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暮城烟雨》 001 城外来客 又是一场急雨,屋顶要被打穿了的那种。 虽是中午,天色却昏暗下来。蒙雨掌起桐油灯,准备铺布裁衣。隐隐听到敲门声,细听又以为是雨声,索性不理会。 过了一会,敲门声明显大起来,隔着门都能感受到门外人的急躁。 “怎么半天才开门?”半个身子湿透的秦星亮站在门檐下,语气中带着不满和不耐烦,还是那副懒洋洋的样子,因为长得不错,看起来痞美痞美的,倒也不讨嫌。 秦星亮不爱跟女生搭讪,每次跟女生说话都是不情不愿的样子,因为要替陈蓝玉传话。 蒙雨看到秦星亮,不用问就知道是陈蓝玉有事找她,回身披上雨篷,撑着厚厚的大油伞跟在秦星亮后面。 秦星亮个高腿长,又没有怜香惜玉的意识,迈着大步往前奔。蒙雨不得不一路小跑才跟得上。 走到滑滑的石板路段,一个不小心摔了一跤,疼得那叫一个龇牙咧嘴。 秦星亮是走了好远才发现蒙雨没跟上来,看到她趴在地上起不来,赶紧跑回来,扔了伞,两只手把她半扶半抱拉起来。 一小会工夫两人都湿透了,打伞已经没多大意义。但雨打在脸上身上实在是疼,秦星亮只能左边腋窝夹着一把伞,右手扶着膝盖破了的蒙雨,还要腾出左手往她那边撑伞,走了几步发现这个动作实在别得慌,便对蒙雨说:“爬到我背上来,我背你,你撑伞。” 蒙雨顺从地爬到他背上,左手攀扶着他的肩脖,右手撑着大伞。一路走一路听秦星亮抱怨:“陈蓝玉这个偷懒的家伙,凭什么每次都叫我给他跑腿!接个大男人也就算了,接女孩子真是麻烦,各种麻烦!”举伞累,手好酸,还要听抱怨,蒙雨忍无可忍地在他头顶上说了一声“闭嘴”,之后的一路,秦星亮果然沉默是金。 陈蓝玉站在自家门檐下朝雨幕中张望,看到一个两米多高的身影健步走来,便迎了上去,顺势把蒙雨从半蹲的秦星亮背上扶下来,在得知蒙雨摔了一跤后,埋怨地看了秦星亮一眼:“怎么这么不小心!” 哟哟哟,还摔着你的宝贝疙瘩了。秦星亮气结,忍不住对他翻了个大白眼:“有本事你去接啊!就知道躲在家里享清福,这么大的雨,吃苦受累的话全是我干……” “少说两句,进屋换衣服!”陈蓝玉不理会他的嘟囔,扶着蒙雨进屋,把她交给家中女管事带去换衣抹药。 秦星亮跟着陈蓝玉进了他的房间,他俩身量差不多,陈蓝玉在衣柜里翻找,扔过一身略微花哨的衣服:“这套比较适合你。” 秦星亮自己找了一身里衣准备换上,看陈蓝玉没有走的意思:“你站那干嘛?” “少废话,快换衣服!不是一直这么看过来的吗?”陈蓝玉催促。 “我会不好意思啦。”秦星亮是真的别扭,“以前是以前,现在都22岁了,还在你面前宽衣解带,那我成什么人了。” “你不就还是秦星亮,还能是什么?”陈蓝玉调侃。 “我是说,你和蒙雨开始谈婚论嫁,咱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打闹了。”秦星亮说着故意低下头,装出一脸的娇羞。 “说得好像我跟你真有什么男女私情似的。”陈蓝玉说着打开门走出去了。 …… 曲荆风躺在木床上,似乎是在做恶梦,脸上的表情有些痛苦。耳边真吵。 “这个人穿着好奇怪,这衣服的样式、材质,我还没见过。”一个女声,这个声音有点熟。 “头发剪这么短,竟然可以这样?”一个男声。 “他是我爹捡来的。我爹出差回来,在月亮门附近,发现大榕树下躺着一个人。说是人吧,总觉得哪里不对劲,说是妖怪吧,看着又挺像个人的。”又一个男声说道,只是这个是人不是人的判断非常欠扁。 曲荆风幽幽地睁开眼睛,看到两男一女正俯身专注地看着他,饶有兴趣地研究着他,其中一男一女还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像是冒雨赶来看热闹的。 这是哪里?穿越了?穿到哪个朝代了?幸好啊,语言能听得懂。 “请问,这里是?” “这是里暮城。”没有披头散发的欠扁男生答道。 “现在是哪朝哪年?” “没有什么朝,什么年,这里就是暮城啊。”欠扁男生继续答道。 和欠扁男生实在是难以沟通。曲荆风试图向另外两人求助,待看清蒙雨藏在湿发中的脸时,不禁脱口而出:“蒙蒙……” “啊!你认得她?她的小名就叫蒙蒙。”秦星亮答道。 “那大名叫什么?”曲荆风又问。 “大名就叫蒙雨。”秦星亮再次答道。 蒙雨看了秦星亮一眼,心想,他若是拿出这股子热络劲儿跟女生说话,也不至于让他娘愁他这辈子成不了亲。 曲荆风喃喃:“连名字都一样,这是一起穿过来了吗?”但看样子比他的蒙雨要小不少。 “敢问蒙雨姑娘芳龄?” “她呀,芳龄20,不小了。”这次连陈蓝玉都嫌秦星亮话多了,连忙给他使眼色,让他不要多嘴。 那就对不上了,蒙雨失踪时28岁。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此时一阵剧痛传来,曲荆风疼得再次晕了过去。 蒙雨看向陈蓝玉。陈蓝玉解释道:“你们来之前有请医官过来查看,说是身体无碍,休养几天就好,只是不知道这人从哪来,受了什么刺激。” “所以,你是专门叫我们来看怪人的?”蒙雨这才反应过来。 “是啊!我爹救了个人,差管事到山房叫我,我跑回家一看,觉得这事有看头,家里一时离不开人,刚好阿秦在我这,就让他去接你了。”陈蓝玉有点兴奋。这人不像是暮城人,应该是城外的来客。他们这里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来过陌生人了,更确切地说,他们从来没见过暮城以外的人。 似乎从记事起,暮城就没什么变化,除了长大,除了习以为常的生老病死,一切都波澜不惊。时间仿佛在流动,又似乎静止着。 暮城很大,大到没有人到过边界,也没有人走出过边界。暮城又很小,每天看见的,往来的,都是那些人。暮城的人,就像被困在一个真实的梦境里。 002 暮城的人 曲荆风花了好几天的时间才渐渐弄明白,暮城大概是怎样一座城。 没有朝代年号。没有主仆关系。一夫一妻婚俗。没有男女授受不亲,没有吓破人胆的清规戒律,尤其看到女人是大脚,对缠足有莫名阴影的他感到放松。不论男女,20岁以后都可以工作,或者选择不工作。 但这又是一个古老的时代,没有电,没有现代文明,民风自由,朴实,开放。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归,过着他梦寐以求的田园牧歌一般的生活。 这里的人不用加班,不用熬夜,不用黑白颠倒,不用住在半空的高楼里。能感受到地的湿气,清风从山野中吹来。 这是史书上记漏的一个时代,一座城池?或者,她根本就是一个遁世的桃源?暮城的人也说不清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看样子一时半会是回不去了,来之安之,静观其变。 城主主理一切。陈蓝玉的爹就是城主,所以他是这城里最尊贵的公子哥儿,却没什么明显的优越感,什么事都要自己干,还得管一座书城,不是耀武扬威的那种管,是实实在在地上班,出了事情要问责的。 暮城辖下有数十个县,蒙雨的爹就是其中一个县主。 秦星亮的爹是干什么的,暂时还没打听出来。另外他爹是干什么的,似乎也没什么重要的。 曲荆风还了解到,蒙雨是陈蓝玉的女朋友,秦星亮是陈蓝玉的好基友。 蒙雨和秦星亮颇有些八字不合,秦星亮看她各种不顺眼,也可能是心里偷偷喜欢,表面上各种打压,就像中学里那些很二的男生? …… 陈蓝玉每天都会从植蓝山房溜出来找蒙雨玩。 他带来的消息是:那个怪怪的大哥哥呀,从第二天起就开始要水喝,要东西吃,吃完坐在回廊上发呆,愣愣地看雨,有时还伸出手去接雨,管事有次看到他舔了一下雨水,听说山房里面有书,跑来跟我借两套衣服,说是要入乡随俗,换了衣服跑来坐了两天书馆,认认真真地看书哦。 “对了,今早他还问我怎么找你,不知为什么,面对他我有点怂,没敢隐瞒,看他那样子,是要来找你的。”陈蓝玉说着皱起眉头,“你说,他,他不会是我的情敌吧?” 蒙雨噗嗤一声笑了,“我说他怎么不来找他的蒙蒙,你感觉到了吗,当时那一声蒙蒙可是叫得肝肠寸断,柔情万种,带着试探,又有失而复得的惊喜,他不来,我还真有些失落呢!” 陈蓝玉在她脑门上轻轻弹了个手栗子,“雨儿,你这花痴的毛病,得改!” 说着两人哈哈大笑起来。 没过多久,山道上的雨幕中出现一个黑点,陈蓝玉说:“是阿秦送下午茶点来了。”不过一会,秦星亮自带几分吊儿郎当气场的身形清晰起来。 “蓝玉,你果然在这里!”秦星亮冲着陈玉蓝热情地摇手。 蒙雨笑说调侃:“你的情敌没来,我的情敌倒来了,沾你的光,每次都能吃到秦星亮家的好东西。” 陈蓝玉大喊:“阿秦,快来看,这里有一只千年醋精。” 秦星亮直接忽略打情骂俏的醋精话题,打开食盒,抬出一盘烤得金黄的小圆饼,用手帕拈起一只递给陈蓝玉,“快尝尝,我娘刚刚采的玫瑰花瓣,拌了红糖做馅烤的,很酥脆哦!” 陈蓝玉接过转手递到蒙雨手里,“你先尝尝,好不好吃?” 秦星亮无奈地摆摆手,“真是多此一举,看来以后有啥好吃的,我先孝敬蒙雨姑娘好了,免得累坏了频频借花献佛的蓝玉公子。” “哈哈哈,蓝玉,阿秦才是千年醋精。”蒙雨说完,三人一边吃一边笑作一团。 …… 暮城一年中大约有八个月的时间都在下雨。 曲荆风看着连续多日的雨没有停的意思,不免有些焦躁,雨是风景,也是牢笼。这雨不停,他便出不了门。 之前跟陈蓝玉借衣借伞去山房看书,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一大堆伞放在门口,出门可以随手取用,但是穿陈蓝玉的衣,用陈蓝玉的伞,去会陈蓝玉的女朋友这样的事,不酝酿一下情绪他曲荆风还真干不出来。 好不容易等天放晴了,曲荆风等陈蓝玉出门上班之后溜了出去。蒙雨是这个世界里,唯一和自己的过去有些关联的人,那就先跟她处熟了再说吧。 蒙雨正在自家的晒台上打整布料,她早年跟了名师,主要是给有钱人做衣服,料子多是蚕丝制品,摸起来凉凉的,滑滑的,闻起来有真丝的香气。 裁,缝,绣,很费时间,也考验耐力。 暮城的日子是一眼望得到头的,这一生不过是做些活计打发时间罢了,大多数人做起事来,既不麻木敷衍,也没太多激情,就是一种寂寞的,沉闷的,岁月不惊的感觉。 曲荆风看到蒙雨往晒杆上使劲攀晒衣服的单薄背影,喊了一声“蒙蒙”。 蒙雨回过头来,看到他从阳光中走来,竟然有一种双眼被闪花了的感觉。 暮城的人常年浸淫在烟雨中,对阳光无比渴望,暮城的女子喜欢用光来形容男子的好看程度。 秦星亮那种好看是像星光一样的,闪着微光看不腻。陈蓝玉的俊美则像晴夜的皎月,轻柔地落在窗外,有时微微蒙了一层薄雾,会惹人想一探究竟。 对蒙雨来说,陈蓝玉已经够好了,跟眼前的曲荆风一对比,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或者差了那么一截截,因为这人简直就是炫目的阳光,明晃晃地淌过来,那一瞬间太耀眼了。 蒙雨有些恍惚,随口说了一句:“你怎么才来啊?”反应过来才觉得不妥,好像等了很久似的。 曲荆风答道:“因为没有伞。”也或者,因为困惑和害怕唐突吧。 曲荆风看了看四周,问道:“所以,你现在的工作,是裁缝?”很是吃惊的样子。 因为他认识的蒙雨,发不过肩,身材健美,知性又活泼,完全不会做手工。 如果她们真的是同一个人,那他现在见到的,是年少的,长发的,静谧的,娇小的,双手修长、轻盈、秀美的,古典版的她。 “对啊,量体,剪布,裁衣,缝制,每天就是这样啊。” 蒙雨突然想起一个事情来,“你来的那天,脖子上拴的那根类似于拴狗绳的带子,就是那个深蓝底彩虹纹的料子,好特别,能借我看看吗?” 曲荆风在心里念叨,拴狗绳啊?你们这边的人说话都这么直接吗? 继而认真回答:“哦,那是真丝领带,改天带来给你研究。” 003 再见了,蒙雨 回到陈蓝玉家自己住的那间客房,曲荆风找出仅有的一只布包裹。除了他这个人,和他来到这个世界的,就是包裹里的东西: 那天穿的一件白衬衣,一套深色的西服,一双黑皮鞋,临出门精心打的那条真丝领带,以及装着手机、碳素笔、笔记本的公文包。手机从醒来就是黑屏状态,早就没电了。 曲荆风醒来后,关注点在脚上,通过双脚感知,确定还穿着出门时的黑皮鞋,他便坚信自己还活着。在他的潜意识里,一个人的鞋子丢了,是一件不吉利的事,是能和意外身亡联系起来的事。 有一次,他和蒙雨走在校外的蓝楹花道上,头顶一片蓝紫色的花雾,风中落英纷飞,地上尚未枯萎的花瓣在风的作用下聚拢,微微地转着圈圈。 街道边出现了一双鞋子,在花瓣丛中很是突兀。曲荆风当时就想,可能是鞋子的主人遇到危险了,或者突发急病轰然倒地,救护的人只管把人带走,自然不会去管掉落的鞋子。那个人必定凶多吉少。 当时蒙雨转过脸看他,微微一笑:“被害妄想症又犯了吧?干嘛那么悲观?也许,他只是买了一双新鞋子,换下这双旧鞋子,开开心心地穿着新鞋子走了呢?” “那他为什么不把旧鞋子扔垃圾桶?”曲荆风心想,会因此而胡思乱想的,大概只有他一个人吧。 “我想,那个人要么没有环保意识,要么很善良,你看这双鞋子并不破旧,还能穿,放在这么显眼的地方,大概是想让有需要的人捡走。” “谁会要一双别人穿过的旧鞋子呢?”就连突然空投到这世界,素昧平生的陈蓝玉拿给他的衣服和鞋子,也都是新的。 “果真是不懂人间疾苦的人啊!这世上的大多数人,若能像你这般衣食无忧,就很幸福了。”蒙雨双手挽着他的一只手臂,靠在他肩头,他到现在都还记得她依靠在他身上,那种能轻松接住的温柔而甜蜜的重量。 …… 蒙雨是学姐啊,比他大4岁,学医科,当时正在读博,与学文科的他不同校,只是一群人在一起玩,慢慢的,也就熟识了。 令曲荆风印象深刻的是,当时一起玩的男生订了火锅,因为突然降温,便不愿意冒着刺骨寒风出门,想取消订单。匆匆赶来汇合的蒙雨说:“怎么能出尔反尔呢!”提着那个男生的后衣领就拎了出去,一群人热热闹闹地吃完那场火锅。 散场时,多年不曾下雪的春城竟然下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雪,所有人都欣喜若狂,一边打着哆嗦,又唱又跳地奔回各自的宿舍。 一起玩的男生中,有一大半都喜欢蒙雨,曲荆风也不例外。他们像一小排新鲜的,漂亮的,结实的柿子,等待着被这位大姐姐挑拣。 要说他有什么优势,无非就是长得好看点,阳光又帅气的那一挂,从小到大没有为钱、为成绩,为困扰他人的很多事情发过愁,又有点文艺青年的脆弱和悲观,落在样貌上,这让他单纯的好看多了一点层次。 他和蒙雨谈了一年的恋爱。甜蜜又冷静。就是,单纯地喜欢一个人,没有更多的杂念。然后就在一起了。蒙雨说:爱一个人当全力以赴,但爱情,永远不是人生的全部。一个人要做的事情,要兼顾的东西太多了。 她爱长跑,爱打篮球,爱能让自己的身体变得更有力量的体育项目。认为有个好身体,毕业后可以更好地献身医学事业。 蒙雨不止一次说过,我是不会买房的,这样想离开一个城市时,背起简单的行囊就能走。 曲荆风觉得,蒙雨是一个珍贵的理想主义者。他愿意保护、成全这种珍贵。一直在一起,两人也许有一天会和平分手。他们都不认为这一生能走到尽头。他们更像两条长长的铁轨,在某个路段有过短暂的交集,又各自奔向远方。但,如果对方突然消失,这段感情没有一个正式的告别,那感觉又不一样。 …… 蒙雨是突然消失不见的。宿舍里没有少任何东西,也没有遗书,没有告别信,就好像,有天她在路上走着走着,突然被一道光吸走了。 她死了吗?她是不是正在某个地方受苦?她是否迫切需要他的救援而他对此一无所知?这才是痛苦的根源。 整整一年的时间,曲荆风都在惊恐不安、极度思念等复杂情绪的煎熬中度过,直到硕士毕业,直到打起精神去办入职手续。 上班第一天,他把自己收拾清爽,走出公寓的门,刚刚跨进电梯,紧接着是一脚悬空的感觉,之后是深坠,在黑暗的,漫长的时空隧道里深坠,不断地深坠,直至平稳落地,晕迷,苏醒。 他穿上陈蓝玉的新衣,汉服,交领,束腰,一个人能轻松搞定,远没有电视剧中那么里三层外三层的繁复华丽。 男子女子均束发,但发型流畅简约,插银簪或玉簪,此外发上并无多余饰物。 这样的装扮让男儿看起来风度翩翩、高挑俊美,女孩子则愈发显得灵气秀美,曼妙生姿。 古人对美和掌控和熟稔,令人惊叹。曲荆风心想,他来到的世界,或者时代,蛮好的。一个有美感的时代,才值得他爱和投入。丑不溜秋的地方和丑陋不堪的人,只会让他想逃。 他翻开笔记本,只见扉页上写着:“放下过往,从此新生。”那是给初入职场的自己打气。如今再看,却像某种隐喻。 他抚摸着用皂角洗过的衣服,打整过的皮鞋,想起和蒙雨关于鞋子的讨论,也许,真的,可以,不用那么悲观。 他的蒙雨,或许已经进入某个平行空间,拿着属于她的大女主剧本。她可以的,她那么强大。 他也可以的,只要身体和灵魂都还活着,一切就都不坏。最最牵挂的父母由哥嫂照顾,他相信,家人慢慢的,也能从他凭空消失的痛苦中解脱出来。 那么他曲荆风,从此就安安心心地,呆在这里。勇敢地,去迎接,或者承担命运的安排。 以他的颜值,应该可以拿到男一的剧本,但,哪怕只是成为这个故事的男配,他也不会觉得委曲。未来,应该是有趣的,至少是美好的。 再见了,蒙雨。 004 好时光(一) 但要在这个世界生存下来,谈何容易。 曲荆风已经反复确认过了,醒来后的自己什么超能力都没有。 身无分文,寸步难行。 没钱可以厚着脸皮找陈蓝玉借,回头打工还上,好歹也做好了回到古代当社畜的准备。 比身无分文更寸步难行的,是不会骑马。而且还有一个躲不过去的大前提:作为四肢健全的青壮年男子。 在这样一个时代,不会骑马简直低人一等,且不说随时体验策马奔腾的畅快,真要碰上英雄救美的关键时刻,别的男主深情款款暗夜急驰,站在原地手足无措的他只能来一句:“我不会骑马!”真煞风景啊。 不行不行,他的美貌,他的丰姿,他的魅力,会因此大打折扣的,要尽快学会骑马! 起因是,一个休息日,陈蓝玉邀曲荆风到附近的山上去游玩,看看风景,打打猎,采采菌子啥的,总之玩场多呢。曲荆风心想,出去松松筋骨也好,欣然应下。 等见到两个大男孩和三匹马时,曲荆风才意识到,这是要,骑马去!虽说古代男子骑马就像现代人骑自行车一样平常,但看着那喷着浓重鼻息、气势逼人的大黑马,还真不是说骑就能骑的。 曲荆风倒是骑过几次马,旅游景区有专门的人为游客牵着性情温驯的马,在山道上,或者花海里慢悠悠地走,好走的路段,牵马的人会一路小跑,马儿也跟着跑起来,骑马的人在马背上一颠一颠,从远处看倒是有几分英姿。 热血男儿,谁心里没有一个侠客梦?正是这份自我感觉良好,只要有机会骑马,曲荆风都不放过。 直到有一次和同学去采风,他不幸骑到了一匹长有虱子的马,之后的整个下午,不仅大腿内侧奇痒难耐,他还感觉到有几只虱子时而在他背上跳一下,随即痛快地咬一口,时而在他头皮上爬,时而蹦跶到不该蹦跶的地方…… 更要命的是,那个下午有个学术交流会,曲荆风一向是导师的得意门生,导师频频投来殷切的目光,他不得不在发言中绝望,在绝望中发言。直到傍晚回到酒店脱衣洗澡才算解脱噩梦。 骑马这件事,已经升级到心理阴影层级。 “我,我就不去了吧,久病初愈,万一吹个山风受个寒,又要给蓝玉添麻烦。”曲荆风吸了几口凉气,又是扶额又是按太阳穴,拼命想让自己的借口听起来合理。 “不会啊,这个季节的山风一点也不冷,何况荆风大哥也不是娇气的人。”曲荆风从指缝中看了一眼秦星亮,真是没眼色,是山风的事吗? “荆风大哥,披个斗篷就不冷了。”陈蓝玉说着就要跑去拿斗篷。 “蓝玉,你等等,直说了吧,那啥,我不会骑。”曲荆风指了指马。 秦星亮和陈蓝玉果然用一种看天外来客的眼神看着他,几乎异口同声地问:“那你平时都骑什么?” “骑自行车啊!”曲荆风正要脱口而出,突然想到秦星亮会问“自行车是一头驴或骡子的名字吗”这样单纯,而又需要解释半天的问题,连忙改口:“我们那边坐车,不骑马。” 最后曲荆风坐上蒙雨的小马车出发了。 …… 小马车顶上拉了一块浅茶色的麻质夏帘,也就比电视剧里的黄包车多了半个座位。原本是一个人坐的,挨着蒙雨挤着坐的曲荆风畏首畏尾,啊,不对,是缩手缩脚地,努力减少自己的体积和存在感。 蒙雨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但双方都不敢转过脸来说话,一转就要脸对脸,更加尴尬,打量对方全靠眼角余光。 “没有车夫吗?”曲荆风努力找话题。 “自己能做的事,干嘛要驱使他人?”蒙雨不解。 “我的意思是说,如果咱们坐的是辆大马车,就得请个车夫赶马了。” “车夫?暮城好像没有这个职业哎。” 曲荆风心想,是啊,女孩子出行的马车,要么自己坐,要么和闺密,谁的马车上会坐个大男人?怪不得路上的纯朴乡民会远远投来打量或不解的目光。回过味来的曲荆风只觉得耳根热热的,索性不说话了。 难得好晴天,一路穿行山水间,远山如黛倒影如画,清风徐徐荷香拂面。 连绵的荷田追了他们一路,有人驶船唱歌采莲蓬,有人弯腰从淤泥里摸莲藕。 马车有时也会停到路边,避让成群结队而过的牛群羊群。曲荆风看着那些小牛小羊,每一只的样子都很萌,让他有抱在怀里抚摸的冲动。 等走到开阔的草场,陈玉蓝回过头来打了个招呼,就和秦星亮策马而去,背影潇洒又畅快。 曲荆风不无羡慕地看着前方,连他都要被这份帅气迷晕,蒙雨会是什么反应? 他把自己的上半身往另一侧挪了挪,转头看她。 蒙雨神情放松,笑望前方的蓝衣少年。 曲荆风仿佛看到了蒙雨内心的风景。他的一举一动,一动一笑,说话的样子,微笑的样子,调皮的样子,情窦初开的样子,读书写字的样子,和同伴打闹的样子,都格外赏心悦目。 青春年少,两情相悦,我喜欢他时,他恰好也喜欢我,同时心里坚定地知道:谁也抢不走他,谁也抢不走我。 曲荆风问:“就那么喜欢啊?” “就那么喜欢,然后,就那么欢喜。”蒙雨的回答,更像是自言自语。 四人在山脚下的歇脚亭会合,才跑过马的少年意气风发,就连额头上的汗水都能肆无忌惮地拉仇恨。青春好,青春妙。 他们随意地拴好马绳就上山了。 不会被偷吗?被偷了怎么办?走路回去吗?为了不让自己的双眼泛着白痴一般的光芒,类似的问题曲荆风都忍了。 陈蓝玉跟秦星亮进深山打猎,蒙雨带着曲荆风翻腐叶,捡菌子。 “哇,松茸!”曲荆风指着一丛菌子,应该是他和朋友吃过的名贵松茸本茸。 “那叫臭鸡枞,没人会吃的。” 好吧,不吃松茸,让奢侈来得更猛烈些吧。 他们捡无毒的青头菌。蒙雨大概介绍了一下吃法:伞花开得很大的,可以用蒜头和青椒爆炒,炒出来的汤汁鲜嫩肥美,拌在饭里很好吃;伞花刚刚冒尖的,可以将肉末填到伞花里,再上蒸笼蒸成肉酿,可以佐酒。 因为捡到几枞据说炒制时会香飘数里的干巴菌,蒙雨带着兴奋小声尖叫。 好好睡觉,好好吃饭,好好爱一个人。 这里,真真就是他曲荆风梦中的理想国啊。 正抒着情,听闻远处传来秦星亮的声音:“蒙雨蒙雨,快下山,瓷娃娃又晕倒了。” 005 好时光(二) 蒙雨和曲荆风向秦星亮声音的方向跑去。 陈蓝玉趴在秦星亮背上,双目紧闭,脸上、脖子上都起了红疹子,呼吸急促又微弱。 蒙雨忙问:“又见到蜂蛹或虫卵一类的东西了吗?” “当时我正在追兔子,听见他在山上叫我,跑过去一看,人已经晕过去了。我一看地上,他脚边正好有一窝新鲜的蚂蚁蛋。” 曲荆风一听蚂蚁蛋,立刻觉得头皮发麻,身上有点痒。他想起唯一一次交白卷的经历。那天发的试卷,因为打印机出了问题,好多页都有大片大片混乱的图案,看起来像叠着一层又一层的蚂蚁,他第一眼就晕了,试图集中注意力做卷子,看了几眼便呼吸急促,止不住地干呕,为避免当场晕倒被同学抬出教室,只能低头闭目佯装做题,最后拿了个零蛋。 “他从小就这样,一看到这些东西就过敏,晕倒。” 蒙雨一边跟曲荆风解释一边观察陈玉蓝的症状。 密集恐惧体质?他和陈蓝玉,真是同病相怜啊。 “你说你,好好跟我追兔子不就完了,非要跑去找什么蒙花啊枫叶啊,哪次搞成这样,受累的不是我,有时候我都觉得自己是你们家一匹马或一头驴,不是背你就是背你媳妇,简直是天生苦力,还是免费的!” 论喋喋不休,没有人能比得上秦星亮。 “小时候捉迷藏,你捉我藏,你找不到我时,我很快就自己跑出来了,轮到我捉你藏,你倒好,从傍晚一直躲到第二天早上,两家人打着火把心急如焚地找了一夜,结果在一根枯树桩里找到睡熟的你。因为惹祸,我爹当晚还专门抽空把我打了一顿。问你怎么回事,你睁着一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说,枯树桩里又黑又窄,你一口气上不来,昏过去了。” 空间幽闭症? 