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踏剑行》 第一章,书生有白头 渭南地境有个生意红火的酒楼。 这家店的生意以前是没那么好的,自从来了个书生以后,生意可谓是蒸蒸日上。 这事情还要从半年前的那天开始说起,那天店小二百无聊赖的招呼着店里为数不多的几位客人,抬头一瞥,打老远就看到了一名头发花白的落魄书生。 “可能又是赶考不中的书生没了盘缠涉足千里回来了。”店小二心里暗暗地想。 不等他稍一愣神,书生就走到跟前来了。 小二这才发现,书生的腰间还斜挎着一个长条形状的木匣,那人嘴唇开裂,精神萎靡,一身的风尘仆仆像极了小二以往看到的那些,赶考不中失魂落魄的读书人。 他扯着嗓子喊了一句:“客官里面请,本店有上好的酒菜供应。” 边说着边领着书生到了一处靠窗的桌子边,小二扯下肩上的布巾麻溜的擦了擦桌子跟板凳,“客官请入座,敢问客官是听书还是要些吃食?” 书生直到坐下才回过神来,他好像许久没有开口说话了,“温些黄酒来罢。” 声音嘶哑也无中气。 “好嘞,您稍等。” 酒楼生意好不好,跟谁家的书说的好有很大关系,说书说书,讲的就是一个光怪陆离。 这家先生翻来覆去就那几个书生小姐的故事,今天换了张姓,明天换了李姓,一个染缸搅了又搅,实在是毫无新意。 店主本来听的瞌睡,这盹刚想打下,迷糊间猛然惊醒,抬头一看,店里只剩下名奇怪的书生了,小二正给他倒酒,还送了二两茴香豆。 “客官请慢用,有事您吱声,小的马上便来。”说完小二打了个稽首退到了大门边上,倚着栏杆吆喝。 “打尖住店,内有好酒,酒香菜好,听书买醉喽。” 再看书生这里,他从腰间解下了长条木匣,卸下了背后竹箱,倒了一壶黄酒润了润唇口。 堂内的说书先生神情无奈,本来一通散客散场,他今日的工作就算是提早结束了,没曾想书生坐下以后,就跟屁股上长了钉子,动也不动,只是神态黯然的看着窗外。 说书先生把以前的故事从前到后又染了一遍,也不管书生听没听的进去,就一拍惊堂木谢客。 书生终于回了些神,一壶黄酒也早已喝完。 小二有些无奈的跟店主说着些什么,他指了指靠窗坐立的书生努了努嘴:“那客官说他身无分文,眼下愿意坐在堂中的那案牍上当个说书先生用来偿还酒钱。” 店主神态自若并无半分不满的情绪,挥手道:“老二,这种小事你自己打定主意好了。” 奇怪的书生第二天就准时坐到了原先说书先生的那案牍上,他先喝了口茶,手里摩擦着惊堂木好久没有开口,他想了想,终于慢慢的开口了。 说距离此地千里远的地方有片湖,那湖方圆几百里,湖中有游船,青荷,几乎放眼望去算是漫水的青荷与粉艳的荷花,亭台阁交错的建在浅水上,算是一赏景妙处,有少年少女悄悄地在这儿幽会,不知道成了多少段佳话。 “最重要的是可以看姑娘。” “游船上各种姑娘,会唱歌的姑娘,会跳舞的姑娘,吟诗风雅的姑娘,夜晚穿着薄纱的姑娘…” 聊到姑娘,燕子楼里面为数不多的散客终于打消了几分昏昏的睡意。 开始聚精会神的听了起来。 长安城第一才女,或者说第一名妓就在那儿。 安巧儿。 每到夜晚伴着游船的大红灯笼,穿着杏黄长裙,腰束碧玉白带,三千青丝垂落在腰间的安巧儿毫不在意的像人们展现她倾国倾城的仙姿美态,小巧却丰满的红唇让多少贵人才子想一亲芳泽。 她只是跪坐在船头,偶尔伸着懒腰,欣长纤细的体态,偶尔有风吹过袖口大衣衫,景色美不胜收。 这书生讲女子,光凭口述便叫人浮想联翩,从此书生就像这酒楼慢慢热火的生意一般,名声渐渐传了出去。 书生讲书的第一日,渭南烟花红楼地,便不知进出了多少腿软的汉子。 … … 小镇上,仅有的风月场所花红楼墙角边,蹲着一个胖胖少年,那少年名叫沈怀山,此时他一对滴溜直转的双眼不停地眨巴,看他脸色通红,便知道其肯定听懂了二楼不断传来的吱-呀声代表的隐晦意思。 沈怀山紧了紧腰间的布条,原本跟陆家那怂货儿约好,今儿说什么也不偷听花红楼的墙角了,要真真正正地做回男人。 可那家伙却临阵脱逃了。 于是只剩下胖胖少年苦着脸,蹲在墙角一脸纠结。 最后他站起来,拍了拍屁股,想着自己枕头边的瓦罐里,还没装满的银钱——那可都是以后娶媳妇的本钱。 陆年儿逃了,没了舍得花钱的冤大头,自己做真男人的实际行动,只好往后推推了… 路过燕子醉酒楼时,身材有些高大的沈怀山在这里发现一抹熟悉的身影。 那个身影只是小心地扒着门板,正聚精会神地听着门内传来的声音。 沈怀山压低身形,蹑手蹑脚着走了过去,他来到那个身影边上,小声地问:“丁哥儿,你什么时候来的?” 被称呼为丁哥儿的少年也没回头,只是以一根手指贴在嘴唇上,对着沈怀山说: “嘘,认真听。” 本来没能在花红楼得偿所愿的高大少年,此时刚好听到京都第一才女安巧儿,他的注意力很快便被酒楼内不断传出地声音吸引了。 替代了说书先生的白发书生,讲完了美人开始讲美酒,讲完了美酒便开始说一些大地方的奇异故事。 这书生一讲就是一个时辰,随着醒木重重拍下,众人才从一段段故事中醒来。 喝彩声不断。 沈怀山此时也被震惊到,同时心中无比庆幸陆家那怂货儿临阵脱逃了。 “丁哥儿,如果能讨到那样的女子做媳妇儿…当真是…”只是想着脸上便黑红一片的沈怀山,表情害羞。 被高大少年唤做丁哥儿的少年,本名丁前溪,当他再次听到安巧儿这个名字时,一向冷静的少年脸上,忍不住地露出了复杂的神色。 有几分痛苦,几分追忆,最后才是满满的好奇跟疑惑? 痛苦地是,十年前发生的那件事情,如同那柄直插胸口的利剑,即使不去触碰,也疼痛一片。 追忆地是,其实他见过书生口中说的,那个仿佛天上仙子偶然落入人间的美妙身姿。 好奇地是,这个书生,自己与他相隔十年,终于又见面了… 少年转身小跑着远离了酒楼,还是没能强忍住泪水,豆大的泪珠不断掉下来。 紧跟着丁前溪的胖胖少年看到这个场景,有些慌乱。 “没事的,我只是…高兴的。” 丁前溪攥着拳头的双手,紧紧握着。 他不断用袖子擦着怎么也止不住的眼泪,抽泣道:“安巧儿实在是…太好看了,我以后…一定要…娶她为妻!” 第二章,少年丁前溪 当十五岁的丁前溪,用攥着拳头鼓足勇气的声音,坚定而又认真的说出这句话时,想必自己也没有想过这句话有什么实现的可能性。 一个处在在偏远而又偏僻的广陵郡历口小镇的孤儿,可以凭借着年幼时那惊鸿一瞥,所看到的那个风姿绰约的女子发花痴,用这种恶狠狠地语气来宣泄心口诸多强烈的情绪。 本以为自己已经忘了很多事情,可命运时常会让人不自觉的想起很多藏在心底的回忆。 孤儿可以有回忆的权利,幻想的勇气,可随着那场席卷南北的战争暴云四起,过去拥有的生命里珍贵的东西都失去它应有的意义。 这场战争无论最后鹿死谁手,天下也非以前的天下,那些大人物只是换个姓氏做这天下的主人罢了。 至于自己?前吴已经灭国了啊,除了偏居一隅,借他人屋檐遮风挡雨外,只能勉强温饱裹腹而已,这样的一个少年,他这一生根本不知道能不能再回那个令其余五国,包括已经亡国的前吴畏惧的大燕国都所在地——京都了。 不能回也肯定要回的,不回去的话,娘亲岂不是要白死了? 少年丁前溪长的并不是多出彩,当然也不能说丑陋,只是普普通通的人群中,让人能一眼记住他的只是那对钟天地灵秀之气,不含任何杂质的眼睛。 当然,如果有人能够往那双不含杂质眸子的深处望去几分,想必会从这两抹坚毅的后方,看出几分已经亡国前吴人都有的缕缕忧伤。 … … 历口小镇以一条名为渭河的小河流为分界天然的分为渭南跟渭北。 渭河上又有条小桥连通镇子两边,此时岸边还没抽开枝叶的垂柳随风飘摇,小镇上的村落不大,零零散散分布这百十户人家,此刻天色尚早,镇上冷清无人,河那边的枯草一直蔓延到遥远的天际,南方的春天才开始,还是一片枯黄寂寥的景象。 小镇北边的百十户人家跟南边的那廖廖几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历口镇渭南边,家底殷实的大户人家大多数是家里有了出息的后辈,有的是读书读到了京都去,有的是经商赚上了一笔家产告老还乡,毕竟人老了都想着落叶归根,这种大户一般相对来说好相处一些,那些子女混到京都去读书读出个名堂的,家里的下人走路鼻孔都朝着天上,更别提跟人搭话了。 以一条贯穿小镇东西的河流为界,南边的公子不知冬寒,北边的少女不知春暖,南边的石板路白鞋是白鞋,北边的晴天还好,顶多是多花时间掸掸灰尘,可要遇上下雨天,满脚泥泞不说,姑娘裙摆都要重上些许斤两。 有一个身影熟练的钻进了一条巷子,他拐了一个弯,推开一扇老旧的木门,来到了一颗老槐树下。 老树下有石头做成的凳子,跟一个废旧磨盘充当的桌子,跟远处的青山一个颜色。 青石板的料子。 此时槐树下正坐着一个人,少年文秀的身影,正孤零零的发着呆。 旁边的火炉上还热着散发着香味的烧饼。 “溪哥儿…”偷偷溜进后院的身影,闷闷得开了口,听嗓音有些稚嫩,还有些难为情。 “饿了。” 一个胖乎乎的高大少年闯到炉子前,他伸手就拿起一张热在炉边上的烧饼大口的咬了下去,嘴里面含糊着说道:“溪哥儿你这手艺可太绝了。” 丁前溪抬起头,仔细的看向面色黑红的少年,浓眉大眼高鼻梁,圆滚滚的脸庞上厚厚的嘴唇正一张一合着嚼着烧饼。 他随意的把没束起来的头发拨到身后,挤眉弄眼的问道:“白鱼汤呢?我昨天看到你上山了,山里的白色小鱼熬成的汤,配这个烧饼,咱哥俩有机会的话一定要让京都那群小娘皮吃上这等美味,说不定吃人嘴短…” 小胖子揭开白瓷大碗盖,终于找到了那他特别喜欢喝的鱼汤,他拿着木勺舀起来喝了满满的一口。 这一口下去带着丁前溪都能感受到的满足。 “昨天那说书先生提到的安巧儿…” 胖乎乎的少年“嘁”了声,“那安巧儿再好看,能比村北面那姑娘还好看?” 提到村子北面的那个姑娘,他又忍不住的心神向往。 镇子西边偏北一点的地方,有个种满旱烟叶的地方,烟叶没熟的时候绿油油的跟青菜似的,一旦起势就跟莴笋似的一节节拔高。 在靠近镇子河流偏北的地方,有个小木屋,外围围着竹篱笆隔成的院子。 其实小镇西边的家家户户都喜欢用竹篱笆围院子,这东西山上多的是,主要是不花钱,用些力气就好,做惯了庄稼活的镇上人,最不缺的就是力气。 去年沈怀山透过篱笆围栏偷偷看正在翻晒烟叶的半老徐娘。 从此就惦记上了人家的闺女。 半老徐娘有个闺女叫任小梅。 这也难怪脸蛋黑黑的少年早早心底便泛起涟漪,不能全把原因扣在早熟头上,要知道小镇上的少年,十四五岁娶亲的不在少数,当然那都大多集中在镇子南边,毕竟娶媳妇是要花好多银子的。 到了沈怀山丁前溪陆年儿之类的少年这个年纪,已经对女子不限于朦朦胧胧的好感了,少年按耐不住的青春,总是要开花的。 这任小梅就是沈怀山心中最好看的女孩子了,在他的眼中,任小梅皮肤好,眼睛还水灵,小手有些胖乎,头发还秀长… 总之他怎么看,怎么都好看,小镇方圆几十户,绝对不会有比任小梅这个年纪更好看的少女了! 其实这少女丁前溪看过,他觉得只是秀气而已,那任小梅是土生土长的小镇人,要说优点,大概是比别的姑娘要白上好多,这就像一群黑鸭子群中,突然有只白天鹅,能不醒目吗? 其实任小梅也不见得有多好看,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在情窦初开的少年心里,喜欢的少女自然是最美的。 也许四五年,也许七八年,后来回忆自己当初痴迷一个女子的样子,也会觉得不可思议,但那都是以后了。 当下喜欢就很好嘛! 去年上门讨烟叶的沈怀山正好碰到了正在翻晒烟叶的女人,他只好厚着脸皮道一声:“婶婶好。” 这辈子没出过什么苦力的女人,她头上扎着镇子上常见的麻布,额头几捋秀发垂到脸颊,颈边的长发有两束铺在胸口。 年轻的婶婶其实长的不算多出彩,可胜在身段极好。 小胖子先前看院子里就婶婶跟任小梅两人,果不其然叔又不在家里。 叔肯定又下地整理即将播种的烟叶地了。 沈怀山自从看了陆年儿带来的小人书以后,便再也没敢往妇人的那两座山头瞥了。 这位半老徐娘转身,看着已长成大小子的篾匠铺小辈,笑意温和,她知道这小子来干嘛来了。 “沈爷爷的旱烟抽完了?”半老徐娘脚步轻快的往一处竹板前走去,她用手收拢起已经晒干回潮的烟叶,用布条扎好,回头递给了沈怀山。 她瞅着沈怀山不自觉黑红的脸蛋,打趣道:“你小子怎么越长大还越害羞起来了?上回过来拿烟叶的时候你就红着脸,婶婶寻思着,难道是看上了谁家闺女,动了心思了?” 小胖子将烟叶夹在腋下,听到这话神情扭捏,结结巴巴的道:“婶婶不许瞎说,我才…才没有…” 他话还没说完,就一溜烟的跑了,一口气跑到小溪边一颗大柳树下,躲在树后,少年藏着身子,欠着身子,偷偷的露出两个眼睛往小院里瞅。 任小梅那个姑娘正看着自己这颗大柳树,笑的开心。 少年缩回脖子觉得脸上越发的火热,不用对着溪水看也知道是黑红一片。 溪边的柳树枝条垂在春风里,少年仰头看去,那些枝条的嫩叶已经萌芽,马上就是一片生机勃勃,绿意盎然的景象。 春不知夏,夏落于秋,秋白落雪梅花冬。 沈怀山想的入神,却被又一声吱呀的木门声打断了思绪。 来人正是陆年儿,沈怀山回过神来,正巧听到丁前溪说道: “在京都,从你我三人这个朝气蓬勃的年纪,到老到不行…只要是个男人,都认为安巧儿有仙人美姿,宫中传出,那位一向英明的的陛下甚至都有纳她为妃的荒唐念头…” “娘以前跟我说过,以后找媳妇就得挑臀-儿大的,那样的姑娘不仅生的好看,更重要的是…” “能生儿子。” 原本怯生生喊“溪哥儿”的身影听到这般语调,毫不迟疑的点头。 “我…我也是这么觉得。” 丁前溪笑着抬起头,顺手敲了跟他一般高的少年头上一个板栗,“沈怀山,你一个有贼心没贼胆的,知道个屁!” 沈怀山也不恼他这般动作,只是挠着头笑。 反而陆年儿听到安巧儿这个碧漾湖第一美人儿,他跟丁前溪两个人难得的同时沉默起来。 十年前那个浑身是伤的丁前溪被接到陆家,五岁的小孩就这么痴痴的坐在这座院子的青石板凳上。 这是一座靠着陆家边上的偏房,陆老爷的解释是京都来的远方亲戚,回乡祭祖的路上遭遇了山贼,一家上下连带着仆人管家,随行护卫二十余口,只留个下这个命苦的少年。 事情的真相只有眼含忧伤的少年清楚,而真相总是由胜利者书写的。 如果不是十年前发生的事情,只怕此时端坐在青石凳上的三位少年,此生也没有半分交集,说不定吴国还没有灭,丁前溪也已经娶了几房美妾,说不定都已诞下子嗣,甚至…甚至都已经从公子变…太子。 “咱们这位皇帝陛下,十年前灭吴,七年前灭韩,五年前灭赵,三年前灭西蜀,如今与北魏隔着一条大江遥遥对峙,打的北人不敢马下江南,才有了如今的太平盛世。” 陆年儿面抚了春风,脸上布满了得意神色。 是啊,如果不是太平盛世,又哪里来的京都游船三百只,夜夜美酒上万罐,文人墨客醉倒在温柔乡里,倾倒的美酒香满整个碧漾湖呢? 这位公子哥儿生的极好,少年身穿一件雪白的直襟长袍,衣服的垂感极好,腰束月白祥云纹的宽腰带,其上只挂了一块玉质极佳的墨玉,形状看似粗糙却古朴沉郁。乌发用一根银丝带随意绑着,没有束冠也没有插簪,额前有几缕发丝被风吹散,和那银丝带交织在一起飞舞着,显得颇为轻盈。 陆年儿此时沉醉在突然而来的意气风发里。 这样一位皇帝陛下,很难让人不心生敬佩,与有荣焉。 毕竟三百年的乱世,眼看着就要在他的手里结束。 完成大一统。 沈怀山听不懂这个,只是悄摸着又拿起一张饼。 另一边的丁前溪眼神却越发迷离。 他在想着,半个月前来到小镇上,背着匣剑的男人,到底是个什么来头? … … 说书先生别看身材样貌皆是年轻人的样子,唯一跟年轻人格格不入的是他那满头的白发。 加上他一直背着个木竹箱子,腰间斜挎着长条木匣,长年身着一身青衫衣裳,脚穿黑白布鞋,虽已白头,可一副精华内蕴丰俊伸朗的样貌,加上他身材高长,浑身上下有种说不出的潇洒跟悠然自得。 在旁人看来,这可不就是一副标准的书生扮相吗? 可丁前溪看来,十年前的书生就是这个样子,按照推算,他如今至少已经中年了。 十年前就是这人将自己救下,并送到陆家。 自己拿着娘给的信叩门进府,莫名其妙地成了陆家落难得远方亲戚。 可当年明明是死了上百人… 上百人啊。 第三章,江湖气运化白龙 对于丁前溪来说,这十年的生活谈不上什么特别有乐趣的。 除了每天早上必须要练的一套心法外,也没什么别的事情好做。 娘亲死后莫名其妙的想吃烧饼,于是丁前溪刨来了山脚下的黄泥土做了个土炉子。 做土炉子这种事情,在北方就跟人天生就会尿炕头一样,唯手熟尔。 除了打烧饼的话那就是跟着沈怀山的爷爷编竹篾了。 编竹篾这种活计,步骤复杂繁多,从选竹开始,生的太老的不易定型,多作为搭竹屋用了,太嫩的又很容易折断,一般翠绿的竹子都是新竹,老篾匠一般都选用竹体稍稍泛黄颜色的竹子,但是竹体起斑的那种竹子也不用,因为在起青的时候很容易坏掉,所以从制蔑这门手艺,都是师傅领进门,手把手往下传。 选定合适的竹子以后,需要根据编制的物件截取需要的长度,然后把有竹节的位置多余的结节削干净,将竹子分开就叫剖蔑,去除多余的结节叫剔蔑,根据编制的物件来说,有的还需要制成蔑丝,蔑条,火盆子也是篾匠屋里常备的东西,有些形状需要先用火烤,然后弯曲定型。 小前溪跟小怀山那会儿学着给竹子起青皮分层吃了很多苦头,水竹可分四层,这考究的是眼力跟刀工,被竹子划破手,刀口呛掉皮,那简直就是家常便饭了。 两人砍竹子的时候一定偷不得懒,要沿着学堂后面的山路,一路向上,向深处进发。 山边明明很多竹子,为什么要往山深处走呢?小镇老人发现,两座山汇聚的地方有座深潭,潭边上的竹子长的尤其快跟翠绿,小竹子用不了两年就可以长成挺直的大竹子,这里的春笋反而尤其的嫩,跟潭子里的小白鱼一样。 镇子东边的狗大户尤其喜欢这种春笋,用它炒着过了冬的腊肉,然后在喝上一口这潭子里小白鱼熬出的鱼汤,在尝过陆年儿偷偷带出来的腊肉春笋以后,高大少年沈怀山往往会仰天长叹,语气中带着十足的羡慕:“这帮狗大户,天天过的神仙日子。” 两山之间的深潭,镇上的小河流水源头正是发源于此,一年四季源源不断。 小白鱼却是只有深潭里面才有,山下小镇中间流淌的小河流只捉得到普通的鱼儿,那些鱼的味道太一般,根本比不了小白鱼。 这小白鱼虽好,可一年到头捕捉的季节只在春季,而且需要特制的鱼饵。 特制的鱼饵也不是什么稀罕玩意,不过得翻到另一座山头上,那儿有棵神奇的树,一年四季不落叶,果子却只有在冬天才成熟,果实一粒一粒的,成熟的果实磨成粉末,加上一些镇上常用的油灯里面的油脂,放在竹篾丝编织的笼子里,一晚上就可以捉满满的一笼。 陆年儿头一次正大光明的跑向镇子北边,这一次他脚下飞快,比以往还要快上三分,因为他要找那个编的一手好篾竹的沈怀山。 小镇上道观里面的唯一一个道人离开的时候,告诉村里的村正,以后要是有人生病可前往道观后面的大山上,深潭里面的小白鱼,加上些许山上常见的药材熬煮,类似于伤风这类的小病,基本上都是药到病除,半夜小儿啼哭对之也有奇效。 “开门开门,沈怀山,你再不开门下回休想让小爷我偷我爹的小人书给你看。” 什么是小人书?封面写着《无上佛法》,陆年儿好奇着打开看过一次,就当作佛经扔到一边去了,书的开头写着:“入定修观法眼开,祈求三宝降灵台。观中诸圣何曾见,不请情人却自来。” 得,这种枯燥的书谁爱看嘛。 本来这本书就是再怎么枯燥,也够不到沈怀山那里去的。 还不是因为陆年儿馋那口白鱼汤,央求着沈怀山私下给他多留一些,沈怀山就让陆年儿拿小人书交换。 他陆年儿知道什么叫小人书? 沈怀山只好解释,就是书上有很多小人在打架。 小人打架?陆年儿想到那本从书架最里面掏出来的《无上佛法》,他想了想,里面好像真有很多打架的小人,还看得见许多线跟点。 嗯,就拿它给沈怀山看。 不过沈怀山满怀期待的眼神,扭捏的神态,还有逐渐变得黑红的脸,陆年儿总觉得哪里有说不出的奇怪。 当晚小胖子满怀期待的从怀里掏出从陆年儿那里交换来的“小人书”,看到封面的名字翻开一页,入眼的什么乱七八糟看不懂的开篇,他耐着性子又翻了几页,发现只是满纸的字,小胖子当时嘀咕着:“狗大户,骗人!” 他把书扔在床头,气呼呼的想着明天早上怎么跟狗大户家的傻儿子算账,回头不死心似的又拿起书翻开几页:“唉?还真有小人…” 只见一幅人体脉络图缓缓映入小胖子的眼帘。 他这回实在是忍不了,“嘭”的一声将书甩在门上,屋外一阵鸡飞狗跳,书倒在地上翻开了大半。 沈怀山最后还是捡起了它,就是这一捡看到的东西,掀起了他赚钱存银子娶媳妇热炕头的念头。 书上画着一位妙龄少女……便让小胖子的黑脸蛋瞬间染了胭脂红。 从此以后小胖子起早砍竹子,就再也没喊过累了。 他总期待着陆年儿能多偷摸着拿些这种密宗修炼的奇书过来跟自己交换白鱼,修炼功法虽然看不懂,但是那插画画的好呀。 女子眉目间荡漾的风情,绝了。 “你还好意思跟我提小人书?翻来覆去那那么一本,你家的佛经就这一本啊?我跟你说,下回你要是还找不到,咱们的交易可就不作数了!”沈怀山慢悠悠的开门。 陆年儿已经急成了山上的泼猴样,三步并做两步就往篾匠铺子的沈怀山屋子里跑:“沈怀山,家里有人感染了风寒,得了热证,你这儿的小白鱼呢?给我拿两条,下次我一定给你找本带莲字的佛经…” 小胖子本身就是个机灵的人,一看陆年儿这急匆匆的样子,就知道他家中确实有急事,当下分的清轻重缓急,立马从院子边的大水缸里用竹篮捞了一把小白鱼上来,随手找了个小陶瓷白碗装了,递了过去。 陆年儿火急火燎的来,又火急火燎的走了。 娘生病了,头一次熬药的陆年儿竟然干得有模有样。 从小他就很羡慕沈怀山,总觉得这个胖胖的少年无比的厉害,因为他爷爷是篾匠的原因,沈怀山很早就学会了编织一手小玩意,什么拇指大的小花篮,捉鱼用的小竹篓,有他在的地方,总比别的地方多了几分欢快,要是丁前溪评论,那就是“技术活儿。” 这孩子看到蛇都不怕,有一年从看到树上有个鸟洞,他脱下鞋子手脚并用就爬上去了,嘴里还跟丁前溪嚷着:“今晚要加餐。” 上了树以后,他用一只胳膊挽着树干,另外一只胳膊挽起袖口用手往鸟洞里掏去,他摸到一个不知道什么的东西,有些软,还有些滑,少年身高体大,手稍稍握拳就无法从鸟洞里退出来。 于是他下树以后让丁前溪这小子上,结果就是沈怀山赔了丁前溪一条裤子。 丁前溪上树以后,手伸进洞里摸到滑滑的东西就感觉不对劲了,他强自镇定的掏出一看,好嘛,掏出一截蛇尾巴,还在扭动。 他一边大叫着,一边双腿并拢,从树上“突突”的滑了下来,裤裆划拉个好大的口子,从裆底一直到裤脚。 那模样好不滑稽。 高大少年沈怀山,笑弯了腰,他一边跑一边笑:“丁前溪,哈哈,你个大笨蛋。” “小爷我早就知道那是条冬眠的蛇了!” 陆年儿想着,就算是熬药这种小事,沈怀山也会比自己做的更好吧?毕竟他捕蛇捉鱼掏鸟窝,无不娴熟,木弓鱼竿,弹弓捕鸟笼,他都做的尤其出色,那时候的他就已经有了小镇孩子王的潜质。 他这般想着,药熬出来的气泡顶着瓦罐盖子一上一下的,少年思绪也跟着此起彼落。 … … 东边的朝阳正泛着微光,带着刚想透过云层的羞娇。 历口小镇里有一名眉目干净,清秀且有些瘦弱的年轻人,这青年一身青衣,站的挺直的腰杆手上却能灵活的和面并将面团揉成一般大小,做成烧饼的雏形。 只见他拉了拉风箱,将炉子里的火吹的更旺些,双手将一张饼烙在里面,又顺手用铁铲夹出一张要出炉的烧饼,撒上一些岩盐提味,就取出一张干净的纸包好,这些烧饼等下要让手足兄弟沈怀山送到镇子北边那些村民家里。 眼神干净且专注的少年正是丁前溪。 打烧饼已经八年有余了,挣钱谋生的手段而已。 有些事情要想不被忘记,只能用另外一件事情时刻提醒,那个时刻保持着温柔恬静的娘亲,最擅长的就是烙一手烧饼。 跟江湖上有个女侠只会做酸白菜那般,娘亲真的把烙饼做到了极致。 丁前溪打的每一张饼,好像都有记忆里那熟悉的味道。 别指望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能打出多好吃的烧饼,要不是亏了山上深潭里面的白鱼汤,就连身着麻布衣裳的农夫也不愿吃那时候丁前溪打出的烧饼。 大人们对待这个一家二十几口满门灭绝孤儿的态度,更多是一种随意而为的善意。 这个孤儿,倔强的想要靠自己生活,跌跌撞撞总算是有了赖以谋生的手段。 除去每日最新鲜的白鱼汤,更多的是便宜到令人心酸的价格。 又到了每日必上山的时刻。 丁前溪看着眼前深潭边上延伸出来的浅水区,三月天,河面氤氲着雾气。 捉了好多年的鱼也没让丁前溪弄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这河里的鱼也是奇怪,就是比其它的鱼要好吃上不少,少年好不容易才爬上山顶,来到了往日捉鱼的地方,以往下潭水边都没有什么感觉的今天,河水却跟针刺似的扎人,一不小心站立不稳还被河底的碎石划破了脚底,事出寻常便有妖,只不过今日来的还真不是妖。 那人坐在茂密的竹林顶部,身形遮掩的严实,他眼里看着潭边水里少年足底流淌的鲜血丝丝缕缕,整个河面都在翻腾,跟沸腾了一样,有只小鱼在河里游的飞快,似乎受到少年那一缕鲜血的影响,好奇的吸了一口,顿时沸腾的湖水里面剑光四起,再一看那条白鱼哪里是一条鱼,明明是一把锋寒四起的雪白短剑。 一条两条…无数条。 一剑两剑…无数剑。 聚成团的小剑围绕着少年身边不停的翻滚,横竖斜切,剑尾像一抹抹小流光,卷着少年翻飞,那一抹抹流光触碰着他的身体,划开一道道血痕。 顿时浑身流血不止。 铺天盖地的小白鱼就像是鱼跃龙门便化龙,不停的冲撞着丁前溪的身体。 疼…如万只蚂蚁撕咬那般,钻心的疼痛。 丁前溪眼前一暗,昏了过去。 原本盘坐在竹林梢头的汉子,看到这种场景,这才起身轻点竹林梢头,轻飘飘的落在丁前溪不远处,也不去看少年,来人只是自顾自得解开原本横挎在腰间的长条木匣。 小心翼翼得解开暗扣,一声清脆的“啪嗒”声,木匣应声而开。 三尺有余的木匣里,静静的躺着一柄仅有一寸有余的无鞘小白剑。 好不怪异。 此剑晶莹剔透,这时仿佛受到了什么吸引似得,剑体颤颤巍巍抖动不停。 “噌”,明明只有一个寸余长小剑此时破空却发出巨大的声音。 它在空中划出莫名的线条,稍稍停留,直奔丁前溪眉心而去。 明明已经失血昏迷的少年,此时四肢颤抖不停,蜷缩着身体,口中发出无意识的嘶吼。 来人正是满头白发的燕子楼说书先生,此时他抚摸着木匣本身,痴痴看着半空中不断抽搐着那具身体。 在旁人看来只是一瞬,在丁前溪的意识里好似过了无数年,那一剑终于完全没入少年的眉心。 无数的抹流光拽着寸余白剑的尾巴鱼跃入眉心。 先前聚成团,此时弯弯曲曲展开的无数流光,正不断的扭动着。 好似一条无骨白龙! 第四章,三百年剑仙 微亮的月光洒在挨着陆家边上的小院里。 褪了颜色的竹摇椅上,此时躺着的少年紧闭着的双眼不停的颤抖。 丁前溪好似做了一场梦… 有浑身漆黑的恶龙咆哮着甩动它巨大的头颅,云层里不断落下的电闪伴着雷鸣,金光尽数劈在那恶龙藏在海里隐约的庞大身躯上。 海在天上,有龙吸水,跟云层接连在一起。 天上不断下着雨,参杂着油纸伞般大的鳞片,坠落。 比云海还高的天上,有仙人垂落丝丝金线,束缚在恶龙那牛头一般大小睁圆的眼睛上。 有如巨牛吼叫的声音震耳欲聋,恶龙痛苦的扭动着身躯,淌过它身躯的雨水掉落进海里,染一片血红。 仙人有飞剑轻吟不断的穿梭在龙神腹底,带出溪流一般的血花,有巨大的符篆贴在龙角上使之痛苦的嗷啸,有九层宝塔镇压在四足之间的庞大身躯上,使之五爪强压在海面上,荡起的海水足足百丈高。 即使如此,恶龙的龙尾拍飞一个又一个低阶仙人。 在寸余白剑带着一抹抹流光钻进丁前溪的眉心时,恶龙疑惑着强自睁开龙眼,它甩飞了一柄又一柄飞剑,血肉模糊的眼眶哪里还有眼睛的存在! 即便如此,生命的最后一刻它好像看见了光,朦胧中透过千万年的时光看见那个孩子从空中重重的砸落两山之间深不见底的幽幽深潭中。 恶龙甩龙着巨蟒般的须,扬起头颅对着那群仙人发出一声长长的嘶吼… 声音带着嘲讽,带着一丝丝…欣慰。 一人一龙隔着千万年的时光,同时坠落在水里。 … … 随着一阵浓重的,大口喘气的声音传来,刚好起风的小院里,槐树的枝叶倒影,遮落在竹倚上。 少年于水中呼喊,不断得挥动着四肢从梦中醒来… 端坐在青石板凳边的说书先生,等到那边的喘息声稍稍平复,才微微出声,“醒了?” 槐树不停着有重影,合在一起又不断分开,少年头疼欲裂,整个天地都在旋转。 他用大口的喘息,争取从肺里交换更多的空气来缓解感觉上即将死去的错觉。 “醒了?” 听到声音的丁前溪仿佛又回到了十年前,除却给于生命的父母,就是这个熟悉的声音给予自己选择的机会。 那个面对死亡,也有选择向死而生的机会。 他两手撑着竹倚,脑袋里天旋地转,用无比强大的意志力强压住心底的恶心,两腿颤抖着站了起来。 行弟子礼,两手作揖,弯腰鞠躬,恭敬出声,“先生…好。” 这个自称赵姓的先生,从死人堆里扒出了还未死去的自己。 一群自称江湖悍匪的蒙面人,下手狠辣,仅用二人,便切瓜砍菜似得砍倒了自家护卫八十几口。 爹娘…大姐…至亲之人就这么一个个倒下,自己则被最后出手之人一柄飞剑贯穿了心口。 死前看见那张缓缓摘下面巾的脸,少年的震惊只留于无言处。 毕竟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他看着那张带着忍不住癫狂得意的笑脸。 缓缓地倒下。 “感觉可还好?”满头白发的赵姓书生笑着问道。 他伸手递去一葫芦,将塞子拔开,一声清脆的“波”声传到丁前溪的耳朵里。 少年知道,自己又要喝那说不出味道的药酒了。 仰起头将葫芦里并不多的药酒喝下,丁前溪随意的抬起衣袖擦嘴,做完这个动作以后,十年不见的两人,都陷入了沉默之中。 丁前溪回味刚刚无比真实的梦境,再真实的梦境也不能代表什么,更何况是龙这种东西? 所以他没有跟先生提起什么,犹豫了半晌,少年还是决定问些什么。 他向书生示意,指了指自己的眉心,“先生,那东西是把…剑?进了这地方?” 少年在燕子楼看到那个熟悉身影的第一眼,目光就被先生腰间那挎着的木匣所吸引。 聪明人也许凭着长条状的木匣暗自揣测出那里面可能是一把剑,不是剑也得是什么长条状的兵器。 只有丁前溪可以肯定,那匣内是把剑,透明无骨。 还是把短剑,指甲盖那么大,寸余长。 现在才知道后怕的少年,想起两山之间的深潭内那漫天的流光,才卷起袖子摸摸那依旧稍稍发黑肤色的胳膊,一切好像没什么不同。 但是又好像有什么不同,那东西如今就在自己的脑海里,闭上双眼仔细寻找,才能从一片波光粼粼中找到那条顽皮的小白鱼。 顺着波浪不断高高跃起。 槐树叶落,叶柄打在先生的白发上,书生接过叶子轻轻地捻动那根没到晚春已然翠绿的柄间,树叶顺着指间,转动不停。 “且安心罢。” 仿佛知道这个经逢大变,不善言语少年心中所想,肯定地开口,“必定会将你戳成傻子。” 丁前溪脸色苍白,他想起镇上出了名的王二愣子,那般痴傻样… 不活了都。 好似解开了某个心结,又好像看到了某些希望,以往一贯板着脸的书生,今日的笑脸尤其得多。 他看着脸色苍白最后煞白的少年,嘴角显露的笑意从嘴角微微弯起,到最后的开怀大笑。 “骗你的。” “此间气运一石,小子你独占八斗,总不能摆出一副哭丧脸,还不咧开嘴然后再捂住…” “偷偷乐一会?” 少年茫然,“气运?” 书生满头白发轻轻摆动,看到愣头小子如此不上道,听不懂自己话中所暗含的言外之意。 听不懂的话,那不就是对牛弹琴? 最后姓赵的先生只好缓缓抚摸他那其实仅仅刚露出的胡茬,也不想着对这头“牛”解释什么。 只是岔开话题,“心法可曾落下了?” 提到心法,丁前溪下意识的去摸胸口,十年前,那儿曾经有个贯穿前胸后背的洞口。 按理说一般人这种伤口早成了直挺挺的一具尸体。 可他偏偏吊着一口气没死成,仿佛那一剑看着受伤颇重,但却完美避开了所有重要器官。 匪夷所思的事情还在后头,先生所授功法,竟然可以白骨生血肉,这就注定少年十年后与先生再次见面后,不由自主产生的丝丝困惑。 再次听到那个熟悉的嗓音,在燕子楼里的案牍上,伴随着惊堂木,先生传神描述着安巧儿那样优美身姿,丁前溪沉默。 吴国作为大燕帝国的“潘属国”,父王与母后只是定期去京都述职,自己五岁那年得到父王恩准,进京都游玩了半月有余,只是跟着父王远远的瞧上碧漾湖第一才女…那时候的丁前溪还不懂得原来妓-女出名到了一定程度,便会贯以“才女”雅称。 安巧儿美是极美的,跟先生所说的一个样子,窈窕仙子天上来… 可先生又怎会知道… 所以少年打心底发出了那个疑惑: “那个背着匣剑的男人,到底是个什么来头?” “心法可曾落下了?” 此时听到先生问话。 丁前溪回想起还是孩童时候头一次翻开那本没有名字的泛黄古籍,他手握古书,嘴唇颤栗。 孩童颤抖着双手翻开封面:“良心与天心,良知与良能,浩气与正气,其存养之法,皆须自夜气下手,此一存夜气法。” 后面配了好多幅人体窍穴图,总体大意就是存气于窍穴,冲关而汇溪流,河流入气府,紫薇自升,气自华。 五岁孩童神色复杂。 一家人死后,这个孤苦伶仃的孤儿,忽然长大了。 他只是犹豫了片刻,便咬牙下了决定,身体已然成了这副模样,再愚钝的人此刻望着手中书籍所标注的东西,也明白这是一桩什么机遇。 抬手便可推那门,已入山门而不过,这跟脱了裤子不放屁有啥区别? 少年好儿郎,大不了赴死去! 少年五岁时就知道娘亲可能就是他们所说的山河武夫,出拳不回头,一往直前。 只是后知后觉罢了,当年遭遇的那群自称悍匪求财的拦路人,目光坚定,燕王赏赐的金银珠宝拉满了整排马车的车厢,压下深深地车辙印记。 求财? 怎可能不望一眼? 怎可能只确定吴王身份后便踏马而出二人,这二人同时起身,一脚踩在马蹬上,二人高高跃起,两匹马儿瞬间浑身浴血,四肢折断而死。 两匹枣红色的边关战马,竟是连嘶鸣声也没传出,瞬间毙命。 娘也只拉开拳架,便被一人伸手,出拳,对拳,娘亲的身体如风卷落叶倒飞出去,连声气都没吱,挣扎着死去。 可宫中吴貂寺说过,在此吴国,娘的拳法,身外无人。 五岁的丁前溪抱腿盘膝而坐,闭目凝神,手自然放在膝盖上,不多时就感受到了气的存在,它沿着不知名字古籍上所标注的三十六大窍穴自行运转,初始还好,只觉得一片火焰发于心口,后来越发觉得这气所过之处一阵痛楚难忍,阵阵炙热如火焚,仿佛身入炼狱。 丁前溪身子陡然间抽搐成一团,体内的真气好似不受控制的加快流转,他的身体汗如雨下,头顶蒸汽氤氲,整个人好像个火炉,随时都处在爆发边缘。 在此危机时刻,先前小院门明明是栓好的,这时门却随风自开,来人一步即跨过小院,将丁前溪托在空中,右掌抵在他两肾间命门处,左手捏成剑指,运指如风,从背上的大椎穴、灵台穴一路下来,直点至尾闾处的长强穴,左掌按在命门,替换下右掌,右手如式照作,从眉间的祖窍直点至腹下气海穴,随后双掌重叠,右手下,左手上,按在少年脑顶上的百会太穴。 这人竟是为幼小的孩童强开小周天气运,此举颇似藏密佛教的灌顶大法,行术过程中最为凶险,受术者内力与施术者要殊归同源,否则受术者必定经脉崩绝,施术者也有功力全失,走火入魔的风险。 丁前溪脸色涨红,四肢颤动,浑身骨节如爆竹“噼啪”作响,这人轻点孩童眉心,语气也不轻松,“睡去!” 骨节响了一阵,渐渐停息,孩童的脸色也由红转白,呼吸逐渐平稳,安稳睡去。 来人长呼一口气,起身轻飘飘退至一边。 良久,天上弯弯月正当空。 孩童悠然醒来,讶然发现全身痛苦俱消,体内元气流转,在全身上下周周流不息,这些经脉在体内犹如沟渠、湖泊,星罗网布,元气犹如无源之水,在这沟、渠、湖泊中肆意流淌,如江河汇海涌入下丹田,凝聚成一团紫光氤氲的气团。 所谓冲窍,即跨越凡人与修士的一道天堑,如今天堑已跨,剩下的就是水磨功夫,养气存窍境界只在于存气蕴气的数量。 小小孩童还不明白这种气息流转的意义,只是在先生离去以后,还日复一日地按照先生的要求。 练着。 山河中很多人感受不到这种气的存在,就是因为窍穴闭塞,元气就存在这天地间,可你看不到它,又能如何? 这跟人类不可能梦到没见过的东西是一个道理。 因为没有婚嫁过的男人也罢,女人也好,是没有体验过类似感觉,而大脑是不会凭空想象出一种没经历过的东西。 大脑:快醒醒! 所梦即所思,果然靠谱。 此时天已经大亮,莫名其妙开窍的丁前溪,刚脱离一场生死关头的孩童莫名的想家。 这种感觉在丁前溪八岁,自力更生以后更加萦绕心头。 八岁的小小少年在失败了不知多少次以后,终于打出那个带着熟悉味道的烧饼。 那时候的丁前溪回头看着屋内空空荡荡的大厅就摆着一张木制桌子,上面的油灯里面的油已经不多了,总会下意识地想起宫殿的灯火辉煌,娘亲温柔的织着衣裳。 小小少年大口吃着烧饼,嘴唇颤抖。 流泪无声。 … … 丁前溪伸出手来卷起袖口,“先生…请。” 神情好似有期待的赵先生双指自然搭在少年手腕间。 那些星罗棋布网罗着无源之水在那些脉络间奔流入海。 小白鱼在其间腾转挪移。 良久… 下意识再次抬手,抚摸着下巴刚露出胡茬的年轻先生。 迢迢月影中却是一副老成样子。 他轻轻抚摸着少年的眉心,神色痴迷,好似看一件璞石美玉。 年轻的先生自顾自喃喃道,“小子,那就说点你能听的懂得。” “这方天地三百年来,没有谁能与你这般,早早便有剑仙之姿了…” 第五章,儒家真言忘长生 月夜正圆时,镇子西边偏北一条不算偏僻的巷子里。 小院,有个老人眯着双眼,身体有节奏的随着老旧的竹制摇椅上下晃悠,旱烟的味道有些刺鼻,也带着老烟枪喜欢的味道,老人这个时候的双手会布满细细的裂口,入夏以后才能见好。 屋内有个高大的少年蜷缩在被窝里,嘴边挂着震耳的呼噜声,眼睛却睁的提溜圆,被窝里面时不时传出书页轻微翻动的声音,当看到那页已经被翻破页脚的内容,胖胖的少爷依旧会… 很脸红。 “小子,你要是还不睡的话,明天就只能在火炉灶房里面扒拉着那本书的灰烬了。”篾匠铺爷爷轻声开口。 高高少年将书塞在枕头底下,很快便躺平身体,只是小脸黑红暴露了他此时依旧平静不下来的内心,“吼什么嘛,睡觉睡觉,梦里都有…” 篾匠铺老人轻轻磕了磕已燃尽的老旱烟头,用脚尖碾灭了最后一丝烟叶的余烬。 其实他不在意少年看这种床闱之间的秘事,只是这小子翻来覆去就那么几页,往往看一整夜是个什么毛病? 老爷子想想十五岁的高大孙儿,又想起老对头家的闺女… 是时候给这小子找个暖床丫头了! 在白发书生自然引动丁前溪体内如河流奔腾的气机之时,篾匠铺老爷子正往旱烟斗里面装上新的烟叶,他搓火折子的手一抖,似乎察觉到了什么,这种令人心悸的感觉一闪而过,粗布麻衣下后背的颤栗也在证实刚刚那种感觉不是一种错觉。 很快恢复如常。 “奇怪…” 终于重新点起旱烟的篾匠铺老爷子,只当是人老胆小,重新抽上一口,在一片云雾缭绕中,忘却了刚刚那种让他浑身不舒服的感觉… … … 天刚微亮,要打烧饼的丁前溪已经起床,要知道,三月底的天气虽然已经逐渐变得暖和,但是此时经常会有不算罕见的“倒春寒”,这些年习惯早起登山,一方面要去山上取最新鲜的食材,另一方面也存有锤炼体魄的意思。 掀开被子散开被窝里那份暖气,外面的那一股子寒气激的人身体直起鸡皮疙瘩。 就算是还想睡,也睡不着了。 孩童那会儿,睡着宫中薄皮大貂被子,自然是感觉不到丝毫的冷意,有巧嘴儿侍女哼唱着不知名的歌谣儿,这会儿也没人催着他起床,少年反而不睡懒觉了。 岁月直催人老… 天天上山下山,砍竹子,编篾竹… 学沈怀山说话那就是倍没意思。 没意思吗?丁前溪可不这样觉得。 长大以后,很多事物还是那个样子,比如过年的时候小镇东边依旧锣鼓喧嚣鞭炮齐鸣,烟花开的依旧浪漫,千里的风吹遍万里的桃花开,年年如旧,旧如年年。 就如少年昨夜做了很长很久很逼真的一个梦,梦到最后有人在耳边轻轻地对自己说,“忘却…” 于是醒来以后昨晚的事情一开始还能想上几分片段,儒生,人间… 可再仔细想想,并没有那回事。 可最后明明有人以不知名的调调哼唱歌谣: “夜迢迢,灯烛下,几心闲。平生得处,不在内外及中间,点检春风欢计,黄鸟鸣翠报平安咯。” 日子跟往常哪里都一样,又好像哪里都不一样了。 丁前溪打开屋门,来到摆放着烧饼炉子的小院里,摸了摸下巴上还未变成胡茬的绒毛,伸了伸腰走出院子。 要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隔壁打水回来的瘦弱少女双手半拎半拽着一桶水好不容易走到门前,丁前溪顺着少女走来的路上,那儿有一条浅浅的水洒落的痕迹。 瘦弱少女看着一桶水只剩下半桶的背影,多少有些萧瑟。 “曹锦儿,又打水去啦?”丁前溪快步推开隔壁的院门,帮忙着将水桶拎到小缸那儿,妹子站在缸边看着丁前溪认真的神色,浅浅的笑意随着缸中的水荡着涟漪。 “前溪哥哥…辛苦啦!”瘦弱少女原名曹锦,此刻有些气喘,早晨的阳光打在她的脸上,竟然有些许别样的味道。 丁前溪暗暗看了一眼,意识到自己的某些想法,虽然已经听了很多年的“前溪哥哥唉!”,可还是止不住的…意气风发。 “前溪哥哥”跟他的锦儿道完别后,穿过小巷,一路向小镇西面跑去,路过社学的时候老旧道观静悄悄一片,也对,今日休沐。 少年一口气跑到镇子的最西南边角开始不紧不慢的往回晃悠。 他看着小镇西边百余户人家零乱的遍布着,继续往北边走,小镇总体构成是非常简单的,由一条东西流向的河流分开,只是简单的分为小镇南边跟小镇北边。 一户户人家陌生又熟悉,那种感觉纷至沓来。 当走到落梅巷的时候,看到不少妇人跟孩子围在水井边上边打水边闲聊,木轱辘的井车发出有点好听的“吱呀”声,当丁前溪路过的时候,两三个眼熟的妇人朝着自己打招呼,他只是笑着跑开了。 哪个朝代的婶婶,有一样东西本质上是通用的,少女叫闺中窃窃私语,眉目含情,令人赏心悦目,而年纪大的婶婶嘛,虽然也是神采飞扬,可口水唾沫直飞,那就只能叫八婆了!果不其然,看见飞快跑过去的少年,辩论的中心就变成这小子以后能不能娶上媳妇了。” 再往北去就到了现在住的小巷,这巷子东边到头就是连接着小镇东边的石拱桥,村子里唯一一座连接南北的纽带。 丁前溪向着东边一路望去,视线停留在石拱桥弯弯的顶部,心思有些复杂。 命运有时候就像是一座石拱桥,生在南边,跟生在北边,那就是两种人生。 一路向北,古朴的小村落街头巷弄,屋檐青瓦抬得高高的,有深灰色的砖墙,也有竹子搭建的筒子楼。 唯独有一处破旧茅草房,老木门已经烂的不成样子了,从门洞往里面看。 茅草房空空荡荡,只有床上放着一个破枕头和一两本脱了页的书,有一个小桌子就放在床上,上边放着一口破碎出好几个缺口的碗,还有两只沾满了残渣的盘和一双又短又细的筷子,木桌还缺了条腿,用一大块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碎石垫着。 从墙根处长满了翠绿的爬藤植物,它们一直爬到屋顶,叶子在风雨中摇摆,门口的几棵黄芽树构成了一副独特的风景。 草屋外盛夏满树,屋内却萧瑟无数。 这就是村里王二愣子的住处。 丁前溪想到王二愣子,总觉得在哪里听到谁提起过这痴傻的汉子似得… 他站直身子继续走,有些风景看过一遍还想着看第二遍,第三遍,以及很多遍,比如山河大好弯弯月,雪落梅头暗香来。 可有些风景看一遍就不想看第二遍了。 有些事情旁人觉得理所应当就该这样,可当事情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呢? 所以没什么想当然嘛。 路过篾匠铺子,丁前溪透过竹篱笆的间隙就看到一小脸泛着黑光的高大少年正苦着脸。 他坐在小凳子上,一片片竹子就躺在凳子边上,少年一手持着竹片,一手熟练的用剔丝刀给竹子分层。 丁前溪隔这竹篱笆跟沈爷爷打招呼。 老爷子慢腾腾的磕着老旱烟把儿,他点点头,再无其它表示。 高大少年刚想起身,身后一声咳嗽声传来,让他本来已经离开板凳的屁股又重新坐了下去。 他眼巴巴着看着丁前溪。 后者只是耸耸肩,表示无能为力。 本就苦着脸蛋的沈怀山,开始耷拉着脑袋,唉声叹气了。 丁前溪没回头,自然看不到高大少年的“有声抗议”,少年不多时就走到了最北边靠近溪水旁种植烟叶的田地了。 丁前溪远远的看了一眼小院,院子里静悄悄的,小院虽静,却不沉闷。 有中年汉子正在打一套古怪拳法,双脚沿着一定的轨迹移动,在丁前溪看来,中年汉子脚下虎步生风,两根手臂跟着身子左右腾挪,练拳动作轻如飞滕,重如霹雳,练拳又练腿,练腿也练腰,拳法使的那叫一个行云流水,三月底的天还尚有寒意。 赤膊着上身的汉子挥拳刚劲,出拳却无声。 一看就是个中翘楚,练拳练出名堂的那种。 丁前溪这下看的啧啧称奇,前些天刚见识到修炼的神奇,转眼便碰到了纯劲武夫。 记忆中这位中年汉子名叫:任远阳,据说早年当过兵,后来打北蛮子从马上摔了下来,成了个瘸子,腿都不利索了,还骑什么马,打什么仗? 可眼下这出,跟传闻的不说是一模一样,简直是毫无关系。 小道消息不足为信啊。 丁前溪悄悄后退,直觉告诉他事出寻常必有妖,有妖…那还是躲远点的好。 事实上当少年出现在篱笆外的时候汉子已然发现了。 对于少年的猫着腰离去的行为,这个平时只插“一亩两分”地的汉子,就当作没看见了。 此时自作聪明“某人”正对着石拱桥,他想去镇子的东面看看。 少年毕竟是少年,返回来也不见气喘,得益于这这些年上山下山走的多了锻炼的体魄,虽说也不见得有多强,可比陆年儿那种公子哥强壮多了。 穿过石拱桥,两边的环境就像大雨初晴的午后,青石板铺就得道路上干净明亮,少年深深的换了口气,感觉空气都要清新上几分。 刚刚站在拱桥顶端便能远远的看见李、宋、陆三大家的各自四合院,其中离石拱桥最近的便是陆家,陆年儿经常从石拱桥跑过西边顺便带着丁前溪找他们两个共同的朋友,那个身材高大却偏爱脸红的胖小子。 陆宋两家居住的地方是个三进的四合院。 而李家是个七进的四合院。 三大家占据了半个小镇的面积。 陆年儿日常推门,今日丁前溪休沐,他正探着脑袋准备出门,喵到不远处拱桥边的“丁哥儿”。 少年从不诧异丁前溪的突然出现,事实上也只有这个孤儿喜欢没事就在小镇上晃悠。 四目相对。 陆年儿,陆家公子哥,出门被李家的狗追着咬,慌不择路跨过石拱桥一路往北跑,那狗就紧紧的缀在身后,最后还是胖子少年沈怀山一脚踢的那狗“呜呜”叫才避免了公子哥的小腿上少块肉。 他因为这件事以后跟小胖子处的极好。 小胖子又特别喜欢跟丁前溪玩,所以三个少年都好上了。 这边陆家公子哥小跑着出了门,因为太着急,还差点在被门槛拌到跌跤。 少年拉着站在桥边的丁前溪往自己府里去,路上还嘀咕着有些事情要对他说。 陆家三进的四合院,整个院子院外粉墙环护,绿柳周垂,三间垂花门楼,四面抄手游廊。院中甬路相衔,山石点缀,五间抱厦上悬“悠然自得”匾额。整个院落富丽堂皇,雍容华贵,花园锦簇,一带水池。 只见入门便是曲折游廊,阶下石子漫成甬路。上面小小两三房舍,一明两暗,里面都是合着地步打就的床几椅案。从里间房内又得一小门,出去则是后院,有大株梨花兼着芭蕉。又有两间小小退步。后院墙下忽开一隙,清泉一派,开沟仅尺许,灌入墙内,绕阶缘屋至前院,盘旋竹下而出。 丁前溪暗自咋舌,“虽然已经很多些许遍,可三进院落便是如此,那七进院子的李家,该是如何了得?” 两人来到东厢房进门。 门刚关好李离尘便压低声音说道,“丁前溪,我家来了六个奇奇怪怪的人,三男三女,其中有一个姑娘我认识,你也认识,就是小时候那个跟你和沈怀山一般黑的黑炭,吴梦清!” “不过她现在变的可真白,跟变了个人似的,听我爹说是拜入了什么江湖帮派,那几个都是同门师弟,我听他们几个都喊小黑炭师姐。” “对了,不止我家这拨人,另外两家也住下了两三拨人,小镇怎么突然就热闹起来了?你说奇怪不奇怪。” “小黑炭,啊,不,吴梦清他们一行人会出去一整个白天,天色稍晚的时候才会回来,刚来的时候还她还会跟我说说话,现在是天天都见不着人影了…” 最后他偷偷的从床底下掏出用素色布包好的两本书,凑近丁前溪的耳边悄悄的说,“这是沈怀山要的小人书,本本带莲,本想出门找你们玩,可探头就看见你在桥边傻站着,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丁前溪挤出一脸笑容,今早起床以后总觉得自己好像丢失了某些东西。 他也没解释,只是将书塞进夸大的青衣衫底,“我没事,陆哥儿,听沈哥儿说你家里的这波住客需要寻个进山的向导,到时候这件事你多关注下,事成了赚到的银子,分你三成。” 陆年儿背后的手稍一掐指,得出了一个大概得数目,露出一脸会心的笑容。 他的笑容自有温润公子如玉那种味道了。 穿宽大青衫衣的少年回家的路上,停在石拱桥的最高处,落日余影将他的背影拉的很长很远。 少年没回头,迈开步子跑远,脚步轻盈。 少年总觉得心底空落落的。 随后又莫名的想起。 五岁以前,娘亲在宫门前种下的那一排绿柳梧桐,如果娘亲还在的话,如今个个…都该有…碗口粗了吧。 第六章,她总喜欢看我 富人子弟寻什么乐子小镇上的土生土长的少年恐怕从来都不清楚。 但作为一个外来户,懵懂的知道什么是大场面的丁前溪倒是略知一二,年幼时,大哥经常带着自己跟二姐偷偷溜到宫外看那些民间艺人玩杂耍,有人首蛇身的女子被关在笼子里,能人言,吟唱风月,下半身躯缓缓扭动,使得围观众人纷纷惊诧不已。 胆小的孩童藏在大人身后,胆子大的甚至想去摸摸那女人的尾巴。 更别提诸如胸口碎大石那类传统杂耍了。 大富人家从小见识惯了那些只流传在上层人士间的纵情声色,就像关在笼子里的小黄雀,无时无刻不羡慕天空的广阔。 所以那群人想进山无非也就存着此类想法,刚刚加入江湖门派的少年神色雀跃,趁着学到的几分拳脚,就想着进山猎奇。 说不定能碰到黑面郎之类的凶悍野物。 少女则是莺莺燕燕,全当图个新鲜,见别样的风景。 小镇上虽然偏远,可整个江南大燕国土,所蜀山脉广陵最甚,小小镇子上都有两座大山跟一口深潭,所以以往也有那些个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膏粱子弟前来游山玩水。 人没有经历过的东西,哪怕是一片没看过的花草也都觉得新奇,可如果整日随处可见呢? 学沈怀山说话,那就是一群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过来找乐子来了。 不过想到每次进山做向导的时候,都有一笔银子可得,高大胖胖的少年想攒的娶媳妇的银子都堆积在瓦罐里,那群外乡人来一次,罐子里的“小山”高一点,如今已经快装满瓦罐口了。 “挣银子,存银子,娶好看媳妇,生大胖儿子!” “我沈怀山每每想到漂亮媳妇,做梦都要笑醒了。” 这个篾匠铺老人的好孙儿,娶媳妇的念头是从听到一个传闻开始萌生的。 隐约的听到巷东的三大家里,小娘子的胳膊白的跟天上下的雪似的,笑起来比那雪莲花还要好看,还要娇羞。 那天篾匠铺小院里,多了一个只要害羞的时候脸上就会变得黑红的小胖子,他溜出门的时候,脚步轻快的似燕子飞舞。 少年眉间满得意,眼含春色不知愁,不愁不知羞,不羞何时休。 说谁来谁,高大少年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摸着来到丁前溪小院里,他左右翻找,只在竹篮框里看到几张剩下的凉透烧饼,沈怀山也不介意,连带着锅灰就着凉水就这么吃上了。 此时丁前溪正准备收拾东西出门,因为刚刚年哥儿已经通知过了,一刻钟后,家里的那群公子小姐就要出发进深山那边。 沈怀山想起年哥儿所说的那群人里,有个少女的名字非常熟悉,记忆里那个小姑娘穿着火红色的绒绒衣,套一条豆绿色的长裙,她那梳着小辫子的脑袋歪倚在右肩头上,水灵灵的大眼睛玩皮地眨巴着,鼻子略显有些上翘,显露出一副淘气相。 高大少年只好安慰自己,绝不是贪图姑娘美色,也不是有了新欢忘了小梅… 只是安慰一颗受伤少女孤独的灵魂。 大不了小梅做大嘛… 这才刚提到姑娘,小胖子就开始神色激动起来,脸色黑红的他一拍脑门,直呼:“丁前溪,我要跟你一块进山,银子你拿,我只是单纯的想上山看看了…” 小胖子火急火燎的拉着丁前溪出门,直奔隔壁广场上去,中间还不忘把手里的剩下半块烧饼吃完。 对于这个高大少年,丁前溪其实是非常感激的。 那会儿年龄尚轻的小前溪打出了第一个味道熟悉的烧饼的时候,边打饼边流泪的样子被透着门缝某个小机灵鬼看到了,那个胖乎乎的少年肯定是误会了什么,不过从那以后,沈怀山就再也没有欺负过这个小镇上都知道悲惨经历的孤儿了。 沈怀山当晚就回家跪在篾匠老人面前,说的什么也无人知晓,只是打那以后,烧饼铺子的少年就开始学起了篾匠的活,老人还好心的让他在社学里面干了勤杂工,那会儿是没工钱的,最大的好处大概就是免费识字读书了。 殊不知读书写字这种事情,恰恰是丁前溪最不缺的东西,不过这份善意难有,人心难得。 对待这个上了年纪篾竹匠,丁前溪是从心底的敬重,老人教学时候的严厉让自己有些畏缩,但偶尔露出的一点善意,又让人觉得心向阳春处。 两人一起捕鱼捉虾。 “沈爷爷真是天底下最好的爷爷了!”年少的丁前溪晃荡着脚丫在溪水边打水,旁边那会儿还是小黑蛋的沈怀山咧开嘴笑没出声。 那一刻小镇上没有比他们俩更开心的少年了。 … … 两人来到广场上,相隔老远就听到一声脆脆的叫喊,“呦,小胖子都长这么高啦?” 那个声音的主人将裙摆系在大腿边上,起身奔跑,她最后双腿发力轻飘飘的跃起,出拳砸向沈怀山的心口,即将触碰到少年衣裳的时候突又变成轻飘飘的一拳,点到即止。 随后老成手法拍拍丁前溪的肩膀,用手比了比已然高出自己一头的少年,撇撇嘴,“当年的瘦竹竿也长这么高啦?” 姑娘笑意盈盈,神情雀跃,欣喜发于内心,表于轻挑的眉头。 丁前溪笑笑,脸上压抑不住的开心。 唯有沈怀山还是那副唯唯诺诺的样子,应了丁前溪那句话,“是个有贼心没贼胆的家伙。” 陆年儿气喘吁吁的来迟,四人互相看了一会儿,齐齐低下头,伸出右手握成拳,四拳相碰。 原本就是黑红少年的沈怀山,脸色更深了些。 他想说些什么,可英气逼人的姑娘一挥大手,打断了他好不容易准备好的腹稿,这篇文章还是花了三块桂花糕,请教村里唯一的学堂先生得来的。 “出发!” 原本三男三女的队伍中,多了沈怀山跟丁前溪两位小镇居民。 此时已然白皙无比的吴梦清与二人并肩走在一起,高大少年偶尔谈论的一些什么话题,引得少女阵阵娇笑。 殊不知走在三人队伍后面的五人小队里,有个身穿锦衣头戴高冠的公子哥,看到此情此景,面容愤恨。 三年前,吴梦清跟随其商人父亲来到小镇,感慨小镇纯朴秀气之外便在山上发现了这一大片竹林,本身就是商贾人士的父亲立即嗅到了浓浓的商机。 南方有山名龙虎,龙虎山有闻正一,有道士在此山上开坛焚香,捉鬼驱邪,祈福避灾,驱魔保民。 此派这个时候突然加大了特定竹子的收购需求,这就导致了无数商人寻访各大幽密竹林之处,寻找龙虎山天师们所需要的那种竹子。 听说这种竹子用来制作画符用的笔,对于这种传闻,商人一概是不做它问的,毕竟商人逐利,赚银子的事,没有哪个商人不喜欢。 事实上只是路过此地的吴梦清突然发高烧不退,那什么说不清病因的顽疾发作,恰逢天雨不停,吴父只好借住在全镇首屈一指的陆大善人家里。 多少游方郎中,坐堂名医都没看好的病,被丁前溪的一锅小白鱼汤治好了。 吃了半月有余汤药的吴梦清,一大早便看见陆年儿蹲在墙角大口吃着烧饼,喝着白鱼汤,一向食欲不佳的姑娘,有了想尝尝的想法。 那天高大少年沈怀山神情气愤,因为那本就一小锅的白鱼汤,全部进了那个看似身材娇小,体态瘦弱的小姑娘肚子里。 莫名其妙的发了一场汗,吴梦清病就好了。 病急乱投医吃的许多种汤药,也不知道哪个在起作用,所有参与开方的郎中事后都得了一笔数量不少的赏银。 吴父只当是孩子天上的娘亲保佑,也没有多想。 跟陆家定下竹子的采买事宜以后,就匆匆的离开了。 “没想到还有再见面的一天。”沈怀山偷偷的想。 他用眼睛的余光暼身边的姑娘。 看着眼前少女,似乎是很久没有再见了,眉眼中多了几分陌生。 是女大十八变呢?还是什么练了拳法,身体变好的缘故,总之少女的样貌是越发的出尘了。 重要的是,她变白了。 … … 沈怀山看着看着就想的远了。 原先还是黑炭般肤色的少女喝完白鱼汤站在小院池塘前,盯着里面游动的几条黄红色的鲤鱼,不知在想什么,空荡荡的脑海里有些出尘。 少女转头,就看到门后有个鬼鬼祟祟的小子踮着脚朝自己看,她有些想笑,想着:“想看本姑娘,你倒是正大光明的看啊。” “胆小鬼。” 生在京都长在京都的少女,像她这个年纪的有些姑娘身段样貌娇好的,早已经跟门当户对的订了婚约,加上同等年纪的少女总是开窍的比较早,对于某些事物模棱两可的想法,使得少女对喜欢二字理解的尤其简单。 比如他总喜欢看我,就是喜欢我。 沈怀山从丁前溪那院子门后的倒影里走了出来,这位土生土长的小镇篾匠铺少年自然是比不了京城来的。 他只是有些好奇,京都的人原来跟自己这边的人,是一样的接地气啊。 嗯,原本以为大地方的人都应该是春风抚柳岸,眉上弯弯月,美目盼兮,小嘴嫣儿红,皮肤白的如羊脂美玉。 想多了… “小子别愣着了,过来陪我坐一会,好歹我也算远方而来的客人吧?给本姑娘介绍一下你家的这几条鱼?” “唉?你给它们起名字了嘛?” 沈怀山想到这儿,看着此时并肩走在一起的吴梦清,白皙微红的脸蛋,嘴角莫名的弯起弧度,每次想起这些事情,那张小黑脸蛋都在回忆里发光,让人…心情愉悦。 于是他用胳膊肘碰了碰身边少女,压低声音,看着人高马大其实心细如麻的少年问道,“姐姐透个口风,小镇这两座山你又不是没来过,这座山除了竹子还是竹子,除了深潭还是深潭,哪里有什么值得如此兴师动众的进山游玩?” “至于隔壁那座山,除了几颗结果子的树以外,其余的青葱也没什么好看的嘛。” 吴梦清脚步不停,“听着,等下后面那五个傻大户掏银子的时候,千万千万不要手软。” “对了”少女偷偷伸出三个手指头,神色揶揄,“等下分我三成。” 不等沈怀山反应过来,少女便把声音压的更低,同时示意身边二人再次跟后面五人拉开距离。 “有两件事不对劲。” “第一件事,我以往资质是不高的,这两年仿佛开悟了一样,练习功法拳招一类的突飞猛进,去年的集体测试时,我竟然直入内门,拜在了长老门下。” “第二件事,今年三月的这批竹子,出了问题。” “这批竹子刻画阵法,炼制法器太容易了些,而且炼制成功以后竟然威力较之以往还有些许加成。” “这件事都把掌门惊动了,她把我召进祖师堂问心,后来就断定你们这儿出了什么宝贝。” “天材地宝要成熟的时候,会改变与之相关的很多东西,师傅让我带着几位同门,打着下山历练的由头,到小镇一探灵气异常的究竟。” “你俩,听仔细了没有,这件事你得多上点心,搞不好就一飞冲天了!” 一直不出声的丁前溪想起这句话中的一个漏洞,年哥儿曾说,隔壁两大家也住下了两三拨人,即使这件事如她所说,恐怕已经有一群人都知道了。 高大少年沈怀山一脸无所谓的样子,这件事跟他娶媳妇之类的,没半点关系的… 随后看到少女眼睛随意的一瞥,沈怀山当即收起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开始回忆自己所听到的消息。。 同时手摸着鼻子,这儿好像又开始疼了,当年穿着花红袄子的小姑娘,一拳打的他两个鼻子流了大半盆的血… 少女收起略带威胁的目光,继续略显得意的说着,“我师傅是谁?全山河出了名的大剑仙…” “师傅说练剑先练拳,剑仙虽风流,可大多身体孱弱,如遇同等品级的高手,被对方近了身,一手剑术便要畏首畏尾,大减折扣…” 剑仙?练拳? 丁前溪面色苍白,仿佛触动了脑子里的某个声音设下的限制,“忘却…” 他终于知道自己,那天心里突然变得空落落的原因了… 第七章,君子不丈夫 吴梦清三人拉开距离窃窃私语。 头戴高冠,身穿锦衣的少年望着前面不时传来银铃一般笑声的窈窕背影眼神狠辣。 此时五人阵型看站位隐隐分出三个小团体。 头带高冠的锦衣少年身侧,随行一面色恭敬的随从,这二人一看就能分出主次地位。 其余那个少年正跟王家姐妹花其中一位年纪较小的妹妹交谈。 妹妹年纪尚小,此番非要跟着自家姐姐与故人之女吴梦清出府游玩,这对姐妹花出自陈郡王氏,妹妹身边的跟屁虫则是同样出自陈郡的谢氏,此番听到妹妹要出远门游玩,谢姓青年偷摸着跟上了路,等到一行人出现在小镇上的时候,又偏偏生出一副偶然巧遇的做派。 实在是令人不喜。 姐姐冷着眼闷头赶路,妹妹身边的苍蝇直想着一巴掌拍死算了。 清丽少言的姐姐,与莺飞燕语的妹妹,一株并蹄莲开两花,朵朵不一。 此花如开在野外,则随风舞动自由不羁。 可惜的是偏偏生长在了南朝士族之家,二十八个名门望族往往是不与外人通婚结亲的,其中很多家族都有固定的联姻对象,这同样出身陈郡的谢氏,王氏,百年来一直亲密有加,正是因为双方子女从出生下来明辨男女以后,往往都会挑个日子在对方府上定上娃娃亲。 是歪瓜也好,裂枣也罢,此身不由己。 神情萧瑟且沉默的姐姐望着吴梦清蹦跳的身影,有说不出的羡慕。 一向沉默寡言的少女此番不惜跟王家家主,自己的父亲闹的面红耳赤不欢而散,甚至性格一向清幽的姐姐袖子里都藏了一把剪刀,如果父亲不允,竟然想生出那般身死道消的刚烈心思。 因为出行前几日,姐姐王临雨与吴梦清有了一出女孩子家的闺房密谈。 “好妹妹,对自家定的那们亲事可曾满意?”吴梦清拉着清丽少女的柔软小手,一边慢慢柔捏,另一边装作不在意的问道。 眼看着已经及笄,过了这个年纪便到了可以婚姻嫁娶的年纪,吴梦清仿佛看透了眼前少女的心思,更暗自庆幸自己已经跳出“门当户对”这个大火坑。 十二岁那年走了一趟历口小镇,莫名其妙的开了窍穴,被龙虎山下宗,玉虚派发现了这株好苗子。 收入门下。 从此吴梦清不再是望族子弟加强姻亲的筹码,商贾总归低人一等,女儿进了山门,总归是有了另外一份希望。 南北动荡不安,谁知道刚安稳了几年的太平盛世,又会在哪一天迎来风雨。 雨打风吹芭蕉落,更甚寒幽。 性格清幽的王临雨听到闺中好友如此问话,对这只雨燕挣脱了世俗的束缚,感到高兴之时又无比落寞。 谢氏大儿谢弘毅正是自己的未来夫婿,名字起得有那么几分意思,对外也是一副“君子不可不弘毅”大气样子,但据可靠消息称,谢家满门上下,作风极其不良,谢家家主爱纳美娇娘,往往把玩月余,便不再问津,运气好的留下做门丫鬟,运气不好的,留下一笔银子遣散出门。 留下的那群丫鬟们据被大儿收入房中,做那日夜宣-淫的胯下玩物。 这等公子如何不叫人心生反感? 上梁不正下梁歪,整日围在妹妹身边转的谢弘文,恐怕也不是什么好鸟。 一念及此,性格清幽的王临雨忍不住的珊珊落泪。 吴梦清虽是女子,可见到好姐妹这副样子,哪里还不懂得其中不可明说的隐晦言语。 虽只是以商贾出身后进阶二流望族的吴家,独女吴梦清这些年跟着爹爹走南闯北,耳传身教下多少也继承了父亲做生意的八面玲珑心思。 南朝望族积威以久,皇帝陛下能十年连灭如此多的国家,最后与北魏遥遥对峙,跟这群望族输送的银钱有很大关系。 皇帝打仗我送粮,一场春风抚雨后,赢了,自身望族地位更加稳固,输了,天下只不过是换个姓氏做主人。 如今三百年难有的太平盛世,望族做事更加贪图享乐,肆无忌惮。 “好妹妹…姐姐这有桩机缘,如果你能抓住,说不定…”当下便一五一十的将自己三年前的经历一一细说,自己就是在那个地方开的窍,虽然暂时搞不清原因,可去碰碰运气也好… 王临雨听到此话,落寞的神情忽然一变,转而一笑,这一笑唤醒了整个房内的春天。 … … 一行人踏过小桥,穿过镇子,越过私塾学堂,踏入幽深竹林中。 沈怀山注意到并肩而行的吴梦清动的乱颤的眉毛,很知趣的跑到丁前溪身边,示意他该要“引路钱” 了。 一直低头走路的丁前溪停下脚步,他这一停,所有人都跟着停了。 “进山引路每人…”他本想说一两银子,可又想起要分给年哥儿三成,又要分给吴梦清三成,这沈哥儿嘴上说不要,实际却不能不给,过惯了苦日子的丁前溪心里一直盘算,“五两银子。” 头戴高冠身穿锦衣的少年朝着身边同样身穿华服,可衣料材质明显差上一大截的随从点头。 小厮随即掏出十两银子,也不见如何用力,轻飘飘的将银子扔向丁前溪,后者伸手去接,也不知是故意还是偏偏,就差那么一丝,银子去天女散花似的落在草丛里。 吴梦清面露难堪,当下捏着拳头就要打抱不平,丁前溪一个侧身,用力的抓住少女胳膊,轻声的阻止了少女的冲动。 自己则蹲下身子找回了十两银子,起身的时候面带笑意得朝着二人站立的位置拱手,“谢谢二位公子。” 丁前溪随后又走上前一一收取了王姓姐妹花,跟那个谢氏青年的银子。 不忘致谢。 高冠少年神色平静。 身边随从笑容玩味。 吴梦清转身的时候朝着高冠少年撂下一句话,“崔开君,希望不是你故意的!” 实际上豺狼虎豹各聚各窝,人以类聚物以群分。 这随从最擅长的就是察言观色,一路上自家公子隐含着怒火,想必是跟眼前两个镇上乡巴佬有关了。 也对,公子本身生于扶风崔氏最出名的家族,与那商贾吴家乃是生意伙伴,说是伙伴,其实多半看在吴家闺女的面子上,且在生意门面上不计得失,多有帮助。 没想到原本是鸡窝里的黄毛丫头,三年前不知道经历了什么狗屎运,摇身一变,鸡窝里生出了个凤凰种。 自从攀上了龙虎山下宗玉虚派这根高枝,便越发的蹬鼻子上脸,可耐不住公子对那丫头实在喜欢的紧,在家里各种闹腾下,老爷子只好向玉虚派递了黄金千两,装满箱子的珠宝无数,这才为公子求来个进山门学武的机会。 那丫头起先还顾着面子偶有招呼,可自从进了内门,便再难有机会见面了。 此次好不容易逮住个内门弟子,不知道塞了多少好处,得来吴梦清领了任务出行的消息。 光光请求长老一同出行,又是一笔大开销。 也难怪公子如此心态。 “公子,不就是一黄毛丫头吗,公子为何如此恋恋不舍?世间女子颜分一文,此女充其量只占七分,中上之姿而已。”本名于三的随从,献媚着问道。 刚刚随意出手,那银子是于三故意洒落的,单看这份手上的控制力,就知道虽然神色近乎献媚,且微微弯腰的随从就不是一个简单货色。 至少手上是带着真功夫的。 既然公子不开心,那自己也乐意顺水推舟,给少年一个下马威。 崔开君只是看着丁前溪拽着少女,就觉得体内有压制不住的蠢蠢欲动。 要说府上出彩的丫鬟多了去了,凭借着家里的地位,想要纳本地士族的哪个小姐为妾又有何难? 为什么如此喜欢一个仅有中上七分之姿的少女? 姿态还放的如此之低? 要不是那偶然一瞥的小脚,如肌肤般白腻,凝望着那双被罗袜包裹的纤足,脑海中都是一位同道中人撰写的《采菲录》种种妙言。 书上将女子美足列为“金莲三十六格”,“平正圆直,曲窄纤锐,稳称轻薄,安闲妍媚,韵艳弱瘦,腴润隽整,柔劲文武,爽雅超逸,洁静朴巧”。 “上佳勾玉,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摩抚”。 “书上讲观水有术,必观其澜;观莲有术,必观其步。便传了观步五术,女子临风、踏梯、下阶、上轿、过桥。” 当年偶然一瞥,还未长开的少女当真如书上所说瘦欲无形,看越生怜惜,是书上所载名-器之一“锦边莲”。 此中真意尚不足为外人道也,一个随从,眼界再怎么高,能高到哪里去? 虽人有七分姿色,可裙摆下小足早逾十分矣。 想到刚刚丁前溪拉过的白皙藕臂,这位还未曾品尝少女莲足之美的变态公子,神情越发狰狞。 默默看着自己公子不断变换的脸上表情,于三心底了然,既然碰了不该碰的东西。 那小子,得死! … … 一行人进山查看,行程已然过半,转转悠悠此地只是一座再简单不过的竹林山罢了。 来了脾气的王家二小姐起初只觉得漫天竹海随风摇动,颇为新奇,走了半晌只觉得两腿发酸愈发无力。 再走两步王月桑掀起裙摆,也不管地上脏不脏,一屁股坐在一块大石头上,说什么也不肯起身挪步了。 倒是谢弘文见着机会,殷勤着忙前忙后,变戏法似得讨出一堆吃食来,这么一耽搁,就连大姐王临雨威吓也无用。 王临雨一边实在是放心不下妹妹,另一边也想着获得某种机缘摆脱自己苦命的姻缘,两全难其美,只好红着双眼跟另外两拨人道别。 高冠锦衣公子隐晦着看了一眼身边随从,两人四目相对,嘴角皆有笑意。 机会来了。 一众五人行至两山之间的深潭,左右寻找了一番,见并无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竹林一片静幽,且四下无人。 崔开君蹲下身子捧起一摊水,入手冰凉。 从掌间滴落的水珠将年轻人的影子荡起波纹,水面上倒映着崔开君的面容模糊。 “动手吧”。 只是说出这句话的高冠锦衣少年,水里的嘴巴也一开一合,看不清表情。 于三身影一晃,轻飘飘对着吴梦清拍出一掌,这一掌发力五分,实际上目标却是对着丁前溪而去。 十余丈的距离一掠而至,吴梦清没有防备下被拍入深潭中,在少女娇呼中,出手狠辣的随从于三脚下横移,趁着两位少年还没反应过来的片刻,全力一掌向着沈怀山拍去。 原本就机灵的少年沈怀山见状,也只是来得及堪堪抬起手臂抵挡,转身不及便已重伤落地。 高冠锦衣崔公子此时才悠悠站起,“断去那狗杂种四肢,等下本公子要让他亲眼看一幅活春--宫图。” 已经来到岸边的吴梦清浑身湿透,鹅黄色的裙摆内有白皙藕臂粘连在衣服上,此时水红色的肚-兜儿所连肩带都看得一清二楚。 崔开君后腿一步,屈膝,开始奔跑,眼神充满了污-秽,“臭婊-子,怪不得从不肯正眼看本公子一眼,却在外面跟别的男人拉拉扯扯,原来是养了两个野男人?” “就让本公子尝尝破了-瓜儿的婊-子是个什么味道。” 此时一声凄厉惨叫传来,原来是从沈怀山口中传来,没练过武的高大少年死死抱着恶奴后腰,任凭于三怎么敲击后背也不松手。 丁前溪双腿已被折断,巨大的疼痛已然根当年胸口贯穿的那一剑一样感觉一样,瘫倒在地上,疼的身体不断抽搐。 崔开君已于吴梦清交上手,少女被那恶奴先手偷袭,落入水中,不但先手尽失,还陷些送了性命。 崔开君这一拳携怒而来,早已算准了对手除了出拳硬抗,别无他途,见少女募地里左移三尺,整个身子倾斜,才堪堪避过这一拳。 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玩胯子弟,此时竟然显露出一副造就不低的拳法。 崔开君冷笑一声,稍感意外,又出一拳绕至少女背后,猛然砸出。 少女转身不及,只好故技重施不断闪躲。 崔开君两次急攻都是趁着少女气息不稳,未见先机之下出手逾发狠厉。 少女踹息声稍止,终于换了一口新鲜气机,拉开拳架开始对拳,两人所练俱是一家武功秘籍,只是崔开君内功心法阴柔无比,一看就不是走的正经路子,出手也是专挑私-处捶去。 一不小心着了道的少女,以小腹硬受一拳,口吐鲜血。 一手正道拳法使出如此阴邪的,天下少有,为武人不耻,崔开君不管什么武人耻不耻的,“贱-货,就是不知道他们两个野男人中,是哪个给你破的瓜儿?” 嘴上说着不堪入耳的言语,手上攻势不停。 再看高大少年沈怀山后背上不知道受了多少次捶打,最后一记狠狠地击中后颈,少年终于无力的松开双手,被恶奴一脚踢开,滚向一边,不知生死。 他不去看沈怀山,只是踩着丁前溪已然断了的双腿,脚尖拧在骨裂处,怪声道,“小子,先留你一命!” 转身朝着自家公子飞奔而去。 两人身法俱是快捷如风,少女拳脚大开大合,一来一往拆招二十有余,女子武夫体力本就不如男子,此刻居然能于劣势下逐渐扳回局面,足见少女天资之高,拳法之精。 两人堪堪过了五十余招,少女气喘吁吁,崔开君也不甚好过,先前少女以命换命的打法,差点一拳直中脑门,倘若让这一拳击实,恐怕这位高冠锦衣公子即便不死,也要当场重伤! 两人再换一拳,身形倏然分开,崔开君被击中胸腔,五脏六腑震荡着生疼,委顿于地,脸色惨白。 眼看着少女就要趁人病要人命,这拳仿佛携带者风雷,快若奔马,如若击中委顿于地的锦衣公子,必定杀人于寸拳之下。 一个身影贴近少女后背,结实的一拳打在少女背上,这个时候她的拳头已出,想收力回击根本不可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身体坠落在深潭边上,少女一步一步的爬到一颗竹子边上,想借着竹子起身,酿跄了半晌,最后还是瘫坐于地。 胸脯随着喘气声一上一下,“噗”得吐出一大口淤血,两鹅黄领口染红一片。 高冠锦衣公子已在于三的搀扶下来到瘫坐在竹子边上的吴梦清身边,他居高临下的看着她。 神色狰狞的少年推开恶奴,于三知趣的退下。 崔开君缓缓蹲下,用手抚摸着少女此时嘴边鲜红的唇血,忽然一个巴掌甩在少女的脸上,“呵,在本公子面前装什么清倌伶人,要不是公子我从来不用强的,你以为能让山沟沟里面两个野男人占了先机一亲芳泽?” 说着又是一巴掌挥在少女的脸上,整个脸颊瞬间充血肿起。 不远处的丁前溪双手强撑着往这边爬,崔开君看着眼前的小杂碎,“说了让你看一场活春-宫,本公子没结束之前,你肯定是死不了的!” 说罢高高的跃起,踩断少年一处肩膀,接着残忍得将另外一只胳膊脱了臼,四肢皆不能动的丁前溪,只余身体在颤抖。 崔开君忽然神色温柔的抚摸着吴梦清已然肿大的面颊,压低声音怜悯道,“弄疼你了…” 说着便伸手解那绣花肩带,打了十字梅花结的贴身衣带让高冠少年手指微颤,兴奋地两眼通红,仿佛那下面藏着人间最美的风景。 “可怜的小乖乖,你放心,本公子等下会很温柔的…” 第八章,一抹白流光 身穿鹅黄长裙的吴梦清银牙一咬,一口血水直接喷在锦衣公子脸上。 这崔氏少年最得意的本领就是如此,各种如何刚烈的女子他都见过,逾反抗的女子最好还不是婉转承欢? 某本秘籍所言,此类景观好似那空谷黄鹂,叫声婉转动听,所开门户有溪水长流,极为温润如玉。 本就是老手的望族公子,已经迫不及待的要做那辣手摧花之事! 最后挣扎不动的少女也仿佛认命一般,小声抽泣,眼泪止不住的流。 眼看着就要让满脸陶醉的少年得偿所愿之时荒野幽寂。 一声娇笑从茂密的竹林间传来。 先闻其声后见其人。 竹林间缓缓走出两人,站位一前一后。 “哪家小子这么不上道,光天化日之下只会做那霸王硬上弓的王八犊子?”本来已经认命的吴梦清睁开双眼,只见一容颜甚为清丽的中年女子,腰间配有长剑,手牵一位俏皮女娃站在不远处。 于三此时姗姗来迟,心中不禁诧异,这二人是何来头,竟然能够无声无息的来到场间。 