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逝入君怀》 第一章 意外 民国,锦阳城。 狂风夹着雪花呼啸而至,路上的行人都匆匆赶回家中。城中最大的销金奢靡之地——锦绣皇宫却仍是歌舞升平,热闹异常。 临近舞台的雅座中,一个年过四旬的肥胖男子色眯眯地盯着台上舞女的大腿,他身旁坐着的女郎不高兴地撅起嘴,嗔道,“张会长许久不见奴家,还盯着别人看,奴家会吃醋的。” 男子敷衍地捏了捏她白皙的脸颊,眼睛却被不远处的一个单薄的倩影吸引过去。那是一个端酒水的女服务生,十六七岁的年龄,炫彩的灯光打在她纤弱的腰肢上,让见过莺莺燕燕的张会长心里不由得一荡。 女郎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嘟囔着,“不过是个黄毛丫头,有什么好看的!” 张会长一听却乐了,招呼手下过来,“老子就喜欢黄毛丫头,你过去,把她给我带过来。” 手下走过去,嘱咐那个女服务生送酒过去。 洛樱局促不安地走过来,殊不知危险将近,只是一心想着:她和哥哥刚来到锦阳城,这也是她第一份工作,可千万不要搞砸了。她再次校对手中的酒,确认无误后恭敬地递过去,可是手腕却被人按住。 张会长不怀好意地握住她的手腕,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女孩——果然是个美人。虽然未有任何妆容,脸上还带着少女的丰润,鼻尖小巧,一双杏核眼睛惶恐不安地看着自己。 洛樱想要收回手,可是张会长握地更紧,另一只手一把捏住她的腰肢,说,“小姑娘,陪我一晚上,可比在这端茶送水赚的多。” 洛樱一慌,手中的酒瓶掉落在地,发出的声响引来了更多人的注意。这时匆匆跑来一个年轻男子,扶住洛樱,强行作出礼貌的姿态,“张会长不要开玩笑,舍妹还是个孩子,这里可有无数个美人都在等着张会长,可别让她们失望。” 张会长不满地看向来人,看他穿着黑衣短褂,知道不过是这里的一个打手,轻蔑地说,“既然你是她哥哥,那就你做主,今晚我就要把人带走,服侍地好给她抬个姨太太也未尝不可。” 洛枫神色微变,一咬牙跪在地上,磕头道,“舍妹只是个乡下丫头,还请张会长高抬贵手!” 洛樱见状,奋力挣开张会长的手,要扶起哥哥。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张会长见这兄妹态度如此坚决,顿时觉得失了面子,恼怒下一脚踹过去,将洛枫踢倒,自己则上前拽起洛樱,恶狠狠地说,“不识抬举的贱人,老子就在这办了你!” 话音未落,大手已经扯开洛樱胸前的衣服。 洛枫见状,情急下,拿起地上的酒瓶碎片就朝他扎过去,张会长毫无防备下,正好被扎到手臂处,他吃痛下放开洛樱,气急败坏道,“来人,把这两个贱坯子给我捆起来,带回去我要要好好算算账。” 听到的人都倒吸口冷气,张绍敏是锦阳商会的会长,掌管着城中的经济命脉,一向蛮横霸道,连督军都要让他三分。据说张家的公馆有私设的刑房,专门惩治那些得罪他的人。这对兄妹一旦落入他的手里,想必下场极惨。 张家的手下将二人团团围住,洛樱紧紧地拽着哥哥的衣角,心中被恐惧和绝望充斥着。而在二楼的包厢中,这发生的一切尽入一个人的眼底。他衣着华贵,面容清隽,坐在背光的沙发上,修长的手指一下一下地敲着面前的酒杯。旁边的随从问他,“公子,需不需要我下去一趟?” 孟长歌摇了摇头,目光落到那脸色惨白的少女面容上,多一丝探寻的意味。 这时,响起一个浑重的声音,“你们怎么做事的,还不赶紧给张会长包扎一下!” 一位中年男子疾步走来,黑袍长衫,正是锦绣皇宫的当家人宋三爷宋玉山。他一边叫人给张绍敏处理伤口,一边叫人沏茶斟好,道,“张会长,这次是我怠慢了,这是谷雨前的六安瓜片,想和你一起品鉴。” 张绍敏不耐烦地挥挥手,“宋三爷还是去忙吧,这点事不用劳烦你。” 宋玉山却按住他的手,低声道,“就半个时辰,张会长,给我个面子,毕竟我这开门做生意都希望讨个吉利,出了这大门,随你怎样,我都不会插手!” 张绍敏看了看他,毕竟这宋玉山在这锦阳城的黑道上也是个人物,再说以张家的势力,半个时辰还能让煮熟的鸭子飞了,便笑笑,“盛情难却,那我就陪宋三爷品品——这茶!” 已经有人将兄妹二人拉走,将他们引至侧门,低声嘱咐道,“这是三爷给你们争取的半个时辰,好自为之!” 兄妹两人来不及感激,慌忙地跑出去,却不知一举一动早就被张家的手下盯着。两人循着近路来到最近的一处码头,想要渡船离开,却看到张家的人早已将那里围住,就等着他们送上门,两人无奈下只得躲进旁边的暗巷中。 风雪下了一夜,也没有要停的意思。张家早已重金在全城发了令,拿这兄妹人头的可得一百银元,活捉这兄妹二人可得二百银元,所以一拨拨的土匪小混混都在搜捕他们。洛枫凭着自己的功夫打退了几波来人,可是身上已经负伤累累,衣服均都残破不堪。二人蜷缩在码头不远处一堆废筐篓的旁边,毫不在意扑鼻而来的臭味,想要抓住机会乘船离开。,看着哥哥身上的伤口已经开始发炎溃烂,自己却无法买药,洛樱不禁流下眼泪——这世界这么大,为什么就没有两人的容身之处。 二人并不知道,除了张家的人和想要赏金的人,还有一人也一直关注着他们。孟长歌站在不远处的暗影中,旁边的随侍陆宁有些不忍,说,“公子为何不出手帮帮他们?” 清晨的曦光映着孟长歌俊秀的侧颜,他眼中波澜不起,“非亲非故,为何要帮他们。我只是好奇,好奇这螳臂当车会是怎样的结局。” 洛樱心知哥哥的伤不能一直拖着,再三确认旁边的环境,她一咬牙,低声说,“哥哥,你等着我,你这伤不能再拖了!”洛枫没有抓住她,只能看着她跑出去,循着最近的医馆跑过去。 眼看快要到了,却看到医馆的门口出现几个张家的下人。洛樱的希望顿时落空,不得不先躲起来,心中却是焦急万分。 孟长歌隐隐约约猜到她要做什么,心念一转,对陆宁嘱咐几句。 天光渐亮,洛樱看着街上的人越来越多,心中更加焦急。这时一个人影停在她身后,洛樱惊惧回头,却看到一个年轻男子手提着一个药包,递给她。 洛樱颤声问,“你是什么人,你可知我是什么人?” “自然知道。”陆宁一笑,将药包塞到她手中。手中的药包,不过几两,此时却仿佛千钧重,洛樱看着离开的男子,心中闪过无数个念头,猛然上前几步,跪下道,“还请贵人伸出援手,能救我们兄妹一命,以后做牛做马定报此恩!” 陆宁停下脚步,想起自家公子说的话,迟疑了一下,还是转身递给她一枚玉佩,说,“姑娘,能帮你的不是我,只是那个人你必须亲自去求他。从这里沿着巷子走到头,右转往前走,会看到一座宅子叫枕风院……他在那里等着你!” 第二章、折辱 看着洛樱茫然无措的神情,陆宁叹口气,说,“姑娘是聪明人,那个人既然为了你得罪了张家,必然是要回报的!” 洛樱这才明白,心中一阵酸楚,在这个世道中,人的尊严和性命根本就不值一提。她攥紧衣角,重重地磕下头,“谢谢贵人垂怜,只怪我兄妹命贱,给不起贵人要的回报。” 她将玉佩放在地上,拿起药包走了。陆宁拦住她,捡起玉佩,“姑娘做事三思而后行,留着它,给自己留条后路!” 洛樱无奈,只好先将它揣入怀中,赶紧找到洛枫。洛枫看到她的药,不禁问,“阿樱,你怎么买到的药?” 洛樱强挤出一丝笑意,“自然是趁他们没防备,偷偷才买到的。”她将手指蘸着旁边的积雪,在衣服上用力擦了擦,然后蘸起药粉,涂在哥哥的伤口上。剧痛让洛枫脸色愈白,可是他也没哼一声,只是歉意地看着妹妹,“对不起,阿樱,是我没有保护好你!” 洛樱清亮的眼睛看着哥哥,柔声说,“哥哥,爹走了以后,是你一直照顾我保护我,不管怎么样,只要我们相互扶持,一定会度过难关的。” 上好了药,心里紧绷的弦松了松,洛樱忍不住打了个哈欠。洛枫揽住她,心疼地说,“阿樱,暂时咱们是安全的,你睡一会,我来守着。” 洛樱点了点头,很快便睡着了。看着少女在自己怀中恬静的睡颜,洛枫心中一动,忍不住俯下头轻轻亲在她的头发上。一直没有离开的孟长歌看到这一幕,眼中泛起了疑惑的神色,这时陆宁在旁边催道,“公子,咱们一夜未归,李嬷嬷该一定担心了。你要我送的东西,说的话我都办完了,咱们该回去了!” 孟长歌收回目光,点了点头,“是该回去了,之后怎么样,就看她怎么想的了!” 洛枫的眼睛也发沉,身上的剧痛让他勉强与困意抵抗着。这时杂乱的脚步声从远到近地响了起来,洛枫暗道不好,推醒妹妹。可是没等两人起身,遮蔽的筐篓就被挑开,看到他们,来人兴奋地喊,“就是他们,快通知张会长!” 四五个彪形大汉围过来,洛枫捏住手里的刀,这还是他从第一波混混那里抢来的,刀刃早已发钝,他抢先跃起,向力量最薄弱的西南方劈去,那人没想到重伤下他出刀还这么迅疾,猝不及防间被他劈开一个缺口,洛枫见状毫不迟疑地拉着妹妹跑了出去。 只是没跑几步,就被赶来的张家手下再次挡住。张绍敏也来了,看到两人狼狈的样子,嫌恶地说,“给你们富贵不要,非要往鬼门关闯,不过你们俩让我折损了不少手下,是不是该付出点代价。” 他眼中泛起淫邪的光,指着洛樱,“这个丫头就赏给你们了!” 听到这话,十几个人相视一眼,洛枫紧紧地将妹妹护在身后,眼睛通红,可是以他一人之力怎敌的过这么多人,勉强砍了几个人后就被卸了刀,按在地上。另二个人抓住洛樱,其中一个人迫不及待地问,“张会长,我们真可以……” 张邵敏走过去,拿起刀挑开洛樱的衣服,雪白的臂膀刺激着在场的男人,他说,“不过一个贱丫头,你们玩死了照样给你们最高的赏钱!” 洛樱拼尽全力地挣扎着,可是越来越多的手在她的身上掐捏着,下身的外裤已被褪去。洛枫的脸被张绍敏狠狠地踩在雪地上,他绝望地嘶吼着,“你们放开她,人是我伤的,要杀要剐随你们,你们放开她——” 张绍敏一脚踢在他脸上,报复地笑道,“我就让你亲眼看看你这个宝贝妹妹怎么伺候男人!” 洛樱已经没有力气再挣扎,她面若死灰,留着最后一丝力气凝聚于舌尖,想着自己如果真的受辱,不如死了算了!一个男子已经忍不住,褪下裤子骑在洛樱身上,还嘱咐着同伴,“按好她,下一个就是你!” 他正想下一步动作,却停了下来。同伴不耐烦的推推他,“怎么关键时刻不行了!” 那人拿起从洛樱掉落的玉佩,提起裤子走到张会长面前,说,“张会长,你看,这是南宫家的玉佩。” 张绍敏接过来,看到玉佩背面的“南宫”二字,有些忌惮。南宫这个姓氏本就不常见,而在锦阳城谁都知道,驻守江东,管辖此地的司令正好就姓南宫。洛樱见这个情景,急忙起身,尽力用残破的衣服将自己拢住。她看着哥哥的脸被踩在泥土中,嘴角已经开始渗出鲜血,想到刚才那生不如死的凌辱,明白那个玉佩是自己在黑暗中唯一能抓住的光亮和生机,虽然她知道这代表着什么。 可是还能选择吗,身处悬崖,两旁都是深渊,只是哥哥——爹说过,哥哥还有自己的使命需要完成,怎么能因为她屈辱地死在这腌臜之地,所以她要拼一拼,哪怕能保住哥哥的性命也好。 没等人问她,洛樱眼神决绝,抢先开口,“张会长在这锦阳城中也不能一手遮天,今日我们若有三长两短,这个人是不会放过你们的!” 张绍敏走到她面前,狐疑地问,“你说的这个人是谁?” 洛樱深吸口气,说,“想知道是谁,为什么不让我把人请来,到时我兄妹身后之人是谁,你们自然就明白了!” 她笃定的样子让张绍敏更加疑心,挥了挥手,说,“好吧,让她去,不过小贱人,如果半个时辰内你还没回来,就等着给你哥哥收尸吧!” 洛枫死死地看着妹妹,看到那个玉佩上面的“南宫”二字,他却变了脸色,勉力爬到她面前,抓住她的手,低声说,“阿樱,不要去!” 洛樱只当他担心自己,安慰道,“哥哥,一定会有人救我们的!” 可是洛枫神色却莫名痛苦,嘶声说,“我宁愿死,也不想你去!” 第三章、求救 洛樱惊讶,可是她来不及细究,狠心地挣开哥哥的手,头也不回地跑开了。她依稀记得那人说的位置,茫然地穿过一条条街巷,有几个不怀好意的地痞无赖跟着她,可是她都不在乎。一路上,她问了几个人,或许是枕风院三个字起到了震慑作用,后面尾随的那几个人都纷纷离开了。终于,她面前出现了一座宅院,白墙灰瓦,牌匾上镌刻着四个字“枕风别院”。 看门人看到一个脏兮兮的瘦弱身影久久地徘徊在门口,便拿了一块银元走过去,“给你钱,快点走吧!” 洛樱急忙拿出玉佩,交给他,“大叔,这是你家公子的信物,他说拿着这个就可以来这里找他!” 看门人一愣,仔细看了看,的确是自家公子的玉佩,他打量着面前这个衣服残破,面容脏污的少女,道“姑娘,你在这等着,我进去通报一下。” 不多久,看门人回来,却又把玉佩拿回来了,摇了摇头,“我家公子说了,既然找到了他,没什么事姑娘就可以走了!” “可以走了?”这一句对于洛樱不喾于晴天惊雷,她把所有的希望都压在了这里,还等着去救哥哥,一急之下,她了下来,恳切道,“大叔,我真的是走投无路才来找你们公子,求求你让我见见他!” 而宅子里,孟长歌倚着栏杆,端着一杯清茗,坐在长廊中,望着不远处堆叠的石屏,映着积雪,玲珑峭削如一幅水墨画;低头看茶叶在水中舒展,鼻尖闻着茶香,说不尽的惬意。陆宁急匆匆地跑过来,“公子,那个小姑娘在咱们门外跪着了,非要见你!” “那就让她跪着吧!”孟长歌不以为意。 陆宁奇怪,“公子,不是你让她来找你。她来了,你端什么架子?” “陆宁,你记不记得我爹以前驯鹰,最关键的一步叫做熬鹰。”陆宁和他一起长大,虽是主仆,但感情比亲兄弟还要好,所以对他偶尔的耿直,孟长歌并未放在心上,只是慢悠悠地说:“就是让鹰长时间不吃不睡,只用管子给它灌点必需的水,消耗掉它所有的精力才能让它屈服。对待鹰尚且如此,对人更需要有耐心。” 想到那样一个柔弱的女孩就这么跪在冰冷的地面上,饱受严风酷寒,陆宁心中不忍,“公子,你也够狠心了!” 孟长歌垂下眼,看着杯中青碧色的茶水,心中暗暗道,我只是希望她既做了选择,以后不要后悔。 连番的变故已经让洛樱心力交瘁,她起初感到自己的双膝酸痛,到后来竟失去了直觉,整个人都感觉恍惚。她用手按住地面,才使自己保持住平衡,不至于栽倒。 “既然坚持不住。为什么还要跪?”恍惚间,她看到一个玉白色的优雅身影走过来,站到自己面前。她捏紧手,指甲嵌入手心中,传来的一丝丝痛觉让她有了片刻的精神。她递过去玉佩,”小女洛樱,恳请公子收留!” “只是收留吗?张绍敏可是锦阳城商会的会长,为了你,我去开罪他,你得让我看到你值不值。”孟长歌走近她,低下身,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瞳孔中跃动着一丝戏弄的光芒,他伸出手,放在她脏乱却柔顺的黑发上,“真的想好了吗,做我的女人,我自然会保护你!” 虽然早就做好了这个心理准备,可是洛樱心中还是一痛,她任由他的手从头发上一路抚摸下来,轻轻捏住自己的脸,强行抑制住不适,“公子,我答应你,只要还请你快去救我哥哥!” 孟长歌微微一笑,手中却用了力,一下下地拭去她脸上的污垢,露出那原本娇艳的玉颜。“好,我这就让人和你去救你哥哥。” 听到他的话,洛樱顿时悲喜交加,孟长歌让人开来了汽车。这是洛樱第一次坐汽车,可是她却无心感受,双手互握,指甲深深地抠入到肌肤中。 孟长歌偷偷打量着她,自然知道她内心的焦灼。 很快到了地方,她奔下车看到哥哥虽然受制,好在没有危险,略微放下心。张绍敏看着从汽车上缓步而下的人,长身玉立,并没有像现在很多青年人那样穿新兴的西装衬衫,而是身着一件玉色长袍,滚边都是毛色极好的白狐毛,他容颜清隽,不过二十出头,可是抬眼间流露出贵气和威慑。 “你是……”张绍敏倒有些不确定了。 孟长歌礼貌地问候道,“孟长歌,或者也可以称呼我——南宫清铎!” 听到这个名字,张绍敏立刻收起脸上的不敬,笑道,“原来是司令的公子,鄙人不知道是公子的人,多有得罪,多有得罪!” 洛樱虽然很吃惊,可是她如释重负地舒口气,跑过去要扶起哥哥,却没有注意到洛枫看到孟长歌那一刻的恨意。洛枫死死地抓住妹妹,问,“阿樱,你答应他什么了?” 洛樱不敢看他,嗫嚅着不知道怎么说。孟长歌走过来,淡淡道,“是我的人,我才会救!你的性命保住了,她自然要和我走!” 洛枫苦笑,“阿樱,你为何这般傻!”他拼尽力气站起来,拾起旁边的刀,冲向没有防备的张绍敏,决然地说,“我宁愿死,也不让你委曲求全。” 张绍敏惊惧间后退,身后就是滚滚的江水。洛枫想要和他同归于尽,扑向他,这时几个打手将他挡住,洛枫本身受伤极重,脚步虚浮,在大力冲击下,一个踉跄,坠落到江中。 洛樱不可置信地看着哥哥的身影消失在急流的江水中,心中顿时被黑暗吞噬,她来不及多想,伸出手想要抓住什么似的,也纵身跃入冰冷的江水中。孟长歌神色微动,清冷的眸中情绪暗涌,急声下令,“快去把人捞上来!” 第四章、留下 彻骨的寒冷将洛樱紧紧包裹住,黑暗中她似乎回到了父亲临死时的那个晚上。那是个狂风骤雨的夜晚,父亲在床上不断地咳着血,面如死灰,哥哥跪在地上不断地给郎中磕头,可是对方也只是无奈地摇摇头。父亲将他们二人唤道身边,将两人的手叠在一起,艰难地吐出几个字,“你们以后一定要相互扶持,千万不要……” 话还没说完,他的手就无力地垂下来,再也没能抬起。 她抬头看向哥哥,忽然间,哥哥的面容渐渐模糊,她心中极痛,她已经失去了爹爹,无论如何都不能再失去哥哥了,她拼尽全身力气追去,身体却仿佛被寒冰冻住一般,怎么也动不了。 这时,耳畔忽然响起纷杂的人声,她感到喉间一热,费力地睁开眼睛,茫然地看着周围忙碌的人,脑中昏昏沉沉。 看到她醒了,丫鬟放下刚给她灌完姜汤的碗,喊道,“嬷嬷,她醒了!” 洛樱看到一位面容慈祥的老妇人坐到自己旁边,问,“姑娘感觉怎么样,我现在就去请大夫过来!” 洛樱愣住了一下,那些不堪的记忆呼啸着涌上心头——锦绣皇宫中被人威逼,雪夜中的走投无路,肮脏不堪的凌辱,还有哥哥——她猛地抓住李嬷嬷的手,急切地问,“大娘,我哥哥,我哥哥怎么样了?” 李嬷嬷疑惑地看着她,道,“什么哥哥,我家公子将你抱回来时可就你一个人!” 听到这话,洛樱如遭雷击,她不顾自己虚弱的身体跑下地,喃喃道,“我要去找我哥哥,我要去找我哥哥。” 李嬷嬷立刻拦住她,说,“姑娘,这冬天的江水可是要人命的,大夫说你须得好好养着,要不这寒气可是要坐下病的。” 可是洛樱哪里还想得到自己,只是实在没有力气,被两个丫鬟强行架回到床上。得知她醒过来,孟长歌早就过来了,站在门口看着她,嘴角不由得泛起一丝冷笑,他给陆宁使个眼色,陆宁只得走过去。 洛樱容颜憔悴,面容惨淡,问他,“我哥哥他在哪里?” 陆宁迟疑了一下,还是告诉她,“我家公子派人在江里找了很久,可是没有找到你哥哥。” 洛樱还是不肯相信,追问,“可是也没有找到尸体,对不对?能不能再派人去找找,我相信我哥哥他一定没事的。” 陆宁脸上露出为难的神情,叹口气,道,“这江水湍急,每年溺死的人十个有九个是找不到尸体的。我们会继续派人去找,可是你也应该做好心理准备。” 看到她眼中微弱的光芒骤然陨灭,陆宁有些不忍,想了想还是说,“姑娘,我家公子说了,你的请求他没有完成,他不会勉强你留下。养好伤后,你可以选择离开。” 在一瞬间,洛樱有了一丝动摇,房间中不知焚了什么香,悠悠地飘散到她的鼻中,蓦地感到微微的晕眩。她不敢抬头——真的可以离开吗?可是离开后又能去哪里?哥哥生死不明,外面恶贼虎视眈眈,锦阳城这么大,天下这么大,却没有她可容身的地方了。 洛樱终是摇了摇头,这让陆宁和门口处的孟长歌都有些惊讶,陆宁忍不住问她,“你真的要留在这里?” 洛樱凄然苦笑,“我真的可以选择吗?那个姓张的以为我是你家公子的人,才放过我。如果我离开这里,他会怎样你应该比我清楚吧!” 陆宁点头,颇有几丝赞许地看着她,“你倒是会审时度势。” 洛樱缓缓地抬起头,看向他的目光中带着强忍的泪意,“既然身不由己,那么能得到公子庇护是最好不过的!只是希望公子能够帮忙寻找我哥哥,无论是什么消息,我都接受。” 她的话让孟长歌有了一丝动容,却没有显露出来,他远远地扔下一句,“你既然想留下,我自然会帮你!”说罢,就转身离开了,陆宁体贴地给洛樱拿过手帕,然后也急忙跟上。 听到关门的声音,洛樱再也忍不住,痛哭起来。 孟长歌听到她的哭声,脚下一顿,不由得怔住了。等在外面的李嬷嬷迎了上来,试探性地问,“公子,我们真的要留下她吗?” 孟长歌回过神,“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嬷嬷,好好照顾她吧!” 入夜,书房中依旧亮着烛火。修长的手指摩挲着一张旧照片,孟长歌神情复杂地看着照片中的那名女子——她穿着月白上衣,黑色及膝的裙子,笑容明媚,容颜竟与洛樱有着五分相似。 这也是为何锦绣皇宫中美女如云,他却偏偏被一个端酒的小姑娘吸引去了目光。这时陆宁走了进来,问,“公子,刚才府中来报,司令已经知道你和张绍敏的冲突,说是明天就要赶过来!” 孟长歌倒是毫不在意,“他若是来就让他来吧,只是比我预计的稍微早些。”说罢,他披上衣服,说,“陆宁,你和我走一趟吧!” 陆宁一愣,不知道他要去哪里,可还是快步跟上。