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她太乖》 第1章 夏日重逢 七月,夏。 闷雷声拉开灰色的天幕,平镇即将迎来一场大雨。 医院。 季时初将母亲的药仔细装在书包里。 洗旧泛白的书包上,一个樱花柴犬小挂坠甚是精致可爱。 憨憨的微笑柴犬,圆圆的脑袋上嵌着一朵樱花。 这时,狂风大作,大雨倾盆而下,阻挡了少年想要离开的脚步。 季时初坐在有些拥挤的大厅,看着雨水噼里啪啦砸在玻璃上,将脑袋上的黑色鸭舌帽一压,闭目休息。 直到一阵不怀好意的窃语声传入耳中。 “大哥,是个小瞎子呢!” “看她戴的手表,一看就值钱。” “脚边的袋子就是名牌呢,是那个什么驴家的。” “这里是医院,不要闹出动静,小瞎子身上的东西别动,把袋子顺走就行。” “好咧!” 季时初微微挑起帽檐,就见三个人鬼鬼祟祟地朝他这边走来。 这三人是镇上游手好闲的泼皮无赖,外号“红绿灯”。 顾名思义,三人分别染着一头红毛,绿毛,黄毛。 小瞎子? 季时初四下看了看,目光落在了坐在他身边的少女身上。 少女的眼上蒙着白色纱布,肤色有着病态的苍白,身形单薄。 明明大厅里全都是被这场雨困住的病人亦或是家属的吵闹声,少女就只是这样安安静静坐在他身边,好似与这个世界分离了般。 少女的脚边,的确放着一个奢侈品袋子,看来“红绿灯”口中的小瞎子就是她了。 就在黄毛靠近少女的那一刻,季时初伸出脚,毫无防备的黄毛直接被绊倒。 “咚”的一声。 面部朝下,摔狠了。 手还撞翻了少女脚边的袋子,一个相框从里面掉了出来。 “妈的谁绊得老子!”黄毛吐了口血沫,草啊!门牙磕掉了! “呵。”季时初嗤笑了声,将鸭舌帽重新戴好,双手环胸,半眯着眸看着三人。 “红绿灯”却在看到少年时,一个个表情跟吃屎了似的难看,拔腿就跑。 季时初啊,那个打起架来不要命,骨头比谁都硬的疯子,鬼见了都怕! 黄毛摸着自己那豁了一颗的门牙,妈的,蛋疼! 然而即便闹出了动静,身边的少女还是那般安静。 季时初其实没那么多同情心,毕竟他自己就活得够糟糕了。 刚才出手,大概也是因为少女看不见,总不能真被那三个混蛋欺负了。 这般想着,少年蹲下身,将奢侈品袋子扶正,又拿起掉落在旁边的相框。 心里正想着摔没摔坏,结果在看到里面的照片时,整个人目光一颤。 照片上,身穿旗袍的女人一脸慈爱的摸着身边小少女的发顶。 小少女约莫四五岁的样子。 她抱着一只脑袋上别着樱花发夹的小柴犬,正对着镜头笑。 脸颊的两个酒窝像是盛满了一整个夏日的清甜。 季时初一眼便认出了旗袍女人,是宋玉书,小少女的外婆。 那么…… 季时初深吸了一口气,再次看向身边的人儿时,眼中的冷淡不在,取而代之的是一抹几不可察的期待。 他想问她:为什么你会有这张照片?你是谁? 可就这么开口会不会太突兀? 正当季时初犹豫着要不要开口说些什么时,就听一直安静的少女轻轻说了两个字: “谢谢。” 声音又软又糯,像是山间轻柔的风,清新惬意。 虽然她看不见,但耳朵灵敏,大概猜到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相框摔坏了……”季时初将里面的照片取出,小心翼翼地放在少女手中。 少女葱白的手指摩挲着照片,声音带着些微的颤:“这是我外婆。” “……”他知道,“上面的少女是?” “是我。”她冲着季时初声音的方向,说出了自己的名字,“我叫樱之瑶。” 心里的猜想得到了验证,季时初看向樱之瑶的目光带着一丝怀念。 樱之瑶,瑶瑶,是长大后的瑶瑶。 夏季天气多变,这场骤雨突然就停了。 天空开始放晴,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了少女苍白的脸上。 高二这年的暑假,季时初再一次见到了记忆中的小小人儿。 而两人的初遇,也是在那个蝉鸣不止的夏天—— 炎炎夏日。 平镇幼儿园。 樱之瑶的外婆宋玉书会在今天结束园长一职,离开平镇。 最后一天,她将自己的宝贝孙女带了过来。 彼时樱之瑶五岁,机缘巧合下坐在了同岁的季时初身边。 香香软软的小姑娘穿着淡粉色蓬蓬裙,扎着两个小揪揪,粉雕玉琢,可爱极了。 坐在他身边后就安安静静的,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在吵吵闹闹的班级里,睡得像小猪似的,好乖好乖,像个乖宝宝。 他甚至都不敢呼吸,生怕吵醒了她。 一直到中午,他准备吃饭,在将从家里带来的饭拿出来后,自己就出去洗手了。 回来便看到乖宝宝醒了,还偷偷吃他饭盒里的食物。 其实家里穷,没什么好吃的,是他将摘来的野菜做成了卤味,配一个粗面馒头。 没想到她竟吃的那么开心。 他安静的看着,清秀的脸上也有了笑意。 宋玉书走过来,有些不好意思道:“瑶瑶这孩子可挑食了,生来又身子弱,平日里想让她多吃点饭都老费劲了,没想到今天倒是乖乖吃了。” 原来她叫瑶瑶。 真好听。 身子弱吗?难怪一直在睡觉。 宋玉书要给季时初钱,被他拒绝了。 他的那些饭菜啊,哪儿值钱呢。 重要的,是她吃的很开心。 他也跟着开心呢。 季时初默默走开了,他想呀,等乖宝宝吃完了自己再回来,可不能让她难堪啦。 只是,当他回来后,她已经不见了。 饭盒里的食物变成了六个大肉包。 他的桌洞里,还放着一个樱花柴犬挂坠。 憨笑小柴犬胖嘟嘟的脑袋上嵌着一朵樱花。 同挂坠放在一起的,是她歪歪扭扭的字:谢谢,饭饭好好次,把瑶瑶最喜欢的汪汪送你哦。 等他拿着挂坠准备去找宋玉书时,被告知宋玉书带着孙女已经离开了。 这一年,他只听宋玉书唤她瑶瑶。 他甚至还没来得及告诉她自己的名字。 在不久后,他也跟着母亲离开了平镇,去城市讨生活。 这件事,他从未对任何人提起过。 也没想过两人还会再遇见。 可他就是希望那个好乖好乖的女孩不再挑食,好好吃饭,健康顺遂。 而他,会继续在泥泞中挣扎,拼命向前。 第2章 失明少女还有厌食症 “小姐,外面雨停了,老李被家里的事耽搁了,我们得打车回去。”荷婶急匆匆的来到樱之瑶身边,视线却有些警惕地落在季时初身上。 荷婶的声音将季时初从遥远的记忆中拉回。 “我是平镇人,这里不好打车。”季时初礼貌道,“我是骑三轮车来的,如果你们不介意,我送你们回去。” 荷婶正想拒绝,就听身后的樱之瑶说:“荷婶,刚才他帮了我。” “是吗!”只这一句话,荷婶瞬间就卸下了防备,脸上堆起笑来,“小伙子,那就麻烦你了啊。” 说着话,三人去向外面。 季时初的三轮车虽然老旧,但干净。刚才淋了些雨,他又认真擦拭了一遍,这才让樱之瑶和荷婶坐上去。 这真的是用双脚蹬的三轮车,不是电动的。 季时初骑的很稳,遇到不平的石子路,会放慢速度。 路程不远,平镇本就是个贫瘠小镇,十分钟后,三轮车在一处雅致的小院前停下。 这里,曾是宋玉书的家。 后来宋玉书离开后,这里就一直空着。 两年前季时初重新回到平镇,会偶尔过来看看,心里倒是没多想,甚至在今天之前,他都没想过还会和那个小少女再见面。 于是后来,他就不过来了。 毕竟他的家在平镇的另一头,根本不顺路。 此时大门外,停着一辆黑色轿车。 “咦,时初啊,你怎么知道小姐住这儿啊?”荷婶好奇道。 这一路上,少年没说什么话,性格沉闷,倒是她说什么,他都会应上一声,倒真是个有礼貌的孩子。 季时初看了眼樱之瑶:“我曾经在宋老师办的幼儿园里上过学。” 荷婶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啊。” 只是说完后,荷婶看了眼樱之瑶,眼中闪过一丝心疼,她将季时初拉到一旁。 “小姐眼睛受伤失明后,紧跟着老夫人也因病离世了,这对小姐来说打击太大,她最喜欢外婆了……后来医生建议小姐换个环境养身体,小姐就回到了老夫人曾住过的平镇。” 季时初默默听着,难怪刚才在医院少女说到外婆时,声音会带着轻颤了。 “樱之瑶的眼睛会好吗?”他问,心里竟有些紧张。 “虽然暂时看不见,但会好的。” 季时初的心稍稍落下。 平镇依山傍水而建,虽贫瘠,但这里民风淳朴,节奏缓慢,甚至使用智能机的都是少数,大多数是按键老年机,但人们生活的简单而又快乐。 安静的地方的确适合养身体。 可他又想到了一个问题,平镇太过僻静,又是个小地方,交通不便,外人都不愿来。 万一樱之瑶突然发生了什么,镇上的医院太过简陋,这里又真的适合她呆吗? 季时初难得有些心烦意乱。 “今天为什么去医院?”他又问。 然后便听到荷婶轻叹了一声。 “小姐早上突然昏倒了,可把我吓坏了。不过也没办法啊,谁让小姐吃不下东西呢。可她又不想我们担心,总是勉强自己吃,可每次又会吐出来。医生说,这是厌食症。” 荷婶的话,让季时初骤然蹙眉。 他还记得当年宋玉书说过小少女生来身子就弱,还挑食。 现在眼睛受伤,还得了厌食症。 她到底经历了什么…… 心细如他,他知道荷婶隐瞒了一些事。 比如:樱之瑶的眼睛为什么会受伤? “回来啦。”老李笑着跑出来,他跟荷婶差不多大的年纪,是樱之瑶的司机。 刚才搬家公司来了,这才耽搁老李去医院接人。 “我们也是刚回来,很多东西要收拾呢。”荷婶拍了拍季时初的肩膀,“时初啊,真是多谢你啦,进屋喝杯茶吧。” 