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生命暗夜里的那星萤火》 1、爱的开始如果是不平等 那是一个吵闹的冬天,黄珊觉得自己已经没有退路了,她已经在这个公司实习了半年,要是还留不下来的话就前功尽弃了。 可是,前天她才跟旧房东大吵了一架,然后愤愤不平地在同城租房网查了通宵,终于找到了一个离自己公司路程近点价钱少点的小公寓。 昨天搬了一天家以后,已经精疲力竭了。 可此时,黄珊心情复杂地抱着一个巨大的纸箱子走在寒风中,这是刚刚部门领导像使唤丫鬟一样使唤她道: “去,把这盒东西送到b路的a公司去,下午4点前回来,车费报销,公交的。” 黄珊看看地点,自己公司在城东,b路的a公司在城西,就是打的去打的回,这个时间了想4点回来都好困难,别说能报销车费的公交车了。 正当她一筹莫展时,一辆别克车非常丝滑地停在了她的面前,车门打开“上来吧!” 黄珊望向发话的人,他邀请的眼神很诚恳。 她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凝望了片刻。 那位诚恳的人下车后,接过她手里的沉重放进后备箱,再拉开前车门。 黄珊倒在真皮沙发上,极力放松身体的每一个细胞,好让昨天因为搬家大伤的元气重新聚集回来。 在这几乎要物我两忘的境界里,黄珊还是没忘记礼貌地说了一句“谢谢胡经理。” “看你脸色惨白得,好好休息下。” 这个男人黄珊认得,她实习公司另一个部门的经理,他大概也来这边办事。 部门经理载着实习生,像什么来着? 黄珊脸色苍白有气无力地笑了。 公司不止一个实习生,所有的实习生都虎视眈眈地盯着这份珍稀的工作机会。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实习生的江湖更直白残忍,一个个斗得乌眼鸡似的。 “如果她不够青春漂亮胡伟会看上她吗? 如果胡伟没钱没职位,穷光蛋一个,她能看上他? 用脚指头想想都知道不可能。 不过是各取所需,迟早分手。 她根本就是盗版的姜喜宝。 胡伟啊,绝对只是做了过河拆桥的桥、卸磨杀驴的驴。” 黄珊在快餐厅的挡板后把头压得很低,刚刚那些冷嘲热讽她都听见了。 他们说的成语她都懂,可姜喜宝这个人,黄珊却没听过。 胡伟发来短信,问她晚上想去吃什么。 这样的夜,热闹的街,桌子上的牛肉美如大理石,鹅肝入口即融,玻璃橱窗外人潮汹涌永不寂寞。 黄珊没有跟胡伟客气,让嘴巴充分享受着幸福,这段时间她为了租房子付一押二吃得太省钱,所以很嘴馋。 带女孩子吃好吃的,难道不是男人追求女生的基本操守吗? 胡伟忽然伸手,压住了黄珊手里的叉子。 黄珊抬头,怎么啦? 胡伟一边抬手去抚摸黄珊的额头,一边说:“你看你,眉头都要皱成麻花了,心里在惦记着什么啊?” 是么?吃的那么开心,怎么眉头紧锁? 顺着胡伟的手指,真的,黄珊也摸出自己的眉头那里肌肉紧张,一片生硬。 他慢慢地抚摩推捏,揉开板结的胶着状态,黄珊的叉子碰到了盘子,她差一点哭了。 回去路上,胡伟吻她。 黄珊没有拒绝,不过她在想,他的温柔,是因为千锤百炼而熟练,还是真的发自肺腑? 事业多多少少算有成的男部门经理,跟正青春美貌的女实习生谈的真是恋爱吗? 当然是。 已经离婚的胡伟单身,名正言顺。 黄珊惦记着什么? 还能是什么? 彼此心照不宣。 胡伟最后说,“没什么意外的话,公司肯定会跟你签约的。” 有空的时候,黄珊百度上网买了一本《喜宝》。 看完后,黄珊一个人默默地笑了。 喜宝,亦舒经典之作的女主角。 生活所迫,外加贪图虚荣,喜宝把她的青春卖给了一个真正的有钱人,而他们居然还相爱了,直到衰老的有钱人生老病死。 黄珊觉得,那恐怕也属于斯德哥尔摩之恋,爱上购买自己的人。 黄珊念的大学很普通,连国内名校都算不上,怎么跟喜宝读的剑桥大学相比。 而胡伟,一家普通公司的部门经理,能跟买得下城堡的勖存姿比? 她们是在恭维我! 黄珊得出结论。 黄珊不再租房,她住在胡伟的房子里。 时间就此过得放松一点,因为每天上下班有人接送。 三个星期后,黄珊这批一起实习的实习生快到期了。 他们分别到人事部单独面谈,个个神色肃穆犹如烈士,等着人事部给出扭转命运的裁决书。 最后裁决是,只有两人正式签订合同,黄珊自然是其中之一,剩下的人领了试用期最低薪酬请再觅高就。 胜利者倒像叛徒,绷紧脸孔谨慎做人,失败者失望泛滥,失去镇定。 晚上,胡伟叫了几个朋友带着她去一个ktv唱歌,庆祝她通过实习正式转正。 在一阵声嘶力竭之后,黄珊借口上厕所出去透口气,她却不小心在一间打开门的包厢里看见了一张熟脸。 成功了要k歌庆祝,失意了要唱歌发泄。 黄珊本想离开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最后还是走了进去。 里面的有个服务生在嘀咕,这个客人是一个人包夜,喝了很多酒。 这个熟脸的女生眯着眼睛,认出黄珊,忽然一把抓紧了黄珊的手。 喝了酒的人话多,絮絮叨叨没完没了。 黄珊也随她拉着自己,听她讲话。 女生说:“其实我也想留下来,你别说,找个胡伟这样的男朋友其实也不错啊! 你看你,工作有了,男朋友也有了。 我也有梦想啊!我也年轻,有梦想啊!” 黄珊看着喝醉了的女生,她哭得眼泪弄花了眼影,乌黑的眼圈,还真像乌眼鸡了。 她说的,黄珊全明白,大家都来自二三线的小城市。 看着电视上的高楼大厦光鲜靓丽,在胸口打桩一样埋下种子,要去那样璀璨的世界过另一种不同的生活。 就是眼前这个女生说黄珊是姜喜宝的。 黄珊拿手帕纸替她擦脸,擦了几次才弄干净。 她口齿不清地问黄珊:“你会跟胡伟结婚吗?” 她们本来没有交情,势如水火,但分出胜败了,也就不会在一处为敌了,不用斗了,也不用再掩饰什么。 黄珊想了一想说:“关你什么事。” 女同学彻底醉了,什么都没听见。 可是站在包厢外面的胡伟听了却没说话。 不久以后,黄珊拿到了这个城市的一套小户公寓的钥匙。 一个女孩子如果吃饭住房上班全部不用掏钱,那么,她转正后的薪水就可以全部存下来。 在她陪伴胡伟的时间外,她还接了私活,所学的专业总能够派上用场。 她找父母借了一些,凑够了首付,按揭20年。 那天晚上,她在离家乡千里的大城市里过着第一个不在家过的春节。 不,她有自己的家,属于自己的小房子,再小也是自己的。 除夕她是和胡伟一起过的,在他家做饭吃,她做的东西很简单。 胡伟看着简单的几个菜,终于忍不住说:“不如我们出去吃吧!” 是啊!他和她谈恋爱不是为了相濡以沫,可以同甘却不必共苦。 吃东西的地方是本市首屈一指的高级自助餐厅。 肥美的螃蟹,丰腴的鲍鱼,堆得满满的生鱼片… 然后逛街。 还是这样的夜晚,热闹的街道却不再热闹,大家都在家过节。 有一个人在她身边,嫁给他有什么不好呢? 这个问题,黄珊想了很久。 这晚,她第一次主动吻了胡伟,吻了她的这个男朋友。 黄珊说:“今天我就不到你那过夜了,我在这边的姑妈要我去她家过年,不好意思拒绝。” 胡伟愣了一下,什么也没有说。 成年人懂得好聚好散。 新年过后,黄珊和胡伟的关系日渐冷淡起来。 大半年后,黄珊看见胡伟又有了新女友。 这次大概他找到了真心相待的爱人吧,黄珊这样想。 她上班下班早就没有车接送,不过黄珊习惯了。 不是没有爱,只是不够真心。 也许就像他们说的,一开始动机不大纯粹的爱,是各取所需。 但也有人说,一个人的长相、背景、财富、光环、才华,都是这人的一部分,根本无法截然分开。 对那些排列在一起的名词作出高下之分,也是因为人们各自的需要。 但至少可以再找个人爱。 过了年,黄珊就23岁了。 23岁的黄珊梦想并不算太奢侈,一份简单的爱,平等的开始,在她量力而行,扎根这个城市之后。 2、不想爱上输不起的人 再见时,时间已相隔5年。 过了这么久,吴军还是一眼就从人群中轻易就辨认出黄珊来。 她个头高挑,站在人群皱眉的样子,和从前没有什么分别。 她身边的那个男人对她好像并不很体贴,甚至没有留意她的右肘不停被穿行的人碰到。 吴军想了想,决定上前相认。 “黄珊,你还记得我吗?” 她瞪大眼睛,先有一丝迷惑闪过,喜悦和兴奋溢上她的眉梢:“你怎么会在这里?!” 两个暌别已久的人这点喧闹并未引起旁人侧目。 “你们来晚了,没位子吧?我那边订了张桌。”吴军热情的邀约道。 “不不,不用了。”她低声婉拒了他。 吴军没有再坚持,寒暄几句,回到座位上。 而黄珊和她的同伴也很快就候到了位子。 那顿饭,他从没吃得那么急促,只匆匆喝两口汤就买单了。 离开时,黄珊却跑出来喊住他,跟他要了电话号码。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吴军很想提醒她,他从来就没换过手机号。 她和从前没有什么变化,仍然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 论起来,他和她算是不打不相识。 5年前,他们念过同一所大学。 他们每天都在校外一间快餐店抢最后一份烤鸭。 整个学院就他们两个光顾那间冷僻的店。 店老板每天只固定卖那么几十份快餐,烤鸭饭只有5份,最后一份总是肉给得多些。 有时他来得早,有时却被她抢先了。 在吃这件事情上,他们当时都很没风度,没有给过对方什么好脸色。 总的来说,他常常败给她。 除了在快餐店,他们最早见面的地方是学校的心理咨询室。 他那个学心理学的女友常在那值班负责登记学生姓名,有一次不知道为什么居然忍不住嘲笑她:“黄珊,这名字听起来怎么这么好笑?” 坐在外面的人都笑了。 可是轮到黄珊时,她走到他女友面前:“知道吗,我只不过名字听起来好笑,而你看上去就是个笑话。” 她的刻薄令自作自受的人当场哭了,她却十分平静地进去接受老师的心理咨询。 吴军一直不明白,心理素质强如她这般的,究竟有什么需要向老师做告解的? 就像黄珊也一直闹不明白,不喜欢吃烤鸭的他,老是跟她抢个什么劲的? 说起来,她很久没有吴军的消息了。 看见他,就想起从前在大学的那段日子。 那时黄珊的脾气还不算太好,认识她的人很多会因为她的样貌喜欢她,可是同样的,不认识她的人也会有很多因为她的名字嘲笑过她,除了来上选修课的那个心理学助教。 “黄珊,是个很美的名字。” 助教很年轻,不算很英俊,有双很修长的腿。 走在风里颇有几分漫画男主角身体比例的洒脱。 那是第一个没有看到她人却会夸她名字美的人,也是第一个她真正喜欢上的男人。 助教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她不知道,但她知道他喜欢吃烤鸭。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人会做很多不可思议的蠢事。 黄珊尾随他很久,甚至做了一本小手册,记载他的行踪。 后来手册丢了,她就只记得他十分喜欢吃烤鸭这件事。 她争取每天下课前尽量去他常去的那家店帮他买一份烤鸭饭。 后来黄珊老在那个店里遇到那个叫吴军的男生。 他每天神色慌张地挤进人群,毫无风度的跟她抢仅剩的那一份。 一定是个和助教一样爱吃烤鸭的男人吧? 起初她是这么认为的。 随后她很快发现,他买到那份烤鸭饭后,又急忙地返回学校食堂了。 一个人喜欢不喜欢一样东西是很显而易见的,吴军每次捧在手里眼里并没有喜悦。 “你又不喜欢吃,干吗老跟我抢?”有一次,她忍不住训斥他。 他淡淡回她一句:“你不是也一样。” 她愣了一下,看穿这回事,原来是彼此彼此的。 她当下明白了他每天来跟她展开争夺大战的原因。 做同一件事,皆因为同样卑微的一颗心。 那天起,她偶尔也让他几次。 吴军觉察出来,问她原因,她瞪他很久才说:“你就把我看你的心情,归结于猩猩看猩猩吧。” 后来有一天,黄珊像往常那样去心理咨询室,助教却不在,吴军的女友也不在。 顶班的老师拉着她扯个没完,她简直逃也似的离开那里。 在一个偏僻的楼梯口,黄珊看见失魂落魄的吴军,他的脚下一地烟蒂。 她想了想,走过去掏出一张纸巾,弯腰捡他丢弃的烟蒂。 “哎,干吗随地大小便?”她想逗他开心,他冷冷瞄她一眼,回怼道:“别跟失恋的人讲公德心。” 她刚想反驳他两句,不远处一幕景象却好像一道闪电劈中她——她喜欢的助教正拥着吴军的女友经过。 他顺着她的视线,惨然说:“你能相信吗,他选择她的原因是因为一本我捡到的小册子。” 助教在吴军女友的座位上发现一本记载他喜好的小本子。 要打动一个男人的心有时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在助教眼中,这是多么可爱的小心机啊… 黄珊看着吴军,说不出一句话。 之后他们两个逃了一星期的课。 躲在吴军租的小屋里,买了一星期的醉。 吴军的酒量特别差,每天都比她先醉倒。 她还记得心里满满对他的恨,每天都在犹豫要不要杀掉不省人事的他。 失恋真是一种可怕的滋味,她那时真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被挂在炉上烤灼的鸭子。 一星期后,她开始觉得自己有好转的迹象了。 从那以后,她开始知道,人生就是这样,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 她是最先离开那间小屋的人。 她很快谈了场恋爱,又很快结束。 那之后,恋爱对她来说,真是件很容易的事。 她再没去过那间烤鸭店,因此就再没见过吴军。 吴军后来仍然常去那里吃饭。 有些人很容易从一件事里抽身,有些人却会留下后遗症。 他们交换了手机号码后的每次相遇,她身边都有形形色色的男人。 吴军给她发短信,仍然那么不客气:“你就不能用心找个好男人吗?” 黄珊回他:“心这东西,太用力,就废了。” 吴军不知道,助教之后,他是她喜欢过的第二个男人。 他们在一起那一个星期,也不单是两个失恋的人在一起买醉那么简单。 黄珊是有过想和他一起做点什么出格的事情的想法,那念头一闪过,她自己也被吓一跳。 酒精这个东西很奇妙,有时它令人忘情,有时它也催情。 记得有一个夜晚,他们依旧窝在一起对着电视喝闷酒,两人都是刚洗过澡,身上还散发出淡淡的肥皂味。 说不清楚是谁主动的,不过吴军是男孩子,此情此景怎么忍得住,终于他放弃挣扎,头探过去主动吻了她。 而黄珊愣了一下,也没有拒绝。 可是两人快到最后防线时,他却突然停住了。 吴军说了一句:“这样很糟糕。” 黄珊笑了起来,然后两人坐起来整理好衣服。 后来他们都很佩服自己,竟然能若无其事地相处了随后的那些天。 吴军不知道,他拒绝她的那一刻,她就真正意义上地喜欢了他。 而她之后一直在想,原来喜欢一个人并不是那么困难的事情。 做个坚持的人太难过了,总是别人在拒绝你。 告别吴军之后,她换了好几个男朋友。 黄珊想起过去她坚持的,都是很愚蠢的事。 一道菜,你没有去尝,怎么知道好不好吃呢? 可是,这样的她却在学校里把自己弄得声名狼藉。 在后来的同学聚会上,有同学用轻蔑的语气谈论起她,说她是那种玩弄男生感情的坏女生。 吴军却知道她不是。 因为他是唯一见过她的真心的人。 他后来得知自己捡到的“助教完全手册”是黄珊的,因为她写字的习惯很奇怪,喜欢把本子倒过来。 开始时,他们都是认真想对待一个人的。 不过吴军当时拒绝她时,并不是不喜欢她,是害怕她仅仅是为了对抗助教和前女友的爱情而和他在一起。 他对自己说,人是不可以栽在同一块石头上的。 吴军记得她最后离开时的眼神,好像在说,你是个懦夫。 是的,他并不高尚,只是压根不敢去赌。 这一年的冬天特别冷,吴军很想吃点什么烟火气息浓重的东西。 想起来,她对他说过,其实她就没怎么吃过烤鸭,于是吴军主动给她打了电话。 他们一起坐在同一张桌上,这还是第一回。 专门的烤鸭师傅给他们把烤鸭切成一片片,精致地摆盘。 片好的烤鸭肉和大葱丝黄瓜条蘸甜面酱,用薄薄的面饼卷起来一这是北京烤鸭的吃法。 不过当年他们学校外面那间冷僻的店里,卖的是广式烤鸭。 当时,那烤鸭是豪气的斩件,放置在雪白的米饭上,佐以酱汁。 而无论是哪种烤鸭,反正他们也吃不懂。 当年两个为了别人争一份烤鸭套餐的人,今天终于坐下来,为自己吃一次。 他们像许多年前那样,喝了很多酒。 借着酒意,吴军很想向她表白,却看见黄珊的右手无名指上闪闪的钻,于是他没作声。 那个男人适合她吗?他永远也不会问出口。 他知道有些人,一生都像扑火的飞蛾,跌跌撞撞,至死方休。 黄珊喝下最后一口酒,来之前,她去商场给自己买了颗钻戒。 她不会去想这是否会引来误会,就像她从不想交过的男朋友会不会给她惹来什么坏名声一样。 若干年前,她挤进汹涌的人潮为自己喜欢的人买一份套餐时,也没有想很多。 爱情这回事,它无法做到像一个个等待进烤炉的鸭胚那么整齐有序。 她知道吴军这样的人,他们看上去把人生安排得井井有条,失恋后有很深的前女友痕迹,但是你让他说爱,前提得有百分之百的把握。 难以抽身的人,多数输不起。 3、离开是唯一的选择 在很多沿海城市,出国留学是相当流行的事儿,特别是学校里有外籍教师时,那简直是全校学生的目标。 黄珊读大学的时候也不是没想过到国外去镀镀金,但是她的英语实在不算好,就算天天埋在英语堆里还是挺难的,但当时她在学校找的那个男朋友赵霆英语倒是不错。 赵霆比黄珊高一届,两人当时一起住在赵霆在校外租住的房子里,每天早上两人一起分享了早餐以后,黄珊就会抱着两人份的课本坐在赵霆的自行车后座一起去学校上课。 不过自从那个初夏有两个外籍教师的女儿来探望父亲,一切好像就有了变化。 g先生的女儿小g是美丽纤瘦有如天使,而副校长h博士的女儿小h是一百六十斤重的胖娃娃。 她们两个总是同进同出,就像红花总不能少了绿叶的陪衬。 那阵子赵霆正着手准备毕业论文,每次从指导老师的家里回来总是深夜。 有人告诉黄珊,他去的是g先生家。 好几年以后的某天,黄珊出门前喷香水的时候,突然醒悟到那时赵霆衣服上带回来的香气就是这种味道。 可是那时赵霆告诉黄珊他身上的是导师家的空气清新剂的味道,黄珊当时居然也相信了。 学校旁边的餐厅做的一种豆豉鱼,黄珊特别喜欢吃,尤其是鱼头顶心上那一小块肉。 每次两人吃的时候,赵霆总是把它挑出来喂黄珊。 有天黄珊和赵霆在那家餐馆吃饭,那两个外籍教师的女儿也过来吃饭。 她俩进来以后,就在黄珊他们旁边拣了张桌子坐下。 豆豉鱼上来了,黄珊故意没动筷子,等着赵霆动手,可是赵霆没发觉她的视线,他心事重重地扒着饭,信手挑出鱼头顶心那一小块肉一漫不经心地吃了。 黄珊心里一惊,忍不住问道:“你今晚还要去导师家吗?” “啊?”他惊醒过来,说:“是。” 酸楚已经哽到了喉头,但黄珊的表情是一贯的微笑无懈可击,她甜蜜地轻吻了一下赵霆的面颊,说:“好的,你去吧。” 那一秒,赵霆像触电般颤抖了一下,之后是更深的缄默。 旁边的两位女孩子很快吃完走人,经过黄珊和赵霆的桌子时,美丽纤瘦的小g挑衅地逼视着黄珊的眼睛,而胖娃娃一样的小h则老老实实像头熊一样低着头跟她在后面。 黄珊笑笑,只管喝汤,也不看眼前已经是满脸惨白神色的赵霆。 那天夜里赵霆没有回来,黄珊在出租屋的电脑里发现了他寄到美国某大学的申请信底稿,推荐人是副校长h博士。 黄珊关了文件夹,打开冰箱,将里面的水果和零食都搬出来,一边吃一边打游戏。 到天快亮的时候,黄珊的手机响了,是美丽纤瘦的小g打来的。 她说,小h怀孕了。 这一整夜,黄珊确实是平静的,虽然赵霆彻夜未归。 可是小g的电话摧垮了黄珊,不是她,不是美丽的小g。 怎么可以是那个相扑选手身材和浮肿脸孔的小h? 暑假过后,秋天来了,黄珊升大学三年级,赵霆和小h结婚了。 婚后他们靠h博士的推荐一起出国进修。 他们走的时候已经快冬天了,小h的肚子已经很大了。 不知道为什么,赵霆出国了,还一直从国外给黄珊来信,但是黄珊从不曾回复。 又过了半年左右的一个春天,黄珊收到赵霆寄来的信和明信片。 赵霆说他们到国外之后,小h生下了孩子,是个女儿。 虽然是婴儿,可是样子却一点也不像赵霆。 小h向他承认孩子是大卫的,就是赵霆他们学校那年夏天游泳溺死的杜大卫。 当然现在孩子们名义上的父亲还是赵霆。 不过现在他们俩已经离婚了。 信里结尾赵霆给黄珊写了这么一段话: “希望你不要生气,我想说的是,即使是这样,我也还是不后悔出国。 我不怨恨命运之类的东西,就算命运赋予了我再次选择的权利,我怕我也会作出相同的选择,我恐怕最后也还是会宁可辜负了你。 对不起!” 青春校园里的风花雪月,在出国的漩涡前戛然而止。 出国在黄珊的字典里从此被解释为猎杀爱情的美丽陷阱。 就算不明白再曾经的海誓山盟为何敌不过一个印有“passed''”字样的本本,也不妨碍她知道离开是唯一选择。 4、只有她还在原点 张楚始终很不像传说中那种名叫“程序员”的动物。 他不戴眼镜,听得懂笑话,并且能够用笔,而不是智能拼音或五笔来书写汉字。 张楚是去年从北京过来玩,而与黄珊结识的。 他说:“我从北京到你们那儿,好像是专程为了去把你捡回来的。” 他回北京以后,每天早晨要黄珊打电话叫他起床。 偶尔黄珊睡迟了,九点五分一定有他的电话打来抱怨:“今天我又打车上班啦,你这个当闹钟的一点也不称职。” 旁边有翻动文件的声音,有键盘的敲击声,同事凑过来说:“哎哟,张楚,大早就跟你们家宝贝儿报到啊!” 张楚把手机夹在肩上腾出手去跟同事厮打,一边说:“别嚷嚷,我这儿教育她的不是了。” 次日早晨6点,黄珊借来的3个闹钟相继响起。 黄珊以无比的毅力和决心鱼跃而起,而后端正地坐在被窝里干等到七点十五分打他手机,响了五声按惯例准备挂掉的时候被张楚接了起来,他那睡得很浑浊的声音说:“宝贝,求你饶了黄珊吧,今天是星期六。” 黄珊过生日,张楚会寄来瑞蚨祥老字号桑蚕丝蓝底描金折枝兰花连衣裙给她。 黄珊单穿着,配双绣花布鞋,在宿舍里很是横行了一个夏天。 桑蚕丝轻盈滑腻,质地就像一个恰到好处的拥抱,黄珊穿着它,思念张楚。 追逐女人但逃避婚姻,是大部分年轻男子的本能。 然而很少有人像张楚一样立场坚定。 张楚间歇性地会变得十分忧郁。 那种时候他经常要求分手,说:“我们是没有未来的。” 他的忧郁和别人不一样,不是寻求安慰,而是待人待己都异常冷酷。 就像他说过黄珊:“你就像是养在家里的宠物狗狗,忘记你回来晚了,你就赌气躲起来。而我偏偏是个努力去享受世界的男人。” 黄珊第一次听了气昏了,但是后来听多了总是一笑,也不当一回事,反正两人隔着千山万水,笑笑闹闹开心就好。 记得有回张楚回北京之前,在他们时常见的咖啡馆喝下午茶。 张楚喝着不正宗的手工咖啡,皱着眉说道:“我打算35岁就辞职退休。” “那之后呢?你要做什么?”黄珊正专心地和小松饼奋战着。 他说:“我要在死海游泳,骑玻利维亚的高原小马、最后死在乞力马扎罗山顶。“ 黄珊忽然咳嗽起来,不知道是被张楚的话吓的还是有小松饼的渣渣掉到气管里去了。 张楚继续说,“我不想活得太老,我希望我在旅途中意外死去的时候,人们看着我的遗体,能够由衷地说:‘他还那么年轻’”。 那真是一种奇怪的感觉,一边享受充满异国气味的咖啡,同时看着一个健康、高大、有生气的二十多岁男子一边饶有兴致地盘算自己的死亡。 他是黄珊所见过的享乐主义者中最为纯粹的一个。 可能也是黄珊没见过这样奇葩的人,所以在第一次张楚说要分手的时候,黄珊大半夜的还坐在宿舍走廊哭到四点半,咬着手指,为的是不发出声音来。 过两天,快递寄过来一盒卡带,里面全是张楚自弹自唱的一些情歌民谣。 如是两次三次以后,居然黄珊也习惯了,还能跟着接腔说:“我教你啊,死还不容易,你在雪山下面,对着雪山大声嚷嚷,特别容易引起雪崩呢!” 接着挂掉电话去做下星期才交的作业。 终于有一回两人是干脆分了手的。 没有黄珊的闹钟电话,他也不见得迟到。 过了半个月,他还是打电话到黄珊宿舍。 当时黄珊心里想着别的事情,接起电话没仔细听,所以没听出来是他,他说:“怎么,一下把我忘干净了。” 黄珊反应过来了,然后大声说:“您拨打的电话无人接听,请稍候再拨。” “宝贝,对不起……对不起。” 黄珊沉默。 “我太自私了。我不该把坏心情发泄到你身上。” 黄珊继续沉默。 “我从来没有告诉你,我打算出国。” “你从来没有告诉我,你打算出国。”黄珊像鹦鹉一样学舌。 多么残酷的话,也都抵不上这一句,像羽毛一样犹疑着轻柔地落下来,却可以把顽石打得粉碎。 因为黄珊告诉过他赵霆出国的事情,现在,轮到张楚了。 从这一刻开始,黄珊知道他们是真的结束了。 后面的张楚是否去了国外,黄珊不清楚,但是后来她想起张楚最喜欢抽的烟是ma lbo o香烟。 ma lbo o据说是"me alwaysremembe lovebecauseofroma tico ly” (男人永远是仅仅因为罗曼蒂克而记住爱情的)的缩写,这样的一句话,黄珊真应该早点明白。 外面天空阴沉,黄珊走出那个咖啡馆的时候手机响了。 刚毕业于上海某大学的同学甲给黄珊发了短信息,请黄珊去上海玩:“要就趁今年,明年不知道还在不在国内了。” “是去日本吗?” 甲的女友在大三退学去了东京的一间女子大学。 “不,新西兰。” 空白的平原上,无数道路在面前展开,单行道,有去无回,只有黄珊还站在原点。 无论怎样,我们都必须前行。 5、圣诞节的回忆 昨晚平安夜,今天是圣诞节,黄珊看着日历想起高中同学黄鹤,没有别的,只因为这个女孩子的生日正是圣诞节这天。 高中时,两人是很要好的姐妹,那时两人在一起最多的是放学后一起去吃中山蛋筒和油煎火腿肠,一冷一热,吃完了就手拉手回家,两人的母亲都是同一所初中的老师,住的地方虽然隔得不远,却不在一起。 以前两人只同过校,但如果不是高中同班,两人是不会认识的。 黄珊去过黄鹤家,那是在跟已经搬进楼房的自己家很不一样的大院子里,里面有很多人家,黄鹤家在进院子门右手边的第一家。 黄珊很喜欢黄鹤的房间,她自己是和弟弟共一间房间的,中间拉个帘子,一点私人空间都没有,但是黄鹤却拥有一个独立的房间,而且更特别的是她的窗外有一株大大的芭蕉树。 十几岁的女孩子最喜欢浪漫,所以什么“雨打芭蕉”“风吹蕉叶翻”的情景在她们看来都是美好得一塌糊涂的。 在那个小房间里,两个女孩子分享了很多小秘密。 比如说:昨晚又梦到那个喜欢的人了... 黄鹤很会画画,尤其喜欢画漫画男女头像。 她有好多本画册本子,里面都是她从小学到高中画过的画,不过因为是装订成册了,不方便带到学校里去,所以每次黄珊只能去黄鹤家去看。 但是这么多本画册里面,有一本画册里面画的全是差不多的一个很帅很帅的帅哥。 