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三万天》 第1章 雪缘 大雪封山十日之久,街上雪化得差不多的时候,太阳一出来,湿漉漉的街道一会儿就晒干了,摆摊的人都把货物摆在了街道两旁。除了背阴的地方,这儿那儿的还有一些积雪,大面积的地方雪都融化了。 房顶的雪正在一点点的滴成水,落在水沟的盖板上,因为太阳逐渐强烈起来,滴水的声音更大了,像是下着阵雨。 四海旅社的房檐也下着雪水。一楼的大厨房里,北明义和他弟弟北明孝烧着火盆子,喝着小灶酒,他们有一句无一句地说着话,没话说的时候,就只是沉默地喝酒。 明孝就要上山收购山货去了,临行前他来向哥哥辞行。 “要不是你大嫂病着,我也陪你上山去收货。”明义说。 “照顾大嫂吧,我一个人去就够了。” 明孝小口地抿着褐色土碗里的酒说。 明义叹口气,起身到橱柜里拿来酒瓶子,又给两人的土碗里添了一些酒,一边说: “你注意安全,山上的积雪还厚着。不要走远了,附近人家收一点货就回来。等你大嫂好些了,开春后我和你一起去高山人家多收些货。” 他弟弟答应着。他们喝完碗里的酒,他弟弟就向他道别了。 明孝备上干粮进山了。他是迫不及待的,因为他们的货售空了。赶紧的,进山搜山货去。 他并不打算听大哥的,他准备一个人上到高山去,不然很可能会白跑一趟。 他自己常年收山货,近处人家的山货,他在大雪之前就已经收购完尽。雪封山的日子,谁会去采山货呢?采了晒不干,湿的,他是不收的。他只收干货。 远处人家去收吧,到山高处,山更深处。他备了好几天的干粮,打算住山里人家,吃自己的干粮。 越到山高处,雪越厚,他的行路异常艰难。雪的厚度快要没过他的高筒雨靴,有些细碎的雪还是钻进靴子里去的,把他塞在雨靴里的裤脚弄湿了。 冰冷让他坚持不了,他就坐下来抖掉靴子里的雪。干脆把晌午饭一并吃了再走,反正晌午时间快到了。他的东风牌的手表显示着11点了。 东风牌的手表是大哥买送给他的。大哥的生意做得比他高级,大哥除了卖他收回来的山货,还到外面的大城市去跑别的生意。 大哥跑的是繁华的江湖,他自己跑的是深山老林。大哥见多识广,生意做得丰富,家产比他厚实。 可惜,大哥子嗣不够丰富。四十岁了,大哥膝下就只有一个儿子。原本大哥有着一双儿女,三个月前,大哥痛失爱女。 麻疹在盆山地区横行的那段时间,好多孩子没有熬过来,小小的年纪,都去了另一个世界。三岁的小侄女也死在她母亲的怀里。 大嫂因为女儿的死,一病不起。她的精神完全垮掉。几个月了,关在卧室里,不肯出来见人。 大哥也不能安心出门做生意,久久的愁眉不展。 雪封山的这十天里,明孝每天早晚的去陪大哥喝上几盅,无言地陪伴他。 医院里判定,大嫂是这一生不能再生育了的。这个消息让大哥大嫂备受打击。 这一生就只有一个儿子在身边的命运了吗? 左邻右舍的,哪家不是三五成群的孩子?哪家不是一生就生到四五十岁以上才罢休的?为什么大哥才刚到四十岁,大嫂才三十多岁,他们就注定不能再生养了呢? 一个儿子,多寂寞,多凋零呀。 明孝心里万分的可怜着大哥大嫂。他自己也才三十多岁,他的第三个孩子也在妈妈的肚子里七个月了,开春就出生了呢。 他们以后还会继续生,计划要五个孩子的。 可惜大哥大嫂从此没有了迎来新生命的机会了。 不晓得走了多远的路,明孝在厚厚的积雪里穿行。他已经走出了自己所熟悉的地带,已经置身于他记忆里熟悉的山路之外了。 他心里有些打鼓,未免有些不安。这样厚的雪,要是迷路,那是很不好的,会有危险。 可是,今天明明出太阳的,不知不觉的,山上已经不见了太阳的踪影。他只顾着埋头赶路,天什么时候阴的,全然不知。 快到傍晚的时候,他就接近了山顶。 到了山顶,一切都变了样,天空是灰色的。 山顶的雪不见融化的痕迹,反而飘着细细的清雪,一直地飘着,风也大起来。混沌沌的,使人眼前模糊着。 须得尽快找着人家落脚,天黑就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找不着了。那得多么危险,冻死在山里就坏了。 在他眼前,他发现蒙蒙细雪里,白茫茫一片中露着宝石般的红色。那是什么? 一排排的山里红!长成一道低矮的围墙,好像是它在守护着什么? 红的那么红,白的那么白,再鲜明也不过了。然而,即便是眼下白里透红的景致再怎么诱惑着他的眼神,他心里隐隐的焦急还是在翻动着。 天光一寸一寸地黯下去,他一时比一时焦烦。 心烦意乱中似乎掺杂了一丝什么味道。是什么味道?雪的味道是清冷的,是湿漉漉的。这个味道…… 柴火!柴火的味道。柴火燃烧着散发出来的味道。这个味道不仅诱惑着他的鼻子,还激荡着他的心。 原来是山里红的围墙里面散漫出来的,越来越浓郁。乖乖,找到了。有了人家,就有了归宿。 站在山里红围墙的院心,不见人,也没有狗从角落里冲出来阻拦他。但凡人家户的家禽一律看不见。 “有人在家不?……在家的不?喂……” 他问两遍。没有回应。 正面立着一座小小的茅草屋,没有窗户,没有烟囱。柴火味的烟雾从茅草的屋顶冒出来,四处蔓延,混进混沌的天空,落成雪粒。 草屋里好像有响动,又好像什么声音也没有。一扇木门开着,歪斜地开在一边。里面黑洞洞的,看不进去。 没有灯光,一丝光亮也没有。 他刚走近些,一个小孩从黑洞里闪现。她爬行到门口,木头的门槛高高地隔离着她。 小孩把着门槛,摇摇晃晃地站立起来。她站起来也只是露出一个肩头在门槛的背后,整个门槛也只有两尺的高度。 她大概一岁上下,她还没能走路,她是爬行着的。乌溜溜的黑眼珠充满了好奇,一点也不怕风雪里的陌生人。 一双黑乎乎灰扑扑的小手抓住门槛的边沿,一个灰不溜秋的孩子!在地上爬行的缘故,好像她浑身的灰土。仿佛她是灰尘生出来的孩子。是一个灰尘姑娘。 明孝走近些,能看到门槛下小孩的灰色小脚。即便她是毛茸茸的短头发,凭着感觉也能猜出她是女孩。 开裆裤和上身的小衣衫完全的没有了颜色,一律的灰。连同皮肤和脸面都被灰染了一层。 但是她的五官并没有受到灰尘的掩盖。她是一个漂亮的姑娘。 灰尘也蒙蔽不住她那扑闪扑闪的长睫毛,睫毛下面的黑眸子却一尘不染。 明孝越看越觉得,这个灰尘姑娘跟大哥刚刚去世几天的女儿长相有几分相似。第一时间,便对这个灰尘姑娘产生了几分亲切的感情。 赤足的脚步声“咚咚咚”地送出来又一个孩子,四岁?还是五岁?同样毛毛的短发毫无章法地散乱着。 只是后来这个比先前的灰尘姑娘头发长一点。她立在门口,隔在粗糙的木头门槛边,也是好奇地打量着眼前这个随着风雪闯进来的陌生人。 “你家大人在家不?” 明孝问着后来的小孩。小孩也不说话,只是不停地向后面的黑洞里瞟一眼。 于是,再来一个小孩,也是妹妹一个。 接下来,一连串的“咚咚”声,送来好几个小孩。几个小孩?五个,足足五个。好家伙,一个小连队。 五个小孩顺溜地排在门槛后面,后面出来的都比第一个出来的灰尘姑娘大。一时也猜不出各自的年龄。像一窝小鸟,伸头伸脑地盯着门外的陌生人看稀奇。 问也问不出回答来,于是明孝蹲在门槛外面欣赏鸟儿们。兴味十足。 还没有完,一个大的孩子又出现了,也是姑娘。十来岁的样子。双手捉住自己的两只长辫子,一边摆弄着,排在她的妹妹们后面。 她的辫子又瘦又黄。 门槛早就被妹妹们塞满了,她只好排在后头一排。 第2章 妞妞 “你家大人在家不啊?” 明孝为着眼前的一窝小孩震撼了一忽儿,然后盯着最大的姑娘问。他这回是有目标地问。 大姑娘微微一笑,扭头朝里面喊: “妈妈,有人来。” “哦!” 里面有了回应。 一个年轻的妇人出现在大姑娘身后,她一出现就十分爽快地对明孝展开笑容,热情地招呼: “大哥,进屋坐。进屋烤火吧,好冷的天。” 随着,她举手扫过孩子们,呵斥一声, “让开!不要都塞在门口,让叔叔进屋烤火。” 于是孩子们就散了。 大姑娘弯下腰抱起地上还不会走路的灰尘姑娘,也进屋了。 明孝进了黑乎乎的茅草屋。屋里不仅黑,还被浓烟塞满了。他的眼眶瞬间酸涩充泪。 他借着昏暗的火光在火塘边找了个木凳坐下,一边牵出自己的衣袖来擦拭眼眶里兜不住落下来的泪水。 “可熏着了吧?屋里一起火就熏得很,一会儿就习惯,习惯了就好。” “是,是有点熏人呢嘿嘿……” 他狼狈地,索性实话实说。不然会被奇怪他莫名其妙地流下眼泪,要证明他是被烟熏哭的。 “妹子,进山收货晚了,走不动了,借住一晚方便不?” “方便是方便的,只要大哥不嫌弃,就在火塘边将就一晚吧。收货的,撵野猪的经常在我家落脚呢。” “哦,你家孩子他爹呢?” “挖洋芋去了,该回来的时候了吧,水都快烧涨了,等着洋芋下锅呢。娃们早就闹饿了。” 火塘上架着一口大铁锅,木制的锅盖盖在上面,冒着蒸汽。铁锅下面是三脚架,架在燃烧的柴火上面。 适应了屋里的光线,一切陈设就在火光里裸现。熏人的烟神奇地散了,明孝终于感觉呼吸顺畅,眼睛也舒适了。 这是怎样一个家啊! 一间茅草屋,面积不足三十平。没有床铺,没有灶头。 右边是火塘,左边是地铺,孩子们都聚堆在地铺上,玩的玩,睡的睡。 锅碗瓢盆就摆在孩子们脚边,哪里有碗?几个大小不一的瓷盆,一小堆木勺子,一个木桶,木瓢。没有饭碗。 男主人回来了,从背上卸下庞大的背篓放置在屋中央。背篓里满满的洋芋,细细的洋芋。个个都只有鸡蛋的大小。 男主人也爽快,一见明孝就笑逐颜开。似乎有人来借宿已经是不见怪的事了。他抚摸着肩头被绳索勒痛的痕迹,一边就聊起话题来。 “大哥,这么大的雪也上山,不会太辛苦?” “封了十天了,再不上山没有货了,来搜点货,不想山上还在下雪,天要黑了,遇不着你家就坏事了。” “住下吧,这匹山就住了我家,再没有人了。前天两个撵野猪的才住了走了。正好我们也存了一些货,几斤干蘑菇,一些菌林芝,还有木耳,你都收去吧。我准备雪化了拿下山去卖,你来的正好。省了我跑路的精力。” 男主人聊着,一边吩咐女人把散装白酒倒两盅来,一边吩咐大姑娘洗洋芋来煮。 细洋芋煮着一锅,男主人和明孝品着白酒摆龙门阵。 角落里响起婴儿啼哭,女人从角落里抱出来一个裹在脏棉袄里的婴儿,在地铺边缘坐下后,她扭转身子,微微地背着火塘的方向喂奶。 婴儿红红的嫩脚丫露在棉衣的尾端,感受到了寒冷,小脚丫子在那里伸伸缩缩的。 “兄弟几岁?有几个孩子?” “我今年31岁,婆娘26岁。七个娃了,都在那儿。最小一个吃奶的才两个月,估计不久又得怀上了。怀是怀的,就是不怀儿子,败兴得很。” 男人朝着老婆孩子的方向努一努嘴。自嘲地嗤笑一声,接着: “全是姑娘!再怎么也要生到儿子才罢休吧,不可能不要儿子的。哪怕一个也有交代。” “不觉得生活艰难吗?” “艰难是艰难,可是一定要生儿子的,不生儿子就没脸面活了。” 正说着话,明孝感觉什么东西软软的在腿边蹭,一只小黑手就顺着他的裤管攀上来了。 原来是灰尘姑娘!漂亮的灰尘姑娘。 她像小猫咪一样黏在明孝脚边。黑眼珠盛着一汪清泉,咧着小嘴笑,两颗小牙齿露出来,在火光下发亮。 这么萌化人心的小精灵,明孝受不住诱惑,把她抱起来,放在自己的膝头。 “丢开吧,大哥,脏污得很,你抱她做什么?下去!快下去!” 爹爹怒目恐吓着孩子,尴尬地着急地驱赶孩子。 “不碍事,我喜欢这个小精灵。长得那样好,我爱抱着呢。你别管,别吓着孩子。” 小孩瘪一瘪嘴,快要哭了。明孝搂紧了她,她便把头埋进他的怀里,不看她的爹爹,只管讨好地看着陌生的叔叔,把她的稚嫩的笑容慷慨地放射给他。 “妞妞,快下来,弄脏了叔叔的衣裳。” 妈妈也过意不去,着急地用声音驱赶孩子。 当姐姐的那个小姑娘得到妈妈眼神的授意,走过来要从叔叔怀里强行把妹妹抱走。 妹妹深深地钻进叔叔怀里,小黑手死死抓住叔叔的衣襟不肯放。摇摆着小脑袋,呀呀地小嘴里发出抗议的声音。 “别管,别管。我抱着她,她喜欢待在我这里的。” 这个时候一种心思在明孝的脑海里盘旋。他小心试探男主人: “兄弟,这样的生活太艰苦了,苦了孩子们。如果有好人家收养,何不把女孩送到好人家去过好日子去?” “谁要呢?谁家愿意要姑娘呢?我们老家人人家都生一堆的姑娘,就是难得生出儿子来。哪有好人家来收养姑娘?有的话我就白送。”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男主的这句话牢牢刻在明孝心里。他不动声色,他的目光反复地落在怀里漂亮的灰尘姑娘身上。 大哥大嫂一定乐意收养这样美丽的小姑娘的。小孩与侄女长得有几分相似,谁说不是老天的另一种补偿呢? 刚失去女儿的他们,何不再补一个给他们,代替死去的侄女,承欢膝下,说不定是天意呢? 谁知道呢,反正大嫂一生是不能生养了,亲不亲生的,不必计较的吧。 生的这样好看的女孩,大哥大嫂必定喜欢的。回去问问大哥大嫂做打算。明孝心里打着这样的算盘,更加爱惜怀里的小孩了。 他一直抱着灰尘姑娘,哦,她叫妞妞。妞妞一直赖在叔叔怀里,吃饭也不肯下来,叔叔也不舍得放下她。 年轻的爹妈难为情地看着孩子把客人的衣服也沾染了好多灰尘。 女人放下吃奶的娃,拎起筲箕把锅里煮到开皮崩裂的细洋芋捞起来,沥水干净后放在屋中央的土地板上。 大姑娘麻溜地抓了一把干菜叶煮到锅里去,锅里煮过洋芋的水颜色混黄地沸腾着。 开饭了。一个盛洋芋的筲箕,一个塑料的汤盆,人手一只的木勺,就是全部的餐具。 咬一口洋芋,喝一勺汤。汤里飘着少量的辣椒屑。 男主陪着客人在火塘边用餐。绿色大瓷碗盛着洋芋,小木盆装着菜汤。 明孝用一只掉了一大圈瓷的酒盅喝酒,那是男主特意让给客人用的。男主自己则直接用酒瓶喝,咀一口酒,然后小心翼翼地用手揩一下瓶口。 “吃饭了,放下她吧,大哥。” “不必,我喂她吃。” 明孝剥了洋芋皮,放在妞妞的小黑手里。他一勺一勺,小心翼翼地喂妞妞喝汤。 “让她自己吃吧,她能自己吃的。平时没有人这样惯她的,惯坏了,更加难养。” 爹爹一再劝说明孝。他心里是真的着急,这样惯着,以后怎么好养活呢? 他家哪个小孩不是会爬以后就不会再有人抱了呢? 自己爬,自己吃,爹妈也不抱她,姐姐也不让着她,任她自己抢着吃,抢着生存。生死天注定,能活下去就长大,不能活下去也没有办法。 这样简朴的生活,恶劣的条件,孩子们是任其乱七八糟地生长的。 看吧,大冬天的,大雪天的,都赤着脚呢。衣衫都单薄着,好几个连纽扣也掉了,掉了就敞开着,露出小肚子,小胸膛。 她们赤足也要去雪地里捉小鸟玩,去摘山里红吃,一样的欢闹着。大姑娘随时赤脚去院外的积雪下面抽柴火。 山下人看了,哪能不震惊呢。这些小生命,那么强,那么顽强。 妞妞这样的小孩,在山下是喝奶粉的,吃米糊糊的。冬天是穿棉袄棉鞋的,被妈妈里三层外三层地裹着保暖,像个玻璃娃娃一样的爱护着。 等着吧,妞妞,你命运就要改变了。你这样的小姑娘是应该到富贵人家去享福的,像小公主一样宠着长大的。 怀揣着这样的心思,第二天,明孝收了主人家所有的山货,还给了好价钱。临走,他摸着妞妞的光脑袋,露出不舍的样子: “妞妞,改天叔叔还来看你。” 主人家傻傻地笑,站在门口来送别。 明孝再一次地弯下腰,摸妞妞的脑袋: “叔叔下次来,一定买好多糖来吃好不好?” “嗯。” “嗯。” “好哇。” 回答问题的是妞妞的姐姐们,期待的光明在她们的眼睛里那样闪亮,妞妞眨巴着大眼睛,似懂非懂,只是咧着小嘴笑。 他走出山里红的院墙,身后传来渺渺茫茫的哭声,小孩稚嫩的哭声。 那一定是妞妞哭着叔叔的离开呢。妞妞别哭,很快叔叔就来带你走。 第3章 忘却来时路 明孝揣着一个比收山货更加重大的心思下山了。他迫不及待要去找大哥大嫂商量大事。 大哥家的饭桌子上,大哥说: “这样的话,不必有再多的考量了。还有什么更合适的呢?不是很符合我们平时的心思吗?” 大嫂也是满口答应: “就是那个‘妞妞’最合适。越小的越是更好,但还在吃奶的一个是不可能离开亲娘的;越大的记忆都强了,不好养乖。妞妞好,一岁零点没有什么记忆,容易把感情培养起来。” “我也是看中妞妞的,年龄合适,模样最出色,最主要还长得......唉,想想大哥大嫂一定都喜欢。” 明孝想说妞妞长得与侄女几分相似,但是不忍提起大哥大嫂的伤心事,就闭口不提这一茬。 “好哇,好哇,缘分来了。这姑娘注定是我们的女儿了。” 大哥高兴着给他斟满酒,一会儿兄弟俩就红光满面,皆大欢喜。大嫂精神大好,兴奋的脸上有了血色。她又去厨房加了一个炒鸡蛋给他们下酒。 大哥说: “明孝,你负责促成这件事情,一切谈妥后我和你一道上山去,亲自接妞妞下山来。” 大哥往明孝碗里夹菜,大嫂为他们斟酒。大哥是喝酒红了脸,也因为激动的心情活跃着他的血液而红了脸,双重的刺激让他的脸红得更加浓重。 “哪怕他们愿意白送,但是哪能让他们白送呢?毕竟是骨肉,又是那样穷,那样需要扶持的家庭。所以,给多点钱,再给置办一些东西,让他们的生活改善吧。” 兄弟俩再举杯,大哥再嘱咐: “重要的,很关键的一点,一定要断了妞妞和他们的一切关联,永不相见,永不相认。切记!切记!” “大哥,雪化了,我又进山,专程办妥这件事。再往后一点,我带你亲自接妞妞下山。” 夜里,屋里的黑白电视放映着,有美对丈夫说: “你明天进县城买些好料子来,我紧着做几套衣裳,妞妞来了好穿上。” “还用跑县城吗?咱盆山街上啥没有?百货公司的布料就很好了。小孩子长得快,不用太好的,长大些我什么都给她买。”明义说。 “也好,我这手工也不很好,恐怕糟践了好布料也有可能。明天我就在咱盆山的百货公司扯几样料子来做。” 有美扯了各色各料的布料来,紧赶慢赶,日夜不休地赶织着小女孩的小衣裳。裁剪台上整齐地摆排着裁好样的布料,初现模样。一堆碎布条堆在台子一角,花花绿绿的,五颜六色的。 楼梯上传来“砰!砰!”的声音,重重地振动着木楼梯,连地板也像是起了跳动。有美生气地向门外喊骂: “小勇,你皮子不要紧,不要在楼梯上拍篮球,我说过了没?” 篮球不拍了,楼梯和地板不震动了。小勇抱着篮球进屋,看到裁剪台上花一样的布料,他问: “妈,你给谁家的女娃做衣裳么?这么花里胡哨的。” “给你妹妹做,你就有妹妹了。你高兴不?” “你又没有生孩子,哪来我的妹妹。” “给你买来一个妹妹。” “买来是别人的,我不要,我要你生的。” “我是生病的人,所以不能生咯。要不然你该有很多兄弟姐妹的。买来的也是咱们的不是?” “不要!” “这孩子。洗手吧,快吃饭了。” 明孝第二次上山的时候,山上照样是天阴的。只是没有飘雪。积雪没有那么厚了,然却感觉不到化雪的迹象。 山里红的颜色更加鲜艳,原先看不到的叶子显现出来,细碎的,椭圆形叶子湿哒哒地翠绿着,一些坚硬的刺也亮在枝头。 这回明孝没有空手来,孩子们赤足站在小院的中心,每个人手里捧着一把糖果,欢天喜地的吃着。 妞妞在屋里,在门口咿咿呀呀地摇摆着小手,快急哭了。只因那道门槛阻拦着她,她无法越过来。 叔叔赶紧过去把她抱在怀里,她居然在叔叔怀里放声大哭,她撒怨地哭,好像在埋怨叔叔什么。为什么上次要丢下她走了?他走了,就再也没有人抱她在温暖的怀里了。 她的手还是那么黑,她的全身还是沾满灰尘。身上还是那样单薄的小衣服,都几天了,换也不曾换洗过一回。天知道,就身上这一身衣裳准备要穿到什么年岁去? 许是穿到她长大长高到再也装不下,裹不住她的小身体,她才能拥有下一套衣服吧。 除了她的大姐,其余姐姐们的衣服,简直没有一个合身的。 男女主人还是那样爽快,好客。当明孝怀着忐忑的心情把此行的目的一说出来,男女主人更加热情高涨了。丝毫不舍得的感情也没有。 明孝因为他们的热情,心里石头落地的同时,也掺杂着一丝丝的酸心。 毕竟是亲生骨肉呢,爹妈这样高兴着把她送人。 因为高兴,男女主人非要把唯一的老母鸡杀了,款待客人。拦也拦不住。 很容易就已经把事情谈妥了。 请先生算了好日子,一个月后,明义和明孝两兄弟就一起上了山。 特意租来两匹马儿,载来了很多物资。 阳光明媚的一天,山下的阳光一样的普照着山上的小茅屋,山上山下共同顶着一个明晃晃的太阳。 冰雪全部消融殆尽的时候,山里的风景都现身了。真是深山密林的地方,阳光穿不透密织的枝叶,使得林里阴冷湿气。 到了山顶可就不一样了,山顶长的是矮矮的盘松林,远近的山脉都在眼前辽阔地铺展开。 山里红的围墙到了,阳光照耀的山里红,那样热烈。这别样的一种“围墙”把一个小小的茅草屋护在里面。只看外表,当是世外仙人隐居在里面呢。 北氏兄弟带去了吃的,用的,一时丰富了这个贫瘠的家庭。粮食和肉,糖果和点心,衣物被褥,连同两匹马儿一并送与他们。像是兄弟俩专门来搞扶贫来了似的。 明孝特意买了一笼子鸡仔来,上次唯一的母鸡被做成了酸汤鸡来招待他,这件事情他一直耿耿于怀,一种罪过感埋在他心里,于是趁着这个机会来弥补了。 一窝的小孩,除了大姑娘鹤立鸡群,其余都看起来一般的大小,像背篓里的细洋芋。她们的小眼睛放着光,围着院子里一堆的新物品,一时找不到下手的地方。 今天的小院,地上是干燥的,并不像以往那般泥泞。因为物资很多,小茅屋里是一时堆不下。 父亲热忱地迎接着客人,母亲在呵斥她的孩子们哄抢零食。她说一声不许碰,孩子们也就不敢造次,只敢默默观望。 分糖的时候,她们的母亲挥舞着一只短枝丫,让她们整齐地排成一排。每人得了一份丰足的糖果,她们也就散去了。 男主人分外地热情,招呼着俩兄弟进草屋里坐。明义的目光一早就在不自觉地四处搜寻妞妞。 他试探地抱起灰突突的妞妞来,妞妞是爬行在姐姐们脚下的,她的小手装不下属于自己的糖果,她正在专心地维护着散落在自己面前的糖果。 看到妞妞的瞬间,明义的眼眶红了。只因她的眉眼间与自己的闺女长得几分相似,他的心就这样被这小姑娘融化了。这不,连一丝丝的陌生感也没有了。 生来是一家人似的,与生俱来的父女情感。想必有美也会是一样的感觉。 因为无法像姐姐们那样自由行走,她是缺乏安全感的,所以总也喜欢有人抱,谁人抱她都是欢喜的。 家里没有人抱她,她摇摇晃晃走两步,不稳当了,就只好终日在地上爬行。她伸手哭向母亲,母亲怀里有妹妹,不得抱她;她哭向大姐,大姐要躲开。 父亲是终日在外面劳作,难得见一面的。父亲回来就坐在火塘边,再也不肯挪动位置。他使唤着老婆孩子们,为他摆布饭食,为他倒酒。 没有哪个孩子敢异想天开地让父亲抱抱,再小的也没有这个待遇。 妞妞也知道父亲的厉害,她的每一根神经都在畏惧着父亲。她一样的对于母亲是生疏的,因为母亲不抱她已经很久了。 小时候母亲一定也怀抱着她进行哺乳,但是那一幕早已在她记忆里消失。 明义为了跟妞妞培养感情,一直抱着妞妞。他与妞妞的父亲喝酒的时候也不曾放下妞妞,妞妞一直放在他的怀里。 像当初明孝喜爱妞妞一样,明义更加怜爱这个已经归属于他的女孩。他已经毫不加掩饰地把父爱倾注在她身上。 妞妞在他怀里一会儿吃着她从来没有吃到过的美食,一会儿饱足又安稳地在他怀里睡去。 妞妞生下来,不曾被父亲正眼看过。只是斥吼过她,怒瞪过她,就在她哭闹的时候。后来她在父亲面前,连哭闹也收藏在她小小的胸腔内,不敢释放出来。 今天,他的父亲意外地伸手摸了她的脑袋,就在她安心地躺在明孝怀里的时候,她的父亲不知怎么了,平生第一次柔和地摸她的小脑袋。 谁知这一摸,引起她小小的身体颤栗一下,深深地缩进明孝的怀抱深处去。 “哈哈哈……” 她的父亲自嘲地大笑,他说: “丫头,去吧,过好日子去吧。你嘞爹爹就是他了,等你会叫爹爹了你就叫他。大哥,她还不会叫爹呢,从来没有叫过爹呢,你多教她几回,她不久也该会叫爹爹了。连改口都省了呢。” 妞妞灰不溜秋的身体就像果实一般牢牢地挂在明义身上,不肯下来。越要放她下来,她挂得越是牢固。她在明义厚实的背上美美地睡着了。 她在睡梦中就离开了她的原生之家。离开了她的血亲。她离开,是为了要投入另一个家庭的。 她将要去到比自己的出生地更加繁华的世界去,去历经她甜酸苦辣的人生去了。 兴许正是迷在睡梦中离开的,所以她将注定是不记得自己的来时路了。 第4章 重生 终年隐埋在云雾里的那座山,盆山的居民叫它灵山。穿山河把它隔在盆山以北。 在明义上山接妞妞的前一晚,有美夫妇为着给妞妞起名字这桩事,伤透了脑筋。有美不识字,但是她否决了丈夫拟定的好几个名字。 不好听,没意思,太土。 有美虽然不识字,但是给妞妞起名字这件事,她太重视了。总觉得这些名字都不足以表达她对妞妞的情感,她对这个姑娘是寄托着一种失而复得的感觉,所以更加的珍视。 即便她还没有见到妞妞,但是妞妞的样貌已经在她脑海里有了一个大概的印象。那是她不知不觉间,对比着自己逝去的姑娘刻画出来的一个样子,是她内心深处的一个情感寄托。 盆山人的习惯,给孩子起名字都按照四季的名义来,春夏秋冬翻来覆去地用;要么以节气的名称给孩子起名,什么小雪,白露,满月,丽秋之类的。 有美夫妇觉得这样来给妞妞命名太随意了,必须得避开这个惯例来,才显得他们的有心。 明义把明孝讲述的那山顶上的小茅屋,包括那山里红的围墙,那盘松林,包括漫山遍野的雪,缠绕在半坡的云雾,也都在他脑海里一律的过滤了一遍,最后,好几个名字里,两口子终于达成一致。 北灵生。 她自灵山之巅降落他们的怀抱,她生于世外仙林,像个小精灵一般等着与他们结缘。 她是上苍恩赐给他们的。有美夫妇抱着无限感恩的心情拥她入怀,准备好了要用毕生的慈爱来浇灌这一朵盛开在高山云雪之上的小花儿。 明义带着北灵生这个名字上山去接妞妞,他并不打算把这个名字公布给妞妞的原生家庭。 他只是想要给妞妞一个完整的,毫无瑕疵的人生。想要让他们之间的缘分结的更牢固一些。 自此,妞妞这个称呼就彻底掩藏起来了。如果她真实存在过,那么就让她成为她的前生前世吧。 下山的一路上,灵生都没有清醒过。偶尔将醒时,也是迷迷糊糊地,然后又被颠簸着进入了梦乡。 那是怎样一种颠簸啊,那么温暖,那么舒适的颠簸。只是她还没有意识到,她自己是躺在父亲的背上。父亲宽阔结实的背,才能给与她这样舒适又安全的庇护。 她像是一叶小舟,晃晃悠悠在大海里,遥向彼岸。彼岸是她的家,彼岸有爱她的亲人,也是她人生开始的地方。 快到山脚的时候,灵生在明义的背上就发起烧来了,她甚至都还没有从睡梦中清醒过,也还没有来得及走进新家。 因为发烧,烧到十分厉害。她更加完全地糊涂了,她进入了一个混沌沌的世界一般,然后什么都不知道了。她昏迷过去。 心急如焚的明义明孝两兄弟就直接把她送进了县医院。 甘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儿科住院部的病房里,病床前挂着住院卡,卡片上标注着:床号,28号;姓名,北灵生;出生年月,1977年7月25。 明义焦急又疼惜地一声声呼唤孩子: “灵生,灵生,你怎么了?不要吓唬爹爹,你这是怎么了?” 有那么一忽儿,明义有些后悔,他以为是他们带灵生离开了生她养她的原生家庭,离开了她的亲生父母,离开她的亲姐妹们,所以,灵生才会变成这样的。 他还以为,冥冥中有什么在惩罚他,夺了别人的孩子。他内心感到了痛苦和懊恼。他在纠结,要不要把她还回去。这样的想法,使他感到十分煎熬。 叫他如何舍得?缘分已经结下了,在他看见妞妞的那一瞬间,不,是更早一点的时候。是在他听到明孝说有妞妞这么一个小姑娘的时候,在他听了明孝描述妞妞的模样的时候。 那时候,他就觉得,妞妞和他们之间的缘分已经结得牢牢的了。 可是现在,现在难道天意要收回这个缘分吗?要斩断他们之间的缘分吗? 难道要让妞妞,哦不,是灵生,他们的灵生,难道要把她还回到那高山之巅,那一贫如洗的家庭去吗? 一想到,灵生要回到那样的家庭去,过那样贫寒的日子,得不到好生长,得不到教育,将来也不会有好前程。明义简直痛苦至极。 像是要把原本就属于他们的孩子,送给别人一样,实在难以割舍。 灵生醒来想要睁开眼,被强烈的光线所压迫,她努力一下,还是没有睁开。于是她默默地闭着眼,等待适应。 她听见一个极其温暖的声音在耳边重复着一个名字: “灵生,灵生......” 好熟悉又陌生的名字。这是在唤她吗?灵生是她吗? 她再一次试着努努力,眼睛终于睁开了,好白好亮的光啊。一张闪耀着光芒的面孔出现在她的视线之内,那个温暖的声音就是从他嘴里发出来的,她一点也不再怀疑他在呼唤的正是自己。 她嘴里咿呀呀地回应他,同时露出灿烂的笑容,她的小手伸向他。他牵住她的小手放在唇边: “灵生,我是爹爹,爹爹。” “爹......爹......” “对,爹爹。” 这是灵生开口说的第一句话。 北明义抱着灵生流下了感天动地的泪水。这也是灵生记忆里的第一个世界,白色耀眼的世界,窗外明媚的阳光,眼前的爹爹,仿佛是她在这个世界上认识的第一位亲人。 那种父女亲情,一点也不陌生,完全是与生俱来的,而不像是中途嫁接的亲情。 眼前的世界,虽然是个完全崭新的世界,但是对于灵生来说,像是她原本就出生在这样的环境里。 对于山上的一切,她像是一个失忆的人,一点记忆也不留存了。 失忆便是另一种开始,是一种重生。 出院后,灵生迎来了她人生中的第一个新年。 除夕夜,她被爹爹温暖宽阔的脊背驮回了盆山。 鹅毛般的雪花陪伴父女俩一路。踏进家门的那一刻,一切温暖就紧紧包裹住灵生稚嫩的小身躯。灶门前熊熊燃烧的炭火,餐桌上热气腾腾的饭菜。母亲的怀抱更是暖融了她的小心脏。 她在爹爹的教导下学会了喊“妈妈”,再学会了喊“哥哥”。她黏在母亲的怀里,一刻也不愿离开。 父亲和哥哥在门口点燃了炮仗,一条街的鞭炮同一时间就炸响了天空。雪似乎在这一刻下得更欢乐了。 许多大人和小孩握住了灵生的小手,亲切地捏捏她的小脸,说了许多热情的话。灵生落进了一个美好的世界。 夜晚,雪还在窗外静静地飘洒,白炽灯照耀着雪花,所有的颜色在灵生眼里都是第一次相遇。 母亲用那样干净温香的被子裹住灵生整个身体,用她瘦瘦的薄薄的手掌轻轻拍打着被子,灵生在母亲的怀里迷迷瞪瞪地进入梦乡。 灵生醒来第一时间便呼唤着妈妈,妈妈不在身边,她发现了床头的红色小棉袄。她把小棉袄拖进被窝里,她把小脸贴在棉袄上,笑容在脸上漾开了。 大年初一的早晨,灵生被母亲带去祭拜山神爷。 灵生被母亲安排在旁边的蒲团上跪着,她规规矩矩地磕头,一丝不苟地敬香。她学着母亲的一言一行,把供果拿出来,仔细摆放在山神爷座前的供台上。 母亲在供台上拿了别人的供果给灵生吃。灵生看着母亲手里已经不够新鲜的供果,皱着眉摇头说不吃。 母亲告诉她吃了供果会走运,她并不懂走运是什么,母亲只好说吃了供果就不会生病。 从此,灵生看着那些半蔫的供果,在她心里就成了神仙般有灵气的果子,比那些新鲜水灵的果子更值得稀罕。 仿佛在她眼里,山神爷面前那些放置时间越长久的供果,聚集的仙气就更浓似的,每一次,她就可着那些最蔫的,卖相最差的去捡来吃。 从山神庙回来,爹爹问灵生许了什么愿,她奶声奶气地说: “山神爷保佑,不生病。” “谁不生病呀?” “灵生不生病。” “爹爹生病吗?” “爹爹不生病......妈妈不生病。” “哥哥呢?” “哥哥不生病。” 爹爹的一直追问,在灵生小小的心里形成了对家人的保护意识。往后每一次去拜山神爷,她都会怀揣着稚嫩的虔诚,拜托山神爷把她的家人一一的来保佑着。她会挑拣最陈旧的供果,带回家给家人吃,为的是让他们大家都沾沾仙气,从而得到更好的庇佑。 第5章 老街的童年 天刚一蒙亮,卖豆花的豆花就出锅了。豆花一出锅就被装进了木桶里,盖上圆溜的木盖子,就挑到街上去叫卖。 一对大木桶担在翠莲的肩上,无奈显得过于沉重。她一边喊着: “豆花儿,豆花儿……” 她的声音响亮,清脆,奶声奶气的。她也不过才十一岁。她每走一步,担子就在肩上“吱呀吱呀”地响着,扁担就要从中间断裂一般。石头一般重量的木桶在翠莲的身侧,两边就要触到地上了。 沿街的木板门“呱哒呱哒”接连打开的声音此起彼伏响起,翠莲便把担子停在街心。各家各户拿着大瓷盆的,小木盆的,蓝色大瓷碗的,都是来装豆花的。 豆花卖去不少,木桶的重量减轻了一大半,翠莲轻松地担起来,她喊叫的声音离开了老街,上新街的方向去卖了。 天终于也大亮了。 街道上新鲜的蔬菜依次摆开来。菜叶上滴着水滴,红萝卜湿漉漉地堆在塑料薄膜上,小葱的白色大头干净得一点泥污也不沾,须子也洗得干干净净。 居然野菜也有人挖来街上售卖,马蛇菜、蒲公英、水芹菜。 来了第一个买菜的,挎着菜篮子的妇女,她在菜摊前随便地扫了一眼,就把捆成三把的马蛇菜全部买下。她往回走的时候就不停有人向她打听: “马蛇菜哪儿买的?” “下头买的,就这三把,再没有人卖咯。” 看着别人失落,她不由得几分得意,几分庆幸。今天运气就是好,再来晚一点就买不到马蛇菜了。 包子铺的门开张了,蒸腾着滚烫热气的蒸笼被端出来,放在铺子前的架子上。肥鼓鼓的包子,包子皮很薄,馅儿里的油就透亮地就快要撑破面皮流出来似的,使人看了就勾起食欲来。 没有吃早饭的人感觉饥饿加深了,他快步走进包子铺里,一边找舒适的位子坐下,一边点餐: “两个包子,一碗稀饭。再捻一碟泡菜。包子一个腊肉馅儿,一个鲜肉包。” 又一只蒸笼叠在了包子笼上,里面有一半是圆的花卷,一半是长条的肉卷。 太阳出来,街道的地摊都沐浴着日光。坎上的商铺,面东的一排也照着日光,面西的一排可就长时间背着阴凉。 两边清一色二层的木楼,楼顶透着狭长的青天。青天下就是熙熙攘攘的集市。 四岁的灵生坐在门前的矮凳上,她看赶集的众生,能够一看就是一整天,一直看到散场,一直看到母亲唤她吃饭。 她爱这热闹,怎样也爱不够。 她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来到这热闹的地方。自她有了记忆以来,她的视线就落进了繁华里。 对面陈娘娘的瓜子摊诱惑着她,并不是她天生爱吃瓜子,只是总有来来去去的小孩揣着一角钱来买一小杯瓜子。 大人们的买卖不太诱惑她,她还是对小孩子的买卖感兴趣。 瓜子摊前来了一对小小的兄妹,他们衣衫褴褛,头发毛躁,脚上没有鞋子,不像是街上的孩子。 那个哥哥跟灵生一般大的样子,妹妹却很小,走路还小脚蹒跚的,被哥哥牢牢地牵引着。 兄妹俩到了瓜子摊,哥哥小心翼翼地递上一角钱,陈嬢嬢慈祥的笑颜是专门对着小孩子开放的,甭管什么样子的小孩,她都一视同仁。 一小杯香喷喷的炒瓜子就被陈嬢嬢小心翼翼地倒进了男孩的衣兜里。不巧的是,瓜子从衣兜下方漏出来,撒在地上。衣兜是漏的。 陈嬢嬢换了另一个衣兜装进去,终于不漏了。男孩和妹妹把地上的瓜子干干净净地捡回来。 又来了两个滚玩着铁环来的男孩,这两个稍大些,像小学生。一人买一小杯瓜子,滚玩着铁环,在人群中挤挤撞撞地走远了。 每天有各式各样的小孩来光顾陈嬢嬢的瓜子摊。灵生总看不买,因为她买过。她受不住诱惑的时候也问母亲讨要一角钱去买的,但是发现吃瓜子并没有看小孩子和陈嬢嬢的买卖那么有趣。 美味也并不觉得想象中那样美味,还没有黏糖的爆米花美味。那一杯瓜子,灵生只吃了两颗粒儿,就忘在了衣兜里。 后来遗漏在楼道里,在床上,害得母亲一粒粒地捡。 看买卖是多么有趣,买瓜子又是多么浪费。 正午一过,赶集的人逐渐的少了,人潮涌动的街面变得空松起来。忙碌的摊主也可以坐下来清闲一下了。 卖爆米花的三婶子发现了灵生,她朝她招手,灵生迈着她的小短腿颠颠地走向三婶子的摊子。得了一片切成片的黏糖爆米花,又颠着小短腿回到小木凳上。看着她秀气的,十分认真的吃相,三婶子露出宠溺的笑容。 “这个灵丫头,算是掉进福窝里了。” 翠莲的母亲凑过来在三婶子旁边坐下说。 “谁说不是呢?成了四海旅社的千金了呢。老北和有美爱得什么似的。”三婶子说。 “自从她家大姑娘死后,有美就一直霉沉沉的,灵丫头来了又让她焕发起来了。重见阳光了似的。” “是啊,灵丫头也是来送福气的吧,她来了整个家庭都活泛起来。亲生不亲生又有什么要紧呢?” “亲生又怎样?女儿又怎样?他家一个儿子小勇那样不服管教,让他爹妈伤了多少精气神?将来就靠灵丫头养老吧,小勇是靠得住的吗?完全靠不住。” “灵丫头小小年纪就那样会哄爹娘舒心,真是贴心的小棉袄呢。” “是啊,这样舒心的姑娘谁不爱呢?我也想要一个,亲生不亲生又有什么要紧的。” 翠莲家的豆花饭送走了最后一个客人。包子铺的木板门全关闭了。瓜子摊收进店里去了,小孩子也都回家吃晚饭,今天不会有小顾客们来光顾了。 三婶子也准备收了她的摊子。有美从楼上下来,她看见灵生手里的爆米花,她朝三婶子喊: “她三婶,你天天都损失一块爆米花给我的灵儿,你那生意还要不要做了?不要惯了孩子,你做点生意不容易的。” “有美,你总是客气。我哄小孩子玩而已,一小块的爆米花就把我损失了?那么爱人的灵丫头,我愿意宠着,你不管。” 有美笑着,抱起灵生说: “灵儿,谢谢三婶子,给三婶子说个再见,回家吃饭了。” 夜幕降下了寒凉的空气,一条街的灯都亮起来,白天的热闹都收回到屋里了。家家户户开始热气腾腾地坐到了饭桌上。 灵生的一天就这样过去了。与爹爹,与母亲,与小勇哥一起吃了温馨的晚饭,母亲就安排她在自己的房间里睡觉。 母亲温温柔柔地拍着她的被子哄她睡觉,她就乖乖地闭上眼睛努力配合,哪怕她实在是没有睡着的,也要做出睡安稳了的样子。 母亲蹑手蹑脚退出了灵生的小卧室,灵生睁开眼看着珠串的门帘在悠悠地荡着,她狡黠地笑了。然后她噙着美美的微笑进入了梦乡。 灵生被爹爹和幺爸从山顶带下山来,就被投入到老街上。她与老街相依而生。她成了老街“四海旅社”家的千金,这个称呼把她完美地融入了这个家。没有一丝缝隙,像是与生俱来的。 不仅四海旅社是她的家,爹妈和哥哥是她的亲人。其实整条街都是她的家,每一个铺子的主人以及铺子里的所有居民都是她的亲人。因为他们都喜欢她,给了她百般的爱护。 人们都知道她的来历,即便知道她的来历,也还是喜爱着她,还都对她多了一份怜惜的情感。 灵生是不知道自己来历的。她仿佛被抹去了所有前世的痕迹。仿佛她就在这条街,这个家庭里出生。她与这里的一切共同生长,也见证着这里的生生死死,悲欢离合。 就像见证着亲人的生死悲欢。 豆花店的翠莲卖完豆花就来找灵生玩耍,她总是给灵生讲着她根本听不懂的事情。她讲述自己发病的时候会是怎样的场景。 她为什么要发病?她好像经常发病,她得了一种可怕的病。灵生是稀里糊涂的,脑子里被翠莲强行塞进一些可怕的画面。 比如几年前的一天,翠莲在舀刚出锅的豆花时,突然发病,她倒在地上什么也不知道了。她醒来时,她的上半身就被豆花汤烫得半熟了,留下了永久的疤痕。 灵生亲眼看到了翠莲撩起来的衣服下面,她的胸口一片青黑的麻点,那是烫熟后沉淀的色素。白白的肌肤上落下了印记,真是可怜之至。 “我妈说幸亏没有烫着脸。我妈又说没有烫着脸又怎样呢,还不是嫁不出去。得了着这样病的姑娘谁家会娶?” 后面的内容,灵生听也听不明白。只知道翠莲生着病,一种很麻烦的病。 一天夜里,老街陷在一片骚闹声中。父亲和母亲也下楼朝着骚闹的地方去了。灵生醒着,很想撵父母的路去,但是她害怕着,不敢起来。一动也不敢动。 小勇哥也去了吗?她也不敢起身去小勇哥的房间看看。小勇哥一看见她是多有不耐烦的,他是老街里唯一对灵生不太友好的人。 他多数时候用仇视的眼神看她。 外面的闹动太不平常了。掺杂着很多的哭声。哭声像细细的针尖在人心里扎出了密密的孔,灵生幼小的心灵无端地产生了痛感。 她瞪着眼睛看进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好像她一个人摇着一叶小舟飘在无限的黑暗中。她在小舟里摇着摇着就睡着了。 第二天,母亲照就地唤她起床,照就地给她穿衣服,洗脸。但是,母亲的一切动作都是着急忙慌的。好像时间很紧迫,好像做什么就要来不及了。 母亲把灵生安顿在门前的小木凳上,扬声向楼上喊: “小勇,快下来陪妹妹,我帮忙去了。” “不陪,让她自己待着。”小勇的声音从楼上传来。 “这个龟儿子,可恶得很。”母亲气得无奈,只好放灵生一个人坐着,她对灵生说: “乖,不要跑到街上去,待会儿带你去翠莲家吃席。” “去翠莲家吃豆花饭吗?” 灵生问,兴奋的小眼神盯着母亲。 豆花店的木板门封闭着,母亲是从侧边的通道进去的。豆花店今天没有开门做生意,吃什么去呢?灵生小小的脑袋纳闷着。 翠莲也还不来找她玩。 一会儿,她又被隔壁砂锅店的生意吸引了。 第6章 过年 “小伍砂锅米线”租的是四海旅社楼下的门市。生意最火的要数砂锅米线了。 丫丫是小伍叔的独生女儿,她帮忙着店里的生意,忙得脚不沾地。她甩着大辫子穿梭在满厅的客人之间,敏捷得像只小鸟。 她端砂锅,收拾碗盘,擦桌子,扫地,招呼客人…… 伍叔在厨房里煮砂锅粉,伍婶在柜台后面收钱管账。 老街的住户想吃砂锅米粉的时候是不来店里用餐的,他们总是隔街喊话,要小伍叔家亲自送上门去。因为他们要忙自己店里的生意,他们没有空闲时间去坐在砂锅店里慢悠悠地吃。他们要一边看店里的生意,一边吃砂锅粉的。 丫丫不仅要服务店里的客人,同时还要跑外腿,送砂锅粉到街坊家里去。 丫丫送砂锅粉去街头的五金店家时,经过灵生身边,她就问: “灵丫头吃早饭了吗?我给你端碗粉?” 灵生摇头就表示真心不吃。若是她不摇头,也不说话时,丫丫就把砂锅粉用小瓷碗盛了端给她。 今天丫丫又问灵生要不要吃砂锅粉,灵生摇头了。今天母亲说要吃翠莲家的豆花饭,灵生坚决地等着呢。 即便她肚子已经饿了,砂锅粉和对面包子铺的肉卷都在强烈地诱惑着她,但是她等待母亲带她去翠莲家吃席的决心是毫不动摇的。 下午的时候,母亲终于从翠莲家院里出来了。她抱了灵生,又牵着小勇哥一起去翠莲家吃席。 翠莲家的里院摆了很多桌子板凳,桌上菜肴丰富得令灵生眼花;街坊四邻都来了,都来翠莲家吃席;丫丫和伍叔、伍婶也都在,大家全都在,唯独不见翠莲。 翠莲家里吃席为什么翠莲不来呢?翠莲去卖豆花去了吗? 翠莲家的堂屋门框上挂着大大的白色纸花,翠莲的母亲头发凌乱,眼睛红肿。 翠莲死了。翠莲发病的时候昏倒在灶膛前,她的头被柴火烧焦了,她的手臂被她家的大黑狗啃坏了。翠莲发病的时候她的母亲不在家,她的91岁的老祖母又聋又哑,感觉不到她。 那个困住翠莲十多年的病魔,街坊们称它做羊儿疯。 老街的清晨再也听不见翠莲吆喝卖豆花的声音。豆花店好长时间的关门闭户。 那一年,小镇上来了一个修路的工作队,二十几个人,包了四海旅社所有的客房。 四海旅社是砖木结构的二层楼房,二楼左边是主人家的住房,右边是客房。一楼大厅两边的商铺也都租给了商户。商户大都是外地人,丫丫家也是外地人。 工作队住进四海旅社以后,丫丫每一天都要送砂锅粉上楼。尤其是工作队里的年轻小伙,叫朱山的,也不知他为什么总也吃不腻丫丫家的砂锅粉。别人吃一段时间也都吃腻了,他可吃不腻。 于是,丫丫天天地送,这都连续送了两三个月了。 后来,朱山一下了工,他就跑到店里去帮着丫丫干活,招呼客人。再后来,母亲说丫丫要当新娘子了,她要给朱山当新娘子了。 丫丫和朱山要结婚,灵生的父亲就把后院的一大片菜园子夷为平地,专门作为摆席用。说是一次可以摆六七十桌。 从此以后,老街所有人家都去灵生家的后院摆席,红白的事情都可以用后院的场地。 老街的商户从外地来老街做生意的,都是有些年头了,他们早已在当地娶妻生子,生根发芽了。 但是他们的住宿很是拥挤,当地人有自己的独立小院,外地人没有。明义很早就萌生了把后院贡献出来的念头,这回借着伍叔家的这桩喜事,把这个念头来变现了。 后院里挖了七八个灶,支了七八口锅。桌子板凳是崭新的一整套,都是明义置办的,都收在后院的杂物间,谁家办事儿了,尽管拿出来用。 大家说要给明义支付场地费,明义却分文不取,他说: “东邻西舍的,分啥你我?说什么场地费?没得生分了,咱老街是个大家庭,谁家有事情,大家出人出力的,齐心协力地帮忙就好,说什么场地费?” 大家感恩戴德地念着北老板的好。大家称呼明义为“北老板”。 从此,灵生家的后院里就经常摆席。 去年才摆了丫丫的喜宴,今年就摆了烤酒师家老父亲的丧席。 丫丫远嫁外地,小伍砂锅店里又招来一个小男孩作为跑腿。 明义为了经商,常年奔波在外面的大城市。四海旅社的生意就全权交给了有美一个人打理。 小勇哥念完了小初就再也不肯念书了,念书对于他来说仿佛是一件过于痛苦的事。逃学打架是他的家常便饭,起初的时候,父母还苦口婆心地教育他,后来见他又臭又硬的,简直冥顽不灵,也就丢开了。 由着他去吧,大不了长大些,带他去跑生意,子承父业。 有美一看到顽劣的儿子,她的头疼病就犯了。一发作,耳朵深处就像用尖锐的工具在刺戳,疼的昏昏沉沉,浑身无力。这个病根是大姑娘去世的时候落下的。 有美曾经生养过一个十分漂亮乖巧的姑娘,后又有了小儿子,那时候儿女双全的圆满结局曾经令她的家庭幸福到了顶点。 也许是太过圆满了,上天好像从来也不允许万事万物过于完美。于是收走了有美家的女儿。 一个家的幸福一夜之间就碎成了一地的渣。有美的心破了一个大洞,久久不能修复。 儿子小勇偏生是个劣根祸胎,有美一看见他就能分分钟引发旧疾。后来小叔在山里发现了与姑娘长相几分相似的灵生,便成全了有美那份切切的思女之心。 为了打自己的江山,常年漂泊在外的明义,总会在临近过年时千方百计地回到家里。灵生便习惯了等待爹爹,等爹爹回来给她温暖的拥抱,也等爹爹的礼物。 爹爹给她的礼物是十分丰足的。尽管她的床头柜里快要装不下了,但是她依然对礼物有着强烈的期待。 小孩子对礼物总是没有抵抗力的。尤其是小姑娘。 明义每一次外出回来都买各种布娃娃,漂亮的头饰,小画册之类的。灵生的床头放满了布娃娃,墙壁上贴满了画报,她的抽屉里装满了各色的发夹、头花和小画册。 盆山的春节是一定下雪的,偶尔有误差,也是差错不了几天。 越接近年关,老街的繁荣就更旺盛。一整天都是水泄不通地拥挤着。人们大包小包,满载着年货,费力地拥挤在街心,脸上却始终挂着笑容。 年三十的一天,中午一过,人们都撤回家准备年夜饭。卖对联的也收摊了,卖不完也收起,明年再卖。过了今天午时,不会再有人买对联了。该贴的对联都贴好了。 但是,卖鞭炮的,不用收摊。一直到大年十五,鞭炮都会有人买。 太阳还来不及收工,老街的鞭炮声就连成了一片。有美忙碌了一天,终于张罗好了满桌的年夜饭,灵生和父亲也有帮忙的,各尽所能。大人出大人的力气,小孩出着小孩子的力气。只有小勇哥不见踪影。 到了吃饭时间,有美招呼了一嗓子,小勇就从街角冒出来了,一边滚玩着铁环就出来了。 一家四口齐齐上桌,白酒,饮料的倒满杯。明义倒掉了小勇杯中的饮料,换成小半杯白酒,眯起眼睛笑着说: “小勇已经长成小伙子了,可以喝点小酒咯。男人不喝酒,枉自活一遭,哈哈哈……” 小勇红着脸接过白酒,激动又自豪。 “那我呢?” 灵生发问。 “姑娘是不喝酒的。”父亲笑了,母亲也笑了。 “丫头片子还想喝酒,羞不羞?” 小勇哥蔑视地斜睨着灵生。他对这个妹妹是永远都看不顺眼。 爹妈都给孩子们发了红包。天一黑,大雪如期而至,飘飘地夹杂在鞭炮声里,狗叫声也掺和进来。 夜深,孩子们踏实地睡着。 有美收拾完家务,悄悄走进孩子们的房间,把大年初一要穿的新衣服都放在了床头柜上,年复一年的都是如此。 有美回到堂屋里,把明天到山神庙拜山神爷的糖果和香烛装好了,方才踏踏实实地回屋里睡下。 灵生就在这样的老街里成长起来。父母的宠爱,邻居们的知疼知热,连同小勇哥的敌意,一起组成了她成长环境里不可或缺的空气。给她养分,也给她历练。 第7章 温室花朵安宁 第一代来到盆山搞建设的林业职工已经退休回老家了,他们称是这里的“林一代”,他们大刀阔斧地开垦了“盆山”这块荒地,为他们的“林二代”在这里的工作和生活打下了基础。 “林二代”在这里继续工作,生活,繁衍后代,于是,诞生了他们的“林三代”。 安宁就是在一个普通的“林二代”职工家庭里出生的。哥哥安力大她两岁,兄妹俩在家里的待遇很是有差别。 自从安宁出生后,哥哥在家里的地位就一落千丈。哥哥认为是妹妹安宁夺走了所有原本属于自己的恩宠,便有诸多不满在心里滋生。 父母百般宠溺都给了安宁,还要他处处让着她,迁就她。把女儿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抱在怀里怕磕碰了,无比宝贝。 作为哥哥的儿子,他是男子汉,保护妹妹是他的天职,父母希望他一辈子能护妹妹周全。 生了女儿后,父母仿佛明白了生个儿子来作为女儿的哥哥,是他们做得最正确的一件事情,殊不知,这样厚此薄彼的态度无意间拉开了两个孩子的距离,对培养兄妹情谊有百害而无一利。 生哥哥的时候,父母也是捧在手心里,爱不释手,也是宝贝得不行。 一口一个“幺儿,幺幺儿,”地叫。可惜这样的恩宠只维持了短短两年,随着妹妹呱呱坠地,“幺儿”这个称呼变成了随时随地的一声声严厉的呵斥: “安力,再敢把妹妹弄哭,你试试?” “安力,仔细你的皮!” 这对两岁的安力来说,心里的委屈和不解也只能憋在小小的胸腔 内,不明白,也不敢违拗。 看着一天比一天粉嫩可人的安宁,父母的心随时被融化成水。安 力则怎么看这个妹妹怎么不顺眼,看着她被包裹得像个玻璃娃娃似的,躺在摇篮里,自己那会儿连个摇篮都没有混上。 看看她那些小衣服,小袜子,毯子,买这么多,这么奢华。房间里全堆满了这个妹妹的东西,整个家就以她为中心。 就连那布娃娃都准备了好几个,她还只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奶娃娃呢,哪里懂得玩这些,这么着急就给她备下了,巴不得全世界都给她。 妹妹的这些东西还死活不让小安力碰一下,想想真是各种不服气,趁父母的目光暂时被其他琐事分散,注意力没有在妹妹身上的当儿,安力偷偷拧了一下妹妹的粉脸,不小心使了一点小劲,妹妹小嘴一撇,委屈巴巴地哭出声来。 父母立马丢下手中的活儿,围了过来,小心翼翼抱起摇篮里的女婴一边哄,一边仔细焦急地查看各处,有没有哪里不对劲。 看到女婴脸颊上淡淡的红晕,似乎明白了什么,顺手就给了安力一巴掌,呵道: “叫你好好看着妹妹,你又欺负妹妹不是?有你这样当哥的吗?看看人家赵飞飞哥哥怎样保护他妹妹的?你要向赵飞飞哥哥学习,好好爱护妹妹,听见了没?” “去,那边站着面壁思过。看你以后还敢欺负妹妹不?” 安力小脸憋得通红,不敢哭出声来。那腮帮子鼓鼓的,紧紧抿住的唇,这是他最后的倔强。 长大些了,安宁也可以满地跑了。可是父母想要守护她的心情却越来越紧张,指望哥哥像他们自己一样守护他妹妹是不可能的了,这个儿子不但对妹妹没有好感,还小小年纪就露出了叛逆的苗头。 安力整天不着家,跟着乱七八糟的小伙伴满街跑,玩得浑身脏兮兮的回家来,免不了又被父母一顿嫌弃,一顿责骂,还不准他挨近妹妹。 安力被粗暴的一顿洗洗刷刷后就被隔离在他的小房间里,父母陪着安宁玩一阵子,讲讲睡前故事才被小心伺候上床。 安宁是不被允许到处跑的,也不允许她跟院子里以外的小朋友接触,她的活动范围也仅限于家属区的小院坝里,一刻也不得离开大人的视线。 安宁生来就是一个美丽的女孩,衣着也十分华美,妈妈每天都把她弄成一个精致的小美人儿,端一把小椅子放在门口,让她看着院里的小朋友玩各种童年游戏。 安宁想玩的时候,妈妈并非不让她玩,只不过害怕她碰了,伤了,或者身上会被弄脏。 多数时候,她都只能眼巴巴看着别的小伙伴畅快地玩。偶尔为了让她高兴,妈妈甚至亲自参与游戏,让她浅浅尝试一下游戏的欢乐即可,妈妈的参与是为了做她的贴身保镖。 小伙伴都感觉得到,安宁是特殊保护动物,不能冒犯了她,不但 不敢拉她参与游戏,一举手一投足间也都刻意与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但是,安宁的漂亮让她永远受到周围人的喜爱,不敢邀她一起游 戏,但是喜欢她就那样坐在那儿看她们游戏,仿佛她看着,他们的游戏才会有意义。 她就静静地坐在那儿,就有一种魅力的吸引,像个镇场子的主心骨。她的一颦一笑都能牵动人心,同龄的小朋友都不由自主看着她天使般的容颜发呆,心里无限倾慕,渴望也拥有她那般的美貌。 大人们也时常发出感慨: “这姑娘,这长相,这五官,像是一下下精心雕刻出来的。啧啧啧……” 到了上学的年龄,因为学校就在家门口,妈妈每一天亲自接送,课间十分钟也会到学校去看她,生怕她跟同学打跳,生怕别的同学伤着她。 班里不仅有职工内部子女,还有很多街上居民的子女和各处来自农村的孩子。 这么一个傲娇而高贵的小公主一般的人儿插在这班里,是件十分引人注目的事情。 安宁父母早跟老师打了招呼,让安宁只跟内部子女同坐。老师无奈,也只得特意为安宁调座位。 中午,附近的孩子都自带盒饭到学校吃,老师和住校生也在学校吃中午饭,只有远处农村来的小学生没有带饭。 农村娃们习惯了一天吃两顿,中午不带饭也是情理中之事。只是看到别的同学都在吃饭,难免眼馋,毕竟谁还不是个孩子? 自尊心强一点的孩子看到别人吃午饭就会自觉躲出去,等到午饭时间过后才回教室。有些禁不起诱惑的孩子就那么馋涎欲滴地看着别人吃,可怜巴巴,不忍直视。 学生带的午饭也是分级别的,家境好一点的,午饭自然丰盛一些。要数职工子弟们的午饭最精致,荤素搭配讲究,看起来烹饪技术也高一些。 别人的午饭就盛在一个盒子里,各种菜肴覆盖在米饭上面,吃的就是盖饭。 唯独安宁的午饭从不会混装在一起,她的专用的饭盒是四层的,每日两菜一汤,变着花样的换着做。 而安宁的哥哥安力的午饭却跟其他子弟们的一模一样,也是混装的盖饭。 不是父母不爱他,只是他们重女轻男一些,如果安宁是个弟弟,父母的爱定会平均给到两个孩子的。 也不知安宁的父母怎么与别个父母就是不同,别人都重男轻女,他们却重女轻男到如此田地。 有文化的安宁爸妈还有一套与众不同的育儿理念,那就是穷养儿子,富养女。 穷养的儿子,长大后有担当;富养的女儿长大后,气质高贵,优雅如兰。 一个人的饭菜摆了一张课桌,安宁的胃口却像小猫一样,静静的, 慢悠悠地用了半晌,放下碗筷时,每一道菜几乎都没有动过一样。 周围的小孩们都眼巴巴看着,安宁妈妈收拾了碗筷,把菜都一一收进饭盒里。那每一道菜都是别的小孩们心目中无比渴望的美味佳肴,做梦都想吃上一口。 后来,安宁突然不想在教室里用午餐了,这样吃饭还被同学们围 观,可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她皱着眉头小心翼翼地征求父母的意见: “我不想在教室里吃饭了,回家吃好吗?” 安宁爸爸看见女儿这个样子,心疼不已,埋怨妻子道: “你也是,离家这么近的,你不晓得接她回来吃啊?教室里乱七八糟的,到处都是灰尘,你还让安宁在那种地方吃饭。你搞什么嘛?” “我还不是心疼孩子,大太阳的难得走这一截路嘛。” “爸爸妈妈别吵架。” “好好,不吵,不吵。乖乖,以后我们就在家里吃饭。” 自那以后,安宁就再也没有在学校吃中饭了,安力也只得回家吃,没有人专程给他送饭,妹妹在家里吃,他就得在家里吃。 安力心里憋着气,他是喜欢在学校吃的,多热闹,多有趣。他和同学们经常换着吃彼此的菜,自家的饭菜吃腻了,别人家的粗茶淡饭都吃起来格外香。 好端端的怎么又要在家里吃了? 安宁,你咋这么矫情呢?害得我不能跟同学一起分享我的午餐,你真是好讨厌哦。 安宁被这样圈养在父母的庇佑之下,除了上学,身边若没有父母保驾护航,几乎是足不出户的。 她是一朵养在深闺的温室花朵。或是生活在城堡里的小公主。 第8章 被哥哥嫌弃了 安宁偶尔随母亲一起上街买东西,一路上总引来很多目光为她驻足。 “谁家的小姑娘,多漂亮呀!” 街上的老阿姨情不自禁地伸手想摸摸安宁的嫩脸蛋,安宁妈妈赶紧把女儿和那阿姨的手隔开,给了老阿姨一个不悦的眼神,老阿姨讪笑着解释到: “你家姑娘长得太好了,让人忍不住想摸摸她的小脸蛋儿。” 让人心生喜欢的东西,总是想上手摸一摸,这是一种习惯。 街上同龄的小女孩们看见安宁更是心生艳羡。 在她们眼里,安宁就是童话世界里走出来的小公主,总能让她们生出无限遐想,希望自己能成为安宁那样的漂亮公主。 安宁母亲实在不喜欢自己每一次带女儿去赶集的时候引来的那些特别关注。一方面处于对女儿的保护心理,另一方面,她骨子里对当地人怀着几许的嫌弃和鄙夷。 不管是商贩还是村民,还是店家老板,在安宁母亲眼里都好像是低一等的人一般,她认为跟她们这种吃公家饭的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 她认为富商还是农人,在这街上,都是为了生计奔波,抛头露面的。她或许没有商贾富人有钱,但通过体面的工作解决生计,她感到这是莫大的殊荣。 在她内心深处觉得他们不是一个等级的。 而很少上街的安宁被集市的一片繁荣景象深深吸引,养在深闺的她几乎只接触过家属院里的邻居和小伙伴,再者就是学校里的小朋友,相比之下,这集市对于安宁来说,是一个神奇的大世界。 老街地摊上的那些小玩意儿每一样她都想要,心里爱得跟什么似的。可妈妈哪里允许她买那些“破玩意儿”,摸都不得一摸。 多么失望,多么遗憾啊。 安宁眼里噙着泪花,一步三回头地走过了那些小玩意的摊子。 老街的小吃摊也是很诱人的,小笼包子、凉粉摊、抄手、面店、豆花饭。 每一样看一眼都会刺激到小安宁的味蕾,让人胃口大开。长这么大,只吃过家里妈妈准备的精致小菜,没见过这些千滋百味的小吃,在这样的环境下,这样的氛围里,那得吃起来多香啊。 可是,让女儿在这样的环境,这样的氛围中吃饭,对妈妈来说犹如洪水猛兽般可怕和不可思议。 安宁眼中的见也未曾见过的美食一条街,在妈妈看到的只是充斥在空气中无处不在的细菌,还有那些在她看来根本达不到卫生标准的设备和操作过程。 所经过之处,安宁母亲紧紧握住安宁的手,目不斜视地往前走,直接去奔着今天的目标而去。 她今天是专门来买土鸡的,准备回家给家人炖当归鸡。 此时她最后悔的事就是带安宁来这混杂的集市了,最初只是想带她来看个稀奇,饱个眼福而已,谁知她会迷恋上这里的每一样东西。 街角有个中年男人坐在那里卖翻花,大叔手里拿了一坨五颜六色的东西,随手一翻一个图案,引来一群小孩围着他兴奋地拍手称好。 安宁不由自主地往那个方向挪动她的小脚,妈妈注意到安宁的动向,明了她的心思,便握紧了她的手,往旁边牵引。 可是安宁固执地使劲儿往自己向往的方向奔,妈妈无奈,只好牵着她走到卖翻花的摊子跟前,突兀地立在一群孩子中间,看着大叔花样百出的展示着他的手艺。 随着大叔的动作,小孩们欢快地喊着: “一个,两个,三个……十个……哇,好厉害。” “像灯笼,像绣球,像喇叭花,像人脸……哇,一个美少女!哇,真好玩。” 大叔看到了人群中的安宁妈妈和安宁,热情地举着手中的翻花道: “妹子,给娃娃买一个玩吧,两角钱一个的。” 妈妈拽着安宁逃也似的离开了,直接无视了女儿那渴盼的小眼神。小安宁崩溃地哭出了声来,一路哭到了回家。 安宁闹了好几天脾气,把怨气归在妈妈身上,怎么哄都别扭。 爸爸替女儿抱不平地说了几句,便让女儿对他心生感激,父女俩站在一条线,女儿那几天的笑脸和乖顺只给了爸爸。 安力和安宁虽是一母同胞所生,但因为哥哥是男孩子,养的粗糙,父母不似对安宁这般细心的呵护他,吃穿用度不讲究,不束缚自由,该打打该骂骂,全然遵循了穷养儿子富养女的规则。 就是这样才让安力在进了初中后十分叛逆,心思完全不在学习上,整日跟一群同样叛逆的男孩混在一起,抽烟喝酒,打架斗殴无所不为。 安力对妹妹也是越发的冷漠,夺宠之恨,他一直铭记在心。 他经常不着家,经常到当地同学家蹭吃蹭睡,对外面朋友的情谊远远胜过对家人的情谊。 直到有一次,安力在街上打群架,把对方打成重伤,被请进了派出所,爸爸妈妈才觉事态的严重性。想要开始严加管教儿子,不许他外出鬼混,给他定了规矩,让他按时回家。 可是哪里管用?管得晚了,孩子的性子都已经野出界了。 没管两天,睡到半夜,安力便悄悄溜出家门,不知去向,等第二天起来才发现,早就人去床空。 一连一个月,安力都杳无音讯。学校,同学皆查问了,全然不知他的去向。 最后,在盆山郊区一个辍学在家的农村同学家找到他。 他居然在同学家帮忙干了一个月的农活,手脚和身上的穿着都已经完全像个庄稼人了,一眼还认不出那是自己的儿子。把两口子气得够呛。 管不了儿子,这件事情让安宁爸妈十分伤神,有多少后悔没有早点管教他,疏忽他太多,现在管起来真是力不从心。 好在他们的掌上明珠安宁没有让他们失望,不负他们的百般疼爱,她成绩优秀,乖巧懂事,温柔婉约,长成了一个气质若兰的婷婷少女。 女儿的完美便填补了儿子的不完美。安宁爸妈觉得人生有缺陷才是正常的,于是要求自己要接受这样的缺陷,要知足。 可即便安宁是这样完美出脱的女孩,依然被哥哥百般嫌弃,百般冷落,还挑出她许多缺点来。 他嫌安宁整日像个洋娃娃一样木讷无趣,嫌她坐井观天,不知道外面的天地有多广阔,多精彩。 这里边也不知夹杂着多少安力对父母偏心的不满和怨怼。 自小,他就对安宁这个妹妹没有什么情谊可言。 父母一心希望兄妹俩相亲相爱一家人,更希望哥哥处处充当妹妹的保护伞。 看样子,根本不可能有那么一天,这俩孩子注定是要各走各的路了。他们隐隐觉得这里面有自己的责任,但是也没有觉得完全是自己的责任,往往认命的因素更多一些。 有时候安力的叛逆也远远超出了父母能接受认命的底线了。 他逃学出走,不学无术也就算了,还成了当地最有名的“街娃”,街上的混混,整天打打杀杀,大有恶霸天下的趋势。 总有一天干出更离谱的祸事,连累全家也不奇怪。 第9章 拜别山神爷 这不,那天安力得了流感,发高烧,直烧得他迷迷糊糊下不来床,老老实实搁家躺了两天两夜,不然他就真的闯下泼天大祸了,少不得要累及家人,不得翻身。 就在这两天,平日里和安力一起混的那一泼街娃儿终于打死人了,全进了派出所。 而他们打死的居然是校长的儿子。只因为校长儿子鄙视他们,骂他们是街娃,混混,二流子,他们早就盯上他了。 为了伺机逮着机会好好教训他,这个机会安力和他的混混朋友一起等了一段时间,恰好在安力生病这几天,这个机会便毫无征兆的来了。 那天晚上,下了晚自习后,校长儿子一个人出门想去街上买东西,走进幽僻处时被正在那里躲着吸烟的混混们逮住了。 混混们毕竟都是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半大小孩,下手也不知轻重,结果把校长儿子打狠了,伤势过重,送到医院没抢救过来,校长儿子稚嫩的生命就定格在了十三岁那年。 安力是阴差阳错,错过了一劫。不止安力,算是全家人也躲过一劫。 听到消息,安力父母后怕不已,心脏狂跳,双腿打颤。阿弥陀佛,老天保佑,真是冥冥中有老天神明保佑啊。 差一点,就差一点了。不可思议,连安力父母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怎么恰恰让他们躲过这一劫了呢? 每每噩梦惊醒,都不相信,他们真的真真实实的是逃过了这一劫。 安力没有参与打人,安力没有被抓走。这不是梦,是现实。 好久缓过神来,相信了这是事实,厄运并没有降临,安家一家才如梦初醒般有了庆幸的感觉。 那么,新的问题来了。他们的生活再也回不到从前,他们根本无法当做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这件事情并非对他们一家没有任何影响。 怎样去面对校长呢?安力没有直接参与打人,但是安力的黑历史在学校是有记录的,他的黑前科无人不知。 在这批街娃子当中他算是头号人物之一,他没有参与纯属意外。没有证据证明他的罪行,但是校长心里跟明镜似的,这帮混混跟安力是穿一条裤子的,看到他焉能当做没事人一般? 校长公子,那可是品学兼优,才貌双全的优秀的孩子,校长花了多少精力和心思来培育他,校长自己心里清楚。 就这么被这些挨千刀的兔崽子们用这么惨无人道的方式夺去了性命,什么样的仇恨才能承载校长心里的痛与恨啊? 听说校长不吃不喝不出门,也不见人。校长在停放儿子尸体的屋子里呆了一个星期,陪着儿子,一忽儿哭泣,一忽儿自言自语,精神十分不正常。 大家都在议论纷纷,说校长有多可怜,校长有多可怜,那些个混混就有多可恨可恶。 安家夫妇都不敢往人前过,总有愤愤的眼神凌厉地扫过他们的身上。令他们背脊发凉,内心同时充满了负罪感。 这个地方还能待吗?安力父母觉得自己是没有勇气待下去了。 于是她们决定离开盆山,回老家去。 安家夫妇马不停蹄地东奔西走,终于办妥了一系列复杂的举家搬迁的手续,只等着搬迁回老家去。 动身之前,安家夫妇带着孩子们去山神庙拜了山神爷。是忏悔,也是祈福。 以前,小安宁数次请求妈妈带她去山神庙看山神爷,或者参观每年的庙会,可是母亲就是不舍得让她抛头露面,一次也没有带她来过。 这是第一次来,也是最后一次。安宁小小的心里难免有一些遗憾的,第一次来看传说中的山神爷,居然是来拜别他的。 也不知这一生还有没有机会来再拜他? 安宁绕着山神爷走了一圈,感觉一切似乎曾经出现在梦里过,自己因为太想来,而又不得来,总是在梦中见到山神庙和山神爷。 山神爷左侧的一堆稻草,前面的供果和香案,神庙周遭的景观,都似曾相识,那么亲切,那么熟悉,恍惚间,明明是来拜别的,却感觉缘分未尽之意,真是神奇得很。 数年后,安宁考上了大学,大学毕业参加考试,回到甘阳县城工作,为的就是可以无限接近盆山,随时回盆山故里看看。 遗憾的是,安宁妈妈在女儿刚开始工作那年患乳腺癌,无救,撒手人寰。安宁爸爸失去爱人,忧思过度,提前病退在家养老。 安宁的哥哥安力,学无所成,靠爸爸发挥了一点余热,为儿子在单位里谋了一个工勤人员的职位,做了单位的专职司机。 安力一如既往地对唯一的妹妹安宁态度冷漠,毫不关心,仿佛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要不是还有一个共同的爸爸,恐怕这兄妹俩永远不会再有任何交集了。 安宁不想跟哥哥成这样,但是无奈,哥哥对她的这种态度仿佛就是与生俱来的。 哥哥的态度总是令她感受到彻骨的寒冷,她终究是看清楚了,如若不是爸爸,他们是不会再踏进同一个家的。 倘若有一天,爸爸也不在了,她们兄妹俩就是彻底的陌生人了。 安宁想要承认自己还有爸爸和哥哥两个亲人,但是她知道,在哥哥心里,他没有当她是亲人。 所以,一旦没了爸爸,安宁就没有亲人了,在这世上,再没有人关心她的死活。 安宁考上大学的时候,爸爸妈妈宴请亲朋好友来庆贺,可哥哥却刻意躲出去,宁愿跟朋友聚也不肯参加妹妹的升学宴。 安宁回到甘阳县工作的时候,爸爸妈妈想携一家人一起送安宁来报到,哥哥也不肯来,还冷嘲热讽,说: “不就是个小小的公务员嘛,又没有当官儿,值得这么劳师动众吗?一辈子都这么惯着,将来没人惯了,恐怕就没得活路了。” “说什么呢?这是你妹妹,将来我和你爸都不在了,就该你来守护妹妹了。” “是啊,如果我和你妈都不在了,自然是你这个当哥哥的惯着她了。就这么个妹妹,你不惯谁惯啊?” “别,我可不惯她。别指望我会惯她。你们惯了她大半辈子了,也够了。往后让她自己惯自己去吧,享福享够了,该她吃点苦头了。” 听了哥哥这一席话,安宁的内心拔凉拔凉的,这个哥哥可真是不近人情,说话那么冷漠呢。这话说得,好像还巴不得妹妹吃苦头似的。 第10章 不受欢迎的小生命 盆山的新街一条街上,尽是外地人。 他们自天南海北的来,在这里开店铺,做生意的。他们来到盆山,瞅准了商机,租了当地人的门市做买卖。 买卖做大了的,来的时间很长久的,已经买下了这里的店铺或是整座房子,混成了当地人。 新街是宽敞的,整洁的。有人管理,有人整治。商铺有序规范,两边的商铺主要是住宿、便利店、发廊、照相馆。 那照相馆是从老街搬来的。老街的商铺能搬来新街发展的并不多,比如那些铁匠铺和传统的小作坊是不被允许到新街来的,影响市容市貌。 卫生达不到条件,还盛产噪音。让他们还是留在老街吧。 再说那家照相馆,搬来新街后也是必须做一番大整改才能达到标准的。做了很费心思的装饰,扩大了门面,里面弄成了漂亮的塑料花布景,还有一幅硕大的手工画的嫦娥奔月图作为背景。 那嫦娥仙女衣着鲜亮的大红色衣裳,白色裙子,怀抱雪白的玉兔,衣袂飘飘地驾着一团白云,在蔚蓝的天空中飞舞,栩栩如生,恍若要从画中飞出来。 这是那位因为身患疾病,被迫离开教学岗位的老教师画的。这位老师的画技广为当地的大户人家所公认,那些大户人家总要请他去给自己雪白的墙壁上画上美丽的山水画。 新街建成后,因为人流量大,旅社住宿一下子开了十几家,什么“新街招待所”、 “方便旅社”“好梦圆”等等,在这里蓬勃而起,成了这条街的主业,容纳了所有来往于盆山的宾客。 除了住宿,便民的商店也是一个接一个的开张了。副食品、日用小百货、烟酒糖茶一应俱全。 货品多得店铺里摆不下了,老板就在店门口搭上木板架子,油盐酱醋、干杂调料、食用药材、粉丝面条这些家常用的货物全摆放在外面卖。 老板娘从早忙到晚,拿货收钱,一刻也不得闲,直忙到天快黑了,街上人空了才把货物收进店,然后认真算账数钱,带着满足的笑容把钱锁进木桌的抽屉里。 新街的街头连着老街,街尾却是邮电局。邮局大门的上方,端端正正地挂着白色长方框,框里书写“盆山邮局”四个大字。 门外左侧的桉树下设置一个嫩绿色的大邮筒,不时有人过来往里塞进信封。 邮局里人进人出,络绎不绝。邮寄信件的,打电话的,发电报的,买报纸的,几个年轻的工作人员忙得不可开交。 有邮递员进来领取了厚厚一叠信件和报纸,塞满了绿色邮政包,出门骑上二八大杠的自行车,马不停蹄地赶往各个片区去分送信件去。 新街的街头连着老街。新街上总有各种车辆自由穿梭往来,可到了街头就行不通了,任你有多少沉重的货物要运送去老街售卖,只能人工搬运,任何车辆不得踏进老街的地界,自行车都不行。 拖拉机、农用车拉货到这里就把货物卸下来,堆在地上,卖东西的自己一趟一趟地往返,凭人力把货物搬运到老街去销售。 杨俊是北方人, 高中一毕业就结了婚,婚后带着妻子不远万里来到甘阳县城谋生。杨俊最先在甘阳县城的国营旅社当了厨师,妻子董碧莲也成了旅社的住宿登记员。 杨俊学过烹饪,凭着优秀的厨艺,在旅社的后厨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工资待遇也可观。妻子董碧莲踏实认真,任劳任怨,深得老板器重。这家子很快就在这个县城里扎下根来,日子还过得风生水起,羡煞旁人。 不久生下个儿子,长得虎头虎脑,眉俊目秀的,很是讨人喜爱。旅社的员工谁见了都想抱一抱这个小儿。人人争着当保姆,人人都喊他“幺儿”,亲热的不得了。 杨俊夫妇见儿子生得这般人见人爱,心里别提有多自豪。一心想着好好挣钱,挣他个家大业大的锦绣前程让儿子来继承。 只可惜,这样值得展望的未来,这样丰润的小日子没过多久,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就把这个家庭袭击到破碎不堪。 他们的儿子长到7岁那年,一次意外,这个漂亮的小儿子在旅社后面的南渠大堰里溺水身亡。 夫妻俩大受打击,他们的人生仿若遭到一场灭顶之灾,从此一蹶不振。 妻子大病一场,身心奄奄,精神恍惚,闭门不出。 杨俊整日的酗酒,也是郁郁不振,上班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思工作。不久以后,夫妇双双失业。 杨俊消沉中憋着一股破罐子破摔的气儿,除了酗酒就是茶馆里打牌,渐渐地把家底也遭得差不多了。 第二年,他们的女儿出生了,因为父母身体状况都不好,生下的女婴耗子一般大小,养了好几个月也没见变好看一点。 夫妻俩还沉浸在丧子之痛中,这个女孩又长得这样不讨喜,比之前的儿子差太多了,觉得她来得真不是时候,甚至于是来添乱的,他们根本没有心思,没有精力来好生养育她。 于是,对这个女儿的养育上,他们毫不上一点心。 董碧莲在月子里病得越发严重,精神越发不济。没有奶水,也没有精力喂养孩子,一任孩子在襁褓中哭到气息奄奄也不管。 邻居都看不惯了,嫌他们做父母的未免心太狠。忍不住说一嘴: “娃娃饿了吧,喂一下嘛,哭得那个可怜哦!” “管求得咧,娃娃哭起长,南瓜吊起长。莫得事的。”杨俊轻飘飘地说。 好几月过去了,邻居们白天黑夜都能听到像小猫咪一样微弱的婴儿的啼哭从他家卧室里传出来。有时候哭声会变得嘶哑而时断时续。听的人都觉得累,揪心得慌。 看着又黄又瘦的女婴,董碧莲老想起漂亮的儿子,忍不住泪流满面,对儿子的思念和对眼前女婴的嫌弃成鲜明对比。 她时常想,那样漂亮的小孩注定与他们家是无缘的吧。难道他们家就只配拥有眼前这个不成人形的小家伙了?越想越痛心,越想越糟心。 索性丢在一旁,任她哭到天荒地老去。 “唉,这娃到底还能养活不?”杨俊心烦气躁地嚷道。 “随她吧。”妻子懒心淡肠地说。 被忽略的生命却还是不屈不挠地成长着,跟所有被父母当成手心里的宝一样捧着长大的孩子一样,这个被父母百般嫌弃的女婴也一天天地长大。 由于父母一直都不稀得给她起个名儿,直到女婴都学会走路了,经常迈着蹒跚的脚步走街串户,吃着百家饭成长。 邻居们可都是怜惜着这个瘦小的女孩儿的。 他们毫不吝啬地把家里好吃的都拿来投喂她。只是,没个名字实在不方便,天天都见着她,总不能像唤小猫小狗一样唤她吧? 于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家都唤她“崽崽”,也不知是谁起的头。 后来,就连他父母也跟着邻里唤她崽崽。仿佛这个名字就是与生俱来的,打娘胎里带出来的。 崽崽的出生多半是场意外,在父母眼里也是透明人般的存在。别人家的父母翻着字典给娃起名字,或者找那算命的合上天时地命运格八字,费尽心机就想给孩子起个好名,求富贵,求平安,要么意义非凡,要么承载着父母的殷殷期望,然后如宝似贝地捧在手心里养大。 兴许是因为娃生得太丑,太带不出场,兴许因为不是男孩,担不了传宗接代的光荣任务。 俩夫妻对这个女娃是百般嫌弃的。这点邻居们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 杨俊在家赋闲了一年多,后来听说盆山那个地方,新开发,有很多商机,便带着老婆孩子到盆山发展来了。 从一个小型副食品商店起家,在盆山新街,杨俊商店头一个开张。 后来,不断充实经营品种,扩大门店,生意就做得越来越大,原先被他糟践一空的家底逐渐恢复了元气。 只是妻子身体一直未曾恢复,精神也一样恍惚,想要生个白白胖胖的儿子的愿望迟迟不得实现。 董碧莲身心受到重创,久久难愈。历经无能为力的挣扎后,她开始相信命运,相信上苍的安排,相信神天菩萨的存在。于是,她经常去寺庙烧香拜佛。 周边所有庙宇,她几乎都要去拜一拜,年年拜。她以自己的方式,无比虔诚地对待这件事。不知是为了自己早夭的孩儿,或者是为了自己那破碎的命运。 总之,这件事情,让她的心安静下来,还让她找到了归属感。 她成了寺庙的常客,熟知烧香拜佛求佛祈愿的整套程序。还经常指点指点那些第一次进庙烧香求佛,显得手足无措地香客,带他们一一拜访庙里的佛像。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本就属于寺庙里的人。 有一次,隔壁邻居家的女子初中毕业,想去庙里许个好前程。女子的父母便把她拜托给董碧莲,求带去寺庙许愿。于是,女子在佛祖面前许下10元的承诺。 可是后来女子所许得以如愿以偿后,便对还愿的事不置可否,说那是迷信,自己是通过努力,凭实力实现愿望的,并非菩萨保佑。 唉,万万不可如此忽悠神明啊。董碧莲自己掏了10元,替邻居家还了愿,并一番虔诚跪拜替别人谢过菩萨。 对于崽崽,她母亲不爱她,但也不曾伤害她。吃斋念佛后,母亲开始尽义务抚养她,无喜也无爱,像善待世间万物一样善待她。 一边是责任和义务,一边是随缘。既然是缘分安排给她的孩子,她得接受,各路神明都看着呢。 一日三餐,衣食住行,一丝不苟地尽到一个做母亲的责任。但也仅此而已,没有多余的关爱,也没有在女儿身上多一份操心。 杨俊一心扑在发家致富上,根本没有心思来多看女儿一眼。 第11章 流浪的小孩 崽崽长大一些就会漫山遍野的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玩多久就玩多久。没有大人束缚她,也没有人担忧她的安危。 别的小孩经常还没有玩尽兴,就被父母揪回去了。崽崽却玩到尽兴了,不想玩了,或者饿了,困了,才自己回家去。 家里没有人责备,也没有人欢迎。 小姑娘是不被允许长时间在外面游玩的,很多地方也不允许去,很多男孩子玩的游戏,小姑娘也是禁止玩的。 但是,这样的束缚对崽崽都没有任何的表示。 每每太阳下山,各家就会有大人出来呼唤顽童们回家吃饭,唤不听就被打骂,拖拽回家去。 别人家的小孩都被大人唤回家了,没有人唤崽崽回家。巷子里,街道上,一到傍晚,或是吃饭时间,就会到处充斥着父母打骂孩子的声音。 “英子,回家吃饭了。” “姑娘,还不回家睡觉,你是野孩子吗?” “琪琪,你爸回来了,要问你呢,还不快回来?” “小云,天黑了不回家,皮子紧了是不?该松一下了。” …… 游戏场上,最后剩下崽崽一人。还没玩尽兴呢,到别的巷子里继续找小伙伴玩。直到累得上眼皮磕下眼皮,才知道自己还有个家,有个可以睡觉的地方。 再大一些,崽崽觉得女孩子的游戏没意思,跳绳啊,踢毽子,丢手绢这些都太小儿科。 还是男孩子们滚铁环,斗鸡,上山掏鸟窝,田里抓泥鳅这些有意思得太多了。 但是,这些游戏,别的女孩都触及不到的,只有崽崽可以像男孩子一样尝试各种游戏。因为根本没有人管她嘛。 田里抓泥鳅是可以打发一整天时间的。崽崽和男孩们一样,挽起裤腿,挽起袖子跳进泥潭里,把小手伸进没有积水的稀泥深处,便可以感触到滑溜溜的泥鳅在手心里慌乱地摆动。 小手一收紧,连同一抔泥巴一起抓起来,往田埂上这么一抛,泥巴四溅开来,蹦出来一条不大不小的黑不溜丢的泥鳅,在地上挣扎着。 小小的收获的喜悦就成了孩子们坚持在泥潭里泡一整天的动力。尽管泥潭里总有各种硬邦邦的异物,随时会划伤小脚,但是尽管伤口流着血,也没有人肯撤离。 除非太阳落山,天将黑,孩子们才用衣服兜着抓获的泥鳅,准备回家让父母做油炸泥鳅。 崽崽也小心把自己的战利品兜回家去。可是,看到她满身的泥污,衣服、头发、手脚全是干凝的泥巴,乍一眼,连她父母也没有认出来她,以为哪来的小叫花。 那本来就十分瘦小的巴掌脸上,只剩一对怯生生、乌溜溜的眼珠在小心翼翼地转动着。 待到忽地认出是崽崽,妈妈皱了眉头,严厉地盯住她,一脸不可思议和十分头疼的样子。 正好,爸爸刚关了店门进到院子里,看见崽崽的模样,愣了小会儿,随即二话不说就一脚把崽崽踢倒在地。 倒在地上了尤不解气,再加了一脚在那满身脏兮兮的小身子上。 灰不溜啾的泥鳅儿满地散落,满地蹦跶。杨俊看见这些泥鳅更加来气儿,愤怒地抓起地上的泥鳅一把一把往院墙外面扔出去,最后一条也没有剩下。 一边扔一边骂: “家里没让你吃饱饭啊?你饿劳啊?你看你把自己弄成这副德行,谁给你收拾啊?我这么累死累活的,我还给你收拾,咋摊上你这么个要死不得活的小鬼。” 杨俊粗暴地拎起地上的崽崽,放在水龙头下面,拧开水龙头,放出最大量水来冲洗。 那衣服裤子上的泥巴太厚,还干燥结成硬块,不容易冲洗。杨俊就三两下扯烂了那些裹满泥巴的衣物,扬手甩过院墙去,然后十分粗暴地把光溜溜的崽崽从头到尾搓洗干净,抓住她的满头的卷卷头发,拽进屋里换上干净的衣服。 董碧莲在厨房里不声不响地做饭,没有参与打骂孩子,也没有心疼地去护孩子。 自从吃斋念佛后,她不再打骂孩子。也不再管教孩子。她是她妈妈,她给她做吃的,也给她做冬袄夏衫。仅此而已。 杨俊本是年少时期就曾经走南闯北过,有些眼光和经商的头脑。来到盆山镇,在人口激增的盆山镇捕捉到了商机,几经折腾后,店里生意红火,营业额节节走高,生意越好越繁忙,常常令他应接不暇。 妻子又不管孩子,平日里可以放任孩子自由飞翔,原则上只要不闯祸,不惹麻烦,甚至可以任她自生自灭。 可她活着,却又不好好活着,她的行为给他们平添了麻烦和负担,那就怪不着要拿她撒气了。 董碧莲的精神比往年好了许多,她却依然执着于信佛。来到盆山后,盆山就只有一个孤零零的山神庙,庙里只有一个孤零零的山神爷。 但是这不影响董碧莲的朝佛之心,她心中有神,不在乎眼前的神佛有几尊,庙宇有多大。 在董碧莲看来,山神庙这样有着悠远神秘的传说,连同来路都是个谜的神佛更有灵气,更能勾起她心中神圣的崇拜。 山神庙从此成了董碧莲每天必拜的课程。 由于年久日深,山神庙有些破败,平常偶尔会有一些善信之人来烧香,只是一到逢年过节香火会热闹一些,特别是每年大年初一,是盆山人民的好日子,也是山神爷的好日子。 全盆山人民倾巢而出,簇拥在山神庙周围,让山神爷受到众星捧月般的厚待。 董碧莲来后,山神庙里,每日香火就未曾断过了。庙堂内的卫生也干净了,屋梁上再无蜘蛛结网,那堆神秘的草堆上面加了一层新鲜稻草。 山神爷面前的糖果也是保持新鲜的,再不会有原来那样干瘪霉烂的了。 董碧莲是心中有佛之人,她来后,在佛前供了一碗干净的水,而且日日更换。 那以后,盆山的善信之人也都学会了在佛前供一碗清水,不用问为什么,他们看董碧莲就觉得她是一个懂很多的人,跟着她做准没错。 找不到小伙伴的时候,崽崽经常跟着她妈妈上山拜佛,久而久之也喜欢上了山神庙。 但崽崽更多喜欢元宝山的草木野果。 妈妈在庙里虔心向佛,她就溜到山上漫山遍野的到处乱钻,活像一只自由散漫的小鹿。 山顶有十分平整的草甸子,草甸子周围长了一圈的山里红,每年冬季,红珍珠似的山里红结满枝头,别是一番风景。 平整的草甸子里有几个十分讲究的大坟墓,其修建格调都一模一样,大概是这是有钱人的专属墓地吧,亦或是哪个大家族的墓地。光看周边的一律景致,其风水格局就很不一般。 崽崽发现了这个充满灵气的宝地后,一上山就奔这里来,饿了就摘山里红充饥,困了就靠在高大豪华的墓碑上睡觉。 真是小孩子,才会这样无惧无畏的。 妈妈也不会来山上找崽崽,回去的时候看不到崽崽,也不过是生气地嘟哝一句: “这个小鬼崽,又野哪里去了?让野猪叼走了才晓得厉害,叫她乱跑。哪里像个丫头?” 然后收拾东西自己回家了。崽崽回到山神庙,见妈妈已经走了,无影无踪,自己就蹦蹦跳跳地,伴着太阳一起下山了。 她都不会恐慌,不哭,不闹。 摔摔打打,磕磕绊绊是她每天的功课,即便是擦破了膝盖的皮肤而流了血,那血简直不是她的一样,她只是跑着,跳着,闹嚷着,就像小野雀子跳在荒野里,东颠西摇的。 有一回,崽崽早早从山顶下到山神庙,见妈妈还在打扫庙堂,她肚子饿了,偷偷拿了一块饼干,躲到山神爷后面草堆上吃。 吃完饼干,瞌睡就来了,崽崽就在草堆上睡去了。 庙堂里没有风吹,崽崽在草堆上比在山上睡得安稳,酣梦沉沉地睡到不知什么时候,被一阵嘈杂声吵醒。未等她睁开眼时,她就被人像个布娃娃一样拎起来了。 耳边传来爸爸冷厉的声音: “死崽崽,你要成仙了,跑到这荒山野地来睡。天黑也不晓得回家,不省心的娃儿,你当野娃儿算了,你就做野娃儿吧你。” 崽崽被爸爸夹在腋下走出山神庙,往山下走去。后面跟着隔壁开旅社的唐叔叔,小餐馆的马伯伯,卖农药的宋伯伯,还有待业在家的小邱哥哥,小木匠…… 左邻右舍的人都在,每人手里都亮着一把明晃晃的手电筒。 爸爸一边骂,一边在崽崽的瘦骨嶙峋的尖屁股上“啪啪”地打个不停。一路打到家里。 崽崽忍不住痛,“哇哇”地哭开了。越哭,爸爸打得越发狠。 宋伯伯高高举起电筒,尽量照着杨俊面前的路,一边不忍心地劝道: “别打了,娃娃还小,她哪里知道个轻重嘛?” “是啊,杨叔叔,不要打崽崽了,她一定吓坏了。”小邱说。 “是啊是啊,太可怕了,我都不敢在山上过夜,那上面好多坟。崽崽一定魂都吓没了,不要打她了。嘶……怪害怕的。” 小木匠缩缩脖子,说到坟墓,感觉背脊发凉。 崽崽被爸爸像扔一块破布一样扔到床上,又是被爸爸用皮带一顿实实在在的抽打。 妈妈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面无表情地转身回了卧室。 没有责备,漠不关心。 第12章 放逐天涯 崽崽8岁那年,杨俊夫妇看到别的同龄小孩都上二年级了,才想起领崽崽去学校报名。 报名那天,老师说还是给孩子起一个正规的学名吧,叫杨崽崽忒那个了些,你们做家长的也对孩子上点心嘛。 杨俊闷了半天,一时也想不起像样的名字来。他随着盆山的规矩,结合崽崽出生的时节,崽崽是小年那天出生的,那就叫年春吧,这个总行了吧。 老师这回没有表示了,登记了杨年春这个名字。好歹比“崽崽”之类的好太多。 就这样,崽崽有了正规的名字—杨年春。 即便她有了一个相对正规的名字,在盆山,在这个她成长的地方,始终没有人唤她的学名,也没有人知道她的学名,这个名字也只在老师和同学之间喊,还有就是上户口的时候用到了。 崽崽的户口也是在她报名上学之后,有一天街村村长来统计人口的时候才上的。 崽崽一直黑黑瘦瘦的,母亲也不常把她收拾干净体面些。头发一直凌乱,又细又黄的小辫子,总是松松散散的。 她的头发好几天都不会重新梳一下,扎辫子的黄色胶圈已经滑落到辫稍,却固执地几天都没有掉下来。 母亲总是等到那胶圈彻底吊不住落下来了,才不得不给她重新梳辫子。 上学了,崽崽的天地变得更加广阔。她的自由空间越发的大,放了学总是不知去向,天黑了,饿了才会回家,时间长了,父母也懒得过问。 有时候,崽崽会在要好的同学家里住上几天也没人过问。后来,她就经常在同学家吃住,在那里感受同学父母的热情,至少那里没有父母的横眉冷对。 但是,时间长了,总有人会问同学父母,这是谁家小孩,是孤儿吗?还是哪里捡的流浪儿? 那副营养不良的样子也是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流浪儿的,经常蓬头垢面的小样儿,哪里能够让人联想到她是街上杨老板家的女儿。 崽崽还不懂得看世人的眼色,她只管自顾自地流浪,自顾自地成长。 她也不懂得为父母的忽略而受伤,而心生怨恨。她以为一切都是与生俱来的,她的人生就是这样的,她的童年就是这样的。一切都是规定好的。 就这样,爹不疼娘不爱,孱弱而卑微的生命像棵野草一样,在天地间野蛮生长。 崽崽12岁那年,盆山街上来了一个算命的老者,街上聚集了很多人来找老先生算命问卦,大多为婆娘们,排着长队的等候,塞断了整条街道。 都说算命的算的准,太准了,过往的遭难,现下的困局,未来的运势全在他一掐指,一眯眼之间揭开真相,太不可思议,太邪门儿了。 一传十,十传百,整个镇上的远远近近的乡民都魔怔了。从早排到晚的队伍,比镇上看电影买票的队伍还壮观。 排一次队只能算一个人的,于是,反反复复去排队,算了孩子的前途,算老人的寿命,一家子人都算完了,最后算自己的,都要算个清楚明白才甘心。 为了算完整一家子的命运,连续排上一星期,十天,也不辞辛劳。 算好了,心满意足,好吃好睡。算到不好了,赶紧联系神婆来跳神。驱魔除祟的,祈福求顺的,不遗余力地折腾一番,才算安心。 崽崽母亲对佛和神一样的信,归根结底更相信命,自然少不了前去算算。 就是这一算,让崽崽与父母之间本来就不太浓厚的亲情更加的淡薄。 算命老者说,他们原不该是一家人,崽崽原是个无处生根的小鬼,只因这一家的子女命上突然空了一个名额出来,崽崽便得以趁机占了这个空位,投胎到了这家。 算命的这一番胡诌,让原本就对崽崽不上心的母亲对她多了一份复杂的情绪,将信将疑之间,几乎断去了父母子女的情分。 于是,12岁的崽崽被送去了遥远的外地读书。为了避离她,父母一竿子把她支到老远。 眼不见心不烦吧。虽是亲生骨肉不假,但是算命老者的话总是不受控制地触碰着母亲的神经,触痛了她陈年的伤口。 好在,从小便是被放逐在荒野里自生自灭惯了的,崽崽到了陌生的环境里也没有半点不适应。 她一边上学,一边下了学就四处流浪。遥远的家,一样遥远的父母,没有得到过太多温暖和呵护,亦就没有什么可留念的。 缺爱的人总喜欢独来独往。她利用所有节假日四处游玩,在同龄人中,她最独立,也最长见识。 放寒假了,崽崽跟别的同学一样收拾行李准备回家。 跟崽崽一样路程遥远的同学一般都买了飞机票坐飞机回家的。崽崽家里给计划的所有费用是按照最低生活标准给的。 崽崽的费用早就入不敷出,只能买火车票,还是硬座。 于是,辗转三天三夜,才回到了盆山。 “宋伯伯好!” “小邱哥哥早!” “唐伯伯,生意好不?” 崽崽一路地向亲切的邻居们打招呼。 “哎哟,这是谁呀?谁家姑娘呀?” “莫不是……崽崽丫头?” “哎呀,哎呀,崽崽咋变得这么好看了呀。” “哦哟,长胖了,长白了,完全变样了。” “崽崽呀?果然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 …… 多久没有听到崽崽这个不太正规,不太体面的名字了?但是听起来比现在已经听习惯了的年春这个名字更加亲切温暖。 杨俊的生意做得更大了,都开成批发部了。盆山街上最大的一家批发店,也是第一家批发店。 杨俊的经商头脑真不是一般的,这跟他走南闯北多年积累的经验有关吧。 听说把年春支走后,母亲的病就一天天好转了,人也不糊涂了,果然是小鬼阴着母亲的魂魄了。 神婆是这样说的。父母也是这么相信的。 母亲好转后,杨俊就把批发部经营的权利交给了妻子,外雇了一个当地妇人专门负责搬卸货物,送货上门的服务。他经常外出去包揽点别的生意。 而年春的母亲自从开始经营活动,每天大笔大笔的钞票进账填补了她内心某块空缺,她迷上了挣钱,一点不亚于对庙宇香火的痴迷。 她把市场打理得一丝不苟,相当地吃苦耐劳,浑身散发着赚钱的一股子痴迷劲儿。 母亲看见女儿回来时懵了那么瞬间的,好像不认得了似的。不过也就那么一瞬间,凭着血亲的本能很快就认出了那个一直不受自己待见的女儿。 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嘛,喜也好恶也罢,不过那种令她不舒服的感知还是在的。 “回来了就赶紧去帮忙搬货,别闲着。” 这是唯一一句欢迎词。没有欣喜的表情,没有嘘寒问暖,更没有拥抱。 母亲淡淡的态度,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反倒是家里雇的这位沙阿姨对年春特别热情恭敬,像对待小主人一样。 “姑娘长得真俊,放假了是吧?姑娘叫什么名字呀?” “叫我年春就行,沙阿姨辛苦了。” 听得年春这个名字,母亲的眉头漫不经心地皱成一团,眼里的神色实在难以分辨好耐。到底是赞成自己用这个名字呢,还是喜欢崽崽这个称呼呢? 可是父母对自己的喜恶好像跟名字又没有太大关系。 杨俊压了一车的货物到了店门前,年春和沙阿姨一起奔到车下,等着搬运工把货物卸下来,一起搬进店里。 看见沙阿姨身边的女孩子,现下杨俊也感觉眼生,继而也一样的凭了父亲的本能认出了自己家姑娘,眼里意外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光亮,难得温和地问一句: “你回来啦?” 年春的心仿佛就被暖阳融化般,受宠若惊。 但是她毕竟不敢表现出来,这一份意外表现出来的亲情要小心轻放,会跟玻璃一样易碎的。简直不敢肆意挥霍,下一秒可能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从来没有过似的。 母亲是一样的淡漠,只是跟年春之间有了越来越多的互动。 母亲经常叫年春给她拿东拿西,做一些帮手的事情,好像她现在并不觉得这个女儿除了让她看不顺眼外,一无用处了。 父亲不再动辄就拳打脚踢,姑娘大了嘛,下不去手了。也没有什么好脸色,不亲,倒是觉得客气多一些。 让年春帮忙干活,不让她吃现成饭,时常被母亲呼来喝去的,这一点有一种家庭融入感,年春觉着累并快乐着。 但是,临近开学,杨俊召开了一个家庭会议,年春的心里多少遗憾,自己仿佛又被父母和家庭往外推远了。 “你以后没事别再动不动往家里跑了,这么远的路,省点路费吧,挣钱不容易,你看我们多辛苦。你也老大不小了,听说外面学校的孩子都打假期工,自己养活自己呢,你也给家里减轻一点负担吧,放假去打工,别回家了。” 爸爸的话让年春一时反应不过来。我一个初中生打什么工?哪有初中生就打工的?那是大学生才打工的。我还未成年,谁要我? 这些意见也只能在心里想一想,年春从来没有顶撞父母跟父母理论的习惯,从来也没有过。有理无理也没有过。 母亲频频点头称你爸说得是。这么大的姑娘该懂事了,该有点用处了。就按你爸说的做吧,假期就不要回来了。 长大了,长漂亮了也还是要被放逐天涯的。 别人的父母都是希望孩子专心学习,争取考个好学校,找个好工作,光耀门楣。 自己父母总想一杆子把自己支到老远,眼不见心不烦。索性连为人父母的责任和义务都懒得尽,孩子还没成年就想撂挑子了。 纵然心里拔凉拔凉的,一筹莫展,但是年春还是想办法找了一份暑期工打。不然能咋办呢? 父母已经不由分说地减少了自己生活费,在学校就要省吃俭用了。假期里,父母不让回家,也不给生活费。 逼上梁山了,哪怕用坑蒙拐骗什么的手段也要弄一份工来打。 好在大城市里,只要愿意吃苦,不拈轻怕重的,工作还是有的。 年春已经长成大姑娘了,硬说自己满十八了,招工的老板都没有多问多想,二话不说留下了她。 几个假期下来,年春干了不少行当。小餐馆里端过盘子,蛋糕店里卖过蛋糕,搞过促销,进过工厂做苦工。 只要能挣钱,年春恨不得扛水泥袋的活也干。这般拼命似的挣钱,年春靠自己的能力让自己变成了学生群里的有钱人。 年春硬是靠着自己读完了初中,不过,学业是耽搁了,成绩一定是不理想的,高中也不想读,读高中还得打工生存。 感觉自己这样的人读高中考大学是一个笑话而已,意味着没完没了的打工。 于是报考了卫校,甘阳县的卫校。凭一己之力,从外地考回了老家。 父母也没有多余的情绪,他们知道这丫头也就这点能耐。关键是这丫头现在也不用他们负担了,完全能够自力更生,也不用时时回家了。 读了三年的卫校,愣是没有回一趟家,假期都在努力挣钱。 年春的学生生涯结束了,在无家可归的迷茫里,四海为家的漂流中,走完了学生时代。从此踏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 卫校毕业后,年春顺利的在甘阳县城二医院里当了一名小护士。 医院里有职工宿舍,虽然跟同事合住一间屋,可是,对年春来说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是神的恩赐。一定是山神爷的恩赐。 那是她的第一个归宿,没错,因为心安,心安即归处。完完全全属于她的地盘。 年春没有太多的要求,只要自己能养活自己,然后去过一种漫游世界的生活,做一个漂泊的人,那是她喜欢的一种生活方式。 独立、自由、简单、逍遥的人生。 第13章 新街的瞬间繁华 灵生上小学那年,盆山镇来了一个森林工作队,工作队来到盆山开疆扩土大搞建设之时,给盆山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明义瞅准商机在新街盖了一栋钢筋混凝土的小洋楼,开辟了第二家民宿宾馆,取个有趣的名儿叫“好梦圆”。 好梦圆是上档次的,不管是装修布局还是营业方式,在盆山都代表着一个新式的行业。并且地处十字街口,客流量大,生意火爆。 从此明义不再到处漂泊,全力尽心地经营好梦圆。 如今的四海旅社,客流和盈利都大不如前。在好梦圆之后,新街的高档宾馆又起来好几家。老破旧的住宿就只剩下了四海旅社了。 除了盆山本地寻方便图便宜的生意人和民工,几乎不大会有人来这里投宿。 有美经营着四海旅社挣几个生活费是没有问题的,何况还有商铺的房租子可以收取。平日里闲着也是闲着,有美是勤劳惯了的人,她无法闲着,感觉有点事做才有寄托。所以丈夫让她停了四海旅社的经营,她是绝对的不同意的。 于是照就地每一天洒扫屋子,拆洗被褥,烧水泡茶,一丝不苟地坚持经营。孩子们的生活起居也一并的照顾着。 新的住宿宾馆都是要招年轻漂亮的女孩当服务员。有美搞不懂好梦圆那样的经营模式,丈夫也不需要她插手,连过问也无须她过问。 新街是个完全崭新的世界,对照老街就像个新时代,新生活。老街就是过去的时代,过去的生活。 有美就是和过去一起留在老街的家庭妇女。她从不踏足好梦圆。她也完全不了解新街的新生活。 听说新街宾馆家家都养着一群年轻女孩,没有女孩的宾馆生意就不好,几乎就没有人去住宿,谁家养的漂亮女孩多谁家的生意最火。 这里已经不是单一的住宿,而是住宿和娱乐一体。每一家的旅店里都设有“卡拉ok”厅,女孩们的任务是专门陪着客人唱歌跳舞。 好梦圆也不例外。明义作为老板,每天工作到凌晨才回家。 丈夫每晚很晚回家,有美是一定等他的。明义一回到家就喊饿,有美一边给他下一碗爱吃的鸡蛋面,一边问: “店子里招那么多的女孩子做什么?一两个干活的就够了,忙不过来的时候,我还可以两头跑嘛。省一个人的工资也是省。” “没有姑娘们,谁来住你家店呢?”明义一脸疲惫,有些不耐烦。 “住店跟姑娘们有什么相干呢?” “大老板们喜欢唱歌跳舞的,有姑娘们陪着才有兴趣嘛。” “住店就住店呗,还唱歌跳舞,真是闲人。” “你懂什么,人家有钱,人家喜欢享受生活。” 有美总是想不通,现在住个店,怎么还添加了那么多项目。又是唱歌跳舞,又是喝酒打牌的,还总是闹到半夜三更才散场。 她不曾去见识过新街的热闹场面,但是她却能清晰地感受到了新街的沸腾。 就隔着一条街,那一边就像是一个不夜城。 丈夫每晚回来总是要吃夜宵的,有美总是换着花样的准备夜宵。做一碗煎蛋面,留一碗炖鸡汤,热一块包子铺买来的肉卷。不管多晚回来,夜宵必须伺候着。 丈夫回来也是会说一些老街以外的新闻给有美听。他像是打从新世界回到旧世界。一条街之隔而已,真的犹如两个世界。 做丈夫的私心里,他是不愿老婆孩子接触到新街那些花里胡哨的景象的。变化太大,太乱。究竟有多乱?乱的都让人有点转不过神来了。 他只对老婆说有姑娘们陪着喝酒唱歌,那些达官贵人才会来住店,旁的他就不曾多透露了。 新街里那些夜夜笙歌的场面在那一段时间已经成了盆山街头的热门话题,沸沸扬扬。 老爷们酒桌上,这个话题是最下酒的菜,个个眉飞色舞;女人们的龙门阵里,这个话题又稀奇又令人不安。 新街的“ok厅”也成了盆山的老爷们每晚消遣地方,那里发生的一切奇闻轶事也总是被男人们拿来作为茶余饭后的谈笑资本。 女人们一听说自己男人去和“ok厅”的女孩们唱歌跳舞,或者喝酒打牌的,心里是受不住的。 有那样年轻漂亮的女孩的去所,哪个男人见了不向往呢?女人们对自己男人的自控能力是没有信心的,于是内心有了隐患,总担心男人们会被年轻的女孩们扰乱了心神,做出不利于家庭团结的言行来。 从此女人们心里都有了觉警,或者经常观察男人们的行动,跟踪他们的行迹。果然经常就在那些娱乐的场所里闹出许多的动静来。 比如那“星星旅店”的女孩陪周二娃唱了一夜歌,周二娃没钱给小费就走了,便被女孩追着骂了一条街,后来借了钱,结了账,才算了事。 做花岗石的秦老板嫌弃人家宾馆里的女孩长得都不够漂亮,喝醉后闹事,一气之下砸了场子,把前台的服务员打了,惊动了派出所;街村的邱长顺经常找宾馆的女孩陪酒,却没钱给小费,赊了好多账,年终的时候旅店老板追债追到他家里,两口子为这事打架,把他老婆门牙给打断了两颗。 盆山各家的娘子们开始紧张了。为监管自家男人也是伤透了脑筋,用尽了各种招数。 男人们每每要在老婆面前发誓赌咒的,道歉下跪的,可男人的誓言可信吗?不可信的。 盆山终究是闹出了多少鸡飞狗跳的事,就因为这些不知何时神不知鬼不觉地潜进盆山,也不知从何而来的女孩们。 盆山发展,尘世繁荣昌华的时候,酒吧和女孩们在各地配套而生,风靡一时。盆山虽小,昌华程度一时之间不逊于大城市。 这样的现象大大地影响了家庭的安定,却又肉眼可见的昌盛了当地经济。 对于这样的现象,有人欢喜有人忧。男人们自然是欢喜的,还有做生意的大小老板们。 只是害苦了贤妻良母们。 好好的老爷们儿弄得迷魂三道,不思正业的,甚至于还有抛家舍妻的呀。盆山的新街成了男人们狂欢的天堂,狂欢的背后却是鸡飞狗跳,鸡飞蛋打,妻离子散。 那烈性子的老婆抓住了正在与女孩子们跳舞的丈夫,直接就冲上去,揪住女孩,辱骂一回,一顿撕扯好打。 那男人也不敢制止老婆殴打女孩,他哪敢火上浇油呢?他只像一个事不关己的人,龟孙子一般站在一旁看热闹。 最后还是女孩的姐妹们费七八力地救下女孩,护着她躲开了。 老婆大人也没有乘胜追击,只是回过神来对着自家的爷们儿嘶吼一声: “回切!不嫌丢人啊?” 男人厚颜无耻地对着四周围观者讪讪一笑,缩着脖子垂头跟着老婆往回走。老婆看男人还有脸笑,气得飞起一脚揣在男人屁股上。 “笑!要点脸不?” 楼上围观的男人和女孩们散去,回到歌厅,继续左拥右抱的唱“卡拉ok”。 这样的场合里,有时也会演绎出感人的爱情故事来。 比如那靠开餐馆发家的陈东华,资产底子十分厚实。家里养了齐虎虎的四个儿子,四个儿子都送到外面的大城市去求学,还个个成绩优秀,眼看着将来都是有一番作为的人。 在盆山,最让人羡慕的不过就是陈东华的家庭。羡慕他的四个虎儿子,羡慕他家大业大。 盆山的男人们更羡慕陈东华,家里藏着一个秀美贤惠的妻子。陈东华自己也一直知道自己备受老天眷顾,生意上做什么旺什么,妻子容貌生的让盆山老爷们儿各种羡慕嫉妒的那种。 可陈东华终究没有招架住烟花楼里厚重的胭脂香粉的诱惑,在温柔乡里沦陷了。 陈东华经常去“ok厅”里泡着,他居然迷上了“好梦圆”里最 漂亮的女孩媚儿。 他并不仅仅满足于让媚儿陪他唱歌喝酒,他是那种想要把她带回家,给她名分的那种。这个问题可大了。 陈东华每一次都点媚儿与他唱歌跳舞,陪他喝酒,在媚儿身上狂撒金钱,还不准媚儿陪别的客人。 媚儿拿了金主的钱财,自然愿意只陪他一人。可陈老板还是不放心的,于是在媚儿的手臂上纹上自己的名字,以这样奇葩的方式宣示主权。 这件事情很快的就远近地传播开了。 陈老板后来把媚儿从好梦圆带出去。弄出去在上街的胡同里租了一套房子,把媚儿藏了起来,这下可是绝对的安心了。 男人们也都想不通,这陈东华包二奶就包二奶呗,他居然一五一十地向老婆坦白了这件事情。谁也不知道他咋想的。 他老婆哭闹了一段时间就妥协了,接受了丈夫金屋藏娇的事实。往后就相安无事地过起了日子。 天长日久,街上风风雨雨的流言都逐渐散尽,媚儿的存在似乎逐渐被合理化了。 第14章 父母恩怨 继媚儿事件之后,又多了好几起类似的金屋藏娇的故事。于是“包二奶”这个词语又上线了,盆山这个小小的镇子里出了不少这样的事。有明目张胆包养的,有偷着摸着养的。 明义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包养女孩的那一个。 一直以来,有美听得老街以外的各种花花新闻层出不穷。她只当这个世道疯了,好像得了瘟疫了似的,这么没边际的乱套,让人三观崩塌,碎了一地。 同时也是担心丈夫会不会被那个大染缸给污染。她日夜烦忧,盘算不已。 盘算着让丈夫把好梦圆盘出去,给别人去经营。一辈子的钱都能挣完吗?一家子和和美美到老才是正道理。咱还是守着四海旅社这种正正经经的生意,干干净净地过吧。 可丈夫说她没见识,目光短浅。这是潮流,谁也挡不住的潮流。干嘛白白的把挣钱的机会都让给别人呢? 再说我那么辛辛苦苦,早出晚归地挣钱,你不但不体贴,还成天家疑神疑鬼的,你看我哪天没有回家,哪天夜不归宿了?瞎琢磨什么呢? 明义的保密工作是做得很好的。只有好梦圆的服务员知道,好梦圆的顶楼新搭建了一套两居室,那两居室出租给了新来的前台收银员左左。 最先,大家都不解,旅店的工作人员都包吃包住的,怎么收银员还自己租房子了呢?后来才明白,幌子,一切都只是个幌子。 左左是盆山当地人,她与其他女孩不一样,她是正正经经来打工的。她做的是收银员这个体面高级的职位。 左左二十出头,生得眉清目秀。 好梦圆所有内部人都清楚,白天找不到老板和左左的时候,他们便是在楼顶的小屋里过二人世界。晚上,老板照旧的回家,再晚都回老街家里去睡。 但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他们的事也毫无例外地传了出去,被有美听了一耳朵。 这天恰逢周末,11岁的灵生从县城回来度周末。半夜,一阵吵闹把她弄醒来。 灵生披上外衣,汲着拖鞋来到过道上一探究竟。发现那争吵声正是从父母房间里传出来的。 她挪去门口偷听。 “你说你不会像别的男人那样,现在你在干什么?” “我干什么了?” “你跟那个服务员,你们在楼上安家了,这叫什么事儿?你跟那个陈东华有什么区别?” “你就知道听信风言风语,谁看见了?你不要没事找事儿。我说了没有就是没有。” “好,我不想跟你争辩。但是请你看在娃娃们的面子上,别干这臭名烂世的事儿吧。这把年纪了,把名声搞那么臭,你让娃娃们咋抬起头做人呢?给娃们留点面子吧。” “跟娃们又有什么相干?娃们长大了,都会有各自的出路,我能影响什么?何况我什么都没有做。” “小勇做生意去了,他是离得远了,一年也回不了几次家,你可能不影响他,但是,灵儿还在读书呢,还在我们身边呢,叫孩子听见你这些丑事可怎么得了?虽然灵儿不是亲生的,但也是咱们的孩子。这孩子比亲生的还亲近,她那么懂事乖巧,那么孝顺,你就忍心让她失望吗?你那么宠爱这个女儿,如果让她听到你这些丑事,她不会难过吗?你不在乎她的看法吗?不在乎吗?” 父亲终究是没有发声,似乎是沉默着的。 灵生却在为另一个意外的消息愣怔在过道上,无法动弹。自己不是爹妈亲生孩子吗?那自己又是谁,从哪里来?自己的爹妈又是谁? 这是灵生第一次听到关于自己的身世,还另有隐情。 灵生7岁就被送到了甘阳县城的小学就读,就要小学毕业了。 有美见丈夫沉默,知道自己的话触动了他的良心,语重心长地续道: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收手吧,好好做生意,没了那回事,那些难听的说法慢慢的就会散了。为了娃,为了这个家,规规矩矩的做生意吧。你把那女孩打发了,哪儿来的回哪儿去,让她好好找个人嫁了。待在这里,能成个什么结果?终究是害人害己罢了。” “行了行了,别啰嗦了。说了没有就是没有,别说了,小心把灵儿吵醒就坏事了,本来没事都给你整出事儿来。” 丈夫嘴硬着,没脸认账。 “行,不说就不说,你好自为之吧。” 见父母的房间灯熄灭了,灵生拖着沉重的双腿,悄悄挪到了自己屋里。 那一夜,做了一夜乱七八糟的梦,一夜令她极度不安的梦。 从此灵生就有了她稚嫩的忧伤,稚嫩的思虑。 不久后,左左离开了好梦圆,也离开了盆山,从此也没有任何消息传入盆山人的耳朵。 丈夫嘴硬,始终没有承认,但是他还是付诸了行动,把自己的问题解决了。有美的话他到底是听进去了,孩子们的面子他也顾全了。 生活就是这样敲敲打打,跌跌撞撞,最后又恢复原形。但凡日子能恢复平平淡淡的节奏,所有的过往都当是有惊无险的经历吧。 明义也不例外。灵生所敬爱的父亲及时的回归了家庭,他并不是那回不了头的人。 也有那再也回不到从前的,比如陈东华,他和媚儿就是像模像样地过成了一对真夫妻,他们出双入对地展现在众人的视野里,毫不避讳。 那冷宫里的原配,很少出来见人,久而久之被大家淡忘了,被邻里淡忘了,连同她的不幸,她的被辜负和被伤害,统统被人们淡忘了。 但是即便这样,有一点却无法改变。那就是,逢年过节,陈东华还是必须得回老宅和原配一起祭祖的。 大年初一也要陪原配一起去庙里上香。哪怕貌合神离,这一天陪在他左右的并不是跟他恩爱有加,如胶似漆的媚儿,而是原配夫人。 这件事情由不得陈东华做主,就算是他的父辈都不在了,整个陈家他说了算,他也断不会让媚儿来到老宅,让她去参与祭祖拜神之类的事。 媚儿这样的身份永远也跨不过那道坎去。原配再不受宠,当家主母的资格永远系在她身上,谁也取代不了。 陈家列祖列宗只认原配,这点陈老板清楚,他不敢乱来的。他可以在外面造一百个偏房,但是正房永远只有一个,还是不可替代的一个。 大概因为就这一点,这个原因,许多被辜负,受冷落的女人才支撑下去,一年年的熬过去,直熬到男人老了,混不动了,老老实实归家的那一天。 到了这么一天,怎样不受宠的原配也算熬出头了,到最后,堂堂正正坐在正宅堂屋里的还是她。 而那个被宠溺半辈子的二奶,何等受宠的二奶也算过到头了。最后被扔掉的无疑就是她,纵然能衣食无忧到死,她却不能风光下葬。 这样的女人,她永远不能成为谁家的谁,永远只有她自己,孤孤单单的她自己。 那个男人可能会赏她一副薄棺,但不能葬她,不能祭拜她。因为他回去了,回他的原配家去了,他要给他的原配风光大葬,他还要年年祭拜她。 这个时候,媚儿这般的角色,会不会觉得所有的过往,所有她享受过的荣华富贵不过都是浮云呢?还是她觉得,享受了过程就足够 了,结局不重要呢? 而原配夫人又会不会觉得最后是苦尽甘来,暮年的时候,丈夫回归,能将她风光大葬就是她守得云开见月明的大好结局呢?还是她会觉得迟来的深情比草贱,一切都好没意思呢? 不知道,谁输谁赢,谁心里清楚。也许都赢了,也许一个也没有赢。只是,输也好赢也罢,父辈们的婚姻是很牢固的,不管经历怎样的烈火焚身,还是山崩地裂,姻缘一旦结上了,到死都不会解开。 不管怎样分心,不管多少怨愤,从没有想过要去人为的斩断姻缘,各奔东西,另寻出路。 过程只是过程,结局是结局。无论怎样的过程也影响不了结局。结局一旦注定,任谁也不会去改变。 这就是父辈们的姻缘,看似摇摇欲坠,实则牢不可破。 像一阵雾霾袭过一般,新街里的女孩们慢慢的也从盆山消散而去,最后销声匿迹。 来的时候,谁也不知道她们打哪儿来;去的时候,谁也不知道她们去往何处了,又为什么突然间就撤去了? 总之,几个月的时间内,盆山境内的女孩们全撤了,一个也没有留下。 宾馆恢复了单纯的住宿,没有配女孩,没有配歌舞厅。只是单纯的住宿。关于所有的风波也一并散去,整个盆山恢复了原来的秩序。 媚儿也走了,陈老板只说她回老家了。但没有多少人相信媚儿回老家的说法,大家都猜测媚儿随她的同行姐妹到更大的城市去了。 也有的说,女孩们都回老家了,回老家嫁人了。也成了别人的原配,也做了正堂夫人,也能被哪个家族风光大葬,也受她们的男人年年祭拜。 谁晓得呢?去到哪里都要依附于男人生存的女人,什么样的结局还不都取决于遇到什么样的男人。 那些飘荡着,没有着落的女人,风又将她们吹向哪方了呢?风,却是把她们在盆山的痕迹已经抹掉了,抹得干干净净。仿佛她们从来没有来过。 第15章 落魄时刻 自从那夜偷听到父母的吵架后,灵生心里一直有一个解不开的小疙瘩。自己到底从哪来的?这个“四海旅社的千金”难道是冒牌的吗? 一想到四海旅社千金有可能是冒牌的,她心里不免失望和茫然。 那段时间先是担心父母之间的矛盾会不可调和,至于是什么样的矛盾,灵生也只是听了个稀里糊涂,云里雾里。 好在,当她再一次放周末回家时,父母已经平安无事,和好如初了。 但是,关于自己身世困惑一直梗在灵生的心里,影响了她的学习成绩。原本,一直很努力学习的她,被心事所困扰,思想情不自禁的抛瞄,成绩下滑的厉害。 不管她怎样努力的追赶,更加刻苦勤奋,终究还是回不到原来的境界。好在最后还是考上了市里的中学,只不过是以末尾的名次险胜。 好险,差一点就进不了市里的中学了。不然怎么有脸去见父母? 初中三年,灵生学得很艰难,尽管她十分刻苦,但是班里学生都是全市学习最好的挑出来的,特别是从小就在市区最好的学校读的学生,他们的学习环境,教学质量,家庭教育都是小县城的学生望尘莫及的。 班里50个学生,成绩排名靠前30的都是市里的,有那么几个挤进前30名的县城来的学生已经是不得了的人物了,可是一不留神又会被挤到30名以后。 至于灵生,铆足了劲也在最末尾十名上下浮动。 灵生只求别把她挤到倒数十名以下,就谢天谢地了,不然未免太难看。 毕业那年中考完,灵生感觉太差了,于是她连毕业晚会都没有参加,直接往家里撤退。 这是灵生有生以来独自赶车回家的一次,因为考试感觉太差,她一刻也不想在学校逗留,没有等同学,自己一个人上路了。 灵生买了长途汽车的票。 候车的时候,看见几个痞里痞气的社会青年在车站里来来回回穿梭在乘客之间。时而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流话,时而看到穿着时髦的女人就露出猥琐的坏笑,吹着尖利刺耳的口哨,惹得乘客们不胜其烦,却敢怒不敢言。 灵生发现不知什么时候,那群二流子一样的小青年,老是往她身上瞟。她心里怕怕的,但她佯装镇定。紧绷着小脸,硬装出一副“这妮子不好惹”的样子来。 不一会儿,人群里发生一阵骚动,有人大喊大叫: “打架了,那边干起来了!” 乘客们拎着自己的行李往一边围过去看热闹。这边瞬间空了,只剩下灵生一人。 那边动静很大,灵生忍不住想过去看,但是她害怕,她一个弱女子还是小心点好。俗话说好奇害死猫,这种时候不是看热闹的时候。于是,灵生站在原地未动,只是不停的伸长脖子往闹事的方向看。 她什么也看不见,只听见一阵打砸声和一阵哀嚎声。 那边好像打得有点狠,好像哀嚎的人被打惨了。想想谁家的儿子,或是谁家的父亲被打得那样惨,怪可怜的,灵生心里一阵恐惧连着一阵悲天悯人的情绪,不禁落下泪来。 此时,她人虽还站在原地不动,但是整个人整颗心都吊在那边的打斗事件里了。 半晌,那边突然安静下来,乘客们陆陆续续回到了灵生所在的地方。看来,事态已经平息了。 灵生长出一口气,紧绷的神经舒缓下来。她下意识地转头看自己放在身后的行李包,却发现身后空空如也。 灵生脑袋“嗡!”的一下子炸裂了,着急地在原地打了两个转转,往左360度一转,再往右360度一转,还是空空如也。 “我的包呢?包呢?” 灵生急的颤声问周围的人,没人回答她。人们看着这个快急哭了的姑娘,有的一脸茫然,有的一脸同情,有的心照不宣,还有的事不关己一副冷漠的态度。 “我的包呢?哎呀!我的包呢?谁看见我的包了?刚刚还在这里呢?呜呜……” 惊慌失措,又无助,又绝望,不禁哭出声来。 平时胆怯害羞的她,从来目不斜视,不敢多看一眼人群的,现在却发疯般在人群里窜去窜来找着她的行李包。 那可是她的全部家当啊。衣服被褥,书,还有学生证,粮票,钱。 眼看快到上车的点了,行李包遍寻无果,灵生绝望而无助地痛哭流涕。 刚才因为对那素不相识的被打的人产生了恻隐之心,流下了怜悯的泪水,这回为自己的遭难而哭泣。 车子进站了,人们一涌而上,灵生哭哭哀哀看了又看这个空荡荡的车站,最后一个上了车。 所幸车票是装在裤兜里的,不然她一个小姑娘可就有家不能回,走投无路,喊天不应,叫地不灵了。 到了甘阳县城,灵生已经饿得胃部有些不适起来。本来可以马上坐大客车,四十分钟就到盆山了。忍饥挨饿四十分钟死不了人,还不算什么。要命的是,她连回盆山的车费也拿不出来了。 一文不名的处境原来是这般绝望的。 甘阳县城里没有亲戚朋友可以供她借宿或者借点路费,灵生平时都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哪里知道必要的人际关系,原来关键时候是可以救命的。 她谁也不认识,满大街都是陌生的面孔,总不能去乞讨吧。 不,乞讨的事死也不会做的。如果只有乞讨这一条活路,那么她宁愿找个僻静的角落,静静地死去。那句“士可杀不可辱”的千古名言在灵生心里留下了根深蒂固的信念。 这一天,灵生被迫成为一个小小流浪者。 灵生漫无目的地走在县城的街道上,没有目的地,没有方向感,也想不出任何办法。她感到十分沮丧和悲伤,从她有记忆以来,在父母的精心呵护下,街坊邻里的热情包裹下,像温室里的花朵一般,不曾遭受过任何风雨摧折。 即使离开父母,住校读书,丰足的物质保障,也让她无忧无虑。她只需专注于学习,无需面对人世的阴暗和现实的残酷。 可是,她是怎么一下变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儿的呢?简直是噩梦一场,太不真实了。短短半天时间,她好像经历了整个江湖。 越想越悲观,突然联想到自己的身世。 父母自那一次吵架不小心爆出她身世秘密后,再也没有提及此事,灵生也没有听到过任何关于自己的身世传言。尽管她从来没有感受到过,她的父母不像亲生父母。但是,对于身世这件事,一旦出现了蛛丝马迹的破绽,就会像个心魔一样魇住了她的心,挥之不去。 今天,就此时此刻,这个问题随着她的遭遇,再一次魇住了她。 因为自己现在像极了一个弃儿,她找不到亲人,找不到朋友,找不到一个可以帮助她的人。 她被抛弃在茫茫人海中,淹没在陌生的人流中。 是因为我真的是捡来的孩子吗?如果我真的不是爹妈的孩子,那么我原本就是个被抛弃的人。现在是因为没人要,所以才无家可归了吗? 尽管父母对她的宠爱是没得说,远远超出了对哥哥的爱。但是想起外婆,母亲每年都会带她和小勇哥去看外婆。外婆对她的态度不咸不淡,即使在她还不懂事的时候,也能明显感受得到来自外婆的疏离。 外婆对小勇哥的偏爱,就像爹和妈对她的偏爱一般。外婆总是溺爱地抚摸小勇哥的光脑袋,把他揽入怀中,给他留好吃的。 明明自己才是最小的一个,还是爹妈的宝贝疙瘩,但外婆最不亲近的就是她。 灵生曾经心里也有老多不服气,她也贪心地还想要外婆的偏爱。 在这一刻,她似乎明白了外婆为什么偏爱的是小勇哥,而不是自己。可又好像不太明白。 唉,总之,人总是喜欢在最低落的时候去琢磨那些对自己不利的细节,拿来证明对自己不利的事实。 正当灵生心灰意冷地在大街上徘徊时,突然听到迎面有人招呼她的名字: “北灵生,你从哪里来啊?” 人群里,有个男孩停留在她面前,亲切地问候他。 灵生有一瞬间都不敢相信这个男孩是不是在跟自己说话,她也想不起她何曾认识过他。不对,男孩这个称呼对他好像不太准确;可是男人?这个称呼似乎也有些不相当。 这个年轻又成熟的人!暂且还是称他男孩吧。 在确定了人家确实在跟她说话后,她像见了亲人般,心内燃起了希望。管他认得与不认得,碰上了熟人就等于有了求助的机会。还顾得什么体面,女孩子的矜持,淑女的傲娇,生机面前都可以放一边的。 好歹也要抓住这棵救命的稻草啊。于是她也来不及弄清楚对方何许人,姓谁名谁,直接委屈巴巴地一股脑儿道出自己眼前的窘境。 男孩听说灵生没钱坐车回家,一天都没有吃东西,立马二话不说,热情的把她带到饭馆里,点了一桌子菜招待她。 灵生一边吃,一边向男孩讲述她的遭遇,男孩听得很认真。听完整个过程,他像个老江湖一样,断定她是遇到了传说中的盗窃团伙了。 “市里的河口车站经常有这样的团伙在那里活动,他们不仅要偷乘客的包裹,还摸乘客身上的钱财。晚上,他们还会闯进车站附近的客栈里去抢劫呢?那一带最混乱,最不安全。你一个小姑娘家,太危险了。” 男孩一边贴心的给灵生夹菜,一边讲述着河口车站那个传奇般可怕的地方。 第16章 原来我是弃儿 河口车站,就是灵生遭遇强盗的那个车站。那是河口市的交通要道,南北贯通的中间站。不仅周围各区县的客车站点都设在这里,也是整个北上南下的长途客运中心。 人流量大,鱼龙混杂,形形色色,最是容易滋生男盗女娼的一方角落。 灵生在车站看到的那一伙社会青年就是一个有组织的强盗团伙。白天,他们分组行动,当流氓的一伙专干些调戏妇女,欺凌弱小的勾当;另一伙装好人,假装行侠仗义,然后双方发生争吵或打斗,或上演一些行侠仗义,英雄救美的戏码。 然后,趁乱之时,再有一伙专行偷盗乘客的财物。灵生便是这样着了他们的道。 这个团伙干的不轨之事不止限于车站盗窃,有时候只要有机可趁,打砸掳掠,入室抢劫的事他们也干得挺顺手的。久而久之,车站以及周围的客栈,凡是单枪匹马的,或势单力薄的人是不敢在此逗留片刻的。 除了这伙强盗窃贼,车站里还有很多浓妆艳抹的站街女,每天站在路边明目张胆的招揽客人。 白天,多数男人不好意思跟这些浓艳的女郎走,所以她们能拉到的客人也不多,一半天拉到一个半推半就的跟她们上了附近的客栈二楼。 大家都知道,车站附近的客栈既不安全,又肮脏。身份体面的人,正经人家是不会在这种地方留宿的。 像灵生这样柔弱的花季少女,居然会一个人出现在那种地方,简直是一件让人费解的事情。这不送羊羔入虎口吗? 灵生听了男孩讲的故事,早已吓出了一身冷汗。才发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多么愚蠢无知。就这小样儿,居然只身闯虎穴狼窝,让自己身陷那般险境,活腻歪了不是?真是蠢到家了。 灵生不由得为着自己的莽撞感到无地自容起来。 男孩招待灵生饱餐了一顿后,买了车票,送她上了前往盆山的大客车。 灵生刚才在饭桌上有些尴尬,她怎么也想不起这个热情热心的救命恩人到底是何许人也。又不便直接问,于是她装出一副认识人家,但又不太了解他的样子,慢慢地套出了他的话,对他的身份大概了解了七八分。 男孩叫高星,甘阳县中学高三毕业。 巧的是,家住盆山。更巧,他认识四海旅社的千金。老早就认识了。也知道灵生曾经在甘阳县城读小学,因为高星也读这个小学校。 灵生自己是不曾有印象的。或者说所有认识四海旅社千金的她无法把他们全体都认识一遍。她哪里这么神通广大? 只是万万没有想到四海旅社千金的名声这么威风。是什么道理呢?灵生自己也想不明白。 不过,像灵生这样长相漂亮的女生是很容易被男孩子们熟知的,何况还是老乡。她那点底子早就被男生们打听得七七八八了。那纯粹是男生对漂亮女生有着一份本能的好感和探索欲。 灵生和高星互留了联系地址。不善交际的灵生出于对救命恩人的尊重,爽快地把详细地址写在高星的校服上。 高星身上的灰色校服上面早就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迹,有名字,有通讯地址。 当场也没有纸笔,高星向餐馆老板借了一支圆珠笔,让灵生把地址留在了他的校服上。 送灵生上车后,他说: “我给你写信!” 这样一句没头没脑的话丢给灵生后,便消失在拐角处。灵生心里莫名的泛起一丝丝的失落。 她是不好意思问男孩要任何联系方式的,这会让她有一种羞耻感。不知道高星会不会真的给她写信,信里会对她说些什么,她要不要回信,回信说些什么? 她为这样的一些细碎的问题纠结了一路,到家时,她居然已经开始期待高星来信了。 想着想着,灵生脑海里一直是那个中等个子,轮廓分明,爽朗健谈的高星的影子,跟随她一路,挥之不去。 灵生拿到河口市师范学校的录取通知的书的时候,一条街都为她欢腾了。父母更是一天天的笑逐颜开,为她大摆升学宴。 灵生想起即将上大学的高星,不免生出失落的情绪来,突然也感到有些自卑。明明能顺利考上市里的师范学校,已经达到自己能力的顶点了。 可她这时却不满现状了,有些悔恨当初没有更加努力,不够全力以赴。 当初要是把理想定高一些,刻苦努力拼搏地追求目标。那么现在她拿的应该是高中的录取通知书,三年以后她就可以上大学了。 她还可以报考高星所在的大学……一种深深的挫败感令她叹息不已。 唉,上不了同样高的平台,注定跟高星不会再有交集了吧。 回头看看邻里和父母在自己的升学宴上尽心尽情地欢乐着,那种发自内心的皆大欢喜的场景,连灵生自己都受着感染。 一阵阵浓厚的温情脉脉的氛围包裹着她,仿若眼前一切都在劝慰她,知足吧,呆在这里吧,别想太多,想太高,太远。 父母提早就都觉得女孩子当老师是最合适的,让灵生考师范校也是他们的心愿,如今的结局对他们来说才叫得偿所愿。 让父母如愿不是自己一直以来的愿望吗?如今她做到了,她从来不愿违拗父母。从来不对父母说“不!”的,她都做到了。 把心里那块缺角的遗憾藏起来吧,连同高星一起。有些东西可能只适合珍藏,不适合拥有。更没有必要千山万水地去追逐。 关于高星,暂且放下不提了。 灵生觉得自己长大了,有些事情该弄明白了。 事关身世这样重要的事情,怎能糊里糊涂的呢?那样太对自己不负责任了。她想过去问问爹爹和母亲,但是她没有这个勇气,真没这个勇气。觉得那样会伤了父母的心,这样的质疑是对父母对自己的爱的一种亵渎。 可是,有个人可以,最合适的一个人选就是幺爸。那个在山顶寻到她,然后把她引进这繁华人群中来历练的人,他有义务让她了解自己的前世今生。 幺爸对她也是爱护有加的,可幺爸跟她的生活不发生多少牵绊,所以,问这样的问题应该不会造成什么困扰的。 于是趁着这升学宴的机会,趁着父母都睡下,灵生夜里到幺爸房间找他谈话去。 幺爸被灵生突然问到自己的身世问题,也是小小的诧异了一下。满脸疑惑地问: “丫头,爹妈对你不好吗?使你怀疑自己不是亲生的?” “不是的,我听我妈和爹爹有一回吵架的时候提到过。说我不是他们亲生的。” 灵生说。 “那是他们吵架,生气了乱说的。” “不是,他们说的是真的,不是气话。幺爸,我已经长大了,你就告诉我吧,不然憋在心里难受啊。我只是好奇而已,我爹妈永远是我爹妈,没有别人。我只是单纯的想知道而已。幺爸,你想,如果一件事情你听得糊里糊涂的,不太明白,又跟自己有关系,你心里不憋的慌吗?” “嗯,说得也是。告诉你也无妨,长大了,终究是要告诉你的。” 幺爸把自己怎样在一个风雪交加的黄昏闯进一个奇异的山里人家,在那里发现了灵生,又怎样把她带下山,让她做了如宝似贝的四海旅社的千金都告诉了灵生。 灵生像是听了一个不可思议的故事,但这个故事对她来讲,陌生得好像与她自己毫无关联一般。 不是亲生的是意料中的事,对她带不来多么异想天开的刺激。至于她的来处,她的原生之根,也激荡不着她的心。 她居然有些失望。觉得自己多此一问,完全多余。 “难过啦?”幺爸看到她的小表情就问。 “没有,我后悔问了。”灵生撅着嘴,一脸不满足。 “为什么后悔?” “我不该问,我不想知道了。我有现在,有爹爹和妈就够了。” “对呀,记住爹爹和母亲就够了。忘记你的生处吧,不要想,不要回头。会影响你的人生的。” “幺爸,你不要告诉爹爹和妈。我不想惹他们伤心。” “一定不告诉的。一定。” 毕竟,有一个真相还是小小的划伤了一下灵生的心,我原来真的是弃婴啊!是他们不要我了,他们拿我来换取财物,换取改善生活的条件。我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件可以来做交易的物品而已。 怎能不叫人失望呢,生在这样的人家?有这般可悲可叹的身世。 从此更加珍惜爹爹和母亲的养育之恩,更加听话乖巧,任何事情都不再与父母任性,顺着父母为她规划的路,规规矩矩地走下去。 揣着父母的期望,揣着那一纸录取通知书,灵生去学校报到上课了。 灵生的学校在郊区,比起城内的繁华,周遭的一切都显得偏僻又冷落。这让灵生倍感落寞,离她心目中的校园差了何止十万八千里,怎样在这里度过这漫漫三年呢? 除了校门口有一个小集市外,周围全是农田,一望无际的田野和一片白茫茫的大棚蔬菜。家乡的小镇都比这里繁华好几倍。 每天下了学,就和室友宋小小一起逛逛集市,吃点路边小吃。要么就去田间小路散步。真是做梦都没想到师范学校的生活过得这般寂寥而荒凉。 没有追求,没有目标,也没有欢乐和色彩。 第17章 初恋时节 直到有一天她意外地收到了高星的来信,才给她几近荒芜的青春注入了些许激情。 还没打开信封,就看到了右下角的邮寄地址后面紧跟着一个熟悉的名字“高星”。还第一次看到有人把姓名直接写在封面上的,真有意思。 绷不住激动的心,灵生恨不能立马打开信封赶快吸取到里面的内容。可是又有些舍不得就这么囫囵的把信读完了事,她想把自己的心和时间都腾空了,找一个安静的角落,细细的品尝里面的每一个字。 她也觉得自己有些失常,才仅一面之缘就让一个男孩在她心里占据了要地。可就是这样,每每一想起在她生平第一次陷入绝境的时候,是那个男孩慷慨解囊,救她于危难之中,这份恩情实在令她念念难忘。 连同他的音容笑貌,都让她感到无比温暖亲切。 原本以为他们就这样各自奔赴自己的人生,不会再有交集,她也打算把这份美好的回忆就这样珍藏于心,感恩在心。没想到,他又出现在她最迷茫的时光里。 缘分二字实在奇妙啊。 不得不说,就这一刻,她居然在心里冲动着,想要把与高星的缘分长久地延续下去,不会在中途断掉的那种,永久地延续下去那种。这份心思很强烈地鼓荡着她的心。 吃过晚饭,灵生刻意避开宋小小,把自己隐身于田间野外的大棚之间。小心翼翼的铺开信纸,逐字咀嚼着高星的只言片语。 没有令人不安的大胆的言语,亦没有浓浓的暧昧气息。像普通朋友一样拉着闲话,从他如何辗转打听到灵生的联系地址,如何知道她如愿考上了市里的师范学校,到一番祝愿,一番共勉,寥寥半页信纸,有如一场及时而降的甘露,给荒漠里的青春带来了滋润。 回信这件事儿着实让灵生好一番费神。想了又想,写了又划掉,撕了又写,放下又提起的笔,如此这般折腾反复,最后斟酌再三也敲定了寥寥半页信纸。 虽只是寥寥半页纸,其实,字里行间处处隐藏着“此处省去千言万语…”的影子。 等待的日子是如此难熬,期盼的心情那般患得患失。明明知道没有理由天天书信来往,但还是忍不住毫无道理的渴望着他的来信。 灵生很想主动一回,大胆一点,但是终究没有勇气迈出这一步。从小就刻在骨子里的清规戒律,让她深深地掩藏住萌动的少女情怀。任其在一个人的荒野里泛滥,泛滥。 真的动心了吗?这样的感觉实在像极了传说中的恋爱的感觉。亦或许是一个人活在荒野里不言不语太久了,容易在自己编织的美梦里沦陷呢? 不知道,只是有那么一丝丝微不可觉的风有意无意地撩起少女额前的一缕发丝,打乱了一滩平静无波的湖面,荡起了层层涟漪。 这就是情窦初开的少女,初恋的美味,爱情最初的样子吧。 郊区的油菜花那样明晃晃地,在阳光下蒸腾着烟雾。白色的蝴蝶飞来,落在灵生的膝头,煽动翅膀,停留半晌也得不到她的一丝青睐,于是飞走了。 不一会儿一只花色的蝴蝶来了,也是被冷落,默默地飞走。她不再捕捉蝴蝶,尽是坐在那儿幽思。 她望着天上的白云,目光变得遥远,一会儿失神,一会儿用书遮住她幽思的眼睛。 她常常在图书馆里静思,在水池边发呆,她害病似的,无精打采,宋小小摸摸她的额头,焦急地: “生病了吗?黄皮寡瘦的?饭也不怎么吃了。” 她在思念高星,默默地思念着,偷偷数着日子,七号、八号……二十一号,一个月了……三个月了……半年了…… 她听不见,讲台上,老师的讲课声;她看不见,黑板上,老师的粉笔在刷刷地写着一些什么内容。 冬天的教室里,她望着飞雪的窗外,哭了。她感到绝望了,茫然了。 漫长的校园生活日复一日地重复着,那半页信纸长满了褶皱,像少女那颗因苦苦守望而留下的岁月的痕纹。一年,两年,无影无踪的信息,差点就让一切化为乌有,像一个被误解的美梦。 三年级了,正当灵生准备收拾心情,从一段结束走向另一段开始的时候。竟又意外的收到了高星邮件,那个名字还是赫然落在右下角紧随寄件地址的后面。 灵生心里五味杂陈,她不似第一次收到信那般不能自已,但还是小心翼翼的,无比爱惜地剪开信封。 那是一本书,《文化苦旅》。书内卡了半页信纸: 好久不见!好吗? 快毕业了,你也一样处在忙碌中吧?我也感觉在忙碌,可不知在忙些啥,至于将来何去何从,心内一片茫然。你如果也会偶尔感觉迷茫和空虚,读一读书,兴许会过的充实些。不知道你喜欢什么书,把我喜欢的推荐给你,如果读着觉得有意思,我这里还有很多好书,随后一一寄给你。 灵生把书和信纸随意摊在枕头边,她只呆呆盯着天花板,泪水顺着她小巧的鼻梁无声地划过脸颊,落进枕头里,湿了一片。 若有意来似无情,说得就是他了。 这该死的若即若离的态度,怎的这样让人难弃难舍?弄得人不敢贸然前行,又不舍后退,她被一种强烈的无力感控制住。 这次,她没有回信,因为她很无措。同时感到心累。这两年的日子是怎么过来的只有自己清楚。 顺其自然吧,随缘吧。她决定。少一些希望,少一些失望。 她对前两年的自己是百般不满的。为着一份看起来更像是自己一厢情愿的情感,她把自己最后的学生生活弄得阴郁不振。 不要这么没有出息,不要。他们之间原本是有距离的,人家是大学生,自己是中专生。太不相当了,还是应该保留一点自知之明吧。 不料没隔一个月时间,高星的信又来,这回可是一封明明白白的告白信了! 一句“想与你携手前行,一同探索未知的人生。可否?盼回。”让灵生那根专门保管情感的神经再一次受到了激荡,脆弱的神经再次缴械,深深沦陷。 她确认这是她的初恋无疑了,是她珍贵而美好的初恋。 一切顾虑和疑问都在这一刻一笔勾销。于是,热恋中的一对年轻人开始了频繁的鸿雁传书。从一个学校到另一个学校,万水千山都弥漫着蜜甜的气味。 学校放端午节假,灵生应邀去了高星的学校。 高星的学校在市中心,真正的繁华所在之处。灵生和宋小小坐了两小时的火车到了市区,高星在火车北站的出口接到了俩美女。 再次见到了这个无数次出现在梦里的男孩,灵生感到生疏又熟悉。记忆里那个健谈,阳光爽朗的高星,如今一双含蓄的目光看向灵生的时候,泛起温柔的光。 “好久不见!” 这句话是给灵生的见面礼。 什么时候开始,不管写信还是说话,他都把称呼省了。不知这是什么缘故,但是灵生很喜欢这样的语气,这样的语气让她感到他们之间无限接近。 高星礼貌的对宋小小点头问好,然后接过她们的行李,带着她们挤进公交车。 高星聚集了他的室友和同学在校园的草坪上举行了简单而浪漫的聚会。 一对一双的校园情侣围坐在一张硕大的彩色塑料布上面,高星指挥着大家在中间摆满了简单又丰富的食品点心,粽子、凉面、蛋糕、手撕面包、各种点心和水果,还有拉罐啤酒和饮料,就这样把大家的心凝聚在一这里了。 爱情、友情、同学情,一场至纯的青春宴会,让所有人都感受到了无限美好。 宋小小身边坐着一位长相特别秀气的女孩,从五官到身材都秀气。一头浓黑柔顺的长发披到了腰间,隐在长发半遮下的脸孔显得更小,几乎只看见她笔直而小巧的鼻梁。 她的长睫毛一直垂着,勉强地笑着,笑得那样落寞,像一个身处荒野的人。 在宋小小看来,身边这个女孩长得很像灵生,都长得那样娇小,却又充满灵气。 全场好像只有她和宋小小两个女孩是单着的。宋小小总想给这个同病相怜的女孩增加一些热情,赶走她的落寞,何况她是那样楚楚可怜。 无奈,她对宋小小的示好并不做出反应,虚伪而勉强地一笑过后再无交接。她刻意地测过去身体,好像她并不愿意面对宋小小。 高星策划组织了一个别有新意的聚会,不是高档餐厅,不是风景区,农家乐之类的地方。而是在大家平时天天坐在这里晒太阳的校园草坪上。 他调动着大家的热情,调节着晚宴气氛。 灵生第一次感觉到高星不仅在她一个人心中发着光,好像在人群中也是周身的带着光环的。他凝聚着所有人,似乎他就是整个的中心。 聚会进入高潮部分的时候,草坪上点燃了一圈的蜡烛,烛光晚会更添浪漫色彩。烛光在微弱的晚风里摇曳生姿。高星立在夜幕中弹响了《化蝶》,吉他挂在他身上,就像他身体的一部分一样和谐自然。 不难看出他是经常挂着它的,兴许还是形影不离的。 原来他喜欢弹吉他。意外、惊喜和莫名的失落感在灵生胸口流窜着。她幸福又羞涩的眼神离不开高星的影子。 原来他的手指那样修长干净,他的手指在琴弦上灵敏地流动着,像在流水上轻盈地舞蹈的精灵。流水的声音美妙动听,幽幽地讲述着一曲千古绝唱的爱情故事。 灵生发现他的眼睛深邃而幽黑,他的聚焦点不知道落在了哪里,好像落在他自己心里,又好像落在另一个世界,反正没有落在现场某个地方,亦没有落在灵生身上。 灵生所以心生失望,心里掺和进来一丝丝微不可察的失落感,转念又觉得自己莫名其妙,自嘲地把这丝失落拂去了。 宋小小身边的女孩头垂得越发低落,她瘦弱的双臂包裹着自己的双膝,好像她感到寒冷,又好像她在安慰自己。 好奇怪的女孩。 酒意微醺的高星来到灵生身边,紧挨着她坐下。 大家的目光便齐刷刷聚到他们身上,灵生期待已久的心却在这一刻无比的动荡,欢跃又害怕,甚是无地自容。 今天的灵生对自己的恋慕对象多了很多崇拜,甚至引以为傲。但是一整夜高星都忙碌着,没时间特别照顾她,她便也乖乖的,没有打扰他丝毫。只是像个小迷妹一样,把眼神全程牢牢地锁死在他身上。 “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女朋友—灵生。” 这样介绍着,他居然也脸红了,加上酒精的促进,红晕一下子从面上蔓延到脖子上。 人群里传来一阵骚动,大家一齐出现“哦…原来如此!”的表情。 灵生两颊染上两朵绯红,紧紧抿着唇,显得有些小局促,眸中却藏不住的光芒,满满的幸福感呼之欲出。 大家举杯,纷纷向高星和灵生致以祝福。 高星紧挨着灵生的身旁自弹自唱着,他的歌声低缓而富有磁性,跟他的琴声绝配。天哪,他唱歌也太好听了吧? 他到底还有多少惊喜是她不知道的?她不可思议地呆呆仰望着高星,心里不住感叹:“原来你是那么优秀的人!” 高星满含柔情地对上灵生的目光,灵生却在对视下秒怂了,倏地垂下眼睑,心儿嘣嘣嘣嘣地跳。内心却沉浸在无边的幸福里。 夜深了,曲终人散去。 高星把灵生和宋小小安顿在学校招待所里歇下。宋小小告诉了灵生一件奇怪的事。她说高星介绍灵生是他女朋友的时候,有个长得很有几分与灵生相像的女孩坐在宋小小身旁轻声啜泣,然后悄然退场,伤心欲绝地离去。 这样反常的事,灵生却觉得正常。她认为,那兴许是高星的暗恋者,崇拜者。这样优秀的高星,有暗恋者,追求者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重要的是,高星已经确定了她,连同他的同学和朋友们也都知道了她的存在。 第18章 毕业分配 毕业回乡的时候,灵生的小心思里是希望高星来送送自己的。但是高星忙呀,他是学生会干部,他有很多的大事小情要去忙碌。 灵生只好一个人冷秋秋地拖着行李箱与小伙伴准备踏上归途了。 有时候,灵生分不清楚高星是热情的,还是清冷的一个人。他有时候突然来了热情,像要把她融化。有时候又淡远得像是在她生活中不留痕迹似的。一样的捉摸不定,若即若离。 自从他当众表白了她,明明白白地在大庭广众之下宣布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之后,没见他进一步多做些什么。偶尔寄来书信,对她嘘寒问暖,表示关心,除此以外,除此以外没有更多表示。 没有来学校看她,也没有再邀请她前去与他汇合。 他们照旧的在各自的校园里学习生活。 坐上校园大巴快要出发的时候,留校的宋小小拿着一封书信气喘吁吁地赶来了,她交给灵生信封道: “来,你心心念念的宝贝来了,这下可以安心了吧?旅途愉快了吧?嘻嘻……” 灵生接过信封,握住了宋小小的手。 “小小,我会想你的,常联系哦。保重。” “嗯嗯,我也会想念你的。只怕你忙不过来,好好谈你的恋爱吧,结婚时不要忘了请我哦,再远我也要赶来。” “讨厌!来,抱抱。再见……” 两个女孩都早已泪流满面,相拥片刻,然后挥手道别。各自寻着各自的人生轨迹走去。有没有还能相见的时刻,谁也无法预料。 高星的书信写得十分简短,他说他不知道自己一天都在忙啥,但确实是忙得天昏地暗,他说:假期我去找你。 漫长的假期里,灵生经常收到高星的来信,但是高星没有要来老街看一看灵生的意思。 他说过他要来,但是迟迟不来。 灵生感觉他应该来老街找她的,因为他们相隔并不遥远。高星就在盆山的乡下高家寨子,离着老街不过几公里的路程,对于热恋的人,这点距离很近的。 难道他一点也不想念自己?可是自己却那么想念他。吃饭不香,睡觉无神。整天丢魂失魄似的,父母以为她心焦着分配工作的事情,才出现这般情形,只一味的安慰她: “不会分太差的,放宽心吧。好好吃饭睡觉。” 