曲荆风也常常梦到自己躺在一口棺材里,手只能抬一半,无法呼吸,动弹不得。之后,坐到狭窄的电梯,置身天花板低矮的房间,看到影视剧里有人爬下水道逃生或避难的剧情,都会让他有极度的生理不适感。 火车旅行一定不选三层硬卧中的二层或三层,那会让他想起躺在棺材里的可怕感觉。另外,关于棺材,他还有这样的惊恐,总觉得里面躺着的人可能只是假死,被人活埋,醒来发现呼喊无用,最后窒息或绝望而死。 …… 曲荆风试探地问:“那他是不是还很怕高?” “你怎么知道?蓝玉,他告诉你的?”秦星亮语气里带点吃惊,还有种好朋友间的小秘密被人过早分享的幽怨。 蒙雨也投来疑惑的眼神。 曲荆风密集症、幽闭症、恐高症三症合一,他查过资料,通常有一种症状的人,很容易兼有另外两种症状或更多类似症状。“我是胡乱猜测的。还真蒙对了?” “是啊,蓝玉从来不敢从很高的地方往下看,一站到凌空的地方就会双脚发软,像城墙、高塔、悬崖这样的地方,蓝玉是不敢去的,好像担心自己会掉下去,或者被人推下去。咱们暮城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哪里有什么坏人嘛!”秦星亮一边说一边摇头,完全想不通。 曲荆风心想,没有这种病症的人当然想不通。 全透明或半透明哪怕只是脚底透明的电梯都会要了他的命,碰到这样的电梯又非坐不可的时候,紧张、冒汗、脚软。偏偏从小到大,学校组织的各种户外活动,总少不了悬空缆车和一飞冲天或急速坠落的观光电梯,在硬着头皮坐过一次空中缆车和一次观光电梯之后,老师和同学坐缆车和电梯时,他都选择一个人爬山下坡,或者翻山越岭。 陈蓝玉这个温润如玉的男孩子,小时候到底经历了什么,会有这么多心理创伤? 唉,也可能是自己想多了,曲荆风从小到大没受过什么苦,父母恩爱,家庭和睦,学业顺利,遇到的也都是好人,还不是一样被自己内心的恐惧吓个半死,为此平白无故地遭了不少罪。 暂且理解为,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天意吧。 “本想好好睡一觉,被你们吵得脑壳疼。”听得陈蓝玉不复平时清澈敞亮的声音,秦星亮双手用力,往上使劲托了托他的臀部,想让他趴得舒服些。 “阿秦,快放我下来,你后背都湿了,我不喜欢闻臭汗,不然又得昏过去。” 曲荆风赶紧扶下弱不禁风的陈蓝玉。 秦星亮如释重负,动作极其夸张的,又是甩手又是扭胯,抖拉后背上的衣服散汗,好像这样可以让自己闻起来香一些。 …… 走了没几步,陈蓝玉突然想起背上的包裹,“雨儿,给你的。” 包裹里有一些枫叶,还有几根树枝,上面结满了整齐的小果子。 陈蓝玉解释道:“春时你说想自己尝试染棉麻布,我翻了一些书,看到用枫叶煮水,可以煮出黑色汁液,越老的枫叶煮出来的颜色越浓,这次上山,我就是想给你采秋霜前的老枫叶。” 陈蓝玉拿起一根挂着小果子的树枝,“这个密蒙花,是我翻读古籍时偶得。读书时,看到和你有关的字句都会特别留意。密蒙花也叫蒙花,或叫蒙花树,有天在医书上看到这种花的描述和图片,我之前爬山见过,叶子灰丑,花形散碎不美,只是花朵闻起来特别香,好闻又提神,所以印象深刻。” “这种花可以煮出黄色的汁水,用来煮黄花糯米饭,还可以入药,清肺明目。用来投染布料,可以染出你喜欢的新鲜明亮的黄色,加重花料或兑水,深深浅浅的黄色也能调染出来。” 陈蓝玉说着把树枝还回去,蒙雨顺手就把包裹递给一旁的曲荆风。 等到曲荆风反应过来,陈蓝玉这个人已经在蒙雨手里了。 “密蒙花开在春天,咱们今年错过了。这次来,果子刚好成熟,我采了些,拿回去晾干,春天时把花种撒在你家门前向阳的坡上,不出两三年,就有源源不断的花朵可以采来用了。” “好啊,到时我把第一批采到的花拿来做染料,染布给你做一身明黄色的衣裳,你穿肯定很好看。” “这恩爱秀的,在你眼里,他就算披块破布都天下无双。”秦星亮得闲就插一句嘴。 可又不得不承认,想象中的黄衣蓝玉,可不就是天下无双的翩翩美少年郎。 下山的一路,曲荆风都在企求老天爷让陈蓝玉彻底好起来。 因为如果陈蓝玉不能骑马的话……他真的只能硬着头皮上马了。 结果回到歇脚亭,陈蓝玉径直翻身上马,曲荆风再次企图缩成一道闪电,带着劫后余生的幸福坐到蒙雨旁边的凳子上。 回去的路上很安静,晚霞落下来,只觉光阴美如画。 006 花魁拣豆子 瞪他,踢他,闪他,张嘴咬他,用尾巴抽他,拐个弯摔他……马儿们能使出的阴谋诡计,在曲荆风身上一样都没落下。 连续几天,上午秦星亮负责教,傍晚陈蓝玉负责教,换了好几匹马,可能是天生没有所谓的马感,骑马这件简单的事,曲荆风怎么都学不会。 秦星亮一开始说,荆风哥哥,你一定行滴!最后只能恨其不争,爱莫能助。 慢慢来啊!陈蓝玉安慰他,但眼神里明明闪烁着:想不通啊想不通。 实在闲不住了,曲荆风缠着陈蓝玉给他找份工作。 “你们那缺不缺搞历史、搞学问的?” “已经人满为患了。” “整理书籍之类的呢?” “也不缺。” “扫地的,擦桌子的,或者看大门的,缺吗?” 陈蓝玉无奈地摇头。 曲荆风抱着一线希望:“陈叔叔那边还招人吗?” “此路不通,因为我爹只会说一句,不许走后门。” 曲荆风的目光轻轻地飘向背着手站在花窗前看雨的秦星亮,秦星亮悠悠地回过头,“我一纨绔,哪里敢往我爹那塞人啊,再说了,我爹那么喜欢打我。” 曲荆风在这里只认识三个人,“实在不行,我问问蒙雨,能不能给她跑跑腿,打打杂。”说着就要往外走。 陈蓝玉忙拦住他,“雨儿那里,跑腿不行。” “对哦,跑腿得会骑马。”曲荆风觉得自己分析得很有道理,“那我可以专心打杂。” 陈蓝玉忙拉住他,“我的意思是,我再到别处给你问问。” 就陈蓝玉那点心思,秦星亮能不知道吗,他懒洋洋地说道,“冰清那缺人,就算不缺人,只要看到荆风大哥的模样,她一定会招进去的。” “那个,冰清是开那啥院的老那啥鸨吗?”被害妄想症又犯了,曲荆风想到自己有可能就此沦落风尘,不免紧张起来。 秦星亮笑着拍拍他的肩,宽慰道:“别怕别怕,暮城没有这种可怕的院啊鸨啊的。冰清是一家客栈的老板娘。” …… 冰清客栈在一条幽巷的尽头。 客栈除了偶尔有赶远路来走亲戚的人投宿,日常走动的多数是当地人。通常是夫妻之间发生口角,其中受委屈或得理的一方摔门跑到客栈里躲几天清闲,过不了多久就会上演一个神情憔悴的男人手里牵着娃,背上背个娃或怀着抱个娃,在天井里恳求自家娘子回去的剧情。 而为了聚拢人气和增加进项,客栈也兼顾茶馆的营生。 进门就是一个大天井,天井正中有一口井,四周摆满了花花草草,空气中飘浮着菊花和桂花的香气。一楼二楼的回廊都很开阔,回廊和雅室里坐着喝茶闲聊的人。 一个身姿窈窕的女子背对着曲荆风,弯腰往铜盆里,泡脸?似乎快憋不住了,连忙抬起头来喘气。 曲荆风上前几步,“这位姑娘……” 女子转过身来,将手里捧着的毛巾从脸上挪开,曲荆风尴尬地改口:“这位大婶,请问冰清姑娘在吗?” “老娘就是沈冰清。”沈冰清爽快地答道,丝毫没有因为被认作大婶而生气。她从上到下打量曲荆风,脸上露出了颇为吓人的笑。 沈冰清和陈蓝玉他们是发小,年纪差不多,只是沈冰清的声音和面相都显老态,四五岁时看起来就像个长不高的老奶奶。好在她越长越年轻,过了20岁,终于从老奶奶长回大婶了。 沈冰清还有一大特点,脸大如饼,一张脸就像被人用砧板用力地拍了一把,被拍扁的五官极不服气地,慢慢冒出来。 沈冰清并不因此而消沉,自卑。她非常乐观,爱美。为了让脸看起来瘦一点,想尽各种办法。比如每天用凉水泡脸数次,哪怕寒冬腊月也坚持不懈。晚上睡前用白布把脸裹起来,只露鼻子和眼睛,因此没少吓着人。她的脸,还是一样大。 沈冰清爱美还表现在,看见美貌的男子就走不动路,移不开眼睛。 她的名言是:冰清玉洁算什么美德,爱我所爱,求我所求才是。 暮城美貌的少年郎都被她垂涎了个遍,无奈自身条件不佳,在追求男子方面又没有什么好谋略,到现在一只羊都没吃上。 曲荆风说明来意,面对这只人生地不熟的美羊,沈冰清表示她这里很缺人,她愿意高价聘请曲荆风到她这里来,打杂。 真是一个好看的人儿啊,连扫个地都风度翩翩。 沈冰清双手托腮,依窗犯花痴。 曲荆风有时顺着眼风看过去,以为自己大白天看到了一轮有些瘆人的圆月亮。 …… 不出几日,冰清客栈的美男经济就被曲荆风带动起来了。 周围数里的妙龄少女,过了婚龄的熟女,还有一些风流俏寡妇,纷纷到客栈来喝茶会友。 曲荆风负责给客人端茶送水递点心,暮城不是没有好看的少年郎,只是曲荆风这种类型的第一次见,有些女客为了近距离接触而疯狂消费,沈冰清眉开眼笑。 这种万众瞩目,让曲荆风产生了一种花魁、头牌的感觉,他提出,可以增加一些才艺表演。沈冰清觉得这个提议不错。 曲荆风会弹吉他,会吹萨克斯,很应景的笛啊,箫啊却不会,没有乐器,他便想,要不要唱几首经典的老歌,正在搜肠刮肚地想歌名,沈冰清却安排他在天井中整理花草,虫子要捉,枯叶要挑,要让客人随时如沐春风。 等这些做得差不多了,沈冰清抬出一篮子大蚕豆,让他坐在天井正中的石桌子前,把里面的小石头和长得丑的公豆子拣出来,而所谓的公豆子就是看起来很铁的怎么都煮不熟的豆子。 曲荆风脸都绿了。 沈冰霜俯身在他耳边道:“别生气,我给你发双倍工钱。” 为了钱,曲荆风安安静静地拣小石头,拣公豆子,顺带着像猴子一样被人观赏。还真就有各色娘子下巴枕着廊柱饶有兴致地看过来,雅间里也有人出来走动。 每当想活动颈椎时,曲荆风就会抬起头转脖子,对着廊上的女子微微一笑,引起一阵小骚动。反正也落到沈冰清手里了,索性将美色进行到底。 “就知道沈冰清会欺负你。”蒙雨在曲荆风对面坐下,拣得起劲的曲荆风瞬间脸红,石板地面没有洞,好恨啊。 沈冰清笑眯眯的铜盆脸晃过来,拉着蒙雨往屋里走。 “这回,一定不能让这俊俏人儿逃出老娘的五指山。”沈冰清每次说这句话,都是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 蒙雨打趣道:“你那五指山呀,就是个沙漏。” 007 宠弟狂魔 一阵疾雨,曲荆风总算可以名正言顺地停止拣豆子才艺表演,提起大水壶一桌挨一桌地给各位姐姐妹妹们添茶续水,之后静静地坐在回廊上看雨。 雨落在天井里,看起来更大更急。雨声淹没了一切。 仿佛这世间除了雨,什么都没有,曲荆风坐在那里,有一瞬间的恍惚,他在干什么?过去的世界已经不存在了,能抓住的,只有眼前。 那就好好活在这尘世,看看自己有多大能量,最终能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雨声太吵,沈冰清随手把门和窗都关上。 “雨儿,你是不知道,我现在是越发地觉得,长夜漫漫,寂寞难耐。” 沈冰清闪着自我感觉纯真热烈,实则旁人看起来饱经风霜的眼,“唉,也不知上辈子造了什么孽,这辈子会长成这副模样。” “冰清,别难过了,你会遇到好姻缘的,我看你越长越年轻,说不定再过几年,就能长到少女的模样。”蒙雨安慰道,不过她并没有说假话,沈冰清的确是往年轻里长。 “返老还童有什么好的,我真想像你一样,什么样的年龄经历什么样的事,纯真,无害,长得也挺好,最重要的是挑夫君的眼光一流,更难得的是你喜欢的人真心喜欢你,宠你宠到没原则。真好哇!爱情这种东西大概不会从我的人生里经过了。”沈冰清语气里满是失落。 “我也有很多烦恼啊,有时为自己的平凡感到羞愧,心想我这么普通的女孩子,蓝玉到底看上我什么了,有一天他会不会变心,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闲下来的时候,总不免会这样患得患失。所以你看,不论长得怎么样,过着什么样的人生,大家的烦恼都是差不多的啊。”蒙雨轻轻地叹了口气,把憋在心里的话说出来,好过多了。 “蓝玉不会变心的。”沈冰清握着蒙雨的手,轻轻地拍打她的手背安抚,心里想到的却是,世事无绝对,以后的事情怎么能说得清呢,边走边看吧。 …… 又说了一通闺密间的体己话,听得雨声渐渐平息,蒙雨起身离开。 暮城的人习惯了出门随身带伞。曲荆风把蒙雨的伞递过来,嘱咐她路上小心,不要淋雨生病。 蒙雨没有生分地说谢谢,只是点头说好。说完迈着年轻清瘦的女孩特有的轻快步子向门口跑去,出门右拐就撞了某人一个满怀,抬头一看是秦星亮。 “你这铁头,差点把我的胸口撞出个大血窟窿。”秦星亮单手捂胸嚷麻麻。 蒙雨揉了揉撞得生疼的脑门,不知道说什么好,直接绕过他往前走。 秦星亮追上来,厚着脸皮说,“我送你回去,这路够滑的,万一再摔一跤……” 蒙雨兴致不高,由他跟着,两个人像闷葫芦一样走了好长一段路。 突然蒙雨停下步子,转过头来看着他,“阿秦,你是不是很喜欢蓝玉?” 秦星亮被问得一愣,想了想,答道:“蓝玉,谁会不喜欢……” “果然!连男孩子都喜欢啊。”蒙雨若有所思,喃喃道。 “哎呀,你误会了,我跟他,没什么的,真的没什么!”秦星亮急急地解释。 紧接着耳边传来秦星亮“不是你想的那样,你想多了呀,我冤枉啊,我们之间是清白的”之类的解释。 蒙雨不说话,低着头默默地往前走。心想,这一天又一天,陷在儿女私情里,是因为日子过得太安稳,太清闲了吗? 待走到山脚,蒙雨说:“我到了,你快回去吧。” “我看你进了山门再走。”秦星亮说着把她轻轻地往前推,自己站在原地看着。 待蒙雨像小鹿一样蹿到山门口,回头冲他摆摆手,秦星亮这才迈着轻快的步子往回走。 …… 曲荆风抬着一盆刚刚烤好的冒着嗞嗞热气的血肠坐回桌边,用筷子夹起最长的一根,张大嘴巴正要咬,突然感觉到一阵莫名的紧张,他悠悠地转过头去,看见门口站着一个气场凛冽的美艳妇人。 “你就是曲荆风?”凛冽妇人,啊,不对,是美艳妇人肃声问道。 这个世界的仇家找上门来了?曲荆风一阵惊慌,自己完全不知对方底细,没武功肯定打不过,又没有人来救他,怎么办,怎么办啊? “今天的肠子,不香吗?”沈冰清从另一扇敞开的门走进屋里,放着香喷喷的烤肠不吃,在想什么呢? “他就是曲荆风?”门口的声音再次响起。 “蓝诀姐,你回来了?”沈冰清迎上去,把她拉进屋。 陈蓝诀在曲荆风对面坐下来,又是一阵肆无忌惮地打量。 拜托,大姐,你不要用这种可怕的眼神看着我好不好?有什么直接说出来。曲荆风在心里嘀咕。 “嗯,还行,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还算配得上我弟弟。”美艳妇人说道,然后看着曲荆风手里最长的那根血肠,曲荆风识趣地把血肠奉上。 陈蓝诀热情洋溢又尽可能举止优雅地吃起肠子,沈冰清站在一旁陪着笑脸。 陈蓝诀吃完,掏出手帕擦擦嘴,站起身往外走,走到门口回头,“冰清,不许欺负我荆风弟弟哦!” 沈冰清讪笑,“不敢不敢。” 最早的时候,沈冰清垂涎的是陈蓝玉的美色,陈蓝诀听闻第一时间冲出来,严厉警告道:“不许欺负我弟弟!” 好嘛,那就退而求其次,垂涎一下秦星亮好了。结果,陈蓝诀知道后又跑出来,只不过这次换了一副温柔的口吻:“不许欺负我星亮弟弟哦!” 沈冰清无比清楚地知道,不许欺负是什么意思。 送走了陈蓝诀,沈冰清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这陈蓝诀什么来头,气场这么强大?”曲荆风一边吃第二长的那根血肠一边问。 “她是暮城习武场的总教官,从小习武,没被她打过的暮城少年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桀骜不驯、放荡不羁。”沈冰清认真地总结道。 “蓝玉的朋友,她姐都要把关?” “那当然啦!” “所以……”曲荆风替陈蓝玉捏了一把汗。 “所以,陈蓝玉从小到大就没几个朋友,严格来说,男性朋友就两个。” “一个是秦星亮,另一个是?”曲荆风心里暗骂,这该死的好奇心。 “另一个是他姐夫。”沈冰清继续八卦,“冲天毛温小云很想和陈蓝玉做朋友,蓝诀姐说,不可以哦,理由竟然是,温小云太小了,和陈蓝玉没有共同话题。” “温小云是谁?”曲荆风再次好奇地问道。 008 如风少年 温小云16岁,是个孤儿。当大家知道有他这么个人时,他已经14岁了。至于他是怎么长到14岁的,谁都没打听出来。 当时刚刚年满二十的陈蓝玉接手自家产业植兰山房,带着几位同事下乡收集民间文化素材,一行人快马前行,骑出暮城主城不过数里,就看到路边突兀着一间破败的小屋,众人以为是乡间茅厕,纷纷下马准备解决内急。 却见一个人,或是一只人形猴子躬身从低矮的门框中走出来,穿着乞丐般的破烂衣裳,手里举着一只硬邦邦的馒头,从容地坐在门口仅有的一小只破竹凳上,张开大嘴用力地啃起馒头来。 野蛮生长的温小云个子很小,肤色黝黑,深栗色的头发卷曲、蓬松、发硬,一飞冲天,拿破布条束发也不管用,他索性让它们长着,隔断时间找把钝刀把它们割了。 温小云早就发现有人看自己,但他不在乎,爱看不爱,看了又不会少根毛。 “馒头好吃吗?”为了确定眼前的是个人而非人猴,陈蓝玉上前搭话。 “你说呢?”温小云懒洋洋地回答。 是个人啊?陈蓝玉看着脏兮兮的温小云,再看一眼那孤零零的小破屋,突然觉得这一娃一屋都散发着令人心碎的魔力,眼眶里有泪雾漫上来。 “你爹娘呢?”陈蓝玉有些哽咽地问。 “没有。” “一个人住在这里?” “嗯。” 陈蓝玉心里盘算着把温小云带回家照料,又因手头有工作任务,便嘱咐他:“你在这里等我好不好?等我回来带你回家。” 温小云用一种看怪物的眼神看着陈蓝玉,这个哥哥有病吧?平白无故对他这么好,是要卖了他?但他这样的,能卖几个钱? 陈蓝玉却又担心他跑了,提议道:“干脆跟我们一起走吧?” “有什么好处?”一向铁石心肠的温小云,竟然有些心动哎。 “穿好衣,吃好饭,睡好觉,还有零花钱买冰糖葫芦,算不算好处?”陈蓝玉故作诱惑地说道,落在温小云眼里,却是一脸天真和诚恳。 “等等啊!”温小云进小破屋收拾出一个小包裹,便跟着陈蓝玉骑同一匹马出发了。 入夜,到了一座颇为繁华的集镇,他们住进镇上最好的客栈。 店小二张罗着给温小云洗澡换衣,一桶又一桶的热水提进去,一桶又一桶的脏水提出来,没过多久,小二就给陈蓝玉送来一个笑容羞赧的清爽少年。 不算丑。陈蓝玉对洗白白后的温小云总体满意,示意他坐下来吃晚饭。 温小云抓起碗筷就狼吞虎咽,长这么大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一眨眼的工夫,桌上就只剩下空盘子了。陈蓝玉根本想不到一个人吃饭可以如此神速。 “不好意思啊,蓝玉哥哥,下次,我一定吃慢点。”温小云一边打嗝一边说,并且确定自己并不是因为吃撑,而是因为害羞才打的嗝。结果那些难堪的嗝就一直打一直打,喝多少水都不管用。 同一张床上躺着的陈蓝玉侧身朝外假装睡着,屏声静气,腰酸背疼。 为什么不要两间房?还不是担心小家伙因为所谓的自尊心悄悄跑了。 唉,早知道他不会跑,就不会委屈自己一动不动地躺到大半夜。 …… 到了县境,温小云就成了陈蓝玉的小跟班。 陈蓝玉差他去书院取资料,才埋头翻了几页书,温小云的脑袋就在门边晃荡。 “快去快回,不许偷懒哦。”陈蓝玉督促道。 温小云邀功般地递过一沓资料。 “这么快?” “跑着去,跑着回,自然快。”温小云额头上淌着骄傲的汗珠。 陈蓝玉很想说,跑一个我看看,有多快,说出来的却是:“很好,去玩吧!” 温小云一溜烟跑个没影。 午间昏昏,陈蓝玉看了一上午的资料,午饭后差点冲起了瞌睡,温小云见状又跑出门去,不一会提了一把新鲜的酸角进来,示意他吃几颗提神。 陈蓝玉一边吃着酸得要命的酸角,一边看院子里高高的酸角树,问:“你爬树了?” “没爬。”温小云看他眉头紧皱,生怕他不高兴,连忙解释道:“我只是跳起来够了那么一下下。” “跳一个我看看。”陈蓝玉继续皱着眉头说。 温小云为了证明自己没爬树,这边跳一下抓下一把酸角,那边跳一下又抓下一把酸角,一小会工夫陈蓝玉的书桌前就排满了带着绿叶的酸角果。 这孩子蹦得可真够高的!陈蓝玉心想,这棵树结的酸角太酸了,吃一荚酸豆子可以提神醒脑大半天,以后犯困都不用愁了,便招呼温小云把树上能摘的酸角都摘了。 结果温小云为了证明自己是个有用的人,又是跳高又是爬树的,硬是把整棵树摘得一颗酸角都不剩,院子的空地晒满了,温小云又爬到屋顶上去晒。 回去的时候,陈蓝玉请乡民赶了几头毛驴帮忙送资料,温小云得意地牵着两头大毛驴,驴背上驮着他采收的所有酸角。 酸角成了陈蓝玉的书房伴读佳品,有时是酸角汁,有时是酸角糕,有时是酸角糖。总之看着陈蓝玉长大的厨师为了让他高兴,使尽浑身解数,也不管他牙酸不酸。 次年酸角成熟时,温小云亲自带管事去采收那棵树结出的所有酸角。 从此那棵默默无闻的树有了自己的名字:蓝玉公子的酸角树。 …… 温小云的意愿是从此死心塌地地伺候蓝玉公子,陈蓝玉不允。暮城没有伺候人的说法,只有各司其职。 陈蓝玉待人温柔宽厚,想着温小云孤苦伶仃,想认他做弟弟。 陈蓝诀坚决反对,她说,哪里爱得过来嘛! “那做朋友总可以吧,有个名头,才好相互照应。” “小云太小,大字不识几个,除了你瞪我,我瞪你,平时能聊什么?”陈蓝诀再次反对,不过她提出了一个可行性建议,蓝玉负责教他识数认字,她负责教授武艺箭术,他俩都成了温小云的老师,便有了师徒之情。 温小云不爱读书写字,陈蓝玉教得脑壳疼,最后决定耐着性子教会他最基本的东西,比如怎么算清楚一笔账,怎么把自己的名字写漂亮,并带着他满大街小巷地转悠,认识暮城各大商号、铺子、宅院的名字。 仅用半年,陈蓝玉就让温小云从他这里毕业了。 温小云去习武场投奔陈蓝诀,很快就成了陈蓝诀的得意门生。温小云不仅跑得快,蹦得高,还是天生的骑马好手,温驯的马到他手里献媚式地跑得飞快,平时不听话的马儿被他安抚两下,乖得跟头娇气的小毛驴似的。 温小云慢慢地长开了,个子比同龄人略矮些,却正好保持了猴子式的灵敏。他在习武上没有太大天分,勉强及格,但箭术了得,百发百中,结合自身惊人的骑艺,小小年纪就有“暮城第一骑射手”的美名。 温小云顶着那头极具辨识度的冲天毛发型,骑着骏马从中心城区如风般急驰而过,引得只爱英雄不爱美男的豪气女子发出阵阵尖叫,并在心里激情地呐喊:小小少年郎,快呀么快长大。 温小云每次见到陈蓝诀总是毕恭毕敬地称呼“老师”,见到陈蓝玉,便一路追一路喊:“蓝玉哥哥,蓝玉哥哥!” 陈蓝玉每次都跑不过他,被拦下后,听他亲昵地撒娇:“蓝玉哥哥,你别不理我呀!” 竟然这般油腔滑调,还是当初那个引他同情当场泪奔拴在身边才能安心的小可怜吗? 009 后山小惊魂 陈蓝诀从小就有晨起练武的习惯,哪怕嫁了人回娘家也不例外。 黑色长发束于脑后,一身绛紫色的练功服在清晨柔和的光线中飞舞,只见她,时而像龙卷风一样腾空而起又无声落地,时而侧身一脚蹬在树杆上惊飞贪睡的鸟,时而甩出一根长鞭舞动起来就像甩了水袖一样…… 真是灵敏又矫健的姐姐啊! 陈蓝玉坐在宽大庭院的茶亭中,端起盖碗喝下当天的第一口普洱,深山古树清凛的茶香在鼻翼和唇齿间漫延,再看发现姐姐旁边多了一个人,只见温小云像只猴子一样左蹿右跳,原本极富美感的画面莫名有些怪异,不好看,辣眼睛。 陈蓝玉无奈抬头看天,又是一个晴空万里的好天气。 “蓝玉,不好了!”秦星亮的出场从来都是先闻其声后见其人,很快穿着一身蓝绿色窄身长袍的秦星亮像只花孔雀一般冲了进来,“听说了吗,后山有僵尸!” “怎么回事?”练武的师徒二人也围拢过来。 “昨天下午,塘子巷的赵小米上山收木炭,因为买得多,烧炭的人家很热情,留他喝酒,结果喝到深夜才回来,一路上老觉得有东西跟着他,借着手里的火光侧头一看,不得了了,只见对面斜坡上有几十个穿着前朝服饰的人,有的站,有的躺,面目狰狞得很。” “此时一阵夜风吹来,赵小米酒醒了一大半,他揉揉眼睛再看,那些人还在那里一动不动,并不是幻觉,风把他们身上能吹动的东西都吹得飞了起来,耳边也隐隐传来可怕的低语。莫不是误入了鬼冢?赵小米连滚带爬回到家,提着一口气把事情经过说完就晕了过去。” “如果只有赵小米碰到这样的事,有可能是他喝了酒眼花。但是今天早上,附近还有好几个早起上山干活的村民也看到了类似的情形,就很能说明问题了,这会估计已经有人去报官府了。” “走,看看去。”陈蓝诀招呼温小云,两人提剑上马,率先赶过去。 秦星亮正要去牵马,看陈蓝玉端坐不动,“你不去吗?” “不去。有什么好看的,书里的妖魔鬼怪可比这好看多了。”陈蓝玉打算喝会茶就去山房。 “我觉得僵尸好看。我走了!”秦星亮骑上马兴冲冲地跑了。 …… 待到现场一看,那里已经围了许多人,大家对着几十个祭祀用的扎纸人指指点点。别说月黑风高的晚上,就是这大白天,一个人上山,突然看见这样一堆纸人,那眼神,那颜色,那模样,也要吓一跳啊。 