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就要在一起》 第1节 “15分钟之内,你要是不回来,我就从19楼跳下去。”我歇嘶底里地冲着电话那头喊道。 墙上的时钟指到10点33分,从9点开始,我每隔20分钟给林峰打一个电话,“好久回来? “马上。”每次他都给我这样的答复。 望着窗外有些清冷的夜色,孤独像潮水一般汹涌而来,瞬间就把我淹没了,我像一条濒临死亡的鱼,在水里扑腾挣扎。 是的,我感到了窒息,北京这个城市陌生的包围着我,我在钢筋水泥的森林里,迷失了方向。唯一能带给我安全感的,只有林峰,我的丈夫。 今天是周末,他早上就出去了,说有一个接待任务,晚上会回来吃饭。 我等了一天,外面冷得让我没有出去的勇气,我像一只孤独的猫,蜷缩在70平米的空间,无所事事。 下午3点才兴奋起来,我要为他做一顿晚餐,冰箱里有鸡,我从重庆带来了干辣椒和花椒,准备今天给他做麻辣鸡丁,他的最爱,也是我最拿手的一道菜。 当麻辣鲜香弥漫了整个房间,我有些陶醉,可仅仅只持续了一刻钟,便烟消云散。 林峰打来电话,说不回来了,要在外面吃了饭才能回来。 我顿时像被泼了一桶冷水,从头凉到脚。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我问道,声音很冷。 他可能听出了我的不满,“9点,一定回来。” 我百无聊赖地打发着时间,等着9点钟,他回来。 可是当时针走到他承诺的时刻,他还没回来,我给他打了第一个电话。 电话里他很抱歉,有事耽搁了,可能要再晚会。 他的迟迟不归,让我心里燥得像要起火,最后一次给他打电话,我有些失控,也许,他在15分钟之内不回来,我真的会成19楼跳下去,我要让他一辈子都内疚。 他回来了,带着一身寒气,身上还披着雪花,头顶上却在冒汗。 “子橙,对不起,对不起。”他连外套都没脱,一把搂住我。 我委屈得眼泪直淌,他把我的脸贴在他的胸膛,我能听到他有力而急促的心跳,“不要生气了,接到你的电话,我把客人和老板丢在那里,一分钟也不敢耽搁就往回赶,闯了两个红灯,改天还得交罚款去,对了,因为开得快,还差点跟别人撞车,不过都没关系,只要我的子橙能消气就好。” 他这么一说,我哪里还有什么气,“你把客人和老板丢下先走了,会不会对工作有影响?闯了红灯,得罚多少钱呀?你开那么快干什么,万一出了车祸,你让我怎么办?” “不是你让我15分钟之内回来的吗?我怕你真的跳楼了,我一个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什么工作,罚款,我才不管那些,老婆才是最重要的。” “不管能行吗?你要也没了工作,我们两个失业人员,喝西北风去呀?”我把头往他怀里蹭,眼泪鼻涕的全抹他身上了。 “你这么在乎我的工作,还逼我15分钟必须回来?”他抚着我的头发说。 “谁叫你不守承诺,你答应我9点回来的。”我有些理屈,确实,是我冲动了。 “子橙,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我也想早点回来陪你,可是今天老板从重庆来了,还请了香港的几位设计师,那种场合,哪是我说几点完就能完的呀?你要体谅一下嘛,我这么辛苦的工作,也是为了我们这个家呀。” “那你不能定几点回来,你就不要给我说时间,免得让人家巴巴地等你。”我已经理短词穷,撒着娇,给自己找个台阶下。 “是,是,是,都是我不好,老婆,没生气了吧?”林峰是个好男人,也知道用什么方式,护我的短。 在他心目中,我就是个任性的孩子,他喜欢宠着我,爱我,而我,也是那样的爱他。 第2节 我是三个月前从重庆来到北京的。我厌倦了两地分居的生活,我们结婚不到两年,他就接到调令,奔北京来了。我在重庆一个人守着我们的房子,度日如年。 我经常比喻那是空房,再加两个字,独守空房。我不止一次的问他,我还要守多久的空房?他一脸无奈。 在孤独寂寞的时候,对他的思念便如一条蛇,紧紧地緾绕,我的身体,还有我的大脑,有种被挤压的痛,无法遏制地蔓延;我要习惯看着别的夫妻卿卿我我,相依相偎,可是妒忌会像火一样点燃我;我要习惯例假痛经时,身边没有对我呵护有加的丈夫,我要习惯周末无聊地打发多得如沙的时间;我要习惯一个人去看电影,忍受别人异样的目光;我还要习惯很多。 当我不想承受这些,我决定到北京去,夫唱妇随,我也顺了这天意吧,因为比起他的收入,我的工资相形见拙。 他的事业也正值风声水起之时,所以,只能我做出牺牲,辞了稳定但收入不高的事业单位工作,去北京,结束两地分居的折磨。 林峰是盼着我去的,一个男人独自在外,没人问候问暖,吃着索然无味的饭菜,做梦都在想我做的重庆菜,麻辣得有滋有味,他给我打电话,说梦里都在流口水。 我一阵心酸。 公司在北京给林峰租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他说没有家的感觉,他从来没有要求我辞了工作到北京,我知道他心里是想的,但他不愿说出来,因为他怕我如果来了,过得不如意,我会怪他。 这我能理解,我爱他,他不在的每一天,我都过得很煎熬,我愿意为了爱情,放弃我的工作,这是我自己选择的,因为我一直认为,结婚,就要在一起,感情需要耳鬓厮磨才能愈加浓厚。 我无法想像,长期的两地分居,有多忠执的爱情,才能始终如一,而我的婚姻,仅仅不到两年。 我到北京的那天,下着大雪,我这辈子第二次亲眼看到了雪花,第一次是在我上高中的时候,重庆下雪是很稀罕的,北京的雪,让我欣喜若狂,几乎忘了寒冷,我穿少了,我从来没想到,北京会是这样的冷。但那天的雪花,让我心里面沸腾着,还有久别重逢的激动,喜悦,让我忽略了零下8度,吐口唾沫都会结成冰的现实。 从机场出来,林峰一直拉着我的手,他的掌心很厚实,也很温暖,我们恋爱开始,我就迷恋他掌心的温度,喜欢他牵我的手,喜欢他用手抚摸我娇嫩的肌肤。我确确实实能从他的手读到他对我的爱,那是温柔的,细腻的触感。 在我眼里,他帅极了,五官俊朗,身材挺拔,乍一看,有点像韩国明星张东健。那次,我看《太极旗飘扬》,张东健那个侧面,硬气英俊,我一愣,赶紧去翻我们的相册,印象中他有一张照片,就是这种味道。 有个明星气质的老公,是前世修来的福气。这是他开玩笑说的,我眉头一抬,美的你,娶到我这样的气质美女,才是你的运气。 我非国色,但也天香,但配他,是有些勉强。 “老婆,谢谢你。”在回去的路上,他的眼里满是感激,我欣然接受这样的感激,我受得起,辞去那份稳定的工作,到北京来与他同甘共苦,给他一个家的温暖,他应该感谢我,从此可以告别伪单身生活,有热饭吃,有干净衣服穿,有老婆疼,对他来说,这就是幸福。 而我,未来就像第一次看到的北京的路,有种不可知的变数。 但我到北京的第一天,全然想不了这么多,心里除了久别胜新婚的甜蜜,就还是只有甜蜜。 第3节 七拐八拐的到了一幢高楼前,他对我说,就是这里了。 我抬头,仰望90度,30多层楼的房子,这就是我们在北京的家,现在是暂时的。 林峰的设想,等多攒点钱,也在北京买套房,以他们公司目前在北京的发展势头,他长居北京,已成定局。 在首都有个家,真是充满诱惑,我要让我爸,我妈都来北京旅游,他们这一辈子,还只在电视上看过天安门呢。 我激动万分,抱着他亲了又亲,“老公,真希望那一天快点到来。” 他们公司待遇不错,像林峰这种中层骨干调到北京,都会给他们租房子,标准都是两室一厅,潜台词就是安心在这里工作,欢迎家属到北京“视察”,如果乐意,欢迎“随军”,我就是这样来的。 70平米的两室一厅,在京城也难能可贵,还有那么多北漂在地下室呆着呢,我们的条件,是n好的了。 当然不能跟我们重庆的房子比,也没法比,这是京城,首都呢,有个窝就不错了,更何况这窝还算不错。 他按了19楼,从电梯的新旧程度,可以断定这楼至少有5年以上历史了,还专门有人坐在电梯里,负责按电梯呢。 我不解,用得着吗? 按电梯的是个30岁左右的胖女人,她见我们进来,也没问,就直接按了19楼,目光还在我脸上扫视了几秒钟,我在里面看到了北京人天生的自豪感,就算一个按电梯的,也可以用那样的眼光,傲然地看着我这个外地人。 我脸上写了字,我是外地人吗?我又没开口说话。话说,本人的普通话也不赖,虽然不带京味,至少也不是川普。 “她怎么知道我们住19楼?”出了电梯,我很是疑惑。 “我都在这里住了一年了,她还能不知道我住19楼?”林峰笑嘻嘻地捏了一把我的脸。 “她看你的眼神不一般。”我斜着眼睛,想起进电梯时那个女人眼含笑意地看着他,扫到我这边,就变成冰了。 “净瞎说。”他一把搂住我的腰,就要解我的扣子。 “真的,我绝对没有乱说,这是女人的直觉。”我想拂开他的手,可是他的手已经直接伸进了我的内衣。 “子橙,咱别说她了,让我看看你,几个月了,想死我了。”他迫不及待地解开我的胸罩。 “就不。”我笑着,猫腰躲开,我喜欢看他心急火撩的样子。 他拉住我,用手环着我的腰,轻易地把我抱了起来,然后嘴唇滚烫地贴着我的唇,温柔而细致地吻着,就像轻拂一件精致的瓷器,我在他的吻里,慢慢融化。 从温柔到粗暴,他积蓄了很久的能量,终于在那刻得到渲泄,而我也如久涸的旱土,欣赏着迷人的甘露。 他很快便睡着了,男人的精气迸发后,便滩软成泥。 我睡不着,在他入睡后,久久地端视着我的男人,他脸上细细的汗毛,剑刻般的轮廓,浓密的黑发,他的眼睛,鼻子,还有弧形优美的唇,在我看来,都是那么完美,还有一种成熟男人独有的气息,这些,都深深地吸引着我,最重要的,他的心里,全是对我的爱。 也正是如此,我义无反顾地来到北京。 我的记忆因为我的失眠,从我的脑海深处浮了上来,那些记忆是美好的,我一个人在重庆的时候,经常会拿出来翻,回忆也是件很幸福的事,点点滴滴,那些,伴我度过了很多寂寞的夜晚。 第1节 林峰比我大5岁,认识他时我25岁,他30岁,别人说男女间5岁的年龄差距,就会有代沟,那是70后和80后之间,因为时代差异而产生的,无法避免的距离。 我的理想伴侣是80后(总觉得70后会有代沟),大学里谈了一次恋爱,那是一个阳光帅气的大男孩,叫陈灿,我们是同班同学,他是成都人,记得有一首词,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我们的爱情当时就处于这种状态,爱得死去活来,可最后,天地是没合在一起,我们也分手了。因为他独子,父母早就在成都给他安排好了锦绣前程,而我也是独女,生下来就没离开过重庆,最终,我们视为生命的爱情,便因为成渝两地并不算太远的距离,划了一个很遗憾的句号。 话说,如果没有这个遗憾,我又怎么能遇到我的真命天子林峰呢? 我和陈灿,在别人眼里是郎才女貌,但我们都是独生子女,从小都是被父母宠着长大的,很多时候,因为彼此的个性太强,谁也不肯迁就谁而会产生一些矛盾,因为爱情,我们忽略了这个问题。后来我和林峰结婚后才暗自庆幸,我们同学出来的结婚有三对,到目前为止,离了两对,据说离婚的原因都是性格不和,像我们这种独生子女,能相互粘合,确实需要一种艺术。 林峰不是独子,他有一个妹妹,关于这个问题,我妈最先提出疑问,按说林峰是70年代末出生的,那个时候中国的计划生育正进行得如火如荼,超生的处罚是很严厉的,林峰的父母都是有公职的知识份子,按当时的情形,不应该生二胎的,我妈之所以对这段历史了解得如此详细,因为当时她在学校就是负责抓这项工作的,她说当时工作的重点就是把眼睛盯在已生育一胎的女同志身上,如果肚子稍有嫌疑,就要单独谈话,一定要把苗头扼杀在摇蓝之中。林峰的妹妹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下是怎样出生的,就成了一个谜,连林峰也不知道。但无论怎样,林峰很爱他的妹妹,可是妹妹在16岁那年意外死了。这是他心中最大的痛。 有妹妹的林峰,与独生子女不一样,他从小就懂得迁让,爱护妹妹,这也跟他们的家庭教育有关,从小给他灌输的就是仁爱,宽容的理念。 与他的相识,仿佛也是上天注定。 那年我25岁,被我妈列为剩女,my god,我都成剩女了,那30岁以上的女人,不得成剩大妈了? 她之所以把我提前认作剩女,无非是想让我快点嫁出去,还美其名日,她在我这个年龄的时候,都是两岁孩子的妈了,那个孩子,就是指的我,她的独生女儿。25岁的我还没谈恋爱,我妈着急呀,先不说谈恋爱需要过程,到最后修成正果,还不晓得需要多长时间,我的工作单位街道办事处,少有年轻小伙子,我又是一典型宅女,平时两点一线的,除了上班,就是窝在家里看书,看电视,以前还有死党黄云姗陪着我娱乐,后来她交了男朋友后,十足的重色轻友,我的交际空间越来越狭窄,所以,我妈很焦心,以我这种状态,何年何月才能交上男朋友,更别说结婚。 于是,她与她的老闺蜜,也就是我黄阿姨在几个月内,给我安排了密度相当高的相亲,有时是一周一次,我强烈抗议,但都被无情驳回,我妈是软硬皆施,不惜血本把我打造成气质美女,光是宝姿连衣裙,就给我买了两条,1000多块钱的裙子,凭我每个月2000多块钱的工资,我是没有实力消费的,但老实说,我并不喜欢这种修身塑形的正装,像我们这种上班族吧,这大热天,穿着有里衬又贴身的裙子,上班下班没有空调的当口,没提多热了,我宁愿穿那些我自己买的棉布裙子,又舒式又凉快。 我妈为了让我嫁一个好郎君,那是舍得花钱的。不过据我观察,买了那两条奢侈的裙子后,我家连着一个月都以素食为主,我爸调侃,这南瓜吃得,喝白开水都自带甜味了。我也“起诉”,我这身材已经很苗条了,再天天吃冬瓜,都要成骨感美人了。 我妈一别嘴,现在提倡素食主义,听说素食餐厅可贵着呢,人家有钱人都讲究养生了,我们也得学着点。 我牢骚,我们离有钱人,还差着十万八千里距离呢。 我爸是机关公务员,说着好听,公务员,其实也就是一个管档案的,几十年了,连个科长都没混上。我妈是一非重点小学教务处的,我呢,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这样的家庭出身,顶多算一小家碧玉。 在我妈眼里,我就是西施,她非得把好这关,把我这西施嫁个好人家,便是她人生最大的成就。 相亲对象身世背景要过了她这一关,才会安排我进行“二面”。 我觉得自己好像得了相亲恐惧症,只要我妈一问我周末有没有时间,我全身汗毛就会竖起来。 两个陌生人对坐着,我还得忍受对方的目光肆无忌惮地在我脸上,身上扫来扫去,像在审视动物园里的动物,记得有一次那个男人,长相还比较顺眼,就是那眼睛就像扫描器一样,在我胸前扫来扫去,我穿着那件黑色镶紫边的宝姿连衣裙,修身效果相当的好,把我的曲线勾勒得玲珑有到致。我觉得他眼神像带着电,所到之处,我都有一种被轻刺的感觉,特别是扫到我的胸部时。 “夏小姐,你的内衣尺寸没买对,据我目测,你应该是75c,但你的内衣买小了,把本来很完美的胸部箍得太紧了,影响了外在美感。” 我彻底被雷晕。 他是做内衣设计的,初次见面便毫不避讳地谈及女人胸部,对他来说,就是职业习惯,但我不能接受,我难以忍爱他把我的胸部当成模型来看的眼光,所以我当场就把他ng了。 我可怜兮兮地对我妈说,可不可以不要再安排相亲了? 我妈立刻马起脸,“不行。” 我妈在家里有着绝对的权威,还有最语重心长的那句话,“子橙,我都是为你好。”说到这份上,我只能举手投降,乖乖地参加她为我安排的相亲。 第2节 8月16日,我将永远铭记的一天,我今生最后一次相亲,便是在那天。 8月的重庆,已经进入三伏,我像失水的鱼,大口大口吸着热气,我强烈要求开空调,我妈不予理睬,可真够省的。 “子橙,你还在磨蹭什么,都快9点了,还不赶快收拾一下。”我妈粗着嗓门说。 “收拾什么呀。”我懒洋洋地蜷在沙发上,这天,不动都热。 “嘿,我说你这孩子,我给你说的话当耳边风呀,黄姨给你介绍了一个对象,昨天不给你说了吗,家里条件很好,本人还是海归呢,11点,在解放碑美好时光咖啡厅见面。” “切,海归有什么了不起,现在“海待”多着呢。”我在心里嘀咕了一声。 “快点起来,换衣服,说不定就相中了呢。”我妈满心期待。 话说回来,她哪次不是满心期待,最后都以失望告终。她归结为我不配合。 我还蜷着不动,我妈急了,“快点呀。” 我满心不情愿地立起身子,机械化相亲程序开始,换宝姿,化妆。 “要我陪你一起去吗?”我妈饶有兴趣地问。 “omg!”我在心里叫了一句,“不用啦,有大人在旁边年轻人不好发挥。”这是我谢绝她“好意”用的托辞。 “好吧,我就不去了,这次好好把握哦。”我妈眉眼里全是笑意。 “是,亲爱的妈妈。”我换上那件相亲御用服,黑色的宝姿连衣裙,略施淡妆,就准备出门。 “妈,照片。”我突然想起她没把那个男人的照片给我看,这可是每次相亲前必修的课呀。 “哦,对了,黄姨说这次没拿到照片,不过是她老公单位同事的儿子,听说人长得不错,高高大大的,有1米78呢,黄姨说他今天会穿白色体裇,坐在靠窗的位置,这还有电话号码,要怕认错,就先打个电话,保险些。”我妈递给我一张纸,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范东两个字,还有一串手机号码。 “知道了。”我随手把那张纸放进提包里。 “11点哦,你打出租车过去吧,千万别迟到了。”我妈真够噜嗦的。 “好啦,我知道了。”我极不耐烦,相亲就够别扭的了,还这么啰嗦。 8月的太阳,差点晃花了我的眼睛,地面的热气和空气中的热浪,十足要把人烤焦的架式,我妈真是想得出来,这种高温,人家都休高温假了,我还被逼出来“加班”。真是太不人道了。 这种天气,要打到出租车,几无可能,从我身边呼啸而过的出租车,里面坐着的都是抱着情愿钱吃亏,也不要人吃亏想法的人,在艳阳高照的三伏天,谁都不愿省那几块钱。我也是这样想的,正因为这样想的人太多,所以我等了10分钟,都没等到一辆亮着空灯的出租车。 我不着急,时间过了,相掉就算了,反正我也没当回事,只是像贴煎饼一样站在地面温度那么高的地方,我有些吃不消了。 干脆坐公共汽车去得了,总比在这里贴煎饼强。 我去了公交车站,今天周末,坐车的人不多,话说,这艳阳当空,人家都窝在空调房里享受冷气,谁像我大热天的也休息不成呀。 公共汽车倒是凉快,冷力十足呢,嘿嘿,这倒是个乘凉的好地,花上3块钱,从我家坐到终点解放碑,慢悠悠地,一个半小时,不仅可以享受冷气,还能闭目养神,真是不错呢。 途中好像堵车了,我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到了终点还是被售票员喊醒的。 我一看表,使劲地咽了一下口水,11点正,这车坐得,2小时了,我确认在我迷迷糊糊睡着的当儿,肯定是堵车了,不然要不了这么长时间。 以我的速度,步行到我的定点相亲地美好时光咖啡厅,得10分钟左右,这相亲肯定是迟到了。 我准备掏出我妈给的纸条,打个电话给对方说明一下,找了半天,纸条不见了,我记忆回放,估计是在公交车上掏钱包时,给带出来,掉公交车上了。 我蓦地产生这样的想法,要不我干脆多迟到一会,如果他是个有耐性的人,就会等我,说明我们还有缘份,如果他已经走了,那就说明无缘,相亲失败。 我为自己这么天才的想法,一阵激动。 我去商场吹了20多分钟空调,11点40准时到达美好时光咖啡厅,窃喜,靠窗的那个男人,穿着黄姨说的白色体裇,没错,是他,还在呢。 我慢悠悠地走了过去,在他对面坐下,“对不起,堵车了。” 那个男人正埋头翻着杂志,好像被我的出声惊了一下,猛地抬起头,脸上满是错愕。 他看得太出神了吧,居然被我轻飘飘的话,给惊了,我扑哧一声笑了,眼前这个男人是我所有相亲对象中,长得最合我心意的。特别是那体白色体裇,衬得整个人很干净清爽,眉宇间凝聚着睿智和坚毅,是那种一看,就颇能让女人动心的那种。 “你好,我是夏子橙,认识你很高兴。”我第一次对男人,大方地伸出手。 “你好!”他迟疑着,伸出手,在直视我的一刹那,眼底闪过一丝光华。 还有这样的男人,在大美女面前,还会犹豫要不要握那双主动伸出的纤纤玉手,我不由得对他又添了几分好感。 我点了卡布其诺,我最喜欢的一种咖啡,钟爱上面丰富而细腻的泡沫,用舌头一舔,奶香便溢满我的口腔。 虽然他的杯子里只剩下半杯咖啡,但凭我的经验,那也是卡布其诺,至少从这点看,我们有着相同的爱好。 他用手搅动着咖啡,我偷偷看了一眼,他的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很整齐,勺子慢慢地在咖啡里划着圈,看得出来,是个很有耐心的男人。 我经历了n次相亲,应对这种相亲场面也能做到从容,但这次我是怎么啦,居然会心跳加速,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怦然心动? 他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响了,是最新款的三星手机,我只在网上看过,它的价格,让我望尘莫及。 接下来,就是他与电话那边的全英文对话,他说得很快,我大学四级英语,只能听懂几个单词,汗颜。 我对他的好感,上升到崇拜,随即又转至对黄姨的感激,多好的黄姨呀,居然给我介绍这么一对象,不过话说回来,干嘛不早点推介?那前面的相亲不都是多余的吗?真是浪费了我那么些宝贵的时间。 我的卡布其诺也送上来了,我习惯性地舔了一口泡沫,白色的泡沫瞬间沾满了我的上唇,接完电话的他看着我,愣了,旋即笑了,我马上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情急之下用手背一抹,我的玫色唇彩给划拉到嘴角了,他的笑意更浓了,真是窘死了,我的脸就像刚在太阳低下晒过的草莓,又红又热。 对面那双手递过来一张纸巾,我接过,无意中碰到他的手指,羞涩漾满了我的脸。 “你在哪个国家留学?”我记得我妈说他是海归。 “英国。”他嘴角还有浅浅笑意。 我脸上的红霞还没完全散去,“真好,我那时也想到英国留学,可是没这实力。”的确,自己既非出类拔萃,家境也不支持。 我想去英国,缘于徐志摩的《再别康桥》,读大学那会,我无可救药地迷上了徐志摩,“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多美的意境,我今生的最大愿望就是到康桥,看一眼我最崇拜的诗人笔下那美妙画面的真实景象。 “你去过康桥吗?”我问道。 “去过。”他抿了一口咖啡。 “有徐志摩《再别康桥》里写的那么美吗?”我充满期待地望着他。 “很漂亮,你也喜欢徐志摩?” “嗯呢,他是我的偶像。”他用了“也”,难不成他也喜欢? 这下我们有话说了,并且越聊越投机,居然忘了已是中午吃饭时分。 我的手机在我们聊得正有劲的时候,不合适宜地响起。 “子橙,你跑哪去了?为什么不准时过去,那么早就出的门,11点肯定能到的,刚才黄姨打电话,说范东是个守时的男人,最不喜欢没有时间观念的人,所以人家说算了。你这死丫头,那么好个对象,让你给错过了。”我妈的声音连珠炮似地在我耳边炸响。 这怎么回事?范东不是在我面前坐着的吗,难道?不会吧•;•;•;•;•;•;,我脑子嗡嗡直响,就像有无数只小蜜蜂在晃悠。 “你不是范东吗?”我小心翼翼地问。 对面的男人张大了嘴,“范东?” 天,我还在那里自作多情地怦然心动呢,还在跟人家大谈康桥来着,敢情他不是我的相亲对象呀,真是丑大了,我用一只手遮住脸,恨不得地下配合似地裂开一条缝,让我赶紧钻了去。 “对不起,对不起,我搞错了。”我真是窘死了,站起身,眼睛都不敢看他,这会哪里还顾得什么心动,只想赶紧逃离这地,还跟人家说什么“我是夏子橙,认识你很高兴。”当时他都不知怎么想我呢,一个女人,跟一个陌生男人这样直白地打招呼,他不会以为我有病吧?还有那范东,不就40分钟吗,等美女40分钟会死呀?要不是他“准时”走了,我哪能出这洋相? 我快步逃出门口,阳光一晒,我的阿q精神来了,反正以后也见不会见面了,没什么,他认为我是什么女人,都不重要了。 “夏小姐!”他居然追了出来,不会是对我有意思了,想要我的联系方式吧,我要不要给他呢? “你的包忘拿了。” 天哪,我真是慌了神,连包都忘记了,那里面可装着我的money,还有信用卡和身份证呢。 “谢谢!”我伸手接过。 “夏小姐,能留一个电话吗?” 我几乎没有考虑,就把手机号码给了他,会不会不矜持?不过当时真没考虑这么多,就那么给了。 那天的太阳特别的毒,宝姿裙贴在我身上,被汗水浸得粘糊糊的,我整个人也晕乎乎的,我只记得临走时,他告诉我,他叫林峰,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设计总监。 回家后,被我妈骂得一头狗血,我伸伸舌头,跟林峰啼笑皆非的相识,我没有告诉她。 第3节 从林峰给我打来第一个电话,我就预感到我们之间会有故事。 他说从来没有看到过像那样喝卡布其诺的女孩,在男人面前,毫不掩饰的率直,他还说,那天的我,很可爱。 以后的发展,便是你情我愿,我无可自遏地爱上了他,他对我的爱,也如潮水般包裹着我。 我经常庆幸,当时不顾矜持地给他留了电话,也要感谢范东,是他的守时,成全了我和林峰,不然,我和林峰,今生可能就无缘了。 我捡了一个金龟婿,林峰的人品和家世,都无可挑剔,他的父亲是医院的副院长,母亲是机关干部,他本人也有才有貌,是重庆一家实力房地产公司的首席设计师,,有房有车,这样的男人,确属极品,阴差阳错地被我这样平凡的女人把握到了,当我把林峰领到我妈面前时,她笑得嘴都快合不拢了。 “妈,这就是我错过范东后碰到的男人。”我私下里一五一十地把整个过程讲给我妈听。 她不住地点头,好,好,这就是缘份呀。她尤其钟爱医生这个职业,纵观我们家三亲六戚,没出一个医生,遇到看病求医这种事,没有门路呀,现在的医生,俏着呢,病人得看他的脸色,我妈是希望我找个医生,以后一家人有个头痛脑热的,就不用抓瞎了,虽说我找的不是医生,但我未来的公公可是医院的副院长,那医生还不得看他的脸色?我妈高兴得,有种鸡犬升天的荣耀。 她对林峰的态度,那叫一个好,丈母娘看女婿,十看十顺眼。 和林峰恋爱,被他呵护,疼爱,我时刻都被幸福包围着,他的眼神总是那么温暖,他的脾气好到可以包容我的任性,这样的男人,的确是理想的丈夫人选。 林峰的父母也是喜欢我的,第一次去他家便感受到了。 那是我们恋爱5个月后,林峰神秘地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我充满期待。 他开车带我到了一个高档住宅小区,停下,我疑惑,这是哪? “我家。”他轻松地说出这两个字,我脑袋都大了,“什么,你家?你干嘛不早说,我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呢。” “准什么备呀,丑媳妇迟早得见公婆。”他在我脸上轻轻捏了一把。 “不行,不行,改天好不好,今天太突然了,我怕自己应付不来。”我央求道。 “亲爱的,改不了了,我爸妈已经在家等候未来媳妇了。” “合着你早预谋好了呀,啊,你是把我往火堆里推呀。”我把身子偏向车门,想躲避这件事情,但显然是徒劳的,他但手揽住我的腰,“我爸妈都是很好相处的人,放心吧,他们会喜欢你的。” “可是•;•;•;•;•;•;”我还想说什么,他用唇堵住我的嘴,“没有可是,就是今天,子橙,答应我,好吗?” 他的温柔攻势,我无法拒绝,只能硬着头皮“上阵”了,不过我真的好紧张,时值冬日,我的手心沁出了汗水。 他握着我的手,暖暖的,不住地给我打气,我深深地呼了一口冷气,再重重地吐出来,见就见呗,难不成比参加工作时的面试还难?面试我都过关了,嗯,加油,没问题的。 我暗暗捏紧手心,给自己打气。 他家住在10楼,电梯停的当儿,我攒足的劲随着电梯门的关上,一下子就泄了,“林峰,我还是不行呀。” 林峰冲着我微微一笑,“别怕,有我呢。”就把我“拽”到了1005门前,按了门铃,门铃一响,我逃不掉了。 门开了,我在深呼吸后,绽放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我没猜错的话,门口站着的是林峰的妈妈,都说儿子长相随母亲。 果然,林峰开口了,“妈,这就是夏子橙。” 开门的时候,我看见林妈妈的神情淡淡的,却在正视我的瞬间,她的脸像一粒石子投进湖面,漾起了波纹。 “子橙。”她喃喃道。 我被她的目光灼得有些不好意思,垂下头,“子橙,进去坐吧。”林峰在门口的鞋柜给我拿了一双紫色的棉拖鞋。 林妈妈恍然大悟般地从一种梦境里醒来,“快请进吧。” 我换鞋的时候,冲着林峰悄悄吐了吐舌头,林妈妈看我的时候,焦点太集中了,好不自在,就像面试官审试应聘者。 “子橙来了,欢迎啊。”听声音就很亲切,应该是林峰的爸爸了。 林爸爸看到我时,表情闪过轻微的变化,我敏感地捕捉到这个变化,我脸上没花吧,糟了,都忘了照下镜子,应该不会吧,要有的话,林峰应该告诉我的呀。难道我惊为天人?不可能的,虽说小有姿色,但绝不可能惊鸿到让两位老人家都注目。 总之,那天我在他家受了隆重的款待,吃饭的时候,林妈妈不停地给我夹菜,那热情,我感动得真要把她当成我的亲妈了。 与她对我的热情相比,她和林峰却没有母子间那种亲络,她和林峰很少有对话,中间仿佛有一种隔膜,林爸爸是个健谈的人,席间谈笑风声,活跃着气氛,他和林峰很融洽,看起来父子间的感情明显更深一些。 第一次猝不及防的面见未来公婆,效果很好,临走时林妈妈还拉着我的手说,经常来啊。我连连点头,这潜台词我还能不明白,她对我是满意的。 林峰也显得很高兴,他说一家人很少这么开心地在一起吃饭了,都是我的功劳,我不解,我有什么功劳? 他只是笑,没有说话,眉间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 他没有和父母住在一起,而是在自己公司的楼盘买了房子,我理解为是男人独立的需求。 他那两室一厅的房子我去过,现代风格的装饰,以黑白为主色调,细节设计很到位,是林峰自己设计的,他就是这个专业出身,从他的装饰风格,能看出他的品位。 第4节 我们相识一年后,林峰向我求婚,我还晕乎乎的,“你爱我什么?”这个问题,我问过无数遍,只因为我喜欢听到那样的答案,说得再多,我也愿意听。 “因为你傻呀。”他捧着我的脸,温热的唇贴着我的眼睛。 “我傻你还爱?”我撇着嘴。 “是呀,是呀,我是夏子橙,认识你很高兴!”他学着我的腔调,又来调侃我。 “坏死啦,老揪着人家小辫。”我羞红着脸。 “我就喜欢这样的夏子橙,率直可爱。”他的唇滑到我的鼻子,往下,靠近我的唇边,轻轻摩擦。 “子橙,嫁给我!”他喃喃说道。 “我不。”我笑着躲开他的唇。 “子橙,我爱你。”他又贴过来。 “那你去给我妈说。” “啊,我娶的是你,为什么要给你妈说?” “你娶我当然要我妈同意才行呀,否则,我可不敢嫁给你。”我吃吃地笑。 “我要定你了,你妈不同意,我也要娶你。”他胸有成竹。 我妈怎么可能不同意?她不止一次地给我说,赶紧把这事订了,林峰这么优秀的男人,打着灯笼都难找。当然,这些话我可不会告诉他,不然多掉份,弄得我像中了彩,过期就领不到似的。 我最好的朋友黄云姗见过他,也啧啧道,你这傻丫头,真是有傻福,我怎么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我戳了一下她的脑袋,“这话可别让杨毅听到了,再说,人家杨毅也不错呀。” “什么不错呀,比起你家林峰可差远了,三无青年,无房,无车,无事业。”云姗埋怨道。 “怎么这样说人家嘛,杨毅对你多好呀,捧在手上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把你当公主宠着,你就知足吧。” “哎,这倒是,我家杨毅除了穷点,什么都好,长得也不赖,不比林峰差吧,可你说这人不能比呀,人家林峰海归,房子,车子,地位,什么都有了,杨毅呢,什么都没有,在那个小公司混了几年,才混个技术主管,你说那种公司有什么前途呀,可他就是窝着不走,一个月拿那么点钱,何年何月才能买房哟!”云珊满脸无奈。 比云姗大两岁的杨毅家境不好,这我是知道的,他家两兄弟,父母都是老国营企业的退休工人,弟弟刚参加工作,一家四口挤在不足60平米的老房子里,云姗家里稍好点,独女,她妈跟我妈的主导思想出奇的相同,想让女儿嫁一个好人家,所以对她和杨毅的事,她妈一直是反对的,她可不想让女儿嫁到那么一个穷家去吃苦。 可云姗那时正和杨毅爱得如胶似漆的,谁的话也听不进去,为此,还跟她妈决裂,一个人从家里搬了出去,租了间小屋,这就是她说的,为爱情可以做出牺牲,她认为是值得的。我钦佩云姗的勇气,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做法,我真是爱死她了,那时,我把她当成了榜样,如果有一天,我的真命天子出现,我妈也反对的话,我也要向她学习。 我自认为,不是那种虚荣的女人,云姗也不是。 可最近老听着云姗在我面前念叨杨毅这不好,那不好的,我问她,“是嫌弃人家啦?” 她不置可否,“他这人其实挺好的,对我也好,就是不求上进,我看着着急。” “杨毅属于那种居家男人,我觉得不賴,女人这辈子,就是找一个爱自己的老公,你看那些豪门怨妇,她们够有钱吧,可她们不幸福呀,男人有钱就花心,这是真理,与其守着一堆钱过日子,倒不如找一个真心对自己好的男人,至少心里踏实。”我开导她。 “如果是你,愿意找杨毅这样的男人吗?”她突然问道。 “我愿意。”我很肯定地回答。 她叹了一口气,没再说话。 云姗是个心气很高的女人,我知道她是在拿林峰和杨毅做比较,她的条件不比我差,甚至她比我更漂亮,工作单位也不错,在一家外企做文秘,收入比我高,但为什么我找的男朋友就把杨毅生生地比了下去,也许,她有些不平衡。 我不好说什么,难道我对她说,林峰要是杨毅这样的条件,我还是会不顾一切地去爱他,我爱的是他这个人,而不是他身上的光环,这不是刺激她吗? 话说回来,我夏子橙真不是那种现实的女人,如果林峰真的一无所有,像云姗说的那样,三无男人,只要他对我好,我还是会义无反顾地嫁给他。 我把爱情看得比金钱重要。 第1节 林峰很正式地到我家,很庄重地对我妈说,“伯母,我要娶子橙。” 我妈那叫一个喜出望外,她老人家真不善于掩饰自己的表情,这时候,要沉住气呀,平时教导我的稳重,在她自个身上,全然没有概念,瞧她那激动劲,真像捡了一个金元宝,准确地说,捡了一个金龟女婿,真是羞死我了,你女儿没这么差劲吧,搞得我像滞销货突然被人买走一样。 就这样,我轻易地被我妈“卖”给了林峰。 领结婚证那天,我还在云端轻飘飘地,我就这么嫁人啦?我就要做人家的老婆啦?当鲜花的大章红艳艳地落下时,林峰用力捏了我的手,在我耳边轻轻说道,老婆,你是我的啦!我那脸红得,比结婚证上那章,有过之而无不及。 “子橙,我会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这是林峰在婚礼那天对我做出的承诺,我甜蜜地闭上眼睛,真像做梦一样,一年前还在四处奔波着相亲,一年后就成了最幸福的新娘。 林妈妈,不,我已经改口叫她妈妈了,听到那声“妈妈”时,她居然感动得眼睛都湿润了,我真是受宠若惊。原来她是盼着儿子娶媳妇,盼到这个地步,媳妇一叫妈,居然能让她泪眼朦胧,儿子叫她妈时,没看到她有这般激动。 公公婆婆都是高级知识份子,我原来以为这样的家庭会很难相处,可是没想到,他们对我的欢迎程度,远远超过我想象。 婆婆对我那好,可不逊于我妈,甚至比我妈更甚,我妈经常扯着嗓门,动不动就像对学生那样地训斥,还死丫头,死丫头的,婆婆可不这样,她总是温言细语的,子橙,子橙地叫我,叫得我心里暖暖的,这才是妈呀,我对林峰说,你妈可真好,我以后也要对她好。 林峰感激地拉过我的手,“我妈是个好人,以后你就会知道的。” 可是我一直不理解,婆婆对林峰总是淡淡的,难道他们母子间有什么矛盾吗?但林峰对她非常尊重,叫妈的时候也是很亲热的,还经常对我说他妈妈怎么怎么好,儿子对母亲是敬爱的,可母亲对儿子,是淡淡的。 林峰不说,我也不好问,这是他们母子间的事,我一刚过门的媳妇,少插嘴为妙。并且我坚信,就算他们之间真有什么隔阂,以婆婆对我的态度,我完全可以在中间做做融冰剂,消了隔在他们之间的那层冰块。 第2节 我们的蜜月旅行订在三亚,美丽的三亚,春暖花开,我来面朝大海啦。 林峰笑了,还春暖花开呢,现在都秋天了。我眯缝着眼睛,秋风落叶,我还不是要去面朝大海。 啊,大海,夏子橙最向往的地方也。我钻进林峰怀里,“老公,真看到大海,我可能会激动得晕倒,你要准备风油精哦。” 林峰笑了,“小东西,要风油精干嘛?” “醒神呀。”我一本正经。 “哦,我知道了,呆会下了飞机我就去买风油精。”林峰忍着笑,点头。 “小姐,请问要喝点什么?”空姐送饮料过来了。 我伸长脖子往饮料架快速搜索了一遍,“我要可乐。” “不要可乐,两杯矿泉水,谢谢!”林峰用很标准的普通话说道。 我瞪着他,“我喜欢喝可乐。” “可乐里面含有咖啡因,喝了不好。”林峰接过空姐递过的矿泉水,“喝这个吧,比可乐好多了。” 我抿了一口白水,“还是可乐好喝。”然后又把脸转向林峰,在他脸上来来回回扫视,“怎么啦,怪怪的。”林峰被我看得不自在了。 “是挺好看的,怪不得刚才那个空姐都多看了两眼。”我得出这样的结论。 林峰的英俊,绝对足够吸引空姐的目光,那么漂亮的空姐都忍不住对他欣赏两眼,可见他有十足的魅力,这样的男人居然是我老公,我真是可以幸福得死掉。 不过马上我又产生了危机感,优秀男人身边,诱惑无数呀,万一哪天林峰对我审美疲劳了,那些诱惑都是致命的。 不过,真那样,我也没办法,男人真要是变心了,凭我一平凡得如白开水的小女子,又岂能奈何? 林峰说他不会是那样的人,他说喜欢白开水,喝了将近三十年,他早已习惯那种平淡的味道。 他说看见我的第一眼,就认定我会是他今生要喝一辈子的白开水。 嗬,我成白开水了。 从机场出来,林峰果去买了风油精,我窃笑,不过一句玩笑,他居然当真了,我哪有那样脆弱? 蓝天白云,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蓝的天,白云像一朵朵棉花镶嵌在天空,那美的,真可以醉人。 “老公,我是在做梦吗?到仙境啦?” “没有啦,这就是三亚,看你这样子,呆会到了海边,可别真的晕倒。”林峰刮了一下我的鼻子。 “嘿嘿,你风油精都准备好啦,晕倒怕什么?”我咯咯地笑起来。 我们订的是海边的四星级酒店,在酒店大堂,我就远眺到大海,那心急得,恨不得穿过巨幅的落地玻璃就直奔了去。 林峰要了海景房,三亚他来过很多次了,在国外留学的时候也经常看到海,所以对海,他并没有我这般激动,但看到我激动的样子,也勾起他的趣意,他常说,人哪,风景看多了,就麻木了,再美的风景,也只是在眼前闪过,心里面泛不起任何涟漪,这可不可以说也是一种悲哀呢?他是学建筑设计的,去过很多国家,看过很多风景,看到最后,所有风景都在他脑子里,变成模式化,不能让他感动了。 但人的情绪真的会被感染,我眸子里闪烁的光彩,对海的钟爱,让他也像触电般感动,他说那天看到的海,是这辈子看过,最美的海。 那最美的海,他是在我的眼睛里看到的。 我说要去游泳,把我的身子完全浸在海水中,我想与大海,用这种方式,进行最亲密的接触。 林峰连连摆头,不行,不要去游泳。 “难不成你不会?”我惊咤,生在长江边的男人,不会游泳?真是要滑天下之大稽了。 “不是,我不喜欢游泳。”他眼神里有一丝痛苦的挣扎。 “那你就不游吧,但我想去呢,你在岸上等我吧。”我处于极度兴奋中,游泳衣都准备好了。 “子橙,我求你,不要游泳,好不好?”他突然抱住我说。 “怎么啦,你是担心我吧,呵呵,没事的,我游泳技术好着呢,以前小时候,都跟我爸到长江里去游呢。跟你说,很多男生都游不过我。”我自豪地甩甩头。 “不是,子橙,要不咱们去游泳池吧,酒店有室外泳池,也是一样的。”他试图说服我。 “不嘛,都到海边了,为什么要去游泳池呀,海里多好,那么自然。” “大海太危险了。”他突然很大声地对我说,把我吓住了,那是第一次,他那么大声地对我说话。 我哑住了,被他这突如其来的吼声。 “对不起,对不起,子橙,我是想说,在海里游泳太危险了,很多情况不好控制,我,我,哎•;•;•;•;•;•;” 海里那么多人在游泳呢,我不知道他在担心什么,但我还是乖乖地听了他的话,把我那件漂亮的泳衣放回箱子里了。 到了海边,不游泳,会成为我此生的遗憾,谁知道我还有没有机会再到大海边来?林峰的态度是坚决的,但我也不想让此行留下遗憾,于是第二天下午,我趁他睡着了,就偷偷地溜了出去。 他很累,为了我们的婚礼,他把工作在几天之内集中完成,熬了几个通宵,再加上婚礼也是很折腾人的,这次出来旅行,是想好好放松一下,中午太阳很辣,我们没安排出行,就在房间里睡午觉。 我哪里睡得着,5天的日程对我来说,每一秒都是珍贵的,我怎么能把如此宝贵的时间浪费在床上? 林峰很快便睡着了,我取出早就准备好的泳衣,在卫生间里换好,外面套上宽松的连衣裙,轻手轻脚地关上门,啊,成功啦,我游一个小时就回来,他肯定没醒,不过就算醒了,生米都煮成熟饭了,他也不能把我怎么样呀! 大海,我来啦,我扑向那碧光闪烁的海洋,身子轻得像一条鱼,真想变成一条鱼,在海里酣畅淋漓。 海水包裹着我的全身,我舒展四肢,心情与大海相拥,“跟着感觉走,紧抓住梦的手,蓝天越来越近越来越温柔,心情就象风一样自由,突然发现一个完全不同的我”,我耳边响这首歌,感觉真是棒极了。 正值午后两点,太阳辣得像重庆的朝天椒,海里就只有我一个“敢死队员”,正好,这就是专属权,整个大海现在都是我的啦,我可以在这里自由自在地享受大海与我的亲近,正是痛快呀。 我游得忘乎所以,情不自禁地向大海深处游去,那里仿佛有种某种磁力,把我向那边吸了过去。突然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在喊我的名字,“子橙,子橙,你在哪里!”声音很焦急,我回头,天哪,沙滩上的不是林峰吗?他来了,我游了多久了,我都忘了。 我伸出手臂,示意我在这里。 “快回来,子橙,快游回来。”林峰双手在嘴里做喇叭状,想让声音传得更远一些,其实我能听到。 “糟了,得被他骂死了。”我不免有些紧张,往回游的时候,腿突然有些抽筋,本来应对这种情况我是有经验的,但因为游的时间过长,体力消耗有些大,再加上大海毕竟不是游泳池,浪很急,我最爱的大海,那时在我眼里变得可怖,我使劲想往回游,可是疼痛拽着我直往下沉,我是要死了吗?我还能听到林峰叫我声音,甚至我听到那声音里带着哭腔。 “子橙,子橙,快醒醒,求你,快醒醒。”我感到有人在使劲摇晃我的脑袋,还人工呼吸来着,那嘴唇贴在我的嘴唇上时,我有感觉,是林峰的气味。 我是被摇醒的,睁开眼睛,周围好像有一大群人,但我只能看得见林峰,他的脸渐渐清晰,我还活着,可林峰哭了,他的眼里满是泪水,一身湿淋淋地抱着我。 “子橙,吓死我了,我以为你再也醒不过来了。”他的泪,热乎乎地掉在我脸上,毫不避讳众人的目光,我第一次看到男人为我流泪,我喉头发涩,也想哭,但却没有眼泪流出来。 他把我搂得很紧,以致我有些呼吸不畅。 是林峰救了我,我没有欣赏到他的泳技,他是不喜欢游泳的人,但他会游泳,并且技术应该不差,因为他从海里把我救了起来。 当然,幸好,我已经回游了很长一段,不然纵使他有菲尔蒲斯的速度,也救不了我。 回到酒店后, 他少有的沉默着,只是抱着我,紧紧的,生怕一松手,我就会像鱼一样,再次溜进大海。 我不敢说话,只是怯怯地听着他急喘的呼吸,很不匀净,他在想什么,要责怪我吗?我倒是希望他能责骂我,他无声地抱着,让我觉得害怕。 很久,他用脸摩擦着我的头发,终于回过神来,“子橙,我爱你。” “我也爱你。”我把他的手放在我脸上。 他用手轻轻地抚摸我的眼睛,我的唇,“不要游泳了,好吗?”他的声音很轻,像风一样,轻轻吹进我的耳朵。 我使劲点头。 我看到他哭了,泪花像雾一样,朦胧着他的眼眶。 他没有责怪我,却是用这样的方式劝导我,我无法不接受。我心疼他为我掉下的泪水,就算此生都不游泳,又有什么关系? 况且今天的险情,我自己也后怕。 我们在面向海边的阳台zuo ai (敏感词,拼音代替)了,我穿着淡蓝色滑缎的连衣裙,他撩开裙摆就直接进入了,漆黑的夜,没有星星,有些咸湿的空气滋润着我们此起彼伏,大海的呼啸淹没了我到极致的呻吟。 第3节 夜深了,我依偎在他怀里,林峰给我讲了他妹妹的事。 林峰有一个妹妹,叫欧阳倩,她姓欧阳,是随母亲姓的,一般来说,家里有两个孩子的,其中一个随母姓,也是无可厚非。 欧阳倩天姿聪颖,5岁开始学画画,老师都说她有天赋,是根好苗子,母亲对她寄予厚望,希望她能在这方面取得很大的造诣,林峰也很喜欢这个妹妹,他们兄妹的感情非常好,一家四口和和美美的生活,直到欧阳倩15岁那年的夏天,林峰16岁,当时父母都还没调到重庆,在江津老家。 那是暑假,父母都上班去了,家里只剩下林峰和欧阳倩。 天很热,40度的高温,大地被太阳烤炙得快冒烟了,坐在家里,就算不动,汗水也会直冒,那时,没有空调,风扇机械地旋转着叶子,吹出并不凉快的热风,林峰热得把头伸进自来水龙头下,用水冲着,连水都是热的,他突然想到去游泳,这么热的天,只适合在水里泡着。 他们家离长江边不远,前阵子有人游泳的时候在江里淹死了,父母告诫过他,不要去江里游泳,水流太急,怕会有危险。 可是林峰根本没把父母的话放在心上,他对自己的游泳技术很自信,再加上天热,早就按捺不住想下河了。欧阳倩本不想去,林峰都要出门了,她突然改变主意,要跟他一起去游泳,就是这转瞬间的想法,成了一个永远都无法弥补的悲剧。 欧阳倩死了,溺水而亡。 她被捞起时,已经泡得肿胀,母亲当场晕倒。 醒来后,她疯了般地用条帚抽打林峰,林峰跪在那里,没有求饶,妹妹的死,他也无法接受。 是父亲挡住条帚,流着哭叫道,“不要打了,我们已经失去了女儿,难道你还想把儿子也打死吗? 母亲颓然倒下。 在母亲心里,认为是儿子害死了女儿,是他自作主张去游泳,是他没照顾好妹妹,她才会死。 虽然父亲一再说,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再追究下去也没什么意义了,小峰已经很难过了,不要怪他了,他毕竟也是我们的孩子。 可是母亲不能释怀,十多年了,她忘不了女儿,也不能原谅儿子。 林峰讲完这个故事,已经泣不成声,这么多年了,一直是他心里的阴影,他知道母亲没有原谅他。 我有些心疼地看着眼前的男人,原来他的心里藏着这样的心事,我终于明白他为什么害怕我去游泳,为什么在我被救起后,那样的流泪。 我用手拂去他的泪水,在他脸上轻轻抚摸,想以此来安慰他,他偏着头,把脸贴着我的手心,那时我感觉他就像一个孩子,想要得到关怀和温暖。 我不知道该怎么劝解他,但我相信,儿子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没有什么深沉的矛盾是化解不了的,我愿意在他和婆婆中间,充当调和剂。 第4节 我们家和公公婆婆住的小区不算太远,也就10分钟车种,以前没结婚的时候,林峰1个月可能才会回去看望父母,吃顿饭,我认为林峰的这种方式不利于化解他和婆婆之间的关系,他说这么多年,已经习惯了,或许因为是男人,没有过细的心思,母亲的刻意冷淡,他从来没与她进行过一次畅开心扉的沟通,但不管母亲对他是什么态度,他始终尊重她。 我说,或许母亲早已原谅你了,可是需要一次母子间毫无障碍的交流,她才会完全走出那个阴影。 他不置可否地说:“我不知道该怎么交流,每次想跟她多说几句,她都爱理不理,我也就放弃了。” 我觉得是需要一个契机,婆婆对我很好,我觉得我能制造这个契机。 我把他的一月一会,改成“每周两到三歌”,只要周末没事,我就会拉上他一起回公婆家,有时候晚上他加班,我下了班就直奔婆家蹭饭去,我知道婆婆喜欢,我才这样的。然后等着林峰来接我,我会故意撒着娇让他上来。 婆婆每次看到我都眉开眼笑,慢慢我试探地想进入那个话题,起初她有意回避,不愿意提及,后来,她愿意畅开来说了,我就把专门打了稿子的一通话很动情地讲给她听,我对她说,虽然她一直排斥林峰,可他从来没有怪他,在他心里,她永远都是最好的母亲,我还告诉她,林峰经常都在我面前说母亲的好,他至今都在怀念小时候她做的酸菜面快,好吃极了,可是后来再也没吃过,有时候梦里梦到都在流口水(为了增加感染力,有些话是我自己添加的),我说得很煽情,连我自己都流泪了,婆婆开始一直沉默着,后来我偷偷瞟了一眼,她的眼睛有些湿润了,我的目地就要达到了。 “妈,你就把我当你的亲生女儿吧,我会和林峰一起孝敬你和爸的。”我紧紧拉着她那双微皱的手。 “子橙,你是个好孩子,林峰,他也是个好孩子。”婆婆流泪了。 时机已到,我把林峰叫了进来,然后悄悄退了出去,关上门。 公公向我伸出了大拇指,这是由我策划,公公和林峰配合的一出亲情大戏,希望能化开母子间这么多年的阴影。 我望着墙上的挂钟,一小时过去了,我和公公把耳朵贴在门边,听到涰泣的声音,还有那声真真切切的“妈”,叫得让人心酸。 “小峰,妈不怪你了。” 简单的一句话,公公也哭了,这句话,他们都盼了十多年。 一切都那么完满,在我的策划下。 林峰很感激我所做的一切,他说能娶到我,是他的福气,我玩笑,你还要感谢范东,他不解,“范东?”随后恍然大悟,会心地笑了。 第1节 解开了他们母子多年的结,林峰心中的阴影被阳光驱散,心情也变得格外的好,对我也更好了,他常常一脸幸福地说,我是老天送给他的礼物。 我也很幸福,老公疼,婆婆爱,所以我决心要做一个好妻子,好儿媳。 没出嫁之前,我这个独生女在家衣来伸来,饭来张口惯了,现在做人家老婆了,我的理想是,下得厨房,上得厅堂。当然,光是口号,谁不会喊?我可是用心下了功夫的。 先是做饭,我妈在婚前就给我上了速成课,她先把自己最拿手也是最简单的几道菜教给我,辣子鸡丁,回锅肉,番茄炒蛋,小菜豆腐汤,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呀,她不止一次地戳着我的脑门,死丫头,我怎么生出你这么笨的女儿哟! 倒霉的是我爸,为了不浪费,做出的试验品全让他给“消化”了,他皱着眉头问我,丫头,你多久能出师呢? 我抹着额头的汗,快了。 有志者事竟成,就不信这点家务琐事能难倒我夏子橙,况且,我的学历比我妈高吧,她凭什么说我笨?哼,真是小瞧我。 我终于把这几道菜完美地端上桌时,我爸大大地松了口气,好啦,可以换口味了,老婆,明天我想吃糖醋鱼。 敢情是这两天,顿顿这几道菜,把我爸给伤得,嘿嘿! 新家开伙的第一顿,我把这几样菜摆在林峰面前,他惊奇地睁大了眼睛,我家子橙还有这手? 我得意地用手捋捋刘海,扬了扬头,那是! “看着就眼馋,我先尝一口。”林峰说着就把“二指筷”往鸡丁里伸。 “停!”我眼疾手快地夹住他的手。 “洗手去,要讲卫生,医生说,病从口入,对了,咱爸是医生吧,没跟你说过吗?” “爸说了,可是在美食面前,我忘了。” 在我的督促下,他乖乖地洗了手,美滋滋地夹了一块鸡丁,我颇紧张地看着他的表情,鸡肉在他嘴里噜动,他先是皱眉,啊,做砸了?不会吧,在娘家我可是出了师的。难道今天出师不利?完了,完了,这是我给老公的处女秀呀!我也随着他的皱眉瘪起嘴,他皱起的眉慢慢舒展,笑意浮了上来,我亲自夹了一块放嘴里,已经不用我证明了,他开怀地笑起来,“上当了吧,哈哈哈!” 我的麻辣鸡丁做得相当成功,不谦虚地说,比我妈做了几十年的手艺都有得一比,那是我倾注了爱做的菜,怎么可能不好吃呢? 林峰伸出了大拇指,来,老婆,亲一个。我把脸凑过去,响亮的一个吻,在我脸上绽放,和着他的口水,明显是故意的。我的脸上满是油烟味呢。 新婚真是美妙,吃完饭,我和他石头,剪子,布,输了洗碗,通常是林峰输得多,因为每次出的时候我都会慢上半拍,他也由着我耍赖,心甘情原系起围裙去洗碗,我笑眯眯地瞅着这个职场精英画图纸的手在那里笨拙地洗着碗,从后面环住他的腰,把脸贴在他宽厚的背上,感觉真好! 我们会一起坐在沙发看电视,看着看着,他的手就不老实地从我的衣服最下面伸进去。 “坏蛋。”我含羞。 “我可是正人君子。”他正色。 “你是坏蛋。”我叉起腰。 “好吧,你既然认定我是坏蛋,那我就真做坏蛋的事啰。”他率性一把扯过我,脱我的衣服。 “救命啊!”我跳着跑开。 “小东西,说我是坏蛋,我就坏给你看。” “饶命呀,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 “不行。”他笑着逮住我,有力的臂膀环着我,我挣不开,只有慢慢软下来,我不得不软下来,他的吻俘虏了我,来得那么诱惑,就像初春的雨,滋润着我的唇,我的全身,一阵阵热流涌动,林峰的下身也挺挺地抵着我,我躲不开,也逃不掉,甘愿成为他身下的羔羊,接受那来自男人的力量。 第2节 我的处女大门被林峰撞开以后,我觉得那时起,我才真正地变成了女人。并且会渴望来自他的阳光雨露,人的身体真是那样的奇妙,在身体处于原始状态时,从来不曾想过那些事,当这种原始被打破后,竟是那样期盼,xing 爱(敏感词,拼音代替),原来如此美妙。 xing 爱(敏感词,拼音代替),能让女人变得更美。 我们街道办事处的李主任都说我,小夏,结婚后越来越漂亮了。 我刻意地照了镜子,真的是也,这可是有科学依据的,书上说性激素分泌增多后,女性的皮肤就会变得更加细嫩白皙,大多数女性的指甲会变得既有光泽又有弹性,头发柔软光亮,这种现象在新婚妇女身上尤为突出。我一一对照,100%吻合,这就是爱的神奇。 