对方分不清是敌是友,崔开君眼开着到手的美事此刻被无端破坏,心中本已消散的怒火重新涌现。 不等高冠公子如何动作,恶奴于三就开始奔身向前,准备以同样套路对付眼前来路不明的女子。 他两掌一式两招,一手攻其身边少女,一手攻向中年女子。 容颜清丽的中年女子根本不在意那等看起来气势很足的拳脚,只是转头跟身边姑娘轻声细语,“莲儿,遇见这种蛮不讲理的恶人,就不要跟他讲道理了,直接要他…” “死!” 身边一根竹子应声而断,随着人虽已中年,声音仍是娇媚清脆之人口中一个“死”字脱口,这根断口绿竹腾空而起,斜插迎面而来之人的眉心,巨大的冲击力直将那人连带着头颅,钉在深潭边上的岩石上! 竹尖粉碎,人顺着岩石边坠落在深潭里。 幽深的潭水里激起一个大波浪,惊得鸟兽四散,随着眉心的血水流淌,晕染开一片片,潭水深处的隐约有一抹白色的亮光游过。 这位出手狠厉,心机颇深的恶奴已然死的不能再死了。 中年美妇也不去看那份注定的结局,只是对着竹林深处喊去,“老不死的,别只顾着敲你那柄老烟枪,还有,能露头的不能露头的都给我出来,怎么,还真想着看上一场活春-宫不成?” 随着中年美妇就差点没有直呼姓名的,吧嗒吧嗒抽着旱烟的“老不死”从竹林里现出身形,平日里幽静无比的深潭,呼啦啦挤满了人。 在丁前溪面色惨白的脸上,看到了十足的意外神色,烟叶铺子任远阳,篾匠铺子沈爷爷,陆家家主陆叔叔,以及平时不显山露水的李宋两家。 都已到场。 中年美妇嗤笑,“平时也不见这么热闹,怎么?要分好处的时候全来了?” “先说好,祖上传下来的规矩,这百年积聚的山河气运,我们白莲洞先挑。” “哼,好大的口气,你们白莲洞先挑?”不速之客又来二十余人,领头的是位美艳丽人。 仿佛天生跟白莲洞清丽妇人不对付,说话都带着火气。 白莲洞妇人不甘示弱,“妖女,哪里都有你们五毒教一腿,怎么,不好好得勾搭男人去,到这来凑什么热闹?” 这话气得来人某处山巅上下浮动,她银牙暗咬,竟是不再多说,直接出手。 观战之人一听说五毒教之名,皆慌忙后退,生怕沾染了什么。 五毒教,江湖七大帮派之一,门派中人武功不算拔尖,可架不住这教中之人皆是脑子聪慧,巧手过人之流,打造得暗器喂以独门毒药,一经沾身,除却本门中人,天上无人可解,更狠的是,他们教中有种毒药,连教中也无人可解。 是以一众人听闻五毒教之名,无不谈虎变色,趋避不及。 这也是为什么五毒教主明明是个娇滴滴的大美人,尚独身一人。 白莲洞清丽妇人所称妖女,实为不虚,此时五毒教主含怒出手,右手一甩,一蓬暗器向白莲洞妇人面上激射而去,暗器在阳光下发出耀眼的篮光,妇人不敢怠慢,终于双手并指,轻推腰间宝剑出鞘,无穗长剑随风而起,划出一道流光,以肉眼看不清轨迹的弧线一并击飞来人暗器。 这白莲洞宗门如名字一般,洞内皆是女子,所修之术,皆是威力巨大的飞剑之术,养一本命剑,随意而动,随风而行,于千里处杀人,于万里处,御剑飞行! 剑者,杀力巨大,当下妇人没存杀人心思,不然促不及防下,那妖艳教主此时哪里还有使出暗器的机会。 这并不是说她的暗器如何不堪,只是山河上遇上成名的剑仙,其它六个门派都要甘心避让,打又打不过,跑也跑不过… 明摆着欺负人! 如果对练拳至深处的那一小撮人来说,空手夺飞剑这种事情,也不是做不到,当然,这片山河,仅仅有那么几人罢了。 只是看妇人对上五毒教主所言,两位容颜气质皆不输对方的,明明是相熟之人。 眼看着两人大战即将真正爆发,一直沉默着不出声的任远阳沉声道,“薛师姐,王师妹,别闹了,正事要紧!” 白莲洞姓薛的妇人听到此话,轻轻唤来躲进竹林中的闺女,看着中年汉子无言负手而立,神情复杂。 一向以娇媚示人的五毒教主杏眼微圆,娇滴滴的美人一副弦弦欲泣的样子,“师兄,你还是不肯原谅我吗?” 此中有真意,再见已忘情… … … 原先于三落在深潭里,眉间血水不断浮动,有抹亮光穿梭而来,它便是灵动的小白鱼,好似带着智慧似的吸允了一丝血迹,瞬间又吐了出来。 深潭深处水流激荡,好似有什么庞然大物正在苏醒一般。 … … 沈家老爷子一袋旱烟抽完,以手搭起那高大孙儿的脉搏,放下心去,陆年儿一脚踹开崔开君,脱掉身上袍子,小心地盖在此时胸口染红一片的少女身上,小心扶起少女,往仍旧躺在地上,断了两腿一胳膊的少年丁前溪那儿挪去。 一向胆子不大,且温文尔雅的陆年儿,看到相交好友如此样子,转身看那人模狗样的锦衣少年,死死地盯着。 恶狠狠的眼神里,就像在看一个死人。 “爹,给我打断他的四肢,等下要吴姐姐亲自杀他!”陆家家主看着已经有些失去理智的自己儿子,轻轻点头,站出一步。 “不劳烦你爹了,这小子我要亲自来。让他知道,老头子我不止是个蔑竹匠,还是个天底下最会用刀的那个!”沈老爷子磕磕烟袋,慢条斯理的说着,要是沈怀山看到自家爷爷这副样子,肯定怕得不知道躲哪里去了,那副平静的,布满沟壑皮肤的面容下,隐藏着一触即发的滔天怒火。 老人走出一步,一向弯着的腰便挺直一分,走到崔开君身前时,老人身子已经完全直起,双手背负在身后,平时编蔑竹手都抖的爷爷,此时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不怒而威的古怪气势。 李家家主缩了缩脖子,悄悄地退后一步。 这厮还是跟当年那样凶猛无比,老而弥坚。 同门师兄四姐弟,随便拎出去一人,皆可开宗立派,原来篾匠铺沈老爷子,烟叶铺子任远阳,自称白莲洞妇人薛见雪,以及她的对头五毒教主王秋媚… 四人出自传道至今已逾三百余年的龙虎山天师府。 那远在千里之外的京都天师府,天师堂之下立有俗家弟子,自半山腰以下,直至山脚,结庐修行之人不计其数。 这两男两女正是最近百年龙虎山俗家弟子最为出彩的那四人。 沈老爷子作为四人之中的大师兄,并未开宗立派,只是年纪大了带着孙儿隐居于历口小镇,说是隐居,其实还有另外一桩要紧事情看管。 兵家任远阳,三师弟,下山以后入伍,凭借着自身拳法硬生生打出一个皇帝身边的职位,叫什么帝侍,专门护卫燕国那位皇帝的安全,却又不知怎么出现在此地。 白莲洞薛见雪,任远阳二师姐,此番正值江湖每百年才能见到的大事,按例过来分杯羹。 五毒教主王秋媚,哪儿有薛见雪,哪儿就有她,至于他们所说的什么江湖气运,山河当兴,自己是一点兴趣也无,光顾着劫富济贫,和与白莲洞使绊子了。 说是七大帮派之一,这还是隐元阁阁主,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之人说了一句,天下敢爱敢恨之人,谁也比不过王秋媚。 自己对她那是是极为欣赏,其实就是馋人家身子。 李家,苍龙山庄主人。 宋家,问剑门门主。 最后当是那直跟皇朝势力挂钩的龙虎山天师府。 龙虎山的正一道是燕国道教之首,被皇帝陛下尊称“国教”,正一道鼻祖张道陵曾在山上炼丹大成,“丹成则龙虎现”,故称之山为“龙虎山”。 从第四代天师传人张胜开始,在历代王朝中,均受到帝王的推崇和册封,官至一品,位极人臣,形成燕国文化史上传承世袭“南张北孔(夫子)”两大世家。 历代王朝无数次的花费重金对龙虎山上,上清宫和天师府进行了扩建和维修。龙虎山在鼎盛时期,建有道观80余座,道院36座,成为名副其实的“道都”,是道士的王国。 七大江湖正道势力之外,还有人人喊打的魔教。 每逢乱世必有人趁乱作妖,趁着乱世获取好处,他们作奸犯科无恶不作。 这群人聚在了一起,行事不循常理,成了魔教。 此外就是有个负责打探江湖最新消息,奇人异事,功法排名的隐元阁。 其设有评判人武功的天榜前十,地榜前十,还有神兵利器榜前十。 另外他们阁内的业务遍及整个大燕,无论是江湖中人必备的迷迭香,还有是个男人都喜爱的“生龙活虎膏”,统统略有涉及。 隐元阁曾经流传出这样一句话:“这世上除了打北魏要交给大燕英明的皇帝陛下来做,其余的,就没有隐元阁办不到的事情!” 江湖上许多还未娶亲的大侠,令他们头疼的婚姻嫁娶,只要银子足够,隐元阁统统能够安排妥当,其独有的退换货三包法… 堪称一绝! 阁主据说是个猥琐的胖子,但这只是江湖传闻而已,谁也没见过他的真面目。 以讹传讹,以耳传耳,两三个人传到后来得一群人,风向逐渐跑偏,传到后来,阁主从猥琐的胖子,变成戴着面纱的神秘女子… 此女体态窈窕,肤色白里透红,江湖中有自称见过阁主的游侠,还有甚直接守在隐元阁门前整夜不睡觉的痴痴汉子。 只为了一睹芳容… … … 老爷子抽出宽大袖口里一柄无鞘短刀,那是他平时用来破篾的一柄小竹刀,在高冠少年不断退后且惊恐的眼神下,一寸寸得戳进他的心口。 一声凄厉无比的惨叫响彻山谷,不断回荡。 高冠锦衣少年不断哀嚎,伤在心口却不死,且犹有力气说话,“不要杀我,你要什么补偿我爹那里都给的起,金子,我家有很多金子,还是珠宝,你说…只要你说…” 老人不屑着俯视着高冠锦衣少年,无视他不断求活的言语,沈老爷子也不是那种跟魔教那般喜爱折磨人到生不如死。 老人抬起手正要给脚边视之如蝼蚁一般的少年一个痛快。 似是感觉到了什么,武夫直觉让老人一退再退。 深潭之中突然哗啦啦作响,冲天水花迎风而起,水中突然冲起一对灯笼似泛着幽光的巨大眼睛,那对眼睛不断升高,逐渐显露身形,竟是一条百余尺的大蛇! 低垂的蛇头上,盘膝坐着一个全身笼罩在黑袍里面,分不清男女之人。 说魔教来,魔教便来了。 穿着一身黑袍的来人驾着从水中刚刚苏醒来的巨蛇,大蛇起初还有些挣扎,最后腥盆大口不断吐露的蛇信子落在黑袍脸上,仿佛在确认着什么。 片刻后低下头颅将重伤垂死的高冠锦衣少年接起,重新抬高头颅,吐着信子冷视众人。 崔开君眼看来人,原本绝望至死的眼神里焕发了十足光彩,他艰难的爬起,口中请求道,“师傅,您可要为徒儿做主啊!” 深潭里原本吐出那丝鲜血的小白鱼,游着尾巴看着那条足以遮天蔽日的大蛇,面露疑惑。 片刻后它身化一抹白流光轻易割开那已然神兵利剑都不能轻易伤到的蛇身,浅尝了一口。 一抹小小的白流光欢欣着扭动着,在别人注意不到的巨大阴影里不断地跃出水面上下跳跃。 幽深寒潭深处,一抹抹白流光开始随之翻滚。 有个少年以为自己只是做了一个梦,忘记了梦的细节,梦的内容,只知道自己醒来忘了梦中的很多东西。 比如那抹白流光,跟水下千万剑! 此时此地,即将再次展现在世人面前… 江湖人注定看不到的山巅之上,有满头白发的人间书生轻轻捋动胡须。 这江湖,风飘,雨摇! 第九章,过江鲫 百余尺大蛇为蛟蟒之流。 半截身子此时还扎在水里,只是一轻轻嘶鸣,竹林间便已狂风大作。 宋李两家家主此时上前一步与同门四师兄妹站在一起,沈老爷子甩着胳膊嗤笑,“打了小的来老的,怪不得这不是玩意的小杂种年纪轻轻便如此阴厉,我当是天性使然,原来是你们这群狗都不喜欢的魔崽子。” 还不等众人如此动作,原本有狂风大作的竹林此时林间更暗,原来是天地阴沉了下来。 天空中,猛然间一道道粗壮闪电交织开来,一阵阵雷鸣跟着随后传来。 已是春夏交接的时节,终于有春雷炸起。 轰鸣声不绝于耳,震耳欲聋,令人发聩。 前一秒还如初晴雨后的天色,这一秒便黑云压城,深潭里本来平静如温婉女子的潭面开始汹涌起来。 最后大浪滔天,天色异象。 此地异变凸起,小镇上却热闹十分,小桥旁有目盲道人正于此地摆摊摸骨。 此时他正摸到了一位刚刚嫁人的妇人手上,此妇人想问今后夫家运势如何。 道人左右言它,一双糙手仔细着揉了那双小手竟是舍不得放开,惹得刚嫁人的小妇人面红耳赤。 倒不是说道人心术不正,趁机做那揩油动作,只是小镇划分南北的小河流此时水流渐大。 最后猛然涨水。 有胆子大的村民已经慌张的张开渔网,做那守株待鱼之举。 目盲道人略一掐指,抬头看向远处山峰,面色依旧古井不波,心中浪涛翻天。 有蛟龙出于海,逆流而涌上,翻江,倒海,寻那龙眼点睛。 蛟化龙也! 整片深潭水波涛如沸,沈老爷子却看得如痴如醉,因为他曾见过有龙虎山道士一剑飞天,截流断江,过海斩龙! 这辈子只是寻常武夫的沈有道,自从见识了堪比仙人的手段,一辈子都在找寻“进山门”的方法,可面有皱纹,眼角含霜,寻了一辈子的开窍入门,也没能推开那门。 任你是再惊艳的江湖武夫,也比不过真正山上人的一指断江! 本名为沈有道的年迈老人,看着头顶的电闪雷鸣,这辈子没能有道的老人这一刻才觉得,自己老了… 蛟龙尚有机会化龙,为什么自己不行? 老人只是望着那巨蟒将二人含在嘴里,头顶一条条紫色闪电撕扯着天空。 巨蟒顺着水流仰天而上,那深潭里的水卷着向上托着它的身体,一直向上延伸,等到完全露出身形的时候。 原来是一条九百余尺通天蛟蟒。 深潭之上,紫雷之下,春雷不断积聚着威势。 清明日,知好雨,此时欲断龙魂。 降紫金天雷,天道无情,天威浩荡。 此时规模,身处蛟蟒口中的魔教师徒二人也俱是紧张无比,古有驭龙术,这魔教高人摆明了想驭此间蛟蟒。 待到其化龙,这方天地,斩龙人不出,又有谁与其争锋。 天上春雷再度密集炸裂,此时声势已达小天劫之威。 两道长达九尺的粗壮紫金神雷轰然而下。 天崩地裂。 蛟蟒被重重的砸在深潭中,浑身皮开肉绽,鲜血之流。 这九百余尺大蟒褪去三百余尺,仅余六百尺已然巨大的蟒蛇再次冲天而上。 此时的紫金之雷仿佛生出了怒火,世间人尚且难以登仙化神,小小蛟龙,痴心妄想? 一十二道更为粗壮的紫含暗红的炸雷在深潭上空响起。 蛟龙又一次被重重砸入深潭,久久不见踪影,天上暗雷涌动,云层垂的更低了些,仿佛承受不住神雷的威压之重。 等到这条原本六百余尺的蛟龙再伴水而上时,体形已不足百尺,蛟龙越过山巅,吐出两道黑影,扶摇而上。 这等挑衅行为换来的就是仅有一道的去紫全红神雷炸在大蛟身上。 百余尺身躯直接凐灭,只留一截尾巴坠落在深潭中。 … … 丁前溪只觉得自己要死了。 十年前一个照面便被人一剑穿心。 十年后还是如此,一个照面便被折断四肢跟一臂,躺在地上任人折辱。 就仅仅是因为一个“求而不得”的狗屁理由,便要出手杀人! 野男人?倘若真是那偷腥的野男人也还好,可偏偏自己什么都没做,什么也没想… 自己本来也没想过要如何,这辈子从没想过要如何,去贪那大气运,大机缘。 好好活着就好了,无病无灾,娶一门娇妻,三房美妾,平平安安的活着不就挺好? 这些年渐渐品出当年那件事情余味的时候,少年便变得无比努力起来,虽然知道可能这辈子也接触不到那人,寻不了仇,报不了怨。 可那毕竟是天底下最厉害的一小撮人,他要杀我全家,我无可奈何… 凭什么你一个阿猫阿狗也欺负到我的头上? 世家?望族?我他娘的还是皇子呢! 最起码曾经是! 丁前溪深信因果报应,如果十年前那是他家的因果,他认命,可佛家不也说不以己罪祸及他人吗? 天理,去他妈-的天理。 都是狗屁! 九百余尺的蛟龙最后只剩个尾巴坠入深潭里,天上的云层也逐渐散去,不知为何能看见山巅要逃走的魔教两人,丁前溪只觉得这些年的委屈都化成了一股愤怒! 天要我死,我没死! 你要我死,我也没死! 下面就该…请你死了! 少年闭眼,脑海中有真元流动如河流,一只小白鱼跳跃其中。 他只觉得有人告诉过他,可出一剑斩仙人,称为剑仙! 脑海中天光大开,小白鱼瞬间为剑,开天门不知几万里。 两个身影正诧异为何高山之巅有一满头白发的书生垂坐在前。 穿着黑袍笼罩全身之人刚想发声,却捂着脖子,一抹流光割开丝丝血线,两具无头尸体轰然坠地! 一剑杀两人,万里不留行! 书生满头白发飘扬。 手里捉着一只不断扭动身躯的小泥鳅,可见头上尖尖角,这小泥鳅并非有实体,若有若无的灵体随风聚散。 杀人小剑正颤颤巍巍,如入泥流之地,不可返回。 最后白发书生轻敲剑尖,将那只不断扭动着身躯的小泥鳅刺入剑尖,松开双手,任由小剑寻找它的主人。 以手捋须的白发书生没由来的宽慰出声: “大善。” … … 山河之间有气运,以百年为期,气运滋养万种灵物,有的如深潭白鲫,有的如溪边雪白麋鹿,有的化为林间黄雀,甚至是不起眼的水运文章,有人天生便得气运三分,注定是那人上人。 江湖气运并非固处一处,总有大气运人者可得。 所以有应运而生之人。 王朝有紫气。 这也是气运的一种。 如龙虎山天师府紫金莲开一十六朵,朵朵生妙莲,朵朵生黄贵。 世俗王朝有六,气运便一分为六,六份气运一般大小,虽不可成长,可王国之战,如大鱼吞小鱼那般,六国只余两国,这便是变大了。 人间修士皆以藏气运求长生,修不老颜,享无上乐。 再看此间深潭,蛟龙死去之后潭水仍未止沸平息,反而逾演逾烈。 如过江之鲫分而食蛟龙尸,一团团一抹抹亮光照亮幽深潭底,不知其深,不知多久。 铺天盖地的小白鱼如一群过江之鲫,纷纷跃向天空,像林间大雁似腾空远去。 沈有道看着那气运长流分出几缕分别投向重伤昏迷的沈怀山,胸口嫣红的吴梦清,正呆呆看着眼前一幕发呆的陆年儿,此间少年少女望着一抹而过眉心的小白鱼。 一脸的不可置信。 正在气闷的王临雨望着不争气的妹妹,突然觉得有什么东西进入了自己的眉心,她望着仍打情骂俏毫无察觉的二人,意识到有什么不一样的正在发生。 目盲道人手指轻叩眉心,只看到山上铺天盖地的小白鱼流向小镇四面八方。 寻常人本该震惊有此的道人脸色有变,燕国的皇帝陛下一统四国,如今的国运强盛无比,按照常理来说,江湖气运也该稍盛几分才对,这…怎么与百年前的一样多? 小镇上大部分人只跟往常一样起居作息,只有廖廖一十二人神色异样。 任小梅晒着烟叶卷,神色微变,她感受眉间的冰冰凉凉。 想起爹偶尔说过的此地是这百余年孕养龙气之地,所有气运以百年为期,如藕生白莲,花败藕成,如今已到了最后收官十年。 如今十年已过,没想到是在这清明时节,气运开始散发,迎运而生之人,将会很快被找到,收拢,是谁寻到各凭本事,这就是小镇最大的机缘。 江湖宗门有其上宗,上宗修有练气术,为正统修士。 类似于任远阳这类江湖武夫所开宗门,想要获得上宗赏赐,就看谁抢的苗子多,谁抢的资质好… 想到这里,任小梅便有些担忧,尤其是那个差点要叫“小娘”的蛮不讲理的女子,与爹对上了… 娘该很生气的吧? 最后一只小白鱼落在丁前溪的眉心里。 场间众人看着那一抹灵动的小白鱼,暗自怜悯起这孤苦伶仃的少年。 一钱气运不如没有,当个普通人也挺好,有些东西有跟没有是两种意思。 匹夫无能,怀璧有罪! 他们的想法表情,此时已然昏迷的丁前溪注定是感受不到的。 已经昏迷的丁前溪随着那抹小白鱼没入眉心。 少年也注定没听到耳边传来那阵阵龙吟… 第十章,晚来春雨发好物 燕帝国景宗十八年初,又是一年四月清明。 一把油纸伞缓缓过桥梁。 伞下过了今日便已及冠之人眯着双眼看桥下水面上的微风细雨。 直湿衣衫。 经脉内此刻空荡荡的,本来经脉内星罗网布的元气,此时如山间枯水小溪,只余浅浅鹅卵石间残存着些许水泊。 本来欢快游曳的小白鱼此时也不见踪迹,这大概便是用出那鬼使神差一剑的代价。 可惜那一剑的风光没有太多人欣赏。 五年前那件事最后的结果是小镇走出了十几位少年少女。 沈哥儿,年哥儿,吴姐姐,一众人早早地离开小镇了。 丁前溪看着远处雾蒙蒙的青山,镇子人家烟囱里偶尔冒着缕缕青烟,有鸡翠鸣,狗长吠。 镇子充满了寻常的烟火气息。 其实跟有些人说的那样,能活着就很不错了。 日子过得一天又一天,只是山上的深潭里,捉不到小白鱼了,自然也熬不出高胖少年最喜爱喝的那碗白鱼汤。 有些人一分开,可能这辈子都没机会见面了。 而有些人,见了一眼,便再也忘不掉了。 隔壁邻居家不知道吃了什么迷魂药,偏偏要让丁前溪娶了曹锦儿做那上门女婿。 及冠以后就要结婚了。 对了,那个娇俏少女替自己抹身洗澡,也早已见识到自己那般不堪的样子。 想起那折断的手脚,光恢复便用了三个多月,在大道前途面前,果然自己是不被在乎的那个吧? 还好有那个拎着一桶井水好不容易拖拽到门前还潵去大半的娇憨少女一直陪着自己。 都说男女授受不亲。 老实朴素的中年夫妻,更是在意自己闺女的黄花最终被谁摘去,要是没有自己父母的默许,那姑娘无论如何也不能与自己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吧? 其实隔壁那对夫妻看着邻居一直看着这孤儿长大,十几年间也没少帮衬,这次看着本来活蹦乱跳上山的小伙子,回来的时候那般惨样,这让早已经把丁前溪看做半个儿子的妇人,红了双眼。 这位小镇上妇人,只是听说什么机缘,什么大道,没读过几本书的她才不去管那些,不过妇人看着丁前溪的模样,便知道这肯定是个福缘浅薄的少年郎了。 好在这小子很小的时候便十分懂事,自己闺女也十分腻歪着那个少年,镇上有人说什么闲话,骨头断了即使长好了,也不能干庄稼活了,小镇上一直老实巴交的中年汉子,那次破天荒顶了句嘴,那孩子年纪还小,骨头断了,不见得长不好,跟小麦地似得,冬天再怎么碾压,来年春天长势依旧喜人。 不像有些人啊,天生的软骨头,就爱欺软怕硬,耍嘴皮子。 中年汉子那晚在自家婆娘面前,挺直了腰杆! 那小子虽说暂时只算做半个儿子,可一旦娶了自家闺女,半个不就约等于一了嘛。 丁前溪想着那仿佛从骨髓里流淌出来的神奇东西,那颜色像…酒? 骨头虽然断了,可那东西无孔不入,如今好像也没留下什么后遗症。 不过,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那没能报的仇,这辈子可能真的报不上了。。 在外人看来,仅仅获得一条小白鱼的丁前溪,资质即使是有,恐怕也只是比江湖武夫高那么一丢… 食之无味,弃之…那便弃之吧。 陆叔叔带着年哥儿走之前特意过来看望了少年一眼,只是当年自己执意不愿麻烦人家,仅仅向对方求了一个固定住所,后来又东拼西凑着过生活的少年,怎么看也不是那种甘心平庸的人? 叔叔说,“你娘亲以前在这片山河也是顶顶有名的女侠,只是后来不知怎么嫁给了吴王,年轻那会其实叔叔也是极为爱慕你娘的,只是很多东西有时候实在是不由己,不过你五岁那年刚到府上的时候,那一言不发的倔强样子,简直像及了你娘。你说你要自己过生活,我便允了,其实暗中对你多有照顾,说这些不是想让你以后感激些什么,实在是我已经老了,此次离别这处老宅子以后可能就回不来了。” 中年富人形体消瘦,将手中的房契地契送给丁前溪,“先别着急拒绝,就当是留个念想。” 少年接过那些看似薄纸,实则沉甸的东西,当时不能尚不能起身的丁前溪,只好略显苦涩的说声谢谢 那富贵宅门其实一直深锁,少年未曾看过,也不愿去看,后来也不曾住在矮小别院里了,从山上下来的时候便被曹锦儿父母接到了家中。 这个孤儿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 只是他还喜欢一个人坐在矮小别院那木门后的青石板凳上,即使很多人都不在了,很多人都离开了,但是这里有很多血淋淋的回忆。 只有这样自己才不会忘吧? 那个高高在上的镇北大将军,燕国帝王朝的刽子手。 “镇北王。” “镇北王!” “镇北王…” 当少年在偏远的历口小镇某处挂的那个画像知道了皇帝身边陪坐的那个将军就是镇北王的时候,少年心中生出一阵无力。 做为大燕权柄最重的两位将军之一,此人武功霸蛮不可一世,智慧计谋一样不缺,战功显著,性格彪悍晓勇,长年驻扎在军队之中,只是这等人在吴王进燕朝圣之时出现在皇宫里,就极为不寻常。 后来隐隐察觉不对,可惜为时已晚。 画像告诉丁前溪,当年那濒临死亡的一瞥,看到那得意猖狂的笑脸,便是镇北王时,少年心中说不绝望那是假的。 如此快的飞剑,是那山上修士? 还是威力最为巨大的剑修? 如此强大之人,该是有如何自信,自信到仅仅暼了一眼自己当年心上伤口,便悄然离去。 那一眼的血海深仇。 该如何报? … … 少年发呆。 有清风明媚而来,绕指柔,还留香。 “前溪哥哥!”女大十八变不只适用于吴梦清,也不只适用于曹锦儿,等到十年八年,哪怕短短五年再看… 原来女大十八变适用于所有如燕雀黄鹂,莺飞少女。 此时的曹锦儿仅仅矮上丁前溪些许,她穿着丝绸长裙,因为急急小跑此时翻飞的裙摆甚是好看。 细细的眉红红的唇,因为跑动太快稍显苍白的小脸映着柔弱的可爱。 少女唇上胭脂红,发有清香绕指柔。 小鼻子上渗出细密的汗水。 少年望着眼前落落大方的明媚少女,时常会想,要不就认命吧… 少女一手撑伞,一手拎着裙摆,神秘着将头发伸近少年的鼻子下面,有碎发挠着痒痒的,香香的。 “前溪哥哥,镇子上李记胭脂铺上新出的这小玩意,说是叫什么头油,啊,桂花味的都要卖上一两呢。” 少女得意还含羞,脸有微红。 “我求了娘好久的…很好闻的。” “前溪哥哥,就买这一小盒好了,以后我嫁给你了,就舍不得买啦。” 少女说到此处,面色期待,仿佛有些东西在少女心上就是那最好的,“毕竟好贵的…” “前溪哥哥…娘让我喊你回家吃饭啦。” 少年久久无言,只是紧紧的将那娇羞少女,拥入胸前。 一个廊桥两只伞,微丝细雨入眉头,只盼两鬓齐白,握手无愁。 … … 下桥路过一算命摊子,这摊主是个目盲道士,丁前溪记忆里,这位云游至此的目盲道人,在小镇已经待了已经有五六年,模样还是那副样子,对谁也都和和气气的,就是有一点,倘若是攀着关系摸骨算命想少上那么几文钱,万万不可能的。 有意思的是,摸骨先生只拎两个板凳,连那桌案也无,更没有其他算命先生那种,桌案上拥簇着一百零八支竹签的签筒,从来无人抽出最坏的签,也没有那最好的签,抽签问命,其实很多时候,可能安慰大于实际作用罢了。 若是逢年过节,小镇上不识字的人还会到目盲道人这里讨个对联,又或者是谁家新出生的孩子取名字,且不说道人摸骨术如何,起名字这种学问,他倒是研究的极巧。 还有些小病小灾,很多人喝了道人的一碗符水,很快就能痊愈,颇为灵验。 所以小镇人路过这目盲道人摊前,都会笑着打个招呼,一声声“道长”喊地这道人如沐春风。 目盲道人听到轻微的脚步声赶紧打招呼道:“年轻人,走过路过不要错过,让老道摸摸你的骨头,便可以帮你预知吉凶福祸。” 丁前溪没有停下脚步。 目盲道人吆喝不停,摆动着那个木椅,提高嗓门,“年轻人,往日老替人摸骨,要收五文钱,今儿破个例,只收你三文钱!当然了,若是摸出个那顶天的龙骨,可别忘了加一文喜钱,就当是沾沾贵气了。” 多次路过这盲人摊子任他如何吆喝从不止步的丁前溪,这次带着未过门的曹锦儿停了脚步。 这回轮到目盲道人愣了愣,将摊前木椅摆正,示意来人坐上去。 丁前溪拉着曹锦儿的手,点点头。 一目盲道士,娇俏少女,相对而坐。 曹锦儿本以为丁前溪对这些感兴趣,哪知道他是想让目盲道人为自己算命。 本就待人极为客气的少女只好下意识地打了声招呼,“道长爷爷…” 嗓音本就温润的少女,这声“道长爷爷”实在是喊到了这位一生孤寡老道人的心坎上。 老道人没有照常摸骨,反而颇为例外的向曹锦儿解释了摸骨术由来,特别肯定地说这门功夫才不是街头那“一百零八签皆是上上签”能比的。 摸骨术起源隐圣鬼谷子,老道起先修习之时,以木材雕成人骨,不断揣摩钻研,日夜体会其中诀窍。 看一个摸骨之人是不是存了真功夫,那便要看此人眼睛瞎的如何,老道年轻那会儿也是能一目十行之人,如今却是眼前一片黑,什么东西都看不到了。 曹锦儿问道,“那道长爷爷岂不是非常厉害?” 目盲老道得意道,“那是自然,老道我当年修行不过岁余,便自行开悟,仿佛是此术天选之人,推演命运机理,无不确切。” 曹锦儿便揽起裙角以双手撑起下巴,神色尤为好奇,伸出双手,“道长爷爷帮我看看好不好?” 目盲道人自然伸手,从头部开始,仔细的摸着脸骨,又摸了摸手骨,最后竟是提出要摸摸少女的臀骨… 丁前溪此时觉得这老道比那街头游方道士还不如,这一副猥琐样子,哪里像得道高人嘛! 看不下去的丁前溪及时阻止了这无理要求,“老道,臀骨就算了,自家媳妇好不好生养,我自己知道就好了!” 哪知目盲道人面有恽色,直接呵斥道,“臭小子,你把道人想成哪般人士了?摸小姑娘的那处骨头只是想印证老道心中所想是否更加准确。” “也罢,以老道功力,不要那处骨头也可负责任地告诉你,你这媳妇儿,太可惜了,要不是耳朵长反了,根本不可能坐在这里跟老道说话,这闺女头角有凤,本是那皇后命格,老道我要要见一面都难得高贵人物!”目盲道人啧啧称奇,这种命格显然并不多见。 最后道人客气的请小姑娘将那随便揣测人性好坏的臭小子拽过来,他倒要看看这小子走的什么狗屎运,能摊上这么个好媳妇? 当目盲道人伸出双手触碰到他口中臭小子的额头时,便收敛神色,一言不发了。 道人苍老的手此时有一丝不稳,这他娘的是头有日角啊! 日角,这不就是皇帝吗? 咱们燕国的皇帝陛下微服私访来了? 老道不愧是见过世面的,收敛心神仔细往下顺去。 摸至少年胸前,停顿了好一会儿,按照术中所示,这儿应该是一个大洞才对! 道人轻轻捶动少年心口,确认了那处如今好好的。 不解着往下摸去,胯骨,腿骨,最后手骨。 年迈的道人喃喃自语,这世上竟然有如此奇怪命格,明明是皇帝命格偏偏被一把锋利之物斩断,明明断了,可看样子…本身运势却没有丝毫减少? 运势如此之盛,可眉心却只得一缕气运? 仿佛有张网遮盖这天,迷迷糊糊看不清楚。 目盲道人第一次犹豫了。 摸骨术示,这只是个身负家国仇恨的可怜亡国皇子罢了。 最后目盲道人没有收取卦金,摸骨术从来不固定相金,所要相金根据所相之人命运贵贱而定。 怪不得卦象显示,这位差那么一点命格就是皇后的小姑娘,原来卦应在这臭小子身上… 目盲道人最后没能为本就不鼓囊的袖口里添上几文钱,只能心痛着安慰自己,绝不是为了那句好听的“道长爷爷”! 第十一章,世间修行者 自从目盲道人跟丁前溪搭上话以后,便三番五次的寻着由头叫停少年。 过了清明节就简单的举行了及冠礼,在那之后生活又变得简简单单,无风无浪了。 所以好不容易遇到个看起来有真本事的,还算有趣的道人,丁前溪也期待从道人口中了解一些什么。 或许…可能… 及冠以后对于少年来说,其实还有件人生得意之事,他要娶那个可爱俏皮的姑娘了。 不过自从上次一同春雨漫步以后,曹锦儿就呆在家中了,说是要忙些什么,神神秘秘的。 目盲道人的摊子前依旧冷冷清清,偶尔有小孩冲着道人扮鬼脸,笑嘻嘻着跑去。 老道人之前听街坊邻居讨论着端坐在对面的少年人将要娶媳妇的时候。 没由来的想起自己,那会执意要学摸骨术之前的日子,也曾青衫大袖衣飘飘,骑马倚栏杆,春风得意红楼处,一日看遍长安花。 有个女子对着阁楼小窗望着自己,其实…要是自己当时能说句话,或许…两人的孩子应该也有这么大了吧。 目盲道人那时眼还没瞎,也曾经略过天上风月,人间绝色。 不过后来她嫁人啦,听说嫁了个好人家… 道人眼角有浓重的鱼尾纹,慢慢得舒展开来,很多事情,很多年后再想起,除了释然,又能如何呢? 老人握紧丁前溪的双手,像是一个和蔼的长辈那样,态度温和说道:“我知道你最近为什么总是在我这里晃悠。” 丁前溪先是沉默,随后站起身子整理衣冠,他抬起双手,用左手压在右手背上,双膝下跪,以手抚地,额头贴在手心上,行了一个前吴国皇室最重的大礼。 可见少年对待某件事情的执念之重。 目盲道人虽然看不见这一幕,可耳力充沛的他自然有过人之处,他听到有人指指点点的讨论着:“曹家那未上门的女婿是不是在山上叫人给打傻啦,怎地向一个老瞎子磕头?” 老道人摸索着扶起丁前溪,眼瞎心慧的道人怜悯地抚摸着他的眉心,那里有修行人最重要的“天门”所在。 片刻后,老人的手掌间温暖如阳,无数看不见的光线在此间扭曲,无数灰尘拉慢了时间的流逝。 只是一瞬,一碰即分。 灰尘重新飞舞,温暖也已消失不见,老人缓缓收回手掌,负手在前,轻微摇了摇头。 “我知你来意,是想问自己某方面天赋根骨如何?为何小镇上那些得了白鱼气运的一众人都被接去山上,而你却无人问津?” “天地间有呼吸,那道气息便是所谓元气,修行者冲窍蕴藏元气,全凭个人天赋根骨,能否推开那门,又需机缘些许。” “那是对于未曾入门的人来说,可你不需这样,五年前我曾远远看过你一眼,确认你已成功开窍,身上有细微的元气流动,今日仔细查看你丹田紫府,天门海处,发现确实如此。” “可五年前便是一丝元气,如今…” “还是一丝。” 听到这句话,丁前溪沉默了很长时间,他抬起头望向老人,神色中带着不解,“元气这东西,我既然可以感受得到,那便是可以修行,可以修行…” “又怎会五年来都只是一丝?” 老道人想了想,决定用最简单的东西跟眼前迷茫的少年解释,“所谓修行,开窍只是推门,让你有修行的资质,可资质天赋是有高低的,丹田紫府,天门大海,同样是有大小的,如同你这镇上的小溪流,如果没有水源补充,同样会越来越少。” “人体藏气,有的人开窍即如同幽幽龙潭,有的人如摇曳生姿的莲池,还有人是幅海上生明月的广阔画面…” “我观你体内溪水,如同小溪干涸,如同鹅卵石都露在天地间,想必五年都未能让水面上涨丝毫。” “简单来说,别人引水入渠可存八分,你不过之一二,元气勉强流转…” “你之气海如同水缸大小,所以无论你如何修行,恐怕都无法达到与天地自然相融的境界。” “不过你也不必因此心生失落,世间庸人千千万,能通窍者,便如同火中取栗,极为难得。” 目盲道人稍稍犹豫,还是开口安慰着,丁前溪尤有不甘。 在陆家边上的低矮别院里,那场经历如梦似幻,总觉得自己身体里的情况不该如此,可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劲,自己不是天才? 可那一剑又如何使出? 思索着,迷茫着,总觉得有一段很重要的记忆从脑子里丢失了。 有个人教了自己修行法,于小院中成功开窍…记忆如果是假的? 可那葫芦药酒总该是真的吧… 罢了,看来自己真的就是这般庸才,那人看自己如此不堪,便自行离去了。 通窍之景便如云蒸梦泽,那种天才该是如何变态? 丁前溪自嘲一笑,向老道人认真再行一礼,告别。 目盲道人轻轻颔首,不再言语。 不知过了多久,道人耳朵微动,听到一串规律的脚步声,竹倚上坐了一个姿色寻常的中年妇人,脚步声停止。 目盲道人刚想起身,便被妇人以手轻敲木椅制止。 妇人身体微微前倾,明明就是街边巷弄很普通的女人,随着身体前倾,一股说不清的气势只逼道人而去,她伸出手,随意问道:“如何?” 目盲道人虽然很喜欢曹家那丫头,可这跟丁前溪没什么关系,能让一位实际上已是中三通幽境大修士亲自耗费本命元气替丁前溪探查天赋根骨,自然还有一些其它非常重要的原因,比如,阁主有命。 “修行路上有缓急,有些人即便不怎么努力,还是走的快些。可有些人恰恰相反,事半功倍。五年前夫人命我前来小镇,那件事确实出了几个不错的苗子,我本以为这位最先开窍之人,最不济也该是中上之姿,没曾想却是笨鸟先飞,靠着水磨功夫强换来的境界,人体气海一十二处,他竟是不知怎地,开了本该最后开的天门气海,这般举动,就像是有人以大手段强开…” “一开天门见天光,如鱼遇水便化龙,可惜,这本该最后开的天门,反而成了他最大的阻碍,其余十一处气窍尚未开窍,这便如一汪江水本向东流,如今强行回头冲窍,形成那海水倒灌之举?” “难” “难” “难啊。” 老道人满脸遗憾,在他看来,阁主暗自看好之人,一定是有着非同常人的气质跟前途,可惜这少年的命运实在是太不好了。 关键是如此都能开天门而不死,如果按部就班,一点点来,这少年成就该是如何? 不敢想象! 妇人神情看不出什么,只是略带歉意道:“既然如此,那便不要再白费力气了。” “为此事辛苦先生,本打算捡个漏网之鱼,没曾想真是最小的那条,看来天命之子没有应在此处,先生大老远前来,赏足了风景便回吧。” 道人受宠若惊。 “夫人不必如此,我的境界毕竟太低,上三境还有太多我未曾体会过的风景,说不定这是一招神仙手段,是那置之死地而后生…” 妇人摇摇头,“先生所言世间绝无仅有,这少年心性品质尚可,可这世上,又有几人是不出世的天才?” “此事暂且搁置,如果以后少年尤不死心,你可知无不言。” 妇人其实不是那世俗势利之人,要不然也不能嫁给了老实巴交只会埋头苦干的汉子。 … … 丁前溪知道自己没有可能是那种不自知的天才。 反而,他知道自己肯定不是世人口中的那种天才。 因为有心理准备,所以在听到老道人对自己的评价,也并没有如何失落,他本就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见道人。 毕竟这是他唯一如此近距离接触到的一位修行者。 如何确定道人不是跟娘亲一样的江湖武夫? 那天下的晚来春雨,道人鞋不沾湿。 世间希望总藏在期翼里,也藏在寻找里,一条道路走不通,那就换一条,总不能条条道路都撞南墙,少年也不是那撞了南墙也不回头之人。 毕竟撞了南墙不回头,那不是傻瓜吗? 他准备寻找别的道路,这件事还得麻烦老道人,毕竟这位自称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老道人,对修行这件事上,一定有他独到的见解。 “我如果没看错的话,你所修应该是江湖上烂大街的太清养气术,这本秘籍既然已经多到烂大街那种地步,想必你也该知道,在修行这门功课上,这本秘籍是最简单的那种,入门手册。”老道人仿佛早就知道眼前少年还要再来寻自己,淡淡说道。 丁前溪面色尴尬,绕是再怎么厚脸皮之人,被人就差指着鼻子说天赋如何如何之差,也该无地之容吧,“道长,我今天来寻你,可不是要你再打击我一次。” “关于修行之事,我实在是一知半解,您是我目前唯一能接触到的修行之人,自然有很多问题想要问您…” “未踏入修行之人,对修道有种天然的向往与好奇,可修行这种事情,倘若是一直做不成也就罢了,像我这样两只脚都已经踏进来的,不争取些什么。” “真的…很不甘心。” 第十二章,别开溪径 丁前溪很诚恳道:“我想在您这里知道,关于修行境界的划分,或者说,您看过的那些风景。” “你终于忍不住好奇了,踏入修行之人第一个问题往往都是如此,虽然再高的山也会有被人登顶的那一天,以后也会看够了某处风景,可眼下未曾登顶,那便想着,细想着…”目盲道人面有回忆之色。 “在讲修士九境之前,先问你个问题,天下修士统称为练气士,这点你该知道吧?” 丁前溪看着这位来历神秘的老道人,点了点头。 “修士九境,也就跟这个称呼有关,练气士,走的是养练合一的路子。咱们先从这里讲起。” “人体内经脉很像一个什么?” “很像一条条大江大河,天地间流转的元气像什么?” “元气就像春夏秋冬的雨,练气士要做的是什么?” “挖掘自身体内沟渠,运河,沟通天地,元气入体以后就类似雨那般留存在体内,这般只像个舀水的瓢,起到的只是一个运送作用。” “修行之路很长很久,但再长的路也有尽头,这条道路被世人分为下三境,中三境,上三境,三个大境界,共九个小境界。” “为什么不是五六七八个?偏偏是那九,因天道无情,九为极致,过满则亏,过盈则虚,九又为一,故有九死一生之说…” “修道何以求长生?本就是逆天改命之举。” “下三境分为窥径,登堂,入室。分别对应引气开窍,养气满盈,练气为元,自生紫府。这一阶段的修行者以能够感受或者触碰到天地间无处不在的元气,并且能够与之形成相互吸引,沟通元气入体。” “中三境分为观微,知守,通幽。分别对应纳元为渠,紫府守心,通幽小得道,渐脱凡矣。这一阶段的修行者能够在养气练气的基础上,继续凝练气化的元气,开拓元气流动的路径,直至百川皆归紫府,氤氲紫府意境,中三境修士便可以利用体内存有的元气,间歇不断地战斗。” “至于上三境,老道也只听过名字,未曾真切感受过,资质有高低,第七层小境界虽说只是简单的踏一步,可迈过去便登天矣,修士种种神异便在这个境界显现,最明显的便是容貌寿命的变化,尤其是爱美的女子,三百年小长生还如少女般婀娜灵动…” “上三境,脱胎,坐照,相忘” “小子,我如今便处在中境第三个境界上,世人所称中三境,此境界已经可以简单的操控身边事物,视体内元气多少,觉定所控物品大小。” “比如…” 老道人手指轻点,丁前溪连人带着木椅子飘浮起来。 “这只是内功心法,想要使之威力巨大,便要配合相应的道法秘籍,修行者用自身沟通元气控制各种身外之物,也可通过某些极为珍贵的物品缩短引气这个过程,从而更容易操控,更顺遂心意。” “比如咱们道士手持拂尘,背后所挎木剑,倒不是因为木剑看起来低调奢华,而是很多秘法必须配合桃木剑使用,论锋利程度,肯定比不上九天玄铁所练名剑,但是道士也有善用剑者,大多数人习惯了威力巨大且神异种种的符纸罢了。” “至于老道所修剑术,微力尚可,杀力却寻常…” 提起自身境界的道人,此时似乎有很多感慨,毕竟已经老去的道人,这辈子很难看到那高深无比的上三境了。 “上三境,上一脱胎境可得寿命两百年,上二坐照境可得三百年,上三相忘境可得五百年…” “罢了,这些对你太过遥远,如果有一天你能到我这个境界,便知道,修道何其之艰难,与天争,与人争,与万物争!” 坐在倚子上的丁前溪听得入迷,老道人说完便静静等待,丁前溪回过神来,仔细回想,他好像并没有从中听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少年试探着问道:“道长,我是说修行就这一种道路吗?有没有什么别的可能…” “为什么你会这么问?” 对啊,他为什么会这么问?其实见识了某处神奇以后,少年便觉得,世间修行之法,肯定不止一种这么简单。 老道人没有立即回答这个问题,只是示意丁前溪将遮蔽太阳的大黄油纸伞取下来,他神色认真的扭开竹节,手指一抹,一柄不带穗的寒光宝剑于竹节中出鞘! 道人抚摸着长剑,良久,“除却正统修行法,这世上还有两类人。” “功法既然分正统,那肯定有不正统的,修行此类功法的便为魔宗,他们不练天地元气,改而凝练人的精气神…所以,他们那种法门,当真是邪门无比,试想一个人的修炼,背后要死去无数人,那还能叫修炼吗?” 目盲道人语气停顿,口气十分严肃地说出:“这世间剩下的最后一类修行者,便是剑修了。” “求仙,那是仙门道路,修者毕生之所求,却不是剑修之路。他们这类人从不羡慕那种虚无缥缈的东西。” 曾有剑仙这样解释:“我辈剑修,持剑而行,仅为求一个念头通达,唤一个剑心通明,证一个剑道无双。” 求的是:“一剑可分云海,一剑可断星河。” 证的就是那股傲气! “是面对无法抵抗之敌,亦敢拔剑而起的傲,是面对种种不公,亦能恪守本心的傲。是面对仙人,亦可挺直脊梁的傲。” “我为剑修,何物不能斩,何物不可斩?” 剑修,这两字藏着某种广阔无边的气质,令人心生敬仰。 丁前溪想着剑仙御剑于云间,出剑便教云卷山崩,于千里借剑,一剑断江河湖海,一剑开天摧地,这种壮举很难不让人心神摇晃。 少年听到剑修之时眼神一亮,既然眼前道人知晓剑修二字,想必知道练剑最出名的地方,便开口提出了问题。 老道人好像对这个问题极有叫解,很快便给出了答案,“这个世间,剑修最为出名的,应该就数那幕北山了。” “幕北山剑修,不修来世,最是潇洒无比。” “不过你问这个问题干什么?”道人好奇道。 丁前溪也没隐瞒,他知道对这个算出了自己是某朝皇子的古怪道人,没有说谎话的必要。 “想必您也知道,将来有机会,如果,我是说如果,我要跟修行者对战,还是跟您说的那种快意生死的剑修对战,今天您教给我的东西,对我战胜对方,甚至是杀死对方,有很大的作用。” “您知道我的身世,也知道我这处的伤口。”说完,少年摸了摸自己的心口,“也知道,那必将是我人生路上少有的大槛。” “要么我死。” “要么他死。” 少年神色正经,缓慢却坚定的说出了这句话。 目盲道人虽然看不见对面端坐的少年说出这样话时脸上的神色如何。 可他听到那无比坚定的语气,对这个此时虽然刚刚踏入修行这条路,还远差自己六个境界的丁前溪。 心底生出一种叫做“我辈中人”的情绪。 分不清已经修道多少岁月的老道人,也不去出言打击,年轻人就该有这种勇气。 这小子不错,我有点喜欢。 … … 老道人安静得听着年轻人离开的脚步声,先前收到阁主消息,只是说赶到这种小地方,然后看一眼年轻人。 没曾想这一眼就看了五年。 身为一位踏入通幽境界多年的…一位年迈老人,能够把目光注视在一个已经确定天赋不高的年轻人身上五年,这本身就有些不符合常理。 要知道修行之人的时间真的可以用一寸光阴一寸金来形容,顿悟有可能就发生在下一刻,时间所剩不多的年迈道人,所修摸骨术多年的年迈道人,从未有如此看不清一个人过往以及将来的时候。 道人以手抚摸着长剑,总觉得这个年轻人,以后会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寒冷的剑光正好贴在道人已瞎数十年的双眼上,这柄剑是那家伙死的时候交到自己手上的,要不是为了一个什么狗屁诺言,这剑的主人也不会年纪轻轻便身死道消。 其实剑道一途道人也曾跟那已故好友略微探讨过,只不过两者走的全是相反的路子,剑修经脉内流淌着不是那天地间常见的元气,而是一种连那天才剑仙都解释不清的剑元。 为什么叫天才剑仙? 人体即泥床,天生闭塞,修炼一途就是不断雕刻,不断去己求真。 道有先天跟后天。 凡精,凡气,凡神,此为后天之道。 元精,元气,元神,此为先天之道。 有些人先天即开窍,这种就是天眷者,出生即道体。 道家称,道子。 佛家称,佛子。 练剑的那帮人称这个叫,剑子。 这种人修练跟喝凉白开一样简单,天生便开人体大龙一十二窍,元气周而复始,不断往复流动,冲刷经脉不停。 等于睡觉都在变强! 目盲道人只是学了一手剑术,并未深入了解剑元的运行方式,也没有跟他解释这些听起来就很厉害的人物,这些离已经远去的丁前溪都还遥远,倘若以后… 等他以后,能凭借着三分侥幸走到那个高度时,自然就知道了。 久坐无言的老道人以指不断抚摸着剑柄,喃喃自语:“好友,老道我一定会给你找一个,对得起这把剑的传人!” 第十三章,天要下雨,姑娘要嫁人 曹锦儿最近很开心。 挑水的活计已经暂且由父亲接过了,清明节以后,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等着她来做。 虽然均是农家出身的曹家一对夫妻俩,家中却唯有一独女。 这跟庄稼地里只种一颗独苗儿那般,在小镇上只要一个闺女,不说是独一无二,也算得上是十分罕见的。 小姑娘长到能独自吃饭的时候,娘亲便教她用右手吃饭,等到能说话的时候,便教导她说话要柔声柔气,不能跟男孩子那般大声说话,男孩子大声说话代表着阳刚正气,女孩子当然不能,那样子会显得没有礼貌。 等到后来到了四岁的时候,娘亲便给小姑娘缝制了荷包,用一小块丝帛料子,表示女孩子以后要精通的女红。 等到小姑娘长到了六岁,便被教授了识数和写字。 七岁,灌输男女之别,女孩子就要有女孩子的样子。 八岁,接触浅层的礼义廉耻,连出门先迈哪只脚,回家先向父亲请安,都细致到条例。 十岁的曹锦儿就开始接受姆教,织棉麻,冶蚕丝,学会给未来的相公酿酒,学习“四行”,妇德,妇言,妇客,妇功。 打这以后的小姑娘就不可以随意的脱下鞋子了。 幽闲责静,守节整齐,不道妄语,时然后言,这一切都是要为以后给人家当媳妇做准备。 对了,一十八年后,小姑娘终于要嫁人啦。 十五年前,那个五岁的少年呆呆着站在陆府门前,还可以出门游玩的曹锦儿偶然一瞥,当时便心生感慨,小哥哥怎么会有如此好看的眼睛。 蹦跳离去的小女孩,随后就把随意感慨的一句话抛在了脑后。 没想到后来少年熬制出来的白鱼汤,不仅有沈怀山,陆年儿厚着脸皮进门蹭饭,当时门外露出的小小脑袋正不停地咽着口水。 当丁前溪笑着对她招招手时。 小姑娘又将娘亲的嘱咐扔在了一边,小心翼翼捧着陶瓷碗儿,躲到门后面去,赶紧将碗放下,伸手去摸自己的耳朵。 即使很烫也没舍得松手。 娘亲说过“不同食”,我躲到门后面来,道理一个样嘛。 有次曹锦儿大着胆子偷偷跟着丁前溪上山挖笋,小小的姑娘脚下一滑,旧竹子留下的茬口当即在她的腿上留下了一条以后必定会留下疤痕的伤口。 当天丁前溪背着背后的曹锦儿回到她的家里,那是他第一次踏进曹家的门。 中年汉子与容貌姿色并不出奇的妇人齐齐看着丁前溪,神色复杂。 少年心中并未多想,只是他家闺女的伤口多少跟自己也有脱不开的关系。 实在是过意不去,只好将新挖的一筐嫩笋偷偷放在她家。 最后一家人和和气气地吃了顿春笋烧肉。 丁前溪远远便闻到了肉香,他挠头苦笑,总算是安心了一些。 … … 娇俏可爱的曹锦儿翩翩而来,像一只飞舞的采花蝶,带着香风与蜜腊,她怀中抱着一套针脚工整,苏绣红色锦袍,略带清纯害羞。 丁前溪此时正在小院里面研究一套从道人那里得来的古典秘籍一本,看到来人,笑喊一声小锦儿。 小锦儿并非以往称呼其全名,以两人关系,再像以往那样,反倒显得多出几分生疏。 果然性格温柔心思细腻的曹锦儿听到这个略显新奇的称呼,眉眼弯弯,笑声玲珑,将手中衣物塞在他的怀中,语气较之以往更柔声三分:“这是这些时日锦儿帮哥哥缝制的,只凭眼力裁的,也不知是否合身,你且进屋试一试大小,到时候…还有些时间改动。” 小镇上有个传统,姑娘嫁人之时,所着衣裳都是自己一针一线缝出来的。 这样做的目地有两个。 一是考究少女十年如一日的女红功夫,如果连一身合体的大红嫁衣都做不出来,也别怪到了那天旁人笑话。 二是世人都存了比较的心思,这衣服用料是否考究,针脚做工是否工整,所制衣衫款式大小都将在之后很长时间,被一个小镇上的人当做茶余饭后闲谈。 到时候谈论的内容是好是坏,全凭要嫁人的小裁缝手艺如何。 丁前溪微微发呆,他不由回想起当他还是孩童时的一个场景,那会儿父王批改奏折经常直至深夜。 天上的明月又大又圆,月色温柔地从宫墙边上溅落进来,头上也不带贵气珠宝的秀美娘亲,坐在宽带的罗帐边上为他造新衣。 哼着吴国大街小巷流传很广的儿歌,哄帐内的他入睡。 都说睹物思情,娘亲柔美深情的歌声,此刻似仍萦绕耳际,他的泪水不受控制地涌满眼眶。 自爹娘死后,他便没有哭过,今天看着眼前美目盼兮的小锦儿,不由得会想很多,再无法压抑心底的悲苦。 他懂事之后,知道那个从不争宠的娘亲反而最受父王的宠爱… 丁前溪低下头,不去看身边那个开心无比的她。 只是任由她拽着自己进屋。 嗓音婉转的少女在给丁前溪擦去眼泪的同时,踮起脚用嘴唇轻轻碰了他一下。 少女来到少年的身后,准备给他换上自己夜夜挑灯而造的衣裳。 还说起了很多丁前溪以前不曾听过的窃窃私语。 “前溪哥哥,镇上很多人最近看到我,都会莫名其妙的点头笑,王家妇人在溪边洗衣服的时候,说我要长大了。” “长大了?我不已经长大了吗?” “娘亲让我新学了一首儿歌,说是以后我们俩要是有了孩子,可以哼着给孩子哄睡…” 少女嗓音不停,手上动作更加利索,不多时一个翩翩少年郎就在少女下意识地娇呼中,出现了。 总觉得少了一些什么的少女让少年坐下来,分开他本就乌黑的头发,仔细着编束了起来。 片刻。 曹锦儿让丁前溪站起来,仔细着端详了好久,见他穿着一身大红直襁婚服,腰间扎条同色金丝蛛纹带,黑发束起以镶碧鎏金冠固定着,修长的身体挺的笔直,整个人丰神俊朗中又透着与生俱来的高贵。 此刻铜镜中眉目如剑的少年,眼睛更加模糊。 … … 宁静的小镇随着五年前那阵热闹过去以后,变得十分平静。 如果头戴斗笠,手持长剑带鞘的男子从没来过小镇,丁前溪也许能把心底的某件事,跟某些不太实际的想法永远地埋在心底了。 带着斗笠的男人此时正盯着抱着大红喜袍从某个小巷里走出来的曹锦儿。 加上这几日打听来的消息,雇主家指名道姓的少年郎就要结婚了。 脸埋在斗笠阴影下的汉子看不清表情,他倚着一颗大树自语:“碰到这样的事情,是该先祝你新婚快乐呢,还是直接走流程…” 犹豫了半天的男人最后想起雇主的那句话,最后下了一个决定。 … … 转眼间到了日子。 小镇上很多年都没有这样喜庆过了。 镇子边上的绿树蔚然,相互交错着枝蔓,有阳光透过错落的树叶间洒下金辉漫漫,光束点点照应在地面上,仿若漫天的星辰都落入凡间。 每棵树上都披着胭脂红的纱幔,十步一系,胭脂红的纱幔几米长,无风时静静垂落,沿着蜿蜒的山路往上一直看去,就想碧海之间的嫣红云团,衬着阳光洒下的金光,仿若世外仙境。 待到山间微风轻抚,树叶飒飒晃动,胭脂红的纱幔飘扬舞动,仿若将小镇更添了几分灵气,而一地的金色光芒亦是闪烁着仿若金色的小浪花在舞动着,梦幻的让人觉得眼前的景色美的不真实。 曹家不知何时妆点得遍布红绸锦色,大红的锦绸,从屋门口,铺开到了院外,房檐廊角、梅枝桂树上都高挂了红绸裁剪的花。 入眼处,一片红艳艳的华丽,太阳升起的极早,有些山水雾色萌动。 山里画外一片红。 此时曹锦儿红妆蟒暗花绳金丝双层广绫大袖衫,边缘尽绣鸳鸯石榴图案,胸前以一颗赤金嵌红宝石领扣扣住,外罩一件品红双孔雀绣云金缨络霞帔,那开屏孔雀有婉转温顺之态,好似要活过来一般,桃红缎彩绣成双花鸟纹腰封垂下云鹤销金描银十二幅留仙裙,裙上绣出百子百福花样,尾裙长摆曳地三尺许,边缘滚寸长的金丝缀,镶五色米珠,行走时簌簌有声,发鬓正中戴着联纹珠荷花鸳鸯满池娇分心,两侧各一株盛放的并蒂荷花,垂下绞成两股的珍珠珊瑚流苏和碧玉坠角,中心一对赤金鸳鸯左右合抱,明珠翠玉作底,更觉光彩耀目。 这般盛世美颜一出场便镇住了还在小声交谈的众人。 不过小镇上的人羡慕之余更关心的是宴请些什么吃食。 在一众人羡慕中二人拜堂成亲,头一次喝多了的丁前溪醉醺醺着推开了那间房门。 床前本就娇羞的少女不停的绞着手指,脚尖微动。 随着一声木轴转动的吱呀声,小屋门打开了,又很快关上了,房间内不知带着多少分酒意的丁前溪,在揭开红盖头的同时,心底准备放下了一点东西。 他只是失落着对自己说:“爹娘,对不起…” 木门关上的同时,也遮住了一位在暗处注视着那处房屋动静的妇人视线。 这妇人姿色平平无奇。 她望着早早便熄了灯火的小屋内,轻叹一声。 丁前溪在小镇上最觉亲近之人,除了昨夜新婚燕尔的枕边人,其余就要数目盲道人了。 这位面色犹有羞红的小媳妇,很贴切地准备了一份礼物让自家相公送过去。 以表谢意。 丁前溪脚步轻快的来到目盲道人摊子前,将准备好的礼物放在正在打瞌睡的道人怀里。 道人惊醒,并不是因为少年郎的动作,而是刚刚触碰到少年郎手上的时候,察觉到一丝不同寻常的死气。 道人没有迟疑,“小子,快快回去,你今天的运势不太对劲,说不好会有血光之灾。” 丁前溪见识过老道人的神奇,不疑有它,连忙奔跑起来。 身后道人虽然目盲,但是脚步丝毫不弱于丁前溪。 两人一前一后奔走至小院前,只见头戴斗笠的中年汉子立在墙头上,手中所持长剑殷红,一滴一滴落着,每一滴都如重锤,砸在丁前溪的心头上。 砸得少年头脑发晕,身子酿跄。 院中墙角瘫坐着闭目死去的农家汉子,那是曹锦儿的爹,至于她娘,此刻就睡倒在长剑滴血的墙头下,一滴…落在妇人眉角,一滴落在脸上,就这样…一滴一滴。 戴着斗笠的汉子看见少年的视线不断游移在两具其实已然死去多时的尸体上,言语戏谑:“你那新婚小媳妇,我给她留了一口气,你确定不去送送她?” 丁前溪只觉得天要塌了,五岁那年一剑快若奔雷,其实还没有什么特别痛苦的感觉。 只是很疼而已,甚至连将死的感觉都慢上半拍。 听到汉子这不怀好意的一句话,反应再慢的人也知道出事了。 他疯狂得撞开门。 却见已经换上普通麻布衣衫的女子摊倒在血泊里。 丁前溪双眼含泪,蹲坐在这位已然面色惨白的女子面前,抱住这位小腹间已然流不出血的女子,咬牙哀伤道:“小锦儿,为什么不跑,跑了就有可能活下去。” 她躺在姗姗来迟的丁前溪怀上,感觉小腹间的伤口好像不那么疼了,已然出气多进气少的女子,艰难道:“他说有个姓崔的家伙点名要你的性命,我一听要你死便乱了分寸,什么都顾不得了。” 丁前溪眼睛中,女子的面容不断模糊又清晰,他温柔着摸了摸女子发尾,那儿的桂花糕散发着幽幽香味,轻声道:“你昨天还跟我说想出趟远门看看,李氏新出的胭脂水粉还有很多你都没有用过,不许…死,以后我会努力挣钱,成千上百盒买给你…,我们以后还会有孩子,你哼的那首曲调,孩子一定会很喜欢…” 她摇了摇头断断续续道,声音小到需要低下头仔细聆听:“那些都只是嘴上说说…当不得真的,千百盒那样多的胭脂…该要很多银子吧…其实曹锦儿这辈子最骄傲的就是给你缝制的那身衣裳…总觉得自家相公穿在身上,好看极了…” 丁前溪将耳朵贴在女子的嘴边,强自忍着哭声,这样也只能勉强听得清女子说什么。 她闭上眼睛,嘴角努力扯开微笑,更加吃力道:“相公,再也看不到桃花开啦…” 最后吃力着抬起手,想抚摸很多年前看到的那双眼睛… 满手带血的小手无力垂落。 她全身痛苦,却嘴角带笑,安然死去… 第十四章,传道授业赠一剑 起先站立在墙头,带着斗笠的剑客轻飘飘落在小院里,此时天阴已有小雨,还没有归鞘的长剑上有已经凝结,雨水也化不去的浓重血迹。 汉子偏头看了一眼老道人,以带血长剑尖直刺道人那深深凹陷的眼眶。 道人恍若无物。 终于确定了老道人是个瞎子的汉子,不在意地抹去剑身上的血渍,雨点由小转大,大雨砸在他的竹篾斗笠上,啪啪作响。 当雨水洗去那剑身上最后一丝血水,剑客随手一挽剑花,长剑重新变得锋寒幽冷。 “噌”,剑归鞘。 此时缓缓走出门的丁前溪已然收敛了表情,只是双袖间犹带泪痕潮湿。 猛地将长剑归鞘的男人,灿烂笑道:“好歹让你死个明白,崔老员外那最疼爱的儿子死在了这里,事后连一具完整的尸体都没能找到,这件事总该有个交待吧?来这里之前,他老人家特意交待,怎么都不能让你舒服的死去,我到小镇上见一片张灯结彩,好巧不巧…小媳妇很嫩,就是很可惜啊,死了…怎么?看你现在这副窝囊样子,一点男人的血性都没有?可怜的小婆娘,怎么就跟了你这种人?” 自称杀人如杀鸡的男人,收回一半放在道人身上的心神,随手扔出手中带鞘的长剑,眼神轻挑,“来啊,杀我啊。” 杀人诛心,不过如此。 五步之隔,刚刚开窍窥径的少年,身形猛然由静转动发力前冲,仅仅一个呼吸间,便来到汉子身前,两人几乎面面相视,少年脸上带着狰狞,愤怒跟怒发冲冠的仇恨,于半空中抬手出拳此时一击直中汉子额头。 汉子面容古井无波,抬手握住那只击中自己额头的手腕,猛然发力,一股大力带着身形前冲的丁前溪,将他整个人撞向小院木门对面的墙壁。 少年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头颅被人一把按住,整个头颅跟后背就要直嵌入那堵墙壁之时,他才用出了自己的认为的杀手锏。 当丁前溪出门时,右手的袖口里藏着一根那个屋内已死之人生前最喜欢戴着的珠钗,那根珠钗直直捅向汉子的心窝。 那尖刺就要刺穿汉子心口的时候,暴起杀人的少年脸上绽放着快意至极的神色。 但是下一瞬,少年的神色变为惊愕,他早知道山上人的境界划分,只想着这位远跨千里来杀自己的,小小下三境修士足以。 那柄珠钗就像刺中了铁板,汉子以手挥开少年的右拳,借着少年不解的疑惑,反客为主,手臂直直向前,一把掐住少年的脖子。 如同水墨泼画般轻描淡写,汉子将少年整个人提起,骤然发力,将那个不知死活还敢偷袭的人抛在空中,随后整个高高跃起,以腿做棍,狠狠踢在少年腰间,将整个人击飞的更高。 中年汉子面色阴沉,以肘击中少年还在上升的额头,势大力沉,撞得丁前溪整个人重重下坠,摔落在院内唯一一块青石板石面上。 石面应声而碎,溅起一片水花。 挣扎了两次仍旧无法起身的少年,嘴角渗出血丝,面色惨淡。 中年汉子此时重新负手而立,不忘整理已经歪掉的斗笠,他不明白,为什么十息之内没能杀掉这只让他已经开始讨厌的蝼蚁。 蝼蚁,凡夫俗子皆为蝼蚁,一只手便可打杀了。 丁前溪用胳膊撑着地面,忍住胸腔不知断裂了多少根骨头撕心裂肺的疼痛,他扶着砖墙,终于是重新站了起来。 重新扶好斗笠的男人仿佛又回到了之前那种老鹰捉鼠的心态,淡淡道:“说了让你死个明白。” 他指了指自己的心口:“是不是惊愕那东西为什么没能刺进去?” 像是解释些什么,整个天空原本应该落在斗笠上的雨珠纷纷向上飘去,汉子本来已经湿透的衣衫也开始无风鼔荡。 像是有些陶醉这样的场景,汉子语调变得有些欢快。 也是,这样的场景就代表了强大。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能死在我的手下,你不委屈。” 本来已经站稳的丁前溪,重新倒在水洼里,雨水打在他的脸上,无助跟迷茫。 斗笠汉子收回脚掌,看着重新飞起然后落在老道人面前的丁前溪,神色平淡,对他来说,杀这种人,哪怕多费了些功夫。 可那也只是稍稍大一些的蝼蚁罢了。 终归逃不过。 一死。 一生只会算命的道人,感受到了躺在脚边少年的痛苦,场间发生的打斗,实际发生的极快,从少年含怒出手到第二次被击倒在道人身前,即使少年用上了他认为可能奏效的偷袭,也只让这场战斗的时间,将将出了十息而已。 年迈道人听着耳中不断传来的喘气声,手指微微颤抖,他想起了很多年前跟眼前似曾相识的画面。 只不过那幅画面里躺在地上的是还没学了无上道法的自己。 道人俗家名字叫任礼同。 年轻那会的任礼同生得也是极为俊俏,可惜光有一副好相貌,脑袋却不怎么灵光。 倒不是说痴傻,只是做事笨手笨脚,还特别认死理,那些年只是在一家饭馆里擦了五六年桌子的小厮,跟他一起进门的同龄小厮,此时一月便可以领上三五吊钱,只因那人嘴甜,会阿谀奉承,而那个眼睛小小的管事,却偏偏就吃这一套。 官事的对于那个同龄人偷懒耍滑的样子,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只当做没看见。 对于自己则过分呵求,最后来那同龄小厮的活计也都推到自己这边来。 任礼同最后实在是忍耐不住,在一个黄昏天偷偷拉住神色不悦的管事,偷偷塞了两吊钱,那可是他两个月的俸钱… 眼睛本就小的管事微眯着双眼,居高临下审视着他,脸上挂着不明意味的微笑,哼了声,“你小子早这么上道的话,就不会吃这么多苦头了。” 隔天任礼同终于只做了一人份的活计,可没过多久,手上的活计又重新变为两人的了,甚至隐有加重,比那三人还要做的活计只少上一丝。 当少年拖着沉重的步伐,不堪重负的双腿早已颤颤巍巍,好不容易挪到那间如狗窝一般的柴房,还不敢倒头便睡,他不断地按摩酸疼的肌肉,这是长年累月揣摩出来的小心思。 如果现在不将那份酸疼揉开,那么第二天这双腿将迈不开步子,这对胳膊也将沉重如铁,酸涩无比。 就这样揉上大半夜的可怜小厮,最后也没能将那份酸疼完全揉开,只是最后实在是撑不开眼皮了,躺下的话又浑身酸痛,一点办法也没有的任礼同,趴在俾草堆上,极为不安稳地睡了小半夜。 第二天仍是三人活计。 第三天… 当双眼无神,面色暗淡的任礼同第四天出现在众小厮面前时,无数怜悯地眼神落在他的身上,有人实在看不下去,私下偷偷告诉他实情。 说是那同龄小厮重新做了活计的第二天清晨,有人便看见他满脸堆笑着从管事那里倒退着走了出来,弯腰带上门后。 神情瞬间变得满脸讥讽。 这种人不可能闷声打人脸,事后他向那群同样是小厮出身的一群人炫耀:“他出两吊钱,那我便出十吊,跟我比阔绰?老子巴结人的本事那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 这件事最后的结局是,同龄小厮趾高气昂地拍拍任礼同的本就有些浮肿的脸颊,什么话都没有说。 那巴掌拍在脸上,其实一点都不痛的,可为什么如此的…屈辱! 后来京城来了一帮贵客,其中有娇俏美妇人,管事的不是听受了什么耳边风,指名道姓让任礼同上前端茶送水。 还让少年换了一身透新衣裳,洗了头,修了面。 那美妇见了任礼同,忍不住称赞其,“好一个俊俏少年。” 任礼同少年气性,听到夸赞轻微抬头暼了一眼那美妇,就是这一眼,让他失去了双眼。 “夫人的容貌,岂是一小小贱佣可看得?” 先剐其眼后眼其命。 要不是那位路过的剑仙拔剑相助,自己怎么也见不得修行六楼高的风景。 道人终于回过神来,往事涌上心头,年轻的任礼同虽然被驱逐出饭馆酒楼。 可那同龄小厮最后还是死了,在一个夜里,有人听到他所居住的房里有一阵极为漫长的“呼喝”声,像是某种东西漏了气。 有人颈断,有刀带血。 目盲老道人叹息了一声,弯曲手指,叩在丁前溪的腰腹间小丹田紫府,接着便沿着如人体大龙的脊椎一路向上点去,紫府的元气不断翻腾,沿着道人重重叩击过的窍穴一路奔流入海。 之后便在少年心口处连点三下,紫府元气奔流到此,顺着那三处窍穴流转不停。 目盲道人最后吃力得点在少年眉心处,用道家神秘神通直入他心神,道人嘴角不停开合,声音却直接出现在少年心湖上,此时少年体内的元气开始逆流,由天门海倒流而上,本就喘息不停的丁前溪,更加弯曲着身子。 “记住这股气机流转,记住所有窍穴,所停之处几息,多少,须一点不差,否则多一丝便是水满堤溃之险,之后一泻千里,后果就是,人…会死!” “这是吾友身故之时剑修不传秘法,名字叫做巍巍高楼十二停,人体窍穴一十二处,如同堤坝蓄水,水越高则威力越大,剑仙那等无视仙人一剑,便是由此而出。” “且记,修炼十二停,每一停都要打下坚实基础,哪怕前面花上十年,百年,万不可贪功冒进。” “不然…也会死。” “吾这好友揣摩出这一剑,着实将剑道高度拔高了许多,因此也招来祸害,在这一剑未成之时,有人强行将之…逼了出来。” “修行此剑你便是他的传人,老道这辈子只会摸骨算命,所修道术也只稀松平常,但是…” “小子,老道代友收徒,总不能不给见面礼,那样会显得吾友太过…小气。” “你且看好…巍巍高楼十二停的广阔风景。” 目盲道人直起身子,仿佛生出了不少少年时曾有的意气,朗声开口… 道人刚开口,半只脚迈入坐照境界的七楼武夫浑身汗毛直立,他二话不说,转身便开始逃。 满天雨水受莫名气机牵引齐齐指向那不停在屋檐上奔跑之人。 廊桥边竹筒瞬间炸裂,剑仙之剑受到那熟悉的气机牵引,猛然出鞘,化作一尾耀眼流光,向目盲道人飞来。 广陵郡练剑之人各式千柄配剑颤鸣不已。 瞬间出鞘。 一抹白流光。 千柄寒光剑。 浩浩荡荡飞向渭南镇小院。 道人开口却是自嘲,“贫道修行百十年,不曾飞剑取人头…” 语气自嘲,神色却莫名向往。 “吾有一剑,学自幕北山剑修王不胜,在此请大汉,赴死!” 仓皇而逃身影起先被一剑穿心,紧接着又是一剑穿肺,一剑又一剑… 千柄剑透骨而出。 道人强行逆转气机,使出这一式以后他便不再去看,因为他很清楚,那身影已经是个死人了! 老道人只是无力的跌坐在地,宽慰至极,哪怕身体道基已毁,哪怕很快便要死去。 可百年修道,从未有过如此… 快哉! … … 桃雨初歇,几只小黄雀在林间雀跃。 渭北那块溪边其实有很多桃树,只是本就已经到了花落的时节,此时树上又刚刚经历一场风雨。 便仅剩新抽开嫩绿的枝叶跟小小的桃子了。 丁前溪面色惨白,很费力气得立起一面墓碑,上面写着那个俏皮少女的名字。 此时清明时节已过,丁前溪屁股跪坐脚跟上,他以手画圈,将纸钱圈在里面,这是小镇人人都知道的办法,这样做可以让已故之人在阴间完整的收到“心意”。 不然这纸钱可能会被“旁人”半路劫去大半,黄纸堆升起缕缕轻烟,很快燃尽,少年磕了三个头。 又拿出一摞符纸。 少年很小的时候便在宫中见过多场道士祈福的法事,知晓那些黄纸符文,可以为死去的至亲之人祁福,更可为其积攒阴德,所写符纸凭借道人能耐高低,高的甚至能让已故之人下辈子投个大富大贵的好胎,低的少说也得多出几分福报。 可目盲老道自称摸骨术巅峰至及,这种通灵法术他只是略懂,先不说管不管用,就是管用了,恐怕也只能为已死之人多出一两分福报。 丁前溪执意央求,道人只好写了一张,可少年又从身后掏出一张,道人再写…少年再掏… 道人只好叹气,让他不要再藏着掖着,一口气把剩余的都拿出来。 于是就有了那一摞百余张符纸。 朴素的丁前溪只是觉得,一张多出一分福意,那就多写几张好了。 少年一张张烧着符纸,神色诚恳,直到最后一张,他念念有词,以面伏地久久不愿起身。 “老天保佑,一定要她有来世…如果有来世的话,一定不要让她遇见我了…” “更不要做我的媳妇了…” 丁前溪觉察到不妥,慌乱着解释道:“不,我是说,我很喜欢她…很喜欢的!” 少年最后低头垂在膝盖上,肩膀颤抖,呜咽不停。 第十五章,红丝线上断离别 丁前溪最后轻轻吹散符纸灰烬,让它们随着西风飘散。 少年神色认真做着这些事情的同时,丝毫没有察觉到从远方投过来的视线。 有人以掌观山河,画面中正是丁前溪烧符纸低头喃语的一幕。 有以秘法探听到少年那喃喃自语的具体内容。 少年低沉的声音从水月境花中传来,“更不要做我的媳妇了…” 妇人嘴角隐有笑意,修道百余年,见惯了生离死别的太多场景,可情字一途,百看不厌。 小镇上与目盲道人有过一番交谈的小镇妇人,一袭白色拖地烟笼梅花百水裙,外罩品月缎绣玉兰飞蝶氅衣,内衬淡粉色锦缎裹胸,袖口绣着精致的金纹蝴蝶。 胸前衣襟上钩出几丝蕾丝花边,裙一层淡薄如清雾笼泻绢纱,腰系一条金腰带,贵气而显得身段窈窕。 她只是站在那儿观看手心神通,整个人气质仿若幽兰,特别是颈前静静躺着一只金丝通灵宝玉,更是为之平添了一份淡雅之气,还有那耳旁坠着一对银蝴蝶耳坠,用一支银簪挽住乌黑的秀发,盘成精致的柳叶簪,再掐一朵玉兰别上,显得清新美丽典雅至极。 精致美妇人真是当今最为神秘的隐元阁主人。 少年下一句真诚无比的话让这隐元阁阁主脸色微变。 “不,我是说,我很喜欢她…很喜欢的!” 谁家闺女什么样子,做父母心里不跟明镜似得,在少年做出那般姿态,又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妇人就感觉女儿那边…不太妙。 做为世间最神秘势力的隐元阁,当然有能力为自己闺女搜罗世上最厉害的功法。 而在如今儒家没落的情况下,这位妇人将道家最厉害的术法一十六,剑修习剑录二十三本,再付出重大代价,让如今那个仙人榜上最厉害的道家修士跟幕北山掌门齐齐松口,表示所有秘法只允她那宝贝闺女挑一套。 好闺女从共计三十九本仙家秘籍偏偏挑了一套《太上忘情剑》,这种剑术虽是威力巨大,可修行过程… 忘情剑,何为忘情? 须先入情,动情,芳心如幽渠涌动,暗自不停之时,斩情于此,如同大梦醒来,此中酸涩种种,人情冷暖,不为人知。 忘情剑实为红尘剑,红尘剑有众生贪念,妄念,这种力量支配着人的精神意志,如何成剑仙? 只求一个剑心通明,不为外物干扰,忘情剑本质上就是造就一个心魔,提前斩断,相当于历练人之大劫,斩劫入天关。 此时脱掉鞋子以脚丫拍打水面的少女丝毫不在意秘籍上所写,偶尔有游鱼聚成一团轻琢她脚心,痒痒的。 她笑声如铃铛声入耳,显得十分开心。 这位少女身穿着嫣红衣裳,肩披白绒领,头挽发髻,两根银色的钗子挂着小灯笼,她面朝北,秀长的头发随风飘荡。 她的面容与那已经死去的曹锦儿有七分相像。 只不过此时坐在亭台楼阁边上的少女,又与曹锦儿不同,她的气质除了邻家少女感,还多出一丝贵不可攀的冷艳。 在很多小鱼琢她脚心的时候,镜花水月里同时传来了少年的呜咽,所以她肯定也听到了少年发自肺腑的那句话。 她笑得开心。 不知道是为鱼呢,还是为…那个少年? 本名曹雪莺的少女,也可以说就是小镇上的曹锦儿。 姿色平庸的妇人此时嗓音传来:“锦儿,知道为什么非要让你在此地斩断情丝入第七境坐照境,这件事有必要跟你说个明白。” 妇人继续说道:“这个地方暗含了道家两极八卦气象,你看那深潭,是否就是那黑鱼之眼?山水秘史记载,此地万根竹林其实也大有来头,三百年前有儒圣在此地天门问道…” “他口中吹奏仙曲的笛子正是那千年紫竹心所制,你且看这片竹林之生机,就该明白…那位,最后还是没能跨出那一步,滚滚天雷中,儒圣身死,竹笛有七孔,唯有残缺两孔坠入此地,所蕴灵气,南边滋养了这片竹林,北边滋养了那漫山桃花林…” 此地于修行大有裨益,至于深潭里那小白鱼气运,自家阁内那本最为神秘的甲字秘卷如今就放在暗室里,里面完完整整记载了此地气运发于几时,止于几时。 要不是为了女儿长生问道,这等地方,怎么也不能让自家花费上十几二十年的布局。 原来小镇上那些应运而生之人才不是此地最大的机缘。 这片竹林跟那片桃花林才是。 提起桃花林,妇人没由来想起那个现在令她有些厌恶的少年,本来对那少年多有恻隐之心的美妇人,一旦涉及到女儿大事,便不能不谨慎… 于是做事一向果决的隐元阁阁主,挥散那神人掌观山河的神通,暗自下了一个决定… 美妇人再次挥手,于半空中浮现一株挂满玲珑牌跟红线的小树,手指轻点,两块牌子便由树上轻轻脱落下来,随着山风,轻轻浮动不停。 牌面上书有小小本命字,丁前溪,曹雪莺。 牌尾有红线飘动。 一头连着那正走出桃花林的丁前溪,一头连着此时看着鸳鸯小树神色迷离的曹家小姐。 青葱手腕如玉,有红线系心结,心结易结不易解,心劫已起,如何放下? 当剪情丝。 妇人吃力地托着一柄袖珍剪刀,仔细看去,那剪刀竟是由两柄飞剑相互交织构成。 这是旁人的姻缘,妇人托着自然重若千均。 暗暗无言的曹雪莺收敛起所有表情,从自家娘亲手上接过剪刀,轻若翩虹,她迟疑了一下,最后仍是一剪断去两只玲珑牌,又一剪贴近手腕边,轻轻剪了下去。 红丝线应声而断,妇人终于放下心去,好言道:“以秘法放入小镇那少女心神的一缕神魂我也已经帮你收起,还不快快让之回归自身温养。” 原来有人以大手笔在历口小镇上寻到了与曹雪莺生辰八字相符,且阴时阴刻出生的女子,小心将曹雪莺神魂放在这女子某处芥子内,小镇少女丝毫察觉不到任何异样。 曹雪莺本体进入假死状态,那体内神魂便可如真人一般,感受真切,入世间情关,历身劫,如同那脱胎之法,偷梁换柱而已。 没这等仙家手段的,只好以身入世,其间种种过于凶险,说不定情关未过,便被人捅死。 如同凡人曹锦儿之遭遇一般。 本来被选做历劫之体,此间事了,还有机会心神从芥子而出,做回真正的自己。 凡人曹锦儿没能熬到那个时候,本来是一个人的劫难,最后却死了三人。 还有一个逆转全身气机的老道人,也命不长久。 正在与自身神魂融合的曹雪莺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展颜一笑。 有山风抚红颜,三分醉春雨。 收回最后一丝神魂的少女终于完整的渡过情关一劫,身体的气息不断攀升。 亭台楼阁充斥这强大的气息,女子衣领不断翻飞,整个人缓缓而起。 天上有雷不断翻滚,云层低沉。 可场间众人皆无视那雷劫,仿佛这种场景已经出现过很多次一样。 果然,那雷鸣渐起,达至鼎盛,像是压根找不到应劫之人,轰隆隆一会,一道天雷直接炸向水面,像是赌气般,又像是带着疑惑,跟不甘缓缓消散… 少女入七境小长生矣。 