说,从前殷大小姐待她很好,也会帮她管束殷野王,只是后来人突然失踪,殷天正沉湎于丧女之痛中,也懒得管儿子的作为。 殷野王头上两座大山都不再压制,他的所作所为便愈发肆无忌惮起来,二娘也就跟着嚣张跋扈。 无论如何,她娘确实是受了殷大小姐的恩惠。 黛绮丝不留痕迹的戳了戳蛛儿,蛛儿低着头道:“是,我从前是叫殷离,是殷野王的女儿,只是现在被他追杀,跟在婆婆身边叫做‘蛛儿’。” 张无忌有些尴尬,他与母亲家中的亲人其实并无接触。 爹娘死去后,外公殷天正几次派人送礼上山,要带他去天鹰教,但都被师叔伯们拦了下来,还是那宋青书偶然说漏了一句,他才晓得有这么一回事。 他明白师叔伯们的苦心,天鹰教算得上是明教分支,他们不想他从名门之后的身份受到更多明教的侵蚀。 可是…… 张无忌微微低眸,那是他娘的家,是他娘生之长之的地方,那一天他失去了疼他爱他的娘,外公难道不也真正失去了疼爱长大的女儿吗? 于是,他开口道:“你、你为什么被……被追杀。”张无忌不好直接叫长辈的大名,又不习惯叫舅舅,只好含糊过去。 蛛儿语气中不在乎道:“殷野王和他的小妾要我和我娘的命,我杀了那个二娘,又去杀他,可惜只砍伤他一条胳膊,现在他杀我,自然是为他的小妾和胳膊报仇喽。” 张无忌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觉得殷离做的虽然偏激些,但也没什么不对,反而是殷野王气量狭小,没有为父之慈。 黛绮丝适时开口,道: “殷天正比起儿子,更疼爱女儿,你是他外孙,爱屋及乌。 你若是去为蛛儿说几句好话,必然能叫殷天正管束殷野王,保下你表妹的性命,也是保全殷离这一代唯一一条姓殷的血脉。 可怜蛛儿还是个小丫头,就已经没了娘,现下还被生父追杀,实在是凄凄惨惨。 你若是愿意,便跟着婆婆走,咱们一块儿去天鹰教,保你表妹一命,蛛儿和你娘,可都是姓殷啊。” 张无忌默然,说实话,对于这个突然冒出来的表妹,他没什么感情。 但他娘从前在岛上,说起过天鹰教,提过许多家中的事——固执但疼爱子女的父亲、风流但听她话的兄长,她虽然一出生就失去母亲,但却依然有一个很好的家。 张无忌看得出来,母亲很在乎她的家人,每到一年月亮最圆的时候,她都心事重重的望着月亮不说话。 而离开岛之后,她还没来得及回家,就死在了武当山。 黛绮丝催促道:“无忌,你可想好了,要不要去天鹰教救你表妹一命?” 张无忌抬头望向天空,湛蓝一片,万里无云,他问道:“还有多久到中秋月圆的时候?” 他自问自答道:“如果地下也能望到上面,咱们就一块儿去看看吧。” 第162章 周芷若22 “芷若,你想好了吗?纪晓芙她……” 丁敏君憋了又憋,忍不住想要劝阻,但还是忍气吞声的和贝锦仪共乘一马。 胭脂对着这二人叮嘱道: “丁师姐、贝师姐,你们回去的路上不要多做停留,走咱们来时清过的那条路。 等见了师父,就说这一路我已经切身体会许多江湖经验,剩下的时间我想要独自历练,请师父她不必忧心,我自有打算。” 丁敏君望了一眼不远处的正在疗伤的纪晓芙,低声道: “可这也太不让人放心了,纪晓芙这个叛徒,谁知道她会不会背后捅你一刀。 师妹,山下的人心多坏啊,近墨者黑,纪晓芙在外头飘零了这么久,谁晓得她现在变成什么样了?” 胭脂好笑的握住丁敏君扯紧缰绳的手,道:“丁师姐,你是一片真心待我,是也不是?” 丁敏君两颊飞红,嗔怒道:“瞧瞧你,才下山几天,就会说这样哄人的话了!” 胭脂状若要抽手,道:“难道是我感觉错了,丁师姐不是真心待我?” 丁敏君握紧她的手,急道:“当然是真心实意,除了你,谁还能叫我又气又喜?自打接你回来,哪一刻我不是向着你?” 胭脂回握住丁敏君,又望向她身后的贝锦仪,柔声道: “贝师姐无论什么时候,总关心呵护我,我练剑的时候磨破了手,晚上总是贝师姐悄悄进来给我擦手换药,贝师姐的爱护,芷若一样是晓得的。” 贝锦仪同样俏脸绯红,低声细语道:“这、这都不算什么,师妹那样用功,大家都想为师妹做点什么的。” 她羞怯的低下头,是真的觉得自己只是做了些微末之事,不值当师妹这样记住。 胭脂一手握住一个,笑意盈盈道: “师姐们真心爱我,芷若非是无心之人,如何感觉不到?还请师姐们放心,芷若绝不做无把握之事,伤及自身,叫师姐们伤心。” 见丁敏君与贝锦仪神色动摇,胭脂继道:“师姐们向来不忍叫我失望,这一次也依了我,好不好?” 见丁敏君与贝锦仪无奈点头,胭脂把两人的手放到一块,道: “师父若是问起来,还望师姐只说咱们遇上金花婆婆的事,隐去纪师姐的事情,等我带她们回峨眉的时候,我再亲自与师父说,免得师父一听纪师姐的消息,便亲自下山来。 如此,就要请两位师姐,在路上好好想一想,对一对口风,尽力瞒过师父,为芷若拖延些时间。” 丁敏君与贝锦仪对视一眼,不由齐齐望向胭脂,道:“冤家!” 丁敏君嗔怒道:“纸包不住火,你须得早些回来,否则,我们两个可拦不住师父她老人家!” 胭脂含笑点头,两人恋恋不舍的又叮嘱胭脂许多在外须注意提防的事项,直到日薄西山,方才策马而去。 远处纪晓芙早已平复内息,和女儿在远处静静等着胭脂说完话。 “想好名字了吗?”胭脂走来,对着杨不悔问道。 杨不悔、不,应当是纪不悔认真说道: “我、我还不知道要叫什么,但跟着娘姓就很好,明明生我养我的都是娘,杨逍从来没出现过,凭什么要我跟着他姓杨呢?” 胭脂颔首,又看向纪晓芙,道:“我们不急着赶路,你先好好养伤,也和我说说你知道的杨逍的所有事。” 纪晓芙点点头,此刻她终于不再忌讳提起杨逍这个名字。 “杨逍是虽然只是明教光明左使者,却很得明教原先的教主阳顶天的看重,修习过只有教主才能学的乾坤大挪移。 此心法为明教镇教之宝,据说能借力打力,牵引腾挪敌人的攻击,只有明教教主才能学习,杨逍因为阳顶天看重被赐予心法的前两层。 只是,杨逍此人并不得人心。他曾经提起过,明教有许多对他不服气之人,阳顶天失踪后,那些法王、散人硬是不同意他继位教主,而他唯一的好兄弟范遥也不在身边。 ……” 夜色开始弥漫,篝火噼啪作响,干粮在火焰上炙烤加热着,纪不悔看着火,纪晓芙还在努力回想着关于杨逍的种种细节。 “他会一门弹指功,与祖师桃花岛武学‘弹指神通’很是相似,须得提防他使暗器伤人。对了——” 纪晓芙从怀中取出一块令牌,递给胭脂,那令牌似是铁制,上头嵌着细细的金丝,一根根金丝组成了燃烧的烈焰的形状。 “这是杨逍给我的东西,说是什么圣火令,让我后悔拒绝他之日,便拿着令牌去找他。” 胭脂仔细端详了片刻,上头密密麻麻刻着异域文字,应当是波斯文。 “相传波斯明教入中土传教时,带了十二枚圣火令,想必这就是其中之一。” 胭脂把圣火令放回纪晓芙的手中,道:“他既然有意要你服软低头,想来有透露他身在何处?” 纪晓芙点头,道:“昆仑山,他当初妄想争夺教主之位不成,失了颜面,便一直在昆仑山中闭关,想来对明教教主之位依旧不死心。” 昆仑山,胭脂想起灭绝师太亲自教导她峨眉先师的事迹时,所提到的“昆仑三圣何足道”,为祖师郭襄的知音好友,昔日昆仑派力压西域的高人,其人风骨奇绝、潇洒过人,却不想后代连昆仑山都守不住,让人潜进去闭关修炼,实在是令人唏嘘。 夜色渐深,交谈声逐渐减弱,逐渐不可闻,只有火星迸发的噼啪声。 两人轮流开始守夜,天边的星子拥簇着月亮巡视着天穹与大地,渐渐地,星月退去,红日一跃而起,暖和的晨光落在万物的肌理之上。 一切都醒过来了,天睁开蓝色眼睛,呼啸吞吐着风声。 胭脂抬起头,她看到湛蓝的天空与洁白的云朵,她想,天当是倒转的海,云便是天上的鱼,属于天空的鸟儿,追逐着天上的鱼儿,鱼和鸟共同摇曳在晴空。 这是一个好天气,日后,会有更多这样的好天气。 第163章 周芷若23 殷天正自从明教教主阳顶天失踪后,不满于明教的混乱,愤然出走,一路向西,带着人手立下天鹰教。 他生有一子一女,长子殷野王不成器,女儿殷素素却冰雪聪明,一心为他分忧,主动去争抢屠龙刀。却也正因为这一点,让女儿与那武当之人结下孽缘,叫他年老失女,痛彻心扉。 “爹,那昆仑派的人屡屡挑衅咱们,咱们就该把他们杀个干净。” 殷野王冲着上位上闭目养神的殷天正不满道:“从前咱们可没这么心慈手软过,您又不是少林派的秃子,难道还真吃斋念佛起来了?” 殷天正睁开眼睛,冷冷的看了一眼殷野王,他对这个不成器的儿子很是失望,无论是外务还是内务,居然一样都处理不好,只有心狠算得上名列前茅。 他和夫人伉俪情深,夫人去后他便不近女色,一心抚养两个孩子长大,为什么会生出这样的儿子? 殷野王被这一眼看得有些心慌,梗着脖子继续道:“爹,您这两年一直在教中待着,既不打理教务,也不出手灭敌,咱们天鹰教什么时候这么憋屈了?” 殷天正只当什么都没听到,他不想理会儿子,也不想管儿子的任何事情。 女儿死了,他连最后一面都没见上,外孙也被那姓张的老不死抢去了,说不得日后就成了一个满脑子正邪不两立的名门弟子,到时候,他们甚至会成为敌人。 想到这些,殷天正只觉得心头钝痛,不想再看这不成器的儿子,于是又闭上眼睛,如同老僧入定一般。 殷野王气急,可也不能拿自个儿的亲爹如何,只愤愤的一甩袖子,重重的落脚走了。 越是朝前走,殷野王越是生气,实在是这两年天鹰教少了他爹的出手,势力范围那叫一个骤缩,连昆仑派这种破落户也敢上门叫嚣了。 他一脚踹开屋门,看着空落落的后宅,想起自己如今孤家寡人的状态,更是气恼无比。 等看到内门上的刀痕,殷野王的手臂顿时隐隐作痛起来,几乎是瞬间,他就想起那日就在自己面前被一刀枭首的小妾,那脑袋直接飞到了他的怀里,滚烫的血瞬时飙洒在了他的脸上。 此后的日日夜夜,但凡他想要搂个婢女,小妾的头颅都在他眼前回荡,直接让他清心寡欲到了极点。 “殷离,你这个死丫头,最好死在外头!”殷野王愤愤地一拳捶裂了内门。 蛛儿对着轻装简行的张无忌嘲讽道: “张无忌,你一个人在蝴蝶谷求医问药,武当派也没一个人来照看你,看来,武当派也没把你当回事儿嘛。” 张无忌看在是她是娘的侄女份上,决定把话说的委婉一点,道:“殷姑娘一个人在外倒是很开心,是因为很被当回事吗?” 是啊,多被当回事啊,多重视啊,重视到都要改名躲避殷野王的热情了。 蛛儿的拳头再次捏紧,她瞅了一眼张无忌青白的唇,道:“我开心是因为我出来的每天都过得风风火火,至于某些过得不开心的人,那可就冷暖自知了。” 张无忌一窒,不再和这个突如其来的表妹说话。 他心想,好刻薄的嘴巴,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难道天鹰教里头的人都是这副德行?若是这样,怪不得师叔伯们不许天鹰教的人上山见他,这是怕他学怪了。 想到武当派的师叔伯们,张无忌神情中也有一丝落寞,这两年,除了刚到蝴蝶谷那阵子,托出谷的常遇春帮着带一封信去武当报平安,他便完完全全与武当派断了联系。 无他,只因为正邪不两立,这是明教的势力范围,在这个地界,明教之人绝不愿意涉足武当,他的信寄不出去,同样武当的信也因此寄不进这里。 车马辚辚,行人远道,正邪有别,落成天堑。除却当初明教好汉常遇春,再无第二个能帮他送信的明教之人。 黛绮丝不动声色的听着这两人的一来一回,心中想着怎么叫张无忌放下心防,不留痕迹的引导他说出她想要知道的东西。 “蛛儿这丫头,小时候过得实在不容易,没人真心疼她,又摊上那样的爹,她不得不凶狠些。” 黛绮丝一边说,一边观察着张无忌的表情,见他神情落寞,以为他这是被触动了,便继续道:“若是殷大小姐在,有一个好姑姑,蛛儿的日子也会好过许多。” 缓了缓,见张无忌不接话,黛绮丝又道:“殷教主当初对殷大小姐那可是千疼万宠,咱们到了天鹰教,殷教主必然会问起殷大小姐的事,不知这些年你们过得如何?” 张无忌垂眸,岛上的日子自然比不得外面舒适,只是野人的生活再不好,也过得自由自在。 在岛上,爹就只是张翠山,娘就只是殷素素,义父也只是谢逊,他们的名字只是用来指代他们这个人,没有附带任何其他的东西。 但到了外头,一切就变了,爹爹是武当张翠山,是太师父最喜爱的弟子,是前途无量的名门高徒。娘是天鹰教殷素素,是被武林正道又惊又恶的妖女。义父是杀人无数的金毛狮王谢逊,是无数人想要得到的屠龙刀的持有者。 只是越过一片海,人就突然变得复杂起来,一个名字便能承载那么多东西,能生生把刚硬的人、倔强的人通通压垮。 张无忌想到这些,心绪激荡,恍惚间轻声道:“我们过得很好,岛上的日子,只要勤动双手,就能过得很好,无拘无束,无忧无虑,外头的枷锁在哪儿都不顶用。” 黛绮丝眼中闪过一丝喜色,她已得到了一个关键信息,现下这一路只需要慢慢打听他们的具体生活,只要这小子再说些岛上的气候地势,她便能确定这岛的方位。 思及至此,她神色突然有些黯然,因为这些海上的知识,是韩千叶交与她的,他们当年双宿双飞得轰轰烈烈,在灵蛇岛过得那样好,可他还是死了,死得那样早,当年寒潭定情、仗剑守塌,终究不可追。 这张无忌的爹娘,突破正邪之别而相爱,最后也是落得双双自杀而死。 谁能欢颜,谁能长欢?有道是“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第164章 周芷若24 “芷若……”怀中抱着女儿,与胭脂并驾齐驱的纪晓芙神色有些踌躇,犹豫片刻,还是开口道: “我先前在蝴蝶谷中,遇上了无忌,就是张五侠与殷小姐之子,他身中寒毒,看上去不大好,他……他老是向我打听你的状况。” 纪不悔窝在母亲怀中,立刻想起了那个变脸极快的家伙,不由道:“芷若姐姐,那家伙可……” 在母亲的凝视下,纪不悔默默闭嘴,好吧好吧,大人说话,小孩不能插嘴。 胭脂了然,道:“无忌当是在谷中求医,当有两年了,原来寒毒还是未解吗?” 她面上带着淡淡怜惜之色,道:“等解决了杨逍,咱们回程时便去一趟蝴蝶谷吧。” 纪晓芙不知胭脂与黛绮丝的交易,闻言反而犹豫道: “芷若,到时候还是我去吧,蝴蝶谷毕竟是明教的地方,你若是去了,总会有嫉贤妒能之辈,说些勾结明教之类的不三不四的话,还是我去的好,反正、反正我……” 胭脂用倚天剑碰了碰纪晓芙腰间的长剑,含笑道: “纪师姐,你又忘了,峨眉弟子如何,只由峨眉派定夺。 江湖到底还是实力说话,等我们杀了杨逍,想去哪儿,旁人有什么可置喙的,若有多嘴之人——” 胭脂突然止住话语,勒马停驻不前,她正地处高势,望向下边低处,正看见两个带剑之人正准备埋锅造饭,只是没看到任何食材。 而在锅旁,却捆着几个穿的破破烂烂的人。 “老薛,这几头羊看着虚得很,白长这么大的个头,尽是骨头,怎么吃都不好下口。” 被称作老薛的汉子手中拿着一把剑,对着捆着的人比划,似乎是在准备从哪儿放血,闻言骂道: “姓简的,这破地方穷得连树皮都揭了干净,能逮着活人已经算不错了,趁他们还没被饿死,先饱一饱咱们的肚皮,就是骨头多炖活也能榨出油花来。” 那简姓之人似乎也骂了一句,嘟囔道:“穷鬼,穷鬼都瘦成一把骨头了,能有什么油水。” 老薛怒道:“那你与我吃啊,若不是咱们都是崆峒派弟子,饿了这么久,我早就把你这一身肉剜了吃!” 简姓之人低下头不再说话,也拿起了剑,向着被捆起来的人走去。 纪晓芙跟在胭脂一旁,同样把这些话听得清清楚楚,不由得呼吸一噬。 崆峒派可是名门正派,弟子居然!居然捉人来…… 胭脂凝视着底下的这一幕,心中无名之怒骤然升起,同类相食,连在动物间也是令人厌恶的行径,人却能做的这样理直气壮。 倚天出鞘,清光乍放,胭脂如浮光一闪,转眼已经立在了几人面前。 不等薛、简二人反应过来,一道银色的弧光划过二人颈间,随即便是四声沉闷的落地声。 倚天剑不愧为天下名剑,削骨如削泥,滴血未染,寒光四溢。 等这一跃一剑俱都完成,纪晓芙方带着纪不悔赶了过来,一眼便瞅见这四分的两个崆峒派弟子的尸首。 “芷若……” 纪晓芙神色纠结。 胭脂侧头望向她,阳光落在她身上,如披璀璨金华。 纪晓芙望向被捆住的人,咬牙道:“这些人……不能留!” 说着,她拔剑就要刺向这些人,只是握剑的手抖的不像话,明显她是第一次做杀戮无辜之人的事情。 胭脂抬手一点,纪晓芙的剑便落到地上,发出“哐当”一声脆响。 纪晓芙凝视着胭脂,颤抖道: “师妹,这件事不能透露出去,崆峒派也是名门正派,他们这些人如果不死,师妹你就会……” 胭脂摇头止住纪晓芙的话,挥剑断去这些人身上的绳索,对着他们说道: “你们知道抓了你们来吃的这两人的身份吗?” 这些人俱都低着头,一个胆大些的青年咬牙道:“回神仙娘娘的话,是崆峒派的弟子!” 胭脂又问:“你们知道我的身份吗?” 那个胆大的青年低着头,道:“您是救了我们的神仙娘娘。” 胭脂道:“不,我是峨眉派的弟子,峨眉派周芷若,你们记住,是周芷若杀了要吃人的崆峒派弟子。” 青年面上惨然,知道了身份,他们还有活路吗?他和弟弟妹妹难道还是逃不过一死吗? 他苦中作乐想,比起尸骨无存、葬身五脏庙,或许能留全尸首也算幸运了,希望神仙娘娘动手时,能像刚才杀那两人一样快。 胭脂看着这几个低着头瑟瑟发抖的瘦弱之人,道:“你们都是些什么人,为何沦落至此?” 不等青年男子作答,他身边一个更瘦的少年开口,她一出声,才让人知道这是个姑娘。 “我们本是村里的农户,朝廷强征走了大兄、二兄和三兄,崆峒派又找我们要保护费,家中钱粮都被抢空了,可朝廷又要再来征收一次。 我就让四兄带着大弟和二弟跑到山里头躲起来,但还是遇上了崆峒派的弟子。 我们明明离他们的鸡头峰远得很,却不知道他们怎么寻着味找了过来。大家都饿得没有力气,也不会什么招式,就被崆峒派的弟子抓住了。 神仙娘娘,我们一家和崆峒派是结了大仇,若不是他们抢走我们家中的钱粮,我们便不会无奈上山,上山后又被崆峒派弟子捉了当羊吃,这大仇绝无缓和的余地。 若是神仙娘娘您同意,我,还有兄、弟都想狠狠践踏这两人的尸首!” 胭脂望向这口齿伶俐的姑娘,道:“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 那姑娘也不怯场,立刻就道:“我叫木花,今年约摸有十岁,能做饭、能采野菜、会洗衣裳,不会的也能学会。” 胭脂走近木花,道:“什么都能学?” 木花重重点头,道:“我能吃苦,什么都能学!” 胭脂看向她的眼睛,问道:“能吃练武的苦吗?” 木花的眼睛“噌”地一下亮的惊人,她大声道:“能!我能!我想学练武,不管多苦多累,我都想学!” 第165章 周芷若25 胭脂向这个瘦削的小姑娘伸出手,木花缓缓地把自己的手搭了上去,她的动作很轻,就像扑蝶人害怕惊走了蝴蝶。 木花的手很冰,也很黝黑,她还很小,却已经有了一双风吹日晒的手。 她将手指轻轻搭在胭脂的手上时,最直观的感受是暖和,她已经很久没有得到过这样的温暖了。 穷和冷总是一对形影不离的伙伴,哪怕在炎炎夏日,穷困带来的生活的重压也能让人如坠冰窟。 胭脂拉着她站了起来,木花在站起来的一瞬间习惯性的含胸驼背起来,从小到大,村里的人都是这样站着的,站直的人反而会被议论纷纷。 “咱们的脊梁骨要弯着,一来咱们侍弄庄稼就是要弯腰干活,二来不会惹了贵人不快,贵人要是不舒服,我们就会死。”这是她爹还在的时候说的话。 只是,弯了一辈子腰侍弄庄稼的爹娘,最后也还是饿死了。他们没碰上真正的贵人,只是粮食绝收又被抢走了最后的钱粮,运气不好,没熬过去,跑也跑不动,就死了。 自那时候起,木花就知道,老天辜负了他们这些弯腰的人。 胭脂对着低头驼背的木花道:“站直了!” 木花低着头,缓缓地直起腰板,她能听到有骨头在劈啪作响,那是弯了那么多年的骨头用疼痛表达不满,但—— 木花直起了腰。 等她真的站直了,胭脂方才放下她的手。 木花终于把刚刚搭着的暖和手掌的主人看了个清清楚楚,不是她在庙里见过的低眉不语的神仙娘娘,是比田里簇簇金麦穗还要美的夺目的姐姐,是比割麦的钐刀还要锋利的女侠! 如果庙里的泥塑神仙和女侠一样神气,而木花有粮食的话,她一定心甘情愿去供奉,绝不像从前那样,还想着趁庙祝不在去偷贡品的事。 “木花?” 木花立刻应声:“是!” 她努力答得响亮,只是实在太饿,这一声听起来还是有些有气无力。 胭脂从褡裢中取出肉干,木花的眼睛更亮了,只是她一动也不动,只克制地吞咽着喉咙。 底下不敢抬头的几人也闻到了肉的香气,他们死命地咽着口水,除此之外,就是在心中祈祷,希望姐姐\/妹妹真的能被带走得一条活路。 见木花不伸手去拿肉干,胭脂微微一笑,亲手取了肉干送到她嘴中,木花傻傻地张开嘴,等肉真的进了嘴,感受着肉的咸香滋味,她的眼泪突然淌了下来。 “原来……这就是肉味啊,怪不得,怪不得大家都想吃肉。 嘿,除了爹娘,我是家里第一个吃肉的了。” 胭脂见木花终于把那根肉干咽了下去,又等她回味了片刻,方才说道: “你们既然上山,总不至于奔着死路去,原先可是有什么打算?” 木花从肉的滋味里回过神,她不好意思的望着胭脂,道: “三兄以前会到山上偷山果子和柴火,他特别机灵,每次都能躲开崆峒派的人,时间久了,还找到一个山洞,我们本想去洞里躲一躲。 只是三兄被征走了,我和四兄只是听三兄讲过路,没真的去过洞里,一上山就被崆峒派的人拿住,一路扯到这里。” 胭脂道:“带路罢,你们先在洞里住下,我还有些事要办,等我回来时,再带你走。” 看着有些不安的木花,胭脂安抚道:“我不是要你什么都不做的,我会给你布置功课,若我回来时,你完成的不好,那可是要受罚的。” 木花这才消解了不安,她不怕挨罚,只怕自己被抛下。 低着头的青年与少年们也俱都松了一口气,相互间交换了一个劫后余生的庆幸眼神,这一天过得实在太刺激,总算活下来了。 山洞中,胭脂在洞壁上刻下了千字文的前几句——“天地玄黄,宇宙鸿荒。日月盈仄,晨宿列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闰余成岁,律吕调阳”。 木花敬畏地看着这些字,胭脂念一句,她就聚精会神地跟着念一句,反复了十遍之后,木花便能把这三十二个字念得分毫不差了。 见她已经会念,胭脂便又砍下一节木头,削成一把小木剑,样式寻常,大小正适合木花抓握。 等做好这一切后,胭脂道: “这段时日,我布置的功课就是,你要会读、会背、会写这三十二个字。 除此之外,从晨时日头升起到午间日头正中的时候,你须一直平举这把木剑,等我回来的时候,要见你举剑时,手无抖、腕无动。” 木花用力点头,用双手接过这把小木剑。 胭脂给这一行人留下了大部分食水,又带着木花读了一遍墙上刻着的字句,纠正了木花举剑的动作,这才离开洞中。 她本想再把洞周边的野兽清理一下,却只能偶尔见到几只羽毛稀疏的瘦鸟,稍大些的动物是一个也未曾发现。 等回到了原地,崆峒派弟子的尸首已经不见踪迹,地上连半分血迹也无,纪晓芙和纪不悔的衣裙下摆上微微沾了些泥土,想来是她们扫了尾。 看着面色流露几分担忧的纪晓芙,胭脂道:“纪师姐,不必担心,崆峒派的崆峒五老是有些实力,但他们就算知道了,也不能奈我何。” 纪晓芙忧虑道:“芷若,若是他们强行用江湖道义来压人呢?从前无忌的爹娘不就是这样被逼死的吗?” 胭脂笑道: “那是因为张五侠是个好脾气的人,而殷小姐又很顺从张五侠,且张真人年老,也变成了和善的好人。他们都成了听话的好人,好人就会被所谓的江湖道义、名声约束。 但我又不是什么讲究名门正派、同气连枝的人,我年少气盛,见了吃人这样恶心的事,一时气不过,出剑杀人,就算杀的是正派同道又如何?我还只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啊,孩子想做什么,自然就会做什么。” 纪晓芙想了想,确实如此啊,师妹她还是个孩子,崆峒派的前辈怎么能和孩子计较呢?再说,他们的弟子本就作恶在先,又连个孩子的一剑都挡不住,这难道不该是崆峒派好好反省吗? 只是她还是有些担心,道:“若是崆峒派的人怀恨在心,暗地里对师妹你下毒手怎么办?” 胭脂笑了笑,云鬓堆鸦,眸若玄珠,这一笑有十足的少年轻狂的味道,言语中意气如飞:“须我一直强,一直狠,一直压的那些人喘不过气来,做无敌的强者,做悬在天下人头顶的骄阳,便无惧那些见不得光的东西。” 第166章 周芷若26 崆峒派祖上也曾阔过,祖师木灵子内力深不可测,自创的“七伤拳”威力赫赫,一拳既出,七种劲力交错杂糅,使敌人无法轻易化解,凭此一绝学,崆峒派声震江湖,木灵子也以九十岁的高龄寿终。 只可惜崆峒派接下来便一代不如一代,也不知是什么缘故,派中多得是三、四十岁就死了的短命鬼,能活到五六十的寥寥无几。 而十几年前,崆峒派祖师木灵子的《七伤拳谱》古抄本,被明教金毛狮王谢逊公然夺走,崆峒派的颜面算是在江湖扫地。 更加雪上加霜的是,没过几年,掌门也死了,派中争来斗去,也选不出个掌门人,于是干脆弄了个“崆峒五老”出来,大家都是长老,平起平坐,共治崆峒派。 只是一山不容二虎,何况有五个呢? 五个长老,就有五个嘴巴,就说五种话,弟子们听谁的都讨不了好,门派内部暗流涌动。 之所以崆峒派还没像明教一样几乎四分五裂,是因为门派日渐衰微,门内也没多少弟子。 于是,为了维持生活,尤其是维持长老们的生活,崆峒派就开始搜刮搜刮山下周围不通武学的农户。偶尔会去昆仑派打个秋风,在昆仑派攻打天鹰教的时候壮壮声势、摇旗纳威一番。 不过,崆峒派再怎么式微,长老们过得都还算不错,山下的穷鬼虽然没多少东西,但积少成多,又只供他们,无论如何,长老们过得都比派中弟子好上百倍。 那弟子们总是饿肚子也是不成的,那就穷鬼的钱粮归长老,穷鬼的骨肉归弟子,这样也算皆大欢喜,至于穷鬼们怎么想——啧,人要考虑鬼的意见吗? 比起崆峒派,被打秋风的昆仑派的情况就要好上许多,掌门何太冲的日子过得可好极了。 不但娶了师姐班淑娴为妻,还有余钱纳了五房小妾,个个清秀可人,第五房更是花容月貌,都是他花了大价钱买回来的人。 这些小妾统一被何太冲以进门的顺序唤作“某姑”,例如这生得最美的第五房,就叫做“五姑”。至于她们被卖前叫什么名字、家在哪里,何太冲并不关心。 近来这昆仑派掌门何太冲可谓是春风得意,一方面是天鹰教被他打得节节败退,另一方面就是新纳的五姑格外合他心意。 不过,他也有一件烦心事,那就是发妻班淑娴。这位师姐内力雄厚,出手狠辣,师父白鹿子在时,因她实力过人,很得器重。 于是在争夺掌门之位时,为了获其助力,何太冲凭借着风度翩翩的好皮囊,获得了班淑娴这位实力超群的师姐的芳心,成功在师姐的扶持下击败师兄弟,摘得掌门之位。 只是吧,师姐虽然实力高,但相貌却生得一般,甚至练功练的太狠,满脸凶煞之气,实在不符合何太冲的审美。