季时初看了眼院子里大件小件的东西:“需要帮忙吗?” 荷婶和老李看着眼前高大英俊的少年,对视了一眼,便同时笑着点头。 那之后,季时初帮忙一起整理东西。 少年常年劳作,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干起活来又认真,惹得荷婶老李更喜欢了。 离开前,季时初将家里的座机号码告诉了荷婶,让她如果有事随时都可以给他打电话。 尽管他很担心樱之瑶,但到底也没有立场多问或是多做什么。 只是从这一刻开始,季时初心里便多了一种名为“樱之瑶”的心思。 他将它称之为:担心。 不过想来樱之瑶也不会在平镇呆太久,至少这段时间,他多照看些好了。 平镇的确民风淳朴,可还是会有像“红绿灯”那样的无赖,尤其刚刚在医院还发生了那样的事。 他得去提个醒。 这般想着时,季时初看向自己书包上的柴犬挂坠。 想到刚才照片中小少女抱着的小柴犬,少年嘴角勾起一抹笑。 看来那小柴犬就是这挂坠的原型了,真的一模一样。 于是离开这里后季时初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红绿灯”,将他们逼到墙角,恶狠狠地警告了一番。 差点把三人吓成精神分裂。 嘤嘤嘤,鬼见愁,好阔怕! …… 平镇的另一头,一处家徒四壁的狭窄小院。 小院里,专门划出一块用来堆放垃圾。这些或是家里攒的,或是季时初在外面捡的。 等到了一定数量,季时初便会将它们拿去卖钱,补贴家用。 季时初刚回来,坐在轮椅上的季暖便迎了出来,脸上挂着温柔的笑。 “回来啦。” 两年前,一起事故夺走了季暖的双腿,膝盖以下部分被截肢,从那之后只能依靠轮椅生活。 之后季暖便和季时初重新回到平镇,过着平淡拮据的生活。 季时初将书包里的药拿出来,用笔在上面仔细写好时间用量,却还依旧不忘叮嘱:“早晚各一次,一次两粒。” “好~”季暖笑道,“冰箱里还有一瓶桃子罐头,快拿出来吃了。你有时间就去后山再摘点回来,我做点罐头放家里。天气这么热,你回来刚好吃点解暑。尤其是不想吃东西的时候啊,吃了它还能开开胃呢。” 季暖的话让季时初立刻就想到了樱之瑶。 荷婶说少女得了厌食症,兴许可以用桃子罐头试试呢? “我现在就去!” 第3章 同年同月同日生 雨后的平镇,山上的空气都清新了许多。 季时初摘了又大又红的桃子,还采了不少野生菌子。 对家境贫寒的季家母子来说,这都是来自大自然的馈赠。 回到家,季时初没让季暖动手,他自己去简陋的厨房做罐头了。 其实做法很简单,刚摘的新鲜桃子清洗干净后去皮,切块,小火加糖煮开,放凉后装入玻璃罐罐,再放入冰箱。 但不能做太多,放久了不好。 每次做个两三罐,能吃到最好的口感,吃完再重新做就是。 忙完后,已经是傍晚了。 季时初看着自家那个小小的冰箱,里面还剩下一瓶桃子罐头。 他将桃子罐头仔细放好,跟季暖打了声招呼后,就骑着三轮车去见樱之瑶了。 平镇背靠大山,哪怕是炎炎夏日,到了傍晚,温度也会变得清爽起来。 少年迎着凉爽的山风骑的飞快。 一棵巨大的榕树下,双眼蒙着白色纱布的樱之瑶就这么躺在椅子上一动不动,脸色依旧苍白,仿佛失去了生机。 蝉鸣阵阵,细风吹动着树叶沙沙作响。 季时初赶到时就看到这一幕,手缓缓地抚上胸口,因为里面的那颗心,正微微抽痛。 他默默地站在原地,没有惊扰少女。 直到荷婶出来。 “时初?” “荷婶。”季时初拿出护了一路的桃子罐头,“这是我亲手做的。” 荷婶感激的看着眼前的少年,虽然知道少年的心意可能会白费,但她还是回屋拿了只小碗出来。 季时初将粉白色的桃肉倒入小碗中,轻轻放在樱之瑶面前。 “山上结的桃子,尝尝看?” 少年温润的嗓音响起,樱之瑶顿了顿。 她是个内心善良柔软的女孩,尽管吃不下任何东西,可也不会拒绝别人的好意,她知道因为自己,让身边的人担心了。 然后,季时初就见樱之瑶冲着自己的方向微张着小嘴。 这是要他喂? 也是,她看不见。 荷婶将碗交给他后便进屋做什么去了,还没回来。 看着少女粉白柔软的唇,季时初的耳尖尖有些烫。 他用勺子挖了块大小适中的果肉,小心翼翼地送到少女唇边。 感受到一丝凉意,樱之瑶将果肉含入口中,轻轻咀嚼,咽了下去。 桃子的口感软甜中带着一丝脆,微凉,很清新爽口,并没有让她有任何的不适。 这让樱之瑶有些讶异。 于是她又张开嘴巴,等待着投喂。 一次又一次。 当荷婶回来时,便看到英俊的少年温柔耐心的喂少女吃罐头。 而吃不下任何东西的少女,竟吃的很开心。 荷婶颤抖地捂住嘴巴,没有出声惊扰,但眼泪却是止不住的往下掉。 她的小姐啊,终于能吃东西了。 只是很快荷婶便发现,樱之瑶是能吃得下去东西了,但仅限于季时初做的。 这让季时初也想起小时候那短暂的记忆,宋玉书说小少女挑食的厉害,却独独对他做的饭吃的津津有味。 荷婶也说,在樱之瑶得厌食症之前,其实也还是很挑食,不管什么大厨名厨,什么菜系,对樱之瑶来说,也就只会吃上那么一点点。 所以当荷婶看到挑食的小姐竟能把季时初做的野菜都吃完,还说好吃时,着实受到了惊吓。 讲真,这野菜味道的确不错,季时初做的饭菜也的确好吃,但在她看来,那些大厨的手艺也不差啊,这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啊! 于是季时初得出的结论是:樱之瑶的味蕾,似乎从小时候偷吃他饭菜的那一刻开始就只认定了他似的。 而且,樱之瑶开始变得黏他了。 每天,她都会坐在那颗榕树下,不再是毫无生机,而是期待着季时初的到来。 渐渐地,她不再将自己困于家中,她会跟着季时初。 季时初去哪儿,她都想跟着。 不用她多说什么,只要她小手一牵少年的衣角,季时初就会立刻明白她想做什么了。 荷婶见自家小姐变得开朗,高兴还来不及,自然不会阻止,反正她会寸步不离的跟着。 七月末,也就是7月30日这天。 季家小院今天格外热闹。 因为今天有两位小寿星。 这还是季暖有一次无意间知道的,原来季时初和樱之瑶的生日竟然是同年同月同日! 这是多么大的缘分啊! 一早,季时初就开始忙碌起来了。 虽然今天他是小寿星,但每道菜都由他亲手去做。 原因无他,因为樱之瑶只吃他做的饭菜。 季暖和荷婶只负责打下手,比如将食材洗净切好放一旁,之后就去一旁聊天了。 至于李叔,在将这里都安顿好后,就被樱之瑶早早的“赶”走了。 所以现在,只有荷婶陪着樱之瑶留在平镇生活。 樱之瑶黏在季时初身边,虽然她看不到,但可以感受到,她喜欢这份烟火气。 她还可以闻到。 她闻到了很甜的味道。 “初初,是桂花糖藕对不对?” “嗯。”季时初刚把做好的桂花糖藕从锅里拿出来放凉,准备一会儿切片装盘。 做桂花糖藕要有耐心。 季时初的做法是,先把糯米提前浸泡三个小时,之后将莲藕洗干净去皮,然后将一头切开一小段留做帽盖,再将泡好的糯米塞入大块的莲藕孔内。 这一步要有耐心,因为糯米要塞到每个小孔中,可以用细筷子辅助往下戳。 之后再把切下来的那一小段帽盖也塞上糯米,然后用牙签将这两段重新固定住,防止漏米。 做好后,把藕放进锅里,加水没过莲藕,煮开转中小火煮一个半小时,然后加入冰糖,红糖,干桂花,红枣,中小火再煮两个小时左右。 接着大火收汁,一边煮,一边将糖汁淋到藕上,煮到糖汁变浓稠,在藕上能挂得住就好了。 等糖藕稍微放凉后,就切片装盘。 藕片上再淋上红润的糖汁,撒上干桂花,完成。 樱之瑶之前也吃过桂花糖藕,但吃几口就觉得腻了。 可季时初做的糖藕,吃起来口感软糯,甜香不腻,她喜欢极了! 这般想着时,少年略有些低醇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张嘴。” 就像是条件反射,樱之瑶本能的张开粉嫩的小嘴巴,接受少年的投喂。 不大不小的糖藕被喂进口中,不烫,刚刚好。 “唔……好好次哦……” 少年眉眼间就都是笑意。 第4章 夏末离别 整个小院里,弥漫着各种滋味。 麻辣小龙虾的鲜香辣,浓油赤酱的红烧肉。 季时初将鳜鱼处理干净,放入热油锅中炸至金黄酥脆,形如松鼠。 又用番茄,白醋,糖等调料熬制酸甜可口的酱汁,浇淋在炸好的鱼上。 色泽鲜艳的松鼠鳜鱼就做好了。 每做好一道菜,季时初一定会投喂身边的少女。 “哇——” 松鼠鳜鱼外脆里嫩,鱼肉新鲜多汁,加上酸甜的酱汁,层次分明的口感让味蕾一下子爆开了。 “初初,还要!” 樱之瑶觉得,她的胃就是为初初而生的。 因为不管初初做什么,她都觉得好好吃呐。 季时初就这样一边投喂樱之瑶,一边又炒了盘时蔬,这是自家地里刚摘的菜,不需要太多调味,味道就会很清甜爽口。 最后季时初又亲手做了手擀面,这是他和樱之瑶的生日面。 忙完后,已经是中午了。 四人围坐在不大的桌子前,季时初将蛋糕摆在中间,点上“18”岁的生日蜡烛。 相隔十三年,季时初和樱之瑶重逢于十八岁,都是彼此最好的年纪。 “来,许愿吧。”他笑着对身边的樱之瑶说。 少女点头:“初初也要许愿哦。” “好。” 两人双手合十,在共同度过的第一个生日里,许下愿望,又一起吹灭蜡烛。 她许愿:希望以后的生日都跟初初一起过。 他许愿:希望樱之瑶赶快好起来。 “小姐,蛋糕也是时初亲手做的呢,是只可爱的小柴犬哦。” 因为樱之瑶看不见,荷婶便在一旁笑着说给她听。 “哇,松鼠鳜鱼也做的好好看啊,比大厨做的还好。” 樱之瑶唇边的酒窝窝就没消失过:“唔,好可惜不能亲眼看到。” “小姐放心,我全程录着像呢,还拍了好多照片,等你眼睛好起来了,想什么时候看都行!” “嗯!” “而且只要瑶瑶想,就让时初随时做给你吃。”季暖也在旁边笑着道,“虽然瑶瑶和时初是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时初是早上出生的,瑶瑶是晚上,那时初就是哥哥啦。” “我喜欢哥哥。”樱之瑶笑的娇憨,“不喜欢比我小的。” 听到后,季时初默默挑了下眉:还好他是“哥哥”。 也还好,老天爷让他提前出生,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 就好像…… 看啊,他比她大,就应该要保护她。 大家一起唱着生日快乐歌,樱之瑶听着身边少年的歌声,觉得初初唱歌真好听呀,声音不像说话时那般低沉沉的,反而酥酥的呢。 最后季暖举起手中的果汁:“那,就祝两位小寿星十八岁生日快乐!永远开心快乐!” …… 夏末,依旧燥热。 清晨,平镇笼罩在一层薄雾中。 少年稳稳的蹬着三轮车在薄雾中走着。 车上,坐着一个双眼蒙着白色纱布的娇俏少女。 两人刚卖完菜回来。 荷婶感冒了,樱之瑶好说歹说,这才让她好好在家休息。 “初初。”少女的声音带着雀跃和天生的软,吴侬软语般。 “嗯?” 就算听久了,可每次听到少女喊自己“初初”,季时初还是不习惯,耳尖泛着红。 “我喜欢平镇清晨的空气,喜欢跟你一起去摘菜卖菜。” 少年嘴角翘起:“今天带你去抓小龙虾,晚上给你做好吃的。” “嗯!” 不知不觉,樱之瑶来到平镇已经一个多月了。 这段时间,两人都心照不宣的没有问过对方的事。 季时初在用他力所能及的方式治愈着樱之瑶,抚平她内心的不快乐,驱散笼罩着她的阴霾。 樱之瑶喜欢和少年呆在一起。 喜欢少年做的每一样好吃的。 喜欢少年带着她去山上摘果子,去河里捉虾捞鱼。 她喜欢平镇,喜欢露水沁入掌心的感觉,喜欢这里山风的味道,喜欢这里的蛙叫虫鸣。 尽管她看不见,可少年对她几乎是无所不应,会非常耐心的带着她去体验大自然的美好纯粹。 她的外婆宋玉书曾在这里办了第一所幼儿园,是因为外婆也喜欢这里。 小时候的她不懂,现在,因为身边的少年,她懂了,也喜欢上了。 樱之瑶张开双臂,旭日透过云雾洒下朦胧的红,落在少女依旧有些苍白的脸上。 她想要好起来。 初初说平镇夜晚的星空特别好看,还会有好多萤火虫,她想要亲眼看到。 她想看到季暖阿姨,那是一个说话声音非常温柔的女人。 还有…… 她更想看到初初。 樱之瑶将手放在跳动的胸口。 她能够感受到生命的鲜活,心里的伤痛,正在被慢慢抚平。 而这都是因为身边的这个少年,季时初。 …… 樱之瑶走的那天很突然。 季时初带着新烙的饼去找她,却发现家里大门上了锁。 看着紧闭的大门,他在原地愣神了很久。 最后,季时初在那棵大榕树的一块石头下发现了一张纸条。 上面是少女秀气的字体:初初,谢谢你,勿念,再见。 季时初握紧字条,嘴角渐渐扯出一丝苦笑。 还是走了啊。 明明有他家的座机,为什么不打个电话说一声呢,至少也让他送送她啊。 虽然早就知道少女不属于这里,总会离开,可真到了这一天,季时初发现自己的心根本没办法那么轻易就接受了。 他坐在少女曾坐过的小椅子上,味同嚼蜡的吃着手中的饼。 五岁那年,他和她在平镇的幼儿园做了半日的同桌。 十八岁这年,他和她在平镇拥有了一整个暑假的回忆。 知道了她的名字。 知道她和小时候一样乖,好乖好乖。 知道她是个喜欢发呆,有些迷糊,说话慢声慢气的女孩。 知道她喜欢樱粉色。 知道她的每件衣服上都会绣着一朵栩栩如生的樱花。 那是“樱之瑶”的“樱”。 也仅仅只是这些。 季时初看着自己布满细茧的手,又想起少女那双葱白娇软的小手,那是富贵人家养出来的小公主啊。 季时初摇了摇头。 他和她,压根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他什么都不敢奢望。 五岁那年的分别,他希望那个好乖好乖的小少女不再挑食,好好吃饭,健康顺遂。 现在也是如此,再加上他生日时许下的愿望:希望樱之瑶赶快好起来。 而他,会照顾好母亲,会继续努力的活下去。 樱之瑶,要快乐无忧啊。 第5章 初初同桌,请多指教 暑假过去,新学期已经过去一周了。 星云中学。 高三(1)班重点班。 早上,一身蓝白校服的季时初来到教室。 和以往不同的是,今天的教室格外吵闹。 好多人都围在他的座位前叽叽喳喳说着什么。 季时初皱眉。 因为他一向独来独往,在学校没有朋友,同学都对他避之不及。 这般疑惑时,人群突然散开,少女的身影映入眼中。 下一秒—— “初初~” 少女那如同银铃作响般地声音传进耳膜。 季时初呼吸一窒! 当场脑袋就炸开了! 会这么叫他的,只有樱之瑶! 此时的少女坐在他的座位旁,冲他眨眼睛! 要知道少女在离开平镇时眼睛还没好,还蒙着纱布。 可现在,少女正在看着他! 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呢。 那双杏儿眼像是漾着水光,就像平镇清晨萦绕在山间轻薄的雾,又软又柔。 睫毛又卷又翘,像翩翩起舞的蝶翼。 真是一双极好看的眼睛。 少女身上穿着跟他一样的蓝白校服,头发束成马尾,露出整张小脸,清纯脱俗。 肌肤像婴儿般吹弹可破,白嫩的脸上透着嫣粉。 头顶有几根不安分的呆毛还翘着,更添了几分可爱。 季时初朝着樱之瑶走去,心脏像是要跳出胸腔。 他感觉脚步都是虚浮的,视线一刻也没从樱之瑶身上离开过。 季时初在少女面前站定,直视着她,轻声问:“好了?” “好了哦。”那双杏儿眼便笑得弯弯的,美极了。 季时初整个人还是有些懵的。 他看着少女小手托着腮,笑眼盈盈的看着他。 “看到我留给你的字条了?” “嗯。”他很仔细的收起来了。 “对不起,那天晚上我的眼睛突然不舒服,荷婶怎么都找不到你家的座机号码,又是深夜,所以不告而别了。” 其实樱之瑶还有别的顾虑,因为她也不知道自己的眼睛什么时候好。 甚至在感觉到眼睛突然不舒服的时候以为情况加重了。 她不想让季时初担心,所以只仓促的留下了那张字条。 季时初自然也想到了字条上的那几个字,同时也想到了当时的失落,心中还是会涌出一丝复杂的情绪。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少女所说的再见,并不是告别,而是会再相见。 看,她来了。 “怎么认出我的?” 话落,季时初便看到少女的眼中闪过一丝狡黠,像只灵动的小狐狸。 然后就见少女伸出手,粉白柔软的樱桃唇轻启:“那你让我摸摸呀。” 失明那会儿,樱之瑶因为好奇季时初的长相,所以摸过少年的脸。 从眉毛,眼睛,鼻子,嘴巴,总之摸了个遍。 季时初完全是纵着她来的。 所以现在听到少女开口,他竟也什么都没想,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直接就将自己的脸送到少女的手边。 一班全体同学注目礼走起:“……” 然后他们就见转学生重新闭上了眼睛,小手顺着季时初的眉毛开始摸。 “嗯,是这个眉形,眼睛的轮廓也对。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唇,身上是淡淡的皂角香……” 说着,樱之瑶缓缓睁开眼睛,她捧着少年的手。 “手很大,很温暖,掌心有细细的茧。” 却一点都不难看。 因为从小拉大提琴,她的手指也有一层薄薄的茧。 这是他和她努力的标志。 少女仰着小脑袋看向少年:“这就是我的初初呐。” 其实呀,她把生日那天的录像还有照片看了好多好多遍,早就把初初的模样印在了脑海里。 所以只要看到初初,她一定就会立刻认出来啦。 现在,少年就站在她面前,头发蓬松,漆黑的眸子就像黑曜石般。 那双眼睛看向她时,有着暖意温柔。 少年身高俊挺,哪怕只穿着蓝白校服,也掩盖不住少年的丰神俊朗,还透着股少年气。 初初本人,比照片比录像里还帅呢。 是她最喜欢的模样啦。 季时初熟稔的揉了揉樱之瑶的发顶。 然后就见樱之瑶冲他笑得格外的甜:“初初,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同学兼同桌啦,请多指教哦。” 季时初在心里轻叹了声。 樱之瑶不仅回来了,还给他带来了如此大的惊喜和意外。 他觉得自己真是被她拿捏的死死啊。 季时初坐回自己的位子,先是帮樱之瑶仔细整理书桌,然后才整理自己的书包。 又想到幼儿园时,他和她也做了半日的同桌。 到底还是抑制不住心中已经溢出来的欢喜,季时初嘴角不禁上扬,低醇的嗓音缓缓响起: “同桌,请多指教。” “嗯!” 班上其他人惊了个呆!我了个靠! 高冷学神不但面不改色的当着大家的面被转学生摸了脸,还摸了手手。 关键是学神会笑! 那个总是一副生人勿进近似面瘫一样的学神,会!