少女面色突然绯红一片,紫府突然中断一切元气输出,小腹那儿一阵疼痛,从空中跌落在地。 姿色平庸的妇人赶忙上山扶起女儿,神色关切,眉间的几分慌乱暴露了妇人心中焦急。 在场还有一中年汉子,本来他离得稍远,毕竟有些话得由当娘的去说。 汉子隔着一片湖便看见自家闺女跌落在地,那声娇呼也同时传来。 两人也没渡过这种劫难,这亭台乃是上古飞升台打造,可封神点仙,故而七境小长生天劫,压根落不下来。 果真天下第一隐秘势力隐元阁。 即便再是天下第一,两人见女儿如今的神色,也猜不透发生了什么。 只见本就穿嫣红衣裳的少女,此刻眼角萌动,脸色更加羞红,她捂着小肚子,茫然失措。 神魂中记忆不断闪现,茫然的少女回忆了很久,直到确定了某件事实…,与少年入洞房的那个夜晚发生了很多旖旎的事情。 洞房花烛一好夜,月明西梢头。 要说女儿家的心事谁最懂?不过是自家亲娘罢了。 看着小锦儿这副样子,聪慧的妇人很快也联想到了什么。 半空中挂满玲珑牌的小树上,此时已经被剪断的,属于少年的那个牌子渐渐向刻着曹雪莺的那个牌子靠拢,从少女手腕处断掉的红丝线本来无意识的随风飘动,等待着跟少年另有缘分的其她姑娘。 随着玲珑木牌的逐渐合拢,那根丝线也如灵动小蛇般直奔曹雪莺而去。 情丝斩断却复合,这是那本剑道秘籍里都没有记载过的事情。 本来还想着女儿走后再除掉那少年,杜绝以后的心魔再现,原来《太上忘情剑》不仅是要斩断情丝那么简单,斩断自身情丝同时,也是斩断了本属于他人那份大运,所以是要那另一半身死道消才无后顾之忧。 望着那灵动如蛇的红线即将重现绕在自家闺女手腕上的妇人,动了。 她以极快的速度重新剪去那份怎么都不该有的牵绊,更是反手便要毁去丁前溪的本命玲珑牌。 此牌一旦毁去,则长生桥断,整个人半点福报皆无不说,早晚有一天得死于非命。 类似于无上道家以命点天灯的神妙手段,可道家点一盏天灯,护佑神魂不灭,天灯不灭,则人不死,是那最为上等的保命手段。 正统无比。 反观以命点灵牌,灵牌碎,则魂散人死! 这是什么?邪异无双,像极了魔教手段。 当整个剪刀已经合在那少年玲珑牌之上时,一声凄婉的声音让妇人硬生生停住手中的动作。 “娘,不要!”一道利剑出鞘的声音传到妇人耳朵里。 妇人下意识的回头,直看到了让她心肝直颤的一幕。 利剑划破曹雪莺的脖颈肌肤,带出一点点鲜红,“娘,女儿从小到大没有求过您什么,现在只求您不要杀他!” “从小到大,从一岁到十八岁,女儿的命运都按照您规划好的走,什么时候该读书,什么时候该写字,什么时候该睡觉,甚至十八年来,每一年女儿的修为该到什么境界,都被您死死地定在那里…” 少女凄惨笑着,“女儿知道您是为我好,我也可以接受…可我唯独不能接受的是,我的成长,要换去一个个无辜之人的性命,这跟魔族的某些做法,本质上有什么区别?” “这是不对的…” 妇人如遭雷击,自己所做的一切,不都是为了女儿好? 没想到在自家女儿心里,自己竟是这般不堪? 她以手指着那个满脸倔强的闺女,“你…你…别说是三五个人,就是…你怎可如此优柔寡断!” “修道,便是与天争,与人争,与万物争,别说是旁人,以后若是娘挡了你的道路,娘自愿以自身为你开路!” 这位隐元阁权势最大的那个人,此时就如同寻常妇人看待自家叛逆孩子那般,有说不出地失望。 “你不让我杀他,我偏要杀他,有本事你现在就死给我看!”妇人就要下死手,没曾想曹雪莺动作更快… 一直没动作的中年汉子抬手击飞自家闺女手上的利剑,暴喝一声:“够了,都给我停手!” 曹雪莺白皙的脖颈上此时鲜红一片,已入七境那么强大的少女,此时只是一个小姑娘,她躺在汉子的怀中,无助的说道:“爹爹,其实我也不是有多么喜欢他,只是…那如昙花一现的梦境里,女儿真的…很开心啊…” 心之所向,情之所起,欲理还乱。 小姑娘看着飘荡在空中的那丝红线,温柔地牵着它贴在自己的脚踝处,系了一圈又一圈,最后赌气般打了个死结。 只是玲珑牌已经飘荡下来,这辈子跟那个少年,没什么再续前缘的可能了。 她知道娘的性子,不如此,他又怎会有机会活着?至于心魔?少女心思如湖面镜子,干净的天空晴朗。 她好像揭穿了妇人真正的心思,“那少年是娘的心魔,才不是我的心魔!” 当下死死抓住那在手心里其实微微颤抖的玲珑牌,少女不敢松手,也不愿松手… 其实有些人,哪怕只是远远地看上一眼,便再也忘不掉了。 第十六章,驭剑之术 目盲老道人是什么也不去想了。 将死之人却莫名其妙地收到阁主密信,让他发挥最后一点余热余光,借道人之口,传授一套少年就算在阁中排名也颇为靠前的剑法。 一套远可驭剑,近可出剑杀人之术。 其实看人练剑跟亲自练剑是两码事,准确来说,是一点基础没有的人练剑。 丁前溪第一次真正握住那柄剑的时候,便真切感受到了自己果然不是那生而举剑便可自通之人。 虽然之前便下定决心练剑,可那是为了一桩不可与燕国人言说的祸事,是为了那个很少言语的吴王,更是为了那个常常温柔的娘亲。 如今更是有了不得不学剑的理由,那个依稀回荡在耳边的银铃笑声,跟那个花上一两银子买胭脂便要心疼上好些天的…媳妇。 可惜爹娘死的时候,尸骨都未曾收敛,如今更是不知道去哪里跟他们说,自己已经是有过媳妇的人了… 老道人没说练剑之苦,剑道之难,只是安慰着少年,“老道之腐朽身躯,还可用出那风光一剑,虽说代价大了些…结果惨了些…可这一剑要是我那好友使出,断然不会是我这副惨烈光景。” 这个修道之时便对自己要求尤其高的年老道士,因为那年变故,从一个正常人变成了双目失明之人,能有如此修为,不知道受了多少苦难。 只是学习摸盲文这件事上,便耗费了好些年时光,其间摔坏的龟骨无数… 是人不是泥胚,尚有三分怒火,只不过动过怒发完火又如何?日子不会有丝毫变化,时间该怎样走,还是怎样走… 有人练剑一开始使得是轻飘飘的竹剑,可对自己要求高,对丁前溪要求…更高的道人,让那个从来没有练过剑的少年,手持老友那柄锋芒逼人的寒利宝剑每日必须挥上千次有余。 寻常人双手持剑,也仅仅挥上数十剑便觉烦累不止,丁前溪不是那种天才,自然也是如此。 道人对于单手持剑还是双手持剑这点,并没有过分苛求,只是看到少年双手挥着剑,每隔一段时间少年便要脱去一件衣裳,到最后竟然是打着赤膊挥剑。 道人虽然看不见,可耳聪,一旦少年停歇时间过长,便出言训斥。 一老一少自从一起经历过那件事以后,两人的关系更像是亦师亦友,目盲道人偶然回想起什么,不自觉点头。 这点头落在丁前溪眼里,那就是欣赏,除却吃饭与茅厕,起先少年在这两件事情上还会安慰自己适当的延长时间,道人对这些小动作笑而不语,只是没由来说起一句话,“小子,人总会老的,老了便会死,死人是不能陪在你身边的,而我已经很老了…” “这柄剑以后便是你的了,练与不练,都在你…” 默默扒着饭的少年放下碗筷,练剑去了。 从那以后丁前溪便没开口说过话,只是提着一口气,咬牙坚持,不停挥剑。 只是从清晨到黄昏,这柄样式有些古朴的长剑,也没能在少年手中挥动千次,如今刚刚才要触碰那五百之数。 丁前溪只觉得剑柄越来越重,最后练剑也握不住了,锋利剑尖直插地面,要不是少年反应快,这一剑就直直插在他的脚掌上。 没挥完千剑的丁前溪实在是没力气了,双手持剑,挥剑,起先还好,可后来却是一剑比一剑重,一剑比一剑慢… 只要慢上一丝,便要永远慢下去了。 丁前溪没敢去看老道人,他也不敢想道人那古井无波的脸庞下隐藏着地是不是浓浓失望。 所以他只好盯着眼前直直插在地上的长剑,本来已经筋疲力尽的身体仿佛有一丝暖流,那丝暖流从骨子里发出,流淌过那些早己变得肿胀的肌肉,少年不知道哪里生出来的力气,狠狠拔出剑,转身开始挥动起来。 带着不甘,委屈,愤怒,长剑滑过有声。 剑轻吟。 目盲道人确信自己听到了那个声音,皱巴巴的脸上终于开始有笑容,他就这样一边咳嗽,一边笑着。 最后挥了多少剑已经不重要了。 剑心成矣。 到了第二日,丁前溪双手剑变单手剑,筋骨里面的暖流颇为神奇,好像有它独特的运行方式,昨日还不听话的剑柄,此时已然能配合少年的心意游走,虽说只是稍稍配合,但终究不会被剑势带着,整个身体都跟着动了。 少年跟着沈怀山在蔑竹匠那里剖篾剔篾,学编竹子,此时那丝专注融入在这一横一竖里。 人有宝藏不自知,身为江湖中刀法大家的篾匠爷爷,所教之法剔竹,刀势早已融汇其中,如果丁前溪此生不接触刀剑,想此任谁也看不出少年此时浑身流淌着的那份…势。 虽然很微弱,虽然很渺小。 目盲道人是个瞎子,自然也看不到,他只是奇怪于,这小子怎么变得有些猛了? 第三日没有练剑,道人亲自下场示范了一套古怪身法,一套拳法打完,少年疑惑,这慢吞吞的拳法,能打得中谁? 有疑问便要问,问了便挨打。 道人轻轻拍了拍少年的胳膊,只说,“这其实不是拳法,只是稳定下盘的一种身法,当然你要叫它拳法我也没意见。” 丁前溪将信将疑,末了小心问了句,“道长,你可以再打一遍…那什么拳吗?” “拳法太高深,我给忘了。”这回是真挨打了。 老道人静身而立,只是简单的一站立,所在的地方仿佛都多了一股威严的气势。 他双腿膝盖微屈,发劲于腿,牵于腰,老道人似乎在摸着一个无形的球,仿佛与这风融为一体,变得轻柔温软,但又让人感觉里面潜藏着无限的力量,随时都有可能冲出来,轰出一声巨响。 最后动复归于静,双手上提,整个人的精气神仿佛也因此升华,道人嘴角微微扬起,有些得意,却没有扬得太高。 “先练上万遍,将来与人对敌,不至于连剑都控不稳。” 丁前溪只觉得本来已经不算疼痛的腰腿胳膊,又开始隐隐作痛了。 老道人还有句话没有说出口,似乎觉得那句话应该由以后的少年对着自己的徒弟说,如果少年有了徒弟,不知道他会怎么教那个徒孙,也不知道这臭小子那时候该如何得瑟。 那句话是:拳打万遍,神理自现。 终究是看不到了… 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小院里道人话越来越少,发呆的时候越来越多。 而那练拳的身影不停,身形更是如鹤翩飞,从不曾对丁前溪太过狠厉的年迈道人,此时头颅微点,像是寻常老人那样午后打盹,困意十足。 少年打拳到最后,拳形七分像,拳意三分浓,最后竟是改握拳为握剑,小院里剑光四起,剑势微重,剑意凛然。 从不认为自己是那种天才的少年,此时沉浸在那种剑随人动的其妙感觉里,剑是身体的另外一种延伸,随心所动,随意而行。 此时的少年已经练剑一月有余。 … … 深潭竹林间。 竹海林立,有风吹抚,鸟阵阵飞鸣。 目盲道人跟着丁前溪身后,步履瞒珊,少年故意放慢脚步,等一等那个精气神都大大不如初次相见那会的道人。 这儿的竹林比较稀疏,阳光透过竹林打在少年的脸上,碎影阑珊。 有些好看。 老道人以前练剑,说是有类似于木头假人,跟常人等高,其上标有穴窍,那种一剑刺中,不死也残的穴道。 老道人似乎是不太能走动了,就在这里扶着竹子坐下,他平复微微喘息声,“今日就当为你讲解上等御剑术。” “你可知有人以一柄飞剑,轻抛入云间,一日千里,贯穿敌首级而威势丝毫不减…” 丁前溪从未听过如此壮阔之举,当下只觉得心生仰慕,心神荡漾。 “那对于现在的你来说实在是太远了些,剑道剑术,追求的便是以最小的力气杀最多的人,飞剑千里取人头,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怎么还有人做?” “兵之诡计,出其不意。你且想想,睡梦之中有剑从天上来,轻飘飘在你这儿…”道人说罢轻轻抹了抹脖子,又指了指心口,“别干那种杀人必须一剑穿心的傻事,要知道脖子这地方,比胸骨可软多了…” 这道理就跟街头巷弄汉子常言那事。 不是看似肌肉威猛的大汉,也不是刷嘴皮子的吟客,在红牌清伶们的眼中,评判标准是床板响上的时间长短,以及第二天腿软的程度。 出剑即见效,杀人之前千万千万别说太多废话! 离手一丈内,只是驭剑。 一丈之外,剑随意起,以诡道杀人如探囊取物,才为御剑。 至于术,什么时候能御剑飞行透云海,一日千里晚复归,才能由御剑变御剑术。 这种人即使不是剑道之子,也是那万里难挑的剑胚了。 “老道当日一剑,近乎术矣。如果杀的人是上三境大修士…”目盲道人摇摇头,也不觉得惋惜,如今体内气机混乱,驭剑尚且做不到。 体内混乱的元气一天天消散,气散…则人死。 将死之人,其实还蛮害怕的。 丁前溪练习御剑术。 第一日,驭剑…算了,剑没动。 第二日,驭剑…剑身微动。 第三日,长剑晃晃悠悠。 第四日,长剑弯弯曲曲如孩童走路。 第五日,驭剑三尺。 以后每日一日一尺,第七日长剑穿透翠竹,定在其中。 丁前溪转头,目盲道人沉睡未醒。 少年轻手轻脚走过去,用手指轻探鼻息,随即放下心去,沉默的年轻人看着老道人,眼有微红。 竹林轻轻摇曳,有风乱林。 这片竹海原是某位儒圣手中紫竹笛所孕育之地,竹子纤细柔美,秀逸却有神韵,三百年来始终无人感知的那缕韵味,此时却伴随着一名三月前未曾碰过剑的少年。 那缕韵味柔中有刚,缕缕不断。 寻常练气士,穷其一生也无法感知竹林间这种奇异景象,儒圣所伴紫笛所剩那缕气韵,本身就清净无比,只有某些人心中偶然真挚所想,心胸无意显现出的种种气象才能与之共鸣。 可这缕气韵对于武道修行并无禆益,只是在某些重要关口,福灵心至,借之悟道。 道人常说剑道修为眼下没有太好的评判标准,只是受限于没有练功木偶,便带着少年到竹林来,笔直的竹子刚好充当无声木偶。 丁前溪插嘴问了句,“道长,如果是那天那千剑齐飞的壮阔场景,可做到砍竹多少?” 老道人想了想,应当是见过类似的场景,有些感慨道:“如果是我那好友,此地竹林…一颗不剩。老道做不得那般壮阔举动。” 丁前溪暗自松了一口气,却听到道长接下来一句让他觉得倍受打击的话。 “老道在剑道上钻研不深,那一剑当时也是付出了极大代价才勉强使出,实际远不如当时那般轻松,不过要说断竹的话…此地一半竹,皆齐齐而落。” 少年顿时目瞪口呆。 当少年终于在十天后,驭剑东去,五丈内翠竹皆齐齐折断。 计一百六十棵。 竹林倒而不伤道人,围绕着道人划了一个半圆,丁前溪笑着跑过去,想借此得意些什么。 道人只是半开半合着眼皮,笑着说了声,“好。” 这一日道人让少年运起那剑元十二停心法,整个窍穴元气从天门海倒灌而入,逆流向上。 微微剑芒丝丝缕缕刺痛各处窍穴之中,锋芒毕露,同时配合那古怪拳法持剑而舞,不过三尺青锋剑,此时元气透着剑尖不停激荡。 每运剑一次,体内窍穴疼痛便更加一分,道士称此为好友所创,剑元锻体,只有强壮的堤穴才能筑元于内,等到用的时候,才能承受一剑出,体内元气瞬间激流的汹涌。 此式威力巨大,做为生死之间的胜负手,极为关键。 老道人今日气色良好,连饭都多添了一碗,他仔细着沐手沐脚,换了一件崭新道袍,那是以往从来都不舍得穿的。 明明那两座竹林山跟小土坡般的高度,道人此时却也攀登不上了,他吩咐丁前溪将自己背到平常两人练剑的那个地方,察觉到什么的丁前溪一路沉默,只是愈发通红的双眼暴露了少年并不擅长隐藏的情绪。 目盲老道洒脱一笑,盘膝坐在地上,“来,小子,全力施为,让老夫看看你的剑道成就有多高!” 大夏天怎么就起雾了呢?丁前溪抬起袖子擦擦双眼,并没有立即起剑,而是恭敬着将那个吴国皇室最重之礼对着老人再次行了一遍,一如求知问道那会。 那一日,竹林再添断口五百处,竹叶落如雨。 道人得见此景,终于舍得眼皮轻阖,最后眉角渐松。 沉沉老矣。 竹林间清风涌动,呆呆站立的少年郎丝毫不觉周身气息翻腾如海。 这一日,丁前溪入二境登堂,初闻道。 第十七章,少小离家 小院门前,有道孤单的身影坐在门槛上,他背倚着门,神色落寞。 其实重复单调的生活没什么不好的,就像七八岁那年,从镇子东边升起的红红太阳,虽然每天都看见,还好每天都看见。 有些人,这辈子都看不到了。 这少年便是决定遵寻目盲道人最后心愿的丁前溪。 他要去那座山,学那人的剑,斩不平,如果学有所成,还想去京都… 十五年前孤零零来,十五年后…心中多了几份沉重的牵挂,长大的代价就是不断失去,然后不断拥有,所感受的人情世故,冷暖自知。 他站起身子捡起靠在木门边上的长剑,长剑有名:“不平”,身上揣着实在不多的铜板,最后摸了那把锁在木门上的铁锁,轻轻拽了拽。 最后再看一眼小镇,还是忍不住失落,“宫中太傅曾经说过,少小离家老大回,可家…吴国已经亡了,爹娘不在了,如今媳妇也死了…没有人的空房子,那还是家吗?” 走了。 历口小镇有两座大山,沿着山边仅有一条通向外面的官道,因为在地处偏僻,唯一的官道此时也是杂草丛生,头一次走出小镇的丁前溪,望着已然被晨露打湿的鞋面,洒然一笑。 终归是走出小镇了。 那座山其实挺远,广陵郡在大燕最南面,幕北剑修所在大燕跟北魏交界的地方,那里有个钟离郡,钟离郡向西十余里才有一座连绵大山,幕北山,丁前溪此行便要从大燕东边直行至大燕最北边。 头一次出远门的丁前溪在一处茶酒铺子那便花去了两个铜板,一碗寡淡无味的茶水,着实贵了些,少年看着兜里实在是不多的盘缠,想着,走不到钟离便要饿肚子了。 好在跟着道人练了那什么拳法,一路上走走停停,练拳无声,也并不觉得劳累。 孤单的少年嘴里叼着根毛绒青草根,双臂划圆,有天地元气流动,自成一景。 这日,丁前溪终于来到了一处大路上,期间看过一匹匹快马驶过,行走在路边的少年吃了一口鼻的灰。 好不容易遇见一辆马车,想着搭乘马车节省脚力的丁前溪,小跑着跟着车夫商量,背后斜挎的“不平”跟着上下晃动,好不容易开口询问能否载上一段路程,没曾想被车厢里翻开帘子的小姐轻骂一声,“登徒子。” 也对,哪里有男女单独共处的道理?难怪女子多想。 其实丁前溪并非没有银两,此刻袖口内襟里,跟胸前衬衣内,分别揣着道人所剩的两千两银票,跟沉甸甸的黄金一枚,胸前则是道家秘籍三本。 只是决定练剑的丁前溪,对于这道家秘籍,还不知道如何处理。 天晚欲雨,丁前溪终于赶在大雨倾盆而下之前进了一处规模颇大的城池。 江州牛角城。 牛角城极大,此处本是前韩国与燕国之间最大的边关贸易城池,此时已经改韩姓燕。 本就繁华无比的城池如今已有三十万人口,汇聚了三教九流,进城门以后便是一条足足容纳四辆马车直行的宽广大道,两边皆是各种铺子,商贩,吆喝声此起彼伏,甚至那三层小楼门前,有身姿妖娆的姑娘不停地喊着,“少爷,进来玩一玩嘛~” 从小便身处宫墙之中,后来那趟朝见中也仅仅略微体验了一下京都的繁华,远远暼了那“第一才女”一眼。 哪里有这种身处其中的新鲜感,大开眼界,尤其是一位眼尖的花魁小姐远远瞅见街边呆呆站立在屋檐下避雨的丁前溪,提着裙摆撑着一把油纸伞便奔向少年而去,拉扯着少年便往那香味十足的小楼里去。 好不容易挣脱那姑娘的温香软玉,丁前溪快步而走,没敢回头。 只剩那姑娘抚着胸脯,掩嘴而笑,自言,“还是位小相公…” 言下之意…是个雏儿。 一路奔波劳累,身子确实有些乏,再加上刚刚心神紧绷,对付姑娘简直比练剑还要累,丁前溪找了一家客栈,暂且休息下。 出门时还穿着那身麻布衣衫的少年,苦笑无声,看着大街上锦衣玉冠的行人公子,将心中找间裁缝铺子换件同样精美的衣裳心思压下,又想到周围人群皆是如此,自身粗麻衣裳是否太过…显眼? 此时的少年还以为只是因为这身太过显眼的麻布衣衫引起了那红楼女子的注意。 丁前溪便又找了一家绸缎铺子,挑了一身面料材质一般的衣裳,花去袖中银钱三十两,操着一口广陵地道乡音的丁前溪,看那绸缎铺子老板脸上忍不住的笑意才后知后觉,三十两买这样一身面料材质皆一般的衣裳,肯定被当做肥羊宰了。 特别是见丝毫不起眼的少年,从袖中掏出那张大额银票,做生意极为油滑的掌柜,当即脸上便笑开了花,非要推荐另外一套材质面料上佳的衣裳,稍稍对着少年挤眼,小声道:“您…是哪家的公子哥…”他还以为少年是那些花花公子哥,闲着无聊,出门扮猪吃老虎来了。 丁前溪眉头微皱,只是觉得这掌柜大白天说什么胡话,可这番神色落在那老板眼中又是另外一番意思,“懂,我懂…” 当下非要推荐那套上等衣裳,巧舌如簧,非要说什么三十两的这套不符合您的气质,且看八十两这套,公子温如言,这套才配您嘛。 看公子面生,想必是头一次来,想跟公子交个朋友,公子安心,纯属交个朋友,这套售价八十两的衣裳,现在给你优惠三十两,五十两卖您了… 说完一脸肉痛的表情,十分不忍,可他看见少年的神色挣扎。 掌柜看着稍稍意动的少年,语气更加肯定,言语上夸奖不断,天底下没有比这更划算的买卖了,您想想看,原价八十两,现在只要五十两,说到底,是您赚了三十两… 您把这赚到的三十两用来喝酒听曲,红楼内赏风雅,最不济还能置办一桌子好酒好菜,请上三五个好友,到时候谁人不夸赞您做事大气,做人…地道? 公子考虑的如何? 丁前溪下意识地点头。 边上有位店小二,是个小姑娘,此时她呆呆看着自家掌柜,羡慕无比。 有些微胖的衣裳铺子掌柜,悄悄抹去了一头汗水,大声朝着那姑娘喊道:“还愣着做什么,将衣服给公子换上!” 最后身穿一身锦袍的翩翩公子哥走出衣裳铺子,神色茫然。 江湖水深,深不由己啊。 … … 绸缎铺子形体微胖的掌柜,等到少年走后,端坐在梨花木椅上,轻轻喝茶,那充做店小二的姑娘独自面对自家这位掌柜时,连呼吸声都压得很低。 这位先前面带笑容的掌柜此时收敛起所有表情,看着少年换下来的麻布衣衫,神色莫名,他对着身边少女沉声道:“春月,告诉那边,是条大鱼。” 第十八章,女掌柜 丁前溪重新返回这处颇为安静得客栈,看这种安静程度,就知道这里的生意算不上多好,不过他本就路过这个地方,等到大雨停歇…看这种天气,大雨恐怕一夜也未必能停。 先前看着在柜台上昏昏欲睡的女掌柜,看见自己由雨中走来,突然惊醒的掌柜松醒的双眼一下子睁地溜圆,热情似火的招待着。 这便更加坚定了少年心中的某些判断,开在城池边上,招牌还如此之小的客栈,又能吸引多少旅客? 丁前溪想着,左右无事,不如仔细揣摩那高楼十二停心法。 有生而自知的天才吗?那肯定是有的,身体引元气如喝水,那般简单。 可少年从来没有那种感觉,甚至修炼十二停的时候还颇感艰难,无时无刻侵蚀经脉窍穴的元气,不仅让人觉得晦涩无比,更是不停冲击体内大关,必须心神时刻加固,一旦后继无力,后果不堪设想。 是一个水磨功夫。 敲门声响起,见房内并无动静,间隔了一会,只有五六岁大的孩童才敢继续敲门。 丁前溪收敛心神,停顿一会才在第二次敲门声响起时开门。 入眼是个虎头虎脑的小儿郎,孩童看见房门打开,没有第一时间与人说话,而是先蹲到一边,将放在地上用布围着的一只碗端起来,才小声小气道:“公子,这是我娘熬的姜汤,娘见公子从雨中来,怕公子染上风寒,就让我煮了这碗汤水送来…” 小小孩童此时脸色通红,见丁前溪不去接,有些不好意思,他低头浅尝了一口,说是尝,其实只抿了一小口,姜汤此时应该还烫口,孩童嘴唇有些麻,含糊道:“公子安心,小团儿尝过了,没毒的…” 他将碗举起来,神色认真,小小的孩子此时只有半人高,小脸上满是不舍,“虽有些辛辣,可很甜的,家里的糖块,我放了三大块呢…” 小娃娃舔舔嘴唇,略显纯真。 丁前溪接过碗后,蹲下来,此时那碗跟小团儿的脸一般高,他笑着跟小娃娃道了声谢谢,当着孩童的面,慢慢吹着热气喝了一口,果真入口些许辛辣,更多的便是甜腻。 糖加多了。 小名小团儿的男娃娃努力的别开脸不去看那已经端在别人手上的瓷碗,小手这才捏着耳朵,毕竟汤碗着实有些烫手。 “公子等下喝完了,将碗放在门边上,小团儿看见了,自会取走。”恋恋不舍的孩童最后还是笑着跑开了。 丁前溪隔着栏杆看向楼下,店门那儿的柜台上,看模样仅有二十几岁的女掌柜其实真的是个绰约少妇。 她脸上有肉圆圆的,黑溜溜的大眼睛,长发厚重,耳垂上很干净,并未佩戴首饰耳环一类,水红长裙一席铺在脚面上,长裙外围花袍,虽是最为简单的妇人打扮,可依旧遮不住她那美好身姿。 此刻她正摸着气喘吁吁的小家伙,笑着问他:“你把糖都加在了姜汤里,自己可就没法喝糖水咯。” 虎头虎脑的孩子渐渐平复呼吸,没由来说了一句让自家娘变了脸色的话,“娘亲,客栈里好久都没客人过来住店了,那姜汤一定要烧得好喝的,不然客人就该溜走了。” “娘亲,团儿还小,不可以多吃糖,会掉牙的。”暗暗咽口水的孩子像是在解释着什么。 天真的孩子觉得姜汤其实一点也不好喝,那就多加几块糖好了,那可是天底下最好吃的东西了。 绰约妇人将儿子抱在怀里,长发遮住了她的脸,看不清神色。 “砰”,客栈门打开,被人踹的。 三五个大汉狞笑着走了进来。 为首的那个随意踢翻一张桌子,上面的筷子撒了一地,他脚踩在板凳上,手中不断敲打着根木棍,厉声道:“臭娘们,听说你这客栈里终于来了个客人,那小子交的银子呢?快给大爷我送过来,另外再让住店的那小子滚蛋,这事就算了!” 少妇脸色一变,急忙让儿子在柜台下面的暗格里蹲好,乖巧的孩子没出声,悄悄地钻了进去。 “于爷,哪里有什么客人,您也知道,我这店儿,不开张许久了,这不马上家里就要揭不开锅了…” 为首壮汉看着从柜台后面迈着步子走出来的曼妙身影,眼神火热,嘴上却是另外一番话:“那人前脚走进客栈,我的人就看到了,那小子进门以后除却去了一趟绸缎铺子买了身新衣裳便没出过门!” 汉子换了种隐晦语气,“怎地,不是客人?难道是姘头不成?也对,委屈你了,丈夫死了那么久,一个人独守空房,恐怕是夜夜难眠吧?” “不要给脸不要脸,今儿银子也得交出来,那姘头也得交出来!让我看看哪个不长眼的敢玩弄我于三爷看上的女人!”汉子随即踢翻凳子,就朝着女人身后的柜台走去,一个翻身便越过柜台,先前一脚踢翻重约百斤的八仙大桌子,如今又是轻飘飘地翻过这高台。 说不成是个练家子。 一番折腾没有找到那银钱,汉子便直奔那妇人而去,眼神淫-荡,“看你胸前如此鼓-囊,该不会是贴身存放了吧?” 说罢就要上手摸索,妇人以手臂挡在胸口,左闪右避,最终没能让那汉子得手,边上四人想要用强,却被汉子以眼神制止。 汉子被妇人一番动作挠得心里发痒,特别是口鼻间闻到的暗香,于是他不再顾忌什么,闪身抓住少妇的头发,恶狠狠骂道:“你家丈夫欠我的银子三百两,如今利滚利已有千两出头,我看你一个人带着孩子也不容易,抹个零头算你一千两好了。” “别总是推脱于我,说什么先欠着,老子的耳朵听这话多到生了茧子,今天给你两个选择,一是这家客栈从此归我名下,你们娘俩卷铺盖走人。” “这二嘛”,汉子神色暧昧,换了个温柔语气道:“怜儿,你也知道,我于老三喜欢你很久了…” 躲在柜子里的小团儿听到这话,趁着天黑偷偷的跑出来,在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他抱着大汉的胳膊,一口小牙狠狠咬了上去。 汉子觉得疼痛,反手将孩子甩了出去,眼看着就要从二楼栏杆那般高度跌落,这一落要是跌实了,孩子离死也就不远了。 没曾想汉子出手如此之狠毒,明摆着是先要这孩子的命,然后再想着逼迫女人就范,到时候人跟客栈都是自己的… 至于妇人若是不肯就范,江湖上多的是办法! 孩子在下落的时候感觉身子一轻,他忍不住睁开眼,原来是刚住进客栈不久的二楼公子接住了自己。 丁前溪落在地上,没怎么跟人打过交道的他久久无言,实在是不知道怎么称呼这位壮汉… “兄…台?有话好说…”大汉动作飞快,反手一个巴掌扇过来,丁前溪虽然没处理过这种场面,可也不肯吃这种亏。 他脚尖一点,轻轻后撤,避过了这阴险的一巴掌。 于三爷眼看一击不中,心中暗暗想,是个练家子,我这一击是偷袭,骤然发力之下寻常人接不住。 汉子看见丁前溪只是放下那孩子负手而立,并未有还手的动作,便不在管那怜儿的妇人,任由她去看自己的孩子。 本身这趟来目地就不是为了闹出人命的,眼下正主出来了,别的事自然得先放一边。 汉子慢慢踱步,“呦,还以为你是个没有卵儿的孬种,相好的受了屈辱这才出手相护?” 丁前溪正色道:“兄台此言差异,我与这位…姑娘此时不过是第二次见面而已,可没你口中说的那种事情。” 这大汉左右看少年站姿毫无破绽之处,大声道:“那就一边去,别管大爷我要账,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就是闹到天王老子那里,也是大爷我有理。” 丁前溪身后的美妇人看着身前站着的人,没由来觉得一丝安心,最后没忍住道:“公子,我家丈夫生前只欠他五十两银子,到他口中就变成了三百两,如今更是夸张的一千两,那五十两我已经还上了,可他依旧不依不饶…亏我丈夫生前对他还多有照顾,丈夫病重,他那五十两还是自愿送来的买药钱…” 于老三掏出一张已经签字画押的借条,“白纸黑字写着呢,你没钱?放你娘的狗屁,只要你肯放下身段,别说一千两,就是四千两一月你也赚得!” 丁前溪听着汉子嘴里这么多歪理实在是心烦,不过当下是别人家的糊涂账,自己也不好说些什么,只是小团儿那碗姜汤,让他不自觉的想做些什么而已。 童心未泯,难能可贵。 只好说句公道话:“要账就要账,摆出这副逼良为娼的架势实在是有些过了…” 于老三指着丁前溪,他身后四人齐齐哄堂大笑,最后于老三竟然夸张的捂着肚子,仿佛少年这样一句很普通的话,有什么特别好笑的东西在里面。 “呦,读书人呢?果然不一样…那什么娼?”说到此处于三爷轻蔑地看了丁前溪一眼,“怎么?老子就是看上她了,不服啊,来咬我啊…一看你就是那没种的初掳头!” 只要是个南方人,都不会听不懂初掳头是什么意思,这个词可不是个什么好词,专指那些以面貌取人的男人,准确来说,是以面貌取悦女人的男人,丁前溪当然是南方人,还是南方人中最尊贵的那种人,在宫中没少遇见过小太监那种肮脏事,自然是听懂了这句话的意思! 这人果然跟苍蝇似得惹人讨厌。 娘亲说过江湖上鱼龙混杂,能不惹麻烦尽量不惹麻烦,可麻烦找上门来,也不要怕麻烦,不然别人会以为你好说话,好欺负。 娘没说过遇见这种人该怎么办,可吴貂寺说过,拳出无敌,身前无人,那就…打到服! 当下飞起一拳,于老三见他的拳头过来,横臂拉开拳架,就要跟少年对拳,可是他的拳头刚接触到丁前溪的拳头,便觉得一股大力传来,自己的拳头像是碰上了一块胸甲那般,臂骨“咔嚓”一声,竟已折断,那拳头进势不减,一拳头打在自己的下鄂上,整个人朝后飞起,跌在那大柜台上。 顺势滑倒在柜台后面的半人高陶罐上,罐子应声而碎,“轰隆”一声,整个人埋在碎陶片里,边上又是个装酒的罐子,此时倾倒在地又发出一声脆响,溅了一身酒水!他一只胳膊挣扎着爬了起来,下鄂骨挨上如此一拳,此刻口中哼着,连话都说不出来! 于老三带来的四人互相望着,眼中皆有诧异神色,当下有一人扶着老大,其他三人掏出棍子一起扑上去准备群殴那少年。 于老三只是觉得没注意吃了个暗亏,也没曾想那少年出手如此之快,眼下自己这般惨样,他推开扶着自己的那人,不断用头朝向丁前溪,示意这人也上,要活活打死那少年! 丁前溪练拳也好,练剑也罢,从未跟人出过手,这一拳只如平时练拳那般,全力出手,没想到,其实他不知道的是,修士二境神魂体魄,哪怕只用江湖武夫那些招式,不动用元气丝毫,也可杀人不过头点地。 这一击要是于老三没有出拳格挡,以一条手臂折断为代价,此刻已然是个死人了! 果不其然,丁前溪轻轻挥去三拳一脚,四人倒飞出去,碎了一张桌子,两只板凳,还有一个人从墙上缓缓滑落。 只不过这次少年有意试拳,并没有全力出拳,四个人四种劲道,四种受伤最轻的那个人此时还能撑着身子站起来,受伤其次的那个人挣扎了半天,才捂着胸口站起来,两人扶着剩下那压根起不来的兄弟,慌忙逃出门去了。 这于老三一看四人不是丁前溪对手,半个字也不说,早就溜出门跑路去了。 果然老道人说的对,出剑杀人之前话太多,那可不是个好习惯。 可斩草不除根,祸患无穷。 当妇人脸色难看,语气慌张地要丁前溪快快离开客栈的时候,丁前溪便明白了,街头恶棍其实并不可怕,可怕得是有靠山的恶棍。 少年沉默后问道:“我能一走了之,可以后呢?你们娘俩怎么办?” 妇人施了个万福以做感谢,“公子就不要管那么多了,妾身刚刚有意说出欠账那番话,本来是想仗着有外人在,于老三不敢太过份,没曾想…” 身边一直不说话的小团儿此时小声开口,“公子快走吧,走的远远的,娘跟团儿不过要挨上一顿狠打罢了…以前也都是这样…习惯啦。” 虎头虎脑的孩子瓮声瓮气说出这句话时,他还单纯的以为不过又是一顿毒打而已。 可丁前溪与那窈窕妇人目光偶然碰在一起时,她那眼神中的决然,像极了五岁那年对着那帮悍匪拉开拳架的娘亲。 然后…娘亲便死了。 第十九章,一网装不下 于老三躺在一处僻静的院子里,另外四人两人同样躺在地上,还有两人跪在地上。 他们五人身前有个背负着双手看不到脸的彪悍身形静静站立,场间一片安静,自称于爷的汉子此时额头上不断冒着汗,不知道是疼的,还是那件事没办成怕眼前之人动怒的,或者二者皆有。 这位于爷在面对此人时,是一点底气全无。 静静站立那人,披在肩上的头发参杂着银丝,腰间斜挎着弯月短刀,两柄。 江湖人称双刀刘,刘大力,刘宗师,敢冠以宗师名号行走江湖的,自然在用刀上是把好手。 江州牛角双刀刘,在这个地方,连哭闹不止的三岁小儿听到了,都得紧紧地捂住嘴巴。 在一座拥有三十万人口的大城中,看不见的地方自然会有很多事情发生,兵荒马乱停歇了才十几年而已,这种地头蛇怎么会老老实实正经赚钱? 赚钱最快的方法都写在了郡法里。 刘大力这种名字除却那几个老家伙,别人肯定是不敢直呼他的名字。 于老三这个时候还不能说话,身边有个机灵点的弯下腰对着那个身影开口道:“刀爷,点子扎手。” 那个尤其喜欢别人叫他刀爷的男人缓缓转过身,宽阔的额头上竟是那一字眉,只听厚重的声音传来,“所以事情是办砸了?” 五人皆是哑口无言,谁也不敢先说话,这个时候谁也不愿做那出头鸟。 好在刀爷今天不知道遇见了什么开心的事,竟然没有太过于发怒,只是将那少年如何出手详细询问了一遍。 这位双刀刘爷轻哼了一声,“这少年雨天刚进城就被红楼的姑娘盯上了,小翠儿借着拉扯隐晦地摸了一下他的袖口,里面份量不少,就是不知道是不是我们想要的东西。” “本来还不好确认,倒也是活该他倒霉,撞上了笑面佛胖爷那里,绸缎庄那边确认了麻布衣衫下面有银两两千两,还有金锭一枚,不过这金子烫手啊,那可是宫里才能用的东西…” 男人语气顿了顿,接着说道:“到了咱这边,再烫手的…东西,也接得下!” 说罢双刀并起,场间有风扯呼,刀爷兴致所起,当场耍起刀来,刀口贴着站着的那两人头上切过,吓得二人瘫倒在地,一刀飞出一刀停,男人豪气道:“乳臭未干的小娃娃,就算打娘胎里练拳,最多也不过是内劲小成而已,几个不成器的东西,让你们去试探试探他,结果就这副模样回来了?” 男人哼了一声,颇为自负,单手刀归鞘,不在意道:“盯紧点,在城外给他挑个好地方,记住,是风水好的!” … … 小团儿趴在阁楼的窗前眼巴巴望着大街上显得有些拥挤的人流。 今天晚上正好是城中三年才能有一次的“月夕节”,房檐屋角皆挂有六角红灯,里面点上一整夜都不会灭的蜡烛。 孩子也只是眼巴巴望着,可不一会儿便苦下小脸,快速的关上窗户,不再去看。 娘亲此时就坐在柜台上发呆,晚上仅有的一条腊肉还给客人做了一顿吃食送上去了,不过她还是切了一小块下来放在米粥里,今天的这碗才能叫粥,以往的那只能叫米汤。 果然小团儿看见这碗汤浓味香的粥,苦着的小脸很快揉了开来。 他先是盛了一大碗,小心翼翼凑上去准备喝上一大口,可最后还是扒去大半碗放回锅里。 像是安慰自己,喃喃细语:“小团儿这么小的个子,吃这么些就够啦,娘那么大的人啊,肯定要吃的多一些…” 厨房门外,有妇人死死地捂住嘴巴,泣不出声。 妇人悄悄地退了出去,用手胡乱抹了抹脸,站在通往二楼的楼梯那儿犹豫了好久,最终还是提起裙摆,迈开步子踏上去了。 她轻轻敲了敲门。 丁前溪此时正隔着窗户干着跟小团儿一样的事情,看着窗外的万家灯火,伫立无言。 听到敲门声还在纳闷,这么晚是谁上来。 开门。 脸上犹有泪痕的小团儿娘亲捏着腰间的裙子不说话,除却已经嫁人生子这一说,二十出头的姑娘其实长相极为柔美。 梨花还带雨,娇娇惹人怜。 她终于鼓足了勇气,已经看清来人是谁的丁前溪,紧紧环腰抱住少年,将头贴在他的耳边,软糯的嗓音同时传出,“公子且听我说…” “妾身虽是落魄人,可这身皮囊自问不输那十八姑娘,今夜冒昧前来,实是有一事相求…观公子之拳脚定是有师承之人,恳请公子离去之时,不嫌劳累,带上小团儿…” 话语不断,那女子的唇此时就贴在丁前溪的耳朵上,弄得他耳朵痒痒的,可却被女子紧紧地抱住,只好耐心听下去。 “小团儿若是那练武苗子,那便教他习武,若是没有,便是做那打杂一类的下人,也成…总之不要在这里受人欺辱了…” 女子在少年唇上轻轻一吻,便闭上双眼做出一副任君采摘的样子。 她以仅有的资本,换儿子一条出路。 清泪更甚,只是闭着双眼任眼泪流淌的女子,双手离开少年腰间,以手解罗带。 只是感觉到胳膊上的一片火热,少年按停了她的动作,一直沉默的少年帮她擦去眼泪,又小心整理了女子衣裳,才缓缓开口,“放心吧,没事的,今儿是月夕节,我还真没看过,不如就把条件换成由小团儿带我出门游玩?你要是想出门去,也可随行,放心,就在这附近,不会走太远的…” 脸色这才羞红的妇人感受着那份小心,这才转身朝着楼下喊去,语气带着丝丝压抑不住的欣喜,“小团儿,出门赏灯去啦!” 她施了个女子万福,便转身跑下楼去,丈夫死后,妇人从不在客栈门边挂灯笼,这会儿不知怎地,拎着裙子急忙忙跑向后院。 她要做一盏绝好的八角玲珑灯。 许是很久没有接触过竹签,或者心太急了,做灯笼的时候,妇人手指被签子戳出了个小血珠。 她将血抹在眉间,一如当年初见,孩子他爹亦是偏偏公子少年郎时,他猜中了一处八角玲珑灯的字谜,将灯笼害羞得递给了自己。 仿佛回到少女时,喜欢跟风在眉间抹一点胭脂红,眼角带痣的妇人看着小巧灯笼双眼迷离。 痴痴笑着。 眉上风不止,簌簌惹人欢。 第二十章,月上西梢头 月夕节,牛角城夜晚来临之时街道巷角皆会挂上各式各样的红灯笼。 一旦点亮便是一整晚的灯火通明。 除却商贾小贩,连寻常人家都会趁着夜晚跑出来凑热闹,花钱与否都是小事,实在是这种规模,这般热闹的佳节,三年才能遇上一次。 各大豪门望族出资,有固定的酒水摊子,无人看管,还有配好的下酒菜,自带碗筷豪饮便是,其实也怪不得三年才能举办一次,实在是每年酒水吃食,灯笼焰火,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酒摊一般摆在沿河边上,只因沿河两岸波光粼粼,风景旖旎媚惑,寻常风景自然没有多好,可若是青楼林立呢? 每家青楼在今晚均是攒足了力气要跟竞争对手掰手腕,平日里花钱都见不到的红楼头魁,都会在这月夕节三天每晚月上梢头之时,出现在高台,或是起舞,或是歌唱,数十只莺莺燕燕大袖翻飞,好不美妙。 内河会早早的蓄满水,平日里停在外河的大小船只,此时也将顺着河水高涨开进城里来,心思各异想出风头的船只更是在船身挂满了彩花灯,游船经过的时候,两岸的惊呼声大的都盖住红楼花魁歌唱的声音,有那爱显摆的少年公子单手持扇负手而立于船头,频频向人群的那些看客点头。 文人骚客所羡慕的青眼有加,不外如此,于人前显升,格调实在是高,气势实在是足。 燕国吞并韩国以后,韩国的豪门贵勋基本都居住在此城中,从战国中生存下来的,哪一门都不是善茬,豪门互相看不起,却又一致对外,可一旦谁家家道中落,其余几家吞并起来,也毫不含糊。 韩国遗留下来的家族有的都经营了几百年,一代代传承下来,皇帝换了几茬,望族还在,此时天高皇帝远,离了皇帝的眼线,那不就相当于本地的土皇帝? 也难怪于老三之流,做事毫无顾忌,随便寻个由头,都能将普通人无声的溺死在阴暗处。 小团儿怯生生地任由丁前溪牵着手,他的娘亲此时也颇为高兴,正跟在自己儿子身边浅浅笑着。 牛角城大街上人群熙熙攘攘,两岸的人观船,红楼高台边的赏舞,等会儿那群喝多了的汉子就要起哄,气氛渐起的时候,一个个搭肩勾背往花红楼里面走去。 这免费的酒水,等下就在红楼内床板上变成白花花的银子淌出来。 一路上小团儿说了很多牛角城的趣事,丁前溪以前在宫中也未曾见过这般规模的灯会,在小镇上就更没见过了,此时听着小团儿口中很多事情,都觉得颇为有趣,他神情惬意,瞧见各种颜色的花灯,更是用那锦布制成,颇为感叹,有钱人真的挺多。 随后视线移到了一处高台上,那儿的花魁正邀请台下的书生公子做游戏,猜灯谜做诗一类提升气氛的小手段,不过丁前溪很快便收回了视线,他想起了刚进城的那个雨天… 惹不得。 小团儿此时已经走了不少路,两腿其实已经有些打摆,妇人将之抱在怀里,丁前溪想了想,将小团子接过来,扛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自己很小的时候,不苟言笑的父王也是这般将自己扛在头上,少年没由来的摇头轻笑。 丁前溪买了一串糖葫芦给小团儿并且笑着问身边俏妇人,“要不要?” 女子掩嘴轻笑,眼中有光,并不言语。 这让丁前溪想到了那盒小锦儿没舍得用完的桂花头油,此刻就跟银钱藏在一起,跟身边妇人同样爱笑的姑娘,天底下这么好的姑娘,自己怎么就遇上了呢。 小团儿慢慢咬着糖葫芦,吃完一个还要偷偷舔舔棍子上粘了不少的糖稀,此时满嘴通红的孩子,有说不出地满足。 此时已至深夜,河边有烟花焰火高高升起,不断炸开,三个人的影子也不断晃悠。 小团儿俯下身子,像是想起了什么,他偷偷在丁前溪耳边说道:“我知道这河边有一处叫烟花楼的青楼,很有名气,爹以前很想去,可又怕娘知道,啊…公子,这是我跟你的秘密,你可别往外说,特别是娘…” 小小年纪便心思细腻,早熟的孩子懂事的让人羡慕,却又让人觉得,有些怜爱。 丁前溪半开玩笑得问道:“哥哥有钱,等下带你进去看看好不好?” 宫中的嫔妃有很多,有好些遇见了少年都要喊上一声额娘,所以少年并不觉得男人逛青楼这种事情,有什么不对,可想到有个时常浮现在梦里的身影,又有点讨厌这种地方。 小团儿吓得连糖葫芦种子都吞下肚去,凑着此时仍在东张西望的娘亲,轻轻拍了拍胸口,“公子…哥哥,不成的,若真是去了,哪怕多看上两眼,小团儿的屁股肯定要开花了。” 殊不知与丁前溪并肩而立的妇人,那晚做那事的时候还不觉得害羞,此时听着一大一小两人对话,这个时候的红霞已经红到了耳朵根,阵阵发烫。 此时天色已不算太早,人声却更加鼎沸,那些公子哥儿的夜生活此时才刚刚开始。 三人渐渐走远了,不知不觉就来到一处猜字谜的摊子上,此时有位公子哥儿正襟而立,身边的女伴正面有期盼地望着他,再看那谜面:飞霞尚满天——打一种花的名字。 平时只顾着欣赏河边花柳的年轻公子,此时支支吾吾,答不上来,便改口想要买上那处谜面下的灯笼,没曾想摊主说什么也不肯卖。 在女伴面前勉强保持风度的青年,也不好就此让人掀了摊子,那青年一副纨绔样子,最后连“我爹是杨府杨大将军”这种话都说出来。 没想到摊主压根不买账,本就是游商的摊主,暗讽道:“你爹就是王爷,也没有强取豪夺的说法,这灯笼给多少钱我都不卖,但是猜对了字谜,就可免费送给你,没文化还学人家泡妞?歇歇吧你!” 旁边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群众纷纷叫好。 以前这种事情摊主也没少遇到,最后都是趁着天没亮,偷偷的跑路了,服软?不存在的! 大燕儿郎连别国皇帝脑袋都摘得下来,别说你一乳臭未干的小屁孩! 民风彪悍,可见一斑。 起哄声不断,那不知谁家的小姐带着婢女皱着眉头退去,只留下面色不断变换的青年,身边的两个仆人虽然为虎作伥惯了,可此时也不敢动手。 此地民风彪悍,一旦动手暗地里被人使绊子,到时候周围人群就是一拥而上,将自己这边三人打一桶黑拳,最后也是不了了之。 大燕子民学到了游击民族的精髓,从不恋战,打完就跑,曾经有位口风并不算多好的公子哥也是在月夕节,不知道怎么跟人起了争执,一群人趁黑来了个群殴,那公子哥还带了五六位随从,事后被打得鼻青脸肿,差点连样子都认不出来。 一向尚武的大燕子民,隐藏在民间的高手不计其数,说不定一群小乞丐,都能当着你的面打一套完整的龙虎拳。 两位随从此时面面相觑,彼此交流的眼神齐齐透露出一个意思,等下回府就是被公子打死也绝不出真力气。 毕竟自家公子的口风就是特别不好的那种… 站在此地下不了台的公子愈发暴躁,他仗着长相不错,还舍得花钱,平日里靠着这招不知道勾搭了多少良家女子。 身边已经离开的女伴自己盯了好久,好不容易靠着不菲的开销以及翩翩公子哥的形象引得那良家上了勾,一门心思想上门做那士族贵妾的时候,偏偏出了这档子事,早知道换到游船上好了,说不定此时好事已成。 脑海中闪过诸多想法的青年此时听到一声稚嫩的声音传来:“这字谜我知道,是那晚上红。” 摊主一看有人解出了字谜,当下笑呵呵的将字谜跟灯笼一同递给丁前溪,“您家的小公子真是聪慧,小小年纪便如此博学,这字谜解出来的,小娃娃还是头一人。” 说着还将小团儿的娘亲也夸赞了一遍。 丁前溪笑着摇摇头,没有解释什么,客气着道了谢,便提着灯笼离去了,倒是身边女子再次红脸,碎步跟了上去。 此时青年正把无名怒火发泄在两名仆从身上,绣花枕头样的拳脚打在身上,并不是如何疼痛,两位仆人偏偏还要做出一番吃痛的样子。 其中一名仆从附在青年的耳朵上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很快便让动怒无比的青年逐渐安静下来。 这位自称老爹是杨将军的杨家公子,望着那远去三人中那位女子慢慢踱步的身影,不自觉搓着双手,一脸坏笑。 … … “双刀刘,少爷昨晚对那位孤儿寡母的中的娘亲,很是欣赏,所以你知道该怎么做了吧?”说话之人正是此前附在杨大公子耳边出着馊主意的仆人。 双刀刘面色微动,很是不满一个仆人趾高气昂地样子,可人家披着杨府的衣裳,自己自然要给后面那群人面子。 消息,试探,出手,掠财,事后被截之人尸骨都丢在了护城河里,有人报官也只是查无此事四字,背后没有勾结上哪个大人物,哪个江湖门派能做的如此明目张胆? 此时又听到那个孤儿寡母的名字,再联想到那神秘少年,本想着待那少年出城以后再给他挑个风水好的地方,现在看来,只有自己亲自动手了。 他对这件事也没放在心上,毕竟这种事情做的太多了些。 双刀刘摸着刀口,舔了舔嘴,本就对那少妇颇有想法的汉子,此时忍不住想着,那家丈夫死前与城主府上颇有关系,不过树倒猢狲散,人死鸟趴窝,自己也只好遣人以要账的由头缓缓逼迫那女子低头,眼看着就要撑不下去的母子二人,就要屈服,可偏偏被一个来路不明的小子坏了好事。 此刻男人拍拍刀身,自语道:“要不是看在城主府的面子上,不便用强,不然那家子早就散了,此事一人足矣,不过一孤儿寡母跟内劲小成的少年,老夫一只手便打杀了。” “那小的卖去烟花楼,至于大的…” “我要先尝了再说…” … … 这对孤儿寡母所开客栈其实地势并不算多好,加上满城人此时都聚在那条河边上,很少有人会在这个时候站在三人回客栈必须经过的道路上。 那人腰间别着两把刀,看不清神色。 小团儿撑不住困意已经昏沉睡过去,丁前溪小心地从怀里将孩子递给他的娘亲,安慰了一声:“别怕,冲我来的,你们先回去,记得把门栓插好,如果我回去的话,暗号是三短一长敲门声,除却这个声音,任谁都不要开门。” 等待女子抱着孩子走进了客栈门,颇为担忧的女子回头看着那个站在道路中间的少年,月光洒在他孤单的身影上,浓重而壮烈。 不忍再看。 壮烈的不是少年,而是那江湖上号称双刀刘的用刀行家。 确认了客栈门已经关好,少年动了,在乌云刚想遮住月梢头的时候。 即使长剑不在身又如何?我以寸拳断长生,元气在少年周身流动不停,先是一拳硬扛高高劈过来的一刀,材质不俗的刀身应声而断。 先前在客栈里与那五人对战,从未运转窍穴一丝元气,一口真气用与不用在懂行人看来便是两种意思。 双刀刘瞬间后退,脸色一变再变,一口武夫真气差点因此坠了下去,于老三误我,这哪里是内劲小成,明明是那山上武夫! 若是老道人还能看到这副样子的丁前溪,肯定会欣慰的摸摸胡子,不自觉的点头。 少年终于学会藏拙于后,布局在前了。 丁前溪在客栈里出手之时便已经决定,将这件事管到底了,其实少年还有一个念头,如果遇到这种事情都不敢出拳出剑,那以后面对…那种远远看上一眼便觉得不敢直视之人,又该如何? 在那母子俩走进门,少年决定出拳杀人的时候,内心回荡着吴貂寺当年曾经点评娘亲的那句话: 只管出拳,教他身前无人! 丁前溪一进再进,遵循着那句,不要在出剑杀人之前说太多的话! 少年挥开那仅剩的一把快刀,一拳击中后退之人的肩胛骨上,顺势抓住那人,左手一拳击中胸前,元气透体而出。 气势磅礴。 等到男人再落地之时,胸骨具折,已然只剩一口气的惨烈光景,丁前溪蹲在双刀刘面前,认真地问道:“饶你不死也行,老实说出幕后之人,可以给你一个…” 少年慢条斯理的从胸口里掏出一个小小葫芦,放在鼻子间闻了闻,那药香显然飘到了将死之人的鼻腔里。 此时男人才知道惹了一个什么样的对手,这种仙丹灵药,自己这辈子也只是吃过一回而已。 “杨府…” 这位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大宗师后续的话永远地留在了嗓子里。 心肺皆烂。 从来只是被人随意打压的少年,咧嘴一笑,说出了他那明明给了双刀刘无限希望的后半句话:“…痛快的死法!” 这样的人,怎能不死! 第二十一章,习有杀人剑 三短一长的敲门声回荡在稍显安静的夜里,远处的月夕节会灯火通明,天上刚刚遮住月亮的乌云也早已散开。 客栈前的少年满脸鲜血,他丝毫不在意般抬起袖子抹了抹,一身价值五十两的锦绣衣裳下,少年的手微微颤抖。 少年对着其实一直守在门后的焦急女子轻笑道:“过了今晚就没事了,你们娘俩以后肯定能活的比现在好。” 女子默默垂泪,想用手触碰丁前溪的脸颊,最后还是遥遥停在了半空中。 “没受伤,我回来拿点东西,等下早点休息。”镇静下来的丁前溪心境悄然发生改变,语气竟然有以前不曾有过的俏皮,俏皮这种词一般都是用在女子身上的,可见此时少年的心情有多好。 “还有,我肯定不会跑路的…” 皮肤本就白皙的女子近日接连不断发生的事情,让本就担惊受怕的她,更加整夜无眠。 此时小嘴上都稍显苍白了几分的妇人,她透过门缝,看着少年斜挎长剑,脚步翩飞。 哪知道少年突然转身,去而复返,等到再次见到柔弱少妇之时,丁前溪没由来的感到不好意思,讷讷道:“那个…可有小镇分布图…” 哪知道小妇人从怀中掏出犹带有体温的丝帛,这上面不仅清楚标注了隐秘小巷,而且水里的暗河都特别点明了出来。 小妇人看着丁前溪深深望着自己,解释道:“孤儿寡母守着这份家业,实在是随时都要留条后路,只是这天大地大,以前也曾想着一走了之,可即便是走了出去…便是连家都没了,随后逐渐淡了心思…” 想到先前少年那去而复返的样子,紧张的心思一下子就去了不少,小妇人笑而出声,此刻都敢出言调笑已经离开那人,“没想到公子竟是个路痴…” … … 丁前溪在一处朱门府邸停下脚步,他深吸一口气,调匀呼吸,此时已是后半夜,他远远看见一道身影摇摇晃晃走进了府中,那青年嘴里嘟囔着什么,一脚踹开想要搀扶他的下人,吩咐道:“今晚去二房妾入寝。” 青年醉意不减,眼神火热,他习惯性搓搓手。 丁前溪此时躲在暗处,眼看着那纨绔杨家公子入府去不见身影,便翻墙入府,双指并拢贴在剑鞘上,长剑“不平”瞬间出鞘,一剑瞬杀暗哨护卫十六名,二境修士可以初步引动天地元气,可就算如此,一剑之后,丁前溪脚步酿跄,差点跌倒。 他潜入一座小楼,暗暗调理体内不断翻腾的气息,这一剑以身受重伤为代价,还好十二停此时仅修至第三停,不然这一剑不仅仅是受伤那么简单了。 木楼内黑暗逐渐淡去,有人点亮蜡烛摸索着起夜,然后亮光渐灭,后半夜本就是人睡得最死的时候,先前那娇动静不大,因此并未引起多少人关注,护卫之人一般赶在天亮交接,丁前溪默默计算着时辰,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此时透着木楼缝隙,隐约听到有女子娇媚的低沉声,已经娶了小锦儿的少年,自然知道那是何种声音。 他调息前已然服下那小葫芦里为数不多的丹药,是那道人遗物,不过就算是道人还在的话,应该也会支持自己这种冒险的行为,人遇强则俞强,心劲不坠,则神自生! 丁前溪体内,此时元气已然运行一个大周天,那一剑的隐疾好的七七八八。 他循着声音悄悄摸进房内,隐约可以听到重重的呼吸声,男子此时心神最为放松,正享受着余温,他刚刚醉酒一场,又在床上折腾了两次,正要昏昏欲睡,突然被一柄剑冷冰冰贴在脖颈上,顿时脑袋一空,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 倒是那女子反应快,此时就要敞开嗓子大呼,被持剑的丁前溪一巴掌抽在脸上,两眼一翻,昏了过去。 衣不蔽体的青年瞬间酒醒了大半,慢慢拽过被子遮住身体,就听见来人低语:“别出声!我只与你爹有仇,带我去他的住处,你可不死…” 杨家公子勉强系好衣带,慌乱中扣子都扣错了好几个,他推开门,此时屏墙外静悄悄一片,哪里还不明白家里已经出事了! 杨家公子哥想了想,爹此时应该在后厢房那几房小姨太那里,哆嗦着走到后院,也并未遇到人,这让本就腿软的公子更加觉得全身无力,一颗心已经沉到了底。 他平时夜里有事敲爹的房门,也只敢轻轻敲,敲完门以后,无论里面有没有声音都得老实在外面候着,否则以爹的性子,打骂都是轻的。 这次敲门故意用了力气,门板被敲的“砰砰”作响,果然房内传来了中气十足的叫骂声,“混小子滚远点。” 此时青年却视这入耳之音为天籁,一路上都没敢说话的年轻公子便想使出最大的力气去撞门栓,整个身子刚动,便软软的倒在地上,颈脖仅余一截脊椎骨软软的挂着。 敲门声继续响起。 修行秘术驻颜养生的老将军真实年龄已超七十有余,可他此时看起来仍像三十来岁的青壮汉子,四点五点晨气初升之时,正是浓夜将去,旭阳初生之时,那种神奇功法能将这种元气牢牢的抓在体内,老将军停留在后厢房还并不满足,往往整夜奔波在数位美妾房内,这儿子不学无术,却将老子这份坚持,全学了去。 这份功法虽能让人延缓衰老面相,可终究让人变得暴戾不堪。 正要撕开衣裳的杨老将军连续被人打断,暴怒中带着一丝难得的理智,还带着疑惑,他那儿子一旦被呵斥万万不敢再敲门的,便试探性用一贯严厉的口吻呵斥道:“丁大点事就来烦老子,等下抽了你的皮!” 另一手却是悄悄拿起剑,反手便掷了出去,想要将门外那明显不是儿子的不速之客钉死在门外。 长剑透门而出,没有任何动静传来,在今天这个全城皆欢的日子,府内两个境界不高的修士早早便陷入温柔乡了。 此时这般动静依然没能惊醒谁,老将军脸色微变,感觉不太好了。 没摸清将军府内什么个路数的丁前溪,此时看着这般动静,都没能惊醒其他人来,顿时安心不少,一剑挑开门走了进去。 只要将这将军府内说话管用的杀个干净,那对母子才能真正的安稳下去。 小时候宫中没少发生大官被摘了乌纱帽,家中所有财产势力被人刮分干净的事,父王对此也只是睁只眼闭只眼。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纷争,纷争的不过是地位,财富,美人,武器功法… 想着类似于这种土士族,归隐山林的旧朝重臣,总有那么几个敢于为非作歹的家族,丁前溪就忍不住想起了那远在中原的崔家。 崔家的儿子是人,农夫家的儿子便不是人了吗?你儿子死了,那是他想杀别人,学艺不精被人反杀,那叫咎由自取! 丁前溪望着仍旧气定闲神的老将军,心情很是不好。 这世道明明该是很好的,都是因为有了这群人,才变得一团糟。 少年竟是半句话不想听对方说,见面三尺青锋直对其项上人头! 一整夜未曾合眼的丁前溪,亲眼看着眼前那什么杨老将军倒在地上,床上娇妾双手死死捂住嘴巴,缩在床角边上。 少年不管这女人是自愿的还是被强迫的,他只是盯着她,双眼通红。 “府上除了你可有其他主子?” 强自镇定下来的美娇娘知道这是自己唯一活命的机会,当下就将名字以及所居处一一说来,还穿着那件薄里透光的衣衫亲自指路。 两位境界不高的修士永远躺在了梦里,府上能说话的男人没留,丁前溪红着双眼,最后看了一眼衣衫不整的女人,背对着她说道:“聪明人知道该怎么对外面说…” 女人一个劲的点头不停,良久抬头,那人已经走远,一身精气神瞬间松懈下来,瘫倒在地的女人,柔若无骨。 丁前溪赶在天要放明的前一刻悄悄回到了客栈,他望着火盆里面的衣服征征无言,最后才拎起凉透了的茶水,仰头便饮。 脸色苍白却眼神明亮的少年躺在床上,道:“干净了。” 沉沉睡去。 在丁前溪睡去的同时,有个蒙着面的身影正看着开着窗户的客栈二楼,她整个人藏在阴影里。 此时她在回想午夜看到的那场二人对决,满头银丝的刀客,浑身空无一物的少年,要是以她的经验判断,这场对决毫无悬念,胜负已分,平常切磋还好,可谁会选择在那个时候切磋武功? 明明是那仇家寻仇,在两人皆拉开架势齐齐奔跑的时候,这位不知来历的姑娘便不忍再看,这么年轻的少年郎就要死了! 不过喝口茶的功夫,场间已经平静下来,她同情的睁开眼,看到的却是那令她胆颤心惊的一幕。 使双刀的汉子跌倒在地,少年的脚高高抬起,踏在那人的胸腔上,地上那人便没了动静。 今晚的故事很多,很好,丁前溪也未曾想到,有人竟然能避开自己的直觉,偷偷跟了自己一路。 此时蒙着面的姑娘喃喃自语,眸子仿佛藏着星河,亮晶晶的,小脸上有些茫然,还有些纠结,稚嫩的嗓音传来: “很难办的,这个我也好喜欢啊…” … … 三十万人口的大城,虽说各种事情都有发生,各方势力摩擦不断,争夺地盘,为了几两保护费打死人的事情常有发生,可从没有过一家老小整整齐齐横死在自家房内的事情。 还是那名声显著的杨大将军,虽然可能不是什么好名声,可在当地,总归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城主府第一时间控制了现场,府内一脸悲愤欲绝的小巧良人对着城主府来人——那位高大威猛英伦不凡的城主大诉这件事的真相。 在她的口中,本来少年一剑挑翻整个将军府的事实变成了将军府勾结一帮山野匪盗专门挑过路的肥羊下手。 府内的乱局也是变成了分赃不均两帮人大打出手,最后将军府众人个个不畏生死,力竭而亡。 老将军更是全力一剑刺死一名境界不高的修士,她还指了指躺在地上那两名修士中的其中一名,眼底藏着旁人看不清的怨恨,就是这老家伙碍于将军的面子没敢将自己放在暗处把玩,可那看自己的眼神,以及时不时摸在臀-儿上的小动作,早已让自己厌烦不已。 这一家子没一个好人,死干净了才好! 此时更加泫然欲泣的美妇人,一副可怜巴巴的柔弱样子,像是被惊吓了一夜,此时体力不支般倾倒在那英俊无比的府主怀里,那杀人少年走后,体态丰满的美娇娘还将老将军的衣裳整理齐,他那儿子扣错的衣扣也皆被摆正,至于那公子房内晕到的二房美妾,死了,她亲自动的手! 做完这些事情还特意精细打扮了一番的女人,此时倒在男人怀里,那份憔悴的样子,真不是装出来的… 那城主府主笑容玩味,这女子心思确实玲珑了些,所说供词皆是自己想听到的,得到了想要的东西,男人连女子如何独活下来,都懒得再细究下去。 这件事掀起的轩然大波很快便被平息下来,城主府很快发了一份告示,安抚民众不必过分恐慌,此事不是那什么魔教妖人做的孽,告示上一五一十将那美娇娘所说供词写了出来,名声本就不好的杨大将军,能做出这等勾结盗匪的事情也不奇怪,当下城里人便相信了七八分。 最后莫名其妙换了主子的绸缎铺子,以及第二天醉死在闺房中的红楼女子,以及那一众双刀刘残存的势力皆被吊在城门中公开处刑的高栏上,这件事也就盖棺定论了。 美娇娘被带入了城主府上,说是重要人证,必须好生看管。 城主府甚至下了一份罪己书,内容是什么,城内出现了这等残害人性命的山匪,做为城主的自己没能早早发觉,枉送了不少无辜百姓的生命,实在是难辞其咎。 好在如今罪犯已经伏法,日后城主府一定加强此类事件的防范,为民报平安,为圣上分忧。 城主府只是拎出了一群替罪羊,便收获了无数赞誉。 而这件事真正行侠仗义之人,此时正在一个偏僻的客栈里,睡得正香,小团儿抱着娘亲的胳膊一脸懵懂。 他不知道娘亲为什么要看着公子流眼泪… 相当早熟的孩子莫名的想起爹了,他还在世的时候,经常会给自己和娘各带一串糖葫芦,娘总说乱花钱,其实每次都是嘴上说说,从不曾真正的生气过。 爹还喜欢将自己挎在他的脖子上,那时候的小团儿啊,两只脚可以晃啊晃,开心极了。 如果爹还在的话… 可是爹… 忧伤的小团儿看着丁前溪的睡脸,看着看着,那张脸渐渐模糊成了爹的样子。 可他不是爹呢。 爹爹睡觉,呼噜声可大了… 第二十二章,同行 客栈内,丁前溪坐在桌子边上,看着那碗冒着热气的糖打蛋没有说些什么。 碗里冒着热气慢慢向上蒸腾,味道有些淡淡的清香,一股子红糖水味。 不用喝也知道这里面的甜味腻到齁人,并不太喜欢吃糖的少年,还是将碗放在嘴边,慢慢吹散里面的热气,一口一口将糖水喝了下去,剩下的两颗蛋心,成对的躺在碗里。 丁前溪放下碗,被热气熏腾的眼睛有些湿润。 他在思考一个问题,那价值五十两的锦绣衣裳早已经化在火盆里,麻布衣衫在那绸缎铺子里,小锦儿缝的那套此时舍不得多穿。 不过他看见凳子边上放着的一套衣服时,眼中却是沉默更多。 开门下楼,妇人此时正跟她的儿子擦着桌椅板凳,旧屋子也靠勤打扫。 妇人见有人从楼上下来,下意识地站直身体紧紧捏住手里的抹布,小团儿不管那么多,擦擦手便往少年身边跑去。 稚嫩的声音在空荡的客栈内回荡,唤醒了丝丝生气,孩子眨眨眼,大声道:“公子,好喝吗?”随后拍拍胸脯,颇为自豪,接着道:“我做的!多加了一个蛋哦。” 放下心事的女人此时站在一边不知道如何开口,跟少年接触的短短几日,实在是开心的紧,心里有很多话想说,但…只余一句:“这段时间,多谢公子了…” 小女子无以为报这种话,她是怎么都说不出口的,要是自己还是少女那会儿,说不定壮着胆子… 万般想法只化作一个风情万种的女子万福。 除却客栈掌柜的身份,小团儿的娘亲也只是一个女人。 还是个没了丈夫的小女人。 她的年纪其实没多大的,她的青春还很长的。 丁前溪摸摸小团儿的头,轻声问道:“你娘私底下托我带你去学武,就是学了以后,别人再也不能轻易欺负你的那种…” 年纪小小的孩子有些意动,他回头看自己的娘亲,转过身问道:“能带上娘吗?” 他的眼睛里有光,但那丝光刚起,很快便灭了。 因为孩子看见身边的人摇头。 “不能带上娘的话,那便…算了。”最后这两个字,孩子几乎是咬牙说出来的。 丁前溪忽略小孩子的这句话,像是说给自己听:“真不去啊?小团儿可要想好哦,学了武就能像我那天一般,将欺负你娘,欺负你的无聊汉子…一一赶走。” 少年蹲下身子压低声音继续道:“我不光练拳,还练剑呢,你跟了我,以后在江湖上肯定也是鼎鼎有名的那种…侠客,到时候再回来保护你娘嘛。” 孩子的眼光不断游离在娘亲跟少年身后那长剑之间,小脑袋最后摇得跟拨浪鼓一般,难以抉择的孩子最后委屈的哭出声来。 他一边啜泣着,一边抽噎道:“公子,小团儿不练拳,也不练剑了…” 丁前溪这才放下心来。 这辈子只给那个女人临终前温柔抹过眼泪的少年,看着哭到最后已经是嚎啕声的孩子。 他用拇指擦去小家伙的眼泪,可眼泪不听话,越擦越多,越擦越汹涌。 少年掏出一本早已经选好的道家秘籍,嘴角忍不住翘起,他将孩子搂在怀里,宽慰道:“不练拳,不练剑,也没关系的。” 将那本秘籍悄悄塞在孩子的怀里。 “练这个一样可以保护你娘哦。” 很多年后的牛角城,一名头发花白的老道人气哼哼的跟眼前一个穿着青衫的青年说话,最后语气都带上了央求。 因为老道人实在是没看过如此惊艳才才的修道天才,仅凭一本在他看来实在不高深的道门秘籍,这小子一身气息隐隐要突破下三境了。 “小团儿,叫我一声师傅,也不算多难吧…” 已经十四五岁的小团儿,没去在意老道人的话,反而被道人的一句师傅,勾起了无边念想。 已经成熟稳重的青年,不由得思索一个问题,如果当年自己叫他一声爹…事情会不会变得不一样了。 青年忍不住去看已经接近四十岁的娘亲,妇人正纳着鞋底,一年一双鞋…娘亲还以为小团儿不知道,那床头暗箱里,摆放着整整齐齐的十几双鞋子。 青年想着,有些开心。 如果当年肯叫他一声爹,小公子肯定落荒而逃啦。 … … 丁前溪出了城门再次踏上了学剑的道路,孤单的背影竟然有几分萧瑟。 少年肩背着剑,原先从小镇出门只是小小的行囊,这回从牛角城出来,可就是沉甸甸的包裹了。 不仅有沉甸甸的包裹,还有一辆配套好的马车。 原因是小团儿在他走后便好奇地翻了一下书页,开合间几张银票掉了出来,小娘子看见那足足有百两的钱票当场带着小团儿出门而去。 在城里置办了好些用品,最后考虑到公子一路向北,实在是路途遥远,仅凭脚力该是何时才能到达那地方? 妇人一狠心便在城东那最为出名的当铺里,典当了一株十分心爱的嫁妆,随后竟是买了辆配套好的马车雇了个车夫追了上去。 当两辆马车出现在埋头行走在大道上的丁前溪面前时,他整个人都惊呆了。 随后从车上拎着裙摆跳下来的女子,接下自家的儿子出现在丁前溪面前时,少年更觉错愕。 女子的眉角挑的很高,很得意,好像在说:“你看,我给你弄了个无论是长途旅行,还是居家都必备的好东西…快夸夸我。” 性子温柔含蓄的女子,此时看丁前溪的眼神热烈而大胆,那是一名生在江南水乡的女子表达爱意最出格的方式了。 小团儿看着娘,又看看少年,忍不住别过脸,偷偷笑。 本来雇佣的那位车夫,一听说去那么远的地方,说什么也不肯去,便随着那辆马车一同返回城里了。 诺大的天空下,仅剩一辆马车跟对着马发呆的少年。 五岁那年身子骨还没长好,压根没接触到骑马射箭一类的课程,单独抛下车骑马,不会… 驾着马车一起走,更不会… 正当他好不容易拽着不愿踱步的马儿一点点前行之时,一位不速之客到来了。 蒙着面的姑娘此时一副自来熟的样子,她跳上车夫那位置,朝着丁前溪喊道:“还愣着干嘛啊?上车!你不上车,真打算就这样…拽着马走?” 丁前溪想了想,便跳上了马车,那在少年手里颇为不听话的马儿,随着两道缰绳被那姑娘握在手里,轻轻一蹬,随着一声清脆悠长的“驾~”,这仿佛会看人脸色的马儿终于不情愿的拉着马车快走起来。 此时长出了一口气的丁前溪终于开始好奇这位颇为…自来熟的女子。 他掀开帘子,便能看到那女子背影。 仿佛知道身后之人的疑惑,她解释道:“别多想,我在城里看见刚刚那位妇人带着孩子,在马车行转了好久,便指点了她一下,挑了这匹堪称丰骏的马儿,买马这种东西,看的就是门道…哎呀,跟你说这么多你也不懂,总之你要去的那地方,咱们有一大半的路程刚好是相同的,这中间由我帮你照顾着车马,到那地方以后,你可以卖了车马,回点本嘛。” 她回过身,看着想说些什么的少年,皱着眉头接着说道:“男人就该有个爽快的样子,我一个女人都不怕,你还想叽歪些什么?” 除了娘亲以外,他从没有看过如此具有江湖气息的女子,所以他乖乖闭嘴了。 晃晃悠悠的马车就这么一路颠簸着走远了。 两人之间也一直沉默着。 颇为豪爽的女子决定主动打开僵局,她性格大大咧咧,可声音却是有些脆,“我爹姓李,我娘姓宁,而我,出生在洛城,所以我叫李宁洛。” 丁前溪长了见识,果然如书中所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一个名字都有这么多的讲究,可自己的名字显然没这种深意,于是他只好老实说道:“我姓丁,我娘…算了,我叫丁前溪。” 姑娘嗯了一声,不在说话,于是静悄悄的旅途上又没了声音。 “燕国真的很强大,这些年连年征战,国内竟然还是一副四海升平的极乐景象。”许是遇见了一个正经的本地人,那姑娘一开口就像是打开了话匣子。 丁前溪身为前吴皇子,听到这句话偏偏没法反驳,只好附和道:“对啊,咱们…燕国真的很强大啊。” 少年没觉得姑娘说的哪里不对,其实这就是最大的不对。 要知道在燕国,人们虽然都为国家的兴旺无比自豪,那种自豪是刻在骨子里的,绝不会逢人便感慨大燕有多么强大,多么歌舞升平… 少女自然也没听出少年口中说的:“咱们…”那丝生涩跟停顿。 于是两个各怀心思的男女,在寂寞的旅途中,就这么阴差阳错的聊到了一起。 话题从燕国聊到了韩国,聊到了那些已经灭亡的国家,不过在聊到吴国时,本就说话不多的丁前溪,显得尤其沉默… 两人乘坐马车倒是省下不少脚力,不用走路本来就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情,再加上随行之人是本就天生互相吸引的异性,处于奇怪组合的两人,心情显得都还不错。 逐渐熟络以后,话题不知怎地就从国家战争聊到了江湖争斗。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自然分两种。 一种是山下山河武夫。 一种是山上方外修士。 那蒙着面的姑娘明明对后面一种更为感兴趣,她斜着眼轻瞥少年,语气随意道:“真羡慕那些人有一剑贯穿山河的威力,轻抛桃花剑,弹指道长生…那是何等潇洒!” 手握缰绳丝毫不乱,可马儿的步子却隐隐加快了几分,风吹在姑娘的面纱上,飘飘然,下一句话也飘到了车厢少年的耳中,“我看你总是别着剑,该不会是那幕北山很少现世的剑修吧?” 此时天色将暗,马儿加快的步伐丝毫没引起少年的注意,还以为那是少女着急赶路,要在天黑之前寻一处住处。 看不清表情的姑娘身子微微向后靠了靠,期待着车厢里传来她想要的答案… 丁前溪不知道如何解释这把剑的来历,只好含糊道:“幕北山在哪里?” 姑娘犹不死心,一副好奇地样子接着问道:“你会驭剑吗?” 这等同于赤裸裸的问话,明眼人也该知道,这来历神秘的女子,有问题。 可这个问题是她问出来来的,回答的却也是她自己,只是神情萧瑟,语气也颇为失落,又像是安慰自己一样,“你连幕北山都不知道,肯定不会驭剑啦。” 丁前溪只能笑着点头。 一路无言。 … … 两人终于在天黑之前赶到了一处镇子上,看到了镇子上的酒楼灯笼,李宁洛终于来了兴致,她熟练的将马交给殷勤的小厮,拍了拍车厢喊道:“说了半天口早就渴了,咱们进店喝酒!” 昏昏欲睡的丁前溪彻底醒来,他看着晚霞布满天空,只余一小点,天就要全部暗了。 李姑娘招呼了一声,就往酒楼里去了,也不管少年。 除了宫中,最熟悉的就是小镇生活的丁前溪,看到了熟悉的结构样式,忍不住点头。 挺好。 不过酒楼他是不常来的,一是没有银子,二是不会喝酒,偶尔扒在门边上听坐堂先生讲故事,这样的机会也很少的。 因为他那会儿实在是太忙了,清晨上山捉鱼,身后背着竹篓,手上还要拖着干柴,回到院子里首先要做的就是熬一锅白鱼汤,然后开始起炉子制炭,在制炭的过程中还要醒面,一点空闲的功夫都没有。 一锅白鱼汤还会被嘴馋的两个贼头贼脑的小子偷偷喝,弄得少年每次都得多煮上他们两个那份。 汤多鱼少也是不成的,为了捕到更多的鱼,就要添置多些竹篓,添了竹篓就得翻上另外一座山去弄诱饵,那两兄弟笨手笨脚也没耐心做这些事情。 本就忙碌的丁前溪,只好起的更早。 你见过四点小镇的景色吗?少年每天见,每天想,明天多睡一小会儿,可到了点,就又起了。 李姓姑娘看着酒楼在呆呆站着的丁前溪,只好小跑着出去拉了他进来。 一坐下便被姑娘硬拉着喝了一碗酒,头一次喝酒的少年,感觉那丝入口辛辣回甘的味道,不由得又倒了一碗。 没有二两下酒菜,怎敢空腹豪饮酒? 醉意朦胧的丁前溪只好趴在桌子上小做休息,晕乎的脑袋甚至出现了错觉。 有一位年轻的小道士,手拿拂尘,脚踏布鞋,穿一身暗青色崭新道袍,小小年纪却一副仙风道骨的样子,正飘飘然走进酒楼… 第二十三章,小道士 年轻道士走进酒楼内,众人也只是简单打量了他一眼,便把注意力收了回来。 实在是酒楼里一位整天游手好闲的老光棍正在说的事情太吓人。 口若悬河的老光棍语速极快的说着,“镇子里的李保户家的大儿子死在了佃户村口那间破庙里面,听说死相极为惨烈,脸皮雪白全身瘦骨,身上连一滴血都没啦。” 旁边有人附和道,“死的好,李保户为人雄厚老实,可他这个儿子实在是不是个玩意,哪家的小媳妇没被他调戏过?那年佃户村的翠花可不就是差点让他糟践了,可怜的李保户,一大把年纪还去给人家赔礼道歉,听说还跪下了。。” “遭罪呦。” 醉意朦胧的丁前溪跟抬头饮酒的李宁洛,两人听了一会儿,终于弄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丁前溪小声道,“鬼怪妖魔一类的,我倒是听一位道长提过,这世上除却山精野怪以外,大山破庙等人迹罕至的地方还存有不少得道的孤魂野鬼,只是这些年一直未曾见过,不过道士倒是多了一嘴,说以后要是有机会上龙虎山,后山那块有口看似普通的水井,井上画了很多符文咒法,平时是看不到的,只有每月十五月圆之夜,才有机会在井边上看到好似沸腾的符文聚在井边上缓缓转动,井下出来的各种荡人心魂的声音,有惨叫,有嘶吼,还有魅惑,等等不一…心神不稳之人极易被吸引,从而误开封印,所以后山普通人是去不了的…” 丁前溪那会儿很疑惑:“符文这么容易被揭下来吗?那不是很容易被破坏啊。” 老道长颇为得意回答道:“能到后山的,是一般人吗?那是一群喜欢聆听各种幻象心魔的修道疯子,借此磨练自身心境…再说了,你真的以为那是口普通的水井?” 神色追忆的道人不再解释,最后只是说:“那可是口镇妖井啊…” 李宁洛同样也没见过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不过她撇撇嘴,“今晚咱们咱们稍做休息,明天就赶去看看那个害人的妖精是哪路神仙。” 丁前溪忍不住挠头,心里其实也有意动,不过想到了行走江湖,行侠仗义可以,可不要多管闲事,多说废话,“李保户家的儿子不是死有余辜吗?咱们还是不要凑那个热闹了…” “你小子,人有善恶,妖就没有善恶了吗?那妖如今害了一个坏人,可谁保证它下回不害好人呢?”李宁洛仿佛看透了少年的心思,没好气道,心里暗暗想着,要不是那晚自己亲眼看到了这小子下手之果绝,说不定就被他如今啰哩啰嗦的样子骗了。 做事如此不爽快的人,怎么能打出那样的拳法? 