两人来到洛樱的房间,除了一个守夜的,李嬷嬷和其他丫鬟们早就已经休息了。孟长歌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同时示意陆宁在外面等他。 他推开门,一脚刚迈进去,就看到洛樱坐了起来,警觉地问,“是谁?” 孟长歌点了屋内的灯,抬眼望向她,“是我!” 洛樱眼中又添了几分戒备,紧紧地攥住盖在身上的被子,“公子,你来找我做什么?” 孟长歌走了过去,坐到床边的凳子上,打量着她局促不安的样子,顿时觉得有些可笑,想要伸手过去,可是刚触到她的肌肤,就感到冰凉,立刻把手收回来,道,“你是怕我吗?别忘了,你自己答应我什么!” “我自是不敢忘。”洛樱虽然将语气放的和缓些,可是身子却不自觉地往里缩了一下,“只是现在天色已晚,公子有什么事明天再来吧!” 孟长歌摇了摇头,问她,“既然决定留下,有些事还是要知根知底的。我只知你叫洛樱,其他的倒是一无所知。” 洛樱本来也没想瞒他,一五一十道,“我叫洛樱,我哥哥他叫洛枫。我们俩是南平镇人,我母亲早逝,只有爹爹和哥哥与我相依为命。三个月前年,爹爹去世了,哥哥就带着我到锦阳城讨生活。正好遇到锦绣皇宫招人,哥哥便去了,还恳求宋三爷也给我安排些事情做,却没想到……” 洛樱有些哽咽,眼角泛起泪光,孟长歌忍不住伸出手想要给她擦掉,却被她躲开。孟长歌有些尴尬地放下手,抬目看她,目光深幽带着探询,“你与令兄真是情深,可是我看你们容貌并不相像,可是亲……同母所出?” 第五章、分歧 洛樱没想到他会突然这么问,脱口就回答,“自然是同母所出,公子若是有兄弟姐妹,自然就会知道血浓于水。” 孟长歌眼神一黯,起身走到窗前,抬头望向墨色的夜空,“我虽没有姐妹,却也有兄弟,可是彼此间并不亲近,所以我很羡慕你们兄妹的感情。” 洛樱深知高门大户中必有不欲与外人道的隐秘,“我们相依为命许多年,自然情分要深一些。” 孟长歌眼前浮现出那日洛枫俯身亲吻她头发的一幕,盯着她的眼睛,见她目光清澈坦荡,全然不似作伪,便不继续深究,问出了心中一直想问的那个问题,“那你可认识白芷秋?” 洛樱想了想,确定自己认识的人中没有这个名字,便摇了摇头。孟长歌又问,“那你可听说过林兰?” 虽然嘴里回答没听说过,可是洛樱在心里却觉得这个名字十分耳熟。可是她并没有多想,反而也问孟长歌,“公子,有没有我哥哥的消息。” 孟长歌摇了摇头,“有的话我会第一时间告诉你。” 洛樱嗯了一声,抬头深深地看着他,忽然问,“公子,为什么是我?” 孟长歌嘴角噙出一抹笑意,反问,“是你怎么了,洛小姐现在正是最好的年纪,自然值得男人倾慕。” 洛樱并不信,从小爹爹就告诉她没有免费的午餐,凡是有所得必要有所付出,何况像孟长歌这样的富家公子,定是见过各样的名媛淑女,又怎么会真的倾慕自己。孟长歌自是看穿了她的心思,走近她,吓得洛樱不由得一颤。 孟长歌稍稍用力,拿开她攥着被子的手,掀开被子,手指沿着她的下颔向下,停到她的领口处,却说,“虽然是冬天,但是屋内我都引了地龙,根本不用这么捂着,你看你,已经是满头大汗了!” 洛樱缓缓地吐口气,孟长歌却已经转过身,“你好好休息吧!” 门外,一见他出来,陆宁就迎上去,往屋里瞄了一眼,小声地说,“公子,张家的人联合码头那边的人,截住了我们的船,还要好处费!” 孟长歌皱了皱眉,眼神冷冽,“这是给我下马威,算了,让他们收船吧!” “那人也不找了?”陆宁问。 孟长歌不以为意地说,“我们已经找了一天,也算仁至义尽了,这时候还没找到,多半这人是没了,何苦浪费这人力物力……只是瞒着她,先让她把伤养好吧!”此时,他们谁也不知道,命运将因此掀起一角,将他们纠缠到一起。 第二天,天光未亮,大门就急促地响了起来。门房睡眼惺忪地问,“是谁?” “是司令!”听到门外的来人,门房立刻醒了过来,一边开门,一边通传,“司令到了!” 门外齐整地站着一排卫兵,李副官过去打开车门,一双锃亮的军靴迈出来,随即走下一名军官,虽然年过半百,但是精神矍铄,身形挺直,正是江东十三省的司令南宫函。他疾步走进枕风院中,眼睛扫过赶来迎接的一众下人,问为首的李嬷嬷,“嬷嬷,老四呢?” 李嬷嬷无奈地说,“司令,公子昨天读书太晚了,入夜才睡下,这时应该是刚刚起来!” “这孩子!”对于这个儿子,南宫函始终都有一丝愧疚,并没有计较,只是吩咐道,“行了,一会老四洗漱完告诉他,我在前厅等他!” 而卧房内,孟长歌正在不慌不忙地洗漱,反倒是陆宁十分着急,说,“公子,你明知道司令是来兴师问罪的,你还这么怠慢?” “反正怠不怠慢都得挨训,又何必着急呢!”孟长歌扣上衣襟上最后一颗口子,“走吧!” 前厅中,南宫函按着茶杯,却没喝一口,看到儿子过来,立刻就站了起来。孟长歌走过去,周到地行了礼,“父亲这么急着来我枕风院,可是发生了什么急事?” “老四啊,”真看到人,南宫函倒有些踟蹰了,在心里斟酌一下,道,“也没什么事,就是我听说张绍敏派人截了你的船,还索要不少好处费。这锦阳商会一向支持咱们南宫府,突然间整这回事,可是有什么原因吗?” 见孟长歌没有回答,南宫函咳了一声,“我听说是为了锦绣皇宫的一个女人,老四,那种风月之地能有什么正经女人,不值得你去得罪张绍敏。” 孟长歌不可置否地泛起一丝冷笑,反问,“那父亲认为我现在该如何做?” 南宫函沉思道,“张绍敏不该得罪,但是你既然抢了他要的女人,还他反而显得我们南宫府软弱,他现在要钱泄愤,你不如做个顺水人情,至于那个女人,将她送走,免得再生事端。” 此时,洛樱还不知道前厅的这番对话,心里惦记着哥哥的消息,便撑着走出房间,想去找陆宁问一问。 因为司令突然到来,枕风院中仅有的几个下人都赶去前厅和后厨忙活去了。洛樱也不知道路,走了很久,误打误撞地来到后厨,看到两个坐在地上摘菜的仆妇,刚想问问陆宁在哪里,听到两人的对话却顿住了脚步。 “真的,司令真让公子把那个女人送走?” “那当然,听说是锦绣皇宫的人,那里就是个窑子。司令怎么会让这种女人留在公子身边!” “啧啧……不过她不是还等着她哥哥的消息吗,能同意走吗?“ “她哥哥多半是没了,而且,公子的船都被张家的人截住了,都忙着处理这件事,哪里有功夫管她那闲事!” 听到这里,洛樱倏然转身,心中似乎裂开了极深的罅隙。她是那么信任孟长歌,在经历那悲惨苦痛的事后,她还愿意把最后一点信任交给这个相识不过几面的男人身上,却没想到他居然这样欺骗自己,明明答应过要帮她找哥哥的! 此时,洛樱只想亲自问问他。恍恍惚惚地,她看到前面是李嬷嬷,殊不知,李嬷嬷也在找她。 “哎呦,你怎么跑出来了!”李嬷嬷看到她秀丽却苍白的脸,心里也不由得泛起一丝心疼,但是一想到司令的吩咐,只得狠下心,“姑娘啊,这枕风院是留不下你了。你这就和我收拾收拾东西,快些离开吧!” “嬷嬷,我现在还不能走,我要见公子!”洛樱恳求道。 李嬷嬷以为她要找孟长歌求情,一口就回绝了,抓住她。“没用的,这是司令的命令,公子也是违逆不了。” “可是嬷嬷,我就见公子一面,问他一句话,问完后我一定会走!”洛樱苦苦哀求着。两人僵持间,一阵脚步声传来。 孟长歌走过来冷冷地看着李嬷嬷,“嬷嬷,人是我带回来的,是去是留自然也是我说的算!” 第六章、选择 李嬷嬷为难地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的司令,只得收回手。 洛樱只是看着孟长歌,深黑的瞳孔中还怀着一丝希望,“公子,你真的派人去寻我哥哥了吗?” 孟长歌却觉得她此时是在无理取闹,正满心盘算着怎么将她留下来,就不耐烦地说,“我说过有消息自然会告诉你,你现在快回房间养病去,在这里瞎跑什么!” “原来是这样,公子也无需敷衍我了。”洛樱心中了然,心中凄恻,轻声道,“只是我不明白,对于你们这些有钱有势的人,人命真就如此轻贱?” 孟长歌神色一动,但是很快就收敛起来,一把扯住她,有些薄怒,“还不快回你房里!” 这时,南宫函走上前,想要看一看这个能让自己一向清冷自持的儿子出头的女人。他之前也想过,认为即使不是绝代佳人,也一定是锦绣皇宫中能让男人一掷千金的尤物。可是当他看到洛樱时,却惊住了。 这个女孩容颜虽然秀致清丽,素净中还带着苍白,一双黑眸澄澈凄然,倒是和自己想的不太一样,只是她的脸实在带着几分熟稔,让他不由得想起二十年前的一位故人。南宫函不禁失口问,“你叫什么?” 洛樱怔怔地看着他,不知道眼前这个穿着军装的男人是谁。 这时,李嬷嬷轻推了她一下,“这是司令,问你话呢!” 洛樱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南宫函眼中流露出微微的失望。他审视着她,问:“你是从何处而来,为何进了锦绣皇宫那个地方?” 洛樱看了一眼孟长歌,他眼中情绪莫测,忽然让她觉得有几分寒意。可是司令的威严压过来,让她也不敢多想,只得如实回答,“我和哥哥本来是南平镇人,父亲去世后就来到这里谋生计,后来锦绣皇宫里招人,哥哥就去了,也让我在那里做了服务生。” 南宫函微不可闻地叹口气,他自然了解张绍敏的为人,知道面前的这个女孩并不是自己之前想的那样,而是真的无辜。可是他也不会任由儿子与张家交恶,于是迟疑了一下,还是开口,“洛姑娘,这里你是万万留不得了,你可以愿意随我回南宫府?到时,你改名换姓,便不会有这些麻烦!” 洛樱惊住了,她再次求助般地看向孟长歌,孟长歌嘴角牵出一丝讥诮的冷笑,深深地望了一眼父亲,“司令的权势自然不是我能相比的,洛樱,选择权在你手上。你若想走,我不拦你……” 他本想再告诉她,她若想留,也不会有人带走她。可是话到嘴边,却被生生地咽了回去。他特意避开她的目光,面上虽然镇定,心里却有些不安。 洛樱重重向他磕了个头,转身面向南宫函,“我叩谢公子的救命之恩。司令,我哥哥那日和我一起坠江,如果司令愿意派人搜寻他的消息,我愿意和司令走!” 孟长歌的眸子暗了暗,他自幼出身富贵又遭逢巨变,性情冷漠,并不知道在这个乱世中洛樱兄妹那种相依相伴的亲情。此刻,只觉得她也是一样的爱慕虚荣,想要更强大的庇护,冷冷地开口,“既然洛樱姑娘做了选择,那我只能祝姑娘以后前途无量!也祝父亲再添新宠!” 洛樱对他话语中的嘲讽并没有太多在意,说:“像我们这样的人。如同水中飘萍,根本就身不由己!” 孟长歌却不想和她多说,拂袖而去。南宫函无奈地摇摇头,他知道儿子心中的那根刺是什么,却不知该怎么拔除。 洛樱一直看着孟长歌的背影消失在视野中,心中竟然莫名感到一丝痛意。这时,南宫函问她可有什么需要收拾的东西,这才让她回过神。 洛樱摇了摇头,“我来的时候孑然一身,别无长物,不需要收拾什么。” 那天,气温骤降。洛樱随南宫函走进汽车时,她忽然感到似乎有一道目光在跟随着自己,然而回头时却空无一人。 枕风院中,孟长歌伫立在回廊中。听着门外的车声人声都消失,不由得伸出手,却只抓住一团寒意。 时光的车轮无情地向前碾压着,五年匆匆而过。五年里国内的形势风云变幻,南宫函虽然依旧坐镇江东,但是长年的戎马生涯早已掏空了他的身体,早已经不复当初的英武。司令病重的消息早已传开,整个南宫府甚至江东,都已暗流涌动。 南宫府内,南宫函喝完药,便挥挥手,让众人都退下,单单只让洛樱留下。他让洛樱将这几扶桑军中的急报念给他听,听完后,忽然问,“阿樱,上次我让你给你老四发封电报,你可发走了?” 洛樱点点头,又轻声说,“司令不要心急,现在好多地方打仗,耽搁了四少爷回家的时间,再等等,应该快到了!” 南宫函合上眼睛,长叹一声,“我有四个儿子,只可惜老大去的早,老二蠢笨,老三奸邪,只有老四人品才能俱佳,却和我心生隔膜。可叹我南宫函,难道真是后继无人了吗?” 看到这英雄迟暮,洛樱心中不免有些感伤,开口,“司令这五年相护,洛樱铭记在心。洛樱自愿成为守护南宫家的一把刀!” 南宫函抬目看向她,欣慰地笑了,“你我虽无父女之缘,却有父女之义。只是阿樱,这条路着实艰难,着实是委屈你了!今夜,我有一个任务要交于你,你可愿接受!” 五年中,这是南宫函第一次交予自己做事,洛樱点了点头。 南宫函还在犹豫,再次和她说,“阿樱,你如今已经有了自保的能力,我也能保你下半生快乐无忧,为何还要选择这样的路?” 洛樱并没有回答,或许她自己也不知道答案。南宫函见她心意已决,只得说,“那你先下去休息吧,到时方箭会把任务交给你。只是阿樱,无论成败,切记,不要牵累南宫府!” 洛樱退出房间,下楼,穿过偌大的走廊,客厅来到花园中,深深地吸口气,面前却被男子高大的身影罩住。看到是司令的次子南宫清铭,洛樱没好气地说,“二少爷为何挡住我的路?” 南宫清铭虽是南宫府最年长的公子,也成了亲,但是却十分好色,早已垂涎她的美貌。只是从前慑于父亲的威压,不敢太过表露。现在知道父亲病重,便再无顾忌,一只手扣住她手腕,另一只手向她柔软的腰间摸去,急切地说,“阿樱,你也别装了,父亲老了,护不住你了,你不如跟我,到时照样享受这荣华富贵的日子!” 第七章 重逢 对着他的纠缠,洛樱心里厌恶至极,急忙向后退了几步,喝道,“二少爷还请自重!” 周围的下人对此早就习以为常,只装作看不到。南宫清铭便更肆无忌惮,强行将洛樱向自己怀里扯去,洛樱挣了几下没挣脱,情急下便抽出腰间的软刀,吓得南宫清铭立刻松开手,可是衬衫的袖口还是被她削了下来。 南宫清铭怒了,骂道,“你这个给脸不要脸的贱人!”说罢,举手便要打向她。 这时,大门打开,一道清俊挺拔的身影迈进来,身上是还未来及换下的军装,带着仆仆风尘。他顿住了脚步,看着这个多年未踏进的家,心中百感交集。 南宫清铭看到来人,不得不放下手。一旁的下人也有些惊讶,谁也没想到在三年前去了军校的四少爷会突然间回来。其中有反应快的立刻喊道,“是四少爷!快通知司令,四少爷回来了!” 洛樱听到声音,转过身,却怔住了。两人五年后第一次见面,目光交融到一起,却又立刻躲闪开。还是她率先开口,打破了这尴尬的沉默,“好久不见……四少爷!” 孟长歌望着这个三年都未曾踏足过的家,觉得既熟悉又陌生,更没想到自己居然先看到这个场面,听到她那句好久不见,孟长歌只是礼貌地微笑颔首,带着三分疏远。这时,后面搬行李的陆宁带着几个下人也跟了进来,一眼就看到了穿着淡蓝色裙装的洛樱,看着当初那个柔弱的女孩已经脱了曾经的稚气,多了几分沉静娴雅,面上不由得露出惊艳,道,“洛樱姑娘,这些年不见,漂亮了许多!” 刚说完,他就感到自家公子的目光冷冷地落到自己身上,突然间变得锐利。孟长歌有些不悦地说,“快把东西搬进去分好,在这耽误什么!” 南宫函听到了儿子回来的消息,第一时间就带着一众家人来到了前厅中。看着孟长歌走了进去,洛樱心里微微叹口气,这时一个仆妇过来,小声说,“阿樱小姐,司令让你也进去!” 开阔的大厅中,南宫函坐在正中央的真皮沙发上。或许是因为儿子回来的缘故,脸上的气色也好了几分。左边坐着的是一位年近五旬的妇人,穿着墨绿色暗金纹的长款旗袍,面容丰美和善,颈间带着一串珍珠熠熠生彩,这位是二夫人薛彩琴,次子南宫清铭的生母。她旁边坐着的妇人与她年龄相仿,穿着也极为素淡,身材有些瘦削,这是三子南宫清钊的生母邵月华。而司令的右边坐着的是一位桃红色旗袍的丽人,美艳婀娜,正是四夫人白芷秋。看到孟长歌的那一霎,她脸上的神色似乎极喜,但是立刻故作平静,向站在那里的洛樱招了招手,极亲昵地说,“阿樱,过来,坐我旁边!” 洛樱犹豫了一下,自行坐到旁边一个空沙发位上,说,“谢谢秋夫人,我坐在这里就可以。” 南宫清铭正坐在她的对面,刚才的事似乎并没有给他多大教训,虽然妻子就在身侧,可他的目光却在洛樱身上流连不去。孟长歌自然注意到了这一幕,嘴角不由得勾起一丝冷笑,径直走过去,直接坐到了洛樱的身侧,直接迎上二哥的目光,迫的南宫清铭不得不收回目光。 洛樱稍稍却挪了挪身子,和他拉开距离。而司令的另一个儿子南宫清钊冷眼看着这一切,又将目光转向白芷秋。 白芷秋看到孟长歌与洛樱间的这一切,神情也微微僵硬,纤长的手指紧紧地揪着自己的手帕。这时,孟长歌站起来,朝南宫函恭敬行礼,并让陆宁端来一个木盒,打开一看让所有人一惊,里面是一把机枪和一叠图纸。“父亲,这是在军校时,我的一位德国教官赠给我一支mg08马克沁水冷重机枪,后来我又托他寻得图纸,特意来献给父亲。” 南宫函惊喜万分,他的军队在武器上一直是个短板,这个图纸正解了他的燃眉之急。他颇为赞许地看着孟长歌,旁边的白芷秋也为此面露欣喜,只是其余的两对母子均相视一眼,神色复杂地敷衍出笑意。 刚坐了一会,司令便有些支撑不住,让白芷秋扶着他回房休息。洛樱偷偷地瞥了一眼孟长歌,看他虽然神色依旧,但是望着父亲也是掩不住的担忧之色。二夫人开始张罗着为孟长歌收拾房间,孟长歌却拒绝了,“谢谢二姨娘的好意,只是我这些年在外面住惯了,这次回来还住别院就行!” 到了晚膳,洛樱看到他们一家人聚在一起,知道自己身份尴尬,并没有留下,而是自己回了房间。听着外面的热闹散去,她知道孟长歌应该是离开了,一直有些不安的心这才落下来。这时,敲门声响了,她急忙去开门,看到是司令的副官方箭。方箭交给她一个信封,说,“阿樱姑娘,这是司令交给你的任务。” 他迟疑了一下,又说道,“不过司令也说了,姑娘如果不想,千万不要勉强。” 洛樱摇了摇头,接过那封信,说,“方先生放心吧,我自会将司令吩咐的事情做好。” 方箭不放心地叮嘱道,“那姑娘第一次执行这样的任务,一定要小心,司令也说过,姑娘遇到事情不要逞强,自身的安危才是第一位!” 洛樱点了点头,送走方箭后,她拿出信封,小心地破开上面的火漆,拿出里面的信,打开看到上面只有一幅画像、一个名字还有一行地址,心里就明白了,默默地记下来随即将信和信封就着炭盆点燃了,片刻间就烧成了灰。 脂粉的浓艳香气掩盖了空气中的浊臭,各种不堪的声音杂乱地响着,在这条有名的花柳巷中,遍布着众多见不得人的生意。“春香坊”中,一名彪形大汉搂着一位妖娆的女郎进屋,嘱咐手下在门口等他。屋内,女子坦露香肩,引得男子欲火中烧,迫不及待将她扑倒在床,这时,床板翻动,从里面跃出一道身影,如同鹞子般敏捷地扑向他,寒光掠向他的颈间。 女人吓得刚要惊叫,就被洛樱一个手刀劈晕。但是这一下的偏差,却也让大汉有了机会闪躲。洛樱追过去,几个回合间就将他刺杀,但这也惊动了门外的那两个手下。 第八章 追问 他们踹开门,看到了倒在血泊中的大汉,一个连忙去看看还有没有可救的余地,一个招呼其余的手下,循着翻开的窗户追了出去。 洛樱也是第一次杀人,手还微微颤抖,她深深吸口气,让自己尽快平静下来。她已经听到有人追过来,心知自己没有太多的时间。只是在刚才的打斗中已经耗尽全力,却依然强撑着跑着,她始终记得南宫函对她说过:无论任务成功或是失败,切不可牵累南宫府。所以她不能回南宫府,只得往相反的地方逃去。 这种慌乱无措让她不由得想起三年前,那时有哥哥抓着她的手,但是现在,她只有自己一个人了。经过一条马路上,一辆汽车飞驰而来,洛樱本想躲开,但是抬头间,借着雪亮的灯光,她看到前面开车的男子,不由得惊住了,停下了脚步——那张面容那样熟悉,让她想起自己寻了三年的哥哥。 她完全忘了后面还有人在追自己,呆呆地愣在那里。车上的男子见突然有人挡在前面,急急地踩了一脚刹车。 急促的刹车声让她回过神,洛樱慌忙地抬头,却被拽进一个温暖的怀抱中。那人按住她的头,低声说,“是我,别抬头,跟我走!” 听到是孟长歌的声音,洛樱微微感到心安,任由他拽着自己过了马路。孟长歌拉着她拐入小路,一路快步疾行,跑到一处庭院中。两人进去后,孟长歌见无人跟上来,将便将门一锁。 他转过身盯着她局促不安的脸庞,深黑的眸子中透出探询之意,沉声问,“洛樱,告诉我实话,这五年在南宫府,你究竟是怎么过的?” 听到孟长歌这样问自己,洛樱却只是淡淡一笑,说,“我这五年在南宫府过的很是安逸,不似以前颠沛流离。” “是吗?”孟长歌并不信,扯过她沾血的衣角,“可是我觉得并不是这样。洛樱,你是不是还在为当初的事怨我?” 洛樱低下头,避开他的目光,说,“四少爷说笑了,当初的事我也想通了,并不敢怨你!”她停顿了一下,又说,“何况当初,你和我素昧平生,只不过我的相貌与你的故人有几分相似,你能出手救我,我已经是很感激了。” 孟长歌闻言心中微震,脱口而出,“你都知道了……可是,并不像你想的那样……” 洛樱却打断他,“四少爷,究竟是怎么样并不重要。司令他毕竟年纪大了,身体也不似之前,他其实很惦念你。你们是骨肉至亲,血浓于水,纵使之前有什么误会,你也应该多回来看看他陪陪他。” 孟长歌听这样的话却十分不耐,一把将她抵在墙上,“对于旁的事,你都这么上心,那你自己的事呢?这五年,我有时还在想你过的好不好,可你呢,可曾想过我?” 他的气息慢慢地贴近,洛樱却别过头,避开了他。五年的时光在她眼前一幕幕闪过——当初,她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来到南宫府,也不知道自己即将面对什么样的命运。 