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个世界之王》 第一章 小偷男孩,乞丐老人 北斗高原似一把神剑兀地隆起,居高临下,俯瞰着整个轮回大陆。 由于地势高耸,高原上终年寒冷,一座又一座连绵看不尽的雪山,终日如同裹着一件貂皮袍,既滑脚又刺眼。 但因北斗高原上盛产宝玉般晶莹剔透的万年玄冰,以及高纯度的原质玄液。许多人类村落一个又一个坐落在低洼的河谷和平原上,而这些相邻的村落又联合在一起组成各个部族。 部族之间,经常为了争夺宝贵的玄冰川和玄湖争斗,同时联盟去攻打别的部族,背叛与联盟,时有发生。 而在众多的部族中,有三个非常强大的部族,分别为玉贡,布赤,摩萨。摩萨部族是三大部族中唯一在平原上生活的部族。 天荒镇,处于摩萨部族的边缘,靠近另一个地处中州,已经建立集权的强大帝国——星玄帝国。 天荒镇原本是小村子,但由于北斗高原上,摩萨部族与另外两个部族的常年争斗,以及星玄帝国对中州另外一个帝国的防范,加之地处偏远,形成相对宽松的环境,使两边的百姓慢慢融合在一起形成了规模较大的村镇。 天蒙蒙亮,浑浊的天色刚吐了好几次层光亮,蛋黄般的冬日,已经在伸展肢体,蹦向天上去。 往日,此刻天荒镇各家开门做生意的商户,门口早已飘荡着烟火气,袅袅萦绕。 街道上也是车水马龙,一阵又一阵吆喝声,亦是连绵不绝,此起彼伏。 可是今日,街道上,像是被飓风扫过,冷冷清清。 冷。 太冷,天地尽是冷冽。出外太久,寒气令人痉挛。 原本准点“喔喔喔”报时的草公鸡,罢工窝在草堆深处,任凭那些去上一名叫做“古先生”的非常严厉的私塾先生的早课时,路上到处破坏的淘气鬼,用竹竿惊吓,也无动于衷。 而在寂静的街角,霍地孤零零传出“......香喷喷的烧饼丶白嫩嫩的馒头......” 圈着绿色围巾的汉子,右手衣袖空荡荡,随风摆动,他竟断了一臂。他用仅存的左臂,非常有力的肩担货箱,不停走在一户又一户门口,边敲门边吆喝着。 许是那件粗麻衣衫,不足以抵御无处不在的寒意,货郎披了竹草编织的蓑衣。 寒风迫人,蓑衣不断在抖动,哧哧作响。 也唯有独臂的粗糙汉,才愿意在这寒冬接下替人卖货的行当。 好一会儿,原先敲过的一户大门,吱呀一声,从中一老妇探出脑袋,提着竹筐,打着哈欠,有气无力颤微微地道:“烧饼,馒头,各拿三个。” 货郎闻言,面露喜色,朗声道一声,“好咧!” 随即,小心翼翼放下担子,将冻麻的左手在围巾上搓了几下,便拿开货箱盖。 霎时,热气腾腾,一股清香弥漫。 “刚出笼的货,可热乎了。一共六枚铜币。” 货郎笑吟吟,有些讨好地道。 老妇接过烧饼、馒头,将其放在竹筐,将早已攥在手中的铜币,递过去…… 就在货郎接钱的间隙,一道矮瘦的黑影,刹那间从墙角窜出,如一道旋风,直直向货箱奔去。 那黑影双手齐动,一手拿了一张烧饼,顺手又摸了一块馒头,向街角跑开。 货郎笔直站着,静静看着黑影消失在角落。 “又是这个孩子!” 货郎只是叹息,并没有追赶,然后又默默收起货箱,一边走一边又不断吆喝。 “——烧饼——香喷喷的——烧饼——” …… …… 男孩吃完最后一点点烧饼的碎屑,逐一舔了舔手指,有点意犹未尽地伸出舌头在嘴角周围舔了舔。 男孩看起来不过八九岁,可他的脸并没有什么可爱,硬邦邦的双腮透着一种不健康的白,又干又瘪。而眼眸像是阴雨天,终日很暗又很潮湿,让人感受不到一个孩子的天真。 穿着件比他大一圈的成年男性衣服,又破又烂,到处都是缝缝补补的碎布,要不是袖口卷起来挽着,完全可以到戏台上表演一段花仙子的飘飘长袖。 他身上更是没有多少肉,虽然称不上饿死鬼的皮包骨,但也异常羸弱,像是身患绝症,稍不注意,就会被风刮死。 男孩用力捏了捏怀中一整块、还尚有余温的馒头,警惕地向四处张望。 男孩胸口处,内外两层衣物皆破了一口大洞,明显不足以抵御寒意,更难以遮挡紧贴在胸口的大馒头了。 男孩已经两天没吃饭了,馒头是他的救命粮草,因为这时节已经很难寻到食物了。 冬日,天气很冷。 野狗更狠。 人更加凶恶。 男孩迈着竹笋般纤细的双腿,赤脚踩在坚硬的泥土路,虽然双脚已然有些许发紫,但不以为意。 街道上很是冷清,没有人影,男孩独自一人,很是孤单。 夺到东街上,疾奔的男孩,稍稍缓了些,最后越跑越慢,待到快停下时,已经走到街角的深巷了。 深巷最里面的两排墙壁,借着墙一体的支撑,用木头和石头搭着一顶简易的棚子。 老乞丐,就在那又破又窄的棚子里面了。 老乞丐,对男孩很是要好,虽说他自己活得不如意。 男孩与老乞丐,如同没有年龄差距的好朋友,一个大朋友,一个小朋友。 当年,老乞丐在东街乞讨,男孩在北街偷窃。 原本是没什么交集的,可当时北街上门户关的很紧,迫不得已,男孩只能去东街摸些吃的来偷。 当时西街的扒手认为,男孩占了地盘,又没有给他们示意,坏了规矩,非要砍下三指,以示惩戒。 当时好不容易逃脱,差点被发现,幸亏老乞丐暗中相助。男孩对老乞丐可是毫无敬意,甚至是鄙视。 男孩觉得,虽说老乞丐半身不遂,但却识得大把的学问。 他看见的有学问的,哪个不是大官?就算当不了大官,为什么要乞讨呢?男孩想。 但男孩又不觉得从地面捡来的馒头,别人吃剩不要的米饭,从野狗嘴里夺来的野兔是肮脏的。 男孩从小就有这样的想法,不管这种想法是好的,还是坏的。 有次老乞丐问,如果别人偷你的东西,你会怎么想?男孩儿回答:我会气愤,为什么没偷过对方。 那一天,老乞丐连连迂气。男孩表示疑惑,但老乞丐只是摇头。男孩一直没想明白,但他只是疑惑,并没有在牛角尖。 老乞丐原本生在星玄帝国上的一户绵绣人家,祖先听闻曾位列三公,但传到老人一代,家资被他挥霍一空。但祖先的余威尚在,日子虽然称不上作威作福,但勉强过得潇洒。 不过,听说后来发生了一件大事,牵连甚广,连百年前祖先的旧案都被翻出来,影响巨大。 最后老乞丐差点被砍了头,虽然最后只是被关了十二年,但是刚从监狱里出来后,又被人打得半身不遂。 这些事,都是老乞丐亲口说出来的。 那时,老乞丐很是平淡,似乎在讲别人的事,微不足道。 巷子深处,阳光很是暗淡,但暖和些。 朝棚子里看去,只见老乞丐侧卧在地一层浅浅的干草堆中,脸朝墙蜷缩着。他长而卷的白发打着结,毫无规律的披散着,将他整个头严严实实的掩盖着,他一只手像鸡爪一般缩在胸前,而另一只手紧紧抓着半张四处开裂的席子,覆盖在他如婴儿般蜷缩的身体。 尽管老人弓着身子,但仍然遮不住头跟双脚。或许这称不上席子,倒像是渔夫抓鱼用的渔网,根本哄不住热气。 男孩在一旁站着看了好一会儿,沉默片刻,踢了踢老乞丐后背道:“喂!老头,醒醒!” 这一脚说重不重,说轻不轻。 但老乞丐毫无动静,像是入梦,一动不动,没有反应,宛如泥塑。 男孩心中一沉,用手将老人一翻,感觉到老乞丐身体又凉又僵。 好不容易将老乞丐翻转,却发现老人早已闭眼,已然冻死。 老乞丐终归是没熬过这个冬季。 男孩明明记得五天前,老乞丐抓着一把雪,像个孩子一边欣赏,又像个诗人一边赞叹: “今年的雪花,比去年更大、更美丽。” 人间生死无常,男孩不以为意,因为早已习以为常,对于这些麻木如无情。 男孩很悲伤,但却没有流泪。 悲伤之余,他又有些惋惜,又似乎预见了自己的命运。 男孩默默低头,嘀咕了一声:“老头,你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 因为老乞丐几乎就没怎么睡过觉,他晚上常常看着天边不知道想的什么,或者就算睡着也常常惊醒,口中呢喃,“叶子”,然后哭一声,笑一声,然后一直坐到天明。 男孩将老乞丐用那半张草席卷起,拖到了一处坟山。 男孩毕竟只是小孩,力量有限,就是生拉硬拽也是费力。 到半山腰,尸体开始在地面上被划出血水,跟着男孩不断沿伸。 