尤其是师姐又长他几岁,这几年老的与他仿佛是两代人,何太冲实在是不想望见她。 奈何实力不如人,休又休不掉,何太冲就只能捏着鼻子让班淑娴继续做老婆,但当了掌门后纳妾是一个接一个,很少进班淑娴的房门。 班淑娴自然晓得何太冲的心思,见他做了掌门就翻脸不认人,若不是自己比他强,恐怕这时候就要落得那些师兄弟一般下场。 但她当初就是因为何太冲的潇洒皮囊恋慕上他,如今何太冲依旧相貌翩翩,又是她名正言顺的丈夫,也是崆峒派的掌门人,班淑娴自然还是不愿也不便对他动手。 但不对何太冲动手,她却不会对那些小妾心慈手软。她深谙何太冲喜新厌旧的天性,于是对于被冷落的旧人,班淑娴向来是明面上直接动手折磨,对于正在受宠的新人,班淑娴就暗地里下手残害。 何太冲虽然对此很是不满,却不敢多说什么,他武力比不上班淑娴,只是仗着丈夫与掌门的身份勉强在她面前直起腰杆,因为纳妾一事已经与班淑娴闹得不愉快,自然不会为这些小妾出头。 他贪花好色又喜新厌旧,班淑娴磋磨死一个,他虽然会恼怒一阵子,但也会喜滋滋的继续新娶一个,反正世道乱,流民多,买卖的人口也多,人牙子总能带来新的小美人当他的小妾。 “啊!五姑你、你这……”何太冲掩着眼睛,嫌弃的直挥衣摆。 他的小妾五姑嘤嘤哭泣,双颊又红又肿,像是被一窝马蜂狠狠蛰过一般,连眼睛都陷在肿胀的肉块里,此时哪里还是个小有姿色的美人?简直就是个披着人衣的猪头成精! “何郎!” 五姑边哭边冲着他扑过去,何太冲嫌弃地推着她的肩膀,一只手还掩着眼睛。 “一定是夫人——” 五姑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何太冲推倒在地,摔了个七仰八叉。 他一抖衣袖,门迅速合上,这才低声惊慌道:“休的胡言,不要命了吗?” 五姑躺在地上,闻言捂着脸哭的稀里哗啦。 何太冲想起五姑没肿脸时的娇俏可人,才有些许心软。 他想,这次不过才纳了五姑几天,他还在新鲜的时候,班淑娴就迫不及待的动了手,实在是置他这个丈夫、这个掌门于何地! 思及至此,又想到班淑娴这些年越发老态的容貌,不由恶向胆边生,心道:老物何能拘我如此! 何太冲霎时间怒气上涌,一脚踢开门,握着剑就要往班淑娴的屋子走。 只是刚一出来,兜头而来的一阵风就吹散了他的怒气,想了想班淑娴的剑法与内力,何太冲立刻恢复了理智,眼神也变得清澈起来,转道就去了书房,美人看不得,就看看书罢。 “昆仑山不愧是万山之祖,只是站在山脚下,便能感到天地氤氲、万物化醇,若到了夜里,明月高悬,也不知万山载雪的景象是何等的奇丽。” 胭脂仰头望着绵延不绝的昆仑山脉,感慨此地的钟灵毓秀。 “昆仑派先师青灵子实在是选了个好地方。” 第167章 周芷若27 上昆仑山杀杨逍,情理上是应当与昆仑派说一声,但事有例外。 正如专门捕鼠的主人家旁边就是老鼠,他的同行要去抓这只老鼠,就颇有砸场子的意味了,抓不到还好,抓到了那不是明晃晃地质疑主人家的能力吗?若那主人家心胸再狭隘一点,就一定会结下仇怨了。 而不巧的是,昆仑派的现任主人何太冲的心胸确实不怎么宽广,昆仑派和他争权夺利失败后查无此人的师兄弟们可以证明。 虽然何太冲好色又薄情,但权欲却很强盛,不然从前也不会为了当掌门色诱班淑娴了。而他如今对班淑娴的忌惮,藏在女色之下的,是对她动摇他掌门威严的不满。 昆仑派虽然以昆仑正统自居,但昆仑山山脉众多,昆仑派不过占据一个山头而已。且昆仑山也不止昆仑派一家独享,另一条山脉的光明顶,正是明教总坛所在。 不过有一说一,和明教离得如此之近,昆仑派还能活蹦乱跳这么久,也可见其底蕴不俗。 不说其开宗立派的祖师,就言与峨眉祖师郭襄、武当祖师张三丰同一时代的“昆仑三圣”何足道,便是一代强人,他活着的时候,压的偌大的西域只知昆仑派。不过,这也是昆仑派最后的顶峰辉煌,往后的便只是余响了。 把马儿留在山下隐蔽之处,胭脂、纪晓芙和纪不悔徒步在山间穿梭。 周边山峦叠翠,但远处的群山却是一片淋雪冰顶,雾气缭绕,如登仙境。 纪晓芙走在最前头,她先前流血的臂膀打湿了半身衣裳,此时血已经干透,褐红泛黑的血污显得很是可怖。 胭脂则拉着纪不悔的手,两人在山间走得踉踉跄跄,但始终紧跟着前头的大人。 看上去,这一行人就是受伤的纪晓芙带着两个女孩儿在昆仑山上慌忙地逃难。 纪晓芙的路线避开昆仑派弟子,专往那些寂静偏僻、适合隐休的地方走,一路向着坐忘峰而去,行色匆匆,神情焦虑。 昆仑山坐忘峰山势开阔,悬岩挂绿,峰石莽苍,巍峨与天相接。 杨逍这十数年,正隐居于昆仑山坐忘峰上,昆仑派未必不知道他在此隐居,只是何太冲比较会选择性的睁眼闭眼。 毕竟,他的师父白鹿子就是死在杨逍手上,何太冲如今的武功,还比不得白鹿子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总比两只眼睛都闭上了的好。 反正天鹰教也是明教分支,殷天正又久不出手,都是打击明教妖人,不如去捏天鹰教这个软柿子。 坐忘峰,茵茵青草铺满山峦,峰上树木高耸,树皮都完好无损地包裹着树身,青木绿草,生机盎然。鸟鸣阵阵,溪流涧涧,时不时冒出一闪而过的小兽身影。 这是少有人往来的表现,比起这一路上所见的被扒了皮的秃树,昆仑山当真是一派天然风光。 三人登上坐忘峰,身处其间的杨逍自然察觉有人进了他的隐居之地,他以为是昆仑派的人终于壮起胆气,来找他报仇了。 杨逍不屑一笑,昆仑派如今能拿得出手的只有班淑娴与何太冲两人,就算这两人双剑合璧,对他来说也不过土鸡瓦狗罢了。名门正派,不过如此! 他一甩袖袍,翻身而出,便一眼瞧见三人的背影,其中一个,虽十年未见,却依旧叫杨逍认得分明,是纪晓芙! “晓芙!”杨逍心中又惊又喜,正要运起轻功揽住佳人,但又心存疑窦—— “已经过去十年了,为何晓芙会突然来此?难道是替那灭绝老尼做诱饵来引我现身?” 杨逍止住脚步,悄无声息探查四周,未见埋伏,但依旧有些不放心,便又敛息跟在三人身后。 胭脂不动声色地轻轻捏了捏与纪不悔交握的手,纪不悔立刻会意,语气虚弱道: “娘!不悔的腿好疼,实在是走不动了,咱们是不是要死掉了?不悔好怕!” 纪晓芙转过身,先前受伤的那条手臂无力地垂落着,她一手抱住两个女孩儿,口中喃喃念道:“不怕、不怕,咱们还活着,娘在,娘在的……” 杨逍先听得纪不悔的话,被“不悔”二字引得心头一喜,接着便见到转过身的纪晓芙,花颜依旧,十年未见,更增温婉之气。最后,才注意到她半身血污与垂落的一条手臂,不由心头一痛—— “定然是那灭绝老尼所为,虎毒尚且不食子,那老尼姑居然对亲徒下此毒手,怪不得晓芙会带着女儿来找我! 晓芙当年虽然冷淡,可到底有了孩子就是不一样,她心中是有我杨逍的!不过,原来晓芙为我生了两个女儿吗?” 杨逍不及细想,心中为着佳人回心转意和骤得子嗣的好消息喜笑颜开,从岩石后迫不及待的走出,深情地对着纪晓芙念道: “晓芙!是我啊,你终于来找我了!十年,我在坐忘峰上等了你十年!” 他绝口不提明教总坛光明顶就在坐忘峰边上,也不提他之所以搬出总坛,是因为教中高层无人支持他接替阳顶天的教主之位,他待在其中,是十足的尴尬,不如稍稍远一些,一方面是远香近臭,另一方面也不会错过明教的任何变动。 纪晓芙微微抬起头,望见面色激动的杨逍。 杨逍今年已经有五十多了,眉宇间依旧有年轻时作为“逍遥二仙”之一的俊朗,但岁月也没有对他真有多少优待,他的头发已经黑白交杂,额头与眼尾蔓延着皱纹,一双眼睛倒是流转着锐利的精光。 “杨逍……” 纪晓芙似哭似叹地念出他的名字。 “晓芙!晓芙!” 杨逍贪婪凝视着纪晓芙的面庞,他杨逍桀骜江湖几十载,美女不知见识过多少,可真记得住的只有纪晓芙,他自认为对纪晓芙投注了全部的真心。 她当年那样抵死不从,他也没有杀了她,反而屡屡救下她,二人有了夫妻之实后,就算她最后不愿跟他走,他不也遵从了她的意思吗? 如今,晓芙既然带着女儿来投奔他,他杨逍自然会不计前嫌,好好待她们,绝不让灭绝那个老尼姑对她们动手。 第168章 周芷若28 “晓芙——” 杨逍一边柔声呼唤着纪晓芙的名字,一边缓步接近她们。 纪不悔从纪晓芙怀中挣脱,扭过身子,看向这个向她们走来的杨逍,她怯生生地问道:“你……你就是杨逍吗?” 杨逍看向她与纪晓芙有七分相像的脸蛋,柔声道:“好孩子,你叫不悔对不对,我是杨逍,你该叫我一声爹。” 纪不悔试探着向杨逍的方向迈出一步,又立刻停下,还倒退了半步,手不自觉地捏住衣摆,又挪到身后,那怯生生的模样,很是惹人怜爱。 杨逍看得不由得心头一软,这孩子怎地这般柔弱可怜?还有一个还在晓芙的怀里,定然是更害羞,不敢见他这个爹爹。 或许是不少男人的通病,他们希望得到一个柔柔弱弱、全心依赖自己的妻子,却又希望女儿能落落大方,甚至泼辣些也好。可全然没想过,他们的妻子也是别人的女儿。 杨逍笑着张开双臂,鼓励似的让女儿上来拥抱。 纪不悔犹豫着前进半步,又似是惶然地停下来,还回头望了一眼母亲。 杨逍见状,主动向她走来,等杨逍快要抱住纪不悔的刹那,一柄匕首从纪不悔的袖子里冒尖,直直插在杨逍的腰上。 同时,纪晓芙那只垂落的手突然发力,一把捞回纪不悔就向后滚去。 就在此时,胭脂反身一剑刺向杨逍咽喉,这一式,正是从枪法中得来的灵感,乃是峨眉派的拗步回手剑! 杨逍捂着腰,险之又险地避开这一剑,但被削去了半边发丝。 只是杨逍毕竟还是杨逍,作为明教光明左使,他是阳顶天之下的第一人,年少成名,青壮时就挑衅大派、力压江湖同辈的强人,无论是是纪不悔偷袭的一击,还是这凌厉的一剑,也不过叫他稍有狼狈。 此时避开这一剑,另一只手如闪电般伸出,直直向着胭脂背手的手腕袭去,是要夺过这把剑! 但就在杨逍伸手的瞬间,倚天剑立刻由竖转横,以剑为刀,锋利的剑身割向杨逍的手腕。 杨逍迅速合掌拢指,立刻作弹指状,内力集于指尖,对着倚天剑剑身狠狠一弹,竟是想要用内力震落胭脂手中的剑。 胭脂毕竟比杨逍这个能做叔爷辈的人少练了几十年内功,在内力这一块犯不着与杨逍硬碰硬。 于是顺势松手,任凭倚天剑飞出手心,但另一只手跟着着这股力道揽住倚天剑。她天赋奇绝,能达到一心二用的境界,左右手可同时用出两种招式。 就在倚天剑飞出右手的刹那,胭脂便松握为掌,以峨眉派“截手九式”对上杨逍的弹指,这门功夫乃是巧用截劲,化敌之打为截,以己之截为打,一截一打,存乎一心,乃是一门灵巧无比的手上功夫。 只是倚天剑飞出再落入左手的一个呼吸的功夫,杨逍的弹指功与胭脂的截手九式已经过了十几招。 待倚天剑落入胭脂左手,杨逍有如离弦之箭,迅速与胭脂拉开距离。 直至此时,杨逍才有多余心力瞧一瞧这个他先前以为的另一个女儿的模样。 “!” 一顾之下,杨逍不由得大惊,“好相貌,非神非仙乎?” 这绝对不会是他与晓芙的女儿,反倒是更像教义中救世明尊当有的风姿。 “上古既无,世所未见。瑰姿玮态,不可盛赞。其始来也,耀乎若白日初出照屋梁。” 不等他再分神,倚天剑再度刺来,剑光细密,如暴风雨丝铺天盖地,每一次落点都是杨逍周身险要的穴位。 杨逍在暴风雨般的剑法下身影缥缈,如一叶孤舟飘忽不定。 他看似气定神闲未被风浪掀翻,但一个五十岁的明教如今第一人与一个十几岁的峨眉小丫头打得有来有回,已经是前浪被后浪狠狠地扇了几个巴掌的表现了。 杨逍心中急道:“峨眉派怎会有如此攻多守少的快剑,灭绝那老尼姑这些年究竟把轻灵的峨眉剑法改成了甚么东西!” 其实杨逍倒是想错了,峨眉派先前的剑法也是发扬女子灵敏的长处,以轻灵快剑为特点,只是,有时候弟子的剑不够快,便只剩下“轻灵”了。 而天下对敌的剑法,删繁就简后,真谛就在于一个“快”字,剑快三分,就能把敌手快三分送入地府。 比起杨逍的心急,胭脂倒是越打心态放的越稳,一来她腰上没有一个滋滋冒血的血洞,二来她有神兵利刃在手,三来就是,有这么个合适的练手之人,她半分惶恐都升不起,只全然一片兴奋之情! 与门内师姐、师父切磋时,总有一些凶险招式不方便使出来,路上遇到的那些人,又脆得很,几剑之后,倚天剑便饮血而归,她还没尽兴那些人就不行了,哪里比得上这个杨逍耐打呢? 在这里,胭脂想用什么剑法就用什么剑法,全然不必为招式所拘束,不必考虑正常切磋的道德礼义,实在是……实在是痛快极了! 杨逍应付着越来越刁钻的剑法与时不时袭来的掌法、指法、拳法,衣裳已经出现了破损,裸露在外的脖颈与手腕也有血液顺着切开的肌理缓缓渗出。 他只觉得这哪里是名门正派的武功,怎么比他们明教之人还要恶毒!要么是毙命的招式,要么是折磨人的招式,式式险恶、招招狠辣。 难道名门正派不应该用些堂堂正正、中正平和的武功吗? 就像是武当派,从前武当二侠俞莲舟创下的虎爪绝户手纵然威力惊人,但也被张三丰勒令不到生死关头不得用处。无他,只因为这门功夫过于险恶,招招都是挖人腰眼,朝着让人断子绝孙的意图使。 可峨眉派,怎地会有出手如此毒辣的弟子!明明生得明尊光明大放样貌,定然是那峨眉灭绝老尼上梁不正教坏了人! 每日不断,在峨眉山先师掌门牌位前上香的灭绝师太莫名觉得肩背一沉,只当是这段时日担心下山的小徒弟,没有休息好。 第169章 周芷若29 纪晓芙拽着纪不悔藏在草丛之中,心中如惊雷狂跳,师妹能做到吗?杨逍会死吗? 这些念头交织在她的心头,把她的心推来搡去,仿佛下一刻就要从唇齿中跃出来。 一口鲜血从杨逍的口中吐出,他的胸膛被胭脂光洁如玉的手掌抵住,下一刻,杨逍便吐血倒飞出去。 非是他没有防备,只是上一刻他刚刚一掌劈向胭脂的截手,另一手已经运起内力,一指迅速点向胭脂的阳溪穴、中泉穴、阳池穴、合谷穴与少商穴,意在封住胭脂持剑手腕的内力运转。 他自信失去了倚天剑这把神兵之后,这容貌惊人的小姑娘必然无力再与他过招过得平分秋色。 倚天剑果真如他所愿,从胭脂手中倏忽一下飞出去,“哐当”一声便落在了地上,杨逍心头得色一闪而过,便被胭脂那本应该被封住内力的手当胸一掌,拍得口吐鲜血、倒飞而去。 “这是什么掌法!” 不等杨逍将话说完,胭脂如穿林惊燕俯冲而来,对着卧躺的杨逍眼睛、咽喉等险要位置挥拳而去。 这拳法糅合了大开大合与灵巧多变,起手如佛陀震怒,落拳的一刹那拳心霎时展开,五指如一根根钉子刺向敌人,这一式拳法的雅称便是“一面花”。 从握拳到展指,恰如一朵花从含苞到绽放。对手往往看到起手式,便以破拳的招式相接,如此,等拳头临近变爪,便来不及换招,落下五个血窟窿来。 若是要破招,其实也容易,若是对手变化的动作不够快,变爪的瞬间腕脉便暴露出来,便可以一指点在其脉搏处,一劳永逸地废了对方的一只手。但如果对方的速度极快,唯一能做的,就是躲,躲过这狠辣要命的一招! 杨逍很幸运,因为他能在有生之年见识到如此灵妙的拳法。 杨逍很不幸,因为这样奇妙的拳法打得就是他的有生之年。 向来注重俊逸潇洒的杨逍,此时已然顾不得形象,当即迅速翻滚起来,那本该落在他咽喉处的五个血窟窿便换到了他的后颈肩,鲜血争先恐后地在这五个窟窿眼上喷出。 从三女上山到现在,杨逍身上已经多了六个血窟窿。他的面色迅速灰败下去,甚至泛着一些青紫。 “刚刚让我试了剑法,现在又主动让我试试掌法、拳法这些,想不到,你人还怪好地哩!” 胭脂先前对杨逍的当心一掌乃是峨眉的飘雪穿云掌,能牵引敌人的内力,杨逍的点穴内力,俱都被化在了倚天剑上。 就在方才,倚天剑飞出的方向,正是草丛等待了许久的纪晓芙。 杨逍咬牙不语,唇色白紫,又迅速被口中的鲜血染红。 他已然心生退意,坐忘峰旁便是光明顶,此刻教中或许有人在,是是青翼蝠王的可能性最大。 “不成!”杨逍心想,韦一笑的轻功出神入化,遇上危险只会跑得比他更快。还须得换个人顶包,白眉鹰王那个犟人更合适! 就在胭脂再欲拍掌时,杨逍忽地一震,从地上滑站而起,膝盖没有一丝一毫的弯曲,仿佛有人自地底托了他一把。 在一瞬滑起后,杨逍便迅速向着山下冲入去,但奇异的是,他的身子明明十分僵硬,却速度惊人,双臂伸的笔直,在靠近胭脂时便猛地一抓,挥臂间罡风阵阵。 胭脂立刻侧身避过这诡异的招式,又立刻一腿踢在他的后腰上,但这一踢却好似踢在一块钢板上。 杨逍面色僵硬地继续滑冲,他腰后被踢的那一块完好无损。 只是,杨逍明明稍稍向左挪动一步,便可以躲过这试探的一踢,却不躲不避地挨了这一脚,显得殊为可疑。 胭脂微微挑眉,饶有兴致地运起峨眉派的腿法——侧踢灵猿,双脚如疾风骤雨般踢在杨逍的腰眼上。 这一腿法原是峨眉派弟子教训山上那些嚣张的猴子所用,主打一个风卷云残、横扫千军,饱含着数代峨眉弟子的怒火,劲力浑厚,但杨逍却依旧不闪不避,硬生生挨下这连环踢腿,直直向前僵硬滑奔而去。 草丛中的纪晓芙,拿起了倚天剑。 杨逍心中泛苦,这传承自潇湘子的“僵尸身法”,虽然能使身硬如铁,却实在运动笨拙,若非他不想身上再多出几个窟窿眼,是决计不愿使出这门武功的。 草丛中的纪晓芙,拔出了倚天剑。 电光火石之间,杨逍如离弦之箭滑冲而来,纪晓芙的出剑如奔星击电,刺向了杨逍的心膛。 “当!”玄铁炼造的宝剑与如铁的身躯相撞,发出清脆的交击之声。 倚天剑只破开杨逍的一层皮肉,便卡住在他的胸骨上,杨逍面色狰狞,他的的手臂已经抓向了纪晓芙的手腕! “咚——” 胭脂一把薅住杨逍剩下的半边长发,她已经确定,杨逍使出的这不知名的武学虽让其如铜筋铁骨一般,却限制了他的活动,使他只能攻击前面的敌人。 在薅住杨逍头发的一瞬间,胭脂运内力于双臂,狠狠将杨逍薅起来又向下砸了下去,纪晓芙配合师妹的动作迅速松手—— 那嵌在杨逍心口的倚天剑在胭脂向下的巨力与杨逍的重压下猛地贯穿了杨逍的胸骨,如破笋之竹长出了杨逍的后背。 现下,杨逍身上有八个窟窿了,很不幸的是,新添的两个,上下相连时对齐了他的心脏。 “噗——” 杨逍吐出一汪鲜红的稠血,他不可置信的看向纪晓芙,他的手臂还在直直地伸着,差一点他就能折断纪晓芙持剑刺向他的手腕,差一点他以为就能冲出去。 就像他觉得,差一点他就能当明教教主、差一点他就能叫美人归心、差一点他就能…… “还好纪师姐反应的快,不然差一点还真叫杨逍跑了。”胭脂松开薅着杨逍长发的手,嫌弃地摆了摆。 纪不悔立刻殷勤地打开水囊,给她的芷若姐姐冲洗双手。 胭脂洗完手,看着有些恍神的纪晓芙,贴心的拉着她仔仔细细地看着杨逍的尸身,尤其是她先前刺穿杨逍心膛皮肉的地方。 “他死了?” “他死了!” “他死了。” 纪晓芙看着杨逍瞪大的双眼,喃喃自语。 “不错,杨逍死了,你们一人给他留了一个窟窿,他的死当有你们的一份。” 胭脂牵起纪不悔的手,将其交握到纪晓芙的手中。 感受着掌心的暖意,纪晓芙回过神来,她的眼泪簌簌地落下来,像是飘零许久的叶子终于落土归根。 这一次,纪晓芙依旧在哭,但她的眼睛却生出了快意,她依旧有悲伤痛苦,但恐惧已一扫而空。 胭脂让这母女两个拉着手,她蹲下身体,握住剑柄,想要从杨逍的骨头里抽出倚天剑,却没有抽动。 使了使劲,依旧没有抽动,胭脂微微皱眉,运上内力,狠狠一扯,“??——”地一声倚天剑应声而出。 看着手中的倚天剑,又看了一眼杨逍背后冒尖的倚天剑,胭脂陷入了沉思。 请问,峨眉派亲传弟子,因特殊原因隐藏了身世的明教余孽,由于一具练了奇怪功法的尸体的大部分责任,而不慎毁坏了镇派之宝及掌门信物之一的倚天剑—— 现在叛出峨眉加入明教还来得及吗? 第170章 周芷若30 适才戏言耳,戏言耳—— 胭脂不动声色地收起地上一块刻有纹路的铁片,又从杨逍的尸身背面拔出另一半的倚天剑,方才直起身来。 纪晓芙抱着女儿狠狠哭了一场,等两人拭干眼泪,顶着两双红通通的眼睛,看向胭脂时,便一眼瞧见了她手中那断成两截的倚天剑。 “!”⊙﹏⊙ “!”⊙﹏⊙ “。”⊙__⊙ 不等两人大惊失色的惊叫出声,胭脂立刻道:“我不是我没有这其实是把仿剑真的真的真的!” 纪晓芙原本红润的脸颊已然惨白一片,她握住胭脂的一只衣袖道: “芷若,倚天剑是我弄断的,我是见你杀了杨逍,痛彻心扉之下走火入魔、筋脉错乱、功力暴涨,于是断去了倚天剑!” 纪不悔拉着胭脂的另一只衣袖,眼泪汪汪道:“是我是我,我是怒气上涌,为父报仇,不知怎的意识狂乱,等清醒过来,便折断了倚天剑?” 胭脂忍着笑意,心中却生出一股暖意,面上毫不心虚道: “纪师姐、不悔,倚天剑乃是玄铁所铸,坚不可摧,如何会折断呢?这把剑既然能断成两截,自然就不是倚天剑了。 是我下山前,央求师父给我做一把仿剑,拿着这把剑,既壮胆颇,又显威风。” 纪晓芙想起这一路上那丝滑流畅的枭首,一般的剑真能做到这一点吗? 她心存疑窦,自然也显在脸上,胭脂笑道:“纪师姐难道宁愿相信是宝剑锋利,也不愿觉得是芷若剑术过人吗?” 纪晓芙急忙摇头,诚恳道:“师妹的剑术有风雷之气,飘忽不定、疾如快电,乃是天下一等一的好剑。” “娘说的对!芷若姐姐的剑就是不悔见过最好的!”纪不悔钻了进来,大声说道。 胭脂拍了拍她的脑袋,笑道:“既如此,可莫要再以为这是倚天剑了。” “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 “因着当年的这句话,无数人前仆后继地争抢着屠龙刀,爹贪念作祟,最终搭上了女儿,这样惨痛的教训,爹是一刻也不敢忘记。” 殷天正望着下首的儿子,疲惫地叹了一口气。 殷野王阴沉着脸,道:“咱们又不是再去争夺屠龙刀,不过是不想对昆仑派忍气吞声罢了,如何就引得爹大发牢骚?” 殷天正叹息道: “野王,爹已经老了,半截身子都入了黄土,终有一天会离你而去。 如今爹坐镇教中,你都守不住天鹰教的威严,若是爹出手给你开疆扩土,等爹没了,你便是小儿抱金砖,只会死得更惨。 贪婪是人之本性,可是能力配不上索求,贪婪就会变成灾祸。 爹只有一双儿女,去了一个女儿,不想死后,在地府那么快就又看到儿子啊!” 殷野王烦躁地站站坐坐,他不能否认爹说的话,可又不甘心天鹰教从一只展翅的雄鹰变成一只守窝的家鸡。 突然,他眼前一亮,道: “爹,您总嫌弃孩儿不行,要不您亲自闯一回武当,把无忌抢回来,素素那么聪明伶俐,无忌肯定也不笨,咱们一块儿培养无忌做少教主!” 殷天正抬眸深深看了一眼愚蠢的儿子,思考这是不是蠢儿子对老父亲起了杀心,想到的借刀杀人的法子。 殷天正本人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听得武林中“张老魔”的偌大名声。现在他老了,张三丰依旧精神抖擞,只是从“张老魔”变成了“张真人、张神仙”。 年轻人或许会觉得武当山上笑容和煦的张真人和蔼可亲,可他们这些活得久的,可是亲耳所闻、亲眼所见少林的张君宝是怎么成了武当的开派祖师张三丰的。 少林派憋屈吗?昔日触犯少林戒律的小小俗家弟子张君宝,摇身一变和他们平起平坐的武当祖师,少林派能不憋屈吗? 可少林派能做什么呢?能大喊着“张君宝还不速速回寺受罚”吗?不能。他们顶多在张三丰有求上门时不冷不热地给他碰个软钉子,还得恭恭敬敬地喊一声“张真人”。 人家少林派都如此了,他殷天正又能做什么?竖着上武当山抢人,横着下武当山入土? 他是老了,可还没那么想死啊,至少不会找这种死! 深深望了一眼越说越起劲的傻儿子,殷天正长袖一挥,眼不见心不烦地把儿子扔了出去。 “昆仑山到了,真希望殷野王有事,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死,最好是今天。” 蛛儿看着这熟悉又陌生的山峦,语气僵硬,神色冷淡。上一次,她就是在这里一路逃窜,倾尽全力逃出生天,才遇到了金花婆婆。 黛绮丝神色复杂,明教总部光明顶就在这上头,她当年为了与爱人长相厮守,扬长而去,却不想还有回来的时候。 “你外公‘白眉鹰王’殷天正,乃是明教几大法王之一,其余还有‘青翼蝠王’韦一笑、‘金毛狮王’谢逊等。” 在一个“等”字里,黛绮丝略过了自己这个“紫衫龙王”。 不过,想到教主阳顶天失踪后,“白眉鹰王”离教自立天鹰教,“青翼蝠王”身染顽疾不得自在,“金毛狮王”谢逊不知所踪,自己这个“紫衫龙王”也离开了明教,黛绮丝不由地在心中叹气,随即也不再多想。 她重点关注了说出“金毛狮王”谢逊时张无忌的表情,没发现什么波动,不由得心下无奈。 这一路上,除了那日探出来谢逊应当生活在一个岛上,便所得甚少。张无忌这小子学东西相当快,最开始还会被她套出一些话。 到了后来,这小子便学会了搪塞,稍稍问到一些他过往的生活,要么说的含糊不清,要么推脱那时候年纪小已经不大记得了。 甚至,他还开始反向套话,蛛儿年纪小,藏不住多少话,把自己的过往说了个明明白白,一路上更是各种细节都说了个清楚。 这小子在蛛儿身上有了成果,还想来套她的话,简直倒反天罡,黛绮丝被问得都有一瞬间控制不住表情。 第171章 周芷若31 眼见着已经到了昆仑山,黛绮丝缓下了脚步,她可不想把张无忌真的带到天鹰教。白眉鹰王虽然不敢明摆着去武当山要人,但进了碗里的肉哪有吐出去的道理? 若有一日正邪相对,张无忌成了天鹰教的领头羊,对上了武当派,两相一问,让武当派知道了是她金花婆婆做的祖孙团圆的好人好事——想到那个场面,黛绮丝都心头一紧。 波斯明教虽然在要把她带回去处以火刑,可毕竟远在海外,一时半会也过不来。但武当可离她太近了! “师父他老人家又是叫咱们几个去天鹰教挑衅!”一男子面色不虞,口中颇有埋怨之意。 “咱们这些人,能为师父效劳,已是天大的福气了。”他身旁的女子叹了一口气,又道:“总好过蒋……” 这个“蒋”字刚说出口,女子像是突然警醒似的闭口不言,几个弟子也俱都神色紧张,面上也带了些许哀戚之色。 “都不许说这些丧气话,咱们昆仑派总好过崆峒派,师父他老人家可没让你们饿过肚子!”又一男子呵斥着众人,尤其瞪了最先抱怨之人一眼。 被这样一说,这几个昆仑派弟子面色更加不好看,他们昆仑派这样的大门大派,居然只能和崆峒派的破落户比。 先前抱怨的男子低声道:“是没饿过肚子,可也没吃饱过,但苦活累活那是一个没少干啊。” 有弟子低声附和道:“关键是干了也没个保障,死了倒还干脆,伤了那可就是活受罪。先头的那两个师兄,伤成了傻子,师父师娘有什么药、什么招式都在他们身上试,那叫一个生不如死。” 两人虽然声音放的低,但在场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呵斥的男子面色几变,恨恨道: “说这些有什么用,咱们昆仑派的弟子不都是这样过来的吗?若是吃不了苦,便自废武功下山去!看不被人掳了拆骨剥皮!” 说着,他又看了一眼队伍中唯一的女弟子,叹道: “詹师妹,五姑如今的下场你也看到了,且保全自身,避着点师父吧,他老人家如何,咱们哪个不看得分明?