黄珊看的时候,觉得黄鹤应该是喜欢上画里面的那个男孩子了,不过漫画版的帅哥再帅,要想和现实生活的哪个具体人联系起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黄鹤拗不过黄珊反复的“严刑逼供”,终于向她吐露了自己埋藏在心底好久的秘密。 那个男孩子果然是她喜欢的人,两人相识于黄鹤初中升高中的那个暑假。 那天她本来是和别人一起约去江边玩的,后来别人有事没去,所以黄鹤一个人也去了。 那中午还出了很大的太阳,但是到了下午,天空就开始阴沉沉的了,远处还响起了闷雷。 黄鹤知道,对岸的那座山下,那场等待已久的暴雨,正铺天盖地乘风而来。 黄鹤说,本来她想马上回家的,可是因为风吹得好舒服,她站在江边顺着风多捋了捋头发,只慢了一会那豆大的雨点儿噼哩啪啦地落在头上了。 顷刻之间,天地连成一片。 霎时,江边的行人抱头鼠窜。 一眨眼功夫,刚才还人来人往的江边就空荡得连个人影都没剩下。 黄鹤当时也是一样,不过她当时在桥墩附近,想着这个时候回到岸上也没地方躲雨,索性直接跑到桥墩下暂避一会,她想着这应该是场阵雨,下不了多久就会停了。 不过她没想到的是桥墩下面的大块鹅卵石上面有青苔,踩上去十分湿滑,她一不小心就崴了脚,再走几步居然整个人扑入水中。 来桥墩下避雨的还有一个男孩子,他匆匆钻进桥墩下就听到一声撕心裂肺的狂呼,“救命——” 那男孩子顺着那个声音看过去,一件红色的上衣在水中露出半截袖子,一卷乌黑的长发,散乱地漂浮着。 他快速靠近,正要起跳救人,突然,脚下一滑,他的人,连同整个身体,“扑哧”一声,屁股着地,窜进了水里。 呵呵,原来这江水还浅着了,根本黄鹤自己就能站起来,可是当时她慌了神了,加上崴了脚,还以为自己溺水了。 所以根本不费什么力气,那个男孩子就轻松地把她捞上来。 当时黄鹤的脸色铁青,可能刚才灌多了水又紧张,那男孩子拍了几下她的脸也没醒。 那个男孩子四下看看,四周鬼影儿都不见一个,他就给她开始做人工呼吸。 当时,他把鞋子脱下来垫在黄鹤的后背,使劲把她仰面摆正,双手按住胸口,憋足一口气,狠狠地吹了下去。 感觉她的肚皮慢慢涨了起来。 于是停下来,双手又重重地按下去,只听呕的一声,一股浑浊的污水顺着黄鹤的嘴角流出来。 如此反复。 不一会儿,黄鹤终于醒了。 她的脸色开始转红。 黄鹤吃惊地看着给自己做人工呼吸的男孩子。 那男孩子也一时不知所措地愣在那儿了。 “我没事儿了?”她问。 “没事儿了。”男孩子重复道。 “那你的手怎么还不拿开?” 那男孩子好像那时才发现他的两只手还在黄鹤的胸前重重地压着。 他慌忙松开手,等黄鹤坐起来后,拿了自己的鞋子穿上。 黄鹤此时还没缓过气来,她感觉自己心口发闷,好像高原缺氧一样,心里慌慌的。 那男孩子静静地看着黄鹤,听她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儿,小心地问道:“你不是自杀吧?” “当然不是。谢谢你救我。”黄鹤想着自己就是倒霉脚滑而已。 “不谢。其实那水不深,你自己也能上来的。”男孩子的嘴角有了一丝笑意。 “我脚滑了一下,所以......谢谢你哦。”黄鹤强迫自己平静一下。感觉好了许多。 “没事儿,我也是顺路经过。” 说完以后,两人不知道能说什么,一阵沉默,桥墩外面的雨还在下,没有丝毫想停的迹象。 忽然,那男孩子站起来,跺跺脚,踩着鞋里咕叽咕叽的水声,朝着岸边的方向,冒雨奔去。 桥墩下只留下目瞪口呆的黄鹤一个人。 当时听完这个秘密,黄珊还笑她的初吻被人夺走了,黄鹤却低头傻笑满脸不在意的样子。 不过当黄珊问道:“你没问他叫什么,是哪个学校的吗?你们后面碰到过没有?” “没有。”她摇摇头样子十分沮丧。 黄鹤大学以后也出了国,在国外的某一天,她给黄珊发了邮件,信里说:“我碰到当年江边的他了。” 邮件附了几张相片,上面都是黄鹤和一个男孩子甜蜜蜜的头像,好像他们是在圣诞节的老乡会上碰上的。 国外圣诞节气氛很浓的,所以各种聚会也很多。 说实话,黄珊反复看了好久那个男孩子,又黑又矮,实在没看出来哪里长得帅。 不过黄珊相信在好友黄鹤的眼里,这个男孩子永远都是她心里最帅的那个人,就像那本画册上画得各式各样的帅哥一样。 6、男人从来不是女人的避风港 张伟搬走那天,给黄珊留下了一张卡,里面有五千块钱,他说如果用完了黄珊还没找到下一个男人,饿死了就不关他的事了。 张伟把她说成了一只寄生虫,完全忘记了他当初追黄珊的时候,说过要养她一辈子。 不过男人的话如此不牢靠,对此黄珊已经领教过不止一次,所以黄珊很快在qq上勾搭上了一个叫孙文的男人。 距离张伟离开黄珊的家只隔了一个小时。 黄珊只用了这一个小时平顺了情绪,重整了旧山河。 这时她已经三十岁了,这个年龄的女人如果说她离不开男人是因为离不开爱情,那么请你一定要拿唾沫星子呸死她。 那天黄珊穿了一条紧绷绷的丝绸裙子,头发在脑后挽了一个髻,与孙文见面了。 让黄珊没料到的是孙文看上去还挺阳光的,而在网上,这个人热烈轻佻,三言两语就扯到了上床,然后他们就着这个主题讨论了一下午,最终达成了见面开房的协议。 可是那天他们并没有去开房,随便找了一家咖啡馆,一直坐到打烊。 他们整晚都在谈论各自的情史,然后孙文说:“我不想做了,我对你没感觉。” 黄珊很想做个受辱的表情,可是孙文继续说:“别装了,你也不想做,是不是?” 孙文说得对。 也许很多人都和他们一样,把一夜情吼得震天响,似乎和吃饭上厕所一样容易,可真正要实施它,该需要多么巨大的勇气。 而他们此刻都没有这个勇气。 于是,在这个咖啡馆,听这个男人说一晚上废话,或者让这个男人听黄珊说一晚上废话,其实也挺好。 更好的是,孙文也刚刚被女人甩掉,连一个理由都没有。 世界在一瞬间是如此的公平美好。 后来,黄珊经常在家里用了一晚上来煲汤,香浓可口,营养美味。 当她展示给孙文看得时候,孙文在qq上说他家里有一值七千元的德国锅,据说煮出来的菜比外面的私家菜馆还要好,然后要黄珊用那口锅做菜给他尝尝。 这个家伙分明是在勾引黄珊,只是用一种比较文雅的方式。 然后黄珊被那口价值七千元的德国锅给勾引了。 因为她还没有见识过如此高级的锅,据说蒸炒炸都不用放水和油,简直就像给神仙用的。 可是黄珊还是问出了一个蠢问题,黄珊说:“如果不加水和油的话,我只是丢一块肉进去,不交流不沟通,锅子怎么会知道我是要蒸,炒,还是炸呢?” 孙文在网络那端哈哈大笑,他说:“你真可爱。” 黄珊不是有意要装可爱,她那段时间就是对做菜煲汤兴趣浓厚,并以为所有男人都吃这一套,摔过一些跟头才知道,就算她把烫煲得再好又怎样,男人还不是说走就走? 所以当张伟留给她的钱用得只剩下三位数时,黄珊明白了,她要不就重新去工作,要不就重新去找下一个男人。 工作当然没有男人那么容易找得到,所以黄珊在一个雨夜敲开了孙文的房门。 黄珊说:“我是来拜见你的神仙锅的。” 黄珊就这样被孙文收留了,他们铺垫了这么久,发生点什么,也是天经地义的。 至于她为什么要特意挑一个雨夜过去,不过是女人的小心思。 想想都知道,一个正常男人怎么会好意思在下着雨的时候赶一个女人出门,况且这个女人真的在用他的神仙锅,炖出了一锅神仙汤,而且还是如此美味。 孙文喝了第一碗,再喝第二碗,然后这个女人就赶不走了。 赶不走的另一层含义是,黄珊不仅仅只会煲汤。 她年纪虽然比孙文大,但仍然还是个火热年轻的女人,所以她用窈窕的身体缠住了孙文。 黄珊承认她早就看过不少a片,且并不以此为耻。 所以孙文差一点被吓死,他惊叫连连地说:“我真蠢,第一次见面时居然放过了你。” 孙文看她的眼神闪闪发光,像捡到了一个了不得的宝贝。 黄珊只好再接再厉,挟着逼人的妩媚,呼啸而来。 如果一个女人同时拥有厨艺和床技,是不是就足够了? 答案是:不够。 怎么可能不够? 黄珊会煲汤,会熨衣服,会把地板擦得比床还要干净。 黄珊热情,奔放,在床上比妓女还要大胆,还要怎样? 只是任何一个男人,在享用完她的贤惠和风情后,都会毫不留恋地说再见。 孙文也不例外。 两个月后,他责问黄珊:“你为什么不出去工作?不工作的女人没有自我。” 孙文太坦白了,不给黄珊留一点面子。 黄珊只好告诉他,她不是不喜欢工作,只是离开工作太久了。 离开工作的这段日子,她一直留在家里,给心爱的男人煲汤。 而那个男人当时说要养她一辈子的。 孙文听了讥讽道:“可是现在答应养你的那个男人已经不在了。” 于是,黄珊被迫出去工作,为了不被孙文看不起。 但黄珊还是辜负了他。 新工作干了不到十天,黄珊便辞职了。 具体原因已经不可考据了,据黄珊感觉,就是办公室那个女人看她不顺眼。 黄珊不知道是她的发型让对方不舒服,还是她的妆容让对方不舒服,总之那个女人一有机 会就损黄珊,然后黄珊与她大吵一架,辞职走人。 这个工作是孙文替黄珊找的,每天只是打打字收收传真,却是托了许多人情,因为黄珊的专业差不多快忘光了,而且她也没有表现出她的任何专长。 黄珊知道她大可以换一种方式与人相处,可是她不想,在家煲汤的这段时间让她“忘记”了以前自己在职场也是游刃有余的。 然后孙文果然就与黄珊大吵了,他说:“知道为什么你被男人一次又一次抛弃吗?不是因为外面的女人比你更风骚,而是你不独立。没有独立的本事,更没有独立的意识,让男人感觉很累。” 黄珊不甘示弱,反唇相讥道:“知道你的前女友为什么离你而去吗?她没有说理由你就真的以为没有理由了?别自欺欺人了,她就是嫌你穷,虽然你咬牙买来七千元的锅又怎样,照样留不住她为你洗手做羹汤。” 这次的争吵彻底割裂了黄珊和孙文的关系。 他骂黄珊笨,黄珊骂他穷,他们彼此用最利的武器将对方刺伤。 所以黄珊在另一个雨夜搬走,孙文要送她,被黄珊强硬地拒绝。 这个城市里有个体育公园,里面人声鼎沸。 公园设立了竞技冲关设施,以最高奖金五百元为诱饵,吸引游人来一试身手。 黄珊已经是第三次来冲关了,第一次和第二次都落水,第三次终于一口气冲到终点。 在敲响胜利的锣声之前,黄珊扭伤了脚踝。 主持人问黄珊:“作为为数不多冲关成功的女选手,请问你的毅力来自哪里?” 黄珊对着话筒大声说:“因为我需要这五百块,我没钱吃饭了。” 台下一片笑声,为黄珊的幽默,可只有她知道,自己说的是大实话。 这时黄珊听到有人在大叫她的名字,此人一个字一个字地拖长了,咬牙切齿地反复吼出来,好像生怕在场的人不知道这个要钱不要命的女人是谁。 然后黄珊看见了孙文,他像一只兴奋的鹅,手臂拨开人群向黄珊冲了过来。 黄珊在台上盯着他,他在台下盯着黄珊,他们就这么像拍言情剧般盯着对方一个世纪之久。 黄珊在与孙文分开的这段时间里,每一分钟都在咒骂他。 可是此刻他出现在眼前,她只想扑上去,抱着他狠狠地哭一场。 黄珊恨他,没有男人像他那样对自己。 别的男人总是一边承诺会养黄珊,一边消耗掉她的青春,而孙文却撕掉了这层温情的面纱,只管凌厉地鄙视她。 不过,这段时间,黄珊的确是需要被鄙视的,她找了不下十份工作。 她去过婚介所做婚托,跑过二手房做中介,甚至在马路上发传单,可是每一份工作做起来都异常艰难。 黄珊觉得她活得如此辛苦,可是孙文说:“其实你活得很勇敢。” 孙文说:“现在你听好了,不工作就不工作,我养你。” 这个小算盘在心里打得啪啪响的男人说要养黄珊。 黄珊这一生中,并不是第一次听到这种承诺,可是这一瞬间,黄珊感觉全世界的花都开了。 尽管孙文说要养她,可黄珊还是重新找了一份工作,应聘的职位是广告制作。 黄珊从没有告诉过孙文,其实她是有工作经验的,在二十五岁之前,黄珊一直是一个敬业的广告制作人。 黄珊的专业其实从未丢弃,她的理想曾经很伟大。 当然,一个曾经有着伟大理想的敬业广告人是否有权利放弃她的职业生涯,而去当一个只喜欢煲汤的家庭主妇,这个问题不在孙文的思考范围内。 不过现在孙文接受了这种现实,但是她却慢慢变得不安,一种想要珍惜的欲望,像洪水般淹没了黄珊。 爱情大约就是这么回事,就像一头倔牛,牵着不走,打着却飞奔。 那天晚上黄珊做了一桌的菜,用主人的姿态宴请了孙文。 她想将自己当年为什么辞职的真相亲口告诉他。 这是一个关于出卖的故事。 黄珊曾经把供职公司的重要标底泄露给了竞争对手,可是她不是故意的,是那个人灌醉了她,复制她的文件夹。 黄珊当时的老板,却一口咬定她收了钱,还扬言要在广告界把她搞臭。 没有人相信黄珊是无辜的,她被所有人同仇敌忾地孤立着。 所以这才是黄珊厌恶职场的根本理由。 后来黄珊想她幸好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个略有点姿色的女人,所以当有个男人的臂弯可以逃避的时候,她选择了逃避,借着有人愿意养她一辈子的借口,离开那个曾经为之打拼的地方。 只不过现在她终于明白男人也从来不是什么避风港,就算他是,也不见得只肯停在你一条船上。 就连孙文也不例外,黄珊确定,当下次流言再次飞起的时候,他便会赶她离开自己的避风港。 不过,孙文听了这些事情以后,只想了一分钟,就蛮横地说道:“你,你必须要重新面对。” 他盯着黄珊笃定地说:“否则,你一辈子也无法真正勇敢起来。” 虽然孙文打算爱黄珊一辈子,可是她仍然要做好万一不再被爱的打算,只要内心足够强大,就算一万个男人离开了,黄珊仍然可以活得很骄傲。 这话说得真是坦白,可是黄珊认为,它比任何一句情话都好听。 7、生命的每一步都要坚强 刘绯出生在山清水秀的小城市,父母都是高中教师,对她的教育是张弛并用。 应该说在他们的熏陶和培养下,她有着开朗又内敛的个性,温和而又坚强。 高中毕业,刘绯很顺利地进入了工学院。 在大一的一次运动会后,刘绯突然觉得眼睛很难受,经常肿痛,而且眼底充血干涸,甚至是下眼脸周围有硬钝之感。 刘绯告诉妈妈症状后,她立刻带女儿去见医生,连续几日的诊断下来,刘绯被县医院初步确认为眼睑板腺癌,一种刘绯不曾听说过的恶性肿瘤。 医生建议妈妈带她去北京一所大医院再做进一步的诊断,如果确诊是的,就意味着刘绯的下半生将在黑暗中度过。 疾病在瞬间将刘绯击溃,她那些所谓的坚强转眼成灰。 刘绯在无数个就算活着也变成了一只眼不断流脓的怪物或是双目失明的梦魇中屡屡惊醒。 任由父母怎么劝说她都不愿面对事实,刘绯拒绝去北京复诊,如果只是悲惨地活着,那她宁愿迅速地死去。 苦口婆心的劝说始终不能让她转变心意,父亲说,你去城里随团散散心好吧,给你一周,看看大理的风光,看看这世间还有多少奇观美景在等着你治愈后饱赏。 刘绯神情恍惚地随着团队出发了。 与她安排在一个房间的大姐,叫苏姐,看上去35岁左右,脸色却比刘绯更苍白而消瘦。 但她玩起来很疯,总是将没有情绪的刘绯拉进白族姑娘小伙的活动之中,和他们一起边唱 边舞。 她还特别爱吃,要命地是,老抢着给刘绯付帐。 玩了两天,被苏姐疯疯颠颠地带动着,刘绯渐渐忘却一些痛苦,孩子劲又上来了。 不过,苏姐经常会流鼻血,手臂上还不时出现块状瘀血。 出于本能,刘绯很担心她,常常给她拿纸巾,送水。 终于,在一天夜里,苏姐难受得睡不着,不断吃药,刘绯忍不住问,“你是不是得什么重病?” 她轻轻地笑了,凝思片刻,告诉刘绯,几个月前,她带着孩子去游乐场玩碰碰车,一个情理之中的撞击,却使得她鼻血狂流不止,速速赶去医院,症断及屡次复查结果都是罕见的恶性肿瘤晚期,并已全身扩散,活不过三个月。 于是,苏姐辞了职,告诉家人在很远的城市找到一份高薪的工作,会在一个月后离开。 然后天天带着一家老小过起孩童般的生活,划船、打电玩,丝毫没有露出一丝马脚。 直到觉得自己体力着实不支,苏姐选择了大理之旅,“我想独自来看看外面的世界,只要每天我是坚强和快乐的,死在哪里都是天堂。” 刘绯说,“你丈夫也不知道吗?” 苏姐摇摇头,“不想这最后的日子让大家在笼罩着悲痛和充斥着怜悯的氛围里生活,让他们来个一次性伤心得了!” 她竟可以发自内心开怀地笑,“我会纯真地快乐着最后的每一天。我唯一的希望,是我的儿子和家人能为我的坚强而自豪,也同样以这样的人生态度珍惜生命。” 苏姐面对死亡的坦然让刘绯震撼。 整个夜晚,刘绯向同病相怜的苏姐吐露着她对自己病情的惧怕和畏缩,苏姐亲切地揽着刘绯在怀中。 “傻孩子,姐姐是被告知没得治了才放弃治疗,要是有一线希望我都会努力争取,人活着就是会遭遇种种灾难,并在灾难中坚强地重生。医生都说你有希望治愈,再需要的就是你的信心来支撑,就一定能挺过去的,姐信你!现在最担心你的是疼你爱你的父母,振作起来,不要让他们失望!她们养大你不容易!” 那次旅游,因为有了苏姐的陪伴,格外的快乐而有意义,更重要的是她给刘绯的精神注入了坚强剂。 回家以后,她的身影和话语还时时在耳边回旋,时时鼓励着刘绯振作。 刘绯很顺从地跟着父母去了北京看病,没想到,经过三家大医院仔细分析确诊下来,她的症状只是太接近眼睑板腺癌的霰粒肿,通过正常的手术就能治愈。 刘绯兴奋而激动地给苏姐留下的号码拨去电话,告诉她手术后就去看她。 手术非常成功,出院后,刘绯第一个想去找的就是苏姐。 可是,苏姐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 刘绯参加了苏姐的葬礼,并陪同她的家人一起,去海边将她的生命之灰撒向空际。 苏姐的儿子问刘绯:“阿姨,那些是什么?” 刘绯说:“每当你眯起眼透过阳光洒下的光线,看见里面最跳跃欢快的灰尘,就叫一声妈妈,那是她在试图让快乐包围你,并告诉你,生命的每一步,你都要走得快乐和坚强,绝不认输……” 8、温柔的月光 多年前的春天,夜夜有风“毕波毕波”刮着宿舍的窗楞,而蓝琼就睡在窗边,她总是要把被子盖在头上才得入睡。 那一日,张皓抱着厚厚的一面窗帘过来,利落地安在窗子上。 室友纷纷称赞他的细心与体贴。 蓝琼撇撇嘴:“不过是一面窗帘。” 黄珊说蓝琼当时高傲得就像是一只天鹅。 张皓站在门口依然是满眼光彩,丝毫不介意蓝琼脸上的漠然与不屑。 据说,蓝琼在张皓面前一直就是如此高傲,她自己倒没有觉察,只不过无法回应他的热情而已,找不到感觉怎样也擦不出火花。 “张皓可是好多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你若对他无意可不要这样耗着,我们可还等着呢!”黄珊说这话可不仅仅是打趣,毕竟学校里觊觎张皓的女生不少。 第二天蓝琼将张皓安窗帘的事情讲给方土听,然后偷偷看他脸上的表情。 但是除了他惯有的微笑什么也看不到。 “整个男生宿舍楼的人都知道他喜欢你。”方土坐在书桌上拨弄着琴弦,日光下的剪影那样好看,让人着迷。 “安了窗帘又不代表我晚上就能睡得着,他喜欢我又不代表我就喜欢他。”蓝琼歪着嘴瞥瞥方土。 “那就听我的音乐吧,它会让你忘了窗外的风,哈哈。”方土顺手扔了一盒自制的卡带过来,他看看蓝琼,似笑非笑的眼神,像一潭深深的水。 蓝琼跟着方土学吉它,天知道对于生来缺乏乐感的蓝琼来说,弹吉它是怎样艰难的事情。 别人只知道蓝琼学吉它是浪漫女生的浪漫表现,怎知醉翁之意不在酒,她只是对那个教琴的男生暗里着迷。 蓝琼这只张皓面前的天鹅到了方土面前,就变成了卑微而又矜持的丑小鸭,蓝琼不敢言说,只有凭着吉它的借口停留在他身边,像飞蛾扑火一样,能多留一秒就多一秒。 那一晚凶神恶煞般尖啸的风在厚厚的窗帘后面变得沉稳了,于是那些女生又开始念叨着张皓的好。 她们所以为的好不过是他的俊朗外形和优越家境,从来没有人会提到方土,方土在她们看来不过是一个吉它弹得还不错的普通男生,何况他还要靠到酒吧打工赚取每个月的生活费。 蓝琼临睡前把那盒自制的卡带放到随身听里,马上就进入了梦乡,夜色安稳。 那年的春天走得那么快,夏天时蓝琼的头发已经细碎的可以落到肩部。 “这样是不是变成淑女了,好看吗?”蓝琼在方土面前优雅地转着圈。 “好看好看,像仙女一样,让人看都不敢看。”方土看了一眼就别过头摆弄乐谱。 蓝琼轻描淡写地笑着,心里却恨着他看都不肯多看自己一眼。 她坐在麦当劳里对黄珊抱怨,说方土简直就不把自己当个女孩子看待。 “方土好像和其他女孩都不怎么说话的,和你这样已经很不错了。” 黄珊嚼着薯条大声地分析,“呀,你怎么总提方土,你不会喜欢他吧?” 黄珊把头凑过来,像审问犯人一样盯着蓝琼,蓝琼心虚地转过头,刚好看到推门而入的张皓。 “琼琼,你长头发真漂亮。”张皓的目光落下来就不肯离去。 喜欢的人不出现,出现的人不喜欢。 蓝琼深知喜欢一个人又得不到回应的感觉,念及此,心里便觉得有些歉意,于是迎合着他的目光,第一次笑着说了谢谢。 自此,张皓的花送得更勤快了,仿佛看到了曙光一样。 隔几日他又送来一盒爽身粉:“夏天留长发很辛苦的,在颈部擦些爽身粉会很舒服。” 黄珊对蓝琼做个鬼脸,待他走远后,立刻把头伏在蓝琼肩上,笑得花枝乱颤。 蓝琼为一个男生留起长发,而来照顾蓝琼长发的却是另一个男生。 中秋节那天是蓝琼生日,月色阑珊。 张皓送了蓝琼白色的长裙和淡雅的香水,价格不菲。 然后邀请她们寝室所有的女生出去赏月。 “我晚上要去酒吧给方土送乐谱,他的乐谱在我这。”蓝琼看着他,为难地说。 “那我们一起去方土的酒吧吧,那环境也不错,有音乐还有月亮。”张皓建议,其他女生一致喊了同意。 方土远远地看了她们一行人一眼,依然坐在前面弹着吉它。 人群喧嚣,在寝室其他女生的眼里,蓝琼和张皓俨然已经是水到渠成的恋人。 “下面的曲子送给今天过生日的蓝琼,愿今晚的月光带给她一生的幸福。”方土看过来,竟然还是那样漫不经心地对着蓝琼笑,丝毫看不到任何介意的眼神。 心凉如水,仿似这一夜的皎月,明亮而又冷清,喧嚣而又寂寞。 蓝琼做了张皓的女友,在那个中秋夜之后。 从此她停了方土那里的吉它课,蓝琼跟着他学了整整一年,依然只会弹最简单的练习曲。 张皓也整整追求了蓝琼一年,他可以完整地数出蓝琼所爱的一切,包括食物、音乐、服饰等等,甚至包括她心底的方土。 “琼琼,我知道你喜欢他,但是我更要让你知道我爱你。”张皓就是在中秋夜的月色里说这句话的,蓝琼心里所有的委屈和眼泪一起奔涌出来,然后选择了他的宽容也接纳了他温暖的怀抱。 玫瑰太浓郁,香水太芬芳,被爱是一件虚荣的事情,原谅蓝琼不能如她所想的一生一世停在她爱的人身旁。 那年冬天,蓝琼的手始终停留在张皓的掌心里,暖暖的,一起走过每一场雪。 偶尔蓝琼会遇到方土,他似乎愈加孤独,总是一个人背着吉它、匆匆行走。 每次看到他,蓝琼就会紧紧握着张皓的手,然后对自己说,这就是爱情和未来。 蓝琼深信不疑。 第二年毕业后,蓝琼和张皓已经顺利地留在了这座城市里,各自寻了合适的工作,张皓本来是不必留下的,他的家里已经为他安排了出国的一切事宜,他为了蓝琼放弃了那些。 蓝琼缩在他怀里,真真切切地感受着被爱的幸福,然后和那个心底的影子说再见,决意从此全心全意去爱眼前的人。 “听说方土去了北京,去闯他的音乐世界了。”黄珊在电话里说。 “张皓打算明年带我去见他的父母了。”蓝琼故意转换话题。 “呀,这么快就要做新娘了,你那么乖巧,他父母一定喜欢你。”虽然听到好友这样说可是蓝琼心里总是有些怕。 蓝琼是真的紧张,就连张皓都笑她,那么高傲那么自信的一个人,竟然也有怕的事情。 这个中秋夜蓝琼和张皓在屋子里一起切蛋糕,然后随着音乐在洒落月光的地板上跳舞,一室的月光像绸缎一样包裹着眼前安静而又华丽的生活。 “以后我会给你买更大更高的房子,要有大大的落地窗,要每个中秋夜都能收到一屋子的月光,要你每天都睡在月光里,要你在月光里做我的老婆,然后做孩子的妈。” 张皓说着甜蜜的话,蓝琼望着月光有些眩晕,晚风从阳台吹过来,蓝琼的长发飘飞,像舞动的月光一般。 灰姑娘在宫殿里舞蹈,真的不会觉得醒来会是一场梦吗? 幸福来得太容易,也会让人紧张得窒息。 这样恬淡的日子还没有流转到第三年的秋天,张皓的母亲就来了电话,说他父亲生病了,催促他尽快回家一次。 张皓走的那天,天空是阴郁着的,街上的银杏树依稀的泛出了金黄的颜色。 他点点蓝琼的鼻子:“琼琼,要按时吃饭按时睡觉,上班不要迟到,等我回来时你不许瘦一点点。” 蓝琼像小女孩一样偎在他身边,然后依依不舍地看他上了火车。 一个人留在这个城市里,忽然像没了氧气和阳光一样。 上班下班的路上,她总会不做声的望着晃动的人群,而没有他的人群和蓝琼毫无关系。 蓝琼在日历上画着圈圈,计算他走的日子,每一个小小的圈都好像是几亿光年的轨迹。 想张皓的夜里睡不着觉,干脆爬起来整理房间,让时间可以尽快流逝。 碰到那个深蓝色封皮的日记本时,蓝琼犹豫了一下,那是自己送张皓的。 蓝琼想要他写日记,写他和自己在一起的每一分时光,他懒懒的,总要许久才动一次笔。 凌晨两点,蓝琼翻开了日记,从大学时开始,在他的日记里回味他们一起的时光,真没想到这个粗心家伙的日记居然写得如此细腻,孤独忽然被遣散,好像她那一刻像往常一样和他在一起。 “父母一直不同意我和琼琼在一起,为此我和家里吵了一架,我拒绝了去留学,他们断绝了给我的经济支持。这些,我都没有告诉琼琼。我相信凭借我自己的能力,我会让琼琼过上幸福的生活的……”这些字是去年春节的时候张皓写的,蓝琼竟然不知道他为了自己已经和家里闹翻了。 隔几日,遇到张皓一个同事,“蓝琼,你和张皓什么时候出国?” “什么?”蓝琼惊讶地望着他。 “听说张皓回家办出国手续去了,办得怎么样了?”蓝琼立在那里如堕云雾,只好呵呵笑了两声。 一个人的夜,总是被噩梦笼罩,尽管张皓时有电话过来,却绝口不提蓝琼白天听到的传言,然后她有种预感,仿佛他真的不会回来了似的。 直到二十五天之后,他真真切切的在电话里说:“琼琼,我在你公司门外。” 她推开门,看到阳光下的张皓微笑如初,蓝琼心里踏实了。 新开的西餐厅请了最好的钢琴师,张皓兴致很好,点了很多东西,蓝琼大口地吃着,伪装着快乐,对于听到关于他出国的事情缄默不语。 起身离开的时候,钢琴师开始弹下一支曲子,隐隐的落在风里,是曾经有人用木吉它弹过的乐曲。 “琼琼,你哭了?”张皓在夜风里停住脚。 “我是觉得今天的月亮太美了,和你在一起也很美。”蓝琼擦了擦眼睛。 “我的小傻瓜,我们是注定要一辈子都在一起的。”张皓一如既往地摸摸她的头,眼里带着宠溺的微笑。 “是宿命里注定了我们会在一起的是吗?””蓝琼忍不住问道。 “你看,你真变成小傻瓜了,连宿命都搬出来了,是的,我们会一生一世都在一起的。”张皓抱住蓝琼,她把头埋在他胸前,她也希望一生一世不会是遥远的未来。 日子还是如常的过,他只道父亲的病已无大碍。 可是蓝琼总觉得他心里藏着什么话,也许是她太敏感了吧。 张皓始终没有开口说什么。 直到有一天,他跑来拉蓝琼去看房子,二十二层楼上的大房子,高到可以望到远方的山,伸手似乎就可以触碰到蓝蓝的天。 “这?”蓝琼惊奇地望着他。 “我买下来的,我们住这里,好不好?”张皓抚着蓝琼的头发。 天黑了,暮色沉沉,月亮爬上来,斑斑点点的光落到屋子里,真的装了一室的月光。 “你哪来这么多钱?父母给的?”蓝琼终于忍不住问了。 “琼琼,如果我们拥有爱情,你介意没有婚姻的名分吗?只要你愿意等我五年。我不能和父母决裂的,但是你要相信,这一生我真正爱的只有你一个。” “你为什么不简单地说,你愿意做我的情人吗?”蓝琼直视着张皓,伤心欲绝。 其实很简单,蓝琼不用他回答也明白,张皓的父母给他施加了压力,而他无法和他的父母闹翻。 蓝琼有她的尊严,委曲求全的爱情在她看来已不是爱情了。 她离开了张皓,去了另一个城市,断绝了一切音信。 黄珊偶尔给蓝琼打电话,她说张皓已经到美国一年了,还没有女朋友,还一直在向她询问蓝琼的消息。 许久,蓝琼问:“方土呢?他还好吗?” “还在打拼,他说住在一个地下室里,夜晚看不到星星和月亮。” 今年的中秋节据说是火星冲月的日子,星和月会在夜晚共同闪烁最亮的光。 蓝琼一个人吃过晚饭之后在楼下的长椅上独坐,她要等待那迟到的月亮,看一看三百年的轮回里最明亮的月光。 妹妹打来电话,她说在蓝琼的书架里翻出一盒卡带,最初是木吉它乐曲,听到最后却是听到一个男生音乐后淡淡地说着话,他说他贫穷的口袋里装着一颗富有的心,他问现在听音乐的女孩愿意不愿意做一个流浪歌手的爱人,和他在每一个夜晚看月光。 电话里方土的声音缓缓的在月色里流淌,木吉它在弹奏着美丽的乐曲。 中秋的月缓缓升起,整个城市陷在一片温柔的光亮里。 蓝琼忍住眼泪,就像试图忍住所有回忆一样,关于爱的年纪里那些匆匆而过的人,她希望她全部都可以遗忘。 9、女人最爱的两种花 姚紫在汉口开往深圳的t67次列车上认识了齐红。 当时,她穿着黑白蓝三色相间的薄纱长衫,衣帽勾上却挂着带皮毛的厚外套。一个人,小小地蜷缩在靠窗的座位上。 她坐114号,紧挨着姚紫的113号。 在漫长的12小时旅途中,她是姚紫的邻居。 说实话,姚紫已经很多年没坐过火车硬座了,如果不是老板忽然发飙取消了年假,姚紫不会这样惨兮兮地在黄金周最后一天急急忙忙赶回深圳。 “硬座车厢有没有洗脸水?”姚紫问齐红。 她侧过头,送姚紫一脸蓬勃的青春痘。 “你指的是由服务员用脸盆端到你面前的水吗?” 行啊,小妞挺幽默。 姚紫呵呵笑起来。 姚紫和齐红很快便沟通无极限。 得知姚紫去武汉探男友,她说原来这车上的女孩子都是为爱情而奔波劳碌的呀。 不过比之她的奔波,姚紫的实在是小巫见大巫。 人家齐红可是坐着火车硬座从乌鲁木齐男友处一路杀来武汉中转的,途中经历沙尘暴,火车晚点了整整11个小时。 姚紫心里对她的敬仰如滔滔洪水。 齐红却忽然高频率地眨眼,接着眼圈眼眶都红了。 姚紫手足无措乡地看着她,一个乘坐火车硬座、为爱情从南至北纵穿祖国大地的小女子,当然有理由因为劳累、离愁或者对于残酷生活的无奈而流下悲伤的泪水。 正想得心酸,齐红忽然从口袋里摸出一只红色的滴眼露,边仰头往眼睛里滴,边哭丧着脸说,她的隐形眼镜四天都没摘了。 “生活的确精彩,然而那些所谓感人至深的细节恐怕还是文学家杜撰出来的。姚紫们在经历着生活的精彩时,往往行色匆匆,来不及伤怀。” 半夜三更,齐红睡眼惺忪地看姚紫在笔记本电脑上敲字,惊讶地问:“你不会就是江湖传说的安妮宝贝吧?” 那个时候,安妮宝贝的小说正当红。 齐红是学化工的,在科技园的一家公司做事。但姚紫觉得她的经济嗅觉似乎更灵敏。 比如第二天早晨下车前,当她得知姚紫昨晚睡不着,写了篇东西,而姚紫写的东西又可以换取稿费若干后,她满眼放光地说: “你这一趟可真是赚大了。火车硬座比卧铺至少可以省两百块钱,更何况你还生产了一篇能卖钱的大作。你如果坐卧铺,肯定一上车就像死猪一样睡过去了。结果呢,都是从武汉到深圳呀,你不但没亏还赚了。” 自从走出校园后,姚紫越来越不愿意跟多愁善感的女生交朋友。 生活已经够沉重,倘若再没几个善于搞乐子的朋友岂不要郁闷死了。 基于这个原因,姚紫飞速将齐红列为可持续发展对象。 深圳不是个悠闲的城市,却有大把商店可供两个女生消磨时间兼培养感情。 二个星期齐红便来找姚紫逛街。 姚紫说去东门,齐红笑笑,便把姚紫拖去了中信广场。 来深圳两年了,西武这样的商场姚紫一共去了不超过一次。 而跟齐红相识的两个月内,她们却去了五次。 齐红将去高档商场挂眼科当成了与看时尚杂志、韩国电视剧同样重要的业余消遣。 如果有确定的购物目标就去小店里淘货,如果没有,就表高档品牌云集的地方陶冶情操。买不起不要紧,但每个女生需要接受奢侈品的教育。 齐红的理论让姚紫槐地发现,原来自己来深圳这么久了,还基本是一个农民。 只是,看多了大牌奢侈品,姚紫原本不紧定的节俭品德开始动摇。 一次,姚紫竟头脑发热地准备买一条正版的ck牛仔裤。 起初齐红不断称赞那条裤子剪裁好、色彩正,当她确定姚紫果真决定动用积蓄买下它时,马上说它哪里值这么多银子啊,免费穿穿还行。 姚紫向齐红讨教如何在这个富人云集的城市还能坚贞不二地奉行“节俭是美德”,她说正因为看多了富人,才知道钱的重要性嘛,你以为富人不是从穷人发育来的么? 齐红去探男友总是全程硬座。 她因此觉得姚紫区区12小时的行程却非要坐卧铺实在奢侈之极。 之后的某次,姚紫偷偷坐了卧铺,却对齐红说谎。 报应很快便来了,姚紫躺在舒服的卧铺车厢却辗转反侧,齐红布满痘痘印的脸庞在姚紫眼前像信号灯一样闪来闪去。 半年后,老妈在财务清查中惊讶地发现姚紫银行卡里出现了一个天文数字(于姚紫微薄的收入来说),立刻盛赞齐红是姚紫长这么大交到的,唯一真心对姚紫好的朋友。 曾经一度,姚紫怀疑齐红有同志倾向,她似乎对姚紫有超强的占有欲,以至于想挤掉姚紫身边所有男人。 那个总请姚紫吃饭的某男人,她说这人说话怎么像乌鸦叫;那个家住广州,经常在太太出差时不远百里跑来请姚紫吃饭的师兄,她说人家走路像帝企鹅;还有姚紫的同事小s,每天发来短信笑话若干,齐红一看到姚紫对着手机傻乐,便会从鼻孔里哼出两个字“抽风”。 有天晚上,齐红打来电话,听说姚紫正和某男人一起兜风,立刻像火山爆发一样大喊:“12点了还兜什么风,你快给我回家!” “你妈妈啊?”那男人狐疑地问。 姚紫咬咬牙,说,“是。” 第二天,姚紫郑重其事地给齐红发了一封绝交邮件,主题是“你又不是我妈,有什么资格管我”等等诸如此类的内容。 五分钟后,齐红回信,说:“既然你是个如此花心的女人,也同样不配做我的女友。” 这话真让人抓狂啊,姚紫怎么就花心了。 她们硬挺着两个星期没来往。 一日姚紫去家门口的超市,出门便撞见齐红。 她笑嘻嘻地站在那里此地无银地说,“呀,真巧。” 和好后,齐红曾郑重与姚紫探讨花心问题。“男人和女人,除了恋爱结婚生孩子这一件有意义的事以外,根本就是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完全不同的两种动物,你说你跟他们有什么好玩的?" 姚紫说“你真古板啊!” 齐红立刻露出十二万分的惊喜模样,“天呐天呐,你怎么知道我的脾气了?” 遇到像齐红这么无厘头的人,如果她不愿意你跟男生交往,那么你只能乖乖地像她一样,假装世界上只有男朋友一个人是男的。 齐红坚持认为每一段感情都是一对一的。 结束了前一段才可以有后一段,否则连尝试的可能性都不应该。 当姚紫按她的想法清除了身边的暖昧伙伴后,发现能够与自己一起消磨时光的似乎只有齐红了。 姚紫们穿同样款式的白t恤走在七月的深南大道上,湿热的风从海上吹来,齐红的手像小烙铁一样粘着姚紫的胳膊,她忽然说,苟富贵,勿相忘。 姚紫呆愣片刻,差点笑死在大叶榕下面。她们在k105路大巴上穿越滨海大道,夕阳映照着高楼玻璃幕墙,如同好莱坞大片中的纽约或芝加哥,齐红的侧影呈金黄色,姚紫的心也是温暖的金黄。 台风天的晚上,姚紫留宿在齐红的小屋,电闪雷鸣无法入睡,便漫无边际地说话,不知不 觉,天就亮了。 男友不在身边的两个女生,恐怕是最牢靠的关系了。 因为她们不必急着去找男友,然后把时间浪费在风花雪月上。 齐红男友来深圳时送了姚紫一只漂亮的发箍。 而姚紫的男友也视齐红如恩人。 她们在这个既像吉隆坡又像纽约,既承载了千万富翁又承载了千万打工妹的城市相依为命。有时候姚紫也会问齐红,你既然相信忠贞不贰,为什么不直接去投奔男友?” “女人最爱的两朵花是什么?”齐红反问姚紫。 “玫瑰和百合?" “no,是有钱花和死劲花!深圳多好啊,能够让我月进一万。" 齐红总是能把沉重的问题用最无厘头的方式化解。 于是姚紫也懒得再去想那些深奥的问题了。 如果一个男人足够爱姚紫,就为她来深圳好了。 如果他还不知道是否真的爱姚紫,就这样天各一方也好。 反正她们都不需要急着把自己嫁出去。 只要有了贴心的女友,嫁不嫁又有什么关系呢? 正如齐红说的,对爱情忠贞是为对得起自己。 而为一个男人放弃现有的一切,则是对不起自己。 两者看上去很像,实则千差万别。 10、你的包子有多少个褶? 在以前,包子是穷人才吃的食物,最开始包子只有14个褶,后来一个卖包子的师傅,觉得并不美观,于是再做包子的时候多捏了几个,包子立刻变得饱满了很制多,也大了很多,那时候的人图的就是个大味美,于是生意好了很多,后来人们纷纷效仿,于是成了18个,到现在谐音为“要发”。 狗不理包子是15个还是18个褶起初并无特意规定。只是在褶少的面太厚,褶太多容易露馅,考虑到15-22个褶比较美观来。于是为了整齐划一,显得好看,所以就是18个摺了。 他找出一个大面盆开始和面。 面粉中倒入温水、酵母和食用碱,比例是多少,不知道,全凭感觉。 冰箱里的猪肉有很多,肥三瘦七还是肥四瘦六都不重要,不过没有搅拌机,他拿着菜刀开始剁剁剁... 这个深夜,一个孤独的人,咚咚咚在偌大的厨房里剁包子馅... 终于剁完了一大盆,将大量的葱切碎放进去,再用姜汁等调好味搅拌均匀,放进冰箱里冻着再说。 前面和好的面盖着白毛巾等了这么久,现在已经膨胀醒发好了,他开始一个个捏起剂子、擀起包子皮来。 擀好皮子后,他从冰箱里拿出搅好的馅,左手托皮,右手放馅,拇指推、食指收,合力一起捏,捏出细细的褶子。 生包子捏好后,他一盘盘将其放进冰箱里,洗手,关灯... 南方的冬天总是阴雨绵绵,偶尔有出太阳的时候就是很好的天气了。 丁白在这个时候会经常去江边,和暖的冬阳映照下,江水苍碧,景色宜人。 江边游园经常会有人来散步、遛狗什么的,一般他们都来去匆匆,很少人会像丁白这样满怀心事地坐在阳光下,懒懒地晒着。 偶然,有一天,有一个男人走到丁白身边,和他搭起讪来。 那个男人说,他来这个城市已经快一年了,本来是带着夫人来看病的,因为这儿的医院医术很好,可惜,前不久,她还是病逝了。 丁白有些奇怪,这人是谁?为什么跟自己说起这些?不过他没有询问原因,只是转头看看他。 那男人见他看自己,在他身边坐下来,叹了一口气,看向江对面,幽幽地继续说道:“听说你以前是江都酒店的老板。” “哦,是的,曾经是的。不过那酒店现在已经换了老板了。”丁白叹了口气。 “我知道,不过我想问一下,大概一年前,也是这个时候,你们那里的白案师傅是不是换了人?” “什么?哦,是的。”丁白的脸白了一下,因为在一年前他酒店的厨师全跑光了,后来的那个白案师傅确实是重新再招的。 那男人听了他的回答,点点头说道:“我爱人自从生了病开始化疗以后就没什么胃口吃饭了,那时她突然说想吃海鲜,我就在那家酒店里订了位子。” 他从口袋里掏出烟和打火机,点上,一缕烟雾飘散开来。 “不过就在我们准备就餐的那天,那家酒店居然关门了。” 丁白听到这里脸色更加白了。 一年前的那一天他永远不会忘记,和酒店主厨王大元吵了一架后,这老小子居然带着酒店大大小小所有人集体“炒”了自己,而第二天这酒店里可还承接了大大小小几十桌的订餐了,就算再招人也不可能一夜之间能马上找到合适的人立马解决问题呀,所以自己只能选择推迟赔订金。 当时他记得自己趴在电话前,一个个给订餐的客人们打电话,向他们退钱和致歉。 记得打到最后还有大概十桌客人的时候,死活都没有联系上,而此时的他已经精疲力竭瘫在桌子上,居然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他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他看着手上还没联系上的客人名单,除了苦笑什么也做不了。 前一晚就没吃东西的他,当时饿得咕咕叫。 他不由地走进厨房,准备给自己找点什么吃的。不过在他拉开冰箱门的一瞬间,突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冰箱里居然整整齐齐摆着五大盘包好的包子,每盘十六个,他数数,刚好八十个包子。 他灵机一动,看看时间,还有一会功夫,客人就要上门来了,他顾不上追究这包子的来历,架上蒸锅,加好水,将包子放进蒸锅里蒸。 等到客人上门来的时候,热腾腾、软乎乎的包子刚好出锅了,丁白一边用最真心的态度向客人们道着歉,一边飞速将蒸好的包子一一仔细地装入纸盒中,这样每桌订了位子的客人都得到如花似玉的大包子两盒共计八个。 因为有这样诚意的道歉,几乎所有气愤的客人都慢慢平息了怒气,一时也没有再找丁白的麻烦。 事情好像就这样有惊无险地暂时过去了。 可今天这个男人提起的,是这件事情吗? “你知道,这是我爱人生病以来第一次提出要吃什么,那酒店当时说要退餐关门,本来我是不肯罢休的,不过我爱人看见那酒店赔礼道歉的两盒包子,爱得不行。” “你知道做了化疗的人早就吃不下什么食物了,可那次,她居然吃了八个包子。所以当时,我很高兴。” 丁白听他说的和自己猜想的果然是同一天,不过那话里好像没有找麻烦的意思,所以刚提起的心又放了下来。 “不过过后我再去订你们那里的包子,好像换了大师傅了?”说到这里那男人征询的目光向丁白扫来。 “哦,哦,是的,是的,他没做了。”心里一阵着慌的丁白随口答道。 事实上当时丁白虽然没有追究包子的来历,但过后他可是好一阵着急紧张的。 因为那包子只有八十个,而他手上没有联系上的客人也刚好就是十桌,所以每桌客人正好八个包子,一个没多的。 所以到最后他也一个没尝过,也不知道那包子的味道到底咋样,说实话事后还着实当心了好一阵,直到过了两天又有人来订包子,说是前几天吃的这酒店道歉的包子出乎意料的美味,他这才放下心来。 当然这过了两天,他已经重整河山,找了能顶替的师傅来继续做菜,不过那新来的白案师傅始终没做出过客人要求的同样“美味”包子。 “我还记得那天你家的包子每个上面是十八个褶子,虽然皮薄得很,但是居然没有流油也没露馅,记得我爱人以前最拿手做的就是包子。” 那男人一边回忆一边吐出烟圈来,“以前我们没有钱,馒头一块钱能买三个,个头还很大。而包子,特别是肉包子一块钱只有一个,个头还很小。我爱人那时说她不爱吃肉,每天都是自己啃光馒头,把肉包子都让给我吃。” “再后来,她跟人学会了做包子,自己买了面粉和面,还买了很肥的五花肉,剁碎了加上葱,自己在家里包包子。” “我还记得,家里没有绞肉机,她只能用菜刀剁肉馅,咚咚咚,那个剁包子馅的声音到现在我还记得...” “我记得她包的包子永远只有十八个褶子,因为十八的谐音是‘要发’的意思,所以她包的包子从来不会多一个褶子也不会少一个褶子。” 听那人慢慢地回忆当年,而丁白也跟着变幻着脸色,他搞不清对方说这些话的意图来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过了好一会,那男人好像从回忆中缓过神来,他回头看看丁白,说道:“你说换了白案师傅那就没错了,后来我再去订包子,买来的再也不是那天那种十八个褶子的包子了,而我爱人也没有再要吃过。” “她说过,包子是世界上嘴老实的食物,一口咬下去,有肉有菜有面,实在得让人感动得很。她在认识我以前,其实是最喜欢吃包子了,而且就是这样的十八个褶子的包子。” 说了这些,两人沉默了好一会。 然后在丁白琢磨着要不要再说点什么的时候,那男人/站了起来,拍拍身上或许存在的灰尘,对他笑了笑,不再说什么,转身离开了。 丁白看着他的背影,心里一阵莫名其妙,这人莫名其妙的来了又走了,如同那天莫名其妙包好放在冰箱里的包子一样...... 你包的包子有多少个褶子? 十八个吗? 11、断发 其实早就知道这个结果了,孙粉荷枯坐在客厅里等候着林正发的归来,此时已将黎明,窗外的微光映在她的脸上,使静坐在那里的她看起来脸色青白。 昨晚半夜接到那个电话起,她就知道他们已经回不去了。 没有哭泣,也没有震怒到无法自制,只是心底的什么东西“砰”地一下碎了,变得粉碎,再也拼不回原来的样子了。 想起当年两人恩爱时,跟着没房没车的他一起裸婚,一起创业,一起打“江山”...... 她一直以为他们是相爱的,所以她愿意为他洗手做羹汤,她愿意为他打理好公司的后勤事务,她愿意为他强忍着不快去逢迎和拉拢他需要的那些上司的家属,她愿意说服自己包容他的权欲和野心,可是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她自以为的相亲相爱上面的,他对她忠诚的爱让她愿意这样忍让和付出。 可是现在他用行动告诉她,他对她的爱不在了,她坚贞的自以为的爱成了一个笑话! 她自以为他的爱恋不过是她一个人的梦想,林正发一边在对她表白深情,一边却在外与别的女人鬼混,现在居然还被警察扫黄扫出来了。 说起来还真的要感谢警察叔叔,没有这次扫黄行动,她还会被一直蒙在鼓里了。 林正发此时身上当然已经收拾整齐了,可是满脸的疲倦掩饰不住他的慌张,如若是往常,必然是让孙粉荷心痛不已,应酬了半宿的老公当然是劳苦功高。 身上穿的这件衬衣还是自己昨晚精心熨烫过的,此时和他本人一样,满是褶皱和脏污,让人嫌弃。 看着眼前这个熟悉却更加陌生的人,孙粉荷满脑子都是他和别人厮混缠绵的样子。 亏得他以前还振振有词地说自己每天都只是去应酬,这真是应酬得好了,应酬得被扫黄了。 “伪,君,子。”她望着他,三个字从齿缝一个字、一个字的冒出来。 林正发从进门来就不是很敢看自己的老婆,他可以说是一步一步挪进来的。 自己与孙粉荷恩爱十来年了,从一文不名的穷小子到今天两人共同创立的一家规模不算小的公司,虽然自己是努力工作的结果了,可老婆孙粉荷在其中也是居功至伟的。 老婆为了自己和公司付出了多少自己不是不知道,可是...... 现在,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他觉得胸口像是被什么东西沉沉地压住一样,他想张口解释什么,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在孙粉荷面前,他的确认为自己很龌龊,使他不知不觉地想要把身段放得更低。 他“扑通”一下跪了下来,一个字也没说。 孙粉荷的眼睛一直盯着林正发看,仿佛要将他看出一个洞来。 这个时候了,解释有什么用了,重要的是他背叛了他们之间的爱。 她顺手拿起桌上的剪刀,扯开挽着的长发,乌黑的长发如丝如缎。 林正发不知道她要做什么,惊疑地看着她,而她就在他的不知所措中,已拿起剪刀“咔擦”一声剪下耳边一缕发丝,丢在他的面前。 “林正发,我爱你,但并不表示我可以包容你的一切,你我的缘分尽了,从今天起,我过我的独木桥,你走你的阳光道,你的一切,再也与我无干。” “阿荷!” 林正发看着那缕断发被丢在面前,他站起来,想要抓住老婆。 孙粉荷推开他,绕过沙发,他的手碰到她的睡衣,一抓却没抓住,孙粉荷进了睡房,将门紧紧关住。 窗外,灰黑的天空变得明亮起来,天青青的,漂浮着如丝絮一般的白云,清凉的晨风从窗口吹进来,带来新鲜的空气,天亮了,有些东西却永远留在了昨天。 12、有爱就有希望 沈青和男友相爱四年,他们省吃俭用,尽量不逛街,不出去玩,一起积攒着银子准备买房结婚。 沈青不是个爱虚荣的女子,比较务实。 她一直希望婚后有个安宁的落脚点,有个舒适的屋,和所爱的男人一起平平淡淡地生活,相伴到老。 前年六月的一天,沈青出差回到她租住的地方,惊觉已是物是人非。 他的衣物、家里的电器以及他们的存折不翼而飞。 沈青慌忙打他手机,关机,给他家里电话,他年迈的母亲非常诚实地说:“他去外省了,和一个女人,不知道是什么地方。” 除了一台还在分期付款的电脑他还有点良心没卖了,四年下来,沈青除此一无所有。 沈青傻傻地将自己关在屋子里,感到自己对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对生存的信念全都没有了。 沉沉地睡了好几天,公司问沈青到底请多久的假,沈青说不上班了。 大学毕业后沈青就留在了这座城市,努力发愤地工作,真诚地相信爱情相信生活,可生活给了她什么? 如今她孤孤单单地在燥热的夏夜里麻木地流泪,沈青觉得自己太累太凄凉,只想着用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来结束一切。 沈青静静地在网上呆着,拒绝一切对话,一直坐到凌晨四点。 qq里一个陌生人不断地在申请好友里说话:“妈妈要我读高中,我不想读,可我不敢当面告诉她,你能帮我说说么?” 应该是个孩子,沈青在拒绝理由里写下:“就听妈妈的,好好上学吧!” 沈青突然想起了最疼爱自己的母亲,不禁又泪如雨下,“我只是不想让妈妈太累,我想工作,为家里挣钱!” 他真是个傻孩子,哪有母亲不辛苦的。 不过沈青在此刻动了恻隐之心,“好吧,给我号码!” 电话里的那个女人声音温存中带着坚韧的刚毅,听到沈青谈起孩子对她说不想上学,静了片刻。 “孩子和他弟弟五岁那年,我那时二十八,丈夫因公殉职。当时丈夫的单位效益不好,我们没拿到多少抚恤金,就靠我一个人工作来抚养他们。第二年,我带着两个孩子在街上买东西时,他弟弟不小心跑到马路中间被车撞了,双腿,截肢……这么多年这么多苦,我能熬过来,是因为我爱我的孩子们。我不想由于家庭的不幸而耽误他的前程和他应该拥有的生活。我希望他珍惜我的付出,好好学习,长大后能更好地帮助弟弟和这个家。” 那个女人的语气很平缓,但沈青还是可以从电话线里感受到她的一股巨大痛苦在涌动,更惊叹于这个女人在接踵而来的致命打击下如此顽强的生存毅力。 也许自己太想倾诉,而那女人的经历给了沈青发泄的力量,沈青对她提及了自己发生的事。 “其实我们没有理由不爱惜生命,因为我们对自己的亲人有责任有义务。或许一些人的离去给我们造成致命的痛苦,但我们要相信自己有能力让明天更好。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活着,因为活着就必须面对,这不是大话,这就是生活。”在说这些的过程中那个女人没有一丝哽咽,只是笑笑。 “对不起,我要给小儿子洗身子,太热了,怕他长疮。麻烦你转告我那个孩子,叫他早点回来,我正担心着呢,谢谢。” 挂上电话,沈青心情无法平静,她感到自己轻生念头的无比荒唐。 在那女人面前,在一个年轻母亲所经受的挫折和残酷的过往面前,沈青那点痛只是皮毛。 她让沈青明白到,生命中的爱不止男女之情,生活的目的不单单只是存钱去结婚。 生活中的很多牵挂甚至苦难都是我们勇敢生活的原因。 沈青收拾起行装,在那一夜后,回到了家乡。 她是学计算机的,很快在家乡找到了一份不错的程序员工作,重要的是可以陪在亲人身边。 沈青常给父母添置些生活用品,陪他们晨练、散心,一家人聚着吃吃饭,其乐融融。 没有过往的枯燥、机械而节奏紧张的感觉,也没再去想那些不快乐的往事,沈青唯一惦记的,就是那个单身母亲的艰辛。 沈青找那个孩子给她的地址寄过一次钱,可是那边没有收,退给了沈青,并在回信里说:“谢谢!我能支撑,因为我对孩子对生活有无尽的爱。你的心意也是对我们一家的关怀,我们很感激。有爱和希望,我想我沈青可以坚强地生活下去。” 13、慰藉自己的牛肉汤 45岁的朱丽十年前就离婚了,女儿跟了自己,儿子随了前夫。 女儿黄鹤像她,自强自立,刚过二十就考进了美国某大学,三个月前就坐飞机出国了。 儿子黄云飞比女儿黄鹤离开这座城市更早,那是前夫黄刚换了新的工作,早两年前就带着他去了沿海城市。 这个城市里只留下了自己一个人。 其实女儿黄鹤刚走的时候,朱丽还觉得很轻松的。因为她可以不用很早起来给她做早饭,也不要下班的时候一路小跑去菜场买菜,然后再急匆匆地赶着回去洗、煮、炒、炸等等。 每天可以过得很悠闲了。 买菜?买一次菜好像可以吃很久,一个人吃,不是随便什么都可以打发的吗? 今天是休息日,朱丽一直睡到半上午才起床,梳洗以后,她打开冰箱,看着里面空空如也,不禁苦笑一下,看来今天怎么都要去补充一下存货了。 不过自从女儿走了以后,朱丽都没怎么去过菜场逛,何况现在她一个人也吃不了多少,索性去了离家不远的超市,随便买几样菜将就一下就行了。 虽然年已不惑,朱丽还是很注意收拾自己的,今天准备出门的她就穿了一件千鸟格纹的长大衣,里面配了黑色的羊绒薄衫和短裙。她的头发没有向往常一样挽起,而是梳了个马尾,整个人看起来不但年轻还很有气质。 可能是真的变化不大吧,还没进超市的门,朱丽就被高中的同学周音认出来了。 “丽丽,你怎么还是这么年轻漂亮呀!”已经发福了的周音上下打量着朱丽,不由地酸纠纠地说道。 恰好今晚有一场同学聚会,当然要喊了朱丽一起过去的啦。 朱丽本来是不习惯这样自来熟的热情,可是毕竟周音是老同学不是,再说自己今天也确实没事,想着高中同学也好久不见了,回去也是一个人,那就见见吧,当打发时间也好。 虽然说是周音请客吃中饭,但是她打了好几个电话,叫了几个平时玩得熟的同学中午先小聚一下,所以这个午餐其实吃得还是很热闹的。 好吧,这一天朱丽迎来了崭新的生活,因为她在这场聚会上碰上了“老情人”——吴喻松。 说是老情人其实真的还算不上是,毕竟高中那时课业最重要,他们两个人只能说互相有好感而已,认真说起来在私底下,朱丽和他并没有真正单独交流过。 不过时隔这么多年的碰面,周围这么多人,男男女女二十多个,可就是他们两个有了火花四射的感觉,两人都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激情和欲望。 吴喻松心里怎么想的朱丽不知道,但是她知道自己看着身姿依旧挺拔的他微微笑的时候,朱丽那颗四十多岁中年女人的少女心立马被击中了,多年没有的恋爱的感觉瞬间回来了。 可想而知,这一日以后的朱丽,她的生活会有多大的改变。 除了白天上班,只要休息他们就会在一起,一起聊天、散步、跳舞、喝酒、调情。 当然,就在第一晚的当晚他们就发展了一夜“情”,然后接着的是后面很多很多夜的“情”。 一般对待一夜“情”,成年人向来都是心照不宣,基本上过后便不再联系。 