艰难到了坟堆,老乞丐的后背早已是血淋淋,隐约可以看见白骨。 男孩眼色自责,不去看老乞丐,偏头望向一旁道:“老头,不好意思,如果现在不把你早点埋起来,那群野狗,可能会将你分食。我亲眼见过,有一个女孩被活活吃掉,当时她一直在叫,我就躲在那里,什么也做不了……” 男孩依稀记得某夜,刚哭一场的老乞丐,拿着己经缺了半边的瓷碗,盯着里面的黄酒,沉默一会,突然对他说:“我死后,千万别把我埋了,我怕闷,将我烧了就行。风会将我带回故乡去,带回她身边去……” 想念此处,男孩儿心里虽然悲痛,但他的双眼中除了有歉意,但更多的是麻木的无奈。 第二章 不甘的命运 像翻盖的碗。 东南街后的坟山,一鼓又一鼓的坟包周围,只有些许零零散碎的枯草,虽然冷清,倒也安静。 突然,山下悠悠传来几声犬吠。声音由远及近,似乎越来越近,从刚开始的隐约变得越来越清晰,最后声音似是在耳畔,大张着犬齿,留着涎水在耳窝里面喘气。 男孩心中一沉,心中不由得暗骂一声“不好!” 因为他的疏忽,沿途的血水,以及充斥的血腥味吸引着饿狗。 天荒镇自古穷山恶水,自古就有天荒二字的名称。而且雪上加霜的是最近十年,死亡的可怜穷人,那是一年比一年多。面对这种情况,官府的油水那也是越来越少,所以对这些常常混迹于山林的野狗,管束是一年比一年更松,长此以往,这些常年混迹山野的畜生对人类的恐惧越来越淡,以至于有些野狗敢明目张胆在朗朗白天,袭击人类村庄。 男孩匆匆扒理掉一座有了缺口的坟包上面堆积的杂草。只见里面放着几个枯骨,但几乎没有完整的,不是缺了头颅,便是四肢不全,没有一具全尸。 男孩将老乞丐生拉硬拽废力地推进里面。 在这过程中,老乞丐上衣上原本用来缝合的兽皮,从劣质衣料中脱落 男孩匆匆瞟了一眼,只见兽皮上密密麻麻写满了绿豆般的小字。 男孩虽然从老乞丐身上学过一些字,但那都是故事中的人名,什么盖世将军,什么绝代智者,又或者谁谁谁,某某某。只要是稍微有点牛掰,令他仰慕的人物,他都要记一下名字,而且会写出来。但那只是特定且很少的字,因而他对于兽皮上究竟写的什么?却一点也不知道了。 不一会儿,两头野狗嗅着血腥一前一后到来,对男孩呲牙咧嘴,弓着脊背,欲势作扑。 其中为首的那只黑毛野犬,左边嘴角开裂,犬齿裸露在外,添了几分可怖。伤口似是被人用利器所割,十分平整。 黑毛野狗凶相毕露,霍地跃起,张开大口,径直向男孩颈脖咬去。 男孩闪身躲避,虽然堪堪躲过这一跃,但双腿却被紧随其后的两头野狗咬住,霎时皮肤瞬间被犬齿刺破,鲜血莹莹。 那两只野狗嘴里见了血,变得更加疯狂,狠狠甩头,不断拉扯,不断撕咬,欲将整条腿扯烂。 男孩儿心惊肉跳,疯狂挣扎,想要摆脱这两头凶猛的野狗,无奈他力气太小,他的这点反抗无济于事,心中不由的升起绝望。 就在这十二分危急的时刻,男孩脚脖子处突然射出一种又腥又臭的液体,喷在黑毛野狗眼睛上,惊得他直接闪退。 其实那液体也不是什么厉害的东西,原来只是男孩脚上的肿囊被咬破后,里面的脓液向外溅射。不过由于那畜生原本就被人类用刀砍伤过,因而它对人类的一切举动都很警惕,当眼睛被喷的睁不开时,以为又是什么厉害的物事要害它,所以慌忙的闪避。 顿时男孩儿半边身子压力顿松,原本绝望的心中燃起希望,身体也生出一股大力,连同那头野狗,翻了一个身,顺手捡起一根骨刺,向咬在左腿的野狗脖颈全力刺去。 坟堆虽然说是入土为安之所,但无主枯骨也尤多。那骨刺也不知道是哪个倒霉鬼的,是断裂的半截小脚骨,很是尖锐,不逊于刀刃。 呜! 顿时,那头野犬痛的哇哇惨叫,噗噗噗的往外淌血。 虽然它在一直流血,但好像只是受伤。叫了一会儿,眼中对男孩儿的警惕多了几分警惕,更多了几分怨恨。 这头野狗的叫声,一时让那头黑毛野狗不敢上前,一直在不远处徘徊。 那两头野狗,之后也不再随便冒进。一直围着男孩转,像狩猎般,静静等待男孩流血至尽,失去反抗。 现在,男孩已无多少力气,怎么也撑不起身体。 男孩自知凶多吉少。一边用左手向四周甩木棍一般挥动,一边用右手朝野犬不断挥动着骨刺,做困兽斗。 他此时心脏怦怦跳,嗓子又干又哑。也许是因为太过危急的原因,他居然忘记了身体上的疼痛,拿着骨刺与这两头畜生周旋。 两只野犬,因为吃了亏,一直不敢上前。紧紧盯着男孩儿手中的骨刺。 最后,男孩挥舞那半截骨刺的速度越慢,昏迷倒去。 两只野狗围着等了一会儿,开始朝男孩走去。 不过就在那头受伤的野狗下嘴的一瞬间,原本一动不动的男孩,突然暴起发难,双手紧握骨刺,又凶又狠向这只犬原本的伤口重重刺去。 那野狗先是呜呜叫了几声,最后只听得咽喉处传出几声气泡声。便晃晃悠悠后退了几步,倒在一边。 与此同时,男孩也精疲力尽仰天倒去。 男孩向天望去,白云如絮,洁净不染。一头孤雁独自在天上掠过。 男孩很想伸手向孤雁摸去,但现在全身只有食指能颤动。 他做不到。 男孩心想:“人说‘秋至雁南飞’,都是成群结队,现在已经入冬了,它错过时间,会不会被寒风吹落。” 孤雁错过时机,极大概率会死在路途。但男孩羡慕那只孤雁,它已经在天空中留下痕迹,但男孩不曾飞翔过。 男孩昏昏沉沉。他忘却了疼痛,忘却了悲伤。 他在黑暗中向虚空坠落,往下,一直往下,往下...... 这是死后的世界吗?男孩自语,又像是提问。 当然,没人回答他。 黑暗中什么都没有,又似乎什么都存在。 终于,坠落结束。 黑暗的尽头,是一片刺目的光。 在那璀璨的光中,原本暴躁的父亲,不再喝酒。更不会喝醉后再无故打他,也不打母亲、妹妹。 母亲也没有被父亲打死,在厨房煮着他最爱的莲花粥。妹妹也没有被人拐走,骑在他的颈上,嘻嘻笑着。而老乞丐也在东街上晒着太阳,虽然还是落魄。 “哥哥,谢谢你救了我。” 一个小女孩眨巴着黑葡萄般的大眼睛,抓着他的衣角说道。 “你没死!”他像是了去了一桩心事,轻松的说。 路人也不在像驱狗一样向他投石子,也不在咒骂他。他也每天可以吃大馒头,每天可以睡在柔软的床上。 男孩伸手抓去,像是抓紧什么。 一切都这么幸福,一切都这么快乐。一切都在,一切都触手可及。 男孩阴郁如寒冰的双眸,像是雪山融化,温情似水。那一直冷漠的脸,刹那花开,露出笑意。 “就这么幸福的活下去吧!”有种声音在男孩耳畔回荡。 “假的!”男孩怒吼! 他像受伤的野兽,向这一切的奢望扑去。 刹那间,一切都化为碎片,像镜像般破碎。镜像的背后,还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黑暗中隐藏着一道清晰而模糊的黑影。黑影像是黑暗中更黑暗的黑暗,独自吞没所有黑暗,如同沐浴黑暗的君王,坐在黑暗的王之座上,头顶黑色的神环,手中掌握着黑暗神兵,神秘而又恐怖,充满着不可名状的威严。 黑影目蕴滚滚雷霆,像是没有感情,缓缓回头,从王座上突然盯了他一眼,又随即撇向别处,似乎是在沉思。 男孩的心中不由得的屈膝摩拜,但随即,男孩发狂!像疯魔,癫狂向黑影扑去。 他疯狂,但心中仍是无边的恐惧。他的心中确信自己就是虫子一般渺小的存在,那是一种绝望,那是一种觉悟。既然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那为什么不更加疯狂,好歹在这个世界留下挣扎的痕迹。 这样想着,他就愈加疯狂。 只是刚向黑影跑去,他的躯体就开始残破,身上裂痕密布,如同瓷器开裂,最后甚至是透明,分成丝丝缕缕。 只是男孩模糊的眼眸中发光,烂烂生辉。 最后,男孩很费力地叹息一声道:“我好累……” 声音中有不甘,更有无奈。 说罢,身躯破碎,要化为光粒散去。 还在这是合影,像是感受到什么一般。又转头盯了他一眼,轻启似乎是数百万年没有张开的嘴唇,低吟一声,“活”。 