咱们惹不起,便只能躲远些,师娘发起狠来,可不管你无不无辜。” 又对着几个面上愤愤的弟子语重心长道: “咱们在外奔波,虽要翻山越岭,可那是去欺负天鹰教之人,但待在门内,就只有乖乖挨教训的份。” 张无忌在暗处听得他们要去“欺负天鹰教”这一句,不由神色微变,天鹰教如今居然落魄到被人以“欺负”二字相语吗? 黛绮丝等昆仑派一行人离去了,才对着张无忌叹息道: “无忌,你也听见了,天鹰教如今的处境可不大好,自从你爹娘与谢逊在天鹰教扬刀立威大会上失踪,便几遭围攻,白眉鹰王自那时候起便不再出手,恐怕是受了重伤,不得已忍气吞声。” 说到这里,黛绮丝摇了摇头,惋惜道: “白眉鹰王也是一代英雄啊,如今却落得虎落平阳被犬欺的地步。 若是谢逊顾念兄弟之情,当初也不会在扬刀立威大会上强抢屠龙刀,狂性大发杀了不少天鹰教弟子,又捉了你爹娘消失不见。 也不知金毛狮王若是知道白眉鹰王的近况,心中是否会有一丝愧疚之情。” 张无忌心中一沉,他自打懂事起,便见义父与爹兄弟相称,娘也被义父叫一声弟妹,却不想原来三人还有这样一段前仇。 “这昆仑派弟子提起天鹰教多有轻蔑之意,白眉鹰王怕不是要不好了,谢逊作孽甚多啊。 唉,鹰王大限将至之时,应当连害他至此的仇人如何都不知道,如何能甘心,如何能瞑目呢?” 黛绮丝摇头叹气,轻轻用手拍打着张无忌的脊背,似乎是在为他的亲人惋惜。 张无忌不想岛上看似融洽的长辈们竟然有此般龃龉,不由想起岛上那些被他忽略的事情——娘总是不大乐意他去找义父说话,义父无论什么时候都抱着他的大刀,连碰也不许他碰一下…… 思及种种,他不由得心中动荡,没有在意到金花婆婆拍打他肩背时一股股内力的灌输牵引。 “原来世上没一处真正无忧无虑的地方,只是我太粗笨没有发现!” 张无忌心乱如麻,突然嘴唇颤抖发白,两腿无力,踉跄着瘫倒在地,熟悉冰寒迅速爬满了周身,四肢百骸一片冰僵。 寒意如一根根铁针,毫不留情地刺穿他的骨头,凝固他的骨髓。 明明正午的阳光正咄咄逼人,可张无忌却仿佛置身冰窟,全身抽搐颤抖不止。 “冷……好冷……”张无忌无力的呓语着,这一次的寒毒发作远远超过以往,难道他就要死在这里了吗? “无忌!无忌!”黛绮丝语气慌乱的呼喊着他的名字,搭上他的脉搏后,叹息摇头道: “孩子,还有甚么话,要婆婆带给鹰王他老人家?唉,也不知他老人家可禁受得起又一个打击,谢逊真是害人不浅啊!” 张无忌的意识已经迷迷糊糊,他听到黛绮丝的话,心想:爹娘已经去了,外公又要被他也死了的消息打击到,不如给他老人家留个念想,至少有个活着的目标。 于是便强忍痛苦,喃喃道:“义父……他过得不好……那儿冷极了……只比寒毒发作好一些……还有火山……兴许一切都要化为灰烬……外公好好活着……娘很想他……” 话未说完,张无忌便再也支撑不住,被寒毒活活疼晕过去。 蛛儿沉默地看着得到了信息的黛绮丝要一掌拍向张无忌的心口,察觉到师父想要做什么后,思及殷大小姐,有些踌躇道:“师父……” 黛绮丝冷冷看向她,目光中充满审视之意:“蛛儿,不要当了几天殷离,就忘了你为什么叫蛛儿了,殷野王怎么对你的,你难道忘了吗?还是已经做起了回天鹰教和和美美的大梦?” 蛛儿连连摇头,语气中充满愤恨之意:“师父明鉴,蛛儿死里逃生,怎么可能会回天鹰教,把当做一切都若无其事?” 她语气一变,略有担忧道: “张无忌寒毒发作,已是必死无疑的下场。可是师父若再动手,反而会在他的尸首上留下痕迹。 张无忌这小子不足为重,但他却牵扯着武当派与天鹰教,若是因此给婆婆带来了麻烦……” 黛绮丝神色缓和些许,看着面白如纸、昏迷不醒的张无忌,一把将其拎起,走到悬崖边缘。 山风呼啸而过,摇得树木晃动、碎石滚落,惊起飞鸟生鸣。 黛绮丝松开了手。 第172章 周芷若32 杨逍虽然死了,但总不好直接带着他的头颅回去。此时天气炎热,路上这头颅必然会腐烂,臭气熏天不说,还会引得蚊蝇叮咬。至于用盐巴腌制一番,此时盐可是精贵的东西,杨逍还不值当她们花这个钱。 但无论如何,杀了杨逍对峨眉派来说是个重要的事情,还是须有一个凭证与灭绝师太。 纪晓芙在杨逍的尸身上仔细翻找了一番,但未寻到什么东西。杨逍出来的时候,应当是十分自信,连个武器都不曾带上。 三人又在坐忘峰上仔细搜索,发现了杨逍隐居的屋舍,在其中找到了两枚圣火令。 不同于纪晓芙手上那枚,这两枚圣火令上,除了刻有密密麻麻的波斯文字,还配上了图画,图中一个个小人或别臂拧首,或扑手缠拿,或崩颈踢膝……俱是一些凶险的对招动作。 纪晓芙询问道:“这是……武功秘籍?” 胭脂点头,道:“明教圣火令有十二枚,六枚刻着波斯古武,六枚刻着明教律令,杨逍给你的那枚当是律令,他留着的这两枚则是武功秘籍。” 纪晓芙摇了摇头,平静道:“这本就是是杨逍的作风。” 这时,纪不悔从杨逍的床底钻了出来,手中举着一块灰不溜秋的布帛,兴高采烈道:“看!从床板最里面,我敲了半天,有一块木头松动了,我从里面抠出来的!” 胭脂接过布帛,她鼻子灵敏,立刻嗅到了一丝辛辣之味,那是非常熟悉的辛辣味。 峨眉派地处四川行省,弟子的饭食中少不了加入茱萸与葱姜来除去湿气,而这块布帛上便透着似有所悟的葱味,只是气味十分微弱。 胭脂让纪晓芙拿着布帛,她拿出火折子轻轻一吹,微小的火苗迅速燃起。 待火苗靠近布帛,灰不溜秋的布帛上葱味变得浓郁起来,一个个焦棕的小字随之在布帛上显现出来,其中最右侧分明是“乾坤大挪移”这五个字! “!这是……”纪晓芙全力控制住双手不要颤抖,但声音抑制不住流露颤声。 胭脂点了点头,轻声道:“是《乾坤大挪移》,明教的镇教功法,只有历代教主代代相传。” 纪晓芙喃喃道:“怪不得杨逍会跳出去争抢明教教主之位,原来他有这个依仗。也不知道是他偷的,还是阳顶天传授与他。” 随即,她又摇头道:“失道者寡助,纵使杨逍有乾坤大挪移,也不得人心,反而被明教众人排斥,落得个不上不下的尴尬境地。” 就在几句话的光景里,胭脂已经背下了这块布帛上的内容,闻言道: “这块布帛上面,开头说乾坤大挪移有七层境界,但通篇只记载了前两层的心法。功法不全,实为残篇。” 看了看这块布帛上对乾坤大挪移的描述,胭脂又道: “杨逍应当还未练成这两层,否则我们交手时他便能运用此功,将我的招式全部奉还,那时候怕是要一番苦战了。” 不等纪晓芙开口,对师妹的实力表达发自内心的认可。 胭脂就对着她展颜一笑,道:“看来我与纪师姐相遇的正好,再迟一些就不得此刻的好运了。” 纪晓芙被这一笑忘却了言语,耳根微烫,只迷迷糊糊地轻轻答了一声“嗯”。 她在心中默默想,在遇见芷若师妹的那一刻,她便已是这世上最幸运的那个人了。 杨逍既死,她还遇上了芷若,还有回到峨眉的机会。这个世道亏欠她的一切,此后她都能心平气和的面对了。 纪不悔默默挤了进来,努力彰显自己的存在感。 胭脂轻轻一笑,揽着一大一小两个慢慢走出。 倚天剑的残躯被她以“第一把剑有特殊意义”为理由,包好收了起来。记载着明教《乾坤大挪移》前两层的布帛,也叠好放在其中。 她们身后,是被火舌舔噬的屋子,杨逍的尸身也被拖了进去。 “能被火焰焚身,得到如此符合明教教义的终结,这位光明左使黄泉路上一定会很安心,就当是对他赠礼的感谢了。” 胭脂不动声色的摸了摸那块倚天剑中掉出来的铁片,深觉自己做了一件好事。 等回了峨眉派,师父一定会很欣慰的。 “芷若叫你们回来你们就回来了!” 灭绝师太的手都在颤抖,她怒视着下首的丁敏君与贝锦仪,只觉得天旋地转。 丁敏君与贝锦仪喏喏不言,只垂首装乖,这个时候,只要乖乖听师父训斥即可,千万不能出声辩驳,否则就是火上浇油。 灭绝师太恨恨道:“芷若都说了些什么,你们这一路上又遇到了什么,都给我一五一十说的明明白白,我倒要听听,芷若那丫头是怎么哄得你们两个昏了头的!” 丁敏君与贝锦仪对视一眼,丁敏君率先开口,重点描述了胭脂路上的英姿,贝锦仪又补充胭脂的机警,也把路上看到的种种令人唏嘘之事说得仔仔细细。 灭绝师太听得时而皱眉,时而展颜,叹气道:“芷若是个好孩子,心地柔软的很,这样的世道一定叫她伤心难过。元鞑子不做人,踏碎了汉人山河,又鞭笞汉人百姓,咱们峨眉派,绝不能忘了郭大侠与黄夫人抗元的遗志!” 说罢,又面色一严,呵道:“还有呢?不得隐瞒!” 丁敏君心中长松一口气,心想:幸好路上和贝锦仪商量好,先说一半,把遇到金花婆婆的事情藏着不说,等师父逼问再交代,如此便能隐下遇到纪晓芙的事。 不等灭绝师太再动怒,丁敏君迅速道: “弟子不敢隐瞒师父,路上我们还遇到了金花婆婆,那人好生无礼,对着我们的马儿就撞了过去,把我们的马儿生生拍死一匹,害得我和贝师妹只能共乘一骑回来。” 这话便是在解释,为何她会与贝锦仪两人一马回来了,不是马被某个姓纪的骑走了,而是被人拍死了。 丁敏君小心翼翼的观察着灭绝师太的脸色,见其目光锐利,接着又道: “那老虔婆不但拍死我们的马儿,还对芷若言语无礼,不过师妹武力过人,把那老虔婆好生教训了一通,还试探出此人为明教叛徒。 师妹应当是思及让明教敌人多活一个,就能多死几个明教之人,便留了那老虔婆一命。” 灭绝师太面色这才缓和了下来,她是知道灵蛇岛金花婆婆的大名的,此人武力不俗,还擅长以金花为暗器。 芷若能胜过此人,行走江湖的安危倒是能叫她放下一部分心来。 不过还是开口道:“哼,芷若是个心软的好孩子,你们做师姐的,就应当好好跟着她,居然被哄得回了峨眉。” 丁、贝二人对视一眼,知道这是师父息怒了,两人连连称是,算是完成了师妹的嘱托。 第173章 周芷若33 胭脂三人刚下坐忘峰,便遇上了昆仑派无精打采的一行弟子。 见到有人从明教的方向而来,本应当盘问一番,但昆仑派的弟子们俱都如足下生根一般,呆呆愣愣的站在原地忘了挪动,只脖颈顶着脑袋跟随着胭脂的身形移动而移动,活像一丛长势良好的葵花。 胭脂朝着这行人里头唯一一个女弟子和善一笑,问道:“叨扰了,不知几位自何门何派而来?” 女弟子名为詹春,被这一笑恍惚得差点儿没握住剑,好半晌才反应过来,急急忙忙道:“我们是昆仑派的弟子,我、我……” 詹春被胭脂望着,不知怎地又补充道:“我叫詹春,‘春来发几枝’的春。” 胭脂闻言微微颔首,表示自己已听清了对方的名姓,便再道:“原来是昆仑派的高徒,不知此行为何?” “我们是奉掌门师父之令,去做个先锋,找天鹰教的麻烦,逼他们出来应战,好再侵占些他们的地盘。” 见胭脂微微蹙眉的神情,詹春鬼使神差道:“师父师娘都不敢上坐忘峰,若是到时候打起来了,你便往坐忘峰上躲一躲也好。” 詹春话音刚落,余下的弟子也纷纷应和,尤其是先前提醒詹春的领头弟子,更是隐晦的把昆仑派那掌门两口子的事情讲了个十成十。 这些弟子常常被派出来打头阵,对这一带的人物大都熟悉,对于初次见面的胭脂三人,便以为是明教那边下来的人。 他们虽属昆仑派,但其实对明教、天鹰教的下层弟子没多少恶感,大家都是被呼来喝去之人,除却身份立场,只有过得苦与更苦的区别,于是反而有些感同身受的惺惺相惜。 往日里,但凡群体出动,明面上跟着上头的人喊打喊杀,每次到了短兵相接时,遇上了熟悉的面孔,大家便都尽在不言中地互相泄力放水。 胭脂知晓他们应当是有所误会,便将错就错问道:“我们是第一次过来,要往山下走,去中原杀元鞑子,不知出去的路上可有什么要注意的,但愿不要惊扰了贵派。” 詹春想了想,答道:“昆仑派这边,千万不要经过白牛峰,掌门师父他老人家心情郁闷时,便常常在山下舞剑,若有人停留,便被他认定是偷窥昆仑武学,要被剜了眼睛的。” 胭脂道:“只是路过,也要被剜了眼睛吗?” 詹春点头,语气中带着惧色:“师父在山下练剑时,是心情最不好的时候,不管什么人,便是不通武学的樵夫路过,也是要留下一双眼睛的。” 胭脂语气中听不出喜怒,继续问道:“那昆仑掌门通常什么时候心情不好呢?” 明明是掌门做下的不仁义的事情,但被胭脂这样一追问,昆仑派众人心头俱都生出惭愧,第一次觉得昆仑派的名头让人羞耻。 詹春羞愧支吾道:“以往好些,只是近来……近来掌门师父心情都不大好,所以……。” 胭脂道:“如此想来,白牛山下当堆着不少眼睛了,被那样多的眼睛盯着,昆仑掌门竟也睡得着吗?” 众人听得此话,都羞惭低下头颅,只觉得双颊火辣,待再度抬头时,便见胭脂三人已经走远,众人俱是怅然若失。 “五姑如今丑陋,掌门师父不敢对师娘发火,却把气往无辜之人身上使。” 有弟子低声应和道:“咱们还不如明教的兄弟,他们好歹还能去杀鞑子,为大义而死,咱们却成日里活得浑浑噩噩。” “咱们这些弟子,没爹没娘的被采买进来,说是弟子,和奴仆又有什么区别?” 詹春紧紧握住剑,道:“如此,咱们便要好好打磨自身!” 她抿了抿唇,低声道:“天鹰教的那些人常常说明尊救世,且看着吧,若有朝一日天翻地覆,我等习武有成,便是有用之身,未必不能为汉人出一份力。” 詹春隐去心底最后一句话:“倘若真有明尊出世,便当是那人的风姿气度。” “昆仑派的挖人眼睛,崆峒派的惯于食人,西域的这些,居然也能称得上是名门正派。” 胭脂在山下找到马儿,抚摸着马儿的鬃毛,语气冰冷。一想到峨眉派与这些东西并称六大派,胭脂只觉得峨眉受了天大的侮辱。 纪晓芙同样深深皱眉,她经历过张真人百岁寿辰,那时各派义正言辞下的险恶嘴脸她看得明明白白。原以为他们好歹披着一层遮羞布,却不想,离中原越远,这些门派的行径越是不加掩饰的荒唐可怖。 胭脂道:“纪师姐,既然杀了杨逍,便算是挑了明教的场子,既然如此,如何能厚此薄彼呢?” 她看向绵延不绝的群山,道:“这些临近西域的门派,平日里做惯了穷山恶水里的土霸王,也到了该感受中原疾风骤雨的时候了。” 纪晓芙杏眼圆睁,道:“芷若,你是要——” 胭脂颔首,道:“挑一个场子也是挑,挑几个也是挑,难得出来一趟,不多做些事岂非浪费华光?” “可是——”纪晓芙仍是不放心。 胭脂潇洒一挥衣袖,翻身上马,道: “纪师姐,木花那小丫头便劳你看顾几日,帮我考教一番,若是进度不错,便再教她几句千字文,再多打些习武基础!” 纪晓芙看着挥鞭叱马的胭脂,连忙喊道:“芷若,你何时回来?” “教训一群连杨逍都不敢招惹的土鸡瓦狗,不会太久的——” 纪不悔崇拜地看着胭脂远去的身姿,两眼放光,对着纪晓芙道: “娘,我也要跟着一块练武,就算还是不能学峨眉武学,我跟着芷若姐姐收下的木花一块打基础也行啊!好不好,好不好嘛,您就同意了好不好?” 纪晓芙被缠的无奈点头,不过心情却是前所未有的轻松明媚。 她握住女儿的手,看着胭脂远去的洒脱背影,心道:“真好啊。” 千峰排戟,万仞开屏,有人飒沓如流星,策马青云驭长风。 第174章 周芷若34 临近西域的这片土地上的门派,自是比不得中原武林门派的气象,但有句话说的却是很对:“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一烂烂一窝。” 若无明教的高层的分裂导致的明教落寞,也不会有白眉鹰王出走带来的天鹰教诞生。 此地最大的明教的风气开始不好后,其他教派更是江河日下。 除去明教、天鹰教、昆仑派、崆峒派这些,这块地方还有中原大派名义上的分支。 如金刚门,便是少林派的一支支脉,擅长少林硬功,武学上走得是刚劲之道。 金刚门的创始者乃是少林派的一个火工道人,受不了虐待,偷学武功后打死欺辱他的僧人,跑到西域开山立派。 或许是跑的太远,少林也未有追剿之举。等过了一代人,这件事少有人知,金刚门便理直气壮的自称是少林支脉,来抬一抬身价了。 除此之外,便是一些已经零落的昔日门派,传承断绝,只留下些许守门人。 有道是:“乾坤空落落,岁月去堂堂”。如星宿派、白驼山庄、天山派这些煊赫一时的门派,它们的往事都随着光阴流逝不为人知,到如今只留下一个名字,再过几十年,兴许连名字也被岁月尽数冲刷干净了。 胭脂此去,第一个目标自然是剜眼的昆仑派,一来是它离得最近,二来便是它与峨眉算得上有所渊源。 倘若祖师郭襄尚在,看到当年知己何足道的后人如此做派,想来也会长叹一声。 昆仑派中,何太冲后背一凉,恼怒回头,便见着班淑娴怒气冲冲的推门而入。 “我听说,你给这小贱人请了七个名医?” 班淑娴双目如电,狠狠瞪着尴尬抬手的何太冲。 何太冲身后,便是他请来的七个大夫,此时俱都眼观鼻鼻观心地低头不语,面庞肿胀的五姑也缩成一团。 一时间,无人敢说话动作,只指望何太冲应对怒火中烧的班淑娴。 被寄予厚望的何太冲尴尬的抬着手,两只眼睛上下左右的溜转,就是不敢与班淑娴对视。 突然望到桌上的茶壶,何太冲无处安放的手顿时有了用武之地,他动作如风地拿起茶壶,倒了一杯茶,堪称谄媚地对着班淑娴道:“夫人来此,实在辛苦了,喝茶、喝茶!” 班淑娴一挥手,把茶杯连带茶壶打翻在地,冷冷道:“你和贱人喝过的茶,竟敢叫我来喝!” 何太冲眼中迅速闪过一丝恼意,总是这样,班淑娴这个师姐总是这样,无论什么时候都能闹将起来,把他这个掌门的威仪踩在脚下! 若她颜色鲜怡,还能算得上是夫妻间的情致,可班淑娴已经是一老妇,只叫他生厌! 无论心中如何作想,何太冲面上挂笑,道:“夫人说的对,是我考虑不周,我该骂、该骂!” 班淑娴见丈夫和颜悦色的伏低做小,面色稍稍缓和,但一见后头缩成一团的五姑,怒意又涌上心头,这已经是第五个了,她班淑娴为什么嫁了个如此好色的丈夫! 她看向绣墩,察言观色的何太冲立刻把绣墩从桌下拉出,又用袖子掸了掸不存在的灰尘,这才扶着班淑娴坐下。 班淑娴“哼”一声,方才道: “咱们昆仑派虽为名门大派,却也不当如此奢靡,不过是面容肿胀,用鸡蛋滚一滚便是,若还是不成,门中又不是没有药房,哪里就要请大夫,还请上七个!” 何太冲连连称是,言语中多有推脱: “夫人说得极是,五姑还是太过娇气了,缠着我脱不开身,不得已请了这些大夫。” 他拉起班淑娴的手,深情道: “除却夫人,哪里还有这样精打细算、为我操持打算的人呢?昆仑派不能没有夫人,我何太冲更是离不开夫人啊!” 班淑娴被他拉着手,面上显出些许得色,道: “你晓得就好,若没有我,哪来你的今天。你哪都好,只是这风流的性子要改一改。” 何太冲深情的面庞微微僵住,班淑娴并未注意,还在继续得意道: “我年岁渐长,虽不能为你延绵子嗣,可这种妖妖道道的小贱人也是不成的。如今她丑成这个模样,说不得是老天报应,若再不安分,可就要小心性命了。” 五姑不敢言语,低垂的目光中闪过怨毒之色,若真有报应,那也是班淑娴害人害得最多,怎么不报应到她头上! 何太冲倒是对这句威胁无感,他心想,反正五姑已经是这副模样,七个名医瞧了都没个法子,不如给班淑娴出气。反正五姑得宠的时候,她不也对弟子们朝打暮骂,就当是报应了。 “唉,也不知人牙子何时来。”何太冲在心中叹气,他已经想着纳第六房的事情了。 何太冲拉着班淑娴的手,心思却在九霄云外:“弟子之中,詹春如今倒是长大了,青春妍丽,身段可人,可惜相貌略差了些,若是人牙子不来,倒也不是不能将就将就。” 班淑娴终于察觉到何太冲的走神,手指猛的一捏,把何太冲从遐想中痛醒。 面对怒视,何太冲讪讪道:“夫人莫怪,五姑之事,全凭夫人做主便是,我是在忧心天鹰教。” 班淑娴冷冷一笑,道: “天鹰教有什么可担心的,白眉鹰王久不出现,说不得已经死了,咱们只要不惹上杨逍,天鹰教不过砧上鱼肉而已。 再说,就算天鹰教有什么变故,那些弟子既然吃了昆仑派的饭,就应该去卖命,只要不吝啬人命去填,就算是刀山火海,咱们也走的过去。” “你说的有几分道理,吃了人家的饭,就要做人家的事,这应当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倘若有人白吃了我的饭,我大概也会不高兴的。 只是这话被别人说出来,我便觉得不痛快,心生一股怒气来,大抵是因为我是个不讲理的人。 如此,便提前说声对不住,为了我自个儿的痛快,今日就要做一场不讲理的事,如此才能念头通达。” 一个清越的声音由远及近,话中狂妄的内容让屋内几人色变。 第175章 周芷若35 班淑娴即刻拔出剑来,怒斥道:“何方妖人,敢在我昆仑派大放厥词!” 何太冲同样气息一变,衣袍鼓动,按剑蓄势。 这两人虽然平日里各有心思,但一旦对敌,却是相当配合。 眼下见有人摸上山来,若不是突然出言,他们竟然半分气机也未曾察觉,方才的龌龊立刻丢在脑后,两人瞬时冲出房内,足蹑轻旋,步履奇妙,说话间两仪剑阵的步法已然落定。 “久闻昆仑正反两仪剑法的高妙,今日有幸,愿一览其究极繁复之妙。” 班淑娴闻声而望,但见一青衫少女乘风而来,衣袂飘飘,清雅脱俗,若神仙中人。 心中的火气顿时去了七分,余下的三分是对着何太冲而去: “老贼貌不扬,竟误我韶华至此!” 何太冲正被这少女天人之美惊的瞠目结舌,猛地被班淑娴怒斥,被骂的还是一贯最得这老妇心意的容颜,不由得胆气上涌,回嘴道: “班淑娴,你这好色悍妇,少时容貌便泯然众人,今老而愈甚,吾尚未以汝为嫌也!” 班淑娴怒目圆瞪,举剑便要去划何太冲的脸,何太冲不甘示弱,亦举剑还击,不等胭脂出手,两人已举剑打成一团。 胭脂看得饶有兴致,这两人俱是剑法精妙之人,过招间昆仑剑法的一招一式精奥非常,倒是给她些许启发。 “砰——” 一粒碎石击在两人的剑柄上,震得二人虎口微麻,这才停下互殴。 “好了,大庭广众之下,你们二人且收敛些,好歹先对付我这个敌手,再打不迟。” 胭脂站了半天,见这二人越打越激烈,觉得他们还是要留些体力,来使出昆仑绝学两仪剑法。 班淑娴与何太冲闻言讪讪,两人对视一眼,俱都嫌恶地别过脸去。 尤其是班淑娴,何太冲那张平日里极符合她心意的英俊潇洒的面庞,此刻在她心里,只觉得哪哪儿都是缺点,往日因着这张脸的包容俱都荡然无存。 班淑娴道:“若姑娘对昆仑正反两仪剑法有意,不如入我门中,我唯有一徒西华子,入门不过二十载,已是一流的高手。” 何太冲呛道:“凭甚是你收徒?这么多年,你也就教出一个西华子。” 这二人眼见着又要吵起来,胭脂淡淡道:“若再不出手,便引颈受戮吧。” 一根青竹向着两人心口扫去,速度不急不缓,但力道却分毫不弱。 班淑娴避开这一扫,道:“何必动起武来,难道你是明教的弟子,上山寻昆仑的麻烦?纵使如此,只要你弃暗投明,我也情愿收下。” 只是这话刚一出口,胭脂手中的那根青竹竿便倏忽变速,如雨燕穿林,似雕鹰扑食,向着两人捣去,逼着他们不得不退让还迎。 胭脂往日主习剑法,兼之掌法、拳法、指法等,倚天剑断后,她便折了一根老竹,以此为武器。 她在峨眉山上从木剑用到铁剑,下山又用过了神兵利器,如今再抡起这竹节,化用剑法来,心中隐隐有所感悟,只是对敌的经验还不够多,心中只朦朦胧胧留了一丝痕迹。 不过对面的这对夫妻一味闪躲,叫她心生无味,于是竹尖微转,向着何太冲的右眼戳去—— 何太冲大惊,挥袖击竹,但竹尖仍旧削去了他半边耳扇,鲜血滋了一地。 “二位且专心点,须知刀剑无情,我这竹节也无情。” 班、何二人终于色变,先前初见胭脂,望见是一小姑娘时,为其美丽所摄,心中也未尝没有升起一丝对她年少力薄的轻视,并不觉得她能威胁到他们,于是才有收徒之意。 正如美玉生华,人人争抢渴望收入怀中,但山间的斑斓野虎,华美威严更甚,却少有敢于直面乃至猎虎之人。 何太冲强忍没了半只耳朵的痛意,抽剑横劈,内力灌输剑上,意将这根普普通通的竹节砍断,再擒下这出手狠辣的小姑娘。 班淑娴略有犹豫,但还是撩剑挽花,斜斜劈向胭脂手中的青竹。 “哐当——哐当——” 两声落剑之响几乎同时发生,班、何二人捂着手腕心中大骇,方才明明他们的剑尖已经砍上了那根竹子,但下一刻竹子便消失不见,青光一闪,他二人腕间一痛,手中便空无一物! “慢!太慢了!” 胭脂轻轻摇头,对这二人很是不满。这样的武力,两人相加约摸四分之三个杨逍,居然也能统领一派。 班淑娴与何太冲迅速俯身拾剑,胭脂并不阻拦,她等着他们俩使出正反两仪剑法。 班、何二人对视一眼,身形立刻变换,班淑娴弓步屈膝,一手翻剑,一手抵住剑柄,这是正反两仪剑法中的“雨打飞花”式。何太冲强压痛意,向前半步,右足提起,托剑横肘,向着胭脂劈去! 二人一个刺向膝盖,一个劈面砍下,来势汹汹,似乎锐不可当。 正反两仪剑法乃是昆仑派顶级武学,演化自《周易》之中乾坤四象八卦,变幻莫测,配上特定的步法,剑法无常,能有上千种变化,定能将这小丫头擒下—— “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后,何太冲顶着两个血窟窿狂乱的四下挥剑,剧痛之下,他几近癫狂。 “为什么!为什么!” 胭脂握着竹节,鲜血从尖端滴滴答答地落下。 “何掌门取了那么多眼睛,轮到自己的时候怎么做出这般不堪的姿态,掌门的仪度都不顾了吗?” 何太冲踉踉跄跄地向着声音处扑去,但很快被石头绊倒在地,他看不见了,什么都看不见,无边的黑暗让他四肢百骸都浸满恐惧,风声、脚步声、呼吸声…… 黑暗中,仿佛有一双双眼睛在看着他,在伺机接近他,那些眼睛、那些打扰他练剑的低贱之人,那些被他剜下来的眼珠子,它们过来了!它们在看他! 何太冲悚然,他拼命地拍打着周围,当摸到圆溜溜的石子时,那本该硬质的东西似乎变得也黏滑起来…… 班淑娴卧倒在另一侧,别过头去,不看何太冲的状若疯魔,她捂着心口深深喘息,内心只觉得荒谬绝伦。 昆仑派的掌门,居然就这样成了一个瞎子,自己现在竟是一个瞎子的夫人! 胭脂向她走近,问道:“班女侠的武功当属昆仑第一,为什么不是掌门呢?” 班淑娴一手撑地,喘息道:“你究竟是什么人,想要做什么?” 胭脂道:“我不过一个下山历练的普通弟子,来外头见识见识名门正派的本事,可惜,大失所望。” 班淑娴沉默片刻,道:“非是昆仑正反两仪剑法不成,只是我们这些不肖后辈,不学无术,未显出祖师风采,我二人之不能,非是昆仑派之不能。” 胭脂闻言点头,道:“你说得不错,正反两仪剑法确实是天下顶级的剑法,可惜被你们使得太差。” 班、何二人以正反两仪剑法出手时,胭脂便迅速推出了剑法的章法,这二人的剑招虽有变化,但仍旧脱离不了循规蹈矩的框架。 他们但凡出剑,胭脂就能算出下一剑的走势。 正反两仪剑法的妙处就在于变化无穷,使人防不胜防,不能及时阻挡。 但昆仑派如今却把它练成了一板一眼的套路,直接断去其了最特别的妙用,没有了变化,这套剑法与天下无数剑法又有什么分别呢? 胭脂提起班淑娴,在其惊慌失色中,不急不缓道:“不必害怕,我不准备杀你,只是需要一个够格的共犯,班女侠乃是昆仑派第一人,正是再好不过的人选。” 第176章 周芷若36 崆峒山上,班淑娴面色几变,默然良久,方才道:“我昆仑派是有苛待弟子,但不至如此。” 