父母哪里知道情窦初开的女儿,正害着相思的疾病。如果不是需要维持女儿家的矜持,灵生恨不能自己找去高家寨子,去看那心心念念的人。 她整天地看着那个方向,痴呆地,灵魂出窍一般,忘记周围的一切。 没有来,还是没有来。传信说,因为一些事情,抽不开身。因为一些事情,可能需要提前回学校去。 高星又要回学校了,灵生盘算着,这会儿高星应该从家里出发,到甘阳县城,再到火车站,上了最后的夜快车…… 高星坐一夜的硬座,不知有多难熬。他与同学在座位上打“升级”吧?还是靠在硬垫上眯瞌睡呢? 高星家里不富裕,高星从来不买卧铺。 灵生眨巴着眼睛不愿意睡觉,她的心儿早已混进了高星的硬座车厢里去了。或者她的魂儿一直陪在高星的左右。 灵生总也等不来自己的分派通知单,一批批的同学都说到新单位报到了,可灵生什么信息也没有收到。她一边焦虑着自己的分配问题,一边翘首期盼高星的来信。 高星也面临毕业了,说自己打算就在市里找实习单位,如果有机会的话争取在市里工作。 灵生不知道该支持他还是该怎么着?只感觉他正在往一条远离自己的光明大道上走,自己却留在原地,甚至于寸步也迈不出去。 她矛盾着,纠结着,苦闷着。 可是,他若有更加好的前程,难道她要为了自己就不祝福他,不支持他吗?能这么做吗?这么做了她变成什么样的人了呢?她还配得上他吗?他会喜欢这样的她吗? 那么,她是该无条件地支持他,鼓励他向更高处,更加光明的前程去奔赴才对。 哪怕这样的结局会使他们之间的爱情结不了果,那又怎样呢?结不了果,那就留着花期繁盛的片段做一个永久美丽的回忆吧。 越是这样思量一番,灵生越觉得心境明晰了许多,感觉周身的阴云都散去了一般。 如果自己将要成为他的负累,那么她是要为爱情做出牺牲的。她愿意这样,她很想拥有他,但是更愿意为他付出。 不要做他的累赘,放过他,让他去走自己的光明大道,自己走自己的独木小桥吧。 爱情不是应该付出的吗?如果连付出也不舍得付出,成全也不舍得成全,自私自利地占有,那样的爱情有什么意义呢,一定是变质的。 于是她做出了这样大的决定,心里不由得生出悲壮的感情来,她一点也不怀疑自己,这样是多么正确的选择。 压下心中的痛楚,她自己在心里决定了和高星的分手。打算找个合适的机会向他摊牌。他一定会被自己感动的。 灵生这样认为。忍着痛楚,心里一边升起壮烈的情绪。她被自己感动得热泪盈眶。 一直等到所有人都正式上班了,灵生终于收到了自己的派遣单。却没有想到居然把她分派到了龙滩江上游一个偏远乡镇的小学校任教。 那是什么地方呀?瓦窑乡瓦窑小学。据说是甘阳县最偏远的乡镇。 拿到派遣通知那天,灵生委屈地哭了。原以为自己怎么也能在县城里立足的,怎么就被一杆子支到老远去了呢?还是这么偏远的地方? 灵生是千般地不甘心,万般地不情愿。太想不通了呢。 母亲更是呼天怨地,气得不得了: “怎么能把一个女孩子放到那么偏僻的地方去呢?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生活那么艰苦,怎么待的下去哟。老头子,你倒是想想办法,能不能找找熟人,帮帮忙,把咱们灵儿弄到县城里去?实在不行,就是弄到咱盆山来也比那个鬼地方强啊。” “唉,把咱分到哪里就到哪里吧,每个人都要服从分配的,工作还能挑肥拣瘦的吗?哪里需要就到哪里去,如果大家都只想待在县城里,那些山区学校就没人去做贡献了。” 这死老头的老旧思想,奉献主义思想是很难融化的。有美这样想着,很无奈。 “你个老古董,一个弱女子去吃那个苦,要是一辈子焊死在那个旮旯里,连婆家都不好找。为了丫头的前途,你就想想办法吧,老头子。” 母亲是一万个难以接受女儿去条件太差的地方工作的,她希望丈夫能在这个时候显显神通。 “我找谁去?我一个做生意跑江湖的,又不认识谁,又不是神仙,哪来的神通之力?丫头,坚强一点,去就去吧,在那里工作的女娃不是你一个人。上街的‘香香羊肉馆’家那姑娘也在你那个学校教书,人家在那里教了3年了,还找了个同学校的男教师,听说明年三月份就结婚呢,这不挺好?” 明义的观念是,别人家的女儿都能生活的地方,自己的女儿也是没有问题的。他常说的“针能过得线也能过得”嘛。 何况他老北最不擅长去看谁的脸色,求人帮忙那一套了。他自己都瞧不起那样的人,怎么能让他去干这事儿呢? 灵生知道母亲心疼自己,也特别放心不下自己,但父亲希望她坚韧一点,也是无奈之举。 正如他自己所说,他就是一个生意人,圈子里也就是一些同道的生意人,实在是站不上边,管不了自己这档子事。 母亲又何尝不清楚这一点呢?只是关心则乱,情急之下,任性的逼了丈夫一把而已。 灵生不想父母因为自己而争吵下去,他们把自己养这么大已经很不容易,怎么能再给他们增添烦恼呢?再说吵也没用,这件事别无选择。 于是强打精神,安慰父母道: “爹爹,妈,你们不用担心我,去那里也没那么糟糕的,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对啊,丫头,听说山区的工作有山区工作的好,没有县城里那么快节奏,各有各的好处得嘛。爹爹亲自送你去报道哈。‘香香羊肉馆’的老板催叔叔我俩关系好得很,回头我拜托他家姑娘关照关照你,你可就有伴了。”父亲终于松了一口气。 “嗯嗯!” 灵生乖巧地连连点头。母亲抹着眼泪,不停埋怨父亲没用,却也无可奈何。 母亲叫灵生向单位请个假,晚点去报到,多在家里呆些时间。那鬼地方山高路远,交通条件差,吃不好,睡不好的,多待几天,多吃点好吃的再去吧。 要是可以的话,灵生多么希望天降奇迹,自己永远不用这一趟远征。 这一趟远征,不知前景如何,不知归期何时,又怎敢误了他的锦绣前程呢? 可道理是道理,情感上总是不行的,哪有那么容易就放下呢? 灵生只是轻描淡写地告知高星,自己即将到那里去上班。没有过多渲染自己的情绪,分手的决定也终究不能轻易说出口去。 再等等吧,等一切安顿好了,等心态调整好了,再提分手的事。那时候,自己将会有更多力量来承受失恋的痛楚了。 高星知道灵生分去那个甘阳县境内最偏远的瓦窑小学,也是意想不到的,但是见她信里没有反应太多情绪,便也没有太多担忧,安慰一番,鼓励一番,承诺下个假期一定去看她,然后投入到自己繁忙的实习工作中去了。 灵生收到高星下个假期要去看自己的承诺,只是苦笑了。这一去还不知有没有相聚之日呢。 她知道他已经开始了他忙碌的前程,她也相信,他的前程一定繁花似锦。让他跋山涉水去看她,不太现实。 俩人的境遇将是天差地别,这令灵生的自卑心更强烈,对自己各种不自信。对他们的未来也毫无信心。 她陷入到悲观的思虑中,夜夜难以成眠。 两个地位悬殊的人,又不能相守在一起,又都在花样年华,这期间充满着太多可能性,不确定性。 高星此人,偏偏又是那般优秀,不管融进哪个团体,他都能成为佼佼者。 她和高星之间障碍重重,相隔何止是万水千山那么简单,仿佛是连老天都在阻隔着他们。 这份在灵生心里曾经以为是天赐的良缘,此时好似半道遇上了劫匪,被冲的七零八落。可有未来?未来或将会淹没在未知的前程路上? 思虑得越多,她要忍痛了断这份情缘的决心就越大。 第19章 历经危难时刻 爹爹要送灵生去报到,母亲说什么也要亲自去看看女儿将要去往的地方究竟是何等穷乡僻壤之地,不然她将无法安心。 令人想象不到的是,现实远比想象的还要让人心灰意冷。通往瓦窑乡的公路因塌方,正在断道施工,除了摩托车,其余车辆全部禁止通行。 能骑摩托车的都骑摩托车上路了,不能骑车的,任你是谁,一律步行前往。 灵生和父母从盆山坐客运车到了断道处,全傻眼了。开什么玩笑,还有将近40公里的路程,步行?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灵生只觉天旋地转,一阵眩晕,难以接受这样的命运,却又毫无办法。明明全身每一根神经都在抵死抗争,但她却连一句牢骚也发不出来。 明义夫妇心里暗暗叫苦,在此时此刻也生怕影响女儿的情绪,只得默默看着同行的路人,准备见机行事。 看着同路的人们都无奈地背上行囊,艰难前行,灵生一家人也只好硬着头皮跟上去。 从早上8点走到下午5点,还没有看到目的地的蛛丝马迹,说明前路还远着。 灵生的双腿像灌了铅一样,沉重又麻木。看着年近花甲的爹爹一路上前前后后的把她和母亲的行李全部移到了自己身上,而最大的包裹一开始就在他身上。 即使这样,母女俩还是跟不上他的脚步,他走走停停,一路等着母女俩。 母亲清瘦的身影在夕阳下,更显单薄。一缕发丝,风吹到母亲脸上,在她眼皮上乱舞。母亲紧蹙了一整天的眉头,那深深的川字纹似乎难以抚平。 灵生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哇”的一声失声,一屁股坐在地上痛哭起来。 她哭自己无能,让父母因为她涉身如此狼狈的境地,她哭眼前这艰难路途,更是哭渺茫而无望的前途。 最后,父母好一阵劝慰,才起身边哭边走。灵生一路哭泣,母亲一路地埋怨父亲,父亲只是不吭声,扛起浑身的包袱,一路地汗流浃背,呼哧呼哧喘不住的气儿。 就这样,一路到了目的地,已是深夜十一点。 令人心灰意冷的岁月里,灵生更加思念着高星,提分手的勇气也聚不起来,反倒是更加强烈地渴盼着他的来信。 算算日子,高星实习也该结束了,一直没有消息。 灵生在等待中不安,焦虑,胡思乱想。等待的时间越长,对她和高星之间的未来越发死心。 正当好不容易盼来了高星的书信时,灵生心中却怎么也生不起一丝欢喜。高星说结束了实习后,紧接着就写论文,时间总是高速运转,毫无喘息的机会。 他告诉灵生自己恨不能立即飞到她的身边,陪她度过艰苦的岁月,可是身不由己。 然而,任怎样绵绵的情话也不能捂热灵生凉悠悠的心情。灵生心里的忧虑和挣扎越来越激烈。 灵生觉得自己要是长久待在这里,又要打算把高星和自己的未来捆绑在一起,那么势必会给高星带来很多麻烦,会拖累他。 因为她真的爱他,所以她不想耽误他。她毫不怀疑高星很有前途,也很有野心。他迟早是要往高处飞的。 高星离开了她,一定会有更好的选择。 然而对她来说,高星就是她人生里出现的最闪亮的那颗星,不会再有比他更好的选择。 但是为了高星,她愿意退出他的人生,甚至愿意退而求其次,去选择别的归宿。爱他,就要成全他,不是吗? 灵生好长时间都无法回信给高星,因为她犹豫了很长时间,纠结了很长时间。直到自以为自己已经考虑得很成熟了,才写了回信。 终于那个令自己痛得撕心裂肺的的决定付诸行动了: 分手吧,高星。分手吧,我们没有未来。 再见,高星。你太优秀,你有大好的前程,你的人生少了我才会有更高的匹配。我什么都给不了你,唯有成全,是我能给你的最好礼物。从此天涯两端,各自安好,勿需挂念。 愿你顺风而行,前程似锦。 灵生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十分正确的事情,爱情虽自私,但君子要成人之美,小女子也该有君子风度的。 夏末初秋的一个早上,瓦窑乡片区突降暴雨。倾盆大雨,毫无征兆的就袭击了整个山野。 天色骤暗,从黎明倒回黑夜。正准备上早课的教师们从住宿到教学楼才刚走几步路就被淋成落汤鸡。 教室里原本井然有序的早读课,被外面的电闪雷鸣搅得无法安宁。 几个胆小的女学生被吓得尖叫着,要么抱成一团,要么蹲到桌子底下去了。 灵生感觉今天的天气很是不寻常。她让学生们好好待在教室里,不要出去。自己走出教室观察外面的情况。 不知怎的,老觉得要出事儿。她走出教室,看见每个班的老师都出来了,站在走廊上,忧心忡忡地看着这场雨。雨幕下的世间呈现出一片混沌沌的景象。 除了眼前哪里都不能看见。 教学楼前,暴雨如注,闪电不断,雷声炸耳。别说小女生们,女教师们也有冷不防地要发出尖叫声的。 老师们议论纷纷,都说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暴雨,感觉世界末日般,太可怕了。 教室里的学生们终究也约束不住了,都涌到走廊上来了。胆大的男生们兴奋地在走廊上打跳起来。女生们则缩在一堆,又有兴奋又有胆小。 大家都在猜想这场雨能下到几时停: “看这架势,恐怕要下到中午去了。”一男教师说。 “不会,势头越猛的雨,下的时间越短,只一阵子,最多个把钟头怎么就停了。” 另一位年长的男教师似乎更有经验些。 就在这时,突然听见有人大喊大叫着从教学楼背后冲出来。 “快点疏散学生!快点!教学楼要被冲垮了!快点!” 这个声音让每一个人都像是被雷电击中了,瞬间被慌乱和恐惧包裹住。 那声嘶力竭喊着跑出来的人正是他们的校长王宗易。 “快!各班主任和老师,组织学生往乡政府方向撤!不要乱!不要乱!维持秩序!咳咳咳……” 王校长激烈咳嗽着,边跑边喊,楼上楼下到处串,一间一间教室,一个班一个班的喊。 显然,校长怕来不及分派任务,只好自己亲自跑,时间就是生命,多耽误一秒都是无比的危险。 在教师们的紧急组织下,全校师生有序的向政府方向撤离。大家在撤离过程中才发现,一股粗大的洪流夹带着砂石从教学楼的另一角穿流而出。 三层的教学楼一角地基已经被洪水掏空,灾难已压迫到眼前,大人们心里清楚这是何等九死一生的场面,不由得都倒吸一口凉气。 灵生何曾见过如此场景,心里何等的慌乱。但她努力稳住自己,呵护着自己的学生离开。 此情此景,灵生瞬间意识到了身上肩负的重任。原来自己也可以发挥大作用的,不仅能够教书育人,也可以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她不顾一切的冲进雨里,把学生一个一个拉上坎。没有了弱不禁风的小女子,只有光荣的任务和神圣的使命感。 她拼命地压抑着自己内心的恐惧,像个勇敢的战士一样,在属于她的战场上左冲右突,把孩子们全部送达了安全地带。 看着浑身湿淋淋的教师和学生们,灵生忍不住早已热泪盈眶。 此时,站在政府大院里,远观学校的方向,洪水不停地涌向校园,一浪高过一浪,如猛兽般一点点吞噬着学校那些可怜的建筑物。 最先是学校的食堂,整座平房,就这么晃了一下,就像个大石头一样滚进洪水中,被卷走了。 紧接着就是那些学校家属自行搭建的畜圈,在洪水面前更是不堪一击,瞬间就散架了,也没入洪流,渣都看不见。 一头白森森的大肥猪被冲进洪流中,都来不及挣扎就消失无影。家属区的平房一半一半地跌进洪流。沙发,被褥,家电在浪尖上翻滚。 “看,小虎!那是小虎!哎呀,遭了,小虎被冲走了。” “小虎!遭了,遭了,小虎呀!” “小虎!小虎!完了,小虎,呜呜……” 小虎是校园里的流浪狗,吃百家饭长大的,黄色毛发的小狗。经常出入各个教室,与老师和学生们都建立了和谐友爱的关系,靠老师和学生们一口一口慷慨地投喂着长大的。 老师们默默看着小虎小小的身影在洪水里挣扎片刻便消失无踪。学生们则又惊又叫又哭,心疼得不得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自然灾害的模样啊。 灵生生平第一次亲眼目睹了如此惨绝人寰的灾难。有人说,这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报复,或是惩罚,只因为人类不懂得保护自然,过度开发所导致的。 唉,这样的报复,人类付出的代价未免太大了。 最为牵动人心的还是数那教学楼。楼底已经被掏去快一半了,洪水还在一浪接着一浪不停地冲击着楼房基脚,大有势必要攻城拔寨的气势。 可怜的教学楼,被攻击了整整一上午,虽然还稳立在那里,可周围的建筑全都早已缴械投降,湮灭无踪。 唯有它,孤零零的一座,仿佛能让人感觉到他在咬牙坚持着,又显得那般无助。 这时候,感慨而泣的人又何止灵生一个? 当教学楼开始出现晃动的时候,所有人屏住呼吸,画面一度静止。楼梯十分缓慢地向一方倾斜,扭曲,变形;它的厚重仿佛令猛兽一般的洪水也显得十分吃力。 整栋楼砸向水面的时候,“轰”的一声巨响,激起一片高高的浑浊的水幕,场面十分壮观,不,更多感觉是悲壮。 一群师生在旁边相拥而泣,学生群里有人失声痛哭,就连那男教师也压抑地啜泣。 全体师生眼睁睁看着整个校园变成了一片浑浊的汪洋,何等的触目惊心,何等的惨烈。 昔日欣欣的生机已然不复存在,随着教学楼的倒塌,瞬间洪水覆盖了所有,一切皆无迹可寻。 相信这一幕,将在一代人心里留下了永不磨灭的记忆。 第20章 提亲 整整一个星期,瓦窑乡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全部的彻底中断。外面的进不来,里面的出不去。 断水、断电、断信号。所有教师和干部职工,展开生产自救。灵生全心全意守护着自己的学生,丝毫不敢马虎。 一个星期后,救灾的工作队终于抵达。安全地把所有学生交到了家长手里,附近的教师也已都休学回家了。剩下外来的教师们准备次日撤离。 灵生紧绷的神经终于松懈了下来。晚上,她和几位女教师一起住在临时搭建的救灾帐篷里。 还没来得及从万千感慨中恢复平静,几天几夜不眠不休的操劳化作一阵阵困倦之意,来势汹汹,灵生倒头就睡。 却因为灾难的阴影太浓烈,根本无法熟睡,就在半梦半醒,似睡非睡之间,灵生被同事推醒。迷迷糊糊听同事喊道: “灵生,你家里来人了。” 唔?爹爹和妈?完了完了,他们不知道有多担心,才会跑到这里来。 自己明天就可以回到家里,回到家人身边,只因没法把自己的情况及时告知家里,害得他们如此心急火燎跑到灾区来,还是大晚上,他们在路上不知道经历了怎样的艰难险阻,才越过重重困难来到她身边,实在难以想象。 听说瓦窑乡境内已经没有一片完好的山河,没有一条安全的道路可通行,救援队的人也是靠两脚在泥石流中硬闯过来的。 上有不停滑落的山石泥水,下有滚潮咆哮的龙滩江水。可谓阎王座下偷生机,步步惊心,险象环生。 灵生心中充满了愧疚感,一咕噜爬起来,钻出帐篷。 帐篷外,哪里也找不见父母的身影。倒是那边微弱的照明灯下,站着一个有几分熟悉的身影。 灵生迟疑着靠近那个身影,细细辨认一番后大感意外。 家里来的人,原来不是爹爹和妈,是高星,那个每时每刻都嵌在脑海里,挥之不去的高星。 那个已经被她大义分掉手的恋人。他怎么还来? 然而,站在她面前的高星,何其狼狈!泥巴裹满裤腿,运动鞋已经破损,鞋尖的破口上张着嘴,脚趾头尴尬地露在外头,紧紧抠住鞋底,在那里狼狈地活动着。 他的泥泞的裤腿高高挽起来,却一只高一只矮,像个插秧回来的庄户人。 毛蓬蓬的头发根根竖立着,乱七八糟地指向四方。胡子拉碴占据了大半个下巴,青幽幽的。 深黑的眸子死死盯着灵生的方向,那里盛满了怨怒。 与几个月前深深印在灵生脑海里的那个天之骄子完全判若两人。 灵生被眼前这个狼狈得不能再狼狈的高星所深深折服。她来不及思虑半分,直接扑上去,紧紧抱住了高星。 眼泪瞬间像决堤的洪水般,分分钟浸湿了高星的胸膛。 而刚刚就在看到灵生时还满腔怨恨与满腹委屈的高星,被这一拥抱和眼泪给整得没了脾气。 他抱住灵生,把下巴埋进她的头发,眼泪也止不住地流下来。 “你好狠的心……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你?”高星的声音撒怨地从灵生发间传来。 “对不......对不起。” 除了说对不起,语言已经无法表达灵生此时的心情。她已泣不成声。 灵生停课在家那段时间,高星按照盆山的老规矩,亲自上门提亲来了。 灵生父母对高星这个准女婿是百分百的满意,他那稳健自如,能说会道的气质把二老收得服服帖帖。 大学生,据高星自己说毕业后多半在甘阳县城工作。 这样的人品,这样的条件,这样的女婿打着灯笼难找。 灵生父母其实并不知道,这个满分的女婿是他们家女儿自己找的。只当是这十里八乡的,听说四海旅社的千金容貌秀丽,窈窕温婉,以此声名把这么好的女婿给吸引来了呢。 早就有四邻八乡的适龄男子上门求亲者源源不绝,只是灵生心里早已藏了良人,任他什么条件的男子,一律拒绝不应。 当灵生羞涩地点头应允了高家的求亲,父母还暗暗佩服女儿有眼光。 这次陪高星前来提亲的还有高星的大哥高峰和大姐夫冯志强。 高星父母都不在世了,而这俩人在高氏家族里属于颇有分量的人,又是高星的至亲,所以全权代表了高星的家长,在高星的婚姻大事上是有绝对的话语权的。 明义一高兴之下,让弟弟明孝到后山农户家去买了一只羊,张罗着要款待准亲家。这样的待遇在当地算是顶级的了。高家人也是欢喜得很,面子足足的。 高星自然是优秀的男儿,但高家终究是贫寒之家,世代务农,倾尽家底培养了高星这一个人才出来。 然明义是在整个盆山都是小有名气的人,他是盆山地区最早的万元富,盆山街的所有富商当中算是头一号的人物了。 这样有头有脸的人家,愿意与高家这小门小户的贫寒之家结为亲家,任谁也是值得荣耀的事。 北家有喜事,整条老街的商户一闻讯,都陆陆续续地赶来了,不用一个个去邀请。 四海旅社的后院里早已忙架锅了。一到下午,每一家商户都派了人来帮厨。 这挑水刷锅的,烧火摘菜的一律是姑娘媳妇;劈柴的,搭架子的和宰羊的一律是壮汉小伙。 便利店的肖爷爷和他的孙女小米一起来了,母亲对肖爷爷说: “肖叔不用这么早来的,先把店里的生意对付完了再来嘛,不急的。” “小米她爹看着店呢,我帮不上什么忙,我就先来陪明义他们喝口酒,摆一下龙门阵,小米可以帮厨了。” 肖爷爷说着,径直到堂屋找灵生父亲们喝酒聊天去了。 小米和灵生差不多年纪,已经在盆山卫生院上班了。 理发店高伯伯家的小豆媳妇也被派来帮忙,母亲一看见小豆媳妇的肚子就紧张起来,“豆子媳妇,你坐着就是,不用你忙活,人手多着呢。你这身子,有七个月了吧?” “婶子,我没事,什么都能做。才五个月呢,一点也不笨。” 小豆媳妇拿了凳子坐下,麻利地削起萝卜皮来。果真是,虽然肚子已经高高耸起,但是行动却丝毫不见得笨拙。 “阿华哥哥,你来了?” 灵生见住在街尾的邮递员阿华也来了,热情地招呼他。 再晚一些,伍叔伍婶和翠莲母亲,包子铺的,烤酒师家全家都来了。 上年纪的都到堂屋去,喝酒的喝酒,聊天的聊天,凑热闹的凑热闹;年轻的就自觉地到后院来搞后勤。 再过了一会儿,丫丫也来帮忙了。她一来就加入了姑娘们洗碗的工作。 丫丫回到盆山已经多少个年头了,回来就没有再走。 听母亲说丫丫的老公朱南在工地上出事了,丫丫成了寡妇。丫丫的婆家怨恨她是不祥之身,克死了他们的儿子。于是容不下她,把她撵出门去,连她女儿也不让她见一面。 丫丫回到盆山娘家,又帮忙父母经营米粉店。如今,丫丫的眼角已经增添了一些皱纹。 这便是老街的良俗风气。和谐亲善,有喜同贺,有难同帮。 如同今天这样的日子,一听说灵生订婚,那当爹妈的老早就催促儿子儿媳说: “今天灵丫头订婚,你们早点过去帮忙。今天就早点收摊吧。” 于是,早早地派了儿子媳妇过来帮忙。 没有儿子儿媳的,就催促那坐在梳妆镜前打扮的姑娘说: “今天灵生订婚,你快点过去帮忙呀,磨磨蹭蹭干什么呢?人家男方客人都到了,刚才就准备宰羊了,等你磨蹭完过去都什么时候了?你是要去吃现成的吗?” “知道了,别老是催呀!我得把身上收拾齐整了去呀,灵生的未婚夫是个大学生,邋遢着去是会让人笑话的。” 姑娘一边描眉,一边找口红,被母亲催的一番忙乱。 一群小媳妇儿和姑娘们忙完厨房的事,就会偷空凑到主人家的堂屋门口,伸长了脖子偷看男方小伙子长什么样,气质怎么样。 然后又一窝蜂回到厨房,一边忙碌,一边评头论足。 就是这样,还是不尽兴的,非要派个姑娘去把灵生捉了来,问她是怎么才把这么优秀的姑爷给吸引来的。 灵生被她们问的羞红着颜面,一不小心就说漏嘴了: “不是啊,我们是在学校认识的……不是啊,是很早就认识的。” 哦?早就认识的?自由恋爱?这个信息勾起大家更加浓厚的兴趣来,哪里肯轻易放过她。都丢下手头的活儿,围拢到灵生身边来。 “早就认识?学校就认识了?” “嗯,第一次认识比学校更早一些。” “什么时候?早到什么时候?在哪里?怎么认识的?” “再早一些,初中毕业那年认识的。在县城里认识的。不是......他是......他说他一早就认识我的,在我还小的时候,但是我小的时候不认识他......我是那天在县城里才认识他的。” “哦......然后呢?认识以后,后来怎样呢?” “什么然后?” “认识过后怎么样了?” “认识过后……过后就……就现在这样了呗。” “是怎么样才走到现在这一步的嘛?灵生,你好好讲讲你们的恋爱史呗,我们这些老土猫儿都是没有恋爱过的,我们是爹妈包办的,媒人撮合的,还没尝过自由恋爱的味儿呢,说吧,说吧,你就满足一下我们的好奇心呗。” 年轻的媳妇儿们紧紧揪住灵生,非要她交代恋爱的经历。灵生是又羞答答,又心满意足。 她拗不过她们,只好从“救命恩人”说起,到鸿雁传书,到高星怎样狼狈地出现在灾区的一幕,彻底打动了自己,那瞬间就决定交出自己的一生一世…… “哇哦!咋这么感人呢?像电视里一样咯。我们这一世算是白活了,灵生,你这是存心眼气我们呢,还让不让我们活了?” 小媳妇儿们得了便宜还卖乖地闹着灵生。而那些个未嫁的姑娘们,个个脸上点缀着两朵红晕,两眼放光,一副无限憧憬的样子。 经历了瓦窑乡特大洪灾一劫,明义夫妇心有余悸,想方设法要把女儿调到条件好点的地方去工作。 他们也会担心,高星那么好的条件,女儿如果隔得太远,时间长了,恐怕影响孩子们的夫妻感情。 为了女儿的幸福,明义这回也是四处奔波,最终把灵生调到了甘阳县城第四小学。 女儿工作,婚姻都圆满了。明义夫妇终于觉得万事也都圆满了。 第21章 初入社会 临近毕业,交往快四年的男朋友突然跟安宁提分手。 安宁百思不得其解,这毫无征兆,突如其来的打击几乎击溃了她的整个世界。只一句轻描淡写的“珍重”,他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她。 分手一个星期了,哪里都没见着要了她半条命的男孩。也没有收到过来自他的只言片语,甚至连关于他的蛛丝马迹也不曾听说了。 他在她的世界里消失得干干净净,像是刻意而为之。想想忒狠心。 安宁就像活在一片荒野里,她不言不语,不吃不喝。 在寝室里躺了不知多少天,在大家都去上课的时间,她幽灵般在校园里游荡。 一周之内,她瘦成了一片轻飘飘的枫叶。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失恋! 在校园里,寻着他们曾经的足迹,她行尸走肉般游荡了一圈,她不知道该做什么,怎么做?她希望能遇着他,可是只看见一对对的校园恋人,演绎着他们曾经的甜蜜,令她感觉扎眼又扎心。 唯独找不见他的身影。黄角树下,长椅之中,图书馆,凉亭内……没有,均不见。 她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个被她视若生命一样珍爱的人,不明不白的就抛弃了她,对她的痛苦悲伤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饶是这样,安宁还是一天天地在老地方盘旋,渴望能再见他一面,渴望能得到一个令她甘心的答案。 她找不到他,听不见他,仿佛全世界都在帮着他躲避她。 终于有一天,从别人的嘴里听到了关于他的消息。她的室友说看见他和别的女孩手挽手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 安宁仿若被丢进冰窖里速冻一般,浑身血液都凝固了。这就结束了?真的结束了?她怎么无论如何也不相信呢? 这些日子,虽在苦痛中挣扎,但是她总有一种感觉,他们之间不会这么轻易的结束。不会这样没来由地,糊里糊涂地就没有瓜葛了。 将近四年的感情算什么呢?这份她用心守护而且想要守护一生一世的感情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夭折了。没有理由,没有原因。留她一个人在风中挣扎。 安宁坐在他们曾经坐过的草坪上,一会儿手脚麻木,脑袋空白;一会儿又是清清楚楚的一阵痛楚。冬日的阴风吹来,她单薄的衣衫暖不了她的身体,更暖不了她的冰冷的心。 她坐了很长很长时间,她回不了寝室。她动不了了,她的身体和意识都被冻僵了。她晕倒在校园的草坪上,她病倒了。 醒来时,她躺在学校的医务室里。 校花失恋的消息传遍了校园。校花因失恋晕倒在草坪上的消息像一阵风,吹遍了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即便这样,还是等不来那个罪魁祸首一个问候,一个道歉。 这是爱了个什么玩意儿! 玩消失,冷暴力,新欢度旧爱。 安宁的五脏六腑被震得粉碎,心窝里针扎似的突刺刺疼着。这是安宁人生中最铭心刻骨的第一堂课。 再不济,好歹给个说明,给个交代呀!好气,好恨。 好聚好散也行的呀。 他若执意要走,安宁心中纵有万般不舍,也不会揪着不放他走的。 与生俱来的教养和傲娇不容许她做卑微的纠缠的。 她不得不怀疑,自己是不是疯了,为什么会爱上这么一个毫无担当,毫无责任感的人。 然而,尽管她那样恨他,那样为他的所作所为感到不齿,可是心还是依然为着他而不间断地抽痛着。 不管她想得有多明明白白,清醒通透,她还是放不下过往,放不下自己的初恋,放不下那个他。 她气自己,鄙视自己,连这样一个人也放不下。她带着最后的渴望和绝望一起离开了学校。 毕业后,安宁一心想要离开伤心之地,离开那个让她在美梦里沉沦,又让她从噩梦中惊醒的城市。 于是,她苦苦说服了家里人,只身来到了甘阳县,她感觉只有这个一直令她魂牵梦绕的故乡,是适合她疗愈伤痛的一方圣地。 这里包含着她内心深处一份对遥远记忆中的故土多年的眷恋之情。 她虽不可能直接到生她养她的盆山去工作,但是这里离盆山很近,尽管父母也都离休回老家了,盆山已经没有她可以栖息的家了。 但是,她依然可以随时去看看自己小时候生活过的地方,时时捕捉自己那一尘不染的童话般晶莹剔透的童年时光。 安宁报到完毕,参加了三个月的岗前培训。还没有正式投入工作,安宁就接到母亲去世的噩耗,一个晴天里的霹雳,打击到安宁的世界再一次山崩地裂。 爸爸和妈妈刚送她来报到,几个月前,回去的时候还好好的,就这么生离死别,天人永隔了。 妈妈是突发心梗,走得太突然。爸爸大受打击,卧病在床。哥哥根本不理事,像没事人一般,漠然地看着葬礼上发生的一切。葬礼还是大伯一力操持办理的。 办完妈妈的葬礼,哥哥一天也没有耽搁,借口工作忙,离开了家。 病床上的爸爸让安宁放不下心,她想带着爸爸到甘阳县城一起生活,方便自己亲自照顾爸爸,可是爸爸说什么也不肯。 “爸爸哪儿也不去,爸爸不能成为你的负担。再说了,哪有跟着女儿的?女儿终究是要嫁人的,终究要成为别人家里的一员,你带着爸爸怎么嫁人?我要跟该跟儿子……” 说到儿子,爸爸沉默片刻,苦笑: “算了,儿子也是靠不住的。这不还有疗养院吗?本来我和你妈妈就打算过几年就去疗养院的,哪知道你妈……” 说到妈妈,爸爸哽咽地说不出话来,再一次中断后,续道: “咱们单位的疗养院条件好着呢,姑娘你就安心工作去吧,爸爸就去疗养院。你过年再回来看爸爸啊。” 是的,如今这是唯一的,也是最好的安排了。 哥哥已经摆明了态度,不愿带着爸爸一起生活。何况,用脚趾头想都想得到,爸爸跟着哥哥一定没得好的。 哪里比得上爸爸单位自己的疗养院呢?多少前辈都选择在疗养院安度晚年的,包括爸爸的老同事们。 把爸爸安顿进了疗养院,安宁才不得不与爸爸依依惜别。临走,爸爸对女儿也是万般的放不下: “姑娘啊,你要照顾好自己哦。答应爸爸,一定要给自己找一个知冷知热的对象,一起过日子。一个弱女子,在这个社会上单打独斗是不行的,得有一个替你遮风挡雨的人,人生的路才容易走些。不要看长相,不要看家世,人品好就对了。爸爸就这一桩心事了,你要尽快把这件事情办成了,了爸爸一件心事啊。” 一席话说得安宁好一阵心酸和无奈。亏得没有告诉父母自己大学时期谈恋爱的事。要是父母都知道宝贝女儿谈恋爱,又经历被抛弃的惨事,不晓得心疼成什么样。 安宁的岗位在便民服务中心。刚开始上班前几个月,忙碌又紧张。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同事,陌生的业务。因为不敢有丝毫马虎,也不敢分心。 所以安宁一头扎进工作里,暂时忘了失恋后遗症带来的阴郁和忧伤。 安宁报到第一天,队长姜涛把她带到服务大厅的前台,交代给了大厅里即将退休的老大姐钟琴: “钟姐,这位是新来的同事安宁,你带带新人,在你离岗之前把接班人培养出来,不然即使你退休了,我还可能随时麻烦你哦。” “放心吧,姜队,年轻人学什么都快,很快就会上手了。哪像我们这些老人,耳聋眼花又迟钝,只有被淘汰的份儿了。” 钟琴半开玩笑地对姜队长说,语气里难掩一股淡淡的酸味。 姜涛随即又对安宁嘱咐道: “小安,你好好跟着前辈学习,要尽快熟悉业务。” “好的,姜队,我一定认真跟着钟姐学习。钟姐,麻烦您了,请多多关照。” 初进社会,安宁不太懂用怎样的态度面对待队长和同事,心里小慌乱。 钟琴却只是向安宁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敷衍了一下,没有任何言语表示。 当时也没觉得怎么着。后来安宁尝尽了被钟琴冷落和刁难的苦楚。 这位钟大姐并没有履行队长交给她的任务。她只是一股脑儿把自己的工作移交给了安宁,交代她要做些什么,却没有教她怎么做。 不管安宁如何谦卑地向她求教,她都不予理会,坐在一旁做自己的事,上班来下班去,撂了挑子,万事不相干。 因为业务生疏,安宁业务频频出错,被队长批评,却不敢说明原因。她也不是怕事,就是不想做告状打小报告之类的事。 下班路上,安宁流下了难过的泪。这又是社会这个大江湖给她上的一课。 后来,她干脆厚着脸皮向对口的上级业务科室的老师求教,才把难题一一解决。 随着业务的熟悉,工作状态渐入佳境。那个钟大姐看着安宁的眼神满满的不甘心。安宁几乎不再跟钟琴说话。 她不该没来由地为难自己,她不仅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还竭尽刁难,让她陷入窘境。实属不可原谅。 她不想原谅这种行为,也鄙视这般人品。 一年后,这位钟大姐办理了退休手续,彻底离开了岗位。 第22章 相亲对象 安宁在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岗位上如鱼得水。对她来说,渡过了陌生期,一旦上手了,这点业务简直可以轻松应对。 每天朝九晚五,工作毫无压力,业务也游刃有余,安宁反而觉得生活过得单调而乏味。陌生的城市,没有亲人,没有朋友。除了同事,就是一些泛泛的点头之交。 清闲之余,尘封在心底的往事悄悄浮出来,时不时触动她的心,让她的小心脏隐隐作痛。 但是,随着时光飞速流逝,安宁从逐渐麻木到逐渐释怀。 母亲的逝去让她原本就阴郁的情绪更加沉重,但是一想到母亲一定不愿看到她这样,何况还有爸爸一心希望她好,想起远方的家人,要是知道自己这样不争气,该有多难过。 她尝试着努力把自己从低迷中拽出来,强迫自己打起精神来面对生活。 对于失恋的阴影,她觉得自己的状态已经调整过来了,她也想通了,准备用断舍离的方式走出阴霾,不值得为不值得的人把自己折腾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眼睛是长在前面的,应该往前看,不可以对任何过去的人和事抱有期待和幻想。是时候该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路线了。 于是,安宁接受了热心人给她介绍相亲这件事。世上如果根本没有爱情,爱情如果只是傻瓜们的幻想,那么嫁给谁都一样,不就找个人结伴而行,风雨同舟吗? 只要物质条件不差,自己感觉不讨厌就可以了。 抱着这样的心态,在经历了4个相亲对象后,安宁最终选择了那个离异的小学校长赵家伟。 安宁虽不是物质的女孩,但是她也没有兴趣跟一个陌生男人白手起家,一同打江山。所以就选择了物质基础比较殷实的赵佳伟。何况赵佳伟长得是高大帅气,在外貌上对于年轻女孩是具有一定吸引力的。物质和外貌都符合安宁的择偶标准。 据说一个女孩掏心掏肺的爱一个男人的事情一生也只会发生一次,安宁的这一次已经用完了。那时候,她何曾想过要向所爱之人去要求什么物质条件?恨不能给他自己的所有呢。 经历了一次信任的崩塌,她已经没有能力那么纯粹地去相信爱情了。所以她开始学会了权衡利弊。 最初只是抱着一种先了解一下,处不处得下来再决定的想法去见面跟赵家伟相亲。 谁知赵家伟却一见面就急着确定俩人的关系,他说: “我虽然比你大了几岁,但是你也不年轻了,订婚结婚的程序呢按规矩走,就是把时间间隔距离缩短一些,尽量在今年之内把婚礼办了。” “啊?我……” 安宁张口结舌,不知该说什么好。他怎么都不问问自己是否相中他呢?难道这相亲,只是他相我,我只是纯粹被相的一方吗? 仿佛他来相亲,成与不成,主动权搁他手里?真是无语得很,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嘛。 安宁心里万般抗拒,可最终什么也没说出口,也没做任何表态,她只想从这场别扭的相亲中尽快抽离。 于是丢下一句:“今天就这样吧,我还有事我先走了。”就径自离开。 虽然赵家伟的家庭条件听朋友介绍来挺不错的,属于底子比较殷厚的那种,人也长得仪表堂堂,并不招人厌。这些条件都符合安宁的选择标准。但就是自作主张得有些霸道,这点让安宁觉得心里有些堵得慌。 再看看吧,或者还有更合适的呢?安宁满不在乎的,她并不觉得婚姻就是她的人生大事。 至少现阶段不是。 到了周末的时候,安宁终于有了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前往盆山去圆自己的归乡梦。 在这个春光明媚的人间三月天,她带上简单的行李上路了。 从县城赶27路公交车到盆山需要40分钟的车程。在公交车上,居然遇到了赵家伟。赵家伟就坐在前排。 看到安宁,赵家伟微微一笑,绅士一样点点头。安宁本想回一个礼貌的微笑,可一阵尴尬令她的脸僵硬地扯不开来,只好点点头后把头扭开了。 一路上,她们都没有任何交流。 怎么这么巧啊,难道他也去盆山度假吗?如果他提议一起同游,那怎么办?她可一百个不乐意。这是属于她一个人的旅途,此去盆山这一趟有太多的心事和情绪需要疏放,实在不希望有任何的不速之客饶了自己。 看着赵家伟的后脑勺,安宁心里有一丝丝的扫兴,心想:我咋就没法对这个人产生好感呢?我能跟他结婚吗?虽然不相信这辈子还有希望找到一个称心如意的人相守一生,要结婚的话,多半只能将就凑合,可是自己真的有能力支撑起一段凑合的婚姻吗? 唔,还是算了吧,女怕嫁错郎,不能草率。尚可多一番斟酌,慢一点等待也无妨,不奢望爱情,总可以希望一个好的归宿吧。 安宁有些后悔了,应该当场拒绝他,断了他的念头。 自己的婚姻其实也没那么着急,她清楚自己多半只是想用一段新的关系来救赎自己的受伤的灵魂,想找一个人来取代另一个人而已。 她也不知道自己这么做对与不对。但她真的很想走出那片阴霾,她想不到更好的办法。再说了,还有爸爸的一番心愿需要她替他了却呢。 如此,心中难免纠结盘算不已。 当公交车驶出甘阳县城,最后一栋高楼消失在眼前后,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片的白色大棚,透过大棚的塑料布帘,可以看到各种新鲜的蔬菜。这忘了四季的大棚内的瓜果蔬菜,因营养过剩,长得特别肥嫩,让人看着有些犯腻。 一幢幢具有乡村风情的小洋楼散落在白色大棚掩映之中。 路过半程,公路蜿蜒而上,路边的蔬菜大棚已在不知不觉间被开满鲜花的果树取代,可谓是一乡一景致。 樱桃树,李子树,桃树夹杂在一起,花开满枝,桃红李白。穿行在其间,心情瞬间豁然。 近景养眼,远景怡情。 安宁正当陶醉于眼前的美景时,心里同时涌进一股酸酸的遗憾。内心一股情不自禁的分享欲,却落进了无边的失落里。 人们总想把自己心里眼里的所有美好第一时间分享给心里最美好的那个人。可那个人此刻又在哪儿呢 ?自己心里的美景他还看得到吗?想着心里那个遥远的身影,安宁看着前排赵家伟的背影,无奈地苦笑了一下。 依稀记得很久以前这一带是一片广袤的甘蔗林。是的,甘阳县盛产甘蔗,所以得此名。以前没有大棚,也没有果木。除了甘蔗还是甘蔗。 那时候,路上都是一辆辆满载甘蔗的大东风车,开往半山腰的糖厂,妈妈说百货公司柜台里的那些红糖,白糖的就是这些甘蔗压榨出来的。 如今,一辆辆的大货车满载的是各色品种的蔬菜和水果,却运往遥远的天南地北处。 那年她10岁。如今,乡貌已改。 第23章 重归故里 弯弯曲曲的山路,车子进入一片茂密的森林。密林里阳光穿不透,阴气而潮湿,气温陡降。安宁一下子感觉寒冷彻骨。出门的时候忘了备一件外套,怎么就忘了还有“十里不同天”这一说。 城里的三月天虽然已经有了初夏的感觉,人们的穿衣已经是夏装作为主流了。可是,此时此刻穿一件薄棉袄方能抵御着忽如其来的寒气。 十分钟后,车子钻出了阴暗的密林,眼前一亮,太阳和蓝天白云迎面而来。 迎面而来的还有一块硕大的石头,褐色的大石块矗立在路边,上面刻着绿色漆染的“绿野花乡”几个大字,旁边还有边界牌,上书“盆山欢迎您”。 进入边界内后,便是一路梨花,漫山遍野。沿着一段平缓的下坡路,车子驶进了盆山。 近乡情怯,熟悉又陌生的地方,如今已经没有了家,没有亲戚家人,她也只是个游客的身份。 好一阵失落。 转过最后一个弯,车子正式驶入镇子。一片花海,一片白色花海,没有掺杂别的颜色,只是梨花,满山满坡。 车子穿过人潮涌动的街道,在一个宽阔的露天车站停下来。车内一阵躁动,人们整理行李,迫不及待准备下车。 赵家伟起身看向后座的安宁,似乎想等着安宁一起下车。只见安宁此时正低头整理行李。赵家伟的座位靠车门边,为了让出通道,他只好先下车去了。 安平整理好行李准备下车,无奈过道里已经塞满了人,下车的队伍从车厢后面一直排到出口,自己也不好意思从中间卡进去,于是,只好等在座位上稍后下。 她下意识朝着赵家伟座位上望去,却发现早已没影了。 这家伙,直男一个吗?这么没有眼力见,招呼都不打一个就走了。不过,走了也好,正担心甩不掉他,坏了自己的兴致呢。 等车里都空了,安宁才不慌不忙地下了车。 出口处是一扇狭窄的铁门,大家都提拉着行李匆匆地朝铁门的方向流去。 安宁正东张西望之间,与不远处的赵家伟四目相撞。 其实,赵家伟的目光一直就没有离开过安宁,正好逮住了她的目光,便向她招手,示意她过去。安宁只好硬着头皮过去。 赵家伟站的地方是一片宽阔的空地,旁边一棵老桉树引起了安宁的注意。 这棵树还清晰的存在安宁的记忆里,只是,记忆中的大树是一棵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不似眼前这般,粗壮的树根,褶皱沧桑,不高大不茂盛,一半是数量极少的叶子,像老人头上疏落的头发,头皮裸露;另一半是干朽枝枯,片叶无存。 这树青春已过,生命衰老。那久远的年代感,很容易让人想起小时候的一些画面。 安宁走到赵家伟跟前,正想找个借口甩掉他独自开启自己的旅程。可是,赵家伟却说:“我没想到你今天会来盆山,既然来了,跟我一起回去见见家人吧。” “你家住在这里?” 这个意外还真意外,让人始料不及。 “对,我家就在赵家堡,半个小时就到了。”赵家伟眼里满含诚恳。 想到赵家伟也是盆山生长的人,安宁心里不由得生起不一样的感觉,心里减少了几分对他的排斥。 因为他是盆山本土人,安宁心中开始认真思量了一下他和赵家伟之间的姻缘。 抛开嫁给赵家伟这个人不说,嫁到盆山这件事倒是对她有着很大诱惑的。这意味着她又可以做盆山人了。 这件事情还可以留有余地的。 可是,今天不行!这么仓促地去见他的家人,她还没有准备好呢,见了他家人就更没有考虑的余地了。 总得留点时间和空间给自己,千头万绪她还要捋一捋清楚,才能做决定的。 可以利用这一次的独自旅行,把自己的心清理干净,以便留更多的空间去盛装往后的人和事。不奢求有多幸福,但求能够单纯一点,平静一点,知足了。 “我,我今天不跟你去了,我约了闺蜜一起来的,她还在等我呢。” 安宁也没想到自己竟然撒谎撒得这么波澜不惊。她哪来的闺蜜?整个独孤佳人一个。 “那就带你闺蜜一起来家里住吧。” 赵家伟迫不及待的想把这个准媳妇领回家见家人。 “我们已经订好住宿了,还是不去打扰你家人了。” “自家人,哪存在打扰呢?” 赵家伟一点也不拿安宁当外人了。赵家伟一直认为自己跟安宁的这次相亲已经大功告成了,他这次回家就是找家里人商量接下来的一切事宜的。这不准媳妇都到家门口了,正好带回去给家里人看看的。 安宁一听赵家伟说自家人,不由得羞红了脸,心里嗔道:谁跟你一家人咯,八字还没一撇呢,脸皮真厚。 但她可不敢明着怼赵家伟,毕竟关系还没有发展到那么熟悉随意的程度,在安宁心里,赵家伟还只是一面之缘而已。 她能感觉到,赵家伟的邀请带着满满的诚意,原本都有些不忍拒绝了,但是她还是狠狠心拒绝了他的邀请。 当她在心里做了某个决定后,安宁很清楚,这一趟旅行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可能是自己最后一次完整的自由之旅也未可知,一定要好好珍惜,一旦进了婚姻的围城,会有太多的身不由己等着她。 这一趟,她必须一个人完成。 在路人的指点下,安宁连续找了七八家民宿才给自己找到一个落脚点。 果然,旅游旺季,一房难求。幸亏呐,好险呐,最后一间单间民宿,因为上一位游客嫌价格贵,刚刚退了房。 安宁不敢有丝毫的犹豫,对她来说,比价格昂贵更可怕的是流落街头。要么只好去找赵家伟。这两件事她一样都不想面对。 挂了号,放下行李,走出民宿,安宁才发现,这些民宿都隐身在梨树林里,零零星星,散落在山间田野。 庭院之内的梨花与漫山遍野的梨花,遥相呼应。 而在房前屋后的梨树林里会偶尔杂着桃树,桃花与梨花竞相开放,桃红梨白,相映相衬,像极了灵魂知己,更加觉着不负此行了。 如今的盆山,哪里还有当年的影子?安宁早就听说盆山如今成了甘阳县的热门旅游景点。却不知变化如此之大。 此时,太阳快落山了。在盆山,太阳一落山,夜幕会同一时间笼罩下来。即便这样,安宁还是迫不及待想去寻找那些年住过的,玩过的足迹。 她那时被父母圈养起来,活动轨迹有限,生活了十年,到过的地方少得可怜。 一路向东,沿着一条斜坡的街道走去。接近街道尽头处,路边的建筑越来越熟悉。高楼退去,这里俨然成了偏僻的郊区。 那座废弃的电影院居然还在。磨砂的外墙皮,在当时新落成的时候,显得闪闪发亮,是这个镇上最漂亮,最与众不同的建筑。里面的装修在当时看来更是极尽奢华,蓝色的落地帷幔是安宁记忆里最清晰的画面。 如今,眼前的建筑外墙已经斑驳不堪,广场上的侧柏树倒是长得绿森森的,十分茂盛,不禁令人错觉里面繁华依旧在,仿佛影院正在放映,观众都进去了。 据说这个电影院之所以荒废是因为很早以前就被发现建筑的地基多处出现裂痕,存在安全隐患,政府立马禁止放映。从此再没有开过映。 那些年的繁华,彻底落幕。如果建筑有灵性,在她恩宠正盛的时候,突然被抛弃,从此独自在冷宫里渡过了无数的四季轮转。那么她心里的遗憾和意难平又有谁能体会呢。 安宁曾经住过的地方已经沦为一片菜圃,房屋早已不复存在,简直无迹可寻。 安宁一阵难抑的落寞感,仿佛被剥夺了家园。 曾经生活过的地方,那红砖青瓦,那精致的小花园,乃至于那和睦友爱的邻里。勤劳的母亲们总是在花园里套种多样蔬菜和鲜花,院里的水泥地上总是晒着花生和干白菜,这些东西总会变成他们餐桌上的美味。 母亲太能干了,总能把一家人的生活安排的有条不紊…… 如今,家园没了,邻里没了,母亲也没了。 其实,整个森林工作队的根据地都已经撤回去了,因为,他们在盆山的使命已经完成了。 安宁不忍目睹心心念念的故居变成这般废园,荒凉的景象让人心生哀凉。于是悻悻然打道回府,回到了民宿。 第二天,安宁搭上电三轮去了山神庙。来到了这个在儿时的记忆里有着传奇色彩的地方。山神庙也不是当年的山神庙了。庙宇扩建,黄墙红瓦,殿堂延绵,游人如织。 第24章 收获了一个好姐妹 安宁今天来想焚烧一炷香的,想感受一下焚香人的心境。可是从没有烧过香的她,拿着一大把香却无所适从。此时庙堂里剩下安宁一人。她索性把整个一大把的香凑到一炷还燃着火焰的香上去借火。 香很快就点燃了,她犹犹豫豫的不知该捧着香磕头许愿还是直接把香火插进香案里。 这时外面进来一个精瘦瘦的女孩,手握一把香凑近安宁说: “借个火,不介意吧?” “不介意!不介意!” 安宁高兴地把手里燃得正旺的香火举到女孩跟前。 来了个年纪相仿的小伙伴,真是无比地高兴。 “你是不是第一次烧香?” 年春早就发现了这个举着香手足无措地美女。 “嗯!” 安宁不好意思地露出一个尴尬的笑容。 “我叫年春,你呢?” 年春一对细长的丹凤眼里满含笑意。说话间,手里的香也点燃了。 “我叫安宁。” “来,你看着我,我怎么做你就怎么做吧。” 年春双手捧住燃烧的香,虔诚地把香举到自己眉心的位置,对着香案磕头作揖连续三次,然后插入香案里的香灰。 安宁学着样做了,把香也插进了香案。只是动作生硬,有些扭捏狼狈。原本是想体会一下那种虔诚祈福的感受的,可能是因为旁边突然多了一位老师,结果变成了一个笨拙的学生。 “你是一个人来吗?” 年春看这个美女像个外来的游客,却形单影只的,觉得有些奇怪。 “我是趁周末出游来的。” 安宁老老实实地说。 “你是第一次来山神庙吧?” “不是,小时候妈妈带我来过一次。” “你小时候也来过盆山?” “小时候我们住在盆山,我是在盆山出生的。” “想不到你也是盆山人,我咋从来不认识你呢?我也在盆山长大。” 年春说着,引了安宁在山神爷前单独烧了一炷香,从包里拿出两个大大的雪梨放在佛爷面前的平台上,然后示意安宁也摆放供果,见安宁没有动静,她歪着头问: “你没带供果吗?” “没……没有。” 只想到了烧香,没有意识到供果这桩事儿。安宁踌躇着从背包里拿出两个压扁了的蛋黄派: “这个可以吗?” “可以可以,你有这个心意就够了,山神爷不是个小气鬼。” 年春调皮地笑道,就像他跟山神爷很熟似的。 “我是一定要来拜一拜山神爷的,即便不拜其它菩萨,山神爷是必定拜的。” “我也一定想来拜山神爷的。” 虽然庙宇扩建,一切都翻新,但是谁也没有破坏山神爷。连山神爷的地盘也不曾动过。只是在另一边的平地上建了新的庙宇,请来了新的菩萨而已。 山神爷在当地居民心中从来不曾失宠。 恭恭敬敬一番祭拜后,年春拉着安宁到佛爷旁边的草堆上坐下来,她还毫不客气地把台上别人放的供果拿下来招待安宁,俨然一副主人翁的态度。 “这样好吗?”安宁像是在别人家里做客一样拘束着。 “我从小到大吃了太多山神爷的供果啦,不过我每次也都带了果子来换的。” 年春一边啃着手里的供果一边给安宁讲小时候的事情。两个初相识的女孩聊得十分投机。 安宁接着刚才的话题,继续介绍自己: “我们后来回老家了。那时候我还小。” “怪不得呀。那你是专程来这里旅游吗?现在盆山有很多旅游景点,有很多游客。” “哦,我现在甘阳县城工作,想来看看以前的地方。是多了很多人,比以前热闹太多。” “啊,我也在县城工作,太好了,以后我们一起逛街。” 年春激动地拉住安宁,像个小孩般摇晃起来。安宁一样因为激动,脸红了,美丽的大眼睛放射着光芒。 盆山自古有一传说,山神爷是盆山的守护神,如果没有山神爷,整个盆山就会淹没在一片汪洋里,桑田变回沧海,盆山也就不复存在了。可想而知山神爷对于盆山人民来说意味着什么。 安宁听了年春讲述的亦真亦神的故事,觉得眼前这个姑娘跟自己年纪相仿,却见多识广,豁达乐观。 跟她相处是一件非常愉快有趣的事儿。 得知年春从小在小镇里长大,安宁有一种相见恨晚的遗憾。兴许从小就和年春认识,父母也多给她几分独立成长的自由,那她的童年一定会多出很多彩色和乐趣来。 两个姑娘对彼此都十分好感,像是与生俱来的闺中密友,又都在甘阳县城工作,彼此留了地址,便约定了后会有期。 回到客栈,安宁有些小疲倦。但是一想起在山神庙结识的年春,一起在山神庙烧香拜佛,一起在山神爷脚下吃供果,听年春神话般的故事,这一切都让她感到无比愉悦。 多么有趣的一天,与年春之间算是结下了一份姐妹情缘,她感觉自己是收获了一个好姐妹的,多么令人愉悦的一天啊。 年春是安宁在这里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乃至整个甘阳县交到的第一个朋友。如果以后有幸将这份友谊延续下去,她一定会好好珍惜的。 安宁闭目养神一会儿,毫无睡意,她推开窗户,一股微甜的气味迎面扑来。 是花香的气味,窗下有梨花、桃花还有殷桃花,也不知香味是哪花所发。 落日的余晖投射在满园的鲜花上,蒸腾出一阵阵金色烟雾,美的炫目。住在这样神仙般的环境里,让人清心净虑,一切怨念尽扫一空。 门外传来敲门声,安宁以为是客栈小妹,却发现来者是赵家伟。 安宁差点惊掉下巴:“你怎么找到这里的?” 如今的盆山,宾馆旅店农家乐,民宿客栈,连大型的酒店都有一两家了。他是花了多少心思找到了自己下榻的地方?太不可思议了。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赵家伟面露得意的微笑,开完起了玩笑,没有解释他是怎么找到安宁的。 “不请我进屋坐坐吗?” 赵家伟问道,一脸欠欠的厚脸皮相。 安宁犹豫片刻,把他让进屋里,拖了一把椅子让他坐下,然后倒了一杯白开水放在他面前的茶几上。客客气气把待客的礼数毫不含糊地履行了一遍,以掩饰自己的不自在和心里的一丝丝小防备。 毕竟也就一面之缘,对眼前的男人并无太多了解。 “你明天准备往哪里去?”赵家伟临走随口一问。 “明天上午就在镇上逛逛,下午回县城了。”安宁如实相告。 “明天我带你镇上转转吧?” 赵家伟心想,准媳妇是带不回去了,免不了要遭家人奚落一顿,但是如果能挣得给她当一回向导的机会,也可以挽回些面子。 “那会不会太麻烦你咯?”安宁不好做的太冷漠,便没有拒绝的意思。 “怎么会麻烦呢,周末我也没有别的事情要做。就这么定了,我明早来找你。” 赵家伟见有戏,激动的,然后一刻也不敢逗留,一溜烟消失在夜色笼罩的田园深处。 第二天,赵家伟早早的来带了安宁到镇上吃早餐。问安宁喜欢吃什么?安宁说记得小时候在老街吃过一次砂锅粉条,味道十分鲜美,不由得怀念起这个味道来。 赵家伟问安宁小时候来过这里吗,怎么知道老街的砂锅米线。安宁便简单介绍了自己“林三代”的身份。 赵家伟于是激动地说咱俩真是太有缘分了,都生长在盆山。继而又觉得又那么遗憾,居然从小不相识。不住地感叹: “小时候怎么不知道彼此的存在呢?” 看他那激动样儿,令人啼笑皆非。 赵家伟殷勤地陪安宁逛了一个上午,一门心思想找个契机把安宁带回家见见家人,然后下午一起回县城。 这般安排其实也是再合情合理不过的。 赵家伟的家人对安宁十分满意,听说安宁来了盆山,想着应该让这个准媳妇顺便来认认门,没错,在赵家伟家人心里早就当安宁是准媳妇儿了。可惜安宁一直刻意把两个人的关系保持在普通熟人的分寸之间。 一个想迅速推进关系,一个想留更多空间去慢慢了解对方。赵家伟只好按捺住自己求成的性子,放安宁走了。 第25章 母亲的坏脾气 杨俊在盆山的生意做大了之后,买下了房东的整座小楼房。他见妻子精神状态都好太多了,又那么会打理店里的生意,还有个小工沙大姐帮衬。沙大姐力气大,勤快,人又敦厚老实,是不可多得的一个助手。 眼看一个门店只需要妻子和沙大姐两个人就能操持得妥妥帖帖的,感觉自己都有些多余了。这种情况下,更感觉自己这浑身的生意经验,守着这么一个不大不小的批发部,大材小用了不是? 太浪费了,这不虚度光阴吗? 挣这点钱的意义也不大了。杨俊细细盘算了自己的家底儿,也准确地估算了自己的能力,最后谋生了一个念头,索性就丢开手出去到更大的江湖去闯一闯。 毕竟盆山的地儿对他来说是显得小气了。 到更宽更大的地方去,干一票大的,这才配得上他的大志向,配得上他这浑身使不完的劲。 于是,杨俊把他的批发店全权交给了妻子,由她来坐镇经营,自己要出远门去寻找更大的商机。 董碧莲无条件相信丈夫的能力,自然也无条件支持他。再说,自己现在打理这个店的生意也是游刃有余的。她完全乐得接受丈夫的提议。 董碧莲积极地替丈夫收拾好行囊,一番唠叨,千叮咛万嘱咐后,送丈夫出发,去向了那未知的远方,憧憬着丈夫去打下一片无限量的江山。 三个月后,收到了丈夫的第一封来信,他在边境做木材生意。 收到丈夫的第二份家书时,已是一年后。信是年前写的,年后才收到。 过年时,年春和母亲着实为他担心了不少。信里说他生意忙,过年回不来,就在外地过年了。 第二年,杨俊依然不能回家过年;第三年也没有回家。信也越来越少,一年仅只有一封。一会儿生意太忙,一会儿生意不好做。 妻子说生意不好做就回来,守着批发部也能对付一辈子了,批发部的生意到底是不错的。不用非得在外面吃那苦,受那罪。 杨俊说不行,出来一趟,不挣点成就回家,没脸见父老乡亲。我也不能够白跑这一趟。 杨俊固执地要在外面干一番成就,不然绝不回来。 董碧莲也只能由他去,干不过一个死心眼儿的人。只好兢兢业业地照顾好自己的门店,等待丈夫大发归来的那一天。 那一天似乎很遥远,又可能随时随地可以实现。 闲暇时间,董碧莲总去庙里烧香拜佛,每每要虔心为丈夫祈求平安顺遂,早日归家。 第四个年头来了,丈夫还是没有回来,还是在遥远的异地他乡很忙,很忙。 除了知道他很忙,别的,作为他妻子的人是一无所知的。 今天,年春拥有了人生中第一部手机,酒红色的诺基亚牌翻盖手机。 她买手机的时候试打电话,很自然的就第一个想到了安宁,那个一面之缘的女孩。 可惜当初只留了联系地址,没有号码。不然安宁一定会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最先收到年春电话的人。 想到这里,年春决定改天去拜访一下这个在旅行途中偶遇,给她留下深刻印象和好感的女孩。 年春家里老早就装了座机,但是母亲是没有耐心接她电话的,对母亲来说,年春的嘘寒问暖是一种打扰,比起年春,母亲更渴望丈夫的问候。 之前,年春也曾用医院的座机给母亲打过电话,只是单纯的问候而已,因母亲一个人在家,为人子女,她做不到没有丝毫牵念。 何况父亲出门几年也不曾回家一趟,母亲为此郁郁不乐,年春是有所感触的。 奈何母亲一接到年春的电话,语气极其厌烦,总是丧声歪气地问道: “你又有什么事啦?” 年春被母亲的冷淡给整不会了,不知道说什么好,顿半晌才慌乱地道: “……没事,我就是问问你身体还好吗?” “你没有别的事就这样,挂了!没事打什么电话?烦!” 一阵嘟嘟哝哝的怨骂后就是“嘟,嘟,嘟”的盲音。 同样的经历,年春厚起脸皮坚持了几次后,越发没有勇气再给家里打电话了。也不敢经常回家,家里没有人欢迎她,还给母亲心里添堵。 母亲的坏脾气只给了年春,年春也习惯了,或者对母亲的坏脾气早有了免疫。 母亲说她回家起不了什么作用,还得多准备她的饭碗,大麻烦一个。好好呆在单位里吃食堂哪一点不好了,你不是说食堂里又便宜又不用洗碗吗?干嘛要回来给我添乱呢? 年春后来就算了,少打扰老太太吧,多打一次电话,多问候一句,老太太就会火气越大,何必呢。何必呢。 算算将近一年没有给家里去过电话了,心里那份牵挂还是勾起来的。今天将就试一试电话。 年春厚脸皮地,再一次鼓足勇气拨了家里的座机。 她想,左不过一顿恶声恶气的臭骂罢咯,又不是没有挨过,只要能证明母亲一切安然无恙,自己也心安了。 谁知道这回电话刚拨通,就接了。好像对方像是期待已久似的。那头却传来母亲有气无力沙哑的声音,一来就是一通抱怨。 “死丫头,你还晓得打电话啊?跟你那个死爹一样没有良心。”然后挂断了。 真是意外,老太太还有盼着我的电话的时候吗?我没有误解她的意思吧? 年春实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毕竟在她有记忆以来,母亲对她的嫌弃和厌烦的态度几乎是与生俱来的。“没事别烦我!”这几个字早就刻在了母亲面对她时的面色上,总是让她望而生畏。 出了什么事儿了?这回一定是有事了,可能是老太太身体不好了,或者不会是爸爸那边出状况了吧? 年春想到这里,到底是放不下心,还是毫不犹豫的踏上了回家的路。 多久没有回过盆山了。这才中午时间,自家批发部的卷帘门关闭得紧紧的。往日忙碌的身影和来往的顾客全无踪迹。 沙阿姨也不见。 只有周围的摊贩还在照常营业。这是前所未有的事,老太太对待批发部的生意那是风雨无阻的,哪怕病得蓬头垢面,无力收拾自身体面,也会硬撑着坐在台前,指挥小工们干活,自己照样津津有味的收钱数钱。 这样反常,令年春心里多了几分忐忑。 从侧门走上二楼敲开家门时,看见母亲的脸那一刻,把年春吓了一跳。即使以前母亲时而有神志不清的时候,也不像现在这般形容枯槁,毫无生气。 “你还晓得回来啊?” 母亲面无表情的看了年春一眼,慢腾腾转过身去,涩涩地埋怨了一句。 年春心里在想,你不是不想看到我吗?那我为了不给你心里添堵,只好不回来了。现在何苦又来埋怨人家不回家?真是横竖都是我的错,咋那么难伺候呢。 话虽如此,可哪敢说出口。再说了,见老太太如今这般光景,也不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一向手脚勤快,家里家外料理有序的人,今天这家里是前所未有的凌乱。 “妈,你生病了吗?哪里不好?我带你县城去看病吧?” 年春担忧地问母亲。她本能地想伸手摸摸老太太的额头,看看有没有发热,就像对待自己病房里的病人们一样。 可是终究一股无形的力量让她收住了手,突然想起老太太从来不喜欢自己亲近她。尽管别的母亲都跟自己的女儿十分亲贴,尽管都说女儿是母亲的贴心小棉袄。 唉,从小到大都在羡慕别人的母亲温暖而慈爱,在年春心里,有一种母亲叫做别人家的母亲。 但是,年春也只是羡慕别人的母亲,从不曾怨恨过自己的母亲。在她记忆里,母亲是个没有快乐的女人。她来到这世上就没有看见过愉快的情绪在母亲身上体现。 她有时候是怜悯母亲的,觉得这样生活真不划算。为什么要让自己那么不快乐地生活呢? 世上不是有那么多快乐的事情发生吗?不是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存在的吗?母亲为什么要那样永久的不快乐呢? 母亲没有回答年春的话。她默不作声地坐回在餐桌前摘豆荚,行动显得有些迟缓。厨房里的铁锅里冒着热气,电饭煲的指示灯由刚刚的红色变成了黄色,饭熟了。 第26章 父亲家外有家 年春走进自己的房间,房间里所有摆设一成未变,只是家具上到处铺着一层灰尘。没人住,也没人打扫。 虽然这一切都在意料中,但年春心里还是对眼前的景象感到陌生又些许心酸。 她放下行李回到客厅,有些手足无措的她,坐在母亲对面,顺手从母亲面前抓过一把豆荚,帮忙摘起来。一边偷偷观察着母亲的面色。 母亲低垂着眼帘,缓慢摘着豆荚,不说话,不抬头。年春只好默默陪着干活。这个时候,无言的陪伴最安全。 突然地在寂静的空气中突兀地响起母亲低声啜泣的声音。这令年春很是震惊。她从未见过母亲如此情形。 母亲手里的活没有停,眼泪却一颗颗落进装豆荚的不锈钢盘子里,不时发出脆生生的“叮叮”声。 在年春印象里,母亲是冷漠而傲娇的,在女儿面前更是从来都强势的,哪曾这样让自己的无助和脆弱的一面暴露无遗?特别是在被自己不待见了一辈子的女儿面前。 这样的母亲让年春好可怜。 “妈,到底怎么啦?你给我说说呀。” “哼!说了又有什么用?你能有什么用?” 母亲倏地抬起头,一脸怨恨地看着年春,仿佛是年春害得她这般光景的。 母亲说完抹了一把眼泪,又继续手里的活儿。继续默默滴下眼泪,一阵阵的。似乎懒得跟年春说什么。 “我爸没事吧?这几年他回来过吗?”年春试探地问。 “不要给我提你那不要脸的死老爹!” 母亲朝着年春吼道。 通红的眼睛瞪了年春一眼。这一声吼,好像扯到她胸口疼了,她捂着胸口,艰难地着喘气。 看来,这才问到点子上了,竟引得母亲的情绪直接决了堤。她抓起一把未采摘的豆荚狠狠往不锈钢盆盆里一灌,猛地捂住脸,趴在桌子上痛声哭了起来。 年春没有说话,不敢说,小心翼翼挪过去,在母亲身边坐下。 不敢拥抱,不敢触摸,虽然她觉得此时的母亲应该是非常需要一个安慰的拥抱的,但她怕她就是不需要自己的拥抱和安慰。 可能是除了年春,母亲的苦楚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倾诉对象吧,最终,母亲居然对着年春声泪俱下地道出了事情的缘由。 原来,杨俊一直以做生意为由,常年不回家,偶尔书信一封,问问家中情况,完全是为了敷衍妻子。他居然早就在外面包养了女人。 几天前,将近四年没有回家的杨俊,他回来了。 正当妻子董碧莲欢心不已,忙里忙外,进进出出,买菜割肉,做了一桌子丰盛的饭菜为他接风洗尘时,他却直接在饭桌前扔了一颗毁灭性的炸弹给妻子。 他这次回来就是要跟妻子坦白自己的混账事儿,然后求个宽恕的。他在云南置办了另一处家宅。 那个家有了另外一个女主人,他们的儿子已经1岁了。 他希望董碧莲发扬宽容大度的优良作风,认可这个儿子的存在。希望妻子能允许他有两个家。他可以两头照顾,可以经常回来看她娘俩。那边的儿子是他杨家的根苗,是可以为杨家延续香火的。 最主要事情是,儿子的户口要落在他们家的户头上,这个须得董碧莲点头答应。 想必,这最后一个问题才是他此行的目的吧?不然这人恐怕十年八年也不会回来露一趟脸。 董碧莲气得脸色煞白,被丈夫带回来的这一个惊雷给震碎了心。待得回过神来,她突地起身,狂躁地嘶吼连声: “有你这样欺负人的吗?死老头子,养野女人,你要点脸不?你还养了私娃子,你居然还养了私娃子?还要我把他收兜起?你想的美!你想得美!” 随即用尽浑身力气掀翻了桌子,“哗啦啦。。。”满地盆儿、盘儿、汤肉、菜叶,一地狼藉。 杨俊知道妻子的精神原本就不完全正常,他也不敢太过刺激她。她要是完全疯了就麻烦了。 常年在江湖上飘的人,考虑事情,所有利弊一丝不落,全算计在心。于是他就厚颜无耻地打起苦情牌,甚至不惜把责任推到妻子身上。 “碧莲,还不是因为你没有给我生个一儿半子,你要是给我生个儿子,我能花这么大代价去另起一个家吗?这些年我在外面东奔西跑,好几次差点死掉。我那么拼命挣钱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给杨家留下一个根骨吗?这原是你的责任,你作为杨家儿媳,没有给杨家生个儿子,你难道问心无愧吗?” 听到这里,董碧莲恍惚间也产生了一丝愧意。是啊,没有给他生下一个儿子,确实对不起他。年轻的时候,自己一直生病,现在病好了,可还能生吗?都四十多岁了,生不了了。 难道就让他为了家里这个丫头,这么个不讨人喜欢的丫头片子,苦哈哈地到处奔波赚钱吗? 这个好像有点强人所难的,实在没有道理的。 越想越觉得丈夫的委屈比自己还多。越想越觉得原来是自己亏欠人家的。她便不由的心软嘴软起来。 杨俊见她收敛了脾气,便趁热打铁,继续感化她。 “我也是家中独子,不给杨家留个根,你我都是杨家的罪人。如果不是为了儿子,我何苦一把年纪还在外做这样的折腾?我也很累啊,知不知道?” 杨俊真把自己也说心酸了,居然伤伤心心的抹起眼泪来着。 “不是不得已,谁他妈乐意这么折腾啊,你看看我这一头白毛,我这些年遭了这些罪,还不是因为你没有给我生儿子吗?现在我有儿子了,我终于给杨家有个交代了。你应该宽容一些,你就当可怜我,同情我吧。再说我拼死拼活挣下这份家业,让你一辈子都坐着享清福,也算没有亏待你吧?” 这是没有一句话不在理啊,董碧莲越发内疚了。 看看丈夫头上那一顶花白的头发,还稀稀疏疏像一片营养不良的菜园子。她心软了,心酸了。 确实没能给人家老杨家留一根苗子,我确实对不起他老杨家呀,也对不住他杨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现在别人给他杨家续了香火,也算是替我给杨家列祖列宗尽了孝道。这要在以前的社会,人家早三妻四妾地娶来生儿子了,正房还主动为丈夫纳妾生子呢。 我这样计较好像有些过分了。 看看眼前的丈夫,哭得像个孩子,手背上布满了老年斑。四十多岁的人,这个样子是长得有些着急了。这些年,他确实挺不容易的。背井离乡,四处漂泊,就为了死命地挣家业,生儿子。反倒是我,守着个现成的家业,不愁吃不愁穿,这些都是他给的啊。 再多的不甘,到最后,感觉自己倒是背负大半的责任了。 “死老头子,既然是杨家的种,我认命就是。你去跟你的野婆娘好好过日子吧。我这里你爱来不来,别以为离了红萝卜就上不了席面了。回屋睡你的大头觉去,我要收拾屋子了,哪个离开哪个日子照样过。哼!” 董碧莲用最硬的嘴,说着最软的话。算是彻底接受了这番事实。 第27章 母亲的遗愿 得到妻子的认可后,杨俊也没有多待一天,第二天一早就奔着另一个家的方向去了。留下伤心又无奈地董碧莲。 遇到这种情况,作为原配妻子的人既不甘心,又不得不被迫默许,接纳。否则,再无第二条路可走。 那一代人,离婚是每一个正经女人的绝路。分得再多家产,也无法安安稳稳的做人,社会会把她们的声名钉在耻辱柱上,连女人自己也会作茧自缚,不会放过自己的。 董碧莲已经说服自己,把丈夫家外有家的事情归咎于传宗接代的需要,逼着自己做一个懂事的女人,把一切都合理化。 可终究心里的郁闷是难以疏解的。 她一忽儿想明白了,一忽儿又觉得心中憋屈得慌。一想到丈夫家外有家,跟别的女人生儿育女,还常年守着别的女人和孩子过日子。 如此长期郁结于心,终究病倒在床,无心经营超市生意。放了小工的假,关门蜷缩在家里,奄奄地活着。 父亲这一系列荒唐离谱的所作所为,着实把年春的三观震碎了一地。也越发的觉得母亲可怜、可叹。 尽管母亲跟父亲一样的不喜欢年春,他们所有的谋筹计划里,就没有过年春的一份。对年春的父母女儿之情分也是够迷糊淡薄的。 但是,做女人,做妻子做到母亲这个份上也是够窝囊够憋屈的。 现在夫妻感情破裂了就可以离婚,各自寻找新的出路,女人可以另嫁,男人可以另娶。女人不但可以离婚,离开辜负自己的男人,从坏掉的婚姻里解脱,还可以分走财产,以保生活。 年春看着眼前脆弱的母亲,完全没有了往日对自己横眉竖目时的强势和冷漠,只顾在那里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数数落落。便小心翼翼试探着问了母亲一句: “妈,你就没有想过要和爸……离婚……吗?” “啥?离婚?这丫头你疯了吧?哪个正经女人离婚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见过几个女人离婚了?离婚了就成了孤家寡人了,死了也是孤魂野鬼,没处生根了。这丫头莫不是疯了吧?尽出馊主意。赶紧摘菜,弄饭吃了。” 母亲听了年春关于离婚的建议,简直怒不可遏,冷冷的,带着几分一贯以来就恨铁不成钢神色呵斥了她。 唉,人都不要你了,你现在也成了孤家寡人了,为何不离了婚!分了家产自己自由自在地过,不用看人眼色,被人气到生病。何况,你还有我,有我陪着你,与你相依为命,不好过眼巴巴期待着一份无望的婚姻苟延残喘吗? 这样的话,这样的心思,年春当然只敢在心里过一遍的,根本不敢对着母亲说出来。 年春刚从盆山回县城上班几天,又接到母亲电话。 母亲身体不适,一个人在家中昏倒,在床前躺了整整一夜,第二天醒来才自己撑着起来给年春打了电话。 当年春赶回盆山的家中,看到母亲胸前一大片青紫色的淤痕,那是母亲倒地时撞击留下的痕迹,她心疼不已,后怕不已。 年春毫不犹豫地带母亲去县第一人民医院去住院治疗了。当母亲的检查报告出来时,年春吓得六神无主,方寸大乱。 母亲居然是癌症晚期。医生告诉年春,母亲的病已经药石无医,治疗无意义,最好带回家静养。可年春哪里甘心,为人子女,尽管母亲从不待见自己,但自己哪能不尽子女孝道和义务? 年春坚持让母亲住在医院里,哪怕是保守治疗,也要在医院里住着。自己也方便时时服侍左右。 这么大的事情,年春还是感到拿不了主见的。她于是哭着给父亲打了电话,可是父亲说那个弟弟生了水痘,情况危急,他实在走不开身,让年春好好陪着母亲治病。 临了,电话那头的父亲居然还加了一句牢骚: “怎么都凑一块儿了?她可真会病,早不病晚不病,偏生选在这时候病,我哪里走得开?我儿子都病成这样了。” 听了他的尾声,年春是多么寒心啊。 事情有时候就是这么的凑巧。年春在过道上跟父亲之间的通话,全被母亲听了一耳朵。年春一转身就看见了泪流满面的母亲。 接下来的期间,母亲变得异常沉默,也没有任何情绪。不再对年春呼来喝去,而是像个孩子般听话温顺。 年春心里更加不是滋味。她想劝慰母亲几句,但是不知从何说起,该说些什么? 她知道,这个时候的母亲什么都明白,什么都清楚,任何的安慰都只是安慰罢了,起不了任何实质性的作用,还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年春感觉自己倒是希望母亲像以前那样呵斥自己,冷淡自己,这样兴许自己就不会那么难过,不会因为母亲将不久于人世而无比哀凉,也生出许多眷恋的情愫来。 这个时候感觉就最像母女俩了,这是这些日子以来年春的真实感受。 母亲很是依赖她,像所有老人依赖自己的子女一样。虽然,母亲也才不过四十几岁的人,但是现如今却孱弱得像七八十岁一样。 发现母亲有时候在小心翼翼地观察自己的眼色,提个要求,说句话都怕被拒绝一般,年春更是有着锥心般的刺痛。 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医生也不再对其使用治疗的药品,只是补充些营养之类的,倒是像在疗养。但即使这样,年春还是愿意让母亲一直住在医院里,得到更好的照护。 钱不够,尽管问父亲要,这是他欠母亲的。 母亲不舍得糟蹋钱,劝年春让她出院回家,但是年春说什么也不同意,让她安心在医院里养着。 这也是唯一一件年春违拗母亲的事。母亲也没有太坚持,还是听话地待在医院里。 这些天,母亲的病情稳定了许多,精神也好多了,她向年春提出了一个让年春感到意外的要求。 “丫头,你带我去京城耍一趟吧。我一辈子就想去一趟京城,死都值了。” 老太太这是怎么啦,一副了却最后的愿望的样子。 “妈,你现在身体这个样子,哪里都去不了。咱把病养好了我一定带你去。” 不是不想带她去,而是怕在路上出什么意外,毕竟这身体实在不易舟车劳顿的。 “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有数,你请个假带我去吧。我就这么个愿望,你替我了了吧。” 母亲殷切的目光,看得年春十分不忍,这个要求似乎是不容反驳的了。 “好吧,我带你去。” 年春赶紧应了下来,再多劝一句,老太太一定跟她急。 一星期后,年春带着面黄肌瘦,病殃殃的母亲坐上了北上的火车。 一路上,母亲病是病央央的,可愉悦的心情扬在脸上,难以掩藏。 母亲面上因激动而发着光。这一刻,年春觉得带她出来旅行一趟是对的。听说有很多病,最妙的处方药便是走出家门,远游。 即便是母亲这样的,心里一定也揣着她的诗和远方吧。 年春看着倍显苍老但眼里闪着光芒的母亲,心里无比欣慰。 然母亲的这趟旅行只坚持了四天,因为她的身体支撑不起了,只得提前返程。 在京城逗留了两天,多数时间都躺在宾馆里养病。计划的景点都没有去过,因老太太的病状日渐加重,直接搁浅了。 年春好劝歹劝地劝母亲既然来到京城,索性到京城的大医院里去治一治,兴许有一线希望也未可知。奈何,在这件事情上,老太太一如既往地固执得像头牛。一直重复着那句, “我自己的身体我还没有数吗?”死活不进医院。 第28章 途中相见 在返程的火车上,老太太连中铺都爬不上去了。 来的时候,也是中铺,那时候上上下下还能勉强靠自己完成。现在,年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无法把她弄上铺。 下铺的票没有买到。 年春也没想到,短短几天,母亲的身体已经糟糕到这么严重的地步了。可把她愁坏了,又担心,又无助。禁不住簌簌落下泪来。 曾经自己一个人单枪匹马,遍游大江南北的年春,第一次在旅途上脆弱到流泪。只因为带着病重的母亲,无法好好照顾她。 正在这般情景时,一男孩让出了下铺的床位,解了母女俩的困窘。 在伺候老太太躺下歇息后,年春和那个男孩聊了起来,他们聊得十分愉快,聊了整整一夜。 直到快天亮,那男孩困倦难支,嘴边的话题还没聊完,不知不觉间就起了鼾声。 真是一个可爱的大男孩。心善,热忱,单纯。 闲聊中,那男孩早已毫无保留地把自己倒了个底朝天。一夜的功夫,年春几乎对他就算知根知底了。 他叫耿少华,也是甘阳县人,比年春大两岁。高中毕业后在甘阳县糖厂工作。岁数虽长年春两岁,可是他那长相太过稚嫩,要不是个头长得高,光看脸,就是个初中生。 圆圆肉肉的脸盘子,大眼睛明亮又闪烁,浓眉弯弯的,嘴唇丰满,皮肤看起来也是白白嫩嫩的。这般丰润饱满的长相,一时也不知怎样形容。于是,年春由衷地发出赞叹: “你长得真漂亮!” “漂亮?我又不是女生。哦……你居然说我娘,你咋那么坏呢?” 在女生眼里不够男子汉,耿少华心有不悦。尤其是眼前这个让他莫名地产生好感的女生。 “我是觉得你的模样不是一般的好看,帅哥这个形容已经够不上你啦。我说的漂亮就是单指好看的意思。” 年春见耿少华快被自己弄生气了,赶忙地忽悠道。 本来就长得女里女气的嘛,还是大美女那种。 年春毫不客气地在耿少华面前冒充大姐,唤人家小弟。 “喂,我比你大,我是哥好不好?”耿少华很是不服气。 “谁叫你长个娃娃脸,看着比我小太多。老实当弟弟吧。”因为长相可爱,年春总忍不住想逗他。 关于少华的长相,年春总想起西游记里唐僧来。对呀,长得跟那个眉目俊美,迷倒女儿国国王的唐长老一样,太一样了。 年春想送他一个唐长老的称号,但不太敢造次,毕竟初次相识嘛。 两个人在火车上,聊了一路,感觉有聊不完的话题。连那么多的口水话也不觉得尴尬。 连年春母亲都感觉到这两个孩子咋永远聊不完的话题呢?那么投机,那么和谐,倒像两个十分要好的好朋友。 老太太脸上挂着有深意的微笑。 年春就是觉得这个漂亮的男孩可爱,亲切,还帮助自己照顾老太太。好感度直接拉满。 少华呢,觉得年春长那么纤细,秀气,带着个病重的母亲,却不像别的女生那般忧郁沉闷。她总是能做到一边无微不至地照顾母亲,一边无拘无束地跟少华漫聊。 尽管身处困境,却又难掩豁达开朗的性格。这样的年春,反正特吸引他,跟她聊这一路,令人十分的愉悦,甚至不忍离别。 下车时,少华迫不及待的留下了年春的电话号码,连同她的工作单位,住址也都问清楚明白了。似乎只生怕找不到她,或是唯恐将来会失去她的一切消息。 医生说,老太太的精神状态太差了,舟车劳顿加速病情恶化。年春想让母亲继续住院治疗,可是谁知母亲十分抗拒治疗。 “丫头,我知道我没几天日子了,这一点,不检查我也早就明了。你让我回去清静几天吧,不要让我在医院里折腾到死的那一天。” “妈,你安心住院吧,不要胡思乱想,医院里,可以让你的病情得到控制的。” 年春抑制住心里的难过,她知道母亲的病只是拖延时间的问题了,但至少医院可以做到为她减轻痛苦。 这也是她唯一能为母亲做的,尽最后一点孝道的机会。 正当年春心情无比沉重之时,少华的电话来了。 “美女姐姐,你好吗?我一直在等你的电话,既然你不给我打,只好我给你打咯。”电话那头,少华的声音轻松愉快。 年春本想装作若无其事地说话,却难抑哽咽之声。 不知为何,一接触上他,她的无助的委屈就涌上来了,潮水般汹涌,抵挡也不能抵挡住。好像他是她的谁,是个让她可以信靠的人一般。 “你怎么了?别哭,别哭,告诉我你怎么了?”少华感觉到对方的异样,急切的问。 “我……我妈恐怕不行了。”一听到对方关心切的声音,年春忍不住哭出声来。 10分钟后,少华已经在年春身边了。 静静地听年春诉着苦,他轻轻把年春的头按在自己肩膀上,默默听年春宣泄着悲伤。他一边轻拍着年春的背,一边安慰道: “别怕,有我在。我和你一起面对。” 这个时候,能有一个人与自己同甘共苦,多好啊。年春没有拒绝这个热心肠的男孩的帮助,任他不离不弃地陪在自己左右,面对生命中突如其来的风雨。 接下来的日子里,母亲病情恶化到去世,到昏天黑地的丧葬事宜,都有少华全程陪伴,帮着料理后事,直到一切尘埃落定。 这一程下来,年春已经完全离不开少华了。在她心里,他已经是与自己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 让年春崩溃的是,父亲居然带着他那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女人来参加母亲的葬礼。葬礼完毕后开始撵年春,让她回自己单位住,说他们要在盆山住上一阵子,要处理一些重要的事情。 把年春完全置于局外。 当时已经身心俱疲的年春,纵然内心对父亲的所作所为极为不满,可是她没有精力抗拒,只想安静休息。于是,在少华的陪伴下,回到了县城。 年春是因为父亲带着另一个女人来参加母亲葬礼的事情而不满的。这么多年,无论怎样,她心里从未对父母产生过不满的情感。这是她的第一次不满。 年春是这样的人,对于父母,对于生养她的家庭,从来只有感恩,没有怨言。她就是这样成长起来的。 半个月后,父亲打电话告知年春,他已经和那个女人领证成为正式夫妻,并且他们和他们的儿子已经在盆山住下来了。 没有任何思想准备,年春就被他们从家里清理出来了。像母亲的所有遗物连同母亲在那个家几十年的痕迹,统统被清理掉了。 父亲说,年春是女孩儿,终归嫁为人妇,从她成年开始就算不得他家的人口了。 放心,将来嫁人,嫁妆少不了你的,除此之外,你也不用再回来,免得相处尴尬。 年春知道,自己有权争取一切属于自己的东西。可是她不想,也没有兴趣。 正如父亲毫不客气的告诉她,家里的一切,都是他这么多年风里来雨里去的挣下的,他想咋分配就咋分配。给她准备嫁妆,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明里暗里的,告诫年春别生事端。 这般凉薄的父亲,让年春心生寒意。 然而,何止父亲,母亲又何尝不是一样的凉薄呢? 母亲,到死也不曾为年春的身后做过任何打算。没有遗言,没有交代。就连她手里的积蓄也致死没对年春透露半个字。至于,她留给谁了,以什么方式作何处理,年春一概不知。 只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母亲手里的所有财产如今已经尽数到了父亲的手里。 想必这背后的真相,不说也一定是令人心寒的。母亲临死前一定对丈夫做了妥善交代,只是完全忽略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当年春怀着拔凉的心情,决定出远门散散心的时候,少华毫不犹豫地请假陪她踏上了旅程。 少华的陪伴,一时间稀释了年春心中的悲凉。她感觉自己似乎并不是一无所有的。 这一趟旅行,年春把自己完完全全地交给这个与她没有血缘关系,却胜似亲人的男孩。 她不想做过多的顾虑,不想考验,不想设防,不想……,这样好累,这样真的太累了。 她要把自己和自己的人生都交给他,让自己属于他,也让他成为她的。多好啊。 第29章 未婚小夫妻 高星在甘阳县城的部门工作,灵生也调到县城,既然都到了县城里,高星建议两人合租。 “都订了亲事,就是一家人了,没有必要两头花销嘛。” “不可以,婚都没有结,还不是名正言顺。” 这个建议遭到灵生一口否决。这有悖于灵生的原则,与北家的家教也不合。 灵生表示,结婚前坚决不同居,这是自己的底线和原则。于是灵生还是坚持自己单独租房子。 高星有些不悦,但也不敢表示什么。 作为男生,心里其实也很在乎女子的贞洁的。这一点,高星自己心里清楚,自己也不可能不在乎。所以,被灵生拒绝后,虽有些失落,但内心是满意的,越加的觉得未婚妻的可珍贵。 男人真是奇怪的物种,不仅奇怪,还很矛盾。自己跟自己也能那么拧巴。 只是,血气方刚的青年男子,整天跟女朋友黏在一起,花前月下,卿卿我我,就是不得真正拥有她。这对高星来说实在是莫大的考验。 第一次去灵生寝室,灵生亲自下厨,准备做泡菜鱼招待他。 灵生一个人在厨房里叮叮当当地搞出好大的阵仗,还不许高星帮忙,连厨房也不许他进,非要独立完整地给他做一顿饭吃。 忙活了半天,灵生的泡菜鱼终于端上了桌。高星迫不及待的夹了鱼就上嘴。 “味道怎么样?”灵生满眼期盼地问道。 “好吃,好吃。你怎么做得这么好?” 高星赞不绝口地夸道。 “真的吗?这是我第一次做鱼,只看到我妈做过。”灵生高兴得眉开眼笑。 高星提议整点啤酒对饮几杯,不然都对不起她忙活这半天,对不起这一大盆泡菜鱼。灵生高兴之下举双手赞成。 趁高星下楼买酒之际,灵生又钻进厨房,又炒了一盘鸡蛋。于是双人对饮,聊得甚是欢愉。 两个年轻人,天生海量,酒兴酣浓时,高星一趟趟地出去买酒,感觉越喝酒味越甘醇,仿佛喝的是琼浆玉液,怎么喝都喝不醉。 起先说好的一人两瓶封顶,喝多了没什么好处。后来两瓶什么感觉也喝不出来,让高星再去买两瓶。四瓶下肚也还是差点意思,高星再跑一趟,索性整一件来。 24瓶一件的,喝不完存着下次喝,最后一瓶也没有存下,两人直接喝断片。 夜里,高星从沙发上醒来,正值隆冬时节,他是被冷醒的。他想找一床被子盖一下,迷糊着进了卧室,并没有找到被子毛毯之类的。 他看到床上的灵生盖着被子睡觉,被子上面还叠着毛毯。原本他想把灵生身上的毛毯拿下来,自己去盖的,又怕拿掉毛毯灵生会冷,于是一半清醒一半迷糊之间,直接钻进了灵生的被窝里。 他还用背把灵生往里面拱拱,挪出地儿自己躺下了。 一挨着暖暖的被窝,高星又浓浓地睡去。 直到凌晨,隔壁学校里有很多人跑操的声音把高星吵醒了,他看到身边还在沉睡的灵生便转过身来轻轻地把她搂进了怀里。 自那天以后,高星便以未婚夫的名义天天赖在灵生宿舍里,久而久之,还觉着很是名正言顺的,俩人过起了小日子。 那段时间,俩人像一对新婚夫妇一样,如胶似漆,好得蜜里调油,全然想不起他们还没有举行婚礼,还不是正式夫妻。 这天灵生代表学校去市里参加演讲比赛,一路上晕车无比难受,回到家里整个人都不好了,说不出的难受。 奇怪,灵生从小到大就没有体验过晕车的感觉,这回突然就晕车了, 就这样一动也不想动,在沙发上直躺到高星下班回来。 高星看到灵生躺在沙发上,瘦小的身体卷的像一只小虾米,面色苍白,有气无力。高星摸摸灵生的额头,关切地问: “老婆怎么啦?哪里不好?” “晕车,不舒服,别问我了。”灵生一阵无力感,心里已是极度烦躁。 “晕车啊,我还以为生病了。没事,休息休息就好了。我去给你做好吃的。你睡吧。” 晕车这种小事,高星松了一口气。女生就是矫情。 灵生坐在餐桌前,看着眼前的可口家常菜,胃口大开。正好肚子也饿了,感觉自己能吃好几碗饭。 可是,自己胃口远远没有想象的好。每一道菜都没有看起来那么美味,也没有平时的好吃。灵生勉强吃了几口,算是给烧菜的人一个面子吧。 高星被派出去学习一个月,剩下了灵生一个人。这就可怜了,正需要人照顾,需要人陪伴安慰呢。 连续一个星期以来,这晕车的感觉不仅没有消失,还一天重似一天。 吃不好,睡不好,每日都昏昏沉沉,身体越发沉重。晚上正睡得好好的,突然胃里异样的感觉把灵生弄醒过来。随即嘴里有一股股清淡的口水从四面八方冒出来,瞬间盛满了口腔,灵生迅速翻下床,连滚带爬奔到厕所里,趴在洗脸盆上,倒出嘴里的水,连带着一阵干呕,感觉把整个胃一并都呕出来了,可事实上什么都没有呕出来。 只觉得嘴里那口不明液体吐出来的时候,整个口腔里的肌肉一阵抽搐半折酸痛,上下两组牙床似乎要脱落,舌头僵硬,以至于干呕的时候舌头像是被折断,痛得钻心。 灵生以为自己得胃病了,到诊所里开了一些胃药来吃,刚吃的时候感觉症状减轻了许多。原来真的是胃病,还以为晕车后遗症呢。 正当灵生充满希望地认真吃药,忌吃生冷硬辣,安养暖胃的时候,没过几天又被打回了原形。 恢复如初的并不是她的好胃口,而是那种生不如死的症状又回来了。灵生几次崩溃大哭,也曾怀疑自己的身体出大毛病了。难道是绝症? 那种又饥饿,又厌食的感觉太折磨人了。 逐渐的,开始吃什么吐什么,吃多少吐多少。身懒心烦,无心打扫屋子,整理衣物,家里变得杂乱不堪。 越是这样,心情越加烦躁。可灵生每天下班回家往沙发上一躺,什么也不想干,她盼着高星快回来。她需要他呀。 高星回来时吓了一跳,只因灵生已经完全脱形了。 面黄肌瘦,形象邋遢,双眼无神。原来那个娟秀玲珑的女孩仿佛换了一个人。 一听灵生这段时间的症状,高星慌了,莫不是得了什么大病?二话不说,即便夜已深,硬拽着灵生到医院挂了急诊。 结果诊断书上写着: 早孕48天。 怀孕了? 俩人慌张起来,怎么办?看来,结婚已经成了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奉子成婚,实在是件不怎么光彩的事情。 好在俩人事先已经订了亲事,就算不上是什么伤风败俗事。只能赶在显出大肚皮之前把婚礼办了才好。 下个月就过年了,不适宜结婚。于是婚礼就定在年前十天举行。 第30章 奉子成婚 时间过于仓促,来不及准备充分,婚礼也就办得有些简单潦草。按照当地农村的习俗,灵生家里选在下午时分宴请亲朋好友。 新娘子启程的吉时就定在凌晨五点。给新娘子梳头的是老街经营五金店的老板娘陈娘娘。 只因为陈娘娘生了六个儿子,六个都顺利长大成人,存活率百分百,这在那个年代是极为难得的,没有几个家庭不曾夭折过小孩。 关键在于全是儿子! 于是,这样的女人被认为是最有福气的,换句话说就是最吉祥的女人。 尽管陈娘娘家的六个儿子没有一个学业有成的,事业也不算成功。不是当民工,就是跟着前辈跑山货,要么倒插门,还有一个守着父母的五金店却好吃懒做,整个一个啃老族。但是,陈娘娘依然是四邻八乡首选的专门给新嫁娘梳头的女人。 陈娘娘一生当中不晓得给多少新娘子梳过头,她自己都记不清了。在当地女人堆里,这可是一份殊荣,是一份足以令多少女人羡慕嫉妒恨的荣耀。 在这里,有两类女人是永远不可能有机会给新嫁娘梳头的。宁愿忽略掉这一环节,也不可能让她们来给新娘子梳头,那就是寡妇和不曾生过儿子的女人。 别说梳头,连新娘子的闺房都不能进,新娘子的衣服也不能让她们摸。就是嫌她们晦气,不吉利。 灵生母亲看着尤其瘦弱的女儿,穿着自己亲手缝制的红色喜服,显得过于宽松空荡,不免心疼,禁不住落下泪来。 灵生感觉到身旁的母亲在擦拭眼泪,也感伤起来。虽有哭嫁的传统习俗,但灵生并不兴这些繁文缛节,根本没打算哭嫁的。 可是,一见落泪的母亲,自己也难过,眼泪自然就流淌起来。好想抱抱母亲,养育她十八年的母亲,不是亲生,却比全世界的人都亲。 此时,她好像有些明白哭嫁习俗的真正意义了。怎能不哭呢?就要从某种层面与生养的父母和温暖的娘家剥离开了。 虽然她发誓自己绝不会真的像泼出去的水一样从家里流掉,但她是真的出嫁了,从爹娘的身边出走,走进另一个家庭,成为另一个家庭的一份。这样的情景,难免地让人产生宿命的酸心。 灵生好似被触碰到了某一根神秘的神经,想起自己的身世,亦真亦幻,一点真实感都没有的身世,几许悲哀,眼泪越发汹涌而出。 听见灵生的啜泣声,在场的几个同龄女孩被感染,不由得也发出嘤嘤的哭泣声。几个女孩都是未出嫁的,已嫁为人妇的不被允许进新娘的闺房来,更没有资格送亲。 而哭嫁的习俗里是允许未嫁的小姐妹陪哭的。 此时此刻,也不知谁是单纯的陪哭,谁是触景生情,为自己同样的命运而感怀。一时间,这场面十分感人,惹得在场女眷们,没有一个不掉眼泪。直到新娘上了婚车,几个当母亲的女人还站在门口不停地抹眼泪。 送亲的小姐妹们,一坐进婚车便兴奋的唧唧喳喳,嘻嘻哈哈,俨然一群少不更事的小丫头,忘了她们刚刚还在那里感怀落泪的事。 早孕反应令身上万般不适,却害怕被人发现自己未婚先孕的丑事,灵生只好死命忍着,强打起精神一一应付着诸多的礼节仪式。 曾经憧憬过无数次的唯美的婚礼画面,似乎只应戏中有。反正,离自己的婚礼十万八千里远。 比起繁琐的礼仪折腾更让灵生难受的是,她以为高星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知道自己吃不消,他一定会想办法替她解围,不让她受累的。 可事实上,高星全程严肃地处处提醒她怎样来小心应对婚礼的每一个环节,千万不要出差错,千万不能让人笑话。 他全然不顾及灵生的感受,也不关心她的身体,他无视灵生频频向他投去求助的眼神,还有她的惨白憔悴。反而对她疲惫不堪的状态和苍白的脸色露出不悦的表情。 灵生心里一阵难过,一阵埋怨。难道这些世俗的礼仪就这么重要?面子就这么重要?他怎么这样?怎么能这样? 他像变了一个人,他的世界好像突然多了很多比她重要的东西。他全程的庄严,全程的小心应对,但都不是为了她。 此时,灵生好像变成了高星世界里最微不足道的那一部分。 她眩晕地立在人墙中,她暗伤,隐痛,委屈。独自默默地,悄悄地失落。 直到仪式结束后,灵生再也支撑不住,让高星找了个房间给她歇下。他对她的表现多不满,他甚至生气着。 灵生饭也顾不上吃,不管肚子怎样闹革命,恨不得在床上生根了,只想长久地赖在床上不起来。 睡到半夜,灵生被叫醒,说是宾客们要求新郎新娘对唱情歌。天哪,饶了我吧! 灵生翻个身,又昏昏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灵生又被叫醒: “小舅母,小舅喊你出去唱歌。” 一个小男孩不停的摇晃着灵生的胳膊大声说道。 灵生无奈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唉,看来今夜他们是不会放过我了。”她自言自语地叹息着,起身跟了出去。 一群年轻人围在高星家46英寸的黑白电视机前唱卡拉ok,玩到高兴处,非要新郎新娘来个情歌对唱。 灵生此刻又饿又困倦,心里一万个抗拒,只觉浑身乏力,浑浑噩噩,再难受也不过了。她一看见聚在灯光下密密麻麻的人,人群里制造出来的噪音,通身都不受用了。 路过宴席场所时,满目狼藉的杯盘,饭菜的气味,酒的气味,一阵恶心直冲天灵盖,她捂住嘴干呕两下,不得不继续去应接高星。 此时的高星酒已经喝到了兴奋点,被年轻人们怂恿着要把新娘子请来亮相。他一见灵生,快步凑上去就把她往人群里拉。完全没有顾得上看一眼她的面色。 灵生闻到了凑上来的高星嘴里喷出的酒气,险些就当场翻肠倒肚了。 她身子不受控制地颤了一下,脚底就跟着摇晃,像是站在地震的中心,高星下意识地要去扶稳她。刚一靠近,又喷了灵生一鼻子的酒气。 灵生本能地把身子往后倾斜,来避让高星身上的酒气,同时用手捂住了鼻子。 高星瞬间黑了脸,灵生的动作让他不爽,让他觉得在大众面前没脸了。他生气地凑上来,他小声质问: “什么意思?嫌弃我了?” 什么意思?他不知道我孕吐那样厉害的吗?灵生委屈地想着。 她想要解释什么,可是她的胃里又开始翻绞开了。她拼命地压制住恶心,下意识地脚下往后踉跄了两步,这一踉跄完全坏了,就要摔倒。 即便高星想要尽力稳住自己和灵生的身体,不让倒地。可就这样还是倒地了。 所幸的是,灵生就倒在了高星身上,否则就伤了肚子里的宝宝了。 这一下,高星的酒已醒得差不多了,他的脸色更黑了,他扶起来灵生,啥也没说。可眼里的愠怒之色,把灵生吓着了,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看自己,灵生心里尽是委屈。 婚后,明义在县城里为灵生两口子买了房子,连同装修,家具一并都包揽齐全了。多少同龄人羡慕着高星。但是高星不怎么喜欢被这样的羡慕,好像他就比别人少了自己奋斗的能力似的。 灵生说他多心了。谁也不会忽略他的能力,他的能力有目共睹。这只单纯是她父母的心意而已。 第31章 要命的妊娠反应 灵生的孕吐反应一天重似一天,偏偏高星又是三天两头地出差,一走至少一星期,甚至一个月。 灵生只好有一顿无一顿的凑合着过,本想好好补补身体,增加营养,无奈实在没有胃口。 还要上班,饿得不行了,只好煮一碗面条吃,吃完又吐,食不甘味,难受得无以复加。 她买了各种零食和水果放家里,可是随吃随吐,最后看到什么都没有食欲。晚上睡梦中时常被胃部不适的感觉弄醒,醒来跑厕所里一顿吐,胃里空空,只倒出一些清水来。 最要命的感觉莫过于闻到邻居家的烧腊肉味儿时那种窒息的感觉,令她不停的干呕。 隔壁这家人啊,也不知为什么这么喜欢吃腊肉,每一天都在烧腊肉,整个楼道都是烧腊肉的气味儿。 灵生死死的关闭了阳台的门,屋里所有窗子,可这股子味儿还是充斥在屋里,简直无孔不入,阴魂不散。 小区里长了一棵木瓜树,树上结了几个木瓜,其中一个最大的木瓜已经开始淡淡的泛黄色,那是快要成熟的标志。 那可爱的淡黄色强烈地诱惑着灵生的食欲。她也不知道那木瓜是不是比其他水果更加美味,她没有吃过木瓜,只知道目前那棵木瓜是唯一能够让她产生食欲,不倒胃口的。 一天,灵生站在木瓜树下,正痴呆呆地盯着那个将熟的木瓜。住在一楼的魏大姐便从自家屋里走出来,热情地招呼她,主动跟她闲聊起来。 灵生正无处诉说自己的苦楚,把这段时间这种快要了自己半条命的妊娠反应给这个大姐一通诉说。 魏大姐以过来人的身份跟灵生分享着自己的经验,灵生感觉倒了一番苦水,心情舒畅了许多,身上仿佛也舒服多了。 “魏姐,这棵木瓜树没有主人的吧?” “应该……没有吧?” “那等木瓜熟了,我来摘它。我太想吃了。” 灵生顾不得体面了,要是在平时,再馋也不会说出来的。 “唔,还早着呢。成熟还早。”魏大姐说。 “我等它熟,我一定要等它熟的。”灵生执着地表明要等木瓜熟。 灵生一有空就去看那个大木瓜,像欣赏一朵绝美的鲜花一样,流连忘归。她殷切地希望大木瓜快快成熟,想象着切开木瓜,吃上它鲜嫩的果肉,灵生就感觉通体舒畅,直咽口水。 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如此馋过嘴。再怎么喜欢吃的东西,也不曾馋到这般难以自控的地步,好狼狈。 那天,灵生有气无力地躺在沙发上看碟片,一股烧腊肉的气味又神不知鬼不觉灌入鼻子里,瞬间反胃到无法呼吸。她一骨碌从沙发上爬起来,拿上钥匙,快速地冲出屋子,下楼去了。 要死啦,一刻也待不了了这屋子,还是到外面去呼吸新鲜空气吧,去看看我的大木瓜吧。 一想到那颗黄的越来越耀眼的大木瓜,整个内心充满了希望,一个木瓜居然让她有了一种未来可期的感觉。一阵兴奋,浑身就充满了力量。 来到一楼的旷地,瞬间心旷神怡,呼吸畅通,脚步也变得轻盈了。 一群小孩在小区的空地上嬉戏着。 灵生轻快地来到木瓜树下,抬头仰望她的大木瓜。 天哪!大木瓜呢?我的大木瓜呢? 只见木瓜树上三四个青涩的小木瓜挤成一团,个头只有鸡蛋大小,呆头呆脑地俯视着灵生,显得很无辜的样子。 中间那颗耀眼的黄色木瓜没影了。哪里去了?赶集去了吗?留下一群青疙瘩看家? 灵生一阵头晕目眩,她垂下头揉揉眼睛,再次仰望木瓜树的顶梢,还是几个小木瓜,仿佛大木瓜从来就不存在,仿佛那只是她一直以来自欺欺人的幻觉。 灵生的心空了,失望,不,她心里一阵绝望。 胃里便开始搅动起来,她无力地瘫坐在地上又是一阵干呕。 此时对于灵生来说,好像是失去了救命的仙丹,别以为不至于如此,真的很至于,因为几个月以来,是那个大木瓜让灵生唯一一次有了进食的欲望。 厌食几个月,几个月吃什么吐什么,生不如死的感觉,谁想要体验一回呢?唉,太可恶了,那个万恶的,夺人所爱的混蛋究竟是哪个呢? 灵生又伤心又怨恨。 她听见小孩们的嬉笑声,突然讨厌起这些小孩来,一定是这些小孩吃了它,一定是。她不甘心,忍不住想要批评一下小孩们,顺便警告他们不要再打树上木瓜们的主意了。 “哎,小朋友,树上那个大木瓜是你们摘来吃了吗?” 她走过去,虎着脸生气地问小孩们。 “不是我们!” “不是我们!” 小孩们连连摇头否认。想必这些小孩是不会承认的,即使的确是他们摘的,这个时候也会抵赖,问也是白问。 有个小女孩说: “我知道是哪个摘的。” “谁?谁摘的?”灵生急迫地问。 “是魏大娘。今天早上我看见魏大娘扛着一根老长的竹竿把那颗最大的木瓜戳下来,捡回家去了。”小女孩说。 “是一楼的魏大娘吗?”灵生不可置信地问。 “就是一楼的魏大娘。”另一个小孩补充道。 脑袋嗡嗡的一阵昏乱,怎么会呢?别人也就算了,不知者无罪,可她明明知道的,她什么都知道的! 魏大娘怎么可以样呢?她怎么可以是可恶的呢! 同是女人,她一个过来人,她了解怀孕有多辛苦,她就不能让着我一下吗?干嘛非要跟我争那颗木瓜呢?她什么都可以吃,什么都能吃,而我,我就只能吃那个木瓜,那个救命的木瓜了呀! 再说了,你要,你可以明说呀,可以不给我希望,不让我期盼这么久的呀。这招数多损,多阴暗。 魏大娘,我恨你,我真的好恨你。 回到家里,灵生难过又绝望地哭了。想想自己何以狼狈至此,居然为了一颗木瓜,一口吃的,去怨恨别人。 又一想起自己这种时候,没人照顾,没人心疼,孤立无援的,她哭得越发伤心。 高星回来后,灵生的心情好多了。 听说,孕妇和孕妇都不一样,有的早孕反应特别强烈,有的反应稍微和缓,还有的根本没有反应。 有的反应时间长,有的时间短。据说多数孕妇不适的反应时间都集中在孕期前三个月,三个月过后反应会逐渐消失,但也有整个十月怀胎期间都得承受孕吐反应的。 灵生好担心自己会是后一种。简直不如要命了。 灵生的孕吐反应一直持续了6个月,人间炼狱般的体验,在6个月后逐渐消失。 终于恢复了正常的胃口,甚至越到后来,胃口越好,饭量也一天天增长,高星都表示服了老婆那几乎涨了一倍的饭量。 老婆胃口好了,高星顿顿给她炖排骨,炖鸡。 灵生的身体很快恢复,精神状态大好。 当灵生基本能够照顾自己的饮食生活后,高星在外应酬的时候越来越频繁,回家也越来越晚,而且经常喝得醉醺醺的。 灵生让他少喝酒,早点回家,他嘴里答应着尽量早回家陪她,可行动上却一味地食言。后来,灵生再劝诫他时,他便有些不耐烦了。 “你把自己照顾好就对了,我需要应酬,需要社交,一个男人天天在家里守着老婆成什么事儿?” 他越来越不满灵生总想粘着他,他说男人的天地应该在外面,不应该限于家庭。 “适当的应酬自然是必要的,但你现在十有九天都在应酬,没日没夜的应酬,未免太过了吧?我现在挺着大肚子,多有不便,我需要你陪伴。医生说了多走动走动,生起来容易,你就陪我逛逛路吧。” 灵生渴望着高星能居家陪着她,她觉得高星在这种时候沉溺在酒桌上,实在是离谱得很。 “人家怀孕也没你这么娇气,你怀个娃就像天都塌下来似的,巴不得全世界都围着你转,没见过你这样的。” 高星也表示自己从来没想过一个女人怀孕就能折腾到如此地步。 “你怎么能这么说呢?我又不是装的,人家说了,每个人怀孕时的反应都不一样的,我就是运气不好才成了最严重的那个嘛。” 灵生感到好委屈,眼泪又不自觉地来了。 高星不说话了,但也没有留下来陪老婆,说声自己有事就出门去了。 灵生红着眼圈站在那里,看着刚刚被高星反手合上的防盗门,那般厚重冰冷,心也随后凉下去。 有时候她自己也怀疑自己是不是比别的孕妇懦弱呢?不仅身弱,心也变得如此脆弱。谁想呢?谁想要这样的体验呢? 从此,灵生不敢再要求老公陪自己了。她自己吃饭,自己出门散步。久而久之,习惯了,也就没有奢望了。 但她心里的委屈却无法消减,她发觉老公变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对她一点耐烦也没有了。他看她的眼神不再含有温情,反而是清汤寡水一般的寡淡。 男人结了婚都这样吗? 这人从什么时候开始变的呢? 第32章 婚前婚后两幅面孔 灵生时常情不自禁的回想起高星狼狈不堪地出现在瓦窑乡的场面,他用那样深情而撒怨的眼神看着她,让她瞬间被融化,那一次是他们俩爱情历史中的经典回忆,似乎也是他们情感的巅峰。 巅峰过后是要走下坡路的吗? 后来的订婚,同居,怀孕,奉子成婚,一切平凡又混乱。 当她开始越来越依赖他的时候,他却越来越疏离她。他们之间的亲热也越来越少,他多数时间醉酒而归,倒头就酣睡。根本不留一点温存给她,反而似乎在逃避她的亲近。 那天下午,高星没有出去应酬,小两口吃过晚饭来到顶楼的露台上看风景。 灵生还特意拿上了自己的数码相机,准备在楼顶拍拍风景。楼顶的风景实在是好极了,可以概览甘阳县城整个风貌。 夕阳余晖更添美丽,龙滩江水蜿蜿蜒蜒伸出天际,满城的木棉花开,满城鲜艳,生机勃勃。 灵生正拿着相机东拍拍,西拍拍,忙得不亦乐乎。 当她换个角度拍时,看见高星默默地坐在楼顶花园的花台上,看着远方发呆。淡淡金黄的落辉照着他的侧脸,他的棱角更加清晰,鼻如悬胆,薄唇轻抿。 高星身上那件翻领的白色t恤是灵生亲手为他挑选的,穿在他身上特显年轻,像个青春活力的学生,正是灵生印象里的那个少年郎。 灵生贪婪地欣赏着镜头里的高星,一边拍下了她心里眼里都最美的画面。 翻看着相机里的高星,灵生嘴角漾起了幸福的笑容,像初恋时的心境。她走近高星,坐在他身边,看他衣领一边卷起来了,便伸手贴心地为他理理伸展。 高星突然转过头来白了她一眼,拍了拍自己被灵生理过的衣领,不耐烦的说: “别弄!” 淡漠的语气,他眼里闪过的一抹厌嫌之色,像当头一盆冷水直接把灵生浇了个透心凉。 “怎么啦?” 灵生实在无法理解他的态度。 “没什么。” 高星淡淡地回了一句便起身走开去。他向楼顶的另一角踱过去,在离灵生最远的一角站定,抱着自己的双臂,背对着灵生,在夕阳下只留了一个美轮美奂的侧影给灵生。 美则美矣,却冷得像一座千年不化的冰雕。 灵生心里一阵刺痛。为什么? 是嫌弃我怀着身孕,走样变形的身材?还是憔悴的面容,还是满脸的妊娠斑? 哼,我变成这样还不是拜你所赐! 灵生虽被老公嫌弃的神色所灼伤,但是她也只当是自己孕期状态太差所致,等自己生了娃,恢复到最佳状态就没事了,老公一样会粘着她,再一次深情地拥她入怀的。故而没作计较。 稳一稳自己的受伤的心,原谅他,算他情有可原。 然而,接下来的日子,高星陪老婆的日子更加屈指可数。也不知道外面有多少忙不完的工作,应不完的酬。 灵生是多么迫切的需要他的陪伴啊,可她却挺着一天大似一天的肚子,一天比一天笨重的身子骨,不得不自己照顾自己。 高星夜夜晚归,夜夜宿醉,甚至以不打扰老婆的睡眠为由,天天睡沙发。 多问候他几句,他会莫名的发脾气,说老婆多事。还说老婆这是孕期综合症,是病态,神神叨叨的。 最后两个月,灵生的肚子特别大,身子特别沉,胎动频繁且幅度大。她感觉快要带不动自己的肚子了,恨不能尽快卸下自己的肚子。 晚上睡觉的时候,平躺会感觉心脏压迫,呼吸艰难,侧躺的话,肚子里的小家伙好像不舒服,拳打脚踢闹腾得厉害。 灵生只好坐着睡觉,可是小家伙还是不安分,猛地一脚把妈妈的胃顶到喉咙处,让人窒息。 灵生没法安睡,只好半夜三更在客厅里来回走动。 那天说好的一起去产检,可高星无故缺席,电话关机,不见踪影,灵生只好独自去产检。 妇科医生问这么大月份一个人多危险呐,你老公呢? 灵生撒谎说,老公出差了。心里说不出的酸楚,险些眼泪就不争气地滚落。 不得已的谎言,自己都不信,她不愿意别人知道她的难堪,她还要维护他的名誉。 吃了晚饭,灵生再三央求老公陪自己出去走走,高星虽破天荒地答应陪她逛一次,却显得兴致索然,很是勉强,没精打采地跟着出门去。 那是个月明星稀的夜晚,走在龙滩江畔,夜色凉凉,空气清新,好久没有能像今天这般顺畅地呼吸了。 灵生贪婪地吸着月亮的精气,心情愉快,笨重的身子都似乎变得轻巧起来。 湖边一排排的木棉树,一树树的木棉花,花影婆娑,美的沁人心脾。 这样美好的感觉多久没有过了,这才是原本该有的生活嘛,为何变得如此珍稀难得呢? 灵生很想去挽住老公的胳膊走,但是她忍住了,她害怕他不愿意,怕他嫌弃,怕扰了这难得美好的感觉。 高星两手插兜,闲步而行,仿佛感觉不到身边人的存在。他一语不发,沉默如谜。 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内心里。似乎是一个没有身边人存在的世界里。 他还像极了一位沉浸在相思中的忧郁的人,有一个遥远的恋人牵动着他的心思一般,他的心神总也不能落在眼前人身上。 这样的想法让灵生感到不适,旋即她又自嘲道:我真是像他说的那样神神叨叨的了。孕傻了吧?居然会产生这样离谱的想头。 其实,这样的夜晚并不适合灵生这般大肚孕妇出来走动的。路上磕磕绊绊,不安全因素随时随地都存在,必得有人搀扶着,方能安全一些。 可是,高星好像根本意识不到这一点。他那样有些魂不守舍,他的心游离在了看不见的方。 产检时,医生说了胎儿有点大,要想顺产,就得多活动。可是,灵生一个人都不敢这么出门了,身子太沉。危险。 老公能像今天这样陪她逛逛已经是难得,哪怕他们之间不再像以前那样有聊不完的话题,哪怕身边的老公显得心不在焉,但她还是挺满足于这样的夜晚。 有他在身边就足够了。 “唉……” 走着走着,忽然听见身边的高星一声长叹。 “怎么啦老公?你…是不是遇到不顺心的事啦?” 灵生紧张地问。 “哦,没有。” 高星恍然从自己的心不在焉中回过神来,慌忙道。 分明感觉到了他沉浸在自己的心事里。见他慌忙否认,也不敢多加追问。 高星低着头,用脚在自顾自地踢着路上的小石子玩,好像很悠闲,又好像心事重重的,怎么看怎么怪异。 “唉…人的一生有太多遗憾,如果可以重来,一定会有很多选择……老婆,如果可以重来,你还愿意选择我吗?” 高星莫名其妙地抛出个莫名其妙的问题。灵生心里莫名的一紧。 什么问题嘛?这个人若说没有问题,我都不信了。真是个有问题的人,抛出了有问题的问题。 “我从来没有后悔过自己的选择啊,难道你后悔啦?”灵生不解地问,她生气了。“你后悔选择我了?” 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会让你觉得选择错误呢? “那到没有,我只是好奇,当初如果是另一种选择,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另一种选择?难道你当初还有另一种选择吗?原来我并不是你坚定的选择,而是…而是你权衡利弊后的选择吗?” 灵生不可思议地质问他,接连地,不满地问他话。 沉默。他居然用沉默来回答我。就是说他默认了? 灵生顿觉浑身发冷: “是这样吗?你说话呀!你费这么大劲把我娶到手,只是你权衡利弊的结果吗?我对于你来说究竟算什么呢?你现在是后悔了吗?所以你最近才对我那么冷漠的吗?” 灵生情绪激荡着,越发想把自己近来所感受的委屈一起问个明白。 “你怎么这么敏感呢?我不过就随便感叹一下,人生本来就不是十全十美的,发一下感慨都不行吗?真是神经质,我不跟你说了。” 高星气呼呼地加快脚步往前走,没有要等灵生的意思。 “高星,你不觉得你这段时间有些过分吗?” 灵生气得声音都颤抖了。 “不可理喻!” 高星甩下这么一句,头也不回地走了。 恼羞成怒了? 汹涌的委屈让灵生迈不开步子,眼泪扑簌簌地落下来。 他居然不管我,就这样把我丢下走了? 这人怎么仿佛变成两副面孔了呢?最初不是这样的,以前也给过她很多温暖和感动的瞬间的。 那晚,灵生一夜无眠。高星一夜不归。灵生想了一夜,伤心了一夜。 想了一夜的结果,最后却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来。 她自我怀疑,觉得是自己太敏感了,自己真的有些神经质了。一定是怀孕导致的负面情绪。 昨晚在河堤上,是自己太咄咄逼人了吗? 她开始担心老公会不会对自己失望,所以不想回家。难道自己已经糟糕到把老公逼得都不想回家的地步了吗?归根结底是自己的情绪出了问题吗? 他去了哪里呢?有没有好好睡觉,会不会借酒消愁,喝多了回不了家了? 灵生一边自责,一边深刻反思自己。直闹到快天亮,才堪堪眯了一小会儿。 而那一夜,高星狠心地抛下怀孕的妻子后,约上三朋四友,在烧烤店、歌厅和洗脚房释放着自己的情绪,直到凌晨7点才回到家里。 灵生把那天夜里他们之间发生的争执归罪于自己,小心翼翼地看着老公的脸色行事,不管老公怎么怠慢她,都不敢有半点怨言。 她怀疑果真是妊娠综合症,是自己敏感,无理取闹了。她曾经听别人说过孕期妇人的种种恶劣的情绪。 第33章 以后你负责吃,我负责做 安宁因为有过前段失败的恋情,始终无法敞开心扉来接受赵家伟。 她还想留更多的余地给自己,考虑清楚自己到底要不要马上进入下一段关系,要不要就这么嫁为人妇。她什么都还没有准备好。 对赵家伟也不甚了解,对他家里人更是无所知晓。 尽管赵家伟曾经极力邀请她去家里,但是她不敢贸然行动,她真的觉得自己一点准备都还没有做好。 她不讨厌赵家伟,但也说不上喜欢,只是从外部条件上,作为婚姻的对象,赵家伟算是要啥有啥的人。 安宁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是不是真的嫁谁都一样? 安宁不排斥赵家伟,她只是想在自己完全接受他之前,多一些了解,慢慢来,不着急。 然赵家伟等不了,赵家伟家里的人也等不了。 赵家伟只想短时间内把俩人的关系确定下来,然后订婚,结婚。把安宁早一些变作赵家媳妇儿。然后就是顺理成章地为赵家开枝散叶。 赵家伟不请自来地到了安宁的出租屋,安宁只把他当客人,客客气气地接待他。赵家伟却一点也不客气,厚脸皮地说: “你请我吃一顿你做的饭吧。” 话说到这一步,安宁也不是基本礼貌都不给的人,只是她有点踌躇,因为自己根本不会做一顿正儿八经的饭。平日里吃单位食堂,周末煮点面条,买几个馒头吃几顿,凑合,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 现在,总不能煮面条下馒头来招待客人吧? “我......我只会煮面条。我煮的面条味道也不好。”安宁嗫嚅着,只得实话实说。 “我做一顿给你吃吧,我的厨艺还行,你尝尝吧。” “没有菜,什么菜都没有。只有面条和豆瓣。” “我去买,很快就回来。” 不等安宁表态,赵家伟就出门买菜了。他可真是雷厉风行。 安宁租住的地方,小区门外就有一个临时的蔬菜交易区。赵家伟十五分钟就买了蔬菜和肉回来了。 赵家伟像主人家一样在厨房里忙得不亦乐乎。倒是把安宁这个真正的主人弄得手足无措,不知道干什么好。 安宁想要到厨房里帮忙打杂来着,可赵家伟让她安心坐着,别帮倒忙。 仅半个小时的时间,一桌像模像样的家常菜就弄好了。 韭黄肉丝、苦瓜烘蛋、炒油菜、凉拌折耳根、白菜豆腐汤。一荤四素,家常又美味。 他是怎么做到的,半小时就搞定。虽品样不多,可是细磨活可不少。摘菜、洗菜、切菜,腌、焯、拌。只见他在厨房里晃来晃去的一会儿就出菜了。 就是当年,妈妈是安宁认为最会做菜,最能干的人,要做这些菜,妈妈的速度也不似这样快的。 妈妈还经常需要爸爸或者孩子们打下手的,不然难免有时候不能按时出菜。 赵家伟一个男人居然做菜做得这么麻溜顺手,味道也一点不比妈妈做的差。安宁不由得由衷的赞扬道: “你这么会做菜,比我妈还利索,也很美味。我一个女儿家还不会做菜,真是惭愧。” “你不会做没关系呀,我会做就行,以后你负责吃,我负责做。” 安宁红了脸,有点啼笑皆非。心想,你是很会做菜,但我也不能是一桌菜就被你收买了的呀,这也太没有立场了。 安宁没有接他的话题,只是红着脸饱餐了一顿。 吃完饭,赵家伟就收拾碗筷,洗碗,扫地,倒垃圾。眨眼间,把安宁的小窝收拾的干净,齐整。 看着自己的房间被赵家伟这么一捯饬,像换了一副新面貌,干净敞亮。相比之下,自己平日里所保持的样子简直够糟糕了。安宁有些无地自容起来,自嘲道: “我菜也不会做,屋子也不太会收拾,作为女生,这样是不是很没用?” “没有啊,像你这样的女孩子就该被当公主一样宠着。粗活儿就该我这样的大男人来做嘛。” 赵家伟趁着这个机会,殷切地看着安宁的眼睛,表达着自己的内心话: “以后就我来照顾你吧,饭我做,家务活我做,你什么都不用做。保管你每天下班回来都能吃上热腾腾的饭。安宁,嫁给我,我们做一家人吧。” “我……再给我一点时间考虑好吗?” 安宁的心乱了,她不想这么快就敲定自己的往后余生,可似乎又找不到拒绝的理由。赵家伟好像足够好,又好像自己的感觉里差了点什么,说不清道不明,就那么一点点什么东西让她始终无法全身心接受。 天黑了,赵家伟也感觉得到安宁比起之前来,对自己的态度大有改观,自己今天这番努力是有明显的效果的。但是,他同时也觉察到安宁对他的些许防备,这是单身居住的女孩都会有的一种防备态度,证明这个女孩不是个随便轻浮之人。 于是,赵家伟识趣地离开了安宁的出租屋。 以后的每一个周末,赵家伟都会来给安宁做饭,收拾屋子。但天一黑,他都会自觉离开,不敢多留一分钟。 这样的行为为他在安宁心目中大大地加分,成功立下了好男人,靠谱,可以托付终身,这样的人设。 好女怕缠郎,在赵家伟猛烈的追求下,安宁招架不住了。她想应下这门亲事,但是又不由自主地纠结不定。要是妈妈还在,她一定要让妈妈给她拿主意的,毕竟是婚姻大事呢。不能像谈恋爱那般只注重感觉。 关系到要把自己的一生都交给别人,把自己的人生天长地久地与另一个人捆绑在一起,这是一份生死攸关的赌注,赌对了安然一生,一旦赌错了,等待自己的将是怎样一番的坎坷挫折呢? 郁闷忧结之间,安宁想起了年春,她在这里交到的第一个朋友。虽只一面之缘,但是却令她十分信赖的朋友。 安宁顺利地约到了年春。 她们的第一次约会就选在江边的小鱼馆里。这个地方是年春推荐的,安静、清雅。 年春说在风景优美的地方用餐,好胃口增加一倍。 果然是风景独好。鱼馆的每一间雅间都紧邻江边,背景是碧波荡漾的龙滩江水。两边是依依杨柳,杨柳间夹杂着一棵棵浑身长满了刺的木棉树。 这个季节,木棉树上结满了木棉果,满树的木棉果都裂着口子。风一吹,从裂开的口子里徐徐地飘出许多棉花,漫天地轻扬着,雪花儿一般在空中飞舞。风一停,则又都蛰伏在地面上,草丛中,像淡淡的烟雾,就要从下面升腾起来。 雅间是露天的,用竹排做围栏,隔成一个个独立的小空间,有二人座的,四人座的,最大的一间可以容纳十人。 第34章 千杯不醉的小姐妹 小鱼馆家的烤鱼,有口皆碑。 这个时候是下午五点,安宁是来的最早的一个。 听年春说,到了饭点的高峰期,鱼馆就会人满为患,一座难求。于是,安宁就提前来占位了。 她选了一个从感官上让自己觉得最舒适的二人座雅间,等着年春。 心里莫名地有一种雀跃的兴奋。像是等待久别重逢的故人。不是才一面之缘吗?居然有一种切切思念的情绪,那么浓重地在胸膛里盘旋起来。越是渴望快一点见到,越是浓重地思念。 鱼馆的小妹替安宁斟了茶水,拿了菜单递给安宁道: “您看您是现在点菜呢,还是待会再点?” “待会儿吧,我朋友还没到呢。” “好嘞,您稍坐。” 穿着紫色工作服的小妹,头上都扎着同样紫色的头巾,电视里渔家姑娘的装着。态度温和礼貌,浅笑盈盈,训练有素。 原本安宁料想的是,年春会在平常的饭点准时到达,不想年春五点半就到了,足足早到半小时。 “我以为你六点才能到呢,不想你这么早来了。”安宁惊喜地起身,一边让座,一边唤小妹上茶。 “我猜你会早早等在这里,所以我就提前来了。可还是让你久等了。” 说话间,一种无言的默契感令两个女孩心中都不约而同地升起一股暖意,不知不觉间又把彼此的距离拉近了一层。 “终于见到了,十分想念与你再会的日子。” 年春爽快地表达出来自己的情感。 “我也是......”安宁过于激动,有些口吃,微微发颤。 “怎么样,这地方不错吧?” 年春接过小妹递来的茶杯,有些得意地问安宁。 “太棒了,太享受了。我想我以后会情不自禁地经常光顾这个地方的。” “我也是这里的常客呀,那以后咱们一起来做常客?” “好呀。但是,我担心咱们天天来下馆子,咱们那点工资够不够吃呀?” 安宁一边悄声说,一边捂着嘴笑道。 年春听她这么说,也跟着笑弯了眉眼。 小妹把菜都上齐了,给两个女孩的茶杯斟满茶水,道了一声:“您二位慢用。”准备退下去时,年春突然一本正经地问: “小妹你就让我们这么吃呀?” “请问你们还需要什么吗?” 小妹赶紧退回来,端端正正地站在一旁问道。 安宁疑惑地看着年春,正想着难道年春对桌上的菜不满意吗?那自己就再让小妹把菜单拿来,让年春自己点。 可是,下一秒她就否决了自己的想法。 年春绝对不是对桌上的菜不满意,光凭直觉就知道她不是那样的人。必定是她心里憋着什么稀奇古怪的主意呢。 “酒呢?这么高兴的时刻,怎么能没有酒呢?你说今天这样的日子,咱俩该不该庆祝一下?该不该?” 果然是另一番心思。安宁被她那豪爽的情绪给感染了。拍手道: “该该该。我忘了,我以为你是不喝酒的。” “你可别说你长这么大还没有喝过酒啊?” “我……”安宁踌躇了一下,附身到年春耳边悄声说: “我失恋的时候,一个人喝过一次。喝了半斤江津白酒,60度的,胃出血了。” “失恋了?失恋也不能这么糟践自己呀。酒要高兴的时候喝才爽嘛,会千杯不醉哦。” “千杯不醉?你酒量很好?” “我从小就会喝酒。小时候经常偷我爸的酒喝。一瓶酒被我偷喝到只剩一半的时候,我就接了自来水把酒瓶兑满。被我爸发现了,差点把我打个半死。” 有了酒精的助阵,两个人的聚会也非常的热闹。 年春果然是千杯不醉的,她喝得最多,却清醒到最后。最后是她把醉得一塌糊涂的安宁送回了家。 第二天酒醒后,安宁才想起自己昨天只顾沉浸在酒逢知己的欢乐中,把赵家伟的事忘得个一干二净。 原本安宁是想把心里正在纠结的事情向年春吐诉一下,也听听年春的看法。这下只好跟年春煲一下电话粥了。 赵家伟一大早就买了菜到安宁家里,为她做饭。 安宁因为宿醉,精神大不好。赵家伟贴心地给她做了醒酒的汤。喝完醒酒汤,安宁心里就盘算着等赵家伟一离开,她就给年春打电话。 赵家伟对她的好,她心里也很感动的。 赵家伟的心思,安宁也完全明了。 可理性告诉她,赵家伟是个不错的对象,而直觉却总是没来由地阻挠她做出坚定的选择。弄得她心烦意乱。 她甚至觉得自己过分,或者做的不地道。都这样子了,该是爽快答应的时候了吧。不然还要怎样呢? 就是惧怕着那最后的决定,像是面对一个模糊不清的方向,恍惚,迷惘,不知道该不该勇往直前。 纵然是,前方风景迷人,不停地诱引着她,她还是踌躇不敢贸然向前一步。 她苦恼,她不安。 赵家伟像往常一样,给安宁做了一桌子的爱心午餐,吃完饭,他收拾了碗筷,再把安宁的小屋彻彻底底的打扫一遍,收拾得窗明几净,然后准备离去。 就在这时,安宁的电话响了。 安宁以为是年春打来问安的。因为,在这个地方就只有两个人跟安宁有平常的联系。一个是年春,另一个就是赵家伟。 拿起电话却发现是老家那边来的,但也不是爸爸的号码,老家会有谁给自己打电话呢? 安宁疑惑地接电话,却是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来的电话。 是安宁的亲哥哥,安力打来的电话。 这个从小跟自己毫无情感,长大又是从无联系的哥哥。他用最冷漠的声音向安宁传达了他们的父亲去世的噩耗。 安宁悲痛欲绝哭倒在沙发上。不到两年,父母相继离世,这世上唯一两个最疼爱自己的人都不在了,她还剩下什么? 赵家伟不知道要怎样安慰她。语言安慰是那样苍白,抱抱她,抚抚她,他不敢冒失。最后只管坐在她身边,轻轻拍两下,笨拙的嘴巴吐不出合适的话语来。 哭得昏天黑地的安宁,踉踉跄跄地起身收拾东西,准备回老家奔丧。赵家伟见她路都走不稳,双手抖得什么东西都拿不住,便把她扶到沙发上让她冷静一下。 “安宁,你冷静一下。事情都这样了,着急上火没用,慢慢来吧。” “我怎么冷静?你让我怎么冷静?” “我知道,我知道你心里难过。但眼前,你还要请假,还要买车票……你现在这个样子什么都做不了是不是?” 赵家伟冷静下来,思路就无比的清晰。 安宁也感觉自己头脑一片混沌,浑身软弱无力,她真的什么都做不了。 但是她不能什么都不做,她要走,她只知道她要马上出发,别的她什么都无暇顾及。 赵家伟帮着安宁收拾好东西,然后他叫安宁乖乖待在家里等他,等他处理完一些事情就回来陪她一起回老家。 安宁抬起泪汪汪的大眼睛看着赵家伟,可怜兮兮地说: “那你尽快,我一定要今天就出发。” 她眼底那一片无助令赵家伟心疼不已,重重点了点头,“嗯”一声就出门去了。 两个小时后,赵家伟回来了。这两个小时对安宁来说是何其煎熬啊。 见了赵家伟,她无由地埋怨道: “你怎么才来?这都多长时间了?” “别生气,我买到下午两点的票了。本来只有晚上七点的票,我托了手下的人想办法弄了两张两点的票。我向你单位请了一星期的假。我们马上出门去火车站。” 赵家伟耐心地跟安宁汇报完,拿起地上的行李箱,扶着安宁出门了。 “那你的假请了吗?” 安宁一听他把一切都安排妥当了,为自己刚才的失态感到有些不好意思,柔声问了一句。 “请了,我也给自己请了一个星期的假。我家里人听说了你的事,特意嘱咐我要好好护送你回去,帮着你把事情都处理妥善。” 安宁感激地望了他一眼,无言以对。 第35章 她把命运依在了男人的肩上 在处理爸爸的身后一系列琐事的时候,安宁深切地感受到赵家伟于她而言所起的作用,真的是举足轻重。她连自己买票都艰难,更别说还是昏天黑地的迷乱的状态下,怎样一个人长途回去奔丧呢? 又是自己什么都不懂,怎样主持爸爸的丧事呢?那情景简直不堪想象。 如果不是他陪着自己走这一趟,自己还真的一筹莫展。 她的哥哥安力不仅薄情寡义,还根本不作为,简直就一无是处。这一点,以前妈妈去世的时候,就有所体现了。 安力像个没事人一样,在父亲的葬礼上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可是在领取抚恤金的时候,他却跳出来据理力争,还不惜做出撒泼耍无赖的行为。 他骂安宁一个姑娘家,迟早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根本没有资格领取父亲的抚恤金。 父母尸骨未寒,做儿女的就开始挣身后的家财,这未免太令人心寒了。 安宁很是为哥哥的行为感到不齿,她自不屑于与他做争端。她放弃一切,料理完所有事,心灰意冷地踏上了回甘阳县的归程。 赵家伟陪在她左右形影不离,一路保驾护航。 火车上,安宁望着窗外的世界,神色悲切,默默流泪。真是我见犹怜。 赵家伟看着眼前容色美丽,又楚楚可怜的女孩,恨不能像个护崽的老母鸡一样,把她环在自己怀里,给她温暖,好好加以庇护。 他终是不敢触碰她,他还不知道她的心有没有一点点为他融化的迹象。于是,他只好温言安慰道: “安宁,不要太过悲伤了好吗?你父母在天有灵也不愿看到你如此伤悲,他们会难过,会着急的。听说看到亲人太过悲痛,仙逝的人也会走得不安宁,无法安心去投胎的。” 安宁回过头来,戚戚地望着赵家伟,想要说什么,可张了张嘴什么也说不出来,眼泪倒是像断了线的珠子,簌簌地落下来。吓得赵家伟手忙脚乱,慌张地替她擦拭着眼泪。 “莫哭,莫哭,有我呢,我一直陪着你,你就不是一个人了。” 赵家伟在安慰她的同时,也道出了自己内心最真实的心愿。 安宁既感动又心酸。赵家伟这一路的庇护和帮助,早已足够打消安宁心中的顾虑,跟她回老家一起处理父亲的后事,这一趟下来,安宁心里早已经默许了赵家伟的求婚。 以后,自己真的就只剩下赵家伟这个依靠了。 她不想,也没有太多的精力继续考验这桩婚姻。赵家伟表现得足够真诚,追自己也追得很卖力。安宁觉得他们的关系,应该可以是水到渠成了。 “你……你真的愿意娶我为妻吗?”安宁艰难地问出这句看似有些多余,却又似乎很必要的问题。 “是,我愿意。我一直在努力,努力让你对我满意,直到心甘情愿地嫁给我。那么,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愿意……” 安宁弱弱地答应了他,下一秒心中却涌动着无尽的酸楚,眼泪流的更加汹涌。 “怎么了?你不愿意没关系,我不着急。你可以慢慢考虑,考虑清楚了再回答。我不逼你的。我等你,等你到什么时候都行,你慢慢想,想好了再跟我说。你要实在不愿意嫁给我也没有关系,我们就做朋友。” 赵家伟急得语无伦次地,不知道该怎样安抚她,怎样向她解释。他着急,他为了稳住她,违心地说着愿意做朋友之类的话。 他不做朋友,他只一门心思想娶她做老婆。他做这么多努力,从来只有一个执着的目标。目标简单点容易点,就早一步变成现实;目标艰难一点,他就拉长战线,耐心地一点点攻克。 他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做什么朋友?不可能。只做夫妻的。 安宁好不容易止住了哭泣,努力平复了一下自己,涩声道: “我不是不愿意,我是……我是想到我爸妈都看不到我嫁人了呜呜……”安宁不由得再度溃不成声。 “哦,哦,没事,没事,有我呢。我会保护你一辈子,我会宠你,爱你,绝不让你受半点委屈的。你放心,你爸妈怎么宠你,我也怎么宠你。” 赵家伟一边轻轻拍着安宁的肩膀,一边一个劲儿地说着暖心的话安慰她。 是啊,现在安宁无异于是一个孤女。没有亲人,没有倚靠。作为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她将独自一人面对自己人生中的所有大事。 包括嫁人这等人生中尤其重要的大事,也只能一个人去完成。 父母相继离世,自身孤苦无依,正自自怜自哀的安宁听得赵家伟一番感人的肺腑之言,也是为之动容。 她主动把头倚在赵家伟胳膊上,无声地把自己的命运也一并倚在了这个男人的肩上上,除了他,自己还有谁呢? 赵家伟心下一喜,长长吐出一口气,缓缓地把安宁圈进了怀里。 赵家伟第一时间给家里发了一则短信,就两个字: “成了。” 赵家伟很快就安排安宁与家人见面了。说是见面,其实也算是把婚订了。就在订婚宴上,再把婚期也敲定了。 婚期就在一个月后。 安宁没有想到一切会这么的迅速,心下有些恍惚,但是一想到别无选择,赵家伟也无可挑剔,也就顺应了。 年春自告奋勇做了无依无靠的安宁唯一的娘家人代表,出席了这一场见面会。 年春自己也是未出阁的姑娘,什么经验也没有的。但是她不忍心让安宁一个人去面对赵家一大家子人,好歹去给她作个伴,做一下心灵的倚靠也是可以的。 说是见家人而已,赵家却来了乌泱泱一大帮人。父母姐妹一个都不缺,还有赵氏家族的,足足几十号人。 安宁很紧张,显得十分局促,有些手足无措。年春要淡定很多,但是她想不通赵家咋要摆这么大排场。毕竟又不是正式婚礼。 安宁和年春一样有着无形的压力感。 婚期的确定,安宁和年春都感觉太仓促了一些,但是安宁没有表态,年春也就不好表示什么。 其实,安宁自己也没有什么立场想要表态的。 她只是莫名的心慌,莫名的不安。却又找不出什么漏洞。只不过是时间安排有些太过紧凑而已,没什么毛病呀。 可年春就是总感觉,安宁是被动地在接受着赵家的的一切安排,就这么被赵家急火火地推上婚礼台。 没有真正的娘家人的倚靠,真是可怜得不像话。 年春是想要出头做安宁娘家代表,可是她才发现,自己也好弱,好可怜。简直不值一提。 年春觉得自己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能做。她什么经验也没有。她还只是个未出阁的姑娘呀。 她平日里的独立自主,无所畏惧全然发挥不了作用。现状超乎了她的预期和想象。何曾见过这样大的阵仗呀。 12月30日那天,迎来了安宁的大婚日子。 婚礼在甘阳县城的高级宾馆里举行。毕竟赵家伟是一校之长,赵家也算是财力雄厚的家庭,自然要往体面处安排。 婚礼异常热闹,宾客众多。四邻八乡来了县城,赵氏族人也浩浩荡荡的来了。 今天的新郎官赵家伟穿着一身藏青色西装,白衬衫红领带,身材高挑有型,一头浓密的头发梳着偏分,纹丝不乱,这个发型更衬他那棱角分明的五官,整体形象给人一种玉树临风的感觉。 他站在那里也是十分抢眼的。 赵家伟性格上不是一个有趣的人,不具备对女孩子的吸引力,但是生得一副好样貌,好看的皮囊有时候足以弥补一个不太有趣的灵魂。 光看外表和家世,他算是婚恋场上的佼佼者。 他对于安宁这样的女孩子的诱惑力不够强,但是一样的很多女孩是很容易被他吸引的。他的家人也是这么认为的,觉得他们家的儿子光站在那儿,一定有许多女孩仰慕着他。 家里人的心目中,任何女孩嫁他都是高攀的。 看得出来,赵家伟在一举手一投足间,表现出一个会宠妻男人的特征。这一点,是许多女孩子对男人的渴望。 没有哪个女孩不希望自己被宠成公主。 赵家经济条件丰厚,赵家伟又是独儿子,赵家的一切都是他的。他自身事业有成,年纪不大已经混成小学校长了。虽然有过离婚史,但没有生育过孩子,这个问题放在男人身上,根本不是事儿。 所以,放在婚配市场上,赵家伟算是上等条件了。 第36章 外来妹的婚礼好热闹 安宁也感觉到赵家伟今天有点带主角光环,连自己的目光都会情不自禁的被他吸引过去。发现他身上散发着一种自信的光芒,脸上露出的那种恰到好处的微笑,谦逊有度,站在门口迎接客人,沉着自如。 安宁心里有点小慌张,也显得有些手足无措。但是一看到身边赵家伟的良好状态,一时之间,心里莫名漾起一阵小幸福。 什么劫后余生、苦尽甘来、命运的补偿等等这些概念胡乱地涌进安宁的脑海里,让她迷迷糊糊地憧憬起自己的未来。 唯一的遗憾是,父母双双在自己的婚礼上缺席了。想到这里,安宁的心不由得揪起来,控制不住的泪意模糊了她的双眼。一旁的年春捕捉到了安宁神色瞬间暗淡下来,悄悄握紧了她的手,以示鼓励。 她悄悄凑到新娘耳边: “今天是你的好日子,难得的,想想以后的幸福。” 年春看见赵家伟的状态,也认为安宁的幸福日子就要开启了。 宾客们都已落座,该是新郎新娘闪亮登场的时刻到了。主婚人的话音一落,新郎新娘便从礼台两边面对面走向舞台中间。 满场嗡嗡的人声响起。年春捕捉到一些清晰的声音,她好奇地竖起耳朵,仔细辨识那些议论纷纷。 “新娘子生得好美!” “听说是个外来妹。” “老家哪里的?” “这个不知道,不是本地人。” “怪不得,咱们本地,我可没见过这样漂亮的姑娘。看那皮肤白的,就是外来妹。” “是啊,外来妹真靓,婚礼好热闹。” 新郎顶着帅气的光环气定神闲地向着礼台中间走来。另一边的新娘却紧张不已。 安宁感到前所未有的心慌,手心里不知不觉地潮湿了,额头上也渗出了细密的冷汗。可能是这段时间忧思过度,体力不支,双腿无力地打起颤抖来。安宁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惧怕什么,就是控制不住地恐慌。整个身体像是被抛掷在半空中,一种无着无落,悬空的感觉令她有些眩晕。 这一刻,她要是年春站在她身边,她一定偎在她身上走。这样会让她有稳定感。可是,节目没有安排伴娘上台呀。为什么不安排呢?到底谁这样规定的呀,这是不周到。 内心的各种忐忑,让安宁脚步不太稳,忽地被脚下的高跟鞋晃了一下,身体向前倾倒而去。完了,免不了要出大臭了。安宁心里一阵绝望,暗自哀嚎: “谁来救救我?”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刻,安宁的身子还没有倾倒就被支撑起来,稳稳地站直了。 原来是他! 新郎赵家伟的目光从始至终就没有离开过他那美丽的新娘子。她每一个细微的动作表情都被他如数地收进眼底。 所以,当他觉察到新娘神色的异常和脚下的颤抖时,他便不动声色地把注意力集中在了她的身上。 在他发现她脚步一踉跄的那一瞬间,他大跨两步上前,以最快的速度接近她,然后巧妙地伸长手臂托住了她就要倾倒的身子。 他扶稳了她,并挽住他的新娘一起缓缓走向中央。 密切注视安宁动态的还有年春,看到她那糟糕的状态,年春早已急出了一身汗,恨不能冲上礼台,牢牢架住她。 危险。她会晕倒吗?看来她就要跌倒了呀。 安宁身体倾斜的那一刻,年春也是一阵绝望的。 新郎的这一举动赢得了台下一片如雷爆发的掌声和喝彩。 年春长舒一口气,看着台上换了一副娇羞花容的安宁,小鸟依人般与她的新郎携手站在一起,深感欣慰。同时,在她的内心里,暗暗给赵家伟加了分。 赵家伟的表现太暖心,太帅气了。 台下的女孩无不为着赵家伟的表现折服。多暖的男人。 走完程序,安宁走下台来,年春迎上去给了她一个无比温馨的拥抱,在她耳边轻轻耳语: “亲爱的,你会一直一直幸福下去的!”接着俏皮地向她眨巴着眼睛道: “这个新郎是满分的哦,嗯!” 安宁噙着眼泪拥着闺蜜,一个劲的点头: “嗯呐嗯呐,谢谢亲爱的!” 也许此时此刻,除了天上的父母,这个闺蜜就是唯一一个真心祝愿自己幸福的人了。 大厅里,宾客们一边品评着一道道逐一端上桌的菜肴,一边时不时的鼓掌为台上喝彩捧场。 “这家的菜品看起来还不错。” “今天这菜档次不低嘞!” “筷子怎么还不发呢?我都饿了。” “要等到所有的仪式结束了才放筷子,这是规矩!”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议论着。 服务员将用胶圈捆成一把的筷子挨桌发放下来,餐厅里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终于等到筷子了,正式开席。 新郎新娘和伴郎伴娘们挨桌敬酒。年春偷偷地将新郎新娘的杯中酒换成了矿泉水,一边谎称是白酒,一边向安宁眨眨眼,安宁会意一笑。 旁边的赵家伟看到年春如此贴心,也报以感激的微笑。 敬完酒后,赵家伟带着新娘到后台换衣服去了。 年春实在抗不住饥肠辘辘,鬼鬼祟祟地东张西望着。 她扫视了一圈,发现旁边一桌还没坐满,空着两个位子,于是顾不得桌上菜肴已经被吃得七七八八,略显狼藉。她就一屁股坐下去就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同桌的宾客吃得差不多了,多数人已经放下筷子,喝着饮料,嗑着瓜子,唠起了家常。 这些人年春一个都不认识,她也就索性不顾吃相,放肆的把喜欢吃的菜一盘盘移到自己面前,忘乎所以地大快朵颐起来。全然不顾周围人都在做什么说什么。 直到对面两个中年妇人的聊天内容传入年春耳朵里,越听越觉得不对劲,她才抬起头来,盯着他们仔细听。只听那位肉肉圆圆的中年妇女问道: “前一个媳妇是怎么离的婚啊?” 坐在妇人左边那个比较年轻的,看起来像个少妇,她把头往胖妇人跟前凑过去,压低了声量,但还是被年春听得清清楚楚。 “前一个媳妇儿是硬生生打跑的。说是喝酒醉了就发酒疯,爱打媳妇儿。” “咋会这样呢?家伟这个娃儿看起来温文尔雅的,他还是校长呢,怎么会打老婆?