声音苍浑而神秘,像是从远古的太空传了无数年代,有一种沉重的古朴之意,如同不容忤逆的命令,有种莫名的威严。 此刻男孩快要兵解的身体,即将消散于天地之间的灵魂,霎时被天地中出现的一团黑球,黑球不断滚动,发出丝丝缕缕的黑色丝线,如同织线交汇、连续,不断连接着男孩的身体的经脉骨骼。 黑色的丝线亦不断缝补着男孩开裂破碎的灵魂,而且不断伸入灵魂内部,化为最精粹的精神力量。 男孩的灵魂不但修复如初,而且变得愈加璀璨,像玻璃般透亮,烂烂夺目 而那团黑色毛球,在滚动中不断萎缩,不断变小,当那黑色毛球消失时。 一件毛线衣就缝好了。而这件毛衣就是男孩。 许久过后,男孩似乎在耳畔听到一声孤独的而略显疲惫的低吟。 “还是有点无聊啊……” 第三章 两种回忆 月光淡如水,透过男孩乱糟糟的发丝,落在他苍白的脸上。 男孩身下的僵硬泥土,结着层血渍。 他消瘦而矮小的身体,穿了件勉强可以称得上衣物的破烂,透过那裤角的几个口子,可以清晰看见几个血肉模糊的咬痕。 男孩侧着头,伸着左手,放在脸上,从食指与中指的夹缝,看着折扇般的月牙。 只是,男孩双眼很是茫然,似是做了一件什么真切的梦。 梦中有叫宙魔界域的地方,而他似乎变成了一名叫做渊涯的战士,在那边生活的许多年。 渊涯是个战斗狂。 他几乎一直在战斗! 战斗一个接一个,至死无休。 可他对战争深恶痛绝,喜欢独自一人看着熔炉中的火光,听着叮叮当当的敲击,打造一把又一把神兵。 每当抚摸手中新铸出的神兵,令他心神达到宁静合一。 可是一天,他的世界,突然降下一道莫名的诡异,整个宙魔界域变得不再适合生存。 他跟随族中三帝攻打一个又一个界域,因为宙魔族,是一种需要吸收大量玄气的逆天种族。 他不觉得这种天赋,是上天的一种恩赐,反而更像诅咒。 每一次战斗他都走在前面,因为他没有什么牵挂。他的两个父母是炼器师,为了练出极致神器,双生活祭。而他的恋人也早早战死在战场。 那姑娘被鸿碎了半边身子,渊涯从敌军阵中间抱回她。她努力挤着微笑,眼含荡漾的笑意,用仅存的一只手,抚摸着他第一次落泪的脸颊,装作轻松道:“吻我。” 他们一起战斗了三万年,内心相互喜欢,双方也了解心意,只是战场之上,不容他们谈情说爱,儿女情长。 他本想着战争结束,向她求婚。 可战争一直没有尽头。 他从未亲吻过她,战场上只有想着怎么活下去,而在另一场战争没到来之前,失去一个又一个战友的痛苦,令他几乎每天都很沉重,别说拥抱她,就连亲吻的想法都无法产生。 只是他刚想着,以什么姿势亲吻她温润的嘴唇时,咔嚓一声,她的整个身体亳无征兆就崩碎了。 每一次战斗让他更加强大,变得更加坚韧。 最后一场在天灵界域的战斗中,宙魔族败了。 族中三帝被一名新晋天灵界主所击败,全族被封印在一粒尘埃,永世封锁。 最后,族中三帝从远祖留下的神谕中找到他,了解破局的关键,在他身上。 之后,三帝堪堪用了十一万年,将他们的功法融合为一,将这苦心集合的神功传授与他。 可当他破封而出,却被诡秘之力侵蚀,沉沦在无尽岁月中肉身破灭,魔灵几近消湮。 他在沉睡中慢慢积蓄力量,等待复苏。 渊涯的记忆在男孩脑海中挥之不去!像是前世的投影,落在后世者眼前一般。 而男孩自己,似乎是没有自己的名字。自小,父亲叫他“杂碎”,而母亲喜欢叫他“宝宝”,刚学会走路的妹妹也只叫过他几声“格格”。而路人也常常叫他“野孩子”或者“小贼”。 男孩似乎天生没有名字。 如果有,他觉得自己应该叫“宝宝”。 而肚子里似乎有几滴墨水的老乞丐想给男孩取一个好听上口的好名字。 但是,男孩只是摇头。 男孩觉得有没有名字都一样。或者自己是不配取个好名字的。 男孩之所以无家可归,成为“野孩子”。 那是因为。当时,家里来了一位长相俊俏的年轻叔叔,跟母亲在庭院里聊了一天。当时醉酒回来的暴躁父亲,气冲冲地拿着麦米用的杆子,撞开大门,兀自朝母亲挥去,边打边骂;“臭女人,敢背着老子偷汉子......” 男孩的父亲平时就下手不知轻重,喝醉后,更是不知留下余力,打得更狠。 就这样,母亲被打得没了声息。 在母亲下葬的那天,妹妹也被人拐走了,怎么也找不着。 当晚,已经清醒的父亲,在里屋暗骂了一声,“这该死的,这么不经打......” 当时,气极的男孩拿着菜刀,悄悄走到呼呼打鼾的父亲的床榻边,本想像邻居家屠夫大叔平时杀猪一样,在他父亲裸露在外的浑圆肚子上来上一刀,一了百了,但哆哆嗦嗦的双手终归是下不去手。 最后,男孩趁着夜色,离家出走了。 男孩是怎么也恨不起这个该死的父亲。虽然每时想到这个父亲,恨得咬牙切齿,但这股恨意,最终会像泄了气的皮球,怎么也鼓不起来。 记忆里,男孩却非常记恨一位叫左贤一胧的公子哥。 话说,天荒镇的东南街,比之其它街区,居住着更多的富商官家。那里的富人,穿着滑溜的鲜艳绸缎,吃着每天可以不重样的山珍海味。 那边的公子哥出门,不但不用下地,可以骑马坐骄。而且,身边围绕着六七个可以随时呼唤,点头哈腰的下人。 男孩有时不由得感叹,比故事中坐居皇倚的真龙天子,也不过稍逊一二而已。 左家是有名望的家族,在东南街上也是位列头等一的大户。左贤胧是左家的公子,他父亲左光仁是左家家主,而且是个大官,但到底是多大的官很多人不清楚。 左贤胧是位长相俊郎,满身书卷气的温雅青年。 他平时除了以酒论友,结交各色江湖人士。 而且喜欢收集各种古书诗册,常常高价收购,听说已经屯了好几百本书籍。 不说对长辈很是尊敬,对左右随从,也是和和气气,没有半点架子,因而在天荒镇无人不知。 当真有种谦谦公子的风度,温温如玉。 不过,男孩却对左贤胧感观极差,觉得此人阴险虚伪。 两年前,正值一个中夏。 男孩正好在青女湖,想抓吃水鸟或者捕只肥鱼。 小镇的青女湖,每每到了夏天,往往有成群结队的水鸟在湖心的三块小岛上筑窝。 水中的鱼儿,也是一个比一个肥硕,像是争相竞赛谁更有分量。 当时,男孩躲在扎聚一团的浮草堆中,将自己全埋在草中,只留望风的空隙,像个小舟顺风向岛飘去。只待浮草一碰到岛上,便立刻发难,就是抓不住飞鸟,留下的鸟蛋也是极解馋的。 浮草是这个世界上的一种特殊植物,常常生长在水流较缓,水域较广的水面上。它的根茎飘浮在水面上,并不扎根在泥土里。 因为浮力大,浮草常常被人用来造船。 不过,中途风向改变。 瞧见湖边的木亭里,对坐着一男一女。 也许是因为,那两人是男孩这一生中,见过相貌最为好看的缘故,便一下子记住了。 而那男的正是左贤一胧。 当时,左贤一胧身穿白衣,背负在后的那只手,正偷偷模模从秀口取出一包纸团,用尾指与无名指在纸团夹了什么东西。 左贤一胧淡笑道:“温姑娘,我先敬你一杯。” 说着,站起身,举起玉杯,向那身穿绿衣,面戴轻纱的少女敬酒。 当他从卓面上,举起酒杯,抬高二寸有余,手碗一抖,有颗药丸状的颗粒,无声无息向那绿衣少女酒杯滚落。 这一切看似神不知鬼不觉,不料全被猫在浮草堆中的男孩看得一清二楚。 左贤一胧很潇洒地坐下后,摆了一个请字的手势。 被称做“温姑娘”的绿衣少女很安静地准备回酒。 那时,男孩刚听老乞丐讲过,绿林强盗常常会用毒药毒杀过往来客,而毒杀都是偷偷摸摸,见不得光的。 男孩不知道左贤一胧要干什么,但如果是偷偷摸摸,那一定不是什么好事。 蓦然间,男孩从浮草堆里钻出来大声问道。 “那个女的,别喝那杯酒,他要毒死你。” 顿时,少男少女皆是被吓了一跳。 也不知是做贼心虚,还是真被突然冒出来的男孩吓得心神一震的原故。 左贤一胧的玉杯,一不小心,从手中脱落,酒水溅在自己的白衣上。 不过,左贤一胧倒是平静,随意拍了拍衣服,眼中满是歉意,“如此良辰美景,不想被乡野顽童破坏,实在败兴。是我准备不周啊。自罚一杯,还望温姑娘海涵。” 随即不慌不忙,也不让站在一旁侍酒的女婢添酒,自已重新置办了件瓷制酒杯,自顾自倒了满满当当,仰头一饮而尽。 