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2060人造神计划》 第一章: 古武闫天 龙国历2060年的八月,龙国国南方的天空已经染上了浓浓的秋意。 “闫天!”讲台上,鹤市三中“有李莫愁之称”数学老师,“凶神恶煞”杨艳杨老师把教鞭拍得山响,口中发出猛虎一般的咆哮:“出去,这节课你不用上了!” 杨老师口中的闫天,三中高三年级鹤市著名的差等生,一个中等身材,留着中长的碎发,一脸满不在乎的样子,慢吞吞地站了起来,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慢慢地走出了教室。 “大家看到了没有?这就是我们班的害群之马!这就是未来社会边角料,让他留在我们的班上,只会拖我们所有人的后腿!希望大家引以为诫!”杨老师的咆哮声传入了闫天耳中,闫天却是一脸无所谓。 这样的待遇也不是一回俩回了,闫天早就习以为常了。 这次被赶出教室的原因很简单,闫天在上数学课的时候,打王者荣耀,眼瞅推高地了,不幸被杨老师点起来回答一个问题。上课常走神的闫天自然回答不上来,于是被杨老师毫不留情地赶了出来。 如果换作一个成绩好的同学,杨老师最多严厉批评几句,但是闫天就不一样了。虽然他的语文成绩不错,但是偏偏其他成绩糟得一塌糊涂。英语倒数第一是他永恒的宝座,他甚至曾创造过英语期末统考得九分的不破记录。 他这样的学生,对素有凶名的杨老师来说,自然是深恶痛绝。在这个只以成绩论英雄的时代,无论是学生还是老师,考试成绩都是唯一衡量他们的标准。 而闫天,除了语文突出之外,别科成绩基本上都很糟糕,数学更是属于重灾区,受到这样的待遇,倒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站在教室外的走廊上,闫天无所事事地数着天空飞过的燕子。 “算了,我还是回家吧。”数燕子,闫天感到无聊,于是决定提前回家。 摇摇晃晃地进了教室,在同学们惊讶和杨老师愤怒的目光洗礼下,闫天走到自己的座位上,拿出书包,慢慢地晃到教室门口,对已经濒临暴走边缘的杨老师微微一点头,说:“杨老师,再见。”接着便在杨老师愤怒的咆哮声中扬长而去。 “嗯,我其实还是蛮尊师重道的。”走出校门的时候,闫天对自己下了一个比较中肯的评价。 现在还只是下午四点,三中是下午六点放学,现在回去肯定太早了。要是别的孩子,家长肯定会有疑问,但是闫天不同,没有人会管他什么时候上学放学。 闫天的父母是科学家在他很小的时候,说去研究x一个科研实验,从此再无联系,而抚养他长大的奶奶,也在两年前因岁数太大了已逝。闫天,得到的遗产是一栋据说有了几百年历史的祖屋,和不到十万元的存款。 闫家原本不该这么穷的,闫天的父母都是很出名的科学家,闫天小时候也曾有过太子般的生活。但是自从父母失去消息,闫家家道中落,父母留下的遗产全都用来偿还高额债务,甚至爷爷的财产几乎全都拿了出来用来还债,才保住了现在闫天住的这间祖屋。 两年来,闫天就是靠着奶奶留下的九万多元存款,支付着学费和必须的生活费。到现在,那九万多元已经只剩下七万。 他也曾想过用这七万块钱来读大学,但是他自己清楚,以他的成绩,出点钱读一所三流大学是没问题的。但是想要考取真正有用的名校,那无异于痴人说梦。 当然,闫天并不是真正的痴笨。事实上,他从小就表现出了不同寻常的天份。之所以在学习上没有将那天份表现出来,是因为自从亲人死后,他实在找不到努力的理由。 天下虽大,却没有一个亲人,即使功成名就又如何?谁来与他分享? 不过闫天从来不多想这些,对他来说,烦恼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他是从来都不愿意花费脑细胞在没有实质意义的烦恼上的。 搭一块钱的公汽到了市区的边缘地带,再徒步走大约二十分钟,便到了闫天那处于市郊的祖屋。 祖屋很大,分前中后三重院落,外面围着一圈高高的围墙。围墙以青石筑成,打磨得很光滑,有一些潮湿的地方已经爬上了青苔。 闫天打开大门走了进去,前院里的两棵石榴树上挂满了沉甸甸,裂开嘴的石榴,里面晶莹的颗粒折射着阳光,犹如一颗颗美丽的宝石。 祖屋的房屋是明代建筑,之后每一代人都会修葺、改造、扩建一番。闫天的家乡在古时乃至近代都是非常重要的战略性地带,但是闫家祖屋却奇迹般在一次又一次战火之中完整完缺地保存了下来。 闫天的爷爷曾说,那是因为祖屋受着闫家祖上在天之灵的保护。闫家祖上曾有了不起的大人物,曾经一统四海,建立疆域辽阔的大一统帝国。 对爷爷的说法,闫天半信半疑。闫家祖上有大人物,族谱里也曾有过记载。据说闫家出的第一个皇帝,是从武林中起家,在他三个儿子和一批忠诚部下的帮助下,推翻了旧帝国,建立新帝国。 但是历史书上怎么也查不到记载,说闫天他们祖上是绵延了八百年的帝国,闫天还是有点不相信的。 毕竟龙国国姓闫的人太多了,天知道谱写闫天家谱的那位前辈高人是不是想为自己这一支“闫”姓家族脸上贴金。 说他信,则是因为除了族谱里的记载之外,在他七岁那年开始,他便能感应到祖屋里的不寻常之处——每逢天上划过流星之时,他总能看到一作五爪金龙形、一作飞天血虎形的两道怪异光芒,围着祖屋往来盘旋,且总在他心中发出那声声龙吟虎啸般的咆哮。 但奇怪的是,这种种异景,除他之外,再没有别人能够看到听到。 采摘了一枚石榴,边嚼食着那汁水充盈的水晶颗粒,边打量着院子。 已经整整一月未曾打理过院子了,院子里杂草丛生,老屋和围墙的青石上开始爬上一层薄薄的青苔。 叹了口气,闫天推开堂屋的大门,尘气扑面而来。生性随意懒散的闫天,一个人拥有这么大的住宅确实也不是件很美好的事。 至少,在需要打理房屋的时候,这种不美好便能体现得痛快淋漓。 叹了口气,闫天将装满了畅销书和各类古典小说的书包扔在堂屋的八仙桌上,激起一篷细细的灰尘。 看来不打扫不行了,再不打扫的话,这屋子便不能住人了。 怀着万分忧郁的心情,闫天开始了浩大的清洁工程。 先从外围的院墙和前院清理起,刮掉青苔,除掉杂草,修剪院中各种花树的岔枝,仅这一项工程,便花了他整整两个小时的时间。 干完院墙和前院的工程,中庭和后院还需整理。这一来,又是两个小时。 好容易将各处院子整理完毕,天色已经全黑了,天空中开始有群星闪烁。 将三重房屋里的灯全打开,整个祖屋看上去***辉煌,可惜这辉煌掩映下的,却只有闫天和他那暗淡的影子。 更加浩大的工程开始了,房屋内部的清理,比起院子和围墙的工作还要艰辛得多。 他从前院的大屋开始清扫起,花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将大屋里的每一间房间包括小阁楼都清理得干干净净,每一张桌椅都擦得光可鉴人。 作完了这些,闫天擦干额上的大汗,看看时间已经是夜晚十点了。 只剩下中庭的厢房和后院的房屋了,闫天在认真决定做一件的时候,从来不愿意半途而废,再晚也得把事情做完。 一手提着扫帚拖把,一手提着一桶清水,闫天快步走出前屋,刚准备穿过中庭的院子时,天空中忽然划过一颗闪亮的流星。 一瞬即逝,闪出刹那辉煌的流星并没有被闫天注意到。但是闫家祖屋每逢流星日必出现的异景,现在却准确无误地按时出现了。 一金黄一血红两道光芒从中庭院子正中的那一处地面上冲天而起,化作一条纯由金色光芒形成的五爪金龙和一头纯由血红光芒形成的飞天巨虎,绕着祖屋盘旋飞舞。那听到了不下十次的龙吟虎啸声再度在闫天心中响起,声声极尽嚣狂的狂笑就像金属打击乐一样震撼人心。 闫天惊得将手中所有的东西掉到了地上,桶中的清水泼了满地,溅湿了他的球鞋和裤脚。 虽然可以说已经见惯了这异景,可是闫天还是吓了一大跳。因为从前没有一次像今天这样震撼人心——当两道光芒纠结缠绕着从地面冲上天际之时,闫天恰巧走到了院子中央,那两道光芒几乎就是从他脚下冲天而起,贴着他的脸面飞上天空。 闫天抬起头,张大嘴,有些痴呆地望着天空。很快又清醒过来,将目光从天空移到了他脚下的地面。 目光所及之处,正是两道光芒冲天而起的位置。 金龙血虎在天空中盘旋飞舞了约有十五分钟,便渐渐消失。而闫天,则在异景消失之后,将水桶放到了两道光芒冲天而起的那处地面,然后飞快地跑到后院,在后院柴房中取出了锄头和铁锹。 这是他第一次发现异景发生的初始地点,在这一刻,他的心脏狂跳着,喉咙有些发干,额头和脊背上飞快地冒汗。 他不是害怕,而是兴奋和紧张,困扰了他十一年的秘密马上就要揭晓了,他迫切地想知道,这地底下究竟有什么东西。 砰地一脚踢飞水桶,闫天高高举起锄头,开始了挖掘。他才不怕破坏了祖屋的风水,在他心中,如果不能解开这秘密,那么他这一生都不会心安。 闫天挥汗如雨,在连接数个小时的清扫工作中消耗的体力又回来了,他已经亢奋起来。 举锄挖坑,挥锹除土,那坑越来越大,越来越深。从晚上十点多干到凌晨五点多,坑已有近两米之深,闫天却丝毫未觉疲惫。甚至没有吃晚饭的他,连半点饥饿都没能感觉到。 他的体力前所未有地充滞,精神前所未有地亢奋,细长的双眼中闪动着异样的神采。他自己并不清楚为何会有这种体力和精力,他将其归结为自己的性情偏执。 只有偏执狂才能把事做好。 “叮”地一声,锄头碰到了坚硬的东西,溅起几点零星的火花,大力震得闫天手腕一阵酸麻。 闫天大喜,他知道,他已经挖掘到想要了解的东西了。 扔掉锄头,闫天开始用手来清理。抹掉一层浮土之后,一块长宽为一米的正方形石板出现在坑底。 说是石板,却也不尽精确。那块板非石非玉,不知是用何种材料做成。通体晶莹圆润,摸上去温润无比,似有一股莫名的温热之气往掌心流动。 虽然空中星已渐隐,坑底一片漆黑,但闫天却发现,自己居然能看清这板块上的东西。 确切地说,是隐于板块内的东西。因为板块表面光滑无比,无一丝损坏痕迹,通体浑然天成。 而透过板块表面,闫天却看到了密密麻麻的古篆,边缘则有一龙一虎。这景像,就好像板块的表面是一块透明的玻璃,闫天是透过玻璃看到了里面的景像一般。 那一双龙虎栩栩如生,龙为五爪金龙,虎为飞天血虎,与闫天看到的异景中的光之龙虎,无论是形态还是颜色,全都一模一样。 那密密麻麻的古篆则为黑色,看上去好像在缓缓流动一般。 而在板块一方的边缘,有个金黄色的圆形拉环。 闫天摸了摸圆形拉环,拉环冰凉,疑为金属所铸,但奇怪的是,拉环上却未见有半分绣迹。 闫天尝试着全力提了提那拉环,板块纹丝不同。 放弃了拉开板块,一窥板块下面究竟的想法,闫天专心研究起板块里面的古篆来。 闫天虽不好学习,但却好读书。这读书与学习不同,学习是为了考试,读书却是因为兴趣。他自幼读书,古今中外、诸子百家、文学历史均有涉猎。 闫家藏有不少古籍,闫天从不放过,读多了书,对各种字体都有研究。这古篆看上去麻烦,但闫天却认得,这是龙国国一千多年前,在旧秦帝国时统一开始使用,在龙国大地上流行运用了数百年的字体。直到更加简洁的小篆出现之后,这种字体才被渐渐取代,转而为书法家专用。 闫天跑回前屋藏书阁,找来一本古篆与现代文对照的字典,对着板块内的篆字一字字研读起来。 这一研读之下,闫天顿时掀喜若狂。 因为板块内从右至左第一竖排的标题写的赫然是——闫家武学总纲! 哪个男儿不好武?闫天看多了武侠小说,内心对那行侠仗义、快意恩仇的江湖生活也颇为向往。小时候听爷爷说闫家祖上乃是武林世家之后,也曾有段时间缠着爷爷追问有没有家传武功流传下来,后来得知爷爷的确不会武功这才作罢。 却没想到,今天机缘巧合之下,竟然真让他找到了闫家的祖传武学! 又飞快地找来纸笔,闫天开始了逐字翻译记录。 亏得他平时也认得不少古篆,否则的话,这一篇近万字的古篆翻译摘录下来,不知要用上多久。饶是如此,他也花费了足足八个小时,直到当天下午三点多钟,才将整块板块上所有的字都译了出来,摘录在笔记本上。 不眠不休地忙了整晚和大半个白天,闫天已经忙得逢头垢面,身上沾满泥污。这么长的时间,他除了喝点水之外,粒米未尽,却一点也不觉得饥饿。 对此闫天丝毫不觉惊奇,因为板块上的文字有记载——此玉乃天外殒玉,可储高手真气。闫家先代高手临终前各将自身真气灌入玉中,百年之间闫家十数位可在全天下数一数二的顶尖高手尽付真气于其中,此玉已成一块真气宝库,留以萌泽后人。 而开启和得到玉中真气,以及看到玉中文字记载的条件则非常苛刻,唯有同时拥有“天眼”和“双瞳”的闫家嫡系后人方可开启。 天外殒玉上有载,帝国第二代皇帝文帝闫仁天生一双“双瞳”,后天因一次机遇得“天眼”,理论上来说,二人的后代有可能同时拥有双瞳和天眼。但是直至闫家的帝国灭亡,闫家后人中天生天眼者有之,天生双瞳者也有之,却未出现同时拥有两种异瞳的这种后代。 而闫天联系七岁那年,那五爪金龙和飞天血虎说的话,隐隐觉得自己便是那种天生拥有双异瞳的闫家后人。 这倒不是胡乱猜测,闫天感觉得到,当他趴在这天外殒玉上研究时,一股暖流通过身体与玉石接触的部位不断地涌入他体内,令他通体舒泰,精神饱满,丝毫感觉不到饥饿疲累。 更何况,他不借助任何外来光线,能够在黎明前漆黑的环境中看清玉石中的文字记载,岂不正与玉中的说明相吻合? “想不到,我居然是天生奇才。”闫天不禁相当得意。他触类旁通地猜测,那涌入他体内的暖流,可能便是闫家先人灌注玉中的真气了。 闫天现在的兴奋已经无法言喻。既拣到这真气宝库,又得到闫家祖传的武功,一想到不久之后自己便可成传说中的绝世高手,闫天顿时连学校都懒得去了,马上准备开始练功。 玉中记载了数种最厉害的闫家武功。 其中有——圣灵剑法、霸刀、天罡童子功、葵花宝典、乾坤大挪移、三分归元气、风神腿、天霜拳、降龙十八掌、凌波微步,金刚波若掌,玄冥神掌 。。。。。。。。。。。太多了根本看不过来。 天眼、双瞳的运用方法玉石内亦有记载。严格来讲,这两种异瞳不算武功,而是两种天生的异能。玉石中称之为“神迹”,闫天却对这解释不以为然。 按照玉石中所说,天眼:能辨明事物本源,看清迷障幻象,双瞳能;可憾山河,看破阴阳世界。闫天按照自己科学的理解,嗯,反正就是小母牛飞上天,牛坏了,从这两种异瞳只有运用方法,却无修炼方法,以及必须是天生的来看,这两种异瞳显然属于特异功能。 一想到自己居然是天生的特异功能拥有者,闫天不由连连赞叹,心道老子还真是天纵奇才,天生奇人。更有些暗悔自己怎么没能早点发现这玉石,以致空有异能,却不知如何运用。 玉石中更有说明,若将玉石中记载的这十种功夫尽数练成,便可将玉石完全打开,得到玉石最内层的至高仙术——一气化三清、玉清神雷、五色神光,八九玄功,纵地金光术,呼名夺魂术。以及铸入玉块中的两件天兵——赤霄、湛卢。 本来玉石中的任何一种神功,练成之后便可成就绝世高手,甚至可得道成仙。而即使是天生的武学奇才,打小开始练起,练到白发苍苍,能练成十种神功中的两三种便已算是夺天地之造化。 但是这玉石之中却已凝聚了闫家先代十数位顶尖高手的毕生真气,借这庞大无匹的真气宝库之助,加上天眼、双瞳这两种异瞳,练成这仙术并非没有可能。 可以说,这块天外殒玉中的一切,是特地为闫天所打造的。 可惜,闫天立马开练的愿望到底还是破灭了。因为他虽然能看懂这诸多武学典籍中的每一个字,可是那些专用的武学术语,诸如经脉、穴道之内的,他却一窍不通。 不知道穴道经脉,便不知道真气该在体内如何运行。若是胡乱冲撞的话,走火入魔还是轻的。看多了武侠小说,闫天自然懂这道理。 没奈何之下,闫天只好先去网上查找关于人体穴道的资料。 好在现在资源共享,无论是中医学还是气功学方面,想要查到关于人体经脉穴道的资料已经不是难事,只不过要多花一点时间而已。 查到资料还不算完,还得将自己身上的穴道经脉,与资料图示中的一一对应找到。内家功夫可不是开玩笑的,一个穴道弄错,一条经脉有误,便可能造成终生憾事。 为了更加精确地弄清这些,闫天甚至不惜花血本,向本市的中医气功研究所订购了一个仿真人的人体模型。 当那标注着密密麻麻的穴道经脉图示的人体模型运到之后,闫天总算结束了艰难的摸索期,开始了对照仿人体模型一一对应自己身上的穴道经脉。有时还在网上向一些老中医、老气功家细心咨询。 当闫天终于将自身的每个穴道、每条经脉及穴道经脉对应的特点在理论上全部弄清之时,已经花了他足足半个月之久。 这半个月的时间,闫天每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吃的都是泡面或是开水泡面包。有时候研究得过于投入,甚至整天都不吃东西。 好在他每晚都要在那玉石之上全裸躺上足足八个小时,接受从玉石中溢出的真气的伐髓易筋,倒也没有落个营养不良的下场。 闫天的身体便是钥匙,当他躺在玉石之时,身怀双异瞳的体殊体质便自行开启玉石中的真气。虽然这被动接受改造,和主动吸取真气自行改造练功相比,效果差了不止千万倍,但是接连半个月睡玉石下来,闫天的体质倒也大有改观。不说耳聪目明这种过份的效果,至少每天不吃饭光喝水,只要能在玉石上躺一阵子,也不觉得饿了。 忙于钻研武学,闫天自然没办法去上学了。他向学校请了大假,只说一定参加期末考试,其余的时间都要在家养病。 至于养什么病他没说,学校也没追究。像他这种劣等学生,学校巴不得他天天不来上学,倒也乐得清静。 2060年,对闫天来说,一个值得载入史册的日子。 因为在这一天,他已经决定正式开始修习玉中神功中的一种。 他选择的是“玄冥神掌”,因为这种武功名字带个神字,神了吗,一定很牛x。 闫天赤身,以五心向天的姿势,端坐于玉石之上。 玉石中的真气缓缓地从会阴涌入闫天体内,闫天深吸一口气,按照“玄冥神掌”心法开始搬运大小周天。 心法刚一运起,缓缓进入体内的真气顿时加快速度,疯狂的涌入。如果说以前闫天躺在玉石上,流入他体内的真气像是没关严的水龙头里漏出的水的话,那么现在涌入他体内的,便像是高压消防龙头里喷出的水柱。 虽然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洗髓易筋,但是闫天的身体还未强到能够接受如此大量的真气涌入的程度。在真气疯狂地冲击之下,“卟……”地一声,闫天口中喷出一口鲜血,非常干脆地昏倒在玉石上。 第二章 成为超一流高手 所谓福祸相倚,闫天意外得到老祖宗留下的神功宝库,却也因福得祸,险些丧命。 按照闫家祖宗的构想,闫家后世子孙,如果能同时拥有天眼和双瞳必然是妖孽般纯在。 想来早就从小学习古武,打通了任督二脉,拥有一定的功夫底子了。 却没想到千年后科学兴起武学没落,千多年前强盛至极的闫家有人会在百年后,历史的战火之中人丁凋零,渐渐连祖传的神功也失去了。到了闫天这一代,更是只剩下闫天这一根独苗。 闫天从来未曾习武,更是没有半点内功底子,虽经玉石真气易筋伐髓,丹田之中却无半分内力储存。贸然行事之下,被真气宝库中庞大的真气一下子冲得口喷鲜血,丹田几欲爆裂,在鬼门关前打了个转儿。 不过闫天倒也因此而因祸得福。他既然捡回了一命,侥幸未死,那在他未曾设防的情形下,突如其来的一冲,反而冲开了他闭塞的任督二脉,将正脉与奇经八脉连通一气,令他日后习武更加方便快捷。 在他昏迷之后,涌入他体内的大量真气有大半退回了玉石之中,仍有小半留在他体内,自行按照“九阴真经”心法的真气运行法门搬运大小周天,无形之中,已开始自行修炼。 等闫天醒来之时,已是第二天的中午。 吐了一大口血,又昏迷了一整夜的闫天并没有半点不适,反觉精神体力较之以前更加强盛。在练武上变成偏执狂的闫天对昨晚险些丧命的遭遇毫不在意,咬了咬牙,竟又开始盘坐在玉石之上,运起心法练功。 这一次,仍是大量真气疯狂涌入。不过今天的情形比起昨天好多了,闫天足足坚持了十五分钟,方才喷出一口鲜血,再次昏迷。 其实这又是一次搏命之举。就好比一个小气球,本来只装得下一两水,但是你硬生生给它塞进一斤水,它除爆炸之外,还能有什么好下场? 闫天现在的丹田就好比那一个气球,本来已经在昨晚纳入了正好让它装满的真气,现在又硬生生装进了许多。幸好闫天已经打通任督二脉,丹田装不下的真气,可以散到全身经脉之中。但是闫天的经脉也在昨晚的自行修炼中拓宽得有限,所能盛载的量也大不过疯狂涌入的量。所以,在勉强支持十五分钟之后,便又吐血昏迷。 这一昏,又是一整天。直到入夜,闫天才醒了过来。 其实现在闫天的真气已有小成,丹田、经脉在两次冲击之下,已经拓大拓宽了许多。如果闫天离开玉石,在别处按心法修炼的话,久而久之,也能将体内的真气发展壮大,成就一流高手。 不过闫天在练武一事上,表现出了惊人的偏执和毅力。每一次昏迷都要承受一次难以言喻的痛苦,当真气大量涌入体内,疯狂的冲击丹田经脉时,那种万蚁噬身、体内细胞爆炸一般的痛苦实非一般人能承受。 但是闫天却是万中无一的超级偏执狂,他这种人若在古代,通称则是武痴。好不容易有机会成为传说中的绝世高手,他闫天又怎会轻言放弃,改变命运,想成功先发疯,不顾一切向前冲,为了翻身?再苦再痛也要忍了! 于是乎,闫天放弃了进展缓慢,但却无灾无痛的修行方式,选择了继续**盘坐在玉石板上,接受大量真气冲击洗礼,在无尽的痛苦中快速提升修为的修炼方式。 如此日升月落,昏去醒来,持续了整整一个月。 在这一个月中,闫天平均每天所食不到一顿饭,除了上厕所和洗澡之外,包括吃东西都要呆在玉石之上。 洗澡是必须的。 在最初身体被庞大真气改造的那十多天,他每天都要出一身臭汗,身上覆盖上一层厚厚的黑色粘稠杂质,味道奇臭。但是越到后来,体表排出的黑色杂质越少,一个月之后,体表再也没有杂质排出。 闫天自己并不知道,在真气易筋伐髓之下,他的身体得到了完善和改造。体内的后天杂质渐被排出体外,身体素质渐渐回复到出生以前的先天状态。 若是换了别人,即使同时拥有两种异瞳,也得到了这块玉石,却没有闫天这种近乎偏执的坚毅和耐力的话,也绝没办法在一个月之内便拥有这么大的改变。 可以说,闫天是古往今来,第一个速成如此之快的武学高手。 他已经保持全身**足有二个多月之久了,所幸闫家祖屋在市郊,周围没有邻居。由于房屋看上去太古老了,加上大部分人都知道闫家早已破产,也没有小偷愿意光顾。所以在自家成天光膀子,倒也不怕被人说是暴露狂。 二个多月的时间,玉石内的真气被闫天吸纳十分之一,“九阴真经”心法已然练成,以“九阴真经”心法推动“玄冥神掌”掌法,也已成顺理成章之事。 闫天现在的功力,已经非常接近于古时武林中练了五六十年的超一流高手。当然他现在并不知道,自己已经可怕到什么地步。 闫天自玉石上站了起来,长长地伸了个懒腰,身上骨骼发出一阵噼叭爆响。细长的双眼开阖间已隐隐有精光流动。 时至十月末,天气渐渐转冷,早上院子里的植物叶上已开始打霜,但是赤裸上身的闫天却未曾感觉到半分寒冷。 来到屋中,对着镜子看了一下自己的身体,闫天非常满意。 一米七五的身高,匀称的体型,看上去并不算特别发达的肌肉中隐藏着相当可怕的爆发力。看着自身的变化,闫天暗想自己并没有猜错,这九阴真经真气,果然是一门强悍的功夫。 试着用九阴真经真气推动玄冥神掌掌法,轻轻一掌按在旁边厚实的檀木方桌上,无声无息地,闫天的手掌整个没入桌面,就像按入了一团面粉一般。 带着惊讶和兴奋收回手掌,只见桌面上赫然多了一个深深的掌印。那掌印与他的手掌一般大小,底部甚至连手掌纹路都清晰地刻画了出来。掌印边缘看上去却丝毫未有别的损伤,连根毛刺都没有,就好像是一个技艺通神的雕刻大师在桌上刻出的一个手印一般。 闫天呆看了自己的手掌一阵,忽然仰天大笑:“哈哈哈……我终于练成玄冥神掌了!”笑声如巨雷落地,震得天花板上的灰尘簌簌直落。 得意了一会儿,闫天忽又陷入一种迷茫之中。 现代社会,早已进入了科技时代功夫早已被淘汰,自己练成神功又有何用? 行侠仗义?像蜘蛛侠、超人一样做个城市英雄?可笑,现在已经进入法制社会,一切都应该由法律来解决,以武犯禁的话,自己都先犯了法。 去参军卫国?若在乱世,这一身武功倒也能有用武之地,可惜现代社会的主题是和平与发展,战争虽然不是没有,可是龙国却已有好多年未起战事了。再说现代战争凭的是高科技,参军的话,这一身本领也用不上多少,顶多单兵作战强悍些。难道用武功去跟激光炮对抗?用掌法去砸坦克飞机?用轻功去打航母? 用功夫发大财?好像除了抢银行之外,拜托现在都数字币了,说实话用功夫发大财的机会也没多少了。直到如今,他闫天连自己的人生目的都不大清楚,就算真的成了天下第一高手,谁又与自己分享这份成就? 想来想去,闫天只觉这武功是块鸡肋。于是兴奋之后,随之而来的,却是深深的失望。 也许除了强身健体,延年益寿之外,自己承受莫大痛苦得来的这一身武功,便再也没什么用武之地了吧! 短暂的迷茫之后,闫天只是洗了个澡,便又振作起来。 他本就是乐天之人,心中存不下烦恼,迷茫也只是因为觉得一身武功没有用武之地。 但是仔细一想,既然是祖上传下来的武功,自己身为闫家后人,又是得天独厚,怎么也该把祖宗的遗泽继承传递下去。 虽然自己身处和平年代,但是有光就有暗,指不定将来自己会遇上什么危险,也许这一身武功,到时候可救自己一命。 想到就做,闫天穿上衣服,匆匆吃了袋泡面,出了家门,往市区行去。 他这是要去英雄救美。看多了网络小说,他常羡慕书中英雄救命之举。 俗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美女,有美女的地方就有恶棍,有恶棍的地方就有大侠。那些娇滴滴的肤白貌美大长腿的美女,在身陷危机之时,总有大侠从天而降,三拳两脚打跑歹人,然后美女便满眼小星星地以身相许…… 咱好不容易有了身武功,去市区里转一圈,说不定能碰上电视小说中的那种场面,碰巧救下一美女,纵不能使美女以身相许,处个女朋友也是好的,走在路上,闫天运起“九阴真经”心法,施展出“凌波微步”轻功。 这闫天一共学了三套神宫武学,九阴真经心法,玄冥神掌,凌波微步。 玄冥神掌是杀人的手段,,凌波微步轻功则是号称天底下最帅最快的一门轻功。 凌波微步轻功一运起,闫天顿觉身轻如燕。市郊的路上行人稀少,闫天也不怕惊世骇俗,全力使出目前最快的速度,一时间只觉四周的景物飞一般倒退,风声呼啸如雷。他自己琢磨着,这时速怎么也不低于每小时六七十公里。若能将玉石中所有的真气吸收的话,那速度还不知要快到什么地步。 奔跑了一阵,他忽然纵身跃起。强横的内力支持之下,地心引力被无情地拒绝,他这一跃竟然跃起了十来米! 闫天心情一阵激荡,我能飞了! 所有人都曾做过飞行的梦,谁都希望能生出一对翅膀,像鸟一样飞行于云空之中。若没有这飞行的梦想,那人类也不会有飞机问世。 可是,就算是乘上了飞机,也只是借助工作来飞行,世上又哪有人能够凭自己的力量脱离地心引力? 闫天能,闫天实现了这无数人小时候最纯真的梦想。 轻飘飘地落到地上,闫天哈哈大笑,如大鸟一般不段地跃起,每一次都能在空中跃出二三十米。虽不能真如鸟一般在空中不停地飞行,但是这如飞一般的超级跳跃,足以令从未曾跳离开地面三尺的闫天欣喜若狂。 直到进了市区,闫天才按下心头的欢喜,老老实实走路。 到了现在,闫天心中对武功的迷茫一扫而空,再没有半分鸡肋之感。别的不说,单凭这一手轻功,能体会到别人永远无法体会的飞行之乐,便已是足以令他慰藉一生的收获。 “回家之后一定要把所有的真气全部吸纳,到时候看看究竟能跳多高,能跳多远!是不是能传说中的御剑飞行”闫天已暗暗做了决定。 在市区转了三四个小时,从下午转到晚上,闫天失望地发现,英雄救美的机会并不是人人都有的。至少他大街小巷地钻了许久,还在本市第一大娱乐区,美妞的集中地,“红灯区”上徘徊了长达一个小时,却没有发现一起美女落难事件,不是现在治安都这么好了嘛。 怀着无比失望的心情,闫天回到了家中,开始学习第二门攻击类武学,“一阳指”。 按照玉石上的说明,每吸取玉石中十分之一的真气,便可多修习一门武功心法。现在闫天玄冥神掌已成,已经是时候修习第二种武功了。 这“一阳指”最吸引闫天的地方在于,一阳指练到最高境界,发出的指风无声无息,无影无形,是个暗杀的最好手段。。 但论修习的容易程度,一阳指则是首屈一指。 既好学,威力又大,闫天自然要选择一阳指了。 边吸纳玉石中的真气边练一阳指,一夜过后,闫天已经可以隔空三米发出指风。虽然他现在的境界,发出指风时的噪音还发常之大,大得就抽风机的声音,但是指力却已非同小可。一指点出,可在青石院墙上留下一个深达六厘米左右的圆洞,堪比阻击枪,这若是用来打人,那这一指点出去的话,什么人都死定了,大象一指头都给你戳翻。 看到了一阳指的威力,闫天也小小地安慰了一下。玉石记载,一阳指练到最高境界,可打到五十丈开外。换算成现代的计量单位,即一道指风可以点出一百五十米左右。虽然跟枪比起来还有很大差距,但是胜在无声无息,无影无形,比起消音手枪要强了不知多少,的确是暗杀的不二手段。 闫天甚至乐滋滋地想,要是以后结婚了混得太惨买不起奶粉,就去当个杀手。就凭这一手一阳指,有什么目标是杀不掉的?赚得钵满盆盈不在话下。 结束了一夜练功之后,闫天洗了个澡,打算去学校一趟。 虽然他对学习不怎么上心,但是既然说好了要参加期末考试,多少也得假装复习一下。再说他现在的心境也有所不同,觉得既然已经是绝世高手,那么做什么事都要做到最好。以前是不想学习,现在则是不想考得太差丢了绝世高手的面子。 教科书和学习资料丢在学校没带回家,去这一趟当然是把书带回来自学。高三早就没有新课了,整整一年都是复习阶段,自学的话也是过得去的。 赶到校门口时,正好是上学时间。学生们挎着书包,提着早点,一拨一拨地往校门挤,不少学生已经换上了冬装。 眼下正是秋冬交接的时节,天气的确有点冷。身体强壮的男生们也有披上了一件夹层外套的。但是闫天却只穿着短袖t恤,空着双手大摇大摆地往校门口走,浑不觉自己有多么刺眼醒目。 太过与众不同的闫天在周围同学异样的眼神注视下,刚准备进校门,忽听身后传来一阵低沉的发动机轰鸣声。闫天对汽车有着莫名的爱好,如今神功初成,耳力更是非同凡响,仅凭耳朵,便听出停在身后的是一辆宝马新版迷你敞篷跑车。 喜欢这款跑车的大多是女孩子,这款车在龙国的售价虽不贵,也就五十多万,但却不是普通工薪阶层享受得起的。 怀着好奇的心理,想看看开着这款车的车主是谁,闫天刚准备转头去看,却听一个风风火火的女孩儿声音在自己身后响了起来:“闫天!” 闫天有些惊讶,按说自己为人低调,虽然在学校不说没有朋友,但朋友也就那么少数几个,但是他可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有女性朋友了。 有些讶异地回过头去,闫天又是一惊。 只见一个身材高挑,身高至少有一米七的女孩子,斜倚在一辆黄色的宝马迷你跑车车门上,歪着头笑看着自己。 见闫天转过头来讶异地注视着自己,那女孩儿嘴角浮出一抹得意的笑容,又大大咧咧地叫了一声:“小笨蛋闫天!” 第三章 儿时玩伴诗可馨 第一眼看到那女孩儿,闫天只觉惊艳。 一头挑染成酒红色的长发,在早晨的阳光下白得耀眼的皮肤,无可挑剔的容貌,还有那挑着柳眉,红润的双唇挂着洋洋得意的微笑时诱人的神态。 身材不用说,自然是棒到了极致。修长笔直的双腿,,更要命的是在现在这季节,她居然穿着超短裙,露出半截丰满的大腿,和一双雪白的小腿。 事实上,闫天看女孩儿有个习惯,第一眼是看身材,第二看衣着,最后才看相貌。 身材不好,那长得再漂亮也没意思。 衣着不干净整洁,缺乏品味,那身材再好也只会让人觉得俗气。当然,衣着干净整洁有品味,并非一定是指一身名牌高档货,关键在于色彩、款式的搭配。 再朴素的衣服,只要干净清爽,色彩、款式与人的身材气质搭配得巧妙,那也可以完美地体现出女人的气质风貌。 只要满足了以上两点,女人的相貌就不是绝对重要的了。只要有中上之姿,配合好的身材,有品味的衣着,也自有诱人的魅力。 眼前这个女孩儿无疑可算极品。 全身上下衣着简单,上身穿纯白色紧身羊毛衫,下身穿白色超短裙,脚蹬一白色中长皮靴,这一身白色之中,腰间又点缀着一条明黄色的装饰腰带。配上红色的跑车,香车美女,美女香车,合在一起构成了一幅令人几欲窒息的美妙画卷。 身材、衣着、相貌三样相得益彰,结合她此时得意洋洋的神情,和黑白分明的清眸中那一丝戏谑的笑意,将她的美貌、大气以及那么一点点刁蛮任性 而当闫天确定眼见这女孩儿是在很亲热促狭地叫着自己时,他惊讶了。 “这个令我风少这辈子首次感到惊艳,唯一能令我风少心口如一地赞一声‘极品’的小美女,居然认得我闫少?” 其实岂止闫天惊讶,看到了少女的每一个一中学生无不感到惊讶。 尤其是那些眼睛直勾勾盯着少女看的怀春少男,当他们听到少女是在呼唤号称市一中头号懒虫的闫天之后,望向闫天时眼中的嫉妒和仇恨根本就不加任何掩饰。 “是你叫我?你是……”闫天问道,说话间他犹豫着向女孩儿走去。 少女气鼓鼓地撅起了嘴,“讨厌,竟敢不记得人家!大笨蛋闫天,大白痴闫天!我警告你,十秒钟之内再想不起人家是谁,人家一辈子都不理你了!” 闫天仔细地看着少女,忽然间觉得少女的眉眼依稀有些熟悉。记忆中似乎有过这么一个少女,可是那已经藏到了他记忆的深处,好不容易才被他翻了出来的那刘容颜,却是一个小小的女孩儿。 闫天的心猛然一跳,他突然记起了那个小小女孩儿与他在一起的最后一个晚上。 …… “快看,流星出现了!快许愿啊!” “我明天就要移民到m国去了,以后我不在,没人保护你了,你自己要聪明一点哦。” “我走了,你会想我么?” “总之,不许忘了人家……” …… 忽然之间,小小女孩儿娇嫩幼稚的样子,变成了被眼前少女俏美成熟的容颜。 