一定是有原因的吧?兴许是那女的做了什么出格的事情,所以两口子打起来了,这个也正常啊。” 年春放慢了夹菜的速度,垂下眼睑,假装不看对面二人,眼睛盯着面前的饭碗,屏住呼吸,用力竖起耳朵来听,生怕错过一个标点符号。 “不是呀,不是呀,不是那么回事,你不知道,他家打老婆是有遗传的。以前他爹打他妈的时候就不当个人打,一天三顿打,三天一顿饭。”少妇撇嘴道,露出一脸的鄙夷之色。 “啧啧……看不出来,真的看不出来。这么说来,现在这个媳妇都不会有好结果咯?” “还用说吗?遗传啊,能改吗?肯定不会有好结果的嘛。” 年春的心往下一沉,她抬起头不可思议的看着说话的两位妇人。妇人发现了年春,想起她是伴娘,便住了口。 两人讪讪一笑,起身说了一句: “姑娘你慢慢吃,我们吃好了,先走了。”边抹嘴走了。 年春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回了她们,呆呆坐在那里,瞬间没了胃口。 真的么?怎么办啊? 年春坐在那里,脑海里一万个怎么办在浑搅着。 别说婚礼已经基本结束,就是在进行中,她也不能拿着自己偷听来的信息去叫停吧。 可是,可是,万一那俩妇人说得是真的,那么安宁此行无疑是跳入火坑了呀。 年春心烦意乱地,感觉到自己浑身的细胞都纠结成了一团乱麻。 这时,正看到安宁和赵家伟换了便装,手牵手地走进大厅。也不知赵家伟在跟她讲什么悄悄话,一番交头接耳后,安宁满脸娇羞地捂嘴痴痴笑。 先前一直沉浸在双亲去世的愁云惨雾中,郁郁不振多时,现在好不容易看见她云开雾散,如果这时候把刚才听来的消息告诉她,难道不会一下子让她从天堂坠入地狱,陷入无尽的悲哀吗? 兴许只是两个好事的村妇在那里夸大其词地嚼舌根呢?万一是以讹传讹呢?兴许事实的真相并非如此呢? “想什么呢?那么入迷,人都到你跟前了也没有感觉。” 安宁歪着脑袋看年春,脸上掩饰不住的笑容。绯红的脸蛋衬得那张姣好的面容说不出的美好。 结婚真的那么好吗? 年春悄悄在心里暗叹了一口气,起身情不自禁地抱了抱安宁,却什么也没有说。能说什么呢?想说的不能说。想做点什么却也不能做。 她刚刚亲眼目睹了安宁幸福到发光的笑脸,看到了赵家伟看向安宁时那满脸的宠溺。怎么能因为几个村妇的八卦消息就去破坏这一切呢? 村子里自古盛产长舌妇。她们一贯喜欢捕风捉影,以讹传讹,事实的真相不可能在她们嘴里。这太离谱了。 怀着忐忑而矛盾的心情,年春眼睁睁看着赵家伟把安宁抱上了婚车,消失在众人眼里。 酒店的服务员们一边忙碌着收场子,一边也在感叹着今天的新娘子怎样的美丽,还是个外来妹。外来妹的婚礼又是如何盛大之类的话题。 仿佛这类愉快的话题会调节她们的劳动,让她们轻轻松松就在不知不觉中完成了工作。 宾客散尽,大厅的一切恢复了规整,寂静。 年春的心一下子空了,她因为不小心发了一阵呆,被落下了。 她被热闹的一切落下,被幸福的美丽的安宁落下了。 她最后一个走出了酒店。她不由的有些魂不守舍,她自己也不知道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大家不都在咱们外来妹和她的婚礼吗? 婚礼圆满结束。安宁的未来正式拉开序幕。未来会是什么呢?谁能够预料? 回到寝室时,年春已经筋疲力尽,仿佛自己比婚礼的主角还累。 累啊,她真心感觉心累。她躺在宿舍的床上,情不自禁的把双手叠压在胸口,默默祈祷,但愿安宁是幸运的,愿神明都来庇佑她。 外来妹,你可一定要顺遂,要像你自己那样安宁。 第37章 认识她,认识了另一个世界 热恋中的年春和少华每逢节假日就出游,长假远行,短假则周边游。 对于少华来说,远离酒桌和牌桌之外的广阔天地,是完全不一样的体验。 认识了年春,就等于认识了另一个世界。 年春喜欢旅游,她拥有着最完整的自由,从小就没有束缚。没有庇护的人生也没有约束。这样的人生经历,使得年春的心胸像天地一般宽广。 她从不曾怨恨父母没有给予她足够的父爱母爱,没有因为自小就被父母放逐天涯,一任她自生自灭而怨天尤人。 一切的一切,都不曾在她的心里留下阴影。 她比任何姑娘都阳光,快乐,包容,洒脱。 这也是让少华觉得靠近她就阳光灿烂的缘故。遇上了就想要拥有,不离不弃,天长地久的那一种。 尽管是同龄人,但少华在年春面前就像个小弟弟一样,喜欢粘着她,依赖她。外出旅游的时候,年春更是摇身一变就成了他的守护神,一路上都得为他保驾护航,可不轻松。 少华是个路痴,方向盲,出去买个剃须刀的工夫都会走丢。 那日年春在酒店的寝室里冲澡,少华下楼去买剃须刀。就在楼下50米远的超市里,少华买了剃须刀走出超市,便失去了方向感。 他沿着反方向走了很长一段路发现不对劲,再转身往回走,走了很长的距离还是没有找到酒店的位置。 反反复复,来来回回走了好多遍,硬是找不到酒店。越走越昏茫,全乱了,他对来时的路丝毫没有印象。他站在人群里,左顾右盼,急得没有办法。 要不是他已成年,他一定会任性地站在那里嚎啕大哭的。 丢死人了,打吧,打电话让年春来领他吧。 年春就在离酒店几步之遥的台阶上找到他。他沮丧又狼狈地坐在地上,可怜巴巴地望着她,囧得无话说。 世上竟有如此痴盲之人,还是堂堂七尺男儿,真是匪夷所思。 年春看他竟是又可怜又可笑。 但是为着他的尊严,她憋着笑,很辛苦地憋着。 少华老老实实向年春兜出自己的老底子。 他说自己是在甘阳县城也能迷路的那种,所以从来没有单独外出过。出过几次远门都是三五成群的,他从来都会紧紧跟着团队,万万不敢掉队的。 要是没有人同行,他宁愿永远不出门。 跟年春在一起,他有安全感,所以十分信赖她。买票,赶车,住宿全程都由她打点,她成了他万能的导向。 而少华自己最大的价值作用就是当扛工,背背扛扛的力气活倒是干得不含糊。 旅途劳顿时,年春经常洗涮这个娃里娃气的大男孩玩。“小老弟”“小屁孩”各种绰号随便往他身上抹。一路照顾他,一路地拿他寻开心,这样的旅途愉快得可以消除万般疲劳。 日久天长,少华越觉得离不开年春,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而年春的旅途从此也少不了少华的陪伴。习惯了彼此相随,谁离开了谁都觉得丢了灵魂一样。 少华的家人一直为儿子的婚姻大事操心,村里同龄的小伙大都已经成婚了,有的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再不济,人家都往家里带女朋友了。 可是,少华连个对象都没影儿。 最让家人担心的不是怕少华良人晚遇,而是怕少华在娶妻生子这件事上永远不开窍,像个不谙世事的小毛崽,甚至内心一直对这件事情十分抵触。 少华曾经看到周围的同龄人被家里催婚,他郑重地对家人申明道: “我这辈子是不结婚的,我也不会要小孩的,你们不要逼我哦。” “好好好,不逼你结婚,但是找个女朋友,谈恋爱总可以吧?你看你周围除了你,谁还没有个女朋友了?” 少美想方设法地激将少华。 “我对女人不感兴趣。” 哪知少华只淡淡来一句,从他嘴里说出这样比他的年龄深沉好多倍的话来,弄得家人啼笑皆非。 从此无论家人好说歹说,还是旁敲侧击都没用,人家态度坚决,刀枪不入。 唉,只好等他自己开窍了,说不定哪天突然遇到一个心仪的女孩,自己就着急成家了呢? 家里人不再催婚后,少华回家也轻快多了,没有压力,大家相安无事。 可是这回这小子已经半年没回家了,老说忙忙忙得很,不是加班就是出差,连节假日也是回回值班。 肯定有事瞒着。那会是什么事呢? 听说最近在移民街街尾摆煎饼摊的安大华家的儿子安军在县城的茶楼里打牌输了不少钱,一个多月没有回家了。 安军是小学教师,县里有一处新开楼盘,是经济适用房,所有单位职工都有资格报名购买的。 安军以交首付为由,把媳妇手里的5万元存折哄走了。结果首付没交,钱输光了,房子的事也打了水漂。 现两口子正在闹离婚。媳妇回娘家了,把半岁的女儿丢给安大华老两口,家里鸡飞狗跳,老夫妇哭天抹泪,一片愁云惨雾笼罩着整个家。 煎饼摊已经十多天没有出摊了。 少华父母不得不担心起来,这么久不回家,肯定有事儿。难不成少华也像安军那样陷在赌桌上了?可不能够,万万不能够。 一家人实在忧心难当,于是,下了个死命令,让少华这个星期无论如何也得回家一趟。 谁知道呢,他们的少华是坠入爱河,乐不思蜀的现状。眼看就要为他们带来一个称心如意的儿媳妇了。 这个口口声声说不结婚,对女人没有兴趣的男孩,如今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女,深陷情网,无以自拔呢。 亏得家人还以为他误入歧途,不务正业。成天地为他提心吊胆,寝食难安。 当少华满面春风的走进家屋的时候,家人看他神清气爽,笑眼灿烂,衣着整洁,发型帅气。完全不似印象中那些个赌徒浪子的形象那般萎靡邋遢。 见家人个个顶一张审判脸看着他,丝毫无欣喜之色,以为自己多久没回家,家里人心里难免有气。 “你们别不高兴嘛,我真的有事情抽不开身。待会儿再告诉你们。饭好了么,好久没有吃家里的饭,可馋死我了。” 少华说话就往厨房里钻,家里最引诱他的永远是厨房里的味道,温馨的氛围,美味的食物,都在这小小的十来平的空间里。 那里是母亲表现她精湛厨艺的地方,那里塞满了母亲的味道。 “哼,有什么国家大事你还抽不开身!” 耿医生冷哼道。 “把饭摆出来吧,少华饿了。” 只有姐夫永远的和颜悦色,其他人神色都有些凝重。看来这半年没回家的罪过可是不小哦。待会诚恳道个歉才是。 第38章 谁家姑娘把咱家这头倔牛降服了 少华把自己买来的红酒打开来,给家人们都倒上。耿医生伸手挡住儿子的酒瓶说: “我不喝你这高档洋酒,浪费,保不准谁能一辈子都喝上这高档酒,七上八下的,还不如安安分分喝我的小灶酒,踏踏实实,细水长流。” 老爷子话里有话啊。 随即,老爷子吩咐有美到自己珍藏了好几年的老酒坛子里舀了半瓶子小灶酒来。 老爷子习惯性的,一打开酒瓶盖子,先凑到鼻子下面嗅嗅,然后就着酒瓶抿一口,最后才下定决心要喝一般,倒了半盅放在餐桌上。 他对着这小灶酒是一副十分满意的表情,每一回都是这样。哪怕他此时的心情并不愉悦,他正因为少华的事而装着一肚子的官司,但他还是被酒香的气味诱惑着。 这小灶酒是移民街熊家的家酿酒,价格便宜,酒味醇香,是好酒。也是耿医生的最爱。 自少华有记忆以来,熊家就在他家隔壁酿酒卖,村里人逢年过节都买他家小灶酒。说是代代相传的传统酿酒坊,也不知从哪代开始传来,传了几代也不知。 移民搬迁后,熊家酿酒的小作坊搬到山上去建了酒厂。酒厂扩大了经营,由熊家大儿子经手。熊老汉死得早,熊家母亲带着儿子和女儿在移民新村经营小超市度日。 如今,小儿子在市里政府部门上班,女儿远嫁他乡。熊家母亲一个人守着超市,随着年岁增长,精力有限,超市就经营不了了。 大儿子怕老太太闲着难免孤寂,就送些小灶酒下山来给老母亲销售。老太太有事做就高兴,身心愉悦,赚不赚钱的无所谓,又不是养不起她。主要是满足老母亲一心想要自力更生的荣耀感。 现在年轻人都喜欢喝啤酒,但老一辈人多数都还在喝小灶酒。3块钱一斤,那卖酒的熊家阿婆大方热忱,甭管是装一斤的酒瓶还是装十斤的酒壶,总之每一次都把盛酒的容器装到满溢为止。 阿婆从不计较斤两亏折。人们总是过意不去地说: “阿婆,你这样卖亏了,还赚什么钱啊?” “没亏,能亏多大点儿呢?薄利多销嘛。” 熊家阿婆总是笑呵呵说自己是薄利多销,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每个人多舀了一二两酒,长此以往,不亏才怪呢。好在,熊家儿女都有出息,每人凑一点也能让阿婆过上小康日子的。 儿女有出息,阿婆在当地就十分受人尊敬。 耿医生从不喝熊家酿酒以外的酒,那什么高档的酒拿来也不换。堂屋的高柜上放着那瓶包装精美的五粮液,至少放置了六七年了,耿医生从来没有欲望去打开它。 那是少华的朋友来移民街玩时,特意买来孝敬他的礼物,说是一千五百块的。倒不是舍不得喝,只是他专一地爱着熊家的小灶酒。高档酒也不能让他变心,于是束之高阁,以供赏玩。 看大家都把杯中酒满上了,少华端起酒杯站起来对家人们说: “爸妈,姐姐姐夫,长时间没有回来看你们,让你们操心是我不对。这杯酒我自罚一杯。” “你啊,还晓得家里为你操心,周末就回来住呗,又不远。先吃饭吧,饿坏了吧?” 母亲拿起碗给儿子盛汤。母亲永远把儿子的饮食看得重于一切。 “你工作再忙不至于每个周末都加班吧?小假你也不回来,长假你也不回来,总不至于每一次放假都是你值班吧?说吧,你不要说除了工作还是工作。业余时间你都去哪里混了,混得自己姓啥都不记得了?” 耿医生可不惯着儿子,从少华进屋以来,他的脸色就没有放晴过。 父亲咄咄逼人,连珠炮似的问得少华无从遁形。他知道该是老爷子发威的时候了,他早预料到了。 于是,少华只好扭扭捏捏地说出了自己这段时间在谈恋爱的事情。他想起自己那句“我对女人不感兴趣”的话,感觉现在是在啪啪打自己的脸。越发无地自容起来,臊的满脸通红。 “看我说什么来着,这种事儿就会无师自通的嘛。爸还说咱家少华还需要教育教育才会谈恋爱。好啊好啊,哈哈。” 一向少言寡语的姐夫乐得话都比平时多说了几句。 “好了好了,哎呀,就该这样嘛。人家都当爹了,咱家少华也快了。” “是谁家姑娘这么有本事,把咱家这头倔牛给降服了啊?” “对呀,谁家姑娘,是做什么的?” 大家七嘴八舌,气氛热闹到达顶点。只有父亲一言未发,却面色和缓,难掩嘴角一抹极力掩藏的笑意。 等到大家稍作安静的时候,耿医生才认真地问道: “哪家姑娘啊?是本地的还是外地的?你放心,我们啥也不挑,只要是正经姑娘就行。” 少华便从头到尾把怎样在火车上认识了年春,然后杨母病逝,自己帮忙料理后事,乃至年春的家世大概述说了一遍。 随着少华的讲述,母亲连连地发出怜惜的沉吟: “可怜的娃,可怜的娃……” 耿医生眼睛闪过一抹光亮,连连点头,自顾自的喃喃道: “杨……俊……我听说过的……听说生意做得挺大的,小有名气。怎么就不疼惜自个的闺女呢?唉,不该呀!” “是呀,怎么连自家闺女都不疼呢?少华你赶紧吧闺女带回来,我们好好疼人家。可怜的娃。”母亲说着还眼眶就红了。 “舅舅,舅妈漂亮不?是不是大眼睛,双眼皮儿,樱桃小嘴的?” 外甥小明明瞪着好奇的眼睛问道。 “不漂亮能把你舅舅迷倒吗?”少美笑道。 “当然漂亮,但不是大眼睛,不是双眼皮。她是小眼睛,丹凤眼。” 少华说话间,眼里满是欢喜之色,被家人看在眼里。 看这小子情窦初开的小样儿! 过年时,少华把年春带回了移民村过年。 年春在少华家度过了一个她人生中最快乐温馨的春节。她被浓浓的亲情裹挟着,体味了不一样的人间温情。 除夕前夜,年春随着少华踏进了耿家那小而规则的四合小院,一家人早早就齐刷刷的等在院子里了。 年春在少华的引领下一一拜见了家里人等。 年春的成长过程中,吃过百家饭,所以,面对这样的场面,她一点也不局促扭捏,显得落落大方,给自己的第一印象加了个满分。 这一家子人简直喜欢刹年春。 移民街的除夕夜跟盆山一样热闹,不一样的是,年春周围多了一群随时围着她转,把她像众星捧月一般的人。 问寒问暖,给她做好吃的,陪她说话陪她笑。 移民街一条街的房子都紧挨着的,连个隔缝也没有,院子连着院子,左邻右舍之间就隔一道单薄的红砖墙;莫说是鸡犬之声相闻,就连锅碗瓢盆洗洗刷刷的声音也清晰可闻。两家相邻的人,不见面也能唠清清楚楚的家常。 少华家左边钱家,右边周家。听得少华家这边一阵喧哗,便都来隔墙喊话,问个究竟。于是,少华带了女朋友过来的消息,一会儿功夫就传遍了移民街,家喻户晓。 移民街外,远远可见甘阳县城的上空燃开了绚丽多彩的烟花,照得四周亮堂堂。 村民们从各自小院里鱼贯而出,站在街道上看烟花。闹闹嚷嚷,激动的时时发出惊叹。烟花足足放了半个多钟头,最后突然沉寂下来,大家屏住呼吸,静悄悄等待了几分钟,然后意犹未尽地说着: “没有啦?” “没有啦。” 四散开去,回到各家小院里。 第39章 移民街的新年 年春从来也没有见过这么丰盛的年夜饭,偌大一张桌子摆的满当当的。鸡鸭鱼虾一样不缺,腊肉香肠干白菜,豆花圆子炸酥肉,看得人眼花缭乱,道道菜看起来都是味道不错的样子。传说中的满汉全席也不过如此吧? 年春记忆中,每年除夕只有她和母亲,冷冷清清。母亲忙于超市的生意,总是罢市过后,才回家随随便便弄两个小菜,母女对坐,默默吃饱了饭,简单收拾起来。母亲看电视,年春外出找小伙伴玩。 自从上初中后,年春回家过年都成了奢望。不是一个人在居住地整一碗管饱的小吃,就是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在旅途中欣赏各地各方别样的节日风采。 她始终站在观众席上,以旁观者的身份,看着人间烟火的繁华,她很想融入却又不得融入的尴尬和酸心。 那时候有一种年,叫做别人家的年。 耿父耿母一口一个闺女,姐姐姐夫一口一个“弟妹”,小明明口口声声“舅妈”,喊得年春一阵害羞掺和着一阵幸福。 害羞归害羞,她也不去辩解什么。好像她心里想着迟早就是那么回事似的。她只管不说话。 令她更难堪的是,少华吃了点酒就“媳妇儿,媳妇儿”叫不停,还进进出出寸步不离,像个小孩儿一般牵着她的衣角,惹得一家子时时取笑他们。 年春羞得每每甩掉他的手,悄悄警告他: “不许乱喊媳妇!” 没用的,人家叫得更欢。 随他去吧,迟早也是人家媳妇。直接让这一家子一顿乱喊也懒得纠正,连害羞都懒得害羞了。最后居然习惯了,默认了。 即使他们向邻居介绍自己是他家“少华媳妇儿”,她也索性大大方方默认了。 大年初一这天,突然降大雪。大朵大朵棉絮般的雪花飘飘洒洒,漫天照地。 少华家院里左边一棵柿子树,光秃秃地站着。雪慢慢地,一点点在枯枝上堆积,枯瘦的小枝丫逐渐地胖起来,像是很多肉在骨头上凸出来一样。 右边却是一棵正在开花的老梨树,老梨树的形状并不怎样庞大,只是枝干显得特别粗糙,有很大的疤瘌疖子,所以显老。 雪花落在雪白的梨花花瓣上,融合一体,化水滴下。小孩在外面大喊: “下雪啦!” “下雪咯!” “哇,好大的雪哦!” “真的下雪啦!真的!” 接龙赛似的欢呼声,大家都把下雪做为一个特大喜讯来传递。 “噼里啪啦”的爆竹声,“轰”的一声应景而炸,从街头炸到街尾,震耳欲聋,浓烟滚滚。 大家庆祝新年,也庆祝下雪。 年春和耿家众人也涌向街道,热闹是有感染力的。坐在各家小院里也能很好的赏雪,可是大家都出来了,谁都不愿意待在院里。 乡亲们聚在一起共享着下雪带来的欣喜,过新年的快乐。新年的第一天,大雪给移民村的父老乡亲带来了无穷的欢乐。 年春也爱雪,但她还是为着这里的人们对雪的热情感到诧异,年年都在下雪,何须雀跃如此? “你们这里的人似乎比别的地方人更喜欢下雪,我们那里没有这样的热闹劲儿。” 年春对着身旁的少华说。 “我们这里很少下雪,去年就一颗也没有下,下了雪也铺不起来。今天这样大的雪好多年未见了。”少美在一旁接话。 “舅妈,你们那里下雪吗?” 六岁的明明扬起小脸看着年春。眼睫毛眨巴眨巴的。 一片硕大的雪花落在他眼睫毛上,他合上一只眼,另一只眼执着地盯着年春,小嘴一裂,露出两排洁白如雪的牙齿,那小而饱满的牙齿像玉米棒上的玉米粒儿排的齐齐整整,好看极了。 年春忍不住捏了捏那张兴奋的小脸,夸张地装出一脸的傲娇说: “我们那里的雪可比这里大多了,地上,瓦房上全是厚厚的雪。我们那里的小孩都在堆雪娃娃,打雪仗呢。” “哇,好安逸哦。我从来都没有堆过雪娃娃,打雪仗过。”明明眼里一抹难掩的艳羡之色。 年春有些不忍,随口安慰道:“明年我带你去盆山打雪仗仗好不好?” “好呀好呀!” 明明高兴得,小手掌拍得“啪啪”响。 大年初五那天是少华和年春在移民村过年的最后一天,初六就要回县城上班了。 那天晚饭的餐桌上,耿医生直截了当问起了俩孩子的亲事: “少华你俩年龄都不小了,选个合适的时间把你俩的大事办了吧?” 年春一听,脸上微微发热,毕竟是姑娘家,当众谈婚论嫁就是不一样的感觉,尤其自己跟长辈谈自己的婚事,还是有点勉为其难。 这个时候,但凡有一个长辈代表自己跟对方长辈谈,自己也可以像所有姑娘一样躲在一旁避嫌了。 “我…我这边没有意见的,他说了算。” 年春迟疑了一会儿,鼓起勇气小小声说。 “你爸爸那边知道你俩的事情吗?”耿母问道。 年春和少华对视了一眼,少华不知道如何解释。年春却淡然道: “叔叔,阿姨,我自己的婚姻大事我可以自己做主的,我的事不用麻烦爸爸他们。” 说了也是白说,没有人在意,爸爸根本不管她死活。 其实,对于年春家里发生的事情,少华一早跟家里人聊起过,他们大致是了解的。所以,对年春的话也不觉得吃惊。只当是小孩子跟家里置气罢了。 于是耿医生站在长辈的角度对她进行了一番教导: “闺女,自古父母子女之间有什么恩恩怨怨的,平日里计较一些也是正常事儿。但是,到了大事上,还得父母长辈出面。那是你的根,树高千尺也不能忘根,人也一样。别跟父母计算恩怨,就冲他们生了你养你长大这一点,你是算不过他们的。你娘家哪怕只剩下一具空壳子,也要让它支棱在那里,世人才知道你是从哪里来的。你听叔的,把你们的事情告诉爸爸,问问他的意见,一定要让他来参加你的婚礼,不然免不了会有人对你和你爸爸说三道四,你也不愿意这样吧,闺女?” 平生第一次,有人这般诚心诚意的教导年春,比亲生父母还殷切的话语,令年春不由得泪意翻涌。 对于耿医生话中的道理,聪明的年春瞬间也悟的透透的。结合自己浮萍般的成长经历,真是万千感慨在心头。 是啊,万事万物皆有来处,哪怕是浮萍,也有生它的根。父母生养了她,这是事实,我有什么资格计较呢? 他们只是对自己这个作品不太满意而已。不喜欢我,也不是他们的过错,是我不完美,不是他们理想中的孩子。 “叔,我听您的。是我之前不够懂事,我错了。” 年春拭了拭不慎流出的眼泪,恳恳切切地道。 少华心疼地握住年春的手,要不是家人们在座,他早已将她揽入怀中。耿母和姐姐也跟着抹眼泪,可怜的娃,这么懂事的娃,爹妈怎么舍得不好好疼疼呢? 年后,少华陪着年春去了一趟盆山,婚期就这样敲定了。 第40章 修成正果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婚礼呢?在县城的酒店里举行。 耿杨二家算是门当户对的。杨俊生意虽然已经过了红火时代,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厚实的家底还堆在那里呢。 这一次,杨俊倒是慷慨,给女儿贴了一份丰厚的嫁妆。 年春自己都难以置信,原来自己出嫁可以让父亲变得开始像个父亲了。 杨俊看起来很满意少华,很满意这个亲家,连同继母丁文美都欢欢喜喜的接待了少华。 年春这会子对这个继母是既无怨恨,亦无有好感。除了有点嫌弃她的来路不明,其余感觉平平淡淡,陌生又似乎不完全陌生。 年春没有也不想跟她有过多的交集,但她是爸爸的女人,还有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杨刚刚,注定要与他们有着千丝万缕的牵连。 这是一份根本不可能完全避弃的关系。因为他们长在了同一条根上。 穿着唐装的新郎新娘,郎才女貌,特别耀眼。 新郎是俊美的,新娘是端庄秀雅的,仿若一对金童玉女。 台上,男方父母和女方父亲端坐在中央,看着一双碧玉般的儿女,都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看到继母被父亲请上来了,坐成了年春的一对父母。年春也只是悄悄压下了心里的不适应,没有计较。 就当给父亲凑个位吧,不然父亲一个人坐在那里该有多孤单。她不希望父亲处在孤独的尴尬中,于是心中万般感慨地接受了她的继母。 当女儿女婿双双奉茶喊“爸、妈”的时候,杨俊激动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边颤声应着“哎……”,一边接过茶来,一行老泪就滚落下来。 他抬起含泪的眼睛看向年春时,嘴唇不住地颤抖,想说什么又开不了口的样子,年春一阵心酸,哽咽地喊道:“爸!” 仿佛这迟到了二十二年的父爱,沉睡了二十二年的父女情怀在这一刻唤醒了似的。 耿家父母和少华,无不受着感动。 什么也不说了,在自己最为重要的日子里,他究竟还是没有缺席,这就够了。 台下宾客无不为台上一幕所感动,泪点低的宾客都在偷偷擦拭眼泪。台下的安宁捂住嘴,泪珠儿滚滚落下。 今天的婚礼没有伴郎和伴娘,只有主持人。 原因是安宁已经嫁为人妇,不适合当伴娘。年春便干脆自行取消了伴娘的角色。 自己的伴娘一定是最最要好的朋友,是相知相惜的闺中密友,这才有陪伴的意义。 少华于是也不要伴郎了。好在伴郎伴娘是年轻人们兴起的,并非是不可或缺的规矩。安宁和赵家伟被安排在亲友席上,赵家伟见安宁泪水泛滥的样子,大为不解,还觉有些尴尬。 他在桌子底下轻轻踩了踩安宁的脚,悄声道: “你至于不?差不多得了,人看着呢。” 安宁吸吸鼻子,擦净眼泪,平复了心情,安静地望着台上,仿佛始终舍不得移开目光。赵家伟心生不悦,嘴里嘟嘟哝哝说着什么,拿起筷子自顾自吃菜。 唉,女人!太夸张了吧。 安宁之前还总是心疼无家可归的年春,经常在逢年过节时让赵家伟做一桌好吃的,她把年春带回去,一起热热闹闹过年。 可是后来,她感觉赵家伟对年春不那么热情了,他的热情度明显淡化,他好像不那么欢迎年春随时去家里。 年春自己当然也有所察觉,为了不让安宁为难,年春不再去安宁家里。 善解人意的年春告诉安宁,想念彼此的时候可以在老地方见。她们的老地方就是江边鱼馆。那里才是适合畅抒姐妹情的地方。 对于赵家伟的表现,年春打内心里理解人家新婚夫妇,需要二人世界,再正常不过了。 倒是为自己的打扰感到歉疚不已。可安宁心里十分过意不去,为此也对赵家伟的表现大为不满。 年春不准安宁去怪罪赵家伟,坚决不准,不然她会更加自责。 再说了以后她们就在外面相聚,无拘无束,多好。 后来,年春谈恋爱了,可即使在热恋中,还是经常找时间与安宁聚的。 为了与闺蜜相聚,年春时常放少华鸽子。无奈,谁知遇上一个粘人的小奶狗。少华连人家闺蜜相聚都要死皮赖脸的跟去的。年春想尽一切办法,甩也甩不掉。只好经常带着个拖油瓶去跟闺蜜相聚。 拖个大男孩去跟安宁相聚,久而久之,这闺蜜二人的聚会已习惯了这个蹭吃蹭喝曾友情的人的存在。 安宁从来不怀疑年春找到少华是真的找对人了。 少华心无城府,阳光开朗,让人一看就能猜到这样的男孩一定是在一个干净温暖的环境里长大的。 了解了少华的家庭背景后,更加确定,女生嫁到这样的家庭错不了。 赵家伟与少华是完全的两类人。少华在年春面前单纯得像个小孩,透彻得一眼见底,他可以什么都听年春的。他也最大限度地表现出对年春的依赖。 并不是年春强势霸道,而是在他们两个之间,在生活上,年春比他能干多了。他觉得她内心强大,聪明通透,他毫不加掩饰地崇她,迷恋她。 他寸步不离地粘着她,无条件地信任她。是他,完全地把自己交给年春的。 赵家伟却成熟老练,有太多自己的想法和计划,还有一段安宁无所了解的过去,他更多像个家长一样掌控着家里的大事方向,比较男权主义的倾向。 安宁只知道他离过婚,其余什么也不曾了解过。赵家伟轻描淡写地解释了他的离婚是因为他们性格合不来。 至于赵家伟不说的,安宁觉得也不便追问。安宁是懂得尊重人家隐私的人。 赵家伟最大的优点是勤劳能干,不让安宁干家务,让安宁过着像在娘家时候一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赵家伟一边给予她呵护,一边无形地掌控着她的一切。总之,这个家他说了算。 在刚结婚过日子的过程中就表现出了他那强烈的控制欲。安宁心里有些不得劲儿,又说不上他哪里不好。 只因他确实在生活上把她照顾得再好不过了,多提一个意见安宁都觉得自己矫情。就这么心安理得的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像个公主般,在城堡里无忧无虑地生活着。 安宁生性也不愿意过多思虑,现实让她满足,她就别无所求了。 婚后,耿家在县城给一对新人买了四室两厅的电梯公寓,年春拿出自己的嫁妆买了新车。 有车有房有存款。年春夫妇的婚途比之于大部分白手起家的70后一代,起点算是较高的了。 婚后,为了适应少华的圈子,年春经常随少华出入那些娱乐场所,认识了很多阔太太。少华把她介绍给了那些个太太们的圈子。 打牌、健身、美容,是糖厂太太们的日常,这样的生活方式,年春尝试了几个月,就缴械投降了。 年春没有这么多的闲暇时间,她还要上班,不能随时混迹太太圈。但即便是周末和节假日里不得不勉强去会太太们,年春也是应付的十分艰难的。 俗语说,道不同不相为谋。她们虚荣、炫耀、言不由衷、大手大脚地花钱,大把的时光在娱乐中消耗,这一切,实在难以苟同。 这不是她想过的生活,她从没想过以这样的方式来挥霍自己的人生。可是她知道,少华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只是希望他适可而止,把握分寸。 少华知道年春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他同意老婆退出了自己的圈子,让她回归到自己的世界,回到了安宁身边。 年春见过少华圈子里的那些豪奢豪赌的现象,实在令人触目惊心。于是,再三叮嘱少华,不要参与赌博。 少华让老婆放心,自己有分寸。 年春自然是愿意相信他的,他们之间不可能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何况人家耿家家教森严,这一点是不容质疑的。 少华有两个最要好的同事,陈成和吴青。 业余时间,这三个哥们几乎形影不离,他们也经常带着家属聚会。大家都彼此熟识了,节假日还结伴出游,对彼此的家庭成员和家境都了如指掌。 第41章 少华的朋友 吴青的老婆彭丽在郊区小镇上经营一家药店,生意很好,收入远远超过体制内的上班族们。他们的独生女儿吴小麦上幼儿园大班,生活小康,是幸福的三口之家。 陈成虽年龄比少华大,至今尚未婚配。他是家中独子,二老凑钱在甘阳县城买了房子,与父母住在一起。 要说这陈成条件也不差,小伙子一表人才,亲戚朋友给他介绍了无数的对象,愣是一个也不曾相中。 听少华说,这陈成曾经交了一个藏族女孩,是幼师,会舞蹈的才女,俩人四年的爱情长跑,最后被女孩家里强行拆散。 陈成好像再也无法爱上别的女孩了,他像一个绝缘体一样,再优秀的女孩他也不为所动。 年春听了陈成的故事,情不自禁想起在什么剧里听到过的台词,便拿来感叹一句: “唉,如今这样痴情专一的男孩几乎绝种了。” 谁知引得少华大吃其醋,他急眼了: “我不专一吗?我在你之前一个女朋友也没谈过。” “是是是,你最专一。” 看他急眼了,年春不禁好笑,真是稚气。 吴青和陈成轮流做东宴请新婚的少华夫妇。 吴青订餐那天,他老婆孩子也到场了。 吴青的老婆彭丽体态微丰,皮肤白皙娇嫩,五官精致,如果瘦下来一定更美。她性格开朗,十分健谈。女儿长得更多像吴青,鼻梁挺直,额头饱满,皮肤没有妈妈的白嫩,健康色,身材瘦弱,说话声音像蚊子嘤嘤,有些怯生生的。 吴青也是个不善言谈的人,做事倒是挺周到的,对年春极尽尊重,客气。一口一声“嫂子”,毕恭毕敬的。 彭丽就不一样了,她结婚的时候,三个男士就是好哥们了,早跟他们都混熟了。加之性格洒脱,说话十分响亮,对他们毫不拘礼。 一见面,她就对陈成施行“催婚”。 “陈成,你咋还不讨媳妇呢?比你年龄小的都结婚了,你不尴尬吗?” “你不管嘛,这件事情。” 陈成慢条斯理的说着,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想必已经不是第一次被彭丽“催婚”了,所以都成了老油子了。 “年春,你们护士群里是美女最多的,有合适的就给陈成介绍一个吧。再耽误下去就老了。再说了,找个媳妇管着他,免得他整天无聊,领着一帮男人瞎混。” 彭丽像是开玩笑,又像是说正事。 年春却认真接道: “有有有,我们那里没结婚的小姑娘好几个呢。就是不晓得陈成喜欢什么样的?” “你就挑最漂亮,最好的给他。看他好意思拒绝人家不?”彭丽说。 “我没意见,果真是最好的,我就娶了她了事。”陈成笑道。 年春上班的时候,当真在心里已经把医院里几个单身女孩一一比较了一番,这件事情可行的呀,陈成人不错,这么痴情专一,实属难能可贵的男孩,不能就这么因为钻牛角尖而耽误了终身幸福吧。 好女孩多的是,医院里年轻的单身女孩那么多,总有一个适合的,不妨成全一段姻缘未尝不可。 年春跟少华一合计,觉得各方面最适合陈成的就是住院部的小护士方兰兰,外貌出众,这一点必须的,不然第一眼都诱惑不了陈成,别的优点陈成也就没有兴趣去了解了。 方兰兰精明能干,聪慧温柔,追求者众多,但一般人也是入不了她法眼的。 年春在给方兰兰介绍陈成的时候,就只给她讲述了陈成那段被现实摧折的恋情,以及他至今还未完全走出失恋阴影的事迹。 谁知,方兰兰听了陈成的爱情故事,被感动得一塌糊涂,一样的感叹这世道还有如此痴情专一的男孩,真是罕见。 于是爽快地答应了见面相亲。 少华使尽浑身解数才说动陈成来相亲。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陈成在见到方兰兰的第一眼便不淡定了。平日里对所有相亲对象都满不在乎走走过场,甚至有些玩世不恭的态度。 今天,让他坐在方兰兰身边,居然把他囧的手足无措,说话结巴,没了平时潇洒自如,游刃有余的魅力。 倒是方兰兰显得落落大方,谈笑风生,十分活跃。当陈成贴心的给方兰兰递上餐纸,替她拆好碗筷时,方兰兰瞬间脸上红霞飞,笑颜绽放,开成一朵娇羞的花。 大家见状,心里已经有底。 散席的时候,年春善解人意地提议道: “陈成,我们的小天使就交给你护送啦,你要把她安全送到家哦。” “是是,我保证完成任务。” 陈成连连点头,两手不停地交替相握,紧张不已。方兰兰红着脸跟着陈成走啦。 大家看着他们的背影,偷偷笑了。 “原来男孩子在自己喜欢的女孩面前会表现的那么怂,从来没见过陈成这样子。” 年春感叹道。 “是啊,以为他一直都很酷的,拘束成那样,我都犯了尴尬病。” 彭丽捂嘴笑道。 “哈哈哈…” 少华和吴青大笑不止,两对年轻夫妇嘻嘻哈哈,一堆热闹。 相亲成功后,少华和吴青总是迫切的想要了解陈成和方兰兰的关系进展。 他们总是想知道这俩人发展到了哪一个环节了? 可他们约了好几次,陈成都说忙,总是不来赴哥们儿的相约。问他进展如何,他也只是敷衍说正在交往中。 这个态度实在有点得罪哥们了,哥们可不依。 吴青和少华干脆直接打上门去。 陈成开门见俩哥们,却一脸不高兴。只见他穿着花短裤,光着膀子,衣冠不整。几个星期不来见哥们,这家伙脸上肉胖了整整一圈。 “你小子这段时间宅在家里是喂猪吗?把自己喂这么胖,还不肯见我们。” 少华毫不客气地质问道。 “是啊,为什么不肯出来,是不是金屋藏娇了,这么重色轻友?” 吴青说着直往屋里钻。他们早知道陈父陈母出去旅游了,索性放肆起来。 “哎!哎!等一下。” 陈成慌张地对着俩哥们呼呵。 来不及了,俩人已经闯进客厅。方兰兰快速从卧室走出来,脸色绯红,穿着超短裙,宽松的白色文化衫,像个娇嫩的中学生。 “你们来啦?坐吧。” 她略显尴尬,脸红的更深了,像个女主人一样招呼他们。 少华和吴青有些猝不及防,进退两难。这下知道自己成了不速之客,打扰了哥们的好事,怪不得陈成这家伙脸那么臭。 少华想来都来了,就坐下来聊几句吧,就往沙发上坐下去。可吴青却连忙说道: “我们不坐了,原以为陈成生病了才来看看,兰兰在我们就放心了。改天一起聚聚吧,陈成一定带上兰兰一起哦。” 说完拖着少华就出门。 陈成送俩哥们下楼去。 到楼下,少华一拳轻砸在陈成肩上,小坏小坏地笑道: “行啊你,果然是金屋藏娇,这段时间醉生梦死的,怪不得不甩哥们儿了。” “我爸妈出去了,兰兰这段时间都在给我做饭呢,我总不能不陪人家吧?” 陈成理直气壮地替自己辩解。 “那你也不用藏着掖着呀,实话实说嘛,哥们还不支持你吗?” “是啊,藏着干嘛呀,我们家年春给你介绍对象,就是大家都希望你早日成家嘛。” “对对,不要偷偷摸摸的。差不多了,哥们一起给你把婚礼操办了。你年龄不小了,不要再挑。”吴青说着,严肃起来。 陈成却不以为然: “着什么急嘛,谈恋爱比结婚好,我和兰兰都不想闪婚。再处一段时间再说。” 听他这么一说,少华感觉陈成和方兰兰似乎都还没有真正爱上对方吧? 少华现在觉得自己是特别懂爱情的。如果爱,哪里还舍得不赶快地固定主权呢?摇摇摆摆的,随时会有不确定因素来障碍的。这家伙,八成不爱人家, 他是真的不会爱了吗?只会喜欢不会爱,那可不是好事。结果不容乐观。 少华因为自己爱上年春后就认定了此生非她不可,恨不得马上跟她签订终身婚约呢。 难道这俩人只是新鲜感吗?闹糊涂了,少华忍不住小声问吴青: “吴青,你和彭丽谈恋爱的时候有没有着急想跟她结婚?” “着急啊,我岳父岳母本来看不上我,我和彭丽偷偷领了结婚证,生米煮成熟饭后他们家才同意给我们办婚礼的。” 吴青说完,突然意识到什么,意味深长地看了陈成一眼。少华也看向陈成,正想说话,陈成已经转身上楼了,背对着他们挥挥手道了一句: “改天聚!” “这小子,看来这回也没有走心哪。难道方兰兰也愿意陪他玩么?” “这事多半又要黄。” 俩人你一句我一句,都不看好这对热恋中的情侣。 可事情往往就是这么的出乎意料,这回,陈成居然主动约俩哥们出来喝酒,本来俩人合伙想假装报复一下陈成,拒绝赴约的,可听陈成火烧屁股的急迫语气,俩人只好如约来到烧烤店。 这家伙好像闯祸了呢,不由得让哥们儿心中也产生了紧迫感。 陈成沉着脸自饮了两杯酒,闷声说道: “我和方兰兰要结婚了,下星期!” “这么快?” “这么快!” 少华和吴青异口同声地表示惊讶。 “她怀孕了。”陈成垂头丧气地说。 “好事呀,这下顺理成章地奉子成婚得了。”吴青说。 “奉子成婚吧,你也到了当爹的年纪了。” 少华边说边举杯去碰陈成的酒杯: “来,祝贺准爸爸。” “爸什么爸,我还没准备好呢,想想都头疼。养个小孩多难呀,很简单的问题都会因为有了小孩就会变得复杂,我最怕的就是这个。男人,成了家,有了小孩就算是废了的。”陈成懊恼极了。 什么话?少华发愕地看着陈成,想要用自己的真爱感言来引导一下哥们,可一想到他大概是没有遇上真爱,现在又不得不入围去,少华瞬间无言了。 陈成的婚礼显得十分简单潦草,在农家乐宴请了两桌亲朋好友,像是一个平常不过的家宴。 新郎新娘都没有穿讲究的礼服,只穿了平常的新衣服。 史上最潦草的婚礼! 少华和吴青夫妇心里都不是滋味,差点待不下去。那个即将来到世上的小生命是有多不受其父母待见呢?这对准父母脸上都没有幸福的笑容。 年春有些难过,怀疑自己促成这段姻缘是对还是错?甚至有了些许负罪感,自己的初心可是成人之美呀,怎么会是这般光景呢? 但愿以后正式过上小日子后,一切美好都慢慢到来吧。父辈们不是总说感情是可以慢慢培养的吗? 第42章 寒门学子高星 高家寨子在盆山街的南端,地势略高于盆山街,气温比盆山街低2-3c,每年冬季的雪总要厚一些。 高星家里姊妹众多,两男四女,高星排行老五。儿多娘苦是真的,在农村,家里这么多孩子,又缺乏劳动力,不受穷挨饿都不可能。 高星两岁那年,大哥都才十二岁,还算不上劳动力。家里的劳动力就父亲和母亲。 母亲养育众多儿女,还要下地劳作,加上极度营养不良。在生下第六个孩子后卧病不起,三两个月便撒手人寰。 那时候,妹妹还在襁褓中。 母亲一过世,妹妹就过继给了三爸家。三爸家只有两个儿子,三婶正好喜欢姑娘,就把失去母亲的小女婴抱回家养着。 高星父亲本就无力养育襁褓中的女儿,爽快地把小女儿过继给了弟弟家。 待到大哥和大姐长到可以与父亲一起参加劳动,其余孩子就全部撵去上学了。高星父亲在这一点上算是有远见的父亲,他觉得读书的孩子将来必定是能出人头地的,包括女孩如此。 论读书出人头地这一点,二姐的机会比较多。 二姐可是一个让全家引以为傲的角色,一年级开始,门门功课第一,年年有奖状,奖状都贴满了家里的墙壁。 二姐励志要考上市里的师范学校。 家里除了高星和二姐没有被父亲打过,其余孩子都被打过的。 高星是幺儿,只有被宠爱的份儿,自然不会挨打;二姐是孩子们中最优秀的一个,也是舍不得打的,也没有理由打。 放学回到家里,高星放下书包就出门找小伙伴玩去了。 二姐放学回家后的任务是为全家人准备晚餐,家里一对木桶太大,二姐没法像大人们那样用扁担一个人就挑起两桶水。所以只能和四姐一起用一根木棍抬水,一顿饭至少也得抬三桶水才够用。 四姐力气小,总是和二姐抬着水,一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尽管二姐总是想法子把水桶的重量往自己的方向倾斜,可四姐稚嫩的肩膀上还是压出了红红的印痕,二姐都心疼了。 可那又有什么法子呢? 二姐以前也是这么过来的。二姐也跟大姐搭档抬过水,大姐也跟大哥搭档抬过水,在还没有足够大的力气一个人挑水的时候,都要经历一段跟其他兄弟姐妹搭档抬水的时光,这是所有农村孩子都要经历的。 二姐虽然小,但是二姐在对这个家里作用可是举足轻重的。没有二姐,一家人的一日两餐就没有着落。 晚餐得二姐准备,早餐也得二姐准备,因为爹爹和大哥大姐天刚蒙蒙亮就要下地,很晚才收工。 二姐起早做饭,吃完早饭领着弟弟妹妹一起去上学。 就是这样,二姐学习成绩还是这么棒。这怎么能不让人佩服呢? 高星之所以最崇拜二姐了。看着家里的土墙上,满满地贴了一墙壁奖状,高星每晚睡觉前都要去瞻仰一下那一片闪闪发光的奖状。 这些奖状是能对高星起着激励的作用的,因为太想拥有一张属于自己的奖状,高星一改贪玩的性子,努力地追赶着班里名列前茅的孩子。只可惜,怎么努力他都超不过最前面的三个人。 高星很是纳闷,据他观察了一段时间,这三个稳居前三名的人恰恰是班里最捣蛋的,连上课都最是不认真,下课也不曾见他们温课,考试的成绩却稳在前面,不可动摇。 自己暗自奋力追赶了一段时间,超了前面所有人,却怎么也超不过前三名。 二姐就像班里这前三名一样,从不见她在家里温习过功课。她在家除了睡觉时间,永远有做不完的家务,根本挤不出一丝时间给学习的事儿,却还能稳保第一名的宝座,二姐真是太神了,太了不起了。 每学期开学,学校都要在开学仪式上颁奖。高星总是能自豪地看着二姐上台领奖。 下了学,高星就迫不及待的奔到二姐面前,从她书包里翻出奖状,看了又看,爱不释手。 到了家里,高星就守在灶台前,等着二姐把粘稠的米汤过滤出来,他端了米汤亲自刷在土墙上,然后亲手地把奖状贴上去,小心抚平每一条褶皱,一脸的敬仰之色。 二姐小学毕业那年,从村里小学考进了镇上的盆山中学。二姐班里就二姐一个人被盆山中学录取了,其余都分别去了各地的中学就读。 盆山中学是甘阳县所有中学中仅次于甘阳县一中的学校,升学率很高。 每年都有很多学生从盆山中学考上省属中专,市师范校的名额大多都被盆山中学的学生占据了。 只要考上盆山中学,将来端上铁饭碗是十拿九稳的事。 二姐考上盆山中学,家人都高兴,一家人都自豪。爹爹和大哥还喝了一顿酒,以示庆祝。 可惜这样举家欢乐的事情并不能得到所有乡民的祝福。像他们这样家境贫寒的人家,还是孤儿寡父的家庭,让三四个娃上学是少见的,也让人费解的。 就是让这么多娃娃都去上学这件事情,也会引来乡民一些莫名的不满的。这是不知道碍了别人什么事儿,但就是无由地受到障碍。 高国发这个孤寡男人怎么不像别的男人那样,赶紧娶一个如意的女人,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好日子呢? 这里的男人死了老婆都会在短时间内就到处寻摸年轻的女人,都巴望自己能娶一个年轻一点,更年轻一点的女人。 至于孩子,生死有命,顺其自然,不饿着冻着,活着长大,当爹的也算仁至义尽了。谁还有什么话说? 可是这个高国发居然一个人继续把家支棱起来,还把这么多孩子撵去读书。他到底咋想的?他到底要干啥子? 乡民们既不理解高国发的做法,也有嫉妒的,还有无端的愤懑的。背地里就愤愤地说: “都过得像叫花子一样了,还供这么多娃儿读书。这样家庭的娃儿有什么资格去读书?有什么资格考工作,端铁饭碗?简直没有一点自知之明。好好笑哦。” 高家二女子考上盆山中学的消息在村里传开后,更是引起一片喧然。因为大家心里都有数,考上盆山中学的娃娃,端铁饭碗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凭什么呀?村里最穷的家庭,连个当家主母都没有的家庭? 其中最数村里家境富裕的罗老爷尤其看不惯高国发的做派,无端的看不惯。 罗老爷这么有钱,家里的四个娃也只让最小的一个去上学了,其余都留在家里,一边帮忙干农活,一边找点副业,挣点钱。 罗老爷的家训一向是把发家致富列为第一条的。 读书有什么用?读书会废了娃娃发家致富的能力和机会。 罗老爷站在为高家的现实情况考量的角度,把高国发喊到跟前去做了一番思想工作。 “国发,你当真要把你家二姑娘送去盆山中学读书吗?你咋想的?人家比你家境好的人也没有让这么多孩子读书,你不清楚你自己什么底子吗?我这样的家底子,我都没供这么多娃去读书,你凭什么呀?你跟谁较劲儿呢?一个丫头,读了小学还要读初中,还想端铁饭碗,你做白日梦吧?我家都养不出来一个铁饭碗呢,你算什么?” 做思想工作的罗老爷,越说越激动,激动处,面色就涨潮,脸上的横肉就泛红,嘴里唾沫星子四溅。 高国发只是虚心地接受着罗老爷的教导,除了不住点头称“是”,他无法跟罗老爷做任何辩解。 罗老爷不理解他的做法不奇怪,但是他不理解罗老爷为啥这么激动,又为啥那么的生气? 他不明白,也不敢问。罗老爷在他们高家寨子是有钱有势的人物,他读过书,外出闯荡做生意老多年回来的。 高家寨子是因为以前住民全是高氏族人,所以名称高家寨子。但那真的是以前的事,现在高姓的村民不多了,只有几家了。高氏族人在这里曾经的旺盛时期已经过气了。 罗老爷他不是村长,但是比村长管用,他的意见和建议,村里人百分之百的采纳。 所以,他来给高国发作思想工作来了。 罗老爷擦去嘴边干涸的白色唾沫,平息了一下自己莫名膨胀的情绪,心平气和地道: “你家二姑娘就不用去读初中了,回家帮忙种地吧,改天我帮你们物色一个好人家,让她嫁人吧。我有个侄儿子是民兵连长,与你家二姑娘正好相配,我来安排他们见一面,你我两个就把事情说定了啊。” “罗老爷,我家二姑娘还小,还小。婚事不忙说吧,大点再说。” 高国发惶恐地道。内心万般抗拒,嘴上却不敢明着拒绝。 “又没有说现在就成婚,先说在你心里,你先认下这门亲再说嘛。书就不用去读了,女娃家长时间读书会移了性子,以后你管都管不住了。” “我回去问问我姑娘的意见吧,孩子自己的事还是问问她自己再说。” “问什么问,你这个当老子的还做不了主了?改天我去跟她说,不信她还敢跟我犟。你这个爹就是太惯孩子,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啊?” 高国发面露为难之色,不好说什么,只得哼哼哈哈地打着敷衍告辞了罗老爷。 第二天,二姐突然被父亲送去了舅舅家,说是去舅舅家帮工的。 舅舅家离这里几十公里的路程,还不通车, 步行十多个小时才到。 罗老爷来过家里,说是来找二姐说事。大人都不在家,高星告诉罗老爷二姐去舅舅家帮工了,并不知归期。 假期结束,二姐顺利进了盆山中学就读。 罗老爷气急败坏地冲进高星家里,指着鼻子把高国发骂了个狗血喷头。 高星心里恨极了这个罗老爷,看到一言不发光挨骂的父亲,心疼不已,然自己又深感无能为力。 第43章 二姐的录取通知 高星心中暗自决心一定要努力学习,长大要出人头地,为一家人争个翻身的机会,让人再不敢轻易低瞧了他们,随意欺负于他们。 二姐初中毕业到甘阳县城参加中考那天,一家人焦急等待她回来。直等到天黑,家里都不曾动过晚饭。收工回来的大哥大姐和爹爹,还有牧羊回来的三姐,人人早已饥肠饿肚,却不肯用餐,都坚持等二姐回来。 听得厚重的木质的院门一声“吱吖”被推开,高星和四姐两只兔子一般冲了出去。 亮着一把手电筒的二姐进了院里,高星二话不说,除下二姐背上的背包背在自己背上,四姐接过二姐手里的电筒,另一只手挽着二姐的胳膊往亮着火光的堂屋里进。 高星背上的背包长长地坠在他屁股下面,每走一步都要在屁股上碰一下,那重量压得他卷腰驼背,看起来十分的吃力。 高星的小脸蛋却兴奋地泛着红光,欢天喜地地走在前头。 高星发现,不知不觉间,二姐已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两条长长的辫子搭在两边肩膀上,随着二姐的一转身一回头,前前后后来回飞舞,十分灵动。 二姐“女状元”的声名早已传遍了高家寨子,这个声名给二姐增加了不少的气质,令她整个人都散发着光芒。 二姐是一家人的骄傲,也是小小的高星无限崇拜的偶像。 二姐从县城里回来,用自己省下的生活费用给家人都买了礼物。 爹爹和大哥一人一顶蓝帽子,大姐一块红色纱巾的围脖,三姐四姐一人一对头花,高星则得了一整套的小军装。 一家子人都对高星是格外地偏爱着,这偏爱无论怎样地明目张胆也是没有人抗议的。人人都默许这份偏爱的存在,人人也都在默契地执行着这份偏爱。无论是好吃的好穿的还是好玩的,都事先紧着先满足高星,而后才轮到其他人。 第二天,高星就穿着这身军装上学去,一路上被同龄的小男孩们众星捧月般围着,实实在在地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绿色的衣服,红色的肩章,绿色的裤子,小小的解放鞋,绿色军沿帽上面一颗红艳艳的五角星。这是高星记忆里最是无价的一套服装,他珍爱得跟命似的,不准任何人触摸,不让任何污物沾染,上学穿,下学就脱了整整齐齐叠好放床头。 二姐报考了盆山当地的定向师范生名额。 以二姐的实力,原本可以报考省属中专的,但是家庭实力不允许,二姐自小乖巧懂事,必是把家庭的困难放在第一位来考虑的。 穷人家的孩子没有资格任性,她只能报考一个十拿九稳的学校,定向是为了回来为家里效力,固然要放弃那些遥远而高光的梦想的。 高星一家人都以为二姐被师范学校录取是百发百中的事,安心等着录取通知书,一家人全然不着急。 然等到开学也没有接到任何通知。这般不寻常的情况令二姐慌了神,她是绝对的不相信自己会落榜的。 一家人也都慌了神,也是绝对的不相信二姐连师范学校都考不上的。 寝食难安的父亲亲自带着二姐到县里打听去了。 在县里耽搁了整整三天,回来后父亲第一时间就去了罗老爷家。 二姐却把自己关进屋子,不吃不喝也不说话。 大家在二姐房门外等了良久,怎样呼唤她也不肯起来开门,拿她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好各干各的事儿去了,只留高星一个人不离不弃地守在二姐门口。 外面突然一阵喧嚣,好多人往同一个方向奔去。大哥大姐下地干活去了,四姐和三姐都扔下手里的活儿往外奔去。 高星也想去看热闹的,但他忍住了,大家都有热闹看,这个时候更不能丢下二姐一个人不管。 高星无法集中精力,心思一半儿飘出去看热闹,一半儿留在二姐门口。 他烦躁不安地背着双手在二姐门口踱来踱去,显得魂不守舍。好奇的天性和守护二姐的责任感在他脑海里左右拉扯着,最后还是二姐这边的力量战胜了一切,终于让他的情绪得以按捺下来。 热闹什么时候都能看的,二姐的事比天大,一次不看热闹又死不了人。 虽不知外面究竟发生了怎样有趣的新闻,兴许是吵架,兴许是打架,比吵架更刺激的事情发生也未可知,但是这一切都与二姐无关,与自家的事儿无关。 小小的高星坚定地,严肃地在二姐门口值守着。 院门外,吵嚷声越来越近,事故似乎撤离了第一现场,人群仿佛正在散开来。只是喧哗声好像正朝着高星家的方向来,动静也越发大了。 再近些,有一激愤的男人的声音传入耳朵,十分耳熟的声音,听起来那么像是父亲的声音呢? 不是吧,父亲怎么会骂人呢?更没见过父亲与人吵架,还骂人骂的凶。 高星正打算出门看个究竟,随着骂声,一群人簇拥着父亲踏进院里来了。 “好了好了,国发,消消气,消消气啊。” 隔壁的东旭伯伯搀着爹爹进来了,不住地劝他消消气。 高星与父亲眼神相碰那瞬间,看见父亲眼睛通红,眼底噙着浓重的痛恨之意。 这是高星从未见过的神色,居然出现在父亲脸上。 父亲以老实厚道出名,从不与人冲突,也不与人做任何计较。这么多年来,被人怎样欺凌,羞辱,他都隐忍不发,只一味地埋头干活,一门心思培养娃娃。 是什么人什么事儿,引得这样憨厚的父亲如此深恶痛绝,一改往日性子,不惜与人争吵的呢? “娃,端几个凳子出来坐。” 父亲对着三姐和四姐吩咐道,声音有些发颤。 东旭伯伯把父亲安顿在院里的木椅上坐下。四姐三姐从堂屋里端来小木凳子,安放在院里,与父亲一起进来的几位邻居依次坐下。 父亲又开始吩咐孩子们: “老四,去顾家商店打两斤白酒来。” 一边从衣兜里摸出一叠碎钞塞给四姐。遂又转向邻居们道: “菜也没得,只有喝点寡酒咯。” “喝寡酒就对了,吃什么菜,不吃菜。” 邻居的叔伯们异口同声,纷纷客气道。 “唉,这个罗老爷咋会是这样的人呢?娃辛辛苦苦读那么多年的书,硬生生把铁饭碗给娃夺下来了。” 住在高星家下坡的杀猪匠苟小三不无叹息地说。 “是啊,太过分了,咋能干这种事儿呢?罪恶大得很。” “对,做这种损阴德的事,以后要遭报应的。” “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没想到他是这样的人。” 邻居们七嘴八舌地,都在感叹于罗老爷的阴损行径。父亲痛苦地抚了抚额头,愤愤地“啐”了一口痰在地上,骂道: “杀千刀的,这么可恶,能有什么好结果?唉……可怜我娃,白白辛苦多年,希望落空了……” 伤心处,父亲的声音有些哽咽,摸了一把不慎溢出的泪水,再一次愤愤“啐”一口: “啐!小人!只有小人才干得出这么损的事。” 泥人也有三分气,只是未到伤心处。高星父亲生平第一次生气,第一次骂人。 “消消气儿,发哥。为这种人动气,不值当的。你家二姑娘以后咋办?还要读书吗?” “唉……” 父亲刚哀叹一声,未及说话,二姐的房门“呱嗒”一声,从里面把门栓拉开,二姐出来了。 “爹,我去复读。明年我要考省属中专。我就不信他的手还能伸到那么老远去。” 二姐顶着两个肿的跟核桃大的眼睛走出屋子,看着父亲斩钉截铁地道。 “好,小雪,就该这样有志气。爹爹砸锅卖铁也要供你复读。” “不用,爹。我假期里上山挖山乌龟去卖,我能凑够我的学费。” 听了父女俩的对话,在座的邻居们都向二姐竖起了大拇指: “难得这么有志气的娃娃,太争气了。国发,你的福气在后头呢。将来就跟着姑娘享福吧。” 大人们的谈话高星听得云里雾里的,怎么样伤脑筋也没有想明白究竟在二姐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故,又与那罗老爷有着什么相干? 第44章 为了改变命运 多年以后,高星慢慢把所有零零稀稀的碎片拼凑起来,才弄清楚二姐的定向师范生名额被罗姥爷的远房侄子取代了。这一切都是罗老爷幕后捣乱的结果。 那个假期,二姐为了凑自己的学费,玩命地挣钱。挖山乌龟卖钱,挖防风卖钱,采蘑菇采木耳卖钱。什么值钱就去弄什么卖。起早贪黑,深山老林,二姐单薄的身影无处不去。 高星经常看到二姐脖颈处,脚踝处露着深深的划伤的迹痕,一看就知道是被尖利的荆棘丛划伤所致。 高星想帮着二姐一起进山寻宝,一起为二姐凑学费,但是二姐不同意。二姐嫌他太小,起不了任何作用。 一个毫无征兆的下午,高星刚和小伙伴一起在外面疯玩后归来,准备回家吃晚饭。 刚到自家院门外,就发现了异常情况。好多人堵在院门口,还有好多人进进出出,急急火火的。 里面还传来一阵悲哭声。 院外倚在院墙上的老梨树正顶着满树子雪梨,许是人声太闹的缘故,许是被什么看不见的力量给震到了,即便没有一丝丝的风吹,树上也簌簌地落下好几个果子来,一个绿黄色成熟的雪梨砸到高星肩膀上,他吃痛地倒吸一口凉气。 小径上一会儿功夫就落了十多个雪梨。围在院门外的人们被老梨树神秘的动静惊奇到了。有人小声气的说话声落进高星的耳朵里: “这棵老梨树成精了吧?梨子自己就掉下来了,莫名其妙,不详......” 高星胸口像是突然被扎了一下,莫名地揪痛起来。 高星艰难地拨开人群,挤进去。他看见四姐和三姐来来回回地一边奔忙着,一边放声大哭。 很多人聚集在二姐的房间门口,高星看到一张张熟悉的邻居们的面孔。他从人群里钻进了二姐的寝室。 小屋里挤满了人,有人在哭,有人在默不作声滴忙碌着。 几个邻居大婶在往二姐身上套穿着与平时不一样的古怪的衣服。二姐那张惨白如纸的面孔映入高星的眼里,紧闭的双眼,安详的神情,仿佛已经对周围的一切无感。 这一幕,深深滴映在高星脑海,时隔多年,依旧历历在目。 高星楞在那里,头脑一片空白,无法清楚辨识眼前所发生的一切,心却是像被什么东西无情地剜去一块肉一样,揪作一团,痛得他呼吸都困难起来。 眼前人影不停地晃动,意识逐渐模糊,高星好像置身在一个不属于自己的时空里。 没有人跟高星说话,没有人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事,他像透明人,大家仿佛都看不见他。 其实,没有人顾得上注意他,大家都在忙着自己的一份任务。再说这种时候,谁还会来关心一个小孩子是什么感受呢?大家都公认小孩子是没有感觉的,有感觉也不多,哪有大人的感觉来的浓重呢? 所以,小孩子的感受就活该被忽略。 大家都很忙,大家一边忙碌,一边抹泪。一阵划破空间的悲声自外面传来,两个妇人跌跌撞撞从外面疾步奔来,围在二姐床前数数落落地放声号哭。 恍惚间,那两位好像是远嫁的高星的姑姑。 高星被进进出出的人流给排挤到了角落里。再也看不见二姐那张毫无生气的容颜,前面被围得水泄不通。耳边除了哭声,就是杂乱的呼来喝去的声音。 身边有人压着声音的耳语也一并传入高星的耳中: “从高崖上摔下去的,后脑勺插进去尖尖的树桩子,血都流干了。刘跛子放羊看见了,把她背回来,刚到家放下来就落气了,不中用了。” “可怜的娃,她还晓得撑到家了才落气。可惜他爹都没能见她最后一面,他爹才想不过哟,人都昏死过去好几次了,现在都起不来。” “说的是呢,这么争气的姑娘,将来是当国家干部的材料,眼看着她爹迟早要跟她一起进城去享福的。唉,可惜了。” “谁说得准呢?这就是她的命也说不定。个人的命早就定了,可见你就是拼了命地去折腾也没用。” “唉,想不到小雪这姑娘到头来是这么个苦命的结局。” “嗯呢,这娃天生命不好。主要是太出挑了,太冒尖了也不是好事。娃还是生得丑丑笨笨的长久一些。” 不一会,二姐的棺材就停在了院心。下午的时候,二姐的棺木被抬去了对面山包上。 从此,二姐就永久地躺在家对面的小山包上。 二姐成了高星心中久久挥不去的隐痛,也给这个家笼上了一层历久不散的阴影。父亲倒下了,缠绵病榻一年后也追随妻子和女儿去了。 背负着改变命运的决心,还有二姐未完的志愿,高星加倍努力,勤学苦读。 家里的境况比起以往,越发颓败,经济上难以想象的艰难。 没有别人那般优越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高星经常吃不饱也穿不暖。上中学的时候,高星只有一件外套,还是父亲生前穿过的。那是二姐上初中二年级那年过年时买来孝敬父亲的,一件灯芯绒面料的黑色上衣,当时对他们这样的家庭来说是非常昂贵的一件衣服。 这件外套陪高星度过了初中到高中整整六年的艰难时光。 为了省吃俭用,他曾经在最艰辛的时光里,一整天就吃两个馒头,一碗稀饭。 早晨,高星到食堂里买两个馒头,一份五毛钱的稀饭,早上吃掉一个馒头,喝掉半份稀饭,然后把剩下的另一个馒头泡在剩下的半盒稀饭里,藏在学校后山的夹竹桃树下。 到了中午饭点,当所有同学都蜂拥向食堂,吃上热气腾腾的饭菜时。高星却偷偷来到后山,从夹竹桃树下取出饭盒,享用他冰冷的午餐。那个泡在稀饭里的冷馒头膨胀来填满了整个饭盒。 一天中接下来的时间,漫长的下午课和晚自习,他在忍饥挨饿地学习。无数个夜里,他都在渴望着黎明的到来,渴望着热气腾腾的馒头和稀饭。 食堂里,出菜口陈列的那些极其诱人的炒菜,高星很长时间以来连望一眼的机会都没有了。 读初三那年,大哥娶了小姑姑家的表妹做老婆。大姐也嫁到了本村的冯姓人家,冯家家境比较宽裕。姐夫冯志强把自己和整个家一并交给了大姐来安排,说她是块持家的料,无条件的信任她,尊重她。 大姐每月都给高星寄来生活费,高星的生活得到了改善,一天三顿吃饱是没有问题了。在最后的冲刺阶段,高星争分夺秒,挑灯夜读,每天第一个走出寝室,教室里还没有开灯,他就点着蜡烛学习;晚上总是最后一个回寝室。 下了晚自习,他总要在教室里温书到很晚。 教室里熄了灯,他又点上蜡烛。 原本以高星的学习成绩,到市里读高中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贫寒的家境不允许他到市里读,于是他只好在县里就读。 高考完毕,高星自我感觉很好。到底是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心仪的大学。 在高星还没有能力自力更生的日子里,是大哥和大嫂供他上大学,为他提供了一个温馨的家,让他来时有归宿,去时有人牵念。所以,大哥大嫂于高星是有养育之恩的人,是他一生感念不忘的人。 大姐和大姐夫对他的扶持也让高星铭刻在心。 这就是高星的原生家庭。他在这样的家庭里生长起来的,靠着兄姐们辛勤劳动,供养成才。所以他从小知道兄姐们的不容易和养育之恩,时时自省自勉,方才有了今天令四方众乡亲都羡慕的成就。 如今听说高家与镇上数一数二的富商之家“四海旅社 ”的千金联姻,村子里无不垂羡,感叹天降厚福于高家。 该是高家转运的时刻到了。 要知道,曾经的高氏姐弟的处境是很窘迫的,在邻里眼里他们是一群孤儿般的存在,生存堪忧,前景堪忧。 那个曾经百般打压高家,间接害死了高星二姐的罗老爷,如今他的子女都在做一些小生意养家,他的小儿子因为吸毒,不仅败光了家产,自身也像所有瘾君子一样,变成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罗老爷脑出血,手脚都不麻利了,走路还一瘸一拐的,甚是狼狈又可怜。 这样的结局,不用高家出剑,仇人自己就得了因果报应了。 所以,这门亲事令高家上下鼓舞欢欣,算是否极泰来,前景无限,成了村里人瞩目的焦点。 这样的联姻,在面子上,在发展前景上,对于高家都是最有利的选择。 只是不知道,曾经那般深情款款的高星,在选择灵生,追求灵生这件事情上有没有掺杂着权衡利弊的成分呢? 第45章 赵氏家族 穿山河以西的半山区,有一个赵家堡,村民中有一大半是赵氏家族的族人。赵氏祖上是盆山最早的居民。 早先,赵氏族人也只是这里本本分分的普通农民。到了赵家伟父亲赵和贵那一代,赵和贵年纪轻轻时当上了族长,赵和贵胆壮气粗,又精于谋略,带领族人多方发展,族人跟着多方得利,从此赵氏一族鸡犬升天。 后来,赵和贵顺理成章当了村长,事业干得大有气势,把村民掌管的十分服帖,族人更是引以为家族的领头人。 在一段无法无天的岁月里,一切好的资源都据在赵家手里,为一个家族的崛起奠定了充足的基础。 通过资源,通过联姻,他们在人口和财富方面都发展成了当地最庞大的家族。 人多势众,家族力量无限广大,成为这样家族的一员,是骄傲的,有底气的。乡民们都服从赵氏家族的管理,虽可能有并非心服口服的,但惹是惹不起的。 谁又不想要安然地度日子呢?那就要把不服气掩藏起来,笼络好赵家人的心。 异姓村民当中,保留一点自己的个性和脾气的,往往难免会有不好的下场。就像是与阎王爷杠上了一般,捞不到好处的,简直不得安生。 村里周秀的丈夫杨长青就是个例子。杨长青是个外地来上门的女婿,这个年轻人是有些个性和脾气的,他早就看不惯赵氏家族的作风了。 他虽不敢奋起反抗,但是背地里经常发些牢骚,而他的这些一言一行也早就在赵和贵心里备了案底了。 赵和贵心想,杨长青这个愣头青,他有什么不服气的呢?我有什么不对呢?我为大家谋得这么多好处,我把这么多人都管理得卑卑服服的,大家规规矩地,多有秩序,多安稳。哪里不好? 确实,赵氏族人虽然对待外姓人霸道,强势,但是赵和贵不允许村子里有鸡鸣狗盗、杀人越货的事情发生,否则就严惩。 所以,赵家堡的治安确实好,赵和贵就像无形的村规民约约束着村民和族人的一切行为。 赵和贵一声令下,村子里的猫儿狗儿都得夹着尾巴,屏声练气。 偏偏这个杨长青不停的在触碰赵和贵的底线,奇怪的是赵和贵也没做出任何反应。赵氏族人的几个后生却早就按捺不住,想要给杨长青一点颜色看看了。 挑战族长的权威,就是挑战整个赵氏族人。 就他一个外乡人在这里冒刺儿,总是不服管教。这样下去,影响多不好,总有一天他要是带头闹事是很不好的。得给他个教训,他才知道赵家堡这个地方,到底谁是主子。 那天赵家堡选队长,赵和贵的侄子赵亮顺利当选生产队长。赵亮顺利当选是意料中的事,但是没有满票当选,不仅没有满票,还有一票反对票。 无记名投票,大家伙都知道是走过场,大家也都知道内定的名额。反对票却出乎意料之外,使得赵家人心中大为愤懑。 那张反对票上做了个诡异的记号,画了一张笑脸,标注“笑眯眯一票” 。看也看不出是什么道理来,就是反对选赵亮。 赵和贵心里自然有数,这是有人故意冒刺儿的。 这是赤裸裸的挑战,明明白白的对抗。赵氏几个沉不住气的后生开始在人群里骂骂咧咧的,宣泄情绪。 哪个王八羔子投的反对票,难道他想自己当队长不成?他有这个本事吗? 多数人也猜到投反对票的人除了杨长青不会有别人。赵家人的不满早已写在每个人脸上,警告的眼神一波又一波地横扫过杨长青。 其他乡民都为杨长青捏一把汗。以卵击石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偏生这个杨长青浑不自觉,无视那些赵氏后生们杀气满满的眼色。 赵和贵呵斥了那几个赵家后生,说今天依然是个值得庆祝一番的日子,没有必要去计较那一票。 于是,族长宣布了,今天队上买个羊子在麦场上杀来吃,全队一起来吃羊肉汤锅。大家都来祝贺新队长。 杨长青心里清楚大多数人大概已经猜到那一票反对票是他干的。但是老子不怕,老子照样要来该吃吃该喝喝。凭啥不吃? 宴席从上午一直延续到下午,女人和孩子吃了席都早早散去,男人们都留在麦场喝酒。 麦场上喝醉的男人们高声划拳,醉言醉语,闹哄哄一片。谁也没有注意到上午还是晴天骄阳的天空,下午的时候就悄悄地变了颜色。 空中逐渐乌云聚拢,天色暗淡下来,像是到了快要天黑时分。 村里突然传来一阵异常的嘈杂和骚动,起先大家都以为是喝酒的男人们发出的闹嚷而已。 后来,越来越觉得动静不凡,于是大家都走出家门来看个究竟。 出门就看见一群男人在麦场上追着什么东西打,喊打喊杀的声音响彻整个赵家堡。过会子就有一个男人从麦场里跑出来,穿过村子没命地往西头的山上跑去。 一群人在后面紧追不舍。一边追一边捡起地上的石头砸向前面狂奔的男人。仔细一看,大家这才看清楚了前面逃命的正是杨长青。 再仔细辨认着后面追打的人群,全是赵家的后生们,十来个。追得最紧的前面两个便是赵亮和赵忠俩弟兄。 他们每人手里提着棍子,握着石块,喊的喊,骂的骂,吼的吼。乍一看就像一群围猎的人群追着猎物跑,而他们的目的就是猎杀逃跑的猎物,一棍一石直取其性命。 石头不停地砸中杨长青的身体,杨长青嚎叫着,脚下却丝毫不敢放慢一寸半步。 赵家堡一片全是乱石堆和灌木丛,没有高山密林,这样的地势令杨长青无从隐身,无从躲藏,只能死命地奔逃。 可无论怎样逃,也还是逃不过频频被石头砸中身体。 往东北的方向倒是有一片森林,跑到那儿兴许还可以隐藏一下。杨长青似乎也有这个意识,只见他调转方向跑向那片森林。 又挨了一个石头,最后发出杀猪般一声哀嚎后,杨长青终于钻进了树林。 他试图隐身树林里,以为不发出声音,他们就找不到自己了。谁知赵家人见杨长青躲进树林不吭声,便一阵乱石雨点般向树林里投去。 小样,以为躲进林子就完事了?砸不死你的。有种你别出来,今天不把你砸成马蜂窝,俺们不姓赵。 全村的男女老少都见证了这场血淋淋的杀戮。那场面,很多人恐怕是生平第一次经历吧。有孩子被吓哭了,也有几个心软的妇女禁不住流下了眼泪。 周秀早就哭趴在麦场上,起不来了。她又是心疼又是恐惧,无助地号哭着: “老天爷啊,这家人太可恶了,你咋不收了这家恶霸呀!” 她一个劲的诅咒着赵氏一族。她一个弱女子,她实在做不了什么,这会儿她除了无用地嚎哭,一边泄愤地诅咒,毫无办法。 杨长青遭不住石林弹雨的轰炸,只好钻出了丛林,他已经满脸是血。鞋子也跑丢了,他赤脚在山林里狂奔着,赵家人漫山遍野追杀着。 跑着,追着。天色也更加地黑暗,山上的场面变得有些模糊。雨水星星点点落下来,接着传来两声响雷。雨便突然下大了。顷刻间就暴雨如注。 这个时候,麦场上围观的群众,除了赵家人,所有人都希望这一阵雨,越大越好。这样杨长青兴许就得救了,不然照着这个阵势,杨长青今天丢掉小命的可能性很大。 赵家这群后生已经失心疯了,他们实在是胆大妄为,但是村民们都心照不宣,没有得到赵和贵的默许,赵家后生们也不敢如此张狂? 唉,谁叫杨长青这嫩小子不知死活,非要去挑衅大老虎的权威。 第46章 丈夫暴力下逃命的女人 杨长青光着脚从西山跑到了北面山头,赵家后生们正向北山头追来。 雨越下越大,伴着阵阵电闪雷鸣,下得密不透风,整个山头笼罩在一片茫茫雨幕中。呈现混混茫茫的景象,看不清哪是哪了。 杨长青也看不清楚哪是哪,可他不敢停下来,在树林里乱窜。 赵家一群人终于停止追杀,沿路返回。 众人皆长松一口气儿,也是被雨赶回了各自的家。 周秀见赵家人撤回来了,她知道丈夫暂时保住了一条命。于是她回家安顿好孩子们,走到屋檐下向山上翘望。 雨还在如流地下,山上山下一片混沌,什么也看不见。她渴望见到丈夫的身影,又希望这雨一直下,不要停。 天完全黑下来,周秀坐立难安。 她知道赵家人今晚一定派人盯着她家。他们是断不会就此作罢的。 周秀相信,这一点上丈夫心里也是明了的,所以杨长青今晚也是万万不敢回家的,除非他脑子坏掉了。 不仅仅是今晚,以后长时间内,赵家人也不会轻易放过杨长青。 想到这里,周秀流下了绝望的泪水,却一筹莫展。 凌晨的时候,周秀坐在孩子们的床头,刚打了个盹,就有人敲门。她一惊,以为是杨长青回来了。 心想,这个背时的不要命了,明明晓得赵家人盯着,还敢回来。 她急忙开门,来的是村里小学的谢老师。谢老师是受杨长青所托,让周秀准备一双鞋和一点路费,天亮前送到山神庙去。 没错,杨长青就躲在山神庙里。村里是没人敢收留他的,赵家人的眼线监控着这个村落。村小学校的谢老师也不敢收留他。 周秀准备好一切,冒着雨出门了。她不敢用任何照明工具,摸着黑,深一脚浅一脚,艰难地来到了山神庙。 杨长青就靠在山神爷旁边的草堆里,但他没有睡,周秀刚进来,他就警觉地坐了起来。 看着伤痕累累,饱受惊吓的丈夫,周秀忍不住心酸不已。她一边帮着丈夫换上干净的衣服,一边各种叮嘱他,让他安心到外地去找个地方打工,等安全了再回来。 后来,杨长青在外面混出了名堂,托人把老婆孩子接走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杨长青这件事情让乡民们更加惧怕赵氏族人,当然也是痛恨的。 上一任的赵氏族长还是遵规循矩,德高望重的人。老族长去世后,赵和贵顺理成章地成了族长。不得不说,从凝聚力和为家族谋福利这点上,再没有人可以跟赵和贵比。所以赵氏族民无一不是百般拥护他的。 只是苦了那些异姓乡民了。 赵和贵这个人对待老婆孩子也是个冷血的人。他的发妻李友珍经常遭家暴,但是她似乎很习惯,也很能忍耐。 李友珍是一个活得完全没有自我的农村妇女,在她眼里丈夫做什么都是对的,对于丈夫的所作所为她几乎是盲从。 她自己就不曾把自己摆在妻子的位置,而是至始至终都把丈夫当成自己的主子来侍候,来顺从。即使丈夫对她动辄就打骂,她也会习以为常,逆来顺受。 她依附于丈夫,也绝对的维护丈夫。谁对抗丈夫,她都站在丈夫一边,一致对外。 赵和贵对妻子的家暴在她连续生了两个女儿后就升级到更加恶劣的地步。 他赵和贵是有头有脸的人,怎么能没有儿子呢?不能生儿子的婆娘根本不配被他善待,她就是一个家奴一样的存在。 李友珍又是个十分勤劳的女人,而且体力特别好,是能轻轻松松扛起一百斤的女人。吃苦耐劳,不知疲倦,干起活来一般男人不及她。 村里的女人们无不对李友珍佩服得五体投地,背地里都说她干起活来像头老水牛。 她回到家里还得承包所有家务,还要马不停蹄的配合丈夫生育孩子。 生老二的时候,赵和贵就觉得她还是生不出儿子,绝对又是一个不值钱的丫头。所以把妻子一个人丢在家里自己生孩子,他出去该干嘛干嘛去了。 没用的婆娘,肚子就是不争气。谅你也生不出个有用的东西来,管求你咋个生,反正生不出儿子你继续给我生就是。 李友珍那天中午还在地里锄地,感到肚子一阵抽痛,她知道这是要生了。但是经验告诉她这一时半会儿还生不下来,起码还要折腾至少几个时辰。 这个时候回去躺着准备生孩子,一来丈夫会看他不顺眼,免不了要挨骂;二来实在浪费时间,还不如多干一会儿活,差不多了再回去生。 于是不慌不忙继续锄地,痛得厉害了坐下来靠在田埂上歇歇。阵痛过去了,又继续干活。直到羊水破了,她才连忙收拾起家什,双手双脚地忍着疼痛爬回家。 回家赵和贵就一脸不爽地问她: “怎个老早八早就收工了?你就是这样磨洋工的哇?” “孩子快出来了!” 她小心翼翼的看着丈夫脸色回答。 “哼,你能生出个什么来,没用的婆娘!” 说完他事不关己地走开了。 李友珍躺在床上,老觉得想上茅房,撑起来跑了两趟茅房,她实在担心孩子掉进茅坑,于是她拿来洗脚盆准备在屋里解小便。 可是,这回她刚蹲下去只觉得小腹重重地往下一坠,一团模糊的血肉掉进了洗脚盆里。整个身体瞬间轻得飘起来,差点站不稳脚跟,她打了个趔趄。 李友珍熟练地拿起事先准备好的剪刀剪断了脐带,从那团血肉里把孩子捞起来放在床上,胡乱裹上被子,然后准备把胎盘端出去倒掉。 可是她感到一阵眩晕,眼前一黑栽倒在地,失去了知觉。 等她醒来,躺在冰冰凉的地板上,她听到了孩子微弱的哭声。 她无力地爬上床,把干巴巴的乳头塞进孩子嘴里,孩子瞬间安静下来,胡乱地地吮吸着母亲的乳头。不一会儿就又丢开乳头,有气无力的哭。 “丫头别哭了,你要是带个把儿来,谁还敢委屈你嘞?这是你嘞命啊。” 李友珍唉声叹气的轻轻拍着女儿。 像赵和贵这样的家庭,给一个月母子提供丰足的营养生活是没有一点问题的。可是,赵和贵却连吃点油荤的机会都不给妻子。 他让妻子煮了肉,炒了鸡蛋,带了自家堂兄弟回来喝酒聚乐,却不准妻子上桌吃饭。 没有肉汤喝,产妇迟迟不下奶,孩子饿得哭的力气都快没有了。眼看再这么下去,孩子准的饿死。 于是为了催奶,李友珍只得把挂在屋檐下的羊油干巴取下来,敲了小半块红糖和着羊油煮了喝汤。 就为了这半块红糖,赵和贵半夜里把妻子从床上揪起来打。 眼瞅着再不找地方躲避就会被活活打死,李友珍只好拔腿向院里跑去。身后的丈夫不肯罢休,从屋里扔出来的板凳砸在旁边的石磨上,板凳散了架子,支离破碎散落一地。 接着又有砍柴的刀子从屋里飞出来,擦着李友珍的脚后跟掉地上,把她脚后跟皮肉片了一块下来,血流进鞋子里。 李友珍只好认真逃命了,她逃出院子,踩着黏糊糊的被流血糊抹的鞋子,往屋外的田地里跑去。 赵和贵端起家里那杆老式步枪追了出来。看见妻子在田野里狂奔,他毫不犹豫,瞄准妻子一枪接着一枪的放着,有一发子弹擦着李友珍的耳朵飞过去,吓得她魂飞魄散。 最后,在夜幕的掩护下,李友珍才逃过一命。 第47章 这讨债的娃快出来吧 在村子里,经常被家暴的妇女也不止李友珍一个。但是这么动辄就直取性命的丈夫,赵和贵算是独一无二的了。 这个婴儿终究是没能活下去,饿死了。只因为她母亲的身体没有得到好好的照顾和休息,导致一直没法下奶。 或许他爹就是没打算留下她。 李友珍后来又连续生了四个女儿,连老大一并就五个女儿,中途夭折了三个,最后顽强地活下来的统共就两个。 当李友珍怀上第六个孩子的时候,赵和贵再也无法承受这一连串的失望,他带着妻子去别村找神婆算卦,如若算出来是个儿子就好好生下来,不是那就弄掉算求。 神婆一番神算的结果却说赵和贵命里无子,只有生姑娘的命。赵书记一听,当场发飙: “你才命里无子,你祖祖辈辈都命里无子。我赵和贵生到死也要生出儿子来,还要儿孙满堂呢。” 赵和贵气冲冲地从神婆家里出来,把妻子甩得老远地跟在他身后。李友珍既不敢太靠近他,又不敢落后太远,怎么做都害怕他的怒气一下子爆发,自己又要挨揍。 然而,一顿挨揍还是免不了的。 怀着孩子,大肚婆的她挨揍是很惨的。在窄窄的田埂上,李友珍摇摇晃晃地追上了丈夫的脚步,因为,他就站在那儿等她。 近了他跟前儿,她赔笑地道: “路太窄了,我走得不太稳,脚步慢了些……” 话还没说完,脸上就挨了重重的一耳光。 李友珍捂住半边火飘飘的脸,继续赔笑: “好了,不生气了嘛,我快些跟上你啊。” “啪!”又是一耳光。 这下鼻血都打出来了。这下李友珍笑不出来了。 强烈的恐惧感让她的笑脸变得怯生生地,她知道接下来大事不好了,等待她的一定是意想不到的惩罚。 原因根本就不是因为她走得慢,耽误了他的时间,而是她怀的不是儿子。 被一脚踹进旁边的秧田里,李友珍慌乱地在秧田里挣扎。她从秧田里站起身来也不敢上岸,于是,她就站在秧田里怯怯看着田埂上的丈夫。 “咋地,你还不服气哇?你这霉样给哪个看呢?你这死相!” 赵和贵越看妻子越无法控制自己的怒气,一瞬间感觉自己所有的求而不得都是因为她的缘故,所有霉运都是她带来的,要不是她,要是换了个人,他一定不是眼下的这般境况。 自己事业上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志得意满,唯独这子嗣上如此凋零,就都是因为这婆娘。这婆娘是霉的,真真是整个一霉婆娘。 “我没有不服气,娃他爹,我没有……” 赵和贵一步跨进秧田里,“嗵嗵嗵”三两步踩着没齐小腿肚的水田,逼近妻子抓住她的头发,大力将她拽倒在田里,然后一顿拳打脚踢。 李友珍咬住牙一声不吭地挨打,不避,也不呼救,只有忍到极限会发出一声压抑的呻吟。 田里刚刚插下去不久根还没有扎稳的秧苗都飘了起来,在浑浊的水田里像受灾的鱼儿的死尸般,脱离了赖以生长的土壤,毫无生气地浮在浑浊的田水里。 赵和贵打累了,踩着水田“嗵嗵嗵”地上了岸,走掉了。 李友珍艰难地从田里站起来,肚子隐隐的作痛,娃怕是不中用的了吧?唉,算了,苦命的丫头,她爹是不愿意留她的,不中用就不中用吧。 她忍着疼痛,并没有着急上岸。 她把那些飘在水上的秧苗一颗颗捡起来,又一颗颗地插进水下的泥土里,动作很是娴熟,迅速,一会儿就全部插好了。 连秧苗之间的距离都掐的分毫不差,整整齐齐的。根本不像她刚挨了一顿暴揍,像是她专门来插秧苗的。 她一丝不苟地完成了任务,上岸回家了。 李友珍想,肚子里这孩子多半保不住了,掉就掉吧,反正是不招人喜欢的,没用的,多余的东西。她等着什么时候会发作,然后孩子就掉了。 然而,只有晚上的时候,肚子狠狠的发痛一阵子,过了那一阵子,然后就没了反应。 第二天,丈夫见她肚子没反应,饭桌子上又撒了一通气,借口菜太盐了,把一碗炒豆子全倒在李友珍头上,然后骂骂咧咧走了。 “哼,没用的东西!” 李友珍一如既往地拼命干着各种粗活重活,甚至比以往更加重分量地干,她也希望肚子里的娃干脆掉了算了。她发泄般地干着重活,干完了该干的,还是觉得不够,她就加倍地找各种活儿干,就因为肚子一直没有反应。 那肚子真是奇怪,总也没有半点影响。 那孩子,他妈妈百般地折腾,就是不想要他,可他仿佛就生得更加的牢固,似乎他就是要好好地来到这世上,要向他的父母证明不会白白生他似的。 肚子里的孩子长得无比坚固,比他父亲的无情,母亲的狠心都要坚固。 干完了地里的活儿,李友珍又上山背柴,背得比她不是孕妇的时候更沉重,那背上的木柴比平日里足足多了一半的分量。 晚上,李友珍也不打算好好休息,而是整夜待在磨房里推磨。她像头驴似的,一圈一圈不停息地推磨。腰杆子快给挣断了似的,但那都不是那种感觉。她恼恨起来,这样也还是拿不下你。 娃呀,你是要闹哪样呢?不欢迎你的家庭里,你来做什么呢?不会有好日子过的,走吧,娃呀,走吧,何苦一定要来这人世受苦呢? 除非呀,你是男娃,是男娃,你爹就疼你,你就是家里的宝贝疙瘩,这样享福的人世才有意义来。可惜,只可惜你不是呀。你是丫头呀,你来找罪受么? 她累瘫在面袋子上,无奈地摩挲着肚子,唉声叹气,像是要劝她肚子里的丫头回去,回去她应该去的地方似的。 第二天,李友珍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早早就劳作在田地里。 旁的人见状,纷纷都说: “这女人太拼了,活得像个牲口。” 干重活影响不了,李友珍就扯块长长的布料来,使劲地捆肚子,她想把孩子捆死在肚子里。捆到肚子疼得死去活来,才松开,然痛过之后,一切恢复如常。 两三天之间,肚子里的孩子都没有动静,原以为这回是不中用了,只等她时间到了,自己就会掉出来。 但是,两三天过后,孩子又动了,一天比一天活跃地闹腾。 李友珍沮丧不已。从此天天小心翼翼的观察着丈夫的眼色过日子。 赵和贵厌恶又懊恼地瞪着妻子,天天把一句“没用的东西”挂在嘴边,狠狠地朝妻子“啐”上一口。 孩子出生那天晚上,赵和贵正在家里宴请赵氏弟兄和侄子们。 李友珍上完了菜,感觉肚子越来越痛的厉害,算算日子,时候到了,肚子里的小冤家这是要出来了。 唉,让你出来你不出来,这会子,这会子不要来闹事呀。我忙呢,你爹爹要喝酒,要吃菜,我要伺候呀。不是时候,你安分些吧。 可是没得商量,这丫头那么固执,那么拗着她父母的意思来,生下来何不是个犟种?丫头,还是这么犟脾气的,更不会有好日子过。 李友珍越发的懊丧。 李友珍不敢进里屋去生,怕丈夫生气。她随便拿了一把剪子,来到磨坊里,那里堆满了一袋袋还没有磨的玉米和麦子。 她奋力地搬了两袋子玉米放地上,拿下一件丢弃的破袄子铺在玉米袋子上面。然后躺上去,准备生娃。 “喂!加点鸡肉汤来。喂!喂,死哪儿去了,这婆娘?” 外面传来丈夫恶声恶气的声音。李友珍浑身一个激灵,忍着痛爬起来,赶紧钻出磨房: “来了,来……了。”用力地从牙缝里挤出话来答应丈夫。 她使劲儿吸着肚子,努力地直起腰杆,蹒跚走进厨房,舀了一瓢鸡汤去给餐桌加上,然后尽力装成正常模样走出去。 走到院里,整个身体松垮下来,腰杆也塌下去了。她捂着肚子,一步步挪回了磨房。 她提心吊胆地脱下湿漉漉的裤子,提心吊胆地等着娃掉出来,盼着娃赶紧出来,生完了,她还要去伺候屋里那帮人。 之所以提心吊胆,是怕生到关键时候,那边又喊她去伺候。 尽管满头大汗,尽管快用完力气,孩子都没有利索地出来,尽管疼得几近昏厥,她不敢发出任何声音的。 她放任眼泪流了一脸,但没敢放声。 除了头一胎,每一个娃都那么好生,就这一胎那么难生。 她心想,莫不是生下来会是死胎吧?被扼杀了那么多回,死胎也未可知。唉,管他呢,赶紧生下来,我好去做事。 真是耽误事儿,这讨债的娃快出来吧。 第48章 老赵家后继有人了 越是着急,越生不下来。她抓住一切能抓到的家什来助力自己,连磨盘里的白面也抓了,弄得自己一身一脸的白面,狼狈不堪。 “婆娘,炒一盘鸡蛋来下酒。” 外面再一次传来丈夫的声音,听在她耳朵里,像阎王在催命。 但是,没法回应了。她只顾把浑身力气用来使力,没有多余的力气来应付他。 孩子已经生到一半了,总不能把孩子塞回去,然后坚持去炒鸡蛋吧? 她做不到。 李友珍不敢出声儿,悄悄地一下下使力,面庞扭曲,脸色紫胀,汗水泪水胡乱横流。 “死婆娘,哪里打野去了。不成器的,没用的东西。‘啐!’” 丈夫骂骂咧咧回屋了,屋里嘈嘈杂杂,闹闹哄哄。看来都喝到高潮了,下酒的菜见底了吧?这个时候,一般再加一盘炒鸡蛋,一盘炒花生米,就胜过所有山珍海味了。 随着“哇哇”的婴儿啼哭,李友珍疲软地瘫在玉米袋子上。 躺了好一阵,李友珍都没有去看那婴儿,任她哭吧,不该来的,你委屈个什么?你跟谁撒怨呢?谁惯着你嘞? 孩子可以不管,但她得起身去伺候屋里的一群。于是,她支撑起千斤重的身子,反手在身后摸起剪子准备剪脐带。 她看见了什么?她看见了那个身上裹满血污和面粉的婴儿居然是个儿子。 没错,就是儿子,他不是以往生的那些丫头。 李友珍快乐得差点昏厥,心里好一阵后悔,刚才没有第一时间把孩子捡起来小心收拾好,居然把他晾在地上一半天,要是有个一差二五,自己是万死难辞其咎,不晓得要被丈夫怎样一般生吞活剥了。 包裹好儿子,李友珍颤颤巍巍地抱着儿子去了堂屋里报喜去了。 “娃他爹,儿子,儿子啊,你看,你看。” 儿子身体的象征,赤条条地裸呈在赵和贵的眼皮下。 喝得醉醺醺的赵和贵瞬间清醒过来,抱着儿子涕泪齐下: “儿子啊,你终于来了,他妈的差一点就在老子身上绝后了。苍天有眼,老赵家后继有人了。” 赵和贵大肆庆祝了一番,聚集赵氏族人在赵家院里杀猪宰牛,大摆宴席,贺了三天三夜。 从此,一家人的生活都围着儿子赵家伟转开了。 本来还想着继续生儿子的,但是李友珍的身体越来越差,后来怀上的孩子都保不住,半途流掉。再后来根本怀不上了。 也是,历经长时间糟践,这片孕育生命的母体终究是油尽灯枯了。 那时候赵和贵已年近五十,他自己也感觉有些力不从心。好吧,他老赵家命里只有独儿子,老天又凭什么单眷顾他,既然天命难违,他也不会不自量力地非要和天斗了。 只好把心血都倾注于眼前拥有的这根独苗苗。 生了赵家伟后,赵和贵不再毫无人性地毒打妻子。实在控制不住脾气的时候大不了甩个耳光,破口大骂几句就过去了。 对于李友珍来说,丈夫依然是他的天神主子。 赵家伟的姐姐们对赵家伟的宠溺也是无与伦比的。她们知道这个弟弟代表着他们一家的荣耀和面子,没有他,她们的父母和她们自己都在村子里抬不起头来。 赵和贵自己只上过两年的小学,认得的字少的可怜。 这让他在长达十几年的干部生涯里,体会到了没文化的艰难和尴尬。别的方面他干的都是游刃有余,唯独在文化知识方面感觉力不从心。 于是,他在培养赵家伟读书学文化这方面比任何人都执着。 赵和贵一家人什么都可以惯着儿子,唯独上学这件事由不得他。他上也得上,不上也得上。 赵家伟三番五次地逃学,都被抓住立马送回学校。他的姐姐全部被父亲发动起来,做了他的监督人。 姐姐们除了无微不至地照顾他的饮食起居,还要监督他上学。 姐姐们轮换着背赵家伟去学校,给他送午饭,下学了又去接他。 后来,为了不让他有逃学的机会,总要派一个姐姐在赵家伟教室门口守着,一个姐姐负责送饭,负责背他回家。 上中学后,赵家伟学习成绩中等偏下,属于那种不太引起老师注意的学生。 被赵家人团宠着成长起来的赵家伟,却是性格内向,不善于和同学交流玩耍。 少年的他,个子在班上最高,五官生得好,皮肤也白净,不像是农村长大的孩子。老师一直让他坐在最后面的位置,有时候看起来他很认真在搞学习,只有他自己知道,不仅没有兴趣搞学习,班上的老师,同学,整个学校生活他都觉得没劲透了。 回家种地,上山放羊,这些哪一样都比读书让他向往。 有一天周末,他带着自己的铺盖卷回家,向家里摊牌,自己不上学了,要回家和姐姐们一起种地来。 这还了得,家里瞬间炸开了锅。 赵和贵气得拎起板凳,作势要砸儿子,但他哪里就舍得砸了?终究是不舍得砸的。 他放下板凳,恨铁不成钢地盯着儿子,苦口婆心道: “儿子,你不读书你就只能像我们一样当老农民,好好读书,你以后就是干部,端铁饭碗的。种地放羊?那有什么出息?我儿是当官的命,将来是出人头地的,乖乖回去上学,不要闹了。” 赵家伟哪里肯依,铁了心,不买账。每天赖着姐姐们一起上山放羊,还乐此不疲。 那天夜里,趁赵家伟睡觉后,一家人背着赵家伟开了一次家庭会议,并研究了一个对策。 赵和贵请了一个算命先生到家里来,说是这个先生算命算的奇准,是出了名的。找他算命的人太多,不容易请到他。 今天他花了大价钱,专门请来给赵氏子孙算算命。其实哪里是什么算命的?不过是赵和贵请来做戏的,就为了哄儿子回去上学,他花了大价钱的。 赵和贵喊来一群赵氏子孙到赵家院里,让先生给每一个都算算命。 算命先生挨个的给看相,有好命好福气的,有穷劳命的,有波折命的。 轮到赵家伟的时候,先生边看手相,边询问赵家伟的生辰八字。赵和贵熟练地报上赵家伟的生辰八字来: “小儿阴历五月生的,属狗的。” 先生眯着眼半晌不言语,仿佛是在跟什么神通着灵。而后睁开眼,笑笑地看着赵家伟连连点头: “嗯,好啊,好得很。娃好好读书,你将来是当官的命,端的是铁饭碗,手下管着一大帮人,好着呢。我看了这么多相,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的命。好着呢,好着呢。” 赵和贵听了乐得脸上直泛红光,他都忘了先生原本是他请来配合演戏的,目的是帮着劝返这个逃学的逆子。听了先生一席话,自己倒是先信了。 赵家伟听了先生的判定,心里也是不由得波动起来。读书固然苦逼,可是这结局也未免太诱人了吧。 赵家一众亲戚趁热打铁的都给赵家伟加油打气,姐姐们一人塞给赵家伟10元钱,让他努力读书,将来当官做个体面的人。 这可是姐姐们起早摸黑上山挖山乌龟卖得的钱,人家平时攒钱攒的多辛苦,赵家伟是知道的,姐姐们只有在他这个弟弟身上是舍得下血本的。 被这般众星捧月地哄着,赵家伟瞬间感觉全世界都在为他铺路搭桥。心中有了动力,第二天便自觉回到学校,从此闷声苦读。 初中毕业那年顺利地考进了市里的师范学校,作为甘阳县的定向生,师范毕业后直接分配到甘阳县城关第一小学任教。 第49章 他生长的地方 绿茵茵的龙滩江水把甘阳县城一分东西,江东和江西两半城区。 那年,在下游二十公里处新建了一个移民新村。被征用土地的村民们统一安置在新村,少华家就是新村的移民。 移民村的移民们手里都握着一笔存款,世代耕作的农民们一夕之间都变成了有钱人。大家突然的阔绰起来,丰富起来了。 少华也毫无例外地变成了有钱人家的孩子。移民新村设在江西城的半山腰上,离城中心也就半小时的车程。 移民搬迁之前,少华出生在一个风景旖旎,米粮丰足的地方。龙滩江水清澈而湍急,河里水产品种繁多。村民们经常在江里打鱼捞虾,少了自己家里吃,多了拿到县城里卖。卖了鱼虾换别的生活用品。 当然,这里的村民并不是以打鱼捞虾为生。江边那一望无际的良田沃土才是他们赖以生存之本。 早年,这里以种植双季稻闻名,是甘阳县的丰足粮仓之乡。后来全改为种植大棚蔬菜,蔬菜远销全国各地,更是声名远传。 少华父亲是唯一的村医,村里的卫生室就开在他家隔壁的村部。全村头疼脑热的村民都来卫生室找耿医生看病,除了需要动手术的,一般村民都不会撇开耿医生去别的地方看病。 故而耿医生的诊室里,每天都是门庭若市,看诊的、打针输液的、包扎的、取药的。嘎个小脓包,缝个伤口之类的,耿医生这里也能轻松解决。 耿医生中西医结合,西药是从医药公司进来的,至于中药,那大多都是耿医生自己上山采集的。 耿医生不仅上山采药,自己还弄了一块地种植中药材。他的药圃里种植了各类药材,每一种药材上面都挂了一小块布条子,布条子上面都写着药材的名称。 那些红色的,黄色的,白色的布条,一个指头宽的,系了绳头挂在中草药的枝干上,风一吹,就在枝叶间飘飞着。 那布条子上都写着:知母,薏米,大叶蒲公英,瓜蒌,黄芪。 耿医生种药材纯属爱好,因为压根种不出自己需要的产量。治病需要的药材还是得上山采摘,他的中药材少部分口服用,大部分则是外用的。有蒸浴用的、泡脚用的、擦拭用的、外敷用的。 病患多的时候,耿医生一个人是忙不过来的,他的妻子刘心田便成了卫生室里的免费小工。帮衬着做一些取药、磨粉的打杂事务。 田里的农活全靠大女儿耿少美夫妇俩打理。 刘心田也负责一家人的一日三餐。子女不多,一女一儿。但这一家五口人每天聚到一起吃饭也是一大桌人,也是十分热闹的。 这是一个特别和祥的家庭,饭桌上总是有说有笑,没有特别严肃刻板的氛围。无论父母还是子女,性格好,夫妻感情和睦。 少华就在这样的和乐美满的家庭氛围中长大。 后来因为全县的建设规划,需要实行搬迁,少华的老家被划分在搬迁范围内。 移民搬迁后,耿医生不再当村医。 他在家里开起了自己的私人诊所。因为个人医术好,“耿医生诊所”在整个县城都有了名气,许多慕名而来的患者都往这里聚。 特别是得了疑难杂症,医院里总医治无效,还查不出病因的。再者是得了无治之症,医院判了死刑的,走投无路之下也来把希望寄托于相传能够妙手回春的耿医生。 有说一个被医院判了只有半年活头的,在耿医生这里进行中医治疗,两年过去了还活得好好的,精神头也换新,去医院做复检,结果一切正常。 如今已活了二十年,没病没灾的。 还有说,一个需要到医院嘎去体内肿瘤才能活的患者,听了耿医生的建议不去做手术,在耿医生这里进行保守治疗的,治了一两年后再去检查,肿瘤也消失了,免去手术之苦,病也全好了。 但是,另一位病情一模一样的,因为没有听耿医生的话,倒是听了医院的话做了手术,结果六个月就病情恶化,无治而亡。 事实上呢,被耿医生治好的个例还是有的,不过是哪有这般神乎其神嘛,没有这般神乎的。 大多是夸大其词,甚至以讹传讹而已。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心理,耿医生自己都哭笑不得。 他只是被迫成为神医,他自己是只想脚踏实地,施行一点力所能及的医术,养家糊口而已。 没了土地可种,少美夫妇就在诊所里帮忙打杂。少华读初中就开始在县城住校,周末才回来,家里的生意未曾插手。 耿医生希望少华这个耿家唯一的继承人将来走学医的学校,好回来继承他的事业。 他对儿子的要求不高,就在本市读一个卫校毕业就行了,自己再全数把医术传教给儿子,让他顺利接管自家诊所,也足够他一世衣食无忧,不失为一个两全的规划,自己也可了无遗憾了。 女儿少美和女婿都只有小学文凭,也不曾学医,根本不具备行医的资格。 诊所不仅是耿医生的事业,这个行业也是他一生钟爱的行业,他很想让唯一的儿子继承他的医术。 无奈,少华对行医全无兴趣。考大学,考法学专业,这才是他的理想。偏偏高考落榜了,他又不愿意补习,就进了糖厂。 糖厂的效益是十分丰厚的,不是谁都能随便的进厂。少华这样的高中生却有优先的条件,再加上少华的姑父是糖厂的副厂长,少华进厂的事情也就简单解决了。 开明的耿家父母自然不会强迫儿子非得按照他们的意愿去走。耿家医馆如果注定只能支撑一代人,那就是它的命数吧。 好吧那就这样吧。女儿女婿也只能是永远打杂的角色。 将来随着耿医生的身退,医馆连同耿医生的医术都将消失。又有什么法子呢? 移民村的移民们,无田地可种,有的进了工厂,有的外出打工,有的干个体经商。 闲散人员多了,手里又都捏着一笔钱。大家都没事可做,就三五一堆地在移民街上支棱起拍桌子打牌。后来就有了棋牌室,茶馆这些经营户。 有那么一段岁月里,除了少数部分外出工作的,大部分移民都沉浸在牌桌上。随时随地都可以凑出来的牌局,一时间在移民街上遍地开花。 打打牌的,打小牌的,男女老少,全民参与。 打牌已经不仅仅是娱乐了,有人把它当赚钱的捷径,像工作一样忠于它,比工作更加积极,勤劳,起早贪黑。 干活种地的时候,哪里见过这么多勤快的人呀。黑白颠倒,日夜调换的人们像是为着一个疯狂的行业而都魔怔了。 没有人会夜以继日地工作,但是人们但凡身体能够吃得消,白天晚上的不带休息地坐在牌桌上,全神贯注下赌注,又欣喜若狂地搂钱,不仅不会有怨言,还完全地痴迷于其中。 第50章 赔光家底,沦为乞丐 移民街的早餐摊前,总会遇到一些顶着黑眼圈,憔悴如鬼的人在吃包子。明明前段时间还饱满滋润的人,乍一见,又瘦又憔悴,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家里糟了什么难事呢。 卖包子的老板可不会认为他家里遭难,他认为他是输钱了,而且是输了老多钱了。说不好是血本无归,大概他还想借点钱去翻本也未可知。 果然,那个吃包子的如鬼魅般憔悴的人,他就问包子摊的老板借钱了: “幺叔,你借点钱给我,我翻了本就连本带利还给你。” 你以为遇到这种人,大家一般都会拒绝,都会躲开,躲得越远越好吗?以前是这样的,但现在不是的。 在移民街上,还真有很多人愿意借钱给他们去翻本的。包子摊的老板就愿意借的。翻了本是可以连本带利地收回来的。翻不了本也必须要连本带利的还给他的。 至于怎么还,拿什么还,那就要看看他家的补偿款都领取完了没有。若是领取完了,就不借。那能借吗?他那什么还?到时候难不成去要他的命吗? 倘若这家人的补偿款还没有领取完,那就放心借出去,到时候,他家款子一放下来,连本带利的催要回来就是。 “猴子,你老实说,你家的补偿款都领完了吗?” 果然卖包子的幺叔问,借之前,还是得先把老底摸清楚,绝对不是糊里糊涂借的。 “还没领完呢,我家林地的补偿款还没下来。幺叔,我如果翻不回来本,等林地的补偿款下来了就还你,少不了你的,利息也一分不会少。” “还有补偿款,我倒是不怕你。要多少,你说。” 有了保障,幺叔这样的债主会表现得很慷慨的,绝对不会扭扭捏捏的不舍得借出钱来。来问幺叔借钱的赌徒也不止猴子一个,像这样的钱生钱的债主也不止幺叔一个。 猴子早已清楚了幺叔的利息是三分。 “你拿两万给我翻本吧。” “好嘞,不够的话我折子里还有六万呢。” “先拿两万吧,需要的时候再来问你拿。” 这样钱生钱的生意可比卖包子来的快。幺叔一类的人们是希望对方需要的资金越多越好的。 最终,猴子还是未能翻回本来。一年多后,猴子家的林地补偿款发放下来了,连本带利一共还了幺叔十来万。 幺叔卖包子一年是绝对挣不来这么多钱的。但是,移民街上,像幺叔这样的债主还有很多,有时候他们的利息收得更高。 即便这样还是有人借的。有人一夜就翻了本回来,有人却只能赔本赔利息,赔光了家底还欠一屁股债。 移民街的朱小兵就是一个例子,他也借了很多的钱来打牌,但是他手气可是背呀,借了好几次去翻本,都没有翻过来,全赔进去了。 最后背了几十万的债务在身上,把房子一并抵押给了债主。 小兵的父母都是厚墩墩的老实人,家里什么都不做主,全由小兵一个人掌家。移民的补偿款尽数被小兵领取到自己囊中,一分也不曾交给父母。 小兵28岁还没有娶媳妇,移民搬迁之前还有两亩土地,小兵还是勤勤恳恳地跟着父母一起耕种粮食,家境虽不富裕,却也能保证年年无饥馑。 移民搬迁后,小兵曾经村书记介绍去工厂里打工,半年后嫌弃工厂里工资低,活儿重,听说移民街上有人可以在一夜之间让手里的存款翻好几番;还有好多人以打牌为生,根本用不着在厂里像牲口一样地干活儿。 于是小兵就辞了厂里的工作回来移民街打牌为生。 刚开始时,小兵几乎天天赢钱,让他给狂喜到差一点飞起来,早知道谁还去做什么辛苦的工? 他都后悔自己怎么不一开始就留在移民街打牌,要是这样现在也不知挣了多少钱了,说不定存折上的数目都涨了好多。 然而,接下来的日子开始输钱了,邪门得很,一输起来没完没了,连连地输,输了好多钱在牌桌上里,回回都只输不赢,回回上桌就血本无归。 本来想过要收手的,可是偶尔也能赢一些回来,虽然赢的少,补不上缺口,为了把缺口补上,就执着地坚持着。 这坚定的要回本的心思让他欲罢不能,像着了魔一样地钉在了牌桌上下不来。尽管灰心丧气,满头大汗,他就像是长在了牌桌子上一般。 直到把家里的钱全部输出去完还舍不得撤退,逼得自己去借债打牌。借来的都连续地打翻在桌子上,把后期的补偿款全部领来还欠债也不够,最后把移民街的房子抵押给债主,一家人落了个一无所有,两手空空。 从此,小兵带着人到中年的父母过起了到处流浪的日子,居无定所地在他们自己的村子里流浪着。 白天在村头的小河边烧火做饭,在石头上晒太阳;晚上悄悄地在哪家屋檐下打地铺。全部的家当就是两套被褥和简单的炊具。 大家经常送米送油盐,但是没有人敢收留他们入家门,这么大一家子人,谁也收留不起。 后来,移民街有户人家全部出去打工了,房门上了锁,只有修建在房门外的猪圈没有锁,空着。 小兵和他的父母便搬进了那户人家的猪圈里,也算有了个遮风挡雨的地方。 可是,自从搬进猪圈后,小兵的父母就不对劲了。小兵父亲本来话就少,这下更加沉默寡言。成日里,目光空洞,呆呆痴痴的。母亲更是病得糊里糊涂,后来连自己的儿子小兵都不认得了。 大家都说是因为住进猪圈的缘故,那是牲口住的地方,霉气那么重,不病才怪。 不到一年,小兵父母相继离世,死得不明不白,死得腌臜埋汰。 自那以后,小兵似乎也不正常了。好好的一个人,以前也算是个聪明体面的。现在却变得憨戳戳的,神思懒散,眼里无光,说话也不利索了。 他变得无法正常与人交流,只顾看着人傻笑。 父母死去后,小兵就不会自己做饭吃了。大家凑的粮食都堆在猪圈里,但他不生火,不煮饭。 谁家饭做好了,小兵就慢吞吞地像个游魂似的就游荡过来了,一句:“吃饭了吗?”来试探人家的态度,倘若得到了邀请,他就能收获一大碗杂菜盖饭。于是就喜滋滋地端到人家的院门外吃,吃完了再把碗还给人家。 你看,他这样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知道人家嫌弃他,自觉地谦卑地就到外面吃。 如若没有人理他,他就讪讪地笑着走开。 多数的人家还是会给他盛一碗饭的,毕竟是看着长大的,好不忍心。 少数人鄙视他的过往,鄙视他有手有脚的不劳而获,看见了是要把他往外撵的。 村里有人家办酒席的日子,也是小兵的好日子,有九大碗可以吃,也没人撵他。横竖这么多人,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 但他也只是在别人都离席了,才敢去上桌搂席,搂别人吃剩下的席。 小兵彻底的沦为一个乞丐。 第51章 家风 小兵以前读过初中,他以前是村里秀才级别的人,文章好,书法好。村里人写信,写状子都找他。 当然,现在是不中用的了。 就是这样,还是有很多村民并没有从小兵身上吸取任何教训的。即便父母总是拿小兵的事迹做反面教材来教育孩子,妻子也拿小兵来教育丈夫,也有丈夫教育爱打牌的妻子,但是都没有效果。 真是好言难劝该死的鬼。 倾家荡产的还是一茬接着一茬地发生。吵架的,家暴的,离婚的,妻离子散的时时在移民街上演。整个移民村像邪气入侵一般,魔怔得行。 人人都想要以打牌为生,以打牌发家,但是却没有一个人真正在牌桌上发了家致了富的。都败了,不过是大败和小败的区别。 大败的是,是魔怔得更厉害的;小败的,是还能自控一些的。 也有毫发无损的,那是自控力最强级的,早早悟出了打牌的内幕,清晰认识到那时一个坑,无底的坑,吃人的坑,然后及时抽身下了赌桌。 这种人是及时清醒过来了,一旦清醒,他再回头看那乌烟瘴气的赌桌一眼,他就会觉得后怕。差一点自己就陷入万劫不复了,能不后怕吗? 除了家破人亡的和妻离子散的,多数人是千金散尽后,背井离乡去了。有投亲靠友去的,有打工去的。 渐渐地,移民村大部分空巢了。街上空荡荡,寂静静的。 在移民街少数没有被赌博风殃及的人家里,还有耿医生一家。 耿家的诊所照常营业,虽不似往日盛旺,但因为名声在外,四面八方求医问药而来的患者不减。 耿家人没有参与打牌,干着正经营生,家业丰厚。耿家家教虽开明自由,但分寸和底线是守得严实的。 耿医生看到移民村的打牌风气如此猖獗,他知道等到赌完所有的搬迁费,这些无田无地的移民迟早要玩完。所以为了不让自家人沾染打牌的邪气,他把家里人死死的圈在诊所里干活,严格掌控他们的行踪,不给任何机会沾染赌博。 少华还上学期间,假期回移民村的时间里,少华因为要温功课,诊所里不会指派他去帮忙。温完功课,他也会约了小伙伴出去玩。 以前,少华最常去的地方是河边,最喜欢做的就是游泳,要么摸鱼。 一群半大小子一到河边,脱光了衣服,一个扎猛子就在水里玩得不亦乐乎。玩腻了水就捡起河滩上的石头,在河道上堆叠起长长的堤坝,将河水拦腰阻断,然后在下游的浅水里摸鱼儿。一呆就是一整天,直到太阳落山也不忍归去。 天黑回家的时候,小伙伴们把一天抓到的鱼拿来平摊,一条给你,一条给我,一条给他。多出一条来时,谁都想要,但谁都不敢独吞。 这个时候,小伙伴会不由分说从裤兜里掏出刀片来,将多出来的一条鱼切成数段,一人摊一段,这下公平了,大家心服口服。 回家晚了,总要被母亲唠叨一两句,父亲脸色虽不好看,但是也不说什么,一个劲地嘬他的大烟杆。 只有姐姐和颜悦色地从少华手里接过晒得半蔫的鱼儿道: “饿了吧?你等一下下,姐给你炸豆瓣鱼。你先去把衣服换下来放在大盆里,姐明天给你洗。” “功课都做完了吗?”父亲问少华。 “早做完了,不然哪能耍到现在呢?” 少华陪着笑脸对父亲说。 “你晓得就好。功课做完了随便你玩,但是也悠着点嘛,太阳下山总得回家吧,天都黑了。” “哦,晓得了,以后会早点回。” 耿医生从来不干涉孩子们的自由。女儿和女婿就是自由恋爱的一对,耿医生也没有加以干涉,看着俩孩子情投意合,只管成全了他们。 还想办法把他们收留在身边,图的是相互有个照应。 女婿方毅出生苦寒山区,家境贫寒,耿医生不舍得女儿跟着方毅去受苦,便说服了方家人,把方毅招上门来。 方家弟兄众多,也就不纠结方毅入赘别人家的问题了。 少华自小学习成绩好,不用家人操心。只要不耽误学习,出了家门,都不问他的去处,也不关心他跟什么人一起。 孩子放出去,收得回来就好。 可自从移民街有了赌博就不一样了。耿医生把女儿和女婿看管得牢牢的,圈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不让他们有机会接触那些爱好打牌的人。 毕竟,女儿女婿都是成年人,他们有财务自由的。虽生活在一起,属于女儿女婿的移民款,耿医生不会捏在自己手里,而是分给他们自己保管去了。 现在移民街像是遭了瘟疫一般,流行起这样一桩破家败业的行当来,耿医生暗地里不知为自己的女儿女婿捏着多少冷汗啊。 那拍桌子上夫妻一对对的沦陷在那里,谁也管不了谁,谁也不管谁,大家都疯魔了,谁还有心管谁呢? 直到最后,移民村遭洗劫一空后,彻底归于平静。 这一股妖风邪气翻过去了,留下了千疮百孔,颓败不堪的移民街。 耿家诊所,耿家子女都在耿医生的保护下毫发无损。 耿医生把女儿女婿看管的很紧,却唯独没有看管儿子少华。一则少华只是个学生,没有财经自由,用每一分钱都得管父母要,自然不具备参与打牌的资本;二则在耿医生的下意识里,少华永远都是那个只会跟小伙伴们一起到河边去光屁股玩水的娃娃,压根儿不会与那鱼龙混杂的赌场产生关联。 就是耿医生的这一疏忽,差一点让少华也陷进了打牌的泥沼。就差一点点,幸得耿家祖上积德,被菩萨保佑了一回,才免于灾难。 就在耿医生还自以为少华温完功课,当然不过是干些下河摸鱼,田里捉泥鳅之类孩童的玩意儿时,少华和小伙伴们的注意力早就已经被吸引到移民街的牌桌上来了。 下河摸鱼那样小儿科的事儿,比起牌桌上那生死攸关,惨烈的搏斗来,简直是弱爆了。 再也没有兴趣去河边了。 少华和小伙伴悄悄地周旋在各个茶馆和棋牌室里,津津有味地看着那些血淋淋的厮杀的场面。看着一扎一扎的钱,一会儿进了这个的腰包,一会儿又从这个的腰包里掏出来,悉数进了那个人的腰包。 好多的钱啊,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钱堆叠在面前,那感觉像是在梦游,一点不真实。 少华一群半大小子看得眼花缭乱,惊得目瞪口呆。时间一长,小伙伴们有点心痒痒起来,忍不住互相撺掇起来。 “少华,要不咱们也试试?” “你有钱吗?我没钱。” “借呗。你没看见那边那两个专门放款的吗?都在他们那里拿钱去玩呢。” “输了怎么办?” “嗨,你怎么不想赢,光想着输呢?这个东西全靠手气,没有技术含量的。就是碰运气而已,要不咋叫赌呢?赌运气,谁又比谁运气差呢?” “是啊,少华,咱试试吧。” “我……还是算了吧。” “切!胆小鬼。你不试算求。我倒是要试试的。” “我也要试试。” “我也试。” 少华的小伙伴们踊跃上场了,只有少华持着观望态度,忐忑不安又兴奋无比地站在观战席上。到底还是耿家一贯的良好家风占了上风。 一夜下来,战况惨烈,残酷的牌桌上,连让初生牛犊们尝试一下赢钱的滋味的机会都没有给他们,直接三两下就打得他们丢盔弃甲,败下阵来。 小子们都给家里惹上了几万块钱的欠债,免不了被家里狠狠收拾一顿。有被吊在柿子树上一整夜的,被罚跪瓦片的,还有被竹条鞭打到浑身血肉模糊的。 因为几位小伙伴都是跟少华一伙玩长大的,平日里又是形影不离,出了这档子事儿,耿家人紧张得把少华仔仔细细审问了一番,晓得他确实没有参与其中,也确实没有借任何债务,方才把心安放下来。 但是,到底少华是踏足了赌场的,哪怕只是旁观也不行。那种场合你都去了,谁又敢保证你什么时候都能守得住自己的心,管住自己的手,不让自己身陷其中呢? 这种事绝对不能大意的。所以,耿医生还是对儿子小做了一番惩戒,罚他不准吃晚饭,在堂屋的香案前跪一个时辰。 从此也不准与小伙伴出去玩,免得再受人蛊惑去赌场。放假期间参与到牌桌上去的娃娃可不是少数哩。 第52章 少华的缘分来了 还好,家人发现自那以后,少华假期几乎宅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也不跟村里的小伙伴玩了。 只见他多数时间在家里看书,练书法。空闲还帮家里洗衣做饭,还特意学习烹饪,做出一手好菜,主动承包了家里的一日三餐。这样乖巧的少华,倒是让父母感觉彻底省心了。 深感欣慰的同时,还引以为傲,于是家人倍加疼爱于他。 少华毕业参加工作那年,移民村那股邪恶的赌博风早已经散去。虽街上人们在闲暇之余,也还是会打打麻将,但人们把它当纯粹的娱乐消遣。 大多数的移民们也早将钱财散尽,家业败光,几乎没啥可赌了。 移民街因此萧条了一阵子,几年之后才恢复了正常,那场赌博造成的后遗症和阴影也逐渐散去,移民街的人们生产生活步入了正轨。 人们也不再谈赌变色。逢年过节的,请客串门,打麻将便成了茶余饭后共娱乐消遣的主要方式。 参加工作后的少华也学会了打麻将,回家陪着亲朋好友消遣的时候,偶尔打几圈,家人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在单位,少华也是与同事,吃饭喝酒,打麻将的。 少华打得一手好牌,手气特好,十打九赢,在圈里出了名。牌技不好的同事一般不敢跟少华打的,只要少华一上桌,赢钱就没人家什么事儿了。 因此,麻友们给他取绰号叫“土匪”。“耿土匪”的名号在圈内叫的当当响,跟他那珠圆玉润的长相和和善的性格实在有些不相当。 打牌出名儿的事情,远在移民村的耿家人是不知道的。少华回家,很少在移民街打牌,一来他知道父母心里的顾虑,不希望他过于沉溺在麻将桌上;二来,移民街发生过的那些事儿,在少华家人心理上是留下过刻骨铭心的阴影的。 那些家破人亡的故事,因为欠债而打得头破血流的场面,还有至今流浪在村头的小兵,蓬头垢面,衣不蔽体,乞丐一个。 这一切虽然已经成为历史,但是真实发生过,亲眼目睹过,没法当成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少华回移民街还是多数时间宅在家里,看看电视,逗逗小外甥,左不过周末待一天的事儿,时间是很好打发的。 逢年过节的,偶尔跟村里的年轻人喝喝酒,实在拗不过别人的时候打两把牌。耿家的人对少华是有信任的,相信他是一个规矩的,懂分寸的人。 他有着体面的工作,体面的人生。 进入社会的少华需要应酬,跟烟、酒,娱乐和娱乐场所分不开。他从一个滴酒不沾的人,被训练成了千杯不倒的海量,从不会打麻将到成了让牌友们闻风丧胆的土匪。 少华唯独学不会抽烟,怎么学都学不会。为了应酬,为了更好地融入工作氛围,他试着学抽烟,无奈吸一口,他身体里全部的五脏六腑都要起来抗议,弄得他苦不堪言,不得不放弃。 少华小的时候最喜欢黏在奶奶身边,给奶奶装旱烟杆,帮奶奶点烟。 每一次帮奶奶点烟,他都要趁机会猛吸一口才递给奶奶。那时候那样比现在的香烟浓烈好多倍的旱烟的味道,少华闻起来是沁人心脾的。 奶奶的旱烟叶子是自己亲手栽种的。跟着奶奶,少华都熟悉了兰花烟的栽种程序。晒干了的烟叶一把一把地捆扎在一起,装进麻布口袋里,放到堂屋的楼板上。 等到奶奶烟袋里的烟叶抽光了,少华就爬上楼,从麻布口袋里抽出一把兰花烟来,学着奶奶在手掌心里使劲儿地揉,揉碎了装进奶奶的烟袋里,要抽的时候取出一小撮装进烟袋锅子里,就可以抽了。 少华经常趁着奶奶在院里柴火堆上打盹,蹑手蹑脚取下奶奶的烟杆和烟袋,自己装好了烟,美美地吸上一顿,心满意足。 到了烟叶青黄不接的季节里,奶奶变得十分的小气,烟叶和烟袋锅子一律不准少华过手,她防贼似的防着少华,就怕他偷自己的烟叶抽。剩下的烟叶要是抽不到新烟叶出来的时候,那就麻烦了。 老年人要是受到犯烟瘾的折磨,是很糟糕的,会生病,整个精神都会垮掉。 但是奶奶不知道,小孩子犯烟瘾也是情况很糟糕的。 少华,还有跟少华一样偷过自家奶奶或者姥姥的兰花烟抽然后犯上烟瘾的小伙伴们,他们犯了烟瘾就会急的团团转。 实在没办法,就会把家里的旧报纸卷成筒,点燃了当烟来吸食。报纸燃得太快,一不小心烫了鼻子,烧卷了眉毛和额前的刘海。 麦场边上,邻居家那一棵洋丝瓜,那干枯的丝瓜腾腾折断了一闻,居然有着几分烟叶的味道,尽管似有若无的,却比那旧报纸强一些。少华和小伙伴们把枯藤折下来,弄成一段一段的,装在兜里,烟瘾犯了的时候,点燃一根,也能解馋的。 奶奶去世后,少华就再也闻不到旱烟的味道了。久而久之,烟瘾也莫名其妙地消失了。过了几年从不抽烟的父亲,突然像奶奶那样年年种兰花烟,也抽起了旱烟。 奇怪的是,少华再一次闻到那一股遥远的熟悉的旱烟味儿时,再没有了以前的很享受的感觉,反而难受得紧。真是怪事情,少华的烟瘾仿佛被奶奶带走了似的。 少华再也不抽烟了。 少华25岁了,没有女朋友,没有谈过恋爱。难免像所有同龄人那般被家里催婚。可是他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一丝一毫也未曾往这个方向去想过。 他不想,但家里人要逼着他面对这个问题。耿医生托左邻右舍的给儿子介绍对象,然,相了一个又一个的姑娘,都让少华敷衍了事打发走了。 耿医生又气又无奈,除了整天唉声叹息,再无别的主意。 母亲说:“多半咱们少华的缘分没有来吧?缘分来了自然就有了。” 直到在火车上遇到年春,便触动了少华心灵深处沉睡的那根弦。他的青春为着心中的姑娘而鲜明地激动着。 明明只是途中的过客,少华却毫无道理地想进一步去了解这个女孩,想参与到她的人生中,去到她的生活里扮演一个举足轻重的角色。 他甚至拼了命地往她的世界里挤。 他发现她的处境挺艰难的。他了解到她的童年里,父母的爱和关心都严重缺失。他迫切地想一直待在她身边,护她周全。 他厚着脸皮黏上她,在她遭遇家庭变故的时候寸步不离的守着她。于是,他成功俘获了她的心。她便把自己往后的人生交给了他,允许他成为她人生的伴侣。 少华觉得,这便是母亲嘴里的缘分了。他和年春的相遇就是命中注定的缘。 第53章 要是个贴心的老公该多好 离预产期还有一星期,为了安全起见,灵生提前住进了医院。 肚子大得像个盆子扣在上面,身材瘦小的灵生,配着那样大的肚子,十分不相称。她少女般单薄的身材,看起来仍和一个小女孩一般。 但是肚子膨胀着,就快做妈妈了。 期待和惧怕都在心里一起擒住她。对于生孩子,她吸收过大量的传闻,也有过很多的幻想。 她不敢尝试顺产,那早就被渲染得太恐怖了。医生也提议她剖腹产,因为她瘦小,骨盆小,顺产可能有风险,也受罪。 向医生咨询了关于剖腹产,关于对宝宝有没有坏处后,她安心地做出了剖腹产的选择。 至于高星,他什么也没有建议,什么也没有反对。 也许他只是在心里附议了灵生的选择,也许他是不赞成剖腹产的,只是他巧妙地选择了沉默。 沉默虽然没有说不同意,但是沉默也没有表示赞成。高星是希望顺产的,他一定也听说过顺产好什么的,灵生了解他的心。 但是灵生太害怕了,对于女人自然生产的情景,无管是听说还是亲眼目睹,还是演绎的画面,总之,一系列恶劣的印象早已控制了她。恐惧的力量太强大,她克服不了。 要做妈妈的心情,使灵生快乐着;然而生产的责任使她惶恐,像是等待受刑的心情。她感觉那是一个灾难的过程一般。 快乐总要在痛苦的土壤里才能长起来的嘛。 办好入院手续后,高星带着灵生出去吃饭,结果在街上遇到铁哥们木勇。木勇要请高星两口子吃饭。 最好的朋友请吃饭,高星自然不会客气推辞。木勇问灵生: “灵生,你喜欢吃什么?今天只迁就你一个人。你说吃什么就吃什么。生了小孩后很长一段时间都要忌口的,今天就捡你最喜欢吃的吧。千万不要客气。” “那我可不客气咯,我想吃铜火锅。” 灵生当真就不客气了,想念火锅已久。 “ok,那我们就去‘霸哥铜火锅’。” 木勇又喊了几个朋友,他说人多热闹。 自从恢复了好胃口,除了高星炖的排骨和鸡肉,灵生还没随心所欲地吃过自己喜欢吃的东西呢,她早就尤其的想念火锅的味道了。 尤其是铜火锅。 在座的除了木勇,别的似乎都是灵生第一次见的。不认识,亦或是见过面不记得是谁谁了。 一经介绍,原来都是参加过灵生婚礼的。 木勇曾经好几次护送过醉酒的高星回来,他也是一名中学教师,在全县教师集中学习的时候,灵生也是经常与他见面。 既然在座都是高星的朋友,也没什么可觉得拘束了。 当火锅端上桌,服务员揭开铜锅的盖子时,锅儿最上面铺着那层肉圆子的诱惑直冲击着灵生的味蕾。久违了! 还有下面那些若隐若现的排骨、腊肉、芋儿…… 木勇一句: “动筷子吧。” 灵生毫不客气地动筷子了。 灵生刚夹了一个肉圆子放在碗里准备下嘴,高星悄悄在一旁用胳膊肘碰了碰她,她不解地看着高星,却被高星白了她一眼。 怎么啦嘛?灵生傻傻望着高星,搞不懂他什么意思。高星也没什么表示,转头去和别人推杯换盏地喝起酒来。 灵生看他们喝得热闹,便丢开了高星那个莫名其妙的白眼,埋头自顾自地大快朵颐。 木勇说得对,生了小孩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随心所欲地吃自己喜欢吃的东西。灵生很清楚,喝酒的人都只顾喝酒,很少动筷子的,很多时候桌上的菜还没怎么动,大家就都喝醉了。至于满桌子的菜肴,好像他们吃的只是一个形式。 真是暴殄天物,这种行为不值得提倡的。 吃得正酣的时候,高星又拐了她一下。高星斜睨她一眼,朝着前面努努嘴,再压低声音小声说: “你该表示一下的,只顾吃。” 灵生看着高星,犹豫了一下,似乎悟出点什么,然后端起面前的茶水,笨拙地对大家说: “我......以水代酒敬大家......” “灵生,别管我们,我今天是专门请你的。你吃好了,我们就高兴了。可千万别拘着。” 木勇说着把灵生的碗里夹满了各种菜。 “对呀,灵生,我们几个面前千万别拘束。今天,你吃好了,我们才能喝好” “女人在生孩子这件事情上真是遭老罪了,吃不好睡不好的,灵生多吃点。” “是啊,多吃点,灵生,你太瘦了。”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纷纷劝灵生吃好,纷纷讨论着做女人的不易。 灵生感动的眼眶里热潮涌动。不管大家是不是客套话,事实本就如此。 听听这一群别人家的男人,个个述说起自己老婆怀孕时的种种艰难,那么感同身受,语气里都是满含心疼。 高星,你为什么就这么不会体谅我呢?难道你天生是这样吗?你要是个贴心的老公该多好! 灵生很想知道,此时她的老公心里作何感想,有没有一丝愧疚,是否还认为她矫情。想到这里,她偷瞄了一眼高星,高星脸上挂着的笑容是那样的勉强,他一边连连应和着大家的话题: “是啊,是啊,挺不容易的。” 一边也学着木勇往灵生碗里夹菜。 回到医院后,高星不停地埋怨灵生在那么多朋友面前不顾体面地埋头吃,真给他丢人。 原来是这样,竟然是这样。怪不得他不停地暗示自己,还全程黑脸。 “不就是一顿平常的朋友聚餐吗?干嘛这么讲究?” 灵生噘着嘴,嘟哝了一句。高星再次丢了一个白眼给她。 “不可理喻。” 后再也不理灵生。 在那个寒冬腊月的晚上十点,灵生全身赤裸,一丝不挂地躺在病床上。高星用病床上的被子把灵生的身体裹严实了,抱上手术车,和医生一起推车出了病房,往手术室去。 终于,女人们的刑罚就轮到灵生了。 进了手术室,高星从手术车上把灵生移到手术台上,在医生的指挥下,他拿下灵生身上的被子,然后退出了手术室,候在手术室门外。 灵生赤身裸体躺在手术台上,尽管全是女医生,她也不由得难为情起来。 恐惧捉住了她,她的心脏不受控制地,像要裂开来一般。 灵生的身体开始微微发颤,分不清是因为冷还是因为恐惧。可是明明感觉手术室里室内温度并不低的,身体就是控制不住地要发抖,而且越抖越厉害,到后来连牙齿也开始打架,咯咯作响。 医生感到惊讶: “咋抖得这么厉害?北灵生,你是不是觉得冷?” “不不……不冷。” 灵生抖得停不下来,牙齿咯咯咯得更加厉害,要爆裂似的。说话也不利索了。 “你是害怕吗?不要怕,平静下来,没什么可怕的,半个小时后你就可以和你的宝宝一起回病房休息了。你进来之前,我们刚刚完成一个手术呢,生了一个漂亮的姑娘。勇敢一点嘛。” 医生耐心地鼓励灵生。 第54章 生孩子堪比刑罚 灵生深深吸了几口气,努力平息着自己,想着即将出世的宝宝,觉着为了宝宝,自己不应该这么懦弱,要做一个勇敢的妈妈,不然都没得脸见宝宝了。 医生在灵生的脖子上罩了个什么东西,遮住了前面的视线。 灵生只看得到头顶的天花板,连医生们的影子都看不见了。只觉自己的头部和脖子以下的身体被隔在了两个不同的空间,仿佛头部处在昏暗的室内,身子却暴露在明亮的外界一般。 更多的不安充斥着她的胸腔。 始终跟灵生说话的都是同一个医生,听声音是个中年女医生。看来她就是负责给自己做手术的主刀医生。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灵生发现自己的身子不再颤抖,只感觉自己脑袋嗡嗡的,有些发昏。 身子被医生翻过去侧躺着: “我现在要给你打麻药了,可能有点痛,你忍着点。” 灵生心想,打个麻药能有多疼呢?自己并不怕打针的,从小就不怕。 医生的手在灵生腰椎上轻轻按压,上下探索着。难道麻药要打在腰上,而不是肚子上? 灵生暗自纳闷,她以为麻药应该要打在需要破开的地方。她见过,剖腹产的伤口就在肚脐眼下方的小腹上。麻药打在背面,能起到麻醉效果吗?一阵担忧,又让她心生恐惧。身体又控制不住地颤抖起来。 当医生把麻药从腰椎打进去的时候,简直了,谁说不痛?不可置信的,打个针也能痛到这般程度,腰椎都要断裂的感觉,真真有一种疼叫疼入骨髓里了。 难怪叫她忍着点,这哪里是一点点的忍,这是需要用全身的力气去压制的痛楚呀。 灵生的手不自觉地抓紧了手术台上薄薄的垫子,眼泪都快疼出来了。她差点要放弃做一个勇敢的妈妈,差一点就索性放任泪水横流了。 推完了麻药,身体被放平了。 过了一小会儿,感觉好像医生用什么东西在自己身上一下一下的点,似有若无的感觉。又像是蚂蚁在肚皮上爬行。 “疼吗?……疼吗?” 医生一边点,一边问。这回换了年轻女医生的声音,轻柔地试探地问。换着地方围着肚子周围点点点。 “不疼。”灵生回答。 “这里呢?这里疼吗?” “不疼。” “这里?……这里?” “嘶!疼!疼!” 这回真真切切地感觉到了尖锐的刺痛,灵生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原以为医生只是拿个什么东西轻轻在她身上点,弄了半天,是拿着针在扎她的肚皮,而且针针都扎进了肉里。 歇了一会儿,医生再扎刚才感觉疼的地方,刺痛感还是那么明显。 “看来你对麻药不是那么敏感的,我只好给你再推一针咯。” 灵生的身体又被侧过来,又一阵锥心之痛从腰间传来,继而波及到全身。灵生只得再一次咬牙挺住。 “疼吗?……疼吗?” “不疼。不疼。” “这里呢?……这里呢?疼吗?” “不疼。不疼。 原来,针扎在身上也有不疼不痒的时候。 “开始了!” 医生要是不说这句开始还好,就是这句话提醒了灵生,她心里掠过一阵惊悸,无法控制的恐惧瞬间侵袭了她的心脏。 使她把所有注意力全部聚集到自己的肚皮上,她的每一根神经都在惧怕着医生的触碰。 她清清楚楚地感觉到了医生在她身上的每一个细微的动作。于是即便没有感觉,她还是情不自禁地在脑海里脑补出一个血淋淋的画面来,令她的恐惧感膨胀到无以复加。 一个冰冰凉凉的东西从肚子上划过的时候,脑海里出现了锋利的手术刀划开她的肚子,露出的会是什么? 是血,是肉,难以想象的画面感,令她几近休克。伴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尖锐痛,刀子从右边划到左边。然后“咣当”一声,刀子放回盛具盘里的声音。 “扶住肚子,往我这边推。”中年医生的声音。 推,挤,压,扯……医生们似乎很忙碌,也很卖力。 手术似乎进行得不太顺利的,因为这个过程时间很长,灵生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医生不停地发号施令,紧张的气氛都传到了灵生心里。 医生一会说胎盘厚,一会儿说胎儿大。什么意思啊,是情况不乐观吗?惹得灵生心惊胆战。 身体好沉重啊。这份沉重一会儿挤压在身体左侧,一会儿在右侧,一会儿又在正中。自己的五脏六腑还有肠子都被医生们不停地拉扯着,却感觉不到痛。 煎熬、恐惧、麻木,好似砧板上的鱼儿,任人宰割。生孩子堪比刑罚,准妈妈正在受刑。 要是能沉睡一会儿该多好,等到醒来时,一切都结束了。但是在最不想清醒的时候,却清醒得让人绝望。 什么时候才能回到病房呀,我想回病房了,我不想在手术室里待着。 “出来了,出来了,来,接着。” 灵生的身体一下子变得轻飘飘的,无着无落的,感觉快要飘起来,浮在半空了。 所有内脏都被掏干净了,只剩下空壳子。是什么样的感觉?无以言表。 “八斤二两!” “呜哇,呜哇……”婴儿的啼哭声,气颤悠悠,小猫咪似的微弱着。 “灵生,来,这是你的女儿。看看,粉嘟嘟的,生得多漂亮。” 灵生有些迷糊,有些麻木,她模模糊糊看到一个包裹着的婴儿被放在她头边,她想转过头去看看,可是一点力气也没有,转头这么简单的动作她都难以完成。 不仅无力,意识还逐渐模糊起来。感觉什么都无法顾及了,她的意识和魂魄都是处于游离状态,聚集不到一起来。 我是谁?我在哪?孩子?多么熟悉又陌生的概念。 “家属,快来接娃娃。”医生大声喊着。 “我来!” “我来!” 手术室门口有两个声音在争着抱孩子。一个声音是高星的,一个声音是木勇的。 “把孩子抱到育婴室里去洗澡。哎哎……留一个在门口等产妇呀,只要孩子不要孩子他妈啦?” 医生说完,关上手术室的门,折回手术台前。 “缝伤口吧。” 医生又开始指挥大家做事。 没感觉到针刺穿皮肉的疼痛,却感觉到了绳索在皮肉上拉扯,拉得嘶嘶作响。 “不对不对!错位了,不对称,怎么缝的?重来!” 听见医生轻声呵斥道。 灵生听得是欲哭无泪,感情是实习医生给我缝的伤口啊?还要拆了,重来?我一个大活人呐,又不是牲口,拿我来练手,我不是实验室里的小白鼠,不要这么对待我好不好。 长时间身心上的折磨,使灵生耗尽了最后一丝精气神,终于完全没有了意识。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被弄回病房的,忽而醒过来,忽而睡过去。只意识到自己已经躺在病房里了。 迷迷糊糊听见婴儿微弱的啼哭,迷迷糊糊看见高星抱着婴儿在病房里走来走去摇晃着。 “醒醒,醒醒,给孩子喂个奶。” 第55章 给孩子找了个干爹 灵生被高星摇晃着,醒过来了。 护士轻轻把灵生的身体侧了过来,回头对高星说: “把孩子抱过来,让她吸奶头,多吸一阵子奶水才能出来。” 高星抱着孩子,在护士的帮助下,把孩子的嘴凑到灵生胸前。孩子的嘴一碰到妈妈的乳头,小小的家伙立刻就捕住了她的食物一般,瞬间停止了哭泣。 小家伙含着奶头,嘴里“嗯嗯”地哼了两声,随即紧紧咀住奶头,小嘴快速地蠕动着。 高星双手托住孩子,半弯着腰单膝跪在床沿上,样子奇怪又狼狈。 不一会儿,孩子丢开奶头,又“呜哇呜哇”地哭起来,有气无力的哭声,颤颤悠悠的,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 高星直起腰来,抱着孩子摇摇晃晃地哄着。 “小家伙吃不到奶水,委屈成这样了。多吸吸,多吸吸就有了。哎呦喂,这么委屈呀,小可怜见的。” 护士伸手逗了一下孩子,出去了。护士是一副见怪不惊的样子。她没有在意愁眉苦脸地抱着孩子,笨拙的不知所措的高星。 这一夜,灵生每一次迷迷糊糊醒来都会看见高星抱着孩子,弯腰跪在在床沿,让孩子吸着她的奶。可是太困了,总是反反复复醒来又沉睡过去。 除了困顿,什么感觉也没有,她全身的感官都处在迟钝的状态。 第二天醒来,灵生睁开眼就看见母亲抱着孩子坐在病房里的皮沙发上,正逗孩子玩。 “妈,你什么时候来的?” 灵生惊喜之下,微弱地问道。见到母亲,莫名地有了一份安全感,眼眶涌上一股热气来。 “来了有一会子了,灵儿,你感觉怎么样?伤口疼吗?”母亲关切地问女儿。 “不疼。” 灵生真的没感觉到疼,只是依然浑身无力。 孩子又哭了。母亲抱着孩子凑到灵生面前: “来,给孩子喂一下奶。” “没有奶水呢,妈。” 灵生难为情地说。 “有了,有了,虽然只出来几滴清汤水,但是也能哄哄孩子。再吸吸,奶水很快就下来了。看把孩子饿得,多喂喂吧。” 母亲心疼的眼神,一会儿瞅瞅女儿,一会儿瞅瞅外孙女。 “高星呢?”灵生问。 “我让他回去睡觉了,可把他累坏了。眼睛都熬红了,走路都在打踉跄。可怜他一夜没合眼。” 这一会功夫,母亲又心疼上了女婿,真是操不完的心。 灵生又断断续续沉睡了一天,到了傍晚时分,这一次是疼醒的。伤口处灼烧般的疼痛,令她难以忍受。实在扛不住了,就让母亲唤医生。 灵生望眼欲穿地盼着医生来,却等了很长时间,护士才拿了一颗止痛药来给她,轻描淡写地说: “麻药过了都会疼的,你多打了半只麻药,所以现在才发作。这换了别人,昨晚就该发作了。” 原来如此,怪不得自己无所知觉地昏睡了一天一夜。 两个小时不到,药效一过,火烧火燎般的痛楚又来袭击。 母亲已经喊了医生,可是医生总也迟迟不来,疼痛难忍,孩子一哭闹又得喂奶。反复折腾之间,灵生已到了崩溃的边缘,她再也绷不住了,泪水倾泻而下,压抑着声音低低啜泣着。 母亲抱着孩子急得团团转,一会儿去过道上去张望,一会儿回来安抚女儿。 护士来了,这回拿来的是止痛针。正在给灵生注射的时候,高星进来了,看见病房里的症状,吓着他了: “怎么啦?” “这是止痛针,麻药过了伤口疼是正常的。已经吃过止痛药,止痛针也不能打多,后面只好忍一忍了。” 护士一番交代后走了。 灵生泪眼婆娑地望了一眼高星,止不住地哭泣。高星心虚地立在床头,有些不知所措。虽然他昨晚一夜未合眼,但是他在家里休息了半天,然后约了木勇在馆子里喝酒到了这半夜。 原本以为丈母娘在,不会有什么事儿的,谁曾想这里竟是这般光景,竞有些惭愧。 “灵生,你辛苦啦。祝贺你做妈妈了。” 木勇站在门口,看着房中情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见高星此时处境尴尬,只好硬着头皮进来解围。 木勇提着一篮子鲜艳夺目的花走进来,灵生顿感狼狈之至。她立马止了哭声,擦干眼泪,努力挤出一抹笑容,不失礼貌地招呼道: “木勇来啦,你坐。” 木勇把花篮放在床头柜上,安慰了灵生几句,觉察到自己待在产妇的病房里,似乎有诸多不方便,再说夜已深了,于是辞了众人准备走了。 “等等,你顺便送我丈母娘到我家里去休息吧。” 高星叫住木勇。 “我不去你家,我一个人去你家做什么,我就在这沙发上对付一宿,还可以替换你一下。” 母亲宁愿待在病房里,也不想一个人去女儿家里住。 “妈,去吧,让木勇送你去。你好好睡一觉,明天好替换高星,两个人待在这里意义不大的,病房空间小,人多了转都转不过身来。去吧,休息好了才有精神带您的外孙女不是?” 灵生连哄带劝地把母亲劝走了。 “老婆,我让木勇当咱女儿的干爹了,你没意见吧?” 灵生打过止痛针,疼痛得到了缓解,小两口便闲聊起来。 “嗯?认干爹不是要算什么......八字什么的吗?” “嗨,怎么不可以,现在都兴这样,朋友之间相互打亲家的多的是。不兴老一套的那些穷讲究了。” “那我能有什么意见,木勇肯给咱们女儿当干爹是咱们高攀了。” “对对,是咱们高攀了。他还给女儿起了名字呢,反正咱俩争执了这么久,都没有能够给孩子的名字规定下来,这回正好她干爹给起好了,省得咱俩争执不下。” “起的什么名儿?” “高文文。” “高文文?嗯,好听,咱俩想了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名字,都不如这个好,我喜欢。” 灵生满意地连连称好。 确实,三个月前,两口子就为了给孩子起名字,闹了好几回矛盾。俩人都各自列了一长串的名字,谁都不满意谁的,谁也不肯做出让步。 就这么僵持到孩子出生也没有一个结果。 在盆山的传统习俗中,为孩子拜干爹,是为了保佑孩子健康成长,消灾免祸。要么怕孩子太过娇贵,不好生养,难以存活;要么孩子命相不好,克父母家人,于是拜干爹,以转移命相,化解厄运。 拜干爹的仪式上也十分讲究,要合上干爹和孩子的生肖八字,行跪拜三叩之礼仪,头三年须得年年带着孩子给干爹拜年,以尽孝心。 灵生小时候父母也为她找了一个干爹。七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父母把她拜给老街卖农具的刘大爷,按照当地的规矩,称呼干爹做“保爷”。 盆山的干爹都叫“保爷”,灵生拜了刘大爷做保爷后,“保爷”就成了刘大爷在老街的专属称呼,一条街的小孩从此都叫他保爷了。 连续三年,灵生母亲领着女儿上门去拜年。每一次都要备上猪肉、面条、红糖还有营养品等不计其数。 年幼的灵生每年都期盼着给自己的“保爷”拜年去,因为保爷每一次都会给她包个红包。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现在的年轻人给孩子找干爹,要么找达官贵人,要么找交情匪浅的朋友,亲上加亲。不算八字不算命,不用仪式,不讲究。 以前拜干爹是为了给孩子找护身符,现在找干爹更像是为孩子的人生找贵人。高星和木勇打亲家,算是亲上加亲的。 他们本就是最好的朋友,木勇自己还没结婚生子,天性里又十分喜欢小孩子,这个干爹也算是顺理成章了。 高星单位这次要派一部分年轻干部到基层去锻炼,高星就成了其中的一个,被派往松林镇。 松林镇距县城50多公里,交通落后,路况很差,一个单边就得2个多小时,往返得四、五个小时。 刚开始的时候,高星每个周末回家一次,后来说是工作太多,随时加班,回家的间隔时间越来越长,甚至几个月一回。 灵生的产假也结束了,只好请妈妈来带带孩子,妈妈也很乐意带外孙女的。 高星刚刚走马上任,家人都很高兴,为了不影响他的工作,她们从不要求高星做家务照顾孩子。 即使高星回县城的时间,也任凭他没日没夜地在外面应酬,从无怨言。大家都懂得,男人你要是不懂人情世事,不抽烟也不喝酒的,根本就行不通,那是寸步难行的。 有妈妈在身边,还有孩子,灵生也感觉不是很需要高星的。索性就放任他在自己的仕途上去摸爬滚打,将来要是能拼个好前程也是好的,自己就默默做好后勤工作,免去他的后顾之忧,也算尽了一份为人妻的责任。 自打女儿出生后,灵生才深切体会到为人母的不容易,养孩子更不容。 灵生母女在养育孩子的事上总有意见相左的地方。 第56章 初为人母 母亲来时准备了很多尿片,足够用到孩子一岁。 这些尿片是她用家里床单做的。洗了,烫了,在太阳下反反复复晾晒,宝贝似的叠得整整齐齐,从盆山巴巴地带来县城里。打开来还散发着洗衣粉的清香以及太阳的味道呢。结果被灵生好一顿取笑。 现在谁还用这个?没人用这个啦。 母亲是大为不解的。现在的年轻人都不用尿片了,超市里买什么纸尿裤,尿不湿的。价格昂贵不说,看着也没有布尿片清爽呀。 可惜呀,那么好的尿片不用,花钱买这些个厚厚的纸尿裤,给孩子小屁股捂得看着难受。 孩子擦屁股用的纸巾,洗脸用的毛巾,护肤用品等等都要超市里上好的质量,看看每一样的价格,让母亲好生心疼。 这样养孩子,太投价了。普通人家这样养一个也就够呛了,大概只有大户人家养得起多个孩子的。 幸好,他们双职工也不准多生一个,不然生了也养不起。 那些年每一家人养那么多孩子,缺吃少穿的,也不似现在这般金贵娇养,人家照样好好长大,成家立业,传宗接代,一样不落。 怎么养孩子的手法一下子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了呢? 看吧,孩子哼哼两声大人就紧张得不行,头疼脑热的更是如临大敌,半夜三更的跑医院,非得医生说声没事,多喂点温开水就好了才放心。 大人折腾得筋疲力尽。上班的班没上好,照顾孩子的也无精打采。母亲原以为带个孩子不就是轻轻松松的事嘛?现在可不敢这么认为了,宁愿像以前那般带十个孩子,也不愿像现在这样带一个。 太折腾了,要不是心疼女儿,她早就甩手不干了,只想回盆山去。 灵生每天早晨5点半起床前先把宝宝弄醒,喂她吃饱了母乳,然后抱到外婆床上,让外婆哄着宝宝入睡。 起床第一件事就是烧水,把毛巾在开水里浸泡五分钟,拿出来稍微晾一晾,再把热烫的毛巾捂在胸部,反复捂上三四回,直至乳房发胀,然后用双手挤奶,混白的乳汁便像打开的水龙头喷射而出。 灵生挤了满满一奶瓶的奶水放冰箱里,算是给宝宝准备的午餐。 七点半,灵生顶着个昏昏欲睡的大脑袋,赶到学校,监督班里的学生早读。 在学校里,午后到下午下学这个时段,对灵生来说是最为煎熬的。早晨才挤空了的乳房又被涨得满满的,没有了宝宝的吸吮,奶水很快就会满溢流出,瞬间浸湿了胸前的衣服,弄得她狼狈不堪。 每每站在讲台上给学生讲课的时候,一旦感到胀满感,灵生就赶紧往厕所里跑,必定要去挤掉奶水,再回来继续讲课。 就是这样也未能逃过出大糗的命运。 那天下午召开教职工大会,灵生正专心致志地做着笔记,身边的男教师突然轻轻推了推她,悄声对他说: “你的……衣服打湿了。” “嗯?” 灵生还没回过神来,她顺着男教师的眼色往下一看,天哪!