南宫府里的人看向她的目光复杂,有嘲笑的,有艳羡的,也有同情的,纷纷都在猜测这个貌美的小姑娘会不会取代秋夫人,成为司令的新宠。 南宫函也细细询问了她的身世,给了她安适的住处,给了她锦衣玉食,并且出乎意料地说自己没有女儿,希望能收她为义女。面对这凭空而来的好处,洛樱却并不感到惊喜,她始终记得父亲的话:天下没有免费的馈赠和无缘无故的好意。听出了她的委婉拒绝之意,南宫函倒也不恼,便问她想要什么。 洛樱想了想,说自己想学习武艺,想有自保的能力。 她的话让南宫函有些惊讶,倒是对眼前这个女孩开始另眼相看。他应允了,为她请来了老师教她武艺和枪法。洛樱倒是很有天赋,学的既快又好。南宫函又请人教她读书,自己还亲自教她兵法,这让洛樱不由得想起自己的父亲。 但是她知道南宫函毕竟与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所以对于这份好意,她半是接受半是警惕。 但是南宫府的其他人对她就是各怀心思,南宫清铭好色,总是骚扰她,南宫清钊阴狠,在他面前自己需得万分小心,而二夫人和三夫人都视她为狐媚祸水,惟有白芷秋待她还算和善些,只是听到她的名字,看着她与自己肖似的脸,洛樱终于想明白为何孟长歌会对自己如此感兴趣。 她不知道孟长歌和这位名义上的庶母有什么过往,却知道自己于他而言,或许只是一个替代品。 “我当然会想你,你毕竟是我的救命恩人!”洛樱手上用劲,推开他。她打开门,看到已经没有人追过来,道,“谢谢四少爷再次相救,我先回去和司令复命。” 她顿了一下,看着孟长歌缓缓地说,“四少爷如果有时间,还是多去看看司令吧!” 孟长歌看着她的背影,心中竟是感到莫名的苦涩,他知道她再也不是他记忆中的那个少女了。 洛樱回去后和司令汇报了经过,却独独避开与孟长歌相关的事情。南宫函满意地点点头,说,“阿樱,你也乏了,回去休息吧,过几天还有一个晚宴你得参加!” 洛樱并没有多问,回到房间后,她烧掉了身上占着血渍的衣服,又洗了澡,这才感觉心情平静了许多。躺在床上,她闭上眼,却都是孟长歌的身影。 第二天,她刚下楼,就看到孟长歌站在楼下客厅中,衬衫和长靴勾勒出他极好的身形。洛樱心里咯噔一下,刚要回房间,却又觉得好笑,他也没说是来找自己,自己躲什么? 孟长歌看向她,却直接走向她,说,“干什么去?” 洛樱不失礼貌地说,“四少爷,刚起来,正准备去吃早饭。” 孟长歌便说,“那正好,我也没吃,我带你出去吧!” 洛樱连忙拒绝,谁知孟长歌说,“那正好,我们一起去餐厅吧!” 想到南宫府众人异样的目光,洛樱觉得还不如出去吃呢,好在清静。只得随着孟长歌上车,两人到了一间饭店,现在正好是早茶的时间。孟长歌点了好几样点心,铺满了一桌,见他还要点,洛樱连忙阻止他,“四少爷,这些我怕都吃不完。” 看到她对自己的客气与疏远,孟长歌自嘲地笑道,“洛樱,你我也是相识一场,何必这么生疏。” 第九章 职务 洛樱小声说,“我没有。” 孟长歌也没有再多说,毕竟比起这五年只能在脑海中凭着回忆来想她,这样近距离地看着她已经很好了。 洛樱吃了几口,不由得说,“到了这里后,我还是第一次在府外吃饭,觉得还不错。四少爷,你点了这么多怎么不吃?” 孟长歌其实在别院早就吃过了早餐,但是他还是象征性地吃了几口。 吃完后,洛樱就要赶回南宫府,怕南宫函那边还有事情吩咐自己。孟长歌却想找机会和她好好谈谈,可是他本身就不善言辞,一直快到南宫府门口,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开口机会。 此时,南宫清铭正好看到两人一起回来,便阴阳怪气地说,“没想到我这位四弟大早晨就这么有兴致,带阿樱姑娘出去做什么了?” 孟长歌却只是淡淡地扫了他一眼,吐出两个字,“闭嘴!” 这让南宫清铭觉得十分尴尬,上前一步,怒道,“老四,我好歹是你兄长,你难道这么不懂礼节吗?对,大夫人去世的早,恐怕也没人教过你礼节!” 听到这话,孟长歌脸色极差,刚要发作,却听洛樱抢先说,“二少爷还请慎言,您虽然是兄长,可是四少爷却是嫡出,大夫人也是您的嫡母,你刚才那番话如果被司令知道了,不知道他会认为谁才是真正的大不敬呢?” 南宫清铭语塞,气急败坏地看着两人,这是二夫人搀着南宫函走出来,正好看到这一幕,有心帮儿子出口气便说,“阿樱姑娘好气派,就这么和二少爷说话,别忘了你可是司令带回的人!” 孟长歌听到这话,目光转向南宫函,缓缓道,“二夫人有所不知,洛樱她本来就是我的人,父亲,你说呢?” 听到这话,洛樱有些难为情地低下头。南宫函看了看两人,脸上竟然多了一丝欣慰之意,说,“老四,当初阿樱的确是你带回的。可是她在南宫府这些年,我早已将她视为女儿一般,你以后也要尊重人家。” 在场的人各个都是人精,都听出了话中的深意,南宫函这些话既是默许了孟长歌与洛樱的关系,回应了府中对洛樱一直以来的质疑,同时也抬高了洛樱的地位,让所有人不敢轻慢她。 孟长歌深深地看了一眼洛樱,可惜她低着头,无法看清她的表情。 南宫函走上前,说,“阿樱,你先回去吧!老四,你和我去一趟司令署。” 孟长歌点了点头,却没有注意到身后南宫清铭和不远处南宫清钊嫉恨的目光。到了司令署后,正好赶上早会,南宫函便借此机会将这位幼子介绍给所有官员认识。这些官员一眼便看出南宫函对这名儿子的重视,也都不敢轻慢。 散会后,南宫函笑着问,“老四,我听说你这些年在军校成绩优异,告诉父亲,你想担任什么职务,如果可行,我尽早让你上任。” 孟长歌脸上却没见一丝欣喜,依旧是淡淡的表情,反问南宫函,“父亲如果想对我委以重任,是想弥补我还是弥补我母亲?” 南宫函面上闪过一丝痛色,一时说不出话,手却捂住了心口。孟长歌觉得有些不对,有些担心地问,“父亲,你怎么了?” 南宫函急忙摆摆手,“没事,老了,毛病多了。” 孟长歌也知道自己失言,有些歉疚地说,“是我说多了,父亲不用放在心上。父亲觉得我适合哪个职务,尽管安排吧,我不会有异议的。” 孟长歌离开后,方箭走了过来,扶住南宫函说,“司令,你怎么不告诉四公子呢?如今你的身体这样不好,如果告诉四公子,他会明白你的苦心的。” 南宫函苦笑一下,“他明白又怎样,这个孩子虽然不说,我知道他还是没有原谅我,毕竟是我害的他失去了母亲和兄长。” 晚宴设在锦阳城中的锦绣皇宫,南宫函和府上的三位公子均在邀请的名单上。每个人还得携一名女伴,南宫函带了白芷秋,毕竟这种场合需要她的年轻貌美。南宫清铭夫妇一同出席,南宫清钊带着的自然是自己正在议亲的那名小姐。只是洛樱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再次回到锦绣皇宫,还是作为孟长歌的女伴。刚到锦绣皇宫的门口,当初那些痛苦的过往又禁不住呼啸而来。 这晚宴正是宋三爷举办的,邀请的都是江东名流,而晚宴的主角正是宋三爷留学归来的女儿宋沁如。宋三爷的发妻很多年前就去世了,只留下这一个孩子,自是被当作掌上明珠,后来又被送去了扶桑留学,前几日刚刚回来。 舞池灯光绚烂夺目,正中间穿着浅紫色西式礼服裙的正是宋沁如,她容貌绝美,气质脱俗,宋三爷骄傲地向来宾介绍着自己这位爱女。洛樱却被宋沁如身边的男伴吸引住目光,那男子一身白色西服,面容英俊却带着几分冷冽。 虽然过了五年,但是一个强烈的念头冲上洛樱的心头。 第十章 哥哥 洛樱看到这个人熟悉的面容,强烈地觉得这个人或许就是哥哥洛枫。不少人见她是随司令而来,衣着华美,容颜出众,便都过来搭讪或者邀舞,可是洛樱都拒绝了。等了许久,她才看到那个男子一个人站在僻静的阳台上,便立刻寻了过去。 听到身后的脚步声,男子轻轻晃着酒杯,回头看向洛樱,礼貌且又陌生地问,“这位小姐,找在下有什么事吗?” 洛樱的声音微微带着一丝不可觉的颤抖,问,“哥哥……你是不是洛枫?” 男子看着她满脸的期待,却露出诧异的笑容,礼貌并带着几分疏远地说,“小姐,你认错人了,我叫沈云岐,是沁如在法国的同学!” 洛樱不可置信地看着他,那样熟悉的眉眼,虽然过了五年,但是他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啊,她怎么会认错!“你怎么可能不是,你和我哥哥长得这么像。他小的时候额头受过伤,留下一道很长的疤,顺着眼角就能摸到!” 她急切地伸过手,想要验证自己的话,却被沈云岐不悦地拨开她的手。“小姐,你这套近乎的手法太过拙劣了。人有相似很正常,希望小姐不要拿这个当借口,毕竟我是有女伴的人!” “沈先生想多了,你有女伴,她自然也有男伴!”孟长歌慢慢走过来,一把拽过洛樱,在她耳边低声说,“别失态,这里人多眼杂。” “原来是南宫府的四公子,”沈云岐看着他,嘴角噙出一丝笑,“四公子,既然是你的女伴,还请看护好。这位小姐,我虽然不认识你哥哥,但是我想你这么挂念他,终有一日,你们会兄妹团聚的。” 孟长歌注视着他,笑了笑,“沈先生说的没错,她哥哥若是还在,一定不会这般将她弃之不顾这么多年!” 沈云岐神色不改,这时,宋沁如走过来,亲昵地挽住他胳膊,娇声说,“云岐,你怎么偷偷躲到这里,快陪我跳舞去!” 沈云岐宠溺地拍了拍她的手,礼貌地对孟长歌和洛樱说:“四公子,我这就和沁如去跳舞,不如我们一起?” 洛樱刚要拒绝,就听孟长歌朗声说,“谢谢沈先生好意,阿樱,我们也一起过去吧!” 舞池中灯光亮起,孟长歌看着她,眼中尽是自己也料想不到的温柔,她今天穿着一身鹅黄色蕾丝边的旗袍式洋装,乌黑的长发简单地盘起,留在耳畔的几缕碎发衬的她小巧白皙的脸多了几分灵动,乌黑的眸子如同清澈的潭水,局促不安地望着自己。 孟长歌一手把住她纤细的腰身,一手扶住她的肩膀,低声在她耳畔说,“别怕,跟着我,前,后……” 洛樱慢慢地从慌乱到从容,渐渐地跟着孟长歌的节奏,翩翩起舞。而一旁的沈云岐和宋沁如也跳的十分默契,宋沁如小声地问,“云岐,你知道这位小姐是哪家的闺秀吗,看着和四公子很般配呢!” 沈云岐斜睨了一眼,不以为然地说,“萤火之光,也配和皓月争辉!” 宋沁如对他的语气很奇怪,笑道,“云岐,没想到你对四公子的评价很高呢!” 沈云岐没有作声,只是他的目光越过宋沁如,越过舞池中的男男女女,落到那个专心跳舞,还不太熟练的女孩身上,久久未能移开。 同样也有一个人盯着洛樱良久,正是张绍敏,此时他虽然还是锦阳城商会的会长,但是形势早就和五年前不一样了。他虽然怀疑洛樱就是当年那个被孟长歌带走的女孩,心里却也是忌惮着南宫府。昨夜,他的一个手下死在了“春香坊”中。本来死个人也是习以为常的事,可是偏偏这个手下是他和扶桑人做烟土生意的线人,如今突然间被人暗杀,对这生意影响极大。他一度怀疑是南宫府下的手,因为南宫函极恨烟土还有东瀛人,但是却没有实质性证据。 这时,宋三爷过来,笑道,“张会长今天心情欠佳啊,不如我给你安排几个女郎,上去跳跳舞!” 张绍敏烦闷地摇摇手,眼睛一眯,指了指舞池中的洛樱,问,“宋三爷帮我看看,这个是不是当初在这冒犯我的那个小姑娘!” 宋三爷扫了一眼,按下他的手,“张会长可不能瞎说,这可是南宫府的人,听说是故去的司令夫人的侄女,正经的表小姐。你这话要是被司令知道,咱们俩都得有麻烦!” 张绍敏只得作罢,这时,宋三爷降低声音,和他说,“张会长,我听说你的手下出了事,给你添了不少麻烦。我给你引见个人,看看能不能对你有所帮助!” 南宫函也借着这次酒会,和锦阳城中的几位商业巨擘聊了聊军饷的事,他本想找张绍敏,可是转了几圈也看不到人影,身子又发不适,他脚下一个踉跄,险些摔倒,幸好方箭扶住了他。南宫函找个位置坐下,吩咐道,“千万不要声张,我在这坐一会,你去找洛樱给我取点药过来。” 听到南宫函身体不适,洛樱立刻停下跳舞,要和方箭过去,一回头看孟长歌也跟着,于是拦住他,低声说,“四少爷不要跟着,司令那边有我,你在这应付着,切不可让别人看出司令身体有恙。” 孟长歌自是明白其中利害,只得留在原地。不远处的白芷秋见他落单,便款款走过来。孟长歌冷冷地看着她,说,“秋夫人不在我父亲身边伺候,找我干什么?” 白芷秋想要上前一步,可是终究不敢,她盯着他,鼓起勇气问,“长歌,你是不是看上阿樱了?” 孟长歌反问她,“我看上谁和秋夫人没什么关系吧,秋夫人虽然是我名义上的庶母,但是上头还有两位呢,这事还轮不到你操心吧!” 白芷秋闻言,身子一震,美艳的脸上浮现出难过,“长歌,我知道你是怎么想我的,可是当年的事我也是身不由己。更何况阿樱她和我又有什么区别,只是比我年轻一些,她天天粘着司令,难道没有攀附之心?你为何对她如此宽待,对我却如此苛刻!” 孟长歌嘲弄地笑了一下,“秋夫人真是以己度人,当年的事我早就不想再提,阿樱不似秋夫人那般心气高。”他停顿了一下,仔细地看了看白芷秋,又说,“我从前也觉得你们两人容貌相似,但是现在看来,竟是截然不同。” 白芷秋还欲说些什么,就看到方箭过来,低声说,“四少爷,秋夫人,司令身子有些不适,先行回府了。阿樱姑娘也跟着一同回去了,他让你们稍安勿躁,一切如常,千万不能惊动旁人。二少爷、三少爷那边我也告诉了。” 孟长歌听到洛樱已经走了,便感到兴味索然,说,“方副官帮我安排车吧,我也想早点回去清静清静。” 见他要走,白芷秋立刻说,“方副官,我和长……四少爷一同回去,省的车再跑两趟。” 孟长歌没有理她,自行跟着方箭走在前面,到了外面就坐上车。他刚要关车门,看到白芷秋也要坐上来,极力掩住面上的嫌恶,冷言道,“秋夫人,你我辈分有别,还劳烦你坐在前面!” 第十一章 善言 白芷秋尴尬地说,“四少爷,你看我这身……怎么方便坐到前面?” 听到这话,前面的司机也按捺不住好奇心,偷偷地打量着她开叉开的极高的旗袍还有旗袍下被丝袜裹住的美腿。 孟长歌无奈,只好自己下车坐在副驾,让她坐在后座。孟长歌本想先回别院,但是想到白芷秋还在车上,就吩咐司机先将她送回南宫府。白芷秋心中不禁黯然,她明白孟长歌这么做是不想自己知道他的住处。 到了南宫府,孟长歌本想离开,却看到洛樱急急地从里面奔出来,看到他便气喘吁吁地说,“四少爷,你去看看司令吧,司令很不好!” 听到这话,孟长歌和白芷秋都变了脸色,匆匆来到司令房门口。洛樱却拦住了白芷秋,说,“秋夫人,让他们父子俩单独说说话吧!” 南宫府的私人医生已经来过,给南宫函打了针,并劝他住院治疗,却被南宫函拒绝。孟长歌走了进去,看到南宫函斜倚在床上,面色清白,看到他的一刹那,眼神突然迷茫起来,唤了一声,“清钧。” 孟长歌走上前,沉声说,“父亲,大哥已经走了很多年了!” 南宫函回过神,喃喃道,“是啊,清钧已经不在了,他走的时候还不到你这个岁数。还有阿雪,我对不住你们母子啊!” 听到母亲和大哥的名字,孟长歌的眼中掠过一丝痛色,终究忍不住一直压抑的愤恨,说,“父亲如今地位美人都有了,何必惺惺作态,让已逝之人不得安宁。” 南宫函面如死灰,看着自己的儿子,他的眉眼清隽,肖似亡妻,这是除了长子外,最让他寄予厚望的儿子,可是两人间的隔阂犹如千年冰雪,不知该如何消除。想到这里,南宫函气血翻涌,一口腥气上口,被他强行咽了回去。 三十五年前,他还是前司令手下的一名小将,为了得到财力资助,他娶了名门之女孟雪,婚后不到两年就有了长子南宫清钧,而他也平步青云,官运亨通,很快就成了司令身边的红人。为了巩固权势,他又纳了一个同僚的表妹做二房夫人,过门不到半年就生下了南宫清铭。这件事让孟雪伤心不已,可是她自幼受到的教育便是要贤良大度,于是便和二夫人姐妹相称,维持着家宅安宁。谁知没过多长时间,府中又添了新人。孟雪日日独守空房,远远看着本该属于自己的丈夫和其他女人欢声笑语,心情也渐渐地抑郁。 南宫清钧心疼母亲,也劝了父亲很多次,可是南宫函却告诉他男儿的眼光要放长远,不要天天被妇人间拈酸吃醋的小事牵绊。期间孟雪怀了两次孕都没有保住,到了第三次时,南宫清钧为了让母亲心情舒畅些,不顾父亲的反对,将母亲迁到了枕风别院,在那里她诞下了司令的第四个儿子,取名为南宫清铎。 孟雪看着怀中那玉雪可爱的孩子,心中的阴霾也散开了一些,再也不肯回到南宫府。她嫌孩子的名字拗口,便给他起了个小名叫长歌。那七年便是孟长歌一生中最快乐的七年,虽然父亲很少出现,但是有母亲和大哥。那时母亲会把他抱在膝上,坐在回廊中,数着春花和蝴蝶。大哥给他带各种各样的新奇事物,有一次甚至给他拿了一把真枪,被母亲追着打了好久。 这时这样快乐的日子到了他七岁生日那天便戛然而止。那年,南宫函联合了部众,推翻了前司令,自己坐上江东十三省司令之位。而在枕风院中,孟雪布置妥当,等了很久却不见丈夫过来,便让长子和自己一起去去南宫府请,一同庆祝幼子七岁的生日。 孟长歌不知道他们去了之后发生了什么,只记得嬷嬷带着自己一直在那里等着,饿的实在不行,他还偷偷用手沾了一点蛋糕上的奶油塞到嘴里。后来嬷嬷派去打听消息的人迟迟没回来,又怕饿坏了他,只好让人热了热放凉的佳肴,让他先吃着。 他吃完饭,又自己切了蛋糕吃。可是没等吃完,就听到了噩耗——夫人和大公子坐的汽车被人放了炸药,炸的尸骨无存。而他的父亲,本应将娇妻弱子护在羽翼下的父亲,却抱回了一个叫林兰的女人。 母亲和大哥的葬礼上,他想哭却哭不出来,那时他觉得母亲和大哥只是走散了,或许他今天睡一觉,明天一睁开眼睛,还会躺在母亲的怀里,还会看到大哥拿回的新奇玩意。可是嬷嬷却告诉他,人死了就不会再回来了。 嬷嬷伸手指了指跪拜在母亲灵前的那几个女人,痛声说:“公子,就是因为她们,夫人和大公子才会……你一定要记住!” 孟长歌自然会记住,从那时开始,这世上就再无南宫清铎,只有孟长歌。 而那个和母亲的死脱不了干系的林兰,没等孟长歌去恨她,就在当年冬天自缢而死。孟长歌看着父亲抱着那个女人时的悲痛欲绝,觉得自己的母亲真是可怜,生前丈夫的人不在她那里,死后丈夫的心也不在她那里。 如今,这些往事在脑海中回放。南宫函很想解释一番,可是千头万绪,竟不知从何说起。孟长歌却走上前,说,“父亲,逝者已矣,无论如何也回不去了。你好好将养身子,这江东十三省不能没有你!” 南宫函苦笑,突然问他,“老四,你可想要这个司令之位,你可能担负起整个南宫家吗?” 孟长歌一怔,随即摇摇头,“父亲病糊涂了,我姓孟,不姓南宫。我和父亲不一样,我对于权势没有兴趣,我只想平平淡淡过一生。” 听到这话,南宫函忽然想起那时新婚,孟雪也不过是个韶龄少女,颔首低眉,略带羞涩地在纸上写上,“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却没想到两人最终的结局却是生而分离,死而永诀。他忍不住苦笑,喃喃道,“好好,我也希望吾儿能够得偿所愿。”再也不愿多说什么,摆摆手,让孟长歌回去休息。 孟长歌心里有些不安,走到门口,回头道,“父亲好好养病,待过几天好些,和我一同去看看母亲和大哥吧!” 南宫函点了点头,只是孟长歌刚走出门,他就忍不住,一口血吐在枕头上。南宫函拿被子盖上血迹,轻轻合上眼睛,让自己恢复恢复精神。 第十二章 逝去 这时,南宫家其余人也都过来了,围在司令的房门口,看到孟长歌出来,俱是神情复杂。这时二夫人率先开口,“既然老四都探望过了,我们也不能光在这替司令担心,清铭,你随母亲进去看看你父亲。” 这时三夫人说,“二姐,不光你们担心司令,我们这边也挂念着,我带着清钊一起进去!” 在旁边的医生开口阻道,“司令的病需要静养,两位夫人进去照顾就可以了。” 三夫人有些不忿地说,“都是儿子,为什么老四看得我们看不得。这是南宫府正经的少爷,也是司令亲生儿子,有什么去不得!”说罢,带着南宫清钊就进去了。二夫人不甘落后地带着儿子跟上。 白芷秋也想进去,但是看了一眼孟长歌还是止住了脚步。孟长歌站了许久,听着里面的哭声说话声,脸上并没有流露出太多情绪。洛樱想过去安慰他,可是他却转过身,说,“你们在这里好好照顾父亲,我先回去了!” 他快步离开,头也没回。洛樱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忽然觉得十分萧索落寞。 许久,二夫人和三夫人他们才离开。白芷秋也进去看了看司令,出来后对洛樱说,“阿樱,你回去休息吧,司令睡着了,我留在这里候着就行。” 洛樱点了点头,回到房中却也难以入眠,哥哥洛枫和沈云岐的身影在她脑中反复切换,时而像一个人,时而又像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不知不觉,她便湿了眼眶——或许这真的不是哥哥,就像孟长歌说的那样,如果哥哥还活着,怎么舍得抛下她五年。 翻覆了很久,正当她有些困意时,急促的敲门声响了起来,她披了一件衣服起身打开门,看到方箭站在门外,焦急地对她说,“阿樱姑娘,司令要见你!” 洛樱片刻也不敢耽搁,立即随着方箭到了司令的房中。