办公室的柳姐很憔悴,她离婚两年了,才35岁,皮肤看起来又黄又暗,不知道的人都以为她40多岁了。看来缺少爱情滋润的女人,真是老得快,李主任是个热心的大姐,给她张罗了好几个对象,不过柳姐上一次的婚姻好像受伤不轻,她和前夫是大学同学,两人十几年的感情,后来老公找了小三,就变心了,狠着心,就把她和孩子给抛弃了。她不太愿意接受新的感情,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她还给我说,天下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十几年的感情都可以付之东流,没有什么是他们做不出来的,他们天生就是用下半身思考问题的动物。 我结婚给枊姐送请柬的时候,她还拉着我的手,语重心长地说,小夏,你的大喜日子柳姐都不该说这些,但我是过来人,还是提醒你一下,要防着男人呀,他们的心,就像天上的云,瞬息万变,咱们女人要留个心意,特别是家庭财产,要心中有数,不要像我,巴心巴肠地对他好,钱都由他保管,到最后,我连他一个月多少工资都不知道,财政大权一定要抓在自己手上,私房钱也要多存点,以后就算离婚,钱上面也不能吃亏,不要像我,吃个哑巴亏,便宜了那个狐狸精。 柳姐说得咬牙切齿,我被她说得毛骨悚然,这那是过日子呀,分明就是算计,这样的婚姻,有什么意思? 我绝然做不出来,我相信,林峰也不是那样的男人。 第3节 以前云姗对我感慨,冬天才能知道爱人有多重要,我一脸天真,为什么?她笑而不答,我急了,扯着她袖子,不要卖关子了。 她凑近我的耳朵,蚊子似地叮了几句,我脸都羞红了。她还笑我,真是无知少女。 我谈过恋爱,但与陈灿最出格的举动,就是有一次在学校后山,他突然抱住我,猛地在我嘴上亲了一口,当时我傻了,愣愣的,一抹嘴,好像上面还有他的口水,我臊得满脸通红,他贴近我,开始摸我燥热的脸,再向下,手从领口伸进我的内衣,在要接触到ru 峰(敏感词拼音代替)的一刹那,我浑身一颤,心中小鹿乱撞,我感觉呼吸都要停滞了,如果仍由他继续,我怕自己不能呼吸了,所以,我逃开了。 那时太年轻了,我对 xing爱(敏感词,拼音代替),有种恐惧,不敢尝试。也正因为这样,我才将处女之身留给了林峰,我们第一次 zuo 爱(敏感词,拼音代替),我最大的感受是疼,好像有什么东西被捅破似地疼,我情不自禁地叫出声来。 林峰看到我流出的如桃花般的血,他吻着我说,真美。 我皱着眉头对他说,真疼。 他吻着我的耳垂,我爱你。像杨柳轻风般温柔。 云姗对我说的那句话,我在结婚后的第一个冬天,深刻体会。 冬天太冷,需要温暖,我属于那种凉性血液的人,冬天穿得再多,手脚都是冰的,晚上把脚烫好上床,很快温度就消失怠尽,所以冬天我离不开热水袋,纵然这样,半夜也经常因为热水袋失去温度而被冻醒。 所以,我不喜欢冬天。我希望一年只有三季,春,夏,秋,我喜欢春暖花开,喜欢夏花灿烂,喜欢秋色斑斓,唯独冬天,我不喜欢,当然如果下雪,另当别论,可是,重庆不下雪。 林峰说,他会让我喜欢冬天。我想起了云姗的话。 林峰的身体炽热,每个毛孔都像在散发热气,每寸肌肤都蕴含着热量,他在被窝里紧紧贴着我,我感觉全身都要被温暖得融化。原来,有爱人的冬天,真的可以这么好。 他身体最柔软的部位挨着我,我喜欢那种勃 qi(敏感词)的过程,我觉得很神奇,一点点,慢慢膨胀,从柔弱变得强壮,只在顷刻之间。 冬天躺在被窝里,肌肤贴着肌肤,身体传递的热度很容易让人产生 zuo 爱的欲望,这是那次云姗对我说的话,有了林峰,我确实体会到。被窝之外是寒冬腊月,里面却四季如春,在含苞待放的季节,鲜花都会争相竞放,女人也不例外。 我想起一首歌,冬天最容易被恋人烫伤,太炽热,真的容易被烫伤呢。 第4节 我们结婚后的第一个元旦节,婆婆头天打了电话,让我们过去吃饭,说江津老家的二姨和二姨爹也会过来。 二姨是婆婆的二妹,婚礼那天我见过,说话声音软软的,典型的贤妻良母,二姨爹脾气好像不太好,说话嗓门很大,长得也很将就,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他们真的不配,二姨虽说年届50,但皮肤很好,眉眼细细的,看得出来年轻时一定是个美女,跟二姨爹站在一起,真的就是鲜花插在牛粪上的感觉的。 天气预报说元旦节三天寒潮来袭,并且有小到中雨,真是郁闷,好好的假期,老天爷真是不顾全民感受,赶这几天来下雨。 早上醒来,天气愈发的冷,我想起来上厕所,身子刚立起来,寒风就把我吹下去了,再忍忍,这样的天,离开温暖的被窝简直是一种折磨。 我把手搭在林峰脖子上,他睁开眼睛,“几点了?” 我瞄了一眼挂钟,9点半,把时间报给他,他腾地一下坐了起来,起床了,妈让我10点半到汽车站去接二姨。 我把他拽下来,“再睡5分钟。” “好吧,5分钟。”他侧身抱住我,把刚才溜进被窝的冷空气逼了出去。 “老婆,要不充分利这5分钟?”他坏坏地用指尖挑逗我的ru 房(敏感词,拼音代替)。痒痒的,我情不自禁地去摸他的身下,感受他的 勃利qi,很快就有想被滋润的欲望。 他快速地进入,我啊地叫了一声,第一次的疼痛感早已没有,我爱上那瞬间的充盈,闭上眼睛慢慢欣赏,“我在遥望,月亮之上,有多少梦想在自由地飞翔•;•;•;•;•;•;”一个激昂的女声响起,伴随着震动,床头柜上林峰的手机响了,把我从愉悦的顶端带了下来。 “谁呀,这么早打电话。”我有些不高兴。 “不管它。”林峰没有停止动作。 可它不知趣地一直响着,没办法,我伸手把手机拿了过来,“曾总”两个字在屏幕闪烁,“快接,是你们老板打来的。” 林峰接了电话,他脸上的表情和说话都一本正经,身下却在继续行动,我不禁想笑,想故意逗他,我用手指在他的肚脐上轻轻划圈,他笑着横了我一眼,继续跟曾总说着工作上的事。 终于接完了,他一把摁倒我,“小东西,整我哈,看我怎么收拾你!”我立马作小羔羊状,乖乖地抱着他,用脸在他裸露的胸膛上蹭,他更用力了,使劲地撞击着,兴奋一阵阵袭来,我喜欢这种狂风暴雨般的爱欲。 当我们筋疲力尽地软下来时,他的手机又响了。 “小峰,出门没有,早点过去哈,二姨在菜园坝汽车站的出门等你。”是婆婆打来的。 “妈,我知道了,马上就走。” 每次接母亲的电话,林峰都很高兴,以前母亲从来没给他打过电话,有事都是让父亲打电话给他说,现在不需要了,母子间的隔膜已去,可以直接沟通了,林峰说接母亲的电话,就是在感受母爱,我很理解,过去的他,渴望母爱,却不敢去奢求。 “老婆起来啦,不然赶不上接二姨了。”林峰抓起毛衣往头上套。 “我还想睡会。”我懒懒地闭上眼睛,外面太冷了,我舍不得离开温暖的床。 “起来吧,都快10点了,要是堵车,真会迟到的,这么冷的天,让两个老人家等就不好了。”林峰动作很快,裤子也穿好了。 “要不你去接二姨吧,呆会我自己打车过去。” “还是一起去吧,也多睡不了多久。”林吻俯下身子,在我眼睛上吻了一下。 这糖衣炮弹我招架不住,只有乖乖地起来了。林峰把我的衣服都抱到床上,“快点哈。” 穿了一件白色的厚羽绒服,出门的时候,还是被迎面而来的寒风吹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我把手放进林峰皮夹克的兜里,我已经依赖他的体温了。 细雨扉扉,灰暗的天,寒冷肃杀,路上的车不多,大周末的下雨,人都窝家里,没几个人愿意出来。 我们准时到了车站附近的停车场,林峰把暖气开得很足,很暖和,我就呆在车里等,林峰一个人去车站出口接他们。 10点40分才接到,好像带了很多东西,林峰双手都拎着包,二姨帮他撑着伞,二姨爹没伞,就用灰色的围巾裹着头。 二姨看到我很高兴,问这问那的,二姨爹在车上闷声不响的,想抽烟,被二姨制止了,很不高兴的样子,脸一直黑着。 车刚到楼下,婆婆就打来电话,让林峰去超市买点东西,我就陪二姨他们先上楼了,婆婆见到二姨很激动,他们三兄妹,哥哥在新疆,隔得近的,就只有他们两姐妹了,平时也难得见面,过年过节的才能凑一快。 二姨进门,屁股还没落下,就把带过来的那个大背包打开,拿出一本有些泛黄的相册,“姐,我把相册带来了。” 婆婆看见相册的刹那,眼睛突然有些湿润,她微颤着手接过相册,那是一本书大小的相册,封面是几朵牡丹花,看得出来,有些年生了。 我很好奇,是什么样的照片,让婆婆还没看,就这么动容,我把眼睛凑了过去,婆婆反倒招呼我,“子橙,你看,这是小倩的照片,是不是跟你有点像?”我凝神,相册里那个女孩盈盈笑着,眉眼间透出一股熟悉的气息,这就是欧阳倩,林峰的妹妹? 我征住了,看着这张微微泛黄的照片,我竟像看到少女时时代的我。 婆婆已经泪流满面,一只起皱的手摸着照片上的少女,就像在爱抚活生生的真人,也许在她眼里,小倩一直没有离开过,是真实的,有血有肉地活在她的心里。 “看你,都说不让你再看这些相片了。”公公把手搭在她的肩头,轻轻拍了了一下。像是安慰,又似同样难以自抑的悲伤。 婆婆抹了一把眼泪,“没事,都过去了。” “你看你妈,当年天天抱着相册哭,眼睛都快哭瞎了,我就是不想让她再受刺激,把这本相册藏在江津你二姨那里,前阵子她突然心血来潮,说想看小倩的照片,还说没关系了,已经都过去了,只是想女儿,想看一眼,这不,我才让你二姨带过来,瞧瞧,还说没事,又哭了。”公公的话,我慢慢听得模糊,我的头顶仿佛被重重的乌云压了下来,小倩,我,中间似乎有一条无形的链索,把素昧平生,阴阳两隔的我们链接在一起,机缘巧合地让我和林峰相识,难怪当初林峰,婆婆,公公,还有二姨,见到我的第一面,眼神流动过的波澜,我傻傻地忽略过去,我不知道,这背后•;•;•;•;•;•;•; 我无法承受,林峰跟我谈恋爱,娶我,难道因为我长得像他的妹妹吗?凭心而论,以他那么好的条件,怎么会看上我这个学历,姿色都算不上出色的女人?仅仅因为,我的眉眼间,有他死去的妹妹的影子? 我感到了冷,透彻心扉的冷,纵然我穿着羽绒服,都抵御不了的寒冷。 “子橙,你怎么啦?”公公看见我脸色变得苍白。 “没事,我突然想起有东西落家里了,我回去拿一趟。”我脑子一片空白,只想尽快离开这个地方,我需要一个人好好冷静冷静。 “打电话让小峰回去拿就是了。”婆婆说。 “不,他不知道我放在那里的,还是我自己去吧。”说着我已经到了门口,“那你快去快回。”婆婆叮了一句。 “知道了。”我近乎慌不择路地想离开。 从楼上下来,我重重地吸了一口气,我快不能呼吸了,雨还在下,我仰起头,雨像冰凉的丝线在我脸上拂着,和着我夺眶而出的泪,我的爱情,我的婚姻,是真实的吗?难道所有的一切都是假象?或者根本就是我做了一场梦? 很冷,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我失魂落魄地走在街上,雨水也无法掩饰我的悲伤。 我的手机响了,我知道是林峰打来的,可我不想接,他对我说的甜言蜜语都是假的,他对着我,就像是对着自己的妹妹,他对我好,是为了弥补对妹妹犯下的错,他把我当成了他死去的妹妹,在他眼里,我不过是叫夏子检的欧阳倩,或许,他从来都没把我当成夏子橙,从他见到我的第一眼起,我就是欧阳倩。 我摁断电话,它又响起,就响在雨中奏着一首凄凉的歌,我快崩溃了,把电话关掉。 我去了云姗的出租屋,她打开门,我便软软地倒了下去,她吓坏了,大声叫唤着杨毅,把我抱进了屋。 “子橙,你怎么啦?”我张开眼睛,看见一脸焦急的云姗和杨毅。 “我想躺会。”我没有力气解释。 “可是•;•;•;•;•;•;”,她还想说什么,我闭上眼睛,“求你,让我一个人呆会。” 他们出去了,把门掩上,我的头昏沉沉地,明明很冷,全身却被汗水裹着,透不过气似地痛。 不知什么时候,我睡着了,我在做梦吗,听见林峰在叫我,子橙,子橙。我挣扎着睁开眼睛,不是梦,林峰真真实实地坐在我面前,是云姗把我给“卖”了。 “子橙,你是怎么啦,我到处找你,电话也关机了,爸妈都很着急。” 我没有说话,豆大的泪珠滚滚滴落,“子橙,快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你不要让我着急呀!”林峰轻轻摇着我的身子。 “我看到欧阳倩了。”我痛苦地吐出这几个字。 “小倩?你在哪里看到了?”林峰惊讶地睁大眼睛。 “相片上,我看到她了,她跟我长得很像,是吗?”我哽噎着。 林峰沉默片刻,“是,有点像。” “你是因为这个,才追我的吗?”我逼视着他的眼睛。 “有这个因素,但不是主要原因。”他很坦率。 “我真傻,居然稀里糊涂成了人家的疗伤剂,还在那里像跳梁小丑一样张罗。”我咬着嘴唇,恨恨地。 “子橙,不是那样的,我不否认最初我有这私心在里面,但后来我是真的爱上你了,你是那么好一个女人,我爱你,真的。”林峰眼神灼热地看着我。 “不,我不能忍受自己的丈夫出于那样的目的爱上我,我是个女人,不是工具,我们离婚吧。”我闭上眼,泪水从眼角滑落。 “子橙,难道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你感受不到我对你的真心吗?如果你想看,我甚至可以把心掏出来让你看看,让你亲眼看一看林峰对夏子橙有没有一点虚情假意,你吸引我是因为长得像小倩,我爱上你,是因为你是夏子橙,我是个理性的男人,从来不会混淆自己的感受。”林峰很诚恳地对我说。 “可是,你当初追我的动机就不纯。”我死死地盯着他。 “爱上一个人的方式很多种,不管当初怎样,重要的是我现在爱你,并且爱得很深,这就足够了,你说是吗,子橙?” “不够,我要的是百分之百的爱,可是你对我的爱,掺杂了太多其他因素,所以我不能再跟你生活在一起,我们离婚吧!”我抽泣着说。 “不,我不会和你离婚的。你现在还在气头上,你的决定并不理智,我不会同意的,打死我也不同意。”林峰连连摇头。 我确在气头上,什么话我都已经听不进去,我哭着要离婚,林峰抱我,我挣不开,就咬他,很用力地,他仍然没有松手,我的嘴里有了一丝血腥味,才松开口,一个月牙形的齿痕鲜红地烙在他的手上,我怕了,生平最怕的血刺激着我眼睛,并且那血出自我的丈夫,我那么痛,原来我是那么的爱他。 我哇地哭了,他把我的头贴在自己身上,“不哭,子橙不哭。”像哄孩子般。 “痛吗?”我抽泣着问。 “不痛。”他为我抹着眼泪。 “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我委屈得关不住眼泪的闸门。 “我以为只要爱你,就够了。”他温柔地对我说。 “林峰,我要你发誓,这辈子都不准再对我隐瞒什么。” “好,我发誓。” 想起我们在一起的点滴,我相信他说的话,他是爱我的,而我,也那样的爱他,就像他说的,爱上一个人的方式有很多种,我跟他死去的妹妹长得像而让他爱上,这只是个契机,而不是结果,如果后来没有夏子橙自身的魅力,他也不会真心地爱上我,就像一个人开后门进了工作单位,如果自身一无是处,迟早也会被清理出去的。 还有天上的小倩,冥冥之中也是想撮合我和林峰这段缘份吗?与林峰的相识,也是那样不可思议。 也许,人都是有宿命的,我和林峰,注定要在一起。 这样一想,我心豁然。 第1节 婚姻多么美妙,男人和女人是天生的钥匙和锁,一把锁匙开一把锁,打开了,才知道爱的涵义是无穷无尽的,林峰带给我的,是无以伦比的激情和快意,我20多岁的人生,直到此时,才如一轮满月,变得完美无暇。 我喜欢林峰修长的指尖滑过我肌肤时的感觉,与他的每一次xing 爱,都让我一点点成熟,女人是需要浇灌才会愈加妖冶美丽,而我的花园,只向他敞开。里面的每一朵娇艳欲滴的鲜花,都只为他绽放。我盼望他的每一次采摘,随后又会诞生新的花蕊。 幸福像细微的花粉,飘飘洒洒地弥漫着我的生活。 林峰要到法国出差,结婚以来的第一次分离,我竟然不舍,眼泪花花地抱着他,“你走了我怎么办呀?” 他吻着我的眼泪,“傻丫头,哭什么呀,15天就回来了,很快的。” “你在那边花花世界快活倒是觉得快,我在这边可要度日如年。” “我哪是去快活的呀,任务很重,我倒不情愿去。” “哎,还有你这种人,出国都不情愿去,我做梦都想去呢,可是这辈子怕是没机会了。”我抹去眼泪,有点不好意思。 “怎么没机会,只要你想去的地方,我陪你去就是了。”他拥着我说。 “这可是你说的哈,我要去英国,法国,意大利,韩国,日本,还有,还有,反正我想去的地方可多了,一时想不起来,我去找本世界地图。” “把你想去的地方都圈起来,这辈子我一一陪你去,一直到我们都老得走不动。” 我使劲点头。 林峰是早上7点走的,我早就醒了,但一直没睁开眼睛,我害怕离别的情景,害怕情不自禁的眼泪会让他走得不安心。 他以为我还在熟睡,怕吵醒我,一直轻手轻脚的,最后在我额头上印了一个吻,离去。 我听见他关门的声音,怦的一声,我的心往下一沉,空荡荡的屋子就只剩下我一个人。 林峰不在身边,我觉得做什么都没劲,思念像停不了的雨,每分每秒都淋湿我的心,在他刚走的那一天,我像丢了魂,柳姐说我像在梦游,她叫了我几声,我都没听见。 我掰着指头数日子,林峰给我打过一次电话,我听到他的声音,就哽噎了,这哪是过了几天,简直就是过了几年了。 15天,一个世纪那样长,他终于回来了。我兴奋得一晚上都没睡着,早上起来黑眼圈醒目地标记在我脸上,我赶紧贴上眼膜救急。 他是晚上8点过到的家,还没放下行李,我就飞扑了过去,他紧紧搂着我,“终于回来了,终于回来了,想死我了。” “让我好好看看,丫头,瘦了。”他捧起我的脸。 “想你想的。”我目光如胶,粘在他脸上。 “看来你这辈子是离不开我啰。”他呵呵笑道。 好像是的,他不在的时候,我自己也是这么想的。 倾述完毕,我才发现他出去的时候只有一个拉杆箱,回来变两个了。 他打开多出来的那箱,天,满满一箱化妆品,10年我也用不完呀。 全e,我虽然没用过,但国际大牌我还是认得的。虽然自诩本人肌肤在重庆天然湿润气候的保养下,混然天成,犯不着用高档化妆品,但心里是想极了,奈何工资有限,经常只能望之兴叹。我曾经只能仰望的化妆品牌,林峰一买就是一箱,也太奢侈了吧。 “你怎么买这么多?”我拿起一瓶貌似香水的瓶子,包装可真精致,大牌就是大牌。 “有些是帮我们部门的同事带的,走的时候给了我一张清单,给你买了一整套,好像什么都有,我也不太懂,一起去的女同事帮着选的。” “帮女同事带的?还有女同事帮忙选?”我竟生出些嫉妒来,林峰在公司颇有女人缘吧,不然为什么人家要让他带?还有女同事一起出差,15天啊,我孤孤单单一个人在家盼着他回来,他不寂寞啊,还有女同事一起,我神经质地感到不高兴,我是吃醋了。 天蝎座的女人有着爱吃醋的天性,不能容忍爱人有一丝丝的不忠实。对感情全心全意的奉献,并专情在爱人身上。我,就是天蝎座。 林峰似乎并没有意识到我刹那间的不愉,确实只有刹那间,很快我就覆盖过去了,我心里藏着两个小人,理智的那个小人对吃醋的那个小人说,镇静,一定要镇静,人在社会人,哪能不跟异性相处啊,如果为了这个就不高兴,太小心眼了。理智的小人占了上风。 我重新绽开笑魇,如花般。 “给咱们两个妈也买了,明天给她们送去。”林峰揉着大腿,“这飞机坐得,腿都僵硬了。” 我温柔地靠近他怀里,我帮你按摩? 林峰用手环住我的腰,低头吻我的眼睛,干渴已久的身体瞬间呈现出千娇百媚的妖冶,我的呼吸在他细致的吻中逐渐急促,他好像喜欢看着怀里的小鹿因颤抖而散发出来的诱惑,手指在ru 尖划着圈,红色的花蕾在手指的刺激中绽放,我轻轻地啊了一声,舌尖迅速地被他包裹,我身体最隐密的部份已经充盈着甘露,他的手指从我的ru 房滑到小腹,我身子已经灼热,在他挑逗似的抚摸中扭动起来,他突然停止动作,就像站在盛开鲜花的花园门前,犹豫着是一步跨进去采摘心怡的那朵花,还是慢慢地,欣赏完了再采下来,。 “老公,爱我。”我用哀求的声音向他发出招呼。 他要的就是来自女人的哀求和渴望,能让雄性荷尔蒙在女性的软弱中加速膨胀,他不再犹豫,用手拨开那处黑黑的密林,抵达爱意荡漾的花蒂,有节奏地抚弄起来,我再也无法忍受这样强烈的刺激,“老公,进来,要我•;•;•;•;•;•;” 他终于进来了,解放囚在伊甸园的爱。 我们一起达到xing 爱的高峰,我感受到他在我体内狂热的释放。 第2节 我的幸福轨迹在那天林峰给我说了一席话后,突然拐了一个弯。 他心事重重,脸上像罩着乌云,我预感到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他很少这样的。 晚饭吃得很少,饭桌上也几乎没有说话,吃完饭主动去洗碗,很反常。 林峰工作压力大,这我是知道的,所以有时候回到家,他不想说话的时候,我尽量给他私人的空间,静静地做自己的事情。 但那天特别奇怪,他不时叹气,还欲言又止的样子。 我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塞住了,堵得慌。 我望着他的背影,看到的全是一个个大问号。 他收拾妥当,过来,坐在我旁边,神色凝重,我知道他要说了。 “子橙,我可能要被调到北京去工作。”良久,他才说出口。 我顿时懵了,“去北京?” “是的。”他语气很沉重。 “可能还是已经定了?”我还有一丝侥幸。 “如果你同意,那就是定了。” “如果我不同意呢?”我反问道。 “那我就只有辞职。”他表情很复杂。 这样的结果,我能不同意吗?根本就没有假设或者可能,那就是铁板钉钉的事,去或不去,只有两个肯定的结果。 事实求是地说,对他来说,去北京肯定发展空间更大,那是他们公司的第一个项目,他过去就直接升为设计总监,如果做得好,前途必将无量,这一点,无容置疑。况且他在北京上的大学,在那里生活了4年,对北京是有感情的。 他犹豫,是因为我,如果没有结婚,他想都不用想就去了,可是他毕竟不是一个人了,他有家庭,有妻子,有牵拌。 我也像站在没有退路的悬崖,答应,我舍不得,不答应,那是他的前程,我毁不起。如果我自私地把他留下来,将来他走得不顺,就算他不怪我,我也无法承受那种自责。 我只有含泪答应。 他说先过去,如果干得不顺,他就回来,辞职也回来。我流着泪点头。 很多路,只有去走了,即便走得满脚是泡,即便走了很久,前路不通,那时退回来,才会心甘情愿,如果还没走,就退回来,这一辈子都会纠结。 我不傻,这个道理我是懂的。 可是我怎么办,他出差15天我都受不了,何况没有归期的外调? 一边是我点头同意,一边是唰唰地往下落的泪水,林峰疼惜地抱着我,“我不去了,不去了,大不了辞职不干了。” “没关系,我只是暂时接受不了,我很难过,以后会好的,你去吧,不然你会后悔的。”我泣不成声。 “可是子橙,我放心不下你呀。”他眼眶也被浸湿了。 “没事,我这么大人了,会照顾自己的。”看见他流泪,我又心疼地安慰他。 那时,我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坚强的女人,只有自己才知道,我的内心那么柔弱,弱得不堪一击。 从他告诉我到接到调令,只有10天时间,他就要走了。那天,我才觉得天要踏下来了,空气中似乎有一股沉沉的力量,要把我压入一个不能喘气的空间。 我给他装了一年四季的衣服,他说用不着装这么多,毕竟总部在重庆,他回来的机会还是很多的。我不听,我怕他冻着,热着,我怕他生病,一个人在北京,要是生病了,该怎么办? 那天,我不敢去送他,我怕在他进入安检,消失在我视线之外后,我会撑不住自己,10天,我已经撑了10天,真得好辛苦。 他走了,不是短暂的出差,而是去了另一个城市工作,生活,把我一个人放在重庆,我们才结婚一年哪,我就必须忍受这漫长的两地分居,我不知道,自己该怎样独自生活下去,没有他的日子,我该如何寄放我的思念? 我想到了辞职,想跟了他去,当时真这么想的,我妈坚决不同意,她说这是铁饭碗,多少人想捧都捧不到,再说,万一林峰过不久又调回来了呢?这谁也说不清楚呀。 我心存侥幸,真如我妈说的,万一他又调回来了呢,毕竟他们公司的总部在重庆,这也是有可能的。 我没有辞职,因为那丝侥幸。 我和林峰的两地分居生活,刚刚开始。 第3节 夜怎么那样的长,林峰刚打过电话,声音离我好近,可是我抓不住,摸不着,我只能在回忆里与他亲近,只能靠他的声音,度过那漫长的夜晚。 他不过才走两天。 刚放下电话不到5分钟,我想是没听够他的声音,于是把电话拨了过去,010,不忘加个17909,据说打长途能省话费,我从来不关心的事,因为在外地有了牵挂,专程打1万号咨询的。 电话忙音,我看看电话上的时间,11点10分,这么晚他在跟谁通话?婆婆?不可能,公公婆婆很注意养生,一般在10点半之前就上床了,林峰是知道父母这个习惯的,还会给谁打电话,同事?据我所知,林峰不会用座机给同事打电话,所以他们也不可能知道他的座机号码,还会有谁呢?我把所有的联想都拉了一遍,手也没有停止动作,不停按着重拨,却老是嘟,嘟的忙音。 我有些气恼,把电话重重地挂了回去,电话铃声在话筒接触到座机的一瞬间响起,我拿起,“子橙,你在跟谁通话呢,我打了半天都没打通。”是林峰的声音。 原来我们在同时,他用023,我用010,拨打了对方的座机。 这就是传说中的心有灵犀?我相信是。 “老公,我睡不着。”我向着电话那边诉苦。 “我也睡不着。”他说。 “你为什么睡不着?”我把他的枕头拖过来抱在身上。 “想你。” “我也是。”枕头上还有他留下的味道,可是我多想抱着的是那个有血有肉的男人,而不是这个只有他气味的枕头。 “今天晚上吃的什么?”我问道。 “牛肉面。” “好吃吗?” “不好吃,没有重庆的辣椒,淡得无味,好想吃你做的菜。” 我心里酸酸的,一个男人独自在外,什么都将就,晚上用面就把胃打发了,长久下去,可怎么得了? “北京也有重庆人开的餐馆,你去那里吃呀。” “桔生淮南为橘,生于淮北为枳,重庆菜到了北京,也变成那味的多了。”他感叹道。 “那我到北京来,给你做饭。”我冲口而出。 他没有说话,沉默。 “你想我来北京吗?”我低着声音问。 “子橙,我做梦都想你来,但我刚到北京,以后会怎样,我也不能预料,万一我又被调回重庆了呢?”他考虑的,也正是我妈对我说的。 我垂下头,有些丧气,什么都是未知,未知,可眼下怎么办?我要一个人生活,他也一个人在北京,没人给他做饭,没人问寒问暖,虽然我知道他并不缺少独自生活的能力,他在英国那么些年也是自己一个人过来的,但现在不同了呀,他是有家室的人了,而我,做为他的妻子,连最起码能给丈夫的关爱,都因为两地分居,而不能实现,距离,就像两头尖的刀子,一头戳着我,一头对着他,两人都生疼。 第4节 我们在彼此的思念中过完又一个夏天,接着是秋天。 秋末,落叶纷飞,心情如飘起的叶子,落了一地寂寥。 我出神地望着窗外的银杏,数着在空中被风卷起的叶片,视线起伏,一直到它们落地,那也不是终点,秋风来得很轻易,轻轻一下,又被卷起来,落向更远的地方。 我很无聊,cd里正放着那首老歌,“细数窗前的雨滴,细数门前的落叶,晚风啊,晚风啊 ,化为一句一句的低语 ,聚也依依,散也依依 •;•;•;•;•;” 怎么跟我此时的心境一样?估计作词的人当时也正无聊,但思念总是有的,无聊的时候,思念就如水。婚前没心没肺的我,竟然因为爱情,变得多愁善感。 周末,我觉得最是难熬。 林峰在的时候,他会开车带我去闲逛,郊游,爬山,泡温泉,看电影,走遍重庆的每个角落,就算哪也不去,坐在家里静静地一起看电视,也是一种欣赏,如今他远在北京,我就成了孤家寡人,家里的车停在车库,我奈不何,天生路盲,胆子也小,拿着方向盘手就发抖,缴了3000多块钱给驾校,基本算是做了贡献。云姗说我真够笨的,我们一起缴钱学的,她三个月就顺利拿到驾照,我学车的时候天天被教练骂,最后教练没死心,我自己先死心了,我这个人天生就不该开车,我认命了。 林峰说他亲自教我,我直摆手,据说学车切记不能跟爱人学,否则影响和谐。 最后林峰叹了口气,不学就不学吧,打车还方便点。我舂米似地点头,就这样,我终于放弃了学车。 自打林峰去北京后,我家那车就被云姗借走了,美其名日是为我家那车着想,这20多万的车闲置在那里是浪费,再说车子经常不用,是会出毛病的,好像我不仅必须要把车借给她,还要感谢她似的。 林峰不在,有没有车对我来说都无所谓,放着也是放着,我给林峰说了一声,他也没意见。 云姗本来说周末开车去缙云山玩,我一个人也闲得慌,也不在乎去当电灯泡,结果我等到10点,她都没来,打电话过去,气氛好像不对,听见砸东西的声音,云姗声音也怪怪的。 “怎么啦,云姗?”我问她。 “橙,今天不去了。”云姗的声音带着浓重的鼻音。 “噢,你们,吵架了?”我小心翼翼地问。 “嗯。”她在啜泣。 “云姗,怎么回事?”我很着急。“一言难尽,我过来,你等我。”她挂了电话。 半小时后云姗到了我家,眼睛红肿,头发也散乱着,平日里注重形象的她,看起来很糟。 “怎么啦,昨天不都好好的吗?”我扶她坐下。 “我这是什么命哪,居然找个那样的男人,窝囊不说,还长脾气了。”云姗咬牙切齿地搓着衣角。 我给她倒了一杯白开水,她端过去,双手抚着杯子,慢慢啜了一口。 她需要一个倾听者。 原来杨毅把他们存的准备买房子结婚的钱,拿去给他妈治病了,他父母都是破产国营企业的退休职工,一直没解决医疗保险这块,得了病全部要自己掏腰包,这次他妈得了冠心病,花了4万多,他父母哪有这么多钱呀,弟弟又刚参加工作,这费用就落在杨毅头上,他和云姗这些年也存了5万多,准备买套小房子付首付,杨毅知道云姗的脾气,他不敢把这事告诉她,只偷偷把那钱给妈治病先用了,是一个月前的事了,今天早上云姗才发现。 这还了得,这5万块她是占了大头的,凭杨毅那点工资能存这么多?他居然敢瞒着她就把钱给用了,云姗气不打一出来,任凭杨毅好言好语,她根本听不进去,只拽着他,你还我钱,把钱还给我。杨毅最后也火了,我是拿钱救我妈的命,她是我妈呀,我能见死不救吗? 云姗也在气头上,“那是你妈,又不是我妈。” 杨毅失去理智,打了她一巴掌,云姗也红了眼,抓起桌上的杯子就向他扔去,他头一偏,砸墙上了。 云姗嘤嘤地哭起来,“他是男人吗,居然动手打我,还没结婚都这样,我哪里还敢嫁给他?再说,是他先不对呀,他凭什么拿我们共同的钱去治他妈的病?我又没这义务,我一天上班起早贪黑的,我挣那钱容易吗?”哭声越来越大,最后泪如滂薄。 我搂着她的肩不停的安慰她,“不管怎么说,打女人就是他不对,当然你也有问题,人家那是救命呀,就算外人也不能袖人旁观的嘛,何况你是她的准儿媳。” “你是在安慰我吗?分明是在帮他说话。”云姗横了我一眼。 “不是,我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客观地说的。” “我找你可不是听你讲道理的,你再说,我就走了。”云姗性子很急,听我没向着她,马上就要跟我翻脸。 “好,好,好,我不说了,别生气了,咱们大人不计小人过,就当他是小人,别伤了咱自己的身体,多不划算!” “哼,我要跟他分手,这种男人拿来有什么意思?”云姗抹着眼泪。我正准备劝她,门铃响了,“别开门,我不想看见他。”云姗拉住我。 “好,听你的,不开门,谁让他打你来着。”我站在她一边。 门铃继续响着,我们都不理,突然听到钥匙转动的声音,我和云姗都警觉起来,是谁? 第5节 只有我爸妈才有我家钥匙,但他们今天早上去了长寿湖,不可能是他们,难道?我汗毛都立起来。下意识地把桌上的水果刀握在手里。 门开了,我惊奇地睁大了眼睛。 我的林峰,站在门口,就像从天而降一样,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呆呆地站着,林峰走过来,抱住我,感受到他的体温,他的呼吸,我才确认,那不是梦。 喜出望外,直至喜极而泣,我日思夜想的老公,就这样出其不意地出现在我面前。 这就是他带给我的惊喜,他走了两个季节,夏天回来过一次,在冬天要来临的秋末,以这样的方式,突然出现在我面前,难道是昨天晚上我对着天空说的话,让老天爷听到了?所以才给了我这么大一个惊喜。 直到云姗故意咳嗽才让我回过神来,林峰出现的时候,我忘记了她的存在。 “我先走了。”云姗站起身,知趣地对我说。 我有些不好意思,“改天我再找你。”人家心灵受了伤,是来寻求安慰的,我老公回来了,这个工作我无法继续了。 “别怄气了,回去好好跟他谈谈去。”我把她送到门口。 “哎,再说吧。”她叹了口气,“林峰,我走了哈。”她冲林峰挥手。 “慢走啊。”林峰客气地摆摆手。 完全属于我们的二人世界了,我仔仔细细地端视着他,用手指抚他的眉,眼睛,嘴,“老公,瘦了。”我有些心疼。 “想你想的,为伊消得人憔悴。”他还开玩笑。 我喉咙发堵。 那天我做了很多菜,林峰狼吞虎咽,我无比疼惜,在北京这几个月,很多次电话问他吃什么,方便面,是我听得最多的词。 “什么时候能调回来?”我问。 他抬起头,苦笑,“现在公司在北京的项目正是关键时期,我不好走。” “什么时候好走?”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我也不知道,再说重庆的工作已经有人接了,我要是回来,人家怎么办?” 这才是关键。他骑虎难下,回来的唯一办法,就是辞职,我不想让他辞职,他在这个公司做了这么多年,顺风顺水,待遇很高,老板对他也很信任,这次到北京就是对他的重用,如果换到其他公司,一切又要从头开始,那样的局面,是我不愿看到的。 这就是矛盾,无和调和的矛盾。 他在重庆只呆了两天,就回北京了,我又只能眼巴巴地盼着下一次相聚。 没有林峰的日子,我很孤独,我甚至不愿回家,我害怕在没有人气的屋子里独自品味那漫漫无期的等待。 我回娘家,又无法忍受我妈的絮絮叨叨,我爸都说她是更年期综合症,只有到婆婆那里才能让我舒心一点,那本老相册我翻了无数遍,不是去看欧阳倩,是去看少年时代以前的林峰的,喜欢听婆婆讲他小时候的事,这个我生命中的男人,我想了解他的所有事情,因为我对他的爱,是那么的炽烈。 两地分居,没有多久,我已经如此难受。 林峰走后的第二天,我去找了云姗,她和杨毅已经和好,她不是那种绝情的女人,毕竟那钱是用来救命的。 云姗已经恢复了神采,看到我一脸落魄,就知道林峰又走了。 “重色轻友的家伙,你家林峰一回来,就把我当空气了,现在走了,又来粘我啦!”我去的时候,她正在往指甲上抹透明甲油。 “谁粘你呢,不过是来看看大小姐伤后恢复得怎样。”我不会承认的。 “好,嘴硬吧,不过说真的,你们才结婚多久呀,这两地分居是挺折磨人的。”云姗抬起头,一本正经。 “那有什么办法?”我一脸无奈。 “我可是听说两地分居,出事的很多哦,你可要多点心眼,你家林峰走到哪不得吸引一大片眼光。” “你少危言耸听,林峰不是那样的人。”我不满地瞪了她一眼,心却虚得慌,她说的也正是我担心的。 “我没说林峰不是正派的男人呀,我的意思是说这花不招蝶,蝶非要緾着花呢?” “什么乱七八糟的,林峰又不是花。”我轻啐一口。 “呵呵,你别不把我的话当回事,就林峰那模样,还不是花样美男?”她又继续抹指甲油,“要我是你呢,我就辞了工作跟了去。”云姗又补了一句。 跟了去,这个念头再次在我心中点燃。 第7节 我已经没有做饭的心情和动力,下了班就直奔娘家,就像婚前,可是心境却不一样,心里总是空落落的。有一些美好的回忆变成了硬伤,回首很是难受,与林峰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只能像电影一样回放,摸不着,亲近不了的折磨,让我日渐消瘦。 我妈说我瘦了,变着花样做好吃的给我吃,可我的胃口总是提不起来,吃什么都没滋没味,我妈觉得反常,悄悄问我,是不是有了?我瞪大眼睛,“有什么?” “怀孕啊。” 我下意识地摸摸肚子,“不会吧?” “上个月例假什么时候来的?”我妈像医生一样盘问我。 我用手挠着头发,什么时候?最近脑子怎么啦,混混沌沌的,云姗说我是得了两地分居综合症。 我必须联系上个月例假的时候干过什么事,才能想起准确的时间,对了,那天应该是周末,早上睡了个懒觉起来,感觉下面湿湿的,去了趟厕所才发现月经突然而至,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咋的,我马上就觉得小腹隐隐坠痛,该死的痛经真的就接踵而至,这是我的天敌,从我初潮开始就如影随形,每个月都要经历这样的折磨,林峰在的时候会抚着我的小腹,真喜欢他手掌的温度,还有暖暖地抚摸,好像那样就能减轻我的坠痛,我会靠着他的肩头,满脸幸福,有老公真好。 可是他走了•;;;•;;;•;;;•;;;•;;;,林峰,你知道我有多想你吗? “到底是几号?”我妈的大嗓门把我从回忆中拉回来,仅一会,我的思绪就像脱僵的马,飞奔急驰了一圈。 “哦。”马儿回头,想远了。“等等,我看看日历。”我掏出手机,往回推时间,周末,哦,应该是中旬的时候,13号,没错,就是13号,我确认了时间。 “林峰上个月是几号回来的?”我妈又问。 林峰上个月几号回来的?我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晚上,他回来那天我正好月经完了,他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11点过,那天很疯狂,一进家门他就搂住我,没有任何的话语,直接用嘴堵住我的唇,急不可待地剥光我的衣服,我们已经分开太久,干柴烈火就在那一刻燃烧起来,关上家里所有的灯,他把我放在飘窗的平台上,分开我的双腿,用最深入的方式震撼地进入,我微仰着身子,双手撑在冰凉的平台上,身体的润滑和热度向着颠峰樊升。黑暗中我看不清林峰的脸,但我能强烈地感受到他的力量和激情,完事后,他说射了很多,把体内积蓄了很久的精气全部给了我。 “想起没有?”我妈催问。 “18号。”我在月经初来的13号加上5天,就是林峰回来的日子。 我妈像风水师一样掐着手指头一算,然后摇头,不太可能了,那天应该是安全期。 林峰第二天就走了,重庆就像一个驿站,每次回来都只能呆一两天,我盼星星盼月亮,盼着他回来,可是从他调到北京至今,快一年了,总共只回来了4次。 他把我从不谙xing 事的女孩带进一个芬芳的花园,让我看到里面的诱惑,也时时渴望那样的诱惑,花儿是需要呵护才会越来越美,没有他的滋润,我这朵花儿会因为失水而枯萎,我身体里藏着一种东西,在我的内心深处不用戴着矜持的面具,会因为渴望而燃烧,就像一段充满激情的旅程,而我需要与林峰为伴,与他携手同行,一起走向欲望的峰顶。 可是,现在只有我一个人,艰难地,无法前行。 我和他,都在两地分居的折磨中,受着来自生理和心理上的煎熬。 第8节 我最终决定辞职到北京,是我们两地分居一年后,因为林峰醉酒后的一次真言。 凌晨1点,我被急促的铃声扰醒,从睡梦中出来的我不情愿地接了电话,“喂,找谁?” 那边半晌没有声音,我没办来电显示,不知道是谁打来的,以为是恶作剧,准备挂断,“子橙。”是林峰打来的,声音有气无力。 “老公,你怎么啦?”我以为他病了,很是着急。 “子橙,我想你,我好难受,水,水•;•;•;•;•;•;”透过话筒,我仿佛闻到阵阵酒气,林峰的声音明确地告诉我,他喝醉了。 “老公,你喝这么多干嘛呀?”我很心疼,想给他倒水,可是办不到。 “我没醉,只喝了一点点,呵呵,一点点,真热,子橙,我不想一个人呆在北京,我想和你在一起,渴死了。”他东一句,西一句,说得没头没绪。 但我第一次听到他说这样的话,清醒时候的他,什么都深思熟虑,绝不会轻易地说出这种话。 “老公,我来,我到北京来。”我脱口而出。 那边没有回音。 他不知道他是睡着了,还是听清楚了这句话,让他清醒了。 这一年来,我屡次产生辞职的想法,都因为扯不清的顾虑放弃,那天晚上,我下了决心,我要到北京,为了爱情,为了我的家庭,为了林峰,我必须去北京。有林峰的地方才是家,天涯海角,我都要跟着他。 我把辞职报告交给李主任的时候,她征住了。 “你考虑清楚哦,小夏。”她神色凝重。 “我已经想了很久了。”我郑重地告诉她。 “以前可以停薪留职,以后要是想回来也有退路,现在不行了,你真的想好了?”她再次向我确认。 我咬着嘴唇,不能动摇了,到北京也可以找工作,那里有我的爱人,我必须要到那里去。 “我想好了,主任,你签字吧。” 我的工作,就在主任龙飞凤舞的签字后,结束了。 在之前,我没有告诉任何人。 在既定事实面前,我妈气得捂住胸口,“死丫头,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不跟家里商量一下就自作主张了?” “妈,我已经考虑了很久,对我来说,爱情比工作重要,工作没有了可以再找,北京多好,祖国的首都,那里机会多得很,随便找个工作都比这工作挣得多,再说,每天就那么点工作,闲得慌,浪费我的青春,趁我现在年轻,出去闯一下,说不定成女强人呢。”我伶牙利齿地开导我妈。 “就你,还女强人?”我妈直摇头。 “别小瞧我,街道办哪能发挥我的优势,外面的天空精彩着呢,妈,你就放心吧,再说,还有林峰呢,我是去跟他在北京共同奋斗的,以后在北京安了家,把你们接北京住去。”我描绘着一片蓝图。 事已如此,我妈也无可奈何。 把我妈解决了,其他的,就好办了,我只发了一个短信,告诉林峰这个事实,他回过来,“开玩笑?” “真的。”我回复。 电话接踵而至,他有些惊讶,但我听得出来,他也很高兴,只两个字,谢谢,就代表了他全部想说的话。 婆婆知道后,拉着我的手,子橙啊,真是难为你了,小峰好福气,找到你这样的媳妇。 云姗是最支持我的,她说,看不出来呀,你比我还有勇气,佩服,为了爱情,工作都可抛,看来我以后要对你刮目相看呀!” 走的那天,重庆下雨,我突然有种风潇潇兮易水寒的豪状,我要踏上的,是一条我追寻爱情的路,我不知道是否坦途,但我已无回路。 第1节 我去北京的时候是元旦节,林峰有三天的假期,他陪我去了故宫,我不知道那天吹的是几级风,但我一辈子,也没吹过那样大级别的风,北方那个吹,雪花那个顠,就是那样子的,我甚至担心那风能把我的脸吹起一道道褶子。 我终于见识了冰天雪地,念起我们重庆的冬来,温温柔柔的,哪曾有这架式呀? 北京人民是经过风霜雕刻的,我不知道自己能否禁得起。 林峰给我买了张大围巾,把我的头和脸全都包了起来,只露出一双眼睛,在那儿像杏仁一样咕噜地转,把我一俊闺女,弄成大妈了。 故宫人很多,这天冷得,只有外地人才会来,还不惧严寒“嚓嚓”地照个不停,我不愿意照像,背景全是人,有啥好看的? 从迈进故宫的第一步起,我就觉得背心凉凉的,敢情是宫庭闱乱看多了,真踏入这实地,就像能闻到历史的血腥味。 我紧紧拉着林峰的手,“我怎么觉得这里阴森森的?” “哪有,心理作用。”林峰没感觉。 从故宫出来,我回望了一眼,才3点钟,天已经灰暗,沉沉地笼罩着那历经沧桑的古建筑,“晚上会不会有鬼呀?”我咯噔一下。 据说故宫下午4点关门,游人离去后,那啥什么的,就出来了,我吐吐舌头,咋得慌。 在故宫附近喝了一罐北京的蜂蜜酸奶,瓦罐装着的,挺稀奇,味道不错,不过我更感兴趣的是那盛酸奶的罐,我这人天生喜欢稀奇的东西。 第二天去了长城,伟大的长城,我站在上面直哆嗦,林峰笑说初到北京都这样,还没习惯这样的冷,呆久了就好了。 我若有所思地点头,嗯,呆久了就好了,我一直没告诉他,我到北京那天,坐在车上,望着外面的高楼大厦,北京大得让我有些迷失,我就像一只飞到北极的鸟,对能否生存,产生了怀疑。 也许真像林峰说的,呆久了就好了,我只是不习惯。 十三陵只是路过,林峰问要不要去玩,我摇头,外面冷得让我不想下车。 “都来了,下去照张像吧。”林峰停下车。 我很不情愿地在十三陵门口虚假地微笑,结束,就算到此一游。 元旦三天,就像三个小时,我的时间到北京后明显过得比重庆快,重庆是度日如年,到了这里,每一分钟都像在奔跑。 我理解这是爱的力量,零下几度又有什么可怕,有爱人在身边,就是一件厚厚的棉袄,穿在我的心上。 我惊异于北京的干燥,晚上我洗的内衣,晾在阳台上,第二天早上一看,结冰了,硬硬的,我傻眼,林峰大笑,谁叫你晾阳台上的呀?我撅着嘴,那晾哪儿,难不成晾在家里? 他说对了,就晾在家里。书房很大,他在里面放了一个简易衣架,我目瞪口呆,衣服晾家里,那能干吗? 确实能干,仅一天,就干了,我的天,这也太干燥了吧!我下意识地摸摸我的皮肤,水嫩嫩的,不禁担心起来,别过几天,我这朵来自重庆的水灵灵的花,就给枯死了。 林峰一拍脑门,怎么给忘了,拉着我就出了门,直奔商场。 他买了一台加湿器,一启动那水雾就扑扑往我脸上贴,这下好了,任你北京再干燥,咱也随时可以补水了。 早上起来穿拖鞋,润润的,再看暗红色的木地板,薄薄一层水气,昨晚我俩快活时扔在地上的衣服,全湿了,我大叫起来,林峰,这加湿也太猛了吧? 林峰揉揉眼睛,可能是档开大了吧,开小点应该好些。 关掉加湿器,地下的水气像被吹风机吹过一样,很快就干了,真是干湿两重天哪,我不禁感叹,北京有什么好的,那么多人甘愿离乡背井来北漂,真是自找苦吃。 如果不是为了林峰,打死我也不愿到北京来生活。 重庆像我们这种收入阶层,幸福指数远远高过北京,我脑子被门挤了才会来北京,但我的幸福指数是建立在林峰身上的,没有他,我不幸福。 第2节 以前上班的时候,我一周只盼望两天,周六和周日,能够睡到自然醒,现在我可以天天都睡到自然醒,刚开始的几天,这种感觉相当好。 我可以自由自在地在我们的小家里随心所欲,可以一整天地看菜谱,而不用偷偷摸摸,害怕被领导发现,我窃笑,这样的生活,真好。 没有女人的房子,到处都是男人邋遢的“杰作”,沙发下面塞着袜子,盆子里堆积了好几天的衣服,书房里扔得到处都是的书和图纸,洗涤盆码了一堆的碗,我瞠目结舌,林峰,这就是你生活的地方? 他不好意思地点头。 “天,我还以为是垃圾堆呢。”我不可思议地叫起来。 “工作太忙了,没顾上。” “藉口,在重庆的时候你不像这样的嘛。”我嗔道。 “没有老婆在身边,我还不是将就过着。”他环着我的腰。 “好啦,从今天开始,我们要恢复正常的家庭生活。”我大声宣布。 我来了,像重庆一样,一切都恢复它本来就该有的秩序。 北京的太阳出来得真早,亮晃晃地从窗外射了进来,我习惯性地睁开眼睛,坐起,又倒下,嗬,忘了,我不用上班了,又坐起,太阳都老大了,睡过头了呀,林峰还要上班呢。 “醒醒,起床啦。”林峰还在酣睡,我把被子给他掀了,他打了个哈欠,“闹钟还没响呢。” “你定的几点?”我问他。 “8点。”他又闭上眼睛,我把他拽起来,“天都透亮了,你闹钟肯定早响过了,我们都睡过头了,没听见。” 林峰一跃而起,不会哟,他抓起床头柜上的小闹钟,“老婆,现在才7点呢。” “啊,7点,怎么可能?太阳都老高了,不会是闹钟坏了吧?”我持怀疑态度。 闹钟没坏,北京的太阳就是这么早出来,室内的暖气再加上视觉上的阳光,如果觉得太阳普照的室外也像室内一样温暖,那就犯了感官错误。 在北京,我得适应这一点。 第3节 林峰上班后,家里就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一整天会很忙碌,我要让我们的家旧颜换新貌。 我用头巾把头发包起来,围上围裙,俨然一标准的家庭主妇,先是擦地板,林峰从来没擦过地板,只准备了一把扫帚,使用时间也是相当的少,他就没把这里当自个家,回来也不换鞋,穿着皮鞋在木地板上走来走去,就像在酒店住一样。 我的第一项工作就是把地板打整出来,那地板真够脏,我用了3桶水擦,才擦出个样来。虽然达不到光可鉴人的效果,也是可以随意在地上坐了,我累得够呛,就那么伸展着四肢躺着地板上,心里甜滋滋的,想像着林峰晚上回来,吃惊的表情,累了一天,也值了。 拖鞋是昨天晚上新买的,倩侣装,男式是灰格子,女式是粉格子,我把林峰那双整齐地摆在门口,再看看自己脚下的,很是满意。 然后开始擦家具,窗子,洗衣服,等我忙活完,都是下午4点了,为了赶进度,我连午饭都没吃,不过没觉着饿,劳动真能让人忘记饥饿。 得下楼买菜了,林峰6点下班,不堵车的话,6点半就能到家,楼下50米开外有一个超市,不大不小的,我第一次看到那么贵的小白菜,4块钱一把,我们重庆才1块钱一把呢,首都的物价是比重庆高得多,不过种类繁多,很多菜我都没见过,拿了一把篙子杆,看着很新鲜,悄悄问了旁边买菜的大妈这菜怎么吃,她瞄了我一眼,外地人,我从她眼里闪过的神神看到这三个字,我不喜欢这种眼色。 “这菜吧,凉拌挺好。”我以为她不会理我,准备放下篙子杆走开,她却说话了。 “哦,谢谢。”我礼貌地点点头,快速离开。 我要回家给林峰做一餐可口的饭菜,这也是我不远千里到北京来的主要目地,我不愿他的胃里长期充斥着方便面,快餐,他说一闻见方便面味就想吐,我为他干嘛还要吃?他一脸无奈,只有那最方便呀! 我来了,是来结束他方便面生活的。 打开燃气,蓝色的火苗快活地舔着锅底,一如我的心情,我哼着歌开始炒菜,要做一道盐煎肉,两地分居的一年里,我的厨艺生份了,没有他的日子,我无心下厨,经常都是在婆家和娘家蹭饭,今天想做盐煎肉,甚至都忘了要些什么配料,出门买菜前还打电话问我妈,后来在脑子里慢慢回想,这道菜的工序才慢慢在脑子里成形。 倒油,放花椒,白糖,倒入切好的肉,一阵翻转,加入姜,酱油,鸡精,再炒一下起锅,总发觉少了什么,仔细琢磨,我一拍脑门,最重要的东西忘放了,蒜苗,盐煎肉需要它来提味,蒜苗是买了,还放在塑料袋里呢。 又重新加工,放入蒜苗,这才是正宗的盐煎肉,我嗅了一下,真香,看来手艺还没回潮。 第4节 篙子杆来凉拌,我到北京简直像搬家,我妈把油辣子,干海椒,花椒,豆瓣等等调料都给我装了一大袋,我给她拿出去,真是的,北京什么买不到,她又给我放回来,还是重庆的作料正宗,拗不过她,只好全都带来了。 不过好像是正确的,我用这些作料给林峰做了一碗面,他感叹,还是重庆的辣子够味,花椒也麻得舒服。 我在心里想,幸好听了我妈的话。 做好蕃茄鸡蛋汤,林峰也踏着钟点回来了,我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他抽着鼻子,“真香!” “我没用香水呀?”我故意说道。 “是老婆做的菜香。”他眯笑着眼睛。 “怎么感谢我?”我神气地扬起头。 “晚上一定好好感谢你。”他在我耳边低语。 “真坏。”我脸红了。“看到我亲爱的老婆,我要不坏可就麻烦啦。”他故作正经。 “不跟你说了,洗手吃饭吧!”。我娇嗔道。 林峰破开荒地吃了三碗饭,我瞠目结舌,不无担心地说,别撑着啊。他咂咂嘴,老婆做的美食,让我欲罢不能呀。 让男人如此,对女人来说,这就是幸福。 我确实感到了幸福,我的心也被这幸福撑得满满的。 第5节 拎起包正准备下楼买菜,林峰打来电话,说晚上他们在京工作的大学同学有个聚会,让我一起参加,我有些迟疑,这样的场合,我去合适吗?林峰打消了我的顾虑,都携家属参加呢,并且他的同学都想见见我,让他务必把我带到。 林峰也是希望我参加的,他觉得我在北京人生地不熟,多结交些朋友总是好的。我并不在意有没有朋友,只要有林峰在我身边,就觉得已经足够,我也不是那种擅长交际的女人,我妈说这点像极我爸,这也是我爸都快要退休了,都没混上一官半职的原因,我妈说这话时是极不满的,她认为自己这一生都在为我们父女俩操心,爸是没指望了,要退休的老头,给他个直行楼梯也爬不上去了,而我呢,年纪轻轻,多学学交际,怎么也混个一官半职的,别像我爸那样没出息,可我为了爱情,放弃了铁饭碗,这辈子路在何方都成了未知数,再进入那个队伍已经很难了,但她还是希望我无论今后从事什么职业,能学得巧舌如簧,八面玲珑,有了这本事,到那里都能混得如鱼得水,我恐怕要辜负我妈的期望了,我这个人生来就是这样,出风头的事都往边上躲,就像读书的时候从来不去竞选班干部,用我妈的话说是出不得众,怨谁?那是遗传,我可没有埋怨我爸的意思,就算遗传,那也是我妈和我爸基因没组合成最佳比例。 林峰的同学聚会,我要穿得体面些,虽然嘴上功夫差矣,外观形象还是要注意的。 我打开衣橱,衣服可真少,就算在重庆的时候,衣服也不多,我不大买衣服,总觉有穿的就行,要出席这样的场合,有点伤脑筋。 该正式些还是随意些呢,我望着一溜衣服犯了难,打电话问林峰?好像犯不着,嗯,还是中庸之道,既不太正式,也不太休闲,正如我的处世原则。 我穿了一件高领的黑色毛衣,外面套一件柠檬黄的收腰羽绒服,很贴身,但也有点薄,深咖啡呢长裤,黑色坡跟皮鞋,头发束了个马尾,不好,又放下,还是披着好,显得淑女些。 在镜子前照了半天,我不是在看自己,是在端视林峰的妻子,如果是我自己,我随便穿一件宽松的棉袄,休闲长裤,再配一双运动鞋,舒适就好。 镜子里那个端庄的女人能去见林峰的同学了。 林峰来接的我,下着雪,我哆嗦了一下,那件薄羽绒服是无法抵挡北京的寒风的,我咬着牙,齿尖打架,进了车里才感到暖和。 林峰注意到我打了个寒噤,“冷吗?”我哆嗦着摇头,“不冷。” 他笑了,拉过我的手,“这么凉?” “出来时用冷水洗了手。”我说。其实根本没有洗,我怕他笑我要风度不要温度。 “用热水嘛。”他怜惜地为我搓着手。 “家里又不冷,再说洗冷水健康。”我习惯用冷水洗脸,冬天也是这样,但重庆冬天的冷水跟北京完全不在一个级别上,北京那水,冷得,绝对透心凉。 “晚上在哪里吃?”我岔开话题。问了也白搭,北京的任何餐馆我都不知道。 “俏江南。”他开始发动车子。 “哦,名字挺好听的。”这餐厅名字取得有意思,加个俏字就把一餐厅弄得生动起来。 “嗯,在北京很多连锁店呢,味道不错。”林峰光顾过。 “贵吗?”我把头偏向他,自个马上哑然,真俗,这可是在京城,这种小市民思想可不能随意萌生。 林峰笑笑,没有作答。 第6节 很快就到了,进了餐厅,我四下环顾,看着装修挺奢华的,也很精致,灯光幽暗,我觉得餐厅用这样的灯光,显得有点暧昧,我在重庆光顾的餐厅,也有豪华的,金壁辉煌,水晶灯耀得人脸上的雀斑也无处躲藏,这里好,就算大麻子,也能被这灯光修饰得隐隐约约,呵呵,可不适合相亲。 