什么情况? 只见自己脚下的地板湿了一大片,衣服里还在往下滴水,一滴接着一滴,地板上快形成水流了。 胸前的衣服早已浸得透透的,湿漉漉的料子紧紧贴在胸部,胸部的轮廓亭亭呈现。 嗷,买噶! 全身上早已泛滥成灾,自己居然毫无知觉。此时此刻只恨地上无有裂缝可以钻没。 灵生倏地红了脸,头脑出现短暂的空白,傻眼在那儿不敢动弹。她偷偷向四周瞄了一眼,还好,没有第三个人注意到他们这边的狼藉。 男教师看出了灵生的窘迫,不动神色地埋头做笔记,仿佛在说: “我什么也没看见。” 灵生悄悄从后门溜出去,再没有勇气回到会议室,直接落荒而逃了。 晚上,宝宝总哭闹,一哭闹灵生就把乳头塞进她嘴里,只有这样才能让她安静片刻,不然任她外婆和妈妈怎么哄都哄不好。 灵生长期睡眠不足,身子疲累无力,宝宝一睡,她就再也扛不住,分分钟进入梦乡。 可睡得正酣时,被一阵剧痛给弄醒过来,发现是宝宝又咬住乳头了,灵生吃痛的掰开宝宝的嘴,宝宝便哇哇大哭起来。 又痛又累,灵生有时会忍不住崩溃而泣。 外婆慌慌张张推门进来,看见娘俩这样子,无奈地说: “咋这么难呢?我们那些年带娃也没这么难,叫你别养得这么金贵你不听,都是被你们自己惯坏的。这小脾气,都让你们惯得无法无天了。要我说,一天三顿喂饱了,放那里自己睡,爱哭不哭,理都别理她,几天后保管乖得很咯。” 灵生不说话,伤心啜泣。 母亲这些话耳朵都听起茧子了。如今城里的年轻人都这样带娃,她也忍不下心来让宝宝受委屈呢,能怎么着? 可是真的太累了,不仅身累,心更累。 怀孕的时候,巴巴地盼着生出来就轻松了。这会子,恨不得把她塞回肚子里去,还是揣在肚子里省事多了。 高星这个死鬼,混得无边无际,啥也顾不上了。都多久没有看到人影了,回来也是,打个照面就出去,没日没夜的应酬。 哪有多少应不完的酬啊?偶尔帮忙带带孩子也好,有时候回来连孩子都不看一眼就出去了。 灵生越想越愤懑,越发的伤心委屈,眼泪就止不住地流。外婆见当妈的被孩子折腾哭了,就把孩子抱到客厅去哄。 宝宝十个月的时候,灵生要到市上参加培训,为期一周。 这可愁煞人了,怎舍得一周都见不到宝宝,一周都抱不到她,何况还在母乳期? 灵生不顾一切地跑到校长办公室去,请求校长稍作调整。可校长十分不悦,说她因为带娃工作不太上心,影响很不好,自己已经是睁只眼闭只眼,对她网开一面不计较了,不要得寸进尺。 很不客气的一番话,说得灵生无地自容。 确实如校长所言,自从生了娃来上班后,因为休息不好,自己状态很差,多有力不从心之处。 于是只好悻悻回家收拾行李。 可怜的宝宝,明天开始吃不到母乳,要改吃奶粉了。要多久才能适应呢,这个星期注定对宝宝和妈妈都是无比的煎熬。 外婆却认为,正好可以趁此机会给孩子断奶,断了奶,喂些辅食,孩子长得更快。 外婆说那些年,生活质量差,营养不良,没有足够的奶水,四五个月的孩子就喂米糊糊吃了。 灵生给高星打了电话,让他这一周无论如何回家陪宝宝,帮着母亲一起照顾宝宝。可是,高星说防洪期间,全体职工都得住镇,不许离开镇上。 领导说了除非爹死娘家人,一律不得请假。何况高星自己还是应急分队的队长,更要以身作则。 “行了行了,你不必说了,在你那儿什么都比宝宝重要!” 灵生听了高星的话,不由得生气,抢白几句,掐断了电话。 什么人嘛,他压根就不关心宝宝,找那么多借口做什么?不合格的爸爸,简直不及格! 有个人帮着外婆一起带带,会轻松点的呀。 唉,你个失职的爸爸。当老公你失职也就算了,我认了,当爸爸你也这么不靠谱,真是忍无可忍呢。 第57章 稚气未脱当爸爸 那个秋天,年春生下了儿子耿尧,被耿医生一家视作手心里的宝。 生在树叶金黄的秋天。 为了更好地照顾年春的月子,耿家把年春母子接回移民街坐月子,全家人来伺候。 尤其是少华母亲,非得要自己家里照顾才放心,关键还能天天看着宝贝孙子,顺便给儿子分忧,让他安心工作。 少华度完十天的护理假便依依不舍地回糖厂上班了。他倒是巴不得天天围在老婆孩子身边转,满满的幸福感。 哪怕他什么也做不好,根本没有实用价值,家人都嫌弃他多余,早早催迫他离开,好好上班挣钱去 。 但他就想时时黏在老婆孩子身边,不肯挪动。 名为护理假,其实他就无所事事地赖在老婆孩子身边,一会儿亲亲儿子,一会儿亲亲老婆,见了自己喜爱的东西,爱不释手的孩子一般,整天乐颠颠的。 至于伺候月母子,给婴儿洗澡,换尿片等等他根本插不上手,事实上也没有人允许他插手。 耿母每天换着花样给月母子做营养餐,鸡汤鱼汤给产妇补身体,大豆炖猪脚给产妇催奶。 耿医生收了摊一回来就抱着孙子摇啊摇,不肯放下。 姐姐一家子每天下午吃了饭就准时来报到,帮忙照顾月母子的,看孩子的,一家人热闹又温馨。 这样的氛围,少华哪里舍得去上班?但是还是要走的,养家糊口是多么伟大的责任。 不得不走的,但是每个星期五下午,他都会准时回到家里,抱着娃亲了又亲。当爹的幸福感简直无法掩饰。 少华一会儿说媳妇又胖了,一会儿说媳妇儿你这段时间皮肤好白呀,辫子都长长了,辫子也吸足了养分,乌黑油亮。 看着老公抱着宝宝,逗得宝宝“啊呜,啊呜。”地对着他讲“婴语”。宝宝讲的十分起劲,爸爸逗得更加欢乐。 年春看着这一幕,简直不要太幸福了。 “哎呦喂,这小样儿,才几天没见到爸爸,摆不完的龙门阵哈。” 少美看到弟弟自己都稚气未脱就当爸爸了,还那么会逗宝宝开心,难免忍俊不禁。 “那是,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儿子。几天不见,爸爸可想宝宝啦。宝宝也想爸爸了,对吧,儿子?” 少华一脸的傲娇。 宝宝手脚兴奋地乱舞着,又是一阵“啊呜,啊呜。”的婴语讲得挺欢,小眼神殷殷切切地盯着爸爸的脸。 “好了,把宝宝给我,该洗澡束身了。” 耿母从少华手里抱走了宝宝。 “妈,这还要给宝宝束多久啊?差不多行了吧,都好几个星期了,那么捆绑着,宝宝一定很不舒服的。我看陈成家儿子也没有束身啊。” 少华见宝宝束缚起来,心疼着。 “你懂什么?哪家宝宝不束身的呀,这是为他好。你和少美不是这样束缚着长过来的吗?好像你比我们都懂!” 耿母把宝宝放到准备好的木盆里,一边给宝宝洗身子,一边说。 洗完把宝宝放在床上的抱毯里,给他裹上尿片,把宝宝肉嘟嘟的小手小脚拉拉伸展,抱毯裹严实,再用长长的布条捆绑结实, 这就为宝宝束好身了。 束了身的宝宝抱起来特别顺手,不像没有束身时,抱起来软乎乎,不小心容易闪着。少华自己都觉得,束起来的宝宝抱着更有安全感,但是,总要心疼宝宝会不舒服。 年春心里也不愿意这样把宝宝束缚着,但是老一辈有老一辈的规矩,她也不好说什么,毕竟所有人都那么喜欢宝宝,又那么全心照顾自己,特别是婆婆和姐姐对她的照顾,那是她有生以来在自己家里也没有得到过的待遇。 她再不知足就过分了。 年春自己是护士,她的同事也为宝宝束身的问题和长辈闹不愉快,她们坚决地抵抗为孩子束身。 但年春本身也不会再这些细节上纠结,知道他们是爱孩子的,他们怎么做年春都能欣然接受。 出月子那天,婆婆用崭新的背带把孩子束在年春背上,让她背着孩子到移民街上去逛一圈,还可以到街坊邻居家里去串门。 这也是规矩。出月子第一天,妈妈背着新生儿去外面凑凑热闹,到人多的地方沾沾人气,见见“世面”,寓意宝宝正式跟世界打个照面,跟人类混个脸熟,往后顺顺当当地成长,无病无灾,万事亨通。 年春背着宝宝走在移民街上,一路不停地跟乡邻们打招呼。 大家热情地向年春问好,凑上前来看看小宝宝,逗一逗,摸一摸,由衷地赞叹着。 “好漂亮的小儿子啊,粉嘟嘟的像个姑娘。” “浓眉大眼的跟少华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样。” “这背带也做得漂亮,是少美做的吧?少美做背带是全村第一的,做得最好。” 没错,这块五颜六色,做工精致的老式背带就是宝宝的大姑少美做的,一针一线纯手工,从年春怀上那一阵就开始做了,足足做了大半年。 可见他大姑的心思花费了多少,满满承载了姐姐对弟弟和侄子的情感。 背着孩子来到熊家阿婆的小酒坊,婆婆说让宝宝多见见长寿的老人,图个吉利。 “阿婆好,宝宝,这是阿祖。” “哎哟,小重孙孙,来祖祖看一下,生得好哇,跟少华小时候一模一样的。” 熊家阿婆伸出干将皱皮的手,摸摸孩子的脸,眼里漾着慈爱的笑容。 见完阿婆,准备继续逛去,阿婆却让年春等等,她转身朝里间屋子里去了。一回来阿婆手里捏着一张崭新的20元钞票出来了。 “来,给宝宝的见面礼。宝宝来见阿祖祖,怎么能让宝宝空手回去呢。可别嫌少啊,图个吉利,这是规矩,也是阿祖的一点心意。” 阿婆把钞票叠成小方块,塞进宝宝手里。 年春本来不好意思接的,听阿婆说别嫌少,就不好意思拒绝了,怕她以为自己真的嫌少了。 “谢谢阿祖,宝宝祝福阿祖身体健康,长命百岁!” 年春代宝宝谢过阿婆,继续朝前逛去。 路过茶馆时,一群年轻人在打麻将,见他们周围烟雾缭绕,一桌子人都在吞云吐雾地吸着烟,年春不愿意宝宝吸到二手烟,打算绕过他们去,却被那个移民小学的何老师叫住了: “少华媳妇儿,孩子不背过来给大家瞧瞧哇?” “好的,何老师,我怕耽误你们打牌呢。” 年春只得背着孩子走到牌桌前,倾斜着肩膀,大大方方把孩子凑过去让众人瞧,让众人摸摸小脑袋,捏捏小脸蛋。 这里的人,年春都与他们熟识了,她早已入乡随俗,融入到了这里的生活。打小喜欢到处流浪,大了又独自一人走南闯北,让她养成了四海为家的习惯,极容易就能完全接纳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和生活习惯,这在别人,恐怕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 众人又是一通夸赞孩子生得好看,长得如何像小时候的少华。 第58章 百日宴席 年春正待走开时,只听见那个叫苏小强的移民小学的教师,他对着旁边女孩突然地一声吼: “我让你把钱拿出来,你没听见吗?” “别打了,输了这么多了。” 坐在苏小强身边看他打牌的是他的女朋友,俩人刚刚开始谈恋爱,女朋友还是第一次跟着他来移民村。 她看起来年纪比男朋友小很多,此时满脸通红,怯怯地小声说道,她显得那样惊惊怕怕的样子。 “你少啰嗦,快拿钱!” 苏小强态度极其恶劣,阴黑的脸色,原本有几分帅气的五官看起来有些扭曲,给人一种丑陋的感觉。 小女朋友似乎很怕他,不情不愿地从包里拿出一叠钱一张张数起来。 “拿来,就这点钱还数!” 苏小强一把抢过女朋友手里的钱,丢了一张在牌桌上,其余全塞进自己兜里。 “我就只有这一千块钱了,你别都输掉了,我这个月生活费没了。” 女朋友轻声央求,眼里急出了泪花。看来这苏小强输得不少了,而且还是拿女朋友的钱输。 牌桌上的气氛一度十分尴尬,但谁也没说什么。年春心里不由得替那姑娘捏着一把汗。咦,拿别人的钱来赌,输了还不收手,还这么理直气壮,这人品,实在不敢恭维。 看来,这姑娘所托非人啊。姑娘,赶紧撤吧,还守在那里干什么? 可惜自己也是个外来的媳妇,不好干涉人家的事,不然恨不能替她打抱不平一番。 这一幕,令年春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她一时间对打牌赌博这件事儿十分反感起来。这哪里是娱乐,这输的哪里仅仅是钱的问题。 连做人的品德一并输光了吧。 晚上,一家人坐在一起聊天的时候,年春聊起了白天苏小强打牌输红了眼的情形,少美叹息到: “唉,小强这小伙子原来多好的一个人,为人处世样样都优秀,怎么一沾上赌博人就变得无限度的混账起来。听说他在所有老师那里都借了钱的,那点工资根本不够他输,拿什么还人家的钱!” “他家里人不管吗?”年春问。 “他家那么远,父母哪里能够知道?他连假期都不回去,天天就在移民街打牌的。” 远方的父母只知道他们的儿子在外地工作,并不知道他不务正业。 一说到赌博,少美和耿母也是一副深恶痛绝的表情。 她们当年是亲眼目睹移民村的众多村民一夕之间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想想至今都让人痛心,移民村的赌博风波平息了一段时间。谁知道,十年过去了,如今,这里的苗头又有些不对劲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街上到处支起了麻将桌,大家的闲暇时光几乎全耗在了麻将桌上,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只不过如今大家手里都没有那一笔让他们一夜暴富的搬迁款可以肆意挥霍,赌资不过都是自己日常所挣的仨瓜俩枣的收入,所以没有当年那般疯狂罢了。 这一天,宝宝满一百天,耿家在移民街大摆筵席,宴请了众乡亲,耿家亲友和少华的朋友。 陈成夫妇、吴青夫妇都拖家带口的来参加少华和年春宝宝的百日宴。陈成家的小儿子已经一岁多,追着年春哭着喊着要抱弟弟。 少华特意把他的好哥们和他们的家人单独安排在自家的小院里,其余宾客都安排在外面的街道上。 移民街的大型宴席都在街道上安置。 少华让年春先陪着陈成他们这一桌,自己去招呼外面的宾客。 “今天,咱们就不回县城了。我先把外面的招呼妥了,再安心回来陪你们,今天,不醉不罢休。老婆,你和宝宝只管陪他们,外面的交给我。” 少华交代一番,从桌子上取了一个酒杯,顺手提了一瓶啤酒,到外面敬酒去了。 年春拗不过陈成家那个吵着要抱弟弟的小家伙,小家伙自己还在妈妈怀里呢。年春把宝宝放在那小家伙怀里,自己也不敢放手。 方兰兰搂着两个宝宝,重重叠叠的,生怕有个闪失,两个妈妈都在尽力配合那个大宝。小家伙还真以为自己能抱弟弟,一本正经地双手环住小宝宝身体,很卖力的样子。不一会儿便松开手,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奶声奶气地说: “我累了,抱不动了。”逗得大家哄笑一阵。 年春抱着宝宝回到餐桌旁,看见吴青的女儿小麦正盯着她怀里的宝宝,眼神里满是渴望和羡慕。 年春知道她也想抱抱弟弟,于是腾出一只手向她招一招手: “小麦,过来,过来抱抱弟弟。” 小麦瘦小的身体蠕动了一下,准备迈动步子,却又缩回去,怯生生地望向妈妈,又望向爸爸。 “去吧,去抱抱弟弟吧。” 彭丽牵动嘴角,笑容有些僵硬。吴青面无表情地瞄了一眼女儿,冲她点点头,未曾说话。 年春这才发现这两口子有些异样,吴青倒是本来就少言寡语,冷面呆木的。但是彭丽平日里是个热情开朗,有说有笑的人,今天却没精打采,少言寡语。 特别是跟她老公之间从头到尾几乎没有任何互动,说话和眼神都在刻意回避着,简直不甩他。 唔,这两口子之间肯定有事。年春想着,敢情是两口子闹别扭了。 年春悄悄问过少华,也问过方兰兰,都不知道彭丽两口子究竟发生什么事了。为了帮助彭丽夫妇化解矛盾,年春和方兰兰合计着怎么从彭丽嘴里问出个缘由来。 午后,宾客散尽,只剩下耿家院子里一桌年轻人在推杯换盏。年春和方兰兰把大宝、小宝和小麦都交给了耿母和少美去照顾。 年春端起一杯白开水,起身道: “现在就剩下咱们自己了,说好了今天不醉不归,我呢现在是国宝级保护对象,自然是不能喝酒的。你们谁也不能搞特殊化,都把杯中酒倒满,大家干一杯。” “对对,我平时虽然可以喝一点,可大家都知道我酒量最差,但是今天是个好日子,我肯定要喝。”方兰兰适时地配合年春,主动把杯中酒倒满。 原以为,彭丽今天根本没有心情喝酒,正愁怎么灌她一点酒,一来可以提提神,解解愁;二来,喝醉了才有机会让她敞开心扉说出心事,才能找到化解两口子矛盾的突破口。 谁知,方兰兰话音刚落,彭丽也顺手把吴青面前的酒瓶拎过来,三两下把自己的酒杯灌满酒,豪气地举起了酒杯: “喝!这么好的日子,不喝简直没道理。来,我先敬今天的主角,初为人父人母的宝爸宝妈一杯。祝你们分分秒秒欢欢乐乐,年年岁岁平平安安。干了!” 吴青下意识想要制止老婆喝酒,因为他知道老婆心里憋着一股气,喝醉了一定找自己麻烦。 但是彭丽偷偷狠狠地剜了他一眼,那意思好像是说:别惹我,哼! 吴青接到老婆的眼神,怂了,埋下头拿起筷子夹了菜往嘴里送,掩饰尴尬。 桌上三个女人,越喝兴致越高。方兰兰和彭丽几杯酒下肚,便开始活跃,点着人头一个个对饮,杯杯酒到杯干,一圈接着一圈横扫着。 彭丽唯独不跟吴青喝,每每转到他那里,直接跳过去,有意忽略他。 吴青看这架势,内心忐忑不已,看到彭丽开始喝酒那一刻,他就不敢喝了。 方兰兰跟他干杯的时候,他都是趁对方不注意,把酒往身后倒掉。眼看两个女人有了醉意,他更是悄悄往自己酒杯里倒茶水。 几个男士和年春看在眼里,都心照不宣,只是不拆穿他。 这个时候,如若两口子都醉到一块儿,麻烦就大了。大家都希望吴青保持清醒。 第59章 风波起 当两个喝酒的女人开始自斟自饮,不再对着其他人举杯的时候,说明这两个女人已经醉了。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接下来就是互诉衷肠,相拥而泣,抱头痛哭。 是时候了,年春给几位男士使眼色,示意他们可以离场了,把空间留给她们姐妹。 于是,三位男士悄悄退场,今天把酒桌留给女人吧。女人有时候也是需要酒场的,只属于她们的酒场。 年春发现两个对饮的姐妹眼中早已没有了他人,只顾拉着手互相掏心掏肺。她便不动声色地把两位的酒杯里全换成了茶水。 “来,咱三姐妹干一杯吧,男人们都走了,现在是咱们的天下。” 年春移到彭丽身边,紧挨着她坐下。 彭丽迷离的眼神,眼里泛着泪光,一手搭在方兰兰肩上,一手捂着自己的胸口,痛心地道: “你知不知道,我真的…我死的心都有了。” 也不知道她们前面的聊天内容是什么,年春就听见这么一句没头没尾的半截话。 估计她把事情的原委都跟方兰兰说了。可方兰兰也是醉态百出,眼睛都快睁不开了,泪水却像断了线的珠子,滚滚落下。 她手抚着彭丽的背,安抚她的情绪,嘴里含糊不清地喃喃道: “不哭,不哭噢。”哄小孩似的。 唉,看来方兰兰也是不中用了,只顾着盲目的情绪共鸣,都忘了要办正事儿的。 “彭丽,来,咱俩喝一杯。” 年春扶着彭丽的肩膀,搂过来靠在自己身上,把茶水递给她。 “来,干杯。” 年春举起水杯碰了碰彭丽手里的杯子,彭丽抹了一把泪,说了句: “嗯,干!”然后一饮而尽,做出十分豪气的动作来。实则摇摇晃晃,桩子不稳了。 年春再把杯子都续满茶水,抽了一张餐纸,贴心地擦拭着彭丽眼角的泪水: “你们小两口是不是闹别扭了?他是不是欺负你了?你告诉我,回头我替你收拾他。” “不是……不是说一顿就没事了。年春,你知道吴青这个混蛋,他闯了多大祸吗?我真的死的心都有了,呜呜呜…” 彭丽竟失声爆发了她的情绪。 闯祸?吴青怎么看都不像是会闯大祸的人呢。出轨?男人这个群体最常犯的错误,这个物种似乎对一切的色诱都毫无抵抗力。除了这件事,实在猜不出吴青还能闯出什么大祸来。 年春满腹疑惑地轻轻拍着彭丽的背,等着证实一下自己的猜疑: “到底怎么回事?慢慢说,没什么大不了的。” 彭丽突然坐直身子,擤了擤鼻子,甩甩头,擦干眼泪,似乎在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她神色严肃,清清楚楚地说: “一夜之间,他在牌桌上输掉了五万元。四万元是我们全部的积蓄,准备交房子首付的,孩子明年就读小学了,买学区房用的。还有一万元是他的年终奖金。刚领了年终奖他就拿去赌,赌输了,输红了眼,他就把五万元的存款也取来一并输掉了。就一夜的时间呐,全输光了。年春,你说这个人是不是魔怔了呀?呜呜呜……怎么办才好……呜呜呜……” “啊…” 年春惊呼,半晌合不拢嘴。意外啊。 一夜输掉所有家底,这事儿搁在吴青身上太不可思议了。说实话,这事儿要是发生在陈成身上,还有几分可能性。 平日里不哼不哈,不肆张扬的吴青,居然干出这么惊世骇俗的混账事,可不是闯了大祸了嘛。 “你别太难过了,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先接受现实,下来再想办法吧。” 见彭丽哭得那般绝望,年春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了。这件事情太出乎意外了,年春一时也没了主意。 出了这样的事情,两口子吵过,哭过,冷战过,闹过离婚。好一阵子鸡飞狗跳,愁云惨雾的日子。 最后,吴青借债凑了房子首付,买了学区房,算是给老婆孩子了一个交代。 这事儿,少华夫妇和陈成功不可没。少华和年春借给吴青3万元,凑房款。陈成家借出2万元,但是方兰兰不太愿意,为此,两口子闹过不愉快,只是在陈成的坚持下,最终还是借了。 少华和陈成押着吴青当面向老婆孩子写了保证书,从此远离赌博,方才平息了这场风波。 通过耿家家庭会议,一致决定,儿子耿尧就在移民新村上幼儿园。交给爷爷奶奶照顾。 别人父母都想方设法把孩子往优质学校送,恨不能砸锅卖铁的也要把孩子送往大地方的学校去就读。 耿医生这个权威的一家之主与别人的观念总是不一般。他主张孩童时代应该是无忧无虑,轻松自在的。 现在的孩子,那还像孩子吗?背负着千斤重任,无休无止的学习,从牙牙学语就被强行灌注唐诗宋词,算数技巧,直接束缚了孩子天性,哪里还有童乐可言。 耿家的孩子,要快乐成长,让他留在乡下学点基本知识,好好体验快乐童年,等到上初中再去城里,多大个了不得的事呢? 年春虽有些迟疑,但也没有反对。她迟疑是因为,她们同龄的家长们在孩子学习和教育这方面都铆足了劲的竞争,追赶。说是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那么,他们把孩子放任在乡下自由成长,万一真输在了起跑线上,可如何是好?她没有反对是因为,她打心底里赞同公公的观点。 自由是她刻在骨子里的人生信条,从小到大,父母不经意间放任她自由成长,于是她习惯了追逐自由,向往着无极限的自由。 年春实在也是不想把儿子束缚起来的,自己都不喜欢的事,她不想强迫孩子去承受。再说,在大事件上年春一直听公公的,听公公的就是听耿家的。耿家虽是她的婆家,但也犹如她的第二个娘家。 他们给了她从未有过的关心和家的温暖,这是她在原生家庭不曾得到过的待遇,耿家待她如亲闺女般。 年春从不奢望要把孩子培养成多么了不起的全才,所以她不想参与到这个时代虎妈狼爸们的竞争中去。也不想让他的孩子卷入竞争的洪流中。她希望能还给孩子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 孩子放在公公婆婆身边,就是最好的选择。一旦到了城里,就如同被赶上了架的鸭子,由不得你由着孩子天性来成长了。优渥的物质条件下,小小的肩膀,沉沉的书包,压力多过欢乐的童年。 不管将来如何,至少现在,她只希望她的孩子能自由释放天性,畅快淋漓地感受童年的快乐。 即便是每一个孩子人生的一些必修课,那么也要等到他的认知能力达到足够的高度的时候,再让他勇敢面对现实,面对挑战去吧。 实在不应该在他还完全懵懂无知,弱小无力的阶段打着“爱”的名义来强迫孩子,催逼孩子,施加压力在他幼嫩的心灵上。 耿家向来家风纯正,爷爷奶奶带大的孩子,品行坏不了,这就足够了。 两口子回到县城,开启了他们无拘无束的二人世界的生活。他们出双入对,形影不离的,邻居们都忍不住感叹: “怎么会有这么恩爱的夫妻,真是羡煞人咯。” 年春值夜班的时候,少华一个人在家里一刻也待不住,他跑来医院食堂蹭饭,还赖在医院不肯离去。 没过多久,少华跟医院的小护士们混熟了,打成一片。护士美女们都喜欢跟他打堆堆。 他就顶着一张娃娃脸,老大不小了还像个学生,年轻爱玩儿的小护士们闲来喜欢跟他打游戏,一打一个通宵。 早上,年春下了班,小两口一起出去吃早饭,少华送了年春回家睡觉,然后去上班。他们把日子过得像校园里的小情侣一般,不认识的人根本看不出他们早已为人父母。 连安宁也感到纳闷,怎么周围70后做了父母的人,个个都是快节奏生活,每天日程排的满满当当,按照规划的轨迹,毫厘不差地,紧张快速地运转着。大人,小孩,一家子都打了鸡血一样,随时准备战斗一样。 哪有缝隙,这般悠哉?她和赵家伟还没有带孩子,每天上下班,回来吃饭,散步,睡觉,一天的时间也就安排完了。 他们是怎么做到把日子过得像娱乐一样松弛愉快的? 周末了,两口子愉快地回老家看孩子。 孩子被养的很好,一天一个样,圆润又健康。 可能是聚少离多的缘故吧,每一次见到父母,孩子都表现的有些腼腆,叫声“爸爸妈妈”后就往爷爷奶奶怀里钻,要么往姑姑怀里钻,就是不来粘着爸爸妈妈,弄得年春心里酸不溜就地不好受。 少华有些不甘心,孩童般的好胜心鼓动着他,于是他悄悄跟年春打赌说: “你信不信,今天晚上之前我就让他离不开我这个当爸爸的。” “切,我才不信,妈妈都不粘了,还会粘你?”年春不屑,一脸的不屑。 少华拿出特意给孩子买的零食,来到孩子面前,讨好他: “尧尧,来爸爸抱,这是牛奶麻花,特好吃哦。” 小尧尧从爸爸手里接过零食,却不肯离开奶奶的怀里,吝啬地,一个拥抱也不肯给少华。 孩子一点要爸爸抱的意思都没有。年春幸灾乐祸地冲少华做个鬼脸,少华撇撇嘴,不理她,继续努力引诱着孩子。 年春见孩子一时半会儿不会跟她和少华亲近,也不勉强,直接到厨房去帮厨去了。等到吃饭的时候,不见了少华父子的身影,奇怪地问: “咦,这爷俩哪去了?都到饭点儿了还不见人影。” “他爸带出去溜达了,不用等,给他们留点热的,先吃吧,指不定玩什么好玩的去了。”爷爷发话,大家都不等了。 直到天快黑,一大一小一对人影才从蒙蒙夜色中走来。 到了明晃晃的电灯下,年春被父子俩的形象逗乐了。“噗嗤”一声笑得眼泪都挤出来。 一对泥人啊。 只见父子俩腿脚上,手臂上全是黑色的泥巴,大的小的裤管都高高挽起,像极了那水田里打坝插秧的庄稼人。 衣服裤子全是泥。孩子小脸上到处抹着干巴的泥土,爸爸脖子上也有。 “干啥去了,你俩弄成这副德性?哈哈哈….”年春话不成调,差点笑岔了气。 “妈妈,油炸泥鳅儿。” 小尧尧举起一串黑不溜秋的东西递到年春面前。待年春看清楚,才发现几条泥鳅穿在一根狗尾巴草上,还在活蹦乱跳。 “你俩抓鱼去了?尧尧想吃油炸泥鳅儿吗?” 年春蹲下身,摸摸儿子的头,又是好笑又是心疼。 第60章 风波不断 年春把泥鳅递给少华:“拿进去给大姐弄,你赶紧洗洗吧,像什么样。” 嗔怪地睨了他一眼,抱起儿子到院里,打开水龙头仔细地清洗他身上的泥污。 这情景,让年春想起了自己小时候,也被爸爸揪到水管下面冲洗全身的泥巴的画面。只是,爸爸的心境和态度都跟自己现在不一样。 爸爸那时候是态度粗暴的,心情是厌恶而愤怒的。自己眼下是更多的怜爱,包容,温柔细心,呵护备至的。 晚上,小家伙果真黏上爸爸,连奶奶都抱不走了,非要跟爸爸睡。这可把少华得意得不行不行的,一个劲儿给年春使眼色,那点儿意思是: “看到了吧?嘿嘿。” “嘚瑟。”年春笑睨他一眼。 岁月就在这样一片美满和乐的氛围中缓缓流淌着。四季轮转间又过去几年,儿子上小学四年级那年,年春和少华都是三十多岁的人了。 真是岁月如流,韶华易逝。 那年,少华莫名其妙变成了大忙人。他总说现在不比往年,工作量大了,待遇缩小了。 他没了时间去医院陪年春上夜班,也少了处处粘着年春的精力和兴致。工作忙是正常的,年春只担心他,一味叮嘱他注意休息,保重身体。 少华经常晚归,他说应酬多。可是年春闻着他身上并没有烟酒气,他说要开车不敢喝。应酬不一定都非要喝酒的。 他就负责当酒司令,还专门伺候领导,跑个腿什么的。嗯,这话说的没毛病,合情合理。 这么多年年春从未要求过自己的夫君能升官发财。她了解他,并不适合轰轰烈烈的官场角逐。他就是个心无城府,童心未泯的玩家。 只要他平平安安的陪在她和孩子身边,她便别无所求。 近些年,少华的应酬似乎多了起来,回家总要晚一些。所幸少华并不喜烟酒,不然年春一定总要担心他弄垮身体的。 那天晚上半夜醒来,年春发现老公不在床上,时间已经很晚,以为这个时候他还在外面应酬。 年春担心不已,睡意全无,于是便起身来到客厅。却发现少华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 “半夜三更的,你不睡觉,看什么电视?”年春感到意外,惊讶地问道。 “没事,晚饭吃得晚,消消食。你别管我,我休假呢,明天不用上班。” 少华起身,扶着年春的肩膀,把她推送进卧室: “你好好睡吧,明天还上班呢。”随手关上卧室门。 年春也没多想,既然他白天不用上班,熬熬夜也算正常。 可是,连续好多个晚上,她都发现老公睡到半夜就起床到沙发上去看电视,心中不由得纳闷些。 什么时候对电视剧这么痴迷了?难道是因为休假,就放纵自己,黑白颠倒了?唉,回头养成了习惯,把作息时间搞乱了,看你上班时间起得来不? 年春总要起来催促他早点睡,他却一味地说,晚饭吃的晚,睡早了不舒服。于是年春也就懒得催他了。 只是隐隐觉得这人有点儿反常,却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劲。 那天中午,接到方兰兰的电话,约年春一起到外面的馆子里共进午餐,年春深感意外。虽在同一所医院里,方兰兰这么多年主动打电话给她还是头一次,还约她吃饭,一定有事情。 平日,在医院里连偶遇都难得偶遇的。 许久不见,看到方兰兰那张憔悴消瘦的面庞,着实让年春吓了一跳。心想,一定跟陈成闹矛盾了吧,而且看似矛盾还不小哦,不然好端端的怎么憔悴成这副模样呢? 唉,孩子都这么大了,有什么可闹的,看在孩子的份上,多少矛盾也可化解的嘛。 年春心里幻想着别人的夫妻矛盾,早早就准备好又要当一回和事佬,调节人家夫妻矛盾。 谁知方兰兰却告诉了她一个恶劣的消息。怔得她半天说不出话来。 “什么?陈成赌博?欠债11万?天哪!” 年春惊得合不拢嘴。上一次,吴青赌掉5万,已经很离谱了,这个陈成比吴青有过之而无不及。 陈成不知道自己家道艰难吗?经济上,他根本不比吴青和少华,他算是贫穷之家。 没错,陈成赌博输了11万元,他们正闹离婚。 方兰兰神色黯然,她的眼神像是失去了生命力一样,空洞无焦点。满面的生无可恋。她无意识地含着吸管吸着拉罐里的椰子汁,吸一下咬一下,吸管都被她咬变形了,仿佛在对着吸管泄愤。 “这个家算是完了,我算是完了。”方兰兰自己喃喃着,并不把目光落在年春那里。 年春突然生出一丝愧疚感,毕竟她算是方兰兰和陈成的牵线人,没有她在中间牵线搭桥,他们这一对可能不会成为一家人的。 如今,陈成闯下如此弥天大祸,把方兰兰和孩子置于何地? 陈成这个错误犯得太大了,谁也弥补不了。上次吴青犯错那次,他们已经把家底子都拿出来帮了他家。到现在,吴青还没有把钱还给少华。 年春一时无语,她很想帮帮方兰兰,可是他们刚刚又买了学区房,一分的存款也不剩,还贷了房贷。 再说了,这样左一次右一次地帮助还赌债,像话吗? 这次陈成捅这么大个窟窿,谁也没有能力去弥补。除非有万贯家财的底子,不然他们这一代的工薪阶层,经济基础好一点的,买了车买了房后也就把底子给掏空了。 绝大多数都是在还贷款,妥妥的房奴车奴,哪有闲钱大笔大笔的去填补如此天坑呢? 像年春和少华这般原生家庭有一些些的底子的家庭不多的。 “兰兰,对不起,早知道这样,我就不会把你介绍给陈成了。做梦也想不到,他会变成这样啊。” 年春愧疚又痛心地拉着方兰兰的手,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她知道任何安慰道歉的话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方兰兰摇摇头,嘴角牵动一丝苦笑,言语之间是深深的无奈: “年春,我今天约你来,不是怪你的意思。姻缘天注定,怪不得谁。我只是没了主意,你平时主意比较大,我想听听你的意见。我想跟他离婚,但是孩子还小,我希望为孩子维持一个完整的家。可是如果不离婚,就得把房子卖了还债,到时他爸妈和我们一大家子人只好去租房子住了。唉……” 怎么选择都是无奈之举啊。好好的男人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别说她主意大,这会子她也是一筹莫展了。 “兰兰,说实话,这样的事情落在谁头上都难以抉择。所以,不管你做何选择都没有错,都是不得已而为之。” 下意识里,年春想极力劝阻方兰兰不要离婚。可是,离婚也好,卖房子也好,都是一个糟糕的结局。陈成算是把一家子陷入绝境了,上有老下有小,本来就已经过得够吃力了。这不是雪上加霜吗? “是啊,怎么做都不得已。陈成这个混蛋,什么圈子不好混,非要在那样的圈子里混。我早就劝他换圈子,他不听。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真是没一个好鸟。唉,不说了,我先走了,走了。” 方兰兰突然就变得情绪激动起来,姣好的面容阴沉下去,说着激愤的话,骂人一般。她突然对着年春也表示着不耐烦的态度。好像是对着年春撒气,又好像是埋怨着谁似的。居然还爆出了粗口。 “妈的,没一个好东西,一群乌合之众!” 没头没脑的,话还没说完,又突然地起身头也不回地走掉。 留下一脸愕然的年春,呆呆看着她的背影,还没来得及回她一句话。 年春实在是没有追上方兰兰瞬息之间变换的态度,没有接住她莫名爆发的情绪,还有她愤愤离去的背影。 她在怪她吗?分明是吧。该怪罪她吗?该的。 婚姻大事,选了一个会闯大祸的人过日子,这不是灾难吗? 年春一时内疚,惭愧,无地自容。 方兰兰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陈成交了不该交的朋友吗?那是谁呢?说的是少华他们吗? 年春胡乱地想一通,好迷离,好糊涂。百思不得其解,心里隐隐不安着。 晚上,年春把方兰兰找她的事情事无巨细地讲给少华听,兴许他知道的更多呢?毕竟陈成他们几个之间的关系堪比亲兄弟的,哥们出了这么大的事,他们不可能不知道。 果然,少华说确有此事。 “你早就知道了?”年春问。 “是啊,他是输得太多了。” 少华语气沉重地说,连连叹了几声气,一边起身到电视柜里拿出一包烟,放在茶几上,取出一支,很自然地用嘴叼住,点燃了。 年春看见少华这一系列的动作,不禁有些意外。少华什么时候抽烟了?他不是无法接受烟的味道吗?今天却像个惯犯一样,行动自如。什么时候这抽烟已经抽得这么顺了? 少华连年春惊异的眼神也没注意到。 他是没有注意到年春探究地盯着他的眼神,因为他此时显得有些魂不守舍。 “11万哪,什么概念啊!要是把房子卖了还债,那那么一大家子人住哪去啊?唉,真是糟糕。”年春沉沉叹息道。 “11万?何止11万哦!”少华突然提高了嗓门,激动地一哼。 “啊?不止11万啊?那是多少?”年春捂住胸口,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 少华突然意识到什么,他缓下声来道: “不是……是方兰兰说的11万吗?我以为不止11万呢。” 年春已经发现了少华躲闪的态度,越发地感觉费思。她心里一沉,难道陈成捅的篓子比想象中还大?这可怎么得了呢。 心里不免为方兰兰和孩子的命运忧思起来。 先是吴青,后又是陈成,这些男人都怎么了?都不知道好好过日子吗?偏要干出这般破家败业的事儿来。 唉,怎么这样风波不断啊。 第61章 爱心早餐 婚后,安宁小两口就住在赵家伟的电梯公寓里。 赵家伟作为从农村人家走出来的,一工作就能在县城拥有一套房子,都觉着了不起。 家里的帮衬是一定的,不过赵家伟自己生活极其节俭,工资都变成存款,花销很少,他的抠门是有些名气在外的。 赵家伟不善交际,所接触只有亲人和同事,工作关系,几乎没有别的关系可维持。他不愿意维持太多关系,不仅花钱,还觉得没趣,还浪费精力。 并非他笨,不会来事,而是他有一份清高,很固执的清高,他觉得工作之外都是多余的关系,不屑与人交道。 他不愿浪费时间去维持纯粹的人际关系,更不愿为了人际关系白白散解些钱财。 赵家伟做事情总带着强烈的目的性,善于权衡利弊,趋利避害而后付诸行动,往往都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他认为的,把所有精力、心思、还有资源全集中在一件事情上,想不成功都难。 赵家伟在同资历的教师中,当了几年一般教师,他年纪轻轻便当上了甘阳县城三小学校的校长。 赵家伟的婚假还没来得及度一天,就因为学生们要参加全市乒乓球赛,婚假只好延后。 赵校长亲自担任乒乓球教练,他对这次的比赛冠军势在必得,不然他也不舍得耽误自己的蜜月。 安宁也只能照常上班。 他们约好,学校的乒乓球赛结束后回盆山好好玩几天。 上次安宁去盆山,时间有限,好多地方没去。 赵家伟先是提议去外面的大城市旅游,可安宁素来不喜大城市高楼大厦和车水马龙的喧闹。她更喜欢山川河流,自然原野。加上对盆山的故乡情结,蜜月之旅选在盆山再好不过了。 免去了长途的舟车劳顿之苦,省下大笔花销,哪里不好了?事实上,这一点是正中赵家伟下怀的。 婚后,安宁发现赵家伟是个很会过日子的男人,手脚勤快,还烧的一手好菜,也没有不良嗜好,唯独让安宁感到一丝丝不习惯的是这个人有点洁癖。 他总要把家里捯饬得一尘不染,干净得发亮。一个校长,学校里那么多事情要处理,还有各种压力可想而知。可赵家伟居然还能把家里弄得井然有序,干干净净,真是不可思议。 这原是好事,可有些规矩安宁又觉得过了,过分讲究了。 每一个月,家里所有被褥都要清洗一遍,哪怕没有怎么用过的,也要拆洗的。还得趁晴天在太阳下暴晒两天。 餐具每吃一顿都要统统消一遍毒,不能用药物消毒,必须在沸水里煮上35分钟,少一分钟都不合格。 每天拖地板,擦灰尘,干净锃亮的地面明晃晃,纤尘不染。 最要命的是,每隔一星期就要大扫除一次。每一次大扫除,赵家伟都要在家里接上长长的水管,从厨房里把水接出来冲洗地板,彻彻底底的冲洗完后再用拖把拖干水。 这个动作着实忒夸张了,安宁忍不住会抱怨一两句: “地板拖一下就好,其实不用水冲洗的。” “地板呢至少一星期冲洗一次,光拖是没法把看不见的灰尘拖干净的。” 赵家伟就耐心地纠正。 他还说,以后会帮助安宁把很多规矩和习惯一一改过来。 “你不嫌麻烦,你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我可懒得这样麻烦。” 安宁抗议道。话说回来,洁癖不是医生才有的吗?他凑哪门子热闹啊? “你歇着吧,谁要你做了?你不帮倒忙添乱就好了。” 赵家伟好脾气地扶着老婆在沙发上坐下, “安心看电视吧,你就。” 他毫不费劲地开始了他一个人的大扫除。 纳闷了,农村长大的也会洁癖。这是毛病吗? 看着电视也感觉疲乏的安宁,困意来袭时,耳边还混响着老公的忙碌声和电视的声音,这特别的交响曲成功地将安宁催眠过去。 她醒来时,厨房里飘来炖肉汤的浓香味。电视已经关闭,身上盖着毛毯。 沙发下的地板反着光亮,家里窗明几净。 隆冬的寒意充斥着整个屋子,老公洗洗刷刷忙碌的身影,安宁整个人被暖暖的烟火味儿包裹着。 她幸福而慵懒地趴在沙发靠背上,面对厨房的方向,用手臂撑起下巴,看着眼前生机勃勃的人间烟火的画卷,平凡而温馨,令人知足而心安。 此时的安宁对自己的婚途充满着美好的憧憬。 有人为你煲汤熬粥,有人为你体贴掖被。家,归宿,还有人生伴侣。往后余生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为了给安宁准备爱心早餐,赵家伟每天早上五点钟就起来买新鲜牛奶。那卖新鲜牛奶的每天五点就在小区楼下吆喝着: “买牛奶,新鲜牛奶。” 听到吆喝,寂静的小区便开始一阵骚闹。开门的,关门的,“噔噔噔”跑下楼的。 下楼买牛奶的都是小孩的爷爷奶奶,年轻的宝妈,还有初为人父的奶爸。有睡眼惺忪的,汲着拖鞋来的,慌乱中穿反了裤子的,都风风火火地拿着各种各样的容器来盛装牛奶。 像赵家伟这样专门起大早就是来给媳妇儿买新鲜牛奶的人,整个小区里恐怕是独一个了。 何况人家还是校长呢。 这样坚持给媳妇儿买牛奶的精神,坚持一天两天或几天,甚至一阵子的,并不值得有多么奇怪。但是,咱们赵校长一坚持,就坚持了两年了。 安宁每一天早上起床,都能吃到热气腾腾的煮牛奶,还有煮鸡蛋。几乎是360天如一日,从没有出过差池。 赵家伟长年坚持不懈地为妻子准备爱心早餐的事情在圈内流传开来,引得多少女人感慨唏嘘,这么帅气多金的赵校长,想不到是个宠妻狂魔,暖男一枚。 嫁给这样的赵家伟,真是何其有幸。 就赵家伟这种精神,连年春也感动不已。觉得自己之前道听途说的,以为他真的是家暴男,对他防着十分的戒心呢。 年春现在是放心了,就连自己也享受不到丈夫这般的宠爱呢。 美中不足的是,结婚两年了,安宁始终不曾怀孕。这件事情让赵家伟有些着急上火。他带着安宁去了几个大医院做检查,都正常,谁也没有问题。 医生说,俩人好好调理身体,那么年轻,迟早怀上是没有问题的。于是,赵家伟在生活上就加倍用心,一日三餐安排得明明白白,营养早餐,中午的水果,晚餐的补品。 每天午餐过后,赵家伟就把买回来的水果洗净,削皮,切丁,插上牙签端给老婆吃。晚餐是轮换着上一些当归炖鸡,炖乳鸽,鸽子蛋燕窝粥的。从来不舍得随便在外面吃一顿馆子的赵家伟,为了备孕,山珍海味应买尽买,毫不吝啬。 用他自己的说法,在自己身上的投资,怎么都值得,花多少都不浪费。 为老赵家传宗接代是一件多么重大的事情!多少投资都是有代价的。自己的辛苦和努力也是千值万值。 无论多繁忙,赵家伟都不舍得耽误了回家做饭的时间,因此,他很少出差,不到万不得已,出差的事情,他一律的派手下的副职领导去。 每天晚饭过后,他都会带着老婆出去散步消食。 赵家伟似乎过于紧张生孩子的这件事情,这让安宁也不由得感到压力。 第62章 我老公宠我不对吗 安宁自己是不太在意怀孕这件事情的。她劝赵家伟不必太紧张,顺其自然吧。赵家伟说自己都快四十岁了,能不着急吗?再说老赵家三代单传,他肩负着给老赵家传承香火的责任,能不紧张吗? 老婆肚子老是没有反应,这件事情让赵家伟觉得十分郁闷。只是,医院检查的结果一切正常,他也不知该怨谁好。再看安宁一副不以为然的态度,心里不由得光火,难免有时候也会甩脸子给安宁看,忍不住地抱怨几句: “老婆,你不要老是这副无所谓的态度好不好?俗话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结婚这么长时间,娃也没一个,你都不上点心吗?” “大概率是时机未到呗,等到时机到了,自然会有的,着什么急嘛,又不是七老八十没得机会了。这种事又不是说想怀就能怀上的。我还能怎么办?” 安宁心想这又不是我的态度能决定的事情。 “我就是看不得你对这件事情无所谓的样子,我那么着急,你咋一点也不着急呢?你知不知道,我家里人天天都在问咱们怀没怀上。我压力很大唉。” “生孩子的事是我们俩人的事,你家里人不该干涉的。再说了,急也急不来,他们不该给咱们施加压力啊。” “你这样说就不对了,我是家中独子,传宗接代的任务就指望着我一个人。你这样说我家里人就显得不懂事了。” “好,我不该说你家里人,但我也不愿意这样啊,我也想给你生个孩子,问题是谁急都没用啊。” 安宁不愿意有这么多人掺和进来自己生不生孩子的事情里边来,他的父母姐妹也不应该。生与不生,什么时候生,都是两口子的事情。 不是吗?人生大决定,为什么要很多人来干涉呢? 赵家伟脸色阴沉着不说话了,此时他正在厨房里忙活着,手里的不锈钢炊具被他弄得“嘭嘭”响,像是发泄着他的不满。 安宁也没当一回事,生气归生气,等会儿再哄哄他。 吃饭的时候,安宁先服软,一边给老公夹菜,一边陪着笑脸说: “还生气呀,别气了嘛,咱们会有孩子的,身体调好了我给你生好几个,儿子女儿样样都有。来,吃个鸡腿,你是辛苦的。” 安宁把鸡腿放到老公的碗里,把脸凑过去,眯着眼想逗他笑。 赵家伟很快脸色缓和了下来,他把鸡腿夹回到安宁碗里,嗔道: “鸡腿你吃吧,我喜欢吃鸡头。你以为你想生几个就生几个啊?政策就只准咱们生一个。” 安宁知道老公说自己喜欢吃鸡头是假的,只是把鸡腿省给她吃罢了。心里一时暖融融的。 突然间也开始渴望自己能尽快怀上孩子,就冲老公这么无微不至的照顾她,她也不想让他失望,她发自内心地希望能让他高兴。 周末的时候,赵家伟接到父亲的电话,让他们小两口回盆山一趟,也不知是什么事。 周五那天,赵家伟带着媳妇儿回到了盆山镇老家。自嫁给赵家伟以来,这是安宁第二次来赵家伟老家。 第一次来的时候有些匆忙,路上堵车,天黑才到家,第二天因为赵家伟要去市上开会,小两口陪家里人吃了一顿饭,凌晨五点便赶回县城了。 这次回来,安宁才看清楚了赵家堡这一带的地形风貌,这地方让安宁产生一些无法形容的感觉。 这里是盆山镇南郊的半山腰上,山势走向平缓,赵家堡下方是一片片延绵的梯田,而上方的缓坡地带没有树木,只有矮小的灌木丛,还有长着青青牧草的草甸子。 一到冬季,原上开满了黄色的狼毒花,怪好看的。 最有特色的还要数原上那一堆堆,一块块的黑色大石头。安宁第一眼看到路边这些像满山遍野的黑山羊群似的石头,觉得太神奇了。 这些石头来的实在古怪,周围也没有崇山峻崖可以滋生这些石头,没有出处,更像是天外来物。 赵家伟也说不清楚,在他生俱来的记忆里便有了这些石头。就是老族长也说不清楚,父辈那一代都不知道是什么来历的。如果有,那必定是神话传说之类的。 还真有过传说,这一代每一个人的童年都听过。赵家伟也听过。 那是个关于羊群变石头的故事,安宁想听,赵家伟说找个悠闲的时候讲给她听。 后来一直也没有讲,好像赵家伟总也没有悠闲的时候,安宁也没有追问过,毕竟她又不是小孩,虽然好奇心是有的,但是老公不大有闲情逸致。 远处的山坡上,林木葱茏,山下梯田错落,层叠延绵。唯独这片神秘的怪石,盘踞在这里,令这一方迥异于他处,没有高大的树木,没有丰盈的植被,像极了蛮荒之地。 赵家伟说,这一块蛮荒之地,曾经是他们儿时的娱乐天堂。小时候和小伙伴们,在这里捉迷藏,过家家,扮演八路军打小日本,童年的欢乐就回荡在这群奇形怪状的石头的夹缝里。 这样的童年故事,在安宁听来是无比向往的,比起自己那被圈养在安全舒适的城堡里的童年,简直太自由太有趣了。 然这里是荒凉的,至少在安宁的感官里,这里处处透着荒凉。 面对赵家伟的家人,安宁始终也是拘束的。 安宁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但是赵家的氛围让她无法融入其中。他们对于赵家伟夫妇的生活,总有着一种不容商量的掌控和干涉,而且是理所当然的。 这让安宁心里十分抗拒,只是看在老公的面上,安宁一直选择了忍耐。 对于老公,她是感激的,他给了她无微不至的照顾和关心,在她最是孤苦无依的时候,给了她一个家。所以,对于他的家人,安宁也是极尽所能的包容和尊敬。 当他们把安宁两口子结婚两年还没有身孕的事情摆到桌面上,郑重其事地商量着要想想办法的时候,安宁心里很不是滋味的,满腹的疑问。 她不懂,这种事情除了求医问药,还能想什么办法? 为了这件事情,赵家伟的姐姐姐夫都赶回来了,远的,近的都回来了。 连赵氏家族的其他成员也请来了,赵家院里热闹得跟办酒席一般。 女眷们热热闹闹地在厨房里忙碌,男人们都在堂屋里开家族会议。这是要闹哪样呢?安宁百思不得其解,但是生性懒散的她,从不纠结令自己费解的事情,爱谁谁吧。能有什么呢? 安宁也像其他赵家的媳妇儿一样,被赶到厨房里帮忙。或者,作为女眷她只能待在厨房里,堂屋不是女人该待的地方。 姑娘媳妇儿们说笑,一边忙碌。安宁帮不上忙,她什么都不会做,隔房的妯娌们热情地端来一把椅子给安宁坐下,安宁便端端正正地坐在那里,像个木偶的美人儿一样。 她们的话题她插不上,甚至都听不懂;她们手里的活儿,安宁一样的插不上手。 于是,只好多余地,无聊地坐着。 婆婆似乎有些看不惯儿媳妇这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状态。 “安宁,你在家里都不用给你老公做饭的吗?” “我……我不会……我做的菜他吃不惯,所以都是他做的。他做菜做得很好。” “再好也不能让男人来伺候婆娘呀,做不好就学着做呗。我要是不会做菜,早被你公公打死了。” 真的还是假的呀?不会做菜就打死,太夸张了。 婆婆,你也不用这样威胁我吧?安宁心里这样想着,嘴上是不敢争辩的,只好恭顺地道: “嗯,我以后学着做。” 接下来,赵家伟的姐姐们和赵家媳妇儿们就七嘴八舌地就着安宁夫妇展开了话题。 大姐赵家英起头道: “弟妹,你遇到我家老弟真是有福气啊,脾气又好,人又勤快。” “是啊,弟妹真是好福气。我们哪个有这个福气,整天坐着吃现成呢?不把男人伺候好,身上的皮都要遭刮几层下来。”二姐更夸张地渲染说。 “家伟待安宁真的是再好不过了,他咋对你那么好呢?你这么久怀不上,家伟他不跟你急吗?” 堂哥赵忠的媳妇儿也凑过来问道。 “对啊,对啊,家伟都没有把你怎么样吗?他怎么对你这么好呢?” “家伟怎么这么宠你呢?” “家伟变了。” “看来家伟是被这个媳妇儿给拿住了。” “安宁,说说你是用什么法子把家伟这样的男人给拿得死死的,让他心服口服地伺候你,顺着你的?我们咋没办法拿捏男人,只有被男人拿捏的份儿呢?” 姑子们,妯娌们,你一句我一句,各种语气来问住安宁。开玩笑的,阴阳怪气的,话里有话的,心怀不满的…… 安宁是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怎样回答也不知道。让一群人给弄得乌烟瘴气,恨不能找个地方躲远点。 我老公宠我不对吗?男人宠自己的老婆在赵家堡像是犯了天条似的。怀不了孩子又不是我的错,为什么我老公就得要把我怎么样才对呢?真是莫名其妙啊。 这里的氛围让安宁有一种窒息感,一刻也不想待下去。于是,借口出去溜达,从屋里出走。 安宁站在赵家院墙外,对面是黑魆魆的乱石坡。墙边立着一棵核桃树,光秃秃的枝丫在空中散开,在暮色的照映下,显得苍茫茫空荡荡。 安宁在核桃树下的凉石板上坐了下来,此时的她更喜欢久久地徘徊在这山野暮色里,置身室外,置身事外。 第63章 整夜被梦魇所困 夜幕笼罩四野的时候,月亮还没有出来,周遭的光线越来越黯淡。乱石坡的乱石颜色逐渐模糊,轮廓也消失。 眼睛不眨地盯着乱石坡看了一会儿,越发的觉得那些石头散发着一种神秘而诡异的气氛。 安宁情不自禁地仿佛被这种气氛吸引住了,她再努力定一定眼神,看着对面的乱石群。 居然动了!动起来了! 石群居然在蠕动。不,那不是石头,分明是羊群,散落在山间的羊群,游动在山间的羊群。是幻觉,一定是幻觉。 神话是真的,没传说是真的,就好像一个故事,一个逝去千百年的空间会在某个时刻复活苏醒一般。 安宁闭上眼,歇了十秒钟,然后再一次的睁开眼,再一次的盯向石群,还在动! 而且随着盯的时间越长,石群蠕动的幅度就越大,都快跑起来了。安宁屏住呼吸,太神奇了,也感觉怪害怕的,背脊骨都在发凉。 月亮也在这样的夜晚缺席,故意的吧,月光是不会照耀另一个时空的吧。 恐惧来袭,安宁站起身来,准备逃回屋里去。 “你就打算坐在这里,不打算进屋了吗?” 赵家伟的声音猝不及防地从黑夜里传来,把安宁吓得一个激灵,三魂丢了气魄。 “啊!你吓死我。” 安宁见昏暗的院门口赵家伟的身影也是模糊的,要不是听见他的声音,根本无法辨识那个模糊的黑影是谁。 安宁捂住怦怦直跳的胸口,三步并作两步奔向赵家伟。 “好可怕啊,老公,对面的石头在动,它们好像变成羊群啦!” 她伸出双臂正想挽住赵家伟的胳膊,寻求一丝安全感。可是,赵家伟没等她碰到自己,转身快速地回屋去了。 “幼稚,什么都当真。”赵家伟是不耐烦的态度。 “老公,你说的神话故事好像是真的存在,你说一说吧,是怎样一个故事?”安宁的好奇心在今夜无限地被勾动着。 “没闲心!”赵家伟加快脚步踏进家屋去。 “等等我呀,老公!我害怕。” 安宁着急地喊,见老公不等自己,她一边追赶老公的背影,一边不甘心地回头望向乱石坡。 好像石群更加动荡得越加厉害,仿佛滚滚地向她涌过来,一忽儿就要到了跟前的样子。 安宁没命地大步跨进院里,用尽全身力气关上厚重的院门,失魂落魄地回到了厨房里。 赵家伟则进了堂屋。安宁很想跟他待在一起,她不想面对厨房里的女眷们,怕再被她们莫名其妙地攻击到无处可逃。 但是,赵家伟早跟她科普过赵家的规矩,女眷一般都待在厨房里,堂屋是男人们喝酒聊天议事的地方,无召女眷不得入堂室。 什么规矩呀,什么时代了,还保留着传说上封建思想才有的戒律。 不可思议。安宁这一夜看什么都觉得不可思议。她觉得自己从来也不了解赵家堡,赵氏家族,还有,对自己的老公,也突然的感觉有些陌生感。 开饭了,女眷们齐心协力地摆好了堂屋里的餐,然后才退回厨房摆弄女眷们自己的餐。 这顿饭开得比平日的饭点要晚许多,开饭时间都到了半夜了。安宁也早就饿了,只是一直忍着。 可是,上了桌却瞬间没了胃口,只因氛围不对。 安宁随便扒拉几口饭,起身离开了厨房,来到她和赵家伟住的偏屋歇下了。她再也不想到人群中去。 安宁一夜都被困在梦魇里。 前半夜,安宁置身于一处阴暗潮湿的空间,被迷雾团团围住,眼前是湿漉漉的地面和湿漉漉的青草绿树。 周围仿佛在酝酿着一场厚重的雨,又好似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突然间,感到一团巨大的黑影向她移过来,在她眼前游动,以遮天蔽日之势,阴魂不散地笼住她,让她万分窒息。 她拼命伸展着手脚,拼命的呼喊着,可是手脚好沉,好重,犹如被绑在千斤重的石头上,令她动弹不得;声嘶力竭地呼喊,却发不出声音。 猛地,她从恐惧中醒来。头发已经湿淋淋的被汗水浸透了,身体好似被抽空了一般虚软无力。 耳边传来均匀的呼吸声,她转向老公的方向,把手随意搭在他身上,心里有了些许的安全感,准备安心睡去。 可老公却不耐烦地丢开她的手,翻过身去,留给她一个冷冷的背影。 怎么啦?干嘛这种态度?睡迷糊了吗?她再一次凑过去贴着老公的背睡,他却更加不耐烦,大力地推开她,瓮声瓮气道: “过去点,这么宽的床不够你睡吗?非要挤过来干什么?” 原来他不是睡迷糊了,醒来也对自己冷漠。安宁一阵委屈,不知道自己做错什么了,他要这种态度?平时不是每天抱着睡的吗?丢都丢不开的,今天倒主动排斥起人来了? 安宁不敢再挨过去,也不想打扰他睡觉,翻向另一边睡去。兴许是喝醉了,不清醒的吧,怪到身上一大股白酒味儿。 唉,怎么一到赵家堡,什么都变了似的。没有温度,没有亲切。 后半夜,梦又来搅扰她。 滔天的洪水在眼前汹涌,让她眼睁睁看着一栋一栋的楼房被冲塌,瞬间散架成渣,淹没于洪流中。 一座座的青山在眼前塌陷,灰色的烟尘蒙蔽了天地,巨石翻滚着从头顶砸下来,自己一次次死里逃生,又一次次身陷险境。 她多么渴望有谁来救救她,可是整个世界都看不见一个人,蚀骨的孤单感和无处不在的危险,让她一直在绝望中挣扎不休。 当她意识到自己这是在做梦时,开始了奋力地挣扎,想要助自己脱离困境。终于,经过一次次的不懈的努力,她从噩梦中醒过来。 睡意全无的安宁看着老公的背影,听他又发出均匀的呼吸就知道他睡着了,睡得十分安稳。 没有开灯的室内光线很暗,睡不着的她盯着老公的背影痴呆地想着没有轮廓的心事。 高大的背影像一堵墙一样横在眼前,长时间盯着一看,看出了幻觉,仿佛这背影跟梦里那团巨大的黑影咋那么像呢?一样的遮天蔽日,一样的令她窒息。 她感到一阵晕眩,赶紧翻过身去,不再面向他。 这样的感觉实在令人不舒服,安宁努力的平复着自己的心态,好好的怎么自己就变得神经兮兮的了? 怎么一到了赵家堡,她就容易产生幻觉呢?不是石头变羊群,就是老公变魔鬼的影子。 是自己魔怔了,魔怔了。一定是。 第二天,小两口准备回县城。他们刚走出赵家院,二姐就把赵家伟喊回去了。赵家伟让安宁到对面的乱石坡等自己,他们的车子就停在乱石坡前面的村道上。 早晨的阳光已经布满了整片乱石坡,安宁站在石群间,倚在一块最大的石头上,举目望着对面的赵家小院。 太阳还没有照到赵家院,那里还罩在一片清冷的晨光中。核桃树的枯枝散开在薄雾中,这个时候,安宁才发现那枝丫的最高处,有一个大大的鸟巢。鸟巢里似乎有东西在蠕动,仔细一看,是一只浑身长着黑色羽毛的大鸟。 那是什么鸟呢,这么黑? 在安宁记忆中,从没有见过黑色的鸟儿。她只见过灰溜溜的小麻雀,还是小时候盆山的下雪天,看到哥哥们在雪地里抓住的,被冻僵了无法起飞的小鸟儿。 安宁总想把小鸟儿捂暖和了,再放飞。却被哥哥们,男孩子们残忍地扒光了毛,掏空了内脏,丢进火盆里烤着吃了。 赵家院里,二姐赵家英皱着眉头,一脸不可思议地对赵家伟说: “你怎么变得这么没出息了?被一个女人收得服服帖帖的,你还是咱老赵家的男人吗?” “二姐,我怎么了?有那么夸张吗?” “你把她当菩萨供着,好吃的好喝的伺候着。结婚两年了,泡泡都没有冒一个出来,你也无动于衷不说,你还给她当牛做马。女人是拿来生儿育女的,不是拿来当祖宗的。你不要被狐狸精迷了心智才对。” “我们有在看医生吃药的,医生说了她的身体没有问题,你总不能让我又离婚,再娶吧?不要着急嘛,可能像她说得那样,需要时机的,时机到了就会有的。” “有什么不能的?她要是真的怀不起,该离还得离,难道你要为了她,让咱老赵家绝后啊?” “二姐,没那么严重。我不想左一次又一次的离婚,我也不想跟她离婚,我们会有孩子的,我们都还年轻。” “鬼迷了心窍了你,没出息。算了,暂时不跟你说这个。你要不想离婚,就让她好好配合家里。下星期吧她带回来,就昨晚商量的那件事情,我已经请到神婆了。” “嗯,我会带她回来的。” 暖暖的阳光照在安宁身上,晒得她很想躺在石头上舒舒服服地睡一觉,昨晚可没睡好。 夜晚的乱石坡,那样神秘,邪魅。眼前,沐浴在阳光里的乱石坡,它只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安然的,平常的,完全是人类和小动物们的地盘。 野花儿在石头缝里野蛮生长,矮小的灌木在杂乱的石堆之间塑造出盆景一样美妙的形状。 不知名的,见也未曾见过的鸟儿落在石头上歇一歇,许多蚂蚁在石头上列着长长的迁徙队伍。 石头上的青苔湿漉漉的,脚下稀疏的小草顶着露水,灌木的叶子也是上了霜的。 蛮荒一般的乱石坡也有许多生命,也有季节的象征。 就在这时,看到赵家伟走出了院门,他脚下的皮鞋踏在石板上的声音清晰地传到了安宁的耳朵里。这个人有一个毛病就是,走路脚步太重。 身体也不胖,体重也不超标,脚也不大,怎么会是走路就像一头大象一样,每一步都像重物落地一般,发出沉沉的“咚咚”声。 所以,他一出院门,脚步就把核桃树上的鸟巢震动了,那只黑色的大鸟被惊起,拍拍翅膀,从鸟窝里飞出来,飞过整栋赵家院,往北的方向而去。 还拖着一串“啊!啊!”的叫声,消失在远处的天际。 怎么会有这样的叫声?那声音好生凄凉。 “老公,那是什么鸟?” “乌鸦呗,你连乌鸦也不曾见过?” 第64章 狼狈的哺乳时光 离家在外的第一夜,灵生几乎没曾合眼。思念着襁褓中的女儿,乳房胀痛,一次次的起床挤奶水。 因为害怕打扰室友休息,也顾不上热敷,硬生生的挤,痛楚一次次传遍全身,一次次令她崩溃流泪。 挤完奶水回到床上,满脑子都是家里那一老一小的影子,挥之不去。 宝宝第一次吃奶粉还习惯吗?要是不习惯,这会子一定哭闹不止。脑海中便是外婆抱着哭得声嘶力竭的宝宝,在客厅里来来回回摇晃的画面。 万一宝宝有个头疼脑热的,白天还好,她已经教过外婆怎么打的,怎么去医院挂儿科,还有一定要给自己打电话。 可是,夜晚是不好打的的,万一外婆抱着宝宝在深夜里打不到的士怎么办?步行去医院自己都要二十分钟,外婆年事已高,走得更慢。 腿脚不太灵活的外婆,抱着襁褓中的宝宝走在深夜的街头,太不安全了,那情况简直不堪想象。 刮风下雨的怎么办?遇到坏人怎么办?唉,高星要是在家里,这一切何须她挂忧! 在无尽的焦虑和怨愤中挨到天亮,灵生毫无睡意。她翻身起床,到洗手间里挤掉胀满的奶水,胡乱收拾了一下,早早出门去了。 闻到清新的空气,她深深呼吸了几口。迫不及待的想要给外婆打电话询问一下宝宝的情况,略一思忖,又觉不妥。 要是外婆也一夜未眠,刚刚睡下呢?自己一个电话会扰了她休息。她太能设身处地的体会那种疲累到极致,好不容易入睡的感觉了。 灵生于是拨响了高星的电话,兴许他知道自己离家,放心不下宝宝,回家了呢?也说不一定的,可能他也像自己一样不放心家里的一老一小。 于是灵生又自行脑补出来一个画面:老公一手抱着宝宝,腾出另外一只手正在笨手笨脚地冲奶粉。 宝宝在哭闹,老公抱着宝宝,手臂轻轻摇晃,嘴里柔声轻语哄着宝宝: “宝宝不哭,爸爸给你冲奶粉呢,马上就好,马上就好。” 他把冲好奶粉的奶瓶高高举起,在空中晃晃几下,然后凑到宝宝嘴边。宝宝一口迫切地含住奶嘴吧唧吧唧吮吸起来,立马止了哭声,嘴里发出满足的哼哼。 次卧室里,外婆躺在床上,安稳地酣睡。多美的画面,温馨,幸福,美满。 “喂,什么事儿,快说!我这里忙着呢。” 电话那头却传来高星极为不耐烦的声音,猝不及防把灵生从异想天开的美丽画面中拽回到现实。 “你在哪儿,在家里吗?” 灵生忍住心头一丝不快,平静地问道。 “在什么家?在镇上呢,事情那么多,哪有时间回家?什么事情,你快说,要开会了。” 电话那头迫不及待想要挂断电话的情绪,已经穿越时空,直灌入灵生耳朵里,连同她的心一同沉入冰点。 灵生默默放下了电话。 “喂,喂,有话快说呀!喂!” 此时,那个声音听在灵生耳朵里,咋那么令人厌恶呢?哪怕有一句话是提到了宝宝或者自己,纵然他忙,他回不去,哪怕有一句简简单单的问候,尚可以得到她的谅解或体谅。 想象有多温馨,现实就有多冰凉。 离家在外第三天,奶水不用挤了,一天都没有感觉到胀痛胀满,奶水不再满溢而出。 果然正如母亲所言,顶多三天便回奶了。 这段狼狈的哺乳时光就这么结束了。 灵生心里一阵轻松连着一阵失落,那些无处躲避的尴尬窘迫时光,痛并快乐着的育儿时光,像她们这种双职工家庭,这一生也就体验这么一次,那么就此一去不复返了。 这一丝丝的失落感,在灵生回到家那天,更加明显,以至于让她手足无措。 宝宝似乎长肉了,白皙的小脸蛋儿生的越发饱满,胳膊腿儿更加圆润,不停挥拳蹬腿的动作看起来都小劲儿十足。 只有外婆略显憔悴,面上却神色和悦,看来也不是很差。 “妈,宝宝好像长好了耶!”灵生由衷感叹道。 “那是,我养的孩子乖得很,你不在这几天,就只闹了一晚上。第二天就习惯吃奶粉了,人家胃口好得很。中午,我还给她添了米粉。这不,几天就长壮实了,也不作不闹了。你还这样放不下,那样放不下。养个孩子就像养王子公主一样,累倒一堆人,还费力不讨好。宝宝没养好,把自个儿也折腾来够呛。你看你,黄皮寡瘦,样子都老了许多了。” 母亲这一番絮絮叨叨的话语,令灵生深以为然。 自己早就见识过镜子里那个人不人鬼不鬼的自己了,只是没有闲心跟自己的形象计较而已。 镜子中的自己,一身宽松的睡衣,浑身奶酸味儿。头发蓬乱,像街边的小叫花。眼窝深陷,眼神涣散迷离,一副欠了几百年瞌睡的样子。颧骨凸显,面颊凹陷,尽显老态,俨然一个苍老邋遢的中年妇人。 谁会相信她才将近二十三呢?还未满呢? 连自己都嫌弃的样子,高星能不嫌弃吗? 但是你嫌弃我可以理解,嫌弃宝宝就没道理了。再说了,自己是为了宝宝才变成这样的,不能成为被嫌弃的理由,为他生儿育女还被嫌弃,实在没天理。 当灵生抱起一周没见的宝宝时,习惯性的撩起衣服,准备把乳头塞进宝宝嘴里。却被妈妈呵止住了: “好不容易习惯了奶粉,你又来逗她。你也已经回奶了吧?你再喂她,下一次断奶就没那么容易了。快别喂了,晚上也别跟你睡了,放在我屋里。你好好睡觉,把自己养好咯。” “哦,我不喂她就是,晚上还是跟我睡吧。” 灵生有些舍不得,晚上抱着宝宝睡,睡不好也甘愿,这样的辛苦自己甘之如饴。 “不行,待会儿睡迷糊了你又要往人家嘴里塞,她能不喝吗?先跟我睡一个星期,差不多适应了再还给你。” 母亲这会态度坚决,灵生也就只好放手,恋恋不舍地看着母亲抱着宝宝进了次卧室。 第65章 烫伤 一个人回到卧室里,倍感寂寞。突然想起,老公多久没进过这个卧室了?偶尔来看过几次宝宝,至于睡觉,自从生了宝宝以后就没在卧室里睡过了。 这几天,宝宝跟外婆睡,他要是在家,自己也不至于这样寂寞孤单了。 她叹口气,一阵思念掺和着些许幽怨之情弥漫在空旷的卧室里,使她辗转无寐。 宝宝满周岁那天,高星带了几个朋友和同事到家里来玩。这是他去松林镇后第一次在家里请客,为了庆祝宝宝满周岁,大家图个热闹。 灵生一早就起床到农贸市场买菜,大包小包地买了一大堆回来。高星和母亲负责做菜。 下午,客人陆陆续续到齐了,十多个人在不足十平米的餐厅里,略显拥挤。家里从来没有这么热闹过,每个人都给宝宝包了一个红包。 灵生推辞拒收,哪有这么好意思? “嫂子,这是给孩子的见面礼,必须给的,这是规矩。您可别嫌少了。” 大家的坚持让灵生只得收下,一一谢过。 只是那木勇,不愧是孩子的干爹,别人都包两百的红包,他居然包了两千八百六十六的大红包。 送得多,弄个寓意吉祥的数目,真是讲究。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之后,大家兴致高涨,有人提议出去k歌。木勇听到有人想去k歌,于是就主动邀请大家,说自己做东。 高星争取说,今晚我一条龙服务,谁也不准跟我抢,谁跟我抢我跟谁急。 待到大家都离去,灵生看着满桌子满地的狼藉,不知从何处开始动手收拾。早知道这样,不如一开始就直接去下馆子。 她让母亲看宝宝,自己收拾桌子。 灵生倒了一杯刚烧开的水放在茶几上,待会儿给宝宝冲奶粉备用,然后开始动手捡地上的空酒瓶。 地上除了空酒瓶,还有烟头,餐纸,掉落的筷子,倒洒的酒。 桌子上那一片杯盘碗盏和剩菜剩饭,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收拾妥当。母亲见状,把宝宝放进学步车里,挽起袖子就准备跟女儿一起收拾。 “来,我跟你一起收拾,你一个人要做到猴年马月才能完成哦。” “妈,你看好宝宝就是,我一个人行的。” 灵生觉得母亲已经累了一天了,想让她休息,看着宝宝就好。 可是母亲已经不由分说,大干起来了。 灵生见宝宝带着学步车满屋子乱转,异常兴奋的样子,便一边干家务,一边时不时地逗一下宝宝: “文文,小文文,妈妈在这里。” 宝宝看见妈妈,高兴得手舞足蹈,嘴里发出“咯咯咯”的笑声,她拖着学步车欢快地奔向妈妈,学步车在地板上划出“哗啦啦”的响声。 “文文,外婆在这里。” 外婆也一边干活,一边逗外孙女。宝宝又哗啦啦地滑向外婆。 就这样来来回回地在妈妈和外婆之间滑来滑去,乐此不疲,忙得不亦乐乎。气氛一派乐融融,温馨而欢乐。 收拾完垃圾,灵生在客厅里拖地,外婆在厨房里洗碗。 就在这时,宝宝一声尖锐的惨叫划破了整个屋子。 灵生心头一紧,忽地转头看宝宝的方向。只见宝宝举着双手在空中乱晃,一声声碎玻璃破裂般的哭声不绝于耳。 茶几上的开水杯横在边缘,摇摇欲坠,水杯已空,地板上汪着一片水。 灵生瞬间明白怎么回事了,她的心猛一抽痛。她情不自禁发出“啊”的一声惨叫,飞奔向宝宝。 宝宝高高举起的右手手背上烫得通红,眨眼间一个接一个的水泡冒出来。半截手袖全湿了,灵生一想到衣袖捂着的地方指不定烫得有多厉害,她就心如刀绞。 她拼命地扯着宝宝的衣服,想要把宝宝的衣服脱下来,只想尽快把宝宝从痛苦中解救出来。奈何,她的手不听使唤地颤抖,越扯越乱越急越力不从心。 “妈!妈!快来呀!呜呜呜……快呀!” 她绝望地向母亲求救,失声痛哭,哭得撕心裂肺。 “怎么啦?怎么啦?哎哟,天哪!” 母亲从厨房里冲出来,见状,冲到乱作一团哭做一堆的母女俩跟前,三两下就把宝宝的衣服脱了个精光。 还得是老一辈稳得住,老母亲赶紧从卧室里拿出一件婴儿毯裹住宝宝的身体,然后转身到厨房里提了一瓶菜籽油出来。老母亲提起油瓶往宝宝烫伤的手上倾倒。 “妈,你干嘛呢?”灵生惊呼。 “烫伤了马上抹上菜籽油,就不会烫得太深,也没有那么痛了。大家都是这么做的。” 说完,老母亲放下油瓶,心疼地把宝宝从学步车上抱了起来。 “这能行吗?唉,快送医院吧,感染了怎么办呀。” 灵生从母亲手里抱过孩子,哭泣着夺门而去,一只拖鞋被绊落在门口也顾不得了。 深夜十二点,灵生怀抱已经哭到声音嘶哑的宝宝,在路边焦急万分地拦截过往车辆。她时而挥手拦车,时而向前狂奔。 路边偶有稀稀拉拉的路人,看见这个穿着睡衣,披头散发,抽抽噎噎的年轻女人,光着脚丫,抱着幼儿沿着车道边缘快速向前奔跑。 她看见路过的车辆都会狂舞着一只手臂招停。可是路过的车辆都没有一辆肯为她停留。 夜深了,这段路出租车极少,私家车又不肯载客。即使路人,也只是投来好奇的目光,并未稍稍驻足,更不会冒然提供帮助。 稍后,路人又见一位中年老妇,手拿一件外套,迈着细碎的脚步匆匆地向着年轻女人的方向赶去。 急诊室里,医生气定神闲地给宝宝注射了一针不知什么药,接着消毒,擦药。 灵生看着宝宝手臂上一个个鸡蛋大透亮的水泡,直觉万箭穿心,痛心难忍。她怀抱宝宝,坐在椅子上,双腿不住地颤抖,晃得影响了医生操作。 医生便叫一旁的外婆来抱孩子,让妈妈站一边去。 止疼药起效了,宝宝安静下来,看看医生,看看外婆,又看看妈妈。满脸的泪痕,溜圆的眼珠,在闪闪的荧光中格外干净。 痛苦刚刚消失,宝宝对于灾难的记忆很快就刷新了。 看到妈妈,宝宝眼神就挪不动了,噙着眼泪露出了笑容。那张泪迹斑斑的小脸,挂着笑的样子,楚楚可怜。 灵生的心一次次抽痛着,她想为宝宝挤出一抹笑,可面部硬生生地抽了一下,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泄而下,她连忙转过头去,双袖交替擦拭眼泪。 她的双袖早已湿透了,擦在脸上冰冰凉。 等他们都回到了家,高星才赶回来。如果一接到电话就赶来,高星应该来得及赶到医院的。可想,高星并没有在接到宝宝受伤的消息第一时间赶来。 灵生心里不由得又是一番失望。 灵生背靠床头坐着,宝宝在她怀里睡着了。高星推开卧室门,进来查看了一下宝宝的伤情,面色一沉,埋怨道: “怎么搞的,把孩子弄成这样?” 本来木滞呆呆的灵生一听这话,只觉通身的血液都在汩汩地往头上冲,要不是怀里有宝宝,她只想撕了高星。 第66章 搬家 灵生一双通红的眼睛死死瞪着高星,愤怒,怨恨,痛楚,却说不出一句话。高星被这双孕育着狂风暴雨的眼睛给唬住了,他心虚了,立马换了一副面孔。 他弯下腰站在灵生面前: “老婆,孩子给我,我来抱,你躺下好好休息一会儿吧。” 他抬起双臂,准备接过宝宝。 灵生一言不发,一动不动地盯了他一会儿,强行熄灭了胸中的熊熊怒火。她眼神空洞,面无表情,呆了半晌才低吼了一句: “出去!” 高星不敢多待一秒,悻悻地离开了卧室。不一会儿,隐隐的呼噜声自客厅里传来。灵生嘴角牵动了一下,露出一个无可奈何,酸涩的苦笑。 唉,男人。男人是何其的炎凉。 从未想到过,自从结婚后,老公带给她的失望会这么多。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和担当正在一点点从老公身上抖落,感觉如今已所剩无几。 工作上,他是出色的,犹如在学校他是优秀的学生一样。作为恋人,他是浪漫的,温暖的。作为丈夫,作为父亲,他太差劲了。 宝宝受伤这段时间,高星破例每周回家。也会抱抱孩子,也会陪家人吃饭,帮丈母娘做家务。 灵生心里逐渐趋于平衡。从起初对他的改变无动于衷,甚至嗤之以鼻,到后来接受了他的讨好,相信了他的改变。 一家人经常在一起共度欢愉时光,享受天伦之乐。 灵生以为,高星终于变得像个丈夫,像个爸爸了。那段时间,她心里塞满了柔软的幸福感,淡忘了以往那一段黯淡无光,充满怨怼的日子。 女人,实在是要求的不多啊。一点点陪伴,一点点的体贴,就能焐热整个灵魂。 这才是她想要的婚姻家庭,是她作为一个普通小女人向往的婚姻,理想的人生。 女儿两岁多的时候,灵生打算把女儿送进甘阳县第一幼儿园。可高星说他的女儿一定得上贵族学校。 “百鸣幼儿园”是去年才开设的。设备,规模,师资都是本地一流的,每年每生缴费三万元。当地人称其为贵族幼儿园。 能把孩子送进百鸣幼儿园这所学校的多是达官显贵、豪商富贾,再不就是暴发户之类的。 平常工薪和普通百姓大多不能扛住这么昂贵的费用。 令灵生惊讶的是,高星不仅要让女儿进百鸣幼儿园,还要在幼儿园附近买学区房。每年三万的缴费,灵生的内心压力已经够大了,还买学区房,说笑呢吧? 这人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重吗?这是准备要当房奴吗? 当房奴也就算了,首付呢?光首付就要十多万,全款最小户型的最低价三十多万。甘阳县城的房价中就数这里最高了。 目前,家里连十万元的存款都拿不出来,哪里去凑这首付?不会是想去打我父母的主意吧? 这可不能够!这不是不可理喻吗?现在的房子就是父母买的,哪里再能腆着脸去找父母呢? “你放心,孩子的学费,还有首付你都不必担心。” 似乎看出了她的心思,高星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打消她的念头。 灵生真不知道他在打什么算盘,满腹的疑虑,不得不提醒他。 “你有钱吗?我可拿不出这么多钱来,你也千万别打我爹爹的主意,他们对我已经是恩重如山了,我是不会再去问他们要钱的。” 灵生还真怕他到时候借钱借到自己父母那里去了。这么多的钱,高星自己家人是凑不出来的。 除了木勇,可能舍得借给他。但是木勇一个单身汉,工作年限也不长,不大可能攒得起这么多钱。 “用不着跟爹妈借钱。总之,你不管嘛,钱的事我有办法就是了。我那么好的人脉挤出,还想不到办法吗?” 这人心中好像憋着事儿,神眉若虚的样子咋那么让人不放心呢?灵生欲待追问时,他不耐烦地丢下一句: “让你别管你就别管,墨迹,烦!”出门去了。 最近,他又开始频繁外出,回家又不积极了。只是,只要他还关心女儿的事情,为的是女儿前途谋划,灵生就不再计较。别的事情尚可宽容一些。 高星果真是很快就拿下了学区房,并已经投入装修,估计九月份幼儿园开学前就能入住了。 灵生母亲已经回到了盆山,孩子入园后,每天上下班灵生得自己接送。 父亲年纪也增长,身体好像不似从前灵活了,他更需要老伴的照顾。 父亲年轻时也是跑江湖的人,常年混迹生意场,他总是精神饱满,风雨不惧。总是母亲在家里寂寞地牵挂,逢年过节,望眼欲穿地等待他。 而如今,父亲不再跑江湖了,是小勇哥继承了他的生意。父亲像个退休老干部一样,闲置在家里。他陪伴着母亲的同时,也依赖着母亲。 离开母亲,父亲的饮食起居会变得乱七八糟,毫无章法。 母亲早就在心里挂忧着老头子了,若不女儿这里也需要她,她哪里待得住?只是她一颗心为着女儿放不下,让自己两头为难,她也不想让女儿看出她的为难。 最主要的是,家中的老头子老了老了,变得挑剔起来,还是个倔脾气,在饮食上固执地保留着从古以来的生活习惯。 他不吃电饭煲煮的饭,不吃电炒锅炒的菜。因了他,家中至今保存着完整的大锅大灶。 饭要竹甑子蒸,菜要大锅煮炒。他家的厨房,从前要给住宿的客人做饭,造得像个小型食堂的规模,大盆子大碗碟大餐具的,最多的时候每天提供二十人的用餐。 后来,客人不在旅店用餐了,父亲说什么也不肯荒废了大厨房。他在外面可以风餐露宿,也没有事。一回到家里,必须保持吃大灶的习惯。 母亲买的家用电器,除了冰箱和洗衣机正常使用,其余全部被父亲禁止使用。尤其是电饭煲和电炒锅,父亲回归家庭后,就被他封印了一般,永不见天日了。 老街早就没有人烧柴火做饭了的,可父亲还是年年地买柴火,年年都要储存足够的柴火。有时候,幺爸也会派了他的儿子们上山砍柴来送到四海旅社,给哥哥嫂子烧饭用。 这样的一个老头子,一个人放在家里,能不让人担忧吗?他自己是不会做饭的,更不用说用那样古老的不方便大灶来烧饭了。 父亲早就在电话里无限度地催促着母亲,于是,孩子一上幼儿园,母亲就迫不及待辞了女儿,回盆山照顾她的老伴去了。 准备搬新家前,灵生像个孩子似的有点小激动。她总是喜欢新颖的环境。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年年换新家都愿意。 灵生为着自己这一个不切实际的想法,经常嫌弃自己幼稚。 灵生早早就开始收拾东西,把东西都打包好,等着请搬家公司来搬运。 床上用品和锅碗瓢盆都已打包好了,屋里大型家具是不用搬的,留着出租房子时给租客拎包入住。剩下就是整理贵重物品了。 灵生在整理高星的东西时,在一个白色塑料盒子里发现了一叠厚厚的信封,令她深感意外。难不成他还留着他们之间当年的往来书信?可好像没这么多啊,她与高星之间的书信来往不足十封。这满满一盒子的信封至少得有二三十封。一数,整整28封信件,全是来自银行学校的,同一个人的字迹。那字迹纤巧柔美,多半是个女生的。 高星放东西一向很凌乱的,文件,照片,笔记本全是乱糟糟一锅粥一样塞在次卧室的抽屉里。唯独这些信件,整整齐齐叠在一起,装在精致的盒子里,如宝似贝地珍藏着。 第67章 白月光 灵生看着信封上面一色的迎客松邮票,每一封信封的左下角都贴着一片小巧的树叶。或圆、或长,或金黄、或深红、或墨绿;一片片都精心制作成了标本。每一片树叶都只有小指肚子大小,晾干了,压扁了,用薄薄一小块透明胶粘在信封上面。 28封信件没有一封例外。让人真真切切感觉到了制作者的七窍玲珑心。 灵生抽出信封里的信笺,蓝色的信笺,温馨浪漫,闺阁女儿的味道: 星哥,请原谅,本不想再打扰你的,可是一想到毕业在即,就要各奔东西,你就要回老家娶妻生子,一走就是一辈子,我的心就揪在了一起,难以呼吸。看在三年情感的份上,再与我见上一见好吗? ...... 星哥,分别三个月,一切都顺利吗?……我最快乐的时光,最难忘的时光都是和你一起度过的。……我床头摆放的是你的照片,就是那张你在黄山迎客松下盘腿打坐的照片,是你留给我唯一的念想。迎客松,注定是我一生解不开的心结。 …… 星哥,老实说,你真的爱过我吗?你说并不爱她,她只是适合结婚的对象。可是,你每天陪伴的人却是她,而不是我。你说你爱的人是我,为什么就不肯留在我身边呢? …… 星哥,今夜你洞房花烛,你可知道我是怎么过的吗?我一个人在ktv包厢里,我唱了一夜,哭了一夜,喝了一夜酒。你可有心疼我? …… 灵生的心像一盏熄灭冷却的孔明灯,徐徐往下坠,也像颗硕大的石头,沉到心底,久久无法浮出水面。 她的手微微颤抖,看不下去了。她瘫痪一般无力地靠在衣柜上,默默垂泪。 原来,自己只是个适合结婚的对象,只是自己身上还有几分他所需的价值而已。 原来他的心里深藏着白月光,他的心已经满了,哪里还容得下我? 所有的冷漠和无视,都是因为不爱,都是因为另有所爱。 可惜,一切皆太晚了,早一点发现这残酷的真相,她一定会决绝地离他而去,绝不逗留一刻。 只是如今,为了女儿,她好像只好选择了将错就错。如果这就是婚姻的真面目,除了妥协,似乎没有别的万全之策。 如果这些信件出现在女儿出世前…… 唉,人生是没有如果。 “情书事件”过后,对于高星经常晚归,甚至常驻镇上不回家的事情,灵生自以为找到了根本原因,她心中释然。 原来自己只是高星权衡利弊之后的一桩“权宜联姻”,人家心里藏着旧爱,注定自己的初恋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编织的一场美梦,是别人用谎言精心掩饰的别有用心而已。 只有自己傻傻的以为一切忽冷忽热的态度和“不经意”的伤害,都只是因为最初的情深款款早已被生活的琐事所消磨。两个人在鸡毛蒜皮中日久生厌,均是情有可原的,是爱情的保鲜期已过而已。 她以为所有爱情进了婚姻都这样。本来就是这样。 现在才明白,事实是根本没有爱过,自己从来没有被爱过。 灵生感觉自己的爱情扑了个空,自己的拥抱爱情的怀抱就这样悬在半空,好生尴尬。 从那以后起,灵生都不用过问,也不用费心猜测高星的真情给了谁。那一定是在那场令自己久久回味的美好记忆里,高星学校的草坪上举行的那次特别的夜宴,当时那个黯然离场的女孩。 她就是她的初恋吗?是他的白月光吗? 当时,宋小小说那个女孩在哭泣。那个女孩长相与灵生相似...... 灵生只当她是高星众多暗恋者当中的一个而已,因为那时的高星曾经在灵生心目中熠熠闪光,是一个众星捧月般的存在。 她以为自己才是那个得到真爱的幸运儿。如今看来,多么讽刺。二十多封书信往来,还不足以证明谁才是人家的真爱么? 原来他的初恋不是我。 相较而言,自己手里珍藏的那不足十封的书信,那是他们步入婚姻的殿堂之前,高星写给她的所有信件。她曾经以为那是她最美好的青春里最美好的纪念。 她以为那就是所谓的情书,是每个女孩的粉红色回忆。如今她才见识到了什么是真正的情书,但那真正的情书只为别人而写。 只是,灵生还是感觉百思不得其解,高星绕开自己的白月光,舍弃真爱选择了她,究竟是为的那般? 自己曾经因为自卑,为了更好地成全他,想过要放弃他。可他那时候偏生要坚定地选择她。 那么选择她,又真的是他想要的结果吗?自己又何德何能,于他的人生,他的目标又有何助益呢? 不过是选择了一个不爱的女人生儿育女,如此而已,又是何苦呢? 心中塞满了不甘和委屈,灵生每天都在痛苦中纠结,又在纠结中痛苦。“离婚”的念头,一天都能在脑海里反复旋转千百回,又让千百个“不能离婚”的理由生生压下去。 孩子、父母、未知的往后余生,这一切都在牵制着灵生想要放过别人和自己的愿望。 很想要止损,但是已经晚了,来不及了。一段婚姻走到生儿育女的阶段后,双方彼此渗透的东西太多,千丝万缕,盘根错节,想要割裂开来,谈何容易?免不了要受伤筋动骨之苦,更有甚者堪比挫皮削骨的疼痛。 如此这般盘算不已,伤神费思,令灵生夜夜不得安寝,夜夜做些混乱不堪的梦。 看着女儿一天天长大,一天天懂事,欣慰之余,更觉心酸不已。 连三岁的女儿都觉察到爸爸很少在家里出现,不经意间会突然问起: “妈妈,爸爸怎么不回家呀?” 灵生也不知道,孩儿她爸为何老不回家。总不能说,爸爸因为不爱妈妈,所以不想回家吧? “爸爸上班班,挣钱钱给文文买玩具。” 孩童的问题总是一针见血,随意一问,就能把大人的心问到滴血。不过回答起来也是简单随意的,只消不如实回答就了事。随意的捡一个最平常的,最笼统的答案就可以搪塞过去了。 孩子是不会去追究那不合理之处的,也注意不到不寻常之处。 因为好奇心的缘故,灵生便不防多问了一句: “文文,你是不是想爸爸了?” “嗯。” 文文的语气里掺杂着落寞。旋即又委委屈屈地说: “想爸爸啦。” 灵生抚摸着孩子圆润的小脑袋,无语凝噎。 妥协吗?妥协吧。时至今日,即便没有感情,他们的人生已一点点融入彼此的生命,血肉相连,已经生长在一起。如果要生生剥离开来,必定要忍受剔骨削肉般的疼痛。 这世间,又有几个人的初恋能够落地生根?谁的美梦不曾浪迹天涯,谁的真心永远不会被辜负,谁又能终其一生被善待呢? 何必苦苦纠结,苦苦计较。你尽管把你的旧爱来珍藏,我依然想要守护我的家,我的家人。 灵生尽力抚熨着心境,收起自己的诸多不甘,稀释掉了心中的意难平,收拾起伤痕累累的心情,准备全身心投入到相夫教子的使命中,安心做一介平凡而隐忍的女子。 木勇新婚燕尔,高星夫妇在餐馆里设宴相贺。 童玉是高星的同事,去年刚分来高星所在的松林镇。木勇去镇上找高星玩时,与童玉看对了眼,高星也乐得在中间撮合一番,于是成就了这段姻缘。 木勇温文尔雅,体贴周到,属于暖男型的,一向都讨女孩子欢喜,要不是他一直对结婚这件事多有抗拒,也不至于现在才得以婚配成家。 童玉生得白白净净,小巧可人,二十出头的年龄,满脸胶原蛋白。坐在高大的木勇身边,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 童玉乖巧懂事,随着木勇一口一个“亲家”地称灵生夫妇,“姑娘姑娘”地唤他们的女儿高文文。 就一小会儿工夫,文文就对童玉喜欢得不得了,“干妈”长“干妈”短叫个没完。 这两家人从此更是来往频繁,关系越发密切。每逢节假日,相约聚餐,结伴旅游,一片乐融融。 渐渐的,灵生和童玉也成了十分要好的朋友。 婚后,木勇夫妇住在县城里。乡镇的朝九晚五,上下班考勤没有那么严格,新婚阶段,童玉每天下午都回县城。 为了小娇妻,木勇给高星下了一个死命令,只要他回县城,必须专车送童玉回来。 为了哥们,但凡没有重要任务在身,高星都会尽量回县城。所以那段时间,高星回家的次数就多一些,每隔两天就能回家一次。 两家人相聚的时间也多,要么灵生做好饭菜请木勇夫妇来家里聚,要么就一起下馆子。这样的生活方式对于增进夫妻之间感情,缓和家庭气氛无疑是大有益处的。 全亏得木勇强压着高星送童玉回家,文文能经常见到爸爸了,孩子的快乐都多了些。因为只要高星在家里,孩子总是粘着爸爸多一些,高星回家也就多了一个无可推卸的任务,就是陪女儿做各种游戏,一起完成幼儿园的小作业。 不得不承认,虽然灵生是个教师,但是高星比她更会带领幼儿园的孩子。他的凝聚力,亲和力连幼儿园的孩子也无法抗拒。 再加上自己在家里要做家务、做饭,经常耗尽她所有的精力。哪有多余的精力去哄孩子?让她吃饱,睡好,不哭闹,保证她不生病,不发生危险,已经让自己疲于应付了。 看到高星认真地跟女儿一起制作小模型,写写画画,对女儿十分的上心,甚至比自己这个当教师的人还注重孩子的引导和教育。 灵生甚是感到欣慰,内心的种种芥蒂就一点点化解。原来对他的那种爱与恨难解难分的复杂情感就汇流成了单一的亲情。 就为了孩子,就为了在这一点上,他还算是个勉强合格的父亲。 好吧,只要不再把儿女之情寄托在他身上,他只是她的丈夫,她也只是他的妻子,无关爱情。尽管有时候,心里会痛,会有遗憾。作为一个家庭,好像没多大的毛病。 大多数女人都会对爱情有一份执念,无论跟什么样的男人生活在一起,都希望生活里一定有着爱情的成分。似乎只要有了爱情的滋养,任何艰难困苦都无法消磨一个女人的意志。 无奈男人是不折不扣的现实主义者,他们可能不大会坚定的选择爱情,但他们一定会坚定地选择现实。 男人会有真爱吗?不知道。男人的爱情似乎是个神秘的东西。似有情,却要舍弃她;若无情,却又娶了她为妻。 第68章 太反常了 年春翻了个身,习惯性把手往少华身上一搭,想要个舒服的睡姿。谁知径直搭了个空,手臂落在了薄薄的被子上。 她睁了眼,以为他起夜去了厕所。迷迷糊糊睡了半晌,感觉身边还是空的。伸手摸摸被子,凉的。 奇怪了,蹲厕所蹲这么久,肚子不舒服吗? 年春起身去厕所,没人,一路找到了客厅里。 光线幽暗,客厅没有开灯,电视无声地播放着,少华靠在沙发上,背对年春。 少华一只手举在半空中,指间夹着一支香烟,红色的火星在黝黯的光线里忽明忽灭。一缕细细的烟雾袅袅升空,消弭在天花板下。 年春不出声,走近了站在沙发后头,歪头看少华的脸。只见他两眼盯着电视,心不在焉,不知在想什么。他的眼神仿佛在看另一个世界,注意力并未在电视的内容上。 他手里的烟燃了很长一截,长长的烟灰摇摇欲坠,好久没见他吸一口。 “又睡不着啊,还在想陈成的事吗?” 年春突然发问,把少华吓得一跳。 “哦,没有……嗯,是啊。” 到底是还不是,支支吾吾,含糊不清。 少华灭掉手中香烟,瞟了一眼年春,起身关掉电视,揽着年春往 卧室走。 “走,睡觉去吧。我也困了。” 少华打了个哈欠,看起来倦容浓重,面色难看。 年春想追问陈成的事,看他如此困倦之态,便不忍心地打住了。 这一夜,少华睡得很是不安稳,年春一直感觉到他翻来覆去,长吁短叹,似乎不曾合眼。 人家的事,至于让你愁成这般田地吗?陈成闯这么大祸,神仙也帮不了他,再好的朋友,无能为力就是无能为力,难不成别人还不活了吗? 唉,改天再劝劝老公,别为了别人的事弄得自己寝食难安的,何苦呐。 为了这个小心思,年春也产生了一丝惭愧。那可是陈成啊,可见少华对朋友多上心,情义可见。 年春是什么也不晓得,少华有少华自己的烦忧,并不是为着朋友。他的处境并不比朋友好,只是暂且还捂在自己心怀里,不敢捧出在妻子面前而已。 年春是什么也不晓得。 年春也没睡好,闹钟一响,昏昏沉沉地起床梳洗,准备上班。 少华早就出门了。 这些天,他总是早早出门去。以前有赖床的习惯,每每要年春催促再三,才磨磨蹭蹭起床。牙膏要年春给他挤好,穿什么衣服得年春给他配。 袜子,内裤也要年春亲自找给他,不然身上的穿到地老天荒也不打算换一换。出门前,还不忘撒个娇,要个抱抱。 这几天悄无声息的就不见人影,衣服一应都没换。年春特意摸了摸他的牙刷,干的,压根没有用过。 搞什么,这人,这样魂不守舍? 看到茶几上那个晶莹透明的烟灰缸,此时里面的烟头已经满到快撒出来了。而且,里面的烟头皆是半截半截没燃到头的,甚至有好几只是刚点燃就熄灭了的,压根没有吸过。年春心里掠过一丝不安。(烟灰缸有了吗?) 反常,太反常了。 她从来没有见过少华状态这么差的时候,原本少华是个十分阳光的人。是那种致死是少年的男人。 这段时间,整个人忧心忡忡,魂不守舍,似乎他遇到了人生中过不去的坎一般。 年春一直以为他是为朋友忧心,但是现在年春似乎不敢这么认为了,八成他是自己有遇到麻烦了。似乎麻烦还不小。 那天,年春从彭丽那里听到一个骇人听闻的消息。 陈成欠了银行一大笔贷款,无力偿还,跑路了。于是,年春急的满医院找方兰兰,急切的想要核实事情的真相。 方兰兰一个星期以前就请了病假,电话毫无意外的关机。只得回家问少华。怪不得他这些天那么反常,原来是最要好的朋友出了这么大的事故。 听了年春的问话,少华面色凝重地把陈成的事简短概括了一下: “陈成他不仅欠了银行的钱,他还欠了好多同事的钱。他失踪了,那些讨债的天天上门去缠家里的人。这几天,他爸妈和老婆孩子都不在家,谁也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天哪,怎么会这样?好端端的家弄成这样,陈成怎么变成这样,你们平时都不劝着点吗?” 年春实在太震惊,一个正常人怎么会做出如此毁家灭门的糊涂事来呢?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睁着眼睛跳崖。”这不,明知道前面是万丈悬崖,还硬要往下跳,这是正常人干的事儿吗? 纵然染上赌博的恶习,一时半会儿戒不掉,那也要适可而止,输了就收手,干嘛非要越陷越深,无以自拔呢?真真是不知死活。 少华轻描淡写地说: “劝了,他不听。” 少华莫名地有些不耐烦,他又说: “睡了吧,老说别人的事干嘛?别说了,睡觉,我困了。” 语气中带有些许没来由的怒气,背对着年春躺下,拒绝跟她继续交流这个话题的意思显而易见。 别人的事?难道这不就是你这段时间一直为之寝食难安的事情吗?怎么这会儿到说是别人的事,这么好的朋友,这么大的变故,说得好像跟你毫不相干似的。 还有他今天的态度,是什么让他如此郁闷嘛。除了陈成这件事,难道还有别的事情令他这段时间以来如此烦忧不已吗? 如果有,那会是什么事,让他宁愿一个人憋着难受,也要瞒着她呢?在她面前一直都是个幼稚的大男孩,遇到什么事都会问过她的意见,如今怎么揣着重重心事,却不肯透露半分呢? 年春也莫名地不安着,不耐烦着,好像她是受到了少华的传染。 她的瞌睡也被带走了。 她看着这些天都背对自己睡觉的少华,很想把眼前这个背影掰过来,面向自己,让他像往常一样跟自己解剖心事。可是她已经伸向那个背影的手又生生收了回来。 让他睡吧,等他休息好了,明天再问也不迟。 夜里醒来,发现少华又不见了。看来自己迷迷糊糊睡着的时候,少华却是无法安睡的。 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件事情,一直这样鬼魅般的绕在他心里,让他夜夜不得安寐呢?年春翻去覆来,满脑子的疑惑,没有了半点睡意。 果然,还坐在沙发上吞云吐雾呢。电视依然悄无声息地播放着,然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电视只是个幌子,少华的整个人心神都已经飞到不知哪里去了。 第69章 闯下塌天的大祸 年春悄悄走到沙发后面,电视里播放着《猫和老鼠》,这个还是爱看动画片的老男人!可是他眼睛盯着电视,手里的烟头留着快燃烧烬了的烟灰,却没有掉下去,忽明忽灭的火星都快燃到他的手指间了。 一脸心事重重的人,完全沉浸在自己内心里。 少华把快要燃尽的烟放在嘴边吸了一下,那火星瞬间就燃到了指间,烫得他一激灵,把烟头甩到地上,烟灰洒到沙发、地板、茶几上到处都是。 少华直接忽略烫伤的手指,接着拿起茶几上的烟盒,又取出一支香烟点燃了,猛地吸了一口,伴随着一声长长的叹息,一团浓浓的烟雾迅速地在他周身弥漫开来。 年春心里浓重的迷雾在蔓延,似乎渺渺茫茫地猜度着些什么。不安和莫名的恐怖捉住了她的神经。 “唉……” 年春见状,不经意间发出重重一声叹息,把少华吓得一回头,看见年春,他眉头一蹙,嗔怪地问道: “你做什么?吓我一跳” “我还没问你做什么呢?这样神不守舍的,心不在焉的。可别想着再拿看电视来糊弄我。” 年春绕到沙发前,坐在他身边,紧紧盯着他的眼睛问。 “我睡不着,所以看电视。怎么啦?”他还在敷衍。 当谁是白痴呢? “说吧,有事就趁早一五一十的告诉我,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要落下。真没事的话,就请你回归到正常的生活中,以前咋样以后也咋样。不许你再有这么反常的行为。我看着憋得慌,你别当我眼瞎,我也不是白痴。你一定有事情瞒着我。” 年春严肃地看着他,一字一句讲的明明白白,那表情写满了不容反驳。 少华低下头,埋在自己腿上,两手深深插进自己头发里,痛苦万分,无法言喻的样子。 年春的心不由得往下一沉,不祥的预感传遍了她的全身。她眼眸深锁,不可思议的盯着他。 她打心底里抱着一丝侥幸,但愿他真如她对他的信任那般,不会做出令她大失所望的事情。 其实,少华又何尝不知道,这事已经瞒不住了呢?自己都已经绷不住了,晓得自己连撒谎骗人,瞒天过海的力气都没有了。 但是,他实在难以开口,说不出自己所犯下的不可原谅的错误。她,还有他们,他所有的家人。 他们是那么的信任自己,以为那样的错误只有别人会犯。想想她和他们对自己的失望…… 时间和空气同时沉默着,年春感觉自己的呼吸停在喉咙口,发不出来。 确实,此时的她连大气都不敢出。脑子里飞快闪过一幕幕之前的吴青,后来的陈成,因赌博闹得家宅不宁的事。 还有,方兰兰那天在她面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真是没一个好鸟。” 想到这里,年春的心已经彻底沉到了冰窖里,浑身凉透了。凭着种种预感,她心里已经明白了十有八九。 少华铁定是犯了跟陈成和吴青一样的错误了。 “你也是打牌了?输钱了?”问出这句话,好艰难。 少华不敢抬头,点点头,手指一紧,死死揪住自己头发,闷闷地“嗯”了一声。 沉默,死一般的沉寂的空气。一根根黑黑的发丝从少华指间落下,掉在锃亮的白色地板砖上。 一根,两根,三四根…… 地板砖折射出冰冷的寒光。年春一眨不眨眼,看着少华。看着他在眼前自残的行为,她不为所动,仿佛麻木不仁了一般。 “输了……多少?” 老久,年春艰难地发问,深感苍白无力。 内心不由自主的恐惧,害怕听到的答案。她再也不敢对任何结果抱有侥幸的幻想了。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似乎不会再有乐观的结果了。 少华手上的动作越发激烈,只是不答话,头发不停飘落,地上都快铺一层了。 “说!” 年春见状,发出一声低吼,恨恨的声音有些发颤。 “二……二十…..五万…..”少华停止了手上的动作,低头沉声,声如蚊呐。 “多少?大点声!” 年春自己都分不清是真没有听清楚,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的声音尖利到让自己都吃惊,好像不是自己发出的声音,是别人替她发出的声音。 她的心渐渐被绝望攫住了。 “二十五万……” 少华终于抬起头,清清楚楚地说道,生怕说不清楚,更加惹得年春生气。 “啪!” 一记耳光脆生生地打在少华的脸上,不怎么疼,却感觉面颊上有点火飘飘的发烫。 那只愤怒的小手,终归是力道不足的。 感觉她的愤怒,是因为她从来不是那种会动手打人的人,她是连重话都不太会对人说的性格;力道不足,是因为感觉她打得很费劲,却一点疼痛感都没有。 他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她的无力感,无奈感。 这让他心里更加难受。他宁愿她狠狠打他,撕他,挠他,咬他,怎么都行。最好让他头破血流,只要能泄她心头之恨,他心里也会好过些。 “你居然也会闯下如此塌天大祸!” 年春恨铁不成钢地咬牙怒斥他,眼里的愤怒顷刻间又化作深深的痛心。太失望了,她甚至都懒得多看他一眼,起身,拖着千斤重的双腿回卧室去了。 躺在床上,年春盯着天花板,脑子里一片空白。没头绪,没力气,没精神。 客厅里,少华像个泄了气的皮球,摊在沙发上。心里却有一种莫名的松懈感。连日来压的他喘不过气的那种感觉瞬间消失了。仿佛他把自身的负累卸给了老婆,他轻松了。 他知道,此时的老婆背负着他转嫁给她的负累,注定无法安寝。 他有愧疚,有不忍,但是他知道只有老婆救得了他。他也坚信,她会救他。 长久折磨他惶惶不可终日的密密终于得以见天日了,心中的浊气也释放出来。从未有过的轻松感,他没心没肺般的,精神解放了。 有多久,他没睡过一个囫囵觉了。当沉沉的困意袭来,他坚持抬起身关掉电视,便安然进入梦乡。 第70章 替夫还债 被闹钟崔醒后,少华发现年春已经出门了。他睡了个囫囵觉,虽然只有两个小时,但足够了,精神明显比起前些日子好多了。 他把问题都丢给老婆了,家里一应大小事宜本来就是老婆在主宰。 虽然这回这件事儿他办得的确太混账了,但是,事儿已经出了,总要解决的,怎么解决,依然老婆说了算。 他发誓,只要这回的问题顺利解决了,从今往后绝不再犯。 不然,太对不起老婆了。 他真的发誓,绝不会走到陈成那样的地步,让自己陷入绝境,以至于只好亡命天涯的结局。 这样的结局太惨了,自己至死也不想去尝试。 他还清楚地知道,虽然艰难,但是这个问题尚且在老婆能解决的范围之内。这点,他跟吴青和陈成还不一样。 这是他比朋友让自己骄傲的优越感。他还觉得,朋友们真是不自量力,这样一无所有还要跟他一般混,真是不应该。 特别是陈成,少华的确劝过他多少回,的确对他说,他不适合玩这个。他输了是没有底子弥补的。 他是得救了一般,但是年春,因为他的负担全部转移给了年春,她开始背负着他移交的沉重焦头烂额了。 少华是释放了自己的重负,暂时轻松了。 可是,目前问题很紧迫地急需解决,没法拖下去了,他得想办法把这个信息传递给老婆,她才能尽快帮到他。 这个问题刻不容缓,由不得慢慢想办法。 唉,怎么说出口呢?继而又想,虽然有点口难以开口,但是都到了这个地步,再糟糕也不过如此了。 横竖马蜂窝已经捅炸了,不在于多捅一下。于是他把自己连日来怎样被催债,被威胁,被追打。处境如何危险,轻则被打伤打残,重则被杀,要么被告发失去工作……编成短信发给了年春。 当他点击了发送后,无比紧张的闭上了眼睛。心下一横,管不了这么多了,要咋咋的。 这个问题他没有勇气当面告诉老婆,主要是没脸皮了。 年春纠结了一个星期,最后还是没有把少华赌博输钱的事情告诉耿家人,她选择了自己揽下所有。 只要他从此不再犯,这一次自己拼尽全力来救赎他,不到万不得已,不去惊动其他家人,特别是耿家。 对于耿家来说,不仅仅是钱的问题了。少华犯下此等错误,无疑是对耿家家规家训的无视,大为不孝,这让一向以自己家风严明为骄傲的耿医生情何以堪? 年春可以想象得到,不得把老爷子气个半死才怪。老爷子知道真相的结果,真是不堪想象。 年春宁愿向自己父亲杨俊借钱也不敢向耿家人透露半分消息。 当然,对自己父亲,年春也没说实话。万万不能说的。 以年春对父亲的了解,只要不说是赌博输掉的,至于其他原因他是不太在意的,因为父亲会相信以耿家的家底借钱还钱是没有问题的。 同样的,以年春对自己父亲的了解,如果自己嫁的不是耿家那样家底不错的人家,而是嫁到了穷酸困窘之家,那么他不仅不会借一个子儿给自己,还会把自己撇得远远的。 不得不说,自从年春嫁到耿家,父亲对她是温和太多了。父亲是像个父亲了的。 就这样,年春说自己买学区房差钱,顺利的从父亲那里借到钱,凑齐了少华所欠的赌债。 事实上,她们的学区房早已经贷款买下,投入装修了。年春的计划是,往后所存下的每一笔钱都拿来还给父亲,反正父亲不急于用钱,慢慢还,自己也没有压力。 少华被罚在次卧室里睡了一个月。这一个月,他几乎每天按时回家,回到家里,鞍前马后地各种向老婆献殷勤,死皮赖脸的粘着她,直到自己犯错留下的后遗症完全消散无余下。生活又回到了风平浪静。 对于年春来说,舍财免灾,买个教训,不必纠结值与不值。 重要的是,他们又可以欢欢喜喜回移民村看孩子了,一大家子人聚在一起,一如既往地享受温馨祥和,宁宅宁家的美好岁月了。 直到有一天,从彭丽那里获知陈成一家人现状,年春深深感慨之余,心有余悸,后怕不已。 陈成在亡命天涯的过程中,受尽了各种艰难困苦,实在吃不消,最后选择回来自首,接受劳教去了。 方兰兰竟然抛下孩子,嫁给了身家千万的矿山金主,做了大她三十岁老头的二婚妻子。成为两个年龄比她大的男人的后妈。 陈成家的房子被抵押,陈成父母带着孙子租住在农贸市场的铁板房里。年越六十的陈成父母,靠摆地摊卖杂货来供养孙子读书。 何等令人唏嘘的结局,所谓人间悲剧,不过如此吧。心寒呐。 年春看着身边熟睡中的少华,那张人到中年还一副幼稚态的娃娃脸。心里莫名的不安感袭来,突然觉得周围一切都变得十分没有安全感。 一切都好像置身在灾难预兆的阴影里。 上班路上,经过集贸市场的时候,在小商贩的群体里,年春看到了陈成的母亲。 年春看着那个佝偻的身影,笨拙地混在一群比她年轻太多,健壮太多的人群里,干着与他们一般的工作,年春鼻子骤然一酸。 作孽呀。 年春本想上前问候一番,一看陈母又是忙着搬货,又是忙着讨价还价,忙乱不堪的样子无暇顾及其他。她便默默站立一会儿,沉沉叹口气走开了。 她又能做什么呢?能帮什么忙?能帮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算了,无能为力的事情,不仅帮不了忙,免得还让人家难堪。 自从陈成出了事,陈家二老也不知什么原因对年春的态度很是冷淡,令年春十分纳闷,不由得又想起方兰兰当初的话,再次响绝于耳。 他们似乎都在怪少华。难道他们走上这条不归路都是因为少华的缘故?少华自己不也是下水了吗? 是了,方兰兰说得有道理,一群不务正业的,整天猫三狗四地混在一起,干着破家败业的事,哪一个不可恨呢?少华可恨,陈成可恨,吴青也可恨。 一群可恨可鄙,不负责任的人。 第71章 越陷越深 下午,年春做好了晚饭等少华回来,可是直到晚饭时间过了都不见人影。原本打算要跟老公商量一下,拿几千块钱出来接济一下陈家二老,虽然杯水车薪,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但是如果什么都不做,年春心里总难受得慌。 好歹朋友一场,能尽尽一份心意也好。 时间很晚了,年春已经犯困,少华还没回来。正准备就寝时,接到了彭丽的电话,问少华在不在家,年春说没有回来。 彭丽便焦急的催促年春去茶楼看看,如果在赌博,把他抓回来,别让他越陷越深了。 挂下电话,年春已经气得浑身发抖了。愤怒让她不能呼吸了。 自己最近时常会莫名的感到不安和心慌,但实在不愿意相信少华会重蹈覆辙。 他不可能是这么无可救药的人。不是的,如果是,自己当初选择他的时候,怎会一点预感没有呢? 他不会是这般劣根之人,不会的。他是秉性纯良之人,他的家教那么严苛,他能坏到哪里呢? 他是那么爱自己和父母家人,他见过陈成妻离子散的前车之鉴,他不会拖着他所在乎的亲人一起毁灭的。 不会的,除非他疯了。 在出门的刹那,年春面上已是寒霜满布,极度的愤怒让她双腿打颤。 一径的胡猜乱想已经让她头昏脑涨。 她一会儿相信少华是不可能没有底线的,一会儿觉得这个人已经腐败掉了,烂掉了。 耿少华你个混蛋,我要跟你同归于尽! 奔到街上,年春拿出电话拨通了少华的电话,压抑着心中的愤怒,冷冷地问: “你在哪里?” “老婆,我在……在外面跟朋友吃饭,过会儿就回来。” 电话里,少华话音刚落,就听到旁边有人不耐烦地催迫他: “哎哎,少华,你快点!” “该你了,快点!”催促声此起彼伏。 少华慌张地说了一句: “老婆,我一会儿就回来哈。” 挂掉了电话,只剩下“嘟嘟”的盲音在年春耳边,令她无比窒息。 一股冰冷的寒流在年春身体里毁天灭地地串流。她毫不犹豫地把电话再拨回去,没人接。 再拨,还是没人接。她固执地拨了七八遍,终于接了。 “耿少华,问你在哪里,我马上来找你。你不说,我就把整个甘阳县城的茶馆翻个遍!” 说完恨恨地挂掉电话。 年春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乱转,茶馆!茶馆!哪怕一家家找也要找到这个混蛋,把他撕成碎片! 夜深了,白天的喧闹逐渐退散,整个城市,闪耀的霓虹灯亦尽数熄灭。只剩下昏黄的路灯。 车流不多,几乎只有打着红色的“空座”的出租车在马路上徘徊,搜寻着夜行的顾客。寥寥几个路人匆匆往家赶,还有喝醉酒的男人在餐馆门前拉拉扯扯,骂骂咧咧。 酒瓶子被扔出去,在水泥地上撞击,爆裂的玻璃渣子飞到风景树上,划伤了无辜的树叶。落下片片残缺的叶,满地伤。 烧烤摊前摆着很多低矮的桌子和凳子,只有一桌客人。 四个人低声闲聊,时不时举杯碰一碰,大大的,灌的满满的扎啤杯子碰在一起,“咯”的一声,响的干巴巴的,没有一点氛围。 老板坐在将要熄灭了炭火的烤架前玩手机,两个小工坐在一旁打盹。 年春就像无头苍蝇一样转了半天也没有看见一家茶馆,从桥东转到了桥西。 平日里,无意之间,好像这甘阳县城的茶馆无处不有,这会子连茶馆应该设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了,只好地毯式地搜索。 桥西头比白天还热闹,卖水果的小商贩还在吆喝着拉生意。 奇怪,这里居然还有这么多卖水果的人,谁会半夜三更不睡觉还吃什么水果,佩服了。此时的年春心情极端的差,看什么都觉得不合理,心情无限地厌烦着看到的一切。 摊贩的吆喝声那样烦人,阻碍在马路上的车辆也忒没有素质,流浪狗半夜也不找个地方睡觉,还出来翻垃圾桶,脏污死了。 一切都那么惹人生气。无由地惹人生气。 穿过水果摊,便是来到了第三人民医院大楼前。叫卖的水果摊贩的声音还能远远听见,这声音好像使人恍然大悟。 大半夜还有人买水果,原来医院就在附近。探病的人需要送水果,病人需要吃水果,不分昼夜,这种情况只有在医院这里才说得过去。 电话又响起,是少华的。 年春压低声音,却咬牙切齿地吼道: “你给我滚出来!” 她没有歇斯底里,她压抑着。 “老婆,你在哪?我出来了,我去找你。我现在在宁江广场。” 少华像没事人一般,不慌不忙地说。年春挂掉电话,疯了似的往宁江广场的方向狂奔而去。 广场的灯光已经全数熄灭了,借着远处的路灯,年春看见一个模糊的黑影坐在广场边的台阶上。 她加快了步伐,三两步冲到那人面前,二话不说把手里的皮包扔出去砸在他身上,骂道: “你还是人吗?你干点人事行不?耿少华,你究竟想怎么样?” 少华伸手一档,皮包掉在地上,他弯下腰捡起皮包,面不改色地说: “老婆,我真的在吃饭,几个朋友一起喝酒。” “你还在撒谎,你把我当什么啦?别人都看见你在茶馆里赌博了,不然我还真以为你在外面吃饭喝酒呢。” 见他死不认账的,肺都要气炸了。 “谁说的?谁乱说呀?是不是彭丽?是她家吴青在打,不是我,我没打。” 少华提到了彭丽,没有人说彭丽,他自己平白无故地说出了彭丽。说完,他就懊悔地闭嘴了。 年春见他不打自招了,自己还没供出彭丽,他就露了马脚,更加坐实了他在茶馆的事实。 虽然是意料之中的事,但还是感到越发的愤恨和痛心。 “你说,什么时候开始重操旧业的?又欠了多少赌债?”年春冷冷地问道,语气里难掩的绝望。 “没有,这回……这回没有欠债,打打小牌而已。” 少华摇摇头,说得还十分肯定的。 他的话年春却一个字也不信,从她这段时间接收到的信息来看,所有卷入赌场的熟人当中,有人输了钱,及时收手,还了债回归家庭;而那输得惨,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陷入万劫不复的大有人在。 输多输少而已,没有听说有人靠赌博搞大发了的,也没有听说谁是全身而退的。 “你最好老老实实告诉我,你究竟又欠了多少赌债?不然我明天就去移民村,我把你所有的烂事一五一十全告诉家里人。” 年春没有威胁他,一个连实话都不敢说的人,他犯的事儿一定比想象中严重,如果这样,凭自己之力是救不了他的。须得他家里人出马,方才有希望把他捞上岸来。 年春这话正戳中了少华的死穴。万万不可,死也不能让家人知道的。 先不说对家人造成的伤害不可估算,他爸是绝对不会原谅他的,届时不知道他爸对他的惩罚会是什么?少华想都不敢想。 关于这点连年春都想不到。 所以,少华就把自己原本打算这一回死扛到底不认账的秘密,还是和盘托出了。就怕老婆告诉家人,那才是再糟糕也不过的一件事。 原本上一回,少华已经下定决心彻底退出赌桌了。他实在也不想让老婆失望,看到她为自己的事伤心难过,还东奔西走凑钱替他还债,他就有深深的负罪感。 奈何树欲静而风不止。那天,厂里派他去市里开会,在他开完会回酒店的途中,一辆面包车突然停在他面前,下来两个人一边一个直接把他架上了面包车。 这两个人他认识的,牌桌上一起混过,他们本是包工头,赚了不少钱,但也输得差不多了。 俩人开玩笑似的强硬地把少华弄上了车,皮笑肉不笑地对他说: “大名鼎鼎的土匪今天正好在这里,那哥们儿就带你去大场子去玩一把吧,甘阳那些个小场子有什么可玩儿的?” “我不玩了,我早就不玩儿了。我今天有事要赶回县城去,停车!” 少华急的都翻脸了。 可那两个人哪里肯放他,直接把他劫到了赌场。少华在那里见到了好多熟悉的面孔,都是平日里在甘阳的茶楼里一起赌过的,赌友呢,一大半还是圈子里的熟人。 那天,一夜之间少华就被迫欠下了二十万元的赌债,方才被放回家。为了还那笔赌债,他再一次陷入泥坑。 越陷越深,陷得越深,越无法回头。 “告他们呀,那俩个强盗,逼你去赌博,这分明是强盗行为。” 年春听完愤慨难抑,情绪爆发。 “老婆,他们……他们可是玩命徒呀,什么也不怕的。这样的人什么都做得出来。”少华蔫蔫地道。 年春这才意识到问题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简单,少华的问题不仅仅是输钱折财那么单纯了。 “呜呜呜…..” 年春不禁绝望又无助地哭了起来。少华默不作声地坐在一旁,一支烟接着一支烟地抽着,时时发出一声声长叹。 年春哭了一会儿便歇了声,擦了擦眼泪,无声无息地呆坐了半晌。 沉默。不同寻常的沉默。心死的声音却震耳欲聋,弥漫在空气中。 “除了那二十万,后来还欠了吗?欠了吗?” 年春问,声音涩涩的。 “……欠……了。”少华嗫嚅地。 “又一共欠多少?我……都替你还。” 年春幽幽地说,神色反常的平静,眸光像一潭沉寂多年的死水,没有一丝波澜。 少华微微一怔,不可置信地看了年春一眼,然后低下头去,闷声道: “不用,我…..自己还。” “说啊,到底欠了多少?” 年春倏地转头冷冷地看向他,提高嗓门吼起来。 沉默。少华多沉默一秒,年春的心就坠落一截。 “又欠了……十……六万,一共……三十六万。”说完,少华立马接着强调:“我自己还,我有办法,你不用管。” 空气凝固了约莫十秒钟,年春也痴呆了十秒钟;年春突然站起身,迅速离开广场,朝着马路跑去。 她先是跑了几步,然后像是起飞一般,狂奔起来。 “老婆,你去哪里?” 少华一愣神,旋即追了过去。 第72章 惊魂未定 他不知道她要做什么,只知道这举动不像她,反常得很。意识到事情不妙。 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若是钱都不能解决的问题那就不仅仅是问题了,那是死局,是绝路。 年春很清楚,虽然三十六万的闲钱她没有,但是只要能挽救他,她可以倾家荡产。她愿意卖房子。 然而,倾家荡产之后呢?卖掉房子之后呢?这一次是最后一次吗?无法保证,不,不可能是最后一次。 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就像一个黑暗的无底洞,重重在年春心口上起着漩涡,令她瞬间崩溃。 她狂奔着,一边听到整个自己都炸裂的声音,碎掉的声音。 稀巴烂的了,她仿佛看见自己的碎片一路的掉渣。 她要怎么做才能让他回头?这一次,他甚至都不用向她保证说以后一定不再犯,说他自己能解决。 怎么解决?继续以赌养赌?除了这样,他还有别的能力偿还债务吗? 显然这是一条不归路啊。是一个无底的黑色的大洞啊。你看不见吗?明眼人都能看见的,你为什么就是看不见呢? 年春正是想到了这点,才绝望崩溃的。 穿过一条条昏暗的巷子,在马路上狂奔,管他是不是人行道,是不是红绿灯。 年春就像被鬼魅催逼着一般,死的阴影在前面移移动动的,在向她招手。 所幸夜深人静,行人车辆都极少,任年春狂乱奔跑,如在空旷的原野上任性撒野。 后面追赶的少华看到年春在马路上穿梭如无人之地,全然不顾安全,惊出一身冷汗,意识到要坏事的节奏。 她在车道上,已经跑成了一阵旋风。 不好了,老婆,她,她这是要闹点事了。 他加快脚步狂追过去,眼看就快追上了,他心里略微松了一口气。可一转眼,看她径直往江边跑去,又把心提了上来。 真不好了呀!她这是…… 只见年春已经到了江边,所幸江边都有一米高的栏杆拦着,少华使出浑身力气赶上去,只想要安安全全地把她抱在怀里。 谁想年春向中了邪一样没有丝毫犹豫就单手往栏杆上那么一撑,纤瘦的身体便轻松腾空而起,一下越过栏杆去。 魂飞魄散间,少华爆发式的上前一扑,一手抓住了年春的衣襟。 还好,两个人体格差异和力量悬殊都大,年春的整个人悬在栏杆外,没有掉下去。身下是滚滚龙滩江水。 正值涨水季节,浑浊的江水涨势汹涌,都快漫上河堤了,看着令人头晕目眩。 少华顺势一提,把年春拎起来越过栏杆回到了河堤上。惊魂未定的他死死抱住年春,继而把头埋进年春脖颈里,像个孩子般呜呜哭起来。 “耿少华,你放开我,你存心不让我活,我就成全你。” 年春余怒未消,死命挣扎着要挣脱他的束缚。少华哪里敢放手,紧紧箍着她,只管哭,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为什么你要这样对待我?为什么你要这般作死?你非要亲手毁掉这个家吗?呜……” 年春声嘶力竭地哭喊着。单薄的身体抖成了风中的落叶。 自己一次次地从绝境中支撑起来的希望,被他一次次毁掉,能不伤心,不绝望吗? 年春哭得昏天黑地,压抑了这么长时间,她一直努力地把被这个任性妄为的家伙弄得碎了一地的生活捡起来,缝缝补补地黏吧起来,转眼又碎了一地,太累了。 这一次,她不想坚持了,看不到希望,做什么都是白费,一了百了算了。 年春越哭越伤心,哭到停不下来,少华倒是止了哭,默默拥着年春不敢撒手。好长时间了,年春感觉手脚发麻,有些痉挛,她用力撑开少华,举起双手,手指僵硬地弯曲着无法伸直。 “怎么啦,老婆?” 少华见她盯着自己的手不停地抽噎,紧张地问道。 那纤细的手指,可怜地勾向掌心,连骨节也都变形了,痉挛得厉害。 年春不应他,只盯着自己的手看。 指尖稍稍蠕动了一下,手指就是握不住,也伸展不起来。少华见她这副奇怪的模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伸手握住她的手掌,发现她的手又凉又硬,跟冰棍一般。 少华把年春的手捧在自己掌心使劲揉搓,放在嘴边哈一口气又继续搓。直到年春的手有了些温度,手指能活动了,可以握成拳头了才放开。 “老婆,我错了,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我不信你了,我是没有勇气信你了呀!” “再一次吧,就当最后一次吧。” 无论少华怎样哀求,年春无表情地摇头。她的眼睛没有情感地看着少华,眼神里不仅没有情感,好像她的眼神连生命的光芒也一并熄灭掉了一般。 “求你,老婆。我想通了,我要回移民村,我要跟家里认错。” 为了求原谅,少华似乎要拼了。 看见年春为这句话闪动了一下眼神,他像坚定了自己的决定一样: “不管爸爸怎么惩罚我都认了。我把自己交给他们审判去,只求你原谅。” 少华还在一边不停搓着年春的手,几滴眼泪落在年春手掌心里,只听他哑然道: “这样你也不用一个人帮我还债了。这次我一定痛改前非,你一定要相信我。” 许是他的眼泪,许是他的诚恳的认错,年春的表情终于活过来了。 许是他背后家里人的威力,年春才愿意选择相信他吧。 除了选择妥协,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向家里人坦白,勇敢面对他的父亲,这是少华最后的防线呀。 不到最后时刻,他是不可能突破这道防线的。 年春心下稍安,不管是赌债的偿还,还是让浪子回头,只有借助他家里人的力量,可能会靠谱一些。不然,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光靠自己一个人来挽救他,不过是拿全部的身家性命来赌一个希望不大的可能性,几乎是徒劳的,尽人事听天命罢了。 下定了决心,年春虽然担心少华免不了要受到他父亲严厉的惩罚,但是她也清楚,这回不能再妇人之仁,自己的心软大可能不仅救不了老公,还会让他越陷越深,跌入无底深渊。 这不是救他,是害他。 但凡靠自己的能力能让他悬崖勒马,浪子回头,那么,年春心里也合计过,大不了卖掉一套房子即可。 但那能管多久呢?若不采取一个一劳永逸,永绝后患的办法,能有多少房子替他补漏洞呢? 去吧,去向家人忏悔。让你的父母一起来拯救你吧。我们一起拯救你,我一个人救不了你。 “好,我陪你一起去面对。”年春深深看他一眼,郑重地说。 “嗯,周末了我们一起回移民村。”少华用力点了一下头,伸手替年春擦去脸上未干的泪痕。 “嗯。” 年春应着,突然觉得一阵凉意袭来,不经意缩缩身体。少华感觉到了她这一轻微的瑟缩,把她从地上扶起,柔声道: “走,咱们回家去。” 轰鸣的洪流声中,两人搀扶着离开了河堤。 深夜里,除了这满江的洪水,没有人看见刚才那惊险的一幕。差一点,就差一点,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湮没在了这惊涛骇浪中了。 也有可能是两条。生死一霎那,好在有惊无险。 年春在盛怒之下失去理智,那想也没想的纵身一跃,一念是一了百了,脱离生的苦难;一念是对少华的惩罚,罚他不负责任的后果就是失去她,再无人替他遮风挡雨。 这样的惩罚,兴许就足以令他悔恨终生了,也可能令他回头是岸。 是惩罚也是救赎。 这一切,少华又何尝没有领悟到呢?在他奋力一抓,从死亡线上把年春夺回来那一刻,他便了然于心。 于他而言,失去她是这世上所有惩罚中最为沉重的一种。如果她真的下去了,那一瞬间,他必定会跟着跳下去,一秒也不会犹豫。 所以,在惊魂未定,后怕不已的同时,他就作出了毫无保留的悔过。也是这一次的惊吓,激发了少华些许的勇气和担当。 不然,犯下这么大的罪过,他哪里有脸去面对那一大家子的老老少少,还不是指望着老婆继续给他擦屁股。 作出了决定后,少华反倒松了一口气,感觉自己又活了过来,浑身充满了力量。他一再对年春保证,自己再不会做让她伤心失望的事情了。 少华声泪俱下地诉说着,当他知道他的所作所为会让他失去年春时,他害怕极了。他什么都可以失去,唯独不能失去她。 虽然前方的路困难重重,但只要有心,就有了力量,有力量就能克服困难。 做好了心理准备,年春又生起了一丝与他共进退的勇气。 他不能失去她,她又何尝不是呢? 第73章 荒野弃婴 要说赵家伟也真是个怪人,明明在赵家院的时候对安宁那么冷漠,像是谁欠了他千儿八百的钱没有还似的,拧着个脸也不理人。可到了县城的家里,又秒变宠妻狂魔,似乎什么事也不曾有。 让安宁十分的摸不着头脑,十分的哭笑不得。 原本安宁打算给他几分颜色看看,小小的惩罚一下下。可是人家一到家里,就脚不沾地地忙开了。 打扫卫生,收拾屋子,出门买菜。等安宁美美地在沙发上睡了几个小时,醒来时,餐桌上已经摆满了她爱吃的各色菜肴。 谁能抗拒美食呢?谁能抗拒家庭的温馨呢? 看见赵家伟温柔殷情的态度,她哪里还好意思实施那个报仇的计划呢?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安宁只好收了脾气,怀着感恩的心,也当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 只是安宁有一件事略有不解,便问道: “老公,你不是说家里这次喊我们回去是有事的吗?是什么事,已经解决了吗?我怎么不知道?” “哦,没有,下周还要去呢。” “究竟是什么事呢?为什么要一趟趟的跑呢?” “唔……那个,是这样的,家里替咱们算了一卦,说咱们之所以不能怀上孩子,是因为你被邪祟上身了。所以,家里要找一个神婆给你驱邪。神婆约的是下个周末。我们下周末还得回去一趟。” “啥?邪祟上身?开什么玩笑,这不是迷信吗?你也信这个啊。校长?” 安宁觉得实在不可思议,由不得讽刺地强调他的校长身份。别忘了你可是一个校长哦。 “我知道你不相信,其实,我也不相信。但是家里人都信。我们那里人都信,祖祖辈辈都这样。老婆,咱们就配合一下他们嘛,不然他们无法安心的。” 赵家伟一边讨好地往安宁碗里夹菜,一边祈求的眼神盯着她,想求她一个明确的态度。 “老公,你不觉得这样很可笑,很荒唐吗?” “我说了我也不信的,可是我已经习惯了。我以前说那是迷信,我爹把我一顿胖揍呢,说我读书读歪了,要造反了,叫我仔细我的皮呢。没办法,谁敢违拗老头子呀?我只好一直配合他们,只要他们高兴就好。老婆,你就为了我配合一下他们吧。配合一下,又不会少块肉。好吧,老婆?” 这样眼巴巴地望着自己,安宁也是禁不住心软,虽还是觉得特别荒谬,但是不得不勉强应下了。 赵家伟见安宁终于松口应下了,心下一块石头落地的轻松感。 他一直不知道怎么在安宁面前提起这件事,又怎么说服她,配合家里人。他早知道安宁会觉得这种事情很荒唐,也会很抗拒的。想不到自己不用费多大劲儿就让她答应了。 赵家伟一高兴,便兴致勃勃地跟安宁聊起这个话题来。 “老婆,要说你邪祟上身这件事情先不论真假,还真有一些来头呢。” “什么来头?你怎么也变得神叨叨起来了?” “你还记得我第一次带你回赵家堡的事吗?” “记得啊,怎么了?” “还记得你在核桃沟看见那个死婴的事情吧?” “啊?别说那个,太可怕了。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别说了,怪害怕的。” “算命的说就是那一次,你被邪祟盯上了,那个不干净的东西一直跟着你,所以你才无法怀娃的。” “荒谬!太荒谬了。这你也信?” “我……自然不信。但是他们都信,所以非要请神婆来驱邪。这一趟不去都不能了事了。” 赵家伟嘴上说是不信,说到死婴的事情,那表情却仿若真见了鬼一般,肃然又神秘。 想起那件事,安宁也是至今心有余悸的。倒不是她相信邪祟鬼魅之说,只是乍然见了那场景,那恶劣的印象总也挥之不去,想到就心悸? 那是他们新婚后第一次回赵家堡。 在通往赵家堡的路上,经过一处叫核桃沟的地方。就在公路边,有一条幽深的沟渠顺着两边的山峰蜿蜿蜒蜒地往上延伸,最深处便隐没在了那些密密麻麻的核桃树林子里,看不见尽头。 沟里是没有水的,一滴也没有。完全干涸的。沟里铺满了不大不小的石头。 因为是恰好在太阳的背阴面,核桃沟长年晒不到太阳。阴恻恻的,连气温都比别处低。 那个季节,核桃树枝上缀满了一条条绿色的穗子。像极了一条条的绿色毛毛虫。 安宁生平第一次看见核桃树开花的样子,也是第一次见到核桃花。这样麦穗似的花卉也是头一遭见,难免新奇不已。 当赵家伟告诉她,这核桃花可以拿来做菜,可以凉拌,可以煮肉汤时,安宁的好奇心被拉满了。央着赵家伟非要弄些回家尝尝。 赵家伟拗不过,停了车在路边,携着安宁走进核桃沟摘花穗子去了。 赵家伟拿着白色塑料袋爬上了一棵花枝茂盛的大核桃树上,摘下一串串的穗子,往袋子里装。 安宁在树下等着,无聊之下,她到核桃树周围转悠,欣赏着一棵棵大大小小的挂满绿色穗子的核桃。 突然,附近一棵矮小一些的核桃树上挂着的一个竹篮引起了安宁的好奇心。她不自觉地靠近了那个在树枝上轻轻摇晃的竹篮子。 难不成是谁提了竹篮来摘花穗子,忘在这里了吗?安宁一边靠近,一边四处张望,根本不见有人。于是她大胆凑近竹篮子,透过竹篮的缝隙,可以看见里面好像是布料或者衣服什么的。 来一点威风,那篮子就在枝头上轻轻摆荡。 尽管核桃树不高,尽管安宁个子够高挑,但是站在核桃树下,竹篮还是悬挂在安宁的顶头上方,看不见里面。 于是,安宁爬上了旁边的一块小土包,站在小土包上便可以居高临下看见竹篮里边的东西了。 就在看清楚竹篮里边的东西那一瞬间,安宁情不自禁地发出一叠连声瘆人的尖叫声: “啊!啊!” 安宁连滚带爬从土包上滑下来,惊慌失措地跑向赵家伟所在的核桃树下。 “怎么啦?怎么啦?” “人!人!里面装的是人。是一个小人,一个婴儿。” 安宁语无伦次地捂着胸口,仰脸看着赵家伟,一边招手,一边喊: “下来,老公你快下来。不要摘了,我不吃核桃花了。我们快走,离开这个地方。” “什么呀,乱七八糟的。好好好,我下来了。” 赵家伟收起装了半袋子的核桃花,眨眼就从树上滑落到了安宁的面前。 “哪里?我去看看,什么东西把你吓成这样。你看你,脸都白了。” “不要去!不要去!走了呀。快,离开这地方,太可怕了。” 安宁死命地拽着赵家伟,不由分说就往公路上奔去。 待到车开过了核桃沟,安宁方才惊魂未定地讲起来自己所看见的。 “老公,你说那是鬼吗?为什么这荒山野地里,会有小孩,还放在篮子里,挂在树上。不知道是死的还是活的?不,一定是死的。那样子,脸是青色的,闭着眼,一动不动。到底是人还是鬼?” “是人,肯定是哪家死了婴孩,就挂在那里了。你没事看他做什么?多晦气。” “为什么死了婴孩要挂在树上?为什么不挖个坑好好埋葬?” “这是规矩,婴孩死了是不埋葬的,都是随便找个地方丢掉。” “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死去的婴孩?” “因为死去的婴儿怨悒太重,埋起来,怨气就散不掉。丢在空旷的地方,怨气才容易消散,这样对活着的人才有好处。” “又是迷信?” “不知道,好像自古以来就是这样的。” 第74章 神婆 一路上,恐怖的情绪逐渐平淡,安宁便突然忧郁起来。仿佛她的魂魄真的掉在了核桃沟里。满脑子都是篮子里的婴儿。 那里,阴气森森的,阳光永远避开的地方,婴儿惨白幼嫩的面孔,小小的一双脚露在襁褓外面。 越想越把安宁的心可怜得不得了。不是恐怖呀,不应该恐怖的呀。是可怜,是心疼。 那样小的婴儿,究竟经历了什么?母亲为什么要把他丢在荒野? 那样阴暗的沟渠里,连太阳也不来温暖一下小孩。 他为什么要来这人世间?为什么那么短促地又回去了?短暂的生命,为什么不受重视?不受到爱护? 那是安宁第一次去赵家堡最刻骨铭心的印象。 自那次以后,安宁心里本来就有阴影,偏生赵家伟还跟她讲了很多关于核桃沟闹鬼的事件。说得有板有眼,添油加醋的。 安宁知道都是无稽之谈,但是每一次经过核桃沟,安宁都不由得感到一阵阴寒的气氛笼在周遭,会一阵莫名的心慌。 又每每回想起那弃婴,必定会酸心一阵。 到了周末那天,赵家伟再一次带着安宁前往赵家堡。 在赵家院的第二天傍晚,家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那只是安宁一个人眼里的不速之客。 她穿着怪异,眼神邪浊,安宁一见她就莫名地心生厌恶。但她却是赵家亲自请来的神婆,神圣不可侵犯的神婆。 农村人信神信鬼,这驱鬼除祟的责任由神婆来执行。 神婆自然是女性,一般是中年女性。想必是年轻的女性是不具备经验和资格的,要成就一个合格的神婆的出道,是需要一定的历练的;年老的也不行,年老的,体力和精力都无法胜任。 神婆老了也是要退休的。退休的神婆就失去了通灵的本领,跟凡人没有二样,没人再把她当神圣的神婆,仿佛她从来也不曾当过神婆。 除了驱鬼除祟的神婆,人们还需要帮忙祈福酬神的先生。先生必得由男性担任,至于为什么非得男性担任而不是女性,安宁不晓得,赵家伟也不了解。 反正谁也不曾听说过有女人做先生的。先生也多为中年男人,原因大概也是和神婆一样的。 总之,大家也没有见过过分年轻的和过分年老的先生。神婆也好,先生也好,都是中年人,似乎是规定好了的。谁规定的,似乎也没有人知道这一点。 神婆和先生是各司其职的。 但是在这里,请神婆的多,请先生的极少数。大家随时都会请神婆来治病驱鬼,但只是每年节庆的时候各家才会请先生到家中来祈福求安。 人们好像总是觉得人世间有太多鬼魅在作祟,随时都会有鬼祟给人带来灾病劫难。所以,随时需要请神婆作法。 神婆对当地乡民的价值大多了,神婆的的生意自然就比先生兴旺得多了。 安宁小时候就听母亲讲过,也在盆山的街道上见过街民排队让先生算命看相,看出有问题的又排队请神婆到家里做法驱鬼。 安宁万万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也会被鬼魅附身,也需要让神婆来替自己驱鬼。真是想笑又想哭。 赵家伟拉着安宁走向堂屋去,说是神婆有请。安宁觉得实在荒唐,但是也不敢太拗着老人们的意思。只好勉为其难的配合了。 安宁和赵家伟刚进堂屋,就听见屋里嚷嚷: “来了,来了。” 然后,赵家大姐赵家英走过来,双手扶着安宁的胳膊,把她往神婆面前推。 “弟妹,来,让神婆看看你的手。” 边说边牵着安宁的手掌递给神婆。 安宁强忍着反感,任神婆那双粗糙肮脏的手摩挲着自己的掌心。 神婆眯着眼睛,摩挲半晌,然后抬头睁眼把安宁上上下下打量一番,随即脸色凝重: “嗯,怪不得,怪不得。”一副发现天机的神情。 “怎么样,神婆?是那个东西吧?没错吧?” 安宁的婆婆和公公异口同声地发问。 “就是他,就是他。” 神婆十分淡然,仿佛不过就是一件预料中的事得到了证实而已。 可赵家众人却慌了神,如临大敌。 此时的赵家院里里外外的站满了人。赵家堡的人几乎都倾巢而动了。 这种情况是司空见惯的,这种热闹对大家有着非常强烈的吸引力,必须看的。哪怕丢下手里的活儿,也要来看谁家驱鬼的现场。 除了看热闹的乡民,还有一部分是来帮忙的族人。帮忙打杂的,帮忙做饭、杀鸡宰羊的,这个时候是需要人手的。 堂屋门口也被挤得水泄不通。神婆的话,除了安宁听不懂,看热闹的人都似乎明明白白。 “是下弯子顾小二家那个吧?” “是啊,就是那个。才一个多月大的。” “怎么死的啊?” “说是发高烧,送到镇上卫生院抢救了几个小时,没有抢救过来。晚上两点过就没了。回来的路上直接放在核桃沟了。” “家伟两口子又跑到核桃沟做什么去了?” “两口子进去摘核桃花。家伟媳妇儿看到了,看到了那东西,能不丢魂失魄吗?” “唉哟,这个傻姑娘。怎么做这么傻乎乎的事哟。怪不得,这么久都怀不起。小鬼挡住了,难怪啊。” “是啊,是啊。阴魂不散,厉害着呢。” 门口的姑婆姨嫂们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着。可惜,安宁没有听见,不然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是什么版本的聊斋。传的这样面目全非。 “主人家,端个火盆来,让媳妇儿坐在这里。” 神婆指着自己身旁的凳子,让安宁坐过来。安宁傻呆呆站着,不知所措。 “弟妹快来坐下。” 赵家英见安宁无动于衷,便半扶半推把安宁按下来坐在神婆身边。 安宁一靠近神婆,一股酸臭味儿从神婆的奇装异服里往外散发着,直刺进鼻子里,催吐的节奏。 安宁不由自主地皱皱眉头,试图站起来,又被赵家英按坐下。 “嘘!别动,你就坐着,神婆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 她再次按下了又想起身的安宁。这回她没放手,一直把手搭在安宁肩上,安宁稍微一动,她就用力地按住。安宁心生不悦,又有些委屈。感觉被冒犯,被钳制,不被尊重。 她求救地看向赵家伟。哪知赵家伟早把一切看在眼里,包括安宁的挣扎,包括大姐的强迫。他是支持大姐的,他直接对安宁怒目而视,低吼一声道: “坐着别动!”看得出来,他对安宁的表现相当不满。 安宁心凉了,都是些什么人呐。 安宁又气又失望又无奈。她内心无比抗拒,奈何动弹不得。否则,她会分分钟冲出这个屋子,逃离这个一屋子真真假假的鬼怪神人的圈子。 第75章 噩梦初尝 神婆从她那杂货铺一般的布包里抽出一根红色的丝绳,把绳子两端系在一起,打了个死疙瘩,然后让赵家英把绳子挂在安宁的脖子上。 随即又在安宁面前点燃了三支红蜡烛,接着拿出一把香烛在蜡烛上点燃。 神婆举着燃烧的香烛在安宁头顶绕圈圈,嘴里念念有词。整整绕了九个圈圈后,她把香递给赵家伟压低声音说道: “小郎官把香插到院门外去,要正对着院门哈。” “哎,哎。” 赵家伟一叠连声答应着,熟练地举着香往屋外走去。看他那个轻车熟路的样子,估计这种活他以前是没少干的。 瞬间觉得赵家伟的形象变得有些可悲可叹,连同他的一表人才都显得那么狼狈。 安宁漠然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她麻木地任人摆布。 唉,忍忍吧,把这一回忍过去,下来再跟赵家伟好好谈谈。 他们一家人怎么折腾,谁也管不了。但是,她和他的小家庭一定要杜绝一切神鬼之说的荒谬观念,拒绝封建迷信。 都什么年代了,还被封建迷信的毒瘤所左右,简直是匪夷所思。 安宁的娘家,安宁的父母兄弟,从来没有人信这个。 神婆让人端来燃烧着木炭的火盆放在离安宁很近的正前方,又从她的杂货包里抓出一把黄色的纸,一张接一张地丢进火盆里。 黄纸遇火便燃,火盆里释放的高温一下子扑面而来,安宁感到面颊一阵灼烫,她不由得把身子往后仰,以躲避火的高温。 哪知屁股下面的木凳子失去平衡,往后一翘,安宁连人带凳子的翻倒,脚不由得向前一蹬,把面前的火盆和蜡烛全干翻了。 赵家英本能地想稳住安宁的身子,反倒是自己也失去了平衡,她那中年发福的胖身体重重地摔在地上,“咚”地发出一声闷响。 屋子里乱做一团,一时间“哦呦!”“哎呀!”各种惊叫声此起彼伏。 待众人七手八脚把现场恢复了原样,神婆继续念着她的咒语,烧着黄纸,只是面色凝重,紧闭双眼,似乎在跟什么看不见的东西神通。 赵家父母和姐姐们个个阴沉着脸色。门外和院里看热闹的,也都敛声静气,一片鸦雀无声。 不寻常的沉寂,片刻都令人心生不安。 刚从外面走进来的赵家伟狠狠瞪了安宁一眼,眼里一抹寒光闪过。安宁知道自己闯祸了,她垂头丧气地坐在那里,机械地配合着。 神婆的程序终于走完了,安宁深感疲惫,心情也是郁闷难当,于是她离开那个一屋子赵氏族人的堂屋,回到偏房,倒头就睡了,晚饭也懒得吃。 安宁再次从梦魇里惊醒,汗水又湿透了她的头发。她下意识看看时间,已是凌晨两点,堂屋那边传来隐隐约约的喧闹声。 唉,真能熬,这点了还不睡,他们不困么?安宁嘀咕着躺平身子,一会儿功夫又睡着了。 这一夜,注定睡不安宁。似睡非睡之间,又跌进梦魇里。那团黑乎乎的巨型怪物,阴魂不散地笼罩在安宁的周围,令她恐惧且窒息。 它又来了,怎么每一次都是它?究竟是什么魑魅魍魉,这样频频来搅扰她的梦? 她无力地挣扎着,明明使尽了全身力气来抗争,却好像一动也动不了,怎么也挣不脱,逃不过。 “嘭嘭嘭!” 一阵重重的敲门声把安宁从噩梦中惊醒。 这声音,哪里是敲门,分明是在用拳头捶打着门,而且是又重又急促。 “来了,轻点敲行不行?” 安宁迷迷糊糊地嘟囔着去打开门。 “啪!” 一声脆生生的响不知从哪里传来,安宁顿觉面颊火辣辣的刺痛,耳朵轰轰作响,什么也听不见了。 她看见赵家伟猩红的双眼死死盯着自己,嘴里不停地说着什么,安宁一个字也听不见,她的世界没了任何声音。 她捂着半边脸,努力地想要搞搞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她昏戳戳地看着老公,身子僵在原地,无法动弹。她不敢相信自己是挨了老公重重一记耳光的事实。 她听不见声音,只是闻到空气中浓浓的白酒的气味。 赵家伟似乎骂完了,骂痛快了,走到床前倒头睡觉了。 安宁的耳朵逐渐恢复了听力,她已经在门口僵硬地站了半晌了。赵家伟睡着的呼吸声传来,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安宁心里渐渐地明白过来,是的,没错,他打了她。她的老公毫不手软地打了她。 回过神来的瞬间,安宁直接崩溃了。 她突然间发了疯似的冲到床边,抓住赵家伟的衣领,一边撕扯,一边哭嚷着: “起来!你起来!睡什么睡,你凭什么打我?凭什么!!?” 赵家伟睡眼惺忪地坐起来,举起手又准备打,安宁注意到他的动作时,更加气疯了。她一头撞向赵家伟的肚子,一副拼了命了的样子。 “啊…你打!你打!啊…” 安宁一边撕扯着赵家伟的衣服,一边歇斯底里地叫喊着,像魔怔了一般。这回轮到赵家伟懵逼了,他收了手,那巴掌终究没有打下去。看着安宁疯魔的状态,大感意外。 平日里只觉的老婆知书达礼,举止优雅,温柔乖顺得像只小绵羊。跟眼前的简直判若两人,万万没想到她会有如此疯癫无状的一面。他竟也妥协了,抓住安宁的手,把她圈在怀里,努力让她平息下来。 “我错了,老婆。你别这样,我错了,我错了。” “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打我?呜呜…” 安宁依然歇斯底里哭着喊着,只是身子被老公牢牢钳制住,无法撕扯他。 