司令的脸色比之前见到的还要差,洛樱急声说,“司令,我这就叫医生过来!” “不用,医生已经来过了。”南宫函制止了她,让她坐下,说,“阿樱,我自知时日无多,可是思前想后除了你,便再没有可以信任之人了。” 洛樱吃惊,还是说,“司令想多了,你的时日还长,应当好好静养,不要再劳神了!” 南宫函摇了摇头,问她,“阿樱,其实我一直都想问你,你是否后悔来到南宫府?” 洛樱想了想,说,“最初的时候,我来这里的确是无奈之举,可是司令你待我恩重如山,教我读书,让我自保,这份恩情我会铭记于心。” 南宫函点了点头,“你是个有情有义的好孩子,我本不该用恩情束缚你。可是如今风雨飘摇,我希望日后无论遇到什么事,你都能守护好南宫家,守护好……长歌。” 洛樱闻言一震,颤声说,“司令为何觉得我能担此重任,长歌……四少爷他一定能明白司令的苦心,他才是能护住南宫家的人!” 南宫函慈爱地看着她,其实当初在枕风院中,他就已经看出孟长歌待她不同寻常。只是当时两人身份悬殊,又处在那种形势下,他不得不将洛樱带走。如今洛樱也已磨砺出锋芒,日后面对再多的艰难险阻,他相信他们两人一定能携手共渡。他叹了一口气,“阿樱,我相信长歌,也相信你。” 洛樱看着面前这个如父如师的老人,起身跪倒,重重地磕了三个头,声音中带着怆然,“司令,洛樱定不负所托,日后一定以性命护住南宫家,护住长歌!” 南宫函满意地点点头,扶起她,“好孩子,你去书房打开桌子下左侧抽屉,扭动里面的暗格,把我的私印和虎头符取来。” 书房离卧室有两间屋子的距离,洛樱依言找到私印和虎头符,谨慎地将它放在贴身的荷包中。可是当她回去时,却看到司令房门口围满了人,她心觉不好,奔上前,却看到几位夫人围着司令痛哭。这时,方箭走过来,神情悲痛,告诉她,“阿樱姑娘,司令他……他仙逝了!” 洛樱惊住了,泪水终于忍不住流下来,她脚步沉重,跪倒在地。这时,南宫清铭两兄弟对视一眼,挥了挥手,立刻有人上前将洛樱按住。 方箭怒道,“你们要干什么?” 南宫清铭走上前,说,“方副官莫急,只是我父亲刚去世,她是父亲生前见过的最后一个人,我和三弟需要盘问一些细节,所以暂时委屈阿樱姑娘了!” “医生已经说了司令是病重而逝,你们何苦为难一个女子!”方副官为洛樱据理力争,却也被人卸了枪按住。 南宫清铭走上前,拿过方箭的枪,虚晃一下,说,“方副官最近也辛苦了,先回家好好休息休息,我们南宫府的事情就不劳烦你了!” 方箭怒极,还要再与他争辩,却看到洛樱对自己使个眼色,不得不停下来。洛樱擦了擦脸上的泪水,神情丝毫不见慌乱,说,“二少爷,三少爷,我自会配合你们的盘问,只是可否容我好好整理一下,我也不想这样……去送司令!” 南宫清钊摇了摇头,可是南宫清铭第一次见洛樱恳求自己,色迷心窍,点了点头,“那当然可以,来人,送阿樱姑娘回房。” 南宫清钊又加上一句,“那阿樱姑娘就好好在房里呆着,我会派人保护阿樱姑娘安全。” 一旁的白芷秋忧心忡忡地看了洛樱一眼,既然洛樱都被二人软禁,那么等待自己的命运又是什么呢? 洛樱与她目光相对,高声说,“二位少爷放心。只是司令的葬礼一定要妥善安排,不要辱没南宫府的名声。秋夫人相伴司令多年,与二夫人三夫人一样都是司令的未亡人,还希望善待她,让天下人都知道南宫家的孝义。” 南宫清钊抬目看向她,这番话以孝义要挟,避免他们对白芷秋下毒手,果然是父亲培养出的人。他眼中精光一闪,如果她不能为己所用,那么只能除掉了。 第十三章 葬礼 洛樱被软禁在房中,只能通过送饭的下人获得讯息。南宫清铭和南宫清钊都有各自的势力,然而因为两人都没有找到父亲的私印和象征兵权的虎头符,所以两人之间维持着奇妙的平衡。 他们也过来问洛樱几次,可是洛樱交代了司令那晚和她说的所有话,唯独瞒下了两件事:一个是让她护好孟长歌,一个是她手里的私印和虎头符。 两人其实也怀疑南宫函将这重要的东西交给了她,只是无论两人软硬兼施,洛樱就是不承认。而他们也将房间掘地三尺,却一无所获,只得离开。 到了南宫函的出殡日,洛樱才被放出,换好孝衣被人带到灵堂。可是刚到地方,洛樱就感觉不对劲,拜祭的人当中有许多陌生面孔,举止谈吐好像是行伍出身。这时,她看到孟长歌一身素白孝衣,孤身前来。 洛樱的心顿时揪住,自己既然能够有所感觉,那么他一定也会察觉。可是他就这样一步一步地走到父亲灵前,重重地跪下,虽然脸上无泪,可是洛樱知道他心中一定很难受。 孟长歌按照礼节一步步地做着,可是他的心却仿佛一把钝刀在上面撕扯,痛的他连呼吸都不能——明明说好一起去看母亲和大哥的,他怎么就自己去了,在自己二十几年的一生当中,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怨他恨他,如今两人生死永隔,自己为何会这般心痛! 祭拜完成后,立刻就出现两行人,将孟长歌围住。 孟长歌乜了他们一眼,看向自己两位兄长,问:“二哥,三哥,这就是你们的留客之道吗?” 南宫清铭上前一步,说,“四弟,现在父亲去了,长兄如父,这南宫府还有江东军的诸多事宜咱们兄弟得商榷商榷。” 孟长歌嘲弄地说,“大哥,这不是我们一家的江东军,你若有要事相商,那可以召开全军大会,到时众位叔伯坐在一起,才能做重大决定。” 南宫清铭一愣,没有想到孟长歌居然要将这兄弟阋墙搬到台面上,这时,在场的一些将领纷纷响应,“四少爷说的没错,这重大事情要在全军大会上商议还是司令定下的规矩,司令他走的匆忙,但是规矩不能坏。” 南宫清钊沉思了一下,看向孟长歌,颔首,“四弟说的没错,二哥,现在不少叔伯也在,不如我们就将全军大会的日期定在三天之后吧。只是四弟,你还不能离开,我们是一家人,如今父亲去了,我们兄弟更应该在一起,遇事情也好商量。” 没等孟长歌表态,他就吩咐,“将四少爷带回去休息吧!” 司令的突然离世,打破了锦阳城中的宁静,各方势力暗涌。南宫清铭和南宫清钊两方势力僵持,孟长歌和洛樱还有白芷秋都被软禁在府中。眼看着全军大会即将召开,野心勃勃的两人知道谁要是能得到司令私印和虎头符一定会胜券在握,而经过这段时间的调查,两人几乎笃定,这东西即使不在洛樱手中,洛樱也一定知道它们的下落。只是怎么撬开她的嘴,现在是个难题。 果然,葬礼刚结束,洛樱就被带到南宫清钊面前。 南宫清钊问,“阿樱姑娘,我这次找你,还是为了私印和虎头符。咱们不妨打开天窗说亮话,只要阿樱姑娘能够助我一臂之力,我定会铭记于心,他日有所回报。” 洛樱轻轻一笑,反问他,“三少爷想要如何回报我呢?” 南宫清钊似乎对她的问题早已成竹在胸,说,“到时姑娘就是南宫府的恩人,如果要留在南宫府,我就保姑娘后半生的荣华富贵;如果姑娘向往外面的自由,我也能鼎力相助,保姑娘往后生活无忧顺遂!” “三少爷想的的确周到。”洛樱又问,“可是你能答应我的,二少爷也可以。我有什么理由不选择他,会选择你呢?” 这个问题让南宫清钊一愣,但随即他又说,“阿樱姑娘是个明白人,这些年在南宫府老二他是什么德行,难道姑娘看不出来吗?他一向对你别有所图,如果你选择了他,你觉得以后还会有好日子过吗?” 说罢,他低下头,缓缓地说,“而且阿樱姑娘,你要看清形势,如今你和四弟皆被我所控,都是一家人,事情要是能和平解决是最好的,但是如果给我逼急了,我也不介意先礼后兵,见见血!” 洛樱听懂了他话中的威胁,忍不住说,“三少爷,我只是个外人,可是四少爷他是你的亲弟弟!” 南宫清钊神色隐隐地阴狠起来,“他算什么弟弟,不过一直仗着自己是嫡子的身份不把我放在眼里。阿樱姑娘,我劝你快点下决定,否则我的耐心快没有了!” 洛樱定定地看着他良久,方说,“三少爷的话我明白了,容我回去好好想想,全军大会时必给三少爷个满意答复!” 南宫清钊也不好再逼她,只得派人将她送回房间。刚到房间,洛樱就看到二夫人提着食篮等着自己。二夫人拿出几样菜式,都是洛樱平素爱吃的口味,洛樱不由地说,“二夫人有心了。” 二夫人假装自己没听出她话中的嘲讽之意,现出一副慈爱地神色,柔声说,“阿樱啊,我听说这几日你都没好好吃过东西,便特意吩咐厨房做了几样你爱吃的,快来尝尝!” 洛樱接过筷子,象征性地吃了几口,说,“二夫人有什么话就直说吧!” 见她如此直接,二夫人也不再藏着掖着,说,“阿樱啊,司令走的时候陪在他身边的是你,他有没有给你,或者告诉你他的私印和虎头符啊!” 洛樱说,“这想必是二少爷托夫人问的吧!” 二夫人尴尬地笑笑,又语气恳切地说,“阿樱,我家老二他的确有这个想法。只是从前他觉得有些行为让你误会了,便托我当这个说客。阿樱啊,你也知道老二一向看重你,如果这次你帮了他,那么以后这南宫府就是你的了。” “哦?”洛樱反问,“二少爷不是有二少奶奶,到时又将我置于何地,难道和二夫人一样,做个妾吗?” 第十四章 利诱 这话说的二夫人脸色微变,心中不悦,可是她心中惦念着儿子的事,只能作出不在意的样子,“阿樱说笑了,老二他和敏芬那是政治联姻,可是他对你可是真心实意,怎么舍得让你做妾呢。到时咱们就是一家人,你现在帮他就是在帮自己!” 洛樱心中冰凉至极,这两兄弟一个许她自由,一个许她归宿,皆对这私印和虎头符虎视眈眈。可是他们不记得吗,自己的父亲刚刚过世,他们就这么迫不及待地争权夺势,甚至不惜残害兄弟。 她抬起目光,遥望窗外那轮明月,心中不禁惦念着:长歌,你现在怎么样了? 二夫人见她没说话,以为她在考虑,便又劝道,“阿樱,我家老二平时虽然有些行为荒唐,但是比起那个什么都藏在心底的老三,还有事事不管的老四,还是要可靠一些的。而且他是南宫府实质上的长子,你帮助他,也是实至名归的。” 洛樱回过神,说,“二夫人的话我明白了,只是这件事如此重要,我不能这么贸然做决定。回去告诉二少爷,待到全军大会之日,我自有决断。” 二夫人语塞,还想说什么,就听洛樱说,“二夫人再不走,三少爷的人可就来了,到时撕破脸对谁都没有好处!” 全军大会的日子很快就到了,整个江东军的重要将领都齐聚在江东司令署的会议厅中。这厅面宽九间,进深八间,四周遍设圆柱,构成上下两层围廊,整个大厅坐满了近五百人。 南宫清铭和南宫清钊均是戎装出席,脸上早已不见一丝悲恸,只有胸前配着的白花能够提醒着人们他们还在孝期。两人早就筹谋已久,自然都有不少拥护者。 而孟长歌也走过来了,他依旧是一身白衣,身姿清瘦挺拔,步履沉稳,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与对面的洛樱目光相对。看到他平安无事,洛樱悬着的一颗心也落了下来。 会议开始,南宫函突然离世,江东兵权归于谁手,每个人都是暗怀心思。只是现在军阀割据,如果军权再分散,难免会沦为他人的鱼肉,所以在激烈的讨论后,终于达成了一致,均同意推选出一名新的司令。南宫函手下的几个老将虽然都有想争的心思,可是南宫函当初早就留了一手,让他们相互牵制,形成制衡。所以,最终这候选人还是落到了南宫家这三位公子的头上。 南宫清铭最年长,在军中已经有了多年的积累和威望,而且他的表舅本身也是军中要员,只是他资质不高,没有什么突出的军功,再加上好色之名人尽皆知。南宫清钊精明能干,最得父亲倚重,只是母亲出身低微,没有强大的后盾。 而孟长歌,也就是南宫清铎,刚才军校毕业,并没有经历过什么历练,还长年独居在外,若不是嫡子的身份,恐怕根本没有资格争上一争。 场面一度陷入僵持,便有人问方箭,“方副官,你跟随司令多年,难道司令走之前就没有留下任何口信?” 方箭恨恨地看了南宫清钊一眼,自己的家人早被他控制,不得不按照所教的说,“司令他……他说三少爷机敏睿智,可堪大用……所以我……” 南宫清钊露出一丝胜券在握的微笑,可是南宫清铭却抢着说,“方副官既然说是父亲说过的话,可有证据?” 这时,他的表舅也附和道,“是啊,空口白牙就说是司令的遗命,这不是成笑话了吗?” 这时,洛樱站出来,她纤细的身姿在众多的男子中显得尤为显眼。她今天穿了一身纯黑的洋装连衣裙,头发盘起成一个高髻,没有任何一点装饰,整个人显得肃穆庄重。她提高音量,道,“我有证据,我有——司令的私印和虎头符!” 听到这话,众人俱是吃惊。南宫清钊和南宫清铭的目光焦灼紧张地锁在她身上,他们都已经向她开出了自以为优厚的条件,就是不知道她会做何选择。 这时,一个老将不相信地问,“你不过是司令府的表小姐,司令怎么可能把这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你?” 洛樱淡淡道,“东西是真是假,大家一看便知。只是今天在场的诸位,你们都是江东军至关重要的人,也是三位少爷的叔伯,无论我将东西交于了谁,希望诸位在此做见证,不要让江东军再起干戈!” 众人纷纷点头,仍有人说,“那姑娘需得起誓,你今日所交托之人一定是司令属意之人,否则……”他一时也无法措辞,立刻有人接上,说,“如果今日你说的话有任何一句欺瞒,那么九泉下的长辈必不得安宁,日后的子女必短夭而死!” 如此恶毒的誓言让所有的人都变了脸色,孟长歌再也忍不住,起身说,“各位叔伯何必为难一个女子,今天……” 没等他说完,洛樱就打断他的话,“四少爷,这不是你说话的时候!”随即高声立誓,“今日我所交托之人一定是司令属意之人,如果有任何一句欺瞒,那么九泉下的长辈必不得安宁,日后的子女必短夭而死!” 她秀丽的脸上神情凛然,拿出私印和虎头符,举起来,“诸位看一看,这是否是司令的私印和虎头符?” 虎头符本有两枚,一枚在南宫函手中,另一枚在副司令吴长安手中,他走上前将手中的那枚与她的这一枚完美地合上,他又确认了私印,点了点头,“没错,这就是司令的私印和虎头符!” 他确认完后,洛樱轻轻一笑,这两样东西不足一掌,在她手中却似有千斤重。 吴长安轻咳一声,问,“姑娘可以说了,到底司令属意的继承人是谁?” 洛樱环视众人,说,“司令离世之前,他最后一个人见到的是我,他让我去书房给他取私印和虎头符,并和我说起他的三个儿子。” 她的目光一一从南宫清铭,南宫清钊身上漫过,落在了关切地看着自己的孟长歌身上。 “司令说他有四个儿子,只可惜老大去的早,老二蠢笨,老三奸邪,只有老四人品才能俱佳。所以司令属意的人是——” 第十五章 继任 “所以司令属意的人是嫡子——四少爷南宫清铎。”说完这句话后,她快步走到孟长歌面前,将私印和虎头符交到他手中。 孟长歌神情复杂地看着她,却听她低声对自己说,“这是司令最后的心愿,从现在起,你是南宫清铎,也只能是南宫清铎!” 南宫清铭和南宫清钊没想到她居然会选择孟长歌,就是变了脸色。南宫清钊更是气急,怎能让自己一番筹谋此时付诸东流,便决心铤而走险,喝道,“你这个贱人!”话音未落,就掏出佩枪射向孟长歌。 洛樱瞥见他的动作,往前扑倒孟长歌躲开了这一枪。南宫清钊不依不饶,接连开了几枪,在场的人见这是南宫家的内斗,都不好出手阻止。洛樱不得不夺过旁边一个将领的佩枪,反过来一枪射去,却直中南宫清钊的心口,让他当场毙命。 这一切发生的太突然,南宫清铭率先反应过来,一挥手让人围住了孟长歌和洛樱,说,“南宫清铎,你伙同外人杀兄夺权,来人将这两个凶手关进监狱!” “住手。”洛樱望了一眼孟长歌,对南宫清铭说,“二少爷,三少爷是我杀的,和四少爷没有任何关系。更何况,四少爷现在是新司令,你难道要做僭越的事情吗?” 孟长歌知道自己今日无论是为了洛樱还是为了南宫家,一定要担起这个重任。他深吸口气,高声说,“她说的没错,如今江东军的军权在我手,我是新司令,难道二哥还有什么不服气吗?” 南宫清铭一时语塞,这时方箭见南宫清钊已死,心里的恨意终于纾解,便上前一步,抢先行礼,承认孟长歌司令之位。众人虽有不服气的,但是刚才都已答应洛樱,确定了司令归属后,就不能再起干戈,只能随着大流。 南宫清铭心中恨极,对着孟长歌不好发作,只得出到洛樱的身上,“四弟既然是司令,那么第一件事就应该想想这个当场杀死你三哥的贱人该怎么处置?按照军法,杀人者,死!” 孟长歌紧紧地握住拳头,骨节清白作响,良久,才说,“先把人关到监狱中,今天是我就任的日子,不能再见血了!” 没等南宫清铭反对,孟长歌就下令让人将南宫清钊的尸体抬下去,好好拾掇,准备发丧。 南宫府接连去世两人,江东军易主,孟长歌继任后雷厉风行,以铁腕手段压制一些不服的力量,惟有南宫清铭,还在暗中与他作对。锦绣皇宫顶楼的房间中,一个人听着属下汇报这些消息,嘴角噙出笑意,自语道,“没想到不用我出手,老天先送走两个,南宫函,可惜你走的太早了,没得到应有的报应!” 而这个人,正是沈云岐。 司令署的监狱中,孟长歌看到被折磨的奄奄一息的洛樱,心中剧痛,立刻就要带她离开。洛樱摇了摇头,说,“四少爷,你不要管我!你如今是司令了,我是杀害你三哥的凶手,如果你放走我该怎么服众?” “难道你让我看着你死吗,阿樱!”孟长歌走进去,不顾满身血污抱住她,心中压抑的情感再也忍不住,“我不想当什么司令,我只要你平安无事!” 洛樱想要推开他,“你说什么胡话,我的安危算什么,你要担负起整个南宫家整个江东十三省的安危。” “可是你怎么办?”孟长歌捧起她的脸,用手拂去她颊边的碎发,“阿樱,我知道你一直都在误会我和白芷秋的关系,但是并不是你想的那样,我这一生,唯一让我动心让我挂念的人只有你。所以,阿樱,我一定会让你活下去,和我一起活下去!” 洛樱看着他,两人间的种种浮现在眼前,忽然想到一句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其实自己的心也早就动了,但是自己早已决定赴死,不能牵累他,所以她只能拒绝,因为没有开始,就没有结束,也就不会有之后的那么多痛苦。 她狠心推开他,说,“四少爷,你对我有救命之恩,司令对我有教导之义,滴水之恩,涌泉相报,除此之外,我没有其他的念想。这监狱不是你该来的地方,你以后于国于民有更重要的事需要做,而我依旧是孑然一身,死了也算是解脱。” 她勉力起身,转过去,背对他,故作冷漠地说,“四少爷快点走吧,今日我用这条命还了你的救命之恩,以后,希望不要再见了。” 她强行忍住要流出的泪水,接着说,“而且我恨你,如果当时你可以早些出手,也必然不会使我们兄妹分离。我感激你的救命之恩,却也恨你当时那样看着我哥哥送死。四少爷,你我如今两清了,以后无论生死都不要再见了!” 听到她话中的决绝,孟长歌面色沉痛,想要说什么却都哽在喉中,只说一句,“我一定想办法救你!” 入夜,洛樱抱膝坐在窗下,看着高高的窗外那一点星光。她相信孟长歌一定会来救她,但是她不能和他走,她愿意承担所有的罪责,只为他能够安然站在那个位置。 值夜的狱警照例喝的醉醺醺,来回巡视地时候看到牢房中那个女子,侧坐在地上,头微微仰着,展现出绝美的轮廓。他忍不住咽了咽口水,想起白日里南宫清铭对自己说的话:这是射杀新司令哥哥的凶手,即将被定罪处死。借着酒意,一个猥琐的念头在他心头升起,不如自己先享用了,否则这样一个美人多可惜。 他环顾四周,这是关押重刑犯的地方,平时几乎是没人。于是他大着胆子,打开牢房的门,走进去。 洛樱听到响动,于是回头见一个狱警走向自己,他身上浓烈的酒气让她有些作呕。她警觉地站起来,问,“你是谁,你要干什么?” 那个狱警却解开裤子上的皮带,一把过去抱住她,急切地说,“美人儿,你好好陪我,我想办法放你出去!” 洛樱挣了几下,奈何男子的力气太大,根本挣不开。可是她毕竟是司令训练了五年的人,便抬起膝盖,朝男子下身蠢蠢欲动的地方狠狠踹去。狱警吃痛下,放开了她,怒气冲冲地掏出佩枪对准她。洛樱急中生智,冲过去,回旋反踢,手腕用力卸了他的枪,刚要开枪毙了他,但是一眼瞥见打开的牢房门,便改了主意。 这是个逃跑的绝佳机会,自己如果开枪一定会惊动别人。于是洛樱反手用枪用力砸在狱警的头上,砸的他血肉模糊,也不知是生是死。洛樱也顾不得那么多,解下他的衣服套在自己的身上,然后将他锁在牢房中。 但是司令署的守卫并不都是草包,她刚出监狱,就被人察觉。洛樱身上本来就带着伤,面对着众多训练有素的卫兵根本就是力量悬殊。动静惊动了孟长歌,他本来就在苦思救洛樱的办法,听到有人来报监狱中有人越狱,好像还是个女子,他便猜测一定是洛樱。 孟长歌刚要带人过去,就被陆宁阻拦。 第十六章 越狱 陆宁死死地拉住他,劝道,“公子,千万不要冲动!” 孟长歌这才冷静下来,此时正是风口浪尖,如果他出面将洛樱救下,那么此前洛樱的一番苦心就白费了。可是洛樱他不能不救,他凝眉思索了片刻,忽然有了主意,便让陆宁附耳过来,叮嘱了几句。 陆宁闻言,迟疑道,“公子,这样真行吗?” 孟长歌沉声说,“这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姑且一试吧!” 就在洛樱以为自己无路可走时,看到不远处烟气弥漫,人声喧嚷,“不好了,兵器库失火了,快去救火!” 这时一队卫兵过来,正是陆宁带队,高声道,“不过一个女囚,还用的着这么多人,留下几个人就行,其他人和我去救火,那里放的可是军中的精锐武器。” 