笑! 还笑得很帅怎么回事? 靠了,就,真的靠了。 嗯?不对! 关注点不该是这个。 好看的转校生刚才叫学神什么来着? 初初? 一班同学眼观鼻鼻观心:“……” 嗯,大概那两人早就认识,单纯的关系好叭。 嗯,是这样。 或许是大家的视线实在是太过炽热,季时初想忽视都难。 他敛起笑意,两条大长腿往前一抻,双手环胸,抬眸看了大家一圈。 眼神又恢复成了平日的冷淡,带着疏离。 咦,好冷。 大家打了个机灵,狗狗祟祟的回到自己的位置上,视线也不敢再往这边瞟了。 至于樱之瑶,她的眼里只有季时初,对刚才围在她身边的人压根一个都没记住。 她凑到季时初耳边说悄悄话。 “初初。” 季时初也跟着凑近了些:“嗯?” “你想我了吗?要说实话哦。” “……”季时初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笑着反问道,“你呢?” “想。”樱之瑶没有半分犹豫,重重点了点头,“所以我用最快的速度转到星云啦,我离不开初初的。” 看着少女清澈的目光,季时初垂眸掩住了某种异样的神色。 “初初~” 没等到季时初的回答,樱之瑶娇软的嗓音又唤着少年的名字。 小手捏着少年的衣角晃了晃:“有没有想我呀?” 季时初手指微蜷,而后又放开。 抬眸时眼中只剩下平静:“嗯,想了。” 第6章 被羞辱孤立的少年 樱之瑶的出现在星云中学引起了一番不小的轰动。 无他,就单纯被少女的颜值折服了。 但大家也只是纯纯欣赏,然后悄摸着将“校花”的头衔给人戴上。 其他的,并没有做出会让人困扰的事。 反倒是那个冷漠学神竟和校花关系极好,大家更好奇这个。 季时初从入校以来就一直稳居第一,几乎科科满分,是公认的学神。 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人不喜欢他。 因为季时初家里太穷了,母亲是个没腿的残疾人,还被传出他是个没有父亲的野孩子。 又有人亲眼见他到处捡垃圾卖钱,整天就吃馒头咸菜,一身的穷酸样。 加上人也冷冰冰的,沉默寡言,以至于没人想靠近他。 他们甚至觉得季时初很脏,那捡垃圾多脏啊,所以季时初身上一定也是臭烘烘的。 跟这样的人在一起会被传染,自己也会被弄脏。 当然也有嫉妒的,嫉妒一个捡垃圾的穷鬼成绩还那么好。 小小的平镇,无论什么消息都传的很快,又是一群半大的孩子,虽心眼不坏,但想法到底还是幼稚了些。 于是季时初成了被孤立的存在。 可对于这些,季时初没有任何感觉。 别人的想法跟他无关,他要做的只是好好学习,努力和母亲过好日子就行了。 学校食堂。 季时初拿出饭盒,里面依然是咸菜馒头,都是从家里带来的。 这段时间,他试着和樱之瑶保持距离,他不想因为自己让樱之瑶受人非议。 可,压根没用。 樱之瑶好像一眼就看穿了他在想什么,反而变得比之前更黏他了。 而且除了他,她不和任何人来往接触。 他不在的时候,她就坐在教室里,不是在睡觉,就是在发呆。 这让他总是放心不下。 内心极度挣扎。 这时,一条鸡腿被粗鲁的扔在季时初的饭盒里。 汤汁溅在了季时初的校服上,很快便晕染开来,污脏脏的一团格外显眼。 “穷鬼,赏你的,整天吃咸菜,怕你营养不良,不用客气啊。” 说话的是吊车尾十班的林浩,仗着家里在镇上开厂,就总喜欢欺负人。 身边的同伴也因不喜欢季时初而跟着哄笑。 整个食堂的人都看了过来。 林浩上下打量着季时初,语气不屑带着轻蔑:“季时初,离樱之瑶远点,就你这样,连当她的狗都不配。哈哈哈!唔!” 就在这时,有人突然从身后用力的推了林浩一下。 其实也就是猫儿般地力气。 但因为林浩没设防,身子还是忍不住踉跄了一下。 林浩正准备爆粗口,可在看到来人时瞬间便熄了火,甚至脸上还浮现一抹可疑的红云。 他很是不自在的挠了挠脑袋:“那个,樱之瑶,是,是你啊。” 樱之瑶刚从洗手间回来,就看到季时初被林浩羞辱的一幕。 尤其是看到季时初被弄脏的校服,简直气坏了。 她狠狠推了林浩一下,用小手指着这个坏蛋:“臭嘴!” 原本紧绷着身子的季时初在听到樱之瑶说的这两个字后,直接笑出了声。 少女那么乖,脏话都不会说,这大概是她会说的唯一自认为很“脏”很凶的话了。 真是,可爱的过分了。 季时初知道同学们都看不起他,但明目张胆惹他的,倒也没有。 毕竟井水不犯河水。 他半眯着眸看向林浩,眼神带着危险。 原来林浩是因为樱之瑶才来挑衅他。 呵! 就这狗,也配叫樱之瑶的名字? 冷不丁被心中女神骂了的林浩脸色一黑,着急解释:“樱之瑶,你可是校花,你不该和季时初这种垃圾堆里的家伙在一起。虽然季时初是长得帅了些,但你不能被他的外表给骗了!” 少女摇了摇小脑袋纠正,一本正经道:“初初不是帅了些,是超帅。” 话落,一旁有些只看脸的花痴女生倒是非常认同的点了点头。 季时初的颜值,的确没话说。 放眼整个星云,就算是艺术班的,也没人长得比季时初帅。 不,是整个平镇,都找不到比季时初更帅的男生了。 林浩一副“我就知道”的表情,忍不住叹了口气,一脸得意道:“樱之瑶,我爸是开厂的,有的是钱,你跟我一起玩吧,我统统请客。” 女孩子嘛,谁会不喜欢出手大方的男生呢。 这般想着时,林浩还不忘鄙夷的看了季时初一眼。 穷鬼一个,只怕连块糖都舍不得买吧。 谁知,季时初在听到林浩那句“你跟我一起玩”后,周身突然冷沉,他起身走到林浩面前。 一米八八的身高,将只有一米七的林浩直接碾压。 季时初垂眸看着比自己矮小的男生。 就这样,也敢觊觎樱之瑶? 季时初能忍,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被触了眉头,那就是谁都惹不起了。 更不用说,林浩的话着实让他恶心,他都怕脏了樱之瑶的耳朵。 “记住,是你先动手,先挑事,我,是正当防卫。”说罢,季时初一拳招呼到林浩的肚子上。 霎那间,林浩的身体弓成了虾米,刚吃下去的饭全吐了出来。 整个人猛颤了下就摔倒在地,蜷缩着身体痛苦呻吟。 林浩的同伴们傻了,愣是一个都没敢上前。 周围也没人上去帮忙,一是林浩刚才吐了,又脏又臭。 重要的,是他们心里特舒坦。 好笑,林浩平时仗着自家有点钱就爱欺负人,被教训是活该! 就是没想到教训林浩的竟会是学神。 之前就有人说曾看过季时初打架,可凶可凶了。 今天一见,名不虚传。 一拳就ko了林浩。 就,暗爽。 于是高冷学神今天又多了个新标签:能打,不能惹。 这件事最后被林浩闹到了校领导那儿。 监控调了,在实打实的证据面前,就算有人还想蛐蛐季时初也没办法,只能清一色的实话实说。 加上季时初又是稳居第一的学神,学校自然偏爱。 林浩百口莫辩,前一秒还一副虚弱到仿佛立刻就挂了的样子,此时却目瞪欲裂,恨不得将季时初吃了。 但想归想,在领导的死亡视线下,最后他也只得吃下这个亏。 只是这个仇也记在了心里。 第7章 超护短的! 季时初和樱之瑶一起回到班级。 一路上,少女都气呼呼的,他哄了好久,心中却只觉得暖。 “哥们,你很牛啊。”体委董瑞哥俩好的一把揽过季时初的肩膀,“有空咱俩切磋切磋?” “董瑞,我看你就是抖m。”班长何苗扶了扶脸上的黑框眼镜,她看向樱之瑶,“小朋友,也是有脾气的啊。” 樱之瑶小手指着自己,冲季时初歪着脑袋:小朋友?我? 季时初读懂了她眼中的意思,被少女呆萌的模样逗笑了。 他伸手拍了拍她毛茸茸的脑袋,点了点头:嗯,小朋友,就是你。 谁让你那么乖。 “打什么哑谜呢!”董瑞看着用眼神交流的两人,忍不住插话,他摸着下巴上下打量季时初,“学神,其实你也不冷嘛,也是会笑的,你这款,我喜欢。” 季时初:“……” 被男生喜欢?大可不必。 其实在星云,并不是所有人都不喜欢或是孤立季时初,特别是班上的同学。 只是因为少年总是冷冰冰的,寡言疏离,从不主动与人说话,更别说是笑了。 加上“学神”光环的加持,让他们一下就有了距离感。 甚至还想过会不会是因为他们太笨了,学神不喜欢跟傻子玩。 可他们都是重点班的好苗苗啊,就算是班上最后一名也能甩别的班成绩最好的那个,不管怎么说,他们也能称得上一声学霸吧。 学霸,学神,一个霸,一个神,嗯,就,差距的确不是一星半点,不然你能每次考试几乎科科满分? 不能。 总结:他们还是笨,学神不喜欢笨小孩,不敢靠近,怕被鄙视,嘤嘤嘤。 董瑞就是这么想的其中一个。 “初初很好哦。”樱之瑶漾着甜甜的笑,“全世界最好。” 一向严肃的何苗也不禁笑道:“季时初,知道班上同学为什么不敢找你说话吗?对,就是不敢,怕被你嫌弃傻,嫌弃笨。” 班上集体竖起耳朵偷听的众人在心里哭唧唧:班长大人终于问出他们的心声了! 然后呢?学神的回答呢? “笨?”季时初视线绕了班级一圈,似是不解,“高三年级唯一一个重点班,要是大家笨,世上还有聪明人?” 哇! 天哪! 学神这是夸他们聪明耶! 好开心呀! 而那些总被别人嘲笑是靠着死读书读死书才拼出成绩的,更是红了眼眶。 看,连学神都认可他们了呢,书呆子又怎么了?死读书又怎么了? 有本事你们也进重点班啊! 惨了,好想哭! 何苗将大家的反应都看在眼里,想来从这一刻开始,这个班啊,才真正成为无坚不摧的存在,心彻底团结统一啦。 