安宁越哭越伤心,恐惧,委屈,愤怒,失望这些感觉一起挤在心里,焉能不叫人疯魔。 哭了很长时间,最后精疲力竭地睡去。 梦魇加上冰冷的现实,让安宁很快醒过来。她看着身旁熟睡的老公,他那原本俊美的五官,此时怎么看起来都是有些狰狞的。 眼前的人,连同他的呼吸声,在此时好陌生啊。 从他的嘴里喷出隔夜的酒气,还有让安宁感到隐藏的戾气。 第76章 长痛不如短痛 安宁下床来,随便拢一拢头发,把自己的行李简单收拾了一下,心灰意冷地离开了赵家。 天刚蒙蒙亮,乱石堆的神秘和诡异都已经不能再让她心生惧怕。因为,在她心里生出了另一种恐惧,是对人的恐惧,一些活生生的人物,令她发自内心的感到恐怖。 她步行到盆山的汽车客运中心,准备赶车回县城。 天亮了,那棵老桉树疙瘩还安静地站在客运站的空地上,想起当日,赵家伟就站在那棵树下,殷切地希望能把安宁带回家。 当时自己心里那样抗拒去他家,见他家人。 难道是冥冥之中有一种预兆,她不该进他家的门吗?那里不是她该去的地方吗?来错的地方吗? 年春和安宁走在龙滩公园里,微风轻起处,葱茏的木棉树里飘出了雪白的木棉絮。似雪的飞絮,纷纷扬扬,翩跹起舞。 年春伸手握住一团毛茸茸的棉絮,手心里若有似无的绵软,她不忍紧握,手指轻轻一松开,一股看不见摸不着的力量卷走了那团雪白,再握紧时,掌心空空。 安宁哭诉完自己的遭遇后,心里的憋闷一扫而空,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茫然。有些事情,她该抗争到底呢,还是选择宽恕呢?好困惑啊。 年春心底一阵混乱,终究是没有得到那一份侥幸,深深的自责和愧疚感压在胸口,让她一时没了主张。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如果再回到当初的婚礼场上,为了挚友,她会不会做出惊世骇俗的举动呢? 不,其实并不是她会不会做,有没有勇气做的问题,而是该不该这么做,是对还是错的问题。 赵家伟真的是个家暴男吗?真的是遗传的家暴男吗?至今还是个谜一样的问题,依然无解。 安宁在自己的迷茫里沉默着,她想要问问年春,她该怎么做?但是,她又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按照年春的建议去选择。 爱情曾经辜负了她,如今婚姻又给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怎么选择都不好,难道这一生只有孑然一身才是对? 如果这是她的命,这样的命运她没有勇气接受,真的,如若是这样,她的人生,将该何去何从? 这么沉重的问题丢给年春来替她抉择,她也于心不忍啊。 等一等吧,缓一缓吧。 是挺沉重的,必须要深思熟虑,要想个万全之策。 年春的沉默转入了深层次的思考,她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情绪一上头就乱出馊主意。时至今日,她还是不能告诉安宁那些关于赵家伟家暴前妻的传言。那时候,她无法相信那是真的,她怕是以讹传讹,怕白白毁了一段美满姻缘,所以她选择了沉默。 而如今,年春更加没有勇气说出来,此时说出来似乎更加残忍。但是,兴许她可以让安宁及时止损的。 “安宁,离婚吧,长痛不如短痛。” 这就是年春深思熟虑的结果。 “我……” 安宁很感意外,虽然离婚的念头早已在她头脑里翻来覆去闪过无数次,但年春也这么认为? 她以为她在盛怒之下,恨不能离婚,一定带着不能理智的情绪,可年春都这么说,那是真到了这步田地了? 赵家伟的行为的确让她难以接受,的确可恨,婚姻真的如此脆弱吗?这就到了结束时分了? 关键这不仅仅是婚姻,也是她的依靠,她的归宿,她的家。她除了他,再没有家,没有了亲人。真的,要为了一记耳光,丢掉这个家,这个依靠吗? 好困惑的,有着不甘心。 “春,你也觉得我不该原谅他是吧?这种事情不该被原谅对吧?我也实在无法原谅他。” 一抹怨恨之色泛在安宁的眉梢眼底。 “趁现在,还没有孩子,没有牵绊,离了吧。婚姻的路很长,前面是晴是雨,难以预料。等到有了孩子,恐怕你再也无法全身而退了。” 年春没有勇气说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她只想尽力劝说安宁及时抽身,远离火坑。 年春并不觉得婚姻会被一巴掌打碎掉,但是她有更深的考量,更深的忧虑。她却不能让安宁明白背后的真相。她没有勇气揭露真相啊。 只要劝她离婚,那个残忍的真相就任其永久的埋藏吧。 “嗯,那我回去就跟他提出离婚。” 安宁相信年春,相信她劝她离婚是为她好,她也了解年春不是那种会在大事上草率决定的人,她便也不再纠结了。 常听父辈们言,劝和不劝离,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如若年春不曾听说过赵家伟对其前妻的恶劣行为,单凭这一次他打了安宁一耳光的事,她是断不会轻易劝安宁离婚的。婚姻不易,且是说离就离的。 可是,如传是真实的,赵家伟有有家暴前科,赵氏家族有家暴遗传,那可如何是好? 难道要小白兔般的安宁拿自己的幸福,自己的人身安全去赌那些传言纯属子虚乌有吗? 赌不起的,人生短暂,哪有多少岁月去试探不确定的路呢? 再说,甭管传言真假,像这样平白无故就打人,赵家人的所作所为,对安宁又有几分尊重呢?一家子人那般强势,违背她的意愿,强迫她做她不愿意的事。 莫名其妙,又不可理喻。将来不管发生什么事,赵家人多半不会站在安宁的角度主持公道的。 而安宁身后又没有一个强势的娘家给她撑腰,她就像一个孤女一般,背后空荡荡,没有任何的保护,那时候如何面对? 可惜,这一切安宁是身在局中的,迷离惝恍,心中无数。 安宁已经在年春单位的宿舍里住了一个星期,这一个星期,赵家伟没有任何动作,全然不闻不问。 安宁心里其实有那么一丝丝期盼他能有一个诚意满满的态度,发自肺腑的道歉,虽然她还是拿不定主意,是不是这样就可以原谅他。 但是,这种没有态度的态度,令安宁更加失望,于是她坚定地提出了离婚。 想不到的是,当她提出离婚时,赵家伟的态度却又出乎意料。 “离婚?至于吗你?婚姻当儿戏是不是?你能成熟点吗?” 安宁真不知道,他的愤怒何为,他有什么可气愤的。受害人是他么? “不至于?你都对我动了手,还不至于吗?我犯了什么错,你要打我?” “你犯了什么错?那么重要的场合被你搅的鸡飞狗跳的,你不觉得过分吗?我不就打了你一巴掌而已,你就这么不依不饶的。” “一巴掌而已?那是一巴掌的事吗?你不觉得你的行为有多恶劣吗?” 安宁被气到一阵眩晕,她痛心疾首撂下话: “赵家伟,我没想到你一点都没有觉醒,恐怕日后还会死性不改。我告诉你,这个婚离定了,爱怎么滴就怎么滴。”她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家门,谈判以失败告终。 第77章 和好如初 第二天,趁着赵家伟上班时间,安宁回家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彻底从家里搬出来了。看来赵家伟是不会轻易离婚的,免不了准备打一场持久的离婚战。 她准备先住在年春单位的宿舍,然后找到合适的出租屋再搬出去。 不行就大家耗着吧,再做打算。 又一星期过去了,安宁已经搬进了出租屋。那天下班回来,安宁发现赵家伟守在出租屋门口。她脸色一沉,冷冷问道: “你怎么找到这里的?你来做什么?” “老婆,我错了,我来接你回家。” 赵家伟一反常态,格外殷勤。 “谁要跟你回家了?那里是你一个人的家,房子是你买的,我没有权利住那里。” 安宁打开房门进了屋。赵家伟站在门口,进也不是退也不是,神情局促而尴尬。 安宁见他狼狈相,白了他一眼,阴阳怪气地说道: “校长,既然来到寒舍,就请进屋坐坐吧。” 你既然找上门来,那就趁此谈谈离婚的事呗,正愁找不到机会呢。安宁心想着,把他让进屋里,给他倒了杯温开水。 “正好你来了,我就给你说说吧。关于离婚的事,长痛不如短痛,咱们早离了,你也好早点找一个称心如意的,为你们赵家传宗接代。我净身出户就是。” “老婆,我错了,我是真的意识到我错了。你原谅我这次吧,我保证以后永远不会碰你一下了。我舍不得你,我不想离开你。不管你生不生孩子,我都只要你,我不会娶别的女人。” 安宁居然看到了赵家伟泛红的眼眶里噙着泪水。 仔细看,才发现他头发凌乱,眼角一丝若隐若现的鱼尾纹,上身的体恤是平日里居家穿的,不仅颜色败退,还缩水,短到快盖不住他的肚脐眼了。 平日里常常看着他一回家,就会快速地换上这件体恤,开始忙家务,忙做饭。难道他是从家里过来的?他没有去上班吗?这副装扮不像是刚下班的样子。 他上班是讲究着装的,他一般是要仪表堂堂地出门的。 眼前他浑身上下尽显一副疲态。安宁心里忽然打翻了五味瓶一般,酸涩苦辣辛,啥滋味都有。不由得也红了眼圈,一时没了主意。于是,两人都陷入了沉默。 沉默之间,安宁的内心已经几经翻滚。不经意抬头,只见赵家伟双手握住水杯,耷拉着头,眼睛盯着水杯,无意识地慢慢转动着水杯,时不时吸一吸鼻子,像个低头认罪的孩子。 那样子有些怯怯之意,似乎他压根不敢抬头看安宁。好像他一点把握也没有。 从侧面看见,他的鱼尾纹更加明显。安宁心里最柔软处被莫名地触动了一下,她突然想要在往日的细节里努力寻找一下赵家伟值得原谅的地方,或者说可以让他将功折罪的地方。 是的,想给他一个机会,也想给自己一个机会。她想到,从什么时候开始,赵家伟每天早晨五点钟就起床,就为了给她买新鲜的牛奶,天天坚持,一天也不曾遗漏。 在生活上,安宁自己比较懒散,就连想吃水果都懒得麻烦,干脆不吃。于是,每天下班回来,赵家伟都会把水果削皮,切块,插上牙签,放在她面前的茶几上。 那些顿顿可口的饭菜,总是热气腾腾地摆在餐桌上,任她年年岁岁享用。还有,总在厨房里忙碌不停的他的身影…… 唉!这一切,似乎完全可以弥补他那一个耳光的过错了。 安宁低下头,眼泪吧嗒吧嗒掉在手背上。那种想要原谅一个人,却又恐惧再度被辜负的心情,令人好生为难,好一阵感伤。 突然,一个熟悉的怀抱圈住了她,她索性躺在那个怀抱里,嘤嘤哭泣。 良久,她推开那个怀抱,坐直了身体,深吸一口气,一字一句严肃地说: “赵家伟,我生平最恨也最怕别人打我,你要是犯了别的错误,我尚且可以原谅你一二,但是打我,实在难以饶恕。从小到大,生我养我的父母都舍不得碰我一根指头,你打我的时候却眼都不眨一下,打得那么理直气壮,那么顺手。不是我不想原谅你,我没有勇气原谅你,因为我害怕呀,你知道你那天有多可怕吗?多么让人心寒吗?” “老婆,对不起,我那天喝了醉酒,昏了头。这段时间,我想清楚了,我真的错了,大错特错了。给我个机会好好弥补过错吧,我再动手,我就把手剁了。我发誓,这辈子再也不会动你一个指头。” 赵家伟急迫地道歉,急迫地发誓,他怕极了挽不回安宁那颗受伤的心。 赵家伟做梦也没想到,一个巴掌就会让他失去安宁,一个巴掌就会让老婆这么坚决地要跟他离婚,一个巴掌就把他架在那儿下不来台。 他原以为,女人嘛打一下又怎么了,在他的成长环境里,哪个女人不曾被打过?又哪个女人会因为被男人打了一个巴掌就不依不饶了呢?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再说了,又不是不疼她,不爱她,他一边管教她,一边一如既往地疼爱她,怎么就是不可饶恕了呢?她怎么就过不去这个坎了呢? 当年杨雪,他的前妻,不听话的时候也时常被自己教训,因为一次被他打得狠了点,流产了,医生说她这一生不能够再怀孕。可杨雪却从没有主动闹过离婚,到头来,是为着老赵家的香火着想,才逼她离了婚的。 赵家伟清楚记得,杨雪离开赵家院那天,天才刚马虎虎地亮,她带着她的几件衣服,打包跨在臂弯,一边流着眼泪来向他们一家人辞行。即便家里人没有一个好颜色给她。 他们没有送她,怕她不肯走,赖下来。却是他家的大灰狗摇着尾巴随她走出了赵家院。天大亮的时候,大灰狗就回来了。谁也不知道大灰狗送她到了哪里。 平心而论,他赵家伟还从来没有像疼爱安宁那么疼爱过杨雪呢。要不说女子无才便是德,读了大学出来的就是不一样,不服管教,天生反骨。 可这样,他怎么就是那么害怕失去她呢?难道他赵家伟是找不到女人,讨不到媳妇儿的人吗?笑话,怎么可能。 二姐说了,离了安宁,很快能找一个年轻能生的。 这回,赵家伟不想听家里的了。安宁已经占据到他的心灵了,他不舍得轻易舍弃了。 唉,只要她不提离婚,什么都答应她。婚姻不是儿戏,不是过家家,自己要是左一个右一个的离,那得被街坊邻居也会看他笑话的,影响多不好。 关键是,他承认了,他爱她,他愿意宠着她,惯着她。他就是不要跟她离婚,更何况自己还是被离的那一个。 这不等于是自己被她休掉吗?怎么可以这样?要离也要等到自己不爱她的那一天,只能是自己不要她。 听到她都不再唤他老公,而是直呼其名,赵家伟心里一阵发凉发慌。 “你先回去吧,我需要一点时间静静。” 此时的安宁面临着艰难的抉择。她即使有心原谅他,但她也做不到马上跟他走。此时的她真的需要静静,需要平复一下她那昏乱不安的心绪。 赵家伟走后,安宁呼来了年春。 年春一听安宁有心原谅赵家伟时,她不知该说什么好。站在安宁的角度,她对赵家伟的过去一无所知,那么仅凭这一次的事件,赵家伟还不至于罪不可恕。 何况,听安宁还如数家珍般一一罗列出赵家伟平时保姆式的照顾她的饮食起居,把她当女儿宠溺的细节,安宁的语气里已经不知不觉的留念和感激之情就盖过了先前的怨恨之意。 也许事情的真相远不如年春想象中那么糟糕。退一万步,如若再有下一次,兴许安宁就可以义无反顾的离开赵家伟,再也不用这么纠结了。 谁晓得呢? 此时,年春除了尊重安宁的选择外毫无办法,她深感无能为力。但求上苍保佑,这个柔弱而单纯的闺蜜以后的人生能够风平浪静。 当赵家伟再一次来找安宁时,安宁原谅他了。 年春亲自把安宁送回到了赵家伟的身边,并明明白白警告他,若果再对安宁动手,她将不顾一切把安宁从他身边带走,让他永远失去她。 赵家伟对安宁做了两个保证,保证再不会动手打她,保证家里的人不得干涉他们夫妻二人的生活,包括生儿育女之事。 赵家伟也确实做到了比以前更加宠爱老婆。他照顾老婆越发的辛勤,安宁的心就这样一寸寸被他融化,心里的阴影也逐渐消散,两个人果真是和好还如初了。 第78章 两家人的狂欢 一个深冬的寒夜,灵生家里,木勇和灵生忙碌了大半天,做好了一桌菜只等高星和童玉从镇上回来一起过圣诞节。 两家人的狂欢,从来不曾放过任何一个节日。 今天,高星和童玉因为开会晚点,还在来路上。灵生下半天没有课,早早回家准备酒菜。木勇下班后,受灵生委托,去学校接了高文文回家。 接回文文,陪她玩了一会儿,木勇帮着灵生忙里忙外的准备晚餐。 天黑尽了,高星两人迟迟未到来。 高文文早嚷嚷着饿了,灵生安排女儿先吃了晚饭。直至晚上十点钟,到了该女儿就寝的时间,灵生便安顿女儿睡下了。 终于等到两个大忙人驾到,灵生在屋里生起了暖暖的火盆,童玉一进门就直接扑到火盆前,伸出双手在火盆上烤烤,又捧着冻得红彤彤的脸蛋儿捂一下,嘴里“嘶嘶”地直吸凉气。 “不行,我今晚非要喝点白酒不可,太冷了。” 童玉搓着手坐到餐桌边来。 “喝,今天狂欢节,明天恰是周末,敞开肚皮喝吧。” 灵生往每人面前放了一只酒杯,转身把酒柜里那个十斤装的酒坛子抱来。 那坛子酒是高星从松林镇带回来的,是镇上一家有名的酿酒世家专门送给他的。 似乎每一个地方都保留着一家可能是自古就有之的传统的酿酒世家。用最传统的手法,酿着最纯的粮食酒。 甘阳县这地方,喜欢喝粮食酒的人不少,爱喝酒的这群人里,甭管老少,都酷爱喝传统小灶酒。 传统工艺酿造的纯粮食酒,口感清冽,香醇入喉,喝得再多再醉,酒醒后不会出现诸多不适。 比如头疼,头晕,反胃,浑身无力,这一系列的宿醉后遗症,一概都不会出现。 喝再多,醉得再深,睡了一夜醒来,新的一天开始的时候,依然就满血复活,毫不耽误一天的工作。 但是,高星自来是只喝啤酒的,甚少喝白酒。不过这坛子酒,他却珍惜得什么似的,偶尔也会自己斟上那么一小杯。 许是他只是单纯的爱好收藏美酒而已。 今天,灵生自作主张把他的珍藏品拿出来,高星心里有些舍不得,碍于在座的不是别人,是木勇夫妇,也就只好忍痛割爱了。 再说这酒六十多度呢,别说两个女的酒量都不咋地,就是木勇这样的也喝不了小几杯就会醉。 量他们也喝不了多少,总不可能把他的一坛子好酒都干翻了吧?简直不可能。 灵生挨个儿斟酒,到了高星跟前,问他: “你喝白的还是啤的?” “我当然喝啤酒咯。” 高星想也不想,直接“嘭”的一声给自己起开一瓶啤酒。 兴许是气氛格外好,这样的天气,美味佳肴,暖烘烘的屋子,节日的欢愉,感觉每个人都有着千杯不醉的兴致。 原以为两位女士一人顶多喝一小杯白酒,哪知道喝完了第一杯,面不改色地斟满了第二杯,推都不曾推辞一下。 木勇已经到第四杯了。高星暗自叫苦,今晚我这坛子珍品恐怕要卖掉一半去,却又不好露于色。他恨不能劝这几个人放过那一坛子酒,都改喝啤酒。 “老婆,你行不?不行就少喝点,醉了可难受的是你自己。” 高星以为止住灵生,就等于止住了童玉。两位女士若是没了那么高昂的兴致,木勇一个人就不会有这般大有千杯不倒的架势了。 高星实在是心疼自己的一坛子珍酿啊。 灵生已大有醉意,正在兴头上,一听高星劝她少喝点就不乐意了,红着脸蛋,眼神迷离地斜睨了他一眼道: “谁说我不行了?瞧不起谁呢?我只是平时不喝而已,那是让着你,把喝酒的机会让给你。要是大家都天天喝酒,家不管啦?孩子不管啦?我要喝起来,酒量不比你差。我今天就要喝他个够,你可别给我话多。” “我是怕你喝多了不好受,这酒度数太高,多喝可不是什么好事。要不你喝啤酒吧?啤酒度数低,不容易醉。童玉,你俩都喝啤酒吧,还有木勇,你做个榜样,劝劝女士们,别把老婆喝坏了,到时心疼的是自己。你先来来,都换成啤酒。那白酒喝多了伤身得很。”高星陪着笑劝道,一边给木勇使眼色。 灵生是不依的,酒精上头,有丝丝的反骨开始作祟起来。她指着高星道: “不要!就喝白酒,我知道这酒不会伤身。是你亲口说的。” 女人要是撒起酒疯来就没有男人什么事儿了,算了,惹不起喝酒醉的女人。 高星见女人们开始出状况了,赶紧给木勇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少喝点,不然待会儿没人收拾烂摊子。 木勇自然会意,于是,俩男人都把杯中酒换成水,假装陪着俩女人喝酒。索性让她们喝尽兴吧。 平时都是男人们无所顾忌地想怎么喝就怎么喝,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女人一旦成了家,一辈子总是顾这顾那的,就是顾不上自己。 凌晨三点,灵生躺在床上,一边呻吟,一边骂人。 “高星,你是个没良心的人,你是个骗子,你欺骗我的感情。哎哟,头疼。我头疼。” “是,是,我是骗子,我没良心。你好好躺着,安静点好不好?” 高星拿着拖把拖干净了灵生吐在地板上的垃圾,转身又冲了一杯葡萄糖水过来。 “来,老婆,把葡萄糖喝了,好好睡一觉起来头就不痛了。” 灵生抬起头,就着高星的手把葡萄糖水一气喝干,然后躺下继续开骂。 “我辛辛苦苦给你生孩子,一边上班,一边料理家务,我容易吗我?” 骂着骂着,又要吐了。高星拿过垃圾桶,放在床边,扶起灵生的头,对准垃圾桶。 灵生干呕了一阵,眼泪鼻涕一起下,似乎难受之至,不停的哼哼。吐完,高星又替她擦拭了脸,把她头放平在枕头上,掖好被子,出去倒垃圾去了。 “你个王八蛋,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为……什么……” 折腾了大半夜,终是精疲力竭,灵生的声音像是电量不足一般,逐渐消弱不见。 等到高星再回到卧室里,只见灵生已熟睡,巴掌大点的小脸,安静而平和,再不见刚才的愤怨之色。 只是眼角挂着一滴晶莹剔透的泪珠儿,触动了高星内心深处某个柔软处。他躺上床去,抹去那一滴泪珠,把她的头扶过来放在自己臂弯里,搂着她睡了。 第79章 为人妻为人母的使命 半梦半醒之间,灵生感觉自己露在被子之外的肩膀已被冰冷的寒气浸透了,她下意识地缩进被窝里,一个劲地朝着暖意最浓的那个方向钻进去。 高星被那个柔软的身体拱醒了,见她像只小猫似的往自己怀里钻,于是一把搂过来紧紧贴在一起。 这是自结婚以来,他们过得最像恩爱夫妻的一段日子了。 以前高星总是大言不惭地说,一个大男人要是整天围着老婆孩子转,太没出息了。无论灵生怎么据理力争,想要扭转他这样的混账论调,最后都以失败告终。 人家不仅仅是这样认为,也是这么做的。 以为那只是他的观念而已,于是灵生一直就由着他,把他彻底的放养。 直到后来看到他与别人那些情意绵绵,掏心掏肺的情书,才明白那不是观念的问题。他的所作所为,他对灵生的所有态度皆是因为身在曹营心在汉的缘故。不过是他把情感放在了别处,他的灵魂和心都留在了他的初恋身上。 这段时间很少出去混,一回来就呆在家里陪孩子,偶尔帮忙做做家务,像个称职的丈夫那样。 这样的变化倒是有些把灵生整糊涂了。一下子变化那么大,让灵生大感意外,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这样的变化终究是好的,也是灵生需要的,孩子需要这样的爸爸,这个家也需要这样的丈夫。何必非要去追究这变化背后的原因呢? 最后,灵生把高星的这个大变化归咎于他终于成熟了。人终归是一个成长过程,与年龄无关,到了那个成长点,自然就醒悟了。 于是,他终于把心收回来,回归家庭了。 可惜了,这只是灵生自己以为的。这样圆满的好日子终究只是昙花一现。 毫无征兆地,高星又变成了野马一匹,晚归又成了家常便饭。 他要么带着一身酒气回来,要么干脆夜不归宿。面对这样的情形,灵生除了苦笑也是毫无办法,充满了无力感。 江山易改禀性难移,这才是高星的原形,这原本就是真正的常态。 可奇怪的是,这段时间木勇夫妇也没有常来了。这一点无疑不是很正常的。 灵生还是多么希望童玉能常来坐坐的。 抛开高星和木勇的关系不谈,就童玉和她之间应该已经有了一定的姐妹情分,她不希望在被高星冷落的同时,也被朋友冷落,这会让她感觉众叛亲离,被全世界遗弃。 再说,她很想了解高星在外面的状况,童玉夫妇是她了解高星的唯一渠道。 灵生在电话里问童玉,这段时间怎么都不来家里玩了?高星也很少回家。是不是镇上这段时间特别忙,大家都没有时间回县城? 一有了空闲,灵生不免地为这事烦想起来。 童玉说自己这段时间身体不太舒服,所以不大喜欢出来走动。至于高星,可能确实镇上很忙吧? 这样模棱两可的回答哪里能让人满意? 到底是镇上的人都忙,还是只是高星一个人忙?到底是高星一个人不回来,还是童玉也不回来? 童玉那边说话闪闪烁烁的,把灵生内心的疑虑和不安都激发起来了。童玉语气里的客气和敷衍那么明显,似乎不愿把话说太明白,或者不方便说明白。又不好打破砂锅问到底,这样显得多么是不礼貌的。 因为这样,一下子,和童玉之间莫名地隔膜起来。之前不是无话不说,亲如姐妹的吗?这是人之常情呢?还是事有蹊跷呢? 周五是文文的生日,正好这个理由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高星回来一趟。连同木勇夫妇一起请来,或可一探究竟。 “老公,星期五是文文的生日,你喊木勇和童玉一起来,我做几个菜,咱们热热闹闹给孩子过个生日。” “星期五是文文生日吗?那我定个蛋糕,你也不用费心做那么多菜,就咱们一家人简单过吧。木勇他们这段时间都没有时间来。小孩子生日随时都过,没有必要弄那么复杂。” “哪里复杂了?就咱们两家人像往常一样吃顿家常便饭而已。难得孩子生日恰逢周末,太难得了。还是小小热闹一下吧。” “咱们俩好好陪孩子过就是了,干嘛非要人家来陪着过才算数呢?别人就没有自己的事情吗?你咋这么不懂事呢?” “我不懂事?我……” 灵生话还没来得及说完,对方就挂电话了,只传来“嘟嘟嘟”刺耳的盲音。 灵生好一阵无语,好一番困惑不解。 那不是孩子干爹嘛,以前也不见你这么拘着礼,现在倒是突然想得那么周到了。也不知是为别人着想,还是自己的原因。 灵生自言自语地嘟哝一阵。 周五那天,高星如期归来。果然是手拎着一个精致漂亮的生日蛋糕归来的。 刚听到厚重的门锁转动的声音,文文便从卧室里奔了出来,迈着雀跃的小步伐,三两步就到了门口。还未等门从外面打开,她就已经抢先从里面拉开了门把。 高星手里的钥匙还插在锁孔里,一看见闺女,笑容就在脸上漾开了。 “爸爸,我的蛋糕!” “丫头,你吓老爸一跳。这么急三火四的做什么?你是在等生日蛋糕吗?”高星笑嗔道,眼眸中尽显宠溺。 “我等蛋糕,还等爸爸。你老是不回来,我都想你啦。妈妈也想你啦。”文文撒着娇,牵引着爸爸,到沙发前坐下。 女儿的话令厨房里正忙碌的灵生有些尴尬,忍不住急着替自己辩解道: “谁想他了?你要想你自己想,别拉上我。” 这状态完全像个不服输的小孩般。 灵生一边忙着炒菜,一边透过厨房的玻璃门,把客厅里父女俩温馨的画面,悉数都看在眼里。 原本感到欣慰无比的,转念之间又是羡慕,又是落寞。好似在欣赏着一幅美好的图画,被画中美景所诱惑,恨不能进到那画中一游,融为那画中景物一体,却因为实际上那只是一幅画,自己终究融不进去一般。 但是,她还得小心保护眼里这一幕美好,不让它受到破坏。甚至她还得无怨无悔地牺牲自己,以保全这份美好。 这,就是她的使命,为人妻为人母的使命,是她将要为之付出一生快乐的使命。 第80章 相看两生厌 高星和女儿兴高采烈地吹蜡烛,切蛋糕。灵生却一直小心的赔着笑脸,心中诸多的不是滋味。尽管她有充分的理由应该发自内心地欢乐,因为那是女儿的生日,女儿那么快乐,当妈的有什么理由不快乐呢? 但是,灵生真的无法打心底里快乐起来。除了女儿的事,高星都没有正眼看过她一眼。与她说的每一句话都事关女儿。除了女儿之外,没有半点与她的互动。 他对灵生的冷落,看起来还没有一点刻意之处。他是那么自然而然地,不经意之间就完美地忽略了她的存在。 她相信,如果不是女儿,她连见他一面都难。 灵生心里涌起一阵难抑的酸楚,不禁怔怔地坐在那儿,一时之间有些失神起来。 “爸爸,先分给妈妈,妈妈最辛苦。你看,妈妈下班回来后做了这么多好吃的,是不是很了不起?” 文文的话惊醒了走神的灵生。她不由自主地看向高星。 “好,给你妈妈,她最辛苦。” 高星依着女儿的话,把第一块切下的蛋糕放到了灵生面前。他尽管笑容满面,十分愉悦的样子,眼神却始终不曾落在灵生身上。更不曾与灵生有过一个眼神交流,他的一切行动就像他对待眼前的餐盘一样,丝毫不带任何感情。 也不知道是真的完全忽略了眼前的人,还是刻意要巧妙地避开的。 “谢谢宝贝女儿,那么体谅妈妈。妈妈为你做什么都心甘情愿。妈妈不觉得辛苦。” 灵生强行抑制住内心的痛,夸张地咧嘴笑着,目光却紧紧地盯着眼前的蛋糕,一边装作迫不及待地舀了一勺蛋糕就塞进嘴里,然后埋下头“认真”地吃起来。 她不敢抬头,根本不敢抬头。因为此刻她的眼眶里已经蓄满了泪水,就生怕一抬头,一眨眼间,眼泪会夺眶而出。那会吓着女儿的。也会让女儿觉得莫名其妙的。 她委屈到了快要把心弄碎了,或者她已经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了。 至于高星,他会动自己的眼泪吗?也许懂得的。但也许他也是不懂的,同样的莫名其妙。那就尴尬了。 灵生自己也不能够完全能解释清楚此时此刻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像是自己真的受着伤害,又像是自己太过于敏感,简直有点神经。 她的情绪跟眼前这道凉拌菜一样复杂莫名。黄瓜、腌菜、折耳根的主料,酸醋、香油、盐巴、味精、白砂糖的佐料,那是自己亲手配制的一盘菜,自己却尝不出究竟是什么味儿。 只是她的情绪其实连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已经控制不住了,早就溢出表面了。饶是自己百般自控,还是能外界轻易地就感受到。 总之,女儿后面的所作所为,让人大为出乎意料。 文文突然说: “爸爸你哄哄妈妈吧,妈妈不开心了。” 高星似乎很惊异,不解地抬头瞥了一眼灵生,就一眼,然后转头看着女儿道: “怎么啦?你妈妈怎么不开心了?” 这话像是问孩子,更像是在责问灵生。毫不带一丝感情的疑问,灵生更加心灵,憋着气氛的情绪,她也懒得看高星。全程她也巧妙地避闪着不看他那一张凉薄的面孔。 孩子的话把灵生弄得心慌又狼狈。 “妈妈没有不开心,宝贝过生日,妈妈很开心的。” 灵生慌乱掩饰自己不小心崩漏的情感,一边强行辩解。 “妈妈一定是累了,所以她快要哭了。” 孩子,心明眼亮啊。让妈妈的狼狈和委屈无处躲藏。 尽管铃声早已用强颜欢笑覆盖了表情,可是似乎连三岁的女儿都瞒不过了。 “爸爸,我和你一起来洗碗,一起来打扫卫生吧。让妈妈休息,让妈妈坐沙发上看电视。” 女儿突然间这么贴心的举动,让灵生和高星都感到意外,猝不及防地整这么一出,令灵生一时间无所适从。 但是一想到高星对自己的态度,连个三岁的小孩都不及。连这么小的孩子心里都会对自己起着歉疚感。 想起就来气儿,她便挽起袖子来准备大干,收拾屋子。 “你去看电视吧,我来收拾。” 高星起身就收拾餐桌。 “不用!我做习惯了。” 灵生淡淡地道。 “妈妈,我和爸爸一起做家务,你休息。说好的,一言为定。” 文文拉着灵生的手,把她牵到沙发上,把遥控器塞到她手里道: “你看‘蓝色心死恋’吧。但是不要哭哦,好好看。不许你洗碗。听话。” 真是哭笑不得。她知道妈妈最近在追韩剧《蓝色生死恋》。她知道妈妈经常为剧情感动哭得稀里哗啦。 四岁的女儿恰巧把“生死”说成“心死”。但她不知道,妈妈的心真的要冷死了。 高星在厨房洗碗,女儿就在厨房替他叠碗;高星在客厅扫地,女儿就给他递这递那的,完了还长嘘一口气,小拳头伸到自己腰部装模作样地捶一捶,一副累坏了的样子。 灵生忍俊不禁地看着女儿,心都被这个小人精给融化了。 再看看高星,活儿是干得一丝不苟,但是脸上却面无表情。 灵生把困态百出的女儿哄睡着了,自己却毫无睡意,于是继续去追剧。高星进了卧室,灵生以为他也去就寝了。他又有一段时间不进卧室了,这会子一股说不清的感觉让人不由得产生不安,屋子里的空气中掺杂了几许尴尬的意思。 灵生以为那是高星求和的无言的表现,准备再坚持做一小会儿,就去给他一个台阶下。 再说那木勇和童玉正为着干女儿的生日左右为难了一番。 木勇说: “老婆,咱们还是厚着脸皮去一趟不?” “怎么去?咱们和高星闹成那样,尴尬不?再说怎样去面对灵生?我们去了,是把事情戳穿吗?要是戳穿了,势必引起夫妻战争来;要是不戳穿,当面配合高星演戏,对得起灵生吗?” 童玉为这事当真是愁眉不展,好不纠结。高星和木勇是铁杆哥们,她和灵生这姐妹情又何尝不铁呢?再说文文这干女儿可不是认着玩儿的。 可是,木勇和高星已经闹翻脸了,自己也不再搭乘高星的便车了。她和高星在镇上简直是尴尬的存在。 “你说得有道理,但是文文生日,咱俩不去也不表示什么,实在过意不去呀?高星这个杂皮子的,干这种事出来还有理了。弄得好像到是我们有错似的,他还隔阂起咱们来了。老婆,要不咱们还是主动去一趟吧,咱们什么都不提就是。那种事,咱们咱们能提?咱们单纯去给文文庆生。” 干女儿的生日牵动着木勇的心,令她坐立不安。 “还是不去吧了。我真的无法面对灵生,我要是去了我一定是要把事情告诉灵生的。一定。我不能睁只眼闭只眼,我做不到。” 忿忿不平的情绪挂上了童玉的眉间眼里。木勇见状赶紧去安抚她的情绪: “好,好,不去。你消消气。千万千万不能告诉灵生,对他们有百害而无一利。说不定会迫使他们的婚姻解体。我了解高星的烂脾气,他可能会一不做二不休呢。且不更坏?” “那怎么办?让灵生一直蒙在鼓里?一直被欺骗?我看不下去,你们男人怎么这样?怎么能这样?” 她把火气对准了木勇,像是犯错误的正是他。 “老婆,我可不会这样。我对外遇这种事一点兴趣也没有。要不是遇到你,我连这辈子谈恋爱结婚的兴趣也不会有。” “哼,谁晓得嘞。我也没有想到高星会搞外遇,谁想到?谁晓得嘞?” 木勇虽与高星吵了架,但是并没有把吵架的事情看得太严重。他觉得不应该影响他们去为干女儿庆生日,但他也没有想到高星居然没有邀请他和童玉。他就这么记恨?他就为着一个外遇对象记恨上了自己? 为了高星搞外遇的事,木勇与他吵了架,童玉与他的外遇对象吵了架。这事儿搞得,都成什么事儿了,乱七八糟。 木勇希望高星尽快的迷途知返,童玉一心在为灵生抱不平。这两口子也真是不容易,为这事儿操碎了心。 那边,灵生一无所知,一味地把高星对她的冷淡冷漠归咎于他心里住着一个白月光。殊不知,白月光恐怕也有成为历史的一天。毕竟诱惑无处不在。 正当灵生准备回卧室的时候,高星从卧室里出来了。他穿戴整齐,像是要去赴一场宴会。灵生停滞在卧室门口,不禁问道: “这么晚了,还出去应酬?” “出去走走而已。”他轻描淡写地应一句,没有驻足,没有抬头,径直走向门口。 “你一起吧,我也想出去走走。” 灵生说着,关掉电视,起身换鞋。 “你就看你的电视呗,要下雨了,我随便走走就回来,你非要跟去么?”高星眉头蹙起来,满脸是不耐烦的。 “下雨拿伞就是,我心里闷,想出去透气儿。莫非你有什么不方便我去的?” 灵生故意激他。 “我有什么不方便的,神经!随便你吧。” 他莫名地急恼起来,黑着脸站在门口等着。 灵生拿了一把伞,就跟去。 第81章 自私的雨伞 家里的伞总是莫名其妙地失踪,不知何时就剩下一把了。要么出门弄丢,要么放在办公室里了,要么文文丢在幼儿园里了。灵生觉得自己随时买伞,随时失踪。 “老公,去河堤上吧,去赏一下路灯下的木棉花,花开正盛呢。” “随便,走吧。” 灵生不是看不出来他的诸多不情不愿,但是她故意要赖着他走,她一直想弄个究竟,究竟他有多么的讨厌自己,排斥自己到何等地步? 俩人于是别别扭扭地并肩出了门去。各揣着一百个心思走在路上。 灵生坚信高星至少在精神上是已出轨的,他的灵魂大概都落在了他的初恋那儿了。 不过她也依然相信他是不会轻易舍弃这个家的。他是一定舍不得女儿的,还有,还有一些别的什么顾虑或者有所顾忌的,总之,他还不会让她这个糟糠之妻下堂。 高星因原生家庭的条件所限,不容许他太过放肆,想怎么着就怎么着。至少离婚这样大的人生变故他是不敢轻易去尝试的。 有时候,灵生是恨不得他能给自己一个痛快,要么结束,抽刀斩断他们之间所有关系,从此各自安好;要么及时把这份病入膏肓的夫妻情感给医治好,相亲相爱,相濡以沫,也不枉相伴一生。否则,有何意义? 就这么不死不活的把她耗着,太难受了。 看着走在前面没精打采地汲着拖鞋下楼的高星,每走一步,脚下都发出“吧嗒吧嗒”的拖鞋耷拉在水泥上的声音,灵生陷入到无边的苦恼中。 记忆中的高星何曾是这副邋遢的形象?如今,在自己面前都这么不修边幅了吗? 他在想什么呢?一副心不在焉,又好像心事重重的样子。 “咱们的女儿好像成熟许多了,感觉懂事了。” 无话找话说吧,想起女儿今天似乎看出了自己的情绪,灵生感慨说。 “这孩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精怪了。”高星并没有提灵生情绪的事。 唉,哪怕问一句你怎么了也好啊。但是他根本不关心这个问题,或是不想关心。 “女儿长大了,懂得察言观色了。” 灵生悠悠道。 高星没有接话,灵生向他投去意味深长的一瞥,却见他面无表情,薄薄的双唇抿得紧紧的,看起来显得更加薄情寡义。 高星双手插兜,头也不回地快步朝着河堤方向走着,全然旁若无人。灵生只好紧紧跟了上去。 他走得太快,这哪里是散步,倒像是赶路的。 刚走到街上,雨点真的就落下来了,顷刻间就下成了密密织织的雨帘。 灵生撑开伞来,遮住两个人的头顶。她在高星身边是显得瘦小的,她的手要直直地举起来才能遮住高星头上的雨。 她以为高星是能发现她的吃力,然后会接过伞去,担负起为两人撑伞的任务的。这不就是男人应该有的风度吗? 但是没有,高星没有感觉,没有行动。他甚至好像不在乎头上有没有伞,不在乎身边有没有灵生。 灵生不得不费力地撑伞遮在两人头顶上。 灵生下意识地往高星身边靠,不然就得淋雨了。换做以前,高星应该就搂着她单薄的双肩,紧紧护住她,生怕她淋了雨。 唉,那样的岁月究竟丢失在哪里了?什么时候丢失的?或者那样的岁月从头至尾都只是一场戏?一场别有用心的,蓄谋已久的戏码。可那又是为着什么呢? 眼下无论灵生怎样靠近他,他都无动于衷。他对灵生的触碰毫无感觉,笔直地,呆板得像个木头人。仿佛他没有躲开她的触碰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 灵生发现自己怎么努力的靠近,两个人似乎都走不到一块儿,她把伞塞进他手里: “你打着,我个子矮了,够不着你。” 他接过伞举着,只是继续前行,也无话可说。 灵生紧紧挨上去,她想挽住他的胳膊,一看见他的冰块脸,只好生生把举起来的手腕放了下去。 她的半边肩膀淋雨了,雨水顺着胳膊流出她的袖口,再顺着指尖流淌到地上,与街面汇集的雨水融为一体。 雨伞遮住了高星的整个身体,护着他,没有被淋到一丝半点的雨,但是灵生已经湿了一大半了。 高星手中的雨伞丝毫没有向灵生头上倾斜一点点。多么自私的雨伞,多么自私的高星。 灵生放缓了脚步,只管沿着自己面前的路线走,不再往他的伞下挤了。 湿淋淋的何止是身体?灵生的整颗心都滴水成冰了。 “嗯,雨停了?就下这么一小会儿,浪费表情,真是的。” 雨停了。高星一边嘟哝着,一边收起伞。始终没有注意到灵生那边还在滴着水的衣服。雨停后,他的脚步越发加急了。 灵生不禁怒从心上起,生气地嚷道: “你走那么快干嘛?等等我呀。” 高星不应答,只是脚步稍稍缓了下来。可是等灵生好不容易赶到他身边,他又加快了步伐。瞬间又把灵生远远甩在后头。 经过一个露天小市场时,那里人潮涌动,买东西的、散步的、路过的,一到下午,就是个十分热闹的小集市。 灵生见高星走进市场,便一路小跑跟上去。等到灵生踏进市场,高星却早已没入人潮,不见踪影。 灵生站在人群里,瞪大眼睛,集中精力地寻视了好一会儿,哪里还有高星的踪影? 人呢?人呢?不会这么过分地把她扔下吧!然就是这么过分,他真的扔下她,自己走了。 想起他那百般不情不愿的样子,灵生内心实在憋屈得很。这是有多嫌弃自己?到底是为什么呢?这么下去,这日子快要撑不下去了。 他这副的德性,再这么下去,灵生觉得自己快逼疯了。混蛋,有什么想法,到底想怎么样,给个痛快呀。 夫妻之间,是非黑白,明明白白说开了,有问题解决问题,这么折磨人算什么? 到底,我这糟糠之妻你是想让我下堂呢?还是这么不死不活地耗着呢? 灵生呆呆楞在原地,神思暗伤。这是她的老公吗?是她的枕边人吗?眼前那么多的成双成对的夫妻,每天晚饭后,形影不离的定时出现在河堤上,集市里。她都不记得,他们这一对曾经是否也这样并肩闲逛过。 真的想不起来了,好像有过,好像从来没有。 灵生心生悲凉,好一阵落寞,伤心地落下泪来。 她茫然地站在熙来攘往的人群里,进退两难。她像一个走丢的小孩,找不到依靠,也找不到方向;或者,她更像一只被抛弃的流浪猫,没有了归宿。 穿过那个集市,过去就是河堤。想必高星已经早到了河堤上。 高星一定在河堤上,但是他并没有在那里等灵生。他只是揣着他那云里雾里,让人看不穿的心思,独自散步去了。 他不管灵生有没有跟上来,反正他已经到了河堤上,是灵生自己走得太慢,怪不得他。既然她没有跟来,他就自己赏景呗。 多漂亮的夜景,多美的木棉花。 灵生漫无目的地在集市上来回溜达。几步之遥,她却再也没有勇气走向河堤。那里有个不喜欢自己,躲着自己的人,何苦要去自取其辱呢? 她转向闹市,向着繁华的立交桥去。 与河堤反方向的地方,甘阳县城最大的景观,那是立交桥。 春天的夜晚,白亮亮的光明照耀着行人车流,流动的繁华在脚下,在桥上人看来是太过辽远,好像与自己毫无关联似的。 因为她什么情绪也没有。 闹市特有的音响是那么无极限地扩张在夜空里,可是灵生好像什么也听不见。 她的耳朵听不见外界的声音,她只是一遍遍地聆听自己的心声。她抱着自己的双臂,把头埋进自己的怀里,她就清晰地听到了自己哭泣的声音。 不是的,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不是她该承受的待遇。她何错之有呢? 她烦忧地杂想着,心里有一个闷雷,似乎走在炸裂的临近点上。她站不定了,她又走下立交桥。 她混在休闲的人群里,人群是在消遣他们的夜生活,而灵生在消遣自己的情绪。 她走过很多店铺,平日里喜欢和闺蜜购物的店铺,她现在连看也没有情绪看一眼。 她好像在认真地思考自己的人生,其实她什么也没有考虑。因为她是凝固的状态,她变成了实心的,她的血液和神思是停止运转的。 灵生像个行尸走肉一样在夜市上晃悠了将近一个时辰,然后默默转身回了家。 高星,我想我这一辈子也不会跟你并肩而行了。 第82章 来了就好 迟迟怀不上孩子,让安宁内心对老公的愧疚感越深沉。 她觉得自己实在是有负他这般无微不至的照顾。 每天凌晨五点,赵家伟像个行走的钟表一样,准时起床买牛奶,做早餐。一年三百六十日,风雨无阻。 也不知道这身体出了什么毛病,同龄人的孩子都上小学了,眼看着年春的儿子也上小学了。 自己还苞也无一个。 每天早晨吃老公亲自做的早餐的时候,她都巴巴地盼着自己能产生一点异样的感觉,就是常听他们说起的妊娠反应。 或者,每个月她都希望月事推迟,或不来。每每胃口稍微差一点,月事稍微迟两天,都能让她欣喜若狂,可惜都只是空欢喜一场。 失望多了,她也就不敢再抱希望了。 难得赵家伟,还是一如既往地伺候她的生活。 当赵家人也没有为难她的时候。反而让安宁对赵家人心生愧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别说传宗接代,她连女儿都给人家生不了一个。身为人妻,确实愧对人家列祖列宗啊。 他不知道,赵家人不是不为难她,实在是拿赵家伟没有办法,他不想失去安宁,他不惜与家人对抗。 下午下班回家,看到厨房里老公忙碌的身影,安宁内心一软,从背后抱住了他。 “老公,对不起。” 把头靠在他宽阔的背上。心里想着,好想为你生儿育女,对不起,让你失望了。嘴里却说不出口,她不忍戳他的心结。 “今天是怎么啦?快去洗手,准备吃饭了。” 赵家伟忙着手里的活儿,催促安宁准备吃饭。 看着桌子上荤素搭配的菜肴,安宁想着老公的良苦用心,又是默默感慨一番。 今天注定是感慨颇多的一天吧,弄得安宁思量不止,连带着胃口也不太开,饭量减了一半。 “咋啦,今天胃口不好?吃那么少。” 赵家伟关切的问道。 “凭空感觉有点累,今天胡思乱想有点多。嘻嘻。” 安宁故作轻松地笑笑。 “想什么呢,胡思乱想?好好吃饭。” 赵家伟往安宁碗里夹了几夹菜,让她多吃一点。 “想你呗。”安宁满脸笑意地看着老公。 “切,肉麻。” 赵家伟睨她一眼,眼底掠过一抹难以察觉的难为情,他一向是不太能抵抗安宁说甜言蜜语的,但是安宁也不惯于常说,今天真是例外。 一连几天安宁都觉得自己食欲明显下降,只是赵家伟不停地给她夹菜,总是把菜盘子里的精华部分都夹到她碗里,自己吃挑剩的渣沫儿。 安宁为了满足他的心意,总是坚持把碗里的饭菜都吃光。 直到有一天,安宁吃了几口就感觉一阵难以抑制的恶心想吐。她快速跑到厕所里干呕一阵,而后突然意识到什么,便是内心涌上一阵狂喜。 她从厕所里窜出来,捂住心口窝,小心翼翼地说: “老公,我怀疑我有了。” “嗯?有了?不会吧,怎么这么说?” 赵家伟警觉地问。他不太敢相信,他怕空欢喜一场。他觉得老婆为这件事常常犯神经质。 以前自己迫切地想生孩子的时候,她满不在乎。现在她好像比自己还迫切。 倒是赵家伟,因为失望多了,对此事有些懒心淡肠的了。 “我感觉我已经连续两周食不知味了,而且一天比一天严重,应该错不了。”安宁越说越相信自己的直觉。 “哦,那我明天带你去医院看看,该不是感冒了吧你?” 说完他伸手摸摸安宁的额头,又摸摸自己的额头。 安宁本来心里已有了十之八九的答案,但是她不敢太早高兴,万一又是一场空欢喜,太对不起他了。 第二天,医院的过道上,赵家伟坐在候诊的长椅上等待安宁。他的双手不停地交叉互握着,眼睛不时瞟向b超室紧闭的门,显得有些紧张不安。 b超室内,安宁静静躺在床上,医生往她小腹上涂抹冰凉的耦合剂时,她屏住呼吸,在心内默默祈祷,上苍,请给我一个宝宝,一定一定,谢谢! 默毕,下意识把双手叠掌压在心窝处。 “怎么,你很紧张吗?有什么好紧张的,别紧张哈,放松,放松。” 医生看见她的动作,以为她对b超紧张。 医生手里的b超探头在安宁小腹上滑动着,一会儿轻轻滑过,一会儿紧紧压实。 当医生默不作声地将探头停留在某一处,反反复复用力探测时,安宁的心狂跳不已。 “唔,好了,起来吧。” 医生放了几张卫生纸在安宁肚子上,坐回办公桌前,埋头写单子。 “医生,怎么样?”安宁小心翼翼地问。 医生并不急着回答安宁,医生是不可能为安宁还没有怀孕的事情激动的。 医生只把单子递给安宁,轻描淡写地道: “早孕41天,一切正常。” “谢谢,谢谢医生。” 安宁一叠连声地对着医生谢谢个没完,好像这个孩子是医生送她的一般。 安宁抑住狂喜,努力平复自己,装着很平静的样子。面对赵家伟的时候,她也是波澜不惊的表情,以至于赵家伟以为空欢喜一场,一丝苦笑,挽着安宁的胳膊朝外面走去。 安宁假装平静地把单子送到赵家伟眼前晃一晃: “医生说宝宝有41天了。” “嗯?当真?怎么不早说,我还以为…..” 他拿过单子细细地研究。随即伸手揽过安宁的腰来,在安宁额头上轻啄了一下: “走,回家给你弄好吃的。” 赵家伟脸上挂着淡淡的笑,眼里的笑意却深刻且浓烈。安宁的眼眶湿润了。她不由得在心里默念:黄天不负,得偿所愿。 结婚7年,终于有了宝宝,来得太迟吗?不迟,一点也不迟。来了就好,来了就好,他可以迟到,但他不能缺席呀。 这不,再迟,终归是要来的。 有着赵家伟无微不至的照顾,安宁觉得早孕反应没有传说中那么可怕,除了上班时间比较难熬,下班回到家里,感觉就无比舒适惬意。 安宁想吃的,都储存在家里,随时收拾干净端到她面前来,只差没有喂到她嘴里了。 想平躺,想侧卧,怎么舒适怎么来。沙发上,床上,各种抱枕,靠垫应有尽有。 一个月后,早孕的不适就逐渐退去,安宁的身体和胃口都恢复到平常状态。 第83章 他的脸色越来越阴沉 那是一个很平常的上午,单位安排全体职工入小区搞宣传。安宁和林队长共同承包一个居民小区。 为了安全起见,安宁准备步行去目的地。可林队长说步行太慢,让安宁坐自己的摩托车去。 县城内,街道马路地势平缓,路面光滑,只要林科长车速慢一点,安全应该没有问题的。 于是,安宁就搭乘林队长的摩托车去了。上车前,她特意叮嘱林队长慢一点开,林队长说放心吧,拉你一个孕妇我还不知道小心一点吗?说的安宁都不好意思了。 林队长的摩托车确实开得稳稳当当,车速也慢,安宁坐在林队长后面,一路上也踏实安心。 林队长足够谨慎的,连前面一个小小的石头,他都会小心地避过,唯恐产生一点点的颠簸。 可即便是这样,人生路上,该经历的一切似乎注定是逃不过的,谁也不知道,一场灾难就在下一个拐角处等着他们,还是避无可避地发生了。 驶过长长的龙滩江大桥,到了转弯的地方,林队长把车速放慢到最低,几乎平缓地进入了直行。 就在这一刹那,冷不防从路边蹿出个头发花白的老人,一步跨到马路上,紧贴着摩托车前轮,仿佛他根本看不见摩托车。 差一点,摩托车前轮就直接碾压到他的脚了。 “哎!哎哎!” 林队长惊慌之下,将车头往另一边扭过去,车身不受控制地倾斜倒地。伴随着一声惊叫: “啊!” 安宁的身体腾空翻了一转,重重砸在马路上。林队长的腿被压在摩托车下,无法脱身。他扭头看着安宁,惶恐地问道: “安宁,你怎么样?” “我,我,好痛…” 安宁砸在地上的半边身子骨传来一阵阵剧痛,她下意识把手伸到腹部抚摸着肚子,好像腹部没感觉,剧痛是髋骨的骨头处传来的,并非肚子。 虽然痛,但是也安心的。 不禁松了一口气,还好,好像没伤到宝宝。 只是半边身体又沉又痛,一时半会儿起不来。偏偏这回子,路上一辆车一个人影也见不着。 那老头回首望了一眼地上狼狈不起的两个人,便没事人一般继续向马路对面走去。 他眼神漠然,面无表情,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冷漠得让人心悸。 哪怕他是个聋哑人,可他的眼不瞎呀。虽然头发花白,可身材高大魁梧,脚步矫健,以他的状态,把林队长从车底解救出来也没问题的。 可他连旁边的弱女子都没想过去扶一把。 唉,炎凉的人类。 想必林队长和安宁看到这一幕,心里都难免发凉的吧。 林队长最终奋力从摩托车下脱身出来,他赶紧扶起安宁,紧张地问道: “怎么样?没事吧?” “没事。” 安宁抚一抚被砸得生疼的半边屁股,一只手一直放在小腹上,心有余悸地摩挲着肚子。 林队长扶起地上的摩托车,摆正方向,叫安宁上车。可安宁这会子一见摩托车就心慌,她不想坐了,她宁愿步行去。 “上来,我还是送你去医院看看吧,不可大意的。” 林队长是过来人,他知道对于一个怀孕早期的孕妇来说,这一跤摔得有多惊险。 “嗯?不去搞宣传了吗?”安宁觉得肚子没感觉,应该没事的。 “都什么时候了,工作重要还是身体重要?” 林队长看着傻憨憨一样的安宁,居然这时候还想着工作,到底是没有经历过事。 医生的诊断结果却把安宁惊出一身冷汗。动了胎气,有轻微流产迹象,必须卧床休息一周,小心安胎保胎,不然十分危险。 医生开了安胎药,让安宁按时服用,并嘱咐道: “务必卧床休息哦,这几天可能会有少量出血,属于正常现象,不必惊慌。孕妇一定要情绪稳定,保持良好的心态。” 林队长把安宁直接送回了家,并保证替安宁请一周假。安宁感激林队长的热心肠。 怀着忐忑的心情,安宁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了老公。她不敢有丝毫隐瞒,她的内心已经自责了千百遍了,面对老公,她内疚得要死掉一般。 虽然一切皆是意外一场,但是如果她当时选择步行,不坐摩托车,那就是另一种结局了。 她为什么没有这么做呢? 赵家伟听罢,面色陡沉,眼含怒意,粗声道: “我跟你说了,工作上不要逞强,能请假就请假,你怎么不听呢?头三个月很危险的,我说过多少遍了?” 安宁一听他话里的怒意,莫名的心生恐惧。可看见他盯着自己的眼神里有一抹深深的痛心,分明是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痛心,她就惭愧的恨不能自己打自己大嘴巴子,不知该说什么好。 因为强烈的内疚,安宁眼泪汪汪地颤声道: “老公,对不起,我错了。对不起,我会努力保住孩子的,我绝不会让孩子有事的。医生说了,小心安胎,不会有事的。” 赵家伟一直盯着手里摊开的诊断书,看了良久,沉默了良久。 他的脸色越来越阴冷,前额的川字纹挤出了深深的沟壑,眼神阴晴不定,变化莫测。 赵家伟定定地坐了很长时间,沉沉叹息一声,起身进了厨房,一如既往地开始忙碌起晚餐来。 安宁看着厨房里晃动的身影,泪水再次迷了眼,心疼又自责,她无数次地恨不能抽自己几个大嘴巴子。 她甚至想,此时此刻,老公要是打自己一个耳光,自己心里兴许好受些。摸摸肚子,再三祈祷神明保佑,孩子没事。 晚上,睡到半夜,安宁感觉身下有些湿润,她叫醒老公,让他打开灯。果然有少量出血。 “完了,不成了,不成了。” 赵家伟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坐在床沿唉声叹道。 “别着急,老公,医生说这是正常的。医生说了,少量出血是正常的,不必惊慌。” 安宁为了安慰老公,说着连自己都没有底气的话。 但是,医生确实有说过,如若有少量出血是正常现象,不必惊慌。医生真的说过这样的话。 “你好好睡吧,我看看电视。” 赵家伟瓮声瓮气地说了一句,起身到客厅里去了。 第84章 流产 安宁想起身去客厅安慰他,可她不敢动,怕再次动了胎气,连翻身都的小心翼翼。 两个小时过去了,赵家伟还没回来睡觉,客厅的灯还亮着,想必他这一夜都无眠了。 唉,他心里指不定有多难过,多担心。他一定也在生气,生气自己为什么这么不小心,为什么要让宝宝受伤? 安宁也无眠,直到后半夜,困意袭来,才进入梦乡。 客厅里,赵家伟一口口呷着手中的白酒。一瓶泸州老窖开启在茶几上。 电视里无声地播放着一些杂乱的广告,赵家伟眼睛盯着电视,却心不在焉,脸上阴云密布。 他一会儿往沙发靠背上倚靠,一会儿坐直了身体,双手撑在两边膝盖上,欲起身又坐下,显得烦躁不安,有如笼中困兽。 赵家伟端起大半杯的白酒一饮而尽,然后又给自己满上。他喝酒的速度越来越快,他的心绪也越发的昏乱。 许久没有做过的噩梦,毫无征兆地包围了安宁的床榻。 那个黑糊糊的影子像一团翻滚的黑云,裹挟着狂风暴雨向安宁汹涌而来。 恐惧,窒息。 安宁挥舞着双臂驱赶恶魔般的黑影,却浑身使不出半丝力气,到头来只是徒劳的挣扎。 “起来!起来!睡什么睡!” 安宁直觉自己的身体突然轻飘飘地升到了半空,一阵失重的感觉直击心脏,她睁开了眼睛,脑子却还处于半迷糊的状态。 她看见赵家伟那张布满寒霜的脸就在眼前,离她很近,近在咫尺,眼里寒光逼人。 她才发现自己胸前的睡衣被他用力揪着,揪皱成一团。以至于自己整个上半身都悬在空中。赵家伟每喘一口气,一股刺鼻白酒味就直冲进安宁的鼻孔里。 “你这个没用的婆娘,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啊?” 安宁还没有完全回神,身体再一次腾空而起,而后重重摔在地上,下半身一阵剧痛后短暂失去了知觉。 安宁的上半身还在赵家伟手里攥着,着地的是下半身。清醒的第一时间想到了什么,安宁赶紧伸手护住肚子。 她惊惶地叫道: “老公,你做什么?孩子,别伤着孩子了啊!” “孩子?这个孩子还能保住吗?即使保住了,还能是个完好无损的娃儿吗?要他做什么,还不如提早打发了,免得以后没完没了的麻烦。” 赵家伟说完恨恨地攥紧安宁衣领,把她拎起来,好似拎起一只小猫小狗,高高举起,使劲一扔,安宁又重重落回床上。 还没等她做出反应,脸上左右两边“啪啪”挨了两记耳光。 安宁再一次失聪。 身处劈雷震天的环境中,耳朵里却一片死寂。身上到处传来阵阵痛楚,唯有一处疼痛让她心惊肉跳,她捂住肚子,拼命喊叫: “孩子,老公,你伤到孩子了!快救救孩子!” 她听不见自己的声音,绝望的泪水顺着鼻梁,从面颊滴落在床单上。 她只看见眼前的赵家伟指着自己,咬牙切齿地说着什么,她一个字也听不见。 赵家伟眼里流露的狠戾,让安宁不寒而栗。疼痛令她的身体不由自主地蜷缩成一个半圆形。她的额头渗出细细的汗珠,和着泪水从脸上汇流而下。 当疯魔般的赵家伟再次把她像小猫小狗一样拎起来时,安宁绝望地闭上了双眼。随即身体再一次撞击在硬邦邦的地面上,安宁终于昏死过去。 从医院的病床上醒来,一睁开眼,安宁看见的是一副天蓝色边框的窗子。 宽敞窗子敞开着,窗外一簇簇紫荆花开得十分惊艳,叽叽喳喳的鸟鸣声传入耳朵,好不热闹。 阳光明晃晃地洒在紫荆花上,好耀眼。 这里仿佛另一个世界,一个光明的,崭新的世界。 “你醒了?” 一个沙哑的声音似是隔空传来,吓得安宁一个激灵。 转过头去,看见一张陌生的面孔。一个中年男人的脸,除了一双深悠悠黑不见底的眼眸,鼻子以下全是一片黑青青的胡茬,额头层层叠叠布满皱纹。 安宁木然地盯着那张脸,久久地探究着,几分好奇,几分狐疑。 “老婆…” 病床前的男人低喊一声,那双眼里忽地起了水雾,他手扶额头,垂头低低抽泣起来,双肩剧烈地颤抖着。 听到这一声“老婆”,安宁的思绪像决了堤的洪流在脑海里翻涌不止。 那个夜里,在家里发生的一切,一幕幕历历在目,却恍如隔世。 安宁发觉自己身上所有感官都钝钝的,没有痛觉,没有情绪。 “28床,出来办出院手续。” 门口一个蓝衣护士喊了一句,匆匆又转身离去。 男人抬起双臂,牵起自己的手袖交替着拭了拭眼泪,站起身子,又弯下腰替安宁掖了掖被子,然后朝门口走去。 弓背缩腰的背影让安宁的心不由得紧了一下。是他吗?那张脸,那个背影,那是赵家伟吗? 他什么时候变成了这个样子?简直与那个一表人才,风度翩翩的赵家伟判若两人。他究竟经历了什么?不对,好像是我们经历了什么…… 经历的事情在安宁脑海里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有一些东西好像呼之欲出,眨眼间又变得隐隐约约。 一团乱麻,剪不断理还乱的乱麻,好累。 安宁强行关闭了大脑,留在混沌的空白处,不思也不想。 孩子是流产了。 没有赵家伟的道歉,没有安宁的伤心绝望和闹离婚。 好似做了一场无声的约定。谁也没有提及这件事情,默契地将这件事情掩埋在了过去的岁月里。 不变的是生活的轨迹,该干嘛干嘛,一成不变。只不过,赵家伟从此变得阴郁沉默。他的腰身也不再挺拔,垮垮拉拉的,成天的好像他连支撑自己的身体都感到吃力。 他一下子苍老了,一下子精神衰颓了。 不变的是,他一如既往地收拾家务,照顾安宁的饮食起居,任劳任怨,没有一丝怠慢。 依然要在凌晨五点钟,准时起床去打牛奶,依然要煮鸡蛋,每一天;水果还是切成丁,插上牙签,体贴地放在茶几上的。 第85章 那个黑影又来了 安宁也变得迟钝了,哪里都迟钝,记忆不灵验了,痛苦和伤心不敏感了,好像她根本满不在乎似的,面对赵家伟更多的是像只温顺的小绵羊,或者像乖巧的宠物。 好像他们暂时都在共同守一个秘密。默契的,小心翼翼的。不要触碰。 又好像,他们平衡了某种恩怨,我有错,你也不对。那就扯平吧。 无声的共识一般。 兴许是,恩怨太深的时候就会没有精力去计较;犯的错误太大,所以没有勇气去求取原谅;问题太多所以没有能力解决;造成的损失太大了所以无法弥补。 于是最后只好选择---算了。某个阶段的安宁和赵家伟之间好像正处于这样的境界。 好像问题很大,又好像一切正常。 茫茫的浓雾中隐隐传来吹吹打打的鼓乐声,似近犹远,似远犹近。 好像有人家在办喜事,安宁加快脚步赶路,她想要上前一探,那个热闹的场面。 不知道自己究竟赶了多久多长的路,一路都是雾茫茫的,不曾见过一个人影,除了浓浓的雾,还是雾。 闹嚷嚷的人群的声音,吹呐声,一直不绝于耳,就是追赶不上,仿佛有意躲避与她。 好累,好孤单,好寂寞。她像一个被遗忘的孤魂野鬼,看不到同类,挨不着同类。无论怎么拼命的追赶,就是穿不出这片鬼魅一般的迷雾去。 空气里弥漫着湿漉漉的水汽,似乎刚下过雨一般。自己头发上也滴着水,衣服湿哒哒地贴在身上,极其不舒服。 内心的恐惧和不安宿命般如影随形,挥之不去。 突然脚下一滑,身体轻飘飘地悬空下沉,连同她的心也如同一片毫无分量的落叶般漂浮在半空,怎么着也着不了地。 就在这时,一团巨兽般的黑影,自浓雾中滚滚而来。 他来了,他又来了。 就是那团神秘的黑影,她曾见过无数次,逃不过,挣不脱的黑影,它又来,又来了。 索命的阎王一般,狰狞可怖,劈头盖脸向她袭来。令她眼前一黑,在无边的恐惧中窒息,失去知觉,却又像穿越时空一般在另一个世界醒来。 安宁睁开眼,一片白色纱幔映入眼帘,朦胧的亮光穿透纱幔,纱幔旁边一张桌子上横七竖八倒着十来只酒瓶,还有两个扎啤杯。 安宁扶了扶闷闷的额头,从鼻子里呼出的一口气混着浓浓的啤酒的味道。她懒懒地倚在沙发上,回想起昨天发生的事,内心一阵茫然。 这是年春家的学区房。 年春刚装修好,还未曾入住的新房子。 昨夜,年春把安宁安顿在这里。 因为家中有急事,年春匆匆离去。只让安宁先好好在这里休息,自己处理完事情就回来陪她。 安宁一闭上眼睛,赵家伟那张扭曲的面孔就浮现在眼前。 昨天下午,赵家伟接安宁出院,回家的路上,赵家伟面色阴沉,频频找茬,每跟安宁说一句话都是在怒吼。 安宁不由得身子微微发颤,一股寒凉之意在身体里串流,强烈的恐惧感让她的每一寸肌肤都不由自主地缩紧。 为了再次怀孕,他们换了好几家医院,检查结果都说是输卵管堵塞。准备了好长时间后如约到医院做手术。 昨天刚好是术后一星期出院时间。赵家伟一下班就到医院办理了出院手续,然后接安宁回家休养。 自从医生说安宁不宜受孕后,赵家伟就没给过安宁一天好脸色。 话不多的赵家伟变得话更少了,阴郁的他更加阴郁了。 脸难看,喜怒不定,动不动就发脾气。还喝闷酒。喝醉了就开启骂骂咧咧模式,一骂就是好几个小时,直到口干力竭方才睡去。 情绪波动大的时候,他会骂得很难听,不仅恶语相加,还伴随着摔盆子砸碗。 这时候,安宁只会默声躲进卧室,不敢去安抚,也不敢相劝。一想起他会毫不留情地把拳脚挥向自己,安宁就心惊肉跳。 安宁只想一心配合医生治好自己的病,尽快怀上孩子,生个娃来安抚赵家伟。 她一直心怀愧疚,总觉得在他们之间,她欠他的更多一些。所以,她选择了忍耐赵家伟这段时间以来的所有坏脾气。 赵家伟喝了酒,喝了很多酒的时候,他就会发脾气,不喝酒的时候,清清楚楚的时候,他不发脾气,他只是变得阴郁而已。 阴郁,却不耽误一如既往地照顾她,他不喝酒的时候他几乎是无可挑剔的老公。 安宁发现他好像根本无法控制他的酒后行为。这更像是一种病态。安宁更多的时候是心疼他的,比恨他的时候多一些。 那天下午回到家里,赵家伟照常进厨房准备晚餐。安宁因为心里的不安和恐惧,没有像往常一样躺在沙发上,而是借说自己不舒服回卧室躺下了。 吃饭的时候,本来一点胃口都没有,却不敢不起身到餐厅用餐。她怕他会发脾气,还不想辜负他的辛辛苦苦做了一桌饭菜,这样他也是会生气的。 强迫自己装作胃口不错的样子,把碗里的半碗米饭加上赵家伟往她碗里夹的各色菜肴,满满一碗饭菜扒拉得干干净净。安宁小心翼翼放下碗筷: “老公,我吃饱了,我去……躺一会儿。躺着…..好受些。” 赵家伟打鼻孔里“嗯”了一声,眼皮也不抬一下,继续扒拉着第二碗饭。 安宁躺在床上,屏住呼吸听外面的动静。先是厨房里一阵忙乱的嘈杂声,那声音放在以前像是一曲美妙的锅碗瓢盆交响乐。是温馨,是幸福,是家的味道;可如今听来,毫无温度,让人心里平添森冷之感。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卧室之外静悄悄,连电视也不曾发声。唉,不用猜,准是又喝上了。最近,酒柜里又添了好几瓶白酒。是他刻意去买的? 他越发爱喝酒了,他不讲究喝名贵的酒。那些便宜的,杂牌的酒,他也会买来充实在酒柜里。 以前,酒柜里,他不摆放杂牌酒的,没有档次的,他不展示的。 看来晚上又免不了酒后失控,暴躁无状,对着自己无端谩骂。又将是不得安宁的一夜。 安宁像是洞里的小老鼠,提心吊胆地感知外面大猫的一切动静,一点声响也会让她的神经绷紧起来。 只好忍着,随便他怎么骂吧。只要他不动手打人。 自己只装聋作哑不吭声便是,骂累了他自会偃旗熄火。 但愿他别再砸东西了,那惊天动地的动静真真太吓人了,好几次惹得对面邻居纷纷扒开窗子看热闹,好不难堪。 果然,骂声渐起。安宁神色麻木地盯着天花板,恨不得想个法子打发时间,来挨过这漫长的折磨。 安宁一直有一个冲动,想死死锁上卧室的房门,蒙上被子,任他在外面如何雨骤风狂,耳不听为净。 可哪敢呢?不要命了还差不多,这无异于老虎嘴上拔胡须,作死的节奏。别说锁门,连门关都不敢关。 “你个废物一样的女人,中看不中用。” 这句话,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动不动就骂出口。 “我养你不如养一头猪,养头猪还能杀肉吃,养你有什么用?” 这些话照样反反复复,不知骂了几百回了。 最初一听到这样的话从他嘴里骂出来时,安宁心尖上会泛起一阵阵刺痛,为此而流过的眼泪足以把自己的小心脏腌制成坚硬的化石了。而今,果然成化石了。 她居然可以做到充耳不闻了。 “安宁,你给老子滚出来!亏你还睡得着,你没有心肝没有肺腑吗?” 安宁的心脏颤动着,像是无数钢针在突刺她的心窝子。 她从床上坐了起来。与往常不一样的气氛随着赵家伟的声音从卧室敞开的门口直灌进来,在这初夏闷热的空气里却带着一丝寒凉之气。 安宁慌忙起身下床,还未套好拖鞋,门口便响起了踉踉跄跄的脚步声。慌乱之下,安宁脚下一摇晃,险些摔倒在地。一只拖鞋被脚趾头挑起,滑出去,正好掉落在刚进门的赵家伟面前。 “你还丢我?死婆娘,你还有理了。你居然拿拖鞋丢我?” 赵家伟原本惺忪的醉眼,瞬间被怒气充斥着,貌似快要炸裂开来。他摇摇晃晃弯下腰捡起地上安宁的那一只拖鞋,用尽全身力气,狠狠砸向安宁。 “不是呀!不是呀!我没有……” 安宁惊恐万分地想要解释,没等说完,肩膀上已重重挨了一拖鞋,尖利的疼痛感直钻心底。 待她伸手去摩挲伤痛的地方时,只觉耳边好似一阵疾风吹过,面颊上又挨了一巴掌,一时间分不清哪里最痛,一会儿想捂住脸,一会儿想抚肩膀。 昏乱中,又看见赵家伟抬脚欲要踢她,却因站不稳,身子往旁边歪去,险些摔倒。 眼看赵家伟架势要展开拳脚的样子,安宁本能地夺路而逃。可刚到客厅里就被赵家伟抓住了,而且被揪住了头发往后一拽,安宁倒地不起。 赵家伟牢牢揪住安宁的头发,手脚并用,拳头腿脚如雨点般落在安宁身上。安宁惊声叫唤着,哭喊着左右躲避,拼了命的挣扎着,想要逃脱。 好不容易挣脱了被抓住的头发,她手脚并用地只顾向前方爬行,散乱的长发遮住了眼睛,完全看不清方向。 “咚”的一声闷响,安宁的头撞在了一只桌子腿上,方才抬头看见眼前高高的餐桌。 第86章 挨打挨多了会产生免疫 她刚好爬到了餐厅里。 她扶住桌腿,想要站起身,好方便逃跑,无奈头发又被一把揪住,头皮被扯得生疼。 她下意识举起双手想要从赵家伟的魔爪里把自己的头发解救出来。突然感觉一股温热的液体淋在头上,手背上。 安宁闻到了炒肉丝的味道,旋即又有肉末儿从头顶滑落,掉在面前的瓷砖上,还有几滴油一并滴落下来。 没等安宁回过神来,又是花生米自头顶散落,满地跳跃蹦跶。接着便是土豆丝、蒜叶子、豆腐干……安宁除了死死护住眼睛,防止油渍流入眼中外,连逃跑的力气一丝也没有了。 赵家伟丧心病狂地把餐桌上所有剩菜全部倾倒在安宁身上后,仿佛身上的戾气全部得以宣泄,战火逐渐平息下来。 跌跌撞撞,骂骂咧咧地回了卧室。 暴风雨结束了,安宁心想。 她瘫坐在地上,无力地倚靠在桌腿上,一动也不想动。 对面楼栋接连地传来关闭窗户的声音。渺茫的传来一些人在叹息: “哎呀,太可怜了。” 还有说:“没打了,没打了。” 又是一连串关窗户的声音。 又让邻居们看了一场精彩绝伦的家暴片,不比电视剧来得刺激吧?安宁苦笑,麻木又酸心。 当卧室里传来赵家伟的呼噜声,安宁才从呆滞中缓过来。 唉,连那呼噜声听起来都显得异常的暴躁不安。以前一副谦恭有礼的谦谦君子态,睡觉也是呼吸匀称温缓,睡相及雅,常常引得安宁偷偷欣赏他睡梦中那俊雅的面容。 不知从什么时候,整个人移了性子,易怒暴躁,神色阴鸷,衣着邋遢,浑身酒气熏天,睡觉开始打呼噜。 细细回想起来,安宁断定赵家伟的改变都是从自己坐摩托车摔倒,出现流产的迹象之后才开始的。 所以,上一次被打,安宁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原谅他。 她把一切责任归咎在自己身上,想以此来赎罪。 可是,没想到事情并没有如自己预期的那样,彼此包容,摒弃前嫌,重新开始。 对方似乎把所有罪过都归咎于她一个人身上,并没完没了的以此来惩罚她。 难道就这样任他不依不饶地折磨下去吗?虽然自己那次粗心大意,不该在腹中胎儿还未坐稳之前去冒险坐摩托车,以至于伤到了胎儿导致流血,可是医生都说可以保胎的。 要不是后来那一顿家暴,腹中孩儿说不定能安然存活。可怜的孩儿,难道不是他亲爹终止了他的生命吗? 为什么他要把所有账都算在自己头上呢?而且要这般残忍的惩罚自己。这样的现状什么时候是个头?要是没个头,又该如何? 茫然不知所措之下,安宁拨通了年春的电话。 深夜的龙滩江畔,河堤上微弱的灯光下,安宁和年春坐在长椅上。年春眼眶湿润,细细地清理着安宁头上的残渣污渍。 年春担心的事一件件接连发生了,酗酒,家暴,传言一一应验。安宁的婚姻前景堪忧,嫁给赵家伟纯属所托非人,早知如此,当初就……唉,当初那种情况,那是个盛大的婚礼现场,谁又能奈何? 现在叫停还来得及,再不叫停,恐怕才会让安宁身陷囹圄,永不见天日了。 世上怎会有如此魔鬼般的男人,对自己的结发妻子,一介弱女子下得如此狠手。亏得当初见他对安宁那样百般宠溺,让自己都为之动容。 没想到,竟是这等人面兽心的暴戾之徒。 “安宁,听我的,这回你一定一定要与他一刀两断,不要犹豫,不要心软,不然……不然真的不知道会发生什么,跟这样一个人生活在一起,我想想都害怕。” 年春发自肺腑地劝诫安宁,真的希望她能火速撤离那个火坑。 “真的只有这条路可走了吗?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安宁始终觉得赵家伟情有可原,如果他不是采取这么极端的行为对待她,她真的很想寻一个两全之法来既能改变现状,又能原谅他。 “唉,都这样了,你还狠不下心来吗?我记得他第一次打你一巴掌的时候,你尚且觉得难以接受,想要离婚,可如今他变本加厉,把你不当人一样打,你居然下不了决心离开他,这是为何?” 年春甚是诧异,安宁怎么会对赵家伟如此恶劣的行径容忍度这般高。她怎么啦,竟不像是当初刚认识的安宁。怎的变得这样懦弱麻木了呢? “我……我只是觉得赵家伟他变成这样……是有原因的。” 安宁心里始终把一切归咎于之前的流产事件,她相信如果她那次没有流产,他们的生活一定会是另一番景象,他们一定会是一家三口过着其乐融融的幸福日子。 唉,是命,是运。 但是,她不能告诉年春这件事,依年春的性子,知道赵家伟之前直接把她打到当即流产,更加会觉得赵家伟不可饶恕。 “安宁,你醒醒吧!赵家伟的行为跟任何原因没有关系,这是他的人品问题,是根深蒂固的人品问题。” 年春激动得,恨不能说出他那是遗传问题,可一转念生生地忍住了。 “年春,你容我好好想想好吗?我现在很混乱,身上很疼,我也说不出哪里疼,就是特别难受。” 安宁可怜兮兮地看着年春,眉头皱得紧紧的,面色灰白,明显在强忍着疼痛。 是的呀,她刚刚才经历了一场无人道的摧折呢,她受伤了的,怎么自己忘记了她是受伤的? 年春把安宁带到了新买的学区房里,她让安宁到卧室去休息,可安宁说这是你们的新家,你们自己都没有睡过的床,我一个外人先睡了不好。 年春说她哪来那么多讲究?安宁说什么也不肯去卧室,坚持在沙发上将就一夜即可。 年春拗不过她,只好取来一床崭新的凉被给她盖上,让她躺在沙发上休息。 看着安宁额头上浸出细细的汗珠儿,因为疼痛,面部表情时不时的呈现出些许扭曲,年春心疼极了。 好好的女孩,怎么就闯进了这么个魔头的嘴里。将来要是被他啃噬的骨头渣都不剩一点,可怎么是好。 要是她能做得了主,她一定分分钟判他们离婚。可惜,她没有这个权利。 唉,远嫁的女人,没有娘家人庇护的女人,就像断了线的风筝,在风雨飘摇中跌跌撞撞,摇摇欲坠,天可怜见的。 年春喂安宁吃了止痛药,让她安心睡下,自己在旁守着她。她想待安宁休息好了,再好好劝劝她。 年春的电话响起来,是彭丽。 接电话期间,年春早已变了脸色。她回到客厅时,强作和颜之色,轻轻拍了拍闭目养神的安宁说道: “你好生歇着,我回去处理一点事儿,即刻就回来陪你。” “发生什么事了?是尧尧吗?尧尧还好吗?” 安宁关切地问,她知道一定有什么要紧的事,不然年春是不会在这个时候扔下她的。 “不是,尧尧在爷爷奶奶家呢,少华有要紧事跟我商量呢,我去去就回啊。” 说完,替安宁掖好被角,走了两步又回身叮嘱道: “等我回来再给你洗头发,这里没有洗发露,我去买来,好好睡一觉吧。” 年春满脸蒙着一层灰色。 年春不曾对安宁诉说过关于少华闯祸的事情,安宁够苦命了,何苦还要把自己的糟心事来烦扰她呢?她选择一贯的在安宁面前粉饰太平。 她和少华永远是安宁眼里最美满的夫妻。那就让她永远这样认为吧。 止痛药起效了,安宁了无睡意。好多事齐齐塞在心口,一团乱麻,乱码一团。 她烦躁地起身在年春家宽敞的客厅里来回踱步,头皮上没有擦干净的油渍引得头皮一阵阵瘙痒。 忍不住伸手挠了一下头,指甲缝里瞬间浸满了黄色的菜籽油,太闹心了。 赵家伟这混蛋,拳打脚踢还不过瘾,居然还把剩菜倒在她头上,没人性,变态。 安宁愤愤地想着,走进洗手间,恨不得马上洗洗头,实在受不了了。 可是,遍寻整个屋子,别说洗发露,连块肥皂什么的可以去油渍的东西一样都没有。 郁闷至极,她继续来回踱步,像只困兽般不安。突然瞥见角落里有一个啤酒箱,安宁心中一喜,发现宝贝似的,打开箱子一看,满满一箱啤酒瓶,一半空酒瓶,一半尚未开启过。 她欣喜地把未开启的6瓶纯生啤酒搬到茶几上,在厨房里找到两个扎啤杯,一杯给自己斟满,一杯给年春准备着,等她回来陪自己喝。 就这样一边等年春,一边自斟自饮,不知不觉醉倒在沙发上睡去。 天亮了,年春居然一夜都没有再回来,发生什么事了?真的很反常,认识年春这么长时间,不到万不得已,年春昨晚必定会回到学区房陪她的。 看来事情不小。 安宁赶紧拿出手机给年春打电话,可是提示关机。内心的不安,让安宁忘记了自己的处境。 没有少华的号码,别人又不认识,只有找上门去了。至于自己的事,这个时候顾不得了,先放一边吧,反正就这个样子了。 安宁感觉自己的婚姻家庭就像个长了肿瘤的病灶,割了吧,怕疼;不割吧,怕最终会不治而亡。 反正一时半会儿找不到行之有效的处方来医治,那就先放一放,慢慢治吧。 左不过就是挨打。 有没有人相信,挨打挨多了,对家暴也会产生免疫?总之,安宁发现自己最初那种对暴力与生俱来的恐惧和怕疼的心理,在经历过这几回的家暴后,不知不觉已经淡薄了很多,亦或者是对皮肉之苦带来的痛觉处于一种迟钝麻木的状态。 挨打成了家常便饭,人也就变得抗揍了。 安宁拼命甩甩头,自嘲中带点酸楚,罢了,不想了。 年春,年春,她究竟发生什么事了?这些年,安宁看着年春过着安逸而富足的生活,她的人生一直闪耀着安乐祥和的光芒。 婚姻美满,妇唱夫随,婆家人把她视若亲闺女,还有,还有小儿承欢膝下。 妥妥一个人生的赢家,她现在怎么了? 她哪里知道,年春那里正在上演着生死瞬间的悲剧呢。 彭丽告诉年春,少华又在茶馆里打牌。 为着绝望的心情,年春差一点就跳进龙滩江,淹没在夏季里逐浪滔天洪流中,香消玉殒。 安宁她什么也不知道,她的一切悲喜,年春都有参与,可年春的劫难安宁一无所知。 年春在把她小心保护着,不让她再带上自己的沉重。 第87章 罚跪 移民街,耿家堂屋里,少华跪在香案前。 从中午他和年春回到老家,到现在已过去五个时辰。他在这里跪了五个时辰。 膝盖从疼痛到麻木,肚中饥肠辘辘,明明早已扛不住了,但他还是死扛着。 不得不扛,不敢不扛。老头子没有发话他是不敢起来的。 谁也不敢救他,谁也不敢替他说情。说情就会连带的遭殃。连来看他一眼也没有人敢来。 来送点吃的喝的什么的也是没有人敢来,除非吃了熊心豹子胆。耿家的家法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平日里的民主自由,和睦融洽是一定在讲规矩的前提之下存在的。一旦触犯了家法,又是最不能姑息,最不能讲情面的。 别说少华是男子,就连耿家少美一向是最被耿父尊重着养,不轻易责于骂她,更不轻易地碰一个手指头的。 耿父常说,女儿家最应该受到家人的尊重,得像观音娘娘般的千尊万贵,不可冒犯。 即便这样,小时候,少美曾经与同村的小伙伴去小河沟里光身子玩水,被好事的小伙伴向耿父告了状,结果被罚跪在高高的长木凳上,还是在炎炎烈日的炙烤下。 少美整整跪了2个时辰,最后晕死过去,方才得以饶恕。那时候少美才多大点! 一年级小学生尚且如此,更不用说少华,老大一老爷们了。都当爹的人了。 少华更难以饶恕。何况少华这罪犯得更是惊天动地。 少华额头上一个月牙形的伤口,渗出来的鲜血已经凝固在眉毛上,眨眨眼睛都会牵动伤口,丝丝痛意便从伤口处传来。 中午的时候,少华带着负荆请罪的诚意当着父母的面认罪,一五一十地将自己所犯下的罪尽数抖落在父亲面前。 那会子,他是已经做好了欣然接受一切后果的准备的。 父亲还没开口说一句话,平静地看了他良久,良久。以为是在考虑要不要饶恕他,可不可以饶恕他,应不应该饶恕他。 哪知,猝不及防地便当场把手中的茶杯狠狠朝他砸过来,正中他的额头,立马就鲜血直流。 耿母和年春不约而同地跑上前,一个扶起歪倒在地上的少华,一个拿出纸巾给她擦拭鲜血。却被耿父怒喝一声,制止了。 “闪开,谁也不许帮这个畜生!谁帮,谁一并打。” 耿医生刚才还平静得看不出一丁点儿波澜的眼神里,此时喷着怒火,血红的眼珠仿佛就要爆裂开来。 年春和婆婆赶紧放开少华,规规矩矩退下,屏声敛气地站到了老头子身后。 当婆媳俩正在提心吊胆地担心着下一步会接着发生的事情时,随着一声怒骂,一只铁实的小木凳子“呼”的一声飞出去,砸在了少华头上。 “畜生!干出这样破家败业的勾当,你还有脸来面对老子。你有什么脸站在这里?咹?究竟你有什么脸站在这里?” 顷刻间就有深红的血液顺着少华的耳朵后面流下来,直接淌进了脖颈里,消失在衣领深处。 “老头子,消消气,气坏了自己身子……” 母亲弱弱地惊呼一声,不自觉地迈出一只脚去,听见老头子后面的话,又生生把脚步收了回来。 “谁也不许给他处理伤口,跪到堂屋去,不经老子同意不准起来。谁也不准去看他,不准送吃的喝的。” 年春一样的生生收回了想要奔向少华的脚步。 少华从地上爬起来,摇摇晃晃地走进堂屋去。年春看着他拱缩的背影,耳朵后面炫目的血流,心急如焚,却毫无办法。 不是怕老公公,是不忍忤逆他。 老婆婆无奈地叹息一声道: “造孽哦。我娃咋就干起这破家败业的事儿来呢?娃不像是会干这种事的人呐。我娃一贯是最乖,最懂事的嘛。唉,造孽啊,造孽。” 老婆婆喃喃地一边沉吟着,进厨房去了。 年春从背后发现了老婆婆不停擦拭眼泪的动作,心下酸楚不已。这一瞬间,她有些后悔。 她后悔不该带少华来向家人自首,她应该再想想办法,自己应该再坚持扛一扛的。 看到两个老人以及少华这一刻的状况,莫名的负罪感令她十分的自责,十分的不安。 仿佛眼前这一切都是她造成的一样。她既放不下少华,又放不下老公公,最后却追随着老婆婆进了厨房去。 此时,好像待在哪里都不对。 耿父斜倚在院里的摇椅上,手扶额头,闭目不说话。 婆婆小小的竹刷子刷着锅。 锅里的热水蒸腾着白烟,婆婆的脸在白色烟雾里若隐若现。 皱纹、沧桑、湿润,笼罩着她的脸。手里的活儿却没有停下,一如既往地有条不紊地为一家人准备晚餐。 年春垂手站在一旁,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想安慰,却又不知道该怎样安慰。 她什么话都说不出口。少华变成这样子,自己好像也有责任,也有失职。她没有管好他,没有看好他。她为着这个惭愧。 作为妻子的她,天天跟他生活在一起的是她,而不是他的家人,所以,她怎能没有罪过呢? 少华所犯之错,实属难以饶恕。作为父母,那种恨铁不成钢的痛心可以感同身受。 年春最终还是选择了闭嘴,且看看公公最后的决定吧。 至于少华,受点儿惩罚是应该的,咎由自取,活该。 想到这里,年春忧心忡忡地看了看婆婆,默默地拿起灶台上的生菜摘起来。 “年春,少华那伤口不会有事吧?” 婆婆抬头问年春,眼里深沉的忧忡之色。年春有着同样的忧心,只是不敢说出来。 “要不,咱去劝劝爹?”年春说。 “我去吧,你去白挨骂。” 为了母亲爱子心切,她准备再去掀动一下老头子盛怒的情绪,她愿意冒这个险。 母亲为着孩子,总是有理无理都要去争取宽容他的机会。 年春随着婆婆走出厨房。跟在婆婆身后,只见婆婆焦虑地交握着双手,踌踌躇躇地朝前挪到老头子跟前站定。 她像孩子一样,小姑娘一样扭捏着。默了一小会儿终于才开了口: “老头子,我去看看少华额头上的伤吧,万一血流不止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你怎么罚他都该,可不能要了他的命呀。” “你敢去!老子没把他打死就算好咯,受这点伤你就心疼了,非要等他犯浑到杀人越货的地步你就不心疼了?到了那时,你哭都找不到地儿了。你就继续惯吧你。” 第88章 可怜天下父母心 老头子越说越激动,眼中全是愤怒和痛心。随即晲了年春和老婆子一眼,朝二人挥一挥臂,不耐烦地道: “你俩婆媳该干嘛干嘛去,谁也不许插手这件事儿,否则,我让他跪死在屋里。省得他又去干那霍霍祖宗的事。” 婆婆身子一挺直,似乎还想与公公辩解什么,年春连忙伸手扶住婆婆的胳膊, “妈,走,我们做饭去,大家都饿了。” 说完一边向婆婆使眼色,示意她别再说了,一边扯着她往回厨房里去。 晚饭时间,大姐和姐夫回来了,看到家里这光景,一问之下得知事情的原由亦是震惊到无以复加。 然他们太了解老头子的脾气了,这般惩罚已算是轻松的了。要是以往,今日少华所犯之错依然是触犯了耿家家教的底线,老头子不让他死也得活活扒他一层皮。 看来,老头子真的是老了,精力已不似往年那般足了。 看他脸上的褶子和银灰色的头发,眉毛当中也夹杂着几根特别长特别醒目的白毛,坐在饭桌前一声不吭地吃着饭,阴沉的脸犹如千年寒冰。 餐桌上,除了吃饭的声音,再听不见有人说话。 连吃饭也是静悄悄的。 耿尧好奇地张着乌溜溜的大黑眼,看看这个,看看那个。 年春不时地把手指放嘴边,示意他别出声,耿尧乖巧地点点头,肉肉的小手捂一捂嘴巴,缩着脖子,样子甚是好笑又可爱。 他还没发现爸爸正在堂屋里罚跪。无忧无虑的孩童,漫山遍野地追逐他的童年,刚从外面被奶奶唤回来吃饭,只感觉到家里气氛异常。 爷爷生气了,而且生了很大的气。他知道在家里,爷爷是最大权威的人,全家上下没有一个人不怕爷爷,爷爷一生气,全家人噤若寒蝉。 少美自小就宠爱少华这个弟弟,但是他这回干的这事儿也忒浑了,如今父母也都近高龄,尤其是父亲,明显感觉很多事情上都力不从心了。 现在,诊所的生意大不如前,找他看病得人越来越少,很多时候一整天都是空座。父亲的心理落差感她们早已看在眼里。这个时候,少华这个混小子居然捅这么大的窟窿,不帮他补吧,他是家里这一代唯一的独苗苗,耿家家业的继承人。 替他补窟窿吧,填下这个窟窿非得让耿家大伤元气不可。 想到老父亲此时心里那个挣扎,少美就十分心疼,想都没有想过要替少华说情。 耿母原想着大姑娘能替她弟弟跟老头子求求情,放他出来吃饭,便一个劲儿给大姑娘递眼色。哪知大姑娘竟朝着母亲翻了个白眼,耷拉着脸埋下头径自吃饭。 直到晚上夜深了,老头子也没有要松口的意思,也不准他们去看少华一眼。他只是面无表情地哑声交代了一句: “你们都回屋睡觉去,明天该忙啥忙啥。” 没有人敢不从,大家自是回各自的屋里睡觉去了。各屋的灯相继熄灭,少美关了院里灯才回自家睡觉去了。 漆黑的耿家院里,耿母举着一只小型手电筒从厨房里走出来,手里端着一只大瓷碗,碗里盛着满满一碗饭菜。 她轻手轻脚地向堂屋走去,谁知刚到门口就愣在那儿不动了。 电筒稍稍往前面一照,老头子居然躺在那儿,他居然把院子里的摇椅搬过来堵在堂屋门口,自己在这里守夜。 老头子被手电筒一晃,欠起身子死死盯着电筒后面的人,凭那个模糊的影子他认得出那正是他家老婆子。 虽然未发一言,但是他那凌厉的眼神足以让老婆子望而生畏,那道眼神简直就是无声的呵斥。 老头子就像一只被打扰到的老虎,随时有可能发怒。他发起怒来是情况十分的不妙的。 耿母悻悻地转身,把饭碗放回厨房里,嘴里小声嘟囔着: “至于不?死老头,存心想饿死我儿。真是个咬牛板筋的--死犟。” 这一幕,被刚刚也蹑手蹑脚走出房间的年春尽收眼底。可怜天下父母心。 年春也心疼少华,原也想寻个机会去看看他,看到这一幕后她心疼两位老人更多一些。 狠狠心,不打算去看少华了,这个苦他吃得一点也不冤。 兴许也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挽救他于水火之中。 年春知道老公公素来家教严谨,但不曾想这般严厉。但就是这般严厉的老公公就如同耿家的一枚定海神针,只要有他在,家一定散不了,浪子一定能回头。 年春心里对老公公的敬畏之心油然而生。她相信,公公心里一定有了主意,有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不然他断不会做无用功的。 惩罚儿子,是在拯救他。 老人家的存在让年春感到心安,也增加了她坚持克服困难的信心,至少她不用一个人面对,一个人绝望,一个人崩溃了。 年春站在看不见的暗处,感慨万千。 她并没有把之前向自己父亲借钱替少华还赌债的事情说出来,那件事情她决定自己扛,因为她实在不忍心在老人们备受打击的心灵上加大重量。让老人们受到更大的打击。 看到蜷缩在摇椅里的老人,这把年纪不得安寝,漏夜守在外面忍受夏季蚊虫肆虐,看管犯人般亲自看管着犯错的儿子,真是说不出的滋味。 不知道里面的少华此时是什么光景?看到门外的父亲他会作何感想? 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唉,老公,好好看看你自己造的孽吧。你要是良心发现,从此可都改了吧! 第二天,年春起床后第一时间直奔堂屋而去,可堂屋里没有少华。院子里公公的摇椅端端正正地摆在那儿,也不见公公人影。 哪儿去了?年春满肚子疑问地来到厨房,婆婆正在准备一家人的早饭。年春迫不及待地问婆婆: “妈,少华和爹呢?” “少华在客房里睡觉呢,你爹到诊所去了。” 婆婆手里握着一把小葱聚精会神地摘着,头也不抬地回道,语气平静得不掺杂任何情绪。 “是爹放少华去睡觉的吗?”年春不放心地问。 “感情是吧,我起来的时候你爹刚好准备出门,少华也正回客房睡去了。” 婆婆把摘好的小葱递给年春,“拿去洗了,切好放蘸水里头。” 年春接过小葱,拧开水龙头,认真将小葱清洗干净后切成沫儿放进蘸水碗里,然后说了句: “我去看看少华。” 转身欲待离去,却被婆婆喊住: “别去,让他安生睡吧,跪了一夜,你做什么这时候去闹他呀?” “哦,我担心他,一时倒是忘了。” 年春吐吐舌头,聂聂地道。 自己一时心急,忘了让他好好歇息,她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到底是来自亲生老妈的心疼更胜一些。 第89章 仅此一次 少华这一睡直睡到晚饭时间,大家正纠结着要不要喊他一起来吃饭,碍于老头子,他不发话谁也不敢贸然做主。 等老头子落了座,看他面色平静,再不似昨日那般饱含雷霆风云。 每个人都在悄悄地察言观色,包括小耿尧,看了爷爷的脸色,水晶包子一般滑嫩的小脸蛋上聚起一堆笑意。 果然,老头子就发话了: “去喊他来吃饭。” 不用猜,他口中的他除了少华还有谁?少美,婆婆,年春,耿尧听到老爷子的发话,如获大赦,都有所动作,同时站起来。 年春抢先说道:“我去吧。” 还没等年春踏出餐厅,耿尧已经箭一样冲出去了。 “爸爸,爸爸,快起来,爷爷准你吃饭了。” 耿尧一路飞奔,一路传唤。 跟在后面的年春简直落后了。还未等她进屋,耿尧已经卖力地拖着少华出来了。 看到头发乱蓬蓬,睡眼惺忪的少华,年春心里百般滋味。 来到餐厅,少华嗫嚅着叫了一声:“爹。” 并没有立即落座,而是垂手站着,一言一行都透着怯意。 “坐下吃饭吧。” 老头子淡淡说了一句便不再言语。又一顿无言的晚餐,只是比起昨夜的氛围今天更多的是安静平和。 因为大家都相信老头子心里有了决断。 饭毕,老头子让少美把餐盘碗筷都撤下去。随后他抬眼扫视一圈,把目光定格在少华脸上,神情严肃地说: “我和你妈这大半生的积蓄都拿来救你一命,但是……” 他突然顿下,眸光聚得更紧了,双手不自觉地交握在胸前,握紧,又松开,传递着一种挣扎和不安的感觉。 看得年春心里何其不忍,骤然鼻子一酸,眸中泛起泪光,她一动也不敢动,不敢眨眼睛,因为一个细微的动作,就会令眼泪从早已盈满的眼眶中落下来。 是什么令老人家如此不安?纠结? 耿父噶然沉默了一会儿,重重喘息一口,仿佛他很沉重,很累。他续道: “但是,我们的全部身家性命也只救得了你一次,仅此一次。记住,仅此一次。” 又一顿,只见他眼中瞳孔缩紧,尽显严厉之色,语气却依然平缓, “如若你再这样犯混,首先,整个耿家与你断绝关系,你将不再是耿氏子孙;其二,离婚,你和年春离婚,耿家要保住耿家的媳妇儿和孙子。” 老头子一席话说完,气氛里连个呼吸声都没有。 年春甚至有些后悔让少华来向家人坦白,她不敢肯定老头子说的话会百分百兑现,也不敢百分百的保证少华能改邪归正永不再犯。但她完全明白老头子这一席话的分量,但凡少华再犯一次,横竖他都只剩下死路一条了。 没错,仅此一次。绝不给他留下第二次机会。 耿母和少美对老头子的话兴许理解不是那么透彻,但是也足够让她们感觉到严重性。耿母忍不住对老头子发问: “老头子,会不会太过严重了些?” 少美也欲言又止,局促地看着父亲。这又是断绝关系,又是离婚的,还有什么比这更严重的呀? “爹,我听你的。如果再犯,全凭你处置。” 一直深深埋首坐着的少华,抬头迎着父亲的目光,重重点头道。 少华眼角闪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泪线,却被他父亲看进了眼里。他深视一眼少华,点头道: “嗯,你该晓得,你老子我从来说一不二的。” 而后老头子把眸光一转,不悦地晲了耿母一眼。后者心虚地闭了嘴。 耿母知道,老头子是家中顶梁柱,他这一辈子做事都是稳打稳扎的。他治家严苛,从不允许把耿家置于风险之上,方才保得这半生安宁。 少华整这一出太意外了,老头子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这般森严管教之下,还是出了个败家逆子来,那种挫败感不言而喻。 想到这里,耿母对儿子的心疼和担忧就瞬间消减了许多,不再想着为儿子求情了,转而深切体会了老头子的艰难。 安排完这一切后耿父起身离开了餐厅,什么话也没说。大家屏住呼吸默默看他走远,方才如释重负地呼出了自由的气息。 现场的气氛像是冰块融化成了水,终于流动起来了。 耿母第一个发话: “少华,你可一定都改了,那是个无底洞啊!你忘了咱移民村那几个,哪个下场有好的?你没看见你爹,就这一两天的工夫,为了你的事儿背越发的弓了,步伐也不太稳健了。你可别再气他了,听你爹的话,安安分分过日子啊。” 说完她起身追随老头子去了。 “你是咋想的要走到这一步了?少华,我万万没想到爹一直最怕我们不走正道,做出破家败业的事来,你偏偏就干出了这种惊天动地的糊涂事来。你想气死谁呢你?” 少美拿出长姐的气势,痛心疾首地训斥道。 “是啊,少华,你怎么干出这么糊涂的事儿呢?明明知道那是个火坑还往里跳,你平时的机灵劲儿哪里去?这回可要吸取教训咯,爹那些话可不像是吓唬你的哦。” 姐夫昨晚听到少华这事儿,也是惊掉下巴的节奏,怎么也不相信小舅子会犯这种事儿。 老岳父管教家人时的那种不留情面,说一不二的雷霆手段他是清楚一二的。只怕小舅子要是屡教不改再犯的话,后果不堪设想。想想他都忍不住替小舅子捏一把汗。 唉,你好自为之,自求多福吧,小子。 姐姐姐夫你一句我一句地训教规劝着少华,少华从头到尾一言不发,只是低着头神色凝重地时时点一下头。 每隔一会儿便从烟盒里取出一支烟递给姐夫,他打燃火凑上去替姐夫把烟点着,然后自己再点燃一支烟吸上。 不一会儿,餐厅里弥漫着浓浓的烟雾。 年春皱了皱眉头,却未言语。她知道,少华需要这些烟,他内心那一团沉重需要烟来稀释,不然保不定他会爆炸成粉末的。 自从他开始犯事儿,他就把自己置身于这样一个状态。 看着这一幕,年春心底那一份或明或暗的沉重又多了一分。 少美看到两男人一支接着一支的抽着烟,弄得满屋子乌烟瘴气,用手肘狠狠拐了一下自家男人,斥道: “啧!咋还当饭吃呢?吸烟有害健康不知道啊?少抽点!”继而又转向少华道:“少华,你那烟也不是这样的抽法哦,这才一小会儿,你看你面前的烟头,都堆成山了。” “哦,好的。” 少华涩声应道,随手把刚点燃的烟灭在餐桌上。 才刚过一小会儿,却不自觉的又取出一支烟叼在嘴角,再取出一支恭恭敬敬地往姐夫面前递,姐夫偷瞟一眼少美,摆摆手,连声说: “不抽了,不抽了,你也少抽点。” 少华这才发现大姐和年春的目光都聚焦在他一个人的脸上,像看个怪物一样,一脸不解地盯着他。 他怔了一怔,旋即才意识到什么,把手里的烟和嘴角的烟一并装回了烟盒里。 第90章 逼债上门 少华精神焕发了,工作上多了严谨认真,时常见他回来也加班做表格,这是年春从未见过的样子,他那么认真,全神贯注地工作的样子不禁令年春刮目相看。 问他怎么还加班了?他说以前爱玩,业务多有荒废,如今厂里来的年轻人越来越多,年轻人熟悉业务是很迅速的,他们灵活精干,自己感到有压力。 要跟年轻人争岗位,争饭碗,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儿,所以,他要警觉起来,下更多功夫来巩固自己的地位。不然是很有可能被淘汰的。 厂里裁员的消息很早就在流传,使人心慌。中年人了,不得不有危机意识。 那一天吴青失踪的消息传来。年春第一时间问了少华,后者说没有听说。 少华语气淡淡然,没有诧异,没有吃惊,这让年春有些诧异。不该呀,不是好哥们儿吗?怎么会不知道? 因为打牌,陈成和方兰兰的家已经土崩瓦解了。自己和少华的家也差一点破碎。现在,吴青出事了,他的老婆孩子他的家能好到哪儿去? 彭丽会是怎样的境况呢? 年春一下班就立马拨打彭丽的电话,可是一直关机。唉,多半不好了吧? 然而,吴青的事比想象中严重多了。他输掉的太多,全是借款。据说,几乎所有的亲戚朋友都被他忽悠遍了。 吴青老家同村的邻居几乎都成了他的债主,不晓得他以什么样的理由让邻居都心甘情愿借款给他呢? 每一个人手里都被他忽悠了几万到十几万不等的资金。手里都握着他亲笔的借据。 吴青打牌输钱的事情传开后,邻居们惶恐了,天天轮换着堵在他家门口,逼债上门来,扰的一家人不得安生。 债主们逼他还钱,走投无路之下,把房子,彭丽的药店全部抵押给了债主们。 饶是这样,他的债务也还有一大半无法了清,还是有一批批的债主上门逼债来。 每一天从天亮到天黑,他家出租房的院子里都有三五成群的人在那里吵吵嚷嚷,直至深夜方才散去。 然第二天一早,又来吵嚷。 每天这些债主一到来,吴青又是倒酒,又是散烟的。债主们喝着吴青倒的酒,抽着吴青散的烟,也还是要让吴青尽快还钱的。 他都相当于破产了,哪个债主不惶恐呢?哪个愿意自己借给他的钱就这么打水漂了呢? 吴青卑躬屈膝地招呼他们,一边不停地乞求他们放过自己。 “我会还的,我怎么会不还。只是,你们得给我喘气的机会,让我想办法挣到钱才能还你们啊。” “你这么多的欠债呀,等你挣到钱都什么时候了?你要我们等到猴年马月吗?命长的才等得起你。你这是明显的空吹牛呢?” 债主们哪里看不清他的现状,晓得他这个人多半完了,但是,钱还是要想办法讨回来的。 不管什么方法,一定要讨回来的。 “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我拿什么还给你们?我求求你们散了吧,不要逼我了。我会想办法找钱还给你们的。我求求你们了,不要再来家里闹了,给我们一家留一条活路吧。” 吴青四方告饶,债主们却还是天天来逼债,非要不立时还钱就坚决不撤。 彭丽也无班可上,孩子也无心上学。彭丽和孩子躲在卧室里不出来。 女儿小麦睁着怯怯的大眼睛,惊恐地看着这些天天来院子里闹的人。 他们一会儿指着爸爸鼻子骂,情绪非常的激动,满脸的愤慨;一会儿接过爸爸递去的香烟,就着爸爸手里燃着火苗,点燃了烟,猛地吸一口,吐出一圈圈的白色烟雾,然后又接着晃动燃烧的香烟,指着爸爸骂。 他们是在吵架呢?看那表情,似乎骂得很是厉害。 奇怪的是,爸爸却好像一点也不生气,只是一直的陪着笑脸,又是递烟,点火,倒酒。这样重复了好几天了。 可是妈妈,她在哭呀。 妈妈整日的躺在床上,已经哭了好几天了。最近这两天倒是不哭了,但是早晚的,在那些人散去,或者还没有到来的时候,妈妈会去厨房弄点饭菜给她和爸爸吃,她自己却不吃。 那些人一来,妈妈就躺在床上,有时睡觉,有时轻轻地哭泣。 没见她出去面对过那些人,也没有说上一句话。 除了哭,彭丽也是一筹莫展的。 摊上这么个败家爷们儿,能有什么办法?反正已经被他害得一无所有了,一家人的情况已经不能比眼下更糟糕了。连基本的生活都不能够了,能活着一天就是一天吧。 只是,看着女儿,总是心如刀割。这么小就跟着遭此劫难,书也不得安生地念去,整日在家里跟着他们这一对穷途末路的父母,看着乌烟瘴气的场面,在茫然和恐惧里瑟瑟发抖。 吴青原本是劝彭丽给那些上门逼债的人做些饭菜来充饥或是下酒的,彭丽拒绝了。 彭丽心中有气还无处撒去呢,哪有心情伺候债主。 谁叫他们借钱给你的?借钱的时候为什么不让她知晓一声?现在来问她要债,有什么道理? 没有他们的这些借债,我们家的混账男人哪里有钱来打牌?也不至于输那么彻底了。 彭丽带着心中的气愤把吴青怼得哑口无言,只好自己去伺候他的债主们,不敢再劳动她。 有一部分债主是连老婆孩子也出动了的,听说吴青倒了台,房子店铺的都卖了还债,哪里还坐得住?全家出动来讨债,哭的哭,骂的骂。 女人们情绪更加容易崩溃,情绪一经失控就冲上去打吴青,难免的在吴青脸上、脖子上留下几道沁血的指甲印。 男人们除了上门堵截示威,顶多骂几句泄气,又不敢动手打人,毕竟打人是犯法的。 那个队长老婆是闹得最厉害的一个。毕竟她家借给吴青的钱最多。头一天来,她先是跟吴青好一番诉说苦衷。说自己儿子谈了女朋友,准备在县城里买婚房,结果买婚房的钱不够,准媳妇儿就要跟儿子闹分手。 现在就等着拿吴青从她老公手里借走的钱去凑房款。 吴青自然是还不上这笔欠款的。即便是她儿子真的和准媳妇儿因为这笔欠款分了手,吴青还是还不上的。 队长老婆指着吴青破口大骂,朝他脸上啐口水。犹不解气,看到吴青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气更火,冲上去就挠他脸。 吴青被挠了满脸血印,不敢还手。 临走,队长老婆又朝着吴青啐一脸口水。 吴青擦拭掉脸上的口水,一言不发地坐到门口的水泥墩子上生闷气。 第二天,队长老婆又来闹了。这回,队长婆娘把头发解散了,坐在院子里水泥地上号丧似的,又是嚎哭,又是诅咒。 她连吴青一家子连同他们的女儿也一并的咒骂了。 吴青对于任何的诅咒谩骂都无动于衷。彭丽气得头都快炸裂了,却也不敢出去对阵。 只顾蒙着头,躲在被窝里哭泣。 队长老婆再一次来时,债主们再来时,吴青就失踪了。不知去向。连他老婆孩子也不知道去向。 彭丽母女是真的不知道吴青的去向。他提前是什么也没有向老婆孩子透露的,就在半夜里神不知鬼不觉地就走了。 一连三四天没有回来。 没有人知道他的去处,电话自然是打不通的,没有留下任何的联系方式。 唯独留下老婆和孩子独自面对那些情绪失控的债主们。 但是,他们对于眼前柔弱的女人和孩子,终究是不敢过分的。他们怕惹出事儿来,得不偿失。 更何况有什么用呢?他的老婆孩子能做什么呢?任他们闹上天,也是毫无意义的。 债主们散去后,不再来找彭丽母女的麻烦。 后来房东见她们招来这么多的麻烦,也不愿租房子给他们住了,宁愿白白丢掉半年的房租也要违约收回房子。 无处可去的彭丽母女只好暂时回了娘家寄居。 即使躲回娘家也不得安宁,每一天,彭丽都会接到很多讨债的电话,或被威胁,或遭谩骂。更有甚者叫彭丽去卖身还债,还有债主的老婆在电话里朝彭丽吐唾沫。 无辜的彭丽母女那处境惨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至于吴青究竟欠了多少钱,欠了谁谁的多少钱,对于彭丽来说,那都只是一堆数字而已。 这辈子也还不完的债务,那个数目大得超出了她们的认知范围。那不是钱,不是债务,那分明是一个张着血盆大口的嗜血怪兽。 她们无力对抗,只好闭上眼睛,听天由命罢了。 少华在讲述吴青的事迹的时候,面无表情,语气平静而淡漠,仿佛在讲一个遥远的毫不相干的人的故事。 情绪没有丝毫的起伏,细微的变化都不曾有。 年春的眼睛却早已被自己擦拭得红彤彤的,面前扔了一地的纸巾。 太可怜了,这母女俩,太可怜了。 想到这母女俩,年春心都揪起来,忍不住地流泪。 可是,彭丽的电话怎么打不通呢?一直在通话中的状态。不管帮不帮得上忙,她都想亲自看一看她们,哪怕只能尽点儿绵薄之力也好啊。 可是,老公怎么这样啊?他最好的哥们儿遭此劫难,他咋显得那么冷血呢? 直觉让年春感觉到了少华的不寻常。可她又参不透其中的古怪。到底这其中有什么古怪? 该不会是少华自己也出什么事了吧?年春刚产生这样的念头,急急地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 不可能的,少华这些日子一直努力工作,早出晚归。人家经常回来就坐在电脑前正正经经地加班、做业务,她可是看的真真切切的。她那么明显地感觉到了他的改变和努力,怎么可能还抽空去打牌呢?不可能。 少华回来时,年春不放心地又追问起彭丽母女的情况,惹得少华不高兴了,他很不悦地把年春抢白了一顿, “我都好长时间没有跟他们联系了,我怎么知道她们怎么样了?我们又没有能力帮人家,天天打听人家做什么?” 少华把公文包往茶几上一放,往沙发上一躺,又开始吞云吐雾起来。 他看起来很疲倦,面色有些难看。 唉,说的也是。年春无话可说。 可是,年春对彭丽母女又挂着心,于是转而又央求道: “老公,你就想办法打听打听彭丽和孩子的情况嘛,好歹你们兄弟一场,如今糟了这样大的难,老婆孩子太可怜了。看看我们能帮点什么忙吗?” “帮忙?帮什么忙?怎么帮?我们拿什么帮?我们自己又不是很富有的,自己的事儿都操不过来心了,管人家?” 少华莫名地激动着情绪,他看起来似乎很烦恼。 少华平常是不会用这样的语气跟年春说话的,工作累了吗?竞争大了吗?据说中年人都有职场危机。今天可能工作不太顺利吧。 这样想着,年春压下心头的委屈,柔声道: “怎么啦?你今天心情不好吗?遇到什么烦心事儿了,说给我听一下。” “没什么,我累了,想休息一会儿,不跟你说了。你做饭去吧。” 说完,少华又随手取出一支香烟含在嘴里,闭上眼睛,像是在养神,又像是为着什么事儿伤神着。 年春围上围裙做饭去了,一时间把彭丽的事儿搁在了一旁。 第91章 万万没有料到他会下跪 中午下班时间,安宁随着人流一起走出电梯,向食堂走去。 忽听得背后有人喊“师傅!”,耳熟。回头见同事龚恩俊挥着手臂向着她,脸上洋溢着明朗的笑容。 才刚把脚步那么一缓,那小子就三两步跨到安宁身边,与她并肩而行。 “师傅,以前大家建议你吃食堂,你都说你老公做的饭菜比食堂好吃,你从来不在食堂吃饭,这段时间怎么天天吃食堂了?” 龚恩俊随意一问,好看的眸子里满是好奇之意。安宁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黯然,随即淡淡一笑,掩饰地: “哦,我老公这段时间比较的忙碌,没有时间做饭,我自己又不会做饭,所以我中午就都吃食堂,食堂多方便呀,对吧?” “哦,那倒也是,中午时间短,吃食堂是最方便的了,你早都该吃食堂了。” 龚恩俊深以为然地道。 两人边聊边走,行至红绿灯路口,刚好是绿灯,安宁便先一步跨上了人行道。 龚恩俊见一辆右转弯的白色轿车似乎没打算避让行人,径直地驶来,他下意识地扶住安宁的肩膀站定,阻止她继续前行, “有车来,慢点!” 看着车辆徐徐向右驶去,龚恩俊眉头微皱,不满地朝着那白色车辆抱怨一句: “这些车也不晓得避让一下行人,还跟行人抢道。” 龚恩俊是昨年新来年轻人,活泼开朗,阳光又帅气的小伙儿,青春与单纯,活力与热情并存。 与安宁相差十多岁,在安宁眼里他就是个小孩。 龚恩俊被安排跟安宁共用一张办公桌,领导安排业务上让安宁带带新人。 情商高的年轻人,来了一段时间就深得大家喜欢。 初来乍到时,安宁对这个小兄弟照顾有加,细心指导,令他很快就进入了工作角色,融入到了陌生环境。 龚恩俊对安宁敬重有加,尊她叫“师傅”,还把她当亲姐姐般处处维护。 这段时间,安宁每天中午都在食堂吃饭,人多的时候,龚恩俊就会给她占座位,拿餐盘,跑跑腿什么的。 安宁也乐得有这么个小弟弟鞍前马后的为她服务,于是倚老卖老地端起架子来,唤他做“徒儿”,毫不客气地使唤他跑腿。 安宁随时“徒儿”做这个,“徒儿”做那个的。只要是“师傅”吩咐的,他没有不立刻去执行的。 小伙子“师傅”前“师傅”后的叫着,倒真像是一对真正的师徒。 进了食堂,龚恩俊取了餐盘给安宁,然后说了句: “我去找座位。”便消失在人群中。 安宁排长队取完餐,来到大厅里,东张西望之间,听得一声: “师傅,这里,这里。” 龚恩俊在靠窗一张四座的餐桌旁冲安宁招手。 安宁端着餐盘费力地穿过一张张座无虚席的餐桌,跋山涉水般费力地来到了龚恩俊跟前。 两人坐下来有说有笑地享用着午餐。不一会儿,另两个同事也端着餐盘坐到他们这一桌来,大家边吃边聊,氛围很好,用餐愉快。 安宁那天从年春家回来后,当晚就向赵家伟提出离婚。赵家伟哪里肯依?又是各种道歉悔过做保证。 安宁这回十分坚持,收拾好东西又准备搬出去住。可是赵家伟说什么也不让她搬出去。 逼急了的赵家伟“噗通”一声跪地上苦苦相求,说安宁不答应就不起来,一直跪到安宁答应为止。 万万没有料到他会下跪! 要知道,在赵家人观念里,男尊女卑的思想是根深蒂固的,没得说是男人会向女人低头的,更甭说下跪。 他爹赵和贵的大男子主义从他对待自己的妻子李友珍的态度上就可见一斑。 赵母说话行事都要看丈夫的眼色,叫她向东不敢望西。她在家里干着最重的活儿,却像家里的奴隶一样没有地位,没有自我。 家里来客人,赵母就不敢上桌吃饭。洗衣服时,他都不敢把自己的衣服跟丈夫和儿子的混在一起洗。 衣服晾晒也不能在一处。因为丈夫说晦气。 赵家伟虽然与其父大有不同,毕竟时代不同,所受教育不同,比起其父来,他会照顾老婆的饮食起居,会无微不至地关心她,但是其霸道强势的秉性也随时暴露无遗。 家里的一应大事决定权都在他手里,作为男人,他能保证她不受冻挨饿就是仁尽义至了。 在他心里,因为他平时对老婆百般照顾,让她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所以安宁不应该动不动就跟他提离婚,动不动就要搬到外面去住。 自己不就在一时盛怒之下,控制不住打了她嘛。她还每一次都不依不饶的跟自己杠上。 于是,赵家伟心里憋了诸多不满。打归打,又不是不爱她,不关心她了。再说自己每一次都道了歉,低三下四地跟她赔不是的。 在他记忆中,父亲经常拿母亲出气,母亲何曾跟父亲闹过离婚?他也知道念过书的女人跟没文化的传统女人是不一样的。 像安宁这样上过大学的女人是敢于反抗,敢于离婚的。连同她身边的朋友,比如年春这样的,她们都是从骨子里就提倡男女平等,不那么容易被男人拿捏住的。 不然,他就用不着每一次打了她都要费九牛二虎之力去哄她了。他也时常感觉到,自己太不像赵家子孙,违背了赵家男人的权威。 但是,一切比起安宁来,他每一次也都会情不自禁地就忽略掉。只要安宁一直属于他就好。 他这一跪,果然就把安宁的心给跪软了的。最后逼得妥协了,答应给他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虽然不提离婚的事,但并不等于就原谅他了。安宁心里的阴影一时无法消除。 尤其一看到赵家伟端上餐桌的饭菜她就不自觉地想起他倒在自己头上的那些剩菜,瞬间就倒了胃口。 赵家伟还是一如既往地晨起出门买新鲜牛奶,亲自烹煮,给安宁准备早餐。 依然一日三餐变着花样做她最喜欢的菜。安宁只得很勉强地应付着吃一点,但她吃得很少,这一反常赵家伟都看在眼里,他清楚她心里的疙瘩这回不容易揭开。 所以安宁说中午想在食堂吃,免省得来回跑时,赵家伟不但没有生气,还爽快地答应了。 只要顺着她,先顺着她,然后再慢慢想办法感化她回来。他晓得有时候要以退为进。 第92章 老婆,记得晚上早点回来 从那天开始,安宁每一天中午都在食堂吃,对她来说,能不面对赵家伟的时候是内心最舒坦的时候。 连续吃了四个月的食堂,赵家伟这回挺识趣的,没有表示任何意见。 他心里多希望安宁能回家吃饭,像以前那样喜欢吃自己做的饭菜,由衷的赞美自己的烹饪手艺。 那样,就表示她已经原谅自己了。 但是,安宁没有要回来吃午饭的意思,赵家伟只好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忍住了几次想要建议她回家吃午饭的冲动。 只是有意无意地假装随口问一句: “老婆,食堂的饭菜吃得惯吗?” “很好,菜品丰富,想吃什么应有尽有。价格还便宜,一顿下来才三块钱,实在太划算了。” 安宁生怕自己对食堂稍有不尽满意的地方,他就会趁机劝自己回家吃,极力称赞道。 “食堂的菜品是比家里丰富,但是偶尔吃几顿还新鲜,多吃几顿也会腻。再说食堂炒的菜太过清淡,我一个熟人做过食堂厨师,他说食堂的菜都是用水炒的,油都舍不得用。所以根本没有营养,长时间吃会对身体不好。” 赵家伟绕山绕水就是想挑食堂的毛病,但是终究不敢直接说出想要安宁放弃吃食堂的目的。 “清淡好呀,吃清淡对身体有好处。医生说了,现在的人那么爱生病就是因为重油重盐的缘故。” 安宁声声维护食堂,丝毫不松口。 赵家伟眼里有些许失望,无奈生怕引得安宁厌烦,不敢再辩。 唉,慢慢来吧,只要自己多一点耐心,假以时日,老婆对他的芥蒂一定会烟消云散的。 最近,老婆的态度明显缓和了许多。比如自己准备的早餐她会吃得一点不剩了。 前段时间,要么不吃,要么喝几口牛奶应付自己;再比如说,前段时间她故意的只洗她自己的衣服,不洗自己的,即使他把衣服放在一起搅了,她也只拣她自己的晾晒,而把他的衣服留在洗衣机里,不管不顾。 可近期,她会把两人的衣服一起搅了,一起晾起来。 明显有很大的进展,这是和好的前兆,自己一定要稳住,不可性急。 这天是赵家伟的生日,从早上开始他就打心眼儿里希望老婆能对他有所表示,哪怕一句简单的“生日快乐”。 不用她做什么,送什么礼物。他都会觉得是一大进步的。 然安宁没有表示什么,像是根本不记得他生日。往年她是记得的,她会提醒,会建议要么俩人下馆子,要么在家里庆祝。 生日快乐的短信年年准时来。虽然仪式都是赵家伟来主持,但是安宁的心意是很到位的,一直放心上,没有遗忘掉他的生日。 这回可不,她狠狠心,努力地把他的生日忽略了。 赵家伟准备晚上做一桌好菜一起庆祝一下,自己趁机说点肺腑之言,软化一下老婆的心。 只可惜安宁直到出门都没有任何表示。 赵家伟在失望之余,还是努力的处处显着比平日里更加殷勤,亲自给安宁递上包包,拿拖鞋,还追着叮咛一句: “老婆,记得晚上早点回来哦。” “知道啦。” 安宁只是淡淡应了一句。 她是真的忘了今天是赵家伟的生日,只一心想着怎么把握好他们之间的距离,这回断不能轻易原谅他,以免重蹈覆辙。 她伤重的心还没有痊愈,生日算什么? 而赵家伟这里看她无动于衷,大失所望,以为老婆还没有打算原谅他,心里便生出几分愤懑来。 安宁,差不多行了,别太过分了吧?简直给你脸了不是?但是他努力掩饰着。 赵家伟一上午郁郁不解,没心思打理工作。想发作,但终是不甘心。 唉,发作也捞不到好,还白费了这么久以来的心思。 思虑再三,想到了一个令自己感动不已的办法来:中午做些好吃的送到老婆单位,把她喊出来找一个僻静的地方一起享用午餐。 对,到公园去,公园的亭子里去,开满虞美人的亭子里去享受浪漫的二人餐,然后坦白告诉她今天是自己的生日。 这么一来,就不信她的心一点也不为之而活动,气氛烘托到那里了,她的心会变得柔软的,像之前的无数次原谅一样。 女人至死是少女,这句话听谁说的?不记得了。但是却是事实。安宁也不例外,他了解的。 一点点的浪漫,很容易就能把女人心里的铠甲溶解掉的。 于是,赵家伟提着装满自己心意的食盒来到安宁办公楼外,他蹲在食堂必经之处的花台子上。 十二点一到,一群穿着正装的男男女女从大厅庄严气魄的大门里鱼贯而出。 人流徐徐向着食堂的方向流淌。 赵家伟一眨不眨眼地盯着,直盯到眼睛发酸也不敢放松,生怕错过安宁。 人太多了,一色的藏青色西装,女同志的头发都齐齐的挽在后脑勺,所有的人都端庄,干净。 要在这股着装统一的人流中及时找到自己的老婆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千篇一律,整齐划一,黑压压一片。 看到了,看到安宁的那一刻,赵家伟精神为之一振,在着装打扮和精神面貌都几乎保持一致的一群人中,赵家伟一眼就发现了自己的老婆。 她是那么亮眼,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视觉感。 高个,美丽,优雅,气质,无不显得与众不同。 这是赵家伟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一面,远不是家里那个穿着居家服,小鸟依人般依赖他,被他圈养温顺的她。 穿着工作服的安宁,显得干练整洁,感觉良好,充满自信。 赵家伟生出一丝莫名的危机感来。 不得不说,这样的老婆想必谁都愿意当宝贝来待的,自己怎么不晓得好好珍惜呢? 好险,差一点就失去她了。 这一幕看来,更加坚定了要牢牢抓住她的念头。 待安宁随着人流走到附近时,赵家伟起身冲安宁走去,可是才刚走了两步便下意识停下了脚步,赵家伟脸色骤然黯淡下来。 她看见一个年轻帅气的高个男孩凑到安宁跟前,一脸灿烂的笑容,与安宁并肩而行。 俩人有说有笑,十分和睦。 第93章 赵家伟你又发什么疯 那男孩一看就不是他们的同龄人,年轻稚嫩,可他跟安宁肩并肩走在一起却不大有年龄的差距感。 安宁那么年轻漂亮,她的年龄完全可以忽略不计,那样的小男孩她也没有什么配不上的。 赵家伟的心塞在那里,他被人群塞在那里。 赵家伟僵在原地,心里一股浓浓的酸意在蔓延。 呆了一会儿,定了定神,强压下心中的不悦,他告诉自己,不宜多疑,兴许只是同事而已。 于是,继续朝着安宁走去。 眼看俩人踏上人行道通过绿灯前行,他正待准备开口喊住安宁时,却看见了令他浑身血液直往脑门里冲的一幕。 只见那男孩伸出一只强壮有力的臂膀环住安宁的肩膀,两人原地停留几秒后继续前行,男孩这一举止那么亲密,安宁没有表现丝毫的抗拒之意,还温顺得像一只小绵羊。 一辆白色小轿车从他俩面前驶过。 赵家伟凝定在原地,看着他们有说有笑畅谈着走进了食堂。 呆立片刻后,满脸寒气逼人的赵家伟跟踪尾随到了食堂门外。 他就站在食堂的院子里,透过宽敞透明的玻璃窗,看着那男孩鞍前马后地替安宁张罗着,最后俩人双双落座在靠窗的座位用餐,他们脸上都洋溢着愉快的笑,像极了校园里的那些小情侣。 看到这里,赵家伟就铁青着脸色愤愤离去。 他没有来得及看到后来坐到一桌来两位同事,就像没有看到刚才安宁过马路时,急着右转弯差点撞上安宁的小轿车一样。 事情就是这么的阴差阳错,或许老天就是有意这么安排的。 因为有些事情注定要发生,老天它不容错过,它就会制造一些盲区为的是蒙蔽人的双眼。 安宁记得早上赵家伟反复叮咛过要早点回家,猜他一定做了一桌好菜等着自己回家一起吃。 可是她一进门,她发现冷锅冷灶,厨房里没有忙碌的身影,餐桌上没有热气腾腾的饭菜,只有客厅里回荡着一股淡淡的白酒的气味,还有茶几上两瓶空空的泸州老窖酒瓶。 安宁记得这两瓶泸州老窖一直放在客厅酒柜的最高处,至少有四五年光景了,从未见赵家伟去开启品尝过。 听赵家伟提起过这两瓶酒挺贵的,是什么人送的。什么人送的,安宁没有听进耳朵里。 一阵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来。 安宁在心里飞快地思索着,从今早自己离家时,赵家伟的一举一动,一言一笑,所有细节都在心里一一回放了一遍,并没有问题呀?相反今早他的态度异常的好,这一天也与往常一般无二的过去了。 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不同寻常的事情,又惹他心情糟糕了? 不然这段时间为了努力挽回自己,他是不会酗酒的。他好久不碰酒了。 卧室的门紧闭着,想必他就在卧室里醉眠。安宁悄悄地推开卧室门,往里瞥了一眼,见他背对着门朝里躺着,发出鼾声阵阵。 安宁和上门退了出来。怎么办? 空气里好像隐藏着风雨欲来的危险气息,又好像什么事也没有。 无所适从间,她来到厨房里,思忖片刻,随即开始做起饭来。 自己不像赵家伟那般会做菜,但她会煮饭,会简单炒个鸡蛋,煮点白菜。 也许紧张和浓重的隐忧把握住了她的心神,让她的思维不能清明,直到现在,她也未曾想起过今天是赵家伟的生日。 她只是觉得重在态度,赵家伟不会计较她做的菜味道好不好,但是她的态度有益于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 好汉不吃眼前亏,这个时候她宁愿妥协。 她怕了,怕什么时候总要莫名其妙地就唤醒了他身上的戾气。无论如何,酒醉的他是个危险的存在。 安宁聚精会神地搅动着碗里的鸡蛋液,等着锅里的油烧热冒烟,再把鸡蛋液倒进锅里。 这时候听到厕所里传来抽水马桶的声音,她知道赵家伟醒了。 安宁放下手里的蛋液,关掉炒锅的电源,来到厕所门口,正好赵家伟从里面出来。 安宁正准备上前打个招呼,告诉他等一小会儿就可以吃饭了。 然还没等她开口吐出一个字儿,脸上就结结实实地挨了一掌。眩晕,眼冒金星,脸颊火飘火辣。 家常便饭一样熟悉的感觉再一次蒙蔽了她的感知。 安宁捂着脸不可思议地瞪着眼看向赵家伟。又发什么疯了? 后者眼露凶光,面色阴鸷得可以揪出一桶水来,胸口剧烈起伏着,发出“呼哧呼哧”的声音。 安宁心口不由自主的一紧,打了个寒颤。 她早该预料到今天必有一劫的,就在她下午刚进门的时候,就应该毫不犹豫地离开家逃出去的。 为什么不逃跑呢?留下来干什么呀,等待野兽醒来吞噬她吗? 傻呀!还要做饭讨好他,还要像请罪一般地做好饭来讨好他,自己何罪之有? 错的不是他吗?还要讨好他。 是自己草率了,低估了他的兽性,可惜晚了,这下怎么也逃不过这魔鬼的晚餐了。 想到这里,安宁心下一横,左右躲不过这一劫,何不殊死一搏呢?于是她怒从心头起,气从胆边生,向赵家伟发出了怒吼: “赵家伟你又发什么疯啊?你有病治病,动手打女人是你唯一的本事吗?” “不得了了,你这贱货,还敢跟我吆三喝四的。谁给你这个胆儿了?” 赵家伟上前一步捏住了安宁的下巴,手中一紧,安宁下巴两边传来阵阵钝痛,像是两边的骨头要被拆下来一般。 安宁痛得眼泪直滚,想说话却根本动不了嘴。 赵家伟眼里尽是狠戾之色,仿佛欲要将安宁生吞了。 见惯了他这副魔鬼般的脸色,安宁竟不似从前那般畏惧,反而心里腾起一波愤然之气来。 要是嘴能动她恨不能一嘴咬在他那只死死捏住自己下巴的手上,可惜动弹不得。 她于是双手握住他那只可恶的大手掌,使劲地掰着,一边掰一边死命地挣扎。 之前每一次打她,她只会哭泣,求饶,像只待宰的羔羊,无助地蜷缩着挨打。 可今天,她眼里射出的恨意和抗拒都是以前不曾有过的。这令赵家伟感到有些意外。 第94章 死亡的气息笼罩着她的心 前次的气还没来得及消除呢,这就又爆发了他的虎狼本性了。岂有此理。 在他稍作走神时,安宁用力挣脱了他的手,可是下一秒又被他抓住了头发。 他一手抓住她的头发往后扯,强迫她抬头面对着自己,抬手左右开弓连连掌掴她的脸,还不停骂道: “贱人,背着老子在外面勾三搭四,怪不得那么喜欢吃食堂。想不到你这么不要脸,连那种小得可以做你儿子的人你都不放过,你怎么这么不要脸?” “你在说什么,赵家伟你失心疯了吧?红口白牙的,我勾搭谁了?” 他究竟在说些什么?这个疯子。这个魔鬼。 “今天那个跟你搂搂抱抱,勾肩搭背的小白脸是谁?你倒是说呀,我两只眼睛亲眼看见的,我不信你还赖得掉。” 赵家伟面目狰狞地发问,打在安宁双颊上的巴掌不仅没有停,力道还一下重似一下。 安宁已经七荤八素,脸疼,耳朵疼。 温热的血液从鼻孔下流进嘴里,又腥又咸。 听了赵家伟的话,心里好似明白了什么,又好似糊涂的紧。 小白脸?今天?难道说的是龚恩俊?今天除了龚恩俊,她没有接触过别的男同事。 难道他今天去了办公楼?荒唐,真是荒唐之至。 安宁想要解释什么,但是那一下一下不断叠加的疼痛感令她头晕目眩,最后只是有气无力地挤出“我……没有。” 三个字眼儿,便发不出任何声音。 “你没有?你当我瞎啊?今天我是亲眼所见,天知道,可见你这段时间都跟小白脸天天腻歪在一起。你要点脸不?咹?我问你,你能不能要点儿脸?能不能,啊?” 赵家伟咬牙切齿地说完这番话,最后几个字几乎是用变形的声音碾压出来的。 同时,抬起脚从后背狠狠踹了一脚,把安宁踹出去一丈多远。犹不解气地挥手将茶几上的果盘,酒瓶一气拂落在地上。 两只酒瓶落地的瞬间发出尖利的破碎声,成渣的碎片四溅开去。满地的玻璃碎片,片片都尖锐无比,在安宁眼里闪着森森寒光,令人心惊肉跳。 赵家伟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再次抓住了安宁的头发,用力一扯,安宁只觉头皮像要被扯下来一般,反手想要自我解救,可赵家伟手一紧,一提,安宁整个上半身被拎起来,往旁边地上一掼,她重重侧身摔躺在满是碎片的地面上。 一侧的脸,胳膊,腿一齐被尖锐的玻璃碎片刺中,无有一处得到幸免的。 剧痛冲击着她的四肢百骸。 在她支起倒地的那半边脸时,发现一块巴掌大的碎玻璃插在嘴边,随着嘴角的每一下抽动,刺痛感传遍半张面颊。 她忍着痛取下了那块玻璃片。奇怪的是那锋利如刀片的玻璃上居然没有血迹。 正当安宁庆幸地把玻璃碎片扔到地上,摸索着去取身上其他地方的碎片时,一股暖流从面颊上流下,迅速地顺着脖子流进了胸口的内衣里,像汹涌的洪流,有不可阻挡之势。 伸手一摸,竟是殷红的鲜血。 哪能不流血,那样利刃似的玻璃片扎进肉去,那伤口简直不堪想象。 她无助的看向赵家伟,可那人把她摔倒碎片上,知道这一摔足够她喝一壶后,解气地转身进了卧室。 安宁面颊上血流不止的一幕他恰巧没有看到。他是歪歪斜斜地进卧室的,他是以醉鬼的姿势走路的。 才几分钟的间隔,卧室里就传来呼噜声了。像是他累着自己了,他要心安理得的让自己休息了。 安宁惊恐又虚弱,嘴里“呜呜”叫着,可就是出不了声。她也动弹不得,一动,浑身的痛淹没着她。 死亡的气息笼罩着她的心。 她恐惧了。她的血畅通无阻地畅流着,从嘴角,从胳膊,从大腿,还从不知道什么部位流出来。 有多少血经得起这般流淌?死亡明明在逼近了。 她奋力爬行,过去不知多长时间,终于挪到沙发边,拿起手机拨通了年春的电话。 电话里传来熟悉的音乐声: 有没有不想回家的水手,有没有不准停泊的港口,有没有人告诉过你,这条回去的路你用了多久…… 在姜育恒沧桑忧郁的歌声中,安宁的意识一点点模糊下去,直到痛感消失,知觉一并失去。 安宁再一次从医院的病床上醒过来。但是这一次,她受伤严重,意识一直处在混沌不清中。 耳边一直只闻两个人的声音,一个是年春的声音,还有一个是医生或是护士的声音。 随时听到年春在叫医生,然后感觉到有人在她身上,脸上不停摆弄。 她似乎感觉到一种疼痛,可辨不清这种疼痛从哪里传来,像来自自己的身体,又像来自深不见底的深渊中。 她不是她,身体不是她的身体。她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不知道自己还存在不? 她是深渊里的一粒尘埃,黑暗和混沌裹挟着她,在沉,在浮,没有方向,没有目的。 稍有清醒时,听见年春和医生的对话,意识到自己在医院里接受医生的治疗,还有年春的照顾。 迷糊时,仿佛亲眼看见自己的躯体破碎不堪地被遗弃在阴冷潮湿的荒野里,被一群人围观,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好渴啊,她感觉到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在发烧。 灼热的高温把她体内的水分全蒸发掉了。 好希望一场大雨兜头而下,把她灌溉,让水分渗透全身。真的觉得自己就要干焦了。 “她没法进水,你随时用湿棉签给她擦嘴唇,多蘸点水。嘴唇都起壳了。” 一个陌生的声音。 “嗯,好的。” 年春的声音。 “医生,可以想办法滴一些水进她的嘴里吗?她好像很渴,我感觉到她的呼吸好烫啊。” 又是年春的声音。 “不行,水滴到嘴里,她就会吞咽,就会牵动伤口,伤口会裂开的。你只能用湿棉签润一润她的嘴唇。”医生的声音坚决地。 嘴唇上传来一下下的滋润,她好希望那点滋润能像一汪清泉般源源流进她的嘴里啊。 她甚至产生一种贪婪地吮吸那一汪清泉的冲动,可是这一股冲动的力量给她带来了剧烈的疼痛。 “天哪,你别动,别动!不能动嘴,伤口裂开了。嘶……” 年春惊呼着,还不停地倒吸凉气。 第95章 触目惊心的伤疤 因为痛,安宁的眼中蓄起了滚烫的泪水。那泪水顺着眼角滑落,流进发际线中湮灭了。 年春用棉签小心翼翼地擦拭着安宁嘴角渗出的血珠,一边哽咽着到: “傻姑娘,你个傻瓜,真是作孽呀。” 眼泪也模糊了年春的视线,她抬起手臂拭了一下眼泪,又继续给安宁擦拭血迹。 安宁这时才清晰地感觉到嘴角的痛意,难道我伤的是嘴角?我怎么感觉浑身都是伤,浑身没有完好的地方呢? 她浑身都疼,既麻木又清晰的疼。浑身又动弹不得,她想说话,张不了嘴;她想握一握年春的手,但她找不到自己的手在哪里。 浑浑噩噩间,安宁睡一阵,醒一阵。 沉睡时,瞬间跌入梦魇之中,被困在无边无际的挣扎里,饱受凄凉与恐惧的折磨。 醒来时,听着年春与医生的对话,感受到年春无微不至的照顾和关怀。 三天后,安宁才完全清醒,恢复了意识。 她一醒来,目光就一直盯在年春脸上不肯移开。她一醒来,她就要迫不及待地展一展她那虚弱的笑颜。可哪里能够? 疼啊!那就用眼睛笑。 她美丽的眼睛含着笑意看年春,却害得年春的眼睛被眼泪朦胧着了。 “傻姑娘!傻姑娘。” 年春哽咽地责备她,怜惜地责备她。 年春眼中布满血丝,脸色灰白,尽显困倦之态。 她这是不眠不休在这里照顾自己多少时日了? 她不知道自己在医院里躺了多少天,总之,似乎在混混沌沌中沉溺了很久很久。 而沉沉浮浮之间,年春的身影一直都在,没有离开过自己。 年春见她一直盯着自己,眼珠咕噜噜转,似有万语千言在眸中流转,呼之欲出。 赶紧把手指轻轻点在她的唇上,“嘘,别说话,你的嘴不能动,千万,千万不能动。” 三天了,那红肿的伤口,一不小心,随时会裂缝,渗出血来。正因为如此,她三天滴水不能进,全靠输点滴的液体续命。 从嘴角到耳根像条巨大的蜈蚣似的伤疤,伤口的缝合线触目惊心地裸露在外,令人不忍直视。 满脸还有横七竖八细小的伤痕,像抓伤,又像割伤,难以辨认。 在她身上,衣服遮蔽的地方还有数不清的伤疤。任谁见了都会在震惊之余,很想知道这个女人到底经历了怎样一场非人的浩劫。 同一层楼的病人都在议论纷纷: 413病房里有个女人好像被她男人打了,打得很惨。太惨了,嘴都被撕烂了,脸也被抓烂了。 不时有人来来回回经过安宁的病房门口,有意无意往里瞄了又瞄。有些人索性倚在门框上直盯着安宁的脸看,尽情满足他们的好奇心。任年春几次毫不客气的驱赶,还是来来去去不间断。 年春心里又气愤又悲哀。 人们嘴里发出声声悲天悯人的慨叹,且会准确地猜测到这是一个女人被丈夫家暴的事实。 他们竟然一猜一个准。 小时候,年春见过温柔贤惠的隔壁小媳妇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坐在自家门前的台阶上,一边哭泣一边诅咒她的男人。 一堆的女人围着她你一言我一语地安慰小媳妇。 她们一起骂她男人不是人,太没人性,把好好的人打得不成人样。然后再劝她想开点,看在孩子份上忍一忍,忍到男人上点年纪就打不动了,他就会安生过日子了,女人的噩梦也结束了。 刻在母辈门骨子里的婚姻信条就一个字:忍。 间或也有不忍的,忍不了,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的。 西山村有一村妇长期被男人家暴,在一个夜晚被打到逃生无门, 逼急了操起家里的火铳一枪把她男人给崩了。 女人被抓,家里剩下三个未成年的孩子完全没有自力更生能力,惨淡无比。 当地在了解了事实真相后,发动村里一百多个村民联名请求法院宽大处理。 半年后,女人从看守所回到了家里。依然地担起抚养幼儿的责任来。 这件事情曾经在盆山引起了热议。 有人觉得家暴男死有余辜,也有人说这女人下得了手杀死自己男人,未免太毒了。 盆山砖厂的老板娘因为把丈夫出轨,一怒之下把第三者的一撮头发连皮带肉揪下来,结果被丈夫打到大小便失禁,半身不遂瘫在床上,只好继续忍受丈夫的虐待,看着丈夫和他的小情人明目张胆的地出入砖厂,挥霍着家里的钱财…… 这一桩桩一件件的家庭暴力,被广泛流传的都是那些惨烈无道的案例,至于那些不足以吸引人们眼球,或者说没有造成惨烈后果的家暴行为,太普遍,太正常了。 人们可以充耳不闻,视而不见。 那个时候,从没有听说哪个女人因为家暴而提起离婚的,如果有,那一定会比家暴本身更能引起轰动,更能成为大家热议的趣闻轶事。 所以那时候的家暴只会带来两种结局,要么忍一世,妥协一世;要么鱼死网破,玉石俱焚。 可如今70后一代的,但凡接受过新思想教育的女性,都有了对家暴的反抗意识。 除了那些尚被封建思想束缚的蒙昧女性外,因家暴而离婚的女性比比皆是,她们拿起法律武器勇敢扞卫自己的权益,不仅成功摆脱家暴,还拿到自己应得的财物赔偿,保障了自己的生活。 她们被灌输过女人应该坚决对家暴说“不”的思想,她们对家暴零容忍方能及时解救自己于水深火热之中。 可是,安宁太出乎意料了。年春很是想不通,大学毕业的安宁,为何能忍别人所不能忍,为何不决然离婚? 在她们这一代知识女性思想里,家暴行为是不能过去的,可安宁却一次次放任他过去了。 自己努力地想要劝她摆脱困境,奈何她像着了魔一般陷在泥沼里不肯出来。 她不肯把手伸给自己,自己又怎么能拉她上岸? 安宁住院的第二天,赵家伟找到了医院里。 彼时,年春正端了一盆热水,准备给安宁擦身子。 在病房的过道上看到了赵家伟正一间间病房打探安宁的下落。 年春浑身一凛,险些撒了盆里的水。 这个魔鬼,他有什么脸来见安宁?难道他还是没事人一般,来道个歉,忏个悔,又想把人领回去了事? 想到这里,年春怒火中烧,柳眉倒竖,怒目圆睁。 原地呆立片刻后,年春跨上两步毫不犹豫地将盆里的热水泼向了赵家伟。 赵家伟被泼了个当头湿,水淋淋地愣在那里睁不开眼。片晌,他伸手抹了一把脸, “谁呀?” 他气呼呼地咆哮。 第96章 宿命二字何其悲哀 睁眼见是年春就站在面前,手里拿着一个透明粉色塑料盆,眼里噙着冷冷的寒意死死盯着他。 他瞬间收起脸上的愠色,像霜打的菜叶一般蔫了下去。他低下头,不敢直视年春,默默等待审判的犯人一般,垂头立在原地。 “赵家伟你他妈就是个畜生!畜生!我呸!” 愤怒到极限,年春这个文雅女士也爆出了粗口。 除了这个词,她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字眼来形容赵家伟了,连这个词语也难以消解她心中的愤慨。 于是,接着她把手里的塑料盆也一并砸向赵家伟,后者本能地用手臂挡了一下,塑料盆“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在地上“咣浪咣浪”地滚动半晌才静止在走廊上。 在空旷幽深的医院走廊里荡起一串回音。 各个病房里都有人出来看热闹,过道的墙壁上挤满了病人和家属。 为了避开这些一脸八卦的面目,年春捡起地上的盆,迅速向病房走去。 她知道赵家伟就跟在她后面,她本来不想让他见到安宁的,可是一转念她就想让他亲眼看看他造的孽,但凡他还剩一点点良知,看到面目全非的安宁,他会意识到自己犯下了多么不可饶恕的罪孽。 应该让他意识到他自己的所作所为有多么的牲口不如。 年春想起那天,她和少华找上门的时候,怎么也敲不开安宁家的门,电话也无人接,无奈之下找了开锁匠开门。 一进屋就发现安宁昏死在血泊中。赵家伟则睡死在卧室里叫不醒。 客厅里一股浓浓的血腥味萦绕在安宁身上,而卧室里则弥漫着刺鼻的酒精味,夹杂着赵家伟浑浊的呼噜声。 年春走在前面进了病房后,忽地转身一把揪住赵家伟的衣领,把他拽进病房,然后后脚一蹬把病房的门踢来关上了。 随着“嘭!”的一声,重重地把那些此时好奇心爆棚地跟过来的人们关在了病房外。 想看看这个家暴男的真面目的欲望在强烈地诱惑着人们。哪怕是被关在门外,他们还是没有离去。都凑在413病房门口,执着地等待那扇门的开启。 赵家伟看到病床上双眼紧闭的安宁,此时光靠那一张面目全非的脸简直难以辨识。 还有嘴角那道触目惊心的伤疤,那么丑陋而可怖。 赵家伟面如死灰地愣在那儿,看不出他眼里的神色究竟作何解释,有没有触动他的良心,还真的一点儿也看不出来。 年春看到这一幕又是气得冒烟,简直后悔拽他进来安宁的病房了,他没有人性,没有良心。 让他站在这里都脏了她们的地盘了。看他这副死出,越发来气。 “出去!” 她打开门使出浑身的力气把赵家伟推出去,重重把门关上。 晚上,年春下楼找医生开检查单的时候,看到赵家伟还坐在大厅的长椅上,便恨恨瞪了他一眼,没理他。 只在心里厌恶地骂道:魔鬼,恶心! 赵家伟目光一直追随着年春的背影,眼神里有些巴望和着几分怯意,身体挪动了一下,似乎想起身,但终究又坐下来,却只坐下半边屁股,另外半边屁股像是在等待什么机会,随时准备起飞。 安宁出院后,住在年春家的学区房里。 年春下班就直接来给安宁做饭,照顾她,陪她说话解闷儿。 少华每天下班都来看她们,经常买了吃的用的送过来。 年春偶尔与少华一起回家住,多数时候则留在安宁身边。 安宁眼里,依然羡慕着年春和少华伉俪情深,是一对世上少见的最美好的夫妻, 世上的夫妻怎么会这样的大不相同呢?有如此破碎不堪的,也有如此和融圆满的。 他们将是白首到老,幸福永久的。 只是安宁并不了解,前段时间,少华曾经犯下的错误差点把他们的家庭拖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年春一个字也没有跟安宁提起过。 “安宁,到现在你还没有下定决心吗?你究竟在留恋什么?赵家伟身上到底有什么值得你一次次原谅他,甚至不顾自己的死活?” 年春多么希望这一回安宁能义无反顾地结束她和赵家伟这段病入膏肓的婚姻。 “你放心,年春,这回我离定了。对于他,我已仁至义尽,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安宁拉着年春的手,目光坚定地说。 听她这么说,年春长舒一口气,总算可以结束这段孽缘了。 从一开始,他们的婚姻就是一段不折不扣的孽缘。 安宁就是一个误闯魔窟的小白兔,再不想办法逃离魔爪,终究会被啃噬得骨头都不剩。 她握紧了安宁的手,颇为激动地道: “好,我陪你一起去。这一次一定要走得彻底一点,别犹豫,哪怕一无所有,也要头也不回地离开他。” 说着说着年春喉头一紧,声音有些哽咽,她努力平复了一下自己,续道: “我知道,你有太多的顾虑,我知道,很艰难,但是,再难也要做。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不破不立。你们的婚姻就像长了恶性肿瘤,要不及时割掉,否则,累及全身,危及生命就晚了。你明白吗?” “嗯,我明白。” 安宁重重地点点头,含泪看着年春,微微一笑, “我不想再等了,明天我们就拟离婚协议,如果他不签就直接起诉。” “也不必这么着急,你先养好伤再拟也不迟。看你都瘦成什么样儿了,既然做了决定,就不用伤神了,把身体养好吧。再不要回到他身边,再不给他伤害你的机会。” 年春小心替她擦去滚落脸颊的泪珠,看到她越发细长的脖子,深陷的眼窝,心疼不已。 安宁急急捉住年春的手道: “不,年春,我一刻也等不了了,越快越好,再不把这桩事情解决掉,我感觉快要窒息了。所以,我不要再等了。” “好,那你安心养病,我让少华替你拟离婚协议。” “嗯,好。” 安宁松开年春的手,如释重负地靠在沙发上,脸上恢复了平静,眼里似是憧憬着什么,闪着光芒。 到了伤口该拆线的时间,年春请假陪安宁去医院拆线。 她们从学区房的小区出来时,发现了在小区大门外徘徊的赵家伟。 年春比安宁先一步发现赵家伟,她脸色一沉,狠狠瞪了赵家伟一眼,然后不动声色地挽了安宁的胳膊意欲速速离去。 年春不希望安宁发现赵家伟,虽然安宁已经下定决心,但她还是害怕赵家伟的出现会动摇安宁的决心。 她很清楚,若不是这一次赵家伟下手忒狠,把安宁伤得太严重,安宁还不一定下得了这个决心。 从以往安宁的口中了解到,赵家伟除了家暴行为外,平日里,他把安宁照顾的很好,他从不让安宁做家务,让她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大小姐般的生活。 赵家伟的“爱心早餐”还在圈内出了名呢,大家还冠以他“模范丈夫”美名;至于他的家暴行径,则除了年春和周围邻居,再没有人知道。 安宁终究还是发现了赵家伟,因为他已经以最快的速度窜到了她们面前。 年春感觉到了安宁微微一滞的脚步,浓重的寒意瞬间覆盖在她依旧伤痕累累的面容上。 下一秒,她冷冷斜睇他一眼,便携了年春加快脚步离去。任赵家伟追在后面“老婆,老婆”地声声呼唤,也不回头。 她招手拦了一辆车,麻溜地钻进车里,年春险些都跟不上。 她这逃命般的神情,衬托着嘴角那道斜长的疤痕,说不出的狼狈与悲惨。 拆了线,医生建议安宁做个全面检查。 待到下午拿到检查结果时,安宁和年春俩人都彻底傻眼了。 安宁居然怀孕了。这个结果就像天边传来一声若隐若现的闷雷,让人一时无法分清是喜是悲,是好是坏。 在年春看来坏消息的成分更多一些,她知道安宁离婚的决心大大受到了冲击,她甚至已经感觉到了安宁的决心因为肚子里的小生命在一点点融化。 抛开怀孕的事不谈,年春不相信赵家伟会因为孩子的到来从此一改恶习,善待安宁。 打死她也不会相信,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她早已看透赵家伟家暴的恶习跟孩子无关,跟任何外在因素无关,那是他早已刻在骨子里的恶,是与生俱来的恶,是家族遗传的劣根性。 