订的包房,我们刚走进去,一个高大的男人便给了林峰一个拥抱,“林总,大忙人呀,约了几次都说没空,要见你一面可真是难呢。” 林峰一拳轻轻捶在他胸前,“说什么呢,我们还在给别人打工,你老兄自己当老板,我们哪有你这么潇洒?” “什么老板,不过养家糊口罢了,啧,这位漂亮的小姐是弟媳?”他把目光投向我。 “对了,介绍一下,我老婆,夏子橙。”林峰指着我说。 “这位是我大学时的室友,也是兄弟伙,张岳,北桥建材的张老板。”林峰把手指指向那个高个子男人。 我听过这个名字,林峰给我讲过,张岳是北京人,大学毕业放弃专业从商,经过几年打拼,现在拥有自己的的公司,也算小有成就,这次同学聚会,就是他组织的。 建材公司的老板,我隐隐觉得他组织这次聚会不会单纯是为了老同学见面,不是约了林峰好多次吗?估计有什么利益上的需求吧。“ 张岳比林峰还高半个头,眼睛很小,笑起来,就跟一条线似的。 “老林,来,认识一下,这是你嫂子,林静,还是你的家门呢。”张岳指着他旁边的女人向我们介绍。 林峰微笑着跟她握手,看起来年纪跟我差不多,光线很暗,但能看得出来是一个美女,我也笑笑颔首,作为初识的礼节。 林峰悄悄凑近张岳,“换了?”声音很小,我隐约听见是这两个字。 张岳笑而不答。瞧那样,这位林小姐绝不是原配。 第7节 我注意到包房里还有一对男女,坐在餐桌旁,一直含笑看着我们,等我们这边寒喧完,林峰拉着我径直走向他们,“你们两个躲在一边干嘛,老夫老妻了,还这么粘呀。” “我们仰视班长的娇妻呀!”女的站起身子,向我伸出手:“温如心,班长的崇拜者。”这么直白的话,让我瞠目结舌。 “吓着了吧,哈哈,开玩笑的,那是过去式。”温如心看见我的表情,自个笑起来。我知道林峰当时是他们班的班长。 “温处长就是喜欢开玩笑,别介意哦。”林峰笑着说。 “旁边这位是温处长的先生,罗政良,现在该叫罗教授了吧,也是我们大学同学,我们班上成对的就只剩下他俩。”林峰指着温如心旁边那个男人对我说。 “当初你要不出国,和她不也成了吗?”温如心脱口而出,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怎么的,我看到她的眼里闪过一丝异样的眼神。 我是被这轻飘飘一句话给震住了。 第8节 林峰从来没有给我讲过他过去的感情,我也从来没问过,我觉得过去的都不重要,谁没有过青涩爱情?包括我自己。 但是怎么啦,当我亲耳听到这样的由头,会如此难受?我没问过,因为我单纯地幻想,他从来没有过。 “说这些干嘛,林峰,看你到北京也来了这么久了,咱们老同学还第一次聚会呢,张岳说曾成刚也会来,人家专程从天津赶过来呢,那小子还是一点没变,油腔滑调的,我上次到天津出差,见过他一面,30好几的人了,还没结婚,说这辈子子只谈恋爱不结婚,还是那种怕负责任的德性。”罗教授转移了话题。 “谁家姑娘要找上他,可是倒霉了。”他们都笑起。 “说谁呢?谁找上他倒霉?”一个洪亮的声音过来。声音先到,人后来。 这就是他们口中的曾成刚,中等身材,皮肤白净,斜胯着一个背包,穿着带帽的黑色棉服,里面是花衬衫,英俊,但不是我喜欢那种类型,可能是罗教授的评价已经在我心中先入为主了,我不喜欢不负责的男人。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你的no几没带来?”张岳裂开嘴,笑着说。 “切,不要在女士面前毁灭我的光辉形象呀,什么no几,我现在可是孤家寡人,清白之身呢。”曾成刚甩甩额前的头发。 “不会吧,上次我到天津你还给我说,no5,今年的,去年的no排号已经作废了。”罗教授故意要揭他的短。 “我说教授,你听错了吧?”曾成刚绝不承认。 “装什么呀,我们太了解你啦。”温如心咯咯笑起来。 “这位漂亮的小姐是?”曾成刚把目光转向我。 “你嫂子,夏子橙。”林峰用一只胳膊揽过我。 “美女呀,林峰,不地道呀,金屋藏娇呢,现在才拿出来亮相。”曾成刚一副不正经的样子。 第9节 “要亮相早了,怕你小子打什么歪主意。”张岳接过话。 我脸臊得通红,幸好光线暗。 “人到齐,大家就坐吧。”张岳招呼大家。 “秦晓月还没到呢。”温如心嚷道。 “她要来?她不是在大连吗,怎么,她也来北京了?”张岳一脸狐疑,做东的居然不知道还有这个客人。 “来半个月了,你们都是大忙人,哪顾得上她嘛。”温如心撇撇嘴。 “你怎么不早说呀?”张岳好像有些不高兴。 “她开始的时候不想来,上午又像想通了,说想过来见见同学们,我今天也忙死了,没顾上说。” 张岳瞄了瞄林峰,我注意到光束不仅来自他,还有另外两个男人。 我敏感地意识到,秦晓月不同一般。 林峰倒是很平静,脸上没有任何变化,就好像秦晓月跟在座的所有人一样,只是同学。 温如心给秦晓月打了电话,合上手机,她说秦晓月已经到了。 只几分钟,我就见到了秦晓月,一个很优雅的女人,清丽的脸庞,微卷的长发,丹凤眼,红润完美的嘴唇,深紫色的修身大衣,系着樱花点点的丝巾,我不得不承认,她很美,在这样的优雅的美女面前,我黯然失色。 我甚至不敢直视她的眼睛,怕她的光彩射伤我。 我比她年轻,换句话说,是不谙世事,而她,有着岁月淬炼出来的光芒,于她,我无法比拟。 她和所有人握了手,包括我,她的手很软,很细腻,就像软缎一般丝滑,她看的眼神并不自然,那深潭一般的眼睛里,潜在怎样的故事? 林峰并没有什么特别,在席间也是照顾着我,给我挟菜,倒饮料。 没有人提及他和她,有什么故事。 我知道,温如心最初说的那句话里的她,肯定是秦晓月。 我已经食之无味,如果不是这么多同学在场,我必定要向林峰问个究竟,但我又害怕那样的答案。 秦晓月美得连女人都能心动,她跟林峰握手的时候,我突然生出那样的念头,他们该是多般配。 不,这太残忍了,我那样的爱着林峰,我无法忍受这样的想法。 秦晓月说话不紧不慢的,声音也很动听,比起我不熟悉的普通话,简直如天簌,我自个把自己矮了半个形。 他们聊的是跟专业有关的话题,聊的是过去同窗的种种,我无从插嘴,傻傻地在那里啜着饮料,一杯又一杯,想去上厕所,又忍住了。 秦晓月说她也调到北京了,半个月前来的,他们公司五年前就在北京做项目,这次是因为工作需要调到北京来的。跟林峰到北京如出一辙。 从温如心的话里我知道秦晓月的职务是副总,也知道她们在大学时是最好的朋友,难怪她看我的眼神那么怪。 我突然自残形秽,跟我差不多年纪的林静也是律师。 我,只是一个没有工作的家庭主妇,我害怕他们问我在那里就职,幸好,没有人问我。 接下来便如坐针毡,只想快点结束这个饭局,逃回到我们的小窝,跟这些成功人士在一起吃饭,我觉得很累。 第10节 接下来便如坐针毡,只想快点结束这个饭局,逃回到我们的小窝,跟这些成功人士在一起吃饭,我觉得很累。 只有在我们的家里,我才没有这样压抑,那里只有我的丈夫林峰,爱我的男人。 秦晓月,我念着这个名字,凭着女人的直觉,她对林峰的眼神绝非寻常,我突然有了压力,就像一座山无端端地压了过来,我连呼吸都觉得困难。 那顿饭,有很多美食,餐具也很精致,搭配得无可挑剔,但我已经品不出滋味。 他们过去的记忆里没有我,那些让他们开怀大笑的趣事,过去了那么多年,偏偏还记得一丝不漏,我不免嫉妒,林峰的过去,与我无关,而与秦晓月却有着无数的交集,我听出来了,不是我猜测,从他们的玩笑中,我听出林峰和秦晓月有过那么一段感情。 我心里酸酸的,像一个外星人一样,又或者是一个听客,听着他们叙旧,既想听,又怕听。 秦晓月笑起来的样子真好看,浅浅的酒窝,真是要命,稍不注意,便能诱人能掉进那漩窝里。 林峰如何拒绝这样的诱惑,结婚以来,我从来没有这样担心过。 他们怎么开始,又怎么结束?我心里像有千万只蚂蚁啃噬,一点点的疼,慢慢变得剧烈。 吃完饭,他们要去ktv, 我无论如何也不想去了,我扯着林峰的袖子,悄悄对他说:“我有点不舒服,想回去了。” 林峰马上紧张起来,“怎么啦,那里不舒服?” 我皱着眉头,“可能感冒了。”吸了一下鼻子,声音也变得嗡嗡的。 “那我们回去吧。” 我要的就是这句话。 “那个,你们去玩吧,子橙有些不舒服,我们就先回去了。”林峰放大了声音。 “这样呀,那赶紧回去吧,下次我们再聚。”张岳先发话,我感激地望了他一眼。 “你们尽兴啊,那我们就先走了。”林峰拉着我的手,向大家告别。 他的手拉着我的时候,我蓦地增加了些自信,那只手的温度让我意识到,他是我的爱人,他是爱我的。 我偷偷瞥了秦晓月一眼,她仍然浅笑,是礼节性的,但眼光落在林峰牵我的手上,仅一秒,被我捕捉到了。 林峰牵的是我的手,而我是他的妻子,这一点,无容置疑。 回去的路上,我刚刚涌起的自信,像被车窗外飘风的雪风淹没,无端地又感到些寒意。林峰问我要不要去买药,我都没听见。 “在想什么呢?”他腾出一只手拉住我。 “没,没想什么。”我本来想问关于秦晓月的事,又吞了回去,这事,得由他先开口。 “家里有感冒药吗,要不要买点?”他问。 “还有一盒康泰克。”我答道。 “好些了吗?”他很关切。 “嗯,好些了,刚才餐厅空气不好,现在好多了。”我用手背碰了碰鼻子,好像里面真有鼻涕似的。 “你穿得太少了,今天零下几度呢。”他摸了摸我的外套。 “嗯。”我应了一句。“曾成刚可真逗。”我把话题移到他们同学身上,希望籍此能让他说说秦晓月的事。 “是呀,他读书的时候就这样,我们都说他读错了专业,该去学喜剧表演。”林峰呵呵笑起来。 然后又说了一些关于今天来的几个同学的事,唯独漏掉了秦晓月,不知是故意还是无意识的。 直到回家,都没有提及她。 我想想也罢了,就算他们真有故事,那也是过去,既然林峰不愿说,我问下去,也显得小心眼。 那天晚上我做梦了,竟然梦到林峰和秦晓月手牵手在散步,他们的脸都很模糊,是潜意识里我无法勾勒出他们二十多岁时的相貌。 我突然惊醒,望着旁边睡着的林峰,心才放了下来,头发有些润湿,刚刚那梦里,我出了冷汗。 梦和现实的是相反的,就像现在的事实,我和林峰牵手,秦晓月和他,只是同学。 我这样说服自己。 第1节 我真的感冒了,所以不能撒谎,老天爷听到就会惩罚的。 不知道林峰是什么时候走的,我睁开眼的时候,被窝已经凉了,我眯缝着眼睛看了墙上的挂钟,啊,已经10点过了,我腾地一下坐起来,连打了三个喷嚏,清鼻涕涟涟往外涌,顺手扯了一张纸巾,擦干净,觉得头也沉沉的,我又直直倒下,不用上班,不用吃早饭,甚至连午饭也可有可无,我起来干嘛? 闭上眼,却怎么也睡不着了,鼻子塞得厉害,照我妈说的方法,左面塞就朝右侧睡,右面塞就向着左侧,可是左鼻通了右鼻又塞住了,这样的状态,是无法入睡的。 我坐了起来,又不想离开被窝,打开电视,正在演电视连续剧《爱了,散了》,是在重庆在拍的,女主角殷桃也是重庆人,所以说人在他乡倍思亲,电视里那些熟悉的地点竟让我莫明激动,我每天上班都要路过的嘉陵江大桥,去南山旅游坐的长江索道,热闹的解放碑,操着乡音的群众演员,我都觉得亲切极了。 来北京两个星期了,我并没觉出首都比我的家乡重庆好多少,气候寒冷干燥,餐馆不地道的重庆菜,没有朋友,没有我早上最爱吃的麻辣小面,小菜也贵得离谱,来之前听说北京的米特别催肥,于是我有意识地控制饭量,这就是我来了这两周后罗市列出的几大问题,总觉着还少了些什么,哦,是乡音,听不到我熟悉的重庆话,林峰在家也说普通话,他已经习惯脱口而出的这种语言,我向他“抗议”,在家里能不能说重庆话?他回答得很爽快,可以呀!可是,连这三个字也是用的普通话,并且带着浓重的京味,我彻底无语。 而我,依然保持以自己的语言方式与他交流。 我的手机响了,是云姗打来的,来北京后我特别希望接到她的电话,在重庆的时候不觉得,离远了,才知道朋友,有多么的重要。 “子橙,干嘛呢?”她的声音懒懒的。 “看电视剧,爱了,散了,看过没?”我用摇控板把电视声音调小。 “没看过,也,可真是幸福呢,我累得快死了,你这大小姐还在家里看电视,真是命好。”她啧啧道。 “唉,我还羡慕你呢,工作多好,充实,我现在闲得快发霉了,还是上班好,至少有事可做,我现在心里空虚得慌。” 第2节 “那倒也是,你去找工作没?” “林峰让我把北京地形熟悉了再去找工作,我现在东南西北都找不着,你知道我方向感特差,别说找工作,出门远了,莫把自己弄丢了就万幸,上次我去1公里以外的农贸市场买菜,林峰上班顺路开车送我过去的,后来我愣没找到回去的路,转晕了,就打了出租车,屁股还没坐热就到了,就只1分钟的车程,仅仅转了一个圈就到了,那司机真不地道,都这么近了,也不给我说一声,小姐,你家就在前面,用不着打出租车了。” 云姗大笑起来,“你这傻大妞,人家不整你整谁呀?” “谁傻呀,是司机过份,哼,对了,重庆冷不冷,这边冷死了,天天下雪,我除了买菜,哪也去不了,一出去就感觉要被冻成冰了,真不知道还有那么多人要来北漂,漂个什么劲呀,光是天气都让人发狂。”我抱怨道。 “重庆艳阳高照,阳光射在身上,暖洋洋的,啊,舒服极了。”云姗故意拖长了声调。 “切,夸张吧,你当是海南呢,重庆的冬天虽说比北京温度高,也没你说得这样惬意,真当我外地人呢。”我咯咯笑起来。 “我挂了,boss过来了。”云姗电话挂得可真快。 她的声音消失了,取代的是“嘟嘟”的忙音。 第3节 我有些失落地挂上电话,屋子里除了微细的电视里的人物对白,别无他音,我以前工作的时候,每天都有很多大妈大姐在办事处里叽叽喳喳,经常会生出反感,现在,觉得是噪音,现在安静了,我心里却无神地慌起来。 鼻子痒痒的,又是一个喷嚏,真奇怪,刚才接电话的时候,一点也没有感冒症状,电话一挂,这些症状也接踵而至。 心里烦起来,电视也看不下去了,索性关了,又倒了下去,鼻子好像比刚才塞得还要厉害,真是难受死了。 林峰也不打电话回来,我想给他打,又怕影响他工作,唉,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得快些出去找份工作,不然会闷死了。 真是下雨偏逢屋漏雨,肚子又疼起来,很急的样子,我翻身就起来,直奔往卫生间,居然拉肚子了。 我的肠胃一向很好,很少腹泄,有一次和杨毅,云姗宵夜去吃烧烤,他俩当天晚上就腹泄,云姗还脱水进了医院,我比他们吃得还多,一点问题都没有,所以我坚信我的肠胃是铁打了。 可是怎么啦,到了北京,肠胃造反了? 我连着跑了好几趟厕所,家里没有诺敷沙星,一般我腹泄仅用一粒诺敷沙星便能止住,感冒再加上腹泄的我,已经连下楼去买药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躺在1米8的大床上,失神地望着天花板,趁着肚子没有闹腾的空闲发呆,电话来了,我以为是林峰打来的,像战场上做最后一次冲锋的战士一样,我一跃而起,接了电话,却是婆婆的声音,立刻泄下气来了。 “子橙啊,今天看天气预报,北京又是零下几度,你出门可要多穿点。”婆婆亲切的话语,让我突然心里酸酸的。 “妈,我知道。”我的眼睛湿湿的,来自重庆的亲人,在我身体不适的时候,哪怕什么都不说,也让我感动。 “声音嗡嗡的,感冒啦?”细心的婆婆听出我声音的异样。 “嗯,感冒了,还拉肚子,拉了几次,都没力了。”我像孩子一样跟婆婆倾述。 “拉肚子可不能大意,别脱水了,给小峰说没有?让他送你上医院。”婆婆很着急。 “不用啦,我没吃东西,也拉不出什么来了。”我想安慰她。 “什么,没吃东西?那身体怎么受得了,不行,我给小峰打电话,让他马上回来。” 我还没来得及说用不着,婆婆已经不容分说地挂上电话。 我不想在上班时间给林峰添麻烦,但我已经阻止不了婆婆,林峰的电话在1分钟打过来了。 “老婆,你等等,我马上就回来。”“不用,我没什么大问题。”这句话还没说完,我已经听到那边把电话给挂了,他跟婆婆一样心急。 很快,他就到家了,我听到门锁转动的声音,这个声音,再轻微我都能听清楚,我一整天在家,最盼望的就是这个声音。 林峰连鞋都没换,就直冲进卧室,“子橙,你生病怎么都不给我打电话?看你,脸色都不好看,我送你上医院。” “哪有这么夸张,没事,忘了让你买诺氟沙星了,我吃了就好了。” “真不用上医院?”林峰不无担忧。 “不用,你去给我买盒诺氟沙星,感冒药我已经吃过了,都好多了。”我是在安慰他,感冒药是吃了,但并没有什么好转,全身都酸痛起来。 “好,我马上去买。”林峰转身就出去了。 药买回来,我服下,林峰就去给我熬粥,我知道是婆婆吩咐他做的。 第一次吃林峰给我做的饭,粥有点糊,炒的白菜很咸,我笑了,“老公的手艺,第一次见识,嗯,知道了,是这种味道。” 林峰不好意思地搓搓手,“嘿,老婆见笑了。” 我喜欢那样的味道,因为里面有林峰的爱。 第4节 林峰请了假在家陪我,我哪有这么金贵,再说因为我影响他的工作,是我所不愿的,虽然很想他陪我,我还是劝他回去上班,林峰不肯,说这是妈交待的任务,他不敢不从。 我玩笑,“就这么听妈的话?” “那是,我这辈子就只听两个女人的话,一个是妈,一个是你。”林峰亲着我的眼睛。 “领导的话你敢不听?”我把脸贴在他的胸膛。 “你们就是我的领导呀!”林峰用手理着我的头发。 他的话,说得我心里暖暖的。 这次病得很奇怪,氟沙星没止住我的腹泻,半夜还发起烧来,林峰吓坏了,抱起我就往医院跑,挂了急诊,一量温度,40度,打退烧针,输液,折腾了一晚上。 第二天烧完全退了,肚子也不拉了,问医生怎么回事,那个年轻的女医生轻描淡写,“可能是水土不服。” 我和林峰面面相觑,水土不服? 难道我和北京的第一次接触,就相克? 我最近的一次发烧是三年前,腹泄已经记不起是什么时候了,发烧记得那么清楚,是因为那天我生日。 第4节 我的抵抗力在北京变得脆弱不堪,半个月感冒了两次,进入我体内的药量是我在重庆几年内生病所服药量的总和。 我的血管很细,护士把我的手都拍肿了,都找不到往哪下针,屡次不回血,我手背针眼累累,我几乎快得输液恐怖惧症。连一旁的林峰看得都心痛木了,大声嚷嚷换人,不要小护士扎了,年轻的护士急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遇到我这种“疑难杂症”,也难怪人家吃不消。 身体不适,我真成病人了,全身乏力,头昏眼花,身子骨迅速消瘦,再这么下去,我就要变成林妹妹了。 林峰也为了我三天两头请假,这样下去可不行,我来北京是照顾他的,这下倒成了他照顾我,我成累赘了。 累赘,这两个字,让我心头一震,我辞去旱劳保收的铁饭碗,不是来拖累林峰的,如果因为我耽误了他的前程,这是我万万不愿看到的。 我学会了伪装,就算生病也不告诉他了,脸色不好就用胭脂掩饰,我要随时让他看到一个健康的夏子橙。并且我相信,春天很快就要来了,緾人的感冒,在春天也会远离我而去。 三月立春,北京的春天还会下雪,冬天在北京被拉长,初春也没有该有的暖意,细细凉凉的雪,把春天颠覆了。 只不过一季,我就看够了雪。不知道是该盼着暮春还是初夏,我怀念起重庆的炎热来。 在家里呆的时间越长,我越寂寞,寂寞得连看书都没了兴致,我的心总像静不下来,浮燥得不能完整地看完一页文字,看电视,上网,让我觉得空虚无比,我的生活少了些什么,细想,原来是除了林峰,我说话的对象只有长途电话那边的人,可费用很高,我不能时时刻刻用金钱去煲电话粥,况且云姗工作也很忙,老去打扰人家,我也觉得不好意思。 我的脾气也在一天天无聊的守候中,变得敏感而脆弱。会为他的晚归发脾气,会为他因为加班不能陪我而生气。林峰察觉到我的变化,可有的时候他也无可奈何,我和他同时意识到,这样下去不行。 第5节 我的抵抗力在北京变得脆弱不堪,半个月感冒了两次,进入我体内的药量是我在重庆几年内生病所服药量的总和。 我的血管很细,护士把我的手都拍肿了,都找不到往哪下针,屡次不回血,我手背针眼累累,我几乎快得输液恐怖惧症。连一旁的林峰看得都心痛木了,大声嚷嚷换人,不要小护士扎了,年轻的护士急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遇到我这种“疑难杂症”,也难怪人家吃不消。 身体不适,我真成病人了,全身乏力,头昏眼花,身子骨迅速消瘦,再这么下去,我就要变成林妹妹了。 林峰也为了我三天两头请假,这样下去可不行,我来北京是照顾他的,这下倒成了他照顾我,我成累赘了。 累赘,这两个字,让我心头一震,我辞去旱劳保收的铁饭碗,不是来拖累林峰的,如果因为我耽误了他的前程,这是我万万不愿看到的。 我学会了伪装,就算生病也不告诉他了,脸色不好就用胭脂掩饰,我要随时让他看到一个健康的夏子橙。并且我相信,春天很快就要来了,緾人的感冒,在春天也会远离我而去。 三月立春,北京的春天还会下雪,冬天在北京被拉长,初春也没有该有的暖意,细细凉凉的雪,把春天颠覆了。 只不过一季,我就看够了雪。不知道是该盼着暮春还是初夏,我怀念起重庆的炎热来。 在家里呆的时间越长,我越寂寞,寂寞得连看书都没了兴致,我的心总像静不下来,浮燥得不能完整地看完一页文字,看电视,上网,让我觉得空虚无比,我的生活少了些什么,细想,原来是除了林峰,我说话的对象只有长途电话那边的人,可费用很高,我不能时时刻刻用金钱去煲电话粥,况且云姗工作也很忙,老去打扰人家,我也觉得不好意思。 我的脾气也在一天天无聊的守候中,变得敏感而脆弱。会为他的晚归发脾气,会为他因为加班不能陪我而生气。林峰察觉到我的变化,可有的时候他也无可奈何,我和他同时意识到,这样下去不行。 第6节 是的,我需要一份工作,先不说收入有多少,我需要一份能让自己说话的工作。我严重怀疑再这么下去,我就像生活在丛林的原始人,与这个社会越离越远,我恐怕连最起码的社会语言都不会了。并且没有工作的寄托,我把全部重心都放在林峰身上,无形的压力,已经渐现。 “想找一份什么样的工作?”林峰问我。 我愣了,我竟然没想过这个问题。 “这样吧,你好好想一下,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具体想从事什么样的职业,做一个规划,然后制作简历,寻找合适的单位去应聘。” 林峰让我对自己未来的职业生涯做一个规划,我很茫然。 规划?我从来没有什么规划,以我的经历和专业,只适合文职工作,我想的是不管什么单位,行政,编辑,方案这类职位我都可以去试一试。 我把简历作出来,林峰直摇头,不行,不行,太简单了,要把自己的经验写得再丰富一些。 我瞪大眼睛,我毕业就在街道办上班,平时就做的那些琐碎,杂杂拉拉的小事,有什么经验可写? “小事也能放大嘛,不是让你吹牛,而是把自己做过的小事用职业的语言写出来,你的文字功底不错,公文也写得好,这方面也是你的特长,现在竞争这么激烈,不多写写自己的优势,是很难让招聘单位在一大堆简历里注意到你的。” 在林峰的指导下,一份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像自己的简历出炉了。 在网上投了两份简历,一家是出版社招聘文字编辑,我暗地里自认是文学青年,上大学的时候还参加过写作社,还有好几篇豆腐干大小的文字发表在校刊上,这些年街道办不咸不淡的工作,快磨去我的激情了,我认为自己的的舞台应该跟文学有关,所以看到这则招信息时,我满怀激动地在网上投了简历。 还有一家是物业公司招聘客服,我本来不感兴趣,林峰说我以前在街道干的社区服务工作,倒是跟这个有点类似,建议我一试。我愿意听他的话,他说了我就照做。 接下来,便是等待,有期盼的日子总好过空落地无所事事。 我近乎神经质地盼着电话铃响,希望看到010的区号在我手机上出现,我在北京没有朋友,010座机打来的只能是招聘单位。 日子在等待中变得难捱,时间如浸满泥沙的水,缓慢流动。李主任给我打过一次电话,大致是问我在北京的状况,听到她的声音,我心里五味杂陈,她已不是我的领导,我接到她的电话,只如亲人般。家乡的人,无论是谁,都变得亲切,李主任是在办公室打的电话,我自然想到曾经工作的地方,就像近在眼前,所有人的脸都在晃动,包括我最敬畏的夏书记,平素严肃的脸,此时都变得和蔼可亲,还有柳姐,我竟怀念起她的絮絮叨叨来。在空无一人的房子里,听别人说话都成了奢侈。 第7节 这些,我不能告诉李主任,当初辞职是,我是那样绝决。我只说北京挺好,鸟巢很漂亮,什么时候她来北京,我给她当向导(只是说说,我自己连北京的东南西北都没摸清楚)。李主任呵呵地笑,那敢情好。后来听到电话里有人找她办事,就挂了电话,当我听到嘟,嘟的忙音时,竟是那样失落。心里有种东西,像断了线的风筝,飘飘摇摇,没有归宿感。 应聘的两家都没有回音,我有一种深深的挫败感,我二十多岁的人生,是一片坦途,至少到北京前,是这样的。 我开始变得无精打采,最初的兴奋,喜悦从高空坠落,我甚至能听到碎裂的响声。在杂志上看到一篇关于北漂的文章,梦想的破碎,整篇都满含心酸,结局是女孩黯然离开北京,伤痕累累,又回到自己的小城。 我突然联想到自己,这个女孩当初到北京追梦的心境跟我刚来北京与林峰团圆的心情,是多么的相似。只是我比她幸运的是,不用住在地下室,不用把最初的梦想揉进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担忧中。我可以住在高层公寓里,虽然是租的;我有爱我的老公,他挣的钱足以让我衣食无忧,但我的梦想呢?哪怕微不足道,但我很清楚,我来北京,并不是来当家庭主妇的。 北京是不喜欢我吗,在等待的过程中,我又感冒了,清鼻涕像龙头滑了丝关不严而汩汩流淌的自来水,总也流不尽,纸巾白花花地扔满印着荷花的塑料垃圾筒,鼻子也揪红了,我像失水的鱼,艰难地张着嘴呼吸,我是怎么啦,就算家里开着暖气,我也穿着厚实的衣服,就像温室里的花,今天没有出去买菜,因为林峰打电话回来,说晚上要加班,又是加班,这花,今天没有出去买菜,因为林峰打电话回来,说晚上要加班,又是加班,这一周过去了四天,他加了两天班,也就是说只有两天回家陪她,一起吃饭,一起看电视,昨天晚上他准时回家了,对,是吃了晚饭后,林峰提议去散步,说我不能老呆在家里,要多出去走走,呼吸新鲜空气,嗯,我窝在家里看了一整天的肥皂剧,眼睛发酸,是要出去透透气了。 晚上的空气很清冽,吸进肺里还是有透心凉的感觉,林峰伏案画了一天的图纸,伸展四肢,贪婪地嗅着带着寒意的空气,我摸摸他的胸口,“这里很热?” 他拉过我的手,“嗯,很热。” “为什么?” “因为你在我身边,这里总是热的。”黑暗中我看不清他的眼,但我知道那里有一种叫深情的东西。 我摸摸自己的胸口,隔着厚厚的毛衣,感觉不到它的温度。但我知道,吸进去的冷空气因为林峰的话,变得温暖。 胸口里面的温暖只能带来心理上的舒适,生理上不能适应这么寒冷的夜晚,人总是矛盾的混合体,因为跟林峰一起,寒冷在那时不能近身似的,事实上,已经入侵,只是我没感觉到罢了。 就这样,又莫明其妙地感冒了。 我正在懊恼地擤着鼻涕,电话响了,有些惊喜在你放弃期待的时候才会来,老天爷喜欢开这样的玩笑。 第8节 身处感冒困扰的我,意外收到丽安物业人力资源部的电话。我激动得冒出一句重庆话,“要得。”马上意识到这是个非常弱智的错误。一个很职业的女声告诉我,明天上午10点到位于朝阳的丽安花园物业公司面试。我不住的点头,嗯,好,知道了。态度之诚恳,可惜电话那边的人看不到。 放下电话,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呵,这是我到北京的第一个面试通知,有里程碑的纪念意义,我看了手机上的日期,3月6日,多好的日子。在家赋闲的日子,我忘了每天的日子都走到哪个固有的位置,需要知道的时候,只有手机明确告诉我,今天该是几月几号。 我兴奋地把手机往床上一扔,十字交叉放在胸前,闭上眼睛,像虔诚的基督教徒,事实上这只是个形式,我不信教,也不信佛,我是在暗暗对我妈说,妈,我终于看到希望了。重庆的妈妈要是知道我在北京的这段日子颓废成这样,又要用手指顶着我的脑门喝斥,死丫头,都是你自找的,活该。背底里不知道要叹多少气,这孩子,不听老人言啊。我亲爱的妈,就是这样刀子嘴豆腐心。 这样的好消息要马上告诉林峰,我从床上拾起手机,拨过去,是个女人的声音,我像喝了一杯滚荡的热开水,汗水一下子就冒了出来,林峰的手机怎么会是一个女人来接?她是谁?秦晓月,我条件反射般地浮现出她那张美丽的脸庞。 “你是哪个?”我的重庆话冲口而出。带着被侵犯了的警惕。 “你找谁?”标准动听的普通话。 “林峰,让他接电话。”我握紧了拳头,全身却无力。 “你打错了。”对方很礼貌地说。 “13987654xxxx。”我在心里默念着这个烂熟于心的号码,绝不会错的,这是我的丈夫,林峰的手机号码。 我还想说什么,对方已经挂机。直觉告诉我,是因为心虚才挂的。 我脑子嗡嗡的,像有无数小蜜蜂在头顶盘旋,晃得我眼花,得到面试通知的兴奋因为这个插曲变得不值一提,林峰的手机怎么会是一个女人接的?我重复着这句话,怎么会? 第9节 我无以名状地扭着身子,心绞一般的痛。不行,我必须要找到林峰,向他问个明白。我再次拿起手机,一个数字一个数字地拨了过去,这次是林峰接的,我最熟悉的声音。 “子橙,我在开会,有事吗?”林峰压低声音。 我仔细聆听,周围静悄悄地,他在开什么会?那个女人•;•;•;•;•;•;?我心里又是一阵绞痛。 “丽安物业让我明天过去面试。”我用极其平淡的音调说。最初的感情色彩,完全被突发的状况淹没。 “真的,太好了啊。”他轻轻地叫了一声,像怕惊动周围的人一样。————他真在开会?还是怕刚才那个女人听到? “晚上回家好好庆祝一下,我进去开会了啊。”林峰好像很忙的样子,匆匆收了线。 我鼻子酸酸的,突然想哭。 白色的巧克力手机无无辜地闪着莹泽的光,好像在说,这和我没关系啊。是,当然和我最喜欢的手机没关系,这是林峰圣诞节送我礼物,屏幕上是我和他在三亚的合影,傻傻笑着的我和充满成熟魅力的林峰,今天看来,多不搭调啊。林峰说最喜欢我这样的笑容,透明得没有任何暇疵,是最真实,最能打动人的笑容。我照着镜子还原,似乎并没有特别之处,难道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我在林峰眼里,是西施? 秦晓月呢?自从见了她一面后,这样的危机感到总像埋伏在我周围的影子,当我不自信的时候,就突然蹿出来,冷不丁给我一个偷袭。我防不胜防。 那个声音,不会是秦晓月吧?我神经质地想道。 这样的疑问把我小小的脑子撑得满满的,溢出来能打湿我的脚,我忍无可忍,再次拿起手机,一定要证实。 我打开最近通话记录,重拨第一次拨的那个号码,因为第二次拨打的时候是林峰接的,我突然迷信起来,认为重拨第一次的号码就能再次捕捉到那个女人的声音。 我不自信地紧张起来,有些萎缩,我真要这么做吗?如果是真的,我该怎么办?不管了,先打了再说。我重重地呼出一口气,按了重拨键。 “喂,你找谁?”一个稚嫩的声音传过来。 我傻眼了,怎么又变孩子声音了? “我找林峰。” “林峰是谁啊?”孩子嗲嗲地问。“妈妈,有个阿姨说要找林峰,林峰是谁呀?”后面这句明显不是对我说的。 “小姐,你打错了。”年轻女人从孩子手里接过电话,语气有些不耐烦,好像在应付骚扰电话一般。 我来不及细问,对话已然挂机。 我好一会才回过神来,真的是我打错了?我仔细地看了那个号码,哑然,我把林峰的13987654xxxx,拨成了13987754xxxx,一个数字之差,弄出这么些麻烦,杀了我多少白细胞啊,我崩着的神经一下子松懈下来,我在家里憋得都快成神经病了,疑神疑鬼的,我家林峰是那种人吗?我怎么能够怀疑他呢?我狠狠地锤了一个头,作为对自己胡思乱想和惩罚。随后吐了吐舌头,幸好没有冲动地质问林峰,不然真是丑大了,再往坏了想,得多伤林峰的心啊,被心爱的人怀疑,谁也不能接受的啊。换作是我,也是如此。 阴霾一扫而光,外面的阳光也灿烂地露出笑脸,天气格外的好,金色的光线从窗外映进来,我们的家如镶上道道金边。春天的脚步越来越近,就像已经走到我的眼前,这不,明天我要去参加面试,我已经感到春风拂面了,真是格外的舒适。 第10节 我哼着小调去超市买菜,晚上要好好庆祝一下,林峰说的,我眼前风光无限,就好像已经被录取似的。 做菜的心情也是愉悦的,别人说一道美味的菜不仅要看做菜人的好手艺,做菜时倾注的用心程度也决定菜的品质,我做了蘑菇烧排骨,出锅的时候色香味俱全,真是太完美了,能达到这样的境界,那是因为我添加的不仅是作料,还有我的爱心,这可是一道爱心菜哦。林峰肯定得为它陶醉,我想像着林峰大口嚼着排骨时的表情,想想都幸福。 做完所有的菜,5点不到,我太积极了点,呵呵,有时候做菜的心情来了,不受时间左右。 我把做好的菜摆上桌,红烧排骨,蚝油生菜,南瓜绿豆汤,菜的热气和着香味扑鼻而来,我满意地看着我的杰作,什么是幸福?两人在一起,一碗米饭,两菜一汤,幸福就是筷子里夹着的菜,碗里盛着的饭,吃进肚子里的心满意足,我千里迢迢来到北京,就是来追寻这样一种幸福的。 做完这一切,我望着挂种,希望时间能长上腿,以博尔特的速度飞奔,实在不济,以夏子橙不及格的100米的速度也行,可是时间并不理会我的期望,仍然是以它固有的速度漫不经心地转动。 终于等到林峰下快班的时间,我给他发了一条短信,“饭菜做好,等你。” 林峰很快回了信,“要赶一个设计,可能要晚一点。” 有点小小的失望。到北京来以后,我的情绪就像天上的云,变化无常,如果是昨天,接到他这样的短信,可能心情就会一下子从天上坠入海底,把桌上的菜倒进垃圾桶的冲动都会萌生,可是今天,仅仅只是一点小失望,————明天要去面试,对林峰的误会,有些小小的歉疚,这些因素放在一起,就减弱了对他不能按时回家的不满。 林峰没有说什么时候能回来,但我全无一个人吃饭的兴致,不管多晚,都想等到他回来一起吃饭。 红烧排骨已经冷却,但依然油亮诱人,酱油是今天新买的,是婆婆告诉我这个牌子的酱油烧出来的肉才会光鲜味美,如此美食,林峰一定会胃口大开的,嗬,林峰,什么时候才回来啊? 天已渐晚,清凉的月色从渐浓的暮霭中透了出来,我望着月亮将要出来的方向,重庆的月亮也会从这个地方钻出来吗?我闪过这样的念头,哦,重庆,那个月亮下面的城市是我生长了二十多年的地方,我体味起游子的心情来。 有林峰的地方就是家,我一直这么认为,可小家和大家的意味又是多么的不同,来到北京这段时间,事实求是地说,我并没有爱上很多人向往的首都,我始终觉得自己只是一个过客。 莫明就生出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惆怅来。眼眶也微微发湿。 第11节 门铃响起,我才回过神来,抹去眼底的湿润,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去开门,恍恍中被突然倒下的叉衣棍拌了一下,要不是眼疾手快扶住沙发,被拌倒在所难免。 我稍微理了一下头发才打开门,林峰身上披着细细的雨滴,“下雨了?” “飘了一点小雨。”林峰弯腰换鞋,他的宽阔而结实的后背很性感,这里,是我的专属,他身体的每一寸肌肤,都只属于我,还有他最隐秘的部位,这么优秀一个男人,他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我有些飘飘然。 “老婆,来抱一个。”林峰换好鞋,向我张开双臂。 我乖巧地进入他的怀抱,“祝贺你。”他在我耳边轻轻说道。 “不过是面试,成不成还是未知数呢。”我生出些许压力。 “我家子橙肯定没问题的。”他对我竟然如此有信心。 我一下子挣开他的怀抱,“我都没自信呢,你别给我压力啊,要是不成,我都没脸见你了。” “我可没想给你压力,随其自然就好。”他拉过我的手。 “可不是,全中国的精英都奔北京来了,找工作哪这么容易啊。”我人还没去,先给自己找好台阶了。 林峰连连点头,前段时间他们公司扫聘,最低门槛都是硕士,像我这样一个地方城市的普通大学学历,想在北京站住脚,该有多难?最近我一直在关注市场就业信息,越看越觉得希望渺茫。 “没关系,就当练兵,不成功咱也不能成仁啊,————老婆,我饿了,今天做什么好吃的啦?”他一句话里表达了两个意思,重点放在后面,饿了。 桌上的菜已凉,我放进微波炉里打热,只不过三分钟,香味就从微波炉里势不可挡地蹿出来,瞬间就在屋子里弥漫开来。 “老婆,真香啊,真是爱死你了。”林峰像个孩子似地叫起来,还在我脸上大大地亲了一口。“讨厌,口水啊。”我佯装嫌弃地在脸上擦擦。 “这是爱情的液体,来,再来一个。”他又把嘴凑过来,我笑着跑开,最后还是没有逃过他的“魔嘴”,另外一边脸颊上也留下他的“ai 液”。 那顿饭林峰吃得很香,蘑菇烧排骨被他消灭一空,最后把剩下的汤汁泡在饭里,美滋滋地吃进肚子。 第12节 林峰老说要控制体形了,其实我并不觉得他的体形有什么值得控制的,身材很匀称,没有小肚腩,我喜欢这样健硕的林峰,可是有时候也会隐隐不安,林峰太完美了,让平凡的我,无端地生出危机感,——比如,秦晓月。 林峰打开电脑,说要让我看一个东西,我好奇地凑过去,原来是他托重庆的同事传过来的物业管理的一些资料,包括客服人员的岗位职责。 还说不给我压力,分明就是,他越是在乎,我越是感到压力重重,他竟是这样希望我能应聘成功。 那天晚上我做了好多梦,乱七八糟的,只有一个梦醒来后仍然记忆犹新,我应聘失败,林峰恨铁不成钢地叹气,你太让我失望了。我赫然惊醒,旁边的林峰,平静而均匀地出着气,脸上还带着一丝笑意,难不成他的梦里我被录取了? 后来再也睡不着,辗转反侧。 第7节 黑眼圈像光晕一样出现,我不得不用隔离霜把它隐去,平时很少用隔离霜,那还是在重庆时买的,现在我少有出门,没有多少紫外线需要我隔离的。 林峰说要送我过去,我没同意,我又不是小孩子了,去面个试难不成还要家长陪?又不是去高考。他笑笑用双手挤着我的脸,“你能找到路吗?” 我的脸被他挤成难看的形状,眉眼都变了形,丑得要死。他是想缓解我的压力。我的嘴被挤成小喇叭,含糊不清地发出三个字,“小看我。” 他松开手,在我脸上抚抚,像要熨平丝缎上的褶皱,又蜻蜓点水地在丝滑般光洁的脸上印上他的吻,“子橙,我爱你。” 我以为他会接过我的话继续玩笑,却突然换成这样一种深情款款的样子,温柔的能将我融化。 我仰起红润的嘴唇,他便立刻温润地吸住,梨花雨般緾绵,我的身体已经游离了我的心,与他交织在一起。 长长的吻后,我推开他,“快走吧,上班要迟到了。” “不管了。”他一把逮过我。 “别闹了,快走吧。”我笑着缩回身子。 “小坏蛋,把人家挑逗得痒痒的,又拒人于千里之外,不行,我要惩罚你。” “啊,是你先挑起来的呀。”我叫起来。他的那句“我爱你”,让我全无招架之力。 手机铃响,他无奈地冲我笑笑,“张总您好,哦,好的,我马上准备。”挂了电话,他整整领带,“我得走了,上午要开会确定设计方案。” “快走吧。”我把电脑包递给他。 “晚上回来再惩罚你。”他一脚已经踏出门,又回头冲我坏笑。“讨厌啦!”我脸腾地红了,隔壁那对男女正好打开门出来。 现代人邻里关系很淡漠,这层楼一共有4户人家,只是偶尔碰巧看到从那门出来或进去,才知道原来是邻居。 第13节 就算是邻居,也不会打招呼,就像没有交集的圈子。我想起了重庆电视台的一档方言节目,街坊邻居,那种融洽的邻里关系在高层公寓已很鲜见,有些人住了很多年,连邻居姓甚名谁都不知道。 那两人怎么看都不像夫妻,男的大概40多岁的样子,身材矮胖,头发有些稀疏,身上的西服看着不菲,女的不超过30岁,微卷长发,化着浓浓的妆,隐藏在妆容下的不真实的脸,我总在想,她要不化妆,可能更漂亮。女人穿着高跟鞋比男的还高半个头,这样的搭配怪怪的。 他们和林峰一起进了电梯,等电梯的时候,三个人都没有说话。 送走林峰,我的紧张像被强风鼓翻,无限膨胀起来。 我也需要化妆,仿佛化了妆就能把自己的紧张也隐藏起来似的,当年参加街道办事处的考试是否也这样,我已经想不起来。 我准备穿那套黑呢套裙,这是我为数不多的职业套装之一,有一次接待市委领导特意买的,穿过那次后就束之高阁,我不喜欢这种太过正式的服装。 黑色套裙很修身,衬得曲线毕露,玲珑有致,北京的春天依然寒冷,我穿上厚厚上的天鹅绒连裤袜,长筒靴,打扮妥当,最后在镜子前握紧拳头,像韩剧的女主角那样,大声地叫了一句fighting! 我太渴望成功了。 很顺利地打到出租车,丽安花园好像并不太出名,出租车司机大概没听说过,一脸茫然地问我,“丽安花园在哪?” 我瞪大眼睛,“我也不知道啊!” 以为会被“请”下车,没想到出租车司机真是个热心人,他用寻呼机联系总台,问到丽安花园所在的位置。不由赞叹起首都司机的良好素质来,————上次碰到那个不地道的司机应该是极个别现象吧。 到达丽安花园时, 9点30分。 丽安花园算不上大盘,但也算精致,以高层建筑为主,外墙面是驼色和米白相间,格外清爽。 保安彬彬有礼,并且热情有加,详细地为我指点物业公司所在处,穿过柳树环绕的绿荫小道,来到一幢高楼前,5幢,保安说物业公司就在5幢的底楼。 还没进门,我的手心已经冰凉,春意料峭,碎微的阳光掩不住北方春天的寒冷。我齿尖不知是因为冷或是紧张而瑟瑟。 我太紧张了。以致于填面试登记表时,手因微抖导致字体变形,我的手写字不错,李主任经常夸我字如其人。现在这个社会需要手写的东西已经不多了,电脑打字正让越来越多的人忘记用笔写字是怎样的感觉。 我大致瞄了一下,参加面试的人大概有十二人,这次招聘两名客服,假设全部都集中在今天上午面试,那么录取比例就是6:1,嗬,比现在高考录取比例都低呢。 就业形势严峻啊!我的心不由自主地往下沉。 第14节 “夏子橙,请做好准备。”声音真动听,我无形中又矮了半截下去,我的普通话有点椒盐味,怎么听都有“渝普”的味道。 轮到我进去的时候,我腿肚子都在打颤,要不是携着林峰期待的眼神,我当逃兵的心都有了。 面试官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性,淡雅的妆容,细碎卷翘的短发,精炼的微笑,白色条约衬衫,及膝筒裙,典型的职业女性。 里面开着暖气,我的装束稍显累赘,厚厚的连裤袜像吸足水份的海绵,粘粘地贴在我腿上,从头到脚闷得喘不过气来。 整个面试过程不超过15分钟,我的表现很失败,我看到面试官笑容背后的不满意,我知道基本已经没戏。 我归咎于那双连裤袜,影响了我的发挥。 我垂头丧气地出来,外面等待面试的人把眼睛齐齐射在我身上,似乎想从我的表情上窥视我的成败,6:1,如果我很沮丧,就可以把我排除在6以外。 看来,我的表情他们是满意的,那些眼光里绝没有半丝同情,竞争的残酷就像森林里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我的失败意味着他们的机会增加。 “子橙!”我正准备黯然离开时,有人叫住我。我征住了,我,夏子橙,在北京还有熟人?那个声音似乎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但又很近,很好听,我的听力迅速做出判断,似曾相识。 回头,秦晓月优雅地站在我面前。 无论如何,我不想在这种境地与她相遇。 “子橙,没想到这里遇见你。”她向我走近,嘴角弯起优美的弧度。 她穿着浅绿色衬衫,墨色裙子,系着黑色的细皮带,皮带扣上是两个交错的c,林峰告诉过我,那是香奈儿的标志,象征高雅,简洁,精美的标志,让无数女人趋之若鹜,世面上有很多仿冒的香奈儿,重庆女人街一抓一大把,但大牌香奈儿的高贵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彰显的,只有秦晓月这样的女人,才能恰到好处地诠释,而我,大概与香奈儿没有这种缘份。 秦晓月的装扮清新地带来真正属于春天的气味,而我的厚重的呢裙,像极秋天。 我不自然地笑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秦总,时间到了。”秘书模样的小姐过来提醒她,或许是约了什么人,或许是开会。 第15节 秦总,难道她就是这家房地产公司的副总?我的心冷不丁抖了起来,就像有某根神经被扯了一下,有种轻微的痛感,林峰应该知道秦晓月是丽安花园的副总,他肯定知道的,他为什么不告诉我?还鼓励我过来应聘,他难道不知道会有多难堪吗?———也许,他的确不知道。 从秦晓月见到我的反应来看,她并不知道我来应聘的事,林峰没有告诉她,我稍感安慰。 “对不起,子橙,我要去开会了,下次有时间再聊。”秦晓月抱歉地冲我挥挥手。 “哦,你去忙吧。”我礼节性地回答。 她匆匆离去。秘书紧跟着她,手里抱着一大堆资料。 她说下次跟我聊,我不知道有什么要跟她聊的,我们是属于两个世界的人,没有共同语言的。如果一定要有话题,哦,林峰,跟他的前女友聊他,这该有多可笑啊。 我的心又紧起来,她如果知道我今天的面试情况,会嘲笑我吧?林峰怎么找了这样一个愚笨的女人哪,应聘一下小小的客服都不得行,根本就配不上优秀的林峰,我这样想着,自卑强烈地向我袭来,我仓皇逃离这个让我难堪的地方。 回到家,我把自己的抛进暂且避风的港湾,蜷成一团窝在床上,家就像一个大大的龟壳,我缩在里面,才能有片息安宁。 我有一种深深的挫败感,街道办事处最年轻的工作人员,毕业,就业都一帆风顺的夏子橙,在北京遭遇滑铁卢。 秦晓月,房地产公司副总,我,连工作都找不到的无业人员。 这样的对比,让我异常难受。我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对比?林峰爱的是我,他也是我法律上的丈夫,我们有一纸婚约,不管她和林峰过去有过什么瓜葛,都已是过去式了,我这样安慰自己。 林峰好像已经算到面试结束,给我打了电话。 “亲爱的老婆,在干嘛?” “发呆。”我正郁闷中。 “怎么,心情不好?”他捕捉到我的不悦。 “不好。”我干脆明了地回答。 “是因为面试的事吗?”他又问。明知故问。 我没有说话。 “没关系的,以后还有机会,不要因为这个把自个心情弄得不好,今天我早点下班,晚上出去吃饭吧,然后看电影,如何?” 我还是不想说话,秦晓月的脸在我眼前晃动,多完美的女人啊,有钱,有地位,有气质,老天爷对她太慷慨了,倾其所有给了她所有好东西。 第16节 “老婆,还是不高兴啊?”林峰的声音扰乱了秦晓月的影像。我回过神来。 “嗯,不高兴。”我赌气似地说。 “说说,怎么才能让我亲爱的老婆高兴呢,只要你吩咐,我一一照办。”林峰声线变得低沉,低得只能钻进我一个人的耳朵。 “我想咬你。”我恨恨地说,牙齿微张,好像林峰要是在我面前,我就真的要狠狠咬他一口,仿佛让他痛了,就会让秦晓月也心疼一样。———我竟然产生这样的想法,自己都觉得变态。 “好啊,我回家就让你咬,我的小母狼。”林峰呵呵地笑起来。 还笑?我可真咬,我在心里想道。 挂了电话,心里觉得舒畅不少,林峰是我的男人,我想什么时候咬他便咬,秦晓月,你虽然拥有了一切,可林峰只属于我。他的手臂上现在还有一抹被我咬过的淡淡痕迹,那是我留在他身上的印迹。那次,因为小倩。 林峰果然回来得很早,还没到下班时间就回来了,明显早退。他是赶着回来安慰我受伤的心灵的。 我正在不足7平米的小阳台对着一幢幢高楼发呆。听到他开门的声音,我也没有回头。 他径直走到阳台,蹲下身子,用手捧着我的脸,“好了,不要去想了,呆会带你去吃大餐。”他像在哄有孩子,小时候我不开心,爸爸也是这样哄我,一颗棒棒糖,一支娃娃脸冰淇淋就能让我破涕为笑。 可是,今天,我笑不出来,我长大了,大餐的诱惑也不以为然。 “笑笑嘛,子橙绷着脸好难看啊。”林峰捏捏我的脸。我又不是泥娃娃,随便一捏就能捏个笑脸出来。 “我看见她了。”我盯着他的脸。 “谁啊?”他依然笑着。 “秦晓月。”我从嘴里吐出这三个字。 “是吗,在哪儿?”他带着笔意的脸并没有因为这三个字而出现丝毫变化。 “我去面试的时候,她好像是那里的老总,这个,你知道的吧?”我偏起头,在45度角的方向观察他。 他迟疑了一下,“嗯,我知道。”话意变淡。 第17节 “为什么不告诉我?”我一整天都在想这个答案。 “我觉得你去应聘跟她是不是这个公司的老总没有关系,所以就没说。”他缓缓说道,“我也没告诉她你要去应聘的事。”他补充道。这个我相信。 “你们过去,有过感情,对吗?”我有些心痛,但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久,我必须知道真相,就像小倩的事,如果瞒着我,我会更加难受,很多事情只要说清楚了,也不过如此。 林峰沉默,他可能没想到我会突然问出这样的问题。 我直直地看着他的脸,英俊的脸庞眉头微皱,我往一潭平静的池水里丢了一粒小石子,我想试探池里如果有鱼,会不会跃起来。林峰和秦晓月的过去,就在那泓池水深处。 “我们大学时有过一段感情。”林峰眼里浮起一丝难掩的痛苦。是我撕开了他心底深处的伤疤吗?他感到了痛,我有些残忍,但我必须要知道,他和她的过去,究竟发生过什么,他是我的丈夫,我有权力知道。或许,真的很残酷。 我也有过去,但我和陈灿直到分手都清清白白,我给林峰的是完整的身体,所以我和陈灿的事,不值得一提,他和秦晓月不一样,我隐隐觉得,他们之间,绝不是我和陈峰那样简单。 我屏气凝神,就像被一个巨大的漩涡所吸引,既害怕又渴望知道那段故事。 林峰深思片刻,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 “我和秦晓月的事,都已经过去了,我在英国留学的时候,她就跟别人结婚了,就这样。” “是她背叛你?”我狠着心问下去。林峰的脸色罩上一层阴影。 “子橙,别问了,过去的事我早就不愿意再提了。”林峰近似哀求地望着我。 我一阵心悸,到底发什么事,成了林峰至今都不愿拨弄的伤痕。 我心疼地望着我的丈夫,这样的表情,我很少看到过。 “你还爱她吗?”本打算放弃,但掺杂了很多因素的复杂心情,迫使我问出这个必须知道,不能不知道的问题,——这很重要。 “不爱了。”林峰回答得很干脆,“我和她早就结束了。”他补充道。“子橙,我现在只爱你,真的。” 林峰的眼睛真诚而自然,如透明的池水,绝然看不到任何深不可测的东西 “林峰。”我突然叫起他的名字。 “嗯。”他应道。 “对不起。”我垂下头,披散的头发挡住我部份视线,所及之处,是他的双膝,就在这之前,我经历了一番挣扎,最后确认撕开他已经结疤的伤口,毫无意义。可是,却让心爱的他,为此而疼。 “子橙,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他像是对我说,又像是喃喃自语,就像钻入水中的声音,慢慢含糊不清,他的唇已经吻到我的眼睛。 “我想咬你。”我闭上眼睛,有一种鲜活的恍惚让我有咬他一口的欲望。这个念头从中午回家一直延续到现在。 第18节 “咬吧,只要你愿意。”林峰的吻从眼睛滑到鼻子,往下就要接近我的唇边。 我被他密不透风的吻刺激了,脱去他的西服,解开衬衣上的扣子,我做这些的事,他都极其配合。 在他的手触及我ru 峰的时候,我低下头,吻他的脖子,喉结,直到肩头,停留在那里,从轻吻到吸吮,最后变成牙齿噬咬,“啊!”他轻轻地叫了一声,男人被我咬疼了,来自雄性的痛楚刺激了我,我使劲咬了下去,就像真正的小母狼。 “子橙。”他的轻轻喊道。我回忽过来,他的肩头已经印下一圈齿痕,醒目的红色血印,只在深入一毫,便会渗出鲜红的血来。 “我的小母狼,真狠心啊。”林峰吸着气,示意真的被咬痛了。 啊,这就是我的杰作?我刚刚陷入一种怎样的境地,竟能如此用力咬我心爱的男人,只记得当时如被一团亮堂堂的光晕罩着,每一缕光线都充满诱惑,咬他的时候,我是情不自禁。 可是,这得多疼?林峰竟稳丝不动任由我咬。他把对我的爱,融于对我的包容之中,即使被我这样使劲地咬。 “疼吗?”回过神来的我,用嘴轻轻吹着留在他肩头的“杰作。” “疼。”林峰皱起眉头,还“咝咝”地吸气。 “那你也咬我一口吧。”我挺起胸脯,一付视死如归的样子。 “真让我咬?”他眉头展开,笑意像雾一样袭了上来。 “真的。”我坚定地点头。“可是要轻点。”后面一句充分把我给暴露了。如果在战争年代,我一定会成为叛徒,我最怕疼了。 “嗯,放心,很轻的。”林峰不怀好意地笑道。 这“诡异”的表情让我产生怀疑,“真的,你保证。”我不放心地叮嘱。 “只要你听话,一定不疼。”他说。我半信半疑。 他把我抱起,放在床上,拉上卧室的窗帘,屋里的光线一下子暗了下来,没有灯光的房间,变得暧昧。 我闭上眼睛,等待他的“惩罚”。 他把我的裤子褪下,露出雪白的大腿,他要干什么,想在我腿上咬一口?我屏住呼吸,护士打针前会进行消毒,然后才是针尖进入肌肉的痛,我在等待林峰要给我的那一痛,就像护士打针那样,肌肉不由自主变得僵硬。 第19节 我没想过会被丽安花园录取,接到电话时,我悴不及防。那天的表现不尽如人意,被录取的希望从来都没有萌生过。只在三天后,却接到让我去上班的通知。 只记得那句话,“夏小姐,你已被我公司录取,请于3月9日上午9点准时到公司报到•;;•;;•;;•;;•;;•;;”,后面还说了许多,要得什么资料之类的,我一个字也没记住,因为仅前面那些话,已经让我坠入云雾。 很不真实,我以为是在做梦。——并非因为欣喜而忘乎所以,录取与秦晓月有着不为人知的联系。这让我很难授受。 是林峰请她帮的这个忙吗?我闪过这样的念头。大脑里有一种不祥的敲门声,即使我想不去在乎,但不可能。 必须向林峰证实。 我给他打了电话,他很高兴,轻松而明快的心情透过话筒我都能感受到。每次都是这样——只要不是在开会或做重要工作的时候。 “丽安花园让我明天去上班。”我丝毫不愉快。 “好事啊,我们家子橙真能干,一次就成功了,真不错呢。”林峰的喜悦显而易见。 “我并不觉得是自己的实力,或者,有其他原因•;;•;;•;;•;;•;;•;;。”