听他这么说,不少卫兵只得撤走,陆宁也在留下的几个人中混入自己的人,特意为洛樱卖个破绽,让她突围而去。司令署的高楼上,孟长歌盯着那一抹身影跌跌撞撞地冲出后门,悬着的心并没有放下,反而是忧喜参半,“阿樱,以后的路就要靠你自己了,也不知我们何时能再见?” 茫茫的夜色中,似乎又回到了五年前那个逃亡的夜晚,只是这时再也没人和她同行。洛樱逃到一个暗巷中就再也支撑不住,其实在刚才她早已中了枪,勉力到这里已经是极限。她靠着墙慢慢坐下,感觉自己的生命也像是随着肋下的血慢慢地流出消逝,她轻轻合上眼,任由自己坠入无边的黑暗中。 等到再次睁开眼时,洛樱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陌生却又带着几分熟悉的地方,自己身上的子弹已经被取出,而且已经包扎好了,衣服也被换了。这时一个女人走进来,洛樱急忙抓住她,却不小心牵动伤口,痛得她冒出冷汗。 洛樱急声问,“这是什么地方,是谁救了我?” 那个女人却伸出手比比划划,原来是个哑女。洛樱只得自己下床去找寻答案,等她走出去,终于知道这个地方为什么会让她有熟悉之感。这里是锦绣皇宫后面的院子,专门安置一些在里面干活没有找到地方住的人。当初她和哥哥刚来到锦绣皇宫时,就是住在这里。 这时,洛樱看到院门口的宋玉山宋三爷,就走过去礼貌地行礼,问,“感谢宋三爷的救命之恩。” 宋三爷打量着她,笑道,“怎么连名字也不敢报,咱么毕竟相识一场。” 洛樱有些不好意思,“宋三爷还记得我?” 宋三爷叹了口气,“五年前我没能保住你们兄妹,现在救了你,也算是弥补了当日的遗憾。” 洛樱低下头,说,“宋三爷既然认出了我,一定也知道我的遭遇,我如果留在这里,只怕会牵累你。” “孩子,我既然救下你,自然也要保住你。”宋三爷看着她,“从今以后,你就要隐姓埋名,才能保住性命!” 洛樱点了点头,她却不知道,孟长歌寻了她很久,却只在那个小巷找到了她的一块衣角和一滩血迹。因为她的越狱,枪杀一案成了一桩悬案。孟长歌更名为南宫清铎,正式继任江东十三省的司令,而南宫清铭虽然夺权失败,可是他与表舅李参谋长勾结,又拉拢了南宫清钊的一部分势力,竟隐隐有和南宫清铎分庭抗礼之势。 一个月后,洛樱的伤恢复的差不多了,正准备离开锦绣皇宫时,就听到前面一片吵闹声。她便问哑女发生了什么事,哑女将她拉到院门口,正好能看到后台的化妆间。哑女比划着告诉她,原来是一个舞女受伤了,可是今晚偏偏有个演出,现在临时找不到人顶替,都在那着急呢! 这时,哑女看了看洛樱,一把将她拽到化妆间里。领舞的聂云看到她,眼前一亮,随即想起宋三爷的嘱咐,千万不能透露这个女人在锦绣皇宫的消息,顿时也犯了难。洛樱看到大家为难的神情,想着自己在这里白吃白住一个月,理应帮帮忙,就提议说,“聂云姐,我可以顶上,但是我可不可以带个面具,毕竟我不想被人知道我在这里!” 宋三爷告诉锦绣皇宫的人,洛樱是一户权贵家里的逃妾,与自己还有亲戚关系。宋三爷一向为人仗义,所以大家也都愿意帮助隐瞒,现在聂云见她可以顶上,又觉得这个方法可以,立刻同意了,高高兴兴地拉她去排练。 到了晚上演出的时候,洛樱很紧张,虽然只练习了一个下午,但是她有习武的基础,很快就适应了大家的节奏。就在舞曲快要结束时,一个舞女不小心走错了位,后面的人也没有反应过来,直接上前一步踩住了她的高跟鞋,这个舞女脚下一个趔趄,碰倒了摆在舞台边的玫瑰花瓶。 台下的看众都是城中有头有脸的人物,洛樱不想砸了锦绣皇宫的招牌,急忙跃起,扶住了那个舞女,自己一个优美的回旋借势将花瓶摆回去,又顺手拈起里面的玫瑰插在领舞的发间,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如同行云流水。 聂云反应极快,随即一展衣裙,娇艳的面容和玫瑰两相映,众舞女也默契地配合她,共同做了个完美谢幕的动作,引得台下纷纷喝彩。而洛樱刚才的优美身姿,一袭黑色的舞裙,再加上脸上的黑色面具平添了几分神秘,忽然有人喊道,“佐罗玫瑰,佐罗玫瑰!” 接着不少人都站起来喊着这个称号,顿时让洛樱有些无措。聂云掐了掐她的手,轻声说,“傻姑娘,这是在夸你呢!” 洛樱有些茫然地看着台下热情的观众,却发现在不远处的一个角落中坐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沈云岐,而他对面的那个人正是南宫清铭。 聂云见她突然间出神,以为她是高兴坏了,立刻拍拍她,“好了,我们要退场了。” 洛樱立刻收回目光,随着众人退到后台,可是她心中的疑虑却越来越大:沈云岐怎么和南宫清铭有来往?两人又在商量着什么? 很多客人想要邀请洛樱共舞一曲,可是洛樱并不想给自己惹麻烦。聂云就打趣她,“你是不是看上哪个公子哥了,那你就去主动找他吧!” 洛樱倒是当真,问她,“聂云姐,我能自己邀请人跳舞吗?” 聂云被她的问题弄得一愣,笑道,“你看中谁当然可以邀请他,不过要是被拒绝,可是很难堪的。” 洛樱心中有了主意,又换上一件腰身极窄的红色洋纱舞裙,整理了下自己的面具,确定牢固后便走出后台。她尽量模仿着那些舞女绰约的走路姿势,来到沈云岐和南宫清铭的面前。 第十七章 佐罗玫瑰 绚丽迷离的灯光下,二人都没有认出洛樱。南宫清铭见有美女来了,眼睛立刻放光,却见美女将手伸向沈云岐,对他说,“这位先生,我能邀请你跳一支舞吗?” 沈云岐饶有兴趣地盯着她面上的面具,良久,嘴角勾出一抹浅笑,“既然是佐罗玫瑰相邀,我荣幸之至。” 全然不顾南宫清铭羡慕嫉妒恨的目光,牵着她来到舞池。只是洛樱的舞技十分生疏,没跳几分钟,便踩了沈云岐好几脚。只是沈云岐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她一点也不恼怒,还觉得她笨拙的样子有些可爱,不禁说,“姑娘刚才在舞台上那样光芒四射,要是被人看到你私下的舞技这么差,他们一定会收回佐罗玫瑰这个称号!” 洛樱不可置否,但她没有忘了自己的目的,试探性地问,“先生经常到这里来吗,刚才那位先生是您的朋友吗?” 沈云岐搂住她腰间的手微微用力,俯下身贴在她耳畔说,“姑娘如果这么关心别人,我可要吃醋了!” 他的气息萦绕在她鼻间,洛樱慌张地侧开头。沈云岐仔细地审视着她的眉眼,忽然道,“姑娘为何不摘下面具?” 洛樱心虚地说,“长得太丑,怕污了先生的眼。” 沈云岐不由得抿嘴一笑,说,“姑娘不要开玩笑,不过,我觉得你很像一个人。” 洛樱急忙问,“什么人?” 沈云岐没有说话,眼中流露出黯然之色。 洛樱见他不再说话,又追问,“那个人可是先生的亲人?” 沈云岐想了想,说,“算是亲人吧,反正是我在这世上最重要的人。” 洛樱还想再问多一些,可是一支曲子已经结束了。沈云岐松开她,说,“姑娘,一舞终了,若是还不肯以真面目示人,那么我就不能奉陪了。” 洛樱不能摘下面具,只得看着他离开。她怏怏地回到后台,却看到宋三爷在等她。宋三爷略带深意地看着她,带着威严,让洛樱有些心里发毛。他说,“我这次来,想要拜托姑娘两件事。” “第一件事希望姑娘留下来,刚才看到姑娘的舞技和应变能力都十分突出,正好现在这里也缺人,我看好姑娘佐罗玫瑰的名号,不知姑娘可否愿意。” 洛樱本不想留下,但想到宋三爷对自己有救命之恩,而且还没有弄明白沈云岐和南宫清铭是什么关系,于是改变了心意,点了点头,“三爷救了我的命,我留在这里全当报恩。那么第二件事呢?” 宋三爷看着她,缓缓地说,“我希望你离沈云岐远一些,毕竟下个月,他就要和沁如订婚了!” 听到这个消息,洛樱吃了一惊,急忙说,“我明白,我在这里提前恭祝宋小姐的订婚之喜。” 提到女儿,宋三爷冷厉的脸上多了几分慈爱。他又说了一个消息,“洛樱姑娘,我听说司令署虽然明面上宣布你越狱后畏罪自杀,可是私下却是重金悬赏你的下落,你说这是不是我们这位新司令的主意呢?” 洛樱摇了摇头,这一定不是孟长歌的主意。他不会如此大张旗鼓让自己置于危险中,所以那些人依旧没有放过自己,而宋三爷也是在提醒自己千万不要暴露身份,留在这里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事实证明宋三爷的眼光是不错的,不出三个月,洛樱便成为这里颇受欢迎的舞女。只是她有两个规矩,一是从来不肯摘下面具,二是只肯演出,不能陪舞。最开始也有人寻衅滋扰,觉得她是故作清高,宋三爷就亲自出面为她撑腰,也就无人敢造次了。 在这期间,沈云岐也来了几次,洛樱特别关注他和南宫清铭间的交往,可是都一无所获,沈云岐每一次不过是坐在台下静静看她的演出,偶尔也送她一束鲜花,并没有表现出太大的热情。 这天,是她的热场舞表演,洛樱如往常般化好妆,换好舞服,又检查了下脸上的面具后出去。随着音乐声想起,她抬足伸手,却听台下有人高声通报,“南宫司令到了!” 洛樱莫名地心中一慌,脚下立刻错了一个拍子,可是立刻就被她正了过来。借着眼角的余光,她看到几个军装打扮的人训练有素地跑过来,在右侧的贵宾位上站好,后面一人缓步而来。 洛樱突然感到自己的动作都不流畅起来,虽然灯光昏暗,可是一眼扫到那个人身着军装,身姿挺拔,她就不由得想起他那清隽总是神情疏淡的脸,很想看一看,却终是不敢抬头。 而孟长歌走过来,却没有立刻落座,他的目光也在舞台上扫视一周,落在中间那个带着面具的曼妙身影上。陆宁在他身后小声说,“司令,这就是最近特别红的佐罗玫瑰!” 孟长歌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兴趣,收回目光,坐了下去。这时,宋三爷闻讯赶了过来,殷勤地拿出珍贵的酒敬上,孟长歌只是啜了一口,寒暄了几句,忽然指着台上正在退场的洛樱,说,“三爷,她是谁,为何要带着面具?” 听到这话,洛樱脚下一顿,不小心踩到前面舞女的裙角。她急忙小声道歉,快速移开脚,心思却在台下,听到宋三爷说,“司令,这是沁如小时的玩伴,在这里临时顶两天。她家里比较保守,本来不同意她来这,可惜父亲病重,还需要钱,不得已妥协一下,让带着这个面具省的被人认出!” 这个理由天衣无缝,洛樱舒口气,脚下加快些,可是刚回到后台,却还是忍不住偷偷地看着孟长歌。孟长歌听到宋三爷的解释,面上神情不变,握着酒杯的手却是用了一下力,说,“宋三爷,可否让我见见这位小姐。” 宋三爷面色如常,笑道,“司令美意我是不该拒绝的,只是从她来的那天,我就立了规矩,她是不见客人也不陪客人,如果今天为为您破了例,怎么对其他客人交代呢?” 陆宁急忙说,“宋三爷,我们司令和他们不一样,他……” 孟长歌却抬手止住了他的话,转过头,目光不经意与偷偷看着自己的洛樱撞到一起,吓得洛樱急忙退回后台。孟长歌轻叹道,“三爷既然不愿意就算了,既然是好人家的姑娘,还希望三爷好好照拂她。” 第十八章 刺杀 其实孟长歌在心里十分希望这个佐罗玫瑰真的就是洛樱,无论她在哪里,愿不愿意见自己,只要知道她活着,过的好就足够了。似是要压住胸中的烦闷之气,孟长歌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宋三爷见他心情不好,也就没再打扰,客套了几句便走了。 今晚正常还有洛樱的一场舞蹈,可是她知道孟长歌还没有离开,便不敢再出去,于是便借口自己的肚子不舒服。其他人看到这位新司令不仅位高权重,还长相英俊,都争先恐后地要替洛樱上场。 而洛樱却卸了妆,换上一身寻常衣裙,从后门来到街上信步走着。现在已经是初秋季节,清冷的夜风拍在她脸上,让她烦躁的心平静了很多,两人之间的种种在她脑中回映,纵使当日说的话那般绝情,却怎能真的将过往真的斩断? 不知不觉中,转到锦绣皇宫的正门。看着他的车还在那里停着,洛樱心里却有些吃味:居然在这种地方呆了这么久,不知道在看什么。终于忍不住,她还是走进去,想要看看孟长歌在干什么。 她远远地站在角落中,看着他的背影,又看了看台上风情万种的舞蹈,心里的不悦又深了几分。这时,几个男子疾步走过去,洛樱见他们走得极快,双手都拢在衣兜中,而且都朝着孟长歌的方向,立刻警觉,顾不得其他,飞奔上去。 这时几声枪响,孟长歌反应极快,扭身一躲,子弹打破了他手中的酒杯。陆宁和几个随行的士兵也掏出手枪应战,本是歌舞升平的地方立刻混乱起来,枪响不绝,一片狼藉,无论是客人还是舞女吓得奔跑四散。 然而对方显然是有备而来的,除了这几个人以外,楼上的包厢里也有人埋伏。因为前面都是逃窜躲避的人,洛樱一时间过不去,只得高声提醒,“司令,左后方来了子弹!” 在她的提醒下,孟长歌避过去,但是这熟悉的声音却让他迫不及待地寻声望去,希望见到那个朝思暮想的人。洛樱终这时也快要跑到孟长歌面前,却看到孟长歌身后缓缓走近一个人,他的脚步极轻,让人不易察觉。 洛樱来不及提醒,直接飞身上去挡在孟长歌身后,此时她并没有戴面具,那个人看到她的脸时,却怔住了,手上的枪也没有扣动扳机,而是掉头就走。 那些刺杀孟长歌的人见他走了,也无心恋战,纷纷退走。 而同样怔住的还有洛樱,孟长歌抓住她的手,没等开口就被她挣开,洛樱来不及多说什么,立即追了出去。 那人也没有让她追很远,过了一条街后,便在一处无人的道边等着她。洛樱停下,看着他,不可置信地问,“沈先生,你为何要刺杀司令,你不怕……给三爷带来麻烦吗?” 沈云岐却一改往日的温文尔雅,居然歇斯底里地笑起来,那张英武不凡的脸让洛樱觉得既熟悉又陌生。沈云岐走到她面前,伸手拂去她脸颊凌乱的碎发,夜风在两人间呼啸而去,这一场景却让洛樱蓦地感到似曾相识。 沈云岐沉声说,“我若只是沈云岐,我自然什么都不怕。而是我唯独怕你受伤害,阿樱,如果不是为了你,我今日便成功了!” 听到这声“阿樱”,洛樱却恍若雷击,她看着面前这个男子,泪水却渐渐打湿眼眶,颤声问,“你是谁,你不是沈云岐,你是……” 男子的声音也带了一丝颤抖,他点了点头,“阿樱,我是哥哥,我是洛枫啊!” “哥哥!”洛樱再也控制不住,多年的牵挂、担忧和思念此刻喷涌而出,她扑进他怀里,泪水终于夺眶而出。 洛枫心情复杂地抱住自己心心念念的妹妹,只是欢聚的快乐不过刹那,洛樱就抬起头,问他,“哥哥,你为何要刺杀长歌,当初可是他救了我们!” 听到洛樱居然叫他长歌,洛枫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他松开她,眼中浮现出极深的恨意,说,“阿樱,当初他没有救我们,反而是他,害的我们分离了这么多年。” 洛樱盯着他,却说,“不,哥哥,你恨他,绝对不只是为了当初的事。或者最开始你见到长歌时,你就已经恨他了。哥哥,到底是为什么?” 见心思被说中,洛枫心虚地移过目光。可是如今的情况,他知道自己无法再瞒下去了,恨恨地说,“对,我是恨他,一开始就恨他。不仅是他,整个南宫家我都恨。我这次回来,就是要毁掉南宫家,是他们夺走了我的一切!” 洛樱愣住了,她虽然不知道其中的内情,但是她能感受到哥哥此时的痛苦。她不知该说什么。忽然,洛枫凝神一听,拉住她躲了起来,低声说,“有人来了!” 两人刚躲好,就看到孟长歌带着一队人过来。其中一名军官还牵着一条警犬,汇报说,“报告司令,人应该就在这附近!” 孟长歌点了点头,“那就围起来认真搜,只是轻易别开枪,我要活的!” 躲着的两人相互对视一眼,心中俱是一紧。这时,洛樱扯开哥哥的手,起身走了出去,高声道,“司令,是我!” 夜色昏暗,其他人并没有看清洛樱,只有孟长歌与她站的极近,又第一时间听出她的声音。两人相互对视,孟长歌眼中惊喜和疑虑交加,他立即反应过来,让陆宁带着其他人去较远处搜捕。 洛樱偷偷瞥了一眼身后那个暗影,微微移动身子挡在二人中间。孟长歌上前一步,紧紧抱住她,一向清冷自持的声音此时也多了一丝颤抖,“你没事就好,阿樱,你知不知道那日我以为你出了事,我多担心你!” 此刻这个怀抱让洛樱感到从未有过的心安和慰藉,可她却不敢贪恋。她轻轻推开孟长歌,说,“司令,我现在过的很好,你也不用担心我。现在形势复杂,你一定要好好保护好你自己!” 孟长歌点点头,“我现在不仅能护好自己,还能护好你。阿樱,你跟我回去吧!” 第十九章 回府 听到孟长歌的话,洛樱却不由自主退后一步,她能感受到后面哥哥的目光灼灼如同炽焰般烤在自己背上,如今恩怨未明,她怎能给他平添麻烦。洛樱摇摇头,狠心道,“司令,我之前就和你说过,你和我之间早已两清了,以后不要再见了!” 再次听到她这样绝情的话,孟长歌却只是微微苦笑,上前一步,长臂一伸,将她紧紧箍在怀里,说,“阿樱,我不管你说什么,就算你恨我怨我,我也要你在我身边!更何况,我们没有两清,你救了我一次,说来是我欠你的!” 洛樱第一次看到一向清隽孤冷的孟长歌如此无奈,忍不住有些语塞。孟长歌轻轻俯下身,亲在她的额上,“阿樱,和我走吧,未来无论怎么样,我们一同面对!” 洛樱心中一动,忍不住抬头看向他,心中却是百感交集。躲在暗处的洛枫看着这一切,恨意汹涌,死死地握住手中的枪,慢慢抬起,对准两人,却又放下。那毕竟是阿樱,是和他相依为命长大的妹妹啊!洛枫愤然转头,从暗巷离去。 孟长歌容不得她再迟疑,抬手抱起她,将她塞入自己的车中。陆宁一愣,随即快步跟上,坐在驾驶位上,忙不迭地启动。洛樱被按在后座,惊道,“孟长歌,你是不是疯了?” 孟长歌揽着她,手臂稍稍用力不敢一丝松懈,一向冷峻的面容上多了几丝温柔,轻轻地说,“阿樱,不要乱动,你乖乖和我回去,不用担心,一切都交给我!” 洛樱闻言,鼻子中却是一酸,泪水不知为何在眼中打转。这段时光中,她历经了太多,就算生死一线的时候,她都没有片刻的软弱,可是此时置身在这个熟悉的怀抱中,所有的酸楚却在瞬间涌上心头。虽然如今前路未明,可是她却想抓住这一丝温暖,不管之后会发生什么!她闷闷地嗯了一声,将头埋入他的怀中,掩饰自己要流下的泪水。 车停了,洛樱随孟长歌走下车,却发现是南宫府,不由得顿住脚步。她以为自己会被安置在某处别院,谁知却是这么大张旗鼓地回到了南宫府。 孟长歌再次抱起她,用外面的披风将她紧紧一裹,大步走进府中。守门的下人一脸惊讶,就听陆宁小声说,“这是司令从锦绣皇宫带回来的!” 夜色昏暗,再加上孟长歌走的极快,众人皆看不清她的脸,只能看见军绿色的披风外露出两截细白的脚踝,下面是一双米色的高跟鞋。孟长歌将她直接抱回自己的卧室,轻轻地将她放在床上。洛樱立刻羞红了脸,“孟长歌,难道你想让我住在这里?” 孟长歌轻轻笑了笑,身子向她近了一些,“你要是想住自然可以。” 洛樱立刻推开他,却被他抓住手,不由得急道,“这可是司令府,你千万别胡闹!” 孟长歌只是拢起她鬓间散落的头发,说,“你想哪里去了,阿樱,不久我一定会给你一场盛大的婚礼,让你堂堂正正地做我的妻子!可是你现在的身份是我带回的舞女,你以后就住在这里,我睡在外间的沙发上。明天白天我要去司令署,外面我会布置些人手,现在二哥他们迁到东面,你熟悉府内的情况,尽量不要出屋,如果实在闷,那么也要避开他们!” 洛樱点点头。两人简单地洗漱后,躺下后却都是无眠。洛樱合上眼,沈云岐带着恨意的话语却在耳边挥之不去,忍不住开口问,“长歌,今天刺杀你的人,你心里可有怀疑的对象?” 孟长歌沉思了一下,说,“杀我的人他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阿樱,你当时追出去,可看清那个人?” 洛樱闻言心中一震,可是她还是故作镇静,“我也在那里找了好久,可惜什么都没看到。” 孟长歌翻了身,轻声说,“别想那么多,阿樱,快睡吧!” 辗转了好久才睡去,再睁开眼睛时,房间内已经没有孟长歌的身影。洛樱起身,刚打开门,就进来两个陌生的婢女,一人端着早餐,一人端着衣服,她们并不认得洛樱,只当她是司令的新宠,说,“姑娘休息好了,就用些早餐。司令吩咐了,锦绣皇宫那边不需要担心,他已经和宋三爷打好招呼了。” 洛樱稍稍安心一些,换上衣服,是一身珍珠白的裙子,极其合身,而早餐也是她喜欢的口味。她并不知道,在自己离开的这段时间里,陆宁经常向府里的人打听她的事,然后再讲给孟长歌听。 用完了早餐,洛樱并没有出屋,她不想带来任何麻烦。她来到窗户旁,拉开窗帘向外望去,看到庭院中坐着一个婀娜的身影,穿着藕荷色旗袍,披着浅米色的羊绒披风,身影曼妙。那人似乎也感受到了她的目光,转身抬头,与她目光相撞。 看清是谁后,洛樱心中竟有一丝酸涩。 楼下的庭院中,白芷秋远远看到孟长歌房间内竟然有个女人的身影,揉了揉眼睛,确定没看错,便问身边的婢女春燕,“听说司令昨天带回个舞女,难道现在还没走?” 春燕说,“四夫人,我也是听别人说的,说司令特别喜欢这个舞女,不仅不让她走,还安排了一堆人守在门口。” 白芷秋一听,神色黯然了几分,“我真是好奇,让司令这么捧在心尖上的人是怎样的天香国色?” 