当远处的家仆赶到,男孩已然跳湖不见。 三天后,当男孩路过东南街一个街角路口时,被人抓着头发,拖进一处隐蔽的胡同。 那是三个人,其中一个不是左贤一胧又是谁? 另外两人一个是个带刀仆从,另一个是脏兮兮的乞丐。 左贤一胧眼神平静,皮笑肉不笑道:“坏我大事,千刀万剐,也不足以泄愤!” 此时,温谦公子左贤胧像是被恶魔夺舍一般,骑在男孩身上,用帛布将右手缠绕三圈后,握着拳头一下一下,重重锤在男孩脸上。 男孩自知凶多吉少,学着故事中受难的英雄好汉,倔强地朝他脸上,吐了带着血水的两颗大门牙。 左贤一胧大叫一声,慌忙从男孩身上跳开,整张脸都在扭曲颤动,取出丝帛很厌恶地擦了擦,像是踩到了狗屎的表情,贱民令他感到恶心。 不一会,左贤一胧原本狰狞的表情,兀地极速平静,冷声道:“我今晚就让你知道,有些事,不该管。有些人,不得惹。下辈子注意点!” 左贤一胧说罢,朝带刀仆从摆摆手。 带刀仆从心领神会,抽出刀来,对左贤一胧问道:“:双手,双腿,还是......” 不等带刀仆从说完,左贤一胧淡淡道:“都剁了。” 就在这一刻,趴在地上的男孩儿,冷不丁朝带刀仆从洒了一掌的细沙,随即像一只猿猴高高跃起,跳到左贤一胧的背上,抓着他的领子,一口咬在他的脖子上。 左贤一胧的脖颈,顿时血流如注,他嘴中哇哇大叫,“别冲动......有事好商量......” 最后,男孩钻进狗洞逃出去。 幸亏,从狗洞里钻进来是乞丐,如果是左贤一胧或者带刀仆从,男孩肯定逃不过。 之后,男孩儿足足在老乞丐的破席子上躺了一个月,才可以走动,可见左贤一胧的下手毒辣。 第四章 我叫自在 男孩在梦中,逐渐亲身体会了渊涯的一世记忆。 渊涯的倔强,渊涯的爱恨,他都能亲身感受到,男孩似乎变成了渊涯,又仍旧是他自己,但因为受渊涯传承的缘故,男孩眼界更广了。他感觉到世界的渺小。 只是,有关那如同主宰的恐怖黑影,从他记忆中消失了,像是从未存在。 男孩没有继续胡思乱想,因为在一瞬间,接受了一个人百万年的记忆,巨量的信息而在他的大脑,一瞬间急速运转,虽然现实中只过去了几个时辰,但他的灵魂经历了百万年时间的折磨。 他的身体状态极差,整个身体麻痹而疲惫,但那是精神上的疲惫。 精神上的极度疲惫,让他像是瘫痪多年的人,重新掌控身体一般,有一种激动,有一种挫败,那是刚一开始控制身体,非常难受的一种感觉。 男孩艰难抬起眼皮看去,只见不远处,已然毙命的死犬,心中一喜,忍着疼痛翻了翻身,用双手撑着身体,缓缓爬向犬尸旁,像是受了渊涯的意志影响,鬼使神差地将一只手放在有些僵硬的犬尸,运转功法,想将尸体中的血肉吞噬,转化为精粹的力量。 可是,犬尸并没有像想象般,肉身干瘪,只留下皮囊。 男孩看着没有任何变化的犬尸,先是一怔,然后又刹那哈哈自嘲一笑。 他现在的气脉未开,灵气无法聚合。 男孩捡起一片碎骨,像刀刃般利索地犬尸上划过,过了不一会,男孩很平静地将野狗躯干上的皮毛剥开。 男孩原先准备啃掉野狗,增长气力,但一闻这淡淡血腥味,便知道这具野狗体内积累了太多尸毒,便果断放弃了这个念头。 男孩将一整块皮毛一分为二,一大一小。大的从膝盖包住双腿,小的分为两个,围绕在双掌中心。 做完这些,他撑起身体,用双手拖着没有知觉的双腿向山下爬去。 虽说是寒月,刚入冬不久,但天荒镇空气很是冷冽,外出的人也是罕见,少有人影。 约莫走了半炷香,男孩碰见差不多跟自己一样大小的男孩,背着竹筐,在捡着干枯的灌木丛枝。 那男孩小脸皮肤黝黑,身形也称不上健硕,但眼神清澈如泉。 那黑脸男孩一见男孩,先是呆了好一会儿,然后丢下竹筐将男孩扶起来,也不管落下的竹筐,背着男孩匆忙跑开。 “我家在不远处,你忍一忍......” 黑脸男孩面露担忧,急切道。 男孩虽然还很警惕,但在黑脸男孩有力的背上,略感轻松之意。微微松懈,刚一闭眼,便沉沉睡去。 当男孩醒来,已经在一处陌生的居所。 屋子很是简陋,空间也不是很大。只摆了一张陈旧的桌子,几张竹椅。墙角放有一个较大的木箱。 中间,放着坐小炉子,正燃烧着灌木枝。 而男孩躺在里头紧靠土墙的一张石板床上。 这些,似乎就是全部家当了。 男孩苏醒不久,那黑脸男孩带着一位老道走来。 那老道一股无奈之色,“好了,好了,不急......” 黑脸男孩对男孩笑道:“这是梦先生,是位医师。我叫阿牛。” 老道穿着道服,一副酒糟红鼻,俨然一副刚睡醒的模样。 老道小眼微眯,仔细打量了一会儿男孩,一本正经道:“贫道本名梦一秋,医师只是我的副业,主业是替人测算生辰八字,趋邪避害。不管是姻缘,还捉奸或是偷人......呸!不管......” 阿牛在一旁看得着急,虽然知道不该打断别人说话,但小声提醒道:“先生,他伤得很严重……” 梦老道不情不愿地闭上了嘴,双手袖袍一甩,右手背负在后,走到男孩床边,俨然一副高人做派。 他先是看了一眼男孩的双腿。然后,伸出左手放在男孩胳膊脉搏上,表情变了再变,转眼从惊奇变为疑惑,又从疑惑转换为原本如此的表情。 而男孩此时也同样疑惑,他腿上不但脓肿与咬伤不见了,而且以往落下的伤疤都消失了。 阿牛将梦老道的表情,看在眼里,脸上很是担忧。 “你这脉象断断续续,时而轻缓而飘浮,时而紊乱而霸道,怪哉,怪哉……”梦老道一脸凝重之色,继续说道:“你的经脉非常滞塞,因而难以控制身体,需要静养,什么时候恢复就很难说了。” 男孩一脸平静,倒是对这只有聚气境修为的老道高看了一眼。 不同世界,修为体系有所不同,修行方式有异。但大抵修行的目的相同,皆为了真正超脱,达到大自在大逍遥的境界。 男孩所在世界,不过是个小世界,小世界上,几乎都是一些凡人,就是有修士,修为也都不会太高。 至于,超凡世界,在无天的记忆中,见都没见过。 而各类世界又相互囊扣,相互交融。 很多低等级世界又包含在一些高等级世界上,所以修炼体系,修炼方法都大同小异,没有多大区别。 男孩刚一开始,就一眼看出,梦老道的运气方法,以及修练方式。 正是天灵界域的修炼体系。 看来男孩所处的小世界包含在天灵界域之中。 从渊涯的记忆里,对天灵界域的熟得不能再熟。对各种天灵界修炼功法也是无比精通。毕竞,如果不是天灵之主从一个无名修士,迅速崛起,修为突破到令人无法揣摩的高深境界。宙魔界域与天灵界域同是大型世界,虽然大战十多万年之久,但却是一直齐鼓相当,不分高低。 而无天则是宙魔族的一位先锋战将,常年在一线战斗,只能说他比那些天灵界域高手更熟悉,他们修炼体系的长处与短板。 所谓聚气境,只不过引气入体,才刚刚进入摸索到修炼门槛,比之凡人武学宗师,强不了多少。 从渊涯的记忆看来,聚气境根本与蝼蚁无异,或者说比蝼蚁还不如,就是不小心接触他的一缕气息,也会形神俱灭。 梦老道从袖口处取出一尖银针,一脸认真淡淡道:“我先帮你活络腿上经脉。” 说完,便让男孩坐在床榻边,伸出发麻的右腿。银针在男孩腿上,轻轻刺下去,顿时一股脓液流出,恶臭弥漫。 最后,梦老道用手在男孩右脚脚根轻轻按压了一会,然后,又从袖囗取出一红一白封口的的两瓶小瓷瓶。 他将红封口的药粉倒在手心,和着酒水,一起参合,做成气味很药浆。随即,将药浆敷在男孩双足下,然后将白封口的药瓶,交到男孩手中。 梦老道退到一旁,抿了一口酒,略一放松,淡淡问道:“对了,你叫什么?” 男孩摇了摇头道:“我没有名字。” 梦老道听罢,眼中闪起一丝怜悯。因为他自以为这个孩子从小就是个瘫子,所以不受父母重视,懒得给他名字,让人笑话,非常令他同情。 梦老道微微一叹,捊了捊胡须,做高人状“贫道,给你取个名如何!” “不用!其实,我之前给自己取过一个名字,感觉挺不错的,叫平安,一辈子平平安安。现在我觉得自己应该叫渊涯,我觉得自己必须要去做某些事,承担某些事,为了这些,我必须去跟天斗,而且是一定要胜天的。” 