可能是每个身为班长的人,心里都会有这种情结执念吧。 自己的班,那就必须是最强的啊。 更遑论,是唯一的重点班! 这般想着时,何苗将目光转向樱之瑶。 一切的改变,都因为这个女孩的到来。 这可是一班的小福星呐! 樱之瑶不明白,为什么班长看自己的眼神越来越……火热? 她眨巴着杏眼,和班长对视。 何苗拼命忍住才没让自己严肃的人设崩了,不然她真想上去狠狠的rua!将小可爱亲亲抱抱举高高! 哎呦,这到底是哪里来的小乖乖哦。 一班,哦不,季时初真是捡到宝贝啦! 万年冰山可不就是被这小可爱融化了嘛。 等等! 该不会…… 镜片下,何苗的眼睛快速在季时初和樱之瑶身上转动。 苍天啊,她该不会是发现什么不得了的事吧! 不过大概率还没到那一步。 因为小乖乖看向季时初时,眼神太过清澈,就是特单纯的那种喜欢。 可季时初……不对啊! 季时初的眼神那就是明晃晃的宠溺啊! 但似乎还透着一丝隐忍?无奈? 啊咧?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谁都不会知道,一向严肃正经的班长,其实是个心理戏超多的女孩子。 而正如何苗所想的那般,一班的同学彻底觉醒了。 尤其是在听到别的班说季时初的坏话,更是同仇敌忾!一致对外! 可护短了! “说学神坏话呢!你脸呢!” “就是嫉妒人家回回考第一!哦莫哦莫,嫉妒真是让人面目全非哦!” “住海边呢!管那么宽!捡垃圾怎么了!穷怎么了!人家这么小就自己赚钱,你们这些蛀虫现在花的哪一样不是父母的!” “一群幼稚鬼!” 于是星云中学的人发现,一班不愧是重点班,不但成绩好,人口才也是一流,骂起人来都不带脏字的! 最开心的人,是樱之瑶。 因为初初那么好,凭什么被人看不起?凭什么因为家庭原因被人笑话? 欺负初初的人,都是大坏蛋! 季时初和樱之瑶总是形影不离,每天一起上下学。 两人穿着相同的蓝白校服,俊男美女,分外惹眼。 中午两人会在学校吃饭,厌食症已经好了的樱之瑶从不吃学校食堂的,单纯就是挑食。 她吃的都是季时初从家里带来的食物,所以季时初要准备两份。 荷婶自然舍不得她家小姐一直吃粗茶淡饭,所以总是以这个为由送些好食材给季时初。 总归只要是出自少年的手,不管做什么,小姐都会吃的很香。 季时初和季暖也托这个福,原本简陋的餐桌上也变得丰盛起来。 季家母子知道这是荷婶的好意,因为善良的荷婶每次都会送来好多,所以母子俩对樱之瑶只会加倍的好。 只是直到现在,除了荷婶,季时初没见过樱之瑶的家人。 荷婶经常去找季暖聊天,除了宋玉书因病离世的事外,倒也没怎么提到过樱之瑶的家事。 即便如此,季时初有时也会想,一个被家人宠爱的小公主,现在只带着荷婶来到这个贫瘠的小镇,家人怎么都没露面呢? 好奇归好奇,季时初也没多问。 就像是一种默契,从一开始,不管是他,还是樱之瑶,都不会主动去问对方的事。 抓住了夏末的尾巴,季时初带着樱之瑶去看了平镇最美的星空。 少女仰着小脑袋,那一刻,漫天的星星好似都落入了她的眼眸。 少女笑了,漾着两个酒窝,美的不可方物。 所以季时初想啊,樱之瑶在身边的时候,他就守护好她的这份笑容就可以了。 第8章 它叫煤气罐罐 季时初发现樱之瑶上课亦如小时候那般,几乎都在睡觉。 睡醒后就坐在那儿发呆。 不管哪一个任课老师看到后,都会装作没看见,似乎是任由少女做任何事。 一开始季时初是担心的,不过樱之瑶也没说身体不舒服,反而非常率真道:不用学习,好困。 季时初竟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不知道该说什么。 十月,天气逐渐转凉。 季时初像往常一样陪樱之瑶回家。 平镇的路七歪八扭的,小巷子也多,樱之瑶直到现在也没办法自己一个人回家,会迷路。 不仅对路,对人也是,记不住别人的脸和名字,总是对不上号。 董瑞整天去樱之瑶面前刷存在感,每次等来的都是少女困惑的眨巴着眼睛,歪着脑袋,最后将视线挪向季时初,继续发呆。 加上说话也慢声慢气,大家都叫她迷糊小美人。 小迷糊的生活技能也为零。 平镇大多数人家还是用的土灶,有一次樱之瑶跃跃欲试,季时初想着只是让她看一下火应该不会有问题,千叮咛万嘱咐后,他便去房间拿东西了。 谁知刚出来,就见樱之瑶不停的咳嗽。 抬起头正对着他时,可爱的小脸灰扑扑的。 小手还不停拍着额头。 等少女把手拿下来后,季时初就见少女额前的头发竟然被火烧焦卷起来了! 那一刻,季时初额角疯跳!一颗心差点被吓到骤停! 从那之后,他再也不让樱之瑶靠近土灶了。 而樱之瑶每天要穿要用的,都是荷婶准备好的。 头发也梳不好,荷婶忙不过来时,是季时初替樱之瑶扎头发。 于是季时初从一开始的零基础,到现在可以用最短的时间熟练的整出数百种发型。 季时初觉得自己像是在养女儿。 这女儿挑食,不爱学习,迷糊,爱发呆,但就是乖,很乖,超乖,又无敌可爱! 这种心情,很微妙。 毫无疑问,樱之瑶也更黏更黏他了。 “煤气罐罐~” 季时初看着围着樱之瑶不停转圈的小柴犬。 如其名,这柴犬被养的太好了,胖得像个煤气罐,走路都是扭着屁股。 所以这次除了荷婶,和樱之瑶一起回来的,还有煤气罐罐。 樱之瑶说她很喜欢小柴犬,季时初又想到小时候樱之瑶送给他的柴犬挂坠。 重逢后,季时初就不再将那挂坠挂在书包上了,而是放在书包里。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 是害怕失落? 想着要是小姑娘看到了这个挂坠,万一想不起来小时候的事,他会失落的吧。 所以他就这么将挂坠收了起来。 季时初蹲在樱之瑶身边,陪着她一起逗柴犬。 “初初,煤气罐罐其实一点都不喜欢陌生人亲近它,可它喜欢你哦。” 喜欢到第一次见面就往初初的怀里拱。 明明面对别的陌生人时,只会拿屁股对着人家,可傲娇了呢。 “汪!”煤气罐罐像是听懂了樱之瑶的话,冲着季时初撒娇的嘤了一声,又拱进了季时初怀里。 季时初觉得,什么样的人就会养出什么样的宠物。 樱之瑶又乖又萌,煤气罐罐不也是这样吗。 少女的柴犬,是微笑小柴犬,是会笑的,咧着嘴巴,吐着舌头,萌死。 所以一向对动物不是特别感兴趣的季时初,却很喜欢煤气罐罐。 “初哥!打球去啊!”董瑞的大嗓门传来,身边跟着何苗,“呦,今天的煤气罐罐依旧好肥美啊!” “汪汪!” 小柴犬嫌弃的冲董瑞叫了两声,然后往季时初脚边一趴,圆润的屁股对着董瑞,脑袋缩在身体里,装睡。 “……”董瑞挠着脑袋,“嗨,依旧是被煤气罐罐嫌弃的一天。” 其他三人便跟着笑了。 自从林浩的事件后,班上同学喜欢亲近季时初了。 尤其是董瑞,比樱之瑶还要黏季时初,总喜欢屁颠屁颠的跟着,上厕所都要一起。 何苗都忍不住吐槽。 周末或是空闲的时候,董瑞一定会来找季时初。 何苗的身影也总会出现,名曰其名:董瑞这个二傻子,她得看着点。 在这之前,除了樱之瑶外,没有同龄的孩子找过季时初,更不用说是去家里了。现在看到董瑞和何苗,季暖很高兴。 高兴自己的孩子终于有朋友了。 何苗和董瑞从未嫌弃过季家的贫寒,每次过来的时候,都不会空着手,总会带点家里的东西。 虽不贵重,但胜在心意。 赶巧的话,两人也会和季时初樱之瑶一起出去捡垃圾废品,回来后再一起整理卖掉。 “樱之瑶,你家人呢?”董瑞嘴里叼着草茎,随意问道。 何苗其实也挺好奇的。 小姑娘好像只和一个负责照顾她生活起居的荷婶住一起,身边就再没别人了。 季时初没说话,董瑞问出了他从未问过的问题,他观察着少女的反应。 樱之瑶摸着煤气罐罐的脑袋,好半天吐出一个字:“忙。” 少女眼中一闪而过的迟疑没能逃过季时初的眼睛。 何苗的目光也一直放在樱之瑶身上,所以自然也注意到了。 正当董瑞还想继续问时,就被季时初及时打断,他看向何苗:“听说学校要举办什么晚会。” 何苗立刻接收到季时初递来的信号,赶忙接上:“哦,对。因为学校有艺术生,加上为了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学校就总喜欢举办晚会之类的活动,还强制要求每个班级都得参加。” 说完,她还特地看了一眼樱之瑶:“瑶瑶,你有没有什么才艺?” 樱之瑶垂着脑袋,眼神似乎在放空。 “切,那个太没劲了,我们文化班哪次不是炮灰?论才艺谁比得过艺术班啊,回回都是他们拿第一,存心要在我们身上找优越感,有本事和我们比分数啊。”董瑞很明显兴致缺缺。 何苗拍了下董瑞:“术业有专攻,各有所长。” “是是。” 那之后,不管三人说什么,樱之瑶都不再开口说话了。 少女就只是坐在一旁,小手托着腮望着天空发呆。 “董瑞,以后别问瑶瑶家里的事。”何苗小声提醒道。 “哦好。”哪怕董瑞再迟钝,也察觉到了樱之瑶的异常,这是从他问少女家人的那一刻就开始有的,“初哥,是不是樱之瑶家里发生什么事了啊?” 季时初摇了摇头:“我也不清楚。” “别想太多,到了我们该知道的时候,自然就知道了。在这之前,只要瑶瑶开心就好。”何苗笑着说。 “嗯。” 第9章 干死他们! 文艺晚会的时间定在下周五晚上,每个班级只有一周的准备时间。 高三(1)班的表演节目再也不是以往的诗朗诵,而是改成由何苗拉大提琴,同学跟着大提琴合唱。 