不是她莫名其妙的来这一句,为昆仑派开脱,实在是觉得将昆仑派与崆峒派相提并论,昆仑派真的罪不至此。 “咕嘟咕嘟”冒着泡的大缸,被捆绑了手足的人堆,围着的垂涎欲滴的大汉,无一不在展现着崆峒派弟子在做些什么。 “他们要吃人!”班淑娴悚然低语,鸡皮疙瘩几乎是瞬时爬满了她的后背。 崆峒派不止一次上过昆仑山打过秋风,作为执掌昆仑派财库的掌门夫人,她看崆峒派就像看一个甩不掉的穷亲戚,象征性的漏点好处打发一下,根本不会在意崆峒派平日里是如何维持生计。 直到此刻,她亲眼目睹崆峒派的弟子不加掩饰的食人!崆峒五老呢?他们崆峒派没有掌门,难道他们五个长老就冷眼看着这样的事情发生吗? 班淑娴自认为是刻薄之人,对弟子算得上多有苛待,对何太冲的小妾更是铁拳铁腕,但还没想过要去做这种突破人性之事。 人死不过头点地,可是被剥皮食肉,像动物一样被宰割,人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 就算是明教那群歪门邪道,成日守着那奇怪的教义,平日茹素,死了烧成灰,也没把人给吃了啊! “班女侠,你说,吃了人的人,还算是人吗?”胭脂站在她身旁,平静地询问着。 胭脂的语气无波无澜,但班淑娴能感受到,那平静语气之下翻涌的情绪。 班淑娴握紧剑,道:“他们已经是畜生了。” 胭脂笑了笑,道:“班女侠以为,畜生该不该杀呢?” 班淑娴迅速回答道:“该杀!” 胭脂笑容多了一丝真诚,又问道:“班女侠觉得,现在谁去杀比较合适呢?” 班淑娴缓缓地吐出一口气,道: “我,我现在就亲自杀这些崆峒弟子。只是,姑娘能不能把竹子从我的心口挪开?” 胭脂和善一笑,道:“实在对不住,我有些紧张,便忘了这回事。” 班淑娴努力憋出一个笑脸,道:“无妨、无妨,我记着就行。” 崆峒派如今剩下的弟子其实已经不多了,接受不了同流合污的人要么死了、要么跑了,剩下的这些人,已经把食人看做一件寻常之事。 吃了不该吃的东西,自然会生病,死了一批人之后,活着的崆峒弟子愈发不人不鬼。他们的眼睛几乎冒着绿光,不光看那些被俘虏的人露出垂涎,看向彼此的目光同样富有食欲。 班淑娴的剑在胭脂看来不算快,但她的实力其实已经强过崆峒五老,在这片地界,班淑娴算得上一流人物,只弱于杨逍、殷天正几人。 当她拔剑对向这群不人不鬼的崆峒弟子时,一切便毫无意外。 惨叫声此起彼伏,很快变得微不可闻,直到归于沉静。 胭脂等班淑娴落下最后一剑,才走向被捆绑的人群,解开他们的束缚后,高声道: “我是峨眉派弟子周芷若,这位出手之人乃是昆仑派如今的掌门班淑娴,我听闻崆峒派有食人之事,便告知了班掌门。 班掌门不愧为昆仑前辈,闻之义愤填膺,立刻不辞劳苦前来崆峒,为武林正派清理门户。” 人群中立刻有磕头拜谢之声,更有甚者,哭喊着要给恩人立长生牌位。其中还有被抓来的行商,更是哭泣不已,说要将两位女侠的事迹传遍四方,让更多人知晓峨眉与昆仑的仁侠之风。 死里逃生,如何不让他们感恩戴德。心中对峨眉派与昆仑派的好感更是无限上升。 胭脂坦然受之,她又不贪图他们的回报,听几句好话自然是应该的。 而班淑娴拿剑的手则微微颤抖,她脸色发绿,只觉得天旋地转。 武林正派,自当同气连枝,纵有龌龊,也是暗地里潮流涌动。 可如今这样不加掩饰,若是武林同道知晓了她屠戮崆峒之举,她的名声,昆仑派累代声誉! 胭脂对着班淑娴,语气崇敬:“班掌门,这些人当中,有不少应是本地的百姓,他们蒙受大难,还请班掌门照拂一二。” 班淑娴面色僵硬,道:“我何时成了掌门?” 胭脂轻轻一笑,道: “何太冲身为正派前辈,做下伤天害理之事,不配执掌一派。 芷若少年意气,冒犯了昆仑派,但班女侠为芷若之举动容,并无叱责之意,反而能明事理,主动接过昆仑派重任。” 班淑娴声色颤抖:“你为何要将你我身份宣扬出去?” 胭脂提起手中青竹,含笑道: “既然做了好事,自然要留名了。也好叫那些无法无天之人,知道有人要对付他们。” 班淑娴唇角抽搐,但看见胭脂轻轻抚摸着手中的青竹,一肚子质问之语便梗在喉中。 “大胆!何人敢来崆峒闹事!” 就在此时,崆峒五老姗姗来迟,看着满地尸首,怒不可遏。 没等他们再多说一句话,胭脂身形便动—— 一个呼吸间,胭脂又站回了原位,班淑娴抬眼望去时—— “嗤——”“嗤——”“嗤——”“嗤——”“嗤——” 崆峒五老还是怒容,五道鲜血霎时间从他们的脖颈处飙飞出来,随后又是五声沉闷的重物倒地声。 崆峒五老,今日除名江湖! 班淑娴惊骇地瞪大双眼,不等她说话,胭脂的身形便再度远去,只抛给她那根染血的青竹竿,遥遥一段话: “班掌门,这群人便交由你了,有家可归的归家,无家可归的便用崆峒五老的财货安顿。 今日留青竹一根,以作你我凭证,希望我重游故地时,不会失望——” 班淑娴愣愣然握住那根青竹,只觉得五十多年俱都白活。 她用二十年习武,而三十年沦于争风吃醋,选择的丈夫花心好色,习武的成效堕了祖师名头,这五十年,真乃荒唐也! 她转过头,这些被救下的人也都痴傻地望着那人远去的方向,神色又敬又慕,更有人磕头直唤“神仙”。 班淑娴长叹一口气,一丝一毫与胭脂敌对之心也升不起了。有这样的麒麟儿在,峨眉派何惧天下武林? 她不过十几岁,就已经能将他们这些人搓扁揉圆,这样正是意气用事的年岁,稍有不顺心,便是捅破天也无畏无惧,拳怕少壮,谁敢招惹? 峨眉派要出真龙了,但愿她和张三丰一般,早早疲倦了江湖便修身养性,放这些凡夫俗子一条生路。 第177章 周芷若37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仄,晨宿列张……” 木花一边轻轻念诵着石壁上刻着的句子,一边稳稳当当地平举着小木剑。 起初她站不了多久,手就抖如筛糠,尤其是越想拿稳木剑,手就越是颤抖不止。 但这个出身穷苦人家的女娃,身上是有一股子韧劲在的。 木花晓得,这是她人生中绝无仅有的一次机会,是做拿剑的女侠,还是像大多数村里的女孩一样,被换出去,做一个接着一个生到再也不能生的农妇,就看她能不能抓住机会。 她有四个兄长、一个弟弟,上头年长的哥哥们都没钱娶妇,也不至于没良心到把年幼的妹妹交出去换亲。大兄几个被征走后,生死未知,或许以后就要做了孤魂野鬼。 木花感激兄长们对她这个幼妹的照顾,但她同样明白,她不可能靠着兄长们的怜悯过一辈子。等她年纪再大些,一切便都不好说了。 家里不会让她呆上一辈子,她总有一天要去别人家干活吃饭,而别人家的女儿或是姐姐妹妹则来到她曾经的家干活吃饭。 如果幸运,她会在熬过生产、劳作、饥饿中过完一生。如果不幸,她会成为一个年轻的鬼。当然,或许幸运就是不幸,不幸就是幸运。 只有拿稳了剑,只有记住那些字,她才能跳脱出来,自己选择新的幸运与不幸。 于是,在焦灼等待的这些日子里,木花用尽这具贫瘠身体的全部精力与毅力,去完成女侠姐姐布置的功课。 那三十二个字她已背的滚瓜烂熟,每一个字都铭刻在心中,她不懂得这些字句的意思,但对它们有十足的敬畏之心。 对于举剑,她越是紧张就越是做不到稳当,于是便在举剑时反复念诵这三十二个字,精神上全投入字句之中,反而能忘却手臂的酸痛,日日如此,终于到达了女侠姐姐所言的手无抖、腕不动的要求。 纪晓芙带着纪不悔来到山洞时,便看见木花纹丝不动地举着剑,口中反复念诵着《千字文》的句子,周围人俱是敬畏地望着,不敢发出声响。 他们家里男丁多,穷得其实不算太狠,至少大家都有一条缝缝补补的裤子穿,比起那些全家共用一条裤子的人家已经不知好到哪里去了。 但他们也没有机会去识字念书,唯一认识的字就是自己的姓氏,这还是因为村口不知哪个祖宗立着的一个刻着“木”的石头,这也是大多数村人一辈子认识的唯一一个字。 如今小妹能足足认识三十二个字,不但会读,还能用树杈子在地上写出来,这是何等的了不起! 纪晓芙认真望着木花举剑诵读,并不出声打扰,直到日上中天,木花放下剑时,方才显露身形。 望着木花想要说话却又不知怎么开口问候的紧张模样,纪晓芙温和一笑,道: “我姓纪。” 又指了指一旁的纪不悔,道:“她也一样。” “纪女侠!纪姐姐!” 木花乖乖巧巧地问候二人,眼神又悄悄往她们身后打量。 纪晓芙自然知道她在期盼什么,便柔声道: “我们的事情还没有办完,这几日我会考教你一番,若是学的不错,我便再往后教你。” “还有我!还有我!我们两个可以一块儿学——” 纪不悔跑到木花身边,拉住她的手,亲亲热热地说起话来。 她喜欢芷若姐姐,对芷若姐姐看好的人自然也会友好相待。 纪晓芙含笑看着两个小人儿相互认识,也不留痕迹地观察着木花的兄弟们,这些年轻、年少的虽然面黄肌瘦,但目光还算明亮清正,并没有对幼妹的妒嫉之色。 她在心中暗暗点头,如此,芷若把这小丫头收入峨眉,也会少许多麻烦。 峨眉派以女子为主,弟子的来源差不多分为两类,一类是家中带着束修礼品亲自前往峨眉拜师,如纪晓芙,便是出身汉阳金鞭纪家,家中人将她送到峨眉学艺。 另一类则是乱世中被救下的有缘人,无处可去。或由人荐入峨眉,如张三丰向灭绝师太推荐了胭脂。或是门内长辈亲自带入门墙,如丁敏君,就是灭绝师太年轻时闯荡江湖,亲自在难民中救下。 前一类都是身份清白、家世可考的良家子弟,但后一类有时候会出现一些麻烦。 这些弟子被收入峨眉时,往往是困顿之时,但一旦进了峨眉,便突然冒出来许多亲亲密密的亲眷来,要这些有了出息的女孩儿接济接济。 有的得了一次救济,便自觉离去,不再纠缠。但总有一些脑子不清醒之人,只把这些女孩儿当做能长久吸附的冤大头,以为胡搅蛮缠能起作用,但他们忘了,这些女孩儿手中,已经有了来自峨眉派寒光凛冽的长剑。 峨眉派的威名,不是靠温言细语,是仰赖于染血的长剑。 乱世之中,法度沦丧,谁的拳头大,谁便是公理正义。 纪不悔不晓得母亲在想什么,她已经和木花叽叽喳喳地说起了话,虽然她的出身颇有离奇,但与木花这农人家的女孩却很能说到一起。 纪晓芙生下纪不悔后,便把她寄养在农户家,一年来看她几次,直到这两年事情暴露,才一直带着纪不悔逃窜在外。 从寄人篱下到惊慌奔逃,纪不悔其实没有过上几天好日子,因此并没有养成瞧不起穷人家的傲气,和木花相处的倒是很不错。 黄沙卷地百草折,胭脂牵着马儿,在风沙中举目而望。 前面不远,高大恢宏的建筑拔地而起,瓦片金光闪烁,屋脊镇兽林立,栏柱朱漆浓丽,门楼正中悬挂着一块气派的匾额,上书金光闪闪的“金刚门”三字。 “真是富丽堂皇,金刚门连门楼都修的这样富贵,出家人原来这么有钱的吗?我峨眉也是出家之地,怎么没有这样有钱的善信捐资?” 胭脂抚着马儿的鬃毛,难得心里不平衡了半刻。她也有钱过,但此刻,全身上下最值钱的,就是断成两截的倚天剑和剑中掉落的小铁片。 看着阳光下金光闪闪的金刚门,胭脂不由自主道:“此地与我有缘啊!” 第178章 周芷若38 “郡主,这金刚门不过些许金堆俗物,毫无品味,门中并无赏玩之处啊,咱们要不还是回王府吧!” 鹿杖客苦口婆心地劝着郡主,一边劝一边狠狠瞪着阿二和阿三。 若不是这两个不长脑子蠢货在郡主面前搬舌根,郡主怎么会不好好在王府中待着,跑到这风沙漫天的西域来! 哼!若是郡主出了什么事情,他们都逃不了一个死字! “不要,成日里待在王府,有什么意思!金刚门是阿二、阿三的师门,又有你们保驾护航,能有什么危险?本郡主好奇来看看怎么了!” 只见穿着一身雪白衣裳,腰间系着一根金色腰带的少女,背着手打量着这金刚门的陈设,一边走一边微微点头或摇头。相貌生得娇美可爱,神情却古灵精怪。 其人正是元廷汝阳王的掌上明珠,敏敏·特穆尔,此时正带着王府的一干亲随离家出走中,还给自己取了个汉名——赵敏。 看着金刚门的金漆瓦与朱红墙,赵敏疑惑道:“阿二,你们金刚门不是说也是少林支脉,怎么连座佛像都不供奉?” 阿二避开鹿杖客的瞪视,连忙答道: “回郡主的话,我们祖师是杀了少林禅师跑出来的。祖师在少林受尽了欺辱,也不得佛陀相救,全靠自己杀人报仇,于是到西域立下金刚门后,虽以少林支脉相称,也不许弟子在门中供奉佛像。” 赵敏笑道: “哦?也许佛陀真的庇佑了你们祖师学武成功呢?要不然,少林寺里那么多被欺负的新人,怎么偏偏就他能报仇雪恨? 人家佛陀暗地里相助,却不但收不到回报,还反而被克扣了供奉,这可使不得。” 阿二、阿三俱是一愣,郡主说的似乎不错啊,祖师作为一介火工头陀,能闯出这偌大的基业,保不准就是佛陀保佑呢?那他们是不是得赶快供奉起来?可这不就违逆了祖师的意思了吗? 不等他们陷入思考,赵敏又望向金刚门的练武场,问道: “少林有拈花指、摩柯指、无相劫指、多罗叶指这些个名字风雅的指功,为什么你们偏偏练了这大力金刚指呢? 又是大力、又是金刚,要本郡主看,这大力金刚之名着实粗俗了些,不雅、不雅!高手过招的时候,报出招式来,倒显得下里巴人,平白堕了威风!” 阿二、阿三俱是挠头,练功只要威力大就行了,名字粗俗些有什么要紧的?难道名字好听,就能让人自愿就死? 鹤笔翁灌了一口酒,一抹嘴,道: “郡主有所不知啊,这大力金刚指虽然名字直白,但却把这门功夫说得明明白白,练成之后,犹如佛门金刚一般,单凭指上力道,便能够碎石断金。” 说到此处,他又喝了一口酒,故作神秘地笑道: “郡主可猜到,这大力金刚指在对敌时有何妙用?” 赵敏眼珠一转,顿时有了想法,道: “交手之时,直接捏碎对方的骨头?” 鹤笔翁大笑点头,连声称赞郡主聪慧。至于走在一旁的苦头陀,不言不语,仿佛身外无物。 阿二阿三这时候也开始夸耀起自己的功绩来,金刚门早早就投靠了元廷,作为门中高手,他们为汝阳王办过许多差事。对着这小郡主,还是有不少东西可说的。 阿二道: “郡主,我们这大力金刚指,还断送过一个了不得的人的前途啊,您可猜得到那人是谁?” 赵敏翻了个白眼,不耐道: “有话快说!” 阿二阿三又不是看着她长大的玄冥二老,不过是父亲调拨到她身边的护卫,也敢在她面前摆起架子来!简直不知所谓。 阿二尴尬地一拍脑门,若无其事道: “那人正是武当张三丰的三弟子、武当七侠之一的俞岱岩!” 阿三补充道: “十几年前,我们恰逢良机,捏断了他的手脚骨头。如今,那俞岱岩已做了十几年的残废,没有我们金刚门特制的黑玉断续膏,他便要一辈子瘫痪在床,当一个废人了。” 边说着,阿二、阿三相视一笑,面上俱是幸灾乐祸的神色,他们对这种名门出身的天之骄子一朝落魄的戏码十分喜欢,尤其是由他们亲手炮制的。 更何况那武当派至今还蒙在鼓里,连仇人是他们都不知道,这种戏耍武当的感觉简直要叫他们飘飘欲仙。 赵敏眸光一闪,问道:“我听父王说过汉人武林门派的厉害,这武当算的上其中魁首吗?” 鹿杖客摇摇头,道: “武当创立不过百来年,哪里比得上千年少林?” 赵敏道: “那武当是名门正派中垫底的那一个了?” 鹿杖客的头摇的如拨浪鼓一般,连连道: “非也、非也,在少林的老和尚还没死光前,武当便是第二。” 赵敏奇道: “为何?是因为武当那个张三丰吗?他已经是一个百岁老头了,就算从前再怎么厉害,如今难道还有力气逞凶斗狠?” 鹿杖客想起两年前偷小孩,被张三丰几乎打死,不由长叹一声: “若是那张三丰不讲武德,打上少林,约莫只有那些老和尚们能一块拦一拦。” 赵敏微微皱眉,本能地警觉起来,心中已把武当列为大敌。 鹿杖客见郡主如此神情,连忙转移她的注意力,高声道:“郡主可知屠龙刀与倚天剑?” 赵敏道:“有何不知,不就是被几句口诀哄得人争抢的兵器吗?” 鹿杖客道:“咱们汝阳王府可是有一把倚天剑的。” 赵敏皱眉,道:“本郡主为何从未看过?难道父王有意瞒着我?” 鹿杖客赶忙摇头,道:“郡主不知,是因为在郡主出生之前,这把倚天剑就被峨眉派的老尼姑给偷走了!” 鹤笔翁接着道:“那峨眉派偷了咱们的倚天剑,却也没使出个名堂来,我看那偷剑的灭绝老尼着实可笑的很。” 已悄然潜入金刚门的胭脂,静静听着这几人的交谈,死亡名单上已为鹿杖客与鹤笔翁留下了两个位置。 她本来只是想作为峨眉俗家弟子化个缘,但有些人就是上赶着找死,拼命往黄泉路扑腾,拦都拦不住。 胭脂扫视了赵敏一眼,一个元廷郡主,一堆金银俗物,一味黑玉断续膏,金刚门果然与她有缘得紧。 天授不予,反受其咎,如此,于情于理,胭脂都要笑纳这大自然的馈赠了。 第179章 周芷若39 月如钩,夜色沉沉。 苦头陀还未入睡,房内,明灭不定的烛光抖动着,映照着那张疤痕交错的脸庞,红棕枯槁的长发散落在肩头,遮掩着他的神情,无人知道,这个哑巴头陀在想什么。 相比较苦头陀房中压抑的沉默,玄冥二老这头倒是热闹得紧。 鹿杖客、鹤笔翁、阿二、阿三这四个人,正热热闹闹地猜拳喝酒,他们自忖喝点小酒不会影响护卫。 再说还有拒绝他们邀约的苦头陀在,这人向来活的像个苦行僧,有他护卫郡主,应当不会出什么差错。 喝酒,尤其是聚众喝酒,未开饮前,嘴上讲的都是小酌怡情,但一喝起来,便决计收束不住。 几斤黄汤下肚,醺醺然的醺醺然,飘飘然的飘飘然,觉得天王老子也不算什么,不当想的事也想了,不当讲的话也讲了。 尤其是酒过三巡,哪怕是江湖草莽,喝到此时,也好像突然变成了指点江山的宰辅,对着天下大势指指点点。 阿三把酒桌拍得“砰砰”响: “郭靖黄蓉都死了那么多年,又冒出来个抗元的明教,这些不知死活的家伙怎么就杀不完? 依我看,就该把这些没有恭顺之心的汉人通通划作奴隶,鞭笞他们没日没夜干活做事,就没这闲心造反!” 鹤笔翁不屑地瞧他一眼,道: “愚蠢,汉人都成了奴隶,哪里还会好好做事?现在这样就很好,朝廷专门镇压闹得最厉害的南人。 打压一批,拉拢一批,那些人有了好处吊在前头,自然会用心为朝廷做事。若是一点喘息都不给,反而会激得那些人联合在一起。” 阿三把酒碗一拍,发泄道: “可朝廷也没镇压个名堂出来,这边刚压下去,那边又造起反来,大把的银子拨下去,也就听个响,还不如给了咱们这些人,咱们可是给了钱就真的办事。” 鹿杖客嗤笑一声,道: “我呸,痴心妄想,你还想拿银子,你是姓孛儿只斤还是姓乞颜、帖木儿? 呦,原来是个西域无名无姓的贱民,也妄想拿朝廷派下的银子,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个儿的模样。 不要觉得为王爷做了十几年事,你就是蒙古人了,就算是蒙古人,如今也有倒夜香的、卖身为奴的,你就算冒姓,还排不上号儿呢!” 阿二闷了一口酒,沉声道: “阿三,朝廷的事儿跟咱们没关系,咱们只要把王爷的差事办好,荣华富贵不会少。” 阿三把酒碗摔在桌上,不快道: “哼,我不过是看不惯哪些造反之人罢了,什么狗屁恢复汉人山河,大元都已经统治中原几十年了,还有人做汉人江山的美梦,真是可笑!” 阿二向着玄冥二老赔了声罪,道: “阿三不是对二位不满,只是气不过行走在外,总是听到辱骂之词。 自从我们金刚门投了王爷门下,总被人骂作走狗,虽然被骂几句不痛不痒,可总被蚊蝇环绕也着实恼人。” 鹿杖客夹了一筷子冷菜,无所谓道: “良禽择木而栖,那些人嘴上骂的厉害,心里可未必那么想,多的是人嫉妒咱们能被王爷看重。” 鹤笔翁醉意熏熏道: “光复汉家山河,光复个屁,赵宋那样窝囊的汉家,有甚么可光复的,有这样的力气,还不如多喝几口酒。” “喝酒喝酒——” 阿二给阿三使了个眼色,阿三也忍住心中的不快,拿起酒碗大口大口灌起酒来。 胭脂在屋顶听得颇有兴味,人真是有趣极了,做了蒙古人的走狗,连蒙古人都不是,还忧心起蒙古人的天下,真是殷勤恳切。 狗不打不乖顺,有些人做了狗,竟然把这一点学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人不愧为万物灵长,种群之丰富,适应之良好,真是叫旁的拍马不及。 等下面吃酒的几人讲不出什么有意思的话来,只沉闷吃菜饮酒时,胭脂便从袖中取出一只箫来。 虽说是箫,其实也不过是一根按照音位戳了八孔的竹管。竹管取材自山林,八孔由自己手戳。 相比较从前的珠围翠绕、钟鼓馔玉,这一世,胭脂过得相当勤俭了。 不过,这根八孔箫除了做的丑……咳咳咳,做的比较朴素无华,音调还是很准的。 比起多靠张三丰自悟武学的武当派,峨眉派虽然也是立派不过百年的门派,但底蕴却是非同一般。 峨眉派的传承,杂糅了桃花岛与丐帮武学,再加上祖师郭襄的自创,博采众长,峨眉武学之丰富,一般的门派是远远比不上的。 此刻万籁俱寂,正是一试桃花岛武学《碧海潮生曲》之时。 竹箫竖起,呜咽的箫声随着风声而起,如静谧的夜海突然生出接天潮水,缓缓向着海岸推进。 霎时间,在接近岸上的那一刻,潮水倏忽退去,卷起海中生灵无数,化作扑天巨浪翻滚而来!向着岸礁当头拍砸而去! 整个金刚门,无数人从睡梦中惊醒,头痛欲裂,只觉得头颅如被巨掌拍击,心思杂乱者更是直接又昏迷过去。 屋内的四人离这箫声最近,受到的冲击也最大,俱都跌坐在地,喷出一口鲜血。 阿二、阿三拼命捂住耳朵,但那箫声却好似勾魂之音,每每稍有懈怠,便诱导着他们放下心防,迷失于箫声之中。 尤其他们吃了许多酒,难以定神,很快便面露痴相,沉湎于箫声之中,痴狂笑着向后仰去,七窍缓缓流出红血来。 玄冥二老比之阿二、阿三功力更深,只是心思也更杂。 虽能以一身深厚内力抵抗这夺魂之音,但酒色财气种种动摇心神的迷幻之思在幽幽箫声中不绝如缕。 稍一走神,便心神俱动,无奈之下,鹿杖客与鹤笔翁只得相对互抽巴掌,只要对方露出痴相,便狠狠一个大耳刮子掴过去,互相以疼痛维持清醒。 比起这互抽巴掌的玄冥二老,另一侧房间的苦头陀更加不好受,为了保持清醒,他的手臂已经划得皮肉外翻、鲜血烂糊。 苦头陀咬着舌尖,手拿血淋淋的匕首,踉跄着往门外走去。 这种诡异的音波功,不同于谢逊的狮子吼让人心惊胆战而被震死,而是迷乱人的心志,引诱人沉迷幻觉,在如痴如狂中被内力反噬暴毙而死。 他必须迅速带着郡主离开这里,郡主绝对不能死在这里、这个时候,不管来的人是谁,都!得!死! 第180章 周芷若40 被苦头陀挂怀的赵敏此时其实情形还算不错,至少在整个金刚门中,算得上是症状最轻的一个。 这就是年少的好处了,赵敏如今虚岁勉强够得上十岁,只学了些基础的招式,身上是半点内力也无。什么内力反噬,也得身具内力才行。 王府之内不缺高手,汝阳王自然舍不得爱女吃习武的苦,若非赵敏一再要求,连这一招半式也是不愿女儿学的。 碧海潮生曲将内力以箫声散发出去,牵引放大人的情绪欲望,进而迷乱人的心智。 但作为汝阳王的掌上明珠,赵敏吃过最大的苦也不过是生病时喝的苦药汁子。凡是她的所欲所求,汝阳王都能一一满足。 哪怕是元廷皇宫里的公主,也没有她过得快活自在。 人生在世不称意,无论入世还是避世,有多少求不得、放不下萦绕在心间。 但作为未有多少阅历的年少富丽之人,荣华富贵、血脉亲情,赵敏哪一样都不缺。 她从前的一切欲望都已经被很好的满足了,长到如今年岁,没受过任何挫折,心境也就没有破绽之处。 因而碧海潮生曲对她的影响微乎其微,但赵敏也没有贸然推门查探外面的情况,千金之子坐不垂堂,这种冒险的事情,自然没有让她亲自做的道理。 更何况,远方不时传来的哀嚎痛苦之声,以及玄冥二老等人,一直未有前来护卫,都让赵敏警惕起来。 赵敏扫视一周,便立刻钻进了床底,她手中握紧了一柄小巧蒙古弯刀,刀尖正对着外头。 若有人俯身探查床底,措手不及之下,便会被一击面门。 玄冥二老的屋顶上,箫声越发苍凉呜咽,如潮起潮落,时而亢然,时而低落,在内力的加持下,穿墙破瓦,如泣如诉。 越来越多的人忍不住恍神倾听,面露痴然,神迷意乱,或喜或悲,有人狂笑不止,有人涕泗横流,千人百态,不一而同。 但最终,他们都逃不过七窍流血、内力反噬的终结,只是快慢而已。 鹿杖客的手掌悬在半空,眼神迷离,口鼻流红。他对面的鹤笔翁同样恍惚,嘴巴张合,吞咽着顺着眼眶流下的血液,面露痴色,如饮甘泉美酒。 他们本不应该如此落到这个地步,如果他们没有忘记千百年来“饮酒误事”的真言,就不会在一开始就落得如此被动。 不过无妨,下辈子记清楚就是。当然,如果人真的有下辈子的话。 一声曲转的高音后,鹿杖客与鹤笔翁衣袍鼓动,内力暴体,七窍喷血,霎时变成两个赤红血人,缓缓倒了下去。 直至呼吸消散,他们肿胀的面容都迷离狂乱,如痴如醉。 黑天白月,青衫少女立于金瓦之上,玉手持碧箫,神情淡淡,不染尘埃,如一尊玉人。 苦头陀挣扎出了房门,仰头所望,便是这般景象。 心神震动,顷刻间为箫声所摄,眼中泪光闪烁,不由自主地向前冲去,当头狠狠撞向一根浑圆的朱漆大柱,瞬时瘫倒在地,不省人事,满头满脸都是血污。 看得屋顶上的胭脂微微睁大双目,差点儿吹岔了一个音。 如此毅力顽强、心志坚定之辈,怎地刚出来就倒下了? 胭脂放下唇边碧箫,足尖轻点,飘然而下。 见这毁容头陀已有不轻的内伤,现下昏迷过去,胭脂想到这元廷郡主带的五个亲随已经死了四个,便放下杀意,在其身侧的地砖上以内力刻下一段话: “郡主已为吾所掳,欲救之,须以万两黄金撒于昆仑,此乃敬奉明王也。若不能至,郡主无须复还。” 待刻完这段话,胭脂想了想,又对着苦头陀后颈劈了一掌,确保他不会突然醒来。 做完这些事,胭脂方才不急不缓地向着赵敏的院落而去。 箫声突然停止,赵敏缩在床底,手中弯刀攥得手心发疼。四下无声,唯有胸膛中越跳越快的一颗心砰砰作响。 “吱呀——” 这是房门被推开的声音,赵敏绷紧了全身。 是谁来了?是敌是友?是来救她的,还是……来杀她的? 从房门被推开后,赵敏便再未听到其他声响,仿佛……仿佛没有人进来,只是风推开了房门。或者,进来的不是人!而是一个飘荡的幽魂! 一双雪白的布鞋出现在赵敏的眼前,几乎一瞬间,她的寒毛倒立,指甲几乎掐进肉里。 只是一眨眼,那双白鞋立刻消失不见,仿佛方才所见是她的错觉。 赵敏绝不认为那是错觉,她死死地攥着弯刀,两眼凝视着床底向外的缝隙,任何一点儿风吹草动都会让她心脏骤落。 胭脂自然是知道赵敏就藏在床底下,她虽然压抑着呼吸声,但对于耳聪目明的习武之人来说,哪怕是再清浅的呼吸,也能听得一清二楚。 赵敏的眼睛已经瞪得泛酸,流下泪来,但仍旧不敢松懈,直到—— 一根做工原始的箫从床底突然伸进来,直直抵住她的咽喉。 胭脂道: “小郡主,刀剑无眼,还请放下吧。” 赵敏感受着咽喉处的力道,缓缓地放下了随身弯刀,尽量平缓道: “财物在右边柜子的第二个格子里,我带的全部金玉珠宝都在里面。” 胭脂道:“请郡主移步出来吧,我非穷凶极恶之人,如何能做出如此失礼之事,让郡主窝居床榻之下呢?” 赵敏缓缓地从床底下爬出,听着胭脂所言,感受着咽喉处力道不减的竹箫,头一次有了被人说话噎住的感觉。 