对安宁来说,抛开赵家伟不谈,这个孩子可是她期盼已久的,所以毋庸置疑的,对她来说这是个喜讯。 就这会子,她无暇顾及赵家伟,她全部心思都沉浸在这个从天而降的孩子身上。 此时,年春看到的是安宁脸上掩饰不住的愉悦之色,她抚着小腹,眼底闪着柔爱之光,母性的本能像一泓清泉逐渐在她体内抚漾。 年春什么也没有说,她已经暗暗洞悉了风向,风之所向,焉是人力所能改变的? 安宁什么也没有说,但是年春已经预知了结局。 怎么办?怎么做才对?该阻止,该成全。怎样都不对,怎样都不能做。 年春是无奈和无力的,你能对风说不要往那个方向吹,那个方向有危险吗?不能。 这样的反转,恐怕连安宁自己也是无法掌控的。 怀着赵家伟的孩子,毅然决然地跟他分道扬镳,然后独自生下孩子,独自抚养孩子,目前的安宁是下不了这样的决心的。 以安宁的个性,她会往死里纠结,让她自己做出选择,她一辈子也给不了自己一个结果。 她最后的决定,必定是被身不由己地推动往前走的,但是,推动她的那个人一定是赵家伟,而不是年春。 这一点,年春心中已经预知了。 再说了,赵家伟能放过她吗?赵氏家族能放过她吗?不能够。 不一样了呀,怀了赵家伟的孩子,事情就变复杂了,就不是他们两个人的事了。 会有很多人自动牵涉进来的,赵家那许多人。 所有这一切,看透了,让年春在这一刻无奈地选择了沉默。 当她们在医院的大厅里,再一次看到尾随而来的赵家伟时,安宁看向赵家伟的眼神不再像之前那样只有冰冷的寒意,而是满目的复杂如繁,若有所思。 年春内心充满了无力感。 宿命二字,何其诡异,何其悲哀。 安宁和赵家伟之间的纠葛远远没有结束,有些劫必须得渡完,天命不可随意更改。 论斗智斗勇,安宁哪里是赵家伟的对手。 在医院里,仅凭安宁那异样的眼神,赵家伟便看出了端倪,他想方设法在医院里打听到了安宁怀孕的消息。 于是,每天到年春家楼下围追堵截,死缠烂打,他甚至厚颜无耻,势不可挡。 两个月后,他成功地将安宁接回了家。 第97章 你能不能别这么矫情 似睡非睡之间,灵生感觉太难受了,说不清楚是头晕还是头疼。 胃胀恶心,想吐吐不出来。烦躁地翻了两次身,实在睡不下去,只好起身。 灵生从卧室走到客厅,没有开灯,外面路灯虽然没有直接照进客厅,但是反射的灯光足以使客厅的每一个角落都清晰可见。 她尝试过,开了灯,明晃晃的亮光会让她的头更加混沌,也会让反胃的感觉加重。 这样的症状已经一个星期了。 早孕反应!不用去检查,百分百能肯定。 这种反应在怀女儿的时候就感受过,她一辈子忘不了,也曾经发誓再也不想要重来一次的经历。 是的,那种刻骨铭心的感觉,对她来说是所有身体不适的反应当中最为难以忍受的一种。 这种症状多坚持一天都是生不如死的折磨,自己当年怀文文的时候,生生的把120斤的体重消耗到了70斤,堪比大病一场。 唉,说好的,明天去医院做人流,可是高星还在外面喝酒。 灵生烦躁不安地在客厅里来来回回的踱步,尽管有些疲倦,但是她无法在沙发上坐下来,她要通过不停地走动,分散注意力,可以缓解一下身体上的不适。 昏暗的屋子里,原本是寂静的夜晚,灵生却感到整个世界都充满了聒噪,是一种来自自己的身体里的聒噪。 就是这种无形的的噪音让她承受着无以言表的痛楚。 王八蛋,还不回来!这家伙要是喝醉了酒,明天多半又是起不来床。 灵生脑海里不自觉地想象着高星在酒桌上喝得红光满面,与朋友谈笑风生的情景。越发地让她懊恼到抓狂啊。 把人家害成这样,他还有心思在外面混。 直走到是身心困顿,灵生只好自己回卧室休息了,在一阵眩晕和反胃的感觉中迷迷糊糊地睡去。 第二天,又从一阵难以描述的不适感中醒来。 她起身就跑进厕所里干呕,却什么也呕不出来。 真是恨不能把五脏六腑全呕出去,留一副空荡荡的肚囊皮想想都觉得轻松。 拖着软绵绵的身子走进客厅,看到高星圈在沙发上睡得很沉的样子,灵生心里一阵委屈。 看时间还早,想着就让他再睡一个小时,自己把东西收拾好,可以掐着时间点叫他起床。 于是她打开热水器电源准备烧水喝。 在烧水的空闲,到卧室里换掉睡衣,刻意选了一件宽松休闲连衣裙穿上,方便手术。 换好裙子来到客厅,热水器的指示灯已经停在保温区,水烧开了。 她接了一杯水放在餐桌上凉着,继续到洗手间洗漱。突然间发现在做这一切准备工作的时候,自己已经没有那么难受了,整个身心轻松了很多。 可能是心态问题吧?今天就可以去做手术了,这种要命的不适感就要结束了。想想都觉得愉悦。 往往人们在看到希望的时候,感觉日子有了盼头,浑身会充满能量,眼前的困难就会变得容易克服了。 试试水温,可以喝了。 水杯端到嘴边正准备喝的时候,突然想到手术前一定还会做各项检查,有些检查项目是需要空腹的,连水都不能喝的。 为了保险起见,灵生还是放下了水杯,尽管感觉饥肠辘辘,喝点温开水暖暖胃一定会舒服一些,但她还是坚持滴水不进。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她来到沙发边轻轻推着高星,柔声呼唤: “老公,起来了,咱们该去医院了。” 睡梦中的高星“嗯嗯”两声,翻个身又进入沉睡状态。 灵生不由得眉头微蹙,这是喝了多少,迷糊成这样? 要是没什么要紧事,灵生都不忍再催他起床了。 但是今天顾不了那么多了,自己无论如何一定要在今天之内把手术做了,多一天她都无法承受。 “老公,快起来,咱们去医院了,还要去排队呢,时间到了!” 她抓着高星的手臂,用力摇晃了几下。高星被推醒了,他抬起头瞪着布满血丝的双眼,生气地问道: “你又怎么了?” 灵生看到他满脸愠怒,有些退宿,但她还是坚持道: “说好的今天去医院做手术,时间差不多了,你起来吧。” “你自己去吧,多大点事呀?” 高星瓮声瓮气地说罢倒头就睡。 “什么叫我自己去?这是我一个人的事吗?这还是小事一桩吗?” 灵生被高星的态度气得够呛的,喉头一哽,差点哭出声来。 谁知高星忽地从沙发上坐起来冲灵生吼道: “这种事情哪个女人没有经历过?究竟是多大的事呀?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矫情?” 说完怒气冲冲地起身往卧室里走去。 灵生气得脑袋嗡嗡的,什么人说的这是什么话嘛?明明是喝醉了酒起不来床,还强词夺理拿她撒气。 情绪一激动,胃里又开始翻腾起来了,她捂住胸口定了定,强忍着心里的不平,静静地坐在沙发上等着。 她以为高星进卧室换衣服拾掇自身去了。 酒鬼!宿醉还犯起床气。不跟你一般见识,我只要把手术做了,啥都可以不计较。 灵生这会儿满脑子都是“手术”的事,没有心思想其它。于是她无比耐心地等待着高星。 时间飞快地流逝,等待却漫长得让人窒息。 这人磨蹭什么呢?故意的吧,心里有气也该有个度,也不能这么过分不是?忍无可忍之下,她准备去催促一下。哪知刚走到卧室门口就听到了轻微的鼾声。 她微微一怔,进去一看,可不是人家睡得那么踏实,被子盖得严严实实,天塌下来仿佛也事不关己了。 灵生定在原地,愣愣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 被忽视,被冷落,被欺负……各种心灰意冷,各种意难平齐齐挤上心头。 突然间感觉被塞进了一个速冻的空间,身体迅速地降温,五脏六腑都冻硬了,没了知觉。 看着床上这个不靠谱的男人,灵生心里骤然一寒,拿起自己早已收拾好的挎包心灰意冷地独自出门去了。 第98章 人流 来到医院排队,挂号,就诊,检查,中途倒是没有耽误。还算顺利。接下来就等待检查结果,得知验血结果下午才能拿到时,她选择了在医院等待结果。 虽然离家不远,可以回家吃中饭,睡个午觉再来也不迟。但是此时此刻,她宁愿在医院里枯等也不想回去面对高星。 至少这里能让她的心得以片刻的安宁。 医院这种地方充满了病痛和死亡的阴影,但是同时也充满了康复和死而复生的希望。 坐在一楼大厅的椅子上,无聊地打发时间,灵生东张西望,研究着眼前的一切。 挂号收费的窗口,竖着5排长长的队伍。 队伍的长度似乎没有任何变化,刚才灵生自己排队的时候队伍就这么长,过去几个小时了,还是这么长。 其实,挂号收费整个过程也就分分钟的事,速度也够快的,操作也够规范化的。只是来来去去的病人从不曾间断而已。 去的去,来的来,生老病死的规律延绵不绝。 排队挂号的人群里很少看到病态蔫萎的人,他们大都行色匆匆,步伐稳健,而坐在自己周围椅子上的才都是些病容奄奄的人。 看着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被挂完号匆匆赶来的家人带走,灵生心里不由得一阵酸楚。 右边的药房窗口也排着几竖长队,这里的队伍挪动十分缓慢。 药房里,医生接过病人或者是病人亲属手里的处方签和缴费单子,仔细查看之后就转身去身后的药架里找药,找到药回来包装,装袋,写上服药提示,面对取药的人叮嘱一番,才算完成一单。 期间,每一单大概耗时几分钟甚至十几分钟。 左边是急诊室。出口总是停着一辆庞大的救护车。 从门口望去,急诊室里放着一张窄小的急救床,没有看到医生,也没有看到病人。 此时没有急救病人,那一隅透着几分神秘的寂静。 十二点到了,为了补充体力,灵生起身去往住院部一楼的大厅,那里有盒饭卖。记得医院食堂的盒饭比别的地方更合自己的口味。 肚子早已饿得怪叫,她买了最高价格标准的盒饭,坐在大厅的长椅子上吃起来。 土豆烧排骨、回锅四季豆、炒白菜全是自己喜欢吃的。 谁知才只吃了几口,被胃里的不适感弄得难以下咽。 灵生固执地往嘴里大口塞了几勺饭菜,却激起一阵呕吐,大颗大颗的眼泪都憋了出来,只得放弃进食。 漫长而煎熬的中午过后,终于迎来了下午时分。灵生拿到检查结果,直奔妇产科。 妇产科门诊坐诊的医生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灵生心里掠过一丢丢失望,或者是不信任感。 感觉还是生过娃的女人做妇产科医生更靠谱一些。 灵生是下午第一位就诊的病人,她走进医生办公室里,把所有单子放在医生面前,下意识的瞟了一眼医生胸前的工作牌,看到了医生的名字“陶婴瑛”。 灵生坐到医生对面说道: “陶医生,我是来做人流的。” 陶医生没有回话,直接拿过单子一张张过目。看完单子,陶医生才抬头看着灵生,轻言细语地说: “嗯,从各项指标来看这个手术可以做,但是今天做不成无痛人流哦,麻醉师不在,你下周一来做吧。” “啊?” 听了医生的话,灵生的心往下一坠。怎么会有这么不凑巧的事?老天这是跟我过不去吗? 让我等到下周,我宁死也不愿意等。一天也等不了。 哪怕死在手术台上我也要在今天之内做。 灵生咬咬嘴唇,坚定地说: “陶医生,这手术我今天一定要做,您给我安排吧。” “硬刮呀?我怕你承受不了。等个几天来做无痛的,何必要遭这个罪呢?” 一抹诧异之色浮在陶医生年轻娇嫩的面庞上。 为了取得陶医生的理解,灵生不由自主地对着这个看起来毫无经历的小姑娘诉说了自己早孕反应的种种痛苦经历,并表明了自己坚持马上做手术的态度。 于是,陶医生只好给她安排手术了。 手术要求家属签字陪同。灵生只得谎称她老公出差在外地,家里就只剩自己一人,她没有人可以找了。 自己签字,自己可以的。 当躺上冰冷的手术床时,看着面前那形状怪异的体位固定器,灵生心里难堪和恐惧混杂在一起,百般滋味涌上心头。 闭上眼睛便头晕目眩。 再睁开眼时,看到两位年轻的女医生,一位手里端着托盘,托盘内装着各种器具,一位正熟练地带上手术手套。 灵生觉得自己此时跟实验室里的小白鼠一样一样了。无奈紧紧地闭上眼睛,一副任人宰割的状态。 “北灵生,我先给你打一针麻药,你放松点,不要太紧张了哈。” 医生看着脸色惨白惨白的灵生安慰道。 灵生已经无力回应医生了,她不知道下一秒会有什么样的疼痛来袭击自己的身体,自己能不能承受得住,这样的恐惧心理让她窒息,浑身无力。 正当她还在无助又无奈地等待劫难的到来时,一阵痛楚从她的腰部传来,随着疼痛的加剧,感觉自己的腰椎都要断裂了。 原本已经做好准备想要咬牙挺过去的,还是忍不住叫出了声来。 当她叫出声来的时候,她就知道这种痛楚已经达到自己能忍受的极限了。 但是,极限以外已经没有极限了,痛苦即使是无边无际,也得受着。 从腰部到腹部,疼痛感传递给了心脏,再到大脑。她渴望昏睡过去,却一阵一阵被刺激着,清醒着。 地狱炼火,她只想知道地狱究竟还有几层? 浑浑噩噩中听到了医生的声音: “快了快了,马上就好了哈,再忍一下。” 医生的话音刚落,又一阵剧烈的疼痛袭击了身体的每一个角落,灵生感觉自己已经坠落到了地狱的最底层,被重重地砸成了粉身碎骨。 于是,失去了知觉,晕死过去了。 第99章 同病相怜 当灵生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半空中吊着点滴瓶,看着生命的液体一滴滴输送进自己的血管里,她才深信自己还活在人间。 有些迷离和恍惚的意识让她对周围的环境感到陌生。甚至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你醒了?太好了,终于清醒了。你刚才的情形好吓人哦。” 一位清瘦秀气的少妇坐在对面的病床上,语气里满满的关切。 “您是谁?” 灵生以为自己病糊涂了,没认出认识的人来,弱弱地问道。 “我叫杨年春。我陪朋友在这里住院。听说你手术时晕厥了,现在感觉好点了吗?” 哦,原来是个热心肠的病友。 灵生确认自己并不认识她。杨年春身后的病床上还躺着一个女人。也是一位特别年轻的少妇。 可是……那个女人满脸的伤痕,惨不忍睹,完全是面目全非的。 当灵生看到那女人嘴角长长的缝合过的疤痕时,倒吸了一口凉气。几条露在伤口外面的缝合线,让人触目惊心。 天哪,这女人遭遇了什么?这样的伤口是怎么来的? 看见年春眼里的惊愕和同情,受伤的女人黑亮的眼眸中闪现一丝柔和之意。而她那紧紧抿着的双唇像千年的化石一般,看上去十分坚硬冰冷。 那伤口直接从嘴角撕裂到了耳根下面,伤口缝合处的伤疤红肿得发亮。 眉毛,鼻子,面颊处处疤痕累累。只有那双好看的大眼睛完好无损。 灵生发现那女人看自己的眼神里也饱含同情和怜悯,不由得有些哭笑不得。 唉,对面的,不知是妹子还是姐姐?你的样子似乎比我还惨,你居然还同情我?看来你也是个内心柔软的人。 那么,是谁把你弄成这副惨像的呢? 两个病床上的女人互相打量着,似乎各自脑海里都有好多问题想要问对方,就这么无言地交流着眼神。 年春见灵生的液体输完了,跑出去喊了护士来换药。 护士摘下空瓶子,换上另一瓶满满的液体对灵生交代: “刚才输的那瓶是止疼的,这瓶是葡萄糖,给你补充一下,输完你就可以回家了。” 说着把一袋子药放在床边的柜子上,接着交代: “这些药要按时服用,上面都写了用法和用量。你的身体太虚弱了,让你家人给你做点好吃的多补补。” 听了护士的话,灵生心里顿觉五味杂陈。 护士走了,年春一边热忱地关照灵生,一边照顾身后的安宁。 “她是安宁,我朋友。” 年春简单介绍了一下,显然,虽然她看起来是爽快的人,但似乎她不打算透露更多。灵生懂得,她点点头,对着安宁浅浅微笑,也没打算多问一句。 安宁冲灵生闪了闪她那又长又卷的眼睫毛,算是打招呼了。 年春问及灵生为什么自己一个人来做人流时,灵生苦笑一丝,摇摇头,没有做任何解释。年春似乎读懂了她的难言之隐,也不追问。 整个病房里,三个初次见面的女人之间有了一种此时无声胜有声的默契,不知不觉产生了一种似曾相识的亲切感。 “你困了就睡吧,我帮你盯着。” 年春见灵生忍不住上下眼皮有些打架,就让她放心睡。 打量着病床上睡着的灵生,蜷缩在被子里整个一小团,她好瘦小。 一缕头发原本盖住了灵生的半边脸,这时却无力地滑落在雪白的枕头上。 灵生脸上最清晰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个小巧而笔直的鼻子,从鼻尖到山根到眉毛的三角区,简直完美到极致。 好多女人梦寐以求的鼻子的完美模型长在了灵生脸上。除了眼角有几丝隐隐的细纹以外,皮肤还算紧致,轮廓标准。除了肌肉单薄,整体骨骼都小,很容易激起旁人的保护欲的那种长相。 这样一个女人,我见犹怜,背后又有着什么样的难言之隐呢? 唉,女人,天生的,自带的,不同寻常的故事。 “安宁,取报告。” 医院走廊的深处传来医生的声音。年春“哎!”地应答着出去了。 灵生被吵醒,正好看到年春的背影消失在门口。 安宁静静躺在床上,眨巴眨巴着眼睛望着天花板,好似无情无绪发着呆,又好似沉浸在渺不可见的深渊里。 灵生看着安宁侧面的眼睫毛更是美的失真,那样长,翘。如果没有那些触目惊心的伤痕,大美人的轮廓该有多完美。 究竟是谁会对这样的美人儿下得了如此毒手呢?嘴角那个伤疤……唉,该有多疼啊。这么漂亮一个柔弱女子,怎经受得住?真是造孽。 灵生偷偷研究着安宁那累累伤痕难以遮掩的美貌和脸上那些的伤疤,感慨万千。 兴许是同病相怜,兴许是一见如故,兴许是恻隐之心泛滥。 灵生虽然无意窥探别人的隐私,但很想结识她们,她很想了解她们以及她们背后的故事。何况,那个年春这么热情热心地帮助她,于情于理她都应该找个适当的机会表示感谢一下人家才对。 临走,灵生和年春留下了彼此的联系方式。 七月末的一天,从盆山传来噩耗,灵生父亲北明义没了。 天阴了好几天,好几天没有见着阳光了。一场雨,憋了好几天,不晓得预备在哪一天下来。 坏消息已经传来,雨还没有来,好像老天正在憋着什么样的大招。 预感,真是个神秘的东西,也是个神奇的东西。小时候曾经听说梦见掉牙齿,表示会有亲属或家中长辈离世。 灵生前几天夜里梦见自己牙齿松动,手指轻轻一拈,两颗牙齿就被自己拿下来了。虽从不信这些神玄之谈,但心里忍不住还是闪过丝丝不安,事关长辈,难免牵挂家中老父母。 于是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信念,电话里问候了家中二老,得知平安才放下心事。 谁知,才隔了三五日,真出事了。 父亲在家中去世了。不曾听说过二老谁有不安,怎的如此突然呢? 悲痛之余,灵生打电话通知了高星,自己先回了盆山。 第100章 父亲的葬礼 高星又是已有半月没回家了,连电话也不曾打过一个,与其面对他的冷漠,灵生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心里反倒自在些,没有人添堵。 要不是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她也懒得给他打电话。毕竟她们是夫妻,亲生的老丈人去世,高星作为女婿不露面是说不过去的,保不齐有人说三道四。 再说高星那边,凭灵生对他的了解,不管他心里愿不愿意,这种时候他是一定要把自己的场面撑足的。 在场面上,他一定要做好女婿,好丈夫的。 假如灵生这个时候不通知他,坏了他的名声,那灵生就得负全责。 保不准高星是要倒打一耙的。高星一定会说她不懂事,不明理,不近人情。 父亲是急性心肌梗死。 昨夜在老街的李铁匠家里喝药酒,喝着喝着人就不行了,送到盆山镇医院抢救了半个钟头,没救过来。 父亲的骤然离世,对灵生打击很大。世上最亲的人,对自己最好的人消失了。 在灵生的成长过程中,哥哥很少出场,对她只有浅浅的敌意和生疏。跟别人家的兄妹情感是无法比拟的。 小时候灵生把哥哥的冷漠只当是一种习惯,长大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原本就不是亲兄妹,也就得以释怀了。 她只有父母,没有兄长。从情感上似乎就是这样的。 成家立业后,以为丈夫便是一个她往后余生的依靠,没想到他连最起码的安全感都给不了她。最后,她的生活中就只剩下了父母和孩子。 如今,疼爱她的老父也去了,怎不令人寒心? 灵生跪在父亲的棺椁前伤伤心心地哭了好一阵子,邻居们轮流劝了几次都没有劝住。后来,母亲在邻居的搀扶下亲自来劝: “灵儿,别哭了,你爹都走了,再哭也没用。你去外面招呼一下吧。高星也没有来,你哥嫂像客人一样坐在那里不动。外面都没人招呼了。” 看着母亲骨瘦如柴,形容枯槁的样子,灵生更是心疼不已。她答应了一声,忍着哀伤,强打起精神安慰母亲道: “妈,你不要担心,有我呢。高星也快到了,等他来了,都交给他吧。你注意身体,别操心了。” 灵生从灵堂里走出去,耳边响起来参加葬礼的人群小声议论: “还是这个抱来的姑娘有良心,看她哭得多伤心。倒是亲儿子,跟没事人一样,眼泪都没有掉一滴。” 哥嫂就坐在人群中闲聊着,哥哥手里握着矿泉水瓶,翘着二郎腿,俨然一副座上宾的模样。 灵生心底泛起一丝不悦,但她没有立场说他,因为她清楚哥哥从未把她当妹妹或家人,自己在哥哥眼里从来就是个外人。 只是,自己不能把自己当外人。父母面前她从来不是外人,她是父母的亲闺女。 幸得老街的街坊邻居们很给力,丧葬场合的一应流程早已安排得明明白白。邻里自发组队而来,人手是不用愁的。 只是稍微有点乱,缺少章法的样子。 灵生觉得场合里缺一个总管来全局指挥调度,负责整个丧宴。 正想着总管,花伯伯就来了。 看到花伯伯在那儿振臂一挥,像个大将军一般。底下一群男女老少就会一呼百应,被他指挥得团团转,让主人家一看就安心。 灵生这就吃下了定心丸,场面算是稳了。 老街有一个千年总管叫花大武,自灵生有记忆以来,老街的红白宴席他都是总管的不二人选。 如今的花大武已经从当年那个二十多岁的青壮小伙变成了头发花白的老伯了。 灵生心怀感激地朝花大武走去,准备过去说句感激的话儿,以表谢意。谁知花大武一见灵生,像见了救世主一样,朝灵生招招手道: “哎呀,灵生,你总算来了。我看今天来的亲戚朋友比预料的还多了好多,原先预计的两只羊子远远不够,再买两只来都不一定够吃哦。我去找你妈妈,可她老人家躺在床上病殃殃的,我都不好意思开口。找你哥吧,他又说不够多放点萝卜一起炖就是。丫头,你拿个主意吧,不然我这里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花伯伯,两只羊子不够尽管添就是,你不用纠结费用的事,找我就好。派个人再去买两只羊子来吧,你只管把葬礼办得体体面面的,千万不要为了节约,让人笑话了去。” “再添一只足够了,两只也用不着。” 灵生心里对哥哥的态度越发的不满,按规矩,丧宴的一应用度该由做儿子的承担,没得说是要女儿承担的,作为儿子的这样不作为,真是替父母寒心。 哥哥依然是这样的态度,可是她怎么会允许爸爸的葬礼弄得那么寒酸呢?他们不愿承担,她来承担就是,哪怕整个丧宴的全部费用她来承担也没关系,她正愁没有机会尽孝呢。 “丫头,好样的。不枉老北夫妇把你当亲闺女一样养,真是个孝顺的姑娘。” 花伯伯朝灵生竖起大拇指,由衷地赞扬道。 灵生苦笑,这是自己应该的。 花伯伯是很值得感激的,但是灵生总不喜有人提醒自己不是亲闺女之类的话题。她对父母的情感已经超越了血缘,无谓地纠结亲生或不亲生,让她感觉到一种亵渎,冒犯。 就像最珍贵的东西,不愿被人触碰一般。 七月末的下午,天气异常闷热,一团淡淡的灰色云团遮住了即将西落的夕阳。 有些斑驳的四海旅社那两层小楼,因为年久不曾加以翻新,木板和红砖都显得败色,蛛网灰尘蒙了厚厚一层,看起来有些年代感。 同时,这房屋如今的状态,仿佛也无声地证明着其主人已年暮力衰,再无力维护它,只能任凭其随着这流逝的岁月不可避免地老去,残破去。 纵使没有生命的物体,它的生命也有尽头的时候。 多久没有回来了?四海旅社已然尽显破败之势,灵生心里不禁感伤。 她来到四海旅社的后院,七八个炕灶,支着七八口大锅。 大大的木甑子里蒸着米饭,从竹编的盖子下面徐徐冒着蒸汽,滚烫的,米饭熟透的香气扑鼻而来;宽口的铁锅里炖的是羊肉,汤烟寥寥升起,香气也来着扑鼻子。 老街的居民们忙碌在这里,洗碗,摘菜,削萝卜……每一个人都认真,严肃,丝毫不马虎。 灵生一一向帮厨的邻里致谢,走过燃着熊熊焰火的坑灶前,感觉空气里的高温瞬间飙升到难以承受,她下意识地往一旁避让,远离那火坑。 看见酿酒坊的曾大嫂蹲在坑灶前不停往灶里添柴,大颗的汗珠儿从额上耳边滚落,几缕发丝湿湿的服帖在面颊上,背上的白衬衫湿了一片。 灵生顿时十分的过意不去,为着父亲的葬礼,邻居们真是太辛苦了。 她怀着歉意和感激上前对曾大嫂说: “曾大嫂,辛苦了。这么热的天还让你在这里烧火。” “不碍事的,雨都要来了,下雨就不热了。” 曾大嫂蹿了蹿火,下意识抬头瞅一眼天空,伸手抹一把汗道。 “雨?要下雨吗?。” 灵生满脸狐疑地抬头望着天空转了个360度的圈儿,除了西方的天空飘着灰色的云,并无下雨的迹象。 头顶的一小片天空还呈现出瓦蓝瓦蓝的景象,云并没有遮掉它。四周也没有一丝丝风吹过,除了闷热还是闷热。 只是不见日光。日光罩在一片比较浓厚的灰云里,出不来。 “今天必有一场大雨,灵生,你看着吧。” 曾大嫂见灵生那莫名其妙的傻样儿,不禁笑道。 灵生将信将疑地“哦。”了一声,忍不住又去看天空,有什么玄机吗?看不出来。 高星终于到了,意外的是,他居然带了一支奔丧队伍一起来,浩浩荡荡二十余人。 木勇和童玉也在奔丧队伍中,其余都不认识。 高星的队伍在街口“噼里啪啦”放了一阵火炮才近到灵堂前来,祭奠完毕,高星带他的队伍到外面落了座。 灵生过去一一打招呼,高星轻轻扶了一把灵生的肩膀,向众人介绍: “这是我老婆,灵生。老婆,他们是我同事,山高路远的,大家都心意满满地跟我来的,你照顾好他们。” 灵生颔首道:“谢谢,大家有心了,辛苦。” 灵生目光注意在木勇和童玉身上,好久不见呢,好久不来往了,居然今天他们来了。 特意对他们笑了笑,可是那两口子回笑时,表情甚是别扭。灵生很是不解。 因为这会儿她没有多余的心思研究这些,于是自顾忙去了。 花伯伯再一次找到灵生,他看起来十分焦虑,急迫地嚷叫着: “灵生,大雨要来了,快想想办法,总不能让大家淋着雨吃饭吧?” 灵生这才发现周遭光线早已暗淡下来,一看天色,空中已乌云密布。山头有浓密的黑云在滚滚流动,似乎每一片浓云都在酝酿着雨。 真是瞬息变化的天,刚刚还看不出来征兆,这会子赤裸裸地挑衅一般,做出十分吓人的样子来。 糟糕,真的要下雨了。后院的宴席都在露天坝里,这可把灵生难住了。自己还从来没有主宰过这么大场合,一点儿经验都没有。 高星,这个时候该是他这个女婿发挥价值的时候了。 于是灵生领着花伯伯一起来到高星跟前,花伯伯把情况一说,高星立马起身: “交给我就是。” 两个男同事被派到街上去了。 不一会儿,两个男同事一人抱着一卷彩色篷布回来,灵生这才明白他们这是准备搭建彩篷。 高星率领他带来的队伍,在后院搭建彩篷。 他的同事们也都积极热情,连几个女同事也没有闲着,帮忙拉绳扯布。赶在大雨之前,红绿色的彩篷结结实实地支撑在空中。 这下完美,再大的雨也造不成破坏了。 花伯伯再一次竖起了大拇指,这次是对着高星, “有这么个优秀的女婿是老北家的福气!” 灵生不好意思的笑笑,面上泛起淡淡红晕,她看高星的眸光里闪过一丝由衷的欣赏。 突然感觉心里踏实起来,好像她的依靠回到她身边了一般。 她的内心感到了欣慰,甚至小幸福得感觉。 在她心里,他一直都是个优秀的人物,除了对自己的冷漠,其他方面几乎完美得找不出任何缺点。 在灵生心里,高星就是这样一个存在,所以才让她又爱又恨。 高星碰到了灵生向她投来的闪着光亮的眼神,他却眼神闪烁,然后避过了的灵生目光,对着花伯伯客气道: “应该的,应该的。” 第101章 冰冷的雨夜 开席的时候,灵生和高星以主人家的身份招呼大家入席。又听得席间亲友们议论纷纷, “看,老北家这场合全靠女儿女婿撑着,亲儿子到像不相干的外人,事不关己。女婿半边儿,我看这个女婿顶一个儿子了。” 灵生听着这样的评论一直不间断地从人群中传来,她下意识用目光去寻找哥哥,哥嫂就坐在那边席上,已经吃起来了。 唉,小勇哥咋这样呢?作为主人家招呼一下客人不行吗?真把自己当客人了,也不怕闲言碎语。 灵生无奈地摇摇头,继续招呼客人落座。 灵生见木勇和童玉也落了座,拨开人群走过去主动把手搭在童玉肩上, “你们自己照顾自己哈,我可不管你们咯。” “不用管我们,那么多人需要招呼,忙你的去吧。” 童玉说着,轻轻拍了拍自己肩上灵生的手背,以示安慰。 就在这时一个年轻女孩儿来到这一桌,在童玉身旁坐下,小心翼翼地对着童玉和木勇说: “我还是跟你们坐一桌吧,那边全是我不认识的人。” 灵生见她是高星的一位女同事,便热情地道: “对,你们坐一桌吧,还是熟人坐一桌自在些。” 谁知童玉倏地把头扭开,看都不看那位女同事一眼,撇撇嘴,冷冷地说了一句: “坐哪里不是坐?这么矫情有意思吗?” 这语气把灵生吓了一跳,什么情况? 那女同事先是面色发红直至耳根子,抬眼看了灵生一眼,眸中一丝慌乱一闪而逝,随即便冷了脸不说话。 木勇的目光飞快地从灵生、童玉和女同事身上扫了一遍,嘴角挂着一抹尬笑,没说话。 灵生只当是童玉和女同事之间有什么过节,尴尬地愣了一小会儿,因不了解情况不敢冒然圆场,只得复又轻拍一下童玉的肩膀走开了。 傍晚的时候,暮色比平时更加浓厚,一道闪电突然亮起,天边传来沉闷的雷声。 只过片刻,雨点落下来了。 同一时间,大风骤起,烟尘漫天,树叶纸屑乱哄哄地飞上半空。 幽暗铺天盖地降临大地。接着一个又一个更近更响亮的霹雳之声滚滚而来,雨就倾盆似的倒了下来。 大雨轰轰然放炮仗似的在篷顶炸开,细细的水雾从彩篷密不可见的缝隙间飘进来,又细又密,不知不觉弄湿了人们的头发。 丧席散去后,夜色已深沉,雨却一直下。 雨已由开头的倾盆之势转为淅淅沥沥的小雨。雷声已停,风也住了。 大部分的宾客散去,高星的奔丧队伍也去了一大半,留下来少数几个,木勇和童玉还在,还有那个貌似跟童玉有矛盾的年轻女同事也留下来了。 灵生把高星的同事们安顿到了二楼的客房里休息,随后到母亲房里陪着母亲说了一会儿话。 灵生准备起身去灵堂为父亲去守灵的时候,母亲叫住她,拉着她的手,心疼地道: “灵儿,辛苦你了,你哥不成器,扛不了事儿。这么大个场合全靠你和高星撑起咯。” “妈,有高星呢,你不用担心。小勇哥就让他晚上好好守夜吧,我这就去叫他。” 小勇哥常年在外跑生意,家也安在外地,在她记忆里,从不见小勇哥参加过亲戚朋友的红白宴席。想必这次要不是自己亲爹的葬礼,小勇哥多半也不会亲自到场的。 只见母亲沉沉叹了一口气,神色黯然道: “不用叫他了,他都走了,你哪里去叫他?” 看到灵生一脸诧然,母亲续道: “他说他丈母娘住院,你嫂子急着回去,吃完饭他们就走了。知子莫若母,这接下来几天他也不会再回来了。你也不用奇怪,横竖他就这个德性,四十来岁的人了,打不得也骂不得,由他去吧。少不得你和高星多辛苦了。” “妈,我知道了,你不要难过,有高星在,场合里出不了岔子。” 灵生看见泪水在母亲眼里闪烁,心疼不已。 小勇哥实在太离谱了,亲爹的葬礼呀!丈母娘生病比父亲的葬礼重要吗?让嫂子一个人回去又不是不行,怎么也得守到父亲下葬入土才对。 着实过分啊,要是亲哥,灵生一定要跟他好好说道说道为人长子应该有的样子了。 可惜不是亲哥,不好说,没有资格说他什么的。 按理,高星在这里所做的一切,都应该是哥哥来做的。可他什么都没有做,他把自己置于无关紧要的位置,他也没打算尽一个儿子应尽的义务。 是的,他就这么露个脸就走了。还有那么多来奔丧的亲朋好友在这里熬更守夜待了几天呢,他来待了半天就走了。 小勇哥不仅不待见灵生,不知为何,他连跟父母的感情也生疏了很多。 他长大后就很少回家,除了逢年过节;他成家后,逢年过节也不回来的,他一般在丈母娘家过年。 灵生突然庆幸自己还有高星。不然,她一个人是没有能力应付这么大的场面的。多亏了高星了。 越发的意识到高星的重要性。平日里的冷漠和无视,都变得微不足道了。 人无完人,他的优点,他对她的重要性可以掩盖一切的不足之处。有高星在,她应付不了的事情,高星都能摆平,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 这大概就是一个丈夫对于女人而言存在的意义。 想到高星,他这会子在哪里呢? 灵生莫名地想见他,想要收回平时自己对他的所有不满,内心抑制不住地生出一份感恩的情绪来。感恩有他,感恩她成了她的夫君,做了她父母引以为傲的女婿。 此时,她就是想要见到他,哪怕只是说一句关心的话,打破他们之间僵持已久的冷战。于是,灵生就楼上楼下地到处寻找高星。 楼上客房都没有高星的影子。灵堂也不见。 外面的雨还下不停。这么雨稀稀的夜晚,他能待在什么地方呢? 唯一可以避雨的地方就只剩下彩篷下面了。 于是,灵生折回二楼,从屋里取一把雨伞,来到后院。 她收了伞,钻进彩篷下。 外面的雨下得并不大,但是彩篷上传来的雨声让人错觉像是在下暴雨。哗啦啦,惊天动地,铺天盖地的冲击着耳朵。 除了雨声,什么也听不见。帮厨的左邻右舍都回家睡觉了,后院空荡荡。 大榆树的叶子,在雨里像是蒸腾着热气,冒着轻烟。 远远看见一个人影,站在灶台前,旁边还有火光在忽明忽暗地闪动。眼前飘着细密的雨幕,看不太清是谁。 灵生继续朝那个人影走过去,心里纳闷,帮厨的都回去休息了,这半夜谁还在这里烤火?该不会是高星吧?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透过雨幕,凭着那人的衣服颜色,似乎真像是高星的?灵生心底一阵欣喜,原来他在这里! 她加快脚步迎上去。却在抬头的一刻,骤地顿了脚步。随即一股凉意袭击了她的四肢百骸,遭遇速冻一般,她的身体很快僵硬而冰冷。 那不是一个人,是两个人!两个抱在一起的人。 一对紧紧相拥的男女!男的正是高星,他的脸埋在那女人的肩窝里看不清。但是就凭他身上那件蓝格子衬衫,今天下午他就穿的是这件衬衫,这是灵生亲自买的。 那背影,那身材,那发型…… 可不就是她的老公—高星么? 而那女的,侧头倚在高星胳膊上,面朝灵生的方向,整张脸毫无遮掩地暴露在灵生视觉中,要不是灵生面前叠着一堆高高的杂物,遮住了她大半个身体,让她隐身在那堆杂物的阴影里,她和那个女人恐怕就只好赤裸裸裸地四目相对了。 那不就是他的女同事么?就是那位看似跟童玉不睦的女孩! 灵生愣愣地看着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前一秒自己还在怀揣一腔热忱满世界寻高星,下一秒竟会看到这么令人溃不成军的一幕。 然而,没有最糟,只有更糟,更残酷的剧情还在后面呢。 静静拥抱一阵后,高星缓缓抬起头来,侧头看向臂弯里的女人。女人也抬头扭过去面对他。 俩人,四目。热情塞满了雨夜。 高星低头看她,嘴角向上一弯,无限的深情堆上脸。 灵生的角度看去,那张曾经令她无比迷恋的脸,从侧面看更加棱角分明,俊逸迷人。地上的火光映射在他眼里,他的眼角里有一星火红的光芒在闪耀。 那一星光芒就像一支尖利无比的箭矢,“嗖”的一声插进灵生的心房,痛得她无法呼吸。 女人抿嘴而笑,眉眼弯弯地仰望着高星。 下一刻,高星垂下头吻上了女人的唇。 他……他吻她,他居然吻别的女人! 灵生感受到了自己的碎片一片接着一片,簌簌地从自己身上掉落,铺了一地。 她碎得好彻底。 她僵硬的身体一下子瘫软下来,双腿不住的发颤,跟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只剩下一具皱巴巴的皮囊。 她无力地一步步向后退去,眼前两个缠绵激吻的男女的身影渐渐模糊。 灵生像个牵线木偶一样机械地转身走进雨里,雨水很快在她脸上汇聚成流。她眨巴眨巴着眼睛,雨水便溢满眼眶,眼睛涩涩地发紧,发胀,发酸。 痛到深处,没有热泪,唯有冰冰凉的雨水。 经过四海旅社时,她毫不假思索地避开了那道亮着明晃晃的电灯的大门,径直沿着老街深处走去,她把自己随意地丢进了雨夜的黑暗中。 第102章 找一个能带我进城的男人 胡珊珊与童玉是同一批分派到高星所在的松林镇工作的。 报到第一天,高星被指派亲自到县城去接她们4个新来的。 三个女生,一个男生。 胡珊珊健谈,一路上就她与高星聊的热闹。其余几个很少出言,童玉一个字也不曾发言,她天生内向,羞怯。 到了镇上,胡珊珊跟高星就算是熟识了。 也不知怎么这样巧合,胡珊珊的寝室就分在了高星的对面。门对着门。 大包小包的,高星替胡珊珊拎进寝室去。 胡珊珊寝室里缺少一张书桌,高星到库房里扛来一张办公桌,又去会议室挑选一张软皮椅子来。 席梦思床垫被烧出一个碗口大的黑洞,胡珊珊百般嫌弃地道: “这是什么?破洞的床垫呀?” 高星见她因为席梦思上面的破洞,显得十分沮丧。他说: “可能是以前住这里的男同志吸烟不小心烫的吧,没什么的,我帮你翻一转。” 高星把席梦思翻过来,翻过来是硬的一面,胡珊珊还是嫌弃。 看她为着席梦思的问题愁眉不展,高星牺牲了自己的席梦思床垫来与她的交换了一下。 胡珊珊满意地对高星说: “谢谢高哥,你人真好。” 高星说: “甭客气,举手之劳,以后咱们是邻居了,有事你尽管说一声。” 胡珊珊这才脚步轻盈地跟着高星一起去食堂吃饭。 胡珊珊从偏僻的山村考进大学,家里弟弟妹妹众多,家境贫寒,她一面自卑一面自强。 从小到大她都拼命学习,拼命地想要改变自己的贫穷的命运。 大学毕业后,胡珊珊的初衷是留在城里工作,找个城里有稳定工作,有房子的男孩嫁了,能少奋斗好多年。 遗憾的是,事与愿违,毕业后面试成绩不理想,没能如愿进入县城工作,反而来了这偏远的乡镇。 多少遗憾,多少不甘心被胡珊珊揣在心里。 初来乍到的时候,胡珊珊情绪很低落,经常在童玉面前抱怨世道 不公。以她的成绩,进县城是没有问题的,明明笔试成绩第二名,最后面试下来却落到第九名去了。 胡珊珊怀疑别的考生一定是在面试那一关走了关系的。只恨自己一介平民学子,没有后台,没有靠山,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 而今,落到这样一个鸟不拉屎的不毛之地,她想想都觉得前程无望。 她和童玉同一天到县城听候派遣,彼此最先认识对方,自然地就在新的工作环境里比其他人熟识,逐渐地就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了。 她的心思,她心里的盘算计划全然不避讳童玉。 “童玉,你想找什么条件的男朋友?” “没……想过,你想找什么样的?” “我就想找个条件好的,工作不错,家庭背景不错的。” “你想嫁当官的?” “至少是在县城里工作的吧,以后我就可以在县城里安家了呀。” “哦,我只想找一个彼此有好感的。其它都不重要。” “你当然无所谓,你家就在县城里,你吧,你爸妈都在县城工作,指不定哪天就把你弄回县城了。我不行,我靠谁呀?除了找个条件好的男人嫁了,我可不想永远困在这个毛荒地方。” “我顺其自然,其实,比起县城,我更愿意在这里工作。山清水秀的,风景多美呀,空气那么新鲜,啊呀,我可不想在家附近工作。我想长长久久的待在这里。” 看到童玉满满足足的样子,胡珊珊心里不是滋味,感觉现实上她们的差距咋那么大呢? 她点着童玉的鼻子说: “你呀,身在福中不知福。傻呀,好好的县城不待,跑到这山旮旯来。还风景美呢,哪里美了?穷山恶水的。” 胡珊珊想,童玉是什么都有的人,什么都不缺的女孩,哪里来的遗憾呢?那么幸福了。 幸福的女孩没有烦恼,心情愉悦,看什么就都美好。 连她们政府大院对面那片松林,童玉一来就赞叹不绝。她一会感叹松树长的那样笔直,光滑无瑕疵;一会说那穿过松林坡的白色土路远远看去,像一条玉带挂在林中…… 胡珊珊翻着白眼取笑她: “切!几棵松树也值得你赞美,我家周围全是松林,从小生活在松林里,你试试看,腻死了。我多么向往大城市的天地,大城市的生活呀。你这样的,正是我梦寐以求的生活。你让我羡慕死啦!” 这次与她们一同新来的男生叫杜新成,他和胡珊珊一样来自农村。闲暇时间,新来的几位少男少女经常聚集在一起。饭后一起逛对面的松林坡,要么到镇上的小餐馆喝点小酒。 杜新成对待童玉总和别的女生有些不一样,凡事多有关照,眼神也情不自禁地时时追随童玉的所有小动作。 大家都看在眼里,只是不说穿。 胡珊珊可是要说的,不过是她和童玉私下里说。 “杜新成喜欢你呢,你看不出来?” “为什么这么说?” “他对待你总和对待我们其余都不同,这不明摆着吗?” “哪里不一样了?一样的呀?他对大家都热情,对大家都好。一样的。” “哎呀,真是个迟钝的傻姑娘,不开窍。不过我觉得行,你可以考虑和她处朋友。” 胡珊珊说得诚恳,即便她自己是不会喜欢杜新成那样的条件,但是她内心里希望童玉和杜新成能凑成一对。 童玉开玩笑说: “我没有想过处朋友,我来是体验生活的。我也不着急嫁人,你比较着急,总是说嫁人,嫁人的话题。你和杜新成挺合适的,要不你俩凑一对吧?” 胡珊珊伸手去扭童玉的胳臂,嗔道: “欠揍!他才不是我的菜呢。他也是农村来的,什么也没有。房子车子,进县城的条件也不具备。我要是嫁给他,哪里会有前途?” “你俩条件都差不多,为什么那样嫌弃人家?” “拜托,他是男人。女人是要找比自己条件好的男人的,男人要能给与你想要的生活才能嫁,不然,宁可光棍。” “那么,爱情呢?你只管条件条件的,不要爱情吗?只要条件好,没有爱情也可以嫁吗?” 童玉心里实在不接受胡珊珊把物质放在第一名。 童玉不懂胡珊珊所缺失的,不懂胡珊珊也有她的艰难和抗争。 童玉那样单纯,幼稚的思想也令胡珊珊感到吃惊。 她心中感慨,唉,这妮子是成长得太顺利了,像一张白纸。 爱情能当饭吃吗?二十多岁是该为生活筹划的时候了,我是一定要找一个能带我进县城的男人的。 杜新成那样的,嫁他是没有前途可言的,我是考虑也不会考虑一下他那样条件的男人的。 第103章 哥们相亲成功 一个周末里,木勇应约来镇上找高星玩。 高星一想到哥们儿至今还在打光棍,恰巧自己身边就有三个新来的80后女生,何不给哥们儿创造一个机会? 说不定缘分来了,当场就能成就一段姻缘也说不定。 于是高星在农家乐设下酒宴,把新来的几个小同志都召集去了,他的醉翁之意当然是几位年轻的女孩,为着木勇的姻缘,他是要破费一番的。 这三个小姑娘都不错,让哥们儿挑选一个作为人生伴侣,且不了一桩美事。 木勇知道高星的意思,可女孩们并不知道。 高星郑重地警告木勇: “今天必须在三个女孩中选择一个合适的结婚对象,否则你就永久做单身狗吧,你个老男人,快四十岁总不结婚,你就准备孤独终老吧。” “听你的,这回都听你的。让哥们儿为我的终身大事操碎心了。”木勇抱拳作揖地赔着笑脸。 高星以为木勇可能容易被胡珊珊吸引,胡珊珊毕竟活跃,走到哪里,都很快就能与人链接上,生人变熟人。 童玉就不然,慢热,拘谨,很难产生链接。连高星也还没有跟她熟识起来呢,还只是点头之交呢。 高星是万万没有料到,在两个女孩之间,木勇一眼就相中了长得更娇小一些的童玉。 他评价童玉有些腼腆,显得单纯懵懂,更可爱。 相比之下,胡珊珊显得成熟老练,大方健谈,完全不像刚踏入社会或刚来到新岗位的人。 另一位女生又那般小心翼翼,低调谨慎,过于拘谨。这是站在木勇角度看的三位女孩。 另一位女孩杨婷婷,是外地来的,言行之间比童玉成熟一些,但她的方言口音比较重,与大家交流起来多少有些费劲。 于是她自己就局促不安地坐在那里,像是跟大家隔离着无形的屏障。 木勇那毫不掩饰的偏爱,弄得童玉满脸通红,羞涩难当。 一会儿功夫,大家都看出了端倪。瞬间让大家心照不宣地觉察出木勇的司马昭之心。 于是,高星率先起哄,当场就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地硬把俩人凑成一对。 看到童玉对他们的玩笑似乎没有抗拒,脸上还一直挂着羞涩的笑容,高星心里估摸着这事儿八成是可以圆满了。 在酒精的作用下,高星有些兴奋过头,激动之下露了马脚,他突然来了一句: “祝哥们儿相亲成功!” 大家才恍然大悟,原来是一场相亲宴呐。 大家纷纷举杯祝贺。 童玉和胡珊珊听到是相亲,才意识到他们是被高星设计了。 胡珊珊嗔怪高星,觉得太不地道了。 高星见木勇和童玉的事情几乎稳当了,便彻底没有了顾虑。他笑着举杯向三位女孩致歉,说是为了哥们儿的终身大事出此下策,望两位美女见谅。 童玉此时正沉浸在面红心跳的小幸福中,自是不会计较。 杨婷婷是没事人一样,什么表示也没有,脸色都不曾起过微妙的变化。这个外来妹对于眼前的局势,对于大家说的话都还没有完全闹明白呢。 可胡珊珊心里实在是窝火得紧,不知不觉被人拿来挑拣一番,最后还被挑剩下…… 这叫什么事儿?本就心高气傲的她,叫她如何咽的下这口气。 再说了,木勇这样的条件正是胡珊珊所苦苦追逐的黄金单身汉的标准。 一开始听高星介绍木勇的时候,她的心早已起着涟漪,暗自里紧张到手心捏汗,一丝蠢蠢欲动的期望一直掩藏在心底。 谁知那木勇一开始就锁定了目标,居然不停地向童琴献殷勤,全程的,简直连个眼角的余光也不曾分给她。 她是一点儿机会也没有得到过的,不战而败了。 可恨的是,童玉也不拒绝,丝毫没有端着的态度,还积极响应!她不是无欲无求的吗? 不是爱情至上吗?她的爱情就来得这么快?就这个年龄比她大好多岁的男人?至少大十来岁吧? 骗人,还说不选择物质条件,明明是看上了人家的物质条件嘛。 童玉,你真虚伪。装什么小白兔,明明是小狐狸么? 胡珊珊心里那个气愤啊,那种失落谁懂? 她像失恋一般,像被人夺走恋人一般,她看来童玉就像插足她和木勇之间一般。 多么碍眼,可恨。为什么偏偏是你和我争呢? 童玉你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耐心等待你的白马王子,圆你的王子公主的梦不好吗? 木勇这样的人是我胡珊珊梦寐以求的标准人生啊,千载难逢的机会,就这样被人劫走了。 真是的俩人还就在她眼前上演了郎情妾意的一幕,大家也一起配合捧场,所有的人齐心协力地眼睁睁促成一段佳话。 难平,实在叫人难平! 胡珊珊再怎么压制也还是难掩面上的难堪和失意。 虽然尽力保持微笑,可是那一抹笑容是僵硬的,眸底的落寞又是那样明显。 这一切都被高星收入眼底,有意也好,无意也罢,他目光一顿,似乎才意识到了什么,心里忽然腾起浓浓的内疚之意。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觉得这会儿说什么都不对,于是他只好装作什么也没看见,免得胡珊珊的难堪更盛。 木勇选择童玉,他也感到有些意外。倒不是说童玉比胡珊珊差在哪儿,哪儿也不差,各有千秋的两个女孩,实在难分上下。 只不过,高星自己比较倾向于欣赏胡珊珊这样的女孩而已。 高星对胡珊珊是好感的,但是童玉他俩却生疏的毫无感觉。不过仔细一想,高星却又像是十分明白木勇为什么选择童玉做老婆,而不是胡珊珊。 童玉这样的好像更适合娶回家做老婆。 自打那天起,胡珊珊那满眼失落的神情就一直莫名地在高星脑海里打着转转,挥之不去。 胡珊珊虽长相不是很出众,但也是五官端正,眉眼秀气。个子不算高挑,却也不矮小,适中的身材,她不属于高星的老婆灵生和童玉那类小巧玲珑的类型。 她不胖,却骨架略显宽阔,皮肤白皙,但毕竟从小长在农村,不似长在城里的女孩那般光滑细腻,两边面颊上还有几颗淡淡的雀斑。 不过因为皮肤十分白皙的缘故,这几颗雀斑让她有了几分容易激起怜惜的气质。 胡珊珊的举手投足间,让人觉得比同龄人老道些。 第104章 我拼命追逐的一切别人都轻易得到了 来到镇上短短几个月时间,胡珊珊跟同事们已经都混的很熟了。特别是高星,因为是邻居,平时接触的机会比较多,比起别的同事,他们之间算是亲近的。 当别的同事在高星面前是多有拘束感的时候,胡珊珊就可以无拘无束地与高星一起谈天说地了。 胡珊珊离家太远,所以一直长住在镇上,过年才回去。 松林镇虽偏远,职工住宿条件却十分优越,不管新来的还是老职工,每人名下都能分得一套完整的套房。 单身的职工套一,单身的领导套二,带家眷的,无论职工还是领导,一律分套三的宿舍。 胡珊珊和高星同楼层的还有另外两个单身职工,他们在甘阳县城都有家,很少住镇。 童玉嫁给木勇后,新婚时期,高星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天天不辞辛劳送童玉回县城。 新婚过后,基于路途遥远的和兄弟辛苦的考量,送童玉回县城的次数逐渐减少。 那段时间就是木勇和高星两家频繁聚会的时间。 胡珊珊这边,每天下午下班后,偌大的宿舍楼只有几个人长住,显得空空荡荡,胡珊珊那层楼更是只剩下了她一人。 常住的只有家在当地的王副镇长一家,食堂煮饭的宋叔,值班组三人。 胡珊珊一人独居一个单元楼。 童玉没有嫁人的时候,周末才回家。平日里与胡珊珊俩人作伴,下班逛街,爬山,吃烧烤,彼此串门,共享零食。 有时候,周末会经常邀请胡珊珊去县城玩,住在童玉家里,一起上街购物。 如今,胡珊珊的处境那才叫一个凄惨。 自己属意的金龟婿看上的是闺蜜,而不是自己,已经够令她意难平了。 现在,人家天天回县城,她却只能屈身在这孤立于荒山野岭的空楼,又孤单又害怕。 心里那个憋屈,有时候会让她不由自主地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哭泣。 那段时间,胡珊珊变得十分忧郁,话也少了,不再有说有笑。尤其她对高星的态度变得淡漠且疏远。 其实,她内心对高星是存着的怨气的,细思之下,又好像没有道理,但是又觉得一切都是他操控的结果,怎么算都非是他的原因不可。 为什么他不直接把她介绍给他的哥们儿?为什么还让他哥们儿在童玉和她之间做选择? 明明平时是她跟高星之间的关系远比童玉跟他更熟络,按道理要成全一桩好事,应该最先成全她。 他那哥们儿还偏偏在两个女孩之间选择了另一个,而不是她。 怎叫她不恼恨!关键她年龄比童玉大两岁。她更着急脱单,她家境比童玉窘迫,她更需要一个条件优越的对象。 木勇对于童玉那样的,是锦上添花;可对于胡珊珊,那可以说是雪中送炭呀! 怎不恼恨! 可是,她心里这番对高星有些无理取闹的埋怨,高星本人完全不知道。 他只当胡珊珊是因为闺蜜有了归宿,撇下自己形单影只,故而落寞感伤而已。 于是高星心下对胡珊珊生出一丝莫名的愧意以及怜香惜玉之情。 松林镇的冬季格外荒凉,胡珊珊的心境也随着四周草木的逐渐凋零变得荒芜凄清。 宿舍楼所倚靠的那座山上长满了细长尖叶的野草。这时节,已是满坡的凄凄荒草。 推开卧室的窗,触手可及的是坡上的枯草。失了水分和养分,焦黄的草径荒凉着整座山,还封满了整扇窗。 还有山顶传来各种雀神怪鸟的叫声,诡异而凄厉。即便是生长在农村的胡珊珊也从来没有听到过这样诡异的鸟鸣声。 那是怎样的声音啊,鬼魅显现的前奏。 胡珊珊感觉自己就像被放逐在蛮荒之地的弃儿一般,心中是无边的苦涩。 她怀疑,自己是不是犯了天条被罚到人间服从苦役的戴罪之身,所有鲜花和幸福都远离她,好像她根本没有资格。 她绝望地自伤。 天将暗下来时,一切更加的空空荡荡,冷冷清清。 又是周末了,要命的孤寂将要吞没整个大院,整栋楼,还有孤零零的她。 就在两个小时前,站在自己宿舍的阳台上,胡珊珊目送一辆辆私家车载着回县城的同事们消失在那片松林里。 落寞感便从四面八方围过来,紧紧把她包裹住。 她又要被遗忘在荒岛。 她看到童玉拎着一袋子土特产兴高采烈地从宿舍的楼梯间钻出来,径直走向高星的车。 童玉她裹着漂亮水绿色羽绒服,一条树莓粉的长围脖,与她一张饱满的娃娃脸相配衬。 她走路轻快地想要蹦跳两下一样,想必是幸福和满足令她像只刚洗过翅膀的小鸟一样振奋吧。 高星接过童玉的袋子打开后备箱放进去,然后俩人有说有笑地坐上车,跟所有人一样绝尘而去。 那条淹没在两边茂密的松林里的宽阔的土路,在林海深处,每一辆车后面都会留下一溜灰蓬蓬的尘烟。 当高星和童玉的车扬起的最后一溜烟消散无影后,通往密林深处的路面寂静而神秘,白耀耀的路面延伸进了丛林深处,没有了尽头,无端消失。 以那片树林为界限,像一个无底的深渊,把松林镇隔绝在世外。 胡珊珊也被隔绝在世外。 心里的嫉妒与酸楚无限膨胀,像个怪兽般啃噬着她身上每一个细胞,令她崩溃不已。 于是,一去平日里要强的掩饰,胡珊珊蹲在阳台上痛苦地啜泣起来。 彼时的她,好无助,好可怜。 像胡珊珊的心境,天阴得那样浓重,寒气也一并来了,袭击着胡珊珊孤单的影子。 这里的气温不知要比县城低了多少,是一个随时都在预谋着下雪的冬季。 夜幕降临时,随之而来的寒风凛冽地摧残着窗外的枯草,借着屋里的灯光,荒草被吹得乱蓬蓬地摇晃,发抖,恍若群魔乱舞。 胡珊珊慌忙熄灭了灯,唯恐任何的光亮都会吸引来外面的魑魅魍魉。 黑暗里,风吹的越发狂躁,在窗外发出邪魅的嘶吼,刺耳,更刺心。 胡珊珊蜷缩在被窝里,蒙头塞耳,恐惧到恨不能立马死去。 谁来救救我?谁来抱抱我?这是她心底绝望的哀鸣。不比那个“多啰啰,寒风冻死我”的寒号鸟悲催。 寒号鸟因为寒冷而绝望,胡珊珊因为孤独而绝望。 为什么,我拼命追逐的一切,依然遥不可及,而别人却可以随手拈去? 第105章 他就像意外到来的救赎 像童玉那样的女孩,能力平平,资质平平,她有什么比我好的?凭什么木勇就选择了她,而不是我? 老天爷着实不公平,童玉那样的出生在城市里,十指不沾阳春水,顺利成长,顺利工作。 凭什么老天还是要奖励她? 像我这样的人,得到现在的一切,我已经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几乎拼尽了全力。上苍如果公平一点,就该把好的东西赐给更加努力的人,而不是给那些原本就富有的人,让她们不用付出多少就可以得到一切。 上苍,你的本质难道只会锦上添花,不会雪中送炭吗? 胡珊珊就这样在恐惧与绝望中一边向上苍祈求眷顾,一边埋怨上苍不公,浑然不知外面风已停,室内静得落针可闻。 困意袭来,胡珊珊昏昏睡去。 她自然也不知道窗外已飘起了鹅毛般的大雪。 “笃笃笃”一阵敲门声响起,胡珊珊掀开蒙在头上的被子,屋里光线异常强烈,刺得她睁不开眼。 一时间,她还以为自己昨晚忘了关灯。 她眯着眼适应了好一阵,再睁开眼时,发现窗外一片耀眼的白色映照着整个屋子。 不是焦黄的枯草,是一个明晃晃的白色世界。 胡珊珊以为自己还在做梦,她不可置信地翻身下床,光着脚丫,蹑手蹑脚地走到窗前。 除了刺眼的白色光芒,什么也看不见。难道是天上的白云被风吹落了,落在了窗外的山坡上? 推开窗时,发现那一些平日里十分碍她眼的枯草已经被晶莹的白雪覆盖了。 昨夜里,胡珊珊仿佛也梦到了漫山遍野的雪。果然梦境与现实总有着神秘的关联。 “笃笃笃” 敲门声再次响起。会是谁呢? 周六,大家都还没有到返岗时间,也不是自己值班的时间,谁会找她做什么呢? 周末从来没有过有人来拜访的时候,所以她纳闷至极。何况这还才早晨八点没到呢。 胡珊珊也没多想,大白天的,夜里的恐惧已经烟消云散,窗外的雪景令她浑身的神经开始活络。 她穿上拖鞋去开了一丝丝门缝把视线探出去, “高哥?” 高星的出现是个大意外,像这意外降临的大雪一样。 但是,随即心里又莫名一阵欣喜涌上来。 为什么她在此时见到高星这样欢喜呢?连同对他的没有道理的埋怨都一扫而空? 她的心毫无道理地狂喜狂跳起来,她莫名地预感到高星的出现是个意义非凡的现象,而且是为着她来的。 是什么道理,什么凭证呢? 不管,反正就是为她而来的。就凭直觉。她无比相信自己的直觉。 她把门完全放开了,门开到底了,“咚”地一声靠在墙壁上。 她穿着睡衣大方地面对高星。 胡珊珊很快就压下心底狂涌的躁动,换上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故作诧异地道: “今天好像不是你值班呢?” “哦,下雪了,我怕雪下大了,万一……万一封山了明天不能按时到岗,所以干脆提前回来了。” 高星骚骚头,有些不自然地扫了一眼穿着睡衣的胡珊珊,又小心翼翼道: “你,才起床吧?那你收拾一下,一起去街上吃早饭?” “那个…好吧,稍等。”胡珊珊虚伪地迟疑一下才答应了他。 她怕被看穿了在她心里早已迫不及待答应了一万遍,那得多难为情。 她知道自己太过激动,但是她压根不想控制此时的心情。 她想起昨夜的种种煎熬和绝望,但凡能激起她热情的她都会死抓住不放。 何况,高星出现的那一刻,她的心就被暖活过来了。她的心为着高星,被幸福填满着。 被另样的幸福填满着。一种虽然没有归属感,却有着致命诱惑的幸福感。 与童玉那样的幸福是不一样的,童玉那种幸福对于她而言,那是求而不得的。 那就不求了,不要了。那就只求自己能够得到的,另类的幸福吧。 去他的,一切的扭捏,顾忌,纠结。 高星转身进了对面自己的寝室。胡珊珊轻轻掩起门来,进卧室翻开衣柜忙起来。 她欢乐得似乎要飞扬起来。 欢喜来自哪里呢?高星就像是听到了她的哀号,意外到来的一个救赎。 什么怕大雪封山,什么怕误岗,都是拙劣的谎言。天灾面前,误岗也怪不到他头上。除了他,没见谁回来呢,领导也没影。 这大清早的,冒着大雪纷飞,从县城到松林镇,坑坑洼洼的道路,何苦来? 为她而来,明明是的。是老天听到了她昨夜的哀鸣,还是高星感应到了? 高星,我胡珊珊可不像童玉那般迟钝,那般白痴。你心里想什么,我能不明白么? 自从童玉和高星的哥们儿好了后,高星对胡珊珊就格外的关照起来。 起初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就刚才,在这么一个毫无征兆的清晨,披着一身寒气的高星出现在自己面前,那一瞬间她就明白了点什么。 那一刻,高星身上的寒气就像一股热浪般涌进了胡珊珊的心房,昨夜还在冰窖里慢慢硬化成石的一颗心,此时迅速溶化,一片温软在胸中蔓延。 胡珊珊连续换下三套衣服都觉得不甚满意,只恨怎么平时不多买几件高大上的衣服,真是衣服用时方恨少。 还有,发型,早知他今天会来,昨天一定去镇上的美发店做个发型。 胡珊珊站在镜子前,越看对自己越是灰心,怎么今天穿哪一套衣服都没有一点光泽呢?感觉还不如穿睡衣。 此时,仿佛身上这套睡衣都胜过了衣柜里的所有衣服。 对了,这套睡衣是童玉送给她的,说是自己买大了转送给她的。胡珊珊穿着很合身,像是量身定制一般。 睡衣质地细腻柔软,样式新颖,色泽明艳,穿在身上显得稚嫩,亮肤。 那一次,她和童玉在县城里逛商场的时候,她就对这套睡衣一见钟情了。 当时,她偷偷翻了一下挂牌,600多!以她的条件花六百多买一套睡衣,简直是千古罪人,太奢侈了。 所以她当时就控制住自己的钟情,远离了那套睡衣所挂的店铺。后来发现童玉买了那套睡衣,心里那个酸溜溜的滋味不好受得紧。 第二天,童玉就说那套睡衣买大了,问她会不会嫌弃,不嫌弃的话就送给她。 不嫌弃,不嫌弃,她说她们情同姐妹,何来嫌弃一说。 事实上,她真的太喜欢这套睡衣了,一上身,整个人立马变得昂贵起来。真是钱才认得到货。 童玉哪里看不出来,胡珊珊喜欢这套睡衣呢?她眼里的渴望都能把那套睡衣给熔化了。 于是童玉偷偷买下了睡衣,为了维护姐妹的尊严,只好谎称买大了。 这不连吊牌还不曾摘取下来呢。 童玉没有想过要买睡衣,也不曾看中那套睡衣。何况她虽然家境不错,但也不舍得买600块的睡衣,她觉得未免奢华了。 镜子里的胡珊珊别提有多温婉可人了。 第106章 着了魔一样迷上她 那粉色的印花把她有些惨白的面色衬得温润光洁,黑长直的头发一泻下来,感觉自己也勉强可以做一回公主了。 从初冬时节气候还不如现在寒冷的时候她就迫不及待穿上了这套睡衣。现在这时节室内穿着正合适,加一件薄外衣就完美了。 但她不要加外衣,她没有上档次的外衣,加上反而掩盖了完美。虽然有点冷,但扛一扛没有问题的。 穿着睡衣的她,在镜子里,此时已经是再完美不过了。说什么也不能换。 胡珊珊突然有了一个令她自己脸红心跳的打算。 不出去了,就穿睡衣,就在寝室里接待高星。 用水沾湿了头发,梳顺了披下来,抹了固体香膏一丝丝地在发丝上揉搓,直到满头芬芳。 她拿起手机给高星拨了过去, “那个……我在寝室弄两个小菜,咱们随便吃一点好不好?太冷了,路又滑……对了,这个天气,街上那两家馆子多半不开门的。我这里有肉,有鸡蛋,还有红酒,没有必要出去……” “也好,也好。我……过来帮忙吗?” “来吧。” “嗯,好。” 放下手机那一刻,胡珊珊已是面红耳赤。 电话那头的高星又何尝不是心跳加速。 胡珊珊在睡衣外面系了一条烟灰色的围裙,把两边垂发顺到耳朵后面,仔细地清洗着手里的蔬菜。 高星在她身旁切番茄。 高星把番茄切成薄薄的片儿,放进盘子里,抬头的刹那看见胡珊珊耳边的一缕发丝垂在脸颊上,随着胡珊珊移动的身躯上下飘荡,显得那样调皮可爱。 高星情不自禁地伸手把那一缕不听话的发丝轻轻挑起卡在胡珊珊的耳后。 胡珊珊感觉到了高星的手轻略过耳边,心不由得猛跳几下,一股暖流在周身循环不停。 她鼓起勇气抬头凝望他,四目相对,胡珊珊脸上的红晕蔓延到了耳朵根子。 高星看到她薄薄的耳垂浸上了淡淡红晕,犹如一片鲜艳欲滴的花瓣,透明美艳。 再对上胡珊珊那双浸满柔情蜜意的眸子,浑身一颤,那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眸啊! 那样黑沁,像山洞里流出来的一汪甘泉,流淌得那般柔缓,又似一团焰火,炽烈灼人。 高星居然不太敢长时间直视那双眸子,他心慌,有一种即将被熔炼的危机感。 于是他慌乱躲闪,低下头,继续切菜。 胡珊珊见他那秒怂的样子,嘴角上扬,露出霸道者的笑容。高星的脸已经红到了脖颈下。 胡珊珊按住他的手,用一种酥化人心的声音柔声道: “小心切到手……你,你饿吗?” “不饿。” 高星言不由衷回答,其实他滴水未进又一早长途奔波,早就饥肠辘辘了。 “我也不饿,咱们歇会儿吧,中午饭时间还早。” 她面颊绯红,嗫嚅着,悄悄伸出一个小指头去勾住高星的手指,“去……里屋烤火。” 勾着高星就往卧室去。 被她勾着走的不只是他的身体,还有他的魂魄。 卧室里,电烤炉子明晃晃地亮着,烤得屋内暖烘烘。 高星的心都快从喉咙里蹦出来了,真的意想不到,他一个快四十岁的有妇之夫,也会被一个比他小十岁的单身女孩的主动热情给制住,她心慌意乱,有些不知所措。 他从来没遇到过这么大胆,主动,热情似火的女孩,让他又怕又难以抗拒。 灵生贤良,还有些保守。有时候让他感到无趣。 他的初恋,那个被他小心翼翼藏心底多年的女孩,太过纯情。他原以为世上的女人无非就两种,一种柴米油盐的人妻,一种纤尘不染的恋人。 不曾想,眼前这个女孩却完全颠覆了他对女人的认知。女人还可以这般火辣热刺,像传说中的精媚,给人以窒息般诱惑,欲罢不能。 当胡珊珊主动到投怀送抱,还送上香吻时,高星便缴械投降,彻底沦陷了。 整整一天一夜,他们在胡珊珊的寝室里缠绵悱恻,忘我相拥。 高星原是感觉到了胡珊珊最近的落落寡合,忧愁不解,故而生出怜惜之心。 昨日下午,离开松林镇时,无意中从车子的后视镜瞥见了阳台上那个孤独落寞的身影,瞬间触动了他内心的某个柔软之处,一时不忍离去,差一点到转头来接上胡珊珊一起去。 可是,接上她又如何?看看身边的童玉,欲言又止,狠狠心,还是踩上油门往前驱使,终究没有回头。 但是昨儿一夜,胡珊珊孤清的身影始终困扰着他,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令他一夜挂心不下。 他以为只是单纯的同情她的处境,殊不知另一种奇妙的感觉已在他的内心深处悄悄萌芽。 夜里,似睡非睡之间,他已经梦了胡珊珊好几回。 她和他一直在雾蒙蒙的松林里嬉戏追逐,脆生生的少女特有的欢声笑语,一直萦绕在他的睡梦间。 当他从家里的沙发上醒来时,正是凌晨五点钟。他已毫无睡意,总有什么东西在牵引着他的每一根神经。 于是天不亮他起身梳洗,把自己细心捯饬一番后,在茶几上留了一张字条,踏着夜色出门了。 小区的路灯下,飘着细细的雨线;上了立交桥,灯光亮如白昼,雨下得更加清晰,更加细密。 寒气袭来,高星升起车窗,封闭了全车。还是感到腿脚冻得很,于是开了空调。 松林镇一定下雪了,雪一定堆得很厚。 冬季,只要温暖的甘阳县城下了雨,松林镇是必定要下雪的。 这不是,提前回镇上的理由都是现成的。雪下大了是要封山的,封山了不能及时上班,所以只好提前了。 他对老婆孩子撒谎说镇上召集返岗,便风雨兼程来到胡珊珊门前。 最初也不过就想带胡珊珊看看风景赏赏雪,安慰落魄佳人的同时,也慰藉一下自己那颗莫名躁动的心,仅此而已。 没想到结局会是这样出乎意料,他居然破了自己的底线,天翻地覆地沉沦在了佳人的石榴裙下。 自那天以后,高星总是在周六那一天,提前返岗。 他像着了魔一样迷上了胡珊珊。 第107章 为他熬汤药 他的心,他的情感,在胡珊珊这里炽热地燃烧着,一离开她就觉得周遭一切都瞬间失去了温度。 他一想起家里的灵生,越发感觉她跟自己的情和爱毫无关联;她只是有着他老婆的身份,外加为他生了孩子。 她就是一个过日子的女人,她是个各方面都比较称职的妻子,但在做女人这件事上,她真的不及格。 她越来越跟女人味也是不沾边的。高星就这样评价着他的结发妻子。他住在情人的寝室里,躺在情人的怀里,给了灵生这样的评价。 连同一直隐居在他内心一隅的白月光,此时也无可救药地褪色了。而且一退就退得那么遥远,好像要消失了。因为他几乎看不见了。 这是高星在和胡珊珊痴缠在一起后发现的问题。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想起过那位曾经撩动过他青春的白月光。 男人在遇到一个能给他不一样感觉的女人时,会很容易被吸引,而且是强烈的吸引,他怎么也得不管不顾地沦陷一阵子。 高星就是如此,他都顾不上接送童玉,顾不得去完成哥们儿亲自交给他的任务. 他忘了当时在哥们儿面前信誓旦旦保证每天把哥们儿的媳妇准时送达他面前的承诺。 重色轻友,被他演绎得淋漓尽致。 为了那份让他尝尽甜头的婚外情,他不惜编织各种谎言,瞒过了所有人。 只是,纸终究包不住火,东窗事发是迟早的事。 那天,下乡回镇上,童玉和胡珊珊路过松林镇集市的时候,胡珊珊突然说她要买生姜和红糖。 她说自己感冒了,需要煮红糖姜水喝。童玉下意识睨了她一眼道: “你也感冒了吗?好巧,高星也感冒了,但他好像有点严重,今早开车的时候还发着烧呢。” “哦,他那么严重啊?我倒是不严重,只是喝一点姜糖水预防一下,免得严重了再治就不容易好。” 胡珊珊敷衍地说,眼底闪过一丝不自然,她都不敢正眼看童玉。童玉也没有多想,以为胡珊珊真的有感冒了。 “你自己多注意哦,如果严重就去卫生院打点滴,别硬撑哈。明天周末了,又是你一个人留在镇上。要不我留下来陪你吧,你一个人留在镇上,生病了没人照顾,我放心不下。” 童玉一想到她一个人在这偏远的地方,生病了身边连个知冷知热的人都没有,心生怜悯,关切地说。 “不用,不用。小感冒而已,哪有这么娇气。好好回家陪你的木勇吧。” 周末正是她和高星浓情蜜意的幸福时光,切容别人打扰。 又到周末了,大家归心似箭,又纷纷驱车回县城。 值班组每周换人,所以也没有人发现高星每周六回镇上的不寻常行为。只当高星只是偶然有事才提前返岗。 胡珊珊和高星的寝室是门对门,这给他俩暗度陈仓提供了很好的隐蔽保障。 胡珊珊再也用不着站在阳台上落寞地目送一辆辆车绝尘而去,再也不用一个人凄凉无助地身处荒野。 如今,甭管人去人留,她都会安心地待在寝室里,只需要忍耐那么一丢丢的思念,等着热恋的情人第二天如期到来,拥她入怀。 她要做的是,把屋子打扫的一尘不染,喷上空气清新剂,衣柜里所有的衣服全喷上香水。 被子,枕头全弄得香喷喷的。 那一头长发,洗了吹了用夹板一丝丝拉直,抹上发油后丝滑柔顺,在抠点水蜜桃味的固体香膏反复揉搓,这香味能够持久弥留。 关键是,这样一头秀发是高星爱不释手的。他总把头埋在她的秀发里,嗅个不停。 在自己原生的基础上,她努力把最美的容颜和身体呈现在高星面前,为了留住他,她不厌其烦地做着繁琐细致的准备工作。 丝毫也不马虎。 至于最后结局,胡珊珊不是没有想过,但是她知道想要鸠占鹊巢,成为他唯一的女人,这很难,很难。 只是,固然很难,她也要做,也要争取的。 高星,事业有成,气质不凡,面容俊郎。他的外部条件和他的灵魂都对她有着极大的诱惑,时间越久,越致命。 胡珊珊感到自己是不能自拔了。 更重要的是,高星是不可能长久留在松林镇的。他迟早要回县城。 想到他迟早要回县城,离开松林镇,胡珊珊不由得产生一些紧迫感。 原本她只想堂堂正正找个优质男嫁,可是无论她做了多少努力,失败总是如影随形。 她知道比起那些童玉之流的小姐身小姐命的女孩,自己所处尽是劣势。 没有绝世容颜,没有过人才能,更没有好家世,拿什么去跟人家争取? 这下好了,既然天上掉下个高星,且有不牢牢抓住的道理。 先把能做的都做了,听天由命吧。若然有一天,她能成功上位,成了名副其实的高星夫人,那她的人生就算圆满了。 退一万步,若然成不了事,注定她就是给高星当情妇的命运,那么她也想得通,她也认命。 因为在她人生失意最难熬的岁月里,有这么一个不错的男人给了她温情脉脉的陪伴,仔细一想其实挺满足的。 胡珊珊的身体里,野心和恋爱脑并存着。 上了高星的车,童玉第一时间就关切地问高星: “高哥,感冒好点了没?” “好多了,喝了一碗姜糖水,烧就退了,浑身轻松。” 他看起来真的很轻松,声音也透着愉快。 童玉一听姜糖水,微微一怔,他也喝姜糖水?自己熬的?这么巧啊。 她转过头去,带着探究的神情看看高星。后者没有发现她看自己,专心开着车。 早上明明还病恹恹的,这一半天的功夫神采奕奕,眼里放光。 “你也熬姜糖水喝了?”童玉问。 “……嗯,咋啦?” 高星飞快地睨了童玉一眼,又回头看路。 “珊珊也感冒了,她也熬姜糖水了。怎么姜糖水一下子就流行起来了?大家都在喝。”童玉忍不住话里有话起来。 “是吗?胡珊珊也感冒了?” “看不出来,你还会自己熬姜糖水喝。” “哦,这有什么奇怪的?不就是熬个姜糖水嘛,挺简单的。我就在寝室的厨房里熬的。” “你在家里带回来的红糖和生姜吗?” “不是……我在镇上买的。我上午把你送到镇上就上街买红糖和生姜了。对了,你和木勇周末都在县城吗?” 嗯?他今天上午不是开了一上午的会议吗?他哪有时间去上街买东西? 高星没有重复姜糖水的话题,几乎是有意转移了话题。他的眼睛顺着林间道路一直平视向尽头处,似乎他的心思,他的情感一并都延伸得很远的样子。 童玉原本想深挖一下姜糖水的问题,可是见他避而不谈,只好适时闭了嘴。 难道是我多疑了?姜糖水也太巧了吧?何况高星是那种感冒了会自己熬姜糖水喝的人吗? 记得她和木勇去过高星寝室,厨房里啥也没有,炊具餐具一应全无,熬什么姜糖水? 根本就是胡珊珊熬给他喝的。 熬便熬了,喝便喝了,为什么要刻意掩饰撒谎呢? 童玉也不愿意做个疑神疑鬼的人,不愿意多想,虽然姜糖水的事情透着蹊跷,但是好像也没那么玄乎。 毕竟也只是一碗姜糖水而已,人家不愿意说,大概也只是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罢了。 于是,童玉也就把心中一点渺渺茫茫的猜想,自己熄灭掉了。 第108章 外遇的幸福时光 高星和胡珊珊在镇上把小日子过得像恩爱夫妻一般,如胶似漆,蜜里调油。 除了周末黏在一起,还有平日里上班时间,感觉到同一层楼的两位同事进了屋,关上了门,胡珊珊就会悄悄把门锁扭开,给高星留着门。 高星收到信号就会蹑手蹑脚地潜进胡珊珊的寝室,两个热恋中的人午休也不舍得分离。 老话说,久走夜路始终要闯鬼的。 也不知何时风言风语的就在办公室里隐约流传着。童玉自然也接收到了信息。 结合点点滴滴的蛛丝马迹,童玉越发的相信无风不起浪,这俩人的关系是绝对的不正常了。 她约了胡珊珊,胡珊珊矢口否认。 后来,镇上的传言越来越多。童玉再一次约谈胡珊珊,后者还是不承认,两人便吵起来了,引得围观者众多。 童玉从此再不理胡珊珊。连同高星,她也一并的回避开来,再不坐他的车回家。 童玉觉得无颜面对灵生,又不能出卖高星,两难之间,她和木勇只好回避灵生一家人了。 木勇也约谈了高星,结局也是不欢而散。 那年夏天,高星接到老丈人去世的消息,他把这一消息布散出去,一支浩浩荡荡的奔丧队伍便成立了。 这种场合,童玉和木勇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缺席的。但是,想不到胡珊珊也跟来了。 她不该来的,未免有些放肆。木勇和童玉无奈,只好保持沉默,童玉全程也没给胡珊珊一个好脸色。 晚上,同事们吃完饭,多数都回去了。留下的两位男同事都是与高星关系最好的,还有木勇夫妇。 胡珊珊居然也留下了。 童玉为此气得抓狂。 她怎么这样厚颜无耻?她有什么理由,什么身份留下来?她应该跟别的同事一起提前离去,才是正道理。 因为童玉不肯与胡珊珊住一起,高星只好把她独自安排在一间客房里。 童玉认为在这样的场合,他们断不敢胡来。 雨夜里,邻里都散去。客人也都安寝。高星里里外外的安顿了一番,然后来到后院的露天灶上查看火情。 雨的声势没有下午那么浩大,但是还在头顶喧嚣不停。 高星拿起火夹子准备把燃烧的木柴熄灭了,放在一边,作为明天早上生火用。 就在这时,身后响起一个熟悉的温软的声音,令他的心一阵荡漾。 “原来你在这里啊,我到处找你呢。” “你还没休息?” “人家睡不着嘛,就想看到你。” “冷吗?快过来,我给你生火烤。” “嗯。” 高星把尚未来得及熄灭的木柴聚拢在一起,火苗瞬间高高地窜起来。 他拉过胡珊珊,蹲下在火堆旁取暖。下着雨的深夜,单薄的夏装还是不够暖和的。 盆山的气温总是低一些,一下雨,四季都寒冷。 “你老婆呢?” “她应该在灵堂吧。或者累了歇下了也未可知。” “她长得好秀气。” “她老了。脸上长皱纹了。哪有你年轻漂亮。” “油嘴。” “真的。” 高星摩挲着胡珊珊肉肉的小手,轻言细语地说话。 “刚才找不到你,我心里好慌。一个下午都看着你忙里忙外的,你都没工夫看我一眼,你就一点也不想我吗?” “想啊,心里想着呢。但是在这里,我又不敢跟你咋样。” “嗯,我知道。可是,我就是想你,每时每刻都想跟你在一起。” “那……你起来,站起来。” “干什么?” “起来,抱抱。” 高星拉着胡珊珊的手,把她从地上扯起来。两人站在灶台边,火堆就在他们脚下燃烧着,不时发出一两声“哔嚗”的声音。 胡珊珊张开双臂,环住高星的腰,下巴抵在他宽阔的胸膛,含情脉脉地仰望着他的脸。 明晃晃的火焰映在高星眼里,闪闪发亮。 他垂头,把脸埋在她的肩上,伏在她耳边: “好想一直抱着你,永远不放手。” “我就在这里陪着你,哪儿也不去了。” “好,我们就在这里,哪儿也不去。” 高星抬起头来,俯视着怀中的女子。那饱含温情的眸子,那红红的润润的嘴唇,在这样有着几分冷意的雨夜里,显得格外热辣滚烫。禁不住诱惑的高星,缓缓地吻上了她的唇。 高星不知道,这样的雨夜里,还有另一个女人也在到处找寻他的身影。 那就是他的妻子。 灵生一样的想要看到他。满世界着急地寻他,就为了见他一面。 高星更想不到,他和胡珊珊在火堆旁温存的一幕被灵生看得清清楚楚。 他什么也不知道。 因为,此时他的整个世界都被他的婚外情填得满当当的。哪里还有空隙留给他的发妻一丝一毫? 一边是灵生,失魂落魄地在雨夜里游荡。 她像个行尸走肉般,漫无目的地淋着雨走在黑暗中。身与心都凉透了,心中是撕裂般的疼痛,眼中涌出的泪水与冰凉的雨水一道汇流成河,在面颊上肆意横淌。 另一边是一对不顾一切痴缠在一起的情侣。他们久久地抱在一起,不舍分离。 除了头顶依然喧哗的雨声,周遭的一切都已经进入了沉睡。他们觉得此时的世界都属于他们了。 高星和胡珊珊时而忘我地拥吻,时而依偎在火堆旁,说着又甜又撩的情话。 直到快接近四更天,高星知道,再过一会儿,负责做饭的厨子们就要起来上工了,他便催促胡珊珊回寝室。 胡珊珊还想黏在高星身边,但是情势不允许,只好由得高星将她送回了客房里。 到了客房门口,胡珊珊打开了房门,却舍不得进去。她拉着高星的手,撒娇道: “进来嘛。” “不行,一会儿干活的就起来了。乖,进屋休息去。我下楼了。” “就一会儿。进来抱一下下你再走。” 胡珊珊稍一用力,就把高星拖进了屋里。 屋里没有开灯,俩人就站在门口抱作一团,再一次激情热吻。 难舍难分中,胡珊珊喘着娇滴滴的气息,含含糊糊地在高星耳边道: “把门……关……上。你……在这里……睡一会儿……再下去吧。” “好……” 高星正准备腾出手来关门时,隔壁房间有门锁转动的声音传来。他一惊,如梦初醒般冷静下来。 激情退去,他放开胡珊珊,俯身在她耳边低语: “乖,你睡吧。我必须得下去了。” 高星在胡珊珊额头上轻啄一下,一个闪身,迅速地从房间里出来,往楼下去了。 老旧的木楼梯子的台阶上,一路的水渍。高星脚下打滑,差一点摔倒,滚下楼梯。 他不由得心里一嘀咕:“”哪位客人不好好睡觉,跑出去淋雨来着? 胡珊珊满心的遗憾,意犹未尽地倚在门框上,站立片刻,方才轻轻合上门,睡下了。 而此时,就在隔壁房间,灵生艰难地脱下了湿漉漉地紧紧贴在身上的衣服,换上了干的。 她拿起浴巾擦拭着水灵灵的长发,一边接连地打着喷嚏。 幸得她对隔壁房间里,那对狗男女正在激情相拥的一幕毫不知情,不然,本就鲜血淋漓的伤口又会被无情地撒上椒盐,那样烈火焚身般的疼痛,又怎样耐着? 第109章 记忆中那些美好的碎片 父亲的葬礼结束后,灵生已是身心俱疲。 父亲的离世,老公的背叛,双重打击,加上丧礼过后的善后事宜,诸多繁琐的细节都需要她亲力亲为去料理。 这个柔弱的小女人终于病倒了,她躺在四海旅社自己的闺房里,高烧不止。 身边只有老迈的母亲,不眠不休地照顾她。 那个短时间内让她引以为傲的老公,在后院里跟别的女人热情相拥的第二天,他送走了她的情人,自那时候开始,他的心,他的魂被情人带走了。 他不得不送她离开,因为木勇和童玉走了,她实在找不到光明正大的身份留下来,他和高星在车站依依惜别,恨不能不走。 木勇和童玉自己开车走的,童玉不屑与胡珊珊同路,胡珊珊知趣地单独赶车。 那夜之后的每一刻,灵生都发现高星和胡珊珊之间在传递着无尽的暧昧,在眼神里流动着,肢体在触碰,哪怕是小小的,细微的,灵生也能感觉到被无限的情义牵动在心里头的两个人。 仿佛一切的障碍,障碍着他们随时随地相拥的一切人和物,都显得那么不近人情。 高星自然不知道他的婚外情已经暴露在他老婆眼下了,不然他都不会随时与胡珊珊眉目传情,不然他都不会以为自己把自己的外套披在胡珊珊身上,或者亲手把胡珊珊被椅子挂住的秀发解救出来,是没有什么不妥的事情。 灵生是有意避着他们远远的,她不想在父亲的葬礼上让自己倒塌。她努力支撑着一点点消融的意志和精神,还得强颜欢笑在人群中。 她看着童玉莫名其妙要提前一天离开,她看着高星送胡珊珊去车站。 她时而恍惚,时而清晰,时而痛,时而麻木。 父亲上午下葬,高星下午就迫切地走了。 他居然没有留下来帮助灵生处理更加庞大的善后事宜,他说赶回去开会。 母亲对高星说: “去吧,工作要紧,你已经够辛苦了。” 母亲是真心感觉到女婿的不容易,她给了他最大的理解和支持。 但是灵生无法理解,她不是不理解,是感到无法饶恕。但是她没有爆发,她什么也没有表示,只是冷淡地说: “去吧,我自己可以。” 灵生转身就上楼关进自己的闺房里无声哭泣,哭完再出来做事情。 高星已去得无影无踪。 不回家的日子,他都在跟别的女人双宿双飞,原来是这样!竟然是这样! 灵生病得昏昏沉沉,迷迷糊糊。 母亲的身影时时在她眼前萦绕。眼前分明是那个满头银发,步履蹒跚的老母亲,拄着拐杖从她闺房里进进出出,颤颤巍巍地给她端汤送药。 可在恍惚间,仿佛就是小时候那个清瘦干净,精力充沛的年轻妈妈,每每自己有个头疼脑热的,她都会寸步不离地守在自己病榻前,衣不解带地照顾自己。 虽然身体承受着病痛的折磨,心里却是暖融融的,无限安稳踏实。 睡梦中是无忧无虑的童年。 老街,四海旅社的千金。 夏天穿粉色的公主蓬蓬裙,冬天穿红色灯芯绒小棉袄,永久不变的麻花辫,漂亮的小姑娘坐在门前看人来人往。 也被来往行人欣赏。 摊贩货郎的叫卖声,吆喝声,拨浪鼓摇晃得声音…… 许许多多遥远而似曾相识的面目,盆山老街街头巷尾的赶集人。每一场开市的日子,这些面目都会出现在街上,出现在灵生的视线里,刻画在了童年的记忆里。 人在身处苦海之中的时候,会特别留念记忆中那些美好的碎片,美好的日子。 当逐渐从梦幻中清醒过来时,所有美好的画面都瞬间切断,痛苦和失望把她裹得牢牢的,无由地就泪湿枕头。 深深怀念的感情,让她沉迷在另一个世界,久久不愿出来。 为什么要长大,为什么要恋爱,为什么要结婚生子,为什么要离开家乡,离开父母? 如果可以重来,她宁愿把自己的人生永远定格在童年。此生只想要一个身份,那就是四海旅社千金的身份。 所有的欢乐全数落在了过去的岁月。回不去,找不着。 眼前只剩下冰冷的现实。苍老颓弱的母亲,冷漠炎凉的爱人,成长中的女儿,还有一个破碎不堪的自己。 在盆山养病20多天,灵生却拖着病体走遍了童年的山山水水,带着遥远的记忆流连在每一寸的旧足迹间。 她生着病,发着烧,但她知道病入膏肓的不是肉体。所以她不顾及肉体的劳累,她非要满世界的去游荡,非去不可,拦也拦不住。 小时候,穿山河的下游,有一个水魔坊。母亲经常带她来磨面碾米。 老街的小伙伴们,经常有事没事地跑到磨坊里玩。 秋收的季节,磨坊的生意特别好,大家需要排队等候。有时候,一等就是一整夜。 孩子们最喜欢跟着大人来这里熬夜。大人们在磨坊里生火堆摆龙门阵,小孩们就在磨坊外的田野里追逐嬉戏。 磨坊里的磨倌那时候是个年轻小伙子,没父没母,吃百家饭长大。孩子们也都知道他是个孤儿。 年青的磨倌总在夜里坐河边吹笛子,吹一首永不更换的曲子。 这首歌曲,小学的音乐老师教了好几个月,每一个班都教同一首歌,小学生们都会唱,无论五音齐整不齐整,都会唱。 磨倌没有上过学,他居然会吹这首曲子。令孩童们集体崇拜他。 孩童们往往会借着磨倌的伴奏唱歌词,因为人人都会唱,且溜熟的缘故。 我思念,故乡的小河 哦…… 还有河边 吱吱唱歌的水魔 …… 哦,妈妈 如果有一支竹笛向你吹响 那就是我 那就是我 …… 磨倌一定是思念母亲的。 磨倌的母亲是谁呢? 如今,磨坊已经荒废。屋顶上黑色的瓦片长满了青苔和瓦松。半边土墙塌了一方下来,露出一处破洞可够一个脑袋钻进去。 一扇厚重的木门却锁得紧紧的,硕大的铁索已是锈迹斑斑。 透过那个土墙的破洞,清清楚楚能看见里面左右两边的石磨和石碾子,静静地躺在那儿,地上还铺了一层和着尘土的白色面粉和米粒儿。 磨坊旧迹依旧在。 那时候,缠着小脚的夏婆婆每天都来拾尘土里米粒儿,拾回去就熬成香喷喷的豇豆稀饭。 夏婆婆一边吃稀饭,一边给孩童们讲故事,要么就唱山歌。 第110章 绝不向这扯淡的命运低头 夏婆婆永久讲着“狼外婆”的故事,同样永久唱着“妹将树身要三摇,摆摆叶儿郎哥来”的山歌。 这样永久地重复着,而孩童们也并不觉得无趣,还是天天缠着夏婆婆讲故事,唱山歌。 夏婆婆仿佛是与生俱来的孤老婆子,至少孩童印象里是如此。夏婆婆不是当地人,但是孩童们从来没有弄清楚过她是哪里人。 夏婆婆今犹在?自然是不活着了。 那时候的夏婆婆就已经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了,现在还活着都接近一百岁了。 那样清贫孤苦的人生凭着什么能熬这么长时间呢? 只是,夏婆婆会葬在哪里呢?是她那从不曾露面的亲人来把她安葬,还是街坊邻里来把她安葬? 夏婆婆又是怎样死的呢?是寿终正寝,还是因为磨坊倒闭,她失去了生活,所以贫穷而死? 这一切都无从知晓了。 奇怪,怎么以前没有想起问一问母亲呢? 虽是这样想着,但灵生往后也不会再问母亲这样的问题了。 母亲是什么心思也没有了,她失去了她的伴侣,母亲从此都不会再愉快了吧。 而我也不会愉快了。我的伴侣虽然尚在人世,但是我也失去他了。因为他的人,他的心都给了别人了的。 磨盘上随意放置着两把用高粱穗儿扎成的小刷子,精致小巧又柔软,曾经磨坊的磨倌就用它来把磨盘上的面粉刷进帆布口袋里。 磨坊已荒废了至少二十年了,可里面的陈设却一如当年,仿佛不是荒废已久,而只是刚刚下班,暂时歇业。 磨坊前面的空地上杂草丛生,那条全长500米的磨渠早已干涸,沟渠两边蒿草和藤蔓疯长,把整条磨渠深深湮没了。 只有旁边的穿山河的河流一如既往地轻鸣着,向东流淌。 那个落后而缓慢的年代,却充满了欢歌笑语,充满了温暖和幸福感的年代,一去不复返。 如今,人们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精致美食取代了粗茶淡饭。低矮破旧的砖瓦房、茅草屋为高楼林立所取代。 从前徒步出行、要么缓车殆马,现在大街小巷塞满了的私家车。从前是粗衣麻布、鹑衣百结,如今商场里琳琅满目的精美时装。 不愁吃不愁喝的年代,为何还如此忧思千转,郁郁不欢,快乐也永久地失守。 温饱不愁了,新的欲望滋生了。 贪欲横生,人性迷航。生活中攀比不足,婚内出轨,三观扭曲,“知足常乐”变成了“及时享乐”。 不负责任,凉薄自私的人都混得风生水起,但凡还有点良知和心软的人们,却都陷入了困顿和郁闷之中。 这般际遇,怎不叫人回过头去怀念那些至纯的清凉时光? 那些清淡平和的岁月,那些简单纯粹的快乐,那些不离不弃,从一而终的情感。 回不去的流年,一去不复返。 太多烦恼和忧思沉沉压在心头,令人空劳神思,心绪滞塞。 不知不觉间,灵生漫游的小脚踏上了通往山神庙的山路。她径直来到了独隐于丘山一隅的山神庙。 所有太过古老的东西都会在岁月的侵蚀下退出人世间,直至踪迹全无,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 唯有这神圣的庙宇,庙宇内神佛的塑身,无论岁月如何变迁,依然稳坐佛台,毫发无损。 因为他们不止有佛祖庇佑,还有四方善信的力量,代代修缮,虔心维护。 人在身陷尘劫,脆弱无助的时候,总会想起神明佛陀。也是在混沌不明的时候,喜欢涉身至这肃穆幽明的庙堂之中,于焚香膜拜间跪求心灵的安置,灵魂的救赎。 小时候,每每跟随母亲和街坊的婶姨们来庙里供奉时,灵生都只是安静地在一旁观看,饶有兴致地欣赏大人们潜心礼佛的整个过程,调皮地在心中偷偷数着谁磕了几个头,谁只是浅浅一附身,看起来不大有诚意,有点敷衍的样子。 那时候愿意不辞劳累地爬上这山神庙来,目的只有一个,等大人们焚香拜佛结束后,就可以用他们带来的糖果换佛祖面前的供果吃。 佛祖面前的供果是别人放的,别人家的东西好吃,吃的就是个新鲜感。 吃了菩萨面前的供果好,究竟好在哪里,从来也没有弄明白过。 那似乎并不重要。 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也会跪在神像面前,怀着无比虔诚的心向山神爷发出祈求。 然而内心更多的是无助感,无边无际的无助感。 神啊,请你给我明示,面对眼下的困窘,我该作何打算?请你赐我力量,助我走过眼下荆棘杂昌的路途。 别人求钱财,求富贵,求福泽。 灵生只求自己有足够的能量与命运抗衡,千万不要在生活的重重刁难之下一败涂地。 她一定,一定会咬紧牙关,奋力冲破阴霾,拨云见日。 她绝不向这扯淡的命运屈服,她不要在面对无情的伤害的时候,只能无能为力地认命。 她不想要活得那么悲惨。她要抗争,她要变得强大。即使身处低谷,她也一定要开出美丽的花朵。 所以,她需要勇气,需要力量。 山神爷,您千年万年地守护着芸芸众生,庇佑他们免遭灾难,遇难成祥,您一定有着无穷极的力量。 请你助我一臂之力,我也有需要我守护的我的孩子和母亲,我还有自己的使命需要去完成,所以您一定要赐给我足够的力量。 此刻,她清晰地认识到,人活着是有使命的。 上帝不可能无缘无故派一个人来这世上,这样未免莫名其妙。来时,一定是带着使命来的。 自然须得到完成使命的那一天,才可以卸甲归去。 不然,为什么往往要历尽磨难也不得解脱?而使命一旦完成,上帝就自动安排你离开,不走都不行,无管你怎样留恋,怎样不舍,也一定要离开的,刻不容缓。 拜完山神爷,灵生并没有立时离开。 她坐在山神爷侧面的草垛上,抱着双膝,闻着寥寥香雾散发出的气味,享受着小小神庙里那一方肃穆的清净。 心里的感伤和落寞仿佛被隔离在了庙堂之外,变得遥远而模糊。 在这里待得越久,空气中这份宁静而致远的氛围令她的身心与压力得到了缓解与调和。 好像山神爷为她拂去了一身浮躁的尘埃,所有意念超越在世俗之上,整个肉身就瞬间轻松舒爽。 下山时,已是月悬西山头。 第111章 她也是个有故事的女人 灵生怀揣着神赐的力量,脚步轻盈地踏上了回家的路,去面对她不愿面对却又不能回避的凡尘俗事,回到她人生的战场。 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经过前期翻天覆地的折腾,这段时间,年春和少华的生活风平浪静。 而安宁那边也被赵家伟宠爱着,一如往昔。 两闺蜜一齐都突然想起好久没有聚在一起,安心享受这样悠闲平和的好时光了。 她俩坐在江边小鱼馆四人座的雅间,边聊,边看风景。 现在是用餐的高峰期,鱼馆里几乎座无虚席。尽管她俩早早准备来占座的,可还是没有如愿订到两人座。 说起之前最后一次这样相聚已是好几年前的事了,俩人都不免感慨。 从安宁第一次遭遇家暴开始,虽然年春一直陪伴在安宁身边,不离不弃地收留她,照顾她,安慰她,生活却一直浸泡在阴影里,风波不断,悲苦不堪。 半年过去了,安宁挺着逐渐隆起的肚子,满面宁静柔和的笑意。她说赵家伟变了,以前不管如何宠溺她,但是他霸道强势,不给她自由,把她当私人附属品,各种限制束缚。 但现在,他允许她随时和年春在一起,只要保证安全,并不限制她。 赵家伟现在滴酒不沾,整个人精神焕发。 他经常邀请安宁去学校看他打篮球,安宁于是第一次发现赵家伟原来篮球打得那么帅。 她原以为赵家伟是不合群的,他的世界除了公事公办,没有多余的色彩。 可篮球场上的他,矫健活跃,上蹿下跳,汗流浃背,赢得观众席上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 他甚至也有那样阳光灿烂的笑容,安宁以为自己以前认识了一个假的赵家伟。 不得不刮目相看。 “哎哎,笑什么?一副花痴像?可别说你脑海里此时装的是赵家伟的形象哈。我不同意!” 安宁露馅了,心慌得,自己都觉得过分。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想起赵家伟了,还把画面切换到篮球场去了。 年春看她面颊上浮起薄薄的一层红晕,既好笑,又忧心。 她不希望这傻妞再被赵家伟的糖衣炮弹俘虏,全然忘却前仇旧恨。她永远不相信赵家伟会发生质的改变,所以她宁愿希望安宁脸上那一抹犯花痴般的笑容是为别的男人。 安宁心思差不多被窥破,赶紧收了笑容,端起茶水掩饰道: “没有啊,只是想起一些好笑的事情而已。来吧,亲爱的,以水代酒敬你。感恩有你!” 安宁断断不敢让年春知道,她刚才真的想起了赵家伟。 唉,有时候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她明白年春很难相信赵家伟会改变,但她却很容易相信他。 她真的不止一次地相信赵家伟迟早会发生质的改变。 这算不算是一种犯贱啊? “也感恩有你,亲爱的。” 年春端的是啤酒,她不喜欢喝饮料,喝了挥发不了,涨肚子;更不喜欢喝茶,会失眠的。 她也只有安宁这么一个可以相依相伴的闺蜜,虽然她自己所经历的劫难她只字未曾透露过,那是因为安宁一直自顾不暇,她不忍给她平添烦忧。 安宁见年春把杯中酒一饮而尽,不无遗憾地说: “唉,要不是肚子里的宝宝,我今天好想陪你喝几盅啊,咱们好久不曾开怀畅饮过了。” 她低头抚摸着隆起的肚子,嘴边已经不住挂上温柔的笑意,眸底一片母爱泛滥。 “得了吧,谁敢与你喝酒,赵家伟不得找我拼命?我还不如找别人喝去。” 年春伸手也去摸摸安宁的肚子,笑嗔道。 “你想找谁喝去?莫不是你心里有了别的女人了吧?我不同意!”安宁摇晃着年春胳膊,故作伤心状。 说到别的女人,年春蓦地想起一个在她脑海里逐渐模糊去的人来。北灵生,那个一个人到医院做人流,痛到还昏死过去的女人。 那张惨白如纸的小脸,小得只有手掌那么大,看着让陌生人都心生怜惜。 当时,妇科手术的两位医生在不住地抱怨,说原本家属不来就不给她做的,只因她苦苦哀求,才给她做。 谁知做到最后才撅过去了,早知道说什么也不给做了。 想起那个我见犹怜的小女人,年春不由得盯看安宁嘴角边那条淡淡疤痕,神色微凝,打心底叹了口气, “你还记得那个北灵生吗?医院里遇到那个?” “记得,记得。灵生,好好听的名字。她看起来好像也不太好,她眼里有心事,她很忧郁。” 安宁怎么能不记得,那双毫无生气的眼睛里面好像装了太多东西,她当时盯着面目全非的自己看了好久,像是在探寻,又像是同情,还有那么一点同病相怜的意思。 虽然她一个字也没有问,但眸中仿佛有万语千言在流动。 “她也是个有故事的女人。” 年春断定。或者也有着一言难尽的婚姻现状。 “你不是留了她的联系方式吗?不如叫她来一起坐坐,说不定咱们有酒,她有故事呢。” 安宁一脸鼓励地冲年春眨眼。 “咱们都是有故事的人,既然已经备好了酒,就把有故事的人都叫来,一齐开个故事会?” 年春一边说着,已经毫不假思索就拨打了电话。 电话是一拨就通的,这让两个人脸上都立刻显露出欣喜。 约摸十五分钟的时间,灵生来到了江边鱼馆。 她比医院那天还瘦,还小,形象严重地憔悴。 虽然一见面,小嘴和眼神都真诚地笑着,可“我最近过得不好”的信息一丝也掩饰不住地流露着。 当日那个叫杨年春的对她各种关照,本打算寻个机会表达一下谢意,可糟心的事儿一桩桩一件件接踵而至,让她疲于应对,焦头烂额。 这会人家倒是先联系她了,且有不露面之理。 于是灵生接到电话后,匆匆换了衣裳,淡妆也没有来得及画一个,只想及时来赴约。 她一向不擅长赴陌生人的约,可年春的邀约对她有着神秘的吸引力。 她还猜想那个惨不忍睹的苦命女人安宁,一定也在场。 果不其然,一眼就她俩,该在的都在,不该在的一个也不多余。 第112章 相聚 再一次互相认识寒暄一番后入了座。 年春就举起一瓶纯生啤酒轻扬一下, “亲,喝啤酒?” 她调皮地扬起眉毛,眼角的笑意更浓。 “ok,启一瓶过来。” 灵生轻松地,爽快地没有让年春失望。 年春睨了安宁一眼又说: “大肚婆我不敢让她喝,咱俩对饮就够。” “那是……。”年春接过起开盖子的酒瓶,关切的目光转移到安宁肚子上。 “几个月了?” “快五个月了。”安宁安静地笑着,手扶肚子。 “不太显,毕竟你个子高。我五个月的时候像七八个月那样笨。” 年春心里说不出的滋味。半年前被打得惨不忍睹的女人,已经快当妈妈了。 女人,实在狼狈,实在悲剧。 年春也加入: “我五个月的时候也快带不动我的肚子了。高个子就是有优势。” “你个子也不矮呀,比我高太多了。我才是典型矮个子。” 灵生做出自嘲的样子。 年春急忙加以安慰: “你哪里矮了,比起我,你更显得乖巧可人。” “行了,行了,你俩都生得巧,我五大三粗。哈哈哈……” 于是举杯一阵大笑,调和了高矮这个问题。 年春斟酒十分勤快,转眼就把灵生的酒杯里倒满酒,再斟满自己的酒杯。 她放下酒瓶后起身从旁边的柜台上提了茶壶来把安宁的茶杯灌满,然后起身,一本正经地举起酒杯道: “来,为咱们奇妙的邂逅干一杯!” “干杯!” “干杯!” 灵生回味着“奇妙的邂逅”,不由自主地偷瞄了一眼安宁。 那里,那一道疤痕虽然已经变得很淡,但在她看来还是跟第一眼看到时那般触目惊心。 多漂亮的脸蛋,多温婉端庄的一个芊芊女子,是谁这般下狠手糟践人家呢?她究竟经受了怎样残酷的殴打,才会弄成那副惨不忍睹的模样? “灵生……灵生!” 正握住手中的筷子,陷入沉思中,听到有人喊自己,灵生立马回神。 只见安宁端着茶杯举在半空中,微笑地看她。 灵生瞬间会意,忙举起酒杯站起身来,见安宁意欲起身,她忙挥手让她坐下, “坐着吧,对不起,我忘了,咱们都坐着。” 不知怎的,灵生看着安宁欠身时笨重的体态和她脸上的疤痕时,感觉特别酸心,莫名地湿了眼眶。 这可把自己也吓了一跳,毕竟第一次正式认识的人,这样必定不妥,于是她借故去洗手间了。 第一次见到病床上安宁那狼狈相就断定是家暴。 小时候见多了,那时候的女人都是认命的,不管婚姻有多不幸,除了认命没有第二个选择。 忍耐便是第一选择。 现在的女性是有选择的,有了独立思想,又能自力更生的女人,没有理由再演绎那些任人宰割,无能为力的悲剧角色。 许是自己正在经受婚姻背叛的打击,灵生最近对女人的命运这个话题想了很多,特别敏感。 尽管自己也深陷纠结,很是伤脑筋。 但是,身怀六甲的安宁,她脸上的疤痕……是什么使得这个有着花容月貌,和体面工作的女子心甘情愿地接受这样的命运的呢? 所以又一个为了孩子屈服的女人? 为了孩子,女人当真可以无所不屈,无所不忍。 自己当初不就是为了孩子才忍受着高星的冷漠忽视,以及甚至是他与他的初恋之间的精神背叛的吗? 然而忍耐的结果是,不仅仅精神背叛,而是肉体和精神的双重背叛了。 那么,为了孩子,自己也应该继续忍耐吗?不知道,真的,抉择有多艰难,只有面临抉择的人才知道吧。 发现灵生痴呆一样沉浸在若有所思中。安宁和年春面面相觑。 那么,她又有着怎样的故事呢?俩人都很好奇,也很想了解,只是不好冒昧问起。 灵生又何尝不是满腹的疑问呢? 终究还是灵生,她虽天性里有拘谨,但是她却对任何事都喜欢坦诚面对,不喜欢揣着太多秘密跟任何人交往。 于是索性她就冒昧一下,问问安宁的事。 她不清楚安宁目前的状况,但是,在她记忆里,那些被家暴的女人都一生没有摆脱被家暴的厄运。 要么忍受到老,直至对方年老力衰,再也暴不动了,才堪堪过上几年安生的日子;要么不堪忍受,自行结束生命的,或有反杀家暴男,自己锒铛入狱的,总之,丢掉性命,毁掉人生的,大有人在。 “安宁……你现在恢复得怎么样了?” 灵生在桌子底下绞着手指,紧张不安,但还是问了。 “我没事了,灵生,谢谢你。我被老公打了,原本打算离婚的,可发现怀孕了,所以没有离。现在,我老公对我很好。以前是因为我们迟迟怀不上,我老公是三代单传,他压力比较重,脾气也就难免大一些。” 安宁神色平静,语气自然。她说完拉住灵生的手,款语温言地: “谢谢你关心我,我也由衷的希望你一切都好。” 安宁这样坦诚,毫无保守,说出自己的隐私,灵生意想不到。还感觉到安宁手心里的温度,她眼里清澈明净的微笑,灵生心里的不安逐渐退却。感动并安心。 “我也是衷心地希望你能一切安好。不怕你们笑话,我自己的婚姻生活也是一地鸡毛。女人!太不容易。” “婚姻也太不容易。”年春补充了灵生的话。 “唉……”年春又摇头长叹。 默了片刻,然后自顾自解释: “我叹气是因为……” 她意味深长地看着安宁,欲言又止。 后者挪到年春身边,搂住她的手臂,歪头倚在她胳膊上,撒着娇道: “我知道你是‘哀我之不幸,怒我之不争’,我也想听你的话,长痛不如短痛,可是这个孩子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我下定决心跟他离婚时,他就来了。这像不像是天意?像不像?是天意让我再给他一个机会?他这段时间的改变很大,兴许宝宝的到来会让他洗心革面呢?” 扬起她那姣好的面庞,扑闪着长长的翘睫毛,抿着嘴可怜兮兮地望着年春,仿佛征求家长意见的小朋友。 “亲爱的,别生我气好吗?我知道你是真心心疼我的人,为了宝宝,我还想再赌一次。你愿意再陪我赌一次吗?” “傻瓜,我只是心疼你,我永远都在,一直陪着你呢。” 年春拍拍安宁的头,藏起眼底深深的忧虑,堆起满面笑容。 不陪你又能怎么着?将来的一切,我也没有把握。 包括我自己的家庭,包括少华的事,我也一点把握也没有哇。 年春心里独自翻涌着,但是什么也不透露。这个时候,她也差点冲动的,想把自己的现状也拿出来,与姐妹一起谈心,但是她忍住了。 姐妹已经够沉重了,不能再加码。 少华的事已经过去了,这回真的都过去了。不必拿来回忆过往。 什么样的情谊啊,不是亲姐妹,却胜似骨肉亲情。 原来,年春那一声叹息里饱含着对安宁婚姻前景的无尽担忧,和对她所承受的遭遇的疼惜。 看着她俩,这样的姐妹情深,灵生何其羡慕。 第113章 我们做彼此的娘家人 活了这么多年岁,还不曾收获过一份如此情深义重的友谊呢。好想成为她们之中的一员,人生能有一个不离不弃的朋友,足矣。 落地为姐妹,何必骨肉亲。 令人动容的一幕,不知道的,还以为俩亲姐妹呢。 羡慕之余,也有落寞。 虽不是家里的独生女,但是有多少兄弟姊妹能相亲相爱到这般程度?何况自己的身世,注定小勇哥从不曾当她是一家人。 将来,自己注定要独自一人扛下所有,父母一并离去后,她注定再无娘家人。 心情莫名地变得低落,她端起面前酒杯正准备一饮而尽,突然觉得不对,这不是自己借酒消愁的场合。 于是,生生地把杯子的高度压下来,放低一些,对着对面两位,强抑胸中黯然: “我敬两位姐妹情深,让我好生羡慕。” 仰头一干二尽杯中酒后,她又自己满上。 年春见灵生这神情,越发对她背后的故事产生了兴趣,世上没有几个人婚姻是幸福的,更难保证一帆风顺,但自从遇见灵生的第一天起,那一直郁结在她眼底深处的愁思就牵动着她内心的某一根神经,她看起来也不像是难以推心置腹的人,何不开山见诚地问问本人呢? 她断定灵生不会生气,她会不介意坦诚相告的。 年春向灵生的方向倾了一下身,肃声道: “灵生,我和安宁都想了解你背后的故事,你会介意吗?” “不介意,因为是你俩,我愿意,没有理由亦没有原因。” 灵生发自肺腑地慨然道。 年春和安宁不约而同的连连点头, “嗯嗯,同感。彼此彼此。” 与高星在甘阳县城的街头偶遇,大学时期与高星鸿雁传书,毕业后为了不拖高星的后腿,曾经萌生了离开的念头,以至于高星冒着生命危险,去到穿山越岭到灾区,狼狈不堪地出现在灵生面前,令她彻底沦陷,从此相许一生。 后来,婚姻莫名地进入相看两生厌的状态,灵生忍受着高星的各种冷暴力、忽视、厌嫌,令她困惑又难过。 直至发现那个神秘的白月光,以为那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以为那个白月光恰好可以证明高星的专情,以为如此专情的高星值得她原谅,值得她理解。 书上不是说,谁的青春记忆里不曾留下一个远去的白月光?虽然灵生自己的青春没有留下过白月光,高星就是她的整个青春里最美好最耀眼的那一束光芒。 所以她选择原谅,允许他心里安放他的白月光。 可是,在父亲的葬礼上,她亲眼目睹他与别的女人搂抱在一起热吻。 那样一个凄凉的雨夜,一道震天响雷劈碎了灵生的婚姻。 她发现,白月光和她都不代表什么。她彻底不知道男人究竟想要什么了。 至于那天独自一人去做人流,那只不过是高星冷漠凉薄的所作所为中的冰山一角而已。 比这么扎心的事情随时都在发生,以至于自己已经习惯成了自然。 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她都忍了,默默承受了一切。 可是这回,她真的不想再忍,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孰可忍孰不可忍。 高星先是消灭了她们之间的爱情,接着又补了他们的婚姻致命一刀。 灵生认为已经不可饶恕。 但是,但是灵生明明白白感觉到自己的信心不够坚定,有一种无力感令她痛苦万分。总有很多放不下的人和事,让她不能够毅然决然地做出决断。 这就是灵生背后的故事,完完整整的故事,毫无保留地说给了安宁和年春。 年春感慨万分地看看灵生,又看看安宁,陷入沉默中。 安宁的婚姻生活过的是坐过山车般,让人看得心惊肉跳;而灵生的婚姻却沉重压抑得令人窒息。 年春自己的婚姻曾经也陷入过黑洞,一样提心吊胆,只是如今终得风平浪静,她不想再提及,并非不愿在安宁和灵生面前剖露过往,而是那些日子实在不堪回首,既然已成过去,何必再去咀嚼。 年春觉着自己与她二位终归有不一样的。 灵生的劫难还在持续发酵中。至于安宁,别看她目前信心满满,可是年春心里对安宁的隐忧从不曾散去,一股无形的隐患始终萦绕在安宁的命运里,说不得,又放不下。 她只是不忍惊扰安宁这个梦中人而已。 一时间,三个女人竟相顾无言。 于是,年春提议暂时抛开诸多烦忧,她和灵生来个不醉不归,安宁观战便是。 不出意外的话,年春和灵生喝得酩酊大醉。 “年春,你有伤心事吗?你过得很顺利吗?” 灵生面色绯红,半个身子瘫在桌子上,说话有些气促。年春嗤然一笑,道: “我顺利?nonono,你们不知道,你们什么也不知道。” “是啊,世上哪有一帆风顺的人生嘛。但是我敢肯定你没有经历过我和安宁这样狼狈不堪的日子。” “年春很好。少华很好。小两口琴瑟和鸣,其乐融融。我和灵生已经这样了,我们的心里都有疤痕。亲爱的,好好保护你的婚姻,不要留下伤疤。” 安宁一边发表着她的“伤疤论”,一边下意识摸摸自己嘴角那隐隐的疤痕。 “哈哈,我的伤疤早已结痂了。我顺利吗?我幸福吗?我好像是幸福的,又好像不幸福。我幸福过,也不幸福过。你们只见过我幸福的时候,殊不知我也有过溃不成军的时候啊。” 年春泪眼婆娑地摇摇头,她感觉自己很醉,说到激动处,伤心往事呼之欲出,但是最后还是把自己的倾诉欲咽了回去。 安宁没有喝酒,自然是清醒的。 年春的话她听进去了,她的眼泪,她的欲语还休,她都看在眼里。安宁满腹疑惑,但她知道她既然瞒着自己,必定不会轻易吐露的。 年春一向能装心事,从不曾在安宁面前诉过自己的苦衷。哪怕一点点也没有过。 但是谁的人生会完美无瑕,毫无瑕疵呢? 她心疼地替年春拭去挂在腮边的清泪,柔声到: “亲爱的,有什么别瞒着我好吗?让我也替你分忧好吗?” 灵生野凑过来,也搂年春,醉眼迷离地看着年春, “年春,你有什么不能对我们说的吗?别顾忌太多,你看我,说出来了心里别提多轻松。” 灵生胃里有些不舒服,她抚了抚胸口,又道: “我也不知怎的,一见你俩咋就这么亲切呢?从不敢对人提及的狼狈事儿,在你俩面前毫无半点避讳的,吐出来也不后悔,还觉着挺安慰的。” “我也是,从见到灵生的第一天,就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和……反正挺投缘的。” 安宁一时间思维短路,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形容那种感觉了。 “我和安宁第一次见面就是这般光景,就是说不出的投缘,好像以前不曾相遇相识的时光都只是时候未到而已,时候到了,上苍自会安排见面的。灵生,那时在医院见到你,我就感觉我们以后还会见面,还会有漫长的以后。” 年春一番话说得安宁和灵生都动容不已。 挺直了原本因为醉酒有些无力地身子,灵生激动地道: “年春,安宁,如果你俩不嫌弃我,就请接纳我,让我们成为往后余生彼此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一个角色,参与到彼此人生的喜怒哀乐中吧。” “说得好哇,灵生。” “生生死死,往后余生,干杯,必须的。” 年春在豪情万丈的刺激下,摇摇晃晃要起身,抖抖嗦嗦举起杯。酒撒掉一半,一半流进了嘴。 “不管我们的人生往后怎样的起起落落,浮浮沉沉,我们都要做那个彼此最重要的见证人。” “嗯嗯,不仅要见证,我们还要患难与共,不离不弃。” “我们要做彼此的娘家人,避风港。” 好啊,好啊。 说到娘家人,三个女人各自心里都悄悄骤然一阵酸楚。 第114章 烂醉如泥 灵生还来不及了解两位的娘家情况,而自己的娘家,如今已只剩下一个孱弱不堪的白发老母。 安宁和年春都了解彼此家中情况,娘家靠不靠得住,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如此心潮澎湃间,姐妹三人这顿聚餐一直持续到了夜间十一点。喝酒的已是烂醉如泥。 安宁看着俩人也是啼笑皆非,她一个大肚皮能拿她俩如何呢?无奈之余把赵家伟叫来了。 赵家伟见状也有些难为,两位美女都烂泥一样瘫到桌子底下去了。背也不是,抱也不是,这可真难办。 无奈之下,喊了店家服务员们把美女扶起来放到赵家伟背上,他再一个一个背到车上去。 可是,哪里背得起来嘛,没走两步,那背上纤软无骨的身体,就从赵家伟背上滑落下来,真成了扶不起的烂泥巴。 这样反反复复努力了无数回,无果。 眼看实在无计可施了,赵家伟索性一个公主抱把瘫在地上的年春抱了起来,唔,是比背着要好得多,至少可以坚持多走几步。 饶是这样,酒醉的人,无知无觉无骨头,抱着也比正常人难以驾驭,坚持几步后总会像一抔细沙一样从怀里滑落下去。 所以,赵家伟耗了老半天的时间才先后把两位美女弄上车,自己已累成狗了,靠在车上喘了半晌气,才稍稍缓过来。 这要是换做平常,这两个个子不高,身材都纤小的女人,他一边一个一起抱起来也不费劲的。 安宁拎着两位闺蜜的包包来到车子旁,看到赵家伟气喘吁吁的狼狈样,顿时笑弯了腰。 赵家伟冲她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道: “还好意思笑,女人家家喝成这样,你也不劝着点吗?” “哎呀,难得姐们儿高兴,多喝几杯怎么啦?又没有跟不三不四的人喝。” 倒也是,几个女人一起喝喝酒倒是没什么,但也该适可而止,不带这样烂酒的嘛。 “对了,那个女的,不是四中的教师北灵生吗?” 赵家伟突然想起另外一个女的,虽没有打过交道,但是经常在各种开会和学习培训的场合遇到她。 “哦?你认识灵生?我的好姐妹。” 安宁好奇地问道。 “同行嘛,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认识有什么奇怪的。倒是你,姐们儿可真多。” 赵家伟不以为然地说。 他打开车门从里面拿出一瓶矿泉水,拧开盖子“咕咚咕咚”一口气喝了一大半后又问道: “怎么送?送哪儿?你指个路吧。” 指个路?安宁也有点懵。 年春倒是好办,直接送回家得了,可灵生住哪儿,她也没来得及问。 后排座的俩人互相紧紧依靠着,睡得正香沉,看样子不容易叫醒。即使叫醒了也不一定问的出个准确地址来。 怎么办,带回家去?安宁刚产生这个念头,偷晲了赵家伟一眼,很快打消了这个想法。 虽如今的赵家伟已经比以前随性合群多了,但是他以前根本不喜欢自己带人去家里的。 连年春他都难以包容,何况刚结识的灵生。 安宁不敢冒这个险,正在一筹莫展之余,她突然想起什么来,拍拍自己的脑门道: “对了,去年春家学区房。” 此时最好的不二选择便是年春家的学区房了,地址清楚,钥匙在手,还犹豫什么? 把两个人弄到年春家学区房里,赵家伟又是一顿手忙脚乱,累得半死。 把她们安顿好后,安宁看到人事不省的俩人实在不放心离去,她小心翼翼地征求意见说要留下来照顾两个喝醉的姐妹,赵家伟拒绝了,不容反驳。 “好好回家歇着吧,你不知道自己什么状况吗?已经熬了大半夜了,出点什么事儿怎么办?再说了她俩只是喝醉了,又不是受伤了,酒醒就没事了。你能照顾好自己,别给人家添乱就不错了。” 说得句句在理,安宁无以反驳。 那就回家吧。 半夜,俩人醒来,一个呕吐不止,一个头疼哼哼唧唧。 年春烧水喂灵生吃了头疼药,把洗手间打扫干净,俩人的酒已经醒得七七八八了,睡意全无。 于是,她们躺在沙发上聊起天儿来。聊到这套房子,自然而然地牵引出了安宁几次遭家暴,都是在这里避难的事情。 从年春口中听到安宁的丈夫叫赵家伟,灵生不禁惊呼道: “你说赵家伟?那个三小校长赵家伟?” “你认识他?”年春甚是吃惊。 “同行嘛,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当然认识咯。” 回答与赵家伟如出一辙。 赵家伟曾经是校长群体里最年轻,最帅气的一个,有几个人不认得他? 想不到啊想不到,那么衣冠楚楚的人,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画虎画皮难画骨,他竟是哪个残暴到令人发指的禽兽。 “听说赵校长是二婚?”灵生问。 “嗯,离过婚。” 提起赵家伟离婚的事,年春就自然而然地想起在安宁婚礼上听到的信息。 心情瞬间就沉了下去。 “听说他的前妻没有生育,所以离了?” “好像……是吧?我也不太清楚。你知道他前妻是为什么离婚的吗?” 年春以为灵生兴许会知道的比自己多一些,便萌生了想要打探更多关于赵家伟前妻的欲望。 或许她想要了解的是关于前妻被家暴的信息。 “我了解的也不多。只是偶然听同事们议论过,说赵校长前妻因为不小心摔了跤,流产了,做了手术后再不能怀孕了。然后就离了。” 说到这里,灵生不禁撅起了嘴,含着一丝不平之意道: “不能生育了就被离婚,这对女方也太不公平了吧,对吧?你觉得呢,年春?” “是啊……可是,究竟因为什么而离婚的,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吧。真相是什么,谁也不知道。” 年春听说的真相可是因为家暴才离婚的。说不定流产也是家暴导致的。 想到这里,年春心里的隐忧又多了一重。 唉,赵校长怎么是这样一个人呢?真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从此,灵生对赵家伟的印象完全颠覆了。 听到安宁这些骇人听闻的遭遇,内心柔软的灵生,早已泪流满面。多么不幸,多么无助的弱女子啊。 要不是年春收留着,关照着,这个外来妹的处境真是无比悲惨。没有娘家人作为后盾,背后空无一人的安宁,哪里是庞大的赵氏家族的对手? 灵生愤愤地感慨,忧心地长叹,根本就是恶魔在人间嘛。 第115章 比爱情更重要的 下半夜,年春和灵生都没有合眼,她俩好像有聊不完的龙门阵。聊完安宁的遭遇,又摆灵生的尴尬婚姻。 年春发表了一通关于高星之流的男人的言论: “像高星这种男人,一会儿恋着白月光,魂不附体,精神严重出轨;一会儿拥抱着小三,沉溺在温柔乡,乐不思蜀。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谁都不爱,他只爱自己。” “唉,以前爱白月光,现在爱小三。他从来没有爱过我。”灵生心灰意冷地说。 “他爱过你的,不然也不会追求你,不会抛下白月光跟你结婚了。他永远不会把情感集中在一个人身上的。他能有多爱白月光?不然怎么会有你,有今天的小三呢?” 灵生陷入沉思。年春继续言论: “据说有一种人他没有健全的情感,或者他的情感是支离破碎的。这样的人,兴许终其一生也不能完整的爱一个人,这是不是所谓的爱无能?如果说,那个白月光是他未曾拥有过的遗憾。现在的小三呢,也只是新鲜感。 他对你的冷漠,可能只是因为审美疲劳,或者对柴米油盐的厌倦等等。总之,你不用想得太过复杂,至于离不离婚,就看你自己的容忍度了,看你对你丈夫出轨别的女人这件事所能容忍的底线,你自己能否过得去自己心里那道坎? 还有,在你们的婚姻里,还有没有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比如孩子,比如家庭,亲情……” 理智上,年春想劝灵生不要离婚,可情感上,扪心自问,如果少华出轨别的女人,年春觉得自己永远无法原谅他。她习惯了少华爱她,只爱她。 即便少华赌博也是够混账的。她能再三原谅他,但是对他们的爱情婚姻不忠,她将一次也不接受。 没想到年春把高星这等男人剖析的如此透彻,了不得了,只比自己大一岁,凭啥这般通透。 “你哪里来这般惊世言论?搞得好像你身经百战似的。” 灵生不可思议地说。 “哈哈哈,哪里就身经百战了,我都是电视剧里学到的,放在我听到过的现实八卦里,还十分贴合的,就觉着是这么回事了。你好好琢磨,有没有觉得符合你们家高星?” 年春把一本正经的言论换成了一副促狭的坏笑。 “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哦。” 灵生也笑了,仿佛她被点化了,释怀了似的。 心情瞬间卸下了重负般,灵生感觉自己也通透了许多。 她逐渐理顺了这段时间以来混乱而崩溃的局面,在心里暗自拿定了主意。 她觉得知道该怎么做了。 事到如今,当真还有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比如孩子,比如家庭,所以就有了再给他一次机会的理由。 自父亲葬礼之后,这是高星回来的第一趟。 他依然是有一百种谎言遮盖他不回家的真相,可这回灵生连一个标点符号也不会再相信。 她只是在心里冷笑地看他装,看他演。厌恶又可悲。 灵生死死忍着想要戳穿他谎言的冲动,不动声色地做好了一桌饭菜,拿出自己特意从超市里买来的红酒,准备与高星进行一次推心置腹的沟通。 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为了婚姻不易,她决定忍,然后尽自己最大努力挽回丈夫的心,保全她的家。 为了这一桌子菜,灵生天不亮就起身,一趟趟奔波于农贸市场和超市和家之间。 她挑选了最新鲜的蔬菜,品质最好的猪肉,超市里最贵的红酒。 高星今天在县里开会,今天是周五,他必定回家。 而明天,按他的惯例,又该开车回镇上陪那个狐媚子了。 留住他的人和留住他的心,如今都是很困难的事儿。 但再难也要试试,她不相信他真的会为了那个狐媚子抛妻弃女,这样的事儿他高星这种人好像不太可能做得出来。 他要面子,要名声,要维持体面。 这一切,只有一个完整的家,一份没有瑕疵的婚姻才能维持。哪怕只是假象。 年春说他只是因为新鲜感。 灵生一边打扫卫生,一边做饭,像个陀螺似的转不停。饶是累得腰酸背痛,她也片刻未曾歇歇。 她掐着时间,定要在高星回来的时候恰到好处地把热气腾腾的菜端上桌。 她怕,就怕他象征性的回家露个面,又出去和狐朋狗友们吃喝玩乐,回到家里又是一夜宿醉不醒。 这不就是他一贯的做派吗?所以,这个火候一定掌握准确,不然前功尽弃,自己就只有被动挨欺的份儿。 灵生端上了最后一道菜,吩咐高星把红酒启开。高星却说: “算了吧,不过年不过节的喝什么酒?” “谁说不过年不过节就不能喝酒了?咱们多久没有好好坐在一起吃顿饭了。虽然文文住校不在家,老两口也可以愉快地聚聚吧?再说难得周末你在家,就当陪陪我好了。” 灵生忍着心里憋屈,尽量心平气和。 高星那厢一点也掩饰不住各种不耐烦的情绪, “老夫老妻了还搞这些花样做什么?吃饭就吃饭呗,吃了饭我还有事出去一趟呢。“ “今天你就别出去了,在家陪陪我吧。我爸走了后你都没有在家陪过我,文文也不在家,我一个人总想起我爸,心里很是凄冷。” 灵生原是为了留住高星才提起父亲,不曾想一经提起,忍不住悲从中来,声音哽咽起来。 高星见状也态度柔和了许多,只得强压住蠢蠢欲动的心。看来今天想出去喝野酒是不能够了,只好留下来应付。 唉,要是对面坐的是胡珊珊,与他共度周末,举杯对饮的是温软甜媚的她,那该多好。 高星坐在餐桌前,脑海里却被胡珊珊塞满了。 想起远在松林镇等着他明天相会的胡珊珊,他咋一刻也在家里待不住呢?一刻也不想面对这个发妻呢? 一个青春明媚,一个憔悴无神。他的本能早已为自己做出了选择。 但是,老丈人尸骨未寒,他知道灵生和她父亲之间的父女情分,超过很多亲生的,无比深厚。 短时间内走不出丧父之痛也是正常的,自己再怎么也得意思意思,陪陪她,安慰她,好歹尽一尽夫妻情分。 毕竟,不管他和胡珊珊正直好的蜜里调油的阶段,他可从来没有想过要抛妻弃子去娶别的女人,从来没有。 他又不傻,他的家庭,那是他经营了十多年的根据地,早已根深蒂固,血脉相连。 第116章 我给你的自由还不够多吗 女人归女人,家庭归家庭,那是两码子事儿。要把一个家庭推翻,连根拔起,那是要伤筋动骨的。 动摇根本,会伤,会痛的,会损失惨重。这个代价太大了,他没有能力付出。 毕竟,人到中年了,要将一切打破,重塑根本,谈何容易? 高星硬着头皮坐下来,启开红酒瓶的盖子,把俩人的杯子都甄好。还未等灵生发话,高星先一步举起酒杯,淡淡说了一句: “老婆,周末愉快。” 然后也不等灵生反应,直接凑到嘴边喝了一口,放下杯子,夹了一口菜入口中。 全然没有注意到灵生还举在半空中的酒杯,无奈地看了他半晌,才默默放下,一口也没有喝。 酝酿一整天的情绪,灵生还没有做任何表白呢。这不是她要的开场白呀! 灵生心里一阵抽痛,如此敷衍,如此忽视,都是为哪般?热情都给了外面的女人,这个男人还有什么可以留给她的? 咽下无尽的苦涩,灵生一边摆弄摆弄桌上的菜盘子,一边耐着性子装一个宽厚贤淑的妻子,往高星碗里夹他平时爱吃的菜。 这满满一桌子菜,除了几道家常的,其余皆是按高星平时爱好的口味来做的。 高星却没有更高的兴致看这些菜都有什么特别的,他吃着可口,不难吃他就多吃了几口,更不会关心做这么些菜如何费时费事,做菜的人有多辛劳,多费心思。 高星只顾埋头苦吃,直到自己吃饱喝足,他都没有注意到灵生还不曾吃过一口。 灵生若有所思地看着高星,吃着她精心准备的食物,内心五味杂陈。 灵生自己是没有食欲的,她根本没有心思品尝食物。她再一次鼓足勇气,开始酝酿自己的情绪。 她只是一门心思要把今天想要做得事情继续下去,希望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高星没有再向灵生举起过第二杯酒。 看他大快朵颐,一副纯粹的干饭人模样,其余什么事都与之不相干的样子,灵生只当他是真的饿急眼了。 “吃好了?要不要再喝点汤?我给你盛点酸萝卜老鸭汤吧 ,味道还不错哦。” 看他放下碗筷,灵生起身盛了一碗酸萝卜老鸭汤递给他。 “喝不下了,吃饱了,你慢慢吃吧。”高星打了个嗝,不以为然地道。 “那就喝酒吧,来,我敬你。” 灵生举起杯,对着他示意。可高星并未举杯,面无表情地睨了她一眼,不置可否地道: “算了吧,改天再喝。我刚才太饿,一时刹不住车,吃太饱,啥也喝不下了。” 灵生相信他确实吃得不少,但是也相信他根本没有兴趣跟自己喝。眼底有着深深的失望和挫败感,只得无奈地把杯中酒仰头饮尽。 自己还一口都没有吃呢,他吃饱就了事了啊? 什么叫我慢慢吃?哎,我一个人慢慢吃,那他准备干啥?出去浪,还是坐沙发上看电视?丢我一个人面对这一桌子菜? 我是做给自己吃的吗? 灵生心里翻江倒海,沸腾开了,可面上却还得死命维护平静。 “那你就坐在这里陪我吧,我还没吃呢。” 灵生盖上红酒瓶盖,放回酒柜,坐回餐桌旁准备吃饭。 不喝酒也没什么,就好好谈谈人生吧,是该好好谈谈你我的人生了。 “你自己吃呗,自己家里还这么讲究,这是家里,干什么整这一出?” 高星心想这婆娘咋那么矫情?在家里还非得让人陪着吃饭? 他哪里知道自己干的丑事儿早就败露了,他老婆这是维护他的尊严,才这般忍辱负重,委曲求全。 他居然还在这里作。他还什么也不知道。 正当灵生感觉自己快要忍无可忍之时,高星的电话响了, “喂,哦哦,你在哪里?好……” 抬眼瞥了灵生一眼,高星踌躇了片刻,继续跟电话说: “我一会儿就过去。” 挂了电话,看到面色十分不悦的灵生,他解释道: “几个朋友周末一起聚聚,我过去打个照面就回来。” 说完,根本不给灵生发表意见的机会。他早习惯了来去自如,灵生从来约束不了他。 高星兀自走向玄关处,打开鞋柜,准备换鞋出门。他压根没注意到面色铁青的灵生死死盯住他,一眨也不眨眼。 一阵龙卷风似的盛怒在灵生胸腔内肆虐。 就在这时,“轰隆隆”一阵闷雷从阳台外面的天边传来,好像遥遥呼应着灵生的情绪,灵生下意识瞟了一眼阳台外面的天空。 一块浓黑的乌云正压在楼房之间那片方寸大的天空。 从没见过这么黑的云,混在水里的墨汁一样浓且厚重。乍一看,像极了恶魔睁着一只狰狞的眼,不怀好意地窥视着人间。 今晚有雷阵雨,天气预报中午就发了信息。天早早就暗了下来,往日里正是夕阳余晖的时刻,今天却笼罩在一片灰黄色的暮霭里。 眼见高星已经换好了鞋,灵生再也按捺不住情绪,重重将筷子往桌上一拍,疾声道: “我说了你今天别出去了,陪我吃顿饭就这么不情愿吗?” 高星无辜地望着灵生道: “怎么了?你没病没痛的干嘛需要人陪?白眉赤眼的发什么火?真是奇怪得很。” “你是故意的,还是真傻?我大清早起来买菜做饭,整这一大桌子的菜,是为了自己一个人吃的吗?你不觉得你太不尊重人了吗?“” 灵生又气又委屈,胸口像塞了一团棉花,只觉得提不上气来,快要窒息般难受得紧。 “有那么严重吗?我怎么不尊重你了?你不要没事找事。我还不能有点自己的空间,交自己的朋友了?” 高星眉头紧拧,眼里蒙上一层怒意,声音不由得提高了些。 “空间?朋友?高星,你可别昧着良心说话,这么些年,我给你的空间,给你的自由还不够多吗?你摸着良心数一数,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你在家里陪我和孩子的时间能有几天?十天都数不出来吧?”灵生嗤笑一声,怆然道。 高星一时语塞,索性沉了脸,甩出一句: “懒得跟你说。” 一边拉开房门,就要一走了之。 他一贯的伎俩,理亏的时候,逃之夭夭方为上策。 第117章 女人的第六感 以往的经验告诉他,不能跟女人硬扛,要及时回避,等她气消了再回来时,自然就风平浪静了。 这厢灵生事急眼了。合着自己忙活一天,还是回到了原点的样子?任事态就这么发展下去,又将是没完没了的冷战,而冷战最大的受害者只能是自己,反之最大的受益者无疑是高星。 他就可以心安理得地躺在别的女人怀里,醉生梦死。 怎么办?我是装聋作哑,头顶一片青青大草原,没心没肺地继续做这个名存实亡的高星老婆,还是干干脆脆地离婚,成全了他人? 不行啊,这都不是她想要的结果。 看来这种不痛不痒的君子作战方式是行不通的,他如此的轻视自己,毫不顾忌自己的感受,自己干嘛要处处替他考虑呢? 高星的态度彻底引爆了灵生的情绪,她再也遏制不住,终于亲手点破了那一层早就颤颤巍巍的遮羞纸。 “高星,你那么厌嫌我,不就是因为外面有了别的女人了吗?我不说是因为给你留点尊严,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你别太过分。难道你真的不打算给彼此留余地了吗?” 灵生一口气全豁出去了,心里那股恶气放出来之后却倍感不安。高星炸一听灵生这番话,面颊一怵,脚步不由得一滞,心下一阵慌乱。然顷刻之间又稳住了情绪,讶然问道: “你在胡说八道什么?什么女人?你又听谁乱嚼舌根了?灵生,我告诉你,你可别学那些女人捕风捉影哈。” “我捕风捉影?高星,你扪心自问,你当真不曾做过对不起我的事情吗?” 见他反说自己捕风捉影,灵生气得心口又闷又痛。 “我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儿,你如果非要听信外面的人乱造谣,在这里小题大做,我也没办法。谁有那么多精力跟你搁这儿无理取闹?” 高星当然不知道自己和胡珊珊被灵生当场撞破的事,以为是镇上可能会传出些流言蜚语也是正常的,有道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毕竟他搞外遇是事实。 但是,只要自己死不承认,一切都就当是谣言,没有铁证,他还是觉得自己有把握拿捏自己的老婆的。 无赖的嘴脸,无耻的嘴脸。 灵生捏紧了控制不住在发抖的十指。艰难地咽下一口气,涩声道: “高星,你承不承认没关系,我只问你还想不想好好跟我过日子?如果从现在开始你能诚心悔过,回归家庭,我愿意既往不咎,全当没这回事儿……” 她没有勇气说出后半句话,假如高星不想再跟她过日子了的话,那又是另一番说法,离婚?解散? 说不出口,也做不出决断。 她也没有勇气说出那个雨夜,在父亲葬礼上发生的一幕。 因为直到现在,她所说的每一句话,她的每一个决定都在留余地,都在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这个余地,不敢轻易彻底崔灭它。 这个余地一旦留不住了,一切就都结束了,她和高星此生的缘分就结束了。 但是这些,高星不懂,他陷在自己的谎言里自以为是,他的一言一行都在逐步破坏着灵生小心维护着的那份余地。 所以,高星撂下一句: “不可理喻!我没时间听你叽叽歪歪。” 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灵生浑身颤抖着追到楼道里喊话: “你别走!我还有话要说。高星,高星……你走了就别回来了!呜……” 望着高星转身离去的背影,那张侧脸冷凝如千年不化的寒冰,带着他那千年不变的凉薄和绝情,消失在电梯里。 灵生绝望地痛哭出声,可还没哭几声就引出邻居开门关门的声音,这才警觉楼道里不适合宣泄自己的不幸。 她戛然止了哭声,默默退回屋里,关上门后她无助又失神地坐到沙发上,不知所措地望着阳台外面发呆。 眼泪自己毫无征兆地就收住了。她以为她还要关起门来宣泄一通。但是她却默默地坐了好长时间。 高星的态度深深刺痛了她身上每一根神经,屈辱和愤怒令她的身子不受控制地颤栗。 阳台外的天空早已漆黑一片,屋内灯光照耀着窗帘背后的蓝花楹,那一团茂密的枝叶在越来越大的风中飞舞着,一忽儿呼啦啦满枝头疯狂摇动,像无数只邪魔般的爪子在乱颤,恍似争先恐后想要伸进屋里来。 一股莫名的寒意自四周向灵生包裹而来,令她无端心生恐惧,不由自主地双臂环住了自己单薄的臂膀。 随着几声雷鸣,几道电闪,“吧嗒吧嗒”的声音从阳台外面传来,下雨了。 那是豆大的雨点打在楼下邻居搭在阳台上方的铁皮上发出的声音。 雨点还不够密集,但打在铁皮上响声太大太响亮,尖锐,刺耳,听着让人万分难受。 这雨……这雨那么似曾相识。那夜不就是这样的雨夜,她的心被那对狗男女给撕碎了的吗? 那声响,像极了某个夜晚,某个足以掐断灵生所有生命线的夜晚。 那一夜,雨声一样的聒噪;那一夜,他与别的女人相拥在一起…… 风和雨的势力总是此消彼长,当雨越来越大时,刚才还狂作不已的风弱了下去,树枝也不乱晃了,任凭雨点在叶间穿透。 随着“哗……”的一声巨响,又密又急的雨水倾盆而下,打在铁皮上面犹如千军万马在擂擂战鼓中冲锋陷阵,声势浩大,场面壮观。 雨声惊醒了呆滞的灵生,她局促地三两步奔到阳台上,打开窗子,手把着防盗栏使劲儿地向外张望去。 兵荒马乱在灵生心里。 这个短命的走到哪儿了?他是跟狐朋狗友一起坐在哪家餐馆里了,还是还在路上? 若此时尚在路上,岂不是被雨淋惨了?出门也不晓得拿把雨伞,明明天气预报说了今晚有暴雨的。 他妈的,什么时候都不让人省心。 呸,我担心他做什么?说不定他不是去找狐朋狗友,而是……去找他那个狐狸精? 不会吧?不会的,狐狸精在山里,没有在县城。 想到这里,灵生心中突然莫名地紧缩一下。她被自己那个没来由的猜想给吓着了。 别说狐狸精不在县城里,而是在那个偏远的松林镇。就是在县城里,他们也不会这么明目张胆吧? 可是,为什么那个猜想越来越真实,越来越像一张大网铺天盖地而来,追得她无处可逃呢? 难道……难道……都说女人的第六感是相当准的。 第118章 就这样连人一并忘记吧 越发的坐立难安,她像只困兽一般在屋里踱来踱去,那个关于女人第六感的论调弄得她心乱如麻,无法清醒,无法理智地思考。 可恶的第六感,可怕的第六感。 不会的,高星再混账也不会这么肆无忌惮的。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尤其是刚才那一番争执,自己已经捅破了那层窗户纸,怎么也有点投鼠忌器的效果吧? 除非他当真不在乎这个家,横了一条心要跟那个女人在一起。 待到瓢泼的大雨换成了细密如织的雨线,在灯光下闪着银光,丝丝自天而降。 第六感,好像越发强烈了。快疯了,她颤栗得更加剧烈。 灵生的心跟这昏天黑地的混沌一样,茫然而迷乱。从未有过的孤单感在屋中悄悄蔓延。 怨妇,弃妇这些字眼在脑海里,一团乱麻,绕着,绞着。令她混乱不堪。 我咋那么惨,那么可怜呢?我当真要被抛弃了吗?我该怎么办?我不想失去他,不想我们的家变得支离破碎。 我得想办法挽回一切,我不能什么都不做就这样坐以待毙。不能任由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从我手里夺走一切。 想办法……想办法……好混乱啊,什么办法也想不出来。 谁来帮我? 倏地想起年春和安宁,灵生心底一亮,似是想起救星一般。 安宁不方便,暂且不打扰她。 一番思忖后灵生用抖擞的手拨通了年春的电话,将今天发生的一切事无巨细地在电话里讲述给年春,生怕遗漏哪个环节会影响到年春的判断,从而给不了她准确的建议。 说到伤心处,泣不成声。 那边的年春听得是唉声叹气,唏嘘不已。 男人怎么都这样对待婚姻呢?随心所欲,毫无顾忌,由着性子胡作非为。 不是家暴男就是赌棍,要么就是搞外遇玩出轨,当真可恶至极。 早知道结婚是这样的结局,有多少女人宁愿选择不结婚呢? 不知道。好像没有不想结婚的女人,只有一生都想要“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的女人。 可如今,婚姻里的姐妹都什么处境呀。一切好像都向着事与愿违的方向发展。 男人为什么要结婚呢?结了婚可又不对婚姻负责,对婚姻不忠,对爱人不珍惜。 他们究竟在搞什么鬼? 年春在电话里劝: “你要冷静下来,事情已然发生了,就要想办法解决问题。让自己陷在情绪的漩涡里出不来是很危险的,结局也只会对你更加不利。依我看,高星既然不承认他搞外遇的事,就等于他不承认那个女人的存在。他不知道你已经撞破他们的事,他还在用谎言维护他的颜面,你何不递个台阶给他下,也算给你们之间留个余地。 总之,你先做到仁至义尽了,最后结局不管是什么,你都没有遗憾,对不?高星如果不傻,他一定不会轻言放弃的。尽人事,听天命,加油,亲爱的!” “嗯嗯,我知道了,谢谢你,年春。” 听得年春一席话,灵生脑子里像是被雨水冲洗了一遍,一扫先前的混沌,清晰一些了。 她决定今晚守一夜,一定要守到高星回来,一定要在明天他离开家之前跟他做一次有效的沟通。 灵生从卧室里拿了一件薄毛毯,准备在沙发上守候。 不管他在外面混到多晚,今晚是一定回来的。她要不睡觉,等他回来,一定要留住他。 天气已然入冬,虽不是严寒气候,但空气里早有寒意。尤其这样的雨夜,寒凉更盛了几分。 以灵生这样单薄的体质,不盖上一床厚棉被难挡寒冷。但是她刻意只给自己盖一条薄薄的绒毯,她怕自己睡得太死,错过了高星。 她蜷缩在沙发上,开着电视,特意点了一部自己喜欢的电视剧播放。想着用精彩的剧情来赶走她的困意,支撑她熬下去。 夜深人静,绵绵细雨还在微弱的光线里簌簌落下。两点了,这人怎么还不回来? 灵生胡思乱想着。也不晓得喝成什么烂醉的样子了。该不是在气头上借酒浇愁,无节制地喝,醉的回不了家了吧? 想得多了,脑子又开始混乱,有些担心起来,不免怀疑自己是不是态度过于强硬了些,到最后居然生出一抹内疚和自责来。 夜深一分,气温就下降一度。身上的绒毯太薄,抵不住寒冷。灵生舍不得让自己的身体变得更暖和一些,只好把绒毯裹裹紧,蜷缩进沙发深处。 凌晨五点,高星还是不见踪影,以往这个时候,不是回来了吗? 她实在熬不住,昏昏沉沉的,脑袋往沙发靠枕上一放便睡着了。醒来时已是上午九点三十分。 雨停了,淡淡的浑黄色日光穿过云层照射着大地,照得万物都显出苍白的颜色,没有温度,也了无生气。 灵生一个激灵跳下沙发,赤足的第一时间奔向卧室,空空如也。床被叠得整整齐齐,跟昨天一模一样,未曾动过。 衣柜,鞋袜都不曾动过,牙刷是干的,毛巾也没有沾过水。 他压根儿没有回来过? 刚从睡梦中醒来的身体像是被扔进速冻箱里一般,瞬间凉透。她毫不假思索地拿出电话给高星拨了过去。 该死的,你究竟想要怎样?愤怒和屈辱使得她双手不住地发抖,电话接通的那瞬间,她强压下心头的惊涛骇浪,沉沉道: “你在哪儿?” “哦,忘了告诉你一声,我昨晚喝得太醉,和朋友一起睡在洗脚房了。” 电话那头传来阵阵鸣笛声,还有谩骂声,高星的声音时而清楚时而模糊。 “镇上有事,我回镇上了……” 又是一阵嘈杂,一阵骚乱,最后高星提高嗓门大声说了一句: “我挂了哈,开着车呢。” 电话切断了他们之间的一切联系。 有事?回镇上? 还以为他昨晚因为生气借酒消愁去了呢,一切都只是自己多心罢了。连同她那点可笑的莫名其妙的内疚之情。 这不,又回去陪他的狐媚子去了。打草也惊不了的蛇,那是什么样的蛇精啊?太放肆,太猖狂。 为何要这样对待我?为何? 灵生欲哭无泪。 好像是她错了,好像是年春也错了。 我们都错了。灵生无力地想,大错特错了。 不承认他们干下的丑事,并非像年春说的那样就等于不承认那个女人的存在,那只是本能的自我保护意识而已,或者下意识里就在保护那个女人,如此而已。 被无尽的怨恨啃噬着,让灵生激动不已,一股强大的冲动的力量席卷着她的血液在身体里横冲直闯。 她颤抖着双手不停的拨着高星的号码,号码还没有按完,各种尖刻毒辣的话语就已经冲到了她的嗓子眼里,呼之欲出。 她想骂人,想诅咒,想歇斯底里。 无奈她无数次的拨错数字,重复了好几次都没法完整地准确无误地把高星的电话号码按出来,最后居然连那一串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号码都记不全了,丢三落四,去头掐尾,就是连贯不起来。 灵生的电话簿里永远缺少四个联系人,那是她最亲最近的四个亲人。父亲母亲的,高星和文文的。 灵生从来就没有存过他们的号码,因为这四个号码早已第一时间就被她记得滚瓜烂熟。 而她刻意不存号码,就是因为这几个人对她而言是独一无二的。存号码原是为了避免忘记,既然不会忘记,又何须保存? 有一句歌词写得好: 从来不需要想起,永远也不会忘记…… 记不起来了,越到后面,忘掉的数字越多,直至一个字也不剩下。 天意么? 灵生很是不甘心,又尝试了好几遍,确是越发昏乱不堪。邪门儿了。 唉,算了,忘了就忘了吧。索性就这样连人一并忘记吧。 昏乱中,手机突然毫无征兆地从灵生手里滑了下去,落在冰冷的瓷砖上。 灵生弯下腰去捡起手机时,发现自己的手指麻木又僵硬,不听使唤地无法弯曲。 她只得放弃手机,直起腰来,只觉一阵眩晕,一屁股跌坐在地板上,动弹不得。 手机屏幕上裂着无数的缝隙,长长短短的缝隙,毫无方向地布散着。 第119章 只求个真相 又一个周末的清晨,灵生平静地目送高星的车驶出小区,直奔他的小情人所在的方向去了。 她现在是平静的。她挣扎了几天,病了几天,她就平静了。 她从阳台撤回客厅,电话约了童玉。 有夕阳的黄昏,在一个叫做“小奴家私房菜”的餐馆里,灵生选了一个靠窗的二人位坐下。 打暑期工的女学生拿了菜单过来: “姐姐,您点菜吧。” “你是学生吧?