男孩眼中精光闪闪,傲气地道。 梦老道很是惊讶,半张着嘴,尤其是因为听到“与天斗”,似乎略有沉思。 男孩继续说,眼中精芒更盛,像迷雾消散,晨曦浮动。“不过,我觉得这都不是我真正想要的名字,我想随心而活,不受他人意志影响。我叫‘自在’。这就是我的名字,这就是真正的我。” 自在,随心而来,自在而去。 我就是我!我并非别人的替身!我不必成为另一个渊涯,也不用成为另一个小偷男孩。 自在清楚地认识,自己并不是彻底抛弃过去。 的确存在过去的羁绊,但他也有自己的未来。 终归而言,未来才是他该走的路。 第五章 初次引气入体 冬气渐散,春意蒸腾,处处都是冒冒失失探头的绿芽。 山下,孤零零的一间简陋的土屋外,自在身穿一件陈旧而干净的粗布衣服,摆开双脚,悠闲地坐在竹椅上,枕着双头,抬头看着像烈火滚滚燃烧的火烧云。 他已经在这土屋里生活两个月了。 这期间,他那单薄清瘦的身躯,也充盈了不少,微微饱满了些。 “怎么样,能下地了吗?” 阿牛从山间小路大步走来,一边挥动着粗糙的手,一边喊道。 自在笑笑,将一只拐杖撑在腋下,很平稳地来回走了二十几步,表示自己恢复的不错。 经过两个月的相处,自在对于这个黑脸少年很熟悉了。 阿牛手提一包糕点,塞到自在怀中,腼腆地道:“这是东南街的米糕,很甜的,你吃。” 望着有些木讷,看着愚笨的阿牛,自在心中一暖,淡笑道:“那我就不客气!” 说完,很自然地撕开纸包,便像是饿狗扑食,将米糕吃掉一半。 “那个对你很好的老乞丐,叫什么名字。我想给那个老爷爷立个碑,就是不知道他的名字。”阿牛在一旁,很满足看着自己吃糕点,问道。 自在微微一愣,暗暗感激这个傻小子的纯良。 “其实我也不清楚,一直叫他老头。”自在用手抹了抹嘴巴,擦掉粘在下巴的米糕碎屑回答道。 突然,阿牛一时伤感啜泣,很哽咽地道:“一想到那个老爷爷,就会想起我阿爸。我阿爸是个木匠,后来他被军队抓走,死在了战场上......” 在自在刚被张阿牛带回时,就拜托梦老道将老乞丐的尸体,安葬在一处风景怡人青山上。 后来,梦老道只带来几块碎骨,叹息道:“被野狗嗗得只剩几个骨头。回头我给烧几个符箓,超度他就是。” 自在其实早就猜到,老乞丐可能已经尸骨无存,毕竟对于那些野狗的凶残,他是见识过的。 当时,在当男孩刺死先探查的那只野犬后,那二只狡诈的野狗,就怕昏迷的男孩,又同杀死第一只野犬一般,冷不丁又突然诈尸,给它们来一下,也不再冒险。或者嗅到老乞丐的尸身后,便不再对昏迷的男孩动心思了。 看来,阿牛从老乞丐的惨状联想到他的父亲,就觉得他那死于战祸的父亲,尸身无人收拾,多半也是尸骨无存。便暗自神伤,不由得落泪。 自在看着阿牛,眼中闪起一股不经意的柔意,问道:“你想复仇吗?” 阿牛答道:“如果说不想,那是假的。” 自在眼色淡然,继续问道:“那如果给你一个机会,你想怎么报仇?” 阿牛低头沉默了一会,思考了许久,道:“原本我妈说,阿爸会回来的。我那时相信我妈的话,因为我妈从不会骗我,就算后来我妈也走了,我也相信阿爸一定会回来。最后,我终于知道我妈是在骗我......” 说着说着,阿牛用手背擦了擦泪,继续说道:“......知道我阿爸阿妈都离开了我,我也想杀掉抓走我阿爸的军队,也想拿刀闯进杀死我阿爸的敌国......但我知道,这是不对的。” 自在默默听着,淡淡一笑。 “就算,我复仇了,我杀死的人,也有父母,也有孩子,有妻子。那些人是无辜的。我知道那种没有阿爸阿妈疼爱,没有阿爸阿妈陪伴是很孤独且伤心的......” 阿牛说到一半,刚止住的眼泪,又簌簌落下,鼻涕也一同流下。 从一至终,阿牛说得情真意切,脸上也是没有半点虚假作态,一直真情流露。 自在撑起拐杖,走到阿牛身边,拍了拍这个纯扑孩子的肩膀,淡淡道:“复仇有很多种,并不是非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有时候比起手刃仇人,给他一个痛快,让其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当然,自在没有继续说下去,他觉得这样一个拥有明净之心的孩子是真的很少见了,也不想教坏他。 他有着渊涯的传承,给阿牛传授绝顶功法,也不是难事。但比起让他成为绝顶高手,了解世界的黑暗,还是让他平凡的过完一生,才是更合适的。 自在很自然地话锋一转,问道“对了,你今天从梦先生那里学到了什么?” 自从阿牛母亲死后,梦老道便起了恻隐之心,将他接到自己的破道观里,一直教他医术,学习草药病理。至于,不教他道法,主要是觉得阿牛对道术完全没有兴趣,实在是无从教起。 阿牛一听到自在问他学到了什么,一扫眼中雾霾,很兴奋很自豪地回答道:“我今天学到的可多了,青叶草主治脏腑寒气,通经络,活血畅胃......” 自在哈哈一笑:“你师父,为什么说你是愚木脑袋呢,我就觉得你比我聪明多了。” 阿牛满脸害羞,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半夜,星月挂满天。 自在盘腿坐在床上,眼观鼻鼻观心,内视已身,确定身体状态已达巅峰。 他重重吐出一口浊气,似乎是下定决心般,淡淡道:“是时候了!” 这二个月来,虽然没有修炼,但却一直以魔功炼体,熬炼体内杂质,强壯筋骨。 毕竟,体魄是根本! 自在闭目调息,开始以肉身沟通天地灵气,自然地打开气穴,想将灵气聚于下腹丹田处,起先一丝灵气开始接触气穴,但却刹那散开,终归没有从气穴进入丹田。 自在也是不急。 因为,聚气第一步——引气入体。说难不难,说容易却也不简单。 那些绝世体质,从小自然沟通灵气,气穴自开。对于聚气根本就是水到渠成,没有半点阻塞。 而那些对于灵气没有亲和力的凡体,对于导引天地灵气入体,却是极为困难。 男孩的身体自然不是什么妖孽体质,自然不能一股作气,引气入体,突破聚气境。 一丝又一丝的灵气,不断触碰随自在的气穴,又不断溢散,虽有无数灵气一次次撞在他的气穴,却是没有一丝窜入气穴,进入丹田。 只要一丝灵气疏导气穴,进入丹田,其时,一缕缕天地灵气一起聚合,形成滔天之势,如同溪水入湖海,从气穴充盈丹田。 届时,便是聚气境。 待到一声敲门声响起,自在只得停下,撑起拐杖,去开门接下阿牛手中的饭盒。 豁地抬头,已是清晨了。 自在只得作罢。 吃完早饭,自在对时不时喃喃草药知识的阿牛道:“阿牛,你下午不用给我带饭了。我独自出去走走。” 阿牛有些担忧的眼色,问道:“不用我带你走走?” “不用。” 自在晃晃膀臂,很是潇洒地将拐杖扔到地上,像大公鸡般昂首向前走了七八步。 一旁的阿牛看在眼中,黝黑的面庞咧开一个弧度,嘿嘿笑道:“这样啊......” 东街上,人来人往,喧哗声鼎沸。 自在走在人流之中,心中疑惑,因为他发现整个街区连一个修炼者都没有。可是天地间的玄气含量充沛,不至于连一个聚气境都看不到。 唯一见过的修炼者梦老道,也只是一个小小的聚气境。 难道这个世界,只是一个凡人世界? 自在边走边思考,走到道路边的一处摊区,不时观望着各种奇异形壮的怪石,那小商贩是个中年汉子,他看着这个身穿粗布,脚戴草鞋的少年满眼鄙夷之色。 自在拿起一块白色石头,问道:“老板,这石头多少钱?” 中年汉子眼睛根本没往自在身上瞄,很不耐烦地回道:“三十文铜钱。” 自在很利索地将一块碎银交到中年汉子手中,待他回过神来,自在已经将白石头收起。 中年汉子看着自在手中,从一个公子哥腰间摸来的那包鼓鼓的钱袋,目露精光,随即抓住自在的左手,恶狠狠心厉声道:“那个值二两银子,我刚刚走眼了,这个石头才是三十文。” 与此同时,他一边食指指另一个白石,一边撩起上衣,露出满是黑毛的巨大胸肌。 