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你永远赤诚善良》
第一章 玉兰花开(一)
霖霖来到这座光怪陆离、以繁华闻名的城市时,是她刚过完十七岁生日的第一天。
山城小镇,伴随黄昏时分清脆地鸟叫声,霖霖在一碗素面前假装吹灭了生日蜡烛。
她从小过得拮据,不像隔壁家的女娃娃,每到生日时都有父母买来的奶油蛋糕,她只有这样清汤寡水的一碗面。
自从爸爸生病后,霖霖已经三年没有过过生日了,她已经记不清以前是怎么过生日的了,对外面世界的渴望让霖霖在她第十八岁生日时,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爷爷曾告诉过她,女孩子到十八岁,就是一个大姑娘了。
霖霖想在十八岁之前,到外面的世界看一看。
霖霖是个胆大的女孩儿,临行前的晚上,她跟同村的阿杏说要到外面去闯荡。
阿杏睁着圆圆的眼睛望着她:“霖霖,阿公阿婆都说大石外面的世界没有山、没有水,只有刺鼻的灰尘和虚伪的人,你会后悔的。”
可霖霖不怕,她拍拍灰尘,第二天凌晨只收拾了一个小小的行李包就出发了。
她买来一张地图,指着地图上一个地方对火车站里的售票员说:“我要去北京。”
霖霖是有些得意扬扬的,因为在说出这句话的同时,她觉得自己就要变成爷爷口中的大姑娘了。
记不清在逼仄的车厢里颠簸了几天几夜,窗外的景色变了又变,霖霖终于到达了她只在电视里看到过的城市。
在北京的第一个礼拜,霖霖找到了一份工作。
公司的老板是个看起来很谦和的中年男人,他瞧着在家政所攥着行李徘徊的霖霖,很亲切地招了招手:“小姑娘,从外地来找工作的,是吧?我们正好缺人手。”
霖霖高兴坏了,本因人生地不熟还有些害怕的心一下子拨云见日,变得明朗起来。
连工作的地点都没有问清,霖霖就跟着他上了一辆面包车。中年男人一边开着车,一边跟她寒喧。
“小姑娘,这北京大呀,一天都不知道有多少个像你这样的小丫头来找工作。你得庆幸今天遇上我,不然想在这里站稳脚跟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霖霖拼了命地点头,一直说着谢谢。
她没有半分防备心,以至于在面包车开进荒凉的郊区时,霖霖还傻乎乎地小心翼翼地问着男人:“工作的地方原来离市区这么远呀?”
男人没说话,直到拐到了一座小山坡前才卸下道貌岸然的伪装,面容狰狞地向霖霖扑过来:“小丫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得先付出点代价!”
霖霖尖叫,这才知道他居然是个骗子。
她狠狠地踹了男人一脚,男人不知道她力气这么大,吃痛地弯下身。霖霖看准机会,随手拿起车座上的玻璃水瓶朝他头上砸去。
开了车门,霖霖跌跌撞撞想逃跑。突然脚下一滑,她滚下了高高的山坡。
李越遇见霖霖时便是这样的局面,他起先在夜幕下的草丛中看到一道人影时,还以为是自己看花了眼。
直到走近看了看,李越险些被吓了一跳,只见草丛里竟躺了一个小姑娘,苍白的脸上眼睛紧闭,额头上还有斑斑血迹。
身旁的几个朋友也吓得不轻:“这大晚上的,怎么会有人躺在这里?”
他不是什么见义勇为的好人,不想揽些不必要的麻烦,随手打电话报了警就打算离开。
可走了两步,耳边突然响起一阵微弱的声音,他蹙了蹙眉,蹲下身去想听清楚。
“疼……好疼……”
李越犹豫了片刻,抱起草丛中那个蜷缩成一团的人影。
“你干什么?”有人惊诧。
他不痛不痒地抛下一句:“送她去医院。”
李越没有想到会再见到霖霖。
巴洛克式建筑的高级酒店,霖霖在门口缠了前台半个小时。
“你就带我去见见主管吧,她要是觉得我不适合这份工作,我保证立马就走。”
霖霖低垂着睫毛,手里攥着一张招聘启事。这是她好不容易在报纸上看到的招聘消息,她想服务生应该是对学历、经验没什么要求的工作吧,可妆容精致的女前台毫不客气地拒绝了她。
“不好意思,小姐,我们这里是高级酒店,接待的不是外宾就是华侨,英文达标是我们最基础的招聘条件。”
霖霖仍不死心:“我学东西很快的,只要你们···”可她的话还未说完,就被前台示意过来的保安请了出去。
九月的天,炙热的阳光晒得人的皮肤滚烫,霖霖蹲在台阶上,拼命给自己打气,她不能这么轻易就放弃。
只要有一双手,总会找到机会的。
霖霖不知道远处有一个人就这样瞧着自己,看着她自说自话的模样,又看着她从布包里拿出一个铝制饭盒,里面是早已糗成一坨的面,霖霖就这样就着白开水一点点将面咽了下去。
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出的院,额头上还有尚未愈合的伤疤,细细一道青痂,布着密密麻麻的汗。
李越掀开帽子,买了一碗牛肉饭,走到霖霖的面前。
“光吃这样的东西可熬不到这家酒店招你的时候。”
霖霖抬起头,愣愣地看着这个年轻的大男孩,她并不认识他,可她还是羞赧地笑了笑:“谢谢你。”
霖霖吃得狼吞虎咽,最后看见李越身上的制服才后知后觉地问:“你也是这家酒店的服务员?”
李越点了点头,霖霖顿时兴高采烈地问他叫什么名字。
听完他的回答,霖霖若有所思地念着:“李越,是越来越好的越吗?”
霖霖笑得眉眼弯弯:“我叫霖霖,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李越拍拍灰尘站起身,他很高,低下头看她的时候,斑斓的阴影落在地上像海浪的波纹。
他就这样瞧了一会霖霖,然后拍拍她的头说:“霖霖小朋友,回家睡一觉,明天来上班吧。”
霖霖直到第二天被人领去酒店换制服时,脑子还是晕乎乎的。
她没想到别人一句话就真的能让她如愿以偿,霖霖以为他有什么大来头,小心翼翼地向人打听他的来历,才知道他其实也是在酒店工作的人。
主管给他面子,是因为那天酒店弄糟了客人的晚宴,李越主动承担起责任罢了。
这真是一个好心人呀,好心人是要报答的。于是从第一天起,霖霖就做起了李越的小跟班。他走到哪儿,霖霖就跟到哪儿,午休一小时的时间她跑老远帮他去买他爱吃的饭,连他换下的衣服也被她洗得干干净净。
霖霖做这些事情时,第一个讥讽她的人却是主管。
“陈霖霖小姐,你有空帮别人跑上跑下,能不能做好你自己的本职工作?”
酒店的工作并不轻松,因为初来乍到,再加上有时反应慢,霖霖常常搞砸很多事情。
搞混了vip客人的名字;客人点的咖啡,她却送去了果汁;别人用英文询问,她结结巴巴回答不上来。
在这连擦地工都得打扮得一丝不苟的五星级酒店,霖霖就是个笑话。
被主管批评的时候,霖霖会下意识地朝李越望去。
可他每次都神色淡然地从她身边走过,就像那日给她一碗牛肉饭的是个陌生人一样。
好几次霖霖想跟李越说句谢谢,可看着他的身影,话到嘴边了又开不了口。
蹲在酒店的角落里,霖霖扯着狗尾巴草的根茎,沮丧地想,自己那么笨,他帮了她一定觉得后悔吧?
霖霖这天又犯了错。
李越老远就听见主管嚷嚷的声音:“你怎么能带老鼠进酒店呢?还让它跑进了梁先生的房间,幸亏人家梁先生素养好没有跟我们计较,不然早就让你卷铺盖走人了!”
说着,气得脸红脖子粗的主管瞥一眼李越:“你带进来的人,烂摊子留给你收拾。”
霖霖的头低得不能再低了,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只能瞧见她像孩子般微黄细软的头发。
李越叹了口气,朝霖霖伸出手:“给我。”
霖霖猛然抬头,瞪大了眼睛:“什么?”
“老鼠。”
霖霖使劲摇了摇头:“不是老鼠,它是花栗鼠,很可爱的。”
李越觉得自己快要失去耐心了,别的女孩养宠物都养猫养狗,她倒好,养只这么奇怪的东西
可霖霖又再次反驳他:“这不是我的宠物,这是我的朋友。”
酒店逼仄的小隔间里,霖霖把怀中那只毛茸茸的花栗鼠放到地上,瞧见他难看的脸色,才拘谨地扯着衣角:“对不起,李大哥,又给你添麻烦了。”
李越沉默着,他没有看霖霖,只是径直站起身,然后抛下一句:“你走吧。”
没有犹豫,也没有半分回旋之地。也许她是个没有背景的可怜人,可这个城市,最不缺的就是悲惨的故事。
他不是慈善家,没有必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去帮一个人。
他走了几步,没有得到预想的阻拦,回头望去,霖霖正靠在门边,她显然还没有反应过来,只是一双杏仁眼里已经有了氤氲的泪意。
那只花栗鼠还在她脚边吱吱地转悠着,明明是最小号的酒店制服穿在她身上都还是松松垮垮的,这真是个还没长大的小丫头。
李越的心忽然像被什么东西温柔地撞击了一下,便听见霖霖哽咽着说:“我不想离开,我想赚钱,只有赚钱才能学舞蹈,才能跳舞。”
是的,这是霖霖从未对人开口说起过的梦想。离开大石时,当阿杏预言霖霖会后悔时,霖霖曾在心里默默地说,自己不可能会后悔。
因为她在书本里看到过,北京能包容所有卑微的人不切实际的梦想。
霖霖也不想一辈子当个服务生,她也有自己的梦想。
三百块钱一个月的地下室里,李越看着那套被细心地晾在床头却洗得褪色的舞蹈服,问霖霖:“你来北京就是为了这个?”
第二章 玉兰花开(二)
霖霖垂下眼眸,李越又瞥到桌上一沓舞蹈演出的门票。
北京的国家剧院,一张票的票价是霖霖几个礼拜的饭钱,霖霖来北京的半年,几乎把赚来的所有钱都花在这些门票上了。
其实她也知道,像她这样的人想登台跳舞无异于天方夜谭,可她还是想试一试。
“我母亲以前就是文工团里的一位舞蹈演员,她认识了我爸爸,一辈子留在了大石。”
她说这句话时脸上的表情是风轻云淡的,可李越还是注意到了霖霖不断颤抖的睫毛。他沉默着出了门,回来时带了一本字典和一些英文磁带。
“这是什么?”
李越倚在门廊上,挑了挑眉:“想留下来,就得先学好英文。你总不想下次再接待客人时,把欢迎说成谢谢吧?”
霖霖红了脸,又一本正经地匆匆抬头说:“谢谢你。”霖霖从来都是个将喜乐写在脸上的人,送他回去时,她开心地在路灯下转着圈圈。她穿着一条蓝裙子,在柔和的灯光下,翻卷得宛如层层海浪。
这样的身影,是应该出现在舞台上的。
李越有些恍惚,霖霖忽然恶作剧般故意跌倒在地,等着李越伸出手来,她狡黠地眨眼,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
她那么单纯,连眼眸都似落了璀璨的星光,李越不由自主地愣住,也就忘了问问为什么在那挂着的舞蹈服后,有一闪而过的男士衬衫的影子。
霖霖十七岁那年,时光就如白驹过隙,在指缝中飞速消逝。
因为李越的出现,霖霖觉得这个原本迷茫的世界被他一点点擦干净。
他帮霖霖学习英文,经常不知从哪里弄来低价的舞蹈演出门票,有时还偷偷带霖霖溜到后台,看在台上光彩夺目的那些舞蹈演员。
十八岁生日那天,霖霖从未想过,这个世界上会有人记得这个日子。
这天,霖霖下班得早,本打算像往年般煮一碗面就应付过去,走到半路,却被李越拦住。他神神秘秘地从背后拎出一个大蛋糕,霖霖睁大眼睛望着。
李越咳嗽了一声,不自然地唱了一首生日歌,拆开蛋糕盒递到她面前:“陈霖霖小朋友,祝你生日快乐。”
“对了,还有一幅我亲自画的画哦。”李越说着,从蛋糕下面抽出一幅画来,不大不小的一张素描纸,上面画着一个个的小人,惟妙惟肖,举着横幅,上面写着陈仙女生日快乐哦。
霖霖低头捧着那盒奶油味扑鼻的蛋糕,接过李越手中的画,额前的刘海遮住了她的眼睛。
李越等了一会儿没有等来她的反应,刚想说话,却看到有一滴滴的眼泪砸在了蛋糕的边缘上。他慌了神,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霖霖抬起头,两只眼睛红得像只小兔子。
说出来肯定会被人笑话,霖霖从来没收到如此用心的生日礼物,除了家人,更没有人替她过过生日。
她小心翼翼地用手指挖了一点放进嘴里,朝李越抽噎着说:“我……我要把它存起来。”
“把画存起来还差不多。”
李越扑哧一笑,真是傻里傻气的话。蛋糕哪里有存起来的道理?
他逼着霖霖吃完,可霖霖还是舍不得,留了大半带回去。地下室通风不好,蛋糕融化得很快,巧克力一点点淌下来。
霖霖抱着膝盖,心里有什么东西如同这蛋糕般发酵起来,有一些酸涩,又有一些甜腻。
刚刚开始十八年华的霖霖当然不知道,此后很多年,将有无数的人替她庆祝生日,在海岛举行的宴会,精美如艺术品的蛋糕,足以胜过普通人的千倍万倍。
没有人知道那年赤贫艰苦的霖霖,也不会有人知道她最初的对舞蹈的启蒙,都与一个同样一无所有的年轻人有关。
有一次,霖霖又跟李越偷偷溜进剧院的后台,正看着那眼花缭乱的舞蹈服发呆,有一双手将霖霖拎了出来。
粗声粗气的保安朝霖霖大吼:“看见你好多次了,不给你点颜色看看,还得寸进尺了是不是!”
霖霖心里惨叫一声,回头一看却不见李越的影子,正跺脚骂他溜得快时,正化着妆的舞蹈演员却朝霖霖走过来。
舞蹈演员笑着拍了拍她的头说:“小姑娘,我看到你很多次了,你也想学跳舞是不是!”
霖霖还在痴痴地发怔,女子已经随手把一套崭新的舞蹈服递到她手里:“这套衣服送给你,只是下次别再这么偷偷摸摸地进来了。”
那天,霖霖在回去的路上嘿嘿地傻笑着,新舞蹈服还残留着后台淡淡的脂粉味。李越跟在她背后慢悠悠地走着,一边说她魔怔了,一边也忍俊不禁起来。
走到一个没有人的角落,霖霖突然停下。她神采飞扬地对李越说:“我给你跳支舞吧。”
这是李越第一次看霖霖跳舞。
古典的民族舞,旋转间仿若一只振翅欲飞的鸟。
这是霖霖对着电视自学的,动作虽不标准却轻盈曼妙。跳到最后,霖霖气喘吁吁地停下来,突然间开怀大笑起来。
她笑起来的声音很好听,像风吹过铃铛。
李越没问霖霖为什么笑,只是默默地陪着她。
边的人奇怪地盯着他们,霖霖牵起他的手就跑。
他的白衬衫和她的裙子在夜晚的街道上翻飞着。李越心里像被一只小猫轻挠着,倏忽间轻声念了一句:“我要把今天晚上记住。”
“什么?”霖霖扭头大声地问。
他却摇摇头,微笑着没再说话。
霖霖没想到自己再次跳舞时,是在一个公园的广场上。
李越把霖霖带到人来人往的广场中心,要她在众目睽睽之下跳舞。
这里是很多艺术青年出没的地方,有唱歌的、弹吉他的、画画的。
霖霖惊呆了,李越却问她:“霖霖,你不是一直想登台跳舞吗?剧院是舞台,为什么这里就不能成为舞台呢?”
起先,霖霖还硬着头皮舒展不开动作,好几次想停下来,却撞上李越充满鼓励的眼神。
终于,也许是不自觉地陷入音乐的氛围里,周遭的人声逐渐沉寂,脑海里只有那一个个旋转跳跃的动作。
等霖霖再停下来,周围已经围了一群人。他们朝霖霖鼓着掌。
“小姑娘跳舞真不错。”
“再来一支舞,再来一支舞。”
脸涨得通红的霖霖,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喜悦得手足无措。
等到人群散尽,已经是日落时分。夕阳像融化的冰激凌,一寸寸斜下来。
他们躺在广场的草坪上休息,广场上有几个收拾完画板的年轻人经过他们身边时,忽然笑着朝霖霖眨着眼睛。
“你男朋友可真好,刚才你在跳的时候,他拼命地在跟别人介绍你。”
霖霖慌忙摆手:“你们误会了,我们不是那种关系。”来人却笑得更加厉害地离开了。
霖霖偷偷往李越那边瞥了一眼,他正闭着眼养神,眉目间透着一种大男孩特有的干净气质。霖霖忽然有些心虚,小声地自言自语:“我解释了,他们不相信我……”
“解释什么?”李越突然开口。
霖霖被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差点咬到舌头。李越倏忽间转身背对着霖霖。
“他们没说错。”
他的声音随着清风徐徐而来:“陈霖霖,怎么办?我觉得我有点喜欢你。”
霖霖在这晚失了眠。她不知道,在这座城市里同样有一盏灯亮了一整个晚上。
第二天,李越找到霖霖,避开她的眼睛,他把一张名片交给霖霖:“这是那日送你舞蹈服的老师的电话,你今天下午去找她。”
霖霖想问他怎么会有这张名片,最终却是默默咽下即将出口的话,然后接过名片。
她的神情有些异样,李越没放在心上,谁知当天下午霖霖根本没有赴约。
一连好几天,李越都没有看见霖霖的身影。等她终于出现,他却发现她胳膊上莫名多了几道伤痕。
他上前追问那日为什么没有去找那位舞蹈老师,这是多么好的机会,她竟然就这样错过了。
霖霖却眼神闪烁着躲开他,直至后来,他听到霖霖跟酒店主管提出辞职,主管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我本来最近还想夸奖你呢,小李知道了一定很失望吧。”
李越压下满腹的疑问,不动声色地跟在离开的霖霖身后。
哪知道最后他竟跟着她到了医院。病房里,躺着一个面容消瘦的年轻男子,霖霖上前替他倒了一杯水。
而男子不过是瞧了霖霖一眼,便烦躁地将那杯水径直泼到了霖霖的胸前。
“又跟着别人做你的跳舞梦去了吧?你还真以为自己能飞上枝头当凤凰?”
李越只觉得头皮发麻,冲进去便把病床上的男子狠狠地打倒在地。
有一双手拼命地拦在他的面前,几秒钟后,李越被霖霖反手给了一个耳光。
这是李越第一次瞧见霖霖歇斯底里的模样,浑身竖起了刺,恶狠狠地吼着:“你凭什么打他?我不准你打他!”
李越不可思议地盯着霖霖,许久后,霖霖才气喘吁吁地平静下来。她顺着墙壁缓缓滑坐在地。李越心一疼,本欲再开口,却在听见霖霖的下一句话后猛然停住。她哽咽着,好似难过极了。
“李大哥,对不起,我知道你对我很好,可阿谷救过我的命。我来北京的第一天,如果没有他,我昏迷在荒郊野外都不知还会发生什么,霖霖不能就这样忘恩负义,对不起。”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那之前一闪而过的男士衬衫,以及她突然的改变,只不过是因为她认错了人。
李越缓缓放下手,不可思议地笑了。
李越再次遇见霖霖,已是一年后,在一家小饭店里。朋友们说起最近有位著名的舞蹈家来北京演出的消息,李越的心忽然就颤了一下。
第三章 玉兰花开(三)
他又想起曾经那位小姑娘,为了跳舞可怜兮兮地央求着自己能让她留下来。
这么长时间过去,她还好吗?还在坚持着自己的梦想吗?
啤酒一瓶瓶地灌,朋友都劝他别喝醉了。
李越苦笑着摇了摇头,他可能早就已经喝醉了,不然他怎么在下一秒突然听见有人叫了声“霖霖”,自己的面前就出现了那个离别后在脑海中勾勒了无数次的身影呢?
端着一碗滚烫的汤,霖霖小心翼翼地欲放在客人的桌子上,却在余光中看到了一个人的侧脸,手一抖,汤汁溅到了自己的手上。
忍着痛,霖霖匆忙转身想逃,还是逃不过身后追来的声音。
“陈霖霖,北京城原来这么小,再不想碰见的人也能重逢。”
小饭店打烊了,霖霖却迟迟不肯走。老板娘粗暴地推了她一把:“杵在这干吗呢,又想着找我请假是不是!”
霖霖只得离开,走出门,果然看到了那个人一直等待的身影。
李越二话不说,拽起她的手腕,果然看到了几个水泡:“都烫出水泡来了还不出声,陈霖霖,你可真行啊。”
霖霖低下头,也不知怎么了,眼圈就红红的了:“李大哥,你不怪我?”
李越怒极反笑:“怪你给我那一巴掌?就为这个,你躲我一年?”
霖霖沉默着,李越瞧着她委屈的样子,拼命地将想拥她入怀的心心思压下,作势打了下霖霖的头:“真是个小丫头。”
原来小丫头这一年过得并不好,那个叫阿谷的人是个骗子,当时把昏迷的霖霖送进医院就离开的李越,没注意另一张病床上也正巧送来了一个摔伤的病人。
霖霖醒来后,第一眼见到他,便以为是他救了自己。他看霖霖独自一人,趁机撒谎赖上了霖霖。
后来霖霖照顾到他出院,他便骗光了霖霖所有的积蓄。
霖霖不敢再找李越,找了一家小饭店打工,就这样熬着。
李越听得心疼,霖霖却毫不在意般拍着胸膛:“虽然比之前的工作辛苦,但是,你不知道吧?有一位舞蹈团的老师说我跳舞跳得可好了,我现在每周末都能登台跳舞,还有酬劳呢。”
是啊,只不过舞蹈团搭建的是简易得不能再简易的台子,来看演出的也不过就是零星的几位阿公阿婆。
但霖霖还是觉得开心,更何况现在还有了李越。他每周都会坐在台下看她跳舞,等她下台后,还带着她去吃夜宵。
因为日子苦,便特别喜欢吃甜的东西。煮得软糯的芝麻汤圆,霖霖吃得不亦乐乎,满满一碗下肚,人也就暖了。
离开小摊,霖霖又骨碌碌地转转眼,装作自己脚疼,偷懒闹着要李越背自己。
李越一眼就看穿她的伎俩,可依旧任由霖霖偷笑着爬上他的背。
北京城的春风起,地上落了片片白玉兰。霖霖舒了一口气:“你说咱们这样一步步走,能走到下辈子吗?下辈子我又是什么模样,还能再遇见你吗?”
她又在说些孩子气的傻话,李越却没有笑了:“下辈子我不知道,但这辈子咱俩肯定能这样一步步往下走。”
“那到时候我们不就老了吗?”
“老了就老了,你是老太太,我是老爷爷,北京城还落一地的白玉兰,我还这样背着你走一辈子。”
也许要到很久后,李越和霖霖才能明白,年少时之所以能如此轻而易举地说出誓言,是因为还未见过痛,还未有过伤害。
等到身不由己、言不由衷时,誓言会成为最难开口的东西,“再见”却是唯一的对白。
霖霖二十岁的生日,上帝终于在她黑白灰的世界里,开了一道微小的门。
她遇到了一个从未想过会与之有交集的人。控制住狂喜飞快地跑去找李越的霖霖,在开门的瞬间,与他同时说了一句话:“我有事告诉你!”
后来,李越曾无数次想,要是自己先开头说了就好了,要是自己再坚定一点或许就会有不一样的结局了。
可没有再来一次的机会,李越将手放在背后紧攥着,把一束玫瑰塞到抽屉里。
抬头,他微笑着对霖霖鼓掌:“恭喜你啊,我就知道上天不可能不给你回报的。”
霖霖遇见的人,叫谢欣宇。
她年轻时是国内著名的女舞蹈家,后来因腰伤退至幕后,专门培养国内资质过人的年轻舞者。同时,谢欣宇也是霖霖当年在酒店无意让自己那只花栗鼠溜进了她房间的客人的妻子。
谢欣宇认出了她,第一句话就是:“小姑娘,你的那只小花栗鼠呢?”
人生的奇遇有时就这样简单,谢欣宇无意间看到了霖霖跳舞的视频,找到霖霖的她很干脆地把机会抛到她的面前,国外最出名的艺术类学府,三年专门的舞蹈培训。
“舞蹈最看重灵气,你骨子里有,但是还需要磨砺。这会很辛苦,霖霖,你愿意吗?”
“怎么可能不愿意!”李越对霖霖说。
这无疑是一条罗马大道,只要踏上去,便是前程万里。霖霖明白,李越比她更明白。所以,他几乎是立马收拾了她的行李,将她送到了谢欣宇的面前。
可谢欣宇看着这个风风火火的大男孩很快就笑了。
“她不需要行李,她只要忘记过往的一切,重新开始就够了。”
李越愣了愣,在回去的路上,他走得飞快。霖霖跟不上,最后一个人蹲在地上,蜷缩着一动不动。
李越回过头去,无奈地将霖霖拉起,这才发现她哭了。
霖霖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死命地抱着李越:“我不想去了,我不想跳舞了。”
李越扯着她的胳膊,温柔地劝她:“谢老师说得没错,你要想跳得好,就要忘记过去的一切。大石、北京城,给那些所有欺负和伤害过你的人看,你跟任何人都不一样。”
霖霖仍旧拼命地摇头,她水汪汪的眸子里盛满了泪,像凝结的琥珀。她就这样期期艾艾地望着他:“李越,我只想问问你,你以前说的话当不当真?你说你喜····”
他却猛然打断她:“够了。”
转过身去,李越平静地说:“不当真的,霖霖,从来都不当真的。”
他说不当真,所以,后来当有人指着电视新闻中报道国家著名舞蹈家谢欣宇力捧的新人,不可置信地问李越时:“这不是以前常常跟在你屁股后面的小姑娘吗?”
李越也只是顿了片刻,头也不抬地说:“是吗?也许你认错人了。”
这是李越与霖霖分开的第二年,她没有让任何人失望,不到谢欣宇说的三年时间,霖霖已经在国外舞蹈界初露头角。
她跳的是古典舞,以仙鹤为灵感,当年还是一只小鹤的霖霖,已然破茧重生。
李越依旧和霖霖保持着联系,只是两人已经默契地不提过往。
有时电话中,李越听到英文的催促声,霖霖捂住听筒敷衍过去,他才发现不知何时霖霖已经说得一口流利的英文,她再也不是那个因不懂英文而被酒店拒之门外的小丫头了。
时间如抓不住的流水年年而过,霖霖对李越说得最多的话是:“你等我,我想念北京城的白玉兰。”
李越每次都沉默片刻,像回答她也像是回答自己道:“好,等你回来,我带你看满树的白玉兰。”
可他还是骗了她,在北京城最冷的深冬,李越无数次从宿醉中醒来,最后一次,他终于对她说:“霖霖,我等不了你了。”
霖霖回到国内,已经是在六年后。
她碰到以前送给她一套舞蹈服的舞蹈演员。
舞蹈演员惊喜而又感叹地将霖霖仔细看了一番:“当年一见到你这个小丫头,我就知道不简单,在台下盯着我们跳舞的眼睛哟,亮到几乎要发光。”
说完,她又促狭地望着霖霖,“那个大男孩呢?我还记得他姓李,以前蹲在我家门口好几天求着要我送你一套舞蹈服,后来还死命要我教你跳舞,只可惜我答应了他,你却没有来。”
霖霖站在原地许久,转身,她低下头,脸上的泪水平静而又汹涌地落下。
二十六岁的霖霖,已经没有了李越的消息。
她只收到过一张照片,里面是北京城早春落英缤纷的白玉兰。
那幅画她仍留着,在这么多年的演出里,每次,她都要拿出来看一眼。
她不知道他在世界的哪个角落,如今的生活是好是坏。
“但没关系,没关系。”
他说他等不了她了,那这次,就换她来等。
就像无数次上台,帷幕拉起,聚光灯的光打在她身侧。
霖霖在旋转跳跃的独舞时总是会往舞台中央的位置望去,她相信总有一天,那个人会重新出现在舞台中央,隔着中间的岁月迢迢,她会放下所有一步步走上前去。
“那到时候我们不就老了吗?”
“老了就老了,你是老太太,我是老爷爷,北京城还落一地的白玉兰,我还这样背着你走一辈子。”
北京城的春还在,白玉兰就永远也不会凋谢,逆光而站的少年,就还会回来。
第四章 遇见你就是最好的成长(一)
吕越月推开门,拉着陈坤霖进入影院。
偌大的影厅,只有他们两个人。
“快快快,这可是我第一本改成电影的小说,坐好坐好,电影要开始了。”
随着两人的入座,荧幕开始显出画面。
首先出现在屏幕里的,是一个女孩,面容姣好,但似乎性格随性不羁。
马尾辫歪在一边,歪也算了,还松松垮垮耷拉着,扎头发的皮筋像随时会掉下来似的;
辫子耷拉着也就算了,头发还纠缠在一起,发尾显而易见地打着结——这个女生早上起床后大概根本不梳头,直接把乱七八糟的头发拢一块扎起来就算完事了。
坐在“鸡窝头女生”后几排的林悟实在不能忍,作为一个资深的、连铅笔都要按长短摆放的强迫症患者,他很想送这个女生一把梳子。
除了不认真梳头,陈有有连校服也穿得乱七八糟,外套扣子扣错是常有的事。
衣领经常有一边是翘着的,袜子也时常不成对。别说“自我管理”了,她连“自我打理”都做不到。
陈有有成天一副梦游般的虚幻表情,眼睛像是始终没完全睁开过一样,做什么都不积极,成绩垫底是必然的。
当然,她对此并不在乎,身为一个十七岁少女,她对自己的外表都不在乎,还有什么能让她在乎呢?
但有一天,陈有有一到学校就在课桌抽屉里发现了一把梳子。
那并不是什么普通的梳子,而是一把价格颇为昂贵的负离子梳子。
如果说这是恶作剧的话,那对方也未免太下血本了。
陈有有下意识地朝四下望去,发现满教室的同学都在忙着他们自己的事情,脸上的表情都专注且漠然。
在这所学霸云集的重点高中,每个人身上都洋溢着满到快溢出来的进取心和企图心,陈有有也纳闷自己到底是怎么混进来的。
她看看窗外碧蓝如洗的天空,有蓝尾巴的漂亮鸟儿一飞而过。
有有心中有本独特的日历。叫作“不和父母说话的日子”,今天,这本日历翻到了第二百九十九页。
因为昨晚睡得太晚,被闹钟叫醒的有有仍有些迷糊,摸进卫生间洗脸刷牙梳头,全部打理好后,一看镜子吓了一跳——因为头发被整齐地梳向脑后而完整显露出的脸蛋,让有有恍若看见了一年前的自己。
她立即拽下束发的皮筋,双手插进头发,像揉杂草那样用力把头发打乱。
父母已在餐桌边就座,早餐很丰盛,但有有只喝了几口牛奶。
“有有,你吃得太少了。”妈妈用生怕惊动她的声音温柔地提醒道。
有有砰地将装牛奶的杯子放在餐桌上,一言不发起身离开。
第一节课就是随堂测试。这门课的老师出了名地刁钻,分发试卷前还非要打乱座次,有有被分配到倒数第二排。
卷子一发下来她就知道自己完蛋了,因为第一题她就不会做。
不会就不会吧,有有早已习惯“自暴自弃”这种状态了。
话说她长到这么大还没考过“大鸭蛋”,也算是全新的体验。
坐在后排的人忽然踢了踢她的椅子,她这才发现坐在她后排的是林悟。
“橡皮有吗?”
“有。”
有有将橡皮递了过去。
时间飞快流逝,老师巡视了一圈,用故作高深的声音说:“这次的题是有点难,但有的同学已经全部完成了。”
有有想:哪来的妖怪,这就做完了?
只见林悟站起来交卷了。
“好的,交卷了就离场吧,注意不要影响别班同学。去操场转转吧。”老师亲切地对林悟说。
直到林悟走出教室,陈有有的心仍在剧烈地跳动,她压在桌角的手始终没敢挪动——林悟交卷路过她身边时竟然丢下一张被团起来的字条。
坐在她后排的优等生林悟应该早就发现了她什么都答不出的窘态,所以决定出手救她一命?
有有胆战心惊地打开字条,果然,上面写满了答案。
老师的阅卷效率极高,第二天随堂测的成绩就出来了。
陈有有,十三分,无可争议的倒数第一名。
她去讲台上领卷子的时候,老师用两根手指拈着她的试卷,嫌脏似的,让她羞得满脸通红。
她并不是因为考低分而羞恼,在林悟传字条给她之前,她本来就是做好了得零分的心理准备的,她恼羞成怒是因为觉得自己被耍了。
“你……你为什么要害我?”有有终于在午休时间堵到林悟。
“你为什么要抄那些答案?这简直就跟在火车上喝陌生人给的饮料一样蠢。”
“我为什么一定要给你正确的答案?因为你漂亮啊?”
……
这个念头并不是没有在有有的脑中出现过,毕竟她从小到大都因长得漂亮而受到各种优待。
“你就算是个学渣也应该听过‘自作多情’这个成语吧?”这种像刀子一样砍过来的恶语嘲讽终于击溃有有。
她无声地哭了起来,眼泪让乱七八糟的刘海粘在了脸上,看上去就像一道一道丑陋的墨迹。
林悟冷冷地瞥了她一眼,眼中的不屑像是加深了一样,不再说话转身走开。
陈有有想不出来她什么时候得罪了林悟。
她根本就不可能得罪任何人啊,意志消沉、邋遢沉默的她,对所有人来说都该是背景墙一般的存在吧。
就算有人偶尔注意到她,最多也是觉得“呃,这块墙有点脏”。
下午最后一节是体育课。
“今天练习长跑身体不便的同学可以不用参加。”
体育课上,女生因生理期请假是很常见的事,但今天格外多,老师话音刚落,就有好几个女生举起手。
显然其中有浑水摸鱼想逃避长跑练习的。
陈有有犹豫了一下,也举起了手。
体育老师清清嗓子说:“逃避锻炼是对你们自己不负责任。你,”老师瞥了陈有有一眼,“不是两周前才请过假吗?”
周围有同学发出窃笑声,有有的脸一下涨得通红。有有的运动天赋其实挺好,但她一贯最讨厌长跑。
参加长跑练习的女生们都在起跑线前列队了,请假的那几个则结伴走到一边,陈有有仍呆站在原地。
老师不耐烦地看看她轻斥道:“一边去,别挡道!”
有有用力咬住嘴唇,眼睛里泪光闪动。她向那几个在原地休息的女生走去,那几个人一看见她走近,立即背转过去。
纷纷摆出不想搭理她的姿态。发令枪响了,跑道上的女生纷纷跑了出去,有有忽然转身加入了她们。
体育老师见状露出有点吃惊的表情。
有有撒开腿一路狂奔,很快将所有人甩在身后。
有人追上她,在她身侧关切地提醒道:“别冲这么快,等会儿跑完了会很难受的。”
有有抬了一下眼睛。看到和她说话的人是荔荔。
“我没事。”有有说完这句,再次提速。她感到风刮过她的脸颊,将搭在额前的乱发全部吹得向后飞去,每一口吸入的空气都像被烤箱烤过一样,从咽喉一路灼烧到肺部。
体育老师掐下秒表正要向第一个跑完全程的有有嘉许一句“不错”,有有忽然像阵风一样从她身边掠过。
“陈有有,你已经跑完啦,这是最后一圈啦!”老师追着有有飞掠过去的背影喊道。
但有有对此充耳不闻。
她一圈接着一圈继续跑着,拖着僵硬的双腿,拼命地在人影渐渐稀疏的跑道上飞奔。
“陈有有怎么啦?”终于有人察觉到她的异样。
“她运动裤后边……”
有有听见有人在她背后喊她的名字,但她不想回头,不想停下来,直到眼前忽然一黑。栽倒在塑胶跑道上。
有有连睁开眼睛的力气都没有了,只隐约感觉有人从她身后追上她,迅速在她腰上绑了什么。
今天她是真的来例假了,她一向周期不规律。她可以向老师解释的,但……真的还有人愿意听她的解释吗?
“快点送她去医务室!”
有有听见体育老师焦虑的声音从上方传来。有人试图抱起她但失败了。
“让我来。”
突然传来一个男生的声音,稳定冷静,就是那个对她说“我为什么一定要给你正确的答案?因为你漂亮啊?”的浑蛋。
她才不要他帮呢!有有试图挣扎,却感觉下腹一阵剧烈的抽痛。
然后,她晕过去了。
已被刻意遗忘了很久的往事在有有的梦境里复苏。
办公室里静得像深冬被冰封的湖泊。
坐在办公桌后的班主任也好男生的父母也好她的父母也好,每个人都紧绷着脸,一言不发。
昨晚负责监察晚自习的老师打着手电筒在废弃的地下室发现了有有和那个男生,那个为人正派的中年女教师的原话是:“都抱在一起了,简直不堪入目啊!”
班主任将这番话转述了一遍。
陈有有始终记得那一刻她紧张得攥紧了拳头。指甲抠进了肉里,应该是很痛的,但她什么都感觉不到。
“不关我的事,是陈有有拉我去的,是她主动的!”男生在父母暴怒的眼神的注视下,歇斯底里地大喊起来。
有有震惊地看向他,可是那个男生的脸像陷进了浓雾中怎么都看不清,只有那句“是她主动的”不停回响,越来越凄厉。
有有尖叫着醒来,发现自己正躺在医务室铺着雪白床单的窄窄的病床上。
林悟坐在窗前一张椅子上,听见她喊叫,立即走过来:“怎么了?做噩梦了?没事的。”
少年的声音无比温柔,窗口洒入的夕阳的斜晖如溶化的蜂蜜一般,有有怀疑这是另外一个梦境。
“醒了吗?如果还觉得不舒服的话,再躺一下也没关系。”戴着眼镜的校医走过来,含笑轻语。又伸手替吴有有掖了掖被子。“口渴吗?我去给你冲点红糖水。”
有有感觉到她脚边和肚子上分别放了一只热水袋。想来一定是校医给她的,不由得感激地连声道谢。
校医走开后,林悟仍站在病床边,陈有有点不敢相信地看看他:“你一直在这儿?”
林悟点头。
“…”有有哑然。校医照顾她是天经地义,他这算哪门子的事?
“你为什么要故意给我错误的答案?”
“为了砥砺你。”
林悟用了一个非常书面的词语有有仔细想了一会儿才明白他在说什么,只听他继续说:“能考上这所高中的人不可能是差生,你根本不是学渣,你肯定知道什么叫知耻而后勇,不然今天体育课你也不会那么拼。”
要不是因为浑身酸软,有有真想扑上去甩这个男生一个大耳掴子:“我们班团支书选的是你吗?”
“…不是。”林悟愣了一下才听出陈有有话里的嘲讽之意。
虽然林悟在体育课上仗义出手帮了有有,但她并没有向他道谢,她一想起他那副说教的嘴脸就不由得满心厌恶。
晕倒事件的第二天,有有在课桌抽屉里发现了一个三百毫升容量的深蓝色保温杯。
有有原本以为是有人放错了,就将保温杯拿出来摆在桌面上,但一直没人来认领。
隔天,有有来到学校,发现桌面上的保温杯不见了,心里松了一口气,可是刚在座位上坐定就发现它竟然被人挪到了抽屉里。
有有犹豫了好久,才像拆弹一样小心翼翼将杯子打开。
第五章 遇见你就是最好的成长(二)
一股淡淡的红枣甜味冒了出来——杯子里泡的是红枣茶,并且水温极高,像是刚泡没多久。
有有想起那把莫名其妙出现在她抽屉里的负离子梳子。
“这是什么,闻着挺香,我能喝点儿吗?”
有人凑近说。
“呃…”
这毕竟是来历不明的东西。有有不确定能不能喝。
但荔荔满不在乎地倒了一杯,一边吹一边啜饮:“挺好喝的嘛!是红枣泡的?你那天失血挺多的,是要补补血。”
有有被这番没遮拦的话说得红了脸。
荔荔一贯这么大大咧咧,和谁都这么不讲究。
虽然性格和哈士奇一样二,但荔荔也是出了名的美人,乍一看是美少年,再看原来是美少女,总之怎么看都好看。
她身高一米六五以上,皮肤却雪白娇嫩、吹弹可破,剑眉星目,手脚却又都十分灵巧。
她成绩好得令人发指,但上课睡觉睡得从椅子上跌下来这么令人匪夷所思的事也是她干的。
她是从初中部直升上来的。是校乐团的大提琴手,头发永远剪得短短的。
有有听过关于她的八卦,说她曾在一篇作文里写过她走上“女汉子”道路的原因。
她幼年时父亲因故离世母亲不愿改嫁,有人就劝说“家里总要有个顶门立户的男人。”
她妈妈说不在乎,会一个人带大女儿。当时偷听了这番对话的她特别感动,在心中立誓要变得像男孩子一样坚强有担当,以后让她妈妈来依靠她。
“真的假的?这么戏剧化?”不明真相的人听完特别感动。
“你们别听荔荔胡说八道,什么可怜的孤儿寡母?她最擅长避重就轻,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她外公是谁你们不知道吗?”
荔荔的好友非常不仗义地跳出来吐槽。
有有也是那时才知道,荔荔的家境好得惊人。
到了放学的时间,有有还是把保温杯放在了桌面上。
这次她并不指望杯子会被人收走,而是做一个测试,看看隔天它会不会还出现在她抽屉里。
第二天,它果然又出现了,并且和有有预料的一样,杯子里的水重新换过了。
与这个保温杯一同出现的是几张a4打印纸,上面是昨天各门功课的课堂笔记。
用各种不同的字体区分重点,最上边的打印纸上贴了一张便利贴,上面有句名人名言也是打印的:
“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也许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人生的大赢家,但是面对失意的人生,请无论如何要淡定地保持风度地活下去,默默无闻也好,平平凡凡也罢,重要的是,一个人只要活着,再怎样一无所有,也不应该把做人的尊严和风度也输掉。”
这一番话看得有有如芒刺在背。
她下意识地四下打量。
她不知道写这句话给她看的人是无心还是有意为之,如果是有意,那么此人想必对她的过去了如指掌。
有有永远都不会忘记三百零三天之前.在之前学校的教导处,父母站在她左右两侧,一直阴沉着脸的场景。
教导主任终于结束训诫,她跟着父母离开,一走出办公室,妈妈就忍无可忍地在她肩膀上用力推了一下。
猝不及防的有有差点儿摔倒。
她爸妈从来没打过她,那是唯一的一次,可那仅有的一次就足以将她打入深渊。
她开始认为,她已变成一个糟糕透顶的女孩子。
和她由同一所学校升入这所高中的同学并不多,她试图去回忆他们的名字,能记起的那几个都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内向型学霸。
她闹出那么大的丑闻,对他们而言不过是一阵苍蝇的嗡嗡声。
她知道他们都没有说过关于她的八卦,不然她也不可能在新学校里这么安静地当个隐形人。
有有打开保温杯,依然是一股淡淡的枣香。她倒了半杯小心地喝了一口,唇齿间很快就被一股带着轻微涩意的甜香充满。
渐渐地,有有也就习惯了每天早晨到学校都会在抽屉里发现那个深蓝色的保温杯、打印好的资料,还有贴在最上端的写着励志金句的便利贴。
她会很有默契地在每天离校前将保温杯洗干净放在桌面上,第二天,它总会定点出现在她的抽屉里。
里面装满了热气腾腾的红枣茶(有时是红糖姜茶或玫瑰花茶)。
天气越来越冷,清早一进教室就能喝上一口甜甜的热饮,真是让人身心舒泰。
这个牌子的保温杯保温性能绝佳,从早上一直到放学,倒出的水都是热的。
有有特意去网上搜了这个品牌,发现这是一个德国的牌子。
有有想起那把负离子梳子的牌子也是德国的。由此基本可以确定,送她梳子和每天送自制热饮给她喝的,是同一个人。
在她还没走上邋遢路线之前,她也是有很多人追的,但她从未见过哪个男生这么细致和有耐心。想到这里,她眼前忽然掠过她在医务室醒来时,林悟近在咫尺写满关切的脸。
随着最近一次大幅降温,班上最不怕冷的男生也将运动水壶换成了各种保温杯,有有看见林悟握着一个保温杯走进教室,竟然和每天出现在她抽屉里的那个一模一样,不同之处仅是林悟拿在手里那个要大一些。
有有惊呆了。
“谢谢你!”这天放学时,有有鼓足勇气亲自将洗好的保温杯递给林悟。
“啊?”林悟诧异地看着有有。
“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啊……”
“真的真的很谢谢你!”有有犹豫了好久,终于还是将手掌轻轻放在林悟的手背上。
林悟觉得像是有只蝴蝶栖在他的手背上,随时会消失的美丽触碰,令他不由主屏住呼吸。
林悟第二天就用起了这个七八成新的保温杯。
陈有有课间走过来直接拿起来倒了一小杯,喝了一口后疑惑地问林悟:“怎么不是红枣茶?”
“我为什么要喝那种东西?”林悟笑道“我又不是女孩子。”
有有一想也对,这杯是林悟为自己泡的,所以才没像往常一样放在她课桌抽屉里:“这个不好喝,有点苦。”
“我妈帮我泡的,放了一点西洋参,说是提神。”
“那红枣茶、红糖姜茶什么的也是你妈妈帮忙泡的?”有有吃惊地问。
他是怎么说服他妈妈帮他向女孩子献殷勤的?很多家长不是最反感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和异性走得太近吗?
“红枣茶?”
“你之前每天都用保温杯泡这些的呀!”
“啊……”林悟顿悟,红枣茶什么的当然不是他泡的。有有显然是误会了,但他不准备澄清,自古情场如战场。
呃,兵不厌诈嘛。话说那个保温杯的真正主人到底是娘炮到什么地步了?能想出这一招简直了!
于是他说:“那个是我自己泡的。”
有有立即笑起来,哪怕隔着遮挡住半张脸的乱糟槽的头发,林悟也能看见有有的眼睛像小月牙一样弯了下去。
嘴角也微微翘了起来。
她笑起来还是这么漂亮。
和他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有有,我一个亲威在你们家附近开了一个咖啡馆,据说因为天气太冷,学校下周就要取消走读生的晚自习了。那以后放学了,我们去那里温书好不好?”
林悟有些忐忑地说完,毕竞这个冠冕堂皇的提议背后的实质是:放学后我们一起吧?他很怕有有会拒绝。
“……好。”
“那说定了!”
“林悟,你怎么知道我家住哪儿?”
“我……”
咖啡馆是林悟的小姨开的,小姨每天都会预留一个卡座给林悟和有有,每次林悟领着有有出现,小姨都会迎上来亲切地打招呼。
刚开始有有有点不自在,但小姨开明的态度让有有很快放松下来,更何况她和林悟在一起真的是在好好学习。
有有刚升入初三的时候,被心仪的男生约去地下室,有了逾矩的言行,被老师当场“抓获”,接着被该男生栽赃是她主动勾引他,令她活脱脱成了丑闻的女主角。
之后她就一蹶不振各种颓废,除了中考前突击了一下,心思就没放在学业上过但即使这样,她还能踩着分数线考入最好的高中。
可见她当年的底子是多么地雄厚。就像林悟说的,她并不是学渣,她其实也曾是响当当的学霸。
对学习重新燃起兴趣,对有有来说,就像一个掉进悬崖的人找到了向上攀登的阶梯。
她从来不曾真的厌恶学业,她只是太想放弃自己。
林悟不间断地送给她那二十九杯暖暖甜甜的爱心茶一点点瓦解了她想要自毁的决心。
圣诞节前,班级组织了一次活动,去郊区一个度假村烧烤。
因为是外出活动,所以可以随意穿着。有有慎重地选择了一套衣服,并找出了与之相配的长靴和包包,但最后一刻她放弃了,照常穿着校服背着书包就去了。
到了集合地点有有才发现穿校服的女生只有她一个。好多人都打扮得格外漂亮。尤其是荔荔,她穿了一件红色的斗篷大衣。
整个人就像一朵盛放的玫瑰,这世上恐怕没人比她更适合斗篷了,有有羡慕得很。
第六章 遇见你就是最好的成长(三)
荔荔一如既往那么闹腾那么二,嘻嘻哈哈玩得太疯,揽住林悟的肩膀,直接在他脑门上亲了一下,穿了高跟鞋的荔荔本来就不比林悟矮多少。
又站在地势比较高的地方。
所以一击得手。
跟在林悟旁边的有有看傻了眼。而林悟羞得面红耳赤,不停地揉搓额头。
荔荔欢呼一声,又去抢别人烤好的鸡翅吃了。
烧烤聚会后荔荔冷静下来想想有些不好意思,第二天她特意打电话向林悟解释:“我是把你当成另外一个人了,嘿嘿。”
荔荔笑嘻嘻地和走过来的有有打了一声招呼,道:“你们放学经常一起温书啊,我能和你们一起吗?”
“那个地方离你家太远了。”林悟委婉地回绝。
“哦。”荔荔摆出一脸失望的表情,转身走了。
“林悟,你怎么知道荔荔家住哪里?”有有忍不住问道。“……”林悟哑然。
陈有有从未见过比荔荔更能讨人喜欢的人。
老师喜欢她的聪明绝顶,男生喜欢她的活泼灵动,女生喜欢她的爽朗帅气她本身的性别界限有些模糊,却也因此具备了两种性别的优势。
同时为人很随和真诚,显而易见是个心地善良的好人。
陈有有根本找不出她身上有任何缺点,就算在过去自己魅力值全开的时候也难望其项背,更别提会被人当作背景墙的现在。
如果她和荔荔一起对林悟说“我喜欢你”林悟就算脑袋被驴踢过了也会选荔荔吧。
“在想什么?”林悟发现有有盯着一页书久久不翻动。
“想·····上次那两个热水袋,那是你买来给我的吗?”
这个问题有有一直想问林悟,因为第二天校医将那两个热水袋交给了她,可见那并不是学校的公物。
“热水袋?……嗯。”
有有猜林悟和她一样也是回忆起当时尴尬的情境,所以连声音都迟疑起来。
“林悟,你真的好细心呢。”有有话音刚落。忽然有人向咖啡桌上猛地一拍。
“哈,逮到了!”荔荔忽然以螃蟹的姿态跳出来。
“荔荔?你怎么知道我们在这儿?”
“我这么聪明机智,当然随便想一下就知道啦!”荔荔大言不惭道,说完一屁股在有有身旁的空位坐下。
嘴巴像抹了蜜糖似的,“陈有有,你怎么越来越漂亮了?”说完冲林悟挤挤眼,一脸心照不宣的表情。“来来来,一起温书。”
三人学习小组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形成了。
其实,对实力最弱的有有来说,她是受惠最大的一方。
因为不管是林悟还是荔荔都愿意耐心回答她不懂的问题,可是她还是越来越反感荔荔的加入,即使荔荔从未做过任何让人讨厌的事。
荔荔不会过分和林悟亲昵,对有有也十分照顾,每次点餐都会先问有有的意见,其实她俩都是女孩子,她并不需要这么谦让。
因为昨夜的暴风雪,今天一天交通都不顺畅,荔荔打电话来,说她被堵在路上了。可能要晚很久才到。
“你没发现荔荔总是来这里?是因为你吗?”有有终于鼓起勇气说。
林悟停下翻书的动作。
“你不认为你应该和她说清楚吗?”有有硬着头皮继续说,她觉得自己像正在进谗言的奸诈小人。
“说什么?”林悟面庞清瘦,五官立体,做出严肃表情时会显得十分老成,给人很可靠的感觉。
“至少表明一下态度吧。”
“告诉她,我不喜欢她?”
听见林悟的这句话,有有不由得松了一口气,荔荔那么完美,有有一直无法确定林悟心中对她的想法,直到此刻。
但林悟沉吟了片刻,又说:“我不喜欢她,但也并不讨厌她。”
用太直接的方式拒绝对自己有好感的人,对对方来说不是太残酷了吗?林悟像是想起什么往事,眼神黯淡下去。
“但是……”
“更何况,荔荔根本也没说过她喜欢我啊。”
林悟客观地说。
那次她亲他额头,就只是冒失行为而已。
有有无语地看着林悟,她也从来没直接说过自己喜欢他啊,有几个女孩子会那么直白地说出这种事啊?即使直爽如荔荔也做不到吧。
店内的客人越来越多、林悟被小姨拉去充当临时劳工,荔荔赶到时,头发上、肩膀上都积了薄薄一层雪粒。
“好大的雪啊。”有有道。
“是呀。”
“你家那么远,今天不如不来。”
“那怎么行?下刀子我都要来的呀!”明明对面的座位空着,荔荔非要挨着有有坐下来。
有有清晰地感觉到她周身辐射出的活力,这令有有下意识地想要躲避。
“不要再来了,好吗?”有有尽力减淡声音里的敌意。
“为什么?觉得我介入你和林悟之间了?”荔荔马上反问,脸上依旧笑嘻嘻的。
“难道你没有吗?”有有忍不住反诘道。
“我当然有啊!你不会迟钝到现在才发现吧?”
“……”
“你真的那么喜欢他啊?”荔荔忽然凑到有有面前,目不转睛地看着她。荔荔眼睛极亮,此刻更是亮得灼人。
关于这点,有有觉得很难和荔荔解释。
有有当然喜欢林悟,但和林悟在一起,更多的是一种被扶持的感觉,有时有有甚至觉得林悟像一块肥皂,和他待在一起的时间越长,她就越会觉得自己变得干净了一些。
荔荔这种从小没受过挫折的人,自然不会懂得有人会有疗伤的需要。
于是有有说:“是呀。”
“好,让给你。”出乎有有的意料,荔荔非常爽快地答应了。
接着又开玩笑似的加了一句,“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拿去吧!”
她长长的手臂向外一挥,收回来时轻轻拍了一下有有的肩膀。
有有忽然觉得自己如临大敌的态度有点可笑,荔荔好像真的也没多在乎林悟。
这段日子她主动和他们扎堆,应该只是一时兴起吧。
荔荔信守承诺。再也没有出现过。几天后,林悟终于察觉不妥:“荔荔这几天有什么事吗?”
“是我让她不要再来的。”
林悟惊讶地“啊”了一声,他一时消化不了这么戏剧化的情节——陈有有为了他去找荔荔谈判?天!
“你很生气吗?”
“生气?”
有有一咬牙。破罐子破摔道:“所有人都喜欢荔荔,你没理由是例外!你对我这么好,不过是同情我!”
“同情你?”
“难道不是吗?”有有更大声地质问。她有什么好,成绩倒数一天到晚萎靡不振,连把自己收拾得利利落落都做不到。还想霸占他当肥皂用……陈有有在心里逐一数着自己的缺点,越数越绝望。
“你真是完全不记得我啦,有有?”
“啊?”
林悟忽然伸手拉住自己两边的脸颊,用力向外扯。
“你干什么?”
练功房的门被人从里面推开,穿着芭蕾舞鞋的小少女迈着轻微外八的步伐走了出来,她的头发被紧紧盘在了脑后,越发显得脸蛋小巧,颈项细长。
林悟看着她走到饮水机旁弯腰喝水,盈盈一握的腰肢弯下去,背部弯曲成美妙的弧度。
林悟鼓足了勇气,这才迈着小碎步,将胖成球的身体挪到陈有有身旁。
“陈有有,给····给你的生日礼物。”林悟结结巴巴道,他特意提前一天把礼物送到舞蹈培训班,就是希望能成为这一年第一个送陈有有生日礼物的人。
痴情少年一片天真的良苦用心啊!