也不是丁前溪做事不够爽快,实在是从小到大都待在一个固定的地方,此时一个人行走江湖,心性见识还都没有太大的转变,虽是宫里出来的少年,可小时候那件事对自己的打击实在是太大,接二连三的变故让这个初出江湖的少年做事有些瞻前顾后。 可事情一旦决定做了,那便是要做到底的。 李宁洛不知道少年那些往事,她赌气道:“你不去的话我去,明天咱们就分道扬镳。” 到时候看你一个人怎么把那马车弄走。 说着便把注意力转移到那道士身上,年轻小道士此时也听得入神,忽然觉得有人注视自己,不由得抬头寻找,只见一位蒙着面纱的姑娘直勾勾朝自己这边看,当下也没有多想,微笑着点点头,就算是打过招呼了。 有人看姑娘,有人看少年,准确来说,是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在看丁前溪背负的那把剑,从来孤身一人的男人好似看到了天底下最好看的女子,他最后仰着头喝完一壶酒,沉沉醉去。 … … 佃户村口。 刚刚死了儿子的李保户正张罗着能人异士除妖,可村里人都是老实巴交的乡下人,走过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镇上,哪里敢多掺和这要命的事情,村口围着满满的人,却都是来看热闹的。 村口白天热闹,破庙晚上热闹。 那破庙坐落在一座小山头上,那天李保户的儿子李富平追着一只受了伤的野兔子进了山,兔子跑的卸了力,栽倒在林间。 李富平拎着兔子正高兴的想要往回走,他走了半天却发现又回到了那个捉到兔子的地方,他自觉艺高人胆大,也没意识到遇到了传说中的“鬼打墙”。 这么兜兜转转的到了傍晚,眼看着天就黑下来了,李富平是又累又乏,正当他打算席地而坐休息算了的时候,远处的山上却亮起了一盏盏光,李富平跟着了迷似的往山上奔去。 待到他走的近了,才发现一座小庙伫立在山头,那条石阶路的两旁挂着一排排的红灯笼。 他这个时候意识猛然清醒了大半,想起父亲总是告诫自己,山上的小庙发生过不好的事情,让他捉些野物还好,千万不要往山头上去,更不要在天黑的时候进庙歇息。 这个胆大包天的少年心生了一丝惧意,正想转头往山下走去,庙门却突然打开了,一位年方十八的清秀女子,跟他打着招呼,“公子,天色已晚,何不进庙歇歇脚?” 李富平看着眼前笑意盈盈的妙龄女子,一袭红纱,轻薄合体,将少女的曼妙的身姿展现的一览无余,少女肌肤如羊脂美玉,小手半遮樱红的唇,山风吹起她的头发,也带动了那袭轻纱,小脚微微露出了三分,当真是美妙极了。 李富平哪里还挪得动脚步,手里的兔子赶忙扔了,还下意识的用袖子掸掸身上的灰尘,用手正了正衣冠。 随着好一阵香风袭来,李富平再回神胳膊已然被一对藕臂环绕,“公子,歇息去吧,晚上山路难走,明早奴家陪公子一起下山去吧。” 这位本身就色胆包天的年轻汉子,虽说到处调戏谁家的小媳妇,可也还真就没有得手过,当真是好个银枪蜡头。 汉子此时感受着胳膊间传来那份柔软,更是情难自禁难以保持心智,就这样糊里糊涂的跟着往庙里去了。 只是庙门关上的时候,隐约的听见里面有少女的声音传来,“公子何必着急吃东西呢,不如先吃了奴家吧。” 不多时门里就传来物体坠地的声音,还能听到男子的“呜呜”声,只不过这声音没持续多久,庙门便自己打开了,李富平皮包骨的尸体往外飘去,砸在了台阶上,不成人形。 女子从门内走出,系好胸前的丝带,没笑的女子媚意却更浓了些,她看着那艳了很多的大红灯笼,喃喃自语。 “负心汉,你再不来,我可真等不了你了。” 第二十四章,只是女子罢了 天刚要晌午的时候,原先在小镇住下的二人已经赶到了佃户村头,前两天热闹的妖杀人事件让旁人恐慌不已,这天还没正中午,许多家的门已经关的严严实实了。 只有老李家的院子,门庭大开。 丁前溪本来打定主意不参合这事,可想到那匹倔强的马儿,无可奈何,只好在少女颇为暧昧的眼神中,摸着鼻子跟了上去。 两人走入李家,当听到有侠士要上山除妖,李保户一家人就像遇见了活菩萨,当即好吃好喝将两人招待了起来。 在李家老人哭诉下,二人进一步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虽说李富平这样的人世间去了一个终归是极好的,但那也是一条人命,如果是人与人相斗被失手抹杀,那只能怪本事不济,可那是妖杀的,妖杀了一人,自然能杀第二人。 而自古以来妖杀人,就是不行的。 两人休息了一会,便由着李家人带着进山,李家那位下人只是将二人送到视线能远远看见那山道时,便推脱身子不舒服,跑路了。 李宁洛其实也有些怕,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方,只好壮着胆子继续走。 两人看到山道上有一持剑道士正盘腿而坐,闭目养神。 丁前溪看着道人,又看着少女,两人面面相觑,一时搞不懂这是什么情况,这时看到那年轻道士睁开眼,笑嘻嘻冲二人道:“二位又见面了,明知山上有妖,还意往山上去,这是同道中人啊?” 这年轻小道人正是昨晚默默喝酒听书的那位。 李宁洛捏着裙摆,有些不好意思,她指了指旁边的小呆瓜,“小道长非也,我家哥哥听说山上有妖害人,非要逞强过来除妖,还念叨着,他要是不来的话,这五六七八年的圣人书就白读了…” 丁前溪目瞪口呆。 小道士听完,便打了个稽首,只是笑着把剑横在盘坐的双腿上,他看丁前溪不说话,“原来家兄是位面冷心善之人,不像小道我,话多了些…” “不嫌弃的话就在此处稍作休息,咱们养精蓄锐,晚上便上山除妖。” 李宁洛一看就是行走江湖老手,三两下就把道士的来历扒了个精光。 小道士就差底裤颜色没有说出来了。 原来小道士自认为学了很多本事,就下山历练来了。 他的师父把他送到山脚,叹了一路的气,小道士听到这些唉声叹气就烦,自家师父性格怯弱,明明道法强的离谱,却从不下山行侠仗义,只守好师娘跟诺大的一片山。 说到师娘,小道士脸却有些红,倒不是他对师娘有意思,只是师父跟师娘有个女儿,喜欢穿雪白衣裳,特别是起风天的时候,白丝带随风飘扬,肩头的黑发散落,可好看了! 下山以后好像也没什么波折,从师父那里学到的法术,对付一般的游魂野鬼实在是太轻松了。 “其实我不是想着扬名立万来着,可自从帮那些村民除掉了一些怨鬼,他们都叫我——小神仙。”年轻的道士嘴上说着不,脸上也是一副愁眉苦脸的表情,可逐渐咧开的嘴角。 证明他很开心嘛! 回到山头可以在喜欢的姑娘面前,有说不尽的新鲜事了。 小道士这时候眉眼间的得意满的都要溢出来。 三人边啃着烧饼,烧饼哪来的?自然是丁前溪先前在镇上买的,对于烧饼情有独钟的少年,其实对降妖伏魔没什么特别的想法,他学剑其实是为了杀人,为了复仇的,压下所有情绪的末了,少年在心底默默点评了下,“这饼打得面死了些,嚼着腮帮子疼,怪不得一天到晚都卖不出去几张。” 本该清静无为的小道士,正跟一个姑娘插科打诨,聊天聊地,丁前溪只好看着他俩,好生吃饼。 终于熬到了天将将黑的时候, 三人起身往山上走去,本来无风的山间却渐渐起了微风,高处的山雾慢慢的就弥漫开来。 其实步子走的不算太快的丁前溪,只能看着前面两人的背影,此刻随着大雾,那两道身影也略有模糊,最后竟是只能看见脚下的路了。 晃了晃神的少年想出身提醒前面二人小心些,可一抬头,哪里还能看见二人身形。 丁前溪不知道的是,其余两人也是这种情况,想着开口提醒,却发现皆是孤身一人了。 原来他们三人,不知不觉就中了招,现在三人各自陷入了迷雾当中。 迷雾中有一点点红光逐渐亮起,丁前溪走近一看,原来是一盏盏大红灯笼,此时正随着山风,荡漾着。 小道士也看见了灯笼,不以为意,他掏出了去障符,准备好好会一会这只看起来有点道行的妖精,却发现这时候的庙门,已经在眼前了。 小道士一愣,原来还是个精通五行之法的妖精,既然已见庙门,当即便收回符纸,多用一张也是浪费嘛。 他推开庙门,想着用学到的哪个法门对付妖精,却发现庙中那原先对着李富平自称奴家的妖精就坐在桌子前静静的注视他。 她嘻嘻的笑了一声,“呦,还是个道士,道士公子这是干什么,想寻乐子哪有带着剑的?” 小道士并不接话,他打量了一下庙内环境,才发现破庙虽破,可里面却是异常整洁,床被铺褥,桌椅板凳一应俱全,活生生像极了佃户村过日子的村中人。 “公子,瞧你,想看奴家多看几眼又何妨,你盯着那床看个什么劲呢?” “真想戳妖的话,你那柄剑可着实短了些啊…”女子捂着嘴,轻笑。 好半天才品出其中的意思,山间这哪里是个妖精,明明是个鬼怪,小道士呵斥道:“呵,鬼怪都是不要脸皮的吗?” 哪知道这句话刚说完,那边的女子便悍然出手,有缕缕丝线直奔道士面门而来。 神仙打架自然不能靠江湖武夫的那套,练了许多年的剑,小道士的灵府内的气机虽说没多浑厚,但是应对这招肯定是绰绰有余的。 灵府的气机牵引着手中利剑,小道士轻轻的一横剑,迎面来的攻势就被瓦解消散,对面女子这招着实没使出多少本事,只是试探性的一击罢了。 小道士上山学道这么久,下山也除过几次鬼魅精怪,可从来没跟这般有道行的鬼怪交手过,一个大意,就察觉到一股热浪涌到身前,他急忙挥剑,这一剑带着他灵府的大半气机,才堪堪戳破那迎面来的火球,原来鬼怪之类的术法,大多只是诸如魅惑,幻境,阴火之类的。 这一火球看着声势浩大,其实压根威力全无。 小道士嘴上花花,其实也只是初入江湖,对付一般的阴魅尚可,如何对付这类的鬼怪虽说也有点经验,可那都是纸上谈兵,还没有实际对战过。 鬼怪怕阳,道士法术本来就至刚至烈,尤其是一身灵府气机,就是克制这些鬼怪的绝佳手段。 吃了一记暗亏的小道士,还在想,要是我师父那样的道士,只要轻轻一点,些许气机即可使她灰飞烟灭。 可自己终究只是刚刚除了三两只怨鬼的道士,还算不得人们口中称赞的——小神仙啊。 他还在在思索着如何制敌,对面的女子可不会给他这个机会,下一击到来的时候,他整个人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一般飞向庙前木门,竟是只出两剑,便已有败北的迹象。 小道士扶着木门站起来,只觉得分外恶心,哇的吐出了一口瘀血,生死关头他想起师父给大雪天给师娘捉鱼的场景,福灵心至,只想着师父是如何运转气机。 他丢开桃木剑,将灵府剩余的气机都牵引到小剑上,光亮的剑似欢呼的颤抖,小道士单手结印遥指对面,木剑尾划起亮光,带着破空音穿过那不知姓名的鬼怪女子。 这一切只发生在一瞬间。 既是山间鬼怪,哪里会有人体,女子似没有骨头样萎缩成一团,最后竟只剩下披着衣服的人皮而已。 这边挣脱了束缚的女子,慢慢的在人皮边显形,气息越发的强盛,没了人皮的束缚,这鬼气焰滔天。 她隔空对着小道士虚握手掌一点点上抬,道士的脚一点点的离开地面,他额头青筋直露,仿佛有无形的大手掐着脖子,表情痛苦。 身披大红嫁衣的女鬼,嘲讽道:“快求求我啊,说不定我发了善心饶了你们三个。” “呵,山脚那傻小子还在原地转圈,趴在屋外看热闹的姑娘,还不出来帮帮你这位同伴?” 李宁洛敢来山上凑这个热闹,自然不像一般女子那般,肯定也有其过人的本事,就像那晚她缀在丁前溪身后,却没被丁前溪发现那样。 能直接点明自己趴在门外看热闹的女鬼,道行肯定是比自己要高最少一个境界的…想到这里,走南闯北走江湖的李宁洛,也只有在心里直呼,有点厉害! 不过当下也由不得她太多思考对策,只见她不知道从哪里掏出的一把刀,抽刀便砍了上去。 按理说寻常刀剑压根伤不了阴物,毕竟阴物无形,只有魂体。 可这少女起先挥出一刀并未让那女鬼太过在意,直到刀尖快到触碰到自己的时候,才感觉到不对劲,这一刀如果不避退,可伤到自己。 李姓姑娘得意一笑,语气依旧像她平时说话那般轻松。 “不要小看我这把压胜刀哦!” 第二十五章,愿痴情不负 自知那刀有古怪,穿着红嫁衣的鬼怪根本不敢接近少女,这女鬼不知道在山间待了多少年,此时正耐心等待时机,准备一击致命。 侧面骚扰,却不主动近身。 打到最后,李宁洛的嘴角隐隐渗出血迹,脚下站立的青砖已然粉碎,姑娘浑身发抖,原来是有旧伤在身。 那女鬼见状,终于肯付出代价对付那把古怪长刀了,她身子前倾,伸出白皙的手掌捏在刀身之上,这把刀瞬间便从李宁洛手中脱手而出,斜斜插在一旁。 这女鬼看着已经焦黑的手指,不过是二十年道行而已,嗤笑一声,“小姑娘,我要是你,肯定想着法子先逃了再说,明知有伤在身,还顶着脖子送死?” 没了刀的李宁洛,此时就是一只待宰的羔羊,她大口喘着气,想要拉来架子再打一场,却被女鬼衣袖轻挥,扇倒在地。 女鬼做了一个寻常女子常做的动作,她将那缕散下的头发挽在耳朵后面,其实很好看的鬼怪开口便是冷冰冰的话语:“本来想从道士那里开始,想不到你自己送上门来,你用刀,他用剑,等下就让你们亲眼看着,自己的刀剑是如何一点点的戳进自己的心窝!” 丁前溪已然在雾里转悠了老半天,突然发现浓雾散了,他借着灯笼的光往山上走去,一片静悄悄的山林间,让他总感觉哪里不对。 来到庙门前,唯有一女子轻轻梳着发尾,轻轻哼唱着歌,这场景好不怪异。 “小哥哥,山间风好冷,你过来抱抱我好不好?” 虽然很想知道另外两个人跑哪里去了,可眼下坐在门前的女子显然是这山中最大的古怪。 在没解决她以前,别想着安稳了。 丁前溪虽然在此前杀了将军府一众护卫,也侥幸杀了两位修士,可并未真正跟之交手,此时遇到修行以后第一个具有道行的鬼怪,整个人十分谨慎,加上并未跟这种只在酒楼之地才能听闻到的鬼魅魍魉打过架,所以心中更加没谱,毕竟以往听说过的鬼怪之流,都有神秘莫测的本领。 这场架本来没必要打的,可少年转念一想,未必不是好事,自己想要报仇,那将会是场生死站,自己仅仅杀了几个普通人便沾沾自喜,便是由得自己走,又能在这条道路上走多远? 心念通达的少年,微弯身子握住剑柄,开始拔剑,双腿发力三两步,最后双腿一蹬,高高跃起,手中剑直直向那女子劈去,哼唱声戛然而止,一抹鲜红衣裳飘然而起,侧身而过,一味躲避的女子没有着急出手,反而不断地闪避。 丁前溪见这几击都是无用,便知道寻常剑法可杀人,却伤不了鬼,当下握剑,悄悄换了一口气,体内气机由窍穴内顺着经脉河流透过指间尖,蔓延在长剑之上,长剑得到气机韵染,此刻白芒毕现。 这一剑携带天地之力,直刺女鬼而去,试探出少年斤两的女鬼不再藏拙,她轻轻挥手,像是在扇一只苍蝇,丁前溪便感受到一阵风,紧紧将自己拍飞,长剑脱手而出,一片白芒骤起,疾驰而去的长剑与女子手掌碰在一起,白光炸开。 少年被拍飞之时下意识闭上了眼,再睁开时只听到那女子的讥笑,“看不出来,还是位剑修,你这剑比那小道士强上一点,可也就是那么一点点嘛。” “可惜啊,刚成为那那无数人都羡慕的剑修,练上那令人艳羡的驭剑术,要是碰到一般孤魂野鬼,还真就让你逞了威风…” 相当自负的女鬼静静的站在那儿,等了很久的人儿没能来,却等到了几个不知死活的小家伙,自己不着急杀他们,实在是这些年太无聊了… 此时的女鬼平息所有暴戾的情绪,更像是一位痴情女子,她嘴角弯弯,有些自嘲道:“等一个人,真的很无聊的…” 无聊就只好找点事做了,只见她勾勾手,一口宝刀,跟一柄桃木剑皆是齐齐飞起,屋内躺在地上的二人被刀剑齐齐抵住心口,微凉的刺痛感已经传来,这个时候二人除了闭目等死,还能如何? 女子鬼物巧笑连连,她看着丁前溪,戏谑道:“喂,小子,拿你的命,换那位姑娘的命,你干不干?” 撞碎门板躺在屋内的少年,早已经发现躺在地上此时被刀剑尖逼近心口的二人。 丁前溪沉默着,这种沉默在女子看来更像是一种答案。 女子突然意兴阑珊,她盯着三人看了好一会儿,问道:“我说,其实我只杀过一个男人,你们信吗?” 挥手,大红嫁衣袖角飘摇,刀剑落在地上,女子的手开始变的有些透明,有某些碎片开始从她的身上脱落,一点点的。 “信不信都无所谓啦,反正我也快死了。” 吸取男人精魄仅仅为了将形体维持到今天而已,要不是当年见过那般惊艳绝绝的男人,其实她早就死了,走投无路之地得那男人相救,那是一个无以相报,以身相许的故事。 那个男人走之前,说过,不出三年,必定衣锦还乡,红袍加身娶她回家。 可等了三年又三年,最后等来一个他已婚娶多年的消息。 又等来一个英雄救美只为一亲芳泽的戏码。 她不信他如此狠心,可事实就是如此,这间破庙当年还很辉煌,两人于此洞了房。 也不怪女子如此怨恨,那是因为撞在香炉上自杀后,身子还被人捡了去做那秽-房。 女鬼看向李宁洛,凄惨出声:“同为女子,讲出这种事情,只怕你笑话。”说完这句话她望了眼场中仅有的两个男人,说出了让他俩此时不觉得尴尬,反而只觉得有些难受的话。 “男人其实没一个好东西的。” 说完这句话,女子身上飘散的东西更多,落在地上便成了灰,一缕缕的。 她好奇着问李宁洛,语气有一丝希翼,“那山间的大红灯笼,其实都只是幻术罢了,我这身大红衣裳姑娘看可还得体?庙间布置可还妥帖,小女子想了好些日子,只能想出如果当时不曾私奔,柳郎亦是明媒正娶,那幅场景应该会比现在好上很多很多吧…” 面容越发飘忽的女鬼盈盈一拜,忽然笑容满面,怨气也开始消散,已知今日必死,多年的心事如今全部一股脑的说了出来,恨意反而减轻了。 到最后鬼之将死,想的最多的反而是刚认识柳郎时那份甜蜜跟期许。 最后她面带期许朝着那小道士说道:“算了,不想等了,请道长送我最后一程吧。” 转身下山的三人脑海里还回想着身披大红嫁衣的女鬼最后泪流满面,她自顾自的喃喃道,“好像还忘了顶红盖头。” “不过没关系啦。” 第二十六章,山楂树 离开佃户村头,返回到镇子上。 三人一行少有言语。 叫嚣着要斩妖除魔的李宁洛,明显得情绪低落,回到镇上的小姑娘,变戏法般将刀不知道藏哪里去了,小道士摆弄着一把桃木剑,不知道什么心思。 做为一个刚刚入门便使得了驭剑术的小剑修,差点真的以为自己是那不自知的天才,除却那次对战江湖武夫大胜之外,这次是他学剑以来第一次对战同样是修道有成的鬼物,结果自然是惨败,元气窍穴内十二停的逆行蓄流远远不足以施展出那威力巨大的御剑术。 好像除了使用御剑术,不然自己谁也打不过? 对待这种成了气派的鬼怪,只有一击的御剑术其实也不见得有多大的效果,谁会直挺挺的站在那儿给你戳? 御剑,讲究的就是一个兵行诡道,打的就是一个出其不意,丁前溪终究是刚刚处在人在御剑这个层次,而不是更高一层的剑在御人,更不要提那剑修的最高境界,人剑合一了。 境界太低是一方面,对剑的掌控又是一方面,目盲道人毕竟只学了那一剑的风流,算是一个半路出家的剑修,只将好友那点东西一股脑塞进丁前溪的脑海中,像一个稚童吃了一大碗饭,此时全堆积在肚子里,动也不能动… 所以才有了临死前必须要少年去幕北山的要求,毕竟用剑的行家,全在那了。 一块美玉需雕琢,没有经过雕琢的美玉,也只是块玉而已。 小道士回到镇上,对他来说受伤其实是次要的,主要是心性受到了影响,整天想着下山除妖的少年,再经历了这次除妖之行以后,才明白其实妖魔鬼怪也好,也不全是坏的,它们已经很努力的学习如何做个好人了。 想了很多,想了很久的小道士有些明白了自家师傅为何只想着陪着师娘,去后山摘山楂了。 那座山廖廖四人,自己,师傅师娘,跟他们的女儿,整座山的风景只有自己看够了,师傅总说再等等,总有他下山的时候,这次自己耐不住性子偷偷跑下山,差点没把命交代了。 唉声叹气的小道士想着,回去以后师傅倒是不会说些什么,但肯定要挨师娘揪耳朵,还有那个小姑娘,肯定会老气横秋地教训自己… 那个姑娘啊,她眼神温柔。 小道士跟另外二人道别,颇为失落得走在路上,他低着头,自然是没看到天空中此时有个黑点,正疾驰而来,慢慢变成一个身影,原来是一个出门在外终于舍得穿一件新衣裳的中年道士。 他御剑而来,一副事态紧急的样子,贴近小道士的时候才转了个圈急停在他的面前。 小道士愣了愣,看清那个人脸以后惊喜道:“师傅…你怎么下山啦。” 中年道人先是对着自己的闭门弟子笑了笑,忽然有想起些什么,将这在某些方面让自己特别得意的大弟子提溜到悬停的剑身上,剑尖直指一个方向,倏地升高,疾驰而去,道士从怀里掏出了两盒胭脂,鼓囊的怀里其实还有一大壶酒,他语速有些快:“你师娘的枕头低下,我拿了些银两买酒去了,等下这两盒胭脂,一盒给师娘,一盒给我那闺女,记住,是李氏最新限量款,价格自然是高上不少…等下你这般,等她俩用上了以后,你自然得想些好词夸夸,不然的话,让她俩发现这仅仅是盒普通胭脂…下个月咱俩都别想喝酒了!切记!” 小道士一看样子,就知道不是跟自家师傅第一次打她二人的马虎眼了,神色安稳,颇有经验的样子,“师傅,且安心!我晓得…” 一座长满山楂的山上,有座老旧的道观,一大一小两位女子在摘山楂。这儿的道观离市井街坊太远,没什么上香的客人,也就没有滚滚香火钱,所以道观前面那座大鼎,荒废了很多年都落满了尘土,后来干脆被多填些土种上了时令蔬菜,道观后面有几大水缸,其中有几缸是空着的,这几口是等到冬天用来腌萝卜干,还有酸白菜的,再往后去,便是大堂一座,里面供奉的神像因为没钱修缮,整个金身斑驳,掉漆线无数,只能勉强看清口鼻了,但是香火却未曾断过。 从侧堂往后山去,漫山的山楂树林间,仅有三五颗桃树,实在显得格格不入,本来道观里是有五人的,后来死了一个老道士,那株桃树却未曾死去,反而枝繁叶茂。 这棵最大最老的蟠桃树,自然肩负起一个重要的职责,它是观中桃木剑的原料。 数十年年观中修道之人太多,一把桃木剑难求,后来观中便定下了每位新弟子入门,便在山上种下一颗桃树,道消一人,便砍去一颗老死桃树,这座如今满是山楂的山,在以前每年三月份的时候,其实是开满了桃花,而不是在十月份长满了山楂球。 新入门弟子第一件事要做的其实不是修道,而是做一把令自己满意的桃木剑。 做桃木剑一般会选择蟠桃木作为原材料。桃木的质地好,结疤少,做出的桃木剑平滑干净,要求树龄在十年到二十年树龄之间,而且木头越湿越好,因为湿的桃木不容易干裂,这便是修行道路上的第一次考验,眼力。 再就便是开料,先用锯把枝杈和开裂的部分去掉,再把木料锯成一块木板,弯曲的树干就从弯曲处锯开,取中间直的部分。木板一定要笔直,这样做出来的桃木剑,才显得锋芒毕露,木板锯好后要用清水浸泡,浸泡时,水的高度只要没过木板即可,浸泡世间在十五天左右,为了防止木板开裂,在浸泡后要将木板进行开水煮烫,水要没过木板,在木板上压上几块大石头,以免木板会漂上来。 随后才是制作剑身,开尖刃,做好的桃木剑还需放置一月有余,最后才是开光祈福。 这样繁琐冗长的步骤考验的便是心性,要知道修道百年间,枯坐是常有的事,如今兵家横行天下,战乱不断,除却龙虎山一向亲近于皇室,看着那份黄胄运气得以壮大,其余道观皆香火渐微,几近于无了。 很少有人愿意花上两个月的时间,来做一把很大可能陪伴自己一生的驱邪斩魔伏妖之剑。 小道士张陵,自然也没有做这把剑,不是说他心性不行,也不是资质不够,而是从下便在山上长大的孩子,早早便被老道士传下自己那柄桃木剑了。 这一脉如果没什么意外的话,小道士真的就是最后的传承了。 跟小道士从小一起长大的那个姑娘,就要自由上很多,同等年纪的少女自然要比少年长的更快,虽不修道的女孩,一手疯魔剑法,自然能打地满树桃花叶落,没有谁愿意为此苛责她,道观都落到如此地步啦,还能怎么样呢? 摘山楂正开心的妇人,没由来的跺跺脚,原来是一大一小两个身形远远地从天边落下,“吕梁尘,吕大真人,你师傅教你学道法是用来干嘛的?你倒好,天天惦记着我那几两可怜巴巴的碎银子,这个月的火香钱再扣下,家里便真是一贫如洗了!” “哎呦,下山便下山,还穿着新衣裳,怎地,我说家里的银子怎么用的如此之快,原来山下还藏了老相好?” 只见那个除了下山买酒,便是呆在山上捣鼓着周易八卦的中年道人,从剑上跳下来,桃木剑瞬间化作一抹流光,钉在道观的檐角上,他接过妇人手中的一筐山楂,赔笑道:“夫人此言差矣,我下山接小家伙一程,下山前边吩咐他回来时要给你带些礼物,这不嫌他一个人走的太慢,夫人要等上好久…” 给小道士使了个眼色,后者心领神悟,变戏法似得掏出一盒胭脂,直奔师娘的面前,双手呈上,“师娘,我下山后给您带了李氏新出的胭脂,等下让师傅给您涂上,这个色号肯定最配您的气色。” 姿色其实中等的妇人一见胭脂,便暂且忘了很多事情,比如小家伙偷跑下山,自家男人怎么跟小家伙一起回来,当下轻哼一声,接过胭脂盒子,往偏房去了。 一声娇喝传来:“好呀张小道士,果然眼中只有师娘,没有我这个师姐了…” 小道士故意板着脸,可一张脸渐渐挎成了笑容,忍不住又掏出一盒胭脂,“师姐,这里呢。” 本来叉着腰的姑娘顿时跑过来,一把抢过那盒胭脂,一边把玩着,一边清淡开口:“下山以后可曾受人欺负啊?” 小道士顿时眉开眼笑:“哪能啊?得亏师姐你的疯魔剑法,行走江湖好用的很啊!” 小姑娘露齿而笑,显得很是开心。 两人没说几句话,师娘便从偏房里迈着碎步走了出来,脸上一片胭脂红,却是涂得多了些。 小道士正想着如何用些新词来夸赞那其实有些过分红扑的“绝世容颜”,哪里想到师傅快步上前,握住师娘的手,温柔地说了那句不知道从哪里学到的诗句。 “桃花总与春争风,霎红林一片,此间风景甚好,可都不如…夫人好看。” 小道士转过身去,看着同样偷偷转过身的姑娘,他偷偷瞥了一眼她,心跳的有些快,姑娘长的有些快,此时亭亭玉立的样子,莫名地也有些好看。 比姑娘矮上一头的小小身影,只是呆呆地望着,他努力别过头,看的是山楂树,脑海里想的却是姑娘微微颤抖的睫毛,此时山楂树上,红通通一片,有清脆的鸣叫声传来。 林间有只秀色可参的蝉。 第二十七章,再相逢 小道士告别独自上路以后,丁前溪和李宁洛刚刚驾马出了小镇,眼尖的少女便看见一个人出现在视野尽头的小桥上。 他倚在栏杆上两只胳膊抱在一起,不知等了多久,终于看见远处那马车慢吞吞地驶出镇子。 身材不算高大,体型也偏瘦的男人眯着的双眼微微睁开,他的腰间挂着一个玉佩,跟一个葫芦,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整个人显得有些沧桑的脸上,有些莫名其妙的笑意,马车走的近了,男人移了一步,站在桥中间,有股一夫当关的气势。 男人不说话,只是看着充当马夫姑娘边上坐着的丁前溪。 少年跟少女此时的关系明显亲近了许多,丁前溪已经出了车厢,屁股贴着姑娘不远处坐在另一边。 一路上说的话也多了些,在李宁洛看见那男人的时候,少年自然也看到了,行走江湖遇到这种拦路之人,多半不是什么好事情。 姑娘想翻身下车,却被丁前溪扯住胳膊,阻拦了下,自己则是跳下马车朝着那拦路之人走去,两人相隔五六步的时候,男人快步走了上来,抱着的胳膊伸展开来,将丁前溪搂了个结实,然后便松开,有发自内心的开心。 “你就是丁前溪吧?你好,我叫陈三秋,陈年往事的陈。” 男人的眼睛从少年背后的长剑上一瞥而过,温声道:“我想摸摸你身后的剑可以吗?” 丁前溪有些警惕,任谁也不希望自己的配剑出现在他人的手上,虽然只是刚刚接触剑之一道,可他能感觉到…男人身上那股很熟悉的味道,自己更加没法拒绝这种简单的要求,因为说了拒绝,可能会死。 因为从男人身上传来针刺那般锋芒,像极了十二停心法里那颇为折磨人的剑元。 好在自己点头后,男人才开始触碰自己身后的剑,他先是看了看剑柄,那里有个小小的刻字,王。 随后顺着剑鞘一路往下,最后并指点在剑身某处,从来没有任何异样的“不平”开始低鸣,剑身带着剑鞘不住颤抖,直到男人说了一句:“师弟,好久不见。” 长剑瞬间出鞘,化作一抹流光乘游天地间,像是故友相逢,像是百年再遇,雀跃的长剑随着男人不断摆动的手腕上下左右止不住的翻飞,带着呼啸声,破空。 男人看着这一幕良久无言,少年那时练剑很苦,胳膊腿全身肿胀无比,甚至在瀑布下一次次地跌落水底,摔的浑身淤青,也曾抱怨,也曾想要卷起铺盖偷偷跑回家,可这把剑的主人却一次次拉着自己,一次次在山崖下摔得比自己还要惨,咧嘴笑得开心,那是一张明明比哭还要难看的笑脸。 就是这人一路扶摇直上,看到了一丝最高处的风景,虽然身死,虽然…有憾,可如今却有了能握起这把剑的人,这个小子他呆呆地,很像师弟你嘛! 忍不住流泪的男人抓住丁前溪的手,细心的教他挽了一个剑指,温柔说道:“小子,看好,剑是这么用的!” 那剑咻的前掠,男人剑指变双指并拢,挽了一个剑花,“不平”剑跟着变换轨迹,男人接着下压了手腕,说了声,“去”。长剑入水,顿时河面分成了两道,河水皆抬起,成一道水墙,河床上几只爬行的螃蟹瞬间被分成两半,还有不断随着水流掉落在岸边的鱼。 偷偷抹去眼泪的男人,松开丁前溪的手,长剑瞬间回掠,贴着丁前溪的头皮,稳稳插回剑鞘,巨大的冲击力不由地让少年一个酿跄。 男人拍了拍手,仿佛使出这一剑也只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又拍了拍还在震惊中的少年,说了一句很没高人风范的话。 “岸边的鱼要记得捡起来,我们今天吃鱼。” 哪怕是丁前溪对待这凭空出现的中年汉子犹有疑问,这个时候见识了这手御剑术,也只能把所有问题咽在肚子里。 很不自觉的占据了车厢的陈三秋,望着重新坐回马车上的丁前溪,掏出了腰间的酒葫芦,先是朝着少女点点头,随后便将葫芦扔给少年,出声道:“从今天开始,先学着喝酒,剑…就先不要练了,真不知道谁教的你那蹩脚剑法,那一剑,可不是你那样用的…” “对了,你还可以叫我…师伯。” 丁前溪接过酒葫芦,打开,一股子浓烈的辛辣味扑鼻而来,浅尝了一口便…醉倒在马车上,软软地靠在李宁洛背上。 少女一直没有说话,此时闻到那种酒味,小小年纪不知道喝了多少种酒的她,已经被勾起了腹中馋虫,此时小心开口道:“师伯…我可以尝一点吗?” 陈三秋笑眯眯看着她,玩笑道:“师伯?难不成你是这小子的媳妇?” 少女有些不好意思,又有些肯定道:“回师伯的话,我…暂时还不是,不过我会努力的!” 男人听到这句话,看了看已经躺在少女腿上呼呼大睡的少年,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对这个显得大方无比的姑娘好感十足,忍不住打趣道:“他啊,已经有媳妇了哦…” 瞬间变了脸色的少女,此时脸色有些难看,心中简直比那没好透的内伤还难受。 她嘴角动了动,本来轻触丁前溪脸颊的手也顿在了半空。 陈三秋哈哈大笑,极为开心:“他媳妇啊,已经死了…小姑娘不害羞,加把劲他就是你的了,本剑…客,很看好你。” 听到这句话的少女敢紧打开酒葫芦,狠狠喝了一大口,这酒入肠,辛辣却直入肺腑,一片火辣,一直没好的内伤,此时竟然有痊愈的迹象。 李宁洛不由得多饮了两口,也仅仅是多饮了两口而已,便同丁前溪一同醉倒在一起。 留下略显无奈的男人。 … … 北魏,洛城。 当李宁洛向少年介绍自己的时候,习惯性的提出了那个洛城的名字,丁前溪虽然没听过这个地方名字,那时候也只是以为自己孤陋寡闻而已,万万想到,这是一座在北魏境内跟燕国隔着江相望的城镇。 洛城最出名的便是什么? 马,数不尽的好马。 也难怪少女只需看上马匹一眼,便知道优劣,甚至能滔滔不绝点评上一段。 难怪那匹在丁前溪手上丝毫不听话的马,能有那番乖巧的表现。 草原上最不缺的方法便是如何训马,连草原上那种烈马都愿意屈服在少女手中,一头南方的养马,更是惧怕那种训马人独有的气息。 少女偷偷顺着以往向南方偷卖劣马的边境道路一直奔到燕国最南方,本来是想领略一眼燕国的风土人情,其实燕国这么大,常常有北魏的人混进来,那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那是普通人,可少女的身份是什么?洛城马帮,同样是洛城城主的闺女。 消息从北魏一个不出名的小家族传出,那群人一直忍到少女远离北魏,直到赵国旧地才动手。 为了摆脱某些追杀,少女只好出其不意顺着燕国东边往洛城返回,自己出行的某些消息已然走露,肯定是不能再顺着西边原路返回了。 卖马这种事情,在北魏,触犯了太多人的利益,有利益就有纷争,有纷争就会死人。 所以这次主持卖马得一行三十多人,除却送自己绕了个大圈往东面来的一个叔叔,其余的全死了,南方被燕吞并的赵国余孽,这些年来一直暗中招兵买马,安份的很,可没想到这次,不知从哪里得到的洛城城主闺女也在此行,便一不做二不休想劫持那姑娘干票大的。 唯一活着的叔叔力竭而亡,带着面纱的李宁洛想趁着牛角城月夕节人扎堆的时候做一回那劫富济贫的壮举,好充满自己已经瘪下去的钱囊。 没想到被丁前溪那一拳引住了心神… 刚刚开窍的少女明显感觉到那一拳所汇聚的元气,月黑风高下少年狠厉的出手,占据了少女所有心神。 这世上的修行者很少见的,不同于某些志异精怪记载的那些,修行者遍地走,练剑者满天飞的时代,一个宗门也好,一个城镇也罢,更多的只是普通人。 稍微厉害些的江湖人。 最后才是那山上人。 走上了修行道路,更加难上加难,如今这个世道,兵家盛行其道,儒家势微,道家更是龙虎山一家独大,至于天才剑修…百十年才出那么廖廖几个。 所以才有了历口小镇气运造就的那么十几个具有修行资质的男女,惹得几乎全江湖的宗门过来争抢。 这百年来更是形成了一种怪像,抢到的修行者多少成了评定一家宗门实力的标准,毕竟谁往上宗交的人越多,获得的资源便越多,就算是不能靠着这些资源成功开窍,让自身走上修行道路,可门派内那些小辈,或是自己的子孙,受益无穷。 庞大的资源,堆也得堆出一名很厉害的修士出来,比如那隐元阁,做为江湖中最为神秘的帮派,没有人知道它存在了多少年,也没有人知道,它到底掌握了多少资源,号称无所不能的隐元阁,也只是堆出了一个踏入七境的姑娘而已。 兵家纯练体魄,不练神魂,只讲究一个战场厮杀,世人常道,做那山上人太难,不如入那兵家客,人间的荣华富贵,都有机会拼一拼,可那修炼啊,多么虚无缥缈的东西,实在是太难了,这也就是正逢乱世,兵家独行的原因之一。 兵家武夫,横练肉体,至高处纯以体魄也可杀得下三品修士! 洛城城主府。 面容刚毅的城主李明居,一席短袍至腰间,北魏男人的穿着跟大燕国多有不同,常以短衫居多,多半是为了方便驾马的需求,此地穿着长衫的,一看就是文人才子,不需要整天跟马打交道的墨客。 此时有一位管事正抱拳低头躬身在城主李明居身前,北方一片秋高气爽的天气,却让这位管事后背汗滴。 “小姐的行踪可有消息了?”听到台上之人沉声发问,管家更为紧张,腿脚一软跪倒在地,颤声道:“回老爷,探子回报,小姐在大燕东边一处小城内失去了踪迹…随后再无任何消息传来。” 李明居沉默半晌,他缓缓坐在案桌旁,看着上面那张刚递进来的纸条,脸色阴沉。 城主此时的愤怒必将有人承受。 一张铁做的令牌在年老的管事面前跳动,随后一道不带有任何情绪地声音传来:“持我令,调城府军入城,灭刘家全族。” 第二十八章,我就是世间最锋利的剑 一场秋雨一场凉。 丁前溪在一抹透凉风中醒来,充当马夫的绝世剑客陈三秋,此时嘴里含着一根狗尾巴草,察觉到车厢里少年起身的动作,将腰间的酒葫芦解下来递过去,语气含糊道:“喝一点暖身子就好,天很凉了。” 男人只是背对着他,对于这场莫名其妙的相逢,觉得有必要解释些什么,“其实我已经在江湖上游历了十年,就是为了找你身后那把剑,这十年间我跑遍了大燕,甚至去了北魏,看了无数柄剑,都没有他的气息。” “直到这柄剑在广陵冒头,牵引了共计一千三百六十剑杀那个带着斗笠一个劲得瑟的男人?才让我在附近察觉到一丝气息,这才赶到你身边。” “那道人教你练剑驭剑,大体的法子是没错,可太过刚烈,你这具身体真的很奇怪,先是有人以秘法强开任督二脉,直接贯通你的天门气海。”这位神秘剑客指了指自己的头,接着说,“就是这儿,一般修道之人是从肚脐之下的丹田开始存养元气,剑修则不同,第一窍是开天门海,可你这里不知道是哪位白痴干的事情,如此直接的手法竟然没能让你也变成一个白痴?” “那道人更有意思,明知自己用出那一剑以后必死,舍去一身六境道家紫气为你强开身体一十二处窍穴,可没凑巧,跟一般修行人不同,剑修其实是窍穴十六个…” 看着先是沉默后是震惊,再复归沉默的少年,男人笑嘻嘻道:“现在知道你这样都没死,该是走了多大的狗屎运了吧?” “人情易欠不易还,何况他已经死了,把那份人情用在练剑上吧,说不定一个不小心,你会变得很厉害呢?” 丁前溪问道:“所以你到底是谁?” 男人停下马车,扯下嘴里含着的狗尾巴草,缓缓转过身,神色认真道:“你不觉得我是这世上最锋利的剑吗?” 狗尾巴草瞬间挺直,他以手捻草尾,轻轻一弹,整个草根瞬间没入车厢木板内,只留一个随风而动的草尾巴在外。 男人直起腰杆,收敛起所有笑容,嘴角讥讽道:“先不管以后你会不会变得很厉害,当下的你,凭什么握那把剑?” 凌厉的剑意直刺少年而去,五脏六腑皆是被勾动的剑元,丁前溪早已经疼的不能握剑,满头渗出密密麻麻的汗水。 男人看到此景,眼神更加玩味,像是捕到了猎物,却不着急杀死的蛇,一口毒牙正深深地嵌在少年的脖颈里,“一个陌生人偶尔显露出的一份善意,就让你视如珍宝,以至于放下所有戒心,丝毫不防备?” 丁前溪努力地眨眨眼,汗水顺着眼皮流进眼睛里,又干又涩,他努力端坐身躯,死死盯着那个男人,问道:“你到底想要什么?” 陈三秋没有回答他的话,反而问道:“是不是感觉自己要死了?尤其是心口,随时都要炸开?” 丁前溪在这一刻其实感觉很无力,那是一种憋屈,怎么是个人都能在自己身上踩一脚? 自己不过想要好好活着,然后为了某个目标努力着,实在办不到的话,爹娘应该也不会怪罪自己,毕竟那是他们都抵挡不了的人… 陈三秋重新扬起笑眯眯的眼神,:“怎么?还要做那个胆小无能的丁前溪?遇见我这样的人便心怀死意?连争一争都不敢?这样的你,便更配不上这把剑了,且先不说配不配这把剑,你先想想…配做你娘的儿子吗?” 车厢里的少女睡得正香,不自觉皱了皱眉头。 这个男人言语扎心,望着少年,高高的个子却藏着一颗懦弱的心,这样的心怎能在剑道上争锋,怎能御这把比仙剑还风流的王字剑? 丁前溪嘴唇颤抖,颤声问道:“如果你是想要这把剑,我给你,你想杀我,也可以,能不能放过她?” 陈三秋铁着脸不说话。 他是真的生气了。 丁前溪在决定出这趟远门之前,其实也多有犹豫,五岁那年父王母后死在了归途上,记忆中救了自己还传授了心法的白发书生也莫名其妙死在了江湖斗争上,后来娶了小锦儿,眼看着她死在了自己的怀里,因为自己,连累了那一家人,可没有人怪罪过自己,因为他们都死了… 陈三秋抓住少年此时已经有些瘫软的身体,将他瞬间甩出车厢,随后更以气机莫名的拳头直击丁前溪的心口,将少年远远地击飞,随后以并指连点四处隐秘窍穴,那是剑修修为之根本,男人动作之快如风雪,停手,看着少年落地。 再招手,那柄剑此时就悬浮在丁前溪的手边上,瘫软如泥的少年,终于肯握住剑,泥人尚有三分火气,心有死意地少年喃喃道:“你们都要我死,我凭什么就得死?” 他手持着剑,想开双臂发出了一声二十年来从未有过的怒吼,枯木尤可向死而生,少年亦是向阳起,“去你-娘的狗屁话,我配不配做她的儿子,关你卵事!” 这一刻的少年终于变得狠劲十足,他抹抹脸,一脚后撤,博杀式起手! 这一剑将以自毁全身经脉,全部窍穴为代价,反正要死,浑身充满悲壮的之意的少年开始奔跑。 死就死吧,随便吧,不想了,不管了。 一剑刺出,如大雪崩山,二境修为皆为水,全身经脉寸断,一十二处窍穴瞬间粉碎,汹涌涌入那柄剑,一点寒芒出现,随后白芒一片,气机纷乱汹涌,于两人之间爆开。 熟睡的李宁洛终于被惊醒,她紧紧握住倾倒的车厢,正看到无力跌在地上不知生死的丁前溪。 少年此刻体内如同熔炉,断掉的气府经脉正以一种神异方式开阔,与碎掉的窍穴不断交融,他整个人变成了一片湖。 丁前溪只觉得躺在一片暖洋洋的大湖里,不断下沉,下沉…身体开始慢慢飘起来,天地间有元气如风,化作温柔的臂膀,将他紧紧地拥在怀里。 原来这就是要死的感觉吗?魂归故里。 他努力睁开眼皮,想看一眼自己的故乡,没曾想却看到一张已经散去所有杀意,只余温柔的脸。 那人轻轻捋起自己的头发,只是笑着看着自己,温声道:“丁前溪,以后不要做傻事了,天底下很多事情想做,那也得活着才行。” “你不会死的,一十六处窍穴在你体内已融会贯通,从此不再受限于经脉大小,只是你这二境修为,没了。” 行为古怪的男人看着茫然不解的丁前溪,仿佛想到了以往的很多事情,他拍了拍少年的脑袋,抬头望着天空,眼神忧伤,低语道:“丁前溪,快快长大,这个人间啊,要变了…” 不过他只是低沉一瞬,这一瞬都让丁前溪感觉听错了,男人复而又换个了语气,颇为轻松道:“当年我师傅你师祖助我入这关,可没少拿剑刺我,比拳头还大的窟窿,你见过吗?我都以为,自己遇上了杀人不眨眼的魔头,真的要死了…” 陈三秋捂着嘴巴咳嗽了一下,悄悄握起拳头藏在了身后,很多年没受过伤了,剑修为什么如此难入门?很多人都永远被这道关卡在门外,那些资质不足最后留下一条命的,此时再也看不到那剑道巅峰了。 “剑修本来就该是这个样子,不是修士体内星罗水网密布,而是大江大河涛涛,你身体如今,应该也有片湖吧?挺过了这关,才配称为剑修,才可以出剑无数…” 最后男人将那柄完好无缺的,剑柄刻有“王”字的脸亲手交给少年,语气虽有惋惜,可仍然坚定道:“它是你的了。” 李宁洛这个时候才敢走近二人,她怯生生地开口道:“师伯…还是师伯吗?” 颇为宽慰的陈三秋朗声大笑,不在故弄玄虚,“当然是了。” “不怪我把他伤成这个样子吧?” “哪有,师伯又不是真的想杀他,我感受得到。” “咦?”这下轮到男人好奇了,莫非是什么不世之才?自己这趟出门,丢了一把剑,捡到两个宝? 他将手指轻轻搭在少女手腕上,尺寸关轻轻跳动,随后以一抹剑气小心围绕其经脉流转,探查了好一会,终于得出了结论,只是个刚开窍的小家伙而已。 “资质…”李宁洛打断了乱认师伯的话,有些不好意思,“师伯,这跟资质没有关系的…而是…我本来就是一个术灵者。” 术灵者,通俗来讲就是共情,能隐约察觉一个人内心所想,经常能看到旁人所不能察觉的东西。 少女此时张开手,默默掐了一道决,那把压胜刀凭空出现在她的手中,“家父耗费无数心血,才求得这柄压声刀,跟一枚小巧芥子,储物无形,术灵者经常能看到奇奇怪怪的东西,这把压胜刀对它们有极其大的威慑力,不然夜晚我肯定是出不了门的…” 见多识广的陈三秋也忍不住啧啧称奇,赶快让那少女收了去,并且嘱咐以后万万不可轻易拿出来,少女只道:“你可是我们的师伯啊…当然要给你看看啦。” 少女一脸轻松,说完还瞥瞥丁前溪,只是好奇道:“师伯你对这把剑明明有很多种想法…你明明很喜欢它啊,可没有一种想法是那将剑占为己有的,这是为什么呢?” 将手负在身后的陈三秋,想起某个跟屁虫曾经说过的那句特别不要脸的话,虽然很不要脸,可那句话听起来,真的很显风度啊! 怪不得师妹唯独对他如此痴迷。 男人想了想,故意拉长语气,模仿着那个家伙的口气,说道:“剑?何须用剑?” “我就是这世间最锋利的剑!” 李宁洛双眼如星星般闪烁,忍不住“哇”了一声。 虽然不是来自自家师妹的崇拜,可这种感觉依然让这位至今仍孤身一人的男人觉得: 莫名舒坦! 第二十九章,剑术有多高? 三人一同上路。 李宁洛默默握起缰绳开始驾车。 车厢里两个人各自占了一角,面色苍白的丁前溪将剑放在膝盖上,见识过面前这位师伯一剑开起河波澜的壮举,才知道并非是剑不利,而是用剑的人不行,当下面对着师伯,也不敢随意将剑放在地上,以防从男人口中再蹦出来什么奇怪的道理。 好比说不准自己练剑,便真的不准自己练剑。 身体带着内伤的丁前溪盘坐下来,便下意识地想要运转心法,此刻体内虽然有片湖,可那是干涸的湖,一丝水气也无。 心意刚起便被腾空丢过来的一只酒壶打断,紧接着便是陈三秋的声音传来:“说了让你暂且不要练剑,那肯定是有我的道理,来,先喝两口酒,能不醉咱再说。” 两口不醉?才怪!所以丁前溪醉了,好在醒来以后便惊奇的发现身上的内伤不算疼痛了,精神也好上了许多。 丁前溪的膝盖上本来是放着剑的,醒来后发现上面又堆放着十几本没有名字的书籍,看书页样式,很陈旧,而且有些地方略有破损,他略微翻了下,发现皆是些江湖剑客所著的剑招,心得等。 陈三秋此时正在驾车,马车里李宁洛正好奇着翻开着那些书,看得正是入迷之时,被丁前溪醒来的动静打断,她转头向外喊道:“师伯,他醒啦!” 陈三秋没回头,驾车不停,中气十足的吩咐道:“小子,先将这些书看上三五遍。” 他等了一会没听见车厢里回应,没好气道:“怎么,有疑问?舍弃上乘剑术不学,非要你看这些江湖中的剑招?” “哪里有天生就存在的上乘剑术?还不是千百年来剑道前辈一点点推进的结果,要知道剑这种东西,想要与它熟悉,就要知道它是什么,它从哪里来,一横一竖皆有动机,早就说那道人教剑的法子不对,早早便让你见识了剑道风景,可你仔细想想,你现在体内空空如也,让你再去用剑,除了紧紧握住它,你还能做些什么?”虽然没有将道人教剑的法子批评的一无是处,可语气也十分严厉。 他转过头看着李宁洛,语气转变道:“还不如一个小丫头!” 李宁洛笑着道:“师伯,您为什么自称师伯呢?这小子我看还不错嘛,徒弟还是自家的好,让他给您磕三个头,从此不就是一家人了嘛!” 陈三秋撇了撇嘴,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吩咐丁前溪,从今天开始,每天单臂持剑,先端上半个时辰,剑不能动,自然臂也不能动,否则就要重新开始计时。 末了还警告小丫头,认真监督不许放水,李宁洛摊摊手,吐了吐舌头。 霎是可爱。 接下来便是每日持剑以后,便读书,读完书后便喝酒,久而久之,那葫芦酒没见少,丁前溪却是越来越能喝,连带着小姑娘的酒量都翻了一番。 李宁洛喝酒从一开始的两口,到如今的四口,一股气还能闷上一大口,才倒头便睡。 练剑枯燥,丁前溪早就体会到的,只是那会儿好歹还有内功心法支撑,也不算多难,如今却是纯以凡人身躯,横练江湖剑法。 持剑不抖以后,陈三秋又吩咐下来,横剑,挥剑,竖劈,后掠,每天一样,筋疲力尽为止。 无聊的李宁洛也跟着练了起来,眼看着少女都能咬牙坚持,丁前溪更加卖力,每一下挥得都无比认真。 这引起了陈三秋的注意,本来以为这丫头就是图个新鲜,练上几天也就放弃了,可她并没有,每日作息与丁前溪一般,晨醒时下车将那把压胜刀唤出来,以刀做剑,卖力挥动,动作一板一眼,极为认真。 这让男人极为好奇,小丫头在练剑上表现出来的不仅是天赋,还有相当扎实的功底,莫非这丫头家中是用刀的好手?要知道这简单四式并不是故意刁难二人,只是世间剑道千种,有人化简为繁,剑术耍的眼花缭乱,可最后发现,杀人却不咋滴,有人去繁求简,却发现省力不少,且杀人如切菜。 简单利索。 学剑这种东西,才不是为了在姑娘面前耍几招引来叫好。 而练剑基础是是什么?先握剑,握剑不稳,对敌之时,除了死路一条便没有什么其它的选择。 丁前溪练剑挥汗如雨,最后干脆脱去上衣,少女不能如此,可也卷起袖子,动作不停。 两人练剑许久,已能做到动作如出一辙,脸色一样黝黑的二人,偶尔看向对方,展颜一笑后,露出两口大白牙。 特有趣。 终于在冬至那一天,两人齐齐挥剑四千,惊起一片寒霜。 剑势起矣。 接下来便是演练一些简单的剑招,先是独舞,后是对练,真刀真剑自然是换成了木棍,那十几本天天观摩的剑招一点点被二人使出,由生涩,到熟悉,最后任意拆分。 剑法一途磨的就是一个水滴石穿,没有任何捷径可走,三人此时没有着急赶路,住在了一个小村子里,租上了一间屋子,那小院便是二人的练剑之地。 纯以武夫之体练江湖剑,不沾任何心法,一年四季天天如此,晴天练剑,雨天也要练剑,最后小院里飘起了第一场冬雪。 有马蹄声塌雪而来,一帮装作悍匪的追兵,一路上没有劫掠任何村子,直奔小院而来。 陈三秋淡淡对二人道:“除了不可以用心法,别的随意…” 那行人之中的有个小小修士,始终坐在马上不曾动弹。 少年溪率先奔行,少女板着脸紧随其后,期间二人被围,险象迭生,少年全身共计受伤六处,有一剑贴着脖颈,留下一道不浅伤口。 少女受伤十一处,有一刀劈在肩头,深深入骨。 头一次杀人的少女压下心头的诸多不适,反而朝着少年笑道:“怕吗?” 回答她的是少年一剑挑翻姑娘身后想要偷袭的马匪,“怕就会死啊,可我现在连死都不怕!” 这股匪寇共计十八人,其中马背上似是观战的修士一人。 李宁洛以身中一剑为代价,抹去一人脖子,两人肩贴着肩,“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群人是冲着我来的。” 两人分开,各自砍杀一人后,稍有力竭,再次背靠背贴在一起,少年少有喘息道:“你到底捅了多大的篓子,这么多人赶着杀你。” “少废话,咱们比比谁杀得多。” 李宁洛持刀而去不再留手,丁前溪出剑不停,下手皆狠,最后一个匪寇跪在地上,有一柄剑自他的心口缓缓抽出。 一十八名悍匪,死绝之时,那名坐在马背上一动不动的修士,一道血线才从他的颈脖间显现,原来早已气绝而亡。 死人想来是动不了的。 倒在血泊中的二人偏过头相视而笑,两口白牙由衷灿烂。 江湖剑法再霸道,可遇上了那内外皆修的高人,就如同兔子搏虎贻笑大方,可再厉害的剑仙都是从这最简单的剑招开始练的,两人剑招小成,此时已耗费三月有余,幸好有人赶上门来当陪练,两人中间杀悍匪一十八人,不然光是剑招小成这个过程还要被无限加长。 丁前溪一个眼神,李宁洛一个动作,对方便是各有配合,这对男女练剑,已然到了游刃有余的程度。 陈三秋这才传授了丁前溪一门心法,跟十二停颇为相似,可更加爽利,原因是此时丁前溪体内,只剩下个大湖,十六窍穴隐约变成了汲取元气的通道,不存养一丝元气,元气皆向大湖汇聚。 千百年来,修行此法的只有两个人,一个就是幕北山剑修王不胜,已经死了,另外一个就是丁前溪,他还活着。 十二停变成了一停,威力却等同十二倍,大道化繁为简,越是简单的东西,越不好用。 因为这种法门太过危险,人体之大湖,何以承载? 李宁洛别说走这条路,连看上一眼都不成,所以陈三秋替她选了一门足以让天下女子剑修都羡慕的心法。 外练身法,内练心法,中间那等悍匪又来两波,陈三秋亲眼看着二人杀绝一波便不再过问,之后更是留下一人活口,让二人远远缀着,本来已经放弃了追杀李宁洛的一帮人,眼看着自家兄弟去一个没一个,哪里还不知道对方三人里藏有好手。 可即将撤退的时候看见了纵马而来的一骑二人,对了,丁前溪还是没能学会驭马,此时单手正环绕着少女的腰上,另外一只手紧紧抓住马鞍。 为首之人看见来的只是两个小娃娃,当即放松了警惕,那么两个小娃娃,就是会些剑术,又能习至多高? 有个流里流气的匪人看着驻马而立的亭亭少女,忍不住出言调戏:“这小婆娘的滋味,等下我先尝。” 说罢自持武艺高强,驱马上前要会一会二人。 便被少年一剑削下了头颅,拿了人钱财,不一定替人消灾悍匪眼看着自家兄弟身死,一群人红着眼叫嚣着,定叫丁前溪等下求死不能。 “不平”与悍匪手中的刀碰撞,长剑直直下掠,一剑刺入那冲锋之人的心口,剑过人落马,死去。 二人各自冲阵而去,刀剑齐鸣,一口气抹去数人脖颈,丁前溪最后轻轻甩手,在已经死去的首领背上擦去手中点点红。 一柱香功夫。 场间除了站着的两个人,便只剩不断嘶鸣的马了。 二人此战负轻伤,事后回到小院复盘,一同探讨此战厮杀心得,如果出手足够快,足够准,足够果决,便足以功全身退而一点伤不受。 听得陈三秋陈大剑修直摇头,颇不赞同,陈三秋啃着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烤地瓜,扔了一个给丁前溪,后者分去一半给李宁洛。 “说到底,就是不够强,剑术还不够高,不过短短小半年,你俩能有这般进步,有那么三分我当年的样子了!”略显得意的男人得瑟道。 李宁洛剥开烫手的地瓜皮,咬了一大口,烤地瓜就得是这个吃法,趁着热吃着香,她有些好奇道:“师伯,您的三分剑术…是有多高?” 想起陈年往事就开始唏嘘不已的男人,挑了挑眉头,没有回答,反而没好气道:“吃你的烤地瓜去。” 少女努了努嘴,挪了挪屁股,贴着丁前溪坐,看了一眼他那犹剩很多的烤地瓜,舔了舔嘴唇,“让我尝尝你的地瓜什么味…” 她嗷呜咬了一口,少女鼓囊囊的腮帮看上去好笑极了。 … … 关上小院门重新上路的三人,依旧是李宁洛驾车,此时姑娘脸上略有不舍,只因身后车厢里两人的谈话。 丁前溪问男人,二人如今的境界如何,陈三秋回答道:“江湖上应该少有人是你二人对手,可遇到山上人,却还是不够打的,不是因为你俩的剑术不够熟练,只是因为浑身的气机未能跟上,先前我以剑修一脉相承之术将你之身体十六窍齐齐打通,没有上百年的苦修,你大概都填不满那湖…有个男人花了三百年孕出那一剑,至于那是怎样的一剑,你以后会知道的…毕竟那柄剑,如今是你在背着。” “可我感觉到,这个人间很快将会不太平了,本来这柄剑该握在我的手中,可看到你的那一瞬间我改变了主意,因为你的身上存在了一种我看不懂的东西,正如我所说,加上我为你强开十六窍融湖,你已经经历过三场修行途中最为艰险之难关,可都让你渡过,我想这可能跟你身上存在的那种我看不懂的东西有关…” “我已经在你二人这边耽误了太长时间,下面的路程我就不陪你走了,接下来你还需往剑山上去,哪里有你师傅留给你的东西,是什么容我先卖个关子。” “还会怪师伯将你逼成那个样子吗?”男人洒然一笑,“以后遇见了对眼的徒弟,记得…要狠揍,剑修,那股子凌厉跟狠辣,不死一次,又怎么体会呢?” 丁前溪道了声谢谢,接着打断道:“李宁洛不叫你师伯好不好?” 不叫师伯,那就只有叫师傅了,小丫头叫你师傅,我便也叫你师傅。 陈三秋肯定听出了这层意思,他笑着摆摆手,不言其它,随后走出车厢,少女将马车停了下来,眼圈微红,知道到了分别的时刻,有些人的温暖哪怕存在的很短暂,可留下的气息依然会让人想上很久很久。 他拍了拍李宁洛的脑袋,认真道:“真不知道你俩身上都有些什么运气,这小子一路上我替他拦下四波暗杀,瞧,后面的马蹄声又来了。” 男人对着小姑娘开玩笑道:“这傻小子交给你了。” 随后便负手而立,衣衫飘飘,也不见陈三秋如何动作,一柄小剑自虚空中闪出,嗓音极其温柔说了一声:“温酒二三两。” 那柄剑带起惊雷风,悠然远去,马蹄声,惨叫声戛然而止。 灵动小剑杀人留血,一抹猩红在风中飘,重新变得光亮无比的小剑开始变大变宽极速返回。 这位幕北山剑修跳下车厢,踏在一掠而过的剑上,带着爽朗的笑声,出言:“桂花好几斤。” 留给两人的背影潇洒的挥挥手,御剑远去。 少女征征无言,这师伯,剑术真的很高啊。 第三十章,小娘子啊不值得 二人驾车继续前行,很快便遇上了一条大河。 丁前溪看着眼前的大河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办,李宁洛发现了一条渡船停在岸边,跳下马车跑上前去问了问,那船家说,最多也只承载得了马,这马车肯定是带不走的,无可奈何的少女只好赶着马车沿大河边上走了好久,只遇上一处规模颇大的镇子,随后在丁前溪强烈不舍下,忍痛将马车卖给了一处车行,少女牵着马脚步欢快出了车行,也不计较其实已算是贱卖了的马车,不知道她在高兴些什么,卖了马车以后,脸上始终挂着丝毫不做掩饰的笑容。 李宁洛上马,拍了拍马背,朝着丁前溪努努嘴,无奈,他只好爬上马,坐在少女背后,两只手向后撑着,这样的姿势等下肯定要从马上摔下来,所以一只小手抓住丁前溪撑着的胳膊,将他一只胳膊放在了自己的腰间,嘴角满含笑意的李宁洛,道了一声搂紧了,这才驱马离开。 两人回到河边,找了只大船准备驮着马过河,中间遇到一波数人在岸边也准备乘船渡河,对面那行人出来一人,递过几两银子,客气着跟丁前溪商量着,“公子,能否让我们这帮人先行,实在是运送了诸多货物,跟卖家约定了交货时间,眼下再不抓点紧,便赶不上时辰了,这趟过河的船费,就让我们青山镖局替二位付了。” 李宁洛接过银子,笑眯眯说了声:“好。” 那么大一匹马,能占去好些本来能装货的地方,那船家对待那行人,态度有了极大转变,原因是腰夸一口大刀那人,显得极为上道,悄悄塞了好些银两给那船老大,在丁前溪稍显幽怨的眼神中,满载着一车货的马车上了船去。 那车货上了船吃水极深,那帮一看就是江湖上押镖的一行二十来人,只好分成了两批,挎刀汉子随着货物先行过河,余下之人站在河边等待。 约莫半个时辰来回,那船才晃悠悠的返回,载了剩余一行人再次离去。 这一耽搁,等到二人过河再寻到客栈之时,天色便已然全黑了。 没曾想在客栈又遇上了那青山镖局的人,十来个好手举着火把正围绕着那装着货物的马车严防谨守。 其中有个看着腿脚不那么利索的青年,看见一骑二人摸着黑前来,小声跟领头的那位说了一声什么,举着火把小跑着出了队伍,向着其实有些脾气的李宁洛歉意道:“实在是不好意思,没想到时间最后还是没能省下来,还耽误了二位好些时候,在下林盛,镖头吩咐了,等下要是遇到二位在此歇脚,一定要代表镖局给二位陪个不是…” 少女摆摆手,将马交给了小厮,便拉着丁前溪进了客栈,留下摸着头的林盛跛着步子回到那行队伍中了。 那镖局队伍中有人戏言道:“林跛子,热脸贴冷屁股的感觉如何?” 林盛习惯了这样类似于冷嘲热讽的话,江湖走镖,大多数遇到的都是些马匪,强盗一类的,前者规模小,抢了便跑,后者规模大,遇见了能捡条命就算万幸。 前些年有回走镖,路上便遇上了一伙规模不算小的强盗团伙,那时的青山镖局在江湖上也算是小一流,压镖人数更是高达百人,那场强盗劫镖的结果便是,镖局一众好手闭眼了一大半,那群强盗则是一个活口都没留下,自己的腿则是在那时中了三剑,其中一剑伤到了脚筋,所以才落下了跛脚的毛病。 别说林跛子了,就是死瘸子他都听得,人在江湖上行走,总得听上几句气话,怪话,没办法,一家老小全靠走镖这点银子养着,儿子大了,最近媳妇张罗着要给他报一个马术班,说到底就是骑马的,这笔银子数量可真不少,那教马的据说是前吴国曾经的一个训马先生…别人家的儿子都骑得马,自家儿子没理由眼巴巴看着,咬咬牙,钱给了。 老镖头还在的时候,还念上几份自己的好,每月的银钱始终不曾克扣,可现在的青山镖局,在江湖上连三流镖局都排不上号。 原因是老镖头自持是内外兼修的好手,年轻的时候得过一份上乘心法,他老人家性格坚毅,肯吃苦,这功法真被他练出个名堂来,青山镖局最风光的时候全靠他一个人撑着,绿林好汉一见到那个大大的青山旗,便主动让路,刚正不阿的人都有条坏毛病,不愿意同流合污,当年老镖头要是愿意低下头跟这条道上的官府打好交道,也不至于镖局到了小姐手中,青山那杆大旗,再也不顶用了。 以往那些个只敢依附在自家镖局边上走镖的,后来的风头转的快,舍得刮出银子孝敬给官道上那些人,如今个个成了土财主,有好些镖局都转了生意,不再做这等吃力还不算讨好的镖行生意。 这一马车货物,就算是小姐上道以来,走的第一趟真正的大镖,所获油水颇为可观。 林盛看向客栈内部,此时的小姐男扮女装混在队伍里,小跛子不去想那么多,只愿意这趟出行平平安安,回头还能给儿子带上一个他心心念念很久的小糖人。 … … 白天那女扮男装的女子就站在腰间挎刀之人的身边,面容古朴老成的中年男人名叫罗轩,老镖头的闺女名姓朱,单名一个乐字。 胸前裹着厚厚束胸的女子竟爱学那江湖游侠,腰间别着一柄长剑,面容显出几分女子才有的白皙,却又带着男子的英气,一双眸子小而有神。 房间中油灯,映在窗户上的影子有两人。 朱乐颇为紧张朝着那其实是自己师傅的男人问道:“那马儿好端端怎地得了痢疾,要不是临时换马,今晚恐怕连客栈都到不了,这批货要的急,到时候过了日期交不上如何是好。” 一看就是没怎么混过江湖的雏儿。 罗轩重重叹了口气,显得心事重重,都怪这些年老镖头实在是风光太盛,暗地里不知抢了多少家镖局的生意,自然惹上了不少仇家,这些年镖局逐渐衰落地厉害,加上如今又是个毫无经验的女娃娃当家,未必不会有仇家在这个时候跳上门来报仇。 这趟走镖其实极为重要,只因镖局上下勒紧可裤腰带,省出了好些银两巴结上了一位不学无术的公子哥,那位公子哥胜在有个好爹,这趟出行赚钱倒是其次,关键是与那边牵上线搭好桥才最为重要。 换了匹马便又是一笔开支,本来就担忧十足的朱乐此时不住盘算,没算出个名堂,忍不住开口问道:“师傅,你说我们这趟能赚上多少银子?” 罗轩此时正在暗暗思索白天之事,冷不丁听到这句问话,隐晦皱了皱眉头,他看向自家徒弟女扮男装的样子,脑袋后面本来跟腰一般齐的秀发此时高高盘起,一副英朗公子哥的样子。 头发是短了不少,怎地见识还如此之浅? 罗轩待人脾气极好,此时虽有不满,但也按下性子解释道:“胭脂这种东西,在男人眼里看来,那就是一文也不值,可到了女人眼中,便是舍得那十几二十两花费买回家中细细妆容,毕竟几岁蒙童,到八十岁老太,都知道女为悦己者容这般最通俗的道理,没办法嘛,姑娘喜欢,那男人就得舍得掏银子,毕竟在某些姑娘眼中,胭脂盒是否精致,款式是否新颖,价钱是否高昂,那就是评判一个男子心意的最佳方法。” “咱们这趟从南往北,这一车厢的胭脂在南方成本只值那三四千两,毕竟南方胭脂不是那种稀缺的玩意,可越往北,这东西就越值钱,到了咱们这个地方,想要进这一车厢的货,可能就要上万两了,加上与各路打点关系,镖局的日常开支,又得多去千两,到了鹿角城,可就能卖出五万两的高价,谁不知道那地方靠近北魏,那群人最喜欢燕国这类精致的货物,就像咱们喜欢他们那边的战马一样…” “小…公子,咱们的镖局走镖的规矩原来是跟对方五五分账,可如今不同于往日,此行如果顺利的话,大概也挣得八千两,不要看这利钱的大头都让人家拿了去,咱们这钱,其实真不算少了。” 名为朱乐的女子从来没想过小小的胭脂竟然如此获利,便又问了一个略显肤浅的问题:“师傅,咱们镖局自己做这般生意不成吗?” 罗轩板着脸沉声道:“公子!万万不可如此决断,人家能挣钱,是因为人家有能耐挣这个钱,豪门世家最不缺的就是门道,我且问你,你进了货,运了去,销不掉又如何?真以为北魏那边的生意,是龙是虫都能做得的啊。” 朱乐轻轻拉了拉男人的袖子,颇为惋惜道:“师傅,别生气,我就是随口那么一说,唉,爹早些年要是舍得放下身架,如今的青山镖局,在这片江湖中,那可真就是一座大山咯。” 朱乐下意识摸了摸腰间长剑,心思本不在自家镖局身上的少女,此时将白天之事暂时抛却脑后,只想着有师傅在,这趟应该也出不了多大的纰漏,她一转话题道:“师傅,隐元阁最新排行榜上,出现了一个目盲老道士,据说那道士这辈子只出过一剑,千柄飞剑直接将那约莫是七境的大修士斩杀,你说这事是真的吗?” 罗轩回答前,少女下意识握紧了手中剑,男人也是一脸向往道:“可能这片江湖水太浅,藏不了那种大人物,师傅自然是没见过的,如果真有那种人物,不是更好?这最起码证明了剑之一道,真的可以达到那种高度,再说了,即使真有人能驭使飞剑,跟为师关系也不大了,为师啊,是用刀的。” 真如隐元阁所道消息,握刀三十载的男人眼神火热,千柄飞剑杀人,该是如何快意? 激荡起的心气渐渐暗淡,他撇了撇少女握剑的手,手面上因为太过用力,此时都可以看到一条条小蚯蚓儿,接着道:“怎么?练上几天剑就想着飞剑啦?为师倒是希望,咱们青山镖局以后也能出现那种神仙人物,对吧?朱小剑仙?” 罗轩会心一笑,朱乐跟着偷着乐。 敲门声响起,林盛跛着脚站在门外禀报:“小公子,大镖头,白天河边遇到的那对男女此时已经进客栈休息去了。” 林盛得到了一个答复,便跛脚离开了。 朱乐这才想起,白天那一骑二人有点奇怪,男人挽着女人的腰坐在马背后面,这种情况不应该返过来吗?当看到那年轻男子身后同样背着把剑,这位镖局小姐才对丁前溪的印象深刻了一些,不然这等连驾马都不行的男人,她反正是瞧不上的。 背了剑不代表会用剑,何况二人那乌漆抹黑的样子,再加上赶路铺在头发间的灰尘,这种形象很难让人高看一眼。 朱乐这会儿遇上一个背着剑的丁前溪,又看了隐元阁消息的少女疑惑道:“师傅,白日里看到的背着剑的那人,身手如何?” 罗轩直截了当回答道:“我当时离他那么远,看不出,再说了,你真把师傅当神仙了啊?一眼就看得出谁厉害,谁不厉害?” 小姑娘唉声叹气,又丢掉了一个跟剑仙认识的机会,那少年虽然背着剑,肯定也不是能杀人的那种,毕竟在马背上都能颠的冒汗的人,能有几分厉害?江湖上不少公子哥不爱握扇,尤其喜爱学那游侠佩剑…唉?自己是姑娘,才不是那种膏粱子弟。 罗轩一看自己徒弟这种神色,误以为她起了轻视的心思,轻轻呵斥道:“江湖水虽浅,可架不住王八多,切不可小瞧任何一个人,任何一柄剑…” 朱乐没去解释什么,只是老气横秋打断道:“师傅,我知道啦。” 她不知道的是,额头冒汗的丁前溪,可能不是被马儿颠的,只是单纯的因为,风吹过李宁洛头发,发尾打在他的脸上,很久没洗头的姑娘,发尾的味道属实不算好闻,好像其上也没有任何头油的香味,这都不是造成他流汗的原因。 实在是胳膊在她腰间感受到的沉甸甸,让少年当下,十分紧张。 最后看着油灯眼神怜悯的姑娘,摇头晃脑,自言自语:“那骑着马的可怜女子,就这样被迷去了心窍。” “不值得啊不值得。” 第三十一章,过日子嘛 鹿角城内有个木桩围起来的地方,整个地方画了一个圆,木桩上刀剑痕斑斑,许多城镇上面的稚童都喜欢到这里爬在木桩上面玩耍,这是一处比武台,没有人比武的时候这里其实不算如何热闹,可一旦有了对战双方,木桩外围叫好的人群声音大过助兴的锣鼓声。 鹿角人能凭手上功夫解决了的矛盾,从来不在嘴上叨叨。 有位壮汉穿着多处缝补的布衣,额头系有红布织带,此时盘坐在木桩上面闭目养神。 这汉子头上系了红布织带,代表了即将迎来的比武可分胜负,也可分生死,总之,这是对自己实力相当自信之人,才能干出来的事情,一句话,是既分高下,还是也决生死,我都随意。 这种场景想来在鹿角城很是多见,比武没开始之前,孩子们照样玩他们的游戏,有个顽皮的孩子悄悄摸到汉子跟前,用手摸了摸那柄锋利刀身,汉子猛睁开眼,吓得孩子一屁股跌坐在地上,他两腿后蹬,一只胳膊撑起地面,终于立起身子跑路,孩子没跑多远,便回过身朝着汉子做起了鬼脸,结果被家里追来的娘亲拦腰抱起,孩子屁股朝外,也不敢多做挣扎,小妇人抡起手掌便打这个十分调皮的小子。 稚童涨红了脸,却一声不吭,只是视线越过娘亲的腰身后,看见有几个正抱着胳膊看热闹的玩伴,感觉到十分丢脸。 尤其是看到一个身穿粉红色裙子的女童,捂着嘴看着自己,这孩子顿时觉得脸上更加火热,他挣扎着小声央求道:“娘,回家再打行不行,求求你…小景看着我呢。” 小妇人这才回过头,看到了那一群一哄而散的小人精们,放下儿子甩甩手,这小子皮也太糙了些,打得自己手生疼。 看似手掌上用全力的小妇人,其实专挑屁股上侧边上拍,那儿的肉少骨头多,同样的力气打在上面,孩子却是不疼的,可小妇人那细皮子,反而有些红肿。 细腰小娘皮肤白若油脂,芊芊身形引来一众目光,她想必也是头一次在如此大庭广众之下将不听话的儿子揍了一顿,反而有些不好意思。 柔柔的小妇人迈着款款身影带着孩子朝那大汉走去,只是看了一眼男人那怒睁双圆的眼睛,便局促着不敢说话,最后好不容易怯生生道:“犬子不懂规矩,在这里给您赔不是了。” 板着脸不说话的男人重新闭上眼睛,小妇人只好欠身一礼,拧着儿子的耳朵离去了。 四十来岁的老光棍眼睛偷偷睁开一条缝,看着那缓缓离去的窈窕身姿,深吸一口气。 小娘子身上的味道,很香啊。 这座有些年纪的木桩武台,每天都有大大小小数十场打斗,谁家吵嘴打一场,看不顺眼打一场,甚至喝酒上头了,两个醉醺醺的汉子互相抱着捶打的古怪场景,都在这里出现过。 小妇人是鹿角本地人,常年居住在木桩附近的人见多了这种一言不合便拉开架子打一场的莽夫。 莽夫不莽,除却口角上的争斗谁没事干总往木桩这里跑,拳角相争刀剑无眼,鼻青眼肿头破血流的事情谁也不想干,可一旦进了木桩,耍上了几手漂亮功夫,城镇上尚武的公子哥一个叫好,免不了得扔些银两进场,至于这份赏钱谁得?自然是打赢了的那个。 讨生活的方式有很多种,武夫又如何?还不得跟个猴似得在木桩内舞刀弄枪,争强斗狠。 可这不丢人,为了好好活着,做什么都不丢人。 … … 青山镖局一行人终于顺利赶到了鹿角城,一路上担惊受怕的小姐朱乐终于放下心来,终不是镖局内出了内奸,故意给马儿下泻药,然后勾结外人做那杀人越货的勾当。 一行人进了城门便被刁难了起来,守城的军官说是要好好检查这厢货物,以防其中夹带私盐一类的违禁品混入城中,官盐买卖,这是大燕的底线,明知道这是镖局也好,商队也好,都不敢做的买卖,可那军官就拿此当做理由,卡着不让大伙入城,又能怎么办? 罗轩一看就是老江湖,应付这种事来颇有经验,他朝着领头的官兵拱手,接着便悄悄递出一份份量不轻的买路钱,也没有请求放行如何,只是道:“大人,我们这趟路程遥远,人渴马乏,能不能让兄弟众人轮留进城买些吃食,稍做休息,货物查验也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嘛,大人劳神辛苦,等下他们回来,我会嘱咐他们给您带上此地最为地道的桂花香,解解乏嘛!” 那官人在衣袖里颠了颠手上的重量,当下昂着头哼了一声,看罗轩如此上道,对于这个要求没有过多为难,便侧过身放行了镖局一半人入城。 镖局名义上大当家的朱乐,此时带着七八个随从在城内晃悠,倒也不是真准备找些吃食顺便歇脚,进城前罗轩似乎很有把握的样子,对着少女说不出半个时辰必定入城交货。 木桩边上,已经聚集了一大群看客,尤其是最靠近内围,有位公子哥此时正躺卧在铺着白绒皮毛的大躺椅上,身边有随从举着大伞遮阳,还有容貌颇为清丽的小丫鬟剥着一串串晶莹的小果以手托着送往那位公子哥口中,年纪轻轻的小丫鬟偶尔被自家公子趁着吃小果的功夫允上手指,也只是略带娇羞地开口,“公子讨厌~” 这一幕让李宁洛看在眼里,她以手捂着丁前溪的眼睛,小声趴在他的耳边说:“可不许学这些乱七八糟的…” 一骑两人路过这城,马力倒是没什么问题,可人却颠的有些受不住,两人已经在鹿角城逛了一天,本来想启程继续赶路,可听说木桩这边有江湖武夫正在比武,一向爱凑热闹的少女非要拉着丁前溪过来看看,于是就有了先前那一幕。 丁前溪从未走过江湖,从小便在宫中长大,李宁洛从小在江湖里长大,通得不少人情世故,彼此对江湖侠客其实都有几分憧憬,尤其是少女学了一身好剑法后,内心那丝丝悸动更加难以按耐。 她跟丁前溪随着人流一同挤到木桩台附近,此时她整个人贴着丁前溪,让几名想要揩油的街头地痞没处下手,转而盯上别的目标。 人群中忽然爆发出叫好声,两人抬头便看到一名身穿青色衣衫做书生打扮的年轻配剑侠客,自酒楼栅栏处轻飘飘落下,期间轻点几名看客的肩头,便落在木桩上,绝尘而立。 风采独绝。 用朱乐口吻来说,那就是文人骚客,胸间墨水有多少不知道,可这外露的风雅一定能迷倒一众怀春少女,果然,朱乐不顾镖局众人的阻拦,便托着剑柄,快步向前走去。 少女心思也慕春,花落知秋好,当下的少女很喜欢,便顾不得其它了。 要知道,木桩武台每年那么多场比斗,像这位这般出尽风头的出场,不是没有,而是极少。 所以在一旁的赌局做庄之人,立马就把青衫剑客的赔率下调了一大半,反而不起眼的中年刀客打赢的赔率猛然上升。 因为在以往,凡是以这种飘飘姿态出场的,都赢了。 赌场热闹,不乏有下注之人,此时比斗还未开始,盘口处的银子一堆再堆,几乎全是压那风流剑客赢的,中年刀客那里,也有着想碰碰运气下注的,只不过只占到一成不到,拿一成的银子赔九成人,庄主欲哭无泪,这摆明了亏本的买卖,最后他一咬牙,调高了那刀客的赔率,一比十,想着拉着几个冤大头下注,借此少亏上一点,可即便如此,还只是廖廖几人下注刀客。 李宁洛从丁前溪袖口里掏出了一百两,拉着后者挤到了赌庄边上,将百两银钱拍在桌子上,看得那老板眉开眼笑。 略有剩余略有剩余。 镖局七八人无奈着看着自家小姐,几个人隐隐成保护姿势,前后紧紧将朱乐护在身边,跛子林盛不在其中,大家均嫌弃他的腿脚不利索,跟着碍眼。 其中一个眉眼如剑的镖局年轻人盯着身前身后,轻声对一帮人道:“都精神点。” 镖局众人默默点头,不敢掉以轻心。 人多的地方银子都好赚些,卖冰糖葫芦的小贩尽往人多的地方靠,大人们只是咽咽口水,尚且能够压下口腹之欲,可孩子们要吃糖葫芦的叫嚷声一个比一个大,甚至有些调皮的男孩子直接抱着自家大人的腿,使出一招老树盘根,就这么赖在地上不起,一副我吃不到糖葫芦,今个就不走了的架势。 唯有一个孩子没去看糖葫芦,只是紧紧地盯着那赌庄上高高堆起的银两,他手心里紧紧撰着从娘亲那个嫁妆盒子里摸来的一两碎银,以往他下注,从来没赌中过,回家自然是被娘亲一顿狠揍,揍完了他以后,小妇人又会在柴房里偷偷抹眼泪。 那死了的老子是个赌鬼,如今小的也是这副样子,家中一贫如洗,经常女红至深夜的小妇人,换取的银钱还不够家中米面开支的,青菜也好说,还没入冬,自己辛苦点,小院里终归还是产庄稼的,饭菜里不见荤油,俏脸上也不施胭脂,日子苦点,当女人委屈点,这都没什么,过日子嘛,总是有好有坏。 可这屁大点孩子便染上了赌瘾,只让辛酸的小妇人直叹日子当真没法过了。 第三十二章,富贵险中求 握着一两碎银正犹豫不决的孩子名叫余年,正是摸了中年刀客那把刀后被小妇人拦起腰揍屁股的那个稚童。 他每次看盘,只压那个赔率大的,可以往两次都输了,娘亲的嫁妆盒子里也没有银子了,这次再输,家里的锅干脆不用烧了。 可当他看见那位姐姐将一百两拍在桌子上的豪放举动,顿时下定了主意,余年小小的个子穿过人群,他只是将那两小小的碎银慢慢地放在了桌子上,放在了那百两银票上面。 这赌庄老板也不是第一次见到这个浑身穿着布丁衣裳的小孩,毕竟他爹可是庄里的常客,出老千被剁出了一只手,就那犹不死心,最后连命都送掉了。 满脸嘲笑的老板看了小小身影一眼,随后便封了盘,因为场间比斗已经开始了。 眼巴巴的孩子死死盯着那枚碎银子,即使它已经被铜盖封盘,场间比斗一旦结束,就是到了开盘赔付的阶段。 最后眼睛都瞅酸了的小余年晃晃脑袋,瞥见了正以古怪表情看着自己的丁前溪。 李宁洛买回了两串糖葫芦,自然递给了丁前溪一串,顺着少年的视线看到了眼巴巴的稚童。 