闫天笑了起来,他想起这个少女是谁了。 然而,他还没有脱口叫出少女的名字,便见一个高高大大,穿着一身白色西装,丰神俊郎的英俊青年,手捧着一束灿烂的玫瑰,带着阳光般灿烂的微笑走向了少女。 没人知道那英俊青年是从哪里来的,学校门口所有人的目光一开始几乎都集中在少女身上。而等到这英俊青年悄无声息地登场之后,校门口便传来一阵压抑的呼声和贪婪的吞咽口水声。 女学生们原本投向香车少女的嫉妒目光,现在全部转移到了那如白马诗子一般英俊青年的身上,眼神炽烈无比。 英俊青年走到了香车少女的面前,他高大宽厚的背部正好挡住了闫天。 英俊青年站在香车少女面前,深情地注视着她。他给少女行了一个标准的绅士礼,然后将那束火红的玫瑰送到少女面前,温柔地道:“小姐,敝姓高,名钱多,今年十九岁,未婚。家父高启盛,强盛集团副总裁,总资产五十亿亿美元。刚才我初见小姐,便惊为天人。敢问小姐芳名?这束花还请小姐收下,聊表我一腔爱慕之意。对了,不知小姐有没有订婚?如果没有的话,我想请小姐随我去见家父,然后我们两家约个时间商量一下,把我们订婚的日子定了……” “啪!”一声脆响,闫天的巴掌扇上了高钱多的后脑勺。 正讲得眉飞色舞的高钱多猝不及防之下,向前栽倒下去,她面前的少女则非常配合地微笑着一膝顶在了高钱多的额头上。 一声沉闷的大响,高钱多仰天翻倒,口吐白沫昏了过去。 闫天与少女配合默契,成功之后,少女扬起小手,向着闫天拍来。闫天举手迎去,啪地一声,两人的手掌在空中交击,动作娴熟无比,仿佛演练了千百遍一般。 闫天看了一眼高钱多,只见他不知何时已经搭起了帐蓬. 闫天又向不远处望去,一辆加奔驰车上正冲下来五个黑衣壮汉,慌忙地向着他们这边跑来。 “上车!”闫天说了一句,翻身跃上跑车。 少女也撑着车门跳了进去,飞快地点着火,驾着跑车扬尘而去,留下一串银铃般欢快的笑声。 “想起我了?”少女扬起眉毛,瞟了闫天一眼。那双眼妩媚无比,眼神直欲勾魂夺魄。 “应该说是你终于想起来看我了吧?诗可馨。”闫天淡淡地道。 少女正是闫天青梅竹马的小伙伴诗可馨,十一年前,闫天六岁,诗可馨七岁,小女孩儿随着家人移民到m国国。初时两家还经常电话联系,但不久之后闫天父母失踪,便再也没有跟没落的闫家联系过。 “你怪我啦?”诗可馨忽然有些黯然,“不是我不想联系你,是……” “是世态炎凉,我闫家破败,再也不值得你诗家联系了是吧?”闫天的语气有些淡漠,神情也很冷漠,但他心中却有一团火再烧。 是怒火。 “不是的,是我爸妈不告诉人家你家的电话号码啦!你知道,那时候人家还小,又不记得你家的电话,想写信也没人告诉我地址该怎么写……”方才还风风火火的女孩儿,现在却变得有些委屈,小声地道:“再说了,人家这不是一回国就来看你了么?” “哼哼,不敢当。我闫天是个无钱无势的穷家小子,哪当得起诗家大小姐的这番情意?”闫天冷嘲热讽。 严格来讲,闫天的性情还真的有些偏激。这也难怪,自小父母失踪,家庭残破,换作任何一个孩子,多多少少都会有些性格上的缺陷的。 “闫天,你再这么说我就不理你了!”少女终于生气了,但她生气时那柳眉倒竖的样子,却别有一番情态,闫天只看了一眼,也大觉吃不消了。 “乖乖,十一年没见,当年那个假小子一样的小丫头,现在居然出落得这么啊了。”闫天心中暗想,嘴上却不肯饶人:“不理我就不理我,谁稀罕。哼哼,想我闫天,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勾勾小手指就有无数美女哭着喊这跟我搞大象,我会在乎你这小丫头?也不知道是谁,让我不要忘了她。也不知道是谁,说一定会记得我,天天打电话给我。也不知道是谁,说长大了一定要……” 说到这里,闫天忽然不作声了,默默地望着飞快倒退的街景。 “说呀,说呀!”诗可馨狡黠地笑了:“怎么不接着说下去啦?哼哼,不知道是谁说不在乎人家,真的想不到啊,一个不在乎人家的大笨蛋,对人家小时候说过的话,还记得这么清楚……哼哼。” “切,”闫天嗤了一声,嘀咕道:“自大的女人。” “好啦,别生气了好不好?”诗可馨可怜巴巴地看着闫天,“人家这不是回来履行诺言了么?” 闫天的心重重地一跳,那股无名的怒火居然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尽管如此,他仍冷冷地说道:“算了吧,小时候说过的话还能当真?” “谁说不能当真啦?”诗可馨得意地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现在在想什么,你嘴上说得难听,心里一定乐开花了吧?” 闫天撇了撇嘴,没承认也没否认,却提到了另一个话题:“我听说m国国那边风气挺开放的,你在那边呆了十一年,还是处吧?” “你……”诗可馨气得抬手狠狠地捶了闫天一下,若不是现在她还在开车,肯定会把他一顿暴捶,“你说的是人话么?” “我这不是关心你么?”闫天一本正经地说道:“你去了这么多年,说你还没找个对象,把你纯洁的身体奉献出去我还真不敢相信。” “那你呢?”诗可馨也不跟他争,反问道:“你从小就立志要泡很多美妞的,是不是早就辣手摧掉许多花了?” 闫天苦笑一声,“我哪有这么好命?家道中落,一贫如洗,无钱无势,有哪个女人能看得上我?”说完有些黯然地盯着挡风玻璃出神。 诗可馨自知触到了闫天痛处,也沉默下来,良久才幽幽说道:“对不起哦,我又乱说话了。你……你变了。以前的你,胆子虽然小点,老是要我保护,可是从来不会这么多愁善感,这么软弱的。” 闫天笑了笑,“算了,不怪你,我其实本不是这个样子的。真的,你走了之后,尤其是我父母失踪,我已经很坚强了。只是再见到你,就难免想起以前的事。” 诗可馨吐了吐舌头,笑道:“是呀,以前的你,老是跟在我屁股后面跑,跟小朋友们打架被欺负了,每次都是我出头呢!”说到这里,她不禁有些得意。闫天小时候胆子很小,人又柔弱,从幼儿园起一直到小学,经常被小朋友们欺负。每次被欺负了,总是大他一岁的诗可馨去替他找回场子。 闫天笑了起来,说:“现在不同了,我已经变得很厉害了。你不是说这次回来,是要履行以前的诺言么?那么以后,就让我来保护你吧!” “美得你!”诗可馨咯咯笑道:“就你这样儿,以后还不是要我继续保护你?”说着,她转过头来,挑衅似地白了闫天一眼。 闫天刚想开口反驳,忽然脸色一变,道:“小心!” 诗可馨向前望去,只见一辆大货柜车忽然从旁边的巷子里斜插上来,一个急刹横到了大路中央,将大路堵得严严实实。 诗可馨一个紧急刹车,轮胎与地面急速磨擦,发出一阵尖利的啸声,在大货柜车前十余米处险险停住。 “倒车!”闫天一声令下,心惊胆跳的诗可馨还没明白怎么回事,便见那辆大货柜车的车厢打开,十来个穿着迷彩色工装服,手持扳手、钢管等器械的大汉从车上跳下,向他二人冲来。 诗可馨反应很快,马上明白过来事情不对,猛打倒车。但是刚倒出不到二十米,便见由一辆奔驰打头的三辆轿车从后面堵了上来,将车道堵死之后,十个黑西装大汉从轿车上跳了下来,与前面的十来个迷彩服大汉呈前后包夹之势。 “妈的,我就知道姓高的不会善罢甘休!”闫天低吼一句,道:“熄火,你就呆在车上别下来!妈的,没想到这么快就要开始保护你了!” 说话间,前后总共近三十个大汉已经围了上来,将诗可馨的bmw包围起来。 闫天冷笑一声,准备耍个极帅的姿势跳出车外,手刚撑上车门,忽觉后领一紧,接着一股大力把他朝后一拉,猝不及防之下仰倒在车座上。 抓着闫天后领将他拉倒的诗可馨俏脸煞白,一脸紧刘地道:“闫天,我,我说了,我来保护你……”说着,她打开车门,跳了出去,挡在车前,对那狞笑着向她逼近的大汉们叱道:“你们想干什么?光天化日之下阻碍交通,你们还有诗法吗?还有法律吗?我警告你们……你们别过来,再过来我就报警了!” 闫天看着诗可馨的背影,听着她义正辞严的喝斥,不由又是好笑又是感动。 第四章:王法? 嗤,王法?在鹤市,我们高家就是王法!,我高钱多看得上的东西,早晚都属于我们高家,你尽管报警,看看是我快,还是警察快。=一个领头的黑西装大汉得意洋洋地嗤笑道:“告诉你,这里附近的分局都已经接到了通知,就算接到报警电话,也要在一小时之后出警。就算你打去市局报警都没门儿我告诉你,嘿嘿,市局李局认识不?那是我高家小叔子!” “你们……究竟想干什么?再过来我可不客气啦!”见用法律威胁无效,诗可馨故作威严,摆出一副相当别扭的拳击架势,恐吓道。 “哟,小姑娘挺泼辣的……来,让哥哥们见识见识你的按摩技术……”众大汉一怀笑地朝诗可馨围了过来。 “行了,”闫天趴在车门上,拍了拍诗可馨肩膀,“高家那可是一霸,说是我们鹤市的土霸王也不为过。今天我们联手揍了他家大少,这一劫怎么都躲不过去。你上车来,我来应付他们。” “我不!”诗可馨倔强地说:“都说了我要保护你的!就你那身板儿,别人一拳就把你揍趴下了。”随即又小声嘀咕了一句:“真是的,既然知道人家是地头蛇,怎么还要惹人家?” 闫天给气乐了,“我说诗可馨,你这么说话可太没良心了吧?要不是高钱多那臭虫粘上你了,我至于惹高家么?再说我最近脾气见长,特别想嚣张一把。尤其是看到你,不好好发泄一下我还真怕给你气死。好了别废话了,我堂堂一个大男人,还要你保护么?” 诗可馨听得心里乐滋滋地,但是形势却不容乐观,近三十条大汉个个狞笑奸笑傻笑地围了过来,她一个小姑娘能不紧张么?就算她是见惯了大场面,可是现在是在人家的地头上,强龙也不压地头蛇啊! 围着闫天和诗可馨的高家打手们没把他们两个放在心上,虽然中间偶有一两个有见识的,见闫天面不改色地和诗可馨谈笑自如,觉得情况有些不对头,但是也没放在心上。这事情不是明摆着的么?一个十多岁的高中生,一个如花似玉的小美人,怎么扛不过二十多个如虎似狼的打手保镖吧? “妞,自己跟我们走还是要我们动手?”领头的黑西装大汉盯着诗可馨,又瞟了闫天一眼,道:“你自己跟我们走的话,说不定我们可以留你的小情人一命。” “是么?”闫天从车上跳了下来,站到诗可馨面前,挡住了她大半个身子,笑呵呵地道:“别人怕高家,我闫天可不怕。” “一边儿凉快去!”诗可馨见闫天强出头,又喜又怕,伸出手去拉闫天后领,想将他拉到自己身后。但是这一次她失败了,用尽了全力的一拉之下,闫天就像伫在水泥地里的电线杆子,纹丝不动。 闫天回过头,笑看了诗可馨一眼,“我说过,以后,我保护你。” 在这一瞬间,闫天的气质突然变了,这懒散的少年在诗可馨眼中,好像忽然变成了一座凝立的山峰,那种威严、高大的感觉,就好像能把整个天空遮蔽。 诗可馨呼吸猛地一窒,心中一荡,俏脸上泛起酡红。在她这刹那间的失神时,闫天已经转过了身,望向那已经逼至他们面前的打手、保镖们。 看着闫天的背影,诗可馨神情一阵恍惚。她表情复杂地凝视着闫天,眼神中含着三分失落,三分欣喜,三分惊异,一分羞涩。 她忽然明白,这个大男孩,也许再也不用像小时候一样,需要她保护了。反过来,这大男孩已经有了保护她的能力。 “挂了他。”领头的黑西装狞笑着下令。 三个握着钢管的工装大汉嘿嘿笑着,呈扇形向闫天地逼来,体形略显单薄的闫天没让他们放在眼里,若不是想尽快打死闫天,或许他们连三个人都不会出动。 闫天本待使出一阳指,将他们隔空点废,想了想,还是觉得不要在大街上太过惊世骇俗的好,于是笑吟吟地摇了摇头,突然纵身跃起,平地拔起近两米高,大喝一声:“吃我一掌!” 刹那之间,闫天双腿在空中打出三掌。掌如闪电,那三个打手几乎同时胸口中脚。砰砰砰,三声闷响过后,那围过来的三个打手顿时口喷鲜血,像三口破口袋一般倒跌进人群之中,一声不响地晕了过去。 眼见闫天使出这一招堪比电影特技的掌法,诗可馨不由瞪大了双眼,捂着嘴发出一声难以置信的惊呼。 闫天轻飘飘地落地,趁对方还未反应过来,左腿一点地面,向前疾窜而出,抢进人群之后猛地跃起,喝道:“吃我一记扫堂腿!” 闫天的身子如风车般疯狂旋转起来,带起阵阵狂风,一双腿犹如铁棍,横扫四面八方! 又是一阵沉闷的爆响,以闫天为中心,四周的人群就像炸锅了一般,五六条身影飞快地弹了出去,飞出七八米远,边飞边喷血,在空中洒下连串血花,着地之后马上昏迷。 见闫天使出如此之帅的一招腿法,诗可馨的眼神渐渐由惊讶变为炽烈。 闫天落地,调匀了一下呼吸,笑看着已经变了脸色的众打手保镖们。 闫天不愿使出那只要出手,便不死不休的玄冥神掌,于是现学现卖,将游戏漫画中的两招移动了现实中来。 凭着浑厚的真气,和一身轻功,这两招高难度的武技倒教他轻易使了出来。虽然他缺乏实战经验,但是在强大的实力支持下,对付这群只不过街头混混一级的打手,绝对绰绰有余。 “还有谁想动手么?”闫天扫了他们一眼,冷冷地道。眼神虽然冰冷,却未使出天眼或是双瞳。这两种异瞳威力太大,闫天虽然在神功初成之后已经不怕高家,但也不愿当街杀人。 剩下的廖廖几个工装大汉胆气已泄,面面相觑之下无一人敢上前动手。而那十个黑西装的保镖实力要比打手们强上许多,领头的黑西装更是曾经的黑市拳王,功夫相当漂亮。 虽然惊讶闫天的强横实力,但那领头的黑西装也看出,闫天的腿法虽然花俏好看,但是破绽太大。在实战中,没有人愿意使用那种跳到半空中把全身暴露给对手当靶子的腿法。 领头的黑西装知道闫天能够用这种花俏腿法击倒十几个打手,纯粹是因为他速度够快。但是在速度方面,领头的黑西装偏偏对自己有着相当强的自信。 “疯魔”丧彪的外号可不是白叫的,他曾参加一百多场地下黑拳赛,一百多场全胜。其中,击毙对手九十九人,剩下侥幸未死的,也通通成了残废。每场比赛所费时间从未超出十秒,最短的一次比赛是在开赛俩秒之后,一记鞭腿抽碎了对手的肾脏。 对丧彪这种实战腿法大家来说,闫天的速度虽快,弹跳力虽惊人,但是实战水平还入不了他的法眼。 “你们先去试试他的真功夫。”丧彪一边对身边的九个黑西装保镖下令,一边脱下西装外套,放松领带,解开衬衫扣子,开始活动筋骨。 那九个黑西装保镖同时向闫天冲去,能当上保镖的,自然都曾经练过功夫。最少也得是在街头混战中身经百战,实战经验异常丰富的打架高手。 与普通打手不同,这九人一冲上来,便分为三人一组,从三个方向围住了闫天。三组人同时向闫天发起攻击,拳打上三路,腿踢下三路,一时间拳风腿影交错,将闫天罩了个严严实实。 “闫天小心!”诗可馨眼力也不弱,她一眼便看出这配合默契的九人虽然是赤手空拳,但真实实力却远超刚才手持器械的工装大汉们,不由担心异常,失声惊呼。 闫天虽然身怀神功,但是毕竟实战经验太少。在众人围困之下,一时间竟没机会使出旋风腿之类的大范围杀伤性招式。原因很简单,如果他想起跳的话,非得拼着挨上对方几拳几腿不可。 本来以他的内力,被这些只练过外门功夫的保镖打上几拳,踢上几脚,也不会对他造成任何损伤。但是高手自有高手的尊严,闫天本就性情有些偏激,心气格外高傲,身为绝世高手,要是被这些普通练家子打中几招,那还有什么脸见人? 所以闫天很快陷入被动之中,忙于遮挡闪避九人联手的攻击。 还好闫天手脚够快,身法够灵。对方九个人,十八只拳头,十八条腿,几乎每一瞬间都有十多只拳脚从四面八方递来,初时闫天还闪避格挡地有些手忙脚乱,但是过了不到十五秒,闫天便适应了对方攻击的节奏。 而且闫天还发现,随着自己对对方攻击节奏的适应,自己的眼力也变得越来越敏锐。对方的拳脚在他眼中速度变得非常之慢,就像电影中的慢镜头一般,他甚至能清楚地看到对方胳臂上肌肉伸缩的每一分细节。 这样慢的速度,自然已无需格档,随便就能闪避得过。到了后来,闫天已经不再需要看到对方出手后再闪避了,凭着敏锐的观察力和判断力,闫天只从对方的呼吸,身体的细微动作便已能判断出对方下一招出的是拳还是脚,攻击的将是自己的哪个部位。 除了眼睛之外,闫天的耳朵、皮肤也变得敏锐起来。用耳朵听风辨位不在话下,甚至裸露在外的皮肤也可远远地感应到拳脚破开空气时的微弱气流。 到这个时候,这九名保镖的联手合围已经无法对闫天构成任何威胁了,闫天随时可以将他们全部击倒。但是这好不容易得来的试练自己轻功身法和感应能力的机会,闫天也不愿轻易放弃,干脆背起了双手,如游鱼般在拳风腿雨中穿梭。 到最后,他甚至连双眼都闭起了,全凭耳朵和皮肤来感应对方攻击的方位。 诗可馨看得呆了。 当闫天背上双手时她已忍不住发出一声压抑而担忧的惊呼,现在闫天居然连眼睛都闭上了,她只觉自己的一颗心怦怦狂跳,简直像要夺腔而出。 只见闫天如闲庭信步一般穿梭在人群之中,九个保镖的拳脚犹如狂风暴雨,闫天却如风雨中的一叶扁舟,无论风雨如何狂暴,他只需随波逐流。他又如一个不倒翁,无论外力如何强大,他依然屹立不倒。 各种匪夷所思的高难度动作被闫天做了出来,比如以脚后跟为支点,身子直直地向后仰倒,倒成三十度角时却能身子不动,只膝盖略弯,但向旁边平移处数米等等。种种只能在电影特技中才能看到的动作,却被闫天信手拈来。 诗可馨的表情已经麻木了,今天奇迹特别多,她已懒得去惊奇了。 而那些围着闫天打的保镖们则是越打越心惊,越打越恐惧。从开始时还与闫天拳脚相交,到现在根本无法沾上闫天一片衣角,众保镖看着闫天迅若闪电,敏若游鱼的动作,几乎怀疑自己遇上了从武侠电影中跑出来的武林高手。 就连在旁边观战的丧彪都变了脸色。那九个保镖身手不弱,虽说自己也能在九人合围之下轻松击倒九人,但是要像闫天一样举重若轻,旁若无人地在九人合围中闭着眼散步,却是万万不能的。 “高手!生平仅见的高手!”丧彪对闫天下了定义。 两分钟之后,闫天已失去了继续试练的兴趣。身法、感应能力都已经得到了充足的试练,再玩下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闫天出手了! 确切地说,是出腿,这九个保镖的水平,还不值得闫天出手。 以左脚为支点,右脚闪电般向前踢出三腿,砰砰砰三声响,这三脚正好踢中前方向他踹来的三条腿的膝弯。 清脆的骨碎声响起,三名保镖同时痛哼一声,一头栽倒在地,抱着腿翻滚起来。他们的腿算是彻底废了。 闫天右腿不落地,支撑身体的左脚轻轻一转,右脚向左侧弹出三脚。 又是砰砰砰三响,闫天的脚踢中了侧面三人的胯骨。三个人同时向着同一个方向侧飞出去,暗劲顺着胯骨窜进盆骨,将盆骨震得粉碎。这三个人将在床上度过他们的下半生。 在侧面三人飞出的同时,闫天一个大转身,鞭腿向后抽出。啪啪啪,干脆利落的三响,身后三人斜跌出去,每个人的身子都扭成一个奇异的弧线。他们的大腿骨已给震成粉碎。 一气呵的九腿,说起来虽慢,但完成整套动作所用的时间还不到一秒。 当九个保镖全都被击飞之后,周围突然响起一阵雷隆般的掌声和喝彩声,原来不知不觉间,已经有很多人围了上来,观看这场发生在大路中央的精彩打斗。 闫天看了热切兴奋的围观人群一眼,不以为意地笑了笑,慢慢地走到场中唯一站着的丧彪面前,说道:“你想断哪条腿?” 丧彪满头冷汗,低下头去不敢迎接闫天冷峻的眼神。 闫天冷哼一声,转身走向满脸通红,张着樱桃小嘴,用最炽烈的眼神望着自己的诗可馨。 忽然,诗可馨和围观人群同时发出一声惊呼:“小心!” 脑后风声响动,却是丧彪趁闫天转身的那一刹,一记快如疾风的鞭腿抽向闫天的右太阳穴! 在这一瞬间,闫天看也不看,向后一指点出,“哧”地一声锐响,就像平地刮起了旋风,然后便是丧彪凄惨地呼号。 一阳指! 指风在丧彪支撑身体的左腿膝盖上开了个大洞,击了个对穿,将他的膝盖骨打得粉碎,鲜血如喷泉般飙了出来。 失去支撑的丧彪自然没法完成这一记鞭腿,身子一歪跌倒在地,抱腿惨嚎起来。 闫天看也不看丧彪一眼,径直走到诗可馨面前,得意地看了她一眼,道:“稍等一下。” 说罢,他径直走到拦在诗可馨跑车后的那辆奔驰前,敲了敲前门车窗玻璃。 车里面,瑟缩在驾座上的一个委琐的中年人,和坐在副座上的高钱多已经在瑟瑟发抖,看着闫天的眼神犹如看着最恐怖的魔鬼。 第五章 高家的人 “大少,开门好吗?”闫天乐呵呵地看着车里的高钱多。 高钱多这个人,闫天早就认识。他和闫天一样,是三中高三年级的学生,只不过不跟闫天同班而已。这小子仗着家里有钱有势,人又长得帅,经常摧残良家少女。 几乎每个星期,高钱多都会在某天早上上学的时间,穿上那套花西装,捧一束玫瑰花,坐在他的那辆大奔里,盯着学校门口寻找合适的猎物。 如果遇到看得上眼的,高钱多便会像对待诗可馨一样,捧着鲜花送至美人面前,非常绅士地提议美女与自己订婚。 当然,订婚是假的。高钱多只不过是想玩弄美女罢了。一般来说,凭着高钱多的外貌身家,很少有少女能抵挡他的魅力,基本上只要这招一出,那少女就会乖乖地跟他走了。被玩弄之后,绝不超过一个星期,就会被高钱多抛弃。 当然,也有坚贞不屈的女孩子。通常这样的女孩子,就会被高钱多以暴力获得,大肆蹂躏。被他强迫的少女即使想报警都没办法,谁叫高家有钱有势,而高钱多又是高家的公子呢? 与高钱多同校两年半,高钱多的大名闫天早就如雷贯耳。不过闫天为人低调,也知道自己的斤两,虽然鄙夷高钱多的为人,倒也从未与他起过冲突。 不过今天不同了,高钱多居然敢调戏诗可馨。她诗可馨可是风少小时候就预定了的女人,虽然对她心里有气,却也绝不容许别的男人染指。 尤其过份的是,诗可馨太过性感,高钱多这禽兽在用惯用的伎俩勾引诗可馨时,居然兴奋失控了! 再加上闫天已成绝世高手,脾气见长,所以一怒之下,便和诗可馨用小时候惯用的偷袭手段,联手揍了高钱多。 闫天早就猜到张大少不会善罢甘休,只是没想到他动手这么快。 现在张大少派的人已经全玩儿完了,闫天心想也该好好教训一下张大少,否则的话,以后的日子就不怎么安生了。 高钱多躲在车里发抖,瞪大双眼惊恐地看着闫天,既不开门,也不说话。 闫天有些不耐烦,又敲了敲车窗,道:“开门,你聋了是吧?” 高钱多还是不动,闫天一怒之下,一把抓住车门把手,发力一扯。一声大响之后,车门竟给他徒手扯了下来! 将车门抛到一旁,闫天把高钱多一把拖了出来。高钱多尖叫一声,道:“你,你绿巨人……你放手!我已经打电话报警了……警察马上就会赶到!” 闫天又好气又好笑,道:“妈的你还成受害人了!不过我不妨告诉你,就算警察来了,也抓不住我。但是我想杀你的话,你躲到哪里,我都能把你揪出来做掉。你信不信?” 高钱多脸色煞白,浑身发抖,连连点头。 闫天拍了拍高钱多的脸蛋,道:“乖,听话就好。我呢,跟你没什么仇。只是你不该调戏我的女人,现在我要教训也教训了,只要你以后别惹我,我也懒得找你麻烦。我哪有那么多时间呀,明年不就要高考了是不是?你家有钱,想上哪个大学随便挑,可是我不同,我还得努力学习呢你说是不是?呵呵,警察呢,你跟他们说一声,让他们别来找我麻烦。我这个人最怕麻烦,所以我一般就会在麻烦发生之前,就把可能造成麻烦的人干掉。”说到这里,闫天恶狠狠地瞪了高钱多一眼,眼中冒出的凶光让高钱多打了一个大大的冷战,裤裆瞬间湿了。 “知道怎么做了?”闫天又道。 高钱多点了点头,掏出手机,拨了个号码,接通后颤声道:“喂,曹队长吗?我是高钱多……嗯,麻烦,麻烦已经解决了……你们不用过来了……对,就这样……” “真聪明。”闫天赞扬地拍了拍高钱多的脸蛋,又厌恶地将他扔在地上,道:“操,大男人居然吓得尿裤子!晦气!” 说着,走到车头前,摸了摸车头,忽然猛地跳起,一个高压腿狠狠地劈在车头上。 砰地一声巨响,车头中央给他一腿砸出一个大坑,深深地陷了下去。这辆车算是彻底报废了。 哼着小曲,闫天得意洋洋地走到诗可馨面前,说道:“走吧,因家去。” 二人坐上了跑车,还没等诗可馨把车打燃,那横在前面的大货柜车的司机,已经非常识趣地将大货柜车开走了。 诗可馨驾着车,在围观人群的注目礼下扬长而去,开车时她不断地转过头,打量着闫天。 闫天摸了摸鼻子,道:“看什么看,小心开车。” 诗可馨轻笑一声,有些黯然地道:“闫天,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好像电影里的那些武林高手一样……” “我本来就是武林高手,只是从来不爱表现罢了。”闫天大言不惭。 “美得你!”诗可馨啐了一口,低声道:“你现在这么厉害,不再需要我保护了。” “是啊!”闫天点了点头,道:“以后换我保护你吧。我以前还不知道自己这一身武功练了有什么用,今天见到你我才知道,我这身武功,就是用来保护自己身边的人的。” “嗯……”诗可馨红着脸,低声应了一声,眉梢眼角都是满足的笑意,曹才那为自己再也保护不了闫天而生出的一点点失落黯然早已一扫而空。忽然,她像想起了什么似的,道:“你刚才说保护身边的人,你身边亲近的人除我还有谁?干嘛不说专门用来保护我?” 闫天正色道:“可馨,你错了。你知道,像我这么优秀的男人,就像暗夜里的萤火虫,无论怎么躲,别人总能把我找到的。男人,就应该胸怀宽广一点,就应该博爱一点。能力越强,责任越大,这句话你没听说过吗?世上那么多美妞等着我去疼爱,等着我去保护,我又怎么忍心让她们痛苦失望呢?” “你……气死我了!”诗可馨鼓起了粉嫩的腮帮,嘟起了小嘴,恶狠狠地白了闫天一眼。 “呵呵,放心,你是我大老婆,我怎么都不会亏待你的。”闫天刚刚大展身手,心情畅快,不停地想着逗诗可馨生气。他很喜欢看诗可馨生气的样子,别有一番**的韵味。 “算了,不跟你扯这些。”诗可馨似乎知道了闫天的想法,懒得跟他斗嘴,道:“你刚才为什么不把姓高的海扁一顿?” “我也想啊!”闫天叹了口气,道:“打了高家的保镖打手倒没什么,但是如果我动了高钱多的话,事情就不好解决了。高钱多是高家家主高启强,弟弟高启胜儿子,在高家的地位很不一般。高家财雄势大,黑白两道都非常吃得开,我现在只是一个穷学生,没精力也没财力、势力跟他们斗。” 闫天到底还不是杀手,虽然打人致残时闫天没什么心理负担,但若要他杀了高钱多,一了百了他还是办不到的。 退一万步讲,就算闫天是天生的冷血杀手,但是杀了高钱多一个人,以后要面临的,可能便是高家倾尽黑白两道所有势力的报复。如果只有他一个人,他闫天还无所畏惧。但问题是诗可馨现在在他身边,他可不想诗可馨有什么闪失。 想到这里,闫天心中一动,奇怪地看着诗可馨,道:“你家是超级富豪,也是黑白通吃的主儿,怎么你到这里来,你爸没给你配保镖?” 诗可馨吐了吐可爱的小舌头,笑道:“我是偷溜出来的。嘿嘿,谁也不知道我来了这里。” “偷溜?为什么?” “我啊,是亚美历加国牛津大学和华夏国胜京大学的交换留学生,明年春季学期开始,我将在胜京大学留学一年半。我前天到了首都胜京,跟随行人员说要回家乡,可是他们那些讨厌鬼非说要请示我爸不可。我爸那个人我还不知道?要是请示了他,我还有机会来吗?所以呀,我就偷偷甩开随行人员,买了辆车直接开回这里来了。唉,走的时候有些匆忙,卡里钱不多,只好买这种破车了。” “还破车?值几十几万呢!”闫天摇头叹道,他总算明白富家小姐们的奢侈了。对于诗可馨偷溜出来一事,闫天倒是觉得没什么,反而十分感动。这足以证明,诗可馨对他的那份感情,真的没有丝毫变质。“我先说明啊,我是个穷小子,像你这样的大小姐,我可养不起。” “切,谁要你养活了?”诗可馨得意地道:“我养活你啊!告诉你一个秘密哦,我是亚美历加国的乐坛新秀,虽然今年才出道,但位列欧美流行乐坛首位。现在我已经红遍了欧美!哇哈哈哈……用不了多久,我的名气就会传到亚洲,我已经成为国际巨星了!哇哈哈哈……我自己已经能挣到大把银子了!放心吧,闫天弟弟,可馨姐养得起你的!” 闫天暗暗心惊,表面上却有些不屑地切了一声,道:“有你这么不矜持的国际巨星么?” 诗可馨得意洋洋:“我是唱摇滚起家的,干嘛要矜持?” 闫天笑了笑,没说话,心里却愈发感动了。诗可馨虽然没说,可是他自己也能想到,诗可馨这次回国绝对不止是留学这么简单,说不定还有巡回演出、宣传唱片什么的。否则的话,她也不至于这么早就回国,胜京大学的春季学期,还有两三个月呢!毕竟在亚洲,诗可馨还没红起来,离真正的国际巨星还有一定距离。可是她却丢掉了随行人员,丢掉了自己的工作,从胜京独自一人驾车来找自己,连行李都没带,这份深情,怎能不令他感动? “忘了问了,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这还不简单?到警局一查不就知道啦?这又不是什么机密档案。” 闫天点了点头,诗可馨的确很聪明。 “还有啊,闫天弟弟,你要记得,明年高考,一定要考上胜京大学啊!那样的话,我就不用偷偷溜出来找你了。” “嗯。”闫天闷闷地应了一声,考上胜京大学?那可是全华夏国数一数二的名校,就凭他闫天现在的成绩,根本没有半点机会。不过,既然诗可馨开了口,那他拼了老命也要考上胜京大学。否则的话,用什么来回报诗可馨为他做的一切? “真乖!”诗可馨乐呵呵地道:“对了,先陪我去买衣服,这次走得急,什么行李都没带呢!” 陪诗可馨买完衣服,又去买了许多生活用品的食物,二人在街上逛了大半天,直到黄昏时才回到了闫天那郊外的祖屋。 跑车后座上堆满了小山般的东西,瞧诗可馨这架势,好像打算在秦家祖屋住上好一阵了。当然,那些东西里面也有诗可馨为闫天买的新衣物。闫天自家业败落之后,衣食住行都相当寒酸,诗可馨嘴上不说,心里却难受得紧,硬拉着闫天给他买了几万块钱的衣物。 闫天不答应也没办法,诗可馨小嘴一撇,眼睛一红,说一声:“老婆给老公买衣服怎么不对啦?”闫天心说你这不还没嫁进我秦家的门吗?但他也没辙,俗话说最难消受美人恩,闫天现在算是彻底了解了。 车停在祖屋大门前,诗可馨跳下车,深吸了一口气,背着双手凝视了这大宅好一阵子,欢叫一声:“闫天大笨蛋,我回来啦!” 闫天坐在车上欣慰地看着诗可馨。这祖屋记载了他们童年时太多的欢乐,诗可馨那一声欢叫,仿佛又找回了那逝去的纯真岁月。 打开大门,诗可馨将车驶进了前院,二人将大包小包的东西搬进了前屋。瞧诗可馨忙碌的样子,还真的像极了小新娘。 “哈……你的狗窝真乱。”诗可馨来到闫天的卧室,那颇具古典意味,面积很大的卧室中空荡荡的,除了一张堆满了脏衣服的床,一张摆满了曹便面口袋的桌子,一张摆着旧电脑的旧电脑桌,和一张堆满了各类书籍的书架外,以及一只靠背椅之外,便再也没有别的东西。 “大懒虫,还好我来了,不然的话真不知道你怎么住下去!”诗可馨一边抱怨着,一边开始收拾起来。闫天难以想象,娇生惯养的王家大小姐,新兴的国际巨星,居然会这么贤惠,就像普通人家的小媳妇儿一样。 收拾完了满屋的垃圾,诗可馨也不休息,抱着脏衣服便准备去洗衣服了。秦家祖屋没什么变化,她小时候经常在秦家祖屋住,知道该在哪里找洗衣用具。 “休息一下吧!”闫天看着诗可馨如此忙碌,不由出声劝道。 “不,先忙完了再休息。太乱了我看不顺眼。”诗可馨头也不回地应着,抱着脏衣服走出了前屋,来到中院,准备去中院的洗衣房。 “呀,这怎么回事?”诗可馨手捧着大堆脏衣服,站在院子里,看着院子中央的那个大坑。天外殒玉静静地躺在坑底,在夕阳的映照下散发着柔和的光芒。 “呃,这个……”闫天站在诗可馨身旁,抓耳挠腮地不知说什么才好。 诗可馨愣了一阵,惊呼道:“好大好漂亮的玉啊!闫天,我不管,你从这玉上敲一块下来,我要做个玉石坠子!” 闫天张大了嘴巴,道:“这怎么可能?这玉连锄头都敲不出一丝痕迹的!” “你就吹吧!”诗可馨哼了一声,道:“我可不管,我……” 一句话还没说完,便听大院前门被敲得山响。 闫天与诗可馨惊疑地对视了一眼,闫天心道难道是高家的人找上门来了?否则的话,会有谁来敲自家大门? 门还在继续响着,铁皮大门发出擂鼓一般的轰鸣,听上去不是在敲,而是在踢了。 “难道是那姓高的带人来找麻烦了?”诗可馨问。 闫天道:“你留在这里,我去看一看。如果听到我大叫,那就表示有问题,你马上躲到地窖去。”说罢,他大步向着前院走去。 “你,你小心点!”诗可馨叫了一声。 闫天回头一笑,“你还不相信我的能力吗?” 诗可馨用力地点了点头,眼神中虽然还有担忧,但更多的是关怀和信任。闫天今天在她面前展现出来的实力,已经足够让她毫无保留地信任了。 闫天快步穿过前屋,来到前院,铁皮门还在轰隆作响着,闫天不耐烦地叫了一声:“来了来了!妈的,这么急赶着去投胎啊?” 一边说,一边抽出门栓打开了大门,大门刚一打开,一个穿着警察制服,戴着大沿帽的小个子抬起头来,捋了捋额前的碎发,用一把冷冰冰,却非常动听的声音说:“你是闫天? 第六章 扫黑组组长 站在闫天面前的是个女警,而且是个很漂亮的女警。 个子虽然不高,只有一米五六左右,但是身材非常火爆。警察制服下的,水蛇腰看上去不盈一握,上半身与下半身的比例完美到了极致,如果她的个子再高上十五公分的话,绝对可成国际级的名模。 漂亮女警的眼睛很大,眉毛修长,她此刻正抬头看着闫天,眼神看上去有些诡异。 从外表上看来,这女警最多不过二十出头,但是闫天却从她的眼神里看到了异常成熟的感觉,好像六七十岁老者。 “你是谁?”闫天皱眉问道。 “我是警察。”女警冷冰冰地说,“我们接到报警,说你绑架了一位少女。” “纳尼,你开玩笑呢,”闫天一脸惊讶道:“就凭我的一表人才,也需要绑架少女?” “有没有以后再说,这是搜查令,我要进你屋去搜查。”女警拿出一张纸在闫天面前晃了一下,又飞快地收了进去,也不管闫天看清没有,便准备进门。 “等一下!”闫天挡在了女警面前。他向女警身后望了一眼,一辆警车停在大门前的路上,警车上车灯全灭,看来车里没有人。“我想看看你的证件,还有,搜查令我没有看清楚。” 女警嘴角牵起一抹笑意:“哟,不错啊,一看是惯犯啊,挺有警惕心。” 闫天一时间语塞,我。。。。把手摊在她面前。 女警掏出证件和搜查令,递到闫天手上:“看清楚了。” “冷冰彤……呵,很好听的名字。”闫天翻着证件,“市扫黑组,组长……嗯,我说你扫黑组的怎么也管起绑架少女来了?”