官府派人到附近的祭祀用品店进行盘查,其中一家店的老板承认是自己和伙计往后山扔的纸人。 官差问,为什么要扔纸人? 老板答,现在不流行这种纸人了,摆店里好几年也卖不出去,占地方。 老板补充道,我们店扎纸人,走的可是原创路线,你看那几个埋头苦干的,都是很有才情的原创师傅。 官差才不管原创的事,又问,为什么要乱扔纸人? 老板答,这要怪啊,只能怪暮城的天气。我和几个伙计来来回回搬了几趟,好不容易搬完了,正要点上一把火烧了,结果这雨吧,说下就下,还下得特别大,我就想着等天晴了再来烧。之后天晴了,我又想,兴许有穷苦人家办丧事,没钱买纸人,正好能捡回去用,也算功德一件,干脆就不烧了。没想到,这才几天,就差点吓出人命。 官差也不好拿老板问罪,罚他通知所有同行以后不许乱扔祭祀用品,又命人烧了山上的纸人,这事就算过去了。 秦星亮弄明白怎么回事,第一时间冲到山房,把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好无聊,我还以为有一场大戏可以看呢。” “所以说啊,暮城能出什么大事?”陈蓝玉翻着手上的书,头也不抬地回了一句。他觉得,那些盘旋在他脑子里的妖魔鬼怪,似是会吞心噬魂,那才叫可怕呢。 “我徂东山,慆慆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濛。我东曰归,我心西悲。制彼裳衣,勿士行枚。蜎蜎者蠋,烝在桑野。敦彼独宿,亦在车下……” 陈蓝玉指着《诗经》里的《东山》,“阿秦你看,又读到一首和雨儿有关的诗。如今我从东山回,满天小雨雾蒙蒙。家常衣服做一件,不再行军事衔枚。” 一说起诗啊书啊,秦星亮就无精打采,“我只听懂一句,满天小雨雾蒙蒙。” 战马,沙场,屠戮,鲜血,尸骸……联想到诗中的场景,陈蓝玉只觉得胸口一阵钝痛,连忙提醒自己,深呼吸,挺住,可不许再昏倒了。 …… 冰清客栈里,沈冰清安排曲荆风打桂花,准备用来做桂花糕和薰桂花茶。 “冰清妹妹,你就饶了我吧,这种事让朱牛牛干就好了嘛!”朱牛牛是客栈里常年打杂的壮实姑娘。 “那么多小娘子甚至不惜偷拿夫君的私房钱,隔三差五地来我们客栈喝茶,是为了看朱牛牛打桂花的吗?”沈冰清刚刚泡完冷水脸,一边擦脸一边说,“再说了,只有用你亲自打、亲自挑的桂花做糕点、薰茶叶,才能卖出好价钱。想你孤苦伶仃,无依无靠,投奔于我……” “打住打住,我这就去打桂花。”曲荆风站在天井里,拿一根长长的竹竿,用力地敲打着枝头的桂花,不一会,他的头发上,衣服上,地上就落满了金黄色的细碎小花瓣。 真没想到,桂花雨这么美,这么香。 连曲荆风都自我陶醉了,凭栏的女子更是看得呆了。 曲荆风心想,本想凭实力,偏偏靠颜值。这辈子就这样了吗?好无聊啊好无聊。 打完桂花扫桂花,扫完桂花拣桂花。 曲荆风再次在天井正中的石桌前坐下,挑拣了一会,他敏锐地从无数朝他射过来的目光中分辨出熟悉的两束,抬头往二楼的围栏上一看,果然看到陈蓝玉冲他善意地摆手打招呼,一旁的秦星亮却紧紧地咬住下嘴唇,在与他目光交接的一刻,没绷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好想打人!曲荆风怒了,这一个个的,轮番看他笑话来了? 秦星亮拉着陈蓝玉往天井里跑,坐到曲荆风旁边,跟他一起拣桂花。 真是秀色可餐啊,凭栏的小娘子张大嘴咬住自己的拳头,仿佛这样才能压制住内心的激动。 曲荆风再次缠着陈蓝玉给他找工作。 “你的才艺,说来听听?”看到这样狼狈的曲荆风,陈蓝玉心软了,或者说,终于良心发现了。 曲荆风想起自己硕士毕业前,导师希望他能留校任教。他当时觉得,从记事起就一直读书,读书,好不容易毕业了,不想再继续跟课本打交道,所以应聘了跟历史学专业没什么交集的岗位。结果上班第一天,老天爷就把他送到这来了。 “也许,我可以做个教书先生?” 010 问今是何世 陈蓝玉把曲荆风带回植兰山房考学问。 第二天一早,书童送来厚厚的一沓试卷,曲荆风坐在云蒸雾绕的临山小屋里做题,一坐就是一上午。 繁体字他都看得懂,毛笔书写也擅长,最难的是写繁体字,根本无从下手,干脆就用简体字快速地答起题来。 考试内容从易经到儒学,从唐诗到宋词,天文地理,古数医学,都是历史专业学生背得滚瓜烂熟的。 “我写的字你看得懂?” “繁简互通,看得懂也不奇怪。奇怪的是,你为什么会写这样的字,并且所有的题都答对了。”陈蓝玉看着曲荆风一手漂亮的简体楷书,眼里有欣喜,也有困惑。 “因为我们那里流行简体字啊,另外就是,我学问深厚呗!”谁说读书无用,就算穿越也用得上啊。 为什么所有的考试内容都不涉及军事、政治?为什么考试范围始于先秦,却终于元朝?难道他来到的是元朝末年?或是元朝之后的明代?这是曲荆风的疑惑。 “蓝玉,你真的不知道自己处在什么朝代吗?” “嗯,书阁中的书籍记录的最后朝代就是元朝。” “考题里没有一场战役,又是怎么回事?” “不仅考题,所有藏书中,都没有关于战争的记载。” “难道,是有人把你们关在了一座巨型的桃花源里?”曲荆风心想,然后有一天突然梦醒了,一切烟消云散? “这个问题我有想过,陶渊明生活在东晋,《桃花源记》写道: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我觉得我们也处于类似的境况。” “在我生活的地方,边疆地区有一个叫坝美的小村落,跟桃花源记中描述的情况和景象十分相似,被誉为现代版的世外桃源,我之前去采过风,一个隐秘的村庄,美丽,静谧。” “醒来之后,我一度以为自己到了坝美,经过一个多月的观察,我发现,暮城比坝美大太多,所处的时代也不一样。蓝玉,你该不会以为我是疯子吧?” “不会,我相信你说的。”陈蓝玉说着走到窗边,举目远眺,“我一直觉得,我们身在一个故事里,你和我,还有整个暮城。只是这个故事的序幕,什么时候才会拉开,还要耐心地等一等。” …… 也许可以从文学艺术形式入手,大致地了解一下暮城在人类历史长河中的时间位置。 曲荆风问:“时人以何为消遣?” “想不到吧,我们读小说哦。”陈蓝玉在曲荆风对面坐下,说着忍不住笑起来,左边嘴角有只小梨涡时隐时现,眼睛里闪着一丝得意。 怎么会有这么精致好看、快乐自信的男孩子!曲荆风有半分钟的愣神。 “拜托,不要做第二个阿秦哦!”陈蓝玉伸出一只巴掌在曲荆风面前晃了晃,曲荆风回过神来,心想,你误会秦星亮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秦星亮暗恋的哪里是你陈蓝玉。但是三个小孩子的感情问题,留给他们自己解决好了。 等等,陈蓝玉说读小说,而不是读话本,明清才是小说的繁荣时期,那就说明他们可能生活在明朝或者清朝。 看个小说消遣有什么好得意的?曲荆风反应过来,“莫非,你写小说?” “是啊!”陈蓝玉痛快地答道。 “我还以为你写的是,论如何在潮湿环境下防止古籍受潮之类的学术论文呢。” “我写小说,因为它们就在我的脑子里,每天都吵得不可开交。索性拿它们来换钱喽!” “能挣很多?”不知为何,一说到钱,曲荆风的眼睛就会铮铮地发亮,他是到了这里才开始变得爱钱的。 “卖得好自然挣得多啊。”当陈蓝玉举例说自己一年的稿费收入大约能买20家冰清客栈时,曲荆风想起读了不下七遍的《水浒传》……要不要临摹一下呢?要不要呢?但是,不可以啊,不可以! 再说了,在一个没有战争的地方写古代农民起义,多不和谐啊。 “谈情说爱的小说卖得怎么样?”曲荆风不甘心地问,貌似他能写的也只有这个了。 “言情小说啊?卖得可好了,荆风大哥,想写的话可以试试啊!写完交给阿秦就行,他说火,就能火。” 秦星亮这么厉害? 秦星亮经营着暮城最大的印书局,而且是唯一获得官方授权的合法书局,稿酬优厚并且从不拖欠稿费,拥有大批优秀作者和忠实读者。每次新书发布,书局外便排起了长龙。 “不仅如此,除了盐业由官府管控以外,暮城的纸铺、油铺、酒铺、布店等等,都是阿秦家在经营。” “哦,总算知道秦星亮他爹是干什么的了,他爹就是暮城首富啊!” “这样说对也不对,严格意义上来说,秦星亮才是暮城首富,因为大钱都是他挣出来的。原本阿秦家只是普通的商户人家,经营一些很小的产业,阿秦不爱读书,十七八岁跟着他爹做生意,没过几年就发展出了现在这份大家业。” 秦星亮等同于商业奇才?这就是传说中的天赋异禀?曲荆风脑海中浮现秦星亮吊儿郎当的样子,嘴巴张成一个标准的o字,果然人不可貌相啊!只有小说才敢这么写吧?他现在是在一部小说里吗? 陈蓝玉拍拍他的肩,示意他把o型嘴合上。 “阿秦喜欢自黑,因为这样跟我们相处起来轻松,如果不是把我们当朋友,以阿秦的聪明才智,谁能欺负得了他。你不知道,他的那些属下见到他抖成什么样。” 所以,我们就这么云淡风轻地,谈论着暮城首富吗?曲荆风心想,能不抖吗,下次见到秦星亮,他也得抖几下。 …… 秦星亮快步穿过自家回廊,被他娘叫住了。 “阿秦,你去哪儿?” “去看看我爹巡店有没有偷懒啊。” “哈哈,你爹听见了不追着你满街打。”秦星亮的娘拉着他在廊椅坐下,“隔壁的阿光才娶进门的媳妇有喜了,阿光可是比你还小一岁两个月零七天呢!” 噢,又来了!秦星亮真想拿头撞柱子。亲事,亲事,亲事,自他成年,这就是他和他娘之间亘古不变的话题。 “你说你,挣那么多钱有什么用,连个成亲的对象都没有。” “钱到有用的时候自然会用上。”秦星亮答得很是笃定自信。 “上次我问你,喜欢什么样的,你说,如果蓝玉是女生,你就喜欢那样的。我越想越不对,你这不是那断袖子的癖好吗?” “阿娘,实话告诉你吧,我真正喜欢的是蒙雨。阿娘你先别急着插话,听我把话说完,我知道你肯定要说,君子不夺人所爱,朋友妻,不可欺之类的,放心吧,蒙雨,我就看看,没动什么心思。”秦星亮非常动情地说。 他说得越是动情,落在他娘眼里越像演戏。“你这是不打自招呢,还是欲盖弥彰呢?” “阿娘不信我?”秦星亮负气,起身就跑。跑了几步又回转身,微微一笑,“阿娘放心,我是不会打一辈子光棍的。” 011 不能没有你 温小云抬着一盘热气腾腾的紫芋卷从厨房走从来,抬头看见管事正和餐桌前的老师说着什么,就见老师把手中的筷子一扔,接过管事手里的灰蓝披风跑了出去。 温小云往嘴里塞了一只紫芋卷,手上又拿了两只。这午饭还没吃呢,桌上摆着刚刚炒好的青椒白蒜见手青,这种鲜香脆爽的菌子要充分炒熟并且得趁热吃,不然会中毒。正想着,发现老师已经不见了踪影。 温小云跳上马,嘴里喊着“师傅——师傅——”便追了出去。 老师这个时候不叫他直接蹿出门去,肯定是蓝玉哥哥出事了呀!蓝玉哥哥这个时候在哪?那铁定是植兰山房。温小云直奔山房而去。 跑在前边的陈蓝诀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要颠出来了。刚刚管事说,植兰山房所有吃午饭的人都中毒了。她的弟弟可千万不能有事啊! 暮城有人故意下毒倒不至于,应该是山房食堂挑拣菌子的人不注意,或者经验不足,混入了一些有毒的菌子。 暮城境域的山盛产菌子,每年夏末至秋末,菌菜纷纷上桌,通常大点的食肆都会请有经验的师傅来挑拣菌子,以免吃出人命。食肆很少出事,但每年暮城民间因为吃菌子丢了性命的人不在少数。 既然吃菌有性命之忧,为什么还要吃?答案是:实在太美味,忍不住嘴馋。一年到头不吃菌,好像白活了一年,余下的日子都是没滋没味的。再者大家都高估了自己的运气,总觉得不会出事。 陈蓝诀一路狂奔,脑海里闪过小时候的事。 …… 蓝玉来到家中的时候,应该是刚刚出生没几天。那时她五岁,看到阿娘的怀里抱着一个奶娃娃,看起来好像一只温驯的睡着的小猫咪,惹得她又想抱又想亲。 阿爹阿娘终年忙于公务,请了乳母来照顾他,她就像个鼻涕虫,一直跟着一直粘着,实在太喜欢这个小小人儿了。 有一次她央乳母给她抱一抱,结果下台阶时,因为太紧张没抱稳,刚刚还在对着她笑的,一岁多的弟弟滚下十几级台阶,惊吓和疼痛让他哭喊不出任何声音。 她记得乳母冲下台阶去抱弟弟,而她根本不敢去看弟弟怎么样了,直接跑回房中,躲在帐子里哭,弟弟伤着了吗,是否会残疾,是否会死掉?每一种联想都像会要了她的命。 直到乳母抱着涂了药膏的弟弟来到床边,把弟弟放到她绻缩的身子边,安慰她说,“阿诀别怕,小玉没事。”她把他紧紧地抱在怀里,第一次知道伤心是怎么回事,第一次知道失而复得是什么感觉,也第一次深刻地体会到,要努力保护自己珍爱的人。 那段时间爹娘刚好在外巡视,乳母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爹娘,和她共同遵守这个秘密。当时蓝玉的小脸摔花了,身上也有淤青,不出半个月就养好了,唯独左边嘴角伤口处留下一个小洞洞,长着长着就成了一只后天的梨涡,让蓝玉笑起来更好看,也更有辨识度,算是她这个笨姐姐因祸得福的“杰作”。 她开始收罗各种玩具,暮城所有好玩的东西,她弟弟都玩了个遍。之后,弟弟几乎是在她怀里,她背上,她肩头,她的视线里长大。 她感觉自己投入了全部的爱。 …… 去书院读书,只要逮着机会,她必定跑到弟弟教室的窗外去看他,课外活动时,弟弟永远是她的搜索目标,有时她看到他好看得不得了的后脑勺,有时看到他挺拔帅气的侧影,有时他发现她了,隔空对她一笑,哎呀,她的心都要融化了。觉得有个这样的弟弟,是活在这世上最最幸福的一件事了。 八九岁的时候她决定习武,理由自然是:保护我弟弟。其实并没有人欺负他们姐弟俩,但她觉得,一切要防范于未然,万一真有哪个不长眼的欺负到脑门上来,自己不能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她的一身好武艺就是在这种爱的激励下练出来的。 陈蓝玉也跟着学了些武功,但也仅止于防身的水准。他练武时体态极其优美,像跳舞一样美,常常让一旁的人看呆了。 陈蓝诀说,不用练得那么辛苦,你跟人打架,对方很有可能被你的风姿迷倒,最后沦为看客,抚掌叫好。 “阿姐,你真以为世人个个都跟你一样,把我当个宝啊?” 除了弟弟控般的自恋,陈蓝诀认为自己的推测完全有可能发生。 陈蓝诀书读得也不错,同学中学问最好的一个男孩子名叫梅瑥缇,对她很是爱慕,陈蓝诀仔细观察了一段时间,觉得这个人品格、能力、性情都不差,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同时还可以和蓝玉做朋友,便请阿爹带她上门去提亲。 没错,暮城的亲事,都是女方家主动,适龄姑娘相中了谁,央父母带上自己去提亲,坐在大堂里由男方家的人一起相看,相中的话亲事可以当场定下,相不中可以一口回绝,断了对方的念想,拿不定主意的可以观察一段时间再定。 看到陈蓝诀和她爹主动上门时,梅瑥缇激动得恨不得抱她转三圈。亲事定下后,陈蓝诀只有两个条件:爱我,爱我弟弟。 梅瑥缇是个谦谦君子,遵守承诺,待陈蓝玉既像兄长,又像朋友,两人常常在一起讨论学问。 为了防止陈蓝玉变成只会读书的书呆子,陈蓝诀同意秦星亮跟陈蓝玉做朋友,条件是:陪我弟弟玩,听我弟弟的话,不能欺负我弟弟一丁点。 陈蓝玉在爱的包围下长大,有导师,有玩伴,没有狐朋狗友,没有过多无聊的交际和应酬,有大把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 或者说,有大把时间,做他自己。 …… 从家到山房骑马不过是一段很短的路程,但陈蓝诀觉得这段路很长,长到关乎生死。她想过最坏的,假如蓝玉不幸中毒离世,她并不会因此跟着寻短见,但心至少会死一大半。 温小云早就追上她,越过她,赶去山房了解情况。等她走到山下,就见温小云拉着陈蓝玉从山道上走下来。蓝玉没事,真是太好了! “阿姐,让你受惊了。今天上午我刚好要译两篇古文,被一个说法难住了,就到书阁里找资料。”陈蓝玉迎上陈蓝诀,握着她的手解释道。 “贪吃没有好下场!”温小云在一旁插话,“等蓝玉哥哥觉得肚子饿,从书阁下来时,休息厅里已经毒倒一大片,昏迷的昏迷,打小人人的打小人人,还有些无精打采地盯着屋顶看,尚有力气说话的,嚷嚷着我不想死啊我不想死,医官正在诊断治疗。” “有无性命之忧?”陈蓝诀问。 “估计只混进几朵毒蘑菇,吃的人多,毒中得不深,应该不会出人命,阿姐放心吧。” 陈蓝诀听罢,嘱咐陈蓝玉几句,就带温小云往回走。陈蓝玉快步跑回山房照顾中毒的同伴。 跑了一段回头看阿姐,此时阿姐也刚好回头看他,他像小时候一样对着阿姐一笑,旋即转身跑远,清朗矫健的背影没入山间的层林尽染之中…… 012 爱是最深的喜欢(一) 陈蓝诀直接跑到官府去找阿爹,这次务必说服她爹在各地增设辨菌官,凡乡民采来的菌子,拿不准其中是否有毒的,都可以就近找辨菌官免费辨识,而辨菌官需要经过培训和考试才能上岗。 像植兰山房这样设有独立食堂的,所收菌子均要经过专业辨菌官过目,才能做菜上桌。 “你呀你呀,就会给你爹出难题。”陈暮云坐在书案前,嘴里抱怨实则宠溺。 暮城的人都知道,陈蓝诀视陈蓝玉如人生至宝,陈蓝诀的爹则视她为掌上明珠。什么原则啊,不许走后门啊,到了陈蓝诀这里,统统都不存在了,何况陈蓝诀每个提议都在理。 “爹,这怎么是出难题呢?人命关天啊!暮城的人不能再因为吃菌子丢了性命,这件事早就该做了。” “好好好,听你的。辨菌官可入事业编制,只是每年增加的经费开支,我得想想办法。”陈暮云左手抚须,右手在书桌上轻轻地敲着,若有所思。 “实在不行就跟蓝玉说,从山房拿出些钱来,反正山房的钱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用在做正事上,也不冤枉。” “山房的钱只能用在维持山房的日常运作上,有再多也不能动用。” “知道啦,爹,任何时候,都不能打蓝玉和山房的主意。”陈蓝诀从府衙出来,回家收拾了东西,就带着温小云回习武场去了。 …… 没过多久,曲荆风得到一份在暮城备受尊敬但异常艰苦的工作,以县份为单位,深入各个寨子、坞子、庄子传道授业解惑,同时了解、记录当地的教学情况。 沈冰清把工钱结给他,很是依依不舍,“就知道我这里留不住你。” “冰清妹妹,我会想你的。”曲荆风走后,天井里顿时空荡荡的。 沈冰清伸出双手,对着天光看了看,挡不住明媚的阳光落了她一脸,“果然什么都抓不住啊。” 曲荆风拿着工钱在街上晃悠,买了一只榉木书箱,一把大油伞,衣服鞋子除了陈蓝玉送给他的几套,自己又备了一身。 背着书箱往回走,不知怎的就想起《倩女幽魂》里的宁采臣,只觉此路一去多凶险,一个人翻山越岭,走庄蹿寨,人生地不熟,学问事小,保命事大。 回到陈蓝玉家,曲荆风大致地收拾了一下仅有的行李。 再次看到领带时,才想起和蒙雨关于拴狗绳的约定。这一走就是一年半载,送拴狗绳这件事就不用留着过年了。 曲荆风抓起领带就飞奔出门,却见对面走来了个陈蓝玉,曲荆风想躲,又觉躲了更显做贼心虚。 “荆风大哥,你这是要去哪啊?” “去找蒙雨,一起去么?” “好啊。”陈蓝玉答得爽快,两人结伴而行。 曲荆风向陈蓝玉请教出行、游学注意事项,陈蓝玉热心地解答,彼此间各种推心置腹、掏心掏肺。 期间,曲荆风还从袖子里摸出一些钱来,如数还给陈蓝玉,借钱时觉得尴尬,还钱时也一样尴尬,好在两个人都心照不宣,没有多说什么,这难堪的篇章总算迈过去了。 以后都要自力更生,再也不跟人伸手借钱了。曲荆风默默给自己加油打气。 …… 蒙雨住在一座名叫陇端的山上。从山下的大道沿着一米宽的石阶路往上走,约摸千级,就到了山的入口。 入山以后,顺着一侧依山而建,一侧可悬空赏景的避雨长廊走上一段,就能看到云雾深处的人家。 这种自带踏实倚靠感觉的廊道,恐高的曲荆风和陈蓝玉都不怕,两人走路都带风。 陇端山中住着十来户人家,都是蒙雨母亲娘家那边的人,说起来都有或深或浅的血缘关系。往山的深处走去,还有很多的寨子和人家,仿佛生命就此绵延而去,生生不息。 蒙雨一个人住在一栋两层的楼里,前院及两个侧院都种了果树,开花是一景,结果又是一景,后院是一片宽阔的菜地。此时柚子树正挂果,又大又重,看起来很有意思,因为它们呈现出了日子真实、丰厚、饱满的质地。 走到门边,陈蓝玉示意曲荆风不要发出声音,两人侧身悄悄往里看。 蒙雨坐在院子里低头专心致志地缝衣服,眉头拧得紧紧的,动作缓慢笨拙,一小会工夫就被针扎得哇哇叫了几声,这裁缝做得,也太不专业了吧? 为了不让蒙雨觉得尴尬和丢脸,陈蓝玉拉着曲荆风到不远处的雨廊上,看远处翻腾的云海。 暮城女子性格独立,到了20岁,要么继承家业,要么自谋职业,总之嫁人之前都不会让自己闲着,嫁人以后也可以继续做想做的事情。 蒙雨的娘在她两岁时得了急病去世,她爹是个县主,常年在任上,一年就回来看她几次。蒙雨是在外公身边长大的,16岁的时候外公去世了,年长她几岁的姐姐前些年已经嫁人。 虽然家境还算优渥,但外公和阿爹觉得女孩子有门手艺傍身要稳妥些,便让蒙雨跟着几位暮城有名的制衣师傅学手艺,学上个几年,不论出师与否,到了20岁,就算毕业了,之后做得怎么样,全凭个人造化。 富贵人家用以彰显身份和财富的蚕丝面料做起来有难度,蒙雨因着跟过名师的由头,陆陆续续地接了些订单,做起来却很费劲。 她不算有天分,做衣这件事,每每从清晨到夜幕,就算拼尽全力,也拿不到满分。天道酬勤吗?勤能补拙吗?现在还没有定论,只能慢慢地熬。 …… “你们来了呀?”过了许久,蒙雨才注意到桥廊上的两个人,忙招呼他们进家。 曲荆风在茶桌前坐下,陈蓝玉跑到柚子树下,伸手扯下一只胖嘟嘟的柚子就开始去皮,是甜润的紫肉柚,两人坐着吃柚子。 蒙雨静心瀹茶,一套动作洋洋洒洒,行云流水。 陈蓝玉觉得,蒙雨煮的茶,是他喝过的,最好喝的茶。 第一次见她,在自己家中,也在一张茶桌前。 约莫三年前,管事气喘吁吁地跑到书院找他,“恭喜少爷,贺喜少年,总算有姑娘愿意上咱家提亲了。” 这话说的,好像他陈蓝玉娶不着媳妇似的。但,可不是娶不着嘛! 013 爱是最深的喜欢(二) 很多同龄的或者小于他的男孩子,只要没长残,家境不太差,一过16岁就有人上门提亲,秦星亮家的门槛更是快要被人踩烂了。无奈秦星亮眼里只有他陈蓝玉,一个女孩子都没看上,所以至今尚未婚配,把他娘愁得呀。 但陈蓝玉19岁都过了一半,竟然没有人上门提过亲,结不结亲是一回事,有没有人提亲又是另一回事,自尊心没了,自信心自然也没了。 陈蓝玉悄悄打听过,暮城是否流传影响到他结亲的传闻,比如,不爱女色只好男色啊,心理变态啊,是个阴阳人啊,之类的。然而,并没有。 “阿姐,我美吗?” 阿姐答:美。 “阿秦,我真的美吗?” 秦星亮答:真的美。 “那为什么没有人提亲?” 阿姐和秦星亮给出的答案差不多:“那可能是因为美过头了,姑娘家怕高攀不上,或者担心成亲以后驾驭不了这样的人间绝色。” 给出的建议是:耐心等待,总有慧眼识珠玉的人。 结果就等来了上门提亲的蒙雨。 有一次回家探亲,蒙雨的爹突然意识到,女儿竟然17岁了,再不找人家提亲不仅耽误了自家闺女,适龄的好儿郎也都被挑拣光了,这怎么行…… 张罗打听了几日,便带着蒙雨出门了。 蒙雨跟着阿爹迷迷糊糊地走进了陈蓝玉的家。 听得管事来报,陈蓝玉的爹娘和陈蓝玉本人都急匆匆地往家里赶。 蒙雨的爹蒙乾坤和陈蓝玉的爹陈暮云本是旧识,还有同窗之谊。自家老大不小的小子一直无人认领,这次终于被人赏识惦记,陈暮云别提有多高兴了。 那天蒙雨穿着一身青莲色的衣裳,系了颜色略微清浅的腰带和发带,不艳不妖,清丽明媚。 陈蓝玉一袭宽袖白衣,不染纤尘,走进自家大堂时,蒙雨正专心瀹茶,侧颜甚是好看。待她抬起头看到他,四目交接那一刻,蒙雨对他微微一笑,陈蓝玉的第一反应是按住自己的左胸口,感觉有什么东西突突突地要往外蹦。 “阿玉,快来!”陈蓝玉他娘招呼他到茶席前坐下,试探地问,“你蒙叔叔带小雨上门提亲,不知你可愿意?” “愿意,愿意……”陈蓝玉脑子里乱翁翁,有些语无伦次地应答着,隐约感觉到自己还一边说愿意一边小鸡啄米式地点头,总之脸是丢尽了。 “这孩子,没见过什么世面,但是,蒙兄,我可以向你保证,他绝对不是个傻子。”陈暮云连忙向蒙乾坤解释,落在陈蓝玉耳朵里,那感觉就像,补刀! …… 茶席又持续了好一阵,因为双方孩子有意,家长也都满意,这亲事就算定下了。整个过程,陈蓝玉都处在一种晕眩的状态,蒙雨也差不多,她始终没有说话,只是话题涉及自己时冲人笑,只觉脸都要笑抽筋了。 等到蒙雨和她爹告辞,走出了好一段,陈蓝玉追了出来。 蒙乾坤借口去牵马,留蒙雨和陈蓝玉在微雨纷纷、梨花漫卷的小桥上,独处相看。 