春燕立刻摇头,“四夫人,还是不要多事了,惹得司令不高兴……” 白芷秋苦笑一声,“我只是说说,哪里真敢这么做。” 直到天色完全暗下来,孟长歌才回来,连衣服都来不及换,就匆匆回到房间,看到洛樱之后,紧绷的神色才松懈下来,一下将她拥入怀中,问,“今天都去哪里了?” “哪里都没去,就在这里待着,看看书,翻翻报,还偷看了你的相册。”洛樱抬眼偷偷看看他,“你不会介意吧!” 孟长歌松开她,眼中多了几丝宠溺,“我有什么可介意的。” 洛樱垂下头,欲言又止的样子被孟长歌尽收眼底,便问,“阿樱,你是不是有话要对我说?” 洛樱踟蹰了一下,有些闷闷地说,“我今天在庭院中看到四夫人了,我以为她……” “你以为什么?”孟长歌走过去,拿过一本相册,翻开其中的一张相片,上面穿着月白上衣,黑色及膝的裙子,笑容明的女子正是白芷秋。 第二十章 往事 看着白芷秋的照片,孟长歌神情淡然,丝毫不见波动,问她,“既然心里有疑惑,为何一直不问我?” 洛樱还在嘴硬,“你想说自然就会说,何必要我问。” “在白芷秋嫁给我父亲之前我就认识她了,但是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孟长歌看了一眼洛樱,继续说,“在我七岁生日那天,我父亲他本应该到别院,可是我们等了很久他都没有来,于是母亲带着大哥就去府中找他,那辆汽车被人放了炸药,她和大哥就……” 孟长歌喉中一哽,洛樱不愿意再让他回顾以往的伤痛,轻声说,“长歌,不要再说了,我都信你!” “阿樱,没关系,这些事在我心里压了这么多年,也想和人倾诉。”孟长歌抚了抚她的长发,“那天父亲他没有来,是因为他带回来一个叫林兰的女人。就算他的妻儿都为此失去了性命,他却依然守着那个女人,那时我就一直在想,那个叫林兰的女人究竟是什么人,父亲如此钟情她,她却选择了自缢。后来我在学校读书时,就认识了白芷秋,因为她长得和林兰有几分相似,我便对她生了几分好奇,关系也就比旁人近些。” 洛樱抿了抿嘴,孟长歌瞥见她这个动作,就问,“怎么,你吃醋了?”他就着椅子坐下来,直接将她抱进怀里,说,“你别想多了,我那时最多只当她是朋友,她曾向我借过几本书,还回来时就夹着这张照片。后来在学校毕业时,父亲来参加典礼,她正好被选去当接待,被父亲看中娶进了门当了四夫人。那时她来找我,说自己是迫不得已,可是她却不知道我既是孟长歌也是南宫清铎,父亲虽然是一方司令,却不是蛮横之人,若是她执意不从,也不会强逼。她是怎么想的,我并不感兴趣,只是从此以后,她是我名义上的庶母,于公于私,我自当避嫌。只是现在,三哥死了,二房三房沆瀣一气,她曾是父亲最宠爱的女人,在府内也有几分地位,给了我很大支持,所以我让她留在府中,也是为了保护她的安全,至于其他的,你可莫要想多。” 洛樱闷闷地嗯了一声,说,“那你对我也是因为好奇吗?” “最初的确是因为好奇。”孟长歌倒是诚实地点点头,语气慢慢地带着几分歉愧疚,“阿樱,对不起,如果当时我早些出手,你就不用吃那么多苦了!” 洛樱止住了他的话,“长歌,过去的事不要再想了。从今以后,我们不会再分开了!” 孟长歌抬起她的脸,看着那双莹黑的双眼,宛若照亮黑暗的光芒,一直温暖到他的心上。他忍不住俯下头,深深地吻了上去。 洛樱害羞地想要避开,可是却被他强扳着,躲不开。他的吻从唇间一直漫上耳边,停了下来,喃喃说,“阿樱,给我点时间,给我点时间……” 那晚的刺杀并没有众人所想的那般引起轩然大波,孟长歌明白如果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自己是不能查封锦绣皇宫的,毕竟宋三爷的势力和威信摆在那里。但是他也不是坐以待毙的人,以安保为由,派人驻扎在锦绣皇宫门前,一是监视二是震慑。 锦绣皇宫中的生意也冷落不少,可是宋三爷并不在意,一心忙着女儿的订婚宴。沈云岐出手也是阔绰,一箱箱的礼物从后门抬进锦绣皇宫中,一路摆开,占了满满的一个过道。来来往往的人看着这些礼物,都纷纷称赞宋沁如的好福气,寻得这么一个英俊大方的未婚夫。 离订婚宴还有二天,宋三爷便挂出了歇业的牌子,也给这些舞女们放了假,留下帮忙的都给涨了几倍的工资,而洛樱回到南宫府已经多日,虽然天天呆在房间中不能出去,可是洛樱心里感到从未有过的安心与宁静。 这日,孟长歌回来时带回一张请柬,递给她,说,“后天就是沈云岐的订婚宴!” 闻言,洛樱并没有很惊讶,只是想起那天沈云岐所言,心中莫名地有些不祥的预感,不由得问,“你要去吗?” “我自然是要去,不仅是我,整个锦阳城有头有脸的人都要去。”孟长歌神情沉静,“而且我收到消息,前几日有一批军火秘密进城,我担心城内生变,所以那天我还要加派人手,毕竟参加宴会的人可都是重要人物。” 听到这件事,洛樱心中一紧,问,“如果调遣军队那么一定会引起民众不安,难道你打算派遣府内的私兵?” 孟长歌点点头,“到时我会安排府内的私兵便装前往,我二哥这几天也在调动手下的人,除了保护那些人,我也要盯紧他。” 洛樱情不自禁地抱住他胳膊,急声说,“既然这么危险,你带我一起去吧!” 孟长歌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抚了抚她的头发,“阿樱,既然知道危险,我一定不能让你涉险。你别担心,我自有安排,你就乖乖留在这里等我!” 洛樱知道他心意既定,也不再多说,心里却是暗暗焦急。 典礼选在一处露天花园,景色极美,布置奢华。这场备受瞩目的订婚宴成了锦阳城头等盛事,大部分的名流巨贾都来了。南宫家虽然还在孝期,但是南宫清铭也收到了请柬,受邀出席。 而孟长歌今天直接从司令赶过来,身上的军装还没来得及换下,身形挺拔,容颜清隽,一出场便吸引了众多女宾的目光。然而他的礼貌客气中却带着三分疏远,似乎周围的喧嚣吵闹皆与他无关。 陆宁紧紧跟在他身后,低声说,“司令,可需要我再调些兵力过来?” 孟长歌轻轻摇了摇头,自从那晚刺杀之后,他就对这个宋三爷多了几分疑心。但是宋三爷在锦阳城多年,根基深厚,不能贸然开罪。 而一旁的南宫清铭也留心着自己这个四弟的一举一动,毕竟今天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个大日子。 第二十一章 订婚宴 订婚宴正式开始,沈云岐一身黑色西装礼服,和身着鹅黄色晚礼服的宋沁如携手入场,两人郎才女貌,堪称绝配。沈云岐执起宋沁如的手,为她戴上自己亲自挑选的订婚戒指,上面硕大晶莹的粉色钻石璀璨夺目。 宋三爷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儿有了好的归宿,也露出难得的笑容。 台下宾客尽欢,衣香鬓影,觥筹交错。有几位名门淑女特意走过来,邀请孟长歌共舞,都被他一一拒绝。这时,他看到南宫清铭随着宋三爷离开,立刻警觉,刚想跟上去看看,却被人叫住。他回头,看到沈云岐携着自己的未婚妻来到面前。 他只得停住脚步,暗中向身旁的陆宁使个眼色。陆宁会意,轻轻地跟了过去。 寒暄了几句后,沈云岐就支开了孟沁如,说,“司令,今天看起来有些心绪不安。” 孟长歌斜睨他一眼,“今天是沈先生的好日子,何必关注这些?” 沈云岐轻轻一笑,压低声音说,“还请司令借一步说话!” 来到僻静处,沈云岐一改之前的恭敬礼貌,冷冷地看向孟长歌,“司令,听说你这次特意安排了私兵来这里保护,这件事,我要谢谢你!” 虽然心里早有准备,可是孟长歌还是不知道他要做什么,手已经按上腰间的佩枪,戒备地看着他,“沈云岐,你究竟要说什么?” 沈云岐似乎早就料到他的心思,轻笑道,“南宫清铎,你以为我会这么轻易地杀了你吗?可惜,这次我要对付的是南宫家,不仅仅是你!” 孟长歌闻言一震,上前一步,按住他,“沈云岐,你要做什么?这可是你的订婚宴!” 沈云岐挣开他,目光带着几丝得意,“南宫清铎,你不是很关心那批军火去哪里了吗?我将它们卖给了你二哥,你二哥想借着订婚宴做掩护,将它们运走。喏,你看三爷已经回来了,想必这货是顺利交出去了!” 孟长歌想到那几日源源不断运到锦绣皇宫的礼物,忽然明白了,那便是军火,又转念一想,沈云岐既然要对付南宫家,就不会这么轻易地将军火交给南宫清铭,便沉声道,“你交给他的不光是军火,还有什么?” 沈云岐退后几步,“你想的没错,我交给他的军火下面都是炸药,他若将它们运回南宫府,那么炸毁的就是你们南宫府,如果他将它们运回军营,那么炸毁的就是军营。你二哥满心打着如意算盘,却不知自己已经踏进鬼门关!” “你真是疯了!”孟长歌不想再和他纠缠,想要离开追上南宫清铭,却听沈云岐又说,“南宫清铎,那只是一部分炸药,还有一部分我借着布置现场的时候已经埋在这里。今天你和你们私兵都要葬身这里,还有这些人陪葬。对了,明天的报纸会把这场事故归罪于你的安保不力!” 沈云岐拿出一个信号弹,另一手拿出打火机,看向孟长歌,“我只需要点燃这枚信号弹,便会有人引爆雷管,南宫清铎,你我之间的恩怨也就此了解了……” 打火机的火苗刚要触及引线,砰的一声枪响让众人一惊,沈云岐手中的打火机被打落,他恼怒地看去,却看到是洛樱,她此时一身服务生的装扮,举枪对着他。 孟长歌借着这个间隙,一脚要将信号弹踢飞,沈云岐拦住他,两人缠斗在一起。洛樱急地对宾客们大喊,“这里有炸药,你们快走!” 宾客们也慌忙向外涌去,一时间人潮混乱,南宫府的私兵想要帮助孟长歌,却被人流阻住。沈云岐身手略胜一筹,迅速夺过信号弹,将它点燃。孟长歌来不及多想,先跑过去护住洛樱,只听几声巨响,火光窜天,一时间浓烟滚滚,血肉横飞。 洛樱被孟长歌护在怀里,只是受了些擦伤,可是看到他整个后背都被火灼伤,伤的极重。她既心疼又焦急,要扶起他,却被沈云岐拦住。 洛樱再也顾不得以往情意,怒喝,“你让开,我要送他去医院!” 沈云岐却将枪口对准孟长歌,说,“阿樱,你过来我这边!” 洛樱摇了摇头,护在孟长歌身前,“哥哥,你若是要杀他,先杀了我!” “阿樱……”孟长歌艰难地撑住身子,“不要管我!” 这时,沈云岐身后传来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正是宋沁如。刚才爆炸的时候,宋三爷推开了女儿,自己却被炸的尸骨无存。宋沁如跌跌撞撞地跑过来,华丽的礼服此时已经残破,神色惨白,她死死地抓住沈云岐,问,“沈云岐,你是个魔鬼!我爹他那么帮你,你为什么要炸死他!这是我们的订婚宴啊!” 沈云岐一把推开她,枪口依旧对着孟长歌,对洛樱说,“阿樱,过来!” 他的语气就像小的时候,当自己每次不开心,他就会用这个语气把自己叫过去,然后将一颗蜜饯放在她嘴里,哄她笑一笑。想起过往,洛樱不由得湿了眼眶,她心一横,上前一步抵在他枪口上,说,“哥哥,你要是想开枪就开枪吧!今天要不你就放他走,要不我和他一起死在这里!” 沈云岐从未看到洛樱如此坚定的表情,扣动扳机的手不由得迟疑了。孟长歌带来的人只有几个幸存的,他们过来扶起孟长歌,洛樱拿起手枪抵住自己的额头,喊道,“快带司令走!” 两人对峙间,沈云岐终究狠不下心,率先放下手,不甘心地说,“放他们走!” 洛樱却依旧举着枪,直到看到孟长歌平安地被抬上车,这才放下手。沈云岐一把扯过她说,“阿樱,你会为你今天的所做所为后悔的!” 洛樱却一巴掌扇在他脸上,“后悔的是你。哥哥,你为什么这么丧心病狂!” 沈云岐的脸颊泛红,他却笑了,紧紧扣住她的双肩,扣得她吃痛地哼了一声,“你不要叫我哥哥,我早就不是你哥哥了。洛樱,我做的这一切你早晚有一天会明白的。” 第二十二章 醉酒 洛樱定定地看着他,眼中满是痛色,她嘶声喊道,“你既然不是我哥哥,那你到底是谁?” 沈云岐喉中一哽,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是慢慢地松开她。这时手下过来,说,“沈爷,咱们该撤了,动静太大了。” 沈云岐回过神,看着这满目狼藉,不愿多留,便将洛樱和宋沁如带上离开。 洛樱被沈云岐关到溪山别邸,整整三天,两人都没有见面。洛樱心急如焚地想要知道外界的消息,好在一个送饭的妇人见她总是郁郁寡欢,又知道沈云岐极为看重她,就没事陪她聊聊天。洛樱这才得知,那天的爆炸后,南宫清铭残废,孟长歌也受了重伤住院,南宫家损失了近一半的精锐,还承受了巨大的舆论压力。众人都不知道炸弹是沈云岐提前埋下,反而指责孟长歌作为司令,安保失责。 洛樱面色故作平静,可是自己一人时又忍不住潸然泪下。如今南宫家这个局面,自己实在是有愧南宫函临死时的嘱托。这时,她又听到宋沁如的房中传来痛苦的哭喊声,想到曾经那样一个美丽高贵的女子刚失去亲人,就被囚禁在这里,不禁心里更加难受。 直到晚上,沈云岐才过来。他推开房门,脚步有些虚晃。洛樱立刻走上前,却闻到浓浓的酒气,便又退后几步,沉声说,“洛枫,你来干什么?” 沈云岐却一步步走近她,将她逼到退无可退,伸手将她圈在墙上,说,“阿樱,我不能来吗?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中间分开了五年,我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你,现在看来,我的阿樱长大了!” 听他这么一说,看着那无比熟悉的眉眼,洛樱心中更痛,“你若是还记得以前的情义,就放我走!” “放你走?你要去哪里?去找南宫清铎吗?”沈云岐冷冷一笑,握住她的肩,“阿樱,你就那么喜欢他,你可知他……” 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来。沈云岐看着眼前这个女子,痛苦和嫉妒仿佛如同蚂蚁般啮咬着他的心。洛樱奋力想要挣开他,说,“你放开我,洛枫!你知道你这次害了多少人吗?而且,宋沁如,她是你的未婚妻,宋三爷救过我们的性命,你害死了她父亲,如今还把她关在这里,你怎么这么狠心!” “她不配,这是他们欠我的,他们理应还我!”沈云岐双手上移,捧起她的脸颊,“阿樱,你也是我的,你怎么能喜欢南宫家的人!”话音未落,他就吻了上去。 洛樱大惊,拼力想要挣开他。可是在酒精灼热的作用下,沈云岐早已没了理智,他紧紧贴着她,一手将她的双手按在墙上,另一手撕开她的衣服,向里面探过去!洛樱又惊又怒,挣扎间一手滑落,摸到他腰间的佩枪,就抽了出来,按动扳机! 子弹擦着沈云岐的脸飞了过去,留下一道血痕。枪响也让他停止了动作,慢慢地松开洛樱,迷离的醉意褪去,神色也变得阴冷,“阿樱,你要杀我?” “是,你再过来我就杀了你!”洛樱举枪对着他,捂着自己被撕开的衣服,声音带着哭意,“你怎么能这么对我,怎么能……” 看着她痛哭失声,沈云岐终于恢复神智,心中不忍,想要过去安慰她,却被她躲开。他抬起的手不由得僵在半空。这时下属急匆匆过来,小声对沈云岐说,“沈爷,出事了,司令他带人围住了我们的码头,扣住了人和货,让你带……洛樱姑娘过去!” “南宫清铎!”沈云岐没想到他恢复的如此之快,恨恨地握住拳头,骨节泛白。 宋三爷死后,沈云岐作为他的女婿,理所当然地接管了他的势力。而码头也是收入的重要来源,沈云岐不得不带洛樱过去。 洛樱第一眼就看到孟长歌,见他更加清瘦几分,面色苍白,脚下虚浮,知道他还没有痊愈就出院了。孟长歌看到她,看出来她的担忧,便朝她点点头,让她放心。 “沈云岐,我这次来就是为了带走阿樱的,你和我之间的账暂时我还不想清算。”孟长歌说,“你将阿樱交给我,我便带人撤走!” “司令真是冲冠一怒为红颜,果真有乃父之风!”沈云岐嘲讽道,果然看到孟长歌脸色一变。 孟长歌压下心中的怒火,“沈云岐,男人之间的事何必牵连女人,你想要什么,凭本事来拿,不用做这些下作的事!” 沈云岐嘲讽地看着孟长歌,“论起下作,谁有你们南宫家下作!南宫清铎,你如今的权势地位难道是凭本事得来的吗,不也是你父亲当年用尽下作手段才有的吗?” 听到他侮辱逝者,洛樱忍不住,说,“哥哥……逝者已矣,你这么说不觉得过分吗!” “过分?你知道他们南宫家做了什么就不会觉得我过分了!”沈云岐看向洛樱,“阿樱,你要和他走吗?你要是和他走了,从此以后,就是和我为敌!” 洛樱迟疑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说,“哥哥,已经死了那么多人,你为什么不能收手?” 沈云岐心中一痛,却没有放了她,而是狠狠地攥住她的手腕,面色狠戾。孟长歌不顾身上的伤口裂开,急忙上前,却被沈云岐的手下拦住。沈云岐阴狠的目光在洛樱和孟长歌的脸上扫过,恨恨地说,“孟长歌,你这几天也在费劲心思调查,也应该知道了真相,为什么不告诉她?” 孟长歌沉声说,“沈云岐,你先放了她,我自然会将所有事告诉她!” 洛樱听到他们话里有话,一时间竟忘了挣开沈云岐的钳制,而是追问道,“你们在说什么,到底是什么事?” 沈云岐死死地看着她,眼底恨意翻涌,说,“阿樱,他们南宫家与我们有不共戴天之仇!你为何还是这样执迷不悟?你这么想和他走,你可知道,你本应是我的妻!” 这句话仿佛惊雷一样炸开,洛樱不敢置信地看着孟长歌,又看了看沈云岐,颤声说,“哥哥……不……你究竟是谁?” 孟长歌缓缓地开口,眼中的痛苦和愧疚纠缠到一起,“阿樱,你听过赵氏孤儿的故事?!” 第二十三章 真相 沈云岐闻言,目光森冷如同一把寒刃。孟长歌迎住他的目光,不躲不闪,“怎么,你不敢告诉她?其实她的哥哥早就死了,是为你而死的。而你,也不是洛枫,而是前司令沈年的儿子。所以,真正和我们南宫家有不共戴天之仇的是你,沈云岐” 洛樱身子一震,直直地看着沈云岐,问,“他说的是不是真的。” 沈云岐紧紧地抿着唇,思及往事,悲伤如潮水般涌上心头,可他还是点了点头,缓缓地说,“阿樱,我不是你哥哥。当年你还不到两岁,南宫函为了司令的位置,联合部众造反,诛杀了我们沈家满门。你父亲洛南川当时是我爹的心腹,你我二人从小指腹为婚,为了救我,他用你哥哥洛枫将我替下,带着你我隐姓埋名。” “所以,我哥哥是为了你死的。那……我娘呢?”洛樱的手紧紧地抠在地上,已被粗糙的地面划出血痕,可是她浑然未觉。 短暂的沉默后,孟长歌终于开口,“阿樱,你娘就是林兰。”这几天,他不顾身上的伤不眠不休,终于将真相调查清楚,却不知原来是这样残酷。尽管心中不愿,可是孟长歌还是将一切告诉了她。当年林兰和南宫函本来就是恋人,两人私定终身,可是南宫函为了孟家的财力娶了孟雪,林兰也嫁给了洛南川,两人有了一双儿女,琴瑟和鸣,然而这样静好的岁月却被南宫函的造反打断。洛南川为了保住沈司令的独子,牺牲了自己的儿子,林兰悲痛欲绝,与他恩断义绝,她本来想带着女儿离开,可是洛南川坚决不让,林兰只得自己离开。在路上,被南宫函看到。那天他本来从司令署赶回来,要去别院陪幼子过生辰,可是看到昔日的恋人独自流落街上时,就下车将她强行带回府中。而等不到他的妻子和长子坐车前来找他,却坐上了那辆放了炸弹的车。 林兰遭遇丧子之痛,日日面对着杀害自己儿子的凶手,却不能说出,早已抑郁,不到一个月就自缢了。听到了这些过往,洛樱心中仿佛千万把刀狠狠地凌迟着她,原来他们之间早在相遇之前,就已经被染上了浓浓的血色,再也忍不住,泣不成声。 孟长歌心情复杂,他曾经那么迫切地想要知道真相,可是如今真相展示在他面前时,他又情愿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他心疼地看着那个伏在地上痛哭的女孩,想要过去,却被沈云岐拦住。 沈云岐扶住她,说,“阿樱,我们与南宫家有着血海深仇。父亲在临终前曾嘱咐我们要相互扶持,你若记得父亲的话,就告诉南宫清铎,从此之后,你们之间不会再有任何牵扯!” 孟长歌急道,“阿樱,南宫家欠你的我来还,但是你和我之间……” 洛樱推开沈云岐,站起身,打断孟长歌的话,容颜秀丽苍白,带着决然,“长歌,你走吧,我不会跟你走了。你和我之间隔着的是我哥哥,是我娘,你让我如何来面对!” 孟长歌心中悲恸,上前一步,却见洛樱拿出一枚玉佩。那是两人初见时他托陆宁之手给她的。从枕风院到南宫府,从南宫府到锦绣皇宫,洛樱一直都留着,可是今天她拿了出来,张开手,玉佩坠入茫茫江水中,洛樱一字一顿地说,“孟长歌,南宫清铎,你我之间,如同此佩,所有过往,如逝去之江水不可追。” 沈云岐欣慰地笑了,可是洛樱也没有走近他,只是说,“沈云岐,你虽然不是我的亲生哥哥,但是我们从小相依为命,我愿意留下来,你能不能放下仇恨?” 沈云岐怔住了,猛烈的江风猎猎吹过,他终还是点了点头。 孟长歌心痛之下,身上的伤发作的更疼,却强行忍着。他知道结果已经无法改变,只得说,“阿樱,好好照顾自己!”话音未落,就面色一沉,一口鲜血喷涌而出。 洛樱面色一动,还是强行扭过头,不再看他,随沈云岐一同离开。可是纵使这么决绝,那些过往还是在洛樱心中一一闪过,记忆的碎片零落溃散,只留下一下一下的钝痛。 