何苗已经练了一年的大提琴了,父母就她一个女儿,从小到大除了学习,也没见女儿喜欢别的,一听女儿竟对大提琴有了兴趣,自然欢喜的送女儿去学。 其实,何苗之所以练大提琴,只是单纯被艺术班的人刺激到了。 文化班是艺术班的炮灰? 啊tui! 于是她苦练大提琴,就是为了争回面子! 毕竟整个学校的艺术班,有跳舞的,唱歌的,弹钢琴等等,却独独没有学大提琴的。 这不就是机会吗! 就算她水平不够,但机遇也是很重要的! 就算不拿第一,也必须拿个奖回来! 毕竟她这一年,什么曲子都不练,就苦练一首《我和我的祖国》! 就冲这,不拿奖都说不过去!那气势,感人! 嗯,干死他们! 所以,当樱之瑶看到背着大提琴的何苗来到教室的那一刻,整个人像是突然陷入了某种深不见底的漩涡中,像是灵魂被抽空。 原本透着嫣粉的小脸瞬间惨白! 额间冒着虚汗,呼吸急促,眼前渐渐发黑,很快整个人便不受控制地往后倒去。 “樱之瑶!” 站在她身边的季时初立刻将人扶住,见樱之瑶已经失去了意识,打横就抱着她冲出了教室。 医务室。 躺在床上的樱之瑶一直在做噩梦。 小手紧紧地攥着床单,一直呜咽着。 尽管校医检查说并无大碍,可季时初还是很担心。 他让跟着一起来的何苗先回教室,帮他和樱之瑶请了假,自己则守在樱之瑶身边。 看着连在睡梦中都如此不安的少女,季时初担心坏了。 他一直都知道樱之瑶身上藏着许多事,他一直都没问,不想打破这种平衡。 因为他有预感,一旦自己问了,这种平衡会顷刻崩塌,亦如此时眼前几乎破碎的少女般。 所以他不敢。 季时初就这样默默地守在樱之瑶身边,像个雕塑似的一动不动。 直到一个小时后,樱之瑶缓缓醒来。 季时初依旧什么都没问,他小心将樱之瑶扶起,拿起一旁的水杯让她喝了点水。 “要回家吗?” 被汗水打湿额发的少女摇了摇头。 “那继续睡会儿?” 少女点了点头。 季时初便将樱之瑶温柔的放回去。 这一次,樱之瑶主动握住了季时初的一根手指。 那双湿漉漉的杏眸里还带着没有完全脱离梦境的恐惧。 “我不走,会一直陪着你,安心睡吧,嗯?” “不要告诉荷婶,我没事……” 明明那么难受了,却还不愿让人担心。 季时初轻叹:“那你跟我保证,以后不管发生什么,都要第一时间告诉我,我就答应你。” 只要想到若是刚才自己不在,没人及时接住昏倒的樱之瑶,想到她就会狠狠摔倒在地,季时初就一阵后怕。 “好哦。”樱之瑶伸出小拇指,和季时初拉钩。 季时初这才没把这件事告诉荷婶。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带樱之瑶到镇上的医院检查了一遍。 在听到医生说没事后,一颗心才渐渐回落。 只是樱之瑶却拒绝参加班级节目的排练。 考虑樱之瑶身体不适,何苗自然答应。 同学们也都喜欢这个安静乖巧的女孩,更没有反对了。还时不时的送点小零食,关心一下。 其他班级也都如火如荼的准备着。 就这样到了周五晚上。 尽管樱之瑶拒绝演出,但还是来到了学校礼堂,为班级加油。 只要不让她看到大提琴,听到大提琴声就好。 此时的后台。 樱之瑶过来时,便看到同学们正围着何苗。 何苗脸色很不好看,眼圈红红的,右手托着左手。 她走上前,一脸疑惑。 “何苗的谱子不见了,刚才又被艺术班的人撞倒,扭伤了左手。”季时初来到樱之瑶身边,解释道。 “我看王莎莎就是故意的!”董瑞啐了一口,“不然路那么宽,她偏偏就撞班长身上了?搞不好谱子也是她偷走的!” “算了,现在说再多也没用。”何苗深吸口气,“你们直接跟着伴奏唱吧,重在参与就好。快去准备,不用管我。” “伴奏我已经找好了,同学们都准备一下,马上要上台了。”班主任老郭虽然也觉得可惜,但眼下先把问题解决了再说。 “班主任,记得调监控。”季时初不忘说道。 “放心。” 老郭自然不想把学生想的太坏,只希望这一切都是巧合,是意外。 但如果真的被他查到是别人故意为之,身为班主任,是绝对不会忍的! 季时初看了眼乖乖守在何苗身边的樱之瑶,没说什么,他带着骂骂咧咧的董瑞和大家去做准备了。 只是每个人心情都很low,完全没有唱歌的欲望了。 突然变得安静的后台。 直到大家都离开,一直强撑的何苗还是哭了。 樱之瑶看着流泪的何苗。 在她的印象中,班长是个严肃坚强的女孩,不管做什么都非常认真,意气风发。 这还是她第一次见班长哭。 原来坚强的班长也有脆弱的一面啊。 樱之瑶看了眼放在不远处的大提琴,垂在身侧的小手攥了又攥,似在挣扎。 片刻后。 “班长,你想赢对吗?” 何苗抬起哭红的眼睛:“为了这一天,为了争这口气,我练了一年的大提琴啊,辛苦什么的我根本不在乎,我只是想带着一班赢一次!可是……” “班长,你喜欢大提琴吗?” “一开始我选择大提琴,是因为我对别的乐器压根不感兴趣,但抱着势必要赢艺术班的决心,我选择了它。可是练着练着,我发现自己渐渐喜欢上它了,喜欢它的浑厚,深沉,优雅,大气,温婉,柔和。我喜欢它,很喜欢很喜欢。如果可以的话,以后我想要一直拉下去!” 看着何苗眼中闪过的雀跃,说起大提琴时的欣喜,樱之瑶有些恍惚。 脑海中闪过了那张她不敢去触及的脸庞,那张这辈子她都不会忘记的脸。 樱之瑶轻轻握住何苗未受伤的右手,绝美的小脸上漾起一抹甜笑:“好。” 第10章 重新响起的大提琴音 只说了这一个字,樱之瑶直接走到大提琴旁,深吸一口气后,拿起大提琴,离开了。 班长,我会让你赢。 因为只要大提琴在她手中,就只能是赢,是第一名。 此时,主持人已经报完幕,由高三(1)班带来合唱曲目《我和我的祖国》。 高三(1)班的同学已经在舞台上站好位置,表情恹恹的等着伴奏响起。 想着赶快唱完,赶快结束。 直到,一束灯光跟随着手拿大提琴的少女一步步坚定的来到舞台中央。 少女面向底下的观众,鞠躬行礼,一举一动恰到好处,尽显得体。 随后,她转身看向同学们。 灯光照射在少女容颜昳丽的小脸上,那双漾着笑的水眸绕过每一个人,最后停在季时初身上。 “要赢。” 樱之瑶只说了这两个字,便到一旁坐下。 将大提琴竖在面前,调整坐姿,琴弓落下的那一刻,副歌部分激昂的旋律从琴弦倾泻而下! 像奔涌的大海,不停撞击你的胸腔! 樱之瑶没有拘泥于正常的演奏,她手上的动作还在不停地加快。 整个礼堂,少女的琴声四处回荡! 少女的表情不再是平日的慵懒呆萌,像是突然变了个人。 就好像一个毫无生气的洋娃娃,突然被注入了强大的灵魂般! 所有人呆掉了! 都屏住了呼吸! 一班的人也都傻掉了!这还是他们那个迷糊的小美女吗! 季时初的目光一直落在樱之瑶身上。 此时的少女比夜空的繁星还要闪耀夺目,这才是真正的她吧,比繁星璀璨,遥不可及。 这时,旋律慢慢缓和下来。 樱之瑶和季时初对视,点了下头。 迅速拉回思绪的季时初对大家轻声说:“开始”。 主歌部分的旋律和同学们的歌声一同响起。 “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 没有开始的激昂,楚楚动人的旋律和大家的歌声丝丝入扣,融合在一起。 像是在诉说一个动情的故事,对祖国的依恋,对感情真挚的表达,传递着温暖的力量。 直到副歌部分再次响起! 琴弦的节奏再次变化,丰富激荡! 大家只觉得胸腔都在跟着起伏震撼着! 心中更是不停涌出无限的力量和勇气! 情绪是能够带动并且打动每一个人的。 台下鸦雀无声,可每个人的心跳频率却都是一样的。 咚咚咚! 那颗心,正狂跳不已! 他们更是被大提琴浑厚激昂的旋律还有一班全体同学高亢的歌声感染到热泪盈眶! 然后不知不觉,不受控制般,他们同台上的人儿一起,放声高唱! “我最亲爱的祖国,你是大海永不干涸,永远给我碧浪清波,心中的歌!” 随着樱之瑶拉下最后一个旋律,扬起琴弓,演出结束。 少女摸着胸口,心脏鼓动! 其实,在一开始她的手是颤抖的。 直到拉出第一个音节,那一刻,封闭的世界裂开了缝隙。 尤其是当她抬头看到一班所有同学的目光,他们每个人都冲她温柔的笑,一瞬不瞬的注视着她。 仿佛不管她做什么,哪怕是出丑,哪怕搞砸了,他们都会给她兜底。 天塌了还有他们撑着呢! 她的弦音和大家的歌声,共鸣了! 她看到每个人的笑容变得越发的灿烂! 是啊,她爱大提琴,大提琴是她最好的朋友,她抛弃这个朋友太久了。 她抚摸着手中的大提琴,在心里轻声说:好久不见,我回来了。 樱之瑶被簇拥在最中央,和大家一起对台下鞠躬。 哗——! 啪啪啪——! 全场爆发了最热烈的掌声! 何苗跟着班主任也上了台,她紧紧地抱住樱之瑶,彻底哭成了泪人,话都说不出来了。 “祝我们的祖国永远繁荣昌盛!”董瑞吸了吸发红的鼻子,和大家围成圈。 大家的手一层一层叠在一起:“一班,最棒!” “最棒!” 老郭也激动地红了眼眶。 这帮孩子……以后前途绝对无可限量啊! 身为老班的他坚信不疑! 那么…… 老郭看向何苗受伤的左手,他这个老班,也得为孩子们做点什么了呢。 最后,高三(1)班获得特等奖,比一等奖还牛! 大家高兴坏了! 这可是创校有史以来,文化班第一次干掉了艺术班啊! 文化班再也不是艺术班的炮灰啦! 摩擦摩擦,干死他丫! 最大的功臣,自然是樱之瑶了。 刚好明天放假,众人便商议进城庆祝。 