陈蓝玉是多没自信,才会诚惶诚恐地问出那句:“雨儿姑娘,你真的愿意和我结亲吗?” “蓝玉公子,我来,自然是愿意的。”蒙雨的眼睛看起来好亮,好美,无人能及。 “那太好了,改天我去看你啊!”陈蓝玉说完,迈着轻快的步子往回跑,心里美滋滋的。 “还真是陈蓝玉啊!”蒙雨想起有几次在大街上走,听到女孩子压低声音尖叫,原来是陈蓝玉策马穿街而过,她每次看过去,追逐到的都是一个渐行渐远的背影。 她以为阿爹给自己找的是一个普通的公子,没想到误打误撞得了个陈蓝玉,看起来这个叫陈蓝玉的男孩子竟然还莫名地有些喜欢她,自己上辈子一定做了很多好事,这辈子才会得月老如此厚爱吧? 仅半天的工夫,陈蓝玉就有媳妇了。 秦星亮听说后,愤愤不平地闹上门来,“陈蓝玉,你太过分了。” “怎么个过分法?”陈蓝玉不解地问。 秦星亮发现自己竟然答不上来,兴冲冲地来,蔫蔫地回去。之后用了极大的毅力逼迫自己,接连好多天都不去找陈蓝玉。 而陈蓝玉似乎也是个重色轻友之徒,有了媳妇忘了发小,始终不来找他。秦星亮越想越气,再次闹上门去才知道陈蓝玉定亲后就外出公干了。 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把陈蓝玉盼回来了。 陈蓝玉一回来就要去看蒙雨,最令秦星亮感动的是,陈蓝玉第一次去蒙雨家,竟然请他一起去。两人这就算和好了。 之后秦星亮就充当了他们之间的传话筒,兼顾,跑腿的。 陈蓝玉想起这些,忍不住摇头轻笑,看起来像是傻乐。 曲荆风问蒙雨:“这孩子经常这样吗?” 蒙雨老实回答:“这孩子经常这样。” …… 曲荆风从袖子摸出领带递给蒙雨,“送给你,用过的领带,不要嫌弃啊。” “我看看,是什么?”傻乐的陈蓝玉及时抢过领带,上下左右研究了一番,感叹道:“哇,好别致的拴狗绳!” 曲荆风瞪大眼睛,表示很难理解这种说法和这奇绝的审美。 陈蓝玉一本正经地说道:“真的很别致,不信你对比了看。” 然后陈蓝玉对着侧院大喊一声:“大狗,二狗,三狗,快出来!” 一、二、三!曲荆风看见三只小萌狗朝这边奔来,嘴里忍不住跟着数数。 待看清狗脖子上打结的布条,便不再说话了,因为真的很像,而且没有他的领带精致,原来根本没有人调侃他,每个人说的都是大实话。 得知曲荆风要去游学了,蒙雨想起什么,跑进屋,不一会拿了几根带子出来,是古朴流畅的黑色束发丝带,用陈蓝玉之前采到的老枫叶染出来的。 此时曲荆风的头发长长了不少,再过些日子便可以学着暮城男子束发了。他长这么大,还没扎过头发,没想到啊没想到,过了25岁要束发背箱走天涯。 “这个要怎么弄?”曲荆风指了指发带。 “很简单啊,回头让蓝玉教你。” 蒙雨说着把发带递给曲荆风,中途被陈蓝玉的一只美手截住了。 “雨儿,咱们给荆风大哥演示演示嘛,话说今天上山,风可真大,感觉头发有点乱哎。”陈蓝玉撩了撩丝毫不乱的头发。 蒙雨有些难为情,迟迟不肯去拿梳子,曲荆风也觉自己作为一只无处可逃的灯泡瓦数有点高。 陈蓝玉仿佛摸到了开关,轻轻一拉,如瀑的黑发顺着脸颊泼洒下来,蒙雨和曲荆风有一瞬间看呆了,这就是传说中的美色诱惑,持靓行凶吗? 曲荆风和蒙雨突然意识到秦星亮的重要性:这个时候要是他在,定能化解尴尬于无形。 “我去外面看风景。”曲荆风说着逃出门去。 “我也去外面看风景。”蒙雨追着曲荆风跑出去了。 陈蓝玉只能摸到屋子里找梳子,一边照镜子,一边梳理秀发,一边观摩自己:不像会吓着人的样子嘛! 令陈蓝玉高兴的是,雨儿亲手染制的发带全归他了。等回到家,再找两条镶有宝石的发带送给荆风大哥好了,祝他一路顺风,前程似锦。 014 游学先生 盛情难却,曲荆风用陈蓝玉送的宝石发带束起一小咎头发,露出光洁的额头,看起来有些傻气,但帅气难掩。他背上书箱出发,陈蓝玉和秦星亮一人牵一马将他送出好远。 “不会被打劫吧?”曲荆风摸了摸发带上明晃晃的宝石,临别时再次跟送行的兄弟俩确认。 “打我记事起,就没听过打劫的事。”秦星亮拍着胸脯说,陈蓝玉点头表示赞同。 “弟弟们,哥哥就此别过。”曲荆风很豪气地行了一个江湖告别礼,转身向前大步走去。 待曲荆风的身影消失在路的尽头,陈蓝玉和秦星亮才策马归城。 曲荆风疾步而行,只觉得前路漫漫,唯风餐露宿,恐夜长梦多。 从主道转入山路,中途下起雨来,曲荆风持伞赶路,总算在天黑前赶到了第一所学校,是所背山而立的村中学堂。 赶上学生放学,仅有的7个孩子,年纪大的戴上斗笠,披上蓑衣冲进雨幕,年纪小的也很快被家人接走,最后只剩下一个穿着粉红花衣的小女孩,六七岁的样子,左等右等不见家人来接,很是无聊和气恼。 曲荆风想开口说点什么,却不知如何交谈,两人并排站在檐下看雨,似是要把这雨给看停了,看没了。 等到雨幕中出现一个步履匆忙的年轻妇人,小女孩伸长脖子向前看,确定是阿娘,紧张的情绪放松下来。 她对着阿娘发了一些小脾气,阿娘只是笑着哄她,她极不情愿地背上阿娘的背,却又紧紧搂住阿娘的脖子,把头埋在她的发间,任由阿娘背着向前走。 曲荆风隐隐觉得身后站了一个人,他转过头去,看到一个穿着一身洗得发白、打了很多补丁的灰衣男子,正满目含情地看着雨幕中的母女,似有无限回味。 莫非……他喜欢小女孩的阿娘? 可是他苍老枯瘦…… 只要情投意合,忘年恋也不是不可以…… 待曲荆风再看,灰衣男子已经恢复平静,眼中再无波澜。他姓兰,是这里的教书先生。村学只有两间相连的房子,大的那间是学堂,里面有几套破旧的桌椅,相邻的那间是兰先生的住所,摆放着简陋的一床一桌一椅。 屋前有一片碎石堆砌的操场,操场旁边是一片菜地,还有一处简易的猪圈?曲荆风果然辨别出了猪叫声。 操场正前方有一座长方形的坟,坟身立有很多细杆,上面飘着白色纸条,在大雨淋漓、夜幕降临之时看起来有些吓人。 曲荆风要在这里过夜,既然兰先生不怕,他也不怕。 兰先生用一只小砂锅煮了稀米粥,临出锅前撒一把切成细丝的小苦菜,绿白相间,煞是好看。 “三十年了,没招待过什么人。”兰先生语气里带着歉意,他突然想到什么,跑进学堂搬出一条微微跛了一只腿的春凳,曲荆风总算有了坐的地方,一边歇脚一边喝粥。 紧接着,兰先生在檐下支起一个类似于木炭烧烤的架子,往里边添炭引火。 兰先生去地里摘瓜,曲荆风负责把炭烧旺。很快兰先生就把切好的瓜抬出来,一边在火上翻烤,一边往瓜上刷薄薄的猪油,末了再洒一点盐,吃起来很美味。 吃着吃着,兰先生又想起什么,摸进屋里再出来时,手里端着的篮子里,竟然放着曲荆风念念不忘的松茸,哦!是只有穷苦人才会采来吃的“臭鸡枞”。 炭烤松茸,鲜香味美,兰先生很会吃啊! 兰先生再一次突然想起什么,冲进屋去倒腾,这次摸出了一瓶酒。 “喝酒吗?”兰先生举杯问。 曲荆风摇摇头,他是一杯倒的人,而且他意识到,这瓶酒可能是兰先生人里中难得的慰藉。萍水相逢,他不能,不愿,不舍得,去占有这微小的快乐。 …… 曲荆风睡床,兰先生绻缩着睡在他们刚刚坐过的春凳上。 秋夜凉寒,曲荆风半夜被冷醒。秋夜静寂,他能清晰地听到悲慽的哭声。 曲荆风悄悄爬起来,顺着透风的窗子往外望,不远处有光,有人持灯立在坟头。 曲荆风听着自己的心跳,蹑手蹑脚,要到隔壁找兰先生,直觉找到兰先生就安全了。拉开木门时发出声响,被鬼发现并生吞活剥的惊恐瞬间侵袭了他。 他冲到隔壁,春凳上没有兰先生。 曲荆风由此推断,提灯在坟头哭的正是兰先生。 这样一想,反而不怕了,他坐在凳子上等。 过了好一会,兰先生如同孤魂野鬼一般回来了。 “吓到曲先生了。”兰先生伤心又愧疚,“里面葬着我的妻儿。这凳子,就是当年给孩子准备的睡床。” 多年前的一个深夜,兰先生来回奔走,找医生,找产婆。但最终,兰先生的妻子死于难产,孩子死在腹中。后半夜,整个村子都回荡着兰先生的哭声。 第二天,兰先生就面临安葬的问题。按照当地的风俗,兰先生妻子这样的死因,只能葬到深山老林,不能有名字,不能去上坟,不能受香火。 兰先生不愿意,他坚持在自家的地里安葬妻儿,像其他正常死亡的人那样。村人和族长劝说无果,最终只能由着他,既然事主不忌讳,旁人也没有硬管的道理。 兰先生是村中难得的读书人,有学识,本也有些前程。 为了守护妻儿,他在自家的地里盖了一座小房子,余生默默无闻。 日子久了,深觉寂寥,便把大的那间改作学堂。 没有学生怎么办? 周边数里,一个村子一个村子地去找,挨门逐户地去问。家境富裕的,都有能力送孩子去县学或城里的学堂,他要教的,是上不起学的孩子,只要肯来,不收学费。 每个孩子都是家里的劳动力,父母不让上,他就去那户人家里坐着,直到他们同意为止。有孩子不愿意学,他便盯着他,缠着他,直到他愿意读写为止。 反正漫漫余生,他有的是时间。 既不能死,那便勇敢地生,直到,把这一生用完,用尽。 而后父母去世,他变卖仅有的家产,最终也慢慢入不敷出。他种菜,养猪,养鸡。他渐渐年老,没有力气种粮食,好心的村民偶尔会送来一些玉米稻谷。县府听闻他的事迹,每年也会分派一些粮食,但也仅止于糊口。 学堂始终破败,却起到了扫盲的作用。从他开设学堂起,周边村中的适龄学童,不再目不识丁。 几十年的光阴过去,偶有寒门弟子考取功名前程,兰先生说,孩子,去吧,不用回头,只一心向前看,去过更好的人生。更不用回来看我。 曲荆风跟兰先生呆了几天,详细记录下这里的教学情况。 临走的那天是个好天气。曲荆风从坟前经过,他发现这座长方形的墓,比常见的圆形的墓更有美感。墓碑上写着:吉茗与兰微。墓的四周,有巨石的地方,都种了喜欢向上攀爬的金银花。 许是,兰先生的妻子吉茗喜欢这种花。又或,兰先生借花向妻儿表达爱意,金银花别名忍冬,花语:一心一意喜欢你,将自己奉献给你,也有有情人终成眷属,相爱的人要长久地在一起的美好寓意。 也许,兰先生只是单纯地,觉得忍冬花美,香气迷人,家人会喜欢。 曲荆风走到大路上回头望,看见兰先生站在风里,风吹起他的衣,他的发,他的,宁静又动荡的,余生。兰章先生,是一个用情至深的人。 遥对兰先生,深深鞠一躬,就此别过,此生不复见。 这是曲荆风第一次,真切地体会到暮城的困苦和悲伤。 暮城是有痛苦的。 因而,暮城是真实的。 015 暮城不一样 曲荆风继续赶路,路遇一个打柴归来的粗壮汉子,背上背着一捆凌乱的树枝,看起来占体积,实际上没多少。 曲荆风心想,换他去砍柴,一定会把树枝削好,理整齐了背回来,这人一看就不勤快,脑子也不好使。 他看着壮汉,壮汉也一直盯着他看,两人都被对方看得莫名其妙。擦肩而过之后,曲荆风松了一口气。但没走几步,就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兄弟”。 曲荆风转过身去,见壮汉笑呵呵地向他走来,“兄弟,别怪大哥没提醒你啊,出门在外,财不外露。” 财?他一普通书生的打扮,哪来的财? 见壮汉盯着他的头看,伸手一摸,就摸到了发带上那颗硬邦邦的石头。 秦星亮那个爱拍胸脯的家伙,还有陈蓝玉那个爱点头的家伙,说什么从记事起,就没听过打劫的事,这不,撞上打劫的了。 看样子壮汉不打算来硬的,也好。论打架,他没信心打过壮汉。 “兄弟啊!”壮汉拉着他坐在路边的石头上,“你说你,一文弱书生,头顶一颗大宝石招摇,这一路上,得有多少山贼土匪盯着。” “暮城有山贼土匪?”曲荆风瞪大眼睛。 “当然有啦!”壮汉表情夸张地回答。 “但是书上说了,盗亦有道,山贼土匪一般都比较敬重读书人,碰到了基本不会抢。”曲荆风一本正经地发表自己的见解。 “兄弟,你这是读书读傻了吧?遇到好强盗,有可能逃得一劫,但做强盗的,能有几个好人?”壮汉也跟着认真分析起来。 “这附近有人被抢过吗?” “那倒没有,都是穷苦人家,哪里有财让山贼抢哟?” “那大哥怎么知道有山贼呢?” “我就是知道。”壮汉似乎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兄弟啊,我们这一带,民风可纯朴了,放牛的放牛,砍柴的砍柴,都是为了把日子过好。不过大家的日子都不宽裕。” “今年这日子实在是难,几乎颗粒无收,官府每年都会发些粮食,大家高高兴兴地煮饭吃,后来才知道那是春耕的种子,吃都吃了,后悔也来不及了。” 这都能傻傻地分不清?不过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罢了。 “所有人家都把种子吃了?” “我们这个村,谁家都不种粮不种菜,因为辛辛苦苦种出来,最后都是别人替他们收,替他们吃。所以有些人家一开始舍不得吃种子,最后也都煮了吃了。” “那靠什么生活呢?”曲荆风感觉自己像个记者,正在进行一个采访。 “像我吧,每天上山打柴,一部分自家烧,一部分拿到集市上去卖,再换点吃的。兄弟,你看,我这刀磨得利不利?我跟你说,就它,砍柴可利索了。”说着站起身,朝着身侧一棵手腕粗的小树一个斜刀下去,小树瞬间倒地。 他用指肚刮刮锋利的刀刃,再一次问道:“你看我这刀怎么样?” 看来不献宝石,今天是走不了了。 曲荆风解下发带,指着上面的宝石问:“大哥,你看我这宝石怎么样?可值钱?” “看着是好货,当了应该能买不少好东西。”壮汉面露艳羡之色。 曲荆风将发带从宝石扣中抽出,把宝石放在膝头,慢幽幽地梳起头来。 壮汉眼巴巴地看着宝石,喉结动了一下。 曲荆风终于梳好头,站起身来,“大哥,这宝石对我来说啊,都没这根发带重要,我给你留下,贴补贴补家用。”说着把宝石往壮汉手里一放,背起书箱转身大步向前走去。 一边走一边念:好汉不吃眼前亏,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人生难得几回怂,就当替陈蓝玉孝敬这位大爷…… “兄弟,大哥真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怕你被山贼看上,性命不保,山贼可没我这么好说话……” 壮汉看着曲荆风远去的背影,美滋滋地感叹:真是一个好人哪! …… 曲荆风赶到第二所学校时,柳先生早已望穿秋水,“曲……曲……先生,可把你盼来了!” “柳先生,我虽姓曲,但不叫蛐蛐哦,我的名字叫,荆风。”曲荆风急忙解释道,中学时同学私下给他取的花名就叫“蛐蛐”,可气人了。 “不,不,好意思,我有点结巴,通常都结在前半句。”柳先生解释道,说着冲着教室喊,“叶,叶,马,马旦,带曲先生去洗手吃饭。” 叶叶马马旦快步跑出来,是一个约莫12岁的清秀男孩,他举止极为亲昵地牵着曲荆风的手向厨房奔去。 虽然只有十几个孩子和两位教书先生,但这所学校的条件还不错,能来上学的都是家中有些余钱的孩子,有偿教学和兰先生的无偿教学到底不一样。 厨房实行分餐,摆放着大约20碗米饭,配同等碗数的菜,看起来都是些山茅野菜,旁边搭了个水煮鸡蛋。 男孩用葫芦瓢舀了水给曲荆风洗手,又递过一块旧巾给他擦手,抬了两份饭菜摆到一张空桌上,招呼曲荆风吃饭。 吃着吃着,男孩突然提了一个要求:“曲先生,你能给我些钱吗?” 曲荆风吓了一跳,我跟你很熟吗?联想起不久前被迫送砍柴大哥宝石的事,难不成穷山恶水出刁民,开口打劫蔚然成风? 曲荆风看着眼前这个目光极为清澈的孩子,忘记了吃饭。 “曲先生,你不要误会,我不是白拿你的钱,我是想,请你买我!” “买卖人口是犯法的,这个可以稍后再议,先说说为何要我买你?” “买我做书童啊,做奴才也行。” 男孩见曲荆风僵住了,连忙安慰他:“曲先生你别怕,等你买了我,我跟着你走,一路伺候你,对你忠心耿耿,终身做你的小奴仆。” 曲荆风严重怀疑自己的理解和认知能力。他看到的暮城,和蒙雨、陈蓝玉、秦星亮眼中的暮城是不一样的吗?一个连车夫都没有的地方,竟然有个娃要做奴才?而且是主动的,满怀期待的。 “叶叶马马旦……”曲荆风想说点什么,却词穷了。 男孩又接口:“我叫叶马旦,你若答应买我,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一个非常可怕的秘密。” 曲荆风觉得这个话可以接住,“那你先说秘密,我再根据秘密的价值判断,秘密等级高的话,我可以考虑买你。” “好啊!”男孩伸头望望门口,低声说道:“柳先生装结巴。” “为什么要装?” “为了不教书啊,他想给附近最有钱的乡绅做上门女婿。” “教书和做上门女婿有冲突?” “许是有机会给有钱人家做上门女婿,就不愿做清苦的教书先生了吧。”这个过于成熟的分析让叶马旦绞尽脑汁。 曲荆风再次觉得脑子不够用,“假装结巴可以不教书?” 这个问题叶马旦也回答不上来。 既然不想教书,请辞不就完了吗?何必费这么大的劲?这样看来,这的确是一个“非常可怕的秘密”。 没过多久,柳先生便带着其余的学生过来用饭,“曲,曲先生,吃好了吗?” 看着柳先生努力装结巴的样子,曲荆风情不自禁跟着结巴起来,就连后半句也跟着结了。“已,已经,吃,吃好了,柳,柳先生,你,快,快吃啊。” 柳先生看了看抱着曲荆风一只手臂,像要挂在他身上的叶马旦一眼,什么都没说就端着饭菜走了。 016 得叶昀童(一) 午间略作休息,就接着上课,柳先生给大家讲李清照的《声声慢·寻寻觅觅》,曲荆风预感不妙,柳先生一定是故意的。 果不其然,柳先生坐在前堂,神情哀伤又一脸微醺地吟诵起来:“寻,寻,寻觅觅,冷,冷,冷清清,凄凄凄,惨惨惨,戚戚戚……” 听起来像卡住了的电视画面,唱歌唱到快没电了的玩具狗,别提有多难受了,曲荆风恨不得把冲上去他的舌头捋直了。 为了耳朵不再受折磨,曲荆风上前对柳先生行了一礼,“柳先生,这首词我熟,就让我献丑,给大家上一课吧。” 柳先生识趣地回礼,坐到曲荆风原本的位置上,等曲荆风含着泪,声情并茂地把课讲完,柳先生和大多数学生一样,脸上挂着真诚、感动、哀伤的泪水。 放学后,准备回家的叶马旦又跑来找曲荆风,问他买自己的事想得怎么样了,曲荆风表示还要再想想。 叶马旦于是热情地邀请曲荆风到自己家做客,说学校住宿不方便,晚上可以住他家,他家的床又软又暖,可好睡了。 曲荆风看柳先生并没有带他回家睡觉或帮他安排住宿的意思,这附近又没有可以投宿的地方,跟叶马旦回家是最好的,也是唯一的选择。 叶马旦让曲荆风走前边,他跟在后面一边走一边捡些柴火。 走着走着,曲荆风听到叶马旦压低声音喊了几声“曲先生”,他回头,看见叶马旦正一动不动,聚精会神地盯着他,一只手拿着一块石头,另一只手的食指举到嘴边,“嘘——”,同时在保持脑袋不动的情况下,拼命地对他挤眉弄眼。 要打人还不让人出声,不让人动?岂有此理! 在叶马旦觉得时机成熟,瞅准了将石头用力砸过来的那一刻,曲荆风条件反射地将头一偏,原本照石头投射的角度是不会砸到他的,这回好了,飞来的速石刚好擦着他的脑袋过去了。 倒下的瞬间,曲荆风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捡柴火的都是坏人,下次防着点。 曲荆风以为自己要死了,结果连晕都没晕,只是前额连着发际线的地方出了一点血,他捂着疼痛的地方,慢慢坐起来,隐约看见有什么东西往远处的草丛里钻。 叶马旦上前观察他的伤势,“曲先生,你怎么不相信我呢?我是绝对绝对不会害你的,我只会尽全力保护你。” “刚刚有一条三角脸的蛇在你脚边,看样子要对你下狠嘴。这种蛇有巨毒,我们村里的叶大郎年前被咬了,他阿娘听人说用嘴吸能将毒吸出来,反复吸了好几次,结果还是没救活,我爹赶到时,他阿娘也跟着中毒了。” 如果被咬,后果不堪设想。 因为打退一条毒蛇,叶马旦成了曲荆风的救命恩人。这回曲荆风没理由不买下叶马旦了。 但叶马旦为什么要叫自己买下他呢?等回头搞清楚状况了,买下也不是不可以。 曲荆风身边确实缺个人,哪怕是结伴而行也好啊,叶马旦看着挺聪明,一路走一路教,教出点成绩,也能彰显出他的名师风范。 曲荆风心里美滋滋地想着,又忍不住自嘲,曲荆风啊曲荆风,在暮城地界,你也就这点出息了。不然还能怎样?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追求和进步嘛。 叶马旦在附近的草丛里走来走去,这翻翻,那扒扒,嘴里嘟囔着,“我记得明明在这里啊,怎么找不着了呢?” …… “找到了!”叶马旦举着几片叶子兴奋地跑过来,他把叶子捧在手里给荆风看,叶子肥厚扁圆,绿得沁人心脾,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特别的香气。 “曲先生,这片给你,撇成两半闻。”叶马旦递过最大的一片叶子。 曲荆风按他的说法把叶子撇成两半,放到鼻子下方用力地嗅。 天啊,他从来没闻到过这么好闻的东西,有生以来!那是一种极其迷人的,闻过之后会觉得宁静、快乐,并且终生难忘的气味。 曲荆风沉浸在叶香里不能自拔,“你这治伤的方法倒是清奇。” “闻叶子对治伤可没什么用处。”叶马旦说,“是我自己觉得香,才想请曲先生闻一闻的,我觉得好的东西,都希望先生也能享受。” 这又是为何?曲荆风看着叶马旦亮晶晶的眼睛,没问出口,随口问了句:“这叫什么草?” “神草。”叶马旦答得干脆。 “当我没问。”曲荆风心想。 “真的叫神草,可以治很多小病症。” 还会读心啊?曲荆风干脆不吭声了。 剩下的几片叶子,叶马旦想放到嘴里嚼,又觉得不对,便把叶子塞进旁边的一个石窝窝里,用粗木棍把它们捣碎,等绿汁漫出来,空气中的香气更浓了。 叶马旦把捣好的草药揉成一小坨,轻轻敷在曲荆风受伤的地方。曲荆风觉得凉幽幽的,又香又舒服。 “这样就不会留疤了。曲先生这么好看的人,脸上留疤多可惜啊。” 又是一个看脸的时代。曲荆风扪心自问,如果非要在满脸刀疤的大汉和长相标致的小白脸之间做选择,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 估计是听懂了曲荆风“捡柴火的都是坏人”的心语,叶马旦柴也不捡了,两人继续赶路。 “这么说你爹是医官?” “那倒也算不上,只是我爹懂草药,村里的人生病,受伤,都找我爹看,我爹救了很多人,但也有救不活的时候。” “你也会看病救人?” “平日里跟我爹学了些,只能治些小伤小痛。对我来说,这满山的花花草草,可都是学问呢。”叶马旦指着近处的山,又指了指远处的山。 曲荆风不太能理解小男孩语气里的憧憬,一眼望出去,只觉得如黛的远山,在渐渐落下来的夜幕中,好看又迷离,有着梦境一般的玄妙。 因为幸运地从毒蛇口下逃生,还能看见,还能听见,曲荆风觉得耳畔的风声、泉音、虫吟,都更加悦耳。 他们爬到了山的最高处。叶马旦的家在一个竹子环绕的山坞里,是个挺大的村子,人家约莫百户。从高处沿坡道入村,两人走得飞快。 天微微地黑了,村人点起了桐油灯,灯光微弱,看起来像散落不动的萤火,又像夜空疏星投射在人间的倒影。 就连对鬼神之类的东西极为迟钝的曲荆风都能感觉到,这是一个有洁气的地方,在夜色里,整个村庄一点鬼魅的气息都没有。 “曲先生,可把你盼来了!”曲荆风一进院子,叶马旦年轻的爹就迎了出来,看起来只比曲荆风大个五六岁。 曲荆风掐指一算,旧时男子十八九岁当爹倒也合情合理,便亲热地喊了一声:“叶大哥!” “我们整整等了你十二年呐!”叶马旦的爹急于诉衷肠,拉着曲荆风的手在桌边坐下,转身对叶马旦说,“昀儿,去拿画像。” 画像很快就拿来了,叶马旦的爹两只手提拉着画像,看曲荆风一眼,又看画像一眼,嘴里直道:“像,真像,就是同一个人。”说着把画像递给曲荆风。 曲荆风一看傻眼了,这叫什么,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他伸手摸了摸敷在额头上那坨还带着轻微湿气的草药,画像上也有哎,这是叶马旦刚刚提笔画上去的吗? 017 得叶昀童(二) 叶马旦的爹正要跟曲荆风盘一盘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叶马旦在一旁的凳子坐下,“阿爹,我来说吧。” 曲荆风算是看出来了,在叶马旦的爹眼中,叶马旦做什么都是对的,也是应该的。 “先生,是这样的,我娘生我弟弟的那天清晨,疼得不得了,助产婆婆倒是冷静,但我爹急坏了,那可是他的第一个,当然也是目前唯一一个亲生孩子,在生娃这件事情上,他从来就没什么经验。” “我爹很爱我娘,见不得她受苦,又无能为力,只能走到屋外开阔的晒台上,向着太阳升起的地方祷告,希望老天爷大发慈悲,保佑我娘和她肚子里的孩子平安。” 叶马旦看着曲荆风说,他爹在一旁频频点头表示认同。 “我爹正低头虔诚地祷告着,突然感觉前方很亮,抬头一看,太阳冲破云层冲上山顶,晨光中竟然出现一个白衣老者,就像从光的远处飘过来一样,我爹以为看花眼了,揉了揉眼睛再看,白衣老者已经飘到近前。” “这时我爹听到孩子的哭声,哪里还顾得上老者,激动地跑进内室,才发现孩子还在我娘的肚子里。