他又一次重复道:“这个二两银子,既然你已经拿了东西,就必须给钱。” 他自信以这小子的体格,只要吓唬吓唬他,必定赚大发了。 自在淡淡一笑,见怪不怪,食指对着中年汉子的手臂上的穴位一点 那汉子全身顿时像电击般一阵苏麻,径自杵在原地,一动不动。 他转动着惊恐的双眼,直直盯着自在远去,方久回过神了,晃动着颤抖的手臂,慌慌张张收拾货物赶回家去。 第六章 绿衣温姑娘 自在将白色晶石收好,自知这是一块品色上好的下等灵石,不由得微微有些庆幸。 他清楚玄石对凡人可能毫无用处,就是用于装扮室景,也嫌模样平平无奇。但对修行之人却是极其宝贵,可以说是修行界的通币。 蓦地,一阵马蹄声传来,只见一匹白马在人群中横冲直撞,吓得道路上的人流潮水般向两边分散。 马背上趴伏着一名绿衣少女,将整个脸埋在马背上。她拉紧着缰绳,双手牢牢抓住粗长而蓬松的马鬃。 不一会,又有几匹马赶来。 几名仆人装份的中年人,用马鞭很用力,驱着马匹,紧跟在白马后面疾驰而去。似乎是在追赶离家出走的小姐一样。 待到几匹马消失在视线,人群议论声四起。 “这已经是左家少夫人第五次逃跑了。”一名老汉抽着旱烟摇头道。 “这少夫人也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另一名卖布偶的妇人,推着独轮车说道。声音中满是惋惜之色,像是抱怨儿女的恨铁不成钢。 “是啊!那左公子不但一表人才,相貌英俊。而且是左家未来的主人。” 卖布偶的妇人的身边,一名颇具姿色的少女说道,眉眼间满是崇拜。 那妇人喝道:“卖你的布偶!下个月,你还要嫁东街的刘公子呢。” 少女嘟囔道:“哦......” 她看了看妇人满脸不悦的冷脸,将那句“我又没见过什么刘公子”生生咽回肚子去。 自在虽然心底专心想着,如何突破聚气境,但还是可以听见议论的人声,起先有些不在意,但听见少女的一句“左公子”,便稍微来了点兴趣,他这次到东南街,本就是来给这位左家“左公子”左贤一胧算算账的。 自在看着独轮车上摆放的布偶,从中看到一件高高站立,双手叉腰的一只猴子模样的布偶,心中不禁生出一股莫名的喜色。 自在知道,这是自己以前最喜欢的那只混世魔猴孙悟空。 自从在老乞丐听过孙悟空踏破天庭,独斗十万天兵天将后,自在眼中满是崇拜的神色。 虽然说,偷一个小小的布偶,对于他而言不过举手之间。 但觉得这样会被心中的大英雄瞧不起,就没有动手过。他想用自己挣来的钱,光明正大地接走自己的大英雄。 虽说现在,自在不觉得这只猢狲有什么了不起,对孙悟空的澎湃的崇拜,也减淡了不少。 自在的目光从手上的布偶上移开,也没有去拿腰间的钱袋,对少女道:“可以用作工抵偿吗?” 少女有些犹豫,很为难地看了一眼自在,对一旁的妇人问道;“妈?” 那妇人听得一清二楚,很厉色地道;“不行!” 自在看到只剩两只孙悟空布偶,微微叹了口气,对少女说道:“能不能留下一只猴子,我挣钱后就会立刻来卖。” 少女刚想开口,那妇人抢先一步伸出三根三指,高高举起,大声道:“三倍!” 自在立刻接话“可以。” 看随自在毫不犹豫的神态,那妇人又匆忙改口“十倍!”。 自在也是没有半点延迟,紧随妇人的那句“十倍”道:“成交!” 妇人微微愣了愣,没想到这个穿草鞋的傻小子会如此爽快,也是有点难以置信,原本她还打算跟随自在讨价还价,心想怎么也不心亏。虽然有些庆幸遇到一个傻小子,但心中不免生出一丝懊悔,价格应该再报的高点。 自在道:“那我后天来交钱,你们就等在这里。” 他刚欲离去,那妇人抓住他的衣角道:“你这么走了,如果你后天不来,我不得白白等上一天。你得留个字据我才能放心,如果你戏弄我这个老婆子,我宁可不要这个老脸,也要拉你到县太爷面前!” 自在起先恼怒,想着自己好歹拥有渊涯传承,自然也继承了他的骄傲。 说出口的话,哪一次不是一言九鼎。不是转念一想,这妇人也有她的担忧,也不跟她这种计较蝇头小利的市井妇人一般见识。 自在沉吟一会,有些尴尬道:“行,但我不识字。” 自在虽然继承了渊涯的记忆,会众多世界的文字与语言,但的确不会北斗国的文字。而老乞丐留下的兽皮上面所刻的文字,正是星衣帝国的文字,因为是天机兽的兽皮,他觉得可能大有玄机。 以后有机会,他就一定要学学星玄帝国的文字的,如果直接拿着兽皮给别人看,他是也信不过的。 妇人对少女道:“小娟,你来写,让他按手印。” 叫小娟的少女,疑虑道:“真的要写?” 妇人厉声道:“写!” 自在走在山路,向阿牛的土屋处走去。 烦躁像蚊子般驱之不散,嗡嗡作响。 他有些苦着脸,感觉自已这次被一个市井妇人拿捏了,要不是为了给过去一个交待,他是真的难以忍受被人怀疑的时刻。 他暗暗感叹,自己受渊涯影响如此之深。 当他准备推门进入时,便感到门栓是从里面关上了。 自在知道屋里有人,问道:“是阿牛吗?” 他明明让阿牛晚上别带饭了,一直以来,阿牛都是在梦老道的破道观里过夜,土屋都是自在一个人住。 自在如今的神念其实并不是强,并不能视障碍如无物。 过了好一会,阿牛才很是慌张的开门后,将他迅速拉到屋里,又匆匆将门关上。 那神态,像是在家偷情的新娘般,引得自在有些好笑。 这闷葫芦,是吃错药了? 不过很快,自在便知道了原因。 床榻上,坐着一名少女。那少女看起来不过十八岁,不高不瘦,身材匀称。脸虽然有些苍白,但面容清秀。柳叶眉下,她那双眼像溪水般灵动。 不过此刻,她那溪水般的双眸,此刻像是山洪肆虐,有些警惕无助的神情打量着他。 看到那少女身上的绿衣,自在眉头微微一皱,对着少女抱拳道:“姑娘可是姓温?” 少女看到比她还要小的自在一副老成模样,先是一愣,然后沉吟了一会儿,点头道:“嗯,我叫温婉玉。” 温婉玉一听到自在问她姓名,便心中明白,对方多半知道她的身份。与其隐满,不如痛痛快快承认。而且看到自在的眼中也是没有一丝恶意,便很利索地自报姓名。 阿牛很结巴地道:“刚刚......我看到......这位姐姐......被几个很......凶......的人......追赶......” 自在听得有些不耐烦了,将阿牛拉到土屋外,让他交待清楚。 要知道阿牛虽然木讷,经常默默站在一旁听别人说话,但不是有口吃,只是很少言语而已。 阿牛这次倒是没有结巴,很利索地交待道:“我本来给你带了糖块,路上看一儿几个看起来很还好意的人,追赶那位姐姐,我就将那姐姐藏到这边来了?” 自在点点头,伸手道:“我的糖块呢?” 阿牛先是“疑”了一下,随即在身上摸来摸去,最后看向随自在很不好意思道;“好像丢在路上......” 自在无语:“......” 看了一眼有些憨傻的阿牛,自在好笑道:“怎么,刚刚见了妹子说不动话?” 阿牛嘿嘿一笑,用手挠了挠后脑勺,很不好意思地道:“妹子是见过,主要是没见过这么漂亮的。” 自在心中一乐,开玩笑道:“怎么,喜欢人家?” 阿牛慌忙比了一个“唏”字,沉默了一会道:“别乱说,那位姐姐可是有丈夫的?” 自在疑惑道:“你怎么知道?” 阿牛用手掩在嘴角,靠近自在耳边,偷偷道:“刚刚那位姐姐因为惊吓过度,昏迷了一次,我替她把脉,发现她已经有身孕了。” 第七章 阿牛的请求 自在听到温婉玉有身孕,有些疑惑,街上的议论时,将温婉玉称做“左夫人”。如果说孩子是左贤一胧的,那不就是说温婉玉是的他妻子。 为什么温婉玉会逃出左家呢? 他一想到左一贤胧那副虚伪的假面,以及一年前偷偷给温婉玉酒中放入药丸的情景,便料想左贤一胧定是用了什么下作手段,将这姑娘掌握在手掌之中。 进入土屋,温婉玉静静看着他,阿牛很是拘束地低头,跟在他身后。 自在道:“温姑娘,如果不嫌弃,可以暂时留在这里。” 温婉玉想到,客栈多半是左贤一胧的眼线,而且走夜路也不安全,礼貌地微微一躬道:“感谢。” 自在故意露出猥琐的笑容,道:“温姑娘,你如今身体状态很差,我留下来照顾你。” 