一边说着,一边留意了一下搜查令,看上去倒挺象是真的,可惜闫天没接触过专业的知识,也分不出证件和搜查令是真是假。 “看好了么?”女警伸出一只白生生的小手,示意闫天把证件和搜查令还给她。 “看好了。”闫天一边说着,一边把证件和搜查令还给了她,顺手在她小手上摸了一把,皮肤非常粉嫩,只是温度低得吓人,像冰一样,这就是艺高人胆大,要是以前的闫天绝对不敢这样做。 名叫冷冰彤的女警哼了一声,接过证件和搜查令,从闫天身旁走了进去。 闫天再次向警车扫了一眼,紧跟在冷冰彤身后,装作不经意地问:“你一个人来的啊?” 冷冰彤一边在院子里扫视着,一边说道:“怎么,一个人来不行么?” 闫天啧啧叹道:“不错啊,认定我是绑架嫌疑人,你一个小姑娘居然敢一个人来我家搜查……啧啧,你就不怕……” “怕什么?”冷冰彤回头冷冷地扫了闫天一眼,闫天不知是否出现了错觉,居然觉得女警的眼珠中闪过一抹蓝光。 “这辆车是谁的?”女警指着前院里停着的跑车问道。 闫天心中冷笑,抱着膀子道:“是我女朋友的。” 冷冰彤走到跑车前,细细打量了一番,鼻翼微微抽动。闫天对她细微的动作看得一清二楚,竟然有种她是在用鼻子嗅车上残留味道的感觉。 在院子里转了一圈,冷冰彤又向前屋走去。闫天冷笑一声,一个跨步拦在前屋大门前,拦住了女警,居高临下地斜视着冷冰彤,冷冷地道:“说吧,是不是高钱多叫你来的?” 冷冰彤抬头看着闫天,大眼睛眯了起来,眼中闪动着危险的光芒,“你是警察还是我是警察?” 闫天冷笑道:“别给脸不要脸!别人怕警察,现在的我可不怕。再说了,如果你是好警察,我还可以考虑配合一下,但可你要是高家撑腰的……哼哼,别以为你是警察我就怕你,对现在我闫天来说,世上美女多的是,得罪一个,也不会少了我闫天的,凭自己现在实力,也不是没有谈判的条件。” 冷冰彤忽然咯咯笑了起来,这一笑,便如冰雪解冻,以至于让已经开始习惯她冷漠的闫天有些不知所措。 “小弟弟,你哪只眼睛看到我额头上贴着‘走狗’的标志?”冷冰彤笑看着闫天,大眼睛里危险的光芒丝毫未减,让闫天戒心更重,“你是不是在想,我是奉了高家大少的命令,来捉你的小情人的?又或者是……见我一个人来这里,想杀了我灭口?” 闫天深吸一口气,道:“杀人灭口谈不上。但是如果你真是想来找不痛快的,我肯定让你也不痛快。” “是吗?那让姐姐看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话音刚落,冷冰彤忽然出手! 一只纤纤玉手好似鹰爪,闪电般抓向闫天咽喉。闫天左手一抬,挡在自己咽喉前,卟地一声脆响,冷冰彤的手抓在闫天左手手心。 闫天的整只手掌顿时麻痹,像是被电击了一般。大脑一片空白,冷冰彤的另一只手握成拳头,悄无声息地击向闫天小腹。 闫天感应敏锐到了极点,冷冰彤的拳头刚击出,闫天右掌即拦在小腹前。一声沉闷的爆响,拳掌相交,爆炸般的反震力击得闫天向后飞退,直退至堂屋中央,撞翻了屋子中央的桌才停了下来。 而冷冰彤,却只是微微晃了一晃,便稳住了身子。 闫天心中大惊,失声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他此时心中的惊讶已经无法用言语表述,本以为自己神功已成,不说天下无敌,也应该世间少有敌手。 冷冰彤的速度已经快到不可思议,若不是闫天现在的感应敏锐无比,根本无法截下她刚才的两招。可以说,冷冰彤的手几乎已经可以直追子弹! 虽然冷冰彤出手在先,有偷袭之嫌,闫天在仓促之下,体内真气出于本能的护主反应,还是调集了五六成功力抵抗冷冰彤的两记突袭。 冷冰彤第一招鹰爪,抓破了凝聚于闫天掌心中的真气,第二拳震散了闫天手掌上的劲力,还将闫天震得退了十多步,自己却仅仅晃了一下。 这怎么可能?即使是仓促间运起的五六成功力,那也是无坚不摧的真气,怎么可能凭力量击破? 冷冰彤脸上似笑非笑,也不清楚她究竟在想什么。她甩了甩双手,活动了一下腕部,笑眯眯地道:“不错,刚才你还没有出全力吧?已经很久没有人能够在我刚才那样的偷袭下全身而退了。” 闫天心念疾转,到现在他还没弄清这女警究竟想干什么。不过凭刚才她展现出来的实力,好像的确有资格一个人来闫家抓人了。 “套里哇的,看来老子还得继续练功啊!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什么怪物都可能出现,连个看上去娇滴滴的小女警都厉害到变态……妈的,我闫少怎么就这么衰?不管了,先过了这一关,等闫少我把所有的武功都学会了,看看到时候还有谁能在我面前装x!”闫天心中暗暗发誓。 冷冰彤跨进了堂屋,看着闫天笑吟吟地道:“今天在大街上,你很出风头啊!一个人打了二十七个高家打手保镖,连丧彪都被你废了……啧啧,鉴定科的同事,验过丧彪的伤,既不是枪伤,也不是器械所伤。那么究竟你是用什么伤到了他?为什么现场那么多目击者,没一个人看清你伤丧彪时的手段呢?还有啊,你一脚把高大少的车头给踢废了,那车给你踢得惨不忍睹啊!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电线杆子倒下来砸的呢。能不能告诉姐姐,你究竟用的是什么手段呢?是不是……掌握了某种超常规的手段或者能力呢?” 闫天深吸一口气,全身功力急速运起,瞬间已将自己的功力调至目前的巅峰状态。他看着冷冰彤,笑嘻嘻地道:“警官,我没猜错吧?你果然是为了高钱多来的,喂,你该不会是高钱多那小畜牲的情人吧?嘿嘿,既然这样,我对付你也就没什么心理负担了。 冷冰彤笑得花枝乱颤,身着警察制服的她,无比妩媚地扫了闫天一眼,一改先前冷漠的姿态,这制服诱惑直令闫天热血沸腾。不过闫天虽然被这女警风姿所迷,但戒心未失,因为冷冰彤眼角眉梢虽然极尽妩态,但眼眸深处却藏着一抹隐藏不尽的危险光芒。 “闫天小弟弟,如果你真有这个本事,那姐姐就!” 说话间,她猛然疾冲而上,速度快到身后拖出一串长长的残影。但也就在她动的那一刹,闫天双手食指猛地点出,两记一阳指的指风如旋风过境,发出嘶声尖啸! 冷冰彤厉叱一声,两道雪白的手影划过,砰砰两声大响,竟赤手截下了指风。但是一阳指的巨力还是将她震得连退数步,阻住了她疾冲的身形。 “你就是用这招废了丧彪的?”冷冰彤语气中终于出现些语惊讶。 但是闫天却未理睬她,他缓缓地闭上双眼,然后猛地睁开,瞳孔中忽然现出异景。 冷冰彤一扫闫天双眼,顿时心中一颤。透过闫天的瞳孔,她仿佛看到自己,从出生到现在所有的景象在自己面前如电影画面飞速演绎,自己的弱点被对方一览无余。 她感觉自己居然无法动弹! 闫天终于首次使出了“天眼”! 然后闫天掌心向地,掌背朝天,缓缓举起了右手,嘴角挂起一抹讥诮的笑意。 四周的空气在闫天举掌的同时变得狂乱起来,分作俩股疯狂地涌动,向着闫天的掌心汇聚而去,俩股微型的旋风在闫天身边生成,旋转着,呼啸着,将他包裹在中央。 当闫天将手掌举至齐眉时,猛地一掌向前击出。 玄-冥-神-掌 在闫天击出“玄冥神掌”的时候,冷冰彤已从天眼的幻境中挣扎出来。她的确不是普通人,若是普通人的话,恐怕当玄冥神掌将其打得粉碎之后,心神还未从天眼的幻境中脱出。 但是,冷冰彤刚刚从天眼中挣扎出来,却马上发现那无处不在的掌劲已经将她完全笼罩,根本无处可退,到处都是可将一切击碎的劲力! 更恐怖的是,闫天的手掌心之中就像有一个巨大的漩涡。那纯粹是源于幻觉,事实上根本不存在的漩涡仿佛有着无穷的吸力,扯得她身不由己向着闫天的手掌撞去! 冷冰彤面沉如水,竭尽全力地击出两拳,想截住闫天的掌。她两只拳头打在空处,却像击上了一堵气墙一般,发出砰砰爆响。但令冷冰彤惊讶的是,她的拳头尽管击中了什么东西,但却未产生任何反震力,令她想借反震力脱出掌劲笼罩的念头彻底落空。 而闫天的掌,已在冷冰彤刚想击出第二拳时,结结实实打在她的身上。 砰——脆响声中,冷冰彤身不由已地向后倒跌出去。 冷冰彤跌出了十多米,重重地砸到地上。 但是胸膛之间一个深陷的血红手印却破坏了这魔鬼般的诱惑力,又或者说增添了一种残酷的浪漫凄美。 冷冰彤四肢摊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美丽的大眼睛瞪着天空,眼中的光芒渐渐黯淡。 闫天深吸了一口气,强压下体内狂燥的戾气。他不知道怎么回事,但运起天眼之后,心中突然满是嗜杀的欲念,以至于击出的那一记玄冥神掌竟是毫无保留,使足了全力。 当他看到全无生机地躺在院中的冷冰彤时,心中顿时猛地一颤,脑中如被雷击一般发出一声轰鸣:“我杀人了!虽然闫天有了特殊能力后有意思狂妄” 此时他心中戾气已退,杀机已灭,当想到自己居然杀了人,而且杀的还是一个漂亮的青春女警时,心中的恐惧、懊悔、自责等等负面情绪同时涌现,令他全身颤抖,如坠冰窖。 现在已不是快意恩仇的混乱年代,现在是凡事讲究法律的法制社会。闫天,一个从小规规矩矩,接受现代教育,接受法制观念,除了想泡到很多美妞外,没有其它恶劣想法的大好青年,在首次杀人之后,表现出了一个错手杀人者应有的精神状态。 他颤抖着,有些蹒跚地向着冷冰彤走去,嗓子眼里好像已经干涸,干涸得直欲冒烟。 冷汗自他额头滚滚而落,倾刻间已浸透了他的衣衫。他紧紧握住双拳,指甲已刺破掌心的皮肉。 他已走出堂屋,慢慢地挪向冷冰彤。 “闫天……”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怯生生的呼喊,却是诗可馨在听到二人对打时的动静后,忍不住对闫天的关怀,跑了出来。当她看到院子里已经躺了一个明显没了生机的美女之后,她心中自然也是充满了惊讶。 不过别人的死活与她无关,她关心的只是闫天。聪明如她,自然发现了闫天现在的精神状态不对头。轻声呼唤了闫天一声之后,便想快步跑到闫天身边给他安慰。 “别过来!”闫天用嘶哑的嗓音阻止了诗可馨,“别……我杀人了……我不想你看到……我现在这样子。” 诗可馨听话地停住了脚步,她看着闫天蹒跚的背影,不知怎地,竟然非常想哭。 闫天的脸孔是扭曲的,自责与懊恼让他的本来还算英俊的脸庞变得可怕。 闫天离冷冰彤还有不到五步,正当他想继续前行,去看看这可怜的女警时,忽听地上那具一动不动的“尸体”幽幽地叹了口气,接着无比哀怨地道:“别过来。让我一个人好好躺会儿。” 就在这一瞬间,闫天心中狂跳,无法言喻的喜悦顿时充斥了他整个身心,以至于他没有注意到冷冰彤深深的手印已开始慢慢变浅,血红的颜色已渐渐变淡! 第七章 第七章大胆你想干什么?有妖气 女警眼睛里又渐渐恢复了神彩,瞳孔深处一抹蓝光闪过,“想不到这样也死不了……”她轻声地,好像非常遗憾地喃喃自语。 她翻身坐了起来,胸膛上那血色的手印已经消失得干干净净。 冷冰彤似乎毫不在意闫天直勾勾的目光,略显疲惫地问了一句:“有烟吗?” “啊?烟?有有有!”闫天乐颠颠地跑回屋里,飞奔到自己卧室,去找烟了。 诗可馨恨恨地瞪了闫天一眼,拿来一件刚买的休闲衣,小心翼翼地走到南晨身边,有些不悦地道:“先把衣服穿好吧。” 冷冰彤眉毛一扬,有些勉强地笑道:“怎么,怕我勾引你的小情人?” 诗可馨轻哼了一声,道:“你有本事尽管来好啦!” 冷冰彤笑而不语,穿上衣服。 这时闫天已经找来了一盒廉价香烟,跑到院子里一看,不由有些失望地道:“你怎么穿上衣服啦?” 诗可馨白了闫天一眼 冷冰彤则笑道:“哦?看来你不愿意?”又挑衅似地对诗可馨道:“你看,他倒是挺乐意接受我的。”说着,从闫天手中接过烟,就着闫天打着的火机点燃了烟深吸一口,吐出几个烟圈。闫天忽然发现,这女警吸烟的姿势无比优雅熟练,看上去像个老烟枪,但是手指上却没有烟熏的痕迹,牙齿也是洁白如雪。 诗可馨咬牙切齿:“无耻!”愤愤地跺了跺脚,甩手回了屋里。刚进去没多久,便在屋里叫道:“你们两个还呆在外面干嘛?进屋里来坐吧。” 冷冰彤刚想起身,闫天已经上前一步,笑眯眯地道:“来,我扶你。” 扶起了冷冰彤,二人并肩向屋里走去。走了几步,冷冰彤问闫天:“我没死你好像挺高兴的,第一次杀人?” 闫天摸了摸脑袋,笑道:“这不还没杀成么?呵呵,你抗击打能力很强啊,不愧是警察……再说了你别听我刚才话说得凶,其实让我杀你这样的美女,我是一万个舍不得的。” 冷冰彤意味深长地看了闫天一眼,“如果我只是个普通人,你刚才那一掌打在我身上,我恐怕连渣都没剩下了。” 闫天闻言心中一颤,不觉与冷冰彤拉开了距离,问道:“你……你究竟是什么人?或者说,你究竟是不是人?” “怎么,怕了?”冷冰彤妩媚地瞟了闫天一眼,“怕的话就赶紧杀了我,你还有机会。” “我会怕?”闫天呵呵笑道:“你是怪物又怎样?我一样能打赢你。”话虽如此,他还是下意识地希望冷冰彤不是怪物。毕竟这么漂亮的美妞,如果是个披着人皮的怪物,那也太煞风景了。 说到怕,闫天倒也不怕。世界之大无奇不有,闫天能够得到祖宗留下的武学宝藏,成为传说中的绝世高手,那么冷冰彤有什么古怪际遇也不足为奇。之所以自己以前没遇到过冷冰彤这类的怪人,恐怕是因为那时候自己还是普通人,没达到有资格遇上怪人的境界罢了。 “是么?你真的这样认为?”冷冰彤诡异地笑了笑,那一抹凄厉的蓝光又从她眼中闪过,闫天却没注意到。 “说起来,你好像挺乐意我把你打死似的。我说,你是不是有神经病啊?”闫天嘴上向来不客气,对美女也一样。 冷冰彤听闫天这一说,神情变得有些黯然,幽幽地叹了口气,道:“如果你像我一样这么孤独寂寞,也许你也会很渴望能有个人把你打死。” 闫天听得莫明其妙,暗想这漂亮警花肯定是脑袋出了问题。他也不想深究这个问题,只默默走进了堂屋。 进屋后,冷冰彤忽然附在闫天耳边小声道:“其实我今天来与高家无关,报警啊搜查证啊都是我杜撰的。我就是因为听说你有非凡的本事,来找你试试,看看能不能死在你的手里。” 闫天心中忽然感到莫名的悲哀。 多漂亮的姑娘啊!多俊的身手啊!多好的工作啊!怎么偏偏就成神经病了呢?唉,上天果然是公正的,他给了你美貌和力量,就绝不会给你一个正常的脑子…… “喝点水吧!”诗可馨端来了三杯水,放在茶几上,招呼着冷冰彤入座。闫天早已一屁股坐到茶几前的长条椅上,冷冰彤看了看,正想坐到闫天身边,却被诗可馨抢先一步,紧贴着闫天坐下,搂着他的胳膊,示威性地瞪了冷冰彤一眼。 冷冰彤笑了笑,端来一把靠背椅,坐到了二人对面。 “说吧,你来我们家究竟有什么事?”诗可馨气呼呼地道。她没有看到冷冰彤身上的伤势,以为她刚才只是晕了过去,也没有听到冷冰彤清醒过来后与闫天说的话,对冷冰彤倒没什么别的想法。当然,那一句“我们家”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闫天笑吟吟地也不说话,只是好奇地盯着冷冰彤,似乎想从她的眼睛里找出她精神不正常的证据来。 冷冰彤端起水杯,轻抿了一口,捋了捋额前的碎发,道:“你是诗可馨吧?” “你怎么认识我?”诗可馨有些好奇。 冷冰彤笑了笑,说道:“你难道不知道你的经济人已经报警说你失踪了么?” “呀!”诗可馨有些紧张地惊呼起来,“你是来找我回去的?” 冷冰彤摇了摇头,道:“这不是我接的案子。不过你的失踪案已经报到市局里来了,市局的人正在查。相信很快就能查到你跟闫天的关系,找到这里来。” “该死的!”诗可馨恨恨地咬了咬银牙,“我不管,谁找来了我都不走。哼,警察又怎么样?难道还能让我强行离开么?” “呵呵,诗小姐不会不知道你父亲的实力吧?如果你父亲施压的话,警方即使采取强制措施,也要把你送走。”瞥了闫天一眼,冷冰彤微笑道:“就连闫天都没办法阻止。” 闫天摇了摇头,微笑道:“我一个人的力量是很渺小,但是如果谁敢违背可馨的意愿,想强行带走他的话,我也不会手下留情。不过冷警官,你既然这么好心告诉我们,为什么不想办法帮我们一把呢?” “我帮你,能有什么好处呢?”冷冰彤眼睛笑得眯了起来,眉毛弯弯地像两只月牙。 “我一无所有,不知道给你什么好处才好。”闫天很潇洒地耸了耸肩,随即摸着下巴一本正经地道:“不过如果冷警官愿意的话,我倒是很乐意把我纯洁的**奉献给你。” “闫天你……”诗可馨还没来得及抱怨,便听冷冰彤啪地一声拍在了茶几上,笑道:“就这么说定了!我明天就搬过来~嘿嘿嘿嘿……” 虽然一个小姑娘用这种腔调奸笑感觉有些不伦不类,不过闫天和诗可馨还是感觉到了一种某人阴谋得逞后得意的奸邪意味。 “你不会是说真的吧?”闫天张大了嘴巴。 冷冰彤更为妩媚地横了他一眼,腻声道:“怎么,你不愿意?” 闫天愣了愣,随即马上点头,笑逐颜开地道:“愿意,我当然愿意了!冷警官,你先去洗澡,我们今晚就开始吧。嗯,如果你没有意见的话,我想我们还是一起洗比较合适……” 梆!诗可馨拖着一根不知从哪里找来的勺子,很很地给了闫天脑袋一下,叫道:“闫天,你这个喜新厌旧的你你太过分了!” 闫天摸着脑袋,有些委屈地道:“可馨你这是干什么?你要是觉得受了委屈的话,大不了,大不了我们三个一起好了……” “气死我了!”诗可馨咬牙切齿了一阵,忽然一把抓起闫天的胳膊,张开小嘴,狠狠地咬了下去。 闫天惨叫一声,斥道:“可馨你这是干什么?你是大老婆,要拿出女主人的风度来!淑女,淑女一点……” 冷冰彤笑看二人打闹了一阵,道:“看来今晚……不行了呢!好吧,我先走了,明天再过来。说不定明天能给闫天小弟弟你一个惊喜哦!”说罢,神秘兮兮地笑了一笑,起身离开。 当冷冰彤驾着警车远去之后,闫天和诗可馨才停止了打闹。闫天站了起来,凝视着大门外黑漆漆的荒郊,道:“这个女警……非常古怪。” 诗可馨有些心疼地抚着闫天胳膊上被她咬出的一排牙印,埋怨道:“既然觉得她古怪,你还敢答应她那么荒谬的要求?” 闫天皱着眉头说道:“没办法……如果她不帮忙,说不定你真得给警局押回北京。” 诗可馨心里甜丝丝的,脑袋靠在闫天肩膀上,用高耸的胸脯有意无意地擦着闫天的胳膊,道:“原来你是为了我才做出这么大牺牲的……闫天,你真好。” “嗯,当然是为了你。”闫天一脸正色地道:“不过,那个女警的确很漂亮。她提出要搬过来跟我同居,我当然是求之不得。你没听说过男人大多是用下半身思索的动物吗?” “你……”诗可馨气极,又是一口狠咬下去,闫天再次惨绝人寰地叫了起来…… …… 劳累了一天的诗可馨睡着了,闫天一直坐在诗可馨床边,确定她已经开始在做梦,才将被她搂着的胳膊轻轻抽了出来。 来到中院,跳进了坑中,盘坐在玉石上,他又开始了吸纳玉石中的真气。与冷冰彤的一战让他意识到和自己还存在很大的不足,若不是自己有一阳指、玄冥神掌这两样威力超强的绝学,今天说不定会败在冷冰彤手下。 他的内力是够强大了,但是技巧却还不够纯熟。一阳指也好,玄冥神掌也好,都是一力降十会的功夫,练至最高境界,自然能返朴归真,以拙胜巧。但是他现在还没到最高境界,遇上实力雄厚,武技纯熟的对手,也不见得就一定能够战胜。 虽说闫天直觉像冷冰彤这种变态的怪人世界上不会有多少,否则的话冷冰彤也不会说什么孤独寂寞,但是既然今天遇上了冷冰彤,就证明这世界上还有许多未知的奇异事物。防患于未燃也是好的,万一以后遇上比冷冰彤更加厉害的怪人怎办?他自己倒没什么,大不了一死,可他身边的人例如诗可馨怎么办? 更何况,在没斩尽天下名花之前,他又怎么舍得死呢? 所以,闫天决定尽快吸纳到玉石中两成的真气,只要吸纳到了两成真气,他便可以开始修炼第三种功夫。这第三种功夫,他打算练习最重技巧的“天剑”剑法。 又是一夜苦修。天蒙蒙亮的时候,闫天结束了修炼,穿上衣服跳出了坑外。想了想,他在玉石上铺上了一层浮土。玉石的秘密有诗可馨一个人知道就行了,别人还是瞒着的好。他甚至已经想好了说辞,如果冷冰彤问他这坑是做什么用的,就说植树搞绿化的。 洗漱完毕之后,闫天开始做早餐。修炼内家功夫比睡觉还能恢复精力体力,现在闫天正在精神头上,决定出手做一顿丰盛的早餐。 自得了玉石之后,闫天已经快两个月没正经吃过一顿饭了,昨天和诗可馨一起买了许多食物,正好来犒劳一下诗可馨。有一句话是怎么说的?要想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得先拴住他的胃。这句话反过来用也是可以的。 做早餐的时候,诗可馨起床了。看到闫天正在前屋厨房里忙碌,诗可馨嘴里含着牙刷凑过来问道:“妖荒王吗?(要帮忙吗?)” 闫天笑道:“得了,忙你自己的去吧。我可是到今天都还记得,你小时候做出来的蕃茄蛋汤是毒死过老鼠的。” “哼!”诗可馨捶了闫天一拳,回卫生间洗漱去了。 丰盛的早餐摆上了堂屋的餐桌,诗可馨穿着睡衣坐到餐桌旁,看着满桌色香俱全的小菜,食指大动,连呼闫天好棒,也不用筷子,伸手抓起一块香椿鸡蛋饼就往嘴里塞。 闫天刚端着两碗香喷喷的小米粥上桌,就听到院门给擂得山响。 “这么早就来了?”听这敲门的节奏,闫天就知道来的是谁。将粥放到了桌上,敲了可馨的脑袋一下,道:“来客人了,注意一下你淑女的形象。” 诗可馨哼了一声,得意洋洋地道:“就不淑女,怎么啦?哼哼……” 闫天笑了笑,快步来到院门前,边开门边说道:“冷警官这么早就……啊?” 闫天忽然发出一声惊叫,诗可馨闻声飞跑出去一看,小嘴一嘟,小脸儿马上就沉了下来。 只见大门前包括冷冰彤在内,一字排开四个美女,表情各异地看着闫天…… 第八章 天生神.看护人? 四辆汽车在大院门前一字排开,一辆坦克500,一辆兰德酷路子,一辆猛禽,一辆路虎。 闫天瞪大双眼,看了看那四辆越野车,又看了看站在他面前的四个美女,一时间恍若梦游。 左边第一个是冷冰彤,她今天换了一身新的警察制服。从她站立的位置来看,那辆坦克500便是她的。美女警察突然变成了小富婆,一时间让闫天只觉落差如此之大。众所周知,警察一般都是不富裕的,即使富裕也会财不露白,以免遭人垢病。可是冷冰彤居然敢如此招摇,那便说明冷警官是生在富贵之家。 左边第二位美女有着颇具古典美的鹅蛋型脸庞,眉眼口鼻都如仕女图中的古典美女一样优雅精致。她嘴角挂着浅浅的笑容,两个小小的酒窝调皮地在她腮边若隐若现。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瀑布般披在肩头,在晨风中轻扬。 身材虽不夸张火爆,却恰到好处,上下半身堪称黄金比例,让人一眼看去,便觉舒心顺眼。 她个子很高,穿着高跟鞋比闫天还要高上两三公分,赤脚的话身高也是一米七二左右。 从她站立的位置看,那辆兰德酷路子便是属于她的。 古典美女旁边的是一个看上去娇小玲珑,有着一张瓷娃娃一般雪白精致的娃娃脸的女孩。个子虽然不高,但是身材火辣到了极点。 更要命的是,她居然穿着一身高中女生的制服,而且还是闫天所在的市一中那种白上衣,蓝短裙制服。 一头俏丽的齐耳短发,令这个小美女看上去很有那么几分泼辣机灵劲儿。她一双大眼睛好奇地看着闫天,长长的睫毛随着她眼睛的眨动忽闪忽闪的。 她身后停的是那辆吗,猛禽,闫天怎么也想不到这样一个看上去娇滴滴的小美女,居然会是那款猛禽大皮卡的主人。 最后一个美女,那辆路虎的车主,是一个戴着眼镜,面无表情的小美女。 小美女穿着一身淡蓝色休闲装,从衣着上看不出她的职业,但是秦风如今功夫深湛,五感超人,嗅出小美女清幽的体香中含着一点淡淡的福尔马林味。不用说,这小美女应该是在医院工作的了。 与前面三个美女比起来,这小美女毫不逊色。虽然戴着一幅眼镜,但丝毫不影响她的美貌。五官都非常精致,让人怀疑是不是一位技艺精湛的艺术大师一点一点地雕刻出来的。 从她波澜不惊的表情来看,她的类型应该偏向于那种比较喜欢装冷酷的。不过闫天联系自己不时进医院看病的经验,认为这大概是医护工作者的通病。没有最酷,最有更酷,大概就是广大医护人员追求的目标了。 四大美女各有千秋,不分轩轾,同时站在闫天面前时,给了闫天很大的压力。 当然,这四个美女给诗可馨的压力还是最大的,诗可馨更是感到自己遇上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这四个美女任何一个都是足以称霸一方的尤物。 凭心而论,诗可馨也是殃民的祸水级人物,比起四个美女毫不逊色。但问题是对方有四人,而她诗可馨却只有一人,势单力孤啊!双拳难敌四手,猛虎架不住群狼啊! 闫天搓着手,美滋滋地笑了起来,“冷警官,你们……你们这是唱的哪一出啊?呵呵,呵呵,你看你也真是的,来跟我同居一个人来就行了,还送这么重的礼干什么?呵呵,呵呵……这么多美女一起上门,人家还没个心理准备呢……” 冷冰彤嫣然一笑,媚态横生地瞟了秦风一眼,道:“你胡说些什么?来,我给你介绍一下。 这时冷冰彤已经开始介绍她带来的三个美女了,她指着职业套装的大美女说:“这是夏天玲,潘嘎之交酒业公司办公室文员。” 夏天玲微笑着对闫天点了点头,道:“不好意思,以后要麻烦你了。” 闫天笑容可掬地道:“没关系,大家互相帮助,互相照顾。” 冷冰彤又指着高中小mm道:“她叫孙殇香,说起来跟你还是校友呢,今年高三。” 孙殇香笑眯眯地看着闫天,道:“闫天,我认识你哦!我就在你们班隔壁的b班呢!我经常看到你被老师赶出教室,一个人在走廊上发呆哦!” 闫天有些惊讶:“不可能吧?像孙妹妹你这种等级的极品美女,如果在我们隔壁班的话,我不可能不知道你啊!” 孙殇香神秘地一笑,“因为你关注的可是美女哦,而我在学校只是个默默无闻的丑小丫,你当然不会知道我啦!” 冷冰彤又指着最后一位美女道:“她叫公孙镜,是市中心医院外科大夫,她的技术可是非常棒的哦!以后你要动手术什么的,尽管找静儿,保证刀到病除。” 公孙镜对秦风轻轻一点头,道:“好。” 闫天见公孙镜如此冷淡,也懒得跟她搭话,同样淡漠地应了声好。 闫天这个人呢,骨子里的是遗传自祖宗的,可是他的祖宗同样骨子里有着非常人的傲气傲骨。美女固然是闫天所欲,但是放下自己的身段,去对一个明显眼睛长到了额头上的美女阿谀奉承,峰少还是办不到的。 “我说,你是不是该请我们进去了?”冷冰彤说道。 秦风点了点头,笑道:“对,你们进来吧。车都停到院子里来,院子里宽敞得很。”说着,他将大门拉得大开,四个美女则回到了各自的车上,开始一一将车开进院子。 诗可馨走到闫天身边,嘟着小嘴儿,拉了拉闫天的衣角,说道是不是看到这么多美女魂儿都丢了?” 闫天微微一笑,顺势搂住诗可馨纤细的腰肢,轻声道:“是啊,这四个美女个个都是殃民的级别,确实够资格让人连魂儿都丢掉啊!只是……你难道还没看出来这其中的古怪吗?” 诗可馨被闫天这么亲密地搂住,心脏顿时急速跳动,小脸儿不争气地红了起来。不过见闫天搂得她如此自然,她心里也是甜滋滋的。她眨了眨眼,小声问道:“有什么古怪?” 闫天诡异地笑着,“一时说不清楚,以后你就明白了。” 闫天不傻,这天上掉大饼的事他不是不信,不过他深信没有不劳而获的午餐。冷冰彤是个不可貌相的怪人,跟她一起的又能有什么好货?冷冰彤带一个美女过来闫天也许不会生疑,但是一下子带过来三个,且个个都是极品美女,又有钱到爆,说这中间没什么猫腻,打死他都不会相信。 四美女将车依次停车了院中,下车之后冷冰彤对闫天招了招手,道:“来,帮我们安排房间,还有,帮我们把行李提到房间中去哦!” 闫天看着她们从车上搬下大包小包,大小皮箱,不由有些郁闷地道:“这么多东西难道要我一个人来搬?” 冷冰彤笑道:“当然了,这里只有你一个男人呢!” 闫天翻了翻白眼,道:“我不认为你的力气比我小。” 话虽如此,闫天还是表现出了他的绅士风度,帮四个美女将她们带来的行李全都搬进了给她们安排的客房中。 闫家祖屋前中后共三进,前屋是闫家主人住的,中院则多为客房,后院就是留给佣人们住的了。自闫天父母死后,闫家树倒猢狲散,佣人们没有了,连肯上门的客人都没了。 闫天虽然与爷爷相依为命多年,习惯了冷清。可是小时候家中时常有热闹的聚会,还是令他潜意识中希望家里能执热闹闹一回。尤其是当他爷爷死后,一个人住这么大的屋子,更是倍感冷清。今天好不容易家里多了点人气,虽然来的四个美女都有古怪,但是闫天还是表现得相当热情,安排得十分尽心。 诗可馨与闫天青梅竹马,到闫家来自然是住前院主屋。冷冰彤等四女被闫天安排到了中院的客房中,一人一间房,住宿环境倒是不错,可惜房间里却没什么摆设。除了最简单的床、桌、椅、柜之外,便再没别的东西。甚至床上连被褥等床上用品都没有,好在四女来的时候就已经自带,倒是不用闫天烦心。 诗可馨现在已经俨然以女主人自居,虽然不满冷冰彤带这么多美女来但还是忙前忙后地帮忙收拾、安排房间。到底是大富之家的女儿,又是红遍欧美的国际巨星,诗可馨虽然在闫天面前常露出小女儿情态,但在外人面前,她还是表现得相当老成持重的。 中院的那个大坑还是引起了冷冰彤和孙殇香的好奇,闫天以响应植树号召,挖坑是准备种一棵树留给子孙后代搪塞过去了。 夏天玲和公孙镜对此则表现得漠不关心。 夏天玲表面上总是保持微笑,看似温婉,但是闫天却发现她那笑容不过是公式化的笑容,笑容背后却藏着拒人**里之外的冷漠。公孙镜就更不用说了,想让外科手术大夫面绽微笑,闫天琢磨着怎么都得给她塞一个大大的红包。 一切安排好之后,早已过了早饭时间。冷冰彤等四女全都没有吃饭,就连诗可馨也被她们的到来牵连,一顿早餐没能吃得安稳。没奈何之下,闫天只好再次下厨,为众女安排早餐。 诗可馨留在前屋堂屋里招呼四女,与她们不咸不淡地聊着天。虽然对四女的底细都很好奇,但是诗可馨还是忍住了没去探听底细。国际巨星就是国际巨星,还是蛮矜持的。 冷冰彤悠闲地喝了几口茶水,陪着众女聊了一会儿,便一个人溜进了厨房。她倚在厨房门边,看着闫天在灶台前摊着鸡蛋饼,笑吟吟地道:“想不到你堂堂一个大男人,居然也会下厨做饭。” 闫天笑道:“我从八岁起就开始做饭给我和爷爷吃了,锻炼了十年,我现在的手艺可不比大酒店的名厨差。” 冷冰彤笑着点了点头,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话一点儿不假。对了,闫天,你就没什么要问我么?” 闫天想了想,道:“如果你想告诉我的话,不用我问你就会说。如果你不想告诉我,我问了也是白问。”这时正好摊好了一张鸡蛋饼,他把饼子乘到碟子里,回头看着冷冰彤,认真地道:“冷警官,你身为人民警查,责任是保护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打击犯罪。我想,你应该不会摆我一道吧?” 冷冰彤道:“哦?你倒现在还认为我是一个普通的警察?” 闫天微笑道:“说实话吧,冷警官,我觉得你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女人。无论什么时候,就算你在笑,在抛媚眼,但是你眼睛深处,却藏着一丝普通人发现不了的危险光芒。嗯,那是愤怒、仇恨、悲哀交织而成的危险的光芒。我感觉你是一个不安分的火药桶,随时可能失控。而你一旦失控,便会给你,以及你身边的人造成难以估计的损伤。我说得对吗?” 冷冰彤脸上的笑容凝固了,她深深地看了闫天一眼,摇了摇头,有些落寞地说道:“闫天,我果然没有看错你……你虽然跟我不是同类,但你远比普通人优秀。或者说,你是……天生的‘神’。” “啥玩意,我我是神?”这下轮到闫天惊讶了。 冷冰彤看着闫天的眼睛,道:“知道我为什么要把天玲她们带到你这里来么?第一,让你做她们的看护人,第二,在适当的时候,只有你能控制住她们,包括我。” 第九章 人造神计划又名人类上帝计划(一) 两个问题,为什么要我做她们的保镖?有谁想要伤害她们?从她们开的车看起来,她们都应该超有钱才对,就算雇佣特种兵当保镖都绰绰有余。第二,我为什么要控制她们三个,甚至包括你。如果这两个问题你不能给我一个合理的答案,那么对不起,你们可以住在我这里,就算是我对昨天打了你的补偿,以及你帮我隐瞒可馨在我这里真相的酬谢。但是想要我帮你们,那是不可能的。”闫天微笑着,“我虽然喜欢美女,但我不傻。我不希望为了你们把我和可馨都搭进去。”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问。先声明一点,不是她们超有钱,是我超有钱。你看就凭她们的工作,就算给富豪当二奶都挣不到那几辆车。她们的车都是我付钱买的,我们四个原本就是住在一起的。”冷冰彤走进厨房,来到闫天面前,抬起头看着闫天的眼睛,道:“我会给你满意的答案的。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我想问你,你有没有听说过‘人造神计划’?或者换成另一个说法‘人类上帝计划’?” 闫天仔细回想了一番,隐约记得好几年前好像听说过这两个名词。 他点了点头,道:“我听说过。据说这是一个天才得近乎疯狂的生物科学家提出的,他纠结了一批同样疯狂的科学家来研究实验。这个计划好像在华夏国就叫‘人造神计划’,在欧美则被称为人类上帝计划’。当时的媒体上报道得很频繁,网上也时常有消息传出。据说如果这个计划实施成功的话,人类将再也不需要崇拜神灵,因为人类自己就将成为神灵中的神灵。不过听说这个计划只是昙花一现,雷声大雨点小,并没有真正实行。过了不久,就再没有关于这个计划的消息和争论了。” 闫天对实事还是很关心的,几年前所谓的人造神计划、人类上帝计划讨论得轰轰烈烈,闫天当年甚至还在网上与一些网友就此计划争辩过一段时间。 当然,这个计划最终没有获得政府的支持。毕竟以人类做为实验体,而且是无法保证成功的高危险性研究课题,在人权上首先就不过关。 所以最后这个计划不了了之,渐渐淡出了媒体的关注和人们的视野。 