她以为他想吃糖葫芦,便笑着把自己的这串递了过去。 小余年看着眼前越来越近,仿佛也越来越大的糖葫芦,别过头,努力推开少女的手,他再次看着丁前溪,想咧开嘴笑,可一张嘴口水便顺着嘴角流出来,孩子连忙闭上嘴,吞了吞口水,发出“咕咚”一声。 也对,天底下有哪个孩子不喜欢吃糖葫芦呢? 丁前溪只好把自己手上的这串递给了他,以为孩子先前只是面子薄,没好意思接着,可红着脸的余年仍然摇了摇头。 孩童这回没有犹豫,他盯着那位叔叔的脸,实际上是把视线投到了那柄剑鞘已经裹了好些布条的“不平”剑上。 李宁洛撕开包裹糖葫芦的油纸,轻轻摇了一口,吐了几粒籽出来,正饶有兴趣地看着这小小身影。 孩子终于指了指那柄剑,鼓足勇气开口,却换了一个讨巧的称呼道:“哥哥,我可以摸一摸那把剑吗?” 原来再小的孩子心中也有一座小江湖,不仅有名刀长剑,还余心上良人。 李宁洛笑着将剑解下来,递给了孩子,小小个子捧着那把几乎与自己一般高的剑,忍不住欢欣雀跃,最后干脆将剑搂在怀里,脑袋里想着,如果还能牵那个小姑娘的手。 便再好不过了。 对了,还有娘亲。 那就最好不过了。 小小的孩子此刻神色满足,哪怕长大后没能拥有一把属于自己的剑,也没能握住她的手,其实也没系,想想就已经很开心啦。 何况自己已经摸到了天底下最锋利的兵器——剑,这可是真剑啊,挺沉的,我连剑都摸得,那个小姑娘的手,一定也牵得。 孩子还了剑,恋恋不舍,先是谢了谢丁前溪,然后腼腆着对着李宁洛小声说道:“姐姐你好好看。” 乐得少女扶着胸脯笑,牙齿上粘满了红红的糖稀。 笑容很甜。 木桩内青衫剑客与那中年刀客打斗开始没一会,此时渐入佳境,看样子一时半会结束不了,江湖斗争暂且离这个孩子还很远,那铜盖里面的一两碎银子,如今才是他的全部。 丁前溪吃完糖葫芦才认真看向场中正在酣战的二人,打得当真是有来有回,刀光剑影,只见那青衫剑客使出一剑,擦着中年刀客的心口而过,本来就缝补多处的麻布衣衫又多出了一口小洞,来而不往非礼也,刀客蓄力劈向那青衫剑客,虽是横剑阻挡,可还是被刀上出来的力气压矮身形,正屈膝半蹲在刀客身前,刀身横移,直奔那持剑的手掌而去,剑客后掠,斜斜一剑刺向汉子面门,两人出招均是狠辣,可偏偏惊险之中总能被对方避过,原来半躺着的那位公子,看着看着不自觉地端坐身姿,木桩边上拥挤的人群更是叫好声不断。 那刀客一旦显露败迹,赌庄老板便笑眯眯摸着胡子,毕竟有那一百两的押钱,自己这波还能小有盈余,添头不多,聊胜于无嘛。 谁的银子不是一两一两赚的。 倒是李宁洛兴致缺缺,不去关注那场间胜负,只是掰掰手指,嘴里嘟囔着什么。 酣战即将落幕,先前还总显劣势的中年刀客最后挥刀愈发猛烈,看得脸色微变的赌庄老板一额头的汗水。 一口气挥出几十刀的汉子,最终将那青衫剑客手中长剑砸得脱手而出。 更是一脚踹飞那青衫。 以刀架在对方的脖子上。 场间气氛最为热烈,那位公子猛然站起身来,拍着巴掌叫好。 镖局七八人此时也忍不住鼓掌,那几人自是里间好手,这场打斗看得他们直呼精彩。 有眼尖的镖局好手瞅见自家小姐已经开始掏荷包里的银两,准备学那些个看客扔向场中时,只好拽着小姐的袖口,紧紧压着,这才让失了态的朱乐回过神来。 最后则是穿着全身补丁衣裳的中年刀客抬起刀身,饶了那剑客一命,这等行为又引来声声叫好。 直称汉子做事有江湖那味了。 镖局众人在一位管事到来后说了些什么,便急匆匆的走了。 已经顺利进城的罗轩看见自家小姐安然无恙,这才松开眉头,低声说道:“进城以后到了约定的时间点,却始终不见前来交接货物的人,这批货要是砸在手上,镖局倾家荡产也赔的起,可这笔银两一出,这批人便真的要散了,希望买家只是有事耽误了,延迟了交货时间而已。” 原先一脸欢笑的朱乐听闻此言,顿时愁容满面。 … … 汉子赢了比斗,赌庄老板输惨了,一比十的赔率,光是这对男女的百两押注,便要赔上一千两,更别提还有散客的上百两银子。 押了青衫剑客胜的那群人,输了银子也没着急走,反而团团围住这设局开庄之人,看老板怎么收场,欲哭无泪的老板,只好一一赔付,只是到了赔付百两那份,出了岔子。 赌庄老板推脱身上没了银子,连带着余言那份一两变十两都掏不出,只言到不远处的赌庄再行赔付。 抱着胳膊眯起双眼看着额头流汗的老板,李宁洛笑有深意。 “不行,你吩咐人去将银子取来,咱们现场交接清楚,江湖上的规矩,老板不懂?” 一群人跟着附和。 一个偏说没银子,一个偏说要银子,僵持不下。 场间的热闹引来了那位原先为中年刀客喝彩的大家公子,他踏着上好皮毛制成的名贵靴子,轻轻挥开扇子,出现在众人面前。 公子开口道:“姚胖子,这是做何?” 被称为姚胖子的赌庄老板,看见了来人就像看见了救兵一样,小跑着上前躬下身子,细细将事情说了一遍。 原来真正的东家在此,这城里的赌庄皆是皆是顾家的产业,在鹿角城,顾家的明面上的生意涉及胭脂水粉,马匹布料,赌场青楼等正规生意,至于不正规的有没有,看鹿角城本地人远远避开这顾姓公子的样子,也能从中猜想一二。 旁人都避开,小余年也趁乱跑开,他走的时候一手拉住丁前溪,一手拉住李宁洛,试了试没有拉动,便一咬牙离去了。 在鹿角城,惹谁都有法子解决,就是别惹上这位顾家大公子。 场间变得空落落,只剩下一对男女的身影站在那儿。 显得尤为醒目。 顾盛男,顾大公子缓缓收回扇子,他望着场间二人,视线停在那少女的身上,笑眯眯道:“二位且放心,我顾家是做正经生意的,既然开得了局,那便赔得起。” 一边说话一边拍打那此时仍然弯着腰的姚胖子。 说完最后一句话,一巴掌甩在姚胖子的脸上,这胖子站立不稳,直接跌倒在地,顾公子收回手,没去看地上,回头吩咐道:“还不取一千两给二位公子小姐送上,别像这没用的东西一样,尽丢我们顾家的脸。” 那公子重新坐回躺椅,四名力士抬着躺椅远去了。 二人到手了一千两,本来凭空得了一笔巨财,怎么也该高兴的,可李宁洛拽着丁前溪找了一处僻静地方,语气不好地朝着少年说道:“你还乐着呢?知道这钱是怎么来的吗?” 少女兴致不高,闷闷接着说:“那瞅着老实憨厚的中年刀客,其实跟那看着风流无比的剑客,其实是一伙的,应该说,还有一人,这赌庄中,刚刚领了一百几十两,外表其貌不扬的青年,跟这二人也是一伙的!” 丁前溪有些没反应过来,下意识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少女看着他呆呆的样子,有些生气,“你忘了我的本事?” “哦…” 她坐在一处石头上,声音低沉,“这伙人扮猪吃老虎,经常寻找这种类似的局子,给人下套,嘿,你看那刀客的穿着,哪里像能赢的样子?现在再去寻那三人,肯定跑的影都没了。” “不管他们怎么布局,咱们还不不是没有入局,你还得了千两银子,应该高兴才对。” 李宁洛只好挑明道:“这钱不是那么好拿的,早先我为何执意要在闹市中兑现赌注?那顾家这么大的赌场,且不说上万两一场的花销,就这小小的一千两,还不至于让他如此窘迫。” “那般真情实意的表现,一般人真就顺着他的话进了那赌庄吧?可我隐约感受到那胖子心中真实的想法,便是那黑吃黑了。” 丁前溪宽慰道:“大不了一走了之嘛。” 用一副你是白痴的眼光看着他的李宁洛没说话。 少年故意说些轻松的话,可也算是初入江湖的他,哪里还不明白二人暂且是真走不了了。 其实遭人布局也没什么,毕竟江湖嘛,这都不是让少女闷闷不乐的原因,只是先前顾家公子盯着自己的眼神中,饱含诸多占有的意味。 这就让她莫名的烦躁不已。 少女抱着膝盖,将脸贴在腿上,仔细倾听身边那根呆木头的心声,有种叫做喜欢的东西正在心底蔓延。 他心里的诸多喜欢,她都感受到了。 可没有一份是她想要的那种。 第三十三章,余年 一脸纠结的余年站在阴影里,他一直跟着那对男女身后,此时看到那好看的姐姐明显情绪不高,也不好在这个时候上前打扰… 那可是一两银子啊,也不好就这样一走了之,最后实在没了主意的孩子重重点头,想出了个他自认为最好的办法。 起先小小的孩子只好围绕着这个地方转圈圈,只希望他俩其中有个人能瞅见自己,然后便可装作偶遇的样子,搭上话了不是。 转了老半天白做了无用功,灵机一动的余年转身向一块草地跑去,他要摘花去。 孩子早早便通了人情世故,知道女孩子难过的时候有好些方法可以让她破涕而笑。 送花无疑是最管用的那一种,他曾经就是靠着这个方法这样哄好了喜欢的那个女孩儿。 可现在已然冬天了,能在冬天开花的只有那梅花了,城里的梅树也不多见,仅有的那几颗还有些距离,余年撒开步子跑地飞快,等下摘了花去晚了,一两银子可就真没了。 这孩子也是个心细的,他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油纸,将折下来的梅枝小心地收拢成一束,最后找了根矛草,系了起来。 余年用手遮住风,麻溜着往回跑,回到那个大石头前的时候,已经看不到那二人的身影,奔跑了半天,一天仅仅喝了一点米汤的稚童饥肠辘辘,此时委屈地红着眼,呆呆地看着那块大石头,很久。 李宁洛二人找了一家客栈,准备以不变应万变,李宁洛不怎么想搭理丁前溪,兴致不高的少女只是说了声想吃包子。 丁前溪独自走出房间,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按照她说的做,肯定是没错的,出了客栈,边上就是家包子店,这儿的包子不便宜,五文钱一个,买了六个大肉包,付了铜钱回头,刚好撞见连走路都心不在焉的小余年。 梅花微动,瓣飘落。 小余年眼神微亮,也不觉得饿了,只觉得身上重新充满了力气。 孩子将花束塞到丁前溪那只空着的手中,小脸蛋扬起来,一副经验十足的样子道:“哥哥,我刚刚恰好在石头那边碰见你们,你是不是做了什么事情惹得好看姐姐生气了啊?不过没关系,你只需将这花亲手送给她,并且说一声:跑了很远,亲手为你折的,保准姐姐转悲为喜,破涕为笑。” 丁前溪想要说话,却被余年推着离开,只是道:“哥哥快去吧,余年在这儿等你,等下管用的话,还请哥哥再来这儿一趟,余年有事想跟你说。” 客栈厢房外,丁前溪有些犹豫,不过还是按照孩子说的那般推开门,将花递给李宁洛,这梅花经过一番折腾,此时已经脱落许多,花瓣都落在油纸里。 少女看到这花挺惊讶,嘴角笑意盈盈,比梅花还好看。 有些结巴的丁前溪开始说那段话:“看到你不开心,我跑了很远,亲手为你折的。” 李宁洛柔声道:“谢谢,我很喜欢。” “走吧,咱们一起去看看那个孩子吧。” 果然瞒不住她。 没忍住偷偷感受了丁前溪情绪的少女,少年心湖上依然没有她的影子,不过她倒是因为那个孩子心情确实变好了很多。 不喜欢便不喜欢吧,我喜欢你那是我的事情啊,也不是非要你喜欢我,天底下没有这般道理的。 喜欢一个人其实很简单的,只是希望当初见你的时候红着脸,再相逢的时候不要红着眼就很好啦。 … … 四五个孩子围在包子铺那儿,看穿着就知道是城里有钱人家的孩子,因为他们各自拿出了五文钱买了一个包子,胖乎乎的小手接过包子抬手便咬,那群孩子围绕着边走便啃,满嘴流油。 有个孩子甚至嫌弃肉太多筋,将肉马马虎虎吸去滋味,便吐在了边上的臭水沟里,专挑那带着肉汁的馅皮吃,这番动作直看得余年眉头直跳,孩子坐在包子铺边上,离包子铺其实有些远,可那香味止不住往鼻子里钻,那胖乎乎的孩子吃完馅皮,满手流油,随意抹在衣服上,这般操作又看得余年羡慕不已。 那指头上的油水味道其实也不错的,过惯了苦日子的余年,还是在爹爹赢钱的那天吃上过一顿红烧肉,也就吃过那么一回,爹总是输钱,也就赢上那么一回。 那顿饭余年恨不得把筷子都吃了。 穷人家的孩子以为一顿红烧肉便是这世上最好吃的东西了,可见过了那胖小子吃包子的样子,也隐约让余年明白,自己以为天底下最好吃的东西,可能只是那群人恰好想吃的甜点。 他们也是孩子,自己也是孩子,同样是孩子,同样不同样。 穿着已经洗得掉了水的发白衣衫,冬天的风很冷,余年偷偷往包子铺边上靠了靠,那儿的蒸汽想必暖和一点,可老板一个瞪眼,孩子又默默缩回角落里了。 再等一小会儿,那哥哥还不出门的话,小余年就要回家了,已经打了好些喷嚏的孩子,暗暗想,不回家等下真要受风寒了,受了风寒又没钱抓药,好在热水是不要钱的,只好裹着被子不断喝热水发汗,喝到肚子鼓囊囊地,到时候躺着也不是,坐着也不是,难受极了。 李宁洛蹲在墙角看着缩在一起的余年,拍了拍孩子,温声道: “原来你叫余年啊,长大了一定会很讨女孩子喜欢哦。” 余年抬起头,眼中开始有光,他的一两银子此时就在她的身上,好不容易押中了的孩子,此刻也不想着要那份赢头了,只求着眼前的姑娘是个好说话的,能把那一两银子还给自己。 孩子刚想说话,姑娘就请拍额头,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瞧我这记性,你下注的本金还在我这里。” 说着便掏出一两银子,递给了余年,笑意盈盈着看着孩子,她故意没将那添头十两一并递出去,就想看看这个有趣的小孩会如何应对。 余年起身,做了个燕国常见的拜谢礼,心满意足道:“谢谢好看姐姐。” 拿回了一两银子的余年是真的高兴,等下偷偷将这银子放回娘亲的嫁妆盒里,就全当没发生过这回事了。 笑着的余年看了看丁前溪跟李宁洛,出声道:“这样好的哥哥,这样好的姐姐,当真是十分…十分…对,般配,差点给忘了。” 眨眨眼的孩子就要跑开,被李宁洛一把拉住,她轻轻理了理孩子束得极为整齐的衣领,塞了一个荷包在他的胸口内襟里。 “这是你该得的添头,刚好十两,对了,这束花你最好带回去,哄哄你娘嘛,这样她肯定不会打你的屁股了。” 少女说着又塞了一个荷包在孩子的手中,这份荷包竟然有些沉甸,孩子想要拒绝,可被少女握着冰凉的小手,“快过年了,你刚刚说的话我很喜欢…要不要试着再说上一句?这份讨喜的钱能拿多少,就看你接下来的本事了。” 余年歪着头想了想,刚刚说了句什么话来着? “那就祝姐姐跟哥哥百年好合,早生贵子,生一窝大胖儿子,好看闺女…” 笑意璀璨的李宁洛摸了摸余年的脑袋,拍了拍孩子的肩膀,对着孩子眨眨眼,很上道嘛。 小小孩童得意跑开。 第三十四章,找个家 天黑以后客栈里来了一群人,一行二十多人一起涌进客栈,引起了不小的动静。 李宁洛推开门偷偷打量着,没好气道:“怎么又碰到那群压镖的人了。” 正躺在地上存养元气的丁前溪爬起来凑到门边看了看,小声说道:“你住店人家肯定也要住店啊。” 自从师伯陈三秋走后,两人衣食住行皆在一起,起先丁前溪说什么也不同意,且不说男女有别,就是跟一个黄花闺女住在一起,难免不太方便,可被李宁洛找到由头,客栈两间房那就多出一份银子,出门在外,我一个黄花闺女被歹人盯上了怎么办,到时候倘若你觉睡得死,本姑娘被人劫去了你还毫无察觉,那岂不是亏大发了?在小院里还有师伯呢,三个人住在一间大院里,也不见得有什么不方便的。 丁前溪被少女的一句话问倒了,“你不是心里有鬼吧?对我有想法?你对我没想法师伯走了你怎么不敢睡地上了?” 所以少年还是老老实实打地铺去了。 … … 顾家明面上的那些产业其实赚得都是小钱,真正赚钱的就是那私盐跟倒马,这儿离北魏没多少路程了,那儿的劣马也比得上本国内的中马,但指望北魏偷偷卖马的那帮人倒腾好马过来,想都别想。 好马在北魏是严禁向大燕流通的,抓到以后那可就是死罪,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操作的空间。 什么是好马?人说了算。 没人愿意做的事情,只要好处大过了风险,总归有人做的。 马匹这么大的活物,就是再怎样掩盖偷渡总不能一点痕迹都没有,要是没有两国君主半睁着眼,这件事说什么也做不成的。 北魏得银两,大燕得马匹,互惠互利的事情养肥了全指望这行混饭吃的商人。 顾家大公子顾盛男,这些年自认为是做生意上的好手,靠的不仅仅是家族实力,还有的是黑心的手段。 顾姓在前朝,那是差点成了韩国皇姓的从龙之姓,更是在燕灭韩国时阴了当时韩王一把,这才导致韩国灭亡的如此之快,顾家旗帜在燕王进城的第二天便倒向了燕国,顾盛男老爹因此还成了正四品的折冲都尉。 都说子承父业,顾盛男在兵书上却一点造诣没有,反而跟他爹学会了一些上不了台面的阴狠手段,自他放手掌家起,顾家的家族资产便翻了好几番。 对做官没有一点兴趣的顾大公子,偏偏最喜欢赚钱,为此不惜亲自设局将那些隐元阁榜上有名的绿林大盗死死控制在自己手中,让他们替自己去做那些见不得光的事情。 好多顾家的对手都莫名消失在了江湖中,然后由顾家顺理成章地将那些人的产业合并到自家名下。 生意就是这样一点点做大的。 三天前青山镖局那批货物走得太过顺利,家里圈养的那些绿林盗匪正巧出门做一件大事,没曾想那个少女点子很硬,接连损失了三批人都没能摸着人家的边,最后去的人全死了,连个消息都没能传回来,还是家里实在等不了了,派人一路打探,这才在一处土坡边上看到了一堆烂肉。 家里让那镖局内的暗线冒险出手,将拉货的马喂上好些泻药,成功拖延了他们的脚步,没曾想这青山镖局竟是日夜不歇,在约定日期前赶到了鹿角城,而自家这边损失了太多人,一时还没准备好杀人越货的人手。 顾家大公子摸索着那个一直未曾收入当中的小婢女,脑袋里回想着白天看到的那个女子身影,面庞有些黑,可那股子英气,跟挺拔身姿,让这位大公子顿时来了兴致,他搂着欲拒还休的小婢女,关上了房门。 城门那边的官员成功拖延了青山镖局一个时辰,过了今晚,一顶大大的黑锅就要永远扣在他们的身上。 … … 罗轩握刀三十多年,刀法刀劲已经卡在某个临界点很久不见松动了。 青山镖局的小辈们都知道,这个很多年前受了老帮主夫人恩惠的男人,多年以来为镖局劳心劳力,好几次差点都死在了护镖途中,按理说有多大的恩情如今也该还完了。 其实罗轩不是没想过离开镖行追求自己的武道,老夫人还在世的时候,有好几次要离开的话差点儿就脱口而出了,可真正下定决心要道别的时候,老夫人死了。 老夫人死的时候,小姐才丁点儿大,那个小姑娘可是自个看着长大的,小时候没少在自己怀里睡觉,自然也没少尿湿了自己衣裳。 夫人死后小姐变得越来越依赖自己了,那会儿的老镖头太忙了,小姐只好由自个带着,丁点儿大的孩子,经常挂在自己的怀里睡着,然后反复惊醒,大哭着要娘亲。 罗轩很念旧情,自然也会时常想起这些陈年往事,年轻那会儿自然也有爱慕的姑娘,可走到哪儿,身上都挂着个小不点儿,姑娘没聊上几个,倒是吸引了不少心疼的妇人。 可这不是自家闺女啊,这叫个什么事? 一开始也曾试着解释过什么,可姑娘一见那小不点如此亲昵,任罗轩说破了嘴皮子,也不曾让姑娘打消了疑虑。 得了,一来二去罗轩也就认命了,这都无痛当爹了,还能如何? 相处了这么些年,真有感情了,虽说最后没有认那干闺女,只给了师徒名分,可青山镖局里有哪个不知道,罗教头对待小姐,宠溺得很。 老镖头最终还是在头场雪降临前撒手人寰,罗轩最后也没能说出拜别的话。 罗轩其实天赋性情并不差,可整日与镖行为伍,太多的事情将他的精力分散开来,这么多年练刀的时间都不如照顾小姐花去的时间多,即便如此,还是让他跻身隐元阁排出的小宗师榜第七名。 如果不是一十八年都未曾将练刀放在心上,罗轩在隐元阁的大宗师榜上,未必不能占一个名额。 可武道一途,犹如逆水行舟,一日不进,停留在原地踏步,总有一天会被浪花卷去,一退再退。 两鬓已有些许斑白的中年男人其实说不上多后悔,因为后悔的话永远留在了心底,此时看着油灯上不断飘落的灯花,罗轩暗暗想着,原来小姐不知不觉都一十八岁了,怪不得她最近越来越不听劝了。 想到那个自己一手带大的孩子,略有笑意的男人沉默无言。 男人已经走了很多很多年的江湖了,早已经凭借着直觉感到这趟走镖之行最大的变故应该就在今晚。 罗轩下意识握紧那柄陪伴他三十几年的刀,心中思绪万千,如果过了今晚还能看见太阳,赶明便起早带着大家伙回去,不带着小姐走镖了,一个小姑娘家的,老闯什么江湖呢? 到时候给她找个家。 不比什么都好? 第三十五章,因为利益所以算计 天已经全暗上了,客栈里的房间皆有烛光照亮黑暗,可有些黑暗藏在人心里,却是怎么都驱不散的。 朱乐偷偷溜进罗轩那间屋子,看着那个背影正沉思着什么,小姑娘从背后拍了一下师傅的肩头,这才让男人惊醒。 原来是不知不觉睡着了。 罗轩醒来后下意识以肘击身后来人,刀身跟着出鞘些许,可看清来人后猛然愣住,这会儿才冒出一身冷汗。 他拍拍脸,对着身边少女自嘲道:“妮儿,师傅老了啊,你这般贴近与我,都未曾将我惊醒,换作匪徒的话,为师现在应该就醒不来了。” 语气落寞。 朱乐就着油灯下,看着师傅霜白的两鬓,微弯的腰杆,明明还没娶妻生子的男人,怎么就这么显老呢。 她轻轻搂住罗轩的脖子,像小时候经常挂在他身上一样,可现在两脚怎么都离不了地了,没由来鼻子酸酸的朱乐,努力俏皮道:“罗叔才不老,这趟走镖赚了银子,回头就给罗叔张罗个媳妇暖床头。” 罗轩轻轻拉开朱乐的胳膊,正色道:“小姐长大了,以后不能随便搂着师傅了,知道吗?” 等到朱乐坐下来,罗轩犹豫了一下,觉得有些事情有必要让小妮知道,缓缓开口道:“小姐,今晚可能有些事情要发生,白天师傅在城里看到好几个熟悉的背影,其中一个被我瞅见了正脸,是那匪盗汪三,一手拳法使得出神入化,就是你爹见着他也得客气一二,这种人平日里绝不可能积聚在一起,如今全在城里碰头,恐怕不是太好的兆头。” 朱乐握紧双手,小声问道:“是老爹的仇家?” 罗轩轻轻点头,沉声道:“仇家倒是算不上,只是老镖头做这行,哪能跟人没有过结,只是你爹实力强,那群人吃点亏也就忍下了,要只是单单哪一个来了也不算棘手,可就怕好几个聚在一起。” 朱乐强自镇定,道:“这还在城里那群人敢闹事不成?城府兵一时片刻便到,给他们加上一颗好胆也不敢在城里动手。再说有罗叔你在,甭管他们来几个,全打杀了便是。” 罗轩轻轻摇头,“妮儿,为师哪里又你说的那般厉害,最坏的结果恐怕不仅仅如此啊…算了,今晚注定是祸非福,倘若真有什么不测…” “则顾好自己!” 男人话音刚落,夜深人静的街头突然传来阵阵马蹄声,接着窗户外传来亮光,窗影打在正在密谈的二人身上。 罗轩快步走向窗户,以指在封窗纸上轻轻戳了个洞,客栈外头数十根火把将黑夜照得亮如白昼,为首六人皆骑着马,身上穿着城府兵制式衣裳,其中一人用手紧紧按着腰间刀柄,等到数十步卒甲士举着火把将客栈围住后,那人才翻身下马,其余五人皆下马落于身后,几人头上带有竹藤制成的凉帽,他们转头互相望望,神色暧昧。 领头那人似乎没戴惯那顶凉帽,抬手一顶,便将帽子甩在一边,露出一张留有长长疤痕的脸。 罗轩看见那张脸,果断的拉着朱乐朝隔壁住着的那对男女跑去,略显粗暴的敲开门。 丁前溪拉开门,只见一俏生生的公子哥被一位中年人拉着立在门前。 男人急促开口:“公子打扰了,这是我家小少爷,如今家门遭遇祸事。”一边说着一边开始掏衣襟内的东西,黄金,地契,一股脑全交给丁前溪,“只求公子护着我家少爷一二…” 李宁洛这时候冒出头来,朝着男人点了点头,拉着朱乐进了门。 松了一口气的罗轩,正看到惊醒的镖局众人出现在走道上,齐齐围了上来。 汪三狰狞的面容在火光下更显威严,缓缓抽出那城府兵制式长刀,厉声道:“城府兵捉拿匪寇,闲杂人等自行避退。” 身后五人齐齐抽刀,客栈内柜台上的掌柜听到这声动静,早早便跑没影了。 罗轩听到这个声音,心中更是紧张无比,正想商量对策,却被一段竭力大喊的声音吸引过去:“爷爷今天被你们堵在这里,谁死谁活还不一定,我有镖局二十几号可以换命的兄弟在这里,爷爷就站在这里,谁敢上来寻死?” 镖局有个性子急的青年,直接拔刀想劈了那叫喊之人。 那人站在台阶底部,正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溜过去的恒兴,那是新入镖行的伙计,平日里颇为和善,众人暗暗盯了月余,这才放松对他的警惕,可如今…镖局众人差点一口气没上来,齐齐指着恒兴,参差不齐的声音传来:“你…你…,你个忘恩负义的狗东西!” 性子急躁那青年此时已然拔刀出鞘,一跃从二楼跳下去,刀口直指青年头顶,这一刀倘若劈实了,好好的一个人可就真成两半了。 新加入的恒兴平日里并未显露出半分异状,这般像是早有预谋的呼喊实在是要了镖局众人的命,此时正巧客栈大门应声而倒,恒兴见状,一个翻滚藏到那堆人群之中出门而去了。 那跃下楼的青年脸色苍白,踏着楼梯便奔向二楼想与众人汇合,却被一柄脱手刀尖刺入后背,直挺挺从楼梯上栽下去,挣扎着死去。 青山镖局众人都是混过江湖的老油子,再蠢的人此时也知道中了圈套,遇上那下黑手的官匪勾当了。 有个布衣小厮从身后举着火把的兵卒中走出来,他先看了看镖局一行人,对着汪三说道:“爷那边看中的是一位脸上肤色微黑的长腿妹子,万万不要伤到她,那同行的野男人,等下切了根,一并送到爷那边去。” 汪三皱了皱眉头,但还是微微点了点头。 隐有不悦的小厮看着汪三这副派头,轻轻哼了一声,“事情不要做砸了,记住,那妹子要完好无缺的送到爷那里,事情办不好,后果你知道的!” 汪三猛然挥刀,那小厮吓得后退一步跌倒在地,身手那五人哈哈大笑,虽然愤恨无比的小厮揉着屁股出门了,竟是半句废话也没敢多说。 罗轩压下怒气抱拳问道:“汪爷划个道来,说个数,怎样才能放过镖局?” 汪三看了看时辰,此时离那午夜十分还早得很,更别提那天亮了。 猫捉老鼠,堵在洞里还要戏耍一番,才下死口。 狰狞大汉神色怜悯。 府衙中判了秋后问斩的死刑犯尚可在临死前吃上一碗断头饭,好叫死人到了地府不做那饿死鬼。 江湖上寻仇总得有个由头,以刀拄地的汪三此时张口,脸上那一道伤口连着下巴,随着嘴巴张合,整个脸不对称的扭曲,犹为吓人。 “罗轩,要怪只能怪你们镖局没赶上好趟头,而不是你的命不好,你们倒是谁也没惹上,我也不是来寻仇的。”汪三指了指身上一身崭新衣服,接着说:“你不妨猜猜,不寻仇此般又是为了什么?” “算了,以你的脑子怕是到了地下也想不明白,我实话告诉你,那车货你们镖局从一开始便不应该接,你也不想想,单单一趟便可得八千两镖钱,天上得掉多大的馅饼才能砸到你罗轩的头上?就算是真有,你接的住吗?” 罗轩听闻此言,脑中思绪逐渐清晰,他这才发现整件事不太对劲的地方。 早在一个月前便有位不学无术的公子哥遣派下人与镖局搭上线,说是有批在江南不算贵重的东西想要往燕北鹿角城而去,因为路途遥远,加上老镖头身死没多久,这一路上还不知道有什么情况在等着镖局,罗轩一开始并不想接这趟镖,可对方晃了晃手指,伸出八个手指头,由得罗轩猜。 “八百两?” 那下人再晃晃手,说出了那个足以让自己没法拒绝的价格。 “是八千两,我家少爷有的是钱,家里想要考较少年做生意的头脑,故而出了个题目,想要少爷在数月之内赚足五万两银子,这趟镖压顺利的话,以后还有类似的生意等着你们。” 天上馅饼之甜,不过如此。 … … 与此同时,一只信鸽停在停在顾府,管家取出筒内密信便往东厢房走去。 管事已经在厢房门前等待了很久,待到房间内风雨初歇,耐着性子又等了一会,才轻轻敲门,“大公子,那边来消息了。” 衣衫不整的顾盛男挥手,还在穿衣裳的婢女知趣退下,脸上犹有红晕,依旧怯生生的婢女出门前还没忘了给管家行礼。 顾胜男接过密信,细细展开,看了一遍,这才递给身边躬身等待的管家。 良久。 大公子展眉道:“唐叔,您怎么看?” 腰弯地更深的中年管事一脸恭敬道:“爷,那草包平时被他爹管的太紧,荷包里恐怕早就没银子花销了,这回好不容易得了个机会证明自己的脑子,可偏偏想出这么个馊主意,那本钱不过几千两的胭脂,即使卖到北魏,如何高利,至多可得银钱五万余两,就为了这五万余两银钱,便耗去一份天大的人情,跟公子如此多的时间精力,营造出一副捉拿山匪的戏码,事后这车胭脂自然是青山镖局背了黑锅。” “信上那草包还说,让我们把镖局除掉,他那边好有借口查抄了镖局。” 悄悄直起身子的管事,看着大公子揉了揉眉心,适当开口道:“爷,要我说,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干脆假戏真做…” “咱们大小通吃!” 第三十六章,大丈夫 耐住性子说了不少话的汪三终于不再说话,他虽然擅长拳法,可刀用得也不赖,毕竟这东西,杀人比拳头快! 六人拖着刀开始狂奔,各踩烂一张桌子腾空而起,开始冲杀青山镖局已经散开的二十来人。 汪三专门挑上了罗轩。 两人硬碰硬接了一刀,罗轩翻身下栏杆并不在狭窄的过道与之搏斗,身后来人相距十步,彼此皆后撤一步屈膝开掠举刀相接,城府兵佩刀乃是最为普通的铁刀,罗轩那柄刀可是一整块玄铁锻打而成,铁刀应声而断,对面来势略微减缓的长刀贴着汪三胸前下劈,差点一刀劈在他面门上。 汪三后退,丢掉刀柄卷起袖子喝道:“无刀又何妨,照样杀你!” 以掌握拳期身而去,汪三挥拳刚烈,一副以伤换伤的打法,罗轩见他拳风阵阵,当下不敢怠慢,一刀挥出,直指他挥臂的胳膊而去,没想到汪三以拳变掌,重重拍在刀身上,重新挥拳直奔罗轩身前。 罗轩举刀回掠,横刀一击,每挥出一刀汪三便后退一步,以拳法对刀法,确实吃亏的很。 两人再次互换一式,汪三以腰间轻伤拳中罗轩胸腔肺腑,随后便被一刀逼退。 汪三深吸一口气,生生止住退势,瞅准罗轩挥刀力尽还未回掠时,再出重拳击在那持刀手腕上,击得长刀差点脱手而出。 正在丁前溪房内的朱乐偷偷看着场间二人打斗的场景,看到那长刀差点脱手而出之时,一个没忍住就要甩门而出。 可看到那长刀重新稳在师傅手中暗自松下一口气,以刀对空拳并未占上优势的罗轩已然有些着急。 自己这边尚且能撑上好些时间,可镖局内那帮兄弟已经倒下了好几个,提起一口心气的罗轩不在留手,能换一个是一个,不再多想其它的了。 罗轩持刀手腕陡然发力,长刀脱手而出,那柄刀以诡异的绕他身体一圈,以刁钻的角度抹向汪三的脖子,抓住罗轩松刀的片刻时机挥拳前来的汪三,硬生生在空中扭过头,一手漂亮的回手刀,重新握回罗轩手中,硬生生在汪三胸前留下一道血口。 两人皆负伤两处,汪三前胸后背都渗出血迹,看上去挺惨,可实际上却是轻伤。 罗轩被一拳击中胸腔肺腑,看似好模好样可受伤着实不轻,此时呼吸都是一股子血沫味,顶多再有三招之力,决胜负,也定生死。 异变突生,那股匪盗其余五人正与青山镖局众人酣战,其中一人见汪三吃亏,随意抹掉一人脖子后便从楼上跳下来以刀直劈罗轩身后,汪三抓住时机也动了,不去管胸前血水,挥拳直上,动作快若奔雷。 两人一前一后夹击罗轩,只见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跑出来的一个跛子,飞身跃起,一剑刺在那飞身小楼之人的下腹,没有什么猛烈的动作,就是这么简简单单一个偷袭,刀尖入小腹,白花花的刀身上开始染红一片,那跛子面无表情缓慢抽刀,然后看着那人捂着肚子死去。 跛子回头支援罗轩。 罗轩与对面挥拳之人互换一击,此时正是后退之时,林盛挥刀接上,武功刀法本来不错的他,其实就坏在了那条时不时疼痛的腿上,当下单腿一软,一个酿跄,等于将刀伸到了汪三手里。 汪三一脚踹中林盛膝盖上,下一秒接刀入手,一柄锋利长刀架在跪在地上的林盛脖子上,汪三一手握刀,一手扣住林盛后颈,朝着罗轩狠笑,“你要替他选一个死法吗?” “是割断脖子,还是掐断脊椎呢,我数到三…” “三…!” 没有一和二,杀人不过头点地。 三字刚刚出口,想要加重力道将刀割进那温热脖颈里的汪三,便瘫倒在地。 一柄长剑灵动地从汪三脖子边抹过,然后猛然回头直奔二楼,跃然远去。 再看二楼那匪盗五人,早已气绝,正被镖局里七八个侥幸活下来的汉子一刀一刀砍着,最后满脸是血的七八个人,混着血水以泪抹面。 罗轩此时面容悲戚,可心头忍不住泛起喜意,当时将小姐送到隔壁那对男女手中之时,其实也有赌的想法,所以毫不犹豫地将自己大半辈子的积蓄一股脑全掏给对方,山上人又如何?衣食住行,哪一样不要大把的银两供着。 赌那对男女爱财,赌他们是那山河不多见的修行人,更赌地是他自己的运气。 一行六人身死,没了领头人,屋外那一堆堆握着火把的士卒,有那么几个眼尖的,看见那一闪而过的雪亮飞剑,当即开始退走,还有不怕死的士卒想着冲进屋去,没曾想却被身边人拽了一把,很快所有士卒都知道客栈内有个能御使飞剑的剑修,士卒们克制住打摆的双腿后撤,转头开始狂奔,有两个跑得最快的此时还有余力交谈,“狗蛋,赶明儿我得请你喝酒,天老爷,那可是飞剑啊,要不是你拉着,我这驴脑袋都要搁地上放着了!” 重新恢复安静的客栈,罗轩忍不住大笑,笑得胸腔肺腑一阵疼痛,笑着笑着,笑弯了腰,他以手掩着面,自握刀之时起便再也没哭过的男人,默默流泪。 那么多的好兄弟,都死了。 … … 早些时候在闹市中跟那对男女擦肩而过时,莫名想起自家小姐那天问背着剑的少年身手如何,此时跟这对男女再相逢,便下意识地探查了一下,江湖武夫虽然不能存养元气,沟通天地,可依然有配套的内功心法,自然也能粗略地探查一个人的气机套路,最简单的便是一种功法练久了,自身自然有莫名的气势,这就是为什么有些拳法宗师,只是往那儿一站,不怒自威。 罗轩下意识探查下,自身气机刚接触到那背剑少年的身体便发现一股他理解不了的东西正顺着自身武夫气机攀爬而上,当下敢紧中断了内功心法,武夫直觉让他浑身颤栗,如果让那莫名其妙的东西顺着自身心法运转,自己很可能…会死。 对于开窍修行之人,元气是那天地间最为美妙的食物,可纯粹武夫练一口身体本身就有的真气,自身本就与天地元气沟通不了,倘若是让元气强行入体,没有窍穴的存养,直入经脉,对于身体来说,那不是仙丹,而是世间最毒的药! 这也是为什么最低等的修士也可单手锤杀武夫小宗师,仅仅有大宗师才能与下三品修士对抗。 能称为大宗师的武夫,无一不掌握了自身的势,那其实就是自身对天地元气一种最粗略地应用,不存养元气,仅仅靠自身强行御用元气,武夫大宗师,近乎术也。 大丈夫当行天地。 踱步千里。 扶风万丈。 第三十七章,一碗红烧肉 余年揣着银子兴奋着跑回家,家里的门虚掩着,孩子悄悄往屋里轻手轻脚地走去,看见一张红漆脱落的桌子,那里既充当书桌,也是吃饭的地方。 桌子靠着墙面那个地方有个小暗盒,那里存放着娘亲这么多年来依旧如新的嫁妆盒,余年蹲到桌底,小心摸出妆盒,发现那妆盒内摆放的几件饰品现在已经不翼而飞了,余年心中一沉,娘肯定发现银子不见了,转而将那其实没戴过几次的黄亮饰品也收了起来。 孩子麻溜的往灶房跑去,以往娘亲都在那儿偷偷抹眼泪,可今儿没有。 他打开门看见忙碌不停的身影,灶房中娘的身影还是那么熟悉,余年小声喊了一声:“娘。” 灶房里散发着浓郁的香味,这味道…余年深深嗅了几遍,又确认了几次,才一脸不敢置信的样子大声嚷道:“娘,今天是什么日子啊,竟然吃得上红烧肉了!” 小娘抬起粗布衣裳沾沾额头汗水,这顿红烧肉其实做得并没有多少轻松,距上回吃肉,实在是很久了,有好些步骤竟然都忘了,不过那可是肉啊,哪怕只是对着白开水一咕嘟,稍稍放些盐就能就上两碗饭,更别提如今锅里加上这满当的五六种调料了。 余年看着娘亲回头,笑着跟自己招呼着:“小年,快洗手,将碗筷摆好,等下就可以吃饭了…” 孩子欲言又止,想将挣了钱的好消息分享给娘听,顺便将这些银两交给娘,好让她也高兴高兴。 不过红烧肉当前,早已饥肠辘辘的余年准备待会儿浇一些肉汁,狠狠地吃上一大碗饭,然后就着一块肉,再吃上一碗,等下在饭桌上跟娘说银两的事情。 余年洗完手,摆好筷子,便抱着碗揭开锅准备盛饭,锅盖揭开的瞬间,那芳香扑鼻的米饭又让孩子一愣,更加惊喜道:“娘,是白饭唉,今个怎么吃白饭啦?可白饭好贵的,娘,有红烧肉煮些糙米饭一样好吃的!” 小娘笑笑,没说话。 余年沉浸在喜悦中,没有发现娘亲嘴角那丝决绝的笑容,孩子先是盛了一大碗饭,随后又慢慢地从碗里捡下去半碗,然后将另外一只空碗盛满,压实,再盛满,以至于那陶瓷小碗没撑住份量,裂开了… 孩子一愣神,便只好取出一只很多年没用过的碗,上面落满了灰尘,不过余年也不介意,他拿着碗跑向水缸,用葫芦瓢舀了水仔细洗着,他一边洗还一边小声说:“爹,打今儿起,小年一定要让娘过上好日子,您的碗今儿我接过了!” 笑容满面的孩子甩甩碗上的水,跑回屋里接着盛饭去了。 余年正襟危坐,眼睛盯着娘的动作一上一下,最后出锅的时候看见娘在锅里撒上一些没见过的调料。 视线一直盯着红烧肉没挪过眼的余年,看着此时正放在桌子中央的红烧肉,只觉得美梦变成了现实,他没有着急动筷子,又想起了什么,在小娘疑惑的目光中跑出门,将那束其实已经没几片花瓣只余花蕊的梅花捧起来,转身进屋,他看着面容悲苦的娘亲,有些不知所措,今儿吃红烧肉啊,应该开心才对,哦…肯定是那两银子。 余年捧着花,终于想起了今个是什么日子,他双手捧花,轻声道:“娘,生辰快乐。” 娇俏妇人没由来红眼,她接过梅花,颤抖着说了声:“小年乖,娘很喜欢…” 再喜欢又何用?以后都见不到了,不过临死前能收到孩子这般心意,还能吃上一顿好饭,够啦。 妇人就这样流着眼泪,摸了摸儿子的脑袋,温柔,不舍,决绝,最后释然道:“乖年儿吃饭…” 余年掏出两袋一大一小的荷包,交给娘后,便端起碗扒了两大口饭,语气含糊道:“娘,咱们有钱啦。” 从来没见过银票的孩子哪里知道,那大一点的荷包里,有张纸差点给他丢掉,可妇人看到那张纸,顿时止住了眼泪。 李氏钱庄,通兑三百两。 妇人由惊讶转为悲愤,以手指着儿子厉声道:“小年,你莫不是干了什么亏心事?” 余年不解道:“娘,什么亏心事啊?这张纸是一位好看的姐姐给我的。” 已经咽下两口香喷喷白饭的孩子,正准备端起肉碗先浇些汁在白饭上,却被小娘一手打了去,肉碗顺着桌子滚下去,碗碎一地,肉散一地。 余年看着碎碗,又看看娘,委屈无比。 他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他什么也没做错。 孩子端着一碗白饭,不说话,只是大口大口扒着饭,那碗白饭粒粒晶莹,可余年却一颗都看不清清楚。 白饭很咸,也很苦。 … … 余年从妆盒里面拿走了那两银子,很快小娘便发现了。 因为那是她每天都要见上一眼才舍得安心的,儿子小小年纪便学会了赌钱,怎么跟他爹一个样子。 起先觉得孩子还小,可能只是不懂事,由着他玩的年纪,头一次只是略微训诫了他,也没曾放在心上,毕竟日子不是靠一两银子过的,妆盒里面还有好些余钱。 第二次发现妆盒内又少了一两,气得头昏的小娘将儿子狠狠打了一顿,余年也知道自己做的不对,不过未曾解释些什么,不曾吱声,任由娘泻了心头火,才捂着屁股哄着娘。 城里的米面涨了价,偏偏女红工价被压得极低,其实也不能怪上那位收衣服的管事,实在是一涨皆涨,连带着布匹涨了好些价,便只能从织绣的女人手里压些利润出来,反正人啊,最不缺的,有口饭吃,这活儿总归有人干的。 妆盒里起先还能增加些铜钱,后来是铁钱,再后来只剩一枚光秃秃的银子了。 交完了女红绣以后,小娘就打开了妆盒想要看上一眼那令她微微心安的银子。 空了。 明明已经换个地方藏起来,可还是被那在小娘眼中屡教不改的儿子找到了。 也对,家里就这么大点地方,费些功夫,用上点耐心,总是能寻到的。 想着自家那赌鬼丈夫最后凄惨的下场,心里已经给儿子定了品性的妇人,拿起了那未曾戴过几次的亮金首饰,关上了房门,提起篮子走向了城里那家老字号当铺里。 走出来的小娘经过肉摊割了好些上好的带皮五花肉,又路过一家药材铺子,称上些八角桂皮香叶五六种也可用作调味料的香辛料。 平时舍不得吃的酱油醋一并买了,称了些细盐白米,挎着篮子离去了。 穿着布裙头抹荆钗的柔媚小娘,经过闹市中一个卖着首饰的摊位前,盯着那些好看的钗子不由得发呆,想拿起来仔细看看,最好还能试带一番,可就要伸出手的小娘瞥见手里的篮子,顿时败了心劲,在摊主一顿白眼中红着脸离开。 能活着都想好好活着,可如果活着只是重复以前的生活,那有什么意思呢? 自己刚进余家门那会儿,还住在城东的大宅地里,公婆有些本事,赚钱颇丰,小日子过的尚且不错,可后来不知怎地,丈夫染上了赌瘾,若大的家产眼看着一点点输完,公婆早些年身子不好,经不住打击早去了,没了二老管束的丈夫更加变本加厉,想在赌场上将那银子怎么去的怎么赢回来… 去了的银子哪里这么好回来的? 丈夫被人摆了局,还不上帐,只好将大宅子卖了,贱卖房子以后换了债,剩下好些银两,由城东的大宅子搬到了城西,买了一间农家院落。 丈夫明明已经下定决心悔改,说是再也不碰赌场了,还购置了熬糖稀一类的物品,信誓旦旦地说要效仿祖上东山再起。 老余家祖上就是做糖葫芦起家的,一串一串虽然没有卖出一个荣华富贵,可即使在战乱的那些年,也未曾缺过吃食,后来大燕统一了南方,日子更是越过越好,购置了大宅院,欢欢喜喜迎了一门亲事进房。 虽然后来因为丈夫家道中落,可只要愿意回头,她也等得。 搬到了城西以后,日子虽然过得紧了些,丈夫也是一脸干正事的样子,每天早出晚归,儿子也渐渐大了,城西有个木桩围成的比武场,有清一色的低檐瓦屋,小院门前的空地足够大,还有菜地可耕种,这都是城东大院里不曾体验过的生活。 过日子嘛,只是换了个地方而已,换了种生活罢了,只要还跟他在一起,也挺好。 更何况小年儿比自家娘亲更喜欢这个地方,孩子从小就爱跟左邻右舍的孩子们一起跑去木桩那儿玩耍,从心底喜好那江湖佩刀悬剑的侠客,只要那儿有比武,儿子一次不落,哪怕下着雨,撑着伞也得去看,有些时候,任娘亲怎么呼喊吃饭,也只是呆呆地看着,风雨不动。 孩子喜欢这个地方,丈夫又肯努力,小娘自然也是满心欢喜。 如果不是丈夫被人砍下手,自己跟儿子还不曾知道丈夫白天卖完了糖葫芦,依然去赌场潇洒快活。 出千断手,露出真面目的丈夫从此更加变本加厉,在那条路上走到黑了。 男人之后性情大变,对她动则出手打骂,有好几次吃着饭呢,小娘只是说了几句不讨喜的话,便差点被碎瓷碗毁了容。 丈夫最后是从赌场里躺着出来的,全身红肿淤青,竟没有一块好肉。 最后收敛了丈夫尸骨的小娘,看着懂事的儿子,咬牙捡起了女红,勉强将日子过了下去。 没了丈夫,儿子就是她的天了,可这天要走他爹的老路,眼看着就塌了。 端上一碗红烧肉,撒上那些等下让人丝毫没有痛楚的毒药,锅里还有溢香的白米饭,身后儿子已归家。 哪里还有家? 归哪里的家… 上架感言 少年踏剑行13万字了,目前才算刚刚开了头,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是我的第一本书,在构思大纲以及情节上花费了很多时间,每天要用最起码6个小时的时间才能写出一章,接触了网文这行业,才知道每个行业都有每个行业的辛苦,尤其是你刚开始做一件事情,一股脑的就想做这件事情,真是应了那句老话,万事开头难。 就这本书的开头,我写废了五万字的稿件,反复构思反复删改,最大程度上避免一个新手小白可能在逻辑上出现的错误。 其实写这本书的时候我刚刚才参加过网站的青训课,是一个在网文圈内真正零经验的小白,这本偏向玄幻仙侠的小说,我一开始上传了4章,一万两千字,然后点了申请签约,这本书在网站后台等了足足一天,在我不抱希望的时候,是网站编辑扶风,将我捞了起来。 如果这本书能够出成绩,编辑一定是付出了很多努力的,从后台签约,到简介修改,再到封面选择,最后作品上架,我一个新人其实什么也不懂,都是我的编辑扶风亲自监督的,在这里真的非常感谢他。 回到作品本身,诚然,越往后写越觉得吃力是真的,而且有些故事线的处理结尾其实还是显得粗糙无比,但我已经很努力学习怎么提升故事的可读性了,上回投稿还是在高中的时候写的那些青春杂志的时候,那些篇幅基本都在五万字以内,一下子让我把五万字的故事拉长到五十万字,甚至一百万字,确实还是挺难的。 少年踏剑行写了二十天了,这二十天其实就只有后台数据很惨,评论更是一个没有,仅仅收到五分钱的打赏,这都没什么,我是一个小白,对于这方面当然不能太多奢望,可没有互动,我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怎么样,在一条路上没有明灯,只好摸黑继续前行,前方路途未知,可依然要努力前行。 写作其实是有些孤独的,特别是卡文的时候,写作又是不孤独的,因为有时候写到某个情节,某段故事,某段结尾,会小小的自我得意,唉,这段写的不错哦。 也会沉浸在那个只出场了几章便领了盒饭的曹锦儿身上,那个长这么大都没出过小镇的女孩子,这辈子见过最好的胭脂便是李氏新出的那款,甚至临死的时候,那盒桂花头油也没舍得用完。 悲情通常是不讨人喜欢的,可这是一条线,是一个伏笔,第二卷的时候会重新串联起来,软糯嗓音的少女会再次出现,甜甜的叫一声:“前溪哥哥~” 主角丁前溪的性格其实是照着我本人小时候写的,那会儿经常受到欺负,胆小怕事,当然了,肯定也没什么本事,常常喜欢一个人自己玩,后来好不容易在写作上显露了一点天赋,被各个阶段的语文老师重点照顾,参加各种作文比赛,家里的奖状一叠厚,这又怎么样呢? 我还是挺自卑的。 每个胆小的男孩最终都要长大的,就像每个女孩最后都是一名伟大的母亲,正如书中所写,前期丁前溪就是被各种欺负,谁都能在他头上踩一脚,好在还有很多善良的人帮助他,虽然有的善意并不是表面看到的那样,这段不能多说,涉及剧情走向了。 洋洋洒洒一千余字感言,我只写了几分钟,如果书都能像这样写的很顺畅就好了,哈哈,我心里还是有很多话想跟你们说的。 明天是五月十号,不出意外的话,就是少年踏剑行上架的第一天,虽然不知道以后会怎样,但如朋友说的那样,第一本书我已经写了第一个十万字,而且成功签约上架了,已经算是做得比较好的了。 做得好当然是指在这件事的坚持上,当然说的不是书的成绩…哈哈。 主要是穷惯了,再惨的话,没法再惨了…哈哈。 感谢一路上支持我的朋友,郭公子,徐小姐,苗公子,何小姐…网友:泪哭花了妆妹妹,希望以后这份名单上能够无限长,无限长… 喜欢的人儿放在心上。 谢谢你们,谢谢你,谢谢,谢谢… 第三十八章,八百年相逢 顾家大公子等了一夜的消息,只等来个六位好手身死,城府兵溃逃的消息。 本想着亲自求那个如今虽是虚名的四品折冲都尉老爹散散关系,集结府兵强冲了那间客栈,管他什么修士不修士,数十人不够那便数百人,数百人不够,那便数千人,堆也得堆死他! 可见到不管家里大事很多年的老爹以后,顾大公子刚要说话,便被甩了两巴掌,下手不轻,脸颊很快红肿起来。 顾盛男一脸的不敢置信,自从上次爹甩自己耳光这都过去了多少年?什么事让他发如此大的火。 那位顾家真正意义上的掌权人,此时怒道:“逆子,跪下!” 大公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也不敢顶嘴,只好依言跪下,他满脸愤恨低头,只听老爹声音传来:“平日里你养些匪盗干那杀人越货的事情这没什么,反正荒郊野岭,手脚干净些自然没人知道是你做的,一个小小的镖局,你想做也便做了,挑个干净的地儿,也算是送那草包一个人情,可谁给你的胆子让那匪盗扮做城府兵头目,还公然拉拢了一伙府兵在城里动手。” “你自己是猪,当别人也是猪?怎么,仗着在鹿角我们顾家一手遮天,便真以为自己行事丝毫不用顾忌了?”顾家主人看着这个平时还算成事的儿子,更加气恼,怎么就做得出如此荒唐事! 这事要是办成了,自然也没什么,事后自有说法能圆,可事情办砸了,府兵大人亲自上门,就差没有与自己割袍断义了,说是京都来了个公公,亲自点名:“他顾家想要谋反不成!” 这话要是传到了皇帝耳中,顾家即便没谋反,也要被打上一个扰乱朝纲的罪名。 顾家家主犹不解气,又朝着丝毫不觉事情有多严重的儿子身上狠狠踹了两脚,被打出狠劲的大公子死死压抑着拳头,满脸的不服气! 老爷子打过骂过,气也消了一些,这才娓娓道出实情:“平日里这种事情只是爹的一句话,便可以为你摆平,可你不赶巧,惹到了一个你不能惹的人,我且问你,你是不是说过要将一个面色黝黑的年轻小子腌了根带到府上来?” 顾盛男倔强道:“是,那又怎样,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乡野小子,我本打算将他刮了根,剥干净扔到那狼狗一块儿,别说如此,我就是当场杀了他,又如何!” 顾家老爷子以手扶着桌子,显然被这话气得不轻,“死到临头还不知悔改,早晚有一天你要死在这张嘴上!我问你,动手之前可查过那少年什么身份?” 顾盛男被一而再敲打,此时已然怒极,他猛然起身,跟老爷子对视,吼道:“爹,我不管他什么身份,只知道你为了他打我骂我,这么向着他,难不成那小子是你在外面私藏的歪-种?” 大公子终究没敢说出野-种二字,可听到儿子如此不知好歹的话,顾家老爹气极反笑,他抬起手用指头指着儿子,接连出声:“好!好!好!你给我听好了!” “皇帝以前有个最疼爱的小女儿,就是那燕国的小公主,那小子是她的儿子,你自求多福吧!” 说罢便甩袖出门,留下站立不稳的顾盛男。 … … 大燕京都。 钦天监。 这是一座由二十八根金丝楠木撑起来的大殿,殿顶有整齐的三千二百四十片琉璃瓦遮盖,殿内分为三片区域,建两座大阵。 暗含三垣二十八宿之道,与天上星星遥遥呼应。 殿内两座大阵运转不休,其中一座飘浮着已经亡了国的皇室玉玺:吴,韩,赵,蜀,大燕,尚有一处空缺,想必是为那北魏准备的。 另外一座大阵汇聚了密密麻麻的小牌,每个玉牌或刻单字,或刻双字,共有五千余个,山河中能找到的姓氏皆在其内,自行飘浮在大阵中,犹如一颗颗星斗。 两座大阵内蕴蛟龙之气,可借机寻觅人间异象,例如那一国气运之鼎盛衰落,气运一数,看似虚无缥缈,实则有迹可循,自古以来就是得人心者得天下,得天下者奉天承运。 三百年世间分乱不休,为什么征战不断,却始终没有哪个国家,哪个人能施展抱负一统天下? 天时未与,地利人和非承运,世间什么最大?天机最大。 大燕那枚玉玺在阵中坐镇紫薇中枢,浩浩紫气氤氲,其余四国仍有丝丝紫气蒸腾,这是为何? 亡国气运死而不僵,只要这世间那些国家的后人没死绝,紫气便一日不灭。 皇家贵胄应运而生,身负一国绝大多数气运,亡国者先灭其皇室,取而代之,同样,紫气亦是分化转移,如今大燕的气运日益隆盛,三百年未曾有过的南方一统,所汇聚的气运到达巅峰就是那北魏灭亡之时。 有个年轻人身穿钦天监从三品官袍,一只栩栩如生的孔雀绣在袍子上,头上带着蓝宝石顶戴花翎,他此时有些无聊,却不敢随意摆弄那刻有姓氏的星斗大阵了。 年轻人入京已经六年了,早已褪去一张青涩的稚脸,却学着钦天监那群师兄们蓄起了胡子,年纪轻轻便是一副老成的样子。 这人便是历口小镇陆年儿,早些年随着任远阳任先生入京,刚踏入京都便被一个头发花白身穿素雅道袍的老头拦住了去路,说等待自己多时了,非要拉着自己去一个地方,任远阳明显认识这位老道士,甚至极为恭敬的行了礼。 陆年儿看看任远阳,后者笑着点头,没想到这一走便是入了火坑,困在这个鸟都不愿意拉屎的钦天监六年了。 里面是一群走火入魔的师兄,有擅长炼金术的,有擅长周易八卦的,还有的喜欢白天对着太阳,弄一副黑黑的薄片就盯着太阳看,夜晚有没事就去数星星的,数着数着就忘了,忘了就重新数… 甚至于玩乌龟壳的那个,特意去深海里宰了一只不知道多少年的王八精。 就连那个老头…起先还恭敬称他为道长的陆年儿,后来直接就叫老头了,为得就是激怒他,让他放自己出去! 可这个自称监正的老头,将自己拉到这劳什子星斗大阵前,摆弄了自己的陆姓出来,然后非要弄自己一点血抹在玉牌上,没多久自己便昏过去了,闭眼前只看到玉牌散发的耀眼白光… 再后来就是莫名其妙的当了官,这绯色的官袍倒是很威风,可给谁看呐? 为什么说老监正也不正常? 因为自从陆年儿那次昏倒醒来以后,监正总说他是那八百年才出世的星官! 娘嘞,这又是个什么玩意? 第三十九章,掌算天下 后来陆年儿蹲在钦天监六年,搞明白了这是一处什么地方。 这儿主要负责掌握天文变化,制定历法,占卜凶吉,祈算良辰,观测气运,有某些方面甚至能左右皇帝的决策。 监正是正三品官员,其下有四品下的少监、五品的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各一人,七品监丞一人,加上保章、礼性、历生等下级官员数人,总体来说机构并不十分庞大。 可监正属下的官吏很多不是科举上位的,因为这门学问是一们杂学,学习的人比较少,一般读书人只攻读四书五经,做八股文,肯定无法胜任,所以钦天监的官吏,特别是下层吏员一般是通过专门的征召而来。 可两座浑天大阵每时每刻都得有人盯着,等于进了钦天监,这辈子没什么特殊情况,就老死在里面吧,所以别说正三品官帽,就是给个二品官,又有什么用呢? 陆年儿仰天长叹,“阳叔误我,一辈子要毁在这儿了,都还没有牵过姑娘的手啊!” 刚进钦天监头两年,他每天无所事事就在大殿里面晃悠,那会儿还没有任何官职,只是钦天监的闲散人等,老监正将他带进来以后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整个钦天监任由陆年儿走动,可他就是出不去! 那大殿门就在那儿,他看得见,也推得开,可就是走不出去,陆年儿每每将自己弄得筋疲力尽,最后整天就跟着一扇门对付。 后来发现实在是走不出去,只好转头研究那群师兄,可他们只是草草说上几句话,便又钻进研究中去了,时间久了,那群人竟然躲着陆年儿,弄得他觉得,相当委屈。 陆年儿只好将目光放在殿中两座大阵上,一座气运阵,一座星斗阵,两座大阵安静无声。 他走到那放着玉玺的气运阵前,总觉得这东西莫名熟悉,他轻轻一点,里面五块玉玺便轻轻动了动,再点,再动,紫气轻轻聚散不断。 人间每位名正言顺的皇帝都身负大气运,皇帝自诩真龙天子,可真龙气运或多或少,多的国运就强些,少的,国运自然衰败些。 例如丁前溪那个已经死去的老爹吴王丁徽隆,身上气运粗壮丰盈,单从气运上看,怎么都不像一位横死归途的紫贵皇帝,可只是在位九年便亡了国,丢了江山,大好的山河划入了燕国,还好徽隆皇帝不好美色,始终不曾广开后宫,不然那些女子命该有多苦,战败的国家最惨的便是女人,无论是嫔妃清妾还是国母皇后都不可避免成那阶下囚,性子刚烈的三尺白绫,可总有不想死的。 皇帝的妃子,那是多少兵痞日夜垂涎不已的? 运气好的最后还能被人留下,沦为小妾侍女,可运气不好的,就成了红楼头牌了。 国家大好山河在,一枚红底玉玺便是紫气灵动流转,皇帝生下来便占据一份庙堂气运,有贪图皇帝身上紫薇龙气的修士,比如那不管天上如何变换,始终是江湖正统宗门的龙虎山天师。 那气运阵中飘浮的五枚玉玺,其中有四枚象征的四个王朝都是亡了国的,可那丝缕缕气运却怎么都不断绝,若是那些前朝余孽出了个了不起的大人物,气运足够逆天,甚至是最后复了国,那么象征着其王朝的玉玺便会复苏成为那天然灵宝。 赦令江水正神,山岳土地,以及各路香火小神,山精野怪。 神异之能便如同那天神封正,鱼水化龙。 陆年儿看了一会气运大阵,没整明白,便兴致不高得走向那座星斗阵,其实他对这个令自己瞬间昏倒的大阵还有些害怕,但是自从那陆姓玉牌歃血以后,整个星斗阵对他有种莫名的吸引力。 使得陆年儿总想不自觉的触碰它,了解它。 他来到星斗阵前,五千多枚玉牌正安静的周天环绕,时不时有玉牌碰撞在一起,发生清脆的玉鸣声。 那陆姓牌忽然从大阵中间高高跃起,五千玉牌齐齐分开一条道路,任由这张玉牌飘到陆年儿的身前,飘动的红色花穗轻轻晃荡。 陆年儿伸出手,试探性碰了它一下,整个星斗阵顿时乱了运行规律,一块块玉牌开始加速疾驰,直到最后划成抹抹流星般轨迹。 似稚童兴高采烈。 懵懂的少年身手握住那枚陆姓玉牌,像是隔空握住了八百年,那枚玉牌上的陆字化做点点流光聚成一团赤红色朱砂。 穿着老旧道袍的监正,这时候突然走出来,他以手托着那团流动的赤红色朱砂,遍布横纹的双手不住颤抖,那一小团流动赤红,明明就是整个世界。 老监正跪在地上,钦天监那群人此时也察觉到了异样,看向那犹如天神附体的小师弟,喜欢看太阳的师兄墨片掉在地上,占卜算命的那个一哆嗦,瞬间龟壳布满裂纹,所有人反应过来齐齐跪在地上。 只见那团朱砂轻轻点在陆年儿眉心,一点赤红乍现,整个人被牵引至半空。 年老的监正声泪俱下,以手抚地,大声喊道:“八代司天监术士张陵,恭迎星主回家!” 身后众人重复道:“九代司天弟子,恭迎星主回家!” 眉心一点赤红的年轻人,缓缓转身双眸金黄,他轻挥衣袖,声音好似从九天云上间传来。 “尔等起身。” … … 陆年儿自半空跌落恢复意识,下意识去摸眉心,那儿一片空白,可刚刚明明听到有宏大的声音从云间传来,吓得自己想要跪下,念头刚起,便莫名其妙的跌落在地。 他趴在地上,看着泪流不止的老监正,感觉很奇怪,又看了看那群跪着的师兄们,感觉更奇怪了,陆年儿望向浑天仪,那儿的指针微微摆动。 当下就明白过来,连忙爬起来扶起老监正,有些得意道:“老头,刚刚是地龙翻身了吧?哈哈,看你这样子,肯定是地动不稳,摔惨了吧?” 年轻的陆年儿絮絮叨叨,抬起袖子帮老监正擦眼泪,一个男人帮着另一个男人擦眼泪,想象中画面应该是莫名的违和,可少年抬袖是那么的自然,仿佛这般动作已经做过无数遍。 少年一边偷偷笑着,一边小声的说:“老头,一把年纪还哭,都不害臊,歇歇啊,摔倒了而已,等会儿就好了。” 一把年纪的监正更加老泪纵横。 无奈的陆年儿喃喃道:“哎呦,摔疼了,真摔疼了…没完了都!” 八百年故人归途,再相逢沧海不变。 第四十章,星斗垂也 燕帝国景宗十八年初,四月清明。 丁前溪待在广陵历口小镇五年,这年他娶了媳妇。 陆年儿进京都钦天监也待了五年,这年他做了星官。 那是正三品的大官。 一个依旧浪迹江湖,一个已铺开浩荡前程,两个少年的命运轨迹从此不会有交集,可天道无常,命运无猜,两个人的命运反而就从这个时候开始重新交汇在一起。 … … 陆年儿以为只是自己随意触摸星斗阵引发了地龙翻身,引起了浑天仪微微摆动。 还害得一众人跌倒,特别是那老头,摔哭了都。 所以至那以后一年多的时间,少年都不敢随意触碰星斗阵。 穿着三品鹤袍的陆年儿,无聊极了,老监正开始教授他望气术,不再允许他随意乱逛,每天让他就盯着两座大阵看,看了一年多也没看出个什么头绪,当下心烦的很。 不过陆年儿也不像之前那么无聊了,开始接触望气术的他,有了新的研究对象,他对着铜镜看自己,没什么变化啊,后来又偷偷对着师兄们施展,也看不到什么,不过少年并未灰心,而是持之以恒练了下去。 后来在钦天监里又有些无聊了,便隔着大门开始叫人,得了,没人搭理,给师兄们送饭的有三个小太监,两个小宫女,好不容易让陆年儿遇上了一个性子好,爱说话,喜欢笑的小宫女,即使每天只能在吃饭的时候才能说上几句话,可让少年很满足了。 终于终于不用对着两座大阵发呆了,那个小宫女肩上披着绒绒的坎肩,长相很有灵气,陆年儿也曾用过望气术偷偷看过她,可也没能看出个头绪,她的眉毛又细又长,这种面相在粗浅学了望气术的陆年儿看来,无论怎么看,这个给自己起名叫小翠的姑娘,都不像是一个小小的宫女嘛。 小翠也不是每天都能送饭食来,她也跟陆年儿解释过,什么今儿不该她轮值什么的,不过她出现的规律实在是太乱了些,有时候一天能见上两次,而有的时候,三天都见不上一次。 要说陆年儿为什么这么想见小翠,那是因为从她的手中,少年总能意外发现好些挺好吃的小玩意,嘴实在太馋的时候,只需支会她一声,不要多长时间,小翠总能给他弄来一些味道极好的吃食。 这让陆年儿感慨不已,看样子皇宫中也只是另外一座江湖啊,江湖那地方分的是势力,可皇宫分的是阶级,不过两者只是换了个名字,本质还是相同的。 这让陆年儿得出一个结论:这个小宫女在皇家大院里混得一定不错! 这天他啃着宫女小翠偷偷塞进来的脆黄瓜,不知道怎地,就特别想丁哥儿,丁前溪。 这干嚼无味的脆黄瓜,要是在丁哥儿的手上,准能变成一道可口的酸黄瓜菜。 配上一口白鱼汤…算了,不会再有白鱼汤了。 想起丁前溪,跟小白鱼,本来还有些欣喜的陆年儿笑容怔住,有些不忿道:“谁说天道命理无厚薄?” 进了钦天监对气运一事更加了解的陆年儿,想起六年前小镇那天看到浓郁气运化成的小白鱼,别人都分得一大团,为什么什么事都做得特别好的丁哥儿…只分到可怜的一条? 卷起袖子沉默的陆年儿,相隔一年时间,再次触摸那个好似包含满天繁星的星斗大阵。 世间每个人都是一颗星星,都有它自己的运行轨迹,人死星落,人生星明,生生不息。 他要在星斗里,找到属于丁前溪的那颗。 陆年儿以掌贴着星斗大阵,闭上眼睛,数千颗玉牌微微发亮,像天上的星星那样闪烁。 监正说这座星斗阵,本就为了克制某些修行者建造的,山河间普通人也好,江湖武夫也好,山上修士也好,只要持有他身体的一部分,皆可在星斗阵中窥探那人天机。 至于能显天机多少,就看取那人身体何处事物放进大阵,最为珍贵的便是那心头血,那等东西一旦被钦天监得到,便可以用气运阵杀人无形。 杀人何其简单,一滴心头血,便可夺万千气运,人啊,一旦那口气散了,就没了。 陆年儿取出当年不懂事的时候,跟丁前溪,沈怀山他们三人结拜时互相交换的发尾,放在掌心,发尾随风,飘落进星斗,两枚玉牌轻轻摆动,瞬息而至。 一枚沈姓,一枚丁姓。 小巧灵动的玉牌各自接过发尾,沈姓小牌亮起,光彩照人,按照钦天监制定的气运评判标准,沈怀山这辈子能获得的气运点亮了三百颗星斗,应是那三石气运。 丁姓小牌过了很久,亮起熄灭,亮起,又熄灭,似乎出现了星斗大阵建成以来最不寻常理的错误,玉牌内丁姓渐渐模糊,整个牌身开始不断颤抖,发出钦天监大殿内从来没听到过的嗡嗡声。 一块…两块…数百块…上千块,最后所有的玉牌齐齐共鸣起来,惊动了老监正,惊动了侍卫宫女,一个小太监伸头看了一眼,急急忙忙跑去金銮殿报陛下去了。 事实上不用小太监禀报,正在商议北征大事的金銮殿内,此时正乱做一团,不知道从哪里穿出来的嗡嗡声直入人耳,有些体弱的官员,当场捂着耳朵一脸痛苦的样子。 大燕国成景帝,正皱着眉头,强自忍耐着那股令人心烦的低沉声。 好在这声音没有持续多久,便散去余音,小太监慌慌张张的声音传来:“报…” “陛下,钦天监异动,星斗阵五千余玉牌阵阵嗡鸣。” 成景帝站起身来,负手从紫檀木龙椅上走下来,小太监立即上前抬起胳膊领着皇帝走下御道台阶,左相右相跟在成景帝身后,领着浩浩荡荡的文武百官向着那钦天监而去。 钦天监在金銮殿的左面,两殿相距不过三百余步,出了金銮殿,便可以直观钦天监。 成景帝刚领着百官走出数十步,便眯着眼停下了步子,他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猛地抬起头。 … … 钦天监内。 丁姓玉牌停止嗡鸣,五千余玉牌安静无声,一点光芒从那个模糊的丁字上开始,一颗颗点亮星斗,一颗两颗…三百颗…五百颗…八百颗,光芒依旧去势不减,千颗以后瞬间引亮全部星斗,一道光束自星斗大阵中直直向上,穿过琉璃瓦,直通云霄! 只是一瞬光芒忽然消失,光柱开始回退,星斗内五千余颗玉牌光芒缓缓消散,最后仅余一开始亮着的那八百颗。 气运阵内那前吴国玉玺紫气汹涌,浩荡紫气很快便等同燕国那枚,两座大阵交相辉映,随着星斗阵那八百颗玉牌逐渐暗淡,气运阵那吴国玉玺慢慢回到它原来的位置,重新恢复成先前那丝缕紫气模样。 陆年儿咧嘴笑着,由衷地开心,得意自语道:“我就说丁哥儿不可能只得一份白鱼气运嘛。” 老监正无奈地看着年轻星主,不声不响搞出个这么大的动静,要知道,那丁姓少年仅凭几缕头发便能让那吴国玉玺实现短暂“复国”,唉,头疼,不知道怎么跟皇帝解释,年老的监正捂着头嘟囔着出门了。 谁也没有注意到,丁姓玉牌上的发尾,燃烧成烟,消失不见。 … … 成景帝看着那透顶而出的粗壮气运,表情漠然。 老监正自钦天监走出,立在广场中皇帝身边。 “皇上,钦天监此种异象是由一个丁姓少年引起的,此子气运实为罕见,不过仅仅坚持了眨眼的功夫,这种景象从未有过,极可能是星斗大阵近百年还未曾维护过,出现了什么差错。”老监正面对着大燕成景帝稍稍欠身道。 成景帝回过头,看那雄伟宝殿。 那座金銮殿檐下施以密集的斗栱,室外梁枋上饰以和玺彩画。门窗上部嵌成菱花格纹,下部浮雕云龙图案,接榫处安有镌刻龙纹的鎏金铜叶,除殿顶上的一条正脊外,在两层重檐上,两层重檐有八条垂脊,每一条垂脊上均有仙人和形象各异的走兽装饰。 八条“垂脊”上,共有八十八个仙人走兽的装饰,每条垂脊上的装饰物都是一样的,最前面的是“骑风仙人”,后面排列顺序是龙、凤、狮子、天马、海马、狻猊、押鱼、獬豸、斗牛、行什。 这位仍旧处在壮年时便一统南方天下的皇帝,看着只属于他的金銮殿,雄心万丈,喃喃道: “朕从来不管什么气运不气运的,朕如果要杀他,任他气运涛天又如何?不还是…一样要死!” 成景帝听到“丁”这个姓氏,第一反应便是那吴国,在吴国,丁是皇姓,又不免想起自己那最疼爱的小女儿,当年下嫁给年轻的吴王后,也算是恩爱有加,两人曾经育有一子…可惜一家人全死了,死在了潘属国吴王朝见自己的归途上。 那都是十六年前的事情了。 回过神的成景帝随意问道:“那丁姓少年叫什么?” 在极短时间便调查清楚一切的殿前公公细声回答道:“回皇上的话,那个少年名叫丁前溪,家住广陵历口镇,外来户,不是当地人。” 这位大公公声音有些紧张,接着道:“皇上,会不会是小公子?” 皇帝漠然的脸上终于浮现出一种叫做惊喜的神色,似乎想确认什么,成景帝吩咐道:“大公公,差人跑一趟吧。” 顿了顿又改口道:“算了,你亲自去。” 第四十一章,红帽压紧千层雪 鹿角城客栈内。 城府兵再次出现在客栈门前时,城里的天已经亮了,六具盗匪尸体加上镖局十几具尸体已经由城府兵抬出门扔到了木板车上,甚至还有兵卒贴心的打来几桶水将地方清扫了几遍,这才利索地撤出客栈。 城府告示很快张贴在城墙上,上书:一处流窜匪徒作乱,昨夜已被捕杀云云。 城主大人踏着步子迈进了门,目光扫了眼悲戚的镖局众人,最后视线才落在站在边上那对男女身上。 已然确定了此行目标的城主大人,不再犹豫,用事先拟好的客话安慰镖局众人,最后开出了条件,镖局护送的这车货,由于负责接收货物的顾家管家年老忘事,记错了交接货物的时间,导致了这么一车价值颇高的货物被一批冒充城府兵的贼人盯上了,镖局死了一帮好手,顾家深表歉意,愿意以这批胭脂所值价五万两,赔偿镖局。 罗轩终究是老了,面对着这份前后解释自相矛盾的说法,默认了,到底是没有年轻时那股追究到底的胆气了,死了的人再怎么珍贵,可那都已经死了,活着的这帮兄弟还要养家糊口,一群红着眼的大汉看向罗轩,后者重重点头,表示认可了城主处理这件事的办法。 城主看向丁前溪,拱拱手,客气道:“公子有礼,府内已经备好酒菜,可否赏脸一聚?” 明知道这类人不是一桌子酒菜就能轻易收买的,可只要丁前溪愿意开口前往,那就是给了路子,至于出多少价那才是城主应该考虑的事情。 丁前溪摇摇头,婉拒了。 神色期待的城主苦笑声:“也好,那便不打扰公子了。” 等城府兵退去。 罗轩受伤不轻的肺腑此时仍旧疼痛无比,他看着昨晚仅仅一剑便瞬杀六人的丁前溪,脸上没有害怕的意味,反而满是尊崇。 活下来的八个镖局汉子,在罗轩的带领下一起弯曲膝盖跪倒在地,齐声道:“多谢小公子救命之恩,以后用得着镖局的地方,罗轩便是豁出这条命,也给公子办成了。” 丁前溪真的是头一次遇到这种阵仗,丝毫没有驭剑之时的冷静,李宁洛用胳膊轻轻碰了他一下,熟练的扶起罗轩以及各位兄弟,朗声道:“罗镖头,先前在房内跟你家小姐交谈甚欢,知晓你们镖局日子如今也不太好过,江湖中遇见了麻烦,能出手帮衬的,自然尽力一二,这都没什么的,说不定以后再走江湖,经过你罗镖头的院子,还得麻烦您好酒好菜招待我们两个…” 罗轩忍住咳嗽一脸笑意,爽朗道:“原来二位什么都知道了,罗某年纪大你们不少,撇去身上那不入眼的拳脚,在你们面前就自称老哥了。” “此间事了,咱们镖局这就马不停蹄连夜返回临海老家,南方镖局里其实已然是个空壳子,也没什么好恋旧的,等下咱们寻处酒楼吃顿饭,再行别过,以后丁老弟,跟李弟妹有机会路过临海,一定一定别忘了到小院里看看老哥,老哥拳脚功夫差了些,可这喝酒的功夫,保准够看!” 听到弟妹这声称呼,一脸笑眯眯的李宁洛更加开心道:“客气客气,好说,都好说…” 李宁洛拽着丁前溪回到二楼客房,刚进门便用脚踢上房门,一脸兴师问罪的样子:“好呀丁前溪丁大剑客,没想到人挺老实,还挺滑头,老实交待,第一次见面那会儿,我问你幕北山在哪里,你说你不知道,我问你可会驭剑,你说你不会…怎么?头一次耍威风,感觉怎么样?” 讪讪而笑的丁前溪一脸无辜,两人经历了大半年的相处,早已经没了起先那份陌生,丁前溪也不再是刚出小镇那会儿为人处事丝毫不知变通的呆木头。 原来不知不觉心性就变了,鹰击长空尚知天之广阔,鱼游海底方知大洋之深。 是个人都会变的。 能够重新驭剑的少年显然心情不错,带着开玩笑的语气说道:“你那会儿脸上戴着面纱,神神秘秘地,我哪里知道你是好人还是坏人,有个老道人跟我说过,出剑之前少说话,遇到这种不想回答的问题,干脆就说不知道嘛。” 这趟江湖刚走了没多远,便遇上了很多善良的人,跟着正经剑修学了上承江湖剑术,又能跟有趣的姑娘同行,学会了驭剑喝酒,虽然不能达到师伯那种御剑遨游的境界,可也有小风流嘛。 可也见过不少见不得光的肮脏事,嘴上江湖道义,实则偷奸耍滑,烧杀抢掠,与之相比,那设局比武骗赌注的好歹算上良心太多了,最起码那精彩的比斗是实打实的真打。 这江湖啊,好的坏的都有,聪明的愚笨的也都有。 李宁洛看着一路走来沉默多过笑脸的丁前溪,明显感觉他整个人开始寻求转变,女孩子的第六感最为敏感,她总是觉得,有什么说不清楚的变化正在少年身上发生。 楼下罗轩呼喊道:“二位,镖局行头备好了,咱们可以出发寻个上好的酒楼,吃顿散伙饭了!” … … 一行人便出门去了,心情不错的丁前溪跟同样开心的李宁洛走在队伍前面,罗轩与双眼放光的自家小姐走在后面。 可一行人却被一位戴着红帽子,穿着蓝灰色衣裳的老人拦住去路。 罗轩下意识上前一步,却被丁前溪阻止,跟众人约定好在前方不远处的酒楼相聚后,少年便一个人留了下来。 李宁洛执意要留下来,可却被丁前溪笑着推走,直言道:“没事的,这位算得上是自家长辈,先别喝酒啊,等我去了再喝。” 李宁洛这才跟着一众人离去。 丁前溪看着那身蓝灰色大褂,又看到一顶红色官帽,便清楚了这是一位皇宫里面相当有权柄的敬事房总管。 俗称大公公。 本来疑惑这样一位平时只能在宫里见到的人物,怎么拦住了自己的去路。 可仔细看着那张皱纹遍布的脸庞,记忆里本来快要忘却的那张脸逐渐清晰起来,五岁那年在大燕皇帝身边,自己看过这张脸。 丁前溪一个亡国皇子,也不知道如今在大燕那边究竟还留下个什么身份,他犹豫半晌,还是决定以江湖礼见面。 双手抱拳,弯了弯腰,起身道:“很多年不见,大公公老了…” 年纪颇大的公公,满头尽是红色帽子都压不住的雪白长发,他没有回礼,只是笑着点点头,显然对这份问候有些意外。 “皇上让我来看看那个姓丁的,是不是你。” “小公子,真没想到你还活着,咱家是真的替皇上高兴。” 说到这里的大公公明显欲言又止,忍不住道:“当年那事不知道你是怎么认为的,可那跟圣上确实没有关系,你的娘亲可是皇上最喜欢的女儿,想必你也知道,以皇上的为人肯定是做不出那种事情的。”声音阴柔的慈祥公公,说出这样一番话,看着沉默的丁前溪,知道自己的话对方肯定没听进去。 也对,镇北大将军做出那种杀藩属国吴王,燕国小公主的事情,任谁说其中没有燕国皇帝的授意,丁前溪都不相信。 就凭他一个将军,怎么敢? 大公公苦笑道:“小公子,皇上说了,若这番解释你不信,他在京都的永辉殿等你,那殿是你娘没出嫁前住的地方,其中缘由等你到了京都再与你细说。” 丁前溪直视大公公的眼睛,看到了满满的真诚,京都他肯定要去的,但不是现在,不过还是要对眼前这位,除却太监身份也只是一名普通老人说些什么,最少也要道声谢。 “顾家跟镖局以及我的事,是您在中间发了话吧?不然这事情没那么容易解决,谢谢您。” 大公公感慨道:“没想到再见面小公子都做那山上人了,修得百年道,寻那天上仙,有机会不老不死不灭…咱家一把老骨头,就快进棺材喽。” 丁前溪不知道说些什么,只好沉默以对。 双手拢袖的大公公,挺直腰杆,一股子上位者的威严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用无比寻常的语气缓缓说道:“小公子,这件事咱家已经吱会过顾家了,你跟那李小姑娘不必过于担忧,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当然,如果小公子不满意的话,那小小顾家,随意打杀了便是。” 丁前溪听到这里,放下心来,这个世界上跟他有血缘关系的至亲,只剩下那端坐龙椅的皇帝了。 最后没忍住的丁前溪出声道:“皇…玛法,身体可好?” 换个了叫法,便是换了种身份,大公公开始当街行礼,“回小皇孙的话,宫中有奴才照应着皇上,龙体安康…” … … 大公公给丁前溪请安的这天清晨,天还未亮,太安门前便聚集了各个达官贵人府上的马车,深冬的天着实冷了些,马车上依偎着火炉,有些年纪大的文官,离了这东西,那可真是要去掉半条老命了。 天色清亮以后,太安门城门大开,马车里的文武百官穿过太安门进入了中轴御道上,依次接连穿过端贤门,盛午门,成天门,才能到达一处宽阔的广场,直视那座金瓦红墙包裹的金銮殿。 体弱一些的官员此时已然能听到喘着粗气声,好在这个时候的成景帝尚未从御书房出来,还有时间让这群文武百官穿过广场到那金銮殿内等待皇帝上早朝。 成景帝此时正在吃早膳,按照宫中规格,简易早餐也有十六七道,可每道菜少盐又少油,好不容易遇到件可口的菜,也不能多尝,皇帝打小便要学习的规矩,每道菜只吃一口。 意犹未尽的成景帝换好衣服,在一位年轻的传值太监带领下,上了早朝。 百官行礼以后,这位年轻的太监便吊着嗓子悠长喊道:“有事启奏,无事退朝…” 左相李密出列道:“臣有事要奏…” 成景帝轻按眉心,这位耿直的左相所言之事肯定要与自己的皇外孙丁前溪有关。 