助产婆婆愣了,我娘也忘记了哭喊,难不成肚子里的娃娃是个妖怪,还没出来就先哭上了?” “我爹想起老者,一拍脑袋又冲了出去,只见老者解下身后的布篓,从里面掏出一个又白、又嫩、又漂亮、又聪明的孩子,‘阿来阿来’地哭得正欢。先生,那孩子就是我。” 曲荆风瞪圆眼睛,嘴呈o字,看看语气平和但神情欢悦的叶马旦,又看看一旁只会频频点头满目赞许的爹,这样的事,可以脸不红、心不跳地叙述? 他曲荆风看起来很傻,很好骗吧?编这样的故事,是为了让他出个好价钱? “白衣老者将我递给我爹,我爹顺手接了过来,完全忘记了反应,更别说反抗了,再说了,谁敢反抗神仙呢?谁能反抗神仙呢?先生,你说是吧?” 曲荆风看着叶马旦不说话,叶马旦也不在乎他的回答,继续往下说。 “白衣老者见我爹接住了我,转身腾云驾雾而去,我爹听到仙音,虽远犹近,先生,什么叫虽远犹近呢?就是声音明明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入耳但却字字清晰,而且那声音非常清亮,像仙乐一样,过耳不忘,听了还想听。” 叶马旦说到这里,和他爹一起看着曲荆风。 曲荆风会意地点了点头,“原来这就是所谓的仙音啊!” 叶马旦的爹接着话头,“白衣老者对我说,叶有福,今日将昀儿托付予你夫妻二人抚养,养好昀儿,可保你叶家永世平安顺遂,福泽惠及整个叶家村。十二年后,自会有曲姓男子登门。到时,让他带走昀儿便是。” 叶马旦的爹,也就是叶有福极力想还原老者的语气,最后不得不补充一句:“曲先生,你将就着听就行了,仙音,哪是我等凡人能模仿得来的。” 曲荆风连忙点头说好。 叶马旦接着说,“白衣老者越飘越远,最后似是骑着一匹白色的神鹿消失在晨光里。这时又响起一阵孩子的啼哭,我爹一看怀里的我正安静地吮吸着粉嘟嘟的手指头,算是明白过来了,连忙抱着我冲进屋,这回真是我弟弟呱呱落地,母子平安。” …… 说到白鹿,曲荆风想起李白有句诗,“清晓骑白鹿,直上天门山”,另外他还看到过神话传说里有关于仙人骑鹿的描述。这父子俩,要么说的是真的,要么为了骗钱下了狠工夫。 听故事,要配合,曲荆风问道,“这白衣老者是不是胡子、眉毛、头发都白了?站在晨光里若隐若现,因为自带仙气又形象分明?” 叶有福一拍大腿,“我就说你认识他嘛!” 这都能蒙对?但也实在没什么难度,年长的仙人总体长相差不多。 这种怪象,如果非要用科学来解释,只有一种可能,当时叶氏夫妇二人和产婆看到了海市蜃楼,吓傻了,事后编个故事开导自己。叶大嫂当时生的应该是一对双胞胎。 叶马旦再次秒懂曲荆风,冲着门口喊了一声“明儿”,一个看起来同样年纪的男孩怯生生地站在门边,扒着门框往里看。 叶有福冲他招手,“明儿快来,这就是传说中的曲先生。” 兄弟俩往那一站,哪哪都不像。 那明儿,跟叶大福倒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只是更娇柔。 曲荆风又仔细看了看叶马旦,还别说,这孩子跟叶氏父子格格不入的长相,还真有几分仙气。 这时叶大嫂抬着一只大筛子进屋,她从筛子里抬出八碗大菜,在农家菜里算是丰盛富贵有排场。 叶大福解释:“今天是昀儿、明儿十二周岁的生日,我们早早备下了这桌酒席,白衣老者真是神机妙算啊。” “阿爹,我可是连哄带骗,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先生请到咱家来的。” 这……曲荆风再次哑口无言。 几杯酒下肚,叶大福拍拍叶马旦的肩,“昀儿,你明天就跟曲先生走吧!” “知道了,阿爹!”叶马旦给他爹倒酒,“这些年,辛苦阿爹和阿娘了。” 曲荆风没有喝酒,一边吃菜一边看着眼睛微红的一家四口,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离愁。 曲荆风很想问,“这孩子,你们打算卖多少钱?”此情此景,问不出口。 曲荆风没什么钱,之前在沈冰清那贩卖美色换取的双倍工钱和部分业务提成,买买出行装备,还了陈蓝玉的钱,身上只剩几张傍身的低面额宝钞,游学先生的报酬要等回去之后才能结,目前最值钱的就是藏在书箱底部暗盒里的,陈蓝玉送的另一条发带,上面也有一颗大宝石。 曲荆风心想,对叶大福一家来说,叶马旦可比一颗大宝石值钱多了。用一颗宝石换叶马旦,他说不出口。 结果直到临睡,也没人提钱的事。 叶马旦给曲荆风铺好床,招呼他躺下,要给他解发、脱鞋,曲荆风忙阻止,“我自己来。” 叶马旦没有坚持,吹了灯就溜回自己屋里睡觉。 曲荆风躺在柔软舒适的床上,想着这么重要的日子,如果白衣老者真的存在的话,应该会给他托梦……怀着这样美好的愿望,曲荆风很快就睡着了。结果一夜无梦到天亮。 第二天早晨,叶家三人将叶马旦和曲荆风送到山顶,除了曲荆风,所有人都哭成泪人。 叶马旦执意要爹娘和弟弟先回去才肯离开。 叶家三人三步一回头,五步一摆手,走了好久才消失在坡道的尽头。 叶马旦用衣袖擦干了眼泪,伸出右手,举在身前动作洒脱地划了半个圆弧,整个低洼的坞子,就这样从曲荆风的眼皮底下消失了,只剩下一片绿茵茵的密竹林。 018 花好月圆(一) 暮城是否也像叶家坞子一样,被一个能力更加非凡的人布个大结保护起来?曲荆风心里犯着嘀咕,他不想说话时就不说,反正叶马旦能读懂他的心思。 果不其然,叶马旦马上回答:“这就不得而知了,我的能力就这么大,只能画个圈把叶家坞子藏起来。” “叶马旦……”曲荆风喊了一声。 “先生,从现在起,我就是你的叶昀,你可以叫我昀儿,或者昀昀。” “呃……那还是叫叶昀吧。明明有个好听的名字,干嘛叫什么马旦呀?” “哈哈,这名字是我上学时随口一编逗柳先生的。” “你不喜欢柳先生?” “说不上喜欢或讨厌,只是他教的,我天生就会啊!” 神童?那你还上学?曲荆风再次腹语。 “为了等你啊!” 一切尽在掌握? “嗯,先生也可以理解为,你是我守株待兔的兔,瓮中捉鳖的鳖,哎呀,说错话了,后面这个比喻不算啊!” 瓮中捉鳖的鳖? 敢情,神仙爷爷给他派一个练嘴的娃来了?那就练呗,谁怕谁! “叶昀,我记得你说过,不会害我,有好东西会分享给我,貌似还能为我舍命,想到这些我心里暖暖的,可是你竟然把我比作王七的弟弟,实在是过分……明摆着欺负我。” “先生先生,你不要生气,我是故意顽皮,看看你的反应,下不为例。”叶昀抓着曲荆风一只手摇呀摇,这是在撒娇吗?小朋友撒娇的话可以原谅。 “之前你老叫我买你买你,到底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都没有,纯粹为了逗你玩!”叶昀甩开曲荆风的手,冲他狡黠一笑,一副有本事你咬我啊的神情。 吃人是犯法的,曲荆风也下不去嘴。 “有一点先生说得对,我可以为先生舍命。” “说什么傻话呢,暮城这么安全,用不着谁为谁舍命,我们都好好活着。” “先生放心,真到了要舍命的时候,我也不会白白浪费自己这条命,舍命是为了保护先生,如若做不到,这命不是白舍了?” 此刻他们走在山间,上午温柔明媚的阳光照耀着小径,在风的作用下,细碎光影在树叶的缝隙中欢快地跳跃。 晨光一般的少年,午阳一般的青年,他们都是光,无忧无虑,无惊无险,也可以无所畏惧。这么沉重的话题,是怎么在他们之间展开的? 既然说起来了,那就说明白。曲荆风双手握住叶昀的双肩,看着他的眼睛说道:“就算将来真有生死存亡,不要死,不要想着为谁舍命,叶昀,你活着,我才高兴。” 曲荆风被自己的深情告白感动得不得了,心想叶昀肯定会被感动得掉眼泪或不知所措,便眼巴巴地等着叶昀的反应。 叶昀被按住肩膀固定在那里,真是费脑筋,这个时候说点什么好呢! “先生,你对我真好,我爱你!”叶昀说着挣脱曲荆风的手,扑进他怀里,双手环住他的腰,右耳贴近他的心,听他怦怦的心跳。 这画风……看来,叶昀真的很爱自己。而他好像,也很爱这个孩子。 可是他们之间,还什么像样的大事都没发生过呢。 叶昀顺路挖了一棵带土的神草,养在一只瓷罐里,随身带着。 这样也能养活吗? “能的,先生不是看到了吗,我很是,有点小法术。” …… 一大清晨,秦星亮照例穿得像只浓墨重彩的花孔雀,骑着马出门了。 冰清客栈离他家最近,从家里出来,他先去找沈冰清。 沈冰清正在用桂花水泡脸,泡脸这件事对沈冰清很重要。秦星亮识趣地坐在回廊上,抓起盘子里的一把花生米吃着等她。 过了一会,沈冰清缓步走来,她身姿窈窕,体态婀娜。秦星亮心想,冰清若蒙个脸带面纱什么的,想要抓个美男子来做夫婿并不难啊。 “去看月亮吗?”秦星亮开门见山。 明天就是中秋了呀。沈冰清不喜欢月亮,自然也不喜欢过中秋节。 “月亮有什么好看的?不去不去。” “明晚的月亮大又圆,是几十年难遇的胖月亮。”秦星亮一边说一边用双手在胸前比划着,“有你洗脸的铜盆那么大。” 沈冰清一听就来气,“就老娘这张脸,还用看大月亮?直接照镜子不就完了!” “冰清,对不起,我真不是故意的,你喝盏花茶消消气,我走了。” 秦星亮光顾着有好事情要及时和好朋友分享,唉…… 兴冲冲地来,灰溜溜地走,一大早就惹沈冰清不高兴,秦星亮心里的欢腾劲减了一大半,他慢悠悠地骑着马去山房找陈蓝玉。 “好啊,中秋节我们放假三天,我想着窝在家写三天小说,未免太无趣。今年我们爬山赏月吧!”陈蓝玉兴致很高。 原本秦星亮只想约几个朋友到他在郊外的山庄喝酒赏月,跟陈蓝玉一聊,觉得呆在避风港式的屋子里看月亮有啥意思,登高望远,皓月当空,在野外的山上吹冷风才叫过瘾。 他们从小到大,虽不说养尊处优,但吃苦受累,风餐露宿,很少有机会体验。 想着要在山上过夜,还可能有野兽出没,陈蓝玉和秦星亮都摩拳擦掌。暮城周边的山很多,讨论了半天,最终决定去海拔最高的黑风山。 黑风山虽然名字听起来有点吓人,却是一座很好的山。路非常好走,且都是在草径、花径中穿行,山顶是一片平坦的草甸,视野开阔,四面山崖都离草甸很远,不会给恐高的陈蓝玉带来任何心理压力。 “你去叫雨儿,明天吃过中饭一块去。”陈蓝玉说。 秦星亮点头说好,又叮嘱道,“你们什么都不用带,穿厚实点就行了。反正我娘生了我这个没良心的,我就没良心到底了,吃的用的请我娘帮忙备下。” “干嘛总是自黑!人活一世,谁没点苦恼,你阿娘唯一的苦恼就是你的亲事。实话告诉你吧,我悄悄想过,如果我是女孩子,一定会想方设法嫁给你的。” 秦星亮看陈蓝玉一脸认真的样子,不知该笑还是该哭。 陈蓝玉又说,“阿秦,真的,别再,为我守身如玉了!多花点心,留意上门提亲的女孩子,遇到合适的,把亲事定下。这样以后再有看月亮这样的事,便不再是三人行,而是成双成对,多好啊!” “好什么好,三人行怎么了,里面有我的挚爱。反正我心里是装不下别人了。” 陈蓝玉心想,被阿秦这样深爱,真是甜蜜又苦恼啊。 待秦星亮把消息传达给蒙雨,她的第一反应是:“我去方便吗?”看得出她很想去。 “有什么不方便的,两个大男人保护你。再说了,你不去,不好玩,主要是蓝玉会觉得没意思。” 蒙雨想起侧院桂花树下,外公离开那年埋下的几坛桂花酒。 “阿秦,去挖酒。” 019 花好月圆(二) 一路上,曲荆风都在跟叶昀打听学校里两位先生的情况,并由此判断,两位先生都是顶好的老师,柳先生如果不闹结巴这一出,他这一趟原本是很顺利的。 当然,此行最大的意外出现在叶昀身上,莫名其妙就得了个忠实的小跟班。 回到学校,曲荆风决定找柳先生开诚布公地聊一聊装结巴的事。 整件事情其实很简单。 柳先生被周围数里数一数二的有钱人家唯一的闺女看上了。 那户人家姓冷,闺女名若秋,自小读书写字,长大后跟着父亲做生意,相貌,胆识,能力样样有,就是年纪大了点。 冷若秋并非嫁不出去,只是一直没有遇到喜欢的人。因着不成亲,日子也照样过得精彩,一眨眼的工夫就过了三十。 柳先生24岁,论相貌学识,在当地未婚青年中算是百里挑一。尚未娶亲是因为家境贫寒,家中有常年卧床的老母需要侍奉,根本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 有一天,柳先生因为照顾母亲,上课快要迟到了,他抱着书低头疾走,经过柿花桥时,被一匹同样急驰而来的马撞翻了,马上的女子急忙跳下,及时拉住差点跌下桥的柳先生。 柳先生忍着被马踢了一脚的巨痛慢慢站起身,刚好迎上了冷若秋的脸和眼睛,在很近的距离中,她向他友好而歉意地一笑,那一笑又暖又美,他从未见过笑得这么好看又迷人的女子。 柳先生也礼貌性地报以一笑,来不及说什么,捡起地上散落的书本,又继续往前跑。 跑了一段,鬼使神差地回了个头,看见那姑娘一身红裳骑在马上,立在开满浅黄柿花的桥头,马头对着他的方向,应该是一直看着他一路跑远。 柳先生的第一反应是,自己刚刚跑步的样子是不是难看又狼狈,早知道人家姑娘看着,就尽量跑得有美感一些…… 一面之缘,怦然心动。柳先生并不认识冷姑娘,也不敢奢望什么。这事在他这里就揭过去了。 但冷姑娘不一样,她若喜欢一个人,可不会让他从眼皮底下溜走。她之所以一直等到柿树落了花,挂了果才上门提亲,是因为一直在暗暗观察柳先生,跟踪啊,打听啊,待她确定他是自己要找的那个人,便开始频繁地出现在他的生活中。 对这门亲事,冷姑娘家只有一个条件,入赘。 …… 冷姑娘和柳先生两情相悦。冷姑娘不嫌柳先生家有病母,柳先生也不觉得入赘有何问题。 但这事落到世人眼里,就是冷姑娘恨嫁随便找个人凑合,柳先生攀上高枝卑躬屈膝。 因为入赘,没有把母亲接去同住的可能,但也不能丢下病母或请人照料。柳先生决定成亲后辞去教职,不再抛头露面,以免被人指指点点,这样他也有足够的时间,每天来回奔走于冷家和母亲家。冷姑娘和家人都同意。 原本这事就这么定下来了,但柳先生听说曲荆风要来,心思便开始活泛起来。 柳先生想装结巴,这样曲先生在往上递交的汇报材料中,就会填上他不适合教职,并给出辞退的建议。而主动离职和被辞退,所获得的报酬是不一样的。 柳先生有教职编制,暮城但凡有编制的人,主动离职只能领取三个月工资,但如果被辞退,将会获得一笔数额可观的安置费,相当于提前养老。 柳先生一点都不贪财,甚至安于清贫,愿意入赘冷家,纯粹是因为爱慕冷姑娘。 他只是想用这笔安置费赡养母亲,不想让世人腹诽他带着老母吃软饭。 他心怀侥幸,无奈演技拙劣,撒谎骗人又让他心里难安,时刻像被架在火上烤。 “柳先生,你可真糊涂。”此刻自我感觉很有人生导师风范的曲荆风说,“怎么能放弃工作和收入呢?这些都是你立世的根本和底气啊!” “未来的生活是你和冷姑娘的。她心悦你,你喜欢她,与他人何干?谁爱说谁说去啊!” 在曲荆风的劝说下,柳先生决定保留教职,并且答应曲荆风,余生一定尽己所能,好好教书育人。 事情就这么解决了。次日便是中秋。 曲荆风背着他的大书箱,叶昀背上他的小书篓,两人并肩走在路上,远远地,看到一只迎亲的队伍,新娘一身粉底橙梅绣花袄,新郎一身大红囍袍,两人骑马经过柿花桥,笑意盈盈,含情脉脉。 冷若秋看向柳如云,从今你是我夫君,我是你娘子。桥头柿树叶子落尽,橙红柿子风中摇曳。 风景真美,但这剧情,是不是平淡了点?曲荆风自问,又自答,普通人的故事,能有多少阴谋诡计哟。 叶昀看着曲荆风,只敢在心里嘀咕:先生,节约点智力,对付后面的敌人。他家先生有智力吗?他看起来真的很笨…… …… 为避免瓷娃娃看到蜂巢蚁蛋之类的东西再次晕倒,秦星亮背着一身吃的用的,在前边拼命地探路,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陈蓝玉和蒙雨背着各自的小布包,有说有笑地跟在后面。 蒙雨说最近的那朵云像条鱼,陈蓝玉说旁边那朵像只羊。 蒙雨说这风吹在脸上真舒服,陈蓝玉说晚上的风才霸道。 蒙雨说有一年她被蜜蜂蛰了,陈蓝玉说他小时候被蜈蚣咬过,而这两件事的共同点是,他们都因为疼,哭了整整一夜…… 秦星亮左耳进右耳出,心想谈婚论嫁的人好无聊,这样话题都能聊得津津有味。 谢天谢地,陈蓝玉平安到达目的地。 秦星亮像匹负重千里的马,卸下身上的被褥、酒肉、水果,糕点,大汗淋漓地坐在软黄的草堆上喘气。 蒙雨要去捡干树枝当柴火,陈蓝玉也要去,被秦星亮制止了。 “蓝玉,你负责坐在这里看东西。别跟我说什么这山上又没别人,现在要防的不是人,晚上能不能喝着陈酒,吃着烤肉,就看你的了。” “知道了,我会看好大本营,不让动物来偷食,你们速去速回。” 捡柴的二人左一趟右一趟,很快一处背风的石壁前就堆满了柴火。 此时离天黑尚早,正好腾出空来喝个茶。 出门在外,喝茶就简。蒙雨特意带了一只烤茶的土罐,暮城的山,只要用心,都能找到茶树和泉水。 捡柴时,她东张西望,处处留心,果然发现一棵古茶树,不远处恰好有一处泉眼,泉眼边有烧水煮茶的痕迹。 于是,陈蓝玉继续看守食物。 蒙雨和秦星亮绕到后山,她动作敏捷地爬到树上采摘顶部的嫩叶。 秦星亮拿着两只竹筒,守在一旁接掉落的水滴。 世界如此安静,秋风疾来,叶声如雨,泉音如乐,每一滴水都像落在心上。 有那么一刻,秦星亮觉得自己变得非常敏感和诗意,能读懂周遭的美。美,大概就是安静地接纳所遇吧? 倘若有一天,突然失去这平淡、静谧、琐碎的一切,会心碎,会很疼吧? 暮城这么好,不会有那样一天的…… “阿秦,发呆呢,再不回去蓝玉该担心了。”蒙雨将两只水汪汪的竹筒递过来。 嫩绿的茶叶在发烫的陶罐中卷曲,变黄,焦香从淡变浓,泉水注水陶罐,腾起白沫,沫子被一根细竹片刮去,淡黄微浊的茶汤入杯盏,浓郁的茶香喷涌而出,喝上一口,感觉整张脸都漫着香雾。 …… 那苦茶,喝到后边饥肠辘辘。 夜幕下来了,秦星亮拨开厚厚的火灰,埋了一只阿娘腌制好的包了厚厚荷叶的整鸡,继续在上面烧火,他用几块圆石做墩,墩上架着一块又薄又滑的石板。 蒙雨将调好的苦荞面糊摊在上面,一小会工夫就摊出好几个大薄饼,陈蓝玉忙拿出蜂蜜罐子,往薄饼上刷蜂蜜。 喷香甜软的苦荞饼才下肚,秦星亮又在石板上烤起五花肉、粉肠、牛肉…… 一轮大圆月从天边慢慢升起。 蒙雨给大家倒桂花陈酿。 那酒香是琥珀色的,那酒味是桂花香,甜如蜜……还没怎么喝呢,这就醉了吗? “冰清真应该来,这月亮可比她的脸大多了,圆多了,也满多了……”秦星亮说着说着就倒下去了。 蒙雨喝得脸红扑扑的,很快就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 就知道这两个家伙会喝醉。 只泯了一口桂花酒的陈蓝玉铺开褥子,先把秦星亮抬上去,又把蒙雨抱上去,给两人盖上被子,便坐在火堆旁看月亮一点一点地往上爬。 夜里太冷,秦星亮和蒙雨总是情不自禁地向对方拱过去,每次要抱到一起的时候,陈蓝玉便立刻动手,把两人分开。 分来分去的,好费劲,干脆躺两人中间,一边守护,一边发呆望月算了。 陈蓝玉正准备躺下,听到不远处有动静,借着火光和月光一看,有个毛茸茸的小脑袋朝他看过来,一对滴溜溜的眼睛可亮了。 陈蓝玉冲它招手,它便跑到他跟前,看起来像只瘦弱的小花猫,它的眼神,很饿,非常饿。 陈蓝玉突然想起什么,一只手把它抱在怀里,另一只手去刨荷叶鸡。 “别怕,你阿娘会闻着气味来找你的。” “阿爹阿娘都不会找来了吗?” “你想跟我回家?可以啊。” “想我给你取个名字,那就叫你黝黝吧?” 很快荷叶鸡就被啃得连骨头渣渣都不剩,小家伙吃东西的样子和速度,让陈蓝玉想起初遇那晚饭桌前风卷残云的温小云。 陈蓝玉想去翻找糕点水果之类的东西继续投喂,小家伙扒着他的手不让。 “知道啦,这个秋天你已经吃了很多甜味浆果了,以后你都只吃肉,不吃素,你想快快长高,长大。” …… “今晚的月亮好大,好圆。”曲荆风看着头顶的月亮总结道。 此时他和叶昀正坐在寸草不生的荒野中,喝水,啃月饼,补充体力。 “先生,放心吧,我们一定能活着走出这里,你有我呢!”叶昀说道。 020 不识陈蓝玉(一) 天已经大亮。 蒙雨醒来,发现自己枕着陈蓝玉的胳膊,被他圈在怀里,他的心跳,有力,又……悦耳?他的鼻息轻佛她的刘海,一下暖一下凉,前额又痒又酥,撩得人春心荡漾,意乱情迷。 好害羞,那就,装睡一会吧?反正这次有阿秦在,他能化解尴尬。 此时秦星亮把陈蓝玉当成一根横卧的树桩,半个身子攀在他身上,睡得正香。 陈蓝玉感觉到有只小绒爪轻轻地抓挠他的后脖颈,耳畔传来温柔又带点尖利感的“鸟叫”。 他睁开眼,看见怀里的女孩子,哈哈,在装睡啊! 小顽皮见他醒了,走到他对面,双眼无神地看了他一眼,往地上一趴,脑袋一垂就睡上了。 原本陈蓝玉不肯睡,小顽皮拱他,眼睛亮亮的,它的意思是,它可以。 它守了一夜,它睡着后身体慢慢舒展的样子,陈蓝玉看着,觉得心都要萌化。 陈蓝玉慢慢反应过来,雨儿枕着的那只手好麻,但是,没关系。 只是这腰上,这腿上,沉甸甸的是怎么回事? 秦星亮把他当人肉抱枕了。 为什么每次跟男生睡在一起,他都逃脱不了腰酸背痛的结局? “阿秦,快醒醒!”陈蓝玉转头低声喊了两遍,没动静,他不得不腾出一只手来推拱。 秦星亮被拱醒,眨眨眼睛,打打哈欠,然后慢幽幽地,把悬了一夜的一只大长手和一条大长腿从陈蓝玉的身上挪开。 “没想到第一次在山上过夜,睡得这么舒服。”秦星亮神清气爽,“蓝玉,你睡得好不好?” 你说呢?陈蓝玉不吭声。 秦星亮发现了一旁的萌物,“哪来的?” “昨天半夜跑来的,是只小花豹。” “我还以为是只小野猫呢,长得真好看。”秦星亮从被子里钻出来,把小花豹抱在手里轻轻揉搓,小花豹有了倚靠,睡得更香了。 “我听人说,小豹子丢了,它娘会嗅着味道来找,得想办法把它送走,不然真把大豹子引来,我们就危险了。” “它阿娘死了,应该是被一只……大老虎咬死的。” “这你都能知道?”秦星亮有些吃惊,不过他早就见怪不怪了,陈蓝玉偶尔会说些让人似懂非懂的话。 …… “蒙雨,蒙雨,快醒醒,有萌物看!” 谢天谢天,秦星亮总算来救场了,这一觉不用睡到天荒地老。 蒙雨尽量模仿自己平时睡醒的样子,抬头看陈蓝玉,两人对视一笑,甜吗?甜!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无限的,慌乱和尴尬。 蒙雨赶紧坐起来,陈蓝玉抬了抬被压着的那只手,发现它还能动,也跟着坐起来。 秦星亮第一时间把小花豹递到蒙雨手里,这个时候有个豹子头捋捋,就不尴尬了。 陈蓝玉说,“它阿娘不在了,咱们可以把它带回去养。我寻思着,这小花豹子个高腿长,说不定以后可以当个坐骑什么的。” “哇,这你也敢想?”在敢想这个问题上,陈蓝玉常常天马行空。 秦星亮不待陈蓝玉回答,又问:“这小可爱是公是母?” 三人一起去翻小花豹的肚皮,为避免两个大男孩尴尬,蒙雨抢答:“是个女孩子哦!” 紧接着,三个人吃吃喝喝,一会聊天一会看风景,磨蹭到中午,还没玩够,谁都不想回去。 带来的食物所剩无几,光喝茶吃野果不足以饱腹。 倒是可以打猎,但实施起来有难度:一是没带工具,二是秦星亮只会追兔子,最重要的是,追了这么多年,从来没追到过。 至于陈蓝玉就更不能指望了,因为不愿杀生,他从不打猎,每次上山都是纯玩,同行的人还要随时提防他昏倒。 野外求生,谈何容易? 三个年轻人顿时觉得,原来离开了家,自己真的是,一无是处。 但,不试试怎么知道行不行呢? 还有一下午的时间可以浪费,实在找不到过夜的补给,赶在天黑前回到家就可以。 于是,蒙雨负责采茶,摘野果,找野菜。 秦星亮负责抓兔子野鸡,看看能不能凭着好运气抓回一两只。 至于陈蓝玉…… 秦星亮看着被横扫一空的食材箱子,这次没理由让陈蓝玉傻呵呵地守在这里,只能带在身边了。 陈蓝玉主动说道,“我留在这里看被褥,留在山上过夜,被褥也很重要。你们快去快回啊!” 秦星亮和蒙雨朝深山走去,一路上,两人约定,不要走远,隔段时间喊一声,以确保对方的安全。 待二人消失在视线里,陈蓝玉把熟睡的小黝黝装进布兜背在身后,对自己说了一句,这次我也想试一试,便往另一个方向的密林走去。 别说捕兔子抓野鸡了,秦星亮又是跑着找又是蹲着守,连个动物的影子都没见着,最后只能和蒙雨一起找野果,能烧着吃的根茎类食材也一并挖了些。 随便吃吃,应该能对付了。两人背着食材往回走。 …… 陈蓝玉还没回来。 落在蒙雨和秦星亮眼里就是:瓷娃娃不见了,瓷娃娃有危险。 会不会是坐着太无聊,四处走走,然后迷路了,或者晕倒了? 蒙雨说,分头去找。 秦星亮不同意,一起找吧,别回头再把你给丢了。 附近都找遍了,两人走得双腿酸软,又急又累。 秦星亮叫蒙雨沿路返回,烧火准备点吃的,自己继续找人。 他摸了摸腰间的匕首,往更深的密林走去,一路走一路喊,一路寻找有可能晕倒在某处的陈蓝玉。 听到不远处有剧烈的水流声,没想到这山上竟然有瀑布。