待她起身,竹箫方才离开,赵敏低着头,不看持箫之人的模样。若是对方毫不遮掩面容,她这一抬头说不准就是杀身之祸。 胭脂倒是无所谓,反正刚刚的苦头陀已经望见她的模样了,多一个也不多。 此方朝廷对武林中人态度模棱两可,还没有人做乱世里的出头椽子,去公开与武林门派对着干。哪怕是明教,元廷也只是剿灭造反之人,对于明教视而不见。 若真有人惹急了胭脂,她可不介意效仿灭绝师太,夜闯王府。师父当年带剑而归,她不介意带几条性命而归。 于是,胭脂竹箫轻动,将赵敏的下颌抬起,两人便对上了眼。 第181章 周芷若41 “啊!你——” 一个“你”字卡在赵敏的喉间,却是怎么也说不出旁的话。 胭脂放下竹箫,对着赵敏微微一笑。 赵敏面上恍惚之色渐浓,方才的碧海潮生曲没能叫她迷离,但此刻这一笑生春,却让她心神动荡。 “浮生长恨欢娱少,肯爱千金轻一笑?” 汉家的诗词便在此刻涌上心头,叫赵敏神迷意乱,她想,怪不得汉人的祖先会烽火戏诸侯呢,换做是她,为见这样的一笑,便是把草场点了也不是不行。 眼波再相对时,赵敏只觉得落入一江澄波秋水,观其面庞,如明珠晕光,神态自得,这般清逸绝尘、飘飘欲仙之人,是她从未见过的,只叫她望得如醉如痴。 然后,殊容逸态的神仙中人,就泰然自若地拿走了她刚刚为求保命交出的珠宝。 胭脂伸手越过赵敏,打开她身旁柜子的第二格,拿到了一个不算太大的珠宝盒,打开一看,占据最中心的是几个圆圆滚滚、可可爱爱的小金猪。 赵敏此刻终于回过神来,见胭脂手里的金猪,双颊一红,不知怎地就开口道: “是我哥哥让匠人打的,才不是我要的。他那人讨厌的很,总爱拿我的肖属打趣儿。” 胭脂对她微微一笑,道: “我今得金猪,又得王府的掌上明珠,不知汝阳王府愿以多少换回郡主呢?” “你要带我走吗?” 赵敏脱口而出后,神色狡黠,低声道:“还是你只是要做绑匪吗?那在你面前的,就是无价之宝。” 胭脂扯下房中结实的床帘,熟练地打成包袱结,将那一小盒珠宝放入其中,方才道: “长夜漫漫,郡主愿意陪我在金刚门中散散心吗?” 赵敏自然无不欢喜,虽然时间地点都不太对,但和这样出尘脱俗的人同游,其他不对劲都能忽视过去。 况且,她这几日在金刚门可不是白过的,阿二阿三谄媚,把门中各处说得清清楚楚,此刻不正派上用场? 半个时辰后,赵敏气喘吁吁地撑住了栏杆。 “走不动了吗?” 胭脂怜惜地牵着赵敏的手,不好好练武可不行啊。 她很满意赵敏的带路,一点儿都不拖泥带水,洗劫完一处立刻领着她去下一处,还会主动给她打包价值最高的东西,真是贴心可人,就是体力差了些。 赵敏望着胭脂另一只手上,那已经鼓鼓囊囊到几乎要裂开的包袱,陷入了久久的沉默。 不是散步吗?为什么变成了洗劫? 有她这个举世无双的珍宝在,难道还比不过这些金银俗物吗? 赵敏喘着气,捶了捶酸痛的臂膀和小腿,试探道: “如果你喜欢这些,不如和我一起回王府,和我待在一起,我有的一切都能和你共享。” 胭脂平静道: “你是蒙古的郡主,蒙古人掠夺了汉人的财富,你有的本来就是我们的。” 赵敏一愣,道: “可天下有那么多富有的蒙古贵族,难道他们抢的都是你的东西?” 胭脂以孺子可教的眼神看向赵敏,理直气壮道: “不错,蒙古人抢走了汉人的东西,我是汉人,四舍五入之下就是抢了我的东西。 进而可得出,天下的蒙古人都欠我一份钱财,个个都理应奉还。 只是可惜有这样觉悟的人太少,我只好亲自动手拿回来。” 赵敏听得目瞪口呆,被这逻辑噎住,想要反驳,但望着眼前玉容檀唇,是半分狠话也放不出,犹豫片刻,道: “我才不过十岁,也未曾掠夺过汉人,在此有缘相见,我们应当能做朋友。” 胭脂摇了摇头,幽幽道: “从你生下来吃的第一口食开始,你就背上我们汉人的债了。所有有决心讨债的汉人都会死死盯着你,直到你还清为止。” 说罢,看着目露迷恍的赵敏,又放柔了语气,道: “但你运道很好,遇上了我,我只劫你的财,不害你的命,是不是对你很好?” 赵敏眨了眨眼,轻声道: “那就是说你是为我而来,我也只心甘情愿欠你一个,旁的什么人敢向我讨债,我却是不依的。 我是蒙古人不假,可我也是个和你一样的女孩子,我们既然有这样奇妙的相见,为何不能只是一个叫做敏敏的女孩子见到另一个女孩子呢?” 胭脂轻轻点了点赵敏的额头,打断她的滔滔不绝,笑道: “好妹妹,好女孩儿,快告诉我,金刚门的黑玉断续膏放在哪儿了?” 赵敏道: “黑玉断续膏除了接续骨头有奇效外,疗伤解毒俱是泛泛。 若你要灵药,敏敏可以修书一封,让父王搜集天下圣药。” 她不动声色继续道: “若你的朋友有骨头断裂的,敏敏也可以请来宫廷圣手,为之医治。” 只要你与我回王府……赵敏在心中补上这句话。 胭脂笑得更柔和了,轻轻道: “快些带路吧,这一次我已将你换了王府的万两黄金,总不好再贪得无厌。下一回,我再要些旁的东西。” “万两黄金!” 赵敏神色一僵,神情透着委屈道: “原来在姊姊眼里,万两黄金就能换敏敏走吗?敏敏这样的无价之宝,难道不该时时勤拂拭,刻刻相伴随吗?” 赵敏既知胭脂不会杀她,心下松了一口气。但一想到眼前清绝玉人只把她当做蒙古贵族中毫无特殊之处的一个,顿觉怏怏。 尤其自己已经陪她搜刮了许多金刚门的财货,却连她姓甚名谁都不知道,心中很是不甘。 胭脂再度抬起竹箫,抵住赵敏的后心,柔声道:“快——去——带——路。” 赵敏立刻眼神清澈,闭口不言,抬腿就走,路过昏迷不醒的苦头陀时也目不斜视地走过。 黑玉断续膏,乃是金刚门的不传之秘,从不在江湖上宣扬。若非他们投靠了汝阳王,这种秘药也只有门中上层真传知晓,尤其是药方,以往只口口相传,绝不落于纸面。 作为被讨好的郡主娘娘,赵敏自然知晓黑玉断续膏的配方。 此刻她虽带着胭脂去金刚门的药房搜刮成品,但心中却是暗下决心,要把黑玉断续膏配方作为下次再会的由头。 既然招惹了她敏敏特穆尔,就休想拿了财物一走了之。等她回到王府,势必要与这人纠缠不休! 不管什么汉人蒙古人,她既见了这人,就算现在开端不顺,她也偏要勉强出一个好结局不可。 第182章 周芷若42 待苦头陀醒来,迅速抹去面上几乎干裂的血污,便看到了一旁地砖上刻着的字迹。 看到郡主被掳走,要以万两黄金交换时苦头陀还只是微微皱眉,待望见“敬奉明王”这四个字,瞳孔骤缩,心跳如雷! 那清姝少女究竟是什么人?和明教有什么关系? 是教中哪位兄弟的后辈,还是教中新进的天骄?或是嫁祸明教的什么人?竟做下这等大事!勒索到汝阳王府头上! 苦头陀心乱如麻,但面上交错的疤痕遮掩了一切神情波动,他运起轻功,探查起金刚门此刻情形,但见一具具七窍流血的尸身,阿二、阿三、鹿杖客、鹤笔翁赫然在列,俱都被自身内力反噬而死。 整个金刚门,如今能喘气的活人只剩他一个。 苦头陀目光闪烁,思忖片刻后,还是下定决心,回汝阳王府报信。 想到汝阳王爱女如命,苦头陀不禁一阵头疼。 那青衣少女究竟要做什么,要钱就要钱,还要一路撒在昆仑山上供奉明王,这不是把明教光明顶当靶子吗! 苦头陀只觉得头疼欲裂,上一次心情这般复杂还是被紫衫龙王黛绮丝拒绝的时候。 自从金花婆婆把昏迷不醒的张无忌扔下了悬崖,蛛儿便十分沉默。 张无忌算得上她表哥,也是被她和金花婆婆诓骗出蝴蝶谷的,若是他真的摔死了,那也是有她一份的。 蛛儿对殷家人是恶意满满,恨不得他们当场暴毙,但殷大小姐的的确确帮过她娘,张无忌这件事确实叫她亏心。 黛绮丝并不在意这个收了没多久的小徒弟的心思,她此刻心思活跃的很,凭张无忌寒毒发作前说的那些东西,她有把握找到谢逊的藏身之处。 只是,想到谢逊的武力,以及屠龙刀的重要,黛绮丝略有踌躇,是她自己去找,还是把这些消息透露给周芷若呢? 思及波斯明教的未知的威胁,黛绮丝打了个冷颤, 立刻把自己的小心思按了下去。 只是,黛绮丝带着殷离在昆仑一带转悠了好几日,每每都错过了胭脂。 只探查得峨眉周芷若的压昆仑、灭崆峒的偌大威名,却不见其人踪影。 尤其差点被昆仑派的班淑娴发现,险些要做过一场。 虽然黛绮丝不惧那班淑娴,但毕竟有伤在身,且此地距离明教太近,她不敢引起太大动静。 比起上面健步如飞、在昆仑山间跑的团团转的黛绮丝,悬崖下的张无忌情况却是不妙。 他幸运地挂在了一棵树上,但由于他昏迷不醒,所以几天之后,树枝实在无力支撑他,他又重重落到树下一丈开外的平台上,摔断了一条腿。 也是这骨折的剧痛,将张无忌从昏迷中疼醒,睁开双眼,然后就发现自己身处异地,头顶是陡峭的山壁,山壁上横着长着一棵苍劲的老树。 他再一低头,平台之下,是深不见底的幽谷,赫赫风声穿谷过耳,仿佛巨人咆哮怒吼。 张无忌拂去身上的枝叶,默默想: “死在这里,大约就真成孤魂野鬼了。只是不知,是饥饿而死,还是寒毒发作而死。” 人说吃一堑长一智,但他长的这一智大概是用不上了。 他干脆躺倒在平台上,仰头望天,幽幽叹气,外面的人当真是狡猾,什么都能用来欺骗,哪怕是血脉亲人,也是靠不住的。 只是躺着躺着,日头忽地被阴云遮蔽,一阵狂风过后,瓢泼大雨倾盆而下,把平躺着的张无忌浇了个透心凉。 “老天爷啊老天爷,难道你连躺都不让我张无忌躺吗?最后一程都不给我张无忌安生?” 张无忌一把抹去脸上的雨水,努力忽视腹中的轰鸣与右腿的痛意,生无可恋的往平台里爬去,一手支撑着身体,一手扒拉着堆积的枯叶枯枝。 等他扒开这些枯枝落叶,一个狭小的洞口豁然出现在眼前。 张无忌试探着往里面丢了根枯枝,并没有虫兽被惊出来,于是他干脆亲自向着里面爬起来。 “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 《桃花源记》里的这几句,用在此地,正是再恰当不过。 瀑布溪流潺潺作响,猿鸟乱鸣声声悠长,瓜果如星盈盈于树,好一个世外桃源之境! 张无忌望得心旷神怡,不由得喃喃道: “这样好的地方,正是绝佳的归隐之地,可惜,我若是避世而居,又有谁愿意同往呢?” 他想起芷若妹妹,但她已有了远大前程,如何能耽误她,和他在这里做野人呢? 于是,被美景震撼的心情又低落下来,他缓缓地爬到能避雨的地方,沉默地望着无垠之水倾泼人间。 “好大的一场雨,咱们依偎在一起,同烤一堆柴火,谁能想到一天之前,我们还素不相识呢?” 赵敏见胭脂只专心拨火,便又换了一副哀怨的语气道: “雨淋漓,愁如丝,我这样乐天的人,现下也要愁死啦!” 见胭脂还是不语,赵敏便去拉她的袖子,道: “你就不问问我愁什么吗?好歹我在你心里也值万两黄金。” 胭脂拨着火,漫不经心道: “那你在愁什么呢?我又不会杀你。” 赵敏只把这句话当做宽慰来听,闻言便道: “我愁自己变丑了,明明王府上下乃至皇伯伯都夸我冰雪可爱,可咱们在这儿烤了这么久的火,你用半个时辰捣鼓黑玉断续膏,半个时辰整理金银珠宝,整整一个时辰,你看都不看我一眼。” 胭脂被这样幽怨的话逗笑了,便出言道: “不,你好看极了,人人见了都会喜欢的,我也一样。” 赵敏惊喜道:“当真?那你为什么不看我?” 胭脂成心逗弄她,道: “郡主能换万两黄金,简直就是金做的人儿,谁能不喜欢金子呢? 我之所以不看郡主,是怕看一眼就心痛自己要的少了。为了不作西子捧心之态,便只好忍痛不看郡主了。” 赵敏顿时脸颊鼓鼓,扭过头去,背对着胭脂,只是又忍不住想象胭脂微微蹙眉、作西子捧心之状,不由地偷偷回头,正对上胭脂戏谑含笑的眼眸。 “!你——” 小郡主猛地扭回头,这下是真的全然背过身去了,从背后看也是气鼓鼓的模样。 第183章 周芷若43 苦头陀的动作很快,有汝阳王府的身份在,到了驿站就换马,日夜兼程累死了一匹匹好马后,总算赶回了汝阳王府,把郡主被掳走的消息告知了汝阳王。 他在王府的身份是个哑巴头陀,便只能连写带比划地把这件事说清楚。 汝阳王如何震怒担忧又不得不忍气吞声照做暂且不说,被胭脂叫出来的班淑娴此时只觉麻爪。 班淑娴长吸一口气,道: “让我带着昆仑派的弟子去捡金子?还是汝阳王府的赎金?你什么时候绑的汝阳王府的郡主?” 胭脂颔首道: “不错,万两黄金对汝阳王来说,会有些肉痛,但不至于拿不出来,能以此换女儿的性命,他一定会照办。” 班淑娴不解道: “既然如此,只让他们把黄金送到便是,这样也好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又何必让以敬奉明王的名义让他们把金子撒的到处都是?” 胭脂没有立刻回答班淑娴的疑问,而是反问道: “元廷对明教观感如何?” 班淑娴道: “若元廷对咱们这些名门正派是厌,那对明教就是恶了,明教教众遍布天下,造反之人不绝如缕。” 胭脂道: “但据我所知,明教总坛自从搬到光明顶,未曾受到元廷的围剿?” 班淑娴道: “明教总坛现在昆仑山光明顶,这地方又高又险,留守的长老又多是诡谲之辈,何苦花上一年半载的时间聚集部众攻打他们? 反是那些在外的明教弟子,以明教的名义聚众造反,每每冲在反元的最前头,元廷剿一剿他们当中跳脱的最厉害的,应当就能向上头交差了?” 胭脂点头道: “不错,蒙古人入主中原后,便开始纵情享乐,就算有人威胁到他们的统治,只要不在眼前,他们也是不会管的。” 说着,胭脂看向远方,在某个山洞里,赵敏被她点了睡穴,已经酣然入睡。 “咱们这些人离蒙元贵族很远,但他们彼此却离得很近。 中原大地在他们心中就像是一头肥羊,谁都想独吞,但只能共同瓜分,每个人都会觉得自己分的少了,别人要的多了。 于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到了最后,大鱼们彼此虎视眈眈。穷者恒穷,富者愈富,蒙古人中何尝不是暗流涌动? 明教明王救世说大江南北无不知晓,教众往往以此言论聚众起义。汝阳王以万两黄金敬奉明王,哪怕是为了救女,也是一件忌讳的事情。 万两黄金价值不凡,汝阳王为了不出意外,一定会悄悄行事。但在那些紧盯着他的政敌眼中,越是行踪鬼祟,越是引人注目。” 班淑娴瞪大双眼,道: “所以,你是想阴一把汝阳王府?可是你在昆仑这一带做下如此多的大事,他们事后一定能查出你的身份,自然知晓与明教无关。” 胭脂摇摇头,道: “许多事情的开始只要一个由头,是真是假都无关紧要。只要汝阳王来赎人,他就就必须以万两黄金敬奉明王。 他既然做了这样忌讳的事,旁人就有了由头找他麻烦。 这是个阳谋,汝阳王作为元廷的老王爷,自然清清楚楚,想要不被麻烦找上门,也很简单,不理会我的勒索便是。” 班淑娴皱眉道: “那岂不就是放弃了自个儿爱女的性命?” 胭脂故作诧异道: “班掌门何出此言,芷若难道是那种一言不合就对小孩儿下手的毒辣之人? 若是汝阳王不来赎人,我只把小郡主当做妹妹养着便是,只叫她来日长大,自个儿决定怎么对待这权衡利弊后放弃她的父亲。” 望着月下清丽绝俗的少女,班淑娴不由吸气,这是勒索不成就想着放长线钓大鱼,让人家血肉相残,好美的人,好狠的心! 想到这里,她只觉得当日身上被打伤的地方又在隐隐作痛。 班淑娴于是越发小心谨慎道: “便是我带着弟子去捡那些黄金,我们可未必能捡全,且太靠近明教的地方,昆仑弟子不便前往,到时候对不上万两,可不是我们贪墨了。” 她实在是怕了,以眼前人的心狠,等他们干完了活,便以此为由头把昆仑派给灭了也不奇怪,那时候,她就是喊冤也没地儿喊去。 胭脂和善一笑,温声道: “班掌门何出此言,是我劳烦昆仑派为我奔波劳碌,既然用人,便要不疑,我相信贵派弟子的品行。 不过,班掌门既然有此疑虑,芷若倒是觉得,可以设些奖罚之策。 凡去捡拾金子的弟子,都可得报酬为其所拾取金子的十之一。所有人私藏金子,凡有举报之人,便可得对方全部报酬,以及所藏之金。 只是,其实芷若觉得,有班掌门这样极有威信的前辈在,弟子们如何能不尽心做事呢?何必设这些恼人的规规矩矩?” “别别别,还是设的好——” 班淑娴连忙摆手,财帛动人心的道理她再清楚不过了,她可不想被这人抓住更多把柄。 胭脂道: “待你们捡的差不多了,便再将昆仑山上有黄金的消息传出去罢。” 班淑娴眼睛突然一亮,笑道: “届时,剩下的黄金多在明教那边,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看来明教总坛要不得安宁了。” 班淑娴这下是真的觉得胭脂是峨眉灭绝亲传了,这给明教找麻烦的劲头,和见了明教中人就杀的灭绝师太如出一辙啊。 胭脂笑而不语,她很乐意给明教总坛的那些人找点麻烦。 无他,只是因为造反抗元的多是底下的教众,而这些法王长老倒是能在教中安安稳稳的练功,实在让她见了很是不快。 当初周子旺袁州起义,跟随他杀元鞑子的俱是明教下层教众,而明教上层,除了五散人之一的彭莹玉,没有一个人前来相助。 那些个明教法王长老在江湖上个个声名极大,嘴上说着抗元杀鞑子,但不见他们亲入一场战场、攻陷一座城池,反而在争权夺势上闹得不可开交。 如今,还在天下积极奔走,联络有志之士共同抗元的明教高层,也不过五散人这几个。 若真有明王出世,想来也不会降生在如今的明教,许多人早忘了“为善除恶,唯光明故”的志向,也失了“怜我世人,忧患实多”的怜悯之心。 第184章 周芷若44 胭脂回到山洞时,篝火已经只发着微弱的红光,被点了睡穴的赵敏睡得正香甜,小脸蛋红扑扑的,唇角还挂着笑意。 “真可爱,等下一次相见,希望还是这样可可爱爱。” 胭脂捏了捏赵敏的圆滚滚的腮帮,想了想,把竹箫塞进赵敏的手中,再将人抱起,向着昆仑派的方向而去。 她已经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和班淑娴谈好,这件事就交与昆仑派来办。并且,关于这笔金子的用途,也和班淑娴好好的商讨了一番。 相信和她浴血共战过的班掌门、根基就在此地跑不掉的班掌门、门派中还放着取了崆峒五老性命的青竹杆的班掌门…… 一定会好好做成这些事。 班淑娴(礼貌微笑):是的,我被情理打动,自愿接过麻烦,自愿给峨眉派周芷若扫尾,以上都是真心话,比她要我捡的金子还真。 解决了这件横插一脚的琐事,胭脂终于有时间去见一见另一个小女孩了,但愿她没让人等的太久。 “无论是练哪门哪派的武学,但凡不是阴邪取巧、损害自身的速成武功,都需要打好基础。 正如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否则,日后修习的武学再多,也如空中楼阁,一触即溃……” 山洞外,纪晓芙指点着纪不悔与木花扎着马步,语气柔婉和煦地讲解着要点,一如当年在峨眉山上耐心指点着新进门的师妹们。 纪不悔与木花都听得很认真,马步扎的有模有样。 这些天,众人也发现了崆峒派的突然毫无动静,纪晓芙便也去四下打听了一番。 除却当地的百姓外,幸存的行商更是滔滔不绝地向周围人宣扬自己被救下的场景。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那崆峒恶贼的尖刀已经抵住我们的心口!那眼睛,就跟饿了十天半月的狼一样泛着绿光,那牙口,看起来就想要直接生吃活剥了我们!” 那行商一拍桌子,叫道: “哎呀呀,那时候,我都已经准备咬舌自尽了! 却不想,昆仑派的班掌门拿着一柄利剑就跳了出来,那是左劈右砍、右劈左砍,如同砍瓜切菜,把崆峒派弟子剁成了一盘杂碎!” 众人听得入神,行商话锋一转,道: “我等刚刚刀下逃生,却不料,一声呕哑嘲哳的暴喝突然响起,五个又老又皱的丑陋老头走了出来,竟然是这食人门派的背后主使——崆峒五老! 班掌门虽然厉害,但崆峒五老足足有五个人,五个都是高手,要知道,这江湖人,往往是越老越深不可测。 只听得崆峒五老一声暴喝:‘大胆!何人敢来崆峒闹事!’ 你们猜,接下来怎么着了?” 行商慢悠悠地呷了一口粗茶,卖了个关子。 周围有看不惯这说话说一半的,知情人张嘴就要给他续上,行商见了,连忙把茶咽下去就接着说: “那崆峒五老出来的气势汹汹,一声暴喝之后,但见一道清光闪过,崆峒五老的脑袋顷刻间就滚落在地上,啧啧啧,那眼睛都还是睁着的呢! 我一抬头,便见一神仙中人,手持绿玉杖,只一抬手,就削去了崆峒五老的脑袋!随即便将那绿玉杖掷与班掌门,潇洒飘然而去! 那神仙人物,正是峨眉女侠——周芷若!” 那行商或是死里逃生太过兴奋,说话那叫一个抑扬顿挫,堪比说书先生。 这让纪晓芙也听得一愣一愣的,她记得昆仑派剑法走得是飘逸的路子,怎么在这人口中活像是板斧一般。 待听到胭脂只一剑尽灭崆峒五老,纪晓芙眼中异彩连连,觉得这人说的倒也还是不错,只是…… 她略有疑惑,“绿玉杖是何物,峨眉派哪里教授过这种武器,难道是这两年门中新出的路数?” 昆仑派中,为防止胭脂突然来讨要武器,被班淑娴小心翼翼放起来的染血青竹:…… 待纪晓芙回去,便将崆峒派覆灭的消息告知众人,众人皆是又惊又喜,木家几个青少便准备下山,收拾收拾家中的破屋。 破屋虽然简陋,但也是许多石头木头堆起来的,能遮风挡雨,能栖身安眠,是几代人建成的家。 他们还要继续在乡土上劳作生活下去,少了崆峒派的威胁,虽然还有元廷的盘剥,但人总归是要努力活着的。 木花依依不舍地和兄弟们告别,来日相见,便不知会是何时了。 待木花的兄弟们走后,山洞中便只剩下纪晓芙、纪不悔与木花三人,胭脂背着一大包东西回来时,见到的就是纪晓芙指点二人的场景。 “纪师姐——” 胭脂把包袱放下,对着纪晓芙轻声招唤。 纪晓芙一抬头,便望见笑意盈盈的师妹。两个小的也眼神激动,只是马步没到停下的时候,她们也只能眼巴巴地张望着。 胭脂朝她们鼓励一笑,便揽着快步走来的纪晓芙走到一旁,拉着她看自己的战利品。 一解开包袱,那堆得满满当当的金银珠宝便涌了出来,直接冲到两人脚下。 纪晓芙被这一地财宝惊得目瞪口呆,道: “芷若,这、这崆峒派这般富庶吗?有这么多钱财,缘何还会让弟子食人?” 胭脂微微挑眉,道: “纪师姐已经知道崆峒灭门的事儿了吗?他们消息倒是传的快。 不过,崆峒派的钱财我让昆仑派的班掌门分发给那些受害之人了,这些钱财是从金刚门中所得。” 纪晓芙疑惑道:“金刚门?似乎是个小门小派?竟有如此财富吗?” 胭脂笑道: “纪师姐这话若是被金刚门的人听去了,他们怕是要死不瞑目啦。” 纪晓芙有些赦然,便听得胭脂道: “我去金刚门的时候,那门楼之高大,比咱们峨眉派的大殿还要宏伟哩,再一抬头,连黑瓦都上了金漆,这样的小门小派,可比咱们峨眉气派多了。” “竟这样奢华?”纪晓芙听得十分惊讶,金漆不同于其他颜色的漆,里头是要加金粉的,连瓦都刷金漆,这是何等的财大气粗! 胭脂笑道: “谁叫人家有一位好主子呢,他们金刚门,早做了元人的狗腿子啦。” 说着,她又缓缓道: “金刚门中,有一绝学名为大力金刚指,能捏断敌人的骨头,使之成为废人。” 纪晓芙瞬间想到了武当,惊呼道: “俞三侠!十多年前!难道是他们!” 胭脂点点头,又道: “万物相生相克,绝情花下生有断肠草,七步蛇出没之地亦有解药。金刚门中有一味药剂,名为黑玉断续膏,能接续碎骨,正是医治俞三侠的良药。” 纪晓芙闻言顿时生出笑颜,便听得胭脂道: “杨逍既死,峨眉这边师姐可以放心回来,但武当派那边,纪师姐可有打算?当如何行事?” 第185章 周芷若45 纪晓芙沉默良久,轻声道: “我对不住殷六侠,叫他白费了好年华,向师父问安后,我便亲自去一趟武当山……” 说着,她神情坚定起来,“是打是骂我都理所当然要受着,但婚约是一定要解除的,我已无心情爱,不能再耽搁殷六侠的大好年华了。” 胭脂神色平静,道: “那师姐之后去,就带上黑玉断续膏吧,芷若懒怠,就劳烦师姐走这一趟了。” 纪晓芙眼圈一红,她知道这是师妹的好心,她带着黑玉断续膏去,武当派便会看在俞三侠的份上,不会太过为难她。 胭脂拍了拍纪晓芙的手,“纪师姐,既入峨眉,便是一家,自然要互帮互助。人心本就是偏的,芷若并非大义无私之人,我的私心里,峨眉派自然在最前头。纪师姐是有才之人,不该困顿于这些事情。” 纪晓芙是胭脂未出现时,灭绝师太看好的下一个掌门人,能力自然毋庸置疑,待人接物、指点传功都是极佳的水准,比起嫁入武当,留在峨眉更能发挥她的才能。 只是这婚约乃是纪晓芙未拜入峨眉所定,虽说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但灭绝师太也不好过于独断乾纲,硬是要给弟子解除婚约。如今纪晓芙主动解除,只要殷梨亭点头,这段复杂的纠葛才能算了结。 待说罢这件事,胭脂主动给纪晓芙留下平复心情的空间。走到一旁考教起两个小的,结果很令她满意,尤其是木花,聪明又坚韧,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带上了包袱,两大两小便踏上归程。木花羞涩又欢喜地窝在胭脂的怀中,对峨眉充满了期待。 峨眉会是什么样的呢?每个弟子都能吃饱穿暖吗?师姐们都像周姐姐这样强大吗?像纪姐姐这样温柔吗? “贝锦仪! 你这招素女掸尘怎么出的?我看你不是掸尘,是在挠痒痒!”丁敏君虚空点着贝锦仪的脑袋,直叫一个恨铁不成钢。 贝锦仪默默加大了力度,重新再练习了这一式。 “呦呦呦,这一次不挠痒痒了,你是想捶死谁啊?咱们峨眉派是使剑的,不是挥大锤的,贝锦仪你要不要独开一脉啊?” 听着丁敏君的奚落,饶是贝锦仪这样的好脾气,也不由得额头青筋暴起。 贝锦仪尽可能平静道: “丁师姐,要不我自己先练一会儿,你去指点其他师妹吧,想来有不少师妹期待你的指点。” 丁敏君微微目移,陷入尴尬的沉默,难得没有出声呛人。 贝锦仪突然福至心灵,“丁师姐,你不会又把其他师妹都说哭了吧?你这都第几回了,再这样下去,除了骗骗新入门的弟子,还有谁愿意与你一块儿下山历练?” 丁敏君面色涨红,支支吾吾道: “什、什么叫骗,你情我愿的事怎么叫骗呢?习武历练的事,能叫骗吗?有我这样师姐保护她们,她们只管偷着乐了……” 接着便是一大串难懂的话,什么“忠言逆耳”、什么“我有师妹的欣赏”之类的话,引得路过红着眼睛的峨眉弟子们都不由得哄笑起来,空气中弥漫着快活的气息。 灭绝师太在远处望着弟子们的笑闹,摇了摇头,略略有些惆怅。 风陵师太未去时,她和师兄在山上也时常打闹,那时候师父也只是一笑而过,只说他们师兄妹两个以后要相互扶持,好好光大峨眉。 后来……只剩下她一个,便也没有什么后来了。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灭绝师太缓缓合上门扉,回到檀香袅袅的内室,在列代掌门的牌位下,盘腿打坐,运转起峨嵋九阳功,不再理会外界种种烦扰。 “咕噜噜——” 张无忌捂着饥饿的腹部,仰头望着树上挂着的粉桃,但桃子不动如山地高高挂着,一点儿掉落的意思也没有。 “吱吱吱——” 有猴儿倒挂在树枝上,好奇地瞅着这个像是掉了许多毛的断腿同类,时不时蹿过来拍张无忌一下,又迅速蹿回树上挂着。 “呸呸呸!”张无忌面色痛苦地吐出口中的猴毛,这些猴子还掉毛,猴毛飘得到处都是。他实在饿的有些受不住,便拔了几根青草吃,却不想吃了一嘴毛。 “吱——吱——” 一只白毛老猿试探着往张无忌的方向荡了过来,见张无忌只是躺着,便大胆的下了藤蔓,手中捧了一只粉桃,向着他扔了过去,随后转身就跑。 张无忌一把接住桃子,在衣襟上随意擦了擦,便狠狠一口咬了下去,甜脆的桃肉一入口,便叫他眉目舒展开来,来不及嚼碎就囫囵咽下,又一大口咬上脆桃,很快就把这只桃子啃的干干净净,桃核上一丝果肉也不挂。 爬上了藤蔓的老白猿见状又给张无忌扔了一只又大又圆的粉桃,张无忌接过,向着老猿猴一拱手,又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有了一个桃子在腹中打底,快饿晕的张无忌总算缓了过来,他边吃边想,“这样甘甜可口的桃子,外面是从未见过的,若是他能出去,一定要带上几个,叫芷若妹妹也尝一尝。” 那老白猿见张无忌又吃完一个,又扔过来一个桃子,反复几次后,张无忌向着老猿猴摆手,示意自己已经吃饱了。 出乎意料的是,这白猿似乎真有几分灵性,张无忌摆手之后,白猿便不再朝他扔桃子,反而朝他招手,见他不动,还大着胆子跳下来拉扯他。 张无忌心想,若无这白猿投桃,他怕是要饿死了,如此,他便应当遵从投桃报李,跟着这白猿去看看,再说,兽类再怎样狡猾,也不会比人更有心机。 于是,张无忌便再度以手代步,跟上白猿的指引,一路上,有不少小猴子好奇地跟着他们,还有调皮的猴儿模仿着张无忌的模样,在他身边爬起来,还爬的比他快。 “吱!” 白猿对着这些小猴子一声怒喝,猴子们迅速一哄而散,爬到树木藤蔓上,挠痒的挠痒,摘果子的摘果子,打架的打架,但一双双圆溜溜的眼睛,都偷偷地往底下瞅。 第186章 周芷若46 “你再说一遍,谁死了?” 灭绝师太僵着脸,看着座下的四人,怀疑自己已经老到听不清话了。 爱徒芷若一脸淡然,清丽脱俗,只是站在那里就让人感到心旷神怡,但却说出让她既激动又不敢轻信的话语。 纪晓芙和她生的那个孽障遮遮掩掩地观察她的神色,至于爱徒推荐的那个小不点站的也算端端正正。 “杨逍已被我等诛杀,尸首已焚,死的不能再死了。当日若无纪师姐与不悔,杨逍那厮说不得就逃窜了。” 胭脂将当日诛杀杨逍的情形一一说来,听得灭绝师太面色几变,待胭脂拿出刻着波斯武学的圣火令,灭绝师太颤抖着站了起来,接过圣火令运转内力狠狠一震,圣火令分毫未损。 “不错、不错!这是明教的圣火令,水火不侵、寻常刀剑砍不断,正是杨逍那魔头惯用的武器!杨逍死了!杨逍真的死了!他终究死在峨眉派门人手下!” “师哥——你可瞑目矣!” 圣火令从手中滑落,灭绝师太背过身去,潸然泪下,她不愿弟子看到自己软弱的一面,但此时此刻,情难自抑! 死去的人纵使已化为白骨,活着的人也不会忘记他们,更不能代替死人原谅,灭绝师太此生,只相信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才能让地下之人得到宽慰。 良久,灭绝师太平静了些许,面上的泪痕已然干透,再看到胭脂奉上的那张布帛,常年阴沉的面颊上终于显露了笑意。 “是《乾坤大挪移》啊,明教的镇派心学,诡魅上可称道一二,论及玄奥精妙,不及《九阳神功》。 可惜祖师当年与张真人记下的都只是一部分,《九阳神功》完整的功法在江湖上已经失传了。” 胭脂道:“咱们《峨眉九阳功》虽只有一部分,却不拘弟子身份,人人能学,百年传承不断。明教把《乾坤大挪移》藏得死死的,只许教主学,可阳顶天失踪后,明教完整的《乾坤大挪移》便跟着失传。这便是作茧自缚,贻笑大方了。” 杨逍既死,灭绝对明教的恨乌及屋稍减,闻言揉了揉胭脂的脸颊,笑道:“狭促。” 说罢,灭绝又伸手摸了摸木花的根骨,不等开口,胭脂就顺势拉住灭绝师太的手,道:“师父,这孩子叫木花,这可是芷若亲自救下的,她既聪慧,又不怕苦,是个很好的孩子。” 灭绝嗔怪地望了爱徒一眼,着急什么,她又不是不收。 看着木花强装镇定的小脸,灭绝想了想,道:“敏君在俗家弟子中年岁最大、武功最高,正适合收个徒弟,收一收她的脾性,你便拜入敏君门下吧。” 胭脂朝着木花眨眨眼,道:“还不快叫师祖?” 木花当下便激动的高声道:“师祖!木花见过师祖!” 峨眉有了第五代弟子,灭绝师太心情不错,微微颔首认下了这声师祖,随即视线扫过纪晓芙,道:“芷若,你如今是师叔了,便做些长辈的事,带着木花去拜见她的师父吧。” 胭脂应下,走过纪晓芙时向她使了个眼色,师父这会儿是心情最好的时候,快上! 待殿中只剩下三人,纪晓芙观察着灭绝的面色,此时方才敢大着胆子开口:“师父,我……” 灭绝师太眼神一凝,纪晓芙顿时噤声,怀中的纪不悔也立刻低下头。 “既然回来了,便削发为尼罢,跟着你静玄师姐安心做事,武当那边的婚约就此作罢,张真人若来信,老尼姑给他赔不是。” 纪晓芙眼圈顿时红了,不仅芷若师妹为她考虑,师父也还是和从前一样护短,思及至此,她愈发羞愧难当。 “师父!弟子既然做下错事,便理应由弟子承担后果,绝不敢让师父受累。弟子愿亲上武当,向张真人与殷六侠告罪,要杀要打要骂,弟子一人……” 灭绝一抬眸,止住纪晓芙的话语,淡淡道:“你去了武当又如何?你在外两年,便懈怠了两年功课,实力不进反退,回来首要做的事情,就是练武,旁的事情,都给我放在一边!” 纪晓芙被灭绝气势所摄,只得闭口不言,把芷若师妹寻得黑玉断续膏一事暂且咽下。 看着久违的师父,她心中一片涩然,师父待她们这些弟子,言语上虽有严苛,但行动上却极为护短,她纪晓芙实在三生有幸,才有这样好的师父和师妹。 灭绝望向纪不悔,淡淡道:“你是要做俗家弟子,还是和你娘一样出家?” 纪不悔犹豫片刻,便下定了决心,“娘在哪儿我就在哪儿,娘既然要出家,我便跟着出家!” 灭绝师太点头道:“那便入静字辈之下的本字辈,法号就叫本悔,拜入静迦门下,日后彻彻底底是我峨眉弟子,与旁的再无牵扯。” 待这一大一小走后,灭绝师太只觉得心结尽去,心念泰然,浑身一轻。 一时间,已经停滞不前许久的峨嵋九阳功再度突破,周身气势一变,功力大涨。 再睁开双目时,两眼炯炯有神,明亮得不似一个半百之人。 灭绝师太本就是天资极高之人,年少时周游天下,使峨眉方艳青之名响彻江湖,江湖人不敢直呼姓名,便以其出手便“灭绝”的特点称呼其人。 后来亲朋死尽,心如枯槁,再回峨眉后,便出家为尼,干脆以“灭绝”为法号,一心光大峨眉派,但心有沉珂,不能通达,内功心法就此停滞不前。 如今念头通达,自然是桎梏尽去,拨开云雾见青天! “恭喜师父,斩枷锁,得自在!” 胭脂从殿外探出头来,笑得两眼弯弯,如朗月入怀。 灭绝望着爱徒的笑容,也情不自禁笑了起来,道:“你又回来做什么,还不快去梳洗,一路风尘仆仆,师父准许你睡个懒觉。” 胭脂郑重的咳了咳,小跑着进了殿,双手一直背在身后。 “咳咳咳,师父,我要和你说一件事,你可千万别激动。” 灭绝嗔怪道:“杨逍已死,师父已经激动过了,已经没有什么大事能叫师父这般动容了。” 胭脂道:“弟子游历江湖时,不巧戳瞎了昆仑派前任掌门何太冲的两个眼珠子,应当不是什么大事吧?至少班掌门没说什么,反而和弟子成了忘年好友。” “什么?” 不等灭绝师太反应过来,胭脂又迅速道:“还有弟子不小心把崆峒派的崆峒五老都杀了,崆峒派如今应当已经不复存在了,这应当……也不是什么大事?” “什么!” 在灭绝师太被这两个消息震得头晕目眩时,胭脂藏在身后的手终于拿了出来,莹白如玉的双手上,是断成两截的倚天剑。 第187章 周芷若47 灭绝师太终于厥了过去,大悲大喜之下,最后的记忆就是爱徒手中那断成两截的倚天剑。 等她再睁开双目时,望到的依旧是爱徒那张惊心动魄的脸,和她手中让老人家动魄惊心的断剑。 “倚、倚天剑中……”灭绝师太颤抖着嘴唇,话还未说完,便被胭脂从袖中拿出的一枚铁片止住了言语。 胭脂将铁片送进灭绝的手掌心,道:“师父,这是从倚天剑中掉出来的,这就是倚天剑中的秘密吗?所以江湖上流传的口诀是真的?” 灭绝师太伸手接过了铁片,颤抖着摩挲着铁片上的纹路,脸上既有释然之色,又有几分无所适从。 胭脂道: “倚天剑断可都要怪杨逍那厮,也不知他练的什么功法,骨头竟那样的硬,将倚天剑都折了,芷若取剑时,便发现了这枚从倚天剑中掉下来的铁片。” 灭绝神色有些恍惚,此刻她也不在乎什么昆仑掌门被挖了眼睛、崆峒五老没了性命,这些事情比起倚天剑中的大秘密,都变得无关紧要。 几代掌门保守的秘密,几代掌门相传的重任,今朝居然就这样机缘巧合的完成了。 灭绝看向胭脂,真是美人俊骨、世无其二。于是心中意念越发坚定,牵着她就要往掌门内室去。 等到了内室,看着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历代掌门牌位,灭绝不由得在心中暗想, “拜神拜佛,都不如拜先贤,还是自家前辈靠得住啊,说加大力度保佑就加大力度,这样气运深厚的麒麟儿,只有我峨眉有!少林武当也找不出第二个来!” 胭脂不知灭绝心中微妙的想法,她看着室内供奉的这些牌位,除却正前方祖师郭襄与师祖风陵师太的牌位,在另一处还供着抗金英雄郭靖、黄蓉夫妇及其儿女郭芙、郭破虏的牌位。 “当年襄阳城破,郭大侠与黄夫人俱战死其中,郭大小姐本被安排同祖师与郭公破虏一齐撤退,但郭大小姐宁死不退,与襄阳城保家卫国的英雄豪杰一同埋骨战场。 黄夫人安排郭公破虏与祖师各负屠龙刀与倚天剑分散突围而去,留存火种,以待来日。 祖师带着倚天剑一路前往西川,等待与郭公破虏的会合,却……却不想郭公破虏未能突围,丧于贼手,屠龙刀也因此几经轮转。 祖师闻得此消息,寻遍天下,却也找不到屠龙刀的踪迹。当年神雕侠在江湖上声名远扬,三教九流无不服气,祖师便希望能借神雕侠的威望,发动江湖人寻找屠龙刀,可始终未见神雕侠出现。 后来,川军也抵挡不住蒙古人的攻势,西川也沦陷敌手,天下大势已定,祖师心灰意冷,便在峨眉山开宗立派,流传薪火,以待来日。 这一等,便是百年光景。先人尽去,宿愿未成。” 灭绝师太注意到胭脂望向这些牌位的视线,声音略有些低沉地说起近百年前的襄阳旧事。 胭脂道:“黄夫人既然安排祖师与郭公带着倚天与屠龙突围,想必这两把兵器中另有玄机?” 灭绝师太低头望着手中的铁片,道: “不错,黄夫人与郭大侠在铸造这两把兵器时,在其中都放置了一枚铁片,铁片上刻有进入桃花岛藏书地的地图。本该是须屠龙刀与倚天剑相互劈砍,方能使得刀剑断开,取出铁片。” 她抬头看向胭脂,道: “屠龙刀中的铁片,记载的地点藏的应当是《武穆遗书》。至于倚天剑,这枚铁片指向的是《九阴真经》与全部桃花岛、丐帮的传承。” 胭脂眉目微微一动,心想,“这倒是巧,我读过《武穆遗书》啊,它在大明皇宫里藏着呢,跟它一道放着的,还有成祖征战北方的心得。” 灭绝不知胭脂的心思,见她纤眉微动,以为是疑惑《九阴真经》为何物,便解释道: “《九阴真经》乃宋时高人黄裳所着,他本不通武功,受皇帝之名,校对道藏,阅遍道经之后,一朝顿悟,着成《九阴真经》。 此书既成,包罗万象,为天下武学之总纲,习得此经,便可破任一门派招式。 传闻全真教祖师王重阳,与古墓派祖师林朝英本有结缘之意,然而两人互争高下之意太甚,彼此互不相让。 两人一拍两散后,古墓派祖师便破解了全真武学,创出一套处处压制全真的武学。后来全真教祖师又靠着《九阴真经》,在古墓中刻下破解古墓派祖师的招式。” 说到最后一句,灭绝师太面色略有些不自在,显然,这种背后说前辈小话的事,正直的师太还不大习惯。 胭脂倒是听得极有兴味,这种江湖前辈的八卦,你不说我不说,那不就失传了吗? 见胭脂听这些听得入神,灭绝师太老脸一红,觉得不能教坏弟子,连忙转移话题,道: “芷若,峨眉派历代掌门相传着屠龙刀与倚天剑的秘密,只待有一人,能取出其中的铁片,找到郭大侠与黄夫人藏书之处,能再度驱除鞑虏,光复中原。” 说着,灭绝师太的语气逐渐严肃起来: “芷若,如今我们虽不得《武穆遗书》,但倚天剑中的武学亦是至宝。 倚天剑既然断在你这里,便是天意使然,要将这份重任交由你,你且按着这铁片上的地图,去桃花岛清修武功!” 说着,灭绝师太的手紧紧握住胭脂的手,双目凝视着胭脂,一字一句道: “师父要你保证,在桃花岛找到藏书后,便在岛中修习,饥时捕鱼,渴时摘桃。不到学成之时,便是峨眉派被元人伐山破派给灭尽了,你也不许出来!” 胭脂纤眉紧缩,问道: “师父,何至于此?弟子将藏书带回峨眉,同样可以修行,还能让师父师姐一同修习。” 灭绝师太摇头道: “芷若,峨眉派已经等了近百年,蒙古人也入主中原了近百年,峨眉派等不起再一个百年,也不能让元人再统治一个百年。 如今第一个百年还未到,已经有许多汉人明明是自己汉人的身份,心甘情愿做元人的走狗,再过上一百年,恐怕就要复现‘汉儿尽作胡儿语,却向城头骂汉人’之景了! 你届时拿到了藏书,便是继承郭黄遗志,决计不能有任何闪失!师父情愿狠心让你桃花岛过上几年苦日子,也不要因为消息走漏而丧失你的性命!” 第188章 周芷若48 “桃花影落飞神剑,碧海潮生按玉箫。” 东海桃花岛,在百年前随着东邪之名响彻江湖。 不过江湖总是一代新人换旧人,华山五绝凋零尽,东邪黄药师也未能挣脱生死大关。不过,死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也许是一场重逢的开始。 东海暮云低垂,咸涩的海风卷起三尺白浪。一叶扁舟破浪而行,船头立着个蓑衣斗笠的纤影。 舟上人忽地足尖在船板上轻点三下,小舟立时顺着暗流转向,避开礁丛间隐现的漩涡。 一阵风来,但见其人又抬手将竹篾编织的斗笠压低了三分,只露出半截玉雕似的下颌,唇色淡红,仿佛羊脂玉上缀着的一抹桃花。 待手臂放下时,似是不经意的,手掌正好停在了腰间的长剑的剑柄上。 “呦!嘿嘿嘿,哪来的小娘皮,好好的闺房不待,跑到海上来对咱哥几个投怀送抱了啊!” 帆船破浪而来的声响和粗狂难听的嬉笑声,惊飞了盘旋的海鸥。 五丈开外,一艘大船正气势汹汹地冲来,船头包铁的撞角在暮色中泛着寒光,黑色的旗帜在咸湿的海风中猎猎作响。 船头几个虬髯大汉哈哈大笑,手中渔网兜头向着小舟上的少女罩下,铁蒺藜缀着的网缘闪着幽蓝毒光。 胭脂足尖轻点桅杆,蓑衣翻卷如鹤张翼,青影过处血花飞溅。 先前那怪叫的海盗话音未落,忽觉喉间一凉,仰面倒下时,瞳仁中留下的最后光像,便是一道凌厉的寒芒吞吐。 剑光过处,七个海盗相继栽进海里,咽喉处俱是一道红芒。 一番动作下,待胭脂在大船上站定,翻涌的浪花竟未沾湿她半片衣角。 最后一个海贼如见鬼魅,连连踉跄后退,手中大刀胡乱地向前劈砍,俱都劈空砍在了船舷,惯性之下竟是直接脱手而出,大刀直接拍在甲板上。 胭脂指尖一动,一粒石子儿打在这最后一个海贼的穴位上,内力同时透体而入,在此人的全身经脉中翻江倒海。 “说,哪儿来的人,做的什么买卖,背后有什么靠山?” 汉子面目扭曲,浑身动弹不得,经脉中似有千万毒蚁啃噬,从被那石子儿击中之处开始扩散。 本来还想忍一忍,但此刻这汉子只想快些结束痛苦,于是迅速颤声道: “海……海沙派,我们是海沙派的人,卖……卖盐为生。” 胭脂一言不发,只是又重重弹了一粒石子儿在此人的百会穴。 “啊——” 这汉子凄厉惨叫一声,立刻改口道: “卖盐……我们给蒙古大爷走私私盐,卖给有钱人……再给没钱的兜售毒盐!有……有时候也劫掠汉人商船……” 胭脂惜字如金:“地址。” 汉子犹豫一息,但见石子在对方指尖若隐若现,立刻哆嗦着道: “黑礁石岛……一直往南碰到的第一个岛就是……我……” 汉子求饶的话还未说完,一粒石子便穿透了他的咽喉,他瞪大了双眼,无神地凝视着前方,靠着船舷缓缓滑了下去。 胭脂从船上翻出桐油,浇在甲板船舷上,又取了一盏渔灯,飘然落到自己的小船上。 待小舟驶出几丈,她将渔灯向后一掷,稳稳撞在船舷上,霎时间火光冲天,吞没了这艘大船。 胭脂背着火光向南而去,斩草须除根,比起让这什么海沙派的人追查到这里,寻着味儿打扰她的行动,不如先下手为强。 月过中天时,一叶小舟缓缓驶来,不远处,黑礁石岛的轮廓在雾气中时隐时现。 几丈开外处,胭脂便弃舟踏浪,素履点过船板,像阵轻烟似的落在了岛上。 守哨的喽啰正打着哈欠,忽觉颈间微风拂过,还不及反应,喉头已绽开一点朱砂红。 临近岛边的寨中一片鼾声如雷,胭脂指尖石子儿连弹,睡梦中的海盗们眉心相继现出不规则的贯穿红点,倒是给他们丑陋的面容增加了一丝颜色。 待行到岛上最华丽高大的寨子,还未靠近,胭脂便嗅得一股泼天酒气,还听到一阵阵或粗哑或高亢的“彩彩彩”的行酒令声。 胭脂悄无声息地攀上寨内厅中的横梁,低头望去,厅内鱼油灯腥味阵阵,各种风格不一的装饰物上多带着褐红痕迹,还有骷髅头等人骨堂而皇之的放置其中。 二十来个大汉拍桌灌酒,时不时奉承坐在最上方的彪形大汉,个个面色潮红,额头滴汗。 “喝!喝喝喝!大家都喝!” “五魁首啊六六顺,七个巧啊八匹马,快喝酒、快喝酒!” “哎哎哎!不行不行,得大口闷,是兄弟就一口干了!” “好好好!彩彩彩!爽快!爽快!” 厅中喧闹不止,但突然间,三十盏鱼油灯尽灭,在众人骂骂咧咧的叫喊声中,黑暗中响起极其细微切割皮肉之声,骂声渐渐变得微弱稀少。 待一海贼踉跄着重燃灯火,他突然动作一僵,在微弱的光影下,脑袋突然掉了下去,身躯重重地往后一倒,激起的风声将灯火吹得左摇右摆。 微弱的一盏灯火的光亮,静静照亮着几十具尸首或惊恐、或恼怒、或不明所以的面容。 几息之间,这二十个海盗便已死尽。他们当中,应当有这海沙派的头领,不过他和岛上的喽啰们死得一般突然,连句遗言也没留下。 这二十人既已死尽,胭脂也不多做停留,又向着岛上其他大大小小的寨子奔去,她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只能抽出一个晚上解决这件事。 行色匆匆,勾魂忙忙。 将近子时之时,岛上能喘气的人只剩下胭脂一个,临行前随手拿的长剑已经砍得剑身卷刃。 月色幽幽,胭脂一手挎着装了盐的包袱,一手倾泼着桐油,缓缓走到先前的登陆点。 海上潮声渐起时,一叶扁舟载着青衣少女驶向桃花岛。 小船上,胭脂摘下斗笠,任海风吹散发间血腥,她的背后,是大火弥漫的黑礁石岛。今夜之后,想来岛上那些不够黑的石头也能名副其实了。 海风混着桐油的气味在夜色中弥漫,冲天火光映得她面容忽明忽暗,本清丽到了极致的美丽,此时此刻,竟比佛家壁画上的女修罗更艳绝三分。 第189章 周芷若49 胭脂越是向桃花岛的方向行舟,一路上所见的舟船残骸便越多,等望见了雾气包裹着的模糊不清的岛影,小舟却是再不能在海水中前进分毫。 明明距离岸上已经不过十几丈远,但小船却仿佛被什么无形之物给阻挡住了,只滴溜溜地在海水中打转,既不能进,又不能退。 胭脂的小舟旁,有不少或大或小的残破舟船,有些船体上还露着森森白骨,白骨上挂着些褪色的布条。 显然,这些都是曾经妄图登上桃花岛的人,但皆被奇门八卦阵法所阻拦,纠缠不去,撞上了海水中的暗礁,茫茫大海之上,进又进不得,退又退不得,生生困死在这里。 胭脂摸了摸怀中的铁片,上头只刻了岛上前往藏书处的路线,对怎么登岛是半分记载也无。 也许当年布阵之人,只是单纯为了阻拦无关之人上岛打扰安宁,却没想到后代桃花岛传人连奇门阵法都不学了。 又或许只是有意设置的一道考验,连桃花岛都登不上,还拿什么藏书,学什么武功呢? 只是……峨眉确实没教这个啊…… 胭脂在船板上盘膝而坐,努力回想峨眉藏书室中是否有关于奇门阵法的书籍,想了半天,也没有想起一点儿有关桃花岛阵法的记载。 半晌,胭脂摇摇头,站起身来,抽出卷了刃的长剑,仔细观察起海浪的波纹与潮水的涨落。 “关键时候还是得靠你啊,怜花师父,你当年勤勤恳恳地用奇门八卦折腾人,让徒儿每日都感受鬼打墙的滋味,也不是无用功嘛。” 在那段相互折磨的日子里,花草树木,溪流石子,无一不可为布阵之用,阵中藏阵,圈中套圈,彼此在阵中设下无数机关陷阱,毒粉、暗器、凶兽……无所不包,无所不用其极。 直到有一天,无辜路人沈浪一脚踩进阵中,出来后一向挂着温和笑意的脸难得黑气腾腾,拎着王怜花促膝长谈了一番后,这场师徒互坑赛总算是结束了。 想起这些往事,胭脂眼中浮现微微笑意,但很快散去不见。 一花一世界,皆归尘土矣。 胭脂凝视着眼前海面的波纹荡漾,很快心中便有了成算,长剑刺入水面,迅速在巽位刺了五剑,又在坎位连刺六下、艮位连刺七下。 伏羲八卦之中,巽为风,坎为水,艮为山,正合此地的情形。 布阵之人其实无意在这一关为难人,只是考一考浅显的学识,只要知道连山易,便一定晓得“巽五、坎六、艮七”,破此阵法便易如反掌。 只是可惜,户户诵诗书、家家考科举的时代早就过去了,蒙古人几十年没开科举,元人把读书之人列为九等人,只在十等的乞丐之上。 读书人地位如此之低,又没有科举做官的途径,不少有钱人也懒得读书了。 再说了,这年头,更多的穷人活着都不容易,谁还读的起书呢? 至于跑江湖的,多的是睁眼瞎,靠口口相传传承武功。大些的门派,多得也是只认得自家的秘籍,至于旁的杂书,是一概不读的。 就如昆仑派,把先人从八卦中领悟的正反两仪剑法使得循规蹈矩、呆板无趣,就是不读《周易》的缘故。 待刺下这三个方位,小舟先前的阻涩骤然一松,轻飘飘地荡了进去。 胭脂随手向后刺出几剑,将破开的阵法再度合拢,这才放心地让小船向岸上驶去。 当小舟晃荡到桃花岛岸边,但见沙滩上,一座荒废的栈桥歪歪斜斜地伸向海面,栈桥的木板已经腐朽,轻轻一踩就能塌陷。栏杆上,铁锈层层剥落,海风一吹,簌簌作响。 胭脂足尖一点,落在沙滩上。回首望向来时方向,但见浓浓雾气包裹了一切。 沙滩尽头,是林中小径,土地被厚厚的落叶覆盖,枯藤从树枝上垂下,肆意蔓延,枯枝与新藤相互缠绕,交织成一道道天然的屏障。 胭脂循着铁片上刻着的路径,一脚踏上落叶,立刻便有虫蛇惊出,向着深处蜿蜒而去。 走了片刻,藤蔓退去,桃花林扑面而来。 这些在岛上默默生长了百年的桃树粗壮苍劲,枝干肆意伸展,如巨龙蜿蜒。 此时已不是春日,但岛上桃花依旧繁茂地肆意绽放,花瓣层层叠叠,遮天蔽日。 胭脂向后看去,果然,来时的林中小径已消失不见。再环顾四周,俱是一片桃花灼灼。 脚下桃花林的路径俱是一模一样青石铺成,无论朝着哪个方向前行,周围的景致都会如出一辙,让人以为自己始终在原地兜转。 “又是一个阵法,以奇门八卦叠加九宫算术,当真巧思。” 只是一瞬间,遮天蔽日的花瓣开始纷纷扬扬地飘落。 “当——” “坎位踏离,震宫转兑”,胭脂脚步挪动,落在桃林由高势转低势之处,恰好避开混在桃花瓣中射出的暗器。 胭脂一剑削去当头而来的一棵桃树的枝叶,“击叶中枝,两翼抱空”,她双目一闭一睁间,周围桃树又换了方位。 “震仰盂,巽下断。”仰面避过又一阵暗器,胭脂跃至桃林正中心,向前笔直行去,以身为剑,将这片桃林一分为二。 本是阻挡的桃树纷纷让开,豁然开朗,露出一条路径,胭脂立刻运起轻功,在这片刻之间,飘然而去。 待胭脂再抬头时,身后的桃林已恢复原状,面前是一片破败的亭台楼阁。 亭柱歪斜,勉强支撑着摇摇欲坠的亭顶,瓦片散落了一地,缝隙中长满了翠绿的苔藓。 亭中的石桌和石凳上,灰蒙蒙的灰尘在风中纷纷扬扬。桌上铜铸的灯台裹着厚厚的绿锈,风吹拂而过,锈屑簌簌落在两个看不出颜色的酒杯中。 楼阁的门窗同样腐朽不堪,在风声里“嘎吱”作响,窗棱上蛛网纵横,蜘蛛在其间忙碌穿梭,对这荒芜之地安之若素。 墙壁已经斑驳模糊,上头似乎曾经雕刻过什么花纹图样,但大片大片的苔藓淹没了这些纹路,吞噬了这些曾经的轮廓。 屋檐下,那些悬垂了百年的青铜铃铛长出翠绿的铜锈,铃舌已经被蜿蜒的爬藤包裹住,再发不出百年前的清脆叮铛。 百年光阴,倏忽而过,直至今日,桃花岛上,方才再一次有活人的呼吸。 第190章 周芷若50 胭脂穿过这片衰败的亭台楼阁,跟着铁片上的路线,向着更深处走去。 岛屿深处,就是桃花岛的后山,同样一片荒芜,碎石枯叶满地,虫蛇乱爬,唯一一处稍微整洁的地方,是两个靠的极近的坟丘,墓碑都已经被藤蔓爬满。 胭脂上手扯去了这些藤蔓,但见得一个墓碑上刻着“桃花岛女主冯氏埋香之冢,夫黄固立”,另一个刻着“先考桃花岛男主黄公讳固老大人之墓,孝女黄蓉携夫郭靖立。” 两墓碑前都放着酒杯,只是酒已散尽,空留玉杯百年干涸。 待胭脂回到原路,便见碎石山壁下,藏着一个山洞,洞口被密密麻麻的藤蔓和杂乱无章的杂草遮掩住,若非有铁片指引,恐怕难以发现。 走进山洞,阴暗潮湿的腐臭气息扑面而来。 洞口处的石壁上,同样趴爬着枯藤蔓,胭脂点起火折子,在光源下,发现藤蔓下似乎有刻字痕迹。 举剑断开枯藤,顿时有些哭笑不得,石壁上刻着“周伯通到此一游”七个歪歪扭扭的字,刻字下方还划了一个挤眉弄眼的简易鬼脸。 向里走去,洞壁上逐渐出现形态各异的钟乳石,在微弱的光线下投下诡异的影子。时不时有群蝠被脚步声与火光惊动,紧张地在上空飞来飞去。 待进到深处,通道便开始出现许多分叉口,胭脂拿出铁片,摩挲着铁片上的路线,走向对应的入口。 渐渐地,过了许多个口子后,甬道开始变得狭窄,已然到了尽头。但根据铁片上的路线,应当是继续向前走的。 胭脂举起火折子,在微光下查探起四周,但见一面石壁上刻着一幅巨大的九宫飞星图,对面的石壁上刻着朵朵桃花,但这些桃花用红色的染料涂得血红。 “桃花?九星之中,有关桃花的只有掌管桃花运的贪狼星,属水,似乎对的上桃花岛的情形?” 看着鲜艳如血的红色桃花刻痕,胭脂微微蹙眉。 “只是,桃花为粉,为何要用这样血红的染料来描摹桃花呢? 若是考虑到星象图,在九宫飞星图中,贪狼星对应的颜色应当为白。 如果按照颜色来看,红色应当指的是九宫飞星图中的破军星,可是破军星属金。” 胭脂陷入了沉思,在贪狼星与破军星之间犹豫不决,“究竟颜色是迷惑项还是桃花形状是迷惑项呢?” “九宫飞星图中,贪狼星对应的是坎卦,而破军星对应的是兑卦。” 胭脂回想着《周易》中的卦象,“坎卦上下卦象俱为水,主卦与客卦皆坎,意味危险重重,无处可藏。而兑卦则两泽相连,指的是上下一心、团结共喜。 当年黄夫人埋下秘籍,便是心存希望,寄寓后人能够留存薪火,团结一心,再造汉人山河。” 