“什么啊?走开,死胖子!”陈有有推开忽然伸到自己面前的胖胳膊,没好气地斥了两句,看都没看林悟一眼,返身走回练功房。
“你……我……”
听完林悟的讲述,陈有有努力在记忆里搜寻这段往事,却发现她根本什么都不记得。
“你想不起来也很正常,那时我真的好胖,和现在比简直像两个人。”林悟自嘲地笑了笑。
“猪头时期”的林悟对陈有有而言是个多看一眼都觉得恶心的存在,所以不管是林悟的名字还是他的样子,她都丝毫不曾放在心上。
陈有有盯着林悟的脸深深看了几眼,脸上的表情忽然变得很复杂,说不上是愧疚还是别的什么。
“林悟,如果你不是真的喜欢我,请你告诉我,不要耍我。”
有有试图平静地说出这句话,但说到最后几个字的时候,眼泪还是止不住地涌了出来。
即使如今她已彻底忘记那个男生的样子,但那句“是陈有有拉我去的,是她主动的!”的指控依然那么清晰、响亮。
她觉得自己似乎已变成巴甫洛夫的狗,她下意识相信的那些说喜欢她的男孩子最后都是要伤害她的。
林悟看着陈有有,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他重提旧事,是希望陈有有明白她始终是他的女神。
但怎么适得其反了?
“我怎么会耍你?”
“你没有吗?”有有说完这句,泣不成声。
怪不得他会写那样的励志金句给她,什么“一个人只要活着,再怎样一无所有,也不应该把做人的尊严和风度也输掉”!
他一直知道她所有丢脸的过往,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真是太过分了!
期末考临近,学校里的气压越来越低人人都严阵以待。最后一周复习周全校停课,有些同学干脆不再来学校。
有有也选择待在家里。
她仍无法原谅林悟,但每个人都会报复那些曾错待自己的人,这是人的本能。
她对她父母尚且如此,又哪来的资格责怪林悟对她做了同样的事?
临考前三天,有有接到荔荔的电话,她约她见面。
大约因为天气太冷,校园里一片冷寂,到处都是半融的残雪。
荔荔一看见有有就说:“我是来道别的。”
荔荔说她要转去国外的学校,这种事在他们学校并不罕见,但很少有这么突然的。
“这么快?”
“嗯,临时决定的。”
还真是天高任鸟飞啊!有有在心中慨叹。荔荔可真是被各种好运和无尽资源环绕的天之骄女,全程开挂。
有有正准备道别,荔荔忽然伸手撩开有有披散在脸颊上的乱糟糟的头发,有有完全忘记了闪避。没有那些挂帘般的头发的遮挡,她的脸像月亮一样完整地显露出来。
“陈有有,我知道你过去的事,那根本没什么大不了的。所以,别傻了,好好照顾自己,好吗?”
荔荔难得地板起脸用很严肃的口吻说,说完拉开羽绒服的拉链,拿出一个深蓝色的帆布文件袋塞给有有,然后转身走开了。
她不想告诉陈有有,那些红枣茶都是她为她准备的,梳子是她送的,有有在体育课晕倒后,是她把校服外套系在有有腰上遮挡弄脏的裤子的。
是她最先试图抱起有有结果没成功,也是她在有有躺在医务室时出去买的热水袋和红糖。
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那么做,反正她就是那么做了。
然后,林悟阴错阳差地冒领了她所有的功劳。
第七章 遇见你就是最好的成长(四)
荔荔离开后,有有打开了那个帆布文件袋。
里面有一沓整理好的各科功课的复习资料,最上面贴了一张便利贴——和过去一样的标配。
不过,这次便利贴上的句子是手写的:每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
有有看着这句话,忽然想起她没有放弃芭蕾之前,每次在舞房面对落地镜时伸展肢体的模样,那时的她漂亮自信甚至有些骄傲,对一切都充满了憧憬。
那样的她,才算是真正活着的吧?眼下这个邋里邋遢、得过且过、自闭悲观。
对整个人生都灰心绝望的陈有有,和死了有什么分别?
最后一门考试结束后,林悟将那个保温杯还给有有,解释说:“这其实并不是我的。”
“我知道了。”有有接过杯子。
“我不是故意骗你的。”他只是要了个小聪明而已。
有有不置可否。
林悟知道他的一句辩白并不可能消除有有的猜疑和戒心。毕竟她曾有过被喜欢的男生推出去挡枪的不堪经历,林悟能理解有有的戒备。
“去我家吃晚饭好吗?是我妈妈让我邀请你的。”
已经准备走开的有有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林悟,林悟讪讪地将手机递给有有。
话筒里传来亲切的女人的声音:“是陈有有小朋友吗?我是林悟同学的妈妈,能否请你赏光来我们家里吃个便饭?火锅好吗?你有什么不吃的东西吗?羊肉?牛肉?”
“不,我不忌口。”有有下意识地答道。
“太好了,那我这就准备了!”
有有根本来不及再说什么,电话已经被挂断了。
林悟脸上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道:“我妈有时是自说自话很中二的。”
被“逼上梁山”的有有只好给父母发短信报备晚间要去同学家吃饭,然后和林悟一起去了他家。
莫名其妙被男同学家长请上门这种事真是太刷新三观了,有有一路提心吊胆,直到看见被林悟称作“中二”的林妈妈。
“哎呀,果然长得好可爱!怪不得可以成为我家林悟减肥的动力!”
有有被迫享受了一个热情的熊抱,林母接下来嘴巴就没停顿过,有有开始好奇,林母的职业到底是律师还是居委会大妈?
“我和他爸关系不好,成天吵架,虽然我们以为在林悟面前瞒得天衣无缝,但其实他什么都知道。”
“他一直是个闷骚的强迫症,你知道的哇,所以他就化悲痛为食欲,强迫自己吃掉一个外带全家桶,自我催眠只要他把这些都吃光爸爸妈妈就会和好,或是一口气吃掉一个十二寸大蛋糕。”
“也是催眠自己说如果他全部吃光,爸妈就会和好,你说他傻不傻?等我和他爸发现不对劲,他已经胖得跟猪八戒一样了,比猪八戒还要丑!也难怪他送你礼物你连理都懒得理他!啊,火锅好了,我们开吃吧!”
林母拉着陈有有喋喋不休的时候,林悟和父亲已经在餐厅厨房之间来回好多趟。
林母在一旁大言不惭地夸奖道:“我们家林悟和他爸一样特别热爱做家务。真的拦都拦不住!”
林悟像是已经忍无可忍了,便说道:“那你倒也来拦一下啊!”
林母哈哈大笑,陈有有也在一旁尴尬地笑,她真的从未听过这个年纪的中年阿姨笑得这么爽朗激越。
“真是不好意思,让你见识我爸妈有多逗了。你别看我爸今晚没怎么样,其实他也是个呆瓜,不过因为你是个女孩子。他不好意思暴露真面目。”
“呆瓜?”
直接称呼亲爹妈“呆瓜”这样真的好吗?
林悟笑起来:“我刚念初中的时候他们就开始闹,也不为什么事,就是嚷嚷着要打破婚姻的围城,追寻生命真正的意义什么的。”
说到这里,林悟忍不住摇头道:“别提多丑态百出了,一把年纪还学小清新那些把戏!我妈没事就爱光脚踩地板啊,穿棉布裙扒火车去西藏、尼泊尔之类的地方:我爸天天脖子上挂台死沉的单反去拍死树啊、臭池塘什么的。”
有有听得扑哧笑出声。
父母的不靠谱行径令林悟失去了对他们的尊崇和敬意,但也相应地拉近了与他们之间的距离,有时想想,“他们其实只是看上去比较老,内心其实和孩子一样幼稚,可能还不如我呢”。
林悟就能原谅他们的任何错误并且更爱他们。
“你真的是因为担心父母分开所以暴饮暴食?”
“是呀,那时小嘛,什么脑残的事都做得出。”
是呀,在和林悟一样年纪的时候,她也做过不少脑残的事。
比如沉溺于网络小说,尤其是那些总裁言情文,看得她神魂颠倒,心猿意马过早地对一些事产生兴趣,以致闹出后来的笑话。
“他们和好后,第一时间就是帮我减肥。我那时都胖到八十多公斤了,但在我爹妈的‘双贱合璧’之下,不到三个月就减了快二十公斤。”
“那……你妈为什么说我是你减肥的动力?”
“啊”
林悟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道,“因为我把你的照片贴在跑步机液晶屏上了。我妈刚开始还纳闷。”
林妈妈开玩笑说:“儿子,你光靠减肥可减不成这样,你得去变性。”
有有扑哧一声又笑了。
“我就说我妈有点二百五吧?”
陈有有没说话,莫名地想起荔荔。
她始终想不明白荔荔为什么要对她那么好。
“你看啊,我妈是个二百五,我爸也是个二百五,我继承的是纯粹的二百五基因,所以,耍人的事我真的做不出来。”
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他不过是想让她相信他。
当年那个因为胖得像个球一样,被她残酷漠视的男孩子如今将自己雕琢得这么好,她刚好相反,一路沦落,他完全有能力“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但他并没有,他不改初心。
如果说有有之前对林悟的感情是喜欢,那这一刻她应该就是爱他的,因为她看见了他的灵魂之美。
“嗯,我相信你。”
有有小声说,“我当年脑残小说实在看太多了,公主病太重。完全不懂得尊重别人,你也别和我一般见识。”
有有回到家时,客厅里的电视机虽然开着,但坐在沙发上的父母显然心不在电视上,一见有有进门,立即都迎到玄关。
“回来啦?”
“吃饱了没?”
有有原打算像过去一样沉默以对。
忽然想到他们并没有追问她到底是去哪个同学家吃饭,显然是事先商量过不要追问可能会惹怒她的问题,她心里就涌出一股说不出的感动。
她想起小时候的一件往事,她半夜醒来想上厕所,却发现床头灯坏了,从卧室通往卫生间的那条道路对小小的她来说暗如深渊。
于是她没出息地哭喊起来。
爸妈闻声赶来,问明情况,两人忍着笑手牵手将她带去卫生间,爸爸在门外守着妈妈干脆跟了进去,她坐在马桶上尿尿的时候,妈妈就蹲在一旁陪伴,始终握着她的一只小手。
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他们始终都是这个世界上最爱护她的人。
这一点永远不会变。
“嗯,吃饱了。吃的火锅。”答完这句,有有才走向自己的房间。
她终于撕毁了心里那本“不和父母说话的日子”的日历。
在林悟送有有回家的路上,有有忍不住问,她在之前的学校基本算个丑闻人物。
林悟真的完全没想过要对她敬而远之?
“我并不太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也不想去搞清楚。不过我爸妈和好后曾对我说过一句话。”
“什么话?”
“人在任何年龄都可以成长。”
虽然最初从年届不惑的父母口中听到这种装嫩的话,林悟实在觉得不堪忍受,可这难道不是人生的至理名言之一吗?
既然像他父母那种中年人都有犯错醒悟再改正的机会,陈有有为什么不能有?
她可以有。
任何人都可以有。
有有看看林悟,说:“每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你觉得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是说人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好好活着,不要轻易放弃自己?”林悟道。
“我也是这么想的。”有有停下脚步,拽下束发的皮筋,然后熟练地盘起头发,用皮筋紧紧束住,就像她过去每次开始练舞时一样。
林悟望着她,一如多年前初见她时那样,眼底尽是温柔。
……
伴随片尾曲的响起,荧幕开始转黑。
“有有是我吗?”陈坤霖问。
“不是。”吕越月微笑着,“这部小说,我们只是看客,我们在有有的成长中成长。”
“什么嘛,说得云里雾里的。”陈坤霖嘟着嘴,手狠狠掐了他一把,以示不满。
第八章 可不可以勇敢(一)
她要结婚了吗?
单机:是。
你们曾互相喜欢吗?
单机:是。
你是否缺少勇气,想要改变呢?
单机:是。
【身后兵荒马乱竟都入不了她的耳,只剩心跳在脑海中盘旋】
v3病毒肆虐这座小城时,林越和自己喜欢了三年的姑娘正并排坐在教室四楼的高三七班听物理老师讲解复习资料。
广播突地响起,从最开始的那句“锁好门窗,外人不得入内”,到后来歇斯底里的叫喊“跑!快跑”。
警告声消失在一片杂音之中,原本昏昏欲睡的学生一下子清醒过来,七班后排的几个男生趴在窗子前向外张望。
操场上有体育课的班级没有一个是站着队的,所有人惊慌失措,横冲直撞,拼了命躲避人群中那些突然顿住动作,表情变得呆滞可怕。
像是“丧尸”的变异者。
“是……某种传染病吗?”陈婉霖蹙着眉看着窗外。
林越脑袋“嗡”的一声响。莫名其妙的广播一瞬间和现下的情况搭上线。
他脑海里开始回放自己之前看过的所有灾难电影,从未想过这样恐怖的画面会出现在暑假临近开学的校园里。
要跑吗?跑去哪儿呢?
所有人面面相觑,他们不知道是否应该跨出讲台旁的那扇铁门。
其他班也是这个情况,四楼被阳光直射的走廊一片寂静。
林越突然注意到操场上那些“丧尸”竟开始缓缓地向人多的方向移动,才第一个发出怒吼,迅速收拾好自己和陈婉霖桌子里的东西,一只手抓起她的书包,一只手拉着她的胳膊第一个冲出了教室。
“跑啊,不跑等死吗?”林越的喊声回荡在整个走廊里。
狠狠地击醒了每一个陷入迷茫和恐慌的人。
从那一刻开始整个学校再无夏日里百无聊赖的悠闲,走廊里充斥着杂乱的脚步声,人群过后,楼梯口只有灰尘淡淡飘落。
很多人莫名地紧张,却有种说不出的解脱感。
大抵是因为年少不知天高地厚,总是向往着一些非比寻常的事情从天而降,希望这些事狠狠地敲碎这终日与书本、习题相伴的单调青春。
陈婉霖抬头看着拉着自己飞奔的少年。
恍惚觉得眼前的画面被拉得很慢,身后兵荒马乱竟都入不了她的耳。只剩心跳在脑海中盘旋。
【若我有幸活下去,无论今后遭受怎样的痛苦磨难,我的青春,都是圆满的】
八月是高三生提早回学校补课的时间,高二和高一新生都未开学。
所以整个学校只有两个阵营:东楼的文科生和西楼的理科生。
文科生逃到了离东楼很近的女生宿舍,理科生逃到了离西楼很近的男生宿舍。
那里白天有人看管并且都锁着门。
里面出现“丧尸”或病毒的可能性很小。
幸亏学校比较大,在操场的“丧尸”没有绕过来,留给他们足够的时间翻上二楼的窗户,然后打开宿舍的大门。
先进去的林越拦下了所有往里走的男生:“咱得给女生们留点时间收拾收拾,女孩子都爱面子是不是?”
有道理。
男孩子自觉地停下脚步,傻愣愣地站在进门处的巨大落地镜前大眼瞪小眼。
“你今天有点不一样。”
陈婉霖慢悠悠地走到林越身边,看着镜中的自己脚尖在地板上蹭来蹭去。
林越不好意思地笑了,摸摸脑袋:“嗯?哪儿不一样?”
陈婉霖抬起头将目光转向镜子中的林越,直直地望进他眼里。
“就是很不一样。”
陈婉霖认识林越三年了,他并不是特别勇敢的人,关于这一点,林越自己也意识得到。
他一直觉得陈婉霖是个很好的女孩,却从未对任何人说过自己的笔记本上整页整页写的都是她的名字。
他承包了陈婉霖所有体育课后的柠檬水,却不敢让任何人知道是自己买的。
他悄声无息地加了陈婉霖的qq、时刻观察她的动态。
了解她所有的喜好,看她看过的小说、动漫、电影、听她提过的催泪暖心的歌曲。
所有人都以为林越没有喜欢的女孩。
从开始到现在,林越的喜欢,穿行在他们三年的青春岁月里,无声却清晰。
“你知道你拉我跑的那一瞬间我在想什么吗?”陈婉霖仰头问。
“什么?”
“若我有幸活下去,无论今后遭受怎样的痛苦磨难,我的青春,都是圆满的。”
【我感觉到我的心在跳动,每一下,都伴随着紧张、喜悦和悸动】
第四节课下课铃声响起时,女生宿舍窗外一百米左右出现了第一个“丧尸”。
危险已经渐渐逼近所有人,林越和几个男生建议大家把所有的物资集中在一起。以保证他们能活着迎接救援的来到。
“咱们城市的信号好像已经受到干扰了,电话很难打出去。”杨洋泄气地把手机扔在床上。
“学校又不在郊外,我们肯定会被列为救援对象的,别担心。”
话是这样说,可每个人心中都开始有点动摇。
“林越,你说我们会得救吗?”陈婉霖坐在一楼的台阶上,拿着本子帮他记录着整理来的物资。
“会,肯定会。”他的声音没有一丝犹豫,仿若不久后所有人都会脱离危险。
“林越,你不是没看过灾难影片,我们现下的情况你应该清楚有多糟糕,如果整条街的人都成了‘丧尸’全部过来围攻我们,这栋宿舍楼能护我们几成?”
陈婉霖有点发颤的声音让林越身形顿了一下,接着他放下手中的物品,坐到了她身边。
“没错,按照那些剧情的套路,我们的确处在非常危险的环境之中。”说到这里,林越忽然笑了,转过头盯着面前的女孩语调温暖,“可是陈婉霖,那些毕竟是电影啊,生活比电影要复杂多了,我们比主角要复杂多了。”
林越将目光看向窗外,看着空气中细小的绒毛不疾不徐地在碎成块的阳光下飘摇,他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镇定过:“最起码,我会让你安安稳稳地走出这所学校的大门。”
陈婉霖愣住了。
她看过不少的青春小说,曾一度认为年少的喜欢最多停留在比好感深、比永远浅的高度。
从未想过它可以上升到和生命并肩的地步。
可林越这样从容不迫地说要拼命护她周全,她竟然没有觉得不现实。
“你知道吗,林越?关于主动,我原以为这辈子大概只有幸见你勇敢那一次。”
陈婉霖说的事情发生在高一下学期文理科分班的时候。
他们本就是同班,林越很担心分班后就散开了。
当林越看过分班表后,悬了一个学期的心终于落地,他和陈婉霖分到了一个班,他第一次觉得生命真是有很多巧合,喜悦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分班的时候很拥挤,当林越挤进教室,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几个座位。
在门口靠墙那里还剩几个座位,他一屁股坐下,心里默默祈祷着这几个位置不要被占。
陈婉霖进来的时候,林越旁边的人随手指着他后面,“同学,这里还有一个空位。”
林越觉得好幸运,她就在自己身后。
几天后,晚上林越所在的404室偶然讨论起班里的女生,不知是谁说了一句“好像陈婉霖那个女孩很高冷,不易接触”,林越立马回了他一句:“谁说的,陈婉霖是个好女孩,不了解不要胡扯。”
他的话一下子把剩余的几人噎得不轻。
不久后这句话就在班里传开了,林越并不知道陈婉霖听到这句话后,开心得恨不得一把抱住面前八卦的女生,他只是自顾自担心,陈婉霖会不会介意自己唐突的表现。
高一下学期,班主任排座位时林越和陈婉霖成了同桌,那是个靠窗的位置。
林越还记得每年冬季的阳光都会在第三节课时淡淡地打在陈婉霖的脸上,如果她正在犯困。林越几乎能看清她眼睛上每一根舒展的睫毛。
陈婉霖没有问任何关于那句话的事情,林越也不解释,两个人在渐渐变冷的秋天熟络起来。
年少真是不知满足。
林越开始耍一些小手段,故意在上课时装睡等待陈婉霖用胳膊撞醒自己,不出所料,他会看到她掩嘴笑的表情。
他故意不带文具而向陈婉霖借,两个人共用一支红笔。他故意把老师要讲的作业压在层层练习册下,侧身和陈婉霖合看一本,借故帮忙讲解一些女孩不太擅长的理科题。
他与陈婉霖累积的感动和欢喜越多,他就越来越觉得陈婉霖在自己的青春中是无可替代的。
陈婉霖字写得很好看,林越知道她有一个封面很普通的本子,里面记下了不少她自己的想法和话语。
林越从未想过自己会有机会看到本子里的内容,但那一天陈婉霖用黑色水笔在上面行云流水写着时,班主任正好通知作为语文课代表的她去开会。
于是本子就那样摊开在林越的眼前。
窗外吹进一缕凉风,黑色水笔徐徐滚落到地上,林越弯下腰去捡,起身时有那么一瞬间和书桌平齐。
他瞥到了那行好看又工整的水笔字:“我感觉到我的心在跳动,每一下都伴随着紧张,喜悦和悸动。”
【这场病毒战争中我们没有编剧,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掌握自己的命】
到傍晚的时候,学校里二十多个不幸遭难的“丧尸”全部集中到了男、女生宿舍两栋楼中间,许多人从窗外往外看,当瞥到心中熟悉的身影时,难以自制地痛哭起来。
也许平日里他们有这样那样的摩擦,也许他们曾是很好的朋友直到生死徘徊的路口时,对方的离去会从自己心上狠狠地剜下一块肉,那种蚀骨的疼痛。只能一个人慢慢忍受。
陈婉霖坐在梅酥身边,攥紧双手,眼泪直流。
这时林越从人群中冒出来,拉着陈婉霖在走廊角落处停下。
“那个··……今天上午太急,我只带出了这几样自己认为对你而言重要的东西。”
林越从黑色背包中掏出几件零碎的玩意儿“mp3,你经常听的;馒头,你最爱吃的;你的记录本、最喜欢的小说,还有……这支笔。”
第九章 可不可以勇敢(二)
林越把手里的东西递上前,那支颜色鲜亮的黑色水笔似火焰一般令陈婉霖的心暖了又暖。
“所以就别难过了。”他又拿出一包纸,“我不想看到你伤心。”这大概是陈婉霖见过最笨拙的安慰人的表达,转移注意力显得生涩而不自然。
但她还是笑了,不仅是因为林越费尽心思地让自己开心,更是因为他居然知晓自己所有在乎的东西。
包括那支黑色水笔。
正常的学校生活中,九点多的时候大家还都在教室煞白的日光灯下和作业苦战。偶尔有一两个纸团在打瞌睡的老师眼下飞来飞去,上面大多是晚上回寝室后的狂欢计划。
而今天九点多的时候。每个人都回到了自己的寝室。一楼窗外都是“丧尸”,没有人敢住,这样一来,每个宿舍都会多了几个打地铺的同学。
走廊里清冷的灯光寂寥得很。宿舍里低声细语连绵不绝。
所有人几乎都提到同一个问题:
我们会撑到什么时候?
305寝室的陈婉霖将林越白天说的话讲给了所有女生听,她说:女孩们,生活和电影不一样,主角的力挽狂澜和编剧背后的巧妙安排息息相关,这场病毒战争中我们没有编剧,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掌握自己的命。
好不容易,那些或中规中矩,或叛逆蛮横的青春在同一时刻变得轰轰烈烈,既然已经回不到之前细水长流的时光,只好庆幸自己从压抑无聊的试题答卷中抽出身来。
“你和林越真像。”对面上铺的女生轻轻开口,“都那么乐观,那么勇敢。”
陈婉霖愣住了。
她不由得反问自己:
是吗?
【林越身边总有一群可以说笑的人,而陈婉霖没有】
高一的陈婉霖每天中午都会在食堂吃饭,有时会在学校操场度过闲散的午后时光,有时会骑着干净明亮的白色变速车迎风穿过回家的路途。
陈婉霖不止一次在食堂遇见过端着餐盘路过自己身边的林越,不止一次从窗外看到在操场上打球的林越,不止一次在回家路上与同样骑车的林越擦肩而过。
林越身边总有一群可以说笑的人,而陈婉霖没有。
不是因为找不到,只是她巧妙避开了所有原本可以与她同行的人,只是为了等到哪一天林越主动拍上自己的肩膀,坐在自己身边一起吃饭,和自己一起爬上教学楼五层的楼梯。自然而然地和自己一起回家。
陈婉霖等了一年,而这些都没有发生。
他们在教室里离得那么近,相处那么融洽,可在其他场合却如陌生人一般。
陈婉霖不禁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会错了意,林越的所作所为,也许只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时光。
可那些充满期待的日子清晰地在陈婉霖脑海中流动着,林越眼中的温暖也不似那种漫不经心而随意为之的模样。
其实怎么会呢?
林越明明是那么在意陈婉霖。
他只是害怕世俗的舆论。
第一次看到陈婉霖一个人吃饭时,林越就想大胆上前,只是同行的好友调侃地笑道:“哟,这么迫不及待啊,也不怕人家嫌弃你?”
林越硬生生地止住了脚步。忽然意识到自己的确没什么立场陪在陈婉霖身边。
不能靠近,就只能默默地看着。
吃饭时林越故意坐在正对着陈婉霖的方向。打球时总会习惯性地抬头看向一教楼四层的窗户,回家时总是悄悄地跟在陈婉霖身后。
理科不差,但相较而言还是文科最好。可是,他抛下所有打算学文的好哥们,从了理。
因为陈婉霖要学理。
可是这些,陈婉霖都不知道。
高二圣诞节前一天陈妈妈从外地出差回来,买了一大袋巧克力让陈婉霖带给同校的表姐。
陈婉霖把巧克力带到学校时并未觉得有任何不妥,直到大课间她掏出袋子准备去送的时候,林越夸张地叫道:“巧克力哎,陈婉霖你要送给男生还是女生啊?”
什么男生女生,我要送给我姐。
陈婉霖这样想,可话到嘴边猛地偏转:“男生,当然是男生。”
“啧啧,有勇气。圣诞节表白,好机会啊,我看好你哟。”林越做了个加油的动作。
陈婉霖没有说话,只是抱紧了包装精美的礼品盒跑出教室。
她忽然觉得很难过,忽然觉得自己很蠢。
可是林越也很难过,他看着女孩飞奔而去的背影,脸上的嬉笑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一摊化不开的悲戚留在眼中。
新学期开学,陈婉霖剪短了头发,因为她记得林越说过。
长发齐腰的女孩子最漂亮。
言下之意,他喜欢。
陈婉霖心想,大概这样她就可以让自己所有的幻想都清醒破碎。
可林越并不怎么在意,甚至对目光飘忽的陈婉霖笑了笑,说:“很好看啊。”
大概是因为他原本就不喜欢长发或者短发,他只是喜欢陈婉霖所拥有的样子。
林越和陈婉霖依旧是同桌,他依旧重复着那些容易被识破的小伎俩。
只是每当看到巧克力,陈婉霖都会觉得脑子被狠狠地敲了一下,“当当”的声音震得她恨不得把脑海中那段记忆连根拔除。
后陈婉霖开始随身携带巧克力。
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有些事情,需要时时刻刻牢牢记着。
“你们有没有一直想做,却拖延着没有去做的事情?”
十点多的时候,宿舍楼依旧没有一间寝室是寂静的。
陈婉霖看着窗帘上印着梧桐枝丫的影子,忽然开口问305室所有的人。
“有吧,怎么可能没有呢!”杨洋缓缓地开口回答。
十个人开始聊自己没有完成的事情。有人说喜欢的动漫还没补完;有人说喜欢的歌还不会唱;有人说昨天的作业还有很多,没补完老师会不会记名。
整个寝室笑成一团。
“可是,我还有个喜欢的男生,我一直都没敢告诉他。”
一个在地上打地铺的女孩忽然开口。语气退却了刚才的欢乐,像月光一样忧伤。
睡在她身边的女生抱了抱她的肩膀。
“我也是。我喜欢高一时的那个同桌,直到现在都是。”
陈婉霖对面那个女生忽然用被子蒙住头,低低的抽泣声闷闷地传遍寝室的角落。
谁的青春中不藏着一个人,只是大多的时候,我们藏着藏着,就那样藏丢了。
“别哭别哭,不就是喜欢一个人吗,现在都到这时候了还害怕什么啊?”
陈婉霖猛地从床上跳下来,床铺发出嘎吱的声响,她走到窗户边,使劲拉开鹅黄色的窗帘。
犹如一掌劈开一直以来横亘在男女之间,用“不勇敢”铸造而成的铁壁铜墙。
月光如水般倾泻进来,陈婉霖的双眼被照得晶亮。
“从这里喊出去,无论如何,他一定能听到。”
那天晚上夜空格外好看,有许久不见的繁星隐隐闪烁。从305寝室第一个女孩喊出第一句“我喜欢你”后,学校的夜晚再难宁静。
楼下的“丧尸”全部往上看,伸出双手在空中挥舞,像极了演唱会时台下粉丝欢呼的情景。
很多女孩喊着喊着就哭了,眼泪噼里啪啦地砸在地面上,倒不是因为结局的好坏而难过落泪,或喜极而涕,她们只是觉得解脱,觉得庆幸。
陈婉霖也站在窗前,早就过肩的长发被夜风吹得飞扬。
她慢慢地探出头,对着楼下206室的方向,鼓起最大的勇气,大声喊道:“林越我喜欢你!”
“陈婉霖,我也喜欢你!”
那一瞬间陈婉霖的眼泪从眼眶中滑落她捂着嘴。
感受着心跳剧烈,脸颊发热,激动与感动。
原来在我喜欢你的每一天里。
你都恰好喜欢我。
若说人的一生是为了承接某个瞬间的惊喜和感动,那么陈婉霖觉得,她已经可以不惧怕死亡了。
【生活要比电影复杂多了】
所有睡梦中的人是被飞机的轰鸣声吵醒的。
救援机来了,响亮的广播声一遍一遍重复着救援路线,要求大家去宿舍的顶层。
楼下“丧尸”的数量仅仅一夜就翻了百倍,很多都是陌生人。陈婉霖从楼梯口看向学校的大门,那儿果然已经被大批“丧尸”攻破。
天台上有一个用粉笔涂的大大的sos。就是这个方法救了所有人的命。
几架直升救援机同时放下了软梯,男生们把女生们推到了最前面,让她们先上。
林越一直往后退,一直催着陈婉霖快点上去。
“不,这次我们都会没事,不用担心。”陈婉霖笑笑。
上了直升机的女生突然有几个发出惊叫,大量的“丧尸”挤开了宿舍的大门,不少怪物已经进入了宿舍楼。
林越听到了撞击楼梯的脚步声,接着,第一个“丧尸”露面了。
枪支弹药并不能很好地削弱他们的杀伤力。“丧尸”一点点逼近,可天台上仍有两个人没来得及上飞机,一个陈婉霖,另一个是林越。
“你快上去,不要多事,不要反抗,乖,听话。”林越拍了拍陈婉霖的肩膀,抬头催促软梯上的同学速度快一点。
第十章 可不可以勇敢(三)
陈婉霖点点头,她以为他们真正远离了危险,可正如林越曾说过的,生活要比电影复杂多了。
两人都在软梯上时,最下面的林越被“丧尸”拉住了一只脚,关键时刻他使劲推了陈婉霖一把,使她顺利登上救援机。
而林越自己和下方被“丧尸”撕裂的绳梯一起坠了下去。
林越看见上方的陈婉霖惊叫一声,伸出手想要抓住自己,也看到面前的怪物张开了血盆大口。
咬下去的那一瞬间,他眼前猛地一片黑暗。
【可我到底还是细水长流喜欢了你那么久】
醒来的时候,林越正趴在电脑桌前,他晃晃脑袋,揉揉眼睛。
脑海里七零八碎的片段让他有点分不清世界的虚实。
抬起头看到电脑屏幕上大大的“gameove”的字样,和下与面更显眼的“youwi
”,回忆一下子如潮水般涌入脑海。
根本没有什么“丧尸”、什么v3病毒,也没有高中生活里逃离试卷的那一天,更没有惊天告白那一个晚上。
一切,不过是个离奇的游戏。
林越和陈婉霖早就不是当年坐在高三七班里打瞌睡,无聊听老师讲课,哪怕打个照面都觉得欣喜的两个人。
他们早就毕业了,林越当年为了和陈婉霖考进一所大学,日日奋战到天亮。
最后,他的成绩超越了她,然后开心地和她选择了同一所学校。
只是他们始终没有一个人勇敢那么一下,始终保持着一种微妙、难以捉摸的关系。
后来陈婉霖身边开始出现不同类型的追求者,那是个大胆的男生,和林越的作风大相径庭。
他喜欢陈婉霖,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仿佛喜欢这个女孩本身就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
陈婉霖用这个男生一次又一次表白试探着林越,期盼着哪一天能从林越眼中看到一丝丝的不满和生气。
大概林越天生就是个演员。
他面部的表情永远只表达一个意思——我不在乎,祝福你。
再后来外界开始传言陈婉霖不答应那男生的原因是因为喜欢林越,他看着陈婉霖愤怒地回击谣言,心下一片悲凉。
“现在的人啊,编故事越来越不靠谱。”林越违心地嘲讽道。
陈婉霖渐渐开始疏远林越,在觉察到这件事后,林越也开希始默默地配合她。
陈婉霖越来越频繁地和那个男生一起出入,和林越的联系的越来越少。林越开始和身边别的女生交朋友,有了新的生活。
不知道什么时候,两人就真的再没说过一句话。
毕业后陈婉霖回了家乡,林越留在这座城市。彼此的事情他们都是从朋友口中听说而来。
某天,林越收到了一封来自陈婉霖的信。
说是邀请他参加同学聚会。
到了现场林越才知道,这不仅仅是同学聚会,也是陈婉霖结束单身的派对。
她要结婚了,不是和那个惊天动地追过她的男生,只是家里安排的对象,两人见过面,不温不火,不喜欢,不讨厌。
但陈婉霖符合那个男子的择偶标准,他的背景亦深得陈婉霖父母的喜欢。
“林越,我从不是个文静安稳的女孩,我整个青春都在期待以一种轰轰烈烈的方式度过。”
那天是陈婉霖第一次把头靠在林越身上,第一次在他面前哭,“可我到底还是细水长流喜欢了你那么久。”
那一刻林越感觉到一种疼痛从心脏破土而出,一种颤抖从灵魂深处直冲体外。
他张了张口,想说“陈婉霖,其实我也喜欢你很久很久”,可是话到嘴边,最终还是化作了一声不轻不重的叹息。
如果当初他早点说出这句话……
林越不敢想那样能盛放出多么美好的未来,更不敢拿现在与之相较。
那天他回家后难以入睡,坐在电脑桌前胡乱逛着一个又一个网页,不知何时点进了一家游戏网站,首页标注热度第一的一款游戏名称吸引了林越的视线
想要勇敢吗?
他点击进去,加载完毕后首先冒出的便是那几个问题。游戏程序给了林越一段光怪陆离的青春,让他去找找丢失在那里的勇敢,还有爱。
【只不过,今日是他一个人的舞台】
第二天,陈婉霖的婚礼林越还是去了。
他将自己仔细梳洗了一番,拿着请帖,出发了。
他还带了一样东西,一个用糖做成的戒指。
其实陈婉霖是他视为比自己性命都重要的人,毕竟在那场灾难中,他第一个拉起的人是她,最后用命救的人也是她。
为了陈婉霖他可以什么都不要,却始终不愿提早说出“我喜欢你”。
他觉得自己有点疯了,现在的心情竟跟游戏中那天晚上全校告白有点类似。
只不过,今日是他一个人的舞台。
林越故意去得晚,当他推开大门走进大厅时,陈婉霖正准备踏上红毯。
所有人的目光聚集到他身上,他注意到陈婉霖眼中有一丝希冀。
“我只是来抢个人。”林越上前。
把糖果戒指套在了陈婉霖的无名指上。
第十一章 执子手,共白头(一)
四周一片寂静,一盏灯立在破旧的书桌前,昏黄的灯光只能勉强驱散周围的黑暗。
少年迈着轻缓的步子,来到书桌前,拾起上面摆放着的一本书。
他轻轻翻开,“多少人歌颂年少时懵懂的青春爱情,可又有多少人,能一生只念一人,纵使岁月变迁,日光荏苒也不曾忘记?”
春末夏初,绵延的山脉被郁郁葱葱的树木覆盖,几棵高高的热带植物耸立在忠烈祠的牌坊两侧。
很多人跟在钟毓秀的身后,她摆了摆手,坚持要一个人走进祠堂。
她拄着拐棍,艰难地迈过门槛。她的眼睛已经不好了可她还是在诸多的牌位里,一眼看见了恍如隔世的那个名字。
她颤抖着走上前,伸手将那个牌位抱下来,放在近前看了又看。
然后她像个与爱人久别重逢的少女一般,将牌位抱在怀里泣不成声。
虽然此时,她已九旬有余。
牌位上刻着的名字是“魏崇风”,是她此生唯一的丈夫。
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过去了七十年。
“我也不知道我怎么活了这么久。”钟毓秀抚摸着牌位上的名字,喃喃自语,“中途有几次生病,我以为自己熬不过去了。可是我不甘心啊。我还不知道你埋在哪儿,此生找不到你,我害怕你已经不记得我了。”
媒体记者站在祠堂外,不停地对着她拍照,可她眼中只有自己久别重逢的丈夫。
七十年前,魏崇风牺牲在战前。
当时她在家里照顾婆婆,等着她的爱人归来。那个充满硝烟战火、流离失所的年月,她一次次被迫转移,东躲西藏,甚至没有随母家一起离开。
她守在他们最初认识的地方,等着她回不来的爱人。
七十年间,她始终不知魏崇风葬在哪里。
而她已经太过年迈,每次睡下她都担心自己会在睡梦中故去。可她仍旧挣扎着醒来,支撑她的,只是她想再见见他。
媒体终于在各种史料里找到了魏崇风的名字,一层层追溯确定了他现在安息在哪里。
已经九十多岁的她,坚持要亲身前往。
她买了一束花,要店员在卡片上写好——魏崇风之妻,钟毓秀。
“你看我,已经老了,你要是见到我现在这样,还会喜欢我吗?你还记得我吗?”
“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来见你了,今生能好好地告个别,我死也瞑目了。”
“来生只要你还愿意娶我,我还做你的妻子。”
“哪怕是守一辈子,等一辈子,也无怨。”
钟毓秀在这里停留了五日,每天都守在忠烈祠里,对着魏崇风的牌位说话。她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偶尔娇嗔似少女。看得旁人都红了眼眶。
她离开时,媒体记者给了她一张照片,那是从史料里面找到的魏崇风唯一的一张照片。
照片里的他才二十几岁,穿着军装,英姿飒爽。他们把魏崇风与她的照片合成在一起,宛如一张旧日的结婚照。
钟毓秀坐在机场的大厅里,用放大镜仔仔细细地看着那张照片。
那是她记忆里魏崇风的样子,原来她的记忆没有出错,她记得真真切切。
他们此生都没有一张合照,这是她一生的遗憾,如今,有了这张合成照也算圆满了。
钟毓秀将那张照片镶在相框里,本想放在床头,可仍旧日日拿在手中,不愿放下。
她做了个梦,梦里面她和魏崇风站在一起,照相馆的师傅对他俩喊: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她害羞地踩着小碎步往魏崇风身边挪,魏崇风一把揽过了她的肩。
咔嚓一声,那个画面定格了。
1935年的春天,时局动荡,内忧外患。
可钟毓秀好似什么都不知道一般,在家乡过着天真烂漫的日子。
刚刚念完女子私塾的她满心都是书本里面的英雄故事与儿女情长。她的家在当地也算大户,她又生得美丽端庄,介绍亲事的人络绎不绝。
可她通通瞧不上眼,表面循规蹈矩的她,心里一直祈求遇见一份命中注定的爱情。
有一天,钟毓秀和同私塾的女同学一起上街,在路边遇到停业示威的浩浩荡荡的队伍占着马路,警察正在维持秩序,一时间街上乱成一团。
钟毓秀惊慌失措,和同伴走散了,她想趁乱逃出去。一个跟跄就摔在了地上。电车眼瞅着就要开过来,她的脚腕却扭到了,使不上力。
正在这时一辆车子停在了她的身后,她回过头。看到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从车后排走下来,朝她伸出了手。
钟毓秀仰头看着那个男人,不自觉地看呆了。她第一次见到这么高大英俊的男人,一双剑眉如锋。
双眼炯炯有神,整个人威严却不会令人害怕。
“起不来吗?”男人见她不动,突然弯腰抱起她,就在这时,电车丁零零地响着,从他们身旁开过,“我送你去医馆吧。”
钟毓秀红着一张脸,被男人抱着放进了车里。这是第一次被男子抱,她低着头,两只手拼命搅着手绢。
“外面不太平,女孩子最好不要单独出来。”“我是和女同学一起出来的。”钟毓秀这才想到走故的女同学,抻长了脖子朝车后面看。“也不知是否安全。”
“你上过私塾?”男人笑着问她。
钟毓秀从没这么近距离地见过军官,她也不懂得军衔什么的,只觉得她见过的穿着军装的男人里。
面前这个是最好看的。而且她见过的那些军官都严肃,可这个男人会笑,笑得豪迈不羁,却又显得宽容。
“我私塾毕业了。”
“光说可不算,”军官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和一支钢笔递给她。“写两个字看看。”
钟毓秀不甘心被人小瞧,在本子上规规矩矩地写上自己的名字,虽然写完之后,她才觉得唐突,怎能这么轻易就将自己的姓名透露给他人。
“不错,你的名字很难写,看来你没有骗我。”军官把本子收了起来,对她说,“钢笔就送给你吧。”
“真的?”钟毓秀看着那支很旧的钢笔,笔帽上刻着“黄埔军校”四个字,“你是黄埔军校毕业的?”
军官笑着点了点头。
钟毓秀满心欢喜,那个时候,能有几个人念过大学啊。
“医馆到了。”司机把车子停在医馆门口。钟毓秀本打算自己下去,可军官先一步下了车,绕到了她这边,伸手抱起了她。她手里握着钢笔,怯怯地不敢抬头。
“魏军官。”医馆的大夫认得他。钟毓秀偷偷地记住了他姓魏却不敢问全名。魏军官把她放下来,朝她挥了挥手,转身大步往门口走。
“哎!”钟毓秀还没想好说什么,只想要叫住他,于是急忙从椅子上站起来,脚下一痛。忍不住叫了一声,“哎哟……”
魏军官回头皱了皱眉,挥了挥手,示意她坐好:“好好养伤不要乱跑了,我在外面等着。等下送你回家。”
钟毓秀这才松了一口气。
她坐着魏军官的车子到了宅子门口,害怕被家里的佣人看到,坚持下了车。
她弯下腰,对着窗户,虽然心里不舍,但还得告别:“谢谢您。”
“回去吧。”魏军官看了看她家的大门,又朝她笑了,笑得那么从容。
钟毓秀站在门口,看着车子开远。她想问“还有没有机会相见?”
可她是个女子,怎么问得出这种话?
更何况,人家是个军官。今天在这里,明天或许就去了别的地方,哪里是她认识得了的人。
想到这里,钟毓秀恹恹地转身进了家门。
“小姐啊,这是怎么了?”佣人王妈见她一瘸一拐的,诧异得很,钟毓秀也不回答,径直上楼。
半路母亲拦住她,问她:“刚刚我听到门前有汽车声,你坐谁的车子回来的?”
“一位友人。”
钟毓秀撒了个无伤大雅的谎,只为了哄自己高兴。
她回了房,把那支钢笔插在了自己日记本的封皮上。
那时她以为这是只属于她一个人,只能深藏在心的秘密。
“毓秀啊,你到底想嫁个什么样的人?”
转眼又过了小半年,钟毓秀再也没遇到过魏军官。她时常在想,他是不是已经离开这里了。每次这样想,她就用那人赠她的钢笔,在日记本里面写“魏”字。
不知不觉,她竟写了数十页。
“我喜欢有男子气概的男人。”钟毓秀不好意思地说。
“我知道你喜欢军人,但你要知道男人一旦成为军人,性命就不是自己的,而是国家的。对女人来说,那未必是幸福的事。”母亲嘴上虽是这样说,却还是拗不过她,“我托人给你联系了一个军官,年轻有为,你可愿意去见见?”
钟毓秀最后还是答应了,一是不想再驳了母亲的颜面,二是想向人家打听一下魏军官的全名。
第十二章 执子手,共白头(二)
会面安排在一家西式的餐厅。
钟毓秀穿了一件白色的旗袍还特意去做了头发。
她走进餐厅,仅仅是四下看了一圈,就看见了坐在窗口,穿着军装,帽子放在桌上的男人。
她惊得瞪大了眼睛,然后括住了嘴,那便是她心心念念的那个人啊。
魏军官抬头看到她,抬手招呼她过去。
窗外的阳光洒进来将米色的桌布照得金黄,桌上玫瑰花瓣上的水珠都闪耀起来。更闪耀的是面前这个男人脸上宠溺的笑容,对钟毓秀来说是独一无二的。
“你叫什么?”钟毓秀这才敢问。
“魏……”
“我要你写出来。”钟毓秀指了指他的口袋,“上次那个本子还带着吗?我要你写给我看。”
“看来是不相信我是从黄埔军校毕业的?”男人一边掏本子,一边挑了挑眉毛。
钟毓秀扬了扬下巴:“就是不信!”
男人翻开当日她写下名字的那一页,在她的名字下面写下了“魏崇风”三个字。他的笔迹苍劲有力,字写得大大的,和她的娟秀小字排在一起,活脱脱就像他们两个人的体型。
钟毓秀突发奇想,把他俩的名字圈起来,又延伸出了头和手脚,变成了两个站在一起的人。
画完之后她抬头看向魏崇风,两个人一起笑了。
自始至终她没有问过,究竟是不是魏崇风托人找到的她,不过现在怎样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们又相见了。
回家后,她的喜悦溢于言表,母亲故意问她一遍:“可中意?”
她红着脸,重重地点了点头。
“真是不知羞。”母亲掐了掐她的脸蛋,出去托人带信。
钟毓秀跑到书桌前,掏出日记本,在新的一页上记下——书里面总是说,缘分使然,我却不怎么在意。可今日又遇见他,我才知道很多事没遇到的人不会懂。
我与他,是有缘的吧。
钟毓秀和魏崇风订了婚约,魏崇风是重庆人,而她是福州人。
他们商量着,先在这边办个酒宴,然后她便随魏崇风回重庆见独居的婆婆。
她很喜欢西式的礼服,想穿白色的纱裙。魏崇风也依她只是自己依旧穿军装罢了。
他俩想去照相馆拍张合照,刚在相机前站定,随行的兵突然跑进来,说部队的车子刚刚路过,旅长要求紧急集合。
钟毓秀推了推魏崇风:“你去吧,我们以后还有的是时间拍。”
“我叫司机送你回去。”
魏崇风回身在她额头上浅浅地吻了一下。
可魏崇风真的走了之后,精心装扮过的她还是难免难过,她对照相馆的师傅说:“麻烦您给我拍一张吧。”
要是她知道,她和魏崇风到最后也没有时间拍一张合照,那日她一定多拦下他一分钟。
要是她知道,之后她要守着那张一个人的结婚照被想念折磨几十年,她宁愿不拍这一张照片。
那天深夜,魏崇风来家里找她,说组织要调他的部队去南京。
他俩虽有口头婚约,但毕竟还没有其他的形式,魏崇风想说若是她不愿,可以……但他还未来得及说出口,钟毓秀坚定地说:“我随你去南京。”
“你肯定?”
“你在哪里,哪里便是我的家。”
“我魏崇风此生。”魏崇风握着她的双肩,凝视着她的眼睛,“必不负你。”
钟毓秀在魏崇风的眼睛里看见了晴空朗月,看见了她从未见过的坚毅澄澈,她坚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
她如此幸运,又如此不幸地坚信了一生。
钟毓秀随魏崇风到了南京,他们住的地方比起她福州的家简陋很多,可她很知足。
魏崇风不能常常在家陪她,但只要得空便一刻不在外面多逗留。魏崇风给她讲自己在学校的事、自己刚进部队的糗事,也丝毫不避讳地和她说目前的局势。
钟毓秀知道,魏崇风拿她当终身伴侣,希望她能保护好自己。
但魏崇风也和她说,从当兵那天便做好了为国捐躯的准备。
她说她懂,她不怕。
其实她不敢去想,谁愿意在事情没发生时,去想自己的爱人会离去。
在那一年多的安稳日子里,魏崇风教她骑马,可她从来没骑过,还有点害怕。
魏崇风抱她上去,在前面牵着马,马走得很稳。她胆子大起来,便觉得骑马很容易。
魏崇风轻轻地拍了一下马屁股马就向前跑起来。钟毓秀只知道尖叫根本不懂得怎么控制马。就在她快要从马背上摔下来时,魏崇风拉住缰绳,利落地上马。
双手环住她,三两下就勒住了马。
她抬起头,气鼓鼓地说:“你故意的!”
“有我在,不会让你摔着的。”魏崇风把下巴支在她的头顶上。
他们两个策马,也跳舞,听曲子。
钟毓秀和其他的军太太们,偶尔也一起出去交际一下,可她还是更喜欢安安静静地在家中等丈夫回来。
她从前是个不知柴米贵的小姐,为了做个好太太,开始学做菜。她几乎每天同一个时间点去买菜,就这样,不知何时就被几个穷困的人盯上了。
就在离家一个拐角的地方,她被人从后面出其不意地砸晕了。
当晚,一封信送到府上,说魏夫人在他手上,要拿银钱换。
钟毓秀醒来,在一个破破烂烂的茅屋里,左右漏风,门口坐着几个衣衫褴褛的男人,还有个女人带着个尚在襁褓里的孩子。
“夫人啊,他们不是想伤害你,我们实在是太饿了。我吃不饱就没有奶水,喂不了孩子。”女人见她醒了,怕她害怕,赶忙上来解释,“我劝他们放了你,他们也不听我的。”
“我先生这两日都在部队里,恐怕是不会回家的。”
钟毓秀不想因为这种事让魏崇风费心,这些人只是走投无路了,不是什么歹人,她想糊弄一下,希望自己能逃出去。
“我这里还有些银钱。”她掏出银票,递给女人“你们先拿去买点吃的吧。”
让她没想到的是,她掏出的银票反而激起了那几个男人的愤恨之心。他们抢过银票气冲冲地说:“老百姓饿肚子,你一个当兵的家里却有的是银子,哪来的道理!”
“不是的!”
钟毓秀想要解释,魏崇风一直本分,拿的都是军饷。而她花的,从来都是娘家给的体已钱。可是那些人不容她解释,推搡着把她关起来。
此刻魏崇风正在部队跟上级开会。家里的佣人慌忙去给他报信。他见了信,立刻站起身就往外走。
“魏崇风!你要去哪儿?现在我们商量的是下一步的作战计划!”上级对于他的反应觉得不可思议。
“若是明日就上前线,我魏崇风听从组织调配,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这是我作为一个军人的准则。”
魏崇风转身,面对所有人,铿锵有力地说,“但今天,我要去救我的太太,这也是我为人夫的职责。”
魏崇风只身一人到了信上说的地方。原本还担心他会带兵来的几人,见到只有他一个人,反而有点摸不着头脑。
“我夫人胆子小,我不想真刀真枪吓坏她。你们若要钱,我的全部家当都给你们也不要紧。”魏崇风站在角落,却威风凛凛,其他人一言不发地听着,竟忘了自己要做什么,“但你们都是为人子、为人夫的人,应该懂得保护自己的家人。”
“少说什么大道理,我们只知道孩子快要饿死了,我们这样做也是逼不得已!拿钱来!”
眼瞅着火药味越来越重,女人们担心起来,毕竟是个当兵的生怕擦枪走火,自己的丈夫出事。抱着孩子的女人偷偷地打开了门锁,放了钟毓秀。
钟毓秀早就听见魏崇风的声音正着急得要命。她大叫着“崇风”,奔过去。周围的杂物很多,不知道踢到了什么。
她一抬头,倚在墙上的一把镰刀倒了下来。千钧一发之际,魏崇风扑向她,紧紧地抱住她,他的肩膀被镰刀割破,露出一道长长的血痕。
一时间四周静悄悄的,所有人都愣住了。钟毓秀抬起头,看到的是魏崇风眼睛里的光亮,那么美,那么亮。
“让开。”
那几人乖乖让出一条路来。
那个晚上,魏崇风用染血的手臂,抱着钟毓秀一步一步走了出去。
他什么都没说,却没有一个人敢拦他。
每个女人都幻想自己能嫁给一个英雄。在那一刻,钟毓秀很清楚,自己嫁的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一个爱她的英雄。
1937年的夏天,院子里的花儿开了,钟毓秀想着要多移栽出一些来。
可远方敌军开炮,人心惶惶,而这个时候,魏崇风又被上面调去上海。这一次他对钟毓秀说:“你和父母、弟弟一起撤去安全的地方吧。”
“让父母和弟弟去就好。”钟毓秀仍是一样的回答,“我随你一起。”
可这次魏崇风拒绝了她:“这次你不能随我一起走,情况比你想象的要复杂。只有你安全,我才能放心。”
“那娘呢?”她说的是魏崇风的娘,一直独居在重庆老家。“我已经托人去接我娘,但我娘固执,不愿离开故土。”
“那我就去照顾娘,和娘一起等你回家。”钟毓秀伸手捂住了魏崇风的嘴。“不要再劝我,不然我真的要生气了。”
魏崇风随部队离开的那日,钟毓秀独自前往重庆,还从未独自出过远门的她,满心无措。
可她没表现出来,甚至都没哭,她不想在魏崇风的士兵面前哭哭啼啼,而且,又不是死别,哭什么。
魏崇风狠狠地抱了抱她,轻吻她的头发,说:“等我回来。”
钟毓秀这才想起,这一年多的幸福日子,他俩竟不记得去补拍一张合照。
她怎么才想起来,此刻的她是那么懊恼。
第十三章 执子手,共白头(三)
钟毓秀第一次见到婆婆,老人家握着她的手久久未放开。
一个劲儿问魏崇风的近况。她这才想到,魏崇风或是许久都未回过老家了。她那时才知道害怕,怕此一别,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见。
婆婆住在一栋很老的房子里,木质的楼梯踩上去嘎吱嘎吱的,倒也清静。
不过很快就没有清静日子了,街上卖报的人日日在喊哪里开战了,又牺牲了多少战士。为了不让婆婆担心,钟毓秀不敢买报纸,她有时会在街上看。看过便丢掉。
好在魏崇风的信倒是不断,一直说虽是战火连天,但自己的部队还未参与到前线。
钟毓秀给婆婆读信,把那些容易引起忧虑的句子都略过,只是报喜。
直到她听魏崇风说,要去支援南京,她终于坐不住,一定要见丈夫一面。
她守在上海到南京必经的路上,拦住了魏崇风的二四九旅的车子。她明知道魏崇风会对她发脾气,可她不后悔。
“你来做什么?你知不知道敌军已经打到这里来了?”魏崇风第一次冲她大吼。
“我知道”钟毓秀的声音已经带着哭腔,“可我想见你。这场仗不知道要打多久,我怕自己记不得你的模样,我就是想见见你。”
他们还来不及拥抱,敌军的飞机从上空经过,魏崇风立刻压着她,趴在地上。炸弹就落在他们不远处,野草瞬间烧了起来。
那是钟毓秀第一次那么近距离地面对战争,面对生死,她也是第一次真正意识到,她的丈夫可能会死。
可是战争一触即发,魏崇风冲到旅长跟前,敬礼请罪:“我愿意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罚,请求派兵护我太太离开!”
他们来不及告别,钟毓秀就被两个兵掩护着撤离,趁着路还没封,她必须离开。
火光冲天,远处都是枪炮震耳的声音。她一步三回头,终于还是忍不住奔回去,从背后紧紧地抱住了魏崇风。
“你一定要活着活着……”
这是她唯一的期望。哪怕断胳膊、断腿,没关系,只要活着就好。
“带她走!”