可是多夜“情”呢?那就是谈恋爱了。 不得不说中年人遇见爱情,就像老房子着了火,更何况对于朱丽这样离异多年的女人来说,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 很快,两人就坠入了爱情的罗网中,难以自拔。 不,是朱丽一个人坠入了爱情的罗网中,难以自拔。 因为她把对方当男友,对方却把她当pao友。 原来,吴喻松不仅有妻有子,还骗她早已离婚。 这些都不算啥,谁让在爱情面前,朱丽早就失去了原则和底线。 她选择无条件原谅了吴喻松。 然而,渣男就是渣男,吴喻松看到有女人愿意纵容他,就开始顺着杆子往上爬。 结果呢,继骗炮后,又玩失踪。 等到朱丽心死了一半后,竟然电话骚扰,跪求继续交友。 估计你们猜到了,朱丽再次心软了。 然后,她又双叒叕被坑了! 在两人一起出去旅游途中,吴喻松又一次地放了她鸽子,朱丽一直到第二天早上醒来才发现,自己竟然身无分文。 千辛万苦回到家里,朱丽打开冰箱,发现里面居然还有一块冰冻了很久的牛肉,而厨房的角落里还散落着几颗土豆也没有发芽。 朱丽拿出牛肉来解冻,将它切成小块。 在锅里放水,煮开了,把牛肉放进去飞血水,再下油锅放姜片料酒煸炒一下,加入已经切成小块的土豆,加上水,等它烧开,撇去浮沫,换小火,盖上盖子,慢慢炖。 在炖的时候,朱丽在厨房里找了个小凳子坐下来,靠在门边看着灶上的汤锅,慢慢地回想自己前段时间的过往。 是的,虽然说是说遇人不淑,可是这乱了套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她自己的选择呢? 因为自己太害怕孤独,对爱情有了渴望,所以才会选择一次又一次的欺骗自己,哪怕是面对渣男的恶劣行径,明明心知肚明,却一而再地选择纵容原谅。 到最后,却落得依旧孤独的下场。 土豆炖牛肉的芬芳开始在厨房里散发开来...... 不久,一碗热气腾腾的牛肉汤被端上桌来,朱丽拿勺子舀了勺热汤,吹凉了下,试着喝下去,一股暖流顺喉而下...... 倘若人生注定是孤独的,不如就尽情去享受这份孤独吧,就像这碗牛肉汤,虽然是自己一个人做一个人喝,可是依旧能慰藉自己,给自己温暖和希望。 14、天蓬元帅变成猪以后 话说天蓬元帅调戏嫦娥被玉皇大帝打下凡尘时,不幸误入畜生道,恰好这个农家有一头母猪待产,然后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过度的紧张,使他(不不不,此时应该要用“它”了),使它感觉脖颈发硬,两眼发直。 它竟然看不到太远的地方,只瞧见自己的鼻尖,还有旁边挤挤晃晃的白花花的,那一个个,不,是一头头的,都是“猪”呀! 还是个头小小的“乳猪”,那自己,自己不会也是其中一员吧? “姐,姐,你快来呀,这里有头猪娃不吃奶。”它听见一个小男娃的声音,它拼命仰起头想看清楚是谁在说话,就感觉自己被一只手抓住脖子那里... “嘿、嘿、嘿”是谁?是谁?居然敢... 它的面前凑近放大的是个十几岁的小女娃的脸,“嗯,这小妞,长得眉清目秀,还挺标致的。不错,不错。不过比起我的嫦娥妹妹来,还是差远了。” 等下,嫦娥妹妹,嫦娥妹妹。这个名字,这个名字。如此熟悉。 它一直晕乎乎的头脑,仿佛一下就开了窍一般,往事扑面而来...... 它,不,他是谁? 他可是天庭玉皇大帝手下的天蓬大元帅,手下有十万天兵天将,掌管着千万里的天河。 后来,后来,好像自己喝醉了,然后就想调戏一下,不,自己是真心爱慕嫦娥仙子的,可不是调戏,只不过当时喝醉了,可能言语上对嫦娥妹妹有些冒犯。 结果就被玉皇大帝被贬下凡间,到人间投胎来了... 是哦,自己是来投胎的,投人胎的,怎么?怎么?投了个猪胎? 他(它)非常不满,抬起头来想抗议抗议,但是四处看去,这里还真是个猪圈,四面透风,头上的房顶上还有几个大窟窿,阳光从外面照射进来,地上印着好几个光圈,这架势要是天一下雨,这里面岂不是马上要变“池塘”? 不过身为猪身的它现在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最多是发出“哼哼”声。 抓她的那个女娃对旁边矮一头的小男娃说道:“这一窝生了八个,它是最小的一个,身体比别的猪都要弱点,自然抢不过它的那些哥哥姐姐们。” 然后翻过它的身子,露出它的肚子又看看,笑道:“你看,跟你一样,是只男猪娃。” “啊!那它长大了不是只能杀了吃肉?好可怜!”小男娃痛惜地从姐姐手上接过小猪,一手托住它的屁股,一手轻轻抚摸它的背,仿佛是在安慰它。 它听到姐弟两的对话,本来开始还准备爆发一下被人(还是个女娃)看自己的隐私的恼怒,这知道自己长大是要被杀了吃肉的命运,它心中霎时产生巨大的恐惧,什么羞耻都不要了,半天才回过神来... 猪,长大了可不是要被杀了吃肉的呀! 啊!我的玉皇大帝老爷呀,你贬我下凡就下凡,怎么要让我做一头注定要“千刀万剐”被人吃掉的猪呢? 莫非你是在给嫦娥妹妹报仇? 可也没这样报仇的呀! 你这是赤裸裸的公报私仇呀! 你是不是,是不是对嫦娥妹妹有那种想法,否则你当时怎么不听我解释就直接下令贬我入凡间,还对我下如此毒手? 嫦娥妹妹呀,我的好妹妹,哥哥我对你是一片真心,这真的比珍珠还真呀,不过别人就未必了。 现在我不在你身边,你千万要小心,你要瞪大了眼睛看清楚,就玉皇大帝那家伙,那他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你可别被骗了。 玉皇老儿,你等着,我,我(想着自己已经不是天蓬元帅了)我了半天,不知该如何自称,既然此时已是猪身,好! 玉皇老儿,你等着,我老猪迟早是要回来的。 小猪发出一长串“哼哼哼”声,两个娃子听得忍不住又将它翻来覆去的看看,到底它身上到底是哪里不对头了。 天啦,你们两个给我等着,等我恢复了我的神力,哼、哼、哼... 可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能恢复神力呀! 我不想变“烤猪”呀!不,现在还没长大,现在要烤还是“烤乳猪”呀! 救命,救命,救命呀!!! 半夜里,朱天醒来,刚刚又做这个梦了,梦里的天蓬元帅投胎成了猪,而且很快就要被杀了吃掉,他惊出一身冷汗。 看看身边熟睡的她,一只手臂压在朱天胸口上,想必是这手让他做的噩梦了吧! 不过朱天很快发现,女友整个身体都缩成一团,很痛苦的样子。 还有床上有好多血,他突然间慌了。 怎么会流这么多血? 他想想白天两人做了什么? 应该是白天游泳冷水泡多了,加上睡前喝了许多冷饮,是大姨妈提前了吧? 不过女友来大姨妈会痛经的。 朱天在行李箱找了一个遍,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卫生用品,女友就是这么糊涂,自己的例假从来不记得。 这凌晨三点多,朱天也只好打电话给酒店管家,“嘟嘟嘟”,响了很久都没有人接。 由于他们这次来的是别墅酒店,每一栋都是独栋的小房子。 度假村地方很大,朱天狂奔了大概10分钟才跑到酒店前台,让前台小姐姐送卫生巾给他女友,再让司机开车送他去6公里外的街区便利店卫生巾和煮红糖水的材料。 这是长这么第一次朱天买卫生巾,也是第一次一边搜索一边给女友煮红糖水,也是第一次为了一个女人那么的慌张。 女友喝完红糖水后朱天又帮她顺时针柔小腹,她才舒服了一点。 天亮后酒店司机过来接朱天带女友去医院做了检查。 本来女友说她其实没事,只是朱天觉得还是检查一下比较好,因为这几天他们吃了太多海鲜和乱七八糟的食物。 回到酒店后,酒店的经理和管家过来道歉后,当天所有费用给朱天他们免了单,还报销了去医院的费用,并送来了姨妈汤。 朱天咨询过姨妈汤的做法以后,让管家送来了材料,亲自给女友煮了姨妈汤,喂她喝了汤后,女友躺床上睡着了。 看着女友睡着的样子朱天的心痛了好久,原来他已经这么深爱上这个女人了。 还没等到朱天继续回味,画面一转,他变成一头猪被人抓在手里,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按着他的头...... 前世做舔狗,后世也是舔狗,为何今世却是一头猪? 今世是何世? 今夕是何夕? 15、昨夜桂花香? 小桂花跟在牙婆子身后,进了这府里的后门,里面已有四五个小丫头等在那里。 牙婆子扫视众人一眼,点了名,确定所有人都到齐后,才命她们随自己到正院上房去。 到了正院,牙婆子恭恭敬敬地请丫环通报了太太,得到允许后,才把人带到她跟前。 小桂花和其他小丫头一起跪在离女主人五米远的地方,只瞥见上面坐的妇人年纪约有三四十多岁,脂粉不施,只戴了简单的首饰,却掩盖不了身上的富贵气息。 她身后站着两个丫头,都是十六七岁年纪。其中一个似乎察觉到什么,转眼望过来,小桂花慌忙低下头。 牙婆子笑着回报说:“回太太话,这里一共六个小丫头,都是一个乡绅家里坏了事,女眷们送了教坊司,这几个小丫头都生得平常了些,便叫小妇人们拿出来卖。” 那太太坐在那里一个一个挨着看过去,见这六个小丫头生得果真平常,年纪从八九岁到十五六都有。 “你们几个都说说自己会做什么?” 牙婆忙走近几步笑道:“这两个大点的原来在厨房做活,做得一手好羹汤。” 又拉了小桂花出来,掀了她的衣服下摆道:“太太,你看看,这针脚,她们几个原来都是针线上的人。” 那太太叫她家管事的带着去厨房烧几个菜菜试试,果然抬上来的几盘菜味道还不错,便讲定了四十四两银子,两个大的八两一个,四个小的七两一个。 因着自己儿子房中现在没有针线上的人,便指着小桂花跟另一个小丫头说:“你们两个去大爷房中做针线,其他两个放在姑娘房里。名字么,让她们自己屋里人改去。” 小桂花和另一个丫头被带到大爷房中,房中坐着两位年青妇人,其中一个穿着艳丽些的开口问道:“这是太太送来的?叫什么名?” 管事妈妈回道:“是的,太太今儿从外面买来的,说是让大爷房里人自己取名儿。” 那少妇回头对另一个穿得素净一点的女子说道:“原来的大奶奶已经不在了,大爷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既然是太太送来的,当然不能推了。这两小丫头,你我一人一个先帮以后的新奶奶调教着也行,等到以后新奶奶进门了,再送过去服侍新奶奶,怎么样?秋菱姐姐。” 那叫秋菱的想了想说道:“你这样安排也不错,宝蟾妹妹先挑吧!” 宝蟾见她让自己,也不客气先来问两个小丫头的名字,另一个还罢了,当小桂花说了自己的名字后,四周的人都是倒吸一口冷气。 宝蟾听到时眼睛一亮,惊叫道:“小桂花,你叫桂花?” 小桂花见这屋里众人都有些异样,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怎么了,低了头连连称是。 宝蟾转头对秋菱说道:“她叫桂花,这名字好,我就要这丫头了,另一个给你了。” 秋菱脸上反而有些担忧,她对那管事妈妈问道:“太太没问她的名字么?真让我们自己改?” 管事妈妈说太太确实这么说的。 秋菱拉了拉宝蟾得袖子说:“这名字还是犯忌讳,你改一改吧!” “犯什么忌讳,以前是她在,现在她人已经不在了,何况大爷以后还要抬新奶奶进门了,我们这些做姨娘的现在给她们改名字恐怕也不合适,还是等新奶奶进门再说吧!”宝蟾虽然说着推脱的话,但是秋菱还是从她话里听出了几分兴奋。 小桂花至此就跟着这位宝蟾姨娘了。 这位宝蟾和秋菱都是这府里大少爷薛蟠的妾,不过秋菱是自小服侍大少爷长大的,新奶奶还没进门就开了脸做了姨娘。 宝蟾是薛蟠娶进门的夏大奶奶的贴身丫头,由夏大奶奶做主开了脸给薛蟠做了姨娘,因为夏大奶奶的缘故,性格泼辣的她虽然是后进门,却始终在气势上要压着秋菱一头。 现在这府里大爷据说一直都没回来,也不知道能不能回来,夏大奶奶前段时间已经过身了,至于是得急病去的还是其他的,这府里人都避讳莫深,据说是被二小姐下了严令的,上下都没有人敢乱嚼舌根的。 所以只要这大爷不回来,这大爷院里的事情就都是宝蟾姨娘做主,小桂花跟了她,也不知道是福还是祸? 白天院子里总有人,宝蟾姨娘一般不叫她离开她身边,白天除了做针线,也不让她跟其他人接触。 吃饭都是让其他小丫头端了她的分例在自己房里吃,平日里不准出去玩、 以前宝蟾姨娘屋里有没有上夜丫头。小桂花不知道,不过自从她了,晚上就从来只有她一个人在屋里上夜。 小桂花以前只是个针线丫头,没有近身服侍过主子,现在猛一干这活,自然是不熟练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宝蟾姨娘的习惯,反正这一大晚上的她要茶要水的频率也太勤了,而且一会嫌茶烫,一会嫌水冷。 往往小桂花靠着刚想打瞌睡,就听见里面喊:“桂花,桂花,茶,端茶来。”她只好赶快爬起来听从宝蟾姨娘的吩咐做事。 宝蟾姨娘倒是没打骂过她,至少当着别人的面没有过,但是看她的眼神总是让小桂花渗着慌。 当然有时候她也有迷糊的时候,偶尔会忽然叫她“金桂,金桂你这贱人”的,不过等她真的过去了,宝蟾姨娘又清醒着叫她“小桂花”。 小桂花有些不解,但是想着多半没好事。 后来大少爷薛蟠回来了,宝蟾姨娘还领着她专门给大少爷去看过。 小桂花是有些怕大少爷的,因为他看自己的眼神不太对,而且又总说些听不懂的话,加上手脚又不太规矩,虽然说自己是这府里买来的,生死都由着主人说了算,但是自己还这么小,大少爷怎么好这口? 因而小桂花只想躲着大少爷,可宝蟾姨娘整天都引着大少爷在她屋里,白天还罢了,晚上又只让她一个人上夜,这洗澡水、洗脸水、茶水,只这几样就让小桂花忙得整晚不得空的。 何况还要小心大少爷时不时伸出的“禄山之爪”,虽然自己这小身板前面后面还一样平,可是被个成年男子哪怕只摸摸手那也是够恶心的。何况有时她感觉大少爷对自己并非是“喜欢”,说着是“折辱”还更加贴切一点。 小桂花开始几番受辱还找了宝蟾姨娘说一下,后来她看着宝蟾姨娘不但不生气还一副很解气的样子,她就再不敢说了。 倒是秋菱姨娘还会为自己跟大少爷劝上一劝,但是大少爷哪里会听她的话,而且还惹着宝蟾姨娘指桑骂槐地说她。 因而小桂花再不敢在他人面前说起自己的委屈,每天麻木地做着自己应该做的事。 那日,听得宝蟾姨娘又在屋里跟大少爷耍,她不想进去侍候,又不敢跑远了听不到叫唤等下被骂,想是屋里两人耍久了忘记她了罢,居然在屋里说起了什么“金桂、二爷”还有什么“砒霜”什么的。 小桂花反正也没听明白,她靠着墙边,恍恍惚惚得睡去... 恍惚中,她好像看见一个满头珠翠身着绸缎的年轻妇人进来了,仿佛没看见她一般,越过她进到里屋去了。 小桂花想是被魇住了一般,能听见能看见,但是不能动不能说,她只感觉里面噼里啪啷、稀里哗啦一顿男男女女的声音乱叫。 很快,屋里安静了,小桂花还是不能动,她看着天空从黑色渐渐变成灰色,逐渐明亮起来,院子里传来人声,小桂花的手脚慢慢又有了知觉。 清早送洗脸水的小丫头们进来了,看见小桂花还坐在地上,连忙上前扶起她来,问她怎么了,她其实也不知道怎么了,只拉着那丫头进宝蟾姨娘的屋里看。 门推开后,里面一片狼藉,小丫头们除了尖叫,四散开来。 小桂花其实心里还是有点准备的,她摇摇晃晃扶住门框,慢慢倒下去。 一支金黄色的桂花插在屋里正中间桌上的瓶中,床上二人具已死去多时。 16、谁是赝品(上) 24岁的古玩鉴定师助理白乐乐随古玩鉴定师赵树华去一家文物公司看一枚宋代黄玉佩。 一路上白乐乐都有点小激动。 昨天她就听说了这枚玉佩的故事:山西有个曹家老爷,家里妻妾成群,却偏偏喜欢上了比自己女儿还小的小丫环。 后来这小丫环被他的妻妾折磨,曹老爷觉得她不够美貌了,便没有伸出援手。丫环郁郁寡欢而死。 临终前,她把老爷曾送她的这枚黄玉佩交给了一个喜欢她的下人。 那人便把此物私藏,流传至今。 到了文物公司,那黝黑的山西人早已等候在小会客厅。 寒暄之后,赵树华接过包得严严实实的黄玉佩。 白乐乐也凑过脑袋来仔细观摩,这可是难得的学习机会。 跟着古玩鉴定师赵树华混了一年半,她多多少少有了些鉴定常识。 黄玉材料极为难得,而且因其颜色是玉中之贵。 如果这玉佩色泽清莹,必定价值不菲。 那玉佩雕得精致,赵树华放到灯下鉴别了十几分钟,屏神静气。 忽然,他说:“是个赝品。” 那个山西人顿时来了火,青筋暴起,大吵。 这种事,白乐乐见得太多了。 人人拿着祖传的宝贝进来,都恨不能鉴定个价值连城出来,这也在情理之中。 趁着那人没有收起玉佩来,白乐乐拿起仔细来看。 这黄玉包浆微微泛红,雕工精湛,成色绝佳。 白乐乐她忽然就有点迷糊了,这上等好的成色,怎么会是赝品呢? “包浆”是古玩行业专业术语,它指的是古玩上面幽光沉静的一层东西。 比如新买来的竹席,不论打磨得多光滑,都不算有包浆,但老祖母睡了五十年的竹席,包浆红亮不待言说。 还有那新锄头的把柄是没有包浆的,但老农民把持多年的锄头柄,却是包浆厚实。 任何东西都可以造出假来,包浆不可以,那是时光的沉淀。 速成的假包浆必定有瑕疵。 有些人为了让文物鉴定出好价钱,会很花一番工夫去制作假包浆。 分辨包浆的真伪,是古玩鉴定师的第一课。 白乐乐考“古玩鉴定师资格证"的时候,曾花了三个月学习如何鉴定包浆。 虽然现在自己不够权威,只是助理,但断定这黄玉的包浆,她还是够水平的。 没有任何心机的白乐乐脱口而出:“严老师,您再看看,这包浆均匀,不像是赝品啊?" 赵树华的脸立刻变得煞白,狠狠呵斥道:"你懂什么?谁是鉴定师?" 话说得有些重,白乐乐的脸红到了脖颈,心底的委屈和怨恨像雨后的藤蔓,一点一滴地盘升了上来。 赵树华也不自然了一会儿,想了想,又把玉佩拿出来看,最后仍然给予了否定。 那山西男人气鼓鼓地追问白乐乐:“你说,我这是赝品吗,你来说说!” 白乐乐不敢再吱声,男人气愤地付了钱,拒绝接受赵树华出具的鉴定证书。 她拘谨地站在赵树华后面,心里乱得像猫抓。 她猜测那应该是个价格不菲的宝贝,但是她只是个刚入行的小助理,说了又有什么用啊! 等到那客户走后,赵树华有点尴尬,磨磨蹭蹭地过来:“乐乐,你上次不是说你妈妈会十字绣吗,我认识一个朋友专门卖十字绣的,你妈妈可以把绣好的拿来卖,价格很不错的了。” 白乐乐知道这代表一种示好。 她不吱声,但到底只是个小姑娘,看到对方的示好,于是心里漫天的阴霾也开始渐渐明亮。 何况她也明白,自己的鉴定师资格证还要赵树华点头才能拿到手,和他作对总是没有什么好处的。 晚上下班,赵树华走过来,当着所有同事的面吆喝:“乐乐,你晚上要没事,跟我去吃饭啊。晚上要到一个客户家去看屏风。” 大家都笑,有人点破:“就算没法搬到公司来鉴定,也不至于要晚上去看吧。晚上光线达不到要求,何况是在别人家里呢。老赵是不是另有图谋呀?” 赵树华也笑,再一本正经地冲白乐乐吆喝了一句:“算加班的哈!” 办公室里轰然大笑。 白乐乐的脸有点红。 赵树华是公司的红人,他的老师在中央电视台(鉴宝)栏目中当过嘉宾,他自己也身价不菲,在北京有房有车,日子过得不错。只是年届四十了,还没有结婚。 据说是女友谈了不少,东挑西拣,自己挑花了眼。 这样的男人,有专业权威,也有生活瑕疵,平日高高在上,私生活令人好奇,对白乐乐这种二十出头的小女孩的吸引力是致命的而平日不往这方面想便罢,如若遭遇挑逗,那便无法招架。 赵树华开着他的红色沃尔沃,载白乐乐去吃韩国烧烤。 这是一个可以卖弄殷勒的餐厅,男士为女士烤东西,刷酱,再递到你面前来。 白乐乐看到他满头大汗地为自己忙活,心里就有点迷乱了。 白乐乐端着满满一盘他做好的烤肉,鼓着腮帮子傻吃,真是受宠若惊。 赵树华迟疑着,终于挑起了话题:“乐乐,今天的事你别想太多了,你老师我也是人呀,也有感情、要面子、有需求呀!" 白乐乐没太明白,想了一会是自己让他在外人面前没面子了? 是的,她现在的目的就是快点拿到鉴定师资格证,老师的错误不需要她去纠正,就算是要纠正,也不应该当着外人的面吧! 她在这一瞬间回过味来,自责地点点头,心就怦怦乱跳起来。 两人隔阂消除了,立马开启了快乐地吃烧烤模式。 中途赵树华还很周道地拿餐巾纸帮白乐乐拭去嘴角的酱料。 这个成熟的男人,他像一个将领,带领她经历着从未有过的奇妙感情,那也许不是爱,可能只是她井底之蛙的钦慕和仰视。但是他能够完全左右她小小的情绪,很好地驾驭进攻的火候。 于是这就变成了爱情。 那天晚上,自然没有去看什么屏风。 那都是借口。 吃完饭,赵树华就送这个小女生回去了,但是却令两人开始暧昧起来。 后面的工作中只要赵树华有需要,一个电话招呼过去,白乐乐就屁颠颠跑来打下手。 以前做这些事情,她是一种对上司的敬畏和服从,现在却变成了一种快乐和亲热。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赵树华忙完了一个大单,两人都备感轻松。 还没下班,就见微信上他的呼叫:“乐乐,今天我们去轻松一下吧。就去babyface怎么样?” 这个酒吧据说生意一直很好,一晚上的消费在一千元以上,白乐乐还没有去过了,当即就快乐地答应下来。 下了班,两人一起去吃了饭,饭后看看时间还早,因为酒吧要十点以后才好玩,还不到时间了,赵树华和白乐乐便坐在车里聊天。 好像不自觉的,就说到感情上去了。 赵树华说了前女友、前前女友,为什么就没有一个会让他幸福的呢? 嗟叹之时,他的大手拢过来:“乐乐啊,我能抱抱你吗?” 不等白乐乐回答,赵树华就不客气地伸手来揽她。 瞬间,彼此身上强烈的荷尔蒙令车厢内布满雾气。 17、谁是赝品(下) 这天晚上,两人喝得烂醉,赵树华没法开车,打了的士把白乐乐抱回自己家。在他柔软的大床上,他沉默地要她再要她…… 这个时候的白乐乐正处在凡事都没有目的的年纪。她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要什么,她所能做的,只是跟着自己孱弱的内心走下去,茫然的,无措的,还带着一点小女生才会有的莫名其妙的悲壮与欣喜。 接连一周,每天下班赵树华先走,在公司不远的路口等她。她再像小偷一样跟过去,看看四下无人,钻进车里。 赵树华对这件事的解释是:“我们还没有定下来就公开,对你不好。” 她认为他言之有理。 白乐乐在北京租的房子,挺贵的。她想彻底地搬到赵树华家里来,可是不好意思开口。 周一的早上,赵树华出去办事,把办公室的钥匙交给白乐乐:“你帮我把上周那个桃木古床的鉴定报告写完。" 白乐乐去他电脑里拷资料,打开他的电脑里,有一个文件夹叫“相片”,这是一个会吸引她的文件夹。 在里面,她看到了里面的很多张相片,两个人的。 一个年纪三十几岁的女人,在赵树华怀里笑得像一朵花。 白乐乐的脑子一片混乱,这个女人是谁?要去质问他吗?自己又有什么资格呢? 中午赵树华回来,走到白乐乐的办公桌前,笑笑地敲了一下。 白乐乐把报告递给他,装作若无其事,说:“我看到你跟你女朋友的相片了。” 赵树华没有任何反应,口气自然得就像在说今天去哪吃饭。他说:“是的。她在加拿大。” 白乐乐心如刀绞,她鼓励自己不要失控,如果她发疯般地问他,你以前为什么不说,如此等等,那么话一出口她便先输给了他。 白乐乐苦笑了一下,现在他把所有的包袱都推给了她。 如果她继续若无其事,那么就是接受做“情人”了。 如果她不理他了,他也没有任何损失。 亏她还天真地想和他住在一起呢,真是可笑。 这种感觉没有撕心裂肺的痛,只有屈辱。 这种感情那么容易让一个年轻的女孩妥协,白乐乐觉得自己对他的感情并不是爱。 第二天下午,赵树华在微信上问:“今天你要回家拿换洗衣服吗?带我去你家吧?我还没有去过你家了。” 白乐乐没好气地回答:“合租的,不方便。” 赵树华继续央求:“没关系,我就去坐坐。我喜欢的女孩子,我也想去她的房间看看。” 话说得叫人心酸,白乐乐的心像奶酪一样软下来。 晚上下班,白乐乐指路,把赵树华带到家里。 房子是三个女生合租的,每个月每人2000块,窗户还是老式的,窗台上放着一个女孩养的一盆仙人掌。 房子没有阳台,女孩子们的内衣内裤都在窗外的长竿上晃啊晃。 赵树华感叹:“你住的条件这么不好哇。” 但是他也没有说让她搬到自己家。 他只说:“你快拿两件衣服,咱回去吧。” 在载白乐乐回自己家的路上,路过银行,赵树华把车停下来,拎着包去取钱。 白乐乐看着他微微发福的背影,忽然有下车的冲动。 她不想在这里等他了,她不想跟他回他的家了,她也是爹生娘养的,为什么就要忍受他给她带来的屈辱? 她决定跟赵树华好好谈谈。 过了一会儿,赵树华满面春风地回到车上。他把一叠钱放在她腿上:“你拿着用吧,住得这么不好,真让我心疼。" 白乐乐看到那厚厚一摞钱,她吃惊地转过脸来看着他,像《色·戒》里的王佳芝,看着大戒指,说不出话来。 赵树华呵呵一笑:“我知道…直接给钱可能不太好,不过我实在不知道我能怎么帮你…” 白乐乐的手没有动,她不好意思把钱装起来,但是她又太需要了。 赵树华伸手打开她的包,把钱放进了她包里:“拿着吧,乖。” 白乐乐强忍着眼泪,她不能相信眼前的事实,原来他也是爱她的。 忽然,她很傻地问他:“你为什么要给我钱?” 她想要的答案是,他会说喜欢她,心疼她,他说心甘情愿等等。然后你可是,赵树华忽然话锋一转:“你明天去趟山西吧,我找一朋友跟上次那个主儿联系上了,上次你说那不是赝品,他还挺不甘心的。你这次说想再看看,就肯定的说成色太差,就值3、5万块钱吧。后面的事,你就不用管了。” 白乐乐的身体一抖,心脏像被什么拽住了一样,喘不过气来。 赵树华补充道:“我实在是太喜欢了,第一眼就喜欢上了。我觉得那就是我的,太精美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精美的黄玉佩…为这事我还专门查了一下资料,太原真的有个曹府,可惜记载并不多。” 赵树华一直滔滔不绝到泊好车。 白乐乐终于明白她正身处黑幕中,但其实,她是第一次接触黑幕,却连自己的身体都搭上了。 她突然说:“我有点晕车。” 一进赵树华的家门,白乐乐冲进卫生间,开始默默地哭起来。 原来真相大白了。 是的,这黄玉佩的市场价至少在百万以上,赵树华给了白乐乐区区2万元,只是九牛一毛。 其实,他是高估了她,他以为她真的看出了那黄玉佩的端倪。 所以他先用“谈恋爱”的名义笼络她,以便统一战线。 那次的相片曝光,只是一次试探。 如果她闹了,就是爱他,爱他肯定会帮他:如果她不爱他,就是她接受与他同伙的现实,这样就是花钱就可以摆平了。 但是这钱要给的既温情又要让她明白,他都做到了。 