秦星亮口很渴,又好奇,便顺着瀑布的方向走去。 走到密林尽头,眼前豁然开朗,天高云淡,几条白练凌空而下,和昏暗的密林是两个世界。 瀑布前的水潭边坐着个人,不是陈蓝玉是谁? 秦星亮一边跑一边喊,陈蓝玉似是转头看了他一眼,但没有做任何回应。 秦星亮跑到近前,看见他用匕首在一只小动物身上麻利地划了几刀。 紧接着,陈蓝玉一只手提着小动物的脑袋,另一只手轻而有力地一撕拉,整张肉皮就被扯了下来,露出血红的身躯,他又用撕皮的那只手往剖开的肚子里一掏,一把掏空所有内脏,再投到流动的水潭里漂洗几下,就放到旁边铺着的宽大叶子上。 类似的躯体,叶子上已经放了不少。 小花豹趴在一旁,捧着一具小躯体啃得正欢。 这么血腥的事情,陈蓝玉怎么可以做得这么淡定从容,还很,熟练? 秦星亮哑然,愣愣地看着。 “站那干嘛,过来帮忙啊!”陈蓝玉冲他喊。 “刚刚喊你,怎么不应?”秦星亮走到他面前蹲坐下来,开口问道。仔细看脸,看神情,看样子,都还是他熟悉的陈蓝玉。 “我早就知道你来了,只是这水声太大,说话也听不见,干脆等你过来再说。” “你碰到猎人了?花钱买的?”秦星亮问起了猎物。 陈蓝玉指着一旁的简易弓箭,看得出是就地取材做的,上面还有没摘净的叶子。 秦星亮算是看明白了,陈蓝玉的意思是,这弓箭是他现做的,这些已经分不清是天上飞的还是地上跑的猎物,是他陈蓝玉打的。 但,这怎么可能? 这种事情换作秦星亮来做,说出去还有人信…… 陈蓝玉抓起最后一只猎物,以同样流畅的动作快速地剥皮刮肚,一边动手一边说,“阿秦,真没想到,在野外,单靠一把匕首也能生存下来。” 021 不识陈蓝玉(二) 山野四围,晚霞初现。 新鲜的茶叶早就烤好备用,土罐里的泉水在火灶上咕咕地沸腾着。 蒙雨坐在火堆旁的石墩上,拨弄一会火,又抬头四处望望。 心下不是不着急,又怕二人突然回来,体力不支之时,缺一口茶水续命。 听到秦星亮喊她的名字,蒙雨扔下手里的火棍就朝声音的方向跑去。 陈蓝玉这次没有趴在秦星亮背上昏睡,他上身斜挎着一只布兜,布兜里的黝黝睡得正香,手上提着很多动物腿,和秦星亮一起向她跑来,秦星亮手上也提着很多动物腿。 “雨儿,你看,这么多。”陈蓝玉把它们举到她面前,好像这些战利品都是她打来的。 蒙雨没有那么娇气和矫情,人在需要食物的时候,看到处理好的食材只会兴奋,她顺手接过陈蓝玉一只手上的动物腿,两人各空出一只手,牵着往回走。 秦星亮看看自己两只手上满满的动物腿,无奈地摇摇头,默默地跟在后面。 三人一边喝茶,一边烤肉。 陈蓝玉说起打猎的经过。他在林子里绕了一会,什么都没见着。 他觉得这样不行,就找个地方坐下,闭上眼睛,调整呼吸,让自己进入一种非常静心的状态。等他感觉耳边细微的声音渐渐变得清晰起来,就慢慢睁开了眼睛。 天上飞的,树上叫的,地上跑的……数不胜数的动物,拼了命似的钻进他的视线,争宠一般。 他刻意避开蜂蛹蚁穴等会让他感到不适的地方,昏倒的问题解决了,但天上的鸟儿还在自由飞翔,树上的雀儿还在欢快歌唱,地上的动物在不远处窥视着,挑衅着,并没有谁主动扑到他怀里。 也许可以做一套简易的弓箭来打猎,竹子、藤条都可以就地取材,那就做吧! 仿佛天生就会,一点难度都没有。 做好了弓箭,瞄准最近的猎物,猎物发现了他,正要跑,结果他射出去的木箭更快,他得到了第一只猎物。 紧接着,是第二只,第三只,一射一个准,从没失手过…… 整个过程,陈蓝玉都非常轻松快乐,就好像自己是一只被关在笼子里温柔豢养的猛兽,第一次被放出来捕猎。 他呼吸着,属于他的,自由的,不一样的空气。他忘我地,在密林深处快速而恣意地奔跑,并顺利避开了所有聪明的或者愚蠢的陷阱。 直到背后的布兜里传来睡醒的黝黝的娇叫声,他才回过神来,伸手拍拍它,犹如一头猛虎,温柔地安抚和宠溺他的玫瑰…… 他提着猎物,决定找一处水源处理它们。于是他宁心静气,侧耳细听,很快就判断出了水源的方位,没走多久就看到了瀑布。 他从小到大没处理过食材,但既然连杀生这样不肯为的事都做了,事后开膛破肚也没什么可怕的。然后,他又一次“天生就会”地处理起食材,直到秦星亮找来。 蒙雨只管冲茶,静静地听陈蓝玉说话,脸上始终带着浅浅的笑意,他说话时语速轻快又神采飞扬的样子,光是看,光是听,就是一种享受。 他好像,很少,像现在这样兴奋和激动。他好像,变了一点点,有另外一个人的影子,可是正因为这样,更迷人了。 …… 陈蓝玉和秦星亮面对面,各自张罗着手里的烤肉。 有好几次,秦星亮听到夸张的地方,想要反驳,调侃陈蓝玉逮着个机会就吹大牛,嘴张到一半又忍住了。陈蓝玉什么时候吹过牛……其实他也听得津津有味。 秦星亮举着一大块烤得流油的焦肉正要啃,突然想起什么,朝山崖跑去,对着家的方向放了几个信号弹。 “掐着时间给我娘报平安,今晚又可以安心在山上过夜了。” 蒙雨感叹,跟阿秦这样的商户之家比起来,她们这些父母担任公职的孩子,小时候是留守儿童,长大了是留守青年。如果有人问,你爹长啥样?自己都要想半天,哦,原来我爹长这样啊。 陈蓝玉也很少见着他爹,通常他起床时他爹已经出门了,他睡下了他爹还没回来,太晚了直接不回家。 陈蓝玉家,男人任文职,女人担武职,他阿娘驻守边疆,已经整整两年没回家了。他阿姐虽只是个教官,真要打仗,或是战事吃紧,也是要上战场的。 真要算起来,主理山房的陈蓝玉最清闲,收藏保管古籍,收罗民间文化,填充书库内容,压力不大,但责任不小,每个人都兢兢业业,他更要刻苦勤勉。 “如果暮城真有战事,我想,我会跟阿姐、阿娘上战场。”陈蓝玉很坚定地说。 蒙雨很想应和说我也想去,但她去了能干什么?拖后腿?给战士们缝补衣服?想想还是不说为妙。 “有时我想,暮城这么安稳,是因为有人在流血守卫。也可能是我想多了,暮城哪来的战事?”秦星亮发表完见解,继续嚼肉,心里想着,如果有一天,真打仗了,他可以,捐些钱? 秦星亮主动请缨,今晚他值守,理由是:十五的月亮十六圆,他要看一整晚的月亮。 陈蓝玉和蒙雨仰躺着,看了一会月亮便打起哈欠,没过多久就背靠背睡着了,没过多久又面对面抱着睡熟了。 秦星亮逗了一会小花豹,喂它吃烤肉,尬聊着“只吃生肉养不熟”之类的话题,反正也没人听见。喜欢夜间觅食的小花豹因为吃饱喝足,此刻正趴在火堆旁昏昏欲睡。 秦星亮不能睡,出来两天,有些事情必须处理。他从衣襟里掏出一个本子,又从火堆边上找来一根木炭,一边想一边在纸上写写划划。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天才,至少他秦星亮不是,背地里与时间相争,才能让自己看起来格外游手好闲。 陈蓝玉一身血衣,站在悬崖边。 “蓝玉,不要!”蒙雨一路追来,在身后声嘶力竭地大喊。 陈蓝玉转过身,对她温柔又绝决的一笑,然后毫不犹豫地跳下深崖。陈蓝玉的身体在急速地下坠,以一种绝望的,飞翔的姿态…… 如若有人,在夜光中,远远地看着这一切,会看到悲情壮烈的美。 活下去,不要死……蒙雨凄厉的叫喊一点一点地微弱下去,变成绝望的低吟,最后连哭声都没有了,单薄的身体趴在悬崖边,微微地颤抖着。 …… 秦星亮忙完手上的事,天刚蒙蒙亮。 他看了看相拥而眠的两个人,想起白天看到的红叶藤,当时还赞叹这秋叶红得好看……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他扯来藤蔓,想把这两个人框在里面。 从小大到,秦星亮就见过鸡心,或者说只记得鸡心的形状。很快,他最爱的两个人,就被他装进红叶鸡心里。他看了看,觉得还是单调了点,又去扯了很多红叶,洒在相拥而眠的两个人身上。 哎呀呀,好浪漫,等陈蓝玉和蒙雨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颗巨大的红心里,喜气洋洋的,怕是恨不能立刻成亲呢。 可是当他喝了一杯残茶,抬眼一看,一地血红,沉睡中的两个人,好像相拥而死一样……太不吉利了。 秦星亮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赶紧起身用手去扫落叶。扫着扫着便听到蒙雨低声喊着什么,紧紧抱在一起的两个人看起来都很痛苦。 “蓝玉,你把人抱那么紧干嘛?快松手,蒙雨都快喘不上气了。”秦星亮用力地摇晃陈蓝玉,“快醒醒,你们这样,看起来很滑稽哎!” 是梦啊? 陈蓝玉又一次,体会到劫后余生般的庆幸。 他没有跳崖,没有死。 她没有心碎,没有哭。 蒙雨看着脸色苍白,似是痛苦到虚脱的陈蓝玉,满眼探究。 “可能是,睡前说了边境的战事,说了想去打仗,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陈蓝玉试图解释道。 “蓝玉,你,是不是经常做这样的噩梦?”蒙雨问。 “嗯,每次醒来,都很悲痛,又很庆幸,我还活着,而且活得好好的。” “你觉得,这些梦是什么?”蒙雨又问。 “我猜想,极有可能,是前世的记忆。”陈蓝玉说到这里,语气里已经有了自我调侃的说笑意味。 “一个人怎么能带着前世的记忆生活呢?”蒙雨像是自言自语。 没想到这句话被秦星亮听到了,他迅速接过话题:“估计是过桥那天孟婆煮汤,火候不够,药力不足……” 这话逗得陈蓝玉哈哈大笑起来,蒙雨看向陈蓝玉,这次,她从他一往如常的温润笑容里,看到了一丝不明的苦涩。 蓝玉,我做了一个梦,我看到血衣的你,站在崖边,跳下深渊……什么样的痛苦,才会让一个原本有一线生机的年轻人放弃活着,毅然跳崖,粉身碎骨? 蒙雨意识到,他们可能做了同一个梦,但她什么都没说。这样的梦,她只做一次,就痛彻心扉。 她的月光,她的蓝玉,无数个深夜,被暗黑的花朵一遍又一遍地吞噬,一定很疼吧?但,前世无关紧要,这一生,我要好好爱你。 下山之前,秦星亮照例负责收拾东西,蒙雨拉着陈蓝玉去看天边的流云。 她把他引到悬崖边,问:“怕吗?” “怕。” “怕什么?” “怕死,怕辜负,怕失去一切,怕万念俱灰,怕保护不了所爱,怕所有的鲜活瞬间陷入幻灭……活得越美,越深刻,就越怕死,而一旦失去,就又怕活。” 022 抵达海棠镇 曲荆风和叶昀迷路了。 他们在一片开阔的荒地里走了很久,周围数里没有任何参照物,借着月光,好不容易看到前方有片黑乎乎的林子,便想着林子里钻。 林里子都是大石头,小石山,几乎没有高大的树木。 最后两人实在走不动了,便找了一处有厚厚枯草的地方准备睡一觉。 曲荆风担心有毒蛇猛兽,叶昀伸出右手,顺着他们睡觉的地方画了个圆弧,“这下安全了。” 这法术施得也太随便了,就不能玩点酷炫动作,让法术看起来更有技术含量? 叶昀这次没有理会曲荆风的腹语,从瓷罐里扯下一片神草叶子,照例撇成两半,好香啊! 又要闻草?曲荆风看着手里的半张叶子,举到鼻子底下用力地闻起来。 “这次,含着。”叶昀说着把自己手里的半张叶子塞进嘴里。 曲荆风有样学样,一股绿色植物特有的草味、汁味迅速在舌尖上蔓延,起初凉幽幽的,慢慢的,舌头、口腔甚至喉部开始有发热的感觉。 叶昀躺下,曲荆风也跟着躺下。 “干什么用?”曲荆风指着嘴里含的草。 “保暖,当被子。”叶昀说完就钻到曲荆风怀里,头枕着他的胳膊,一只手绻缩在两人胸口,一只手顺势搂着他的腰,像个孩子一样,瞬间入梦。 只是这孩子,也太大了点吧? 那也没办法,这荒郊野岭的,就得相依为命,抱团取暖,曲荆风用闲置的那只手把叶昀圈在怀里,自己也很快就睡着了。 …… 天亮了,两人起来走动,绕了好几个大圈,才发现自己身在一座大型的,密不透风的幽深石林里。而且这个圈还很神奇,不论怎么走,怎么绕,最后都会走回到他们睡觉的地方。 看得到天,看得到地,但看不到石林以外的世界,看不到任何升起的炊烟。 随身的食物,能吃的都吃了,神草只能保暖,不能充肌。 两人一边找路一边采没有毒的浆果吃,红的,紫的,黑的。渴了,站在一处滴水的石头下,张着嘴等水滴落下来,很像傻子,就是傻子。 他们又在石林里睡了一夜。 睡前曲荆风抱怨:“是谁说的,我很是,有点小法术。有法术还能迷路,就算迷路,还能迷成这样?” 这话说得叶昀就不爱听了,“先生啊,就算没有我,你也会走到这片荒地,也一样会迷路。” 迷路还能天注定,得按剧本走? “但是,”叶昀接着说,“有了我,一切就会变得不一样。” “哦!有了你,就可以更快走出包围圈?” “那倒不是,有了我,一切就会变得温暖、有趣,你就不会感到孤单了。”叶昀笑着说完,再次像个孩子一样睡倒在他怀里。 呃……有了你确实不一样,因为,因为,你让我有了当爹的感觉。 曲荆风腹语,也跟着睡了。 又一个白天来临。 “先生,先生,快来啊,我找到一个狗洞。” 叶昀拉着曲荆风从洞口往外看,远处有树,隐约能看到村庄,能感受到人烟。 咱们明明不是从狗洞钻进来的,现在却要从狗洞钻出去? 见叶昀已经站在洞外了,曲荆风来不及回答自己,往地上一趴,很快就钻出了狗洞。 天地一片开阔!此情此景,让曲荆风觉得自己活得非常大气。 …… 曲荆风和叶昀都很爱干净,暂时没条件洗澡,两人便蹲在狗洞外,各自找出一身干净的衣服,背对着背麻利地换上。 他们计划,走到有水的地方好好洗把脸,顺带着把脏衣服洗一洗,在草地上晒一晒,傍晚再找户人家投宿。 “叶昀,宝石忘记给你爹了!”曲荆风看到宝石发带,发出一声惊叹。 “我爹娘不愁吃,不愁穿,更不贪财,买我也只是句玩笑话,宝石先生就好好收着吧。” 叶昀说着看了看曲荆风的脸,又往他头上瞄了瞄,“干脆戴上吧,宝石熠熠生辉,跟我家先生很配!” 这叶昀,夸起人来跟小嘴抹了新采的油菜花蜜似的,曲荆风顿时心花怒放,但很快又忆及上一颗宝石的去向,他犹豫了。 叶昀把他按在石墩上,掏出随身的梳子就帮他梳头,“先生别怕,有我在,看谁敢抢你宝石!” 好嘛,听我家叶昀的。 叶昀梳好曲荆风的头,顺带着,也把自己的头发收拾了一番。 二人自信满满,继续前行,路遇一个赶着一头牛几只羊的牧童。牧童起初只是随意地看了过路的他们一眼,谁知正是这一眼,让他再也移不开眼睛。 牧童散漫地赶着牛羊,目光始终粘在他们身上,像暮城的烟雨一样缠绵。 曲荆风条件反射地摸了摸发带,难不成这孩子也看上他的宝石了,要打劫? 曲荆风和叶昀对视一眼,叶昀也不明所以。 这次擦肩而过倒是顺利,牧童没有像砍柴壮汉那样追来。 宝石没被抢,叶昀是可以信赖的。 走了挺远一段路,看到前方有面湖水,总算可以洗把脸了,两人小跑过去,这水真清,蓝天白云孤鹰秋树全倒映在湖里了。 直到曲荆风和叶昀从湖水里看到了自己的脸和牙……那一刻他们深深地理解了牧童。 连着吃了两天浆果,原本风姿绰约的“父子俩”,此时都顶着一张黑乎乎的嘴,张口便是满嘴黑牙,像某个染齿、纹嘴的原始部落里跑出来的野人。 我黑成这样,你为什么不说?曲荆风想质问,最终没问出口。 叶昀长这样,曲荆风知道。 曲荆风长这样,叶昀也知道。 但他们都以为,只有对方黑,自己一如既往的,白晳,美貌。 二人使劲地搓着皂角洗手洗脸洗牙齿,谁也不说话。 …… 他们抵达海棠镇的时候,正是下午和傍晚交接的时刻,光线美而柔和。 海棠镇看起来很古老,房子和屋顶都是青灰色的,墙身和瓦间长有蓬蓬的草,常年喝不饱水似的,风一吹便摇晃得厉害,像空心草。 镇子树不多,因此每一棵树都很显眼、突兀,并且,没有一颗海棠树。 街上有人摆摊,卖些日常用得到的东西,和暮城的其他集镇上看到的差不多。 来往的人大多穿着靛蓝色的衣服,斜襟上衣,直筒裤子,最奇特的是她们的发型,每一根头发都梳得整整齐齐,最后盘在头顶,从后面看像戴了顶高帽子,从前边看,一张脸上顶着一个硬硬的大黑包,无形中增加了身高和压迫感。 此时曲荆风和叶昀已经不是黑嘴黑牙的造型了,但镇上的人都像看怪物一样看着他们,眼神中并无恶意,更多的是不解和好奇,曲荆风甚至还能读出一丝善意的提醒,她们像是在说:“离开这里。” 看着看着,曲荆风终于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这是一座没有男人的古镇,街上往来者,从四五岁的孩童,到六七旬的老人,都是女子。 023 遇海棠红 离开这里,能去哪?天为被,地为床,一点都不舒服。 如果是曲荆风一个人,在这种诡异的气氛下,他可能会逃离古镇。但现在有叶昀,心里有了底气。 二人沿着一字街,继续向前走去,一路走一路看,主要是想找间客栈。 看这镇子的布局和规模,应该能容纳一万以上的人口,除了没有男人,一切看起来都还正常。 经营柴米油盐酱醋茶的铺子照常营业,每隔一段,便能看到一间酒肆、茶楼或小吃店,还有农妇挑着没卖完的叶子看起来蔫蔫的蔬菜沿街叫卖,临近收摊了只要半价。 曲荆风和叶昀走进一间小吃店。 店中只有两张桌子,店主是个面容和善的中年妇人,她在灶前忙了一小会,就端上两碗热气腾腾的云吞,薄皮红心的云吞飘在清爽的麻油汤里,晶莹透亮得像水母,可比浆果诱人多了。 曲荆风向妇人打听客栈。 “你们真要在镇上过夜?”妇人看了看暗下来的天色,不等他们回答,指了指前面不远的地方,“那就有一家。” “大婶,莫不是在镇上过夜有危险?”曲荆风看到妇人脸上有一丝疑虑。 “这个,我也说不上来,你们没地方去,今晚先住下再说,只住一夜,应该不会有事。”妇人开导他们,也像开导自己。 客栈掌柜是个年轻女子,跟沈冰清那张特色鲜明的脸比起来,眼前的女子普通得让曲荆风脸盲。 大概是客栈从未接待过男子,而且还是如此年轻貌美的男子,女孩虽然眉眼普通,但眉眼间流露出的紧张、兴奋和欢悦却很生动。 要了个双人间,曲荆风和叶昀面对面,分别泡在各自的浴桶里。新鲜的花瓣见缝插针,浮满了水面。 他们把头埋进水里搓洗,等憋不住气了才钻出水面,花瓣糊了一头一脸。 “叶昀,你说,这海棠镇是怎么回事?” “这个我可猜不出来。”叶昀表示无解。 …… 曲荆风正要起身,忽觉一阵冷风袭来,一看已有一人破窗而入。 来者穿着一身海棠红的衣裙,此时正背对着他们,轻手轻脚地去关窗户,她披头散发,黑色长发及腰,看那高大的背影,直觉此女色胆包天。 赤条条的曲荆风和叶昀这一刻想到的不是逃生,而是多亏了浴桶里的花瓣。 他们忘记了呼喊,喊也没用,两个男的斗不过一个采花女贼,说出去更丢脸。 海棠红关好窗转过身来,一张娇媚的脸上堆满了笑。 “别怕,我不是来杀你们的,也没有被人追杀。” 意思是,他们并无性命之忧?曲荆风和叶昀继续在浴桶里泡着。 海棠红看到桌上有茶壶,还有些糕点,走过去翻起一只没人用过的杯子,一口气喝了好几杯茶水,然后坐到凳子上,顺手吃起了糕点。 曲荆风和叶昀愣愣地看着海棠红,不敢说话,也不敢起身。 “快起来吧,在热水里泡久了,皮肤会起皱,皱巴巴的,很丑。” 看浴桶里的两个人快要石化了,海棠红催促着,解围道。 曲荆风和叶昀对着海棠红,齐齐摇头。 “你们难道看不出,我在男扮女装?” 海棠红说着,左手伸进右胸掏出一只白面馒头,举到曲荆风面前让他看,紧接着,将右手伸进左胸,掏出一只同样长相和大小的馒头让叶昀看。 “捂了好半天,再不吃就坏了,浪费粮食对得起谁啊?”海棠红说着坐到桌前,背对着他们吃馒头。 待曲荆风和叶昀穿戴整齐,披着湿漉漉的头发站到海棠红面前,海棠红连忙起身,对他们施了一礼,“打扰二位了。” 曲荆风一米八的个子,海棠红比他还高半个头,目测身高超过一米九。 曲荆风之所以看不出对方是男生,是因为他来自一个盛产瘦高女模的时代,海棠红这身量和气场,以及娇美程度,出现在任何一张明星照里,都是合影杀手。 …… “在下海棠,海棠花的海,海棠花的棠,”海棠说着又是一礼,“不知可否借宿一晚?” 这房间只有两张床,想到和叶昀共眠的经历,以及对海棠来历存疑,曲荆风没有立刻答复。对方连名字都随口一编,这么敷衍,可见有多不可信。 叶昀似是读懂了海棠的心思,对曲荆风说,“先生,这位哥哥盘缠用光了,没钱住客栈,别看他打扮成这副天仙模样,实际上啊,已经风餐露宿好久了。” 海棠谦逊地点头,这叶昀,话虽别扭,但都说到点上了。 曲荆风明白叶昀话里的意思,这人可以留宿,于是握住海棠的手:“海兄,请便。” “等等啊,先别关窗,我去拿行李。” 海棠说着往窗外一跳,一只手勾住窗檐顺势翻到屋顶上去了,一转眼的工夫,又从窗口溜回屋内,手里多了一只布包裹和一把暗色长剑。 曲荆风没接触过真正的剑,但也知道剑生而为杀,乃凶险之物。 海棠这把剑一看就很威风,应该没少杀人。 曲荆风感觉自己闻到了剑气,那上面尽是腥风血雨。 “我能洗个热水澡吗?”因为得寸进尺,海棠一脸的讨好,媚态十足。 曲荆风没办法,只能发挥特长,靠着出卖色相,去找掌柜的再要几桶热水。 平时女客多要半壶热水都要给人冷脸的掌柜,没过多久就和小工提着热水上楼,把浴桶填满,又亲自洒了些花瓣,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去。 因为掌柜进屋,急速蹿到屋顶的海棠,逮准机会再次翻窗而入,三下两下把自己扒光,钻进浴桶里。 海棠一边舒适地哼哼,一边打开话匣子:“实不相瞒,从你们踏进海棠镇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盯上,哦,不是盯上,是注意到你们了。” …… 叶昀双手托腮,“海棠哥哥,给我们说说你的来头呗?” “说出来可别吓到你们。”海棠装模作样地四处看看,压低声音说道:“我是六扇门的。” 六扇门,哈哈哈哈,曲荆风忍不住大笑起来,“吹牛不打草稿,你倒是说说,暮城哪来的六扇门?” “暮城没有,暮城之外的地方有啊!”曲荆风的怀疑和嘲笑让海棠很是不爽。 “这么说,海棠哥哥是从暮城以外的地方来的?”叶昀继续托着腮问道。 “对啊!” “那你是怎么进入暮城地界的?”曲荆风不解,“听说这里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进不来。” “天大地大,我海棠想去哪就去哪儿,谁能拦得住我?”海棠豪气地说道,他听说有个镇子只有女人没有男人,很是好奇,便决定过来查查。 六扇门专查大案,你一个六扇门的高手,来海棠镇调查这种事?海棠的想法,曲荆风表示很难理解。 “这事没查之前,不能判断事大事小。再说,我早就脱离六扇门了。”海棠说着从浴桶中一跃而出,那动作叫一个连贯流畅。 曲荆风只觉一道白光闪过,还没看清白光长什么样子,穿好衣服的海棠就在他对面坐下了,这次穿的是男装,那份娇俊却是遮掩不住。 “六扇门那种高度机密的地方,竟然可以说走就走,海棠哥哥好厉害!”叶昀兴奋地鼓起掌。 叶昀的敬佩让海棠很高兴,“那是,你哥哥我在六扇门,不论资历、身手还是能力,都能排进前五。” “哇!所以海棠哥哥是密探?捕快?杀手?”叶昀对海棠佩服得五体投地。 海棠眨了眨眼睛,似是在分析,把自己归到哪个类别最合适,最后得出结论:“比起情报和破案,我杀人比较多,应该算是杀手!” 024 去往朝城 上一章,杀手名字被我统一改成海棠了,其他内容都没变:) 海棠突然想起什么,跑到浴桶边,认真搓洗那身换下的红色衣裳,拧干之后用力地抖了抖,挂到窗外晾晒。 真是一个爱干净又讲究精致的杀手啊!这让曲荆风对海棠少了几分惧意,随即又想,杀人多了也会产生洁癖,之前看过不少案例。好可怕。 晒好衣服的可怕杀手很快打起了哈欠。 三个人都奔波了几天,野外披星戴月而眠,又都泡了舒舒服服的热水澡,不困才怪呢。 海棠率先跳上一张床,拉上被子倒头就睡。 此时,就算海棠真是杀手,也阻挡不了曲荆风和叶昀强烈的睡意。 他俩对视一眼,爬上了另一张床。 叶昀照例钻到曲荆风怀里睡。曲荆风如慈父一般,揉了揉叶昀的脑袋,对自己说,给人当爹这种事,习惯了就好。 天亮了,曲荆风悠悠睁开眼睛,只见海棠又换回了那身海棠红的衣裳,此刻正对镜梳妆,他转过头对曲荆风微微一笑,又邪又媚,很是勾魂,曲荆风吓得不敢再看。 曲荆风是带着考察学校的任务来到海棠镇的,没想到会遇上这些状况。 简单梳洗之后,曲荆风便要到学校去实地考察。 海棠懒洋洋地说,不用去了,我都替你探查好了。 这怎么行,不论是做学问还是做调研,都得讲究个严谨,曲荆风不肯。 我说了,不用去!海棠这次用了非常肯定的语气。 曲荆风正想反驳,海棠迅速从桌上拎起他的剑,“曲兄,你看看,我这把剑……” 噢!又来了,貌似这世界的人都知道他曲荆风怂。 叶昀出来打圆场,“先生,你在穿越哎,啥叫穿越呢?就是从一个时空到另一个时空,一切都不一样了,放松点!” 这你也知道? “我当然知道!”叶昀答,又接着说道,“先生啊,你穿过来可不是为了做个又怂又孬的游学先生的,但这游学先生的流程,你必须得走,以体察民情,了解暮城和暮城之外的世界。咱们得抓紧时间去干大事。” “对,去干大事!”