魏崇风对那两个兵下完命令,就往阵前冲出去,可钟毓秀还是在他冲进那连天战火里之前,回了头。
究竟是谁眼睛中有泪呢,为什么她竟看到魏崇风的眼睛里闪着光芒。
那是他们此生最后的凝望。
那年的四川居然下了雪,可不知怎的,钟毓秀竟能在那清新的冬雪气息里闻见战火的硝烟。
南京保卫战实际上只打了三天。
仅仅三天,她在街上听到人们喊南京城沦陷了,即刻瘫软在了地上。
可是她仍旧没哭出来因为没接到魏崇风的死讯,她就不信。
从那之后,她带着婆婆。
随着大家一起逃亡。渐渐地,她似乎再也没有可能得到魏崇风的消息。
辗转多年。
钟毓秀和婆婆都有着同样的心愿,就是回到重庆。她们相信,若是有天魏崇风回来,一定会回家的。所以最终,她和婆婆还是回了重庆老家。
回到老家的第一晚,钟毓秀做了个梦。梦里面魏崇风还活着,可是已经和他人结婚生子,过起了幸福的日子。
她捂着胸口从梦中醒来,终于号啕大哭。
这么多年,她第一次哭,竟是因为在梦中看到魏崇风还活着。
第二天,她上街买馒头,远远地,似乎见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她拼命追,拉住面前一瘸一拐的男人,认出他是以前魏崇风部上的士兵。
士兵也认出了她,时隔多年,一个七尺的男儿居然即刻眼含热泪颤抖地叫了声:“夫人……”
“他呢?”
其实钟毓秀心中早已清楚,可她还是想问,直到她听见对方明明白白地告诉她,就在她与魏崇风相见的两日后,魏崇风牺牲了。
那时已是1944年,魏崇风在她心中又多活了七年,她又多过了七年心有所依的日子。
她知足了。
可她还是在街上,哭得像个没了家的孩子。
那时婆婆已经重病卧床,知道魏崇风的死讯后,整个人像是没了念想一般撕心裂肺地哭。
钟毓秀怕她这样哭坏身子,一个劲儿抚着她的背:“您还有我啊,还有我啊…··…”
“毓秀啊,苦了你了。你还年轻,难不成要守这一辈子的寡吗?”婆婆往外推她,“走吧,走吧,别再管我这个老婆子,快去给自己找条活路吧。”
“我不走。”钟毓秀直直地跪在地上。“魏崇风说他此生不负我,他做到了,我也要做到。”
“你这死心眼的孩子,日子还长啊还长……”
钟毓秀站起来,反而安慰婆婆:“娘啊,本来我和崇风说好要回来宴请亲朋好友的,他说您喜欢旧时大婚的习俗,还说要给我弄个花轿坐坐。现在虽然是不行了,不过,我还没给您磕过头呢。”
钟毓秀在街上的铺子赶了一身大红的旗袍,在门前放了一挂鞭炮,盖了红盖头,就这样进了家门。
婆婆坐在椅子上,看着她一个人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终于还是呜咽着哭出了声。
恍惚间,钟毓秀觉得魏崇风就站在自己身旁,她竟然微笑起来,可是她掀开盖头时,面前摆着的是那张她穿着纱裙的单人照,和一个简陋的牌位。
“魏崇风,不管你在哪儿,我都要找到你。”
可是话说得容易,做起来难。
婆婆一年后也病逝了,只剩下她一个人。
她翻开日记本,开始完成魏崇风说过的,想做而没来得及做的事。
1935年11月。今天他说起,哪天没有战争了,也想买一身西装穿穿。我笑他,不是说要军装不离身的吗?他说,虽然他觉得军装挺好看的,不过他想穿着西装在灯光下和我跳舞。
钟毓秀去成衣店做了一身西装,深灰色的。
她在空气里比画着魏崇风的高矮、胖瘦、肩宽,用尺子丈量空气,然后跟裁缝说是给丈夫做的。西装拿回来了,套了个套子,就挂在墙壁上。
1936年2月。第一次在南京过年,也是第一次和他一起过年。虽然战乱,世道不太平,但过年还是很热闹的。他说他家过年都是吃汤圆可我手笨,哪里懂得做那么精巧的东西。初来乍到也不知去哪里买,我们一起包了饺子,不算好吃,皮硬硬的,可他吃得很香。
钟毓秀买了糯米粉、桂花糖、芝麻、花生、一次次地试,从一开始的一团糨糊,最后终于煮得像个样子。
她对着魏崇风的牌位一边吃一边说:“好烫啊不过要趁热吃,不然不好消化。”第二天碗里冷冷的。
黏在一起的两个汤园还在那里。
1937年3月。冬天过了,院子里却还是光秃秃的,我种的花还没有开。崇风说,还是种树好,郁郁葱葱的,还可以乘凉。原本说着,等再暖一点,便栽几株树苗,回头若是有了孩子,可以跟着树一起成长。
钟毓秀真的栽了一棵树,在她初到重庆的那年。
婆婆的院子里空落落的,她的心也空落落的,于是她栽了一棵树,想着树长高了,魏崇风就会回来的。
如今这棵树还在,该回来的人,却回不来了。
钟毓秀一直没有离开重庆,乱世里她与父母、弟弟也失去联系,后来辗转听闻他们很安全,便心安了。
她先是一个人住在婆婆的老房子,后来那个地界也变乱了,她一个人住着害怕,便寄居到一个同乡家里。
同乡给她介绍了不少的男人,劝她在这乱世找个依靠一个女人活着太难,她怎么都不愿。
一个偶然,她在街上见到一个行乞的孩子,追在有钱人的后面。
抓人家的衣角被甩开,险些被一旁的车子轧了。
她扑过去把孩子从地上拽起来,七八岁的男孩有双明亮的眼睛。她愣住了,想起她与魏崇风的第一次见面时,那个回眸的瞬间。
她骤然落了泪。
她养了那个孩子,用魏崇风留给她的那支笔教孩子读书,写字。
她便这样守着,守着,漂泊着,漂泊着。过了一辈子。
她生怕有一日魂断九泉,却找不到她的爱人,她的孩子终于帮她寻到了魏崇风的墓碑所在地。
如今钟毓秀九十四岁,抱着她与丈夫的合照,决定回去见婆婆。婆婆至死都在等自己的儿子回来,离世也是埋在故土。
旧房子拆了一些,也翻新了一些,可那条弯弯曲曲、布满青苔的石板路还在。
那年她听到魏崇风的死讯,在这条路上哭得死去活来。
老房子虽然已经不在,但那棵她亲手栽下的树竟没有被砍掉,已经高高跃出了围墙。
“娘啊,我找到崇风了,你看啊。”
她颤颤巍巍地举起手上的照片,小声地说。如今的她,已经比婆婆去世时还要老很多。
她举着照片,站在那棵树下,让孩子给她拍了张彩色的照片。
“要是有一天我走了,把这张照片给我带上,我要拿去给他看。”
1937年6月。他很喜欢教我读书,看我抄写。他问我,喜欢哪篇文章。
突然这么问,我也想不到,也不知怎的,一句话突然从脑海里跳出来。
我对他说:我读归有光的《项脊轩志》每每我感慨岁月与情长,尤其是最后一句,读来潸然。
钟毓秀自言自语,像是当年回答魏崇风一般,炫耀似的背。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第十四章 这辈子,只能是你(一)
我总有一天会在麻辣烫旁边偶遇一个穿ama
i,戴卡地亚,开劳斯莱斯,却和我一样热爱麻辣烫的英俊男子。那时,我就问,高富帅,我们做朋友好不好?是的,会有这么一天。我坚信。
——陈小坤
陈小坤最爱厂区旁边的打锡街。
那是条小吃街,对于一个标准吃货来讲,没有打锡街,没有麻辣烫,她会死的。
陈小坤今年二十一岁。
在以山寨电子产品出名的渝城打工。是电子厂一名普通的流水线工人。
没错,陈小坤就是俗称的农民工女。
芳龄十八就从学校出来打工,到现在已兢兢业业工作三年,除了过年回家,一年95%时间都在厂区。
毫不夸张地说,除了吃饭睡觉她要么在流水线上班,要么走在去流水线的路上。
三年高强度的工作,让这个曾经鲜活娇艳得像朵花的姑娘,呈现枯萎的趋势,刚下流水线的那一分钟,木讷得像电源不足的机器人。
陈小坤老家是个小地方,没有多落后,但也跟发达沾不上边。
她其实不是很愿意离开学校,不过在学霸的妹妹面前,她那中下的成绩毫无说服力,家里只供得起一位大学生。
闹了几天,在妈妈沉默的眼神下,陈小坤妥协了,上车前,她还是不甘,说了一句:“谁叫我成绩不好。”
一瞬间,看到母亲灰败的脸。
陈小坤满腔的得意化成绞痛,她不是故意的,她也不想伤害妈妈,只是不甘心。
车越行越远,陈小坤望着窗外,望着陌生的风景,内心升起一丝惶恐。
她离家了,以后妈妈不能为她保驾护航。
来接她的是爸爸朋友的儿子,关系扯得非常远,但出门在外,就图个照应。
很靠谱,提早到了,陈小坤一下车就看到有人举着牌子喊“陈小坤”,她心一暖,走过去。
是个其貌不扬的大男孩,大不了她几岁,穿着橘红色的制服,剃着平头,被热气蒸出满头的汗,笑着问:“小坤?”
陈小坤点头,男孩利落地接过行李:“我叫吕阳,我们先去厂里,等会儿带你去逛逛。”
“谢谢阿阳哥。”陈小坤这点礼貌还是懂的。
吕阳回头笑了,露出两排特别白的牙齿。
厂区的宽大、干净、安静震撼了陈小坤,她跟着吕阳去办手续,领制服。
陈小坤还带着初次工作的兴奋。
这里比她想象的好太多了,食堂很整洁。宿舍带空调,竟然还有员工图书馆,她不敢置信地问:“阿阳哥,我们在这上班?”
“是啊。”吕阳点头,笑容有些苦涩“等你上班,就会发现也就这样。”
陈小坤不懂,她沉浸在她要工作要赚钱了的喜悦中,而且是这么大的公司。
工作内容很简单,就是站流水线,负责精密仪器的一个小零件,很简单,但不能松懈,动作要快,漏了就麻烦了。
陈小坤站了一个月,从手忙脚乱到有条不紊。领到第一个月工资,她兴奋得不行。马上存到银行卡里,给妈妈汇过去。
打电话时,陈小坤开心地问:“妈妈,你收到没,我能赚钱了!”
她想说妈妈,我能赚钱了,以后你和爸爸不用这么辛苦,咱们家会越来越好的。
电话那头,是妈妈的笑声,她问陈小坤有没有好好吃饭,不要太累之类的。
陈小坤笑呵呵应了,挂了电话回去,看到打锡街的小吃摊,飘着诱人的香味。
她走了过去,都是她喜欢的,现做的手抓饼,撒上一层海苔的章鱼小丸子,飘香四溢加红红辣椒的烧烤。
乳白色的杏仁露,最简单的黄瓜寿司,还有你想吃什么就加什么的麻辣烫……
陈小坤在麻辣烫前停下,掏钱时,笑了,她刚才一兴奋,把钱全部寄回家,就留了饭钱,月初就海吃胡喝,月尾怎么办?
算了,下次再吃,赚钱赚钱,现在没有什么比赚钱更能让她开心。
这就是我们的人生吗?
不过这种兴奋劲很快就过去。
没几个月陈小坤就明白,吕阳为什么会说也就这样。
真的,也就这样。
厂区还是大,但也就这么大,而她的世界就是小小的车间,守着那条流水线和一双停不下来的手。
代工厂,就是代工生产,生产的永远是别人的品牌。
贴的是别人的商标,他们要不断地加班工作,很累。
现实总是辛酸得让人说不出话来,但又得暗自庆幸。有的加班,就证明单子多,工资才能高。
半年,三点一线打卡上班吃饭陈小坤忙碌得就像停不下来的机器。机器是没有喜怒哀乐,她站在流水线,日复一日,也变得没有快乐和悲伤。
陈小坤害怕了,难道她一生仅有的青春岁月就在不断地重复又重复?
唯一能让她快乐的就是领工资,给家里汇钱,听妈妈唠叨,她们无话不谈,谈妹妹考大学,谈爸爸在想报什么专业。
但妈妈问她工作怎样,陈小坤永远都是一句,“就这样”。不是她不想细说,是真的就这样,机械性的重复。
有时,陈小坤也想跟爸妈说,她不做了,她不想过这样的生活。但,在听到母亲说怎么又汇这么多钱,小坤你别累着了时,她又咽了下去。
她家条件不好,老家的经济没渝城这么发达,赚钱更辛苦。陈小坤想让自己有用点,让爸妈能过得好一点,再说妹妹上大学也要一笔学费……
她说了句,“没事,我很好。”挂了电话默默回去。
第二天,又是忙碌的一天,经过打卡机,那嘀的一声,让陈小坤心蓦地跳了。
她停下来,这样的声音她一天要听四次,厂里的制度非常严,出行都要打卡。
陈小坤愣了下,动作有些慢,后面的人催她快点,她前进一步,回头看了一眼,正是上班,黑压压的全是人头,穿着橘红色的制服,分不清彼此,每个人都一样,没有什么不同。
前面也一样,快速走进彼此的车间,门关门开,就是一天。
陈小坤怕了,她转身跑出去,连撞了好几个人。
她不管不顾,向前跑,直到跑不动。直到跑出那个无形的牢狱。
有人跟在她身后,拉住她:“小坤,你怎么了?”
是吕阳,陈小坤没回答,她要怎么跟他说?她害怕,生活让她害怕,未来让她看不到希望?
没人会理解她,就像同宿舍的女孩只会说她矫情,阴阳怪气说读过几年书就是不一样。
陈小坤摇头,茫然往前走她无处可去,可也不想回去。吕阳不说话,保持距离跟着。直到夜幕降临,吕阳拉着她坐下,给她端了碗麻辣烫。
雾气中,陈小坤迷蒙着眼,低声问:“阿阳哥,这就是我们的人生吗?”
吕阳没有回答她,把麻辣烫推到她面前。
陈小坤端起,狠狠地喝了一大口,滚烫的液体顺着喉咙滑下去,被烫伤的同时也驱赶了她身上的寒气。
陈小坤自虐般地喝汤,眼泪无声地滑进碗里。
没有麻辣烫,她一定会死的。
这之后,陈小坤爱上了麻辣烫。
加班到深夜,在寒风中,加一碗喜欢的东西,喝下热烫的汤,又麻又辣能让她感觉还活着。
难过时,她就去吃一碗麻辣烫。
开心了,她就找人一起去吃麻辣烫。
去的次数多了。经常在打锡街遇见吕阳。
无论何时吕阳都会请客,不单陈小坤,还有她的工友。
工友们打趣两人的关系,陈小坤赶紧吞下大大的豆腐,头摇得比拨浪鼓还快:“别搞错了,阿阳哥真的只是我哥。况且,我的真爱只有一个。”
“那个穿ama
i,戴卡地亚,开劳斯莱斯的小说男主?”工友异口同声,见她点头用一种无可救药的眼神看她,“陈小坤你就做梦吧!”
没错,除了麻辣烫,陈小坤找到的人生另一个寄托,看小说。
几乎每一部小说都有一个深情男主角,必然要为一个平凡的女孩神魂颠倒,只爱她一个。
是的,陈小坤坚信,总有一天,她会在麻辣烫旁边偶遇一个穿ama
i,戴卡地亚,开劳斯莱斯却和她一样热爱麻辣烫的真命天子。
她为什么在流水线日复一日的平凡,就是为了遇到他,遇见他,她就不平凡了。
宿舍上铺的杜眉对陈小坤的白日梦嗤之以鼻,她不需要寄钱回家,有多少花多少,从不加班。
“别傻了,陈小坤,与其做白日梦,还不如打扮得漂亮些。趁着年轻勾搭一个不错的男人。”杜眉耸肩。
“不要,”陈小坤头也不抬,“小说里说高富帅就喜欢我这种清汤挂面,小雏菊般清纯的女孩。”
“哼!以后不要怪我没劝过你!”
杜眉走了,陈小坤从书里抬起头。
她也知道这是梦,可如果连梦都不让她做,还有什么盼头,她也只能这样骗自己。
他们不在同一个世界。
也就失去彼此了。
闲暇时,陈小坤会去吕阳的宿舍,他有电脑,她在那儿看剧聊天。
第十五章 这辈子,只能是你(二)
吕阳这人一如既往的靠谱,很照顾她,每次她来了,便把位置让给她。
宿舍是六人间,男生宿舍普遍脏乱,就吕阳的床位收拾得很整洁,电脑旁还养了小盆栽。
有时候陈小坤看着吕阳,会觉得这个人真的不错,工友都说他们蛮合适,但她又不甘心。
陈小坤其实蛮自恋的,走到哪儿,看到镜子都要照一照。
不过她也漂亮,青春的灵秀,齐留海,大眼睛,一笑就露出深深的酒窝,看了就讨人喜欢。
高中也没少收到情书,可又怎么样,没上大学,那些过去还跟她保持着懵懂暧昧的男同学,全部消失得一干二净。
陈小坤出来打工才明白,原来谈恋爱也要分三六九等的。
她又笑,自己何尝不是,觉得吕阳好,但又嫌他其貌不扬也只是个工人,连名字也是寻寻常常的,就算合心意,也总要掂量一下。
陈小坤开电脑看动漫,她喜欢日本动漫。
高中的qq群在底下闪啊闪,大多都是讲大学生活,傲娇的语气,说大学无聊,社团活动…
陈小坤一页又一页刷记录,她也想逃班,可舍不得满勤奖。这两百块,计件要做好多才能换来。
同人不同命,陈小坤想,正要关q,消息栏有个小头像跳起来,是白苏。
陈小坤心跳了一下,点起来,白苏淡淡一字:在?
又是这样。
陈小坤平复了心情,还是关掉qq。
回了又怎样,这不是白苏第一次和她说话,可他们的话题越来越少,白苏在讲什么,她听不懂,最后只变成你来我往发表情。
可高中时不是这样的,他们有很多话说,白苏爱玩爱闹总是卷起课本就往她头上招呼,找她从不会好好说话,就揪一下马尾,一副大爷找你是看得上你的样。
后来毕业了。
他一直追问报哪所大学,还来找过她,看到她的行李,傻愣愣地问:“陈小坤你为什么不继续读书,那么多比你差的同学都能上大学。”
陈小坤正跟妈妈生气,故意说:“我交不起学费!”白苏沉默,陈小坤还记得,他离开,回头看她,千言万语的模样。
后来白苏去上大学了,陈小坤成了流水线女工。
他们在网上断断续续聊天,话题越来越少,那若有若无的情愫也飘得无影无踪,总有一天,白苏会成为陈小坤的过去,不是美丽的回忆,而是辛酸的认命。
陈小坤对着电脑发呆,动漫在播什么,她没注意。
吕阳在阳台吹口琴,悠扬悦耳,陈小坤听着听着,觉得鼻子有些酸。
吕阳走进来,天黑了,屏幕的光照得她神色模糊,他听到陈小坤在问。
“是不是一个人先走几步,后面的人就越来越追不上?”
就像白苏,她总以为他会喜欢自己很久,可现实就这样,他上大学,她追不上他了。
他们不在同一个世界,也就失去彼此了。
陈小坤抬起头:“阿阳哥,我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吗?”
没有人会嫌努力晚的。
陈小坤开始追,不是追白苏,而是追上他们的步伐。
她决定了,不要一直过这样的生活,她要从流水线走出去。
她把睡前读物换成英语基础入门,就被杜眉狠狠嘲笑了:“怎么?不做白日梦了?陈小坤,我劝你少折腾,再蹦跶年纪一到,还不是嫁人生孩子奶娃的命。”
陈小坤把头扭到一边,继续看书。
她喜欢看美剧,对英语也感兴趣。
索性就学英语,不过离校三年,都把英语丢了。再捡起来有点困难,她准备报个学习班。学费也很贵,她要存一段时间。
存了三个月,再加上平时省下来的钱,终于凑够学费。
陈小坤把钱取出来厚厚的一沓。
她放进包里,紧紧抱在怀里。这是她所有的钱,接下来她穷得连麻辣烫都吃不起,她没舍得打的,去挤地铁。
事就出在这儿,要说人倒霉,喝凉水都会塞牙缝。
陈小坤填好报名表要交钱,傻了。
她的包被利器割了好大的口子,就像一个人咧着嘴嘲笑她,陈小坤你醒醒吧,别做梦了,咸鱼永远也翻不了身,灰姑娘怎么也穿不了玻璃鞋,你就在流水线做着少女梦吧。
陈小坤哭了,那对别人眼里的一点点钱是她的全部和希望。
她不想回去了,就坐在路边哭,一直哭,很伤心。
直到吕阳找过来,看到这个总是没心没肺的女孩坐在角落里,哭得像被全世界抛弃了。
他走过去看到包就明白了。
他没说什么,带她离开,找了小吃摊坐下,端了一碗装满东西的麻辣烫。
陈小坤饿了一天,吃了一半。
想到伤心事又停下来哭,哭累了又吃,重复着一句话:“为什么他们这么坏?这么坏!”
吕阳回答不出来,有时候他们就是这么坏,坏到你连眼泪都没有。
他拍了拍她的肩膀,说:“没事的,陈小坤,小说女主被虐个千百遍,死去活来,不都是为遇见高富帅修成正果做准备吗?连这么倒霉的事都能让你碰上,这说明高富帅也不远了!”
陈小坤没听进去:“我不要高富帅了,他让我等太久了!”
回到宿舍,陈小坤把言情小说都还回去。
她不做梦了,凭什么每个人都浑浑噩噩地混日子,陈小坤你要不一样?
在流水线工作不是工作吗,这才是生活。她想,杜眉说得对,洗洗睡了吧,都别折腾。
陈小坤像往常一样、上班,加班,给妈妈汇钱,不动其他心思,终于在杜眉劝说下,去了酒吧。
那又是另外一个世界,爆炸的音乐,妖娆的男女,陈小坤像傻瓜被推来推去,僵硬着身体、挤在陌生的男女当中。
结账时,陈小坤偷偷瞥了眼账单。
一晚上,就把两个月的工资烧没了。
回来陈小坤问杜眉:“你怎么可以花陌生男人的钱?”
杜眉笑了,风情万种,捏捏她的脸蛋:“小傻瓜,就是要花他们的钱。”
陈小坤不懂,不过心动了。
原来活着也可以这么肆意放纵。
下次杜眉再叫她,陈小坤犹豫了下,还是去了,几次下来,路过麻辣烫的小摊,看到老板娘在收摊,苍老的脸上全是憔悴,操劳的人总是老得太快。
陈小坤回来关在洗手间,对着镜子发呆,虽然她才二十一岁,却感觉一种命运的沉重拉着她老去。
她看着自己,但觉得镜中的人陌生得很,她快认不出自己了,那个活泼爱笑,吃一碗麻辣烫就像拥有全世界的陈小坤哪儿去了?
第二天她头重脚轻去上班,走出车间,吕阳在外面等她,说有事。
他带她到英语培训学校,他为她别上学校的校徽,笑着说:“小坤去上课了,别玩了!”
“可是钱——”陈小坤记得那是笔不小的数目,他和自己一样站在流水线用计件算工资,她不能要他的钱。
吕阳摸了摸她的脑袋:“看你急的,又不是白给,先借你应急!”
他又认真说:“小坤你要喜欢,就好好学,不要管其他人,你和她们不一样。混日子,你不会开心的。”
是的,浑浑噩噩的生活,陈小坤没法获得真正的快乐。陈小坤望着吕阳,激动得不行,想说点矫情的话。
吕阳摇头,开玩笑说:“要是你以后成了高富帅,可千万不要不和我做朋友。”
“我怎么会!”
陈小坤大喊冤枉,拉着他吃麻辣烫。
喝下热腾腾的汤,她这才觉得自己活着,她活过来了。
活过来的陈小坤重新捡回了她的少女梦。
她很拼命,想在遇见他前,变得美好再美好一点,而不是被淹没在橙色人海的流水线女工。
杜眉这次倒没说什么,难得正经:“吕阳这人不错。”
陈小坤戴着耳机在听英语对话,装作没听到。其实她也觉得吕阳人好,他家境也不好,却舍得帮自己出报名费。
可她又敌不过少女的矫情。
归根到底,就是中了言情小说的毒。
杜眉说:“你就做娇吧,好男人不是时常有的。”
陈小坤不以为意,女孩子就是这样,总把事情想得很美好。
他喜欢自己,会喜欢很久。却忘了,吕阳可能是下一个白苏。
过年回家,陈小坤能做到流利的英语对话,她暗暗高兴。
正值高中毕业三周年聚会,前两年她都没去,过不了心里的那道坎。没上大学,夹在一堆大学生中,总觉得低人一等。今年不同了,她在学英语,好像多加了筹码。
她特意打扮了下才到,不过在看到白苏身边的女孩,一切都黯然失色,他有女朋友了。
陈小坤和其他同学玩闹,心却一直往下沉,原来不过如此。
两人眼神相会,白苏眼神没有一丝迟疑,年少的朦胧终成一阵轻风。
聚会到一半,陈小坤逃了出来。
回到家,爸爸问要不要一起去拜年,他要去吕阳家。
不知为何,突然很想听吕阳吹口琴,他的琴声,总让能自己很安心。
陈小坤着一起去,结果遇上吕阳在相亲,看到她,眼神闪过一丝尴尬。陈小坤蒙了,接下来说什么做什么全凭本能。
第十六章 这辈子,只能是你(三)
好像坐在那儿,拼命帮吕阳说好话,却看也没看他一眼,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叛徒!
其实吕阳何其无辜,男未婚女未嫁。
可就是……陈小坤就觉得吕阳就得喜欢自己,喜欢得要死!
回到家,陈小坤问妈妈有没有钱,妈妈觉得奇怪,但还是把卡给了陈小坤,说她平时寄的钱,她都存着,留着将来给她当嫁妆。
“爸妈没什么用,但也不能花你的钱。”
陈小坤心里难过,回头取了一笔钱,那笔学费加上利息,连夜给吕阳送去。
不薄的一沓,吕阳看到,吓了一跳:“小坤,你什么意思?”
“我不欠你了!”
陈小坤口气很生硬,吕阳眼神暗淡了,隐隐有些明白。
低声问:“是不是我收了,以后我们连朋友都难做?”
“随便你怎么想。”
吕阳仍盯着她,眼神有些受伤:“小坤,我们这么多年的交情就比不上这些钱?”
“我也以为不只这些,今天却发现,不过如此!”
陈小坤把钱硬塞到他手里,转身就走。
她也明白这样做不好,可她控制不住。凭什么一个个都丢下她,白苏是,吕阳也是,谁都可以代替自己。
过年后,陈小坤一人回到渝城,全身心投入工作和学习英语。
英语就是陈小坤打怪升级的新技能,她要武装自己,陈小坤明白,只有她真正变强大了,爸妈才能好起来。
她没再找过吕阳,遇见也是点头微笑,算打过招呼,他们还是朋友,只是没了从前的亲密和信任。
陈小坤觉得自己是不喜欢吕阳的,他太普通了,她在意他,不过是因为他真心对她好,这份好让她感动,但和心中幻想的爱情相差太远了。
好在英语还能安慰陈小坤,她很有语言天赋,也大着胆子去渝城外贸区去练口语一来二去,也精进了不少。
每次经过装修得充满精英范的写字楼,看着匆匆路过,化着精致妆容穿着职业装的女孩,陈小坤怦怦心动。
有一天,她会不会有幸成为里面一员?
一年后,陈小坤辞职了,主管象征性挽留了一下,就批了。这里就是如此,来来往往,谁都可以被代替,谁都不重要。
离开那天,吕阳帮忙搬行李,依旧是个大热天,行李不多,但全搬到出租房,吕阳还是出了一身汗,房子什么都没有,连请他喝口水都不行。
吕阳帮忙整理了下,天黑了,他站在门口向她告别:“有什么事就给我打电话。”
陈小坤望着全身被汗浸湿的吕阳,心里有些奇怪的感觉,以后不能天天见了啊。
而像他们这样的朋友,要不常见,渐渐就会断了,断了联系,断了话题,断了关系。
吕阳从来不是话多的人,他又说:“好好照顾自己”
说完,便走了。
陈小坤站在窗后,看着他变小的背影出现在楼下,往这边看了一眼,她下意识躲开,再出来,吕阳已经不见了。
她有些惆怅,望着陌生的租房,仿佛回到多年前,她孤身一人来到渝城,一无所依。
他走了,以后再也没有一个男孩会对她这么好。
一切都没想象中的顺利,但陈小坤克服了,她在一家小贸易公司当跟单员。
很累,赚的钱也不多,但心里很充实,起码抬头看天,不再觉得天是四角的,而是自由的,有更远的方向。
人果然要找一份喜欢的工作,然后再找一个喜欢的人,这样二十四小时都是快乐的,可那个喜欢的人在哪儿呢?
陈小坤下班了,还会去街边吃麻辣烫,但总感觉不如打锡街那家。
偶尔她会想起,以前吃麻辣烫,吕阳笨拙地抢单,站在阳台上吹口琴。
琴声很悠扬,后来她知道那曲子叫《走进莎莉的花园》,叶芝的一首诗,还有人改编成歌,这样唱着漫步在莎莉花园,我的爱与我相遇,但我年少不更事,还不懂她的意思……
歌的最后一句,“但我年少不更事,现在我的眼里满是泪水”,最后,他们没有在一起。
电脑循环这首曲子,总能让陈小坤眼角酸涩,吕阳这般不好,一点都不像她的梦,可还能让她思念。
大概,一个人实在太孤单了。
陈小坤充满精英范地走在写字楼时,已是二十五岁。
最初的兴奋过去,她开始明白,新工作也有新工作的重复,不过换了一种方式。
有时候人生走到哪儿,都是流水线,只是有些是粗糙的重复,有些是美好的谎言。
但陈小坤不后悔,她追上来了,她仍平凡,但没被淹没在麻木中。
起码她每天睁开眼睛,她能清楚地感到自己活着,而不是机器。
她以前惧怕谈学历,现在她和一帮高学历女孩平起平坐,甚至她再遇见白苏时,他们坐在谈判桌。
那一刻,陈小坤多想对他说,她花了多少力气才重新和他坐在同一位置,她走了多少路,有诸多艰辛,才看到白苏的眼神。
年少时,陈小坤要一份生生死死的爱情。
二十五岁时,陈小坤要一个知冷知暖的人。
陈小坤还是没遇见那个完美男主,也没再谈恋爱。
白苏已成过往,至于吕阳?
她很少和他联系,这几年忙于工作她很少回家。
陈小坤了解老家的风俗,像吕阳那样的年纪,在老家逼婚就跟逼命似的,她不打听,就怕听到他妻儿成双幸福美满的消息。
见识了都市聪明人的算计,陈小坤才懂,吕阳的好,就像冬夜的麻辣烫,粗糙廉价但温暖人心。
喜欢他吗?陈小坤不知道。
是不喜欢的吧?只不过是因为孤单,她一直这样想,直到她看到新闻,电子厂出事故了,机器突然故障,正在作业的工人手被绞了进去。
新闻图片是受伤员工被抬上担架,陈小坤一眼认出那是吕阳的制服编号。
她想也没想就冲了出去,到报纸说的医院。
她跑得很快,疯了似的,脑中全是吕阳双手血淋淋的画面。
为什么?他是这么好的人!老天一点都不公平!
陈小坤心痛起来,一阵阵绞痛,她一直以为不喜欢他,现在才明白,原来他受伤,传到她心中,竟是这样难受。
她一点都不想吕阳出事,就算他结婚生子,她还是需要吕阳好好的。
陈小坤在医院门口撞上遇上一个人,是吕阳,他拉住她,一脸诧异。
出事的不是吕阳,他只是脱下制服盖在同事身上。
陈小坤惊魂未定:“那你没受伤吧?”
吕阳摇头,陈小坤放心了,一松懈,全身都软了下去,她太紧张了。
吕阳说请她吃饭,陈小坤说那去吃麻辣烫。
老板娘竟然还记得她,说:“小姑娘你好久没来了,你不来,小伙子也不常来了。”
吕阳讪讪笑,他还是话很少,但她喜欢吃的忌口的都记得清清楚楚。
陈小坤眼一酸,问他结婚了没,有没有女朋友。
吕阳摇头,陈小坤抬头看他,黑眼睛直直盯着他,看到他羞涩地把满眼的柔情都埋进麻辣烫里,她笑了:“是吗?我也没遇见高富帅。”
她悠悠地说:“我想没那个命,做不了高富帅的女主,这辈子只能嫁屌丝。”
她好玩地笑了,大大地喝了口麻辣烫,对,就是这个味道,咖啡什么的真是巨难喝!
后来,他们在一起了。
在渝城凑了首付,买了间小房子。
很小,但琴声悠扬,充满整间小屋,漫步在莎莉花园,我的爱与我相遇……
后来,陈小坤还真遇见一个高富帅。
穿ama
i,戴卡地亚站在麻辣烫旁,身边停着辆超华丽的跑车。
陈小坤啧啧称奇,高富帅!活生生的高富帅!她立马过去攀交情:“你知道吗,我之前做梦都想遇见您这样的高富帅!”
高富帅看来心情不错:“那现在呢?”
陈小坤指了指高高的楼层,或明或暗的万家灯火,每个窗户后面都有一盏灯,每盏灯都照亮着一个家。
而她,在这城市也有了小小的容身之处遮风挡雨,一想到,有人也为她点着一盏灯,等着她,她还要什么高富帅。
陈小坤笑了:“现在我有他。”
“还有,这家的豆腐最好吃!你真不是个好吃货!”
她打包了两份麻辣烫,一蹦一跳离开,高富帅在后面看她,眼神充满兴趣。
她还是那个素面朝天,如雏菊般清纯的女孩,只是不再属于那个虚无的白日梦,她有一盏灯,一个家,一个真心真意疼她的他
…
(ps:这个故事,是我最不希望发生的结局。虽然陈小坤的人生最后凭借自己的努力发生了改变,可是,有多少人是真正能在沉沉浮浮中抽身出来的呢?他们大多和杜眉一样,和千千万普通人一样,一边抱怨,一边平庸。所以我将它写下,希望将所有的不美好全部转移至我的故事里,将美好与未来还予生活。)
第十七章 闺蜜(一)
谢小宇看着镜子里那个穿着薄纱褶皱的小拖尾婚纱,化着精致细腻新娘妆的自己,怔怔地发呆。
这套婚纱是国内一个年轻设计师设计的作品。名字叫做“最好的礼物”。
在一次微访谈里,那个设计师这样介绍这套婚纱:总有一个闺蜜,曾在你青春时期,希望做你的保护神。在你找到m.rig
之前陪你疯狂,陪你流浪。这套婚纱就是闺密送出的“最好的礼物”。用讲究与细微的设计,映衬出新娘最美的时刻,祝福最好的你,得到最好的幸福。
眼泪从谢小宇的眼睛里掉下来,亮晶晶的。
她对那个为她戴上婚戒的人说:不用再试了,我要这套婚纱。
她望着那个设计师微博头像上熟悉的面孔,终于泪如雨下。
那时的她们,曾经一起拼搏过无数个日夜,那个如今只留在记忆里的黄昏,她曾对谢小宇说:哎,闺蜜,等你出嫁时,我一定为你设计一套全世界最美的婚纱。
可如今,亲爱的你,我只能将这套婚纱,自己买给自己。
这个世界上,有的相遇,就是好像上辈子就欠下的债。
任凭你这一世踽踽独行,试图遗世独立,也终究会在某个路口跳进同一家咖啡馆、某个雨天躲进同一把雨伞、某个书店将手伸向同一本书。
谢小宇和陈小霖,就是这样两个女生,个头在150至160厘米,都有一头柔顺的黑色长发,在中考结束后,考进了同一所高中,同一个班。
以至于当新生报到处的老师喊出“谢小宇”名字时,陈小霖也跟着冲到了登记处台前,大声高喊——“在”!
搞清楚了之后,小宇站在登记处,看着小霖,哈哈大笑。
年轻的女孩,举手投足之间,都满是光彩。
如果非要说谢小宇和陈小霖之间有什么区别的话,大概是性格一个跳脱欢腾,一个内敛温柔。
小霖有些自卑,也常常自我嘲讽,可小宇总是笑嘻嘻揽过她的肩膀说:谁说的,我家小霖明明超可爱!
是谁说,对于实在无法找出任何特点长处的女生,就总是会被扣上“可爱”的帽子。
小霖没有说什么,却感动在小宇一百分的善意里。
几乎是一瞬间,她们就成为了朋友。
可就算每天都能看到对方,她们仍然常常在走廊里、操场上,手牵着手,说悄悄话。
好像要把未曾谋面的这么多年都告诉对方,弥补上那些缺席的时光。
高中两年来,总是扎着马尾、穿着运动服蹦蹦跳跳的谢小宇,自然而然成为男生们追求的对象。而小霖,却未曾得到任何一封情书。(ps:因为我不想。)
小霖也曾问过小宇:“雪花,两年来,有多少男生将目光锁定在你身上,可你到底有没有一个潜在的目标啊?”
小宇却清清嗓子,刻意严肃地说:“陈小霖同学,我再一次郑重地告诉你,我现在唯一的兴趣,是好好准备高考,大学时考入中央美术学院,为我的设计师梦想铺路。至于谈恋爱这种耗时耗力的鬼事。我才没兴趣!”
小霖微微有点羡慕。
有太多选择的人,才有资格不做选择。
她只好笑嘻嘻地伸出手挠她,两个女孩,在夕阳映射的操场上,被裹上毛茸茸金色的光芒,笑闹成一团。
“花枝乱颤”这个词,大概就是专门为高中女生们设计的。
微微跳动的马尾,就像一片片花瓣,纷飞在青春的时光里,美好又温暖。
小宇和小霖住在同一个街区,所以放学后,常常会一起骑单车回家,在同一个地方到家。
但最近一段日子,小宇常常因为“有别的安排”,而一个人走。
直到高三下半学期开学的那一天。
小霖因为被老师安排负责模拟考卷征订单的制作,而放学后迟了半小时离开。
她经过学校不远处一家奶茶店时,却意外地听到谢小宇的声音。
那是小宇笑起来,独特的声音,带点甜,像太妃糖一样,又暖又温柔。
坐在窗边的谢小宇,桌上摊着几本书,而她身边坐着的男生,半揽着她的肩膀。
为什么……不告诉我?
她在门口等了很久,才看到谢小宇走出来。
小宇看到她的时候,显然也吓了一跳。
身旁的男生,穿着一样的校服,有着白皙干净的侧脸,看到她,也微微点了点头,然后礼貌地离开。
“小霖,我……”谢小宇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如果不是被我撞见的话,你打算什么时候才告诉我?”小霖有点生气。
“好啦,对不起嘛”谢小宇说,“本来想晚几天告诉你的就怕你笑话我,我好像喜欢上他了。”
我知道年少时的喜欢是不真实的,但这一次,我想听从自己的内心。
这句豪情壮志,却也略带矫情的话是谢小宇为小霖讲述自己和他的故事的开场白。
遇见周晨的时候,谢小宇依然以为能彼此喜欢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但是当她寒假在学校图书馆遇见周晨的时候,她才明白,原来偶像剧里,两个人相遇时身边纷飞着爱心、彩色气球和金光闪闪的星星都是真的。
周晨是高三理科班的好学生,成绩始终排在前十名。周晨走过来向小宇打招呼的时候,是在一个下着大雨的周末下午。
小宇没带伞,只能坐在靠窗的位置发呆,等雨停。
“图书馆五点钟要闭馆了,你…是没带伞吗?”
小宇点点头,不好意思地站起身来:“对不起对不起,那我到门口等好了。”
周晨笑了笑,小小的梨涡就像是蛋糕上的樱桃点点。
“我又不是管理员,干吗向我道歉。何况…我也没带伞。”
他摊摊手,露出无奈的表情。
周晨是那种眼睛里有光芒的男生,而他的话语里,又好像裹着浓浓的巧克力糖浆。
于是那个下午,他们在图书馆门口的台阶上,两三个小时后,雨都停了,他们却仍没聊完。
周晨给她讲起自己爱读的书,喜欢的电影,小宇聊到自己设计师的梦想,以及现在学习的压力。
……
陈小霖听完之后,瞠目结舌地愣了三十秒。
直到小宇红着脸、笑意盎然地拍了她一下,才回过神来。
“小霖,原来恋爱,是一件这么这么快乐的事。”
小霖怔了怔,没有说话。
从那之后小宇开始常常将自己和周晨之间的故事分享给小霖听。
周晨很细心,常常会在她的座位里放一罐蜜桃红茶,或者焦糖拿铁。周晨很聪明,他读过很多书,又很会读书。
周晨很好看,小宇说:你知道吗?当他走过来的时刻太阳就在他背后,好像他笑一笑,就有光照过来,他一皱眉,天就黑了。
小霖听啊听,“嗯嗯啊啊”地迎合着。
可小宇觉得渐渐地,小霖离自己疏远了许多。
开始很少与她一起放学回家。
但以前常常在午餐或体育课凑在一起大聊特聊的两个人,现在除了周晨之外,好像也没什么话题可以开口了。
小宇终于忍不住,想要问问小霖到底怎么了,却刚打下课铃小霖就飞一般蹿出教室,不见踪影直到上课铃响起才跑回来。
小宇终于逮到小霖的时候,已经有点生气了。
“陈小霖,你什么意思?”直言不讳,一直是小宇的率性。小霖抬起头直面小宇的问题:“要听真话吗?”
“当然。”
“真话是——我不想和你之间,只有‘周晨’这一个主题。”小霖的语气放软下来。“小宇,你听我说,我是觉得马上又要高三……”
“小霖,从今天开始,我再也不会在你面前提到周晨。”
“你……不可理喻。”
小霖气得抛下这句话,转身就走。
这一刻,小霖才意识到:留在周晨身边,变成了谢小宇最重要的事。
之后的一个星期,原来总是黏在一起的好朋友,突然变成了两块相互排斥的磁铁。
可就在小宇想与小霖和解的时候,却被教导主任通知,去办公室一趟。
小宇敲开门走进去的时候,主任的电脑上赫然打开着一封电子邮件。
里面是一张又一张谢小宇与周晨的照片。
“主任……”
主任摆摆手:“小宇啊你成绩一向不错,离高考也没多少天了,自己的未来,自己要想想清楚。”
谢小宇百感交集,尴尬地向主任道歉道谢。
这个主任平时总是对大家很凶,但小宇这一刻才知道,平时感受到的不一定为真。
那么……到底是谁?
小宇回到教室,想和小霖讲的时候却见她看到自己走过来,就马上装作没看到,起身去了厕所。
切。
小宇撇撇嘴,放学回家。路上将这件事告诉了周晨。周晨皱了皱眉:“肯定是有人无聊……”
“不过……”小宇顿了顿,“照片上你的脸,统统被打上了马赛克。”
“你啊,毛手毛脚的,可能让谁看不顺眼了。不过我想大概就是恶作剧吧,闹过就算了。所以,别胡思乱想了啊。”
自从小霖生气不理小宇之后。
有那么两个星期,她们都各自吃饭、回家,在走廊碰到的时候,也把眼神抛向别处。
第十八章 闺蜜(二)
就在匿名邮件事件,小宇已经忘得差不多的时候,她却突然在座位里发现一张字条:放学后一小时,到高三理科教室区,有秘密告诉你。
秘密?
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会是谁在做恶作剧,可是放学后,她还是下定决心去看一看。
于是她躲在洗手间里玩了一个小时的手机,才蹑手蹑脚走到四楼。
四楼是高三六个班级的教室,可她还没站稳脚步,就看到周晨的教室后门那里,正站着一个女生——陈小霖?而她手中,正握着一部小小的相机。
巨大的愤怒充斥在谢小宇的脑海,“你又想来偷拍吗?”
小宇的声音里都充满着颤抖,“为什么是你,陈小霖?我到底哪里做错了,要你这样对我?”
“小宇你听我说·……”
“够了!”小宇捂住耳朵,“我不想再听你说任何谎话!从今天开始,陈小霖,你不再是我的朋友!”
她转身跑掉的时候,脚步声在安静的走廊发出清晰的声音。
小宇并不知道是谁引自己来看这出好戏。
只是,无论是谁,都引领她看到了真相。
信任在瞬间崩塌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十足的傻子,那些原以为深厚的情谊,那个原以为亲如家人的朋友,却用这样的方式伤害自己。
从那以后,一个多月的时间,谢小宇一下课就趴在教室的桌子上,假装睡觉。
放学后也第一个蹿出去,两个原本朝夕相处、分秒不离的好朋友,一瞬间,变成了宿敌。
那一天,小宇明显比平时打扮得光鲜漂亮,在校服里面套上了格外亮眼的桃红色t-shi
,也别上了她最喜欢的发卡。
放学后,她又第一个冲出门。
可当陈小霖走出学校的时候,突然听见巷子里传来小宇的声音。
她走过去,发现那个桃红色的小小身影背对着自己,发出抽泣的声音,挟裹着愤怒与疯狂。而周晨逆着光站在那里,手里牵着另一个女孩。
“你为什么不接我电话?”小宇抬起手,怒气冲冲指着旁边那个女孩,“她是谁?”
“她啊,”周晨笑了笑。“她,是我女朋友啊。”
“别闹了…周晨。”小宇红了眼睛,“你怎么能……”她伸出手,握住周晨的手臂。
手,却被冷漠地甩开。
“你烦不烦?”周晨不耐烦地朝她喊。
嘶—
好像有什么东西,被无情地撕裂开来,刺得生疼。此时此刻的谢小宇,就像一只落败的孔雀,狼狈而仓皇。
小霖按捺不住,走上前一步,将手轻轻扶在小宇的肩膀上。
“啧啧,陈小霖,好久不见啊。”
周晨颀长的身影在地上拉出一条长长的影子。
“周晨,好久不见,”陈小霖清清嗓子,抬高声调,“可没想到你还是那么浑蛋!”
小宇迟疑地回头望着小敏:“你们……”
“谢小宇,我以为你挺单纯的,没想到还懂得找个保镖加狗仔啊?”
“你给我闭嘴!”小霖用力上前一步,甩了周晨一个巴掌。然后转过身牵住小宇的手,“跟我回去吧。”
目光交汇的一刹那,万千情绪扑面而来。
刚刚分手的前男友,前男友的新女友,有无数事情瞒着自己的……自认为最好的朋友。
这一刻,或许只有自己,才是个笑话。
“小宇你听我说…·”
陈小霖的声音还在耳边回荡着。
够了!
那个黄昏,谢小宇跌跌撞撞地一个人在街上走。
小霖一声不吭,在身后跟着她不敢说话,就这样陪着她走。
谢小宇停下来的时候,已经走了四十几分钟,她昂起头眼睛里的泪水早已被风吹干:“我问过周晨很多次为什么,可原来,呵,这句话,我应该问你,我最要好的朋友。”
女孩没有说话,回避着她的目光。
谢小宇一下子变成了一只被激怒的小小野兽。亮晶晶的眼睛里竟散发出带着恨意的光芒。
“小宇啊,你听我说……”陈小霖终于虚弱的开口。
“说啊,我倒是想听听你会说什么。”
“周晨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一个人。早在几年前,他就在我学校声名远扬了。那时候,他曾追求过我们年级学分排名第二的女生。但就在高考前两个月,他毫无预警地就和那女孩分手了。害得女孩伤心了很久,最后连本科都没有考上,只进了外省的一所技术学院。”
“而他,却考上了这所大学,还开始了新的恋爱。当我知道你的恋爱对象是他的时候,我多么害怕下一个被伤害的人,就是你。”
“所以当我发现他又在和别的女生恋爱时,我就想拍下照片,带着你找他对质。却没想到那天竟被你发现。我希望你不被伤害,却没想到,我最终还是成为和他一起伤害你的人。”
“可是,你凭什么插手别人的人生?”
这是谢小宇丢下的最后一句话轻飘飘地,砸到陈小霖的心里。
那之后,小宇的世界,一片安静。
不再有周晨,也不再有陈小宇。她一个人上学、放学,每天埋头在考题和练习本中。
学习,变成她唯一的事。
小霖总是远远地看着她,心底藏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沉重。
原以为亲密深厚的感情,却一夕之间,碎裂在空气里。
有几个夜晚,小霖突然醒来,耳边不断循环着“你凭什么插手别人的人生”那句话。
坐在黑暗中的身影显得瘦弱而孤单。
那种伸出手想抓住些什么,却只有空气静默在身旁的时刻,你也曾有过吗?
那你一定会懂这种无可奈何的仓皇。
凭什么?
只因为,那个别人,不是别人,而是你。
直到高考结束,拍毕业照的时候,老师将谢小宇和陈小霖安排在了同一排。
小宇却故意笑嘻嘻地假装不经意,站到了和季小霖成遥远对角线的位置,没有一次将目光转过去。
小宇跳上回家的公交车,不敢让人看到她红红的眼睛。
青春时期的恨,是那样理直气壮;
而骄傲,也同样。
毕业后,谢小宇如梦想那般考进了北京的美术学院,再之后,进了一家新生代的设计工作室,从助理做到设计师,再做到后来的设计总监。
她不再像学生时代那样穿着鹅黄色或薄荷绿的运动装,而是穿上小西装,和5厘米的高跟鞋。
而小霖,留在重庆,读广告专业,之后进了一家广告公司。
设计的作品,也常常能在杂志或电视中看到。
七年了,七年未见。
其实小宇,已经知道了当初的真相。
在一次同学聚会的时候,小梅无意提起,那一年,周晨的新女友请她把一张字条放到小宇的抽屉里,想想也知道当时的误会只是那个女孩捣的鬼。
可又能改变什么呢?
网络时代要找一个人,并不是难事。
时隔多年,那些歉意也已被框进了时光的牢笼。
如果再遇见,小宇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开口说出一句“对不起”,又或者,自己应该笑一笑,冲上去,给陈小霖一个结实的拥抱。
亲爱的闺密,我终于明白,原来友情有一点像爱情,也有那么一点像亲情。我终于开始理解当年你为我所做的一切,可我们,还能回去吗?
谢小宇望着天空在想:是不是老天,其实给了每一个相遇的人,一段固定额度的陪伴。
如果细水长流就能相伴一生,而陈小霖,却在最短的时间里,给了她最炙热的关怀,是自己没有珍惜。没有付出对等的爱,将这份情谊好好珍惜。
于是额度提前透支,从此各得其所。
谢小宇的眼泪一颗颗掉下来。
又是一年夏天,阵雨,来得总是特别快。
婚礼那天,是重庆最明媚的七月天。
三天前,小宇突然想要回学校去看一看。听说,学校很快就要拆迁了,从这个公园式的空地,迁到更远的郊区。
学校里开始有许多工人走来走去,她径直走进教学楼,找到她的班级。
正是暑期,教学楼空空荡荡,无人看管。
吱呀一
她推开门,看着曾经争吵、玩闹、拥抱、交谈的教室,如今只有空空的桌椅,心里好像一阵季风拂过,眼睛也像是被风沙迷住。
她坐到自己的位置上,恍如隔世。站起身的时候,大概是许久没适应这个高度的座椅,猛然磕到了腿。
她跌坐回去,下意识低头,眼神却瞟到抽屉里一行用涂改液写下的小字:y,无论你是否知道,我都永远会祝福你。
记忆拉回现实。
如今,我们是否也已是路人,不再有重逢的可能?
小宇抬起头,看到镜子里新娘妆容完美的自己,忍了忍眼角差点夺眶而出的泪。
外面有人敲门,提醒她典礼马上就要开始了。
她深吸一口气,跟着婚庆公司的工作人员一步步走进tiffa
y蓝色为主色调的会场,四处都是洁白的花。
现场等候的,都是为她真心祝福的亲人、朋友,不远处和她一样紧张的男人,是她在终于学懂爱与珍惜后,愿意一生追随的人。
但一
谢小宇定了定神,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的身后,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在微笑凝望着她。
目光对视的时候,谢小宇忍了许久的眼泪,还是放肆地流了下来。
那个人的眼睛,也有着泪光闪烁跳跃,比谢小宇指间的钻石还要璀璨。
这片泪光跨越了整整七个春秋。
可是还好,从来不晚。
(ps:灵感来源都懂,就不解释了,希望陈小霖和谢小宇之间的友谊天长地久。)
第十九章 最好的青春
有一个好玩的定律,一旦有人开口说“我给你讲个笑话”,那么这个笑话十有八九一定很难笑。
大野最喜欢说冷笑话,可翻来覆去就只会那么一个有一只小企鹅,好不容易从南极走到了北极,对北极熊说出来玩吧。北极熊说不玩,小企鹅说哦,然后就回去了。
说完后,他自己一个人笑得前俯后仰,我们听的人被冷起一身鸡皮疙瘩。
像这种,笑话不好笑,但说笑话的人却觉得很好笑,看起来反而是这个人显得比较好笑。
大野是班上最调皮的学生,最喜欢跟老师对着干,被罚站最后一排是家常便饭。
可他连罚站也不让人省心,趁老师在黑板上写字,就用扫帚跟最后一排的同学打闹。老师回头的时候,抓到他,又是一顿骂:“连罚站也不安分,给我站到外面去。”
他扔下扫帚,一脸大无畏地走了出去。
老师看他那副样子,又吼他:“你给我老实一点。”他脸上的表情顿时垮了下来,装出一副悲苦的古怪表情,问老师:“这样老实了吗?”
同学们被他逗得哄堂大笑,老师则气得浑身发抖,拍着桌子说要请家长。
他就是喜欢这种做焦点人物的感觉,昂着头走出去罚站了,像一只骄傲的小公鸡。
也许这种焦点人物的感觉习惯成自然,无论什么事他都喜欢抢着出头。
班上有个女生被高年级的学长威胁。
那个学长我们是认识的,人长得牛高马大,脾气也不太好,同学们都不敢得罪他。
女生很害怕,大家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慢慢地把视线落在他身上。
他挺身而出,满不在乎地说:“没事,放学后我送你出去。”他平时油嘴滑舌惯了,看着就像个不靠谱的人,可是女生不敢告诉老师,只能选择听他的。
放学后,他大摇大摆地走在前面,女生则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面。
离校门口越近,两个人的步子就放得越慢,大野转过头对女生说:“你不要怕,要不要我给你讲个笑话?”
女生说:“是不是又是小企鹅的那个?”
大野点点头,女生又说:“不能换一个吗?这个一点都不好笑,听完后好心酸。”
“心酸?”
女生点点头:“小企鹅付出了那么多,北极熊却不领情,可见有些事是怎么也无法强求的。他不想跟你玩,就是怎么都不会想跟你玩了。”
大野虽然很好笑,但是他在学校并没有朋友。
女生说完也觉得不太好,不再开口,他也没吭声,两个人之间的气氛突然变得有些尴尬。
等了很久,那个学长也没有来,不知是不是被什么事耽误了,天色渐渐暗下来,他们便决定走了。
女生临走时说:“虽然你讲的笑话一点都不好笑,但是你挺身而出的样子像个英雄,有力量保护其他人。”
大野落寞的眼睛,突然绽放出光芒。
现在,翻开大野的qq空间,依然是各种在网上找的冷笑话。
我往往点个赞就离开,深藏功与名。
虽然这些笑话,依然不好笑。
可就像麻辣烫这个东西,你明知道那红红的汤底看起来很是可疑,却还是常常忍不住过来吃。
这不就是我们的青春吗?明知道生活会有很多挫折,却还是努力让自己活得快乐一些。
这是矫情,也是最好的青春。
第二十章 柯南的天敌(一)
屋内光线昏暗。
耳边不时响着电视没有信号的时候那种嘶嘶声。
四处的空气有些憋闷,所幸室温还算比较低,我为了避免长发沾到脏东西,不得不仰着头啃着手边的汉堡没吃几口忽然听见不远处传来的尖叫声,只得叹息一声,放下手中的食物。
等候了大概有一分钟的时间。
我听见门被小心翼翼推开的声音,一个女声带着哭腔:“好可怕……我想回去………”
她的话语没有任何回应,难不成是一个人来的?