白乐乐因压抑哭声而流鼻血了,她看着血顺着鼻尖一滴一滴落到洁白的瓷盆上,她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 原来世界是这样的昏暗,古玩鉴定师竟然为了一己私欲,亵渎职业,沦丧操守,她觉得天都塌了。 如果收藏家在这种权威机构还会上当受骗,那么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值得相信? 第二天,白乐乐登上了飞往山西的班机。 几万英尺的高空,云像海面一样温柔地铺开,这是她第一次坐飞机,她的情人上司出资,人生真是荒唐,回想起从遇到那黄玉佩起,所发生的一切,那是真正的恍如隔世。 按照赵树华给的电话号码,白乐乐找到那山西大汉。对方非常吃惊,却又带着欣喜。 他相信她,信任是一种莫名其妙的好感,因为她赞美过他心爱的宝贝。 白乐乐说,你能把那黄玉佩再拿给我看看吗? 九百年过去了,曹府的小丫鬟早不知魂归何处,不知是否记得世态炎凉。 唯有这黄玉佩流存于世,光洁醇良,温润如初。 白乐乐轻轻地握着它。它是一个真正的宝贝,它一定要对得起自己的价值。 她说:“这是个绝世珍宝啊。我来,就是为了说这一句话。” 她的眼泪滴落在这无价的黄玉上。 白乐乐在心底长叹,九百年前的小丫环是否阴魂不散,这卑微的感情附于她身,于是世上又多了一场错爱呢? 18、替天行道(上) 谢彤大学念的是英文,毕业之后应聘到一家小有规模的外贸公司做翻译。 白天,谢彤穿着古板的职业套装,脸上挂着职业性的微笑,兢兢业业地工作。 只有老板不在的时候,才会对纸上那些偶尔出位的英文字母做鬼脸。 同事们看谢彤总是一个人来来往往,私下里小声议论:“都二十五六了,为什么不找男朋友呢?” 谢彤甩甩长发,装作没听见走开了。 其实她们怎么知道,一个人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哪里有优秀的男人给谢彤认识! 但谢彤不着急,她相信缘分,这个世界上,自有另一个人脚上也拴着和谢彤脚上一模一样的红线。 不过,在骑着白马的王子还没有来接谢彤之前,谢彤得先做点别的,例如——替天行道。 谢彤的老板用一个“酷”字来形容再恰当不过,一张脸倒也是山清水秀,但就是所有的山和水上都蒙了一层冷霜。 那次签了一个大单子,全体员工包括打扫卫生的花婆婆都喜笑颜开。 可谢彤抬头悄悄看,她的老板竟还是冷得一张秋霜脸,像是全世界都欠他一万块钱似的。 一向任劳任怨、说话都到处赔笑脸的老王,仅仅因为打错了一个装箱单,就被他骂了个狗血喷头。 胡姐发错了货,他立即召开了一个全体员工大会,让胡姐在会上作自我批评,闹 得胡姐第二天就写了辞职报告。 谢彤无法想象,要是她这样的一个脸皮薄的女子站在他的大办公桌前,或全体员工面前,痛哭流涕的话,是不是也干脆辞职算了 那一天,谢彤去老板的办公室送文件,他不在,意外地发现他的电脑上竟开着qq没关。 谢彤脑袋里忽然灵光一闪,她想这么办这么办,她要让他痛哭流涕、痛不欲生、痛改前非、痛什么什么的。 谢彤在qq上加了他,他的网名俗死了“感时花溅泪“。 每天晚上,谢彤在qq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说着话,他不怎么爱说话,不过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堪称经典。 “老大,你不理我,你装大象。” “行,那你装蚂蚁?” “为啥呢?” “然后你悄悄地伸出腿来把我给绊倒了。” 泡上“感时花溅泪”,花了谢彤大概二个月的时间。 这算是破了谢彤泡帅哥的纪录了。 由于网上聊天功力深厚,一般的帅哥半个月基本搞定,有点个性的,一个月下来也没问题。 就在谢彤心灰意冷,准备弃甲归田的时候,“感时花溅泪”的头像闪动起来。 “品品,你说像我这么大的人网恋是不是有点可笑呀?” “不算吧!恋爱是不分年龄和种族的。人家老了还有黄昏恋呢!” 谢彤晃着绿色的小脑袋,心想:莫非是被哪个女子捷足先登了? “品品,我们认识多长时间了?” “两三个月了吧!”谢彤好像看见成功的门向他闪了一条小细缝,露出里面的光亮来。 “品品,我觉得和你说话挺开心的。” “呵呵。”这个谢彤懂,女孩子此时要格外矜持。 虽然她心里在大喊,笨蛋,快点说呀! 那边的小虎头停了一会,又动了起来:“彤彤,我想我是喜欢上你了。” 当谢彤想回话时,那边已是离线消息。 谢彤心里暗笑:没想到,成天板着一张苦瓜脸的人居然是个害羞的男人。 谢彤乌拉地把电脑旁的书呀本呀,抛到天空上去。 宋离呀宋离,看我怎么对付你!我要为民请命,替天行道。 “vivi,老板叫你。”在去老板办公室的路上,她的头脑飞速地运转,将近期所做的大事小事统统过滤了一遍。 宋离的房间是向西的,正是傍晚,夕阳毫不吝啬地把它柔和的桔黄色光芒洒进屋子里来。宋离坐在阳光里面,俊美的轮廓,刚毅的线条,像是阿波罗神像一样。 男人怎么可以这样英俊? 一时间,谢彤竟看呆了。 宋离对谢彤咳了两声,谢彤回过神来。 “老板,您叫我?”谢彤的脸有点发烧,毕竟一个姑娘这么看一个男人是不好的。 “今天晚上,你要加班,陪我出去见个客户。”他低着头看也不看谢彤,“不用准备,简单化个妆就行了。” 他们赶到的时候,客人已经在等了。 没想到那两个客户的中国话说得比谢彤还好。 谢彤心里很生气,这是什么意思?虽然是你的员工吧,但也是有分工的,陪客人吃饭是公关部的事情,关我翻译什么事? 再看那两个男人,贼眉鼠眼地往她身上瞧。 谢彤不露声色,服务生拿着菜谱过来让点菜,大家都友好地谦让着,最后谦让到唯一的女士身上。 谢彤笑着接过来,“那我就不客气了”,还妩媚地拢了一把耳边垂下来的头发。 每一类菜谢彤都点了最贵的一种,点完之后,把菜单递给宋离,“你看还可以吧?” 她戏谑地看着他,想从他的表情里看到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的那种痛苦表情,可他始终平静如水。 如果谢彤没看花眼的话,谢彤还从他的眼睛里读到了一点笑意。 19、替天行道(下) 菜很快就上来了,三个男人假装彼此谦让着。 谢彤可没客气,把那盘大虾换到她前面来,就开始剥虾壳。一个客户要给谢彤倒酒,谢彤忙用手捂住杯口,死活不拿开:“我不喝酒,我只喝牛奶,热的。” 那男人无奈,看着宋离,宋离没吱声,也就作罢了。 接下来,无论上什么菜,谢彤都大吃特吃,丝毫不理会他们。 最后谢彤摸了一下肚皮说:“我吃饱了,你们慢用。” 然后转过头来跟宋离请假:“老板,头疼,想先回去。” 宋离可能觉得谢彤把他的脸已经丢够了,爽快地挥了挥手,让谢彤离开了。 像谢彤这么聪明、这么有才华的人,怎么能浪费在陪客户吃吃喝喝上呢! 网上的“感时花溅泪”依然不爱说话,依然是说一句话让你思考着笑上半天。 但自从说了喜欢谢彤之后,天冷时会告诉她加衣服,推荐她好看的书和杂志。 有一天,他说:“彤彤,咱们见个面吧!” 谢彤吓得连忙摆手说:“不行不行,我还没准备好呢!” “感时花溅泪”说:“这有什么好准备的。” 谢彤说:“你不知道,我再长几天就好看了,等好看了再去见你吧!” “感时花溅泪”在电脑那边哈哈大笑:“有贼心没贼胆的家伙。” 那晚,谢彤睡觉时翻来覆去,很久没睡着。 差不多小半年了,和“感时花溅泪”一起玩,也该动手了吧! 再等等,让他爱品品再深一些。 爱得越深,抛弃他时,他会越难过的。 可是谢彤的脑子里面老是想着那天阳光中的宋离。 一天午休的时候,谢彤偷偷打开qq,看上面有没有“感时花溅泪”给谢彤的留言。 她着急地看着小企鹅闪呀闪的,就是登不上去。 “看什么呢!”身后有声音闷雷一样响起。 谢彤手一抖,关了qq,没等回头,先咧开嘴讪笑起来。 听声音就知道是公司有名的八婆lisa,谢彤装作亲密地拉lisa和谢彤坐在一张凳子上。 “老大,人吓人吓死人呀!” lisa抬起她涂着粉红蔻丹的手,掐了一下谢彤的脸蛋:“就知道公司数你最鬼,告诉我,老板的qq号是多少?” “老板的什么呀?”不会是q号吧? “老板的q号呀?” “我哪可能有呀,这你可得问他去!” “不会吧,他说他有你的q号的。”lisa的一句话,好像五雷轰顶一般,谢彤几乎站都站不稳。 “你说什么?” “昨天,ja e的客户和老板出去吃饭,老板亲口说的,你q上是不是叫品品?” “这就怪了,是叫品品呀,可是那上面哪个是宋离呢?”谢彤假装一脸疑惑,自言自语走开了。 完了,捉了半辈子狐狸,到头来被狐狸咬了手。 谢彤装作肚子疼,和人事部请了病假,回家躺在床上心乱如麻。 他怎么可能知道呢? 他知道多久了? 谢彤气急败坏地打开qq。“宋离,出来!” “从没见你下午上过网。” “你还在装大象,我问你,你知道多久了?” “很久了。” “你昨知道呢?” “我有查p的工具。” “卑鄙!”打完这句话,谢彤气呼呼地下了网。 然后眼泪像是开了闸的水一样,争先恐后地从眼睛里跳出来。 谢彤把辞职报告放在了宋离的桌子上。 “我不准,你合同还没有到期。” “我按合同规定包赔你的损失!我明天不会来上班了,我已经买了回家的火车票。”只是做你的员工而已,又不是卖身作了童养媳,犯得着这么威风吗! 谢彤大步走出他的办公室,他下面说的话,被谢彤关在了门里面。 谢彤回到家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东西,未了,又心有不甘地打开电脑上了q。 一大段留言跳了出来:“彤彤,你这个小气鬼。你骗我好长时间,我都没生气,自己倒气得要离开。我告诉你,自从我出车祸导致面部神经坏死,不会笑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女孩子敢爱我了。我好不容易找了一个,是不会放你跑掉的。你就是跑到天边去,我也会把你抓回来。” “砰砰砰”有人敲门,谢彤猫眼一看,宋离背着一个大旅行包站在外面。 “干吗?”谢彤把门开了一条小缝问他。 “我也买了车票,陪你一起回家”,他一脸酷酷地说。 想到他的面部神经竟坏到不会笑的程度,谢彤噗一下笑出声来。 辞职自然是作废了,两人好了以后,宋离叫谢彤去他家吃饭,她不肯,“我还没准备好呢!” 宋离说:“你还要准备什么,反正他们都看过你了。” “什么?” “就是那天那两个男人,大的是我爸爸,小的是我弟弟。” 啊! 20、群发短消息以后(一) 初夏的雨季,空气像一床湿漉漉的棉被,轻轻一拧就渗出水来。 乌婷婷熟练而迅猛地收拾着包裹,大理石的地面在灯光下泛着轻浮的光晕,她用力地关上房门时,差点儿摔在门口。 从背影来看,朱威廉一点儿反应都没有,依旧在电脑前敲出有节奏的键盘声,仿佛欢送乌婷婷鬼子的离去。 夏天的夜晚居然这么迷人,乌婷婷拖着她的小箱子,穿越社区花园的时候,几乎忘记了跟威廉吵架的原因。 青草的味道暗香浮动,那口浅浅的泳池在万家灯火里泛出迷离的光华,乌婷婷捡了颗小石子抛过去,咯咯地笑起来,抬手拦了辆出租:师傅,凯宾斯基。 白色纱慢巨大的落地窗外是深圳湾深深浅浅的海平面,孔雀绿的地毯柔软而缠绵。 她终于住到了传说中的凯宾斯基里来。 以前每次和威廉路过这栋白色的建筑时,乌婷婷都要痴迷地说一句:什么时候,我们去住那里? 每次威廉都会不置可否地耸耸肩,那个表情明明写着:一千年以后。 乌婷婷曾问过威廉:你知道爱情是怎么消逝的吗?你以为是在老去的容颜里,色衰爱弛;你以为是在庸常的生活里,熟悉厌倦。 也许只是从我们不再期待意外、惊喜与突然开始,到我们不再愿意与彼此冒一场华丽的险终结。 乌婷婷掏出手机,利索地按出三个字:“你好吗?” 然后,群发出去。 【三十一岁男人】 “你好吗?” 老八收到这条短信的时候,正在洗手间里狂吐。 腰间的振动更平添了一些烦躁,直到看见乌婷婷的号码躲藏在低端闪耀时,老八稍微清 醒了一点。 他拍了拍脑门,眼睛好不容易聚焦乌婷婷三个字上。 乌婷婷? 老八喜欢乌婷婷喜欢了一个世纪了。 喜欢到人人都知道,就是当事人本人不知道的程度。 那是多少年前的夏天了,乌婷婷逃课去另外一个遥远的城市看她哥,她哥一老大不在,老八在,裸着上半身正在刮胡子,一个女孩跳进门来大叫:喂,乌柏年可在? 剃须刀一滑,老八的脸划出个血口子,冒出少年青涩的血珠子。 乌婷婷玩了几日,被大哥往回撵,大哥说她:才大一,就挂掉几科,真造孽。 老八和柏年去车站送她,火车开出去很远,老八还愣在站台上往远处看。 后来,乌婷婷和老八也常联系。 乌婷婷换了许多城市,老八也是,那么年轻的时候,都觉得活得更好不如活得更多。 老八总是喜欢每个周末给乌婷婷写邮件,他的落款是“31岁男人”,关于这个称谓直到乌婷婷与他都落定在深圳这个城市,老八才好好解释了一番。 “31岁多成熟,既有基础又能担当,所以…...” 老八看着对面搂着朱威廉肩膀的乌婷婷。 “你现在应该叫32岁男人,哈哈,老八你胖得像个梨。” 隔了若干光年,再见乌婷婷她也依旧言语无忌,依旧是那个18岁时夏日晨曦中闯入他心门的少女,眉目清秀。 后来,他们也见过几次,老八带着太太,乌婷婷带着男朋友威廉。 他与乌婷婷讲起从前,唾沫星子飞出好远,另外两个人无聊到看天。 再后来,渐渐少了联系,最近一次见面是柏年到深圳出差,三个人喝到夜半两点,乌婷婷靠着大哥的肩问老八:“喂,你那时是不是喜欢我?” 老八就像一个贼,突然被人用聚光灯照出原形,哆哆嗦嗦正要辩解,她却已经靠着柏年沉沉睡去。 酒精的麻痹终于退去。 老八揣着手机,看着那三个没有前言没有后续的字,竟然不知该如何回过去。 他再次入席,继续与客户杯盏交错起来,他们的肚子皆抵着桌沿。 是的,32岁男人,他们会胖成一个梨。 22、群发短消息以后(二) 【是谁离开谁】 “你好吗?” “你所发送的用户已关机。”这条短信被凝结在天际。 空客a320机舱里,陆熙读着一张硕大的财经报纸,读到无聊,用报纸盖着头,眼睛 却闭不紧,他只是想暂时与人群隔离开来,哪里都是人群,躲都躲不开。 坐在陆熙右手边的女子,从坐定后就不停说话。 “出差?旅行?”她有浓密的睫毛—确切地说是浓密的假睫毛。 陆熙挤出一句客套话:“出差。” “哎哟,深圳那地方可是好玩,跟你讲…” 她似乎非常健谈。 “嗯,我去过五次了。”陆熙及时地让她闭了嘴,取了一份报纸看起来,再盖到头上,整个世界多清净。 美好的单身男人,独自旅行,麻烦不停,女人们好像都放弃了矜持,活在当下。 还有两个小时,就会抵达目的地,满世界地跑,去哪一个城市都是一样,只是深圳,因为乌婷婷,每次抵达,陆熙就觉得有些微妙,镜头端不住,脚步漂移。 他做摄影师,已经十年了,从学校摄协会会长开始,原先的专业渐渐抛了,这口饭居然吃得声名鹊起。 乌婷婷曾说过:男人不要做这样浮华的行业,心都浮了。但是那又怎样,陆熙喜欢,坚持拍下来。 刚开始接不到活,他和乌婷婷租着廉价的民房。 有一年夏天,蚊子极多,乌婷婷几乎天天睡不好,一大早就去洗手间里用力地拍爽肤水,将肿块压下去,即便如此,她还是那样坚定与他在一起。 是谁爱上谁,我们早已说不清。 大学时,乌婷婷去食堂打饭看见摄协的宣传起先还是一脸不屑,一见到长发的陆熙便立刻换了个调调:我其实一直很喜欢摄影。 她从来拍不好照,只要陆熙在边上看着手就抖不停。 那年夏天的暗房里,陆熙第一次吻了乌婷婷。 乌柏年从来不喜欢陆熙,他给乌婷婷打电话时,总是要讲:那个登徒子,你打算跟他混到几时? 是谁离开谁,我们早已说不清。 乌婷婷走了,拖着她的小箱子,脸上还挂着来不及清理的红肿痕迹。 陆熙拍了一组内衣模特,照片挂在阳台上晒。 当天,他回去后,发现照片失踪了,乌婷婷也失踪了。 这浮华的生活,她终于是放手了,他也清净了。 好久以后,当年的怨气都消逝之后,乌婷婷和陆熙在msn上终于又有了联系。 没有快意恩仇,亦没有嬉笑怒骂,彼此有一句没有一句地聊着无聊的天。 突然有一天,乌婷婷对陆熙讲:喂,你把签名档改成“31岁男人”可好? 陆熙没改,他才30岁,俊朗倜傥,正当年华。 飞机落地,手机打开,铺天盖地的短信传来,行程安排和股票财经,经纪人的电话立刻打进来,陆熙拿起电话,“唉,又是拍明星,又虚伪又丑陋,回去不知要ps多少遍。” “你好吗?”那三个字淹没在真真假假的问候里,他未曾留意。 23、群发短消息以后(三) 【满足的笑意】 “你好吗?” 朱威廉就知道乌婷婷会发短信过来,这是她的格调。 别扭吵架后她第一喜欢离家出走,第二喜欢不见面谈判。 起先,他还要追出去找她寻她,后来干脆就随她去,不消半个小时电话就会打来,要他承认错误。 她便立刻返家,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当时乌婷婷刚到深圳,柏年托威廉照顾她时,威廉可没觉得乌婷婷脾气这样不好。 白衣牛仔,单纯可人,礼貌地喊他:朱前辈。 此后,乌婷婷对威廉的称呼一直在变化。 从朱前辈到猪头三,从威廉到海盗。 初相遇,人人都拿出最美丽的一面,举手投足皆是端庄礼貌,接下来相处后,因为相爱,有情感的后台,便要做个瘪三。 威廉是个abc,在美国长到20多岁,因为家人回国才跟着一起回来,有些做派在乌婷婷眼里看起来就是假洋鬼子。 她吃不下的饭菜,堆到他面前,他不吃,说不太卫生,她就吵;她去洗手间不关门,他偶尔撞到,吓一跳,她就哈哈大笑;他们去旅行,他要住青年旅舍,她要住凯宾斯基,他给她解释,青年旅舍才有趣,凯宾斯基在国外是凯子才住的地方,不然怎叫那样一个名? 自然威廉也是有私心,跟未婚妻住五星级酒店,不是有毛病那是什么? 这年头,赚钱也不容易,房款还未还清,乌婷婷也只是闹着玩。 去年夏天她的生日,他送了她一个五位数的包包,她气到大喊大叫:朱威廉,你在国内好的没学到,可是学会了虚头巴脑! 虚头巴脑? 去年夏天,威廉想起来那个夜晚心里就生出许多歉意,不能说也说不清。 “你何时回家?”他在偌大的房子里呆得生出了寒意,十二点的钟声敲过,乌婷婷第一次离家不归。 全屋的家具都是他与乌婷婷一件件挑来,半土半洋,别人看起来却觉得有别样的喜气,柏年还说这是时下流行的“混搭”。 “明天,晚安。"乌婷婷靠着柔软的枕头,看着墙上抽象而美丽的画,喝着迷你酒吧里的依云水,感觉非常好。 偶尔放纵做个凯子有甚不好?难怪人人都向往五星级酒店,哪怕一夜都这样迷离而辉煌。 三条“你好吗?”除了朱威廉还这样紧张她记挂她,其他都发到了大海里去了。 老八爱过她,她爱过陆熙,那又怎样? 当年的情谊,再沉再重,再乐再悲都会在消失在时间的长河里,重要的是在灯火阑珊处,有一个人与你悲喜,与你怒骂,与你老去,这个人叫做:当下。 乌婷婷取来饭店印着暗花的信纸动情地写下深刻的自我批评。 威廉朱·当下斯基: 我如何如何地狂妄浅薄,你如何如何地大度宽容,我们要如何如何地面对美好的明天 她用手指在布满水汽的窗上,反复地写着“威廉朱·当下斯基”,笑到肚疼,直到睡下,脸上还带着满足的笑意。 【折翅纸蝴蝶】 退房结账时,乌婷婷拖着箱子盯着账单感到一阵阵的心疼,虽然是刷威廉的卡,但是那也是自家的银子,她从不乱花。 不过终归还是要做出豪客的样子,目不斜视表情傲地办退房手续。 前台将清单递到她面前:乌小姐请签字。 意见反馈联我们还是邮寄到您上次的地址是吗? 前台报出威廉的公司通联。 乌婷婷定了定神要来以往的历史记录,果然是凯宾斯基,人人都是vip,去年夏天威廉住过的账单赫然在目。 去年此时,他不是说公司接了大项目,没日没夜加班吗? 回程的出租车上,乌婷婷渐渐想起来,那几日,威廉神色紧张,断断续续说过美国前女友的一些片段。 那时候他们在装修房子,乌婷婷哪有心情听那成年的情事八卦。 乌婷婷将那封画满小心心的信封一点一点撕碎了,扬了扬手,洁白的纸片从车窗飞舞飘去,像一只只折断了翅膀的纸蝴蝶,在细雨中挣扎飞舞,穿越迷雾,穿越这繁芜的雨季,奋力飞向晴朗的天空。 24、精致生活 谢绛到上海那年是冬天,当时的她刚刚得到一份很清闲的工作,还有个很舍得为她花钱的男友,她嘟着嘴嚷着要过一点精致点的生活,男友很宠着她,经济还算宽裕,于是尽自己的能力满足着她这些小小要求。 羽绒服是很保暖,但是穿得太臃肿了。 在老家的时候,妈妈总管着她,里三层外三层,穿得肥满如熊如企鹅,走起路来一步三喘,谢绛想如果现在还是穿成这样,干脆冬眠算了。 不过上海冬天阴寒漠漠,张曼玉那样花样年华的旗袍可是罩不住层层寒气的。 谢绛用大大的披肩裹着身体,里面穿着轻软的毛衣,小巧的皮靴,美则美矣但确实不适合长时间在室外走动。 出门时还得裹上又长又厚的羽绒服。 谢绛住的那间房不大,是男友帮她租的,只要她在家,全天都开着暖气,可是暖气效果不太好,只能再加上烤火的小电炉。 谢绛在家里贴着养颜的面膜,睡觉前剥下来,啧啧,婴儿屁股一般滑嫩的一张粉脸。 天寒地冻的日子里,她觉得男友看到这样的脸蛋娇滴滴地,就算是神仙也要怦然心动的啊。 那时她男友经常会来她的房里,像黑泽明有篇小说写的那样:“铁皮的小屋里,一对男女流着汗za,旁边煲着一壶沸水。” 谢绛的男友那时就经常为她汗流浃背、魂飞魄散。 上海的冬天确实是冷的。 冷的时候就想着热软软的面条、烫嘴的豆腐花、沸滚沸滚的鱼头汤,是这一季里每个人无限想念的美食。 谢绛厨艺一般,但还是学会了做些清素雅致的小菜,接近春夏的味道,她觉得就算是在冬天依然需要维持春夏的口味,才是清爽女人的样子。 她想起在老家时,入了冬后,家里的餐桌上就会放肆起来,大鱼大肉整盘子地摆上来,多么粗啊。 有那么一段时间,她男友下了班,在拥挤的地铁车厢里收到她的短信,知道谢绛已经在家里整治出清爽的美食,他揣着期待顶着寒风,急煎煎地往她家里赶着,进门看到餐桌上飞丹流翠的大碗汤水,几碟小菜,一身的疲倦立刻水银般泻地全散了。 但是这样梦一样的生活没有长久继续下去,男友的工作出了纰漏,收入大减,不可能把她想要的那种精致生活再继续维持下去。 男友希望她能和自己一起打拼,俗套的是,这时又有别人向谢绛递来“橄榄枝”。 谢绛选择了“另择高枝”。 如今,她不再住很小的房间了,大大公寓整日开着暖如春天一般的暖气,衣柜里也出现了毛皮大衣,出门有私家车,羽绒服也不用再穿了。 现在谢绛很少动手做菜了,因为外面的厨子手艺比她好的太多了。 精致的生活现在谢绛天天过着,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过得她都有些倦了。 不过这中间有一件事她始终没倦。 冬天是在家喝茶的好季节,谢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天天独自孵在家里,洗手烹茶。 冬日的午后,她常常这样一杯清茗在手,站在阳台上听北风过耳,慢慢想想读过的书、遇过的人、打过的电话、去过的城市、吵过的嘴、错过的缘分,以及荒废了的光阴。 25、泰迪犬的悲哀 谢玉的宠物店位于省城的大学城附近,每天都有很多客人来店挑选宠物,其中不乏男学生为讨好女朋友一掷千金。 这天晚上将近10点,谢玉正打算关门下班,一个身穿白色碎花裙的女孩推开店门:“店长,我有事想和你商量一下。” 女孩手里牵着一只棕色的泰迪犬,说是一年前从谢玉店里买走的,现在想以600元的价格卖回给谢玉。 她说:“你是它的旧主人,还给你总是好的。” 谢玉对这狗并无印象,但对女孩的印象颇深。 不仅因为她唇下有颗青痣,人长得有些像明星gigi,还因为她来买狗的那天穿了一件特别的t恤。 一年前,谢玉的宠物店新开业,主要卖泰迪、博美等小型犬。 那天,一个女孩蹲在地上抚摸一只泰迪犬,她身上的白t恤是最简单的款式,背后印着台湾地图,下面写着:我是你的,而和她一起来的男生也穿着同款t恤,不过背后印着中国地图,下面写着:你是我的。 这是谢玉见过的最有创意的情侣t恤。 女孩抱着小狗爱不释手,问了价钱后两人对视良久。 1200元对如今的大学生来说也不算巨款,但男孩好像并没有想买的意思,女孩的嘴角马上耷拉下来,极不情愿地走了。 男孩马上跟出去牵她的手,被她娇嗔着甩开了。 大概过了两个月,那对情侣又出现了。 男孩点了12张百元大钞递到谢玉手上,女孩在旁边紧紧挽着男孩的胳膊,两人抱着小狗一路欢笑着走远。 谢玉问女孩为什么卖狗,她说男朋友去新西兰读书,临走前他们分手了。 这只小狗身上凝聚了他们两个太多美好的时光,一看到它,心脏就抽搐般地疼,所以还是卖掉好了。 回收这一岁多的狗,于谢玉而言无疑是笔亏本的买卖。 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有时很微妙,也许同是伤春悲秋的年纪,谢玉懂她触景伤情的悲伤,于是成全了她。 女孩离开的时候,泰迪犬拼命地用爪子扑腾铁笼,嘴里发出惊恐的哀嚎。 女孩的泪水早已打湿衣襟,谢玉对她说,“如果你后悔了,我把它还给你。” 女孩只是默默地摇了摇头,随即消失了。 女孩走后,那只泰迪犬一直郁郁寡欢。 狗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被抛弃,可是它不懂,女孩抛下的不是它,而是失败的爱情。 一周后,某天谢玉正在网上查阅有关宠物分笼的知识,泰迪犬突然狂吠不止,引得店里的其他狗也开始“大合唱”。 这时店门被推开,那女孩又回来了,但这一次,她身边跟着一个衣着感觉很vip的男人。 女孩走到泰迪犬旁,小狗马上用最热情的态度回应她,尾巴兴奋得都快摇断了。 女孩对谢玉露出默契的微笑,嘴角的青痣划出短短的弧线,她转头对男人说:“你看,这只小狗好像和我很投缘。” 她眼里的期盼藏得很深,谢玉知道她想再一次试探男友对她的态度。 谢玉推开鼠标,悉心等待着这场考验的最终判决。 但是,这个外表很成熟的男人显然不拘泥一些小浪漫,他冷冷地看了泰迪一眼,说:“看它疯狂的样子,怕是想要咬你。” 男人拥着女孩的肩走远了。 这次泰迪犬好像明白了什么,它沮丧地趴在笼子里,再也不出声。 今年夏天,谢玉又见到了那个女孩,她穿着浅色的职业装,把高跟鞋踩得嗒嗒响。 她回学校办事,顺便来店里看看,那只小狗已经被人买走,谢玉和她像老朋友一样随意聊着。 女孩说她已经毕业了,年底打算和上次一起来宠物店的男人结婚。 女孩弯下腰,仔细打量着篮子里的龙猫,她嘴里说着可爱,眼神中却再也找不到当年看到泰迪时的欣喜若狂。 时间让女孩子们不得不学会对爱妥协,在做梦的年纪里渴望一个满足全部幻想的男人,这之后,学会将任性和自我一点点地包裹起来,不失为一件聪明的事。 只是谁懂一只泰迪犬的悲哀。 