我说得很娓婉,我相信自己的判断,以我那天的表现,要被录取,除非我跟面试官有着什么亲密的关系,如果没有,那答案只有一个,秦晓月为我开了这个后门。 第1节 我没想过会被丽安花园录取,接到电话时,我悴不及防。那天的表现不尽如人意,被录取的希望从来都没有萌生过。只在三天后,却接到让我去上班的通知。 只记得那句话,“夏小姐,你已被我公司录取,请于3月9日上午9点准时到公司报到•;•;•;•;•;•;”,后面还说了许多,要得什么资料之类的,我一个字也没记住,因为仅前面那些话,已经让我坠入云雾。 很不真实,我以为是在做梦。——并非因为欣喜而忘乎所以,录取与秦晓月有着不为人知的联系。这让我很难授受。 是林峰请她帮的这个忙吗?我闪过这样的念头。大脑里有一种不祥的敲门声,即使我想不去在乎,但不可能。 必须向林峰证实。 我给他打了电话,他很高兴,轻松而明快的心情透过话筒我都能感受到。每次都是这样——只要不是在开会或做重要工作的时候。 “丽安花园让我明天去上班。”我丝毫不愉快。 “好事啊,我们家子橙真能干,一次就成功了,真不错呢。”林峰的喜悦显而易见。 “我并不觉得是自己的实力,或者,有其他原因•;•;•;•;•;•;。”我说得很娓婉,我相信自己的判断,以我那天的表现,要被录取,除非我跟面试官有着什么亲密的关系,如果没有,那答案只有一个,秦晓月为我开了这个后门。 第2节 “这个,不会吧,子橙你要相信自己啊,你有这个能力的。” 他的话没有说服力,最了解我的人,应该是我自己,何况那天面试是个什么情况,他根本不知道,何来的信心? “你找过她吗?”我直截了当提出我的疑问。 “你怎么会这样想?我没找过她,除了那次同学聚会我们都没有联系过,我甚至不知道她的手机号码。”林峰很怕我误会,急于撇清与她的关系。 “真的?”我将信将疑。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他反问,似乎为我的怀疑有些受伤。 “可我还是觉得被录取并不是因为我的实力,那天我表现很差。”我事实求是地说。 “客服的主要素质是有亲和力,有较强的沟通和理解能力中,你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了那么多年,这些都是你的强项,人家可能也是看中这一点才录取你的。” 如果是这样,还要面试干嘛,直接看简历不就可以决定是否录用一个人了吗?林峰的话并不能上我信服。 “那天我不是碰到秦晓月了吗?会不会是她去打了招呼?”这种可能性极大,如果林峰真的没有找过她的话。 林峰没有立刻回答,估计也在考虑这个存在的可能性。 “如果真是这样,我是绝不会去的。”我斩钉截铁地说,谁的恩惠我都可以接受,唯独来自秦晓月的,万万不能。 她和林峰是怎样分手的,至今仍是一个谜。因为不想让林峰难过,我不敢再提及。当年他们应该爱得很深,否则事过多年,林峰仍然会被那种伤痛受牵动,我偶尔为因为这个堵得慌。 “要不我问问她?”林峰小心翼翼,生怕这种提法会让我不悦。 我陷入沉默,身体深处被一种莫明的不安搅动,他们久已不联系,或许早已淡忘过去的种种,如果因为这事跟她重新联系,我不敢预知未来会有怎样的变化,不,万万不能让他们恢复联系,并且是以我的理由。 第3节 “不要。”我干脆地回答。 “好,我听你的。”林峰也回答得很利落。 我想好了,不管什么原因被录取,我都不会去丽安花园上班,在秦晓月手底下打工,我做不到。还有一个不想让林峰知道的原因——我不会傻到成为他们恢复联系的契机。他们已经多年不曾联系。 我把决定告诉林峰,他不假思索地同意了。 “也好,机会多的事,如果不开心就不要去了。” 他能看穿我的心思?我还是感激他的理解。 我长长地吁了口气,错过一棵树,说不定会收获更大一片森林,我必须错过丽安花园这棵树,因为秦晓月站在那棵树边,以副总的身份——美丽优雅能干的女人,我丈夫的前女友。 出于礼貌,我给丽安花园人力资源部回了电话,娓婉地告诉那位姓贾的小姐(她给我打电话时做过自我介绍)因为什么什么原因不能去公司上班,很抱歉。她半没说话,估计是被我雷倒了,多好的机会,居然不接受? 她只是一个经办人员,也没有兴趣说服我,比如说一些公司福利有多好,工作环境有多优越的话来诱惑我,只是简单地应了一句,哦,好的,我知道了,就这样吧。我能想像她挂了电话后会对同事说,这个女人是不是有病啊。 我没有病,她不会知道我的苦衷。 晚上和林峰坐在床上看《澳洲乱世情》时,他接到一个电话,不露声色地望了我一眼,我立刻警觉。 他起身,我拉住他,把电视关成静音,示意他就在这里接电话,他无奈地苦笑,还是听话地坐了下来。 “嗯,是,真巧,子橙说碰到你了。”仅这一句话,我马上知道打电话的人是秦晓月,我往林峰身边挪了挪,就差没把耳朵放他手机上了。 秦晓月的声音很轻,轻得只要刮起一阵微风,就能把声音吹散,我无信听清她说的话。我怀疑林峰有什么特异功能,这么小的声音,他也能听清楚,或者根本就是多年前的灵犀,到现在余力尚存。 第4节 “噢,是这样,子橙有其他想法,可能觉得还是不适合做这份工作吧。”林峰神色镇定,我却觉得好像是故意要在我面前做出这种样子,显示这个来电和其他任何电话一样,并无特殊意义。 “在看影碟呢,子橙也在。” 他们居然闲聊起来。主题已经说完,就该挂了呀,我给林峰使眼色,他没看到,眼睛放在电视屏幕上。 “澳洲乱世情。” 肯定是秦晓月在问看的什么碟子,我快疯了,这都要问,关她什么事啊?我使劲地在林峰身上掐了一把,他不由自主地“啊”了一声。 “哦,没什么,被蚊子叮了一口,呵呵,就就这样吧,以后再联系。”林峰终于作了结束语,挂了电话。 “哪这么多话啊,还说我是蚊子,叫你说,叫你说。”我蛮横地耍起小性子,在他身上乱掐,“唉哟,疼。你不是蚊子,你是我的小母狼。”林峰双手作投降状。我才不放过他,说我是小母狼,我就咬给你看。 可怜的林峰上次被咬的地方,旧伤未愈,又要添新伤了。 我们在床上一阵折腾后了,我脑子里全是秦晓月,她打这个电话,已经说明我被录取肯定与她有关。但是林峰并没有拜托她帮忙,她为什么要主动帮这个忙?再说,我都已经拒绝了,她还来问什么究竟啊,到底什么用意?一系列的问号像旋转木马一样转着圈,搅得我心烦意乱,刚才掐林峰的时候,我使出了浑身的力气,也是跟这个有关。 第5节 放弃一次就业机会,对我来说,并不是难事,但要找到另外一个机会,在春意盎然的北京,却显得有些困难。 距第一次面试过去了半个月,期间我在网上投过五次简历,通知我去面试的有两家,都告诉我回去等通知,最后都石沉水底。 我开始质疑自己的能力,我,重庆普通大学本科毕业生,英语水平四级(过得很艰难,考了两次才勉强通过,如今全部还给老师了),普通话不太流利,夹杂重庆口音,从业经历只有一个,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这就是真实的我,毫无出彩之处,在人才济济的北京,找一份工作,真的很难。 那天我在家闷得发慌,70平米的空间,我却感到呼吸急促,极不畅快,我需要的不是一点点新鲜空气,而是很多,很多。我拎起手袋,出门。北京的春天柳絮纷飞,感觉并不好,但我需要新鲜空气。 漫无目地的走在街头,看行人匆匆忙忙,边走边说工作的年轻女子,手提公文包的男人•;•;•;•;•;,还有街边卖报的女人,我竟羡慕起她来,一份报纸5毛钱,或许掉在地上我都不会去捡,可是,一毛,两毛,5毛,零票积攒起来也要养一个家——至少她有微薄的收入,而我已经快4个月没有工作,没有一分钱的收入了。不端地又急躁起来。 我买了一份报纸。那个女人收钱的时候说了句“谢谢!”,5毛钱也能得到这样的“增值服务”,出乎我的意料。或许5毛钱,对她真的很重要。 这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穿了一件黑色的黑毛衣,质地粗糙,几处线头翻飞,我怀疑线头一拉整件毛衣就会散架,我总会产生这要这样的想像。她的脸有些腊黄,看起来像是大病初愈的样子。胳膊环抱着一叠三十公分厚的报纸,手臂因承力而不时变形姿势,如果撩开黑毛衣袖子,那只胳膊一定骨瘦如柴,从她的身形便可看出来。 生活可真是不容易啊,我叹了口气准备离开。一个7岁左右的小男孩跑过来,兴高采烈地对那个女人说,妈,我卖完了,再给我一些吧。女人蹲下身子,把手上的报纸分了一小半给男孩,“别走远了,就在前面那个车站卖,要注意安全啊!” 第6节 “我知道,妈,多给我一些吧。”男孩很懂事。 女人为他擦擦头上的汗水,“卖了再过来拿,不然太重了。” 男孩听话地走了,抱着一叠报纸。 我站在那里听完母子的对话,眼角突然湿润。看孩子的年龄,应该是学龄儿童,今天并不是周末,应该在学校上课才对,可能是为生活所迫吧,听他们的口音,应该是外地人,跟我一样,外地人,比起他们,我已经幸运很多。没有工作,也无衣食之忧。虽然,这并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我拿出20块钱,又买了两份报纸,她从右手捏着的一大叠零钞里数了一大把角角钞票给我,我说算了,她连连摇手,这怎么行呢。 我快步离开,她在后面叫道,小姐,要不你再拿几份报纸?我回头,并没停下脚步,“不用了。” 隐隐听见 “谢谢!”这是我第二次听到她说。 我只是希望孩子能够在该接受教育的时候进入学校,而不是像现在一样为了生活在街上卖报,二十块钱虽然并不能起到多少作用,只是我的一个心愿罢。如果社会上有更多的人关注他这样的孩子,或许这个愿望就不遥远了。不是有一首歌吗,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 我记住了那个小男孩的笑容,卖完报纸后的喜悦。 我的美好明天又会在哪里呢?做完好事的愉悦很快就被涌上的沮丧代替。北京太大了,大得让我看不到美好的明天。 我伫足在那家金鱼店门口,看着巨大的鱼缸里游来游去的鱼,发现一条奄奄一息的小黑鱼渐渐沉入缸底,肚子微翻,鱼嘴大张,生命正在走向尽头。 “老板,那只小黑鱼快要不行了。”我对鱼店老板说。 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身材魁梧,听到我这话,赶紧走过来,“不会吧,上午都好好的。” “喏,你看嘛,我又没骗你。”我用手指准确地指到那条小黑鱼。 “真的啊,唉哟,麻烦了,麻烦了。”老板也看到小黑鱼正奄奄一息,他皱着眉头,略显紧张地搓着双手。他的反应让我很吃惊,不就一条鱼吗,他这金鱼店最不缺的就是鱼了。难不成这条小黑鱼价值不菲?也有可能,整个鱼缸就只有这一条黑色的鱼。 第7节 “很贵吗?”我有些好奇。 “不是钱的问题,唉,不吉利。”老板操着标准的普通话,京味十足。 我没再继续问下去,老板已经愁眉不展了。 走的时候,听见老板大声地在跟谁打电话,“黑鱼精死了,这可怎么办啊,不祥啊,等会把股票全卖了,嗯•;;•;;•;;•;;•;;•;;•;;” 后面的话听不清了,死了一条小黑鱼,不祥?这是哪门子的说法哟,反正我是不信这些邪门的。 倒是想到了自己。我本是长江里一条自由自在的鱼,来到北京,水质变了,环境变了,也快要淹没在京城这个大鱼缸里,成为一条濒临死亡的鱼。我突然有些悲观。 早就听说过北京的沙尘暴,但我亲身经历时,感到了害怕。 那天下午林峰打电话说不回家吃饭,我等待了一天的心情黯淡下来,我的日子过得如此苍白,做饭成了一天中唯一可期待的事,如果连这事也不用我操心了,我不知道自己在北京还能干什么? 一个人自然是没心情做饭的,本来打算就省一顿算了,据科学的理论,晚上不吃或少吃更有利于减肥。北京的米催肥,似乎正在应证,又或许是我一天宅在家里,过着像猪一样的生活,吃了睡,睡了吃,腰上的肉正在丰满。这样想着,肚子却不配合,到点的时候,像上了闹钟一样准时显示饥饿状态,胃里空荡荡地冒着气,似乎不填饱它就誓不罢休,我是个意志极度脆弱的人,禁不起这样的折磨,自己又懒得动手,干脆去外面吃算了。又是一整天没出门。 那时已是傍晚时分。 离我们大楼2公里处有一家拉面馆,并不觉得拉面做得特别好,唯独喜欢他家的油辣子,与重庆无限接近。老板是成都人,五年前到北京开店的,难怪他家的辣椒与咱们重庆相似,川渝本是一家嘛。 林峰带我去北京较有名的几家拉面馆都吃过,辣椒淡得不行,我放了三大勺,都没有辣味。我终于知道北京的辣椒原来是这个味。 风很大,夹杂着一股浓烈的尘土味,我捂着嘴,但还是挡不住四处侵略的细小灰尘,讨厌这种味道,还有无可奈何吸入肺里的杂质。 第8节 当我走到离拉面馆不到一公里时,风力突然加大,就像鼓风机突然开到最大档,让人措手不及,漫天的灰尘扑天盖地卷来,鱼肚白的天空变成暗黄色,凭借我有限的常识,我下意识地知道,我遇到沙尘暴了,来北京的第一场沙尘暴,与我不期而遇。 黄沙漫天,停靠在路边的汽车也在沙尘的覆盖下显得死气沉沉,空中卷起的垃圾袋,散发着腐烂的气息,路上的行人在昏暗的路上快速奔跑,仿佛世界末日就要来临,我惊恐不已,我也加大了步子,好像走慢一步,就会被黄沙淹没,实际上根本无济无事。 我“落败而归”。老天爷得肝炎了,这是林峰以前对沙尘暴的玩笑。 此刻我笑不出来,整个都灰头灰脑,我的心也被沙尘暴袭了,蒙上一层厚厚的灰。 重庆的春天没有沙尘暴,没有柳絮飞扬,这个季节该是繁花似锦,空气中都带着甜丝丝的花香,我怀念起重庆的春天来。 拉面没有吃成,嘴里满口的沙,让我食意全无。 我悻悻而归,刚进家门,坐机就响了,好像全程跟踪了我的一举一动似的。 是林峰打来的,我的电话有自动语言报号功能。 “老婆,上哪儿去了?”他开口便问。显然已经打过几次了。刚才出门时忘带手机了,手机就放在坐机旁,我拿起随意摁了一个键,果然在我出去的这段时间,已经有5个未接电话,全是他打过来的。 “出去吃饭。”我嘴里还有沙子,每说一个字,都与沙子产生“咔吱”的摩擦,真是不舒服。 “我在办公室看到沙尘暴,你刚才出去遇到了吗?” “遇到了,原来沙尘暴是这样子的哈。”我有气无力,都不愿回想,整个城市成了一座灰城,而我置身其中,这种回忆并不好。 “晚上吃的什么?”他似乎听出我的不悦,换了一个话题。 “吃了一嘴的沙。”我没好气地说。 他突然笑起来,“沙子可吃不饱啊!” 我撅撅嘴,“已经吃饱了。”嘴里全是沙的味道。 第9节 “我三个小时后回来,想吃什么我去买。”林峰想要抚慰我因沙尘暴而“受伤”的心。 “想吃鱼翅,海参,鲍鱼。”我一溜口便说了这些。带着赌气的成份。 “行,只要子橙想要的,天上的星星我都去摘。”林峰讨好地说。 “真的?”我的怨气因这句话而消融。 “什么时候骗过你?”他笑着反问。 我的心一热,鱼翅,海参,鲍鱼并不是我想要的,我想要的,不过是一句暖心的话,就算这一顿白饭咸菜,都是最美味的。 “先吃点饼干垫着,等我回来啊。” “嗨,跟你开玩笑呢,真以为我要吃鱼翅啊。”我嘴角抿起一丝笑意。 “我可是认真的,再说,那也不是什么多了不得的东西,只要子橙想吃,我就去买。”他一本正经地说。 “别啦,我哪会喜欢吃那些呀,回来时给我在好利来买一个菠萝面包就行了。”鱼翅和面包,我目前只能接受后者,谁会不喜欢鱼翅,鲍鱼啊,我二十多岁的人生仅吃过一次,那是大学室友王非晨的结婚宴席,她嫁给一个比她大十五岁的商人,在重庆的一家五星级酒店举办的婚礼,用豪华,排场或者更奢侈的词语来形容都不为过,我和黄云姗在那场婚礼中才真正品尝了传说中的鱼翅,鲍鱼,我记忆中的味道鲜美无比。云姗在席间低语,王非晨真是好命,长得也不算绝色,怎么就逮住这金龟婿?那她老公,虽说年纪比她大了10多岁,却也生得一表人材,浑身散发出成熟男人的魅力,云姗啧啧地赞个不停,心里或许生出些妒意。 我没记住新郎官的样子,到现在为止,倒是能想起王非晨幸福的笑容和鱼翅,鲍鱼的美味。 林峰在三个小时后准时回来了,拎着一个精致的纸袋,看样子不是好利来的包装袋。好利来几年前天从北京进入重庆,在街道办事处旁边有一个店,我喜欢它家的菠萝包,外皮酥酥不腻,里面松软香甜,北京好利来,与重庆店完全一致的装修风格,让我倍感亲切。 我是有点饿了,因沙尘暴产生的紧张,害怕的情绪回家缓解后,感到出奇的饿。 第10节 林峰从纸袋里取出一个四四方方的食品盒,菠萝包绝不会用这种优质的盒子来装的。他用食指做了一个让我靠近的动作,我凑过去,他打开食品盒,一股浓香扑鼻而来,有海鲜的味道,还有水果的清香,夹杂在一起,是一种味觉的享受。 我认出那是木瓜,也准确地猜到挖空的木瓜里面装的是鱼翅,木瓜翅,纵然我没吃过,也是在网上看过的。 这得多贵啊?这是我的第一念头。 “来,尝尝。”林峰说道。 “干嘛买这个,菠萝包就行了。”我有些心疼钱。不过是一句玩笑,他居然当真了,固然喜欢鱼翅,也不过说说罢了,他却真去买了。 “老婆的话就是圣旨,哪敢违抗啊。”他嘻嘻一笑。 “那我说买菠萝包,你干嘛不当圣旨来照办?”我接过木瓜翅,嗔笑道。 “一般来说呢,最先说出的愿望通常是发自内心的真实需求,我就是这样理解的。”他倒说出这番理论。 “真的?”我深深吸了一口来自木瓜鱼翅的香味。明明就是这样,我却这样反问,也好像是说给自己听的。 木瓜鱼翅的诱惑难以抵挡,透明的鱼翅软糯爽滑,木瓜的甜香深深地融于翅中,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鱼翅。虽然此前只吃过一次。 林峰看着我吃完的,我舀了一勺喂他,仅此一勺,他便不再吃了,说是晚上吃得很饱,一口也加不进去了。 后来我才知道这样一个木瓜翅要不300多,对于没有收入的我来说,这样一顿晚饭,显得太奢侈了。 林峰要回重庆开会,如果放在以前,我会多么高兴,两地分居的每一天,都渴望他的回归,如今他回重庆,却意味着一次短暂的分离,因为———我已在北京。这种感觉真怪。 他回去住在我们自己的家里。我妈每周都会过去做一两次清洁,所以就算没有人住,家里也保持着干净整洁,就像我们随时都会回去一样,事实上我妈也是这样想的。老年人还是希望子女能留在身边,她虽然一直没说,但我知道她是这样想的,我是个从未出过远门的独生女,对我妈来说,有太多的不放心和牵挂,如果不是我先斩后奏,她是万万不会让我走的。 第11节 林峰晚上用家里电话打给我时,我看到熟悉的电话号码,竟有些凝噎,对家乡的思念如藤蔓无可抑制般生长,要不是考虑机票太贵,我真想跟他一起回重庆。我想我妈,我爸,还有公公,婆婆,云姗,甚至李主任•;•;•;•;•;•;,我想念重庆如星罗棋布般散在大街小巷的火锅店,想念2块钱一碗的麻辣小面,想念我和林峰在一起翻云覆云的爱屋,此时,他正躺在我们那张双人床上给我打电话,而我却在北京,相隔十万八千里,仅凭一根电话线,又岂能道明我此时的惆怅。 跟林峰通完话,我给我妈打了电话,我在那时非常非常想听到她的声音。 “妈,在干啥子?”我用起了重庆话。在北京,能用重庆话与人交谈,对我来说是一件很畅快的事,可惜这样的机会很少。 “看电视,生活麻辣烫。”我妈似乎心情很愉快。这是一档重庆本土的方言节目,从平淡生活中挖掘轻松喜剧的故事,诙谐搞好,又不失感人情节,是很受欢迎的一档节目,我在重庆的时候也喜欢看,来到北京后就看不到了,多少有些遗憾。 “你和爸身体还好啥?” “还可以,你爸现在讲究养生,买了好多本中医养生的书在屋头看哟,一天照着书弄饮食,苦瓜,芦荟榨汁当饮料喝,唉哟,难喝死了,他还喝得津津有味,还有什么生拌茄子,书上说经常吃可以减血压,他就天天拌着吃,结果吃得拉肚子,去医院检查,你猜人家医生怎么说?”我妈卖了个关子,有种想笑又不好笑的意味,估计我爸就在旁边。 “医生怎么说?”我很好奇。 “老太婆,翻什么空话呀?”我听到爸在一旁嘟哝。 “这不给子橙提个醒嘛,万一她也买了那本书照着做呢?”这是我妈和我爸的对话,她的声音很大,我听得一清二楚。 “医生说吃生茄子容易中毒。生茄子中含有一种叫做茄碱的毒素,只有煮熟了才能分解,把你爸说得一愣一愣的,他还跟人家着急,书上这样写的,人家也是经过实践的,脸红脖子粗的。医生说这根本没有科学依据,不要盲目相信现在社会上流行的所谓的养生方法,很多都经不起科学验证的。” 我妈说这席话的时候,我能猜到一旁的爸有多尴尬。他总是相信自己的判断,事实上问题已经出现了,不得不承认这是错误的。 第12节 “你让爸听电话。” “爸,现在没事了吧?”我关心地问他。 “早就好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拉个肚子吗,吃几颗氟派酸就止住了。”我爸说得轻描淡写。后来从我妈的描绘中知道并不是几颗氟派酸就解决的问题,他在医院住了四天,输了两天液才止住像水一般往外射的腹泄。我是看不到他的脸,不然一定能瞧出初愈的他,会有多么的憔悴,毕竟一把年纪了,哪经得起这般折腾? 他住院的时候,我做为他唯一的女儿,竟然毫不知情,那几天我妈该有多辛苦,会有多操心,一大把年纪的她还要满医院跑上跑下的交钱,取药,化验,做饭,送饭,晚上陪护,这些,本该是女儿应尽的责任,而我在他们最需要我的时候,却远在北京,他们为了不让我担心,也一直瞒着我,在我思念他们的时候,却以一种轻描淡写,甚至带着调侃的方式告诉了这件事情,我也仅仅当作一次普通的腹泄,因为只是几颗氟派酸就已经解决的问题。我这般粗心。 甚至还批评我爸不要盲目相信书上的东西,这不,出问题了? 我爸一个劲地点头,下次要注意了。 如果当时我知道那几天发生了什么事,我一定不会用那样的口气对我爸说话。 林峰从重庆回北京的时候带了一包东西,是婆婆买的怪味胡豆,合川桃片,芝麻牛肉干,还有我妈做的牛肉辣酱,香肠,塞了满满一大包,我不知道我妈什么时候学会做牛肉辣酱的,只知道那瓶用老干妈瓶子装的自制辣酱非常好吃,拌进白米饭里能让我和林峰不需要任何佐饭的菜,便能干掉一大碗米饭,并且刨得一粒不颗,真能达到那样的境界。我觉得市面上卖的任何一款香辣酱,都赶不上我妈做的——那里面有母亲对远在他乡的女儿的牵挂,这是任何能用钱买的辣酱都不具备的。 第13节 第4节 云姗怀孕了。她气急败坏地说避孕套质量有问题,她和杨毅同居以来,一直使用同一个牌子的避孕套,当然不是杜蕾斯,因为她嫌杜蕾斯贵了。价钱决定品质,可是后悔晚矣。10块钱的差距,搞出这等麻烦,她欲哭无泪。 她不想这么早结婚,要孩子的计划也是30岁以后,她对时下流行的裸婚不以为然,没房,没车,没钱,裸得只剩下爱情,这样的婚姻能幸福吗?或许当初她不顾一切与家里决裂也要与杨毅在一起的勇气,被平淡无奇,甚至过于局促的婚前同居生活压缩得只有一张白纸那么大小了。她不想在这种状态下结婚。 云姗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声音明显带着哭腔。 她问我怎么办?我提了两个意见,要么结婚,要么做人流流产。她当即叫了起来,就这两个意见我还用得着问你吗? 难道还有比这两个意见更具有参考价值的第三种选择?至少我没想到。 她犹豫着说,我不想现在结婚,我不能草率地把自己未来的人生装进出租房里,怎么也得买了房子才考虑结婚的事。 我问她,什么时候能买房子? 她立即泄下气来,很颓废地回答,我也不知道。 她和杨毅积攒下来买房的钱拿去给杨毅的母亲治病了,买房计划只有往后延了,现在的房价像长了翅膀般往天上飞,工资没涨,存款速度也涨不了,而房价却飞速上涨,云姗说就算把嘴巴缝起来,不吃不喝,买套房都很艰难,也不能买套房子就把自己给饿死吧?六六的《蜗居》就再现了城市里的小市民为了房子疲于奔命的生活状态。云姗甚至羡慕海藻式爱情,有个通天人物让所有坎坷都变得一马平川。雷得我差点说不出话,这不典型地把奸情当爱情了吗?要是杨毅知道她骨子里这种意识形态,得从头凉到脚吧。真是故事来源于生活啊,这杨毅跟《蜗居》里的小贝咋那么像呢?不仅性格,连长像都有几分神似,真是现实版的小贝啊。这是我的观察,没有告诉云姗,或许她并没有觉察,没意识到最好,她都已经羡慕海藻了,那要是真这么一联系,别上演一部现实版的《蜗居》来,我是不愿意看到最好的朋友往那不入流的名词上靠的。 第14节 杨毅虽然没钱,但他至少是真心爱着云姗的,这世上还有什么比真爱更可贵的东西呢?反正我是这么认为的。 泰坦尼克号的露丝为了爱情可以抛弃荣华富贵,渡边淳一笔下的凛子为了追求真爱甚至可以放弃生命,我一直崇尚完美极致的爱情,我认为真正的爱情可以凌驾于所有物质之上,当年的云姗不也是这样想的,才会不顾不管的要与杨毅在一起吗? 她说那时太天真了。我听出了其中隐含的意味,近似透明丝线穿过的痕迹,有一种若隐若现的悔意。 “你到底还爱不爱杨毅?”我直截了当地问她。 十几秒钟的沉默,电话那头的她仿佛在做一道难解的应用题。 “我爱他。”她从嘴里吐出这几个字时,我却听出了一种是是而非的感情。 “真的爱他就嫁给他。”我对她说。 “可是•;;•;;•;;•;;•;;•;;”长长的转折,她又静默了几秒钟,“我不想在出租房里跟他结婚。”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这样一来,重心又要落在房子上,这是目前无法解决的问题。 “唉,亲爱的,既然不想现在结婚,就把孩子拿掉吧。”我叹了口气。 “我妈也这样说,并且限令我在一周之内解决。”云姗轻轻啜泣起来,好像又舍不得做掉这个在肚子里45天的小胚胎。 “杨毅呢,他什么态度?”我又问道,脑子里浮现出杨毅六神无主的样子,他也不是个有主见的人。 “他向我求婚了,希望能把孩子生下来。”云姗的回答倒是出乎我的意料, 杨毅今年29岁,三十而立,他也差不离了,而立之年的男人考虑结婚也无可厚非,关键是他没有房子,拿什么迎娶一心想要在自己买的房子里结婚的云姗? 奉子成婚早就过时了,倒退几十年,甚至十年这会成为结婚的决定因素,而眼下这根本不能成为结婚的绝对理由。 房子,房子,哪怕只有小小的一室一厅,但必须要烙上黄云姗的名字,她才会有归属感,才会安全地把自己嫁给将要共渡人生的男人。而杨毅给不了她。 第15节 他们是我的偶想,在我称之为天堂的地方并肩微笑,我知道爱情在那里生根发芽,是凡夫俗人所不能动摇的。 表姐和表姐夫一心要做丁克一族,没有孩子的束拌,他们可以走得更远。我大舅,大舅妈包括我妈,还有表姐的公公婆婆全都竭力反对,老年人不能理解他们的做法,玩归玩,但孩子还是一定要生的,不考有三,无后为大,这便是老人的说得最多的话。最后在重重压力下,他们妥协了,表姐31岁的时候生下一个女儿,从此生活就改变了,携手远行在孩子哇哇待哺中离她越来越远,有了孩子,就有了牵挂,她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打个背包就和爱人一起爬山涉水。当美好的时光渐渐消磨在换尿不湿,喂奶,哄孩子的琐碎中时,他们的爱情,也渐行渐远。 不能说全部是因为孩子的出生导致了他们离婚,但事实上他们在孩子两岁时离婚了,说法很多,表姐夫独行旅游途中艳遇,表姐因为照顾孩子搞得神经衰弱(女儿喜欢半夜啼哭,半夜三更吃奶,表现出与其他婴儿不同的特质),脾气越来越暴躁,表姐夫最后忍无可忍,至于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最后的分手,我无从得知。表姐三缄其口。 我只是反过来想,如果他们坚持丁克,是否会离婚?这个已经找不到答案了。 我知道林峰想要孩子,跟表姐一样,我的父母,他的父母,无一不是这样想的,我妈甚至说我只负责生,其他的都不用我操心。说得真容易啊,表姐怀孩子时吐得天昏地暗,什么美食都变成恶心的源头,怀孕后期又得了妊高症,差点命都没有了,我们街道办事处的小李打怀孕的第一天就开始保胎,在床上躺了三个月才保下来,她说屁股都快磨起茧子了。那才叫受罪。一想起这些,我头皮都发麻。 还有表姐的前车之鉴,生小孩前两口子是人人羡慕的神仙伴侣(至少我是这么仰望的),自打孩子出生,世界就像颠了过个,什么都变了。 第16节 我和林峰的二人世界白滋滋地要多出一个人,我们的重心都要从彼此身上转移到他,爱情会因此而减少,这样的局面,我想都不愿想。事实更是如此,很多夫妻都要经历这样的质变。 结婚之初,我给林峰说想在28岁以后要孩子,我说那时我才能做好当妈的准备,林峰答应了。28岁,明年便是,离我当初的承诺只有一年了。 林峰籍云姗怀孕之事把我们俩的这档子事提了出来。我撅撅嘴,不是说好28岁以后再要孩子吗? 林峰一 本正经地说,也可以考虑提前啊。 我跳起来,“不行,不行,你答应我的,不能反悔啊。” 林峰一脸无奈,当初是我死緾硬磨地让他答应的。 “明年,那说好哈,明年一定要。”林峰凝视着我。 “嗯,明年。”我点头。“明年再说吧。”我心里想,但没有说出来。 我现在没有工作,或许不久就能找到,对于刚参加工作的女人来说,怀孕可是要命的,谁愿意请一个刚进来就要怀孕休产假的女人啊?明年会是什么样的状态,我无法预料,但如果真是因为工作暂时不能要孩子,林峰也不会怪我的吧。我这样想。 第6节 云姗和杨毅之间的事发生大逆转,并且让熟识杨毅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我和林峰正在被窝里翻云覆雨时接到来自重庆的电话,是云姗打来的,我极不情愿地接了电话。 林峰的一只在我的肌肤上游离,仿佛要挑逗起每个细胞的性欲,我咬着嘴唇,嗔笑瞄他,电话里传来云姗的哭泣,我立起身子,竖起食指作了个“嘘”的手势,林峰会意地停止“侵袭”,乖乖地缩进被窝,不再发出任何声响。 “子橙,我没想到杨毅是这样的人。”云姗好像受了什么刺激,泣不成声。 杨毅会是怎样的人?凭我对他的了解,一个踏实,本份的男人,或许事业上没有什么大作为,但绝对是没有任何不良嗜好的男人。 我静默着听她继续说下去。 第17节 “这个混蛋,不负责任的家伙,他,他居然要和我分手•;•;•;•;•;•;。” 我张大了嘴,一个大大的“啊”字未发出声,又让我咽下去,如果云姗提出分手,肯定在我意料之中,但出自杨毅之口,多少让我有些震惊。 云姗是个比我还要任性的女人,当初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举动就可见一斑,还有些娇小姐的习性,脾气也不太好,我曾经断言,只有杨毅这样的好男人才会服她这包药,换了其他男人,没几个能受得了。难不成杨毅对这包药也产生抗体了?居然会在关键时刻和她分手,她肚子里还怀着他的种呢,虽然五天前她给我打电话还说要打掉孩子,但直到现在也没有付诸实施。 从她断断续续的控诉中,我终于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问题还是出在腹中的胎儿身上。 杨毅用前所未有的坚决态度要求云姗生下孩子,云姗以前所未有的词语打击他,你连房子都没有,凭什么娶我?你要我们的孩子生在出租房里吗?你要我们的孩子生下来就低人一等吗?•;•;•;•;•;•; 杨毅摔门而去,临走时丢下一句话,我给不了你房子,但我并不认为这样就会让我们的孩子生下来低人一等,如果你抱着这样的想法,那我们分手吧。 我想像得出云姗听到这话时会是怎样的肝肠寸断。从来,从来都是她提出分手,杨毅一次又一次低声下气地求她回心转意,她就像一个被杨毅宠坏了的公主,突然有一天她裙下的男人甩手离去,她必然惊慌失措。 “我真是瞎了眼,把几年的青春放在这个扶不起的阿斗身上,临了还落这样的下场,我当初为什么不听我妈的话啊,我肠子都悔青了,子橙,这世界有没有后悔药啊,有的话我就去买它十包,百包的,呜呜,就算全部吃下去毒死也好,我没脸活了,他把我一生都毁了,自己倒落得干净,我连他这个人都找不到了,手机关机,单位上请了假,也没去他妈妈家,他妈的彻彻底底消失了,这是什么人哪!”云姗估计在用力锤打桌子,“砰砰”的响声从重庆传到北京。 第18节 “亲爱的,你别着急啊,可能他明天就会来找你了,不,说不定等会就能出现,杨毅还是爱你的,只不过一时想不通,等他想通了,就会来找你了,再不济他也要工作的吧,等假期满了他总得露面吧,到时候你们好好谈谈,逃避也不是办法,总得想个万全之策才好,这事迟早得解决,现在别想了,你一个人也解决不了啊,还是要他出来一起想办法,听我的,喝杯热牛奶,然后上床睡觉,牛奶有安神的作用,保管你睡个好觉,现在什么都不要想了,听话,啊!”我知道这种情况下喝牛奶安神作用甚微,就像当初我和林峰两地分居时,经常失眠,也用这个书上说的方法安神,但是似乎没起任何作用,也可能是因人而宜。云姗此时的烦燥估计一杯热牛奶也起不到安神的作用。 “嗯,但愿吧,林峰在家吗?”没想到她突然问起林峰。 “在呢。”我下意识地抓住林峰的胳膊,捂住话筒,悄声给林峰说,问你呢,林峰从我们的交谈中大致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用嘴做了个“o”,可能也是奇怪云姗还会有心情提起他。 “还是你命好啊,你家林峰这样的男人才是打着灯笼都难找,你辞职跟去北京绝对没有错。唉,要是杨毅有林峰的一半,我也不会老那样说他了。”她叹了口气。 我有些怅然,如果我找的老公不是林峰,如果我的老公不如杨毅,或许在她的心里就不会有如此反差。总是把林峰和林毅来作对比,从而产生极不正常的心理失衡。 我是幸福的,因为我找了林峰,但我的幸福并不是想建立在好朋友的心理不平衡上,云姗太好强了,如果我找的是杨毅,她找的是林峰,我绝不会反反复复的比较,让自己活得那么累。幸福,其实只在于心态,我给她说过,她从来都嗤之以鼻。 放下电话,我把头贴在林峰胸前,耳朵紧挨着他的心脏,蓬勃有力的心跳让我感觉到男人在身边的踏实。 林峰抚着我的头发,没有说话,细致温柔的抚摸从他的手心,直达我的内心深处。或者真像云姗说的,是我命好。 第19节 “你说杨毅是存心分手还是气话?”我微微抬起头,手指在他心脏部位划着圈。 “应该是气话,毕竟云姗现在怀着他的孩子,如果云姗这次能退让一步,主动找他好好谈谈,肯定就回心转意了,男人嘛,都要面子的,也需要一个台阶。”林峰卷起我的发丝,緾绕在他手指上。 “我也觉得,他们啊,就是一对冤家,杨毅是爱云姗的,就是那丫头嘴巴不饶人, 人家杨毅就是死火山,也要难逢难遇的爆发一次,不过还挺新潮的啊,玩起了失踪,呵呵,这倒是个法子,云姗像是被治住了,看来她还是离不开杨毅啊。”我感叹道。 “丫头,下次你要是不听话,再说什么从19楼跳下去什么的,把我惹急了,我也用这法子治你。”林峰得意地扬扬眉。 我呲着嘴,双手叉腰,“你敢!” 他收起嘴角的笑意,眼神软软,“不敢。” 我以胜利者的姿态骑在他身上,居高临下地望着我心爱的男人。 他如果用那种方式“惩罚”我,我可能会比云姗更加无助和难受,远在北京,我就是一只从丛林里跑出来,进入万花筒世界的小动物,随时都会在这个城市迷失。 我输不起。 杨毅消失了7天,整整7天,对云姗来说,无疑于煎熬,有一次给我打电话,她说自己快崩溃了,我用尽了所有安慰的词语,但都无济于事,有时候我觉得她快变成祥林嫂了,一句话翻来复去,“没良心的男人,我为他付出那么多,他竟然这样对我。”听得我耳朵都快起茧了,也只能听着。此时的她脆弱得只能用无数的抱怨发泄心中堆积如山的郁闷。 我在心里叹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既然爱他,又为何一次次用刻薄的语言去伤害他?男人啊,不在沉默中死去,就在沉默中爆发,杨毅是压抑得太久了,他毕竟是个男人啊,老是被深爱的女人打击,再坚硬的钢也禁不起一次次淬砺,或许分手的话在他心里演练了很多回,只是因为太爱云姗,所以始终没有说出口。难不成此番消失,竟不是冲动之举?要真那样,云姗该怎么办啊?我的心纠在一块。 正如我们所预料的,杨毅在假期结束后回公司上班了。他在感情上所受的挫折不至于连工作都舍得放弃。云姗咬牙切齿,他妈的工作比我还重要,有本事就从地球上消失,彻头彻尾从我的世界消失,我算把他看白了。 第20节 正如我们所预料的,杨毅在假期结束后回公司上班了。他在感情上所受的挫折不至于连工作都舍得放弃。云姗咬牙切齿,他妈的工作比我还重要,有本事就从地球上消失,彻头彻尾从我的世界消失,我算把他看白了。 话是这样说,她还是把他堵在从公司出来的必经之路。她要一个说法,为他们几年的感情要一个说法。 云姗说分离7天后的再次相见,像过了一个世纪后的重逢,除了面容憔悴外,彼此的眼底都有一抹深深的忧伤,她的所有怒气在看到杨毅的一刹那,烟消去散,不管不顾的扑向他,用双手锤打他的胸膛,一个劲地哭着喊道,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为什么•;•;•;•;•;•; 杨毅紧紧地抱住她,潸然泪下。 7天,他去了川西的木格措,在移动联通信号都无法到达的地方安静地渡过了几天,他需要冷静地审视和云姗的这段感情,城市太浮躁了,唯有在寂静的高原,在干净无暇的空气中,才能自由的呼吸,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毕竟,关系到自己未来的人生。 在高原湛蓝的天空下,他回味这几年和云姗的点点滴滴,内心深处总有一股强烈的暗流涌动,像海水击礁般呐喊,“我爱她,我爱她”,这种意识在无人之境清晰可辨,自己这些年不思进取让她产生不满,其实也无可厚非,只不过有时候她的言语过激了,还有孩子,他多想要一个孩子啊,可是她竟然说要把孩子打掉,太伤人了。所以他才一走了之,并且抛下分手的话。 7天,他想了很多,也想透了很多,他决定给自己,也给云姗一个机会,如果云姗答应留下孩子,如果云姗愿意跟他结婚,他就不计前嫌,以后也要努力工作,为云姗,为孩子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他决定这样做。 云姗对我说这7天她经历了浴火,至于是否重生,她并没有多大把握,只是清楚地知道,她离不开杨毅。 他们决定结婚。 第21节 云姗的母亲终于妥协,不看僧面看佛面,她是看在云姗日益膨胀的肚子份上,无奈地接纳了这个事实。 他们结婚了,没有婚礼,没有婚纱,云姗俭朴地嫁给了杨毅,只有在民政局领的两个红本本,向所有人宣告,在鲜章落下去的一瞬间,他们成了国家法律保护的夫妻。如果杨毅敢找小三,那法律会保护她这个正室的。云姗从民政局出来后这样对对杨毅说。 领结婚证那天她给我打了电话,没有新娘子该有的喜悦,好像只是完成了一件人生中必定该要完成的事,我问她,“不开心?”她说没有,只是有一点点失落,也说不清楚是为什么。 我明白她很清楚失落从何而生。上大学的时候,她曾经给我说过,结婚的时候一定要办一个西式婚礼,穿着洁白的婚纱踏在柔软的草地上,由父亲牵着手走向未来的夫婿,耳边能听到鸟儿的鸣转,大自然的生物也会为她的婚礼祝福。这是少女的浪漫情怀,我也曾经有过这样的想法,林峰为我做了这一切,我结婚那天看到云姗眼里的羡慕,我知道她也盼望这一天的。我往后抛的花束正好落在她的面前,我看到她娇羞的脸,恰如那天美丽的鲜花。 没有婚礼,我就没有专程回重庆,只是在宜家四元桥店买了一个别致的水晶花瓶, made in austria清秀地镌刻在瓶底,云姗特别喜欢进口的物什(即使是出口转内销的),仿佛国外的标签就是烫了金的,灿灿烂烂地吸引她的心。一如她喜欢的西式婚礼。 这可能会成为她一生的遗憾。 第1节 云姗的事终于尘埃落定,为她的事拨动的弦也停歇下来,我开始操心自己的事,我数着日子,从辞职到如现在,我失业100多天,没有一分钱收入,是林峰在养活我,虽然我极不愿意这样想,但事实就是如此。 我开始烦燥,虽然云姗曾经安慰我,老公养老婆,天经地义。她是韩剧看多了,以为社会主义中国也像韩国一样,结了婚的女人就该辞去工作,在家做全职太太。可那还得有贫富之分,穷人家的老婆还不是照样得出去工作养家。我们不穷,但也不富,所以我得出去工作,况且我自己也不愿意20多岁的青春耗在家务事上,我虽然没有远大的理想,但也不想当全职主妇。 林峰说我脾气越来越大,就如从春天步入夏天,随着气温的日渐升高,我越来越燥不安。 没有工作的这段时间,我写了一些文字。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一则报道,网络写手月入过万,这不正是我的理想职业吗?在家也能赚钱,自由自在,不受8小时工作时间的束缚,这简直就是我的梦想,我立马来了兴趣,用两天时间写了一篇3000多字的短篇小说,然后在网上搜罗了一大堆杂志社的投稿信箱,编着号投稿,最后深刻体会了失望是多么让人沮丧的事,有的杂志社编辑会婉言谢绝,有的石沉大海了,泡都没冒一个。整个过程我都没有告诉林峰,都是在我一个人在家时进行的,本来打算变成铅字后自豪地告诉他的,可惜没有机会了,还有一家杂志社的编辑彻底把我打击了,不留情面地批评我的文字除了华丽的词藻,毫无深度,收到这个评价的那天,我没头没脑地向林峰发了一通无名火,弄得他莫明其妙。 林峰答应五一节带我出去散散心,只有三天时间,我们不打算回重庆,他说去天津,看看天津港,随便游览一下塘沽炮台,我的心沉闷在家里太久,是需要出去畅畅气了,我盼着五一节的到来,时间在我指尖跟我作对似地慢慢流逝,我恨不得两天当成一天过,那时我觉得自己是天底下第一闲人——时间跟白纸一样不值钱。 第2节 好不容易等到五一节前夕,我花了一天时间准备旅行用的东西,皮箱,衣服,毛巾,连牙刷我都带了,宾馆的牙刷多半廉价,毛齿太硬,会硌得牙龈出血,我还是喜欢自己的软毛牙刷。去超市买了零食,湿纸巾,一次性马桶垫纸•;•;•;•;•;•;,塞了整整一皮箱,5月的天,已经渐热,收拾妥当后,我出了一身汗,心里依然乐滋滋的。 那天晚上,林峰在5点过给我打来电话,说要加班,我有些失落,但我知道最近几天他在赶一个项目的设计,五一节后就要施工,所以必须在节前赶完,也因为这样我才息气,全力支持他的工作,只能这样啊,如果耽搁了工作,五一节的旅行计划就得泡汤,我有多想出去旅游,听说天津有海,我想去看大海。 他一直工作到9点40分才回家,一脸倦意,连续熬了几天夜,胡子荐也冒出来了,眼睛布满红血丝,就像一部高速运转后疲态尽现的机器,如果再停下来,保不准就要出问题了。 他累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我有些心痛,挣钱可真不容易,婚前他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以他的收入,他完全可以吃得很好,过得很舒适,结了婚有了家庭,他要负责两个人的开销,我没有收入,北京的生活成本又是这样高,所以他不得不努力工作。想到这里,我心里酸酸的。 林峰澡都没洗就躺在床上,倦怠地闭着眼睛,我挨着他躺下,侧脸望着他,我喜欢细细地端视他,特别是在他闭眼的时候,我可以无所顾忌地在他的脸上扫来扫去,他就是我心中永远看不厌的铜版画。 就让他这么睡吧,不洗澡也没关系,我觉得把他喊起来洗漱,会扼杀他的睡眠细胞,我不忍心。这一点,我跟我妈不一样,我一直觉得我妈有洁癖,我爸要是不洗脸,不洗脚就上床,我妈非得不依不饶地把他敲起来,在她看来,不把外面带回来的灰尘洗掉就上床,简直比吃下一只苍蝇还要恶心。 第3节 我爸是个好脾气的男人,再累都会在我妈的催促下老老实实地洗脸,洗脚,他曾经悄悄对我说,听你妈的话是最明智的选择,否则她像蚊子一样在你耳边嗡嗡个不停,你想睡觉都不成,与其这样,还不如洗了省事。我大笑,几十年的迁就,原来是因为这个啊!也不知道是玩笑还是咋的,总之我相信他们相濡以末几十年的婚姻,早已彼此融合在对方的生活习惯中了,只是我爸作为男人,选择了包容。 我一直希望我的丈夫能跟我爸一样,有包纳百川的胸怀,云姗曾经嘲笑我,说我是恋父情结,并且她铁板钉钉地认为我爸那样的男人已经是绝品了,只生产于上世纪50年代,那个时候,被80后称为纯真年代。 林峰也是个好脾气的男人,但事实求是地说,他跟我爸比,还是差了那么一小截。比如说我烦燥发脾气的时候,他会来哄我,但耐心不够,经常半途而废,最后落我一个人在那里生闷气,他跑去电脑前弄他的设计去了,并且能很快地进入他的工程世界,等他伸个大懒腰准备休息的时候,才发现我还在生气,又嘻着脸来哄我,最后我委屈得号淘大哭,他手足无措。 这一是他唯一的缺点。或许也算不上缺点,只是不解女人的心情,女人天生就是用来哄的,并且很多时候,夫妻间拌拌嘴,生点气,女人要绷着脸到最后,不管她对或错,并不是非要和你争个是非曲直,关键是需要一个台阶,男人其实只是需要稍微低头,很多矛盾也就在低头间冰融雪化——可惜很多男人似乎并不愿意这样做,缘于他们喻为自尊的东西。 第2节 林峰的手机在床头柜上扭着身子震动,他把手机调成静音,所以只在与桌面摩擦时发出单调的声音,这样的细微,没有惊醒他。 我轻轻坐立起来,手臂掠过他的身子拿起手机,屏幕上赫然闪烁的三个字让我如盛夏饮下热开水般不畅快,“秦晓月”,我皱着眉头,在心里极速编织关掉手机的藉口——林峰睡着了,不能打扰他。 第4节 我不喜欢林峰接她的电话,这才是我内心真实想要关掉它的原因。 踌躇间,林峰醒了,他看见我手中还在“呜呜”震动的手机,懒懒地问了一句,谁打来的? 我有些后悔没有早点关掉手机。 把手机递给他,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其实心里早已是打翻了的五味瓶,各种味道杂陈,其中有一股酸味的占据上风,就像丽江著名的青梅汁,酸遍五脏六腑。 他拿到手机后,讨厌的震动嘎然而止,我竟有些庆幸,如果他不回拨过去,他们的交流也就随着停止的震动而止步。 秦晓月却像心有灵犀般再次将电话打了过来。不管我多么不高兴,也只能看着他接了这个电话。 “如心,是你啊,别着急,慢慢说•;•;•;•;•;•;”,原来是温如心打来的,可明明是秦晓月的电话,我百思不得其解。 “好,好,我马上就过来。”林峰快速挂断电话。我疑惑地盯着他,等待他给我解释。 “子橙,我出去一会,秦晓月发生病了,好像挺严重的,我过去看一下。”说这话时,他已经走到门口。 我脑袋“嗡”的一声,像短了路的电板,一时竟不知道说什么,但是我很清楚,心里有一百个不情愿,秦晓月生了什么大病,非得他林峰亲自跑去看她?很显然温如心就在她身边,就算温如水处理不了,有120啊,那个免费电话轻轻一拨,救护车就飞速而至,车上还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把林峰叫过去算什么啊?他又不是医生,除非——秦晓月需要救治的是心病。我心像被不知名的蚊虫叮了一口般,麻酥后有一种微痛。 我真想在林峰身后大声叫道,不许去!但终于没有出口,我表现出一个女人最不情愿的豁达,小声地叮咛了一句,开车小心点。林峰回头,轻轻在我的额头印下一个吻,“放心,我会的。” 电梯门缓缓关闭,我觉得整个人被轧成了两半,有一半跟着他走了,紧紧贴着他,要去看个究竟,另一半在家里忍受种种猜测的折磨。 第5节 接下来的时间,跟看了一部无聊的电影一样漫长,我不知疲倦地把目光投向墙上的挂钟,可分针像蹒跚的老人般挪着不紧不慢的脚步,10点40分,10点43分,我平均两分钟看一次时间,平均一分钟想像林峰见到秦晓月后的表情,分分秒秒,竟是如此磨人。 我终于在11点打了第一个电话。 电话那边的背景寂静无声,我听不到秦晓月的声音,甚至呼吸。林峰可能避开她们接的电话,我想。 “你什么时候回来?”我掩饰不了心里的不悦。 “可能要晚一点,你先睡吧,不用等我。”林峰压着嗓子对我说。 我忍无可忍,深深地咽了一口唾沫,“她怎么了?”不满之情,我相信已经溢出话筒,可以到达林峰能体会的地步。 “秦晓月发高烧,一直不退,她不让如心送她去医院,我们刚才在给她做工作,她已经同意了,现在马上准备去医院。” 嗬,原来是这样。非得我老公深更半夜去做她的工作才肯去医院啊。我的心酸得像刚摘下树的青涩李子。 我摁断电话,一个字也不想说了,多一个字,就能让我的眼泪汩汩而出。 我相信,无声的抵触,林峰肯定能猜出我此时的心境,懊恼间,他竟没有给我打回电话,或许正一门心思地要送秦晓月去医院。 我憎恶起温如心来,那个穿着打扮都极显老的温处长,凭什么支使林峰去做秦晓月的工作?秦晓月烧糊涂了吗,非要见到林峰才肯去医院?都说人在生病的时候是最脆弱的,最脆弱的时候就想见到最亲近的人,难不成林峰至今还是她心中最亲近的人?我要疯了,这都哪门子事情哦! 我被种种猜想折磨得筋疲力尽。 再次拿出手机,给林峰发了一条短信,“我想你回来。” 无声,没有回音。我再发了一条,“我很想你回来。” 如果他再不回答,我准备离开这个家,让他回来也见不到我。我想以此来报复。至于要去哪儿,我也不知道,只是不想呆在这里,像个傻子一样揪着心等他。北京,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我只能像一个流浪者一样流浪街头,或许在无边黑暗的夜里我会害怕,或许我会受到什么伤害,就算这样,我也要不顾一切,我要让林峰后悔去照顾秦晓月,而忽略我的感受。 第6节 如果他不回短信,我的下一条将是:“你永远不要回来了。” 他在我即将发出这条时,回了话。“再等一会,可能一个小时左右,如心的女儿这几天也感冒了,她要赶着回家,我把晓月送到医院输完液就回来。” 还要等她输完液?我无语之极。 “那你好好照顾她吧。”我用冷漠的手指打了这句话。 “谢谢你,子橙!”这是他给我回的短信,天,他竟然反方向理解并接收了。还谢谢我的大力理解?我把手机狠狠砸在床上。 天蝎座的女人在醋性大发时往往会表现出不理智,我冲动地摔门而出,去吧,去照顾你的老情人去,不用管我了,我自生自灭得了。 深夜的北京街头显出它的寂寞与冷静,让我在深邃的黑夜感到无边边尽的冷。如果在重庆,我会负气回娘家,也可以去婆婆那里告状,婆婆是疼我的,她一定会站在我这一边,我深信。再不济,我还可以去云姗那里,虽然小夫妻尚在新婚,她也不能重色轻友,我会像絮絮叨叨的小女人一样在闺蜜耳边发泄我的怨气,————可是在行人寥寥的北京街头,所有这些,只能是幻想,我无处可去。 我哭了,掩面而泣,没带身份证,没带钱包,穿着睡衣睡裤,我逃不出黑夜给我的枷锁,却连回去的大门也关上了。————我冲动之下,连钥匙也没带。 第3节 黑漆漆的夜晚,在我眼里变得狰狞,就像一个从远古窜出来的怪兽张牙舞爪地向我扑来,我感到了害怕,逃也似地在大街上狂奔,而奔跑的方向,条件反射般地是我和林峰在北京的家,虽然门已关上,但那里是我唯一能感到安全的地方,即使是在门口呆着。 紧紧关闭的家门犹如一道上了魔咒的屏障,我无力地滑坐在防盗门边,过道上微弱的光嘲笑般向我合围过来,我无法藏匿。 第7节 唯一从家里带出来的,只有手机,我想给林峰打电话,我想向他倾述我的委屈,可是,秦晓月的影子总也拂之不去,好像我打通林峰的电话,她就如鬼魅般附着而来,让我对林峰的怨意更浓,不,我不给他打电话,都是因为他,我才落成现在这副狼狈的模样。 我肚子里有太多的话像需要泄洪的水,不发泄出来就万般难受,我给云姗打了电话,凌晨12点,我拨通她的电话,这丫头是个夜猫子,12点睡觉是常事,再加上明天是五一节,按常理来说,她不会这么早睡觉的。 “喂,” 电话里传来懒洋洋的声音,有着被打扰的不满,怪了,难不成结婚后生活习性也变了?才不过12点,就好像已经处于深度睡眠后被叫醒的状态。 我忘了她现在是个孕妇,我这记性在血涌上脑门的时候,把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忘了。不该打扰她的,我心里想。 “子橙啊,这么晚了有事吗?”她从来电显示上看到我的号码。 我鼻子一酸,突然想哭,在受了委屈的异乡能听到熟悉的重庆话,眼泪像夏天的阵雨,毫无防备地倾泄而下。 “怎么了,子橙,出了什么事?林峰欺负你了?”云姗被我突如其来的大哭吓住了,焦灼之情已经冲走了她的睡意,我能听到旁边杨毅的声音,可能是被云姗突然调大的嗓门惊醒了。 她本能地想到是林峰欺负了我,可不是啊,没有工作的我,除了感情上的事,又有什么值得我半夜三更失控痛哭的呢? 我抽泣着,断断续续地给她讲述了今天晚上发生的事,她听得义愤填膺,看来发生这样的事,不止我一个女人会做出这样的反应,换成是她,可能也同样会这样做。 “林峰脑子是不是进水了啊?秦晓月生病关他什么事,那个温如心更离谱,他们在北京的同学不止林峰一个吧,说近点,她自己老公不也是吗?偏偏要把林峰叫过去,安的什么心呐,她又不是不知道林峰是有老婆的人,就他和秦晓月过去那档子事,避嫌都来不及,还要这在当头把林峰叫过去,我看她不是脑子有病,就是存心的,子橙啊,你可要多长一个心眼,这些人都不是省油的灯,人家在社会上混了那么多年,你一个单纯的丫头片子怎么是她们的对手呢,上次你给我说的他们那个同学聚会,我就听出些名堂,温如心和秦晓月关系不一般,说不定两人合着想把林峰的心拽走,你可要当心啊,要我说,今天你就该硬着心肠不让林峰过去,他过去算哪门子事?难不成没有他林峰,秦晓月就没救了?你真是太单纯了,要是我,就死拉着林峰,说什么也不会让他去的。”云姗在电话里一番长篇大论,我向她寻求安慰的目的没达到,反而因为她这一席子话,那颗悬在半空的心,更无助地无着无落,像看了一部紧张的悬疑故事,呼吸上下都不能畅通。 从过去纠緾到现在(8) “那现在该怎么办?”我好不容易憋出这句话。 “打电话,让他立刻,马上回家,一分钟也能耽搁。”