头顶的灯忽然一暗,女生的尖叫如我预期的那般响起我拍拍双手,十分悠然地从面前的出口出去与她见个面。
黑暗不过两三秒钟,当灯光再亮起的时候,我听见了那让我满意的惊恐哀号:
“妈妈呀——”
这么客气做什么……叫姐姐就可以了。
我的半截身子挂在电视机上,艰难却又十分努力地向外爬着,朝那个女生伸出我苍白纤长的手。
透过长发我看见了一男一女,女孩已经涕泪交流地死死抱住了男孩。
原来是两个人啊,这男孩太没反应实在让人觉得无趣,于是我瞪着眼睛抬起了头。
“呜嗷——她在看我!她朝我爬过来了!她嘴角还有血!妈呀快跑啊····”见男孩一动不动,女孩已经失控地放开了他朝前面的出口跑去。
哎,你那么着急跑出去干吗……我本想开口劝阻她,但想起工作人员不能说话这条准则,就那么让她过去了,然后,我听见更响的尖叫声。
前面的伽椰子姐姐和她儿子在等着你哪……
那其实是我的一位学姐带着她表弟来做暑期工的,多亏她的介绍我才能来这里做兼职。
顺便说一句,这位学姐的演技可谓一流,小时候学过舞蹈柔功了得,加上那屋子里咔嚓咔嚓骨骼断裂的音效,配上她骨折了似的的爬行……
喷喷,每每想起我都是一身冷汗。
刚想到这里,一张洁白的面巾纸递到我的面前:“贞姐你嘴角的番茄酱擦擦吧。”
那个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男孩脸上带着干净的微笑,明亮的眼神很是温暖:“下回别买校门口的炸鸡汉堡了,他家还卖臭豆腐,现在这屋子里一股鸡肉和臭豆腐的混合味道……”
推理缜密、思维清晰,明明是正太的外表却有着四十岁大叔的狡猾,如此百年只出一位的奇葩肯定是……
“柯南?”我好像见了鬼一样赶紧往电视机里爬回去,谁料那家伙紧紧抓住了我的手腕:“贞姐,这么久不见,你就不想和你的好弟弟叙个旧吗?”
谁要跟你这个危险人物叙旧!我扯着嗓子大喊起来:“救命啊!快来人!谁来救救贞子啊!”
接下来进入鬼屋的一对情侣正撞见这一幕饶有兴趣地观看起来。
柯宏宇朝着那对情侣抛去一个冰冷得能结冰的眼神:“看什么看?没见过女朋友闹别扭吗?”
我叫莫怀贞,从小留得一头漆黑长直发,隔壁男孩柯宏宇小我两岁,生得皮肤白嫩眉清目秀,是远近闻名的小美男。
我上小学的时候,每当假期,柯妈妈都给我五块钱让我看管小美男一天。
起初我求之不得,后期我是唯恐避之不及——当你发现这样外表看似娴静温文尔雅的小男孩其实坏到了骨子里。
而你的智商根本不是对方对手的时候,那种挠墙想回家的苦楚可想而知。
我不知道小小年纪的柯宏宇哪里搜罗来的那么多机关,多米诺骨牌、杠杆原理、浮力、牛顿力学甚至于化学反应……
一切不该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智慧全都用在了整蛊我身上,当我推开他卧室门的时候,一盆冷水浇下来是最基础的。
升级到最后,你即便能躲过头上那盆水,也难以顾及侧面飞来的羽毛球拍,更不容易察觉十秒钟前还没有出现在地面上的图钉,而即使侥幸躲过了这一切,你发觉那不过是掩护,鼻端传来什么烧焦的味道,转身而去不见火苗只有烟味,当你发觉这味道跟着你走的时候就已经很是不妙了——我引以为傲的长发早已经烧了起来。
而当我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把整个脑袋都往水缸里塞的时候,运筹帷幄的小美男施施然地走到厨房。
淡定地只抛给我一句话就足以令我弱小的心灵顿时崩溃。
他说:“水缸里有我的尿。”
我是个记仇的人,人若犯我,我必诛之。
我狠心剪断烧焦的马尾,站在浴室里看着那曾经到腰的黑发只长及手肘部位,在这么盯了五分钟之后,我有了主意。
我从家里拿了爸爸新买的电影碟片,第二天我又出现在柯家,笑眯眯地做大姐姐状,轻轻抚摸柯宏宇的小脸说:“姐姐不怪你,我们一起看电影吃爆米花好不好。”
他满脸轻蔑却也没拒绝。
那天我们看的电影名为《午夜凶铃》。
看到最高潮的时候,在窗帘遮住了光线的暗室里,我解开了马尾的松紧带。
低着头眼神从下往上瞪着他。
接下来的一切都不出预料,柯宏宇这个熊孩子终于在我面前尿了裤子。
我想,那是他这辈子都不愿再提及的人生污点。
那次大捷之后我再不去他家,我不会给他任何报仇雪恨的机会。
自那以后我总是躲着他,即使他来我家敲门找我玩我也坚决不见,幸好没过多久我就搬了家转了学,转眼许多年过去,没想到在高中又遇上了这家伙。
而那时候,这熊孩子成为连跳两级的神童少年,竟然与我同届,他也早已不是当初那个热衷于恶作剧的孩子,而是出入各种物理竞赛取得名次的天才。
小美男终于变成了花美男,就是个子不高,正太气息浓厚,在成功解决了学校地下室怪响和生物实验室物品移动等灵异事件不过是科学现象等真相之后,他得到了绰号“柯南”。
而我,因为气质阴冷,外号还是贞子。
再次重逢是在朋友生日会上,我们在ktv庆生,好友神秘兮兮地说要引荐一位重量级校草,待人走进来,灯光大开的那一瞬间,我起初是没反应过来的,后来朋友——引荐,介绍到我这里她说道:这是莫怀贞,外号贞子。
柯宏宇当时就忍不住笑了,嘴角两个浅浅的梨涡:“贞姐,好多年不见你,越来越傻了。”
一句话暴露了我与他的旧日恩怨,那时候我赫然发觉这小子是个记仇的人,从他满眼笑意的神情中我就能断定他绝对不会那么容易放过我。
那天,我和他的故事成为大家追问的八卦热点,我自然是不能提那段不堪的过往,只敷衍说曾经是邻居,并不熟什么的。
而当话筒传到柯宏宇手里的时候,他却敛了笑意,满脸认真地说道:“贞姐是我从小就暗恋的女神。”
那时我两眼一黑险些没晕过去。
打那以后,我的书桌里经常出现一些诸如死老鼠、发霉的饭菜甚至于狗大便之类的东西。
偶尔会有几个看起来像是不良少女的女孩子找我谈话说离柯南君远一点——柯南君?我呸!谁是柯南君啊,柯镇恶我倒是认识一个。
而当柯宏宇自称暗恋我这事的风波渐渐平息之后,这家伙又跟我玩了一手真情告白的戏码。
在白色情人节那天一大早他在操场上用白灰洒出了n个大字:莫怀贞,此生只想执你之手。
此语一出,鸡蛋与番茄齐飞,白眼共墙壁一色。
我再次成为众矢之的。
诸如“这个鬼里鬼气的家伙到底哪里好呢”、“她一定给柯南君下了药”、“最讨厌青梅竹马什么的天时地利”之类不一而论。
总之,无论是嫉妒的酸还是愤怒的辣归根结底一句话,我这坨牛屎,怎么也配不上他那朵鲜花。
柯宏宇的这一手,让我的男朋友十分气恼,他是个小心眼的人,坚决认为是我乱放电给了校草机会。
因此跟我闹了三天的别扭,第四天我午餐给他加了个炸鸡腿,在这种有明显改过的行为下原谅了我,然后被我正式甩掉分手告终。
我第一时间找到柯宏宇,在他们班上同学的众目睽睽之下朝他伸出了手:“小柯,你不是要执我之手吗?来啊!”
他看着我,大概有五秒钟的呆愣,之后便露出圆滑的笑意:“贞姐能给我这次机会,实在三生有幸。”
说着他握住了我伸过来的手。
我笑了笑:“刚刚大号完没洗手。”他表情一愣,却很快恢复镇定。
于是我继续说道:“也没用手纸哟。”
见他满脸不信的表情,我在他耳边轻声低语道,“手下败将,跟我交锋,你永远赢不了。你难道还没见识过我的下限吗?”
他咬咬牙,脸上的笑容有些抽搐,同样低声回复道:“贞姐你……是没有下限的……”
算你说对了,我是个有仇必报的人。
我一掌狠狠拍开他的手:“现在我的手你也执过了,我郑重宣布:你被甩了!在我面前,再无出头之曰!”
十分解气地甩出这些话之后,趁着旁边的女粉丝团还没反应过来出手群殴我的时候,我昂首阔步、大摇大摆地走出了教室。
心里一股情感翻涌着:手刃仇人的感觉,真爽!
当天,这件八卦新闻在学校里炸了锅,“校草闪电被甩”的消息让无数花痴女觉得机会来了,虽然有不少女生点评我不懂珍惜,没眼光,却有不少男生对此表示欣赏。
于是很快,应该是拜柯宏宇人气所赐,我为更多人所知的同时,也带来不少跟我表白的男生。
其中包括一位高我一年的学长,是学校篮球队的主力,平日里我不知偷偷看过多少次他打篮球的英姿。
所以当他跟我说十分欣赏我这样性情的女子时,我很爽快地答应了。
那位学长也是校草之一,为人颇有架子,我每天为他挤破头抢食堂热门的鸡排饭,晚自习排长队为他买校门口的鸡蛋饼,整个人简直是贤良淑德的典范。
直到有一天下课时间耽误了,我没买到鸡蛋饼,只能退而求其次买了一份韭菜馅饼,于是学长表情很不咸不淡地勉强收下了,刚接过转手就送给了旁边的女生:“我不喜欢韭菜,这个给你吧。”
我愣在了原地,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了一圈之后,对那个女生绽放了个笑容。
从她手中抢过馅饼:“不好意思借我一下。”
第二十一章 柯南的天敌(二)
在大家都没反应过来的情况下,我把热腾腾的韭菜馅饼狠狠地摔在地上:“以后午饭晚饭都你自己去买吧混蛋!从今往后我们一刀两断,再也不见!”
我转身离开了满屋韭菜味的教室,捂着咕咕直叫的肚子泪如雨下。
说实话,刚刚那一举动我是有些后悔的,哪怕抢过来咬一口再摔也好啊。
我自己还一口饭都没吃呢,浪费粮食实在可耻……
在心里把自己骂了好几遍,正撞上走廊对面抱着肩,眼眸深沉看着我的柯宏宇。
“贞姐。”他从口袋里取出一样东西。
我连忙擦干了脸上的泪水,对他绽放了一个无比灿烂的微笑:“我才没哭呢,谁要你的面纸?再说你一个被我甩过的残花败柳,才不会要你的东………”
他笑而不语,只是把手里的东西递得更近一些,这次我终于看清了,哪里是什么面纸,这是一盒香喷喷的饼干!
我不由分说地抢到手里,撕开包装就啃了起来,他双手插兜走在我身边:“贞姐,你们比我预期的分手时间晚了一周,我真佩服你的毅力。”
“你的记仇和恶作剧心理从小到大一点没变。”我白了他一眼,“让您老人家失望真是不好意思。”
“贞姐你误会我了。”他拦在我面前,低下头,深黑的眼睛看着我,“这次我是认真的。”
“我是真的喜欢上你了。”
柯宏宇拦在我面前,眼神认真地对我说,贞姐,我是真的喜欢上你了。
他说我承认,最开始跟别人说喜欢你是恶作剧的,不过自从那天被你甩了之后,我发现我是真的喜欢你了。
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伸手去摸他的额头:柯南同学你发烧了吗?怎么开始胡言乱语了?
当我如同一只高傲的小母鸡似的在他身畔走过,我听见身后他说:贞姐,我会让你相信我的真心!
此话一出,当时的我没什么感觉,不过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我才意识到这句话背后的可怕之处。
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害怕柯宏宇了。
当一个人以游戏的态度总是用恶作剧整蛊你的时候,你最多是一气了之,事后会当一件趣事回忆;而当一个人认真起来,以所谓的爱之名,从今以后盯上了你,这样的噩梦才是永生永世无穷止……
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
每天中午他会帮我买好饭送到我面前,晚自习给我变着花样买加餐,晚自习放学后准时推着自行车在校门口等我,非要把我送到家门口之后,自己再朝着相反方向回家去。
而我发觉,他认真起来之后,再也没有任何女生找我谈话或是为难我。
他并不是我的男朋友,但他给予我的一切,比我所有交往过的男朋友给我的都多。
从来没有一个人给过我如此细腻的关爱,这让我十分惶恐。
我说不清惶恐的缘由,只觉得那种感受好像是有什么被人抓在手里,随时的给予背后是随时的收回,空落落的是自己的内心,填充满它的,是别人不知真假的誓言。
这种主动权都被别人抓在手里的感觉不好。
我宁愿对方和我从前几任男朋友一样,我宁愿是多付出的一方,当这种情形对调,我心中满满的都是不安。
闺蜜说我就是贱惯了,总是对别人好,一旦别人对我好一点,就惊慌失措得像午夜十二点的辛德瑞拉似的。
闺蜜还说,你可以拒绝他,没人逼你非得跟他在一起啊。
他自己不肯走关你什么事,你该吃吃,该喝喝,该上课上课,该交往别的男朋友就交往,那么大压力,不都是你自找的。
我觉得她说得挺有道理的。
你看人家校花某某,一堆男生追着对她好她好像女皇般挨个接受,好像给予了崇拜者无上的荣耀。
我不过就有这么一个柯宏宇而已,至于被他逼得方寸大乱吗?
于是我就一切照旧,也照旧又谈了一个男朋友,只是那天晚上,我坐在男朋友的单车上时,看到路灯下,柯宏宇孤零零一人推着车子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他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路面上,好像结了霜。
自从那天新男友当着他的面把我接走之后,柯宏宇就不再给我送午饭晚餐接我回家。
他只是偶尔出现在我的视线,有时候背对着站在我视野中,有时候在走廊与我擦肩而过,有时候沉默地经过我身边,我忍不住去看他的时候,会和他没有温度的视线对撞。
我好像心虚一般,在心里计算着和他的有意无意的相遇,算下来,每天我都会和他遇上一次,而相遇也很巧地是男朋友不在身边的时候。
男朋友最终受不了我的心不在焉,主动和我提出了分手。
在我分手的第一时间,柯宏宇又无声地出现了,仍是重复之前为我做的一切,买午餐,买晚餐,接我回家,好像之前的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
他到底在想什么?
这个家伙让我从心底里恼火。于是此后我又谈过一个男朋友,有男友的时候他暂时隐身,却每天都似乎巧合一般和我见上一面,分手的间隙里他又出现,和从前一样对我,不提此间发生的事情。
我高中时最后一任男朋友和我分手的时候是在晚自习放学的操场,他很生气,责怪我和他交往的这一段时间心猿意马。
“其实你喜欢的是柯宏宇吧?反正无论你换过多少个男朋友他总会回来找你!”
他讥讽道,“你对他的价值也就只在不停地换男朋友,如果你真跟了他,估计没有三天就被甩了!”
我身后冲出一个黑影,一拳将对方狠狠打了一个趔趄:“我绝对不会抛弃贞姐!”
那两个男生扭打成一团,我呆呆地看了一阵最终没种地转身逃跑。
落荒而逃。
那天之后,柯宏宇好几天都没来上课,据说是被人修理得很惨。
闺蜜很遗憾地评论说,可怜这孩子这些年都只长脑子,没长个子没练肌肉,被人揍成猪头也自然是情理之中了。
我最终没有等到他回来上学。
我先转了学校,离开了这个有他陪伴的小小天地。
我费了好大的口舌才说服妈妈让我转学。
老妈是个怕麻烦的人,对于我转学的理由她盘问了我不下二十次。
我坚持说我在这所学校桃花运实在太好,不想早恋耽误了学业,求老妈一定要我换个安心的环境学习。
老妈对我的话信以为真,她真当自己的女儿是校花级的万人迷了,于是把我转到了一所私立女子学校。
老妈是玩真的了……
其实我想说差不多就可以了,只要换一所学校就会不一样,可她坚持认为我在这所学校里是万人迷,在别的学校里恐怕也不安全,所以,住宿女校是上上之选。
于是我含着泪,拖着小行李箱去了新高中。
学校宿舍是四人间,每周只能回家一次,业余生活也只有看书复习写作业而已···
如此熬过一学期之后,我带着解放身心的雀跃走出学校的大门,却看见了停在学校门口的私家车,以及,站在车前面的柯宏宇。
他看见我就笑了,好像招呼刚出狱的朋友似的跟我挥了挥手:“贞姐,好久不见,我来接你回家。”
我当时很有给他跪下的冲动。我觉得贞子这个外号应该送给他,这家伙就跟幽灵一样如影随形,一旦盯上你了甩都甩不掉。
在车上,柯爸爸开着车,不时从后视镜里看着后座的我们,我坐在他身边,语气里带着哭腔,低低地问道:“柯南你到底怎样才肯放过我?”
他柔柔的目光看着我,嘴角带着俏皮的笑,声音也同样是小小的:“贞姐,你又不是凶手,何谈放过?”
真相只有一个,我和他都心知肚明。只是这真相具有两面性——我不懂他心中所想,他或许,也在每日推理我的心思吧。
老妈虽不是绰号“柯南”的名侦探,但她也早看出了我和柯宏宇的端倪,她每每在厨房切菜剁肉的时候总会陷入沉思:“这孩子虽然个子矮了点,但头脑不错,相貌也好倒是能配得上我家闺女………”
也不知道老妈的这句自言自语是如何泄露出去的。
但据我所知,自那以后,柯宏宇每天都喝一斤奶强壮自己,更参加了学校篮球队每天进行蹦跳运动。
到高三上学期,他足足比高一时高了十五厘米,虽然离高大威猛还差一段距离,但整个人比从前更结实,奶油气退去不少,古铜色的肤色比从前更有女人缘了。
然后当他意气风发地靠在车门前来接我回家时,我对他笑了,拍拍他的小脸。说道:“姐姐我还是比较中意皮肤白的男生。”
不久我听说柯宏宇谢绝了一切户外活动,每日在家用珍珠粉,牛奶柠檬做面膜,出门恨不能把所有露在外面的地方都抹上厚厚的防晒霜,一时间让柯妈妈对他十分担心。
我对他的了解为何如此清楚?
这个……
我不愿意承认自己早已经开始留心他的一举一动,不愿意承认我每周三晚上都会偷偷跑出来,在原来学校门口等放学时间偷瞄柯宏宇
独自一人骑单车回家的身影,我不愿意承认……
我不愿意承认他已经走进我心里。
不动心,便不会伤心,不伤心,也没有那从高处坠落后空落落的痛。
我很怕“我不是他的独一无二”这样的现实,因为不信任,我才会去偷偷观察他,不是不信任他,而是不信任我自己。
我不觉得自己有令他如此倾心的理由。
所以当那天我看见他送一个女孩子回家的时候,在这样温暖的春夜里,心底瞬间被刺穿的感觉,却好像坠入了寒冬腊月的冰河之下。
第二十二章 柯南的天敌(三)
柯宏宇的车后座上载着她,女孩相貌十分甜蜜柔美,她很开朗阳光,揽着他的后腰和他说话。
他不时回过头来回应几句,脸上的微笑是宠溺的,而这几句话惹来的是她灿烂的笑容和在后背上狠捶几下,我骑着车子在后面远远地看着他们。
我从来没见过他和谁如此亲昵无间,便从自行车道下去,在机动车道上加速去更近地观察他们。
我听见女孩子爽朗的笑声,看见她的笑容如阳光般灿烂,便越发觉得阴郁如贞子女鬼的自己被比得黯然失色。
我只顾看着他们欢声笑语旁若无人,却没提防自己面前一辆出租车已经停了下来—
我整个人凌空飞起的那刻,看见他们二人远去的背影。
而只顾谈笑的柯宏宇,自始至终都没回过头来看我一眼。
那决绝的背影,从此印在我心里,许多年。
妈妈说,还好我的着陆位置是在那停下来的出租车前面,如果摔进川流不息的机动车大道正中,就不止是摔断了一条腿和一根肋骨这么简单了。
我做完手术醒来之后给柯宏宇打了个电话。
跟他说快高考了安心考试,不必每周来接我回家。
他坚决不同意,要求我一定要每周都和他见一次面,后来我没办法只好跟他约定:下次再见面时,我就做他女朋友。但在此之前,他必须考上名校,我们才能有更好的未来。
后来,柯宏宇真的再没有来学校接我,他不知道我错过了那年的高考。
出院之后我去乡下外婆家养伤,手机换了号码,也跟老妈说好不许跟任何人泄露一点我的信息。
于是那年暑假,我在乡下度过了一个安静的假期。
等腿伤好了之后,我报了一所学校的高考备战班,索性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全力以赴,只为高考。
妈妈搬到我租房的地方照顾我,每每看我那么拼命,她想说些什么,却终于是什么都没有说。
高考成绩单下来之后,妈妈终于告诉我,那个叫柯宏宇的男孩这段时间找我找得要疯掉了,她问我要不要见他一面,即使是彻底分手,至少也要当面告诉他吧?
我说,不必见面了,我和他,这辈子都不想再见面了。
那天我在妈妈怀里哭得稀里哗啦,我对她说我曾经遇到过一个男生,他本来已经那么好那么完美,却还肯为我改变自己变得更好。这让我在他面前越来越自卑,卑微到尘埃里,都不敢开出花朵告诉他一句,我喜欢他。
我是个从来不肯吃回头草的人,我坚信更好的风景在前方,纵然身后有美景如画,我不想让那个人看见,我满是泪水的脸颊。
只是在梦里,我时常会梦到柯宏宇载着女生不曾回头的背影,而我倒在地上泪如雨下,任凭我喊破了喉咙叫他。
他的脸,始终没有转过来。
妈妈说,那个男孩子很久没有来找过你了。
他终于也放下了吧?
我有什么好,能让他一直惦记?他明明有了更好的人选,我对他而言,不过是青春期没有摘到的花,刻在记忆里慢慢模糊,总好过摘在手里最终枯萎腐化。
而大一下学期的这天暑假,我又遇见了他。
他不再是梦中那个只给我一个绝情背影的男孩,鬼气阴森的房间里他冷笑地看着我:“我没记错的话,再见面时你就是我女朋友了,对吗?”
我急急忙忙地就要钻回电视机,他从后面把我紧紧地抱住:“贞子,我不会再让你危害人间。今天我就收了你。一辈子,好不好?”
柯宏宇大闹鬼屋的事情传开了,导致了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坏消息是我被游乐园辞退了,好消息是我有了男朋友,好像就是这位替天行道的柯南君。
而那个陪他一起进游乐场的女孩子满脸歉意地坐在我们面前,一口一个嫂子叫得我浑身发麻。
她是柯宏宇的远房堂妹柯健容,小他三个月,高三时转到他学校蒙他照顾,每天跟着堂兄混吃混喝蹭车回家。
却不想害了未来嫂子出车祸,更害了堂兄着急上火了两年,终于才从我妈那里得知我的下落,看在今天胆小的她被吓得一路哀嚎跑出鬼屋的面子上,让我们不要再计较了。
这兄妹俩身上散发出源源不断的阳光向上的能量源。让我这个阴郁的人久久不能适应,想起自己这么多年孤苦伶仃的噩梦,顿时觉得感慨良多。
身边的柯南又发话了:“想哭就哭嘛,你妈都告诉我了,我不在的这两年,你总是半夜哭醒……”
他的话没说完就被我一筷子红烧肉塞进了嘴,一向不吃肥肉的他很乖巧地把嘴里的东西细嚼慢咽吃下去,然后在我耳边说道:“你是我这辈子的天敌,五岁那年我就知道了。”
我没有吭声,仍是面色阴沉地吃我的菜,而我的另一只手却握住了他的手心。
我知道,我这次相信的不是他也不是爱情,而是我自己一颗坚持的心。
这次我坚信,我会幸福。
手掌传来他温暖有力的回握,抬起头,正迎上他温柔满溢的视线。
(ps:这篇故事,是为一位朋友写的,整体文风偏诙谐,但有一段写着却很难受,仿佛在写自己。)
第二十三章 灵市(一)
空荡荡的街头,破败的店铺与满地狼藉的烟尘,整座清风镇显得无限凄凉颓败。
仔细看去,虽是光天白日,镇上却无半个人影。
明明几个时辰前,这里还是人流熙攘,买卖吆喝,上千镇民上街置买货物,在此休养生息。
而这些男女老少,在日出后却都通通消失不见了。
陈可音谨慎地打量着四下,别说是人了,连猫狗都未遇上一只,人人都说这清风镇是座妖灵镇。
明明白日里冷清无人,夜半时却又偏是人满为患,喧闹鼎沸声百里可闻。
据说每年因好奇来这儿的人上百千,却很少有人能活着回去。陈可音撅了撅嘴,正想随意寻间客栈歇息,却猛地听见身侧传来轻微响动。
警觉地侧过身,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张俊美分明的脸,一个黑衣男子叼着根稻穗,此时正得意地看着她。
“你跟踪我?!”陈可音恼羞成怒道。
男子轻蔑地摇了摇头,顺口吐掉稻穗立起身,快步走至她跟前负手道:“少自作多情,我不过也要来此罢了。”
陈可音气恼地抬腿即走,急速走出几步后一扭头,那黑衣男子却依旧如影随形地跟在身后。
她心下恼火,不由得御起轻功又全力飞奔出几步,不想一回头,那张好看却讨厌的脸竟是依旧半步不离。
“你说你功夫又不行,聪明又不够,我该拿你怎么办是好?”男子故作嫌弃地瞧着陈可音,双眸里却是藏不住的满足得意。
陈可音深吸了口气,终耐下性子问:“既然如此,那又何必跟我到这里?”
男子皱着眉看着她眼里满是轻蔑:“你还真当自己是回事。”
他眼眸如星,刀削般深刻的脸颊略凹陷,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
调侃嘲弄的模样与寻常富家公子无异,可就是这样一个干净少年,却在几年里杀得江湖腥风血雨。
多少人恨不得饮他血,食他肉。
二人目光较量了许久,陈可音终败下阵来,泄气地转身去找寻客栈。
黑衣男子无比自然地紧随着她,二人穿梭在无人的街巷,直到日暮西沉,终寻到间干净的客栈住了进去。
男子全名李煜,仗着一身过硬的功夫游走江湖,向来喜怒随心,兴致来了劫富济贫惩恶扬善。
清风镇的古怪之处,正在于白日无人,而每逢夜晚则买卖不断。
传说凡来此的人,都能用极其低廉的价格买到在外头价值千金的货品。哪怕豪宅良田,琼脂美玉,甚至是稀世珍品也仅几文钱罢了。
而传闻的可怖之处,却是凡入内的人都无法判断光阴的流逝。
入市后,若是一炷香之内未及时离开,就将永远困在集市,成为万千摊贩中的一人,直到接连拖延得百人误了时辰受困于此,自己才能重返人世。
只可惜来此的凡人大多受不得价廉物美的诱惑,受困集市的越来越多,能够脱险离开的却越来越少,以至于每晚喧闹声闻百里。
外头的人绞尽脑汁想进来,里头的人却是费尽心机想出去,传得多了,这个集市便被称为灵市。
陈可音放置好随身行李,望着窗外越发暗淡的天空,不由得瞧得出神。她心里明了,等太阳完全消失,黑夜彻底降临之时,便是时候可以入市了。
两年来她上天入地打听进入灵市的方法,只可惜毫无所获。
因为即使能侥幸从灵市出来,也必定是拖了无数替死鬼留在里头。
这事多少不光彩,因此出来的人纷纷装疯卖傻,谁也不肯说明里头到底有些什么。好不容易让她寻到了这里,却是太多的情绪与心情,到了此刻反倒万语千言不知从何说起。
人人来此都为一满贪欲,只有她自始至终不过为见一人。
两年前,那人只因她随口一言,义无反顾转身踏入灵市,为她找寻罕见的碧血玛瑙。
两年中多少个湿漉漉的梦里,她都能见到他幽深的眼眸与柔软的笑意,仿佛流光入梦,而他从不曾远离。
纵使光阴流转,物是人非,她却依然想救他出去,或是陪他永远留在那里。
奇珍异宝还是瑞兽神兵,终不如三千繁华你在我身边而已。
夜空清亮,一轮圆月如明镜高悬。
清风镇上逐渐开始有人流涌动,红艳艳的灯笼从街头一路亮到了街尾,买卖吆喝声不绝于耳。
细看之下,却是卖家众多,吆喝不止,费尽唇舌,只是任凭舌灿莲花却无奈买客稀少。
极少数的几个买客,此刻真如冲昏了头脑般,双眼放着光怀抱着满满的各色珠宝。
而真正双眼放光的,其实是满街形形色色的卖家,盯着稀少的几个客人犹如饥饿的狼群般贪婪迫切。
陈可音皱着眉拨开人群,任凭几个小贩喊破了喉咙也不扭头多看一眼。她知道自己不过凡人,若多看一眼那些明玉琉璃,胭脂水粉,怕是也会忍不住挑拣上一番。
一炷香的时间说短不短,却无几人能在贪欲冲昏头的情况下保持清醒冷静。
“你在找什么?”冷不丁身后传来一个冰凉的声音,陈可音吓了一跳,扭头一看,果然又是李煜心这个讨厌鬼。
“不用你管!”
没好气地回过身,却发现李煜已眨眼间走至了跟前。
只见他微眯着双眼,双臂抱肘说不出的轻佻好看。
“若是要找碧血玛瑙,那可惜了,它只能是我的。”
陈可音一怔,随即失笑着摇了摇头。
她着急时间,不想与他再费唇舌。碧血玛瑙几年前或许还能引她出手一争,如今于她却与寻常石头无异。
“既然不为此而来,那又是为何?”李煜不依不饶地追问道。
他双眸晶亮,两眼的睫毛细密纤长,细细打量起来,五官竟是比女子还精致。他深深凝视着陈可音,那双往日里满是杀意的眼眸,此时竟奇迹般平和沉静。
陈可音并未回答,而是神情凝滞,痴痴地瞧着远处。
李煜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穿过熙攘的人群摊贩,灵市的尽头立着一名白衣男子。
只见他面庞的线条刚毅深刻,一双幽深的眼眸如晨雾般浓厚,此刻也是眉目深锁,目光跨越重重人群,最后只牢牢落在他二人身上。
忘了有多久,李煜第一次看到杜灵犀如此失神地望着一个人,直到她缓缓地朝那人走去,他才想起时辰已所剩不多。
几乎是下意识地拉住陈可音,却不想被她一个反手大力甩开。
“你疯了吗?再不走就会被永远困在这里!”声音焦灼,却是连他自己都说不清,为何往日杀人不眨眼,此刻却要在意区区一个她的安危。
陈可音似未听到一般,依旧一步步朝那白衣男子走去。
她双眼迷茫,目露痴迷之色,仿佛外界再如何也与她无关,一心一意只看得见那男子而已。
而灵市那头的白衣男子,也是满脸复杂茫然之色,只怔怔望着她出神。
光阴一寸寸流逝,浓云翻滚,月轮也似垂眉冷笑,扑通一声葬身云腹。
虽喧闹依旧,周遭的摊贩眼里的光芒却是越来越盛。李煜终忍不住,自后一把揽过陈可音,不顾她踢打撕咬得厉害,强行拖着她撤回到了客栈。
“你看到美男子就晕了头吧?是不是可以连命都一并给他了!”
望着月光下陈可音瘦削的背影,李煜气极道。
惨淡的月光下,她头一次没顶嘴羞辱回来,而是静静地望着远方灵市波光明灭的灯火。
“若能换他一世安康无忧,用我的性命去交换又有何不可?”陈可音转过身,望着李煜的眼眸轻轻道。
夜风拂乱了她鬓角青丝,她晶莹的眼眸中似也泛着月华之光。李煜瞧得出神,良久才怔怔问道:“他可是你相识的故人?”
“他是我这一生至爱之人。”陈可音一字一句道。
李煜一愣,竟忘记了该说些什么,只是没来由感到低落愤怒。
沉默片刻,终不愿再见她冰凉的眼眸,拖着麻木的步子转身离去。
每走几步,眼里的杀意便重上几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何会失落至此。一路来虽总也欺她惹她,要紧关头却也非要救她护她,而这些,他通通未想过缘由。
难不成,他会对她动心不成?
还记得半年前初次相遇,那日也逢他心情极坏,恰巧遇见盗匪劫镖,一怒之下便将强盗一行人杀了个干净。
也是在那日遇见的陈可音,她却不似其他人般对他磕头致谢,而是振振有词地指责他不该滥杀无辜。
她道劫匪再凶悍,终也只是劫财,不过是世道所迫,她一板一眼地斥责着他,他听着只觉好笑。
第二十四章 灵市(二)
这江湖中人人都爱指责他,连莫名其妙死的人到头来也能算到他头上,却只有她一人敢当面讨伐。
瞧着她较真的模样,他不由得暗生捉弄之心,以至于后来她走到哪儿便跟至哪儿,总也出其不意地惹怒她。
起初只觉她气恼的模样很是有趣,后来却是不愿走了。
她实在笨得可以功夫又差劲,还自以为是又爱大道理批评人,难不成,他会对她动心不成?
正在心里头与自己较着劲,目光中却突盛下一抹白衣。
李煜抬起头,淡淡月光下,跟前赫然正是起先灵市尽头的那人。只见他眼神温和,缓缓露出的笑容稚气柔软,似对他没有丝毫戒心敌意。
“你可是可音的朋友?”那人微笑着问道。
李煜犹豫地点了点头,却见对方自顾自说道:“我知她迟早会来,好在两年其实也不过眨眼罢了。”
男子神情轻松一双幽深的眼如海洋般浓郁不见底,李煜盯着他友好和气的眉眼,却只觉有说不出的厌恶。
这世间怎么会有人长得如此讨厌?他就是横竖看不顺眼。
那男子显然不知他的想法,竟似老友相逢般与他谈起与陈可音的往事烟云。
他道他全名鞑札楠,与陈可音打小一块儿长大。
海誓山盟,天涯海角自不在话下。
他本想寻了碧血玛瑙好正式向她提亲,却无奈被困灵市不得出。
灵市的规矩是以人易人,他想走就得拖延他人留下。
他不想如此,因此打算在这儿老死终生。
“我从来不心急也不自艾,因为我知道,纵使上穷碧落下黄泉,她也会寻到我永远留在我身边。”
鞑札楠依旧是温和的笑容,眼眸里却逐渐浮现一层层锋利的刀芒。
他盯着李煜精致好看的脸,眼眸深处戒备提防之意渐起。
“除了她自己,任何人都不能将她从我身边带走。”鞑札楠收起笑容,面无表情地望着李煜,冰冷道。
东方天际处一点点染出光亮来,夜幕如绸布般被人猛地拽了下去。
陈可音出神地望着窗外,远处的灵市所有叫卖的小贩在日出的那刻瞬间消失了踪影,而昨夜那几个买昏头的客人,此时也随之一并消失在清风镇里。
她的札楠,自然也不见了。
光阴似仍还停驻在很久以前。
他软软喊她可音,凡是她喜欢的,他翻天覆地也要为她得到手。
她爱明月光却无奈那阵子总也阴云密布,他便为她捕上一夜的萤火虫。
她听说碧血玛瑙是修炼之人梦寐以求之物,得之可十倍百倍地助长功力,因此也随口说想要,怎知他竟独自去了灵市。
灵市是所有凡人渴慕之地,却无几人真的敢去,它最神秘却也最可怖,最迷人却也最危险。
人的贪欲平常藏于骨血深处,习以为常便也无人看得清它的庞大。
陈可音怔怔地合上窗,抚着木桌坐了下来。
她与鞑札楠打小一同长大,这份感情究竟源自于何,恐怕连她自己都不清楚。
自爹娘走后,他便是她唯一的亲人,朋友,抑或说心上人。这两年来自己从未停止过找他,与其说思念,倒不妨说是一种习惯本能。
正想着猛听见叩门之声,门外是面色阴沉的顾铭心。
“来得正好。”陈可音冷冷道。
她直视着李煜的双眼,“我知道你是救我,可我心甘情愿留在灵市。”
李煜似对她的话毫不意外,顾自进屋坐下,为自己沏好茶水。
盯了她良久,这才悠然道:“你若敢留在这里,我就抓一千个人丢进去。就算送全天下人下地狱,我也一定要救你出来。”他神色自然,仿佛闲谈般不经意。
陈可音一怔,下意识凝神望他,见他神色自若,反倒像是自己想得太多。
也对,他不准她称心如意,如此喜怒无常一人,大费周章捉弄她却也不是不可能。想到这里,陈可音翻了个白眼,便置气不再搭理他。
这一日过得平淡无奇,陈可音一连打了数十个哈欠,却就是不敢合眼,生怕一不留神便睡到了下一个天明。
好不容易挨得天地再一次暗去,远方灵市的灯笼终又开始一盏一盏亮了起来。
她翻身离开客栈,独自向灵市走去。
今夜灵市显然无客,一众小贩原本耷拉无生气的脸,在看到她后都刹那变得神采奕奕。
卖珠玉的,卖绸缎的纷纷拦街而立,直恨不得动手拉她留下,陈可音却是对满街珍奇看也未看一眼,只快步向前走着。
近了,近在眼前的是那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身影,依旧是那双千万次出现在她梦中的幽深双眼。
陈可音顿住了身痴痴凝望着跟前之人,直到整个人被对方猛地摁入胸膛,眼泪这才汹涌而出。
是有多久了呢,都忘记有多久没感受到如此真实的心跳之声,陈可音轻合上眼,任对方同样湿热的泪水打湿背脊。
满街满市的嘈杂之声仿佛都隔离于外,再听不见任何多余之声,只记得对方胸膛温暖,他搂着自己的臂膀也同样微微颤抖。
“我有多害怕,总不知要多久才能再见到你。”
鞑札楠声音温柔低沉,搂着陈可音的手又加重几分力道,似生怕她再次离去一般。
陈可音挣开他的怀抱,凝望着他海洋般浓郁的双眸,良久才歉疚道:“我来晚了。”
鞑札楠却是一刮她鼻尖,宠爱地摇了摇头。他深深望着她,似要将两年的分离一次补足。直过了许久,他这才似想起什么般从怀内掏出一物放入陈可音的掌心。
“你喜欢的,我便是豁出性命不要,也要为你寻来。”
他声音温暖,笑意融人。
陈可音摊开手心,是一枚如玉般翠绿明艳的石头,恰是名动江湖的碧血玛瑙。
失神地望着跟前人,下一瞬重又被他搂入怀中。
只听他心跳如鼓,话语如三冬暖流。
他说不尽的沉沉思念,月光如雾气浓厚,染得他一袭白衣出尘若仙。
她静静听着,万语千言终化为无声泪水,打湿了身下尘土。
只是他二人不知,灵市的那一头,在无数摊贩吆喝声的包围中却还立着一黑衣男子。
他无言地看完发生在这头的一切,眼眸暗淡,终默默转身离去,身形寂寥,孤影也是伤心色。
平凡的尘世,说爱说痛都太惹人动容,说怨说怪都太言不由衷,我不怪你心里始终无我,恨只恨,在故事的最初,先遇见你的不是我。
圆月将逝天光又再一次点亮了万水千山。
天还未完全亮透,陈可音满怀心事地走在回客栈的路上。
原本今夜便打算留在灵市不走的,鞑札楠却道想和她再看一眼日出之色。
因为受困灵市之后,每逢日出一切便会消失,两年里他都快忘记了天亮是如何模样。
她也曾问他,受困灵市是何种感受。他只说白日里毫无记忆,只记得每个夜晚摆摊贩卖。
因他无心引人入局,因此两年来倒也乐得清闲。
倒是周遭其他商贩,费尽唇舌留客,只求早日脱身离开。
她乖巧听着不作他言,只是慢慢地,她却看不清自己的心了。
明明寻了一路,见到他应是无比欢喜的。
可为何一想到要终生留在这里,留在他身边,她便会不由自主想逃离呢?
他一直都是支撑她一路走来的缘由,而今心事沉沉却又是为何。
客栈里依旧是空无一人,不仅如此,整座清风镇天亮后便皆陷入恐怖的宁静。
陈可音心事重重地绕过大堂,正欲上楼,却猛发现楼梯口坐着一人,衣衫不整,周遭酒壶横七竖八,目光混浊无光,除了顾铭心又还能有谁。
“你这是做什么?”陈可音蹲下身,盯着他无神的眼问道。
李煜似用心在思索她这个深奥的问题,良久才咧开嘴冲她笑了一笑,继续沉默作哑巴状。
“你是不是很讨厌我?”片刻后,李煜突然开口问道。只见他神情凝固,竟不似醉酒之态。
陈可音一愣,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
“你滥杀无辜喜怒无常,是个人都讨厌你!”她一口气说道,方出口又后悔了起来。
他确实杀人无数死有余辜,可她其实一点也不讨厌他。
甚至,甚至还觉得与他在一起的时光是她生命中最自在、最快活的日子。
他与鞑札楠不同,他没有那么多情义千斤,没心没肺有时未尝不好。
第二十五章 灵市(三)
李煜痴痴凝望着她,似对她的回答哑口无言,自嘲般一笑,便扭过头合上了眼。
陈可音无奈地叹了口气,架起他的胳膊,打算搀他回房,却不想他身子竟沉得出奇。
她深吸一口气,用尽全力拖着他摇摇晃晃走上楼梯。
好不容易扶他回到客房,勉强将他拖至床沿,替他掖好被褥,正欲走时,冷不丁被他一只手拽住了胳膊。
“不要……不要留下。”李煜迷蒙着醉眼,口齿不清道。
陈可音简直气不打一处来,忍不住嚷道:“谁要留下了!”
话音刚落,又心软他此刻无依无靠的模样。却不想他闭着眼断断续续道:“不要……留在灵市,好吗?”
陈可音只觉心跳刹那就停住了,眼中只剩他苍白的脸上哀求的神色,仿佛胸腔内一个小小的家伙在片刻间被震慑得四分五裂。
他……会在乎她?
半年来他一路捉弄欺负,似乎只要她生气便是他最大的喜悦,而这样的他,竟会在乎她?
再定晴看他,李煜已醉得不省人事,先前发生的仿佛尽皆南柯梦一场。
陈可音怔怔地转过身,若有所思地朝门走去,猛然间又似想起什么匆忙转身。望着李煜沉睡中安详的神情,她自叹了口气。
也罢,也罢。
她既已答应了札楠将永远留在他身边,又有何必要再顾虑其他?
已有两日未睡,陈可音只觉头昏脑涨,当下也回到自己的房间迷糊睡去。
这一日在昏昏沉沉中过得极快,半晌后便又见日光西坠。
夜幽深,清风镇的宁静又消散在暮色里,大红灯笼刺破苍茫夜空,喧闹的沸声跳跃而起。
李煜醒来时只觉得头疼脑热,若不是睡在床上,只怕此刻定还肩骨酸痛不止。
望了眼窗外,又是明月高悬的一夜猛然间想起陈可音,立马从床上跃起。
不知为何,他总有说不出的焦虑。仿佛这灵市的热闹与人间烟火,都像在有意遮掩些什么。
他御功飞奔至灵市,却不见陈可音与鞑札楠的踪影。
灵市一众摊贩已对他有些熟悉,见是他来也不再热情激动,好似料定了他不会买他们的货物,也就斜着眼打量起他来。
只是今日李煜却破天荒地停了下来,环顾周遭摊贩,良久才挑了间药材铺子凑了上去。
铺子里的药材俱是稀世珍品,人参鹿茸何首乌,雪莲灵芝虫草满堂,药铺老板是个肥厚的中年男人,此刻望着他笑逐颜开。
“公子,本铺的药材样样都是价值连城,但这些通通加起来,也只不过要你半两纹银。”老板竖起厚实的食指,一双肥手皮糙肉厚。
李煜不为所动,只冷冷盯着他道:“我可以抓一百个人送到你这里,助你早日重返人世。”
老板圆睁着眼,似不相信般半张开嘴,使得整个人显得滑稽不堪。
良久,他才回过神来,笑着摇头道:“小子,莫拿这事开玩笑。”
却不想李煜的手在电光石火间扼住他喉咙,只略一用力,便疼得他五脏六腑如火烧火燎般难受。
“你以为我做不到吗?”他声音冰凉,一双眼杀意腾腾,片刻后却又猛地松开了手。
药铺老板刚一缓过气来,便噗的一声跪在地上,直冲他磕头不止。
“小的已离家十年至今尚只拖得五十人留在这里,还差百人方能离开,想来家中儿子早已成人自立,做梦都想回家团圆,只求公子成全。”
李煜盯了他许久。
这才慢悠悠道:“你可对灵市口的鞑札楠有所了解?”
药铺老板立时点头如捣蒜:“了解,了解,他是两年前来的,专卖碧血玛瑙。他这人城府极深,仅两年便拖延了一百四十八人留在这里,平日怪异,不爱同旁人说话。”
李煜一怔,刹那只想仰头冷笑。好一个鞑札楠,原来打的是如此算盘。
若凑满一百五十人才得以离开,那只要留住他和陈可音,他自己便可重返人世。
用心还真够歹毒,好一副情深似海的样子,倒是骗得可音够惨啊。
只听药铺老板还在顾自念叨着,他道这灵市其实是真正的人间炼狱,每晚他们吆喝卖货,天亮便从这世间消失,齐聚在一漆黑不明处受尽剥皮拔舌之苦。
到底都是因一时贪欲而堕入此间,从此永世不见光明天日。
还未等他说完,李煜早已闪电般消失踪影。
他步下生风,只想快一点见着陈可音,纵使她恨他一生都要强行带她离开这里。
他可以不要什么碧血玛瑙,可以乖乖一辈子不再杀人,只要她平平安安,好好活着。
他可以对全天下铁血手腕,偏只她一人,能让他铁骨柔肠,以命护命。
灵市的喧闹声皆已仿若隔世,陈可音望着鞑札楠温柔的笑意,心知一炷香的时辰已流逝得差不多。
心下虽迟疑却也知走至今日这一步是如何也不能回头了。
来时鞑札楠便问了她不少关于李煜的事,瞧他的意思,竟是想将李煜也留下。
她猜不透他的心意,索性也不去深究,只等东方光亮,而她将永葬其中。
不知为何,在今时今刻,她脑海里反倒皆是李煜的笑与好。
还记得初见那日,他手染血腥,赫然是江湖闻名的嗜血魔头,也不知是哪儿来的勇气,她竟敢上前当面斥责他的过失。
后来半年的朝夕相处,他极少再当着她的面杀人,兴许是被她念得烦了吧。
也兴许,他本性从来便不坏。
“在想些什么呢?”身侧鞑札楠轻柔地将她额角一绺碎发拢于耳后,他眼里是沉醉的笑意,好似她愿意留下便是他此生最大的欣喜。
“可音,你真的不后悔吗?留在灵市虽日日有我相伴,可多少还是无聊了些。这两年来我无意拖留替死鬼,便都是如此无意识地度过,而你以后也要过这样的日子了。”
他不无担忧道。
陈可音仰头望着他幽深的眼眸,良久才轻轻摇了摇头。
命运终将她带到了这里,后悔又如何,她已是回不了头。
两年前若不是为她找寻碧血玛瑙,他也不至于受困于此,这都是她欠他的,自当倾力偿还。
她唯一难过的,只是再也见不着那个讨厌鬼,再也不能受他欺侮,再也听不着他嬉皮笑脸喊她白痴。
原来半年之久,她已在乎他如此之深。
“时辰差不多了,我们上路吧。”鞑札楠温柔地打断她的思绪,冲着她伸出手来。
陈可音垂下头,迟疑地将手伸了出去。
“慢着!”一声大喝自远处传来,陈可音一怔,猛地将手缩了回去。
数丈外所立之人正是李煜,只见他黑着张脸,面无表情地盯着鞑札楠。
鞑札楠非但不怒,反倒对他的到来颇为激动。
“李公子,你来得正好。”鞑札楠笑着摇扇,身姿翩翩。
陈可音不解地看着他,却见他得意地笑道,“一百五十人,这个数字可着实难凑。”
“你不是我的对手。”李煜冷声道,右手掌心无声地凝聚起一股浑圆内力。
“可你也不是时间的对手。”鞑札楠依旧是温和的笑容,仿佛万年不变的好脾气。
“两年前我来此找寻碧血玛瑙,其实只用了一眨眼便到手了。可这里的诱惑着实太多,豪宅万顷,黄金白玉,最终诱使我受困于此。”
他声音不疾不徐,似在倾诉一个甜美的故事。
“不过你们放心,以后我还是会来置办货物的。一炷香的时辰虽是短了些,不过应来得及照看你们一眼。”鞑札楠看似关怀地说道,摇扇的模样风流俊逸。
陈可音只刹那便明白了他的意思,瞬间只觉愤怒失望齐齐涌上心头。
两年来究竟发生了些什么,竟将当初那个同她一起长大的柔软少年变成如今这副样子。
先前的柔情万种痴情模样原来皆是惺惺作态,只为拖她留下而已。
“时间到了。”鞑札楠突然大笑着说道,眉目间是疯狂至极的得意。
“你以为我会那么容易让你如愿吗?”李煜狠狠说道他右手出拳,凝聚的内力却不是冲着鞑札楠。
陈可音只觉身前一股大力袭来,继而身子不由自主飞了出去,直飞出数丈,猛地击在一堵石墙上,刹那只觉脊骨似寸寸俱断,疼得她眼泪流淌不止。
而下一刻,东方一个万丈金光之物猛地跃出地平线,天地霎时明亮了。
她能听见鞑札楠错愕的呼声,以及能看见李煜深邃通透的眼眸,仿佛凝了万种情绪,终收起不舍,平静地与她道别。
“可音,你终于永远摆脱了这个过厌的我。”
在他消失的最后一刻,自口中吐出的却是这样一句话。
陈可音茫然地望着消失一空的街道,先前挂满的大红灯笼与熙攘人群顷刻间原地蒸发。
四下静悄悄,静得仿佛针落可闻。
她茫然地望着,眼泪竟是不听使唤地打在手背上,同时伴随着脊背撕心裂肺的疼。
支撑了良久,她终也失去了知觉,沉沉昏睡而去。
日坠星沉,年年月月花相似。
灵市依旧夜夜流光,大红灯笼明艳如新。
李煜百无聊赖地蹲坐在路旁,口中叼着根稻穗,盯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出神。
若没记错,已经至少过了两三年了吧?
很久前鞑札楠便凑齐了人数离开了这里,只是说来万分好笑,他到底贪念不死,没过几月便又折了回来。
他以为自己心中自有明镜,却不想还是迷失在了灵市温柔的夜色里。
而他李煜只折腾卖些陈年佳酿,到底无心招揽客人。
白日里受那万箭穿心之苦,拔舌剥皮之痛,而每逢夜晚,他便时常痛揍鞑札楠出气,直揍得他每每痛哭求饶不止。
他猜鞑札楠最后悔的事情,应该就是当初招惹上他这么个祖宗。
而陈可音……他不敢想,怕一旦想起便会忍不住心痛。
她或许已早早忘了他,所以几年中都未曾来看上一眼。
也是,他如此一个混账,又怎会令她以身犯险,再度来到这迷人却可怕的灵市呢?
正想着,却意外发现今夜的灵市热闹非凡。
数百人疯了般涌入这里,没命地撕抢着满街珍奇,所有摊贩老板俱是眉开眼笑,直恨不得跪地欢笑打滚。
而灵市尽头,有一人缓缓走来,眉眼竟是刻骨铭心的熟悉。
李煜瞧得痴了,只见那人徐徐走至跟前,一切依旧是从前模样。
“费心抓齐这些死囚犯可耽误了我不少工夫,你可不要太感动。”女子眼如一对熠熠星辰,冲着他得意邀功道。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李煜望着她,怔怔道,声音抑制不住地颤抖。
“因为若换了是我被困这里,你也一样会如此。”女子大眼一眨,眼里满是顽皮之意。
细看之下,她面庞略有消瘦。
而一对水灵灵的眸子里却是情意深沉。
“我这一生,不想竟会为了个讨厌鬼,去费如此周章。”
月光如水,映得天阶流萤如火,满尘满世的光阴尽皆凝在了这一刻。
李煜口中的稻穗无声地掉落在地,双眼只深深望着她,良久才发自内心地笑了起来。
(ps:这一生,总有那么一两个人,会为你奋不顾身,倾尽所有。)
第二十六章 喜欢你(一)
主谓宾定状补,英语老师慷慨激昂的声音在我涣散的意识里,悠远得像个画外音。
我在这场以上课为主题的情景喜剧里,瞌睡得死去活来。
我狠心掐了一下自己,不到五秒,再度点着头昏睡过去。
陈明月看不下去,悄悄递了一个东西过来。
我睡眼朦胧地抬头看他,却被镜子里自己的大脸,惊得清醒过来。
“长得这么丑还敢不学习……”陈明月用书遮着脸,小声嘲笑我的窘态。
“喜欢你的无知少年已经迷途知返,离开了你这棵歪脖子树,再不学习,就你的食量将来一定会饿死街头的。”
我没有理他,看着前方微微怔住,不知何时已经密密麻麻的黑板上,一行英文安安静静地躺在一隅:
you a
e the apple of my eye.
我忍不住回头看了看后排的吕钰,他正认真地托腮听课,晨光附加状态下的他眉眼温润,不卑不亢,没有当初跟在我身后的卑微,也没有后来不屑一顾的高傲,时光已把少年打磨得沉稳。
老师指着那行英文,喝了口水道:“陈音,你来翻译这句话。”
我站起身有些茫然地看着纷纷扬扬的粉笔末,恍然惊觉,这个让人眼睛发绿的高三,离吕钰对我说这句话的夏天已经好几个寒暑,时光浅浅地掠过,将爱恋留在了记忆里。
陈明月扯了扯我的衣服。
我回过神缓缓道:“你是我最珍视的人。”
余光里,吕钰看着我,我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只是觉得微微有些怅然。
几分钟后,我看到吕钰新发的空间。
“我们都只是平凡的人,经不起太多波折,那一份真诚的喜欢,一旦错过,就会成为永远的遗憾。就如2022年那一个暑假,没人会记得,更没人会理解,坚持得太久,连忘记都变得困难。”
嗯,他的语文水平还是这么烂。
2022年的夏天我不是公主,却不幸地得了公主病,因为吕钰做了我身旁鞍前马后的小跟班。
当时的我少女情怀泛滥,一边心安理得地看着他为了借给我而特意买来的小说,一边清高地拒绝他买给我的所有零食。
即使偶尔忍不住贪嘴吃了,也会在事后塞钱给他,一本正经地告诉他,廉者不受嗟来之食,我们两不相欠。
其实我知道再有钱,我也不能用意念让零食飞到我手中,我故意忽略他付出的人力财力,无耻地说出两不相欠这种话。
这个情感的天平,一开始就斜向我这边。
“你不应该这样。”作为我的同桌兼死党,陈明月严肃地批评我,“给钱简直就是侮辱一个男生对你的真心。”
我斜眼看他,他立马拿出一本游戏攻略,指着上面的正版游戏碟,狗腿道:“你试着喜欢这个怎么样?不论是剧情,装备,还是画面都是一顶一地好,你一定会爱上它的,回头我就告诉吕钰你的新喜好。”
我正想说话,就看到吕钰拿着一试卷走了过来,他把其中一张递给我,欲言又止:“小音你这次发挥得不好,不要伤心……”
我扫了一眼分数,鲜红的三十四张牙舞爪地挂在卷头,在一堆八九十中格外显眼。
我接过试卷,满不在乎地揉成一团朝垃圾箱扔去。
没中,我有些遗憾地拍拍手。
吕钰在原地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着急道:“你别的科目虽然拔尖,但是这样下去物理会给你总分拖后腿的……”
瞧,他就是这么木讷的人,这种时候只有找出我的闪光点才能讨我欢心,可惜他不懂,他居然让我去对化学奴颜婢膝,所以我冷冷地打断他:“关你什么事?”