思及至此,胭脂便不再犹豫,举剑对着石壁上正北处的破军星方位狠狠戳下—— 只听得轰隆一声,原本尽头处的石壁随着剑插入石壁之内而裂开,显露出一条通道来,这下,方才能继续按照铁片上的路线走下去。 通道的尽头,赫然呈现出一间幽暗而神秘的石室,这石室仿佛被时间遗忘,静静地隐匿于黑暗之中。 当胭脂举着火折子进入时,在不大的光亮照耀下,依稀能看清石室内的景象。 石室内摆着一排木架,尽管同样历经岁月的沧桑,但由于未曾遭受过风雨的侵蚀,它们的状态还算保持的不错,只是表面蒙上了一层灰尘。 胭脂小心查探着木架上摆放的东西,第一眼望到的便是一块婴儿的襁褓布,布料已经发黄,上头绣着细小的字迹,胭脂仔细辨认,应当是一个“襄”字。 这块布裹着一根捣药杵,胭脂轻轻敲击了一下,立刻发现这是根中空的药杵。她握住药杵两边轻轻旋转,药杵一分为二,落下了几张纸片。 这是三张药方,分别记载着金疮药配比、麻醉散配方以及防治尸瘟的艾草熏蒸法。 在麻醉散的药方上,有一行娟秀的小字批注:\"药材将尽,以羊踯躅代乌头\"。 另一张防治尸瘟的药方上同样有一行批注:“艾草不足,改磨粉三钱。” 在木架下方,放着一支细长的玉瓶。胭脂拔开塞子,微微倾斜,同样掉出了一张纸。是“九花玉露丸”的配方,上头同样用蝇头小楷批注:“芙儿喜甜,加蜜二钱” 玉瓶的旁边,则放着一把灰蒙蒙的箫。它就那样安静地躺在那里,仿佛已经被岁月遗忘。 胭脂一抬手,内力一震,将箫上的灰尘散去,这把箫终于显现出原本模样,通体碧绿、晶莹剔透,箫身光滑细腻,如羊脂玉般温润,散发着淡淡的光泽。 仔细看去,上面还隐约可见精美的纹路和雕刻,显然是出自大家之手。 一看就价值不菲,非是胭脂之前随手取材的竹箫能比的。 不过,玉箫空落,再是珍贵,百年光阴里,岛上也无人能再次奏响它。 木架最底端,放着一卷厚重的素帛。 胭脂小心翼翼的将其展开,但见其上详细绘制了百年前的襄阳城中粥棚与伤兵营的隔离水道、粪便处理池的打造、水井防投毒的装置等等,每一处图画,都配有详细的蝇头小楷解释。待展开到最后,上面赫然是宋时的造船图详解。 将这些先人遗赠妥善放好,胭脂俯下身子,开始在石室中一块块地敲砖。铁片所指的埋书地,就在此石室中。 布置石室的先人,在木架上放上一部分有用之物,若是机缘巧合闯入之人,不知秘籍之时,见到木架上的遗馈,便会以为是全部东西。 如此,地下的藏书便不会被人拿走。毕竟,不知其中奥秘,就突发奇想挖人地砖的奇人还是少数的。 胭脂曲起手指,一块块砖敲过去,终于,在石室的东南方向,有一块砖敲击起来的感觉和其他砖块不同。 站起身来,胭脂抽出长剑,内力注于剑尖,向着那块砖石劈砍下去—— 一击之下,石砖碎成两块,径直往下沉了下去,砖石底下果然有暗格。 胭脂拨开碎砖,发现了一个寒气森森的玉盒。 第191章 周芷若51 玉匣既显,寒气四溢,三寸厚的冰晶如鳞片脱落,周边的砖石迅速凝出细密的水珠。 胭脂将寒玉匣从地上中托起,指尖轻叩玉匣机括,三声如金石相击的脆响立刻惊起飞进石室内的蝙蝠。 匣盖自内弹开,一张素笺最先映入眼帘:“得此匣者,当承襄阳之志。” 素笺之下的第一层玉盒中,放着两册书卷,正是《九阴真经》的上下卷。上卷乃是内功篇,锻骨疗伤、点穴摄心无所不包。下卷则载录了武学招式,多诡秘莫测。 胭脂轻轻翻开书页,但见每一处梵语经文下都以簪花小楷添注汉字。 如第一页的总纲,梵文之下,以“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以秀丽字迹标注的清清楚楚。 翻至书页的最后,一块折叠起来的薄薄丝绢映入眼帘。 胭脂轻轻将丝绢抖开,只见上头描画了九阴真经中部分偏向阴狠的武功,一旁的蝇头小楷详细介绍了这些武功的速成之法,同时也注明速成而得的后果,修习之后,威力只剩十之五六。 想来是忧心后人处于境况危急之中,顾不得稳打稳扎,便留下了速成之法。 玉匣的第二层玉盒里,放的则是桃花岛武学以及各种杂学书册。 武学秘籍中,除却峨眉派传承下来的弹指神功、碧海潮生曲等,还有碧波掌法、落英神剑掌、附骨针、旋风扫叶腿、劈空掌、玉箫剑法、兰花拂穴手、灵鳌步等等,俱是风雅俊逸又带着些邪气的招数。 胭脂大略翻看了一番,这些功法对习武者的要求极高,想要练成,天赋心性都少不得,否则只能空有其形而不得其神。 自创这些武学的黄药师,天赋极高,或许并不觉得这些有什么可难的。 但可惜,世上能出几个黄药师呢?曲高和寡,若不得佳徒,这些绮丽绝妙的武学便要明珠暗投,甚至断绝传承了。 待胭脂再翻阅一旁的杂学书册,哪怕从前经过了王怜花的教导,此时也不由对黄药师生出了由衷叹服,天文地理、医卜星象、琴棋书画、奇门术数、五行八卦、艺理金石……这些书册中所涉之学,如星罗棋布,璀璨夺目。 “当真是惊才绝艳之人,百年前的江湖,竟有这样的人物,东邪的风采已从这些书卷中得见,也不知华山五绝中另几人又是何等的卓然不群?” 赞叹间,胭脂又想起灭绝师太说起的全真教与古墓派的祖师比拼,不由微微一笑,百年前的江湖,真是风流人物辈出,精彩绝伦,令人神往,就是留下的痕迹太少了。 这些杂学书册实在让胭脂见猎心喜,她暂且抑制住立刻细细研读的心思,小心翼翼地将这第二层玉盒放在一边,打开了最后一层玉盒。 盒中并无书册,在正中放着一块叠的整整齐齐的旗帜,上绣“襄阳”二字,另有盒中刻字——“武学终为器,大道在民心。” 这不由让胭脂微微怔然,桃花岛已然落寞百年,几乎断绝核心传承。丐帮同样一蹶不振,从天下第一大帮沦为二三流的势力,这还是全靠乱世中乞丐多撑着。全真教则裂成两半,教中抗元派或战死、或出走,而亲元派已经做了元廷的走狗,公开承认元朝统治,背叛了中原武林,名声一落千丈。 这些昔日或鼎盛或神秘的门派,都在走向落寞,甚至有些退场的极不体面,玷污了前人声名。 但是郭靖与黄蓉死守襄阳的事迹,至今为人所铭记,这对名满天下的夫妇,本可做桃花岛上的神仙侠侣,却最终选择战死沙场,不为宋廷的官家,只为山河间的百姓。 中原武林之所以如此抵抗元人,无数人是受到了百年前的这对夫妇的影响,正所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投靠异族之人,如全真之流,即使从前是天下第一大教,也会为人所唾弃。 “身虽死,名可垂于竹帛也。” 百年前埋下的火种,是否能在百年后复燃? 胭脂将玉盒一层层放入寒玉匣中,靠在墙边的火折子光焰跃动,这火并不大,但依旧带来了光。 昆仑山下,山洞中,一群吱吱乱叫的猿猴,焦急地拍打着寒毒发作、昏迷不醒的张无忌。 崖底的这些时日里,张无忌已经自力更生接上了断腿,和崖下的猴子们相处的也不错。比起将他带到可供休憩的山洞中的极有灵性的白猿,这些猴子要调皮许多。 不过,张无忌在悬崖下也无事可做,这些猴子虽然闹人,但和它们对打也是平淡生活的一丝趣味。 自从他不慎将这群猴子的猴王打趴下后,就莫名其妙的成了猴子们的新王,走在树丛中,可谓是一呼百应、莫敢不从。 好处是猴子们会主动摘桃子来“讨好”他,坏处是一群猴子争着抢着薅他的头发。张无忌虽不知自己能活多久,但也不想英年早秃,于是只能千方百计的避开这些过于谄媚的猴子。 “吱吱吱——”“吱吱吱——” “吱吱!”“吱!” “啪嗒!”“啪嗒!” 在猴子们尖利的叫声中,张无忌终于醒过来。 “呃——” 刚一恢复意识,张无忌便感觉到脸痛的厉害,不由疑惑,“难道寒毒发作到最后,不止四肢百骸,连脸也会疼?” 张无忌挣扎着坐起来,努力避开猴子们伸向他头发的毛茸茸的手掌,扶着石壁缓缓地向外走去。 路过溪流时,他不经意地低头一看,不由瞪大了双眼,水里那个猪头是谁!谁这么缺德打的他? 张无忌向后一回头,猴群一哄而散,平日里最积极薅他头发的那几只跑的最快,荡着藤蔓就蹿出了好几丈。 他不由得又生气又无奈,再看向水中的红肿猪头倒影,又不由觉得有些好笑。 就在此时,又有一只小猴子“唧唧吱吱”地叫着向张无忌奔过来,直拉着他的衣摆,焦急的团团转。 张无忌于是便顺着这只小猴子的力道抬腿走步,小猴子见张无忌动作,立刻在前领路,七转八弯,一路将他领到丛林深处。 那只给张无忌投食的白猿,正奄奄一息地躺在石头上。 第192章 周芷若52 清晨的海雾刚刚漫过栈桥时,周芷若正用石子轻轻击落了几只野桃。桃子生得小巧,但颜色却粉红可爱。 三颗红果坠入白玉碗,洗一洗后倒入庖厨的炊具中,正好与昨日晒干的银鱼一块儿熬成羹。这是她今早突如其来的新想法,左右岛上食谱单一,不如试一试滋味如何。 胭脂捣了捣灶台下粗细不一的树枝,火突然涨大了三分,她已经能很熟练的躲过这股热浪,然后淡定的继续烧火。 这是她在桃花岛独自生存的第三十九日,从灰尘堆里翻出来的青铜日晷的投影刚划过辰时三刻。 桃花岛的建筑虽然已经残破,但还是能找到不少能用的东西。主人似乎离去的太急,来不及收拾这些旧物。 庖厨中的厨具、兵器库中的武器、室内的家具……在沉睡百年后,被新的人唤醒,抖一抖身上的灰尘,又开始兢兢业业地继续履行起它们的职责。 大火之下,羹汤很快煮好。胭脂用玉筷戳了戳鱼干,觉得应该熟了,便直接拿着玉筷玉勺在锅中享用早食。 野桃炖鱼干,搭配上有点怪,虽然闻起来的气味有点不妙、锅里的颜色也有一点奇怪,但胭脂还是觉得好歹是自己亲手做的,至少没毒,于是夹了一筷子鱼肉入口。 她的面容瞬间僵住。 好的,吃起来也很窒息,努力咽下这口色香味俱无的鱼肉,胭脂放下了筷子和勺子,决定下一次还是不要再灵机一动、突发奇想了。 又摘了几个野桃,糊弄了早食,岛岸上的潮水开始翻涌起来,胭脂脱下鞋袜,卷起裤腿,赤足立于礁石之上。 “潮涨气盈,潮落意沉。”胭脂闭目听潮,平复内心杂念,待心无旁骛时,体内九阴真气开始运转至周身经脉。 咸涩的浪花拍打着她的足踝,待到第七个浪头打过,足少阴肾经忽如春溪解冻,十二经脉俱气血相通,九阴真气已然贯通全身,流畅运转了一个周天。 待她睁眼时,海雾逐渐削薄,朝霞已将海面染作金红,脚下礁石竟被真气震出了蛛网裂痕。 望着染上金红之色的海面,练功顺畅的胭脂一时兴起,跃下礁石,在浅海中踏起灵鳌步,身形越发飘逸,将海水搅动得波澜不止,波浪相撞,轰鸣阵阵。 又一日,桃花阵中,落英如雨,胭脂舍弃了长剑,折枝代剑演练起峨眉剑法。 峨眉剑法与桃花岛剑法颇有渊源,只是一个刚柔并济,一个千变万化。 她以最熟练的峨眉剑法起势,循序渐进,在剑势中行云流水地引入桃花岛剑法。如此,免去贪多嚼不烂,真正的将前人武学化为己用。 起手式是峨眉金顶的庄严气象,树枝在刺穿飘落的桃瓣时忽转轻灵飘逸,化作桃花岛玉箫剑法的“寒塘渡鹤”。 待第三十六式“飞星逐月”未尽,胭脂忽的旋身倒踢,旋风扫叶腿卷起满地残红。桃瓣未及落地,又被劈空掌劲震成齑粉。 再有飘飞的桃花瓣触及枝梢时,被无形气劲带偏轨迹。胭脂心念微动,足踏八卦方位,手中桃枝忽作兰花拂穴之势。 漫天飞花霎时凝成旋涡,随着她最后一式峨眉“金顶朝霞”轰然炸开。待尘埃落定,三丈外的粗壮桃树表面布满细密孔洞,状如蜂巢,一阵风过,桃树霎时间坍塌裂开。 飞花落叶,可伤人矣。 不过,看着爆裂的百年桃树,胭脂生出一丝心虚,心中默默对后山的黄药师致歉,决定这几日要勤快的给这对夫妇扫墓。 午间时分,小憩醒来,精神饱满,正是读书的好时候。胭脂坐在石凳上,仔细研读着黄药师的毕生所学,再一次感慨世上竟有如此惊才绝艳之人。 读着读着,她不由想到,若黄药师与王怜花生于同时,也不知东邪与千面公子,将会是怎样的惺惺相惜。不过,前提是王怜花控制住自己嘴巴,别说着说着就打起来了。 练武练得久了,胭脂也会抽出一日做做旁的事情。比如制作附骨针,此暗器的特点在于不杀而伤。 根据手札上所载,将针上淬毒,以独特手法拍入人体,能使得附骨针顺着人体血脉运动而移动,让人痛苦无比,但难以找到体内暗器的位置。 并且,一旦运功,附骨针便会刺入全身经脉,阻止内力运转。若再要强行运功,要么痛不欲生,要么走火入魔。 这种暗器的目的就在于折磨人,除却黄药师的独门手法,中针者想要取出附骨针,只能切开皮肉,在血管中找寻,但由于附骨针不停在人体移动,企图用这种方法取针的,可能还未找到针,就直接失血而死了。 盛夏雷雨夜,雨点砸在瓦上铮铮作响,远处潮声轰鸣,海风卷书,窗棱剧烈撞击着木框。 胭脂手按玉箫,不自觉地按黄药师手札中所载的音律运功。 箫声甫起,体内九阴真气随宫商角徵羽自然流转,待奏完《碧海潮生曲》,七丈外的桃树应声炸裂,断口处平滑如刃。 胭脂放下玉箫,有些无奈。 唉,又炸了桃树,明日再去后山告罪吧。虽然无酒以祭,但可以奉上她煮出来的汤,虽然不好喝,但管饱。 在岛上的某个飘雪之夜,胭脂伫立于楼阁前,忽然睁眼,体内九阴真气已自动运转三十六个大周天。 她举目望去,但见海上圆月如玉盘,屋檐下青铜铃铛上凝结的冰晶簌簌而落。心有所感,忽觉掌心发痒——抬手处,几缕指风激射而出,百步外礁石应声崩裂,九阴白骨爪已经练至大成。 “这一次,总算没有桃树受损。”胭脂轻轻感叹,收掌而立。 月凉如水,雪色皎洁,胭脂虽穿着单薄,却半分寒意也感受不到。日后再怎么寒来暑往,她也不用思考换什么季节的衣裳了。 内功外功俱已大成,胭脂知道,已经到了该离开的时候。 岛上安宁自在,却非久留之乡。中原大地,还有很多人在等待她归来。 第193章 周芷若53 “怕西风,晚来吹上广寒宫。 玉台不放香奁梦,正要情浓——” 烟花巷中,戚戚婉转的歌声与丝竹乐声传的很远。 夜色浓稠如墨,城池渐渐被黑暗笼罩。唯有烟花巷中却是华灯初上,歌舞喧哗。 雕花的木质楼阁,红烛摇曳,映出满室的暧昧与迷离,蒙古贵族们推杯换盏,肆意地对台上的花女指指点点。 一旁涂脂抹粉的倌儿们陪着这些达官显贵们饮酒作乐,个个挂着讨好的笑脸,熟练地陪酒、打趣。 花女们穿着绮丽的衣裳,长长的披帛随着手臂的摆动翻飞交织,个个妆容浓厚,掩盖了憔悴与麻木。 最中心的花女朱唇轻启,声音婉转悠扬: “到闲中,闲中何必问穷通?杜鹃啼破南柯梦,往事成空……” 拥簇着她的花女们跟着应和,歌声悠扬,却像被蒙上了一层薄纱,透着无尽的哀愁。 底下的乐人们或抚琴、或吹箫、或击磬,熟练配合着花女们的歌声。 无论男女,个个眼神空洞,脸上挂着一成不变的笑容。这些身陷泥沼的人,在日复一日的逢迎中渐渐麻木,已经不再抱有解脱的幻想。 城郊,各种腐臭的气味弥漫在空气中,偶尔飞过几只黑鸦,“嘎嘎”叫了几声,又突然神经质地展翅飞走。 胭脂牵着一匹瘦马穿过官道,她刚买下这匹马时,它还没有这么瘦,但随着一路向着西南方向走,雪地里的枯草越来越少,马儿也越来越瘦。 马蹄不时陷进冻硬的泥浆——那里面混着人畜粪便与草根碎屑,也是饥民们刨过数十遍的“观音土”。 道旁新坟插着半截苇杆,杆头系着碎布条,风一吹,飘扬的碎布条犹如招魂一般。但这座新坟已经被挖开,森森白骨七零八落地被扔在坟旁,白骨上长出了狰狞的冰棱。 新坟怎么会葬白骨呢? 挖开新坟的饥饿的人留下了白骨。 歪斜的窝棚下,三个面黄肌瘦的孩童正争夺半根鼠尾巴。最大的那个突然栽倒,在地上挣扎着爬起来时,露出了肋骨凸出的肚皮。 棚角老妇机械地嚼着树皮,浑浊的眼珠倒映着城门口悬吊的尸首。那些尸体脚踝系着草绳,如随风晃荡如腊肉,腐液滴落处聚着了长长的冰棱。 那是无钱进城,又冒险一搏的人。那些人里是否有这老妇的亲人呢?或许有,或许没有,但他们大抵都死了。 窝棚的另一侧,窝着一个被剜去双目的老丈,空眼眶里蠕动着蛆虫,双手如枯枝一般,但他还活着,口中机械地重复:“赏口馊水……赏口馊水……” 他身跪着个女童,正用石片刮食着地上的泥土。棚顶漏下的月光照见她鼓胀的肚腹——里面填满了无法消化的土。 妇人给怀中幼小的孩子喂着雪水,但那孩子却连吮吸的力气都没有,干裂的嘴唇徒劳地翕动。 突然间,这一点嘴唇的颤动也没有了,孩子彻底的安静了下来,妇人身边的人立刻围了上来,一句话也没有说,只静静地看着妇人手中的孩子,他们早就失去了表达情绪的能力。 妇人平静地把孩子递了出去,眼神空洞麻木,像是灵魂早已抽离。 等孩子脱手后,这平静的妇人突然笑了起来,笑声沙哑又凄厉,语气透着无尽的癫狂:“享福了,去享福了!啊!别来了,不要再来了!” 在更遥远的河堤上,上万民夫正用肩骨扛起巨石。 寒风如刀,割着他们的脸,也割着他们本就千疮百孔的生活。每一个民夫的脚踝都拴着浸满鲜血的麻绳,十人一串,在这冰天雪地中,他们宛如被捆缚了爪子、待价而沽的牲禽,任人宰割,毫无尊严。 有些人的脚已经冻掉了,这麻绳便捆在腿上,而腿也因为冻馁失去了的人,麻绳便缠上了他们的腰间,仍被伙伴们拖着,一步一挪地前行,身后留下一道道血痕。 那些捆不上绳的人,静静地躺在黄河之畔,他们终于能在永恒的沉睡中,告别这无尽的苦难,再也感受不到饥饿的折磨、寒冷的侵袭与疼痛的纠缠。 有个跛脚老汉,一个踉跄栽进了冰冷刺骨的冰碴之中。刹那间,同绳的九人毫无防备,被拖倒在地。 麻绳深深勒进他们溃烂不堪的皮肉里,殷红的鲜血与黑色的淤血混合在一起,缓缓沁出。无人挣扎,只抓住这点意外休息的时间,在喉咙里嗬嗬的喘气。而老汉很快没了动静,他算是解脱了。 监工头目拎着带着倒刺的鞭子,鞭上的铁刺已经变成褐色,但每天都能重新染红。 摔倒的人在监工毫不留情的挥舞着的鞭子下,麻木地爬起来,跛脚老汉的身体被他们拖着继续向前。还没有到喝稀水的时候,监工是不会允许他们把干活的时间用在安顿老汉这种“琐事”上的。 五更梆子响时,胭脂刚刚穿过乱葬岗,便听得了奇怪的动静。 几个饥民如活尸般在山岗上爬行,他们晚上看不见,只能用手在泥土上摸索。 胭脂想起了那座被挖开的新坟,她已知晓他们在找什么。 几年前,她对吃人的崆峒派下杀手时,并无半分留情。但此时此刻,她只沉默地看着这样一群骨瘦嶙峋的饥饿之人。 他们很用力的活着。 他们快死了。 饥饿是一种病,但饥饿到极致的人已经没有吃药的力气了,爬在最后的人慢慢没了动静,像是传染一样,这群人一个接一个趴在了土地上,停止了一切的动静。 寒风吹过,发出凄厉的风声。也许是新鬼夜哭,又或许是在庆贺做了鬼,再也不受人世之苦了。 天光终于露出些许熹色时,胭脂牵着瘦马走到了一处不大的河流,河面结着冰层,但冰面被凿得坑坑洼洼,那些窟窿眼黑洞洞的,像一个个张大的嘴巴。 她看见一个母亲将一副小小的骨架对准窟窿眼放入了河中。那具小身子瞬间沉了下去,甚至没溅起水花,河水便复归平静,仿佛无事发生。 不过几年光景,中原大地便已吞尽人间血泪,这点伤心大概已不能让它动容。 第194章 周芷若54 胭脂望着那妇人渐行渐远的背影,突有一股无名之怒在心底翻涌。 这怒意并非冲着那妇人,甚至她自己也对这怒火感到新奇又迷茫。 胭脂不知自己因何而愤怒,她只是过客,世界的过客,人的苦痛与她有什么干系呢? 但无名之怒就是这样莫名的诞生了。 是何时开始愤怒的? 是看着驮着自己的马儿日渐消瘦时?是瞧见被挖开的新坟白骨生冰时?是目睹以尸为食最终仍饿死的饥馑之人时?还是看到平静到麻木的母亲将小小的白骨缓缓沉入水中时? 又或许,这怒火种子在更早之前便已悄然种下。是在她孱弱时和常遇春被蒙古人穷追不舍,生死一线之际?是在她还不通武艺,只能看着黑暗肆意横行,自己却躲在他人的庇护下时? 这些疑问都不重要了,愤怒的火种破土而出,一点一点烧了起来,已有燎原之势。 胭脂抬起头,她看到了远方的城池,城门已经大开。 忽有马蹄声如雷——元人的骑兵如一阵黑色的旋风,肆意挥着长鞭,风驰电掣般冲出城门。其中一人随手一抛,一只炊饼被狠狠扔在满是泥泞的地上。 饥民们突然好像有了力气,相互推搡着,不顾一切地冲向那只炊饼。 骑兵们哈哈大笑,马蹄将炊饼踏得四分五裂,挥舞的鞭子如利刃抽落这些人干柴似的臂上的皮肉,血像飞花一样溅在炊饼碎屑上。 无一人哭喊,饿狠了的人眼中只有那被踩得四分五裂的饼屑,枯瘦的人们趴在地上,贪婪舔舐着混着血水和泥浆的饼屑。 马蹄向着城郊奔去,胭脂跟上了这群辫发垂肩的蒙古人,他们个个弯弓带剑,神情倨傲。 为首的中年蒙古人穿着最奢华,黑貂皮袍在天光下闪闪发亮,头戴一顶高耸的皮帽,帽檐也镶着一圈黑貂毛,顶端插着一根修长的白色羽翎。 背后斜挎着一张雕花硬弓,箭筒里插满了精铁利箭,箭尾装饰着碧蓝孔雀羽毛,尽显奢贵。 跟从者在他身后成拱卫之势,簇拥着这巴图老爷扮相的蒙古贵族,风声将他们的话语传到胭脂耳中。 “浑都,花楼里搂着美人、喝着美酒,那才叫舒坦!那嘎其(舅舅)倒好,偏挑这时候出来打猎,这冰天雪地的,我才刚醒啊!” “别力古台,我看你是被那几个汉人弄的五迷三道昏了头,冬天动物睡了,可那些汉人可是饿着到处乱窜找食呢。” 为首的中年蒙古人哈哈大笑,道:“别力古台,你这小子,等回去了我可要告诉你额吉,那嘎其带你出来打猎,你这小子还想宿在花楼!” 又有人跟着起哄道: “别力古台最怕他额吉,上次我看到他额吉一刀砍断他带回家的漂亮汉人脖子,还追着打他呢!这小子只知道跑,那几天连家都不敢回。” 众人顿时哄笑起来,被称为别力古台的蒙古人脸上涨红,手里的鞭子在空中胡乱挥舞。 突然间,别力古台抽出腰刀,一刀砍在离他最近的浑都脑袋上,这是一把好刀,手起刀落,浑都的半个脑袋飞了出去。 “别力古台,你疯了……” 其他人拼命抹掉脸上的红白之物,愤怒又惊恐地对着别力古台喊叫起来,声音未落,也突然个个抽出弯刀,相互劈砍杀戮起来。 马儿不安地嘶鸣着,刀身砍在马颈上,马背上陷入疯魔的人瞬间被甩下来。 摔在地上的这群蒙古人似乎不知疼痛,神色惊恐地继续拿着弯刀相互劈砍着,仿佛他们杀的不是自己人,而是什么择人而噬的怪物。 胭脂将青玉箫抵上口唇,指尖在箫孔上变动,又吹出《碧海潮生曲》的一个变徵音。 箫声幽幽,如同一缕诡异的丝线,又像极了新坟上那根破布条,在风中弥漫飘荡。 在这群蒙古人的视角中,伙伴们狰狞的面孔化作了一群海妖的扑食——恐惧的本能下,他们举刀反击,镶金弯刀劈向彼此的咽喉,血柱喷溅在华贵的皮袍上,凝成朵朵鲜红的花。 当音调攀至“惊涛拍岸”篇时,尖锐而又磅礴的箫声,针锥斧凿般敲击着人心。 还活着的人眼球上爬满密密麻麻的红丝,刀背狠狠砸向彼此的颅骨,沉闷的敲击声伴随着骨骼的碎裂声,红白之物飞溅而出,溅落在泥泞的土地上,与浑浊的泥水相互交融。 那为首的蒙古贵族狂笑着,将刀捅进亲卫的眼睛里,口中同时哼起了不知名的童谣:“月亮的女儿踏浪来,狼崽子的眼睛变鱼鳃……” 奇异的歌谣与幽幽箫声交织在一起,在这片血腥中竟平添一丝如梦似幻的诡谲之美。 最先癫狂的别力古台如发狂的野兽,砍碎了周围接近他的人后,扯下胸前的金珠项链塞进口中咀嚼,面容喜悦地挥舞着手掌做出举杯状,不停地向口中倾倒着空气。 箫声终了,胭脂踏步而出,郁气稍缓。有的时候手段残忍些,更能排解不快。 城郊的气味更难闻了,腐臭味上又叠加了一层腥味,黑鸦“嘎嘎”而落,兴奋地啄食着遍地的新鲜残骸。 清醒过来的别力古台恐惧作呕地望着这一切,双腿一软,跪倒在地。 胭脂向他走了过去,别力古台惊恐抬头,眼睛霎时间失去神采。 “告诉我,城中各个方位的情况。” 在桃花岛移魂大法的作用下,别力古台呆滞地报出了城中的详细情况,同时讲明了此地是现任阳翟王忽都帖木儿的地盘。 上一位阳翟王前些时日因为吞了拨河款又谋反,被赐死不久,忽都帖木儿,也就是一行人中的中年蒙古贵族,刚刚继承了兄长的王位,带着子侄出来以猎人玩耍庆祝。 胭脂挑眉:“哦?前任阳翟王尸骨未寒,你们就纵情享乐,难道无人反对?” 别力古台呆滞道: “大那嘎其的部下不服气那嘎其为王,反对者都被赶走了,听说汝阳王收留了他们,那嘎其为此和汝阳王闹的很大,几乎出动了私兵。” 胭脂指尖石子一闪,结束了别力古台的生命。 她兴致勃勃地看向远处的城池,眼中微光闪动。 那座城池里,还有很多在纵情享乐的蒙古贵族,他们的王都极不体面地死在城郊了,他们怎么能不追随而去呢? 更何况还是一群完美的宣泄对象,连仇家都自己准备好了。 第195章 周芷若55 亥时的铜锣刚敲过三响,胭脂已站在城楼的鸱吻上。 巡更人李九四哆嗦着提着破灯笼,把破袄拢了拢,又摸了摸挂在腰上的铜锣,铜锣虽然破旧,但擦的十分干净。这是三代人传下来的吃饭家伙,要是丢了,全家就只能等死了。 李九四把拿灯笼的手向上提起,往手上哈了一口热气,又把手背挨在干裂的脸上摩擦着。 突然间,他看到对面屋檐上站着什么,灯笼的光与月光都太暗了,李九四只望见一个模糊的青影,一眨眼便消失不见。 灵鳌步点过青瓦,胭脂身如游鱼,在黑夜这深沉的海中穿梭自如。 被寒风吹破了纸窗,又无余钱可糊的人家,和打更的李九四一样,看到了一闪而过的青影。 “娘,是星星落下来了吗?”有女童小声地问着母亲。 母亲捂住了孩子的嘴,她知道,这是会飞来飞去的江湖人,一言不合就会杀人的。 穷富的分别无论什么时候都很明显,尤其冬天,冬天的夜晚,是一年中贫富分别最大时候。 阳翟王府里,灯火通明,宛如白昼,连地上铺着的波斯地毯上细碎的花纹也照的一清二楚。 四周墙壁挂着色泽艳丽的织锦挂毯,绣纹中镶嵌着大块的宝石,在烛火映照下,各色宝石交相辉映,华贵非凡。 挂毯下摆着十几个暖炉,炉身俱錾刻着不同的兽纹,以玛瑙点缀兽目。炭火在炉中熊熊燃烧,却没有炭味,反而弥漫着别样的香辛味。 厅内正中,放着一座精美的铜炉,炉中火焰跃动,映红了围炉而坐的蒙人面孔。 炉边的矮桌上,烤得金黄酥脆的整羊居于中央,油脂在炙烤中滋滋作响。银盘里码放着切成薄片的风干牛肉,精致的瓷碗盛着洁白的奶皮,镶着宝石的银壶盛着风味独特的奶茶。在每人面前,还放着一小碟绿油油的青菜。 上首头戴华丽姑姑冠的女子名为也速真,是新阳翟王的正妻。 今夜是她举行的一场宴会,男人们出去打猎,作为王妃,她邀请了留在家中的女人们来到王府赴宴。 也速真向着下首左侧同样衣着华贵的女人问道:“月鲁沙,我听说你家的小子带了个汉人回来,你把人给杀了?别力古台当场就吓跑了?” 名叫月鲁沙的贵妇高高抬起下颌,道:“这是我们帖木儿家族的事,不劳王妃操心。” 月鲁沙不满这位前大嫂、新二嫂很久了,她明明已经嫁入了帖木儿家,却一心向着蔑儿乞氏,大哥之所以被朝廷赐死,和这位嫂嫂给她哥哥伯颜通风报信脱不了关系。 也速真笑容依旧,道: “别力古台已经二十几了,怎么还是这么怕额吉?我记得王爷十几岁的时候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把阿秃儿(勇士)了,别力古台身上可也流淌着一半帖木儿家族的血液啊。” 