车上,两人俱是沉默不言。走了很久,洛樱才开口,“沈云岐,送我去锦绣皇宫吧!” 沈云岐直接拒绝,却听洛樱说,“那是你的地盘,不会有人对我怎么样。我现在心情很乱,如果不找些事情做,我怕我自己会疯掉!” 沈云岐没办法,之后答应了她。从此之后,洛樱就摘掉面具,她容颜秀美,舞姿出众,很快就成了锦绣皇宫中最受欢迎的舞女。她也不再矜持冷淡,反而变得比之前热情,如果不是有沈云岐拦着,有太多的男人都想一亲芳泽。 这天,一舞散场,台下的张绍敏垂涎目光还追着退场的女子,对沈云岐说,“你这个妹妹,越来越诱人,不如你……” 沈云岐目光如同寒刺投过来,吓得他顿时噤声。沈云岐说,“谢谢张会长上次的帮忙,你出钱,我出力,仅仅几箱军火,连同下面的炸药,卖给了南宫清铭获得双倍的收益。现在我手头还有几条财路,不知张会长可否感兴趣?” 张绍敏连忙点头,心中也不得不佩服,这个小子当年被自己逼得跳江,后来宋三爷将他以沈云岐的身份引见给自己时,自己也着实吓了一跳,一边合作一边防着他。不过这个沈云岐的确有两下子,头脑灵活,胆子还大,连司令都在他这栽了这么大个跟头。 这时,沈云岐忽然看到一个男子搂着个人往后门方向去了,急忙站起身,说,“张会长,你尽兴,我这边还有点事,就不奉陪了!”说罢,就拎着衣服追出去,果然在后门的小巷里,他看到一对男女,气的直接掏出枪开了一枪。 男子刚想对面前的人做一些亲密动作,枪声一响,吓得立刻顿住,看向走过来的沈云岐,想起锦绣皇宫中的传闻,立刻赔笑道,“原来是沈爷,别冲动,都是误会,我喝多了,我这就走,这就走!” 沈云岐愤怒地看着男人忙不迭离开的身影,对站在那里的洛樱喊道,“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为什么要这么作践自己?” 洛樱无所谓地整理着衣服头发,看也不看他,说,“我知道啊,那又怎么样?” 沈云岐更加生气,“如果不是我看到他带你走,你还想和他做什么?阿樱,你到底怎么了?” 第二十四章 送信 “我怎么了?”洛樱苦笑道,“我只是很痛苦,我不知道我该怎么才能让自己好过点!” 沈云岐愣住了,他心疼地抱住她,“阿樱,是我不好,我会陪着你,一直到你能好过一些。”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洛樱正有此意。她早就发现沈云岐和张绍敏相互勾结,似乎在从事一些非法的商业勾当。她想找出证据传给孟长歌,虽然明知两人中间隔着血海深仇,可是洛樱知道私仇不能抵过大义,如果沈云岐真的走上歧途,她一定不能让他酿成大祸。 沈云岐果真将她时时带在身边,而洛樱也知道他居然要和扶桑人联手,借张绍敏的资金来运入烟土进行贩卖,尤其是要卖到军队中。 烟土的危害性不言而喻,洛樱知道自己不能再等了,得知他们运送的时间和地点后,便记下来想要传给孟长歌。只是沈云岐将她看的很紧,根本就不好找机会。回到溪山别邸后,洛樱看到有些疯疯癫癫的宋沁如,心里有了主意,她借口带着宋沁如买衣服的机会让司机将两人送到服装店。 服装店离司令署很近,洛樱挑了一堆衣服,拉着宋沁如进了试衣间,小声对她说,“沁如,这些衣服你慢慢试着,我有些事。我要是没回来,你千万不要走出试衣间!” 宋沁如点了点头,自从父亲死后,只有洛樱照顾她,所以她对洛樱也很依赖。洛樱顺着试衣间后面的小门走出去,从围墙翻出,想抄近路去司令署。 可是她刚走,沈云岐就带人过来了。最初,沈云岐等了几分钟,见两人始终不出来,就闯了进去,却只看到宋沁如,便怒道,“洛樱呢,她去哪里了?” 宋沁如咬唇不答,沈云岐再也没耐心,一把将她拽出试衣间,扯下她身上的衣服,叫两个手下进来,威胁道,“沁如,你要是不说实话,那么今天我就把你赏给他们两!” 宋沁如又气又怕,捂着身子瑟瑟发抖,“沈云岐,你无耻!” 沈云岐一巴掌扇过去,打的她嘴角渗出血痕,“宋沁如,你快告诉我,洛樱去哪里了?” 宋沁如只得指了指试衣间后面的小门,说,“我不知道她要干什么,她只是从这里走了,告诉我她很快就会回来!” 沈云岐这才把衣服扔给她,自己快步走过去,看到围墙外的司令署,心里顿时明白了。 眼看着就要到司令署的门口,洛樱刚要松口气,可是忽然被人按住,她不甘心地回头,看到是沈云岐。 沈云岐气急败坏地看着她,举起手却还是没忍心落下,直接将她带了回去。回到溪山别邸,他怒吼问,“阿樱,你为什么要出卖我,我对你不好吗,你难道忘了南宫清铎是我们的仇人啊!” “沈云岐,从小父亲就教育我们人可以不拘小节,却不能不顾大义。我们和南宫家是私仇,可是你勾结扶桑人,要运烟土,那是会祸国殃民的。从前在南平镇,有多少人染上这个东西后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洛樱希望他能醒悟,可是沈云岐的心早已被权势和仇恨包围,“那又怎么样,这都是权宜之计,等到我将南宫清铎推翻,到时我会颁布政令,肃清烟土!” “到时就来不及了,百姓深受烟土荼毒,扶桑人狼子野心,你这是与虎谋皮!”洛樱说,“沈云岐,你是沈家的后代,怎么忍心民不聊生!” 可沈云岐置若罔闻,他捏住洛樱的手腕,逼问她,“你是不忍心看到民不聊生,还是心里放不下南宫清铎?” 洛樱避开他的目光,并没有回答。沈云岐自嘲地苦笑,“阿樱,分开的这些年你可曾想过我?你可曾爱过我?” 洛樱沉默了片刻,终还是开口,“分开的这些年,我天天都在想你,都希望你平安无事。哥哥,你和我从小相依为命,你我之间虽没有血缘,可是这种亲情早已胜过一切。” “那南宫清铎呢?你是不是爱上他了?”虽然心里已经知道答案,可是沈云岐还是问了出来。洛樱却怔住了,虽然从来都没有说过那句话,可是从这一刻起,她才真正明白自己的心意。 是的,她爱南宫清铎,也就是孟长歌。虽然他们之间已经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可是她心中的爱却从未减少过。她的沉默击碎了沈云岐最后一丝希望,沈云岐放开她的手,说,“阿樱,不要在管我的事。我怕……自己会忍不住杀掉你!” 他重重地关上房门,锁好,对门口的守卫说,“除了送水送饭,她不能离开这里,否则我要了你们的命!!” 沈云岐坐在客厅中,一杯一杯地喝着酒,想要麻痹心中的痛苦。往事一幕幕在他眼前回放,家破人亡的惨状,养父带着他背着洛樱艰辛地逃难。那时养父指着身后背着的小小女孩,说,“孩子,她是你指腹为婚的媳妇,不过从今天开始,你就要叫她妹妹了!” 那时他看着女孩懵懂无忧的脸,心里暗暗下定决心,无论是媳妇还是妹妹,他一定要好好照顾她,回报养父的救命之恩和养育之恩! 可是他们两人为什么要走到如今这一步,为什么她要爱上仇人之子,明明和她一起长大的是自己啊! 这时,恍恍惚惚之间,他看到一个人款款向他走过来。他一把抱住她,喃喃道,“阿樱,你不要爱他,我求求你……” 可是没等他说完,一阵刺痛就从他心口袭来,他松开怀中的女子,看到自己胸前渐渐蔓延开的血色,也从幻觉中回过神,看到面前站着是宋沁如。 宋沁如手里握着匕首,苍白的脸上带着迸溅的血点,她似笑非笑,似哭非哭,如同鬼魅,喊道,“沈云岐,我终于杀了你,我终于杀了你!我当初对你那么好,你害死了我爹,还这么折磨我,我……” “砰”!一个子弹直接贯穿她的胸口,宋沁如向后倒去,脸上却带着解脱的笑容。 楼上的房间中,洛樱也听到了枪响,惊然坐起。没过多久,门突然间开了,沈云岐站在门口,手中还拎着枪,胸前鲜血淋漓,他露出惨淡的微笑,“阿樱,宋沁如死了!” 第二十五章 背弃 “你杀了她?”洛樱不敢置信,上前一步,急声说,“她是你的未婚妻啊,而且她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你还要杀了她?沈云岐,你果真是个魔鬼!” 沈云岐却来不及多说,就因为失血过多倒在了地上。 等到沈云岐醒来时,是在自己的房间,伤口已经处理并包扎好了。他看到床边趴着睡着的洛樱,这才放下心,伸手摩挲着她的脸颊。 洛樱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却第一时间躲开他的手,急忙问,“你觉得怎么样?伤口还疼吗?” 沈云岐眼中一黯,摇了摇头,“我没事,伤口刺的不深。” 洛樱这才舒口气,想到昨晚的事,神情中也带着一丝失望,问他,“为什么要杀了宋沁如,宋三爷救过你和我,还那么帮助你,为什么你就不肯放过他的女儿?” 沈云岐低下头,眼中波澜不惊,冷冷说,“不是我不肯放过她,是她先下手要我的命!而且你以为宋玉山为什么要救我帮我,那是他心虚,当年出卖我爹的人中,他也有份,否则他怎么能那么快地发迹。他帮我,是因为南宫函一直防着他,暗中打压他,他需要有个新的王牌,于是他就选中了我。他利用我联系沈家旧部,希望和南宫家分庭抗礼。他救你,无非是想多些赢面。如果宋沁如安分守己,我自然好好养着她。可是她自不量力,想要杀我,我就不能留后患了!” 洛樱看着眼前的男子,忽然觉得他更加陌生,变得冷酷无情,再也不是记忆中那个总是护着她的温暖少年了。 这时有人来报,“沈爷,张会长要见你!” 沈云岐深深地看了洛樱一眼,刚想让人把她带下去,可是洛樱却抢先说,“你现在这样,我必须陪着你,要不我不放心。” 沈云岐闻言,看着她关心自己的表情真切,不似作伪,心中不由得软了下来,点了点头,“那你就留在这里,但是阿樱,我还是要提前警告你,我的事你不许插手,否则……否则我怕我也护不了你!” 张绍敏进来后,带来了一堆补品,客套地问候了几句,目光就一直在旁边的洛樱身上打转,洛樱淡淡地扫了一眼他,说:“张会长有话就说,何必吞吞吐吐。” 沈云岐点点头,伸手一把攥紧洛樱的手,“阿樱是自己人,张会长不要有什么顾虑!” 张绍敏尴尬地笑笑,“既然沈爷这么说了,我还有什么不放心。”接着,他便带来一个重要的消息,扶桑商会的会长上田胜要来锦阳城,想要见一见沈云岐。昔日的司令南宫函对扶桑人极其厌恶,在自己辖区内大力打压扶桑人的产业,而现在扶桑那边想要趁着孟长歌羽翼未丰,在江东十三省重新培植自己的势力,而沈云岐就是他们的人选。 沈云岐嘴角牵出一丝得意的笑,“张会长尽管安排时间地点。” 洛樱心中一紧,急声道,“你的伤!” 沈云岐摇了摇头,“无妨,这点伤我还能捱的过去!” 张绍敏满意地点了点头,“沈爷英雄气概,怎么会在乎这点伤,到时我安排好了,就给沈爷送上帖子,沈爷这几日就好好休养,我这边先告辞了!” 临出门,张绍敏还不放心地叮嘱一句,“三天后就是接货的日子,沈爷千万要仔细些!” 而此时,南宫府中,医生再次为孟长歌打了镇痛针。为了保护洛樱,他的后背在那次爆炸中严重灼伤,两人在码头决裂后,看到她狠心地离开,他伤势更重,为了寻回那块她舍弃的玉佩,不眠不休地在江上打捞了一天一夜,回来的时候,半条命快没了。 医生叹口气,对满脸焦急的陆宁说,“陆副官,这镇痛针毕竟有副作用,司令不能一直依靠着它睡觉啊!” 陆宁自然明白这个道理,可是看着太天疼的彻夜难眠的孟长歌,却也是没有什么办法。送走医生后,他回到房间,见到孟长歌已经合上眼睛,以为他睡了,便要把灯关了,却听他开口,“陆宁,你去书房将未处理的那几封公文给我取来。” 陆宁吓了一跳,也没好气地说,“司令,现在趁着镇痛针的药力还在,你还不抓紧时间睡觉,那些公文都不着急,明天你睡好了再处理就行!” 孟长歌苦笑一下,“我就是想趁着药力还在,有精神好好看一看。罢了,不想拂了你的好意。你去把四夫人送来的安息香给我点上,说来也奇怪,我从前一向不喜欢点香,可是这安息香,虽然味道不浓,但是闻了的确能让我感觉好一些。” 陆宁拿过白芷秋送来的安息香,点了一柱,却听孟长歌说,“再点一柱吧!” 陆宁依言又点了一柱,淡淡的烟气在屋内缭绕散开,陆宁见孟长歌神色渐渐漫上睡意,就关了灯退了出去。刚出房间,就看到等在外面的白芷秋。 她关切地问,“司令可睡下了?身上的伤好些了吗?” “谢谢四夫人关心。司令刚睡下,只是他的伤不仅在外面,更是在……”陆宁比划下自己的心口,看到白芷秋神色僵住了,知道自己有些失言,立刻又说,“四夫人送的安息香在哪里买的,哪天我也买些去,司令这几天晚上都点着睡呢!” 听他这么说,白芷秋才欣慰地笑一笑,“这个就在城西的一间老店中买的,陆副官你事务繁多,这些小事就不用了劳烦你了,明天我出去闲逛的时候就买些回来!” 陆宁并没有多想,却不知在日后,他要为此付出多大代价。 过了三日,洛樱算着应该是接货的日子,可是沈云岐并没有什么动作,连门也没有出,为了防止腹部的刺伤裂开,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卧床,洛樱也猜不透他在打什么主意。 沈云岐并没有像之前那样限制她的行动,却暗自加强了溪山别邸的守卫。 到了下午,洛樱给他换完药,一抬头却发现沈云岐在盯着自己,心虚地别过目光。却听沈云岐说,“阿樱,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相处过了。还记得小时候,我每一次受伤,你都是这么照顾我!” 想到以前,洛樱心中百感交集。这时,屋内的挂钟忽的想起,将两人从回忆中拉回来。沈云岐嘴角慢慢泛起一丝笑意,自语道,“果真成了!” 第二十六章 毒瘾 沈云岐慢慢地撑起身子,走到窗边,拉开窗帘,看着大门处跑进来的手下,不由得露出得意地笑容,说,“阿樱,我的那批货已经运来了!” 洛樱闻言脸色一变,可又很快恢复如常,淡淡地说,“那就恭喜你了!” 不多时,那个人已经跑进房间,看到沈云岐时脸上带着掩不住的兴奋,“沈爷,那批扶桑来的货已经成功运到,现在按照你的吩咐,分装在各个仓库中,万无一失!” 沈云岐满意地点点头,既然烟土已经运到,那么下一步就是将这些烟土成功地售卖出去,毕竟这江东十三省有明文规定严禁大烟的售卖。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孟长歌的伤势恢复了很多,只是精神差了很多。陆宁见他总是十分疲惫,便劝他多些休息,不要一心扑在军务上。 孟长歌昔日清俊的脸上瘦的两腮已见凹陷,眉头紧锁,如今国土上战火蔓延,外患未平,内忧不断。而锦阳城内居然有人无视禁令,私售福寿膏。福寿膏是鸦片的别称,极容易让人上瘾。据得来的消息,最初只是在赌坊、暗娼馆等地方有人偷偷交易,后来就蔓延开,甚至渗透到了军队内部。 孟长歌恨极了这种行为,亲自带人去查,虽然收缴了一批,却始终溯不到根源。他自然怀疑沈云岐,可是沈云岐自从接手了宋三爷的势力后,反而安分守己地让人挑不出一丝错。 此时,孟长歌一页一页地翻看送来的密报,头又开始隐隐作痛,不由得让陆宁给他点上那个安息香,可是陆宁一翻才发现最近因为用量过大,用的过频,盒子里早就空了。 见香久久没有点上,孟长歌突然觉得精神有些恍惚,心中的烦乱那一点像黑洞般扩散开,让他狂躁地站起身,“陆宁,快把香点上!” 陆宁此时也发现他的异样,有些结巴地说,“司令,香,香用完了!” 一听到这话,孟长歌突然觉得身上更加难受,仿佛有万蚁在钻心,他紧紧地扣住桌沿,心里忽然有了一丝不祥的感觉,只得咬牙说,“陆宁,去找医生!” 很快,医生过来,给孟长歌注射一针镇静剂后,让他平静下来后,给他做了全面的检查。看到医生为难的样子,孟长歌屏退了所有人。这时,医生才开口,“司令,你应该是沾上了那个东西,成瘾了!” 这一句话虽然是在意料之中,却还是如同一把利剑般给了他沉重的一击。孟长歌沉默了一刻,又问,“那这个可有办法戒掉?” 医生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为难地说,“是可以戒掉,不过太难了!” 孟长歌的脸色更加苍白,只说,“还希望先生为我瞒住这件事,我一定会……戒掉的!” 医生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只能答应他后离开。看到医生出来,一直等在外面的白芷秋立刻走过来,问,“司令,是旧伤又犯了吗?” 孟长歌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强行压住心中的烦躁,神情更加疏远,说,“四夫人最近还是在自己的院子里好好呆着吧,不要到处乱走!” 白芷秋愣在那里,虽然孟长歌之前也对自己很疏远,却也带着几分客气,并不像现在这么冷漠甚至还有点厌恶。孟长歌也不想耽搁,安排心腹仔细排查了自己最近所有的饮食器具,很快就锁定了那安息香。 只是当他带人来到白芷秋所说的那间老店时,店铺里早已人去楼空。看着空荡荡的的屋子,孟长歌明白了这是一场阴谋,针对于他的阴谋。陆宁的脸也白了,强行压住心中的不安,立刻带人盘问周边的商贩,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虽然强行克制,可是孟长歌的毒瘾却是发作的愈加频繁,每一次都钻心蚀骨,将他折磨的如同坠入炼狱一般。陆宁不忍心看他苦苦挣扎,不得不拿出一盒物件,犹豫再三还是点上,“司令,这种东西不是说戒就能戒的,你先吸一小口……就一口……” 这轻柔无形的烟雾却在瞬间击垮了孟长歌的意志,他颤抖着手接过去,吸了一口,极致的痛苦后顿时迎来极致的快乐,一点点瓦解着他所有的挣扎…… 被关了多日的门终于打开了,白芷秋看着来人,立刻扑上去,“陆宁,为什么要把我关起来,我要见司令!” 陆宁却递给她一张船票,说,“司令说了,即刻安排四夫人登船去英国,让四夫人以白小姐的身份在国外重新生活。” 白芷秋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你说司令让我走,不可能,我要见他,我要亲自和他说清楚!” 陆宁脸上浮现出恨意,可还是压制住,“四夫人就不要添乱了,现在时局动荡,送你离开是最好的结果!” 白芷秋此时已顾不上平日的仪态,娇美的脸上也失了精致的装扮,她摇了摇头,“我不走,是你们非让我进南宫家,如今又要将我赶走,你们当我是什么!” 陆宁不欲和她多说,刚要叫人将她强行带走,回头却看到孟长歌往这边走来。孟长歌走进屋内,吩咐道,“陆宁,去门口守着,不要让任何人打扰。” 白芷秋见他来了,就像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样抓住他的衣襟,说,“长歌,你真的要我走吗,我可以不要名分,不要任何东西,只想……” 孟长歌看着她,眼中如同死水无波,“四夫人,曾经你和我说过你嫁给我父亲是身不由己,那么你给我用那个安息香也是身不由己吗?还是另有打算?” 白芷秋一愣,急忙辩解,“长歌,我真不知道那香有问题,我只是觉得好用,能助眠才给你用的!” 孟长歌冷冷地别开视线,“你在南宫府吃穿用度极其讲究,怎么会贸然去买那种小店面的东西。四夫人,个中缘由我不想深究,你拿了船票,立刻出国,我还能保你衣食无忧,但是如果你还是这么固执,那么我只能给你安排更好的去处!” 白芷秋被他说中心事,手也不由得松开了,她的确知道那香有致瘾的成分,可是那店家明明说这是闺阁女子常用的,除了能留住男人,不会有太大的危害。 第二十七章 再遇 孟长歌俯身将船票塞到她手中,一字一顿地说,“四夫人现在就开始收拾吧,一个时辰后我让人来接你!” 白芷秋看着他的目光慢慢带上恨意,“孟长歌,你为什么对我这么绝情?” “绝情?”孟长歌不再看她,“四夫人还请慎言,你不过是我父亲的一房妾室,我以庶母之礼待你供养你,如今又为你安排了好的去处,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孟长歌转身离开,对守在门口的陆宁说,“一个时辰之后,不管她怎么样,直接将她带走!” 陆宁点了点头,又问,“那司令,你不去送送四夫人” 孟长歌摇了摇头,“你安排就好。我已经接到密报,后天张绍敏要宴请扶桑商会的代表上田胜,你可以他还请了什么人?” 陆宁一寻思,立刻道,“难道是沈云岐?” 孟长歌点了点头,“最近福寿膏在城里屡禁不止,和他们几个人脱不了干系,扶桑人想打开中国的市场,张家要财,而他沈云岐——要报仇!” 陆宁连忙说,“那到时我安排一队人和你一起去!” 孟长歌摇了摇头,“他们商人间的应酬是理所当然的,我要是带兵去了,反而是打草惊蛇。到时我自己乔装去就行,你守在司令部,如果有什么情况也好应对。” 会江饭店是锦阳城中最大的饭店,建筑风格是仿照法式古堡,青灰色的外墙,屋顶用红色铁皮铺就,墙砖却是用的古城墙,散发着中西合璧的独特风情。为了招待上田胜,张绍敏特意安排了扶桑特色的刺身和清酒,选了最顶层的一个僻静豪华的包厢。 