海棠磨刀霍霍,附和道。 干什么大事?曲荆风一头雾水,海棠递过一张黑色帕子,示意他蒙面,“我们做杀手的,就是面罩多。” 于是乎,一大清早,三个蒙面人,高高的娘,大大的娃,夹在二人之中形象并不突出的爹,自欺欺人地走出了海棠镇。 …… 一路上,曲荆风慑于海棠的身份,几次欲言又止。 海棠也不想真的吓到曲荆风,主动跟他说起海棠镇的情况。 海棠镇的男人,既没有被凶灵恶鬼或者镇上的女人吃了,也没有被抓去当兵横尸荒野,他们只是逃走了。 故事一开始是这样的,有个老奶奶,当她还是妙龄少女时,家人给她定了亲,她嫁了人,生了个儿子,没多久,她的丈夫就生病去世了。 这个儿子长大了,娶了个媳妇进门,还没来得及生孩子,便得急病死了。 这家里就剩下没有血缘关系的婆媳俩,家里没个男人不行,儿媳妇便招了个穷苦人家的儿郎做上门女婿,生下三个儿子。 几年后,上门女婿外出做工被落下的木头砸死。再后来,两个儿子也因意外死了。剩下最后一个儿子,家人给他娶媳妇,进门后,睡在一张床上,他从不碰人家,女方没过多久就改嫁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这家人捡到一个被丢弃的女婴,本意是给儿子当女儿,以后有个倚靠。儿子原本担心祖母和母亲没人照顾,这会好了,想着女孩长大,能替自己尽孝,便离家出走了。 这个儿子流落外乡,却没有死,每年都会给这名义上的女儿寄回一些钱和物。这事已经过去几十年了,这个儿子如今也有60多岁了。 类似的极端情况,还在镇上好几户人家发生过。还有不少人家,家中总有男丁要么得病而死,要么意外枉死,没死的男儿受到警示,离开镇子,最后都平安无事。 镇上的人迷信,慢慢的,海棠镇的男子悉数离开镇子,要么外出谋生,要么投奔亲戚,也有的,隐居山林。 这镇上的女子也不是凭空来的,她们都有父亲,有些还有兄弟,结婚的有丈夫,也有人生了儿子。 结婚的女子常常外出寻夫,有不少人带了身孕回来。孩子出生,若是女儿,便留在身边抚养,生的是儿子,便连夜送到孩子的阿爹那里。 只是为了活命,男人们再也没回过镇子。 …… “于是便有了我们看到的这般。”海棠说得还算详细,末了补充道,“我是男扮女装进入镇子调查的,我真是太不容易了!” 曲荆风心想,我看你挺容易的,男扮女装,就数你最拿手。 叶昀看了曲荆风一眼,知道他在想什么,又看了看海棠,对曲荆风的观点表示赞同。 “这些女子为什么不离开海棠镇呢?”曲荆风问。 “你看看,这四周是什么?良田沃土!再加上这家里好吃好住,投靠亲戚看人脸色?外出谋生?能力不行或运气不好,有可能变流民。俗话说故土难离,男人出去是为了活命,男人们出去以后,女人们发现自己也能活,而且活得挺滋润,就更没必要出去了。” “那这海棠镇为什么没有一株海棠?太诡异了,我光是想就觉得害怕。” “哈哈,曲兄,你这胆子也太……唉,理由很简单,海棠花会让人联想到离愁和苦恋,古诗词里到处都有写,换作你是这镇上女子,你愿意走到哪都有棵树告诉你,你处在离愁或苦恋中吗?” “我当然不愿意。”曲荆风觉得这个分析很有道理,“海兄真是妇女之友啊!” 海棠是那种听到赞美就喜上眉梢的人,曲荆风,真的好懂他! 士为知己者死,虽然这结论下得轻率了些,但海棠觉得,此时还是应该先小小地回报一下曲荆风,至于以后要回报多少,得看曲荆风的后续表现及人格魅力。 于是,海棠热情地拉着曲荆风坐下歇息,娓娓道来曲荆风感兴趣的事,并示意对方拿笔记下。 “这镇上有三所学堂,教书的也都是女先生,不论是教书的,还是求学的,其中都有不少妙龄少女。曲兄,你看我长得还行吧?” “你长得很好。”曲荆风老实回答。 “我是说,作为男儿。”海棠强调。 “作为男儿,海兄是很有吸引力的。”曲荆风又给予了充分肯定的回答。 海棠更高兴了,“所以啊,我得化妆,你也可以理解为易容,以女儿身出现在学校里。曲兄你要相信我,我这样做绝对不是为了耍流氓,我是怕有姑娘对我动了心,然后自己一走了之,让人家姑娘惦念、伤心一辈子。” “海兄真是一个善良又磊落的好男儿!”曲荆风发自内心地赞叹道。 “曲兄,这学校你更去不得,以你的容貌,去了得惹出多少相思!” 这相互吹捧,叶昀听不下去了,隐约看到草丛里有只蛐蛐,便追了过去。 海棠继续和曲荆风讲述学校的情况,除了没有男的,其他都很正常。曲荆风奋笔疾书,很快就记录完了。之后在海棠的催促下,三人继续赶路。 …… 海棠镇地处边关,他们顺着新茶河走了大半天,就进入了一个陌生的地界。 界碑上刻着:朝城。 朝城?暮城? 曲荆风困惑,这就走出暮城地界了?既然这么容易走出暮城,陈蓝玉他们为什么从来没走出去过? 就这一小会工夫,海棠和叶昀已经走出去好远,曲荆风快步追赶二人。 走着走着,曲荆风发现,他们四周不知不觉中出现了不少人,有骑马的,背着背篓的,抱着小孩的,像是赶集归来,有个人还对着他笑。 曲荆风也对那人礼貌地一笑,笑到一半就僵住了,只见那人脑袋瞬间掉落,滚烫的血溅了曲荆风一身一脸,再看地上的那颗头颅,脸上还保持着适才的笑。 曲荆风捂住嘴,硬是没敢叫出声来。 此时叶昀挡在他向前,小小少年身子紧绷,十分警觉的样子。 海棠继续快剑杀人,除了剑在空气中迅速划过的声音,整个过程没有一丝其他的声响。在极短的时间内,地上便躺满了尸体,只剩他们三个活人。 “他们,可都是手无寸铁的无辜百姓啊!”曲荆风终于发出一声惊呼。 “哦?是吗?”海棠握着滴血的剑看着他笑,仍旧是那副又邪又媚的样子。 这会轮到他了吗?曲荆风用目光向叶昀求救。 叶昀也对着他笑,那目光一如既往的清亮纯真。 025 人去楼空 被害妄想症一直折磨着曲荆风,但他自认不是一个多疑的人。 其实这个时候的他,是完全相信叶昀的,叶昀绝对不会害他。 只见叶昀像一阵急速的龙卷风腾空而起,蹿得老高了,在落地的瞬间,双手在胸前比划着各种复杂的动作,最后喊了一声“散”,地上的尸体全都不见了,只剩下零星的白骨散落在四周的草丛中。 曲荆风低头一看,身上的血迹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幻象?”曲荆风看向叶昀。 “可不就是幻象啰!”叶昀说完挤眉弄眼嘟嘴,“原本一个简单的动作就可以搞定,嗯?是谁嫌我法术施得随便来着?害得我呀,不得不龙腾虎跃,上蹿下跳。” “真是又小气又记仇!”曲荆风把叶昀拉到身旁,揉揉他的脑袋,“说说吧,怎么回事?” “说不上来,大概是障眼法一类的东西。”叶昀一开始并没有觉得不对劲。 “那你们怎么看得出来?” “直觉。”海棠收起媚笑,动作熟练而潇洒地把箭往身后一收,搂着曲荆风的肩往前走。 走了一阵,就到了一座城。 城池依山而建,一眼望去,洋洋洒洒绵延数里,但是早已人去楼空,只剩下残垣断壁。他们沿着开阔的石阶走到半山,路上连只野猫野狗都没碰着。 此时天色已晚,四野无人家,只能再次露宿山野,不过这次还好,还能有几面墙挡挡风,曲荆风看看年少的叶昀,又看看一身红妆的海棠,“一家人”在一起,竟然有了家的感觉。 海棠找到一间不错的屋子,和叶昀一起搂干草修补残破的屋顶。 没有来到暮城、朝城之前,如果有机会睡在这样破洞的屋子里,夜里抬头就可以看星星,星星清澈而明亮,夜空美得不像话,身体飘浮在奇美如海洋一般的宇宙,曲荆风会觉得很浪漫。 但是当他真正经历了眼前的种种,心境却又完全不同。很多事情他想不通,也没人能给他答案。 …… “你们两个大男人,哪里会照顾自己,现在有了我,我一定会让你们住得舒舒服服的,咱们啊,也尽可能吃好点。”海棠精打细算、要把一家人的小日子过好的憧憬,把神游的曲荆风拉回现实。 “我也来干点什么吧!”曲荆风捋起袖子找活干。 “不用不用,粗活累活我们干就好,先生负责看风景。”叶昀说着把他往风景好的角度推。 曲荆风听得出来这话不是取笑他,这两人要么嫌他笨手笨脚杵在那碍事,要么就是真心实意地想让他看风景。 曲荆风背着手站在山坡上,背对着麻利干活的两人,看向一座空荡荡的城池。 如果后续再无人烟,再过一两百年,朝城的人文痕迹便会被大自然悉数抹去……没有什么能永垂不朽,所以活着的每一分秒都很珍贵,曲荆风无限感慨,他伸出双手,闭上眼睛,去感受晚风的吹拂。 海棠和叶昀看着曲荆风醉心于风景的背影,似乎被迷倒了。 “昀昀,他站在你面前,你会莫名地想伺候他,甚至恨不得给他脱鞋洗脚?” “有啊,从见到他的那一刻起,我就想照顾他,也可以理解为,想伺候他。”叶昀想了想又说道,“但是看他那笨噜噜的样子,又忍不住,想要捉弄他一下,你说我脑子是不是有问题啊?” “我也是哎!这么说我脑子也有问题,而且比你还严重,在他面前,总有犯贱的冲动,越贱我就越舒服。我可是杀人不眨眼的杀手啊。有时看着他那双正直的眼睛,我会不禁扪心自问,我,我真的是一个杀手吗?”海棠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 至于为什么这样,两个人一起下山去摸鱼,直到摸了一兜鱼回来,也没得出结论。 …… 天黑了,篝火燃起来。 等曲荆风看完风景慢悠悠地走回来,掀了衣袍在篝火边坐下,叶昀笑容满面地递过一条烤鱼,“先生,快吃!” 海棠也笑眯眯地递过一条烤鱼,“这条更大,更香。” 这两人,是在争宠吗? 既如此,就不能厚此薄彼,曲荆风一只手抬着一条鱼,这边吃一口,那边吃一口,一边吃一边问,“海兄,六扇门那么好玩的工作,为什么要辞掉?” “还不是因为我那上司说我,整天打扮得不男不女,到处晃悠。谁不男不女了?我堂堂八尺男儿,顶天立地。我承认,我有时候是喜欢打扮得花枝招展一些,但是他完全可以把我当成女人看待啊,我还挺乐意的。不男不女,曲兄,换了你,你能忍吗?”海棠愤愤不平。 “确实不能忍。”曲荆风点头附和,“但你为什么要跟着我们呢?你看我这副德性,跟着我没好处,杀了我好像也没什么意义。” “大概是因为你们长得好看?”海棠认真地思考起这个问题。 “你看看你这当爹的,年轻又英俊,你这儿子,俊俏中带点仙气。反正我离开了衙门,无父无母,无兄无妻,一个人无聊又没钱,咱们仨凑一块,你当爹,我当娘,昀昀当儿子,多和谐!再说了,有我在,谁敢打你们?谁能打得了你们?” “那万一,你是来杀我们的呢?比方说,六扇门假意将你除名,实际上派你秘密执行任务,你顺利打入我们内部,一路把我们当成傻队友一样供养着,等到利益最大化的时候再下手,顺利夺取胜利果实……” 这话说得海棠一愣,曲荆风大智若愚?还是难得聪明一回? 海棠要是多了解曲荆风一点的话,就会知道曲荆风只是被害妄想症犯了。 …… “真要有那么一天,那就要看你的个人魅力了。反正横竖都是个死,如果你征服了我,我愿意为你而死。” “先生,咱们就收留海棠哥哥吧,就算他是坏人,把坏人放到眼皮底下盯着,随时观察他的一举一动,不比让他躲在暗处害人强?”海棠瞪了叶昀一眼,这孩子说话句句在理,只是听起来怎么那么不爽呢? 曲荆风觉得叶昀分析得很有道理,“但是,你会不会被六扇门或仇人追杀?” “有可能哦,因为,我知道的实在太多了,所以老大,你要罩着我。”海棠说着把头靠在曲荆风的肩上,娇声说道。 一阵浓郁的脂粉香入鼻,曲荆风鼻子发痒,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便随口提了一个要求,以后能不能不要男扮女装? “这怎么行?曲兄,你不能剥夺我的人生乐趣啊!”海棠跳起来反驳。 “那能不能少抹些胭脂水粉?” “这个可以妥协,但不是因为怕你啊,是因为你肯收留我,换作以前……”海棠说着又条件反射地想要伸手去摸剑,曲荆风讪笑着拉住他。 入夜了,天上有星子,漫山有流萤。 “半山看萤火,真美啊!”曲荆风由衷赞叹。 “先生,那是磷火。”叶昀纠正道,“磷火是什么呢?那就是鬼火啊,有死人的地方才会有,这一大片磷火说明什么?说明死过很多人。” 话不用说得这么明吧?曲荆风幽怨地看向叶昀,看来今晚得主动抱着这孩子睡了。 很快曲荆风就留意到山道上有一束缓缓移动的光,他一把抓住身边的海棠,“海兄快看,那得是多大的鬼,才有这样凶猛的火力?” “那个不是鬼,是有人提着灯笼,上山来找咱们了。”海棠答得轻描淡写。 026 蓝玉的选择 很快,一个40岁左右的尼姑打扮的人便提着灯笼来到近前,另一胳膊挽着一篮子芋头。 “年轻人,打扰了。”对方用一种平静而礼貌的目光打量站起来迎她的三人,最后把手里的篮子递给了海棠。 “这芋头已经煮熟了,直接放火炭里,烤一烤就可以吃了,我自己种的,又绒又面。”她说着在火堆边坐下,示意三个年轻人也坐下,开始拢火烤芋头。 “傍晚看见你们上山,之后就一直犹豫着,要不要上来看看你们,结果一犹豫,这夜已经去了一半,心想再不来,今晚都会因为这个心愿未了,睡不着了。” 对方说着指了指山下,“我就住在下边林子深处的一座静庵里,但没有出家。我姓卢,你们可以叫我卢姑娘。” “卢姑娘,”海棠抚了抚自己的美鬓,“既然没有出家,为何落发?” “城破之后,再也买不到喜欢的发膏和发乳,这头发养不水润,便想着随身生长之物,不能尽其美,何必留着?索性去了这烦恼丝。” 卢姑娘仔细打量番海棠,她的眼神如姐如母,让被看的人感到无比惬意,海棠恨不得把自己整个儿装进她的眼睛里。 “小兄弟,你这头发养得比女孩子都好,平时用什么洗头?” 海棠从衣襟里摸出一只小扁盒,“我这人到处漂泊,洗头不讲究,不过我随身带着护发***发毛燥时就抹一抹。倘若卢姑娘留着一头秀发,我定当以此物相送。” “小兄弟,有心了。我跟你说啊,以前我用的发乳,那香气和柔润度,真是没得挑,可以说是朝城最好的,当然也是最贵的。如果现在还能买到,我肯定会送你几大罐。看得出你这些年过得不易,但你这头发、这皮肤,保养得相当不错,这等爱美之心,实属难得。” “阿卢姐姐,遇到你之前,酒逢知己千杯少对我来说就是一句空话,遇到你之后,我知道了它的真正含义!”海棠激动地握住卢姑娘的手。 自觉没法加入话题讨论的曲荆风继续欣赏美丽磷火,叶昀则使劲地往火堆上添柴,这秋夜,也变得越来越热。 “看这火旺得,咱们赶紧吃芋头!”卢姑娘说着从火炭中随意刨出一只,剥皮吃起来,吃完才招呼他们动手,她的意思很明确,这芋头没有毒。 于是,四个人围着火堆吃芋头。 卢姑娘非常高兴,“真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和几个年轻人一起烤东西吃。” 芋头很快就吃完了,卢姑娘起身告辞,临走之前邀请他们明天中午到她那里做客,她准备好素斋等他们。 三个年轻人起身相送,海棠更是提着卢姑娘带来的灯笼,陪她走了好长一段。 看着沿山道往回走的海棠,不时回头看卢姑娘和她的灯笼走到哪儿了,曲荆风不禁对叶昀感叹,海棠是我认识的杀手里,最多情的一个。 叶昀不屑地回了一句:拜托,你就认识这一个杀手好吗! …… 自山中回家,陈蓝玉的心绪便有些繁乱。以往深夜里还能写写小说,安抚头脑中的吵闹,现在完全写不下去了,手边的稿纸扔了一页又一页。 陈蓝玉端坐窗前,窗外秋夜寒风萧瑟,群叶飞舞,沙沙如雨,屋内一盏孤灯,将他俊冷的侧影映在一旁的巨幅古黄花鸟屏风上,陈蓝玉整个人便都入了画。 他一直都知道自己的脑海里有道闸门,或者说,是一个开关。 陈蓝玉,打开它! 蓝玉,不要打开它。 他常常听到这样的对话,那些声音有时凄婉,有时带着怒喝,有时像口含鲜血发出的哀鸣,但偶尔也会有少年般的朗净,少女般的清澈。 吵吵吵,一夜一夜地吵。吵得他头疼欲裂,几近昏厥。 他总是睡不好,像怀揣着某个可怕的秘密,背负着不堪重负的血海深仇。但是没有人能告诉他,这一切是什么,为什么。 天亮了,他睁开眼睛,看看这世界,风花雪月,悲欢离合,万物生生不息,便又觉得,今生所遇,不可辜负。 于是他和暮城的其他孩子一样,在白昼中正常地生长着,并且长得比大多数男孩都好看。身边还有那么几个人,发自内心地疼惜他,爱护他。 这一切对陈蓝玉来说,多么难得。 其实那道隐秘的闸门很好打开,他只是,一直都没有准备好。 他害怕,一旦开启,万劫不复。 可是现在他真的好奇了,他不想再逃避。也许只有真正做到心无所惧,才能所向披靡。也许只有真正做到直面失去,才能重获新生。 ……无数厮杀的场面轮番闪现,刀光剑影,入目皆生死,又血腥,又污浊。他不躲避,不抗拒,他接受,他直面,他身在噩梦中,噩梦便不存在了,吵闹声渐渐微弱下去,他的头不再疼,终于可以睡上一个安稳觉了。 …… 休息日,陈蓝玉跑到自家的小型兵器库,拿出专业弓箭,站在天井中寻找射击对象,很快,一只落单的秋雁就闯入他的视线。箭射出去的一瞬,天空中传来一声哀嚎。 那个早晨,从陈蓝玉家上空飞过的所有飞禽,无一幸免。有几个人,好好地在路上走着,要么捡到一只鸟,要么被一只鸟砸得头昏眼花。 有个挑豆腐出来卖的人更夸张,只见一只巨鹰以极快的速度朝他俯冲过来,像是要把他的双眼啄去。他顾不得豆腐担子,连忙用双手捂住眼睛。巨鹰重重地砸在他头上,顺着他的身体掉落,反应过来才发现巨鹰中了箭,而他的豆腐担子还好好地挑在肩上。 陈蓝玉又拿出各种兵器在院子试练,有些顺手,有些别扭,但他基本都会用。练着练着就发现,刀剑在他手里没有气势,他喜欢长枪。他挥舞着长枪,调动全身气力,所到之处,势如破竹。 不小心削掉一大块的假山石回头得想办法重新安上,粘牢一点应该不会被阿爹发现。有根朱红色的大廊柱直接被枪头刺穿,那个得请秦星亮找木匠和漆匠过来修补一下。想起阿爹训人的样子,陈蓝玉又沿着练武的地方找一圈,看看还有什么疏漏。 此前习武,阿姐怕他辛苦,想着他爱读书,随便练练就好,现在放开手脚去练,才知道自己之前有多花拳绣腿,阿姐竟然夸他!想到这些,不觉羞红了脸。 …… 陈蓝玉开始沉迷在隐藏的天赋和潜质突然被挖掘出来的快感中。 他在开阔的草地上纵马狂奔,在疾驰的马上射杀飞禽走兽。 末了还觉不过瘾,便试着用黑纱蒙住眼睛,想看看自己能不能通过对细微声音的判断,对长枪投射范围内的动物进行击杀。 他能。 他拿准了角度,坚定自己的判断,长枪疾出,精准刺中远处悠闲吃草的牛。他骑着快马追过去,长枪被他无情又用力地拔出,牛血流了一地。 如此反复,无数的牛、马、羊被刺杀,它们或蹲或躺,奄奄一息,用一双流泪的、绝望的眼睛看着拔枪的陈蓝玉。 但他,毫不在意。 双方击战,你死我活,犹豫半分,死无葬身之地。 脑子里一直有一个清冷的声音提醒着他。 嗜杀?沐血?他只是在草原上放纵一会,回到家中,回到亲人朋友身边,他还是那个温润爱笑的陈蓝玉。 如此这般想着,他再次蒙上双眼,这次他要击杀更远处的敌人,不不不,是活物。 他继续纵马,寻找动物的声响和气息,他的长枪在辽阔的草原上恣意地击杀,飞禽掉落,走兽倒地,直到耳边传来一阵急促的呼喊:“公子饶命,饶命啊!” 他连纱布都懒得摘,冷冷叱问:“枪下何人?是敌是友?” 那人紧张到口吃,答得又快又急:“是,是友,我是这片大牧场的牧人……” 陈蓝玉收回长枪,摸摸胸口,确定襟中有一沓大额宝钞,这才摘下蒙眼的黑纱,利落地跳下马,扶起瘫坐在地上的中年男子,把宝钞全部塞到对方手里,“大叔,真是对不起,这些宝钞,都给你!”之后俯身行了歉礼,旋即上马疾驰而去。 牧人看着倒了一地的牛羊,有些死不瞑目,有些还在痛苦地抽搐,“真是作孽啊!”牧人放声大哭。 027 我放开了你 陈蓝玉去秦星亮家找他,约他一起上山去看蒙雨。 他一路疾走,不说话。秦星亮很少见他这样,迈着大步跟在一侧。 蒙雨迎出来,看到两人的表情,以为他俩吵架了,正想问怎么回事,就听得陈蓝玉用平静而肯定的语气说:“雨儿,我这次来想是告诉你,我要退亲。” 说完不等蒙雨和秦星亮反应,转身就往外走。 秦星亮追出去,“喂,说清楚,怎么回事?” 陈蓝玉回过身,一边后退着跑一边冲秦星亮喊话:“不用管我,去盯着雨儿。” 看他跑远,秦星亮埋怨几句,再次向蒙雨家走去。 蒙雨没有哭,见秦星亮进门也没有询问,而是快速地爬到树上去摘梨。 那棵梨树每年都会结又酸又苦的果子,没人会吃,任由它春天开花,夏天结果,秋天成熟,然后慢慢掉落。 他们认识的那年秋天,陈蓝玉和蒙雨才定亲没多久,虽然两人都老大不小了,却都是情窦初开,定亲后各种眉来眼去、暗送秋波,生生把冷眼旁观的秦星**得也跟着情窦初开了,但他到底喜欢谁,想破头也没想明白。 因为陈蓝玉常年睡不好,一入秋就爱犯咳嗽,蒙雨便每天给他炖红糖酸梨水喝,经过一秋一冬的调理,这个困扰陈蓝玉多年的顽疾竟然给治好了。 第二年秋天,三个人在院子里闲坐,因为实在太无聊,看着一树吃不了的水汪汪的青梨,竟然玩起了扔梨的游戏,游戏规则是想尽一切办法用梨砸人,谁手里的梨砸到人的次数多算谁赢。 三个人你扔我,我扔你,梨儿要么从头顶飞过去,要么从侧边擦过去,要么从两只脚中穿过去,结果硬是没有一个梨砸到人身上,那可是几百个梨啊,这得需要多高的技术含量! 秦星亮看着滚了一地的青梨嚷嚷,“不玩了,不玩了,跟你们两个人玩,真是无聊透顶。”也不知该生那对小情侣的气,还是该生自己的,他也一个没砸中。 第三年秋天,陈蓝玉来找蒙雨退亲了…… …… 此时已是深秋,树上的梨掉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几颗晚熟的黄梨。 蒙雨嘴里啃着一只,顺手又摘了一只丢给秦星亮,“你尝尝。” 于是,蒙雨坐在树上,秦星亮站在树下,你看我一眼,啃一口梨,我看你一眼,接着啃一口梨,硬是把手里的梨吃完了。 “真好吃,我再来一个,你还要吗?”蒙雨又摘了一只梨往嘴里送。 世上竟然有这么难吃的水果?秦星亮皱眉,又是摇头又是摆手,打死他也不吃了。 “你别着急,等我回去,问清楚。”秦星亮试图安慰蒙雨。 “不用问了,他都没敢看我的眼睛,意思倒是明确,他是要退亲,不是想要退亲,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 蒙雨从树上滑下来,神情跟平时没什么两样,“阿秦,我没事。” “真没事?” “真没事。你回去吧。” 秦星亮觉得自己呆在那,人家女孩子想哭还得憋着,不如自己走了让她哭个痛快。被喜欢的人退亲这种事,换了他,也会想不开。 才走了没几步,蒙雨追出来,依在门边叮咛,“你回去陪蓝玉,还有啊,不许逼他。” “知道了,就你们事多!”秦星亮不耐烦地摆摆手,很快就跑得没影了。 蒙雨哭没哭秦星亮不知道,倒是陈蓝玉,回家后就一直坐在院子里发呆,见秦星亮进门,连忙向他招手,待秦星亮跑过去,陈蓝玉一把搂住他的腰,眼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掉,只是强忍着,没有哭出声来。 “人家女孩子被退亲都没哭,你一个大男人,哭得梨花带雨,算什么嘛!”秦星亮又开始说教,“现在能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吗?” 陈蓝玉觉得胸口又闷又疼,像生生被挖走了一块,而且那个下狠手的人还是他自己,他不说话,抱紧了秦星亮继续掉眼泪。 “求求你,别哭了好不好?今天这身衣裳,可是我最喜欢的,哭坏我衣服,你赔啊!”见他不吭声,秦星亮又嚷嚷。 “我赔,双倍,你让我哭痛快了,十倍也行。”谢天谢地,陈蓝玉总算开口了。 “那个事,你再不说,我可真要急死了。” …… “真要说的话,那大概是,我这样的人,不配拥有爱情和幸福吧。”陈蓝玉放开秦星亮,蔫蔫的,愣愣的。 秦星亮想起蒙雨的叮咛,不好再问什么,坐在陈蓝玉的对面唉声叹气。直到陈蓝玉被他一声接一声的哀叹弄得更加心烦意乱,使劲赶他,他才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陈蓝玉听见几声清亮又轻微的叫声,一看是躲在柱子后面探头探脑的黝黝。 他最近杀气太重,敏锐的黝黝想亲近他,又害怕他,矛盾得都憔悴了。 “过来啊,我不会伤害你的。”陈蓝玉冲它招手,它便飞快地跑来,到了近前,一个激灵就蹦到他怀里。 陈蓝玉摸摸毛绒绒的豹子头,又开始自言自语,黝黝,还好有你…… 暮城有办离婚宴的传统,办得比结婚宴还热闹,宴席上的人都兴高采烈。 因为种种原因过不下去的两个人,子女和财产分配都是提前商量好的,本着好聚好散的心,在离婚宴上互相敬酒,在人前相谈甚欢,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中结束婚姻关系,从此各奔东西,他娶他的,她嫁她的,无恨无怨,再无关系,也鲜有联系。 在成亲之前退亲,没有离婚那么麻烦,但要双方父母在场,明确解除婚约关系。 蒙雨的爹和陈蓝玉的爹收到信后,都在往回赶。 