月鲁沙的脸沉了下去,一言不发的坐着。无能的儿子是她的一块心病,在她这么多年的督促下,别力古台也没有一点儿长进。她已经打算给他正式娶一个身份高贵的女子,来培养孙子了。 也速真昂起头颅,高傲地扫过月鲁沙的黑脸,她蔑儿乞氏祖上连成吉思汗的妻子都抢过,还对付不了一个嫁出去的帖木儿吗? 再说了,她的哥哥伯颜、侄子脱脱,可都是大汗的重臣,阿鲁辉帖木儿吞了拨河款还不打点,朝廷能只赐死他一个,还不是看在她哥哥和侄子的面子上。 要是没有她,月鲁沙这会儿早就跟着人头落地了,她可是一清二楚,月鲁沙缠走了阿鲁辉帖木儿吞下来的三成拨河款,到现在可都咬死了不交。 也速真拍了拍手,示意宴会正式开始,跪在远处的乐人们开始弹琴鼓瑟,同时吟唱起宋时的词曲,为宾客们助兴。 比起极端厌恶汉人、动辄打杀的月鲁沙,也速真很能接受汉人的享乐,并且理所当然的认为汉人制造出这些东西就是给他们蒙古人享受的,不过,这些汉人得跪着为她服务。 其他人也很是自如地开始享用宴饮,这年头,谁家没杀过汉人呢?反正他们就像杂草一样,杀了一茬又长。王妃能让他们跪着服侍,已经是莫大的恩赐了。 胭脂揭开瓦片,看着底下散发浓郁肉香的烤全羊幽幽轻叹,她都只能啃啃小鱼干和野桃干,蒙古人却吃的这么好。 她看到了那个叫月鲁沙的蒙古贵妇,比起其他人,这一个可以拥有先和儿子团圆的待遇。 月鲁沙沉着脸切了一片烤羊肉,正要送进口中,她的后脑勺突然多出一个黑洞,一粒石子从她的前额飞了出来,掉在了她的盘子里。 一直注意着她的也速真吓得花容失色,直接瘫倒在地上。其他人也很快注意到月鲁沙的异状,惊恐地开始尖叫起来,有人立刻向外跑去。 跪着的乐人们只瑟瑟发抖的抱在一起,丝毫不敢动弹。 “啊啊啊啊——” 在一片尖利叫声中,胭脂飘然而落,指尖微动,向外跑的最快的那人头颅上顿时多出五个血洞,鲜血如泉涌,未及发出一声呼喊,便直挺挺地向后倒去。 厅中尖叫声更加高亢了,引得几十个蒙古侍卫数十名侍卫从四面八方蜂拥而来,各个手持弯刀,气势汹汹。 胭脂身形如电,灵鳌步飘忽不定,在侍卫群中往来穿梭。双手连扬,九阴白骨爪隔空施为,爪影纵横交错,所到之处,侍卫们纷纷惨叫倒地,血溅当场。 有人退到厅中墙根,抖若筛糠,紧紧握住手中玛瑙佛珠,指节泛白,面无血色,喃喃念叨着: “罗刹,是罗刹显灵了!是罗刹女!是勾魂的罗刹女!是佛祖的考验!不要过来!你们已经魂飞魄散了!唵嘛呢叭咪吽……” “啪嗒——” 她的脖子垂了下去。 也速真瑟缩在矮桌下,她不想死,她才刚刚再嫁,她的哥哥和侄子都是朝廷重臣,她还没有活够,她才享乐了几十年,怎么能死了呢? 她感到一股风吹过她的面颊,也速真微微睁开了眼睛,看到了一张比庙里壁画上摄人心魄的罗刹女更让人魂不守舍的脸。 “鬼灯一线,露出桃花面。”在霎时间的剧痛中,也速真想起了她最喜欢的乐师们的唱词里的一句。 胭脂对着呆滞的也速真微微一笑,道:“汝阳王府,向王妃问好。” 她对这位王妃动手时收了力道,至少能让这位王妃撑个一刻再死。 “第七个。”九阴真气自胭脂指尖而出,第七户府邸中的主人没心没肺地倒了下去。这一家的练武场中,垒着十几个骷髅头,头颅上俱横穿着铁箭。 子时的更声遥遥响起,距离天亮还有三个时辰。比更声更近的,是一队蒙古兵推门而入的巨大动静。 胭脂飞身而起,站在了屋檐上,饶有兴致地望向这一群蒙古兵。 今夜尚漫长,看来无常要忙碌起来了。 阳翟王府中,蜷缩着的乐人们茫然地抬起头,在一片横尸中,有人怯生生道:“是青色,她穿着青色的衣裳。” 有人应声道:“我听见有人说她是来勾魂的罗刹女。” 有人反驳:“只有蒙古人死了,我们还活着。” 在静默中,最先开口的女子突然道:“是青罗刹!这些蒙古人作孽太多,是上天让青罗刹来惩治他们!” 所有乐人在沉默一瞬后都坚定的点头,他们不想这位杀戮了蒙古人的侠女身份暴露,那就咬死这是罗刹显灵,反正这是蒙古人自己说的。 在矮桌下,也速真死不瞑目地咽了气,她的身侧,写着密密麻麻的“汝阳王”血字。 第196章 周芷若56 李九四战战兢兢地敲响了卯时的更子,昨夜蒙古老爷们住的地方喊打喊杀了一夜,他也担惊受怕了一夜。 生怕是哪个暴虐的老爷捉了人回去杀,要是蒙古老爷夫人都杀上头了,听到他的打更声,把他也抓去了怎么办? 李九四很怕死,因为他知道,自己要是前脚死了,自家老娘、媳妇、娃儿也是要跟着后脚没命的。运气好的,被赶到城外的窝棚里,撑上一段时日,然后一家人也是要在地府里团圆。 更声刚飞出铜锣,城中贫苦人家俱都推开了屋门,他们多是一夜未眠的人,和李九四一样,心惊胆战了一个晚上。 他们战战兢兢地向着蒙古老爷们住处的方向偷偷望去,接着便望到像他们这片地方缓慢蔓延的一地红。 “那……那是个啥?”有小伙挠了挠脑袋,不解地问道。 有大着胆子的人试探着用手蘸了蘸地上蔓延着的红液,然后就闻到了一股直冲天灵盖的腥味。 这人急忙后退,高声喊道:“血,是一地的血!都流到咱们这儿了!” 有饿的头晕眼花的人羡慕道: “这么多的血,那些老爷杀了多少头羊啊,这得吃多久,昨天我就吃了一顿,晚上饿晕过去了,但迷迷糊糊还闻到了羊肉香味呢,流了好多哈喇子。” 众人顿时沉默,原来是个没听到昨晚动静的家伙,真是饿死鬼投胎,一天能吃一顿还饿。 指头上还蘸着血的那人打破沉默,低声道:“这……这得死了多少人啊?” 众人低着头,有几乎微不可察的声音从人群中发出: “刘四五,别管闲事,你还能管蒙古人杀了多少人吗?” “这次死得不是咱们这儿的人,已经是老天保佑了。” “别管了,跟咱们没关系,就当什么都没看到。城门口的吊着的尸首,咱们不也看习惯了吗?” 刘四五咽了咽唾沫,想说点什么,但所有的话都梗在他的喉咙里。他很想对着墙壁捶上一拳,但他的手臂好像瞬间失去了抬起来的力气。 于是,刘四五只沉默地贴着墙向前走了,邻居的话说的不错,这样惶惶不安的日子,他们这些人难道还没有习惯吗?再担惊受怕,他们也得去干活,否则全家老小就得跟着喝西北风。 刘四五是个抬轿夫,每天都得去牙人那等安排活计。等到城中的蒙古贵人们起身出门,他们这些轿夫就得跟着抬轿、抬东西。 得来的钱牙人会扣去七成,这虽然不公平,但谁叫牙人也有个蒙古人的身份呢?他在蒙古人中虽然算不得什么,但欺负欺负他们这些轿夫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当刘四五和同伴们沉默地弯腰低头贴墙走向牙人处时,一抬头,便看见了满街横陈的尸体!个个都是蒙古人的长相打扮,是那些往日里骑在他们身上的蒙古人! 刘四五不可置信地和同伴交换了眼神,小心翼翼地试探着推开牙人家的门,一进去,便看见牙人仰面躺在地上,胸前五个血窟窿还在慢慢地流出血来。 刘四五瞪大了眼睛,随即冲出大门,向着别处更高大的府邸冲进去,一个又一个地看过去。 血,到处都是鲜红叠着褐红的血。尸体,到处都是蒙古人的尸体。 在王府的府邸里,一群乐师依旧缩在原地,刘四五在其中看到了熟人,是张叔家的女儿张初五,张叔咳血死了后,张婶子也哭瞎了眼睛。 他们膝下唯一的孩子张初五就自卖进了花楼,换了一两银子给老张置办了后事,买的坟地就在城郊。 “初五妹!这……这是怎么回事?” 刘四五按捺住激动与惶恐,问着这群缩在一块儿的乐人。 张初五咽了咽唾沫,声音颤抖但语气坚定:“是青罗刹,昨晚罗刹索命,勾走了他们命!” 刘四五闻言下意识想起了昨夜缩在漏风的屋子里所见的那一抹青影,呆呆地答道: “老天……老天也有开眼的时候啊,可……可为什么不再早点呢?” 张初五知道刘四五在想什么,他有个妹妹,被一个蒙古人当着心窝踹了一脚,没几天就吐血死了。 她轻声道:“四五哥,小妹……她在地下能合眼了。” 刘四五的眼泪大颗大颗地砸在地上,他一言不发,怔怔地跪了下来。 远处,街坊们小心翼翼地踏进这条血色区域,轿夫们跑回来向他们报信,说蒙古人都死了,他们起初不相信,甚至觉得这是蒙古人指使这些轿夫来诓骗他们过去杀的谎言。 直到有人试探着去瞄了一眼,大呼小叫地回来证实了消息的准确,他们才敢来到这里,看一眼这些贵人的死状。 在看到这片血流成河的官邸,一时间,整个城池仿若停滞了,死一般的寂静之后,爆发出震天的欢呼声与痛哭声,悲喜交加的情绪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有人跪倒在地,对着苍天感恩涕零。有人则紧紧相拥,泪水纵横。有人仰天大笑,几近癫狂。还有人哆嗦着拿起地上的弯刀,寻找与他们有着血海深仇的死人。 刘四五冲出王府,双目通红,高声道: “街坊们,昨晚的青影大家伙应当都看到了!那是青罗刹!青罗刹昨晚来索命了,索走了这群血债累累的蒙古人的命!青罗刹为我们报仇了!” 在一瞬沉寂后,众人哗然,纷纷议论起昨夜看到的青影与听到的动静,突然间,所有的议论声都消失了,越来越大、越来越整齐的呼喊声盖住了一切的杂音。 “青罗刹!青罗刹!青罗刹……” 这些承受了太多痛苦的人们开始争先恐后地呼喊起这个名号,在呼喊声中宣泄着内心压抑了太久的种种复杂情绪。愤怒、恐惧、绝望,都在这一刻化作了对青罗刹的崇拜与信仰。 “青罗刹”之名,如同一阵狂风,迅速席卷了整座城池,并且不断地向外流传。百姓坚信,这是上天派来的专门惩戒恶人的罗刹神女,凡是作恶之人,都将死于厉爪之下。 尤其在阳翟城,百姓对“青罗刹”的崇拜信奉几近于狂热,由于不知青罗刹的长相,他们就将尸首上找到的带血石子供上了神龛。为显敬奉,许多人还在手臂上系起一根青布条,青色也在城中成为一股潮流。 布袋和尚说不得压了压斗笠,有些惆怅地叹了一口气,他晚来一步,也不知这青罗刹是何等人物。 现在阳翟城中人都敬奉青罗刹,他的传教可就很麻烦了。 布袋和尚摇了摇头,但愿韩山童、刘福通他们在黄河那头的安排进展顺利。 第197章 周芷若57 阳翟城中发生事情确实闹得相当大,尤其是前来收拢姑姑尸身、顺便调查一番情况的脱脱发现了也速真身侧“汝阳王”的血书后,汝阳王府也顺理成章的被卷了进来。 胭脂这几日其实并没有离开阳翟城,虽然她大可杀人后一走了之,但……在某种莫名的情绪作用下,她悄无声息地留在了城中。 发生这么大的事情,元廷一定会派人来查探,有很多无辜之人可能会受到牵连。 “当夜,你们都看到了什么?一个一个细细说来,不得隐瞒!” 脱脱将各府中存活的汉人都聚集在一起,令亲卫记录这些人的回答。 胭脂平静地注视着他,这个蒙古人能不能活,就看他自个儿了。 被死亡凝视的脱脱莫名一个激灵,他暗骂一声:“一定是该死的伯颜又在准备暗害他!” 与也速真所想的,同时拥有哥哥和侄子两个靠山不同的是: 这几年间在元廷大都,伯颜与脱脱这对叔侄渐行渐远、几近决裂,只有表面上还维持着笑脸。在心中,两人都视对方为眼中钉、肉中刺,都在等待一个彻底扳倒对方的机会。 “嘶,伯颜和汝阳王走得很近啊,几年前还给汝阳王摆平了与明教有纠缠的罪过。” 脱脱眯起眼睛,心中盘旋着一个想法。 “官爷!我们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啊?突然一下,贵人们就倒下去了!” “我听见有贵人喊着罗刹索命倒下去的。” “什么模样?我们哪里敢抬头?就是平日里服侍贵人,也不敢看贵人的面容啊!” “为什么是青罗刹?因为有人看到当晚天上飞着一个青色的影子啊。” “我?我睡着了啥都不知道啊?早上一醒,才知道这事啊。” …… …… 亲卫们运笔如飞地记录着,脱脱虽然人在此地听着回答,但魂早就飘到九霄云外了。 他的手指不紧不慢地敲击扶手,心下思索着: “汝阳王的儿子这几年很能冒头,被大汗赐了名,再过上几年,岂不是又要成为伯颜的得力干将?” 亲卫上前一步,道: “老爷,这些人的供词俱在此处,那么人是放还是……”亲卫的手掌微微做了个下劈的动作。 脱脱正在想事情,闻言挥挥手,道:“叫他们都滚。” “是!”亲卫应声而退。 胭脂放下了手掌,继续凝视着他们的动作。 翻看着这本供词,一无所知的脱脱不屑一笑,对神鬼之说嗤之以鼻,“定然是个江湖人,还是个使爪功的江湖人,不过武功高强些,就被这些愚夫愚妇当做神鬼了。” 突然间,脱脱眼神一亮,他记得汝阳王府是养着不少江湖人的,姑姑的临终血书和汝阳王府中那一个个江湖人不都是现成的证据吗? “前任阳翟王为朝廷所赐死,阿鲁辉帖木儿尸骨未寒,忽都帖木儿便赶走了他的部众,娶了他的妻子,终日欢欣作乐。 汝阳王收留了这些部曲,派出王府中的江湖高手到阳翟城中犯上作乱,以收拢这些部曲的忠心……” 脱脱越想越觉得对得上,忽然间,他想起拨河款一事。阿鲁辉帖木儿死后,拨河款依旧下落不明,引得大汗很是不满。 但其实,拨河款还没出大都就被大家见者有份地拿了一半。等到了地方,也没剩下多少了,若不是阿鲁辉帖木儿想着谋反,贪点钱哪里会死呢?他死了,反而把拨河款的事情闹到明面上来了,弄的大家很是不快。 想到出大都时,大家若有若无的提示,脱脱眼神一暗,已经决定了要拿汝阳王府来平账: “消失的拨河款一定被汝阳王拿走了,他收留了贪走拨河款的阿鲁辉帖木儿的心腹部众,肯定也打了这笔钱的主意!” 脱脱此刻也没什么再去仔细审问城中那些个下九流的想法了,他铺纸挥毫,简直文思泉涌,将所有罪名都扣在汝阳王府的身上,并且扩大牵连到伯颜头上。 方方写就,墨迹初干,脱脱便命人驰快马一路赶往大都,将这份奏报呈上去。 他也并不在城中多待,这破地方搜刮出再多的油水,都只是在浪费的时间,哪里比得上及时回大都收割人情? 命亲卫随意收拢了城中尸首,除了将也速真的尸首挪入棺椁中带回大都安葬,其余尸首就在城外一并安葬。处理好此事后,脱脱快马加鞭,带着亲卫们疾驰大都。 他要快些赶回去,在伯颜身上狠狠咬下一块肉来! 直到脱脱一行人出城,胭脂方才调转方向,悄无声息地落在阳翟城中一户偏僻的宅院中。这几天,她也在观察城中百姓的动作,防止有人趁乱作恶。接着,就发现了这位活动频频的明教五散人之一。 宅子里,布袋和尚绞尽脑汁思考如何在阳翟城将白莲教的教义传开。 他和彭莹玉约定好开春后陆续起义,作为熟门熟路的老手,他们都习惯性地参考前辈张角的路数。 灌输思想、聚拢教众,等人数差不多了,便是振臂一呼的时候。 在进入阳翟城之前,布袋和尚这一手都没什么问题。 在元廷的压迫与连年天灾之下,民间百姓已经被繁重的赋税徭役压的几近绝望,只要有一丝火星出现,这群干瘦的民众就会化作燃尽一切的薪柴,吞噬着抽取他们生命的元廷。 但阳翟城却是一个例外,布袋和尚奔走大江南北几十年,已经很久没有这般受挫了。 他看着桌上放着的一根青布条,不由捂住了圆滚滚的脑袋,长长叹了一口气。 这是一老妪见他穿的破破烂烂,手臂上什么都没有,好心送给他的,送他的时候还说着“和尚后生带着,青罗刹娘娘会保佑你的,只要你心诚啊!” 布袋和尚传道几十年,第一次被人反传道,还用的是他最常说的心诚则灵的词儿。 “青罗刹,你究竟是何方神圣,既然占了此地信仰,为何又不现身呢?” 布袋和尚捶着脑袋,尝试猜测这青罗刹之名下的真身。 “行事这般酷烈,那些尸首上多是五个血窟窿,要么在头颅,要么在心口,这使的应当是一门极阴狠的爪功。 各大门派中,我明教白眉鹰王擅长鹰爪擒拿手,但这爪功注重的擒拿,非一击毙命。少林的龙爪手练至大成倒是能瞬息致人伤残,但龙爪手至刚至阳,并非如此阴毒的武学。” 布袋和尚使劲捶脑袋,口中念念有词: “难道是武当派?武当俞二侠似乎自创了虎爪绝户手,阴狠无比,可那爪功是奔着腰眼、让人断子绝孙去的,也不符合啊?” 就在此时,听了许久的胭脂幽幽道: “阁下这般好奇我的身份,不如先说一说自己的身份,以及……来此的目的!” 第198章 周芷若58 “和尚我生在乱世之中,无父无母,自然也就没有名字,只是随身带着一只破布袋,所以明教的兄弟们就叫我布袋和尚。 不过,和尚也给自己取了个名字,我听说圣人无名,所以和尚的名字就叫说不得。” 布袋和尚凝视着桌子上的青布条,像是突然觉得它是什么宝物一般。 院子里的青罗刹究竟是何时来的,若她不出声,他竟一点儿也察觉不到。 青罗刹行踪诡谲,又出手狠辣,在不确定对方是敌是友前,他怕自己一抬头看见了对方的相貌,下一刻脑袋上也多出五个血窟窿。 布袋和尚倒也不怕死,只是要留全有用之身去干大事。 见青罗刹并不出言,布袋和尚出言试探道: “我见阁下屠尽城中欺压百姓的蒙古鞑子,想必阁下是站在汉人这边的?” 胭脂平静道:“是又如何?” 布袋和尚听到“是”字,绷紧的臂膀稍稍放松了一点,他继续道: “先前阁下问我所来为何,出家人不打诳语,和尚自然要实话实说。和尚此来,是为鼓动城中百姓,加入白莲教,反了蒙古鞑子!” 胭脂道:“所以,我在城中的动作,打乱了你的计划?” 布袋和尚尴尬一笑,道:“阁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实乃豪杰人物。况且大家最终都是为了杀蒙古鞑子,也是殊途同归、殊途同归啊……” 胭脂一挥手,屋舍门窗骤然大开,布袋和尚警惕地握住了腰间的破布袋,一抬头,便见一清逸如仙的少女踏步而来。 “怪怪!都是女娲娘娘捏的人,怎地差距如此之大?合着和尚成泥点子了?” 布袋和尚多年传道顺遂,自然有一副有端庄面善的皮囊。虽然这些年沧桑了许多,但底子还算是不错,端起来也很能唬住人。 毕竟传道这事,得讲究个一眼望去就让人信服,要么仙风道骨、要么宝相庄严,要么有个什么天残地缺、要么全然邋里邋遢,唯独不能长相平平还毫无特点。 此刻,布袋和尚在呆愣后,先前的警惕都忘了个干净,望着胭脂激动道:“好!好啊!” “大家都杀元鞑子,殊途同归!是殊途同归之人啊!有没有兴趣来白莲教当圣女?不!圣母?兼任、兼任也行啊!” 布袋和尚眼睛都冒着光,这就活脱脱是白莲圣母真身下凡啊!圣母娘娘驱鬼降妖、救助信徒,青罗刹杀鞑子鬼救百姓,这不正好对上? 五六年前彭莹玉跟他说,在新收的弟子家发现了一个能做圣女的孩子,可惜起义失败后,这件事就不了了之。如今,若能说动青罗刹入教,他此行便是天降之幸! 布袋和尚急切道:“都是杀元鞑子,可这年头单打独斗哪有什么前途,大家聚拢成教派才能力往一处使,给元廷来个狠的!” 胭脂不为所动,问道:“一城百姓纵使被鼓动,真正能去搏杀拼命的人也不会太多。你既要起义,一定有旁的部署,是什么?” 布袋和尚沉默一瞬,咬了咬牙,心一横,决定冒一次险,道: “离开阳翟城,再走上几十里,就能看到黄河,阁下去过黄河吗?见过黄河之上千千万万被强征去的河工吗? 无论男女老少,都像猪狗一样被捆着绳索,吃的是最稀薄的水粥,干的是最繁重的活计,监工稍有不顺心,就鞭笞不止。 每时每刻,都有人死去,黄河的河畔,已经垒满了森森白骨。百姓的泪在黄河已经流干了,只有血还能流淌!” “这些黄河河工中,有你们的人。”胭脂语气肯定。 布袋和尚声音低沉:“唯有同患难、共牺牲,才会真心让百姓豁出命来跟着我们。” “莫道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 布袋和尚念了一句反诗,眼中星光点点,“五月初五,端阳之日,正是举大事的时候!我等明教五散人,皆亲赴战场,以壮声威!” 胭脂抬眸:“我记得,明教五散人之上,当有四大护教法王与左右光明使者,不知届时,这些人可会到场?” 布袋和尚顿时脸上又浮现一丝尴尬之色,四大法王中,紫衫龙王与金毛狮王下落不明,白眉鹰王出走自立。唯一在教中的青翼蝠王,因为练功出错,还在四处掳人吸血,名声与邪魔无异。 至于左右光明使者,范遥多年前就下落不明,至于杨逍,从前对教中权势十分在意,但几年前他所在的坐忘峰突然起火,待教众发现时,只寻得一些骨灰。 经过他们调查,大抵是峨眉派弟子周芷若所为,此女不仅对杨逍下此毒手,还连镇昆仑派、崆峒派,比之灭绝师太当年狠辣更甚。 昆仑一带的势力,无论正邪,都被她狠狠掴了一巴掌。 虽然杨逍死了,但由于他平日里不会做人,再加上峨眉地处川西,也没人千里迢迢去峨眉派不自量力。再加上这峨眉周芷若是不分正邪的杀人,非是针对他们明教,故而明教内部对她竟也无甚仇恨。 此时面对胭脂的发问,布袋和尚只能努力抑制住尴尬,打着哈哈道: “我等五散人,习惯了在外奔走,哈哈哈,没有法王与使者的管束,倒也松快自在,哈哈哈……” 胭脂静静听着他蹩脚的理由,生杀之事,能多一个武功高强的助力,哪里会往外推呢?之所以只有五散人在外奔走,不是因为其他人做不到,只是不想做罢了。 她打量着眼前的布袋和尚,衣衫褴褛,草鞋破烂,只有眼睛亮着光,正期待地看着她。 胭脂想起了此世的生身父母,俱为起义而死,他们眼中,也亮着这样的光。他们原本,能富贵荣华的过上一辈子。 “天道残缺匹夫补,只为苍生不为主。”胭脂吟出这句诗,对着布袋和尚道:“若为天下苍生而起义,予虽一介之身,亦愿尽绵薄之力。” 布袋和尚的眼睛彻底亮了起来,他就知道,天下之大,永远会有义士同行,前有古人,后见来者,大道广阔,非一人独行! 第199章 周芷若59 “所以,你们真埋了一具石人?” 布袋和尚嘿嘿一笑,道: “彭莹玉有个徒弟叫韩山童,他的儿子很会雕石头。于是便就地取材,准备了一具石人。 我们寻思干大事总得有些奇异之事,但黄河边没有狐狸,至于鱼腹藏书,哪怕在黄河边,河工们也是吃不到鱼的。 只有石头……” 布袋和尚沉默片刻,道:“只有石头,沉重的石头,是监工们不会拿走、河工们日日夜夜要背负的最熟悉东西。” 说完这个,布袋和尚笑了笑,将那些沉重的东西埋在心中,转而好奇地问道: “我在城中看到的那些尸首,多是为爪功所杀,如此威力,不知你出身何门何派?又当如何称呼?” 胭脂面不改色,淡定道:“侥幸得东海隐世门派传承罢了,至于称呼,壮志尚未酬,何颜彰显大名?我既称呼你布袋和尚,你就叫我青罗刹便是。” 布袋和尚闻言也不追问,世道越乱,有能之人奇遇越多,人人都有秘密,何必追根究底?只要大家都有杀鞑子的志向,那便算兄弟姐妹。 况且,天仙似的姑娘,又这样厉害,能打十个他都不止,还杀了满城的元鞑子,她能有什么坏心思? …… “我们真要这样吗?” 布袋和尚的眼睛失去了光,他不自在地扯了扯衣领子,但只摸到自己的脖颈子,。 “打仗是要钱的,你发展那么多人,难道要赤手空拳和蒙古人的刀箭鸡蛋碰石头?” “可……可也没必要这……这样吧?” 布袋和尚欲哭无泪,他是死也没想到,有一天,还能化缘到自家教派上去。 胭脂理直气壮道: “你们明教的钱与其烂在光明顶,不如换成杀敌的刀兵,现在多要点,明年五月起事的时候就能少死点人。” “那为啥要穿成这样啊,和尚就剩这一件还算体面的衣裳了。” 布袋和尚捏着碎成布条的衣摆的手微微颤抖,他原本衣服还算不错,补丁都打在里头。 结果青罗刹一挥手,好啊,他现在穿着一张渔网了。 胭脂道:“你觉得穿成这样醒不醒目、扎不扎眼?” 布袋和尚连连点头,谁家好人穿布条子出门啊,穿不起衣裳的百姓都是躲家里晚上再出来,光天化日之下,这么出去也太考验羞耻心了。 “你觉得,那些留在明教衣裳楚楚的家伙和穿成这样的你,对比强不强烈?” 布袋和尚又是点头,不等他说话,胭脂又道: “这时候,你再嚎一嚎,说说自己四处奔走践行教义的不容易,让他们要么出钱要么出力支持起义,在众人的瞩目下,那些人会拒绝你吗?” 胭脂敲了敲桌子,道: “你站在大义这一边,是教义的亲身践行者,如今你为了践行教义,与元鞑子斗争,历经生死,落魄到这个地步,连衣裳没一件完整的,他们那些安然自若的人,难道不该对兄弟伸出援手吗?” 布袋和尚嗫喏着道:“可我这衣裳不是……” “你别管你这衣裳怎么破的,你就说它现在够不够破!” 胭脂两眸清炯,既然要做大事,就要做到最好,如今已是孟冬时节,距离明年五月还有半年,这半年时间,足够做很多准备了。 而做这些准备的前提就是钱要够,钱往哪里要?天下那么多教派,有钱的出钱、没钱的就出力抢劫蒙古人出钱。 布袋和尚还是有些担心,道:“若是他们就硬撑着不给呢?” 胭脂微微一笑,玉色的面容如霜花凝冰,双目弯弯,两眸春水照人寒。 “若真有人是这样的不近情理,那就只好用上些许力气和手段了。” 布袋和尚想起那些头颅上的窟窿,觉得这“手段”的力道的确是足足的。 再想到那些已经吃尽了苦头的百姓,他咬了咬牙,“先苦一苦兄弟,骂名我来担!” 于是光速转变态度,热切道:“要不咱们现在就出发?晚去一天,教中的兄弟们可就多花一天咱们起义的钱啊!” ……远在光明顶的兄弟们,“阿嚏——” 昆仑山,昆仑派中,班淑娴揉了揉太阳穴,这几年她的日子过得勉强还算不错。 对何太冲的执念一消,再加上成了名正言顺的掌门,连那些曾经敌视过的小妾们她都能心平气和地看待了。 “也多是被卖的可怜人。”在这样的想法下,那些都不到二十的姑娘们就在昆仑派以外门弟子的身份真正住下。 生逢乱世,有些需要仔细掰扯的事情都被迅速揭过,只要能吃饱饭,一切都好说。 只是,有几件事情始终积压在班淑娴的心头。 她日常打开门中密室,看着室内金光灿灿的黄金,一阵心神摇曳。 但再看到黄金上摆着的沾血的一根青竹,班淑娴立刻眼神清明。 “周芷若!你到底什么时候来取走这些金子?我昆仑派又不是你的金库,我班淑娴更不是你的金库守卫,都三年了,你究竟什么时候来!” 班淑娴对着青竹日常骂骂咧咧,她是真怕啊,每天守着这么多金子,怕人偷怕人抢,殚精竭虑,每晚睡得都不安稳,还不是自己的,这样的日子,她过了足足三年!三年啊!眼见着就要到第四年了! “本王三年前才给明教的逆贼奉上万两黄金,怎么又被脱脱那个奸贼污蔑拿了拨河款?大汗居然还信了脱脱的话,让我补上六十万两白银?这可是六万两黄金啊!” 汝阳王府中,汝阳王愤怒地将茶盏摔在地上,捂着胸膛破口大骂。 当初朝廷下发拨河款,本着人人都拿的原则,他也就截了五万两白银,如今让他补上六十万,这……这凭什么啊! 苦头陀在一边低着头,三年前他们护卫不力,导致郡主被掳走,其余人都用命抵了失职之过,如今唯独他还活着。 虽然这几年汝阳王又招收了一些江湖人,但多是些二三流的货色,比不得玄冥二老,甚至连阿二阿大也比不上。 所以汝阳王才会接收了前任阳翟王的部众来补充人手,以数量弥补质量上的差距,却不想因此被牵扯进阳翟城的事端中。 “也速真,本王何时与也速真有过冲突,她怎么敢留下如此血书!用命来诬陷本王啊!果然,蔑儿乞氏就是逆贼之族,从根子上就坏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