云姗斩钉截铁地说。 “我做不出来。”我叹了一口气。 “那你活该自己折磨自己,不知道你怎么想的,这有什么做不出来的?林峰是你老公,让他回家给你开门,天经地义的事,你用得着这么害口矢羞的吗?再说,他在秦晓月身边多呆一秒钟,都就多一分危险,你搞清楚没有?赶紧给他打电话,他总不能为了照顾秦晓月,让自己老婆大半夜的晾门口吧?医院急诊科的医生,护士多了去,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也不少,哭什么啊,打电话吧,对着我哭有屁用呀?”云姗被我哭得心烦意乱,情急之下冒出一句脏话。 如果我照着云姗说的,用不容置疑的语气给林峰打电话,让他一分钟不耽搁地赶回家,或许在他心目中,我就是一个小心眼的女人,不通情理的女人,甚至会认为我是一个冷血的女人————如果发烧也算重病的话,我让林峰抛下秦晓月回家,对于他那样一个绅士风度的男人来说,有悖他做人的原则。 我什么也不能做,唯一的,就是折磨自己。万千蚂蚁踏过我柔脏的心脏。 “好了,你继续睡吧,不打扰你了。”我眼皮因为承受泪水的重量而变得沉滞,想必她也倦了,毕竟人家是个孕妇,听说孕妇最大的特征就是嗜睡。 “我的先人,被你这么一闹腾,我瞌睡都没了,我说你怎么办呀?难道真打算在门口睡着等他回来吗?”云姗心里还是担心我。 “睡吧,睡吧,我会给他打电话的,你就别操心了。”我只能这样应付她。 “死丫头,真不让人活了,还这么不耐烦,听我的,马上打电话,如果实在不想打,我给你出个主意。”她顿了一下,等待我的反应,她会出什么主意?我倒是好奇。 “想听不?”她开始卖关子。 第9节 “爱说不说。”我太了解她了,如果到嘴边的话不说,她会像咽不下去的汤圆一样难受。 “陈灿在北京,据我所知,他住在朝阳区,离你们这里不远。” 那个名字,像穿越无数的大气层,从遥远的地方,穿透出来,带着震摄的光线,一时耀得我仿佛不能睁开眼睛。 陈灿,在我的惯用的记忆里已经消失多年的初恋情人,突然就这样被她一句话带到我的面前,那样突然。 可是,无端端,她提到他干嘛? “我一个月前在重庆见到他了,他问到你了。”云姗并不打算正视我的反应,而是自顾自地说了下去,“他说一年前调到北京工作,他们出版社在北京成立了一个工作室,他是出版策划经理,问我要你的电话呢,我没告诉他,他把他的电话给我了,我一直没告诉你这事,因为觉得没必要,嗯,我这样想啊,如果你现在无处可去,又想给林峰一个教训的话,上他那去对付一晚上吧,这个,我不是那个意思啊,孤男寡女的,又是曾经的恋人,好像是有些那个,我的意思是说呢,把他那当一个临时落脚点,就当是一个普通同学,当他透明人也可以,反正找个地方落落脚,总比你现在像幽灵一样在外面晃悠强吧?” 真是越说越离谱,我就算像个幽灵一样在自家门口晃悠,也不能半夜三更穿着睡衣,一脸落魄地去找陈灿吧?她真是想得出来。 “打住,打住,你的主意太天才了,不过这是万万不可能的,好啦,你就别为我操心了,睡你的觉吧。我已经决定给林峰打电话了,睡吧,睡吧!”我不能再让她说下去,这丫头越说越没谱了。 “好吧,你一定要给林峰打电话啊,我睡觉了。”她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 挂掉电话,四周死一般的静默像洪水一样袭来,瞬间将我淹没。陈灿的脸从洪水中浮起来,开始很模糊,慢慢变得清晰。 那个阳光灿烂的大男孩,我们班上跑得最快的男孩,在大二把我追到手,不知是因为喜欢体育运动还是什么原因,他有一个超乎寻常的胃,饭量出奇的好,我嘲笑他长了一个类似猪一样的胃,好在他的运动量非常大,是学校短跑队头号种子,不知疲倦的奔跑,让他浑身没有一丝赘肉,体形相当健硕完美,不当运动员都可惜了,偏偏读了中文系,我跟他开玩笑,是不是高考填志愿脑袋短路了,把体育系写成了中文系,他一本正经地说,21世纪的人才,除了健康的体魄,还必须有智慧的大脑。我嗤的笑了。要有智慧的大脑,读经济系去呗!他裂开大嘴,数学没达到经济系的录取标准。我从头到脚看了他一遍,长长地“哦”了一声,然后大笑,他后来还生气了,说我轻视他,我哭笑不得,有吗?不过一玩笑,他还当真了。 第10节 陈灿是家里三代单传的独子,从小被父母当宝贝一样宠着长大的,他从来不知道谦让,包括在女朋友面前。记得那次我爸的老同学从烟台过来送给我家一盒烟台大樱桃,我爸妈舍不得吃专程给我带到学校,如红宝石般闪着诱人光泽的大樱桃一盒只有20来颗,我宝贝般拿去和陈灿一起分分享,结果是我速度慢,只吃到6颗,他大嘴大口的享用了我父母一颗都没舍得吃的樱桃,旁边的我瞠目结舌,这就是陈灿,恋爱中的男人对女孩的呵护和谦让在他身上寻不到半点踪影。 我的回忆渐渐进入一个模糊的地带,林峰也出现在那段本只有陈灿的记忆里,我有些惊讶,他笑着向我走来,却如深处重庆的雾里一样,总是忽隐忽现,我叫他的名字,他好像听见了,却总也不走过来,我就开始哭,林峰,林峰,为什么不过来牵住我的手?陈灿在这时候出现了,他向我跑来,一脸的汗水,阳光把他的脸照得亮堂堂的,他跑到我身边,拉住我的手,热乎乎的,带着汗液的温度黏黏的,我想挣脱,却被他攥得更紧,怎么也挣脱不出来,林峰在雾的深处,我看见他的眼睛,他的表情,有种被伤害的痛楚,不,不是这样,我不是心甘情愿被他牵手的,我挣不掉,我使劲的张大嘴巴想给他解释,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他摇着头往后退,慢慢地,离我越来越远,我哭着,嘴里分明喊着林峰,不要走,求你,不要离开我,可是却没有声音,泪水在我心里滂沱,他在我视线里消失,我如被凌迟般痛楚,无声地呼唤着看不到身影的林峰•;•;•;•;•;•;•; “子橙,我在这里呢,你怎么啦,醒醒,快醒醒?”林峰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蓦地清醒,他分明站在我的面前,原来,我竟倚在门边睡着了,刚才,只是一个梦,可是那个梦太可怕了,我今生最大的痛苦就是他离我而去,即使只是做了一个梦,都让我心痛不已,我的脸上残留着梦里流下的泪。 “子橙,你怎么在这里睡着了?”他一脸诧异。 我不想解释,好多好多委屈在扑进他怀里的一刹那融进我喷涌而出的泪水里,他回来了,他没有离开我,这一点对现在的我来说,最最重要。 他没有说话,吻着我的泪水,或许他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或许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我造成了伤害,他只是紧紧搂着我,像哄孩子一样拍着我的背,等我平静下来后,在我耳边轻轻的说了一句,对不起!我把脸贴在他的怀里,泪水打湿了他的衬衫,我能听到他的心跳,林峰,你是一个好男人,不管对我,还是对朋友,可是,你能离秦晓月远点吗?我用离他心脏最近的方式无声地说着这句话,我希望如果我们之间真有灵犀,他能听得见。 第11节 昨晚一折腾,林峰睡得很沉,阳光像零碎的银子洒满房间的每个角落,他仍酣睡未醒,我好像一直没有深睡,一直在很浅层的某个地方游曳,无数次出现秦晓月那张略带病容的脸,便如一记响鼓擂起,把我一从一个不真实的梦境带回到现实,从漆黑到鱼肚白的太阳慢慢变得灿烂,我如经历了一次不愉快的梦魇。 林峰脸上闪烁着阳光投射下的阴影,他在做梦,他的梦里有秦晓月吗?我的心微缩着揪紧。 今天去天津,时间已经指向10点,我不忍叫醒他,失神地望着窗外,眼睛明明塞进景物,里面却空洞地装不下任何东西。事实上本来愉快的心境,因为昨晚的事,在我心里或多或少起了阴影。 我再也睡不着,决定起床,睁着眼睛躺在床上的滋味很不舒服。 林峰在我起身的时候醒了,可能是阳光刺激了他睡意惺忪的眼睛,他眯着眼用一种慵懒的声音问道:“几点了?” “快11点了。”我用快进的方式给他报了时间,其实是10点30分,也用另一种方式表达我的委屈。 “啊,这么晚了,你怎么不叫醒我?”他一把掀开被子。 “着急去看秦晓月?我有些酸酸地问道。 “我不去了,如心会过去照顾她,咱们不是说好去天津吗?走,马上出发。”说话的当头,他已经脱下睡衣,准备穿体恤了。他仿佛没听出我的醋意,又或者故意忽略不计。 “我不想去了。”我黯然垂下头,旅游需要一种心情,当心情全无时,旅游也就失去了意义。而我心情的失去,跟昨晚的事有关。 “怎么啦,不是说好今天去天津吗?” 我没说话,只是盯着墙,仿佛视线一离开墙,泪水便会不听使唤地落下来。我曾经无数次对自己说,不要在意,不要放在心上,他只是以老同学的身份去帮助她,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越是这样劝诫自己,越有一种像泥石流一样的醋意排山倒海般冲击我的自我告慰。 “还在为昨天的事生气啊?”林峰像是明白过来。 我以沉默代替了回答。 “这次是特殊情况,再说,她一个人在北京无亲无戚,生病时身边也没个人,我只是尽一个同学的情谊。”林峰诚恳地望着我。 “你们在北京的同学不止你一个人吧,人家不尽情谊,偏偏要你去尽?怕是有人醉翁之意不在酒吧,偏你林峰老实巴交地去配合了醉翁。”这句话我没有说出来。 “好啦,别为这个影响心情嘛,难得的假期,可不能这样奢侈地在家里浪费,出去走走,有益于身心健康。”林峰嘻笑着想逗我开心。 我轻轻咬了一下嘴唇,这话不假,我没必要为一个外人秦晓月影响我和林峰难得的旅行。 我在心里加重了“外人”二字,仿佛这样一想,她就真正只是一个与我们毫不相关的外人。不知道这算不算自欺欺人。 第12节 老天爷眷顾我和林峰这次难得的旅行,阳光分外灿烂却不灼人,我的心情在高速路边绿意盎然的树阵中舒缓,真希望路一直延伸,与天际平行,永远没有尽头,我和林峰可以这样相伴而行,不用工作,没有压力,没有秦晓月,我们的生命就在没有尽头的旅行中慢慢老去。我突然为这样的异想兴奋不已。 林峰觉出我心情的变化,不失时机地拉过我的手,轻轻一握,我把手从他手心抽回,嗔怪道,高速公路呢,好好开车啊。 他把车靠近路旁的紧急停车道,停了下来。 我不解,怎么啦,是累了,想休息吗? 他露出孩子般的神情,点头,我抚了一下他的脸,“那就休息一下再走吧,疲劳驾车可不好。” 我的手在他脸上移不开了,他厚实的手掌重叠在上面,“这样就好,只要5分钟,我的疲倦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笑着问,我的手有魔力? 他一本正经地说,真的有魔力,比魔戒的魔力还要大,不管我再累,再苦,只要你的手贴在我的身上,真的就感觉会轻松很多。 我笑了,就会甜言蜜语。即便如此肉麻的话,我也愿意听上一百遍,一千遍。 他微微扬起下巴,如果再加一个香甜的吻,会加速的魔力催化,要不要试一下? 我故意扭过头,“不要。” 可是已经容不得我了,他迅速转过我的头,温热的唇贴在我的唇上,炽热的呼吸迎面而来,我不由自主地回应,与爱人的热吻能让人忘记时间,地点,我们正身处高速公路的紧急停车道,路上的车呼啸而过。 吻过后我清醒过来,如果是在家里,我们会厮磨相緾,有多久了没有做爱了,就像所有经历新婚至n年之痒的过程的夫妻一样,密度会随着时间减少,这样的公式般的过程,还真像真理般在每对夫妻的生活中上演。 林峰的额头微微沁出了汗珠,好像很难受似地放开我,“不行了,我快忍不住了。” 天知道,我有多喜欢这样的话。 他狠狠踩了一脚油门,仿佛希望这一脚下去,就直接能到达天津,他说到了天津后,直接到酒店。 我暗自发笑,瞧这男人急得。我掩饰着羞涩,其实自己的内心何尝不想? 林峰开得很快,我几次尖叫,慢点,慢点,超速了,心脏在高速行驶中嘭嘭跳动,却并不害怕,甚至喜欢这们的激情飞奔。 第13节 林峰用最快的速度到达天津,他曾经到天津出过几趟差,所以对这个城市不陌生,本想联络曾成刚,我说算了,何必麻烦人家呢,过年过节的,都有自己的安排。林峰想想也作罢了。我最不喜欢给人家添麻烦,当然也带着不好向林峰明说的私心,我希望这三天的假期他完完全全的属于我,没有工作干扰,没有朋友掺合,就只有我和他过一个纯粹的假期,我甚至希望他的手机没电或者丢失,不会有来自外界的任何打扰,就只有我和他,在天津渡过这宝贵的三天。 他直接把车开到预订好的酒店,这是一家位于中心黄金地段南京路上的酒店,规模不大,但也精致,我喜欢这种浪漫的装修风格,林峰深知我心,所以订的酒店也是按我的喜好而订。 房间的装饰以紫色调为主,绣着暗花的紫色纱缦把大圆床轻柔的围了起来,我第一次看见圆形的床,惊讶地张大了嘴,床顶上是闪着晶莹光泽的水晶灯,发出暧昧而暖性的柔光,好像这一切,都已经为即将到来的翻云覆雨做好了准备。 是的,这样的环境,的确有做爱的冲动,林峰早已撩开纱缦,用双手搂着我的腰,我闭上眼睛,身体的细胞在他的吻里活络起来,我在他的吻里酥软,激切地盼望着更为暴烈的激情,在他进入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呻吟起来,我的身体早已成为他身体的一部份,我的生命,也在这一刻与他重合,我希望这是一生一世的重合。 最后的顶峰在极度的兴奋中一跃而上,林峰咬着嘴唇,微闭眼睛,我知道他已经倾泄而出。 细密的汗珠布满他强韧健壮的肌肤,而我也因极致的快感而呼吸不匀,我抚摸着他结实的后背,男人在高潮后筋疲力尽,温柔的抚摸能让他慢慢平静,林峰喜欢这种爱后的抚摸,而每当此时,我也油然生出一种母性,仿佛抚摸的不是自己的老公,而是自己的孩子,这样的感觉真好。 林峰去冲澡了,我的手机提示有短信,打开一看,征住了。 第14节 “橙子,很久不曾联系,你好吗?” “橙子”是这个世界上他对我独一无二的称呼,所以即使不看后面的落名,我也知道是他,陈灿。可是这个称呼随着我们的分手,并且已经过去了那么久,早已丢在我的记忆深处。 我下意识地望了一眼卫生间的门,“哗,哗”的水声并没有停止,我使劲摇了一下头,这是怎么啦?不过是一个多年不见的老同学普通的问候短信,我为什么会生出做贼心虚的念头? 陈灿,像是从石头里蹦出的孙悟空,“呼”的一下,蹦我面前,虽然只是一个短信,却让我猝不及防。 肯定是云姗把我的电话给了他,这丫头脑子进水了吗?不征得我的同意就把电话号码给他,她什么意思啊? 陈灿对我而言,并不仅仅只是老同学的通俗意义,他曾经是我的初恋情人,虽然没修成正果,但毕竟我们有过一段感情,这么多年没音讯就没音讯了吧,这突然冷不丁的冒出来,我该如何向林峰介绍我这位同学? 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我决定不告诉林峰。 出于礼貌,我还是给陈灿回了一条短信,“谢谢关心,我很好。”回完后我便把他发来的短信删了,“橙子”这样的称呼如果让林峰看到,难免会多心。 我希望陈灿收到我的回复后,就此打住,我知道他在北京,但我并不想和他再有任何交集。 良久无音,我放下心来,我见过昙花一现,希望陈灿的突然出现,也如此那般。 把手机放回包里,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林峰洗完澡从卫生间出来,赤裸着上身,性感而健康的肌肤上还有未擦干的水珠,我的丈夫在我眼里,永远都是那么完美。 我从箱子里拿出一件蓝色短袖体恤让林峰穿上。他的皮肤最适合穿蓝色系的衣服,或许是我天生对蓝有好感,所以觉得最好的颜色就应该穿在最爱的人身上,这件袖恤是我在安贞华联给他买的,那天下雨,我在家闲得无聊,就去逛商场,本来只是闲逛打发时间,并无意买东西,但这件穿在模特身上打版的衣服,却以一种让人无法拒绝的诱惑吸引了我,不是它的样式,只是因为那样的蓝,像极我在电视上看到的藏区草原纯净透明的蓝天,我的第一念头就是这样的蓝,应该穿在我的林峰身上,不管价格,不管品牌,我喜欢那种乡纯粹的蓝色,我第一次没看价格标牌就让售货员开单,还好,打完折400多块钱,我能承受。 第15节 这件衣服穿在林峰身上真好看,我说真想让他穿着这件衣服带我去西藏,这个神圣而美丽的地方。林峰捧着我的脸,好啊,不过你可得好好锻炼身体才行,我嗤地一笑,就我这身体,最适合上高原了。林峰不解,你最适合上高原?一副极不不信任的表情。我得意地扬扬头,那是当然。你不知道吧,身体越是强壮的人在高原越容易有高原反应,你知道为什么?林峰茫然地摇摇头,我更得意了,难得一次显得比他有学问,我当然得显摆一下,因为身体强壮的人需要的氧气也多,高原最缺什么?当然是氧气,像我这种人不耗氧的人,在高原最适合不过了。 林峰笑了起来,这是什么歪理? 我一本正经地说,这可不是歪理,是真理,告诉你吧,我大学的室友就去过,她身体还没我好呢,1米63,90斤,够单薄吧,她和男朋友一起去的西藏,她那个比牛还壮的男朋友一下飞机就有反应,她什么事也没有,她男朋友一爬坡就喘,还拖她后腿呢。我骄傲地睨眼看着他,好像已经百分之百确定真到了高原,一定是我比他行。 林峰将信将疑。不过与我一同去西藏旅行,一直是他对我的承诺,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也就是去一趟西藏,亲眼看看神圣的布达拉宫,林峰也是向往西藏的,他说能与相爱的人同行,就算死在西藏也甘心,我赶紧捂住他的嘴,呸,呸在地上啐了一口,他还笑着说我迷信。我不迷信,但我幸福地和他生活在一起,是今生今世,我不愿我们的爱被那个不吉利的字蒙上阴影。 西藏之约终因林峰的时间不确定而一再延迟,我是喜欢旅游的,就算这趟只有一个多小时的短途旅行也让我兴奋不已。 林峰已经换好衣服,为了搭配他的蓝色体恤,我也穿上事先准备好的,与那种蓝色接近的衣服。一直想买想同的颜色,可总不如愿,或多或少会有些色差,这件已经是我跑了好几个商场淘来的最接近的蓝色了,样式和色彩,像极情侣衫。 林峰带我去了最繁华的南京路,感觉和重庆的解放碑差不多,周围都是操着北方话的路人,我和林峰说着重庆话,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始终保持着重庆的乡音,我注意到有人向我们这对明显的外地人投来的眼光,也可能是我们蓝色的情侣衫惹人眼吧,英俊帅气的林峰摄取的眼光不用掂量也知道比我多。 第16节 当传说中的狗不理包子的招牌印入眼睑时,我才感觉到饥肠辘辘。林峰想必更饿,早上只喝了一盒牛奶就匆匆上路,刚才又做了一番运动,可能早已前胸贴后背了。 店不大,早已坐满了人,林峰说上次来天津曾成刚带他来吃过,是最正宗的包子店。一说到正宗,我就想笑,重庆磁器口最著名的麻花,一条街上开了n家,每家都说自己是最正宗的,正宗不正宗,早已无从考证,想来这包子店也是一样的吧。当然,比起咱重庆的狗不理包子,天津的无论如何也算是嫡系了。 因为没座位,我和林峰巴巴地站在门口等位,肚里的馋虫被人家桌上热气腾腾的包子惹得活跃起来,我使劲吞下口水,仿佛这样就可以安抚那跳跃着的馋虫,但好像无济于事,越是这样,饥饿感愈加明显地从胃到嘴,非常难受。我拽拽林峰的衣角,“老公,换一家吧,得等多久啊。” 林峰的耐力的确强于我,在美食加饥饿面前,依然神泰自如地说,“这家最好吃了,再等等吧,很快的。” 我撅起嘴,“你又没去别家吃过,怎么就知道不好吃,反正都是包子呗。”我已经看见对面有一家也打着“狗不理包子”招牌的店,客人不多,空着好几张桌子,对我来说最直接的诱惑就是坐下就来吃,不用在这里站着干等,据我观察,在我们前面还排着7个人,这得等多久啊! “真等不及了?”林峰问我。 我老老实实地点头,一脸可怜样,林峰这才拉着我的手离开这家门庭若市的正宗包子店,到对面那家不知道正不正宗的店去了。 他点了两笼包子,一份牛腩番茄汤,一份香辣羊蝎子,酱香牛肉,蒜茸生菜,还要继续往下点的时候,我把他打断了,够了,够了,咱们只有两个人呢。林峰舔舔嘴,“我的战斗力强着呢。”我睨了他一眼,你也不知道份量有多大,万一像东北菜一样老大一份份的,你吃得完吗? 林峰终于接受我的意见,把菜单还给服务员,最后还加了一句,“先这样上着吧,不够再点。” 菜上来了,天津人实诚啊,份量不比东北菜少,就这几样菜,已经把桌子占得满满的,我笑着对林峰说,怎么样?实在吧,你再点下去,咱们真得点一盘,倒一盘了。林峰也嘿嘿笑了,我是怕不够吃啊,可不能委屈我亲爱的老婆。 第17节 我最先尝的是著名的狗不理包子,刚出屉的冒着热气腾腾的包子,看上去薄雾笼罩着的百合,迫不及待地咬上一口,突然,我的表情僵硬地停滞,随后大叫了一声音“哎哟”,把刚进嘴的包子吐了出来,整个口腔被灼伤般火辣辣地疼,我被包子里滚烫的汁水烫着了,难受地捂着嘴,林峰连忙叫服务员赶紧拿瓶冰过的矿泉水来,冰凉的水倒进嘴里才使灼热冷却一点,我吐了口气,真是太狼狈了,服务员在憋着嘴偷笑呢。我也想起了句老话,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改这里就成了心急吃不了热包子了。 林峰没有笑我,倒是怪自己没有提醒我包子太烫,害得我把自个给烫了。 那桌子菜因为我的嘴“受伤”使自己的战斗力大大削弱,终究是没吃完,这是林峰的解释。我轻轻拍着烫起泡的嘴辩道,我的战斗力就算没打折扣也可以忽略不计,明明就是你自己眼大嘴小,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找台阶下就是了嘛,还想嫁祸于我。 林峰连连点头,好,好,都是我的错,下次就由老婆你来点菜,绝对不让浪费现象再一次发生。 我抬起下巴,欣然接受他的建议。 走的时候我还不舍地望了一眼那桌没吃完的菜,浪费可耻啊,心里快速盘算了一下,如果少点一盘香辣羊蝎子或者酱香牛肉会节约多少钱,事实上那两盘我们都没吃完,如果只点一样,就不会浪费了。这或许就是小市民心理,从我妈那里与生俱来继承过来的。 我们准备启程去塘沽炮台,曾成刚却打来电话,他知道我们来天津了,我心里一紧,难得的二人世界要被搅和了。 林峰接完电话我才放心,曾成刚不在天津,带女朋友去北京玩了,只是埋怨林峰没有早告诉我们要到天津的事,不然他就不去北京了,怎么也得陪我们在天津玩玩。我暗笑,真是个重友轻色的家伙。 可是林峰并没有告诉他我们要到天津,他又是怎么知道的?我又生疑问。这个疑问脱口而出,事实上我说出来的一刹那,我已经猜到了几分。 “他去看晓月了,晓月告诉他的。”果然如此,林峰的回答正是我猜到的。 又是秦晓月,像根微小的刺扎进我的心脏,不是很痛,但极不舒服。 第18节 我竭力按捺着秦晓月这三个字不要像烟一起从我心里冒起,按原计划和林峰去了塘沽,参观大沽口炮台。 我们到达大沽口炮台的时候突然飘起了小雨,星星点点微润着我的脸,林峰要去后背箱取伞,我说不用了,淋淋春雨多好啊,我喜欢这种感觉,林峰蹙眉,春雨带寒,淋了会感冒,我不在意的挥手,“哪有这么娇气?”话出口后,我捂嘴笑,林峰也没点破我,只是呵呵笑了一下。是的,我说这话是没底气的,想起那段反反复复感冒舒液的日子,我有些后怕,我的身体在北京变得娇气,这已是不容辩驳的事实。 林峰撑起伞,把浪漫挡在伞外,他用手臂环着我的身体,男人的体温霎时消融了雨天的寒意,原来在他的伞下,浪漫已变成温情。 因为下雨的缘故,参观大估口炮台的游人不多,稀稀拉拉的只有十来个人,古老的旧址显得更加冷清,我倒是喜欢这样的清静,可以静静的体味那段沧桑的历史,斑驳的大炮依然对着大海,只是早已没有几百年前的硝烟战火,如今的旧址,一派平和。没有战争真好。 第7节 三天假期的最后一天,我们准备返程,曾成刚希望我们能够晚一点走,他6点之前赶回天津,一定要尽地主之谊,我们婉言谢绝了,其实主要是我不太愿意,虽然人家是一片好意,但以曾成刚的个性,肯定会让林峰喝酒,我是不放心他酒后开车,并且还要晚上开高速,林峰也考虑到这个问题,安全为重,所以婉言推托了他的好意。 我们3点过便从天津出发了,在高速路上遇上堵车,堵了半个小时左右,出了车祸,据说驾驶员酒后开车,撞上护栏了。我瞄了林峰一眼,他会心点头,幸好回绝了曾成风的盛情,酒后驾车真不是开玩笑的。 “血的教训啊,千万不要酒后开车,听到了吗?”我郑重地对林峰说。据我所知,他有过酒后驾车的前例,有好几次应酬回来,脸喝得彤红,都不知道怎么把车开回来的,都不知道怎么逃过警察的法眼的,罚款倒是小事,但拿生命开玩笑,就算侥幸可能存在一次,两次,但如果侥幸不再,真出了什么意外,那是我万万不能承受的。 “遵命,老婆。”他嘻笑着举起手。 第19节 “你说杨毅是存心分手还是气话?”我微微抬起头,手指在他心脏部位划着圈。 “应该是气话,毕竟云姗现在怀着他的孩子,如果云姗这次能退让一步,主动找他好好谈谈,肯定就回心转意了,男人嘛,都要面子的,也需要一个台阶。”林峰卷起我的发丝,緾绕在他手指上。 “我也觉得,他们啊,就是一对冤家,杨毅是爱云姗的,就是那丫头嘴巴不饶人, 人家杨毅就是死火山,也要难逢难遇的爆发一次,不过还挺新潮的啊,玩起了失踪,呵呵,这倒是个法子,云姗像是被治住了,看来她还是离不开杨毅啊。”我感叹道。 “丫头,下次你要是不听话,再说什么从19楼跳下去什么的,把我惹急了,我也用这法子治你。”林峰得意地扬扬眉。 我呲着嘴,双手叉腰,“你敢!” 他收起嘴角的笑意,眼神软软,“不敢。” 我以胜利者的姿态骑在他身上,居高临下地望着我心爱的男人。 他如果用那种方式“惩罚”我,我可能会比云姗更加无助和难受,远在北京,我就是一只从丛林里跑出来,进入万花筒世界的小动物,随时都会在这个城市迷失。 我输不起。 杨毅消失了7天,整整7天,对云姗来说,无疑于煎熬,有一次给我打电话,她说自己快崩溃了,我用尽了所有安慰的词语,但都无济于事,有时候我觉得她快变成祥林嫂了,一句话翻来复去,“没良心的男人,我为他付出那么多,他竟然这样对我。”听得我耳朵都快起茧了,也只能听着。此时的她脆弱得只能用无数的抱怨发泄心中堆积如山的郁闷。 我在心里叹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既然爱他,又为何一次次用刻薄的语言去伤害他?男人啊,不在沉默中死去,就在沉默中爆发,杨毅是压抑得太久了,他毕竟是个男人啊,老是被深爱的女人打击,再坚硬的钢也禁不起一次次淬砺,或许分手的话在他心里演练了很多回,只是因为太爱云姗,所以始终没有说出口。难不成此番消失,竟不是冲动之举?要真那样,云姗该怎么办啊?我的心纠在一块。 正如我们所预料的,杨毅在假期结束后回公司上班了。他在感情上所受的挫折不至于连工作都舍得放弃。云姗咬牙切齿,他妈的工作比我还重要,有本事就从地球上消失,彻头彻尾从我的世界消失,我算把他看白了。 第20节 正如我们所预料的,杨毅在假期结束后回公司上班了。他在感情上所受的挫折不至于连工作都舍得放弃。云姗咬牙切齿,他妈的工作比我还重要,有本事就从地球上消失,彻头彻尾从我的世界消失,我算把他看白了。 话是这样说,她还是把他堵在从公司出来的必经之路。她要一个说法,为他们几年的感情要一个说法。 云姗说分离7天后的再次相见,像过了一个世纪后的重逢,除了面容憔悴外,彼此的眼底都有一抹深深的忧伤,她的所有怒气在看到杨毅的一刹那,烟消去散,不管不顾的扑向他,用双手锤打他的胸膛,一个劲地哭着喊道,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为什么•;•;•;•;•;•; 杨毅紧紧地抱住她,潸然泪下。 7天,他去了川西的木格措,在移动联通信号都无法到达的地方安静地渡过了几天,他需要冷静地审视和云姗的这段感情,城市太浮躁了,唯有在寂静的高原,在干净无暇的空气中,才能自由的呼吸,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毕竟,关系到自己未来的人生。 在高原湛蓝的天空下,他回味这几年和云姗的点点滴滴,内心深处总有一股强烈的暗流涌动,像海水击礁般呐喊,“我爱她,我爱她”,这种意识在无人之境清晰可辨,自己这些年不思进取让她产生不满,其实也无可厚非,只不过有时候她的言语过激了,还有孩子,他多想要一个孩子啊,可是她竟然说要把孩子打掉,太伤人了。所以他才一走了之,并且抛下分手的话。 7天,他想了很多,也想透了很多,他决定给自己,也给云姗一个机会,如果云姗答应留下孩子,如果云姗愿意跟他结婚,他就不计前嫌,以后也要努力工作,为云姗,为孩子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他决定这样做。 云姗对我说这7天她经历了浴火,至于是否重生,她并没有多大把握,只是清楚地知道,她离不开杨毅。 他们决定结婚。 第21节 云姗的母亲终于妥协,不看僧面看佛面,她是看在云姗日益膨胀的肚子份上,无奈地接纳了这个事实。 他们结婚了,没有婚礼,没有婚纱,云姗俭朴地嫁给了杨毅,只有在民政局领的两个红本本,向所有人宣告,在鲜章落下去的一瞬间,他们成了国家法律保护的夫妻。如果杨毅敢找小三,那法律会保护她这个正室的。云姗从民政局出来后这样对对杨毅说。 领结婚证那天她给我打了电话,没有新娘子该有的喜悦,好像只是完成了一件人生中必定该要完成的事,我问她,“不开心?”她说没有,只是有一点点失落,也说不清楚是为什么。 我明白她很清楚失落从何而生。上大学的时候,她曾经给我说过,结婚的时候一定要办一个西式婚礼,穿着洁白的婚纱踏在柔软的草地上,由父亲牵着手走向未来的夫婿,耳边能听到鸟儿的鸣转,大自然的生物也会为她的婚礼祝福。这是少女的浪漫情怀,我也曾经有过这样的想法,林峰为我做了这一切,我结婚那天看到云姗眼里的羡慕,我知道她也盼望这一天的。我往后抛的花束正好落在她的面前,我看到她娇羞的脸,恰如那天美丽的鲜花。 没有婚礼,我就没有专程回重庆,只是在宜家四元桥店买了一个别致的水晶花瓶, made in austria清秀地镌刻在瓶底,云姗特别喜欢进口的物什(即使是出口转内销的),仿佛国外的标签就是烫了金的,灿灿烂烂地吸引她的心。一如她喜欢的西式婚礼。 这可能会成为她一生的遗憾。 第1节 云姗的事终于尘埃落定,为她的事拨动的弦也停歇下来,我开始操心自己的事,我数着日子,从辞职到如现在,我失业100多天,没有一分钱收入,是林峰在养活我,虽然我极不愿意这样想,但事实就是如此。 我开始烦燥,虽然云姗曾经安慰我,老公养老婆,天经地义。她是韩剧看多了,以为社会主义中国也像韩国一样,结了婚的女人就该辞去工作,在家做全职太太。可那还得有贫富之分,穷人家的老婆还不是照样得出去工作养家。我们不穷,但也不富,所以我得出去工作,况且我自己也不愿意20多岁的青春耗在家务事上,我虽然没有远大的理想,但也不想当全职主妇。 林峰说我脾气越来越大,就如从春天步入夏天,随着气温的日渐升高,我越来越燥不安。 没有工作的这段时间,我写了一些文字。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一则报道,网络写手月入过万,这不正是我的理想职业吗?在家也能赚钱,自由自在,不受8小时工作时间的束缚,这简直就是我的梦想,我立马来了兴趣,用两天时间写了一篇3000多字的短篇小说,然后在网上搜罗了一大堆杂志社的投稿信箱,编着号投稿,最后深刻体会了失望是多么让人沮丧的事,有的杂志社编辑会婉言谢绝,有的石沉大海了,泡都没冒一个。整个过程我都没有告诉林峰,都是在我一个人在家时进行的,本来打算变成铅字后自豪地告诉他的,可惜没有机会了,还有一家杂志社的编辑彻底把我打击了,不留情面地批评我的文字除了华丽的词藻,毫无深度,收到这个评价的那天,我没头没脑地向林峰发了一通无名火,弄得他莫明其妙。 林峰答应五一节带我出去散散心,只有三天时间,我们不打算回重庆,他说去天津,看看天津港,随便游览一下塘沽炮台,我的心沉闷在家里太久,是需要出去畅畅气了,我盼着五一节的到来,时间在我指尖跟我作对似地慢慢流逝,我恨不得两天当成一天过,那时我觉得自己是天底下第一闲人——时间跟白纸一样不值钱。 第2节 好不容易等到五一节前夕,我花了一天时间准备旅行用的东西,皮箱,衣服,毛巾,连牙刷我都带了,宾馆的牙刷多半廉价,毛齿太硬,会硌得牙龈出血,我还是喜欢自己的软毛牙刷。去超市买了零食,湿纸巾,一次性马桶垫纸•;•;•;•;•;•;,塞了整整一皮箱,5月的天,已经渐热,收拾妥当后,我出了一身汗,心里依然乐滋滋的。 那天晚上,林峰在5点过给我打来电话,说要加班,我有些失落,但我知道最近几天他在赶一个项目的设计,五一节后就要施工,所以必须在节前赶完,也因为这样我才息气,全力支持他的工作,只能这样啊,如果耽搁了工作,五一节的旅行计划就得泡汤,我有多想出去旅游,听说天津有海,我想去看大海。 他一直工作到9点40分才回家,一脸倦意,连续熬了几天夜,胡子荐也冒出来了,眼睛布满红血丝,就像一部高速运转后疲态尽现的机器,如果再停下来,保不准就要出问题了。 他累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我有些心痛,挣钱可真不容易,婚前他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以他的收入,他完全可以吃得很好,过得很舒适,结了婚有了家庭,他要负责两个人的开销,我没有收入,北京的生活成本又是这样高,所以他不得不努力工作。想到这里,我心里酸酸的。 林峰澡都没洗就躺在床上,倦怠地闭着眼睛,我挨着他躺下,侧脸望着他,我喜欢细细地端视他,特别是在他闭眼的时候,我可以无所顾忌地在他的脸上扫来扫去,他就是我心中永远看不厌的铜版画。 就让他这么睡吧,不洗澡也没关系,我觉得把他喊起来洗漱,会扼杀他的睡眠细胞,我不忍心。这一点,我跟我妈不一样,我一直觉得我妈有洁癖,我爸要是不洗脸,不洗脚就上床,我妈非得不依不饶地把他敲起来,在她看来,不把外面带回来的灰尘洗掉就上床,简直比吃下一只苍蝇还要恶心。 第3节 我爸是个好脾气的男人,再累都会在我妈的催促下老老实实地洗脸,洗脚,他曾经悄悄对我说,听你妈的话是最明智的选择,否则她像蚊子一样在你耳边嗡嗡个不停,你想睡觉都不成,与其这样,还不如洗了省事。我大笑,几十年的迁就,原来是因为这个啊!也不知道是玩笑还是咋的,总之我相信他们相濡以末几十年的婚姻,早已彼此融合在对方的生活习惯中了,只是我爸作为男人,选择了包容。 我一直希望我的丈夫能跟我爸一样,有包纳百川的胸怀,云姗曾经嘲笑我,说我是恋父情结,并且她铁板钉钉地认为我爸那样的男人已经是绝品了,只生产于上世纪50年代,那个时候,被80后称为纯真年代。 林峰也是个好脾气的男人,但事实求是地说,他跟我爸比,还是差了那么一小截。比如说我烦燥发脾气的时候,他会来哄我,但耐心不够,经常半途而废,最后落我一个人在那里生闷气,他跑去电脑前弄他的设计去了,并且能很快地进入他的工程世界,等他伸个大懒腰准备休息的时候,才发现我还在生气,又嘻着脸来哄我,最后我委屈得号淘大哭,他手足无措。 这一是他唯一的缺点。或许也算不上缺点,只是不解女人的心情,女人天生就是用来哄的,并且很多时候,夫妻间拌拌嘴,生点气,女人要绷着脸到最后,不管她对或错,并不是非要和你争个是非曲直,关键是需要一个台阶,男人其实只是需要稍微低头,很多矛盾也就在低头间冰融雪化——可惜很多男人似乎并不愿意这样做,缘于他们喻为自尊的东西。 第2节 林峰的手机在床头柜上扭着身子震动,他把手机调成静音,所以只在与桌面摩擦时发出单调的声音,这样的细微,没有惊醒他。 我轻轻坐立起来,手臂掠过他的身子拿起手机,屏幕上赫然闪烁的三个字让我如盛夏饮下热开水般不畅快,“秦晓月”,我皱着眉头,在心里极速编织关掉手机的藉口——林峰睡着了,不能打扰他。 第4节 我不喜欢林峰接她的电话,这才是我内心真实想要关掉它的原因。 踌躇间,林峰醒了,他看见我手中还在“呜呜”震动的手机,懒懒地问了一句,谁打来的? 我有些后悔没有早点关掉手机。 把手机递给他,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其实心里早已是打翻了的五味瓶,各种味道杂陈,其中有一股酸味的占据上风,就像丽江著名的青梅汁,酸遍五脏六腑。 他拿到手机后,讨厌的震动嘎然而止,我竟有些庆幸,如果他不回拨过去,他们的交流也就随着停止的震动而止步。 秦晓月却像心有灵犀般再次将电话打了过来。不管我多么不高兴,也只能看着他接了这个电话。 “如心,是你啊,别着急,慢慢说•;•;•;•;•;•;”,原来是温如心打来的,可明明是秦晓月的电话,我百思不得其解。 “好,好,我马上就过来。”林峰快速挂断电话。我疑惑地盯着他,等待他给我解释。 “子橙,我出去一会,秦晓月发生病了,好像挺严重的,我过去看一下。”说这话时,他已经走到门口。 我脑袋“嗡”的一声,像短了路的电板,一时竟不知道说什么,但是我很清楚,心里有一百个不情愿,秦晓月生了什么大病,非得他林峰亲自跑去看她?很显然温如心就在她身边,就算温如水处理不了,有120啊,那个免费电话轻轻一拨,救护车就飞速而至,车上还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把林峰叫过去算什么啊?他又不是医生,除非——秦晓月需要救治的是心病。我心像被不知名的蚊虫叮了一口般,麻酥后有一种微痛。 我真想在林峰身后大声叫道,不许去!但终于没有出口,我表现出一个女人最不情愿的豁达,小声地叮咛了一句,开车小心点。林峰回头,轻轻在我的额头印下一个吻,“放心,我会的。” 电梯门缓缓关闭,我觉得整个人被轧成了两半,有一半跟着他走了,紧紧贴着他,要去看个究竟,另一半在家里忍受种种猜测的折磨。 第5节 接下来的时间,跟看了一部无聊的电影一样漫长,我不知疲倦地把目光投向墙上的挂钟,可分针像蹒跚的老人般挪着不紧不慢的脚步,10点40分,10点43分,我平均两分钟看一次时间,平均一分钟想像林峰见到秦晓月后的表情,分分秒秒,竟是如此磨人。 我终于在11点打了第一个电话。 电话那边的背景寂静无声,我听不到秦晓月的声音,甚至呼吸。林峰可能避开她们接的电话,我想。 “你什么时候回来?”我掩饰不了心里的不悦。 “可能要晚一点,你先睡吧,不用等我。”林峰压着嗓子对我说。 我忍无可忍,深深地咽了一口唾沫,“她怎么了?”不满之情,我相信已经溢出话筒,可以到达林峰能体会的地步。 “秦晓月发高烧,一直不退,她不让如心送她去医院,我们刚才在给她做工作,她已经同意了,现在马上准备去医院。” 嗬,原来是这样。非得我老公深更半夜去做她的工作才肯去医院啊。我的心酸得像刚摘下树的青涩李子。 我摁断电话,一个字也不想说了,多一个字,就能让我的眼泪汩汩而出。 我相信,无声的抵触,林峰肯定能猜出我此时的心境,懊恼间,他竟没有给我打回电话,或许正一门心思地要送秦晓月去医院。 我憎恶起温如心来,那个穿着打扮都极显老的温处长,凭什么支使林峰去做秦晓月的工作?秦晓月烧糊涂了吗,非要见到林峰才肯去医院?都说人在生病的时候是最脆弱的,最脆弱的时候就想见到最亲近的人,难不成林峰至今还是她心中最亲近的人?我要疯了,这都哪门子事情哦! 我被种种猜想折磨得筋疲力尽。 再次拿出手机,给林峰发了一条短信,“我想你回来。” 无声,没有回音。我再发了一条,“我很想你回来。” 如果他再不回答,我准备离开这个家,让他回来也见不到我。我想以此来报复。至于要去哪儿,我也不知道,只是不想呆在这里,像个傻子一样揪着心等他。北京,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我只能像一个流浪者一样流浪街头,或许在无边黑暗的夜里我会害怕,或许我会受到什么伤害,就算这样,我也要不顾一切,我要让林峰后悔去照顾秦晓月,而忽略我的感受。 第6节 如果他不回短信,我的下一条将是:“你永远不要回来了。” 他在我即将发出这条时,回了话。“再等一会,可能一个小时左右,如心的女儿这几天也感冒了,她要赶着回家,我把晓月送到医院输完液就回来。” 还要等她输完液?我无语之极。 “那你好好照顾她吧。”我用冷漠的手指打了这句话。 “谢谢你,子橙!”这是他给我回的短信,天,他竟然反方向理解并接收了。还谢谢我的大力理解?我把手机狠狠砸在床上。 天蝎座的女人在醋性大发时往往会表现出不理智,我冲动地摔门而出,去吧,去照顾你的老情人去,不用管我了,我自生自灭得了。 深夜的北京街头显出它的寂寞与冷静,让我在深邃的黑夜感到无边边尽的冷。如果在重庆,我会负气回娘家,也可以去婆婆那里告状,婆婆是疼我的,她一定会站在我这一边,我深信。再不济,我还可以去云姗那里,虽然小夫妻尚在新婚,她也不能重色轻友,我会像絮絮叨叨的小女人一样在闺蜜耳边发泄我的怨气,————可是在行人寥寥的北京街头,所有这些,只能是幻想,我无处可去。 我哭了,掩面而泣,没带身份证,没带钱包,穿着睡衣睡裤,我逃不出黑夜给我的枷锁,却连回去的大门也关上了。————我冲动之下,连钥匙也没带。 第3节 黑漆漆的夜晚,在我眼里变得狰狞,就像一个从远古窜出来的怪兽张牙舞爪地向我扑来,我感到了害怕,逃也似地在大街上狂奔,而奔跑的方向,条件反射般地是我和林峰在北京的家,虽然门已关上,但那里是我唯一能感到安全的地方,即使是在门口呆着。 紧紧关闭的家门犹如一道上了魔咒的屏障,我无力地滑坐在防盗门边,过道上微弱的光嘲笑般向我合围过来,我无法藏匿。 第7节 唯一从家里带出来的,只有手机,我想给林峰打电话,我想向他倾述我的委屈,可是,秦晓月的影子总也拂之不去,好像我打通林峰的电话,她就如鬼魅般附着而来,让我对林峰的怨意更浓,不,我不给他打电话,都是因为他,我才落成现在这副狼狈的模样。 我肚子里有太多的话像需要泄洪的水,不发泄出来就万般难受,我给云姗打了电话,凌晨12点,我拨通她的电话,这丫头是个夜猫子,12点睡觉是常事,再加上明天是五一节,按常理来说,她不会这么早睡觉的。 “喂,” 电话里传来懒洋洋的声音,有着被打扰的不满,怪了,难不成结婚后生活习性也变了?才不过12点,就好像已经处于深度睡眠后被叫醒的状态。 我忘了她现在是个孕妇,我这记性在血涌上脑门的时候,把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忘了。不该打扰她的,我心里想。 “子橙啊,这么晚了有事吗?”她从来电显示上看到我的号码。 我鼻子一酸,突然想哭,在受了委屈的异乡能听到熟悉的重庆话,眼泪像夏天的阵雨,毫无防备地倾泄而下。 “怎么了,子橙,出了什么事?林峰欺负你了?”云姗被我突如其来的大哭吓住了,焦灼之情已经冲走了她的睡意,我能听到旁边杨毅的声音,可能是被云姗突然调大的嗓门惊醒了。 她本能地想到是林峰欺负了我,可不是啊,没有工作的我,除了感情上的事,又有什么值得我半夜三更失控痛哭的呢? 我抽泣着,断断续续地给她讲述了今天晚上发生的事,她听得义愤填膺,看来发生这样的事,不止我一个女人会做出这样的反应,换成是她,可能也同样会这样做。 “林峰脑子是不是进水了啊?秦晓月生病关他什么事,那个温如心更离谱,他们在北京的同学不止林峰一个吧,说近点,她自己老公不也是吗?偏偏要把林峰叫过去,安的什么心呐,她又不是不知道林峰是有老婆的人,就他和秦晓月过去那档子事,避嫌都来不及,还要这在当头把林峰叫过去,我看她不是脑子有病,就是存心的,子橙啊,你可要多长一个心眼,这些人都不是省油的灯,人家在社会上混了那么多年,你一个单纯的丫头片子怎么是她们的对手呢,上次你给我说的他们那个同学聚会,我就听出些名堂,温如心和秦晓月关系不一般,说不定两人合着想把林峰的心拽走,你可要当心啊,要我说,今天你就该硬着心肠不让林峰过去,他过去算哪门子事?难不成没有他林峰,秦晓月就没救了?你真是太单纯了,要是我,就死拉着林峰,说什么也不会让他去的。”云姗在电话里一番长篇大论,我向她寻求安慰的目的没达到,反而因为她这一席子话,那颗悬在半空的心,更无助地无着无落,像看了一部紧张的悬疑故事,呼吸上下都不能畅通。 (8) “那现在该怎么办?”我好不容易憋出这句话。 “打电话,让他立刻,马上回家,一分钟也能耽搁。”云姗斩钉截铁地说。 “我做不出来。”我叹了一口气。 “那你活该自己折磨自己,不知道你怎么想的,这有什么做不出来的?林峰是你老公,让他回家给你开门,天经地义的事,你用得着这么害口矢羞的吗?再说,他在秦晓月身边多呆一秒钟,都就多一分危险,你搞清楚没有?赶紧给他打电话,他总不能为了照顾秦晓月,让自己老婆大半夜的晾门口吧?医院急诊科的医生,护士多了去,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也不少,哭什么啊,打电话吧,对着我哭有屁用呀?”云姗被我哭得心烦意乱,情急之下冒出一句脏话。 如果我照着云姗说的,用不容置疑的语气给林峰打电话,让他一分钟不耽搁地赶回家,或许在他心目中,我就是一个小心眼的女人,不通情理的女人,甚至会认为我是一个冷血的女人————如果发烧也算重病的话,我让林峰抛下秦晓月回家,对于他那样一个绅士风度的男人来说,有悖他做人的原则。 我什么也不能做,唯一的,就是折磨自己。万千蚂蚁踏过我柔脏的心脏。 “好了,你继续睡吧,不打扰你了。”我眼皮因为承受泪水的重量而变得沉滞,想必她也倦了,毕竟人家是个孕妇,听说孕妇最大的特征就是嗜睡。 “我的先人,被你这么一闹腾,我瞌睡都没了,我说你怎么办呀?难道真打算在门口睡着等他回来吗?”云姗心里还是担心我。 “睡吧,睡吧,我会给他打电话的,你就别操心了。”我只能这样应付她。 “死丫头,真不让人活了,还这么不耐烦,听我的,马上打电话,如果实在不想打,我给你出个主意。”她顿了一下,等待我的反应,她会出什么主意?我倒是好奇。 “想听不?”她开始卖关子。 第9节 “爱说不说。”我太了解她了,如果到嘴边的话不说,她会像咽不下去的汤圆一样难受。 “陈灿在北京,据我所知,他住在朝阳区,离你们这里不远。” 那个名字,像穿越无数的大气层,从遥远的地方,穿透出来,带着震摄的光线,一时耀得我仿佛不能睁开眼睛。 陈灿,在我的惯用的记忆里已经消失多年的初恋情人,突然就这样被她一句话带到我的面前,那样突然。 可是,无端端,她提到他干嘛? “我一个月前在重庆见到他了,他问到你了。”云姗并不打算正视我的反应,而是自顾自地说了下去,“他说一年前调到北京工作,他们出版社在北京成立了一个工作室,他是出版策划经理,问我要你的电话呢,我没告诉他,他把他的电话给我了,我一直没告诉你这事,因为觉得没必要,嗯,我这样想啊,如果你现在无处可去,又想给林峰一个教训的话,上他那去对付一晚上吧,这个,我不是那个意思啊,孤男寡女的,又是曾经的恋人,好像是有些那个,我的意思是说呢,把他那当一个临时落脚点,就当是一个普通同学,当他透明人也可以,反正找个地方落落脚,总比你现在像幽灵一样在外面晃悠强吧?” 真是越说越离谱,我就算像个幽灵一样在自家门口晃悠,也不能半夜三更穿着睡衣,一脸落魄地去找陈灿吧?她真是想得出来。 “打住,打住,你的主意太天才了,不过这是万万不可能的,好啦,你就别为我操心了,睡你的觉吧。我已经决定给林峰打电话了,睡吧,睡吧!”我不能再让她说下去,这丫头越说越没谱了。 “好吧,你一定要给林峰打电话啊,我睡觉了。”她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 挂掉电话,四周死一般的静默像洪水一样袭来,瞬间将我淹没。陈灿的脸从洪水中浮起来,开始很模糊,慢慢变得清晰。 那个阳光灿烂的大男孩,我们班上跑得最快的男孩,在大二把我追到手,不知是因为喜欢体育运动还是什么原因,他有一个超乎寻常的胃,饭量出奇的好,我嘲笑他长了一个类似猪一样的胃,好在他的运动量非常大,是学校短跑队头号种子,不知疲倦的奔跑,让他浑身没有一丝赘肉,体形相当健硕完美,不当运动员都可惜了,偏偏读了中文系,我跟他开玩笑,是不是高考填志愿脑袋短路了,把体育系写成了中文系,他一本正经地说,21世纪的人才,除了健康的体魄,还必须有智慧的大脑。我嗤的笑了。要有智慧的大脑,读经济系去呗!他裂开大嘴,数学没达到经济系的录取标准。我从头到脚看了他一遍,长长地“哦”了一声,然后大笑,他后来还生气了,说我轻视他,我哭笑不得,有吗?不过一玩笑,他还当真了。 第10节 陈灿是家里三代单传的独子,从小被父母当宝贝一样宠着长大的,他从来不知道谦让,包括在女朋友面前。记得那次我爸的老同学从烟台过来送给我家一盒烟台大樱桃,我爸妈舍不得吃专程给我带到学校,如红宝石般闪着诱人光泽的大樱桃一盒只有20来颗,我宝贝般拿去和陈灿一起分分享,结果是我速度慢,只吃到6颗,他大嘴大口的享用了我父母一颗都没舍得吃的樱桃,旁边的我瞠目结舌,这就是陈灿,恋爱中的男人对女孩的呵护和谦让在他身上寻不到半点踪影。 我的回忆渐渐进入一个模糊的地带,林峰也出现在那段本只有陈灿的记忆里,我有些惊讶,他笑着向我走来,却如深处重庆的雾里一样,总是忽隐忽现,我叫他的名字,他好像听见了,却总也不走过来,我就开始哭,林峰,林峰,为什么不过来牵住我的手?陈灿在这时候出现了,他向我跑来,一脸的汗水,阳光把他的脸照得亮堂堂的,他跑到我身边,拉住我的手,热乎乎的,带着汗液的温度黏黏的,我想挣脱,却被他攥得更紧,怎么也挣脱不出来,林峰在雾的深处,我看见他的眼睛,他的表情,有种被伤害的痛楚,不,不是这样,我不是心甘情愿被他牵手的,我挣不掉,我使劲的张大嘴巴想给他解释,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他摇着头往后退,慢慢地,离我越来越远,我哭着,嘴里分明喊着林峰,不要走,求你,不要离开我,可是却没有声音,泪水在我心里滂沱,他在我视线里消失,我如被凌迟般痛楚,无声地呼唤着看不到身影的林峰•;•;•;•;•;•;•; “子橙,我在这里呢,你怎么啦,醒醒,快醒醒?”林峰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蓦地清醒,他分明站在我的面前,原来,我竟倚在门边睡着了,刚才,只是一个梦,可是那个梦太可怕了,我今生最大的痛苦就是他离我而去,即使只是做了一个梦,都让我心痛不已,我的脸上残留着梦里流下的泪。 “子橙,你怎么在这里睡着了?”他一脸诧异。 我不想解释,好多好多委屈在扑进他怀里的一刹那融进我喷涌而出的泪水里,他回来了,他没有离开我,这一点对现在的我来说,最最重要。 他没有说话,吻着我的泪水,或许他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或许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我造成了伤害,他只是紧紧搂着我,像哄孩子一样拍着我的背,等我平静下来后,在我耳边轻轻的说了一句,对不起!我把脸贴在他的怀里,泪水打湿了他的衬衫,我能听到他的心跳,林峰,你是一个好男人,不管对我,还是对朋友,可是,你能离秦晓月远点吗?我用离他心脏最近的方式无声地说着这句话,我希望如果我们之间真有灵犀,他能听得见。 第11节 昨晚一折腾,林峰睡得很沉,阳光像零碎的银子洒满房间的每个角落,他仍酣睡未醒,我好像一直没有深睡,一直在很浅层的某个地方游曳,无数次出现秦晓月那张略带病容的脸,便如一记响鼓擂起,把我一从一个不真实的梦境带回到现实,从漆黑到鱼肚白的太阳慢慢变得灿烂,我如经历了一次不愉快的梦魇。 林峰脸上闪烁着阳光投射下的阴影,他在做梦,他的梦里有秦晓月吗?我的心微缩着揪紧。 今天去天津,时间已经指向10点,我不忍叫醒他,失神地望着窗外,眼睛明明塞进景物,里面却空洞地装不下任何东西。事实上本来愉快的心境,因为昨晚的事,在我心里或多或少起了阴影。 我再也睡不着,决定起床,睁着眼睛躺在床上的滋味很不舒服。 林峰在我起身的时候醒了,可能是阳光刺激了他睡意惺忪的眼睛,他眯着眼用一种慵懒的声音问道:“几点了?” “快11点了。”我用快进的方式给他报了时间,其实是10点30分,也用另一种方式表达我的委屈。 “啊,这么晚了,你怎么不叫醒我?”他一把掀开被子。 “着急去看秦晓月?我有些酸酸地问道。 “我不去了,如心会过去照顾她,咱们不是说好去天津吗?走,马上出发。”说话的当头,他已经脱下睡衣,准备穿体恤了。他仿佛没听出我的醋意,又或者故意忽略不计。 “我不想去了。”我黯然垂下头,旅游需要一种心情,当心情全无时,旅游也就失去了意义。而我心情的失去,跟昨晚的事有关。 “怎么啦,不是说好今天去天津吗?” 我没说话,只是盯着墙,仿佛视线一离开墙,泪水便会不听使唤地落下来。我曾经无数次对自己说,不要在意,不要放在心上,他只是以老同学的身份去帮助她,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越是这样劝诫自己,越有一种像泥石流一样的醋意排山倒海般冲击我的自我告慰。 “还在为昨天的事生气啊?”林峰像是明白过来。 我以沉默代替了回答。 “这次是特殊情况,再说,她一个人在北京无亲无戚,生病时身边也没个人,我只是尽一个同学的情谊。”林峰诚恳地望着我。 “你们在北京的同学不止你一个人吧,人家不尽情谊,偏偏要你去尽?怕是有人醉翁之意不在酒吧,偏你林峰老实巴交地去配合了醉翁。”