叫我阿姨吧,我女儿跟你差不多大呢。” 灵生看看眼前这个身材细长而平板的女孩,比自己女儿大不了几岁的样子,柔声地纠正称呼。 称呼年轻化是每一个女人都喜欢的,但是让一个看起来未满十八岁的孩子叫自己一个将近三十多岁的人姐姐,灵生不由得犯尴尬。 “嗯,我是学生,打暑假工的。阿姨,您点菜吧。” 小姑娘倒是落落大方的,十分机灵。 灵生接过菜单来草草瞄了一眼,递还给小姑娘, “上两个你们的特色菜吧,够了。” 这里是二楼,窗外一个人工湖。 五彩石铺成的人行道上,有行色匆匆的路人,有十指紧扣并肩闲逛的情侣,还有遛狗的大爷大妈。 绕湖一圈开着虞美人,五颜六色,像一条彩带。道旁开满了人工培育的月季花,一朵朵硕大的花盘,长得珠圆玉润。 相比之下,路边那几株随意开放的紫荆花,显得默默无闻,透着一种宠辱不惊的淡泊气质。 临窗有一棵高大茂盛的黄角树,绿叶间盛开一朵朵乳白色黄角兰,张开的花瓣就像那飞天舞女的纤纤玉指,幽幽清香从纱窗的缝隙间钻入餐厅内,弥漫在小小雅间里。 餐厅的门开了,门外的喧闹声一股风似的灌进来,灵生收回漫游的思绪,随着女学生的指引,童玉脸上挂着拘谨的笑容走进来。 久了不来往,连笑容都陌生了吗? 灵生压下心中莫名的失落站起来,微笑着指一指对面的椅子: “坐。” 看着童玉落座后,自己也坐下来。复又看向女学生道: “小姑娘,把菜单拿来一下。” 曾经也是无拘无束,无话不谈的,后来生疏了好长一段时间,令灵生百思不得其解。 今天这样的礼貌而生疏的氛围,不知不觉间已成了一种习惯。 灵生已经从当初木勇和童玉双双带给她的,令她难过至极的疏离感中抽身出来了,她努力地让自己去适应了他们莫名的疏远。 自那天亲眼目睹高星和别的女人搂抱在一起的一幕时,她就对木勇和童玉的态度有了些许明了,他们无疑是知情人。 她想证实一下。即便觉得一切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但她还是觉得有必要进一步证实。或许她只是想了解更多,更…… “来,点几个自己喜欢吃的菜,我点了他们的特色菜,不知道合不合你口味。” 灵生把菜谱递给童玉,童玉摆摆手,没有接菜谱, “你点就好,我不太会点菜,你点的菜我都爱吃的。” 这句话说得灵生心里泛酸。 是啊,曾经天天聚在一起吃喝玩乐,她对她的口味还是比较了解的。 灵生又点了几样童玉胃口的菜,把菜单递给女学生,叮嘱了一句: “稍微上快一些吧,我们都还没吃晚饭呢。” 等着上菜的空隙间,童玉无言地沉默着,灵生艰难地寻找谈话的切入口。 “咱们有多久没有一起吃饭了?大家好像都很忙耶,高星忙,木勇忙,你也忙,就好像我一个人不忙。” 灵生故作随意 “我也不是很忙,只是……只是可能高哥比较忙吧……” 童玉不知道灵生已经发现高星的秘密,她对灵生突然请她一个人吃饭感到一点意外之余,也心怀愧疚,她和木勇之所以疏远她,完全是因为无法面对她。 高星出轨的事情,她们两口子一清二楚,她和高星是同事,高星的事大多同事心照不宣,大家只是装聋作哑而已,谁不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呢? 木勇对高星十分生气,他告诫过高星好几次,奈何高星早已深陷其中,无以自拔。 童玉不好说高星,不管从男女角度,还是下属的角度,她都开不了口。 于是,童玉就直接找胡珊珊,劝她不要破坏别人的家庭。 可他们都白费力气,那俩人没有丝毫收敛。 他们只好疏远了高星,也不得不疏远了灵生。 他们不愿意帮着高星欺瞒灵生,又无能为力,除了逃避,不知该何为。 灵生父亲去世,他们两口子是想留到最后的,那胡珊珊居然也留下来了,于是童玉负气走了,带走了木勇。 “我知道,你们都是大忙人,但是你们再忙也别冷落了我这个平凡的人民教师啊。还是抽点时间陪陪我吧。咱们以前多热闹,现在都生疏成什么样了?你们还是文文的干爹干妈呢,哪有一年到头都见不了一面的干爹干妈呀?” 灵生语气里满含嗔怪,面上堆着和软的笑意。 她想尽力扫去隔在她们之间的那道说不清道不明的隔阂,回到从前她与童玉之间好姐妹般的关系,这样才能打消童玉心里的顾虑,让她心无芥蒂的告诉她关于高星的一切。 这关乎她的婚姻家庭,她的命运,她孩子的幸福。她依然相信,童玉和木勇都不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 灵生一席话,勾起了童玉更多的愧疚之心。 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是把这个对灵生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的秘密如实以告之,还是想办法继续维持善意的隐瞒呢? 唉,真真是难以抉择啊,横也不是,竖也不是。 再说了,这个秘密一旦捅破,势必会在高星和灵生之间掀起一场风雨。而她和木勇也就此把高星得罪彻底了,这样的结果对他们两口子来说真的太糟糕了。 毕竟人家的家庭风波,他们什么都没有做,到头来却落得里外不是人。这样值得吗? 何况,这样对高星和灵生的家庭也带不来什么好处呀。 权衡再三,童玉最终还是不打算将实情告诉灵生的,还是选择善意的谎言吧。虽是谎言,但其好歹是善意的,实践证明,很多时候糊涂一点蒙昧一点,伤痛会少一点。 对不起,灵生,我还是不能告诉你。告诉你实情不见得是一件好事。 他们说偷腥的男人千千万,可最后还不是都回归家庭,糟糠之妻不下堂,玩够了他总会回来的,新鲜感而已,少几分计较就过去了。 “我也很怀念咱们以前天天聚在一起的日子,以后有空了,我们一定会去看文文的。” 嘴上这么说,童玉心里却是想,不是不想来看你们,实在是不知道如何面对你和文文。 灵生暗自观察,童玉的神色间早已思虑重重,知是她内心必有一番争斗,说话却不肯滴漏半分。 但她没有打算放弃,不然她今天约她来干什么来了?于是继续将话题往前引。 “说实话,你和木勇真的过分啊,突然就断了来往,也不知是我哪里做错了或说错话让你们心里不舒畅了?如果我有不到之处,你可一定要提醒我。你和木勇的友情对我来说十分可贵的。我早把你们当做自己人了。” 童琴已有些心思慌乱,纠结不已,原有的些许愧疚之情在内心泛滥到无以复加。不知不觉间,她已面露凝重之色,言语迟疑,不知所措。 “你能有什么错呢?是我们不好,我们……我们……唉!怎么说呢?” 童玉双手不安地交握着,手肘放在餐桌上,撑起下巴,不时轻咬一下嘴唇,显得甚是局促。 观她如此状态,灵生感觉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就要从童玉嘴里呼之欲出了。 但是,看她这么不安,这么挣扎,灵生着实不忍,于是她横下心来,干脆把事情道破,再引她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把真相说出来。 于是她把那个雨夜,自己亲眼看见自己的丈夫和别的女人搂抱在一起的事告诉了童玉。 童玉惊愕地呆愣了好一会儿,微微张开的嘴半晌合不拢,一杯握在手中的苦荞茶水举在半空中还没来得及送进嘴里,那手那茶杯就杵在那儿忘了动弹。 童玉情不自禁的捏紧了茶杯,仿佛想要把它捏成碎片。她也不知道高星胡珊珊俩人居然这么放肆,在灵生父亲葬礼上干出那样无底线的行为来。可怜的灵生。 “他们太欺负人了!” 童玉脸上早已换做是一副义愤填膺的神色,愤愤然从唇齿间挤出这么一句话,长叹一声,继而满脸愧色地望着灵生, “对不起,灵生,我和木勇,我们都不是有意要疏远你。我们……我们真的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你。对于高星,我们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他和木勇还打了架的。我和胡珊珊,就是那个女人,我和她吵架的事闹得镇上好多同事都知道了。我们唯一对不起你的就是,无法把实情告诉你。对不起,灵生。” 听到这里,灵生已是感动不已,眼里早已蓄满了莹莹泪光。她欠身握住童玉的手,激动得声音有些变形地道: “快别这么说,你们已经尽力了,哦,不,你和木勇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真是难为你们了。我理解的,我完全理解的。站在你们的角度,这是一件两头难的事儿。谢谢你和木勇,真的,谢谢。” 灵生伸手捂着自己的嘴,努力忍住哽咽的声音,擤擤鼻子,露出一抹苦涩的笑容,只觉得自己像个可怜虫,好生狼狈。 “不管我和高星如何,你和木勇都是我最好的朋友。高星的事是我亲眼目睹。我想知道他们到了哪个地步?我该怎么做?终究是要面对的,我不可能装着什么都不知道,睁只眼闭只眼,听之任之。发生这样的事情,任何女人心里都过不去这个坎的,你能理解吗?” “嗯嗯,我能理解,灵姐,我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 童玉凝重地点点头,她欠起身子,轻轻把灵生按坐在椅子上, “你坐下,别着急。先喝点茶,吃点东西,我慢慢告诉你。只是,你不要激动,也不要生气,这个时候生气也解决不了问题,别气坏了身体。” 灵生含着泪微笑: “不生气,不生气,生气的阶段已经过去了。咱们先吃点菜,边吃边聊。好饿啊。快,先吃饭。小妹妹,盛两碗米饭来。” 灵生一边平复着自己的心情,一边起身给童玉碗里夹菜。 这顿晚餐,她俩足足吃了两个小时。 这个男人,脸不红心不跳地撒着一千个谎言,把灵生蒙在鼓里三四年了,一直过着家外有家,逍遥快活的日子。 第120章 蹊跷的烟屁股 周六的早上,年春一起床就挂念起灵生来。 昨晚灵生和高星吵架,高星好像负气出去了。灵生说自己要一直等到高星回来,不打算睡觉了。 也不知她等到没有? 年春拨了灵生的电话,没人接。过会儿再拨,还是没人接。 等到她再次想起灵生的事情来时,已经又是夜里了。 这回终于拨通了灵生的电话,得知她不但没有等到高星回来,自己还感冒发烧。于是,年春丢下少华一人在家,到灵生家里陪她去了。 那晚,年春住在灵生家里。 年春家里,少华躺在沙发上,开着电视机,魂不守舍地熬了一夜,整夜无眠。 他双眼盯着电视,心思却神游在深不见底的黑洞里。 每隔一会儿,少华都会跑到阳台上去吸一支烟。他有多长时间都没有吸烟了,或者,准确的说,好长时间都不曾在年春眼皮子底下吸烟了。 一个人在家的少华状态与平时完全不一样,一副焦头烂额的样子,仿佛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棘手问题。他眉头深锁不展,双手不停地扒拉着自己的头发,沙发枕上掉落的头发都险些要铺成一层了。 他像一只困兽,快要炸裂。 刚才还跑到阳台去抽烟,这一会儿干脆取了个纸杯接了半杯水来放在茶几上,直接当烟灰缸使用。 少华手里一直燃烧着香烟,一支接着一支,青烟徐徐从眼前升起,弥漫在偌大的客厅上空。 他一忽儿阴郁烦躁,一忽儿凝神冥思,一张阴郁扭曲的面容在这黯然的幽光面前显得有些诡异可怖。 这样的情况在平时,年春是不曾见过的。 然而,平日里就在年春入睡以后,少华也是现在这副模样的,已经一段时间了。可想而知,在年春面前他装得有多累,多辛苦。 第二天早上,年春在灵生那里吃过了早饭,顺路到农贸市场买了菜回家。 少华早已上班去了。 沙发整理得一丝不乱,茶几抹擦的干净锃亮,连地板也拖得一尘不染。 年春心底掠过一丝感动,一丝心疼。工作这么忙,家里的活还干得毫不马虎,这人啊,真的越变越好了。 浪子回头金不换呀。 其实,家里的活儿,不指望他沾手的。他只需要好好上班,不去打牌,不去沾染那些不良嗜好,那么,在年春眼里他就是世上最完美的丈夫了。 年春把菜放到厨房里,准备午餐了。 为着少华的改变,她愉快地忙碌着,心情很是不错。 忙完厨房里的事情,年春就利用间隙时间收拾行李。她和灵生商量好下周出去旅行。 主要为的是陪灵生出去散散心,自己也好长时间不曾出游了,心里早就蠢蠢欲动。 她轻快地在屋里旋转着,做饭,洗衣服,收拾行李。不像做家务,倒像是在跳舞。心情飞扬起来。她被自己的状态吓着了。 有多少快乐的事令她如此呢?好像也没有什么的。就是少华变好了,要和灵生出去旅行这两件事而已。 她对着自己嘲笑。莫名其妙,真是幼稚,肤浅。 自从少华一心忙工作后,她实在不好意思提出去旅行的事。这回好了,趁机携上闺蜜去续她的诗和远方之梦。 年春刚把米淘洗好了放在电饭锅里,厕所里的洗衣机就发出“滴滴”的警示声。衣服洗好了。 在心情愉快的年春听来好像是洗衣机在温馨提示: “主人,衣服洗好了,快拿出去晾晒吧。” 年春按下电饭锅的“煮饭”键,快步走到厕所里,把洗衣机里的衣服拿到阳台上晾晒。 少华那件藏青色外套挂起来咋就怪怪的呢?好像哪里不对。 仔细一瞧才发现是衣架不对。年春把挂内衣的衣架用来挂外套了,怪不得看起来摇摇欲坠的,像大人的衣服笼在了小孩的骨架上,又滑稽又可怜。 年春自己都忍俊不禁,哑然失笑。 她发现自己拿的大衣架不够了,屋里也没有了多余的衣架,仔细审视了一下高高挂在晾衣杆上的一排排衣服,才发现自己把大衣架用来挂了内衣裤。 她拍拍脑袋,低呼一声: “奥买嘎,脑子坏掉了吧。” 再次哑然失笑。今天怎么心不在焉的,高兴过头了吗?不至于呀,不待这样过头的嘛。 平日里也不会在这些细节上出错过,今儿这是怎么滴啦? 年春无奈地对着自己摇摇头,拿起长长的杆子想要把那件挂的很难看的小内衣挑下来,跟大衣交换,让他们各就各位。 可杆子一滑,小内衣掉下来,落进了堆在边上的杂物堆里,看不见了。 年春只好费七八力地扒拉着那堆杂物。她扒开杂物堆,终于看到那件白色的小内衣,同时,她也看到了一排排白色的纸杯子,整整齐齐挤在角落里。 印着蓝色茉莉花的纸杯子,是她亲自从超市采购回来,放在客厅的储物柜里,准备专门用来招待客人喝茶用的。因为少有客人来访,所以一年也只用去两三个。 年春蹲下身来一数,足足十二个。 纸杯子里面满满装着七长八短的烟屁股。 年春呆呆研究了这些“纸质烟灰缸”半晌,脑袋经历了片刻的空白,随即心一沉,一个不祥的预感在心底滋滋冒泡。这些蹊跷的烟屁股,让年春心里一阵慌张。 难道少华又遇到什么难过的坎了?该不是又上桌子了?不能呀?年春细细捋一捋思绪,觉着无迹可寻。 不应该的。多半是烟瘾犯了,躲着抽呗。年春很快否决了心中那个不好的念头。 至于抽烟,她不曾强迫他戒烟,是少华自己信誓旦旦说要戒烟的。看到他把烟戒了,她确实很高兴。 戒烟有多难年春是知道的。之前以为他硬生生把烟戒掉了,她还心疼过他呢。终究没有抗住戒烟的苦,偷偷吸上了。 现在看到他为了偷偷吸烟,这般煞费苦心,更是心疼不已。 年春把装烟头的纸杯子统统清理掉。 她打算以后都允许他光明正大的抽,只要不过量就行。全世界那么多人吸烟也没咋地。 第121章 不速之客 据说男人在费神做一件事的时候,手里的香烟能给他带来旁人无法带来的纾解;也有说香烟是一个喜欢深度思考的男人的灵魂伴侣。自从打牌风波过后,少华变得不那么幼稚粘人了。他变得像所有成熟的男人那般沉稳,独立。 少华有时候也会带回来很多资料在家里加班。他工作的时候,那样聚精会神,那样严肃认真,看起来像个十分靠谱的男人。 一半欣慰,一半心疼,年春更加用心地照顾少华的饮食,卖力干家务,不肯让少华亲自参与家务和做饭的活儿。 为了给少华补身体,她还偷偷余了一千多块钱出来买燕窝,每天晚上给他炖燕窝银耳粥。 下午早早用过晚餐,年春准备上夜班去了。她把菜都聚在大锅里温着,为着少华回来能吃上口热菜。 刚要出门时,有人敲门。 门口站了两个陌生男人。 “请问这是耿少华的家吗?” 一个方头阔脸的男人问道。 “是,你们是?” 年春好生奇怪,怎么会有这么陌生的陌生人找上门来呢?最奇怪的是来者听说这是耿少华的家,俩人互相对视一眼,那方头男的朝另一个高个子,狭窄肩膀又戴眼镜男人点点头, “就是这里了。” “我们是耿少华的朋友,找耿少华说点事情。” 眼镜男说话语气有几分生硬,或是公事公办的味道,像公职人员一样。 “他还没下班,我是耿少华爱人,有什么事可以跟我说吗?” 有点来者不善的架势氛围,年春不由得满腹疑惑,只想弄清楚他们找耿少华究竟为什么事。 但她下意识里是不愿意请他们进屋里的。 “我是天水泉眼公司的李文涛。我和耿少华是初中同学,我找他有急事。打他电话打不通,所以上门来了。” 方头男说着往门牌上看了一眼,确认一下念出门牌号, “17-07号,通河路对吧?是通河路1707号没错吧?” 他反反复复地向年春确认着。 “对呀,这是我家的地址。你是谁?怎么知道我家地址的?你找耿少华有什么事?” 他们行为举止多有鲁莽不礼貌之处,年春顿时心生反感,警觉起来。 叫李文涛的见年春一脸狐疑,没有要请他们进屋的打算,忙从包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年春, “这是我的名片。我找耿少华,有重要的事情需要跟他面谈。” 年春接过名片一看,果真是“甘阳天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李文涛。 “天水泉眼”牌子的纯净水在甘阳县城火了好多年了。往年几乎家家都喝他家的纯净水,年春家也喝了好几年,只是从去年开始另一家“云宝山龙洞水”压过了“天水泉眼”的势头,大家都纷纷把订单换成了“龙洞水”家的。 曾经年春也建议少华该改喝“龙洞水”,可少华死活不肯,莫名其妙地要坚持喝“天水泉眼”家的。 尽管这些年“天水泉眼”家经营不景气,几乎快要失掉甘阳县城的所有客户,但少华就是不离不弃地力挺他家。 奇怪的是,前不久,少华又莫名其妙地坚持换掉“天水泉眼”,取而代之改订“龙洞水”了。 年春看了来者的名片,内心的抗拒感消失了一大半。好歹是知名企业的经理,有头有脸的人物,又听说是初中同学,过分怠慢了不好,省得到时给少华面上抹黑,她这个当老婆的有义务维护丈夫的面子。 年春于是把他们请进门了。 进到屋里,年春客气地请二人到沙发上落座。二人应了一句:“你不用管我们。” 李文涛小心翼翼在沙发上坐下,看得出来,是有些素养在身的人。可那窄肩头的人就不一样了,在屋里东瞧瞧西望望,到处走动,仿佛他是专门来看房子的。 他一边看一边在李文涛耳边轻声嘀咕着,好像在对房子进行评头论足。 年春第一眼就对窄肩头的没好感,现在看他这样子,心下不知生出多少反感来。 当我主人家是空气吗?还没征得主人家同意就在屋里乱转,还来评价我的房子,我又不是卖房子给你。一点基本礼貌都没有,啥素质? 年春心里不悦,却只得耐着性子彬彬有礼地再三请那人也落座。经过三请四请,那人方才坐下来喝着年春沏的热茶。 那位窄肩头的男人仿佛对房子很感兴趣,坐下来还不住地四处张望,紧紧抿着嘴唇,喜悦之色挂在他上扬的唇边,犹如发现自己喜爱之物的人一般,眼里一汪贪婪之色快要溢满出来了。 年春单纯地以为他是由衷的欣赏这个房子的布局或者屋里的陈设。 “你这房子买成多少钱?装修很贵吧?” 窄肩头男人收回四处漂移的目光,端起纸杯里茶雾氤氲的茶水,放在唇边轻呷了一口问道。 “90多万,装修30多万,一共花了一百二十多万。” 年春如实说,出于礼貌,认真地跟对方聊起话题来。 “唔,按现在的房价能卖个一百五十多万没有问题。” 李文涛摸着自己长满短胡须的青色下巴,若有所思地说。 “不知道现在的房价是多少,我没有卖过房子,也从来不关心这些问题。” 年春说的是实话,自己又不是炒房一族,不关心近两年的房价。 只听说,甘阳县城如今的房价被炒得很高。这套房子是十多年前买的,后来买的学区房也有六七个年头了。 这些年,家里的积蓄被少华耗空,就剩下这两套房子。他们不是炒房客,也没有资本炒房。 学区房是为儿子读高中准备的,儿子明年就中考,学习成绩一般的学生只有学区户口能上甘阳县城最好的高中。 尽管这两位的一言一行多有不礼貌之处,年春也还是要以礼相待的。 究竟什么重要的事找少华商量呢?少华能跟他们有什么来往,什么关联?难道是因为取消了他们家订单,改订别家的缘故? 唔,有可能是。这个其实自己也能做主的,不一定非要跟少华商量的。 但是,少华一时要坚定地喝他家的水,一时又要坚定地取消他家的水,这其中又有什么变故也未可知。她不好轻易做决定的,还是让少华自己来吧。 年春看看时间,上夜班已经不容耽搁了,少华的下班时间还没到,只得想办法打发这两个人走了。 第122章 想要我命吗 两个行为古怪的人,来头古怪,分明是两个不速之客,年春心里早已不耐烦。这会儿让他们在屋里多待一会儿都觉得厌恶,尤其是那戴眼镜的。 年春有意无意拿起手机不停地看时间,希望两位不速之客识相点,主动告辞。 年春拿起手机一惊一乍大呼: “哎呀!遭了遭了,迟到了!两位实在抱歉得很,我该上夜班了,不陪你们了。” 她边呼,边拿起茶几上的手提包,作势要出门去。两位见状只得起身,道了句: “不好意思,耽误您了。我们改天再来找耿少华。” 主人家明显下了逐客令,那窄肩头的男人面露不悦之色,给李文涛使了个眼色,出门走了。 鬼鬼祟祟的真叫人讨厌。年春从来没有这么没来由的厌恶过一个人,想起这两个不速之客却浑身不舒服,心里莫名的刺挠。 少华怎么会跟这样的人牵扯上关系?真是啥人也随便来往。 自从来了那两个不速之客,年春就整个人不好了。 莫名的心慌是什么道理? 年春的心一直堵在嗓子眼里,咽不下又吐不出来,难受得不行。 晚上十点,估计少华还没有睡,年春闲来无事,在值班室里给少华打电话,她终究还是憋不住想要问清楚那两个人的来路。 “老公,你在家吗?” 刚问完这一句,年春觉得自己多此一问了,他不在家还能在哪里?忙又问他吃了饭没有?待寒暄了几句才问上了正题: “老公,今天下午家里来了两位不速之客。” “什么不速之客?” 少华问,声音听起来有气无力,似乎十分疲惫。 “他说他是你的老同学,‘天水泉眼’的经理李文涛。他找你有事。” 年春不想让少华觉察出她对这件事情心存疑虑,尽量说得轻描淡写一些。 沉默,电话那头没了声音。 “喂,老公。你在听吗?” 半晌没说话声,年春急了。 “哦……我听着呢。我在上厕所。他是我初中同学,我也不知道他找我有什么事。” 少华沉默了足足半分钟才涩声应道。这就怪了,年春心想,这个李文涛究竟为什么要找上门来,还说少华电话打不通。 “他说你电话打不通?是不是他不知道你换号码了?”年春问。 “哦,可能是他存的是我以前的号码吧,好久没有联系了呢。老婆,他有没有说找我做什么?” “没有,只说有事需要当面跟你谈。还有一个戴眼镜的男的一起来的。” “戴眼镜的男的?” “嗯,肩膀窄窄的高个子的。” 少华那边又是片刻的默不作声,而后才闷闷地吐出一句: “那不过是他一个合伙人而已。” “合伙人?那他们找你什么事呢?” “鬼知道,我也不知道。别管他们,好好上你的班吧。” 唉,什么乱七八糟的,原来是生意合伙人,老公作甚跟这样的 人扯上瓜葛呢? 年春也不逼问,只是隐隐的不安一直盘在心里头。 再说少华那头,一听说李文涛找上门来,心已凉了半截,谁也看不见他此时的面色有多难看。 原本就阴郁的神色,这会子简直更是面如死灰了。 他起身关掉电视,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包紫云烟,走到阳台上,弯下腰在杂物堆里扒拉了一下,然后就呆立在那儿不动了。 那几个装满烟头烟灰的纸杯子不见了,杂物堆下面被打扫的一尘不染。唉,终究是被老婆发现了,藏不住了,什么也藏不住了。 少华沮丧地直起腰来,旋即暴躁地把手里的烟盒往地上狠狠一砸,烟盒的盖子摔坏了,里面的烟撒了一地。 他狠狠抹了一把脸,一屁股坐在冰凉的瓷砖上,又开始了揪自己头发这个习惯性的动作。 男人苦闷的时候似乎都有这个带着些许自虐性的动作。此时的少华感觉颓丧到了极点,也开始不停地揪着自己的头发。根根黑色的发丝从他指缝间滑落,飘飘荡荡地落在地板上。 就这么坐在阳台的地板上,少华报复性地接连抽着烟,一支接着一支,中间都不曾有间隔,纵使让烟给呛的咳喘不止也没有停下。 待得抽完半包烟,把自己呛到不行,方才停下。地板上一半烟灰一半烟头,狼藉一片。 少华吃力地从地上爬起来,即便不曾饮一口酒,却像个酒醉鬼一样趔趔趄趄走不稳路。 他走到茶几前,拿起电话在“黑名单”里放出一个备注叫“李老板”来,然后拨出去。 “李文涛,你今天到我家里来是什么意思?” 少华怒气冲冲地跟电话发问。 “哦,少华呀?你电话怎么老在通话之中呀?我打不通你电话只好上门找你了。不过你放心,我没有跟你老婆提起咱俩的事情。” 电话那头的李老板,也就是下午到家里来那位李文涛,他接到少华的电话高兴地道,像是压根儿就没有感觉到那头少华的怒气。 “我说过,我凑到钱了会还你的,你找上门有用吗?想要我命吗这是?” 少华怒不可遏,扭曲着面目,止不住地歇斯底里对着电话吼起来。 李文涛的声音依然是不慌不忙: “老同学,你别激动呀,激动有用吗?不是我说你,你已经欠了我九十多万了,我要做生意,需要本钱。这些年,我公司不景气你又不是不知道。你不还钱,电话也不接,我没办法呀,这才上门去的。” 李文涛顿下来,只听“啪”的一声打火机打燃火的声音,少华知道对面在点烟,不禁被勾起了烟瘾。他一只手握电话,另一只手掏出烟来,也点上了,深吸一口,长长吐出一口来,浓浓的烟雾汩汩地从他的鼻孔里冒出来。 电话那头又传来李文涛的声音: “少华呀,不是我说你,你把烂摊子摆这么大,你可咋收手哇?我听张老狗说你还在他那儿借了高利贷的对吧?张老狗那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角儿,你居然敢欠他的钱,你这辈子也还不起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还不止这些,你还欠了其他债务的吧?你咋想的啊,老同学?” 第123章 三个发小 “噗……” 少华一口口地吞云吐雾,默默听着对方的抽筋剥皮式的连珠问。刚才的愤怒和暴躁没有了,随着李文涛的话,他面色却越来越趋于平静,或者说他的神经一根根地被麻痹,知觉在一寸寸消失。 他那原本一张不老的童颜,此时隐在那浓烟背后的却是失了颜色的沧桑憔悴的老脸。鼻子以下全是青幽幽的胡茬,眼睛里布满血丝,眼圈因熬夜而发黑,眉头锁出了一个清晰的“川”字。 李文涛的话匣子还没有关闭, “老同学,说实话,我这笔钱你得想办法还呀,我的厂子要垮了,等着这笔钱救命呢。我也要养家糊口啊,老同学。要不是看在老同学的份儿上,我当时也不能借给你这么多钱咯。明明知道你都输红了眼,那种时候,除了我还有谁敢冒这个险借给你钱呢?我当时救了你,你现在不能坑我对不?多的我都不跟你计较了,老同学嘛,连本带利你就还我一百二十万,咱们就两清了。” “我拿什么还你?” 少华面无表情地听他说到这里,便幽幽地问了一句。 “老同学,这个钱不还肯定是不能了事的。你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实在不行你还可以卖房子啊。 这样,你把房子抵给我,剩余的钱我按照市场价补给你。按现如今的房价,你那房子值一百五十万。多余三十万,我一分也不会亏你的。你想想,除去一百二十万,剩余的钱你拿去还其他债务,也能缓解一下压力嘛。 少华,如今咱都人到中年了,无债一身轻哪。房子以后慢慢再买,欠这么多债,睡也睡不踏实,何必呢?还完债以后,你就戒了吧。老同学我诚心诚意地奉劝你一句,以后别打牌了,赶紧还完债,安生过日子吧。” 说到最后,李文涛一副掏心掏肺,苦口婆心的语气,差一点把自己感动得掉眼泪了。 少华把刚点燃的一支香烟狠狠摁在电脑桌上,用大拇指把整支烟揉成了粉碎,褐黄色的烟叶丝丝散落。 听了李文涛的一番话,他不带任何情绪地,淡淡说了句: “你说完了吗?说完睡觉了。” 然后挂掉电话,默默地再把备注“李老板”的号码关进了黑名单。 移民街的除夕夜今年格外的热闹,记忆中的年三十儿大多时候都下雪了,即使不下雪也要下雨,难得有今年这般晴空万里,风和日暖的天气。 年春和少华在除夕当天的下午才匆匆赶到移民村。 因为少华到市里开会,耽误了些时辰。 儿子耿尧却在放假的第二天就迫不及待飞奔回爷爷奶奶身边了。如今耿尧虽上中学住学校,但从小在移民村长大,跟爷爷奶奶总比父母还亲近,对移民村也有着浓浓故乡情怀。 连周末也要回到移民村,黏在爷爷奶奶身边的。 后来爸爸妈妈怕他耽误学业,除了放假时间不准他在周末时间回移民村,还给他报了补习班,他再也没有机会偷跑回村了。 在路上的时候,年春见少华疲态百出,好几次发现他开车还打瞌睡,只好让他把车停路边睡一会儿再走。 少华睡了足足一个小时才清醒,年春问他咋状态这么差?他说早上从市里赶回家,起早了没睡足。 街上,各家各户早已开席了。爆竹声此起彼伏,浓郁的年味弥漫在整条移民街上。 移民街的小院落都是统一规格统一布局的,相邻的两家住户共用一堵院墙,清一色红砖砌成的院墙。家家习惯在院子里吃年夜饭,在院门口放鞭炮。 刚踏进院子里,就听见隔壁院里“叮叮当当”碰杯的声音,欢声笑语一浪浪的越过墙来。 “来了来了,快,开始了!” 耿尧看到爸妈终于来了,从爷爷的摇椅上蹦起来,嚷嚷着跑进屋里去了。 一家大小都在院里等着,孩子们看见两位迟到的人现身,都高兴得手舞足蹈。耿家老爹手一挥,吆喝一声: “开始了,老婆子,上菜。儿郎们快放鞭炮。” 话音刚落,耿尧已从屋里抱了一大卷火炮出来,和表哥一起到院门口放鞭炮去了。 少美和母亲笑容满面,进厨房端盘子出来,布菜摆席。 随着“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一家子人围了满桌,随着耿老爹一起举杯共庆。 隔壁院里的孙福强大声问一句: “少华家到了?” “哎,到了。我们也开始了。” 耿老爹咧嘴笑着应道。 “好,好,过年好!” “过年好,过年好。” 两隔壁异口同声地互相道贺,一时间亲情乡情一起倒满杯。 耿家院子靠隔壁的那个角落里,柿子树上结满了黄澄澄的柿子,金元宝一般挂在枝头甚是招人爱。 有一大枝结得最好的柿子树沉甸甸地垂到隔壁院里去了。 树下有两张长方形的旧木桌,上面晒了满满两桌子的柿子。耿母每年必做的柿子饼,孩子们都爱吃。 隔壁孙福强的儿子孙林和少华隔着墙喊话: “少华,晚上咱去找小宝喝两杯去,他结婚的时候我没有赶回来参加,咱去看看他去。” “好,同学一场,他结婚我也没赶回来参加,咱俩一会儿就去他家喝两杯。” 少华提起嗓子应道。 孙林、顾小宝和少华都一起长大,一起在移民小学念书。孙林和少华都参加工作了,顾小宝在移民街经营一家民宿农家乐,日子过得比谁都还富足。 只是这顾小宝曾经也嗜赌成性,差一点把家底儿全输光。幸得他老婆个性强悍,把顾小宝去打牌过的茶馆全闹了个遍。所到之处,她掀桌子砸板凳,还提起菜刀喊打喊杀,直弄得茶馆老板们求爹告娘地讨饶,发誓从此再不会收留顾小宝,方才罢休。 就这样,再没人敢喊顾小宝打牌,他老婆一直盯他盯得贼紧,令他连个缝都找不到钻处。 从此,顾小宝只得乖乖做生意,赚的钱每一分都上缴家庭财政,他包里一个月零花钱不超过两百,财政大权都在老婆手里。家里生意越做越大,如今是移民街最有钱的大户人家了。 别人都笑小宝老婆太强势,不懂得给自己的男人留脸面,还不顾形象到处撒泼。 殊不知多少被打牌的爷们儿败光家底的老婆都后悔没有像小宝老婆那样管好自己男人,任他把家业败破了。 连耿家老爹都曾经暗自感叹,原来娶个像小宝老婆那样的儿媳妇才真是旺夫旺家旺祖宗呢。 小宝家里,三个发小坐在沙发上,围着一张黑色的大玻璃茶几喝酒聊天。 茶几上的下酒菜怕是冷了,小宝媳妇把一桌子的菜挨个儿端进厨房热好了再摆上桌,笑盈盈地招呼他们多吃菜,少喝酒。 几个发小喝到深夜,虽然菜是不怎么动的,小宝媳妇还是热了两三遍。 小宝媳妇儿是邻县嫁过来的,身材微胖,个子高大,整个比较壮实,很有力气的样子。 她有一双很大的脚,鞋店里买不到她的尺寸的皮鞋,也不可能订做,她只是个朴实的农家女,所以她只穿运动鞋。人们说她脚大江山稳,桩子很稳,很踏实。 可是眼前这个女人虽生得丰盈壮实,一言一行却不像传说的那样双手一拍,眼睛一瞪,撒泼打滚,唾沫星子乱飞的泼妇的作风。 相反,她平淡朴实,和善自然。待人待客,像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水,在这呼出一口气都分分钟凝成浓浓烟雾的寒夜里,让人感觉热情温暖。 听说她比小宝年纪还大,可小宝和同岁的孙林、少华一样,脸上、额头、眼角已经生了细密的皱纹,一看就是中年大叔了。 而小宝媳妇看起来就年轻很多,她满面红光,面部脂肪较多,属于特别抗衰的那一种。 她脸上找不到一丝皱纹,微胖,面善,福相浑然天成。 可见那个时候的她被逼到了何种地步,才什么也不管不顾地与那些打牌的和茶馆老板做殊死搏斗。 那是一个女人站在生死存亡边缘时,所爆发出来的最大力量。生死衡量之间,谁还把什么体面放在前头?她那是凭一己之力挽救了自己的男人,挽救了自己的家,谁有资格对这样一个女人评长论短呢? 第124章 少华不再是原来的少华 少华今天酒量太差,早早就喝到了头重脚轻的地步。两位发小还没喝出感觉来呢,他就想打退堂鼓了。 那两位哪里肯依,小宝直接把打算起身告辞的少华摁在座位上, “少华,这才哪儿到哪儿啊,你就做出这个样子来,不够意思了哟。我结婚你俩都没来,今天怎么也要通宵的吧。” “不是,不是,我喝醉了,实在有些支撑不起,想回家歇息。明儿再聚也是一样的。” 少华是真的感到又困又倦了。 “唉,我说少华,你娃怎么喝这点酒就醉了,精神也大有不足,你以前酒量比我大的呀。” 孙林见少华醉眼惺惺的,有点不可置信,他的酒量哥儿几个又不是没有领教过,喝这么点儿,哪里就至于醉成这样了? “对呀,少华,你该不是装的吧?是不是急着回家跟媳妇儿交家庭作业呀?” 小宝打趣道,跟孙林两个看着少华痞笑。 “切,嫂子面前莫乱说哟。我今早才从市里赶回来,起得太早,没睡好嘛,有些乏了。” 少华见两个损友开始说起荤话来,忙制止他们。小宝媳妇儿已经起身躲厨房里忙去了。 “是啊,小宝,你把我俩整不好意思了哦。我俩都是第一次见嫂子,这样浑说,嫂子生气了怎么办?” 孙林斜眼看小宝,埋怨道。 “嘿嘿,我也是说漏嘴,忘了她还在跟前坐着呢。没事,没事,我媳妇儿没那么小气。来,喝。今天咱们哥仨不醉不归。少华,喝。” 小宝端起酒杯,一边督促着少华。后者无奈地举起酒杯,生无可恋。 少华醉成了烂泥一滩。孙林和小宝轮换着把他背回耿家。 因为醉的人事不省,身子软绵绵的支撑不起来,费了半天劲儿才把他弄到背上,还没走两步,他就软软地滑到地上去。 就这样,俩发小背着他走两步,在原地倒腾半晌,直倒腾到深更半夜才把少华弄进家门。 回去的路上,孙林感叹: “唉,真的是岁月不饶人啊,前几年跟少华喝酒的时候,我愣是喝不赢他,没想到他现在酒量这么差,喝那点就人事不省了。不可思议。” “孙林,你觉不觉得少华不一样了?他以前总像个小小子一样话多又好动,可今天不怎么主动开口说话,我看他多数时候像是自己喝闷酒。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小宝直摇头感叹, “按理说,少华比你我二人家境都好,他媳妇儿家境工作也都好,他应该比谁都过得顺心,没有烦心糟心的事儿才对,可是我看他白头发都长了不少,脸上也有皱纹了,看起来比你我还苍老。他是不是遇到啥过不去的坎了?” 孙林不以为然地道: “你想多了吧?人家耿家在咱村是啥底子你又不是不知道,能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论耿家这家底子,少华这个独儿子遇到啥样的坎坎也能轻轻松松替他垫着。兴许是工作太忙,没休息好呗。” “啥工作能把人熬成那副模样?我不信,是不是跟媳妇儿闹矛盾呢?” “不可能,少华家出了名的夫妻恩爱。少华媳妇又是公认的好。不可能,别瞎猜。” “倒也是哦,你看刚才,他媳妇那个心疼的样子,恨不能亲自抱他进屋呢。” 说话间孙林停住脚步,他已经站在自家门口了。 小宝见到了孙家门口,也停下脚步,俩人相互道了晚安,各自回家。 话说刚才,年春一直没有睡,坐在院里的摇椅上等少华回来。她正在欣赏着月光下满树的柿子,院门就叩响了。 年春把背着少华的小宝和跟在后面的孙林迎进门,让他们把人事不省的少华放到床上,然后送他们出了院子,道了谢,这才关上院门折回屋里。 年春费力地把少华摆弄好,替他掖好被子,看着静静躺在被窝里毫无知觉的人,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前些年,他因打牌,输光家财而焦头烂额,不得安宁;现在又为工作没完没了的忙碌。看他把自己折腾成啥样儿了? 他那两个发小一点醉意都没有,还清清醒醒,精神抖擞的,他就醉成那样,还被人背回来。哪里还有当年那副稚态的活力?连一丝生气也没有了,真是看着都酸心。 年春和衣躺在少华身边,心里默道: 老公,人到中年,咱不求升职加薪,不求名利,只求给身心释放一切压力,健康快乐地生活。以后我要好好守护你,不让你过得这么辛苦,这么不开心。 自从遇到少华的那一天起,她就开启了对他母爱式的迁就和爱护。他一直像个小男孩一样,从最初的迷恋,到依恋,成家后什么又都依赖她。 她喜欢他的依恋,习惯了他的依赖。 年春自己从小缺失家人的爱和陪伴,她把父母不曾给予她的爱护都给了少华,同时,也从少华的家人那里得到了家的温馨和亲情的温暖。 可是后来,少华变了,他脱离了年春的视线,他有了不可告人的秘密,他行踪不定。 年春以为他成熟了,需要自己的圈子,需要自己的空间和自由。这一切似乎是那么合情合理的,年春找不到理由不支持他。 她觉得少华是应该成长的,应该像别的男人那样独立成熟。像极了母亲对于儿子的心思那样。 不是她不想呵护他,也不是她需要他呵护,只是单纯地希望他成长。 再说了,既然他喜欢独立自由,她就愿意支持他。只要他喜欢的,她都不舍得干涉和束缚他。 谁晓得,她松开了他,他就犯错误了,犯了毁灭性的错误,差一点不仅毁了自己,还毁了他们的家,毁了所有家人的生活。 从此,一切似乎再也回不到从前。少华不再是原来的少华。他的快乐少了,他再没有了发自内心的的笑容。 年春不知道他究竟怎么了,他们已经把他从悬崖边拽回来了,可她怎么感觉他还是快乐不起来呢? 少华的状态越来越差,像一株在慢慢枯萎的植物。 到底问题出在哪里?是哪个环节出错了? 年春百思不得答案,只知道心在隐隐作痛,眼里凝起了一阵湿润,悄悄滑落在少华的胳膊上,后者仍然像个婴孩般熟睡。 即便面容苍老,他的睡相永远像个幼稚的小男孩,眼前就像极了放大版的他们的儿子耿尧的样子。 第125章 天使的外表,恶魔的灵魂 安宁听说年春和灵生要外出旅行,羡慕到不行,奈何自己大着肚子无法同行。 那份无以言表的遗憾在胸中憋闷了好几天,赵家伟安慰说: “老婆,别郁闷了。等咱儿子可以走路了,我带你们出去旅游。你想去哪儿都行。” “咱儿子?你怎么知道是儿子?是姑娘也未可知的。” “别闹了,一定是儿子,肯定是儿子。” “怎么,你不喜欢姑娘吗?你只要儿子,不要姑娘吗?” “我……没有不喜欢姑娘。只是儿子可以传宗接代嘛,儿子更好。” “都什么时代了,想不到你还有这种观念。儿子、姑娘都是咱的骨肉,要一视同仁。你可不能重男轻女哦。” 安宁警觉地,突然间变得神情严肃,赵家伟连连敷衍道: “没有,我并不是重男轻女,只是我更加希望他是儿子。” 开什么玩笑,我要的是儿子,家里人都盼着儿子呢。生个姑娘可就糟糕了。 赵家伟不知道生个女儿,自己会是什么感觉,只知道那样情况一定会很糟糕。他们已经不年轻,中年得子,必须是儿子。 他内心里想要在生男生女这个问题上一定要跟她抢个高低,但是看她脸色,他忍住了。 还早,不急于争执。何况还有很多未可知的因素呢,要是像上次一样...... 老赵家一直盼星星盼月亮的都是一个可以延续赵家香火的儿子,可不是随随便便生一个姑娘能了事的。 如果当初杨雪怀的是儿子,他当初是多半不会离婚的。 再说了,赵家从来不稀罕媳妇儿。对赵家来说,不能生儿子的媳妇儿从来都是多余的,没有价值的。 先不说赵家伟自己,如果安宁怀的不是儿子,在赵家一干人那里是得不到认可的。 只是,眼下赵家伟不想惹安宁生气。他知道,安宁的观念跟他们一家人是完全不对付的。 安宁是有思想有个性的人,在有些问题上,她十分坚持自我,完全不受赵家人的控制。跟他的前妻杨雪完全不是一类人。跟他们村里的女人也都不一样。 在安宁柔弱的外表下,总有一股让赵家伟人难以驾驭的力量,若非她自己愿意或是让步,她要是坚持起来,他们的强势总会像一拳挥在棉花上一样,有使不上力的时候。 所以,赵家人对安宁是又不待见,又拿她无可奈何。 关键在于赵家伟似乎十分迷恋这个媳妇,这一点与前一个媳妇终究是不一样的。 前后两个媳妇的自身条件也是有所区别。论个人条件,安宁从外貌、学识上就是杨雪无法相比的。赵家伟对待娶进门的媳妇儿的态度一向完全跟着家人的眼色行事,偏偏到了安宁这里就有些失控了。他不完全听家人摆布。虽然也会打媳妇,但是打完就后悔,打完就跪求原谅。 这在以前是从未有过的。 前个媳妇从不计较赵家伟对待她的态度,任打任骂,十分耐磨,照样死心塌地跟着赵家伟过日子,继续当着赵家的儿媳妇。 可惜,就是这样,最后还是因为没有了生育价值,便沦为弃妇。 在安宁这里,赵家伟打媳妇儿是很恶劣的事情,每一次都是安宁产生了离婚的念头。要不是赵家伟变着法的挽留,要不是安宁本身心软。哪里还能走到今天? 赵家伟舍不得安宁,他更无法接受被一个女人休掉这种事。 于是打归打,从未想过要跟安宁离婚。 即使结婚十年了,安宁还未产下一子半女,他还是在维持着跟安宁的婚姻。连赵家堡的父老乡亲都觉得匪夷所思。 赵家人全体的拗不过赵家伟呀。他们都知道赵家伟是被安宁迷了心智。又急又恨铁不成钢。 怎么家伟这回会为一个女人置赵家的香火于不顾了呢?怎么在这个女人面前就玩不转了呢?真是儿女情长,英雄气短。一点都不像老赵家的子孙。 一个没有生育价值的女人留着做什么了?莫非狐狸精迷住了心智。无论怎么劝他一定要离掉这个生不了娃的老女人,立马找个年轻的生儿子,他都不同意。 他总说会有的,他们还年轻。 最后,赵家人只好妥协。但也不是完全妥协,只是再给他一次机会,再给他一次留着安宁生儿子的机会。 前提是,他得说服安宁配合家里,家里要想方设法让他们一定怀上儿子。 于是两口子求医问药,家里人就求仙问神,各自尽力。 赵家伟还没有找到说服安宁的切入口,他了解,她是何等抗拒家里人的做法。她是痛恨装神弄鬼的,她也不信那套。 灵生和年春周末就准备出行了,安宁想着在她们出行前一起聚聚,算是为她俩饯行。 于是,她们又来到了江边鱼馆。如今冬霜渐浓,气候寒凉,聚餐首选就是火锅,她们点了鱼头火锅。鱼头火锅是甘阳县城的特色餐饮之一。 安宁如今五个多月的身孕也不用特别忌嘴,最爱也是火锅。怀孕中后期的女人,口味都比较浓重。麻辣烫最欢。 年春和灵生都是打车来的,安宁被赵家伟亲自护送过来。她们几乎同时到达江边。 灵生和赵家伟一打照面就热情地互相问候: “赵校长好!” “北老师好!” 一本正经地握手,寒暄完毕。赵家伟转头要招呼年春,年春连看也不看他一眼,挽着安宁的胳膊就往鱼馆的方向去了。 留下灵生和赵家伟尴尬相对。 灵生挤出尴尬的微笑,客套地: “赵校长,一起去吧?” “我不去了,你们女同志的聚会,我就不参合了” 赵家伟拱手推辞,表情写满了难堪,辛辛地离去。 看着他饿背影,刚有一点不忍,就不自觉地想起医院里第一面见到安宁时的情景,那张面目全非的面容猝不及防地浮现在脑海里。 灵生赶紧甩甩头,掐灭了萌芽中的不忍。 一张英俊帅气的笑脸背后居然会隐藏着另一个狰狞可怖的真面目。想想就阴森而可怖。 一个人截然不同的两面性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呢?匪夷所思。 他们的灵魂是怎样去分饰两个角色的呢?天使的外表,恶魔的灵魂。他和安宁走在一起,那是一对郎才女貌的璧人,无法想象他是怎样做到向他那娇艳如花的妻子下毒手,残暴地把她摧残得不成人样的。 第126章 婚姻不治之症 “你啰嗦什么,怎么耽误一半天呀?跟赵家伟话家常吗?” 年春冲姗姗来迟灵生咆哮,满眸子嗔怪。 灵生笑着睨了年春一眼,道: “基本礼节还得做到位不是?好歹人家也是安宁孩子的爸爸,尊重他就是尊重安宁嘛。” “我可尊重不起来,一看到他就来气。我是不会给他好脸色的,省得给他脸了还以为咱们不计较他犯下的罪过,小心他会得寸进尺。不能轻易原谅他。” 一说到这个话题,年春的血液随时都会沸腾,仿佛她只能与赵家伟不共戴天似的。 安宁把椅子一步步挪到年春身边,挽住她的手臂,把头倚在她胳膊肘上撒娇地: “我知道亲爱的,你为了我生气,现在,为了我,别跟他一般见识了好吗?” 安宁把纤细的手指放在肚子上,轻轻抚摸着,一脸温柔地看看年春,看看灵生: “放心吧,我现在是赵家的大功臣呢。不仅赵家伟,还有他家里人都对我态度大有转变,老公公和他大姐昨天还来家里看我了,我还没坐月子呢,他们就带了好多土鸡蛋和土鸡来,还让赵家伟炖了给我补身子呢。放心吧,现在好了。” 灵生一听,连连点头,深以为然: “嗯嗯,是啊,赵家伟快四十了才当爹,老来得子,他应该不会不珍惜的。看在孩子的份儿上,他会善待孩儿他娘的。” “好话都让你俩说圆满了,我还有理吗?只是……唉……” 见年春一言难尽的样子,都以为她还不甘心。灵生说: “你要实在咽不下这口气,索性咱俩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你就随时敲打他,让他不敢轻举妄动,我呢就维持最基本的礼节,维持对安宁孩儿他爸的尊重。要是他再混账,咱们都饶不了他。绝不姑息。” “好吧,那就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这倒是个好主意。反正我是没法尊重他的,理也不想理他。”年春撇撇嘴,不情不愿。 “谢谢,谢谢两位亲亲,这般为难,都是为了我的呀。” 安宁从锅里夹了刚熟透的鱼片,一人一片放进她俩碗里,脸上洋溢着幸福而满足的笑意。 灵生看着安宁那由内而发的幸福感,不禁心生感慨,端起酒杯对安宁说: “安宁,祝愿你永远像此时此刻一般幸福,笑容永驻。婚姻太不容易了,但愿你已经苦尽甘来,从此顺风顺水。还有年春,你是我们当中婚姻还保持健康的人,好好珍惜。” 说完一干而尽。 安宁满面的笑容,也把茶水干尽了。 唯有年春,默默把一声叹息掩藏在了喉咙里,然后也干了。 这一声叹息,为安宁命运的未知数,为灵生的婚姻正处在艰难选择的十字路口。 也为自己曾经经历过的那些谁也不知道的狂风暴雨。 她宁愿相信少华已经彻底改过自新了。但她却觉得永远无法相信赵家伟和他的家人真的如安宁所说的变好了。 她就是无比固执地觉得安宁的厄运还没有结束,所以她永远不相信赵家伟。 然其实,她不知道的是,她的少华跟赵家伟一样不值得信任。她更不知道,一场更大的暴风雨正在向她袭来的路上。 这回她却鬼使神差地信任她的少华,什么样的预感来提醒她,警示她,她也选择忽略。 灵生总是在举杯祝愿两位闺蜜的时候,心里却早已自伤不已。 多喝了几杯后,她发出沉沉的叹息: “亲们,我的婚姻已经病入膏肓了,我的婚姻得了不治之症。从早期到中期,到晚期,我一路拼尽全力的救治。可还是失败了。如今,我的婚姻已经到了癌症晚期,无药可治,无药可医,回天乏术。我……” 灵生痛心地捂住心口,泣不成声: “我打算,放弃治疗了,唉…..” 她捶了两下胸口,擤着鼻子,把泛进眼眶的泪水憋回去,换做一声沉重的叹息。 努力作了一番挣扎后,灵生挤出一抹苦涩的笑,故作轻松: “我要离婚,离了,这沉闷的前半生就算结束了。好累,真的太累了。你们无法体会这种压抑的婚姻生活,这种无论怎么努力都换不来半点温情的婚姻生活。” “我能体会,能体会的,灵生,我们都经历过这种婚姻生活,我,安宁,都经历过。你的心情我们都感同身受的。” 年春和安安宁一齐移过来,一边一个拥着灵生颤抖的削肩,轻轻拍打着安慰。 年春心想,自己又何尝不曾经历过那种让人窒息的生活呢?只是,她扛下来了,不曾诉说而已。安宁的经历就更不用说了,血淋淋的教训。 谁又不曾在至暗时期里挣扎过呢?年春压下自己的感慨,一心要为安抚闺蜜伤痕累累,鼓励她们坚强一些: “灵生,别太折磨自己,车到山前必有路,我相信不管你选择哪一条路,那都不是绝路。要对我们自己有信心呐,要相信我们自己不是废物,我们都是小小女汉子,打不死的小强!” “对,对,灵生,一定要坚强。” 年春握紧了灵生的肩膀,努力的想要给她传递力量和温暖。 安宁笨重地偎在灵生的另一边,轻轻摩挲着她的背脊,不知道说什么好。安宁本就不善言辞,任她拥有多么善良剔透的一颗心,但这种时候她都会感觉语言的苍白和无力感。 其实,刚才听了灵生那一番“婚姻不治之症”的言论,安宁早已万千感慨。 安宁不是没想过倘若婚姻走到了尽头,无药可救,只好放弃治疗的时候,那要该怎么办?她只是不敢想,从一开始就不敢想,她害怕,她无助,她知道自己懦弱。 安宁她只祈求永远不要面临绝路,那种无路可走的绝路。所以,她一直都在回避那条叫做“绝路”的路,再难再痛,她都想要把路走通,不想轻言放弃。 默默地陪着闺蜜流眼泪,这是安宁目前唯一能做的。 她在心灵深处默默祈祷,愿大家都能度过人生的低谷期,遇难成祥,云开雾散。 第127章 是儿子的可能性比较大 碧空万里的周末的早晨,安宁在火车站送别两位闺蜜踏上北上的旅途后,怀着无比的眷恋和落寞走在龙滩江的河堤上。 河堤对面的山坳,背后藏着佛光似的,光芒眨眼间就变得异常耀目。很快就露出来太阳的轮廓,冉冉升起,直到霞光万丈,直射下来。 冬日早晨的阳光没有多少热量,晨风带走一部分,只剩下光,像一盏大瓦数的灯泡,无边地照亮地球。 微风噙着寒凉,柳叶轻飞扬,在湛蓝的碧空下舞动着曼妙的纤腰。许久不曾这样一个人静静地沉思默想,一个人闲逛,一个人看风景。记得那时刚来到甘阳县城,刚工作,刚失恋……那已是十年前的事了。 那时候,她的天空跟她的心境都是灰色沉闷的,她没有方向,没有朋友,她与孤单和陌生如影随形。 那时候,她是伶仃漂泊的,无根无基,没有归属感。 就在那样的迷茫中,她遇到了赵家伟,遇到了年春。一个给了她家庭,却也让她饱经折磨。一个给了她友谊,一路爱护着她。 如今,这个折磨过她的人,他是她腹中孩儿的父亲,她爱过他,恨过他。他一边体贴入微地照顾她,一边无情地毒打她。爱与恨好像就隔着一层纱,爱与恨都蒙在隐隐的纱网中,若有似无,难分难解,难以寻摸。 下游的堤坝切断滔滔的龙滩江水,绕着甘阳县城把河床装得溜溜地满,创造出一个风景如画的龙滩湖。 秋季里,湖水便开始沉淀,浑浊被过滤成绿色,绿色在冬季里更加浓烈。 绿茵茵的龙滩湖。冬日的早晨,湖面总是蒙着一层薄薄的青烟,像神女柔弱无骨的纤纤素手无力地撩起纱巾,翩若惊鸿,婉若游龙,美的不像人间。 阳光慷慨地洒下金光,配合着微风在湖面撩起粼粼波点,像神女指间跃动的琴弦。 安宁轻抚着荡到眼前的柳叶,阳光照耀在她米色的羊绒大衣上,身上有了更多的暖意。 她脖子上的针织围巾令她感觉有些发热。她解开围脖的结,任其垂在大衣两侧。 酒红色的围巾与绿条的柳丝在风中比舞,看谁的舞姿更妩媚。 还有她的长发,在额前,在面颊,在白皙的脖颈处柔柔地亲吻着它的主人。 安宁情不自禁地深吸一口清爽,冷风惊动了肚子里的小精灵,他狠狠踢了一脚,甚是不悦。 娘亲为何要把冷风吸进肚子里,可把人家冷着了呢。 安宁赶忙扶住他,摸着肚子上凸起的疙瘩,连连致歉: “对不住了,对不住了,是妈妈大意了,可是冒犯了我的小少爷。” 小少爷?安宁自己都被自己弄糊涂了,怎么就认定他是少爷呢?自己也不是重男轻女的人,居然不自觉地把他定性为少爷,就不能说小公主吗? 其实都好,都是她生命的延续,她的心肝肺腑。 因为这孩儿有些好动调皮,便觉得是儿子的可能性比较大。平日里,自己情绪稍有起伏,他就时时抗议,拳打脚踢,毫不客气地折腾。每一次都要娘亲安抚半晌才肯安生。 安宁走累了,就着路边的长椅坐下来,一手抚着肚子,不停地哄受惊的小家伙,一手摘下一片柳叶凑到鼻子下嗅嗅,一丝若有若无的清苦的气味儿,这便是柳叶儿的味道了。 这样悠闲而惬意的时光被一阵电话铃声扰乱了。 风雨经过,离合尝过 成败都醉过哦 不能反悔,也无法改变 生命的赌徒 …… 手机都换了好几代了,这个铃声从未换过。大学的时候就爱上了姜育恒的歌,每一首歌的歌词都能倒背如流,每一句歌词都能共鸣。 小家伙再一次被打扰到,乱登一气。 “喂,老公?” “老婆,我在医院里,你方便过来一下吗?” 赵家伟有气无力的声音。 “你在医院干嘛?” “我……急性……阑尾炎,哦,好疼…..要做手术。” 赵家伟的声音越发的微弱又断断续续,真的在发病。 安宁倏地起身,猛了些,肚子里的小家伙又闹腾。 “老公,我马上过来。” 一边安抚孩儿,一边安抚老公。骤然间,血脉相连的感觉在心底动荡,同时对老公的担忧也急迫了一些。 安宁赶到医院时,赵家伟已经被推进了手术室,学校的两位老师候在手术室外。 安宁过意不去地向两位老师道谢: “不好意思,大周末还惊动您二位。” “嫂子不用客气。我们接到赵校长的电话时,他自己已经打车到了医院。不用担心,急性阑尾炎,做了手术就没事了。” 那个年轻的体育教师余峰见安宁一脸忧心,安慰道。 另一个教师王小飞,王小飞跟了赵家伟很多年,可谓是赵家伟的得力臂膀。 余峰近两年才毕业分配到赵家伟学校来,跟赵家伟也走得很近。安宁跟随赵家伟一起去赴过他们的宴,平时也多听赵家伟提起他们,所以算是熟识了。 王小飞见安宁挺着个大孕肚,便关切地提议安宁回家歇息,这里交给他们就够了。 一天上午这么周转劳顿之下,确实有些疲惫。但是,安宁哪里能够安心回去休息。从没见过赵家伟生病,没见过他用那种奄奄一息的声音说话,还有需要求助于人的时候,无法抽身离去。 任凭两位老师怎么挨个儿劝她回去休息,她就是不肯离开医院半步。饶是身子沉重得有些难以支撑,她也坚持守在手术室外,要等赵家伟出来。 随着母亲情绪和身体的异常,腹中孩儿越发闹腾得厉害。这是又有血脉之间的感应了吗? 知道自己爸爸生病了,宝宝也会感到不安吗?安宁一只手一直放在肚子上不敢放开,她手一放开小家伙就闹意见。真是把他给惯坏了,还在娘胎里就学会拿捏人,不得了。 安宁真是被他弄得哭笑不得。 候了四十多分钟后,手术室的门开了,穿着蓝色条纹病号服的赵家伟面色惨白地躺在手术车上,被推出了手术室。 医生望望门外几人,吆喊一声: “赵家伟家属,接病人!” 三个人齐刷刷聚到了手术车旁。 “老公。” 安宁伸手握住了赵家伟的手,看他面色如纸,心下不好受。 哪里见过他这般虚弱的一面。 两位老师也争先恐后地问候着: “赵校,感觉怎么样?” 赵家伟虚弱地微笑点头,张了张嘴却没有声音发出。教师们把他推进电梯,一路护送进了病房。 第128章 一切都在朝着美好的方向走 赵家伟见安宁脸色也不太好,知道她担心自己,还挺着笨重的身子,着实难为了她,弱弱地道: “老婆,你快回家休息吧,别累着了。这里有余峰和小飞呢。你下午再给我送一套换洗的衣服过来就好。” “是啊,嫂子。你快回去,这里有我们呢。” 余峰道。王小飞也催。 “回去吧,路上小心点。” 赵家伟轻抬手,示意她离开。 三天后,赵家伟出院回家休养。 赵家人乌泱泱来了一大帮。赵父赵母,姐姐姐夫和侄子女们,大人小孩十来人齐聚在家里。 赵家伟原是躺在卧室里的,家人来了便从卧室移到了客厅的沙发上,躺着与家人说话。 从盆山带来的鸡鸭和土鸡蛋,鲜瓜,小菜,干蘑菇堆在厨房里,冰箱满了,灶台也堆满。 姐姐姐夫指挥男人当场宰杀活禽,孩子们被禁止在客厅里活动喧闹,一律撵到厨房打杂。 大姐推着安宁在赵家伟身边坐下,让她陪老人说话,别到厨房添乱。 二姐永远不会对安宁有和颜悦色的时候,即便她现在是客人,也一点不客气。她撇着嘴,斜着眼,很是不屑地说: “这么些年岁了还没有学会做饭呀?难不成家伟生病了还得照顾你的一日三餐吗?” “我……我会学着照顾他的。” 安宁心生歉意。 “现学呀?来得及吗?唉,你真有福气,遇到我们家伟这样的男人。真不知道是几辈子修来这样的福气。啧啧……” 二姐连连摇着头,眼中的鄙夷之色快溢出来了。 “行了,别话多了。这不怀着咱家大侄子吗?进去厨房帮忙,这里有他们两口陪老的就够了。” 大姐责备二姐,推她进厨房。随手合上厨房的玻璃门,压低声音对二姐说: “说她做什么?又不是今天才知道她不做家务的。谁让咱家伟愿意宠着她呢?只要她能生出大侄子来,还有什么可计较的?” “哼!真是搞不懂家伟,怎么会把一个婆娘惯成这样子?简直不像话得很。再说,谁知道她就一定能生出大侄子来呢?万一生个姑娘来,就白白伺候了。” “必须得是大侄子。过年等他们回家,请神婆算算,跳一场神,如果怀姑娘就不必留了。” “你没听家伟说人家不信迷信。家伟都答应过不勉强她的,家伟害怕她提离婚。” “由不得她。这回说什么也要做。捆也要把她捆回去做。离了她正好找年轻能生的。家伟太糊涂了,早该离了。” 俩人说着,连大姐也不由得怏怏不乐起来。 老族长如今已是满头银丝的老人了,眉毛都白了一半。赵母的针织圆帽子下面露出来的两鬓更是白的纯粹,像两撮刚从棉果里炸裂开来的鲜棉花一般,映得满褶子的皮肤十分显白。 老婆婆不善说话,一味微笑着看每一个人的面色,更多时候是在看老公公的眼色行事。 老婆婆年轻时候也被她男人虐得够呛,老了老了一生病,变得娇弱了些,倒是得到老头子一些的关爱了。 安宁洗了水果来给婆婆吃,老头子关切地说: “老婆子,你不吃冷的嘛,你肠胃不好。” 继而转头对着厨房喊: “你妈吃的肉要炖烂一些,她牙齿都松动了,咬不动。” “晓得啦,老头子还挺关心咱妈的,嘻嘻。” 厨房里,两姐妹打趣起父母来。 安宁看公公对婆婆这般贴心,心下不禁感慨,两个老的都能这般,赵家伟应该也坏不到哪里去,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打人泛起混来会是那样失控。 唉,这人间歇性犯毛病,尤其喝酒后。仔细想想,以前每一次打她都是醉糊涂的时候。问题出在酒身上。有人喝了酒会失心疯,听说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的。 安宁哪里知道,她婆婆前半生的悲惨处境比起她有过之而无不及。 她不清楚,但是两位大姑子却一清二楚,要说赵家伟没有遗传父亲的家暴劣行,她的两位姐姐自己都不相信的。 但是,她们习惯了,不以为然,她们从小看着母亲被父亲当牲口对待。 奇怪的是,两位姐姐偏偏嫁对人了,两个姐夫均是妻管严,这一点不单是他们自身懦弱,赵氏家族的威望远近闻名,娶了赵家的姑娘,就只能是这个状态了。 对于赵家伟的家暴行径,家里人没有多余的情绪。姐姐们打小在父母的风波里耳濡目染,自是见怪不怪了,只要吃亏的不是自己的弟弟,两口子打架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饶是现在看见安宁嘴角那隐隐的疤痕,但凡姓赵的,谁也不会有任何的感触。 连安宁自己都忘记了自己身上的疤痕,早就彻底原谅了赵家伟,何况是别人?何况是赵家人?要这么说,他们母亲的身上还有更多被直接忽略,被遗忘的伤疤呢,安宁的伤疤简直啥也不是。 赵氏姊妹从小听得父亲每一次打了母亲后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是: 婆娘三天不打就得上房揭瓦。 这便是他打老婆的全部理由和原因。 那时候,老族长经常在社员大会上教男人们怎样管教自家婆娘。他常说: “婆娘嘛,一天三顿打,三天一顿饭,哪有教不乖的婆娘?” 谁也不曾想,如今老态龙钟的老族长也会把自己碗里炖的最烂的肉丝儿夹到老婆子的碗里,也会轻言细语对她说: “这个炖得烂,你吃最合适。” 他还先把白菜夹到自己碗里,剔下菜帮子,只单把鲜嫩的菜叶子夹给老婆子吃。老婆婆每每很自然地接过他夹给自己的肉和菜,笑眯眯地吃到嘴里,一边咀嚼,一边频频点头,表示很满意的样子,没有一句多余的语言。 看到这一幕,安宁偶尔会湿了眼眶,然后借故去洗手间。借着洗手间的镜子,摸摸嘴角淡淡的疤痕,再摸摸肚子鼓起的疙瘩,心想将来孩儿长大了,成家立业后,自己和赵家伟也会老得像公婆一样,也会一样恩爱。 赵家伟其实一直都把她照顾得很好,只是会喝醉,会犯病,美中不足。 兴许老了,就不会了。兴许孩儿的到来会化解掉赵家伟身上所有的戾气的。 未来的一切都在朝着美好的方向走。 晚饭后,赵家一行老小就准备离开回盆山老家了。临行前,公公对儿子儿媳说: “过年早点回来吧,今年年三十那天咱杀只羊子热闹一下,喜庆喜庆吧。这些年你们两个娃儿也不太清静,家里好久没有好好热闹过了。改天我找街上的秦先生为你俩算一卦,究竟冲撞了什么东西?” “爹,说好了不跳神的,你别折腾了。安宁和孩子都好好的,我不就割了个阑尾吗?割阑尾的人多了去了,哪里就冲撞了何方鬼神了?” 赵家伟瞅瞅安宁的面色,主动提出反驳父亲的意见。 他怕父亲的话又惹她生气。父亲却不搭理他,直接转向安宁: “我知道你们大学生不信这些,但就算让我们老人家心里安慰一下,你们就回来吧,配合一下又能怎么的?” 安宁原本反感老公公的提议,在心里暗自叫苦: 又来了,又来了,又要搞那些乱七八糟的迷信活动了。 可是,冲着他那句“让我们老人家心里安慰”的话,说到这个份儿上了,那既然是为了安慰老人家的心,是这样的理由让人难以拒绝出口,只好违心地: “爹,那就……那就依你们吧。” 赵家伟瞪大眼睛看着安宁,不可思议地凑到她跟前悄声道: “老婆,你……然答应了?” 第129章 赵家堡的年三十 赵家伟说得虽然小声,他的话还是落进了他老爹耳朵里。老头子不悦地瞪他: “家伟,你是怎么回事?安宁都答应了,你当个校长就忘祖背宗了?” 唉,老头子每一次训赵家伟都要拿校长的名头说事儿,真不知校长这名头哪里得罪他老人家了。赵家伟眼看老头子的怒气要冲他来了,赶紧禁了言。 老头子一只脚都跨在门槛外头去了,又回头加一嘱咐: “就这么着吧,你们啥也不用准备,按时回来就行。大年初一驱魔除邪能管一年的,家家都要做神,神婆很难请到的,不要耽误了。” 这件事情就这么被权威的老头子拍了板。 家里一有风吹草动就算卦,请神婆,驱魔除邪祟。折腾得人仰马翻,那样的场面赵家伟是早已习以为常了。 见安宁破天荒地没有极力反对,一丝欣慰掠过赵家伟的眸底,只是他还是不敢在安宁面前表露出来,他知道安宁心里依然是一百个反感这种事儿的,不过是不想拗了老人们意而已。 转眼年关将至,安宁的身子一天天的笨重了。赵家伟这回请了十天假,把学校一应大小事宜都托给了王小飞,他老早就带着老婆孩子回盆山镇老家度假来了。 距离年三十还有七八天时间,赵家伟每一天都带着安宁去重温那年他俩走过的足迹:老街的古朴风景,穿山河河堤两边的果木林园,地主庄园的残垣旧迹,最后他们去山神庙焚香拜佛。 安宁上一次去参观山神庙的时候是独自一人赶中巴车去的。殊不知从赵家堡去山神庙有一条非常接近的捷径。 赵家院对面的乱石坡有个岔路口,两条道路各通一方。其中一条就通往山神庙。 因为牧人每一天都会赶着成群的牛羊从这条路上过,常年历经羊踩牛踏之后形成了宽阔硬实路面,且路面是红色的,因为这一带的土壤红颜色的缘故。从赵家小院望去,像一条红色飘带蜿蜒在这荒坡上,衬着满山遍野的嶙峋怪石,别是另一番景致入眼来。 当地人称这条路“牛大路”。 牛大路不仅宽阔,路面硬实得像是专门做过硬化处理似的,发着光亮。赵家堡还没有修村道公路的时候,牛大路就是人们眼里最豪华的路,“通天大道”一般的存在。 如今修通了赵家堡的村道公路,牛大路被比下去了,暗淡地保持着原有的样貌,盘桓在坡上。只有牧人每天还是要不离不弃地走着它。比起平整的,有边有角的水泥路,牛大路变得狭窄、凹凸、毛糙。 于是牛大路失宠了。像赵家伟们的童年时光一样,隐没在岁月的旧迹里,模糊不清了。 每年初一十五的,赶庙会的日子,会有一些人往牛大路上慢悠悠地逛到山神庙去。但其实,大多数人是选择开车通过盆山街去赶庙会的。 赵家伟带安宁走过一次,就这些天,因为没事闲逛,赏一赏冬季荒芜的风景。 晚上,清冷的月光下,乱石间的牛大路,红泥巴的颜色变成了月光白,与黑魆魆的乱石堆形成黑白分明的对立。白色的像美好的精灵,黑色的像暗夜的鬼魅。 夜色中,远远望去,像一幅隐隐蠕动的画卷。神秘,邪魅。 这样的夜里,安宁虽然感到背脊骨有些发凉、发怵,但是,她还是宁愿一个人待到赵家小院外面去。 核桃树下,冰凉的石凳子上,多待一刻是一刻,不愿意进屋面对赵家一干人等。 格格不入的,怎么努力想要融入,可就是隔着铜墙铁壁似的,总寻不到入口。 尽管这段时间以来,赵家人的态度和气的时候多,似乎对安宁多了一些迁就。然还是隔膜着。看似和睦的氛围,似乎也是需要努力地、违心的去维持的;一切都不能是那么自然地,舒适地相处。 安宁悄悄溜出来,欣赏这模模糊糊的山野月色。哪怕总感觉是有些怕怕的,诡异的,冷清的,也好过屋内的热闹和温暖的火塘。 因为里面的热闹和温暖好像跟她没有关系,她只能徘徊在边缘。 年三十那天,百十来号赵氏族人齐聚在赵家院子里,足足摆了八九桌酒席。 赵家堡的赵氏族人都聚在老族长身边过年,场面异常热闹。 只要老族长还健在,不会再有第二个族长。饶是如今他也老了,成了一个步态蹒跚的老人,可族人里没有谁的威望盖得过他。他依然坐在上位,身披族长光环,接受着族人的贺拜。 成年以上的族人都举起酒杯给老族长拜年,未成年的儿孙女们却在父母的授意下行跪拜礼。 向老族长、向长辈们拜年。 老族长眯着层层条纹的眼睛,咧开没牙齿的嘴,从头笑到尾。不停地重复着: “好,好哇,好。” 随又转头朝他家的老婆子嚷叫: “老婆子,去里屋把红包拿来,给崽崽们发压岁钱。” 一听要发压岁钱,小一点的那些个娃们乐得像孙猴子一样,挠头搓手,巴巴地望着老祖母佝偻的背影,走进堂屋。 果然,老祖母端着一个圆簸箕出来,里面小山似的堆了一簸箕红包。孩子们被红包诱惑着,心儿都动荡起来,好像那红包里面一定装着多么丰厚的赏赐似的。 老祖母笑盈盈地把红包挨个儿发到孩子们手里。 大一点的孩子道了声谢,就把红包塞进了衣服兜里,并没有要当场拆红包的冲动。兴许是他们意识到当面拆红包,暴露他们激动按捺不住的心思,不太好看,所以不好意思轻举妄动;兴许是,他们知道红包里不过是些小碎零钱,纯属哄小孩子的,他们不再是幼稚的孩童,不看也罢。 小孩子们就不一样了。到底是小孩子,压不住好奇心,都打开了红包: “哇,好新啊,唔,还有香味儿。” “我两张拾元,你呢?” “我也是两张拾元。” “崭新的,好香!” “钱的味道。” “原来钱的味道是这样的。” “新钱才闻得到,旧钱是闻不到的。” 孩子们亮出那些新得像刚从印钞机里捞出来一般的人民币,笑开了颜,比一比,闻一闻,再甩一甩听那“哗哗”的响亮的声音。眼睛弯弯地眯成一条缝,毫不加掩饰地露出了发自内心的欢喜。 每人两张崭新的拾元人民币,谁也不多,谁也不少。 老族长可真不偏心,一视同仁。甭管是大娃,还是小娃,哪个娃娃也不得罪,不愧是老族长的心思。 安宁看着那些崭新的钞票也有些心动,真的没见过这么新的钞票,居然也想拿一份红包,好想把新钞票拿在手里摸上一摸,闻上一闻。 可她是大人,是个大肚子的妇人,哪里有脸提出这不符合身份的要求来。 正自发呆时,有人轻轻拐了一下她的胳膊,耳边响起赵家伟的声音: “老婆,老婆,想要压岁钱吗?” 只见赵家伟一脸神秘地看着她。 “当然想咯,你要给我发压岁钱呀?红包拿来吧。” 安宁摊开手掌,直伸到他鼻子下面,挑衅地看着他。一副你拿也得拿,不拿也得拿,吃定你了的样子。 赵家伟真的从裤兜里摸了一个红包出来,献宝似的放在她摊开的手掌里。 安宁瞬间心花怒放,像小孩们一样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红包,抽出两张崭新的拾元面额人民币来,分明是与刚才孩子们的红包一模一样的。 安宁摩挲着手里的钱,举起来闻,嘴角不经意的上扬,欣喜地道: “老公,这是你专门给我准备的吗?” “不是,我问我妈要的,不过是专门为你要的。” 见她爱不释手的样子,赵家伟笑她: “切,幼稚。” 年饭时间,村子里,鞭炮声声,你家放罢我登场,有时此起彼伏,有时连成一片,浓郁的年味儿和亲情味儿和着鞭炮释放出的二氧化硫的味道充盈着傍晚的天空。 这是安宁在赵家堡过的第二个年,自第一次在赵家莫名其妙地挨了赵家伟掌掴以后,她再也不想来这个地方,这个家了。 后来,赵家伟的家暴正式上演,安宁更是死也不想来了。 而赵家伟每一次犯浑过后,每一次悔过的态度也是十分诚恳的,绝对的不勉强安宁做她不愿意的任何事情,哪怕违拗着家人和父母,他也是不强迫她的。 他自然也不会强迫安宁非得跟他回老家来过年,这也是安宁每一次原谅他时的约法三章之一。 安宁外表柔弱,但安宁一旦坚持起来,赵家伟一时拿她是没有办法的。 赵家伟拿安宁没有办法,赵家的人拿赵家伟也就没有办法了。 尽管他们对安宁早就忍无可,恨不能马上休掉,另择儿媳妇。 这个儿媳妇比头一个难对付太多。 并非安宁有多大本事,能拿捏赵家人,只不过是赵家伟真的不舍得失去安宁。 家里人是在向赵家伟妥协的。 没办法,谁也没有料到,赵家伟自己也没有料到,他会遇到爱情,他会向爱情妥协。 他爱上了就难免有些失控,这是出乎他们意料的事。是赵家伟的软肋,也是赵家人的软肋。 是令他们无比厌恶,却又无可奈何的软肋。 只有在赵家伟被酒精壮着胆子的时候,被酒精迷昏聩的时候,他的本性才会爆发,他才会像个真正的赵家儿郎那样发挥男人的权威,教训一个不肯卑服于他的女人。 第130章 老街旧迹已模糊 “妈,明天的早餐你想吃什么?” “我想吃砂锅粉,丫丫家的砂锅粉。” “丫丫家的砂锅不是没有了吗?” “你伍叔在做呢。伍婶儿和丫丫走后,伍叔一个人实在艰难,没有生活来源,他又做起了砂锅粉。就在街尾杨小二家木板房里,最末那间,房租最便宜,所以你伍叔租下来了。” “你不是说伍叔回老家了吗?” “老家没有依靠,又回来了。可怜啊,老了没有着落,又是孤家寡人的。” “哦,那我明早儿就伍叔那里端砂锅粉。” 与年春一道旅行回来后,灵生把剩余的假期都消遣在了盆山。 待在母亲身边,待在故乡,使她心安。 年关将至,今年就陪母亲过年。 一放假,高星就带着文文像往年一样去大哥家过年了。 母亲责怪灵生不懂事,嫁出去的女应该到婆家过年的,哪有在娘家过年的规矩? 灵生安慰母亲说高星心疼她一个人,所以让自己来陪她过年。 母亲总也觉得过意不去,不由得唠唠叨叨: “唉,这辈子遇到这样好的女婿,是我们的福气。简直比从我肚子里爬出来的儿子强太多了。丫头啊,人家想得周到,那是人家明事理,可咱自己不能不懂事呀。你还是去婆家过年吧,哪怕住上一夜再回来也行。” “妈,没事的,你放心吧。他们都知道你一个人过年,都让我直接回来陪你呢。你别多想啊。他父女俩回去就够了。” 即便不用陪母亲,灵生也没打算回高星家过年的。 高星一如既往地冷漠,变本加厉地无视她。没有悔过,没有认错,也没有回家面对灵生,面对自己的问题。 他就这么带着自己一身乱七八糟的问题回家过年去了。 灵生冷眼看着薄情寡义的高星,心里一阵抽痛,但她不动声色。 她告诉女儿,外公走了,外婆一个人孤单,自己要去陪外婆,让她好好跟爸爸回老家过年。 高星冷着脸,带上女儿,开车走了。压根儿没有要带上灵生回家过年的意思,只言片语也没有。 也不知道他私下里是怎么跟女儿解释的。或者说他是用怎样的谎言来稳住女儿的好奇的。 回去又要编个怎样合乎情理的理由来搪塞他的家里人? 十多年来,年年都是要带着老婆孩子回老家过年的。谁家儿子过年不带老婆孩子,孤家寡人的来,那还不如不来,多寒酸。家人怎么能够高兴呢? 往年,再怎么闹矛盾,怎么冷战期间,一到临近过年,高星都会厚脸皮的转变态度,殷勤地围着灵生鞍前马后地转,目的就是能顺利地把老婆孩子带回家过年。 可今年,他就一副冷到底的态度。什么都不管不顾的样子。 自从灵生戳穿了他的丑事,他就要么不回家,要么寒面冷眼,不与灵生有只言片语的交流,完美忽略她的存在。 这个样子,这个态度,真是气得人心尖尖都在颤抖:有没有搞错哦?到底是谁犯了错误?到底是谁对不起谁?搞得好像自己倒亏欠了他似的,岂有此理。 等到他爷俩出门走了,灵生就孤零零地在沙发上枯坐一会子,便揣着满腔的意难平,独自踏上了回盆山的路。 早晨六点钟,母亲准时起床,与老街的老姐妹呼朋引伴地出门逛路去了,老姐妹们总要绕着穿山河逛一个时辰。 为了不给儿女增添负累,这些老母亲们有意识地相互鼓励,要锻炼好身体,保障自身的健康。 她们一早一晚地绕着河堤徒步行走,比年轻人坚持,比年轻人更有恒心。 听得母亲出门去后,灵生又赖了一会子床才起身穿衣服。 盆山的冬天寒气逼人,早晨起床离开被窝那瞬间,需要咬紧牙关战胜自己,才能做到按时起床,不然巴不得死赖在温暖的被窝里。 水管又结冰冻住了,一滴水也没有。灵生只好放弃洗漱,穿上毛靴子,披上羽绒服往街上去了。 沿着老街一路找去,果然就在街道末尾找到了那间年久日深的木板房。 那是一个不足十平的单间木板房,小巧而精致,虽年岁已久,可看起来依然坚固牢稳。屋顶的旧瓦片上长满了长长的瓦松,还有厚厚的青苔。 记得以前这间屋子里有一位陈婆婆在卖豌豆凉粉,十里八乡赶集的相亲最喜欢吃陈婆婆的凉粉。 每逢赶集日,陈婆婆生意好得不得了,手忙脚乱地。 客人们嫌陈婆婆手脚缓慢,不停地催促,不时地埋怨。陈婆婆却永久地摆出一张没有任何脾气的笑脸,甜言蜜语地安抚她的顾客。 她总是用最亲切的称呼来融化那些急性子的客人,令他们不好意思发出脾气来。她对着那些来吃她凉粉的年轻女孩们: “我姑娘哎,莫急哦,马上来。” “我姑娘哎,生得这样好,性子不好着急的。” 像母亲在唤着自己的亲闺女,谁能对母亲发脾气呢? 陈婆婆唤男孩子们也是一口一个“我家狗狗”“我家的狗儿”,无法抗拒的亲切感。 如今,陈婆婆早已不知去向。凉粉摊也不见踪影。 也不知道,陈婆婆那样的人是否尚在人世?算一算,陈婆婆如今的年纪该有多高了?不管在世与否,凉粉摊子是支棱不起来了。 何止是陈婆婆的凉粉摊子,老街的很多曾经热闹的摊子,热闹的行当早已销声匿迹。不知何时,消失于何处,在灵生的记忆里直接断片了。 如今想起很多小时候的味道来,强烈的想要尝一尝时,才发现整个世界都无处可寻了。 比如小时候固定地摆在巷子口那个野味摊,它的主人是一个农村妇女,孩童都唤她作“曾娘娘”。她就住在后山,后山上能入口的野果山瓜她都搜罗来摆在摊子上售卖。 一到赶集的日子,她就在那里售卖。 什么摸摸瓜、八月瓜、山地瓜、山草莓、山板栗……全是山珍野味。 那后山可真是个聚宝盆呀!细细的藤蔓上总结着黄澄澄的摸摸瓜,一排排地,整整齐齐吊在藤上,荡悠悠的。 绿色的摸摸瓜熟透了会转为橙红的颜色,更加的诱人。酸酸甜甜是摸摸瓜的味道,让人总也吃不够,与八月瓜纯甜的味道完全不一样。纯甜的八月瓜吃一只就会把人腻倒了。 在土质疏松的黄泥巴坡上,一到雨季,遍地都裂开着深深浅浅的缝隙。透过那些缝隙处,能隐隐看见黑色的地瓜埋在土里。虽已经清晰可见的地瓜,周围的土也裂开着口子,看起来松松的,好像伸手一拽就能把里面的地瓜轻轻松松地就拽出来了。 在曾娘娘的野果摊上,山地瓜是最昂贵的,并不是所有人都买得起。不仅仅是采集艰难,在那黑不溜丢,无比坚硬的外皮下,是白的耀眼的果肉。果肉鲜嫩甘甜,汁水浓稠,食之,很容易饱腹。 在后山,只有曾娘娘这样土生土长的居民才能把那些山瓜野果的老窝莫得一清二楚的。季节一到,就能准确出击,一丝不误地把它们全部搜罗回来。不然哪来这么多的野果,能够源源不断地搬到市场上卖呢? 换做别人,即便是漫山遍野跑,也不一定能够找到这些果子。即便找到,能够自己尝个鲜,解解馋都费劲。灵生和小伙伴也去后山寻过野果,一整天却什么也寻不到,空手而归。 曾娘娘的野果摊,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兴许她是改行做别的事业去了;兴许她年纪大了,没有精力去搜罗那些山瓜野果了;还有一种可能是,那些山瓜野果生长的地方如今被建设成为宽阔的柏油路,柏油路的周边是应势而生的农庄、康养基地什么的,失去家园的野果们也就直接灭绝了。 灵生一边回味着那些早已销声匿迹的老街旧迹,不知不觉就来到了街尾。 第131章 最凄凉的年夜饭 “老伍砂锅粉”,灵生看到了门匾上粗糙的红色毛笔字写的招牌,毫不犹豫地跨过木门槛,走了进去。 两张小木桌,四把木椅,已经很拥挤。 一排不锈钢的操作台上面安装了两个煤气灶。一碟四五个砂锅整齐地重叠在灶旁,旁边一个不锈钢水池边,头发花白的老伯在洗菜,这便是伍叔了。 伍叔也老了,听母亲说那年丫丫离婚回来后,母女俩冒雨上山捡野生菌,回来的时候山洪爆发,乡亲们眼睁睁看着丫丫母女俩被洪水滔天的穿山河流冲走,大家追着洪水跑了十多里,才把卡在石头缝里的母女俩的尸身捞上来。 自那以后,伍叔失踪了好长时间,没有人知道他的去向。母亲猜测他必是回老家投亲靠友去了,因为他也是外地人。 如今再回到这里重操旧业,想必亲友也无所靠了。只是当年的“小伍砂锅”改成了“老伍砂锅”,伍叔心里的感慨比谁都多吧。 门匾上的招牌一定是伍叔自己写上去的,没有必要花费做招牌的钱。伍叔的毛笔字写得不错的。 老人背影还是宽阔的,就是身上的肌肉松松垮垮地往下坠着。 “伍叔!” 灵生对着老人的背影喊一声。老人迟缓地回过头来,凝神片刻后露出了慈祥的笑容: “哎,灵生丫头回来了?” “嗯,生意好吗,伍叔?” “也就那样吧,挣几个稀饭钱还是有的。” 灵生看到眼前的老人,不由得想起当年年轻的小伍叔,一家三口在宾客满座的砂锅店里忙得那样欢乐的情景来。 那时候,甩着大辫子的丫丫经常送砂锅粉到楼上给自己这个房东家的小千金吃。等自己吃完粉,丫丫又上楼来收碗。 十六岁的丫丫总是里里外外忙得跟个陀螺似的转不停。老街的邻居们想吃砂锅粉的时候就隔空吆喝一嗓子,丫丫就端着砂锅送上门。 每天早上吃早饭的时间,丫丫就街头巷尾地来往穿梭,一溜小跑地送完这家,送那家。笑眯眯地收好这家的米粉钱,那边又喊起来了: “丫丫,送两碗砂锅粉过来。” “丫丫,我家二娃要吃砂锅粉,煮一小碗送来,不要放辣椒,娃娃吃不起辣椒。” “哎,好的。等一下下。马上来。” 丫丫这边,丫丫那边,丫丫,丫丫…… 看着奔波了一上午的丫头,真是替她着急,怎么不把她生生累垮呢? 可是那丫丫却依然甩着那条乌黑光亮的大辫子,像一只欢快的小兔,上蹿下跳,永远不知疲倦,永远的笑盈盈。 那时候,伍叔和伍婶招呼起客人来也是笑盈盈的。一家子的和颜悦色,使得人进了这家店子就觉着十分的舒适,如沐春风,心情自然而然地就愉悦起来。再加上那独家无可替代的味道,生意不好都没有道理了。 如今没了丫丫疾步匆匆的足迹,没了她脆生生的应答,连坐在收银台上收钱的伍婶也没有了,只剩下银发骀背的伍叔,冷清的门槛。 灵生原本是来给母亲打包一碗砂锅粉的,后来见生意实在清冷,于是给自己也点了一碗。 伍叔行动实在是缓慢啊,煮一碗砂锅得耗上半个时辰以上。看来生意不好不仅仅是老街人越发少的原因,谁家煮一碗粉要让顾客等那么长时间呢,早晚都得关门大吉。 伍叔自己也说了,他这里多数时候只有老街的邻居来吃,偶尔有些个老顾客念着旧时的味道来尝一碗。 旧时的味道,的确,邻居们何尝不是念着旧时的味道来呢?母亲是,灵生也是。 旧时的味道,别处还真是吃不到这么地道纯正的味道了。只是这旧时的味道还能留住多久呢?像母亲她们这一辈人,连同这古色古香的老街,能存留到什么时候呢? 灵生骤然鼻子一酸,一滴泪掉进了面前热气腾腾的砂锅粉里。 临走时,灵生塞了五百元钱给伍叔, “伍叔,要过年了,买点好吃的。” “呵呵,灵生丫头还给伍叔发红包呀!” 伍叔高兴地接过钱,开心得像个小孩童。 “应该的,我小时候伍叔也给我发压岁钱的呀。” 没错,小时候过年,伍叔经常发两元的红包给灵生的。那时候“四海旅社”的住宿费是五毛钱一晚,两元钱可以买很多东西了。 灵生和母亲吃了一顿有史以来最凄清的年夜饭。 母亲撑着一副老迈的身躯,非要做出一桌丰盛的年夜饭,任灵生怎么劝都不中用。 母亲斩钉截铁地说: “比往年一道菜也不能少,这是老头子走后第一顿年夜饭,怎么也不能寒酸了,不然老头子会走得不安心,放心不下阳间的亲人。” 母亲在餐桌上放了一个酒杯,从酒柜里拿出父亲珍藏的坛子酒,倒了满满一杯白酒撒在了地上,然后拭了一把眼泪,深深呼出一口气。 灵生端起碗来,泪珠就已经挂上睫毛了,颤颤地抖几下就滚下去。 过年这天,眼泪出奇地多,情感出奇地脆弱。 从来不知道家里至亲去世后,这原本阖家团圆的节日会变得这般凄凉哀伤。第一次感觉过年是这么一件令人悲伤的事,这样的年不过也罢,太难过了。 母亲看来没甚胃口,只喝了几口汤,扒了几口饭,不曾动过桌上的菜肴。 这样的母亲令灵生心疼极了,她夹了一块鸡肉放到母亲碗里, “妈,你好好吃饭吧,不然……不然我爹看了会难过的。” 说了这样唯心的话,灵生也不知道是安慰母亲还是安慰自己。 父亲已经离开,无影无形,哪里还看得到她们怎么哀怀,怎么过年呢?但是,她宁愿父亲真的能够看得到她们,能够跟她们一起过年。 “你吃,我没胃口呢。姑娘你好好吃饭,你看你瘦得,怎么就没见你长过肉呢?” 母亲把肉夹回到了灵生碗里,还往她碗里夹了很多菜,疼惜的看着女儿, “这个家你操了不少心,把你累着了。你哥是不靠谱的,没天良得很。唉,就当没生过他吧。就当我老俩口就生了你一个吧。不提他也罢,一提到他,我这心里闹得慌。” 灵生虽对哥哥的行事也感到不满,但是她从来不敢在父母面前说哥哥的不是,毕竟他才是亲生的。尽管父母对她的爱早已胜过了哥哥,在她心里一直把他们当亲生父母,但事实就是事实,哥哥才是父母的亲生骨肉。 他们可以说的,自己不可以,永远都不可以。 第132章 轮到女儿给母亲准备新衣裳 灵生见母亲有些精神恍惚,有气无力的状态,不由得忧心,难受。吃完饭把母亲送到房间,替母亲脱下保暖鞋,扶她躺下后才这回餐厅收拾碗筷。 刚收拾完屋子,外面就响起了连天炮声,跨年了。 想起同在盆山镇另一个角落,高星和孩子一定在像往常一样守岁,兴许他们在陪着高星的侄儿女们放鞭炮来着,或者看春晚。 想起自己心里那个深思熟虑后的决定,灵生心乱如麻。 婚是该离了,就跟他好聚好散,她连一直以来最纠结的女儿那道心坎她都迈过了。准备过完年就跟高星摊牌,协议离婚。 可是看到母亲如今的状态,她又,她又动摇了。 这一次不是为了女儿,而是为了母亲。父亲走了,母亲已年迈体弱,再经受不住任何一点儿刺激。她这回好不容易下定了决心要摆脱这门早已破碎不堪的婚姻。眼下……唉,再等等看吧,再熬一熬? 灵生回到自己的房间,房间里的一切大部分都还是小时候的模样。因为她会经常回来,父母把她的房间留着,前些年还铺了地板砖,换上新窗帘儿,整个房间焕然一新。 床没有变,书桌没有变,暗红色的衣柜没有变。还有衣柜里从小到大穿过的衣服都还在。 小时候戴过的粉色头花,蝴蝶发夹都好好收藏在衣柜里。灵生抚摸着那扇特别的门帘发呆,那是一串串的纸鹤串起来的帘子。 上大学期间,她和高星正在热恋中。 那年放假高星因为学校有事不能跟灵生一起回家,灵生一个人在火车上很无聊,孤单着,心里想念着高星,于是她折了一路的纸鹤。 那时候,校园里流行一首歌叫“千纸鹤”,因为这首歌,很多谈恋爱的女生学会了折纸鹤,灵生也学会了。 原本这些纸鹤是准备送给高星的,后来灵生被分到了最偏远的山区,觉得自己可能会扯了高星的后腿,为了成全他的大好前程,决定分手,她便把纸鹤做成了门帘,夜夜看着流眼泪,就像看到了魂里梦里牵动着她心的人。 那时候,他是她心中的恋人,如今他做了谁的恋人? 外面鞭炮声渐渐消弭,偶尔传来零零碎碎的“啪,啪”声。 夜深了,人也静了。 灵生准备躺下,看到空荡荡的床头柜,却霍然想起一件事来。 小时候,大年初一早上一醒来就会看到床头柜上放着母亲给自己准备的新衣裳,心情美美的,激动的令人舍不得赖床,一骨碌爬起来穿上新衣服就欢天喜地的找小伙伴玩去了。那件大红的灯芯绒小棉袄,在她记忆里永久地闪烁着鲜艳的色彩。 如今看着空空的床头柜,一股心酸涌进眼眶来。母亲终是老了,记不住也没有精力为女儿准备新衣服了,那么就轮到女儿给母亲准备新衣服了。 灵生拿出自己给母亲买的那件墨绿色轻薄羽绒服蹑手蹑脚地走进母亲的房间。 母亲正在熟睡中,她悄悄把衣服放在床头柜上,轻轻关上门,退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里。 不知道母亲醒来看到床头柜的新衣服会不会像自己小时候那般欣喜? 希望母亲明早也穿上新衣服欢欢喜喜去找她的老姐妹一起去庙里上香。 大年初一这天,很多人都会去庙里上香。特别是做母亲的是非去不可的。 母亲们总想着在年初一这天去庙里为一家人祈福求安。 灵生本想陪母亲一起去,但是看到母亲与她的老姐妹们三五成群、有说有笑的样子,实在不忍打扰她们,感觉母亲跟她们在一起会开心一些,好过伤感的母女俩单独待在一起大眼瞪小眼,郁郁凄凄的。 灵生主动要求留在家里做家务,不去赶庙会了。 做完家务,灵生独自一人出来闲逛散心,不知不觉间来到了老旧的地主家庄园。 以前好几次来到这附近都没有进去,这次想也没想就踏进庄园里了。从外面看,庄园的围墙已经破损得差不多了,里面的格局虽陈旧却还完整。 那些残旧的亭台楼阁、飞檐翘角、雕梁画栋都会让人不自觉地脑补出昔日庄主繁荣的生活画面。 那不就是电视剧里的画面吗?灵生失笑地对自己摇摇头,好幼稚,脑海里出现的不过是小姐丫鬟、老爷夫人之类的画面。事实上,小时候就经常听老人们讲过地主庄园里庄主的故事,庄主的生活画面似乎是全然不同的另一番景象。 很久以前,至于久到哪朝哪代,讲故事的人从来没说清楚过,听故事的小孩们也没有问明白过。 原是从遥远的地方迁徙来的潘姓人家,发现这里是一处地势平缓,降水丰沛,日照充足的风水宝地,很适宜居住,于是在这里定居下来。 族长率领族人垦荒拓土,凭一族之力在这里弄出了千里沃野。族人在这里寒耕暑耘,过着五谷丰登的日子。后来,有别的族人也迁徙至此,潘姓人家把土地都租给了别的族人耕种,自己收租子,潘家便成了名副其实的地主。 只是身为地主,他们却并非过的是小姐丫鬟式的生活。除了收租子,地主的家人都要和仆人们一起下地干活儿的。虽坐拥万贯家财,但是他们生活极其简朴,吃穿用度与平常百姓人家并无大差,从不行那奢侈骄横之风。 地主的老婆和女儿们干起活来很是卖力。每天早出晚归,面朝黄土背朝天,断没有坐享其成一说。 地主家的金银财宝堆成了山。解放前的一天夜里,地主的老婆和女儿们漏液转移家财,把一筐筐的金银珠宝搬到山上隐秘之地埋藏起来。 解放后,地主被打倒。老地主和地主婆双双自刎于后院的梧桐树下,儿女和族人纷纷逃散,流亡去了各地。潘姓族人从盆山消失了,只留下一座空庄园。留下满园荒芜。 庄园后来被用做大队部,再后来又做过供销社、养老院,到现在完全被废弃了。 第133章 还残留一丝侥幸 灵生坐在后院那几棵高大的梧桐树荫下,伸着纤细的手指把玩着从枯枝败叶间投下来的阳光。歪头错开枝叶,明晃晃的冬阳暖暖地照耀着整个庄园。 故事里讲的老地主夫妇自刎于梧桐树下,那时会是怎样一番场景呢? 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一时间让人陷在时空交错的混沌里出不来。 恍惚间,以为自己在幻想一个有古人出没的场景,脑海里却出现了自己的童年时光。 她坐在“四海旅社”的门凳上,看着老街熙来攘往的人流,眼前是一幅欣欣向荣的人间烟火的版图,原来这就是此时此刻自己最留念 的时光,一去不回的旧时光,原来自己的童年也已成为了历史。 光阴荏苒,古今更递,不过弹指一挥间,所有人和事都将湮没在历史的长河里,可一辈子的人生,慢慢品尝个中滋味,却为何那般难以煎熬? 母亲说今年庙里的斋饭比往年更丰盛,自己吃了这么多年斋饭了,今年这一顿是最好吃的一顿,早知道说什么都要带着灵生一起去的。 母亲还说今早去得早的老姐妹们碰到了一件神秘的稀奇事儿。 早上最早进山神庙的两位妇人发现了一位容貌美丽的少妇躺在山神爷侧边的草堆上酣睡。因为心中有神佛的人对有些超乎寻常的现象总是第一时间怀有敬畏心理的,故两位妇人没有敢轻举妄动扰那神秘出现在此的少妇清梦。 她们只是屏声敛息地焚香拜神,心思却不由自主地比平日里虔诚了不知好多倍。 此时,在她们意识里,那个在山神爷脚下安睡的少妇是神女般的存在。 可终究神女还是醒来了,她张着惺忪的睡眼,惊惶地望着正在焚香念佛的两位妇人,慌乱起身欲要速速离去。 妇人们惊愕地发现那少妇身怀六甲,身形笨拙,行动处颇显艰难。饶是这样也难掩少妇那高挑端庄的身姿,秀美的脸蛋儿,还有那双顾盼间流露出些许忧郁的美目。 大半辈子以来还未曾在盆山镇见过这样美貌的女子呢。 在这样特别的日子里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神庙里,那必定有一番来头。一时间分不清眼前的究竟是一个普通的凡间女子,还是神国仙女。 一时觉得这样盯着神女看甚是不妥当,唯恐冒犯了神女。两位妇人赶紧低头合掌,闭目念佛。待得听不见任何动静,小心翼翼睁开眼时,神女已然无踪无影。 大年初一,当地百姓家家都在庙里烧香祈福,吃斋饭,可谓是人山人海。山神庙里出现神女,还怀着神子,早已在人众中传播开来。将信将疑之间,难免又把这件事情添油加醋地加以神化,很快就出了各种版本的故事来。 真相究竟是什么?只有那两个妇人心里明白吧。亦或是她们也是说不明白的,只以为自己当真见了真神。 灵生自是不相信这无稽的神女之谈,那不过是善男信女中的哪位,也去拜山神爷,可能是累了借神佛之侧的草堆歇息片刻罢了。传得那么神乎其神,居然还有人说那神女最后倏然化为一团白烟消散了。 切!可真能扯。 年初三那天,见母亲精神有所好转,自己的生活也能安排的明白了,灵生放心了许多。 她原本打算接了母亲去县城住一阵子,自己可以亲自照顾她,奈何母亲拒绝得很干脆。 理由是自己还能经营“四海旅社”,又不是无业游民,老头子走了,他的家业还需要自己来守护,只要自己活着一天就会把旅社经营着,绝不会关门歇业,任老头子辛苦打下的江山在自己手里荒废败落。 四海旅社的生意是萧条的,没有了昔日的繁华,但终归还有着来往的宾客。母亲依然是兢兢业业地经营着父亲留给她的事业,毫不含糊。 灵生听她说的这般在情在理,也不勉强。只是自己要回去,文文要补课,需要为她打点打点。 再说了,趁这个机会逮着高星做最后的谈判,给他最后一个机会,也给自己的家庭一线生机。 大过年的,那个狐媚子也要回家过年,总不能还在松林镇守候着别人的老公去陪她吧? 灵生也不事先告诉女儿自己要提前回家,免得走漏风声,高星再躲出去不肯面对自己,那可糟糕得很。 怀着忐忑的心情,灵生踏上了归程。 坐在大巴上,灵生疲惫地闭目养神。 来时的路一步步接近乡情,她像一只急于归巢的倦鸟般归心似箭。回老家的感觉怎么那么好? 古色古香的老街,朴实的街坊,熟悉而亲切的山川田园,多想一觉醒来又回到了小时候,回到无忧无虑的童年。而这漫长而煎熬的前半生,只不过是自己不小心做了一个噩梦而已。 随着年龄的增长,那些已逝的岁月和乡愁,像一幅褪色的画卷,却在内心深处生根发芽,越发浓烈,因为再也回不去而令人心酸不已,怀念不止。 眼前是走不出的迷境,看不清的未来,自己却无能为力,只能尽力去讨好生活,讨好身边每一个人,然后在无数个夜深人静的被窝里暗自垂泪到天明。第二天,依然强迫自己挺直了背脊,做个深呼吸,义无反顾地没入来去匆匆的人潮,不停为自己加油打气,告诉自己“扛住了”。 离乡越远,灵生的心情越是低落。不知何时起,那个她生命中最重的三口之家,越接近就越令她产生彷徨不安。 那个家里,此时只剩下一个自己生养的女儿还让她挂念着,不然,如果可以,她很想逃离那个家。头也不回地逃离。 这样的念头把自己都吓了一跳,不可以,除了女儿,那里是她人生的根据地,她在那里付出了太多心血,做了太多牺牲,又怎舍得割舍? 还有那个人,真的真的不值得一念了吗?为什么一想到这个人的时候,她内心里其实不仅仅只剩下怨恨而已?居然还有不舍,还有一丝丝的侥幸心理。 第134章 离婚协议书 “妈,你居然今天就回来了,你不用陪外婆过年了吗?” 灵生刚开门进屋,文文就一惊一乍地从房间里走出来。 “你明天就回学校补课了,我今天能不回来吗?” 灵生说这话,注意力却集中在主卧室的门口,听到自己说话,不知他会不会从房间里走出来?大概不会,冷战本来就还没有结束。 唉,搞得好像她欠了人家似的,等到明天女儿回学校了,家里就剩下他们两个人,总得有个人先开口说话吧? 还是算了,当着女儿的面冷战影响多不好,迟早需要跟他交流一番,还不如现在,自己大人大量先打破僵局吧。 灵生径直往卧室里走去,后面却传来文文的声音: “回学校就回学校呗,我又不是三岁小孩,我自己还回不了学校了吗?你应该多陪陪外婆才是,不用急着赶回来的。反正我爸也不在家,你一个人多孤单呀。” 刚走到卧室门口,听女儿说她爸不在家,灵生脚步一踉跄,惊诧地问道: “你爸不在家?他还在老家吗?你一个人回来的吗?” “昨天我们回到家里,他吃了晚饭就连夜回单位值班去了。” 文文轻描淡写地道。 “值班?” 灵生心一凉,不由得声音尖利地重复问了一句。 “是啊,值班不是很正常的事儿么?有什么奇怪的?” 文文漫不经心地坐到沙发上,拿起茶几上的核桃夹子和核桃,“咔”地一声响,手里的核桃就被夹破了,几片坚硬的核桃壳儿四分五裂地散落在茶几上,留下一个完完整整的核桃仁躺在手心里。 文文哪里知道此时的妈妈满肚子的官司,在一边翻江倒海,五内俱焚。 该死的,这对狗男女!狗男女!快疯了,但是还得忍住,挺住。她突然感觉自己浑身的力气都被抽走了。不行,快崩溃了啦。 愤怒和痛楚像条毒蛇般在体内“嘶嘶”吐着信子。她背对着女儿深深吸了几口气,克制住心里天崩地裂的能量,转过身来用平静的表情对着女儿道: “文文,妈晕车,有点不舒服,你自己弄晚饭吃,我睡一会儿啊。别喊我吃饭,我休息好了自己会起来吃的。” “妈,你不舒服吗?那你好好休息吧,我给你留着饭菜。我不打扰你。” 文文听到妈妈说话声音有气无力的,一脸关切地催妈妈快去歇着。 灵生进了卧室就把门反锁了。客厅里的文文全然感觉不到,一门之隔,卧室里妈妈的世界正在经历着一场山呼海啸。 灵生蒙住头,躲在被窝里撕心裂肺地嗷嚎着,却没敢发出一点声音,她明明白白地听到了自己心脏崩裂的声音。 他又走了,他居然又走了。他去赴那个女人的约去了。甚至等不及过完年,等不及送女儿去学校。 不管时隔多久,他压根就没有想过要挽救这个家庭。可怜自己一直把家挂在心里,随时随地准备原谅一切,准备牺牲自己来成全这个家,成全孩子。 家,还称其为家么?只剩下一半残垣断壁在风雨中摇摇欲坠,这也还是个家么?自己到底还在坚守什么?还在珍惜什么? 一段得了不治之症的婚姻么?荡然无存的情分?一颗坏掉的良心么? 原来,她在等他回心转意的时候,他是在等着自己成全他和那个女人,成全他另立门户呢。 该死的,太可恶了。不甘心,太不甘心了。 可是要怎么办呢?就这样耗着吗?不,不值得。事到如今,想想他对自己所做的事,除了恨,还让她感觉恶心。 灵生的眼泪像龙滩湖水决堤一般汹涌澎湃,湿了枕头,湿了被褥,湿了自己的心。 为了忍住不发声,她的指甲深深嵌进胳膊肘里,指甲沟里汪满了嫣红的血,丝丝血腥味直扑进鼻子里。 把自己折腾到筋疲力尽后,灵生昏昏沉沉地睡去。醒来时,夜深人静,客厅里空荡荡,文文的卧室门关着,灯已灭。 她不敢吵醒文文,生怕她看到自己肿的跟核桃一样的双眼。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蓬头垢面,眼角布满鱼尾纹,眼里布满红血丝,额头上的川字纹清晰可见,身上的睡衣皱巴巴像腌菜,枯瘦干瘪的身体……这些年,她把自己遗忘了,她把一切都奉献到哪儿去了? 自己这样一副衰相,能留得住什么呢?留得住谁呢? 这些年,看把自己忽略到哪儿去了?舍小我顾大家的结果就是这样,到头来一败涂地,一无所有。 镜子里那个陌生的女人,看起来除了可怜兮兮的,没有一点可爱可惜之处,怪不得不受人家待见,怪不得遭嫌弃,被遗弃。 自己看着都喜欢不起来。 饥肠辘辘的感觉,却没有食欲。她鞠起一捧水洒在那张巴掌大的小脸上,揪起袖子狠狠擦拭了一把,回到卧室里,从衣柜取出厚厚长长的羽绒服穿上,扫了一眼窗户里透进来的月光,走出卧室,出门去透气儿去了。 是需要透气儿的。胸口闷闷的,一种窒息感让人喘不过气来。唔!好清鲜的空气。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儿,她闭目在小区那棵黄角树下立了一会儿,还是走出了小区的大门。穿过寂静的市集,来到了河堤上。 又是一年木棉花绽放的时候,一簇簇粉白的木棉花在灯光和月光的交相辉映下,展现出别样的娇艳。 花开正好,满树,满枝丫。密密匝匝的花朵儿紧紧相拥着,似是要在这寒冬腊月冷冽的风中相依相偎,相互取暖一般,从视觉上给人们传递着一股无形的温暖之意。 “抱团取暖”,看到那些花儿簇拥在一起很暖和的样子,灵生脑海里突然闪现出这么一个词语,这是她最近在网上看到的一个新鲜词儿。有谁可与自己相拥取暖呢?花儿尚且可以抱成团相互温暖,可自己呢?大概率就要孤独终老了。 这个念头一上来,她觉得周身的空气带着浓浓的凄凉之意。 可那又怎样?不然还要无休止地妥协下去吗?因为害怕孤独终老,要死死守着一个背叛自己背叛婚姻的男人过下去吗?没有必要的,当坚持和牺牲用在了不值得的人和事上,那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就成了对自己的背叛。 算了吧,把不值的人归还于人海,把自己还给自己,纵然注定要孤独成幽魂,那也要找回自己,好好把自己还给自己的人生。 往后余生,最应该成全的人就是自己了。 灵生坐在灯火通明的河堤上,深夜的寒气更重了几分,她把羽绒服裹裹紧,双手交错塞进袖口里,自己给自己取暖。 没有睡意,她还想长时间地留在寒夜里,把所有事情都理理清楚,让每一件事都归位,该结束的结束,该开始的开始,不能再让自己的思绪在困局里走迷宫,昏乱而毫无方向。 灵生很想打电话告诉丽秋和安宁,自己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但是犹豫片刻,没有打。大过年的,何苦给姐们儿平添忧心呢?既然做了决定,那就等一切尘埃落定后再告诉她们也不迟。 她知道,年春和安宁一定会劝她三思,但她已然没有了任何坚持的勇气和精力了,她已经被耗尽了能量,实在耗无可耗了。莫说是三思,四思五四都思过了,思得透透的了。 事情为什么非要拖到这地步才做出最后的决定,只因为是自己一再地寻找等待能跟高星面对面沟通的机会,等待他给自己一个像样的交代而已,现在才发觉连这样的机会都成了奢望。 多么可笑的坚持啊。想要努力维持一个完整的家,完整的婚姻,可到头来,却把自己弄得支离破碎,碎得那样彻底。 第二天一早,灵生不露痕迹地把文文送进了学校后折回到家里,拟好了离婚协议书。 当她哆嗦着在协议书上落下了自己名字的那一瞬间,骤然鼻子一酸,把协议书贴在胸前啜泣起来。 那个“男方:”后面的留白处仿佛并非空白,而是隐去了千言万语。 那是她想要对高星说的千言万语,那里如果填上了高星亲笔写的落款,那么那些万语千言也就毫无意义了。生死就在“高星”两个字上,半生夫妻就要恩断义绝,各走一边。 灵生到邮局里正正规规地把协议书寄给了高星。她不想采取任何便捷的方式来传递这份于她来说沉重万分的协议书,它承载了太多太多,无法用语言来形容,那是她的前半生,怎能随意处置?她刻意采用了普通邮递的方式,采用了那些年她和高星在学校里鸿雁传书的方式,向高星邮递了此生最后一封信件。 从哪里开始,就在哪里结束吧。 可惜这是一封彻底斩断她们此生缘分的决绝信: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想不到自己的婚姻竟是这样的结局,想当初: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好悲哀,十多年的夫妻,临了临了的就只能隔空说再见了。连古人那样“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的机会他都不肯给她。 高星,你何以凉薄至此? 但愿你这一生都不会有悔不当初的那一天。十年夫妻,一朝决裂,恨不能这一辈子死生不复见。 第135章 烟灰缸 过完年后各就各位,大家开始正常上下班,生活原本毫无波澜地继续着。 有一点不一样的是,少华每天下班回来就躺沙发上,没精打采,无情无绪。 “老婆,最近感到好累,许是年纪大了吧,工作也力不从心的。你做好饭自己吃,我没胃口,只想休息。” 少华把皮包往柜子上一放,袜子也来不及脱,就把自己像一摊烂泥似的摊在沙发里。 “你是不是生病了?我看你这段时间都蔫蔫的。厂里工作有那么累吗?” “要做的资料越来越多,伤的是脑筋。老了,记忆力减退,跟年轻人抢饭碗,心累啊。” 跟年轻人竞争是有的,岁月不饶人也是真的,毕竟都快四十的人了。看着他有些后移的发际线,这段时间里不知不觉多出来的眼角纹,眼里似乎在逐渐暗淡下去的光,年春心中说不出的滋味。 怎么感觉一个人正在逐步枯萎似的,哪里不对吗?又找不出哪里不对。 “好,你歇着,我炖鸡汤,什么时候想喝就起来喝吧。” 既然累了,年春自然会让他好好休息,也会给他做最好,最营养的饭菜。 只是看他精神懒懒的,无情无绪的样子,内心不由得泛起嘀咕:什么破工作专爱这么折腾人呀?这样的破班不上也罢。不行咱换个岗位或者换个地方上,再这么熬油似的熬下去,铁打的人也禁不起。 年春见少华躺在沙发上,盯着电视的上下眼皮却不停地打着架,她关切地走到沙发前: “老公,疲了就睡一会儿吧,我把电视关了啊?” “别关!我哪有瞌睡啊,看电视呢,关啥?忙你的去吧,我就是养养神。” 少华明明在打瞌睡,却强打精神坐起身,从年春手里拿过遥控器打开电视后又躺下去了。 这人奇怪得很,明明困得不行了,还硬撑着不睡,是什么道理? 年春只得折回厨房去做饭,没走几步突然想起什么来,返回沙发前,柔声说: “老公,你是不是戒不掉烟?戒不掉烟就不用戒,你抽着就是。抽烟的男人又不只你一个,在家里你想抽就抽呗,注意身体就是。” 少华看着她,眼底闪过一抹尴尬,嗫嚅地道: “老婆,被你发现了?这烟是有点不好戒,我就偷偷抽了。” “你抽吧,在家抽个烟还偷摸地,难不难受啊?” 年春从茶几底下拿出一个正方形的小包裹放在茶几上,一边拆包裹,一边道: “我那天在网上看到一个烟灰缸,挺精致漂亮的,就给你买了。” 话音刚落,包裹拆开了,一个黑茶色透明的圆不溜丢的烟灰缸就呈现在少华眼前。 “嗯,好精致小巧的烟灰缸,谢谢老婆。” 少华感激地欠起身子接过烟灰缸,在手里端详着, “老婆,谢谢你理解我。” 少华看着年春,小心翼翼地问道: “老婆,我可以现在就抽一支吗?早馋了。” “抽呗,我从来也没有不准你抽烟啊,只是那时候你……” 年春想说的是:你那时候是输了钱焦虑才抽的烟,只要你在正常情况下有节制地抽,谁还管束你了? 但是,她不想提起那些事儿,她知道少华更不愿意提。那些刻骨铭心,惊心动魄的往事,年春是一点也不想提起的。 实在是不堪回首。于是她把话题一转道: “据说抽烟提神,还会令人才思敏捷,看来抽烟也不一定全是害处。适当抽一下有什么要紧?你的烟藏在哪儿了,我去给你拿?” 为了轻松一下气氛,年春笑睨着他道。 “在我公文包里,你帮我拿吧,谢谢老婆。” 少华露出一个慵懒的笑容。 年春从少华公文包里翻出了半包紫云烟。捏着压扁了的烟盒,年春内心微微发酸,如今落得只抽得起拾元一包的烟了。 想当初,他混得最起劲儿的时候,包里装的都是上百块一包的烟。 把自己造的这般落魄,唉,当真是今非昔比了。 年春把烟递给少华,少华像个口渴了很久的人见到了清洌洌的山泉水一般,抽出一支香烟塞进嘴里,显得有些手忙脚乱。 他叼着香烟,双手在自己身上乱摸一气后拿下嘴里的烟,对年春讨好地道: “老婆,打火机在包里,捞你再拿一下。” 年春看他像个饿劳鬼一般饥渴的样子,又好气又好笑,冲他翻了个白眼,去拿了打火机给他。 少华点燃香烟,猛吸了一口,闭上眼睛,很享受的样子。可年春见他把嘴巴闭得紧紧的,没有吐出一丝烟雾,似是在有意闭住气,不免有些紧张,呆呆盯住他,大气不敢出。 搞什么鬼?抽烟不吐烟,把烟往肚里吞,不怕伤损了五脏六腑吗? 过了一会儿才见他嘴唇轻启,吐出很少量的青烟来。紧接着就从 他的两个鼻孔里冒出两股浓浓的白烟,像两个烟囱一样滚滚翻涌而出。少华睁开眼,似笑非笑地看着呆憨憨地楞在那里的年春,年春这才发现他在逗自己,气呼呼捶了他一下道: “幼稚,不跟你闹了,我做饭去了。” 年春进了厨房,脸上却泛起欣慰的笑容,好久没有看到这个幼稚鬼的调皮相了。这样就对了,但愿从此他的快乐和单纯又回来吧。 她曾经希望他成熟一点,汉子一点,可如今才发觉一副松快的笑容,孩童般的纯真是多么可贵的状态。 年春摆好一桌子的饭菜,出来喊少华吃饭时,客厅里不见了他的踪影。厕所也不在。 透过客厅的玻璃窗,发现阳台那里有一个人影在来来回回地走动着,不是少华又是谁! 少华在那里来回踱着步打电话。一边说话,一边比手画脚,很激动的样子。他这个激动的样子倒是很少见,好像在跟谁发生激烈的争执。 多半是工作上的事儿,不然还有什么事儿值得他这般情绪激动。 等他打完电话回来时,脸上已罩着一层厚厚的阴霾。 “老公,怎么啦?是厂里有事吗?” “没……唔,是啊,工作上的事儿,没什么要紧的。” “还是吃饭吧,老公。” 尽管少华扯着嘴角想露出笑容,可是他的面部肌肉是僵硬的,笑容出不来。 最后不带任何情绪地说道: “算了,实在没胃口了,你自己吃。” “吃点嘛,喝点鸡汤好好补补,你看你一天天地瘦,一天天地憔悴了。什么都没有身体重要的。一定要吃些才休息。” “都说了没胃口,这样勉强人家吃,有意思吗?” 突然的不耐烦的语气让年春呆住,他眼里没来由地泛起的愠怒之色,两人都愣怔在原地。 静默了片刻,少华眼里的阴霾散去,他缓和了自己的声音,愧疚地说: “对不起,老婆。刚才……刚才跟同事起了争执,情绪一上来,就忘记了。我不是存心对你发火的。” 第136章 把房子卖了吧 晚上,接到灵生的电话说自己把离婚协议书邮寄给高星了,年春叹了口气,一时不知该怎样安慰她。 一个家就这么要解体了,好可惜。为什么要让它解体呢?努力维护下去不行吗? 上次两人出去旅行的时候,她劝过灵生慎重考虑离婚的事,灵生也决定再做一些忍耐。 想不到这么快又决定了离婚,一定发生了令人忍无可忍的事儿,不然上次灵生离婚的决心明明没有那么坚定的。 可电话里不太方便,年春便约了灵生明天一聚,打算好好安慰安慰她。 不到万不得已,谁又有勇气走到离婚这一步呢?离婚,离的就是家,是孩子,是……还有很多难以割舍的东西。 个中滋味,只有当事人自己能够体会。 到了次日傍晚,灵生、年春和安宁三美又齐聚在江边鱼馆。 年春出门前,少华一如既往地躺在沙发上,一边看电视,一边吞云吐雾。 可年春一出门,少华就起身来到阳台上,亲自目送她出了小区大门,便急忙拿出电话拨了李文涛的号码,然后也出门去了。 幽暗的巷子里,两个男人蹲在地上吸烟,手里的烟火在暗夜里忽明忽灭。 此时,两人都沉默着,一口接着一口地吸烟,空气里弥漫着厚重的尼古丁的味儿。 寒夜的风,窜进巷子里,直往人的脖子和袖子口里钻。一个男人灭掉烟头,把双手交错,把右手塞进左袖口里,左手塞进右边袖口,然后抱住双膝,自己给自己取暖,还悠闲地前后摇晃着身子。 另一个男人蹲在那里一支烟刚点燃,还没吸两口就丢弃,再接着点燃另一支烟,他的脚边撒了一地的烟屁股。有的烟屁股还冒着烟,闪着火星子。 他显得异常躁动。他手里永远夹着一支刚点燃的香烟,这个男人正是少华。 少华上身穿一件加绒的男士睡衣,出门时没换衣服,裤子倒是换了一件运动裤,脚上却是凉拖鞋。他就这么不讲究地出门来的。 在这样气温极低的寒夜里,巷子两头漏着穿堂风,待在冬夜的风口,就是穿着厚厚的棉服也抵不住寒风的侵袭。 可少华仿佛感觉不到寒冷,他蹲在那里默默吸烟,似乎对寒冷没有知觉。 李文涛蹲在那里像个不倒翁一样摇晃着身体,终于按捺不住说话了: “少华,你倒是表个态呀,不可能就这么耗到天亮吧?你不冷啊?你不冷,老子要冷死了。” “表什么态?房子的事你想都别想!我不可能把房子折给你,不,我是不可能卖房子的。我只有一个态度,就是等我慢慢找机会还你的钱,你再宽限我一段时间,我不会赖账的。” 少华的声音有些沙哑,他每说一个字,嘴里都会带出来一团白色烟雾。他呼出的每一口气儿都会秒秒钟凝成水雾。 李文涛嗤笑一声道: “慢慢还?你拿什么还?你以为你欠的那些债我不知道啊?我听说你已经输了很多,恐怕这辈子也还不起了。我手里可是有你打的借条,白纸黑字,明借的,是可以跟你打官司要回来的,到时没钱还,还不得拿房子抵押。可事情如果闹大了,对你有什么好处?丢脸,丢工作?还臭名烂世。你按市场价把房子卖给我,扣掉我的钱,你还余着几十万,可以拿来还别人的债呀。” “你听谁说的我输了很多钱了?谁说的?” 少华惊愕又愤怒。但他不知道他要生谁的气,他的债主们吗?他自己吗? 李文涛从喉咙深处“哼”了一声,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少华,看在同学一场的份儿上,听我一句劝,把房子卖了吧,把能还的债都还了,以后别再打牌了,那是个天坑呐,你咋闭着眼睛往坑里跳呢?” “我说过别打我房子的主意,钱我会还你的,我不赖你的账!”少华冷冷地道。 “光靠嘴说还,你娃倒是拿钱出来呀!你若拿得出钱来,谁还打你房子的主意了?” 李文涛也怒了,甚是不耐烦。 “哼!看上我房子了,想方设法的来弄我房子吧?” 少华冷哼一声,猛吸一口烟,再从鼻孔里吐一把浓雾出去。李文涛一听也来气了, “我给你说,我借给你的这笔钱还有别人的份儿呢。你欠我一个人的好说,可欠人家的就难办了。人家的钱,我说了不算。现在,人家愿意接收你的旧房子来抵债,那是好事,你别不识好歹!” 少华听他口口声声都在打房子的主意,不耐烦地打断他道: “我说过别再提房子的事了,我死也不卖房子,你别逼人太盛。” “我逼人太甚?咱俩谁逼谁了?我借你那么多钱,里面还有别人的钱,你让我怎么向别人交代?再说了,我自己的生意那么不景气,这你也是知道的。我需要扩建,需要资金,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你也得为我考虑考虑呀。要不是同学一场,我早起诉你了。” 李文涛越说越气,倏地从地上站起来: “反正我再宽限你一个月,再不想办法解决,我只好起诉你了,到时可别怪我不念同学情。” 李文涛气哼哼地走了,留下少华独自一人在寒风中抽了好一阵的闷烟才站起身来,踉踉跄跄地朝巷子外的亮光走去。 年春回到家里时,少华已经睡了。 年春听了灵生的离婚经历,满腹感伤,洗漱完毕,准备上床时感觉毫无睡意,她怕自己翻去复来的搞失眠会影响少华睡觉,于是从儿子的卧室里取了被褥到沙发上躺着看电视。 无意间看到茶几上的烟灰缸,缸里的烟头都装满到快溢出来了,心里很不是滋味。 记得自己下午出门前才把同样满满的烟灰缸倒空了的,就这么几个时辰又装满了。这也太离谱了,烟瘾未免太大了。 这样下去,黄金打造的肺也给你熏烂。让他有节制地抽,没叫他当饭吃呀。 第137章 咱们离婚吧 年春起身倒掉烟灰,又躺下看电视。无奈心里乱成一窝粥,一会儿是灵生离婚了,一会儿是少华的烟瘾,感觉生活里就没有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儿发生。 还有,今天饭桌上,安宁的情绪像是有些低沉,笑容一直很勉强,是不是赵家伟他俩吵架了?这个时候,赵家伟都还舍得跟她吵架,谁又能保证哪天赵家伟不会因为失控又打人呢? 只有安宁这个小傻瓜相信,自己怀着孕,赵家伟就不舍得碰自己。换做年春自己是不相信的,她宁愿相信赵家伟就是个披着人皮的狼,他早就失了人性,随时会撕下伪装,早晚会把安宁这只小白兔吃得骨头都不剩一点。 由于心里莫名的焦虑,年春似睡非睡地在沙发上躺了一夜,醒来时天已经放亮,窗外的那棵庞大茂密的榕树,那枝叶交错的浓密当中,传来一阵鸟儿的吵吵声,小鸟也在为着一天的生计开始沸腾了。 年春起身,头昏脑涨地进厨房做早餐,待把早餐都摆上桌才进卧室喊少华吃饭。 年春叫了好几声才听见少华应了一声。那声音沙哑到几乎听不清楚。眼也不睁开一下,裹着被子沉沉睡着。 年春觉着反常,于是下意识摸了一下他的额头,好烫,发烧了! 这么多年来,第一次看他病得昏迷不醒的样子,越发觉得他脆弱了,全然不见往年的健康活力。 少华鬓角的几根灰白的头发好碍眼,把好好的一个少年郎染成了一个孱弱的中年大叔。 年春盯着病床上熟睡的少华,那张记忆中的娃娃脸如今有些松弛,挂不住往下坠了点。 眼角的鱼尾纹清晰可见,咋感觉一夜间就老了呢?没觉得那些同龄人有他这般苍老呀,他到底怎么了? 年春心底有一丝不祥的预感在悄悄滋生出来,可她就是想不起到底哪里出了漏洞。 因为好像明明一切都在自己掌控之中,绝对不会有什么不可控的事情发生才对。 可是,眼前这张面孔又那么令人不安,每一道皱纹,每一处沧桑的细节都在诉说着不寻常。 一个上午给少华吊了五瓶大大小小的药水。从早上八点输到中午一点半,才堪堪输完液。 少华还在迷迷糊糊的睡梦中,年春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她替少华掖了掖被角后去医院食堂买饭去了。 给少华买了皮蛋瘦肉粥和灌汤包子,给自己买了盒饭。 少华虚弱地说了声自己不想吃饭只想睡觉,便翻过身去,背对着年春,紧闭的双眼无声地抗拒着吃饭这件事。 年春柔声劝了半天,也没有得到少华的回应。无奈只好先自己吃。 怎么还耍起小孩脾气来了?感冒发烧而已,就这副死气沉沉的样子。难道是自己昨晚回来晚了,或者没进卧室睡觉,他搁这里跟自己怄气呢? 吃完饭,年春俯身越过少华的背,悄悄观察他动静。她想要再次尝试哄他吃饭,却被眼下的一幕给惊呆了。 一颗颗硕大的眼泪珠子从少华眼里滚落下去,翻过鼻梁,流进另一只眼,再从另一只眼里滚落到枕头上。 枕头早已湿了一大片。他在哭,他居然一直在默默流泪。为什么?到底怎么了?是什么事情要让他伤心至此? 年春被吓呆了,愣愣地看了他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扯着他的袖子问道: “老公,你这是怎么了?你别吓我,告诉我你怎么了?” 少华只顾着流泪,也不理年春。 年春便僵在那儿,好一会儿不知所措,一万个为什么和一个强烈的不安感在她心里盘旋。 年春突然想起小时候大人们讲过的关于大祸来临前会有种种预兆,此时眼前的境况就像那些异常的前兆那样,令人恐惧惊慌。 年春头脑里短暂出现了一阵空白,知道灾难大概率会降临,而且没有办法避免,但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来,那是什么样的感觉啊! 年春无力地跌坐在椅子上,身子软软的,没了支撑。她也不言语,她知道,少华情绪流逝完毕的那一刻,他会亲口道出真相的。 要不是身临绝境,他不会是那副死眉死眼的状态。但凡还有一丝希望可以觊觎,他都不会露出这种濒死绝望的模样。 果然,也不知过了多久,少华揪起衣袖擦拭一把泪水,缓缓转过身来,湿漉漉布满红血丝的双眼平静地看着年春,涩涩地道: “咱们离婚吧。” “……” 年春薄唇微启,愕然盯着他的眼说不出话来。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为什么?” 少华沉默了片刻,轻飘飘地道: “不为什么,不想过了,就想离婚。” “我要的是原因,是一个事实的真相,而不是结果,结果不能由你一个人来决定。我只想知道—你怎么了?” 年春不由得情绪激动起来。她挪过椅子,坐得更加凑近少华的脸。她一字一句地道: “把你想离婚的原因仔仔细细地说来。一个字都不要省略,否则你休想离婚,休想得到任何你想要的结果。” “我……完了。彻底完了。” 少华的声音仿佛是从地狱里传出来的一般,阴沉而绝望,带着一股森寒的气息。 年春的心不受控制地往下坠落。 她死死盯着少华,不说话。等着他继续亮底牌。虽然内心的猜疑与真相越来越接近,但还是不死心的想要他亲自把家底子全倒出来。 要死也要死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吧。 “我……我戒不掉,我已经对打牌上瘾了,我从来没有收过手,从来没有停止过。一切都是假象,从头到尾我都在欺骗你,欺骗我的家人。我已经越陷越深,没得救了,谁也救不了我。” “你不是每一天都出去上班吗?不是下班就回家的吗?” “不,我是每一天都有去上班的,只是厂里也管得不是很严。大家经常找借口溜出去喝茶打牌,我也去了。我怕你怀疑,所以到了下班时间就回家……我已经欠了太多债,穷尽一生也还不完了。我对不起你们所有人,我也不想拖累你们,所以,离婚吧。放弃我吧,我早就放弃我自己了。我求你也放弃我吧,别再拯救……” “啪!” 少华话还没有说完,脸上就挨了重重一巴掌。非常吃痛,待到回过神来,嘴角便露出一抹苦笑来。 一巴掌哪够啊,狠狠打吧,打得越狠,心里的痛苦和内疚会减轻些。 第138章 万劫不复的深渊 他真的希望年春能狠命地打自己一顿,最好亲手把他撕成碎片,可是她已经跑出去了,哭着跑出去了。 他麻木地躺在病床上,呆呆盯着天花板。药瓶里的液体滴完了,血管里的血开始流进输液管,但他似乎无所知觉,看也不看一眼,一动不动地躺着。 “喂,兄弟,你的液体输完了,快叫医生来取针吧。喂,兄弟,兄弟?血都回流到瓶子里了。” 对面病床上的老头急得什么似的,想下床来,行动又不灵光,只得扯着个破锣嗓子喊道: “医生,医生,液体输完了,血流出来咯。” 赶来的护士惊呼一声,取开输液管的接头,让一部分血液回流进病人的身体里,另一部分倒进垃圾桶。 她一边慌张地忙碌,一边生气地责备着病床上的少华, “怎么回事儿呢?液体输完了也不知道喊一声。家属呢?刚才不还在的吗?咋不好好守着呢?真是的,搞什么嘛。” 少华面无血色地躺着,一声不吭。他紧闭双眼,显得疲惫而衰弱。护士看到他这个状态,不免面露担忧之色,关切地问: “7床,你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吗?” 被唤作“7床”的少华摇了两下头后别过脸去,不再回应护士的关心。 护士看他不像是身体有病,倒像是心理有病,不好多问,只好端着药具盘离去。 年春跑出医院后泪流满面地在街上乱窜。此时,她只想找个无人的地方,放声嘶吼一阵,解救她那些快要炸裂的五脏六腑。 可是,医院就在城中心,往哪个方向走都到不了空旷无人的地方。 连个宣泄情绪的地方也找不到,成年人的崩溃啊,没有出口,灭死在胸腔内吧。 年春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后悔过,自己咋不考个驾照呢?若能开车,她这会子一定驱车狂驰,去一个可以任意发泄的地方去。 只可惜,不仅自己,就连安宁和灵生也跟她一样不会开车,她们家里的车子方向盘都掌握在男人手里,女人们都很被动,去哪里都得靠男人送。 要是她们也会开车,此时她一定叫上她们带自己去野外撒野,释放情绪。 这就是凡事想依靠男人的结果吧,把一切的方向盘都交给男人的结果吧。结果就是濒临崩溃却毫无办法。 不仅仅是方向盘,整个命运的咽喉都紧紧攥在男人手里了。 年春不顾路人的目光,蹲在十字路口一边哭,一边东张西望,像极了一个与家长走散的小姑娘,显得无助又可怜。 蹲在那里迷失了一会儿,年春随意选择了一条道继续往前走。她不敢在一个地方逗留,她没有勇气一直在众目睽睽之下崩溃。 一定要找到一个隐秘处。一定。 在这小小的县城里,年春已经迷失方向了。她泪眼婆娑看不清方向,神智混乱没有了辨识能力。 她盲目地朝前走,一直走。她一味地想,她一定要走出人群,走出喧嚣。 穿过一条条大街小巷,闯了无数个红绿灯,走了很长时间,直到人群和车流越来越稀薄。 年春看见前方有一处岔路口,其中有一条比较窄的水泥路通往郊外的山上,她想也没想径直走上了那条水泥路。 年春爬上了一个山包,山包上可以揽阔整个甘阳县城。在这里,远离人群,正是释放情绪的好地方。 正准备着大喊一声,可是突然找不到自己的声音了。她已经把双手张开,合围在嘴上,准备大叫,可是她发不出任何声音。 她没劲地一屁股坐在湿凉的草地上,浑身的力气像是被抽干了去,剩下一具空空的皮囊,像块破布一样无力地瘫在地上。 看着对面的山顶,年春一遍遍在心里质问苍天,为什么要这般对待自己?多少年了,她跟命运抗争了多少年,她做了多少努力,她扛过了多少绝望和崩溃,为何换不得老天一丝垂怜? 苦尽甘来呢?否极泰来呢?你把它们藏哪儿了?如果这就是你给我安排的命运,你为何要让我活到现在? 早一点收了我去,别让我走到今天,我就可以少受好多罪了。 撑到今天,我所受的罪孽该够了吧?为何还不肯眷顾我? 这一回,我还有路可走吗?老天爷,请你给我明示,我前面还有路吗? 少华,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我上辈子究竟欠了你什么,你要把我往死里辜负? 你即使不曾心疼我半分,也该心疼孩子,心疼心疼你的父母啊。上天派你来是专程害我的吗? 那么当初的恩爱呢,当初为何还要制造幸福的假象蒙骗我呢?到头来,要把我往那万劫不复的深渊里拖? 何苦要这样作贱我的人生呢,我前世是与你结下了不共戴天之仇怨还是怎么滴? 想起少华,此时此刻她的心中全是滔滔恨意。 一个男人,为人夫、为人父、为人子,这般不负责任,人到中年,自控能力那么差,一句“我上瘾了”、“我戒不掉”成了他拖着一家子老老小小陷入囹圄,破家败业的理由。 惹出这般毁天灭地的祸事来,他就打算直接摆烂,破罐子破摔了事。可曾想过他身后的一家子怎么办?可恨至极,可恶之极。 直至日落西山之时,年春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心灰意冷地下了山,返回城里。 年春没有回医院,也没有回家,她住在了学区房里。 年春准备一个人喝闷酒,可是她觉得自己心里沉重的包袱连六十度的白酒也化解不了了。 于是,她想起了两位闺中好友。安宁大着肚子,实在不宜打扰。于是年春最终选择了灵生。 她觉得自己一个人已经无法承载一直以来小心隐藏的心事了,她要找一个值得信赖的,可以随意打扰的朋友来倾诉。这样的朋友,于她来说,除了安宁便只有灵生了。 灵生赶来时,年春已经有点迷糊了。她脸蛋喝的通红,小眼睛迷迷瞪瞪,摇摇晃晃地来到门口,开了门便直接往灵生身上扑。 身材矮小的灵生哪里禁得起她这一扑,一个趔趄,差一点往后倒,摔进过道里。 最终,灵生使出吃奶的劲儿才扶稳她,站稳了脚。一股浓浓的,闷闷的白酒的味道直熏得灵生头晕。 她十分地加着小心把年春的身子扶正,不然她就会软绵绵地从自己手里滑到地板上去了。 这是怎么啦?年春一向比任何人稳得住情绪的,今天这是遇到什么天大的事儿了? 平日里,总是她最稳得住,最是头脑清晰,最有格局的。安宁和灵生在遇到难以消解的问题时,她就是她们的军师,出谋划策总有她,安内攘外可靠她。 如今,她自己却一塌糊涂,溃不成军了。 这时的年春已经在灵生怀里泣不成声了。 “怎么啦?来来先坐下,慢点,慢点。” 第139章 还是要救他的 灵生小心翼翼将她扶到沙发上,看她坐着都有些摇晃,便扶她躺下,让她头枕在自己腿上,然后抚着她的头发温言道: “哭吧,尽情的哭。痛快地哭出声音吧,哭完了再慢慢说啊。” 年春听了她的话便真的再也止不住,痛哭出声了。这一哭,年春的情绪就如同地裂山崩一般爆发了。 她憋得太久,太久了。 以往,朋友们的烦心事儿都曾经毫无保留地向她倾诉了,她陪她们哭过,陪她们愁过,安慰她们,当她们的情绪垃圾桶,也为她们出谋划策,可是她因为顾虑着怕给她们平添烦忧,生生把自己的诸多苦楚藏在心里,独自一人扛着。 如今再也扛不住了,她真的一个人扛不下去了。她的整个世界都像一条不堪重负的堤坝,轰然决堤了。 闻其哭声,充满了伤心绝望,灵生虽不明原因,然相信年春这回必是遇到了过不了的坎儿。 灵生心中着急,可不忍打扰她,知道这样的释放对于年春的伤心绝望大有益处,于是只陪着默默地抹眼泪。 放声哭了好一阵子,哭声方才渐渐弱了下来,到最后抽抽噎噎地停下来。 灵生取了几张抽纸替她擦拭了一把眼泪,把她额前的头发顺到耳朵背后,然后轻轻拍着她的背, “累了,闭上眼睛,好好歇会吧。” 沉默片刻,年春长长呼出一口气,清了清堵塞的喉咙,不带任何情绪地缓缓将这些年来发生在她家里的事情一五一十,从头到尾地讲给灵生听。 太不可思议了,她们心目中的恩爱夫妻,最和睦的家庭,原来遭遇着这般大的劫难! 此时,灵生瞬间觉着自己家里发生的那当丑事儿对一个家庭的破坏性,远远比不得年春家这桩事。 她原以为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和安宁身上的事,对于一个家庭,一个女人来说已经是莫大的不幸了,可眼下比起年春来,尚有修补的空间,而年春的处境可谓是行到了绝处了。 听年春一路道来,这已经是个死局,非一般能力可以破解此局了。这可如何是好? 面对这般境况,灵生为自己的爱莫能助苦恼不已。少华输掉的不仅仅是他们的半生的心血,还毁掉了他们的人生和希望。 这事儿搁谁身上,谁不绝望呢?何况他们之前一次次的拯救都不能令少华浪子回头,这人,还有救吗?根本就没得救了。 少华这个赌徒已经把一家人都拖到了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前,难道要一家人都跟着他一起跳进黑洞里吗? 也许但凡是个清醒的人,在这个时候都觉得不应该再在这个不知悔改的赌棍身上耗费一家人的前程了,舍弃他才能保住其他人。 所有人都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依然唤不醒赌徒的良知,不如狠狠心,该离婚离婚,该断绝关系的断绝关系,任他自生自灭去罢了。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灵生真恨不能替年春做一回主,下个决断,可是,灵生怎能不清楚年春的心思呢? 让她舍他而去,她是万万做不到的。然而她又拯救不了他,隔着空气都能感受到她的绝望和无助,然就是爱莫能助。 “亲,陪我喝酒吧,让我最后再放飞自我一次,明天以后还要继续打怪兽,没有多余的精力放纵了。就今天,一次就好。” 年春强撑着从沙发上爬起来,拉了灵生的手道。 看吧,这就是年春。就是这样的年春。她宁可选择跟少华玉石俱焚,也不愿意选择退后一步来保全自己。唉…… “你有了主意?打算怎么做?” 灵生不可置信地望着她,感觉她会准备去冒很大很大的险,会做出什么牺牲自我的事情,不由得担忧起来。 “你忘了我还有两套房子呢?我想现在房价那么高,我这两套房子如果卖的好,也值两百万吧?除去房贷,替他还债……哦,买噶!天知道,到底他欠了多少?我不敢猜想,到底他欠了多少?除去房贷……唉。” 年春揪住自己的头发,慌乱了。 “那你们住哪儿?租房子?还有儿子……” 灵生说不下去了。 她想说的是,万一这样倾家荡产也不够还少华欠下的债呢?万一这样孤注一掷后,少华根本还是个永远填不满的坑怎么办? 即使夫妻之间可以为彼此无限度地牺牲自己,那么你又怎舍得不为孩子考虑? 毁了夫妻二人的人生,你们兴许是心甘情愿,虽死不悔。但孩子呢?毁了孩子的人生,你们也不在乎吗? 但这些话灵生终是说不出口的。 灵生只知道,换做自己易地而处,但凡伤害孩子,毁孩子前途的事儿,她会一律杀无赦,谁也不例外。 这是自己的底线,孩子就是自己的底线。 为了孩子,自己对高星的背叛,一忍再忍,一退再退,直至退无可退。 可年春却为了拯救少华,不计后果,一副宁为玉碎不求瓦全的架势。 她都不要想想,她要是陪着少华淌进那个深不见底的深渊后,他们的孩子怎么办?留下他一个人,怎么去面对破碎的家?还有玉石俱焚的父母? 提到儿子,年春浑身一震,旋即苦笑一声, “亲,我也一百个不愿意,拿儿子来冒险。但是,我能看着他彻底毁灭吗?他若是灭了,我不敢想象我还能独活。我现在,我不能看着他跌进深渊而什么都不做,我必须先行动起来,管他结局是什么,我必须要这么做。至于儿子,我们……我们都对不起儿子,但他至少还有爷爷奶奶,万一有什么,他只有投靠爷爷奶奶了……” 年春说到这里,再一次掩面而泣,绝望再一次吞噬了她。 除了给她拥抱,灵生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 她不认同年春,不认同她毫无底线地拯救他,倾尽一切去填他捅下的窟窿。 她恨不能劝年春别再管少华了,让他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让他去背负自己宿命吧。 但是,她知道,年春不喜欢。年春不会放弃少华,永远不会放弃。不管她有多么恨铁不成钢,她最终是要救他的。 于是,劝她放弃继续去为少华的错误买单的话,灵生终究怎样也说不出口。 年春抬起泪眼,郑重地道: “亲,答应我,这件事你我知道即可,别外传,我怕传到我公公婆婆耳朵里,我老公就只有死路一条了。我婆婆会受不了打击,我公公会让我跟他离婚,不准我卖房子,还会把他逐出家门。那样的话,我连救他的机会都没有了。” “这个你放心,我自然不会外传。可是你,你真的要……真的只有这一条路可走了吗?” 灵生本想说真的要把房子都卖掉来继续拯救少华吗?但是她转了话题,她怕年春会生气。 完全有可能,年春一听到不让她救少华,一定会跟她急的。 “哪里还有别的路可走啊。” 年春一脸戚戚然,眼泪又吧嗒吧嗒往下落。 “要告诉安宁吗?我俩一起陪你,多一个人陪你总会好得多。虽不能给你实质性的帮助,但我们会一直陪着你。再说,你出了这么大的事故,不告诉她,她会生气的。” “安宁那里暂时不告诉她,她怀着孕已经很辛苦了。你有注意到没有?上次看着她情绪那么低落,一定跟赵家伟有关,唉,现在也不知怎么样了,我这里也一团糟,都顾不上她了。灵生,你有空多问问她的情况,我真担心赵家伟那个没人性的又欺负她。还有你的事情……对不起,这个时候,还给你添乱,我真的……真的……” 年春唉声叹气地拍了拍灵生的手,无奈地欲言又止。 “你就别再操心我们了,安宁那里我会随时关照着,你好好歇歇,再想眼前的事吧。” “嗯,不用想了,只有这么一条路可以走,还费那么多思量干什么?你知道吗,我很害怕一件事。我怕他会像他的朋友那样离家出走,玩失踪。我怕他从我的世界里消失,看不到,也听不到他的消息。害怕他为了躲债,亡命天涯,过着朝不保夕,流浪落魄的日子。” 年春说着话,头疼地抚了抚额头,端起茶几上的酒杯,苦笑着道: “只要他在我眼皮子底下,我就安心。不管情况有多么糟糕,对我来说都不是世界末日。我……是不是特傻?特不可理喻?不说了。不说了。越说,心里就越发沉。来,好好陪我喝酒,以后这里就不能作为咱们姐妹的秘密基地了。好遗憾啊。” 俩人又都伤感起来,倒了酒你一杯我一杯的灌下肚,不多久,醉的横七竖八地倒在沙发上了。 第140章 神婆来了 午夜十二点刚过,部分赵氏族人散去,都回家歇息去了。 赵家小院里剩下了赵家伟一家人和帮忙打杂的赵氏后生和媳妇们。 赵家伟大姐夫从外面领进来一个神秘的老妇人, “神婆来了,让开。” “让道,让道。” 一屋子人便齐齐起身,恭恭敬敬把妇人迎到堂屋里,安置在右上角坐下。 堂屋右上角的水泥地板上早就铺了一张陈旧的草席。 神婆一坐下便放下身上一个脏污的布袋子,缓缓地从里面取出很多奇物异件,一一摆放在面前的席子上。 安宁看到眼前这一幕如此的似曾相识,可不就是跟那年害的她挨了赵家伟一巴掌的场景一模一样么? 只是眼前这位并非当年那一位神婆,这地方的神婆似乎还不少。倘若请了这个神婆来做神,结果一家人的境况也没见的比以往好一些,那么下一回就再也不会请她了,必然得换一位。 这个地方,神婆真的很多。就是本村本社也有好几个。但是请神婆,可不一定是要请近处的,或是请熟人,请亲戚。 一般请的都是远近闻名,做神很灵验的。这种事可不必拉关系,套近乎,也不必照顾本村本土的神婆生意。 安宁看到这一幕,无端的心生反感。但是她那天已经当着赵家人的面亲口答应了,大年初一配合他们驱魔除祟,再反感也只好忍耐忍耐了。 安宁还是单纯地以为自己就配合配合而已。殊不知,这回做神是以她为中心的。她自己便是那主角。 赵家这是把安宁当成了不幸的根源。结婚十余年了,还无所出。老赵家没有实现传宗接代的愿望,如今子孙凋零的祸根便是娶错了媳妇儿。 可自家的独生子赵家伟却又偏偏不舍得换媳妇儿。 现目前虽然安宁已有身孕,可肚子里装的不一定就是他老赵家想要的。老赵家只要儿子,不要丫头。只有怀儿子这件事情可以板上钉钉了,赵家人的心才会放到肚子里去。 不然就会一直折腾,哪怕是为此散尽家财,也是在所不惜的。 没办法,只好驱魔除祟,把希望寄托在神灵身上。但愿神灵能保他们如愿。 这不,刚进入大年初一,不早不晚的神婆就进门了,一切准备工作就紧锣密鼓地开始了。 赵家的人,除了安宁此时就在一旁当看客,其余老小都在做事情,他们神情肃穆,忙忙碌碌。 凌晨十二点,赵家院里,灯火通明,人影绰约,进进出出。 女眷们生火的生火,烧水的烧水;至于男丁们,除了老族长坐在神婆对面的上位端着一杯白酒慢慢噶着,时不时与神婆交流两句外,其余都在宰杀用来做祭的牲畜。 尽管包括赵家伟在内的赵家男丁们都在除夕宴上喝了很多酒,有醉醺醺的,有头晕脑胀的,可此时干起活儿来,却没有一个含糊的。个个严肃认真,仿佛在做着一件神圣的,事关赵家大运的事。 在这里,每到这种时候,媳妇儿侄女们应该比别的家庭成员更加忙碌才是正常的。安宁之所以被允许悠闲地坐在那里,其中缘由真的是一言难尽。 安宁一贯坚决反对搞这类似的活动,在这一点上,面似柔弱的安宁固执异常,赵家人拿她没办法,那一次两口子打架他们也是知道的,归根结底就是为这事儿。 后来,赵家伟犯浑打老婆的事儿,赵家人也都知道。但他们习以为常,而且还说: “家伟这媳妇儿也是,早该收拾了。” 然而赵家伟每一次求得安宁原谅,其中有一个条件就是不逼安宁做她不喜欢的事,其中就包括做神。赵家人爱做不做,与安宁井水不犯河水,这是安宁的底线。 安宁提出的这桩约法三章,赵家人是不能接受的。这还不反了她的,哪里轮得着一个媳妇儿给他们老赵家立规矩了?这是在老赵家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这是允许有的吗?怎么可以这样? 然赵家就是想不到,赵家伟居然接受了这样的约法三章。他居然允许媳妇儿凌驾于老赵家的规矩之上。允许她不必依循赵家的规矩,允许她做自己,破裂的不受赵家规矩的约束。 家伟这是怎么了?娶了媳妇忘了祖宗?他以前可不是这样的。 以前的媳妇,他的前妻,他可没有这样迁就过她。 一想到赵家伟的前妻杨雪,想想那是一个多么听话的媳妇啊,赵家伟让她往东她不敢往西。 饭菜做咸了淡了,她得挨上丈夫突如其来的一掌掴;说话不得体,不仅要挨大姑子们毫不客气的责骂,老公公也会给她一个凌厉的眼神杀,然后一家子撺掇着让赵家伟管管自己的媳妇,别由得她这么没规没矩的。 于是,赵家伟若是心情不太坏的话,一个耳光就算小小惩戒一下了;倘若正好赶上赵家伟情绪比较差的时候后,那可就大不好了。 赵家伟会揪着媳妇儿长头发,把她像拖一条死狗一样地拖到院子里,一顿拳打脚踢,直打到自己痛快解气,方才得以释放。 而一屋子的赵家人,只管一边听着杨雪被打得哇哇惨叫,一边若无其事地摆着龙门阵,完全不相干的样子。好像他们家儿子打的只是一只看不顺眼的小猫小狗。 有时候,饭桌子上,杨雪哪里没有看好别人的眼色,一个动作,或者一句话惹得赵家哪一个看她不顺眼了,她也一定会遭殃的,平白的也会招来一顿无妄之灾的。 或是,当婆婆的举起汤勺子往她脑门上重重一敲,下一秒,脑门子上就鼓起鸡蛋大小的包来。二姑子一见那额头上的包,觉得特别影响食欲,恶狠狠地盯着她呵斥: “烦死了!看到你这样子,饭都吃不下了。恶心死了!” “出去吃!” 赵家伟咬牙切齿地从喉咙里挤出一句变形的低吼,杨雪就端起碗来,往外走。 杨雪只好径直来到院门外的核桃树下,坐在冰凉的石板上,豆大的泪珠儿就滚滚地往碗里灌。 赵家伟的媳妇儿,似乎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都喜欢待在院门外,又都喜欢坐在核桃树下,坐在冰冰凉的石板上。 杨雪是,安宁也是。 第141章 月光的碎片 也不知现在的家伟是因为年纪大了,心小了,变软弱了,还是遇上厉害的狐狸精,被迷惑了。那么惯着一个女人,实在是不成体统得很。 现在这样的家伟,不仅令家人们百思不得其解,还恨他不争气,嫌他儿女情长,英雄气短。 再说安宁这回破天荒地勉强答应配合“表演”,那是因为肚子里的孩子磨平了她内心的棱角,让很多原本她不可接受的事情变得可以不那么较劲儿了。 最主要就是赵家伟的改变,令安宁内心安定,她于是选择了对赵家伟和赵家伟周围的一切人和事的原谅和包容。 特别是看到赵家伟躺在病床上那一刻,她就学会了心疼他,那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她打算试着包容赵家人,为他们适当接受些自己以前不能接受的事儿,因为他们是孩子的爷爷奶奶,毕竟孩子是赵家的根骨。 