果不其然,在得到准奏后,左相开始发言,“微臣听闻那丁姓少年乃是吴国的气运之子,此子气运之盛堪比大燕,臣以为,陛下当除此子,还天地清明。” 成景帝不悦,冷声道:“朕不这么认为,左相难道老糊涂了?什么丁姓少年,那可是朕的皇外孙!气运之子?朕的天下不是靠哪一个气运之子打下来的,是大燕国的子民,大燕国的好儿郎,抛头颅洒热血,打出来的!” 右相出列道:“臣以为圣上言之有理,臣附议。” 御史大夫庞侍郎出列道:“微臣请皇上三思,当年镇北大将军一案如今尚且无定论,那少年既然好生活了下来,还成为那山河少有的山上修士,皇上就应该趁此子年纪不大,修为不高,出动钦天监修士,将此子抹杀在羽翼未丰中!” 太尉王硕出列,显然是瞧出了皇帝想要保那少年的心思,他朗声道:“臣反对,庞侍郎所言有一定的道理,可杀他一家的是镇北王,咱们军中遇到这种事情,那自然是冤有头,债有主,谁杀的人谁偿命,镇北王如今就在边境军中,那少年有本事,便找他算账去,再说了镇北王这两年行事确实霸道了些,陛下也可由此敲打一二,以正朝纲。” 右相跟着和起了稀泥,眼皮轻阖,道:“臣附议。” 大大小小的官员各自禀报了自身想法,金銮殿内跟农家菜场似的嘈杂一片,揉着眉心的成景帝,,猛然起身怒道:“成何体统!当年那件事你们知道多少?朕当年差点当场宰了镇北王,可诸位想想大燕是如何改换国制的?光是西蜀一战,镇北王一人屠敌国修士三十余人,其中剑客六人,西蜀剑池再无绝顶剑修,那不是镇北王的功劳?” “他杀吴王,杀朕的女儿,还不是因为那劳什子气运?呵,你们现在又想用这个借口逼我杀那个少年。” “朕告诉你们,偏不,朕偏不!要是因为一个人,大燕便因此亡了国,那也是朕无能,朕愧对大燕开拓疆土的列祖列宗,朕最喜欢的女儿死了,她留在这个世上最后一份血脉你们也留不得?” 朝堂前跪伏一片。 重新坐在龙椅上的成景帝,平息了怒火,起伏的胸膛渐渐平稳,冷静到可怕的皇帝最后道:“召兵家任远阳进宫,朕要听他说那个从小便没了爹娘的孩子,这些年究竟吃了多少苦头…” 第四十二章,江湖很大也很小 罗轩等人好不容易等到丁前溪上楼落座。 迟到先罚三碗酒,所以罗轩笑着给丁前溪倒上了满满一碗酒,并且给自己也满上了。 这个行走江湖多年的男人端起碗,一口饮尽,然后用空碗底对着丁前溪,笑眯眯看着少年。 丁前溪苦笑,人家干了,这是让自己随意啊,好在喝了陈三秋那葫芦酒早已练出一点酒量的少年也不觑这三碗酒,当下也一干而尽,并抢过酒罐给二人满上,如此三碗过后,豪爽的罗轩已然拿起筷子敲着碗,唱些方言小曲。 一众人轻声附和。 江湖有酒江湖醉,埋头吃菜的丁前溪又被李宁洛鄙视了,这小子一点眼力见没有,还没陪她喝上一碗酒。 就显得过份。 那女扮男装的朱乐此时就坐在丁前溪的右手边,看着这个她从小便仰慕的剑客,喝酒的架势大气极了。 不过喝完这碗酒,吃完这顿饭,镖局是镖局,他们是他们,两帮人很难再有交集了,此时小姑娘的眼睛里写满哀愁。 到底是罗轩一手带大的姑娘,少女心思很难猜,可罗轩知道她此时忧愁的是什么,绝非那一见钟情,情迷不已。 而是这个小姑娘捏紧双手,罗轩便知道她想拜师,最不济也得讨上几手好剑法。 汉子爽朗笑道:“丁哥儿,我家姑娘打小就喜欢江湖侠客,佩剑武夫,看姑娘的样子估计有件难为情的事情想要开口,但又不好意思开口的,做为她的长辈,鄙人就厚着脸替她问上一句:小哥儿可有收徒的打算?不嫌弃的话就教我家姑娘个一招半式的,好教她知道练剑辛苦,让她知难而退!” 朱乐也是个心思玲珑的人,站起身来给丁前溪倒了一碗酒,后者犹豫了一下,道:“如果不是拜师酒,那可以喝,如果这碗酒是拜师的意思,那我不能喝,实在是我自己这一路都还没走明白,跟新开的店铺那般,是个刚刚入行的新人,怎敢胡乱教人,那不是误人子弟吗?再者说,修行这东西,真的是天生的,有些人这辈子都看不见那种东西…” 丁前溪伸出双手,不知道怎么就想到了老道人,当年也是这般侃侃而谈,坐而论道,睹物思人。 “这些元气就在我的指间流动,我看的见,所以看得见是基础,看得见还得摸得着,当年开窍之时也很懵懂,糊里糊涂的便开了窍穴,可后来有人跟我解释,修道之人真的就是老天选中的幸运儿,听说一千年前,修士遍地走,可到了如今,为什么如此凋零?以至于我这这么点大的小修士,都得被好些人尊称先生…” 说罢少年轻捻朱乐的手腕,体内没有察觉到丝毫元气的存在,观之身体,所有的元气都避开她流动。 丁前溪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实话实说,免得有人利用了她这份想修道的单纯心思,做些不好的勾当。 “你根骨不佳,确实不是练剑的料,倒也不是说不能练剑,只是山上剑,很难了,不如跟罗老哥锤炼气血,以人身之神意,说不定最后也能有所成就,不能说如何之高,但自保肯定无虞。”朱乐重新失落的坐在板凳上,最后寻了一处角落安静去了。 丁前溪又对罗轩说:“老大哥,我这话可能有些不中听,可句句属实,如果存心糊弄你们一番,将小姐说成那不世剑骨,确实皆大欢喜,可如果她因此真苦练了数十年,没能有所成就,反倒是害了她…” 不知不觉已然能说上很多道理的少年,滔滔不绝到现在,才终于发现,原来有很多道理,长大了自然会知晓。 罗轩喝了一碗酒,下定了决心,“多谢丁哥儿以诚相待,既然这条路实在是没了指望,罗轩心中便有主意了。” 林盛期间过来敬酒,被李宁洛笑着替下,直言丁前溪酒量没那么高,别看他此时清醒,其实已经糊涂了,不然怎么能一口气说出这么多不讨人喜欢的话。 罗轩直道:“不打紧不打紧,小哥儿是爽快人。” 一顿饭吃的略显轻快。 … … 林盛来到拐角找到朱乐,安慰道:“小姐,不能练剑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练了剑也未必能如何?你看我,就是因为练了武,才穿上这身行头,穿了这身行头,才跛了腿,我这命算是好的,还能一瘸一拐活着,即使后来大家都叫我林跛子,可那又如何?” “小姐,有好些人就是因为练了手上功夫,永远的闭上了眼,江湖好是好,风光也多,可好景总是不长的,瞧我,年轻那会儿可喜欢走镖了,这两年总觉得累的慌,不是说江湖不好,可江湖之大,风大雨也大,后来遇上了我媳妇,突然想有个家了,你知道我媳妇给我生了个儿子的时候,那会儿其实我哪里都不想去了,可不走镖便没银钱花,唉,两难。” 朱乐听着林盛最后一句话,终于是安静下来。 老实憨厚的男人说道:“小姐,你知道当那把刀架在我脖子上的时候,我在想什么吗?其实那一瞬间啥也没想,就觉得挺对不起她娘俩,这世道没了男人,日子会不太好过啊。” 美滋滋的林盛最后自语道:“这回可以给孩儿他娘,也买上一个小糖人啦。” … … “好看姐姐,我娘让我带着你们去我家一趟…”蹲在酒楼门旁许久的余年终于等到了李宁洛他们出来。 眼尖的孩子上前拦住想要牵马出城的二人,丁前溪疑惑,却见李宁洛一手牵着马儿,一手牵着孩子,随他去了。 小城西边本就是静多过动的地方,本就是不富裕人家才住的地方,种的最多的不是青菜,便是那大柳树,村子上很久不见生人来访了。 李宁洛牵着马,小小的余年牵着她的手,一侧边才是丁前溪,孩子高高昂着头,村里许多邻居孩子都伸头看两位陌生的面庞。 几条骨瘦如柴的癞皮狗不识趣,汪汪叫着,被余年捡块石头吓跑了,孩子恰着腰,好像打跑了一条狗,便是他能想到最勇敢的事。 就像孩子总喜欢摸剑碰刀,倘若要让他拿到了趁手的细棍,十里菜花地,都要遭殃! 回到小院门前的余年,大声喊道:“娘,我把好看姐姐领回家啦。” 一座小院两个人,三餐四季,雨里风里,门前新春联。 江湖确实很大,可这一刻也很小。 很多年没有陌生人拜访的院落主人此时明显有些紧张,她有些局促着站在门口,声音虽小,可咬字清晰:“二位快进来,家里没什么好的,只能将就些。” 李宁洛在大树上栓好马,这才笑道:“无妨,有壶茶水便好。” 过了年才舍得穿身新袄的小娘侧过身道:“那是自然…二位进屋坐坐,小年,泡茶去。” 两人走进屋内,客人进主人家四处打量是不礼貌的,可这屋子实在太小,一眼便将所有布置收入眼中。 那张显得极为大的桌子抵在墙边上,右手边便是睡觉的侧房,余年刚刚跑去的左手边应该就是厨房,房子虽小,摆放物品也颇为陈旧,却异常整洁。 想来是日日用心打扫的,如果不是每天都打扫,待到客人上门才临时抱佛对付一下,怎么都不会如此利索。 那张大桌子只有一条高大木板凳,余年拎着茶壶进来,小小的孩子踮起脚尖才能将茶水倒在碗里。 倒完了茶,孩子便拖动那条板凳往避风的墙角靠了靠,按道理说,客人进门哪有让人坐墙角的?不过孩子想的简单许多,那个地方家里最暖和的地儿了。 小娘很快从侧屋里取出了村子里都喜欢吃的腌萝卜,让余年招呼好两位哥哥姐姐,便出门往厨房去了。 丁前溪想要说不必麻烦,咱们一会便走,想要说的话给李宁洛瞪了回去。 余年搬了个小板凳,坐在二人的身前,还拿了好些他认为比较有趣的小玩意给二人看,气氛融洽。 到底是娴熟的妇人,小娘很快便煮了锅白米粥,切好的腌萝卜清香四起,还特意在城里弄了些卤牛肉,配其余小菜一二。 李宁洛笑着起身,与小娘一同忙活去了。 很快菜便上了桌,看着这桌丰盛程度明显较酒楼差去很多的简单饭食,只顾着喝酒的丁前溪,有些饿了。 屋内仅有一条长板凳,小余年搬了个木箱子垫在小凳子底下,小娘略显局促的开口:“家里实在是清贫,让二位见笑了。” 丁前溪老实答道:“无妨,早些年我过得日子还不如这里,真的,可不是敷衍你,很多年没吃过腌萝卜了,特别是当娘的亲手种的萝卜。” 余年坐在娘亲的腿上,也不怕生,虽然只跟两人见了数面,一点寻常人家孩子那种羞怯都没有。 桌上两只新碗,两只旧碗,还有两只喝茶的碗。 两双新筷子,两双旧筷子,两人穿着旧鞋子。 余年坐在小娘的腿上,偎依在小娘的怀里,满脸纯真的笑意,他正用筷子扒着饭,就着一根腌萝卜。 看得李宁洛很想家了,这样的一顿饭,开胃的很,这顿饭吃的,比好些酒楼里面那些山珍还要爽口。 吃完饭小娘收拾了碗筷,食不言寝不语,很多话只有在酒足饭饱后好闲谈,李宁洛想要帮忙,被小娘叫住了,屋内两个大人一个孩子只好闲聊等着小娘回来。 冬天很少有像今天这样好的太阳,暖洋洋的叫人直想睡觉,三个人闲聊了一会便将谈话地点转移到院子里。 小娘刚好弄了些饭后甜点,当然,都是刚买的,平时家里怎么回舍得吃这种不管饱的小东西,虽然很甜很软,但是也很贵呢。 从袖子里掏出那袋装有银票的荷包,小娘拉着李宁洛的小手,将荷包塞在她的手里,轻言道:“姑娘,听余年说这钱是你们多给他的,天底下什么吉祥话能值这么多的讨喜钱,小年不可以收的,姑娘快些收好,这么大一笔银钱,一不小心被人看到了,容易被惦记上。” 李宁洛拿着荷包没有说话,反而叫来余年,她对着孩子说道:“你不是有很多话想跟你娘说吗?” 余年这才低下头闷闷道:“娘,小年知道错了,其实小年很讨厌赌庄的,但是又想要银子,小年不是一直想买糖葫芦,而是想到大街上卖糖葫芦…” 不敢置信的小娘捂着嘴,孩子每说一句话,她的表情便柔软一分。 只听孩子接着说:“小年一直想让娘过上好日子,以后赚了钱还要替娘买回城东的大宅子,最好还能雇上两个丫鬟给娘使唤…可是我知道的,家里其实很穷的,小年没钱,没办法的。” 眼角隐隐含泪的小妇人,从来没觉得孩子这么懂事过,又想起了那碗其实孩子想吃很久的红烧肉,孩子闷声扒饭委屈地直掉眼泪的场景,没解释,没抱怨,乖乖的,小小的… 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不相信自己,孩子心里其实很难过的。 小娘蹲下身子,将孩子搂进怀里,懂事的孩子不断地给小娘抹去眼泪,“娘,不哭,娘是大人了,不许动不动就哭鼻子!” 李宁洛将荷包重新塞到孩子手中,语气轻松道:“余年,这钱不是白给你的,就当是姐姐的赌注好不好?我赌你用这些钱能做得好糖葫芦生意,能买下城东的铺子,能让自己跟娘过上好日子,你娘喜欢的头油首饰,也买上一堆嘛!到时候别雇两个丫鬟了,也给自己雇两个,那就是四个,雇四个丫鬟要花很多钱的…对了,你不是很喜欢那个穿粉色绒裙的小女孩吗?以后挣了钱,就把她娶回家!到时候一定得多挣些钱,还要记得留着姐姐的三百两,等你长大了,我跟哥哥还会来看你,到时候记得还我。” 眼圈通红的小娘看着少女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忍不住看着儿子,神色有说不出的满足。 其实能有这么懂事的儿子,能不能挣到大钱,住不住大宅子,无所谓的。 李宁洛看了脸上全是认真的孩子,她伸出手,握紧拳头,然后小拇指弯曲,开心道:“小年能不能做到?” 孩子使出全身力气喊道:“能!小年肯定能!” “那好,咱们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一百年…不许变!” 第四十三章,好俊的一把江湖刀 沈怀山离开小镇的时候,曾经偷偷跑去看过,躺在床上不能动弹的丁前溪。 胖胖的少年很快便被沈爷爷带走,沈怀山向着这个刀法大宗师央求道:“爷爷,咱们不能抛下丁哥儿不管,要走的话也得等他好起来再说。” 抽着老旱烟的沈爷爷缓缓摇头,眉头皱紧随后舒展,“你那个小伙伴不会死的,痴儿,咱们不能在耽误了,小镇如今失去了最大的那份机缘,已经没有继续待下去的必要了,而且跟你同样获得好处的十几人,应该已经被各个势力瓜分干净,此刻已经在返回本宗的路上了。” 沈爷爷将腰带别在腰间起身,道:“你要知道,小镇上这十来人目前都是同时开始修行,你如今在赶路上慢了人家一步,说不定等你赶到门剑门的时候,人家都开始了心法锤炼,最粗浅的招式也已经开始耍上了,照你这幅吊儿郎当的惫懒样子,在修行这条路上,一步慢,步步慢啊…” 沈怀山不甘心道:“我想去北面看看任小梅离开镇子了没有。” 抬起手挥了挥的老人不再言语。 沈怀山其实早就知道了任小梅他们一家已经出了小镇,只是找个由头偷偷跑去看看丁前溪,当他看到曹锦儿跟往常一样出门打水时,静悄悄的门前没什么特别的动静,他摸进院子里,害怕有人戳着他的后背跟他说,太不仗义,看到躺在床上呼吸平稳的丁前溪时,这才相信了爷爷说的话。 高大少年胖胖的身影成了一团,他弯腰退走,心中不舍的情绪很浓,可也不好叫醒丁前溪。 其实很多人都知道这个可怜的孤儿只得了一条小白鱼,如果只有一条的话,那注定是开不了窍穴的,大浪冲关,携万均,可只有一丝丝水汽,又哪里看得到江河呢? 沈怀山悄悄离去,他不想在小伙伴面前时刻提醒对方,自己已经是个修行者了。 能修行跟不能修行,这辈子注定不会有再见面的机会了,这个总想着挣大把银子,娶好看媳妇,生大胖儿子的黝黑少年,在这一刻,怎么都不会想到,闷声不吭的丁前溪,会先他一步实现那个小目标。 … … 好些个门派都喜欢将山门宗派建在山里,一来显得气派,二来,山高云缭绕,溪流深潭底,到时候学着龙虎山的老对头武当山养几只丹顶鹤,看它们乘着山风在丛林上展翅,这幅场景怎么看都是神仙地嘛。 小门派修士没几个,那就得装门面,大宗门就更得讲究,所以无论大大小小的修仙地都在山头上。 从小镇离开已经六年的沈怀山此时就站在一处激流飞起的瀑布下。 高大少年变得更高了,彻底长开了身子,一身强壮的腱子肉常常会引来旁人一阵羡慕,当然了,白是不可能白的,晴天雨天都这么个练法的沈怀山,皮肤从单纯的黝黑转变成了古铜色。 从小到大,除了握过那把砍竹小廉以外,并未真正握过刀的沈怀山上了问剑宗以后还是没去握刀。 问剑门的上宗便是剑宗,一门一宗的差别,单单一个字,其中差别可大了去了。 沈爷爷将他交给了宋家,那个问剑门主将沈怀山带到了上宗,同行的还有小镇另外一个有望练剑的少年。 小镇气运共分十六份,沈怀山,吴梦清,陆年儿,王临雨,以及小镇任小梅在内的其余十二人。 当时在场的几家,除了五毒教那个娇滴滴的王秋媚没有开口分人,其余的几个人皆由其余几家分了去。 任远阳只带走了陆年儿,闺女任小梅拜入白莲洞了。 李家所在的苍龙山庄,挑中了两个颇为精装的少年,皆因山庄上宗全是不靠外物的山河武夫。 宋家所在的问剑门挑了一个练剑的苗子,外加一个沈怀山,共计二人。 玉虚派的上宗天师府千里之外传信,除却本身拜入玉虚派的吴梦清,其余的七人全归了龙虎山,这就是天下第一道教的底气,我人可以不来,但你人得留下。 白莲洞挑了两位女子,任小梅,王临雨,小镇上还有个具有修行资质的姑娘。 这三百年,燕国就出了十六位身受天道垂怜之人。 问剑宗有个大瀑布,叫什么羚羊挂角池,沈怀山怎么看,那就是个大瀑布长期冲刷而下形成的沟壑,哪里有名字那样壮观。 只是瀑布下有个大石头,听说是宗内的两个老前辈合力才劈下的山岩,石头是挺大,而且很光滑,不过让沈怀山觉得宗内两个老前辈,还出了数剑,看来这剑宗的剑出的不够爽利嘛。 也不是剑宗无人,只是这些年幕北山的名头太大了,凡是想学剑的都想到那里去,虽说世上修行之人不多,能有资格学幕北山剑道的更不多,可每隔数十年总能遇到一个惊艳才才的剑修前往幕北山学剑,最后应该是进了山了,那些天资绝顶的出尘剑客,进山以后就很少有消息流传在江湖上。 毕竟幕北山的剑修很少出世,上次出世还是很多年前了,大妖乱世,有剑仙御剑北来,剑气长万里,未见其人,剑气剑意先到,那个明明已经逃窜出百十里的大妖,被追上来的剑气斩腰,含惧倒下,临死之前竟是连恨意都来不及生起。 不过好像数百年没有传人在外了。 沈怀山没握刀,听从爷爷的话先内炼神意,外练体魄,人体如渠,沟渠稳固,接下来存养气穴才能事倍功半,不过江湖上鼎鼎有名的刀法宗师这辈子并未开窍,只是想将自己那身本事传给孙子,这才找了个由头,不然一旦见过山上驭刀的手段,以沈怀山那个惫懒性子,哪里还会哭兮兮的横炼肉身。 毕竟这大瀑布的冲击力打在身上,真的很疼。 刚刚上了山的胖胖小子第一次站在瀑布下便被巨大的冲击力甩向深潭里,水性颇为不错的沈怀山很快便仰泳上来,他看着那高大瀑布溅起的水花,下意识就要溜走。 可一个宗门运转不可能全靠修士,自然也有凡人弟子,平日里干些粗活,类似于洗衣服做饭这种小事,不可能安排一个个能够修行的弟子去做。 打算上岸便溜走的沈怀山最后还是坚持了下来,并且上身的衣服越来越少,只因为深潭边上有好些盥洗衣物的羞怯婢女。 这群婢女中间渐渐流传着一个消息,说山崖下有个喜欢不穿衣服站在瀑布中修行的小胖子,肉乎乎的可爱极了。 小胖子后来变瘦了,小个子也开始拔高,健壮的身材总会引来几个胆大的婢女明目张胆的观看,甚至还会仔细点评上一番,每到这个时候,明明昂首挺胸走上岸边的沈怀山,经过那群娇笑不已的婢女身旁,感受着那群莺燕般青春的气息,高大少年的脸上还是会黑红一片。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盥洗衣物的婢女对伍悄悄多了一些,原因只是听说山崖的瀑布下面,有个一年四季不穿衣服的俏公子,天天搁那冲澡… 沈怀山对于练刀什么的其实兴致缺缺,他还是跟十五岁那年一样,想的最多的还是挣上几罐银两…然后… 今日清晨,沈怀山看着窗外白茫茫一片,起床后下意识地想找件袄子披在身上,结果一看床边上,全是些粗麻衣衫,不是没有更好的衣服穿,只是那些云纹锦袍实在是穿不惯,而且反正到了瀑布那边就要脱掉,还不如这些粗麻布穿着方便。 不过已是深冬敞开臂膀丝毫不觉寒意的少年,看着窗外飘荡不停的风雪,咂咂嘴,有点想喝酒,也有点想摸刀了。 沈爷爷的刀有个好听的名字,白雪。正悬挂在沈怀山的床头,后来少年嫌它碍事,便丢到了箱子里,已经有六年未曾看它了。 沈怀山拉开门,一股子北风吹起少年的头发,麻布衣衫,皆在风中飘动不停,日复一日的横练体魄这会儿好处就看出来了。 身体气血足以抵抗寒冷。 屋外大雪,心情颇好的沈怀山拎出来一壶酒,这些年在瀑布下冲了凉后必定要喝上一些酒暖身,虽说逐渐便用不着了,可是喝酒的习惯却改不掉了,尤其喜欢喝白鱼汤的沈怀山,喝惯了辛辣回甘的好酒以后,都快忘了白鱼汤的味道,六年没见丁哥儿了,沈怀山也都快忘了他的样子。 不过山水有相逢,汇聚在大川,历口镇的几个小伙伴,肯定有再见面的那一天。 惆怅莫名的高大少年,转身回屋,他从床底下掏出落满灰尘的箱子打开,里面安静的躺着名刀白雪。 沈怀山握起刀,别在身上,拎着酒出门走向挂角池,冬天的瀑布流水丝毫不见少,越是靠近,瀑布飞奔下来的流水在那颗大石头上溅起水花越大,声音也愈烈,大冬天的瀑布里,竟然有温暖的水汽,一路上有拎着满竹篮衣物的婢女轻微福身,任谁都喜欢这个其实很爱笑的山上人。 瀑布边上有穿着绒衣婢女揉搓着衣物,再远处的水面就结有薄冰了。 两两结对的小婢女,一人撑伞,一人揉洗,撑伞的那个回头看,揉洗的那个便也停下动作回头,一个两个…在场之人看到一个头发凌乱盘起,脸颊微瘦,胡子拉碴的高大少年,手里拎着一壶酒,腰间别着一把刀,远远的于雪中走来。 鹅毛大雪不肯停歇,白茫茫的大地上好似来了个俏仙人。 沈怀山以脚尖点水,飞身至瀑布下,瀑布依旧涛涛浪声,遮住他的身影。 一道白虹掠出瀑布,又一道落在前方的深潭里延伸到远处的水面上。 沈怀山锤炼神意六年,剖竹九年,第一次抽出他爷爷的佩刀白雪。 白雪刀长不过三尺一寸,重六斤九两,通体雪白,刀身利薄。 六年刀势断水流,仿佛瀑布逆流,水往天上,壮阔波澜。 九年刀意直卷风雪,仿佛天下大雪皆成一线,劈向远处湖面。 有风起于山前,奔至水,卷起两岸浪花飞溅。 好大一场雪中雨。 小婢女湿衣裳,忘了开骂,直勾勾望着瀑布下那人手中刀回鞘,撑伞的不再撑伞,盥洗的停住手腕,有几个面熟的姑娘轻轻呢喃:“好俊的一把江湖刀。” 瀑布重新回流,走出瀑布的沈怀山嘴角含笑,仰头喝了口酒,粗麻衣衫的少年,潇洒无比。 这一年,大雪时节,皆是剑修的问剑宗,出了一名练刀客。 第四十四章,有桃灼灼其华 离开了鹿角城后,李宁洛其实有些不开心了。因为顶多再路过两个城池,便要跟丁前溪分开了,那家伙要去幕北山,两人会在一个叫钟离郡的地方分别。 她则是还要继续往北,然后再过一个城镇,最后还要渡过一条大江,才能回到洛城。 丁前溪还没搞明白为什么那个大公公会突然找到自己,然后说了一堆那样的话,其实他就是不来找少年,不久的以后他俩还是能在皇宫里面见到。 看着还在思考某些问题的丁前溪,李宁洛心情更加不好了,两人此时牵着马已经走出鹿角城,在城门口的时候,遇上了那自称顾家家主的男人,送了好些看起来便值钱的小玩意。 其实沈怀山练刀的那座大屯山就在鹿角往西间隔两个城池多一点的路程,以这匹马的脚力,加上吃饭喝水耽误的时间,约莫三天就到了。 可惜丁前溪不知道,如果他们有联系,已经行至此处的丁前溪说什么也得花上三天的时间绕道去看看。 已经六年没有音讯的那群小镇玩伴,此时天各一方零散,彼此都不知道还有没有再相聚的时候。 一路北下本来就是丁前溪规划好的路程,如果没遇到少女,一路上没有任何耽搁的少年肯定早就到了那幕北山,不过既然遇上了,好像也还…不错。 两个人从遇上夏末经过初秋,一路上看过油茶季的尾声,也看过稻田轮番更替,更是遇到过很多收割完菜籽便开始犁地蓄水,插秧的人们。 那时候秧田里萤火萦绕,蛙声连绵,夜空上是荧光粉泼洒一般的繁星。 背上行囊远游,少年踏着风,少女乘着云,两个人遇过很多有意思的事,遇到很多有趣的人跟有趣的灵魂。 虽然也有人心恶天地。 可遇见更多的人,他们温温柔柔,善善良良。 出了鹿角城心情不佳的李宁洛经常沉默着,不去凑热闹的她自然没了逗留的理由,加上已然快要开春,洛城的马场即将由马厩内转向大草原,到时候牧民们又是几个月的游牧生活。 除却赶路休息,李宁洛又恢复了几分往日的神采,丁前溪才敢跟她搭话,主动开口问道:“你家里是做些什么的啊?” 在黄昏中没能抵达下个城镇的李宁洛此时找了个避风的地方,开始生火,听到丁前溪的问题,她想了一下答道:“家里养马的。” 恍然大悟的少年这才反应过来,怪不得她驭马的手段颇为娴熟。 “你呢?家里是干嘛的?可别想骗我,虽然我已经很久没有探查你的想法了,因为我觉得那是对陌生人的,而你…自然不是陌生人。”少女看着丁前溪,真诚的开口。 那双眼睛桃花灼灼,明亮的让人不敢直视,丁前溪撇过头,不敢看她。 “家里啊,我爹以前当官的,只不过后来命不好,死了。” “那你娘呢?” “也死了。” 人死了那么久,悲伤了那么久,此时轻飘飘说出来,反而没有太难过,只是提到爹跟娘这两个字眼,少年还是生出一丝不愿提及的黯淡。 “爹死了,娘也死了…你这么喜欢练剑,所以肯定是有仇家了?”少女已经生起火,此时黄昏终于落下,火焰在两个人身前跳动。 丁前溪苦笑:“到底是术灵者,即使不用天赋,光凭本能也能猜得如此之准,肯定有仇人啊,还是很厉害的那种,厉害到这辈子都还不知道能不能杀他报仇。” 李宁洛一本正经道:“我爹呢,也是个做官的,官做的还不错的那种,你一个人打不过,要不你到我家来,我让我爹给你报仇…咱们群殴,总打得过了吧?” 说这句话的时候,少女甚至有压不住的开心,只是丁前溪摇了摇头,岔开了话题,道:“其实在小镇这么些年,总能在没饭吃的时候弄好些吃食,你先等上一会儿,我在那边看到了个兔子洞…” 忙乎了一会,李宁洛果真见到丁前溪捉了一只相当肥大的兔子回来,看他熟练的剥皮手段,少女有些期待等下这东西熟了的味道。 可是她没等到想要的回答,自然不肯放弃,试着将话题扭回去,她伸出手一副随意烤火的样子,然后轻飘飘问道:“先前在城里拦路的那个红帽老人,感觉有些过于阴柔了,你家怎么会有这样的长辈?” 烤着兔子的少年注意力都在那火候上,随意答道:“哦,那是大燕皇宫中的一位掌印公公。” “公公?” “就是太监…” “什么是太监?”李宁洛凑过身去,好奇得问。 丁前溪诧异道:“你怎么会不知道这个?” 随后少年有些难为情道:“就是很穷的家里,如果有个男孩儿,但又实在养不起,那便等孩子年纪够了,送到宫里,有敬事房那边查验正身,然后开始净身…” “皇宫里面可以说除了皇上的儿子,孙子这种直系血脉,是不允许有其他男人的。”丁前溪犹豫了一下,想了想如何措辞不显得粗鲁,同时少女还听得懂的。 “所以净身的意思就是,把男孩子变得跟女孩子一样…” 李宁洛眨巴眼睛,重复了一下,“男孩子怎么能变成女孩子呢…”她想着想着便红了脸,别过头去。 难为情道:“原来是这个意思,我们北边是没有你讲的那种事情的,原来听我爹偶尔提过,说什么没了种的男人容易腰酸背痛,上不了马自然打不了仗,所以你讲的公公,在北边其实是没有的…” 话已经讲到这个份上了,丁前溪意识到,在大燕不可能没人连太监都不知道,所以少女所说的北边… “你是北魏人吧?” 少女反问道:“你不是燕国人吧?” 丁前溪笑道:“对,你不也一直瞒着我?” “彼此彼此。” 恢复了以往灵动模样的李宁洛,其实是真的有些开心的,这趟江湖没白走,终于遇上一个能敞开心思说话的人。 她决定将又有些脱离原本轨迹的话题重新引回去,“所以你爹到底是什么官啊?” 此时兔肉一片金黄,散发出的香气相当引人,丁前溪撕下一条兔腿,递给一脸好奇的李宁洛,又撕下另外一条兔腿自己啃了起来,含糊道:“我爹啊,穿的官袍跟燕国皇宫里坐龙椅的那位穿得一样。” 小嘴微张的少女忘了咀嚼,这回反应的倒是快,“你爹也是皇帝啊!” “你爹是皇帝,你以后按理说也是皇帝,你是皇帝…” 兴高采烈的少女开始掰着手指头算关系,然后小声说了一句话: “那我以后可就是皇后啦…” “咳咳…咳。” 某人差点被兔肉噎死。 第四十五章,铁马冰河入梦来 钟离郡城,春离小镇。 有个说书先生头发皆白,他正侃侃而谈,所述之言惊得酒楼内众人和声连连。 虽然燕国人没有不知道山阴城的,它的位置就在钟离郡往北五六十里的地方,燕国人都知道那个地方很大,城里面人很多,山阴城是大燕国的最北面,再往北跨过一条大江便是北魏,燕国人这辈子往往只闻其名,对其也只了解个大概,哪里有这说书先生知晓的详细。 这白发书生手持醒木,轻轻一拍,便开始讲述那座城悠久的历史。 “有着天下第一雄城之称的山阴自然不是浪得虚名,这座城池修建的实在过于巨大。 它偎依着东面大山靠北面,在山阴城的西边相距二十余里还有一座大山,两座大山就像是天然的屏障,三百来年南方诸国分裂,只因南北地域有大江阻隔,且北魏太祖在位的时候,派能工巧匠,征三十万民夫,耗银钱无数,就近取两座山上的石头修建高达五米的城墙,二十余里长的城墙呈东西走向,紧紧得将两座大山连接,中间还有三座比山阴规模稍小的城市,城墙上每隔上千米便设置一座烽火台,虽然耗去银钱无数,劳民伤财,可南方各国征战不休,也只有北魏国土安稳了整整三百年。 北魏安稳了这么些年,其地域虽然宽广,可资源匮乏,没有中原肥沃的土壤,温和的气候,且游牧民族很难在某一地方定居,他们是骑在马上追赶草原的民族,那座山阴城伤的国气,北魏足足发展了五十来年才堪堪弥补。 到了成景帝这一代,从其父手上接过了太祖成武帝打造的百年强国。 之所以叫百年强国,那是因为燕国在一百年前还是个秦分封的小国家,后来秦国散,燕国独立,百年间出了个兵家大将江莽,此人天纵奇才,以战养战,每横扫一个国家,当地值钱的东西全洗劫一空,青壮全民为兵,不分身份贵贱,想要当官,要封赏,皆以马上悬挂的人头来换! 大燕太祖成武帝当时在位,一生征战的江莽,从未回国,江莽,人如其名,江湖草莽出身,以江湖武道魁首入朝廷,带走了当时正片南方大部分的习武之人,这也就是造成了后来江湖已老,江山再起的真正原因。 江莽带着这些人领着当时刚刚独立的燕国十万兵马,开始了他长达百年的戎马生涯。 百年以前,秦国散,有雄心的人纷纷揭竿而起,占地称王,整个南方林立了百十个诸侯国,燕国正是其中的一个。 本来江湖是江湖,庙堂是庙堂,江湖不牵扯庙堂的规矩,正逢江湖空前团结。 江莽本是流浪儿,一家死于连年征战,其父善领兵,抓住机会走上武道的他从此显露武道天赋,十五岁才握剑,二十六岁已名动江湖,三十岁主天下武道魁首,之后带领整个江湖入庙堂,决心替燕国征战天下,结束这流离的乱世。 江莽所过之处,不纵马劫杀普通百姓,反而大肆鼓动其参军,详细张贴了参军的种种好处,财富,权利,美人,只要马上挂的人头多,都可换来! 江莽领着江湖武夫率燕兵连灭大大小小三十六国,此时已经古稀之年的他已经无力实现南方百国统一的伟大理想了,而燕国的皇帝也早由成景帝的父亲成宣帝继任,成宣帝在位六十年,进一步将各个小国蚕食,最后造成南方六雄割据的局面,此时天下已然进一步统一,战争带来的灾难也逐年减少。 燕国从一个小小的诸侯国花费了百年时间,成了六国中势力最大的那个。 到了大燕现在的皇帝成景帝手上,百年积蓄的强盛国力在他这里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百年前有江湖武夫进庙堂,打到后来那批江湖人几乎死完了。 五十年前的六雄争霸诸侯,各国开出了令修士都不能拒绝的筹码请动了山上那群练气士,那五十年死的人多到随地掩埋,吃了亏的国家便请更厉害的修士,你来我往,等天下只剩六个国家的时候,山河间的修士也便去了一大半,打到最后几乎都是以修士为主的大战。 战况惨烈至极。 唯有一直不问世事的道家,以及很少出世的幕北山剑修没有受到那场延续了五十年大战的波及。” 说书先生轻拍醒木,慢悠悠喝了口茶水,众人平时哪能知道这等秘事,但也没有开口质疑的,有几个质疑的也被身边人捂住了口鼻,他们不管说书先生所说是真是假,总之这东西可比那些男女痴情听着带劲多了。 这些人心神激荡之时,有人问道:“你说幕北山剑修跟那牛鼻子老道存世最多,为什么咱们平时总能看到下山除魔的道士,却极少听到剑仙出剑斩妖的壮举?” 说书先生微笑不言,点了点桌子,很快便有小二捧着个盖了红布的铜盆出来讨打赏。 喝酒的那群人正被这接下的话题勾得心痒痒,纷纷从袖子里掏出碎银扔了上去。 见着赏银的白发书生这才放下茶水,开始细说了起来。 “要不就说咱们大燕的皇帝厉害呢,成景帝上位后,为什么能在短短十年便一统南方诸国,这其中那群剑修是出了大力气的,你们要知道,咱们有修士,那北魏便没有了?人家早些年虽然因为修那山阴城损伤了不少国力,可换来的是整整三百年的修养生息。” “知道大燕的镇北军围攻了当时还是北魏掌控的山阴多久吗?” 说书先生自问自答接着说道:“灭那南方四国只用了七年时间,所向披靡的镇北军面对那座雄城被阻拦了整整三年。” 众人议论纷纷,“那山阴城如今是我们大燕的王土啊,后来又发生了什么?” 这回没再卖关子的说书先生很利索的给出了答案:“幕北山走出了九位皆是修为处在八境巅峰坐照境的大剑士,这样的剑修在山河九境大修士灭绝的情况下,随便拎一个出来,哪怕挽上一个剑花,都是能让一个小国抖三抖的存在。” 酒楼众人屏住呼吸,竖起耳朵仔细聆听,不肯错过任何一处细节,他们知道说书先生接下来的话,绝对是这世间最为隐秘的众多事情之一。 说书先生微微一叹,似颇为惋惜的样子,道:“他们全死了…” 一群人齐齐惊呼:“如此厉害的人物,怎么会全死了?” 说书先生喃喃道:“因为在北魏,跟这般神仙似的人物,足足有一十八位!” 那一日,有九把佩剑似流星般自天边垂落,斜斜插在山崖,大剑士身死他乡,死前潇洒御剑,只余所持佩剑归乡。 那一日幕北山洗剑池万把仙剑齐齐悲鸣。 北魏一十八位头颅落,山阴城破。 大燕镇北军,屠城! 第四十六章,心不甘情不愿 春离镇酒馆内的说书先生讲完了今日的故事,任各位酒客如何起哄也只是笑着摇头说道:“今天的评书就到这里了,各位明日请早。” 一群人也知道这位满头白发说书先生的癖好,那就是每天只评书一段,其余的时间都要到酒楼最高处围栏处独自枯坐。 一群意犹未尽的散客当下摇着头各自走开了。 从下午一直独坐到黑夜繁星满天的时候,闭着眼睛的白发书生这才清醒过来,左手以指掐算,宽大的袖口随风摇摆,满天星斗眨眼睛。 站起身的书生,长衫风鼓动,鬓角苦含霜,他倚着栏杆笑道:“也曾年少青衫薄,满楼红袖招。独上高台,斜倚栏杆,黑发少年狂!” 伤感了一阵春秋的书生,满脸释然。 最后痴痴得望向南方,喃喃道:“那个有趣的小家伙,应该快到这里了吧。” … … 清晨重新上路的丁前溪和李宁洛二人身边身边跟着个拿着油纸伞的年轻人,至于肚子里的学问够不够不好揣测,可装扮上是极像那群苦读四书五经的书生。 这个自称读书人的赵俊平,穿着件破破烂烂的青衫,脚上的步鞋已然漏了大洞,应该是走路太多,赶路太急,如此模样的书生也不曾找个地方歇歇脚,然后置办一身行头,看样子真的是风雨兼程,日夜赶路。 昨晚上背着个破竹箱出现在火堆前的赵俊平吓了二人一跳,读书人倒只是盯着那尤有余温的兔肉狂咽口水,李宁洛看读书人这副样子,又动了恻隐之心,便让他坐下来慢慢吃。 吃着吃着,又可怜巴巴的看向丁前溪腰间的水囊,之所以不开口问这个心善的姑娘掏水喝,是因为终究是读书人,怎好跟姑娘家的共饮一壶水。 丁前溪笑着解下水囊抛过去,嘴唇干裂的读书人迫不及待得拔开塞子就要喝水,突然犹豫了一下,仰起头将水囊高高举起,张开嘴巴接那流下来的水。 得了,真是个讲究人。 剩下的那小半只兔子都进了读书人的肚子,看他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应该是没太吃饱,所以接过丁前溪的水囊又一口气喝去大半,这才在对面二人好奇的目光下抹抹嘴,还回水囊,认真道谢。 丁前溪问道:“你一个手无寸铁的读书人,大半夜的不找个地方歇脚,怎么还摸黑赶路?” 赵俊平苦笑不已,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道:“二位有所不知,我本是进京赶考的书生,今年的考题偏难,以小生的才华…落榜了,可有人愿意请我去别院里当个伴读,这好歹也是一门营生。” “没曾想有人寄了信去书院…她…家里实在是出了要紧的事,没办法,才星夜兼程,徒步回乡,不过我也没有步行多远,只是凑巧走了这一段,遇上了二位好心人。” 原来这个穿着青衫的读书人去京都的时候还有路费盘缠,可以搭上马车乘坐,等到了京都,哪里想到那个地方开销如此之大,本来还打算着中榜以后跟着官府报喜的队伍衣锦还乡,这样返程就不需要花费许多,仅剩些报喜钱便好。 结果仅剩的报喜钱变成了返程路费,没了银钱被半路赶下马车的赵俊平,走了不知多少路,就说这小子也是个吃的了苦的人,随身带的东西吃完了,就开始刨草根,水喝完了没关系,河水也是解渴的,遇不上河水只好在草根那地方倔洞,就着草根喝泥水。 一路上颇为艰辛,可劳苦的读书人一旦想到了那个女子的名字,凌乱的头发遮不住他眼中的神采。 李宁洛看着莫名高兴的赵俊平开口道:“兄台,你都这幅样子了,怎还学会苦中作乐了?” 赵俊平收敛起笑容,站起身子,一把掠开青衫倒头便拜在丁前溪面前,他头挨着地,道:“小公子,一饭之恩本该涌泉相报,可眼下书生还想求公子一件事,小生看公子身后所披佩剑,肯定是有大本事的人,恳请公子帮帮我,不然我那可怜的心上人,就要做他人的美娇娘啦…小生愿为公子鞍前马后,鞠躬尽瘁,肝脑涂地!” 丁前溪侧过身子,没有接受他这一拜,但看着读书人悲戚的样子,便让他起身,慢慢把事情说开看看,如果能帮上的自然也不会推辞,且让书生不要急着高兴,遇上那实在无能为力的忙,自己二人也只好爱莫能助了。 原来赵俊平的故事,是从丁前溪和李宁洛即将到达的那座城池,晋安城梁府开始的。 梁家有女名羡鱼,芳龄二八闺中藏。 赵俊平口述,梁府那日贴出告示,要寻一妥贴的青年做上门女婿,去了的人拥拥挤挤,梁家闺女一眼相中了如今怀抱旧书箱的俊俏书生。 梁父看少年一副书生扮相,可既是读书人唯有金榜题名才显人名,如若不然,一表人才又如何? 一家人顿时起了心思,说给赵俊平机会,若考取了功名才可与小女谈论嫁取,不然其余的话就不要多说了。 梁家闺女偏偏选中书生的道理大概就是,早早相识罢了,两人在蓬蒿庙会上相识,书生猜的一手好灯谜,随手把彩头赠送给了还在低头沉思的梁羡鱼,少女抬头看见俊俏黄余正浅浅的笑,不知为何红了脸颊。 少女递过去一张手帕,上面写着: “五月八来茼蒿开,一枝花愿君采之。” 赵俊平守到了五月八,来到了梁府才明白那晚少女的字面言语,原来梁家正在招女婿,他看着楼上挑中自己,正捂嘴浅笑的姑娘,当时便觉得心头的风景如湖边的一汪春水,好生荡漾。 后来本就要进京赶考的书生跟梁父约定好,揣着那只满怀少女心思的柔然手帕,启程去了。 赶往京都考试的生员都会暂时居住在书院里,住的地方免费,可吃食却是要花钱的,数门功课考了三天的赵俊平,也将银钱花的差不多了,放榜那天收到了一封来自梁府的书信,满心欢喜拆开信的书生,一脸落寞。 原来是她年后就要嫁人了,让赵俊平不要再等了。 失魂落魄的书生握着那封信来到皇榜前,情场失意,考场也失意,好在有主考官看了赵俊平的那份答卷,对这个颇有才华的考生印象颇深,便派人找到他,愿意给他一个府中伴读的机会。 满脑子都是那姑娘年后便要嫁人的消息,也听不进那大人说什么,只是客气的婉拒,言说家中有要紧事处理,感谢大人的赏识之类… 见到了这位大人倒也没把话说死,看书生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还以为是他家中双亲出了事情,只是安慰道:“处理完要紧事,可复来府上。” … … 赵俊平刚过鹿角城,接近晋安城的时候,路过一个闲时歇脚的茶摊子,大燕的茶摊子其实也是酒铺子,寡淡的茶水是不要钱的,以此来吸引顾客,茶摊上有说着四面八方趣事的灵媒,灵媒便是那精通小道消息,江湖趣事,人间杂事,甚至俏寡妇之间的私语都可以信手拈来加工的碎嘴子,全靠刷嘴皮子挣钱。 怎么挣钱?看其说出杂事的有趣程度勾起了多少看官肚子中酒蛔虫,铺子每卖出一份酒,灵媒都有分成少许。 这类人肯定是喜欢喝酒的看官,对于赵俊平这种完全是奔着免费茶水来的人茶摊老板自然是没什么好脸色看。 喝了三大碗寡淡茶水的书生,压根也没在意旁人的脸色,也没理会茶摊上的闲谈,可他刚要起身赶路的时候,隐约听见了梁家长女… 书生装作好奇地样子,向对面的几位茶客打了个揖手,装作闲余散客问了一声:“老兄,给说道说道?” 那滔滔不绝的老兄瞥了眼赵俊平空了的茶水碗,便知道这又是个蹭水喝的穷书生,但人不可貌相,那灵媒多年浪迹于各种形形色色的人之间,自然深知道这个道理,他做人圆滑,不像茶摊老板那样市烩,灵媒抿了抿口茶水,才开口将事情的原委细说了出来。 原来五月八那日,梁府招亲当真是热闹的紧,引来了附近一座名为沉石山上的一位自称“山神”的神仙,看了抛绣球给书生的梁羡鱼一眼,自此回到山上是夜不能寐,左思右想去了梁府,还抬了好些银钱,跟梁父商量要娶梁家长女到幕北山上去。 赵俊平听到这话,紧张的不打一处来。 虽然这事其中肯定有灵媒夸大的成份,可事情十有八九是真的发生过,这群灵媒虽然喜欢夸夸其谈,可也从来不说那没影的事,讲究的就是一个真实。 面色变化的赵俊平接着听了下去。 那灵媒描绘之精彩,跟他亲眼看到一样,道:“那梁父也是个见钱眼开的主,抱着那一箱箱的银钱当天就不管不顾,跟着那“山神”定下了亲事,约定正月初八为那良辰吉日。” 赵俊平听到这话,脸色变的有些难看,只是茶摊人众多,他强自安稳心神,跟各位道谢,有些魂不守舍的挪步离去。 此时已过正月初八,书生不敢多想,不多想又如何,她多半已经嫁人了。 书生离人群远了些,再也压抑不住感情,泪流满面,倔强的书生踏着大步向北走,就算她嫁人了,又如何,总想着再见她一面,最少当面问问她,是否是甘心情愿。 第四十七章,如果再看你一眼 丁前溪听完书生道出个中曲折,有些想不明白的他问了赵俊平一句,“就算寻到她又如何呢?” 丁前溪没等书生回答接着说道:“你可不要忘了,此时早已过正月初八,那女子已然嫁做人妇,你此时去寻她,又有多大的意义呢?” “倘若是两情相悦,夫妻和睦,你找上去,恐怕白讨一顿拳脚相加,要是运气不好,碰上那心狠手辣的,你那身板,恐怕就交代在人家那儿了,再说了你两人既无媒妁之约,也无青梅竹马,更谈不上私定终身,终究是萍水相逢罢了。” 叹了口气的丁前溪想起了过往种种,没由来道:“你们没能在一起,那肯定是缘分没够,再说了,喜欢这种东西,强求不来的…” 李宁洛这才想起,眼前这家伙娶过媳妇的,对待娶妻这件事有自己的见解,有些愤愤不平的她白了丁前溪一眼,小声嘀咕,“呦,没看出来,说别人一套一套的…” 赵俊平听闻这番话,脸色发白,嘴唇颤抖了好久,数次开口想要反驳些什么,最终还是说道,“不管如何,我始终要去看看的。” 丁前溪沉默了好久,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最后轻轻的点了点头。 一行三人本就离晋安城不远,经过将近一个时辰的行走,终于看到了晋安城的城门。 虽然不会骑马,但是已经能牵动马的丁前溪,手里的缰绳递给了李宁洛,城里人多的地方还是交给会专业养马的人比较好。 一行三人很快进了城,赵俊平在前面领路,两人在后面跟着,见到梁府牌匾的时候,两人便止步不前,任由书生上前敲门。 此时书生仍旧穿着风尘仆仆的赶路衣服,他在梁府前徘徊了一下,下定决心敲开了门,门后有个穿着灰色衣服的小厮将府门开了一丝,探头出来,小厮看着眼前人,似乎不敢相信的样子,又仔细端详了一下,心中忍不住可惜,暗暗想着:“这还是数月前见到的那个行为举止大方,翩翩公子俊无双的赵公子吗?” 府里早就吩咐过,如果那赵姓书生不知好歹还胆敢找上门来纠缠,那便乱棍将其腿打断,然后扔到大街上。 可这小厮认出了赵俊平,没有按照府中吩咐的那般作为,只是摆摆手小声道:“赵公子快些走吧,小姐已经嫁到了沉石山上,以后别来府中纠缠了…小心…” 府里有别的小厮声音远远传来,“门外的是谁呀?” 探出头的灰衣小厮立马换了种口气,呵斥道:“臭要饭的,有多远滚多远,以后再让我看见你,非得打死你!” 语气虽然严厉可神色怜悯的灰衣小厮,砰得关上了门。 赵俊平亲自确认了这则消息的真假,呆呆的望着那两个烫金大字梁府,只是那个梁字一再变化,梁人变良人变凉人。 天起风欲雨,早春也悲凉。 赵俊平转身而走,浑身胆气这一瞬间是真没了,书生呆呆地走远,梁府的门中间还开过一次,有小厮不信要饭的胆敢敲开府上大门,可看到赵俊平的背影,几个人哈哈大笑。 还真是个臭要饭的。 灰衣小厮跟着笑,却不忍去看。 … … 赵俊平从丁前溪和李宁洛二人面前走过,整个人的注意力不知放在了哪里,他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天下之大,如果有她陪着,其实哪里都去得,可没她陪着了啊。 丁前溪拉住了还在不断前行的书生,后者停住脚步,慢慢的转过身来,他只是呆呆得,没有流泪,也没有哭声。 原来人最伤心的时候,也可以没有眼泪的,赵俊平从来都没跟二人说他很难过,二人却都感受到了。 这个佝偻着背抱着书箱的年轻人,简直伤心极了。 “还想去山上看看吗?”丁前溪温和问道。 “山…沉石山…对,上山!”赵俊平将竹箱换到后背上,恢复了一丝生气的他开始小跑起来,那双步鞋终于不堪重负撕裂开来,书生停下脚步脱掉鞋子,没有抬手扔掉,反而小心的将鞋子收到竹箱里,双手拽紧带子,继续小跑起来。 丁前溪看着李宁洛,二人无奈地跟了上去。 沉石山其实也不算多高,只是树林茂密,且占地面积大,所以很好找,也很容易攀爬。 三人走到上山的岔路时已然下午了,赵俊平看着上山的岔路,随手挑了根树枝握在手里,一向和善的书生,面容有了些狠色。 丁前溪上前握住赵俊平的手,一点点松开那根树枝,劝道:“你只是去看她一眼,又不是要去抢亲,拿着棍子干吗?清醒一点,她已经嫁人了,先休息一会儿,吃点东西再说,看一眼耽搁不了多少时间,现在离天黑还有段时间呢。” 丁前溪掏出几张烧饼,路过烧饼摊就要买上几张的习惯,他已经养成很长时间了。 终于舍得停下脚步的赵俊平皱皱眉头,他找了快石头坐下来,没穿鞋子小跑的脚上,此时血淋淋一片,山间碎石锋利,这会儿心神恢复,书生才感觉到揪心般疼痛。 他腿脚颤抖不停,接过丁前溪递过来的烧饼狠狠咬了一口,此间再无任何言语。 三人俱是沉默。 再高的山也有登顶的时候,上山的路程不长,可赵俊平行走的却十分缓慢,甚至拒绝了丁前溪要背着他上山的好意。 李宁洛神色复杂看着那一个个泛红的脚印。 终于在黄昏时刻,赵俊平站立在那奢华的府邸大门前,他喘息了许久,远处的丁前溪二人看着他抹了抹鬓角的乱发,手握成拳颤抖着叩着门环,一下,两下,三下… 大门许久才有了动静,开门的却并非小厮下人,是那书生心心念念的梁羡鱼亲自开的门。 那女子面容平静,梳着婚嫁后妇人常见的发髻,脸色红润且衣着华贵,带着不知皮毛的丝绒大领,一双银钗插在发尾那里,悬挂的小铃铛相互碰撞,发出清脆的声音。 赵俊平面色复杂,喃喃着开口,“羡鱼…”,不曾想名字刚喊出口,就被接下来的话打击的面色苍白。 “赵公子请自重,妇人闺名只有相公叫得,外人恐怕不好说这些亲密昵称。” “公子赶考归来不去奔那锦绣前程,回头寻我做甚。”两句话刚说完,语气就变的凌厉还有些伤人。 她瞥了眼赵俊平背后的竹箱,又看了看石板台阶上染红的血迹,嗤笑道,“公子离去之时背着我给你的竹箱,现在还背着,看来是功名未中了?怪不得还是一副寒酸样子!” “快快离去,不要在与我纠缠了。” 直到大门关上,赵俊平也不曾说完剩下的那些话,来的时候想了无数种再次相逢的场景,也备了好些知心话语,他还想跟她说京都的游船跟碧漾湖,还有好些没吃过的吃食,那里的灯火很好看,以后… 可再次见面是这番从来没想过的场景,面容俊俏的书生,不由的想掉眼泪。 直掉眼泪。 躲在暗处的李宁洛,贴着丁前溪的耳边小声的问道,“原来不全是汉子负心,姑娘也会的啊?原来人啊,相爱时嘴上都跟抹了蜜般,离别的时候更加果断决绝,丁前溪,你以后不会是那样的人吧?” “……” 眉角好看的姑娘不禁有些想家了,北边那群汉子,虽然糙了些,可从不会如此,上马时说的话,在下马的时候,一样算数。 赵俊平强撑着笑脸,感谢二人陪他一程,其实他本来也没想着要背着剑的丁前溪做些什么,只是想着有这么一位剑客陪在身边,好壮壮胆量,哪怕后来因为这件事被已经嫁做人妇的家里人打死,也有人向自己家中父母交代个情况不是。 不曾想是这番场景。 “你还喜欢她吗?”李宁洛问道。 “不喜欢了。小生这辈子,都不会喜欢她了。” “要不我们偷偷过去,看看那是何等相公,能让写下,五月八来茼蒿开,一枝花愿君采之的女子变心如此之快的?”李宁洛提议道。 赵俊平听到这话也有些意动,沉闷道:“她方才将我拒之门外,我哪里还有脸再去敲门。” “你跟丁前溪不拜把子称个兄弟真是天理难容,等天黑了,我们翻墙去啊。” 一句话结束了争论,只有丁前溪抱着胳膊,无语。 三人找了个地方休息。 丁前溪却突然盘坐在地上,他闭上眼睛,内视体内大湖,原先干涸的大湖里灵此时雾蒙蒙一片,少年没有慌张,那些应该就是师伯提到的剑士真元,只是实在是太过稀薄,只能在大湖上方云雾缭绕,等什么时候云聚成雨,小雨化为溪流,大湖里存住了水洼,这剑便是真的练出了头绪。 要说剑修为何令人惧怕?剑士独有的呼吸法,一气未去,新气再生,剑术因此连绵不绝,山河修士,剑士杀力最大,用剑的那位祖宗传下的呼吸法,起了一半的作用。 天渐渐的黑了下来,早春天的风凉意很重了,可丁前溪的身上却蒸气腾腾,颇为奇妙。 他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然全暗下来了,李宁洛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地瓜,此刻正揪着自己的耳朵,明显是被烫着了。 书生跟李姑娘在柴火堆边上坐着,火焰映着她的脸红扑扑的,四周跳动的影子有些安静,丁前溪已经站起了身子,心思也被这一幕吸引,他有句话从来没跟谁说过,连师伯陈三秋跟自己打趣的时候,自己也从未表达过态度。 陈三秋让自己干脆娶了李小姑娘算了。 陈三秋还说,“剑士本性潇洒,剑心就更活泼了,注定我们这类人不能像西边那群光头和尚那样,死摆谱。所以娶妻生子这类事情,在我们这里不仅行的通,而且很行的通。” 陈三秋眨巴眼,像极了不正经的老小子。 “以后遇到喜欢的姑娘,那就跟她说,她要是也喜欢你,那就娶了她。”陈三秋略带笑意朝着丁前溪说,“唉,李姑娘哪里都好,就是瘦了点,也不知道能不能生个大胖小子。” “不过呢,是个闺女也无妨…” 丁前溪那会儿还不知道这个光棍师伯,手里的剑是真厉害,可追女孩子的功夫,那也就是嘴上厉害,可不妨碍那会儿的自己满心的崇拜他啊,想到那会儿师伯的不正经,再看着对面端坐的小李姑娘,嘴角忍不住有些笑意的丁前溪,想起自己好像从来没仔细看过她,此刻捂着耳朵啃地瓜的李宁洛,真的挺好看的。 原来卖烧饼,后来又莫名其妙学了剑的年轻人突然有些脸红,倒不是他三心二意,只是现在想起,那个喜欢往嘴上涂抹李氏胭脂的妻子,已经死了好几年了。 少年红着脸,慢慢红了眼。 第四十八章,天底下的负心人 入夜。 赵俊平好不容易才翻过墙去,毕竟是文弱书生,读书读的好,可翻墙这种事情,他还是第一次干。 丁前溪托着李宁洛的脚将姑娘送上墙头,随后退远,几步助跑上了墙头,下三境修士自身还未能御风,所以遇到翻墙头这种事情,还是庄稼汉子那种笨方法好使。 三人入院以后,大概看了一下大院的环境,整个院子也不见什么下人之类的,只有偏房的油灯微微亮着,静悄悄的。 原先起风天本就有些凉,这会儿已经飘起了细雨,三人正打量着哪处的屋檐能避起雨,那亮着油灯的房门突然就打开了。 赵俊平看着这张有些陌生面孔一时间呆住。 正慌着神不知道如何解释的时候,那已嫁做人妇的梁羡鱼拽着书生便往屋里走去。 一阵香风扑鼻,有女子的声音传来,幽怨道:“白日里我对赵郎说出那番话,不知郎君心里可有怨言?外面下雨了,天气还有些凉,待到屋内与你细说可好?” 赵俊平有些发懵,判若两人的梁羡鱼总让他觉得有些奇怪,可又说不出是哪里奇怪。 两人进屋坐下以后,梁羡鱼先是给书生倒了碗茶水,随后又站起身子寻了条布巾替赵俊平把打湿的头发擦干,“雨下秋凉,郎君可不要染了风寒才好。” 赵俊平正襟危坐任由女子擦干自己的头发,不过他有些正坐立不安,两人还未曾如此亲密过,而且书生喝了茶水,此时脑袋有些迷糊。 熟读圣贤书的书生正要寻个由头坐到对面去,大晚上的孤男寡女同处一室,本就有违道理。 没曾想女子突然紧紧握住书生的手,整个人贴在书生的后背上,从后面环抱着他,吐气如兰,贴近男人耳边小声道:“郎君可让小女子苦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小女子原先一直以为要娶我的人是你。” 赵俊平突然觉得香风入鼻,随后一阵柔软贴在后背上,顿时脑中一片空白,小公子何时跟女子这般亲密过! 当下更加不敢动弹,想要起身推开女子,却觉得浑身舒软,这种感觉让他舍不得起身,女子的身音继续传来: “五月初八公子出门以后,小女子其实偷偷跟在后面走了许久,直到公子搭上马车,才在那条进京的桥边停步,倚着栏杆望了公子许久,直到连马车的背影都看不见了,才堪堪回首。” 赵俊平听闻此言,更是感动不已,他将女子的手握在掌心,袒露心扉,道:“都是俊平做的不好,倘若俊平早早便功名在身,也不会害的姑娘如此…” 女子抬起手贴上书生的嘴唇,阻止了书生继续说下去,颇为凄婉继续道:“公子且听羡鱼说下去,其中缘由不跟公子解释清楚,羡鱼心中实在是堵得慌,那日从桥边回到家中不久,父亲观我郁郁不乐,便直接与我说,他都与你商量好了,正月初八让我与你喜结良缘,到时候无论公子中功名与否。” 赵俊平虽是愣头书生,可也猜到了事情的结果,这种习俗他还是很清楚的,因为婚嫁双方一旦定下了良辰吉日,就不能再见面,只有在拜了天地,入了洞房以后,新娘头上盖着红盖头,独自在新房内等待喝的醉醺醺新郎走进房门揭开自己红盖头。 喝了交杯酒以后。 那时候许久未见的两人才能细细抒发相思之苦。 虽然已经大概猜到了事情真相的赵俊平,当下面容悲苦,女子说到此处亦是动情不已,小声哽咽道:“羡鱼那时心里自是欢喜的紧,那日以后便给郎君做了好些衣裳,可都是凭借着大体的印象做的,也不知道合身与否,等待婚嫁日子期间,小女子每每按耐不住欣喜,想到最多的都是嫁给你以后的日子。” 哽咽声变成小声的抽泣声,有泪珠不断地落在书生的脖子上,冰冰凉凉的,女子哀伤道:“直到他穿着红袍,骑着大马,红轿子将我迎到府上,我还不曾起疑心,可醉醺醺的他掀开红盖头以后,我才发现,那人不是你。” 揭开了事情真相果然跟书生心中猜想那般,虽已经隐约猜到是这种结果,可此时亲耳听到喜欢的人在耳边诉说,书生再也压抑不住,不去管那四书五经学来的君子之行。转身将女子抱在怀里,悲鸣不已。 一对苦命鸳鸯。 羡鱼将头埋在书生怀里,怒骂道:“我那可恨的父亲,怎么就狠的下心呢?” 一对紧紧拥抱的影子在油灯下飘忽不定,互诉衷肠的男女此刻抛弃了世俗,互相敞开心扉。 女子轻轻推开赵俊平,脸上犹带着泪痕,说出了内心压抑许久的心事以后,她的精神看上去好了很多。 赵俊平此时也反应过来,既然已经婚嫁,为什么院子里也不见下人,而且如此深夜,独守空房,他下意识问道:“你那…后来的相公呢?” 梁羡鱼白了书生一眼,这一眼的我见犹怜的风情让他怦然心动。 事情到了这里还没结束,女子擦干眼泪,好像当晚发生的事情,让她这时候回想起来,也都心惊不已,后怕道:“那男人说他是这山上的神仙,自称山神,说我跟了他,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可比跟着那个穷酸书生好多了…” 书生听到这里,握着女子的手不由得加了几分力气,惹得一阵娇呼,“公子且安心,羡鱼自是宁死不从,趁他一个不注意撞在这桌子的拐角上,没成想吃不住痛,没敢使上力气,自然也死成。” 事情的发展已经紧紧吊住了赵俊平的心弦,这关乎到洞房花烛夜最后的结局,姑娘的身子…如果那件纯棉锦单真的落了红,书生即使嘴上说着不介意,可又哪里能真的释怀? 梁羡鱼接下来的一句话打断了他的胡思乱想,让书生一阵窃喜。 女子害羞道:“那晚的后来,一只好大的蜘蛛精跟山神打了起来,打着打着就远去了,如今山神还未曾回家,想来也是我命不该绝,如今还能再遇上公子,让羡鱼相信缘分这种东西,果然说不透的…” “公子,”戴着明亮银钗的少女,铃铛“铛铛”的响着,语气有三分怯意,还有三分魅惑道:“奴家现在还是落红身,不如给了…” 话没说完,身着暖黄衣裳的少女一吻就朝着书生的嘴上去。 赵俊平正听到“洛红身”那里,正心生欢喜,冷不防一抹软糯入唇,下意识回应起来。 书生以往读的书是圣贤书,可圣贤书中有一类是属“教化”那类的,比如春-宫图。 当然这是他偷偷看的。 眼见着女子衣带渐松,暖黄的衣衫下却是红色的肚-兜,赵俊平此刻已然顾不上其它,单纯的读书人哪里受到过这样暧昧的刺激,就要手忙脚乱的任由女子解自己的衣衫。 屋内油灯亮光微弱,呢喃声四起。 再看丁前溪跟李宁洛二人。 少女此时正小声嘀咕着,“好强的幻术,这妖有些道行。”原来一行三人自从下了雨以后,正凑着檐角寻个避雨的去处,正寻到地方,丁前溪准备拉着书生前去,结果就发现好好的一个活人,变成了一根丝发落在他的手里。 原先的院子,也开始不断消退,新的景物重新显露出来,四周已经变成了树林,看场景还是原先歇脚的那个地方,这二人不知不觉回到了这里,竟是连院门都没有进去。 丁前溪哪里见过这种阵势,他此刻有些分不清现实,也不知道身边这个李宁洛是不是幻术来着,甚至从来不去牵姑娘手的他,抬起手小心的捏了捏姑娘的脸,李宁洛忍着笑意一本正经的问他,“软吗?” 得了,不是幻境。 李宁洛取出一道符纸,她是天生的术灵者,小时候经常会遇见这类古怪的情况,所以家中请了好些道士,制作了很多护身的小玩意。 此时只见那道符纸落在空中就变成了一只纸蝴蝶,寻着细雨在风中起舞,在丁前溪愣神的瞬间就飞出好远,少女敲了敲他的头,没好气道:“笨蛋跟上。” 赵俊平赤裸着上身,人已经颤抖着退到了门边上,双手使劲的拽着门栓,心口那处伤口眼瞧着再深些就直接能要了他的性命,他拽着动也不动的门栓,慌乱道,“你不是羡鱼,羡鱼哪里会用刀子挖我的心窝。” 原来他的衣衫被女子褪去后,正想神迷意乱的书生伸手去解女子的肚-兜,想不到等来的是把明晃晃的刀子直插他的心窝而去,要不是他疼得一个不稳往后踉跄,这一刀就能要了他的命。 赵俊平捂住伤口,盯着眼前的“梁羡鱼”,她已然穿好那身黄衣衫,嘴角冷笑道,“果然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懒的与你多做解释,有些话去地下问阎王老儿去吧。” 脸颊上带血的少女,伸出舌头舔了舔,那舌头灵活的伸到眉心上,吓得书生又是一个站立不稳。只听那肯定不是人的东西换了一个女子声音道:“要不是想着你慢慢流血而死,早就给了你一个痛快,似你这等已然动情的血,喝起来才够滋补。” 她的脸上笑容慢慢变大,出声却恨意十足。 “负心汉…都该死!” 第四十九章,吃蝉 说到这里“梁羡鱼”已然保持不住那原先温婉的样子,她神色已然变得暴怒起来,就要对着书生流血的心口一咬而去,不知怎的又闪身而去。 只见一抹亮光一闪而逝,竟是长剑不平。如果“梁羡鱼”不收头闪身,不平之利,刚好能够隔断她的脖子。 大门轰然倒地,出了这一剑面色惨白的丁前溪驭回不平剑,这一剑跨越距离极长,先是破除幻术,后又驭剑升空,破除院墙,大门后,直奔那女妖而去,这一剑,带着年轻剑士的全部剑元,所以那剑才能真的像鱼一样,剑元如水,不平剑自然如鱼得水,快且威力十足。 “请问对面妖精,是什么妖?”李宁洛将酿跄跑出门外的赵俊平护在身后。 她已然看出对面是个大蜘蛛精,堪堪化形,练剑许久且已开窍的李宁洛对上这个妖精,肯定也不会吃亏,但是身边这两个,一个真的是累赘,一个刚刚消耗完体内剑元,正柱着剑柄喘息,算是半个累赘。 李宁洛看着赤裸着上身的书生,感受后者心湖上各种旖旎的情绪,短短片刻已然明白发生了什么,她对着书生说道:“出息。” 赵俊平脸色本来煞白,听到这句话,白脸上充血一片通红,这会儿也是害羞的,可害羞跟害羞是不一样的,有种害羞叫无地自容。 “喂,对面的妖,说话啊,怎么个打法?” 那蜘蛛精看着青衣姑娘气不打一处来,“狗男女,收起你们那一套。” 黄衫姑娘在三人的注视下开始撑破衣衫,变大身形,足足八条腿的蜘蛛精,气势上何止高了李宁洛一头。 李宁洛纵身越起,其实没练剑以前,她是耍拳的,少女带着迅猛攻势的拳头朝着大蜘蛛砸下,一拳砸的房顶开裂,本身八只脚立在房顶上的蜘蛛,这下就顺着滚滚烟尘沉在废墟里。 修练化形的妖物肯定不是那么好对付的,那蜘蛛趁着烟尘还没落下,就挥两只前足朝着少女砸去。 李宁洛冷不防吃了一击,正要侧身,就发现那蛛丝顺着烟尘往她的脚踝缠去,是妖皆狡诈,狡猾是天性。 少女看着缠住脚踝的蛛丝也不见慌乱,只见她拿出一把符纸,挤出一丝鲜血,手里化了一道看不懂的轨迹,那些符纸就像有了生命似的纷纷往那蜘蛛精落去,慢慢的就变成一串串的火球。 少女被蛛丝束缚,跟着栽到了丁前溪身边,那边烟尘变的更大了些。 迎着愣头小子关切的目光,李宁洛轻飘飘的站起来,背着手看着烟尘散去,符纸是道家大真人出手练制的,这一张用的少女颇为心疼,这东西用一张少一张不说,每用上一张,就是一堆白花花的银子。 先前对付那嫁衣女鬼没舍得拿出来,也是因为那女鬼看着面色狠厉,可杀心却不大。 不像这只蜘蛛精,那是真的要杀人。 这张符纸贵是贵了些,可好用得很。 果不其然,等到烟尘一点点完全散去,那八脚大蜘蛛已然化成先前那黄衫女子,只不过不再是梁羡鱼那幅面孔。 小妖媚眼如丝,长长的睫毛闪动,头发随意的落在胸口,樱桃小嘴正大口咳着血。 现了原形的女妖没有埋怨,神色却是无比的放松,这一刻也不在乎生死,这种妖哪里会没有底牌,可面对着这般专门克制一切妖魔鬼怪的符纸,即使用出了全部底牌,最后恐怕也是身死,心灰意冷的女妖猜不透对面那负手而立的人类女子还能拿出几张这种灵宝,也许是想到了什么,懒的再拼一拼了。 赵俊平这会儿已经稳住伤势,本已经平静下来的心思,但看到与他一直温存的女子是个八足蜘蛛精,让他不住的犯着恶心,可看到那妖不是羡鱼的面孔,又有期许几分,斗着胆子问道,“这位…姑娘,她还活着吗?” 女妖肯定知道书生所说的她是谁,不然为何能变换成梁羡鱼的样子。 “她?死了,我杀的。”女妖看着一瞬间红了眼睛的赵俊平讥笑道,“当初她嫁做人妇的时候,也不见你这般做作,怎么,想为她报仇啊?那你来杀我啊。” 赵俊平怒发冲冠,抢过丁前溪的剑,不顾身上疼痛,他双手持剑,快步向前走去,直到利剑即将刺进女妖的胸口,后者也不曾还手,反而一脸轻松地闭上了眼睛,只是闭上的眼睛缓缓地流出了泪水。 有熟悉的声音从别处传来,“公子,何必呢?” 赵俊平本就看不得女子的泪水,一时间便犯了软,此刻恰好听到熟悉的嗓音,回过神来的书生丢了剑,四处张望,问话的声音多出几分颤抖。 “羡鱼,是你吗?羡鱼…” 也是一身黄色衣衫的梁羡鱼自阁楼里飘然而下。 “羡鱼,你何时会飞了?”年轻的书生这会儿还没意识到,两人早已天人永隔了,直到他想牵女子的手,抓了个空,才意识到些什么。 梁羡鱼没有理会赵俊平,她只是隔空虚扶着女妖,想要将后者扶起来,“姐姐,放下吧,人跟妖本来就没有结果的,我不怪你,你也别怪他了。” 身形飘忽不定的梁羡鱼凄怨婉转道:“有情人都不能终成眷属,更何况无情的人呢?” … … 山间原来有只懵懂的蜘蛛,它从小就出生在沉石山上,只不过走上修行道路时那会儿太小,还没有开智,每天只是凭借着本能活着。 小蜘蛛每天勤快的织着网,夏天的时候网能捉蝉,春天的时候网能捉虫,偶尔大风大雨弄散了网,它就趁着风雨停歇的时候重新织网。 山间的日子虽然枯燥,但是也并非一点乐趣也无。 渐渐地,它不知道什么时候记起了事,看见的第一个场景就是,有个男人每天盘坐在树林中打坐,偶尔还会挥舞着木剑打落一片片树叶,那时候的它哪里知道,这种人叫山泽野修呢。 有时候蜘蛛也会很生气的,因为掉落的树叶会弄破自己辛苦织的网,还会放走网上的蝉。 那可是它一天的口粮。 做为妖精,刚启智的妖精想要化作人形,尚有很长的路要走,除非有人族练气士炼制的化形丹,便可省却修行无数直接脱胎换骨,化形成人。 妖精的传承都刻在脑子里,一旦启智的妖精,自然而然就知道后续修炼的方法,这只小蜘蛛启智以后就多了一丝烦恼,每天吃蝉,喝着露水,那些凡物蕴含的血肉灵气一类的可怜到只有些许许。 那要吃多少只蝉啊。 山泽野修独身一人,日复一日的打坐修炼,手持的木剑威力瞧着不大,可后来就能一剑起风了。 风扫起大片落叶。 为此小蜘蛛的心情更加的糟糕了,这可恶的人类,学了本事以后尽弄坏自己的房子。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转瞬间过了好些年,当年那个少年脸上已然褪去了青涩,变的棱角分明。 小蜘蛛也变成了大蜘蛛,它看着少年一天天变化,又想着这人可真无聊,山上有什么好玩的呢,每天挥舞着一把木剑… 他身边的落叶都随着剑起舞。 唉,又要补房子去了。 这天它补着网,顺便瞥了一眼树下原先少年常打坐的地方,却发现这个时辰本应该端坐在树下的少年都日上三杆还不见踪影。 蜘蛛暗自窃喜,今日的蝉可以多吃些了,补网好烦妖的,特别是网破了又要跑好些蝉,简直让它伤心极了。 懵懂的蜘蛛不知道今日过后,它的命运就要从此改变了。 没了那人的打扰,蜘蛛今日心情好的不得了,只为了少补几张网,还能多吃几只蝉而简单的开心,甚至都想上了好多好多年后如果有机会化为人形的时候,一定要唱那首少年经常哼的歌,虽然不知道名字,但是真好听啊。 入夜的时候蜘蛛还没有藏起来去休息,本来它是最喜欢睡觉的,可今天一天都没看到那个男人,心里感觉有些怪怪的,原来朝夕相处的久了,也会不自觉的去留意一个人的去向。 “如果他以后不来了呢?”蜘蛛扯下最后一根丝暗暗的想着,“那以后可就更无聊了啊。” “突然还有点想那个奇怪的人类呢。” 蜘蛛再次见到少年的时候,在黎明的前夕,他正扶着剑努力的站稳,那把木剑摇摇晃晃,好像随时都要倾倒。 虽然少年最后还是倒在了地上。 蜘蛛忘了织网,赶紧顺着树往下爬,它太小了,只能看见少年的眉眼,这是它第一次离少年这么近。 早晨的阳光透过树叶也透过昨晚它织的网,有几片斑斓洒在他的脸上,蜘蛛看着少年脸上的绒毛,风吹着微微的动着,少年的呼吸很均匀,蜘蛛往树上面爬了爬,刚刚看见那束光伴着斑斓剪影,那一瞬间这尚未化形的小妖,第一次觉得,“这人好像比我传承记忆中见过的所有男妖都要好看许多啊…” “虽然脸上还染着血。” 它就这么一边织网一边看了少年一整天,越看越觉得有意思,少年傍晚的时候终于醒了过来,以手拄着木剑撑着身子,晃悠的离开了。 蜘蛛对此见怪不怪,反正他都是神出鬼没的,只要没死就好。 没死的话,又可以见到他了。 第五十章,落雪两白头 可后来蜘蛛发现少年变了,以往打坐都没什么特别出现的少年,身上竟然开始变的云蒸雾缭的了,木剑也换成了不知名材质的寒光宝剑,以前挥剑只是震动一圈落叶,现在蜘蛛要忙着搬家了,因为少年一剑挥出,自己的网还在,但是树断了… 这天少年身上染着鲜血神情惨淡,刚跌倒在深山的一颗树下,蜘蛛倒坠着蛛丝看着少年满脸的鲜血,衣服都破了不知多少缕,蜘蛛无聊的荡着身子,不一会儿又去收网去了,今天的蝉还没吃,秋天来了,蝉也是越来越少了,等到下雪的时候,可就吃不到了。 饿肚子的时候,好难过的。 少年天黑的时候没有醒来,蜘蛛无聊的看着书生也不是怎么担心,因为他身上还是热乎的,它根据以往的经验,猎物身上还热乎,那就是还没死透。 直到第三天的时候,少年艰难的睁开双眼,这回醒来的少年没有撑着剑,本来没有风的天气,树叶就跟受到了震荡一样,四处飞扬,蜘蛛莫名的感觉到少年的气息,开始愈发强盛了,甚至是盛气凌人。 少年神采飞扬,将地上的宝剑梗挎在腰间,深吸了一口气,朝着山间喊道,“山泽野修,也可成神。” 大笑着离去。 只是从那少年缕缕的破衣裳里,掉落下一粒黑乎乎的东西,一直关注着少年的蜘蛛,待他离去后,凑上去看了看,又闻了闻最后丈着胆子舔了一舔,发现还一股子药味,木渣渣的一点不好吃。 蜘蛛晕倒前还在想着,“这东西有毒。” 也不知过了多久,蜘蛛晕乎乎的醒来,它第一反应就是旁边这黑乎乎的东西怎么变小了,它急忙着往网上去,刚踏上网丝,就发现网断了,它正迷糊着自己的家怎么了,看着旁边要掉落的叶子,才发现自己已经变的跟叶子一样大了。 它从屁股那里扯出一根丝,往它咬了一口的黑乎乎的颗粒物那里飘去,这蜘蛛已经在记忆传承里面找到了答案,那东西很可能就是人类练气士炼制的妖族化形丹。 它抱着这颗跟自己一般大的艰难的推到树后一处隐蔽的地方,心里暗自的想着,终于有机会变人了吗? 那颗丹药它啃了很久很久,每次吃完都要晕上好久,醒来后就发现自己又大了一圈又一圈,那天早上它终于啃完最后一块,不出意外的晕了过去。 少年已经很久不来山林里了,它也不知道吃下这最后一口,最后的结果是怎样,它晕倒前竟然还有点想那人了。 时间一点点过去,蜘蛛的体型慢慢的变大,最后八只足收回去四只,只剩下四只,身体慢慢的拉长,黑色的皮肤也一点点的撕裂开来,隐约能看到蜘蛛痛苦的表情,蜘蛛为什么会有表情呢? 因为那脸虽然沾满了粘液,像是破壳重生似的,但也能看出是一张秀气的人类少女的脸颊,芳华青青,好不美妙。 现在应该称呼它为她了。 她在夜晚醒来,山间的夜风很凉,吹的她感觉好冷,“奇怪,我们蜘蛛怎么会觉得冷呢?” 下一刻一身少女丝毫不挂的玲珑曲线让她下意识的抱紧胸口,一双莲藕嫩臂遮的住这里,遮不住那里,还好夜晚山间无人,不然这副春光,就要泄去好大半。 她想着自家记忆传承里面关于妖物化形的办法,生涩的施展法术让那身遗蜕化成了衣物,山间岁月悠长,她见过的人类只有那个自称“山神”的少年,只好将衣服化作那人身上的样式。 穿着宽松肥大,好不怪异,可她心里高兴得不得了,因为从此以后,她也是个人类了。 妖族为何执着的放弃肉身不用非要化形呢?这人族是天道的宠儿,他们的身体修炼,事半功倍,妖土资源匮乏,又是苦寒之地,自然是个妖都想化形。 她给自己起了名字,叫“念珠”,这样一来,念珠可就更像个人类啦。 后来过了好久,念珠白天修炼,晚上去学习人类生活习惯之类,传承记忆对于这类知识很模糊,只讲了个大概,她身上穿的衣服也早已幻成了人类少女的样子,合体的裙子转的时候边角会成一个圈,她喜欢极了。 那日她往山的西边捉蝴蝶,以往这都是她的食物,现在变了人类,自然是不以这样东西为食了,她看着村里面的那些稚童这样玩耍,顿时也起了心思,这样追着追着,好开心的。 追着追着蝴蝶飞进了一处大院子,这座院子富丽堂皇,比山下的那村子好看多了,她见门没关,索性进了院子,就看见那个曾经陪着她在山间食朝露的少年,还是那个样子。 所以她一眼就认出来了。 后来的故事很长,很俗套也很浪漫,跟很多少年少女的故事一样,牵手赏那天上月,人间花跟水中繁星。 如果她不是头妖就不会有后来的故事了,最好的故事应该在同淋雪共白头那里画上句号。 念珠跟少年的好些年缠绵,并未告诉那个姓吴名凉的少年自己的真名,第一次见面那会,只说自己叫,“听蝉。” 妖族真名的在记忆传承里面很重要,念珠是要写在妖谱的真名册里的,那时候她也不知道妖精的真名,还可以做一件更浪漫的事情。 吴凉这些年苦练剑法,为的就是杀妖,沉石山本就是一座小山,早些年前还有吴家,后来吴家也没了,只剩这个吴家独子,散尽家财寻那些江湖武学,却一本靠谱的都没有,直到遇见一番机遇,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练气士重伤,第一次杀人的吴凉,担心人没死透还用剑搅了又搅。 白花花的肠子让他吐了个底朝天。 入门的他削了把木剑,看着那本练气士基础,在山上偷摸着练着,那场景听蝉已经看过好多好多遍了。 后来吴凉拜了师傅,得了指点木剑换成了宝剑,再后来就是师傅死了,他功力大涨,还得了好些丹药。 心态也因此发生了变化,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 这天吴凉不知道从哪里寻来了本名为《无上自在术》的三流功法,一听名字就知道绝不是什么正经法门。 初尝人事的吴凉就拉着听蝉试试是否像书中描述的那番,与人妙不可言,与自身修行更有增益。 本来故事到这里也算是家中闺事,谁家汉子还不准跟媳妇大被同眠了,可坏就坏在听蝉运行这古怪功法只觉得浑身血液燥热,以至于后来现了原型。 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 听蝉最后还是没死,吴凉摔了剑赶她出门,从此山头上多了一个站立山头远眺那西边那府邸的痴情小妖。 ——————————————— 小院里梁羡鱼虚扶着那同样是黄色衣衫的女妖,一边朝着李宁洛说道,“姐姐只是气不过那人转身下山娶了我,虽然后来才知道我身上有那练气士说的什么修行资质,更可做那山上炉鼎。” “这中原委姐姐自然是不知道的,吴公子也只是把我当那炉鼎而已,姐姐误以为吴公子是另寻新欢,一时意难平随手打杀了我。” 赵俊平听着早已是冤魂的梁羡鱼述说,听到这里时,他的心神受了巨大冲击,身子酿酿跄跄的摔倒在地上。 真名念珠的女妖自然是不知道如此内幕,吴凉成婚的那晚这妖大闹吴府,杀了下人一十六名,还顺手一剑刺死了梁羡鱼。 念珠当时心境波动巨大,意外进了一阶,跟吴凉打的难舍难分,年轻的练气士多少存着最后的情意,多少不愿意下死手,只是山间的树不知倒了多少颗,那个情景更让蜘蛛精愤闷不已,招式一击更盛一击。 