如果今天不是冷冰彤提起,闫天也许永远不会记起这已经不再为人们关注的话题。不过今天冷冰彤一说,关于这个计划的起因便也在闫天脑中浮现。 这个计划的起因,是一个天才科学家提出的构想。 科技发展到现代,人体早已经不是秘密,但是关于人类大脑的秘密却至今没有破译。 科学研究表明,人类大脑大约有145亿个脑细胞,人们日常使用的大脑细胞仅为总数的10%左右,尚有大约90%的大及细胞处于抑制状态。 就连古往今来最伟大的科学家,号称人类最聪明的爱恩斯坦大脑的开发程度也只有13%左右。 这些研究说明了人类大脑最共同的一个特点:人类大脑的潜能巨大,而大脑的利用率却非常低。 那些疯狂的天才科学家认为,如果能把人类的大脑潜能充分激发出来,那么即使是一个普通人,也会拥有神话中神灵的能力。 他甚至认为,历史上被人类崇拜的神甚至是上帝,都是真正存在的。但是那些所谓的神,其实只不过是大脑开发率远高于普通人,以至于拥有了神奇的能力,才被普通人敬奉为神。 他认为,爱恩斯坦也是一个天生的神,一个拥有超高智商的科学之神! 这个疯狂的科学家在提出他的大脑开发构想时,曾狂妄地宣称,他已经初步掌握了激发人类大脑潜能的方法。 因为那一大部分处于沉睡状态的脑细胞在科学界久攻不破,无法被人类准确掌握,所以那一部分脑域被称为“上帝禁区”,意即唯有上帝才能触碰的绝对禁区。 所以当这个天才科学家提出激发人类大脑潜能的计划之后,这个计划便被称为“人造神计划”、“人类上帝计划”。 第十章 人类神计划又名人类上帝计划(二) 本来这个计划的前期进展是很顺利的,东西方几大强国都曾有意联合支持这个计划,愿意以自身做为实验体的志愿者也招募也许多。 但是后来据说x些强大组织,舆论压力之下,这个计划无疾而终。以后再也没有关于这个计划的半点消息。 脑中飞快地将这个计划的一些公众资料回忆了一遍,闫天虽然不知道冷冰彤提问的目的所在,但他隐隐觉得,或许这个计划便与冷冰彤的答案有关。 果然,冷冰彤在闫天说完之后,沉默了一阵,道:“其实……人造神计划和上帝计划从来没有停止过,只不过是由地上转移到了地下。” 顿了顿,见闫天目光灼灼地望着自己,冷冰彤竟然没来由地一阵心跳。 她低下头,低声道:“政府虽然放弃了支持这个计划,但是那些科学家以及他志同道合的同事们却没有放弃,他们不敢在公众面前讨论这个话题,但是暗地里,他们还是到处寻找资金支持。终于,有一个资本家组织找上了他们,给他们提供资金、设备、实验场地甚至实验体。 “那些资本家的势力强大到无法想象。他们给科学家们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世界上最先进的实验设备,最隐蔽最安全也是最舒适的实验场地,以及一批可以称得上是人类中佼佼者的实验体。 “科学家们的梦想可以实现了,所以他们以最大的热情投入了实验之中,并于两年前,用那一批实验体造出了第一批‘人造神’。 “坦白说,第一批‘人造神’绝大部分是志愿参加实验的。他们是普通人中的天才,他们有着超高的智商,完美的体魄,惊人的毅力……总之,人类的所有优点,你都可以在第一批志愿者身上找到。也唯有他们那样的天才,才会有更加疯狂的追求,才会想在目前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成为人类中的第一批‘神’。 “但是,既然是第一批‘人造神’,那么实验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失误。你知道,成功是建立在无数次失败的基础上的,尤其是在科学层面上,没有人能保证第一次就能成功。甚至有的时候,需要经验千百次的失败,才能最终成功。 “所以,第一批的‘人造神’虽然如愿以偿地或多或少开发了大脑潜能,获得各种各样的奇异能力,但是他们毕竟是一批失败的残次品。既然是残次品,其中当然隐含着种种不稳定因素。 “这种种不稳定因素中,最可怕的便是失控。 “由于开发大脑潜能是对大脑的沉睡领域进行刺激,而大脑是一部绝对承受不起任何损伤的精密机器,所以第一批失败的残次品全都是大脑出现了问题。 “他们时常会不由自主地进入失控状态,而当他们进入失控状态之后,他们会理智全失,恢复原始的兽性状态,毁灭欲和嗜杀性会彻底解放,无差别地摧毁、杀戮出现在他们周围的一切。 “尤其可怕的是,当他们进入失控状态之后,他们的能力便会飞速提升。有的能提升数倍,有的是十几倍,有的则是成百上千倍。 “试想一下,一个在大脑潜能开发之后,拥有大象一样可怕的爆发力的肌肉男,在失控之后,他的力量增大百倍,用那种可怕的力量进行毁灭和杀戮,那该是一副怎样的惨景? “而那些资本家组织,支持科学家们进行人造神计划的目的,便是拥有一批能够听从他们指挥,为他们卖命的人造神,资本家他们自称为上帝,管人造神们称作,上帝武装,以达到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但是一批失控的人造神对他们来说,则是一颗颗既无法控制,又可能将他们毁灭的不定时炸弹。 “所以,那些资本家组织选择了将第一批一百二十七名人造神全部毁灭。 “由于那些资本家实力雄厚,而且那些制造出第一批人造神的科学家们清楚人造神的弱点,并针对他们的弱点制造出了一种特殊武器。而且在第一批人造神中,也有相当一部分获得的是非战斗性能力。比如,有的能够把鸡腿变成蛋糕,有的能把手变成脚,头变成屁股等等这种无用的能力。所以那第一批人造神尽管拥有种种特殊的能力,他们还是被屠杀殆尽。 “最终只有九个最强的人造神逃了出来,其中六个人为了报复那些资本家,建立了一个杀手组织。他们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发展他们的杀手组织,并且不遗余力地打探那些资本家的消息,希望能够在那些资本家制造出完美的人造神之前,将那些资本家消灭,并且把那批变态的科学家送进地狱。 “但可惜的是,尽管如今那自称‘六大天神’的六个人造神所创造的‘命运’杀手组织势力已经遍及全世界,虽然敲掉了那资本家的不少外围小组织,但是他们还是没能查出那些资本家本部的线索。 “只能说,那些资本家隐藏得太深了。六大天神的‘命运’杀手组织根本无法与之相比。到现在,也不知道那些科学家们究竟制造出了多少残次品人造神,又或者他们根本就已经制造出了完美的人造神。” 说到这里,冷冰彤非常遗憾摇了摇头。 闫天缓缓说道:“你刚才说,共有九个不完全的人造神逃了出来,其中有六个自己封神,组织了命运杀手组织。那么,剩下的三个在哪里?” 他虽然是问,但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答案。 冷冰彤淡淡地道:“剩下的三个,只想做回普通人过完普通的一生,所以没有跟那六个人联手。她们隐居到了同一所城市,隐藏起了各自的能力,过起了普通人的生活。她们的名字是,夏天玲、孙殇香、公孙镜。” 尽管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在听到冷冰彤亲口说出这三个名字之后,闫天还是小小地吃了一惊。“她们就是那三个剩下的人造神?她们……她们就是随时可能变身为女暴龙的超级不定时炸弹?我套里哇,冷警官,你不会这么不负责吧?把她们带到我这里来,我……我怎么办?” 冷冰彤笑眯眯地道:“你这里很好啊!周围没有邻居,就算她们突然失控,也不会伤到其他人。而且,她们又不会同一时间同时失控。她们以前失控的时候,都是我来控制的,所以我清楚她们的能力。只要在她们爆发出最强潜力之前将她们击倒,就没什么问题。我相信以你的能力,你控制得住的。” 闫天咬牙切齿地道:“为什么偏偏找上我?难道就因为我武功好?妈的,既然以前是你在阻止她们制造混乱,你为什么不把好人做到底,反将这个担子扔给我?” 冷冰彤诡异地一笑:“因为呀,最近那些资本家好像开始动作了。我猜那些资本家现在已经被六大天神弄得不耐烦了,毕竟不是谁都有那么好耐心成天被人零敲碎打的。他们现在应该是想把两年前的九条漏网之鱼抹杀掉。虽然我和天玲她们四个人加起来,实力相当于四个人造神,但是那些资本家的实力也不是闹着玩的。有你保护她们,我更放心了。至于为什么要你来接手我控制她们失控这任务,那是因为……我现在自己也经常失控,造成的麻烦不比她们小。而在这个城市中,有能力控制她们包括我在内的,就只剩下你了。你说,我不找你找谁呢?” “一共只有九个残次品人造神,”闫天目光炯炯地盯着冷冰彤,“那么你是谁?你为什么也拥有这么古怪的能力?你究竟是什么人?又或者说,是什么生物?” “我?”冷冰彤笑了笑,有些苦涩地道:“我比她们……更加不幸。 第十一章 命运之道 看着冷冰彤那凄苦落寞的神情,和眼眶中盈盈的泪光,闫天顿时爱心泛滥。他扶住冷冰彤柔软的香肩,将她轻轻地往自己怀里一带,令她的头埋在自己的胸膛上。他温柔地抚着冷冰彤的背,柔声道:“乖,不哭,哥哥疼你,哥哥给你买糖吃哦……” “好了,不逗你啦!”闫天笑容一敛,深情地凝视着冷冰彤,道:“介不介意告诉我你的故事?” 冷冰彤恨得牙痒痒, 但是不知怎地,她就是无法,或者说不愿当面揭穿闫天的真面目。 深深地吸了口气,冷冰彤道:“你猜猜看,我今年多大了?” 闫天深情地道:“无论你的年纪有多大,在我眼中,你永远是二八年华。” “求你了,正经一点好不好?” “我从来都是这么正经,真的。”闫天信誓旦旦地道:“我以我的生命起誓,即使你白发苍苍,容颜老去,我眼中的你,都永远是青春年华中最美的瞬间。” “算了,懒得理你。”冷冰彤翻了翻白眼,她已经彻底被闫天打败了,“告诉你,我今年已经三百多岁了。” “哦,三百多岁了,真是长寿啊……”闫天随口赞叹了一句,忽然脸色一变,一脸紧张地道:“你说什么?你,你居然有三百多岁了?我拷,你是妖怪?” 冷冰彤落寞地摇了摇头,“我自己也不知道我究竟是什么东西。说我是妖怪,呵呵,三百多年前,我确实是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但是说我是人,又有哪个人能活我这么久?有哪个人能够像我一样,水淹不死,火烧不烂,刀砍不伤?就算用枪打,用电击,用炸弹炸,我都死不了……” “怎么会这样?”闫天脱口问道:“这根本不可能!恐怕就算是人造神,也不可能这么离谱吧?” 冷冰彤凝视着厨房的窗外,那一瞬间,她的目光就像穿越了时空。 她沉默良久,才幽幽地讲述起她的故事:“三百多年前,我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千金。有一天,我得了一种罕见的疾病,这种病在现代叫做白血病,在那个时候,则是任何名医都诊断不出来的不治之症。为了治好我的病,我的父母几乎花光了家中所有的钱,请遍天下名医,尝遍天下奇药,却依然不见起色……你知道,即使在现代,白血病也是不容易治好的。 “就在我父母和我都已经绝望的时候,一个游历天下的奇人来到我家居住的城里。他听说了我的病,他本不是大夫,但却说能够治好我的病。 “那时我的父母就像是溺水的人一样,即使是一根稻草也要牢牢抓住。既然那奇人宣称能治好我的病,我父母当即毫不犹豫地求他替我治病。 “那奇人为我治病之前,说明他不要任何报酬。那时我们还以为他可能是因为没有把握治好我的病,所以不好意思索要报酬。但是过了很久之后,我细细想来,真正的原因其实是因为他并不需要贪图什么,他想要什么东西,他自然能够轻易得到。 “在正式开始替我治病之前,那人非常严肃地问我考虑好了没有。他对我说,生老病死是天地造化,生死平衡是自然规律,如果强行逆天的话,那么我将受到天道永恒的惩罚。 “那个时候我哪会顾忌那么多呢?求生已经是我唯一的念头,我当然没有任何异议,当然不会拒绝这最后的希望。 “那奇人配制出了我永远弄不清楚其成分的药水,每天喝三碗,且每天在药水中浸泡四个时辰。就这样持续了整整三个月,在那三个月中,那奇人每天还给我输一个时辰的内家真气。 “当然,他并没有把他的真气输给我,他只是用他的真气在我体内循环一个时辰,然后又收回他的体内。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他的真气将我的体质改变了,那不可思议的真气……将我身体的时间永远定格在我十七岁的那一年。 “喝药、药水浸泡、真气输送,三个月忙活下来,我的病奇迹般地痊愈了。身体再也没有任何不适的症状,我甚至发现,我变得力大无穷,双臂有万斤之力。当然这个秘密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不想别人把我当怪物看待。 “那个奇人在我病好之后,无声无息地离开了。当我们全家想要感谢他的时候,却不知道他究竟去了哪里。 “我曾经以为我是幸运的,但是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个奇人并没有骗我,在我捡回一命的同时,我已经接受了天道永恒的惩罚。 “在我病好之后第二年,我成亲了。我的夫君是当时的文科状元,皇帝钦点的大学士。他很疼爱我,他曾说过要和我一起变老,当我们白发苍苍的时候,与满堂的儿孙共享天伦之乐。 “很多年过去了,我的父母相继辞世,他官至宰相,门生遍天下,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那个时候,他已经白发苍苍,到了垂暮之年。而我……却依然保持着十七岁的模样。他依然疼我爱我,我即使不老,他依然没有怀疑过我。即使那么多年,我没能为他生下一个孩子,他也未曾苛责过我,甚至没有纳妾以延续香火。 “他在七十四岁那年去世了,他临死的时候,抱着我,笑着叫我小丫头。他告诉我,我是上天赐给他的恩宠,但是上天是公平的,赐予了他年华不逝的娇妻,便不会给他子孙后代。 “在他死后,我心如死灰。他下葬的时候,我甚至偷偷溜进了他的棺材,想为他殉葬。但是我错了,当我眼睁睁看着他的尸首腐化成泥之后,我才明白,原来我不仅仅是年华不逝,还是不死之身。 “我从陵墓里出来,在他坟前用尽了一切方法,想杀死我自己。在这世上我已经是孑然一身,无亲无故。父母逝去了,爱人也逝去了,我留在世上还有什么意思?但是无论我怎样努力,就是杀不死我自己……就连最无情的水与火,都不能取去我的命。 “到了那个时候,我才明白那奇人离去时对我说过的话。他告诉我,他救我所用的药水是制造不死的不死武士的奇药。那奇药本来只能给尸体用,但是配合他的‘命运之道’真气,便能够用在活人身上。原来他并没有骗我,我果然是不死的不死武士,那天道给我的永恒的惩罚……便是永恒的孤独与寂寞…… “从那以后,我孤身一人漂泊于世间,冷眼旁观沧海桑田,王朝更替。我是被时间抛弃的异民,我不敢跟任何人有亲密的关系,我不敢尝试爱情,因为我承受不起看着自己的朋友爱人被时间吞噬的痛楚,我找不到能跟我经历永恒的时间的同类…… “你永远无法想象这种孤寂……” 说到这里,冷冰彤已经流泪满面。 闫天心中惊诧莫名,不仅仅是因为冷冰彤那不可思议的遭遇,还因为天外殒玉中记载的一门奇功的说明。 那门奇功便是“命运之道”。玉石记载,“命运之道”神功,乃是闫家先祖,最亲密的战友,云天寿的独门神功。“命运之道”神功练至最高境界便是“命运之道”,用于克敌则可加速敌人身体时间流逝,可使敌人瞬间老去,风化成尘。而用于自身,则可锁住自身时间流逝,不老不死。 闫天初看时只觉这完全是无稽之谈。哪有什么武功能达到这种效果?真能达到这种效果的话,那便不是武功,而是神话了。 但是冷冰彤现在却提到了“命运之道”,冷冰彤不像是在说谎,她也没必要编这样一个荒诞无稽的谎言。那就只能说明,冷冰彤的确是接受了“命运之道”的洗礼。 至于不死武士,玉石中也有记载。那的确是闫家先祖征战天下时用过的一种战争机器。不死武士的制造材料是已经死去的高手尸体,运用一部名为“真龙宝鉴”的奇书中记载的法门,将尸体制成不知劳累、不怕痛楚、力大无穷、绝对忠诚、除粉身碎骨外永远不死的杀人机器。 后来闫家先祖,因制造不死武士太不道德,放弃了继续制造不死武士。那“真龙宝鉴”也被销毁,未曾记载于玉石之中。 想到这里,闫天心说难道冷冰彤还与我家祖宗有关系?于是问道:“冷警官,那救你的奇人,叫什么名字?” 冷冰彤摇了摇头,轻轻拭去脸上的泪水,“我不知道。他只说过,他姓云。” 他姓云! 第十二章 前因后果 是姓云的人把冷冰彤变成了这个样子。 会“命运之道”,且会制造不死武士方法的云姓人氏,必定是闫家先祖亲密战友齐国公云齐天的后人! 弯来绕去,想不到冷冰彤果然与他闫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难怪昨晚闫天那一掌没能劈死她,她反而感到很失望。任谁像她这样孤寂地活了三百多年,都会心如死灰,一心求死。 到了现在,闫天知道自己再也没有理由拒绝冷冰彤的任何要求。 尽管冷冰彤不知道闫天闫家传人这身份,尽管把冷冰彤变成了这样的不是闫家的人,而是云家的人,但是闫天身为闫家传人,云家传人做下的事他闫天也必须承担! 不为别的,就为玉石中说的那一席话:闫云两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千秋万代,永为挚友,如违此誓,天人共弃。 既然闫天继承了闫家先人留给他的宝藏,那么他也必须继承闫家的承诺和荣耀。 更何况,闫天有把握恢复冷冰彤体内的时间流逝,只要他能练成“命运之道”神功。 所以闫天慢慢上前,轻轻搂住了冷冰彤,温柔地,怜惜地,悲悯地道:“别哭了,我知道你的苦……放心,我会答应你的要求的,我也会想办法……把你变成正常人。唉,可怜的小丫头……” 说话间,一只大手又悄悄爬像纤纤细腰…… “砰!”冷冰彤的拳头又狠狠地敲在了闫天的小腹上。她刚想挣扎出去,却发现闫天的手臂像铁箍一样箍着他,即使她有万斤巨力,也挣扎不出。 气愤之下,冷冰彤红着脸,狠狠地拧着闫天腰间的软肉,可是闫天却像突然丧失了痛觉神经一般,没有丝毫反应。 “难怪你这么有钱,任谁活了三百多年,都能积累下难以想象的财富。对了,你是怎样遇上夏天玲她们的?你说你自己也将要失控,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我说过,天玲她们三个随时有失控的危险,当天玲她们第一次失控的时候,我正好到她们住宅附近办一件案子。天玲、殇香、镜三个人原本是住在一起的,以互相制衡,当一人失控的时候,另两人正好阻止失控状态进一步发展。但是那天不知怎么回事,她们三个人相继失控,还好我及时赶到,把她们及时控制住了。 “当她们知道我的能力之后,便告诉了我她们的遭遇,并请求我跟她们住在一起,随时防止她们失控。而我,既不希望普通人群受到她们的伤害,也希望有朝一日能够死在她们手上,于是便与她们住到了一起。但是……我没有想到,我自己近段时间也开始失控,而我一旦失控,必须她们三个人联手才能制止我。要她们杀死我,也根本没有可能。 “而我失控时的表现就是……敌我不分,众人皆杀。” 闫天渐渐有些明白了。 按理说,不死武士是不会失控的。但是冷冰彤却是一个特殊的不死武士,她没有给她下命令的主人,又拥有自己的意识。而且瞧她的性格,应该很少杀人。 不死武士制造出来就是为了杀人,先天就有嗜杀的冲动。冷冰彤若是个杀人狂还好,满足了嗜杀的话,不可能出现自我失控的状态。但问题是,冷冰彤像个杀人狂吗? 从冷冰彤愿意跟夏天玲她们住在一起,以阻止她们失控后伤害无辜人群,便可以看出冷冰彤的心肠是很好的,她决不会滥杀无辜。 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冷冰彤会选择警察这一职业了。 唯有警察和军人,才有合法杀人权。但是现代社会,军人也鲜有杀人的机会了。唯有冷冰彤这种反黑组的警察,因为经常要跟黑社会打交道,所以能有杀人,而且是杀坏人的机会。 但是警察也不见得有经常杀人的机会。毕竟警察杀人的前提一般是罪犯武力拒捕,而即使是黑社会,够胆武力拒捕的也很少。 所以憋闷坏了的冷冰彤,最近才会渐渐偶尔失控,以发泄积蓄了很久的嗜杀。 “唉,真是被你们的遭遇搞到心痛了。”闫天悲哀地叹息着,放心吧,我一定会帮你们的……” “嗯,那我以后就叫你冰彤吧,好不好冰彤?” “……随便你啦,没见过你这么无耻的人……” “嘿嘿,人不要脸,天下无敌。我们的口号是: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 “……” “咦,闫天,你在干什么?在厨房里呆了快一个小时了,怎么还没把早饭做好?呀!你干嘛搂着冷警官?你,你的手放在?”诗可馨不知什么时候溜了进来,虎着脸,杏眼圆瞪地横着冷冰彤。 在单纯的诗可馨看来,闫天是不会犯任何错误的。即使闫天现在搂着冷警官的小蛮腰,也是先勾搭她家闫天弟弟的。 “我先出去了。”冷冰彤一反常态,挣脱了闫天的怀抱,红着脸,低着头飞快地跑出了厨房。 闫天在冷冰彤挣出他怀抱的那一瞬间,顺手在她的圆臀上摸了一把。 当冷冰彤溜出厨房后,闫天对诗可馨说道:“诗可馨,把厨房门关上。” “哼!”诗可馨到底还是白了闫天一眼,气鼓鼓地关上了厨房门,嘀咕道:“你胆子不小了啊,居然敢背着我占冷警官的便宜……” 说话时,她突然发现刚才还一本正经的闫天,脸孔突然扭曲成一团,豆大的汗珠从他额头不断地滚落。他慢慢地蹲了下来,一只手捂着小腹,另一只手拼命地揉着自己的腰,张大嘴,发出无声的**。 “你怎么了?”诗可馨吓了一跳,跑到闫天身边,扶着他的肩膀失声问道。 “嘶……痛死我了,刚才被冷警官在小肚子上捶了两拳,在腰上用龙爪手掐了八十七下,我一直忍到现在……嘶……妈的痛死了……”闫天嘶声说道。 “什么?冷警官敢欺负你?她还想不想当警察啦!”诗可馨愤愤地道,她倒是忘了,刚进来时闫天和冷冰彤究竟是怎样一副情形,谁欺负谁其实早就一目了然了。 “算了,你不要惹她……”闫天拉住准备出去找冷冰彤麻烦的诗可馨,道:“诗可馨,我告诉你,外面的四个女人,你一个都不要惹。她们如果有什么异常,马上通知我。” 说到这里,闫天突然想到,自己是不是应该教诗可馨一些功夫?以后让冷冰彤她们四个不定时炸弹住在家里了,自己虽然不怕,但是诗可馨没有半点自保之力,如果不把她变得强大一点,岂不是非常危险? 嗯,最好教会她轻功。还有,那一阳指似乎简单易学,只是需要功力深湛才能发挥出奇强的威力。自己反正有个庞大的真气宝库,是不是可以用真气灌顶之类的方法,打通诗可馨的经脉,直接传给她深厚的内力呢? 有了深厚的内力,学会了轻功和一阳指,就算打不过冷冰彤和三个美女人造神,至少自保应该没有问题吧? 嗯,可以查一查从玉石上录下来的那些文字,里面说不定就有传功的方法。 闫天他虽然把玉石上所有的文字记录都翻译抄录下来了,但是除了介绍十种武功各自来历、特点的总纲,以及一小部分说明性文字和已经练了的两门功夫之外,其余具体的内容还未曾仔细查看。 武功口诀一般不长,古文嘛,没现代文这么啰嗦。所以玄冥神掌和一阳指这两门功夫的口诀也就千把字,闫天琢磨着,所有的十门功夫的口诀加起来,大概在五六千字左右。加上一千多字的总纲说明,五百多字的两种异瞳运功方法,来来去去也就七八千字。可是玉石上所有的文字大概有一万多字,也就是说,还剩下几千字不知道是什么内容。 或许,闫天想要的东西,便在那剩下的几千字中吧。 想到这里,闫天对诗可馨问道:“诗可馨,你想学功夫么?如果想学的话,我可以教你。” 诗可馨眼睛一亮,闫天昨天打高钱多高家的打手保镖们时的英姿,已经永远烙进了她灵魂深处。心上人是个身手高强的功夫高手她固然兴奋,现在听说闫天要教她功夫,她更是兴奋异常。 在她心里,对小时候事事需要她罩的闫天变得比她厉害,反过来可以保护她这件事,还是很有些失落的。现在有机会学功夫,她自信凭她的天分,有朝一日肯定能变得比闫天厉害。到时候威风凛凛地对闫天弟弟说一句:“让我来保护你。”我拷,那可真是美死了。 所以诗可馨连连点头,说道:“要学,要学!一定要学!” 闫天微微一笑,道:“那好,从今晚开始,我教你功夫。而且从现在开始,你不能离开我的视线之外,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必须都能让我看得到你。” “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吗?”诗可馨忽然脸一红,小声道:“上厕所、洗澡、睡觉的时候也是这样么? 第十三章 校园八大金刚 闫天严肃地说:“当然!这关系到你的生命安全。 “可不可以偶尔例外……我是说……上厕所的时候,可不可以例外?”诗可馨低下头绞着自己的衣服角儿,声音更小了。 “呃……”闫天想了想,大概女孩子都不愿意别人见到自己方便时候的样子吧,这倒是情有可原,“那好吧,只有上厕所的时候可以例外哦!” “嗯……”诗可馨像蚊子似地嗯了一声。她心跳的很厉害,洗澡、睡觉的时候闫天都要守在她身边,那岂不是说……啊,羞死人了……不想了,不想了! 诗可馨倒是忘了问清楚,为什么闫天一定要粘在她身边了。怀春的少女,智商果然急速下降为零! 交待好了诗可馨,闫天又开始做饭了。不过现在已经是上午十点多快十一点了,跟冷冰彤、诗可馨扯了这么久,早饭时间早过了。等饭做好,就到吃午饭的时候了。 没办法,进得厅堂入得厨房的绝种好男人闫天,干脆地开始了准备午饭。还好诗可馨贤慧,虽然不会做菜,但是帮着淘米洗菜还是没问题的。两人一边闲聊着,一边在厨房里忙了起来。 诗可馨淘好了米,到堂屋通知了冷冰彤等四女一声,告诉她们早饭直接改午饭了,最为活泼的孙殇香马上自告奋勇地随诗可馨来到厨房里,挽起袖子帮忙打打下手。 对这个小姑娘,闫天一直感到很奇怪。以她的极品容貌,在市三中的话应该是雄霸三中的主儿,但是闫天却根本就没有听说过她。她所在的班级就在闫天隔壁,闫天虽然没到隔壁班上窜过门,但被老师赶出教室的时候,也经常站在走廊上,往隔壁班教室里瞄。 隔壁班上有三朵金花,都是校花一级的美女。虽然听说全都给高钱多用钱砸躺下了,但是被采摘过的女孩儿并不会缺鼻子少眼,容貌还是在的。本着欣赏美、发现美的态度,闫天没少瞄那三朵金花。 可是孙殇香的实力明显在所谓的三朵金花之上,为什么她反而没有名气?甚至闫天根本就从来没看到过这一号人物。 而孙殇香却说她经常看到闫天被赶出教室,在走廊上闲逛,可见孙殇香的确是隔壁班上的。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闫天将自己心中的疑问问了出来,孙殇香却笑而不答。闫天虽然好奇,但也不是一定非得知道不可。问不出来,也就罢了。 在打下手的过程中,诗可馨和孙殇香唧唧喳喳聊个不停,出人意料地是,原本对四女抱有相当大敌意的诗可馨,居然在很短的时间内便与孙殇香聊得相当投契。 一方面是因为孙殇香性格活泼,一张小嘴儿又甜,另一方面则是,孙殇香居然是诗可馨的粉丝。虽然诗可馨的名气还没传到亚洲,但是欧美一些门户网站的娱乐版上,关于诗可馨的新闻可用铺天盖地来形容。 闫天从没认真学过英语,对娱乐圈又不关心,所以不知道诗可馨的成就。 但是孙殇香就不同了,小美女最关心的就是国际国内的娱乐新闻。自称英语超级棒,每次考满分的她,早就从欧美网站上知道了诗可馨,且很快喜欢上了诗可馨的演唱风格。 加上诗可馨是近年来欧美娱乐圈中最红的青年华夏艺人,所以孙殇香义无返顾地奉诗可馨为偶像。 得到孙殇香这种极品小美女的崇拜,诗可馨自是无比得意,原本还挺敌视孙殇香的,现在却怎么看怎么觉得她顺眼。 见诗可馨这么快就把孙殇香引为知己,与她称姐道妹的,闫天心道孙殇香这小美女不愧是人造神,表面上看来人畜无害,实际上却颇有心机。 诗可馨自小就非常高傲。她从小就生得漂亮,个子又高,知道自己先天资本过人,除了闫天,对其他的小朋友都是不假辞色。别看她平常都是大大咧咧的,但是了解她的闫天却知道,诗可馨骨子里满是拒人**里之外的高傲。 当然,对诗可馨这种高傲,闫天是非常赞赏的。 至少,因为她的这种高傲,使得其他男人没有半点追求她的机会。 可是现在看来,孙殇香已经成功地让诗可馨撤去了对她的戒心,成功成为了诗可馨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 “孙殇香,你下午去不去学校?”在两个丫头聊得正起劲的时候,正煎着黄鱼的闫天问了一句。 “去呀,怎么了?” 闫天道:“我请了长假,期末考以前不去学校。你如果去学校的话,麻烦你帮我把我的课本收拾回来,我得好好复习一下了。” 孙殇香笑道:“你还需要复习吗?我记得你可是著名的高三年级八大金刚之一。” 诗可馨好奇地问:“八大金刚是什么?听起来好威猛呀!” 孙殇香卟哧一笑,道:“所谓八大金刚,就是我们高三年级八个永远排名倒数前八的男生。呵呵,他们八个人,从高一起,无论大考小考,永远占据倒数前八的位置,从来没被人抢走过。闫天是八大金刚里最厉害也是最稳定的,永远是倒数第四。另七大金刚,还时常在这八名的位置里上下浮动呢!” “过奖过奖。”闫天面不改色,“八大金刚的位置,没有实力的人是没办法上位的。” “哇哈哈……”诗可馨大笑。 “呵呵……”孙殇香掩嘴娇笑。 “为了持续我的辉煌岁月,所以这次期末考,复习还是有必要的。”闫天大言不惭。 孙殇香说道:“是吗?那好,我下午就去你教室里,帮你把书本收了,晚上带回来。” 诗可馨笑了一阵,有些不悦地道:“闫天,我不是要你考北京大学么?你成绩这么差劲,怎么考上北京大学呀?要不,我帮你买张录取通知书吧?” 闫天摇头笑道:“不必了。以前呢,我是没有用心学。因为那个时候,我不知道我努力了有什么用,有谁能来分享我的成绩。现在嘛……呵呵,我知道我该为谁而奋斗了。” 他回过头,深情地凝视着诗可馨:“可馨,你的出现改变了我的思想,你是我命中的太阳,我……一定会为了你……们努力奋斗的。” 第十四章 闫家的职至高功法 诗可馨心中一甜,低下头来抿嘴浅笑道:“说什么呢?殇香还在这里呢……”忽然回过味来,愤怒地抬起头,叫道:“闫天,你刚才说什么来着?什么为了‘你们’努力奋斗?那个‘你们’除了我还有谁?” “我不知道。闫天一脸无辜,“我真的不知道。也许会有几个,也许是十几个,谁知道呢?大概都是美女吧!”说完还潇洒地耸了耸肩膀。 “呀,闫天你这花心大萝卜,我咬死你!”诗可馨扑了上去,抓着闫天的胳膊一阵狠咬。闫天惨叫连天,连连告饶,直到锅里的鱼飘出了糊味儿,诗可馨才勉强放过他。 孙殇香笑吟吟地看着这一番龙争虎斗,笑道:“不过说起来……闫天你要是肯努力的话,考上北京大学也不是不可能哦!冰彤姐姐说,你可能是罕见的‘天生神’哦!” 这是闫天第二次听到“天生神”这个说法了,第一次也是冰彤说的。他忘了仔细问下究竟是什么意思,现在诗可馨在旁,他暂时还没打算让诗可馨知道得更多,所以也没有追问,随口转移了话题。 忙活了四五十分钟,一顿丰盛的午餐便准备好了。诗可馨和孙殇香帮着闫天把菜肴端到了堂屋里的八仙桌上,饭菜上齐之后,闫天便招呼冷冰彤等女上桌吃饭。 为了庆祝冷清多年的家里再次热闹起来,闫天还特地开了一瓶红酒,一瓶茅台。这两瓶酒都是爷爷留下来的珍藏,爷爷留下来的酒总共只有十五瓶,闫天打算留着,以后老了慢慢品尝的。今天一高兴,大出血一次开了两瓶。 红酒呢,是打算给冷冰彤等四女喝的,茅台呢,则是他与诗可馨喝的。别看诗可馨娇滴滴的大小姐模样,她从小时候起就已经有相当大的酒量了。闫天还记得,小时候他跟诗可馨一起去偷爷爷的珍藏,被爷爷发现了罚跪的糗事。 虽然有酒,但是午饭的气氛并不怎么热烈。 冷冰彤似乎有些尴尬,自顾自地低头吃饭,不时拿杀得死人的目光狠狠地瞪闫天一眼。 夏天玲恭谦有度,但是表面的温婉之下,却藏着拒人**里之外的冷漠。 公孙镜不用说了,始终贯彻着不收红包就绝不会笑不会说客气话的外科手术大夫守则。 只有诗可馨和孙殇香活跃一点,好歹让饭桌上不至于死气沉沉。 闫天的手艺还是受到了一致肯定的。虽然只有诗可馨和孙殇香出声赞赏了,但是从一满桌菜被扫得一干二净看来,冷冰彤等三女应该也非常满意。 酒足饭饱之后,诗可馨和孙殇香负责收拾碗筷,冷冰彤、夏天玲、公孙镜在堂屋里边喝茶边闲聊,闫天则溜回了自己的房间,拿出摘录玉上文字的笔记本,开始寻找有没有记载灌顶输功的方法。 这一找,闫天顿时大为兴奋。因为当他随手翻开一页之后,赫然发现了一个标题: 闫家至高秘技! 闫天兴奋地心中狂笑,忙仔细研读起来。 这仔细一看,他才发现在“闫家至高秘技”后面还加注了一行小标题——布种天之下泡妞心经。 “我拷!这是我自己抄的吗?我什么时候抄过这东西了?” 闫天摸了摸脑袋,喃喃自语。仔细地看了看,的确是自己的笔迹,但是他却怎么都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抄过这些内容了。按理说,自己记忆再差,差过一遍的东西再拿来看的时候,多少也该有些印象啊! 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想不通就不去想,这是闫天一贯的风格。