这话一说出口,温婉玉柳叶眉一皱,很是防备地看着他。 自在看在眼里,故作无奈地苦笑,自嘲地嘀嗒一声,我笑的灿烂如花朵,应该很有亲和力才对。 这时,一直躲在自在背后的阿牛小声道:“我也......觉得......应该有人......照顾......姐姐......” 自在见阿牛开口,似乎有了底气般,拍了拍胸脯。 他走到温婉玉跟前,一双眼睛往她身上转了几转,微微舔了舔嘴唇,贱贱笑道:“温姑娘,我做为一个护花使者,一定好好照顾你的。” 温婉玉有些厌恶地看着他,对阿牛微微侧身,道:“小弟弟,你可以留下吗?” 自在摇头道:“他不行,笨手笨脚,而且现在得了口吃......” 阿牛脸颊微微一红,尴尬道:“我......不行......的。” 这时,自在很悠闲地从他身边走过,拍拍他的肩膀道:“行吧,我去梦老道那里睡了,护花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阿牛看着随自在从门前隐去的背影,心中一暖,又转头看了看温婉玉,表情很是腼腆。 …… …… 在通向土屋的小路边,自在很自在地仰卧在松软的地面上,嘴里叼着一根青草,一只脚搭在另一只脚的膝盖上,抬头看着晚霞,懒散道: “我才不会去照顾什么女人......” 夜半,寂静的山下,连声虫鸣也听不见。 “你确定温夫人在那破屋子里?” “千真万确啊,老大。之前在追温小姐的时候,就是在这附近,找到了那包糖块,然后沿着小路察去,就看见一个小子扶着温小姐进到那屋子里了。我这不是想到大哥你吗。” 突兀地传出两道人声,像是空旷的房间中,掉落的一块镜片,碎得咣咣作响。 一名光头汉子朗声道:“哈哈,干得不错,有好处,没忘了我这个兄弟。可算没有白白照拂你。” 另一名是个精瘦矮子,小声道:“大哥,小声点,别打草惊蛇。” 光头摸摸脑袋,笑道:“瞧给我高兴的。” 月光很淡,黑暗却很浓。 黑夜,勉强可以看见远方山体的轮廓。 “哎哟!刚子,你怎么故意绊倒我。” 光头从地上爬起来,很气恼地说道。 那后叫刚子的精瘦矮子疑惑道:“大哥,我没有绊倒你啊。” 光头将脸转向刚子,恼怒道:“不是你,那是谁......” 他还没说完,又一次摔倒。 这次摔得更狠,光头上全是泥巴,眼角也破皮,正在淌血。 的确不是刚子。 刚子就在我眼前,那后面...... 光头感觉身后的黑暗里,随时会蹦出无数个妖魔鬼怪...... 刚子身上也冷嗖嗖,头皮一缩,颤声道:“大哥,我们是不是遇见鬼了......” 光头汉子用手按着眼睛,清清噪子,吼道:“谁?是那个王八蛋在装神弄鬼!” 黑暗里,一个声音打着哈欠道:“你们两个为什么要防碍我睡觉。” 只见一个人影在光头眼前,从地面上坐起来,说道。 光头汉子看见给自己使绊子的是人,心中的惊慌瞬间转变为愤怒,气冲冲地抬起拳头,向黑影砸去。 “我防你姥姥!” 黑影微微一侧身,轻松躲过这一拳,伸出一根手指在光头汉子耳根弹了弹。 那光头像是受了重击般,刹时倒在地上,一直保持着抬拳的姿势,一动也不动。 刚子急忙去扶光头汉子,却发现他这个平常威猛的大哥被人用一根指头,给崩死了。 刚子又惊又慌,一股无名的恐惧在他的心中衡冲直撞。 他双膝不受控制一软,重重磕头道:“老爷......饶命!” “叫大爷!”黑影道。 “大爷!饶命啊!”刚子颤声道,全身发癫似的抖。 黑影笑道:“好了,滚吧。” 刚子心花怒放,如蒙大赦,刚一站起,便撒腿就跑。 黑影无言道:“把你大哥带走,再走也不迟。” 刚子本来已经跑了二十多步,但听到这黑影的吩咐,心中有种确信的感觉,如果继续跑,自己一定会死。 刚子又折返回来,将比他高大的光头背起来,又一溜烟跑开,速度比之刚才,没有半点缓慢。 自在躺在地上,枕着双臂自语道:“真是笨手笨脚的,被摸了屁股都不知道......” “对了,明天早上吃什么......” 天刚亮,自在地上坐起来,伸了一个懒腰,拍了拍粘在身上的青草,向土屋走去。 只见土屋半掩着门,他轻轻推门而入。霎时,瞧见坐在唯一那张床的聊天的两人。 阿牛原本见到温婉玉一直结巴,现在经过一夜的相处却是“冶”好了,看来他们开始熟络起来了。 自在原本想直接走到他们面前,开玩笑道:“你们晚安一起躺在我床上了?” 但想了想,感觉有些不妥。 他又轻轻将门带上,背靠着墙壁,等了一会,大声道:“阿牛,早饭吃什么?” 阿牛出来后,也不提早饭,道:“温姐姐是个可怜的好心姑娘,我们想想办法帮帮她,好不好?” 自在反问道:“怎么可怜了,有我肚子饿可怜?” 阿牛可怜巴巴,道:“帮帮忙,我知道你脑袋灵光。” 哧的一声,自在被气笑了。 沉默一会,自在道:“帮是可以帮,有什么好处?” 阿牛一听有戏,激动道:“我以后天天给你带饭!” 自在摆手道:“算了,就当你之前照顾我的补偿。我帮到底!” 阿牛嘿嘿傻笑,道:“我知道你心地很善良。” 自在盯了阿牛一眼,怒道:“善良,对我来说是贬义词。” 善良对于修炼者,可不是什么赞美。但凡有些修为,手中肯定沾些血泪,修为越高,手中因果就更多。自在实在想不到抢机缘,夺因果的修士跟善良怎么联系在一起。 自在可是要修炼修到顶峰的,怎么能跟善良挂钩,那不是诅咒自己惨死? 因为是第一次见自在发火,阿牛不说话了,安静像个兔子,一直在反思善良怎么会是贬义词。 东街是天荒镇最繁华的一角,而左家是这一角中的一点。 此刻,左家府邸。 刚子哆哆嗦嗦跪在左贤一胧面前,矮小的身体伏俯在地,姿态很是卑微。 左贤一胧手拿折扇,欣赏着水池中游曳的金鱼,背对刚子道:“你确定,那个少年只用了一指,就杀了光头彪护卫。” 刚子又一次点头确定道:“千真万确!小人亲眼所见!!” 左贤一胧道:“看手段,应该是个武学高手!我结交各路江湖高手,从没听过有这样一号人物。” 左贤一胧沉吟了一会,吩咐仆人道:“去请鹰前辈!” 鹰前辈是左家的一名客卿,本名叫鹰烈。 不一会儿,一位身穿长褂,满头银发的老者来到白衣公子跟前,微微一鞠,抱拳道:“不知公子叫老朽前来所为何事。” 左贤一胧很客气地问道:“鹰前辈,如果有人以一指杀人,那这人是什么境界?” 鹰潭答道:“如果不是使用特殊手段下,至少武学宗师。” 左贤一胧道:“听说,每一个武学宗师都是开宗立派的绝世高手。鹰前辈,你做为一个武学宗师。这些年窝在我这小小的左家,真的是受委屈了。” 鹰潭摇摇头道:“哪里,这些年要不是公子收留,我这个老骨头早已暴尸荒野了。” 左贤一胧道:“那温婉玉的爷爷,真的是只用三招将鹰前辈你,打至如此境地?!” 鹰潭一听到“温婉玉的爷爷”,双眼猛缩,从中闪过悸动的恐惧,叹息道:“如果当年不是他敬重我是个以武为痴的散人,我怕是连一招都接不住。” 想当年,鹰潭以武人的身份,从南往北,沿途挑战各路门派,大败星玄帝国各门各派的武学宗师。 不过经过正道山时,被其掌门三招打至重伤。虽然正道山没为难他,却被之前得罪的各门各派趁他重伤,合力围攻,使他只能濒死逃窜。 虽然他在左家休养多年,武学也有所精进,但每每想起那平平无奇的三招,心中亦是惊骇无比。 可以说,就是那平平无奇的三招,令他这些年对于武学有了更有深刻的认识。 如果说,在星玄帝国武学的止境是武学宗师。 那么,止境的山巅就有了称谓。 那种境界叫做正存义。 第八章 拳意撼山又撼心 两名仆从将一具尸身用担架抬上来。 鹰潭扯掉上面的裹尸布,用手指摸索,探查一番后,肯定道:“不错,下手之人的确是位宗师!” 左贤一胧手执白扇,沉吟一会后,对站在左侧的老人吩咐道:“管家,从仓库去取一下五百两白现银。” 管家躬身回应道:“是!少爷。” 管家亲眼看着左贤一胧长大,对这少爷的脾性,相当了解。 他这位小少爷,从小喜欢结交奇人异士,往往都是重金相赠。 