约定好时间,大家便都各自回家了。 为了帮何苗查清真相,季时初,樱之瑶,何苗还有董瑞留了下来。 季时初看着安静坐在大提琴旁的少女,跟何苗叮嘱了几句后,就和董瑞一起去找老郭了。 “瑶瑶,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女神!大提琴拉的太棒啦!比我们机构的老师拉得还好!” 樱之瑶眨巴着水灵灵的杏儿眼,心里说:班长,是你,是一班所有人给了我勇气呀。 “哎呦,平日怎么就这么呆呆的,简直和拉琴的时候判若两人呢。” 何苗亲昵地捏了捏少女还略显稚嫩的脸庞。 “拉大提琴时的你,像精灵!美极了!厉害极了!惊艳极了!碾压艺术班所有人!不!艺术班所有人加起来都不及你一根手指头!你啊,一定是为大提琴而生的啊!好像你和大提琴融为了一体!人琴合一!天才!你果然是我们一班的小福星!” 樱之瑶抿着樱桃唇浅笑,脸颊的两个小酒窝跟着浮现,甜死人了! 原来班长还是个小话痨呢。 季时初回来时,就看到何苗一直逗樱之瑶笑,少女一直眉眼弯弯的。 他的嘴角也忍不住勾起。 “查到了查到了!”董瑞扯着大嗓门,“监控调出来了,就是王莎莎偷的谱子,还故意撞倒班长,甚至还趁机踩了班长的手!老郭已经把人提到办公室了!” “啊?她还踩了我一脚?”何苗后知后觉的抬起扭伤的左手。 “班长,你反应太迟钝了吧!” “摔倒后我左手就废了,那会儿我懵了。” “你啊……”董瑞气呼呼道,“走吧,去办公室。一会儿我们陪你去医院瞧瞧,可不能大意。” 何苗开心点头:“嗯!” “笑什么笑!都受伤了还这么高兴!傻了吧唧的。” “当然高兴呀,我们得了特等奖哎,比一等奖还厉害!” “是是!恐怕这世上再也找不到像你这么尽心尽责的一班之长了。”话是这么说,但董瑞也是高兴的。 嘿,特等奖呢! 他现在还鸡,啊不,是激动呢!特澎湃呢! 第11章 这才是同学爱啊! 办公室。 王莎莎低着头站在老郭面前。 艺术班的领导也一脸严肃。 在证据面前,王莎莎连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这件事必须严肃处理!区区检讨肯定是不够的!”老郭气到拍桌,“小小年纪,心思如此歹毒,这还得了!” 季时初看着王莎莎,见这人眼神一直闪烁,好几次张口却又什么都不敢说,似乎在犹豫什么。 他走到老郭面前,耳语了几句。 之后,老郭瞬间改了口:“我们家班长的手伤得很严重,报警!必须要严惩王莎莎!” 听到后,王莎莎眼前一黑,整个人陷入了极度恐慌中! “别报警别报警!是,是李佳欣让我这么做的!是李佳欣!” 说完,她扑到何苗面前,痛哭流涕忏悔:“对不起何苗,你原谅我吧。不要报警,不然我这辈子就完了!” “怎么回事!王莎莎你给我把话说清楚!”艺术班的领导老韩这下是真的坐不住了。 “是李佳欣,有一次她无意间听到校领导在夸何苗班的节目,她说一直以来学校晚会的所有奖项都是艺术班包揽的,绝不能出意外。我家里条件不好,他们总喜欢指使我,就让我去偷谱子,想办法让何苗受伤上不了台。其实我也不想的,我也害怕,可如果我不这么做,大家就会孤立我!” 王莎莎看向季时初:“季时初,被孤立的感觉你知道的吧!那滋味比杀了自己还难受!” “可初初从未做过任何伤害别人的事,哪怕自己难受!”樱之瑶挡在季时初面前,“你,没有资格跟初初比!” 张牙舞爪的小乖乖也可爱到爆啊! 何苗和董瑞憋住不笑。 季时初看着身前软乎乎的少女,倒是没忍住勾起唇角,漆黑的眼中满是笑意。 “李佳欣?”老韩的脸彻底黑了。 要知道李佳欣可是整个艺术班的代表啊。 那孩子弹得一手好钢琴,为学校拿过奖,文化成绩也好。 平日又是个文静的,是老师心中的好学生啊。 所以他实在想象不到这样一个孩子会和王莎莎口中的是同一个人。 王莎莎看出了老韩并不相信自己,可无奈她也没证据,只能着急解释:“我没有说谎!” “老韩,去把李佳欣叫过来吧。”老郭开口道。 “王莎莎,你被叫到办公室还有别人知道吗?”季时初突然这般问。 王莎莎摇头:“没有。” 毕竟当时她是直接被老郭提到办公室的,连她自己都没反应过来。 “你手中没证据,即便将李佳欣找来,她也可以否认,甚至还可以让其他同学帮她作证,证明她的人品没问题,到时候你百口莫辩。” “那,那怎么办啊!我真的没说谎!真的是李佳欣让我这么做的啊!”王莎莎有些崩溃了。 “如果想证明自己,你必须演场戏。”季时初眼中闪过一抹冷意,然后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班主任,韩主任,你们觉得如何?”季时初自然会问两位老师的想法。 “就这么做吧。”老郭点头道。 老韩虽然纠结,但眼下却对季时初的顾虑反驳不了一点:“就按你说的办!” 按照季时初说的,王莎莎整理好情绪后,就主动去找李佳欣了。 此时的李佳欣和她的一群小伙伴们正在气头上。 因为特等奖被文化班拿去了,这对艺术班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 王莎莎就是在这个时候找来的。 她眼中含着泪,无措极了:“对不起佳欣,是我把事情搞砸了。可是我明明按照你说的把何苗的谱子偷了,还故意让她的手受伤上不了台,没想到……” 李佳欣看到王莎莎就更气了,平时伪装的恬静再也不见。 她狰狞着脸,怒气冲冲直接给了王莎莎一巴掌! 啪! “废物!这点事情都做不好!你就该直接把大提琴毁掉!” 王莎莎身体踉跄了几下,虽然脸颊麻木,但她的一颗心却终于回落了。 她做到了。 就在这时,老韩直接冲了进来。 “好啊好啊!”他颤抖着指着李佳欣,“欺负同学是吧!给我装是吧!通通跟我去办公室!” 李佳欣显然懵了,反应过来后恶狠狠的瞪着王莎莎:“你出卖我?” 王莎莎抬起头直视她:“做了坏事就必须付出代价!” 以往,就因为她家里穷,就被这群人看不起,呼来喝去,她从不敢跟她们对视。 对何苗,是她第一次做坏事,做完她其实就后悔了。 所以无论如何惩罚她,她都认了。 只是做坏事的一个都不能逃掉! 尤其是李佳欣! 这个披着善良面具的伪装者! 之后的处理就容易多了,毕竟老韩是亲眼所见亲耳所听。 所以就算李佳欣再怎么否认,痛哭流涕装柔弱都起不到作用。 加上老郭的护短,最后李佳欣被记过留档。 其他人则在周一学生大会时念检讨。 董瑞忍不住冲老郭竖了个大拇指。 何苗也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樱之瑶贴在季时初身边,小手习惯性的捏着少年的衣角,仰着一张小脸冲他笑。 季时初垂眸,也冲少女笑。 老韩本就因为差点被李佳欣颠覆三观,回头就见季时初和樱之瑶如此亲密的模样,当场就找到了发泄口。 更不用说平日里,他和老郭的相处方式就是逮着机会就想挑对方的毛病。 他指着季时初和樱之瑶咆哮:“你们!是不是离得太近了!” 樱之瑶被吓得抖了一下,更依赖季时初了。 季时初有些头痛,因为他已经习惯了少女对自己的亲近,都忘了现在场合不对,尤其还有一个老韩。 可在察觉到少女被老韩大嗓门吓到后,他还是忍住没和少女保持距离,反而用身体将少女挡住,一副护人的姿态。 直到老郭在老韩耳边小声嘀咕了几句。 四人就见老韩脸色瞬间骤变,肥嘟嘟的脸更是笑成一朵花:“那什么,好,好,这才是同学爱啊!要是学校都像你们这样,哪还会发生李佳欣这样的蠢事!” 四小只懵逼组:“??” 同学爱?? 老郭头疼扶额。 之后,大家陪着何苗去医院。 一番检查后,何苗的左手也只是普通的扭伤,没伤到骨头。 众人放下心来,也期待着明天去城里庆祝了。 第12章 塞巴斯酱?! 季时初不知道,为什么当荷婶听到樱之瑶拉大提琴时,会泪流满面。 不过他有预感,那些困扰着他的谜团,很快就会解开了。 周六上午八点,一班全员到齐。 老郭自掏腰包,在镇上给孩子们租了辆大巴车,并叮嘱司机一定要安全把孩子们送回来。 老旧的大巴车晃晃荡荡开了两个多小时,终于到了a城。 “大家都把我手机号码记住了吧,可千万别忘了啊。” 董瑞拿的是一款按键手机,还是他老爸的。 在平镇那样的小地方,几乎看不到智能机,家里有个按键的手机就已经很好了。 很多人都是第一次出平镇,乍然看到眼前的高楼大厦,除了惊叹,还有一丝局促。 “那我们现在要去哪里?”何苗扶了扶脸上的黑框眼镜,还不忘提醒大家,“大家千万不要单独行动,别走丢了。” “啊这……”董瑞挠着脑袋,“我也是第一次进城,总之肯定是要先找个好玩的地方玩玩,然后再找个好吃的地方吃饭!” 何苗:“……”问了个寂寞。 季时初曾跟着母亲季暖在这里生活过,只是要让他说出哪里有好玩好吃的,他也是不知道的。 毕竟他和季暖为了生活已经很辛苦了,没时间也没多余的金钱浪费在别的事上。 更何况,他对这里,并没有太好的回忆。 “找人问问吧?” “问警察叔叔!至少不会被骗!” 一群人围成一圈,叽叽喳喳议论着。 这时,一直发呆的樱之瑶看了眼大家,然后慢吞吞的从兜兜里掏出手机,对着屏幕点了点。 “啊!智能机!还是最新款!”眼尖的董瑞一下就认了出来。 樱之瑶眨巴着眼睛,看出了董瑞的喜欢,于是将手机递给董瑞。 