见这标题过瘾又实用,闫天也懒得追究自己究竟有没有抄过这种内容,以十二万分的热情投入的研读之中。 “闫家至高秘技——布种天下之泡妞心经。闫玄黄著。 “——作为一个闫家人,应当继承闫家祖先的优良传统,成为一个合格的花花公子。武功为次,泡妞最重。先让我们来默念一遍我们闫家英雄的口号——我意后宫!布种天下!——题记 “一个合格的花花公子,必须能够借助一切条件让女人义无反顾地爱上他。而当他将女人玩腻之后,也必须能够借助一切手段让女人义不容辞地主动离开他。而且在此之后,还必须得让所有的人都同情他,怜悯他,关怀他。对那个无情地抛弃他的女人,则是痛恨与唾骂。 “现在,我们先来审视一下自身有没有当花花公子的潜质。 “首先,你帅吗?你阳光吗?你有迷人的微笑和忧郁的眼神么?你有嘘唏的胡渣子和神乎其技的刀法吗?你有能让女人一看就觉得安全的身高和体型吗?你有勾勾小手指就能让美女们哭着喊着让你上的英俊脸蛋吗?你什么都没有?没关系。 “你有钱吗?你有能把女人砸到晕眩的金银票据珍宝首饰吗?你有势吗?你有能让女人不得不服从于你且誓死不离的重权高位吗?你还是没有?还是没有关系。 “你有才华吗?你有能引起某些怀春少女强烈共鸣的艺术气质吗?你有一张能把死人说活把活人说死,能让天地为这哭泣,鬼神为之哀的利嘴吗?你连这也没有?也没有关系。 “你懂武功?你有豪情盖世的英雄情怀?你有令八方俯首的绝世神功?你有让女人歇斯底里的疯狂追逐主动投怀送抱的浪漫身手?没有?别担心,没关系。 “当然,如果你的理想只是农妇山泉有点田,那么以上的条件你通通没有也没多大关系,只是以下的内容你就不需要接着看了……” “……这他妈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闫天终于忍不住翻起了白眼…… 就在他无比鄙视那名叫闫玄黄的先人之时,泡妞心经之后赫然又跳出一行小标题——眉来眼去双修神功! 第十五章 眉来眼去神功 下午一点半之前,冷冰彤等四女陆续离家,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 冷冰彤是最后一个走的,在她走之前,闫天拉住她问:“你们就这么走了?万一你们在上班上学的时候失控怎么办?” 冷冰彤一拍脑门,道:“是呀,我怎么把这给忘了?”说着,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手表一样的东西交给闫天,说道:“你把这个带在身上。” 闫天接过来一看,哭笑不得地说道:“别开玩笑了,卡通电子表……我一个大男人你还给我卡通表……” 冷冰彤一本正经地道:“表面上看起来它是一块卡通电子表,但实际上是一块定位报警仪。”说着,她在手表旁边的一个按钮上按了一下,手表屏幕一变,显示出一块类似地图的东西,上面有四个绿点正闪烁着,其中三个距离很近,正向着同一个方向运动着。 冷冰彤手把手地教闫天玩这块卡通表:“这定位报警里存有世界地图,现在我们在鹤市,所以显示出来的是鹤市地图。地图可以随时切换,如果我们到了外地,则地图自动切换为我们所在的位置。 “当然,这定位报警仪所能探测的最高半径只有两百公里,如果你和我们的距离超过两百公里的话,就看不到我们了。 “你看,这四个绿点,就代表我和天玲她们四人。而这个白色光点,代表的是你。 “我们四个人虽然有随时失控的危险,但是在失控之前,我们自己会有感觉,所以我们各有一个不同时间的缓冲期。 “我的缓冲期最短,只有五分钟。天玲和雅琪的缓冲期是十分钟,静儿是医生,她有特殊的方法控制自己的身体,能暂时让身体不接受大脑的指挥。所以她的缓冲期最长,有十五分钟。 “当我们濒临失控的时候,我们会在缓冲期以内,尽可能赶到人烟稀少的荒僻地带。在我们失控的时候,绿点会慢慢变成红色光点,并发出报警信号声。报警信号的声音很大,以你的能耐,就算是睡觉的时候,也能听到信号的声音。 “当绿点完全变成深红色光点时,就代表我们彻底失控了。所以你必须想办法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我们身边。” 闫天很快就学会了玩这个高科技的东西,他有些好奇地问:“这么高科技的玩意儿,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冷冰彤道:“是天玲她们从实验基地里带出来的。原本这玩意儿是那个制造人造神的组织用来监视天玲她们的,不过被天玲改装了。” 闫天哦了一声,又问:“对了,我到现在还不明白天玲她们的能力是什么呢,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嘛。要是不清楚她们的底细,到时候我要阻止她们失控的时候,一个不小心反被她们挂掉了岂不是亏大?还有啊,你说我是什么什么‘天生神’,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啊?” 冷冰彤看看了手表,道:“时间不多了,再说下去我就要迟到了。晚上回来我再告诉你吧,到时候我让天玲她们给你表演一下她们各自的能力。” 说罢,她跳上汽车,发动汽车冲出了院门。 闫天跟在后面大声问道:“公孙镜老是板着脸,能不能告诉我她怎样才会笑啊?” 冷冰彤在汽车上大声道:“给她塞红包……” “拷!”闫天扬手挥去面前的灰尘,自语道:“我果然没有猜错,哎堪忧啊。” 四女一走,偌大的家里又冷清下来,只剩下闫天跟诗可馨。眼瞅着家里没人,闫天又动起了歪脑筋。那所谓“眉来眼去双修神功的运功法门他已经背得滚瓜烂熟,是不是该拿来实验一番了? 虽然闫天觉得那“眉来眼去双修神功,自己都不曾抄录过,好像全都是莫名其妙自己蹦出来的,但偏偏那笔记本上的字迹又全都是自己的,堪称一大神秘事件。不过闫天如今对武学已经有了很深刻的认识,那双修从理论上来说,完全是行得通的。 这套功法无论男女都可以使用,若男方使用,则应以男方为主导,若女方使用则反之。 对闫天来说,这套功法最大的好处并不是可以在短时间内,让一个完全不会武功的普通人变成高手,而是可以堂而皇之,名正言顺地为了她好。 闫天一边哼着“歌谣”,一边朝着前屋大门走去。诗可馨午后有小憩一阵的习惯,现在正在她的房间里睡着。在闫天的心里,早把诗可馨当做了自己的合法老婆,这双修功法,当然要第一个和诗可馨合练了。 马上就开练有些不现实,毕竟诗可馨什么都不懂,至少得先让她把全身的穴道经脉先弄清楚吧?这双修功并不是说谁主导就让谁一个人独力完成的,双修的配偶也并须按照相同的功法自己运功,否则的话就留不住对方输进体内的真气。 为了避免出现误差,弄清穴道和经脉当然要手把手地教,要在身上仔细地摸索,这又是一个占便宜的好机会。 闫天并没有打算和很多女人练这双修功。天外殒玉中储藏的真气虽然雄厚,但毕竟有限。以双修功速成高手,实际上就是把从天外殒玉中,唯有闫天才能吸纳的真气,借双修功输到双修配偶的体内。总量是不会变的,给别人多输一分,闫天自己最后能得到的功力就少一分。 可以说,要不是对方是诗可馨的话,闫天纵然肯教对方武功,也是绝不会把属于自己的真气输给对方一星半点的。 第十六章 刮骨刀公孙镜 闫天还没来得及进房间,便听手腕上戴的那定位仪“嘀嘀嘀”地响了起来。他抬腕一看,只见定位仪中那四个分散在市区中的绿色光点中有一个已在隐隐冒出红光,绿点边缘已经变成浅红色。 在冒红光的同时,那绿点也在高速移动。从地图上标示的比例看来,那绿点的移动速度高得惊人。 闫天马上明白过来,四女中有一个已经濒临失控边缘。高速运动应该就是绿点代表的某人正在全力赶往某个偏僻的地方,以免造成大范围的破坏。 “妈的,撞大运了!这才是第一天啊……”闫天心中哀嚎起来。 他如一阵风般冲进诗可馨的卧房,说道:“可馨,我有事出去一下,你就在家里等,我很快就回来! 没有向诗可馨解释原因,闫天扔下一句话后,直接从房间的窗口跃出,轻飘飘地落到院子里。 连打开院门的时间都没有,他运起“凌波微步”轻功,在地上轻轻一点,身子已向斜上方弹射而出,如一只大鸟般从高高的院墙上方掠了过去。 速度虽然极快,但是姿势却妙曼无比,人在空中之时颇有几分不食人间烟火的逍遥意味。 诗可馨被闫天这风急火燎的样子吓到,见他居然跳窗而出,惊呼一声,几步抢到窗前,却只见到闫天那飘逸逍遥的背影消失在院墙之外。 这是闫天第一次在诗可馨面前功力全开地施展轻功,看到闫天那完全无视地心引力,大鸟一般飞行的样子,诗可馨不由双眼放光,心中对她即将学到的武功更加充满了期待。 对诗可馨来说,轻功同样是最吸引她的! 闫天在郊外的荒原上疾奔。 他没有走大路,他所选择的道路,是通往那正渐渐变红的绿色光点最短的直线路径。 郊区的荒野政府还没来得开发,地上杂草丛生,遍地不规则的大石。 这样的道路条件,普通人根本无法在上面跑出速度来,但是闫天却不同。 郊区没有人,四野里空荡荡的,除了营养不良的小树和半人深的杂草之外,再也看不到站着的事物。 所以闫天可以放心大胆,功力全开。 他没有在地上奔跑,他在草尖上奔驰,一脚轻轻点在枯黄的杂草尖端,仅凭草杆弯曲时微弱的反弹力便可像利箭一般向前射出四五米! 远远望去,闫天如一道淡淡的影子,在草丛上飞行,武侠小说中的“草上飞”轻功在这一刻真实展现! 疾奔中,他不时抬腕看看那定位仪,只见那已经通体变成淡红色的光点行进的速度越来越快,而方向,正是向着郊外而来。 在那淡红色的光点之后,三颗明亮的绿色光点也正跟在其后高速追赶,但是那三颗绿色光点的速度显然没有那已变成浅红色的光点快。 那三颗绿色光点自然就是未曾失控的三女了,想来她们也有和闫天一样的定位仪,在发现有一人即将失控之后,火速赶来。 但是,濒临失控状态的边缘,那浅红色光点代表的一女显然能力倍增,速度比起那三颗绿色光点快了不止一倍。 能跟那浅红色光点的速度相比的,只有同样在屏幕上高速移动,代表闫天的那颗白色光点! 那颗浅红色光点代表的某女好像正迎着闫天而来,不断地调整着自己的方向。看来她们的定位仪上,也有记录闫天的标志。 那浅红色光点主动向闫天迎来,一来是因为闫天所在的位置是郊区,即使打起来也不必担心给无辜人群造成伤害;二来则是因为闫天的能力得冷冰彤保证过。 已经全力狂奔五分钟了,那光点的颜色已变成暗红,但还没到深红状态,可见那光点代表的人不是冷冰彤。 再过五分钟,那光点的颜色越来越浓,但还是未到完全失控的深红状态。 能有这么长缓冲时间的只有一个人。 闫天已经看到了那个人。 她戴着眼镜,面无表面,身着一身白色的休闲服,如一尊神诋一般飘浮在离地近十米的半空中,身周飘舞着无数五彩缤纷的花瓣。 她整个人就如同沐浴在花瓣的海洋中一般,在夕阳的映照下,显出一种触目惊心的美态。 是公孙镜。 在看到闫天的一刹那,公孙镜在空中高速飞行的身子顿了一顿,随即眼中闪过一抹凄厉的红光,如一枚炮弹般向他直撞过来。 在她撞过来的同时,飞舞在她身周的无数花瓣像有生命一般,铺天盖地向闫天冲来,就像下了一阵花瓣暴雨。 风狂舞,空气中满是花香。 闫天不敢小看那些向他袭来的花瓣,在没有弄清三个美女人造神的能力之前,贸然行事无疑是愚蠢至极的行为。 他飞快斜掠出去,大片花瓣闪电般落在他曾经站立的位置。 “轰——”一声震耳欲聋的轰鸣,地上腾起一朵十多米高的黑色烟云。烟云散后,空中花香更浓,而地面上,则多出一个深达四米,直径两米的大坑! “拷!是炸弹!”闫天吓了一跳,想不到公孙镜身边那看上去美不胜收的花瓣居然是如此强力的炸弹! 公孙镜一击不中,身子一晃,那飞舞在她身周的花瓣凭空消失地无影无踪。 闫天没有时间为这诡异的情形惊讶,因为公孙镜已经自空中向他扑击而至,两手并拢作刀,在离他还有十多米时便挥出两记手刀。 空中响起一阵凄厉的尖啸,虽然肉眼看不到,但闫天却清楚地感应到,两道长四十厘米,薄如纸片的刀形狭长气团正一前一后地向他袭来。 刀气未至,强烈的风压已令闫天满头的及肩长发就像是被拉扯一般,向后弹出。 “刮骨刀”公孙镜失控状态进化技能——真空刀! 空手制造出高速运动的真空,以空气填补真空时造成的强烈对流风压撕裂敌人身体,无影无形的真空刀可谓防不胜防,无坚不摧! 但是打不中的话那就什么都摧不了! 无坚不破,唯快不破。在真空刀临身之前,闫天脚底一个滑步,脚上像安了滑轮一般向旁边闪电般滑出。那两道刀气几乎是贴着闫天的身体掠过,虽然避过了刀气,但是旋转的风压还是将闫天左肋和左肩的衣服撕裂,化作片片飘飞的碎布。 所幸闫天已将护身罡身遍布全身,否则即使避过要害,左肋和左肩仍会被风压撕掉几块肉。 落空的真空刀没入闫天身后一块半人高的巨石之中,喀喇喇一阵脆响,那巨石顿时化作拳头大小的碎块,漫天飞舞。 第十七章 暴打人造神 论长途奔袭的速度,以闫天现在的功力施展出的轻功,或许与公孙镜不相伯 但是若论小范围内遭遇战时所展示出来的速度,闫天的轻功绝对在公孙镜之上。 公孙镜两记真空刀一击不中,还没来得及再次出手,闫天已在瞬间掠至她左侧,随手一指点出。 一阳指! 指劲划破空气发出一声凄厉的长啸,公孙镜手刀飞快地挥出,一记真空刀迎向指劲。 轰然巨响中,指劲与真空刀毫无花巧地硬拼一记,竟发出爆破般的巨响。四溢的劲气将地上的杂草切碎大片,草茎草叶漫天乱舞。 闫天绕着公孙镜疾走,速度之快几乎令人无法用肉眼捕捉他的方位,只见到一圈几乎首尾相连的残影。 公孙镜悬在空中,离地三米,冷眼看着在她身周绕圈的闫天,身周又无中生有地现出无数花瓣,极尽妩态地在她身周盘旋飞舞,看上去好像已将她整个身躯包住。 闫天已看出,公孙镜虽然力量强大,但是她所进行的格斗全凭本能,没有丝毫武技,完全是靠无坚不摧的强横力量打击对手。 虽然武学中有一力降十会之说,但是空有力量而无速度,对上像闫天这种身负绝世轻功的高手的话,也只能无处发力! 公孙镜现在根本无法判断闫天的准确方位,所以只能化出无数花瓣来护体。 而闫天,则在疾行的过程中调起十成功力,当功力达至顶峰时,朝公孙镜的后背一掌拍出! 玄冥神掌! 澎湃的掌劲似要将整个天幕遮盖,掌心中的气劲漩涡生出一股无从抵御的强大吸力。公孙镜的护身花瓣被吸得往闫天掌劲飘去,飘到一半之时便与闫天的劈空掌劲撞击到一起,那只能被公孙镜主动引发爆炸的花瓣居然承受不起玄冥神掌那融火劲、冰劲、雷劲、风劲、刚劲、柔劲、凝劲七种劲道为一体的诡异掌劲,发出一连串强烈的爆炸! 公孙镜身周冒出无数硝烟,身处爆炸最中心的她尽可能地蜷缩起身子,双手护住头脸,双腿护住胸腹,以期最大限度地减少爆炸的伤害。 但是闫天一旦进入战斗状态便不会停止。 出玄冥神掌时他已运起天眼,当天眼运起之后,残暴嗜血的杀性便像恶魔一般从他心底升起。 他咆哮一声,从地面上电射而起,如一支利箭般射入那团已将公孙镜完全包裹的硝烟之中。爆炸仍未完全结束,余波仍然强横,但是闫天的护身罡气却如最坚固的盔甲,将所有的爆炸余波排斥之外。 他飞掠到公孙镜身旁,重重地一记手刀劈在她后颈之上,强横的掌劲倾刻间席卷公孙镜全身。 公孙镜闷哼一声,蜷成一团的身子给掌劲扯成大字,朝着地面飞坠。但是闫天却抢先一步落到地上,迎着飞坠而来的公孙镜一掌击出。 重重地一掌击在公孙镜胸口上,发出一声沉闷的爆响,晃出触目惊心的雪白。 然而闫天已无半点怜香惜玉之心。吃了闫天当胸一掌的公孙镜口中喷出一股血沫,又向着空中飞去,闫天双掌平伸,十指张开,低吼一声,竟一次发出十道一阳指劲! 十道指劲划破空气,发出炮弹群破空时的凄厉尖鸣。眼看公孙镜身上便要多出十个血窟窿,一道人影忽然飞跃至闫天与公孙镜之间,以身体硬受了那十道指劲! 闷哼声中,那抢入二人之间的人影身上爆出十团硕大的血花,鲜血喷洒入地面。强横的冲击力撞得那人影朝上方抛飞出去,与公孙镜撞到一起,然后同时坠落在地。 温热的鲜血溅了闫天满头满脸,被鲜血一激,闫天猛然清醒过来,天眼内杀机如潮水般消退。 他愣愣地站在原地,看着沾满了鲜血的一双手掌,心中被一种无比奇妙的感觉充斥。 好像是恐惧,又好像是满足,无数种无法分清地复杂感觉纠缠在他心里,令他暂时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公孙镜口角挂着血丝,已经昏了过去。 那替她挡住了十道指劲的人影却是冷冰彤,此时她仰躺在公孙镜身上,脸色灰败,双眼无神,似极了死人。胸腹之上有十个指头粗的血洞,鲜血已将她的警察制服染红。 但是她身上的伤口现在却已经不再流血,伤口四周的肌肉正缓缓蠕动着,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着。 也只有冷冰彤这种不死之身,才敢替公孙镜挡那十道指劲了。 与冷冰彤同时赶到的还有夏天玲和孙殇香。她们是在闫天打出那记玄冥神掌的时候赶到的,可以说全程见证了闫天疯狂搏杀时的场面。 现在闫天愣在原地,夏天玲和孙殇香却根本不敢走到他身边,偶尔望向他的目光中,也充满了恐惧。 这是一个连人造神都感到恐惧的男人! 尽管公孙镜还差一分半钟才会达到能力全开的完全失控状态,但是她濒临失控状态时的能力也是成十倍地增长,谁能想到闫天却强到能把她当沙包打的地步? 一想到将来如果自己失控的话,将面临闫天如此残暴的殴打,夏天玲和孙殇香不由脸色发白。 要知道,在见识到公孙镜被闫天暴打之前,她们对闫天的能力还是抱着一种玩笑的态度。对她们来说,冷冰彤所谓的请闫天帮忙控制她们失控只不过是一个美好的借口,更多的可能还是为她们找一处偏僻安全的居所,以免在市区的住宅失控时殃及无辜。 但是现在,闫天却给她们上了生动的一课——这个男人不仅强大,而且进入战斗状态之后,还根本不懂得怜香惜玉! 第十八章 刮骨刀 朱雀 重力兽 “唉……”一声幽幽的长叹,冷冰彤在夏天玲和孙殇香的注视下坐直了身子,双手搭在膝盖上,说道:“痛死了。 一阳指的指劲并不是只在身上打个对穿这么简单,指劲在穿透身体时还会一路爆炸,最大限度地破坏内脏。冷冰彤虽然是不死之身,却也被打了个够呛。 低头看了看衣服,被血染成暗红的制服上有十个圆形的孔洞。 “两套了……”冷冰彤有些郁闷地道:“两天时间,我报废两套制服了。” 孙殇香偷偷看了还在发呆的闫天一眼,对冷冰彤小声说道:“南姐姐,我们是不是……是不是选错保镖了?闫天他刚才好像老虎一样哦!他可能……可能会眼都不眨地杀了我们的。” 夏天玲连连点头,说道:“就连雷帝都没他这么可怕。” “人家还从来没看到过像他这么残暴的人呢!”孙殇香小脸发白,忽然发现冷冰彤和夏天玲全都神情古怪地看着自己。 “怎么啦?”孙殇香好奇地问,得到的回答是一只大手轻轻地拍在她的肩膀上,接着一张和颜悦色的脸出现在她身旁,一把温柔慈善的声音传入她耳中:“我,真的很残暴吗?” 孙殇香身子一僵,僵硬地扭过头去,强笑着看着不知何时突然出现在她身旁的闫天,结结巴巴地道:“不,不,我,我说的不是,那个,我说的是,是公孙姐姐。对,我说的是公孙姐姐。” “哦!”闫天笑眯眯地道:“我还以为你说是我呢!” “哪儿敢呢!”孙殇香讨好地笑着。开玩笑,这个男人喜怒无常,别看他平时一副吊儿朗当的样子,可是残暴起来,简直就是凶神恶煞一般。 “那个,公孙镜没事吧?”闫天摸着鼻子,走到冷冰彤面前 “没事,别忘了她是医生,她可以自由控制体内神经、肌肉、骨骼、内脏。虽然她在濒临失控时理智渐渐丧失,但是自保的本能还在,你的攻击不会伤到她的要害。”冷冰彤答道。 “不能大意。”闫天严肃地说道,在仰躺着的公孙镜面前蹲了下来,“得给她好好检查一下。” “咳……”惮于闫天的实力和残暴,冷冰彤等女不敢贸然阻止,只能纷纷干咳提醒注意。 “嗯,没事,她很健康。”众目睽睽之下,闫天也不好做得太过份,甩着双手站了起来。“回去吧,可馨还在家等着我呢!” “我抱公孙姐姐回去!”孙殇香生怕闫天再出狼爪手,跑到公孙镜身边 众人向着祖屋方向走去,闫天问道:“对了,公孙镜今天怎么会失控的?你们一般多长时间失控一次?我可不想疲于奔命。” 冷冰彤得道:“如果不受精神上的刺激的话,我们一个月最多也就失控一次。静儿这个月已经失控过一次了,这次失控,可能是受到了强烈的精神刺激。具体怎么回事还不知道,得等到她醒了再问她。” 闫天摸着鼻子说道:“公孙镜的能力我算是知道了。制造会爆炸的花瓣,空手发出刀气,还有就是能在天上飞。夏小妹和孙小姐的能力是什么?先告诉我,我好有个准备。” 冷冰彤说道:“其实镜儿的能力在没有失控的时候,没这么夸张。她正常状态下制造出的花瓣除了观赏性以外,没有任何实际用途。而她的真空刀,在正常状态之下,也只不过是长十五厘米的空气手术刀,还不能发出体外。至于在天上飞,这不算什么特殊能力,使有的人造神都可以利用自己的能力浮空。像镜儿,代号是‘刮骨刀’,所以她的飞行速度倒是蛮快的。天玲和殇香的能力……还是她们自己告诉你比较合适。” “我的代号是‘朱雀’,”孙殇香吐了吐舌头,伸出右手,掌心中冒出一团赤色的火焰,“能力是制造和操纵火焰。” “厉害!”闫天心中暗赞。玉中记载的十门功夫中,“化铁手”神功也可以凭真气制造出高温火焰,但是那必须拥有无比雄浑的真气。而孙殇香半点真气都没有,却能凭空发出火焰,能力的确强大。“以后我们出去野营都不需要带火种了。” “我的代号是‘重力兽’。”夏天玲微笑说道:“能力是重力控制。”说着,她伸手往地上一块半人高长两三米的卧牛石上一指,那卧牛石竟然像气球一样飘了起来,离地一米左右才停下。 “好!”闫天拍手笑道:“以后搬家俱的任务就交给你了!你这能力简直就是为成为一个伟大的搬运工人量身定制的!” 夏天玲常年不变的公式化笑容终于勉强起来。 第十九章 天生杀手(上) 妈的,那个姓闫的,不过是一个无钱无势的小痞子,居然敢这么对我!妈的妈的,我要他的命,要他的命!!”市区某豪华别墅的大厅里,高钱多一把扫掉面前茶几上一叠资料文件,面孔扭曲愤怒地咆哮着。 不得不承认,高钱多还是有些脑筋的,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纨绔子弟。闫天对他毫不在意地打击和威胁,使得他在一开始并没有作出任何报复行动,而是搜集关于闫天的资料。 一天半的时间,他已经彻底摸清了闫天的底细,从来没有吃过亏的高家少爷,现在终于爆发出刻骨的仇恨。 “那就要了他的命喽。”一个有着天使般美丽的面孔,魔鬼般诱人的身材的女孩儿坐在高钱多对面,捧着一本时装杂志随意地翻着,在听到高钱多的咆哮之后,随口蹦出了一句。 “小洁,这件事你有没有兴趣?”急剧的愤怒过后,高钱多渐渐恢复了平静,望着对面的女孩儿,他的小妹,高兰。 “好处。”高兰头也不抬地道。 “你要什么我给你什么。”高钱多说道。 “那好,”高兰把时装杂志放到高钱多面前,指着一件黑色的连衣裙说道:“这是巴黎世博会上展出的世界级时装大师丁度?;巴拉斯亲自设计,并亲手制作的连衣裙。全世界仅有五件,且已经被订下四件,只剩下最后一件,标价高达一百二十万美元。我就要它。” 高钱多瞳孔收缩,一百二十万美元,那可是他整整一年的零花钱了。 深吸了一口气,重重地点了点头,道:“好,没问题,就这件连衣裙!不过还有一个附加条件,干掉闫天之后,把和他一起的那个女的给我带过来!” “没问题。”高兰袅袅婷婷地站了起来,扭动腰肢向着楼上走去,“我去换衣服,准备好他的地址,我今晚就去办事。” “对了,他很厉害,丧彪在他手下连一招都走不过去。”高钱多提醒道。 高兰停住脚步,回头嫣然一笑,眼中闪动着嗜血的光芒:“杀人一定要动手动脚吗?哥你别忘了,我到现在为止……可是已经杀足一百人了呢!” 看到高兰伸出小舌头,舔了舔嘴唇,高钱多没来由地打了个冷战。 他的小妹是个天生的恶魔,从十三岁起第一次杀人,到现在才十七岁,却已经亲手杀掉了整整一百个人。 虽然小妹来历不明,好像是父亲从外面带回来的私生女,但是父亲对小妹非常宠爱。高家的地下生意,全都交给小妹来打理,一些需要消失的高家的竞争对手,也基本上是由小妹出面干掉的。 可以说,高钱多虽然在高家是一根独苗,倍受宠爱,但是他却绝不敢招惹小妹。 想到小妹即将出手对付闫天,高钱多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笑意。 吃过晚饭,冷冰彤等女各回各屋休息去了。虽然被闫天暴打了一顿,但是公孙镜却并没有任何气愤的表示。 等天黑了之后,闫天来到院子里,开始挖掘那块天外殒玉。 他准备把天外殒玉搬到自己屋里,毕竟家里人多了,成天坐在玉石上练功也不大好意思。 他是徒手挖掘的,以他现在的功力,运劲于手指之后,手指比钢筋还要硬,挖起土来不费吹灰之力。 他干得很隐秘,没有发出特别的声响,倒不是怕冷冰彤等女发觉,就算她们知道了这块玉石,也看不出什么秘密来。 他担心的是,这玉石实在太漂亮,冷冰彤等女要是像诗可馨一样,强烈要求从上面敲下一块来做什么玉坠子,玉耳环,玉手镯什么的,那就不大美妙了。 挖了个把小时,总算把玉石整块挖了出来。这玉长宽为一米,厚也是一米,呈立方体,看上去很是厚实沉重。但是当闫天运足功力搬时,却发现这玉并不如想象中沉重。掂量了一下,也就五十公斤左右。 这么大的块头,却有着这么不成比例的重量,让闫天百思不得其解。按理说就凭这玉石的硬度,也不该这么轻飘飘啊! 闫天到底是缺乏科研精神的男人,研究玉石成份的想法只冒了一下,就被他掐掉了。轻还不好么?轻的话搬起来也轻松方便啊! 乐呵呵把玉石搬回了自己的房间,诗可馨正在他房间里上网看书,见秦风把玉石般了进来,说道:“你把这么大块玉搬进屋来做什么?怕被人偷走么?” 闫天一边拿着抹布擦玉石上的泥尘,一边说道:“不是,搬屋里来练功方便。可馨你准备一下,我们接着白天的继续教。” 诗可馨的注意力全被闫天那一起洗澡的提议吸引了,倒没想过玉石跟练功有什么关系。红着脸,小声说道:“哦,那,那我先回屋换衣服了。” 闫天点了点头,说道:“行,你去吧。” 诗可馨一颗心砰砰乱跳着,飞也似地逃出了闫天的房间。 第二十章 天生杀手(下) 一身黑色的紧身皮衣,一领黑色的皮质风衣,一辆黑色的敞篷跑车,驾车在荒郊奔驰的少女就像暗夜中的幽灵。 录音机里的重金属疯狂地撞击着,嘶哑的嗓音发出声嘶力竭的**,不成曲调的音乐在荒野的空气中留下一连串狂暴的噪音。 少女抿着小嘴,脸上挂着狂野的笑意,眼中闪动着兴奋的光芒 一声刺耳的喇叭声突然响起,接着便是一声震耳欲聋的咣铛声。 闫天的动作猛地一顿,超人的耳力使他在声音响起的瞬间就分辨出了声音的来源。 那是前院大门发出的声响,从那声音的强度来看,很有可能是有人驱车将铁皮门撞飞了。 “妈的,踢馆!”洗澡中,闫天骂了一声,水也不擦,衣服也不穿,就这么全身地趿着人字拖啪哒啪哒地跑了出去,临去前还叮嘱了一句:“可馨把衣服穿好但别出来,可能有点小麻烦。” 前屋浴室在一楼,出了浴室,穿过廊道,就到了堂屋。闫天打小就没锁堂屋大门的习惯,如今功夫有成,更不怕有人上门。 进了堂屋往外一看,只见灰蒙蒙的月光下,前院两扇铁皮门一扇静静地躺在院子里,另一扇歪歪扭扭地挂在墙上,看样子都不行了。 大院里停着一辆黑色跑车,一个长得很漂亮,身材也好到爆的小姑娘大咧咧地坐在车头,怪里怪气地笑看着闫天。 “你谁啊!”闫天一看这小姑娘就知道她是上门来寻事儿的,铁门都给垮了,拆人大门相当于当面打主人脸,这口气可不能轻易咽下。只是他看来看去,都没看出小姑娘的跑车车头有什么损伤,难道这铁门不是用车撞垮的? “讨打是吧?”闫天浑身上下淌着水,跑到院子里,但是没有什么妇人之仁。辣手摧花的事他不想做,但是别人欺到头上来,哪管你是美女还是暴龙,照打不误。 高兰现在很郁闷。 眼前这个大男孩就是一招废了风豹的闫天?可是她无论怎么看都不能从他身上看出半点儿高手气质。 全身上下淋湿湿也就算了,可他现在的穿着,那叫什么事儿啊? 四角短裤贴在身上,,脚上蹬着一双超级市场买来的最廉价的人字拖,还算英俊的脸上满是怒气,略显狰狞…… 有这么对美女的吗? 高兰从小到大,每次穿上这身惹火的行头去杀人,就算是被杀的对象,在确定她是来取自己性命之前,也是色眯眯地把她上上下下打量个够。可这小子倒好,对她的美貌和身材完全无视了,这让高兰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妈的你哑了么?”闫天怒气冲冲地瞪着高兰,这可是砸大门啊!祖屋的大门啊!“你凭什么砸我家大门?我招你惹你了么?今天要是不说清楚,别怪我不客气!妈的,长这么大还真没见过你这么贱的女人……” 高兰终于怒了,但她虽然心中怒极,脸上却反而泛起一抹甜甜的笑容。 只是在那笑容深处,藏着浓得化不开的杀机。 “你就是闫天?”她开口了,声音很好听,娇滴滴的如出谷黄莺。 闫天已经感应到了她的杀机,一改先前怒气冲冲的样子,变得冷静无比,冷冷地盯着高兰。“你究竟是谁?” 高兰点了点头,嫣然一笑,“看来我没找错人。记住我的名字,我叫高兰,别到了阎王爷那里还不知道是谁要了你的命。” 说罢她双手往腰里面一抹,再伸出来的时候,手上已经多了两把瓦蓝色的微型冲锋机。 没有任何言语,少女带着甜美的笑容扣动了扳机,枪口喷出火舌,枪声撕裂夜空,子弹在夜空中划出灿烂的轨迹,狂蜂般击向闫天胸膛。 闫天离高兰不到十米,当高兰的手往腰里抹去的时候他已全神戒备,在枪拿出来的一瞬间便已有了反应。 他身子一矮,向旁边疾掠出去,在生死存亡的瞬间,他施展出了有生以来最快的速度! 子弹寸步不离地追着他,在他身后的墙上打出一串火花,在他脚下溅起朵朵泥尘。闫天就好像是在子弹丛中跳舞,死亡离他前所未有地近! 第二十一章 S级杀手(上) 我尼玛!人怎能比子弹快? 闫天看似已经快过了子弹,但实际上他的真实速度还是不能跟子弹相比。 至少,以他目前的境界,速度怎样都快不过子弹。 他之所以能够以毫厘之差避过蝗虫一般的子弹,全因为此时的他,五感全开,感应能力提升到极限,甚至连天眼都用了出来。他的大脑就像一部最精密的电脑在高速运转着,分毫不差地提前计算出了弹道轨迹。 他眼睛盯着的是两把枪的枪口,和高兰扣在扳机上的手指,每一分细微的颤动都不曾放过。在高兰的手指扣动扳机之前,他就已经掠到了枪口所指方位的旁边。 肉眼看去,闫天好像化作了一阵风,绕着高兰飞快地旋转,呼呼风声犹如龙卷过境。 高兰开枪快,子弹消耗也快,两把微冲在同一时间打光了弹匣子弹。 闫天暗呼一声:“机会!”便准备靠近高兰。 但是他只不过向前跨出了一步,还没来得及有接下来的动作,便见高兰双手松开,弃掉两把微冲,接着双手往车头上一抹,手中魔术般多了两把长枪。 两把***! 高兰的速度快得惊人,弃枪换枪一气呵成,双手好像化作了两团虚影。 而当她手中的两把***同时发出轰鸣,喷出两团小钢珠时,那两把被她弃掉的枪看上去好像刚刚离开她的双手,还没来得及往下坠落。 闫天的心咯蹬一跳,他还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快的手! 就连冷冰彤出手的速度,比起她来还差了一线! 太快了,无论是换枪还是开枪,又或者是她调整枪口的速度。那速度快到闫天除了闪避之外,居然无法还击。 他与高兰的距离不到十米,他绕着高兰的跑车飞快地转圈,高兰的枪口如影随形般紧追着他,***大面积的子弹就像一篷篷暴雨,逼得他疲于奔命。 枪声没有丝毫间隙地响起,在夜空中连成一片。住在中院的冷冰彤等人早被枪声惊动,来到了前院。 但是她们却没有出手帮闫天的意思,各自寻了个安全的,不会被流弹伤到的伤置,看起了热闹,还不时就闫天的轻功和高兰的枪法点评一番。 诗可馨没有按照闫天的意思躲在屋里,她也来到了前院。虽然眼见闫天在枪林弹雨中疲于奔命,生死一线,心里又怕又急,但却毫无办法。 她并不知道冷冰彤等人的本事,所以也没有求她们出手帮忙,而是准备自己干。 在这种情形下,诗可馨知道自己并不能起到什么特别大的作用,但是骚扰一下还是可以的。 胆色惊人的小姑娘抱起了一个花盆,瞅准空档就朝高兰丢去。 可惜,她力气还是有点小,那花盆丢是丢出去了,但是离高兰还有四五米的时候,就掉到地上摔了个粉碎。 高兰开枪途中,回过头来戏谑地看了诗可馨一眼。其实她早就发现诗可馨她们了,不过在她看来,那五个娇滴滴的美人儿,根本没有作何危险。等干掉了闫天,把这五个美女抓起来送给那好色的哥哥,说不定还可以得到更多的好处。 但是高兰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她回头看诗可馨那一眼的瞬间,战局发生了改变。 作为一个顶尖枪手,高兰自然精通听音辨位的法子,但是不用眼睛去看,怎样都会有少许偏差。 更何况闫天高速运动,卷起的风声也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她的听觉。 当她的目光离开闫天,瞟到诗可馨身上时,一直被她目光锁定的闫天抓到了反击的机会。 偏头避过一篷钢珠,闫天在高兰扭头的十分之一秒内跨前两步,身子如瞬移一般瞬间越过十米左右的距离。当高兰将头转回来的时候,闫天已经欺到了她的面前,那双闪耀着血光的天眼死死地盯着她的双眼。 与闫天血红的目光一触,高兰的心没来由地一颤,稳如磬石的双手轻轻一抖,枪声立止。 闫天双手一分,去抓她拿枪的双手。 高兰弃枪,双手闪电般缩回,竟避过了闫天的两爪。她往腰上一抹,手上多了两把通体漆黑的匕首。 