不一会,在刚子的带领下,众人来到土屋前。 左贤一胧吩咐一声,将大部分家丁留在山下候着。 他觉得这样才能显示诚意,更能表现出他的气量。 他有些得意,心中顿生豪迈之。 他身旁带着鹰烈,后面两名仆人正提着沉甸甸的白银箱子。 左贤一胧朗声道一声:“在下左家左贤一胧,特来拜见小兄弟。” 声音传到土屋里。 顿时,温婉玉娇躯一颤,黛眼中闪烁着惊恐。 而阿牛正有些茫然,正思索着疑惑谁是小兄弟,一脸的憨态。 只有心中了然的自在心中感概,“终于来了。” 昨晚放走一个爪牙,并非他大慈大悲,而是觉得与其守株待兔,还不如来个姜太公钓鱼。 “你们先别出来。”自在对屋内的两人嘱咐一声道。 说着,自在走出门后,摇晃着肩膀,以久经江湖的姿态,自以为很豪爽地夹着嗓子,嘴角上扬,挂着又逢老友的亲切笑容,连连拱手道:“原来是大名鼎鼎的左公子,失敬!失敬!” 由于,自在现在还是不过十岁的稚童,声音还很稚嫩。 所以,这笑声跟妇人尖叫一般,有些滑稽。 左贤一胧原本觉得对方年岁比自己差不多,但看清自在稚嫩的面庞后,大吃一惊,暗暗思索,这么年轻的武学宗师,如果不是假意冒充,那眼前的少年,如果不是自吹自擂,那便是天赋异禀,而且其身后必有高人指点。 若是将对面这少年的身后高人收服,身边无异于多了无双猛将。 不过他知道那些世外高人大多心高气傲,就算没有结交,不得罪也是好的。 左贤一胧自己也是喜欢武学,从小就开始学武,无奈他从小身体天生羸弱,更没有什么天赋,学武终究只是强身健体。 不过他对江湖侠客也是充满了敬仰之情,对于星玄帝国的门派,以及武学颇有研究。 “哪里!这次前来打扰,除了与小兄弟结交外,主要是想接回内人,我家妻子麻烦到你了。”左贤一胧客气道。 左贤一胧看着眼前的少年,心中稍有些熟悉之感。但却想不起是谁。 话说两人两年前的确有交集。那时,自在一身破烂,身形枯槁,眼神阴郁,哪有现在这样身肌微满,笑脸烂灿的老派模样。 前后差异巨大,让人难以产生联系。 “不行,那是刚刚抢来的压寨夫人。我们兄弟二人占山为王,身边却一直没有娘子伺候。” 自在装作难为地说。 “哈哈,这个简单。只要小兄弟成为我左家的客卿,要多少女人都不成问题。”左贤胧笑道。 与此同时,左贤一胧对招收眼前这个少年的把握多了六七分,若是通过这名少年牵线搭桥,结交那位神秘高人。 若是得到高人的一二指点,那当真是受用无穷。 这样想着,他心中大喜。 他常年阅览各种书籍。 其中,他最喜欢帝王术,以及武学。 帝王术有曰:“好财者以钱驭,好色者以美人驭,好名者以誉驭。” 而面前的少年宗师一说到女子眼神迷离,面露淫态,明显是个登徒子。 他原本觉得只要是年轻高手,大抵是些眼高于顶,不肯屈居人下之辈。 一开始,他只想接回温婉玉这个贱货。现在他却动了招收之心。 “客卿,不就是狗吗?不去。”自在摇头道:“而且我二弟只要那位小娘子。” 左贤一胧面色一皱,瞄了一眼鹰潭,他要确定眼前少年的斤两。 鹰潭在示意下,走上前去,抱拳道:“小兄弟,如此年纪就已是‘武学宗师’,定有过人之处,请赐教。” 他这一句武学宗师,故意咬得很重。他这是是在故意暗示,少年背后真正的武学宗师。表明如果你不出来,打你的徒弟就是在打你的脸。 武学宗师? 自在微微一愣,心中冷笑,我这《噬宙决》,乃宙魔一族至高无上炼体法门,虽然我现在才练到第一层,但打个凡人武学宗师,还不是绰绰有余。 凡人以武术技巧成就武学宗师,而自在仅靠肉身,就可以完虐所谓的武学宗师。 “可以”自在笑道:“先交二十两银子,就当是我指点你。” 他正在发愁怎么筹钱去换孙悟空布偶,正是想睡就有枕头,天上掉馅饼。 鹰潭脸色铁青,抱拳的指节微微发白,冷哼道:“指点老夫?” 鹰潭好歹被江湖人称‘武痴魔’,属于当世凡人中一流高手,除了正存义,谁能敢说指点他。 鹰潭对什么都不在意,但绝不容忍,别人怀疑他的武学。 武痴魔,以武为痴!以武成魔! “让我来教育你这狂口小孩。” 话刚说完,鹰潭一个弓步,如箭般弹射飞起。 看着眼前的铁拳越来越近,自在却是躲也不躲,握起拳头,正面迎击。 呯! 鹰潭在空中一个翻身,稳稳落地,面色如常。 而自在只是慢慢收回拳头。 一旁观战的左贤一胧暗暗一惊。 要知道鹰潭已经成名十多年,而自在只是身名不显的小辈。 不过,这第一次交手看似平手,实则自在只防不攻。 他的那一拳只是挡下鹰潭的攻势,只是稍微运力。 鹰潭冷笑一声,“不过如此”。 虽然他嘴上这么说,但他心中不由得喝彩,心中不由得升起爱才之心。 他刚刚只用了两成功力,原本只是想让他筋骨断裂,给个教训。 虽然只是两成,但对方却是不过十岁的小毛孩儿。如此年纪就有这种修为,此等天赋平生罕见。 自在听到讥讽,不以为意,仍旧平静,伸出中指一勾,惹得鹰烈刚生出的爱才之心瞬间被浇冷。 鹰潭大怒,瞬间一个呼吸,便左手为拳,右为掌,又疾又凶地击向自在。 自在不动如山,下盘寸步不移,伸出双臂,交叉成十字,挡住攻击。 而鹰潭嘴角微微一扯,突然,左手拳头转为掌刀,右手手掌改为拳头。 掌刀一甩,像利刃击向自在的左肋,而拳头则是直直向前,砸在十字中心。 要知道,他这掌刀,足以砍断两个胳膊粗细的树桩。击在寻常人身上,往往都是致命一击。 他自信以这个狂妄小儿的功力,虽不至死,但断三四根助骨是必然的。 不过,这一击像是撞在铁铜上,震得他双眼猛缩,整个左臂又麻又酸。 他很不自然地向后退去,眼神中满是恐慌,脸上一副难以致信的表情,喃喃道:“你......你......” 自在脸上平淡,说道:“该我了。” 说完,嘴中重重吐出一口气,缓缓提起拳头,又缓缓向往击去。 毫无招式可言。 “我教你的是,拳意!” 那缓缓向前的拳头,周围似是有了无穷气劲,又有难以观摩的意劲,虽然肉眼什么也看不见,但所见并非虚无,而是心中感知到了“有”。 此拳,意可撼山! 最后,那拳头稳稳停在鹰烈的胸膛前。 不是鹰烈不躲,而是他根本躲不开。 这拳头看似轻飘飘,缓慢无比,实则快如疾风,像是鬼怪身法,快到令人难以揣摩,不敢置信。 鹰潭瞳孔大震,无比确信只要拳头再向往一寸,他必然胸口开花,命丧当场。 “师父,请收我为徒!” 鹰潭轰然跪下,无比恳切地求道。 呯呯呯的三响,他重重地磕了三个头,碰得额头出血。 武道!至高武道! 这不就是我追求的吗? 鹰潭心中呐喊。 鹰潭自小身负灭门之仇,为了报仇,从小习武。在他眼里只有仇恨,只有杀戮。什么灭门屠村,什么杀人取宝,他都干过。只要是能变得更强,他就会去干一切所谓邪恶的事。 最后,当他杀死仇人,准备将仇人的妇孺老幼,像仇人灭他满门一样,一个一个尽数屠灭。不过出现了一位功力卓绝的和尚阻止了他。 和尚叹气道:“若大侠放不下,我愿以这身双臂,化解仇恨。” 说罢,同时以左掌击向右肩,以右掌击向左肩。霎时,双臂如落竹般掉落在地。 他第一次动容,决定让仇人的家眷,多活几年。 后来,他又去寻仇,和尚也来了。 和尚目光柔和,淡淡道:“若大侠还放不下,我愿以这身双腿,化解仇恨。” 说完,和尚以那空荡荡的裼衣,卷起一把大刀,向双膝砍去,刹那间,双腿从身上分离,血流如注。 他再一次动容,心中的仇恨淡了些。 第三次,他又来寻仇,他实在容忍不下罪血在人间走动。 和尚将仇人的儿子护在身后,道:“如果大侠还是没有完全放下,我只得以这身,化解仇恨。” 最后,和尚死了,他彻底放下。只是他悲愤,他怨恨上天,他感叹好人没有好报。为什么他一个恶人活在世上,而想感化他的和尚却要去死。 之后,将仇人的儿子养育成人后,他开始一心追求武道! 嗯,他相信,并有这种感觉,只要达到武学的巅峰就会知道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