结果还未等董瑞碰到手机,就被季时初一巴掌拍回去了。 “收好,私人物品,尤其是手机,不可以随便给别人。”季时初一边说着,一边将手机重新塞回少女的衣兜。 樱之瑶听话的点了点头。 董瑞有些失落,但很快就满血复活,加入了讨论大军。 一群学霸,却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毫无用武之地。 大概十几分钟后。 众人还未商量出结果,就见几辆加长宾利缓缓停了下来。 衣着考究的中年男人戴着白手套,恭敬的出现在樱之瑶面前。 “小姐,一切都安排妥当。” “谢谢巴叔。”樱之瑶漾着甜笑,然后看向目瞪口呆的同学们,“大家上车吧。” 中年男人见这群孩子吓傻了,立刻露出和蔼的笑:“同学们你们好,我是小姐的管家,你们可以叫我巴叔。今天的行程已经安排妥当,希望大家能够玩得开心,请同学们上车吧。” 说罢,一直站在车旁的几位身穿黑色制服的侍者已经将车门打开。 董瑞不停吞咽着口水,第一个灵魂附体:“我靠!” 紧跟着其他人也灵魂归位,纷纷发出感叹。 “我的妈呀!” “乖乖啊!” “靠了,真的靠了!” “这是车吗!是火车吧!” 只有季时初,从头到尾一直看着少女。 他从一开始就知道少女的家境很好,只看那些吃穿用度便知道了,但此刻也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而很显然,少女也没那么多顾虑。 阵仗弄得这么大,大概对她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甚至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 也对,少女心性单纯,此刻大概想的就只是让大家开心。 至于别的…… 那颗小脑袋还真不会想别的。 “樱之瑶,你真的是电视上演的那种千金大小姐啊,你看你还有塞巴斯酱!” 樱之瑶:“?”塞巴斯酱? “就是巴叔啊!”董瑞指着站在少女身边的中年男人,两眼放光,“那个超级有名的执事,塞巴斯酱啊!黑色西装,白色手套,这不就是塞巴斯酱本酱吗!” 何苗头疼扶额,扯着董瑞的衣领将他拉到一边。 救命啊!丢死人了! 其他同学也因为董瑞的魔性发言渐渐放松了下来,纷纷上了车,眼中尽是期待和欣喜。 “你是塞巴斯酱吧!对吧是吧!” 只有董瑞还一直缠着巴叔不停地碎碎念。 巴叔只是眯着眼笑。 现在的小孩啊,真是活泼呢。 不过大概也正是因为这群孩子,才让小姐…… 想到这里,巴叔将目光放在樱之瑶身上。 虽然荷婶在电话里说小姐的状态好了许多,但今天亲眼所见,他才真的相信了。 他的小姐啊,是真的在慢慢变好了啊。 去平镇,看来真的是正确的决定。 这一天,在巴叔的安排下,一班全员玩得太尽兴了! 没有所谓的排队!而是清场!他们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每到一个地方还有专人照顾! 天啊! 这就是钞能力吗! 是钞能力啊! 大家看向樱之瑶都变成了星星眼。 反倒是樱之瑶,大多数时间也只是安静的呆着,没有和大家一起玩闹。 巴叔则默默地守在少女的身边。 季时初也不是闹腾的性格,更不用说他不放心樱之瑶,尽管他是多虑的。 但不是自己看着,就总不踏实。 “小姐,大提琴我已经带来了。”巴叔亲切道。 他想给少女切蛋糕,却发现身边沉默的少年早已将蛋糕仔细切成方便入口的小块,把他的活全都干完了。 还做的那么出色,让他挑不出半点毛病。 这就是荷婶口中一直照顾小姐的少年吧。 少年五官英俊,穿着洗旧却干净的衣服,看着是挺顺眼。 就是不知道要是让那两位知道少年的存在,还会不会顺眼了,大概会把天都给掀了。 想到那个画面,巴叔笑着摇了摇头。 “小姐在平镇多亏有你的照顾,荷婶都告诉我了。”巴叔看着季时初,口吻是礼貌的。 “初初最好啦!”一直不说话的樱之瑶笑着道。 巴叔眉毛一挑。 要知道小姐本就是个不爱说话的人儿,就喜欢发呆啊。 小姐也不会轻易开口为别人说话,更不用说夸一个人了。 至今为止,那可真是屈指可数。 这般想着,巴叔又将视线落在少年身上。 这,可真是个奇迹。 巴叔和季时初也只是浅显的聊了几句,之后就都沉默不语。 一群孩子玩到下午四点,这才意犹未尽准备回平镇了。 樱之瑶的大提琴由季时初一路护着,背着。 就在这时,一群打扮流里流气的男男女女从网吧出来,嘴里叼着烟。 其中一个染着粉毛化着浓妆的女生无意间看向马路对面。 视线却突然在那个高大英俊的少年身上停住。 女生那像是染血的大红唇突然勾起。 季时初,终于抓到你了。 第13章 闹事的调色盘 “会长先生过奖了!”林佳茹不知道乔斯丹尼突然提起自己的新能源有什么用意,只好淡淡地说道。 如此场景吓得身后的几个招待员是脸色发青,紧张万分,却不敢叫出声来,宋庆宇的话她们记得清清楚楚,哪里还敢喊出声来,不然惹怒了宋庆宇,只有死路一条。 楚焕东后悔的差点没咬舌自尽了,什么话不好说,自己怎么能把这样的大话说出去,让他不去管汪掌珠,还不如让他去死。 “我信不信的又有什么关系,重要的是你自己知道哪些该做哪些又不该做!”人生其实是自己的,走到最后会发现你的人生真的与别人无关,酸甜苦辣只能自己尝。 夏咏宁来回的看着两人,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两人说话猜谜语似的,现在是她要去,跟他们两人有关系吗? 方尧还能够说些什么呢,面对着杜戈辛,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没有穿衣服的孩子一般,所有的心思都能够让对方看穿。 这事要推搠到清末时代,当时俞县还不是县城,是个颇为繁华的镇子,叫俞家镇。我们那条巷子在镇外,是一片荒凉的石滩。后来这一带山区有大批土匪出没,镇上几乎所有人都逃走到了长治避难。 看着这模样,让哥们足足呆了几秒钟,以至于都忽略了鬼尸的存在。 “恩,没事就好!”林天点了点头,然后又问了一下严东阳,这丫的也没啥大碍。 这话说得陆大夫人心里一紧,婆婆这是什么意思,难道竟打算趁机又将管家大权自自己手里夺回去不成? 过了一会儿,我终于确定了并不是我的幻觉,而是风真的大了。有些狂躁的海风,呼啸着吹过甲板,带起一阵让人心悸的吼声。天色也阴沉了下来,乌云从远处的天空压了过来。 弓弩被他拉饱满,他长指一松,弓弩脱缰而奔,直射向灰衣男子。 “都给我闭嘴,”云魅目光一寒,竟敢在他的面前,欺负她弟弟? 安于持和安于道继承了父辈的强壮,可是现在他们看父亲的脊背,是肉眼可见的佝偻。 在野外露营,每每升起一个火堆,总会给人增添许多的安全感和便利性。人类作为世界上唯一会用火的生物,火对于人类来说,自然意义非凡。 “还有问题么?”盖聂已经开始慢条斯理的将手中的木剑拔出,开始擦拭。 这个资源副本确实是垃圾了些,乌龙的村子,时间线是9月1日,而且还只有3天时间。 菲丽丝也没有说什么,她了解自己的这个好朋友,现在再说什么起不到什么效果,反而会被丹妮卡认为自己在干涉她的决定。要想把艾雪救出来,还需要慢慢寻找机会——比如说,如果那个露娜办事不力。 而盖聂虽认为天明这么做有些莽撞,但是看到天明毕竟平安脱险,而现在有刚刚醒来,便是也没有多言,只是嘱咐天明好好养伤,剩下的事不用担心。 因为她现在就是一介凡人,还不能神魂合一连身体一起进空间,进空间这个也只是她的神识而已。 “可是……我们要离开这里的话,只需要和我的母亲说一声就行了,到头来她肯定会愿意我们离开这里的。”孙海棠临行前也有些胆怯。 随着年深日久,更是达成了一个默认的事情,西湖附近不可枉造杀孽。 这一剑的威力,也比之前更加的强横,直接将黑僵尸的半个手掌都砍了下来。 “就是今日在八极拳武馆一招秒杀林劫的那位沈宗师,我刚才接到朱馆主的电话,说你哥和你先后得罪了沈宗师,你哥现在也被打断了腿,就在鸿运酒楼跪着呢!”张德开怒气冲冲的说道。 现如今,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这句话,就相当于提前给了宁璃许诺。 杨振宇道:“西农大学会在这里建一所分校,我从上面得到消息,已经确定下来了,不过具体什么时候施工还不清楚,以后的杨家湾村发展不可限量。 早知这样,他就不该答应那个家伙的,惹来麻烦,还得是他来收拾烂摊子。 他这话确实没瞎说,白晶晶可以出去浪而他一点都不关心也是因为如此。 她话一出口,就觉失言,惭愧中高高跳起,用手一挂树枝,躲过肖东山的剑,一声娇叱,借着树枝往上一弹,飞得老高,一剑朝肖东山面门刺来。 全部五十二人,统一上课,地点是在京城一中的阶梯大教室501。 真相法师已经归队,准备好一顿简易的晚餐,吃好喝饱后,裹着羊皮袄倒头便睡。 而对方秒学技能,丢出w,那个时候他还在攒q,即使提前释放也不能及时地走出禁锢区域被拉了回去,被逼无奈之下只能交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