26、醋买回来了(上) 某个大年三十,正是准备吃年夜饭的时候,赵大志的妈妈张芳芳看见家里醋没了,今天是大年三十,已经包了好几笼的饺子在蒸笼里了,今晚是肯定要吃饺子的,可这饺子要没醋的话肯定是不好吃的,快点,趁着天没黑叫臭仔赵大志去巷子口买瓶醋去。 “大志,大志。”儿子没搭理她,张芳芳便叫自己老公赵前进去喊儿子出门买醋。 赵前进此时正在调电视机,这是今年新买的电视机,装的天线一直不稳定,信号时有时无的,平时电视看不看都算了,今晚可是有春节联欢晚会的,这电视肯定要看的。 所以他调电视正调得一肚子的火正直个冒了,张芳芳要他去儿子房间叫大志出门买醋,他跟着也喊了两嗓子,结果也没听到儿子回应,赵前进气得扔下调得一塌糊涂的电视机,怒气冲冲地就直冲到儿子房间来了。 正躺在床上听收音机的赵大志正在听广播听得可起劲了,根本没听见自己老妈老爸的呼唤。 这家里新买的电视虽然新鲜,但是因为信号不稳定,所以他还是喜欢听广播,至少这个稳定呀,自己想听什么节目都可以,不像那电视完全被爸爸控制了,还不能什么时候想看就看了。 赵前进进去的时候看见儿子大志悠哉悠哉地样子,一巴掌就拍到他身上,忌讳着今天是除夕,赵前进没继续拍第二巴掌,不过这一巴掌也已经把儿子大志打得从床上跳下来了。 “哎哟,爸爸,你干嘛!”赵大志蹦了个一尺高就定住了,老爸脾气不好,平时可没少给自己吃“竹笋炒肉”,今天大过年的,自己还是老实点。 “还干嘛,老子喊了你几声了,你还躺在床上,去,你妈叫你买醋去,饺子快好了,等你的醋了。”赵前进打了一巴掌后,摸摸自己身上发现没有零钱,只好掏出一张“大团结”递给儿子。 嘿,大团结,平时这么大的票子自己可没摸过,有个几分钱买给零嘴吃就不错了,这么大一张的票子可以买多少零嘴呀? 赵大志的眼睛亮闪闪的,正好被从厨房拿了醋瓶子出来递给儿子的张芳芳看个正着。 “唉,给你醋瓶子,记得一定找钱回来呀!”看着自己老公给儿子这么大的一张票子,张芳芳本想说些什么,后来想着大志也已经是十来岁的人了,总不会找个钱都找不“撑头”,再说今天又是大过年的,算了,莫讲多了。 “带上钥匙,等下回来自己开门进来。”赵前进把钥匙塞过去,他等下还要调电视天线,鬼知道什么时候能调好,万一等下调的时候这个鬼崽子又喊着开门就讨厌了,还是让他自己拿钥匙开门的好。 赵大志接过钥匙,连着前面拿着的钱和醋瓶子就出了门。 出门的时候,外面的天还有点亮,离家不远的巷子口有家小卖铺,平时都是在这里买油盐酱醋的,不过今天走过去,他看见插上了门板,他上前去敲敲门,里面没动静,仔细从门缝里看看,里面也没灯光,可能老板去亲戚家吃饭去了吧? 这里买不到醋了,回去吗?今晚三十要吃饺子的呢?没醋,那饺子有什么好吃的呢? 还是往前走走吧? 赵大志出了巷子,往街上走去。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街上许多店子早早打了烊了,不过当然街上还是有许多的人了。 赵大志信步走过无数家商店,他朝里面张望,但是好像又没看到他想看到的。 他心中飘飘忽忽,把饺子和醋的事情抛到脑后去了。 从来没有这么自由,而且手头上还握着一张大大的票子,这么大的票子自己可以买多少零嘴呀,巨大的幸福感让他忘记了手里的醋瓶子。 他从这条街逛到那条街,这时天慢慢黑下来了,街上有人开始把电视搬出来在马路边放电视了,每一家周围都围满了人,春节联欢晚会开始了,赵大志被节目声吸引过去,在人群中驻足观看。 等到赵大志想起自己是出来买醋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手里的醋瓶子和那张“大团结”已经不知去向了,天啦,自己出来多久了,家里的饺子不管是蒸还是煮,估计早都烂掉了吧? 今天出来这么久,还一点醋都没买到......而且还回去那么晚,老爸不会打死自己嘛? 今天大年三十,还偏偏在今天要挨打,想想真受不了! 张芳芳那饺子已经下锅了,煮好了又冷了,儿子还没回来,老公赵前进正爬在房顶搞天线,喊她看着点电视,看看电视画面什么时候清晰了就停了固定下来。 可是那新买的电视一时有一时没有的,要不就雪花点超多,有了画面了声音又是沙沙沙的响个不停,搞来搞去一直都没有个满意的效果。 院子里的门关上的,儿子带了钥匙出去的,回来会自己开门,张芳芳站在门口,一边是乱糟糟的电视画面,一边是煮了好久早就冷冰冰的饺子,还要当心爬在房顶的老公小心别掉下来了,她的心里不由得也跟着糟心透了。 这个什么鬼除夕夜呀,真闹心! 27、醋买回来了(下)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赵前进的电视天线调来调去总算是差强人意了,可是儿子大志一直没回来,夫妻两人开始心急如焚,那煮好的饺子此时早已被忘记在厨房里了,两口子一个人在家呆着看家,另一个跑出去找。 他们去了大志朋友家,也去了亲戚家,还发动了亲朋好友帮忙寻找,最后在派出所报了案,赵前进在跟警察说情况的时候,钟声响起,十二点了,过年了,可此时的赵前进还没吃年夜饭了。 值班的警察家里给他送来了饺子,他分了一份给赵前进吃,可是他哪里吃得下,看着那饺子,他嚎啕大哭...... 守在家里的张芳芳已经完全变成“祥林嫂第二”了,嘴里一直叨叨说不该让大志出去买醋,其实不放醋的饺子也好吃的,为什么自己非要放醋呢? 家里亲戚知道情况了,这晚纷纷赶过来陪她,有的看着她煮好的饺子没吃放在那里,知道她晚上没吃饭,所以热了热,给她端了一碗过去。 张芳芳看着那碗饺子,夹了一个饭进嘴里,嚼也不嚼一下就直吞下去,噎得脸色发青,吓得边上的人拿水的拿水,拍背的拍背,家里一片忙乱...... 一连等了三天,音讯杳然,亲戚们都有自己的事情回去了,家里只剩下两口子。 这些天,上街寻人、贴小广告、在电台打寻人启事,该做的都做了,仍旧不知所踪。 三年过去了,他们的希望破灭了,他们吵过、闹过、彼此指责过,他们互相折磨着对方,一起陷入绝望忧伤中,可是两人始终没有离婚,但是每年的除夕却成了这孤寂的两口子生活的忌日。 每到除夕这天,他们俩都没有离开过家里到任何一方的亲戚家里过过除夕,电视信号依旧不是很好,现在已经可以更换有线电视信号了,据说看电视节目相当清楚,不过他们一直没换,依旧固执使用着总是有无数雪花点信号的天线收看电视。 每到除夕这天,他们会把儿子的相片放在客厅里的电视机上,这相片镶了个小相框,里面是儿子圆圆的脸蛋和憨憨的笑容。 是的,儿子,老妈是喜欢唠叨,老爸也是喜欢“拍”你几下,可是那不都是为了你好吗?爸爸妈妈是真的爱你呀,只是这份爱现在你到底知道不知道呢? 两口子每个除夕这天,依旧会包很多饺子并煮上一大锅,但是出于忌讳,再也没在里面放过醋,其实就算放了醋,吃起来也不再香甜了。 时间马上要进入九十年代了,赵前进和张芳芳两个坐在餐桌前,面前是刚刚张芳芳从厨房里端出来的饺子,现在还冒着热气,今天包的是儿子赵大志最喜欢的韭菜猪肉饺子,袅袅升起的香气让人垂涎欲滴。 “今天的饺子真好啊!”赵前进拿着勺子舀起一个仔细端详,薄薄的饺子皮现出翠绿的韭菜馅,看着就好吃。 张芳芳刚刚坐下又站起,她说道:“你喜欢吃,我去厨房把大志那份给你端过来,现在我们再也等不到他了。” 是的,不管怎样,张芳芳每年都会给赵大志煮上一份饺子,哪怕是知道他可能再也吃不上了,桌上也永远有他那一碗。 “我不吃,那是儿子的,不过你还是端过来。”赵前进也知道张芳芳会多煮这么一碗“浪费”的饺子,但是他从来也没觉得这份饺子不应该出现在餐桌上。 当饺子从厨房里被张芳芳端出来的时候,赵前进对她说:“你听见什么了吗?刚刚外面院子里是不是有动静?” 两口子坐在餐桌边屏息静气地听着外面的动静,房子的只有电视沙沙的响声,而外面,外面的声音很多,可是没有听见他们想听见的声音,他们气馁了,两人拿起勺子,接着吃这碗有点凉的饺子。 没有放醋的饺子,味道真不够美味,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了,反正放了醋,吃起来也一样味同嚼蜡,现在,谁也不会在意这个了。 有人推开了门,两口子同时停下了咀嚼的动作。 一个颤抖的声音响起:“买来了,醋买回来了,爸爸,妈妈。” 接着,一只握着装满醋的醋瓶子被人放在了餐桌上...... 张芳芳放下了勺子,满含热泪,双手按着桌面,站了几下才从位子上站起来。 赵前进看着那醋瓶子看了半晌,他眼里同样含着泪,站起来的瞬间也摇晃了一下,接着狠狠一巴掌拍到眼前这个比自己还要高一点点的儿子赵大志的身上,说道:“臭仔仔,去了这么长时间!你这个调皮鬼,快坐到那边去,你妈妈给你煮了饺子,都要凉了,就等着你的醋了。” 张芳芳拿过那醋瓶子给儿子碗里,老公碗里,还有自己碗里都重重放了很多、很多,这饺子还是要放了醋才好吃呀! 这倒是千真万确的。 28、白化病人也有春天 其实在很小的时候我就发现自己与其他小孩子有点不一样,我的头发是浅黄色的,皮肤雪白雪白的,眼珠不是黑色的,而是和玻璃珠一样,只有浅浅的褐色。要是搁现在,或许你会说,得了,省了染发钱了,可是那时我还小,什么都不懂。 我只知道有时候有的叔叔阿姨会爱怜地叫我“好可爱的洋娃娃”,但是也会有讨厌的小朋友叫我“你这个死外国人”,当然一度我也以为自己是不是祖上有外国人的血统,让我变成这个样子。 后来,我懂事以后妈妈告诉我,其实我这个样子是因为我得一种病,一种遗传病——“白化病”。 可是我并不是很相信,因为家里人都和我不一样,他们都是黑头发黄皮肤黑眼珠子,哪里会像我这样子。 自从知道自己是得了病才这样的以后,我就很少照镜子了,因为我非常害怕镜子的那个“与众不同的女孩”。 因为这个病我夏天不能穿短袖和短裤,眼睛也慢慢高度近视起来,小时候还长得蛮漂亮的我慢慢变成一个丑陋的“眼镜妹”。 因为这个病我的性格也越来越孤僻,平时也没有什么朋友,整个青春期我都是孤独一个人度过的,那些日子我总是一个人到天台上去看天空,特别是夜晚有星星的天空,真是美丽,我常常幻想我可能是哪个星星的孩子,有一天我也会长出翅膀飞到天上去。 高考填报志愿时,我因为身体原因很多学校都不能考,加上成绩确实不太理想,因此我只能填了个二流大学,大学四年也是这样孤独地一晃而过。 出了学校走进社会的我开始了漫长的找工作之旅。 因为学历、性格加上高度近视,这让想找一个适合我的工作真的很难,那一段时间频繁的面试,让我整个都怀疑人生了怀疑到想死了。 那时我租住的房子没有天台,我每天唯有打开那扇小小的窗户向外看去,窗外面的那一小片天总是乌云密布的,白天没有太阳,晚上也没有月亮和星星。 不过终于有一天,我的人生有了点点转变。 那天是我入职第一天发工资,我当时也是吃饱了撑的,居然从银行把工资全部取了出来准备好好去吃一顿,可是刚出银行门,我的包立马就被人抢了。 虽然我的身体一直不太好,但是这毕竟是我第一个月的工资呀,不知道哪里来的劲头,我居然追着那抢包的小贼就跑起来,大喊着“抓贼呀!抓贼呀!” 那个小毛贼估计年纪也不大,运气也不好,听着我喊抓他,也有些慌不择路,很快他就被前面一个人拦住了,不过这家伙没有多纠缠,立马把包向拦的那人丢过去,转身就跑,眨眼间就消失在小巷里。 当我气喘吁吁地赶到的时候,那个捡着包的人连忙叫住我:“别追了,别追了,你的包在这。你看看少了什么东西没有?” 递包过来的是个皮肤黝黑的男孩子,我见他递包给我,那小毛贼又跑远了,也就停下来跟他核对包里的东西,他见我说得无误后就把包还给了我。 东西失而复得当然是非常感谢他了,不过当我知道他居然是警察后,我就傻逼逼地问了一句:“你是警察,那,那贼跑了的时候,你怎么不拿枪打他?” 他听了笑了笑说道:“你以为我们当警察的随便什么时候都有枪呀?我们不执勤的时候手枪都要交回枪械库的。何况我看他已经把包扔过来了,所以想着还是先还给你,所以没有再追他。” “哦!”我非常不好意思地笑了,虽然没有追上贼,但至少财务没损失,所以我决定请他吃饭感谢。 那警察倒是没有拒绝,不过那天他有事,所以我就匆匆买了杯奶茶先感谢感谢他,再加了微信,以后再联系。 不过我没想到的是,在奶茶店里,他居然点了杯草莓口味的奶茶,哇,这还真是个有意思的人。 后来我又请他吃了饭,他再回请我看了电影,然后我请他吃烤串,他再回请我吃巧克力蛋糕。 他是个非常风趣幽默的男孩子,笑起来眼睛弯弯的,说起他的事情来一套一套的,常常逗得我哈哈大笑。 他总笑我皮肤白白的却喜欢吃一切黑黑的巧克力食物,我也回怼他一个大男人却怎么会最爱草莓圣代,真是娘里娘气的,说完两人哈哈大笑! 那段日子真的是我最开心的时候。 虽然我们关系愈发走得近了,但是我知道自己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我们不可能在一起的,特别是我得的又是这样一种遗传病。 因为这个病我很小的时候就立志今生不生小孩,我不想把我曾经有过的痛苦带给未来我的孩子。 而他是这样好的一个人,我不能害他没有自己的亲生骨肉。 在我有意识的拒绝下,我们渐行渐远,我的退缩终究伤害了他,他的痛苦我也看在眼里,可是我却没有办法。 我想我们终究没有结果的吧! 可是今天他打来电话,要约我见上一面,说是有事情要跟我说。 电话里我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答应他,却听他说道:“总要有个结果吧,不管是不是朋友,总也要有个说法吧!” 听他这样说,加上我确实想见他一面,最后我答应了。 今晚,我要和他再次相见了,这次见面不知道会不会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我站在镜子前,仔细化好淡妆,戴上隐形眼镜,穿上新买的短裙,今晚我想去见他...... 29、艳遇 初春的凌晨三、四点钟,这个时候从这栋几十层的高楼望下去,无论远近,大部分的楼房都熄了灯了,这个城市已经深深进入睡乡。 房间里虽然开了暖气,但站久了还是有点冷,寒气顺着光裸的脚板慢慢爬上来,卉卉不再趴在玻璃窗往外看了,赶快爬上床钻进暖和的被子中去,被子里那个睡得迷迷糊糊的男人咕噜了一句,顺手便将卉卉搂得紧紧的。 床上这个男人是卉卉昨晚才认识的,样貌俊朗,眉毛浓浓的,有一点微微地皱着,让人忍不住想去抚平它,想着就做了,卉卉伸出手指头轻轻地一下下摩挲,那男的忽然睁开眼睛,仿佛有道电光闪过,卉卉感觉自己好像被电了一下一样,不过马上那电光就暗淡下来。 “看来昨晚还喂你喂得不够呀!”嘴唇轻启,一下就堵住卉卉的微微翘起的红唇,卉卉感觉自己道行还是不够深,这男人几番勾动,卉卉开始有点喘不上气来了。 眼前这个被搂在怀里的女人现在在刘数心里这下也就是个泄y的工具,早就听说上上酒吧里面艳遇多,想不到昨晚在厕所外面就碰到一个,遇上的时候她是半醉,自己和朋友喝得也有点多,所以也没想太多,看着不难看就带回来了,后面的事情自然是顺理成章了。 卉卉虽然被亲得七昏八醉的,但脑袋里还留着昨晚的记忆。 昨晚的卉卉像许多女人一样去酒吧买醉,顺便把自己托付给随便一个不难看的男人放荡一晚,也算是发泄一下自己这段时间想死去但不得不活下来的欲望。可惜这种体验对于卉卉来说,好像没有想象的那么让人好或不好,因为根本没体会到什么。其实到不是说眼前这个男人不好,起码他的样貌是她能接受的,至于其他都比她原来期待要高得多。 不过始终还是差上那么一点。 不是那人技术差一点,而是让人忘记一切的那种感觉差一点。 说起来,刘数自认为自己在这方面应该是蛮强的,因为这也是多次实践出真知的好不好,(当然没哪个男人在这方面会自认为很矬的)不过碰到眼前这个,好像自己无论怎么折腾她都不那么兴奋,应该说是太冷漠或是冷静了吧。 从开始碰上她说要带她回家时,她一直就很顺从,不主动可以理解,因为这方面女人只要不是那么开放的,总是会害羞一点或欲拒还迎的,不过看她从进门要求上厕所、喝水,到脱衣服和床上的表现,都是好像太冷静了点,没有一点激情,但是也完全不拒绝。 哪怕他要她配合,她都默默地接受并按部就班一一完成,甚至做之前还要求刘数做防孕措施,事后又自己进卫生间自我清洁,一切都表明她完全只在她自己的世界里根本没被他带入其中,刘数不禁觉得有些懊恼。 虽然刘数认为两人的战况还是很激烈的,可再怎么继续也还是觉得没意思,没成就感。 但做了剧烈的运动后,会觉得累,所以他顾不上探究什么心灵,随便亲了几下,他睡了。 刚刚还亲得自己晕乎乎的男人一会就进入梦乡,卉卉却一直没什么睡意。 眼看着天空渐渐有些发白,卉卉就直接起来穿衣服准备走了,走之前想想,还是在枕头下放了点东西,别的不说,其实眼前这个男人长得还是帅气的,昨晚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那种感觉也不怪他,所以就这样算了。 等刘数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手机一直在响。 吵死了。 手机铃声依旧不依不饶的响着,刘数只有爬起来接,电话那头传来气急败坏的声音: “你小子在哪里?你别忘了,今天还有事情吧?什么?还没起床?昨晚又做什么了?快点起来。我在公司等你。” 终于安静了,刘数长吁了一口气,忽然想起昨晚自己不是一个人睡的,可是房间里没有其他人的痕迹,难道…… 爬起来穿上裤子,到房子里四处看看,果然已经佳人已远去,独留一室狼藉。 洗漱完毕后,换了衣服,刘数打了电话叫平时家政的张姨来收拾昨晚搞得到处一团糟的房间。说真的,其实战况还是很激烈的,只是那女人太冷漠,说有意思也有意思,但是说没意思也是没意思,算了,不想了,反正也只是夜店带回来的一个人罢了。 刘数懒得再想,而且昨晚醉意朦胧之下,其实也想不起那女人的样貌,因为对于他来说,不过只是一场艳遇罢了。 她想要的是一场忘记,可是却始终忘记不了,男人和女人终究是不同的。 30、忠告这件小事 这个地球上,比水泥还难以腐蚀的物体就是忠告。 忠告代代相传,很古老。 忠告日日出新,很与时俱进。 每个人主动和被动接受的忠告从他出生到死去,如果用笔记录下来,完全可以著作等身。 用吃西瓜都不肯吐籽的精神,我将我所受的忠告都囫囵吞下,然后慢慢反刍,将它们颇有秩序地分成一些类别。 我很想和你们交流这些类别。 先说我挚爱的第一类。 第一类很草根,类似于格林童话,不需要追究它的出处、逻辑、可信度。它们多出自时间过剩的老人或者婶婶小姨之类朴素、唯心的人生体验。 比如我的外婆告诉我,不要跟走路没有脚步声的人深交,这类人城府太深。不要和眼睛过小,尤其呈三角状的人来往,这类人往往奸佞。 另外,外婆说,如果身体虚弱,不要直接进补,可以将各类药材喂给一只性凉的小公鸭,等它养到皮光水滑,再直接把鸭子炖了吃掉。这样,才能吸收药材之日月精华。 我由此景仰我的外婆。 草根式忠告,在所有忠告中最潜移默化,世代相传。因为它没有目的性,不说教,甚至充满魔幻色彩,令人耳热。 与此相得益彰,老人巴菲特也很婆妈地说,投资就像怀孕,不可能指望1个女人各怀一个月就把孩子生下来。我把这饶舌的忠告想了半天,才明白他是说,投资,急不来。 第二类往往浑身技术性,比较实用。 比如高三的政治老师说,在回答论述题时,无论你的论据是否充足正确,在结尾一定要写:综上所述,所以我认为。这个毛病我现在还随身携带,虽然总用得不是地方。 微积分老师说,对于任意一个e,总能找到δ。虽然我常常拼死都找不到,但我相信这是我的愚钝,而不是真理本身。 我由此也尊敬我的师长,考试这类技术活,如果有捷径不走,那真是枉费青春。 第三类有点个人主义,充满了实验性的未知感,这样的好处是比较锻炼大脑,培养一些有用的判断力。 比如郑渊洁说,如果一本书从第一页翻至第三页还不能吸引你,就应该丢开它。对此,我会中庸地用顺数、倒数、插数三种方式翻到第5页,然后再如释重负地丢开。 比如亦舒说,但凡有教养的女人,从来不在人前显摆买了什么名牌,读了什么书,去了哪里旅游等等。我从来不大重视亦舒式的忠告,更不会按照畅销小说家的个人法则去做人。教养,千百年来,一家有一家的教养。 当然,世上还有一类最不受待见的忠告,那就是为被忠告者量身定做的难听话。 外婆的邻居生了一对女儿。她们的妈妈给她们分别取名为嫦娥、奔月。 当长得不怎么景气的嫦娥和奔月挂着很长的鼻涕双双站在我跟前,用迷惘的眼神看着我吃橘子时,我忍无可忍地敲开她家的大门,用我15岁黄瓜般清脆的直爽对她们的妈妈说:“小李阿姨,你给她们俩改个名字吧,不然她们以后都没有办法上大学!尤其是嫦娥,她可能都没办法嫁人的!”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吃到过小李阿姨亲手做的蒸肉丸,而嫦娥至今都未能顺利出嫁,那些都是事实。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为他人量身定做忠告,代价往往最惨重 31、总会有人出轨 最近收到朋友冬冬的一封信,全信收录如下: 咕咕: 最近出差去上海,住在大学时的好友处。意外发现她竟然在与已婚男人交往,并且那个男人的太太怀孕七个月了。 尽管已婚男人外遇已经不算什么新鲜事,然而,我还是第一次面对一个活生生的外遇男人,并且“勾引”他的是我最好的朋友! 每次看到他们两人亲热,我都觉得很恶心。 我想象不出这个男人回家是如何与太太同床共枕的,他的脸上还留着情人的口水! 据说女人怀孕要承受很多痛苦,并且是最需要爱的时候。她怀了他的孩子,而他却在外面风流,更可恨的是,那个男人看上去仪表堂堂,一点儿也不像坏人。 我真的被震撼了,觉得感情的戏剧性与人性的丑陋都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能力。 我劝女友想想人家老婆的感受,跟他分开,可女友说:“他就算不跟我在一起,也会跟别人在一起。我还只是跟他玩玩,如果碰到一个想登堂入室的主儿,他老婆不是更惨。”我竟然无言以对。 男人的出轨是注定的吗,他们真的都是动物?我不敢拿这样的问题去问我男朋友。 我们交往三年了,我本来对他非常有信心,可现在,我很心疑、很动摇,或许正如女友所说,我的童话世界早晚要破碎,不是今天也会是明天。 是不是男人到了三四十岁都会外遇? 所谓“中年危机”,他们需要通过与年轻女孩发生感情来找回自己年轻的感觉? 我很迷茫,能跟我探讨一下吗?多谢。 冬冬 看到她的来信,我回信如下: 冬冬: 这世界上,总有些奶粉会有毒,总有些猪肉会含瘦肉精,总有些美容霜会汞超标,总有些手机电池会爆炸……也总有些男人会出轨。 然而,我们还是在喝奶粉,吃猪肉,用美容霜,打手机……谈恋爱。 成人的世界总是充满无奈。 其实现在儿童的世界也不纯洁了,总有孩子被逼得跳楼,但这丝毫不妨碍其他家长继续逼自己的小孩学钢琴、考第一、当神童。 你总在想象,如果他的老婆知道这件事,该多么伤心。 问题的关键是,他的老婆并不知道,她的爱情童话依然圆满。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任何圆满都是相对的,我们完全没有必要揭开圆满的背面,来探究世界上究竟有没有十全十美的圆满。 世界上根本没有真相,当我们揭露了一个真相,其实就揭示了另一个真相。揭露了人性的恶,也就无意中掩饰了它的善。 没有永远的善,也没有永远的恶,没有永远的爱情,也没有永远的出轨。只要愿意,所有的爱情童话都是可疑的。 徐志摩死后,陆小曼才敛了红妆,潜心整理他的书稿,一点一滴地触摸他的内心。 “乡下人”沈从文将那些路过自己生命的女子称为“偶然”,这样的“偶然”达四位之多,然而,他从未间断对张兆和的爱。 与其怪罪“偶然”太多,不如怪一生太漫长吧。 公众眼里的模范夫妻不是一贯的童话,以不堪结束的感情也总有童话的时刻。 在无法预见的将来,我们必然要承受从一个童话城堡中的女孩变成一个沧桑的女人。既然担忧丝毫不能改变事实,能做的唯有享受现在。 现在,你是幸福的,你的男人没出轨,你生活在爱情童话之中,那么相信你所看到的一切,不要好奇你没看到的那一面。你要做一朵花,不要做哲学家。 倘若他日,这个爱情童话破灭,你要去相信另外一个爱情童话。所谓童话,无不是在一个破灭另外一个重建中生生不息。 “我无法想象自己会变成一个老太婆”,“我无法想象我的母亲会离开我”,“我无法想象有一天会病倒在床上”——这些可怕的“无法想象”都是有一天必须要承受的。 与之相比,“男人出轨”既不是必然的,也不是最终的,又何必庸人自扰,难道你过早步入了“中年危机”? 即使世界上只有一个男人不外遇,你也应该相信,他就是那个每天给你发短信的人。 咕咕 32、如果放不下 晚上七点半,银河广场灯光璀璨。广场中央的音乐喷泉高高跃起,轻盈的水珠在灯光下折射出斑驳的光影,朱理理嘴里默念着“镇静、镇静”,心里却越来越慌了。 朱理理绕着水池走了一圈又一圈,这时她忽然发现前面有个人和自己一样,也围着水池不停地绕圈。仔细一瞧,这人居然是市二医院的万医生。 去年夏天,朱理理在市二医院做了阑尾炎切除手术,主治医生就是万医生。 于是朱理理加快脚步赶上去,和他打招呼:“万医生,您出来散步?”, 万医生缓缓抬起头,用一种惊恐和质疑的眼神望着朱理理。 朱理理懵了,她说:“您还记得我么?一年前…”,没等她把话说完,万医生已经低下头,径直走掉了。 朱理理忽然想起,罗然曾说她手术后没多久,万医生的儿子生病夭折了,万医生一直为此深感内疚,前段时间因为精神恍惚回家休养,没想到病得这么严重。 遇到万医生后,朱理理更加着急了,偌大的银河广场迟迟看不到罗然的身影。她想马上告诉罗然万医生的事,她还是老样子,遇到事情就想马上讲给罗然听,即使他总是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 八点十分了,罗然还是没有出现,朱理理的心开始忐忑不安。 这是她与罗然分手后的第一次见面,没想到竟然比刚恋爱时还要慌张。 春寒料峭,广场上的人越来越少,朱理理握着手机,那个绿色的通话键她无论如何也按不下去,虽然这次见面是罗然提出来的,但她依然小心翼翼,生怕做错事情惹他生气。 一个月前,罗然以性格不合为由提出分手,朱理理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但罗然显然是铁了心,两人的关系陷入僵局。 为了今天的见面,朱理理把衣柜翻了个底朝天,最后穿上这件深蓝色的连衣裙。 