吕钰脸涨得通红,张了好几次嘴也没能说出点什么,最后垂着头走回座位。
一直沉默看戏的陈明月终于忍不住凑过来为他舍友辩护:“就算你讨厌物理老师也不应该把气撒在他身上,他只是关心你。”
“关心则乱。”我回答得很干脆,“托他关心的福,我变成现在这副鬼样子。”
我瞥了眼陈明月卷子上显眼的九十九,悲愤莫名。
“其实不是他的错……”陈明月又替吕钰辩解两句。
看我兴致缺缺,识趣地去研究他的电脑杂志。
我闷头趴在桌子上,有点淡淡的忧伤,虽然三十四分的卷子被我扔进了垃圾箱,可我没办法把自己的挫败也打包好扔进某个情绪回收站。
我想找个人倾诉我的郁闷,可最后发现我只能对着镜子做几个丑脸嘲笑自己的失败,没有人可以把我的坏情绪收纳怀中。
陈明月不行,他的成绩那么好,我会不平衡的。
吕钰也不行,他和我是结了梁子的。
如果你还记得那句英语俗语,那么我告诉你,我第一次知道它是在我高一第一学期的物理课上,我和吕钰的梁子也是在那时结的。
那时候,我和物理老师还没到水火不容的地步。
事实上,作为她的得意门生,即使在课堂上做些小动作,也会被睁一眼闭一眼地纵容过去。
所以手中的杂志被抽走时,我还嬉皮笑脸地看着她,等待像往常一样轻言轻语地数落。
“youa
etheappleofmyeye?”物理老师拿着从杂志里翻出一张纸,一反常态地变了脸色,凝重道,“上课看杂志还学人家早恋,陈音,你以为有点小聪明就万事无忧了吗?你还想不想考大学?”
我又惊愕又羞愤,一时没能从尖子生那可耻的优越感中缓过神来,遥想当年集千万宠爱于一身,我气得浑身发颤:“只是看个杂志而已,和恋爱有关系?”
我的理智已经被愤怒彻底吃掉,骨子里的叛逆让我把书捧在桌子上,不顾老师铁青的脸色朝外走去。
我去天台吹风,可夏季的热浪打得我萎靡不振,我忍受着怒火与热浪的双重攻击,整理出如下信息:
字条是吕钰偷偷夹的。
物理老师是吕钰的大姨妈,她认出了侄子的字迹并且瞬间狂化。
我因这多重原因,正巧撞在了她的枪口上。
a+b+c=d,我对物理老师腻烦并且从此成绩一落千丈。
从此,我在物理上无心用力,成绩跌至谷底,我一棵初露尖尖角的小荷,就这么没出息地缩回了淤泥中。
放学铃声响起。
我勒住自己杂七杂八的思绪,提着书包朝外冲去,陈明月手疾眼快地提住我的后领:“跑那么快干吗?”
我从他的魔掌下挣脱出来,没好气道:“回家不积极思想有问题。”
“你倒是思想端正。”
陈明月翻个白眼,“我就是提醒一下你吕钰的生日要到了,上次他为了给你过生日,几个月都在吃老干妈就馒头,这回轮到他,礼尚往来你也得好好准备一下。”
我胡乱冲他挥挥爪子示意他知道了,就一溜烟地跑出了学校,其实我跑那么快也没事干,我只是不想待在那里,那里有三十四分的卷子和被它压倒的我。
我在街上晃悠了一会,进出了几个精品店后就彻底绝望了。
店主很热情,礼品很精美,价格很大胆。
我本着顾客就是上帝的原则巡视了近十几家精品店,腿都跑断了也没找到一件十五块钱就能拿下的礼物,没钱的事实让我彻底丧失了斗志。
我耷拉着脑袋走在大街上,开始认真考虑捡到钱的概率到底有多大。
第二天我迟了一节早读,蔫耷耷地来到教室时,陈明月指着我的黑眼圈大呼小叫:“陈音你又通宵打游戏了吧!”
他痛心疾首地拍着我的肩膀,“这种事情你怎么能不叫我!”
我含含糊糊地应了几声,刚坐下,吕钰已经走了过来,手里还有一沓纸。
他把早点递给我,在我执着的目光下,默然收下五块钱。
“我把你的卷子捡了回来,这是上面出现的问题,我已经替你整理好了,详细答案我写在了后面,有什么不懂的就来问我,总好过你在家里熬夜。”
他怎么知道我在熬夜做物理?我左眼写着疑,右眼写着惑。
他仿佛看懂我的心事一般道:“你每次打完游戏,虽然也有黑眼圈,但心情是打过鸡血状态的,只有因为学习才会这么没精打采。”
我想这个时候我应该感动,他的细心还有无微不至,连局外人的陈明月都感动得泪花闪闪,我没理由无动于衷。
可事实上,我血气逆行,满脑子都只有被拆穿的恼羞成怒。
可是他无辜地眨着眼,把我的恐惧和无能为力暴露在空气里无所遁形。
“瞎说什么呢,她怎么可能半夜学习哈哈哈!”陈明月打断吕钰,最后的哈哈哈落在空气里像个冷笑话。
吕钰不理解他的幽默,只是木讷地转过头对我道:“你边吃边听吧。”他摊开试卷指着错题开始滔滔不绝,没注意到我越来越冷的眼神,“这边的是一个加速运动,它经过摩擦力和重力后……哎!你干什么?”
吕钰吃惊地夺回已经被我撕成碎片的卷子,手忙脚乱地想要把它们凑齐,我看着他,心头突然升腾出一股无法抑制的厌恶,他越关心我,就越显出我的无能与悲哀。
“我受够你了!”我冷冷道,看着他受伤惊愕的表情,我愈加嫌恶,伤人的话像倒豆子一般,噼里啪啦地砸在他身上。
“你以为你是谁?成绩好就能随意揣测别人的想法和行为?”
“别以为假惺惺地对我好,我就会感恩戴德,我到底是被谁害成这样的你清清楚楚!”
“你就坚持你的木讷几十年不动摇,滚出我的视线吧!”
最后一声惊如落雷,炸得教室一片寂静,就差丢下一根针。
所有的人都转过头来寻找源头,每一个严肃的外表下,都藏了一颗八卦的心。
吕钰在这些目光里窘红了脸,讷讷张嘴却又不知如何解释。
我挪开他,哼哧哼哧地跑向我的小天台。
那里虽然热浪滚滚,却能把我的坏情绪全部蒸发出去。
陈明月跟着我跑上来,两个心情截然不同的人,待在天台上相顾无言。
同样寂寞的风吹得我们一阵凌乱。
但凌乱的时间也太长了些…在腿都站麻的情况下,我终于忍不住一屁股坐倒在地。
无所谓道:“有什么要说的就说吧,我知道我很过分。”
“他就是呆。”陈明月跟着坐下来,深沉道,“他喜欢你喜欢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为了配合你的伪文艺调子,半夜都在背诗词,你明白我半夜乍醒,听到一个汉子深情地念着‘小轩窗,正梳妆’的惊悚吗?你明白吗?”
陈明月越说越激动,喘了口气才又道:“我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他到底看上你哪一点,那货其实是白内障吧?”
第二十七章 喜欢你(二)
我撇撇嘴,吕钰看上我这种姑娘,不光是眼瞎,还有一段不长不短的渊源。
吕钰是个很无趣的人,这一点,从他不参加我们的八卦讨论组就可以看得出来。
要知道,八卦是将大家的猥琐之心聚合在一起的神兵利器。
强烈的归属感会爆刷亲密度,尤其是这种新生开学的特殊日子里。
可他居然在这么火热的气氛里,埋头写写画画。
我拍拍他:“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说出来让我开心开心?”
他皱了皱眉:“砸到牛顿头上的不是椰子而是苹果。”我这才注意到他面前写着“牛顿”的纸被他用笔叉了好多遍。
哦……原来是被学习所困,我冲他嘿嘿笑道:“物理不会做问我啊,看你也没人搭理,以后就做我小弟吧!”
在我迅速解决完他手头问题后,他的目光由怀疑转为深深的崇拜。
后来我知道,他家里都是老师,学习压力很大,又加上性格木讷不知道如何与人交往,当时只有我会时常逗逗他,偶尔讲两道题给他听。
都说锦上添花无人记,雪中送炭暖人心。
这一暖,吕钰就激动地把自己交到了我手里,也不管我想不想要。
我踌躇了很久,还是决定去跟吕钰道个歉,不管他对我有多纵容,我也太过分了。
他果然没有与我计较。
我扭捏着道歉的话还没说完,就看到他平静地摆摆手:“没事,小音你不用道歉,我不会说话,总是惹你生气,你不要介意就好。”
说完还特意扯起嘴角冲我笑了笑。
几句话说得我好心酸,再配合他那牵强的笑容,瞬间就戳中了我的泪点。
在愧疚的催化下,我激动地抓住他的手,信誓旦旦地向他保证:“吕钰,你放心,你生日我一定会送你一件大礼!”
吕钰不自然地抽出手,耳朵充血,羞涩的笑容静悄悄地蔓延在脸上。
我长叹一声,眼前的木讷少年,实在是太好哄了。
承诺倒是痛快,可真正实施起来,才发现资金问题上,我没有任何起色,并且原先的十五块,在减掉一顿早点钱后,只剩十块。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虽然这年头一分钱掉地下都没人捡。
虽然我是个软妹子,却也同样为钱愁眉不展。
零花钱份额既定,问人借钱又太麻烦,思来想去,我只能当作自己没说过那番话,再委屈吕钰一回。
反正他会原谅我。
我送的是个笔记本,稍微装饰了一下就把他送给了吕钰,他拿到礼物时眼里不小心露出的期待让我狠狠地心虚了一把。
送完礼物,我就陷入了和语文斗才思,和数学比逻辑,和英语赛记忆以及和物理秀下限的痛苦生活中。
期末考试榨干我最后一丝精力后,我的真爱暑假先生姗姗来迟。
用勺子挖西瓜吃的时候,我左思右想觉得少了什么,才发现暑假过去了大半,吕钰却像被外星人绑架了一般,在我的圈子里遁形了。
我放下矜持给他打了个电话,电话接通,他声音淡淡的,完全没有我料想中的欣喜若狂。
“你在干吗?”我含着勺子不满地问道。
“下军棋。”他的回答很简洁。
“你会下军棋?”我愣道,“我怎么不知道?”
“我的事你从来没有注意过,怎么会知道?”他反唇相讥。
我讪讪地换了话题,扯了些有的没的,当最后出现“今天天气真好哈哈哈”这样的对话时,忍不住挂了电话。
我有些忧愁,怎么才一个假期,吕钰就由一个温润少年变成了浑身带刺的小刺猬?
我很郁闷,但郁闷了小半个假期我也没能闹明白发生了什么。
只知道再见时,吕钰于我已变成冷淡疏离的少年。
他不会再为了在大热天给我买一盒巧克力,因为怕融化而细心地放上几支雪糕,也不会去很远的地方为我买一杯好喝的奶茶。
我悲哀地发现,我的公主病还在,小跟班居然落跑了!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
好,他不找我,我去找他。
我拿着习题本巴巴地跑到他跟前虚心请教,他看也没看就果断说了不会。
以前从来都是他找我讲题,现在我主动跑去,却贴了个冷屁股,其中巨大的落差让我觉得异常挫败。
我灰头土脸地回到座位。
目睹了全过程的陈明月无奈地敲敲我的脑袋:“他的心上人已经换人了,你干吗还要去讨那个嫌?”
心上人?他怎么会喜欢除我以外的人?
陈明月朝吕钰的方向努努嘴,我看过去,只不过刚回来吕钰就走到陆荏珈面前帮她讲着什么,他耐心地写写画画,偶尔还会亲密地拍拍她的脑袋。
陆荏珈察觉到我的目光,冲我羞涩地笑了笑。
我别过头,心里不是滋味,他明明说过喜欢的是我,现在却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就有了新欢,朝三暮四是会遭雷劈的好吗!
“你不是不喜欢他吗?干吗那么在意?”陈明月疑惑地问道。
“我……”我语塞。
平心而论,我已经习惯了吕钰对我的好,并且潜意识里把他归为我的私有品。
现在发现私有品突然有了自己的意识并把之前对我的好转嫁到他人身上,我的心里,除了不爽还是不爽。
我现在只想抢回他,他被暑假的热气熏成了傻子,我要拯救他!
我和吕钰的位置彻底轮换过来,现在变成了我千方百计地要挤入他的圈子而不得法门,所以我只能硬生生地跟在他们后面刷存在感。
他们在图书馆看书做题,我就在一旁翻着文学杂志。
他们在路边嬉笑聊天,我就从旁边来回路过。
他们操场拉着小手散步,我就在后面左手拉右手寂寞地看着风景。
哪里有他们,哪里就有我,我比蚂蚁还优良的出勤率却始终没有打动他,换来温柔一瞥。
我觉得我现在就是贱神附体,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贱气。
他宠我的时候我不要,现在走了我却要死缠烂打地追回来,连我自己也忍不住狠狠鄙视起自己来。
可眼下,我连正视自己的精力也没有。
正在进行的一千五百米体能测试,几乎等同于要了我的命。
我吃力地冲向终点,喉咙干燥得像吞了一团火,觉得灵魂都在飞。
我想到以往吕钰在终点等我时提的开水,总是凉个恰到好处,他曾经一人包办了照料我的全部程序。
可现在我把终点都瞄出了洞,也只看到吊儿郎当的陈明月。
我脸色苍白地跑到终点,意识松懈后腿也软起来,胸腔里的空气好像被挤出了体外,我看着不远处的吕钰,他正扶着陆荏珈问东问西,秀各种恩爱。
我眼睛涩涩的,大呼了几口气朝他们走去,陈明月跟在我身后亦步亦趋。
我在吕钰面前站定,深呼吸,学着电视剧撕扯着他的袖子开始哭闹:“你个没良心的你之前明明说要照顾我的!说话不算数嘴上是要长痔疮的你知不知道!你凭什么对我不理不睬,我到底怎么招惹你了你倒是给个话啊,你以为谁都像你自带读脸技能啊!”
陈明月夹着我的胳膊:“姑娘稳住!”
“稳个屁啊!现在我都快脱水死了,你们都不关心我,我就是一棵苦命的小白杨,遇到的都是白眼狼!”我心情很激动。
“可脱水了是会昏倒的。”沉默了半晌的吕钰突然出声道,把我的激动硬生生地截住。
有时候我真心想把他的脑袋拆开看看里面的结构,一个正常的人类怎么会木讷到这种地步!
像是要回应他的话,脑内窜上一股眩晕,我两眼一翻昏了过去,临闭眼,我听到两个声音同时对我吼道:“陈音你个二货!”
第二十八章 喜欢你(三)
我设想过醒来后的千万种情况,却没有想到,我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居然是吕钰的小心上人。
她抱着一个笔记本一本正经地坐在床边,像参加葬礼一样庄严肃穆。
我两眼一翻重新睡倒过去,陆荏珈小心翼翼地推了推我,又把手中的笔记本塞到我怀里,我半眯着眼瞧了一眼,立刻像被滚水烫了一般从床上弹起。
这本略微眼熟的笔记本,分明就是我去年送给吕钰的生日礼物!
陆荏珈见我认出了它,小声道:“吕钰说这是他在暑假的日记,想知道什么自己翻。”
她看我沉思,也不打搅,说完就静悄悄地走了。
我盯着手里的东西,深吸一口气,翻开了它。
我以为所谓的真相,一定是石破天惊的。
我以为吕钰性情大变的原因,一定是遭受了什么重大变故。
可是,我以为的,只是我以为。
我躺在校医室,看到外面的树叶纷纷扬扬地落下来,天上没有一朵白云,蓝得很忧郁。
这个夏季终究已经过去,繁盛的色彩在我眼眸中淡成一片薄薄的落叶。
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我好像看到它们一会儿排成“s”形,一会儿排成“b”形嘲笑我····
我甩甩头,发现它们还是规矩地排成固有的一字和人字,陈明月就站在这个背景下,一派少年的阳光样。
我不小心悸动的心还没平复下来,就看到他龇牙咧嘴地冲过来提着我的领子狂吼:“正常情况下跑个一千五都要死要活的人,居然敢一整天都不喝水,就为了让他在终点扶一下你?”
“你满脑子的智商都喂狗了吧?校医跟我说你是因为缺水晕过去的我还不信,现在发现用人类思维的角度,来解释你的行为真是太抬举你了!”
我就势像八爪鱼一样扑在陈明月身上,泪眼婆娑道:“吕钰是因为那个笔记本才不理我的,我太敷衍了,终于压死了他那只强壮的骆驼,你说我这么对他会不会遭报应?我简直比小说里最讨厌的反派女角还可恶……”
陈明月拍拍我的头:“不用担心。”
我心里稍显宽慰,就听他接着道。“你做的缺德事多了,就算遭报应,也不会因为这两件事……”
回到教室的时候正在上物理课,陈明月打了报告,我沉默地跟着他走进去,没有理睬在讲台上奋笔疾书的老师。
物理老师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
陈明月用书挡着脸小声嘀咕:“你要记仇到什么时候?物理老师除了刚开始因为吕钰的缘故对你严厉了点,后来不是又宠着你了?”
“你心里别扭才会觉得她做什么都讨厌,连叫你回答问题都被你定义为找磕。”
陈明月无视我猪肝色的脸,继续道:“她其实挺关心你的。”
我沉着脸:“大庭广众之下羞辱我是关心?考不好奚落我是关心?”
陈明月无奈地叹口气:“她只是激将法,谁知道你这么没骨气地自甘堕落?”
我沉默了。
陈明月的话给了我当头棒喝,让我重新审视起自己来,物理成绩一直是我的心结。
我怨天怨地怨老师,却唯独没有怨过自己。
成绩是个贱人,老师的职责和我的心结都是浮云,我得亲自去讨好它。
今日所得之果,皆是昨日所种之因,是我的不努力造就了今天的挫败,就像我和吕钰的关系,亲密或是疏离,都是我一手造成。
我打开他给我的日记,上面记载了他在2022年暑假所有的心情。
失望,难过,他将因喜欢发酵出的酸涩心情全部倾倒在了这本廉价的笔记上。
他说他喜欢我,所以能包容我的无理取闹,我不接受他他也可以静静等待。
但我许了他期待,回应得如此敷衍。
这样的回应,本身就是施舍,比拒绝还要残忍。
喜欢很简单,死心的理由也很简单,他用一整个假期来埋葬那些情感。
我看到他第一页写下的几行小字,潦草得像要盖过文字本意-
因为不喜欢,所以承诺可以被违背。
因为不喜欢,所以心情可以被忽视。
因为不喜欢,所以我对你的珍视可以被敷衍。
我回头看着淡漠的少年,心底生出强烈得罪恶感。
突然觉得,我做了一件极其残忍的事。
兵不血刃,却把他伤得百孔千疮。
我把本子还给吕钰,认真地说了一句对不起后,我词穷了。
他无所谓地笑笑:“我给你看日记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把话说清楚,你不欠我什么,告诉你那些天的心情,我也轻松了很多。”
我感动得泪花闪怀,却听到他话锋一转,“不过这段时间看着你明明对我没感觉,却在我身后追得辛苦,也暗爽了好一阵……”
“……”这种话当着当事人说出来真的好吗?木讷这种东西也是无下限的吗?
我想辩驳几句,却被他挥手止住:“陈音我太了解你了,你追着我不放,完全是因为不甘心围着自己转的人突然去了别人那里,你要是对我有一丁点的感觉我也不会这么轻易放弃了,不管你承不承认,比起我你更喜欢陈明月。”
我想起陈明月因为担心我,在医务室冲我吼的样子,微微有些脸红。
我虽然神经大条,人生也一直围绕着犯二的主线展开。
但我也隐约明白,我拉着吕钰更像是拉着幼时不喜欢的布娃娃,真正被别人揽在怀里时,小心眼里泛出的都是酸水。
只是因为少年心性,不想轻易丢开自己的所属物,对他的死缠烂打完全是因为人性本贱。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可见我从小到大一直无敌到所向披靡。
连一直跟我没个正经的歪脖子树陈明月都被我斩获。
他那点小伎俩,如果不是因为在吕钰从前的无微不至面前被遮掩锋芒太彻底,也不至于长期以来被我故意视而不见。
这时候我忽然觉得上帝挺公平,在替我严严实实拉上吕钰这扇窗时,怕我摸黑绊倒,赶紧塞给我陈明月这只手电筒。
他纵使骄傲得像头狮子,却也经常陪我在风中凌乱,带着满满的正能量fighi
g自燃着,照亮我又别扭又阴暗的内心。
物理卷子发下来时,我得意地冲陈明月挥了挥手上的八十三分,以我的智商,听了课成绩的增长速度必须以光速计算啊,他假装不屑,眼睛里却偷偷露出笑来。
从那次波折后,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虽然小烦恼不断,小挫折也插一脚。
但我们一直在成长不是吗?
我转头看向身后,吕钰和陆荏珈凑在一起,阳光打在他们身上,光影交错,美好得能上杂志封面。
他好像总算找到了对的苹果。
两只苹果温柔地对视,相看不厌。
我微微一笑,掏出手机在吕钰刚才的空间后跟上一条评论:
youa
etheappleofhe
eye.
很快我就看到回复:
youa
ethepigofmyeye.
哦!我想杀了他!
(ps:因为不喜欢,所以承诺可以被违背。因为不喜欢,所以心情可以被忽视。因为不喜欢,所以对你的珍视可以被敷衍。写着写着就…晚安世界)
第二十九章 逆光(一)
那天夜里,一群少年从杂货铺蜂拥而出,怀里揣着食物和日用品,有人在后头骂骂咧咧地追,少年们兵分四路作鸟兽散。
跑在最后的那个女孩儿,跑丢了自己的一只小白鞋。
北越就捧着那一只鞋,站在马路边,有些茫然。
父亲没有抓住任何一个漏网之鱼,站在路边骂着“王八羔子们”,一扭头看到北越,板着脸说:“你跑出来干嘛?口罩呢?你不要命了是吗?”
sars病毒袭来,城市进入红色警备,许多商铺都不再营业,板蓝根成了救命药。
父亲气呼呼地给他泡了一杯板蓝根,说:“都快没了。”
母亲问:“是谁啊?这么放肆,找警察抓他们!”
父亲叹了口气说:“一定是路口孤儿院里的小孩儿,听说他们院长在火车站被隔离了,员工跑了大半,小孩们没人管。”
大难当前,人人自危,又如何顾得上那群没人在乎的小屁孩呢。
那年北越十岁,那个跑丢了鞋的女孩儿跑出六七米远之后回头看到他捡起那只鞋,她瞪起杏仁一样的眼睛,然后扭头光着一只脚继续逃亡。
他只记得她穿红衣,皮肤很白,瘦得像一棵豆芽菜,有一双杏仁一样的眼睛。
那段日子似乎特别漫长,学校停了课。
他时常透过自己三楼的小窗户,穿过一片低矮的灌木丛看向那个寂寥的院子。
那像是一个被世界遗忘的角落。
他时常看到那一抹红,但却看不清人影,不知是不是那个掉了鞋的灰姑娘。
他捧着安徒生的童话看了又看,总觉得那个大院子里藏着宝藏,可父亲说,那里可不是什么好地方。
他知道,那里住着一群被上帝丢弃、被父母抛下的孩子。
有聋了的,也有哑了的。
他不知道那个女孩儿是哪一类,若她是聋哑人,他会联想到人鱼公主,担心她也会一不小心就化作了泡沫。
这座新加坡华人区的孤儿院名叫月亮堂,里头住着二十三个孩子,最大的孩子十四岁,最小的孩子还在襁褓之中。
这次的病毒侵袭,跑了几个员工,只剩下一个老妈妈守着孩子们。
几天前,其中几个大孩子跑到附近唯一开着的小卖铺里抢了食物和生活用品逃跑。小卖铺的主人知道他们是谁,却没有找上门去。
他说,他们都是可怜的孩子。
北越父亲的店也关掉了,全城的白色恐怖令人毛骨悚然,小彩电里日日播着耸人听闻的被隔离的和死亡的人数。
不过是几个字母,竟然能让世界井然有序的秩序混乱掉。
北越想不通。
那落单的小白鞋就被藏在他的床底下,像是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十岁男孩的心里,也不知那代表着什么,只是忽然觉得有了伴儿,在sars期间,它静静地窝在床底下,听他念故事书。
夜有暴雨,那年的春天有充沛的雨水,无所事事的白天过后进入了没有梦的睡眠,却被雨声和急促的敲门声惊醒。
他起了身,看到父亲打开了小卖铺的门,雨里站着一个比他年长几岁的少年。
手舞足蹈,试图用嗓子发出声音。
少年指着月亮堂的方向,摸摸自己的脑袋,急切地想要说着什么,发出奇怪的音节。
父亲皱起眉头,北越屏气凝神,在少年竭力发出的音节里,辨出了究竟。
他喊:“板蓝根!爸,他要板蓝根!”
那天,那个哑巴男孩冒着大雨捧着一包板蓝根回去,临走的时候向伸出援手的北越父子深深鞠了一躬。
父亲叹了口气,看北越一眼说:“记得他吗?”
他摇摇头。
父亲苦笑着告诉他,他的大伯曾领养过这个男孩,男孩叫余真,被领养的时候有六岁。
八岁那年突然间歇性耳鸣,而后被诊断为神经性耳聋,然后,他的大伯将余真送回了孤儿院。
从此以后,余真和孤儿院里的其他残疾孩子一样,成了钉子户。
北越在雨夜里望着余真的背影,有些怔住。
原来余真跟他还是半吊子的亲戚。
次日,那个穿着红色裙子的女孩忽然出现在北越家的小店门口,一直徘徊不走。
他从三楼下来接水,看到了她。
女孩换了一双看起来很大的旧球鞋,清瘦的脸上写着倔强。
“喂!我哥让我来跟你们说谢谢!”
然后,她僵硬地鞠了一个躬,头也不回地又跑了。
北越还没回过神来,只觉得她的鞋又要掉了,他想起自己床底下的秘密,嗓子眼却像被堵住了一般没有喊住她。
莫名其妙的,他不想把那只鞋还给她。
想来昨夜的那包板蓝根,是给这个嗓子有些沙哑的女生的。
从那之后,她的红影子像是一道光,在他寡淡无聊的停课的日子里劈出了一片蓝天。
他觉得挺公平的,这就像是一场交换,他的嘴角漾起一抹笑容,想起童话里的人鱼公主。
她会说话,真好。
北越忽然觉得,这,才是真正的童话。
戒备还在继续进行中,新增病例无数,父亲每日给他量着体温,生怕他有一点不测。
因为交通的管制,各类车辆停运,物资变得极其紧缺。
老妈妈也熬不住了,带着最小的孩子在夜深时离开了月亮堂,院子里的孩子一觉起来之后,面面相觑。
父亲是最早知道这件事的人,他在那个阴雨天的午后将一箱泡面送到了月亮堂。
北越非要跟去,他只好应允。
北越到现在都记得那个潮湿的月亮堂。
它像是被洪水淹过一般,墙壁上有霉点,屋子里水汽浓重,发霉的木制品正在腐烂……
孩子们的脸上,写着饥饿和好奇。
红衣服女孩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衬衫,蹲在地上哄着一个四五岁的孩子,那个孩子只有一只手臂。
她抬起头的时候,杏仁一样的眼睛里闪着刺目的光芒,警惕得像一只小兽。
“谢谢。”她的每一句谢谢都很倔强,像是被逼无奈。
父亲找来热水瓶,给一群“嗷嗷待哺”的孩子泡面,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问道:“余真呢?”
女孩儿转过头来,像是守着一个巨大的秘密,死咬住嘴唇:“他不在。”
尽管只有十岁,但她从电视上知道sars的传染性很强,也知道余真病得很严重。
她每天将食物放在小屋子的门边,不让月亮堂所有的孩子靠近小屋子。
她今年十岁,已经是除了余真之外能管事的二把手,但她毕竟只是个孩子。
孤儿院的事还是引起了政府的重视,一群戴着口罩的人涌进这个院子,给孩子们量体温。
她就站在北越旁边,忽然在他胳膊上狠狠地咬了一口,恶狠狠地说:“是你打的报告吧,我要是被隔离了,你也得陪我去。”
北越被她一瞪,忘了疼,只郑重地点了点头,像是跟她许一个诺。
结果余真被医院的人带走,而他们集体没事儿,只是这孤儿院不能用了,连日的阴雨令屋顶的瓦片坍塌,月亮堂成了危房。
她不肯让余真走,大哭着跟医生抗衡,说是余真要走她便也得一块走,誓死不要分离。
病得有些羸弱的少年朝她挥了挥手,不许她靠近,怕把病毒传染给她。
然后他做了一连串的手语,配合着含糊不清的话。
她平静下来含着眼泪说:“好,我听你的。”
北越不知道余真说了些什么,他只是第一次知道,这姑娘,叫陈雨林。
而那个场面震撼了年幼的北越,他在很多年以后回味这一幕觉得那才叫生死相随。
尽管,主角是两个年幼的孩子,观众是更年幼的他。
新的月亮堂建成之前,一些孩子被几个好心人领回家暂时收养,剩下的几个就待在政府空荡荡的楼里。
而他的父亲,将陈雨林接回了家。
北越也是那个时候才知道:孤儿院里没被领养走的健全的孩子并不多,而她,却在每次进行领养程序时装病。
在余真被领养之后,她本来也和一户家庭预备签订领养协议,却在余真发病被送回后死也不肯再离开。
陈雨林不太爱说话,对待北越父母客套礼貌,也算懂事,可对北越却总是横眉竖眼。
北越觉得委屈,却对陈雨林言听计从。
北越比她大一岁,但北越上学晚,他们仍是同级。
那日放学,陈雨林在后头逼着他,他没法儿,噔噔噔地跑上医院的扶梯,推开主治医生的门。
对方抬起头问他:“小北越你有事吗?”
他将余真没有得非典的好消息告诉了陈雨林,她一扫眼中的阴霾,笑靥如花,拍着他的肩膀说:“姐姐请你吃刨冰吧。”
她喜欢往大了喊。
当然,是先抢了他的零花钱,然后,再请他吃刨冰。
可天知道,北越还是开心得要命。
因为他喜欢看陈雨林笑,她一笑就像千年雪山被融化,山顶射出一束阳光。
那天晚上,陈雨林小心翼翼地敲着他房间的门。
北越一打开看到满脸是泪的她,慌了手脚,想要开口叫爸妈,她却说:“没事,我没事,我就是做了个噩梦。”
窗外电闪雷鸣,她窝在他的床边。说:“我梦见余真不见了,他走了。”
北越安慰她说:“没事呀,医生说了,他没有得非典,他很快就会好起来的,只是重感冒而已嘛。”
她半晌没说话,窗外划过一道闪电,少年打了个寒战,却伸出小小的手掌摸摸她的脑袋,做出一副男子汉的样子来。
这个时候,他听到陈雨林说:“你给我说个童话吧,余真小时候常常给我说的,不过后来他不会说话了。”
北越绞尽脑汁却想不起一个童话,只好瞎编。
他说:“从前有个姑娘叫小红帽,是家里最小的孩子。有一天,王子举办了一场舞会,灰姑娘在十二点钟声前逃跑了,落下了一只水晶鞋。王子满城搜索,说只要谁能穿上这双鞋,就可以成为王妃。小红帽进了皇宫成为了王妃,可王子并不爱她。小红帽夜夜唱悲歌,哭哑了嗓子,王子却不知道。他难得走进了她的宫殿,要她为他唱一首歌,可小红帽哪里还唱得出来,王子气得离去…”
他还没想好结局,却看到陈雨林趴在他的床头睡着了。
像是一个童话的结尾,他自己跟自己说:然后,小红帽累了,她沉沉地睡去,躺在一个水晶棺里,有呼吸,但再没有醒来。
一个融合了许多个故事的乱七八糟的童话,他觉得很滑稽。
一个闪电再次划过,陈雨林的脸在黑暗之中乍现,北越忽然觉得,这才是真正的童话。
他离她,那么近。
陈雨林的噩梦像是一个预示。
在新的孤儿院建好之后,他们得到了一直被隔离的余真的消息。
他的主治大夫,因自己的孩子早逝,想要领养这个聪慧而懂事的孩子。
并且,要带他离开这个城市。
因为余真的病是可以治愈的,而这里的医疗条件并不足以支撑他的治疗。
第三十章 逆光(二)
那个时候,陈雨林已经搬进了新的孤儿院。
孤儿院更大了,除了月亮堂的孩子,还容纳了许多别的孤儿院的孩子。
有一些健康的孩子被领走了,而陈雨林的年纪太大,成了孤儿院的钉子户。
北越得知那个消息的时候,匆忙赶去通知陈雨林。
但她的表情却让他觉得困惑,她明明那么害怕余真走,却一脸苦笑着说:“这是好事呀,北越你说是不是?”
北越还想说什么,却看到陈雨林的表情变了。
他猛地一回头,看到身后站着的人就是好久不见的余真。
他胖了一些,穿着新衣服,显得英俊潇洒,眼里含着悲伤。
他用支离破碎的音节,喊陈雨林的名字。
北越识相地走开,他想她一定会说“余真你别走”,就像那日余真被白大褂带走的混乱场面,她像个孩子一样大哭,喊着“不要带走他,我要和他一块!”
那天北越守在新的孤儿院门口,一直咀嚼修改着自己那个张冠李戴的童话。
是谁吻醒了睡着的小红帽呢?恩,是一个叫北越的英雄,他打败了怪兽,打败了王子,带着小红帽飞奔向大海。
然后,他看到余真出来,冲着自己走过来,递给他一张纸条上面清秀地写着一行字:
“帮我照顾她好吗?”
他点了点头。
余真终于走了,但他却一直孤单而迟疑地回头。
当余真消失成一个小圆点的时候,陈雨林走了出来,站在夕阳底下的空地里,一直望着他消失的方向。
眼里有泪,唇边,却有笑容。
一片落叶落在她的头顶,一夜长大,一叶知秋。
北越又想,那个英雄没有打败王子,王子和小红帽,最终还是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吧。
这是他,希望她脸上常留笑容,能给予的最好的结尾。
你得付出努力,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余真离开以后,他很久都没有过他的消息。
后来他知道了陈雨林的心思,她说:余真好不容易有个家,而且还有治疗好自己的嗓子的机会,她恨不得他快些走。但他答应过,他会回来的,只要她还在月亮堂,月亮堂就是他最终的家。
她说这些的时候表现出难得的温柔,大部分时候。
她都像个母鸡一样守护着自己的领地,没有办法,孤儿院的残疾孩子总是被欺负。
她就像个老母鸡,保护着她羽翼下的伙伴。
她唯一懦弱的时候,就是看到送信人后的失望。
余真答应过给她写信,可是从来没有。
“他一定是很忙,要治病吧。我倒不希望他给我写信,我希望他有一天给我打电话,叫我:小雨啊小雨!”
第一封信,就这样孕育出来了。
北越用余真临别前给他的那张小纸条上的字迹来反复模仿,他写:小雨啊,我最近病好了很多,新爸爸妈妈对我也很好。新城市的空气很清新,就像a镇一样月亮很大,总让我想起月亮堂。小雨你最近好吗?
夹杂点私心他又写上:你多找北越玩,他是个好孩子,遇到什么麻烦,就去麻烦他吧。
那封信在几日之后到了陈雨林手中,她跑来跟他炫耀,她说:“北越!他写信来了!你看你看!他还夸了你!以后我有什么麻烦,可都麻烦你了啊!”
他心虚地表现出高兴的样子来:“好啊好啊,都麻烦我吧!”
她却很难过地收起了信纸:“可是余真没有给我留地址,我都不知道回信该寄往哪里。”
北越又开始了他的新计划,他知道孤儿院新添置了电脑,有时候她也可以用。
于是北越注册了一个电子邮箱,给她发邮件,他说:小雨啊,以后有了电脑,我们联络就方便多啦。
而自己一语成谶的麻烦,终于来了。
陈雨林在保护她的伙伴的时候,招惹了一帮小霸王,北越刚好路见不平。
但从来没打过架的他不知该如何“拔刀相向”,只能大喊一声:“喂!不要欺负女生啦。”
那天,正是一群孩子取笑孤儿院的一个瘸腿孩子,惹得陈雨林发飙的日子。
可那群孩子是这里的小霸王,他毅然决然站在了单枪匹马的陈雨林这一边。对方为首的孩子大嚷一声:“死字儿怎么写的你们知道吗?”
陈雨林冷笑一声,丢给他一块石头:“北越,告诉这个文盲怎么写。”
他迟疑地蹲下去,用石块在地上写这个字,与此同时,陈雨林已经拾起另外一块石头砸向那帮人。
这一砸就把她跟北越弄进了少管所。北越的父亲费了好大力气,才把两个孩子给弄出来。
而在少管所里黝黑的地板上,盘腿而坐的陈雨林却笑得像个天使。
她说:“北越,这里好黑啊,不过幸好你陪着我,给我讲个童话吧。”
在此之前,她说过无数次,如果余真在就好了。
但这一次,她没有说,而是说,北原,幸好你陪着我。
他开心得要落泪,像是被给予一把糖的幼稚园小班的孩子,画地为牢地愿意关住自己一辈子,就这样和她给的糖果在一起。
他又开始说故事,他编造故事的能耐越来越强了,他改编小美人鱼,改编白雪公主。
她听得瞪大眼睛,然后回去说给孤儿院的小孩子听。
她说:“北越,他们都好崇拜你,你今天跟我一块回家吧。你亲口说故事给他们听好吗?”
同时,北越在新收到的电子邮件里,得到了她对自己的赞赏。
她说:余真你知道吗?北越也长成了男子汉,虽然他没有动一下拳头,但是他在警察来抓我的时候,大声地说他跟我是一伙的。
她还说:余真,我们学校马上就要演出了,我还在为演出服发愁。院长是不可能出钱给我买一件演出服的,不过没关系,大不了我就借一件吧。
北越在那天晚上敲响了父亲书房的门,从来没有主动开口要过零花钱的他觍着脸说:“能不能给我一点钱?我要买一点东西。”
一向严格的北越爸爸说:“你得付出努力,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那段日子,北越变得很忙,好几次陈雨林约他回去给月亮堂的孩子说故事,他都为难地推脱了。
而小小的商铺里,北越忙着收银找零,礼貌地说着“谢谢光临”和“欢迎再来”。
这样的日子长达一个月,他终于赶在演出开始前,去商场里给她买了一件演出服。
来不及寄给她,他径直跑到了学校,在排练室里将那件演出服递给她。
陈雨林一脸惊讶,他摸着脑袋不好意思地撒谎:“是余真寄给我的,他好像……怕你那边收不到。”
她信了,开心地一把抱住他。
小一点的时候,瘦小的少女还能抱起他来。可现在北越已经长成了大男生,她这样一个欣喜的条件反射的动作,惹得他红了脸。
那天晚上他收到了邮件,陈雨林说:谢谢你,余真,我一定不会辜负你的期望,明天我一定会拿第一名。那样,我就可以去省城看你了。到时候你一定要告诉我你的地址好吗?
他满手心都是汗,忽然有点惧怕她得第一名。
陈雨林所说的比赛,是学校每年一届的舞蹈大赛。
获得第一名的人会被送到省城里参加省际比赛。而那个一走就没了音讯的余真,就是在省城落了脚。
北越知道的不止这些。他还知道余真治好了自己的嗓子,能说话了;他还知道余真在那边成绩特别好,像个小王子一样被人崇拜。
可他为什么忘记了她?为什么明明答应她回来看她,却不回来呢?
北越替她不值,也替自己心酸。
比赛那日下了大雨,他骑着自行车飞了过去,摔在了半路满腿的血。
北越就这样拖着自己受伤的腿,一路到了大会堂。
可他还是错过了她的演出。
她静静地倚在门边揉着自己的脚,见他来了,惊喜地瞪大了眼睛:“你怎么了?”
看到了他的伤口,她蹲下身去温柔地说,“我替你吹吹吧,北越,疼不疼?”
“男子汉怎么会说疼,你的比赛怎么样了?”他问,其实从她落寞的眼神里,他已经可以参透几分。
“不好,下雨天,我风湿痛,特别不好。”
然后她低头晃了一下自己的演出服,那件复古欧美风的裙子真适合她啊,让她看起来像个公主。“可惜了余真的一片好意。”
陈雨林大哭了一场。
期待已久的与余真的相聚,又被凭空地摘走了机会,她说:余真,对不起,我辜负了你的期望。
很快,那边发来了邮件:陈雨林,我不要你多优秀、多能干,你只要好好地、健健康康地等我回来。
北越做了整整六年她的余真哥哥。
六年的时光,她长成了翩翩的少女,而他,也长成了挺拔的少年。
只是余真一直都没有回来过。
后来,陈雨林不再热络地写信了,她似乎也觉察出了那头的人并不是余真。她常常坐在校门口的横栏上,跟北越说着她的未来。
北越心酸地想,余真消失了那么久,她却一直把他计划进了未来,可自己呢?
陈雨林似乎觉察到了北越的失落,低下头说:“北越你也要来啊,我们都要在一个城市生活,你记得小时候吗?我们去你爸爸的店里偷东西,你就在后头追我,我跑丢了一只鞋。”
那只鞋,一直都在他的床底下,后来搬家的时候被他妈妈丢掉了,他妈妈还奇怪家里怎么会有一只女孩子的小鞋子。
他又悄悄地捡了回来,放在抽屉里。
这么多年,对陈雨林的喜欢越来越深也越来越难以开口。
他希望余真回来,如她的愿,却又不那么希望余真再度出现,霸占她的生活。
那年,他得知余真去了国外,早已改了名字。
对于过去,余真做到了一刀两断。
于是他没有再回她的邮件。
那年他们一同考上了大学,陈雨林却执拗地不肯去上学。
她说她要留在月亮堂,这里几年前换的新院长要去别处高就,而她的“子民们”不能没有她。
但北越知道,她是要等余真回来。
北越原本可以去更好的学校上学,可他却放弃了,填了一所最近的大学。
他放心不下陈雨林,尽管这么多年,她已经修炼得像个老练的地头蛇,可他总是想起那个雨夜站在门口瑟瑟发抖的小小少女光着脚,跟他说“北越,我做了一个噩梦”。
第三十一章 逆光(三)
当高中毕业的陈雨林正式接手那个孤儿院时,她便搬进了新的孤儿院。
陈雨林到处奔波,为月亮堂的孩子们筹集福利,为一些可治愈的病症寻求支柱。
每逢阴雨天,在异地的北越都会担心她的风湿。
北越总是一有空就回到大石镇去帮她的忙,因此很短的一段时间内,她就为月亮堂成立了爱心基金会。
而北越学校里的很多同学都是资助者。
而早已长成俊朗青年的北越,开始有了一波又一波的追求者。
甚至有姑娘为了他,跑到月亮堂来慰问孩子,陈雨林便笑他:“哟,北越长大啦,什么时候交女朋友可要告诉姐姐。”
他红着脸,撇过头:“好的,等有喜欢的人,再告诉你吧。”
那年暑假,是陈雨林的二十岁生日。
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月亮堂的名字,它变得温馨而充满爱。
北越却仍旧记得十年前一群孩子被遗弃在非典肆虐的旧时月亮堂的场景。
然而,时光更迭,它终于不复凄凉地热闹起来。
那一日,他陪她去买大蛋糕,晚上要和月亮堂的孩子们一块庆祝她的生日。
路过蛋糕店的时候,她忽然一把将蛋糕塞到他怀里,疯了似的去追一辆电动车。
余真,余真!
电动车迟疑地停了下来,那个眉眼有些眼熟,却终究已经改头换面的男人,缓缓地回头。
后座的女生跳下来,笑嘻嘻地说:“小妹妹,你认错人了,他叫陈世美。”
北越赶了上来,刚想开口,她却笑着扯了下他的胳膊,对着面前的人说:“不好意思,是我认错人了,我的余真不会说话。那我先走了。”
一扭头,她却说:“他化成灰,我都认识。真好,他终于会说话了。”
可她没有认他,她紧紧咬着牙关,在二十岁那天的晚上,跟北越说:“在他走之前,我幼稚地从未想过他会离开。但在他走之后,我却愚蠢地坚信他会回来。幸好,上帝没让我再度失望。”
她开心地笑了,可那天晚上,她期望的情节并没有发生。
她日思夜想的余真没有捧着鲜花来到月亮堂,月亮堂外头空荡荡的,繁星抛弃了银河,只有一轮月亮高高挂着。
那个女孩是陈世美的未婚妻,她长得那样温柔,没有受过苦难的眉角漾着幸福的笑。
他陪着未婚妻来玩,有着漂亮的履历和律师父母,而不是当时领养他的医生。
只有北越知道发生过什么。
在省城,余真再度失去了家庭。
他的医生爸爸在一场医疗事故之后被判了刑,他一时之间又成了孤儿。
然而,命运之神再三辜负他却又眷顾他,为他养父打官司的律师夫妇领养了这个刚刚治愈的孩子,他们只有一个要求,就是要求他跟过去一刀两断。
他从此改名叫了陈世美。
眉角的忧郁渐渐消除,变成阳光温柔的大男生。
陈世美的未婚妻似乎很喜欢小孩子,三天两头就往月亮堂跑。
而陈雨林在她在的时候,就会很认真地冲着陈世美喊:“余真,你看我们的月亮堂是不是很棒?你为什么现在才回来?”
陈世美咬着牙说:“对不起,你真的……认错人了。”
在签署完那份领养协议以后。陈世美的未婚妻选走了月亮堂最小的有着先天性心脏病的孩子,她说:我会对她很好很好的,你相信我吗?
陈雨林说:我相信你啊,我也相信他。
陈雨林笑着望着陈世美,北越有些心疼她,伸出手来,拍了拍她的肩膀。
在陈世美一家就要离开的那天晚上,孤儿院出了一场事故。
一个孩子爬上洗手台,洗手台因为不能负重而坍塌,陈雨林抱着那个满身是血的孩子冲了出去,没留意自己的动脉被割伤。
到医院的时候,她因为失血过多,脸色惨白地昏了过去。
北越得知消息的时候,像是疯了似的冲出了门,第一时间跑去敲了陈世美旅店的门。
他担心陈世美不会去,没想到陈世美看了一眼未婚妻、等到她温和地抱着孩子点了点头之后,便冲了出去。
北越和陈世美并排跑在夜色之中,想起很多年前的童话,有一幕是这样的:在小红帽被巨龙挟持的当口儿,英雄和王子一起赛跑去救她。
王子有马,英雄徒步跑不过王子,却在跑到一半时长出了翅膀。
英雄飞啊飞,飞到了锁住小红帽的高塔窗前,小红帽却说,“我要等王子来救我,英雄,你请回吧”。
可他执拗地跑到医院,像故事里的英雄,苦守着窗口,坚定地说:“好,那我陪你等”。
北越先一步跨进了医院,看到病床上等待输血的姑娘微笑着看着他。
她明明那样虚弱,却还是在笑。
陈世美气喘吁吁地赶到了,他大喊着:“医生,医生,抽我的血!”
她很虚弱,却神神秘秘地朝北越晃了晃手。他附到她耳边,听到她说:“你知道吗?只有他跟我一样,是rh阴性血。我不相信他会不救我,他是余真啊。”
是的,他是余真。
北越站在医院门口,忽然忍不住想要落泪。
他是男子汉,他是守在小红帽窗外的英雄,可他忽然觉得那样无可奈何。王子虽然来救她了,可是王子有了新的王妃,她会不会很伤心?
起码,他很伤心。
黎明,总是会来的
最后,她和孩子都脱离了危险。
陈世美就坐在她的床边,伸出一只手握着她的一只手,北越犹豫着要不要进去,听到她在里头叫他:“北越,你来跟余真说两句话吧,他就要走了。”
陈世美忽然扑在她的床前哭了起来。
他喊着:“对不起对不起。”
她笑着说:“没关系没关系。”
十八年前,因为双方父母都丧生在车祸之中,襁褓之中的幼女和他被同时送进了那个陈旧的老院子,艰难地长大。
在余真患病之后,她成了他唯一的翻译官,她守护着他,寸步不离,而长大以后,他却为了私心不敢认她。
他大声地说:“对不起啊,小雨,我是个王八蛋!我现在就去跟素语说……”
她却拦住了他:“不要,不要。你该有新的生活,就像我。你看我,虽然还在月亮堂,可是我已经有很多爱我的人了。余真,以后没有我守护你,你一定要好呀。我还会守护很多人,比如月亮堂的孩子。真好,我可以守护那么多的人。”
陈世美离开三个月之后,他和他的未婚妻结婚了。
而月亮堂收到了一大笔资助,来自陈世美夫妇。每隔半年,他们都会回来看看这里的孩子们,顺便告诉陈雨林,被领养的小家伙非常健康,已经上了幼稚园。
北越毕业以后进了大石镇的政府部门。每个周末他都会陪着陈雨林去买菜,给月亮堂的孩子们来次大聚餐。
几乎每个月,都有新的孩子被送进来,也有新的孩子被领走。
尽管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被抛弃的人,却也有那么多被重新保护的人。
而陈雨林做的,就是在那些孩子还没有家的时候,守护着他们。
“你知道月亮堂是什么意思吗?”陈雨林问身边的北越,他的手指上套着一枚结婚戒指,上面是一颗星星。
而她手上的,是一个月亮。
“月亮堂的意思是:我们不被白天眷顾,只有稀薄的月光照亮我们的路,可是我们没有什么可害怕的,因为就算磕磕碰碰,但黎明总是会来的,谢谢你陪着我。”
他握住她的手,郑重地点了点头:“嗯,我会一直陪着你。”
(ps:突然暴发的疫情,阻断了太多相爱的人,于是便有了这篇故事。希望每个女孩身边,都有一个北越。)
第三十二章 嘿!女孩(一)
我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见到杨素素时的情景。
那天她作为一名转校生,转到了我们的班级来。
当时她的身后背着一个小学生才会背的,上面印有卡通人物喜羊羊的双肩包,而且还脏兮兮的。
当老师让她做自我介绍时,她站在讲台上,首先朝着我们咧嘴一笑,露出了两排有点发黄的牙齿来,结果就弄得底下的同学全都“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据说她来自一个穷乡僻壤,一个鸟不下蛋的小地方。
她因为父母工作的调动,才随着父母一起到我们这个大城市来读书。
而当时我旁边的位置正好空着,所以杨素素就成为了我的新同桌。
说实话,见到她的第一眼我并不喜欢她,因为她不仅个子矮,长得不漂亮,普通话也讲得不好,而且她的名字也不好听,叫杨翠玲。
或许她也嫌弃这个名字吧,所以之后就逼着我们叫她另外的一个名字,杨素素,那是她给自己起的一个“艺名”。
后来谁要是敢叫她的本名,她就跟谁翻脸。
一开始我并不知道杨素素是个三百度的近视眼,因为她从来都不戴眼镜,我猜她是青春期爱美,可是不戴眼镜的她也不漂亮啊。
因为近视眼,上课的时候杨素素看不清黑板,她就经常眯着眼睛将脖子伸得老长。
每次都要借我的课堂笔记抄,还经常用胳膊肘拐我的胳膊,说:“唐琳你帮我看看,黑板上写的是什么?”
总之一开始我并不喜欢她,我觉得我跟杨素素是绝对不可能成为朋友的,可后来我俩又确确实实地成为了彼此最要好的朋友,连上厕所都要牵着手一起去的那种。
杨素素来到我们班后,我们班搞了一次重新竞选班干部的活动,参加竞选的同学要——站上讲台,发表竞选感言。
令我没想到的是,杨素素也参加了竞选,她还跟我们班里的几个学霸争抢团支书这一个职位,要知道那个职位可是跟班长不相上下,我心想她胆子可真够大的。
当杨素素呲着满嘴黄牙,在全班同学的嗤笑下发表完了竞选感言后,就到了最后的投票环节。
杨素素回到座位上,用胳膊肘碰了碰我:“投我投我。”
就这样,在她的监督下我迫不得已地将已经写好的我们班学霸莫子晨的名字给划掉了,又在后面写上了“杨翠玲”这三个字。
可即使是这样,到了宣布结果的时候,她也只是得了两票而已,一票是我投给她的,还有一票是她自己投给自己的。
虽然落选了,但班主任为了鼓励她的这份勇气,让她做了数学课代表。
杨素素很高兴,决定好好学习数学这一门课程。
她甚至还主动跑到数学老师的面前,自我介绍说:“老师,我是您的课代表。”
可是,数学课以前的那些课代表都是一些长得干净好看的小姑娘,后来,班里的一个叫于小圆的女孩子顶替掉了杨素素的职务。
当时,于小圆一脸得意地朝着杨素素挑了挑眉毛:“杨翠玲!你这个乡下来的村姑,长得丑也就算了,学习那么差还想当班干部,真是自不量力。”
听到自己的本名,杨素素显得很恼火:“你凭什么歧视乡下人!”
或许这件事情的发生,就注定了杨素素和于小圆这两个人,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朋友。
虽然杨素素来自一个偏僻的小村子,长得也不漂亮。
但是我知道:她的心是努力上进的,也是非常善良的。
所以即使后来有一次她被别人冤枉,他们把她当成了偷钱的贼。
但她当时还是宁愿自己背黑锅受委屈,也始终没有将真正的小偷给指出来。
事情发生在某天中午,我们班里突然出现了一个贼,那个贼将坐在杨素素前排的女孩子钱夹里的一百块钱给偷走了。
被偷的女孩子叫田田,她因为丢了钱没钱吃午饭。
所以哭得特别惨,瞬间就在班里引起了轩然大波。
后来我看到于小圆走过去安慰她,还对她说了许多的悄悄话,接着田田就一脸气愤地来到杨素素的位置上。
伸出手指着杨素素的鼻子说:“把我的钱还给我!”
杨素素一头雾水:“我没欠你钱啊。”
“哼,明明就是你拿走了我钱夹里的那一百块,都有人亲眼看到了,你还不承认!听说你是从乡下来的,你的家里应该很穷吧,那你也不应该偷拿别人的钱呀!”
杨素素“腾”地一下就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近乎是低吼出来的:“我没拿你的钱!”
田田依然摆出一副“明明就是你”的样子,竟然还要伸手去翻杨素素那个喜羊羊的双肩包。
而这一幕恰巧被我看到,很明显,这件事情的造谣者就是此时躲在一旁偷笑的于小圆。
不一会儿,她们的周围就围过来好多看热闹的同学。
那些人本来就对杨素素没有什么好印象,一个个笑得前仰后合的,可是杨素素却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她百口莫辩,只是不断地重复着那句“我没拿你的钱”。
而就在这时,我趁着大家不注意,将我口袋里的一百块钱偷偷地扔在了地上,然后我装出一副很吃惊的样子:“呀,那不是你的钱吗?怎么你自己不小心丢在了地上,还要诬赖别人呀?”
田田顺着我所指的方向,蹲下身去捡起了那张纸币,没有怀疑就揣进了口袋,也并没有向杨素素说对不起,然后这件事情就这样结束了。
可是杨素素的心里却留下了阴影,那一整天她都没有笑。
放学的时候我正准备回家,杨素素却突然叫住了我:“唐琳,那一百块是你自己的钱吧?你是为了帮我才那么做的对不对?其实今天早晨我亲眼看到于小圆拿走了田田的钱,可是我又不想揭穿她,因为如果揭穿她的话,她在班里就该没有朋友了。”
我相信她所说的话,因为她不是个会说谎的人。
后来杨素素为了感谢我替她解围,拿着省吃俭用攒下来的零用钱,到小卖部买了一大把糖果送给我。
她看出了我在接糖果时表现出的片刻犹豫,便对我说:“唐琳,你是不是嫌我脏呀?虽然我来自乡下,我的衣服也没有你的多,要很久才能换一件新的,可是我的衣服每周都有洗的,我的手也用香皂洗干净了,不信你看。”
说着,她真的摊开手来给我看。
杨素素的这一番话说得我心里面酸酸的,我从她的手里抓起一颗糖果就塞进了嘴里,然后笑着说:“嗯,真甜。”
可是还没等嘴巴里的糖果完全融化掉,我的身体就出现了不良反应。
杨素素惊讶地看着我的脸问:“你的脸怎么了?怎么突然出现这么多包啊?好像蚊子咬的一样!”