听到这里,瘫坐在地上的蜘蛛精念珠怔了怔神,从手中幻出一把宝剑,好像吴凉挎过的那把,“剑在此,人死了。”她扭头看着梁羡鱼,“你是我杀的,他呢,也是我杀的…” 她想起在山间食朝露的时候,也想起那一张张破掉的网,山风吹起的时候小蜘蛛荡过的蛛千。 那个男人倒在地上,脸上带血,那片澜珊却好看极了。 她从怀里摸出这个深秋里最后一只突然鸣叫的蝉,拿着宝剑的那手将剑尖对准心口,她放飞了那还是小蜘蛛的时候最喜欢吃的蝉,一点点的将剑刺进自己的心口。 原来真有比被人抛弃更疼的伤口。 她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抬着头看着那只飞了的寒蝉,凄切的笑着。 “我叫念珠,放了他了…” 本就身受重伤的蜘蛛精,身死。 梁羡鱼看着眼前依旧俊俏的书生赵俊平,她嘴上说着人妖两难,现下自己这副样子,人鬼又何尝好到哪里去? 梁羡鱼不自觉的温柔了嘴角,“五月八来茼蒿开,羡鱼上山前就已存死志,姐姐不杀我,我也决计是活不下去的,没曾想靠着姐姐的妖气苟延残喘,还能撑到再见公子的这刻。” 书生这短短时间便经历过这些,此刻回过神来,呆呆木木的,嘴唇颤抖着,眼角不住的流泪。 丁前溪跟李宁洛二人也看不得这等离别场景,悄悄的别过头,这早春天冷的异常,天空飘的毛毛细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零星小雪。 那边梁羡鱼还在跟书生说些什么,只是身形越发的不稳,眉眼的样子已经看的不太清楚,声音也听不太真切,只是书生的哭声渐渐愈大。 零星的小雪下的大了,将书生的发髻染成了一片白,梁羡鱼末了伸了伸手,变的虚无的手接了接那她接不到的雪,“这雪可真好看啊,就是以后看不到了,呀,公子的头发都白了。” 她努力的想掸去那片白,脸上的碎片一片片的飞去,书生伸手去抓,碎片就成了灰,一缕缕的。 “山下有句诗叫:两处相思同淋雪,此生也算共白头。” 梁羡鱼盈盈一拜,跟书生挥了挥手。 “不能与公子共白头啦。” 雪还在飘飘扬扬的下着,天地间再无那女子的声音传来,只剩那书生哭声嚎啕。 第五十一章,日久见人心 一路往北过了晋安城就是钟离郡了,再长的路也有走到尽头的一天,所以到了钟离郡,刚刚经历过生死离别的李宁洛,真的开心不起来,闯荡江湖多年的少女,在男女感情这种事情上,还是一脸懵懂的样子。 事实上,在北魏洛城的大草原上,刚满十六岁的姑娘早该嫁人育子了,她李宁洛虽然是城主的女儿,虽说不用嫁人,那也得招婿啊。 草原上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学起了南方中原那一套,搞什么族内亲婚,父亲想给李宁洛许上一个族内的哥哥,那家伙从小就喜欢围着李宁洛身边转,可恶的是还特别调皮,经常捉弄得少女流着眼泪跑向大人告状。 可大人们谁也没把这种顽劣行为当回事,只当是孩童之间的打闹,他们不当回事,姑娘已经恨上了,这回还想当上门女婿? 简直在想屁吃,门都没有! 年少时也曾读过好些山水轶事,江湖传闻,李宁洛心中,她的男人就该是那种,温柔时如水,动如雷霆的那种人。 北魏那些汉子太糙了,无甚情趣,也不懂得半点怜香惜玉,哪里像燕国那群江南人,练剑的那群人个个风度翩翩。 咱李宁洛的男人,不说是全天底下最厉害的剑仙,也总该差不多吧? 李宁洛那晚目睹了丁前溪月夜拳杀刀客,又以一柄飞剑瞬杀将军府护卫一十六人。 下意识觉得他就是她要找的那种男人。 少女那会儿崇拜极了,那少年只出一剑,事后并未曾细细补刀,该是对那飞剑如何自信! 后来相处的久了才知道,他只能出一剑,呵,原来是五息真男人,着实太短了些。 在李宁洛的眼中,丁前溪不是那种绝世大剑修也就算了,甚至连惊艳绝绝都算不上,性格有些胆小怕事,做事情犹犹豫豫,瞻前顾后,半分爽利都没有! 这样的丁前溪,如何做她李宁洛的男人? 要不是陈三秋出现,本来已经决定跟丁前溪分道扬镳的少女,默默留了下来,这种绝顶剑修,哪怕只是随便传授个一招半式,等以后回到北魏,那群家伙有谁是她的对手? 可这一留下来,就跟丁前溪相处了一年之久,感情这种东西,既有一见钟情的成份,也有日久生情的人心。 那个愣头小子,杀匪盗的时候会暗暗将她护在身后,要不然头一次对战那群贼人的时候,丁前溪压根不会受那么多致命伤。 少年遇见好吃的东西,总会替她多买些带着,夜里睡觉总会蹬被子的李宁洛每天早上醒来,都会发现身上盖着四个拐角塞得整整齐齐的被子,少女的两只胳膊还被人贴心的塞在了被子里,肩膀缝隙处,明显有人用被子填满。 怪不得少女早上总被热醒。 有些人刚接触下来没觉得多好,可后来慢慢才发现,他所有的温柔都藏在细节里。 喜欢他吗?好喜欢的。 那晚蜘蛛死了以后,天就开始飘起零星小雪,越过晋安城雪已经下的跟鹅毛样了。 赵俊平留在了一处小镇上,他说那里是他的家长,只想回家的书生走的时候浑浑噩噩。 钟离郡已经在大燕很北的地方了,毕竟越过钟离再往北就是山阴城,南方已经是暖阳天,北边还是天寒地冻一片。 两人进了城,街道两边很多玩杂耍的手艺人,还有三个人正在表演送子观音显灵的戏法,没看过这类障眼法的李宁洛这才略微开心了一些,但仍显得兴致不高。 丁前溪知道知道为什么,可他没说什么,他没忘了新婚媳妇曹锦儿是怎么死的,也许复仇这条路上,孤家寡人更好些,牵扯不到别人,他丁前溪孤零零一个人,走江湖最坏的结果不过是身死道消而已。 一男一女到了钟离城,本应该就这样分别,不过少女低着头一直沉默,他也只是背着手握紧了拳头。 丁前溪买了把油纸伞,崭新的黄色油纸,有些说不出来的好闻味道。 李宁洛用脚尖刮着那层已然积了很厚的雪,手交叉在身前,罕见的有些世间小女儿的姿态。 此时丁前溪一只手撑着伞,另外一只手不知道放在哪里,干脆就背负在后面,不停转着剑鞘上的布条。 “笨蛋,你就不打算说点什么吗?”原本是跟丁前溪并肩而立的少女,忽然转过身子看着那个熟悉的面孔,努力的板着脸。 丁前溪看着少女那双眼睛,有些期待,也有些藏起来的害羞,她偏偏又板着个脸,就显得有些好笑,更有些可爱,他想了想,从行囊里解开最后一层油纸包裹,那里面放着两只鹅卵石,随后牵着少女的手掰开,将其中一只晶莹剔透的石头放在她的手心。 “其实我很少的时候,打过很多年的烧饼,打烧饼就得上山…这两枚鹅卵石是我在水边发现的,这么些年也只捡到两个,我身上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只好送你一枚鹅卵石,留作纪念。” 李宁洛的视线被那枚鹅卵石吸引,晶莹剔透的石头接到手上,冰冰凉凉的。 李宁洛将鹅卵石握在手心。 她想起了世间少年少女不谙世事那会有些好笑的传言,板着的脸有些揶揄的笑意,“丁前溪,你牵了我的手,我要是怀孕了怎么办?” 正当丁前溪有些不知道怎么接话的时候,客栈的门打开了,有小二抵着木门就着风雪喊道:“你们这对男女也真有意思,有什么话非要在大街上说的?进屋温壶酒先。” 反正也不想很快就跟丁前溪分别的李宁洛,只身出了伞,跑进了酒楼里。 丁前溪无奈,也只好跟了进去。 酒楼内碳火很足,别看路上行人不多,可酒楼内大雪天喝酒的客人不少,两人找了个空桌子坐下,要了两道招牌菜,温了壶当年出名的老黄酒。 满头白发的讲书人自然看见了门外新来的那对男女,当下微微一笑,继续开口说了下去。 “上回说了大燕兵家独行其道,道家一脉龙虎山最大,剑士虽然式微,可毕竟世间尚有传承在,诸位,三百年前其实还有一脉鼎盛至极,如今的兵家,道家,在他的面前都得靠边站,唯有剑仙能与之比肩,那就是儒家修士。” 一群听客茫然,世间出过这种练气士?李宁洛好奇得很,全神贯注听着,丁前溪总觉得这话有些耳熟,可看那白发说书人的样子,记忆中却没有半分熟悉。 想不起来到底是在哪里听过类似话语的少年,有些莫名烦躁。 第五十二章,温柔的风有离别 满头白发的说书人看着满堂的客人,其实注意力都在那个神色挣扎的年轻人身上,不过看到他并没什么其它举动,这才暗暗松口气接着道:“他们那群人修行靠得就是读书,读各种圣贤书,观山海日月,以一腔书生意气,共鸣天地元气,他们不修窍穴,不存养元气,只是简单的共鸣元气,境界划分更是利索,谁读的书多,引发的天气元气共鸣之份量,就是评判儒家那群书生修为的标准。 秀才口书可定花开花落。 君子口书可定身养性。 状元口书可定山河运化。 当今世上,最大的读书人其实是当朝皇帝,他只承气运,却可随意定一人生死,一国生灭。 比皇帝还要高的那类人,隐隐代表了世界意志,他从不随意说话,说出的话就会应验在某处,那才是真正的言出法随。” 有客人心神向往,笑道:“我要是个读书人,就当个君子就好了,君子爱乘人之美,隔壁翠花我就觉得听适合讨来当媳妇,咱就说一句话,翠花喜欢王二狗,不是定人身性吗,嘿嘿…” 众人纷纷附和道:“你个没文化的,乘人之美是你这么个说法?天下还不大乱了?按照你的意思,明明是逼良为娼,想良家红杏出墙!二狗,瞧你那出息,你开口要银子,去红楼里潇洒,不比强人所难好得多?” 君子修身养性,哪里是二狗理解的意思,君子美德,隐隐感化万物,其中神异,靠得就是日夜诵读,勤缀不息。 满头白发的说书先生,等台下客人讨论声渐弱,这才继续开口:“别想了,世间三百年都无圣人了,二狗你不如多喝两壶酒,这东西可比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来的实在。” “三百年有儒圣赵霜林开天门而去,只携一枚紫竹笛的他,吹奏着悠悠仙乐力扛九九八十一道紫金雷,可这片天地的意志都要归顺于他,守天门的那群神仙,调动本就属于他的天雷,又如何伤得了儒圣?” 闲散看客惊讶无比,乖乖,真的有神仙啊。 “天上神仙取来了世外一缕灭世真雷,修行七百年便合道的赵霜林,为了守护咱们这个世界,主动兵解,从高高的九天之上,垂落人间,那时候他已半步跨入天门,只差那么一丝…” “紫竹落雨,仙鹤哀鸣,那一日,天下读书人,修为尽失,有仙人持圣旨自天上云间展开,郎朗其声:此地读书人,不可……。” 李宁洛没忍住问道:“天上那群神仙,也有皇帝管着?” 说书人摇了摇头道:“吾亦不知。” “你不知道?那你还说?” 满头白发的说书人笑着解释道:“这些事情是一卷隐秘藏书所言,我也就靠着那本书,混口饭吃,小姑娘要有些耐心,听我细细说下去。” “那仙人不可二字刚说出口,声音便戛然而止,只见幕北山一道剑光璀璨,高达数万丈,荡起的剑气将那传旨仙人千丈法身,一剑…劈碎,一道飞剑直冲九天云霄,将那垂坐在天门后的仙人,斩落人间!” 天地间有人朗声道:“剑修一剑可斩仙人落,称为剑仙,天地间已无剑仙三百年矣。” “幕北山剑修王不胜,有一剑已修三百年,斗胆请剑,斩仙!” 天门后伸出一指,接住那坠落人间仙的头颅,随后直点出剑的潇洒剑客,万余丈剑气激荡,同时有诺大的仙音轻轻回荡,“赐死!” 仙人以指点眉心,剑仙得道又如何?王不胜只出一剑,只有一剑,含笑而亡,神魂俱散。 从此儒道失术,剑修,不可长生! 满头白发的说书人,猛灌了一口酒,大声道:“我辈读书人,死亦快哉!儒圣留在人间的传承仍在,它就藏在大燕北面的某个地方…” 话没说完,沉沉醉去。 食客不以为意,只当这说书人喝大了,以往喝多了以后,他就会说好些莫名其妙的话,可没有一个人当真的。 特别是王二狗,不以为意道:“神仙?儒圣?剑仙?合计着这位先生比我还可怜,读书没读出个名堂,还把脑子读坏了!” 一众散客摇摇头,笑着离去。 丁前溪也觉得那不可能,可仿佛有个声音强迫他相信,书生说的,都是真的,整个人陷入了混沌之中,李宁洛感受到了他的异样,轻轻握住了少年的手。 拉他出门。 离开了身后酒楼,各种繁杂情绪很快消失不见,丁前溪脑海瞬间清醒过来,他大口喘气,跟身边的李宁洛解释道:“那说书人讲的实在是太过逼真了些,我顺着他说的话想象着那个场景,想着想着,就跟亲眼见过一样…陷入了魔怔。” 少女轻声说道:“没事的,那只是江湖手段的一种,诀窍应该就在那壶酒里,类似于迷魂药般的存在,那东西会勾动情绪,让人不自觉陷入其中,只是那群食客喝完酒已经好些时辰,应该是过了药性,只有咱们两个是新到的酒客,你感受到的画面,我也…感受到了,算了,那说书人应该只是为了多卖几罐子酒,没有别的心思,咱们赶紧离开就好。” 两人撑着伞出了北城门,再往北就是山阴城,这下少女真没逗留的理由了。 李宁洛贴近丁前溪的耳边轻轻问道:“你那道人师傅有没有教过你道家双-修术法,就是梁羡鱼说的那种。” 少女神色认真接着说道:“丁前溪,下次见面,我们一起双-修好不好?” 丁前溪有些难为情,慢慢松开姑娘握着的手,目瞪口呆的看着语出惊人的李宁洛。 年轻的少女一脸温柔,也不等丁前溪回答,便替他拍了拍有好些碎雪的肩头,随后又深深地看了少年一眼,潇洒转身,一蹦一跳的走进了风雪中。 她背对着伞下的他,抬起那握住鹅卵石的拳头,用力地挥了挥,“如果还有缘的话,那就江湖再见啦。” 直到风雪弥漫着看不清那姑娘的背影时,丁前溪才小声自语了一句,“到时如果我还活着,便去北魏找你。” “喂,可不许多想,才不是为了什么双-修。” 撑着伞的少年走后,他站立很久的地方突然冒出一个俏丽的身影,摊开手心看着那枚静静发光的鹅卵石,征征无言。 第五十三章,是个好人 满头白发的书生睁眼醒来,端起了一只酒碗,起身上了酒楼高台,盘坐在围栏边上,有鹅毛大雪纷纷扬扬。 他随意放下那只酒碗,随后伸开手掌,掌心一片风雪,片片涟漪荡起,有画面不断流动,一对男女于马车相遇,最后画面定在少男少女轻轻相拥而后分别那里,书生以指轻点,画面便动了起来,有少女清脆的嗓音传来:“…下次见面,我们一起双-修好不好?” 书生摇头轻笑,自言自语:“年少含春不知羞,一个愣木头,一个傻闺女。” 画面最后,少女捧着那枚发着光的鹅卵石,征征无言。 书生又端起那只平平无奇的酒碗,口中念叨着:“天雨虽宽,不润无根之草,你这条小龙渡劫不成,还想藏到什么时候?” 那碗酒里不断有雪花飘落在水面上,定睛看去,有条细若游丝的小泥鳅,跃出水面用头顶着比它,大了不知道多少倍的雪花玩耍。 它跃起,雪花上面便多个洞,跌落,碗酒面上只有风吹起的涟漪。 白发书生收起掌观山河的神通,颇为疲惫的说了那句话之后,涟漪骤停,跟镜面似得碗面上,倒映着一张暮气沉沉的脸。 年纪轻轻的书生口中换了一种嗓音,那声音刚出,春雷炸起,好些大雪时节跟自家婆娘捂大被的男人一哆嗦,全身精气神悄然外泄,肉眼看不见的发根缓慢变白一丝,竟是凭空折寿三年。 钟离郡大城上空,无数的孤魂哀嚎不已,有好些黯淡的身影直接凭空消散。 一缕缕凡人看不见的人鬼神气注入到碗酒中。 “圣人有云,潜龙出渊!” 碗酒开始剧烈沸腾,无数的天地元气翻涌,丝丝缕缕的凡人之气,江湖之气,庙堂之气,丁前溪身上的白鱼龙气…齐齐涌入那条小泥鳅身上,书生抬手抓住那个不断变大的小蛇,扭动的腹躯上有四处隆起,小蛇头上生鹿角,长长的胡须舞动。 白发书生扔出手中还在变化的蛟蛇,随意说了一句:“赐形。” 九天之上有七彩祥云出现,天光大开,云层涌动不停,快速分开,一条布满天空的黑线出现,像一只眼睛颤抖着想要睁开。 年轻的白发书生恢复温润的嗓音,出言道:“聒噪!” 那只眼睛抖动渐停,缓缓隐去。 黑云压城,风雪大作。 阵阵龙吟戛然而止,满楼风雪的走廊上,跪着一个穿着青衫的少年,他低着头,满脸的神色怨恨。 只差一丝便可化龙的蛟蛇,下一瞬间便从阁楼上被抛出上百里,重重的跌落在青集,七窍流血的小小蛟蛇扭动着身躯,维持不住人形。 远远的声音飘忽而来:“如有再犯,死。” … … 要说走江湖最怕的是什么? 不是瘸了腿的马,也不是生了锈的剑,而是酒足饭饱之时,一摸钱包的时候,却发现银子没了。 钟离往东十余里地的一处名为青集的酒楼内,有名穿青色衣衫的少年心中暗暗叫苦,摸银子的手掏了个空,喝下的酒本来已经让他略带微醺,此刻却也醒了大半。 他正努力回想着自己的银子哪里去了,想了半天才记起,原来是出门太急,忘了跟那人讨些银子了。 仗着修为高就可以欺负人啊?一分钱不给就想让龙…啊呸,人干活,要不是暂时打不过那个满头白发的书生,青衣少年早就将那人一口吞入腹中了。 一路远行而来的丁前溪此刻刚入客栈,刚好看到店内的小二,要拿下那吃白食的男人到官府讨个说法。 “我朋友很快就到了,等他来了,肯定有钱给你们。” 店内的一名小二斜着嘴瞥着眼嘲笑他,“以往吃白食的那些,也是你这么说的,至于有没有银子,拿下你到了官府,自然就知道了。” 少年打记事起,哪里受过这等掣肘,他下意识想张开嘴吞了两只小小贱虫,可嘴张开了半天,只余一缕酒气溢散出来,偶然转头看见刚进门的丁前溪,眼神顿时一亮,三步并两步朝着丁前溪走去,力气大的惊人,一时挣脱了左右小二的掣肘,丁前溪一愣神时间,便被那少年贴身而来,又闪身而去了。 少年得意的跟伙计说,“瞧着,少爷我有钱了,说了该你们的分文不少,少爷今天偶逢知己,特别高兴。” 说着拿出几粒碎银,又多掏了几粒出来,“多了的是赏你们的。” 丁前溪是第一次走江湖,这才发现原来江湖里的贼都如此厉害,可以在眼皮子底下掏了他的钱囊去,还好那只是用来开销的零花钱,大部分的银票一类的,都贴内存放了,他面色有些难看,嘴角抿了抿,想看那个少年怎么个说法。 那青衣少年将银子砸在满脸陪笑的小二身上,看也不去看银子落在了哪里,转身朝着丁前溪走去,拉着后者的胳膊脚步不停的往外走,“兄台,这家是个黑店,我带你另寻一处好地方去。” 二人来到一处面馆前那男子才停住脚步,“兄台先行歇息,家父张二河,少爷我有钱,等兄台歇好脚,随我去家中取银子去。” “小爷花钱就快乐,快乐就花钱。” 丁前溪离开少女以后兴致本来就不大高,此刻又遇到这档子事,心情越发的烦躁,他感受着以前很少有的情绪,告诉自己,“勿发无妄火。” 他最后还是进了面馆吃了一碗面,一年有余从南方到东北,中间遇到的事可是自己以往从未接触过的,踏上了练剑道路,好像整个世界都不太一样了。 面虽然不怎么样,中间还有些夹生,但是这汤跟白鱼汤那个味道,有的一比。 坐在对面的男子挤眉弄眼,他朝着丁前溪说道:“怎样,汤好喝吧?好喝你就多喝点…你看这汤,它又浓又香…” “喝完喝完,不要浪费…” “公子海量,喝完了咱们就出发吧?” 丁前溪起身随着不着调的年轻人一起走了出去,年轻人一路哼着不知名的小调,偶尔跟后者介绍他那个爹,年轻人笑眯眯的说:“家父张二河,他可是个好人啊。” 年轻人走在前面,开始啰啰嗦嗦得讲起,山阴城边上那条大江里的鱼,它们的味道比之面汤,更为鲜美! 忍不住偷偷舔了舔嘴皮子的年轻人,最后莫名其妙对着丁前溪说道:“兄弟你很仗义,也是个好人呐。” 第五十四章,小泥鳅 本来从钟离往西而去的丁前溪,又被年轻人带着往东而去,得,走着走着又回头了。 他默默的打开路引,查看了位置,心中推算了一下,这个位置应该距离钟离不过不过五十里地的地方。 想到这里他就想起了姑娘,那姑娘在雪中蹦跳的样子好像有点可爱,他忽然有些再回去看看,说不定那姑娘还没走呢,多少能再看上一眼,可那姑娘已经走了啊,又哪能多看上一眼呢? 喜欢的姑娘,哪怕多看上一眼,都是很好的吧…。 再看眼前的跟废墟一般的房屋,只有那躺在地上烧了个焦的牌匾,上面隐约的写着一个“张”,剩下的字迹已经看不清了。 年轻人熟练的翻开一大堆木板,光是清理那堆木板就用去了足足一个时辰,他卷起袖子干的正欢,“兄台稍等,马上就好。” 于是就又过了半个时辰,丁前溪才在那少年唉声叹气下看到了那个紫檀木做的箱子。 少年一边捶着胳膊,一边抱怨着,“唉,賺钱可太难了…。” “兄台,你那柄剑借来用下。” 箱子被掸去泥土,生了锈的小锁一下子就被不平削去,少年看到那锁的切口有些发懵,满脸的诧异,“兄台,难不成是个高人?这剑讲究啊。” 他很快把这茬事忘去,高兴的打开箱子,嚯,少年不怎么惊讶,丁前溪倒是惊呆了,那一箱子上面通兑的银票拿出来以后,下面码的整整齐齐的金锭。 他随手掏了一个扔给丁前溪,就想扔一堆破烂似的。 “兄台,家父张二河,有钱!” “信了吧,小爷从来不骗人。” “就是赚钱好累,要不是没钱花了,谁又会赚钱呢?” 丁前溪虽然从小在宫中长大,可那会儿还太小,加上宫里的东西都是他自家的,看上什么随便拿,宫里没有的,吩咐一声,就有人出去买回来了。 所以他是真的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钱。 有些邋遢的年轻人揉着鸡窝头,用手掂着金子玩,也不去朝笑丁前溪,“羡慕吗?我自己都羡慕了…” 丁前溪这才正视起面前这个有些荒诞的少年,“你有个好爹,总有个好名吧?敢问小爷尊姓大名?” 年轻人随手把金锭码回箱子里,将银票踹在身上,起身正了正衣襟,还捋了捋头发,用的不知道哪里掏出来的木梳子。 “听好了对面兄台。” “小爷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哪怕现在有个好爹。” “小爷我姓甄,名有钱,字多财。” 名字叫甄有钱的少年,潇洒一笑,随后用手把那个烧焦的门匾立起来,靠着一根还没有倒下去的柱子,摆了个自认为很有范的姿势,手指着那个张字,又指了指装满了金锭的紫檀木箱子,得意的朝着赵长安,只是摇头,重复着那句话。 “家父张二河,是个好爹!” 丁前溪有些郁闷。 遇到这样就喜欢到处认爹的家伙,也是绝了。 这家伙为什么这么喜欢认爹呢,用甄有钱自己的话说,那就是天生的… “你这寻财的本事真是生来就有的?”丁前溪长见识了,辛苦打了好多年的烧饼,后来也赚了不少钱,可人家这一会儿功夫,够自己打一辈子的烧饼了,一辈子得打多少烧饼啊?那要是连起来的话,不得绕整个广陵郡好多好多圈啊。 笑嘻嘻的男子只是解释到,“兄台有所不知,你看这些残墙断瓦,能看到值钱东西早就被人搜刮一空了,这儿毕竟是北魏跟大燕的边界,这种地方太多了,十几年前的那南北战争留下好些废墟,没人管,你知道山阴城当年死了多少人吗?听说是三十多万,被咱们大燕的将军,屠了城…人死得多了,方圆这些地方,妖物就多了些,兄**自一人走江湖,遇上些什么山精野怪的,可千万不要被迷了心窍,特别是狐狸精,听说有好几条尾巴…” “前溪兄弟,我一看你就是个好人,头顶紫气氤氲,与我有缘。”说着他掏出两锭金子塞进丁前溪的衣袖内,“小弟交朋友,一向以德服人。钱不钱的,多见外呐?” “要说妖族这许多年日子也不太好过的,未化形的妖类皮毛值钱,化了形的妖丹更值钱,咱们人族的好些打着替天行道的修士,整日除妖…” 丁前溪下意识问道:“你倒好,不用那般辛苦,光捡银子了…” 甄有钱笑眯眯道:“有一类人,天生通灵,有些人擅长与鬼怪通灵,有些人擅长与动物通灵,有些人擅长与人通灵,而我就不一样了,与这银子天生通灵,银子告诉我,它藏在这儿,我就来了。” “哎呀,受了人家的惠泽,只好行晚辈礼了,叫他一声爹,不过份吧?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不然那份气运,你接不住的。跟你说这些你也不懂,那就不说了。” 末了,他用胳膊肘抵了抵赵丁前溪,打趣道:“想知道你喝的那晚汤什么来头吗?” “妖族的脂肪,跟骨头炖的,哎呀,也不知道对不对你胃口,兄弟,那个汤可大补了。强身健体,据说对某些方面还有奇效…” 丁前溪这才反应过来,顿时感觉胃里一阵翻腾,靠着歪脖子树吐的一塌糊涂。 甄有钱看到这副样子,也不嫌弃,只是拍着他的背,“兄弟没关系的,谁还没有那头一次呢,早知道你这么忌口,该劝劝你少喝两口的…” 丁前溪吐了个干净。 他有些无奈的看着甄有钱,好不容易梳顺了头发的少年,没有半点的不好意思,“兄台,别这样看着我,我也是这么过来的,喝着喝着就习惯了,我跟你说啊,越厚越油腻的油脂熬出来的汤底反正更显清爽,更为滋补,你说奇怪不奇怪……” 丁前溪扶着歪脖子树又开始了。 “好了,带你去个好地方,那地方能让你忘记一切烦恼。”甄有钱挤眉弄眼,眼神暧昧。 两人往青集酒楼方向赶去,在青集没多远的地方,有座三层阁楼,牌匾听说是某个风流书生提的——“暗香阁”。 丁前溪之前忙着赶路,只注意这家店门口热闹非凡,此时再看时,就要挥袖离去。 这门口的莺莺燕燕,衣衫轻薄,有些姑娘一看就不是人,不然怎么会长着毛茸茸的小耳朵,跟小尾巴?瞧着还一晃晃的。 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地方。 对了,这种地方在京都叫什么来着,销金窟,读书人给起的名字。 丁前溪心里此时诽谤,到底是书生会玩,这不就是一青楼吗? 甄有钱一把拉住要走的丁前溪,匆忙道:“兄台,想哪里去了,这是勾栏,勾栏,勾栏是听曲用的,旁边那小院才是……” 他笑容玩味,“前溪兄弟,一看兄弟就是正经人,小院那种姑娘,放着我来,兄弟是风雅人,勾栏这种去处最合适不过了…” “当时年少青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甄有钱愤愤的道:“好羡慕那些读书人,特别是那个读书人,连寻个乐子都这么风雅!” 第五十五章,浩然气? 丁前溪架不住热情,最后还是走进了莺莺燕燕的暗香阁,甄有钱叫来了两个人类面孔,但是身后有条小尾巴的可爱侍女伺候着少年,他则转身出了暗香阁,出门前叮嘱少年,道:“兄弟你先坐会,哪怕不干什么,养养眼也是好的,我去去就来。” 说完对着丁前溪暧昧的笑笑。 甄有钱走后,丁前溪好不容易劝退了两个手脚不太老实,总喜欢乱摸的侍女,大堂中央的舞台上,好些妖精正在跳舞,没见过这样奇怪场景的少年,呆呆地看着。 … … 甄有钱出门以后收起了嬉皮笑脸,他走到别院门前,身子止不住的轻轻颤抖,低下头微弯着腰进了门。 这是一座颇为热闹的院子,人很多,只不过全是各种年纪的女子,有十八九岁的,二十五六的,但都没超过三十岁,那群姑娘本来正在玩耍,看见了有陌生男人进门,纷纷调笑着跑开了。 有几个年纪轻的,因为跑得太快没注意脚下,眼看着酿跄跌倒,一张漂亮的脸就要贴在地面上,姑娘整个身体斑斓变彩,竟变成一只只彩色的蝴蝶飞走了。 甄有钱始终低着头,这条小泥鳅,死死得盯着自己的脚尖,没敢去看。 有个满头白发的书生看着那纷飞的几只蝴蝶,感叹道:“好一只漂亮的羽化蝶。” 青衫少年已经走到了书生身前,听到了一声:“坐吧。” 单单一句话,吓得他跪伏在地上,头贴在地面上,颤抖着说了一句:“先生好。” 收敛起笑意的书生自顾自斟了一杯茶,这才问道:“如何?” “回先生的话,龙气氤氲,几乎透体而出,只是…先生本事通天,为何不亲自…” “让你多嘴了吗?”白发书生神色不变,只是轻轻开口。 青衫少年瞬间维持不住跪姿,整个人趴在地上,痛苦的喘息,人身蛟身不断变化,最后好不容易稳住身形,整个人浑身湿透,瘫软在地上。 “行了,别装死了,想必你也感受到了不远处那层高宅的古怪气象,那儿有你的同族窃取书香气正欲更上一层楼,倘若让他成功了,想必离那真蟒就不远了。” 躺在地上装死的青衫少年,偷偷睁开一只眼睛,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本来按照书生的吩咐,这条小泥鳅跟丁前溪搭上话以后,仔细探查一番那八斗的鱼龙气,之后便可以找个由头离开了,可小泥鳅兜兜转转又将少年带了回来,甚至自作主张将那少年放在相当于“龙嘴”上的暗香阁中。 丁前溪坐在那儿,身上氤氲的气运就像是一颗夜明珠,青衫少年不相信那个同类不动心,吞食残余的儒道书香哪有少年大补? 满头白发的书生看着那栋高楼,神色之中满是追忆,小小蛟蛇,也敢偷圣人的东西? 圣人就算是死了,他留下的笔墨自有浩然正气,虽然后世读书人已然不能修行,可读之依然裨益不小,目明,神清,意正。 锦上添花。 轻阖双眼不去看那栋高楼的书生,白发轻扬,轻声出口:“吞了它吧。” 青衫少年很快爬起,弯着腰身后退,恭敬道:“诺。” 大袖飘飘的甄有钱一路直奔高楼而去,他抬起头看那六层高楼,神色狠厉的脸上很快淡然自若,高门大户的大宅子没有什么石狮子坐镇,寻常无比的门头上悬挂着“松柏”二字,一看就是个书香门第,喜欢对人明志,类似于这种的还有什么“无涯”,“致远”… 正有异象的那栋阁楼,应该是这家读书人的藏书阁,高度足足有六层楼之高,藏书之丰富无人敢想,能有这等手笔的,必然不是寻常读书人。 站在悬挂着“松柏”牌匾下的甄有钱,越发感受到磅礴的气运缓缓聚集在那高楼顶,那种感觉就像是黑云压城的紧迫,很不巧,在那口白鱼深潭上空,当时还是百余尺黑蟒的它感受过,粗壮的紫金雷劈在身上的感觉,很不好。 眼睛迷成一条线的甄有钱,看着那已经有雷声轰隆的天空,自言自语道:“如果没遇上我,你就该受那份天雷劫难,可你命真好,遇上了我,这劫啊,你不用渡了,少去皮开肉绽之苦,多好?” 天地间气运以庙堂之气最为正统,那是一群读书人汇聚的地方,浩然气依附着天子的真龙气,灵秀有余,龙虎山这类道士,最喜欢依附皇家龙气,奉天承运之子,没有业障,裨益修行。 除此之外,兵家的杀伐之气,刀尖上流动的温热带走的一条条鲜活之气,这类气混浊无比,死去的人随意暴尸在地,好些乱坟岗最容易出冤魂,各种敌军铸成的京观,破城之后的烧杀抢掠,这类血气大多污秽无比,所以正统修士从来不愿过多杀人,业障难消,都会应在天劫心魔里。 儒道虽孤,可留下的传承不灭,一方圣人的大道早已镌刻在天地间,除非读书人死绝了,这方天地灭了,三百年前有仙人宣旨,儒道空有气运却无人能用,所以白白便宜了这些通灵的妖物。 甄有钱背负着双手,渐渐挺直了腰杆,踏着步步高升的台阶,看大门的两位小厮斜斜抬起胳膊将青衫少年拦下,能当门房的,谁没有个眼力见,两人瞧着少年气宇轩昂,仪表不凡,当下恭敬询问对方身份。 甄有钱抬起青衫大袖,单手掐诀,说自己是那与人行善积攒功德的游方道士,远远瞧见你家宅子不太对劲,小道日行一善,不请自来,上门除妖。 两个面面相觑的门房心里自然是门儿清,自家老爷爱好圈养许多身后跟着条尾巴的小妖精,那可是老爷的心头好,恶妖?不见得吧?那明明是媚人心魄的女妖精,嗓音娇柔,口吐香兰,宅子不对劲,肯定是不对劲的,最不对劲的是晚上才对,老爷跟他的两个儿子房中,叫声太大了些… 胆敢明目张胆圈养狐狸精的老爷,又怎会不请上好些山上神仙护持,两位年轻的神仙一看就不一般,肯定是有真本事降妖的,要不然自家老爷跟两位少爷日渐消瘦,那两位神仙反而日愈容光焕发,神采奕奕呢? 反观伺候两位神仙的小妖精,连道都快走不动了。 当真是一只梨花压海棠,半分温柔也不曾! 第五十六章,养龙 两位门房互相看着,隐晦一笑,被当做骗子的甄有钱看向天空,还没到正要紧的时候,从没跟人说过话的小泥鳅玩心大起,他接着道:“你家老爷命真好,想必也不是宅子原本的主人吧?能购置上这等藏风聚水书香气浓的宅子,背后肯定受了高人指点,那藏书楼估摸着有不少大儒亲手加盖过的绝本,你们看那楼,儒道运势之浓,看得我睁不开眼睛呐。” 他话锋一转,“不过你们家老爷命不久矣,这种地方时间一长,极容易吸引鬼魅精怪前来,因为儒道正气存在,倒不敢直接进府,一些性格温和,天生亲近人类的妖精能够偷偷吸附溢散的书香气。” 甄有钱坏笑道:“可你们老爷的身子,真受得了?” 门房忍着笑,可又觉得这小子满嘴的没个正经,什么游方道士,摆明了是个江湖骗子,两人推搡着让甄有钱离开,除妖是吧?下一家请了您。 要知道蛟蟒之流本性暴戾,被书生打压了三番两次后,难得好脾气的甄有钱看见了藏书楼上那动人的食物,笑着后退了一步,避开了两人伸过来的手,道:“你家藏书楼里这次来的可不是个小玩意,那是头即将褪皮的大蛇,他现在正是紧要关头,没空搭理闲杂人等,快快让我进去,替你府上安安稳稳除去一害,否则等他褪皮成功,第一个倒霉的便是你们。” 两个门房板起脸,这来历不明的少年越说越离谱,可他俩没忍住,转头看向那六层高楼上,明明什么也没有! 勃然大怒的门房以为这少年没事拿他们消遣,两人一左一右架着少年扔向路边,“快滚,蛇妖脱皮?哼,你再不走,我俩非打得你掉层皮!小小年纪不学好,非…” 两人很快瞪大眼睛,那本该仰头睡倒的少年,整个身子悬空,慢慢立了起来,脚尖仍旧离地,青衫飘飘的少年讥笑不已,“这是给脸…不要脸啊!” 他抬手虚握,两个门房丢掉手中的长棍,紧紧地掐着自己的脖子,随后便狠狠摔在宅子的大门上,门臼应声而断,中门大开。 门内很快聚集一众护院,齐齐拔刀上前,那个走路脚不沾地的少年只是挥袖,像赶着一只只讨厌的苍蝇,中堂前蜂拥而至的护院自行倒飞出去,刀剑掉落一地,直到眼前再度变得清净,少年也一直没有停下脚步。 这家宅院的老爷在两个儿子的搀扶下出现在偏房边上,远远看着那个少年不敢近身。 甄有钱很快站到藏书楼前的广场上,一手置于胸前,一手背于后,他抬头,泛黄的黄金眸里藏书楼乌云密布,雷声隐在云层里轰隆作响,绵延数里,偶尔一声炸雷响彻,带起电光闪烁,普通人只觉得今天的天闷热的厉害,只当是天要下雨,没有一人看见书楼上空的异象,别没人看见那藏书楼每层的檐角上都挂着一层巨大的蛇皮。 长达九十余丈的巨大蟒蛇,身躯围绕着阁楼层层而上,大如牛首的头颅垂在顶楼瓦脊上,它猛然仰头对着天空张开大口,充满了蟒化蛟龙的渴望,天空中一道闪电劈下,就落在高楼的不远处,吓得巨蛇猛然甩头,水桶粗的蛇尾嘶嘶作响。 两位仙风道骨的修士姗姗来迟,阻拦了继续前行的甄有钱,两人相互对望了一眼,年纪稍大的那个打了个稽首,道:“在下魏全,不知来者何人,闯进小道道场,有何指教?” 甄有钱看了他一眼,黄金眸里全是冷意,沉闷的声音自他口中传出,“背后高人?篆养蛟龙?我劝你以后打消了这种痴心妄想的主意,主要是,你配吗?” 年轻的那位道长瞅着那对黄金眸子,当即嗤笑道:“我乃儒家第三十三代传人,我不配?你配?” 儒道?甄有钱愣神,仔细倾听着什么,有温声细语自他的心湖上回荡,小泥鳅放下心来,笑容讥讽,“还敢自称儒家传人?家里空守座金山,这满屋的书香的很呐,你自己不但欺师灭祖改换门庭,投了那道家一脉,学了些上不了台面的养龙术,这一屋子“书香”全拿来养这么个臭虫?那什么老爷儿子的,全是你不知道多少代的后人吧?看看,还有一点点读书人的样子?这也就罢了,家务事谁也管不着,可这臭虫今日渡劫,你二人怎么刻意布下那迷踪阵,让这座城的老百姓视而不见?这等雷火,凡人触之即死,还是你那养龙术,光有这书香气还不够,还要搭上数千条人命?” 暗香阁别院里,满头白发的书生身形飘忽,一张脸扭曲不停,好像与人努力争夺着什么,口中厉喝,“你死都死了,非要管那些不肖子孙干吗?一辈子瞻前顾后,一辈子窝窝囊囊!一辈子!哈哈,你死得好,死得活该,可有一人感谢你了?可有一人还记得你?百无一用是书生,废物,废物!” 面容憔悴的读书人忽然安静下来,他仔细地正了正衣冠,像很多年前刚入蒙学时,老师替自己理顺脸颊边上的碎发一样,无数的时光自他脸上闪过,面容苍老,年轻,刚毅,最后归于平静。 读书人仰望于天,哪里也曾有不一样的风景,他细语喃喃道:“都无妨的。” 忽然流泪的白发书生,重新癫狂起来,“狗屁道理,都是狗屁!去死,都去死!” 年纪稍长的道士决定直接出手,楼顶小蛇得了天大的机缘,只需对抗了这层天劫,然后将那颗夜明珠吞入腹中,便不用受那走江之苦,还省去百年苦修,可直接化身江水正神,到时候兄弟二人的谋划才有了数不尽的好处。 “二弟,不要跟他废话,为兄出手打杀了这颗小虫便是!” 年长道士手指掐诀不停,脚踏天罡正步,口中念念不停,听那个音节,龙虎山大名鼎鼎的降妖伏魔咒。 甄有钱又听到截然不同的嗓音回荡在心湖上,这回只有简单的一句话,那道士的话语也刚好传来,捂着肚子哈哈大笑的小泥鳅,伸手指着那忙碌的年长道士,“你以为我愿意跟你…” 话音未落,一条长达三百丈蛟龙凭空出现,巨大的龙头一扫而过,两个道士只觉得有什么东西自身体内飘出,随后便软软的瘫倒在地,气绝而亡。 闭上黄金双眸的甄有钱揉了揉肚子,张开嘴打了个饱嗝,记起什么的少年拎着把剑,慢慢地割下两颗头颅,因为那人最后说的是: “都给老子宰了!” 第五十七章,心上雷动 宅子的主人看见家里护院的两个道士瘫倒在地,跟两个儿子拔腿便跑。 甄有钱也懒得管,区区凡人而已,吞了都浪费口水,对他来说,最大的机缘在藏书楼顶。 那蟒蛇蜕皮已经到了收尾阶段,看得甄有钱莫名地想喝酒,好在刚刚来的路上顺了路边酒肆里面一葫芦装好的酒,他取出葫芦,蹲在地上,一边喝酒,一边笑眯眯仰着头看向楼顶那不断吐着信子的蛇头。 好大一颗下酒菜呐。 楼顶那条巨蟒已经感受到了刚刚那股子让其灵魂颤栗的威压,蟒对蛟龙本身,天然的敬畏。 可小东西已经到了蟒蜕蛇身的关键时候,即便是知道那个同类是来夺取自己的一颗内丹,可它又怎会甘心这样死去? 放下身躯剧烈扭动,想要挣脱那最后一截蛇蜕。 甄有钱忽然起身,哼了一声,道:“敬酒不吃吃罚酒。”向前踏步,开始登楼。 他就这样踏着凭空踏步,身形一点点拔高,每踏一步就有一个木制台阶闪现,轻轻荡起涟漪。 那条躯涌动不停的巨蟒终于挣脱了最后一点蛇蜕,整个身子快速的向上攀爬,高高直立的身躯头颅对着甄有钱发出一声巨大的嘶吼,天空中终于开始炸雷。 甄有钱掏掏耳朵,朝着那只神智渐开的巨蟒可怜道:“雷?” 他伸手一只手,世间春雷齐齐受到牵引,雷电至天空垂落,聚在少年的手中,无形的天雷有了实体,成为了一团握在掌心的璀璨雷电,一双黄金眸看向那只瑟瑟发抖的九十丈巨蟒,神色威严,道:“世间真龙不出,我代真龙布雷施雨,你想引雷强行让我受罚?有件事忘了告诉你,这里可是我的领地…” 巨蟒停止涌动。 “念其同族,主动剥离内丹,可不死。” 已通人性的巨蟒慢慢垂下头颅,做出臣服的姿态,一张血盆大口张开,身躯鼓动,有圆滚滚的光亮透体可见,正沿着长长的身躯快速向蛇头方向挪动。 甄有钱负手而立,青衫飘摇,颇有神人之姿。 一半龙珠,一半内丹下酒,当真好得很,他仰头喝酒,葫芦口刚触及嘴边,那头原本臣服的巨蟒猛地抬起头颅一口向着少年吞去。 “哼!” 巨蟒茫然,它只觉得自己的身躯慢慢变小,整个身体开始衰败融化。 一条三百丈的蛟龙凭空出现,一口将它吞入腹中。 甄有钱这才猛饮了一口酒,身体轻轻颤抖,很快平息下来,他张开嘴,一股子小火苗很快飘散。 摇头晃脑的甄有钱半空中躺平身子,双手自然垂落,像是喝醉了一样直直坠落到地面,最后一阵闷雷响起,天空黑云涌动,终于开始下起雨来。 丁前溪看着高台上的歌舞,有些无聊,也有些困意,春困秋乏夏打盹,冬天还要有冬眠,要是歌舞精彩一些,肯定能打消不少这种困意,可这一群妖精,也就身姿动人,舞跳得,真不怎么样… 少年站起身走出门外,春雨细如丝,想当年每天春天春狩时,宫内那一夜的鱼龙舞,曼妙极了。 在心里大约掐算了时间以后,丁前溪决定不在耽误了,那个逢水相逢喜欢认爹的家伙,来得有些莫名其妙,兜兜转转将他拖延在这座小镇上,还不知道安得什么心思,走了,不管他了。 撑一把油纸伞踏出暗香阁后,出了小镇的少年默默前行,一个人没了耽搁的必要,他开始赶路,刚走出去没多远,就听到身后传来急急忙忙的呼喊声:“兄弟,兄弟,你怎么先走了,等等我啊。” 丁前溪回头,有些无奈,“又要干什么?” “兄弟这是要闯江湖啊?带带我呗。” 少年干脆拒绝道:“不行。”随后扭头便走,穿着青衫的甄有钱跟在身后,也没打着伞,就任由细雨打湿他的头发,眉毛,落在脸上,身上。 丁前溪只顾前行,没理他。 甄有钱很快跟上前面那个身影,从腰间掏出个酒葫芦,示意边上那个埋头走路的少年,“走江湖不得美人好酒呐?兄弟,美人你不喜,好酒总喝得吧?我跟你说,小别院那群妖精,是群蝴蝶精,个个腰身纤细,身段玲珑,伺候人的功夫那是这个…” 甄有钱伸出手,比了个大拇指。 蛟龙之属,生性贪婪,喜好金银珠宝,好酒美人,这条小蛟虽然还没尝过女人的味道,还不耽误他跟兄弟吹牛啊! 他看着身边那个撑着伞,浑身却在发光的身体,好像看到了什么绝世美味般,喝了口酒的小蛟龙,下意识得舔舔嘴,要不吞了他算了?到时候偷偷跑路,让老爷找不着他,随后走江倒海,悄摸着化龙… 心念起,双眼通红的小蛟龙再也压制不住心湖上的躁动,就一口,只差一口… 撑着伞的少年背后,一条大如巨牛的头颅缓缓整眼,眼中挣扎不已,狠厉十足,两条蛇须不住摇摆,三百丈蛟龙身,疯狂扭动,它猛然张口。 丁前溪握住油纸伞,只觉得一阵巨风袭来,正想回头,身边喝了一口酒刚刚放下酒葫芦的甄有钱,面色苍白,他紧紧握着酒葫芦,弯下身子捂住肚子,颤抖道:“兄…弟,你…到前面等我,吃坏…了肚子,我…要找个地方屙屎…” 本想回头的丁前溪大步离开了,让他看一个男人脱裤子,总感觉怪怪的。 压抑不住身体的小蛟龙,躺在地上不住的翻滚,死死得压住戾气,咬着牙道:“先生…错了,我知错了…” 天上三百丈蛟龙,瞬间缩小一半,一缩再缩,直到百丈才停止,身形再跌下去,这条小蛟连人形都快维持不住了。 终于停止挣扎的百丈蛟龙,缓缓消散,一身鲜红甄有钱平躺在草地上,春雨淡化那抹鲜红,很快草地上的野花疯狂生长,抽芽,出枝,含苞,一朵两朵,百十朵,齐齐绽放,雨水蕴开的鲜红流到哪里,花便开到哪里,浓郁的生机几乎化为实质,流淌着得鲜红终于完全淡化成雨水。 躺在地上久久不愿起身的甄有钱,摘下一朵还没到时候便绽开的花,塞在嘴里咀嚼,还是深潭里好,小白鱼吃着,那群鱼傻得很,只要张开嘴等着就好,哪像现在龙生无趣,先生还只会欺负龙。 它想死的心都有了。 第五十八章,山水有趣 这一路上有个面色惨白的青衫少年叽叽喳喳不停,丁前溪就差没捂上耳朵了。 春分时节,已经跟了丁前溪两三天的甄有钱,终于挤到了油纸伞下,刚刚有个能躲雨的地方没多久,这一场下了三天的春雨便停了。 甄有钱无奈,开始絮絮叨叨抱怨上了,“兄弟,你仔细看看我?是不是个衰仔?前几天吃坏了肚子不说,如今我刚跟你拉进关系,两兄弟得以同乘一把伞避雨,结果雨就停了,等到了有人烟的地方,我也要买把伞弄把剑背在身上,这东西简直就是行走江湖,出门访友必备,很多人说江湖很好,这趟我终于是下定决心要亲自淌一淌了,对了,你那把剑有名字没?到时候我得取个威风凛凛的好名字。” 丁前溪收起伞,没有搭理那个喋喋不休的家伙,因为他胆敢说一个词出来,等下迎接的就是一篇狗屁不通的大道理。 甄有钱全当解闷了,接着道:“还是家里好啊,吃穿不愁,关键是可以到处捡到宝石金子一类的东西,看着就开心,唉,本来我都看上了一个母…哦,一家闺女,正思索着要先怎么跟她认识,也不知道兄弟你遇见女人都是如何开始的,在咱们家就简单多了,长驱直入,一箱金子不够,那就两箱。” 这都是他跟兄弟吹牛的,小小蛟龙还是蛇虫那会,在山林间捉鸟吃,偶然看见一条小白蛇,它刚从花丛里钻出来,头上盯着朵小花,好看极了,它可真白啊,也好香啊。 青蛇很快爬下竹林,那只体型大上它不少的圆润白蛇回头看了青蛇一眼,便头也不回游进湖里去了。 甄有钱想着,哪天要是还能遇见那个对自己不理不睬的风韵白蛇,一定一定要将收藏的那几箱宝石,全拿出来,砸得它头昏脑涨,这…好事不就成了嘛。 在大江里孤单生活了几百年的甄有钱,从一条小小水蛇,慢慢长大,从吃虾米到吞鲤鱼,没事的时候总会盘在竹子的顶端,竹子经不住已经长大的青蛇,断了,后来过了几百年了,青蛇也没能再见过那条丰润白蛇。 有些孤单的甄有钱低下头沉默不言。 丁前溪很久都没听到有人说话,回头看了青衫少年一眼,那份失落自然映在眼中,他笑道:“想家了吧?那就回家去吧。” 洒然一笑的甄有钱看向天空,装作不在意的样子轻轻说着,“家?没有家啦。” … … 钟离郡西边,过了青集便是平城,平城不是个城市,只是个小村落的名字,围绕着小村边上有条大河,大河边上长了好些细细的树枝条,那种树很高,丁前溪也没见过,好奇地摸了摸,又轻轻弯折了下,小树枝条颇有韧性,枝头弯到地上也不见折断。 猛然抽剑的丁前溪,吓了甄有钱一大跳,还以为是前者发现了什么,准备拔剑秋后算账。 谁知道少年抽出剑以后砍了一根细长的小树,削去树干枝叶,蹲在地上开始从背包里掏出好些东西。 那原本是丁前溪在一处集市上买的垂钓用具,好些钩子细线之类的,准备遇上大河时垂钓些鱼来,烤着给李宁洛吃的,没曾想一路往北,也不曾见到大江大河,偶尔遇上些妇人捶洗衣裳的小溪流,丁前溪也没好意思蹲在边上钓鱼,只因为好些妇人揉搓着贴身肚兜之类的私密衣服,一个男人蹲在边上,虽说是正经钓鱼,可妇人怎么想?谁知道少年钓鱼的时候目光瞥向哪里,免不了让人误会。 甄有钱蹲在丁前溪边上,问问那个白色的是什么,那个细细的是什么,砍得这根树干什么,后者一脸看白痴的样子,让甄有钱愤愤不平,小小凡人,也敢鄙视蛟龙? 丁前溪拍了拍正在胡乱研究的甄有钱,示意后者跟着一起去看看。 甄有钱看着少年熟练的在一处颇为潮湿的草根边上扒拉出几条肉虫,然后串了一条到钩子上,找了个铧尖回水湾的地方,抛下钩子开始垂钓。 那条小蛟龙这才知道原来这东西叫鱼竿,是用来钓鱼的,钓鱼?我龙一张嘴,什么王八鳖虫大鱼小鱼不都得到嘴里来,用得着如此麻烦? 两刻钟后,甄有钱看着无聊,正要起身捉些兔子之类的野味打打牙祭,丁前溪开始上鱼了,一尾巴掌大的小鲤鱼被鱼竿提溜了上来,看着甄有钱啧啧称奇,他搓搓手,颇为感兴趣的样子。 丁前溪递过鱼竿,道:“试试看?” 甄有钱别过头道了声:“真幼稚。” 等到充当浮漂的芦苇再次有动静时,早就忍耐不住的甄有钱,拎着剑砍树去了,他拖回来一根足足有婴儿手臂那样粗的树干,在丁前溪不解的目光下,神色认真道:“按照你的理论,钩大钓大鱼,你那根鱼竿丢丢点细,遇上大鱼还不得折断啊?兄弟,帮我栓根大号的鱼线,要钓就钓大的,小鱼我看不上…” 无奈的丁前溪只好将三根细线并做一股,甄有钱嫌弃着将那根线抛入水中。 钓鱼这种东西,讲究的就是适口,拿着栓牛绳那得钓多大的鱼?所以丁前溪已经上了四五条鱼,甄有钱那里还没动静。 暗暗较劲的甄有钱赌气不去看那几条小鱼,他可是条蛟龙,那么小的鱼还不够他塞牙缝的。 那边再上一条鱼,甄有钱开始觉得屁股下面有钉子,坐不住了,他几次想抬起竿来研究下,是不是丁前溪故意给他那钩子上换了种饵,就在甄有钱耐心快要耗完的时候,芦苇微微点动,下意识就要提竿的小蛟龙被人出声提醒:“再等等,那么长时间没鱼咬饵,说不定窝子里来了个大家伙。” 话刚说完,整个芦苇沉水而走,甄有钱猛然提竿,一股大力自鱼线上传来,差点将没有防备的少年拖入水中,甄有钱眼底一片金黄,就准备施展神通将那鱼掀起,哪知道丁前溪握住他的手,开始教他溜鱼控鱼,两个人抱着那根树棍折腾了接近一个时辰,才将那条半人高的大青鱼拽到岸边,甄有钱直接扑腾入水,将那已经筋疲力尽的青鱼滚到岸上来。 甄有钱按着还在挣扎的大鱼,抬头看着丁前溪,笑得开心,钓鱼这东西虽然无聊,但好像挺好玩的,这可比张开嘴等鱼有趣多了。 小蛟龙修炼了几百年,从来没有谁愿意陪他这样玩耍过。 第五十九章,处处是心肠 丁前溪生火做饭,让甄有钱盯着火堆上的烤鱼,两人又做了一个简易的水车轱辘,只不过动力变成了甄有钱的手,要不停的翻转避免那条大青鱼受热不均烤焦掉。 已经出门一年多的少年忙得不亦乐乎,虽然有时候还会想起小镇上的生活,暗自愣神,避免不了多了一份乡愁。 虽然那里不是他真正的故乡。 甄有钱开玩笑般说出那句话没有家的话,让丁前溪决定与之一起前行,虽然暂时不知道这样一个人跟着他有什么目的,但是同样是无家可归之人,那就够了。 吃饭的时候,一条大青鱼几乎都被满嘴流油的甄有钱吃下肚去,能有这般食量的又怎么会是普通人? 丁前溪没吭声,就当从来没看见那条连鱼骨都不剩的大青鱼。 扒完了饭就独自到河边洗剑去了,洗完了剑就开始练剑,这是他每天都必做的一件事,以前还有个用短刀的姑娘一起陪着,那段日子过得真开心啊。 少年练完了剑就要存气养气,人体大湖里蒸腾的雾气终于支撑不住重量,开始一滴滴的落雨,只不过还未形成规模,落下的水滴很快就被干涸的湖底吸收干净,春雨润物无声,少年养气不停。 躺在草地上晒太阳的甄有钱,转头看了一眼那个体内聚云落雨的背影一眼,无聊地闭上眼睛,很快鼾声如雷。 … … 清雪山,白莲洞上宗。 有一女子着嫣红衣裳,肩披白绒领,头挽发髻,两根银色的钗子挂着小灯笼,她面朝西北,修长的头发随风飘荡,就这样看着好一会才转身走向山间。 山间有清溪流水,有飞悬的瀑布,此时正值冬季,枯了水的瀑布只有几缕还在细水长流,有些时候,有些事物就代表着一个人,女子移开目光,不再去看那山间瀑布,不然又该睹物思人了。 任小梅有些想他爹了,山中修道无岁月,几十年上百年一晃而过,这才过了五六年而已,向来文静的姑娘此时更添忧愁。 那个躲在大柳树边上红着猴屁股的家伙,如今也不知道如何了。 当年在镇子北面也有一大片桃林,不过所结的桃子个头虽然大,但是味道不太好,偏酸。 只爱看桃花的任小梅经常在桃林漫步,记得有一年镇子上罕见的下了一场桃花雪,开心得少女撑着伞出门赏雪,沈怀山戴着斗笠,披着蓑衣,捏了个雪球扔向任小梅伞面上,绒雪碰到伞面便绽开。 吓了专心看桃花的姑娘一大跳。 那天天上下着雪,地上有两个追逐打闹的人,少年以脸接雪球,称赞道姑娘手法之准。 玩耍到最后,气喘吁吁的两人互相望着,沈怀山看着脸色羞比桃花的任小梅,少年大步走向姑娘,轻轻弯腰将姑娘拦腰抱起,没想到高大少年会做出如此唐突举动的任小梅,呆愣了片刻,开始在少年胸前挣扎起来,“沈怀山,你个坏蛋,快放我下来!” 后者大步走着,任由少女挣扎,最后实在没法子的少女伸出胳膊环住少年的脖子,将歪斜的油纸伞压低一些,遮住好些动人的风景。 高大少年沈怀山,大笑不已。 自从到了白莲洞上宗,真正握了剑的任小梅,跨境惊人,一袭红衣的姑娘,伸开手,那把心意相通的佩剑如意“噌”的出鞘,划着一尾流光,来到她的身前悬停,她握剑前温婉如约,握剑后英姿飒爽,女子随手挽了个剑花,做了个起剑式,到底是女子练剑更好看些,尤其是好看的女子,今年的冬天桃花没开,她就在光秃秃的桃林间舞剑,萧瑟的枯黄风景中,一抹嫣红衣裳衣玦纷飞,虽不是春天,却好像羞红了绿叶。 少女随手抛去如意,那剑穗飞舞,化作一抹流光重归剑鞘。 女子养剑,也可百步飞剑杀人。 任小梅双手并起双指,浑身激荡的剑气随着衣裙缓缓平息,背着双手,整个人依然锐意无双,她就这么静静的站着,习剑这么些年,涯上的瀑布也曾将她打在深潭一次又一次,冬练春雪,花开花落,一年又一年,各种苦都吃得。 唯有相思之苦难捱。 早已经变得与先前那般温婉的姑娘,看着不知道什么出现在身边的王临雨,后者亲切的挽住任小梅的胳膊,有些调笑的语气问道:“师姐上山已满六年,想他了没有?听说问剑宗的丫鬟们出落得都十分水灵,那个家伙想娶媳妇想疯了,要是一个没忍住,偷香了怎么办?” 温婉的少女神情不变,转身开始挠王临雨的痒痒肉,弄起娇笑声求饶声一片,脸色通红的王临雨低头整理衣服,就听到一声剑鸣,跟少女声悠悠传来: “他敢,看我不切了他那不争气的家伙!” 不争气的…家伙?什么家伙? 王临雨想了一阵,明白了什么,本来因为打闹热红的脸颊,这回是羞红了,她小声道:“师姐,姑娘家家的也不害臊!” 主动转移话题的王临雨接着道:“十年大比很快就要开始了,那时候师姐肯定就能看到沈公子,师姐可不就能一解相思之苦了?” “想他干嘛?他又不想我。” “哦,师姐还是想他的嘛。” 王临雨突然收起笑脸沉默着,闷闷道:“咱们白莲宗都是女子没错,可女子堆里是非多,过几日宗内那位师姐肯定还要借着比试的名头与我们斗剑,该如何是好?” 白莲宗内都是女子,可宗主的儿子却是个男人,他虽然没入宗门,整天就在门派内晃悠,别看宗门不小,可天下能修炼的女子本就不多,能练剑的就更少了,宗门内总共就十五六个女子剑修。 杨风只是多看了几眼王临雨,便被宗内的一个师姐找个由头欺负了几次,一开始柔弱的姑娘偷偷掉眼泪,那男子只是看了她几次而已,并未真动手做些什么,就让王临雨受了无妄之灾,想要赌气下山的少女,想到了那谢家一摊烂泥的姻亲,好几次收拾好的包裹都默默放了下来。 少女只好忍着悲愤化做动力用在学剑上,后来终于能在剑法上与那个师姐斗上一斗,可那群聚成团体的五人,眼看着自家师姐吃亏,齐齐出手。 那师姐打了人还怕在杨风面前落下个不好的印象,事后便会用上等“玉颜肌”将王临雨的皮外伤治好,外伤易好,可内伤难愈,终于发觉姑娘气息不对的任小梅找她们理论。 结果两个姐妹当晚一同口吐鲜血。 这五六年的学剑经历,让两个小姑娘不愿回首,实在是被欺负得多了,可任小梅是谁的闺女?他爹任远阳可是参加过山阴城大战的男人。 只要没死,便可上马杀敌! 每受伤一次,两人出剑的狠辣便多一分,学有所成的任小梅以手挽起耳边垂发安慰道:“没关系的,大不了不练剑了。” 不练剑了,练杀人。 … … 吃饱喝足睡醒以后的甄有钱,相当自觉地拿起树棍制成的鱼竿,学着丁前溪在草根边上扒拉出几条肉虫串在钩子上,然后抛竿入水。 甄有钱暗自想着,钓鱼什么的真无聊,可那烤鱼是真香,再钓一条那么大的就好。 可等了半天水里也没动静,甄有钱又开始抓耳挠腮起来,只好请教了丁前溪,钓鱼这种东西其中有没有什么诀窍,后者只好耐心解释了一下,什么春钓滩,夏钓潭,神仙难钓午时鱼,现在正好是中午,你能随便钓到鱼才是奇了怪了。 结果丁前溪话刚说完,那芦苇贴着水面开始飞速的游荡起来,甄有钱立即有模有样的抱住树棍,开始溜鱼。 天边呼啸声大作,像是有什么东西以极高的速度接近,丁前溪抬头望去,两个黑点快速的由小变大,竟是两名年轻剑修御剑而来,估摸着刚刚学会御剑升空不久,离地不过一个树梢的高度,御剑速度颇快,斜斜从丁前溪头顶路过,其中一个年纪小点的经过正抱着树棍控鱼的甄有钱那里,好似一口新气不继,瞬间从空中跌落,剑身刚好碰断鱼线,顿时水花四起大鱼拽着芦苇逃跑。 那年少剑修眨眨眼,身形瞬间拔高速度暴增追着前面同伴去了。 甄有钱一个酿跄跌倒在地,反应过来的时候眼底的暴戾渐起,暗色金芒渐起,就要一跺脚直追那两名年轻剑修而去。 被丁前溪一声惊呼打断:“快快,那大鱼还在断线上。” 后者稍稍愣神,两脚用力跃进河里,如一条游鱼,直追那芦苇而去了。 甄有钱赶上芦苇以后,眼眸中金芒一闪而逝,那条鱼还有挣扎,只不过是忍不住颤抖而已,少年将丝线绕在手上,也不见如何,便游回到岸上,很快便将一尾浑身金黄的大鲤鱼拽到岸上。 鱼不大,可这东西颇有灵性,竟能直立身子不住的弯腰,似苦苦哀求面前两人放它一条生路。 甄有钱眯着眼,这点肉连塞个牙缝都不够,金色鲤鱼身上那点灵气过份少了些,对于这条蛟龙来说,那就是鸡肋,故而交给蹲在地上啧啧称奇的丁前溪处理了,要放要杀都随他。 丁前溪笑道:“小家伙,能自己走回河里吗?下次可不要如此贪嘴了。” 金黄鲤鱼蹦跳着回河里去了。 甄有钱没有关注那边事情的结果,他抬起头,望向两名剑修离去的方向,嘴角讥讽,道: “小小中五境剑修,真当把自己当根倒栽葱了?” 丁前溪也站起身来,摇摇头道:“是根葱,还是根会飞的葱,行了,继续赶路吧。” 没人注意到的天空,有朵云悄悄跟在那年少的剑修头顶,甄有钱跟在丁前溪身后打了个哈欠,便有炸雷自云间直劈在那疾驰的飞剑上。 年少的剑修汗毛直竖,直挺挺的栽在地下,所有的头发高高直立,缕缕冒烟,年长的那个看见师弟御剑被雷劈了,拐着弯接起坠落的青年。 一柄飞剑身碎护主。 小蛟龙这才满意地抬起手掌贴在嘴上,张开嘴巴发出“呜哇呜哇呜哇”的声音,这下是真的哈欠连天了。 第六十章,乱糟糟的江湖 路上疾行军的两个人一口气走出了二十余里,甄有钱舔舔嘴,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走了,说什么也得歇歇脚。 丁前溪看了眼天色,西边的晚霞映月,天开始暗起来,这种天气等下晚上会很冷,所以停下脚步的少年跟以往一样,捡些干柴去了。 甄有钱从一开始的絮絮叨叨,到两天后的埋头赶路,仿佛离那座幕北山越近,这条小蛟龙的心事就越多。 压得他意兴阑珊,沉默寡言。 跟李宁洛分别以后,丁前溪不再刻意的挑些官道前行,以往照顾着姑娘爱美的天性,天黑之前都会找些客栈酒楼等人多的地方,最起码洗澡方便。 离开了钟离郡以后,虽然路上又有个人陪伴前行,可两个大男人,就没那么讲究了。 几乎是沿着一条直线前行的两人,遇水的时候捉鱼,遇到野兔子的时候也捉了带在身上,路上偶尔能见着挂在树上的几个表皮发黑的浑圆野果,坚强的熬过了整个冬天,放在溪水里化开冻碴,味道竟出奇的好,汁水十足,可口无比。 拉撒就更简单了,随便找个避风的小树丛,反正荒郊野岭,平时也没多少人路过,不过没多少人不代表真的没有人,行走江湖多的是心怀鬼胎不敢走大道的莽人。 就好比那御剑疾驰的两名年轻剑修走后,丁前溪二人就遇到一行一看就不是什么正道人物的五六人,个个生得凶神恶煞,一脸横肉,脸上就没有不带着伤的,还有个缺了两只耳朵,削去一只鼻子的怪人,好在与这行人相遇,没闹出什么风波,六个人斜眼瞥了二人一眼,便快速离开了。 行走江湖,最重要的是谨慎,往往那些人落单的,看着好欺负的人,最好离得远些,特别是胆敢一个人在乡野小道上行走的姑娘,看衣着暴露程度,什么领口扯得颇为低得,甚至是香肩半露的,一定不能被美色迷了心智,好些人老前辈就在这种女子身上阴沟里翻船,小命不保。 特别是在山阴城这种人少幺蛾子多的地方,自古以来就是人多的地方鬼魅魍魉出没的少,那是因为人的生气压得住地气,山阴城这地方,本身就处在两座大山之间的城市,好不容易因为边关贸易走私马匹一类的生意,聚拢了一批只要钱不要命那种形形色色的人。 结果三百年集聚下来的人口,被十几年前那场大战一下子打没了。 百万人口的大城最后只剩下十几万的奴隶。 上面没了生气,地气上涌,所以一路上遇见的精怪一类的并不少,比如那条贪嘴被垂钓上来的金黄鲤鱼,这种精怪怎么可能会吃草根下的肉虫,还不是因为,一缕龙气附着在钩子上。 两人先前路过一座颇为壮观的石桥之时,大白天的晴空炸雷,桥下溪水猛涨不止,眼看着就要冲塌石桥下的基座,可不知为何,汹涌而来的溪水很快倒流而上,甄有钱轻轻放下已经微微抬起的脚掌,笑着跟丁前溪解释道:“一条小蛇调皮,练习走江而已,很多山水录上都有写过这种情景,见得多了,就不会很奇怪了。” 有句江湖传言称,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其实出了青集,还真有匪人精怪之类的,想要趁着夜色,摸黑对那个浑身上下空无一物的青衫少年出手,那个背着剑的年轻人多少有两把刷子,可一个书生模样的,瞧着就好欺负,结果出手的那个,刚刚接近拉完屎提好裤子恰好向前走了两步的年轻人,浑身充满爆炸肌肉的中年汉子,也不见如何便直挺挺的栽倒在地,应该是有史以来第一个被屎憋死的可怜人。 与汉子同行的那拨人转身便走,走江湖可不能信那什么事不过三,最多最多出手试探一次,否则就是点了甜汤还送菜,都是添头了。 甄有钱无聊地给火堆添柴火,丁前溪拨了野兔皮找了个地方开始掏去内脏,少年将水囊抛给那个无聊的青衫,嘱咐道:“咱们的清水不多了,我看你实在无聊得很,不如去附近找些水来,这兔肉还挺噎人的,等下免不了要喝水,辛苦你了,记得速去速回啊,因为时间太久,烤兔肉可就要熟了。” 每天也就吃熟食这点乐子了,甄有钱飞快站起身拍拍屁股跑开了,小蛟龙跟丁前溪相处了这么些天,下意识的模仿少年一些行为习惯,什么只要从草地上起身必拍屁股,喝完了水必用袖子擦嘴,甚至从不知道清洁牙齿为何物的甄有钱,都开始偷偷的用些粗盐蘸在食指上使劲得摩擦牙齿了,还知道喝口水咕噜下然后吐掉。 人类真是麻烦,吃饱了不该睡觉养膘吗?可惜天天只能吃个半饱,还要被人类使唤着干活,我龙的肚皮都小了一圈了。 烦龙。 甄有钱离开丁前溪的视线后,张开嘴,很快便有细细的水珠自天空凝聚,汇成一条水线钻进那颇大的水囊内,下意识抬起袖子擦嘴的青衫少年,右边袖口那里,始终干净如新,这本就是他化蛟时的遗蜕,又怎会如丁前溪袖口那里,黑抹抹一片呢。 打完了水正想往回走的青衫少年,注意力被远处山头上两拨人吸引了注意力,左边的一群人就是白日里遇上的那六名凶神恶煞的江湖人,右边有个穿着锦衣的公子哥护着一位腿很长的姑娘,甄有钱来了兴趣,干脆将手拢进袖子里看了一会,那娘们长的真不错。 面色苍白的年轻人独自一人逃跑应该没多大的问题,可拽着个拖油瓶,实在是跑不动了。 那六个汉子相互嬉笑着,完全不把对面那一男一女当回事,砧板上的鱼,还能跑了不成! … … 一阵肉香传来,甄有钱一拍脑袋,差点忘了正事,看热闹哪有兔肉香? 青衫少年很快返回火堆边上,丁前溪拎开烤好的兔子,又重新架了一只上去。 没办法,抱着水囊眼巴巴看着兔肉的那个家伙,实在是太能吃了些,等下他要是吃不饱,夜晚睡觉的时候肯定满地打滚,翻来覆去睡不着。 丁前溪撕下一只兔腿,将剩下的兔肉递给了蹲在地上的青衫,那家伙也不知道跟谁学的,喜欢蹲在地上吃饭。 少年啃着一只兔腿,走过去跟青衫蹲在了一起,无他,两个人抱团取暖,感觉上就暖和些。 啃着兔肉的甄有钱喝了口水,含糊道:“兄弟,我刚刚去打水的时候,看见白天那群脸上带疤的壮汉了,他们正跟着一男一女对峙,就在不远处的山头上,看样子应该是劫财又劫色了,那公子哥穿着的锦衣,一看家底就颇为厚实的样子。”说完还悄悄瞅了眼啃着兔腿的那位发黑的衣袖,看看,走江湖就得是这身打扮,穿着光鲜亮丽,那不是把有钱二字,写在脸上嘛? “护着一名颇为俊俏的小姐,怎么说的,其实以兄弟的眼光来看,也就是俊俏而已,算不上有多惊艳的那种,可她那双腿,啧啧,真的很长啊,腰身纤细,啧啧…” 丁前溪眼神古怪的盯着脸上神色陶醉不已的甄有钱,开口道:“我怀疑你有什么奇怪的喜好。” 甄有钱撇撇嘴,大兄弟肯定是误会了什么,只有年幼的蛇才喜欢细不溜索的,他甄有钱从小就很旁蛇的喜好不一样,那条颇为丰满圆润的大白蛇,才是这条小蛟龙的心头好,哪怕过了百十年,依然忘不了。 青衫少年撸起袖子,向着丁前溪展示那其实并不突起的肌肉,得意道:“兄弟,看我壮硕的身姿,那小娘子能架得住我几番折腾?反倒是你,跟她颇为适合,喂,我把她抢过来给你当暖床丫鬟吧,到时候调教腻了就放她走,咱别的不多,就是金山银山多,随便从指头缝里扣些给她当做路费,等她衣锦还乡的时候,找个老实人相夫教子,说不定那会儿还要对我感恩戴德…” 丁前溪吃完了兔腿,又将那堆炭火里添了新柴,此时听到青衫少年这番言语,就想着要开口,结果被对面蹲着的那人打断思路。 青衫少年笑眯眯说道:“是不是又想说不合适?哈哈,我刚刚那话,逗你玩的。” 小山头上。 没了鼻子的那人说话语调怪异,特别是张开嘴笑得时候,声音更为瘆人。 “跑啊?怎么不跑了?你个小白脸有本事英雄救美,怎么没本事继续跑啦?还是说搂着那贱货的腰肢,摸上小手,便腿软的跑不动了?” 为首的那个壮汉附和道:“老五,咱们等了两天才如鹰捉兔子般戏耍而来,中间路过暗香阁快活了一整晚…” 男人提高声音,大声喝道:“你们问问二弟,他腿软吗?” 这群人中排名第二的那个是个矮小汉子,他接过话来拍着胸脯大笑道:“是姑娘被床摇得腿软才对!” 矮小汉子身旁五人,以刀身拍着肩膀,震得铁环哗哗响,一个个爽朗大笑,嘴角讥讽,嘲笑无疑。 “老二,等下你不把床摇散了,老子就把你那家伙切了喂鸟!” “哈哈!这等美事,大哥先来,咱们兄弟,人人有份!” 锦衣公子白脸,强自按住剑柄,身后护着的那位姑娘,面色愤恨,可苍白的小脸上还带泪花,几缕秀发垂散在耳边,一副认命的样子,她何曾被人如此羞辱过? 认命的姑娘瘫坐在地,梨花带雨,我见犹怜。 第六十一章,贪心不好 江湖上肮脏的人不少,污眼的事也多,可终究还是有行侠仗义的年轻人,身材矮小的大汉老二嬉笑着贴近那锦衣少年,后者按住剑柄的手忽然拔剑,双手持着剑以剑尖对着大汉,老二反手拔刀高高跃起,只一刀便将锦衣少年的剑斜斜砍断,狞笑着继续向前走,“原来这剑啊,只是个中看不中用的样子货,看来这人啊,也是这样,只是有副好皮囊,可…裆底没种!” 一脚踹倒锦衣少年的大汉老二,高高举起刀尖,就要给撑着地不断后退的家伙一个痛快,结果就被行走江湖的游侠,以一枚飞石击中大汉握刀的手,吃痛的老二几乎握不住刀柄,另一只手捂着已经快速红肿的手腕戒备着。 只见一个穿着灰衣长发的老者,踱步走来,他的步伐不大,可有缩地成寸之能,三两步就到了两拨人跟前,正好跟这群人形成了三足鼎立之势。 他只是盯着锦衣少年身后瘫倒在地一脸柔弱的女子看着,转过头像着那六人拱手道:“那小娘让与老夫处理如何?你们这拨人跟那少年离开便是。” 脾气暴躁无比的无耳无鼻大汉老五走向前来,一双睁大的双眸中有浓郁的狠厉之色,他二话不说直接出手,双锤抡圆朝着老者身上砸去,灰衣老者轻捋着胡须一退再退,老五一锤不中,双脚蓄力飞身而起,一只大锤脱手而出,另外一只大锤狠狠甩在飞出的锤柄上,锤如流星,疾驰而去。 灰衣老者扔是一避再避,打出了怒火仍未能近老者身的大汉老五,只好停下身形,以手指着灰衣老者气极道:“一把年纪还想着老牛啃嫩草。”说完示威性的挺挺跨骨,“就是不知道你行不行?” 灰衣老人也不生气,竟是盘膝而坐,笑眯眯道:“黄口小儿光耍嘴皮子可不行,你行你上啊,等下谁腿软谁是孙子!” 山头上的三波人出奇的默契,谁也没先动弹,那锦衣少年默默地护着柔弱少女,小声宽慰道:“九娘别怕,咱们有救了。” 山头边上其实还有第四拨人,只是离得远,只当是凑热闹的,那群人只是瞥了一眼便不在搭理。 第四拨人正是拉着丁前溪非要过来凑热闹的甄有钱二人,此时摇头晃脑的甄有钱小声道:“兄弟,我收回刚刚那句,想把那小娘抢来给你做暖床丫鬟的话,乖乖,不得了,你身子骨太弱,无福享受啊!” 丁前溪一头雾水。 前者趴在草地上看了迷惑不解的少年一眼,卖起了关子。 锦衣少年慢慢着跟柔弱女子抱在一起,相互安慰,那女子将头埋在男子肩膀上,紧紧偎依在锦衣少年心上,用旁人察觉不到的声音贴在少年耳边温声说着,“公子,求人不如求己,你若真想救我,不如拿你的命换我活下来,如何?” 有嫩白纤手贴上男人心口。 身体僵直了一瞬的锦衣少年,整个人瘫在女子身上,姿势旖旎。 大汉老五心口闷气正无处发泄,转头瞥见那对男女躺倒在地,抬起手将一柄大锤抗在肩膀上,吐了口唾沫,呸道:“真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死到临头了,脑子里装满了浆糊,还有心思想那事?” “要爽也该老子先来!” 他飞奔上前,抡起大锤击在锦衣少年头上,一声清脆的骨裂声传来,后者身体应声滚落,翻了三四个圈,整个人面贴着地,软趴趴地一点动静也无,瘫软如泥,竟是已然气绝了,一身筋骨血肉糜烂,精气神全无。 似乎是没想到自己一锤能有如此大威力的老五,看了一眼嘴角殷红的柔弱女子,暗道声糟糕,拔腿便跑,同时开口体醒同伴:“小心那女人!” 话说出口,可动作已经迟了,本来被压在地上的女人吸收尽嘴角最后一丝血气,猛然起身,探手一抓,就将那挥舞着单锤用力奔跑的汉子拽到跟上,站起身来的女子身体凭空抬高,按住大汉老五的头颅,脆声声笑道:“本来还想着跟公子过一整晚的花好月圆,没曾想被你们这一群废物坏了好事!这个年纪还有童子身的年轻人,所蕴动情灵蕴哪里是你们这群,精气神早已所剩无几的废物可比的!不过嘛,好在人多,倒也勉强凑数。” 刚刚嘴上威风凛凛的大汉老五,只觉得一阵香风入鼻,浑身瘫软,但某处却躁动无比,心动如雷,血气鼓囊。 自称奴家的妖精,露出了本来面目,是一条已经生出四尾的魅惑狐狸,不再以柔弱面目示人的狐狸精,两只竖立起来的毛茸茸耳朵轻轻摆动,扭动曼妙身姿的身姿笑吟吟道:“既然如此,一起留下来吧,好好帮奴家一把。” 四条尾巴摆动不停的妖精五指用力扣紧大汉头颅,催动气机,一条条血痕沿着白腻五指上涌,不断汲取中年汉子全身灵气精血的狐狸精,面色潮红,不一会儿汉子呜呜声便戛然而止,就只余一身皮囊落在地上了。 五兄弟领头大哥一看就是个练家子,行走江湖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寻常狐狸精只是擅长魅惑手段,偷偷吸人精气修炼罢了,要对付也不难。 他全身鼓荡武夫真气,似要奋力一搏弯曲膝盖,原地惊雷起,大哥身形矫健,两三步间便至满脸陶醉的狐狸精身前,一拳朝着对方当头砸下,拳上带风起元气,没想到这人还是个山上武夫,怪不得敢组织一众好草莽兄弟明目张胆的劫财劫色。 那狐狸精小嘴里呼出一口粉色气泡,“波”得一声爆开,刚刚化去大汉气血的小妖精脸色潮红渐去,整个人妩媚至极,眼看着那拳头凌空而至,却全然不放在心上,她指了指自己的胸前,调笑道:“官人,拳头往这里砸,记得温柔些,这儿软和的很,力气大了,奴家会痛的。” 那一拳出力时劲道十分,可随着那粉色泡泡碎开,摇了摇头的领头汉子顿觉浑身酸软无力,不过只是一瞬间便恢复正常,可欺身而至的拳头只余下三分力劲道,击中那妖精的脑门,微微后退的狐狸精捂着嘴巴娇笑不已,“知道怜香惜玉的男人,奴家最喜欢了。” 领头汉子一击并未得手,没有听到本该碎骨的声音,借势后撤的中年人与狐狸精拉开距离,暗道不好,等他站稳身形后,隐秘着给身后四位兄弟打了个手势,那个手势的意思是等下分开逃跑,嘴上却沉声道:“一起出手!” 等了许久没有动静的汉子余光一瞥,看到本该应声而动的兄弟齐齐瘫倒在地,神色挣扎中双手不受控制得动手解开身上衣物。 大汉听到一个声音后猛然回头,看见原先那个穿着灰色衣裳的老人捂着鼻子贱兮兮道:“男人嘛,不行就不要硬撑着,哎呦呦,看看,都被吸成皮包骨头了,可怜啊可怜。” 怒目而视的领头汉子还没开口,便被浑身上下换了种气势的老人挥手打断道:“乖孙子,别想着张口叫爷爷了,爷爷我啊,不答应!” 说完便一个闪身蹲得更远点继续看热闹了。 孤身一人的领头汉子只好缓缓拉开拳架,气机在体内迅猛流转,深吸一口气的汉子迎面对敌。 那老人说是看热闹,其实暗暗留意着那狐狸精的一举一动,不过想着杀杀一行人锐气的老人,心里也清楚不能再死人了,那狐狸精正处在四尾化五尾的关键时刻,她要是一个个的杀人汲取精气,在这荒野上,十天半个月恐怕都不会有人发现不对劲,等积攒了足够多的血气,四尾化五尾以后,江湖上能奈何她的高人就不多了,之后老实本分偷偷捞好处便是。 可人贪心,妖更贪心,化作寻常柔弱妇人的狐狸精在一处热闹的集市上看准了此行最大补的锦衣少年,之后更是装作偶然站立不稳跌倒在少年怀中,受到惊吓的妇人倒在他人的怀里满脸娇羞,暗暗使上魅惑之术的狐狸精,当场便把那少年迷得晕头转向。 妇人故技重施,恰好在锦衣少年视线能注意到的地方,慌乱中撞到没了鼻子的大汉老五怀中,当下便被老五搂在怀里,以大手捏着女子的手腕,另外一只手轻轻触碰着女子脸颊,好生轻薄着,这一幕看得锦衣少年热血直冲头顶,也顾不上其它,提着剑便下楼了。 一行六人并未为在大街上如何为难少年,只是推开柔弱女子的大汉踏步前行时,悄悄回头看着锦衣少年,狞笑着抬手,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满脸弦然欲泣的柔弱女子决绝道:“公子快些离开镇子,再晚些恐怕…” 悄然握上女子柔若无骨小手的年轻人,见女子只是转过头脸红,手上小意挣扎了一阵便任由男人握着了,猪油蒙了心智的年轻人顿时胆气十足,顺势搂上女子纤细腰身小声安慰道:“不要怕,我带你一起离开这儿。” 两人一路上奔逃了两天,夜晚也住在一起,一开始只准少年握着小手搂着细腰的柔弱女子,一次少年搂着腰的手有意无意地上移了些许,一声惊呼自女子口中传来,不过是令人浮想联翩的“讨厌”二字,从那以后默许了锦衣少年上下其手的羞红女子,更是让男人动情不已。 只不过两人每每到关键时刻,便被女子开口以“洞房花浊夜,月明花好时”理由打断的少年毫不气馁,转而仔细重新探索。 锦衣少年浑身血气翻涌,与那常人看不了的粉色气息交织在一起,呢喃声入耳,情动而起,缠绵不断。 第六十二章,出剑不平 领头汉子暗暗换了一口武道新气,大踏步前冲,身形灵动无比,那狐狸精眼看拳脚架在眼前,娇笑一声,身形由一变三,三个不差分毫的女子不断变换着身形,大汉脸色微变,可拳脚已出,只好凭借着直觉,随意挑了一个分身一拳朝她心口猛然砸下,随后横甩手臂斜向上击中另一具狐狸分身的太阳穴上,结果被后者偏头躲开。 娇笑不已的九娘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蛋,做出一副怕怕的样子,见不知怜香惜玉的大汉又是一拳劈来,这才伸出一只没穿鞋子的小脚,趾甲上鲜红一片,对着男人一脚踹去,神情暴戾的九娘口中猛然发出一声尖叫,“给老娘死开!” 一股子恼人音波直冲领头汉子的耳朵里,尖锐的嗡鸣声让男人瞬间痛苦起来,抱着头的身形不受控制的迎上那一脚,一股子开山之力传来,汉子倒飞出去,狠狠地跌落在地上,挣扎了几次才捂着胸口坐起来的汉子,吐血不止。 九娘撩开裙子露出一片丰盈修长的白皙皮肤,她脚踩在已经死去多时的锦衣少年头上,右手轻掐兰花指,弯下腰以手贴在大腿上缓缓向下移动,魅惑道:“官人,你看我美嘛?死之前想不想快活快活?” 耳朵嗡鸣的汉子心神恍惚,似是看到了什么绝好风景,他抬起自己的手指,狠狠咬下! 灰色老者这才掏出一张符纸掐决松手,那符纸微颤跨空而去落在大汉的脑门上。 “定”。 软下身子的男人瘫在地上缓缓不再动弹。 不知道从哪里掏了一把桃木剑的老人,手指并拢抹过剑身,一缕缕金光闪过,随意抛去桃木剑朝向姿态妖娆的女人喊了一声“疾”,立在空中轻轻转动的桃木剑飞至空中,划出一条弧线带着割开空气的爆鸣声只插女子脖颈而去。 “老娘可不是软柿子,真当老娘好欺负不成?!时候到了,全给老娘去死!” 