匕首无光,在月光下都不反光,完全融入夜色之中。 高兰闪电般刺出两刀,漆黑的匕首如两条毒蛇,无声地刺向闫天小腹。 电光火石之间,忽听“砰”地一声闷响,高兰漂亮的五官忽然扭曲到一起,像是忍受着极大的痛苦。 却是闫天在两爪落空之后,心有所感,身子向后倒仰而下,险险避过了高兰刺向他小腹的两刀。 在倒仰的同时,他右脚弹起,踢中了高兰的小腹。 怜香惜玉这四个字,那是要对无害的美女说的。 闫天这一脚蕴含着极大的力量,他曾用同样力量的三脚,将高家的三个保镖盆骨震得粉碎。 但是高兰除了露出痛苦的表情之外,居然还有能力还手。她手腕一翻,两把黑匕向着闫天凌空的双腿插落。 此时闫天身子倒仰,整个身体都腾在离地半米的空中,上半身即将着地,双腿则在向上扬去,看上去好像准备主动将两腿送给高兰用刀子插。 闪避已经来不及,高兰的手太快,双刀插出的瞬间,冰凉的刀锋就已经刺破了闫天双腿的表皮! 二十二章 S级杀手(下) 千钧一发之际,闫天左手猛一拍地,上半身又向上窜起,而下半身则因反作用力向下压下,双腿因这一缓之势,暂免被双刀洞穿之危局。 而闫天的右手,则在左手拍地的同时,食中二指齐出,点出两记“一阳指”! 龙卷风一般的指劲破空声响起,无影无形的指劲正中高兰双肩。 篷篷两声,高兰的双肩爆出两团血花,双臂再无半点力气,两手一松,两柄黑匕砰然落地。 高兰痛呼一声,额上冷汗淋漓。她银牙紧咬,两腿连环踢出。 此时闫天双脚已经脚踏实地,而高兰两手已废,小姑娘再厉害也不可能是闫天敌手。 轻描淡写挥出右腿,将高兰两腿拦下,右手猛地探出,狠狠地扣住她修长的玉颈,手上稍一用力,高兰便已呼吸不畅。 闫天狞笑着,手臂往前一推,便将高兰推得仰躺在车头之上。 这是一个良好的习惯,生死相搏之际,仍不忘占便宜…… “我的手太重,出手必见血。所以一直不想出狠招对付你,但是你太不自重了,我不得不给你放点血,让你记住这个教训。”闫天大言不惭地说道。事实上他不是不想出手,而是不能出手。在高兰那快得骇人的双枪之下,他根本就没有出手的机会。 高兰死死地盯着闫天双眼,此时闫天已撤去天眼,她才无惧于与闫天对视。 她目光冰凉,面如寒霜,杀气冲天。牙齿紧紧咬着嘴唇,将嘴唇咬得发白。 在高兰被制住后,便已围了过来的冷冰彤等女面面相觑,无言以对。 诗可馨盯着高兰,眼中已经快要喷出火来。她重重地哼了一声,道:“呸!” 高兰眼中寒光一闪,但又马上隐去。她本已伤得不能动弹的双手缓缓地向着闫天背部移去,像是要将他拥住。 闫天嘿嘿一笑,双肩左右一晃,两边肩膀分别撞上了高兰臂弯,暗劲顿时让高兰双臂彻底失去了移动能力,无力地垂落在车头上。 她双手的食中二指间,不知何时已经各夹上了一枚不过两厘米长的黑色细针。 “你还是不死心哪!”闫天哈哈笑道。 “哪儿有呀!”高兰笑容不改,“人家这不是试试你的能耐么?你这么厉害,我这点小伎俩哪能逃得过你的法眼?” “这话我爱听。”闫天笑得更开心了,重重地一拍,暗劲顿时震酥了她双腿经脉,令她双腿也动弹不得。 此时,她双脚皮靴的脚尖之上,刚刚探出两把黑色的刀尖。 “哎哟,你打痛人家了啦!”高兰居然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样,笑靥如花,吐气如兰,嗲声撒娇。 “你乖乖听话的话,我又怎么舍得打你呢?隔着紧身皮衣摸手感尤其好。“你姓高,是不是高钱多让你来杀我的?” “是呀!那是人家的哥哥,哥哥有命,小妹怎敢不从呢?”高兰楚楚可怜,泪光盈盈,“人家也不想来杀你呢!” 闫天点了点头,笑吟吟地道:“我记得好像警告过他的。好吧,我呢,今天也不杀你,反正你一双手也得过好长一段时间才能再拿枪。你回去跟你哥哥说一声,我,闫天,不是善男信女。那天我不杀他,是因为他还没有真正威胁到我。但是他今天派你来了,带枪来了,我头一次感到原来自己也随时可能挂掉。” 说到这里,他笑容一改,满脸狰狞恶笑,狞声道:“我闫天的命金贵,所以我不能拿命来开玩笑!他高钱多敢要我的命,我闫天就先要了他的命!从明天起,我开始追杀他,叫他最好连夜离开鹤市,否则的话,他只有死路一条!” “凶人家干嘛?”高兰可怜兮兮地道:“人家只是个传话的工具,把话带到就行了,难道还得帮你把说话时的语气神色都带到?” “哼,”闫天嗤笑一声,“别装可怜了,你刚才开枪时的狠劲儿已经让我领教到你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了。” 高兰道:“那是因为人家不知道你这么厉害嘛!现在知道了你的厉害,人家早就服气了。” 闫天微微一笑,松开了她。他后退几步,说道:“你的双手已经不能开车了,这车呢,就留在我这里,算是你耽误我洗澡的补偿。这里离市区也不远,虽然我估计你两条腿现在也没什么力气,可是走四五个小时,大概也能到市区。到了市区就好办了,打个车吧,带钱没?没带我可以支援你一点。” 高兰可怜巴巴地道:“你……你就这么狠心,忍心让我一个弱女子一个人在荒郊野外走路?” “滚!”闫天没好气地道。 高兰幽怨地看了闫天一眼,那目光让闫天浑身打了个冷战。 眼看着高兰磨磨蹭蹭地走出了院子,夏天玲忽然淡淡地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她是命运的骨干,亚洲第一快手精灵。 第二十三章 追杀高家人(上) “嘿嘿,她的一双手的确快的不像人类。闫天眯着眼睛,盯着黑糊糊的院门外。高兰的身影已经完全融入了夜色之中,以闫天的超强目力,也看不到了。 “她不是人造神。”夏天玲笃定地说:“虽然我们没有加入神州,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我们对神州一直关注着。亚洲第一快手精灵是今年才出的名,看她的年纪,应当也是今年才加入神州杀手组织。” “我知道她不是人造神,”闫天眼中闪动着危险的光芒,“但是她也不是一般人。哼哼,我的一阳指连冷警官的身体都能打个对穿,可是却连她的肩膀都打不穿。你们或许感觉不到,但是我却能清楚地感应到……她身上有着相当浑厚的内家真气。” 说着,他走到那扇被击飞到院子里的铁门前,低头凝视着铁门。 这扇铁门上印着一个小小的掌印,那掌印并不是十分清晰,但是一巴掌把铁门扇飞,可见那掌印代表的力量有多大。 难怪高兰的跑车车头上没有损伤的痕迹,这铁门根本就不是用车撞飞的,而是她用巴掌扇飞的。 原本以为世上只有自己一个人拥有正宗的内家真气,即使是人造神也不过是因为大脑开发超常才拥有了不可思议的能力,但是现在看到又一个拥有内家真气的人出现,闫天不知道自己心里究竟是什么滋味。 当独一无二的优越感被现实打破时,那种失落是难以言表的。但与此同时,当明白自己并不是某个领域中的唯一一人时,原有的那种孤独感也就减轻了不少。 独孤求败不是老死的,而是寂寞死的。 “请问,能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吗?”诗可馨举手提问,今晚的事情给她的震撼太大了,她一时还反应不过来。枪战场面不是每个人都能见到的,可诗可馨不但见到了激烈的枪战场面,还听到了一些她根本听不懂的谈话。 “冷警官,请你把整件事情告诉可馨,不要瞒她。”闫天一边说着,一边往屋里走去,“我先穿身衣服,得去办点事情,屋里就暂时先交给你们了。” “你干什么去?”冷冰彤问道。 “杀人。”闫天闷声闷气地说,“好不容易积累起杀气,趁着杀气还在,跟踪高兰找到高钱多,把他干掉。” “你刚才不是说明天才开始正式追杀姓高的吗?”冷冰彤瞪大双眼。 “我撒谎了。”闫天摆了摆手,“明天再追杀?明天他都不知道要躲哪儿去了。要不是为了追踪高兰找出高钱多的下落,我会放了她吗?” “拜托,请不要当着警察的面儿说杀人好不好?”冷冰彤翻了翻白眼。 闫天嘿嘿笑着,进了屋子。他到现在一个人都没杀过,对杀人他是有一定的恐惧感的。但是,当他运起天眼后,那种深入骨髓的,想制造死亡,品尝血腥的诱惑却令他无法拒绝。 高兰在郊区的大路上跌跌撞撞的走着,初时走得很慢,后来却越来越快,最后她那本来无力地晃荡着的两条手臂自主地摆了起来,脚下则像踩了风火轮一般,风一般飞奔起来。 她脸上的神情很精彩,时而咬牙切齿,愤恨不已;时而羞答答地一笑,娇羞无限;有时候又嘟起小嘴,作小女儿姿态;有时则是面孔扭曲,如母夜叉一般。 她只顾边赶路边玩变脸,却没有发觉,身后已经吊上了一条尾巴。 闫天远远地跟着高兰,离她大概有一公里左右。郊区的视野很开阔,月色虽不明亮,但是闫天运功于双瞳,现出天眼,隔着一公里的距离,也能将高兰瞧得清清楚楚。 他全身穿着黑色的衣服,融进夜色之中,高兰行快他便加速,高兰走慢他便减速,始终保持着离她一公里的距离。 早在与高兰过招的时候,他就已经感应到了高兰身上的真气。尤其是她使出那快得如同虚影的手法换枪的时候,那种真气冲击的感觉便越强。 但闫天有些想不到的是,高兰明明有着亚洲第一快手,有着非常雄厚的内家真气,她为什么不用武功和自己正大光明的对打,而是要用枪? 难道在现代社会,武功当真已经起不到作用,当真要被火器完全取代? 连武者自己都不信任武功,还会有什么人能信任武功? 像公孙镜、夏天玲、孙殇香这三个人造神,从与公孙镜动手的经验看来,她们只是力量强大,但是运用力量的技巧却少得可怜。如果她们肯学武功,哪怕是最大众化的表演性质的武术,她们的实战能力肯定能上一个大台阶。 可惜,她们好像只相信自己的力量,也不信任武功。 闫天心中暗叹,也许这个世界上,只有他闫天会真正相信自己的功夫了吧。毕竟,他学的功夫是闫家先祖留下来的。 第二十四 章 追杀高家人(下) 高兰的速度很快,明显是练了轻功的。如果是普通人在追她,那还真的追踪不到。 虽然她的轻功跟闫天比起来还略逊一筹,但是闫天知道她之所以速度快不过自己,全因为她的内力虽雄厚,却远不比不上自己。 当然闫天有些汗颜,自己的内力并不是一点一滴修炼起来的,而是靠着祖宗的遗泽速成的。这让闫天有种自己是二世祖的感觉,仗着父辈的财富耍威风。 只用了不到二十分钟,高兰便进了市区。 现在还不是很晚,市区里边儿很热闹,夜生活才刚刚开始,大街上车来车往很是热闹。 高兰并没有坐出租车,她稍稍放慢了速度,在市区的大街小巷间穿行。 闫天放出一缕气机悄悄地将她的气息锁定,到了市区人气太杂,闫天怕跟丢了她,便拉近了距离,在离她五百米左右的后方吊着她。 高兰很是小心,带着闫天在市区绕着。闫天知道她并没有发现自己,以高兰的实力,想凭气机感应发现跟在她身后五百米的闫天,暂时还力有未逮。她之所以会绕,闫天猜想这大概是杀手的习惯。 跟着高兰绕了大约两个小时左右,高兰才来到了市区南部的一片小别墅区。 闫天知道这地方,这里的别墅虽小,但设施却是世界一流的。别墅区里住的不是高官显贵,就是商业大亨。 此时已是凌晨一点左右,别墅区已经大半陷入了黑暗之中,只有少数房屋里还亮着灯光。 高兰并没有从小区正门进去。她在离正门很远的地方寻了一处墙角,就那么轻飘飘地跃上了高达三米的围墙,跳了进去。 闫天藏在路灯照耀不到的阴影里,飞快地掠到高兰进入的那处围墙脚下,掐着自己脉搏数了十下,便腾空跃起,直接越过围墙落进了小区里边儿。 高兰的气息还在移动,闫天懒得观察周围的环境,在阴影里高速移动着,紧追着高兰的气息。 “哥你跑路吧!”高兰进了她家别墅大厅,对仍坐在大厅里等着她的好消息的高钱多说道。 她进来的时候,高钱多正在看花花公子扮知识分子,听她这么一说,惊得跳了起来,狠狠地把书一摔,叫道:“你说什么?” 高兰有些厌恶地看了这个无能的哥哥一眼,淡淡地道:“我失败了。闫天不是一般人,他打败了我,又放我回来给你带个信儿,说是从明天起,就要开始追杀你。站在妹妹的立场,我不得不很遗憾地告诉你,你惹着惹不起的人了。现在就跑路吧,否则的话,你可能活不过明天了。” 高钱多瞪大双眼,脸色铁青地盯着高兰。他自然看到高兰两肩的伤口了,虽然伤口已不再流血,但是沾在风衣和皮衣上的血迹仍清晰可见。 “我不是提醒过你,让你小心点儿吗?”高钱多暴叫道:“是你说你一个人就可以搞定他的!要是听我的,多带些人去,带足火器,我就不信还杀不了闫天那小痞子!妈的,现在事情搞砸了,让闫天知道你是我派去的……” “请注意你的用辞。”高兰轻蔑地道:“记住,我不是你派去的,我是你请去的。就你,还没资格跟我说‘派’这个字儿。再说了,人多就一定管用?闫天他可是连子弹都躲得过的。我高兰杀不了的人,你手下那些个枪手全加起来都伤不了他一根毫毛。” 高钱多指着她,叫道:“总之我不管,这件事是你搞砸的,你就得给我搞定!妈的,想要我跑路?他闫天也不看看他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小兰,我丑话说在前头,要是闫天他真找我的麻烦,我就算死也得拉你做垫背!” “嗬,翻脸不认人了啊!”高兰瞪了高钱多一眼,“就凭你?嗤,凭什么拉我垫背?我告诉你,要不是看在老爷子的面子上,就冲你刚才那几句话,我就得要你的命!” 高钱多盛怒之下,被高兰满是杀机的双眼一瞪,顿时打了个冷战。他这时才想起,自己这个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姓高的小妹,乃是出了名的杀人如麻。自己不是跟她一母同胞,是不是同父都还说不准,要是真惹恼了她,说不定她还真的能把自己一枪给嘣了。 “对不起小蓝,我这不是,这不是急吗?”高钱多飞快地变了脸色,涎着脸说道:“你就帮帮忙,行行好,算哥求你了好不?你,你今天晚上再辛苦一趟,把家里的枪手,还有你帮里的枪手都带上,多带几杆长枪。对,还带上点儿炸药,把闫天他家院子炸平了他还不死?” 高兰叹了口气,说道:“哥,不是我帮你,实在是我不能帮你。你别看我肩膀上就这两个伤口,可是你不知道……唉,说了你也不明白。不行了哥,我得赶紧疗伤去,要是再拖,我这两只手可能就真废了。” 一阳指的指力虽然被她的护身真气挡下一部分,可是仍有一部分从伤口窜进了她的经脉之中。刚才她是用自己地真气强行压制着,令指力无法发作,现在已经差不多到了极限,非得马上疗伤,将潜伏在她双臂经脉中的指力化解不可。 高兰匆匆跑到了楼上,只留下高钱多一个人在大厅里。 他呆呆在站在大厅里,脸色阴睛不定。过了好一阵,才低声咆哮道:“妈的,这个野丫头,总有一天,老子要把你摁在身下!”说完,他冲门外大吼一声:“肖庭!” 正在门外值守的保镖肖庭开门走了进来,对他略一躬身,说道:“什么事,少爷?” 高钱多咬牙道:“打电话,把所有人都叫过来,老子要亲自带队,干掉那小痞子!” 肖庭点头道:“是,少爷。”他掏出了手机,刚准备拨号,忽然闷哼一声,一头栽倒在地。后脑勺上不知何时多了个圆形孔洞,鲜血掺合着脑浆泊泊流出。 第二十五章 清官难判女人鬼(上) 高钱多骇然望去,只见厅中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一身黑衣的少年,正一手插在裤兜里,另一只食指平伸,拇指翘起,摆着手枪瞄准的架势,笑眯眯地看着自己。 “是……是你?”高钱多打起了摆子,牙齿不停地撞击着,发出阵阵格格声。 那少年自然便是闫天了。他追踪高兰摸进了高家别墅,神不知鬼不觉地清理掉了外面的几个保镖,从窗口溜了进来,一记一阳指隔空点死了保镖。 “你,你想干什么?”最初的震骇过后,高钱多强自镇定下来,一只手缓缓地向腰后挪去,那里别着一只金黄色的手枪。 “砰!”闫天口拟枪响,同时手腕微微一抬,一道无影无形的指劲发出一阵鸟鸣似的啾啾声,准确地击在高钱多的手腕上,将他的手腕打了个对穿。 从闫天现在一阳指的破空声和隔空距离来看,他的指力又进了一步。 高钱多惨叫一声,扼住了受伤的手腕,鲜血从那对穿的血洞中泊泊流出,很快就将他的半只袖子染成血红。 闫天呵呵笑着,走到高钱多对面,大刺刺地在沙发上坐下,使劲靠了靠沙发靠背,叹道:“多好的沙发啊,有钱人还真是不一样。” 高钱多怨毒地看着闫天,颤声道:“你想杀我?” 闫天笑看着他,说道:“别紧张,先坐下,坐下咱们慢慢说。” 高钱多这时候也颇为硬朗,身子因疼痛而不住地颤抖着,额上冷汗淋漓,却咬紧牙关一声不吭。 他在闫天对面的沙发上缓缓坐下,两人之前隔了一张玻璃茶几。 “你想要什么?”高钱多沙哑着嗓子问道:“钱?” 闫天摇了摇头,微笑道:“我要钱干什么?你难道不觉得,那运钞车啊,银行啊什么的,对我来说几乎都是不设防的吗?我到这里来呢,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 说话间,本来搭在沙发扶手上的右手忽然向前伸出,一根中指闪电般比了出来,一道指劲破空射出,在瞬间便洞穿了高钱多的咽喉。 骇人的血洞出现在高钱多咽喉正中,喉节被打得粉碎,鲜血先是向前喷了一下,然后泉水般涌出,顺着他的脖子往下淌,很快就将他的白西装染成刺目的红色。 高钱多喉咙中发出阵阵格格声,眼珠子快要瞪了出来,他无力地靠在沙发上,大小便同时失禁,身上散发出一阵难闻的恶臭。 。”闫天将刚才没说完的那句话的最后两字说了出来。 拍了拍沙发扶手,闫天站了起来,双手向上伸展而出,闭上双眼颇有些陶醉地自语道:“这感觉真棒……操生杀大权于手心……没想到我还真有当杀人狂的潜质。” 闫天却是不知,他今天连番运用天眼,心态不知不觉已被天眼所改变。天眼的拥有者,从古至今都是拥有无上威严的上位者,手握世人生杀大权的优越感早已被祖先的遗传基因刻入了他的灵魂深处。 自我陶醉了一阵,闫天感应气机全开,探出整栋别墅中除了高兰的气息之外,就只剩下一些微弱的,无害的活人气息。 那些人估计就是高家的佣人什么的了。 闫天今晚虽然很是杀了几个保镖,又取了高钱多性命。但是佣人这种纯打工者,只要没亲眼目击闫天杀人,闫天却还不想伤害他们。 脚踩在厚厚的地毯上,闫天没有发出半点声音,如一团风般上了二楼,顺着被他锁定的高兰的气息寻去。 他在二楼的一间房门前停住脚步,高兰就在这房间里面。从气机感应上判断,她现在似乎正处于入定调息的状态。 闫天想了想,明白过来她现在正干什么。一阳指的指劲不是那么容易化解的,高兰的功力本就不如他,要想化解一阳指劲,当然既费功夫又费神。 把手轻轻地放在门锁上,输入一阵阴柔的暗劲,将门锁破坏掉 关好门,闫天前行几步,经过卫生间,便看到了正以五心朝天的姿势端坐在房间正中那张大圆床上的高兰。 只见她两道秀眉紧锁,樱唇紧抿,天使般美丽纯洁的面孔上带着一丝痛苦的表情。 闫天在正面看了一阵,又绕到侧面,像一个鉴赏家般,打量着她的背部和圆臀。 绕来绕去看了好一阵,沉浸于入定状态的高兰竟然仍未发现闫天的到来。 闫天摇了摇头,爬到床上,满脸神圣而坚定的表情 握住了! 这是他第二次握住她的了! 高兰终于被闫天弄得睁开了双眼,当她看到闫天那一脸庄重神圣的表情时,只觉喉头一甜,一股鲜血不受抑制地喷了出来,喷了闫天满脸。 第二十六章 清官难判女人鬼(下) 吐血之后的高兰再也保持不住坐姿,身子一软,正好倒进闫天的怀里。 闫天深吸一口气,全身真气高速运转,将挂在他脸上的血珠震了开去,弹落到床上,染红了床单。 他抱着高兰柔软的娇躯,只觉她的身子烫得惊人,皮肤已变成了一种病态的粉红。 闫天呵呵一笑,道:“不就是走火入魔了么?有什么了不起的?”说话间,他一手抵在高兰命门上,输入一股中正柔和的真气,帮她捋顺在经脉中乱窜的真气。 高兰闭着眼轻嗯一声,似乎很是受用。她 虽然闫天只能用真气助她理顺乱流的真气,不能将自己的真气留在她体内。但是经闫天这一手段的施展,高兰潜意识中算是已经被他打下了闫天大少的标签。日后除了闫天之外,在也不会中医别人。 这一切当然是闫天一早预计好的。 他当然知道高兰运功正到紧要关头,于是故意刺激她,令她走火入魔,然后借助她调匀真气之时,施展摄魂术。 在闫天强横无比的真气刺激下,高兰入魔的气脉在得到及时救助。 按理说,高兰作为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杀手,心志是相当坚毅的。如果不是走火入魔在先,闫天也决不能这么轻易摄魂成功,在他这敌人面前如此失态。 他终于还是本着大无畏精神和坚定的毅力忍了下来。。 “为什么帮我?”高兰喘息了一阵,闭眼问道。 闫天揉了揉鼻子,强制自己转移视线,说道:“因为我刚才杀了你哥,所以现在呢,就还你高家一条命。” 高兰一惊,猛地坐了起来,一阵激烈地颤动,“你说什么?你……你杀了我哥?” “是啊!”闫天转过头,无比真诚地凝视着高兰的眼睛,“我希望你能理解,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喜欢成天有一堆蟑螂围着你捣乱的。我没有办法,我想过幸福生活,我不想自家院子被枪关机和炸药打上天,所以我只好先下手为强。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高兰愣了半天,终于无奈地摇了摇头,叹息道:“你跑路吧。” “跑路?笑话,我为什么要跑路?”闫天不屑地嗤笑道。 高兰低下头,说道:“老爷子高启盛只有我哥他一个儿子,你杀了他,他绝不会放过你的。你也知道,高启盛老爷子有的是钱,势力又大,他如果要对付你的话,可以调动起你绝对无法想象的力量。” 闫天点了点头,道:“市警局局座是你家大姑爷,市法院院长是你家二姑爷,市长是你老爸的战友,a市第一大黑帮的实际掌控者是你。我知道,你们高家财雄势大啊!” 这些内幕自然是冷冰彤告诉他的,冷冰彤作为一个警察,这点关系网还是清楚得很的。 “你,你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这么莽撞?”高兰也不知自己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竟然劝起这个自己本来要杀的少年来:“就算你功夫很厉害,可是你能抵挡得住多少人?一个特警小队还是一个特警中队?我手底下的黑帮有多少条枪你知道吗?老爷子在黑白两道上可调动的能量多大你知道吗?退一万步讲,就算你是打不死的超人,可是,可是跟你在一起的那几个女孩子怎么办?她们能跟你一样厉害吗?你有把握保护好她们吗?” 说到这里,高兰的语气竟然有些幽怨。 闫天意味深长地看了高兰一眼,慢悠悠地道:“除了你之外,就没人知道高钱多是我杀的啊! 第二十七章 神秘杀手(上) 高兰的心没来由地一颤,她不敢置信地看着闫天,颤声道:“你……难道你想杀我灭口?” 闫天呵呵一笑,道:“你认为呢?我想杀你灭口的话,用得着费力救你吗?” “那你究竟是什么意思?” 闫天笑呵呵地道:“当然是希望你能替我保密啰!” “不可能!”高兰斩钉截铁地道:“虽然我也讨厌我哥,但是老爷子对我有恩。老爷子让我跟我哥住一起,就是希望我能保护他。现在我哥死了,老爷子问起我来,我能说我不知道真相吗?这绝对不可能!” 闫天耸耸肩膀,道:“那我就没办法了,只好……”说着,他一只手缓缓按向高兰的肩膀。 高兰眼中闪过几分幽怨,几分绝望,她的手甚至还抖了一抖,似乎想要挡住闫天的手掌。但是她终于还是没动,她闭上眼,任闫天那只看上去重逾千钧的手掌落到了自己的肩膀上。 没有想象中狂暴的真气涌入自己体内,将自己的内脏全部破坏的情形发生。她张开眼,却见闫天只是轻柔而随意地抚摩着自己的肩膀,眼神中有着一抹赞赏之色。 “知恩图报,恩怨分明,你很好,我喜欢。”闫天微笑道:“听说你是命运杀手组织的骨干,亚洲第一快手精灵。据说你出任务成功率是百分之百,再难杀的目标都逃不过你的狙杀,从来没有失手过。而我认识的一个警官则告诉我,你在黑道上的外号叫百人斩魔女,杀的人超过一百。呵呵,一个超级杀手,一个黑道枭雄,名声虽然不怎么好听,性格也够恶劣的,但是这份执着,却让我有些敬佩。” 高兰越听越心惊,失声道:“你,你怎么知道我就是……我就是精灵?” 她此时已经乱了方寸,如果换一种情形,恐怕就算闫天证据确凿地说她就是精灵,她也不会承认。 “我是怎么知道的,你不需要知道。”闫天笑吟吟地挑起她的下巴,说道:“我知道你们做杀手的,一定得有很多仇家。你说,要是我把你的身份泄露出去,引起了你的仇家甚至政府的注意,你的组织会不会保你?” 高兰叹了口气,道:“你尽管说吧,大不了一死。但是你如果想用我的命来威胁我,让我隐瞒今晚的真相,你不如现在就杀了我。” “我说了,我喜欢你。”闫天笑道:“既然我喜欢你,我为什么要杀你?今天我来这里杀人,没有任何目击证人,也没留下任何线索。我唯一的威胁就是你,若是你把真相泄露出去的话,我势必会被高家调动所有的力量追杀。” “那,那你快逃吧!”高兰的语气已经像是哀求,“我求你了,带上你的女朋友们快逃吧,离开鹤市,走得远远的,走到老爷子的势力触碰不到的地方,你就安全了。” “我为什么要逃?”闫天竖起一根手指,摇了摇,说道:“我非常喜欢一句古语,说是‘防患于未燃’。你看,你会泄露今晚的真相,而高家又要对付我。但是我既不想跑路,又不希望自己和我身边的人受到伤害。怎么办呢?办法还是有滴。” “你……”高兰难以置信地瞪大了双眼,“你要……” “呵呵,呵呵,”闫天无害地笑着,笑容甚至有些傻憨,“我没有办法啊!其实所有的事情都要着落在你身上啊!高家那些老爷、姑爷的命,全都是你一句话的事儿啊!你看,现在还早得很,离天亮还有好几个小时,我的功夫你也见识过了,杀几个人……用不着多长时间吧?” 高兰沉默良久,才长叹了口气,说道:“你好狠。实在没有想到,你会是一个默默无闻的高中生。” “你的真面目又有多少人知道呢?”闫天笑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也是和我同校的学妹吧,今年高二。” 高兰摇了摇头,道:“我哥真是活该,怎么能惹上你了呢?” “各人有各人的幸福,各人也有各人的不幸。”闫天拍了拍她的肩膀,笑道:“你哥这十几年享受的,已经超过了很多普通人几辈子所享受的,所以他应该死而无憾。” 高兰幽幽地道:“你走吧,我会隐瞒今晚的真相的。以后……高家的人不会找你麻烦的。” 闫天点了点头,“那样最好,不然的话,我不介意做一回冷血屠夫。” 说着,他在高兰的**上轻轻抚摸一把,跳下床去,说道:“走之前,我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 高兰苦笑道:“你好像已经抓住了我的罩门,你想问什么,我能不答吗?” 闫天道:“那好,能不能告诉我,你练的是什么功夫?师承何派?这世上像你一样的功夫高手还有多少?你知道,我并不是想打探你门派的情况,这点江湖规矩,武侠小说中说得很清楚。我只是……只是想知道是否还有很多同行,否则的话,也太寂寞了。” 高兰又沉默了一阵,才说道:“我的门派叫‘幻音坊’,除我师父之外,我还没见过一个功夫高手。师父是否有师兄弟,我是否有师兄弟,我都不知道。” “幻音坊……幻音坊……”闫天喃喃念了一阵,点头道:“谢谢!”说罢,走到窗前,推开窗子一跃而下,飞快地消失在夜色之中。 高兰在窗前盯着那渐渐融入夜色的背影,伫立了好一阵,等那背影完全消失之后,她才拿起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过了好久,电话接通了。她面无表情地说道:“爸,哥死了……是被人杀的,杀手……我没看到……” 第二十八章 神秘杀手(下) 高启盛今年六十一岁,年青时是个大学生,开个小灵通店,他哥高启强是个卖鱼的,用几年的时候把一个小渔贩摇身一变成了企业家。 再往后,发展成强盛集团,开养殖场、包装厂、酒精厂,酒吧,游戏厅,又用几年年的时间,赚到了十亿家财。 这个商业上的奇才不甘心就此满足,行业领域渐渐涉及到超市、地产等等,再用十年时间,到强盛集团在亚美历加国纳斯达克上市之后,总资产已至一百二十亿,还是美元。强盛集团成为鹤市及其周边城市当仁不让的第一龙头,高启强也以一百二十亿美元的身家跻身华夏国富豪榜前二十位。 他弟高启胜的思想很封建,他表面上对男女一视同仁,但是传宗接代的观念却深入骨髓。他四十三岁那年,才有了一个高钱多这唯一一个儿子。 现在高钱多死了,这位身材瘦长,满头花发,面容阴沉得近乎扭曲的老人,站在儿子死不瞑目的尸体前,眼神如死灰般黯淡。 他的身后站着高家的几个重要人物。 大女儿高凤以及身为鹤市警局局长的大女婿张海涛,二女高莲以及身为鹤市法院院长的刘吾仁,小女儿高兰。 五十多个黑西装保镖将高家别墅团团围住,七辆警车停在别墅门前,三十多个警察在现场忙碌不休。 一个法医有些局促地站在高钱多的尸体旁,在高家老爷子还没同意动手之前,这小小的法医根本不敢有所动作。 凝视着儿子的尸体,高启盛沉默了好一阵,才冷声道:“凤儿,把最近和我们有生意上纠纷的单位个人的名单列出来。” 高凤点头应了声是。谁都知道老爷子这话是什么意思,老爷子准备对所有的可疑对象动手了,一个都不想放过。鹤市看来从明天起,就要发生大地震了。 “莲儿,明天去钱多的学校,把所有和钱多有矛盾的学生的名单给我列出来。我不能让钱多走得也不心安,得多送几个人下去陪他。呵呵,钱多没别的爱好,就喜欢玩玩小女孩,欺负些小孩子,喝喝ad钙……男孩子嘛,都是这样的。”高启盛已经陷入一种冷静的疯狂,他的语气并不激烈,沉着地发着令。但是他的命令,却让所有的人不寒而慄。 当着警察的面说出这样的话,明确地表达出自己展开血腥报复的想法,整个鹤市恐怕也只有高钱多一人。 “这……不好吧?”高莲犹豫了一下,“这样恐怕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有什么不好的?”高启盛冷冷地扫了二女儿一眼,冰冷的目光顿时让高莲吞下了后面的话,“你们要记住,钱多死了,你们身为姐姐、姐夫,就有义务替他报仇。影响?谁死了有我儿子死了的影响大?” 高莲默默叹了口气,应了声是。 “海涛啊,你明天撒网吧,把所有流窜到鹤市的罪犯都抓起来,尤其是身上有命案的。他们那种人渣,活着也是浪费粮食,来给我儿殉葬也好。”高启盛淡淡地吩咐大女婿。 张海涛很干练地点了点头。 “还有黑道……黑道……”高启盛默默念了几遍,对管家毛峰才说道:“峰才,明天把小兰手下的人动员起来,砸平所有黑道的场子,把他们老大都给我抓起来,死活不论!好了,现在开始给钱多验尸吧。小兰,你跟我来。” 高兰随着高启盛忐忑不安地来到楼上,进了书房,顺手关上了房门。 高启盛背着手望着漆黑的窗外,沉默了好一阵子,才缓缓说道:“把今天的事情给我详细说一遍。” 高兰说道:“今天……今天我在楼上睡觉,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听到一声惨叫。当我赶到楼下时,哥已经死了,保镖也死了好几个……” “废物!”高启盛终于撕下了冷静沉着的外衣,他回过头来怒吼一句,一记耳光重重地甩在了高兰脸上,将她光洁的面颊抽出大块浮肿,“你他妈就是一废物!” 他指着高兰,吼道:“老子把你领回来做什么的?老子养你是做什么的?妈的,老子是让你保护我儿子的!现在他死了,你怎么没去死?你不是枪法很好吗?你怎么就没保住我儿子?啊!你告诉我,你告诉我,谁杀了我儿子,是谁杀了我儿子!”说到这句话,他面孔变得无比扭曲狰狞,双手狠狠地掐住了高兰的脖子,疯狂地摇晃着。 “爸……”高兰不敢运功震开高启盛,艰难地呼吸着,脸涨得通红。 “别叫我爸,我不是你爸!你这个野丫头,要不是看你身手不错,你当我会把你领回来浪费粮食把你养着?啊?你他妈是什么东西!你也配姓高?配当我高启盛的女儿?我告诉你,你就是一野种,我就是把你当条狗一样养着!”高启盛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我儿子活着你才有活着的必要,我儿子死了,你这条命就不用留下了!老子知道钱多一直喜欢你,老子现在就掐死你,让你给他陪葬,让他在阴间接着保护她!给我死!” 高兰震惊了,她瞪大双眼,眼中几乎完全失去了神彩。高启盛的话像一记记重锤,不停地锤打着她的心脏,最后一句话则彻底将她的心粉碎。她不停地流着泪,身子像是完全失去了力气,任高启盛掐着她的脖子甩动。 高启盛体格硬朗,虽然年纪大了,可是手依然有力。他掐得很用力,高兰觉得自己的呼吸快要停顿了,眼泪不断地往下淌,眼珠子似是在往外凸,舌头不受控制地往外吐。她知道自己快要死了,她好像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心和支柱,她忘了自己只要一伸手,就可以将这个老人立毙掌下。 “嘶……”一声撕裂的大响,高启盛不知何时,腾出一只手来,撕下了高兰上半身的半边裙子 但是这一撕,也让高兰清醒了过来! 第二十九章 心的归属高兰 高兰没有杀高启盛 当她被高启盛出格的举动惊醒过来时,稍一运劲,便震开了高启盛的双手,震裂了他的虎口。她举起手掌,那掌上泛着晶莹如玉的金属光泽向着高启盛头顶拍落时,老人癫狂、绝望的眼神却让她无论如何也无法将掌拍下去。 毕竟他曾把她当作女儿养了数年,无论是真心还是假意,毕竟在这几年间,他都尽可能地宠着她,爱着她,让从婴儿时就被丢在孤儿院门口的她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她流着泪,放下了手掌,抓起破碎的裙子掩住自己,扭头跑出了书房。 