而这时我不得不对她说出了实话,其实我是对糖果过敏的。
应该说我从小就对很多甜食过敏,比如甜菜和甘蔗,甚至一些水果都不能吃,看过许多医生却依然不见效果,所以我很清楚地记得,我的童年并不是那么的快乐。
每当别人家的小孩子跌倒了、受伤了,他家大人就会用一颗糖果去哄他开心,可是我的父母却从来都不让我接触糖果这一类的食物。
有一次,我看到那些花花绿绿的糖果时没能忍住,就嘴馋吃了一颗,结果事后就长了一脸的大包,又痛又痒的,还挨了我妈的一个大嘴巴子。
因为吃糖而被打,我很委屈。
因为体质的原因,我要永远都拒绝女孩子们最喜欢的甜食,我很难过。
可能越是得不到的,就越是渴望吧,我觉得这一点我跟杨素素很像。
虽然她没有姣好的外貌,可并不代表她不渴望。
所以她才会在近视三百度的情况下,依然选择不佩戴眼镜,每天都在寻找可以让自己变漂亮的方法。
却不想这样竟会遭到别人的耻笑,这和我偷吃糖果后遭到我妈的暴揍是一样的痛。
后来杨素素拉着我的手说:“唐琳,你为了不让我伤心,居然承担着过敏的后果也要吃下我送给你的糖,你可真是个好人,以后你就是我杨素素最好的朋友了!”
我和杨素素的友谊,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吧。
跟杨素素同桌了半年时间,突然有一天,我得知了一个关于她和莫子晨的秘密:他们俩曾经竟然是邻居,而且都来自那个穷乡僻壤,那个鸟不下蛋的小地方。
莫子晨是我们班里的学霸之一,当初竞选班干部时,我原本也是想把团支部书记那一票投给他的。
他不仅学习好,人长得也精神,可就是因为各方面都太优秀了。
所以他的性格有些小骄傲,从不肯跟我们班里的女孩子讲话,他的口头禅就是“女孩子最麻烦了”。
就是这样一个男孩子,竟然跟杨素素是同乡,我有点惊讶。
怪不得杨素素刚转来的时候,就经常去拍莫子晨的肩膀,一副跟他很熟络的样子,只是莫子晨总是不理她,还总是对她皱眉毛。
杨素素还跟我说:“唐琳,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哦。其实以前跟莫子晨做邻居的时候,我就很欣赏他呢,你千万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别人哦。”
“嗯,我会替你保守秘密的。”
虽然她不漂亮,但是也没有谁规定不漂亮的人就没有欣赏男孩子的权利吧。
可是没过多久,莫子晨就一脸生气地来找杨素素他指着她的鼻子说:“谁让你把我和你曾是邻居的事情讲出去的!你不嫌丢人,我还嫌呢!”
杨素素脸上写着委屈:“我没有啊····可是,你为什么要这样生气呢?难道出生在乡下就那么丢人吗?”
“当然丢人了,乡下那种地方怎么能跟大城市比呢?自从别人知道了你来自乡下以后,他们全都嘲笑你,还说你长得像村姑,我才不想跟你一样!”
一直欣赏的男孩子竟然如此嫌弃自己的出身。
杨素素有点小小的失望。
后来莫子晨在班里的同学面前宁死都不肯承认他是从乡下来的,大家也都相信了他的话,他们还说杨素素才是撒谎的那个。
杨素素将这件事情讲述给我听时还对我发誓说:“我俩以前是邻居的这回事,真的不是我讲出去的。”
我相信她的话,因为那件事是我不小心才说漏了嘴的,可我当时也不是故意的啊。
被莫子晨嘲笑后,杨素素下定决心想要改变自己的容貌,她听说我妈妈是做化妆品生意的,就拜托我送给她一些化妆品。
第三十三章 嘿!女孩(二)
“可是,我们都还是学生呢,学校是不允许我们用那些东西的。”
“没关系,你尽管帮我带就好,我周末的时候再用。”
可是从没用过那些东西的她,因为不熟练,第一次用居然把自己给化成了小丑,可杨素素自己却觉得很满意,她还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嗯,不错,感觉自己萌萌哒。”
当她化着“小丑妆”去找莫子晨的时候,杨素素开口就问他说:“你是不是觉得我变美了?”
莫子晨一脸无语地看着她,脸上的肌肉不断地抽搐着,最后丢下一句“丑八怪,离我远点儿”,然后就迅速地逃离了现场。
没错,他是受到惊吓后逃跑的。
对于这次的失败,杨素素把责任全都推到了我的头上。
她说是我带给她的化妆品有问题,所以她才没有变漂亮。
我感到很无辜,再加上我老实地承认了自己不小心将她和莫子晨是同乡的事情说了出去那件事。
虽然我已经很诚恳地道过歉了,可杨素素还是对我发了脾气。
那是我们俩成为朋友后的第一次吵架,我觉得她很莫名其妙。
莫子晨从来都不跟我们班里的女孩子讲话,可是于小圆却除外。
我猜想莫子晨一定也是外貌协会的,所以他才会对杨素素冷漠如冰,却对于小圆热情似火。
某天中午吃过午饭后,莫子晨和于小圆坐在一起讨论数学题,杨素素看着那两个人聊得十分火热,有说有笑的,她的眼眸里流露出了羡慕的神情。
杨素素犹豫了半天终于决定凑过去跟他们一起讨论。
可是于小圆却一脸嫌弃地看着她问:“这道题你会解吗?”
杨素素俯下身去,盯着那道数学题好久,她是真的有在认真思考,可是解不出来最终只好放弃:“好难啊,我不会解。”
于小圆嗤笑一声:“就你这个笨蛋脑子,当初居然还敢和我争抢数学课代表呢?”
坐一旁的莫子晨又及时补充道:“她原本想要竞选的是团支书。”
“自不量力的人,你走开,不要打扰到我们做题。”听到他们两个竟然这样挖苦杨素素,我真想站出去替她辩解一番。
当初杨素素之所以会竞选团支部书记,还不都是为了能够追上莫子晨的脚步吗?难道有上进心也是一种错?
碰了一鼻子灰的杨素素,愁眉苦脸地回到了她的座位上,她趴在课桌上,将脸埋进胳膊里。
看到她如此受伤,我就从书包里拿出一颗糖果来塞给她说:“吃颗糖吧,吃了糖就不会觉得难过了。”
在我小的时候,别人家的孩子因为玩耍而擦破了膝盖。
他的家人就会给他一颗糖吃,小孩子只要吃下那颗甜甜的糖,就会立刻破涕为笑。
虽然我不能吃,但我一直相信这个办法是很有效果的。
杨素素接过那颗糖放进了嘴巴里,虽然脸上还挂着眼泪,但嘴角却微微地上扬起来:“唐琳,还是你最好了。上次我不应该对你发脾气的,我一直想跟你道歉,就是不好意思开口。”
“没关系,上次的事情我并没有放在心上,而且我也有错。”就这样,我跟杨素素又和好如初了。
周末的时候,她还是会照例约我出去逛街。
那天她说想要我带她去大商场里买条新裙子,于是我就带她去了。
在各种款式的漂亮裙子里,杨素素却坚决不肯听我的建议,偏偏选了一件样式很丑、颜色也很土的花裙子。
再加上一旁的销售人员不停地赞美,说她的眼光好,杨素素被夸得脸蛋红红的,最终还是将它买了下来。
她穿上那件真的很丑的花裙子,站在大镜子前,撑着裙摆转了个圈说:“嗯,感觉自己萌萌哒。”
却不知此时店里的那几个销售人员,正躲在柜台的后面偷着笑呢。
选完了裙子,在商场的二楼杨素素又看中了一双高跟鞋,那跟足足有八厘米高,她想都没想就买了下来。
由于从来都没有穿过高跟鞋,她那样子就像是在踩高跷,也不管会不会跌倒,反正能变高、变漂亮就行。
可是令我担心的事情就在我们走出商场后的那一刻发生了,杨素素在众目睽睽之下摔了个狗吃屎。
而这一幕又恰巧被我们班的几个男生给看到了,他们不停地对着摔倒在地的杨素素拍照,说周一要拿到班级里去给莫子晨看。
杨素素一生气,脱下新买来的高跟鞋就向那几个男生砸了过去。
那几个男生被砸跑后,杨素素光着脚,一屁股坐在了商场门口的水泥地上,哇的一声就哭了起来。
见到这个状况,我连忙从口袋里摸出一颗糖来递给她,可是这次却被她给拒绝了,我想她是真的伤心了吧。
其实,我一直都想给她讲一个故事:
在我很小的时候因为过敏体质,父母曾多次警告我不许吃甜食,所以我一直觉得,如果能吃到一颗糖,我就会变成一个很快乐的人。
可是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偷吃糖后的我不仅没有得到想要的快乐,而且脸蛋还肿成了猪头,还要挨一顿揍。
其实杨素素也一样,她长得不漂亮,所以她就一直觉得,假如可以变个样子的话就会变得很快乐,可是经过一番打扮后,结果还是遭到了别人的嘲笑。
既然糖果和花裙子都不会给我们带来想象当中的快乐,那为什么不去选择接受现实呢?我去接受我不能吃甜食的现实,而杨素素去接受她不漂亮的现实。
只可惜现在我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而杨素素她还没有完全明白。
杨素素最喜欢问我的问题就是:“究竟如何才可以变漂亮呢?如果可以让我变得跟于小圆一样漂亮的话,就算是让我一辈子都不吃甜食也好啊。”
那段时间,我觉得她已经为了变漂亮而走火入魔了。
也不知她是在哪里听到了“一白遮百丑”这样的话,接下来的那段日子里,我就经常发现她突然消失,每节课的课间里总是见不到人影,特别的奇怪。
后来我终于发现了她的行踪,原来她是利用课间的那十五分钟跑去了厕所,在厕所里偷偷地敷起了美白面膜!
有一次,我还见到杨素素又去找了莫子晨,她问他说:“如果我变白、变漂亮了,你是不是就愿意跟我做朋友了?”
莫子晨语气坚定地回答:“不会!我拜托你不要总是缠着我好不好,你敷着面膜的样子很吓人,你离我远点儿!”
被拒绝多次的杨素素依然锲而不舍。
某天放学的时候我又见她将莫子晨堵在了学校门口,她大声地问他说:“你为什么不肯跟我做朋友?你今天必须给我个理由!难道,跟你做朋友也是有条件的吗?你的朋友必须要长得好看,成绩好,出身于大城市才可以吗?”
面对杨素素的一再追问,莫子晨无奈地摇了摇头,或许他觉得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所以就决定跟她坦白心里面的想法。
“好吧,我告诉你,我为什么讨厌你。”
杨素素仰起头来看着比她高出两个头的男生,竖起耳朵认真地听着。
“其实你是个很勇敢的姑娘,因为你敢在全班同学的面前承认你来自乡下,可是我却没有你那么勇敢,这一点我不如你。”
“我没有嫌弃你的外貌、你的成绩还有你的出生地,可是,你的成绩明明很差,却偏要竞选团支书,你的自不量力才是大家嘲笑你的原因。”
“你长得那么一般,可你还要把自己打扮成小丑的样子,这也是大家嘲笑你的原因啊!你为什么不能做最真实的自己呢?”
其实莫子晨对她讲的这些,也是我一直以来想要跟她说的。
第三十四章 嘿!女孩(三)
莫子晨喘了口气后继续说:“如果你肯保证以后不将你自己打扮成小丑的样子,不要脸上还敷着面膜就跑来吓唬我的话,那我还是很愿意跟你做朋友的。”
杨素素低头沉默了许久,像是终于想明白了什么似的,当她抬起头来的瞬间,眼里尽是泪花。
她朝着莫子晨离去的背影大喊了一句:“莫子晨!谢谢你!我知道该怎么做了,以后我会做最真实的自己!”
从那以后,杨素素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她戴上了近视眼镜,开始脚踏实地地认真读书,不再接触那些不属于我们这个年龄的化妆品和护肤品。
跟她刚来我们班的时候一样,又回到了最开始的那个自己。
杨素素跟我说:“唐琳,原来他们并不是因为我的外貌才不肯接近我的,以前都是我想错了,才让自己变得越来越糟糕,而现在我知道了,莫子晨其实并不在乎我的样子,我是真的好开心啊。”
杨素素能这么想也是好的,而我不得不承认:
其实我跟班里的很多人一样,刚开始时确实对她的样子没有好感,但是一个人的外貌并不能代表她的全部,我也只是比别人早一步看到了她那颗善良干净的心而已。
后来,许多人都开始慢慢地意识到了她的好。
杨素素的朋友也不仅仅只有我一个了。
而这时她才发现,原来班里的同学一直都对她的家乡很是好奇,他们跟她混熟以后,都争先恐后地问她说:“素素,你的家乡有大山吗?空气是不是要比我们这里好呀?你们那里上厕所是要排队的吧?真的好想去看一看呀。”
“好呀,欢迎你们去旅游,我免费为你们做导游呀。”
当他们在聊这些的时候,莫子晨就坐在教室的某一个角落里,表情淡然地静静地听着。
就当杨素素被同学们逐渐接受之后,我发现她和莫子晨也越走越近。
这件事全班同学都知道,大家都在好奇,为什么他们两个突然变得这么好,不仅一起来上学连放学也要一起走。
因为这件事而不高兴的不止我一个,还有于小圆。
那天她去找莫子晨,主动约他说:“放学后我们一起去吃冰,怎么样?”
可是莫子晨却说:“不行,放学后我和杨素素还有点事,改天再和你约吧。”
莫子晨对于小圆的态度转变为何会如此之大,要知道以前他很少会拒绝她的。
“你俩能有什么事?”
猜不到答案的于小圆就直接跑过来问我:“唐琳,你和杨素素是好朋友,那你一定知道她和莫子晨的事情喽?他们两个的关系为什么突然间变得这么好啊?”
我摇了摇头:“说实话,我也感到很莫名其妙呢。”
后来于小圆干脆去找杨素素,她摆出一副很不友好的样子,用恶劣的语气指着杨索索的鼻子说:“杨翠玲!你这个乡下村姑,凭什么抢走莫子晨啊!真是太奇怪了,他怎么会跟你这个小偷做朋友呢?”
杨素素听了这话不但没有生气,反而一脸平静地说:“谁是小偷你的心里最清楚,别以为我没有看见,上次是你拿走了田田钱夹里的那一百块,为的就是诬陷我,我只是没有当众揭穿你罢了。”
这时,田田和几个同学恰巧从教室外面走了进来,不小心听到了杨素素讲的这些话。
他们惊讶地做出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于小圆,原来钱是你偷的!你做了坏事竟然还要诬陷给杨素素,害得我当时冤枉了她!”
于小圆的真面目终于被揭穿。
她脸红地站在那里一声都不敢吭。
田田走过去拉住杨素素的手:“素素,以后你别搭理她,她以为自己的外表很美,哼,其实内心一点都不美。”
就这样,经过一番折腾,从大家对杨素素的态度来看,她是真的已经融入到了我们的班集体,我真心地替她感到高兴。
然而,就当我以为一切都好起来了的时候,突然有一天杨素素却来跟我告别,她说马上就要随着父母回家乡去了,也不知还会不会再回来了。
她将一盒糖果递到我的手中说:“唐琳,这是我送给你的离别前的礼物,你大可以放心地吃,绝对不会过敏的。”
接着她嘿嘿一乐,“你想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接着,杨素素对我说出了一个秘密。
原来,前不久她想方设法地想要跟莫子晨做朋友,有一部分的原因是为了我……
虽然她跟莫子晨的家乡在一个很偏远的地方,可就是那样一个小地方,却出了一个像莫子晨父亲这样的很有名的医生。
后来他父亲名气越来越大,就干脆带着全家人搬到大城市来住了。
杨素素跟莫子晨成为朋友后,她在临走之前求他帮了一个忙。
就这样,杨素素跟莫子晨的父亲见了面。
他的父亲很喜欢她,经常邀请她到家里面做客,还说愿意帮她的忙。
几天前,杨素素曾拉着我去了一家医院,见了一个医生,当时她没有告诉我那个医生就是莫子晨的父亲,而她一心想要跟莫子晨做朋友,为的就是要给我看病。
那天莫子晨的父亲帮我做了一个过敏测试,测试的结果是我只是对甜食中的“蔗糖”这一成分过敏。
像是糖果、甜菜和甘蔗这些食物,我一吃就会满脸长包,是因为这些食物里面含有的蔗糖成分最多,而我吃过的另外一些甜食也有不会过敏的,那是因为它们中蔗糖的成分比较少。
杨素素指着那盒糖果说:“这是我在超市里找了好久好久,才终于找到的一盒据说是不含有蔗糖的糖果,所以你吃了绝对不会过敏……唐琳,你千万不要太感动哦,你可是我来到这个班级以后,第一个肯对我好的人呢,我们永远都是最好的朋友。”
我怎能不被感动,虽说她来到这个城市也只有一年多的时间,但在这短短的一年时间里,我们却共同收获了一段最珍贵的友谊。
那天,我抱着那盒糖和杨素素,我们俩都哭得泣不成声。
我想我这辈子能有这么一个好朋友,就算是让我一辈子不吃甜食,我也是愿意的。
一周后,我亲自送杨素素和她的父母到火车站。
她依然背着那只喜羊羊的双肩包。
杨素素的爸妈跟我想象当中的样子差不多,穿得都很朴素,话也不太多,却一个劲地对我微笑,还不停地往我的手里塞着山楂果叫我拿回家去吃。
火车要开了,我跟杨素素最后拥抱了一下,她说:“唐琳,如果我以后不回来这里了,你一定要去我的家乡找我玩啊,可不要嫌弃我们那里没有你们这个大城市好呀……对了,以后你还是叫我杨翠玲吧,这是我爸妈给我起的名字,其实它也挺好听的,嘿嘿。”
“行,翠玲,你放心,我一定会去找你的,一定。”杨翠玲上了火车,她最后回过头来朝着我笑了笑。
依然露出两排有点发黄的牙齿,可是那一刻我却觉得,她是真的变漂亮了。
她笑起来的样子,是最真实、最自然的那种美丽。
(ps:emm,杨素素是确有其人的,那是在我初中的时候,但很遗憾,她并没有素素这样幸运,一个人过完了整个初中。愿正在读本故事的你,也有一个常送你糖吃的人,那他/她一定非常爱你。)
第三十五章 陈悦(一)
【吕一】
入睡前,手机里突然出现的短信,凛冽得将我的睡意全部驱逐。
我从床上坐了起来,眉头轻皱。
电话号码是陌生的,但短信里道出了她的名字——陈悦。
我们班上确实有个叫陈悦的女生。
然而,我和她一点都不熟,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找我。
被绑架了吗?我在脑海里努力想着那女生的样貌。
她如同黑夜般的存在又黑又长的直发,衣服鞋子都以阴沉色调为主。
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她十分白皙的皮肤,像医院里病人那种不健康的肤色。
在此不得不说一句,这个女生在班里的存在感相当于空气。
我也从未和她说过话。
所以,我怎么也想不起她的具体长相。
她怎么会有我的手机号?
或许只是个恶作剧吧。
我躺在枕头上想,谁会找一个从不说话的人求救,这根本不符合逻辑。
【别开玩笑!】
我回了短信过去。
等了五分钟,没有回复,于是我安然入睡。
恶作剧会影响我的睡眠吗?
不会。
清晨起来我翻开手机看了看,没有新短信。
果然是个恶作剧吗?
这个想法得到证实是在上学之后。
我刚步入教室,一眼就瞥见坐在最角落的那个安静的身影。
她静静地靠着窗户,清晨的阳光洒在她低垂的刘海以及课桌上的小说上。
果然是恶作剧吗?
我低头翻看手机寄信人的手机号码。
对了,我似乎没见过陈悦用手机,当然,我也很少会注意到她。
也许,需要确定一下?说不定她昨晚从绑匪手中逃脱了。
当我抬起头时,我就更加确定那只是一个恶作剧。
因为她从书里抬起头,我俩的视线穿过教室大半的距离交汇,但她只是淡淡地看了我一眼,迅速低下头,回到书中的世界里。
真是的,搞什么啊?她这种冷淡的态度已经表明了——她并非发短信人。
到底是哪个家伙呢?我有些生气。
上课那段时间,我开始分析嫌疑人的可能性。从同桌到教室里的每个人,范围随后延伸到隔壁班,可惜,分析了一整天,我依然找不出嫌疑对象。
大概,是哪个干的恶作剧。
他没有特定的目标,只是刚好把短信发到我的手机上而已。
一定是这样子。
我总算得出一个说服自己的结论,但很快,在回家的路上,我的手机又收到了新的短信。
同一个号码——【打扰到你我很抱歉,但我好像又被绑架了】
【陈悦】
站在505房门前,我将短信发了出去,收信人是我的同班同学吕一。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找他,只是凭直觉认为他跟我是同类型的人,即使他脸上总挂着毫无杀伤力的微笑。
几分钟过去手机也没收到回复。看来他肯定把这当作恶作剧了。
也对,今天我丝毫没搭理他,任谁都会觉得这只是个拙劣的玩笑吧。
把手机放回兜里后,我按响了门铃。
“我来了。”
里面传出一个幽幽的声音:“钥匙在花盆里。进来吧。”
我从花盆下拿出钥匙。花盆下放着一只狗笼,但里面空空如也。我打开门,走进屋里。
这屋子和我昨晚来的时候一样,没有开灯。带着些许寂寞的黑暗静静流淌。
“谢谢你遵守诺言。我还以为你今天晚上不会来了。”站在黑暗中的那个身影说道。它处在阴暗里,像与黑暗融为一体。
“因为答应过的嘛。”我淡淡应道。
“那么开始吧。”
“好的。”我走过去,坐到椅子上,拿起茶几上的电话机。
按下一连串电话号码后,电话那边始终没有人接,随后出现英文系统回复——【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转到留言信箱。】
“怎么办呢?”我放下话筒,转头看着旁边的它。
“等一下再打一次看看,好吗?劳烦你了。”
我点了点头。
它叹了一口气坐在椅子上:“不介意的话,冰箱里有吃的。”
冰箱里堆放着食材和饮料,我拿出一瓶果汁喝了起来。光线不好,屋里只能依靠街外的路灯照明,依稀可辨家具的轮廓。
我本想开灯,但对方说开灯不好,于是我只能摸黑坐回刚才的椅子上。
它离我很近,却像黑暗一样让人感觉不到它的存在。
真是一个奇怪的……绑架犯。
是的,我没有撒谎,我确实被绑架了。
这得从昨天的深夜时分说起。那时我在弥漫着黑暗的大街上闲逛。
走到一处天桥底下时,一个身影突然出现在我的身后。“对不起……你被绑架了。”它说话的语气很犹豫,似乎我不是合适的绑架对象。
“我家里拿不出钱的。”
我很认真地对它说。
要绑架的话,至少应该找一个富家子弟吧。要是我父母满足不了绑匪的赎金要求,还真是万分抱歉呢。
“不关钱的事……那个,你能跟我走一趟吗?”
于是,它在后面指引前进的方向,我只好按照指引前行。
说不害怕是不可能的,可是我知道这个时候我只能顺从。
很快,我们出现在一栋老式居民楼楼下。
这是一栋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常见的单位职工楼房,即便是深夜,也能感觉到这楼已经年代久远了。
它让我一直往上走,一直到了第五层才停下来。
“我要去的房间是505号。钥匙在花盆下面。”它说。
这是它的房子吗?我带着疑惑打开了门。
“别开灯。”它叮嘱道。
我只得摸黑走进去。
幸好有街外的路灯照明,我才依稀辨认出屋内的摆设,不至于绊脚。
它跟在我后面。“对不起。”它向我道歉,并真诚承诺不会伤害我。
“你只要帮我打个电话就行了。”
它的要求简单得令我吃惊,我所设定好的一千个结局全军覆没了。
这是我万万想不到的,诧异之下,我脱口而出:“为什么你不亲自打?”
“这个……”它似有难言之隐。
我决定不继续追问下去,反正它不会说的。
按照它给我的电话号码,我拨通了电话。电话响了很久总是跳到系统回复,而且是英语,我猜想这应该是一个境外号码。它要打到外国吗?谜团越发有趣了。
试了好几次,我才放下话筒:“没有人接呢。”
“是啊。”它感到十分可惜。
“接下来呢?”我说,等待着下一步指示。
“你要回家了吗?”它看了看时间,已经过了深夜十二点,但它没有就此放我离开的意思。
“明天早上还得麻烦你试拨一下。”它对那个电话很执着的样子。
“今天晚上就在这里过夜好吗?你可以去那个房间好好睡一觉。”它指向左手边的房间。
我发现我真的困了,不过它会不会趁我酣睡时突然对我下手呢?毕竟对方是绑架犯。
想到这儿,我决定发条短信给熟悉的人。
至少,如果真被它干掉了,也得让人知道我离开这个世界的事实啊。
那么发给谁呢?我想了想,选择了通讯录里从未联系过的一个号码。
我的同班同学吕一,成绩好,样子帅,据说很多女生把他当成男神,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想发给他,也许只是好奇想知道他的反应。
“你在发给谁?”
第三十六章 陈悦(二)
“我的一个同学。”
它似乎并没有因事情败露而恼羞成怒。我们的谈话跟朋友一样。
这确定是绑架犯和人质的关系吗?
这种事说出去,会被世人唾弃吧。
“你的好朋友?”
“不,我们从没说过一句话。”
“啊?”它果然很吃惊,欲言又止。它大概在想,这个女生得看心理医生了。
吕一的短信在几分钟后出现。
他果然把这当作玩笑了。
我一边联想着那男生收到这条奇怪短信的惊诧模样,一边抱着枕头入睡。
绑架犯给我安排的房间很温馨,被褥散发出淡淡的香味。
这是一个女孩子的房间?我心想着,和站在门口的绑架犯对视一眼,然后闭上眼睛。
如果要在我睡觉时动手,那就请来吧。
清晨。
它唤醒了我。
我没有死,凌晨五点的城市十分安静,街道涌入稀薄的微光,天空呈现出灰色退败之后的死白。
“再打一通试试,好吗?”它带着恳求的口吻。
我照做了。
那边依然没人接听,随即转到了英文自动回复。
我对它耸耸肩,表示爱莫能助。
那接下来又如何发展呢?我看了看时钟。
“我能回去吗?”作为人质的我居然提出这样滑稽的要求。
“这个……”
“一晚上没回去,家里人肯定很担心我,我会被人骂的。”真相是,我经常夜归,家里人早就见怪不怪了。
这会儿,她们说不定正吃着早餐而忘记了我的存在吧。
“而且我要去上学。不上学可真糟糕呢,会被学校记过的。”由于经常迟到的缘故,班主任对我的忍耐已到了极限。
前几天他在班会上宣布,如果我再迟到就会被记过处分。
虽然我不介意,但是听说到时候要叫家长来校面谈。
我不想打扰家里人,所以没有办法。
“放我回去吧。”我哀求道,但我此刻的脸一定是面无表情的。
它心软了:“你得答应今天晚上再过来。”
我点点头,它说道:“真的吗?”
我再次点点头。
诺言什么的倒无所谓,问题是:我对这个事件很感兴趣。
它答应了我的请求并送我出门,就在那时,我突然转过头,看着它问:“为什么会找上我?”
它露出苦恼的神色,想了半晌:“没办法,其他人都不理我,我只能找你了。”
这么说,我还助人为乐了?
奇怪的绑架犯,奇怪的人质以及奇怪的约定。
走在清晨荒凉的街道上。
我仍感觉像做了一场虚假的梦,绑架事件就这样结束了吗?
本来这整个事件就显得离奇而且荒谬。
先让我理顺一下来龙去脉——昨晚我被绑架到一个老房子里,绑架犯不要赎金,唯一的要求是要我帮忙打电话,而这似乎是一个永远也打不通的电话。
更多的谜团在等着我。
这一天我照常去学校。
吕一同学好几次想过来跟我说话,但我没理他。
我这种拒人于千里的态度曾经令很多人在我面前止步。
随着夜晚来临,我又走出家门,凭着记忆来到了那栋老式居民楼的505号房间。
这是我对绑架犯的承诺。
故事发展和昨晚几乎无异。
我的任务依然是拨打那个无人接听的电话。依然被安排到左边的卧室过夜,依然发短信给吕一,我依然很期待他收到短信的反应。
他要是在这里,应该会和我一起探讨这个神秘的绑架事件吧。
绑架犯究竟要打电话给谁呢?
我躺在床上睡不着。
床头亮着小合灯,微黄的灯光给房间抹上一层暖暖的颜色。
我更加笃定了,这是女孩子的房间碎花素雅的被褥;书桌上放着毛公仔;衣钩挂着一套有些旧但很整洁的女生校服;墙上贴着一排写着同一个女生的名字,从小学到大学的奖状。
这是谁的房间?
接下来,我去冰箱拿饮料喝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古怪的地方——紧闭着门的右边卧室,门缝里透着空调的冷气。
这说明里面有人住,是绑架犯的房间吗?
“不行。”它看穿了我的好奇心。“那个房间不能进去。”
它的语气有些变了,似乎很担心我会闯入那个房间。“千万别进去。”它重申了一遍。
但这反而激起了我的好奇心。
事情越来越有趣了呢。
【吕一】
昨晚短信又来了,我没有回复。
这到底是谁在恶作剧?我在心里不停地想。
迎着早晨的阳光,学生们开始朝学校的方向涌去。
公交车和单车奔跑在林荫街道上。
离学校不远的面包店旁,我正一边吃着刚买的粽子,一边跨上山地车。
这时我和经过的一个女生对上了视线。她和往常一样,黑色的长发搭配阴沉的衣着。
在色彩斑斓的人流中,陈悦就是那么不和谐的一抹黑色。她只稍稍看了我一眼,便面无表情地从我身边走过去。
走了没几步,她忽然停下来,从书包里翻出一部手机,但铃声很快中断了。
她看了一下来电显示,才把手机放回书包里低着头继续向前走。
而位于她后方的我则满脸震惊,粽子咬在嘴里像个傻子,另一只手则拿着手机。
刚才为了证实一下我的猜测,我故意拨打了发短信来的电话号码……
这真是她的手机号啊!
发短信的人竟然真是她。
可是她为什么要撒谎呢?她明明没有被绑架!
既然圈定了恶作剧的对象,我自然不能就此放过她。
傍晚放学后,我悄悄骑着单车跟踪陈悦。
我跟在后面不紧不慢地保持着距离。如果被同学看到我在跟踪这样一个女生,我的形象会跳水式崩盘吧。
说实话,我并不是很喜欢跟这个人扯上关系。
我们两个人一前一后,穿梭在夕阳下。
黑夜渐渐浮了上来。我眼看跟了好长一段路后毫无所获,正打算打道回府,突然,我的手机里收到了那个号码发来的第三条短信——【绑架犯就在那儿哦。】
嗯?
我抬起头正好看到她拿着手机,侧身望了我一眼。
然后抬起纤细的食指,指向矗立在楼群中的一栋老式居民楼。
绑架犯,就在那儿?
我不得不表示震惊。
这么说,之前短信里说的都是真的?
【你一定也很感兴趣吧。】
她用短信说道。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被她看穿了。
【跟我一起去吧。】
她似乎默认了我的回复,径直迈出步子,走向那栋老楼。
“等一下。”我出声叫道,猛踩几下单车追了过去,拉近距离的她。
不知是因为害羞还是因为不习惯面对陌生人,她在我面前把头垂得更低了。
而我携带着一种至高无上的冷傲,俯视着她。
“为什么找我?”我并不像她那样喜欢用短信交流,“别发短信,有话直说。”
我制止了她想用手机发短信的举动,她脸上掠过千分之一秒的局促,随即抬起头,把一张同样冰冷的脸展现在我面前。
与其说冰冷,还不如说漠视一切,我在她眼里恐怕跟路边的石头差不多吧。
她漠视了我没有说话。
径直走上了老楼,仿佛认定了我会跟上去。
第三十七章 陈悦(三)
在去老楼的路上,陈悦将这两天发生的故事向我娓娓道来。
说实话她的话可信度很低。
我将信将疑地跟着她来到居民楼。
入夜后的这座老楼、潮湿的楼道以及冷色调的灯光,像为我们敞开通往异次元的大门。
正值晚饭时分,楼里住户大多亮着灯,电视机声和说话声交织在一起。
我们刚走到505号房,隔壁的邻居便从屋里探出头,问我们是这家人的朋友吗?我和陈悦点点头。
邻居上下打量我们一番,很快缩了回去。
陈悦熟练地拿出藏在花盆下的钥匙。
“这样子不太好吧?”我说,“弄不好会被人告擅闯民居的。”她理直气壮地抬起下巴:“我是被这家人绑架了呀。”
我一时语塞。
我们进到屋里。
屋里没有开灯,陈悦解释说这是绑架犯的规定,屋里没人在,我们只好坐下来干等。
时间随着我们的沉默流逝,等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绑架犯仍未出现,我开始怀疑这女生的话并悄悄观察起她。
她正好坐在背窗的椅子上,逆着光,一头黑发安静垂落。
“我想,我得回去了。”我憋了很久才说道。
绑架犯没有出现,又加重了我对她的怀疑。
她回头看了看我,像展示证据似的,指了指右边的房门。“那是个神秘的房间哦。绑架犯说过不准进去的。”
是吗?我特意走过去,脚底能感觉到门缝里冒出来的空调冷气。
拧拧门把打不开。房门从里面锁上了。
“我已经试过了,打不开的。”她瞥了我一眼,竟有一丝的轻蔑。
里面有人吗?说不定她说的绑架犯就在房里,偷看着我们的一举一动。
我想了想,趴到地上,利用手机的手电筒功能照进去。
门缝那头只有一团阴暗,什么也看不到。我试着敲了敲门,同样没人回应,空洞的声音让人莫名的发毛。
我站起来,拍拍膝盖:“再不出现我就回去了。”
这时我心里已经升起一丝被愚弄的愤怒。
“我真的被绑架了。”她坚持自己的清白。我耸了耸肩,走向门口。
就在那一刻——“这个男生是谁?”
屋里突然响起的这个声音,生生拉住了我的脚步。
我的背脊蓦然发凉,屋里还有第三者!问题是,它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刚才分明没有在啊。
而且那个身影此时就坐在刚才我坐的椅子上。难道它是从卧室里走出来的?我下意识看了看右边的卧室,可门依然关着。
或许它一直在左边的卧室,只是我们没有留意。
“你的朋友吗?”绑架犯问。
陈悦点了点头:“他不相信我被绑架了,所以带他过来。你不会杀他灭口吧?”
喂,有这样说话的吗?!我稍稍惊慌过后便恢复了镇静。
假如它真要动手,我就反抗,因为看起来它不难对付。
再说,打不过我还可以喊。这种老屋子隔音性能太差,只要大声喊救命,估计十条街之外都能听到。我对自己的嗓子一直很有信心。
它倒表示无所谓,并邀请我回来。
它告诉了我它所做的事。
“请不要把这件事说出去好吗?”它盯着我,目光出奇的温暖,我点点头。
我不会说出去的,因为我也对这个事件感兴趣了。
果然如陈悦所言,绑架犯给她的任务就是打电话,而电话那头依然无人接听。
我忍不住问:“你要打给谁?”
绑架犯没有回答,反倒是陈悦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仿佛这属于她要探讨的问题,却被我抢了。
“一个很重要的人。”它回答。
“不能自己打吗?”我又问。
陈悦眼睛瞪着更大了,露出被喧宾夺主的气愤。
它摇了摇头:“不能呢,真是烦恼啊。”
“为什么那边没人接电话?”我又问道。
陈悦有点崩溃了,似乎我把她想问的问题都抢先问光了。
“我也不知道呢。”它说。
本来我还想问那个【禁止进入】的房间,但想到已经深受打击的陈悦,我好不容易才忍住。
之后我们又拨了好几次电话,情况依旧。
可能顾忌到我的存在。
这次它很快便让我们回去了,并没有留下陈悦过夜。
送我们出门时,它突然问了一句:“今天几号?”
我道出了日期。
“噢,那个日子快到了。”它说。
什么日子,跟绑架案有关吗?
外面夜已深,各家各户都熄了灯,只有路灯昏沉的灯光照着这一条死寂而长长的街道。
我推着单车和陈悦并排而行。
她刻意和我保持一段距离,我们俩谁都没说话,直到到了要分手的路口,她突然转过身。
“记住,我才是被绑架的那个。”她脸色十分郑重,用一种主人家的语气说道。
“再这样,下次我就不带你过来了。”她说完,便碎步跑进了黑夜里。
她后悔把我扯进这个神秘事件了吧。
不过现在想甩掉我可不那么容易了。
翌日上学,我明显感觉到陈悦在故意避着我。
在教室或者走廊相遇,她直接忽视我投过去的目光,冷冰冰地从我身边走了过去。
我一边和别人聊天,一边偷偷注视着她,她肯定察觉到了我的目光,只是假装镇定地坐在座位上看小说。
可是我还是想死死跟着她,继续探索老楼的秘密。
这天晚饭后,我跟家人撒了个谎,骑着单车又来到那栋老楼楼下。
陈悦早就坐在树下的石凳上等着我了。
“记住,我才是主角。”上楼前,她不厌其烦地声明道。
我们如往常一样拜访505号房。
隔壁的邻居对我们都见怪不怪了,只稍稍瞅我们一眼便继续端着饭碗看肥皂剧。
我们开门进去,绑架犯仍未出现,我利用这空闲时间坐到书桌前打开台灯做作业。
“果然是乖学生呢。”
不知什么时候,陈悦已经站到我身后了。
我停下笔,这种赞语我平时听多了,但从这女生口中说出来,格外刺耳。
做完作业后,屋里仍只有我们俩人。
此时月亮升上了树梢,我要观察它是不是从那个神秘的房间里出来的,所以一直盯着那个房门。
陈悦以为我又在抢她的戏份,有些着急:“不许觊觎这个房间。它绝对是我的!”
我点点头:“放心,不会抢你的。”
“你们在抢什么?”
它的声音突然插入了我俩的对话。
我们立即朝门口方向看去,它正缓缓从玄关走进来。
“没抢什么。”
我说,又瞅了瞅神秘房间,这表明,绑架犯不是从那房里出来的。
那么藏在房里的是什么人?之前我确认过,房间的门缝下的确有空调的冷气吹出来,而且房门反锁。
这房里难道有它不想让我们知道的秘密?
今晚的电话依然无人接听,完成任务之后,我们不得不起身离开了。
但离开时,它突然拜托道:“能帮我订一个生日蛋糕吗?”
生日蛋糕?和这个事件有关吗?
我和陈悦相互看了看,点了点头。
“生日蛋糕上需要写谁的名字吗?”我趁机提出了我的疑问。
它听了我的话,想了想:“那就写悦悦吧。”
“悦悦?”
和陈悦的名字差不多呢,我和她对视一眼。
你的生日到了?我的眼神问道。
她摇了摇头。
那这是谁的名字?
可它没有细说,我只好问:“需要什么时候做好呢?”
它想了想:“后天晚上吧。”
离开时,我又有意无意地瞄了一眼那神秘卧室的门。
我那时决定了,无论如何都要查个清楚。
第三十八章 陈悦(四)
翌日是周末。
居民楼的街道上有个戴平顶帽、墨镜以及口罩的可疑人物站在树下,并观察了许久。
每一个经过的人都忍不住投来怀疑的目光,有热心的大妈甚至跑去找保安。
在他们赶来之前,我不得不脱下犯罪分子式的装束,走进了老楼里。
根据我一天的观察,505号房没有人进出。
那个神秘卧室的阳台正好对着街外,但垂着窗帘,看不到里面的情况。而且有一点十分奇怪。
那卧室外墙的空调机仍在运转,说明那个卧
室里确实有人。
我边上楼边思考着怎么进入那个卧室。
用花盆下的钥匙打开门,然后直接一脚踹开卧室的门最为简单直接,但我不能确定绑架犯是否在家,这样做危险系数太高。
而且如果我被绑架犯杀害了,也至少应该给别人留下线索。
我不想让陈悦知道这事,所以我找了个借口,敲开了隔壁504的门。
“什么事?”那个邻居在家因为见过我几次,没有十分警觉。
“不好意思,我昨晚把重要的东西留505号人家里了·……”
我尽情撒着谎,终于说服邻居同意我从阳台爬过去。
这两家阳台相连,是探究那个神秘卧室的捷径,而且邻居知道我去了505号,如果我没有回来,他就会报警。
我刚要爬上阳台栏杆,邻居突然担心我是不是小偷,说:“我要检查你的口袋什么的。”
等一下回来如果我身上有多出贵重的物品,他就报警把我抓起来。
真是个细心的邻居,不过他大可以放心,我此行不为偷窃。
我很快从阳台爬了过去。
跳下栏杆的那一刻、我的心情如落地的脚步,咯噔跳了跳。
“呼”,我不由自主地深呼吸。真相就在前方!我推开卧室窗户的手竟然在微微发抖。
一分钟后,我站在卧室里,嘴巴合不上来。
在我面前,床上躺着一个年迈的女人,闭着双眼,空气中有一种令人难受的味道。
突然——
绑架犯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我告诉过你别进这个房里来的。”
【陈悦】
吕一同学失踪了。
这个周末的傍晚,太阳落山了许久,他也没有出现。
虽然没有明确地约定过,但一般我们都会在居民楼的街口汇合。
我忍不住又望向街头,可夜色铺满的街道上不见他骑单车的身影。
真奇怪。
我觉得他这个人绝不会无缘无故缺席,因为他看起来比我更有兴趣查到神秘房间的真相。
这就是我苦恼的事情,这件事明明是我引起的,凭什么他要中途进来主导一切?
他没来更好!我想着,便独自前去505号房。
奇怪的是,我在房里等了很久,绑架犯也没出现。
怎么回事?我感到不对劲。
吕一同学失踪了,绑架犯也失踪了,这两者不可能那么巧合!
这两个人背着我搞什么鬼!
我十分生气,又忽然想到,这或许是我的机会。
我可以趁没人,打开神秘房间的门呀!我怀着些许忐忑的心情,小心翼翼地踱到右边的卧室前。
空调冷气舔着我的脚趾,像毒蛇的舌头。我抓住凉得像一块寒冰的门把,使劲扭了扭,可门打不开。
或许可以用工具撬开,但显然那很麻烦。
心里纠结了好一会儿,我放弃了所有的想法。我走到左边的卧室,躺在床上安然入睡。
如果绑架犯回来,我想它会叫醒我的。
一个宁静的夜晚过去了,晨光唤醒了街道。
我悻悻走在空街上,不时回头眺望那座渐行渐远的居民楼。
绑架犯和吕一同学昨夜都没有出现,我此刻的心情糟糕透了。
这件事肯定和吕一同学有关,想到这儿,我掏出手机问班长要了吕一同学的地址。
吕一同学的妈妈对我的来访很吃惊,大概从没有女生来找过他吧。
“这孩子昨天没回来呢。”吕妈妈显得十分担心“你知道他去哪儿了吗?”
这个问题正是我想搞清楚的。
“哎,这可怎么办呀,我应该报警吗?”吕妈妈有些六神无主,并掏出手机来。
我赶紧阻止她:“别!”
“嗯?”她瞪大了眼睛看我。
“如果没有超过48小时,警方是不会当做失踪人口处理的。”我认真说道。
“是吗?有这样的规定?”吕妈妈半信半疑地放下手机。
有没有我也不知道,总之我是瞎编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警方插入这件事不太好。
“而且,我觉得兴许我能找到吕一同学的下落,请不用担心。”
我言不由衷地说着安慰人的话,总算把吕妈妈稳定下来了。
她答应再等一天。我最好在明天之前把吕一给找到,不然,事情就会暴露。
离开时,我的手机突然收到一则短信。
来自吕一同学的手机号:
【我被绑架了,警告你,今晚千万别去那个老房子,不然我会被杀死的。】
他被绑架了?我试着发短信回去,却没有任何回复。
为什么绑架犯捉我的时候没有要杀害我的意思,而绑架吕一同学却威胁要杀害他呢?
【吕一】
夜静如水。
谁的脚步在逐渐靠近。细碎的声响轻微震动了空气。
咔嚓——门锁轻轻沿着顺时针的方向扭动,一个身影悄无声息地猫了进来。
“你来晚了。”我打开打火机。
火苗倏地跳跃在漆黑中,照亮了我的脸。
我蹲下来,将蛋糕上的蜡烛——点亮。
“你……”陈悦看着我,有些失语。
我说:“不是警告过你吗?如果你过来会害死我的。”
陈悦的眼神出奇的认真:“我是特地过来救你的。”
骗人吧,我心里说道。
“你要杀死我们吗?”陈悦望向我身边的绑架犯。
它一直待在那儿看着我们,身前的桌面上放着一把刀。
“说什么呢?”我拿过桌子上的刀“来,切蛋糕吧。”那短信是个测验,我想看看陈悦会怎么做。
最终不出我所料她没有顾及我的警告,直接过来了。
十二点已过,我们将蛋糕切成了三份。
我们不知道悦悦这个人是谁,身在何方,但我们分享了属于她的蛋糕。
绑架犯没有接蛋糕,而是静静地坐在一边,盯着蛋糕上的蜡烛。
我和陈悦也不说话,小口吃着蛋糕,满嘴的奶油。
我们三个心思各异。
我们就这样无语一整夜,直到蜡烛也燃烧殆尽。天开始蒙蒙亮了,新的早晨即将到来。
它忽然站了起来,我们都抬头看着它。
“我要走了。以后你们不用过来了。”
它宣布道。
那一刻,陈悦的脸上出现一丝痛苦的神色,她一定很希望这个游戏继续下去。
只不过最精彩的连续剧也有大结局的时候,我一边站起来,一边拍拍屁股:“回去吧。”
“那个……”陈悦也站了起来。
“能让我看看那卧室吗?”她提出的要求早在我们预料之中。
绑架犯看了我一眼,然后点点头。
长久以来如神圣般存在的神秘房间终于要露出它的真面目了,尽管陈悦脸上的表情变化幅度不大,但她的内心一定很激动。
她站在卧室门口酝酿了两三分钟的情绪,才抓住门锁用力拧开。
走进去后,她看着房间内的情景,眼睛睁大了。
“里面什么也没有啊。”
清晨,我们走在阳光铺洒的街道上,陈悦这样跟我说。“是啊,我也很吃惊。”
我伪装道,这种小谎我很擅长。
陈悦永远不知道我已经早一天查出了那个房间的秘密。
第三十九章 陈悦(五)
她刚才看到的是一个空房间。
秘密,我们隐藏好了。
至于空调冷气,我们编了个借口——我特地去宠物店借来了一只蜥蜴,然后骗陈悦说这种蜥蜴是冷血动物得生活在低温之下。
陈悦轻易就相信了,她对蜥蜴这种可怕的爬行动物显得避而远之。
“可是,”忽然,陈悦盯着我,那双无神的眼睛突然变得很深邃。
“怎么了?”我不习惯她这种透出睿智的目光。
她的眼睛很快又黯淡下去,恢复一片灰暗:“不,没事了。”
她最终什么也没有问。
她会发现505号房里的秘密吗?可能会,也可能永远不会。
这时刺耳的鸣笛声打破了街道的死寂。
只见一辆救护车由远及近,飞快地从路边呼啸而过。
我们回头看了看又继续赶路,陈悦告诉我妈妈很担心我的事情。
我们谁都不想把警察牵扯进来,所以我马上打电话给妈妈道平安。
幸好,妈妈没有起疑心,只叮嘱我赶紧回家。
“那就在这儿分别吧。”
我在十字路口对陈悦说。
她一言不发,默默走过闪烁着绿灯的人行横道,消失在街角。
而我仍站在原地,转向后方,眺望那几乎被树木和楼房遮挡了全貌,只露出一方楼顶的老楼。
良久,我才转过身,朝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绑架犯的自白】
我要离开了。
听到屋外匆忙的脚步声,我叹了一口气。
该来的总要来,我端坐在屋子里,看着房门被打开,医护人员抬着担架走了进来。
他们看见了我:“咦?有只狗。”
“可能是这家主人养的吧。不过,在哪儿?”
“电话里说在右边的卧室,是这间!”医护人员冲进卧室,很快他们抬着一具老妪的尸体走了出来。
“死去好几天了。不过,怎么会在床底下?”医护人员仍困惑不解。
“我也不清楚,听说是一个男生打来的电话。是命案吗?”
“不,看样子像是自然死亡。先送回医院吧。”
医护人员相互交谈着,刚才注意到我的那人又回头看了看我:“这只狗怎么办?”
“动物协会的人会来带走照顾的吧。”
我在他们的注视下,慢慢走到担架前,俯身看着老妪的脸。
我想,还好,我主人死的时候并不难看。
七天前我的主人去世了。
在她离世的时候,只有我待在她身边。
主人一定很伤感吧,她多么想在临死前见见她唯一的亲人。
可是她不能,她的女儿悦悦现在在国外,留下她孤独一人生活在这栋几十年的老房子里。
我从很小的时候便被主人抱养。那时候,悦悦还是个小学生。她每天放学回来都和主人一起带我出去散步。
虽然是单亲家庭,但我们三个一起过得很幸福。
我就那样看着悦悦慢慢长大,摘下红领巾,穿上中学校服,然后上大学,去国外。这个老房子,只留下主人和我。
近年来主人的身体越来越差。
她知道自己迟早有离开的一天,可她牵挂着悦悦啊。自从悦悦去了国外,就一年才回来一次,主人心里尽管十分寂寞,却从不肯当面跟女儿说。
那天晚上,她知道大限将至,躺在床上摸着我的脑袋。
“我要死了,如果你不是一条狗,而是人,那该多好。我就可以托你办一件事,帮我打电话给悦悦,跟她说一声,生日快乐。”
主人说完这句话,无力的手便垂在我的脖子上,她离开了这个世界,我蹲在她的床边,无声地流泪许久。
为了完成主人的心愿,我特地拨通了悦悦的国外电话。
但很可惜,我只能对电话吠出两声。我的语言,人类无法听懂,没有办法,我想到找别人代劳。
那天晚上我在深夜的街头等了好久,冲每个经过我的人大叫,但他们都不理我,权当我是一只发疯的流浪狗。
就在我心灰意冷之时,我终于等到一个可以听到我说话的女孩子。
我不知道她怎么会听得到我说话。
她难道能和动物对话?总之,我抓住这个机会,要她帮我打电话。
可悦悦的电话怎么也打不通。后来,那女孩子的男同学也过来了。
很奇怪,他也能听到我说话。
这对组合,真是奇怪。
昨天晚上是悦悦的生日,我让那女孩子的男同学给悦悦留言了,主人的心愿终于完成了。
我慢慢走到房外的走廊,走向花盆下方的狗我钻了进去,轻轻地闭上了眼睛。
我跟我的主人一样,足够老了,要离开这个世界了。
生日快乐,悦悦。
医护人员离开了,一切都恢复了安静,可电话响了。
无人接听,转入留言。
“妈妈……对不起……”
(ps:昨夜,班级组织观看了一场电影,我注意到,她因为其中一个情节落泪了。她真的是一个好善良的女孩子,也正是因为这些触动了我,因此有了这个故事,这本书。)
第四十章 河,鲤(一)
京都大雪,连绵三日。
下朝归来时,路面又新雪覆旧雪,掩埋了前路。
苏府的轿夫只得更加小心翼翼地抬着轿子,缓缓行走在大雪里。
众人正脚步匆忙时,路边的一家酒馆丢出了一件“东西”,不提防间,轿夫被绊了一个趔趄。
轿子不稳,一下子便落在了雪里。
仆从吓得半死,连忙凑到轿旁低问道:“公子安否?”
轿帘被一只苍白的手掀开了一条小缝,里面的人咳了两声,答道:“无妨。”
尔后,一双眼睛透过那条小缝露了出来。
那是一双布满血丝的黑色眼眸,此刻正盯着路中央的那团“东西”。
早有仆从冲上前去大骂起来,骂了好几声也不见反应,便又跟着踢了两脚。
那团灰布“东西”总算展开了四肢,哆哆嗦嗦地爬了起来。
是个衣衫褴褛的小女孩。
那轿中人一双冷清的眼穿过重重白雪看过去。
半晌后,他才低声吩咐了仆从几句。
随后,轿子重新启程。
那小女孩呆呆地看着轿子自面前走过,风吹帘动,却只露出一双清隽且苍白的下颌。
下一瞬间,那得了命令的仆从走过来,牵着小女孩进了酒馆,为她叫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
公子河是谁?
这句话若是问这景国任何一个人,恐怕都会遭到嘲笑。
要知道,整个景国除了君王便是这公子河的权势最大。
这年轻的大司马如今不过二十五岁,却成为了景国朝中的中流砥柱。
当年他更在他国侵犯之时,一言杀退千军。
如今,这景国再无人敢直呼他的名讳。人们提到他时,总会谦卑恭敬地唤一声:公子河。
那空影族的女孩抬头看着面前的人,实在想不到这样一个屠弱的人竟有那么大的本事。
然而,还未待她多想,公子河便抬头看了过来。
是一双这世间最无情、最冰冷的眼。
“你不会说话,做我的近侍最好。”
公子河瞧着站在房中的人,苍白的脸透着病态的青色。
他打量着她,突然道:“空影族如今已大半没落,再也没有空影人能够于天空中自由行走。你是风之子,可如今却只能在街头乞讨、任人打骂。”
公子河扶起书案颜颤巍巍地站起来,紧盯着那女孩,静静道:“记住,若非今日碰见我,你怕是熬不过这个冬天。是我救了你的命,所以,你可愿跟随我?”
女孩银白的双眼随着他淡漠的话语渐渐亮了起来。
公子河挑起削薄的唇角,淡淡一笑。
随即他转目望向窗外半晌才道:“我是苏河,是一条河流。而你,我便为你取名小鲤。你记住,鲤鱼的世界便是河流,你的全世界便是我。你要忠于我,要不离不弃地追随我。你可愿意?”
他的话,就好像是打开了一个未知的世界。似乎只有跟随着他,她才不会迷失方向。
小鲤像是起誓那般郑重点头。
从那以后,不论公子河走到哪里,身旁总跟着一个素衣的小丫头。
那丫头身子单薄,脚踝处一抹银钉在阳光下闪着冷冷的光彩。
那是空影族奴隶才有的标志。
可如今,她却成了整个景国最有权势之人的近侍。
夜已深公子河却仍在批阅公文。
小鲤侍奉在他左右,瞧着他眼下的青色越来越深。
外界皆传,公子河之所以如此赢弱,乃是因为上苍不愿赐予他健康。
不知为何,公子河总是常年做噩梦,时间久了身体便虚了。
窗外已传来三更的梆子声,小鲤抬头,只见公子河双眼通红,满是疲惫,可他仍睁着眼,不敢入睡。
房外已有仆人候着就怕公子河睡去后,会有什么不测。
公子河已忍到极限,终于忍不住瘫倒在书案前,闭上了双眼。
公子河的梦里到底有着怎样可怕的场景,谁也不知道,只是他声嘶力竭的尖声惊叫仍能让人感受到那最绝望的恐惧。
小鲤眼见公子河蜷缩着身体,不停地抽搐着。若非将木塞塞入他口中,怕是他早就咬断了舌根。
众人都道公子河乃是个不世出的人杰。不论何时何地都是一副孤傲周全的模样。然而,他们又怎知,此刻的公子河有多狼狈。
许是被公子河的痛苦感染,小鲤银色的眼眸里终于泛起了一丝痛色。
她跪在床榻边,伸手抓住了公子河痉挛的手。似乎抓到一块浮木那般,沉溺在噩梦里的公子河迅速地找到了小鲤的手,然后紧紧地握在掌中。
他的力气大得似乎要粉碎了那一节纤细的手腕。
夜还很长,公子河的噩梦也还很长。
第二日,小鲤陪着公子河在湖边的亭子里读书。
她盯着那湖内的锦鲤发呆,正出神,却冷不防被一阵爽朗的笑声给拉扯回来。
苏府内人人都循规蹈矩,鲜少有人会笑得如此肆无忌惮。
小鲤心中好奇,连忙极目远眺,企图看清楚来人的模样。
那是一个女子,穿着一袭红衣,腰间却配着一把长剑。
她一路走来,不停地与身后的婢女说着什么,眉目艳丽的脸上满是爽朗的笑,整个人看上去活力无限。
就连公子河也被这笑声引得放下书卷。看了过去。那女子看见了亭子里的读书人,眼神一亮,接着便冲了进来。
“见过大哥!”那女子行了一礼,抬起头对着公子河又是一笑。
公子河的声音无波无澜:“你是去找苏业的?”