这句话我没有说出来。 “好啦,别为这个影响心情嘛,难得的假期,可不能这样奢侈地在家里浪费,出去走走,有益于身心健康。”林峰嘻笑着想逗我开心。 我轻轻咬了一下嘴唇,这话不假,我没必要为一个外人秦晓月影响我和林峰难得的旅行。 我在心里加重了“外人”二字,仿佛这样一想,她就真正只是一个与我们毫不相关的外人。不知道这算不算自欺欺人。 第12节 老天爷眷顾我和林峰这次难得的旅行,阳光分外灿烂却不灼人,我的心情在高速路边绿意盎然的树阵中舒缓,真希望路一直延伸,与天际平行,永远没有尽头,我和林峰可以这样相伴而行,不用工作,没有压力,没有秦晓月,我们的生命就在没有尽头的旅行中慢慢老去。我突然为这样的异想兴奋不已。 林峰觉出我心情的变化,不失时机地拉过我的手,轻轻一握,我把手从他手心抽回,嗔怪道,高速公路呢,好好开车啊。 他把车靠近路旁的紧急停车道,停了下来。 我不解,怎么啦,是累了,想休息吗? 他露出孩子般的神情,点头,我抚了一下他的脸,“那就休息一下再走吧,疲劳驾车可不好。” 我的手在他脸上移不开了,他厚实的手掌重叠在上面,“这样就好,只要5分钟,我的疲倦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笑着问,我的手有魔力? 他一本正经地说,真的有魔力,比魔戒的魔力还要大,不管我再累,再苦,只要你的手贴在我的身上,真的就感觉会轻松很多。 我笑了,就会甜言蜜语。即便如此肉麻的话,我也愿意听上一百遍,一千遍。 他微微扬起下巴,如果再加一个香甜的吻,会加速的魔力催化,要不要试一下? 我故意扭过头,“不要。” 可是已经容不得我了,他迅速转过我的头,温热的唇贴在我的唇上,炽热的呼吸迎面而来,我不由自主地回应,与爱人的热吻能让人忘记时间,地点,我们正身处高速公路的紧急停车道,路上的车呼啸而过。 吻过后我清醒过来,如果是在家里,我们会厮磨相緾,有多久了没有做爱了,就像所有经历新婚至n年之痒的过程的夫妻一样,密度会随着时间减少,这样的公式般的过程,还真像真理般在每对夫妻的生活中上演。 林峰的额头微微沁出了汗珠,好像很难受似地放开我,“不行了,我快忍不住了。” 天知道,我有多喜欢这样的话。 他狠狠踩了一脚油门,仿佛希望这一脚下去,就直接能到达天津,他说到了天津后,直接到酒店。 我暗自发笑,瞧这男人急得。我掩饰着羞涩,其实自己的内心何尝不想? 林峰开得很快,我几次尖叫,慢点,慢点,超速了,心脏在高速行驶中嘭嘭跳动,却并不害怕,甚至喜欢这们的激情飞奔。 第13节 “橙子,很久不曾联系,你好吗?” “橙子”是这个世界上他对我独一无二的称呼,所以即使不看后面的落名,我也知道是他,陈灿。可是这个称呼随着我们的分手,并且已经过去了那么久,早已丢在我的记忆深处。 我下意识地望了一眼卫生间的门,“哗,哗”的水声并没有停止,我使劲摇了一下头,这是怎么啦?不过是一个多年不见的老同学普通的问候短信,我为什么会生出做贼心虚的念头? 陈灿,像是从石头里蹦出的孙悟空,“呼”的一下,蹦我面前,虽然只是一个短信,却让我猝不及防。 肯定是云姗把我的电话给了他,这丫头脑子进水了吗?不征得我的同意就把电话号码给他,她什么意思啊? 陈灿对我而言,并不仅仅只是老同学的通俗意义,他曾经是我的初恋情人,虽然没修成正果,但毕竟我们有过一段感情,这么多年没音讯就没音讯了吧,这突然冷不丁的冒出来,我该如何向林峰介绍我这位同学? 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我决定不告诉林峰。 出于礼貌,我还是给陈灿回了一条短信,“谢谢关心,我很好。”回完后我便把他发来的短信删了,“橙子”这样的称呼如果让林峰看到,难免会多心。 我希望陈灿收到我的回复后,就此打住,我知道他在北京,但我并不想和他再有任何交集。 良久无音,我放下心来,我见过昙花一现,希望陈灿的突然出现,也如此那般。 把手机放回包里,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林峰洗完澡从卫生间出来,赤裸着上身,性感而健康的肌肤上还有未擦干的水珠,我的丈夫在我眼里,永远都是那么完美。 我从箱子里拿出一件蓝色短袖体恤让林峰穿上。他的皮肤最适合穿蓝色系的衣服,或许是我天生对蓝有好感,所以觉得最好的颜色就应该穿在最爱的人身上,这件袖恤是我在安贞华联给他买的,那天下雨,我在家闲得无聊,就去逛商场,本来只是闲逛打发时间,并无意买东西,但这件穿在模特身上打版的衣服,却以一种让人无法拒绝的诱惑吸引了我,不是它的样式,只是因为那样的蓝,像极我在电视上看到的藏区草原纯净透明的蓝天,我的第一念头就是这样的蓝,应该穿在我的林峰身上,不管价格,不管品牌,我喜欢那种乡纯粹的蓝色,我第一次没看价格标牌就让售货员开单,还好,打完折400多块钱,我能承受。 第14节 这件衣服穿在林峰身上真好看,我说真想让他穿着这件衣服带我去西藏,这个神圣而美丽的地方。林峰捧着我的脸,好啊,不过你可得好好锻炼身体才行,我嗤地一笑,就我这身体,最适合上高原了。林峰不解,你最适合上高原?一副极不不信任的表情。我得意地扬扬头,那是当然。你不知道吧,身体越是强壮的人在高原越容易有高原反应,你知道为什么?林峰茫然地摇摇头,我更得意了,难得一次显得比他有学问,我当然得显摆一下,因为身体强壮的人需要的氧气也多,高原最缺什么?当然是氧气,像我这种人不耗氧的人,在高原最适合不过了。 林峰笑了起来,这是什么歪理? 我一本正经地说,这可不是歪理,是真理,告诉你吧,我大学的室友就去过,她身体还没我好呢,1米63,90斤,够单薄吧,她和男朋友一起去的西藏,她那个比牛还壮的男朋友一下飞机就有反应,她什么事也没有,她男朋友一爬坡就喘,还拖她后腿呢。我骄傲地睨眼看着他,好像已经百分之百确定真到了高原,一定是我比他行。 林峰将信将疑。不过与我一同去西藏旅行,一直是他对我的承诺,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也就是去一趟西藏,亲眼看看神圣的布达拉宫,林峰也是向往西藏的,他说能与相爱的人同行,就算死在西藏也甘心,我赶紧捂住他的嘴,呸,呸在地上啐了一口,他还笑着说我迷信。我不迷信,但我幸福地和他生活在一起,是今生今世,我不愿我们的爱被那个不吉利的字蒙上阴影。 西藏之约终因林峰的时间不确定而一再延迟,我是喜欢旅游的,就算这趟只有一个多小时的短途旅行也让我兴奋不已。 林峰已经换好衣服,为了搭配他的蓝色体恤,我也穿上事先准备好的,与那种蓝色接近的衣服。一直想买想同的颜色,可总不如愿,或多或少会有些色差,这件已经是我跑了好几个商场淘来的最接近的蓝色了,样式和色彩,像极情侣衫。 林峰带我去了最繁华的南京路,感觉和重庆的解放碑差不多,周围都是操着北方话的路人,我和林峰说着重庆话,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始终保持着重庆的乡音,我注意到有人向我们这对明显的外地人投来的眼光,也可能是我们蓝色的情侣衫惹人眼吧,英俊帅气的林峰摄取的眼光不用掂量也知道比我多。 第15节 当传说中的狗不理包子的招牌印入眼睑时,我才感觉到饥肠辘辘。林峰想必更饿,早上只喝了一盒牛奶就匆匆上路,刚才又做了一番运动,可能早已前胸贴后背了。 店不大,早已坐满了人,林峰说上次来天津曾成刚带他来吃过,是最正宗的包子店。一说到正宗,我就想笑,重庆磁器口最著名的麻花,一条街上开了n家,每家都说自己是最正宗的,正宗不正宗,早已无从考证,想来这包子店也是一样的吧。当然,比起咱重庆的狗不理包子,天津的无论如何也算是嫡系了。 因为没座位,我和林峰巴巴地站在门口等位,肚里的馋虫被人家桌上热气腾腾的包子惹得活跃起来,我使劲吞下口水,仿佛这样就可以安抚那跳跃着的馋虫,但好像无济于事,越是这样,饥饿感愈加明显地从胃到嘴,非常难受。我拽拽林峰的衣角,“老公,换一家吧,得等多久啊。” 林峰的耐力的确强于我,在美食加饥饿面前,依然神泰自如地说,“这家最好吃了,再等等吧,很快的。” 我撅起嘴,“你又没去别家吃过,怎么就知道不好吃,反正都是包子呗。”我已经看见对面有一家也打着“狗不理包子”招牌的店,客人不多,空着好几张桌子,对我来说最直接的诱惑就是坐下就来吃,不用在这里站着干等,据我观察,在我们前面还排着7个人,这得等多久啊! “真等不及了?”林峰问我。 我老老实实地点头,一脸可怜样,林峰这才拉着我的手离开这家门庭若市的正宗包子店,到对面那家不知道正不正宗的店去了。 他点了两笼包子,一份牛腩番茄汤,一份香辣羊蝎子,酱香牛肉,蒜茸生菜,还要继续往下点的时候,我把他打断了,够了,够了,咱们只有两个人呢。林峰舔舔嘴,“我的战斗力强着呢。”我睨了他一眼,你也不知道份量有多大,万一像东北菜一样老大一份份的,你吃得完吗? 林峰终于接受我的意见,把菜单还给服务员,最后还加了一句,“先这样上着吧,不够再点。” 菜上来了,天津人实诚啊,份量不比东北菜少,就这几样菜,已经把桌子占得满满的,我笑着对林峰说,怎么样?实在吧,你再点下去,咱们真得点一盘,倒一盘了。林峰也嘿嘿笑了,我是怕不够吃啊,可不能委屈我亲爱的老婆。 第16节 我最先尝的是著名的狗不理包子,刚出屉的冒着热气腾腾的包子,看上去薄雾笼罩着的百合,迫不及待地咬上一口,突然,我的表情僵硬地停滞,随后大叫了一声音“哎哟”,把刚进嘴的包子吐了出来,整个口腔被灼伤般火辣辣地疼,我被包子里滚烫的汁水烫着了,难受地捂着嘴,林峰连忙叫服务员赶紧拿瓶冰过的矿泉水来,冰凉的水倒进嘴里才使灼热冷却一点,我吐了口气,真是太狼狈了,服务员在憋着嘴偷笑呢。我也想起了句老话,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改这里就成了心急吃不了热包子了。 林峰没有笑我,倒是怪自己没有提醒我包子太烫,害得我把自个给烫了。 那桌子菜因为我的嘴“受伤”使自己的战斗力大大削弱,终究是没吃完,这是林峰的解释。我轻轻拍着烫起泡的嘴辩道,我的战斗力就算没打折扣也可以忽略不计,明明就是你自己眼大嘴小,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找台阶下就是了嘛,还想嫁祸于我。 林峰连连点头,好,好,都是我的错,下次就由老婆你来点菜,绝对不让浪费现象再一次发生。 我抬起下巴,欣然接受他的建议。 走的时候我还不舍地望了一眼那桌没吃完的菜,浪费可耻啊,心里快速盘算了一下,如果少点一盘香辣羊蝎子或者酱香牛肉会节约多少钱,事实上那两盘我们都没吃完,如果只点一样,就不会浪费了。这或许就是小市民心理,从我妈那里与生俱来继承过来的。 我们准备启程去塘沽炮台,曾成刚却打来电话,他知道我们来天津了,我心里一紧,难得的二人世界要被搅和了。 林峰接完电话我才放心,曾成刚不在天津,带女朋友去北京玩了,只是埋怨林峰没有早告诉我们要到天津的事,不然他就不去北京了,怎么也得陪我们在天津玩玩。我暗笑,真是个重友轻色的家伙。 可是林峰并没有告诉他我们要到天津,他又是怎么知道的?我又生疑问。这个疑问脱口而出,事实上我说出来的一刹那,我已经猜到了几分。 “他去看晓月了,晓月告诉他的。”果然如此,林峰的回答正是我猜到的。 又是秦晓月,像根微小的刺扎进我的心脏,不是很痛,但极不舒服。 第17节 我竭力按捺着秦晓月这三个字不要像烟一起从我心里冒起,按原计划和林峰去了塘沽,参观大沽口炮台。 我们到达大沽口炮台的时候突然飘起了小雨,星星点点微润着我的脸,林峰要去后背箱取伞,我说不用了,淋淋春雨多好啊,我喜欢这种感觉,林峰蹙眉,春雨带寒,淋了会感冒,我不在意的挥手,“哪有这么娇气?”话出口后,我捂嘴笑,林峰也没点破我,只是呵呵笑了一下。是的,我说这话是没底气的,想起那段反反复复感冒舒液的日子,我有些后怕,我的身体在北京变得娇气,这已是不容辩驳的事实。 林峰撑起伞,把浪漫挡在伞外,他用手臂环着我的身体,男人的体温霎时消融了雨天的寒意,原来在他的伞下,浪漫已变成温情。 因为下雨的缘故,参观大估口炮台的游人不多,稀稀拉拉的只有十来个人,古老的旧址显得更加冷清,我倒是喜欢这样的清静,可以静静的体味那段沧桑的历史,斑驳的大炮依然对着大海,只是早已没有几百年前的硝烟战火,如今的旧址,一派平和。没有战争真好。 第7节 三天假期的最后一天,我们准备返程,曾成刚希望我们能够晚一点走,他6点之前赶回天津,一定要尽地主之谊,我们婉言谢绝了,其实主要是我不太愿意,虽然人家是一片好意,但以曾成刚的个性,肯定会让林峰喝酒,我是不放心他酒后开车,并且还要晚上开高速,林峰也考虑到这个问题,安全为重,所以婉言推托了他的好意。 我们3点过便从天津出发了,在高速路上遇上堵车,堵了半个小时左右,出了车祸,据说驾驶员酒后开车,撞上护栏了。我瞄了林峰一眼,他会心点头,幸好回绝了曾成风的盛情,酒后驾车真不是开玩笑的。 “血的教训啊,千万不要酒后开车,听到了吗?”我郑重地对林峰说。据我所知,他有过酒后驾车的前例,有好几次应酬回来,脸喝得彤红,都不知道怎么把车开回来的,都不知道怎么逃过警察的法眼的,罚款倒是小事,但拿生命开玩笑,就算侥幸可能存在一次,两次,但如果侥幸不再,真出了什么意外,那是我万万不能承受的。 “遵命,老婆。”他嘻笑着举起手。 第18节 我竭力按捺着秦晓月这三个字不要像烟一起从我心里冒起,按原计划和林峰去了塘沽,参观大沽口炮台。 我们到达大沽口炮台的时候突然飘起了小雨,星星点点微润着我的脸,林峰要去后背箱取伞,我说不用了,淋淋春雨多好啊,我喜欢这种感觉,林峰蹙眉,春雨带寒,淋了会感冒,我不在意的挥手,“哪有这么娇气?”话出口后,我捂嘴笑,林峰也没点破我,只是呵呵笑了一下。是的,我说这话是没底气的,想起那段反反复复感冒舒液的日子,我有些后怕,我的身体在北京变得娇气,这已是不容辩驳的事实。 林峰撑起伞,把浪漫挡在伞外,他用手臂环着我的身体,男人的体温霎时消融了雨天的寒意,原来在他的伞下,浪漫已变成温情。 因为下雨的缘故,参观大估口炮台的游人不多,稀稀拉拉的只有十来个人,古老的旧址显得更加冷清,我倒是喜欢这样的清静,可以静静的体味那段沧桑的历史,斑驳的大炮依然对着大海,只是早已没有几百年前的硝烟战火,如今的旧址,一派平和。没有战争真好。 第7节 三天假期的最后一天,我们准备返程,曾成刚希望我们能够晚一点走,他6点之前赶回天津,一定要尽地主之谊,我们婉言谢绝了,其实主要是我不太愿意,虽然人家是一片好意,但以曾成刚的个性,肯定会让林峰喝酒,我是不放心他酒后开车,并且还要晚上开高速,林峰也考虑到这个问题,安全为重,所以婉言推托了他的好意。 我们3点过便从天津出发了,在高速路上遇上堵车,堵了半个小时左右,出了车祸,据说驾驶员酒后开车,撞上护栏了。我瞄了林峰一眼,他会心点头,幸好回绝了曾成风的盛情,酒后驾车真不是开玩笑的。 “血的教训啊,千万不要酒后开车,听到了吗?”我郑重地对林峰说。据我所知,他有过酒后驾车的前例,有好几次应酬回来,脸喝得彤红,都不知道怎么把车开回来的,都不知道怎么逃过警察的法眼的,罚款倒是小事,但拿生命开玩笑,就算侥幸可能存在一次,两次,但如果侥幸不再,真出了什么意外,那是我万万不能承受的。 “遵命,老婆。”他嘻笑着举起手。 第19节 “答应得倒是挺快,可一定要放心里去,不要一喝酒就又找不着北了。”我嗔道。 “是,是,是,我保证嘛。”他斜眼看我,“瞧还是一脸不信任,要不要我写一份保证书?” “好啊,你回家给我写一份保证书,我就贴在床头,让你睡觉前看一眼,起床再看一眼,保准能记到心坎上去。” “那,做爱的时候要不要也看一眼呢?”林峰一脸坏笑。 我不在乎地扬头,“你想看就看呗。” “看那个多没意思啊,我只想看•;•;•;•;•;•;”他意味深长的停顿,眼睛盯着我的身体,不怀好意地游曳。 “真是坏死了。”我把脸转向窗外。 “哈哈,子橙害羞了。”他孩子似地拍起手来。 我转向他,“我害什么羞啊,老夫老妻的,哼,你再坏,我也消受得起。? “真的?”他带着笑逼向我。 “真的!”我把身子往车窗边退。 “那我•;•;•;•;•;•;”他用双手做起老虎爪的样子向我“抓”来。 “stop!”我紧急做了一个暂停手势,“光天化日之下,注意形象哈。” 林峰哈哈笑起来,“你怕啦?” 我撅起嘴,“才不怕呢。” 林峰作势又要扑来,“通了,通了,快开车。”我连忙指着前面的车说。他不尽兴地踩了一脚油门,“咱回家继续。” “你说什么?”我扯起喉咙,故意装作没听见。 “继续开玩笑啊。”他正经地收起脸上的笑容,看着他那模样,我才真的想笑。 堵塞成长龙的车阵开始慢慢移动,半小时的塞车对我们没有任何影响,夫妻间暧昧的玩笑原来可以让时间变短,变成了消遣塞车的娱乐。 第8节 林峰上班走后,空虚的情绪迅速占据我的大脑,三天的假期太快了,幸福的感觉如烟般消失,我再次陷入无所事事的寂落中,不知道自己这一天要做什么,漫长的时间该如何打发,我的人生盯着时钟一分一秒转动,那种无着无落的寂寞不可阻遏地附在我身上,我成了一个无用之人,在北京,我没事可做。 应聘的单位全无音讯,我心急如焚。 第20节 正如我们所预料的,杨毅在假期结束后回公司上班了。他在感情上所受的挫折不至于连工作都舍得放弃。云姗咬牙切齿,他妈的工作比我还重要,有本事就从地球上消失,彻头彻尾从我的世界消失,我算把他看白了。 话是这样说,她还是把他堵在从公司出来的必经之路。她要一个说法,为他们几年的感情要一个说法。 云姗说分离7天后的再次相见,像过了一个世纪后的重逢,除了面容憔悴外,彼此的眼底都有一抹深深的忧伤,她的所有怒气在看到杨毅的一刹那,烟消去散,不管不顾的扑向他,用双手锤打他的胸膛,一个劲地哭着喊道,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为什么•;•;•;•;•;•; 杨毅紧紧地抱住她,潸然泪下。 7天,他去了川西的木格措,在移动联通信号都无法到达的地方安静地渡过了几天,他需要冷静地审视和云姗的这段感情,城市太浮躁了,唯有在寂静的高原,在干净无暇的空气中,才能自由的呼吸,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毕竟,关系到自己未来的人生。 在高原湛蓝的天空下,他回味这几年和云姗的点点滴滴,内心深处总有一股强烈的暗流涌动,像海水击礁般呐喊,“我爱她,我爱她”,这种意识在无人之境清晰可辨,自己这些年不思进取让她产生不满,其实也无可厚非,只不过有时候她的言语过激了,还有孩子,他多想要一个孩子啊,可是她竟然说要把孩子打掉,太伤人了。所以他才一走了之,并且抛下分手的话。 7天,他想了很多,也想透了很多,他决定给自己,也给云姗一个机会,如果云姗答应留下孩子,如果云姗愿意跟他结婚,他就不计前嫌,以后也要努力工作,为云姗,为孩子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他决定这样做。 云姗对我说这7天她经历了浴火,至于是否重生,她并没有多大把握,只是清楚地知道,她离不开杨毅。 他们决定结婚。 第21节 云姗的母亲终于妥协,不看僧面看佛面,她是看在云姗日益膨胀的肚子份上,无奈地接纳了这个事实。 他们结婚了,没有婚礼,没有婚纱,云姗俭朴地嫁给了杨毅,只有在民政局领的两个红本本,向所有人宣告,在鲜章落下去的一瞬间,他们成了国家法律保护的夫妻。如果杨毅敢找小三,那法律会保护她这个正室的。云姗从民政局出来后这样对对杨毅说。 领结婚证那天她给我打了电话,没有新娘子该有的喜悦,好像只是完成了一件人生中必定该要完成的事,我问她,“不开心?”她说没有,只是有一点点失落,也说不清楚是为什么。 我明白她很清楚失落从何而生。上大学的时候,她曾经给我说过,结婚的时候一定要办一个西式婚礼,穿着洁白的婚纱踏在柔软的草地上,由父亲牵着手走向未来的夫婿,耳边能听到鸟儿的鸣转,大自然的生物也会为她的婚礼祝福。这是少女的浪漫情怀,我也曾经有过这样的想法,林峰为我做了这一切,我结婚那天看到云姗眼里的羡慕,我知道她也盼望这一天的。我往后抛的花束正好落在她的面前,我看到她娇羞的脸,恰如那天美丽的鲜花。 没有婚礼,我就没有专程回重庆,只是在宜家四元桥店买了一个别致的水晶花瓶, made in austria清秀地镌刻在瓶底,云姗特别喜欢进口的物什(即使是出口转内销的),仿佛国外的标签就是烫了金的,灿灿烂烂地吸引她的心。一如她喜欢的西式婚礼。 这可能会成为她一生的遗憾。 第1节 云姗的事终于尘埃落定,为她的事拨动的弦也停歇下来,我开始操心自己的事,我数着日子,从辞职到如现在,我失业100多天,没有一分钱收入,是林峰在养活我,虽然我极不愿意这样想,但事实就是如此。 我开始烦燥,虽然云姗曾经安慰我,老公养老婆,天经地义。她是韩剧看多了,以为社会主义中国也像韩国一样,结了婚的女人就该辞去工作,在家做全职太太。可那还得有贫富之分,穷人家的老婆还不是照样得出去工作养家。我们不穷,但也不富,所以我得出去工作,况且我自己也不愿意20多岁的青春耗在家务事上,我虽然没有远大的理想,但也不想当全职主妇。 林峰说我脾气越来越大,就如从春天步入夏天,随着气温的日渐升高,我越来越燥不安。 没有工作的这段时间,我写了一些文字。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一则报道,网络写手月入过万,这不正是我的理想职业吗?在家也能赚钱,自由自在,不受8小时工作时间的束缚,这简直就是我的梦想,我立马来了兴趣,用两天时间写了一篇3000多字的短篇小说,然后在网上搜罗了一大堆杂志社的投稿信箱,编着号投稿,最后深刻体会了失望是多么让人沮丧的事,有的杂志社编辑会婉言谢绝,有的石沉大海了,泡都没冒一个。整个过程我都没有告诉林峰,都是在我一个人在家时进行的,本来打算变成铅字后自豪地告诉他的,可惜没有机会了,还有一家杂志社的编辑彻底把我打击了,不留情面地批评我的文字除了华丽的词藻,毫无深度,收到这个评价的那天,我没头没脑地向林峰发了一通无名火,弄得他莫明其妙。 林峰答应五一节带我出去散散心,只有三天时间,我们不打算回重庆,他说去天津,看看天津港,随便游览一下塘沽炮台,我的心沉闷在家里太久,是需要出去畅畅气了,我盼着五一节的到来,时间在我指尖跟我作对似地慢慢流逝,我恨不得两天当成一天过,那时我觉得自己是天底下第一闲人——时间跟白纸一样不值钱。 第2节 好不容易等到五一节前夕,我花了一天时间准备旅行用的东西,皮箱,衣服,毛巾,连牙刷我都带了,宾馆的牙刷多半廉价,毛齿太硬,会硌得牙龈出血,我还是喜欢自己的软毛牙刷。去超市买了零食,湿纸巾,一次性马桶垫纸•;•;•;•;•;•;,塞了整整一皮箱,5月的天,已经渐热,收拾妥当后,我出了一身汗,心里依然乐滋滋的。 那天晚上,林峰在5点过给我打来电话,说要加班,我有些失落,但我知道最近几天他在赶一个项目的设计,五一节后就要施工,所以必须在节前赶完,也因为这样我才息气,全力支持他的工作,只能这样啊,如果耽搁了工作,五一节的旅行计划就得泡汤,我有多想出去旅游,听说天津有海,我想去看大海。 他一直工作到9点40分才回家,一脸倦意,连续熬了几天夜,胡子荐也冒出来了,眼睛布满红血丝,就像一部高速运转后疲态尽现的机器,如果再停下来,保不准就要出问题了。 他累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我有些心痛,挣钱可真不容易,婚前他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以他的收入,他完全可以吃得很好,过得很舒适,结了婚有了家庭,他要负责两个人的开销,我没有收入,北京的生活成本又是这样高,所以他不得不努力工作。想到这里,我心里酸酸的。 林峰澡都没洗就躺在床上,倦怠地闭着眼睛,我挨着他躺下,侧脸望着他,我喜欢细细地端视他,特别是在他闭眼的时候,我可以无所顾忌地在他的脸上扫来扫去,他就是我心中永远看不厌的铜版画。 就让他这么睡吧,不洗澡也没关系,我觉得把他喊起来洗漱,会扼杀他的睡眠细胞,我不忍心。这一点,我跟我妈不一样,我一直觉得我妈有洁癖,我爸要是不洗脸,不洗脚就上床,我妈非得不依不饶地把他敲起来,在她看来,不把外面带回来的灰尘洗掉就上床,简直比吃下一只苍蝇还要恶心。 第3节 我爸是个好脾气的男人,再累都会在我妈的催促下老老实实地洗脸,洗脚,他曾经悄悄对我说,听你妈的话是最明智的选择,否则她像蚊子一样在你耳边嗡嗡个不停,你想睡觉都不成,与其这样,还不如洗了省事。我大笑,几十年的迁就,原来是因为这个啊!也不知道是玩笑还是咋的,总之我相信他们相濡以末几十年的婚姻,早已彼此融合在对方的生活习惯中了,只是我爸作为男人,选择了包容。 我一直希望我的丈夫能跟我爸一样,有包纳百川的胸怀,云姗曾经嘲笑我,说我是恋父情结,并且她铁板钉钉地认为我爸那样的男人已经是绝品了,只生产于上世纪50年代,那个时候,被80后称为纯真年代。 林峰也是个好脾气的男人,但事实求是地说,他跟我爸比,还是差了那么一小截。比如说我烦燥发脾气的时候,他会来哄我,但耐心不够,经常半途而废,最后落我一个人在那里生闷气,他跑去电脑前弄他的设计去了,并且能很快地进入他的工程世界,等他伸个大懒腰准备休息的时候,才发现我还在生气,又嘻着脸来哄我,最后我委屈得号淘大哭,他手足无措。 这一是他唯一的缺点。或许也算不上缺点,只是不解女人的心情,女人天生就是用来哄的,并且很多时候,夫妻间拌拌嘴,生点气,女人要绷着脸到最后,不管她对或错,并不是非要和你争个是非曲直,关键是需要一个台阶,男人其实只是需要稍微低头,很多矛盾也就在低头间冰融雪化——可惜很多男人似乎并不愿意这样做,缘于他们喻为自尊的东西。 第2节 林峰的手机在床头柜上扭着身子震动,他把手机调成静音,所以只在与桌面摩擦时发出单调的声音,这样的细微,没有惊醒他。 我轻轻坐立起来,手臂掠过他的身子拿起手机,屏幕上赫然闪烁的三个字让我如盛夏饮下热开水般不畅快,“秦晓月”,我皱着眉头,在心里极速编织关掉手机的藉口——林峰睡着了,不能打扰他。 第4节 我不喜欢林峰接她的电话,这才是我内心真实想要关掉它的原因。 踌躇间,林峰醒了,他看见我手中还在“呜呜”震动的手机,懒懒地问了一句,谁打来的? 我有些后悔没有早点关掉手机。 把手机递给他,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其实心里早已是打翻了的五味瓶,各种味道杂陈,其中有一股酸味的占据上风,就像丽江著名的青梅汁,酸遍五脏六腑。 他拿到手机后,讨厌的震动嘎然而止,我竟有些庆幸,如果他不回拨过去,他们的交流也就随着停止的震动而止步。 秦晓月却像心有灵犀般再次将电话打了过来。不管我多么不高兴,也只能看着他接了这个电话。 “如心,是你啊,别着急,慢慢说•;•;•;•;•;•;”,原来是温如心打来的,可明明是秦晓月的电话,我百思不得其解。 “好,好,我马上就过来。”林峰快速挂断电话。我疑惑地盯着他,等待他给我解释。 “子橙,我出去一会,秦晓月发生病了,好像挺严重的,我过去看一下。”说这话时,他已经走到门口。 我脑袋“嗡”的一声,像短了路的电板,一时竟不知道说什么,但是我很清楚,心里有一百个不情愿,秦晓月生了什么大病,非得他林峰亲自跑去看她?很显然温如心就在她身边,就算温如水处理不了,有120啊,那个免费电话轻轻一拨,救护车就飞速而至,车上还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把林峰叫过去算什么啊?他又不是医生,除非——秦晓月需要救治的是心病。我心像被不知名的蚊虫叮了一口般,麻酥后有一种微痛。 我真想在林峰身后大声叫道,不许去!但终于没有出口,我表现出一个女人最不情愿的豁达,小声地叮咛了一句,开车小心点。林峰回头,轻轻在我的额头印下一个吻,“放心,我会的。” 电梯门缓缓关闭,我觉得整个人被轧成了两半,有一半跟着他走了,紧紧贴着他,要去看个究竟,另一半在家里忍受种种猜测的折磨。 第5节 接下来的时间,跟看了一部无聊的电影一样漫长,我不知疲倦地把目光投向墙上的挂钟,可分针像蹒跚的老人般挪着不紧不慢的脚步,10点40分,10点43分,我平均两分钟看一次时间,平均一分钟想像林峰见到秦晓月后的表情,分分秒秒,竟是如此磨人。 我终于在11点打了第一个电话。 电话那边的背景寂静无声,我听不到秦晓月的声音,甚至呼吸。林峰可能避开她们接的电话,我想。 “你什么时候回来?”我掩饰不了心里的不悦。 “可能要晚一点,你先睡吧,不用等我。”林峰压着嗓子对我说。 我忍无可忍,深深地咽了一口唾沫,“她怎么了?”不满之情,我相信已经溢出话筒,可以到达林峰能体会的地步。 “秦晓月发高烧,一直不退,她不让如心送她去医院,我们刚才在给她做工作,她已经同意了,现在马上准备去医院。” 嗬,原来是这样。非得我老公深更半夜去做她的工作才肯去医院啊。我的心酸得像刚摘下树的青涩李子。 我摁断电话,一个字也不想说了,多一个字,就能让我的眼泪汩汩而出。 我相信,无声的抵触,林峰肯定能猜出我此时的心境,懊恼间,他竟没有给我打回电话,或许正一门心思地要送秦晓月去医院。 我憎恶起温如心来,那个穿着打扮都极显老的温处长,凭什么支使林峰去做秦晓月的工作?秦晓月烧糊涂了吗,非要见到林峰才肯去医院?都说人在生病的时候是最脆弱的,最脆弱的时候就想见到最亲近的人,难不成林峰至今还是她心中最亲近的人?我要疯了,这都哪门子事情哦! 我被种种猜想折磨得筋疲力尽。 再次拿出手机,给林峰发了一条短信,“我想你回来。” 无声,没有回音。我再发了一条,“我很想你回来。” 如果他再不回答,我准备离开这个家,让他回来也见不到我。我想以此来报复。至于要去哪儿,我也不知道,只是不想呆在这里,像个傻子一样揪着心等他。北京,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我只能像一个流浪者一样流浪街头,或许在无边黑暗的夜里我会害怕,或许我会受到什么伤害,就算这样,我也要不顾一切,我要让林峰后悔去照顾秦晓月,而忽略我的感受。 第6节 如果他不回短信,我的下一条将是:“你永远不要回来了。” 他在我即将发出这条时,回了话。“再等一会,可能一个小时左右,如心的女儿这几天也感冒了,她要赶着回家,我把晓月送到医院输完液就回来。” 还要等她输完液?我无语之极。 “那你好好照顾她吧。”我用冷漠的手指打了这句话。 “谢谢你,子橙!”这是他给我回的短信,天,他竟然反方向理解并接收了。还谢谢我的大力理解?我把手机狠狠砸在床上。 天蝎座的女人在醋性大发时往往会表现出不理智,我冲动地摔门而出,去吧,去照顾你的老情人去,不用管我了,我自生自灭得了。 深夜的北京街头显出它的寂寞与冷静,让我在深邃的黑夜感到无边边尽的冷。如果在重庆,我会负气回娘家,也可以去婆婆那里告状,婆婆是疼我的,她一定会站在我这一边,我深信。再不济,我还可以去云姗那里,虽然小夫妻尚在新婚,她也不能重色轻友,我会像絮絮叨叨的小女人一样在闺蜜耳边发泄我的怨气,————可是在行人寥寥的北京街头,所有这些,只能是幻想,我无处可去。 我哭了,掩面而泣,没带身份证,没带钱包,穿着睡衣睡裤,我逃不出黑夜给我的枷锁,却连回去的大门也关上了。————我冲动之下,连钥匙也没带。 第3节 黑漆漆的夜晚,在我眼里变得狰狞,就像一个从远古窜出来的怪兽张牙舞爪地向我扑来,我感到了害怕,逃也似地在大街上狂奔,而奔跑的方向,条件反射般地是我和林峰在北京的家,虽然门已关上,但那里是我唯一能感到安全的地方,即使是在门口呆着。 紧紧关闭的家门犹如一道上了魔咒的屏障,我无力地滑坐在防盗门边,过道上微弱的光嘲笑般向我合围过来,我无法藏匿。 第7节 唯一从家里带出来的,只有手机,我想给林峰打电话,我想向他倾述我的委屈,可是,秦晓月的影子总也拂之不去,好像我打通林峰的电话,她就如鬼魅般附着而来,让我对林峰的怨意更浓,不,我不给他打电话,都是因为他,我才落成现在这副狼狈的模样。 我肚子里有太多的话像需要泄洪的水,不发泄出来就万般难受,我给云姗打了电话,凌晨12点,我拨通她的电话,这丫头是个夜猫子,12点睡觉是常事,再加上明天是五一节,按常理来说,她不会这么早睡觉的。 “喂,” 电话里传来懒洋洋的声音,有着被打扰的不满,怪了,难不成结婚后生活习性也变了?才不过12点,就好像已经处于深度睡眠后被叫醒的状态。 我忘了她现在是个孕妇,我这记性在血涌上脑门的时候,把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忘了。不该打扰她的,我心里想。 “子橙啊,这么晚了有事吗?”她从来电显示上看到我的号码。 我鼻子一酸,突然想哭,在受了委屈的异乡能听到熟悉的重庆话,眼泪像夏天的阵雨,毫无防备地倾泄而下。 “怎么了,子橙,出了什么事?林峰欺负你了?”云姗被我突如其来的大哭吓住了,焦灼之情已经冲走了她的睡意,我能听到旁边杨毅的声音,可能是被云姗突然调大的嗓门惊醒了。 她本能地想到是林峰欺负了我,可不是啊,没有工作的我,除了感情上的事,又有什么值得我半夜三更失控痛哭的呢? 我抽泣着,断断续续地给她讲述了今天晚上发生的事,她听得义愤填膺,看来发生这样的事,不止我一个女人会做出这样的反应,换成是她,可能也同样会这样做。 “林峰脑子是不是进水了啊?秦晓月生病关他什么事,那个温如心更离谱,他们在北京的同学不止林峰一个吧,说近点,她自己老公不也是吗?偏偏要把林峰叫过去,安的什么心呐,她又不是不知道林峰是有老婆的人,就他和秦晓月过去那档子事,避嫌都来不及,还要这在当头把林峰叫过去,我看她不是脑子有病,就是存心的,子橙啊,你可要多长一个心眼,这些人都不是省油的灯,人家在社会上混了那么多年,你一个单纯的丫头片子怎么是她们的对手呢,上次你给我说的他们那个同学聚会,我就听出些名堂,温如心和秦晓月关系不一般,说不定两人合着想把林峰的心拽走,你可要当心啊,要我说,今天你就该硬着心肠不让林峰过去,他过去算哪门子事?难不成没有他林峰,秦晓月就没救了?你真是太单纯了,要是我,就死拉着林峰,说什么也不会让他去的。”云姗在电话里一番长篇大论,我向她寻求安慰的目的没达到,反而因为她这一席子话,那颗悬在半空的心,更无助地无着无落,像看了一部紧张的悬疑故事,呼吸上下都不能畅通。 (8) “那现在该怎么办?”我好不容易憋出这句话。 “打电话,让他立刻,马上回家,一分钟也能耽搁。”云姗斩钉截铁地说。 “我做不出来。”我叹了一口气。 “那你活该自己折磨自己,不知道你怎么想的,这有什么做不出来的?林峰是你老公,让他回家给你开门,天经地义的事,你用得着这么害口矢羞的吗?再说,他在秦晓月身边多呆一秒钟,都就多一分危险,你搞清楚没有?赶紧给他打电话,他总不能为了照顾秦晓月,让自己老婆大半夜的晾门口吧?医院急诊科的医生,护士多了去,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也不少,哭什么啊,打电话吧,对着我哭有屁用呀?”云姗被我哭得心烦意乱,情急之下冒出一句脏话。 如果我照着云姗说的,用不容置疑的语气给林峰打电话,让他一分钟不耽搁地赶回家,或许在他心目中,我就是一个小心眼的女人,不通情理的女人,甚至会认为我是一个冷血的女人————如果发烧也算重病的话,我让林峰抛下秦晓月回家,对于他那样一个绅士风度的男人来说,有悖他做人的原则。 我什么也不能做,唯一的,就是折磨自己。万千蚂蚁踏过我柔脏的心脏。 “好了,你继续睡吧,不打扰你了。”我眼皮因为承受泪水的重量而变得沉滞,想必她也倦了,毕竟人家是个孕妇,听说孕妇最大的特征就是嗜睡。 “我的先人,被你这么一闹腾,我瞌睡都没了,我说你怎么办呀?难道真打算在门口睡着等他回来吗?”云姗心里还是担心我。 “睡吧,睡吧,我会给他打电话的,你就别操心了。”我只能这样应付她。 “死丫头,真不让人活了,还这么不耐烦,听我的,马上打电话,如果实在不想打,我给你出个主意。”她顿了一下,等待我的反应,她会出什么主意?我倒是好奇。 “想听不?”她开始卖关子。 第9节 “爱说不说。”我太了解她了,如果到嘴边的话不说,她会像咽不下去的汤圆一样难受。 “陈灿在北京,据我所知,他住在朝阳区,离你们这里不远。” 那个名字,像穿越无数的大气层,从遥远的地方,穿透出来,带着震摄的光线,一时耀得我仿佛不能睁开眼睛。 陈灿,在我的惯用的记忆里已经消失多年的初恋情人,突然就这样被她一句话带到我的面前,那样突然。 可是,无端端,她提到他干嘛? “我一个月前在重庆见到他了,他问到你了。”云姗并不打算正视我的反应,而是自顾自地说了下去,“他说一年前调到北京工作,他们出版社在北京成立了一个工作室,他是出版策划经理,问我要你的电话呢,我没告诉他,他把他的电话给我了,我一直没告诉你这事,因为觉得没必要,嗯,我这样想啊,如果你现在无处可去,又想给林峰一个教训的话,上他那去对付一晚上吧,这个,我不是那个意思啊,孤男寡女的,又是曾经的恋人,好像是有些那个,我的意思是说呢,把他那当一个临时落脚点,就当是一个普通同学,当他透明人也可以,反正找个地方落落脚,总比你现在像幽灵一样在外面晃悠强吧?” 真是越说越离谱,我就算像个幽灵一样在自家门口晃悠,也不能半夜三更穿着睡衣,一脸落魄地去找陈灿吧?她真是想得出来。 “打住,打住,你的主意太天才了,不过这是万万不可能的,好啦,你就别为我操心了,睡你的觉吧。我已经决定给林峰打电话了,睡吧,睡吧!”我不能再让她说下去,这丫头越说越没谱了。 “好吧,你一定要给林峰打电话啊,我睡觉了。”她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 挂掉电话,四周死一般的静默像洪水一样袭来,瞬间将我淹没。陈灿的脸从洪水中浮起来,开始很模糊,慢慢变得清晰。 那个阳光灿烂的大男孩,我们班上跑得最快的男孩,在大二把我追到手,不知是因为喜欢体育运动还是什么原因,他有一个超乎寻常的胃,饭量出奇的好,我嘲笑他长了一个类似猪一样的胃,好在他的运动量非常大,是学校短跑队头号种子,不知疲倦的奔跑,让他浑身没有一丝赘肉,体形相当健硕完美,不当运动员都可惜了,偏偏读了中文系,我跟他开玩笑,是不是高考填志愿脑袋短路了,把体育系写成了中文系,他一本正经地说,21世纪的人才,除了健康的体魄,还必须有智慧的大脑。我嗤的笑了。要有智慧的大脑,读经济系去呗!他裂开大嘴,数学没达到经济系的录取标准。我从头到脚看了他一遍,长长地“哦”了一声,然后大笑,他后来还生气了,说我轻视他,我哭笑不得,有吗?不过一玩笑,他还当真了。 第10节 陈灿是家里三代单传的独子,从小被父母当宝贝一样宠着长大的,他从来不知道谦让,包括在女朋友面前。记得那次我爸的老同学从烟台过来送给我家一盒烟台大樱桃,我爸妈舍不得吃专程给我带到学校,如红宝石般闪着诱人光泽的大樱桃一盒只有20来颗,我宝贝般拿去和陈灿一起分分享,结果是我速度慢,只吃到6颗,他大嘴大口的享用了我父母一颗都没舍得吃的樱桃,旁边的我瞠目结舌,这就是陈灿,恋爱中的男人对女孩的呵护和谦让在他身上寻不到半点踪影。 我的回忆渐渐进入一个模糊的地带,林峰也出现在那段本只有陈灿的记忆里,我有些惊讶,他笑着向我走来,却如深处重庆的雾里一样,总是忽隐忽现,我叫他的名字,他好像听见了,却总也不走过来,我就开始哭,林峰,林峰,为什么不过来牵住我的手?陈灿在这时候出现了,他向我跑来,一脸的汗水,阳光把他的脸照得亮堂堂的,他跑到我身边,拉住我的手,热乎乎的,带着汗液的温度黏黏的,我想挣脱,却被他攥得更紧,怎么也挣脱不出来,林峰在雾的深处,我看见他的眼睛,他的表情,有种被伤害的痛楚,不,不是这样,我不是心甘情愿被他牵手的,我挣不掉,我使劲的张大嘴巴想给他解释,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他摇着头往后退,慢慢地,离我越来越远,我哭着,嘴里分明喊着林峰,不要走,求你,不要离开我,可是却没有声音,泪水在我心里滂沱,他在我视线里消失,我如被凌迟般痛楚,无声地呼唤着看不到身影的林峰•;•;•;•;•;•;•; “子橙,我在这里呢,你怎么啦,醒醒,快醒醒?”林峰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蓦地清醒,他分明站在我的面前,原来,我竟倚在门边睡着了,刚才,只是一个梦,可是那个梦太可怕了,我今生最大的痛苦就是他离我而去,即使只是做了一个梦,都让我心痛不已,我的脸上残留着梦里流下的泪。 “子橙,你怎么在这里睡着了?”他一脸诧异。 我不想解释,好多好多委屈在扑进他怀里的一刹那融进我喷涌而出的泪水里,他回来了,他没有离开我,这一点对现在的我来说,最最重要。 他没有说话,吻着我的泪水,或许他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或许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我造成了伤害,他只是紧紧搂着我,像哄孩子一样拍着我的背,等我平静下来后,在我耳边轻轻的说了一句,对不起!我把脸贴在他的怀里,泪水打湿了他的衬衫,我能听到他的心跳,林峰,你是一个好男人,不管对我,还是对朋友,可是,你能离秦晓月远点吗?我用离他心脏最近的方式无声地说着这句话,我希望如果我们之间真有灵犀,他能听得见。 第11节 昨晚一折腾,林峰睡得很沉,阳光像零碎的银子洒满房间的每个角落,他仍酣睡未醒,我好像一直没有深睡,一直在很浅层的某个地方游曳,无数次出现秦晓月那张略带病容的脸,便如一记响鼓擂起,把我一从一个不真实的梦境带回到现实,从漆黑到鱼肚白的太阳慢慢变得灿烂,我如经历了一次不愉快的梦魇。 林峰脸上闪烁着阳光投射下的阴影,他在做梦,他的梦里有秦晓月吗?我的心微缩着揪紧。 今天去天津,时间已经指向10点,我不忍叫醒他,失神地望着窗外,眼睛明明塞进景物,里面却空洞地装不下任何东西。事实上本来愉快的心境,因为昨晚的事,在我心里或多或少起了阴影。 我再也睡不着,决定起床,睁着眼睛躺在床上的滋味很不舒服。 林峰在我起身的时候醒了,可能是阳光刺激了他睡意惺忪的眼睛,他眯着眼用一种慵懒的声音问道:“几点了?” “快11点了。”我用快进的方式给他报了时间,其实是10点30分,也用另一种方式表达我的委屈。 “啊,这么晚了,你怎么不叫醒我?”他一把掀开被子。 “着急去看秦晓月?我有些酸酸地问道。 “我不去了,如心会过去照顾她,咱们不是说好去天津吗?走,马上出发。”说话的当头,他已经脱下睡衣,准备穿体恤了。他仿佛没听出我的醋意,又或者故意忽略不计。 “我不想去了。”我黯然垂下头,旅游需要一种心情,当心情全无时,旅游也就失去了意义。而我心情的失去,跟昨晚的事有关。 “怎么啦,不是说好今天去天津吗?” 我没说话,只是盯着墙,仿佛视线一离开墙,泪水便会不听使唤地落下来。我曾经无数次对自己说,不要在意,不要放在心上,他只是以老同学的身份去帮助她,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越是这样劝诫自己,越有一种像泥石流一样的醋意排山倒海般冲击我的自我告慰。 “还在为昨天的事生气啊?”林峰像是明白过来。 我以沉默代替了回答。 “这次是特殊情况,再说,她一个人在北京无亲无戚,生病时身边也没个人,我只是尽一个同学的情谊。”林峰诚恳地望着我。 “你们在北京的同学不止你一个人吧,人家不尽情谊,偏偏要你去尽?怕是有人醉翁之意不在酒吧,偏你林峰老实巴交地去配合了醉翁。”这句话我没有说出来。 “好啦,别为这个影响心情嘛,难得的假期,可不能这样奢侈地在家里浪费,出去走走,有益于身心健康。”林峰嘻笑着想逗我开心。 我轻轻咬了一下嘴唇,这话不假,我没必要为一个外人秦晓月影响我和林峰难得的旅行。 我在心里加重了“外人”二字,仿佛这样一想,她就真正只是一个与我们毫不相关的外人。不知道这算不算自欺欺人。 第12节 老天爷眷顾我和林峰这次难得的旅行,阳光分外灿烂却不灼人,我的心情在高速路边绿意盎然的树阵中舒缓,真希望路一直延伸,与天际平行,永远没有尽头,我和林峰可以这样相伴而行,不用工作,没有压力,没有秦晓月,我们的生命就在没有尽头的旅行中慢慢老去。我突然为这样的异想兴奋不已。 林峰觉出我心情的变化,不失时机地拉过我的手,轻轻一握,我把手从他手心抽回,嗔怪道,高速公路呢,好好开车啊。 他把车靠近路旁的紧急停车道,停了下来。 我不解,怎么啦,是累了,想休息吗? 他露出孩子般的神情,点头,我抚了一下他的脸,“那就休息一下再走吧,疲劳驾车可不好。” 我的手在他脸上移不开了,他厚实的手掌重叠在上面,“这样就好,只要5分钟,我的疲倦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笑着问,我的手有魔力? 他一本正经地说,真的有魔力,比魔戒的魔力还要大,不管我再累,再苦,只要你的手贴在我的身上,真的就感觉会轻松很多。 我笑了,就会甜言蜜语。即便如此肉麻的话,我也愿意听上一百遍,一千遍。 他微微扬起下巴,如果再加一个香甜的吻,会加速的魔力催化,要不要试一下? 我故意扭过头,“不要。” 可是已经容不得我了,他迅速转过我的头,温热的唇贴在我的唇上,炽热的呼吸迎面而来,我不由自主地回应,与爱人的热吻能让人忘记时间,地点,我们正身处高速公路的紧急停车道,路上的车呼啸而过。 吻过后我清醒过来,如果是在家里,我们会厮磨相緾,有多久了没有做爱了,就像所有经历新婚至n年之痒的过程的夫妻一样,密度会随着时间减少,这样的公式般的过程,还真像真理般在每对夫妻的生活中上演。 林峰的额头微微沁出了汗珠,好像很难受似地放开我,“不行了,我快忍不住了。” 天知道,我有多喜欢这样的话。 他狠狠踩了一脚油门,仿佛希望这一脚下去,就直接能到达天津,他说到了天津后,直接到酒店。 我暗自发笑,瞧这男人急得。我掩饰着羞涩,其实自己的内心何尝不想? 林峰开得很快,我几次尖叫,慢点,慢点,超速了,心脏在高速行驶中嘭嘭跳动,却并不害怕,甚至喜欢这们的激情飞奔。 第13节 “橙子,很久不曾联系,你好吗?” “橙子”是这个世界上他对我独一无二的称呼,所以即使不看后面的落名,我也知道是他,陈灿。可是这个称呼随着我们的分手,并且已经过去了那么久,早已丢在我的记忆深处。 我下意识地望了一眼卫生间的门,“哗,哗”的水声并没有停止,我使劲摇了一下头,这是怎么啦?不过是一个多年不见的老同学普通的问候短信,我为什么会生出做贼心虚的念头? 陈灿,像是从石头里蹦出的孙悟空,“呼”的一下,蹦我面前,虽然只是一个短信,却让我猝不及防。 肯定是云姗把我的电话给了他,这丫头脑子进水了吗?不征得我的同意就把电话号码给他,她什么意思啊? 陈灿对我而言,并不仅仅只是老同学的通俗意义,他曾经是我的初恋情人,虽然没修成正果,但毕竟我们有过一段感情,这么多年没音讯就没音讯了吧,这突然冷不丁的冒出来,我该如何向林峰介绍我这位同学? 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我决定不告诉林峰。 出于礼貌,我还是给陈灿回了一条短信,“谢谢关心,我很好。”回完后我便把他发来的短信删了,“橙子”这样的称呼如果让林峰看到,难免会多心。 我希望陈灿收到我的回复后,就此打住,我知道他在北京,但我并不想和他再有任何交集。 良久无音,我放下心来,我见过昙花一现,希望陈灿的突然出现,也如此那般。 把手机放回包里,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林峰洗完澡从卫生间出来,赤裸着上身,性感而健康的肌肤上还有未擦干的水珠,我的丈夫在我眼里,永远都是那么完美。 我从箱子里拿出一件蓝色短袖体恤让林峰穿上。他的皮肤最适合穿蓝色系的衣服,或许是我天生对蓝有好感,所以觉得最好的颜色就应该穿在最爱的人身上,这件袖恤是我在安贞华联给他买的,那天下雨,我在家闲得无聊,就去逛商场,本来只是闲逛打发时间,并无意买东西,但这件穿在模特身上打版的衣服,却以一种让人无法拒绝的诱惑吸引了我,不是它的样式,只是因为那样的蓝,像极我在电视上看到的藏区草原纯净透明的蓝天,我的第一念头就是这样的蓝,应该穿在我的林峰身上,不管价格,不管品牌,我喜欢那种乡纯粹的蓝色,我第一次没看价格标牌就让售货员开单,还好,打完折400多块钱,我能承受。 第14节 这件衣服穿在林峰身上真好看,我说真想让他穿着这件衣服带我去西藏,这个神圣而美丽的地方。林峰捧着我的脸,好啊,不过你可得好好锻炼身体才行,我嗤地一笑,就我这身体,最适合上高原了。林峰不解,你最适合上高原?一副极不不信任的表情。我得意地扬扬头,那是当然。你不知道吧,身体越是强壮的人在高原越容易有高原反应,你知道为什么?林峰茫然地摇摇头,我更得意了,难得一次显得比他有学问,我当然得显摆一下,因为身体强壮的人需要的氧气也多,高原最缺什么?当然是氧气,像我这种人不耗氧的人,在高原最适合不过了。 林峰笑了起来,这是什么歪理? 我一本正经地说,这可不是歪理,是真理,告诉你吧,我大学的室友就去过,她身体还没我好呢,1米63,90斤,够单薄吧,她和男朋友一起去的西藏,她那个比牛还壮的男朋友一下飞机就有反应,她什么事也没有,她男朋友一爬坡就喘,还拖她后腿呢。我骄傲地睨眼看着他,好像已经百分之百确定真到了高原,一定是我比他行。 林峰将信将疑。不过与我一同去西藏旅行,一直是他对我的承诺,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也就是去一趟西藏,亲眼看看神圣的布达拉宫,林峰也是向往西藏的,他说能与相爱的人同行,就算死在西藏也甘心,我赶紧捂住他的嘴,呸,呸在地上啐了一口,他还笑着说我迷信。我不迷信,但我幸福地和他生活在一起,是今生今世,我不愿我们的爱被那个不吉利的字蒙上阴影。 西藏之约终因林峰的时间不确定而一再延迟,我是喜欢旅游的,就算这趟只有一个多小时的短途旅行也让我兴奋不已。 林峰已经换好衣服,为了搭配他的蓝色体恤,我也穿上事先准备好的,与那种蓝色接近的衣服。一直想买想同的颜色,可总不如愿,或多或少会有些色差,这件已经是我跑了好几个商场淘来的最接近的蓝色了,样式和色彩,像极情侣衫。 林峰带我去了最繁华的南京路,感觉和重庆的解放碑差不多,周围都是操着北方话的路人,我和林峰说着重庆话,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始终保持着重庆的乡音,我注意到有人向我们这对明显的外地人投来的眼光,也可能是我们蓝色的情侣衫惹人眼吧,英俊帅气的林峰摄取的眼光不用掂量也知道比我多。 第15节 当传说中的狗不理包子的招牌印入眼睑时,我才感觉到饥肠辘辘。林峰想必更饿,早上只喝了一盒牛奶就匆匆上路,刚才又做了一番运动,可能早已前胸贴后背了。 店不大,早已坐满了人,林峰说上次来天津曾成刚带他来吃过,是最正宗的包子店。一说到正宗,我就想笑,重庆磁器口最著名的麻花,一条街上开了n家,每家都说自己是最正宗的,正宗不正宗,早已无从考证,想来这包子店也是一样的吧。当然,比起咱重庆的狗不理包子,天津的无论如何也算是嫡系了。 因为没座位,我和林峰巴巴地站在门口等位,肚里的馋虫被人家桌上热气腾腾的包子惹得活跃起来,我使劲吞下口水,仿佛这样就可以安抚那跳跃着的馋虫,但好像无济于事,越是这样,饥饿感愈加明显地从胃到嘴,非常难受。我拽拽林峰的衣角,“老公,换一家吧,得等多久啊。” 林峰的耐力的确强于我,在美食加饥饿面前,依然神泰自如地说,“这家最好吃了,再等等吧,很快的。” 我撅起嘴,“你又没去别家吃过,怎么就知道不好吃,反正都是包子呗。”我已经看见对面有一家也打着“狗不理包子”招牌的店,客人不多,空着好几张桌子,对我来说最直接的诱惑就是坐下就来吃,不用在这里站着干等,据我观察,在我们前面还排着7个人,这得等多久啊! “真等不及了?”林峰问我。 我老老实实地点头,一脸可怜样,林峰这才拉着我的手离开这家门庭若市的正宗包子店,到对面那家不知道正不正宗的店去了。 他点了两笼包子,一份牛腩番茄汤,一份香辣羊蝎子,酱香牛肉,蒜茸生菜,还要继续往下点的时候,我把他打断了,够了,够了,咱们只有两个人呢。林峰舔舔嘴,“我的战斗力强着呢。”我睨了他一眼,你也不知道份量有多大,万一像东北菜一样老大一份份的,你吃得完吗? 林峰终于接受我的意见,把菜单还给服务员,最后还加了一句,“先这样上着吧,不够再点。” 菜上来了,天津人实诚啊,份量不比东北菜少,就这几样菜,已经把桌子占得满满的,我笑着对林峰说,怎么样?实在吧,你再点下去,咱们真得点一盘,倒一盘了。林峰也嘿嘿笑了,我是怕不够吃啊,可不能委屈我亲爱的老婆。 