随着上田胜前来的除了护卫的武士外,还有一个年轻人,正是上田胜的侄子上田青彦,刚从东京大学毕业,被派到中国,负责锦阳城外的一座船厂。他的年纪与沈云岐相仿,温文知礼,汉语说得极好。 暗蓝色的衬衫将沈云岐衬的英挺中带着几分冷冽,洛樱一袭深蓝色的洋装,挽着他的臂弯,宛如一对璧人。 可是这个场景落入不远处的那双眼睛中,却刺痛了他的心。 似乎有所感应般,洛樱也感觉到了好像有人在看着自己,不由得环顾四周。 沈云岐低声问,“怎么了,可是哪里不妥?” 洛樱摇了摇头,“我是第一次来到这里,有些好奇而已。” 两人的窃窃私语在别人看来是十分亲密的表现,上田胜不由得说,“都说沈爷杀伐决断,做事有胆略有魄力,如今看来,也是英雄难过美人关!” 沈云岐握住洛樱的手,笑道,“上田先生见笑了。” 上田胜看着侄子有些羡慕的神情,说,“青彦,你也是刚结婚的人,下次可以把你的妻子也带出来,大家相互认识认识!” 沈云岐连忙道,“原来青彦君是新婚燕尔,怪我之前不知道,随后我就让人送去一份大礼!青彦君的夫人一定也是出身扶桑名门,我听说扶桑女子极为贤淑,可得让阿樱好好学一学!” 上田青彦笑容中却带了几分苦涩,“谢谢沈先生的好意,我妻子她是中国人,是怀远督军家的二小姐。” 闻言,洛樱心中却一惊,从前就听南宫函说过怀远督军林远帆豢养私兵,大量购置军火,如今又与扶桑人联姻,想要脱离江东十三省的心思是昭然若揭。 落座后,几人推杯换盏,气氛渐渐暖了起来。说到关键处,沈云岐并不想让洛樱听去,便找了个借口送她出来。洛樱却对他们接下来要说的内容十分好奇,可是看到包间门口重重守卫,只得另想办法。 洛樱刚下楼,沈家的手下就过来,客客气气地说,“小姐,沈爷嘱咐小的随身保护你!” 洛樱早就料到沈云岐时时刻刻都在提防着自己,便佯装发怒道,“你们沈爷将我赶了出来,我自己叫杯热茶,在旁边的包厢里等他不行吗?” 饭店的经理知道她和沈云岐关系不一般,不敢怠慢,连忙给她开了旁边的包厢,沏了一壶好茶,有上了好几样茶点,笑道,“小姐别生气,您坐这里慢慢喝茶,还可以到窗边看看夜景,这里能俯瞰到整个江面,是个绝佳的观景位置。” 洛樱走到窗前,往旁边一瞥,看到有个半米左右的窗台,心里有了主意,就点了点头,说,“那你们都下去吧,我喜欢清静,不想被打扰。” 几个手下面面相觑,其中一人说,“好的,小姐,你在这里稍作休息,一会沈爷要走时,我提前来知会你!” 待屋内空无一人时,洛樱立刻反锁上房门,打开窗户,翻了出去。这个包厢在八层,一低头看到下面,猛烈的江风从身边刮过,洛樱也有些心悸,她咬了咬牙,抓住那个小窗台将身子贴上去,听着屋内的谈话。 可是江风实在是太大了,她今天的衣服虽然华美,却不御寒,吹得她不仅打个冷战,手也跟着松了松,在她惊慌之际,却有一双温暖的手抓住她,将她拽了上来。洛樱愕然抬眼,看到孟长歌一手抓着窗台,另一手紧紧地揽住她,在她耳边低声说,“跟我过来!” 两人一前一后顺着窗户翻进去,落地后,孟长歌松开她,两人对视一眼,明明只是几个月,却仿佛过了千万年。还是洛樱率先开口,打破沉默,“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 孟长歌穿着饭店侍从的衣服,清瘦了很多,他轻轻地说,“我也没想到你还是胆大……” 他的声音忽然低下来,“不过你也是笃定沈云岐是不会责怪你的!” 洛樱自动忽略他话中隐隐的醋意,问,“你刚才都听到了,心里也有主意了!” 孟长歌点了点头,坐下来,拈起一块茶点,“沈云岐如今和扶桑人勾搭在一起,这已经不只是私仇了,我们之间迟早会有一战。而阿樱,我希望你可以独善其身。” 洛樱想到自己曾经对南宫函发过誓:一定以性命护住南宫家,护住孟长歌。而如今世事翻覆,曾经最信任的人却成了仇人,最爱的人也成了仇人之子,心中不由得悲伤。她转过头,走到窗前,让烈烈江风吹去眼中的湿润,说,“司令的意思我明白,可是现在哥哥他势力正盛,又有扶桑人的扶持和张绍敏的财力相助,司令可有把握?” 孟长歌沉吟不语,也站起身,走到她身边,迟疑了一下,还是从后面抱住她。 第二十八章 合谋 洛樱错愕了一下,却不想挣开,任由他抱着,沉沦在这温暖中,如同跌入了一个美梦,不愿意醒来。 “阿樱,我很想你。”孟长歌喃喃道,“我也想放手,可是我放不开。” 洛樱心中一痛,她多想这么任由自己沉沦在这温暖中,可是从小的颠沛流离,在穷困潦倒中病逝的父亲,情与仇在心中纠葛,痛的她几乎要窒息。 孟长歌似乎感觉她的犹豫与挣扎,伸手将她的脸扳过来,吻了上去。洛樱惊住,一把推开他,可是孟长歌却是上前一步,将她紧紧地扣在怀里,再次吻住了她。 孟长歌一向冷淡自持,第一次如此失态。不同于刚才的轻柔,这次的吻带着孤注一掷的决绝,长驱直入,封住她的呼吸。 忽然,孟长歌瞳孔一缩,立刻松开她,退后了几步。洛樱见他的脸色清白了许多,眉间紧锁,额头上也有冷汗渗出,立刻关切地问,“长歌……司令,你怎么了?” 孟长歌没想到自己在这时犯了瘾,可是他不愿洛樱看到自己的窘态,只好说,“旧伤发作,需要换药,我这就离开了。” 洛樱却觉得似乎哪里不妥,孟长歌怕她看出端倪,开门要离开,却看到门外都是守卫,暗骂自己太不小心,立刻关上门。可是动静还是惊动了外面的人,向这边走过来。洛樱听到脚步声,急中生智,打开门正想着应对之策,就不远处站着抽烟的上田青彦,于是喊道,“青彦君,方便过来吗?” 上田青彦有些疑惑地走过来,洛樱强作镇定地说,“青彦君,我在这里有些无趣,听说贵国很看重茶道,想邀请青彦君品一品中国的茶!” 上田青彦欣然应允,走了过去。门外的人见此情景,便放松了警惕。 孟长歌此时心中麻痒,只想快些离开这里,可是他现在脚步虚浮,根本不能像之前一样身手矫捷,不能翻窗离开。 上田青彦走进来后,却立刻受到袭击。他看着出手的洛樱,没想到这个看似美丽柔弱的中国女子身手如此好。洛樱也没想到这个温文尔雅的贵公子居然深藏不露,接下自己的偷袭。 上田青彦并没有叫人,而是环顾整个房间,走到窗户那里,不待洛樱阻止,就掀起窗帘,看到了一身服务生打扮的孟长歌,疑惑道,“洛樱小姐,这位是?” 孟长歌在手中握住细刃,先往自己的后背划了一道,让疼痛抵住心中狂肆的恶魔。他勉力说,“刚才对不住,阿樱总是这么莽撞。” 洛樱也反应过来,连忙说,“不好意思,青彦君。他是……但是不能让沈爷知道,否则我们都会没命的。我刚才只想借你的衣服一用,送他出去!” 她本来说这话是想暂时安抚上田青彦,再寻机会。可是上田青彦和她想象的扶桑人并不一样,并没有怀疑她的话,甚至在那一瞬,她从这个扶桑年轻人的眼中看到了一丝伤感。 上田青彦说,“何必这么麻烦,这个忙我愿意帮!” 孟长歌戒备地看着他,洛樱却点了点头。上田青彦叫了几名自己的随从进来,让孟长歌混入其中,将他送了出去。洛樱站在楼上看着他安全出了门,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对上田青彦说,“谢谢青彦君相助,还希望这件事你可以保密,毕竟沈爷他……” 上田青彦却说,“洛樱小姐放心,这是你们的私事,我不会多嘴。只是你们中国女子都是这般不坦诚吗?既然你对沈先生无意,为何不对他说明?” 洛樱明白他看似说的是自己,其实别有所指,想要劝慰他却也不知道从何说起。 不多时,包厢内也散了。上田胜、张绍敏和沈云岐走出来的时候,三人的目光竟一致落在洛樱身上,洛樱心中一紧,却听上田胜说,“沈先生对我的建议可以好好想一想,我等你的答复!” 洛樱心中疑惑,却见沈云岐的眼底掠过几丝忧虑,可他立刻恢复如初,“谢谢上田先生美意,不过终身大事,容我多想几天。” 张绍敏还欲说什么,却被沈云岐的眼神止住。 回去的车上,沈云岐刚点起一根烟,就被洛樱掐断,“你的伤还没好!” 沈云岐却欣慰地笑了,“阿樱,其实你还是关心我的。” 洛樱别过头,躲开他灼灼的目光,问,“刚才你说的什么终身大事,难道不方便让我知道吗?” 沈云岐迟疑片刻,深吸口气,故作平常地说,“上田先生听说我的未婚妻去世,就又给我说了门亲事。扶桑人,还挺热心的。” 洛樱并不知道沈云岐在偷偷观察自己的表情,只是轻描淡写地哦了一声。 沈云岐有些失望地转过头,看向车窗外飞驰而过的景色,不得不重新思量上田胜的建议。 而离开饭店的孟长歌与接应自己的陆宁会合,迫不及待地拿出吗啡针注射进去,这才平复下来。看着如此狼狈的自己,孟长歌苦笑,喃喃道,“真是讽刺,我不让百姓碰这种东西,可是我自己却离不开它!” 陆宁只能劝他徐徐图之,其余的不敢多说。 回到司令部,孟长歌回想着自己探听的消息,不由得眉头紧锁。原来贩卖烟土只是计划中的第一环,上田胜希望沈云岐除了运大烟外,还可以运军火助扶桑人偷偷壮大私兵,并计划挑起事端。 如今政府财库空虚,沈云岐私下里利用金钱结交这些官员,又是曾经沈司令的儿子,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江东十三省各方势力各有盘算,不少省份都有独立的计划,也都暗自打着国外势力的主意。 可是国之不在,家将焉附? 虽然孟长歌早已防备,可是扶桑租界还是出了事。在扶桑租界内,经营走私的扶桑“洋行”或“公司”,触目皆是,造成大量的财货外流。然而作为商会会长的张绍敏早就和扶桑人勾结到一起,给关卡缉私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第二十九章 事端 起因是码头处查获了一批走私的烟土,却没想到那几个烟贩子竟然有枪,和警察一番激战后逃到了扶桑租界。警察追到扶桑租界,与扶桑人交涉,想要入内查看,却被拒绝。本来中方警察也没抱什么希望,就想要驻守在租界外面见机行事。 却没想到围观的人中有不少商户或是爱国人士早就对扶桑租界的肮脏行为不满,很快就暴动起来,等到孟长歌闻讯赶到时,已经死了三名扶桑人,而要他们性命的子弹却正是中方警察所用。 于是上田胜便作为扶桑方面的代表,对孟长歌进行施压,一是希望他尽快处决那几个中国警察,二是借口中方治安不力,想要增派扶桑军队守卫扶桑租界的安全。 扶桑人的狼子野心昭然若揭,孟长歌断然拒绝,他很清楚这是一场预谋已久的事端,如果自己妥协了,那么除了要面对舆论的压力,更多地将会换来扶桑人的得寸进尺。 整整僵持了一周,那几个警察被关了起来,而来自扶桑军方的电报一封封地发来,而司令部内已有数名官员站到了扶桑人的一方,希望孟长歌以两国和平为先。 而民间却是为了那几位奉公执法的警察鸣不平,不少人都集结起来在司令部外示威,希望孟长歌能够严查扶桑租界的违法乱纪行为,为国人出气。 强大的压力让孟长歌的毒瘾愈发严重,需求量也越来越大,似乎只有在这短暂的麻痹中,他才能得到真正的放松。 陆宁看到孟长歌的样子,心中也是万分难过,犹豫了再三,还是告诉他,“司令,刚才沈云岐派人传话,他要见你,就约在今晚在锦绣皇宫!” 孟长歌强行恢复精神,揉了揉额头,“直接拒绝吧。来者不善,这时候他又来添什么乱?” “恐怕拒绝不了,因为他说事关阿樱姑娘,你务必要去!”陆宁为难地说。 还真是捏住自己的软肋啊!孟长歌嘴角不由得泛起一丝冷笑。 来到锦绣皇宫,里面已经焕然一新。最前面的雅座处,沈云岐正在等着他,而让孟长歌没想到的是,还有上田胜。 上田胜看着他,微笑道,“看来还是沈爷的面子大,能让南宫司令大驾光临。” 孟长歌礼貌地点了点头,不再说话。此时,他并不想再装出任何虚伪的客套。 上田胜倒是没觉得尴尬,给他倒了一杯酒,说,“其实是我想见司令您,想要和你好好谈一谈。” 孟长歌斜睨一眼沈云岐,问,“上田先生要谈什么?” “当然还是那件棘手的事。”上田胜道,“不过我也想在这里劝劝司令,司令你答应了这两个条件对你自己并没有坏处,反而我们扶桑会感谢你的支持,也会给予你相应的帮助。这样的双赢局面不好吗,何必弄得剑拔弩张!” 孟长歌没有说话,似在认真考虑,目光却落在前面的歌舞上。 看似热闹的氛围却涌动着暗潮,终于,孟长歌开口,“可惜我想的和上田先生不一样,我并不在乎这个司令的位置,可是我却在乎作为一个中国人的底线!” 上田胜脸色一变,刚要发作,却被沈云岐按住。 沈云岐玩弄着一根雪茄,鼓掌道,“南宫司令这话说的可真是义正言辞,就是不知道你的所作所为是否表里如一呢?” 孟长歌听出了他话中的讽刺,冷冷道,“沈云岐,你到底要说什么?” 沈云岐得意地一笑,点燃手上掐着的雪茄,将它往孟长歌方向伸了过去,“司令对这个味道熟悉吗?不熟悉也没关系,这可不是普通货,而是最新的货,哪天我送过去让司令尝一尝!” 这个味道如此熟悉,孟长歌连忙掩住口鼻,可是心中那一点点麻痒却被勾了起来,一点点地放大蚕食他的意志,身子也不由自主地痉挛起来。。 陆宁见状不好,连忙上前想要带走他,却被锦绣皇宫的人止住。而他们带来的士兵大部分都等在外面,只有他们两个进来了。 孟长歌强行撑着,说,“既然话不投机,我先告辞了!” 沈云岐伸手拦住他,两人打了起来,原本两人身手相当,可是如今孟长歌的毒瘾被挑起,很快就落了下风。看着孟长歌半跪在地上,冷汗已经打湿了鬓发,此时孟长歌的狼狈被沈云岐看到眼里,顿时感到无比的畅快。 沈云岐还掐着那个雪茄,凑在他面前低声说,“南宫清铎,此时你也不过是个丧家之犬!” 说罢,便站起来,高声喊道,“快看,原来我们的南宫司令也是个瘾君子!” 此时,早就事先安排的记者纷纷拿起相机拍着,唯恐错过这个大新闻。 很快“司令原是瘾君子,禁烟令成了一纸空文!”的新闻传遍大街小巷,舆论顿时对孟长歌尽是非议。孟长歌遇到如此挫败,却第一次感到无能为力,他深恨自己不争气,造成如今的局面。 整整三日,他将自己关在房间中不吃不喝,任凭陆宁怎么苦劝,都不开门。 而扶桑也趁机增兵,直接驻守在锦阳城外。而以淮远督军林远帆为首的六省主帅竟要趁着这波舆论想要六省独立,脱离南宫家。原本对南宫家支持的那些将领此时也都动摇了,此时,整个江东十三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 而为了使联盟更加牢固,上田胜再次向沈云岐提出了联姻,希望沈云岐能够娶林远帆孀居的长女林惠为妻,这样上田家、林家还有沈云岐的利益就能够紧紧地绑在一起。 林惠年长沈云岐三岁,本来嫁给了一名权贵,只是婚后还不到一年就守了寡,继承了夫家大笔的财产,并落个克夫的名声。林远帆原本不同意,但是看到沈云岐是个青年才俊,财力雄厚,又刚死了未婚妻,和自己的女儿境遇相同,并且有扶桑人做靠山,也松了口,现在就看沈云岐的态度了。 沈云岐再三权衡,知道自己虽然有钱,却没有军权,始终要逊孟长歌一大截,如果借了林家的势,那么自己的复仇之路将会走的更快。只要自己成功了,那个林惠不过也是个弃子,就像当初的孟沁如一样。于是他便答应了这桩婚事,还给林家送去了丰厚的聘礼。 外面如此大的风波,洛樱却丝毫不闻。沈云岐又将她软禁起来,并断了她和外界的一切联系。 连着几日没看到沈云岐,洛樱心中隐隐感到不安。 待到沈云岐回来,洛樱看到他脸色十分不好,刚想问他,却见他拿出一张火车票给她。洛樱看了一眼火车票,是到南平镇的,有些不解地问,“你是要我回南平镇吗?” 第三十章 幸存 沈云岐点了点头,却不敢直视她的眼睛,柔声说,“阿樱,这些年我们都没有去看过爹,你先回去待一阵,等到这里的事情办妥了,我就去找你,我们一起去看爹!” 洛樱点了点头,忽然又说,“你事情这么多,怎么会有办妥的时候。不过你说得对,是应该回去看看爹了。也不知爹在九泉下看到我们如今的样子,他会怎么想?” 沈云岐心中一动,伸手想要抱住她,刚抬起来却又放下了。洛樱没有注意到他的这个动作,看着车票的日期就在明天,说,“怎么走的这么急立即发布,那我现在就去收拾东西!” “阿樱……”沈云岐忍不住唤了她一声,洛樱看着他,问,“怎么了?” “没事。”沈云岐摇了摇头,眼中情绪复杂,却还是说,“我明天……可能没办法送你,不过我都安排好了,你一定要注意安全!” 洛樱点了点头,心里却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第二天,沈云岐站在楼上看着洛樱提着行礼离开的身影,心中万分不舍,想要去送她,可是上田胜的话却顿时回想在耳边,“沈先生果真识时务,但是你身边那个洛樱姑娘你必须想办法处理了,林督军要是知道她的存在,那必然会反悔!” 他无法追出去,只得在心中默默地说,“阿樱,对不起,哥哥再次丢下了你,等到我拿回属于我的一切,我一定接你回来,再也不会离开你!” 可是,却让沈云岐没想到的是,他等到的不是洛樱安全抵达的消息,而是火车中途爆炸的噩耗。沈云岐惊住了,没想到这次生离却成了死别,他反应过来后第一时间拨通了上田胜的电话,他想不出来还能有第二个人有理由有能力置洛樱于死地。 听到他带着愤怒的质问,上田胜却很平静,“沈先生何必慌张,你们中国人不常说生死由命吗?洛樱姑娘发生意外,我也为你感到难过,但是咱们还得往前看,毕竟你快成为林家的乘龙快婿了!” 沈云岐愤怒地挂断电话,心中的悲怆却无从宣泄。阿樱,不仅仅是他最爱的人,也是他唯一的亲人,是他无数次濒临黑暗时唯一能看到的光亮,如今连这点光亮都熄灭了,让他如何走完剩下的路。 然而让沈云岐没有想到的是,洛樱并没有上那趟火车。在候车的时候,洛樱捡到一张掉落的报纸,看到关于孟长歌铺天盖地的新闻,知道他此时危机四伏,还患上毒瘾,一时心痛与担忧充斥心头。洛樱知道自己不能走,不管结果如何,她都想努力一次,想要把孟长歌拉出深渊。 于是,上了火车之后,她借口去卫生间,花了大价钱和一名女子换了衣服。等到沈云岐的手下发现时,火车已经开了。洛樱此时还不知道自己与死亡擦肩而过。 她直接来到南宫府外,求见孟长歌。此时,她不由得想起当年在枕风院外,自己一身狼狈地等着他伸出援手。但如今她要告诉他,自己将会陪他一起,共抗这艰难。 知道洛樱来了,陆宁又惊又喜,忙不迭地将她带进去,恳求道,“阿樱姑娘,你就帮帮司令吧!” 洛樱没有作声,站在那扇熟悉的门前,用了敲了敲,见里面的人没反应,便说,“陆宁,你去找人把这门给拆了!” 陆宁没有片刻迟疑,立刻照做。 突然射进的光亮让孟长歌感到不适,他伸手挡在自己脸前,依稀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逆光而来。他顿时摇头,以为自己是那东西吸多了,出现了幻觉。 可是直到她蹲下来,一点点移开自己的手,说,“长歌,我来了,我再也不走了!” 孟长歌愣住了,却立刻反应过来,立刻向后面退去,不想被她看到这样狼狈的自己。 洛樱前几日就觉得他瘦的过分,如今看到他蓬头垢面,蜷缩在暗处,时不时痉挛般颤动,心里仿佛被一把利刃狠狠地剜了一下。她上前几步,强行扳过他的脸,心痛道,“孟长歌,你快点清醒吧,你是江东十三省的司令,你要是这么颓废下去,扶桑人会更加肆无忌惮,战火会蔓延,无数的人都会因此丢掉性命。你一个人的荣辱算什么,难道还能比千万人的性命还重要!。” 这句话仿佛重锤一记,狠狠地砸在孟长歌的心上。他缓缓地抬起头,可是钻心的麻痒再度袭来,他控制不住地去拿旁边的注射器。洛樱抢先一步,上去夺到手里,说,“长歌,你不能再碰它了,你忍一忍,忍一忍就会过去!” 可是孟长歌再也忍不了,瞳孔缩小,先是不住地颤抖,直接扑上去就要抢洛樱手中的注射器。洛樱闪身躲过,可是孟长歌愈加控制不住自己,更加狂躁,将洛樱逼到墙角,双目已经充红,低吼道,“快给我!” 洛樱紧紧地将注射器攥到身后,全然不顾自己已经被孟长歌扼住脖颈,仍在竭力说,“长歌,你必须戒了它!” 屋内的动静惊动了外面的陆宁,陆宁进来看到洛樱的脖颈已经被捏的青筋暴出,情急之下,拿起旁边枪杆狠狠地砸晕孟长歌。 洛樱这才喘口气,不住地咳嗽,脖颈的扼痕鲜明可见。 陆宁将孟长歌抬上床,说,“阿樱姑娘,你那时就不该拦着司令,万一你出了事,司令清醒过来他得多自责啊!” 洛樱却严肃起来,对他说,“陆宁,司令必须戒毒,这东西他一滴都不能再碰!” 陆宁为难地说,“我当然知道,可是如果突然断了的话,司令他会受不了的。阿樱姑娘,或者我们可以试着一点点地减量……” “陆副官!”洛樱低声喝道,“你若是心软就是在害他,他如果再碰一点,我就会杀了他!与其让他这么生不如死地或者,我愿意给他个痛快!” 或许被她语气中的决绝和坚定震慑住了,陆宁没有再多说。此时他知道,唯一能帮司令的也只有眼前这个女子。 等到孟长歌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小半天。他看到洛樱时,仍然还觉得自己置身在梦中。只是女子洁白的脖颈上那道青紫的扼痕提示着自己,那一切都不是梦,阿樱回来了,却险些被他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