女子点了点头说道:“苏业说他又得了一件新奇的玩意儿我便来瞧瞧。”
女子说着看向一旁立着的小鲤。不禁疑惑道:“大哥何时用上女近侍了?”
公子河随着她的目光亦看向小鲤。
她垂首立在彼处,安安静静地。他读书读到入迷,几乎都忘了身边有这样一个人。
那女子瞧着阳光投洒在小鲤的身上“咦”了一声又道:“大哥,她没有影子·……难不成,是空影人?”
公子河点了点头,却不愿再与她多说一句,便道:“你去找苏业吧,若迟了,他又该着急。”
女子这才离去。
小鲤心中还在想着方才的女子,却听见公子河道:“刚才那位是慕老将军的千金慕婉。她自幼便被当做男孩子抚养,所以也就没了女孩子们的规矩。”
小鲤没料到公子河会同她说这些,微微有些诧异。随后又听他道:“她是苏业的未婚妻不日就要成亲。”
说完这些,一切又归于沉默。小鲤抬头,只见公子河握着一卷书怔怔地盯着湖面。
回房之时,公子河突然道:“以后晚上,你不必再陪我。”
小鲤扶着他,听他道:“我被噩梦困住,总会做出一些伤人的事。”
说到这里,公子河垂首看着自己臂间的那双手,纤细的手腕青紫,显然是用了很大的力气才会弄出这样的伤痕来。
小鲤却毫不在意,仍扶着他慢慢走过扶疏花架。
公子河苍白的脸被夕阳映照,透出些微的血色。
身旁的空影族少女极其单薄,不知为何,公子河却始终觉得,这样一个沉默的少女身体里藏着巨大的力量。
小径的另一头传来熟悉的笑声同时还夹杂着男人喝彩声。
花园里不知被谁吊了一架秋千,那身着红衣、腰佩长剑的女子此时正站在秋千上奋力地荡漾着,似一只飞鸟,又似一片红霞几欲冲向云霄。
这是方才见过的慕家千金。她立在秋千之上笑得极其张扬,旁边有人在为她鼓劲。公子河停下脚步,望着那一对男女。
小鲤是认得那个男人的,他正是公子河的弟弟苏业。
小鲤在苏府内时常见到这位二爷,他终日同一帮京都纨绔在一处斗鸡走狗。
庸庸碌碌,公子河对他甚为严厉,也大约如此,苏业在他面前才会格外谨慎规矩。
有丫鬟看见了公子河,她连忙扯了扯苏业的衣袖。
“啊,大哥!”苏业见了公子河,收敛了眉目间的放旷,连忙敛襟行了一礼。
第四十一章 河,鲤(二)
秋千上的慕婉也停住,跳下来朝公子河笑道:“大哥,你也来看我荡秋千啊!”
公子河微微颔首,眉目间仍是一片冰冷。
苏业有些尴尬地摸了摸鼻子,却再也不敢像方才那般肆意喊叫。
没了旁人的喝彩,慕婉也失了兴趣,恹恹地站在秋千旁,任风吹乱她的发梢。
回去的路上,公子河一直蹙紧双眉。
花园里的风很暖,依稀能够听见远处再度响起的笑声。
忽地,公子河用力地咳嗽起来。
他弓起背,咳得撕心裂肺。小鲤紧张得不知该如何是好,正要松手去寻人过来,却被公子河反手拽住。
他拖着她的手走了几步,寻了一块石头坐了下来。
咳了好一阵,他才慢慢平复,一张苍白的脸泛着青色,双唇上更是透着血丝。
小鲤冲他打着手势,要去请大夫,公子河却抓紧了她的手,冲她摇头:“不必……喀……不必去找大夫……”
小鲤只得轻轻地拍着他的后背帮他理顺气息。
耳边却又听他道:“小鲤,只因你不会说话,我才会同你说这些。你听完,便忘了罢!”
小鲤正疑惑,却见他血丝遍布的双眼里慢慢泛起一种沉寂的光。
那光就好像是一豆烛火被风吹灭时的残影,认命、绝望。
“我不能大笑、不能奔跑,更不能似我那个弟弟一般陪着自己的爱人做一些开心的事。我活了二十多年,却夜夜被噩梦缠身不得安宁。即使略有才华得些虚名,可我却只想做一个普通人。”
他淡漠地说着眼里仍是一片死寂。
小鲤想要伸手抚上他的肩膀给他力量,却终究害怕逾矩只得咬牙、握拳站在他的身侧,静静地看着他。
公子河却笑了,他削薄的唇角向上勾起露出满含嘲讽的笑。
“小鲤,你可知当年慕婉要嫁的人是我。”
他陡然抬起头看着她,唇角的笑容越发的深了,“她的丈夫,本该是我。”
小鲤不知心里是什么样的感觉,只觉得钝钝的、酸酸的,还有些疼。
“我自幼身体羸弱,大夫都说我活不过十五岁。当年我父亲与慕老将军指腹为婚,将慕婉指给我。只是慕老将军见我活不长,过了几年便将慕婉改指给了弟弟。”
他眼里蒙上一丝雾气在外人面前始终强大而孤傲的公子河,此时却是如此的脆弱。
小鲤终于忍不住,伸手按住他的肩。
他一声叹息:“我不过……是个废人罢了。”
将公子河送回书房。再度路过花园时,小鲤见到那慕婉与苏业仍在秋千旁。
慕婉站在秋千上,垂首望着苏业道:“你莫要放在心里,他一贯都是这样的。”
苏业却冷哼一声道:“他摆出那样一副死人脸做什么?我好歹是他弟弟,从不见他有一副好脸色。哼!不就是在这景国里有些势力罢了,当真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
慕婉听罢,语气柔软地劝道:“他是你大哥…………”“碎!是我大哥又怎样!我真恨他是我大哥!”苏业说到此处,显然有些激动。
又昂首冲秋千上的慕婉道,“我总是被笼罩在他的光环下,旁人提起我也总是说‘那是公子河的弟弟’,真是叫人厌烦!”
“你莫要厌烦,旁人许是嫉妒你有这么一个能干的哥哥才这样说的。”
“嫉妒?若他们真的摊上这么一个兄长,自然知道其中的痛苦了。各人有各人的活法,他总是要求我必须似他那般……嗨,若真成了他那般,我倒宁愿没有这样一个哥哥。其实说到底他不过是个残废罢了。”
小鲤听到此处,心中的怒火烧到极点,身体已先于思维朝着苏业冲了过去。
她将苏业撞得往后踉跄了几步,自己也因收不住力而扑倒在地。
“哪里来的杂碎!”反应过来的苏业一脚便踹上了小鲤的肩头。
待看清来人,他的眼里已多了一丝鄙夷:“我道是谁原来是我大哥身边的一条狗!”
小鲤恶狠狠地看着苏业,咬牙切齿,银色的眼眸里透着十足的恨意。
苏业笑得极其开心:“瞧你这样子像要杀了我似的!”小鲤涨红了脸,手忙脚乱的表达,张口奋力地想要说什么,可发出来的声音却是一片粗哑难听的“啊啊”声。
苏业笑得更欢了,就连站在秋千上的慕婉也笑了起来。
“好了,苏业,你何必同一个空影族的哑巴计较……”慕婉话音还未落,苏业就反手抽出袖里的折扇向小鲤的脸颊抽打过去。
待小鲤反应过来时,脸上已是一片火辣辣的疼痛。
苏业还想举手抽打,却被慕婉挡住。
她从秋千上跳下来垂首望着地上的小鲤。
明艳的脸上满是笑意:“她如今可是大哥身边的红人,你这样欺负她,若是被她告上一状,也有你受的了。”
苏业听她这么一说,脸色白了白,随后咬牙道:“哼,凭她一个空影族人,大哥还能将我怎么样?!”
慕婉笑了笑,却没有再说什么。她俯下身望着小鲤那一双银色的眼睛许久,唇角的笑意渐深。
小鲤冷着脸看着她,直到她直起身,拉着苏业离去。
回到书房公子河仍在批着公文,知道是她进来了,便头也不抬地开口道:“你去哪儿了?怎么这么长时间。”
没有听到她动作。公子河抬头。
这才见到了红肿着脸的小鲤,蹙紧眉问道:“怎么回事?是谁打的你?”
语调是一贯的冰冷。
小鲤银色的眼里一片淡漠,只静静地立在彼处,并不接受他瞧过来的目光。
公子河也未再多问,只喊了仆从进来,带着小鲤下去处理伤口。
眼前公函里的字密密麻麻,扰得人格外烦躁。公子河抛了笔,唤人进来吩咐了几声,便捧着一盏茶,靠在西窗等着。
不过一会儿,苏业便来了。
看到大哥的脸色已是不好,他只得做出谦卑的姿态垂首默默走近。
公子河一语不发,捧着茶冷冷地看着他。一炷香的时间过去,苏业再也受不了他拷问的目光,便抬头硬着脖子道:“是那空影族的小贱人冲撞我在先!”
公子河目光森冷,苍白的下颌更是紧绷着一股怒意。他放下茶盏,开口道:“我且问问你,你口中那空影族的小贱人说的是谁!”
苏业的脸一下子变得煞白,他怯懦地向后退了一步,再也不敢开口说些什么。
“小鲤是我的近侍,即使要罚。也轮不到你来动手。自小我便教你要以仁为本,宽待下人。且不论小鲤是我的近侍,就算是一般的仆人,你也不该如此待她!”
公子河语气严厉:“你自幼读遍圣贤之书,那书中的道理全都读到狗肚子里了吗?!”
书房里静得可怕,只听得见苏业粗重的呼吸声。
他握紧了双拳似在极力地忍耐着什么。
公子河道:“你今年也已弱冠,我不便再多说什么,你下去吧。”
苏业躬身退下,到了书房门口才挺直了背脊走了出去。他走了没有多远,回首仍看见公子河倚靠在窗下的侧影。
恨意陡生,他狠狠地啐了一声,才甩袖离去。
四月初四,乃是苏业与慕婉成亲之日,苏府内的仆人都跟着苏业去新宅帮忙,府上只余下公子河同小鲤二人。
公子河坐在湖边的亭子里,手握着一卷书却呆呆地望着湖面。
那里波光粼粼,锦鲤三五成群地啄着湖面的落花。小鲤立在一旁很久,也看着公子河保持着这个姿势很久。
直到日头开始偏西,才听得公子河道:“新宅那边怕是已拜过天地了。”
小鲤盯着公子河那被湖光映照的脸,微微蹙眉。
公子河又道:“我没有去参加胞弟的婚礼怕是旁人又要非议。只是我去了,苏业又会不开心。”
小鲤眼见着公子河微微眯起眼。他一旦想要隐藏自己的情绪就会有这样一个小动作。
“父亲在世之时,常叫我多多照顾这个弟弟。只是如今一切都偏离了我原本的打算。苏业与我越来越疏远。”
第四十二章 河,鲤(三)
他的双眼陡然睁大转目望着小鲤,唇角已含了一丝笑“小鲤,你说。我是不是很失败?”
小鲤望了他片刻,上前伸手按住了他的肩。
自花园那次后,每当她想要给他安慰时,便会伸手按住他的肩。
他也并不觉得她逾矩,只在她那只单薄的手掌下再度望向湖面。
“你可曾感受过,一个你怀着莫大期望塑造的人却快要反过来与你对抗的感觉?”公子河盯着湖面,低声喃喃,不像是在说给小鲤听,而像是在说给自己听,“快了,我早该料到有这样一天。”
那一天,到底是什么样,恐怕也只有公子河一人知晓。
只是那晚空空荡荡的苏府内,公子河再度被噩梦困住。这一回,只有小鲤在他身边,也只有她才看清他是如何痛苦。
新人成亲第二日,照例要回门拜访族亲。苏业便依礼携慕婉一起回来拜见公子河。
花园内,小鲤碰见了本该在书房的慕婉。她将一柄长剑横在小鲤的颈项,眼里满满都是鄙薄之意。
小鲤并不害怕,只抬起银色的眼眸望着那红衣女子,面上神色是与公子河几无差别的冷漠。
慕婉见她如此,心中恨意更深。
手中的剑也不禁往她颈间又送了一分,剑刃陡然染了一丝红色。
“你一个卑贱的空影族人怎敢赖在大哥身边这么长时间!”
慕婉声色俱厉,明艳的脸上是一片怒色,“二十多年来大哥身边从未出现过什么女人,定是你这空影族的小贱人使了什么族内的秘法,让大哥鬼迷了心窍,安排你做他的近侍!”
小鲤听她口中全是妒意,心中觉得奇怪。
看她这样分明还是在乎公子河的,那么当年他父亲悔婚,她怎么又顺从了呢?
慕婉咬牙切齿,怒道:“我如今已是木已成舟,但即便如此,我也不会让你得逞!”
她莫名的丢下这一句,抽回剑、转身离去。
小鲤摸上颈项,看了看自己一手的血,随后转目望着那红衣女子消失在花园深处的背影,不禁叹息一声。
这慕婉,也不知道到底在想些什么。
苏业夫妇离去之后,公子河便一直在书房外的那棵桃树下看书。
满头的黑发被束成了文士髻,桃花落在他的身上,他也浑然不觉。
听见响动,他猛然抬起头。
炫目的阳光之中,那一刹那他的眉目并非凌厉,而是如桃花般雅艳至极。
“怎么又受伤了?”看到小鲤颈项间的包扎,公子河微微蹙眉,只是转瞬之间面上便恢复成了一片冷色。
小鲤并未回答,只走过来坐在他脚边的矮几前为他煮一壶香茶。
空影族人本就性情淡泊,跟在公子河身边这么些年,她也沾染上了他身上的冷意。
如今任谁提起公子河总要加一句“若你见到那人身边总跟着一个眉目冷淡的空影人,那么定是公子河无疑”这样的话。
小鲤还在想方才那件事,冷不丁却听到公子河在唤她的名字。
这一声并非寻常时候那冷淡低沉的嗓音,似乎是带了感情的。
小鲤就这样微有些诧异地回过头,却看到了公子河一双红彤彤的眼。
常年的少眠让他的眼里总是布满血丝,可是这一刻,小鲤却发现公子河有一双如同黑曜石一般漆黑而明亮的眼睛。
公子河盯着她看了一会儿,那目光就仿佛从树叶中洒下的阳光,斑斑驳驳,让人瞧不清楚。
他忽然伸出手,白皙修长的手指伸向了小鲤儿的发顶,然后,他从她的乌发上捡起了两片落花。
“花落到你头发上了。”公子河微微蹙眉,桃花夹在他的指尖,更衬得他的手指白皙如玉。
他将花轻轻地掷在地上,小鲤的目光便也追随着那落花,一路向下,最终归于尘土。
一切都将归于尘土,这漫漫浮生里仅有的宁静也终将归于尘土。
不知为何,小鲤突然满心酸楚。
他曾说,她是一条鲤鱼,而他是一条河流、鲤鱼的全世界就是河流。可是又有谁知道,河流里能有多少条鲤鱼。
她不过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个,毫不起眼的一个。
离了兄长的苏家二爷自开衙建府之后,便投身军营。
这些年居然屡建奇功,朝中武官已大半收至他麾下。自此以后,景国朝中也分作两派。
一派拥戴公子河,一派却以苏业马首是瞻。
然而,似乎有很多人都在期待,期待着公子河自最高权威的圣坛上跌落。
私下里所有人都说,圣上之所以如此信任公子河、只因他是个残废终究成不了大事。
朝堂局势越发紧张,公子河也变得越来越喜怒无常。
他开始变得暴戾,对待仆人也更加严苛,终是有人受不了这样的严苛,辞工离去。
到最后,苏府剩下的,只有几个年老的仆人与一个小鲤。
这一日,公子河下朝回府,苍白的脸上是一片怒色。小鲤听闻,乃是朝堂之上议事,当今君王的天平居然偏向了苏业一方。这是十多年来从不曾有过的事。
一进书房,公子河便想要破口大骂,却只能用力地咳嗽起来。
他咳得五官都痛苦地纠结在一处,似乎想将五脏都咳出来。
小鲤奔过去想要扶住他,却不料被他反手推了一把。
他的身体本就虚弱到了极点,使出来的力并没有将小鲤推开,反倒是收不住力,令自己跌倒在地上。
小鲤想要去扶他,却听他用极微弱的气息,斩钉截铁道:“滚。”
小鲤的脚步只是稍稍停滞,便继续向他走去。
然而这一回。公子河却抬起头,一双血红的眼怒瞪着她,拼尽了全力喊道:“滚!你给我滚!”
这一嗓子似乎尽了全力,是最歇斯底里的决绝。
世人都说空影族的人没有泪。
因为他们的眼泪还没有离开眼眶就被风吹干。
可这一回,小鲤眼中滚落了两行泪。她跪下来扑在公子河的脚边,用最粗哑难听,也最伤心的声音恳求他。
“你滚吧····”公子河缩回脚,慢慢地扶着桌腿,一点一点站起身。
他垂下头,用最冷酷的眼神看着地上的小鲤,颓然道:“你虽是个哑巴,可心里怕也笑了我许多回。”
“我堂堂公子河……如今……如今却被自己的胞弟逼得颜面尽失……我?我算什么,我只是个废人。”
他笑了起来,削薄的唇角挑起,满是讥诮,“我一个废人身边跟着一个哑巴……呵呵,我身边,也只配跟一个哑巴而已。”
这话说得刻薄,可小鲤仍膝行几步抱住他的脚,仰面看着他,泪如雨下。
“我说的话你听不懂吗?还是······如今我的命令对你已无任何作用·····”他仰面笑起来,又陡然用最后的力气反身扶着书架,抽出那架上放置的长剑,朝着地上的小鲤刺了过去。
小鲤看着他,他亦看着小鲤。
那血红的眼里是最彻骨的恨意。
小鲤似乎明白了什么。
多年前那个雪天,他将她捡回来,就如同捡回一只流浪的狗。
他寂寞时可以和这条狗说话,却不需要这条狗有任何回应。一旦他觉得这条狗对自己已无任何意义,便会毫不留情地将它赶出门去。
她,小鲤,不过是一只跟在公子河身后摇尾乞怜的狗罢了。
其实并没有下雪,只是杨花随风簌簌而下,落满了头发,落满了双肩。
小鲤捂住肩头的伤口,仍有不少鲜血透过指缝流下。
她好像回到了很多年前大雪纷飞的那一日。她漫无目的地在街头晃荡,企图从酒馆里偷两个馒头,却被人暴揍一顿。
是那个人,命人带她吃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
他并不是主人,他只是一碗大雪天里的牛肉面,只是那没有尽头的寒冷里唯一的温暖。
小鲤不知自己走了多久,也不知怎的就遇到了慕婉。
她仍一袭红衣立在彼处,瞧着小鲤的目光依旧一片鄙夷。
她说:“你已然成了条丧家之犬,若是还感念大哥对你的救命之恩,就去极西之地为大哥找来梦师。你也知道,大哥被噩梦困住,已活不了多长时间。作为最后的报答,你应该懂我的意思。”
十二月的京都下起了大雪,就如同十年前那般。
公子河撩起帘子,似乎还能看见一个小小的女孩立在路中央。
她满身的雪,单薄得可怜,本该是最卑微的人,可一双满是淡漠的银色的眼却毫无胆怯的直直的撞向自己的眼眸。
就好像在看一面镜子,多年前的他,也是这样一副虽落魄却始终毫不在意的模样。
她离开已经三年,不知去了何处。
这三年京都发生了太多的事。
先是苏业在竞野大战中一战成名,君王赐他虎符,令他掌管国中一半兵力。
大约如此,朝堂之上苏业的脊梁挺得更直,瞧着他的目光是肆无忌惮的轻蔑。
这几年他过得不太好。苏府的气数日渐式微。众人都道这公子河一世英名却是却毁在胞弟手中。
人生可真是失败啊!
公子河放下帘子,闭上眼,再不愿多想。
原本以为,所有人终将离去,再不复返。却未料,一回府,便见到了她。
公子河瞧着眼前的小鲤,微微眯起眼。
小鲤仍记得他的习惯,每当情绪波动之时他总会眯起眼来掩盖。而这一回,小鲤想,他心中怕是恨的吧。
“你回来做什么?我不是让你离开吗?”公子河捧着一盏热茶,缩在狐裘里看着她,“你这次回来,难不成是想来看我的笑话?”
小鲤不语,只倔强的看着他,那目光好像在说,这一次不论他做什么说什么她都不会离开一样。
这三年来,公子河的处境越发的艰难。苏业的权势越来越大,仅仅三年就成为了景国的兵马大元帅。
而公子河,他府前已是门可罗雀,朝堂之上更是频遭他人弹劾。
那些人,曾经都不敢直视公子河的人,如今却也敢上奏君王,言道公子河倨傲无力,视君上若无物,早有谋反之心。
呵……公子河只觉得好笑,他又怎会不知这些人背后到底是谁在撑腰。
只是他不屑罢了,不屑与这些减仓之辈多做计较。
即便是再怎样污秽,也不能染上这浊世脏了公子的衣角。
只是令世人都没有想到的是,却在如此剑拔弩张之时,苏业居然亲临苏府,他兄弟二人在书房内交谈了一整夜。
黎明时分,守在门口的仆人们看见苏业面上一派得意之色地走出房门。
相反的,室内的公子河一脸的苍白。
他将自己锁在房中,提着酒壶灌酒。
小鲤进来时,他已不知喝了多少酒。
见她进来,他伸手拖住她的手,苍白的脸上挂着痴痴的笑,嘴里絮絮叨叨地说了起来:“你来了,你听我说…父亲不让我喝酒,我今天还是喝了,父亲叫我照顾好弟弟,我却没能做到。你可知道,我羡慕苏业。他自小就能跟在父亲身后,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可以骑着马在草原上驰骋,可以在战场上建功立业。可我……呵……我只能被锁在书房里,哪里也去不了。”
“我害怕做一个真正无用的废人。我拼命地读书,十岁便与当朝最有学问的博士激辩,获得人生中的第一次胜利。可是,哪怕我做得再多,在世人眼中,也不过是个可怜的残废罢了。”
第四十三章 河,鲤(四)
他说到此处,将她的手抓得越发的紧。
他将脸贴在桌上,闭眼轻轻道:“苏业自幼在军营里长大,父亲死后,便一直是我带着他。我怕军营里那些习性让他变得愚笨粗鲁,便严格要求他,还望他长大能成为国之栋梁,与我一起为国效力。”
“可我错了。”公子河的眼角慢慢流出一片水渍,他更加用力地抓紧她的手,指望着她能给他力量,“我错了,原来苏业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恨我了。”
并没有过多久,就在众人以为此番公子河必定要从神坛跌落之时,却有朝臣上书君王,弹劾大元帅苏业。
这一举动,倒是杀的所有人都措手不及。
待苏业被定下斩首大罪之后,人们才终于明白,苏业手握重兵,这些年势力做大,功高震主。
不过几日,公子河便得知了弟弟被斩首的消息。
没有流泪。他端着一杯清茶平静地听着仆人传来的消息。
后来所有人都说,公子河怕是真的已入了神人的境界,早已没了凡人的喜怒哀乐。
那天夜里,公子河的房内反常地没有传出惨叫的声音。
小鲤陪着他,却在昏黄的灯光里看到了公子河眼角蔓延的泪水。
或许,这是比往常更可怕的噩梦吧?
她知道他不能再等了,她慢慢俯下身,轻轻地用手擦去他的泪水,而他竟如孩童一般在她的臂弯里微微蜷缩起身体。
并不是他性子寡薄,只是他在乎的东西从来都不愿被别人知道而已。
他所想要的,抓得太紧,终究是伤了自己。
她指间的昙花在昏黄的灯光里静静地绽放。
她忽然想起很多年前,他说的那样一句话:
“你的全世界是我,你要忠于我,要不离不弃地追随我。”
她不会离开他,她要陪着他。
她静静地抱住他的身体,在他的胸膛前闭上了双眼。
公子河做了一个梦。
那是很多年前,他靠在桃树下的软榻上读书。
当时春光明媚,微风拂过桃花就像京都雨季时的雨水一样,连绵不绝地向下飘落。
那空影族少女静静地跪在自己的身侧,发着呆不知在想些什么。
他的心思早已不在书上,目光偷偷地越过书籍去看那个少女。
阳光洒落在她的脸上,她微微蹙眉,银色的眼里是一片明媚的春光。
这春光触动了他心中柔软的琴弦,他伸出手,温柔地拈起她乌发间的一朵落花。
她抬起头,静静地凝视他。
只是一瞬间,却仿佛定格了一生。
醒来之后,他躺在床上呆呆地看着雕花的床顶,忽然嘲讽地笑了起来。
他只是个残废,从来不敢向她坦白心中所想。
他不能大笑、不能奔跑、不能陪着心爱的人做一些开心的事。
他只能尽最大的能力保护她,他刺她一剑,只因他知道,慕婉早就盯上了她。
而他已无任何力量去保护她,只能在最落魄的时候赶走她。
唯有如此,她才不会受到牵连。
这么多年,他从不敢开口,不敢说清,他只是怕一个残废的话没有任何信服力。
那一晚的梦境离奇地持续了一年,直到一个身着白衫的男子出现。
男子称,他是来看自己的徒儿,为她送驱除噩梦的工具。
公子河不明。
男子讶然,奇道:“公子是否脱离了噩梦的困境?”
公子河回想这一年间确实不曾做过一场噩梦。
男子呆了片刻,终是一声喟叹:“那丫头,当真是傻。”公子河心跳止了一拍,过了许久,才颤声问道:“何出此言?”
“若是没有这两样东西,小鲤根本就不可能帮你驱除噩梦,除非……”男子叹息,面上已有惋惜的神色,“她将自己的美梦渡给你,与你交换。”
换梦……啊、换梦。
公子河大声笑了起来,这个傻姑娘啊,居然将自己最美的梦境换给了他。
而可怖的噩梦,她又怎会受得了?
原来十年间,她一直珍藏的美梦不过是那片刻的宁静时光,而这片刻的时光却成为了她一生中仅有的美梦。
公子河为自己斟了一杯酒。
他看见酒馆下面有一个蓬头垢面的疯子被众人推来操去,又想起很多年前,他第一次在雪地里看见她的情景。
小鲤与河流,呵……又有谁知、鲤鱼的全世界是河流,而河流的全世界里也始终只有这一只鲤鱼。
只是,他知道的太迟,太迟了。
他饮下一壶琼酿睡了过去。
梦里,他为她拈下乌发间的一朵落花。阳光落满了整个桃花树下。
漫漫浮生里,这个梦,他梦了很多年。
(ps:犹豫了很久,还是写下了这个故事,写得异常难受,因此,使用了化名。小鲤很像她…我真是…又怎么可能不像呢?)
第四十四章 神隐少年(一)
为什么调出来的监控画面里没有阳越?
下午最后一节课,被乌云笼罩的天空突然传来几声闷雷,紧接着大雨倾盆而至。
英语老师站在讲台上,托着课本环顾台下,目光停在右后方靠窗的空座位上,问道:“陈霖雾呢?上节课不是体育课吗?难道没人见到陈霖雾?”
“老师你找她干嘛?那种人根本就不值得关心。”最后一排有个男生冷冷说道,“而且,她不是都要退学了吗?”
刚好跑到教室门口的霖雾不由得怔了怔,她吸了吸鼻子撩开额前的湿发,推门进去:“对不起老师,我迟到了。”
水滴顺着霖雾的身体不断下落,在她脚边形成一摊水渍。
班上瞬间传来一阵嗤笑,英语老师不解地问:“你去哪了?怎么淋成这样?”
“被人推进了操场旁边的泥沟里,因为实在太脏了,就跑去淋了一会儿雨,等淋干净之后才回来的。”
霖雾轻描淡写地回答。
英语老师咳嗽一声,说道:“进来吧,开始上课!”
霖雾走向自己座位时眼睛盯着坐在教室左后方、始终低着头的阳越,笑容消失,表情渐渐转冷。
一周前的那个黄昏,从教学楼第四层天台上落下的花盆将刚好经过的班主任苏老师砸成了重伤,入院至今仍未苏醒。
苏老师倒下的那一瞬间,有人看到天台上霖雾惊恐的脸。
事后学校监控室调出的监控录像即使画面有些模糊,却足以推断霖雾就是抛落花盆的人。
于是一时间,她成了全校师生恶言相向、恶行相对的对象。
当然,有些人是为苏老师鸣不平,而还有一些人只是喜欢跟风凑热闹。
校长以事态恶劣勒令霖雾退学,但霖雾的母亲远在国外,临走前她把女儿托付给了自己的闺密,而她的闺密就是苏老师。
现如今苏老师昏迷不醒,霖雾的妈妈又联系不上,退学之事只好耽搁下来。
所有人都不解,霖雾为什么会抛落花盆砸向一直将她当作亲生女儿般对待的苏老师?
而比所有人更不解的,其实是霖雾。
为什么呢?为什么调出来的摄像监控画面里面没有阳越?
“出去!”尖锐的声音响起,霖雾被推倒在医院的走廊里。
她吃痛地扶着撞到椅子角上的手臂。抬头努力微笑着说:“别这样森雨,让我看一眼苏阿姨,求你了。”
小学生模样的女孩狠狠地瞪她一眼,恨恨地说道:“离我妈妈远一点,你这个变态!”
“森雨!”一声呵斥传来,霖雾扭头看到了背光而立的越阳。
他提着盒饭走过来,扶起跌坐在地上的霖雾,柔声询问:“你没事吧?”
“哥!你怎么还能对她那么温柔?要不是她,妈妈怎么会受伤?”森雨气得跺着脚哭喊。“你滚啊,陈霖雾!”
“够了森雨!你去房间里待着,我和霖雾有话说。”越阳说完将森雨推进了病房,放下盒饭,带上了门。
一直走到医院外面的草丛,越阳转身自顾自地抓起霖雾被撞伤的手臂,要为她贴创可贴。
“我没事。”霖雾将手臂缩回去,“你别对我这么好。”
“我也不想的。”越阳的声音里蓦地多了一丝颤抖。
霖雾抬起头,看到他的眼眶里亮晶晶的。
越阳嘴唇颤抖着说:“我每天都在说服自己不可能是你,但偏偏所有证据都指向你。”
他再次抓起霖雾的手臂,为她贴好创可贴,声音哽咽起来“霖雾,你有没有想过,最痛的人其实是我。”
越阳离开很久后,霖雾都没有缓过神。
她可以用坦荡铸成坚强的外衣抵御所有人的指责和谩骂,但越阳的微笑和温柔却像一把利剑直刺心底。
她伤害了这世上对她最好的人,还有什么资格问心无愧?
霖雾极力忍住眼泪,拨电话给阳越,可电话那头照旧是无人接听的语音提示,她歇斯底里地留言:“你为什么要诬陷我?究竟是为什么?”
出乎霖雾的意料,几分钟后阳越竟然回了电话:“到学校八角楼的舞蹈室来,我在那里等你。”
霖雾转身大步向外走去,站在病房窗口的越阳目送她纤瘦离去的背影,脑海里浮现出他们初次相识的画面。
妹妹还很小的时候,霖雾的妈妈彭阿姨带霖雾来家里探望。
霖雾穿着一件紫色纱裙,怯怯地藏在彭阿姨身后,无论妈妈怎么用糖果点心引诱,她都不肯出来。
最后彭阿姨要出门买东西,只得把霖雾关进客房。
妈妈在卧室里哄妹妹睡觉,越阳推开客房的门,对着坐在床上和一只布偶熊自言自语的霖雾摊开手掌,一只折叠得十分精巧的纸鹤展露出来。
“给你!”越阳说。“你想学吗?”
霖雾犹豫了几秒钟后点了点头。
一直到深夜,彭阿姨都没有回来。
霖雾躲在房间里偷偷地哭,越阳去问妈妈,妈妈这才说,彭阿姨出国出差了,霖雾要在他们家度过余下的夏天。
那真是越阳记忆里最美好的时光:他和霖雾一起去海边捡贝壳,钻进树林捉迷藏,爬到山顶等待日落,在荷塘里摸鱼。
他们有很多共同点,其中最重要的是天性里那些因为父爱缺失而造成的孤单与自卑,在彼此的陪伴中得以消融。
霖雾离开的时候,越阳送了她一罐幸运星和三只千纸鹤。
他说:“纸鹤的数量是你哭的次数,幸运星是你笑的次数。以后你不高兴了就拆一颗幸运星,这些快乐用完了要记得来找我。”
那一年,越阳十岁,霖雾八岁。
霖雾以最快的速度爬到八角教学楼的五层。
自苏阿姨出事之后,这是阳越第一次答应单独见她。
这一周以来霖雾多次打电话给他,但电话都被他挂断了,他避而不见,霖雾也别无他法。
因为如果当着别人的面质问他为什么能从监控录像中消失,别人应该会以为她想要脱罪而开始疯言疯语了吧。
推开舞蹈教室的红色木门,霖雾看到斜倚在扶杆上的阳越。
夕阳的余晖为他镀了一层金。
看到霖雾,他微笑着冲她招招手。
那天黄昏也是如此:他侧坐在天台的护栏上,右手托着一盆叶片碧绿的绿箩,微笑着冲她招手。
“来!”他说,“这是送你的。我记得你最喜欢植物,祝贺你考入重点高中,祝贺我们再次成为同班同学。”
该如何形容霖雾当时的欣喜和激动呢?
她笑容灿烂地跑到他身边,正准备伸出双手去接那印着精致图案的白瓷花盆,一句谢谢还未说出口,就见阳越托着花盆的手掌突然倾斜,一阵强风吹来,花盆落了下去。
怔在原地的霖雾看到阳越的脸上闪过一丝复杂的神情。
他指了指楼下被花盆砸伤的苏老师,用故作遗憾的语气说:“都怪你不小心啊霖雾,这下你有麻烦了。”
再一次的画面重现让刚好走到阳越身边的霖雾得出一个新结论:“你是有预谋的吧?算定了苏老师每天那个时间都会从天台下面经过,所以故意约我在那个时间见面,好做那件荒谬的蠢事,然后将所有责任推给我。”
“为什么阳越?为什么要制定这么周详的计划来伤害苏老师和我?我们不是朋友吗?”
阳越仰头,轻轻笑起来:“朋友?别搞笑了陈霖雾,从你拿到这所重点高中的录取通知书的那天起,我们就不再是朋友了。”
霖雾一惊:“你这话什么意思?我是为了······”
霖雾没有说出来,她是为了能与成绩傲人的他朝夕相处,才在初三最后一年里发愤图强倾尽全力考进这所高中的。
她原本以为,这对阳越来说会是一个小小的惊喜,却没想到竟成了他们关系破裂的导火线。
所以霖雾突然没有勇气承认了,倒是阳越不咸不淡地说:“你是为了你那个笔友越阳,我知道的。”
霖雾没有辩驳,而是直接问出了盘旋在心底最深的疑问:“告诉我为什么监控录像里没有你?”
“你真的想知道?”阳越嘴角微挑,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待霖雾点头后,他突然俯身凑到她耳边,小声且缓慢地说,“因为啊,我不是一般人。”
下一秒钟,霖雾耳边的温热气息消失了,她下意识地环顾四周,风将水蓝色窗帘扬起,偌大的舞蹈教室里除了四面镜子中的霖雾,其余都空无一人。
阳越,消失了。
第四十五章 神隐少年(二)
“今天,班上转来了一个男生。他极瘦,班主任让他介绍自己,他转身在黑板上书写自己名字时,我竟能透过白衬衫看到他背上凸起的骨骼。他有一双像鹰一样锐利深邃的眼睛,他的目光缓缓扫过全班同学,嘴角轻扬,带着一丝自负和玩世不恭,继而弯曲手指,用指骨敲敲身后的黑板,声音清亮地说:我叫阳越。”
这是两年前,霖雾写给越阳的信。
人的一生中,与一个人接续感情的方式有许多种,而从初遇的那年夏天起,越阳和霖雾就开始了书信交流。
那些信件被越阳按照年份分别装进收纳箱里。
八岁时,她喜欢蓝色翅膀的蝴蝶和缀满珍珠的纱裙。
九岁时她迷上雪花拼命收集雪花形状的物品。还拍了许多照片寄给他。
十岁时,她央求彭阿姨买了一辆粉色自行车给她,声称学会之后要去看他。虽然她很快就学会了,却从未再提要去看他的事。
十一岁时,她追星,每次在信中都要滔滔不绝地谈论他的歌、他的剧、他的电影。
十二岁时,她每个周末都独自骑着自行车前往郊外。彭阿姨常年出差,留下霖雾独自生活。她在信中问他:长大和孤独是相等的吗?
十三岁时,她认识了转校生阳越。
然后她的信越来越少了,她忘记了她喜欢的蓝蝴蝶、珍珠、纱裙、雪花、粉色自行车、那个已经过气的韩星,也忘记了他。
直到前年暑假,她在最后一封信中告诉他:我不能再写信给你了,我要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学习上。
越阳,我打算考苏阿姨任教的重点高中,也就是你在的学校。
越阳接受了霖雾的这个与他疏离的理由,以不断翻读从前的信件来等待与她重逢的日子。
可最终等到的却是霖雾以两分之差无缘重点高中的结果。
越阳央求妈妈想办法,因为霖雾笃定自己答题的正确率绝对超过了录取分数线。
于是妈妈找到霖雾的试卷进行分数核查,竟发现批卷老师漏算了十分。霖雾终于顺利获得了录取通知书,越阳大大松了口气。
新生入学那天,越阳欣喜地等在学校门口,看到霖雾与一个高个子的少年并肩走来。
她笑容灿烂地奔向他,踮脚趴到他耳边说:“他就是阳越,我曾经在信中向你提起过的那个阳越。”
转而又笑眯眯地对阳越介绍道,“这是越阳,一直和我通信的沈越阳,她妈妈和我妈妈是闺密。对了,他妈妈是这个学校的老师,要不是他妈妈帮我核查试卷,我就不能和你在同一所学校念高中了。”
越阳僵着笑容对满脸阴郁的阳越说:“你好。”
阳越双手抄在裤兜里,冷冷看了他一眼,然后走开了。
霖雾急急地追了上去,越阳收回手,握紧了拳头。
霖雾并不是为他而来。
虽然后来他以“距离学校近,住起来会更舒服”为由说服霖雾住到了他们家,可是这样的朝夕相处并没有办法抓住越走越远的霖雾。
妈妈出事之后,霖雾搬出了他们家。
虽然十五岁的霖雾还没有长大,但他却不知道该怎样再陪伴她、照顾她。
因为,她忘了给他留出一个哪怕可以蜷缩的位置。但即便如此,越阳仍愿意等,等霖雾给他一个为什么要伤害他妈妈的解释。
在收到越阳发来的短信时,呆坐在地板上的霖雾微微笑了起来。
从舞蹈教室迷迷糊糊地回到家后,霖雾的脑海中不断回放着阳越瞬间消失的画面。
她的心情很矛盾,既费解又害怕。可越阳的短信却像一针安定剂让她安了心。
他说:“霖雾,我相信不是你。但只有我相信是不够的,你需要证明自己。”
霖雾到这一刻才发现自己的自私。
这么多年来,她下意识地依赖越阳。不断地向他倾诉生活中的不快、烦忧、愁苦、失望……他默默地承受她自小到大的所有负面情绪。不遗余力地帮助她、给她能量。
她却因为想要保护阳越,而伤他至深。
霖雾在这一刻决定,不管阳越的身份是什么,她要查明他恶意抛落花盆砸伤苏阿姨,又故意将罪名嫁祸给她的真相。
她至少要给越阳一个交代。
可是应该从哪里查起呢?不经意地,霖雾瞥到了那张夹在日记本里的剪报。
读初中的时候,每周三下午班长都会分发校报。
霖雾很少认真阅读,直到那天,她看到了阳越写的一篇散文。
散文写的是一个男孩因为患了一种罕见的病,五岁时被工作繁忙的父母送往乡下交予外婆照看,而在通往那所偏远小镇的火车上,中途不慎走失最终被警察送进当地孤儿院的故事。
当时,那篇散文竟看得霖雾泪流满面,她仿佛感受到了文中小男孩找不到父母时的恐慌和无助,以及被送进孤儿院后的悲伤和孤单。
霖雾虽不是孤儿,可妈妈工作繁忙,常年出差每年有大半的时间都是她独自度过的。
霖雾不知道这篇数文写的是否为阳越自己的经历,但她对阳越这个几乎还算是陌生的同学忽然就产生了一种惺惺相惜的错觉。
霖雾从校报上剪下那篇散文的部分夹进日记本。
开始有意关心阳越,那种想要为他付出一切的情绪显得十分莫名。
可她的确是想把自己缺少过的温暖都给予他。
他们的关系慢慢变近,虽未达到亲密无间,但至少在任何人看来都是朋友的状态。所以,霖雾不相信阳越会无缘无故地加害于她,那一定有什么她不知道的理由。
这样想着,霖雾起身坐到了电脑前,上网联络了朋友,以妈妈寄给她的高额生活费为报酬,换取阳越周末两天的行踪。
周日的晚上,霖雾的邮箱里如约收到了邮件,除了附件里的照片压缩包,正文中还附了一段话:“这次的钱收你一半吧。明明拍摄照片时,每个镜头都是对准他的,可是照片里却没有他,真是又骇人又晦气。”
霖雾立即解压压缩包,逐一检查照片。
果然是的。电脑桌面上的那些照片里只有场景和碰巧入镜的路人、动物,像一个布置周到的话剧场景中却唯独缺了主角一般空旷。
霖雾的心里一紧,这样的照片她并非第一次见到。
那是初三下学期班上组织的一次野外烧烤。
包括阳越和霖雾在内的五个同学一起去湖边清洗蔬菜。
路上,霖雾请求好友偷偷用手机帮她和木川拍一张合影。
她担心抓拍效果不好还特意嘱咐好友一定要多拍几张。
当好友将手机交回到霖雾手中时,她欣喜地翻看相片,却惊诧地发现,连拍的五六张照片里竟然全部都没有阳越。
她疑惑地拿给好友看,好友连连保证自己拍照时两个人都在镜头中。
霖雾本想让好友再帮她拍一次。不想却被阳越察觉了。他语气极为不好地说:“我警告你们。我非常讨厌拍照,只要你们敢拍。我就敢摔碎你们的手机。”
当时,霖雾并没有察觉出什么,只是推测阳越讨厌拍照或许有什么特殊原因,但她没有探问,因为她觉得应该尊重别人的隐私。
可现在想来,连监控录像里也没有阳越,尽管荒谬。却也说明阳越真的拥有某种令人难以置信的能力。
霖雾来不及顾及内心升腾的寒意,逐一查看那些照片,试图从各个场景中理出线索。
除了一些不知名的街道之外,还有几个地方让人十分费解。
孤儿院、墓园、苏阿姨所在的医院以及火车站。
霖雾想了很久,完全猜不透阳越去那几个地方做什么。
只是在读到孤儿院时,她下意识地又拿起日记本里的那张剪报。从头至尾看了一遍阳越写的那篇散文。
文章的结尾写到,那个男孩第二年被一名重点高中的老师收养了。
养父对他很好,他的心中充满感激。
霖雾想:假设这篇文章里的男孩就是阳越的话,那么他所提到的养父应该就是那张照片中所拍摄到的墓碑上的中年男人。
若这个男人真的在重点高中任教,那不就是她所在的学校?
也就是说这个男人是苏阿姨的同事,而越阳或许认识。如果能探查到关于这个老师的事情,是不是就能对阳越多一些了解呢?
抱着这样的期望,霖雾用手机拍下了照片中的墓碑。还特意用修图软件抠出照片,而后微信传给了越阳,随即问他:“你认识他吗?听说他是咱们学校的老师。”
不一会儿,越阳回了电话过来,他问霖雾:“你怎么会有秦老师的照片?”
“你认识他吗?”霖雾反问。
第四十六章 神隐少年(三)
“嗯,是我从前的化学老师,他已经去世了。”
“怎么去世的?”
“癌症。”
“什么时候的事情?”
“你入学之前的那个暑假。”越阳顿了一下才说,“听说是因为没有钱做手术,耽误了病情最后恶化了。但也有人说,是因为被开除,受了刺激才…”
霖雾不解:“为什么会被开除?”
越阳犹豫了一下,才说:“还记得你中考成绩差两分的事情吗?我当时央求妈妈帮你重新核查试卷,因为你的成绩错了。校长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让所有老师交换检查彼此批阅的试卷,最后竟查出秦老师有故意帮一个考生加了分。”
“啊?!”霖雾忍不住惊呼出声。
越阳接着说道:“后来秦老师和另外那个漏算你成绩的老师都被学校开除了。不久后秦老师就去世了。因为这件事,我心里一直很不是滋味,毕竟是我去找妈妈帮你核查的试卷。”
过了好一会儿,没人说话,越阳唤道,“霖雾你还在听吗?”
霖雾跌坐进椅子里,陷入了长久的震惊之中,她终于弄懂了阳越恨她和苏老师的原因。
她慌忙挂断电话,立即拨给阳越,电话依旧是关机状态,她只好留言给他:“阳越,我们谈一谈好吗?明天早上,我在学校那片竹林边等你。”
阳越听到手机留言时,已经是第二天清晨。他从公交车上下来,往墓园走去。他没有回复霖雾,因为要说的实在太多了,根本无从说起。
他是来跟父亲告别的。
父亲并非他的亲生父亲,却是这世上他唯一想要珍惜的人,可惜不久前病逝了。
他与父亲相识在十年前市郊的孤儿院。那时他只有六岁,却记忆力超群。
在拍摄百天照时,他的父母惊讶地发现。所有的镜头、电子设备都无法将他拍摄出来。
换言之,他的影像无法被捕捉。父母因为担心他被别人视为怪物,而一直避免让他进入任何镜头。
但在五岁的时候,他突然发现自己竟然还可以隐身。
第二天,父母匆忙收拾了行李,打算带他前去远方的外婆家。
在去往火车站的路上,母亲哭着对他说,把他送去外婆家是最好的选择。有外婆形影不离的照看,他的特殊能力不会轻易被人发现。
当时他听得似懂非懂,一边帮母亲抹去眼泪,一边说“妈妈我会想你的”。
火车行驶了好久好久,他一路睡睡醒醒再次醒来时,刚好到了中途停靠站。
他被站台上一个小女孩手中的一大把气球吸引,趁睡着的父母不注意,便随着大波人流下了车。
可他还没来得及碰到女孩手中的气球,火车就已缓缓开动。
之后,蹲在站台号啕大哭的他被车站工作人员送到了警局。最终,因为他记不起父母的姓名、电话和家庭住址,无法联系到他的家人,警察只得将他送进了当地的孤儿院。
因为一直小心地隐藏着自己的能力。阳越在孤儿院度过了一年非常平淡的时光。
六岁时,有一个自称是中学老师的中年男人来领养这些孩子。
他与妻子离婚后,女儿跟随妈妈远赴国外。
他非常思念女儿,决定领养与女儿年纪相仿的女童抚养。院长叫了几个五岁左右的女孩到办公室,阳越趴在窗外好奇地观望,他在猜谁会被选中。
忽然,男人看到了他,他没有回避,而是朝男人吐了吐舌头,走了。
而过了一会儿,院长带男人来找他。男人蹲在他面前,轻声问:“我没有钱,但保证永远不会抛弃你,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阳越考虑了一会儿,倾身趴到男人耳边小声地说:“我是一个怪物。照相机里拍不出我,我还会突然消失,其实并不是消失,就是可以变成透明的,让别人都看不到我。”
男人愣了一下,但没有退缩,反而笑起来:“那你很特别啊,我就喜欢特别的人。你跟我走吗?”
阳越点了点头,跟他走了,而男人遵守了承诺。
他送他读书,对他关怀备至,并且郑重地告诉他:你绝对不能用你的特殊能力做任何一件微小的坏事。因为那样你就成了真正的怪物。而我是不会认一个怪物做儿子的。
他们相处得非常融洽,就像朋友一样亲密无间。
因为记忆力超强,阳越的功课特别好,小学毕业后的暑假,他已经跟随男人学会了初一的所有课程。
因此,男人托关系,让他以转学生的身份进入到一所中学直接读初二。
阳越的性格内向,一直没什么朋友。可是进入新学校之后,他常常向男人提起自己的同桌,一个名叫陈霖雾的女孩。
她会带早餐给他,与他讲话时永远面带微笑,下雨天特意把伞留给他,自己却淋雨回家。
每次一起做值日,总是抢着做这做那有意让他犯懒,甚至有次严厉的数学老师检查作业时,她竟毫不犹豫将自己的作业本推到了忘做作业的阳越面前。
虽然那事最终被数学老师发现,两人一起被赶到了走廊里罚站,可他却异常开心。
因为那个个子明明还不及他肩膀的瘦小女生义正词严地说:“我就是想为你做很多事,想保护你,总觉得你好像吃了很多苦。”
初三下学期全班外出野炊时,他听到她小声地求一个女生帮她为他们拍一张合照。
他怒气冲冲地制止了她,他其实非常紧张,不知道她是否察觉到了自己的秘密,又十分担心她会因此而疏离自己。
令他惊喜的是,她没有,她依旧像个快乐的小天使一样围绕在他身边。
阳越认为,这一定是上天开始眷顾他了,所以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他非常开心觉得知足又幸福。可是不久后,男人被查出得了胃癌,是晚期。
高额的医疗费很快让他们入不敷出。
因为没有钱,手术只能一拖再拖。男人任教的重点高中自发为他募捐。可所有捐款加起来仍不足手术所需费用的三分之一。
在临近中考时,有一个考生家长找到了男人,说只要男人能在批卷时对他的儿子多加照顾,保证他儿子的成绩超过录取分数线,所有的手术费用他都会承担。
男人心动了,可阳越不同意,他说:“爸爸,是你教我绝不能做坏事的。”
而男人却说:“爸爸此生没有做过任何一件违背道德的事情,但这次不得不做。因为我想活着,我答应过你,绝对不会抛弃你。”
一切都很顺利,可没想到,有一个考生因为不相信自己的成绩与录取线相差两分,便求自己妈妈的闺密——一位在校任教多年的女老师重新帮她核查了试卷,结果发现她的英语成绩被漏算了十分。
因此,校长勒令所有老师交换检查其他老师批改的试卷。
最后,男人的行径暴露了。
他和漏算分数的老师一起被开除了。
那个本已收到录取通知书的考生最终仍是没有逃过落榜的命运,而那个成绩被漏算十分的女孩很幸运地获得了重点高中的通行证。
那位核查分数的老师姓苏,是高年级学长沈越阳的妈妈。
而那个幸运的女孩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陈霖雾。
男人拒绝治疗,将最后的钱全部为阳越存了起来,没有熬过暑假就病逝了。
胸中积蓄多时的悲伤和愤怒促使阳越策划了抛落花盆的事。
但其实上在他倾斜手掌的那一刻,他的心中是有犹豫的。
可忽然袭来的一阵强风令他没有反悔的机会,而且当他后来看到医院里昏迷不醒的苏老师、被人责骂的霖雾以及冰凉石碑上养父慈祥的面孔,他没有获得一丝报仇雪恨的快感,反而充满愧疚。
周一清晨一直到早自习铃声敲响,霖雾也没有在竹林边等到阳越。
但她心中有了决定,无论学校给予她怎样的处分,她都会独自承担,决口不提关于阳越的秘密。
她相信,越阳会理解她的。
而霖雾才刚刚进班里就被传进了校长室。
校长一改前几次严肃愤怒的表情,慈祥地对她说:“这段时间委屈你了,我会想办法帮你澄清误会,让全校师生不再对你有偏见。你说你这孩子也是的,既然是因为惊吓而失手打翻的花盆。那你为何不辩驳呢?要不是苏老师醒了,你准备把这黑锅背到啥时候……哎,你去哪儿?”
霖雾来不及确认更多她在听到“苏老师醒了”这几个字之后就转身跑出了校长室。
赶到病房门口时霖雾看到越阳和森雨正围在病床边,苏老师头上缠着绷带,面容苍白,却真的是醒了过来。
霖雾激动地推开门,声音颤抖地叫了一声“苏阿姨!”
眼泪就如决堤的洪水涌出眼眶。
苏阿姨张开手臂迎接霖雾,霖雾哭着扑了上去。
越阳轻拍她的背,森雨则在一旁说:“对不起雾姐姐,我错怪你了。不过你也太笨了,怎么能因为妈妈猛地喊你一声就吓得丢了花盆啊!”
苏阿姨悄悄冲一脸茫然的霖雾眨了眨眼睛,霖雾支支吾吾地应付了过去。
待支开越阳和森雨之后,苏阿姨才抚摸着霖雾的头发说:“阿姨知道你一定不是故意的。你是什么样的孩子阿姨最清楚。”
“真的不是我。”霖雾哽咽了,“但是现在我无法说出真相。阿姨请你给我时间。”
苏阿姨慈爱地望着霖雾,轻轻点头。
“我妈妈是不是不要我了?她的电话一直打不通。”霖雾哑着嗓子说。
苏阿姨握住晨雾的手:“霖雾,你有没有想过,她那么努力地工作,是因为你没有父亲,她觉得对你有所亏欠,所以想用最好的物质生活弥补你生命中的这份缺失。”
霖雾再次拥抱苏阿姨,心中的巨石终于落下了。倏忽之间,她看到病房窗外的树枝摇动了几下,可明明没有风的。
下一秒钟,窗台赫然显出一个牛皮信封。
趁苏阿姨不注意时,霖雾拿走了信封。等不到回家,她走出病房,站在走廊里便匆匆撕开信封,阅读起里面的内容。
那是一个冗长的故事。
故事的主角名叫阳越。
他天生具备不被任何电子设备捕捉到影像以及随时可以隐身的能力。
他五岁时因为不慎走失失去了自己的父母,最终最爱他的养父又离他而去。
而今,他决定离开这里,只身前往另外的城市,重新开始生活。
他在信的最后说:我的父亲曾告诉我,如果利用特殊能力做坏事,我就会变成怪物。而令我没有想到的是你对待怪物一样的我,仍旧充满爱心。
你说过你要保护我,你做到了。
霖雾,对不起,谢谢你。后会有期。
霖雾吸吸鼻子,哽咽着说:“笨蛋!”
而在霖雾没有察觉之时。窗外的树枝缓缓伸向她,像受到谁的支配一般,轻轻地、温柔地拍了拍她的肩膀。
“我们就当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吧。”霖雾被这声音吓了一跳,抬头便看到正向她走来的越阳。
越阳冲着霖雾张开手掌,一只精致的纸折幸运星躺在他宽厚的掌心。
他说:“从现在开始,我们一起制造快乐。”
(ps:和我,一起制造快乐。)
第四十七章 我们一直都是在寻找
202x年,有一天小坤突然在qq上喊我。
“有时间吗?”开头就是这句话。
“没有。”我回答。
“……想相亲吗?”小坤又问。
“不想。”我继续回答。
“……给你个机会,”小坤说,“和我相亲吧。”
·……相亲是这么轻松愉快的事情吗?!
“不去。”我打字。
“哎呀,别这样。”小坤说,“我家给我定了指标,一个月必须相够八个人,这个月就差一个了,再找不到合适的,你就当帮我个忙,顶一下。”
“不顶。”我说,“等着相亲的男的那么多,你随便挑一个不得了。”
“哎呀,都看不顺眼。”小坤说,“去吧去吧。”她循循善诱,“你不要把它当作相亲,就是老朋友见见面,吃吃饭。”
“我请客好不好?”她给我下套。
“不好。哈哈,我刚吃饱饭,才没有那么容易上当!”