一年前,她就是穿着这条裙子在舞会上认识了罗然。她又从首饰盒的最底层拿出一根镶有幸运草的银色项链,那是她考研时,罗然送给她的。 朱理理搜寻出一切和罗然有关的东西,也许现在能让他触动的,就只有回忆了。 九点半,罗然非但没有出现,甚至连一个电话,一句解释都没有。朱理理终于下定决心,给他打一个电话。 电话接通,听筒里传来张学友的彩铃,“和你的,记住了,虽然将来会尘封。说声好久不见,沉默了”,接下来,是一句清脆的女声,“您好,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 反复打了三四遍,都是一样的结果,朱理理终于意识到,她在罗然的心里轻如鸿毛。 更让她难过的是,他可以不爱她,但不能连起码的约定都不遵守,这样一想,她觉得分手于她而言,才是真正的解脱。 离开了一个不爱你,也不值得你爱的男人,才能找到真爱你的,值得你爱的男人。 朱理理重重地呼出一口气,坐上了回家的公交车。 快到家的时候,她收到一条短信,发信人是罗然。 罗然说:“如果你见到万医生,你会明白,对不可挽回的事情仍坚持付出,是多无意义。” 朱理理恍然大悟,原来罗然要她见的并非自己,而是精神恍惚的万医生。 回到家,朱理理鞋都没脱就一下瘫倒在床上,耳机里播放的依然是那首最爱的歌,那个她竭力去忘记的人重又浮现在眼前。 大滴的泪划过朱理理的脸颊,无声无息地滴落在枕头上。 我们多么希望爱情的终结可以像激扬的交响乐一样戛然而止,可它偏偏像忧伤的咏叹调余音绕梁,不绝于耳。 关于这段逝去的恋情,朱理理总觉得还差一点什么,即使要为自己的生活重新寻找一个起点,至少也应该先知道终点在哪里。 朱理理痛苦地闭上了眼睛,这时她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万医生那张忧郁而痴呆的脸,那一瞬间她突然明白,如果始终放不下,曾经的甜蜜也会变成日后的痛苦。 你可以在心底眷恋旧情,但生活依然在继续,地球依然在旋转,谁都不能因为谁,而辜负了短暂的青春。 第二天晚上,朱理理又去了银河广场,万医生依然围绕着水池不停地转圈。这一次,朱理理没有打扰他,她坐在长凳上,看着喷泉起起落落,像极了我们精彩的人生。 33、缺失的青春(上) 17岁那年,白文文读高三,因为网恋,爱上了年长7岁的张明明。 网恋,谁都没觉得能够长久。 高考后,填报志愿时,张明明说,“来南京读书吧。” 白文文答,“好。” 白文文背着行囊走出火车站,张明明在后面叫她的名字。 “在站台上我就看到你了。”张明明笑呵呵地说。原来,张明明跟着白文文走过长长的站台,走过拥挤的地下通道,然后,童话般出现在探头探脑焦急寻找的白文文面前。 半年后,张明明在白文文的学校里租了一套一居室的房子。 他说:“搬过来住,我下阳春面给你吃,里面放一只心形的荷包蛋。” 晚上,与宿舍的姐妹老大与老幺围着大操场散步,白文文说起张明明下午的话。 两个女孩羡慕地惊呼,“好浪漫哦。” 老大与高中时的男友刚刚分手,老幺两天换一个暗恋自习室的帅哥。 “大学四年,你们守在一起,毕业后张明明帮你找个好工作,或者张明明混得好,你就做全职太太,每天练瑜伽、做美容……"白文文的未来让三个女生亢奋到宿舍楼熄灯。 宿舍的姐妹们帮白文文搬家,其实并没有许多东西可搬,一只拉杆箱,一个大书包,两只暖瓶,还有塑料桶与盆。女孩们一个提着一样,浩浩荡荡地走向教工住宅区。 远远地,张明明戴一顶黑色的阿迪棒球帽等在路边,女孩们收敛了谈笑。高大帅气英俊阳光等等,这些词,用在张明明身上都是不过分的。 “哇,你男朋友好帅。”老幺拉了一下白文文的衣角,白文文得意地笑起来,裙脚被微风吹的飞了。 晚餐,张明明给白文文做阳春面,鸡蛋不小心被搅散了,没有心形的荷包蛋,只有满碗的蛋花与煮得发黄的半长葱段。 第二天,白文文下课早,便学着张明明的样子煮阳春面。 荷包蛋很圆,葱花很绿,麻油的香气丝丝缕缕从碗中飘散出来。 张明明感叹,“哇,你原来深藏不露。” 白文文笑笑,惊讶于自己居然拥有如此出色的煮饭天赋。 大学的前三年,课程安排很紧,常常上完第六节课,还要接着七八两节。 下课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校园广播台的音乐声与食堂的饭菜香一起飘荡在校园上空。 白文文与相好的几个同学从教室走出来,在第三个岔口处分手。女生们常常勾肩搭背地挤成一团,以很夸张的手势与白文文说再见,称白文文为白雪公主或幸福甜蜜的小女人。 白文文默默地一个人走向出租屋,越靠近家,路上便越安静,不见了青春无敌的身影,多了手拎菜篮的主妇与骑车带着孩子匆忙往家赶的男人。 常常,在广播台说再见的时候,白文文拿出钥匙找开楼下笨重的防盗铁门。 张明明说了很多次,让白文文下课后直接去菜场买菜。白文文拒绝了,这是白文文拒绝张明明的唯——件事。 “我不去。” “我下班回来就晚了呀!” “反正我不去。”白文文固执着自己所认定的那个小小的、滑稽的底线,害怕一不小心松手,便一日白了头。 白文文在学校宿舍的床成了“客床”,住过老大的老乡,老二的母亲,老三的表姐……白文文却再也没有回去住过。 曾经有一次,张明明出差,白文文想住回宿舍去。 张明明说:“家里不舒服吗?再说笔记本、电脑、冰箱、彩电,给你买的白金项链,你也总是放在抽屉里,万一丢了怎么办。” 白文文想,张明明是对的。 34、缺失的青春(下) 到了大四,要实习。张明明说:“我帮你找个单位盖章,你就在家里玩吧。” 张明明已经28岁,成熟稳重,事业顺风顺水。 白文文呆在家里,上网或者看碟片。因为实在闲,便也不好再让张明明下班买菜。 于是,白文文第一次在清晨走进了菜场,踩着满地的烂菜叶,匆匆地在离家最近的摊子上买完菜,做贼似地溜走。 小区里异常安静,坐在长椅上乘凉的一位老奶奶,慈祥地看着白文文,说:“这是哪家的小保姆啊,长得怪水灵的。” 晚上,白文文没头没脑却无比执拗地对张明明说:“我要出去实习。” 白文文找到了一家民企,每天早早去上班,把办公室每张桌子都擦得像镜子一样光亮。 起初还有人夸白文文,慢慢大家就习惯了,过了一个月,白文文的工作还是擦桌子、打开水、拿报纸。每天五点半下班,坐45分钟公汽回学校。 公汽里空气污浊,一次,白文文竟站着睡着了,睁开眼睛时,已经到了终点站。 白文文带着哭腔打电话给张明明,他很大度地说:“打个车回来吧,我们去外面吃饭。” 快到校门口时,遇到老大。白文文叫司机停下。老大拉开车门钻了进来,口里叫着,“真凉快真舒服!白文文!好日子都让你一个人过啦!” 老大向白文文抱怨实习很累,领导很臭。 白文文悠悠地说,其实男友是可以搞到实习证明的,可是自己想出来闯荡一下。 老大瞪圆了眼睛,说:“我要有你这样的男朋友,就整天睡觉、看碟、泡图书馆,你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 白文文的心里升起了一股莫大的虚荣。 于是命司机将老大一直送到了宿舍楼下。老大千恩万谢地下了车。 白文文知道今天晚上,自己又将是这个宿舍卧谈会的主角。在 漆黑的夜里,白文文的名字像彼得潘身上的金粉,闪亮梦幻,飞得很高。 第二天早晨,白文文躺在床上,懒懒地对张明明说:“还是你帮我搞实习鉴定书吧。” 张明明背对着白文文,正准备穿鞋出门,停了一下,说:“外面不好混吧。” 六月的时候,白文文参加了数场同学聚餐。旁观别人的狂热与眼泪。 七月,白文文在一家科技公司找了个前台文员的工作。 八月,白文文发现自己怀孕了。张明明嘿嘿地笑。他已经30岁了,是该想要孩子的时候。 毕业后第一次与同学吃饭,是老么的生日,大家约在夫子庙吃川菜。 一桌子坐了满当当的十个人,大家逼白文文喝酒,白文文不肯。 没心没肺的老幺说:“你该不是怀孕了吧?” 白文文忽然抓起啤酒瓶,倒了满满一杯,举起杯子,说,“干杯!” 酒过三巡,大家开始回忆大学时的点点滴滴。白文文听着,插不上话。 那些放荡而热烈的青春似乎与自己无关,白文文的脑海里面,除了老师枯燥无味的讲课,便是阳春面与荷包蛋。 十点多钟,白文文去了趟洗手间,回来时发现大家已经散了,包房里空无一人。 走到门口,看到同学们正热闹地被塞进两辆出租车,没有一个人想起来,这个饭局里还有一个白文文。 在某大外语系2015级鲜亮的青春中,白文文是那样不重要的一个人。 从此,再有同学饭局,白文文便统统推掉。 待白文文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在公司里也成了一个边缘人。 在这个不大不小的外企中,她成为一个反面典型:毕业于名牌大学,混进外企,就是为了躺在人家的福利上生孩子。 每天,白文文独来独往于上下班的路上。 上班时,白文文打开电脑,却几乎一整天都没人跟她说话,偶尔有同学搭讪,白文文就装出很忙的样子。 白文文害怕饭局,她怕同学看到她臃肿的身材和满脸的蝴蝶斑。 然而每天,白文文又会不厌其烦地一个接一个点开同学的微信,像一个偷偷摸摸的旁观者,看他们在青春的旋涡中美艳地挣扎。 在23岁的头上,白文文做了母亲。 那一日,张明明又很晚才回家,白文文咆哮着将孩子扔到张明明怀里。 孩子哇哇哭起来,张明明生气了,不明白一向脾气很好的白文文为何最近总是抽风。 “你怎么搞的,整天一脸苦相,我们单位刚毕业的小姑娘一个个忙得死去活来还水灵得要命。你生活样样不缺还要怎样?”张明明说。 白文文琢磨着张明明的话。是的,生活中什么都不缺,但白文文缺失了正常的青春。 那些狂躁不安的、看不到未来的青春,有希望有失望,有荒唐有光芒。像一辆开到哪里便停到哪里的越野吉普车,在某个早晨加足油,便可以向新的目标进发。 而自己,则是被规定了站台的列车。 大多数越野车总有一天会被变成列车,可是,至少当他们回首往事时,知道在某一个年少的午后,曾经如何地快乐于自己的哀伤。 白文文一个人站在楼顶,看满城的万家灯火,看遍地的俗世温暖,忽然觉得童话的最后一页,其实总是写着一个女人的残酷青春。 王子拥有了世界,而公主拥有了王子。 白文文以为拥有了张明明,便是拥有了世界,最终才发现,每个人的世界都是自己的,你为了一个小世界而放弃大世界,最终没有人能够补给你。 35、包在饺子里面的爱 田甜念大学时,有个男生表示愿意给她做一辈子饭,可田甜却不情愿去吃。 又过了几年,田甜真心爱上了一个高个子男人。 男人人长得帅,个头也高,还是从国外留学回来的,不管怎么说他样样都好,就是不会做饭。 田甜的母亲提醒她:“你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他肯像我们一样惯着你吗?” 田甜说:“我得去问问他。” 男人郑重地说:“田甜,你放心,以后你愿意吃的东西,我尽量少吃,你不愿意干的活,我尽量多干。只是做饭这件事,你得给我点时间行吗?” 田甜盯着他的眼睛,检查了这誓言的可靠性,然后便满意地笑了。 男人以前在国外留学时,吃饭练就了三顿并两顿,两顿并一顿的绝活,半碗清汤几根面就可以支撑一天。 为了不做饭,他情愿饥寒交迫。 他确实不会做饭,听说他做过一回鸡蛋饼,消耗掉一纸袋面粉和半打鸡蛋,结果饼像被打肿了脸。 它在微波炉里煎熬了三个多小时,还是半生不熟。饼太厚,中间部分享受不到温暖。 田甜说:“你可以把饼从中间切开呀?” 男人说:“你很会做饭吧?” 他眼里有期待,可田甜没回答,不否定,也不承认。 其实,她只会纸上谈兵,从小在家里娇生惯养的田甜怎么会做饭。 后来,田甜发现男人似乎特别喜欢吃饺子。 每当小白猪似的、肥得流油的热饺子上桌,他总是先夹一个放进田甜的碗里,然后将盘子里的“小白猪”一个接一个地歼灭。 那神情好像上下五千年,只有他才是最幸福的中国人。 男人说饺子是国粹,在国外吃,是爱国;在国内吃,是不忘本。 有时,他也勉强田甜多吃些“国粹”,可田甜不爱吃,她只愿意陪她的男朋友细嚼慢咽,从油腻腻的饺子里尝到了她的幸福。 从来不做饭的田甜,就此有了做饭的欲望。 毛不动声色地开始学和面发面,苦练拌馅包饺子。 她想亲手包出最完美的饺子给她爱的这个男人吃。 可每次不是馅的味道调得不对,就是包出的饺子太丑陋,爱情使她对自己包的饺子要求得太苛刻。 有几次,男人看见田甜从厨房里钻出来时,满手都是面,里面横躺着几个像标本一样的饺子。 其实男人并不是很在意饺子是否好吃,他想吃田甜包的饺子,可她不仅不请男人吃,反而躲躲闪闪的。 男人没说什么,但多少心里有些失望,以后再吃饺子也没胃口了。 他不知道田甜的良苦用心。 其实,她只是希望有一天,男人能够爱上她的饺子,就像爱上她一样,要一见钟情的那种。 秋天,就在田甜认为自己包饺子的手艺就要炉火纯青的时候,男人认定是那可恶的饺子考验了田甜对他的爱。 他走了。 田甜想:“我的爱都包在饺子里面了,他怎么就不多等一会儿呢!” 她甘愿为这个男人包一辈子饺子,可他已经不想吃了。 36、爱情的滋味(上) 当年张少康和刘玉兰是在校园外的那家餐馆认识的。 那天,人非常多,张少康和刘玉兰被挤到了墙角的一张方桌前。 第一次来这里吃饭的张少康见刘玉兰连菜单都没看一眼就直接向服务生点了一份卤肉饭,就也跟着要了一份。 张少康坐在刘玉兰的对面,脑海中闪过刘玉兰那一种非此饭不点的表情 颇有些可爱,不禁想笑。 想像中,这饭该是一种美味。 然而当服务生把卤肉饭端上来,张少康却一脸的失望。 这饭实在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是白饭上淋了一些卤肉汁,散着几片青菜叶。 看着刘玉兰吃得有滋有味的样子,张少康实在不晓得刘玉兰为何对它情有独钟。 他不禁问刘玉兰,刘玉兰莞尔一笑道:“这饭有生活的味道。” 这话张少康当时并没有听懂,然而面对眼前的饭,再度打量上去,就连同刘玉兰的样子都烙在了张少康的心里。 如此,因为一碗卤肉饭,张少康和刘玉兰走到了一起。 相爱的日子里,张少康和刘玉兰常常来到这家餐厅吃卤肉饭。 吃的次数多了,张少康开始觉得腻味,刘玉兰只是淡淡一笑,说张少康不会享受朴实无华的生活。 张少康问及原因,刘玉兰说美好往往蕴藏在平淡中。 张少康在心里暗笑刘玉兰的风月情怀。 然而每一次,张少康还是不忘为刘玉兰点一份卤肉饭,刘玉兰偶尔送一口饭到张少康的嘴边,除了感觉到刘玉兰对自己深深的爱以外,张少康始终觉得饭是无味的。 在那家饭馆里,张少康不止一次地对刘玉兰允诺,要让刘玉兰跟着自己过上最好的生活。 面对刘玉兰与世无争的淡然心境,张少康有点儿不屑一顾。 面对和张少康的分歧,刘玉兰只是笑而无语,但却在心里深深地为这种爱而叹息。 她有种预感,张少康对生活的激情,会使他像一只不安分的鸟,总有一天会飞离自己的,而这一切张少康却浑然不知。 毕业前的一天,张少康和刘玉兰又来到了这家餐馆,张少康说自己准备去美国了。 尽管这是迟早的事,然而刘玉兰还是伤心地哭了。 “我不要你为我去做些什么,我只想和你平平淡淡地生活在一起,哪怕是安静地去吃一碗卤肉饭。”刘玉兰说完头也不回地跑出了那家餐馆,只留下张少康一个人,傻傻地坐在原处。 隔了没有多少日子,张少康还是去了美国,刘玉兰则毕业留在了学校。 张少康在遥远的大洋彼岸,几年之间,少有信来终因生活轨迹不同断了消息。 张少康在美国的几年没有白费,由逆境渐渐转为顺境,在事业上小有所成。 然而忙碌之间,与爱情始终无缘。 在美国早年认识的一些朋友,一个个都已成婚。 当初的那种对生活的激情,慢慢褪色,事业上又开始屡屡不顺,朋友也越来越少。 一个酒醉之后的夜里,张少康强烈地思念起几年都未曾联络过的刘玉兰。 想起当年和刘玉兰一起在校园外的餐馆吃卤肉饭的情景,虽平平淡淡,却真真切切。 只是隔得久了,多了一份恍如隔世的悲凉。 走过了一段心灰意冷的日子,张少康的事业渐渐又有了起色。 一晃又是几年过去了,在国外漂泊多年的张少康决意回国开公司。 临上飞机的前夜,张少康去唐人街向一位朋友道别。 夜色中的唐人街,各色风味的中国餐馆,都有闪烁的霓虹招牌。在一家写有卤肉饭的餐厅前,张少康停下了脚步,然后推门进去坐了下来,点了一份。 这卤肉饭不像当年吃过的,毕竟是离开了中国,多了些西式的口味。 然而张少康吃到嘴里,眼前浮现的却全是当年的回忆,张少康这才意识到刘玉兰的影子一直没有淡出过自己的心底。 37、爱情的滋味(下) 张少康回国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学校找刘玉兰。 有人告诉张少康,刘玉兰早在几年之前就结婚,后来又离婚了,还有个女儿,不过她精神上一直很郁闷,给学生上课的时候脸色也很差。 两年前她辞了公职,带着女儿走了,好像是回家乡去了。 张少康黯然离去,而后为了公司的事情开始忙忙碌碌,他奔波在不同的城市间,公司业务越来越顺利。 然而事业的有成,终是弥补不了那份情感的缺憾。 随着岁月流逝,他对刘玉兰的思念反而越来越强烈,张少康一直都没有结婚。 在他39岁的时候,因为公司的业务需要亲自与客户接洽,他来到皖南的一个县城。 洽谈结束后,张少康独自走在小城的街上。 城市的繁华见得多了,小城的古朴却深深吸引了张少康。 位于街尽头的一个餐馆留住了张少康的目光。 餐馆并不大,可是布局却非常奇怪,不大的空间分成了好几块。 其中有一个被木条隔离的空间,里面有一张方桌,两张椅子,桌上的花瓶里插了一朵玫 瑰花。方桌和椅子都很古朴,与餐厅的其他陈设对比强烈,格格不入。 饭馆的门口有一个大牌子,上面写满了饭菜名,张少康一眼就看见了“卤肉饭”三个字,因为在所有的饭菜名当中,它是用另一种颜色的笔写上的。 一个服务小姐立刻笑着摇头;非常抱歉地指着桌上有玫瑰花的那个隔档说:“卤肉饭是这里的特色。但从这个饭店开张以来,老板就嘱咐过这饭只能卖双份,而且一定要是情侣共同来吃。你瞧那个隔档就是特别为吃卤肉饭的情侣而设的。向来如此,我们不大好破例的。” 这时,从饭店里走出来一个年轻的姑娘。张少康只是看了一眼,就惊呆了,大脑一片空白。 从店里走出来这个姑娘,像极了当年的刘玉兰。 张少康看着眼前的姑娘,惊觉时光飞逝。 只是一会儿,张少康似乎就明白了一切,眼前的姑娘就是自己多年来念念不忘的刘玉兰的女儿,而他一定能马上见到刘玉兰。 张少康掩饰住自己激动的情绪,尽量用平稳的声音对姑娘说:“我是你母亲大学时的校友,来这里办事,顺便看看她。” 姑娘微笑着把张少康引进店去,说:“稍等片刻,母亲有事出去了,很快就会回来。” 说完姑娘径直走到专门为情侣设的吃卤肉饭的餐桌旁,从花瓶里抽出那朵不再新鲜的玫瑰花,然后拿出一束娇艳欲滴的玫瑰,选了一朵又重新插入瓶中。 姑娘一边做着这些事,一边对张少康说:“三年前我们在城里开了这家店,一开始我母亲就设了这个隔档,也有了这个外人看起来很不可思议的规定。这副桌椅都很旧了,母亲总是不肯换,问起缘由,她只是一笑了之。” 张少康看着姑娘,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姑娘大概有十四、五岁,非常漂亮,胜过当年的刘玉兰。 餐桌后面墙壁上有许多凌乱的笔迹,一行映入张少康的眼帘:爱之相守,虽平淡,却真切。哪怕是与你所爱的人,安静地去吃一碗看似淡而无味的卤肉饭…… 看见张少康对着墙壁上的字迹发呆,姑娘接过话来说:“噢,这些笔迹都是来这儿吃卤肉饭的情侣们留下来的。” 接着姑娘又自豪地说:“我母亲做的卤肉饭可好吃呢!你远道而来,待会儿一定会有机会吃的……” 张少康无语,突然有点想哭。 这时,一对年轻的情侣从门外吵吵嚷嚷地走了进来。 那个年轻的女孩,硬拉着男孩子走进吃卤肉饭的隔档,一面嗔怪着说:“你总是不听我的,这次你要是肯乖乖地陪我吃卤肉饭,我就嫁给你。” 男孩子立刻讨好地说:“当真?” 话语未落,女孩子倒先笑了起来。 张少康看着眼前的一切,也笑了,但泪却流了一脸。 38、后悔 小茹虽是农户的女儿,但祖父辈也出过当过京官的亲戚,因此在李家庄并无人敢小瞧,到了可堪婚配的年纪,方圆百里求亲的人踏破了门槛,她却依着祖上留下来的娃娃亲嫁入了一破落户,薛家,相公薛子轩。 薛子轩家道中落,尝遍人情冷暖心灰意冷之下整日游手好闲,对这门婚事可有可无,成亲之夜冷淡以对并未动小茹分毫。 就在两人慢慢试探相处感情好转之时,一妙龄女子哭哭啼啼带着孩子找上了小茹,只说薛子轩娶妻之后抛弃了她和孩子,要小茹做主,她愿意嫁与薛子轩为妾。 这女子言辞闪烁小茹再三查证,这女子却连薛子轩身上隐私部位的特征都能说的出来,小茹心灰意冷,认为,即便这女子是讹人来的,但薛子轩定然也是有过不当之举,却没想到,她质问薛子轩之时,薛子轩矢口否认。 那女子趁着夫妻二人冷战捅到了薛母面前。薛母认定那孩子就是薛家的孩子,逼着薛子轩纳妾。 出乎所有人意料,薛子轩竟然抵死不从。 薛子轩此时才告诉小茹,薛母非生身之母,且另有私生子在外,这母子俩八成是私生子的妻儿,听闻前几日那薛母私生子意外身故,这一出怕是薛母想出的歪招,照顾那私生子的妻儿并让她的孙儿正式入了薛家大门,正式活在人眼跟前。 这等骇人听闻之事,小茹并不敢全信,虽然成亲以后,以她所见,薛子轩人品并非外界传言那般不堪。 她忧心忡忡,薛母看出端倪,却向她哭诉,成亲之前,薛子轩是如何花天酒地,且带来了人证物证,不但如此,街坊四邻都是众口一词,小茹看着证据不信也难。可小茹依然对薛子轩保留了一丝期待,盼望这些人说得都是假的。 却没想到那女子第二天,被人发现连人带孩子死在了家门口,经过仵作查证,那孩子本就有病,那女子却是被人勒死的。 官衙经过查证认定了街头流浪汉便是凶手。小茹却心头一颤,她回到家中,仔细查了薛子轩的银钱去向,质问薛子轩可曾认识那流浪汉的家人,是否昨日给了流浪汉一大笔银钱让他寄给家人,他与那流浪汉非亲非故为何如此。 薛子轩说了实话,那对母子是他命流浪汉动手的。他厌恶薛母厌恶那对母子更厌恶薛母想把私生子的孩子塞给自己,且将小茹也卷了进来的行径,他只想跟小茹好好在一起生活,他要带着小茹自立门户,他要发愤图强走科举给小茹好生活,给他们未来的孩子一个家。 小茹无法接受,却心软犹豫不决,甚至心底里她也曾觉得这母子俩连同薛母一起欺负薛子轩消失了最好不要来打扰两人,可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且无论如何也不应将无辜孩子卷进来。 薛母没有证据却单凭直觉觉得母子俩的死不简单,留心着小夫妻俩。 小茹最终下定决心,要薛子轩带着她离开这里,薛子轩也有此意,却不想路上小茹亲手将他药晕,送入了府衙……… 大牢里,小茹泪流满面,薛子轩满腔希望落空,质问小茹,为何骗他。 小茹哭着说,她知道薛子轩本性不坏,但薛母确实存有私心并未好好管教他,导致他藐视人命做错了事不敢承认。那些证据那些邻居的说辞难道都是假的? 即便是薛母心思龌龊,可那些证据和人,总不会所有人都来诬蔑他曾做过的那些事。薛母龌龊,并不是薛子轩藐视人命的理由,薛子轩欠缺的人生一课由她来教。 薛子轩无言以对,直言后悔为什么没有早些认识她? 杀人偿命,且薛母恨极,使了银钱给官衙判了薛子轩斩立决。 行刑之日,薛子轩问小茹可后悔?并安慰她不必为了他那样的人哭泣。 言犹在耳,小茹看着尸首分离的薛子轩,眼前一片发黑,晕了过去……… 39、逃难 生命中总有东西来了又去,或去了又来,冯小寒曾经想过,贯穿始终的,大约就是活着的这一段时光了。 可是,在她活第二世时,这才明白,贯穿始终的,只有自己而已。 她从来都只是这世上的普通人,或者一世,或者几世,或者前生,或者今世。 可能有人知道为什么会离开,却无人能解释为什么会来,来了,便是来了,莫要问。 来往之间,每个人都只是过客。 前世的冯小寒是什么身份已经与此文无关了,但是这一世她知道自己真是个倒霉蛋,因为一个小乞儿的身份已经是社会底层的底层了,每天就一个吃饭都是大问题,遑论其他了。 特别是现在,大冬天的,冷得要死,冯小寒却走在这荒野里,只有一条有人走过的小道通向远方。 四处都看不到人,她跺跺脚朝自己已经麻木的手指呵呵气,希望呵出的那点热气能让它们能有点知觉,不过很可惜那点热气眨眼成了白雾,消散在天地中。 你们可能会觉得奇怪,为什么冯小寒会一个人走在荒野里,按理说有人烟的地方会比较容易搞到一点吃的些。 说起来,还不是因为战争,冯小寒前面呆过的那个城里说是有北边的敌人要打过来了,还说一般只要城破都是要屠城三日的,所以那城里的人都纷纷往南逃。 她本来是没打算跑的,反正小乞儿又没什么财产,跑到哪里都是一样。 不过听得别人说那个屠城比较可怕,那可是无差别杀人呀,想着还是小命比较重要,加上出城前居然被她捡到一个包袱,里面有十几张大饼和一个装满水的葫芦,看来是哪个逃难的掉了的东西。 想着这城里人要是跑完了自己也是找不到吃的,还不如靠着这点吃的跟着别人走,看能走到哪里是哪里,先把命保住才是正途。 冯小寒没有别的财产,所以就收拾捡来的这个包包,将它包了快破布背在背上,也跟着出了城往南边跑了。 一路上,一边她当心着会不会被北边所谓的敌人追击过来,一边也当心同行逃难的人中有没有没吃喝的人会拦路抢劫。 所以冯小寒多半都是躲躲藏藏,特别是吃东西的时候,都是避着人的。 她这样小心翼翼的,一个人悄悄地走着,加上衣衫褴褛,小乞儿的模样一看也没什么会被人惦记的,倒是还算安全,走了好几日也没人找她麻烦。 其实这路上几乎都往南逃的人,开始有很多驾车的马车、驴车哗拉拉跑过去了好多,就连推小车的人也都是走得呼呼如风刮一般,只有她因为没习惯这样长途跋涉,慢慢一个人在路上走着。 冯小寒当然是没有找什么同伴的,因为这年月,自己什么情况不知道吗?谁会愿意带着自己这个累赘,何况有时候恐怕没有“人”比别的什么更加恐怖吧! 冯小寒不知道走了多少天,只知道她包包里带的饼越来越少。 她从一天吃一个饼到后面一天只吃半个饼再到四分之一个饼,到现在冯小寒手里只有一小块饼了。 其实肚子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可是这一白天她最多就是将饼拿出来看看,不到天黑之前,冯小寒是不会吃掉这块饼的。 就这样,靠着怀里这小块饼,她硬是撑着走到了黄昏。 天快黑了,四处也没什么人,冯小寒就着葫芦里的最后一点水,小口小口的将饼一点点洇湿了,嚼成碎渣才舍得咽下去。 她知道就这最后一口饼最多只能撑一晚,要是明天冯小寒再找不到吃的,哪怕找到水也是好的,否则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就会倒下去。 