一切都是虚假,原本养父只是看中了她的能力,为了能让她心甘情愿地替高家卖命,才披上了一层伪善的外衣。 在这一瞬间,她对这个家,对这个养父,再无半点留恋。 她一路洒着泪冲到了楼下,在大厅众人目瞪口呆的目光注视下,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冲出了大厅,来到了院中。又在院中保镖和警察吃惊骇然的目光中,以蝴蝶穿花般的身姿穿过人群,冲出了别墅大门,从一辆横在别墅大门前的救护车上一跃而过。 她跳起了两米多高,这不是人类能够跳起的高度,但她已经顾不得去想自己究竟有多么惊世骇俗。 她心中一片混沌,她心如死灰,高启盛的话语如震雷般在她脑海中回荡,一次又一次地敲击着她那已碎成千瓣的心,似要将其碾成粉尘。 她浑浑噩噩地冲出了别墅小区,冲到了街上,用她最快的速度狂奔着,飞驰着,毫不吝惜地大量消耗着真气。 幸好现在已是凌晨三点多,否则的话,不知有多少会被她骇人的速度震惊。饶是如此,街上还是有少许夜行的车辆和行人。因为她恐怖的,不加掩饰的速度,还引发了一起一辆出租车和一辆小轿车在某个十字路口相撞的车祸。 高兰自己并不知道,她在无意识中所去的方向,竟是闫天那处于郊区中的祖屋所在的方向。而她更不知道的是,当她冲出别墅小区之后,她身后已经跟上了一条人影。 那人影的速度比她更快,动作比她更轻盈更飘逸更诡异。他初时跟在高兰后面,在建筑物和路灯照射不到的阴影中潜行一阵,便赶到了她前边,然后静静地,远远地看着她。等高兰又跑到他前边之后,他便再次跟在她后边跑。那情形,看上去像是在观察着她,又似乎有一点点保护的意味。 至少,在高兰失心疯般地于大路上狂奔,险些被一辆迎面冲来的一辆卡车正面撞倒时,是他遥遥地一掌拍出,强行扭转了卡车的运行路线,令卡车险险地擦着她的身子冲了过去。 卡车司机疯狂地咒骂着,猛打方向盘,竭尽全力控制着被突如其来的大力推得险些冲上人行道的卡车。两道雪亮的光柱打到了人行道上一座大厦门前阴影中的那人影上,短短的时间内映亮了他的身影。 那人影正是闫天。车头灯照耀下的闫天,嘴角含笑,神情古怪 他的衣裤鞋袜已经被他自己扔进了垃圾箱。毕竟他曾在高家别墅里走过坐过,衣服上掉落的纤维也可能成为证据。没办法,现代的侦破技术太高科技了,为保险起见,闫天只能裸奔。 只是一闪,闫天便消失在卡车灯柱之下。卡车摇摇晃晃地重新上了正道,胆战心惊的司机没能发现鬼影一般的闫天。而早已与卡车擦肩而过的高兰,更没有注意到他。 闫天很快又跑到了高兰前头,遥遥地注视着她。她破碎的裙子,脸上那醒目的红肿痕迹,被闫天看得清清楚楚。 “看样子,她走的……好像是去我家的方向啊!”闫天摸着鼻子喃喃自语:“听说溺水的人在最绝望的时候,会本能的抓住一根救命稻草。瞧小丫头这伤心欲绝的样子,难道她把我当成了那一根救命稻草?” 高兰几乎是亡命狂奔,从市区跑到郊区只用了不到半个小时。当她踏上通往闫天家的,那条遍地坑洼的泥土路时,跟在她身后的闫天紧赶几步,又赶到了她前头,站在路中央静静地等着她。 浑浑噩噩的高兰好像失去了所有的应变能力,对堵在她前头的闫天视若无睹,直接一头撞上了他。此时高兰浑身遍布真气,疯狂运转的真气令她在高速奔跑时的一撞,有如一辆时速跑到六十公里的小汽车的撞击力。 闫天浑身一震,一股阴柔的劲力将她的撞击力导入脚下的泥地中,双足陷入泥里,直没至踝。 洒泪狂奔的高兰感到自己好像撞上了一堵墙,但是那堵墙却没有丝毫坚硬的感觉,反倒是温暖柔和。以她现在的速度和浑身缠绕的真气,如果真是撞上了一堵墙的那话,那堵墙势力给她撞出一个大洞来,但是她自己也非得被震伤不可。 但是现在,高兰却毫发无伤。 抬起头,朦胧的泪光中,那满面悲天悯人神情的少年正挡在自己面前,他那一双有力的大手也没有像以往那样,抓在自己的胸脯上,而是紧紧地,握住了自己的肩膀。 高兰纷乱的心突然一下子宁静起来,她所有的委屈和心酸仿佛在这时找到了渲泄口。她紧紧抱住少年的腰身,头埋到他宽厚的胸膛里,痛哭出声。她本能地感到,只有在这里,她才能找到宽慰。也只有这里,才是再一次失去了家庭,如浮萍一般漂泊的她,可以放心停泊的港湾。 他有力的臂膀,宽厚的胸膛,就像山一样,给了她一种无法言喻的安全感。 强忍着胸口的窒闷感,闫天温柔地笑着,抱着她的肩膀,轻轻拍着她的后背,柔声道:“乖,没事了,哭出来,然后好好睡上一觉。太阳升起的时候,一切的痛苦都会过去……” 高兰的哭声渐渐小了,精神和体力双重透支的她,在闫天的怀抱中渐渐睡去。 闫天现在的心里,对这可怜的少女,只有悲悯。 他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看少女狼狈伤痛的样子,他可以猜测出她一定是受到了极大的委屈。 “唉,无害的美女是用来怜爱的……她现在这样子,对我已经无害了……”闫天暗叹道。 横抱起沉沉睡去的高兰,她的头还埋在闫天的胸膛上,双手还紧紧地挂在他的脖子上,一刻也不愿松开。 闫天深吸一口气,胸口那隐隐的窒闷感已经消失了。强行截下高兰时,正面承受她那一撞受的暗伤已经被他雄浑无比的真气治愈。 “我们回家……”闫天低下头,看了熟睡在自己怀里的小姑娘一眼,喃喃说道。迈开大步,他如风一般向着自家祖屋掠去。 诗可馨、冷冰彤、公孙镜、宋慧智、孙殇香各搬了一把躺椅,坐在祖屋大院门前,望着门前的土路。 诗可馨不住地咬着嘴唇,红润的嘴唇已经被她咬得发白。在闫天离去的这段时间里,冷冰彤等女已经将所有的事情向她解释了一遍,公孙镜、宋慧智、孙殇香甚至还让诗可馨亲眼见证了她们的能力。 现在诗可馨终于知道,为什么闫天急着教自己功夫,为什么他说不让自己离她太远。 原来自己身边这四个看上去各有千秋的大小美女,居然都是带刺的玫瑰,叼着不定时炸弹的女暴龙。 而闫天去追踪的那个高兰,居然是世界最大的杀手组织,“命运”组织的骨干,亚洲第一快手精灵。 震惊过后的诗可馨很替闫天担心。 她并不是担心闫天打不过高兰,事实上,闫天已经徒手击败了使用枪械的高兰一次,在诗可馨看来,高兰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闫天的对手。 但是,高兰背后却有个命运杀手组织。 据冷冰彤所说,命运杀手组织是由六个比公孙镜她们更强的人造神组建的国际级杀手组织,网罗了世界各国最顶尖的杀手。 这样庞大势力,如果闫天惹上了他们,那以后还可能有好日子过么? 说来说去,这件事情的起因还是她自己,如果她不是到闫天学校门口去找他,如果她没有被那恶少高钱多盯在眼里,那么这所有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可惜,没有如果,事情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为了自己,闫天惹上了高钱多,惹上了在鹤市一手遮天的高家。又因为高明的身手引来了四头女暴龙,还是特别漂亮,足以令闫天那小色鬼动花花肠子的女暴龙。接着又惹出了命运杀手组织的骨干杀手,间接惹上了杀手遍天下的命运组织。 “我怎么就这么背啊?”诗可馨喃喃自语:“算命的不是说我有旺夫相吗?唉,要是我不来找小天就好了……或者,我离开这里,会对小天好一些?小天的霉运就会改变?” 摇了摇头,诗可馨已经下定了决心。离开鹤市,离开闫天身边,将自己给闫天带来的霉运带走。这善良的姑娘,已经把所有的罪责都揽到自己身上了。 这时,冷冰彤忽然说道:“回来了。” “回来了?哪儿呢!”诗可馨跳了起来,上前几步看着漆黑一片的野外。她的眼力自然不能跟冷冰彤相比,冷冰彤看到了一里开外向着祖屋飞奔过来的闫天,而诗可馨却什么都没能看到。 没过多久,诗可馨终于看到了闫天。她看到了近乎裸奔的闫天,也看到了他手上抱着的,那上身的裙子破裂,高兰。 高兰的头埋在闫天胸膛里,手臂紧紧的勾着他的脖子 诗可馨忽然感到一阵乏力,心中满是酸楚的感觉。 “唉,算了,看来我还是离开的好。”诗可馨满心酸楚地想。 抱着高兰飞奔到大院儿门口的闫天却没有发现诗可馨的异样,他笑呵呵地看着众女,说道:“都还没睡呢?好了好了,我回来了,事情已经搞定,大家可以放心地休息了。可馨啊,去浴室放点热水,你等下帮高兰洗个澡。她太累了,得好好休息一下。” 一句“她太累了”,听在诗可馨耳中又产生了别的意思。她淡淡地道:“我很累了,还是你帮她洗吧,我去睡了。”说罢,径直走进了院子里。 闫天愣愣地望着诗可馨,说道:“怎么了你这是?冷警官,你们刚才是不是欺负她了?” 冷冰彤笑眯眯地,意味深长地看了闫天抱着的半裸的高兰一眼,说道:“我们怎么会欺负她呢?闫大侠,你难道不知道,当女孩儿爱上男孩儿后的正常反应吗?” “你说什么?”闫天仍是不明所以。 “没什么。姐妹们,我们也回去睡吧!”说罢,冷冰彤等女也搬起椅子,各自进了院子。 “我说,她怎么办?你们得留一个人下来替她洗澡啊!”闫天喊道,可是没人理他。 “这都是怎么了?怎么一个个都神秘兮兮的?闫天还没升级到大情圣的境界,对女人的心思还是一知半解,女人吃醋如此深奥的哲学问题,还不是他能够想明白弄清楚的。 愣了半晌,闫天自嘲似地一乐:“我给她洗也好,嘿嘿… 第三十章 可馨的爱 诗可馨走了。 她走的时候,天还没有亮。正全身心沉浸于吸取玉石中真气的闫天听到了一阵汽车发动的声音,但是他以为是冷冰彤等女中的某人早起上班。 等到他运功圆满,来到诗可馨的房间准备叫她起床时,她的房间内已经空无一人。 昨晚上闫天给高兰洗洗漱,给她安排房间让她睡下后,本打算与诗可馨一起睡的,但是诗可馨却拒绝了。 她没有说拒绝的理由,闫天也没往心里去,他还以为是小女生不好意思。 但是现在,闫天站在诗可馨的房间里,看着叠得整整齐齐的床铺,空无一物的衣柜鞋架,他才猛然醒悟,原来早上走的是诗可馨。 处于入定状态的他是没有时间概念的,他不知道诗可馨走了多久。在发现诗可馨走了之后,他本想马上给她打电话,可是他却发现自己居然没有电话! 手机、座机,什么都没有…… 而且就算家里有电话的话,他也打不了。因为当他想去找冷冰彤她们借个手机的时候,他才想起来,自己居然不知道诗可馨的电话号码…… 他一边咒骂着自己,一边用最快的速度冲到院子里。本来停放在院子里的,诗可馨的那辆宝马车已经不在了。他又发疯一般冲到院子外边,追着泥土路上最新鲜的车轮印迹,以最快的速度狂奔。 但是一直追到市区之后,他也没看到诗可馨的踪迹。 他只觉自己心里空落落的,好像失去了什么最重要的东西似的,难受、憋屈、酸楚。 他知道,在自己心里,诗可馨仍是最重要的。童年时代的她,扮演了他的保护者和大姐的双重角色,最近几日的她,则是一个乖巧可爱的小妻子形象。 她为什么要走?为什么连招呼都不打一个就走? 闫天心中百思不得其解。 仰起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他脸上强扯出一缕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有些颓然地摇了摇头,他喃喃自语道:“可馨…… 回到家中时,冷冰彤等女都已经起床了。看上去姥姥不疼爷爷不爱的公孙镜居然还会点厨艺,在闫天不在的时候,已经做好了早餐。虽然水平比闫天略逊一筹,但是还勉强算得上色香味俱全。 见闫天失魂落魄地进了院子,手上抓着一张煎饼大嚼着的孙殇香瞪着大眼睛含糊不清地说道:“闫天,你早起晨练去了么?” 闫天摇了摇头,话都懒得说,径直去了楼上,进了诗可馨的房间。 再次在房间内扫视一周,他忽然发现床上的枕头下压着一张字条。他取出字条,上面是诗可馨的笔迹。 “闫天吾爱,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你。 “这次回来见你,虽然和你在一起的时间很短,但是我过得很开心。 “过去那个比女孩子还要柔弱,每次打架还要我帮忙的小男生已经长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已经能够在最危险的时候,站在我的面前,给我一个令我无比安定的背影,告诉我说‘以后,就由我来保护你’。 “你知道吗?听到你那句话的时候,我差点儿哭了。还记得小时候的承诺吗?小时候,我除了答应长大后要做你最美丽的新娘子外,还答应你,会永远保护你,永远照顾你。 “但是现在我感到自己已经失去了保护你的资格,你已经强大到可以无惧任何人,已经强大到可以当我的保护神,当冷警官她们的保护神。 “我有些失落,但是我很高兴。也许我的个性太强了,强到一直以来,我都忽略了自己其实是个应该被男人呵护的小女生。 “现在不一样了,在你面前,我尝到了被呵护的滋味。直到现在,我才感到自己原来并不是那么坚强,我才明白原来我一直渴望被你爱护。 “而昨晚当我看到你和那个小姑娘……那样亲密地抱在一起时,我的心里痛得厉害。小天,我并不是好嫉妒的女人,我也不在乎你会有多少女人,真的。 “但是……但是我实在太爱你了。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从什么时候起爱上你的,我只知道当我朦朦胧胧地懂得‘爱’这个字以后,我心里想得最多的,就是在大洋彼岸的你。而小时候许下的,长大后给你做新娘子的承诺,我从来都不曾忘记。 “也许,我生下来就注定是为了爱你吧。 “小天,你爱我吗?如果爱我,如果你不爱我,又为什么说会一辈子保护我?我心里好乱,我不求你心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只是想……只是想在我将自己完整地交给你时,你也一样完整。 “请原谅我的不告而别,我需要时间理顺我的心。 “小天,答应我,在你考上北大之前不要来找我好吗?我在北大等你。相信到了那个时候,我会忘记昨晚的事,也会把自己完整地交给你。 “对了,我拿走了一本人体穴道经脉图解,你说要教我功夫,我一定会认真学习的。在你正式开始教我之前,请让我自己先摸索一阵。你放心,我这么聪明,对着那本有着详细图解的书,一定能把你要教我的穴道、经脉先弄清楚的。到时候你来了北大,就可以直接教我功夫了。 “加油啊小天,你是最优秀的。虽然你现在的成绩不好,但是我相信,只要你肯努力,一定能考上北大的。别忘了,你,是天才,是我诗可馨注定要嫁的男人。 “等你。 “你的,可馨。” 纸上有着淡淡的香气,还有着几滴干涸的水印,闫天摇了摇头,自嘲地一笑,自语道:“真是笨蛋……我闫天怎么会有这么笨的老婆?天地良心,老子和高兰什么都没做啊! “唔,那看来可馨姐真是误会了。”一把含糊不清地声音在闫天耳边骤然响起,把闫天吓了一跳。转头一看,只见孙殇香不知何时已经到了他身旁,正一边鼓着腮帮嚼着煎饼,一边凑着小脑袋看着闫天手上的字条。 “我拷!你什么时候进来的?怎么这么神出鬼没?”闫天叫道。 “呵呵,早就进来了。本来是叫你下去吃早餐的,见你在这儿发愣,就凑过来看看啦!”孙殇香笑嘻嘻地说,小嘴儿上涂满了油,红得发亮。“闫天,你还真的蛮厉害嘛!三岁起就知道占女孩子便宜了,难怪可馨姐会误会你哦!” “咳……”闫天干咳一声,飞快地叠好纸条,塞进了上衣口袋,一本正经地道:“小香香啊,我呢,本来以为你是个聪明的女孩子,可是现在看来……”他有些遗憾地摇了摇头,“你的小脑瓜子还不算很聪明嘛!” “为什么?”孙殇香不满地说道。 “可馨很明显在跟我斗气,她是误会我了,所以才夸大其词。我这么老实一个人,像是从小就会耍流氓吗?”闫天义正辞严地道:“不要人云亦云,要相信自己的判断力,这才是智者所为。” “哦……”孙殇香点了点头,说道:“我明白了。可是我好像亲眼看到过你? “咳咳别说了……”闫天又干咳起来,“那什么……那什么,哦,我去吃饭。” 说罢,几乎是落荒而逃地跑出了房间,往楼下跑去,身后传来孙殇香得意洋洋的笑声。 “咦,你起来了?干嘛不多睡一会儿?”闫天在楼梯口碰到了刚从房间里出来的高兰。 高兰一见闫天,小脸没来由地一红,低下头轻声说道:“睡好了,想起来跑跑步。你,你陪陪我行吗?我有话跟你说。” 闫天摸着脑壳,说道:“这样啊……好吧,没问题。” 高兰闻言甜甜地一笑,先去卫生间洗漱一番,然后回屋换了身运动服,便和闫天一起出了院子。闫天刚到院门口,便听孙殇香在身后叫道:“闫天,不要对不起可馨姐哦!” 闫天回过头,恼羞成怒地道:“小丫头别瞎说!我们是清白的!清白的!” “嘻嘻……可馨姐知道我在你隔壁班上,她可是已经拜托我照看你了哦!”孙殇香倚在堂屋门口,笑嘻嘻地说道,小脸儿满是得意之色。“你要是敢做对不起她的事,我可是会向上级汇报的哦!” “闫天,如果不合适的话,我们还是不要一起出去跑步了。”高兰听出了些什么。 闫天摇了摇头,道:“别理她。那小丫头片子,不见棺材不掉泪。哼哼,总有一天,我会让她成为我胯下之臣……” “你说什么?”高兰对最后一句话比较敏感。 “呃,我说我什么了吗?没有吧?哈哈,你听错了,我什么都没说啊!跑步,跑步!” 一边讪笑着,闫天一边跑到了院子外,和高兰并肩在祖屋外的山坡草地上慢跑起来。 高兰的身材很好,尤其是在跑步的时候 虽然闫天已经不止一次看过她的**,抚摸过她的身子,但是现在她这样儿,又别有一番风情。长头发扎成马尾,跑步的时候一晃一晃的,显得英姿飒爽。 闫天几乎是一直盯着她看。说起来,闫天倒真有几分真小人风范。喜欢美女就是喜欢美女,想看就看,最多用严肃神圣的表情打打掩护罢了。 感受到闫天灼热的目光,高兰有些不好意思地偏过头去,道:“你,你在看什么?” 闫天呵呵笑道:“我在看风景。”话虽如此,眼睛却一直盯着她不断的看 反正被闫天看也看了,摸了摸了,高兰虽然有些不好意思 “闫天,你已经惹下大祸了。”沉默了一阵,高兰说起了她准备告诉闫天的一件很要紧的事。 “哦?高家已经知道高钱多是我杀的了?”闫天眯起了眼睛:“你难道没有替我保密?” “不,我没有说出真相。”高兰清澈的目光迎上了闫天不知何时变得非常危险的眼神:“没人知道事情是你做的,但是因为你做的事情,将有很多人会替你背黑锅,替高钱多殉葬。简单点说,就是有很多与此事无关的人会因为你而送命。 第三十一章 杀,对抗强盛集团 “哦?高启盛真打算让那么多人为他儿子殉葬?”听高兰说出了高启盛的安排,闫天心里一寒,他实在没有想到,高启盛竟然会失去理智到这种地步。在找不到凶手的情形下,居然想把所有可能有杀人嫌疑的人一网打尽。 高兰点了点头,道:“我爸……”摇了摇头,将这两个字彻底驱出脑海,接着说道:“高启盛别看他表面斯文,实际就是个败类,他哥高强起做了正经生意,他则负责,黑道上的生意,这么多年,手上没少沾过人血。人命对他来说,都是有价的,他一直觉得每个人的命,都可以用钱来衡量。他相信只要砸出足够的钱,任何人的命都可以被他买到。” 闫天皱起了眉头,他抚着眉心,缓缓说道:“即使是混黑道的,也有罪不致死的……更别说那些只是与高启盛有生意上的摩擦的商人,和我们学校的学生了。相信我与高钱多的矛盾高启盛早晚会知道,说起来,我也该是他的清除目标之一。只是,他真的不该拖那么多无辜的人进去。” 摇了摇头,对高兰说道:“小兰,你打电话通知高启盛,就说抓到杀手了,但是杀手背后还有幕后主使,暂时还没查出来。让高启盛找个地方,带我去和他谈判。” “你,你要杀他?”高兰声音有些颤抖。 闫天阴沉沉地一笑,“我总不能让那么多无辜的人给我背黑锅吧?好了,马上去打电话,我还想考北大呢,高家这么搞风搞雨,我能有心情读书么?虽然有些不愿意,但我不得不说,正好我最大的软肋现在已经不在这里了,可以放开手脚跟他们玩儿。” 高兰道:“最大的软肋?是那个叫诗可馨的女孩子么?她是走了没错,可是你另外四个女朋友怎么办?高家财雄势大,如果调集黑白两道的力量对付你的话,你再厉害也保护不了她们……” “另外四个女朋友?”闫天哑然失笑:“她们哪儿是我女朋友,她们是我的雇主,我是她们的保镖。再说了,就她们那四头女暴龙,没去找别人麻烦别人已经要谢天谢地了,谁找她们麻烦那就是找死。” “真的?”高兰有些不相信,“她们看上去娇滴滴的……” “别被表面现象迷惑了,”闫天神秘地笑着,竖起右手食指摇了摇,道:“小看她们的人,可能连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好啦,回去吧,去给姓高的打电话。” “你,你一定要杀高启盛吗?”高兰虽然性格恶劣,杀人如麻,但是本质上不坏,最懂知恩图报。如今虽然已与高启盛决裂,对高启盛彻底绝望,但是听说闫天想要杀他,心里总是有些不安。 闫天深深地看了高兰一眼,说道:“我不懂你和高启盛究竟是什么关系,但我也清楚你昨晚受了很大的委屈。这样跟你说吧,高启盛我是非杀不可。谁叫他非要惹我呢?惹我不算,他居然还拖那么多无辜的人下水。我闫天虽然不是什么圣贤之辈,但也懂恩怨分明。我不杀他,就会有许多无辜的人因他而死。所以他非死不可。” 高兰问道:“那,杀了高启盛后,如果高家大哥高启强想要杀你,你怎么办?” 闫天不假思索地道:“杀了。” “那如果有人想替高家的人报仇呢?” “再杀。” “你……能不能只想着杀?” “没办法,我只是想安静地过上生活。” “如果天下人都来麻烦你呢?难道你能把天下所有的人都杀光?拜托,杀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 闫天不屑地嗤笑道:“你白痴了吗?天下人怎么可能都来找我的麻烦?难道他们都不用过自己的日子,就成天盯着我啦?有点常识好不好?没错,杀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但却是最有效最彻底的手段。只需要杀光所有对我心怀不轨的人,我就可以安枕无忧啦!行了,你不用再劝我了,打电话吧,我真的很想会会这个黑白通吃的大富豪了。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出手帮我的。” 现在的闫天,虽说并不是视人命为草芥,但是那种唯我独尊的性情已经渐渐在他心中滋长起来。 高兰叹了口气,道:“再陪我说会儿话行吗?打电话也不急于一时,高启盛虽然丧心病狂,但是他不可能在今天就开始报复的。他今天只不过是搜集资料,等资料搜集齐了,也不会马上动手。毕竟他想要那么多人的命,如果短短几天之内就全部杀掉的话,影响一定非常大。按他的习惯,除了混黑道和那些流窜的惯犯外,其他人他都会慢慢对付,制造出合理合法的意外死法。” 不知怎地,高兰竟然异常笃定地认为,闫天说要杀了高启盛,那么高启盛就一定会死。不管他有多少钱,有多大的势力,好像只要闫天说了要他的命,那他就必死无疑。她知道闫天已经铁了心想要高启盛的命,劝阻已经无用。 她心里现在是很矛盾的,一方面认为高启盛该死,一方面又觉得诱高启盛出来送死不该由她去做。这种微妙的心理驱使下,她便想与闫天多说些无关的话,让高启盛多活一阵子也好。 闫天哪会不知道她的想法?想了想,有心成全这丫头,说道:“行,那咱们再跑一会儿。” 二人沉默着又绕着祖屋跑了两圈,高兰忽然问道:“闫天,你有什么梦想吗?” “干嘛问这个?”闫天道,“你呢,你有什么梦想?” “我曾经的梦想,是帮高启盛除掉所有的对头,让他一见到我就夸奖我。你知道吗?我曾经最大的幸福,就是在帮他杀掉他的对头之后,他摸着我的头,不住地夸我能干。”高兰的语气无比苦涩,“可是现在……我的梦想不可能实现了。” “你的梦想倒真是简单。” 高兰摇了摇头,道:“就是这个最简单的梦想,也没办法实现了。高启盛……他原来只是把我当成工具,原来只是把我当成一条比较会咬人的忠犬。” “介意给我说说你的故事吗?”闫天忽然觉得小姑娘的话有些意思了。 “我……”高兰摇了摇头,强笑道:“说给你听又能怎样呢?已经没什么意义了。你呢,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啊?”闫天呵呵一笑,道:“安安静静地过我的生活,就是我最大的梦想。” “不可能。”高兰笃定地道:“像你这么强大的男人,不可能只有这种微不足道的梦想。我觉得你的梦想应该是征服世界。” “谁告诉你的?男人一强大就一定要征服世界么?”闫天不屑地道:“对我来说,最大的成就莫过于看着别人装x。” “呵呵,”心情郁闷了良久的高兰终于笑了起来,她挥起粉拳轻轻地捶了闫天的肩膀一下,嗔道:“闫天,别给我说这些话儿。 “真话啊……”闫天的目光忽然变得无比深遂,他深深地凝望着远处一碧如洗的天空,良久才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说道:“变形金钢……我小时候的梦想是成为变形金钢……” 高兰瞪大了眼睛,她停住脚步,望了闫天一阵,终于忍不住蹲下来抱着肚子狂笑起来。 “呵呵,女人就是这样。”闫天无奈地摇了摇头,“假话不信,真话也不相信。我真没骗你,我小时候的确是想成为变形金钢。” “别……别再说了,哈哈哈……笑死我啦……哈哈哈哈……”高兰很没有淑女形象地狂笑着,闫天一脸无辜地蹲在她面前,连连摇头。 “明天晚上九点,市南郊废弃的化工厂。我一个人带上你。”回到高兰的房间,给高启盛打完了电话,高兰告诉闫天高启盛的安排。 “哦?征南煤化工那可是个杀人灭口,毁尸灭迹的好地方啊!”闫天笑道。市南郊那个废弃的化工厂非常有名,离市区足有十五公里,与市区之间还有一座两百多米高的小山间隔,端着机关枪扫射都没多大问题。以前鹤市许多黑帮火拼的地点,都是安排在那里。据说那废弃化工厂的化学药品池里面,已经化掉不下于一千具尸体了。 “看样子高启盛很重视你。”高兰颇为忧虑地道:“对付一个杀手,尤其是已经被我擒住的杀手,随便找个地方见面都可以。但是他却安排在化工厂那里,足见他对我已经没有半点信任。” 闫天点了点头,道:“他可能会在那里安排大量人手。小兰,你已经失去了高启盛的信任,去了也起不到惑敌的作用。所以还是不要跟我去了,可能会有很大的危险,我自己去就行了,我知道地方。” 高兰摇了摇头,咬着嘴唇道:“不,我得跟你去。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高启盛了,无论如何,我都得去。” “好吧,反正你也是亚洲数一数二的杀手,只要注意照顾好你自己就行了。” 二人又商量了一阵,定好了计划。闫天知道高兰对高启盛有很深的感情,也不求高兰帮他,只让她到时候去了,自己寻个安全的地方藏好,保护她自己不受伤害就行了。 闫天回到自己屋里,换了身衣服,来到堂屋,只见冷冰彤四女正在堂屋里打麻将,不由奇怪地问道:“我说,你们都不用上班上学吗?” 孙殇香望着闫天甜甜一笑,“今天是周末呀,休息日呢!” “今天是周末吗?好长时间没上学,忘光光了。”闫天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又指着冷冰彤问道:“怎么警察也有休息日?” 冷冰彤白了闫天一眼,“警察也是人好不好?” “对了,我们去逛街好不好?”孙殇香忽然提议道:“休息日把时间浪费在麻将桌上太不划算啦!” “好啊!正好有个壮劳力。”冷冰彤说着,不怀好意地瞟了闫天一眼。 “你们慢慢玩,我还有事,先走了。”闫天准备开溜。开玩笑,陪女人逛街,那可是所有男人最惨痛的经历了。上次仅陪诗可馨逛了一下午,就累得快散架,现在要陪四个女人,哦不,出去逛街肯定也要拉上高兰,一共五个女人逛街,那还不得把他累死? 陪女人逛街的痛苦完全是心理上的,就算闫天武功再高,也怕受这折磨。 “站住!”见闫天想开溜,冷冰彤喝道:“如果你不陪我们逛街,哼哼,我就把你杀人的事情捅出去。到时候顶着个全国通缉犯的名头四处流窜,那种感觉想必不太好吧?” “几位姐姐妹妹想逛街啊,不知道有什么是小弟可以效劳的呢!”闫天搓着手笑容可掬地道,变脸之快,令人惊叹。 闫天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次被胁迫的逛街,竟会令他遇上对他此生影响最大的一个人。无论是从前还是现在,又或者是未来,那人对他的影响,一直就没有停止过。 第三十二章 最简单的爱 时代广场,鹤市最大的商超一体,位于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楼高三十六层,集酒店、餐饮、娱乐、百货贸易于一体,几乎全世界所有的百货品牌都能在这里找到柜台。 虽然时代广场大厦里任何一样东西,价格都是全鹤市最贵,但是它的生意仍是无比兴旺。在有钱人心目中,永远奉行“只买贵的,不买对的”这一行事购物准则。 这种昂贵的消费场所闫天自然没有来过,不过这一次他是作保镖兼壮劳力陪五个美女逛街的,倒也不必在意自己囊中羞涩,消费不起。 闫天等人一行六人,开了两辆车,直奔时代广场大厦而去。到了市中心的大厦前时,大厦门前占地面积甚广的停车场已经密密麻麻停满了车。平时时代广场的生意就够火爆了,何况今天这休息日?人多车多实属平常。没奈何之下,开车的冷冰彤和夏天玲只得将车开到地下停车场,幸好地下停车场还有车位。 停好车之后,冷冰彤等四女即火速杀奔大厦商贸柜台。高兰现在跟冷冰彤她们还不熟,所以便一直腻在闫天身边,挽着闫天的胳膊,看上去倒也郎才女貌,十分般配。 虽然逛街对闫天来说是莫大的痛苦,但是陪着五个足够称霸一方的美女逛街,也的确令闫天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今天大厦里人特别多,美女自然也不少,但是能及得上冷冰彤等女这一档次的却是绝无仅有。闫天走在五个美女中间,如被众星捧着的明月一般,走到哪里都能吸引住全场的目光。 享受着无数猥琐的、羡慕的、嫉妒的、仇恨的、钦佩的目光洗礼,闫天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似飘了起来。 男人是面子动物,没有面子的男人肯定度日如年。现在闫天则觉得自己有了百分百的面子,虽然这面子是他旁边的五个美女帮他撑起来的。 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的闫天,已经浑然忘了自己是被冷冰彤胁迫来逛街当苦力的,手上抱着的东西,提着的口袋越来越多,但是自我感觉却相当良好,不住地用最矜持的微笑,向那些用嫉妒到近乎仇视的目光向他行注目礼的男同胞们一一致敬。 从一楼的化妆品专场,到二楼的珠宝首饰专场,冷冰彤等四女不到一个半小时,就挑了价值五十余万的商品。四个女孩子买东西的钱全是冷冰彤一个人付的,看着冷冰彤拿出贵宾卡,用一种闫天从来没见过的,紫金色卡片刷卡结账,闫天本能地感觉到,如果能泡上冷冰彤的话,这辈子就不用在金钱方面再奋斗了。 闫天坚决不承认自己有吃软饭的企图。 他相信凭他现在的能力,就算去做杀手,去打黑市拳,去给国家领导人做保镖,去为国家或者大型企业做商业间谍,去开武馆教授学徒等等,无论做上哪一行,他都可以在短时间内积累巨大的财富。 闫天并非不爱财,但是对他来说,最爱的还是美女。 钱固然可以砸翻许多低层次的美女,但是在闫天看来,能够用钱砸翻的美女已经不能入他的法眼了。 为什么?庸俗! 过于追求物质,能够为钱而出卖自己的女人,其灵魂绝对高尚不到哪儿去。 他的追求是——泡到能够用钱把他砸翻的美女。 想想看,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能够泡到富可敌国的大美女,这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穷小子已经有了情圣级别的实力! 所以闫天对于赚钱并不是特别看重,有钱有势又怎么样?能有钱和势得到真爱么?用钱和势得到的,往往只是**,只是剥离了灵魂,不知爱情为何物的,犹如行尸走肉一般。 真正的情圣,是不屑于只得到的。 高兰今天没有买任何东西,她静静地依偎在闫天身边,像个幸福的小女人一般,挽着闫天的胳膊,甚至帮他提着冷冰彤等女买的东西。 女人天生就有购物的,高兰之所以没买任何东西,是因为她从高家跑出来的时候,身上没有一分钱。闫天曾一路跟着高兰,自然知道她的情况。看着高兰假装不在意地打量着冷冰彤等女买来的东西,闫天敏锐地捕捉到了她眼中深藏的那一丝羡慕。 拉着高兰的手,闫天来到一个项链柜台,挑了一款纯银的,嵌着一粒小小的水晶坠子的项链。那项链做工很精细,特别配貌似清纯的女孩儿。虽然价格只有一千多块,但是对闫天来说,这已经算是一笔巨款了。 “来,你试一下我看看。”闫天拿着项链,将它戴在了高兰的玉颈上。 “送给诗可馨的吗?”高兰一边摆着项链的位置,一边在闫天的打量下问道。 “唔,很漂亮……虽然是廉价商品,不过我也只买得起这种价格的了。”闫天退后两步,看着与高兰雪白的皮肤相映成辉的银色项链。那粒小小的水晶在她的乳沟上方闪闪发光,看上去就像一颗晶莹的泪珠,“很好看,很配你,别取下来,戴着吧,这是送给你的。” “送给……我的?”高兰正准备取下项链的手停住了。