“烤鸭。”小坤缓缓打出两个字。
“……哪天?几点?在哪儿?”我迅速问。
小坤发来一个狂笑的表情。“那就这么决定了。”她打字,“就明天,具体时间、地点我发到你手机上,免得你忘了。我还有事儿,先下线了哦。”
我还沉浸在对烤鸭的幻想里,她又发过来一句话。
“对了,见到我妈,别乱说话啊。”
“……嗯?!”
“等等,不是说老朋友见面吃饭吗?你和老朋友见面还带家长?”
我还想问她,却发现她真的下线了。
不带这么骗人的啊!见家长是几个意思?给我点基本的信任行不行?我只是想吃烤鸭而已啊!
相亲当天,我战战兢兢地去赴宴。
虽然知道是假装一下,但是见家长这种事儿,天然带着一种危险的气场。
到了烤鸭店,小坤和她妈妈坐在一边。小坤冲我挥手,偷偷做了个“你懂”的表情。
我欲哭无泪,走过去坐下。
阿姨气场很足,随便扫了我一眼。
“小伙子迟到了啊。”她说。
我双腿一软。
“不好意思,堵、堵车。”我只好说。
你有车?阿姨的表情认真了一些。
“没有……打车…”我回答。
“那,有房?”阿姨又问。
“……没有。”我继续回答。
“有北京户口?”阿姨接着问。
你们合伙来揭我伤疤的是吗?
“…也没有。”我老老实实回答。
阿姨皱起了眉头。
“你什么都没有,来相亲干什么?”她提高嗓门说。
我哪儿知道啊?我就是来吃烤鸭的!
但这种话又不能说出口。桌上气氛紧张,小坤在旁边大气都不敢出。
我努力挺直腰板。
“阿姨,我来寻找真爱。”我说。
从小坤的表情来看,我觉得我死定了。
小坤妈妈估计是出于礼数,什么都没说,客客气气地和我吃了顿饭。
为了烤鸭,我拼命忍住,没有落荒而逃,卷一个小饼……再卷一个……卷第三个……小坤试图和我进行眼神交流,不理她,卷第四个……
小坤妈妈忽然“啪”的一声把筷子摔在桌上。小坤吓了一跳,我叼着半块鸭肉,愣住。
“这事儿不对。”阿姨又皱起眉头,“你们俩在这儿演戏呢是吧?!”
还是老年人火眼金睛啊。我不敢说话,一点点把嘴里的饭咽下去,心想要是再点一只烤鸭,我就招供,却没想到小坤自己先招供了。
“还不是你和我爸!”小坤开始表达不满,“非要我一个月相亲八个人。哪有那么多人可以相啊,我没辙了,找他来凑数的。”她顺手指了指我。我继续不说话,还没再点一只烤鸭呢!
“你还有理了?”阿姨转过身子,面对着小坤。看着这架势,我就知道大事不好。
果然,小坤妈妈从小坤这么大了也不找个男朋友正经谈恋爱开始说,说到小坤之前谈恋爱不长眼,以为要结婚了,结果男朋友移情别恋,又说到单位同事去年发儿子的喜糖,今年晒孙女的照片,再说到她和小坤爸爸也不容易,就盼着小坤早点儿嫁出去不要做剩女,最后一拍桌子,说出那句经典的台词一
“我还不是为了你们好?”
……和我有关系吗?
到这个份儿上,饭也吃不下去了。还剩半份烤鸭,我本来想打包,被小坤的一对泪眼瞪了回去。
临走的时候,小坤妈妈还劝我:“小伙子别老爱情爱情的,看你也不小了,赶快攒钱买房买车,不然以后谁愿意嫁给你?我女儿肯定不能嫁给你。”
我还能说什么,只好点头说:“是,阿姨您说得对。”
后来过了一个月,我又和小坤吃了一次饭。“这个月相够八个人了?”我笑嘻嘻地问她。
“没。”小坤板着脸说,“我妈把指标调低了,现在一个月六个人。”
“相亲怎么这么烦啊。”她说,“上次有一个男的,刚坐下,劈头就问我多大。我说我二十七,他就说我比他大一岁,估计不行,他妈妈说只能找比他小的,但是他又觉得我不错,所以得问问他妈妈同不同意,不同意的话就算了。”
“这还算正常的。”小坤继续说,“之前还有一个,约在咖啡厅,也不说话,进来就拿着我的资料看,看了足足十分钟,才说他觉得我不是很优秀,然后开始说他之前相亲过的女孩都有多厉害。我实在忍不住,就问他对我的看法。他说:‘你条件不好啊,所以只有我才配得上你。”
“还有一个男的,”她接着说,“条件还不错,车房齐全,结果谈了没两句就说,他觉得我很漂亮,很喜欢我,但是他忘不了前女友,能不能请我等半年,等他把前女友彻底忘了,再和我正式开始交往。”
“他以为他是谁啊!”小坤猛地拍一下桌子,看得我心惊胆战。我不知道怎么搭话,就默默坐着,听她一直说这些极品的故事,还给她数着。
小坤前前后后一共说了十八个,说到最后,她自己都乱了,又从第一个故事开始说,连说两个才反应过来。
“这个我是不是已经说过了?”她歪着头问。
我点点头。
“你一定觉得我是在对我父母妥协,”她说,“其实也不完全是妥协。我也想嫁人,我也想认认真真谈个恋爱,我也想每天回家有人和我说说话,问我今天累不累,我也想两个人出去旅行,我也想在婚礼上他拉着我的手说从今往后只爱我一个人啊!”她摇摇头,“可这些太难了,都太难了。”
我还是不知道怎么搭话。“我没有那么刁钻的眼光,”小坤说,“车房什么的,我自己有,也不稀罕。我就想认识一个看着顺眼的、能聊得来的、人温柔一点儿的,这种要求不高吧?”
……这种要求才难满足好不好?小坤估计是说话说累了,趴在桌子上。
“你说,这样相亲有用吗?”她忽然问我。
“嘿,我怎么知道?你爸妈觉得有用才是主要的吧。”
又过了两个月,我一直忙工作上的事,没怎么和小坤联系。她还是保持着一个月相亲六个人的节奏,不时和我分享一下她觉得忍无可忍的经历。
有一天,我上着班,她忽然给我发微信:这次我觉得能成。我很兴奋,她终于要脱单了!
这句话发过来就没了下文。我问她也没回音,一整天坐立不安,好不容易等到有空闲,再给她发微信:怎么样了?过了半个小时,小坤才回过来:失败了。
晚上小坤给我打电话,详细说了整件事。
这次的男的各方面都很出色,据说长得也算出众,小坤已经相亲到快要麻木了,看到他的资料,还是眼前一亮。
她和对方约好了见面。相亲当天,男的让小坤去订的餐厅,还迟到了半个小时。小坤暗自叹气,觉得她又被相亲资料给骗了。
男的急匆匆进门,简单说了一句“堵车”,坐下后也板着脸不说话。小坤刚想缓和一下气氛,他突然掏出手机,说:“稍等一下,让我拍张照片。”
说着他就给小坤拍了一张。“你干吗?”小坤冷冷地问。
“我不想相亲,家里人催着我来的。”男的解释,“我拍张你的照片给他们看,证明我来过了。”
小坤哭笑不得。她自己很明白,这次相亲算是提前结束了,但不能在气势上输给对方,于是她微微一笑,也拿起手机,说:“那我也给你拍一张吧,证明我也来过了。”
她刚把手机举起来,男的脸上的表情突然松动了一下。“你喜欢绿色?”他指了指小坤的手机壳。
“嗯。”小坤点头。
“我也喜欢绿色。”男的第一次露出笑容。
小坤愣了一下。她下意识地问:“那你还喜欢什么?”男的随便说了一个爱好,而那恰好也是小坤的爱好。他们就这样顺利地聊了起来。
聊到最后,两个人发现,他们居然神奇地喜好一致、兴趣一致,听一样的歌,看一样的电影,去过一样的地方,甚至,对大多数事情有一样的看法。
他们在餐厅坐着,一直从中午聊到晚上。外面天都黑了,两人对视一眼,干脆还在同样的位置吃晚饭。
说完了各自的喜好,他们又开始说上学时候的事儿,接着说现在的状况。小坤说得高兴,把自己将来对婚房的憧憬都说了,结果两个人对婚房的预期,还是一样。
这种天生一对的节奏,她居然还告诉我失败了!
小坤很兴奋,兴奋之余,她还努力保持着冷静,心说自己不能太主动。
说了很久,两人不约而同地静下来。小坤一口一口喝着水,不说话,等男的自己提起,约她下次见面。
对方却忽然沉默了。
一分钟,两分钟……男的犹豫了一会儿,才说:“要是早一点儿认识你就好了。”小坤心里咯噔一下。
男的慢慢又说了很多。
小坤才知道,其实他是有女朋友的,但是家里不同意,一定要他相亲。他说不过家里人,就打算随便应付一下,到时候说一个也没看上,然后继续劝父母接受他现在的女朋友。
这次相亲他是瞒着女朋友来的。家人对他女朋友的意见,他一句都没告诉她。“也许她自己已经猜到了。”小坤说。
男的想了想,点点头。“只要她不主动提起来,我还是不想告诉她。”他说,“这种事很痛苦,对两个人都是伤害。既然免不了伤害,我宁愿一个人担着,等我说服了父母,再原原本本地告诉她,也不晚。”
“我一定会说服他们的。”男的说,脸上挂着笑容。小坤不知道应该怎么回应。她对眼前的男人很有好感,但是她又很清楚,他是真的很爱他的女朋友。
桌上的气氛冷下来。他们没再说话,匆匆吃完饭,结账走人。两人沉默着走到门口,准备告别。小坤看着对方棱角分明的侧脸,心一横,脱口而出:“我们…可以继续保持联系吗?”
我听着,没说话。小坤接着讲。
男的听完她说的,咧嘴笑了笑,说:“还是算了。”
“我要照顾我女朋友的感受。”男的又说,“我瞒着她来相亲,认识一个聊得来的女孩,还一直保持联系,对我来说也许问心无愧,但对她来说,是伤害。”
“这件事本来就是我不对。”男的最后说,“所以,还是算了,不好意思。”然后他们道别,男的打车走,小坤开车回家。
“就这样。”小坤说,“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
“觉得可惜吗?”我问她。电话那头,小坤沉默了五分钟,说:“不觉得可惜。”
“开车回家的时候,我特别伤心。但是开着开着,忽然就想明白了。就像路灯一样,”她说,“一条路那么长,总会有几盏路灯出毛病,可也还是要往前开,没准儿开着开着,前面的路灯就都是亮的。”
“你知道吗?”她继续说,“其实现在想想,那男的说不能让他女朋友伤心的时候,我心里挺高兴的。我忽然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是有这么好的男人的呀,只是我还没有遇上。”
“可能我要一直一直找,可能不用找,有天他自己就跳出来了。”小坤接着说,“但是不管怎样,我都不想认输。我还年轻,还有很多时间,我可以等。”
认识她两年多,这还是我第一次听到她说“我还年轻”这四个字。于是我也很高兴。“小坤,我们去吃饭吧!”我说。
“不去。”小坤一口回绝,“你肯定是兜里没钱了,想骗我请你。”
“……我是那么不要脸的人吗?!我付钱!”我脑子一热,脱口而出。
当然最后我没有付钱。小坤拦着我结了账,说是答谢我上次假冒相亲对象,被她妈妈痛骂一顿的事。
嘿,这算什么答谢?至少也要再请一顿烤鸭对不对?
那之后,又是半年。
小坤还奔波在她的相亲之路上。她爸妈已经把每个月的定额从六个减到了四个,每一个都要亲自把关,从检查资料到全程陪同,事无巨细。
就算这样,还是有很多奇葩出现。小坤有空就发微信告诉我,我照单全收,心想,等收集到一百个这样的故事,我就出本书。
虽然还是吐槽,但小坤似乎乐观了很多,遇到不对的人,笑笑就过去;遇到不错但是没有成的人,也还是笑笑,说一句可惜了事。
后来有段时间我没收到她的信息。我不想主动打扰她。直到有一天,和朋友聊天的时候说起来,朋友说前阵子去商场,好像看到小坤和一个男人在逛街,两人拉着手,很开心的样子。
不过这个朋友近视八百多度,那天是去配眼镜的,可能看错了也说不定。
但我宁愿相信他没看错,就像我坚持相信,小坤终归会找到她的幸福,也许是现在,也许是很长时间以后;没有原因,只是毫无理由地相信。
因为我们是一样的,都是一直在寻找,磕磕绊绊、跌跌撞撞,笑过,哭过,但还是努力睁大眼睛,生怕没有看清路边的一道风景,就错过了在找的那个人。
有时候不小心跌倒了,就站起来继续走;有时候走错了路,认真想一想,也还走得回来。
最后,我们都会找到终点,拨云见日,云卷云舒。
所以等你找到的时候,请一定告诉我。也许我什么都做不了,但我会替你高兴,很高兴很高兴的那种高兴。
(ps:这个故事有些写实了,但我希望你的幸福在我这里。)
第四十八章 我不愿成为你的历史(一)
陈颜第一次参加联谊,是被室友十块钱骗去的。
室友说她团购了一家自助餐,节假日抢到的团购券只要十块钱!
作为将精打细算发挥到极致的双鱼座,陈颜立马乐滋滋地同意了室友一同前往的要求。
然而等她坐下,对面一字排开的各种男生看过来,她就知道自己被耍了。
室友在桌子底下暗渡陈仓,发微信说:赶紧的,看上哪个跟我讲。
陈颜咬牙切齿地回复:谢了您,我只想吃!
室友恨铁不成钢地说:哎呀哎呀,你就是这样才到现在都嫁不出去。
陈颜看到回复着实郁闷了一分钟。
她只是宁缺毋滥,虽然不清楚为什么身边的朋友似乎都能遇到情投意合的人,而偏偏自己都二十了还是一张白纸。
虽然她一直安慰自己没什么大不了,她可以保存最好的自己,用最盛大的喜欢去迎接命中注定的那个人,然而室友说的话却一针见血,戳中软肋。
因为她迄今遇到过的人……全部都有过恋爱史。
他们都或多或少地被人打过烙印,这很正常,不正常的只是自己。
这让陈颜莫名感到自卑,像小孩和大人在博弈,而她就是那个没有筹码的小孩,就愈加不想周旋。
说白了,她就是有点精神洁癖。
坐在她对面的男生长得还不错,挺高,挽起的袖子露出一段白皙的胳膊,手指骨节分明,很适合弹钢琴。
他戴着时下流行的黑框眼镜,眼角有一颗泪痣。
“我是吕俊安。”
嗯,说话的声音也不错。
陈颜默默地给他一个高分,和颜悦色地说:“你好,我叫陈颜。”
室友一直在偷偷注意这边的动静,看到此景促狭地挤眼,明确地在说:你这丫头就是外貌协会,看到帅哥就装淑女。
气氛渐渐活跃起来,没人在真正地吃,大家都在眉飞色舞地聊天,包括许颜和邵俊安。
彼此交换了兴趣爱好后,他们直奔联谊主题。
他们开始聊到了陈颜最不喜欢谈的恋爱史问题。
吕俊安先问:“你谈过几次?”
陈颜僵硬了一瞬,若无其事地说:“我没谈过。”
他果然惊讶得不行:“你骗我的吧?明明那么漂亮。”陈颜并不打算多做辩解,她反问:“那你呢?”
问出口的时候,她不免有点紧张,虽然从对方惊讶她没谈过的反应里可以知道,他肯定已经有过恋爱史了,所以才不理解她的空白。
吕俊安如她所预料地回答:“我谈过两个。第二个分手是因为吃醋我打篮球。她问我,她和篮球哪个重要?我说不知道,然后就吹了。”
“看来你不是很喜欢她………”
“我有挽留过她的。只是她说,如果我能保证她比较重要,她就答应。我又说我不知道。”
陈颜兴致索然地说:“看来你很诚实。”
说实话,现在比起和他聊天,她更想吃桌上的三文鱼刺身。
从听到他的恋爱史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失去了信心。
无形之间,她再度变成了那个没有筹码的孩子。
陈颜和室友回到寝室,她连珠炮似的开始逼问:“刚刚那帅哥不错吧,有交换微信吗?”
陈颜点头:“但是他有前女友。”
室友猛翻白眼:“拜托,要是他没前女友才奇怪!像你这样的异类可是百里挑一的。”
室友是个说一不二的行动派,她说要帮陈颜牵线搭桥,就立刻在星期天组织了一次双人约会,还有一个男生也是在联谊上认识的。
吕俊安好像并不排斥自己,走在街上的时候,忽然很自然地牵起她的手。
陈颜愣了一下,特别不舒服地把手硬生生抽了出来,再尴尬地解释,想换个手拿包。
吕俊安顿时明白了她的意思,有些抱歉地冲她笑,无形地化解了尴尬。
陈颜突然被这个笑容击倒,觉得他原来还蛮贴心的,不过转念一想,这都是别人调教出来的,便又胸口堵得慌。
四人来到约会必去场所游乐园,另一个男生突然说:“我不要坐摩天轮,都坐烦了,特无聊。”
陈颜默默腹诽:你坐烦了,我还从来没和男生坐过呢!
吕俊安探寻的视线看过来:“你想坐吗?”
“没有啊。”
其实她很想,但打死她都不会说特别想体验一下两个人一起坐到最高点,然后静静靠在一起,貌似很甜蜜的样子,闪瞎后排的乘客。
因为之前,她永远扮演的是后排的观众,每次看得都牙痒痒。
吕俊安察觉到她的别扭,有点撒娇意味地说:“但是我想啊,你陪我吧。”
这小子太识相了…陈颜故作矜持地点头:“那我勉为其难陪你吧。”然后跑得比兔子还快,一溜烟就上了摩天轮。
吕俊安在后头无奈地笑着,慢悠悠地坐到她对面。
摩天轮座舱开始缓慢升上天空,密闭的空间里仿佛世界上只剩下彼此。
陈颜慢慢觉得不自在,以前她通常只有一个人或者和好友坐,完全没有紧张和心跳的感觉啊!
她干脆装傻地看着窗外说:“哟,好高。”结果一低头,整个人晕眩了一下,身体往中间缩了缩。
吕俊安敏感地捕捉到她的小动作,不怀好意地偷笑。
陈颜赧然地瞪了他一眼,他“变本加厉”地说:“马上要到最高点了,风景不错哦。你要是怕的话,就别往下看了。”
“谁谁谁怕了!”
她扭过头,逞强地往外看。
后排的摩天轮缓慢升上来,里头只坐了一个人。
陈颜的小念头又冒了出来,这正是绝好的扬眉吐气的时机!
她坐到吕俊安那一侧:“这个角度看正好,扭头看太累了。”
吕俊安意味深长地弯了弯嘴角。
摩天轮升到最高点,吕俊安的手像蜗牛一样慢吞吞爬过来,轻轻勾上她的小指。
天时地利人和,她的手指微微发颤,但没有抽走。
长久以来的愿望被满足,她脸颊红红地别过视线,不由看到后面的那个座舱。
那个男生模糊的侧面,居然让陈颜想到了一个故人。
她的心里住着一个小小的少年。
十六岁那年的夏天格外漫长。
新生们穿着厚厚的迷彩服,笔挺地站在高温的室外,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
陈颜直感觉自己的汗大把大把地滑进胸口,痒痒的,却得忍住不抓,就像那个时候的感情,明明蠢蠢欲动,却硬生生忍着不跨出那一步。
那时陈颜最期待的就是结束上午的训练,和小伙伴去附近的快餐店吃饭,然后偶遇那个人。
因为附近的快餐店就那么几家,很多学生都扎在一块儿吃。
有一天中午她看见他和他朋友一起走进来,他朋友撞了撞他的肩,挤眉弄眼,很大声地说:“哎哟,那女生不是你喜欢的女孩子吗?”
陈颜明明听见了,却装得若无其事,特别高冷地在他们眼前晃过。
她没去看他的表情和反应,转过拐角,激动的心情就像那颗汗水划过胸膛,拼命压抑却无法克制。
但那个时候陈颜愚蠢地把这种心花怒放归结为少女的荣耀感,而偏偏不承认自己喜欢那个人。
甚至在他向自己告白后,她都自欺欺人地告诉他:我不喜欢你。
他当时的表情……震惊、疑惑、悲伤、难过…纠结成眉间小小的川字。
这个表情非但没有随着时间模糊,反而愈加清晰深刻,折磨她很久,简直后知后觉地可怕。
直到高考结束,他们即将天南海北,陈颜突然意识到,也许自己再也无法见到他,于是内心深处涌起一股撕裂的伤感和不舍。
而那时她已经把他远远推开了。
室友一直说她是个异类,这些年竟然感情空白。
但事实上她隐瞒了……隐瞒了在自己心里,始终藏着一个回不去的少年。
她总是梦到十六岁那年的夏天,他向她走来,她朝他微微一笑,然后他们牵起彼此的手,走在最温暖的阳光里。
不知不觉间,她的心里就被种下了一个无法弥补的对年少情感的遗憾。
然而此时此地,她居然看到这个遗憾的男主角坐在后面的那个座舱里,还孤身一人。
就在前一秒,她还特作地在人家眼前上演了一出“秀恩爱”。
陈颜觉得自己比当年没好到哪里去,甚至更糟糕!
摩天轮开始下降,她像被抓到出轨似的,连忙撇清关系,坐到吕俊安对面。
他一脸诧异,陈颜却无暇顾及他,只是满心盼望那个人千万不要认出自己。
但有时候事情就是这么巧合,她刚下摩天轮,那个人紧接着就下来了,有点迟疑地喊住她。
“……陈颜?”
她浑身僵硬地背对着他,缓缓转过身,不情不愿地打招呼。
“嗨,夏越。”
他的视线转向吕俊安:“这是你男朋友?”
“不……只是朋友。”
吕俊安听到她的回答,似笑非笑地附和说:“你好,我叫吕俊安。”
他礼貌地应答:“我是夏越,陈颜的老同学。”
最后他们寒暄了几句,交换了手机号码和微信号后就分开了。
吕俊安看着夏越的背影,意味深长地对陈颜说:“我发现你见到他之后就感觉怪怪的。”
陈颜僵硬地回答:“见到老同学嘛,都会不自然的。”
她当然不会承认自己的确心怀鬼胎。
加完夏越的微信以后,他只发了个微笑的表情,她也回了一个,两个人的话题就戛然而止。
她躺在床上点开他的朋友圈,像个偷窥狂似的把他从前到后的状态全都看了个遍。
他的朋友圈状态并不多,大部分都是一些琐碎的吐槽,比如打游戏啦、吃饭啦、篮球啦。
然而陈颜突然看见他有一条状态是这么写的:
“我认识一个女孩,她特别作,吃东西爱挑三拣四,却愿意陪我吃脏兮兮的路边摊;总是不爱运动,走久了就让我背,可至今却陪我走了好几座城;特别讨厌交通工具,却因为我攒了厚厚一叠的火车票。”
陈颜把它翻来覆去地读了几遍,觉得呼吸困难。
这一看就是他写给异地恋的女朋友的…而且,看上去距离没能把他们打败,他们非常恩爱。
她这才清晰地意识到,当年那个纯白的少年也已经有了烙印了,她再无可能成为他的第一人。
而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在痴痴地等待——说不定还能遇见他,说不定,自己还能弥补当年的遗憾,向他澄清,在物是人非的景色里,她最喜欢他。
但时光不会倒回,河水也无法逆流,她没有在他心上踩出什么花样就被勒令退场,以一个看客的身份惨淡相逢。
第四十九章 我不愿成为你的历史(二)
当晚陈颜抽风地跑到寝室楼下,在黑暗的操场上跑到精疲力竭,耳机里歌手声嘶力竭地唱着:你是我再没可能完成的梦。
飙出眼泪的瞬间,她的心里仿佛有一块多年的大石沉沉落地,而她的四肢疲惫到轻盈,轻盈得即将飞起来,逃出往事的枷锁。
她胡乱地抹了抹眼泪,翻了翻通讯录,咬牙打给吕俊安。
他迷糊地接起电话,听见她带着明显的哭腔说:“我肚子好饿,你出来陪我吃夜宵好不好?”
他登时声音清明:“你哭了?”
“没有……”
“我马上过来。”
他挂掉电话,在一刻钟之内气喘吁吁地赶到她的学校门口。
“喂,你怎么了?”昏黄的路灯下,他手足无措地盯着她。
她一个劲地摇头,强颜欢笑地说:“走吧。”
吕俊安聪明地没有多问,两个人一前一后地往附近的小吃街走。
两人各要了一碗凉皮,她低头猛吃,满嘴都是辣椒油。
吕俊安无奈地瞥了她一眼,伸手替她温柔地抹去。
陈颜委屈地吸了吸鼻子。
邵俊安说:“跟我在一起吧?”
她默不作声地点头。
夏越,你看,我也即将会有个人陪我一起吃路边摊,走好几座城。
虽然我本以为那个人会是你,或者是一个我喜欢得死去活来的人,但最后,却很平淡地选择了最合适的当下。
陈颜告诉室友她和吕俊安成了的时候,室友简直像她妈似的,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我们宿舍的最后一个单身也‘嫁’出去了!”
陈颜却忧心忡忡地说:“但我觉得我根本没喜欢上他啊。”
室友嗤之以鼻:“这都不叫事儿!感情嘛,是可以慢慢培养的。”
吕俊安的学校离她的学校不远,课少的时候他们就经常一起吃饭,或者出去逛街看电影。
至于夏越,他就像平淡生活里横生的枝节,只是个意外,加完微信后就没有音讯了。
他那天会在此地的游乐园,应该是来看女朋友,因为陈颜记得他的大学不在这里。
吕俊安是个很称职的男朋友,他将打篮球和陪她的时间划分得很好。
室友建议他们一起去旅游一次看看,如果还没分便可以稳定下来了。
这是什么鬼主意……但陈颜还是默默记在了心上。
难得的小长假,她向吕俊安提出去周边玩,他二话没说就同意了,还做了很多攻略,订火车票和旅馆房间都是他一手包办。
室友对陈颜吹耳边风说:“这男生太靠谱了。”
陈颜说:“他一直很温柔。”
走马路时他习惯走在外侧,下雨天他将雨伞偷偷向她倾斜,人潮拥挤的地铁里他会紧紧把她护在角落。
他很温柔,温柔到她开始慢慢忍不住去依赖他。
谁都会喜欢无微不至地被呵护的感觉,她也不例外。
然而她刚刚发现自己已经沉溺进去,老天却冷笑着抽了她一巴掌。
那天是吕俊安朋友的生日,他把她也带去了。
后来他们开始玩真心话大冒险,第一个抽到的是吕俊安,他选了真心话。
因为游戏刚开头,问题不怎么刁难人,问的是“你觉得女孩子的魅力点在哪里”。
吕俊安想了想,舌头打结地说:“嗯……短、短发。”
陈颜面色一僵,因为她是长发。
接着几次她和吕俊安都平安无事,然而到最后一刻,吕俊安又中招了。
他再度选了真心话,有人当着陈颜的面不怀好意地问:“你觉得你前女友怎么样?”
吕俊安有一刹那的愣怔,眼神的焦点慢慢放空。
他醉意朦胧地回答说:“如果我当时向她说出‘我保证’就好了。”
那一瞬间,空气似乎都凝结了。他的朋友紧张地看了一眼陈颜,那眼神分明在说玩过了。
陈颜滴水不漏地微笑,仿佛毫不在意。
吕俊安始终没有忘记他的前女友,所以刚开始她试探地说他大概不是很喜欢他的前女友时,他聪明地拐了弯,没有回答。
那些她平白无故享受到的温柔,都是别人一点一滴教会他的。
那些打下的烙印,她没办法擦除。
她知道自己输了,输给他曾经历过的历史。
她可以假装视而不见,可以心安理得地继续享受别人付出的温柔,可她就是固执,她宁愿要一个笨手笨脚却一心一意的少年。
有些人是无法被取代的
记忆完全断片儿,陈颜看着那一条条长长的语音,特别害怕。做了一番心理斗争后,她颤着手点开来听。
登时,她听到自己刺耳的声音特别狼狈地说:“夏越,你知道我当年其实也喜欢你吗?你知道我现在还喜欢你吗?但你也已经有女朋友了。你们都一样,心里被其他人打上了烙印……只有我……还一个人。”
夏越诧异却冷静地问:“你怎么了?喝多了?”
“没有!我没有!我只是在想,为什么时光不能回到十六岁?那时,你没有喜欢上别人,我也没有自欺欺人。我们一起牵手走在小镇的街道上,一起吃路边摊,一起放学回家……可是我知道回不去了。夏越,在你心里,我是不是连成为历史的资格都没有?”
语音里传来微弱的叹气声,他放软了声音:“陈颜,我曾经喜欢过你。现在我们也是朋友。”
后面,她就没有再回。
手机上还有几条未读短信和来电,都是吕俊安,他很急地问自己到哪里去了,有没有发生意外。
这些看似很关心的话此时变得特别虚伪。
陈颜一条也没有回,精疲力竭地回到宿舍,一头扎进室友的怀抱里哭诉。
室友苦口婆心地以过来人的身份劝她:“前任毕竟是前任,都过去了。你作为现在时,更应该努力去取代她在他心中的位置才对。”
陈颜不是不明白这些道理,只是她清楚,有些人是无法被取代的,就像夏越在自己心目中的位置。
她以为自己放下了,然而被吕俊安伤害后,她第一个想的人还是他。
她想被他保护。
可转念一想,她似乎觉得自己也有对不起吕俊安的地方。
她想:要不就扯平吧。就在这时,夏越突然发来一条微信,说:“我现在在垫江县,见一面吧。”
陈颜的一颗心顿时七上八下,忍不住想入非非。
她刚刚才打电话向他哭诉过,他就风尘仆仆地来到她在的地方……
似乎是特意为她而来。
而且夏越约的地方也令人想入非非,是在乐园的摩天轮。
然而一想到他昨晚的语音和他的女朋友,她又自动打消了这个念头。
在极端矛盾的情况下,陈颜还是使劲把自己打扮了一番,但还是前所未有地紧张。
夕阳下的城市特别美,游乐园就修建在市中心,坐到高处向下望去,碧蓝的天空映照着车水马龙的城市,忙碌的行人匆匆穿行而过,在这里,难得地有一丝宁静。
夏越看到此景怅然地说:“阿霖很喜欢坐摩天轮,我们坐过各地大大小小的摩天轮,最喜欢的还是这里。”
这又是属于别人的回忆。
陈颜皮笑肉不笑地说:“你把我叫出来,就是为了跟我讲你和你女朋友的爱情故事?”
他顿了顿:“我们已经分手了。”
陈颜惊讶得哑口无言。
“……就在刚才,在这里,我和她分手了。”
陈颜恍惚地哦了一声。
她还以为……还以为这个人是特地跑到垫江县来安慰她的。
她真是自作多情得可笑。事实上,她不过是顺便被他用来疗伤的倾诉对象。
底下流浪艺人的吉他声此刻听起来那么悲伤,她忽然委屈得很想哭。
但是她竭力忍耐,因为她不想在他面前狼狈第二次。
在不疼惜自己的人面前,自己只能变得无懈可击,因为他不会心疼你。
夏越说,异地恋就是麻烦。他们吵了不止一次,终于两个人都觉得很累。
陈颜静静地听着,跟着他散步到天黑。最后,夏越回了旅馆,她又折返到乐园,望着霓虹闪烁的摩天轮,终于知道什么叫心如死灰。
谁都会成为别人的历史,只不过有些人是秦皇汉武,在别人的一生里承担重要的起承转合的作用,而她却是无名的小卒,只能被写进野史,连怀念的时候,都没有她的份。
她静静地拍了一张灰蓝的天空的照片,然后上传到朋友圈,特别矫情地写道:我听见天空在哭。
过了一会儿,黑黝黝的路边,有一个人突然从街的那端跑了过来。
还没等陈颜看清楚,那个人忽然用力抱住她,担心地说:“是我错了,你别生我的气。”
那是吕俊安。
她浑身一僵,若无其事地说:“不好意思,我不是短发。”
他叹了口气,摸了摸她的头顶:“对,我喜欢短发,但是你让我破例了。”
陈颜顿时心软了,她眼眶红红地问:“你怎么找到我的?”
“笨蛋,你定位了啊。”
他咂嘴,“这地方真够难找的。”
陈颜破涕为笑:“你说,如果我们分手了,你是不是又多了一项找女朋友的技能啊?”
吕俊安登时拉下脸:“我不想再学习新的技能了。”
“我也不想成为你的历史,那样的话,我肯定比不过你的前一位。”她略带自嘲地说。
吕俊安听到陈颜提到他的前女友,脸上露出不知所措而烦躁的表情:“我和她已经有过一段过去,我没办法抹去。你为什么要斤斤计较这个?现在在我身边的是你,你是我的女朋友,而她已经和我没关系了。”
陈颜知道吕俊安说得没错,错就错在她是个有感情洁癖的神经病。
明明她自己心里也记挂过另一个人,却无法容忍他的心里有过别人。
区别只是她未曾开始,而他已经结束。
陈颜和吕俊安重新和好,但他所说的话却在她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第五十章 我不愿成为你的历史(三)
像墨镜上的一道划痕,不舍得扔,却看着碍眼。
她很害怕,如果他的前女友突然出现,是不是自己的命运就是惨遭劈腿?
她没有想到,这一天来得那么快。
当时她在图书馆自习,和男友出去逛街的室友突然发来一张照片,上面的人很熟悉,是吕俊安,另外还有一个面生的短发女孩。
室友说:他们在吃饭,还挺亲密的。
陈颜顿时手脚冰凉,心想:最害怕应验的事情还是上演了。
她无法释怀,所以这一回,她不想再丢脸地去一遍遍质问,她要以凯旋的胜利者的姿态结束她生命中第一场正儿八经的恋爱。
她求助了夏越,说让他帮个忙,她想甩一个人。
夏智琛爽快地答应了。
她带着夏越大摇大摆地出现在吕俊安面前,先发制人地说:“我们分手吧。”
他眼神一暗,咬牙切齿地说:“我早就知道你对他不一样。第一次在摩天轮的时候我就发现了。”
陈颜实话实说:“他是我年少时喜欢的人。”
吕俊安惨淡地笑:“所以你这些年都没谈恋爱,是因为他?你不觉得你比我更过分吗?得不到的人扎的根比前任深得多,你却反过来怪我?你扪心自问,你是不是敞开心扉、一心一意地对待过我?”
“所以…我们分开吧,既然彼此都做不到一心一意地对待对方。”陈颜疲惫而慢吞吞地回答。
“没问题。”吕俊安深深地看了他们两个一眼,挺直背脊,大踏步地转身离开。
回过头,夏越忧心忡忡地看着她。
陈颜失魂落魄地说:“你放心······我是真的放下你了,我只是接受不了他和前任藕断丝连。我不要这么不纯粹的感情。”
后来,夏越借此契机,又去找了已经分手的女朋友。
他发来微信说:“多谢你把我喊来,我才有勇气去找她。”
陈颜讶异地问:“你们成了?”
他发过来一张朋友圈的截图,他说刚和好又要异地了。
底下有个女生说:你女朋友让我转达,她会去看你的。
那个女生就是他女朋友。
陈颜回了个笑脸,说:“我还做了件好事啊。”
这样挺好的,她曾经有过牵扯的两个男孩,他们最终都回到了各自曾经的怀抱,而她依然孤独一人。
陈颜是在两年后,偶然与吕俊安相逢的。
他站在人潮汹涌的拐角,手插在口袋里,还是瘦瘦的模样。
瞥见陈颜走过来,他嚼着口香糖的嘴一顿,眯起眼朝她笑着打招呼:“嘿。”
陈颜尴尬地说:“好久不见,你等人?”
“女朋友。”
“……那个前女友?”
他一愣:“我前女友不是你吗?”
“在我之前的那个,你们不是还在一起吃饭吗?”
他皱起眉头:“吃饭?我不记得了啊。我和她早就没可能了,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就说过,那时我是认真地想和你走下去的。”
陈颜的心一跳,忽然想起她的手机里还存着他们一起吃饭的那张偷拍照,便把它调出来拿给吕俊安看。
他看见照片后恍然大悟地说:“这个啊,就是偶然碰见而已。”
他忽然也明白过来,不可置信地说:“喂,你不会以为我劈腿吧?”
陈颜摸着鼻子心很虚。
红灯变换成绿灯,一个女生从马路那头跑过来,挽起吕俊安的手。
他冲陈颜扬手道别,拉着女友渐行渐远。
陈颜的脑海里残留着他刚才的话。
他说:“你不是我第一个喜欢过的人,却是我曾经最喜欢的人。但是那都过去了,这个曾经也会有别人取代。哦,对了,我真的学会了找女朋友的技能。”
陈颜突然间才意识到,她一直在意着他的历史,却不知道,这样的庸人自扰反而让自己也成了他的历史。
爱从来不以先来后到计算,也没有什么无可取代,重要的是怜取眼前人。
她却不懂这点,偏执地非得和过去的时光抗衡。
那个深夜的乐园,那个绕遍了繁华的街踏水而来的人,终于泅水远渡。
而她安静地待在曾经的洪流里,看他越漂越远。
(ps:这个故事,耗时一个月,可以说是呕心沥血也不为过,故事里,他们不断错过,成为彼此的历史。可我不想,我只想成为你故事里的主角,永远永远…)
第五十一章 盛大的青春之诗(终章)
历时七个月,这本书,终于是完成了。
从去年十月脑海中开始闪现出这个想法,到构思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再到最后的付出行动,经历了太多太多的困难。
本来是不会写这种题材的,不过恶补一阵系统知识后,发现写得还不错,嘿嘿。
所以很幸运的,它顺利完成了。
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是我曾幻想过的,与你所共有的青春。
我本是想把我们写成书,但奈何我的故事太过平庸,经不起笔墨的雕琢,不过寥寥几笔就再无起伏。
这本书,是我与你的青春之诗,是于不存在之中绽放的绚烂的花。
故事里,霖霖追梦成功,在玉兰花开的北京,等着她的李越,她坚信,逆光而站的少年终会归来。
故事里,陈有有对林悟说:“每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
他们互相救赎。
故事里,陈小霖和谢小宇冰释前嫌,她们终于懂得了闺蜜的真正含义。
只要你还在,那就从来都不晚。
故事里,林越克服心中的怯懦,于万人注目中说:“我只是来抢个人。”
陈婉霖又何尝不是在期待着这一刻,所幸,有情人终成眷属。
故事里,钟毓秀一生始终记得那个惊艳了自己整个青春的人。
魏崇风说:“我此生定不负你”
“那我也定不会负你。”钟毓秀这一等,就是一辈子。
那句“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不仅让钟毓秀印象深刻,也让我,悄然泪目。
故事里,吕阳无论陈小坤怎样的对待,始终一心一意对她好,视她若珍宝。
在陈小坤一次次受挫时,这个木讷的大男孩,总是会默默地陪着她,他的付出是值得的,最后的陈小坤,终于认清了自己的心,找到了自己爱的人。
故事里,柯宏宇天资过人,聪慧异常,却死磕在了莫怀贞身上。
他的爱是隐忍而卑微的,他只是在默默陪伴,在她分手后出来,脱单时离开。
爱会让人自卑,他不断为了莫怀贞心中的样子改变着自己。那样子,真的很让人心疼,所以我写的时候,很难受,可能是有自己的影子吧。
但最后,他们仍就拨开云雾终见晴,走在了一起。
故事里,陈可音在最后时刻才明白了李煜对她的爱。。
这个杀人如麻的大坏蛋,终究是遇见了他的克星。
毫无犹豫的挺身而出,但李煜那一刻,一定是幸福的,即便,他苦涩的说这下,你终于彻底摆脱这个讨厌的我了。
但情若在,即便是灵市,又怎么能阻拦呢?
所以我让可音最后如脚踩七彩祥云的至尊宝一样,救回了她的紫霞。
故事里,吕钰是最让我心疼的一个男孩,他的爱卑微到了尘埃里,陈音像一个高高在上的王者,俯瞰着因为爱,而低伏到泥土里的吕钰。
永远不平等的付出,期待过后满满的失望,终于摧毁了男孩最后的一丝期待。
他放弃了,那一刻,我想,他一定是极难过的。
他很可怜,可他不应被如此对待,所以我让他找到了另一个爱的人,但我自己,并不愿。
故事里,北越默默守护陈雨林身边十几年。
因为她对余真的执念,不惜自己化身为他,只为让雨林开心一些。
有些守候是没有意义了,陈雨林最后终是守得一场空。
有些守候是被上天祝福的,温柔的北越,等来了他专属的月亮堂。
故事里,公子河因身体原因,虽权势滔天,内心却自卑无比。
小鲤是他的光,但他却怯于表达。
胞弟的离世,他也只能一个人躲在角落偷偷舔舐伤口,小鲤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所以她才会为了公子河,交换梦境,自己去承受那无边无际的噩梦的折磨。
她和他,说不请到底是谁拯救了谁,只希望,他的那个梦,永远不要醒来。
故事里,陈颜跌跌撞撞,一边错过一边怀恋,吕俊安对初恋难以忘怀,她又何尝不是心心念念着十六岁那年的少年。
她最后依然在寻找,在等待。
我希望她能等到对的那个人,可我不希望我也是如此的等待,我只想回头看。
故事里…
她们的故事不会因为我的停笔而结束,我相信每一个人,都会继续在她们的世界里熠熠生辉,享受着属于她们的独一无二的,精彩的人生。
这里的每个故事,都是我,都是你。
假若在某一刻,某个句子能够让你潸然泪下,也不枉我为此倾力一场。
我可以明目张胆的想你,但是我不能明目张胆的去找你,我可以明目张胆的喜欢你,但是我不能明目张胆的拥有你。
【完】
番外(同桌的你)
与其说怀念青春,怀念美好的时光。
还不如说是因为那个人,才赋予了这段年华真正的意义。
还记得讲台上的粉笔擦,冒着气泡的汽水以及微微凉风吹起的书页吗?
忍不住地笑,
我想把一切的一切都说给你听,
好像突然间卸下了所有防备,
我甚至越来越坚信你是我的唯一。
梦会碎的,
特别是那些甜甜的冒着粉色泡泡的朦胧虚幻的梦,
时间带走了一切,
匆匆还没来得及好好说声再见就再也不见,
你问我后悔吗?
为什么愿意成为你的同桌,为什么把一切的一切都告诉你听?
要是还能从来一遍,
我还是愿意这样,
因为是你让我拥有独一无二的青春记忆。
……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
昨天你写的日记
明天你是否还惦记
曾经最爱哭的你
老师们都已想不起
猜不出问题的你
我也是偶然翻相片
才想起同桌的你
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
谁看了你的日记
谁把你的长发盘起
谁给你做的嫁衣
你从前总是很小心
问我借半块橡皮
你也曾无意中说起
喜欢跟我在一起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
日子总过得太慢
你总说毕业遥遥无期
转眼就各奔东西
谁遇到多愁善感的你
谁安慰爱哭的你
谁看了我给你写的信
谁把它丢在风里
从前的日子都远去
我也会有我的妻
我也会给她看相片
给她讲同桌的你
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
谁安慰爱哭的你
谁把你的长发盘起
谁给你做的嫁衣
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
谁安慰爱哭的你
谁把你的长发盘起
谁给你做的嫁衣
啦…
番外(往后)
我要的不多
结婚时请给我一张请帖
我保证不吵不闹
只是我见过你笑的样子
你哭的样子
你撒娇的样子
你熟睡的样子
还想看看你属于别人的样子是什么样的
我会绅士的对你身边的男孩说
“先生,请善待我的青春,她曾是我最初的梦想。”
《愿你永远赤诚善良》番外(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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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这是错误的时间,却是对的遇见)
学生时代最遗憾的事,大概是书没读好,喜欢的人也没能在一起,没能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
我们的相遇一定是幸运的,但时间,大抵是错误的。
我没有长大,也不够成熟,经历和眼界的局限让我像一只井底之蛙,可笑的是,这只跳不出井口的青蛙却给你带来的难以愈合的伤害。
痛过,失去过,才懂得。
喜欢不一定要谈恋爱,现在互相拥有还太过幼稚,等自己能真正撑起一片天的时候,能对喜欢的人负责,而不是在空间留言,在签名上暖昧,天天聊的没完,再相爱的两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没有必要每时每刻都在一起,不是一分手就看着过去的聊天记录哭的稀里哗啦,爱一个人是不会让她掉眼泪的,所以,等到成熟的年纪,若能最后在一起,晚点也没关系。
那个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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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她开心就好
叶隙间洒落的阳光
小陈,如果有一天,你看到了这本书,这行文字,请戴上耳机,静静聆听《komoebi》原谅我后期越走越偏,把这本书当空间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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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五月五日,你今天一身白裙,真的,好美。万绿丛中一点白,疑是伊人芙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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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恋,关于你
我们的人生都要经历拥有失去挫折拥抱,没有一个可以跳过的环节。
我们也必然会遇到不爱我们的人,很喜欢自己的人,我们以为不爱的人,我们以为深爱的人。
然后也不一定能遇到那个一定对的人。
但是又如何,胜在你曾经经历过,痛彻心扉过,况且,最后也走出来,即便带着伤口。
我不会骗你说这是岁月的勋章,但伤口是我们拥有过的证据,是成长的痕迹。
我觉得我走出来了,我朋友们总说我没有。
事到如今,我整天看她跟其他男生喜笑嫣然都纹丝不动。
我觉得我是走出来了的。
即便从那以后我再没有对感情倍感信任,我也觉得可以理解了,爱情就是不由人的。
所以遇到了喜欢的人,我也漠然不动。
后遗症是有的,但我们只要知道,总会有人会和你共同克服。
可惜我喜欢的人不是这个能和我共同克服的人,但我没准备就此放弃,活在当下,能拥抱的别放手。
2022.5.9
关于释然
刚刷视频,看到这样一句话你很好,我不配,忘了你吧下一位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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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
“亲爱的外婆,祝您新年快乐,元宵快乐,端午快乐,中秋快乐,国庆快乐……”
“得了得了,差不多行了,你是想一次性把节过完是吧?”
我正说得起劲,肩膀就被老妈拍了一下,不过虽是责备的话,但老妈脸上仍洋溢着新年喜庆的笑,显然并未真的怪罪于我。
“这不是喜上加喜嘛,嘿嘿。”
外婆看着我和老妈互怼,眉梢弯成了月亮的形状:“都好,都好,要是什么时候给我带个外孙媳妇回来就更好了。”
得,又是这个话题。我单手扶额,微微无奈。
“这还不是为了咱老吕家的基因考虑嘛,一般女子可入不了我的眼。”我嬉笑着,露出一副老油子般不臊不躁的表情,习惯性的掏出一支烟,正要点火,又放了回去。
“你但凡把这张嘴一半的功力用在追女孩子上面,还能愁找不着女朋友?”老妈痛心疾首,恨铁不成钢。
客厅里人渐渐多了起来,很多熟悉的面孔陆续出现,但我并没有上去攀谈的心思。
人呐,长大后就会变质,变得没以前那么单纯质朴。
我并不想去陪他们聊些诸如谁谁谁老公怎么怎么样,谁谁谁今年当上哪个部门的主任之类无意义的东西。
径直走向窗边,这才掏出一支烟点上,当尼古丁钻进肺里,烦躁的思绪才渐渐平息下来。
毕业近十年,表姐妹们也都相继成家立业,组建了自己的小家庭,就连小我几岁的表弟,孩子也都会打酱油了。
但我仍是一个人,形影单只。
“吕越你也老大不小了啊,该找得对象了。”每年,亲戚们都会不厌其烦地重复这句话。
而我,也会不厌其烦地说:“还早,不急。”
无意识的远眺,有多少年没再来大石这地方了呢?得有八九年了吧,高中毕业后似乎自己就再没来过了。
但也不知是该庆幸还是该惋惜,大石的经济并不景气,这么多年过去了,窗外的街景仍和以前几乎没什么两样,很多地方都和记忆里的样子一一对应了起来。
往年拜年都是在外婆的祖宅,今年若不是外婆特意召集大家到这里拜年,我也不知道自己这辈子还会不会有机会再来。
外婆的这套独栋小楼要拆了,建新的房子,这小楼破虽破,但毕竟也住了几十年了,老一辈人总是念旧,便也就借此机会,大家一起在这里聚一聚,当留个纪念。
其实外婆这小楼,我来得并不多,毕竟大石我拢共也没来过几趟。回想起,来得最多的时候,还是在十年前。
那时候,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毛头小子,人不大点,胆子却不小,自以为胸中有些许笔墨,就想效仿着那些侠义志士仗剑走天涯,骑着那辆早已不知扔在何处的破旧自行车,穿行于这条一眼就能忘得到边的街道。
真是蠢得可爱,我不禁笑起来。
而现在,我看着窗,里面倒映出的已是一张胡子拉碴,满目沧桑的中年男人的面庞。
我吐出一口烟圈,它们像一群手拉着手的小精灵,在我脸上环绕,模糊了模样。那时还不会抽烟吧?
这烟,也不知是从何时开始抽的,记不清了。
天色渐暗,一大家子不知正聊些什么,时不时爆出阵阵笑声。
来访的亲朋一个二个脸上也都挂着开怀的笑,倒也不知是真情还是假意,至少表面上,很到位。
厨房里暂时还没什么动静,估摸着距离饭点应该还有一会,便暂别热闹的客厅,出了门。
开门的瞬间,寒风顷刻间包裹了全身。多年奔波,早已将当初那个健硕的身体透支得不成样子,经不起这寒冷的折腾。
于是忙加了条围巾,用力裹了裹身子。
一到楼下,年少的记忆便像开了闸的洪水,顷刻间涌入脑海。
仍是记性中的模样,这条三岔路口一点没变,旁边的那家商业银行倒是不知什么时候关了门,金属边网状的门紧闭在一起,门上贴着房租出租的广告,边角早已蜷起,随着冷风呼啦呼啦地响。
对面的小卖店也是人去楼空,记得多年前,还在那里买过酒来着。
沿着街边往下走了几步,惊奇地发现那家位于街斜上坡的面馆还开着,这么多年过去,岁月的侵蚀让那张牌匾斑驳了许多,透过玻璃门,可以看到店老板一家子仍在忙碌着。
人还是当年的人,只是那乌黑的发,多了斑白的痕迹。
曾何几许,暮色浸染云层,三个各有愁绪的少年,围坐桌前,把酒言欢,借着青春的醉意,消解青春的惆怅。
再往下走,是一家超市,不过当我走近,还是不禁再次感叹时光的力量,超市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新潮时髦的虚拟电子城。
记得二十年前,五年级的时候,还曾在这里买过一把五块钱的玩具枪,通体金光,枪柄纹着一条威风凛凛的金龙,龇牙咧嘴,栩栩如生。
那些天,总是整日整日地将它别在腰身,没事就拔出来,双手握住,作瞄准状,想象自己是电视剧里惩奸除恶,飞檐走壁,无所不能的大英雄。
真的很傻,也很快乐。
可这十年来,为了事业,为了前途,不择手段,尔虞我诈,所作所为到底能否称之为英雄,应该画一个大大的问号。
风吹得愈发厉害起来,我不再往下走,折返方向,朝着政府走去。
时代的变迁倒也不完全是岁月留下的刻痕,也有新兴的建筑装点着这座小镇。
政府也不断地被修葺,改造。
曾经那个说不上气派的行政楼如今已变得金碧辉煌,造型新颖,楼前的广场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只不过多了些供小孩老人娱乐休闲用的器材。
突然觉得兴致索然,莫名的不悦从心头袭来,便止住了前往政府的脚步,扭身进入了街边的一条小道里。
竹林,大片大片的竹林没有了。
我呆愣愣地站在石梯口,看着面前种植着各色植株花卉的山坡,努力寻找一丝和以前那片竹林相同的地方,但很遗憾,它永远的不见了,连带着在我的记忆里也变得模糊了。
回去吧,我叹了口气,有些东西,还是活在记忆里吧,总比被这样突兀地打破了自己心中的伊甸园好。
那栋楼在哪呢?我仰着头,寻找着。
哦,在这,一点没变。
十年的风霜只是让这栋本就着了沧桑印记的小楼更显得衰老与寂然。
岁月有形的化为了墙上密密麻麻的裂缝,斑驳不堪的墙皮和发黑且长满了青苔的屋顶。
但小楼内却很热闹,小楼在这样的气氛里似乎也活了起来。
纯白的白炽灯光将小楼里的欢声笑语带出,撒在街上,撒进风里,传入路人的耳里。
岁月会变,物什会老去,人也会。
可人不会因此离开,小楼是根,大石是根,这里的一草一木,一花一叶都是根,它们在,人就会回来,无论千山万水。
我立在路旁,静静地看着小楼开着的窗内人影绰绰,烟蒂不知不觉间积满了脚下这方小小的天地。
忽而,熟悉而又刻骨的身影出现在窗边,一如当年的纤细娇小,一如当年的乐观开朗。
我转过身,默然离开,在她目光投来的那一刻。
……
一周前。
“她结婚了,你知道吗?”友人在电话里说。
“……现在知道了。”
我以为我会难过的,但其实没有,心里并没有掀起太大的涟漪,甚至是稍稍的波澜都没有。
只不过那一刻,自己心中的某个无法言喻的东西突然断掉,并再也找不着了。
大雨倾盆,少男少女手中执伞,但伞形同虚设。
在积水的塑料广场,水花,青蛙,药草,他们漫步雨下,一步一吻,以为这就是一生。
少女的身影明明是那么的清晰,可我却怎么也看不真切了,最后终于彻底看不清形状。
十年阔别,幸得一见。
祝你幸福。
八天
呐,好舍不得你啊
《愿你永远赤诚善良》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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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今朝一别,你我自此再无相见之日
《愿你永远赤诚善良》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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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随感
那时候真的很喜欢你,现在也喜欢,只是……不抱有期待了。
《愿你永远赤诚善良》又是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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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小陈
陈坤霖小朋友要加油呀心所有所期,何惧道阻且长
《愿你永远赤诚善良》致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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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18
照片我没删,只是加密了东西我没扔,只是放起来偷偷存着了你我也没忘,只是偷偷爱着……
《愿你永远赤诚善良》202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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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
亲爱的小陈:你那么美好,惊艳了我好久,你像一束光照进我心里但我明白,这束光,只是经过了我平凡的生活。
她不会为我停留的,我也不会奢望她为我停留。毕竟,她那么美好,不应该属于这样的我,所以我决定慢慢释怀了,我对你,从来都是爱慕。
我们都会越来越好的,对吗?
《愿你永远赤诚善良》亲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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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一面吧
再见一面吧,心中汹涌的爱总要有个交代
再见一面吧,我把一见钟情还给你
再见一面吧哪里都行只要别在梦里
再见一面吧,最后一面,此后终身不见
再见一面吧,在六月的合欢树一下
再见一面吧,忘了所有誓言所有欺骗,只想简简单单地聊聊天
再见一面吧,或许往后的日子里,你在也不会记得那年的夏天
再见一面吧,趁现在微风不燥,阳光正好
再见一面吧,说出最后想说的话,不要留遗憾
再见一面吧,在即将不知日期的分别前,满足自己那心中不存在的念想
再见一面吧,让故事有始有终。
这个盛夏
去年心心念念盼着的毕业后的盛夏,最终还是到了重庆,也来了只是相约而伴的那个人不见了踪影,并再也不可得了
《愿你永远赤诚善良》这个盛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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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终将踏上新的征程
越长大,越渐行渐远,越身不由己加油
《愿你永远赤诚善良》我们终将踏上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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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
不知不觉的,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陌生的学校已经一周有余了。所期盼的,所畏缩的,都已经有了了解。
来这所学校,目的只有一个,升本。我不知道我现在的状态能维持多久,也不知这种雄心壮志是否仍会像高中一样,在几天后变得颓然。
我只能尽我所能的去学习。这一次,可谓是,破釜沉舟,只可赢,不能败。
《愿你永远赤诚善良》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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