第16节 我最先尝的是著名的狗不理包子,刚出屉的冒着热气腾腾的包子,看上去薄雾笼罩着的百合,迫不及待地咬上一口,突然,我的表情僵硬地停滞,随后大叫了一声音“哎哟”,把刚进嘴的包子吐了出来,整个口腔被灼伤般火辣辣地疼,我被包子里滚烫的汁水烫着了,难受地捂着嘴,林峰连忙叫服务员赶紧拿瓶冰过的矿泉水来,冰凉的水倒进嘴里才使灼热冷却一点,我吐了口气,真是太狼狈了,服务员在憋着嘴偷笑呢。我也想起了句老话,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改这里就成了心急吃不了热包子了。 林峰没有笑我,倒是怪自己没有提醒我包子太烫,害得我把自个给烫了。 那桌子菜因为我的嘴“受伤”使自己的战斗力大大削弱,终究是没吃完,这是林峰的解释。我轻轻拍着烫起泡的嘴辩道,我的战斗力就算没打折扣也可以忽略不计,明明就是你自己眼大嘴小,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找台阶下就是了嘛,还想嫁祸于我。 林峰连连点头,好,好,都是我的错,下次就由老婆你来点菜,绝对不让浪费现象再一次发生。 我抬起下巴,欣然接受他的建议。 走的时候我还不舍地望了一眼那桌没吃完的菜,浪费可耻啊,心里快速盘算了一下,如果少点一盘香辣羊蝎子或者酱香牛肉会节约多少钱,事实上那两盘我们都没吃完,如果只点一样,就不会浪费了。这或许就是小市民心理,从我妈那里与生俱来继承过来的。 我们准备启程去塘沽炮台,曾成刚却打来电话,他知道我们来天津了,我心里一紧,难得的二人世界要被搅和了。 林峰接完电话我才放心,曾成刚不在天津,带女朋友去北京玩了,只是埋怨林峰没有早告诉我们要到天津的事,不然他就不去北京了,怎么也得陪我们在天津玩玩。我暗笑,真是个重友轻色的家伙。 可是林峰并没有告诉他我们要到天津,他又是怎么知道的?我又生疑问。这个疑问脱口而出,事实上我说出来的一刹那,我已经猜到了几分。 “他去看晓月了,晓月告诉他的。”果然如此,林峰的回答正是我猜到的。 又是秦晓月,像根微小的刺扎进我的心脏,不是很痛,但极不舒服。 第17节 我竭力按捺着秦晓月这三个字不要像烟一起从我心里冒起,按原计划和林峰去了塘沽,参观大沽口炮台。 我们到达大沽口炮台的时候突然飘起了小雨,星星点点微润着我的脸,林峰要去后背箱取伞,我说不用了,淋淋春雨多好啊,我喜欢这种感觉,林峰蹙眉,春雨带寒,淋了会感冒,我不在意的挥手,“哪有这么娇气?”话出口后,我捂嘴笑,林峰也没点破我,只是呵呵笑了一下。是的,我说这话是没底气的,想起那段反反复复感冒舒液的日子,我有些后怕,我的身体在北京变得娇气,这已是不容辩驳的事实。 林峰撑起伞,把浪漫挡在伞外,他用手臂环着我的身体,男人的体温霎时消融了雨天的寒意,原来在他的伞下,浪漫已变成温情。 因为下雨的缘故,参观大估口炮台的游人不多,稀稀拉拉的只有十来个人,古老的旧址显得更加冷清,我倒是喜欢这样的清静,可以静静的体味那段沧桑的历史,斑驳的大炮依然对着大海,只是早已没有几百年前的硝烟战火,如今的旧址,一派平和。没有战争真好。 第7节 三天假期的最后一天,我们准备返程,曾成刚希望我们能够晚一点走,他6点之前赶回天津,一定要尽地主之谊,我们婉言谢绝了,其实主要是我不太愿意,虽然人家是一片好意,但以曾成刚的个性,肯定会让林峰喝酒,我是不放心他酒后开车,并且还要晚上开高速,林峰也考虑到这个问题,安全为重,所以婉言推托了他的好意。 我们3点过便从天津出发了,在高速路上遇上堵车,堵了半个小时左右,出了车祸,据说驾驶员酒后开车,撞上护栏了。我瞄了林峰一眼,他会心点头,幸好回绝了曾成风的盛情,酒后驾车真不是开玩笑的。 “血的教训啊,千万不要酒后开车,听到了吗?”我郑重地对林峰说。据我所知,他有过酒后驾车的前例,有好几次应酬回来,脸喝得彤红,都不知道怎么把车开回来的,都不知道怎么逃过警察的法眼的,罚款倒是小事,但拿生命开玩笑,就算侥幸可能存在一次,两次,但如果侥幸不再,真出了什么意外,那是我万万不能承受的。 “遵命,老婆。”他嘻笑着举起手。 第18节 我竭力按捺着秦晓月这三个字不要像烟一起从我心里冒起,按原计划和林峰去了塘沽,参观大沽口炮台。 我们到达大沽口炮台的时候突然飘起了小雨,星星点点微润着我的脸,林峰要去后背箱取伞,我说不用了,淋淋春雨多好啊,我喜欢这种感觉,林峰蹙眉,春雨带寒,淋了会感冒,我不在意的挥手,“哪有这么娇气?”话出口后,我捂嘴笑,林峰也没点破我,只是呵呵笑了一下。是的,我说这话是没底气的,想起那段反反复复感冒舒液的日子,我有些后怕,我的身体在北京变得娇气,这已是不容辩驳的事实。 林峰撑起伞,把浪漫挡在伞外,他用手臂环着我的身体,男人的体温霎时消融了雨天的寒意,原来在他的伞下,浪漫已变成温情。 因为下雨的缘故,参观大估口炮台的游人不多,稀稀拉拉的只有十来个人,古老的旧址显得更加冷清,我倒是喜欢这样的清静,可以静静的体味那段沧桑的历史,斑驳的大炮依然对着大海,只是早已没有几百年前的硝烟战火,如今的旧址,一派平和。没有战争真好。 第7节 三天假期的最后一天,我们准备返程,曾成刚希望我们能够晚一点走,他6点之前赶回天津,一定要尽地主之谊,我们婉言谢绝了,其实主要是我不太愿意,虽然人家是一片好意,但以曾成刚的个性,肯定会让林峰喝酒,我是不放心他酒后开车,并且还要晚上开高速,林峰也考虑到这个问题,安全为重,所以婉言推托了他的好意。 我们3点过便从天津出发了,在高速路上遇上堵车,堵了半个小时左右,出了车祸,据说驾驶员酒后开车,撞上护栏了。我瞄了林峰一眼,他会心点头,幸好回绝了曾成风的盛情,酒后驾车真不是开玩笑的。 “血的教训啊,千万不要酒后开车,听到了吗?”我郑重地对林峰说。据我所知,他有过酒后驾车的前例,有好几次应酬回来,脸喝得彤红,都不知道怎么把车开回来的,都不知道怎么逃过警察的法眼的,罚款倒是小事,但拿生命开玩笑,就算侥幸可能存在一次,两次,但如果侥幸不再,真出了什么意外,那是我万万不能承受的。 “遵命,老婆。”他嘻笑着举起手。 第19节 “答应得倒是挺快,可一定要放心里去,不要一喝酒就又找不着北了。”我嗔道。 “是,是,是,我保证嘛。”他斜眼看我,“瞧还是一脸不信任,要不要我写一份保证书?” “好啊,你回家给我写一份保证书,我就贴在床头,让你睡觉前看一眼,起床再看一眼,保准能记到心坎上去。” “那,做爱的时候要不要也看一眼呢?”林峰一脸坏笑。 我不在乎地扬头,“你想看就看呗。” “看那个多没意思啊,我只想看•;•;•;•;•;•;”他意味深长的停顿,眼睛盯着我的身体,不怀好意地游曳。 “真是坏死了。”我把脸转向窗外。 “哈哈,子橙害羞了。”他孩子似地拍起手来。 我转向他,“我害什么羞啊,老夫老妻的,哼,你再坏,我也消受得起。? “真的?”他带着笑逼向我。 “真的!”我把身子往车窗边退。 “那我•;•;•;•;•;•;”他用双手做起老虎爪的样子向我“抓”来。 “stop!”我紧急做了一个暂停手势,“光天化日之下,注意形象哈。” 林峰哈哈笑起来,“你怕啦?” 我撅起嘴,“才不怕呢。” 林峰作势又要扑来,“通了,通了,快开车。”我连忙指着前面的车说。他不尽兴地踩了一脚油门,“咱回家继续。” “你说什么?”我扯起喉咙,故意装作没听见。 “继续开玩笑啊。”他正经地收起脸上的笑容,看着他那模样,我才真的想笑。 堵塞成长龙的车阵开始慢慢移动,半小时的塞车对我们没有任何影响,夫妻间暧昧的玩笑原来可以让时间变短,变成了消遣塞车的娱乐。 第8节 林峰上班走后,空虚的情绪迅速占据我的大脑,三天的假期太快了,幸福的感觉如烟般消失,我再次陷入无所事事的寂落中,不知道自己这一天要做什么,漫长的时间该如何打发,我的人生盯着时钟一分一秒转动,那种无着无落的寂寞不可阻遏地附在我身上,我成了一个无用之人,在北京,我没事可做。 应聘的单位全无音讯,我心急如焚。 第1节 那一天我突然想哭,放声大哭,希望发泄之后能疏通梗阻在心中的郁闷。这样的心情,林峰不能了解。但他却在我恣意放纵泪水的时候打来电话,我收不住如洪水爆发般倾泻的情绪,就算极力的忍, 还是让电话那头的他听出了端睨,他知道我在哭,却不知道为什么他不过离家两小时,我的情绪变晴转阵雨,他走的时候,我脸上还布满笑意。 “子橙,怎么啦?”他一头雾水。 “心里难受。”我哽咽道。 “是因为我吗?”他依然不解。可能也回想了所有片段,似乎没找到惹我不开心的源头。 “不是。”我抹了一把脸上的泪。 “那是为了什么?”我听出他有些着急了,我无缘无由地哭,让他摸不着头脑。 “我•;;•;;•;;•;;•;;•;;,很无聊。?我半响才挤出这几个字。 “我下班早点回家陪你。”他并没真正理会到我说“无聊”的含义。 “不用,过会就好了,你去做事吧,不用管我。”我有些失落,我多么希望他能理解我真正的无聊是因为什么。 “那你去逛逛街,夏装已经上市了,买几件喜欢的衣服,晚上我陪你去吃火锅,同事介绍了一家新开张的火锅,重庆人开的,听说很地道,咱们晚上去吃,多久没吃麻辣烫了,想想都流口水啦!”他作了一系列安排,女人不开心就shoping,仿佛血拼后就能让身心舒畅,他以为我也是这样。 不过做为一个闲人的我,因为有了期待,自然也缓解了空虚无聊的状态,shoping对我来说并没多大诱惑,晚上他安排的重庆火锅,让我期待。或许家乡的麻辣能暂时麻痹我的的失落。 至少,今天,我有事可期待。可是,明天,后天呢?•;;•;;•;;•;;•;;•;;•;; 从太阳初升到日暮,我唯一可盼的,就是林峰下班,等着他的电话,6点钟电话响起时,我早已经作好出发的准备。 这个时段北京的道路是极不畅通的,本来10来分钟的车程,足足堵了50多分钟,火锅的诱惑让等待变得焦灼,不仅如此,林峰上车的时候说有个好消息要告诉我,他也真沉得住气,非要到了才说,可是有什么好消息能让我摆脱空虚无聊的心境呢?如果是他升职,加薪,只能给我更大的压力。 第2节 到火锅店门口时,我已经被掩不住的辣油香味带回到重庆那家最喜欢的老火锅的记忆味道里,离开重庆5个月多了,对火锅的思念从未停止过,我曾对林峰玩笑说,那种思念不亚于当初我们两地分居时的对他的思念,他大发醋意,我对他的爱还抵不上火锅?我故意气他,直直点头,惹得他“兽性大发”,那是一次带着粗暴的作爱,而我偏偏喜欢那样的感觉,激情的肆虐,会让人如此兴奋。 为了他我抛弃一切来到北京,包括火锅,我对他的爱,早已超越一切,这一点,林峰很清楚。 火锅店是新张不久的,餐具都很新,我最关注的是盛着满满红油的铁锅,这才是正宗的老火锅的锅具。从老板不地道的普通话里,我听出了渝普的味道,果不其然,他是个重庆人,老乡的感觉真好,还没下筷,我已经品出了地道重庆火锅的韵味。 当夹带着牛油香味的青烟冒过我们头顶时,锅里的油如花般绽开,我迫不及待地把毛肚伸进刚冒出的漩窝,林峰则在一旁轻言细语地说,慢点,慢点,还没开呢。呵,我已经等不及了。 毛肚烫出泡便是红了,我放里嘴里,满口香辣,早已顾不得嘴唇快烫出泡的危险,囫囵嚼起来,真是过瘾。 香了口齿,我想知道林峰的好消息是什么。我并不迫切想知道,以为已猜到八分。 林峰却卖起关子,并不急于说出来,慢悠悠地给我的茶杯倒满茶,我瞥了他一眼,说吧,耳朵早就做好准备了。 他理理领口,慢条斯理地说,是关于你的。 我一惊,好消息,关于我的?我猜到的八分,原来只是自作聪明而已。 “快说吧。”我已经开始好奇了。 “子橙,其实我知道,到北京来以后,你不快乐。”他突然正色,眼光聚集在我脸上。就算我轻微的神色变化,也逃不过他的眼睛。 “不是。”不快乐是真的,但并不是因为他,所以我不想承认。 第3节 他明白我的意思,所以并没反驳我,只是拉过我的手,紧紧握着,稍一用力,我便能感觉到他的爱,沉淀在我手心。 “张岳的公司在招人,需要一位行政主管,我觉得你能胜任。”他不再绕弯,原来这就是他所的好消息。 我些疑惑地抬眼看他,为什么是今天?是他意识到我的上午的情绪是因为这个才发泄的吗?所以他去找了张岳。我的丈夫,其实他一直都知道我为什么不快乐,其实他一直都心存内疚。 眼角有点湿湿地浸润,我想哭。 他用大拇指抹去我眼角的泪,轻轻在我耳边说道,“对不起,子橙。” 我用手掩嘴,努力地睁大眼睛,让盈满眼的泪渗回眼眶,如果不是公众场合,我想抱着他哭,我亲爱的丈夫,他原来是懂我的。 除了感激,我来不及考虑后门的压力。就像乌云笼罩的天空,突然豁出一道光亮,洒落些阳光下来,闪烁起炫目的光彩来。 那顿火锅吃得很香,林峰带来的消息,是确是好消息。我可以工作了,在北京,在首都,终于有了立命之所。 回到家,佛腾的脑子和火锅炙辣的胃平静下来,我看到了一丝隐忧。 “是有条件的吗?”我小心翼翼地问道。 “什么条件?”林峰不解。 “我去张岳的公司上班啊,他有什么附加条件没有?”张岳的建材公司主要经营建筑玻璃,我才到北京的时候,他作东的那桌宴席,其间微妙,傻子也能猜到其一。 “没有,我知道你担心什么,我也给他说过,我们公司采购有严格的程序,况且我的工作职责不在那块,所以帮不上什么忙。”林峰何等聪明,马上明白我所说的附加条件所为何指。 “他那里是真缺人,听说原来的行政主管怀孕了,因为曾经流过产,所以这次特别小心,辞掉工作回家安胎去了,这不,正好空出位置,在外面招人也麻烦,我们的关系他也信得过,他见过你,对你印象不错,话说回来,就凭我家子橙这条件,上他那公司,倒是屈就了。”林峰不经心的用手指绕着我的一缕头发,另一只手揽着我的肩。 第4节 张岳公司在朝阳,离我们的住处有3站路,和林峰的公司也在一条线上,我正好可以搭林峰的顺风车,每天都可以和林峰一起上班,这样的感觉真是好。 第一天上班我还是免不了紧张,林峰要陪我上去,我拒绝了,本来是开后门进去的,我已经觉得矮人一截,所以还是低调,再低调为好。 我下车的时候林峰拽过我的手,轻轻印上一个吻,什么话也没说,然后放开,示意让我进去,就那样目送我走向北岳建材所在的大楼。 那是一幢20多层楼高的大厦,灰黑色玻璃幕墙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我仰头,竟是那样耀眼,我在炫目的光照中有些飘然,我将在这里开始来北京的第一份工作,美好的开始,将要从今天启程。 正值上班时间,两部电梯前都等满了衣装光鲜的职场白领,而我置身于他们之间,或许这些人里面,将会有我的同事,很快,我便能知道。 张岳的北岳建材在18楼,多吉利的楼层,“要发”,电梯门开启,往左第三间,便挂着“北岳建材”的招牌,银底黑字,字似是玻璃材质的,张岳是代理了几家国内外知名品牌建筑玻璃,他的企业招牌使用玻璃,也不足哦奇了。 在18楼下的还有一个年龄跟我差不多大小的女人,穿了一件淡灰色略带休闲的小西装,同色系略深一点的裤子,银色细跟皮鞋,发出“咯噔,咯噔”的响声,挺胸走路的姿势显出十分的自信,而我,走不出那样的姿态,可能是在家里呆得太久了,我已经变得不那么自信了。 她竟然也走进了北岳建材的大门,看来,我和她是会认识的,前台一个年轻的小妹很恭敬地冲她微笑,“凌经理,早。” “经理?”,难怪如此自信,想想跟我年龄不相上下的女人在职场混得有声有色,我却窝在家里数了几个月的树叶,惭愧啊。 凌经理注意到了我,白皙的脸上依波澜不惊的样子,只是冲我若有若无地点关,又或许根本不是冲我,反正对于一个陌生人,她并不太感兴趣。 第5节 前台小妹倒是很好奇,问我找谁?我只说找张总,没说自己是来上班的。 既是找张总的,小妹脸上明显有了变化,热情地给我倒了一杯水(把我当来访的来客人),说张总还没到呢,让我先坐在沙发上等一下。 上班的人陆续进来,对于我这个陌生人,谁都没有太在意,这时,我看到了张岳。身材高大的他很显目,即使在一群人中,也能让人轻易地认出他来。 “子橙,你来了。”张岳一眼就看到我,他的大嗓门引得进出的员工对我侧目,老板口中的“子橙”很显然聚集了不少眼光。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那次同学聚合以后我只见过张岳一次,是他和林静约我们去郊外一个寺庙烧香,做生意的人信佛,张岳尤其虔诚,他说开公司前来这座寺庙许过愿,现在也小有成就,是菩萨保佑,那次他叫上我们说是还愿,其实主要还是想和林峰联络感情,4年同窗,哥们已不是往昔,是有很多感情需要重新链接的。 我不及再细想,张岳带我进他的办公室。 不得不说设计专业出身的张岳还是有格调的,从办公室的装修可见一斑,蓝灰二色为主调的办公室,生动而不刻板,办公桌上放了一盆精心修剪过的丝竹,给人以新清盎然的感觉。 张岳呵呵指着办公桌前的一张椅子,示意我坐下,我却第一次在他面前感到拘束,手心沁出微凉。这是我第一次单独见他,并且是以下属的身份站在他面前,这样的身份转换让我一时没有适应。 我闪过林峰的影子,老公,给我加油啊。 想到林峰,我稍感镇定。 “子橙,欢迎加入我们公司。”张岳向我伸出手,我局促地也伸出手,他象征性地一握,算是完成这个礼节。 “我这公司小,也没设办公室主任,行政主管就是负责公司的内部事务和一些对外联络的外勤工作,不复杂,但也很繁琐,林峰说你以前是做街道工作的,应付我这摊子那是绰绰有余,大材小用了,大材小用了。”张岳爽朗地笑起来,他是个典型的北方汉子,说话中气十足。 我没想到他一来就给我戴这个么个高帽,心下发虚,要是干不好,不仅丢自己的脸,更是丢林峰的脸,后门易进,如何做,全靠自己了。 第6节 “张总过奖了,以后有什么做得不好的,还请张总多多点拨。”我嫣然说道,心里却像鼓在敲。 “呵呵,客气话也不多说了,这就开始吧。”张岳是个爽快人,当下拨了内线电话,“小陈,你过来一下。”随后抬起头对我说,“小陈是财务部经理,原来的行政主管离职后,由她暂时代理行政部的工作。 小陈很快就来了,看起来不会比我大,留着短发,很干练的样子,进来的时候便带来一股香奈儿的独有味道,如是我猜得不错,应该是香奈儿5号,用这种香水的女人,应该很小资。 “小陈,我来介绍一下,这是咱们的新同事,夏子橙,她的情况我给你说过了,你给她办个手续,直接入岗吧。” “知道了。”小陈冲我微笑,并示意我跟她走,我和小陈离开张岳办公室时,她很职业地轻轻关上总经理室的门。 行政部的格子间紧挨着总经理室。小陈说整个部门加上我,一共两个人,行政主管,再加上一个行政文员。原来我手下我还有一个兵。 那个兵就是前台的小妹,叫秦娟,我已经见过。 小陈对我始终保持着一种礼貌而友好的微笑,但中间有一种拉不近的距离,我也明显地感觉到了,或许对于我这个开后门进来的同事,她保持着警惕。 办完入职手续,小陈例行公事地带我去见了各个部门的同事,公司的人不多,总共有二十来个人,部门紧凑,人员配备精良,这就是小公司的运作模式。 跟我一起坐电梯上来的凌经理叫凌玲,是销售部的经理,很精明的职业女性,小陈说此人能耐很大,掌握着公司的命脉,言下之意我自然明白,此人得罪不起。做销售的人自有她骄傲的本钱,公司的销售回款都是靠他们实现的,所以说她掌握公司命脉也不足为奇。 我对她的本事倒是仰视,和我同龄的人,能有这种本事,这本来就是一本我需要好好读的书。 凌经理对我这个新人不咸不淡,她眉梢,眼角都显示着对我们这种做后勤的人的不屑,这让我很不舒服。 她手下的几名销售人员都是男的,所谓异性相吸,他们对我露出的笑容是真诚的欢迎,我也回报以更真诚的微笑。今后同事,大家还需多多关照。 完成这一系列的形式,我的正式工作便开始了。 第7节 销售部的一个员工风风火火地冲进来,“渴死了,渴死了,饮水机坏了,不出水。”他一脸的汗,估计刚从外面回来。 “我去看看。”这事归后勤管,也是我的工作职责之一。我站起身来。 “是新来的主管吧,你好,我叫吴鹏,初次见面,请多多关照。”不愧是做销售的,人来熟。 我呵呵一笑,跟他一起去看出了问题的饮水机,以我的能力,是查不出机器出问题的任何端倪,这是一台进口饮水机,饮水机的背面用贴着一张中文的维修电话,我如抓着了救命的稻草,第一次处理问题,可不要出什么差错。 拨通维修电话,那边半天没有人接,我心里急得像有什么爪子在抓,好不容易有人接了,还没听我说完故障情况,就有些不耐烦了,“知道了,48小时之内安排人过来看。” 老天,要48小时? “不能现在过来吗?我们真的很急,天气也热,没水喝得渴死啊。”我也用了“渴死”,仿佛这样才能让人家重视。 “这是我们的规定,48小时之内上门维修。”电话那边好像没有通融的余地。天,这买卖一完成,卖家成上帝,顾客成了求上帝的人了。 “你看能不能快点过来,这么多人等着喝水呢。”我极力压制怒火,我是在求她,我是在为自己的第一份工作尽职。 “等着吧,48小时会来的。”说完那边电话就挂了。 我拿着“嘟,嘟”的话筒,无语之极。 吴鹏使劲咽着口水,“什么时候能修好?” “48小时之内。”我如实回答。 “靠,等不了这么久了,我下去买瓶水算了。”他撇撇嘴唇,我灵机一动,买瓶装水?这也能应急啊。对,就去买水。 我和吴鹏一起去买水,超市一件矿泉水24块钱,走的时候吴鹏问我,“不开发票?” “发票?”我完全没想到。 “这是公家的支出,难不成你爱心大放送?”吴鹏挤着眼对我说。 想到买水应急的时候我没想这么多。 “开张发票吧,公私要分明啊。”吴鹏一副老练的样子。 既然他这么说,就开吧,反正能报就报,不能报,也不过24块钱,自掏腰包权当爱心大放送,也不过如此。 第8节 吴鹏力气很大,扛起一件矿泉水丝毫不费力,言谈中我知道他是成都人,远在他乡,成渝一家亲的情结此时显得特别亲切,他听说我是重庆人,也特别开心,虽然成都和重庆的方言还是有差别,但毕竟是一个体系,我们用彼此的家乡话说起来,他是两年前到北京打工的,期间跳了五次槽,三个月前才到这家公司的,刚刚试用期结束。 我没说自己是后门进来的,比起他靠自己本来应聘进来,我实在说不出口。好在他也没问。 吴鹏比我大两岁,我问他成家没有,他显得有些凄凉,业未立,何以为家?我深深能体味到这句话的沉重,一个人在北京混有多艰难,男人更甚于女人,男人成家立业需要更多的担当,家,是需要房子作载体的,北京房价之高,非普通人能企及,如果没有林峰,以我的本事,在北京只有流落街头,而吴鹏作为一个男人,他为家的努力需要付出比一个女人多十倍,百倍的努力。 我有些同情地看着他,不语。 我是华灯初上是离开公司的,张岳下午3点过就和凌经理一起走了,风风火火的样子,听说是要谈一笔大生意,从张岳脸上的兴奋劲可见这笔生意对他很有吸引力,他走的时候还不忘体察民情地问候了我一声。 我叫他张总,初次叫的时候还有些不习惯,以前和林峰说他的时候都是直呼其名,现在一下子,他就变成了我的老板。 林峰来接我下班,从7点一直等到8点,不知道是自己效率低还是工作太多,总之在8点钟才把手上的工作全部作完,在这期间甚至忘了林峰还在楼下等我。我下去的时候,路灯已经齐齐射出桔黄的光亮,林峰在车上睡着了。他等了一个小时。 我轻轻敲了车窗玻璃,他恍然醒来,揉揉带着惺意的眼睛,打开车门,“只想闭目养神,没想到竟睡着了。”他打了个哈欠。 “对不起,老公,让你等这么久。”我满心歉意。 “张岳那小子可真会剥削劳动人民,这么晚了都不放我老婆下班,明天我找他算帐去。”林峰大为不满。 第9节 “不是他让我加班的,是我自己工作没做完,这么久没上班了,脑子像生锈了,得磨磨才行啊,笨鸟只有付出比别人更多的时间,才能赶上去,可不关人张岳的事。”我连忙解释,生怕他真去找张岳。 “老婆,咱工作就是打发打发时间,不用那么卖命。” “打发时间?我可不是为了打发时间来上班的。”林峰的话让我有些生气,难道我来北京的价值就仅仅在于做做饭,陪他说说话,睡睡觉?想起凌玲,她跟我差不多大,人家在职场挥斥方酋,我虽没她这么大的能耐,但我也想用心地做好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而不是把它作为打发时间的游戏。 “说错了,说错了,老婆是有理想,有抱负的有志青年,哈哈,干革命也得给身体补充弹药吧,老婆,我可真饿了,你听听,肚子都在打鼓了。”林峰听出我的不满,赶紧将话题转移了方向。 是饿了,劳动人民的饭,是这样辛苦赚来的。 吃饭的时候,林峰问我的工作感受,我说就两字,“充实。” 是的,劳动的充实是可以让身心愉悦的,累,不值一提。就算再累一点,我也能承受。能工作,真是太好了。 第3节 我的寂寞在工作开始后结束,公司的事虽然不多,但每天规律的朝九晚五让我的精神得到最大的寄托,工作才是使人精神焕发的动力。 我爸长年在机关工作总结出来的最大经验就是,伸手不打笑脸人,凭着他这一处事原则,虽然在事业上无建数,但我爸的人缘很好,见人就乐呵呵地的一张脸,任是仇人也恨不起来。从我在街道上岗的第一天起我爸就再三咛嘱,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他的处世原则,才能在关系复杂的机关事业单位立于不败之地。我的笑容当然比我爸有魅力,街道的李主任说小夏笑起来真甜,曾经号召全街道的人都要向我学习,在窗口服务行业,这样的笑容很亲民。那时正如火如荼的进行改变行业服务作风评比,所以主任才会对我大加赞扬。 我把街道工作的这一招用到了现在的公司,笑容能拉近人与人的关系,很快我就与公司的同事混熟了,前台的秦娟甜腻地叫我夏姐,吴鹏则倚着大我两岁,小夏,小夏地叫个不停,小陈也这样叫我,我能从她脸上的笑容看出,她对我最初的警惕正在消融。 第10节 张岳经常都不在公司,做老板的人应酬特别多,林静知道我在公司工作,有好几次单独给我打电话问他的行踪,我觉得很别扭,她仿佛把我当成眼线,时不时来了解一下张岳的情况,从她的话语里我听出一种极不自信的意味,张岳生活中是怎样的男人,我并不清楚,林峰和他虽是同学,但他这人不喜欢八卦别人的私生活,所以也很少跟我说起。林静好像不相任张岳,每次打来电话都像在核对事实,这可能跟她的律师工作养成的习惯分不开,而我感觉跟她的对话,就像是律师对证人核证,这一点,让我极不舒服。 不过,张岳和凌玲的关系似乎有些暧昧,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有一次我去张岳办公室签字,因为是急件,着急之下就忘了敲门,打开门看见张岳一只手搭在凌玲肩上,很亲昵的样子,而凌玲正坐在他的腿上。 当时我突然进去,场面极为尴尬,张岳先是一惊,可能是惊讶居然忘了锁门。但他始终是老手,很快就镇定下来,若无其事地让凌玲先出去,又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把字签了,面带笑容地给我说了些无关紧要的话,还问到了林峰。 我不知该为自己的莽撞道歉,还是把眼前看的事,当成电影,虚假的情节,不值记忆。 张岳的眼睛告诉我,三缄其口,是我应该做的。 我不是多事的人,也不会把看到的到处乱说,我始终是在他手下做事,为老板保密是行政主管,即秘书的职责。 但这件事后,我对林静的电话再也不能保持一种坦荡和不耐烦,我甚至有些同情她,女人是知道这件事好呢,还是不知道为好? 我给林峰说了,他只是淡然一笑,男人在场面上有些应酬是难免的,当不得真,我愕然,他居然把这种关系说成是场面上的应酬?并且还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事,难不成他在工作中也有这样的应酬? 第11节 “男人都不是好东西。”我重重地说道,“特别是有钱的男人。”我使劲咬了一口苹果,狠狠补充道。 “不能以偏概全啊,我可是好男人呢。”林峰嘻着脸凑近我。 “走开,走开,把那种应酬当家常便饭的男人就不是好东西,你也一样。”我想想就生气,他居然跟张岳穿一条裤子不说,还理所当然地为他辨解。 “老婆,你冤枉我了,我可不是那种人哈,我是被张岳那小子殃及的池鱼,他这城门失火了,我这池鱼遭殃了。” “哼,还真是比窦娥还枉哪,现在是六月天,外面没飞雪,说明我一点也没冤枉你,你和张岳都是一样的人。”我还是没解气,一想到自己的老公也跟张岳一样怀抱娇娃,我心里就不打一处的来气。虽然这只是我的揣度,但我越想越像真的一样。 “那要真飞雪了,我就已经是刀下鬼了,老婆可舍不得我死啊,对不对,对不对?”林峰还在开着玩笑,一只手已经揽过我的腰,嘴也凑了上来。我把脸别过去,不让他得逞,这个时候,我可没这心情。 “老婆,真生气了?”林峰这才意识到我的情绪里充满了火药味。 “张岳可以是那样的人,但你,绝对不可以。”我依然怒气未消。 “子橙,以你对我的了解,我是那样的人吗?”林峰陡然收起笑容,正色问我,眼里有一丝被我误解的痛意。 “我了解你吗?”我想到了秦晓月,想到了他深夜送秦晓月去医院的那一晚,我曾经伤心欲绝。人有的时候在怨气如泡沫般澎涨时,会挤去所有他对你的好,剩下的全是他曾经的过错,我这个时候,正处于这种状态。 “子橙,你说这话,很伤人。”林峰幽幽地垂下眼睛。我的话如一把刀子,戳在他心上。 我不再做声,他的表情很难过,我再多说一句任性的话,就会让戳进刀子的地方,划拉出鲜红的血,我瞬间便认识到了这一点。 眼前这个男人,他是爱我的。 我用双后捧起他的脸,那双深邃的眼睛里有冰渣硌碰的痛,是我把那些冰冷的东西扔了进去,我伤了最爱的他。 “对不起。”我低声说道。 他没有说话,默默揽过我的腰,我的头贴近他的肩,他的呼吸如流动的溪水从我的发丝流淌到我的全身,那是一种至深的平静与柔和,他无声地告诉我,一丁点的不信任对相爱的人来说,都是伤害。 第12节 林静和张岳还是分手了,我并没有把那件事告诉林静,所以他们分手,与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林静那天到公司来闹,还是让我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没有任何征兆,林静突然来到公司,以前她找张岳都是打电话,这是第一次看见她亲自过来。一脸悲愤,我感觉不妙,想拉住她先消消气,已是不及,她就像没看见我一样,径直冲进张岳办公室,不知她是算好的还是跟踪张岳而来的,张岳到办公室,不过10分钟时间。 作为下属,我不该参与他们的事端,作为朋友,我又不能坐视不理,在办公室传来砸东西的声音时,我不能再置身事外,外面的同事已经在交头接耳,等着看老板的笑话,我走进总经理室,关上门,让传出去的分贝降到最低。 林静端起桌上的文竹,正准备往下砸,我赶紧抓住她的手,“林静,冷静一点,有什么话好好说。” 林静满面泪痕,张岳处之泰山地坐在他的大班椅上,仿佛此事与他无关,他只是一个看客,无论林静怎么表演,他都无动于衷。男人这东西,狠起心来,真是让人齿寒,我脑子里还浮现着他们亲热时的副面,就好像转眼间,就如仇人一般。 从林静的控诉中我知道了原委,张岳提出跟她分手,女人在接到这个判决时何等伤心疾首,我非常理解,纵然林静是一位律师,也难免在感情上过不去这道坎,她用了这种泼妇似的方式向张岳报复,实际上是很不明智的。男人就算仅有的愧疚也会因为这种方式而消失怠尽,女人对男人最有力的报复,其实就是要让他抛弃自己的同时,同时也感到愧疚。让他在下一段感情中,都会因为愧疚而不得安生。 张岳冷眼看着林静,仿佛是一个陌生得前生后世没有谋过面的人,而这个女人,曾经跟他鸳鸯相随。 “子橙,你好好劝劝他,我还有事,就不奉陪了。”张岳站起身,准备避开这个是非之地。 “张岳,你真是个混蛋。”林静咬牙切齿地说道。气愤之余抄起桌上的文件夹就冲他扔去,我想阻止,已经来不及,硬壳文件夹砸在张岳头上,他呲着嘴吸了口气,口中嚷着“疯子,真是个疯子。”然后抽身离开办公室,林静不肯罢休,想追过去,我死死拉住她,“林静,算了,不值得的。”这正是我的心里话,为张岳这样的男人,丢掉自己的脸面,确实不值得 第13节 林静本来在使劲挣扎,后来突然停下来,捂着脸号淘大哭,我同情地看着这个受伤的女人。只有不停地给她递纸巾,她的泪就像失闸的堤水,总也流不完,一盒纸巾用完了,她像哭累似的蜷缩在办公室的沙发上,紧紧收着肩头,就像要把自己装进壳的蜗牛,可是人没有壳,疾风劲雨来的时候,只能用柔软的身体撑着,林静此时,正是这个样子,她的伤痕带着血汩汩从内心流出体外。看得我都心疼。 我不住的劝她要想开点,天涯何处无芳草,张岳这根草不要也罢,也不见得就是多优质的草,咱吐口唾沫把他扔得远远的。不知道张岳我听我这么说他会做何感想,但我此时只有极力贬低他,才能让林静消气。况且我也是真瞧不起这背信弃义的人。 我知道此时无论说再多的话,对受伤的人来说,都起不了多大作用,时间才是疗伤的最好手段。 林静哭够了,眼睛也肿了,她说这地方真脏,我四下环视,今天是够脏的,地上是打碎的杯子,还有像雪花一样落在地上的餐巾纸,是她刚才用过的,但我知道她嘴里的脏并不是指这个。 她不想再在这个脏地方呆下去,走了,我想送她,她摆手,不必了,眼里有种不让我靠近的距离,始终是把我当成张岳一伙的了。 林静走后,我的心很久都没平静下来,林静出去的时候,我看到了凌玲,她嘴角有一丝不容察觉的笑,我突然厌恶起这个女人来。最初对她心生的钦佩刹那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林静和张岳没有婚约,分手自然也很简单,不涉及到财产分割,勿需把结婚证换离婚证这一手续,感情结束,男女关系也随之划上句号,多么简单的结束,我却感到一阵寒彻心底的悲哀,如果有一天我和林峰也走到这一步,我不知道自己能否承受得住那样的打击,我于林峰之爱,早已深入骨髓,如果没有了那份爱,我不敢想象•;•;•;•;•;•;。可是感情的事,又是那样的难以把握,就像仓央嘉措感叹的那样,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想恋•;•;•;•;•;•;,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想弃,可是不相见,不相爱,又怎知爱情可以让人如此痴迷,可以幸福到骨子里去?说到底,人就是矛盾的混合体,既想拥有世间无暇的爱情,又想爱情永远进入零度保鲜,不变质,不变味,可是,这有多难?这个社会充满诱惑,谁能保证谁的爱情永恒如磐石?可是爱情就如一个美丽的焰火,纵然会粉身碎骨,也会有那么多人奋不顾身地往下跳,我,也是其中一个。 第14节 那几日我有些闷闷不乐,说不清楚是不是受了林静和张岳分手的影响,林峰以为我病了,很担心地问我要不要去医院检查,我知道那是医生检查不出来的病,是我对未来的担忧,对感情的不自信。 林峰对我的爱,能持续多久?男人口中的一辈子,到底是多久?此时相爱一辈子是直到死的那一刻,彼时无爱一辈子就变成了可以量化的时间,林峰,你曾经给我说过的一辈子,究竟会有多长? 我没有把心中的这个疑问告诉他,或许就算他给出了答案,也没有任何意义,爱情不是亲情,无需承诺,就会坚持一生一世。 第5节 云姗给我打来电话,说要到北京度蜜月,这小女子,孩子都怀上了,突然想起度蜜月了,我笑她是先上车后补票,票补完了都这么长时间了,想起度蜜月了。算算,她应该怀孕三个月了吧。我很好奇昔日的闺蜜怀孕后会有怎样的变化,她的到来,我是期待的。 云姗是周六到的北京,林峰前一天到大连出差,家里放着一辆车,我却使不来,只好打的去火车站接她,小两口也够省的,捡经济实惠的交通工具坐,看来云姗现在也成了会过日子的小妇人了。 我早早就到了火车站,火车准点到达,在熙熙攘攘的出站人流中,我一眼就看到了云姗和杨毅,云姗穿着一条淡黄色中袖休闲连衣裙,昔日的细腰被宽松的裙子罩着,不知道她最在意的腰身浑圆成什么样子了,但脸上的幸福却是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杨毅一只手拖着行李,一只手小心翼翼地揽着她的腰,生怕拥挤的人群会碰撞到他的娇妻,看着这样的情形,我哑然一笑,云姗丫头,这就是幸福啊。 云姗看见我时兴奋地挥手,快步向我走来,杨毅担心地不停叫着,慢点,慢点,呵护之情溢于言表。 我给了云姗一个大大的拥抱,能感觉到她腹部微微突起,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最亲近要好的朋友快要当妈妈了,女人天生的母性像火花一样在我心中点燃,我是不是也该考虑这个问题了,林峰迫切地想要孩子,还有远在重庆的公公婆婆,以及我爸妈,他们都盼着抱孙子,但是这个瞬间产生的想法,又被瞬间否决,我刚到张岳公司工作,如果要孩子,势必会对工作产生影响,前任主管的离职,并不是向林峰说的那样因为保胎辞职,事实上是她在怀孕初期经常请假,影响了工作,张岳找她谈了一次话,不知道说了什么,那位主管自动辞职了,没有违反劳动法,张岳使用的两全之策,让主管走的时候虽然依依不舍,但也算平静地离开,没给张岳带来任何麻烦。 第15节 云姗没有察觉我突然的这一愣神,她开心地拉着我的说,亲爱的,好久不见了,想死我啦。 我轻轻抚了一下她肚子,“你才没时间想我呢,大的小的都够你惦着,我只能算编外人员,偶尔想想,哦,还有夏子橙这个朋友,你算算,都有多长时间没主动给我打电话了?” 云姗咯咯笑起来,“才不是你,在我心目中,从来都是朋友第一,家庭第二。” 我扑呲一声笑出来,望着满脸是汗的杨毅说,“瞧瞧你老婆,可真会说话,见佛说佛说,见神说神话。” 杨毅抹抹脸上的汗,嘿嘿一笑,“你最了解她。” 云姗亲呢地把手搭在杨毅肩上,“难道你不了解我吗?”那神情温柔得像棉花机里刚卷出来的棉花糖,甜腻柔软。 夫妻俩在我这外人面前柔情似水地表演,看得我直起鸡皮疙瘩。 “走啦,回家慢慢恩爱,真受不了你们。”我故意呲着嘴摇头。 他们此次北京之行住在我家,酒店费也省了,当然,是我主动提出来的,家乡来人本来就令我很开心,更何况是我最亲爱的战友云姗同志。 望着窗外的高楼大厦,云姗感叹起房价来,这两年房价着实上足马力般地连着跟着上蹿,重庆的房价已经令她等工薪阶层咋舌,北京的更是只能让他们仰望,她嘘着冷气说,以他们两人的收入,不吃不喝存一个月,也买不到北京的半平米,这辈子还是呆在重庆吧,虽然房价也不低,但比起北京来,还是亲民得多,至少他们不吃不喝一个月,可以买上一平米,说完自个就笑了,那笑里有种无奈,揶揄,杨毅眼睛下意识地转向窗外,回避这个话题。 “亲爱的,你们准备在北京定居吗?”云姗突然问道。 我愣了一下,定居?我似乎很久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了,到北京的每一天,我都尽量忽略个问题,因为我的内心深处,着实有不愿长久呆在北京,我甚至每天都心存侥幸,希望林峰突然告诉我,他调回重庆了。 “我还是觉得重庆好,北京房价那么贵,我们也买不起房子啊,就这样呆着吧,哪天说不定又回去了。” “唉哟,怎么可能嘛,你家林峰的收入都买不起房,给我还打埋伏啊?”云姗不相信地撇撇嘴。 “他收入是比重庆的时候高了不少,但北京的物价也高啊。” “这倒是,重庆的幸福指数在全国也算是高的。”云姗饶有介事地点头,她总算找到点可以令她自豪的东西来。 第16节 晚上请云姗和杨毅吃东来顺的涮羊肉,云姗吃了不少,吃惯重庆火锅的胃也适应这种清淡的品味,杨毅不停的给她夹菜,云姗笑说这哪是照顾她啊,是怕怠慢了肚子里的儿子,我不解,“儿子?这么点小也能看出是儿子?” 云姗神秘地一笑,“这是他妈说的,她可是有名的赛半仙。” 对此说法,我仍持怀疑态度,她跟杨毅交往了这么久,我也算是从头至尾都见证他们的交往,以前没听她说过未来婆婆有这能耐啊。 我求证地望向杨毅,他不好意思地说道,别听她瞎说,我妈说她脸上长了些斑,可能是生儿子的征兆。” 这个我倒是听说过,生儿子的孕妇会变丑,不过是不是有科学依据,也就不知道了。 “对了,明天你们想上哪玩去,我全程导游。”正好周末,我可以陪他们,顺便也当当导游,虽然我对北京也不是太熟。 云姗张张嘴,又似有难言之隐地闭上,这副神情很是奇怪。 “你们自己有安排?”我问道。 “哦,是这样,陈灿知道我们来北京了,说想尽地主之谊,明天带我们去长城•;•;•;•;•;•;”云姗说得很小心,不时瞟上我几眼,生怕陈灿这个名字,把我惊扰了。 确实,听到这个名字时,不仅是意外,还有些莫明其妙的感觉混杂其中。 “是这样,他不有车吗,这也方便哈。”云姗又说道。 “他怎么知道你们要来北京?”我为云姗一直瞒着我有些不快。 “我们一直qq联系着,他经常问到你,不过,我可什么也没说哈。”云姗觉出我的不满。 还什么都没说呢,我的电话不就是她告诉陈灿的吗?我没有点破,毕竟人家远来是客。再说,她和陈灿也是同学,当年我和陈灿恋爱的时候,她在中间也起了很多穿针引线的作用,所以他们之间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友谊,这一点,不会因为我和陈灿的分手而结束。 “也好,有他带你们玩,我正好在家休息。”这周挺忙,说实在的也很想用好好在周末补补瞌睡。陈灿的出现,正好遂了我的愿。 第17节 那天晚上我好意把卧室腾出来让夫妻俩同房,云姗非要和我睡一张床,让杨毅一个人睡客房的小床去,我笑说她重友轻色,她摸摸肚子里的宝贝说,这个时期她是老大,她喜欢怎样便怎样,说完瞥向杨毅,那小子察颜观色,忙不失迭地点头,就是,就是,她是老大,她想干嘛就干嘛。 我瞅着这对合拍的夫妻,心下直为云姗高兴,当初她选择杨毅是对的,幸福只在举首顿足之间,只一个眼神,一句暖心的话,皆在不言中。 晚上我和云姗睡在一张大床上,阔别已久的卧谈会从晚上10点说到凌晨1点,就像回到菁菁年华,而那时的场景里,会令我们同时想到一个人,陈灿。 云姗是几个月前跟他取得联系的,他们在qq上经常聊天,云姗毫不避讳地告诉我,陈灿很关心我,我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他关心我干什么?我有什么值得他关心的?一连串的问号在我脑袋里打旋。 “我知道你的立场,所以也没跟他说什么,只是他非要你的电话号码,我抹不开面子就给他了,不过他一再说,其实没什么,只是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 “五一节的时候他给我发过短信,后来就没联系了。”我如实对云姗说。 “我也觉得没什么,毕竟你们曾经有过一段,关心关心你的近况也是人之常情。”她顿了一下,又接着说,“他不久前离婚了。” “离婚?为什么?”我脱口问道。 “好像是两地分居的问题,具体的他也没说,这种事,我不好问。”云姗打了个哈欠,我看看时间,已经不早了,卧谈会就此打住,可我久久地睡不着,陈灿这个离我已经很远的人再一次被云姗带近,近到我隐约都能感到他就在我不远处真实地存在着。 我是想着林峰睡着的,我放大林峰在我脑中的影像,无限地放大,直到把陈灿挤出去为止,我早已不爱陈灿,但听到他离婚的消息,却还是令我的心起了一些微澜,并不是因为我对他还存有什么感情,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那颗小石头,的确在我心里,击起一点涟漪。 第18节 多年后我再次见到了陈灿,本来想避免这次见面,但反会显得我多心,我是送云姗,杨毅到楼下等他的车时见到他的。 当那辆银色的jeep缓缓开来时,我预感到里面坐的就是他,记得上大学那会,他就特别喜欢jeep车,他说要开着jeep车到西藏,当年他的憧憬里有我,他的设想是与我同行,我们一起穿越无人区,寻找西藏最美的风景,我曾经为他的豪言状语兴奋不已,当我们分手时,这样一个憧憬就像肥皂泡一样,绽裂后无影无踪,如今,他真的已经开上了jeep,是否还记得去西藏的梦想,是否已经一个人或着带着其他女人了却心愿,我,已经不知道了。 陈灿从车上下来,径直向我们走来,那个在我记忆中模糊的身影像拍摄电影时慢慢推进的景头,一点一点变得清楚,他真实地站在我了我面前,蓝白色竖条纹短袖衬衣,牛仔裤,发型很时尚,以我对韩剧的认知程度,这个发型绝对是韩式,很适合他的脸型,正如徐徐染红天空的朝阳,蓬勃而有生气。除了被时间塑过变得更有型的脸,他还是那种阳光,时尚的模样。 从他下车开始,目光就聚光灯一样射在我身上,那束光里,没有云姗和杨毅,云姗也明显感觉到了,她扯扯我的衣角,我回了她一眼,笑笑,依旧是若无其事的样子。 “橙•;•;•;•;•;•;,子橙,见你一面可真不容易啊,这次要不是云姗过来,我都没这荣幸能见到你呢。”他说出的第一字,我知道他想叫什么,可能又觉得这样的场面贸然叫出那种亲呢的称呼不合适宜,于是即将脱口而出的“橙子”换成了“子橙。 ” 不仅是我,云姗也马上反应过来,她闭着嘴,那丝笑意依然掩饰不住地从嘴角探出来。 “陈灿,不错啊,开上jeep了,帅哥配jeep,酷。”云姗走到他车边,轻轻用手抚了一下车窗,一脸羡慕的样子。 陈灿这才意识到忽略了这对夫妻,赶紧跟他们打招呼,“你就别笑话我了,这是单位的车,我临时用用,对了,云姗,这位是杨同志吗?哎哟,早就在qq里听云姗赞不绝口的好同志,今天终于得见庐山真面目。”陈灿什么时候也学会了开玩笑,这么多年的历练,他的变化仅从外貌上是看不出来的。 第19节 陈灿和杨毅这两个男人握了手,杨毅看见jeep的表情很复杂,他心里在想什么,我和云姗都能猜到几分。 “走吧,上车吧,爬长城得赶早。”寒喧完后陈灿招呼上车,准备出发。 “子橙,你不去吗?”陈灿看见我没上车,很奇怪地问道。 “我不去了,你们好好玩吧。”我笑着摇摇手。 “走吧,云姗难得来一次,大家也多久没见面了,好不容易聚一次,一起吧。”陈灿力邀我前往,目光充满期待。 “这•;•;•;•;•;•;”我犹豫着,心里实在是不愿去的,可是就着他话里的意思,如果我不去的话,就对不起远到而来的朋友似的。 “算了,子橙昨晚没睡好,我们聊得太晚了,早上我都不好意思叫醒她,让她在家休息吧。”云姗替我解围了,真是贴心闺蜜啊,我的一个眼神,一个细微的表情都领会得到。 “是的,是的,反正他们也没这么快回重庆,我明天下班陪他们去东方新天地逛街,都说好了,今天就劳烦你了。”我顺着台阶就下了。 陈灿还想说什么,但终究没再勉强我,冲我挥挥手说,那你回去补补觉,晚上一起吃饭。 我也不好再推脱,只好应诺下来,不就吃个饭吗,没什么大不了的。 “行,你们快走吧,晚上再聚。” “那就这么说定了,就订在俏江南吧,我们晚上回来接你。”陈灿开始启动车子。 “嗯。”我点点头。 目送车子离去,直到消失在我视线之外,我竟如此平静,与陈灿数年后的重逢波澜不惊。 我必须回家补觉了,昨晚聊天后我失眠了,超过正常的睡觉时间后我的大脑细胞一直停不下来,什么场景都往脑子里涌,当然,想得最多的,还是林峰,想到林峰,我突然想给他打电话,现在9点,他该起床了。 拨通他的电话,他的彩铃换成了画心,是我喜欢的一首歌,“爱着你,像心跳难触摸 , 画着你,画不出你的骨骼,记着你的脸色,是我等你的执着,你是我一首唱不完的歌•;•;•;•;•;•;”我在等待接听的时候,也静静地聆听着这段能穿透心灵的歌声,一般来说,在这段前歌词前,我们就已经通上话了。但是今天,直到这首歌唱完,电话最后传来机械的女声,对不起,你所呼叫的用户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 第20节 我没有再继续打下去,心里已经为他未接电话编造了n个理由,昨晚应酬得太晚,睡过头了,手机调为震动,听不见。或者早上忙着出门办事,忘了带手机•;•;•;•;•;•;,无论哪个理由,都让我放弃了继续拨打,特别是第一个,让他睡个懒觉吧,难得的周末,我不也想回去补瞌睡吗? 当我软绵绵地躺在床上,甚至都没有任何过渡,很快就进入梦乡,这就是最享受的回笼觉,过中滋味与上班前完全不一样,那时的回笼觉是无奈,因为林峰上班后,我除了继续睡觉,没有任何有意义的事情可做。 我睡得很沉,没有做梦,干净而纯粹的一个觉,整个人处于一种完全休眠的状态,仿佛除了呼吸和心跳,身体其他各个部位都沉静下来。这就是所谓的深度睡眠,人在这种状态下全身心都得到放松和休息,到北京以来,这样的睡眠状态对我来说,实在太少了。我经常都会做梦,莫明其妙的梦,甚至梦见过林峰离我而去,我是在极度痛苦中醒来,脸上是湿的,我在梦里哭过,事实上是真实的哭泣。直到确认旁边的林峰实实在在躺在我身边,我才平静下来,可是那样的梦太可怕了,我为什么要做那样的梦?至今都想不明白。 不知什么时候醒来,太舒服了,那感觉就如饮了一杯清冽的甘泉,整个人神清气爽,抬头望墙上的钟,12点32分,我这一觉睡了两个多小时。 我拿起手机,或许在我睡着的时候,林峰给我回了电话,我临睡前为了不受干扰,把手机调成震动,电话线也拔了,制造了一个完全安静的环境,只有在这样的环境,才能睡上一个好觉。 林峰没有回我的电话,手机上没有未接来电,也没有未看短信,我有些不快。 现在应该起床了,除非出门是没带手机,先不管这么多,再打过去试试,快速拨通那个我闭上眼睛都能按出来的号码,等待他的回应,可是再一次失望,依然无人接听,我突然感到不安,会不会出什么事了?这个念头一闪而过,就像平静的夜空突然划拉出一道闪电,蓦地让我惊出一身冷汗。 第21节 不会的,不会的,让我乱想了,我一个劲地安慰自己,胸口却依然像堵塞着棉花一般,呼吸也因此不畅。此后的时间,我不停地拨打他的电话,“画心”里伤感的歌词倍增我的焦急和不安,我从来没有如此讨厌这首歌,而现在,我希望它随时能停止,从电话那边听到林峰的声音,可是,失望像乌云一样沉沉地压下来,压得我快喘不过气来。 我没有任何胃口,心悬在嗓子眼,饥饿感早已被不断涌来的不安挤得无影无踪,林峰,怎么不接电话?你知道我有多担心你吗?这种担心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沉重,整个下午我什么事都做不了,一昧心思地打那个无人接听的电话,我总是觉得可能就只一秒,他就接听了,可是,我一次次地失望,这样的情绪一直延续到下午6点钟,我的电话铃神奇地响起,我寓之为神奇,因为一下午我都在期待这样的奇迹。激动之余,手机差点滑落。 当电话时传来陈灿的声音时,我的心像坐了一次过山车,失重感极强,我听到陈灿说晚上吃饭的事,却是觉得恍惚,回答也是答非所问。 陈灿是极其敏感的人,我的恍惚被他捕捉到。 “子橙,怎么啦,没休息好?” “哦,不是,刚才想别的事了。”我定定心神。 “那就说好了,我们可能7点到你家,俏江南的位我已经订好了,到时候我给你打电话。”陈灿没有继续问下去,只是说了晚上的安排。 我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放下电话,无比失落。 林峰,林峰,我满脑子都是林峰,他远离在我感应不到的地方,我没去过那个城市,可对它却有一种不喜之情,秦晓月就是大连人,林峰出差去了秦晓月的家乡,虽然两者没有必然关联,但我所能暇想到的,都无边际的联系起来。 陈灿果然在7点过两分给我打电话,说他们已经到我家楼下,我惦着林峰的事,没心思打扮,随手在衣橱里拿了一件黑色绣白花的圆领中袖棉裙套在身上,头发马虎地用梳子刮了两下,简单地束了个马尾就下楼了,如果不是因为云姗和杨毅,我没有心思吃这顿饭,林峰没有消息,让我如鲠在喉。 第22节 下楼见到他们时,陈灿给了我一个灿烂的笑容,他的目光停留在我身上至少两秒钟,我不自然的捋了一下鬓角的头发,过度的注目让我很不自在。 云姗却啊的一声叫出来,“子橙,你这裙子真漂亮啊!” 这丫头起什么哄啊,这条裙子是去年换季打折时在太平洋百货买的,我看上它也是因为上面绣的白色雏菊很精致,裙子虽然不错,但也不至于引起她的惊叹啊。 陈灿也接过话去,“是很漂亮,很对子橙的气质。” 天,我有什么气质啊,他俩一唱一和地夸起我来,臊得我脸都红了,当面的夸奖对于我来说,就像在我脸上戳了一个合格品的鲜章,极难为情。 俏江南跟林峰带我去过的那家装饰风格是一致的,我们坐在靠墙的位置,云姗刚一落坐,我就坐在她旁边,我的用意很明白,云姗会心一笑。 陈灿拿着菜单点菜,突然仰头问服务员,“有没有莴笋炒肉丝?” 穿着漂亮的服务员听了这菜名愣住了,“莴笋炒肉丝?”她重复了一遍,努力在脑子里回忆菜单里是否有这道菜。 “对不起,你看能不能换成别的,我可以帮您们推荐。”服务员面带微笑,微倾着身子问道。 莴笋炒肉丝,当陈灿说出这外菜名时,我也颇为惊讶,那是我们学校的师母在校门口附近开的一家小食店,她做的莴笋炒肉丝一直是我的最爱,肉丝用豆瓣炒香加入青绿的莴笋丝,肉的滋味融进莴笋里,好吃极了,那时我和陈灿经常去光顾她的小店,每次去都必点这道菜,这么多年,陈灿依然记得,可是他不知道,自从我们分手后,我已经不吃这个菜了,因为忘记一段感情首先就要忘记那段感情里容易沉淀下来的温馨场景,我一直以为和陈灿在那个小店共食一盘莴笋炒肉丝的情景,是整个回忆里最让我动容的,所以我在毕业后,断然戒去了这个嗜好。 那个师母店去年拆迁了,林峰陪我回母校时我发现的,门口有个红色圆圈套起的“拆”字,可能现在已经不复存在,就像我和陈灿过去的那段感情,也随之消亡。 第23节 “我就要点这道菜,你们这么大一个店,做这道菜不难吧?又不是名贵食材需要提前准备。”我的记忆被陈灿不满的声音打断。 “可是•;•;•;•;•;•;”服务员一脸为难,我看不过去了,他点这道菜的意寓很清楚,我不想吃这道菜的用意也显而易见,于是我出面为服务员解围,“没有就算了,点别的吧。” 陈灿见我说话了,也不好再坚持,就另外点了一个菜,云姗对我们的这段故事也是心知肚明,从始至终她都没说话,只有杨毅一脸狐疑,不就一道莴笋炒肉丝,没有就算了呗。 