如若没有安宁的坚持自我,即便安宁如今怀着身孕,强势的赵家人也不允许他们家的儿媳妇儿跟个大爷似的坐在那里,十指不沾阳春水,不做任何的家务事。 看看赵家的侄儿媳妇们,哪一个不是忙得脚不沾地,陀螺似的转不停息。 甚至怀着孕也得转,孩子还没有落地之前都得下地干活,回家做家务,伺候家里上下老小。这才是做媳妇儿的本分,就像当年的赵家伟母亲一般样,一代代都这样,没有例外。 没有例外,但安宁此时却是个例外的存在。 就是这份例外,饶是有这么多复复杂杂的理由维护着安宁的这份特权,也避免不了赵家人内心深处藏着的不满和看不惯。 男性成员们在内心里都觉得安宁这样难免有些不像话,女眷们则个个难掩不忿之色,当面不说什么,可背过去就议论纷纷,说家伟也忒惯着媳妇儿了,都惯得不成样子了, “你看她像个菩萨老爷一样坐在那里,她怎么好意思?真是不脸红。” 赵家伟把家里人对自己媳妇的不满都看在眼里,起先不以为然,也不计较,那是他允许的,他清楚她愿意像菩萨一样坐在这里已是实属难得的事儿了。 搁以前,人家来还不愿意来赵家堡呢。 可是,进进出出听见所有女眷几乎都对自己媳妇儿颇有微词,还说自己把媳妇儿惯得都快骑到头上了,心里很不是滋味,面子上也越发难以挂住。 等到男人们都把宰杀任务完成了,他们就都围坐在老族长下方喝酒聊天,剩下所有活儿都归女眷们做了。 这是一成不变的规矩,男人们只需完成特定的任务,女人们则永远有忙不完的细末活儿,直忙活到整个活动散场,才可直起腰走路。 安宁坐在那里看着手机,她对男人们的龙门阵不感兴趣,对神婆的作神弄鬼更是不屑一顾,她安静地坐在那里做自己的事,配合他们“演戏”已是最大的让步。 至于,那些不满的眼神和不善的言辞,她一概无所察觉。 有一个眼神隐秘的频频射向安宁,那就是神婆的眼神,这个眼神被老族长捕捉到了,他很快会意了神婆的意思,把赵家伟喊去附耳言语两句,赵家伟便起身走到安宁身边轻触她的胳膊一下,用眼神示意她跟自己来。 安宁跟着赵家伟到了院子里,赵家伟对她说: “老婆,你到卧室里去休息一下,待会儿需要你出场的时候我来叫你。” “为什么?不需要我参加了吗?”安宁诧异的问。 “不是,这种时候,中间有些环节需要女人回避。” 赵家伟解释道,他有点担心安宁一会儿又要给他搬出那套男女平等的论调来。 可安宁没有,只是轻描淡写地“哦”了一声,在她看来所有的事儿本就是一场闹剧而已,这种时候什么样的要求都是正常的,不值得计较。再说了,赵氏家族里的男尊女卑她早已了然。 安宁闻到赵家伟身上浓郁刺鼻的高度白酒的味儿,眉头微蹙,不由自主轻捂一下鼻子道: “好重的白酒味儿,老公,你可不能喝了。” 自从那次和好后,赵家伟就滴酒不沾,更何况不久前才做了手术,怎么又喝上了?因为大过年的,安宁心里不喜他喝酒,但也不好有太大意见,一家人欢欢喜喜的,扫了一家人兴致也是不妥。 “我心里有数,别担心,去吧,去歇着。” 赵家伟朝安宁挥挥手,折身往堂屋里走去。 待到赵家伟回屋,安宁并没有回卧室去休息,而是慢慢踱步出了院门。 坐了这半天,有些腰腿酸胀了,与其回屋里躺着,还不如出来透透气儿。 深深吸了一口清冷的空气,好舒爽! 安宁伸了个懒腰,抬头欲看看天上的月亮时,却发现头顶只看见核桃树。 光秃秃的枝丫铺盖在头顶,把一闪一闪的星星和明亮的月光切割成零零碎碎散落下来,碎光落在安宁的卡其色的羽绒服上,落在树下的石凳上,斑斑驳驳,十分晃眼。 安宁坐在石凳上,高高举起手兜住头顶的光束,纤纤玉指蠕动着又把碎光梳理成一条条细线,流到身侧的地面上。 安宁就这样反反复复把玩着那一片碎光,像个调皮的小姑娘,看起来无忧无虑。 对面的乱石在明晃晃的月光下,静静地匍匐着。 安宁刻意把眼神凝聚在那片黑黝黝的乱石上,看看会不会出现记忆中那种奇怪的异动。 奇了怪了,眼睛都发酸了,也没见异动,石头们还是石头自己的样子,没有变成其它怪物,也没有异想天开地游动起来。 “在这里啊?找了你半天,走走走,都等着你呢。” 赵家伟出现在院门口,气急败坏的样子。 他走近安宁,不由分说就牵了她的手,往院里走去。安宁被他牵着,糊里糊涂跟着走, “怎么了?是该我上场了吗?” “是啊,找你半天了,神婆等着呢。不是让你待在房间里吗?怎么跑到风口来坐了?夜深了,外面不干净的东西多得很。怀着孩儿呢,黑更半夜的坐在外面,招来邪祟冲身怎么办?” 赵家伟对着安宁一顿训斥,说着些奇奇怪怪,令安宁似懂非懂的外星话。 什么嘛,一个校长说什么“邪祟冲撞”之类的无稽之谈,真真好笑。安宁啼笑皆非的跟在他后面,无奈地直摇头。 第142章 在劫难逃 赵家伟身上的酒味比刚才更浓了,脚步也有些飘。进到堂屋里,济济一屋的人齐刷刷把目光打在安宁身上,安宁这才感觉到大家的面色都带着不悦。 就因为自己不不听话,跑到外面去的缘故? 安宁虚心地垂下头不说话,任赵家伟把她安置在某个专门为她一人设置的座位上。 神婆手里拿着一些奇奇怪怪的工具,敲敲打打地围绕着安宁转圈圈,口里“咿咿呀呀”念唱着神界的咒语。 安宁怀揣着一颗接近崩溃边缘的心,忍耐着,内心是一种极其屈辱的感觉。 凭什么任这么一个腌臜婆像耍猴儿一样戏耍?什么神婆,不过就是一个招摇撞骗,装神弄鬼的江湖骗子而已。 这么多好好的人,怎么都一脸肃然地仰望着她,任她摆布呢?他们是真的相信这个腌臜婆有着超常的神力能为他们驱魔除祟吗? 在场的赵氏儿孙当中也不乏受过高等教育的,诸多干部职工的身份,面对这样的场景,却显得那么自然,配合起来丝毫不马虎。这让安宁百思不得其解。 正自出神间,只听得“噗!”的一声,安宁被一阵扑面而来的凉意袭击到了,“啊!”的一声,安宁的眼睛一阵刺痛,她闭着双眼,下意识地用手去擦拭脸。 感觉到手上湿漉漉的,还伴随着一股刺鼻的像刚刚赵家伟身上闻到的高度白酒的气味冲进鼻孔里,那是白酒,居然有人把白酒洒在自己脸上! 等到眼睛稍微适应了些,安宁睁开眼想看看到底发生什么了。这时神婆又围着安宁转了一圈回来,刚好转回到安宁正前面,只见她手里端着一个不锈钢的汤盆,汤盆里盛着半盆盆的透明液体,神婆把汤盆凑到嘴边“呼……”的一声吸了一大口进嘴里,还没等安宁回过神来,“噗……”的一声,一口液体从神婆嘴里喷射而出,直接对准安宁的脸喷了一脸。 居然用她那肮脏的嘴来喷自己!她那满口的黄牙,厚厚的牙垢!要死了,要死了。 “啊!” 安宁惊恐万分地一声惨叫,捂住脸猛地起身想要逃离出去。眼睛刺痛得睁不开来,鼻子被浓烈的酒味闷得无法呼吸,胃里一阵恶心翻腾,安宁又气又急之间胡窜乱跳着,因为看不着方向,只在神婆做法的那块领域里踉踉跄跄地打转。 那块领域摆满了各种奇形怪状的神具,还有祭品,一个用新鲜树枝扎成的木偶人,这一下都在安宁脚下变成了一堆零碎的垃圾,满地撒落,狼藉一片。 “啊呀!” “天哪!” “你干什么呀?” “坏咯,了不得咯。” 各种不同的惊呼声、尖叫声、叱责声响成一片。 混乱声中,安宁感觉自己的头上被什么东西敲了一下,疼的她又一声惊叫。 这时眼睛没有那么刺痛了,她睁开眼来第一眼就对上赵佳伟那双怒火燃烧的眼睛,死死盯着自己,恨不能把她生吞而食之。 两位姐夫一左一右抓住赵家伟的胳膊,控制住他。赵家伟狠命挣扎着,想要摆脱控制。 他想打我?他又要打我?安宁清醒了一些,意识到了什么。 看着他捏紧的拳头,安宁才明白刚才自己的头上已经挨了一拳头了。 不好!他的兽性又要发作了。他今天是饮酒了的,而且早已超量了,说明他这会子是个危险人物。 之前每一次打她不都是在酒醉的情况下么? 这人会发酒疯,根本控制不住自己,几近病态的地步。要不是被人控制住,自己现在怕不知被他殴打成什么样了。 太危险了,酒疯一发作,他连自己怀着宝宝都顾不得了,这病没得治了。 看着赵家伟一边挣扎,一边嘴里骂骂咧咧,怒目圆睁地挥舞着拳头,安宁每一根神经都在瑟缩,恐惧在心里蔓延。 “放开我,姐夫,放开我,我要收拾这个婆娘,不得了了,这个婆娘要上天了。今天说什么也饶不了她。” “收拾啥?人家怀着娃呢?伤着孩子怎么办?” “家伟,你冷静点儿,别伤到孩子了。” 两个姐夫轮换着劝他,手也不敢松一下。 “怀娃了又咋地?怀个娃就不能打了吗?真的是太欠收拾了,哪有把一个婆娘惯得这样无法无天的?” 人群里发出这个声音的不是别人,正是赵家伟二姐。她撇撇嘴,冷眼看着眼前混乱的场景,愤愤然,唾沫星子横飞。 安宁听到二姐的话,心里抽搐了一下,骤然心寒无比。 就在这时,赵家伟挣脱了半边身子,腾出来的那只手臂用力地向安宁掴过来,所幸差点距离,只是指尖碰到安宁的耳朵。 这一触,已经令人汗毛倒竖起来,不寒而栗。 大姐夫那边还在死死拉住他,而二姐夫这边被他挣脱了。那二姐夫没有再拉他,像是刚刚听了她老婆的话,原是他故意放开的。 一屋子的人,再没有出现一个想要阻拦赵家伟殴打老婆的人,一个个冷漠地站在旁边看着,都面罩寒霜,表情不屑,仿佛在等待着看一个罪人受到她该受的惩罚。 看这架势,今天就是赵家伟把她打死在众人面前,也不会有人同情她,保护她了。 哪怕她肚子里怀着他家的骨肉,一场劫难就要不可避免地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了。 想到这里,安宁下意识地迈开步子就往外逃去。除了逃生,依然无计可施。 她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保护肚子里的孩子,让宝宝面临危险,她再不采取行动,她就不配做宝宝的母亲。 安宁挪动着笨重的身体,疾步逃出赵家院,听得赵家伟的叫骂声,她顾不得辨识路线,只顾往前奔逃,一门心思逃到他追不到,看不见的地方就安全了。 朦胧的月光下,安宁慌乱地顺着一条宽阔的泥巴路往前疾走。路边都是黝黯的灌木丛的影子,她也辨不清这是哪里。 可就在这时,赵家伟的谩骂声越来越响亮,越来越清晰,安宁害怕地往声音发出的方向看了一眼,就在对面!那里,那棵硕大的核桃树,赵家院就在那里。 那么,自己所处的位置正是赵家小院对面的乱石坡。 第143章 逃命 核桃树下,人影绰绰,赵家伟的声音魔音般回荡在整个赵家堡的上空。 一个人影跌跌撞撞的朝着乱石坡的方向追来,不是赵家伟又是谁?赵家伟后面还跟着两个人,赵家伟跌倒了,后面的人上前扶住他,他挣扎着。 核桃树下一群人影,就站在那里不动。 前所未有的恐惧感在啃噬着安宁的身心,她无法想象那个魔鬼般追赶着她的人到底会给她带来怎样的灾难。 他这样不依不饶的追赶她,到底要怎样?她多么希望他能放过她,就把她当做空气一般,不存在。 安宁知道,对面所有人都看得见她的身影。感觉到自己这样暴露在他们的视线之内,迟早要被捉到的。 于是,她干脆拐个弯儿,没入了高高的灌木丛中。她爬在灌木丛脚下,手脚并用地往前挪动着笨重的身子,肚子里的宝宝频频地顶踢着她的肚子。 她的不安和慌乱传递给了宝宝,他也不安生了,闹腾起来。 安宁不敢停止前行,她低着头,跪在枯草上,隐没在灌木林中,盲目地爬行着。 赵家伟的声音近了,又远了。远了,越来越远,越来越远,可她还是不敢停。 不知爬行了多长时间,直至再也听不见赵家伟那魔鬼的声音。什么声音也听不见了,安宁筋疲力尽的坐直起身来。 眼前除了高高的灌木,就只见头顶一条狭长的星河,漫天星斗扑闪扑闪俯视着灌木林里的安宁。 安全了吗?他还会追来吗?这是哪里?远吗? 是不是远得让赵家伟看不到,追不上了? 安宁屏住呼吸,一边让自己休息一会儿,一边紧张地竖起耳朵观察动静。 四周,万籁俱寂。没有风声,没有虫鸣。灌木静静地守护在安宁的周围,好像在告诉她,在这里,你是安全的。 好想,好想就这么躺下来,好好休息一下。甚至于,就这么躺在这里,一动不动,在大自然的怀抱里舒服滴睡去,地老天荒,不再醒来。 可是,不能这样,这是荒野,随时都有不可知的危险出现。不能让宝宝置身于荒野中,一定要想办法找一个安全的避难所,为了宝宝,一定要做一个勇敢的母亲。 好累,好疲乏,软软的,就要整个废掉了。 但是,快要废掉的翅膀,也一定要坚持振动起来,努力起飞。为了宝宝,没有资格放弃。甚至没有权利在这个时候选择安逸的,舒服的,一了百了地死去。 她钻出灌木丛,来到宽阔的牛大路上。 这里不是赵家堡,对面也没有了赵家院,周围没有乱石堆,什么都没有。 这里是灌木林的尽头,因为前面是一片草甸子,好宽阔的一片草甸子,没有树,没有石头,只有干枯的小草。 惨白的月光照着草甸子,空旷而神秘。 如果顺着灌木林往回走,必定就能回到赵家院,但是,打死也不能再回到赵家院了,那里迎接她的是一群怪兽,等待她的是一场屠宰。 那么,沿着前面的草甸子,又会通往何处呢? 安宁素来就是个路痴,哪里摸得清方位?既然灌木的方向不能走,就只好往草甸子的方向走了。 再说了,既然有路,怎么走也能走到有人家的方向吧?只要走到有人家的地方,她和宝宝都有救了。 这时候,任何一个陌生人都比赵家伟和赵氏家族的人安全,甚至比他们亲切。反正,安宁心里是这么认为的。 走在孤寂的原野上,毫无征兆地被一阵心酸塞满了她的胸腔,悲伤堵住她的喉头,泪水滚烫地爬行在她的面颊,她被自己失控的哭声和决口的泪珠吓了一跳,她无法描述自己此刻的心境。 “爸,妈,你们看见了吗?看得见的吗?我想你们……” 悲伤和无助像眼前原野一样,无边无垠地包裹着她。 多久没有打扰父母的在天之灵了,以前是不愿意让父母看见她的悲惨的。此时此刻,她却脱口而出,呼唤着父母。好像她恨不能躺到父母怀里去似的。 哭一阵父母后,那么一瞬间,她也想到过年春或者灵生,可是她找不到电话,电话落在赵家了。她无法与朋友取得联系,无法向她们呼救。 甚至对于此刻的她来说,她无法与整个人类取得联系,她被放逐在荒野,被追打,被遗弃。除了这满目黝黯的大自然,没有人收留她,没有她的容身之地。 月亮已偏到了西山头,不久就要消失在天边,再也照不到她的凄惨孤单的路,那可就糟糕了,她将在无边的黑暗中会寸步难行。 一想到这些,安宁有些荒神了,她顾不得心里隐藏的那份巨大的悲哀,恐惧和担忧暂时占了上风,须得与月亮来个争分夺秒的抢夺时间了。 要赶在月亮完全西沉前找到人家户,或者至少要找到一个相对安全的栖身的地方,才能够避免她和宝宝陷入更大的危难之中。哪怕是个崖洞,一个废弃的小茅屋,供她和宝宝暂时安栖也行啊。 她唯一该做的就是努力往前赶路,管他通向哪里,只能往前走,不能往后看。 此时不能把注意力分散到别的事情上,别想过去,别想未来,否则她的勇气会消失,她的意志力会土崩瓦解,那时候,她会迈不动步子,会瘫成一堆烂泥,再也起不来。 安宁一边抑制不住的哭泣着,一边像个神经错乱的人一样快快地走着。 身子很沉,很累,她好想坐下来休息一下下,可是她根本不敢停下脚步,一但停下来,那一线光明很快就会消失,最后一丝丝的希望都会破灭似的。 她也害怕,害怕前面那一片影影绰绰的荒野上会不会突然出现野兽、怪物或者坏人,或者会传来什么超自然的声音。 恐惧令她不敢东张西望,眼泪迷得她视线模糊。 饶是这样,她也不曾放慢脚步。她不敢啊。 就在这时,耳边突然传来一阵粗重的喘息声,伴随着一阵“窸窸窣窣”杂乱的脚踏声。 安宁心中一凛,浑身血液迅速地冻住了,脚步一滞,呼吸和心跳都暂时的停止了。 该来的总要来吗?一定要来吗?还是逃不脱的吗? 第144章 落魄神女 她绝望地闭上眼,像个待宰的羔羊般,静静等待着命运的判决。 来吧,让魑魅魍魉来得更凶猛些吧,我放弃抵抗了。如果这就是我的命,那就在这里结束一切,结束这扯淡的命运吧。 不知过了多久,世界再一次变得寂静无声。 安宁发现并没有什么异想天开的东西来袭击自己,自己还安然无恙地定立着。 她尝试着睁开眼睛,尝试着左右打量一番,这一打量不要紧,直让安宁倒吸一口凉气。 左右两边都有黑黢黢的影子在游动!安宁的心快提到嗓子眼儿了,但是这些影子并没有朝着安宁的方向移动,而是就在道路两边的草甸上兀自游荡着。 安宁努力平复了一下自己惊魂未定的情绪,壮胆细看了一下,这才发现,那些影子在月光下明明白白的现着原形,马儿,是一群群的马儿,好多的马儿,在草甸子上悠闲地啃吃着枯草。 一颗心稳稳地落回了肚子里,原来这里是……是那个地方啊! 安宁欣喜地想起来这个地方就是几天前赵家伟带她抄近路去山神庙的时候经过的地方。 她那时没在意过路线和周围的环境,她并不曾预测过自己会有今天这一劫。那时候,她像小鸟般依偎着赵家伟,每走一步都有他的庇护。 一个小坑,赵家伟也要扶她轻轻绕过去;一块石头,一根枝丫,赵家伟也会捡起来丢掉,为她清除一切障碍物,生怕她磕碰,怕跌了她。 才隔几天呀!天上地下的,太讽刺了。 那天在草甸子上也看见一群群的马儿在悠然吃草。 赵家伟说这些都是山上的少数民族放养的马儿,这些马儿不用放牧,不用圈养,干完活儿就直接解除它们身上的枷锁,放任他们在这原野上,白天黑夜都不用管它。 那么,穿过这片有马儿的草甸子,前面不远处就是山神庙了。 终是找回了一点模糊的方向感了。 安宁揉一揉酸胀的小腿肚子,鼓足勇气地继续朝前走。她看了看月亮,已经移到天边了,很快就会落下去。 她加快步伐,朝着记忆中的元宝山的方向赶去。元宝山上就是山神庙所在,这下她是有信心能够在月亮落山前赶到庙宇所在的地方的。 就在前面,翻过那个小土包就能看到庙堂了,这让安宁激动地掉下泪来。那里自会找到一个暂时的避难之处,只要坚信自己已经安全了,就别无所求了。 果然,才刚翻过那个不起眼的小土包,下面一个低凹处便呈现一群灯火通明的建筑群,那便是山神庙所在了。 按正常人的速度五分钟的路程就可到达庙门前,可安宁孕身笨重,又经历了一番逃亡奔波之苦,整个身子的重心都沉沉地压在双腿之上,令她的步伐千斤重,行动处,显得格外艰辛。 十多分钟后,她终于到达了庙门前。此时,月亮已经消失在天际,借着庙里的灯光,四面八方的通道都被照得清清楚楚。 安宁看着灯光下紧闭的庙门发起怔来,朱红色的木门,那么高大厚重,两个金黄色的门环在冬夜里闪着寒光,给人森冷的感觉。 是啊,敲开了这扇门又怎样?里面有多余的屋子安置自己吗?深更半夜的,看见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狼狈不堪地出现在师傅们眼前,他们还不知道是怎样一番惊疑万分呢。 再说,如果没有多余的房间供自己安身,那么自己只得厚着脸皮请求在殿堂的菩萨脚下暂时栖身,他们会答应吗?唉,这么多的未知数,倒不如…… 山神爷,那个孤零零的小庙没有森严的门楣,从来都不设任何阻拦,普天之下的苍生皆可自由进出,不收门票,不用花钱,何不投奔了他去? 安宁转身借着明亮的灯光引路,来到了后坡的山神爷的破庙。对了,上次与赵家伟一同来的时候就发现了,山神爷旁边有一堆稻草,真的有稻草。 一堆新鲜稻草下面垫着一层旧稻草,再下面还有一层更旧的…… 安宁不知道这些稻草的来历,但是这会子没有多余的精力研究这个,又累又饿的她刚想躺在草堆上歇息,可肚子里“哗啦啦”山崩地裂般响开了,宝宝也开始拳打脚踢地闹腾起来。 空空的肠胃也不安分地翻腾着,使她反胃,想吐。 她起身转到山神爷正前面,跪在软软的蒲团上,规规矩矩地磕了三个头,然后合掌在胸前,轻声念道: “大慈大悲的山神爷,可怜可怜我和宝宝今儿落难至此,借您的宝地避一晚,您慈悲心肠,请收容我们一晚。” 看着山神爷面前的供台上,有贡品,都是些水果、糖饼之类的,有新鲜的,有不怎么新鲜的。 安宁抚着肚子里正在左突右冲闹腾的宝宝,再一次合掌在胸,虔诚地道: “山神爷,我娃儿饿了,借您的供果给娃娃充一下饥饿,改天我一定带着最新鲜最好的供果来报答您的恩赠。” 不管灵与不灵,山神爷听不听得到,说完这番话,安宁心里安慰了许多。 她小心翼翼地从供台上拿了一两个糖饼,又在那堆不怎么新鲜的供果里择了一个最小的,面相最差的苹果,坐回草堆上细嚼慢咽地吃着。 这原本是个凄惨的夜晚,可是在山神爷的脚下,安宁还没有来得及回想今天那段不堪的经历,不知何时就稳稳地进入了梦乡。直到被一阵浓郁的香味熏醒。 她睁开眼,便看见两个妇人在烧香拜神。两人屏声敛气,只默默地焚着香,磕着头。 也不知道她们有没有发现自己,最好是没有,免了对她们的一番惊扰,也免得暴露自己的尴尬处境。 天亮了啊,这一觉居然睡得这么安稳,什么感觉也来不及感觉,就睡到了天明。果然是神佛的怀抱,冥冥中真的庇佑着苍生的。 安宁趁着两位妇人闭目潜心跪拜之时,悄悄起身,然后速速地离开了山神庙。 庙宇之上,阳光普照,放眼望去,整个盆山尽收眼底。 阳光照耀下的盆山,远远地隐在一片薄薄的青烟里,若隐若现,如诗如画,像传说中的海市蜃楼,又像人间仙境。 安宁心里莫名的涌起激动的情绪,她似乎忘了自己的处境,想也不想就迈步准备下山,奔着眼前的海市蜃楼去了。 可是,当她往近处一瞧,好多人啊! 第145章 一群乌鸦飞过乱石坡 公路上密密麻麻的车辆,都是往山上来的。小路上一样密密麻麻的人流在蠕动,远远望去,就像蚂蚁搬家一般,也都朝着山神庙蜂拥而来。 今天,大年初一,每年这个时候,盆山的女眷们都会倾巢而出,集中在庙里求神祈福,吃斋饭,如此壮观的场面不足为奇。 整座寺庙烟雾四起,寥寥冉冉,檀香阵阵,随着早晨的微风沁入鼻腔,再被吸入心间。 迎面而来的还有三五成群的路人,有的提着水果点心,有的提着香烛,与安宁擦肩而过的瞬间,异样的目光以及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安宁浑身不适起来。 这番情景,像一盆兜头泻下的冷水,淋醒了安宁那一根暂时麻木的神经。她看着这个陌生的世界,犹豫着,脚步不知该迈向哪一个方向。 原本到镇上打车回县城,是眼下最好的选择,可是自己身无分文,连打车的钱都没有,电话也不在身上,连向朋友求救的机会都没有。 下山打车,难道要向路人乞讨车费吗?想都不敢想。她没有勇气乞讨,也没有勇气迎视这一路上人群向她投来的刀光剑影般的眼神,这令她无比的窒息。 踌躇半晌,安宁选择了原路返回。 一路上,安宁压下心中的种种悲戚与不忿,她强迫自己只考虑一个问题,那就是怎样去面对那一家子人? 自从嫁到他家,因为观念冲突,还有赵家伟的暴行,致使她与这一家子人疏离得像陌生人。毫无亲情可言,更不用说什么情感了。 才刚因为怀了孩子,自己以为终究是血脉相连,好多事情上只要自己选择妥协,多一些包容,便可以跟他们和睦相处,像真正的一家人一样相亲相爱,其乐融融。到头来才发现,不管自己怎么努力都无法融入这个家庭。 有些东西根深蒂固,在他们这个家里,比人本身重要。只有无条件地迎合他们,放弃自我,方可以融入到他们之中,成为他家的家庭成员。 像自己这样的,无法接受自己底线被触碰的人,永远别想跟他们真正成为荣辱与共的一家人。 安宁如果知道,曾经有一个女人毫无自我,毫无底线地包容过赵家伟一家人,却过得比她还惨淡,最后还遭抛弃,那么她一定不会与赵家伟纠缠至今了。 她是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了解。 罢了,允许别人是别人,自己是自己,融不进的家庭又何必勉强呢?安宁只是这样地想着,大不了离婚就是。 昨夜慌不择路的逃亡,一脑门子只想着远离是非之地。今日,安宁迈着沉重的步伐,慢慢地向着赵家堡的方向移动,内心百般抗拒,可是不得不去面对。 只为拿走属于自己的东西,为了宝宝,要安全回到县城里。 一路上,阳光与天空都很美,路边的灌木也是别样的风景,可安宁没有心思欣赏,前面等待她的将是什么,不得而知。 内心的忐忑无法形容,饥饿和疲累使她浑身没劲。 安宁挨不住饥饿,把长在路边的刺梨儿摘了两个来边走边啃,这味道!又酸又涩,又酸又涩。 她皱着眉头啃完两个,饥饿还没有得到有效缓解,只好又继续摘食着路边的刺梨儿。 一路走去,不知道吃了好些个,到最后,嘴巴都麻木得辨不出味儿来,直觉越吃越甘甜,不知不觉居然吃了个饱腹。 灌木林的尽头处,乱石坡的乱石赫然映入眼帘,再往前走两步就能看见赵家院子了。 那个她这辈子都不想再踏足,却又不得不再次回去的地方。那是所有噩梦开始的地方,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院落,对安宁来说是个邪乎的地方,她憎恶这个地方。 远远的,那里像所有平常人家一样,炊烟寥寥,鸡鸣狗吠。核桃树的枯枝上两只喜鹊儿在“喳喳喳喳”的叫个不停,清凉的石板凳下面被喂得肥肥的大黑猫打着呼噜,睡的那个香呀。 那只麻花色的老母鸡带着一群刚孵出几天的绒毛鸡崽在院门口觅食,差一点安宁就一脚把一只鸡崽踩成烂泥,好险,要是踩中了岂不又是罪加一等。 土狗小花箭一样从旁边的灶房里冲出来,龇牙咧嘴准备袭击从外面进来的安宁,可到了安宁跟前瞬间换了一副性情。 狰狞的表情变作一脸谄媚,尾巴带动整个腰身有节奏地扭动着,在安宁身上蹭一蹭,舔一舔,热情地迎接她的到来。 心酸和温暖一起涌上心头,安宁心想,狗比人更具人情味儿。 院里没有人,安宁直接回到自己住的房间里,收拾好属于自己的东西准备走了。 刚走出屋子,婆婆正好从厨房里出来了,看到安宁像见了活鬼一般,瞪大眼睛,手里的瓜瓢举在半空中,张着嘴语无伦次地道: “你……你从哪里来呀?你去哪里了?你……不是回县城了吗?喔唷,怎个突然就出来了呀?吓我一大跳,还以为见鬼了。喔唷……喔唷……” 老婆婆捂住胸口,不停地摩挲着,一惊一乍地,不知道她这反应是什么道理。仿佛安宁真的把她魂魄给吓散了,一时回不过来。 她诧异地说: “以为你回县城去了呢?家伟大清早就追你回县城了。他早饭都没顾得上吃,饿着肚子就走了。你到底去哪儿了?这是从哪儿冒出来呢?怪吓人的。” 半夜三更没有人关心她怎么回县城,没有人关心她这一夜大着肚子去哪儿,经历了什么?只关心他儿子没吃早饭就走了,只埋怨自己突然出现吓着她了。 安宁实在无语得很,懒得多解释一句,淡淡“嗯”了一声,头也不回地走出了赵家的院子。 “你给家伟打电话呀,不知道他担心吗?” 婆婆的声音仿佛要从院里追出来似的,终究没有追出来,只是顺便叮嘱一句罢了,也是为着她儿子。 一群乌鸦飞过乱石坡,“呱呱”响着苍凉的叫声,远处去了。黑压压一片的身影,连同叫声,逐渐消失在乱石坡的背阴面。 安宁回头看了一眼赵家院,明明屋顶腾腾冒着炊烟,却让她感觉不到半点烟火气。 没来由地,安宁就打了个寒颤。她紧了紧身上的羽绒服,沿着村道路往盆山的方向走去。 第146章 外遇的好日子 高星从松林镇邮电分局取了信件出来,心里正纳闷儿,这年头还有谁邮寄信件呢?电话、短信、qq、微信这么多的联系方式还不够用,非得采取这么原始的联系方式,到底是哪位特别的神友呢? 回宿舍的路上,他把信封摊在手里慢慢研究着,这是一封普通的信件,可是这字迹,还有封面规格咋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呢?而且,越看越觉得熟悉。 这怎么……像是灵生当年寄给自己的那些信件吗?一模一样的封面,已经在他记忆里遗忘了很久的笔迹,是她吗?她在搞什么鬼呢? 前段时间,她已经不厌其烦地给自己发了很多信息,长篇大论的小作文,一个接着一个的发,弄得自己不胜其烦,看都懒得看,更没有那闲心回复她。 女人就是这么叽叽歪歪,这都是通病。 哼!发信息还不过瘾,这下还搞这么一出,无非就是想勾起自己遥远的回忆,提醒自己勿忘初心嘛。切!女人,幼稚。 高星的回忆里,灵生并非唯一的美好,甚至不是最美好的那一份。再说,如今的高星内心里已经不习惯那些年纯纯的美好了,他甚至觉得以前,以前的以前,青春时期的自己是多么幼稚。 一想到这封信件里,必定又是灵生不厌其烦的苦口婆心之言,高星一点打开封口的欲望都没有。他把信件随手丢到寝室的桌子上,然后就到对面胡珊珊的寝室去吃中午饭去了。 门对门的宿舍为他们俩提供了多少方便,只要她们不会成双成对地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他们的关系,在表面上还是处于秘密的状态。 高星一般在夜深人静之时,才去胡珊珊的寝室,第二天天亮前回到自己的寝室。仿佛这样就会神不知鬼不觉,天衣无缝。 节假日,值班人员少,他们可以自由些,白天也可以一整天黏在一起,像一对新婚夫妇那样,浓情蜜意。 然而,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他们的事情还是被大家看出了端倪,并传得沸沸扬扬,然后就成了公开的秘密。 只不过是当着面谁也没有表示什么,谁也不会去当众撕开他们的遮羞布。谁愿意多这个事儿呢? 连童玉也只能大不了跟她们翻个脸,不理他们。不能怎么样的。 这个时候,要是灵生本人来了,她也不会闹不会吵的,她干不出这种事来。她连当面对质的勇气都没有,她也没有勇气手撕小三,这样不顾形象不顾命的事情,灵生自己一辈子也干不出来。 于是,在做到仁至义尽后,她只好选择了放手。哪怕是,内心有着百般的不甘和意难平。 眼看春节假就要结束了,大家也都要回来上班了。胡珊珊觉得闷在寝室里好几天了,不如出去透透风。 “星,咱们去铁塔岭看雪吧,我觉得好闷。今年也怪,怎么松林镇到现在也不下第一场雪呢?” “雪有什么看头?说不定下个月雪就下到咱们镇上了,到时我陪你看不就行了?” “人家等不到下个月了嘛,就想看雪。铁塔岭也在松林镇的边界,又不远。走吧,后天就上班了,又没有自由了。” 在胡珊珊的央求之下,高星只好答应了。 此去铁塔岭,虽在边界内,但是路途遥远,路况很差,高星是不愿意去的,他只想在寝室里跟胡珊珊温馨地腻歪在一起。 无奈这小女人撒娇卖萌的,还得迁就着,谁叫自己一把年纪还跟小女孩谈恋爱呢。 铁塔岭是松林镇边界内最高的一座山,海拔3600米,一年四季都笼罩在云雾里,晴天的阳光穿不透厚厚的云层,大多时候阴雨绵绵。 入冬开始,十天里至少有七天都在飘着细细的雪。整个冬天都是一片冰天雪地。而今年冬天,气温比往年高些,别的地方还没有下雪,铁塔岭是赏雪玩雪的最佳去处。 每年冬天,只要山下不下雪,总有人翻山越岭来赏雪。要不是交通条件太差,这里一定会成为旅游胜地的。 据说铁塔岭就要打造成旅游区了,到时候这条路线也是要一并的加以拓宽,铺成沥青路面的。 可是好多年过去了,并没有行动起来,铁塔岭还是那样的荒毛着,路线也还是这条老路线。 通往铁塔岭的路,还是一如既往地崎岖不平,颠簸不堪。一条狭窄的单行道,不与别的车辆对面相逢还好,若是狭路相逢,那就十分的麻烦了。须得有一辆车后退,一直退到可以错车的地方,才能成功错开,顺利前行。 但可以错车的地方很稀有的,往往会倒退很长一段路才能遇到一个勉强可以错车之处。这样一来,对司机的车技和胆量也是十分考验的。但凡车技不过关,胆子又小的司机是没法完成这样高难度的错车的。 一路的大坑小洼,到处乱石杂草,路的外沿是悬崖峭壁,光考验司机的心理素质就有很强的要求。稍不留神就会溜下悬崖,死无全尸。 在胡珊珊看来,高星的车技是毋庸置疑的;他的心理素质也是过硬的。总之,高星在胡珊珊眼里是高度完美,本事无量级。 他们也是好运气得很,始终没有遇到狭路相逢的冤家车辆。可以说是畅通无阻。 长达两个小时的颠簸后,俩人终于来到了铁塔岭。 入口处是一个宽阔的山门,烟雾弥漫封住了山门,如梦如幻,似仙境。 路边立有警示牌“路面结冰,前面禁止车辆通行!” 路边还停着四五辆越野车,高星把车停在路边,携手胡珊珊向山门里走去。 穿过烟雾就能看到一片冰雪覆盖的原野。这原野到底有多宽广也不得而知,因为四周都是浓雾,能见度太低,看不到原野的边际。 来的路上,艳阳高照,上到山顶来云层压顶,天阴沉沉,原野内的天空还飘着细细的雪,盐粒儿般一颗颗落在坚硬的冰土上。 迷雾中不时传来人们的嬉闹声,才刚看见隐隐约约的几个身影,一会儿便又隐匿在雾中,无影无踪,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原野上的枯草和灌木丛全结了冰,凝成形状各异的冰雕,眼前是一个美轮美奂的世界,银白,剔透,云迷雾锁,渺渺茫茫,童话般的王国让人流连忘返。 胡珊珊把手塞进高星温热的掌心里,因脚下湿滑,她半个身子都倚在高星身上,脸蛋因兴奋而红扑扑的。她像个孩子般欢喜不已,这里那里的指指点点,不知道该看哪儿,哪哪都好看,简直美不胜收。 胡珊珊激动到“嗷嗷”乱叫。 胡珊珊拖着高星一会儿看冰柱子,一会儿看白头松。高星一直微笑着,耐心地半托住她的身体,随着她东西南北任意摆布。 对于眼前的景色,高星并没有胡珊珊那般痴迷,也没有她那般兴奋,他只是充当着一个好脾气的男朋友的身份。 他怕她摔倒,小心翼翼走稳每一个脚步,扶着她走向她想去的每一个方向,去看每一处她想看的美景。 第147章 一封极其碍眼的信件 云雾深处有一家农户,黑青色的瓦屋隐在茫茫冬雾里。从院子里徐徐升腾起一股青烟,青烟在屋顶处与云雾汇集后就瞬间失了原形。 空气中混合着淡淡的柴火味儿,在这童话般的白色世界里镶进了一丝人间烟火的气味。 农户的院墙外围长了一圈山里红,红红的果子被冻结在晶莹的冰雪里,珍珠般粒粒闪光,红得那样耀眼璀璨。 胡珊珊惊叹不已,把脸凑近冰雪包裹着的山里红跟前,让高星给她连闪了好多张美照。 胡珊珊拉着高星一起凑到山里红的围栏前要自拍。高星不由得就谨慎起来,身体莫名的变得僵硬,他好像十分抗拒俩人合照。 “别照,让人看见算什么回事儿?” “我又不发出去,我就存在自己的相册里看,不行么?” “拍你自己就行。来我给你拍。别拍我。别拍我。” “拍一张嘛。这么久 了,咱们还没有过合影照呢。我就想跟你有一张合影照。来,来,看这里。” “别照,别照,千万别照。咱们都在一起了,干嘛非要合影呢。” “来嘛,就照一张。我说过不发朋友圈的。来,唉哟……” 高星在死命抗拒着,胡珊珊强烈地要求合影,两人之间就不知不觉地形成了拉扯之势。脚下是光溜溜,坚硬的冰雪,一不留神就滑倒了。 趁着两人齐齐倒地,高星下意识地环臂护住胡珊珊的头,以免她磕到头时,胡珊珊就把这一幕看起来十分暧昧,无比温馨的瞬间给抓拍下来了。 高星很无奈,勉强扶了她起身,一脸的不情不愿。 他再三叮嘱胡珊珊千万别发朋友圈,千万要小心隐藏这张照片,别让人看见。胡珊珊心有不悦,面上却郑重保证自己绝不让任何人看到他们的合影照。 高星倒是希望她立马把这张合影照删得干干净净,最好不留任何痕迹。 但是,他知道胡珊珊不会删的。他知道,现在的胡珊珊有多么的爱自己,多么的离不开自己。于是,虚荣心得到满足之余,压下了那一丝隐隐的不安。至于这份不安具体是什么,他一时也理不清楚头绪来。 从铁塔岭回到镇上,暮色刚落下来,俩人又累又饿,胡珊珊提议在街上随便找个馆子吃饭,可高星说还是回宿舍下点面条吃算了,于是两人直接回到寝室。 高星回到自己寝室里洗澡换衣服,准备到对面与胡珊珊一起吃晚餐。出门前,他无意间瞥了一眼桌子上那封信,怎么看怎么碍眼,于是拿起来随手扔到床上。 他觉得自己是不会看这封信的,除了让他闹心,还能有什么足够刺激他神经的内容吗?或许,等自己什么时候闲得无聊了会拿来翻一翻吧。 吃了饭,高星就在胡珊珊寝室里歇下了。临睡前,他把闹钟调到凌晨五点钟。假期的最后一天,他都在天亮前回到自己寝室,免得被回岗的同事们撞见。 第二天早晨五点过,高星及时回了自己的寝室。准备睡个回笼觉的他看见自己随意丢在床上的那封信,越发觉得碍眼了,又一次随手把它扔到床头柜上,实在没有兴趣打开它,倒头睡觉。 这一封极其碍眼的信件,就这样被他嫌弃地一会儿丢这边,一会儿丢那边,只差没有丢进垃圾桶了。 到底也没有厌弃到丢垃圾桶的地步。 可这下完全没了睡意,翻去复来,天都亮了还是没有睡着,起床又没事儿干,甚是无聊透顶。于是,他就随手取过那封碍眼的信件,慢吞吞地拆开来。 熟悉的信封里面装的却不是同样熟悉的信笺,记忆中的每一封信件都是十分精致漂亮的,不是粉色,就是蓝色,还折叠成各种精巧的形状,而眼前只是随意叠成长方形的a4打印纸张,厚厚的,打开是两份离婚协议书。 高星怔住了,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些令他生厌的长篇大论的规劝和训诫,更没有情意切切的回忆录,除了离婚协议那些冰冷的条条框框,什么也没有,一个字都没有。 协议里说,房子、孩子都归女方所有,四十多万的存款平半分,如果男方不签字,女方将起诉离婚。 高星知道,只要自己在“男方”的空白处落下自己的大名,将意味着什么。 没想过,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婚。怎么就到了离婚的地步了呢?不就是一些风言风语传到她耳朵里了吗?她又没有加以证实过,自己从来也都是矢口否认的。 他知道只要他不承认,她拿他就没有法子,而以她的个性,她是不会做捉奸抓包这些事儿的。 所以,他一直觉得他和胡珊珊是安全的,只要没有人坏到要去灵生跟前去有鼻子有眼地举报他,那她是不可能有实质性的证据的。 那凭什么就到了离婚的地步了呢? 她居然要离婚!她居然仅凭那些风言风语就要离婚。 她之前发了那么多信息,也都只是含蓄地劝他不要做对不起她,对不起家庭的事,并没有说自己就千真万确的出轨搞外遇了,更没有提及胡珊珊。 一切都证明她只是听到了谣言,产生了怀疑而已。怎么可以随随便便就下了这么大的决心来要跟自己离婚呢? 离婚是闹着玩儿的事情吗?怎么可以仅凭自己心中的怀疑就闹离婚呢?婚姻那么严肃又沉重的人生大事,那是你说离就离的吗? 高星根本不知道,岳父的葬礼上,灵生已经亲眼目睹了他和胡珊珊搞在一起的不堪场面。他要是知道了,他不仅不会这么放肆地继续跟胡珊珊暗度陈仓,还会使出浑身解数来忏悔求得老婆的原谅。 看来他得和胡珊珊暂时断了往来,先稳住老婆那边再说。她不就听到了一些没有加以证实的谣言嘛。只要他暂时不跟胡珊珊来往,再稍加安抚,以他对灵生的了解,她很快就会选择原谅他的。他们很快就能和好如初的,问题在高星这里,简直一点也不严重。 关键时候,老夫老妻也需要哄一哄的。尽管他早已没有了要哄她的兴趣,这不被架在那儿了嘛。 第148章 胡珊珊是谁 高星一样的明了,灵生有多爱他,有多离不开他,离不开他们的家庭;更何况,他们还有孩子。他知道,孩子一样是灵生最大的软肋。 高星躺在床上,抓耳挠腮地好一番思想斗争后翻身下床,穿好衣服,拿了车钥匙,一刻也不耽误,直接开车上路了。 他来不及跟胡珊珊打一声招呼,不,他那会儿真的顾不上她,他没有心思再踏进胡珊珊的寝室。 好奇怪,他突然在此时没有了见她的欲望,甚至很不想见到她。莫名其妙的对她产生了一丝怨怪之意,仿佛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她。 而正好起床梳妆的胡珊珊听到楼下有车子发动的声音,不经意地伸头往楼下看了一眼,却看到了高星的车子往松林路上驶去。 胡珊珊不可置信地定在原地,一时没有回过神来。待到回过神来时,高星的车已经隐没在松林深处,不见踪影,只留下一道灰黄色的尘土烟幕。 胡珊珊放下手里的化妆品,立马拿起电话就呼叫高星。没人接!没人接就继续打。如此反常的举动,不问个青红皂白,怎叫她静心平息呢?还不把人给焦躁疯掉? 在胡珊珊锲而不舍的轰炸下,高星最终还是接了电话。 “喂,有什么事吗?我在开车,不方便接电话。” “你怎么回事,不打个招呼就走了?发生什么事了吗?你不上班吗?” “我有急事儿要回县城处理。你别给我打电话,我暂时不方便跟你联系。记住,这段时间别给我打电话。方便的时候我会联系你的。” “到底怎么了?你到是给我说明白一点呀。不然……” 胡珊珊话还没说完电话挂断了。再打,关机了。 灵生正躺在沙发上追剧,突然听到门锁转动的声音,便猜到是高星回来了。 心想,一听说离婚就忙不迭的回来了,感情是早就等着这一天了吧,是不是恨不得赶紧跟狐媚子双宿双飞了吧?之前是千呼万唤不回来,这下连滚带爬的赶回来跟她离婚…… 可恨,可恶。早知道,存款也一分都不给他,让他直接净身出户得了。他本就该净身出户的,自己怎么会一时心软呢?看吧,人家可没有半点儿的内疚。 可惜她已经写在协议里了,无法反悔了。 唉,我真是……真是……干嘛要对这个背叛婚姻,背叛家庭的渣男这么仁慈呢? 早想着夫妻的共同财产他要拿去给那万恶的小三一起花,自己真是个大冤种啊。太便宜那三儿了,没有遭到辱骂,没有被撕,真是个天底下最幸运的三儿呐。 自己也就是天底下最傻的原配了。 可是,那又怎么样?男人的心已经不在自己这儿,又何苦把自己弄成那怨气冲天的疯妇人呢?握不住的沙不如扬了它,从此山水不相逢,眼不见为净。 算了,也不去计较那存款了。刚从别的女人怀里钻出来的男人,你不嫌恶心,还舍不得,还想挽留他吗? 灵生努力的平复着自己的心情,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云淡风轻,潇洒地跟他做了断,早一点将他扫地出门,也算是给自己一个交代了。 “啪!” 一个厚厚的信封被拍在茶几上。灵生一看,不正是自己邮寄给他的信件吗? “灵生,这是什么意思?你又在发哪门子疯?” 高星怒气冲冲地说,眸中一片冷意。 呵!岂有此理?她愕然瞪着他,不可思议地道: “什么意思?什么什么意思?高星,你问我什么意思是什么意思?” “我问你凭什么你说离婚就离婚?我做错什么了,你要离婚,还要我净身出户?” “你做错什么了?你不知道你做错什么了?高星,你这样把我当白痴,到底有多久了?还是,你一开始便认为我是一个白痴,才娶我为妻的?为的是好掌控我,好欺骗我?” “我怎么欺骗你了?我又掌控你什么了?” “高星,你敢摸着良心告诉我实话,你这些天都跟谁在一起吗?” “我跟谁在一起?我值班,当然是跟同事们在一起咯,我还能跟谁在一起?我值班,文文没有告诉你吗?” 很好,值班的同事,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啊。到现在,他还在把我当傻瓜,抵死不认账,怎么会有这么厚颜无耻的人。 她只觉得心拔凉拔凉地,一切都变得好没得意思,多争辩一句都是浪费口舌。于是,她突然就平静了下来,没了任何情绪。 “高星,签字吧。我累了,不想再维持这样的婚姻。我也不想继续跟你争辩了。” “你把婚姻当儿戏么?一不高兴就离婚,这把年纪了,你能不能成熟点?” “……” 到底是谁把婚姻当儿戏了?听他如此黑白颠倒,也是醉了。她越发的觉得没意思,这么不可理喻,简直懒得理你。 “要不存款全部你拿去,我只要孩子和房子。” 她索性再让一步,实在不想继续耗下去,这个婚她离定了。 “孩子、房子、存款我都要,你那么想离婚,你咋不净身出户呢?凭啥叫我净身出户?” 高星双手交叉,抱在胸前,一屁股坐沙发上,一字一句地说。 灵生静静地盯着高星看了好一会儿,从没有这么无语过。高星却不看她,直直盯着电视,从侧边可以看到他眼眸中的冷漠和固执。 就是这张冷漠的脸,做尽了无情无义之事,耗尽了她所有的热情和希望,令她心如死灰。现在,他还不肯放过自己,还想吊着自己,就这么不死不活地吊着,为的是什么? 为什么,我都准备放过你了,你到不肯放过我呢?你吊着我玩呢么?好玩吗? 她越想越气愤,冷却的怒火再一次被点燃,她索性一把撕扯掉了高星的最后一层遮羞布。 “胡珊珊是谁?你告诉我,那个叫胡珊珊的女孩是你的谁?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这些天就跟她在一起吧?别告诉我,她只是你的值班同事,别告诉我,不仅这些天,你和她长期在周末时间都在一起,只是值班而已。谁都不是傻瓜。高星,你说得没有错,婚姻不是儿戏。所以,我才忍到现在,我做了多少努力,没有人比你更清楚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不要再掩饰,不要再不承认了。狡辩的话我一个字都不想听。” “……” 第149章 无爱亦无恨的感觉一言难尽 这回轮到他沉默了,他是无话可说了。他震惊,他心虚,她究竟了解多少?了解到哪个地步了? 终于学会闭嘴了吗?灵生看着那张侧脸,面色铁青,嘴唇抿得死死的,眼神游离在一个看不见的世界里。 没话说了吧?这下该彻底缴械投降了吧? 看那个身影僵硬地坐在那儿一动不动,她甚至有那么一瞬间的不忍。她没有再继续往深处去揭他老底,只要他不再冥顽不灵继续抵赖,只要他规规矩矩把字签了,好聚好散,那么关于那个女人她不会再多提一个字,不想弄得他太过于难堪。 “是童玉告诉你的是吗?把童玉叫来对质,她也不过是听别人乱嚼舌根而已,她看到我跟胡珊珊在一起了吗?她拿得出什么证据来吗?她不过也跟其他人一样捕风捉影,人云亦云而已。我现在就打电话叫她来,让她和木青一起来,当面对质,如果他们都说我和胡珊珊有关系,那我就没话说了。” 高星一边说,一边伸手在裤兜里摸手机,声音和手都在微微地颤抖,也不知是不是情绪激动的原因。 这副模样看得灵生更加寒了心。 “别推了,你要准备把你出轨搞外遇找小三的责任推给谁呢?根本不用任何人告诉我,是我亲眼看见的,亲眼看见的,你听清楚了吗,高星?我不想弄得大家下不来台,我给你搭了无数的台阶,你为什么不肯顺势而下呢?见好就收,你没听说过吗?” “切,胡扯!你看见?你打哪儿去看见?灵生,你别说你跟踪我,监视我,所以看见我出轨了。” 高星嗤笑一声,仿佛他发现了撒谎的人是她,面露不屑的冷笑。 他知道,什么跟踪,监视这些事儿都不是灵生会干的事儿,所以她说自己亲眼看见,纯属子虚乌有的事儿,所以听她说自己亲眼看见他出轨,比听她说自己听别人说他出轨了来得让他放心。根本就是在试探他,在诈他,想逼他承认,哼,不可能。 “我爸下葬的前一夜,在我们家后院的灶台边,跟你搂在一起亲热缠绵的那个女人是谁?你告诉我,她不叫胡珊珊她叫谁?” 见他再一次僵住,脸色瞬间变得死灰,眸光从惊愕慢慢转换成不自然,她接着徐徐往下说,她被自己情不自禁的带到了那一个撕心裂肺的雨夜。 “那晚,下着好大的雨啊。我正在到处找你,我那时候只想见到你的身影。我以为,在我最无助的时候,一想到你,我就觉得自己有了依靠。我正在因为有你这样一个优秀的老公可以依靠而倍感欣慰时,我看不到你人,就突然间十分想念你。于是,我在那个雨夜到处寻找你。最后,我终于找到了你。我站在风口,看着你搂着她,在温暖的火塘边,你炽热的目光俯看着她的脸,你吻上了她的唇,你们热烈的吻着彼此,我无力地退回到雨中。我不知道,那一晚,你们是不是彼此温暖了一夜。 我只知道,我在雨中失魂落魄地走了一夜,淋了一夜的雨,第二天,我就生病了。我病了很久,很久。从那天开始我就久病难医,我纠缠你,祈求你,希望你回归家庭,回到我身边。我那时以为,唯有你是我的解药,你才能让我的病痊愈。可你,不肯回头,不肯面对我,看都懒得看我一眼。彻底失望之后,我才不得不自救。 现在,我已经痊愈了,我现在才发现,我的病根在你身上,但是你根本不是我的解药。我只要放下你,远离你,我的病就好了。所以,你现在知道,我跟你离婚不是闹着玩儿的了吧?” 她感觉到,自己越来越平静,内心漾不起半点情绪的涟漪。说完这一席话,就像释放出了长久压迫在胸口的一口浊气,呼吸畅通了,沉在心底好久的气儿也升上来了,整个人感觉无比的通透舒爽。 原来,离婚不一定就是一个女人的绝境,天不仅不会塌下来,还会一扫阴霾,晴明和暖。 她看见他把头沉沉地埋进了十指之间,不言不语地坐在那里。不见棺材不掉泪,说得就是他吧。苦苦给他留着余地,他非要……. 灵生起身回卧室取了一件大衣和围巾,出门去了。留下高星,垂头丧气坐在沙发上,头也不敢抬一下。 她无法面对这样的高星,无法面对他的难堪,这也是这么长时间以来她从未想过要这样赤裸裸地撕掉那层遮羞布的原因,本来打算永远埋藏在心底,不管离合,都不戳穿他。 无奈,他要那般逼得她退无可退,只好奋起还击了。这不能怪她,怪不得她,俗话说的好,好言难劝该死的鬼,他要这般作死,她拦都拦不住。 夜晴朗,漫天星斗,熠熠闪闪。今年气候暖和,河堤两岸的异木棉花开异常的繁茂,颜色也比往年更加红而艳。柳条夹杂在木棉花团之间,静静地垂落着。来风一吹,便会袅袅娜娜的翩跹起舞。 好想把年春唤来一起走走,哪怕什么也不说,就是一起走走,一起吹吹淡淡的晚风。 只是想想而已,不能随时打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儿要做,有自己需要陪伴的人,还有自己的烦心事儿。 人生,更多的喜怒哀乐需要独自一人去消化,遇到消化不了的事,快要崩溃的时候,能有那么一个两个的朋友可以来陪陪你,聆听你的诉说,兜住你的情绪,那也是值得万幸的事。 年春和安宁,就是那样的朋友,这辈子能遇到她们,自己何其有幸。 她沿着河堤走了好长的路程,好长的时间,夜深人静之时才回到了家。 高星居然还坐在那里,电视还是放着自己出门前放的电视剧,他还是那般垂头丧气。 她不知道该不该过去说句什么,或做点什么,倒是有些无措起来。甚至,此时此刻她都不知道以什么身份来面对他。 无爱,亦无恨的感觉真是一言难尽,真是尴尬的境界。 灵生正自往卧室里去时,听得后面“咚”的一声,随即传来高星黯哑的声音。 第150章 忏悔 “老婆,我错了,你原谅我吧。不要跟我离婚,不要离开我……” 哽咽的声音伴随着低低的啜泣声,灵生转身看见他跪在地上,双手撑地,垂头哭泣。眼泪一滴滴滴在冰凉的瓷砖上,砸出一朵朵水花。 意外啊,她有那么一刹那的愣怔,想到过他不肯好好离婚的可能,但想不到他会下跪道歉。 这可是半辈子都在她面前冷漠傲娇的高星啊。他说什么?不要离开他?难道是自己听错了吗?他不是应该像脱缰的野马一样飞奔到那女人身边,光明正大的在一起吗? 不管怎么说,她还真的没有学会怎么处理眼前的情况,这情景跟她想象的完全两样了。她莫名的想要逃开去的冲动。 如果可以,她真想逃也似地避开这场面,真想三步并作两步奔进卧室,把门关上。可是,她不能这么做,虽然她不想原谅他,但是,此时此刻她不能漠视他,不然还不知道这个一向自以为是的家伙情急之下,会做出什么狗急跳墙的事。 离婚不怕,怕就怕到时离不了又过不好。 “高星,你起来。谁要你下跪了?我需要的是你下跪吗?” “老婆,我伤你太深,我现在做什么都不足以谢罪。我是真的知道自己错了,求你,再给我一个机会吧,让我好好弥补自己的过错。” “你先起来再说话吧。” 她实在不习惯让一个大男人这样跪在自己面前,凭空觉着浑身不自在,甚至替他感到屈辱。 她从来不主张男人下跪的,她也不能够理解那些让男人给自己下跪而感到自豪的女人。 “你不原谅我我就不起来。” 高星带着哭腔,固执地看着她,眸中带着迫切的希求。 “你,你这是……” 这怎么就把自己胁迫上了呢? 她很生气,但又毫无办法,她看不得他下跪的样子。即便他亏欠她太多太多,他该跪。但是,她还是被他这一跪给震惊到了,太出乎意外了。 一时之间,所有的决绝都变得松动起来。她只得长叹一声道: “好,我原谅你。高星,你起来。” “老婆,你真的原谅我了吗?你真的愿意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吗?” “我可以原谅你背叛我,背叛咱们婚姻的事实,但是,我只能答应你,离婚的事情可以缓一个星期再谈。再多条件,恕我无法答应你,你看着办吧。” “好,我起来。谢谢老婆再给我一个星期的机会,我一定好好珍惜这一个星期。” 高星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神色,从地上爬起来,有些艰难地移到了沙发上。 看着他有些笨拙不灵的行动,她内心微微一颤,有些许悲哀之意涌上心头。 高星啊高星,都到了不惑之年,发间已见根根银丝,何苦还这般折腾呢?学人家年轻人搞什么外遇?你还有得起多少精力来抛妻弃子,而后去另立门户? 真不知道这男人是怎么想的,人到中年来玩出轨,纯粹不知天高地厚。 灵生没有在这一个星期的期限内给他设立什么条件,反正给了你机会,至于怎么把握,那是你的事,我就看看你有多大的诚意来忏悔,有多大的本事来将这复杂的局面复盘。 “我累了,我休息了。” 她丢下这句话,转身进了卧室,并反锁了房门。 对于眼下的处境,她不想多说什么,也不想给他更多的机会,更不想制造任何令他误解的现象。唯有尽力撇开与他接触,说话的机会,方能避免一切尴尬和麻烦。 她知道他这一天都没有吃饭,她刚才甚至都明明听到了他的肚子在闹革命,但是她忍住了像往常一般去心疼他。她忍住了告诉他餐桌上有菜,锅里有饭,热一热就可以饱餐一顿。 她什么也没有说,狠狠心,漠视了他的一切。 在一片正在建设中的小区工地上,停着一辆黑色越野车,车内高星坐在驾驶座上,胡珊珊坐在副驾。 夜幕早已沉沉笼住了大地,车内没有开灯,高星默默吸着手里的香烟,一点红红的星火在他手指间忽明忽灭。 胡珊珊坐在一旁啜泣。她哭得好伤心,好悲惨。 “你们男人为什么这样?明明不爱那个女人了却舍不得跟她离婚呢?你说过你早已经不爱她了呀,你说你现在爱的人是我,为什么就不能离了她,跟我在一起呢?她能给你的,我都能给你。我也能为你生儿育女呀,我们也可以光明正大在一起的。” 胡珊珊抹着眼泪,可怜巴巴地哭诉着。 高星把烟头扔向车窗外,搓着有些冻僵的手,凉声道: “珊珊,对不起,我除了跟你说声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也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我不能离婚,我和她虽然没了爱情,可是我们还有亲情。她和孩子都成了我人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没有勇气割掉那一部分,会痛,会流血的。你还年轻,你也会有属于自己的人生,我们就此结束,就此别过吧。对不起,珊珊,真的对不起。” “不要再说这个对不起了,你就直接说你不要我,你不想要我,我只是你当时无聊的时候用来小小的调一下味而已。我从来没有走进你心里过,也永远走不进你的人生。你再不爱她,她都永远在你人生里。我宁愿你不爱我,我只想要你也把我规划进你的人生里。不可以吗,高星?你告诉我,为什么不可以?我究竟差在哪里,你就是不要我呢?” 胡珊珊心痛万分,抬起泪眼看着高星。 高星看了一眼胡珊珊楚楚可怜的泪眼,迅速垂下了头。他不敢看 她,因为他实在给不了她想要的,或者说,她想要的,并非他想给的。 胡珊珊有一句话点到了他的心坎上,令他心虚不已,惭愧不已。那就是,他每一次找胡珊珊都是他最空虚的时候。他自己也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对自己的老婆没了感觉。 灵生就像是他自己身上的衣服,他可以冷落她,忽略她,不关心,不爱护,但是他不能没有衣服穿,他没有勇气在世人面前裸奔。 身上的衣服就像他的婚姻,像他的老婆孩子,可以替他撑场面,也可以让他吃饱穿暖。 也不知从何时起,他觉得人生没有了激情,情感没有了依托,所以他常常感到灵魂空虚。 以前,他以为一切都是因为那个沉淀在他记忆深处的初恋的缘故,可是自从他与胡珊珊产生激情碰撞以后,那个遥远的初恋,他长久的白月光却奇迹般消散得无影无踪了。 他发现,都可以好长时间想不起他的白月光了。她的样貌,她的柔情,曾经结了婚,做了孩子爸爸,一切都还是刻骨铭心的占据着他的内心的女孩,突然模糊不清了。 使他不再想起,想起也不再产生感觉。 他以为他爱上了胡珊珊,然而,激情退却后,胡珊珊对他来说又是可有可无的存在了。甚至在他家庭和婚姻面前,胡珊珊成了他急需要摆脱掉的麻烦,他只想跟她断干净,没有一丝一毫的不舍和留念。 真没有。 所以,当他发现灵生这回是铁了心要跟他离婚的时候,他害怕了,慌神了。 激情拯救不了他的灵魂,白月光已消失不见,但是他还活着,他的人生还在有条不紊地继续着。可如果没了家庭,没了婚姻,没了老婆孩子呢?那么他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他骤然发现,他整个人生生长的土壤乃至于养分都来自于他的家庭和构建家庭的所有成分。当他意识到他要失去生命的土壤和养分的时候,焉能不恐慌? 他就在一刹那间,清醒地意识到,作为一个不惑之年的男人,生生斩断了他用半辈子心血来浇灌着成长起来的参天大树,不仅要忍受彻肤之痛,从此他还会成为一个无根无垠的男人,这样的男人何以立天? 这就是高星在受到离婚的威胁那瞬间悟出的道理,他决定不顾一切力挽狂澜。 所以,胡珊珊的悲戚挽留根本撼动不了他的决心。他对他除了愧疚,也就只剩下愧疚了。 但是这点愧疚代表不了什么,当无能为力的时候,他就选择了沉默。大不了任她哭吧,闹吧,他可以忍受。但是要他给予她想要的一切,想都别想,不可能,这辈子都不可能。 “抱抱我,好吗?” 胡珊珊几乎哭够了,也哭累了。见他依然沉默如海,失望也几乎攒够了,最后只得妥协,用她内心最后那份不舍,卑微地问道。 高星收紧了眼神,聚集了他内心所有的愧意,涩声道: “不要这样,珊珊,结束了就结束了,没有必要再这样的。” “最后再抱抱我都不行吗?放心,我不会纠缠你,抱抱我,就当好聚好散,你都不愿意吗?” 胡珊珊的声音有些发颤,她不敢置信地凝视着高星,不相信他会绝情如此,连自己这么微薄的一个心愿他都不肯满足,是什么,到底是什么使得他这般绝情绝义,难道男人都这样吗?这就是男人的真面目吗? “我送你到十字路口后,你自己去宾馆吧。” 高星的声音轻柔却空洞,像是从潮湿阴冷的山洞里飘出来的一般。他发动了车朝着灯火通明的十字路口驶去。 “呜呜......” 胡珊珊伏在挡风玻璃前失声痛哭,高星的眼神冷漠,面无表情,仿佛旁边胡珊珊崩塌得一塌糊涂的情绪跟他毫无关系。 到了十字路口,他把车停在了路边,静静等着胡珊珊下车。 “咔!”的一声,车门的锁开了,胡珊珊的心凉透了,他居然无声地撵自己下车。她止了哭声,抽抽噎噎地拢了拢凌乱的发丝,下车了。 高星一脚油门,消失在灯光最辉煌的方向。 胡珊珊的心碎成了渣,铺满在十字路口的沥青路面上。她无助地蹲下身,伏在自己膝头上嘤嘤哭泣。 你一心想要回归你的家庭,我可以谅解你,可是为何你一瞬间就冷漠成这样,让人猝不及防?我又不会要死要活缠住你,你何以凉薄至此? 胡珊珊内心的意难平就像一个张着血盆大口的怪兽般把她吞没了,她掉进了至暗的旋涡里,整个世界漆黑一片,看不到一丝丝的亮光。 今日这般绝情,当日又为什么毫无征兆地出现在她门口?那样风尘仆仆,那样不顾一切的样子,像极了一个怀揣着无限深情的男人,令她玄惑,令她沉沦。 当日,就在她最阴郁黑暗的日子里,他就像救世主一般的出现,点亮她的岁月,暖活了她的心,今日却把她丢弃在大街上,不听她哭诉,不怜惜她的哀伤,那样冷冰冰的,究竟是为什么? 她不知道的是,当年的高星也曾经以那样风尘仆仆的,更加狼狈的深情出现在灵生面前,彻底俘获了她的死心塌地要与他共度一生的坚定。 高星他就是这样的男人,他就这样的令他生命里出现过的女人都对他死心塌地,不管吞下多少委屈,都不舍得离开他。 然而,本是凉薄人,何作深情曲? 第151章 亡命天涯 年春从医院跑出去后,少华就无声无息地在病床上躺着,直到傍晚时分才起身走出了病房。 他没有给医生护士打招呼,去了一趟厕所出来后就悄悄下楼走出医院。 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少华直接往家的方向去了。 少华回到了家里,他知道年春这会子是不会在家里的。他刻意选择了年春不可能在家的这个时间段回来了。 少华断定这个时候的年春,要么跟闺蜜诉苦去了,要么一个人躲在哪里独自崩溃。 他没有脸见她,没有资格安慰她,他也没有了安抚她的能力。他太清楚自己给她带来了什么样毁灭性的打击。 他知道,目前来说他的存在就是年春最大的不幸。 他甚至猜到她接下来要做什么,会做什么。她会卖房子,一定会卖房子。爱过,恨过之后,她会舍弃一切她原本不舍的东西,义无反顾地来充当自己的救世主,哪怕是一起走向毁灭,她也会陪着自己,她一生都不会放弃自己的手。 可他哪有这个脸呢?他再没有脸接受她的拯救,他也不愿意再拖累她。 看着熟悉的家,家里的一杯一盏,自己躺过的沙发,沙发上那个因为自己常年蜷缩在上面吸烟,形成的凹陷;茶几上清洗得干净锃亮的玻璃烟灰缸,还有自己的公文包…… 他在客厅里短暂地驻足了一会儿,狠狠灭掉心中的万般不舍和痛楚。根本没有时间感伤的,他要赶在年春回来之前,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家,然后……唉,他也不知道然后自己会去向哪儿。 但是,必须要离开家,离开年春。火速地离开。 少华简单收拾了几件衣服和生活用品,匆匆地就出了门去。 来到小区楼下,他脚步不由得一滞,情不自禁地看向了自己的爱车。 它就在那儿,一尘不染地,崭新地停泊在那儿。想到不久以后,它会蒙上一层灰尘,身上会落满树叶,也有可能因为长期无人保护而被小区里的捣蛋的熊孩子划伤。想到这里,少华很想走过去摸一摸它。 他也很想带它走,但是他养不起它,甚至无处安放它。自己这一走,是去逃难,去流浪,去亡命天涯,自身都没有保障。 年春不会开车,可能也就想不起它的存在;再说知道自己失踪了,丽秋将会怎样?他无法想象,不敢想象。 少华深深吸了一口气,转身朝着大门外走去,踏着灰蒙蒙的暮色,不一会儿便淹没在人流中。 下午,灵生正在吃晚饭时,接到了年春的电话,她的声音急迫又哽咽着。 少华不见了,医院里,家里,到处都找不到他。年春还去单位问了,可自从他请了病假后没有来过单位。 回老家?几乎不可能。这个时候,他最想回避的就是老家和老家的父母。 灵生与年春碰头时,年春颓丧地坐在河堤的长椅上哭泣。 “灵生,怎么办呀?他会不会想不开,做出什么傻事来呀?呜呜……” “不会的,不会的,冷静一下,我们好好想办法哈。” “他失踪了。终于,他也像别人一样失踪了。呜呜……我最害怕的事终究还是发生了。” “别哭,别哭。我一起找,挖地三尺也要把他找回来。别哭。” 灵生拍着年春的背安慰道,可是灵生心里也茫然无措啊。电话打不通,能想到的地方都找遍了,还能怎么着? 可怜的年春,无力地瘫坐在地上,抱着灵生的双腿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灵生心里无比酸楚,可自己也没了主意。 年春根本无从清楚少华欠下的那些债务。欠谁的?欠了多少?他为什么要出走?究竟到了何等绝境? “灵生,咱们悄悄找,不要声张,不要让更多人知道少华的事。这对他很不利,兴许会引来什么样的麻烦,说不清楚。” 再怎么昏乱,有一点,年春是随时能够保持清醒的,那就是对少华的保护欲。她对少华的这份保护欲是与生俱来的,是深深镶嵌在她骨子里的。 饶是到了这个地步,任何不利于少华的事,她都绝不会去做的。 碍于路人投来的异样目光,灵生费力地扶起地上的年春,艰难地朝前走去。至于要去哪里,她也不知道,年春也不知道。 先离开再说,怎么也得找个安全的地方,先让年春静静宣泄一场再慢慢想办法。 可是,这样漫无目的地四处流浪也不是办法,找人找不着,根本就什么也做不了,还不如先回去,安抚好年春的情绪再说。 于是,灵生抬手拦了一辆出租车,把丽秋带回了学区房。 “年春,你先休息一下,平复好心情,咱们再想办法。你这样子,咱们什么也做不了,什么有用的办法也想不出来的。听话,让你的头脑和身体得到充分的休息一下。你现在很混乱,相信我,你需要休息。听话,躺一下。” 年春依言躺在了沙发上,她看起来已经精疲力竭,软软瘫成一堆。灵生到厨房去烧开水,给年春冲了一杯白糖水,准备给她补充一下体力。可沙发上的年春已经睡着了,不安地打着轻微的呼噜,脸上的泪痕尚未干去,甚是惹人生怜。 她太累了,身累,心也累。 男人都给女人带来了什么?给家庭带来了什么?为什么他们都不愿意安生过日子呢?为什么他们都非要把平凡的自己造出不平凡的声势来呢? 灵生在客厅里踱来踱去,脑子里乱糟糟,越想理清思路,越是昏乱。走了半天,不得要领,这状况简直比高星出轨时更令她手足无措。 高星?对了,这个时候,高星绝对是个可以求助的对象。虽然自己一直没有理他,但是这些天他一直表现极好,原本自己是准备一直高高端起,要复合也不是不可以,但一定要高位复合才行。 眼下朋友有难,出了这么大的事,不是她和年春两个女流之辈能拿主意的事。先问问高星,遇到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办。 第152章 万恶的命运之手 高星给灵生的建议是,这件事情必须让少华的父母知晓,不然如果少华真出了什么事,家里人会怪罪于年春的,何况这件事情已经超出了年春一个人能解决的范畴。 是这道理,这么大的事理应让他家里人知道才是。 第二天,年春把这件事情电话里告诉了公公。公公那边沉默了半晌,凉声道: “随他去吧,就当我没有养过这个孽障。你好好吃饭,好好上班。尧尧我会叫他放假都在移民村过,你不要操心。不要找那个逆子,不要找他。” 再也无多余的话,挂断了。 年春越加茫然无措,可怜巴巴地望着灵生。灵生也没辙了,一时除了轻轻拍着她的背膀安抚外,竟说不出一个主意来。 上班时间快到了,年春是木然的,哪顾得及上班?可灵生心里难免焦急。不管怎么说,日子还得往后过,总不能跟着少华一起毁灭吧? “年春,你先在家里好好休息一下,我去你单位替你请个假,下午我一下班就来陪你。” “嗯,谢谢亲,你先替我请个病假,我出去继续找一找他。” “你去哪找?他要是往外逃了,你往哪个方向追?这样盲目行动不可取的。” “我想过了,万一他没有外逃,他总要吃饭睡觉吧,那我先去宾馆住宿的地方找。一家家的找,把甘阳县城所有住宿的地方找遍,如果都没有,那他一定是往外逃了。如果真的逃出去了……唉,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灵生见她眼圈又红了,抱了抱她,安慰道: “别太着急,你先休息,别把自己也弄垮掉了,想想孩子还需要你。你等我下班回来跟你一起去找。” “嗯。” 年春听话地点点头。灵生把她摁回到沙发上坐下,看了看时间,快来不及了,就急匆匆出门了,不敢再耽搁。 下午,灵生一下学就给年春打了电话,年春说自己正在挨家挨户的宾馆里找少华的踪迹,灵生便赶过去与她会合。 年春已经跑了一整天了,也不过看了十来家宾馆,她的腿已经重的快迈不动了,肚子也饿,一天都没吃东西,可她一点食欲都没有。 她是停不下来的,一停下来就要溃败坍塌,再也无力把自己支棱起来了。现在,哪怕只剩下一口气,她也得把这口气吊着,投入到寻找少华的事情中,就算是投入到希望中。每一丝一毫的希望都是她活着的力量。 灵生一见她这个风尘仆仆的样子,心里十分难受。她猜着她一定什么都没吃,也不会有胃口和心思好好吃饭,早买了面包和牛奶给她送来。她强行把她拖到公园的凳子上,命令她把面包和牛奶吃完。 年春麻木地往嘴里塞着面包,一口接一口的,塞得嘴里鼓鼓的,然后艰难地吞咽着,至于牛奶,她动都不动一下。 灵生见状,把牛奶的吸管插好,直接送到她嘴里,她也只是机械地吸着。灵生鼻子酸溜溜地,可就是说不出什么有用的话来安慰她。 这个时候,少华家里应该来人陪着年春一起找人才是,可是听年春讲过之前少华父亲曾经立下过约法三章,如若少华再犯就要断绝关系,现在是断断不肯再管他的。 想想也是,怎样的失望才会让这位老父亲要与自己的亲生儿子断绝关系啊。这个少华到底是中了什么邪气,一脑门子心思往绝路上奔去? 三天,年春奔波了整整三天,把甘阳县城所有大大小小的宾馆酒店全部翻了个遍,也没有找到少华的影子。灵生每天下了班也和她一起找,一边督促年春好好吃饭睡觉。 最终,遍寻无果后,年春也只好放弃了。 灵生把年春送回了家后,为她做了晚餐,收拾了家务,再劝慰一番,然后也回了自己的家。 夜幕降临,一阵蚀骨的孤独感自周遭袭来,年春双臂紧紧裹住自己的身体蜷缩在沙发上,难以抑制的泪水一双双一对对地落下来。 几声闷雷从遥远的天边传来,举头望窗外,白天还晴得好好的天,不知何时被阴云完全覆盖。今冬还未曾下过雨下过雪呢,莫不是今夜有雨或雪? 年春心里燃起一丝渴望,下雨也好,下雪也好,都好。她实在不想看到那明晃晃的太阳,天天照在她那阴郁的人生路上,那么格格不入,那么讽刺。干脆就来他一阵昏天黑地,铺天盖地的狂风暴雨吧。不能痛快滴活着,就痛快滴毁灭吧。 年春看到餐桌上灵生精心为她做的晚餐,便慢吞吞地挪到了餐桌旁坐下。胃口是没有,可因为那是闺蜜辛辛苦苦做的,就冲她那一片苦心也要塞两口下去。 番茄蛋汤,清蒸午餐肉,白米饭。简简单单的饭菜。冰箱里也只有这些食材,这是灵生这个巧妇所能做的一切。 夹了一块午餐肉,放进嘴里,咀嚼两口,眼泪便没来由地滚出眼眶,滴落饭碗里。年春把嘴里的午餐肉整吞了下去,然后猝然放下筷子,离开了餐桌。 少华塞住了她的心口,塞住了她的生命之源,她什么也不能做了。不能吃,不能睡。 雨终于下下来了,哗啦啦的响声一下子击打在麻木的人心上,身处绝境居然还有这么痛快的时刻,不仅能真真切切听到雨声,还能清清楚楚地看到雨下到地面上的样子。 路灯的下面,雨水落地砸出来一个个窟窿和溅起的朵朵水花,密密麻麻的在小区的院子里连成了片。几个顽童欢天喜地地挽起裤腿在雨中嬉戏。 多么令人羡慕的童年时光!没有烦恼,没有忧伤,只有纯粹的欢乐。多么遥远的来时路,回不去的来时路,谁说过人生是一场单程旅行,不售卖返程的票。现在悟起来,倍加凄凉。 看着戏雨的孩童们,年春再也坐不住了,屋里总有什么东西在扼住她的喉咙般,令她胸闷窒息。 她倏地从沙发上坐起身来,赤着脚就冲出了家门。她越过玩耍的孩童们,穿过街面,凭着记忆跑上了那座架在公园上空的所谓空中栈道。 第153章 少华,你回来 栈道的地面是软软的塑胶铺就的跑道,两边有高高的围栏,就是闭着眼跑也不会有掉下去的危险。栈道里也没有任何的障碍物。 雨夜,天黑戚戚的,虽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但除了眼前灰暗的雨幕,四周哪里也看不见。而这样下雨的夜晚,栈道上也不会有行人。 年初索性撒丫子狂奔起来,浑身早已湿透,头发滴着冰冰凉的雨水。她紧闭着双眼狂奔,赤足踩在柔软有弹性的塑胶上面,湿漉漉的,还有阵阵寒意钻入足底。 胸中憋着一团怒火、浊气,希望能在这般极限量的运动中抖落,清理得干干净净。 这万恶的命运的手,扼住了她的脖子,好像存心不给她生的希望,一直在捉弄她。不管她怎样竭尽全力,不屈不挠地抗争,还是不肯放过她,还是要把她丢进泥坑里,不得解救,不得出头。 为什么呀?凭什么呀?老天爷,原来你是这样的瞎盲拙眼的,看不到,感觉不到人间的苦难;什么上帝?上帝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账烂人,我再也不相信苍天,不相信上帝。 她混沌沌地跑着,胡乱地控诉着苍天,控诉命运。 因为奔跑,身上散发的热量替她抵御着这冬日的寒意,她把所有思量都撇开,不让它们来激活自己的大脑,她什么也不想,只想把自己彻底变成这宇宙间的一个小小的盲点,一个漂浮在茫茫宇宙间的空心盲点。 不会忧思,没有痛感。 一路闭着眼,跑了多久,多长,跑到哪儿,她一概不知,亦没有感觉。 栈道的尽头,两边入口处都摆放着四个圆圆的石墩子,用以拦截车辆,禁止车辆上栈道。当年春跑到尽头时,毫不意外地被石墩子绊倒了,她狠狠摔在栈道的尽头,膝盖摔破了,胸口被栈道外的水泥地磕到了,一阵钝痛让她清醒了过来。 她艰难地想要从地上爬起来,可是一转念又放松了身体,干脆躺平下去。 她摊开自己的身体,舒展地仰面朝天躺在地上,任雨水淋着全身。好想,好想就这么躺一辈子,再也不用起来,再也不用面对这悲催的人生,该多好。 待到身上仅存的热量都散去,终是寒冷占了上风,寒气浸入体内,她感到自己开始不受控制的发抖了。她握了握紧拳头,想要给自己些许力量,可是手指僵硬,握不到一块儿了;她想要咬紧牙关,可是牙齿开始打颤,发出咯咯的响声,哪里还咬得紧? 她知道自己身上的热量已经散尽了,再这样躺下去,等待她的或许就是一了百了的解脱,那敢情是再好不过了,她是巴不得的。 可是,可是,她的娃,她的娃还需要她,她的老公还生死未卜,不能,她不能自己一个人解脱了去,不能弃他们于不顾。 什么叫死都没有资格,说得就是此刻的她。 年春,浑身沉重得仿佛自己的躯体已经变成了一块铁,一块实心的铁,千斤乃至万斤之重。她就这样,拖着重重的躯体,赤着脚,一步步挪回到了家。 年春发现自己出门的时候居然忘了关门,门就这样毫不设防地敞开着。不过还好没有关门,不然她今晚就注定要在外面冻一夜了,因为她还忘记了带钥匙,什么也没有带。 年春在客厅里艰难地脱下了身上的衣裤,她光着身子,一丝不挂地走到衣柜前,找了一件厚厚的羽绒服来把自己裹住,然后拿了一床厚棉被放在沙发上。 她怕自己真的生病,她不能生病,她没有资格生病,命运之神一心想要把她往死里整,她偏要不死,她偏要跟这万恶的命运之神杠上一杠。 年春从酒柜里拿下一瓶高度白酒给自己斟满杯,捂在被窝里慢慢饮着最烈的酒。饮到脸发烫,头发昏的时候觉着这灯光有些碍眼,便起身关掉了灯。 屋里彻底暗下来,屋外的路灯就又变得十分晃眼了。年春恨不能连屋外的路灯也一并熄灭掉。她情不自禁来到阳台上,裹着厚重的棉被,恼怒地看着窗外的路灯。路灯下飘着密密的细雨,空荡荡的小区大门口,门卫室的屋里已经灭了灯,门卫大叔也休息了。 看着静静的大门口,年春的心一阵刺痛。她多么渴望啊!渴望能看到那个已经熟悉到像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的身影,能突然出现在大门口啊。 少华,你个王八蛋,你究竟在何方? 你有没有好好吃饭,好好睡觉?有没有淋雨,衣服够不够暖和?你是离开甘阳县去到异地他乡了呢,还是躲在甘阳县城的某个角落里苟且偷生,不敢出来呢? 年春站在阳台上,双手抓住防盗栏的栏杆,把头倚在纱窗上,一边流着泪,一边在心底一遍遍呼唤着: 少华,你回来!老公,你回来,回来好吗? 一杯接一杯的喝着闷酒,当酒瓶里的高度白酒还剩下半杯不到的时候,年春就失去了最后一丝意识。 第二天,明晃晃的光线晃得她睁不开眼,等她适应了屋内的光线,艰难撑开眼睛时,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枝繁叶茂的绿萝藤。有那么一刻,她迷糊着,我在哪儿?这是哪儿? 她撑起半个身子一看,才发现自己就躺在客厅电视柜旁边的那盆绿萝下面,身下是冰凉的地板,原来自己醉酒后就在客厅的地板上躺了一夜。 此时,窗外的世界已是一片银装素裹。昨夜,下了半夜的雪。今冬第一场雪,比以往的时候来的更晚一些。应该是倒春寒。 时光一天天地流淌着,年春一天天,一夜夜地捱着。少华还是杳无信讯,活不见人死不见鬼。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 灵生托了高星去各个车站码头查询过了,结果没有查到任何关于少华外出的记录。这个证明不出意外的话,这个人还在甘阳县境内。那么,他究竟躲在哪个旮旯里?他好不好?有没有吃饱穿暖?身上还有没有一点儿钱傍身? 第154章 神秘的中年男人 年春优思不止,越想越心疼。一忽儿又怨恨不已,他明明知道自己的心,为何一点不顾及自己的感受呢?他可以躲,但至少给个信息,让她放心,让她安生一下呀。让她知道他还好,让她陪他一起熬,再大的苦难,一起面对。这样让她看不到他,听不到他,这是怎样一番的折磨啊。 好狠的人,好狠的心。只顾自己,不顾别人。 少华家人那边也是一副不管不顾的状态,一家子都是狠人。仿佛这一家子就在比赛,谁的心肠比谁更硬,谁更心狠。 年春很无助,很希望他家里人一起来想想办法,但是她知道老公公的脾气,他早已有言在先,说了断绝关系就真的断绝关系了,任他自生自灭,至今没有过问一句。 年春相信,不管是自己还是老公公,心里也是一样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只是老公公比年春做得出来,狠得下心。 有一个真相,年春一直没有参透,那就是老公公这么做是为了让少华彻底悔悟,所以在惩罚他呢?还是真的放弃他了呢? 要是在惩罚他,那么过一段时间,惩罚结束,还是会想办法挽救他的。 但如果是真的放弃他了,那么凭年春一个人的力量根本救不了他,那么他的结局一定很不好。这样的结局,想都不敢想象。 唉,不管是怎样的一个结局,年春这会子只想看到他,听到他,不管好与坏,她都只想与他在一起面对。 无论如何,她是不会放弃他的。就算是,凭着她微弱的一己之力,她也要拽住他的手不放,永不放弃。 可是老天爷啊,他究竟在何方?让我见见他好吗?见见他,知道还安然无恙就行。 夜半,年春头抵在阳台的纱窗上,盯着小区的大门,望眼欲穿。雪融化的声音“嘀嗒嘀嗒”一直响着;偶尔会有积雪在树上挂不住了,便一大团地从树枝上滑下去,簌簌地落地。 一辆一辆的私家车驶入小区大门,像倦鸟归巢。年春的心忽明忽灭,伴随着一阵阵的抽痛。 回来吧,求求你,回到我们的家,这里是你永远的避风港。不管你犯了多大错误,家不会责怪你,不会抛弃你。回来,别再逃亡,别再流浪。 当四周的路灯陆陆续续地熄灭后,整个小区都没入了暗夜中,每每这种时候,年春都会毫不意外地流下绝望的泪水。家家户户都进入香甜的梦乡的时候,往往是年春最为痛苦,最为孤单无助的时候。 只是,不管绝望如何一次次啃噬着她的心灵,她还是没有放弃,每一夜都在等待,每一夜都在眺望。直到心力交瘁,身体疲累到极点,方才允许自己倒下睡一会儿,醒来又继续硬撑着站在阳台上守候。 熬不下去的时候,年春就灌下几杯高度白酒,让自己的身心在混沌中得以暂时的歇息。 除此之外,她还能做什么?她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做不成,除了煎熬,就是无尽的煎熬。 灵生每一天都会抽时间过来陪年春一阵子,安慰的话,灵生是越来越说不出口。再说,会感觉在敷衍,要么不痛不痒的,要么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嫌疑。 于是,每回来了就做些打扫卫生,收拾屋子的活儿,然后做点简单的饭菜,劝她好好吃饭,好好睡觉之类的。 久而久之,年春终究是实在过意不去的,不忍看着闺蜜两头跑路的。便只好随意扯了一个谎说少华的姐姐来看她了,要在家里住几天,让灵生不必过来陪她。 于是,这几天没了灵生的陪伴,年春更加难熬,日夜的依赖着这高度白酒来肆意麻痹着自己的感官,似乎这样就能避开黑暗,在空白中不知不觉地熬过去。 是谁说的,当生活中遇到过不去的坎的时候,就什么都别做,让时光自己流过去,一切的艰难困苦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变成过去式。 只可惜,时间走得太慢了。这样的日子,甚至时间仿佛被按了暂停键,它会时时停留下来,不偏不倚地在那个最艰难的时刻表上逗留不去。要是可以,真想按个快进的键,让时间快速地流过这段至暗的岁月去。让绝望赶紧的翻篇过去,让希望如期而至。 甘阳县城西北部有一片等待改造的老城区,如今都快成了一个被人们遗忘的角落。那里的居民快搬光了,从头到尾显现着一派荒芜颓败的景象。 一条陈旧的小巷子,狭窄的老街道,破损不堪的青石板路,两边是清一色两层的砖混结构旧洋楼。八十年代新建,那时候曾经是全城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花花世界。 街道两边,店铺林立。楼下是各种热门的行业卖家,餐食饮酒的地方;楼上则是歌厅民宿,专供人们娱乐住宿。 年轻漂亮的女子每天打扮时髦,浓妆艳抹地在巷子口招揽客人,而进进出出的除了逛热闹的,和做一些正经消费的以外,大多就是专程来寻欢作乐的男人们。其中大多数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还有街娃市霸,也不乏有达官显人。 巷子,明明还是那条巷子。只不过,在它繁华的岁月里,因为人山人海,门庭若市,让人从来也不觉得它狭窄,阴暗。 后来,年长日久,岁月更替,各处扩街建路,新区高楼林立,新市繁华四起,这一片老城区就被衬托得萧条凋零,百业荒废。 灯红酒绿一去不复返,只剩下少数的老居民、老行业和一两栋便宜的民宿,几间老茶馆。 而今,来这里住店的不是囊中羞涩落魄的过路客,就是舍不得花钱住宾馆的打工人;老茶馆里曾经都是悠闲享福的人来喝茶看录像打发暇时,从中午到夜晚,总是络绎不绝,川流不息。如今只有一些零零星星的老大爷寻来这里,喝一杯粗糙劣质的茶水,打点儿小牌。 老大爷们为一块两块的赌资吵吵嚷嚷,脸红脖子粗地理论不休的声音充斥着整条老街。这,也是老城区里唯一残留的一点人气儿了。 偶尔,这里也会出现几个徐娘半老的站街女,稀松下垂的脸上铺着厚厚的干粉;浓浓的红唇与不匀称的白色粉底之间界限分明,看起来整个装束显得潦草又瘆人。 但是大爷们不在意也不嫌弃她们的装扮,经常搂了她们肉肉的腰肢,捏一捏她们高耸挺拔的丰胸,咧开豁牙的嘴笑着,打情骂俏地上了二楼的民宿。 就在这二楼民宿的最里间,最近来了一个神秘的中年男客。他是这条街上少数的中年男客中的一个。中年男客们,多数是附近干活的农民工,自然是为了省钱才选择住在这里。 第155章 他们有了肌肤之亲 他不是,不是农民工,他不用早出晚归地到工地上卖苦力。他白天从不出门,只有到了晚上,他每天必下楼,却也只是到楼下的小卖部买包烟又折返。 他一口气付了三个月的租金,包下了那间客房。经常会有一个年轻的少妇来跟他住上几晚。 没错,他就是突然消失,不明踪迹的少华。 他找了这么一个肮脏的犄角旮旯,一是身上没有几个钱,二是为了防止掩人耳目。他躲债,也躲家人。 这个地方便是他认为的甘阳县城最适合隐蔽的安全之所。 他欠了赌债,被追打,还被李文涛逼迫卖房子,债主们电话轰炸,于是只好躲起来了。 他知道,到了这个地步,他没有了回头路,前方也看不见活路。他盲目地躲避着,没有任何计划,没有目标,躲一天算一天,走一步看一步。 少华向单位请的假到期了,年春为了保住他的工作,为他续了病假。但这只是缓兵之计而已,年春也只能护一天算一天。 单位让年春提供少华的病历本或是住院的相关凭证,年春只好先应着,却迟迟不能提供。单位也暂时没有催促。 能拖一天算一天吧,不然能咋办? 目前,每个月的工资及时打到少华的工资卡上,还能给他提供生活的保障。而债主们也联系不上他。他是安全的。 没有人找得到他,他暂时还能保住自己的工资。生存是没有问题的。 他知道,这一切暂时的安全都只是暂时的,不知道哪一天事情全面爆发了,失控了。到时,一切才将是末日的到来。 他时而像个行尸走肉,盲目捱日子;时而像个亡命之徒,惶惶不可终日。他躲在这阴暗腌臜的破巷子里,与这个城市里最贫穷,最底层的人们为邻居。 在他刚开始逃亡的第一天,他在一个小餐馆里喝的醉醺醺,茫然不知所往。他拦了一辆出租车,可他不知道该去哪里,他让女司机把他载到最偏僻,最不容易被人找到,价格还得最便宜的小旅馆里,于是女司机就把他带到了老城区这个年深月久的小旅馆了。 他太醉了,辨不清东南西北,他把兜里仅剩的现金全捞出来扔给那女司机,让她帮他办入住。好心的女司机帮了他,还亲自把他送进了房间。 当女司机把他放在床上准备离去的时候,他慌乱地抓住了女司机的手。朦胧中,他像个孩子般拽住她的手,央求道: “别走,留下来,留在我身边,我需要你,我害怕。求求你,别丢下我。”然后头埋在女司机手臂上低低啜泣。 女司机懵了,长这么大,头一遭看到一个大男人脆弱到如此地步。 这个男人虽然头发有些蓬乱,气色也实在差,看起来落魄得很,但是他身上的着装看起来绝不是廉价的地摊货;气质上看来,他一定是干着不错的工作的;还有从他这般懦弱单纯的状态来看,生活里一定是被保护和照顾得很好的那种。少吃过人间疾苦的那种。 不知他遇到了什么过不去的坎?他一定遇到了解决不了的难题。 女司机小蓉三十岁,常年风里雨里的跑出租车。她见过的人形形色色,起码的识人辨色的能力是有的。眼前这个男人绝不是什么流浪汉,也不像是一个无业混世之辈。 小蓉有些经不住他苦苦哀求,她并没有因为他的纠缠而气怒,也没有甩手离去,她握着他的手安抚他,轻轻拍打着他的背,哄他睡觉。 此刻,眼前这个孩子般无助的男人激起了她身上本能的圣母情结,一种想要关心他照顾他的冲动,令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可她的温柔和安抚不仅没有让他的情绪安定下来,相反的像是无意间触碰到了他情绪的爆发点,他骤然崩溃,一把搂过她的身子,把头埋在她胸前“呜呜”哭出声来,一时间眼泪鼻涕把她的衣服打湿了一大片。 他死死抱住她,生怕她走掉,一边哭一边嚷道: “老婆,老婆,我对不起你,对不起,你原谅我好不好,我想回家,我想你,想你了,老婆。呜呜……” “不哭,不哭,没事的,没事的啊。” 隔着身体都能感觉到这个男人深切的崩溃,小蓉不由得一阵酸意涌进眼眶,可想而知,这个男人正在遭遇着怎样一段暗无天日的劫难? 唉,人生有太多的不易,大男人的崩溃也就在一瞬间。她情不自禁地抱紧了他颤栗不已的身体,想要尽力的安抚他,想把自己身上的温暖传递给他。 于是,一夜间,她把一个女人能给的温柔都给了这个陌生的中年男人。 小蓉三五两天就来看少华,还经常煲了鸡汤来给他补身子。她大体了解了他那糟糕的经历的所有,他对她毫无隐瞒。 对少华来说,眼前这个女人是最安全的。她跟他的债主们毫无瓜葛,跟他的家人毫无关系,她不会透露他的行踪,她还能照顾他,替他跑跑腿,所有他不便抛头露面的地方她都可以替他去。 他感激她,也麻木地接受了她的温存。 小蓉跑出租已经十多年了,她十多岁就辍学嫁人,他的孩子跟少华的孩子差不多大。她跟老公离婚也快十年了,自己独自一人跑车养孩子。 少华把自己身上仅有的两千元拿出来递给小蓉,作为答谢她这段时日的照顾。 “小蓉,我这个月就剩下这点钱了,你拿去给孩子买点好吃的吧,算是我的一点心意,感谢你这些天一直照顾我,帮我做了那么多事儿。” “哥,你这啥意思呀?我帮你不是图你钱,也不图你啥,我是,我只是心疼你。你别这样,你这样我可生气了。” 小蓉嗔怪地把钱塞回给了少华。 “你拿着吧,我的心意呀。你一个人供孩子上学多不容易。你别担心我,下个月工资还有两天就到账了,快拿着。” “拿什么呀,我要生气了哦。我再怎么样也比你的情况好多了,你顾好自己吧,别操心我的事儿了。大哥,我要是手里宽裕一点,我一定会帮你的。” “我你就别管了,谁也管不了我这档子事儿,横竖我一个人,撑一天算一天。只要不影响我家人,我什么都不怕了。” “大哥,你别这么悲观,俗话说天无绝人之路,撑过这个坎也许就没事了呢?钱放好,以后不要说拿钱谢我的话,咱都这样了,你还这么见外,真是令人伤心啊。” “我不是见外,我只是真的感谢你。小蓉,你以后不要来了,我是没有后路的人,我什么都给不了你,我不想欠你太多。” “哥你说啥呀,我图你什么了吗?我就心甘情愿的想对你好点而已。你若能好好回家过安生日子,我就不用心疼你,也不会来看你了。你现在这样,有家不能回,一个人在外流浪,就让我呆在你身边照顾你吧,大哥。” “你这又是何苦呢?像我这样的人,我不值得任何人对我好的。” “值不值得我心里知道,我愿意。你别赶我,等你熬过去了,我一丁点儿都不会打扰你,我会从你眼皮底下消失的干干净净的。” “傻瓜,真拿你没办法,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 小蓉把钱塞进枕头下面,然后开始帮少华收拾屋子。 少华不愿意与任何人接触,所以小蓉就给旅馆老板打了招呼,没事别去打扰他,屋里的卫生她自己会打扫。 小蓉听了少华的人生经历,了解了他的所有混账作为,她感叹他为什么不懂珍惜与家人过安稳的小日子的机会,偏生往作死的道路上走,还不知悔改,直到把自己作成今天这副落魄像。 但是,她一句责备的话也没有说,一句道理也没有讲。她知道,没有意义的,自己也无力挽救他。她只要力所能及地为他做点什么,她就感到满足了。 就是这样,无缘由地,这个萍水相逢的沦落之人成了她的牵挂。 正因为,她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说,少华才没有排斥她的出现,甚至接受她的帮助,允许她在他身旁逗留。 小蓉不仅给少华打扫卫生,还给他洗衣服。她发现少华抽烟抽的特别厉害,几乎每一天烟灰缸都会装得满满的,即使别的卫生不用打扫,这烟灰缸是每一天必须倒掉的,不然就会撒到满地的烟头烟灰。 若是小蓉隔了两天才来,那床头柜上,床前地板上就全是烟头和烟灰了。 看得出来,少华以前一定是被老婆宠着的,不然他也不会烟灰缸溢满了也不会倒进垃圾桶里了。 在这件事情上,小蓉就可以断定,他在家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指定是小时候家人宠,长大了媳妇儿宠。真是个幸福的人。可是……可惜……,大哥咋就不知道珍惜呢? 被宠成孩子,结果就这样了吗?唉,但凡少一点宠溺,让他适当吃一些人间疾苦,也不至于睁着眼睛去跳崖了吧。 小蓉临走时,从挎包里拿了一条烟出来,放在床头柜上。少华见状,也不推辞,只是下意识的把手伸进裤兜里拿出钱包来,准备掏钱。 后又见小蓉不悦地瞪着自己,他才又把钱包揣进兜里,然后不好意思地抚了一把自己的后脑勺,嘴角牵起一丝不易察觉的苦笑。 吃的,用的还有烟,小蓉不仅成了他免费的保姆,也在他的日常开支上花了一些钱了。他想把自己所剩的钱都给她,因为目前这是他唯一能做到的,但是她说什么也不要。就这么无所取求,无怨无悔地围着他转。 本来少华不愿意留她在身边,他更不愿意做对不起年春的事,但是他自己清楚自己几乎已经是没有未来的人了,他不愿意拖累年春,拖累家人,所以,在他心里,他永远也不可能再回到他们身边。 走出家门的那一瞬间,他的心就与年春做了诀别了。 一切都无所谓了。他很清楚年春是永远不会放弃他的,越是这样,他越要离她远点。 他默许了小蓉的存在,她是现在自己唯一还有联系的人。他不知道该怎样定义他和小蓉的关系,虽然他们的关系更像是情人,但他更愿意承认他们是朋友。 他们有了肌肤之亲,但是他对她没有情爱,他一生只谈过一次恋爱,只爱过一个人。除了年春,他这辈子都无法对别的女子产生情愫。 这也是他这一生唯一能给年春的东西,那就是一份完整的爱。 可那又有什么用呢?他没有能够给她一个完整的人生,他注定要一生辜负她,令她的人生残缺不全,甚至支离破碎。 一个人的时候,少华每每陷入深深地自责和愧疚中,久久不能自拔。好几次有过偷偷回去看看她的冲动,但是,那不行,不能够的,但凡他再跟她有任何牵连,就会把她一起拽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他忍住了,必须忍住。 然而,当他自以为是的以为长痛不如短痛,时间长了,年春会习惯没有他的日子的时候,他哪里知道,年春时时刻刻在阳台上守望着他,都快要化成一尊望夫的石雕了。 第156章 我不记得我又打了你 自从从赵家堡回到县城后,安宁的肚子时时感到有些坠痛,可是到医院检查又没啥问题。为了安全起见,安宁请了全部年休假,在家养胎。 赵家伟说自己根本不记得那天晚上做了些什么。 安宁刚到家那天,赵家伟紧张地拉着她的手问: “老婆,我那天是不是又打你了?我不知怎么滴,我第二天醒来什么都不记得了。家里人说我中邪了,要打你,你就离家出走了。我都急死了,我到处找你找不到,我以为你连夜回了县城,我就回来了。你还好吧,老婆?对不起,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了,我真的中邪了吗?” “哼,赵家伟,你少来这套。你家里会说你中邪了?你家里人不是应该怪我砸了你家的场子才对么?她们不是撺掇你狠狠收拾我一顿么?怎么到怪起你来了?哼!我信你个鬼。” “真的,老婆,我没有骗你。等我酒醒的时候,我妈就骂我发酒疯,把你气跑了。她说你一定是生气回县城了,他们催促我赶快回县城找你,连早饭都不让我吃呢。老婆,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我怀疑我真的是中邪了。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记得了。” “赵家伟,你中邪已经不是一两天,不是一两次了。你一中邪就打人,你身体里就住着一个邪恶的魔鬼,你一喝酒,就变成魔鬼,就开始打我。赵家伟,我不想再跟一个魔鬼在一起了,离婚吧,我还是那句话,我什么都不要,我自己走,我会独自一人养大宝宝的。让你家里人再给你找一个不会让你中邪的媳妇生孩子吧。” 赵家伟“噗通”一声跪在地板砖上,急切地赌咒发誓到: “老婆,我真的不是有意要打你的,我都不记得自己做了什么。我保证我以后再也不沾酒了,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不喝酒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打过你呀,对不对?都是酒惹的祸,对不对?我以后再也不喝酒了,不管发生什么事,我坚决滴酒不沾。我若再喝一口酒,你立马离了我,我毫无怨言。” 他顿了顿,眼巴巴望着安宁, “老婆,宝宝生下来就没有爸爸,你不觉得他很可怜吗?我不喝酒就是了,由你来亲自监督我,我一碰酒,你立马就砸了我的酒杯,摔掉我的酒瓶就行了,好不好?老婆,好不好?” 安宁细想一下,觉得赵家伟不喝酒的时候,的确从来没有发过疯打过人。他每一次打她都是在喝醉酒的情况下。 那么,只要看住他,让他永远不沾酒,他就没有机会变成魔了。那么一旦他沾酒,自己马上躲他躲远点不就安全了吗?离婚,对肚子里的宝宝也没好处,一生下来就没有爸爸,的确够可怜的。 再说,这个家所有东西,连同房子都是赵家伟一手置办的,自己除了能分到一点点存款,什么都没有。 一个人带着孩子在这个一个亲人都没有的地方生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以前,还没有怀宝宝的时候,被打了那么多次都没有下定决心离婚,现在,最不宜离婚的时候,又何必坚持呢? 算了吧,不如从今往后看牢他,不让他沾酒就是了,人家不喝酒的时候,确实几乎挑不出毛病来的。 除了他家里人那些奇奇怪怪的做法,每一次都会给他和她带来最坏的影响外,只要不牵涉他家里人,他们都好好的。 只要少接触那一家子人,岂不是没那么多的窝糟事儿了? 思来想去,就这样,安宁再一次打消了离婚的念头。似乎每一次自己要坚决离婚的时候,总有无数个可以不离婚的理由占了上风,把她每一次的念头掐灭在摇摆不定中。 这一次发生在赵家堡的事情,安宁没有告诉年春和灵生。 一来,她知道灵生的丈夫搞外遇,正在闹离婚,她不想拿自己的事儿去凑这个热闹,让姐们儿心里更添烦扰;二来,反正还是离不了婚,日子还得一成不变地往后过,而年春是一直希望她能坚定一点离开赵家伟的。 安宁也不知道,年春为什么总是那么坚定地支持她和赵家伟离婚,她也不知道年春为什么一直认定了赵家伟不是个好人,更不相信赵家伟会有改邪归正的一天。 有时候,她甚至觉得年春难免太过武断了些。 这次的事情,年春要是知道了,铁定要她坚决离婚的。所以,安宁选择了隐瞒两位闺蜜。 她们聚餐的那天,全程都在谈论灵生离婚的事,有那么一瞬间,她十分羡慕灵生能下定决心结束十几年的婚姻,羡慕她如释重负,重获新生的样子。 自己怎么就做不到,怎么就那么举步维艰呢?更恼火的是,自己都不知道,究竟是对还是错? 这天夜里,安宁再一次被梦魇魇住了,又冷又饿的她走在满是荆棘的荒野里,漫山遍野的烟雾弥漫在眼前,她只看得见自己眼前的荆棘丛,四周全是看不透的迷雾。 她看见荆棘树上接着一个个泛黄的刺梨儿,想摘一个来充饥,可伸手刚碰到那个诱人的刺梨儿,手就被扎得鲜血淋淋的,刺梨儿也变成了一棵棵坚硬的刺,还不停的往长处延伸,吓得她转身就往迷雾里逃去。 身后不断延伸的尖利的刺在对着她穷追不舍,她迈开脚步拼命逃亡。 一路上,险山恶水,乱石陡坡,她逃过一劫又遇上一劫,身后的恶魔逼迫她一直一直的逃亡,她好累啊,可她不敢歇一下脚。 正当她看见前面迷雾深处透出一片光亮时,以为自己终于到达了安全之所,她迈开一大步像冲开终点线的冠军一样冲进了那一片光明里,准备好好休息一下时,眼前却出现了一团巨大的黑影,一个似曾相识的黑色魔影。 黑影像一个黑色的巨人般迈着大大的步子朝安宁走来,他的脚步很大很沉,每一步都像巨石砸在大地上,发出沉闷的巨响,安宁的心脏被震得似要破裂开来,传来阵阵的剧痛。 他来了,他又来了,铺天盖地的朝她袭来,排山倒海般向她压迫下来,她喘不上气,在一阵窒息里惊醒过来。 第157章 我老婆怀的是男是女 肚子在隐隐作痛,小腹有些沉沉的感觉。她害怕,自己的肚子是不是出问题了,孩子会不会不好了。 她满头大汗,又虚弱无力。她推了推身边的赵家伟,弱弱地喊道: “老公,我不舒服。” “怎么啦,老婆,哪里不舒服了?” 赵家伟欠起身子,揉着惺忪的睡眼问道。 “我做噩梦了,肚子有点疼。” “疼的厉害吗?别怕,有我在呢,做什么噩梦了?” “疼得不是很厉害,只是隐隐的疼。老公,我有些害怕。” “怎么啦?怕什么?” “每一次我一做同一个噩梦,就出事儿,要么你会打我,要么孩子会出问题。刚刚我又做这个梦了,我能不害怕吗?呜……” 安宁一说到这个,委屈和恐惧令她忍不住抽泣起来。赵家伟伸过长长的手臂搂住她道: “老婆,你不是不迷信吗?怎么也开始迷信起来了?那只是梦而已,当不得真的。你是太紧张了,你或是根本不相信我,我都戒了酒了,不会再犯浑了,你相信我,安心养胎吧。明天一早咱们上医院去做个检查,看看宝宝好不好啊。睡吧,安心睡吧。” 他轻轻拍着安宁的背,安抚着他。不一会儿,他的手从安宁背上滑下去了,他的喉咙深处发出了浑浊的呼噜声。 安宁却辗转难眠,心烦气躁,眼睁睁看着窗外一点点泛起亮光。待她刚刚有了一丝困意时,赵家伟起床的动静又把她弄清醒了。 赵家伟起床弄早点去了,安宁没了睡意,却懒得动,便窝在温暖的被窝里不想起身,直到赵家伟叫她吃早点了,才懒懒地起身穿衣服。 医院里做完产检,正待回家时,赵家伟说还有个问题想要问问医生,又折回去医生办公室去了。 安宁坐在过道的长椅上等他。可是,安宁坐得屁股都快起茧子了,赵家伟还没有从医生办公室里出来,她只好起身前去探个究竟。 安宁走到门口,见赵家伟站在医生跟前,只听他在祈求医生, “赵医生,麻烦你,你怎么也得告诉我一个准话,我只是图个心安而已,我又不做什么。我是家中独子,这是我父母的心愿,我父母一直请求我问问医生,我就想了一下二老的心愿,我自己是无所谓的。麻烦你,赵医生,你就告诉我实话吧,我老婆怀的到底是男是女?我只是替我家中二老探个实情,这个不过分吧?” “不过分,不过分,但是医院有规定,这个规定我可不敢破。赵校长,您就别难为我了,我说过我不能告诉您,您就别再难为我了。” 赵医生皱着眉头说完话,就低头在患者的病历本上写字,看也懒得看赵家伟一眼。 可赵家伟还不肯放弃,继续求情, “赵医生,我求求您了,您就告诉我吧,这里又没有别人,就你我二人,我又不会告诉别人……” 未等他说完,赵医生已是百般不耐烦了,他不得不把目光从桌上的纸和笔上移到赵家伟脸上,他的脸色有些难看,正待说什么时,看到了门口的安宁。 赵医生一看到安宁,面色立马缓和了下来,他意味深长地看看安宁,又看看赵家伟。 赵家伟看到安宁,面色正好与赵医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沉下脸,无奈地走出了医生办公室。 “老婆,我让你好好坐那儿等我,你怎么跟来了?” “老公,你问赵医生我怀的是男是女,是什么意思?是女儿你们家就不想要了吗?” “怎么会?我怎么会不要自己的孩子呢?我只是替两位老的打听一下而已,满足一下他们的好奇心嘛。你别多心哈,男孩女孩我都喜欢,都喜欢啊,老婆。” 赵家伟怕安宁生气,急切地辩解道。 一路上,安宁都没有说话,心里总不是滋味,她一想到赵家伟这么急于想知道孩子是男是女,心头的疑虑挥之不去。 这家人到底想做什么?即便他一家子都是重男轻女,那又怎样?我的孩子,是男是女都是我的骨肉,我自己生自己养,他们到底想干什么? 赵家伟又想干什么?女孩就不要了吗?或者还要区别对待吗?这样做父母有什么意思呢? 安宁越想越生气,自己好不容易怀上的宝宝,且容他们挑肥拣瘦的。要是这样的话,哪里配得上为人父母。 安宁心中突然替肚子里的宝宝感到不值起来。可怜的宝宝,还没有出生就被爸爸嫌弃,被爷爷奶奶嫌弃,真是对不起宝宝。 为这件事,安宁好几天都没有给赵家伟脸色看,任凭赵家伟再三辩解,她就是认定赵家伟重男轻女。赵家伟只好小心翼翼地伺候着,不敢再动要鉴别宝宝性别的脑筋。 殊不知,有些事情安宁还不知道,自己早已陷入了赵家人的算计之中。 那天夜里,安宁被赵家伟吓得逃出赵家院的时候,赵家伟在酒精的刺激下,像恶鬼附体一般,非要追上安宁继续殴打。跟平常每一次发酒疯时一样,不把体内的恶气发泄干净,他誓不罢休。 赵家人岂能不了解他的恶习?他们再清楚不过了。他们并不觉得赵家伟不会调教媳妇儿,只会一味地宠溺媳妇。事实上,赵家伟管教媳妇儿毫不逊色于老族长的。甚至于有过之而无不及。 就拿他的前妻来说吧,赵家伟曾经当着全家人的面,一脚把他的前媳妇儿踩到流产。 虽然,老族长打起媳妇儿来,也是毫无人性可言的。但是,老族长还不曾有过活活把自己的骨肉踩死在母亲的肚子里的丰功伟绩呢,可他的儿子赵家伟就亲自干过这种牲口不如的事儿。 第158章 前妻 那一次也是在赵家院里,也是请了神婆来做神的时候,赵氏族人一样的聚在赵家院里。就因为神婆说了,前媳妇儿怀的八成是个丫头,一家子当场就没有一个人痛快的了。 他二姐指着赵家伟的前妻杨雪的鼻子骂: “我们家娶你来是干什么的?来把你当祖宗供奉的吗?不会生儿子,留着你做什么用?我大姐辛辛苦苦给你求来的药方子都白瞎了。家里给你抓药的那么多钱也都白瞎了。家伟,你就白白供一个婆娘在家里,起不了用的吗?老赵家要的是什么,你不清楚吗?难不成老赵家需要的是一个只会生丫头的婆娘吗?你还留着她做什么?” 已经喝完两瓶“董公酒”的赵家伟原本心里就百般不痛快,原本是要等到族人都散去后再好好收拾这个“一无用处的婆娘”的。 经二姐这么一拱火,哪里还耐得住?踉踉跄跄起身到已经瑟瑟发抖,根本不敢抬头看人的杨雪面前,大力地一掌掴下去,怀孕五个月的杨雪便重重地摔倒在神婆面前的地板上。 杨雪“唉哟”一声惨叫,捂着肚子一脸痛苦地挣扎着想要从地上爬起来,正当她费力地起身到一半时,一只万恶的大脚重重踹在她肩膀上,于是身子一歪,她再一次摔倒。 这一次起身就更费力了,而且她似乎还不敢起身,因为她知道她的丈夫不让她起身。或者,在场的赵家人都不让她起来。她软弱又无助地躺在地上,身子抖得像筛糠,懦弱的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流。 赵家伟和他的家人似乎更加的不痛快了。二姐厌恶地斜睨着地上的她,恼怒地道: “做出这副死相给哪个看啊?搞得好像我老赵家亏欠你的样,娶了你这样没有价值的女人,我们老赵家才是亏死了。扫把星啊真是。看看,看看她那副死相。家伟,你看着不心慌吗?这样的媳妇留着还有价值吗?” “恶心死了,烂婆娘!” 赵佳伟无比嫌恶地骂了一句,随即再往媳妇身上踹上一脚,这一脚却踹在了媳妇的孕肚上。 “啊……” 一声尖利凄惨的哀嚎划破了赵家院的夜空,惊起了院外核桃树上的喜鹊,扑棱棱地,喜鹊逃命似的半夜弃家而逃。 “嚎什么?嚎什么?嚎这么大声,四邻八乡的听到了还以为我们老赵家怎么了呢。” 二姐的眉头拧成了好大一团疙瘩。 “家伟,别打了,打出事儿来麻烦得很,差不多就行了。唉,闹心死了。老赵家这是怎么啦?没一件圆满的事儿。这都是怎么啦?” 大姐不耐烦地瞅瞅地上打滚的杨雪,劝赵家伟别打了。 眼下,她算是第一个劝赵家伟不要再打的人。 赵家伟似乎也准备收手了,一脸嫌恶地看着地上的媳妇吼了一嗓子: “起来,滚回屋去。” 谁知这时候二姐接了大姐的话愤愤地说了句: “还能是怎么啦?娶了个扫把星,老赵家能好吗?能圆满吗?” 赵家伟听了再一次点燃火,转过身来,又对着杨雪狠狠踹了一脚,犹不解气,杨雪载一次响起更加凄厉的惨叫声。 乱石坡后面的灌木林里,扑腾出来一群鸟儿,惊慌失措地往山那边飞去。有小麻雀,有野山鸡,还有不知名的大鸟儿。 对面山洼里,人户住处,狗叫声此起彼伏。灯火也骤然亮了起来。整个赵家堡闹腾了一阵子后,再一次陷入寂静,陷入黑暗。 赵家伟这丧心病狂的一脚下去,也不知道用了多大的力气,孕妇的身子下面瞬间流了很多血水出来,灰白色的裤子立马染红了,好刺眼的血色! “家伟,别闹出人命了哦。” “对啊,对啊,出人命了更麻烦。” “咦,晦气得很。” “这种……真的是够晦气的。” 最后,老族长发话把杨雪抬到镇卫生院去抢救了。他说,背人命的事儿老赵家不能干。不值当的。 大人救活了,胎儿刮掉了。杨雪也被休掉了。 杨雪离掉了,赵氏家族的人就齐心协力地给赵家伟再寻摸下一个媳妇儿。 也不晓得是什么样的缘分,把安宁给送进了赵家院来了。 但是,赵家伟娶了安宁,是有些大不一样了。至少在赵家人看来,赵家伟是被安宁给降住了的,变成耙耳朵了,变得没出息了。 还得他们一大家子人都跟着让步。 这像话吗?太不像话了。可万万不能由着他这样惯着媳妇儿,由不得让一个媳妇儿这样无法无天的。不然,老赵家就要败在这个像花瓶一样中看不中用的女人身上了。这怎么行呢? 于是赵家的人就商量了,安宁这个媳妇儿太不懂事了,一次又一次的与赵家对着干。要不是怀着赵家的骨肉,干脆把她撵了,另外娶个听话的。 赵家的儿子,要才有才,要样貌有样貌,娶个年轻貌美的女子生儿子,那简直是小事一桩。 原以为,安宁是个知书达礼的媳妇儿,工作又体面,模样也生得跟仙女儿似的,在人前也能为赵家挣个好面子。 谁知道,她却是个这么不懂事的人。还这么多年都怀不上孩子,四里八乡的早就有人说他们赵家的闲话,看他家的笑话了。这样的媳妇,如果生的是个儿子也就算了,如果生的是个女儿,还留着她干什么? 其实,赵家人这些年已经不是第一次怂恿赵家伟把安宁离了,另娶一个年轻的生儿子。可是,赵家伟终究是舍不得离安宁的,他是爱安宁的。也是,一个水葱似的美人儿,哪个男人不爱?他赵家伟终究也是个凡夫俗子。美人和赵家香火真的是让赵家伟纠结了半生了。把他也难为得不行的。 只是架不住家里人百般挑拨,清醒的时候还好,喝醉了酒,脑子容易犯糊涂,就会把家里人对安宁的不满放大了看,行为一经失控,就会动起拳脚来。 但每一次清醒过来就会害怕安宁真的跟她离婚,他真的会害怕失去安宁。安宁性子里的那股倔强和不受控制,有时候又让他特别气恼和不甘心,这就让他在清醒时和酒醉时判若两人,成为一个十分矛盾的存在。 第159章 算计 清醒的时候,无论家里人怎么挑拨,他都不想失去安宁;酒醉时,他又会为了家里人而惩戒安宁。 就在那天晚上,她二姐出了个馊主意,让他带安宁去做孩子的性别鉴定,如果是女儿,就离婚。赵家人围在一起,合计一番后,都支持了二姐的主意。 赵家伟醉的糊里糊涂的,也答应了。可第二天清醒后,家人再提起这件事时,赵家伟并没有放在心上,只一心着急着想把安宁哄回来。 对于赵家伟来说,安宁有时候好像比孩子还重要,他自己也说不清,总之他就是无可救药地在意安宁。 而赵家的人只关心安宁是否能生儿子,若果不能,她和她肚子里的孩子,赵家人都不看重的,都可以随时撤换掉的。 那天上午,安宁刚离开赵家院回县城,赵家堡几个女眷吃过早饭闲着没事儿,一如往常一样来到赵家院闲坐。 你一句我一句的闲聊中,几个女人都一致肯定家伟媳妇儿怀的是姑娘,越说越真的,家里人就坐不住了。越发坚定了做性别鉴定的决心。 要不是赵家伟舍不得离掉安宁,家里人会直接让他休妻另娶,哪用得着这般麻烦。 家里人左一个右一个的电话催促赵家伟带安宁去做胎儿的性别鉴定。 赵家伟拗不过家里人,他明知道医院里不允许做胎儿性别鉴定的检查,不得已只好缠着自己比较熟悉的赵医生,求他告诉自己孩子是男是女。 赵医生坚持不肯告诉他,他又怕安宁生气,这些天正为这事儿闹心呢。 赵家伟把医院里不肯做性别鉴定的事告诉了家里人,家里人只得作罢。 “生下来再说吧,生下来是儿子就好说,如果是个丫头,要不让他们尽快准备生二胎,听说现在不是允许生二胎了吗?” 老族长说。 家伟堂兄媳妇不置可否地道: “家伟媳妇都近四十岁的人了,年轻的时候都不容易怀上,现在还能怀二胎吗?” “爸,你可别说了,就家伟媳妇那德行,就是能生二胎,她肯生吗?人家是千金之躯,生来是享福的不是专门生孩子的,人家主意大着呢,你能说动她生二胎吗?” 家伟二姐一说到这个弟媳妇就来气儿。 老族长“哼”了一声,道: “做人家媳妇的给人传宗接代是她的责任,哪能由着她性子?” “拉倒吧,不由得她性子还能咋地?她还不在家里放肆了不只一回了,谁管得了她?家伟那耙耳朵,也被她给吃得死死的。再不好好敲打一下家伟,咱老赵家就要绝后咯。如果生姑娘,咱也别盼着人家生二胎了,直接离了吧,找个年轻的生儿子,不省事吗?” 二姐紧盯着老族长,一门心思想要说动老族长考虑一下另娶儿媳妇。 老族长从一盒皱巴巴的紫云烟盒里抽出一根香烟放在手掌心里揉搓成烟丝儿,细心挑出白色的纸片儿,把烟丝塞进自己随身带的旱烟杆子里,伸进火塘里烧红的碳上烤,“呼”地吸一口点燃了,吧嗒吧嗒抽着。眼瞅着火堆,若有所思的沉默着。 堂兄媳妇很是认同二姐的看法, “二姐说得对,要让家伟媳妇生二胎,我看也不靠谱。不能生儿子,就让他们好聚好散,各自找归宿。家伟找个新的生儿子也容易,家伟媳妇生得那样好,要找个人再嫁也容易,谁也不耽误谁,主要是咱老赵家的香火没着落,可怎么好?” “爸,这件事儿咱们是耽误不起了,家伟已经四十多岁了,年纪再大点就不容易生育了。你们老的就赶紧拿个主意吧,不要犹豫了。要我说,现在都可以物色新媳妇儿了。赵忠媳妇儿,有合适的年轻姑娘,帮家伟留意一下啊。” 二姐转向堂兄赵忠的媳妇,拍拍她的肩膀道。 赵忠媳妇儿道: “好,回头让所有的赵家媳妇儿们都在自己娘家那边好好留意一下,定给家伟物色一个年轻好生养的新媳妇儿。” 老族长吧嗒完最后一口烟,把烟杆子往火盆边上敲打两下,抖干净了烟管子,郑重地点了下头,道: “嗯,就这么办吧。我找个机会跟家伟说。” 二姐和堂兄媳妇相视一笑,不约而同地松出了一口气。 晚饭后,安宁和赵家伟出门散步去。来到河堤上,冬风抚柳,木棉花瓣落满地,一对对年轻的小情侣牵手打身边经过,一家家三口之家在河边捞鱼儿的,在花木下拍照的,其乐融融。 赵家伟似是被眼前的情景所触动,悄悄把十指插进安宁的指缝间,安宁下意识想要拿开自己的手,可赵家伟不放,最后无奈被迫与其十指相扣。 赵家伟偷偷瞄一眼安宁,悄声道: “老婆,不生气了啊?” 安宁没理他,没好气瞪了他一眼,可脸上的寒霜已经悄然融化了,赵家伟看在眼里,如释重负。 冷战了这些时日,终于是和解了。他搂过安宁的肩膀,让她半个身子倚在自己身上走。 “老婆,我以后再也不做惹你生气的事儿了。” “你说的啊,说话算数!” “嗯,说话算数。” 安宁终于绽开了笑颜,主动把身子靠了过去。 赵家伟的电话响了,他拿出电话一看,飞快地瞟了安宁一眼,然后道: “老婆,来,你在椅子上坐一下,我接个电话。” 赵家伟把安宁扶到长椅上坐下,然后大步地朝旁边跨了几步才按了接听键,然脚下没有停步,一边接电话一边往前走,直到走到离安宁较远的一颗木棉树下才停下移动的脚步,靠在粗大的树兜上接电话。 安宁奇怪地朝赵家伟的方向睨了一眼,嘟囔一句: “搞什么,接个电话跑那么远,神神秘秘。” “爸,开什么玩笑,娶新媳妇儿?我和安宁好好的,娶什么新媳妇?生了女儿,以后还可以生二胎嘛。我会做她的思想工作的,她会同意的。再说,现在是儿子女儿还不清楚,你们就要给我物色新媳妇,这事儿是不是太荒唐了?” 第160章 一个矛盾的丈夫 赵家伟听着电话,神色越来越凝重。 “我不会跟她离婚的,即使这辈子都生不了儿子,我也不要跟她离婚。你们别打这个主意了。没有儿子,这是我的命,是命中注定的,怪不得任何人。” “小子,你为了一个女人,你这样忤逆父母吗?女人重要,还是我老赵家的香火重要?你就不怕成为老赵家的罪人吗?” 赵家伟烦躁地用脚狠狠踢着树兜,一只手扶电话,一只手扶额头,显得十分头疼的样子。 这边安宁静静坐着欣赏薄薄的暮色下的风景。朦胧暮色从湖面蔓延到了河堤上,四周渐渐暗下来,树影都变得模糊起来,天空亦没有星星,一团乌云从东山头移过来。 眼看世界就要被黑暗吞没时,路灯一个个亮起来了,湖面和河堤上都亮如白昼,粼粼波光像星星一样闪耀着光芒,天空却被这地面的光耀衬托的更加黯黑。 灯光下的安宁,温柔地抚摸着隆起的肚子,安静而美好。 赵家伟的电话那头老族长撂下最后一句话: “你如果不听我们的劝,那就等着来给我和你妈收尸吧,四十老几了连个根都没有留下,不孝之子,不孝之子啊!” 赵家伟唉声叹气地在树兜上靠了好一会儿,才没精打采地回到了安宁身边。 “老公,谁的电话接这么久?” “哦,学校的,工作的事儿。老婆,还逛吗?” “你不想逛了吗?” “不是,我是怕你累着,你如果还想逛,我就陪你慢慢逛。”赵家伟双臂环住安宁的肩膀,也在椅子上坐了下来。 “逛不逛无所谓,就这样坐一会儿也挺好的。老公,你看那些水光,亮晶晶的好漂亮。” “嗯,漂亮,但是哪有我老婆漂亮。” “这人怎么啦?嘴巴变得这么好使,是不是做了亏心事儿?” “什么亏心事儿,我一直认为我老婆是最漂亮的嘛。” “切!幼稚。” 安宁嗔笑着,轻轻在他胸前捶打了一下。 隆隆的几声闷雷从遥远的天边传来,赵家伟扶起安宁起身离开了河堤,往家的方向赶去。 今年冬天天气真古怪,别说下雪了,至今连一滴雨也没下过。看来这冬雨说来就要来了。 上半夜下了一场大雨,人们在哗哗的雨声里进入梦乡。 下半夜,天空静悄悄地飘起了鹅毛大雪。早晨,树上的鸟儿们唧唧喳喳闹开了,像是被这突如其来的白雪覆盖的世界给惊呆了。 人们也被吵醒,一家家的窗户打开了,一声声惊喜的感叹声传来,小孩们则无拘无束高呼着: “下雪咯哦!下雪咯!” 不一会儿,小区的院坝里一群群孩童打起雪仗来了,玩得不亦乐乎。 安宁揉着朦胧睡眼,下床吃力地穿好拖鞋走出卧室。餐桌上摆着热气腾腾的的早餐,而赵家伟却站在阳台上,一动不动,像被施了定身术一样。 安宁来到他身边也浑然不觉。他眼睛盯着院里的孩童们,眼神却迷失在向内的世界里。 “老公,看什么呢?” “哦……哦,我在看娃娃们打雪仗,你起来了,刷牙吃饭吧。” “嗯,咦?你眼睛怎么那么红?没睡好吗?” “哦,没事,昨晚起来上厕所,无意间发现外面下雪了,看了一会儿下雪,就睡不着了。” 其实,赵家伟一夜不曾合眼,确实看了半夜的飘雪,也想了一夜的心事。 周五那天,赵家伟谎称父亲身体不太舒服,自己趁周末要回盆山镇看一看父亲。安宁不免关切地问道: “病得严重吗?需要我跟你一起去看看爸吗?” “不严重,只是老毛病犯了,我趁着周末回去看看就好。你身子不方便,天气又冷,好好在家歇着吧。我不在家,你去馆子里吃点好吃的,要么去丽秋家蹭伙食,我明天下午就回来了。” “不用担心我,我还能饿着自己吗?” 安宁心里纵然一百个不愿再踏进赵家院,也不想过问赵家的事情,但是老人家生病了,她心里还是有些放不下,毕竟那是赵家伟的父母。 赵家伟这几天对安宁是异常的温情脉脉,使得安宁心里积淀了多少的阴影都被融化得七七八八的了,自然很多平日里十分抗拒的人和事,也变得不那么难一接受了,她看到了赵家伟更多好的一面,对他便多了几分眷恋和依赖。 赵家伟走后,安宁想起有一段时间没见年春了,想趁这个机会约见一下她。可年春却告诉她自己出差在外,她让安宁约灵生一起玩。 安宁有些小失望,她以为灵生正为离婚的事闹心,不便叨扰她,于是只好作罢,自己一个人无聊地在家追剧养胎。 下午正准备随便弄点吃的打发晚餐的时候,灵生来电话了,说要来安宁家陪她,把安宁高兴得跟什么似的,让灵生来陪自己用晚餐。 灵生在电话里再三叮嘱她不要出门,她说自己顺便买点菜到安宁家为她做饭,还调侃说自己知道安宁那点厨艺实在不敢恭维。 安宁也没有跟她客气,乖乖等她买菜来做,她知道自己做的菜连自己都食之无味。 其实,灵生更怕她挺着个大肚子跑出去买菜,所以才故意激她,拿她的厨艺说事儿。年春说起过,安宁的厨艺差都是赵家伟惯出来的,只要赵家伟在家,一日三餐从来不用她动手,安宁的胃口还被赵家伟养得特别刁。 唉,真是一对矛盾的夫妻,赵家伟更是一个矛盾的丈夫。平时宠溺老婆也是没谁了,可打起老婆来又是那样狠辣。不知道他是爱老婆还是不爱老婆,安宁是幸福的呢?还是不幸的呢? 第161章 我有老婆怎么娶你 此时的赵家院里又是一番什么样的场景呢?赵忠夫妇和赵家伟大姐、二姐两大家子人聚在赵家院里,大家围在火堆旁一边烤红薯,一边聊天。 赵忠媳妇从娘家领来一位年轻女孩,专门安排赵家伟跟她见面来了。这就是,赵家伟此行的目的,家里逼着他来相亲。 赵家伟自然是不情愿的,可是二老以死相逼,旁边亲戚实力助威,赵家伟不走这一趟都不行了。这种事儿,当然只有他们赵家内部知晓。婚内出轨的男人见过,婚内相亲的还是头一遭咯。估计这样的事儿也只有赵家人干得出来。 姑娘今年二十三岁,在外打工几年,刚被家里唤回来相亲。 赵家伟大了人家整整二十多岁,可姑娘似乎很是中意赵家伟。赵家伟以为只是见个面,应付一下家里人,自己只要说一声没有相中,这事儿就可以暂时搁下了。可是家里人根本没有要问他的意见的意思,大家直接就谈婚论嫁了。 男人们围在火塘边喝着本地酿的粮食酒。赵家伟一见了酒,酒虫子就开始在身体里泛活起来,横竖安宁也看不见,他就也不推杯,喝上了。 赵家伟也不表达自己的意见,当着人家姑娘的面他好像说不出反对的意见来,只好闭了口。他心想下来再找个机会,单独跟人家姑娘把事情说清楚就是了。 打定了这个主意,赵家伟就安心坐下来喝酒了。喝得有些晕乎上头时,只听见二姐跟其他女眷们在那边摆龙门阵,二姐的话传入他耳朵里却是这样的: “找神婆亲自算过了,说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有富贵气的面相,姑娘不仅命带大富大贵,命里还该有四个儿子,你说哪里去找这么有福旺相的姑娘。还等什么,就今天了。” 什么今天?赵家伟有点迷糊了,难道今天就是他们订婚吗?不会吧,自己还没表态呢?再说了,自己是有老婆孩子的人,胡闹,大家怎么都这般胡闹呢? “家伟,你怎么酒量越来越差了?还能喝吗?不能就把你杯子里的酒倒给我,你去歇着吧。” 赵忠见赵家伟眼神有些迷离,皱着眉头不说话,以为他醉了。 “哪有,这点酒算什么,哪里就喝醉了。来,干了。” 赵家伟虽不喜欢家人这样安排他跟这姑娘相亲,可又不愿意在一个年轻姑娘面前被指酒量差,感觉面子有些挂不住。像是要证明自己有酒量,他端起杯中酒一饮而尽,并要求堂兄给自己倒满杯。 “家伟,不能喝就别喝了,待会儿喝得人事不省的像什么话?” 二姐无不担忧地看看赵家伟,又转头意味深长地看着那姑娘道: “你别喝了,让小洛搀你回房休息吧。” 小洛姑娘依言起身走到赵家伟身边,大大方方地道: “赵哥,喝多了伤身,我扶你去休息吧。” “哦,没事的,我还能喝,还能喝的。” 赵家伟是真的醉了,说话有点大舌头了。 “能喝啥能喝?快去了,这里不剩多少酒了,只够我们喝。没你的份儿了,走吧你。” 大姐夫来到家伟身边,把家伟从座位上扶起来,塞进小洛怀里,让她搀走。 小洛红着脸把站不稳脚的赵家伟手臂搭在自己肩上,踉跄着朝门口走去。 小洛是个大块头的姑娘,个高,壮实,轻轻松松地驾着赵家伟走了。 “我还能喝,我不想这么早就休息了。” 赵家伟嘴硬地嚷嚷道,脚步却歪歪倒倒地跟着小洛姑娘的步伐向自己的卧室走去。留下一众家人在背后偷偷掩嘴笑。 半夜赵家伟清醒过来发现自己怀里抱着个丰满的女人,惊得血管里的酒精都挥发得无影无踪了。 他赶紧伸手拉了一下电灯开关的绳子,屋里亮堂了,他看到怀里女人正是小洛,他不记得他们之间发生什么事了,但是看到自己和小洛都衣不蔽体,就明白一切了。 他下意识地往外挪了挪身子,显得有些慌张无措,面色红一阵白一阵的,很不自然。 小洛见他那样子,抿嘴笑了,她羞涩地柔声喊了一声: “赵哥,你醒了?” 然后往赵家伟怀里一钻,把头埋在他胸前,轻言细语道: “赵哥,我已经是你的人了。你不会不要我吧?” “我的……人?” “嗯,你是我第一个男人,你不会要了我又不娶我吧?” “我……我有老婆了,我老婆怀着孩子呢?我怎么娶你?” 赵家伟边说边往外挪,可是小洛一双酥臂把他箍得死死的,软糯的身体紧贴着他,仿佛生长在了他身上一般拨不开去。赵家伟头一昏,令他发狂的身体反应把他整个人控制住了。 第二天早上,赵家伟浑浑噩噩地起身穿戴整齐后,收拾东西准备神不知鬼不觉地逃出赵家院。可刚到院里就被老族长喊住了, “家伟,提着包包准备去哪里?” “爸,我赶着回县城呢?” “今天才周六,你着什么急?你二姐让你吃了早饭带小洛去庙里上香。你明天再回去。” “爸,我老婆……” “咳咳……老子的话不好使了吗?” 老族长一着急,老烟嗓子咳咳起来。 “赵哥,饭好了,吃饭了。” 小洛端着一盘子炒猪肝从厨房里走出来,笑眼盈盈的,满脸淡淡的红晕,浑身散发着甜美的气息。老族长看了赶紧转过背去,进了堂屋。 赵家伟浑身一震,脸不由自主地红了。 他默默地回到房间里,放下手里的提包,到堂屋里吃饭去了。 第162章 将功折罪 当高星把车驶进小区的大门那瞬间,他如释重负,甚至有些归心似箭,刚刚内心里仅存的那点愧疚感荡然无存,胡珊珊刚才的崩溃模样也被他抛诸脑后。 他曾经肆无忌惮地把自己的婚姻,自己的老婆作践到支离破碎的地步,差一点就灰飞烟灭了。 而现在,他后悔了,他不想玩了,他就能顺利地回归家庭,让一切完美复原。真是一切都有如神助般的任凭他拿捏自如。 他曾经与另一个女人你侬我侬,花前月下地度过了一段美好时光。那个时候,他把家中妻儿完全抛之脑后。现在,他再一次把另一个女人和他之间的一切抛开,恨不能切断所有,再无瓜葛。 如今他就像当初无视妻子的悲哀一样,又无视另一个女人的悲哀,干脆利落地回归家庭。 他做得如此的收放自如,片叶不沾身。所有对自己不利的人和事,他都会断舍得干干净净,仿佛什么都不曾发生过。 真是个玩江湖的高手。 回家了,老婆,我终于完完整整的回归了。从此,我不会再背叛你,不会再背叛我们的婚姻。我的人,我的心都归位了,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我终于认清了自己的位置在哪里,所以我回来了。 这就是高星此时的内心独白。即便堪称江湖高手,但此时,他心里还是有些后怕的。他险些就失去了自己的根基,自己建筑了半生的根基。他可不想在人到中年,才来干拆迁重建的事,白痴才会这么做。 他觉得自己差一点走丢了,好在安全归来,他一定要珍而惜之。 老婆说了,给他一个星期的时间,一个星期太长久,他等不及。于是他用两天时间就把胡珊珊这个麻烦解决掉了。 原本没打算约她见面的,他恨不能一个电话就能了结得干干净净。可一个电话根本就了不了事儿,胡珊珊的情绪比他想象的激动,他甚至发现胡珊珊居然认为他迟早会离婚,然后明媒正娶,让她做他余生的伴侣。 怎么可能?他从来也没有过这样的想法,从头到尾,一丝一毫也没有过。这女人咋想的?怎么会产生这样奇葩的想法,她凭什么觉得她可以代替一切?她疯了吧? 他生命中的一切早已根深蒂固,无可替代,这无关乎什么爱与不爱,有情与无情。再说,哪来的这么多情和爱。 高星自己都说不清楚,自己这一辈子到底有没有爱过谁。爱情这个东西,在高星这儿,似乎是一件特别虚无缥缈的东西。好像有过,又好像从来没有过。 但是,他却明明白白地知道他的人生需要什么,什么对他来说是不可以失去的。 当他的利益受到威胁的时候,他就一定要毫不犹豫地挥刀斩断一切的牵连。于是他把胡珊珊和他之间的一切牵绊进行了快刀斩乱麻。当胡珊珊的心还在滴血的时候,他已经潇洒转身,一门心思地奔回家,找他的老婆孩子去了。 “老婆,老婆。” 高星一进门就连连呼唤老婆,到处找灵生的影子,迫不及待地想要告诉她他只要他们的家,什么都不能成为他的牵绊。 当屋里根本没有灵生的影子时,他顿感失落,甚至有些不安。 他想打她电话,又怕她不理她,因为她这些时日对他都出奇的冷漠,更不让他进卧室睡觉。他们各自睡一个房间,她也不吃他做的饭,他只好把厨房让给她,自己出去吃。 他们像两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在一个屋檐下,各自生活。所以,这个时候他是不敢给她打任何电话的。 高星百无聊赖地看着电视,心里各种猜测,她是在童玉那里,还是在别的闺蜜那里?哦,她好像有两个特别要好的闺蜜,她们经常在一起喝酒吃饭,一定找她闺蜜聚餐去了。 当茶几上他的电话铃声响起时,他心中一凛,以为是胡珊珊又来纠缠了,他不安而烦躁地拿起电话,准备郑重地警告她一番,让她彻底死心,不允许再对他做任何的纠缠。 他甚至庆幸,此时灵生不在家,不然看到他还跟胡珊珊联系就坏事了。 当他看到来电显示“老婆”时,心中那个雀跃,差点乐出声来。 “喂,老婆,我在家呢。” 没等对方问他在哪里,他倒是自觉打起报告来。 当得知灵生闺蜜有难,需要他时,他显得异常关心和紧张,积极地替他们出谋划策不说,还自请到车站码头各个出站口去询问找人。 这要是以前,灵生朋友的事儿哪里请得动他大驾?即便不得不帮也是心不甘情不愿的,不知道要受他多少冷脸。 可这回不一样了,这是多么难得的机会,是他将功折罪的好机会。 那些天,为了帮着寻找少华,高星很是积极卖力。他都不用灵生安排,自己就早出晚归地遍地寻人。 车站、码头、宾馆民宿,城里城外,都有他不辞辛劳留下的足迹。 高星在寻找少华的时候,还曾经两度与少华擦肩,失之交臂而无所知觉。 那天,少华本想直接离开甘阳县城。曾经在火车站附近短暂地徘徊过。当时,少华十分的小心谨慎,他根本不敢轻易地靠近车站。只好躲在附近那棵硕大的黄角树后面,观察着进进出出,人来人往的出入口。 他怕遇到熟人。这个时候,要是不小心被熟人碰到,他的行迹就暴露了,会十分的不利于他的逃亡。他总感觉后面随时会出现千军万马的追杀者,而前方也不知道该去向哪儿。他没有目标,只是想离开最危险的地方。 正是少华内心最惶恐迷茫的时候,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倏地闪过眼前,他悚然一惊,下意识地隐藏好半个身子,在确定那个身影并不曾发现自己后,仔细地辨认了一番,终究认出了那个人经常在各种会议上不止一次地见过他。也有过点头之交,想起来他叫高星。 他这是要出差吗?可一点都不像是要出差的人呀。他不进站,不检票,他,他这是在找人么? 第163章 老婆,对不起 高星在拥挤的人群中艰难地东张西望,似乎在搜寻着什么。一会儿又跑到售票处咨询什么,只见售票员翻看了记录本后,对高星说了什么,高星便又跑去工作人员那里比比划划一番,然后又往候车室去。 这一番操作,落在少华眼里,却令他莫名地心惊肉跳。联想到那个高星像极了正在追查他的下落,他的心就慌得几乎要窒息。 而后转念一想,这是不可能的事情。这个人怎么也跟自己八竿子打不着一块儿,简直跟自己毫无相干。自己跟他非亲非故,连混熟都算不上,也没有跟他打过牌,更没有欠他的钱。 然而,高星那一系列的操作让他心慌,心慌之余,再也没有勇气去冒险往前挪动步子,他便悄悄地溜走了。他离开了车站。 高星对少华的印象也是差不多的,点头之交。 那天,听灵生说起闺蜜的老公欠债跑路了,一听叫耿少华,高星也吃惊不小。原来是他,大名鼎鼎的“耿土匪”,想不到玩过头了,落得这般境地,真是何其可悲,可叹。 世上还有比他更可悲的男人,把自己的根基都挖空了,这样的家庭不倒塌才怪。自己可不会这么玩,永远不可能冒这么大的险。 少华在车站被高星这么一吓,再也不敢去车站了。于是他又辗转到了码头。 少华乘坐的出租车刚到码头,远远地,他一眼又发现了高星。冤孽呀,怎么就阴魂不散了呢?难不成真是来找自己的?不可能,不可能。哪有这么邪门的事情? 高星在登记室的窗口翻看记录。少华一动不动地坐在车内观察着高星的一举一动。翻阅完了登记表,高星又跑去江边,把装满了乘客正准备起航的游艇挨个地搜查了一遍。 当高星从最后一艘游艇上下来时,少华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高星汗流浃背、口干舌燥的狼狈样子。 一万个为什么在少华脑海里奔腾不止。难道只是巧合吗?这世上又怎会有这般诡异的巧合呢? 若不是巧合,那就是一个令少华细思极恐的问题了。难道是自己的事儿全面曝光了?一想到这儿,少华瞬间浑身冰凉,一颗心簌簌地往深渊里沉落。 那也不合理呀。怎么会牵扯到他来出面找他呢?不知道,好混乱。 看着一脸焦急,一脸疲惫不堪的高星,少华说不出的感觉,一颗心起起落落,进退两难。这个人的出现完全打乱了他的方寸。 少华像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坐在车上,有气无力地让司机掉头回了县城。 少华失魂落魄地走进一家不起眼的小酒馆里,他把自己灌得烂醉。 少华哪里知道,高星的出现,以及他这么卖力地找寻自己,完全是另一个意想不到的原因? 那不过是高星为了讨好自己老婆,仅仅是他在老婆面前将功折罪的一个机会而已。 高星选择了这样一种方式来赎自己的罪,以求得到老婆的原谅,救赎他那差一点就土崩瓦解的婚姻。而这件事情,却彻底改变了少华的命运和结局。 这是高星有生以来第一次诚心诚意,又竭尽全力地想要为老婆做好一件事,想要为她分忧解难。他从来没有过一刻像现在这样渴望得到老婆的认可。 他是多么希望自己成为她人生中不可或缺的那个人。他希望她失去了自己就完全不行,而自己则是她完全失去不起的存在。 以前,他是多么厌恶她对他的依赖。甚至一度希望他们之间只需要维持名义上的夫妻关系,而不用负任何责任,履行任何义务。不用疼她爱她,不用在意她的情绪,不用顾虑她的感受。自己那时候是不是中邪了?居然百般地排斥她。 直到有一天,他相信他真的会失去她,相信她真的会离他而去的时候,他身上的每一个细胞又都开始在挽留她,接纳她。 拥有的时候不珍惜,等到快失去了知道悔不当初。这男人,真是矛盾到不可想象。 这就是高星现在的感受,现在的他不遗余力地在挽回灵生,挽回他差一点破碎的婚姻。 不得不说,他这次帮灵生和年春找人,还鞍前马后地做各种跑腿服务,实际上也帮了自己大忙,灵生对他的态度明显缓和了许多。 进了家门也不再冷面霜颜的,甚至都可以坐在一起吃饭了。虽然还是分房睡,但进步这么大了,还怕最后那一道坎吗?只要灵生一个态度,明确撤销了离婚的打算,这个家也就复原了。 这天下午吃完饭,高星主动约灵生去散步,被灵生拒绝了。 两个人都不约而同想起曾经的过往,那时灵生多么希望能像河堤上那些成双成对的夫妻一样,与自己的老公并肩散散步,可是高星连这么点平常的心愿都不肯满足她,把她丢弃在半路,让她伤心不已。现在,这个时候提起这样的要求来,不是存心揭她伤疤,令彼此都难堪吗? 真是件令人心酸的尴尬往事,尴尬的回忆。 高星不自在地摸摸自己的脑袋,旋即诚恳地为自己以往的所作所为向灵生致歉,掏心掏肺地解剖自己的内心世界: “老婆,对不起,我……我以前那样对你,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了,以前的我就像中了邪一样,一直伤你的心,从来不懂珍惜你。这一次,当我感觉我真的要失去你的时候,我突然醒悟了,我才发现我不能没有你,不能没有文文和咱们的家。真的,我感觉没有了你们,我的人生就没了所有的意义。老婆,我是真心悔过了,你原谅我好吗?我们重新开始吧,重头开始,我要弥补以前对你的所有亏欠,我要做一个合格的丈夫,我要重新给你幸福。” 这番话不能不令灵生动容,也让灵生想要彻底原谅他,重新接纳他。但是,她突然想起了另一个女人。 “既然你诚心悔过,那我也不是不能原谅你,可是她呢?你准备怎么处理你跟她之间的事?” “你说胡珊珊吗?我已经跟她分手了,彻底断干净了。真的,老婆,我发誓这辈子不可能再跟她有任何瓜葛了。” “哼!你是不是把话说得太满了?我可以相信你现在已经跟她摊牌了,分手了,可是我无法相信两个曾经热烈拥抱过的人,以后见了面,能做到波澜不惊,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更何况,你们还在一个单位上班,抬头不见,低头还见呢。这样的情况下,我没有勇气相信你们这辈子真的能断干净了。” “……” 第164章 与她一起分享 高星听了灵生的话,不由得一愣,埋下头薅了两把头发,然后倏地一抬头,像是有了决断。 “老婆,我当真忘了这件事,是你提醒了我,不然我还没想到这一层呢。我决定了,我这就把今年的年休假全部请假,在休假的同时想办法搞工作调动,我尽快调到县里来。我不想呆在乡下了,我想回到县城,回到你身边。我想每一天都回来吃你做的饭。” “调动哪有你说得那么简单,你说调县城就能调县城的?哪有一朝一夕就能搞定的?” “问题应该不大,只要我不担任领导职务,作为一般工作人员调动是没有问题的。我想通了,什么职务都没有我老婆孩子来得重要。只要你不嫌弃我,我就回县城,在哪个部门做个一般工作人员就好。” 高星的态度十分坚定,好像他真的是迫切地要离开那个地方,回到她身边来。 “你自己把握吧,我嫌弃你什么呢?你当领导的时候又何曾对我有过什么好处?你善待我与否,跟你的身份毫无关系。” 高星一时语塞,讪讪地道: “那就这么决定了,我明天一早就给熊书记打电话,把年休假请了。” 他这是真的不想再回松林镇了。灵生看到他已经下了那么大的决心,深感欣慰,打心底里彻底原谅了他。 高星终于得到了回主卧室睡觉的准许,自此他们婚姻的危机也算是解除了。 第二天,高星请好了假,自告奋勇要每天在家里做饭等灵生下班回来吃现成的。可是灵生嫌他做的菜不好吃,还是等她下班回来做吧,这么多年一直不都是自己下班回来做饭的吗? 倒是灵生一想到高星二十五天的年休假,在家里闲着实在是浪费了,不如回盆山镇走一趟,去看看双方家人。高星觉得这个提议很是合情合理,便收拾两件换洗衣服,去了盆山镇。 高星回家住了两个晚上,帮着大哥大嫂干了一天的农活,第三天便开车去了丈母娘家。 高星原本是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去见丈母娘的,可丈母娘一见女婿,高兴得跟什么似的,只问了一句灵生怎么没有与他一同回来,待高星说明了原因,便兴高采烈地把高星迎进屋了。 高星这才相信灵生并未将他们之间发生的事情向丈母娘透露过一点半分,心下又感动又惭愧,更觉愧对灵生。 灵生母亲让高星把鸡窝里那只最大的公鸡给抓来做黄焖鸡,还请了住店的三位客人一起来陪高星喝酒热闹。 晚上,高星就住在灵生的闺房里,结婚这么多年,孩子都这么大了,这是他第二次住在灵生的闺房里。那还是在他们的蜜月期间,第一次在丈母娘家里留宿的时候。 后来每一次过年陪灵生回来,高星都是待一会儿就找各种理由当天就回城。再后来,都是灵生一个人回来,高星永远忙忙忙。 这回休个假还专程来看丈母娘,还不用挽留就要住下来,真是把丈母娘惊喜得,都不知道怎样来表达自己的情绪了。只想着把好酒好菜来招待女婿。 本想喊几个街坊邻居来陪女婿的,可这些年,但凡还能干点体力活的都外出打工去了,老街就留下些年老的,没有精力背井离乡的还在维持着一些冷淡的生意。这些人的年龄已经不适合与高星为伴了。 正好有几个在四海旅社入住了几天的生意人,跟高星差不多年龄,丈母娘就热情地邀请他们来跟高星吃酒。 看到灵生门上挂着的老旧泛黄的一串串千纸鹤,一种迟来的感动和幸福涌上心头。 他曾亲耳听灵生讲起过这些纸鹤的来历,但那时他心里只有嘲笑和不屑,真是小女生情怀,那么幼稚。如今,却爱不释手地摩挲着这些纸鹤。 还有,床头柜里,灵生小时候戴过的发夹,头花,少女时代的灵生的旧照片,这一切,他现在看来都是那么的弥足珍贵。 高星捧着旧时的相册,一张张翻看着灵生小时候照片。里面有记录着灵生完整的成长经历,可见她一直是父母手心里的宝。却被自己亏待了这许多年,跟着自己委委屈屈地过了这么多年。 高星的愧疚和羞惭心理越发的强烈,躺在灵生那张干净整洁,却略带年代感的小床上,久久不能入睡。 以前,他跟灵生回娘家总是急着当天就回县城,要么就回自己老家,并非有什么重要事情要办,只是总没什么兴致跟老婆孩子待在一起,连带着对灵生娘家也没兴趣待下去。 那时候,灵生那么想带他逛逛镇上的景致,想跟他一起分享自己的童年记忆以及自己珍爱的故乡的景致。但他都是逃也似的找借口溜之大吉。 他那时候对她的一切都不产生任何的兴趣和共鸣。没有一点心情分享她心中的美好。 如今想来,懊悔不已,为何以前会这样抗拒跟老婆在一起,而如今却因没能和灵生一起看盆山的风景,听她诉说编织千纸鹤的故事而悔不当初,感觉心里缺了块角,风景再美总觉美中之不足。 他如今有了强烈的分享欲,一花一草,一叶一木,他都想与她一起分享。 他给灵生发了很多视频,每到一处,看到令自己心动的景致,新奇的人事,总会产生一种从未有过的分享欲。他一路报告自己的行程,他说以前怎么没感觉到盆山的景色这样迷人?自己简直为生为盆山人而自豪。 弄得灵生啼笑皆非,这人咋突然这样魔怔起来? 高星在丈母娘家待了整整七天,把盆山景区逛了一遍,才意犹未尽地离开了盆山。 他在灵生的远程导航下,把灵生小时候去过的地方都去了一遍。他还坐在四海旅社门前的木凳上,以灵生的角度来欣赏老街的集市。虽如今的老街已不复往日繁华,但是赶集的日子,依然有着人来人往,依然有摊贩吆喝,买卖交易。 原来这就是她的童年,多么有趣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