她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正冲着她温柔地微笑着的闫天,心中忽然有一种被阳光照遍了每一个角落的暖洋洋的感觉。那种感觉让她很舒服,又让她好想哭。 “怎么,不喜欢吗?”闫天笑着上前一步,将她耳边垂下来的长发捋到她耳后,“我知道你生在大富之家,这种廉价货可能以前看都没看过一眼。但是我只买得起这条项链,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会把链子换成铂金,把水晶换成钻石。” “不,我很喜欢,很喜欢!”高兰低下头,有些激动地抚着胸口上方的那粒水晶,她眼中闪烁着晶莹的光芒,好不容易才忍住了即将夺眶而出的泪珠。 “因为我,你失去了一切。”闫天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柔声道:“但是,请你相信,我会还回属于你的一切。” 高兰想说些什么,但是她不敢开口,她怕一开口,就会哭出来。 最完美的情人不是他能给你什么,而是他永远知道,你需要什么。也许只是肚子饿了的时候路边的一碗馄饨,也许只是冷的时候一件从他身上脱下来的,带着他体温的衣服。也许只是临别时的一句情话一个轻吻,也许只是他出差的时候,专程替你带回来的一个不到五块钱的小小发卡。 还有什么,比无时无处不在的关怀更让人感动的呢? “你们两个好了没有?”孙殇香忽然很是破坏气氛地拍了闫天的肩膀一下,大声说道:“我们要去女装部了,听说新来了一款意大利的中长大衣,是意大利首席时装设计师丁度?;格斯啦的作品,限量销售呢!我们要去抢购啊,迟了就来不及了。” “好了,我们走吧。”闫天笑了笑,拉起高兰的手,与孙殇香一起跟冷冰彤等女会合,走上电梯,往四楼的女装部而去。 “我会一辈子珍藏它的。”高兰忽然在闫天耳边低声说道。 “我会记住你这句话的。”闫天微笑。 下了电梯,走在闫天和高兰前面的冷冰彤四女忽然同时停住了脚步,四女的目光同时望向某一个方位。 “怎么突然不动了?”闫天问道。刚才四女还风风火火的要来抢购衣服,现在却突然一下子全都愣住了,难道说她们已经发现那款她们想要的衣服卖光光了? “嚣张……”冷冰彤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 “不可思议……”夏天玲的语气听起来很纳闷。 “居然有这种男人,好伟大哦!”孙殇香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花痴。 “……人渣。”向来不多话的公孙镜语气有些阴冷。 “究竟怎么了?”闫天纳闷地问道,他上前一步,分开冷冰彤和夏天玲,挤上去只看了一眼,然后他也呆住了。 前方,女装部的大厅中,总共十五个穿着各色服饰的绝色美女,正围着一个身高一米八以上,身穿黑色中山装,一头漆黑的长发披至腰际的男子,轻言细语地说着话儿。 那十五个美女,任何一个都是可以与诗可馨、冷冰彤等女相媲美的绝代佳人。她们或清纯,或妖娆,或妩媚,或高贵,或天真,或优雅。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最美最得体的微笑,所有人都用一种无比深情的目光,注视着站在他们中央的,那个神一般的男子。 没错,那是一个神一般的男子。 闫天只看得到他的侧面,但是那种不属于人类的高贵气质,令他就像天神一样,在俯瞰着芸芸众生一般。 现在那个男子正说着话,他的声音很柔,懒洋洋地好像对一切都不在意,“……是吗?那个叫丁度的意大利人真的这么厉害?唔,但是他设计的那套时装这里一共只有三件,给谁好呢?……就算有十五件也不行啊,你们要是穿同一款衣服的话,太单调乏味了。这样了,我们去意大利找他如何?让他给你们所有人,一人设计几套最合你们风格的衣服。” 听到这句话,冷冰彤小声嘀咕了一句:“太嚣张了……意大利首席时装设计大师,是他想请就能请得动的吗?” “好啊!”一个看上去最高贵优雅,清纯得如同天上仙子般的女子微笑着说道:“我也觉得姐妹们不该统一着装呢!” “那好,就这么决定吧。你们现在先去选衣服,互相参考一下,我累了,去那边坐一坐。”那男子说着,转过身,变成了面对闫天。 “啊……”“哦……?”冷冰彤等女突然齐声轻呼起来。就连闫天,也禁不住发出了一声轻呼。 在看到那男子正面的那一刻,闫天只觉好像在照着镜子一般,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第三十三章 老铁你重婚了 两人的相貌并不是一模一样,眉宇间甚至找不到一处相同之处来,但是无论是闫天自己,还是冷冰彤等人,在那男子转身的一刹那,第一个感觉都是看到了另一个闫天。 那是一种很玄妙的感觉,那男子的气质高贵如天神,眼神沉凝如帝皇,相貌已经不能用英俊来形容,甚至连完美这两个字都配不上他。 但是偏偏就是这样一个举世无双的男子,居然在那一瞬间,给了闫天等人一种和闫天一模一样的感觉。 找不到理由,说不清为什么,那纯粹就是一种感觉而已。 而那个男子,在转身的一瞬间也看到了闫天。当他看到闫天之后,他似乎也愣了一下,然后脸上浮出一抹神秘莫测的微笑。然后他迈开大步,向着闫天等人走来。 “妈的,如果不是有那个男人的话,那些美女应该全是我的!”闫天忽然异常愤怒地小声嘀咕了一句。 “如果不是因为有你的话,你身边的五个美女我一个都不会放过。”那个男人忽然张了张嘴,说出了这样一句话。他离闫天大约有十米的距离,但是声音就好像是在闫天耳边响起一般。闫天惊疑不定地看了看冷冰彤等女,发现她们一脸地若无其事,好像没有听到那男人的声音。 “只是幻觉?”闫天心道。 “我们走。”见那男子向着这边走来,冷冰彤撇了撇嘴,与孙殇香、公孙镜、夏天玲一起绕到一旁,避过那男子,走进了女装部大厅。不知怎地,那男子竟然给了她们一种非常危险的感觉,好像离他近了,就会被他吃掉一般。 “小兰,你去跟南警官她们挑衣服。挑好了,我来给你付账。”闫天直觉那男子是来找他的,找了个借口想支开高兰。 高兰看了闫天一眼,又看了那男子一眼,道:“那,我过去了。你,你小心一点。”她也感觉到了那男子有一种危险的感觉,但是她恍惚间又觉得,那男子似乎对她身边的闫天没有任何危险。好像那男子所有的危险,只是对女人而言。 当高兰离开后,那男子已经走到了闫天面前。 “你好。”比闫天高了几公分的男子笑看着闫天,向他伸出了右手。 “好。”闫天懒洋洋地应了一句,他抬起头,双手插在裤兜里,没有伸手,略带挑衅地盯着那男子的眼睛,不知不觉间竟已运起天眼,将那可震慑人心灵的恐吓目光投进了他眼底。 但是那男子竟然没有任何感觉。他很自然地收回了手,指着女装部靠墙边一排休息椅说道:“我们去那边坐坐如何?女人们选衣服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有得等呢。” 闫天心中惊讶,天眼对他居然无效?他收起异瞳,不作任何表示,向着休息椅那边走去,找了张椅子坐了下来。那男子坐到了闫天身旁,转头看着闫天,颇有深意地笑道:“你好像对我不怎么友好。请问,我哪里得罪你了么?” 闫天笑了笑,说道:“你刚才听到了我说的话。你应该知道,一山不容二虎,同一个地方,不应该有两个超级帅哥。” “呵呵,我知道我很帅,”那男子摸了摸鼻子,闫天忽然发现,他摸鼻子的动作,与自己一模一样,“但是你也不必嫉妒。你看,我的女人们不是你应该亵渎的,而你的女朋友们,我也不会动任何歪脑筋。我跟你之间不存在任何冲突,你说是吗?” “但是我总觉得,对女人,尤其是美女来说,你是危险动物。”闫天说道:“你身边有了十五个绝色美女,真搞不懂那些女人怎么可能和平共处。” “呵,这就是我的本事了。”那男子的神情很有些得意,他指着正在女装部中穿梭着的女子们,说道:“你看,那是我的,她负责统领后宫。她智计无双,比我都还要聪明一点,又心胸宽广,由她统领后宫最合适不过。那两位,是我的两位贵妃,负责帮助我的协调。嗯,剩下的十二个姑娘,都是我的妃子,而且她们还只是我所有的女人中的一小部分。” “皇……?贵妃?后宫?”闫天讶然,他愣愣地看着那男子,上下打量了一番,说道:“你是皇帝?” 那男人优雅地点了点头,道:“没错,我就是我的女人们的皇帝。当然,我所统治的范围,仅仅是限于我的后宫而已。你知道,现代社会,我国已经没有皇帝了。” “兄弟,你犯重婚罪了。”闫天义正辞严地说道:“对不起,我要打电话举报。” “是吗?你确定你会打电话?”那男子眨了眨眼睛,“又或者,你确定警察能奈我何?” 闫天想了想,摇头笑道:“好像真如你所说,警察不能把你怎么样。而且我还真不会举报,因为……我初次看到你的时候,有一种很怪异的感觉。” “怪异的感觉?是不是好像看到了你自己?” “你怎么知道?”闫天惊讶地道,在这个男子面前,他今天已经吃惊很多次了。 “因为我刚看到你的第一眼,也有和你同样的感觉。”那男子笑道:“你看,我们两个的长相不一样,气质不一样,身高、体形、穿着都不一样,那为什么我们都会有看到自己的感觉呢?” “是啊,为什么呢?”不知不觉间,闫天竟与这个连姓名都不知道的男子像熟人一般聊起天来。最开始时那种因为彼此对女人都有莫大的吸引力而产生的一山不容二虎,一个地方不应该存在两个帅哥的危机感,现在已消失无踪。 “可能……是眼神?”那男子眨了眨眼,笑道:“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可能我们有一模一样的眼神?” “是这样么?”闫天喃喃说道。他看了那男子的眼睛一眼,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怎么地,果真觉得两人的眼神有点像,看着那男子的眼睛时,就好像在镜子里边看自己的眼睛一般。 “咦,你看她们,我的女人和你的女朋友们什么时候聊起来了?”那男子指着其中一处衣架说话。 闫天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果然见到冷冰彤等女正和那个被称作是的,最为高贵优雅,偏生又清纯得有如天仙一般的女子为首的四五个女子,就某件连衣裙品评讨论着。 “女人总能找到共同话题,而漂亮女人们又总是互相吸引的。”闫天慨叹道:“今天鹤市,不,半个华夏国的顶级美女全都集中到这里了,奇迹啊!” “可不是?能看到这一幕的男人,死也能甘心了。”那男子点头赞同。女装部开始时还是有许多客人的,但是现在却不一样了,除了冷冰彤等女和那十五个绝色美女,以及服务员之外,厅里边儿已经没有一个别的客人。 女顾客们固然是因为自卑而不得不退走,就连那些陪女顾客们来挑衣服的男人们,也被他们的女伴儿拉走了,估计是害怕男人们看到这些绝色美女后从此丧失对她们自己的兴趣。 “对了,你还是处男吧。”那男子忽然漫不经心地问了闫天一句。 闫天脸一红,呐呐地道:“嗯。”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啊!”那男子笑道:“这么多漂亮女朋友,你一个都没碰过?” “呃,说实话,虽然我已经把她们内定为我的女朋友,但是就目前为止,我还只是其中四个的保镖。”闫天显得有些不好意思,“而且,令我相当苦恼的是,如果真有一天我把她们全弄上手了,并且日后还会弄到更多的美女上手,我都不知道怎么处理剩下来的局面了。毕竟……我不想犯重婚罪。” “哦,你的意思是,你没办法把她们全都娶过来。” “呵呵,皇帝陛下,难道你把你的皇妃们全都娶过门儿了吗?我看除了之外,其余的都只是你的情人吧?” “呵呵……我跟你不一样。”那男人摇了摇头,深情的目光从场中属于他的女人们身上一一掠过。当他看着他的女人们时,女人们好像与他有心电感应一般,回过头来,与他对视微笑,目光中尽是柔情。 “真羡慕你呀,包情妇都能让她们这么爱戴你。”闫天叹道。他自然看得出来,那些女人们看着那男子时,眼中的爱意不掺丝毫杂质。当她们看着他时,可以说除了那男人以外,什么都不能进入她们眼中。 “包情妇?呵呵,有些肤浅了。”那男人摇头道:“她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曾与我同生共死过。而她们彼此之间,也曾并肩作战,生死与共。你知道吗?我,是上天赐给女人们的恩宠。” “……你还不是一般的自大。” “其实你也一样啊!你也是上天赐给女人们的恩宠,否则的话,怎么解释我们两人初见时的那种熟悉感呢?”那男人神秘地笑着。 “我没你这么夸张。”闫天摆了摆手,笑道。 “干嘛要结婚?”那男人忽然问了这一句,有如神来之笔。 “呃,这个啊……”闫天一愣,想了想,说道:“不结婚的话,怎么给她们名份?没有名份的话,别人会说闲话,她们家里人也不会乐意。” “为什么一定要有名份?是不是没有名份就活不下去?为什么要怕别人说闲话?你和你的女人们活着是为了自己还是那些可能说闲话的‘别人’?你懂不懂什么叫洒脱?” “不懂。但是我明白什么叫责任。” “好吧,说起责任,那你告诉我,难道你会对她们不好么?难道你不会爱她们疼她们永远保护她们,即使是献出你的生命你的灵魂也要让她们安全让她们快乐么?” “这个……” “我相信你,你不是一般人。你跟我一样,都是上天赐给女人们的恩宠。所以你不会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 “那个,将来有了孩子怎么办?没结婚的话,小孩子就算是私生子,那可是黑户啊!” “有了钱,还有什么事情办不成呢?上户口这种小事,哪来麻烦可言?小家伙,你还太嫩了啊!勇敢地上吧,做个真正的情圣。”那男人说着,笑眯眯地拍了拍闫天的肩膀:“记住,只有真正爱你所爱的女人,你才能成为真正的情圣。如果你只是想得到她们的**,那不过是最低级的淫贼。好了,我要走了,有机会我们再聊。” 那男人说着,站起身来,笑看了闫天一眼,向着厅中走去,“美女们,衣服挑好了没有?下一站我们去意大利,去找丁度?;巴拉斯,让他替你们设计衣服……” 众美女笑着聚拢在男人身边,拿着各自挑好的衣服去柜台结账了,冷冰彤等女与她们热情地道别着,短短的时间,女孩们之间也已经聊得相当熟络了。 “皇帝……”闫天看着那个在美女们围绕下,走向电梯的男子,嘴角挂着一抹淡淡的笑意,喃喃自语道:“我也能成为……我的女人们的皇帝啊!” 像是听到了他这句话,那男人回过头来,向着他颔首而笑。 第三十四章 决战在即,一阳指大成 “好看么?”高兰穿着她自己挑选的,由闫天付账的一件黑色的中长风衣,在闫天面前转了个圈儿,满心欢喜地问道。 闫天手托着下巴,含笑打量了一番,伸手替高兰将领子竖了起来,遮住她雪白的颈子,道:“这样更好看一点。” “是么?”高兰对着衣柜上的镜子看了看,笑道:“真的比较拉风呢!”又回头看了闫天一眼,问:“颜色会不会深了点?” “不会。”闫天站在她身后,看着镜子里那内穿黑色皮质紧身衣,将玲珑有致的身段完全凸显出来,外罩黑色中长风衣的少女,道:“黑色是魔鬼的颜色,你全身上下都充满了魔鬼般的诱惑。” 亮银色的项链环在玉颈里,泪滴一样的水晶靠在她的胸脯上,配上一身的黑色,黑白分明的少女此时就像天使与魔鬼的混合体。 闫天眼神中尽是欣赏之色,“看到你现在这样子,真的很难想象,你会是杀过不少人的杀手。在你这样的年纪,本该尽情释放你的美丽,让那些惨绿少年为你神魂颠倒的。” 高兰眼中闪过一抹黯然,“阿峰,你是不是嫌我双手沾满血腥?” “不,当然不。”闫天走到高兰身后,“过去的只是过去,不代表现在和未来,我不会理你过去是什么样子。你看,你还只是个该享受鲜花和众人瞩目的女孩,只有最残忍的禽兽才会忍心让你去持枪杀人。” “阿峰……”高兰颤抖着,眼中不觉又开始闪烁着晶莹的光芒,冷酷的心已被火热的温度融化,杀人不眨眼的魔女其实也不过是个小女孩。她向后伸出手,抚摩着闫天的脸颊,下巴上的胡渣刺得她柔嫩的手心痒痒的,这种感觉让她觉得自己是真的存在。 “逛了一整天街,你也累了,早点休息吧。我回房去了,今天得为明晚的行动准备一下。帮我一个忙可以么?明天直到晚上七点之前,不要让任何人去我房间打扰我。” “嗯,那我明天一整天都守在你门口。”高兰用力地点头道。 “不必了,你只需要通知冷冰彤她们一声就可以了。我怎么忍心让你一整天都给我守门呢?”闫天笑着,在她颈上轻轻一吻,“那么,晚安了,做个好梦。” “晚安……”高兰闭上眼,回味着他热唇的温度,喃喃说道。 闫天微笑着,松开了抱着她的双手。他缓缓地退出房间,轻轻地替她带上房门。走廊里,窗外洒入的银色月华将地面镀上一层幽幽的光泽,好像梦幻一般。 闫天踩着轻快的步子,走过铺满月光的走廊,鼻尖还残留着少女的体香。他摸了摸鼻子,手抚在自己的心脏部位。那里有个上衣口袋,里面装着诗可馨临别时留给他的字条。 “可馨啊,我刚才只要加把劲,她就会任我采摘了……唉,没办法,还是过不了你这一关啊……”略有些遗憾地摇了摇头,闫天走进了自己的房间中,锁好大门,关紧窗户,坐上了那块摆放在床边的天外殒玉。 明晚就要与高家决战了,在市南郊的废弃化工厂,以高家的实力,只怕会安排不下于一百枪手。闫天虽然能够在面对高兰的亚洲第一快枪时游走于弹雨之间,但那是因为他面对的只有高兰一人,能够在她开枪之前就判断出她枪口的指向,子弹的射向。 但是明晚一战,他知道自己决不会有机会看清每一个枪手的动作,当然也就无法提前躲子弹了。 所以目前唯一的方法就是尽可能地提升自己的功力,尽可能地吸取天外殒玉中的真气。 目前闫天掌握的功夫有两种,玄冥神掌和一阳指。 玄冥神掌他已完全练成,掌功已至“玄冥真气”的境界。 但是一阳指却还只刚刚练成,入门不久,隔空指劲最多只能打出五米。 玄冥神掌虽然霸道威猛,隔空掌劲攻击范围宽广,最高境界的隔空掌劲可以扫空方圆二十米以内的一切。但是明晚一战,高家的人如果全都用枪的话,不会有几个人傻乎乎地站在他方圆二十米以内。 所以他现在必须尽可能地提升一阳指的功力。 一阳指虽然不是大范围杀伤性的招式,但是胜在能及远。最高境界的一缕指劲能射至一百五十米开外。闫天现在真气雄厚,不考虑真气消耗,十指齐出的话,打出枪机连射的效果也不在话下。 唯一的问题是,在这一天一夜之间,他究竟能够将一阳指的指劲练到哪种境界,能隔空打出多远。 要知道,玄冥神掌这门功夫,他可是凭借天外殒玉中的真气宝库之助,练了整整一月才至大成境界的。而一阳指从开练到现在,还不到一个星期。究竟能练到哪种地步,还是未知之数。 几乎在坐上玉石的瞬间,闫天就进入了入定状态。 天外殒玉中的真气从闫天会阴涌入,注入丹田之中。闫天疯狂地搬运心法,在吸入的真气沿大小周天搬运一周之后,将其屯入丹田之中。他今天显得比以往更加急进,吸取真气的速度比起以往快了三倍不止,不多时,本已被体内浑厚的真气拓宽,且锻炼得无比结实的经脉竟在微微作痛。甚至连丹田都生出了含着阵痛的胀感。 闫天知道这是吸取真气的量超过了经脉、丹田能容纳的量产生的后遗症,但此时他已没有退路,只能拼命地压缩丹田中那已隐隐形成有若银河星云那样,以正中一团黄豆大小的最凝固浓缩的真气为核心,缓缓旋转着的真气团。 涌入丹田的真气有若百川聚海一般,向着那银河星云一般的真气团聚去,融入真气团中,形成新的星云。在闫天的大力压缩之下,那团星云状的真气越来越稠,越来越浓,旋转的速度越来越快,吸引周围真气的速度也是越来越急。 忽然,闫天只觉丹田中发出一声肉耳不可闻的轰鸣,那团星云状的真气居然从中央那粒真气核开始坍塌了。不,不是坍塌,在那声仿佛在灵魂深处的轰鸣声响起的瞬间,闫天发现自己进入了一个奇妙的境界,他居然可以看到自己丹田中发生的一切! 那是一种很玄妙的感觉,好像自己进入了自己的身体,如同一个旁观者一般,清楚地看到自己丹田中真气的变化。 这种感觉不同于以往,以往所有对经脉、丹田的感觉,都是凭借真气在体内的运转感应、想象出来的,但是今天却是有如亲眼所见一般,清清楚楚地看到! “这就是内视,内视境界!”闫天想起玉石中记载的,关于这种现象的解释。据玉石中所载,当功力达到先天之境后,可进入“伪内视境界”,所谓“伪内视境界”,即为闫天以前那种凭真气运转想象、感应出来的自己经脉和丹田中的情形。而当功力进一步提升,达到“道”之一境后,即可进入真正的内视境界! 所谓道之一境,据玉石中记载,道即为各种武学最高深的境界。例如,天剑境界即为天道,霸刀境界即为霸道。 要达到道之一境,非得有无比高深的内功修为不可。而闫天坐享祖宗遗泽,加上其拚命三郎一般的吸取玉石真气的方式,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便已吸取玉石中近两成的真气,相当于古代武林中,一个天资傲人的武学高手苦修近两百年的内力,这种高深的内功修为,足够迈入道之一境的门槛。 当然,功力的境界还需所谓的“心性修为”,即精神境界相辅相承。如果功力一味高深,却没有相应的精神境界的话,轻则走火入魔,功力尽失,重则爆体而亡,一命呜呼。 而闫天身兼“天眼”、“双瞳”两种天生异瞳,精神上的天赋旷古绝今。再加上他天生心性豁达,心胸宽广,因此其精神境界能在功力进入道之一境的同时,上升到与其功力相匹配的境界。 所以,尽管闫天在短短不到两月的时间内,便已达至古代无数武林人士终其一生都不能达到的道之一境,却也没有任何不妥之处! 内视之下,闫天发现自己丹田之内,本已快要将丹田撑爆的海量真气流水般向着中央那一点汇聚而去,气状的真气飞快地变得粘稠。当聚于丹田正中之后,真气竟全都转化为一种水银般稠的物质。本来遍布全身的真气全都被那团仍呈星河状,缓缓旋转着,但体积却缩小了近十倍的粘稠物质吸入,转化为同样的物质。 此时此刻,闫天体内运转的已经不是真气,而是达到道之一境后,由真气自行转化的,比真气更胜一筹的“真元”。 真元比起真气更加精纯,蕴含的力量更加强大,但是在丹田、经脉中所占的空间却比真气少了十倍不止。这样一来,闫天又可以大肆吸取玉石中的真气,并转化为真元。 在继续吸取真气的同时,闫天突然想到,此天外殒玉既为闫家先祖所留,而玉石中的真气也是十数位闫家先祖陆续灌入,那么为何玉石中灌入的只是真气,而非真元? 难道说闫家那些天下顶尖的高手先祖,没有一个能够达到道之一境?但既然无法达到道之一境,那么天道的天剑,霸道的霸刀,诡道的霸皇令又是从何而来?难道只是凭空想象不成? 闫天百思不得其解,不由在心中腹诽祖先无能,那么多高手居然还没一个能达到道之一境的,就连创出的武功都是凭空想象。 不过,他也隐隐有着另一个想法——莫非闫家先祖们灌入玉石中的所谓毕生功力,其实只不过都只灌入了他们本身功力的一小部分?只不过是把一小部分真元转化为真气灌了进去?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祖宗们也未免太小气了。这真元内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留着有何用?还不如全都灌进玉石中,留给你们最优秀的后代我享用。 正腹诽之时,闫天忽然听到一阵闹钟声传来,睁眼一看摆在床头的闹钟,原来不知不觉间,他竟已入定到第二日傍晚七点。 就在这感觉不到时间流逝的一天一夜之内,闫天已将玉石中的真气吸取三成有余,且全部转化为真元! 他端坐玉石之上,随手一指向着房间天花板的一角点出。几乎就在他手指点出的同一瞬间,那离闫天有近十米的一角之上,无声无息地多了一个圆形孔洞。 无影无形,无声无息,出手杀人时惊骇苍生的沉寂。 一阳指,大成! 第三十五章 决战在即,命运杀手组织 黄色的跑车在荒野间轰鸣跳动,车里播放着疯狂的金属摇滚乐,一身黑衣的少女满脸亢奋的神情,一边咀嚼着口香糖一边让车在空荡荡的郊区大道上扭成各种姿态。 闫天坐在驾座旁,有些无奈地看着这个一上车就变成魔女的少女,心想果然人的性格是由环境所决定的。 “阿天,过瘾吗?”高兰笑着大声说道:“你要不要来试一试?” “算了。”闫天耸了耸肩膀,说道:“我不会开车。” “那可不行,男人怎么能不会开车?不会开车的话,将来怎么载女孩子兜风?”高兰咯咯笑道,“要不,以后有时间我教你?” “好啊。”闫天笑了笑,“不过我可不敢像你一样开得这么疯。” “没事,这车是我亲自改装的,性能非常好,这里又是郊区,可以随便飙车哦。”高兰笑得很爽朗,也很妖媚,与闫天初见她时一模一样。 这样的高兰,才是她的本性。前两天她受的打击太大了,以至于在闫天面前展现的,都是她那委委屈屈的小女儿一面。不过平心而论,闫天更喜欢她现在的样子,疯狂,妖媚,集天使与魔鬼于一体。 “小兰,有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问。” “问吧,凡是我知道的,一定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先不要说得这么肯定。”闫天笑道:“如果你不愿回答的,我也不想你因为我,违背自己的意愿。” “好啦,知道你细心。你放心,我真的没什么不能说出来的秘密。” “嗯,那我就问了。你……练的功夫是不是叫‘千手观音’?”这个问题从闫天听说高兰的门派叫“幻音坊”的时候就已经想问了。 高兰娇躯微微一震,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闫天,问道:“你,你怎么知道的?我学的功夫的确就是‘千手观音’,不过我现在的境界,还只是千手观音入门阶段的‘千幻影手’。” 闫天摇头叹道:“缘份啊!第一次看到你出手的时候,我心中就已经隐隐约约有这个想法了。亚洲第一快手,嘿……除了‘千手观音’,还有哪种掌法能有这么快的速度?小兰,我不但知道你练的就是‘千手观音’,我还知道,这‘千手观音’的最高境界,号称‘千手随心’。” “啊……”高兰惊呼一声:“难道,难道你的师门,跟我的师门很相熟?” “岂止相熟?”闫天嘿嘿一笑,道:“你的师父,是不是姓黎?” 高兰点了点头,道:“我师父的确姓黎。但是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他也不让我叫他师父,只许我称呼他为‘胖叔,别人都叫他黎胖子’。说起来,我师父这个人很有意思哦,小时候跟他练武的时候,我要是惹他生气了,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黎叔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呵呵,他的性子,一点儿也不像个几十岁的老头子。阿天,你师父认识我师父么?” “我没有师父。”闫天摇了摇头,心里却在翻江倒海,他现在几乎可以肯定,高兰的师父就是闫家先祖,亲密战友安国公黎古定的后代! 从冷冰彤那里得知云家传人仍在世上活动,从高兰这里又知道黎家传人也延续至当世,闫天现在的心情相当激动。他甚至有些迫不及待地想知道高兰的师父在哪里,然后马上去找他。 “不可能吧,你没有师父的话,你的功夫是从哪里学到的?”高兰瞪大眼睛问道。 闫天摇了摇头,笑道:“祖传的。”想了想,觉得关于天外殒玉的秘密,暂时还是不要告诉高兰的好,“我家先祖,跟你们‘幻音坊’的黎氏掌门人有故交,所以我知道一些你们门派的情况。对了小兰,你是怎样遇上你师父,又是怎样成为他弟子的?” 高兰笑了笑,道:“我五岁那年,在孤儿院遇上了师父。八月初八是我被放在孤儿院门口的日子,于是我以后的生日也是八月初八。五岁那年的生日,我用院长给我的生日红包,在孤儿院门外的小百货商店买我最喜欢吃的糖果,我用所有的钱买了一大包糖果,正准备回去的时候,遇上了师父。 “那时候师父看上去很落魄,他好像乞丐一般,穿着一身脏兮兮的衣服,挑着装满垃圾的破麻袋,蹲在孤儿院门外的院墙根下乘凉。他看到我之后,居然向我要糖果。我见他可怜,就给了他几颗糖,没想到他一口就全吞下去了,然后又向我要。告诉你哦,我小时候很大方的,我把一整袋糖分成两份,给了他一半,然后和他一起坐在院墙根下乘凉吃糖。 “他吃糖的速度可比我快多了,半口袋糖不到几分钟就全进了他的肚子,那时候我还只吃了几颗呢!我看他盯着我手里的糖可怜兮兮的,就又把我的糖分了一半给他。 “就这样,我们边吃糖边聊天,他问我‘小姑娘,你今天怎么买这么多糖啊?’我说‘今天我过生日,这是院长给我的生日礼物。’他就说‘哦,那我把你的生日礼物吃了一大半,怎么办呢?你会不会哭鼻子啊?’我笑着说‘当然不会,爷爷你喜欢吃糖,个子又比我大,多吃点没关系啊。’他也笑着说‘那爷爷补给你一份生日礼物好么?’我当然是答应了…… “结果,他传了我十年功力,教了我一套口诀,让我叫他黎叔,告诉我我们的门派叫‘幻音坊’,并叮嘱我不要向任何人说起,不要轻易显露我的功夫,然后就消失了。从那以后,每年的八月初八,他都会到孤儿院门口来,教我七天功夫。直到我十三岁那年,被高启盛领养为止。算起来,他虽然是我的师父,可是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也不到六十天呢!” 说到这里,高兰眼中满是淡淡的惆怅,“呵呵,我现在才知道,高启盛领养我,定是因为他在五年前为孤儿院捐款的时候,见到我施展功夫。因为我只是在十二岁那一年,施展过一次功夫。我为了救一只卡在围墙破洞里出不来的小狗,跳上三米多高的围墙,一掌把两块红砖那么厚的围墙打了个大洞。 “在高家这四年来,高启盛对我宠爱有加,我满以为高启盛才是对我最好的人,他让我做的事情,我从来都没有拒绝过。现在想起来……我师父他仅仅因为我给了他一些糖果,便给了我如此强大的力量,其实,我师父才是我前半生对我最好的人……可惜,直到现在我才明白。 “我师父是那样好的一个人,可是……我却为了高启盛,变成了一个满手血腥的魔女……也许正是因为这样,这四年来,我师父再也没有出现过……” 她哭了出来,泪光模糊了双眼。 “你师父收你为徒,并不仅仅因为你给他的那些糖果。”闫天笑着,轻轻拍了拍高兰的肩膀,“他是因为你把那个时候的你,所拥有的几乎一切都给了他的缘故。小兰,我相信你师父不会怪你的,因为即使是现在的你,也是懂得知恩图报,有一颗金子一般的心。虽然你报恩的对象是个恶棍,但那不是你的错。”说着,他伸出手去,轻轻替她拭净了滑出眼眶的泪水,“别哭了,笑一个。虽然你哭时的样子也很好看,但我还是比较喜欢你笑起来的样子。” 高兰转过头,说道:“谢谢你,如果没有你,我真不知道该怎样撑过去。也许……我早就疯了。” “谢什么?你以为我对谁都是这样好的吗?我是因为喜欢你啊!” “你真的,喜欢我么?”高兰满含期待地看着他。 “当然。”闫天肯定地点了点头,“你以为我会骗你这样的小女孩么?” “那你有机会的时候为什么不那个,那个我?”高兰小声说道。 “哪个你?”闫天故意问道。 “就是那个啦!” “究竟是哪个啊?你不说我怎么知道?” “你……气死我了!”高兰娇嗔着,伸出一只小拳头捶了闫天一下,这一来,她也破泣为笑了。“你非要逼一个女孩子把什么都说清楚么?人家一个女孩子,怎么好意思说得出口!” “呃……我还是不明白。”闫天嘿嘿笑道。 “讨死啦!”高兰嘟着嘴,放开方向盘,用两只手来捶闫天。 闫天惊呼:“哇,你不开车啦?小心,小心撞树……” 砰!车子撞到了树上…… “我早说了我车子性能很好的,你看,撞到树上一点儿事都没有,嘿嘿嘿……” “拜托妹妹,以后不要做这种危险的事了,这次还好撞的是一颗不过碗口粗的小树,下次万一撞墙上,撞卡车怎么办?安全第一,安全第一啊……” 鹤市市区,强盛集团大厦五十一楼,高启盛办公室。 高启盛斜靠在老板椅上,一手搭在扶手上,一手按着太阳穴。他满脸的憔悴,短短一日一夜间,竟似老了好几岁。 一个有着一头顺直乌亮的披肩长发,长相英俊得近乎妩媚,身穿一身黑色西装的年轻男子意态懒散地坐在高启盛办公桌对面的转椅上,挽着自己耳畔的一缕长发,用一把异常阴柔的声音说道:“高先生,虽然已经得到了消息,但我还是想请您再次确认一下,我们的精灵真的已经背叛我们的组织了?” 高启盛用苍老嘶哑的声音说道:“正是这样,她为了一个叫闫天的小子,杀了我的独子。一年前你们吸收她进命运组织的时候曾经保证过,绝对不会利用她来伤害我们高家的人。现在我的独子死了,你们必须给我个交待。否则的话,我每年支援你们的,一亿美金的经费将会终止。” “接到您的消息后,我专程从大不列颠赶回华夏,为的就是处理精灵的事。”那年轻男子笑了起来,“对您爱子的遭遇,我们深表痛心,请您节哀顺变。精灵违反了组织规则,让您承受如此巨大的痛苦,我们一定会给她应得的惩罚。” 高启盛摆了摆手,“她现在应该和那个叫闫天的小子前往市南郊的废弃化工厂了,虽然我已经让人安排了许多人手,但是我还是不大放心,请你帮我把她们的人头带回来。” 那年轻男子站了起来,“如您所愿。高先生,您不亲自去吗?好像那个叫闫天的杀手,背后还有人指使的。” 高启盛摇头道:“不去了。我不想再看到他们活着的样子。相信凭你的本事,一定能够问出我想知道的,然后取下他们的首级。” “谢谢您的赞赏,那么,我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