我心里仍然惦着林峰,手紧紧贴着包,害怕错过每一次震动,那可能就是林峰回过来的电话,他的手机如果正常,应该显示有几十个未接来电,均来自于我。 陈灿兴致很高,席间和杨毅喝了不少白酒,任凭云姗不停地给杨毅使眼色,杨毅也视而不见,毕竟客随主便,主人如此殷情,客人也不好不接招。 因为担心着林峰,满桌子色香味俱全的菜都提不起我的兴趣,云姗悄悄倚过头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摇头,我不想因为自己的心情影响如此愉快的气氛,旋即拿起筷子装作若无其事地夹起菜来,只是任何的菜进我的嘴都淡然无味。 好不容易捱到吃完饭,手机依然没有动静,此时的我,已经心急如焚,陈灿还要安排晚上去天安门看夜景,我也不忍扫云姗和杨毅的兴,一同坐陈灿的车前往天安门,如果用身在曹营心在汉来形容我此时的心情,再恰当不过。 夜色掩不住天安门广场的威严,国旗在微风荡漾,我深深地呼了一口气,把心里郁积的不安缓缓吐出,但似乎于事无补,很快又像潮水般迅速涌入,无休无止。 云姗很高兴,不停地在天安门广场摆着pose,杨毅则不厌其烦地跟在她后面,只要pose一摆好,闪光灯就随之一亮,捕捉老婆的每一个动作。 他们照像越走越远,陈灿和我就留在了后面,我和他在事隔多年来,第一次并肩站在一起,我还记得当年分手时的痛哭流涕,我以为他回成都后我们这一辈子都不会再见面,不是不见,是不愿再见,有些遗憾,需要用时间来忘却。 第24节 “橙子,真没想到会在北京见到你。”他离我很近,甚至能感觉到他的气息,我条件反射般往后挪挪,但那个从他嘴里吐出的两个字,却像风一样轻轻在我心底的湖面漾起一圈波纹。只是很快,就平静下来。 “我也没想到。”我略微低头,眼光落在自己的鞋上,我是在回避他的眼神。 “他对你好吗?”陈灿目光如炬。 我一愣,他的问话触及到我的私人境地,这不是普通朋友或者多年见刚相见的老同学可以直接涉入的。 “很好,非常好。”我不假思索地回答。 “哦,哪天约出来吃个饭,你也该介绍我们认识认识。”他若有所思地说道。 你们俩有见面的必要吗?我在心里嘀咕道。 “行,有时间约吧。”先应着,或许他也只是一句带口话,当不得真,即便他当真想要见面,到时候总会有藉口推脱,我是觉得他和林峰,不见面为好。 哦,林峰,你到底在哪?一整天了都没你的消息,你知道揪心地牵挂是什么滋味? 接下来陈灿说些什么,就像被雨声模糊过的语言,进入我大脑后混沌不清,幸好云姗和杨毅拍完照回来,终于结束我和他不自在的单独相处。 我建议云姗回家休息了,毕竟身怀有孕,劳累不得。一天玩下来,云姗此时也显出疲意,随理成章的让陈灿送我们回家了。 有些事好像是上天故意安排好的,我打开家门的时候,手机响起,第六感告诉我,肯定是林峰打来的。 果然。熟悉的嗓音在电话那边响起,我竟顾不得云姗,杨毅在场,我突然委屈地想哭,为什么一直不接我电话,为什么到现在才回电话?积淀了一整天的担心和不安,此时全化成柔弱的委屈,眼泪不听话地簌簌落下,看得云姗和杨毅不知所措。 “子橙,对不起,我早上出门忘了带手机,现在回酒店才看到你打了那么多电话。”林峰了解我,我接电话后的不语,他能听出我的哭泣。即使是很轻微,很轻微的伤心。 “子橙,是我不好,是我不好,我知道你担心我,对不起,对不起。”林峰低沉着嗓子不停地说着抱歉。我终于忍不住哭出声来,林峰,你可知道这一整天我有多难过?没有你的音讯,我看到的天,看到的地都是一片灰色,你从来没有一整天不带手机,我把所有可能的,不可能的都想到了,那样的折磨,你竟然让我承受了一天。 第25节 云姗和杨毅面面相觑,杨毅拉拉云姗的手,示意她回卧室,然后轻轻合上卧室的门。 我等着他给我解释,手机离开他一整天,这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情况,究竟有什么重要的事,连回酒店拿手机的时间都没有? 他给我解释了,可是那样的解释,如钝了的针,刺不出痛,但异常难受。 秦晓月的父亲今天凌晨5时病逝,他一整天都在帮她料理父亲的后事,所以来不及回酒店拿手机。 我艰难地咽下梗在喉咙的口水,一种复杂的情绪却迅速蔓延上来,把我拉进深不见底的泥淖,我感到强烈的窒息,为什么又是秦晓月?为什么她家的事要林峰去帮忙?林峰在骗我,他去大连根本就不是出差,他根本就是和秦晓月一起去的大连,他骗我,骗我•;;•;;•;;•;;•;;•;;我的心痛苦地拧着,眼前幻觉一般出现他们一起坐飞机的情形。我终于无法自遏,冲着电话那头吼道,你去做她们家的孝子,我们离婚吧。 说完这句话,我摁掉电话,却只觉天旋地转,大脑移位般离开我的身体,结婚以来这是我第二次说这种决绝的话,话音落地,心像被掏空一般。 电话在我挂断的几秒钟之内响起,我不想听,一整天都在盼他的电话,现在我却不想接了,只要一想到他在秦晓月家忙前跑后地张罗,我胸口里的气就无限膨胀起来,不是对逝去的老者不敬,是我无法理解我的丈夫为什么要充当这样的角色?他和秦晓月之间,始终藕断丝连。 我关掉了手机,坐机旋即响起,全是他打的,他还要解释什么?为这件事编织一件天衣无缝的外套?无论如何,我难以接受。 云姗从卧室出来,她揽着我的肩,在朋友的怀里我终于大哭起来,断断续续地向她诉说整件事的原委,她轻轻拍着我的背,不停地安慰我,不断歇的电话铃声在我的哭泣声中显得特别刺耳,云姗没有征求我的意见,径直接了电话,我阻止不及。只有别过头去狠狠地抹了一把泪。 云姗是我最好的朋友,她知道此时该她出面了。我不想听他的解释,但潜意识里还是在等着这个解释,而云姗,是转达这个解释最好的人选。 第26节 不知道他在电话里说了什么,云姗只是不停是说着“哦”,似乎他说的,她都能理解,但是她的立场能理解,我可以吗? 他们大概说了十分钟左右,云姗挂机后冲我挤了挤眉,我一下子紧张起来,他到底说了些什么,我迫切地想知道。但仍然做起一副不爱搭理的样子,云姗识破了我的心情,她扑嗤一声笑了起来,然后冲我勾勾手指,“过来,现场直播你不愿听,现在只有实况录像了。” 我白了她一眼,“千万别说,我不爱听。” “好啦,别装了,我知道你心里蚂蚁在咬似的,反正呢,我只负责转播,其他的,我可不管啊。”言下之意,他的解释能否说动我,全凭我自己的度量。死丫头,好朋友是这么当的吗? 她清了清嗓子,慢条斯理地开讲了。 林峰是在飞机上碰见秦晓月的,她父亲病危,赶回大连见父亲最后一面,秦晓月的父亲在今天凌晨过世,她是独生女,不仅承受着丧父之痛,还要料理父亲的后事,她在大连没什么亲戚朋友,所以打电话请他帮忙,作为老同学,在人家困难的时候帮一把,也是天经地义的。 听完这些话以后,我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首先,他没骗我,与秦晓月的相遇,是偶然。(这偶然是不是也需要缘份?北京到大连的航班一天有多少班啊,他俩就偏能坐在同一航班上。)其次,他是出于同学情谊去帮忙的。(我就想不明白,秦晓月是土生土长的大连人,你说没个朋友吧,不可能连亲戚也没有吧?她什么人不找,偏偏要找林峰帮忙,也许在她心目中,林峰从来都是那个最值得她信赖的人。) 理智告诉我可以接受这样的解释,感情上我却接受不了,他明明知道我对他们的过去心存芥蒂,却不避嫌地跑去帮忙,可是,如果林峰是怎样的人,我很清楚,他是个好男人,正因为是个好男人,他才不懂去拒绝别人向他的求助。他做不出来。 “反正我觉得没什么,你也大度点,人家父亲过世,多痛苦的事,情急之下求助老同学,可以理解。”云姗站在局外人的立场,中肯地说出她的想法。 第1节 “全大连就他一个老同学?她高中同学,初中同学,小学同学,甚至幼儿园同学,难道就真找不出一个可以帮助她的人吗?”我心口的气仍未平息。 “林峰说秦晓月是个很傲气的人,真还没什么朋友。” 听了这话,我心底升起一股寒气,慢悠悠地蔓过心坎。就像我想的那样,林峰是她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并且在她心里,可能不仅仅是朋友的份量那样简单。 “林峰还说,秦晓月的父亲曾经帮助过他,所以他为她父亲的身后事帮点忙,是义不容辞的。” 秦晓月的父亲曾经帮助过林峰?他从未向我提及。 越来越多我不知道的事从潭底深处浮起来。我感到了害怕,我不知道还有多少枝枝蔓蔓的纠葛会摆在我面前,我也不知道,我是否承受得起那样的重量。 那天晚上,林峰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很简单的一句话,老婆,请相信我。我久久地盯着屏幕上的那几个字,寥寥数语,我看了很久,每个字都像蕴含着无数玄机,每个字都能演义成千言万语,结婚以来,我第一次惶恐不安,林峰和秦晓月有过怎样的过去,我想象不出来,也害怕想像,所以林峰那句“请相信我”并不能安抚我已经激起波澜的躁动。 也许,只有林峰用深情的拥抱和我能听得到的心跳才能让我感到安全,我需要贴近身体的温度,更需要直视他的眼睛,林峰的眼神从来都是坦荡和真挚的,我要看着他的眼睛才能相信这冰冷的手机屏幕上印刷体般的字眼。 他的行程是在周一从大连飞深圳,四天后回北京,也就是说,我只能在周四见到他,漫长的四天,我可能会更加焦灼不安。 第7节 周一要上班了,我不好意思请假,云姗也能理解,我事先给他们安排了行程,到了北京自然要去故宫博物馆,鸟巢和水立方瞧瞧,以云姗爱照像的性格,估计一天要走完还有点紧,不过他们反正是休闲游,也不赶时间。 我早上出门的时候,他们还在睡懒觉,心里很是羡慕,可以睡懒觉的时候我睡不着,不能睡懒觉了心里倒念起来,真是矛盾,不过相比懒觉,我还是愿意目前这样的生活状态,睡懒觉的代价是碌碌无为虚度我的青春,20几岁的年龄,正该是鲜花盛开,娇艳欲滴的最美时节,把青春挥霍在无所事事中,上帝都看不过去的。 第2节 忙碌的工作让我暂时忘却了烦心的事,张岳却突然把我叫到他办公室,我以为他有什么工作要吩咐,他却问我知不知道秦晓月父亲去世的事。我只是点头,不想说话。 “昨晚上我给如心打电话的时候听说,就是走不开,不然都该去慰问一下。” 他要真想去,岂会真不开?我在心里嘀咕。 “幸好你们家林峰在大连,还帮上忙了,我让林峰代我给了吊唁金,这人不去,礼数还是要尽到。”张岳自顾自地说道。 我不明白,他给我说这些,有何意义?这是他们同学间的礼数,与我何干? “说起那老爷子,可真是个好人,那是大一,还是大二的时候,我记不清了,林峰得了急性阑尾炎,半夜三更的,又打雷又下雨,老爷子硬是背着他走了二里路送到医院,虽说当年林峰比现在要瘦不少,但毕竟这么个大小伙子,沉啊,不过,要不是送得及时,你家林峰可•;•;•;•;•;•;”余下的话,他省略了,因为他看到我的神情沉郁得像笼罩着乌云的天,即时都会下起雨来。 “我是不是多嘴了。”他说得很低,仿佛希望前面的话也如此,低得让我听不见。 可是,我已经听见了,我也明白了,林峰说秦晓月的父亲曾经帮助过他,原来如此。 大一,或者大二的时候,他去了秦晓月家,然后急性阑尾炎病发,被秦晓月的父亲冒着倾盆大雨送到医院,这,算是救命之恩。我已经在脑子里勾勒出当时的情景,那场雨从十年前下到今天,淋湿了我的心,这些故事,越来越多地像记录片一样在我眼前开映,我懵懂无知地要去一一接受。那样的滋味,像是小时候,被我妈硬逼着喝了一碗十分不情愿下咽的中药。 他们当年的感情应该很好,否则他不会到她家去。 嗬,我站在看不到边际的路上,林峰也不知不去向,只有他和秦晓月的过往,像大屏幕电影,深深印入我的眼底。 我一言不发地退出张岳的办公室,张岳张张嘴,似乎不知说什么妥当,于是没再做声。 第3节 他们当年的感情应该很好,否则他不会到她家去。 嗬,我站在看不到边际的路上,林峰也不知不去向,只有他和秦晓月的过往,像大屏幕电影,深深印入我的眼底。 我一言不发地退出张岳的办公室,张岳张张嘴,似乎不知说什么妥当,于是没再做声。 我失神地回到座位上,用手支着下巴,想用力地撑着,手却软绵绵的,终于无力地垂下头,办公桌像一面不清晰的镜子,印出林峰和秦晓月的脸。 我欲哭无泪。 中午下班前接到林静的电话,她说请我吃饭,这是个很奇怪的邀请,自从她和张岳分手以后,我给她发过几次短信安慰她,我能做的,仅此而已,她说为了感谢我在她最困难的时候给予的安慰,所以请我吃饭。几个短信,不至于换来一个邀请,或许她是想通过我了解张岳的情况吧。我想拒绝,也因为自己的事确实没有心思吃她请的客,可是她不容我说出拒绝的话,便径直以“就这样说定了”为最后的结束语挂断电话,简直是霸道的请客,不管你愿不愿意。这位律师小姐的作派可真够硬朗。 不管心情有多不好,饭总还是要吃的,吃饱了才有力气想以后的事,我决定赴约。 中午有一个半小时的休息时间,林静请客的地方就在我们公司附近的韩国餐厅,我去的时候她已经到了,正在用一根绿色的长勺舀芒果沙冰,饭前吃冰品,肠胃可否受得了?我杞人忧天地想。 林静穿着素雅的苹果绿衬衫,脸上的妆容精致到位,不知是不是真的已经调节过来还是化妆技术高明,我从她脸上看不出丝毫失恋的影子。 “子橙,脸色不好啊,生病了?”倒是她看出我脸上的阴翳。 “没有。”我淡淡地笑,下意识地用手摸摸脸颊,我是个藏不住心事的人,所有情绪都像雾一起锁不住地从内心深处弥散开来,但我不想告诉她,有些事情我不愿意让别人知道。 “不是因为工作累的吧,我给你说,身体是自己的,给张岳那种人卖命不值得。”她突然提高音调,一说起张岳,她的怨气就从修饰好的妆容下流露出来。 “不事的,可能是昨天没休息好。” “点餐吧,我已经点了。”见我没有附合她的说法,她也没继续发挥下去,把菜单递给我让我自己点餐。 “牛肉石锅拌饭。”我翻开菜单,随便点了第一页上的餐食,对我来说,吃什么都不重要,关键是填饱肚子。 林静招呼服务员填好单,话题又回到张岳身上,我就知道她请我吃饭的目的并不单是为了她所谓的感谢。 第4节 “他是不是有别的女人了?”林静狠狠地挖了一勺沙冰放里嘴里,仿佛吃进嘴的是背弃她的张岳。 “这个,我不太清楚。”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不说,况且我也不能确定经岳到底是不是因为凌玲才的她分手的。 “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她用勺子在沙冰上挖了一个大洞,满满一勺沙冰带着一股寒气。我担心这么一大勺吃进嘴里是否会冰冻口腔里的细胞,味蕾也会因此失去辩别能力,我不由自主地起了寒,仿佛要吃进那勺沙冰的不是好,而是我。 “林静,这么冰,你的胃受得了啊?” “这算什么,我的最高记录是在一小时内吃完两大杯沙冰。”她说这话时并没有丝毫自豪的意思,“就是那天,我从你们公司出来后。” 我有些黯然,她这是何必呢,感情上受伤也就罢了,难道要让自己的身体受这样的摧残吗? “很奇怪吧,我吃完两杯沙冰后,居然感觉到没那么痛了。”她嘴角漾起一丝意味深长的在。不知是难过,抑或自嘲。 “子橙,可能我说这些你体会不到,我现在是真的想明白了,男人都靠不住,靠谁都不如靠自己,什么爱情,什么一生一世,那是男人编织的一个华美不实的网,几句甜言蜜语就把女人的心笼在那网里,他自己却站在网的边缘,随时都作好了撤退的准备,傻女人才会相信那些,才会在男人抛弃你的时候还守在网里自怨自艾。”林静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僵硬,一双美丽的丹凤眼冷冷的。 “可能,是吧•;•;•;•;•;•;”我不知该怎么回应,就模棱两可地说道。实事上我觉得她还是没有真的想开,如果心里还有恨,她就不会客观地评价男人,以她目前的心境,她口中的男人,实际上还是指的张岳那类人。这个世界上的男人千千万万,都成陈世美了,世上的秦香莲都告状去了,估计法院也不消停了。 “有些话我也不知道该说还是不该说。”她突然直直地盯着我,看得我极不自在。并且她那样的语气,好像她想说的话,与我有关,与林峰有关。 “嗯,说吧。”此时的我,像一荒野中的一棵草,刚刚被刮过的一场大风吹得一头雾水,昏头转向,她的话,让我直觉地想到了会不会又有一场雨淋下来。 第5节 “算了,还是不说,免得人说我无中生有。”她顿了一下,把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 这下轮到我着急了,“你说吧,我想知道。” “那,是你让我说的啊!”她犹豫地看着我的脸,我郑重地点头,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说你无中生有。 “事先声明,我没有挑拨是非的意思,只是站在女人的角度,说前车之鉴也好,防患于未然也好,我是觉得你这人挺单纯的,有时候还是多个心眼的好。” 她的主要意思还没说,我的心已经像即将开始的阵雨,狂风四起了。 “你可要提防秦晓月,她和林峰以前的关系可非同一般,听张岳说,直到现在,秦晓月都放不下林峰,这女人不简单,这么年轻就能当上副总,她的心智可不是我们这等普通女人能比的。” 我听到心里“咯噔”一声,我最害怕的事,正一点点向我逼近。 “他们关系怎么不一般了?”我的声音因为内心的不安而微抖。 “这个,具体张岳也没说,只是说上大学的时候他们好得不得了,是当时学校公认的最般配的一对,秦晓月的父亲也很喜欢林峰,大家都认为他们肯定会结婚,可是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是在林峰出国留学后不久,秦晓月嫁给别人了,林峰受了很大的打击,痛不欲生,张岳说当时他到重庆出差,看到林峰时几乎都认不出来了,胡子拉渣,瘦得不成人样,他们同窗四年,从来没有看见林峰颓废成那个样子,甚至点连学业也不想继续了,可想而知,他在那段感情里陷得有多深。” 林静的话,像一颗颗硕大的冰暴,直直地砸向我的头顶,我的全身,冰冷中带着刺肤的疼,我置身在风暴中央,无处可逃。 我想像过他们会有过怎样一段感情,我想像过林峰是否对秦晓月付出过对我同等的爱,这份爱如果用天平来称,孰轻孰重?这样的想法曾经无数次困扰过我,我忘不了当初在问及他们过去时林峰眼里的伤戚,事隔多年都无法消释的痛从他眼里我看得清清楚楚,只是当时我不愿去揭他的伤疤,因为我自信地以为我和他的感情是可以填补那段痛苦的过去的,可是,我并不知道那段过去,到底隐藏着怎样故事,我当初的自信,此时轻而易举地被林静的一席话击得零乱不堪。 第6节 “秦晓月为什么突然结婚?”这是问题的关键,他们感情的转折也是从这里开始的,我想知道这个关键的源头。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张岳没说。”作为一个局外人,她可能并不关心这个原由,所以当时也没问下去。多少让我感到有些遗憾。 我必须去问张岳,他对整件事知道多少,我并无把握,但至少作为他们的同学,他能告诉我一些我所想知道的事。 我无心吃饭,林静接下来说的话我也不爱听了,只想早早结束这顿午餐,回公司向张岳问个明白。 我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去敲张岳办公室的门的,就像即将推开一扇紧闭的门,门后是我一无所知的过去,林峰和秦晓月在那去的那扇门里曾经爱得那样炽热,我尽量回避偷窥者这样不雅的字眼,事实上我一步一步接近的真相,林峰并不愿意让我知道。但怎么办呢,好奇从来都与紧张自己和林峰的感情联系在起,我没有丝毫将要获取结果的兴奋,相反,忐忑不安主宰了我的全部情绪。 张岳很悠闲地把脚搭在办公桌上,我进去他也没有把脚放下去的意思,他很享受这样的姿态。 “子橙,吃饭没有?”他慢悠悠地问我,有明知故问之嫌,这钟点没吃饭,那就是为了工作耽误了饭点,真是他的忠实员工了。 “嗯,吃了。” “正好有点事麻烦你,下午两点半我要去见个客户,你给我准备一套公司的资料。”我话还没出口,他先给我安排工作了。 “好的。”我点头应承。 “还有什么事吗?”他见我并没出去的意思,于是问我。 “是有点事想问你•;•;•;•;•;•;。”我吞吞吐吐地说,到底要不要问,刚才在门外鼓足的勇气有点泄怠。 张岳把脚从桌子上放下来,身子前倾,用朋友的笑容对我说,有事就说嘛。说完挤挤眼,是想问林峰的事? 不愧是精明的生意人,准确把握别人的内心,我一副失神落魄的样子,他猜也猜到我想问的事跟林峰有关。 “就算是吧。”我想纠正,不是林峰,是秦晓月,但又作罢,有什么区别呢,我想知道的,他和她,都是一样的。 “呵呵,事实求是地说,你们家林峰是个极品好男人,我可没乱说,我们同学都是这样评价他的。”张岳先入为主地给林峰定了位,我也不知道他故意先说这个话堵我的嘴还是男人的一惯技俩,在朋友的老婆面前,对彼人一气神吹。 林峰是不是好男人,做为和他生活了两年多的妻子,我很清楚,但我现在想知道的,不是他的现在,未来,而是他的过去,不管有无意义,女人天生的敏感和忌妒让我不顾一切地想揭开那层纱。 第7节 “张总,我不给你拐弯抹脚了,我今天找你,是想问你一件事,当初秦晓月为什么会突然结婚?” 张岳有些措手不及,他可能想不到我会突然问这个问题,他愣了愣神,生意人的脑子飞速运转,倾刻间衡量这个问题的轻重,说还是不说?在我的眼神直视下,他的任何表情都逃不过我的双眼。 “这个,唉,我也不清楚呢。”他很快就恢复一惯的表情,嘻哈打笑的,圆滑的他,很明显没有说实话。 “真的?”我加重了语气。我很明白他说的不是真的。 “真的,我真不清楚,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你还扯这个干嘛,没必要啊,珍惜眼前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他倒劝起我来,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给我说这话,我觉得有些可笑,珍惜眼前的幸福,哪怕是一个美丽的肥皂泡?他倒是做得到,可我,不行。 就像箭在弦,不得不发。我已经拾起风筝的一端,不了解它曾经飞过的地方,我就无法继续眼前的幸福,因为我害怕里面会有一个定时炸弹,随时把我的幸福炸得粉碎,而这颗炸弹,就是秦晓月和林峰的过去,我不了解它,就像会傻子一样拿着炸弹当幸福。 可是很显然,张岳不愿意打开那条缝,他自诩是讲义气的人,不该从他嘴里泄出的事情,无论如何我都得不到结果。 那么,我只能去问林峰。不管林峰会不会质疑我的好奇,我都要去问,也许,那会触及他心里最深处的伤痛,我想既是夫妻,最隐蔽的伤口何时何因受伤,作为爱人,有知情权吧?夫妻之间,不该有隐私,如果他想知道我的过去,我也会毫不隐瞒地全盘托出,我和陈灿,所有的一切,全都可以晾晒出来。他的,又有何不可呢? 那天下午林峰给我打电话,就像什么事也没有似的向我报告他在深圳的情况,深圳正在下雨,他刚刚见了什么人,在星巴克喝了卡布其诺咖啡,还煞有介事地说味道不如重庆的好。我知道他言下之意,就像我的记忆随时都可能回到那年夏天,卡布其诺依然散发着诱惑的香味。 如果是平时,听到他说这样的话,我心里会漾出蜂蜜般的甜香味,可是今天,有一层厚厚的网笼罩着,无法甜蜜。 第8节 我嚅嗫着,有一股岩浆似的东西在汹涌,一如我现在想说的话,到了洞口,却喷发不出来,有股权衡的力量左右我想要出口的话,最终我选择了放弃,有些话,还是当面问比较好。 林峰没有觉察出我在接这个电话时那种矛盾的复杂心理,他在说了一大堆无关紧要的话后,突然放低声音,“子橙,我想你了。”细若如丝,却像玉石相碰发出的轻脆而动听的音律,在我混沌的意识里奏起一首美妙的音乐。 我们分离不过几天,却发生了那么多让我意想不到的事,疑惑,烦乱其实都源于我的不自信,对我和林峰这段感情,我从来没有如此不自信过。 我不自信,是因为秦晓月太优秀。 即便我是林峰法律上的合法妻子,都不能遮盖秦晓月那束优雅的光芒,我担心她随时都会照射到我们夫妻二人之间。于是,越来越多的担忧,让我深深地陷入一泽泥沼之中。 林峰耳语般的深情,在一刹那间仿佛把我从那池混水中救起,只有深爱的人,才会思念,他想我,说明他爱我。 “想你回来。”我把太多想说的话,浓缩在这段简洁的句子里。 “那我今天就飞回来。”不知是开玩笑,还是认真的,我听不出来。 “你的事办完了?”我多希望他说的是真的。 “没有。” “那你还说今天回来,骗人。”我刚刚冒出的惊喜又如被水浇灭的火苗,只闪了一下子,便熄了。 “我不管这么多了,就想马上回来见到你。”他表现如孩子般的执拗,理性的他,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我不相信。 “那好啊,你现在就买机票回来吧。”我用手揉揉眼睛,昨晚没睡好,眼皮有些沉。我只当他在开玩笑。 “我马上就买。”听起来不像开玩笑的意思,倒让我紧张起来,“我可跟你开玩笑的。”我认真地说。 “只要你要我回来,我就可以马上飞到你面前。” 我心目中的林峰是个负责任的人,他不会只为了我的一句话扔下工作不管不顾,我以为他是做不出来的。但他刚才的话,明显不像玩笑。 第9节 或许他不顾一切的原因,是因为想要解释什么,或许,张岳已经给他打过电话。 至少在他心中,会因为我不开心而紧张。 我心里的阴霾,开始慢慢散去。 我当然不会同意他现在回来,毕竟工作还是应该放在前面。 “谢谢你,子橙。”作为一个理性的男人,偶尔想要做一件冲动的事,最终因为妻子的不同意而作罢,他说谢谢我,那句话的分量,有些重。 周四他就回来了。 晚上不用再到外面凑合吃饭了,杨毅和云姗做了丰盛的晚餐,有些不好意思,让客人动手,自己倒吃上现成了。 桌上的大部份菜出自杨毅之手,云姗很得意地对我说,尝尝她老公的手艺。杨毅的手艺我是见识过的,的确不赖,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从小家境不好,上小学一年级就开始学做饭了,算算也有二十来年的工龄了,他的干烧鱼是一绝,不亚于专业厨师水平,我戏笑,云姗就是被这鲜红油亮的美味俘获的。 他今天又做了久违的干烧鱼,炸得酥脆的全鱼浇上红亮鲜香的味汁,麻辣的香味具有极强的穿透力,我还没进门,似乎就已经闻到了。 我在饭桌上感叹,要是他们也住在北京该是有多好。云姗马上笑着接过话,想天天到我家蹭饭啊? “就是啊,我就是这个意思。”我毫不避讳地笑道。 “我们倒是想呢,可京城哪是咱们这种平头小百姓住得起的?这样吧,等你们买了别墅,给我们留一间,到时候我们到北京就可以实现资源整合了。”云姗裂着嘴呵呵笑说。 “我们可没这实力,寄希望于我们的下一代吧。”我对着她的肚子说。那小东西该有多大了,整天在妈妈肚子里会不会觉得闷? “我们的下一代可是要出生了,你也快抓紧啊,不然我儿子可先给我们把别墅买起了哈,到时候你别眼红。” “我儿子买的还不跟我自己孩子买的一样?”我们读书的时候就打了亲家,当然,那时只是开玩笑,也没认真想过那么遥远的事,如今可不一样,她的宝贝看着看着就要出生了。我的八字什么时候画一撇,也是早晚的事。孩子,我的思维突然停顿在这个字眼上,如果我和林峰有个孩子,我们的感情会更加笃定,所有来自于他和秦晓月过去的困扰,都会因为我们这个成形的三口之家而消失。我是该考虑这个问题了。 第10节 我从来没像现在一样羡慕云姗肚子里怀着的孩子,如果换作是我,林峰一定会欣喜若狂,他会把我捧在手心,像公主那样。想到这里,我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冲动,什么工作,什么担心,统统可以抛在一边,比之与林峰的感情,算得了什么? 林峰周四回来,我们需要把这个问题放在日程上了,想起林峰要是听到这个消息时的惊喜,有种发自内心的笑,延伸到我的嘴角,被云姗捕捉到了,她把手搭在我的餐椅背上,轻轻问我,“中福利彩票啦?暗自偷笑。” 我笑而不答。 “我知道啦,老公要回家了,心里乐着呢。”云姗戏笑起我来。 “瞎说。”我不好意思地埋下头,当着杨毅的面,我还是有些脸红。 “明天准备上哪玩去?”我避开这个话题。 “我想去颐和园,也没多少时间了,我们周三就回重庆了。” “这么快啊,怎么不多玩几天?”突然把归期提上日程,我生出些不舍,我唯一的朋友要走了,在北京,除了林峰,我还是孤独的一个人。 “他们公司十万火急地催他回去,唉,私人企业,有什么办法?还不是老板一句话,才不管你国家的规定,我们的婚假还早着呢,这不,要让你回去上班你就得回去,说个不字都不敢。”很显然,云姗心里憋了着气。 “也不能这样说,我负责的设备出了些问题,公司其他人都不会修,老板也是着急才让我回去的,一般情况下人家也不是不讲理的人。”杨毅小心翼翼地看了云姗一眼。 “算了吧,你要真有这么重的份量,工资为什么还那么点?人家给你一句好话,你就巴心巴肠了,好话能当饭吃啊?”云姗不依不饶。 “跟你说不通,我不说了。”杨毅像蚊子一样嘟哝道。 可能是当着我脸,云姗也不想让他下不台,所以也没再继续说下去。晚上睡觉的时候,她又坚持要跟我睡一张床,说跟杨毅来日方长,跟我睡一张床的机会就有一天是一天了。我点着她的额头说,干嘛说得这么多悲凉,听着我都想哭了。她嘻嘻一笑,你有那么多愁善感吗? 现在的我,她可能已经不了解,来了北京之后,我真的变得有些多愁善感了,个中滋味,像阴雨绵绵的天,在北京总也晴不了。 第11节 “真的会这样?”我似信非信。 “他和秦晓月过去的事,对你来说有意义吗?即使林峰曾经深爱过秦晓月,但他们最后毕竟没有走到一起,不管什么原因,结果只有一个,你才是林峰的老婆,他对你的感情你心里很清楚,如果他心里还装着秦晓月,你觉得以林峰的性格,你能看不出来吗?我知道你非常非常想知道他们过去的点点滴滴,但你想过没有,知道得越多,对你来说困扰越多,何必呢,你不是放不下的人,那些过去的事,早就已经尘封了,你非要吹开灰尘去看那些你想想都容忍不了的事吗?不利于健康的啊,完全的庸人自扰嘛,哦,错了,子橙冰雪聪明,绝不会干庸人做的事,哈哈,我说得没错吧?”云姗最后居然笑起来,仿佛她不是在解开我的症结,而只是面对了一个玩笑。 但她的话,不无道理。 庸人自扰,我真的已经变成一个庸人了,在林峰心里,我不会是这样的人,我何必颠覆形象呢? 想到这些,我突然变得轻松起来,就像一团打湿的棉花,在阳光下蒸发掉水份,慢慢变得轻盈起来。 第8节 我准备去买几套内衣,那天晚上被云姗打击了。她惊咋咋地说我怎么能穿这样的内衣?质地,款式,甚至颜色都不入流,赶紧换了,女人的品质要从内做起,内衣没品质的人,男人都没兴趣呢。 我被她的一席话给雷倒了,低头看我的内衣,白色蕾丝镶边,很雅致的一款内衣啊,75c,我的标准尽寸(自从被那位内衣设计师“点评”以后,我暂且按专业人士的目测眼光把我的内衣尺寸定格为75c),底裤不是一套的,当时买的时候我嫌一套不划算,就只买了胸罩,三八妇女节打折时买的,还花了我70多块钱呢,在我妈看来,都已经是很贵很贵的了,她还在现在戴十多年前买的菊花牌纯棉胸罩,单层的,无法衬托优美的形状,但她觉得很舒服,对我买的胸罩还啧有烦言,这么一小片,几十块,划不来。可能是受我妈的影响,我的内衣也尽量在打折的时候去买,还讲究经久耐用。 第12节 云姗说我out了,内衣能一穿几年吗?要都这样,人家生产内衣的厂家喝西北风去啊?当然就是玩笑,胸罩的使用寿命一般只有三个月到半年,并且心理学家也说,经常更换内衣,可以使女性显得年轻,并且拥有愉悦的心情,还有,她故意停顿一下,故作神秘地说,漂亮的内衣,可以让男人性欲激增。 我啐了她一口,但她说的话,我却听进去了。 从内到外要进行质的改变。这是云姗给我的锦囊。 云姗说, 我比秦晓月除了阅读历少点,成熟少点,优雅少点,最后就是钱少点,其它的也不比她差啊! 我傻乎乎地问,有了这些都已经天下无敌了,我跟她有什么比的? 云姗像不认识我似的问,小姐,你什么时候变得这样不自信啊? 我耸耸肩,本人在没结婚之前,没有秦晓月的比较之前,不知道自信会有这么难。 她恨铁不成钢地狠狠戳着我额头说,照照镜子吧,我的大小姐,夏子橙没有在重庆时漂亮呢,你跟秦晓月确实没得比。 我瞪着眼睛,一脸不高兴。 “子橙,她是有很多你不及的地方,但咱有一个致胜武器啊。” 我吐着口水,眼巴巴地望着她将“绝门秘笈”告诉我。 “咱皱纹比她少,青春无敌,这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 “青春也意味着浅薄,就像我。”我指着自己的鼻尖说。 “切,看来我得好好给你洗洗脑了,几个月不见,居然变成这副德性,看来你陷得不深,我得把你从水深火热之中解救出来。” “好啊,我等着你来救我。”我冽开嘴笑起来。 女人的美是透过自信才能向人传递的,不自信的女人,再美,也很苍白。这段时间的我,就处于这种状态。 她让我从内衣开开始,然后是发型,衣服搭配,不要整天穿得随随便便的,什么时候看,都像一刚从学校毕业出来的愣头毕业生。 那天晚上,她给我上了整整三小时的课,说得唾沫星子都差点干涸。 最后,她像老大姐一样拍拍我的肩头,丫头,听我的,没错。 我像小鸡啄米似的只有点头的份。 第13节 第二天我下班后去商场的内衣专柜,我才发现自己真的out了,那些精美的胸罩或性感,或甜美,设计师把无数的美感浓缩在一件小小的胸衣上,那些跃跃欲飞的蝴蝶,似无数充满诱惑的精灵缀在刺绣精致的胸罩上,媚惑的紫色能唤发心底深处的激情,对这样一款漂亮的胸衣,我从看上它的第一眼,便喜欢上了。 热情的售货小姐地捕捉到我对手上这款胸罩的喜欢,她笑盈盈地走过来对我说,小姐,这款是我们今天新到的款,很别致的款式,颜色也好看,今天一天都卖了好多件了呢。 我无从证实她说的是否属实,但能让我第一眼就看上的,也算是有缘。我决定买下。 价格?我兴奋之余忘了这个重要的细节,我装作很随意地翻开胸罩,眼睛寻找着价格签上的数字,398元,天,像我妈说的,凭什么这么一小片东西要卖得比外套还贵啊?我犹豫了,毕竟已经超过我的心理价位。 “小姐,真的很漂亮呢,跟你的气质也很配,你穿75c的吧,刚好还有一件,今天卖了好多件,有些码都缺了。”售货小姐一定学了心理学,她知道怎么在恰当的时候运用什么样的说辞,她的这番话,明显让我有了冲动,这么畅销的东西,一定是好多女人的最爱,我一定不要错过了,如果我不买,很快就会被别人买走,我再想买就没机会了,冲动是魔鬼,我就是在这种情形下被魔鬼闪了一下腰,我掏出钱包,即将拥有它的兴奋战胜了我的正常判断,我买下了这件价格398元的胸罩,我平生最贵的一件胸罩,付钱的时候我都还沉浸在一种无法言喻的激动中,我想着穿着这样一件胸罩,躺在床上,林峰会有怎样的惊喜和燥动,我穿上它,一定很漂亮吧? 付完钱,售货小姐又问我,“您还需要跟它配套的底裤吗?” 多么高明的营销策略啊,她做售货员这份职业,完全是屈才了。她如果在我付钱之前问,我可能会因为总价太高,甚至会改变买胸罩的决定,等我付完钱,她再问我,此时我只能选择买或是不买底裤,相对于不买,买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毕竟多的钱都花了,一百多的底裤我怎么会选择放弃? 一套穿上身的效果不用他人多说我也是清楚的,我咬咬牙,从嘴里吐出三字,"开单吧。” 总价500多的内衣倾刻间就被装进一只精致而小巧的手袋里,轻轻的,连一斤的重量也没有,我妈要是知道了,得指着我的鼻子说我败家了。千万不能让她知道。 第14节 接下来是做头发,从读书到如今为人妻,一尘不变的直发也能改改了。 我走进小陈介绍的的云丝发艺会所,发型师助理热情地把我迎进去,听说我要烫头发,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殷情,并且很快叫来一个染着黄发打扮很潮的美发师过来,他用手指在我头顶的发丝上撮了撮,又掂掂我额前的头发比划了几下,像是在琢磨适合我脸型的发型,又像在掂量我头发的重量。 我的头发粗而密,并且很黑亮,在大多数人都染发的时代,黑色已经显得有此土气,这是云姗说的。 烫发,再染成炫一点的颜色,发型一变,保准会变得洋气许多。 美发师拿出一本发型大全,给我指了指几款适合我的发型,我都不甚至喜欢,倒是第一页上的那个发型,看到的第一眼,我就选定了,因为,秦晓月好像也烫着那样的头发,我突然起了好奇,如果我也烫同样的发型,会不会比她好看? 美发师极会顺风转舵,马上就连连点头,这款不错,今年最流行的韩式卷,韩剧里的女主角很多都是这种卷发呢,小姐真有眼光。 我心里想笑,即便我随便指一款,他可能都会说这样的话。 我问要烫多久,他轻描淡写地说,要不了多久,可能就两小时吧。 我看看手表,8点钟,烫完十点,还不算太晚。 可最后我还是被他忽悠了,整整烫了三个多小时,直到我眼皮打架,他才说,烫完了。 冲洗,吹发型,他所谓的韩式卷大功告成。 我望着镜子里全新的我,第一眼,有些不习惯,第二眼,还是觉得别扭,这样的转变还得太突然,我一是接受不了。 美发师很专业地拿着梳子为我再次梳理了一下刘海,边梳边赞叹,不错,小姐烫这种头发很漂亮啊。 也不知道是在赞扬我,还是是夸奖他自己的手艺。 但镜子里的夏子橙被他这么一说,好像是增添了不少光彩,比以前的我显得成熟,妩媚。 林峰会喜欢这样的发型吗?我的改变能让他耳目一新吗?我竟有些迫不及待了,林峰很快就要回来了,我想让他看到改变的我。 云姗和杨毅离开北京的第二天,是林峰回来的日子。 从早上起来我就开始兴奋,很奇怪,从来没有哪一次分离后会像这次一样急切盼着他回来。 那天我做完发型回去,云姗伸出了大拇指,说我早就该做这样的改变,结婚后的女人就是要不停地改变,男人天生就有猎奇的性格,一成不变,只能让他们越来越厌倦,所谓几年之痒,也是女人不求上进造成的,说完还煞有介事地指着我,说的就是你这样的人。 有了云姗的认同,我对自己的新发型也有了自信。 第15节 林峰说是下午5点过的航班,能赶得及陪我吃晚餐。 这么多天没有下厨了,我的手也痒痒的,很想在家里为林峰做一餐可乐的饭菜,他在外面几天,会厌倦了酒店的饮食了吧。可是云姗走之前特地打消了我这个念头,别一天把自己弄得跟家庭主妇式的,你们这么多天没见,找一家浪漫的西餐厅,享受一顿烛光晚餐,红酒,牛排,多有情趣。 真是啊,红酒,牛排,散发着甜香的红酒,还有优雅悦耳的钢琴乐,那样的气氛,多好! 夫妻间偶尔也要制造一些浪漫,婚姻生活才能在不断的新奇中注入新鲜的空气。 我在离家不远的玫瑰西餐厅订了位,我刚到北京时,林峰带我去吃过,我喜欢那种雅致的环境,柔媚的灯光,还有香甜的红酒。 下了班我直接回家,重新打扮一番,嗬,以前,我从来不注意这些,素面朝天跟他朝朝暮暮了两年多,原来,不仅是生活,人也是需要改变,才会越来越有精气神。 我穿上那套昂贵的内衣,售货小姐说那是紫色恋人系列,穿上这样的内衣,恋人会喜欢的吧。 我在兴奋中等待。 可是,老天再次给我开了个玩笑,并且,是那样的大,大得让我承受不了。 林峰下了飞机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医院,秦晓月重伤,在医院抢救。 是我在7点半给林峰打电话时他告诉我的,他说正赶往医院,听说有生命危险。 我骇得连林峰挂断了电话都没察觉,我的等待化为泡影, 我的兴奋,被击得粉碎,老天爷开什么玩笑,总在关键的时候,把林峰带到她的身边。 这次我却不能这样想,因为她受了重伤,我那样想,是对一个生命的不尊重。 我下意识地拎起包,我要去医院,我要去看她,最主要的是,我的丈夫下了飞机就马不停蹄地赶过去了。 这个时段的出租车真不好打,我站在路边不停地挥手,它们却像故意嘲弄我似地呼啸而过。 谁都在这个时候欺负我,我突然想哭。 终于有一辆出租车停在我面前,我说了那个医院的名称,出租车司机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他说真巧,他的老丈人也在那个医院住院,还问我是去看谁,我老公。我脱口而出,随即发现说错了。 我老公是在医院,我要去看他,但在医院抢救的,是他的初恋情人。 我总不能这样说吧?他不会理解。 第16节 到了医院我有些忐忑,医院很大,我找了很久才找到外科手术室,正在手术中的灯亮着,林峰,靠在墙边,温如心,在同学聚餐时见过一面的她的丈夫,罗政良坐在长条椅上,温如心不停地用手绢擦着眼睛,罗政良一语不发地沉默着。 我出现在走廊上显得很突兀,大概他们都没想到我会回,包括林峰,他看见我时,很吃惊。 “子橙。”林峰默默走过来,拉住我的手,他眼里有许多复杂的元素,我居然看不懂。 我的发型,我的穿着发生了变化,他竟像丝毫没有察见,或许是对手术室里秦晓月的担心,远远超越了对我的关注。 张岳在几分钟后赶来,身后还跟着凌玲,他们俩在一起,我丝毫也不觉得奇怪。 张岳粗着嗓门问:“晓月怎么样了?” 这也正是我想知道的。 “已经进去了两个多小时了,现在还不知道情况。”罗政良说。 “是她老公打的?那个混蛋抓住没有?”张岳一脸怒气。 她老公?我记得听林峰说过,他们夫妻感情不好,半年前已经分居,并且他老公性格暴戾,她才会独自前往北京工作,也是为了躲避他。 “真是个人渣,这种人该拿抓去枪毙。”温如心咬牙切齿地说道。 我站在他们中间,像一个局外人,他们是真正关心秦晓月的人,而我,只是在乎我的丈夫才站在这里,这种想法,让我很不安。 他们一直在那里声讨秦晓月的老公,隐隐约约中我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大概是秦晓月要跟她丈夫离婚,他老公不同意,这次秦晓月回北京,他就跟着过来,籍着酒疯闯进秦晓月的家,把她暴打了一顿,,然后把她从三楼阳台推了下去,嘴里还嚷着,去死吧! 我听得汗毛都竖起来,天下竟有这样的男人,我想像着秦晓月那样优雅的女人是怎样在拳打脚踢下呻吟,我就能理解林峰眼里的难过了。就算是女人,也不能不动容。 “晓月真是命苦,嫁给这种男人,遭了那么多年罪,要不是为了她爸,唉•;•;•;•;•;•;”温如心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下去。 “为了她爸?” 我等着温如心继续说下去,可是,她却只是留下一句深深的叹息,好像秦晓月这辈子的幸福,就因为她爸的什么原因,被断送了。 这个谜团还是由温如心给我解开了,那是在秦晓月从手术室里被推出来,送进重症病房的第二天。 一直困扰我的问题,也在那天,一并有了结果。 第17节 秦晓月大学,毕业后分回大连,林峰出国留学,他们约定等林峰学成归来就结婚,可是在林峰走了没多久,她的父亲得了尿毒症,如果要活下去,就必须换肾,可那是一笔巨大的费用,他们家根本无力承担,她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去向高中同学高林求助,那时高林的父母开了几家连锁超市,家境颇丰。他读书时就垂涎秦晓月的美貌,曾经追求过她,但被拒绝,秦晓月上大学他也没闲着,自费跑到北京读了个三流大学,为的就是接近秦晓月,后来秦晓月和林峰确定了恋爱关系,他还不死心,跑去纠緾,曾经和林峰大打出手,他根本不是人高马大的林峰的对手,很快就被打得求饶,从那以后,他就从秦晓月身边消失了,但他并没死心,一直在等机会。 机会终于来了,秦晓月主动上门求他借钱,他于是趁火打劫,要秦晓月嫁给他,秦晓月刚开始坚决不同意,可后来看着父亲在病床上痛苦等死的模样,她只有含泪同意,她为了救父亲,放弃了自己的爱人。 林峰那年暑假从英国回来,秦晓月的婚期就在9月,她没告诉他,她怕他做出什么傻事,但那时,她把自己的身子完完整整地给了林峰,不能跟最爱的男人结婚,她要把女人最美好的东西,留给最爱的人。 林峰是在她结婚后才知道这个消息的,并且进入他耳朵的消息不是事实的真相,秦晓月隐去了真相,只说她等不了这么久,她爱上别上了。 林峰相信了,他怎么也没想到,曾经海誓山盟的恋人,竟然如此轻易地摒弃彼此的诺言,他是个痴情的男人,痛苦可想而知。 后来,他心灰意冷,但为了父母的期望,还是回英国完成了学业,很多伤痛,真的是需要用时间来疗治,等他不痛的时候,他却不知道秦晓月这些年,一直生活在地狱里。 高林是个心眼小,脾气暴躁的男人,他容不下秦晓月心里装着林峰,并且,还怀上了林峰的孩子。 他知道秦晓月怀的是林峰的孩子,明白人掐日子一算就能算出来 。 他在秦晓月的牛奶里悄悄放了米非司酮,导致秦晓月大出血,送到医院进行清宫,让她身心都遭受巨大创伤,后来秦晓月要跟他离婚,他就拿着刀威胁,如果秦晓月敢离婚,他就杀了秦晓月的父亲,他的命是他家救的,他随时都可以拿回去,高林是什么样的人,秦晓月很清楚,那时他在社会上又结交了些不三不四的道上朋友,所以秦晓月也是有所顾忌的,以后也不敢提离婚的事,这些年,她一直想要摆脱他,直到父亲去世,她再也没有什么顾虑了,就再次提出跟他离婚,并且已向法院提请诉讼,她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判决他们离婚。 哪知高林丧心病狂,居然亲手把她推下三楼,还叫嚣,敢和老子离婚,老子就让你去死。 很艰难的,听完这席话,我像喝了一杯很苦很苦的药,有一种被苦水呛到喉咙的感觉。 第18节 温如心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红着,秦晓月的不幸被隐藏在她的光芒之下,她内心的痛苦,像永远没有尽头的苦海,而我,还一直在妒忌她,与她相比,平凡的我,该有多幸福,可能,在她内心深处,向往着我这样的日子。 我突然觉得自己像小偷一样,偷走了她的幸福。 我们都同样深爱着一个男人,而我过得比她幸福得多,老天原来是公平的,给了她优秀的东西,也给了我,价值更高的东西。 秦晓月一直昏迷不醒。 我不知道林峰是何时得知那些真相的,但这些,已经不重要了,我从看春晓月的眼中,读到了落寞和悲伤。 医生说秦晓月头部受了很重的创伤,不知什么时候能醒来,她身边已经没有亲人,就由他们几个同学共同出钱为她请了陪护,并且轮流照顾她的生活。 我,也主动承担了这样的责任,我是在帮他们的忙,同时也是为自己无意中拣到本访属于她的幸福而心存内疚,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我自己也搞不清楚。 一个月过去,她依然没有醒过来的迹象。 林峰的担心,从来没有停止过,我们同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同睡一张床,哪怕是我那件性感的内衣,也不能激起他的性欲,他就像一个跟我住在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除了呼吸,我们连说话的话题都少了许多。 我的心像一艘慢慢下沉的船。 我的苦闷不比林峰少,他担心秦晓月会不会醒来,而我看到更多的,是他重新看到那段已经尘封的故事的另一个版本,让他有些接受不了。 我有一段时间都不想回家,家里沉闷的空气让我感到窒息。 陈灿找过我,我的忧郁没逃过他的眼睛,当我终于有机会把心中的烦恼向别人倾述时,他成了最好的听众。 我情不自禁中流了泪,他用纸巾为我拭去,我竟没拒绝。 他说,既然这么痛苦,就分了吧。 我愕然地睁大眼睛,分手?我辛辛苦苦坚守的婚姻,让我就这样放手吗?我放弃所有从重庆赶到北京,竟是这样的结局吗?我不甘心。 “你不甘心又怎么样?先不说秦晓月会不会醒来,就算她永远不醒来,你和林峰之间,始终都会成为你和林峰的障碍,再说,秦晓月也是个苦命的人,你就当成全她,让她在未来的人生,也能和爱的人在一起。” 成全?放弃我自己的婚姻成全他们,陈灿的话像重锤一样砸在我心上。 林峰已经很久都不快乐了,我即使装作很轻松的样子想逗他开心好像都很难,我们这样继续下去,我怕自己也会崩溃。 可是,我是那么爱他•;;•;;•;;•;;•;; 那天陈灿送我回家,在楼下分手时,他突然拉住我的手,“橙子,我能抱抱你吗?” 我想丢开,却没有力气,那年恋爱时曾经说过,即使分手,也要给对方最后一个拥抱,可是他离开重庆那天,我没勇气去送他,他说,我欠他一个拥抱。 这次,我不能再拒绝。 第19节 他轻轻拉我入怀,我却没有任何感觉,只是一个最普通的拥抱,不是恋人间的,只是普通朋友的拥抱。 我却听到他心跳加速的声音。 “橙子,到我身边来吧,我会像以提一样好好爱你的。”他突然轻声在我耳边喃语。 我来不及挣开,已经看到陈灿背后的林峰,黑暗中,他的身影很孤单地站在那棵杨槐树下。 我条件反射般挣开的陈灿怀抱,陈灿透过我的眼睛,回头,看到了林峰。 两个我曾经爱过的男人,四目相对。 林峰表情很冷,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他这样的表情,像冰刀一样戳在我心上,我本想解释的话,被这样的神情,断了回去。 我不想解释了,只是对陈灿说,你走吧。 陈灿很尴尬的抽抽嘴角,转身离去。 我和林峰无言地站在那里,谁都没有说话。 我知道他在想什么,可是当他守着秦晓月床边,拉着她的手时,他有没有想过我在想什么? 好,我成全你们。 这个声音在那时响彻整个世界。 林峰甚至没有质问我,也好,就当你看到的都是真的,这样我的离开,至少你不会有任何内疚。 艰难地做出决定后,我辞去张岳公司的工作,给林峰留了一封信,收拾自己来时带来的行李,悄然离去。 我梦想的结婚就要在一起,到最后,以失败告终。 我一直在等你 回到重庆,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三天,不吃不喝,这一切,真的就像一场梦,我的梦本来应该是圆满的,但却因为我稀里糊涂地淌进本是他们的那池水,而注定了了这样的结局。 林峰给我打过电话,我不想接了,他也抽不出身回重庆找我,因为医院还躺着秦晓月。 我妈骂我傻,世界上哪有你这种女的,为了成全别人,竟然放弃自己的幸福,我哭着说,难道你要让我们一直活在秦晓月的阴影里吗?难道继续维持下去,我们就能幸福? 我妈一时语塞。 婆婆也赶来劝我,面对这样的事情,老人家也很无奈,只能尊重孩子们自己的意愿,她说就算我不做她的媳妇,也永远当我是她的女儿。 林峰,一直没在离婚协议上签字。我不知道他在等什么,但事实上,很多事情,已经改变不了。 陈灿找过我,我明确地告诉他,不可能了,就算我和林峰离婚,我也不会和他在一起,我对他,早就没有感情了。 他是明白人,我都把话说得这样清楚了,他还意味深长地说,一切皆有可能,我会等你。 我好像在听一句广告词。 不可能,永远都没这可能。 云姗倒是支持我的决定,她说做得对,不是因为我充当所谓的好人,而是给林峰一个打击,你既然还在乎过去的情人,那就成全你,继续去在乎吧,到头来,看是有旧情人的日子快乐,还是过去和夏子橙的生活幸福。 让他后悔去吧。这是云姗的原话。 当然,我并不认同,因为我离开林峰,并不是想要他痛苦,我是想让他至少不要像我们最后在一起的那段时间一样阴沉,我希望他能快乐。 尾声 林峰说给他一年时间,一年,很多事情都可以解决。我不知道他说的可以解决是指什么,他能了结自己的心结,还是秦晓月能安然醒来,有些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但我告诉他,好,一年,我给你一年时间。 我并不抱太多奢望,一年,能改变什么? 我在重庆重新找了工作,还是故乡好,很顺利,想起我在北京找工作时的坎坷,简直就像中了奖一样,一次就中了。 我成了有婚姻的单身女人,住在娘家,偶而也去婆家,有时候很落寞,在他生活过的家,到处都是他的影子,我会难过得饭都吃不下。 北京那边什么情形,只是后来和张岳的通话中隐约得知,秦晓月已经苏醒,身体正在恢复中。我想,真好,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包括她的生活。 心里却有点苦涩。 张岳还笑着给我说,什么时候想回北京了,我这里可随时都欢迎你。我说好啊,呵呵! 我很清楚,这样的机率几乎为零。 尾声 一年后的国庆,我只身去了西藏。我们曾经约定的携手同行,变成了我独自一人。 我去了玛吉阿米,传说中仓央嘉措会情人的小酒廊,几百年沧桑,黄屋子依然是黄屋子,只是那时爱情,已消失在高原的蓝天白云下,只有那些流传下来的情诗还能让人想起那个叫仓央嘉措的活佛曾经深深爱过一个女人。 那一天 闭目在经殿的香雾中 蓦然听见 你诵经的真言 那一夜 我听了一宿梵唱 不为参悟 只为寻你的一丝气息 那一月 我转过所有经轮 不为超度 只为触摸你的指纹 那一年 我磕长头拥抱尘埃 不为朝佛 只为贴着了你的温暖 那一世 我翻遍十万大山 不为修来世 只为路中能与你相遇 耳边传来朱哲琴的梵语,那一天,我在解放碑认错了人,原来也是注定与他相遇啊! 我坐在玛吉阿米,啜着一杯调好的鸡尾酒,有些苦,但苦后有一丝沁人心脾的甜。 婆婆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她说林峰已经坐上飞往拉萨的航班,本来他不让她说的,但她还是想让我尽快知道这个消息。 林峰,其实,这一年来,我一直都在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