妖娆女妖伸开手,仰头大笑,衣裙慢慢鼓起,一条鲜红孤尾快速生长出来,颇为灵动得跟其余四尾摆动在一起,她踮起脚尖,侧过身子,好生欣赏刚生出来的第五只尾巴,那疾驰而来的桃木剑刚刚接近白腻脖颈便被新生出来的那条鲜红尾巴拍飞,颇有灵性的小剑去而复还,又以一个刁钻角度直刺狐妖心口,一尾再次拍飞小剑,另一尾轻点剑柄使之滞空,再一尾卷住剑柄,九娘狞笑着一把将那桃木剑折断! 老人没想到突生变故,四尾狐狸跟五尾狐狸实力远不是一增一减那样简单,此刻桃木剑折断,心神大损的老人狂喷一口鲜血,气息萎靡不振。 这下没了阻拦的狐狸精也不去管那老人,扭着腰肢来到齐齐昏迷的那五人跟上,随意用脚挑挑拣拣,皱着眉头的女子,最后勉为其难的挑了一个稍微年轻一点的汉子,开始鼓动其内气血,准备饱餐一顿。 甄有钱饶有兴趣的看着那不断扭动摇曳的尾巴,正想着要不要上手把玩,毛茸茸的,看着手感不错的样子,不过他很快摇摇头,屁股上生出五只尾巴,想想都瘆龙。 丁前溪按住剑柄,大湖内可怜的那点水洼开始沸腾,甄有钱注意到了那点奇异光景,轻轻哈了口气。 无雷有雨,一抹流光摇曳,不平剑自雨中前行,直指九娘背后,有一尾先行护主,刚刚触碰剑光便鲜血淋漓,又一尾补上,好在成功迫使飞剑偏移轨迹,擦着女子的胳膊而过,吃痛的狐狸精捂住胳膊,死死得盯着迎面疾驰而来的年轻人。 不平剑一击不中,丁前溪体内水洼瞬间干涸,只余朦胧雾气缭绕,以手握剑的的少年出剑狠厉,横扫九娘腰身,迫使女人后退,一剑抢占先机的少年更是紧随其后,挑,刺,横抹,出剑招招直指要害,一口真气坠去,一套剑招势尽,那狐狸精身上已受伤二十余处,衣衫褴褛,白腻的肌肤上血流不止。 丁前溪又挥出一剑抓住时机后退,吐出一口浊气之后气息稍有散乱,别看那狐狸精此时凄惨无比,可少年知道那都是皮外伤,只是以一柄飞剑抢占了先机才能迫使狐狸精一退再退,此时让她缓过神来,接下来的对局必定凶险万分。 盘腿坐在地上调息的灰衣老人眼看着那少年一口气使出数十道剑招以后功成身退,开口朗声称赞道:“干的漂亮!” 只有少年拧着眉头,丝毫不敢放松警惕。 浑身蒸腾着雾气的狐狸精暗暗吃惊,那细小的伤口里流淌着的鲜血怎么也止不住,微小的刺芒感不断的刺在伤口里,愈合的伤口很快又渗出血丝来,古怪的剑气顺着皮肤四散开来,颇为痛苦的女子面色狰狞,哪里还有一点美人的样子。 趁她病要她命,持剑而行的少年高高跃起,朝着女妖当头一剑,已有准备的狐狸精五尾齐齐展开,尖细的嘶鸣声再度响起,在一边见识到女妖攻击手段的少年早有准备,一剑割断那尾早前硬碰飞剑的狐尾,女妖以断一尾的代价狠狠拍出一掌,直击少年心口! 少年以伤换伤,双脚踹在女妖腹部,空中再出一剑砍在女妖的肩膀上,借立腾身后退的丁前溪此时并不好受,大湖里的雾气稀薄,眼看着就要散去,少年拄着剑,不断的喘着粗气,心口硬受那一掌并不好受,要不是以脚踹腹的同时卸去好些女妖掌力,丁前溪这时候应该就躺在地上无力动弹了。 好在那一剑实实在在砍在了女肩骨上,吃痛的女妖一只胳膊等同残废,另外一只手掌死死捂住那肩上外翻的皮肉,掌间很快鲜红一片,鲜血顺着手腕往下流,自然没有余力追杀那少年。 眼看着灰衣老人就要调息完毕,到时候二人合力,狐狸精恐怕难逃一劫,可看着凄惨无比的女妖反倒没怎么慌张,只是惨白的小脸上恨意十足,她站起身,仅仅是吸口气这般微小的动作,便带着肩膀剧痛无比。 仰头看向远处山林的狐狸精怒喝道:“老不死的,再不出手你女人就要给人活活砍死了!” 大地擂动,仿佛有什么庞然大物就要自山林中冲出! 第六十三章,打人先打脸 灰衣老者调息完毕,刚刚起身便发现动静有点不对,远处的山林里簌簌作响,树木成片倾倒,荡起的灰尘随风飘荡,一股子烟尘味。 老人出现在丁前溪身边,扶起少年提醒道:“流离山除了这头成了精的母狐狸,还有条蜈蚣精,那家伙刚刚捉了好些附近村子里的金童玉女,老夫本想着替乡亲们除去二妖,奈何我本来就不是二妖对手,只是单独对付一只四尾狐狸还有至少八分胜算,本以为终于被我找到机会寻到落单的狐狸精,没曾想那狐狸精藏得如此之深,竟是早就可以生出五尾故意藏拙于前,要不是少侠出手,老夫这趟不死也得脱层皮,可即便你出了手,看那边山林的动静,她那奸夫应该已经吞了那些孩子,功力大进了…”。 老者面色悲苦道:“忙了半天最后还是要交代在这里,老夫等下拼死为少侠争取一线生机,现在立刻马上逃,快!” 老人明知道即便是拼上全力也只能阻拦那来势汹汹的蜈蚣精几息时间,那少年最后多半也要被浑身是脚的妖怪追上,最怕那妖怪犹如猫捉老鼠,玩够了才下嘴,唉,不多想了,只求等下能死个痛快罢了。 只是面色苍白却笑容讥讽的狐狸精很快失神,那倾倒的山林之后久久不见动静,按理说夫君早该破土而出,高高将那两人抛飞然后一口咬碎才对,慌了神的女妖这才暗暗后撤,准备逃命要紧。 山林里,钻在土里的蜈蚣精被人一脚替出地面,立气身子的蜈蚣精望着十几步外笑吟吟的青衫少年,那双黄金双眸里却满是冷厉。 如树木粗壮,跟树林等高的蜈蚣精压制住身体本能的畏惧,掉头便跑,一路压倒好些巨树,最后干脆主动断去一截身子,身形瞬间变小,只求更灵活些,跑得更快些。 没有等来蜈蚣精杀人的狐狸精慢慢后退,灰衣老者哪里还不知道出了变故,当下朗声大笑,随后拍拍丁前溪的肩膀,爽快道:“少年郎,随我伏妖!” 老人掏出了一张符篆面露痛色,咬开指间血画符,符成之时正座小山坡顿成地牢之势,奔跑的五尾狐狸一头撞在金光闪烁的符文法阵上,然后迅速被那柄折断的桃木剑钉入肩头,栽倒在地,做完了这些老人摇摇欲坠,丁前溪飞奔上前正欲一剑结束那女妖性命,却被灰衣老者以呼声打断,酿跄前行的老人不知怎地恢复了六分神韵,连续数脚踩在女子心口,生生踩得肋骨崩断,踩得她整个人陷在了泥水里。 老人掏出一把带鞘木刀,就这么钝木剑割肉,一点点将木剑尖擂进女子心口,心头一点精血顺着剑柄流淌,最后全部收在一张符纸里,如获至宝的灰色老人收起符纸,拔出那柄带血木剑,随意插在木鞘里,起身跟丁前溪告别,“剑法不错,以后恐怕会是那顶天的大剑仙!” 丁前溪难得说了句玩笑话:“老前辈才真的是老当益壮,坚不可摧!” 灰色老者捋着胡须爽朗大笑,不再说话,转身离去。 那悠悠醒来的五人看着地上一片又一片的鲜血淋漓,又看到躺在地上尸体早已变回本体的狐狸精,心中忍不住骇然,领头汉子苦笑不已,抱拳道:“江湖有道义,少侠今天救了我们兄弟几个人的性命,大恩大德无以为报,其他人我做不了主,可我武天离的命以后就是少侠的了,以后有事尽管到此地招呼一声,只要到时候我还没死,说什么也得把少侠嘱咐的事办全了!敢问少侠姓甚名谁?日后我们几兄弟也好知道是被哪位恩人,救回了一条性命。” 丁前溪笑着摆摆手,示意小事一桩无需放在心上,一群江湖草莽而已,日后哪里还有相见的可能,转身离去。 没想到矮小汉子看着面色苍白的少年竟是起了歪心思,冲着领头大汉窃窃私语了什么,被大汉一巴掌扇倒在地,那巴掌下手力道十足,捂着脸颊的矮小汉子顿时来了脾气,大声吼道:“趁他病要他命,咱们这样的人,有资格跟旁人讲什么江湖道义?大哥,你何时变得如此婆婆妈妈的了?这家伙早先在河边与我们偶遇,如今又尾随在我们身后,说不定他早就发现了那只狐狸精的本体,正打算等我们自投罗网,然后他坐收渔翁之利!既然都不是什么好人,说不定只想一剑了结我们兄弟五人,结果咱们命好,提前醒了过来,他见机不妙,找个借口逃跑而已,你看他脚步虚浮,大哥,这个时候不下手,什么时候下手?!” 领头汉子武天离听着这声声歪理,气机反逆,捂着胸口一阵咳嗽。 五人中有两人意动,跟着矮小汉子推开平时口口声声的大哥武天离,大步朝着少年追去。 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少年背上那把剑,是个宝贝! 丁前溪停下脚步,转过头,静静得看着那迎面而来的三个人。 两人被这一看吓得停下了脚步,矮小汉子一看也是色厉内荏的种,他壮着胆子对身后二人道:“兄弟别怕,咱们人多,他刚刚大战过一场,此刻定是狐假虎威。” 甄有钱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个细小的草根剔牙,慢悠悠出现在丁前溪边上,张开嘴吐了个黑色的食物残渣出来,笑眯眯的青衫少年对着丁前溪说道:“你看,这世上其实还是坏人多,你拼着命救下了他们,结果呢?还不是反过来就想着从你身上捞点好处?” 丁前溪不想说话,他有些难过,不过很快又开心起来,他想到了一件事,那就是要是李姑娘还在身边的话,遇上了这样糟心的事情,一定不会如此一味地说风凉话,耳边风,那个飒爽的姑娘肯定会不说话,然后直接卷起袖子,打得那三个人满脸猪头。 连他们爹妈都不认识的那种! 甄有钱看着一直沉默的少年蓦然一笑,有些纳闷,这小子开心个什么劲? 对面那三人则是退后几步,与那一开始脸上微笑,然后变大笑,最后收敛起所有开怀笑容只余嘴角讥笑的少年拉开距离。 少年解开剑鞘布带,将剑扔到还在剔牙的甄有钱怀里,他开始慢慢卷起袖子。 矮小的汉子转身便跑,身后的丁前溪拉开拳架,脚尖蹬地身形暴起,少年乘风以拳起大龙。 一拳一脚一斜撩,三人齐齐倒地。 身形如雷动的少年郎伸出左手狠狠得掐住那矮小汉子的脖颈,死死地将其按在地上,右手变拳为掌,有些开心地对着北边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然后就这么一巴掌接一巴掌扇在汉子脸上。 “那就打得他连爹妈都不认识!” 第六十四章,可怜虫 好聚…不好散?可在丁前溪将那矮小汉子,打得仅仅吊着一口气若游丝的呼吸时,那便也好散了。 领头汉子脸色难看,可仍是挤出笑意跟着少年道别,只是这回再也不提那卖命的承诺了,那拨人抬气呼吸困难的矮小汉子快速离去了。 甄有钱还在剔着牙,地上吐掉的残渣已经堆成黑漆漆一片,丁前溪瞥了一眼,接过青衫少年怀里抱着的剑,突然问了一句:“味道好不好?” “还行。”青衫少年下意识回答道。 不过他突然捂住嘴,终于意识到说错了什么。 “所以你跟着我是到底是为了什么呢?”丁前溪有些苍白的脸上,一片宁静,其实心神恍惚,按照灰衣老人所说,那般有道行的蜈蚣精,就这样被身边瞧着人畜无害的少年吃了? 地上那一堆弯弓硬壳,可不就是竹林里经常见到的那种有筷子长的蜈蚣腿… “能不能跟我说说,你本体是什么妖精,好让我能死个明白。”抚摸着剑身的丁前溪眼底含着不舍,突然有些委屈的少年,闭上眼睛,脑海里全是这十来年遇到过的人,小锦儿,老道人,小李姑娘,陈师伯,花灯小年… 甄有钱看着放弃挣扎的丁前溪,眼神古怪,这么大一颗夜明珠,别说那条喜食书香的小蛇会动心,就是这条小蛟龙,也相当嘴馋啊,抹去口水的青衫少年拍了拍有些紧张的年轻人,老气横秋道:“说好了做兄弟,我又怎么会吃你呢?” “不过你身上有个宝贝我还挺感兴趣的,是一块小石头。” 丁前溪摸出一块发着光的小石头,摊在手心,问道:“是这个?” 刚刚剔干净牙齿上碎屑的小蛟龙,狂咽口水,眼底的金黄闪烁,老爷果然没骗龙,天底下仅有的两枚蛇胆石,真的就有一枚在少年的手上。 小蛟龙翻开口袋,掏出了一件又一件的珠宝黄金银锭无数,很快堆成了一座小山,他朝着丁前溪招招手,急切道:“兄弟,把那破石头给我,这些都是你的。” 丁前溪摇头。 小蛟龙一咬牙又掏出一颗人头大小的夜明珠,夜晚的草地上瞬间亮如白昼,这可是他最喜欢的一件东西了,你看这光,它又大又圆,闭上眼睛满脸不舍的青衫少年,痛苦道:“诺,我拿它跟你换,这东西可是天下仅有的一颗月华珠,其中蕴含着无数的云蒸霞蔚,你不是喜欢修炼吗?张开嘴,吞了这东西,以后出剑就不用担心元气枯竭了,这里面可是一座洞天的丰沛灵气。” 吞了它?那可是颗人头大的夜明珠! 小蛟龙张开嘴比划着,对人来说,这东西好像是太大了些,不过他还有,只见他再次掏出个酒葫芦,自言自语道:“兄弟,这个好,这里面是一处废弃千年的龙宫里面珍藏的龙王酒,名曰一滴仙人醉,还有金鞭鹿虎酒之称,那可是公龙最喜欢的东西,每每到了夏天,大海里总要刮起整整两三个月的大浪,那其实就是公龙喝多了这酒,在心仪的母龙面前跳舞…嗨,海里就那点事,吃饱了就想着蹭点什么。” 丁前溪这才张大嘴巴,一脸不可置信道:“所以你是条龙?” “我跟你说啊,蹭着蹭着就容易出事,过个百十年海里就要多出好些龙子龙孙,不过后来都没啦,一整条海全部蒸发个干干净净…”喋喋不休的甄有钱语速极快,才反应到有人说了一句什么话,他抽了自己一嘴巴子,否认道:“不是不是,我才不是那群蠢龙,平时没事就一天窝在一起,这下好了,被人连老巢一起端了,啧啧。唉?丁前溪,你那是什么眼神?你们人类常说做兄弟的不应该相互信任吗?好吧好吧,我知道可能我过份的帅气引起了你的觊觎,但请你把张开的嘴巴收一收,本龙男,只爱一条丰润的大白蛇,兄弟,我跟你说,我们是不可能的!” 丁前溪突然觉得,天上的龙如果都这种德行,那么龙好像挺可爱的。 “好吧,我是一条龙,准确来说是条蛟龙,我现在就差块石头,然后偷偷走江,运气好的话,再过个百十年…不过我不能硬抢你的东西,除非…” 丁前溪突然将那蛇胆石扔给甄有钱,后者握着蛇胆石不知所措,少年脸上带笑,“你都说了我是你兄弟,那送你件礼物问题不大吧?” 那块蛇胆石躺在小蛟龙手心里,受到龙气滋养,开始复苏,甄有钱一口吞下,整个人开始拉长扭曲,百丈巨龙重新生长到三百丈,扭动的身躯在天空肆意翱翔,阵阵电闪雷鸣炸起,忍不住回头的丁前溪看见天空闪电划破黑暗,那一片片龙鳞犹如荷叶般大小,炸雷起,龙吟现,明知道那条已经生长至四百丈的巨大蛟龙,就是穿着青衫的甄有钱,可丁前溪还是忍不住头皮发麻。 这种场景实在是…太震撼了! 巨龙从天空疾驰而下,阵阵飓风吹都丁前溪身形不稳,好在俯冲而下的鹿角龙头悬停在少年面前,如蛇般的两天胡须轻轻摆动,少年伸出手,摸了摸鼻尖,随着一声巨大的打嚏声音传来,丁前溪身形瞬间离开地面,高高的抛向远方。 还好落地的时候有条龙尾巴伸过去接了他一下,重新变回人形的甄有钱无奈道:“你没事挠我痒痒肉干吗?” 丁前溪看着熟悉的青衫再次归来,心神很快镇定下来,问道:“所以你这下该离去了吧?” 甄有钱撇撇嘴,没好气道:“就凭你这么爱管闲事,说不定没走到幕北山便被人偷偷宰了,我可不想刚刚认了个兄弟,就要替兄弟挖土刨坑,立碑刻字…” 丁前溪已经重新背好了剑,折腾了一夜反而不困了,既然睡不着那就继续赶路,他对着甄有钱问道:“少贫嘴,那咱们就继续出发?对了,我其实还有个问题,你这名字不是你的真名吧?” 青衫少年已经抬起脚步跟着丁前溪一同前行,听到这个问题,沉默了一会,解释道:“妖精也好,蛟龙也罢,只要不是人族,生下来就有个本命字…” 甄有钱认真道:“那个字就刻在我的心里,除了我自己,谁也不知道,抱歉,我也不能告诉你,在我的记忆传承里,这个字一直守到死,任谁也不能说!” “不然真的就要我命由天不由己了…” 甄有钱想了想,还是仔细说开了好,“兄弟,你知道龙王篓吗?那是一种神奇的树,枝干一年四季不落叶,且只有在冬天才结一粒一粒的红色果实,上的枝条编成的小篓,专门是那些捕蛟人为我族打造的,一旦蛟龙被人族练气士捉住,放入篓中,任其本事再大,本命神通再强,都无法挣脱那小小的龙王篓,成了精的普通妖族对练气士来说都是一种天地间最大的补药,更别提我们蛟龙了,龙筋可做神弓弦,龙角可做法器,龙骨可做箭矢,龙血更是很多练丹道士眼中的珍宝,毕竟龙血炼丹,制符…” “你知道吗?更可恶的是,也不知道从哪里流出去的传言,说我族某处二两肉,是年老修士重返青春的必备居家之物,好在现在那些大能都死了,龙王篓也很多年不现世了,记忆传承也那那个时代开始断节,很多本命神通都失传了。” 丁前溪疑问道:“那你是怎么成功化龙的?” 甄有钱刚想说话,便觉头疼欲裂,站立不稳,呢喃不停的青衫大喊道:“不可说,说不得,我不能说…” 停下思绪的小蛟龙满脸汗水,后怕不已。 丁前溪有些奇怪,不就是一句话吗,怎么会有如此大的反应,既然不想说那就不要说好了,不过一年四季不落叶,冬天才结果实,红色的… 他掏出一个小袋子,抓了一把红果果出来,问道:“兄弟,你说的那树结的果实,不会就是这样的吧?” 小蛟龙定睛一看,下意识怪叫着跑远,以手指着丁前溪,颤声道:“你…你…你…从哪里弄来的这东西?你该不会见过那树吧?” 丁前溪看他怕成这个样子,玩笑道:“我啊,不仅见过那树,还经常爬到树顶,你是不知道啊,树顶的阳光好,这果子结得特别红,特别大…” 甄有钱吓得不敢说话,丁前溪自然知道他在怕什么,“安心,那树除了我没别人接近过,而且我那会儿只知道这果实引诱深潭里面的一种鱼效果很好,还有我都是用竹子编得竹篓捕鱼,哪里知道那树枝的种种奇异…” “你真的没有龙王篓?” “没有没有,不过既然你说了,以后我就辛苦些,多走几步路,回到那山头上折些树枝下来,看看是不是真的跟你说的那般好用…”丁前溪打趣道。 “从今天起咱们也别做什么兄弟了,有你这样当兄弟的吗?我全心全意帮你,你呢?却馋我身子!”眼中含有泪花的小蛟龙委屈道:“你们这群人都只会欺负龙!” “哈哈,逗你的,如果以后还能回去的话,我一定帮兄弟把那树砍了烧柴!”丁前溪哭笑不得,这龙的胆子也太小了。 少年不知道的是,死死压抑心神的小蛟龙,已经生出了哪怕重伤,哪怕必死也要一口吞下他的心思。 只是看到说出砍树烧柴的少年一脸认真,神情不似做伪。 小蛟龙这才试探道:“此话当真?” “当真!” “那就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小蛟龙这才慢慢停止因为承受巨大威压而不断颤抖的身体,长出一口气。 第六十五章,春风不解我忧愁 小镇上原来有这么多奇怪的东西,两座大山上有深潭白鱼,有茂密竹林,还有片桃花林,另一座山头上有可以编织龙王篓的树,还有很多丁前溪不认识的陌生东西,丁前溪直到现在也没能探索大山里的全部,比如山上那个深不见底的大洞,丁前溪曾经好奇得挪动过一块大石头丢下去,竟是连个响也听不到。 修行这条道路上,永远都是心细如毛,才能在一缕缕乱像中获取机缘,有些东西看见了没在意,往往就永远得不到了,不过事情永远有好有坏,拿到手了,也不一定全是好事。 如果这条小蛟龙遇到的不是丁前溪,而是小李姑娘,可能少年送给她的那枚鹅卵石,将是她致祸的根源。 两人重新上路,白天赶路夜晚休息,练拳也练剑的丁前溪现在选择让甄有钱喂招,只不过经常倒飞出去的少年,颇为凄惨,有一次小蛟龙下手重了些,倒在地上的丁前溪吐出一口瘀血,少年不见如何,可怕小蛟龙吓了一跳,说什么也不愿喂招了。 夜深沉静的时候,一条小溪边上不在掩饰的甄有钱很快弄了好些拇指长的小河鱼,丁前溪打掉了鱼鳞,开始做饭。 每到这个时候缩着身子的甄有钱都安静的很,实在是这个人类很会做饭,瓶瓶罐罐的加个一两样,汤汁熬白了以后变得香味扑鼻。 喝上了鲜汤甄有钱面对着丁前溪说道:“听说人类女人做饭更加好吃?” 丁前溪正在烤芋头,听到这话笑着问道:“你从哪里打听到的?” “哦,某个特别贪嘴的老祖宗,爱上了一个人类少女,可惜那个女子后来得了重病,我那祖宗也是个狠人,吐出半颗龙珠救活了那个女人,从那以后老祖宗就彻底变成一条蛇了,再也不能化形…” 丁前溪现在对妖精一类的事已经见怪不怪了,毕竟狐狸精跟蜈蚣精都能混在一起,颇感兴趣的问道:“后来呢?” 甄有钱想了想,回答道:“没有后来了,那段记忆只到这里就结束了,不过我这老祖的传承记忆里面,占据最多的就是这个好吃,那个也好吃…” 小蛟龙神色有些向往,一口将剩余的汤喝下,舔舔嘴巴,好奇道:“丁前溪,你年纪也不小了,按理说也该娶妻生子了,怎么孤身一人闯江湖了?我要是你,定要娶上一房…哦,两房,三房,三房美妾,一个做饭,一个暖床,还有一个添香磨墨!” 丁前溪神色不变打趣道:“有钱兄挺上道啊,连添香磨墨这样风雅事都懂?没办法啊,我小时候很穷的,好不容易当上了上门女婿,娶了一个…很好很好的姑娘。” 沉默良久。 小蛟龙疑惑道:“什么叫上门女婿?对了,后来呢,她做饭好吃吗?暖床的被窝舒服吗?还有还有…她给你生了大胖小子吗?” 谁还不是个好奇宝宝龙了。 “上门女婿啊,就是娶媳妇不花钱,得去人家过日子,她啊,死啦,就在我揭开她红盖头的第二天,被人一剑…”指了指自己心口的年轻人,语气轻松,他没有太难过,就像叙述一件亲眼看到的事情那般平淡道:“戳在了这儿。” 芋头的香味飘散出来,少年递了一个给小蛟龙,然后坐在篝火边上,两只腿蜷起来,然后将下巴垫在膝盖上,剥好芋头皮的少年咬了一大口芋头,然后转头看向小蛟龙含糊道:“其实我还没吃上她做的饭,我也不知道她做的饭到底是个什么味道,对不起啊有钱兄,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没有流泪,没有哀伤,笑着吃芋头的年轻人,呢喃不停。 小蛟龙莫名的想喝酒了。 不知道说什么话安慰人的青衫少年,学着丁前溪那般坐下来,他懒得剥芋头皮,就这么一口一口咬着,忽然出声的小蛟龙说道:“丁前溪,我好像有些明白了…我现出真身带你赶路,去往那座剑山,然后你快快学剑,报仇去,好不好?” 吃完了芋头喝了口水的少年拒绝了这种提议,老道人让他一路走慢些,多看些,然后多学些,如今看来,果真是有道理的,眯着眼躺在一块大石头准备睡觉的丁前溪,拒绝的理由仅仅是简单的一句:“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少年沉沉睡去,星落满天。 … … 有一座普通的毡帐立在草原上。 毡帐前面是一条蜿蜒曲折的河流,河面不算宽广,可水面很清,而且流速很缓,随处可见的小小游鱼,看来都是耐得住寒冷的那种鱼,因为这个时候从南方吹来的春风刚刚抚遍草原,冒尖的草地上一片绿意盎然。 毡帐边上还有好些以贴做成的架子,篝火猛烈燃烧着,有头腌制过的肥羊正被炙烤着,匪油滴落,溅起一点点火花,类似于这种毡帐还有十来个,有上百个男女聚在一块,围坐在另外一处。 有两个照看着烤全羊的年轻人,仅仅穿一条单薄衫,火堆的热量很炕人,两个年轻人脸上通红一片,在春风的吹抚下,要不上两天,这两个年轻人脸上肯定会变得黝黑,不过都是大草原上的好男儿,自然没人在意肤色是白还是黑的问题,不像那些南人,还有男人往脸上涂厚粉的,尽会恶心人! 另外一处围坐在一起的百十来人,在一个领头的长辈带领下,开始堆垒柴垛,中间立有空隙,男女排队扔进去一颗火苗,点燃篝火,然后有人拉起悠扬的马头琴,年轻的男女纷纷站起身来,手一个拉着一个,围成一个大圆,领头的那个擂了声鼓,口中喝唱着祖先流传下来的牧谣,百十人开始载歌载舞起来,圆变大,然后缩小,配合着脚步,年轻男女跳动活泼,舞姿优美。 马背民族在草原上举行篝火晚会,除了欢庆之外还有其特殊的意义。 一是草原空旷、蚊虫较多,燃起篝火不仅可以取暖,也能用烟火驱散蚊虫;二是草原一望无际,很难辨别方向,点燃篝火既可照明,也可为夜色中行走的人指明方向。 三是草原草木多、野兽也很多,点燃篝火可以驱吓野兽,保护人、畜安全;四是草原人民多过游牧生活,居无定所,篝火晚会随时举行,符合生活习俗,篝火晚会已经成为草原人文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表达的不仅仅是欢庆的喜悦心情,更是年轻男女认识彼此的一个机会,因为草原上的旺季即将来临,所以很多人即将分散开来牧马放羊,很难有机会聚在一起。 载歌载舞结束,一位少女很快甩开身边少年的手,还倒了一口羊奶酒洗洗手。 束起高马尾的年轻姑娘满脸嫌弃,身边穿着羊皮短衣的少年无可奈何。 擦完了手的姑娘厌倦道:“早就跟你说过不止一次,不是因为你皮肤黝黑,更不如南人那般吟诗作对卖弄风雅,我就一定不喜欢你。也不是因为你很厉害,年纪轻轻就打败了部落里所有的年轻人,还训得了草原上的野马王,喝得了最烈的青馕酒,我就一定要喜欢你。阿蛮,我跟你,真的没有可能,你能不能不要让你阿爹老是去求我爹了,我的婚事,我爹做不了主,就是他能做主,阿蛮,你知道我的性子,嫁给不喜欢的人,大不了一死而已,我对你有好感,可那不是喜欢,不是喜欢,你懂吗?只是年幼那会你将我护在身后赶跑了一条狼,我感激你,那是感激!懂吗?” 草原上有些憨厚的汉子皮肤黝黑,有些膻味的羊皮短衣上,还有好些新鲜的血印,他闷闷道:“阿宁,你不喜欢我,为何在年前拉了我的手?接过我递给你的红包巾?” 有些烦躁的少女直好耐着性子解释道:“阿蛮,都说了让你陪我做个游戏给大王的儿子阿瑞看,你知道李瑞骑马跨过半个草原,来找我是为了什么吗?他要娶我,这回不是咱们三个小时候那般的过家家,他真的带来了大王的诚意,上千匹好马的聘礼,他要带我回王庭,你知道什么叫娶我吗?” 挠挠头不说话的汉子憋红了脸,看了一眼喜欢的姑娘,很快别过头小声说:“阿爹说了,娶阿宁的意思就是,以后要阿宁给阿蛮生一群小阿蛮…” 李宁洛看着天生痴傻却力大无穷的阿蛮,干脆不再解释什么,郁闷转过头,准备找个地方散散心,可身后的阿蛮寸步不离地跟着少女身后,李宁洛停下脚步,阿蛮也停,李宁洛奔跑起来,阿蛮轻松追赶。 气恼得李姑娘飞身踹了阿蛮一脚,憨厚的汉子硬接了一脚,咧开嘴笑。 “阿蛮,你告诉我,如何才能不在烦我?” 要一位性情爽朗的姑娘如此好生商量用上尽乎哀求的态度来跟一个男人说话,看来阿蛮的行为确实给她造成了不少的困扰。 阿蛮紧跟不舍,一张憨厚的脸上神色认真,出门前阿爹说过,他喜欢的那个小姑娘,一定要看紧,不然就要让别的小子抢回家生小阿蛮去了。 “阿宁,你是我的,谁也不能把你抢回家!” 小李姑娘停下脚步,面无表情,一张小脸上满是“粪土之墙,又脏又臭,不可理喻”那种愤慨,她气极反笑:“阿蛮,我有喜欢的人了!他是个剑修,你这么纠缠我,小心他知道了一剑砍死你!” 阿蛮只顾着欣赏女子蓦然而笑的好看小脸,老实巴交的年轻人不去管她说了什么,只是忍不住称赞道:“阿宁,你笑起来啊,可真好看…” 第六十六章,闺女 做为洛城城主的李明居,对待那个偷偷跑出家,在南人的地盘上逛了一圈才回家的闺女,有些说不出的心疼。 闺女只不过出去了大半年而已,怎么回来的时候又黑又瘦,五指上都磨出了老茧,害得自家夫人好好将李明居数落了一番。 一个妇道人家,脾气还挺大,怎么?谁家的闺女谁不知道心疼啊! 草原上靠着马背的国家,与大燕中间有条名为淮水的大江当做天险,除了在沿江修的那个洛城,做为防御性质的城镇规模稍大以外,再往北,广阔的北魏草原上,其实很少有成群的建筑,最多的就是那种毡帐,区别就是有些人家人口太多,搭的帐子大些而已。 北魏也有城镇,那是平时冬天春天的生活区,家家户户都有类似于马厩的窝棚,牲畜的接生喂养,将在这种窝棚里进行一整个冬天,等到春天青草茂密的时候,人们将会赶出牲畜,同时拖家带口直奔大草原上,一年大部分的时间都要在追赶草原中渡过。 所以北魏的城镇没有太高大的,更多的是低矮成片的瓦房。 李明居虽然贵为城主,可骨子里也是个草原人,放着高大奢华的城主府不住,圈了个地方搭了个木屋子,平时处理完府内事物,他更喜欢待的地方就是这儿。 小木屋的木板上刷上了厚厚的桐油,一眼看去光亮如新,也对,这屋子也才刚建好没两年。 北魏王庭下发了口谕,说什么师夷南人以制大燕,全面学习南人的风俗文化。 小院外刚刚生长至一人高的细竹子,拇指粗细的竹子实在是太弱了些,经常被草原上的大风一股脑全压在墙头上。 春天的竹子跟冬天的竹子相比,多了一份盎然生机。 李宁洛的房间前,男人还栽上了好些花花草草的种子,虽然暂时只看得到冒尖的小嫩芽,可要不了一个月,那个小花圃里,就该蜂碟齐舞,花香四溢了。 在北魏,能养上鹰的家庭,绝对是令人尊敬的,李明居吹了个口哨,天空中翱翔的雄鹰几个盘旋然后一个俯冲稳稳落在男人的胳膊上,喂了几条鲜肉以后,那只鹰重新飞到了天空上,李明居摘下护臂,如果没有这东西,胳膊上该是一条条血痕了。 露天炉灶前,有个穿着貂皮上衣的妇人正在做饭,肩上斜斜打了个褶皱,这在草原上代表着已婚妇人的身份,像李宁洛这种未婚的小姑娘,只能穿溜肩的长裙,并在胸前打褶,妇人宽脸颊,高鼻梁,浓眉毛,不算白的肤色更加注定了,妇人的容貌绝不能算出彩的那种,在草原上,好脸蛋的姑娘很受欢迎,可有相当一部分人将肩能挑,力能扛做为选媳妇的标准,草原上繁杂事很多,有个能持家的妇人,男人在外会安心很多。 逗完了鹰,又蹲在花圃前揪掉几根生命力顽强的小野草,有些无聊的男人抬起头看了看太阳。 都晌午了,还没能听到婆娘扯着嗓门喊着开饭的声音,可后面的庭院里呛人的香味已经传来,而且铁锅翻炒的声音已经停止很久了呀,有些疑惑的男人想明白了什么,没办法,肯定是婆娘还在气头上。 硬着头皮走进后院,男人看见妇人一个人举着碗扒着饭,闺女昨晚上参加篝火大会去了,这会儿也不知道跑哪玩去了。 李明居缩着头,扫了一眼桌子,顿时眼睛一亮,桌子另一边上盛了满满一大碗饭,还有只酒碗装满了羊奶酒,有双筷子静静躺在一边,炭火煨着刚刚红烧好的羊肉,颜色红润,此时正咕噜着泡泡,蒸腾的热气带着浓郁的香辣味。 这婆娘,嘴硬心软,口是心非嘛。 小跑着过去给妇人揉了揉肩的男人,被妇人以肩顶手,没说话的女人只是哼了一声,男人知趣地坐到对面去,想抬起酒碗先滋一口,润润嗓子先。 伸出去的手被妇人以筷子打断,男人的脸上终于有些怒气,皱着眉头的李明居沉声道:“咋滴?那件事让你如此的不满意?还要跟我置气到什么时候!” “砰”得将筷子拍在桌子上的妇人怒目而视,就差没指着男人的鼻子骂道:“李明居,就你有本事,跟老娘发脾气算什么本事?那李瑞来娶亲的时候,你怎么屁都不敢放一个?有本事?有本事跟你义父吼去啊,你那个名义上的兄长,做事太不地道,他那儿子什么歪瓜裂枣,他心里不清楚?一千匹马?我呸!” 重新缩回脖子的男人,叹了口气,小声道:“我不是已经让他怎么来,怎么回去了吗?咱们义父的身体你也知道,还不知道能撑到哪一天,大兄想着给小辈办上门喜事,学着南人那样,冲冲喜…” 终于忍不住的怒火的妇人站起身来,想指着男人的鼻子的手,最后改为叉在腰上,大声出口道:“李明居,您还真好意思提这事?要不是闺女见拉着那憨阿蛮出来顶风不济事,连夜离家出走,你能让李瑞回去?但凡你的态度硬上那么一点,也不至于那小子三番五次不死心往咱家跑,好了,这回又多个傻阿蛮,他那老爹你准备怎么对付?别跟我说什么出生入死的兄弟,那是你的兄弟,不是阿宁的兄弟!” 男人也跟着站起身来,靠到妇人的身边,去拉她的手,妇人挣扎了几下,没甩掉那只大手,别过脸去任由男人握着了,李明居看着妇人的脸,又想了想镜子中自己亦是平淡无奇的脸庞,笑了笑道:“婆娘,谁叫你给我们家生了个如此俊俏的姑娘?怎么,现在开始埋怨上喜欢姑娘的小伙子太多啦?那你怎么也不该怪我,应该怪你自己才对…” 妇人回味着男人说的那些话,体会到了其中隐藏的意思,低下头盯着打褶的衣衫不说话。 男人心里更加得意,这段时间南人那群雅士的书没白读,特别是隐元阁出品的好些男女间趣话,每每读起来,都让男人感觉,受益良多。 上回看到自家婆娘害羞的样子,还是在很多年前两人一同喝羊奶酒的那个夜晚… 提到姑娘回家,城主大人止住笑意,又变得苦兮兮起来,继续道:“闺女回家的消息恐怕是瞒不住了,婆娘,你说咱们要不要将家里的门槛抬它个半人高,要不干脆封起大门算了,这段日子,好些部落的首领都上门拜访过了,他们出的聘礼可都不低,说是圈里的牛羊任咱们挑,还说在咱家木屋边上,再盖个二层的小竹楼,他们就等着家里开口了,说是随时都能让两家孩子成亲。” 妇人有些伤感,闺女大了,就是不嫁给什么李瑞,什么阿蛮,也总要寻个好人家过生活去了,她转过身子看着男人问道:“你答应了?” 男人顺势将女人的另外一只手在握在掌心,看着有些伤感的妇人柔声道:“婆娘,知道你在意这些,这下没跟你知会前,我可没敢随便开口。” 妇人想到闺女回到家的那个夜晚,很多年没睡在一床上的母女,躺在有火炉煨着的房间里,两人交谈了很久很久。 闺女说了好些妇人从来没见过的事情,有什么金碧辉煌的阁楼琉璃,还有高耸入云的宝塔,遇上了颇为有趣的捉妖道士,还遇上个呆头呆脑的傻小子。 然后所有话题就围绕着那个小子展开了,什么那小子一开始挺利索的,后来越看越觉得啰哩啰嗦,山泉水要煮开了才能喝,来月葵的时候要喝糖水,睡觉的时候会被热醒… 闺女每说一句,妇人的心房就跟着一颤,闺女都跟人家一个屋子睡觉了,唉! 越想越苦恼得妇人,一脸担忧道:“明居,你说闺女要是铁了心,非要嫁给那个南人,到时候怎么办?咱们两国眼前看着安生,可到最后还是要打仗的,你这个洛城城主,以后定要打先锋的,日后又该如何跟那孩子相处?暂且抛开家国仇恨,闺女是嫁过去,还是那小子上门,都是个棘手的问题…” 李明居将女人搂在怀里安慰道:“婆娘,你心里是个什么想法?” “都怪你,要是不出那档子事,闺女这会儿还好生生待在草原上骑马涉猎,姑娘这趟回来,就好像变了个性子,不骑马撒欢去了,整个在院子里舞剑,你说女孩子成天舞刀弄枪的,像个什么样子?闺女练剑练痴了都,有好几次,都让我瞧见她练完剑以后,抱着那剑鞘盯着一颗小石头傻笑来着!” 李明居倒是不知道这档子事,听到这里没由来的有些吃味,“婆娘,大燕那边的男人****,只怕他跟咱们闺女只是一时的兴致,过后不要咱们闺女了咋办?” 猛地从男人怀里挣出来的妇人,宽阔的脸颊上一脸狠意,咬着牙喝道:“他敢?!要是要那么一天,看我不提上杀猪刀宰了那个有种没卵的小兔崽子!” 眼底笑意一闪而过的汉子,拍拍妇人的后背,想起了小院里某处地窖里,藏着的五十来坛,年份已有二十三年之久的女儿红,妇人生下闺女的那天,李明居就已经埋下那些好酒了,闺女十八岁那年,两人还琢磨过要替闺女物色一个什么样的女婿,当时妇人就提了一条,她的闺女不外嫁,言外之意就是招个上门女婿,在草原上,能找个上门女婿还挺难的,可要真铁了心提条件,最后也能将这件事儿办了,没办法,谁让他李明居,只有这一个闺女。 重新坐到桌子边上吃饭的一对中年夫妻,抛去身份地位不谈,这个时候也只是为了儿女操碎了心的普通人。 李明居终于能好好喝上一大口酒,美酒在喉,直入胸怀,咂咂嘴的男人有些莫名惆怅。 开了春以后,闺女就三十三岁了,好像突然长大的女儿,也要嫁人了。 那坛二十三年的女儿红,味道一定很醇厚。 一定…很醉人。 第六十七章,人怎敢逐仙 甄有钱委实没怎么走过江湖,生下来就在水边上小蛇,跟着丁前溪走上这些日子,当真把后半生的路也一并走了。 别看丁前溪境界没他高,可从小跑惯了山路,往返回竹林间羊肠小道,还有前往另外一座山爬树摘红果实的少年,当真是硬生生坚持了十一二年,所以在跋山涉水这件事上,甄有钱还真是个年轻小辈了。 苦着脸的小蛟龙不能理解,这么点路程,他现出本体,一时半刻也就到了,可别说那看山跑死马了,一眼望去,连那座山的半点影子也没望到,到底要走到什么时候啊? 不过丁前溪只是埋头赶路,任甄有钱在耳边如何鼓动,始终充耳不闻,小蛟龙只好哀求着少年休息那么一小会,就一小会… 少年依言停下脚步,不过他伸手拔剑,开始在广阔的天空下练剑,甄有钱坐在地上神情疲惫,眸子里有罕见的不耐烦,从来不知道腿疼为何物的小蛟龙,已经轻轻锤上了小腿肚上的肌肉。 小蛟龙很疑惑,已经吞了蛇胆石,为何还不能将腿上的疼痛去除?难不成是老爷出手敲打得狠了些留下了好些后遗症… 丁前溪一套剑法演练完,将手里的剑随意抛向空中,不平剑稳稳归鞘,这柄剑逐渐变得顺手起来,起初少年握剑,心里那股子别扭感相当怪异,挥剑的时候总觉得差了那么点意思,不过练剑不停,勤耕不息,那点别扭感一点点正在淡化。 少年招呼了躺在地上假寐的一袭青衫,然后拔腿就走,不出意外,小蛟龙眯着眼看着那个脚步不停的年轻背影,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追了过去,抱怨道:“丁前溪,说休息一会,就真的休息一会啊!” 少年仰头看向天空,开始奔跑起来,“你没看出来要下雨了啊,哦对了,你是条龙,不怕水,可我是个人,还是个重伤初愈的人,这场雨要是把我淋透,虽然不会出人命,可风寒这种事情,很难受的。” 九岁那年的一场雨,差点要了丁前溪一条命,感染风寒还发高烧的孩子,躺在床上意识迷糊,陆家请来的郎中用了好些猛药,可那孩子已经迷糊着不知道张嘴,最后被捏着鼻子灌药的孩童,差点被呛死,没了办法的郎中提着药箱拱手离开,沈怀山,陆年儿,曹锦儿,与丁前溪相熟的人几乎都到场了。 出气多进气少的黑瘦孩子,闭着眼睛哼唧。 要不是神志不清的孩子突然听到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前溪,不能睡,睁开眼!” 孩童努力睁开眼睛,呢喃了一声:“娘。” 心气才重新提上一丝,就这么吊着一口气的孩子才慢慢活了下来。 一场大病突如其来,好不容易让孩子熬了过去,自那以后孩子就很少很少生病了。 按理说修行太清养气术丁前溪不至于因为淋了一场雨,就凄惨成那副德行,九岁那年无意中瞅见深潭中一只金蟾抱鲤以后,冒雨跑回家中的孩子,就一病不起了。 这场雨起初很小,后来硕大的雨点砸在油纸伞面上,出门时间久了,没来得保养的油纸伞有些漏雨,两人此时沿着一条穿山道行走,两边的岩石虽然奇形怪状,可就是没有空隙容人避雨的地方,小蛟龙那条青衫是鳞甲所化,此时不经故意遮掩后,那袭青衫自然雨不能湿,甄有钱仰着头张大嘴巴,任由雨水落到嘴里水满溢流,这才闭上嘴巴咕咚咕咚,然后一口水吐出老远,然后如此往复,只当这是游戏的小蛟龙,有些开心。 这场大雨的到来预示着夏天要来了,要知道在春雨贵如油的三四月份,根本见不到如此声势浩大的一场雨,山上的树已经抽出新枝,那抹嫩绿被大雨打掉不少;可也有些折断的老树,经历了一个春天的耳语,依然浑沉沉得躺在地上,枯死的大树再也醒不过来了。 天生近水的小蛟龙脸上浓浓的倦色遮掩不住,即使是遇上了大雨时节游龙戏水,也只能驱赶疲惫一二,甄有钱迈着步子准备追上前行的少年,没曾想脚下一滑,整个人软软倒地,地动山摇,发现动静蓦然停住脚步的丁前溪转身,撑着伞开始回跑,扶起跌坐在地上的甄有钱,不顾不得青衫少年浑身的泥泞,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原来小蛟龙已经不能避雨驱土了。 甄有钱脸色惨白,微阖的眸子里金光忽明忽暗,丁前溪将大黄油纸伞全部遮盖在少年身上,他有些搞不明白,甄有钱一路走来都好好的,现在为什么会突然虚弱无比,但从小在山里长大的丁前溪明白,眼下的情形似曾相识,有些慌乱的少年知道蛟龙生病了该怎么治,即便是有办法,可眼下荒郊野岭的… 丁前溪愁眉紧锁,只好将伞压得低些,已经淋湿了大半个身子的少年,干脆跪在地上,手掌贴在甄有钱的后背上,也不管自身元气管不管用,只是一个劲的输送。 “丁前溪,快快停手!”有个人的声音大声传来,山野小道上一个头戴斗笠,身披蓑衣的年轻人疾驰而来,丁前溪看清了那人的脸,惊喜道:“张陵,怎么是你?” 来的人正是跟着丁前溪,小李姑娘一起在佃户村除妖的小道士,只见他掏出一张符纸,明明只是一张薄薄的黄纸,雨水落在上面自然流淌下来,神色颇为不舍的小道士,两指并拢夹着符纸口中念念有词,那符纸于指间滑落,落在丁前溪身上,少年立时雨不沾衣。 不起眼的符纸竟是一张上等避水符。 瞧着戴斗笠披蓑衣的小道士,他宁愿穿戴些普通人雨天挡雨的物件,也不愿用那张避水符,从中也能瞧出那张符纸的珍贵之处,可丁前溪是谁,是他张陵下山后交到的第一个朋友嘛! 张陵顺势接过躺在泥地上的青衫,捉起少年一只胳膊,枕在自己的大腿上开始把脉,修道之人精通五行八卦人体命理,特别是道家不传之秘鬼门十三针,那套几乎已经失传的针法一开始并不是用来治病的,它是由道家张姓天师所创,百邪所病者,针有十三穴也,习针者,先从鬼官从之。 凡犯了邪症之人,一般只需五六针即可,正用可救人于鬼门,邪可控人于傀儡之术,施针者一般不能轻易扎满十三针,既是给自己留条退路,也给鬼秽一条生路,所以舌下,会阴,人中三个穴位,轻易不能碰,因为这三个穴位中的任何一个,都会直接将邪气封死,其它穴位则是生路,可以让“它”这种凡人肉眼难见邪灵离体,这时只需要烧纸还愿便好。 小道士摸完了脉面色沉重,看了一眼丁前溪后,让他过来撑伞,随后单手掏出一张符纸贴在眼上,符纸瞬间化为灰烬,竟是不给道士开天眼的机会,小道士手伸进胸口,一边问道:“丁前溪,这家伙的脉像犹如大海奔腾,脉中鼓声如雷,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应该是一条勉强化形的蛟龙,这种已在世上消失了几百年的神物,你是怎么跟它混在了一起?” 话毕,剥开蓑衣,又分开五六件衣服的小道士,终于从怀里掏出一张金色符篆,更加肉痛的神色浮现在张陵脸上,几次想张嘴劝说丁前溪,这种蛟龙余孽现世,可不是什么好兆头,龙这种东西依附气运而生,让这条濒临死亡的小蛟龙重新回归天地,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 可道祖教化万物,它能在这种世道化形,肯定是背负了大功德大气运的,叹了口气的小道士咬牙将金色符篆猛拍在额头,满是山楂树的山中,道观里供奉的那位金身斑驳的神像,有金光自双眸中浮现,整座道观开始轰鸣,中年道人正蹲在池塘边上看着掉落在树叶上的蚂蚁,感知神像有异,五指迅速成决,掐算不停,骇然无比的道人双手结印,似背负莫名重担的中年人脚下地砖纷纷碎裂,道观顶上风云汇聚,其间夹杂着电闪雷鸣,中年道人以指轻点池塘,一点波纹迅速聚成画面,小道士正咬开指尖血抹在眼皮上,颤抖的双眼却怎么也睁不开,向来都是温声软语的中年道人心胆巨颤,强自以掌叩心门,颤声道:“张陵,不可!” 小道士的眼眸终于睁开一丝,天眼已开,不似人间空灵之声自张陵口中传出,“有什么心愿皆可道来,小道事后定当尽力完成,还请阁下高抬贵手,放过我这朋友一马。” 这就是鬼门十三针施针前必做的仪式,问冤。 小蛟龙身上那模糊的身形并不答话,用了一张金色符篆,还未能看清对方是何方神仙的小道士,大感不妙,犹豫中掏出一方古朴木盒,打开,十三枚细长银针散发毫芒,捻起一阵正欲扎下的小道士,心湖上涟漪阵阵,一道急切颤声传来:“…不可!” 为时已晚,银针顺势入体,那盘坐的模糊身影站起身来,似是负手而立,又似是低头俯视,看不清面容的身影轻轻挥手,银针离体瞬间崩碎,细小如麦芒直扎道士眉心符篆而去,有宏大的声音带着讥讽,震耳欲聋,“滚!” 小道士倒飞出去,额头符篆瞬间灵气全无。 道观重归于静。 中年道士眉心殷红,渗出丝丝血迹,神色萎靡的道士摸了摸眉心,苦笑不已,就差那么一点,本就凋零的道观剩下的那,最后一点灵性也要给人拍散了。 第六十八章,浓抹胭脂 脸色惨白的年轻道人视线模糊,努力从一个瓷瓶里掏出一颗“青阳丹”,吞入口中,这是一颗保命灵丹,虽然不是最为上等的那种,可道观里一年也仅能练出两三颗,不是说炼丹流程有多么复杂,只是观里没钱…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要不是小道士额头上那金光符篆,附在青衫少年身上的那身影随意一击,现在地上躺着得应该就是一具尸体了。 服用了丹药很快便能站立行走的小道士,再也不敢随意用符了,不过小蛟龙已然醒来,虽然仍旧虚弱,但观其气色,却没有性命之忧了。 丁前溪背起甄有钱,避水符流淌的神韵很快覆盖了二人,那把油纸伞已然破烂不堪,小道士在前面开路,丁前溪回头看了一眼油纸伞,那把伞跟了他很久了,按下心中不舍,快步离去。 三人行走在泥泞不堪的小路上,张陵快速将他来此地的原由说了出来,原来小道士下山游历至这山头附近的一处小镇上,突然下的一场暴雨让道士好生诧异,不是说天不能下雨,而是说这场雨下的格外“阴沉”,哪怕隔着客栈门边上,都觉得有股子凉意直入骨髓。 这时候就听说自从山上住了一对夫妻以后,这山附近的雨都要比别处更冷一些,要是冬春还能归咎为时节气候,可夏秋也是如此,张陵默默掏出一张符纸,在隐蔽的地方接了点雨水,这才发现水中阴气之盛,令人吃惊,客栈中不断有人咳嗽,还有人嘀咕道:“往年不怎么容易着凉的,这些年动不动就感了风寒,难道是老了?” 这句话无心之人听了恐怕多半笑笑就过去了,可有心之人定能顺着脉络顺藤摸瓜。 小道士呢喃道:“阴气如此之盛,日久阳气必定衰弱,人无阳易受外邪,小则容易感染风寒,咳嗽不止,大则…不好,山上有人在行那养阴之术,这群人,都是阳化阴的养料!” 进了山却久久没能找到山中怪异之处的小道士,却在大雨天遇到了途径此地的丁前溪,披着蓑衣的张陵虽然损失了两件重宝,可看到丁前溪他还是很开心的,小道士找了一处高一点的地方眺望,没发现能躲雨的地方,从山崖上一跃而下,即将落地的时候如落叶缓缓落在地上。 丁前溪赞叹道:“行啊你,一年不见,都可以御风啦。” 面色古怪的张陵从身下揭下一张符纸,在丁前溪的眼前晃了晃,“没有没有,小道境界还差了些,都是这张疾行符在起作用,这东西属于一次性的消耗品,不过好在便宜,等寻到个避雨的地方,我送你一些,只要符纸够多,日行千里不是问题。” 雨下不停,山头上白茫茫一片,蜿蜒山路上湿滑无比,可再次探路回来的张陵神色略有振奋,说是前方不远处依稀可见大宅院,就在那山脚下,原来三人已经快穿过这座山了,丁前溪背上的甄有钱摇摇晃晃睡着了,就连加快速度几乎是狂奔的颠簸也没能让青衫醒来。 山脚下的大宅院,红漆木门已经褪色,看样子是座老宅院,像这种规模的大宅子,门前理应有两头石狮子坐镇,可这处宅子门前干干净净,什么东西都没有,门槛上的石条都没有。 张陵暗绕着大门徘徊了一圈,没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宅院前突然有踏水的声音急促传来,只见又有两个书生模样的年轻人,躲在一把雨伞下急急跑了过来。 收起雨伞的读书人看了三人一眼,另外一个拍拍头发上的雨滴然后转身快速扣门,檐下的雨滴成线,还好没起大风,不然场间五人早就浑身湿透了。 许久之后,大门的门轴发出生涩的摩擦音,大门终于是开了一条缝,门里面探出一张如花般的脸蛋,似是初学女子装,脸上的粉彩不知添了多少层,唇间的胭脂红艳,眉心间一点朱红,这样一张惨白的脸上刚好配合天空中一道炸雷响彻,吓得敲门的那个读书人一个退步,等到看清楚开门的那个,其实只是个板着脸有些生气的小丫头后,读书人这才抖抖手腕,做出一个自认为潇洒无比的拱手。 似是书生突然后退的动作惹得姑娘不开心了,她重重哼了一声,脸上厚厚的细粉直落,就要一把将门重新关上。 边上那个一直没有表示的读书人人这才以手抵在门上,阻止了即将关上的宅院大门,他很有礼貌的先道歉,“实在是不好意思,我这朋友唐突了佳人,姑娘不要误会,他从来没见过姑娘这般,略施粉黛便好似人间仙子的绝色之姿,天色已然快要黯淡下去,外面又下着大雨,我们这行人里面,已经有身子骨弱的扛不住雨冷,昏过去了,姑娘一看就是个心善人美的,帮帮忙,让我们五人进屋暂且避雨,顺便吃上些热食暖暖身子。” 说罢摸出一锭份量不轻的银子放在手上,接着道:“姑娘放心,在下跟朋友从来没有吃白食的习惯…” 似是对书生言语颇为新奇的丫头,捂着嘴,她脸上的粉又掉下来一层,拿着伞的那个读书人只好装作低头看脚尖的样子,怎么也不愿抬头了。 丫头虽然还是板着脸,可伸手两个手指头,将那锭银子夹了回去揣在兜里,女孩的声音先是有些嘶哑像是很久没跟人说话似得,讲了两句以后声音很快变得空灵起来,魏亦然一行三人一脸茫然,只听那两人交谈不停,大概是拗口的方言,说了好一会,小丫头才踮起脚尖向边上挪了一步,让开身子请众人进门,歪了歪头将口中方言换成大燕官话的女孩笑道:“萍水相逢,既然遇见就都是缘分,记得进门之后就待在房间里不要随意走动,等下会有佣人送些吃食炭火过去,你们交了钱,屋里的东西都可取用,这点我爹跟我娘是不会怪罪的。” 宅子说大不大,说小又不小,只是院落进制布局有些问题,说是两进宅子吧,后面还有个大院,说是三进宅子吧,后面那个大院里只有孤零零的一间房子。 一行五人被安排在二进西厢房内,宅子里布局不算简单,假山水漾,瑞兽石雕,还有好些花花草草,窗花上还没褪色的喜字帖表明了宅子里刚办过喜庆的事情没多久。 一行五人分别的时候互相打了招呼,那两个书生一个姓午,一个姓牛,收起雨伞的那个书生叫牛有方,起先在门外交谈的那个叫午夜安,魏亦然点头示意,两拨人各自分开。 两个书生的房子靠近通向后院的抄手走廊边上,一番叙旧后天色已然黯淡下来,折腾了小半天的书生准备回房间点起火炉烘干衣服,然后简单洗漱下吃些热食,再美美睡上一觉。 蓦然一道闪电划破天空,照亮黑夜,已经从走廊里去往后院的小丫头去而复返,此刻正躲在一根大柱子后面窥视着刚要推开房门的两位书生,被一道惊雷闪电吓得转身回头,刚好看到半张脸贴在柱子后面,吓得两人双腿发软,互相掺扶着走进房间。 小丫头舔了舔嘴上的胭脂,脸上妆容如同民间艺人彩绘的木偶小人那般,咧开嘴的女孩脸上有泪,边哭边笑。 第六十九章,缝补 姓午的读书人一看就是见过世面的,进了门以后拍着胸脯长舒了一口气,无奈道:“有方兄,这小丫头着实太调皮了些,脸上挂着二斤粉还躲在暗处窥人,要不是咱们一起来就知道她是谁,否则就要被吓到得癔症。” 牛有方也回过神来,此刻进了屋子胆子大了不少,也有心情玩笑道:“都是夜安兄的错,胸藏诗书不说,样貌还这般俊朗,瞧那小丫头片子,春心萌动不已啊。” 已经点燃炭火的俊朗书生脱下鞋袜,揭开有些阴湿的外衣晾在火盆边上,听到这句话后,读书人的面子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返过去客套了几句这才开始打量起屋子里的布局。 房子内没什么出奇得,似是觉得此地比他家的屋子要小气许多,读书人背对着牛有方撇了撇嘴,屋内炭火倒是好用的很,整个屋子很快变得暖和起来,这也是劣质炭火的另外一个优点,不经烧,但燃烧得猛烈,缺点就是烟灰不小。 捂着鼻子想要打开窗户换口新鲜空气的牛有方手指刚刚接触到窗格木臼之上,视线便被雕栏上的精美雕刻吸引,薄薄的封窗纸上有大红喜字的红印渗到背面来,那层窗纸上有个小洞,姓牛的读书人好奇地靠近了一些,透过那个小洞向外看去,结果看到一只正眨着的大眼睛。 牛有方一个站立不稳,向后跌去,身后便是冒着烟的火盆炭火,这一下要是跌实了,后果不堪设想。 万分危急下,牛有方不知怎地停住了身形,原来是午夜安以背为垫,死死顶住向后仰倒的同伴。 窗外有少女银铃一般的笑声传来。 “不好玩,你们俩的胆子实在是太小了些。” 丁前溪一直关注着对面厢房的动静,看见那古怪女孩转身的时候便已回到火盆边上安稳坐好,火盆边上的小铃铛响个不停。 过了好久,铃铛响声渐弱,直至安静下来。 张陵盘膝坐在炭火边上,睁开眼睛体醒道:“那姑娘已经走了。” 年轻道人传承一脉擅长的就是练丹以及符道,其实还有那威力巨大的符剑一道,只不过道人暂时还没领悟,所以这一路上对敌的手段除了不断得扔符纸,受伤了就掏出几粒丹药胡乱嚼上几口吞入腹中。 刚刚吞下那颗“青阳丹”后,已经休息了许久的张陵容光焕发起来,甄有钱正呼呼大睡,刚刚那道家专门辨别妖气的铃铛响个不停,盘坐的道士将桃木剑搁在腿上,低声道:“丁前溪,我先睡会,此时离午夜还早,就是有妖害人也会选择在那时候动手,今晚注定是不安生了,一丝妖气而已,就可让铃铛响个不停,没想到常年除妖,结果一叶障目,进了妖精的老巢才发现不对劲,唉,且先养精蓄锐罢。” 丁前溪指着窗边的大红喜字疑惑道:“妖精什么时候也学起了人类,连喜事都会操办啦?看样子应该也不是害人的妖精,咱们小心点,不对劲的话大不了悄悄溜走好了。” 张陵看了一眼那大红喜字,按理说模仿人类生活习俗的妖精,理应是天生亲人的那类善妖,以前只是在某本道家典籍里看到过妖精结亲长相厮守的记载,可亲眼看到还是头一回。 年轻道士仔细端详着那个大红喜字,好些殷红已经渗到窗纸背面来,仔细端详后,他的眉头慢慢收紧,最后伸出手指抚过那缕缕殷红,先是在指间捻了捻,然后才在鼻尖闻了闻,一股子腥臭味道,脸色不太好看的道士重新盘坐在火盆边上,伸手手指,指间那点殷红很快变成一点火星,化做青烟散去了,“丁前溪,准备守一整夜吧,如果我猜得不错,窗纸上那大红喜字阴气极重,很有可能不是那朱红之物,你先前随口一说的善妖,恐怕是做不得数了,这大红喜字上的腐败味道,明明只有在乱葬岗才有,咱们进门的时候,这里的大红喜字似是刚刚书写不久,所用的润笔之物应该就是那死人血了。” 张陵叹口气,有些懊恼道:“早知道就该寻一处檐壁搭上个棚子,勉强抵御风雨就好,这下好了,小道进山寻找许久的炼阳化阴之妖,就在眼皮子底下,早知道跟在师傅后面不该如此痴迷于丹药符篆一道,也该分心学一学风水堪舆一类的,不然早先在进门前,就可以一眼打量出一个宅子的品性如何,要是师傅在的话,遇到了这样的宅子绝对是掉头就走,不对…凭借着师傅的符剑之道,当场就一剑为民除害了…丁前溪,小道学艺不精,害人害己啊!” 丁前溪这时候才明白已方三人陷入了什么样的险情之中,都已经进来了,再说些懊悔的话定是不顶用的,安慰道:“哪有,就是你不出现的话,我跟甄有钱恐怕也要踏入这出宅子避雨,张小天师,听说鬼魅魍魉魑魅一类,最惧一手道家雷法,等下你使一手好雷法替天行道不是刚刚好?” 张陵正色道:“丁前溪,小道跟龙虎山那群臭牛鼻子可不是一伙的。真正的天师,是靠近京都的那座龙虎山上天师府的张氏嫡姓传人,他们那群人以穿紫袍的天师最为尊贵,那才是真正的天师衔,个个道法无边,就是人数不多,百十年来也只有三位而已,除此之外便是黄紫道人,身份同样尊崇无比,龙虎山的现任掌教便是一位黄紫道人,还有很多在半山腰结茅修行的外姓天师,只不过那些都是雅称,做不得数的,至于小道,虽也姓张…可你只最多只能称呼我为小真人…我跟师傅都是全真教的分支…我们这一派,就剩我跟我师傅啦。” 丁前溪以前听目盲道人提过道家各种流派,此时听得入神,龙虎山的道士好像类似于子承父业那般,搞世袭那一套,相比于张陵这种闲云野鹤修道山中,其实丁前溪更喜欢这种感觉。 山中有灵意,百年修道,忘凡忘仙,无忧也。 大雨一时三刻没有停歇的样子。 着浓妆的小丫头自雨中起舞,脚不沾地,有丝丝缕缕的阴沉之气齐齐涌入她的口中,雨水冲散丫头脸上的水粉胭脂,露出一张可见血肉的脸,一片斑驳,脸上细密的筋线见了水,快速扭动起来。 衣着精致的姑娘就像是一个缝缝补补的瓷娃娃,满脸鲜活裂痕。 第七十章,眉远如山 夜已深了,守夜的两人其实都有睡意,此刻强撑着眼皮闲聊,如果没个声音动静之类的,两人很快就要睡去,丁前溪说了好些路上见闻,小道士也说了好些斩妖伏魔的经历,还说他师傅其实挺怕师娘的,就像他也很怕道观里的那个年纪不大的师姐。 说着说着,张陵声音小下去,丁前溪也忍不住微微点头,两个人都处在半睡半醒之间,敲门声响起,急促的声音很快将二人惊醒,好在挂在火盆边上的铃铛只是被丁前溪开门时的门边风吹动,轻轻晃悠下便不在有动静。 小道士悬着的心放了下来,长舒了一口气,刚刚怎么就睡着了,大意。 门外如今大雨仍然瓢泼不停,而且还起了风,门就开了一小会就被风吹进来好些水渍,原来是一而再,再而三受到惊吓的两位读书人再也没有丝毫睡意,各自提着一壶酒过来串门来了。 都说读书人写意风流,做事不拘小节,往往一个念头想起就要付诸实践,这不,想跟人喝酒是假,姓牛的读书人瞧着那一个道士,一个剑客,还有一个呼呼大睡的青衫少年,当下心安了不少,这宅子怪怕人的,连被褥床板都是湿的,让人如何安睡? 还有那动不动就出现在边上吓人的小丫头,谁知道睡着了一睁眼那张脸会不会出现在眼前,姓牛的书生光是想想那般场景,都觉得头皮发麻,当下更是一丝睡意也无。 两人快步走进屋子,午姓读书人放下雨伞跟背后的书箱,牛姓读书人放下酒壶,瞧着这个架势,他今晚都不打算回自己的房间去了。 小葫芦酒放在离炭火不远的地方温着,午姓读书人从书箱里掏出一套六只饮酒器具。 牛有方看到那一套酒杯,眼睛都快直了,他试探性问道:“午兄,这应该是套晋城流传下来的樽吧?” 又接着请求道:“午兄,在下手痒,想把玩一番…” “无妨,牛兄自取,对面两位兄台,也可人手一只细细观赏。”颇为得意得午姓读书人给在场的每个人各发了一只。 牛姓读书人仔细端详了下,兴起的时候还吟诗一首,“前辈们都说好马配好鞍,在我看来,好酒也得配好的酒杯,金樽清酒斗十千,一樽还酹江月,妙,实在是妙…” 将酒杯翻了个身的读书人神色狂喜,改口道:“走眼了,看走眼了,这是比樽还要稀少的爵啊!质地青铜,有流,有尾,有鎜,这东西且不说还原酒的口感如何,就单一价值也不菲,是皇家用来祭祀宴请大臣的东西,民间少有流传,午兄家底丰厚啊,竟有一整套之多…” 丁前溪也在把玩着一只酒杯,只见它底有三足,上面还有两个突出来的青铜柱,制造工艺确实要比樽难上一些,此时听到牛姓读书人正在侃侃而谈这酒杯的历史,丁前溪这才回想起来,小时候在宫里收藏珍品的库房里好像这东西也没那么珍贵,因为太多了,堆在箱子里满满的。 午姓读书人自谦了下,那葫芦酒也已温好,当下睡不着的四人开始饮酒,四个人闲聊,可言说的江湖又多了不少。 人尽兴,酒不自觉得喝多了些,只有小道士酒爵里面的酒水丝毫没少,丁前溪也只是浅饮了一口,对面的那两个书生也不劝酒,毕竟酒就那么多,别人喝的多了,自己等下就喝得少了,也不知道读书人怎得就好美酒,喝了酒灵泉涌现的两位,醉醺醺斗起了诗,最后互相掺扶着回房间去了。 酒壮人胆,喝了酒的读书人豪气冲天,将那恼人的丫头也忘在脑后了。 丁前溪送客关门。 小道士袖口里始终藏着一枚符篆,盘坐在地上始终没有起身。 那是一张威力巨大的静身符,君子动静皆宜。 … … 大雨之中有一位同样身披蓑衣的刀客敲开了宅子大门,这回倒是个年老的管家开的门,老管家扯着门边客气道:“侠客深夜造访,有何贵干?” 听声音竟是个喜好穿男人衣裳的老妇人。 刀客左手一直握着刀柄,双脚微微分开与肩齐宽自然站立,整个人的气势溶入雨中,汉子沉声道:“自然是躲雨!” 老妇人眯起眼睛,莫名其妙说了句:“好雨知时节,好人啊,不长命,不知道侠客为了哪般而来?” 脸色不变的汉子不耐烦道:“我就躲个雨,也不是白借你家地盘,等下要银子我给便是了,快些开门让我进去,这雨下得真邪气,就跟下刀子似得,冷得刺骨。” 不在言语的苍老妇人让开身子,任由蓑衣刀客入院,站在走廊里开始解蓑衣,雨水打湿的蓑衣份量不轻。 刀客这才注意到以石板为基石的大门,某处的的锈迹被雨水打去,露出乌黑发亮的原本颜色。 整个大门竟是玄铁铸造,老妇人关门,风雨声骤小,关门声砰响,风雨声重新大作。 … … 这座宅子最后面的那间孤零零的房子里,有一男一女相拥而坐,整个房间冰冷异常,男人手有沾湿的布巾,女子赤足于地,她人至中年却画眉如远黛,年轻时肯定也是容颜绝美的样子,不过此时的女子动作有些呆板,睁开的眼睛里一片灰白,脸上青紫色的瘀癍连成一片,口中不断发出低吼声,不过很快便停止,男人以沾湿的布巾温柔的替她擦洗脸颊,神色挣扎的女子清醒的时间越来越长了,僵硬的皮肤也开始一点点丰满起来,男人替女子擦完了脸,随后开始解开衣裙替她擦洗身子。 调皮的小丫头躲在门后捂着眼睛,只不过透过张开的指缝,娘亲已有肤色的身体好看极了。 男人将女子靠在椅背上,接了盆雨水开始替她洗脚,咿呀不停的女子嘴角微动,分不清是撇嘴难过,还是偷偷开心。 女子已能弯曲的胳膊慢慢触碰了男人的脸颊,寒意很快凝结成一朵冰花,不过很快化去,随后又是一朵冰花… 脸色苍白的男人抬头微笑,像是很多年前初见她那样,还是高阁待嫁黄花闺女的她抛了一株绣球,以翩翩长袖遮脸浅笑的姑娘,害羞极了。 眼神温柔的男人就这么看了她一百多年,后来又看了一百年,从乌黑发尾看到白发苍苍,再到如今这幅其实有些丑陋的模样。 可都还看不够,远远看不够。 第七十一章,喜欢的姑娘要牵手 丁前溪关上了门,小道士张陵这才示意丁前溪坐过来,他小声道:“丁前溪,前不久跟你说的我进山其实是通过这场极为阴冷的大雨推测出有人在山中聚阴水,现在看来这出山头只有这一处宅子有古怪,你注意着门外动静,我写几张符罢。” 两个读书人喝大了,连带着书箱酒杯都未曾带走,小道士将酒杯放回书箱里,喝上盖板暂且充当桌面,条件简陋也顾不得沐浴更衣了,小道士只好在书箱的缝隙里插上一只檀香点燃,然后掏出一张黄符纸取出符笔,轻哈一口气开始画符。 丁前溪从未见过这等高深莫测的道家画符手段,在见识过避水符的神异之后,守在门边的他不由得分心看上一眼。 主要是他怀里还有几张目盲道人剩下的符纸,因此他好奇问道:“张小真人,你画的这张材质的灵符,它值钱吗?” 小道士没有抬头,也没有回答,画符一事必须一气呵成,容不得半点三心二意,他的心神都沉浸在沟通符纸神韵中去了,一笔勾画出一张符纸之后,小心的收好,这才后知后觉般回答丁前的问话:“其实画符的写法都是一致的,就算是最低劣的符纸也能承载神韵,只不过威力实在是一般,这样一张符纸一两银子即可。其实以前都是用桃木刻符的,道家祖宗不一样降妖除魔?说到底还是看个人术法高低而已。” 丁前溪点头,然后从怀里掏出几张叠在一起的金色符篆,它们刚一出现小道士眼睛就放光起来,一个闪身来到少年身前,将后者捏着符篆的手塞回胸口,神色颇为激动道:“兄弟,这他娘的金色的符篆唉,我师傅一年也画不了几张,赶快收好,这种符纸不论施法之人功力大小,它自韵神异,随持符之人心念而行,是真正道家高人开过光的宝贝,就是有一点…特别贵。” 丁前溪又问道:“又多贵?” “千金不换…” 换字刚出口,小道士捏着一张符纸蓦然转身,脚踏天罡正步,念念有词,一张符立时被贴在那盛着酒杯的书箱上,镇妖符金光琉璃,小木箱里砰砰作响,可见那酒杯的三足刺破木箱,可刚刚探出身子的青铜器上黑烟四起,一阵如烤兔肥油滴在火堆上上的“滋滋”声。 小木箱颤抖不停,道士以符笔重重点在符纸上,一阵更为猛烈的金光过后,符纸成灰,木箱安静下来。 原来那午姓读书人也给小道士斟满了一杯酒,张陵那会儿没喝,那只爵就随意搁置在边上,等那两位书生痛饮的时候,盘坐在地上的小道士暗暗心惊,余光瞥到那酒杯原本八分满的酒只余一半了,屋内没有风,那杯面却有丝丝涟漪。 察觉到不对劲的道士连二人回房也未起身相送,实在是那杯酒已然一滴不剩了。 先前假装收起酒杯到箱子里然后点燃一根香插在木箱上实际上就是在判断酒杯里的那东西是酒虫还是小妖,前者是讨喜亲人的小玩意,好些书生用来千杯不醉的小秘密,后者… 檀香青烟刚点上便歪歪斜斜灭了,后写一张困地符将那“东西”困在木箱里,然后借着攀谈时机突然出手,不过木箱彻底安静以后那只檀香又缓缓燃起,看样子那点妖气已经被镇妖符磨灭了。 雷声大雨点小,虚惊一场? 希望只是一只顽劣小妖嘴馋之余偷偷附身在那酒爵上,不过山水之中哪里事事都凑巧,说不定只是马前卒探路而已,行走江湖最不该的就是放松紧惕,不然就等于将一条小命任由他人算计。 小道士接连写了好几张符纸,塞入袖中,这种符纸必须有对应的口诀指法以及脚下天罡才可发挥作用,所以他没有多写些交给丁前溪。 两人聚在炭火边上,寂静的深夜里谁也没说话,希望天亮前,无事发生,一切顺遂。 … … 一道闪电划破黑夜,风雨声不停的夜里注定要发生很多不寻常的事情。 距离山脚大宅院不远的半山腰上,有个撑着黄纸伞的中年人,眉间阴沉如水,他摊开手,掌心一只青蛙的虚影突然化做缕缕青烟散去,中年人脸色更加难看,握掌为拳,负在身后,冷哼一声,随后不屑道:“一对苦命鸳鸯,男的还试图逆天改命?徒劳而已。” 中年人身边站着一位身着破烂官服的猥琐男人,身材矮小,两手拢在袖子里弓着腰,瓢泼大雨水不沾身,打在男人身上的雨水直接穿透迸溅在地上,好似那男人不存于世间一样。 眼看着中年人吃了个闷亏,心情不悦的矮小矮小汉子不耐烦道:“早就跟你说别弄那么多无用的试探,等下给人发现了蛛丝马迹,坏了事情,你要如何补偿我?” 撑着伞的中年人暗暗捏紧了拳头,没有多争辩些什么,两人合作各取所需,在这个节骨眼上争吵,对他没有半点好处,“咱们那事眼看着就要成功,怎么突然闯进来这么多局外人,特别是那刀客,一身神意不可小觑。” 矮小汉子阴沉沉笑道:“类似于这种人,无非就是仗着艺高人胆大,总喜欢自称豪侠壮士,自认为学了点本事,就真能四处管闲事啦?这是第二笔添头,刀客任你收拾,制作那人皮人偶也好,还是抽油点灯也罢,我都不会眼馋半分,但是那少年身上的金色符篆归我,这个没得商量。” 中年人笑容不变,眼底藏着一丝玩味道:“事成之后,除却那已经刮分的刀客,少年,还有事先商量好的分成,其余的咱们五五分帐。” 矮小汉子听到这话,弓着腰的身子慢慢直起,眼神火热,不过他还是重复问了一句:“宅子里的男人当真跟龙虎山再无半点关系?” 中年人古板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小意,“放心吧,那消息准确无误,你这位土地老儿,胆子未免也太小了些,好歹是个正统的土地神,论胆气还不如我一个山间野道。” 矮小汉子咧开嘴骂道:“要怪就怪那好死不死的男人,放着龙虎山的正统道法不修,偏偏弄些什么歪门邪道,瞧那宅子,呵,玄铁大门,漆红大喜字其实也是一门符篆,整个大宅亭台楼阁上雕刻着古怪阵法,放在别处也成不了气候,可那山脚偏偏是山阴之眼,就是一座普通宅子盖在那处,也极易滋养冤魂,这宅子出现后,养阴如泉,人家阴阳失衡,罪过都由我一方土地承担,也不是本神不想保一方平安,实在是那家伙大放厥词,说什么我再登门他连我都炼了,搞得现如今谁还把我这个土地放在眼里?有事都给城隍上香去了,我这香火金身,破败不堪…” 中年人默默听着,其实心中颇为不屑,你一座没有经过朝廷封赐的土地庙,顶多算上个淫-祠而已,就跟我半路捡了本道书瞎琢磨出几手道法,连个道士都算不上,前些年为了香火,小小土地庙颇为灵验,鸡毛蒜皮的小事只要烧香叩拜,便悄摸着给办了,可后来坐稳了位置以后,凡人烧香叩拜便没那么灵了,小土地成了山水正神后,贪图神位带来的种种好处,再也懒得理那些费力不讨好的糟心事,什么谁家的牛丢了,羊少了,生不了儿子那是土地该管的事吗? 中年人跟矮小汉子一对眼,很快分开视线,谁也不揭谁的老底,矮小汉子突然疑惑道:“我是为了多占据一山气运,你是垂涎那头几乎已成醒尸的女人身躯,那种僵尸本是世上最善良的也最类人的一种,一旦被你得到,寻个乱葬岗一类的地方稍加祭炼,就可化为那威力巨大性情凶狠的怨尸,到时候除了龙虎山,以后山上你少有敌手,但那个蓑衣刀客,当真就是为民除害来了?” 中年人缓缓旋转着伞柄,自顾自说道:“那我可就不知道了,等会儿你留他一口气,问问?” 矮小汉子重新恢复成原先弯腰的样子,嘿嘿笑道:“果然是马无夜草不肥啊,下句是什么来着?” 摇头浅笑的中年人随口接了去,“是人无横财不富啊…” 两个男人,相视而笑。 … … 老妇人关上门吩咐了刀客一句,让他自行寻个躲雨的地方,随后便顺着抄手走廊自行离去。 大宅子东西两处房间油灯都亮着,缩了缩鼻子闻了闻味道的汉子摘下斗笠,直奔丁前溪的房间而去,那房间里有浓浓的酒香味,行走江湖的山上武夫就没有不喝酒的,男人以斗笠拍打房门,斗笠上的水溅湿门框封纸,隐约看到里面有个人影起身。 丁前溪起身开门,心中有些无奈,怎么又有人敲门,打开房门,看到一个宽额头高发髻的长脸汉子。 刀客将斗笠靠在门边,大大咧咧走了进去,问道:“有无美酒?” 落眼看到了地上歪倒在地上的酒葫芦,男人拎起来摇了摇,听不见酒响,失望地将葫芦搁在木箱上。 “看来是没有了。不过没关系,容我借住一宿,报答就是保你们一夜安生。瞧你俩这般年纪,到了娶女娃娃的年纪了,不在家里好好待着,出来跑什么江湖,也就是遇上了我,不然今晚你俩啊,要死得不明不白喽!” 小道士张陵听到娶妻生子一事,不知道是联想到了什么,小声体醒道:“大侠,小道…是个道士。” 斜眼看人的刀客已然蹲坐在炭火边上,他轻轻挑了挑眉毛,打趣道:“咋滴?道士就不能喜欢姑娘啦?那书上说的神仙眷侣怎么来的?啧啧,有个骑鹤下江南的道士可是潇洒的很,按辈份,那家伙辈份可比你高多了,学学人家,不娶妻就不娶妻嘛,只牵她的手不就好了?” 小道士想了想,好像,大汉说的全是歪理,但好像也没毛病。 可小道贪心呢,不止想牵她的手怎么办啊? 第七十二章,厮杀 陌生刀客重新戴上斗笠,出门前玩笑道:“两个小娃儿看好,大爷我斩妖则回,可以没有美酒,不然现在温上,等下就着大妖头颅喝起来正合适,没什么事就快快离去吧,让雨打了总好比命没了强!记住,等我出手之后再走,免得打草惊蛇。” 中年刀客不在犹豫,以手拔刀出鞘,随后将整个刀刃握在手掌上,缓缓抽刀,掌心一片血肉绽开,鲜血刚接触刀口便爆发出一阵金芒,整个刀身显得庄严无比。 那刀终于抽离手掌,汉子鲜红的手掌很快恢复如初看不见一丝伤口,嘴角抽搐的中年刀客咧开嘴笑道:“小子,这刀帅不?” 丁前溪下意识握紧手掌,钝刀子拉肉…“疼吗?” 汉子将刀递给丁前溪,揶揄道:“疼不疼的,你试试看不就知道了?” 丁前溪缓缓摇头,自己的刀割自己的肉,脑子有病! 雨夜中,中年刀客笑容洒脱,“我们伏妖人的血,可不会白流的。” 汉子大步前行,往后院而去。 丁前溪转头问道:“伏妖人?” 小道士这才想起道家分支的记载,好像是有伏妖人这么一说,那群家伙,全身精血即为符篆,丝血点在刀尖上便可让厉鬼当场灼化,眼神火热的张陵喃喃道:“这么多的血,那妖的道行最少相当于中五境修士吧?” 话音刚落,后院刀光照亮天地,有汉子朗声道:“伏妖山十六代传人薛远山,请赐教!” 张陵背负起桃木剑,起身说道:“丁前溪,看好你这位朋友,我去助他对敌,我总感觉有人已经盯上了你们,这枚铃铛留给你,倒是你,二境巅峰的境界实在是不适合掺和,到时候放机灵点,该跑得时候一定要跑。” 丁前溪神色古怪盯着张陵看,小道士挠挠头,补充了一句:“看啥,我好歹是初入四境的小真人,你该担心跑得没有我快才对!” 两人相视一笑,没有多说什么,年轻道士脚步轻快踏着房顶掠入后院,单看这一脚轻功身法,小道士就要比当初三人遇见嫁衣女鬼时强上不少。 丁前溪按照吩咐静观其变,待在门前静静赏雨,他的视线落在两位读书人住的那间早已熄灯的房门上。 那个姓午的读书人酿跄着离开时,曾经回头看了一眼即将关上的房门,丁前溪隔着即将关上的一条缝隙瞅见了转头的读书人。 房门彻底关上之前,少年怀中符篆其中一张颤抖了一下,那时候门外风很大,丁前溪还以为是错觉,后台木箱里的酒爵上附着小妖,这才让后知后觉的少年觉得事有蹊跷。 本来早已熄灯的厢房门缓缓打开,那位眉间带笑的午姓读书人抬起脚跨过门槛,脸上带着满足的神色,与丁前溪对视后,读书人重新低下头摊开手掌,掌心里一颗一锭跳动的银子颇为雀跃,他握掌为拳,置于胸前。 “你们三人中,就你最不起眼,没想到最聪明,当然了,虽然不知道你们是怎么发现那只酒爵里藏着的小东西,唔,厉害的,很厉害的,但那又能如何呢?过了今晚,你身边那朋友?不对,那东西…就是我的了。” 颇为自满的读书人神色错愕,眼皮微跳,一言不发的少年郎自雨中奔跑朝他递上一拳。 那只拳头不快,可读书人怎么都动不了,只觉得浑身犹如千巾重担压在肩头,有些慌神的读书人,只好眼睁睁地看着那只拳头慢慢变大,拳罡如雷般击在自己的额头上,整个人倒着掀飞出去,连同雅致木门一并打穿,后背接连撞倒好些桌椅最后才挨着后墙根停下,读书人肩头这才轻飘飘掉落一张符纸,被疾驰而来的年轻人收在手中。 剑士元气天韵正意,如同那伏妖人精血一般,打在不知道本体是什么妖精的读书人身上,如同仙人火鞭绽雷,天生克制阴物。 从目盲道人哪里学来的古怪拳法,这趟江湖,终于让丁前溪琢磨出正确的使用方法。 跌坐于地的读书人又被飞来一脚踢中胸口,整个人弓着身子撞碎床边围栏。 一拳一脚皆尽全力,看着颇为凄惨的读书人面目狰狞,暴戾跃起,整个身子自空中开始膨大,就要现出真身一爪拍碎了这个讨厌的年轻人。 然后他那只刚刚化形完毕的爪子停在半空中,整个人的身形急转,竟是在空中转变了方向,一跃出门,现在走廊里,整个人又恢复成年轻书生的样子,撑开的衣衫碎裂,露出前胸后背上密密麻麻的方块凸起。 有柄剑自少千背后猛然出鞘,剑尖直指那半空跃来的人身妖爪的怪物。 迫使书生半空转向的真正原因是少年缓缓出声:“不平。” 空气中有利剑应声出鞘声,落在地上的书生心弦紧崩,多年前就听说人族练气士,喜欢给背后的长剑起些花里胡哨的名字,不过他修行这么些年,也只是远远躲在水底看上那种神仙打架,那群练剑的每叫出一种飞剑名字,就有一种大妖授首,心知不妙的读书人前胸后背凸现出一副乌龟壳似的宝甲,看样子前有利爪后有龟壳的读书人,本体应该是一只得道的王八精了。 躲在龟壳里的王八精这才安心上不少,这身遗蜕此时也是一副宝甲的样子,看来光是祭炼这具龟壳,王八精没少花心思,“小友可否停手,我算计你在先,你还我一拳一脚可真不轻啊,差点就让我维持不住苦苦修来的人身,咱们如今算是扯平了如何?你收起飞剑,我转身就走,屋里的那份机缘我就当没看见,本来想顺手捞一笔,没想到差点阴沟里翻船,实话告诉你,后院那里才是我此行的真正目标。” 眼看着悬停在空中再无动作的流光剑尖,仍是人身披着个龟壳宝甲的午姓书生稍稍宽心一些,眼前的少年郎正在犹豫。 这家伙境界确实不高,要不是那张古怪符篆神不知鬼不觉落在他的肩上,那少年也不可能一拳一脚就将自己重伤。 要不是吃不准那张古怪符篆其中还蕴含多少神韵,此时好言商量的读书人哪里又会是一副温和的样子? 这只王八精恨不得生撕了对面那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