天完全黑了,冯小寒来到一个岔道口上,左边的往东,右边的往西,冯小寒想了想,往东吧! 月亮上来了,路上一个人也没有,这野外真是四处茫茫,冯小寒心里十分害怕,怕人,也怕动物什么的,冯小寒虽然是什么都没有了,但真碰上个什么野物,可不得稀里糊涂就做它的口中食了。 她忐忑的走着,忽闻一阵水声,心里一阵狂喜,真是天无绝人之路。 冯小寒几天没看到水源了,幸好捡到的那个葫芦,这一路上靠着葫芦里的水才能坚持到现在。 她到桥边找了个水流得慢的浅滩,看那水在月光下,显得好像还清澈。 先拿了葫芦装了水,冯小寒狠狠地喝了个饱,再将葫芦重新灌满,想想只要有了这水,哪怕明天没找到吃的,也可以多支持一会吧! 冯小寒没有准备再走,她觉得还是就桥下面休息了一晚,反正也不知道总要找个地方休息的,前面这么多天都是在野外露宿,这下有个桥墩靠着,比外面其他地方还强些。 她一边想着这个苦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呀,一边脱下鞋,解开布带子,她脚底下全是血泡,一走便钻心的疼。 脚真的太痛了。 原来穿的那个什么烂鞋子早就已经是底面分离了,是冯小寒自己找了根布带子捆着将就将就,现在这布带子已经磨破了好几次,但每次都只能打个结继续捆着。 冯小寒把脚慢慢放在流动的水里,冰凉的河水浸着冯小寒的脚,凉丝丝的,十分舒服。 不过这鞋磨着脚真痛,当然脱掉鞋光脚走路可没想过,前世真没没这么苦过,今世这双烂鞋,嗨,还是不能丢,还得穿着,要不脚只会更痛。 明天要是搞得到一双鞋就好了,哪怕不合脚也要换下来,当然首要还是找吃的为主,否则到晚上还能不能走得动还不知道了。 管他的,想来想去,还是要看明天的运气,冯小寒决定早些安歇,明天早起赶路。 不知道睡着了,还是没睡着,反正冯小寒在迷迷糊糊中,被从远而近的车轮声搞醒,是一辆马车。 车上有人下来取水,冯小寒听见有人声,不禁从地上爬起来,却不料起身的声音被那取水的人听见,眨眼间,她感觉一把雪亮的刀就这么架在了她的脖子上。 这,这是怎么回事? 无论前世今生冯小寒都没“享受”过如此待遇,难道今天就是自己的归天之日? 不过立马死在刀下应该比明天找不到吃的慢慢饿死要好吧! 希望下辈子自己不要再做小乞儿,什么“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这话说的还是蛮有道理的! 40、遇狼 此时,忽然远方传来一声狼嗥,有群鸟呱呱大作,尽数拍着翅膀飞了起来。 冯小寒感觉脖颈处的刀立刻撤开,身边那个人还没等冯小寒看清就一跃而出,朝马车“弹”去。 有人从车里探出头来,他看见旷野上有几双绿色的光点在飘来飘去,不禁一阵毛骨悚然,大叫道:“阿峰,阿峰,那是是是……是什么?是狼吗?” 那个叫阿峰的站在车辕上四处看看,抬手拍拍车里后出来的人说:“阿瑾,别怕。” 冯小寒听得是狼,也顾不得这车上的人会不会杀自己,连忙连滚带爬得从桥底下爬上来。 “阿峰,他是谁?”冯小寒听得这声音在问自己,抬头望过去,眼前车前站着的两人一高一矮。 当前高的那人自是手拿钢刀的叫“阿峰”的,不过他的面目神色在月光下朦胧不清,冯小寒也不敢仔细去看他,就把目光投到从他身后探出头的那个矮个子“阿瑾”身上,此时他的脸正好露出来,被冯小寒看个清楚。 那是个容颜精致、眉目俊秀的少年,他脸上带着几份好奇,不过只在仓促之间,冯小寒没想到别的,只觉得那就是一个富家贵公子哥。 冯小寒的探视让拿刀的阿峰感觉很不爽,他手里的刀“唰”的一动,立马就指向冯小寒,让她的汗毛霎时就立起来了,天,这个杀货,她可没恶意。 “我,我不是坏人,我叫冯小寒,是往南方逃难的。请两位大侠救命呀!” 听得冯小寒尖细柔弱的解释声,那公子哥一般的阿瑾好像松了口气,加上听她叫自己大侠,心里有些小兴奋,他抬手拦住阿峰握刀的手。 “别,阿峰,没事,是个小姑娘。你别吓着她。” 阿峰凝视了她几秒钟,可能她的样子也是看起来没什么危险性,遂将刀转了方向,冯小寒心里松了口气。 此时又传来一声尖锐的狼嗥,听声音比前面那一声仿佛近了不少,阿峰脸色一变,将那阿瑾推入车厢:“你进去,我们赶快离开。” 冯小寒知道此时若是不能上了这车,等那个什么狼什么的过来,自己只能是死路一条,她连忙冲过去,一把抱住车辕向两人哀求起来。 车轮吱吱呀呀地在不甚平整的路上被几匹马拉着狂奔着,冯小寒抓着车厢边和那个阿瑾一样在车厢里根本坐不稳,身形颠簸得东倒西歪到稀里哗啦的。 此时那公子哥什么形象也没有了,但是却不忘记还跟车外面的阿峰说着话:“阿峰,早早早……早知道把你的弓箭也带过来……” 阿峰此时脸黑得跟锅底也没两样,他想了想,甩了几鞭子后说道:“带了,在箱子里。” 车厢里一片漆黑,天空此时也不见月色,阿瑾在漆黑中摸出火石,啪啪打了几下,引着火绒,在车里一个箱子里翻找起来。 冯小寒想着,车里这般颠簸,也不怕火星掉下来点着了车里物品,不过她此时也没什么可以说的,自己能上到车里来还多亏了这阿瑾好心,要是这里只有那个阿峰呀,怕此时自己不是做了刀下鬼,就已经是野狼口中食了。 “找到了。”阿瑾熄了火折子,将一张弓和一个装满箭的箭囊递出去,说着:“我来驾车,你去射狼。” 阿峰接过弓背在背上,拿过箭袋放在一边,又将阿瑾推回车里说道:“你先回车里,狼没这么快到。现在,先看我们能不能甩掉它们。” 说完他就要关上车门,却被阿瑾扶住车门说:“别,别关。我就坐你后面。” 说着,他示意着冯小寒坐到车里面去。 冯小寒听得阿瑾这话早就心领神会,只见她一滚就蜷伏在车尾和那箱子靠在一起了。 见这小乞儿还算有眼色,阿瑾微微一笑,从怀里掏出个小火炉,先塞进那个阿峰怀里。 自己却抖开一床毛毯,盖在身上,就这样靠在阿峰的背后跟他说起话来。 “别怕。”车外传来阿峰的声音,淡漠而不带感情,却十分安稳可靠,“有狼也不敢过来。” 阿瑾听这声音心里安定了许多,然后接话道:“你见过狼?” 阿峰道:“塞外多得很……中原的狼只是一窝一窝的山狼,塞外大漠上的沙狼是成群的,比这里的狠。” 正说话间,远远的又是“嗷呜”一声,这次不单车厢门口的两人听清楚了,连坐车里面的冯小寒也听见了,她的牙齿不禁开始上下打起架来。 “沙狼碰上了怎么赶,生火有用么?”阿瑾拢紧身上盖的毛毯,低声问。 那阿峰甩着鞭子答道:“在大漠里碰上,那时我没有火,也没有弓箭,只有一把弯刀,沙狼有二十来只,聚作一群。” 阿瑾听得心惊,黑暗里又“嗷呜——”一声,于静谧的夜中听得尤其清楚,那几只狼正在不断靠近。 “那你怎么办?”阿瑾问。 阿峰答了什么,猫在车厢后面的冯小寒自然是没听清楚了,不过她感觉车速慢了下来,此时坐在前面的阿峰居然站了起来。 只见那阿峰一手抓着缰绳,另一手扶着车厢顶,他静了片刻,胸膛起伏,似在提气,紧接着…… “呜……”先是有些含糊的声音,继而是一声响亮的“嗷呜”——居然和那狼嗥声差不多的叫声响起,别说是坐在身边的阿瑾,连车厢尾部的冯小寒听到都震得耳中嗡嗡作响。 狼眼的绿色光点消失了,风吹过黑夜,几个刹那过去,好像周围安静了下去。 “啊?上次你就是这样叫的?那你叫了以后呢?”过了好久,阿瑾忍不住问道。 阿峰打了个噤声的手势,他抬头前后左右,四处看了看,再仔细听了听,确定那些狼没有再跟着过来,方才坐下来,又甩了几下鞭子,马车跟着又快了起来。 他回头对阿瑾说道:“头狼出来与我对打,被我杀了。” 阿峰右手抓着缰绳,左手抓着的长刀在黑暗中依然闪烁着一道光弧。 “那后来呢?”阿瑾向阿峰的背上靠了靠,继续问道。 冯小寒前面断断续续听了两人关于狼的话语,她也很有兴趣,想知道后面到底怎么样了。 41、爱吃草莓的女孩 有一天,有一个爱吃草莓的女孩,叫小微。突然在工作岗位上晕倒了……毫无征兆,把身边的同事们吓出冷汗,纷纷拿出自己的拿手绝技,试图把女孩唤醒,有掐人中的,又拿出了白花油给女孩闻,有人问女孩旁边的同事a,女孩之前是不是有什么不舒服。同事a说她一直很健康的呀,也没什么异常。 女孩一直没醒,身旁的同事b握着女孩的手,慢慢感觉到女孩的体温开始下降,同事们开始着急了,终于想起来打电话呼叫120。 5分钟后,因为附近有医院,120很快就来了,女孩身旁的同事们协助医务人员,把女孩送上了救护车。人事同事c跟上了,也拨通了女孩家人的电话:“喂,是小微的爸爸吗?我是小微的同事小周,小微突然晕倒了,我们现在送她去附近的xx医院,你赶紧过来吧。” 另一边接电话的小微爸爸,被这个电话吓出了一身冷汗,也不顾手上的工作,赶紧拿好东西就去了医院。正想打车,却一看时间,晚高峰要来了,小微爸爸估算了一下距离和时间,决定骑车过去医院。 小微是他的独生女,小微妈妈走得早,留下小微爸爸和小微相依为命。 还好距离不远,小微爸爸骑车骑了15分钟就到了医院,在抢救室门口看到了小微的同事小周。他着急得一把抓住小周,问:“你是小周对吧?我是小微的爸爸,小微怎么样?怎么进医院了?” 小周被小微爸爸一抓就吓了一跳,“是的,我是小周,小微还在抢救室里,还没出来。叔叔能不能先放手,你抓得我很痛!”小周差点哭出来了,小微爸爸听完,也觉得自己有点过了,放开了小周“对不起啊,是我太着急了!”,小微爸爸一直往抢救室方向看着,心里好忐忑不安,明明这么健康的孩子,怎么说倒就倒…… “挞……”抢救室的红灯熄灭了,小微爸爸和小周跑去抢救室门口,着急的对出来的医生问道“小微怎么样啦?” 医生放下口罩,询问道:“谁是病人的家属?” 小微爸爸抢着说道“我是她父亲,她怎么了?” 医生无奈的和小微爸爸说:“小微无大碍,但我们检测到她有白化病,这个病,没法治。”然后,医生就离开了,留下了呆住的小微爸爸和小周…… 当小微爸爸在病房里见到小微的时候,小微静静地躺在病床,明明是肤白貌美,唇红齿白的美少女,现在却是白得异常,连血色都所见无几……小微爸爸眼里全是心疼,今天早上还活蹦乱跳的女儿,这会儿就躺着病床上,回想起医生说的那句“无法治”,一位坚强且强壮的大男人,趴在女儿床边,握着女儿的小手,流下了心疼的泪水,他隐忍着不出声,就是怕被女儿听见他哭,女儿会心疼的。 其实小微之前已经觉察到自己和别人有点不一样,没意识到自己哪里不一样。这次晕倒,也是因为触发了病情。她很爱吃草莓,每到草莓的季节,她都会买些回家吃,她一度以为自己的白是因为吃草莓吃出来的,因为草莓的维c比较高。却没想到,这却成为了她的催命符。 过了几个小时,天黑了,小微终于醒了,她看着爸爸在床边,哭得停不下来,她摸摸爸爸的头,轻声呼唤:“爸爸……你怎么了?” 小微爸爸看到小微醒了,手足无措把眼泪擦干,挤出了一个比苦瓜还要苦的笑容“嘻嘻,女儿你醒啦?要不要吃点什么?” 小微抱着爸爸的手说:“我饿啦!想吃草莓。” 小微爸爸定住了,推开小微的手“好了乖啦,这个点该吃晚饭了,爸爸给你买,你在这里等我回来哦!”小微爸爸怕是快忍不住泪水,连奔带跑的出了房间……在房间外,小微爸爸再也忍不住了…… 小微刚醒,觉得应该是低血糖,根本没在意过自己为啥这样晕倒了,她拿起自己包包的镜子,打算照照镜子,一看,她呆住了…… 镜子里的是谁? 头发白了,眉毛也白了,脸无血色……这……这是? 小微急了……跑出去找医生,却被告知,得的是白化病,需要避光和感光食物,包括草莓…… 小微瞬间明白了为什么爸爸一听到她想吃草莓,脸色都变了……当她听完医生说完,就在住院楼走着,看到楼梯,她想上去天台吹吹风,冷静一下…… 到了天台,今晚不冷,月亮被云遮盖,灰蒙蒙,看到远方的风景,楼下的人来来往往,每个人似乎都有自己要做的事,而她,在这当下,她却没有了任何想法…… 突然,有人来到了天台,这是一个抢了民警的手枪的罪犯,借受伤,趁民警不备,抢走了他的手枪,一路狂奔到天台,发现了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微…… 他没有想过天台有人,但后面有一堆民警追着,他没有选择,拿起手枪指着小微,把她当作人质,却在她耳边说“我没想要伤害你,你别动……” 其实小微知道,她命不久矣,早死晚死,也不差了,但唯一不放心就是她爸爸……要是她走了,爸爸怎么办? 小微爸爸买好了晚饭回到房间,却不见小微,问护士“36床的小微去哪里了?” 护士说“刚刚还在的,现在不知道去哪里了……” 突然听到一声急促的警铃“铃~~” 一队民警从小微爸爸面前跑过,隐约间听见民警的呼叫机的对话:天台有罪犯,还持枪挟持了人质……是个女孩…… 小微爸爸开始冒汗了,该不会是自己女儿吧? 他随着民警跑上去天台,一看被挟持的,正是自己的宝贝女儿…… 他着急了,想要过去,被民警狠狠拉住了“想保住你女儿的命,别乱动” 被挟持的小微,也看到了爸爸…… 罪犯见自己没有可以逃走的地方,就把女孩一手推开,自己吞枪自杀…… 其实,他是一个关键人物,只要他死了,他想藏着的秘密,也不会有第三者知道了…… 小微吓得腿都软了,被爸爸抱住“爸爸在,别怕……” 42、领带 那年叶春柳来省城打工,找了半个月,才在市中心的一家旧布店找到了份收银员的工作。 工作不是很累,却很单调。 每日,叶春柳会在小小的收银台内,隔着玻璃窗,遥看外面的世界,眼里充满了寂寞。 布店离她的住处很远,每天,她下了班后,都要搭乘地铁回家。 有一天,叶春柳在地铁站邂逅了一个散淡的男子。 当时,他就站在她面前,一只手拉着车厢内的吊环,整个身子随着地铁的行驶晃来晃去。 后来,她就常常在地铁里碰见他。 他很像叶春柳少女时期暗恋过的一位学长,他的出现,勾起了她美丽惆怅的回忆。 叶春柳开始盼望晚间的地铁,那个眼神荒凉的男子,以及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道。 半年后,到了冬天。 那日下了好大的雪,叶春柳像往日一样,坐在收银台内朝外面看,却没有想到在地铁站邂逅 的那个男子突然就出现在这小小的布店内。 他裹着一件厚棉衣,在柜台前扯一匹蓝格子的棉布。 他和扯布的张大妈很熟,聊了会儿家常,才跑过来付钱。 这是她第一次和他接触,叶春柳不敢看他,只是小心地把平时不舍得找出去的干净钞票递给他。 他接过钱,转身走了。 叶春柳却心跳加速,脸颊微红,像发了低烧一般。 那日之后,她开始有意无意去张大妈那儿打探他的消息。 大妈很快明白了她的意思,于是很爽快地给叶春柳做了媒。 下了几天的雪停了,阳光有些耀眼。她和他在街上缓缓散步。 经过一家服饰店时,叶春柳走进去,为他买了一条红色的金利来领带。 叶春柳想,他打这条领带一定很帅,就像她暗恋过的学长一样。 她还记得她见学长的最后一天,是在毕业欢送会上,学长在台上唱一首《同桌的你》。当时他穿着藏青的西装,打的就是这样一条红色的领带。 年轻的时候,她因为羞于表达,而错失了与学长的爱情。 因此,这一次相遇爱情,叶春柳倍加珍惜。 但是,眼前的一切为何却是另一番景象呢? 他,其实是一个谋生能力非常差的人,居无定所,十分沦落。 他们恋爱之后,她为了贴补他用,很久没有给父母寄钱了。 他拿了叶春柳的钱,却跑去吃大餐,很快挥霍一空。 过两天,又跑来问她要钱。 叶春柳找兼职,拼命工作,钱却怎么也不够花。 她一直试着接受他的散淡、他的冷漠、他的沦落以及他对她的不负责任。 叶春柳为他做饭、洗衣,她送他领带。 她一直渴望他能感动,能对她好,哪怕只是一点点,也会支撑她陪他走下去。 可是,一次次,他给叶春柳的,却只有伤害和泪水。 她爱他,却不得不在一个下雪的日子里,结束了这段很艰难的感情。 他们交往一年,叶春柳送了他五条领带。 原以为,能因此拴牢一个浪子的心,哪知,他根本就是一个不穿西装的人…… 43、低到尘埃中 作者另外两本长篇小说现在在17k女频首页推荐中:1、长篇蜜爱甜宠类小说《靠山:山倒不倒?》中午12点半更新中,欢迎来看!2、长篇婚恋小说《结婚是件很严肃的事情》每天下午6点半陆续更新,欢迎来看! ————————————我是倔强的分界线———————————————— 第一次见面,他们都很狼狈。 这座礼堂坐落于校园西区的中心地带,庄严雄伟,一百多年来一直被学校师生视为自己坚定、朴实、不屈不挠性格的象征。 而现在,一名长发披肩的女生正坐在礼堂的第一排嚎啕大哭。 她叫李西,是管理系的学生。 就在1小时前,她还作为优秀毕业生代表在毕业典礼上发言。 礼堂里坐着上万人,黑压压一片,李西穿着学士服,低头时帽檐上的流苏在眼前一晃一晃,牵绊住她的视线。 可是那个人就坐在第一排,他若无其事地瞄向四周。天气很热,李西握着系主任批示过的演讲稿,她的手心不停地在冒汗。 演讲稿冗长而空洞,李西绵软的声音在礼堂里反射出薄脆的声音,与周围欢送毕业生的热烈气氛格格不入。 念着念着,李西突然停住了,3秒钟的空白之后,她对着话筒说:“华军,你可以不娶我,但我爱你。” 这句话像一声惊雷,让原本安静的礼堂变得躁动不安,人们面面相觑,交头接耳,而李西在众目睽睽下,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又继续演讲。 演讲完毕,台下没有响起掌声,李西也没有鞠躬,她用余光看了看那个人。 那个人的头低得很低很低,几乎快埋进衣领里了,他就是华军,这所学校最年轻的副教授,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娇小文静的李西,胆敢将他们的师生恋以这样的形式公布于众。 毕业典礼结束后,李西一个人坐在空旷的礼堂里哭,不知道哭了多久,一个男生穿着拖鞋踢踏踢踏地走到她面前,递给她一张心相印的面巾纸。 她接过来擦干了鼻涕,却怎么也擦不干眼泪。 她继续哭,他就一直递纸巾,直到她的脚边堆起了白色的小山,空气中弥漫着纸巾的茉莉花香。 最后,他坐在她的身边,真诚地告诉她:“今天我喜欢的女孩和别人在一起了,只因为那个人先我一步向她表白。你很勇敢,真的,我佩服你。” 是谁说,安慰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把自己的伤口撕裂给他看。 李西终于停止了哭泣,她抬起头,努力地想看清他是谁,可哭花了的眼睛,只看得见一 个虚晃的人影。 这是她第一次看见他,他们都很狼狈。 之后,李西被学校取消保送研究生资格,华军也突然人间蒸发了。 大家都说这女的脑子被驴踢了,明知道得不到的爱,干嘛还要苦苦追寻? 真是损人不利己。 但只有李西知道,她把一生中最任性的事情做了,此后便是低到尘埃里的淡然。 44、适时放纵 作者另外两本长篇小说现在在17k女频首页推荐中:1、长篇蜜爱甜宠类小说《靠山:山倒不倒?》中午12点半更新中,欢迎来看!2、长篇婚恋小说《结婚是件很严肃的事情》每天下午6点半陆续更新,欢迎来看! ————————————我是倔强的分界线———————————————— 适时放纵,可能会有因放纵而来的机会,这是别人的机会,不是管琴琴的。 公司压力大,大家都学会了喝酒。 当然这不是主要原因,老板爱喝酒,大家都陪着,这也许是真正的原因。 管琴琴却是一个例外。 她来公司三年了,晚来一年的小女孩都能在新年酒会上大方敬酒了,管琴琴却一直保持严格的淑女形象。 在她的原则里,酒,不是不能喝,而是只能在家喝。 正像她妈告诉她的:“你在公司里喝一次酒,最后你就得次次喝酒,你次次喝酒就成了酒鬼,谁也看不起你了!” 妈妈的危言耸听很有效,何况,酒也确实不好喝,管琴琴并不是那么喜欢。 在院里,管琴琴不肯失去费力保持的淑女形象。 如果她真有压力特别想喝酒时,也可以像bj单身日记的女主角一样,躺在自家沙发上大灌特灌。 可是在人前她必须保持一个淑女形象,管琴琴从来都神色矜持,神圣不可侵犯的样子。 一个人会因为不会喝酒而升不成职吗? 一般不会,但这个世界也并不会像想象中那么规规矩矩、井井有条。 偶尔有一次院长喝得半醉了,举着半杯酒对她说:“琴琴,你就喝一杯吧,算我求你了。” 管琴琴心想:“我要是喝了你的酒,那别人也来敬我酒,那我岂不是都要喝?” 主意打定,她就拿茶代替酒,说:“院长,你干了,我也干了。” 院长觉得管琴琴这姑娘太吃不得亏,也就不再逗她。 后来,好像那天是小何站起来替她喝了这杯酒。 那阵子没有什么升职的事,管琴琴心想小何讨巧就让她讨吧,反正像这种建筑设计院,升职不升职的可完全是靠实力的。 新年过后,院长果然宣布新助手是管琴琴,但与此同时,却还是有一个职位给了小何。 作为秘书,小何更得宠,每次出席酒会,院长带着小何,不带管琴琴。 院长的儿子年轻英俊,还没有女朋友,是个很内向的年轻人。 小何抓住时机,连院长家都去过了,院长似乎也觉得两个年轻人性格上的搭配很合理,他可不认为小何没有管琴琴优雅贤淑。 他虽然老了,却也知道,这年头,淑女跟呆子其实也没有太多的差别。 女孩懂得保护自己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但是你要记得,保护不是保守,公司的同仁不是洪水猛兽。 喝醉一次两次,并不会毁了你的形象,相反还可能会显出你的可爱和真诚。 不会放纵的人,也就永远不会有因放纵而得来的机会。 太好太强大,还需要升迁吗? 45、会哭的血橙 因为电脑坏了,这篇文章是手机手打的,中间可能有一些地方没写好,尽请原谅。 —————————————我是傲娇的分割线—————————————————— 唐糖是一家杂志社的小编辑,那时她刚刚上班不久,每天都很忙,忙着编稿,忙着组稿,整天都没有空闲,甚至经常还要把工作带回家里来做。 她的男友刘聚是她大学同学介绍的,虽然他不是唐糖很喜欢的类型,但是考虑到自己想留在这座城市,因而在大学毕业前两人还是确立了关系。 刘聚是本地人,比她早参加工作,收入一直还不错,因为唐糖不愿意未婚同居,刘聚为她租住了一套离现在她工作的杂志社附近的房子,当然,价格不菲。 而他自己还和以前一样,住在自己家里,只是他的家离唐糖租住的这套房子隔得实在好远,远得她从来没有去过他家看看。 刘聚是个寡言少语的人,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他只要一下班吃了晚饭,就每天会骑着自行车跑好远的路来看她。 每次他来,唐糖都坐在电脑前,忙着写稿子,写着写着就成了常态了,就算有时并不是那么忙,她也会将工作带回来做。 刘聚是学工的,帮不上什么忙,又怕多说话扰乱了唐糖的思路,于是,便默默坐在她的身后,削一只橙子。 橙是在刘聚来的路上买的,他知道唐糖很喜欢吃橙。 刘聚削橙的技术越来越好了,一整只的橙子,皮可以从头削到尾一点儿也不断。 削好了,他就会递给唐糖,她一只手接了,一边吃,一边抬头看屏幕上细小的字,完全忽略了身旁的刘聚的存在。 不过刘聚每次都还是会等女孩吃完橙子以后,便把纸巾递给她,看她擦干净手继续开始打字了,才悄悄离去。 两年之后,一个月圆的夜晚,唐糖如往常一样在自己租住的房子里打字。 等到半夜她终于清好了所有的稿件,才想起了刘聚今天怎么没有来。 这是男孩第一次失约。 唐糖想给他打个电话过去,但是最后还是没有打。 一天、两天……刘聚始终没有来。 因为他永远不会来了。 那第一个没来的晚上刘聚遇上了车祸,送到医院抢救了一个晚上还是没抢救回来。 唐糖终于得到了他去世的消息,她参加了刘聚的葬礼。 刘聚的家人看到她以后,递给她一只橙,说这是刘聚辞世之前,给她买的最后一只橙。 这只橙的外衣黄中微微透着红,打眼看去,与别的橙并无什么差别。 那晚,唐糖第一次没有写稿。 她坐在桌前,学着刘聚的样子,削那只橙。 削了半天,一只橙子的皮不知断了几次,才总算削好了。 唐糖咬了一口。 灯光下,她看着手里的那大半个橙,一下呆住了。 只见,橙的内里,血红一片,仿佛受了伤一般。 唐糖忍不住哭了。 她终于明白,这些年来,刘聚递给她的橙一直是最好最甜的那一种,他一直希望他们的爱情也会如此。 可是,她给刘聚的,却是深深的、血橙般的忧伤。 46、女囚 因为电脑坏了,这篇文章是手机手打的,时间上实在不能保证,而且中间可能会有一些地方没写好,尽请原谅。 ———————————————我是娇娇的分割线———————————————————— 静静坐在角落里的那个女人,身上穿着件红马甲,手腕和脚踝处都带着镣铐,她仰着头看着窗外,脸上带着几分轻松的神情,仿佛她此时在享受春光,而不是作为重刑犯囚禁在这间牢房里。 这里的牢头是一个四十来岁叫马大姐的,她已经瞅了这个新来的好一会了,这进来穿着红马甲还带着手镣脚镣的人一般都是身上有命案的。 不过这类人进来不是哭闹喊叫的,就是害怕得软烂成泥的,像这样安安静静的真让人瘆着慌。 “姑娘,你这是犯了啥事进来的呀?”所谓进来总有进来的规矩,马大姐硬着头皮上前去套话。 李诺收回目光,对着马大姐笑笑道:“杀人。” “杀了谁呀?” “谁?我老公。”许是看出她的强装镇静,李诺答话的时候嘴角轻轻向上扬起。 “你老公?那是为啥杀的呀?你怎么杀的?” “为啥?”这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李诺的目光仿佛无意识地滑过马大姐,她身后或站或坐的几人都竖着耳朵在等待着她的回答。 眼前闪过那男人放大瞳孔中带着的不甘不信,她记得那时的她还慢慢蹲下,伸出素白的手,像抚摸最珍宝的宝玉一样,抚过那男人的脸,然后,抬起他的下巴,红唇缓缓凑近。 虽然如蜻蜓点水般一触而过,她仍旧能感受到他嘴唇的冰凉,曾经那么能说会道的一张嘴,此时也发不出声音了。 女人为什么杀老公,有什么好讲的,感情背叛而已。 李诺的脸上浮起淡淡的哀伤来。 说说怎么杀的,好像还容易些,不过就是买药、骗他喝下,捆绑,数落罪状,然后不顾他的求饶一刀刺下。 那“卟”的一声利器入肉的声音传来时,男人求饶的声音嘎然而止,换上了哀嚎。 李诺的力气太小,无法一刀毙命。 然此时已经没了退路,她加一刀,还不够,再加一刀...... 鲜血喷射而出,男人咽下最后一口气。 得不到,宁毁去。 哀伤渐渐褪去,李诺回归平静。 请假 电脑没修好,手机打字好痛苦 《寻找生命暗夜里的那星萤火》请假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寻找生命暗夜里的那星萤火》爱下书小说网全文字更新,牢记网址:.aixiashu.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