陈蓝诀是最先回到家的,看陈蓝玉双眼红肿,神情落寞,憋了一肚子的话,最后一句也说不出来。 跟来的温小云也像喉咙被堵住一样,眼看陈蓝玉又要落泪,说了一句“蓝玉哥哥,你保重啊”,转身躲开了。 …… 秦星亮帮忙在酒楼里定了酒席。 从小到大,陈蓝玉的爹没少训他,但在人前,却是第一次。 大家这才发现,陈蓝玉的爹生起气来对他挺凶的,手都快戳到他脑门上去了,“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媳妇,作什么?你说说,你现在几岁?” “二十二。”陈蓝玉低着头,不敢不答。 “之前那么长的时间,都干什么去了,你现在张个口就退亲!” 陈暮云气得要晕过去,说着转头跟蒙乾坤道歉,“蒙兄,真是对不住,养了这么一个混小子。他以后打光棍不打紧,我是担心雨儿,要不是被这混小子耽误,说不定孩子都会跑了。” “陈兄,别这么说,蓝玉很好,是我家蒙雨没福气。”既然孩子对退亲都没有异议,两个父亲便只能硬着头皮客套地应酬着,尽快把这事对付过去。 秦星亮招呼大家站起来喝退亲酒,陈蓝玉和蒙雨举着酒杯平静地对视,脸上保持着平时在退亲宴、离婚宴上看来的微笑,之后头一仰饮下杯中酒。现场气氛一派喜庆祥和。 宴席结束,陈蓝玉第一个翻身上马,头也不回地走了。陈家那边的人在施礼之后,也纷纷策马离开。 蒙雨看着陈蓝玉远去的背影,就像定亲前在街上偶然看到的那样,只是这次那背影一片模糊,因为汹涌泪水阻隔了她的视线。她不是心疼自己,她是心疼他。是怎样的痛苦,才会把他逼到这一步? …… 蒙乾坤照例要赶回县上,看见蒙雨身旁站着秦星亮,“雨儿,阿秦送你回去,这件事,别想太多,阿爹先走了。” 蒙雨很想扑进阿爹怀里哭了一会,想了想却只是站在原地,“阿爹骑慢些,注意身体。” 待所有的马蹄声都远去,蒙雨和秦星亮慢慢向陇端山走去。 秦星亮心想,实在没什么可说的,那就让此时无声胜有声吧。 但是蒙雨的脑海里开始回荡一首歌,歌词和旋律都令她着迷,也很适合她现在的心境。于是,走到半山,她转过身对秦星亮说,“我唱首歌给你听啊!” “……我终于让千百双手在我面前挥舞,我终于拥有了千百个热情的笑容,我终于让人群被我深深的打动,我却忘了告诉你,你一直在我心中。啊哈!我终于失去了你,在拥挤的人群中,我终于失去了你,当我的人生第一次感到光荣……” 秦星亮没想到蒙雨唱歌那么好听,而且这歌词,这唱法,他闻所未闻。 当蒙雨唱到“啊哈”后面那部分的时候,小小的身体爆发出巨大的能量,像什么呢? 像广袤夜空中最亮的那颗星,嗯,秦星亮确定,就是那样的感觉。 蒙雨唱着唱着,关于这首歌的线索竟然在脑海中渐渐明晰起来,她知道歌的名字叫《我终于失去了你》,发行于1989年5月,演唱这首歌的歌手叫赵传,长得不好看但声音很有辨识度。那年,她跟现在一样,也是20岁。 胡思乱想什么呢,蒙雨自嘲,并用力地甩了甩头。 “阿秦,他终于放开了我。” 028 繁华尽去 海棠真是一个自律的人,早早地就起来练武。 曲荆风看海棠一身白衣,一头披散着的齐腰的黑发,单手举着暗沉的剑,色彩鲜明地在朝城的废墟上飞来飞去,一会儿横成个“一”字,一会儿竖成个“1”字,一会儿斜成根斜杠,一会儿没入树冠中,一会儿又腾空而起,那叫一个勤学苦练,英姿勃发,威风凛凛…… 曲荆风忍不住跟着挥舞了几下拳头,顺带着吐纳出几口浊气。 叶昀喊曲荆风过来喝早粥,看着他那羡慕中夹杂着一丝贪婪的眼神,安抚道:“先生,砍人杀人这种脏活累活,我们来干就行,真要碰到了,用不着你亲自动手,这些事你就别惦记了。” “哦,那我……” “有事没事的时候呢,你就运筹帷幄啊,指点江山啊……诸如此类。” 说得他好像是那啥,天子似的。曲荆风一边自嘲地腹语,一边喝着滋味寡淡的米粥。 “先生,你就是天子啊!”叶昀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道。 反正他曲荆风既好欺负,又好忽悠,“好好好,我是某某朝的太子,将来要当皇帝的,你们的任务就是辅佐我,行了吧?” “恭喜先生,又答对了!”叶昀激动又兴奋。 曲荆风正想说什么,忽闻远处传来海棠痛苦的呼喊,“曲兄,昀昀,快来救我!” “不好,有刺客!”叶昀迅速进入戒备状态,跳起将曲荆风护在身后,“先生别怕,海棠哥哥不幸中了奸计,我一定不会让贼人得逞。” 二人警觉地看向野草狂生的废墟,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磨蹭什么呢,快过来啊,我在这棵树里。”海棠继续喊道,“我头发被树枝给缠住了。” 曲荆风和叶昀赶紧跑过去,只见海棠垂着的那只手提着剑,另一只手勾着一截树杆,一头长发被缠在一段错综复杂的树桠上了,他不敢动,感觉稍微用点力头发就会被扯断,运气不好的话连头皮都能跟着扯下一块。 让你披头散发显美,让你装酷!海棠已经在心里骂了自己无数遍,“昀昀,你想办法帮我解开,一根都别弄断啊。” 叶昀爬到头发被缠住的地方,感觉完全无从下手,便开口商量,“实在不行,缠在树上的头发就不要了吧?” “那怎么行?我海棠惜发如命。如果是跟人打斗,关键时刻我会毫不犹豫地挥剑断发,现在只是练个功,实在狠不下心来。” …… 曲荆风想到一个人,既然他和叶昀都没本事把海棠的头发从树枝上完好无损地理出来,干脆把缠住头发的那段树枝砍下来,去找卢姑娘帮忙。 原本约好中午到卢姑娘的静庵吃斋饭,现在这种情况等不到中午了,海棠把乱发和缠住乱发的树枝弄到胸前,用一只手拖着,三人迈着大步朝静庵走去。 静庵的大门虚掩着,海棠喊了一声“阿卢姐姐”,便推门进去。 卢姑娘正在做南瓜饼,手上糊着米粉,一看海棠的样子,忍不住笑了,笑着笑着又觉不忍,赶紧洗了手,两个人面对面坐着,一齐理树枝上的头发。 叶昀主动提出到厨房帮忙准备午饭,曲荆风也想去,叶昀指着院中一片小草坪,示意他躺在上面晒太阳,并且要看他躺上去才肯走。 面对叶昀的倔强,曲荆风只能乖乖地躺到草坪上,嘴着叼着一根草,眯着眼睛看向晴朗的天空,听海棠和卢姑娘闲聊。 海棠告诉卢姑娘,他不喜欢束发,一是因为个子太高,再束个发能吓死人,二是穿一身白衣披一头黑发走到哪里都很独特。 “阿卢姐姐,我经常跟人打架,这一头长发甩起来,要多美有多美。当然啦,也有被对方揪住的时候,头发留得住便留,实在留不住,便只能挥剑削发继续打斗,只是这么好的头发,简直便宜那些家伙了。” “阿卢姐姐,对我来说,生死是平常事,我倒是看得很淡,但活着的每一天,我都很珍惜,还要活得美美的。就算是死,我也要以最美的姿态死掉。” “阿卢姐姐,我说的是不是太深奥了?” 卢姑娘专心地理着头发,也很用心地听着海棠说话,听他这一说,又忍不住笑了,“阿棠,你能有我深奥吗?你看看这朝城,便知道我经历过什么,青春年少,山河破碎,生离死别。” 卢姑娘曾是朝城大户人家的小姐,穿着朝城最时兴的衣服,用着朝城最顶级的护肤品,相看着朝城最优秀的少年郎,最大的烦恼是,嫁不着相中的好儿郎怎么办? 二十多年前的某一天,有兵将来攻打朝城,朝城卫队浴血守城,等了数日,亦无援兵,最后没能守住,朝城血流成河,人们死的死,逃的逃。 …… 能像卢姑娘这样活下来的人少之又少,当时举全家之力,只护住了她一人。 卢姑娘从此一身素衣,一心向简。曲荆风起身打量静庵,此时早梅渐开,暗香隐隐。简淡之间,有宋风之美。 卢姑娘说,朝城也并非一个活人都没有了,像她这样的人,走上一段远路,应该能遇到一两个,只是多年以来,她几乎见不到人。 没有受战乱波及的边寨,那里的居民仍旧过着从前的生活,只是不再前往朝城赶集。还有些人躲到深山老林中居住,从此避世。 有幸逃出去的人,都不愿意再回来,因为朝城已死,繁华尽去。 卢姑娘之所以承受着巨大的孤独和痛苦活下来,一是因为惜命,二是怀着一份希望,希望死去的朝城,有朝一日可以重新活过来。 曲荆风坐到二人身旁。 此时海棠已经摆脱了树枝的束缚,卢姑娘拿着梳子帮他细心地梳理着头发,自然得就像梳理自己的秀发一样。 看得出来,卢姑娘待海棠一片诚心,海棠对卢姑娘也是真心依赖,如果非要用一种感觉来形容的话,曲荆风心想,那应该是亲情吧。 但他们,确实是萍水相逢的两个人,不可能是亲人。 不知为何,想到亲情,曲荆风脑海里闪过一个人。他第一次意识到,这一世单薄瘦小的蒙雨对他来说,其实是亲人一般的存在。一切的凌乱,总会有答案。不要急切,慢慢等待时间的回答。 “卢姑娘,朝城是不是很少下雨?”曲荆风问。 “嗯,朝城常年阳光充沛,雨水稀少。” “你听说过暮城吗?”曲荆风又问。 “何止听过,我小时候还经常去玩呢,朝城和暮城,就一碑之隔啊。” “后来呢?” “后来朝城遇战事,我躲在静庵的暗窖中得以存命,等到外面风平浪静,我走到碑界处,却发现去往暮城的路没有了,朝城以外的世界,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卢姑娘解释说,她被困在了朝城,从此之后,再也走不出去。 曲荆风告诉卢姑娘,他和叶昀从暮城来,海棠从暮城以外的地方来,然后大致跟卢姑娘说了一下暮城的情况。 卢姑娘感叹,暮城的女子非常自由,似乎每个人都把命运捏在自己手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在朝城是不敢想象的。她当年很是羡慕。 但卢姑娘听也提出了困惑,暮城以前跟朝城一样,很少下雨。 会不会是漫天烟雨,保护了暮城?这是曲荆风目前能想到的。 “海兄,你实话告诉我,外边现在到底是什么状况?” “仍是乱世。” 029 离开朝城 因海棠言及乱世,曲荆风决定尽早离开朝城,跟着海棠前往下一个目的地。 吃罢午饭,三人便向卢姑娘辞行。 卢姑娘把从厨房中搜罗出来的,方便路上吃的各色食材打成一只大包裹,让海棠背上。 曲荆风道:“卢姑娘,我们既然能从暮城走到朝城,就有办法离开这里,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走?” 海棠也提议,“阿卢姐姐,这一路走,沿途肯定会有繁华热闹的城镇,姐姐可以在自己喜欢的地方定居。” “不了不了,我就守着这座静庵,如果有缘,还会再见。” 三人走出去好远,回头望,卢姑娘仍立于庵前,又一次对他们摇手说再见。 一路上,果然如卢姑娘所说,每走上一天,半天,便能见到零星人烟,有几户人家组成的小小村落,也有就着一处岩洞生活的一家人。 活下来的人,对危险和生死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比如小村落中的人家,背靠密林而居,如若遇到危险,第一时间能躲到林中,只避不战,躲得好的话,活着的机率会大些。 海棠仔细辨认着密林中的陷阱,有几次如果不是他及时提醒,曲荆风和叶昀就有可能掉进某个陷阱里。 这些陷阱并不高明,不过是在能走人的路段挖个坑,倒些削尖的树枝或人畜排泄物,上面再盖一层遮掩物,但掉下去也是要命,想想那些树枝扎进肉里,或者身体泡在蛆水中,曲荆风不禁打了个哆嗦。 朝城境域跟暮城差不多大,他们一路吃着卢姑娘准备的食物,夜宿朝城幸存者置于幽僻处的临时避难所,走了大约二十来天,终于走到了朝城的边界。 这一路,曲荆风也基本上弄明白了,来到暮城之后发生的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 叶昀的故事是真的。 “真有神仙?”海棠跟曲荆风一样诧异,盯着叶昀问道。 “有啊,其实不应该叫神仙,最多算是仙人吧。神仙住在天上,仙人居于凡尘。他们生活在雪域,雪域是什么呢?” 叶昀再次开启抛出问题之后快速解答问题的说话模式,“雪域是一个常年下雪的地方,天地间啊,那叫一个白茫茫,也是我们此行的目的地。” 海棠又问:“那你是什么?一棵树?一块石头?一颗陨落的星星?” “我来到这个世界时只是个婴儿,送我来投生的雪域老者没有给我透露太多信息。”叶昀认真思考起来,“我是什么不重要,我要干什么才重要,有些人一生都找不到目标,而我的目标很明确,我在等一个人,然后照顾他,保护他,听从他。” “我俩的目标一样,区别在于你带着使命出生,而我接受这个使命,是一个多月前的事。”海棠说着开始回忆往事。 海棠生在王都的小康之家,从记事起,王都以外的地方就一直在打仗,他阿爹和阿哥后来都被召去打仗了,没过多久就死了。 海棠小小年纪拜了师傅学武艺,父兄死后,为了自己和阿娘能在乱世里生存下来,于习武上更是拼尽全力。待他考进六扇门,体弱的阿娘也离开了人世。 海棠在六扇门里混,空有一身武艺,没资源没背景,始终得不到重用,上头派给他干的,也都是些害人的肮脏勾当。他想尽一切办法进六扇门是为了伸张正义,他没忘。期间他还真借职务之便,救了不少被冤枉的好人。 “你们要相信我啊,我真的不是一个冷血杀手。”海棠说着伸手去摇曲荆风的手臂,曲荆风夸道,“放心,我们都知道,你是一个热血男儿。” 海棠本就生得俊美,听闻一直看不惯他的上司不喜欢他这种长相,就故意穿着女装在衙门里现来现去,扮着扮着,还扮上瘾了。 “你们要相信我啊,我只是喜欢变装,并不好男色。” 在海棠又一次准备伸手去摇晃曲荆风之前,曲荆风赶紧说道,“我相信,我们家海棠,将来一定会遇到一个好女孩。” …… 海棠接着说,有天晚上,有位精神矍铄的白衣老人出现在他的睡帐前,问他愿意一生如此,昏昏度日,还是相信他的话,去海棠镇等一个可以改变自己命运的人,成为一个能够建功立业的盖世英雄。他以为是梦,便说出了心声,他想做盖世英雄。 老者听罢,教了他一些手势和口诀,教他如何寻找看不见的城池,如何辨别虚境和幻象,临走前留下一张古老的黄皮地图,给他指出他要去的海棠镇,以及海棠镇所在的暮城,然后给他规划出后续行走的路线。 “我在极北的雪域等你。”老者说着又点了地图上的一处,“你带他二人,到雪坞梅庐找我。” 海棠看过王都的地图,那上面根本就没有什么暮城、雪域,他也从未听过这些地方。 反正是个梦,他在梦里答应老者,为了建功立业,自己一定会按他说的办,老者满意地点点头,一晃眼的工夫就不见了,他在梦里借着月光一看,似是见他骑着白鹿走了…… 结果第二天醒来,海棠发现枕边有张地图,还真就是老者给他的那张。 他真后悔没问老人家,那两人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当他这样想的时候,他已经在收拾行李了,之后骑上快马,奔离风雨飘摇中的繁华王都。 海棠按图索骥,终于摸到暮城边界,但并没有看到前方有城池。 海棠记得,当时下着很大的雨,他一身黑衣骑在马上,雨水沿着斗笠倾泼而下,似乎要把他淹没在这没完没了的雨幕中。 他想起口诀,照念了一遍,隐隐地便看到一条路,他一路走一路念着口诀,雨声渐渐变小了,村庄、景色一点一点地显现。 …… 他走过梨花坞,莲花坞,樱花镇,之后就来到了海棠镇。 “这些地名都跟花有关,我当时还感叹来着,这暮城真是一个诗情画意的地方,”海棠回忆道,“只是这海棠镇,非常非常古怪,因为它竟然跟我同名!” “你真的叫海棠?”曲荆风一直以为他是随口瞎编的。 “是啊!我当时就想,这也太巧了吧?至于海棠镇没有男人这样的小事,我倒没放在心上。我一心找你们,又不认识你们,就男扮女装到处走,到处逛。等我把海棠镇的古怪打听得差不多了,就看到你们二人进城,便一路尾随,等到了晚上,破窗而入,假意邂逅……” 曲荆风笑起来,“你怎么确定自己找对人了?” “直觉。”海棠正色道,“无人可信之时,毫无线索之时,相信自己的感觉,准没错。” 曲荆风的游学地图是陈蓝玉给的,那是一张暮城全域图。挺大的暮城,在海棠手里那张地图上看,就是一个指甲盖大小的圆点,暮城位于这张地图的最南端。 曲荆风终于清醒地认识到,自从他和叶昀在石林中迷路,紧接着被海棠带出暮城,游学先生的使命就结束了。现在,他们要一路穿过荆棘,去往雪域,寻找老者,接受新的使命。 曲荆风问,“关于我,你们都知道些什么?” “听老者的意思,你应该是个厉害人物,跟着你能当大官,”海棠看着曲荆风,拍拍他的肩,“虽然综合现在的表现,暂时还没看出你的实力,但是不要灰心哦。” 曲荆风点点头,又问,“还有呢?” 没了。海棠说,我知道的就这么多。 “我隐约能看到这样的画面,”叶昀闭上眼睛,似是在拼命地搜索一些有用的信息,“先生是被人陷害,假死入棺,在棺材里生生闷死的。” 曲荆风一口气上不来,现在他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空间幽闭症了。 “那你能看得出,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吗?”曲荆风求助般地看向叶昀,心道,如果是上辈子发生的他能接受,如果是这辈子,一定得想办法改变,窒息而死的感觉实在太可怕了。 “先生,对不起,我辨别不出来。” 030 骊水遇袭 之后的一路,曲荆风都没怎么说话。 路上无聊,叶昀从怀中掏出一支短笛,“先生,我给你展示一下才艺。”说着一路走一路吹,认真又陶醉。 “难听!”一曲吹罢,曲荆风直言不讳。 “曲兄,你抬头看天上。”海棠指着一张笑脸,“昀昀好厉害。” 曲荆风看到一张由不同的鸟组成的抽象笑脸,一个圆圈里,有两道弯弯的眉毛,外加一道弯弯的嘴巴。 “先生,你看。”叶昀又指了指附近的一棵树上,两只看起来有点像猫头鹰的动物并肩站着,正拼命地对他挤出笑脸,笑得比哭还难看。不远处还有一条立着半个身子的蛇,它也在笑! “它们都听你的?”曲荆风看到叶昀一脸的自得,“为了逗我开心,真是辛苦你了。” “那先生高兴了没有?” “我还敢不高兴吗?看看你,都把这些小动物逼成什么样子了。”曲荆风说着忍不住笑出声来。 走到无路可走之处,海棠开始念口诀,不念还好,念完吓人一跳。此时他们正站在一处悬崖边,崖下是奔腾怒吼的江水。 …… “过了这道峡谷,就到了骊水城地界。”海棠观察了一下周边环境,指着一根微微向对岸倾斜的溜索,对二人大声嚷道,“我先过去,一会看我手势行动。” 白衣黑发的海棠单手攀住溜环,像个仙女一样飘过峡谷,画面太美太凶险,曲荆风不敢看。 “先生,到你啦!”叶昀把曲荆风往溜索前一推,示意他先过去,自己垫后。 既然身负重任,曲荆风便不想再把“害怕”二字挂在嘴边,但他真的在发抖,“叶昀,你的法术,这个时候能派上用场吗?” “派不上,但是我敢保证,先生一定不会掉下去的!” 曲荆风双手紧紧抓住溜环,眼睛一闭,双脚一蹬,一路只听见溜环和溜索的摩擦声,呼啸的风声,江水的怒吼混杂在一起……没过多久,他被两只大手稳稳地接住了。 曲荆风睁眼看到海棠近在咫尺的白皙的脸,不禁萌生出劫后余生的感动。 叶昀正朝他们溜过来,突然空中寒光一闪,溜索瞬间断成两半,叶昀急速下坠。 海棠大喊一声,“昀昀,抓住我这头的溜绳!”紧接着整个人也跟着飞出去,运气好的话,他们能抓住同一截溜绳。 曲荆风吓傻了,只知道站在原地跺脚,心里疯狂地祈祷海棠给救下叶昀。 …… 此时,一个忍者打扮的蒙面人悄悄靠近曲荆风,正欲挥刀杀人,只见曲荆风幽幽地回过头来,用一双受尽惊吓的眼睛看着他,轻声问道:“兄台是个忍者?” 来人一愣,肃身站定,“你怎么知道?” 这也能蒙对?果然天不亡他曲荆风啊,心想甭管他好的坏的,先夸了再说,“看兄台这穿着打扮,这神秘气质,就是个独一无二的忍者啊!” 对方听闻,主动拉下脸罩,对他施了一礼,“先生过奖了,在下姓忍名者,先生之前听说过这个姓氏吗?” “久仰久仰,这个姓氏我第一次听说,但是我觉得,放眼天下,找不出比忍字更有特色的姓氏了,我猜,忍兄祖上一定非富即贵。” 曲荆风面上一脸崇拜,心下暗暗揣测对方的身份,忍姓出自古西羌,属稀有姓氏,人口不过千人,怎么就在这里遇上了呢?而且对方还是来杀自己的。 忍者被夸得有点飘飘然,“祖上是挺荣光的,可惜到了我这一辈,就只能靠给人打杂混日子了。” 曲荆风一脸惊恐,“忍兄所谓的给人打杂,是指杀我吗?” “我想想啊,”忍者似乎忘记自己干什么来了,“确实是有人叫我来杀你们,但是看先生一表人才,风度翩翩,我们又这样聊得来,我便舍不得出手了。而且,那人特别小气,事成之后才肯付钱,而且还不预付定金。我干嘛要听他的?” 这是遇到一个萌萌的忍者了,曲荆风放松下来,忍住眩晕探头往悬崖下望,但什么也没看到,“忍兄,你能帮我看看我那俩兄弟怎么样了吗?” 忍者拉了拉身侧被砍断的溜绳,发现拉不动,顺着溜绳往下看,“两人都还活着,正攀着绳子使劲往上爬呢!” 忍者和曲荆风一起拉溜绳,很快,湿成落汤鸡的叶昀和海棠就上来了。 …… “溜索是你砍的?”海棠看着西地长相的忍者,质问道。 “我哪有那能耐?我是得了吩咐,在这附近守着,看你们过来了,心想我一对三没有胜算,没想到此时有人把溜索砍断了,你们一个落水一个飞身下去救人,边上只有这位先生,我这才摄手摄脚地摸过来,没想到,和先生一见如故,相谈甚欢。” “看清楚砍溜索的人了吗?”海棠又问,他严肃起来很吓人。 “没见着。”忍者急忙解释,“唉!要不是为了口吃的,我一个刀都不会使的读书人,至于干这等勾当,这世道,我们西地读书人没活路啊。” “且信于你。”海棠道,“不过,你既有害人之心,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你先跟我们走,等我想到好法子再罚你。” “包吃住吗?”忍者弱弱地问。 嗯。海棠冷冷地答道,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很冷血呢。 曲荆风看着海棠凶神恶煞的样子,心里暗暗发笑。 “先生,你还笑得出来,咱们正在被人追杀呢!”叶昀一边换衣服一边打着喷嚏。 “不论什么时候,都要保持乐观的心态嘛,再说了,死里逃生难道不应该高兴吗?”忍者非常赞同曲荆风的观点。 待叶昀和海棠换好了衣服,四人一齐向骊水城走去。 抵达骊水城时已是深夜,他们沿街找落脚处,看到客栈便拍门,有掌柜或店小二睡眼惺忪地来开门,海棠问了价格,嫌贵,不住,对方正想发火,看到他那张又白又冷的脸便不敢吭声了,待看着曲荆风在一旁陪着笑脸,这大半夜的,竟然觉得如沐春风,是怎么回事? …… 问到第五家,海棠觉得价格还算合适,加上曲荆风适时出现的春风般的笑脸,换来客栈男掌柜主动给出的八折优惠,他们要了两间客房。 曲荆风和叶昀住一间,海棠和忍者住一间。 半夜里,叶昀起身出门解手。 在窗外等得快要打瞌睡的一个黑衣人趁机掀窗而入,手里拿着短剑,瞅准了曲荆风心脏的位置正要刺,曲荆风翻了个身,没刺上。 黑衣人又准备刺一刀,没想到曲荆风突然笑了起来,先是把他吓了一跳,紧接着曲荆风说道,“来来来,我告诉你一个秘密……”黑衣人俯身去听了好一会,没了下文,原来是说梦话呢。 就在黑衣人再次准备手起刀落的时候,曲荆风打了重重的喷嚏,他的头和黑衣人的头撞到了一起,黑衣人立马缩到床下。 曲荆风被疼痛弄醒,捂着额头哼哼。 叶昀回来了,四下闻了闻,“先生,我感觉我们这屋子里,有一股来自陌生人的恶臭,你闻到了吗?” “何止闻到,有那么一瞬间,我感觉那股恶臭扑面而来。” 曲荆风打起了哈欠,二人不再理会不明恶臭,抱头呼呼大睡。 …… 床下的黑衣人闻闻自己,不臭啊,难道是自己的嗅觉出了问题? 他躲在黑暗中,大气不敢出,没想到他这等身手的武林高手,杀个教书先生这么难,最可气的是,竟然被人用“恶臭”一词羞辱到怀疑人生。 士可杀,不可辱。 待床上传来均匀的鼾声,黑衣人从床底爬出,这次他决定快刀斩乱麻,扬起短剑就毫不犹豫地向床上的人刺去。 黑衣人突然听到一阵利刃刺人的声音,他还没杀人呢?低头一看有剑从他的胸口穿了出来。 “说,溜索是不是你砍的?”海棠走到他身后,把他翻过来,声如寒冰。 黑衣人很有骨气,既不喊疼,也不说话,双唇抿得紧紧的。 “说出来,可以饶你一命。”海棠俯身看他,轻轻地拉开他的面纱,一头乌黑靓丽的长发柔柔地落下来。 黑衣人心想,眼前这个人,闻起来好香,忍不住开口道,“是,是我。” “请问兄台,自哪方来?”海棠伸手去摸黑衣人的脸,意识渐渐模糊的黑衣人又想,这么香的人儿竟然不嫌我臭,还抚摸着我因为杀人而倍备摧残的容颜,忍不住又答道,“我来自东……” 黑衣人话没说完,就被海棠利落地拧短了脖子,“傻瓜,杀手的话你也信啊?” 曲荆风和叶昀坐在床上,愣愣地看着海棠,海棠对他们投以温柔一笑,“别怕,有我在,谁也杀不了你们。” 他杀人这么狠,却对我这么好……曲荆风和叶昀被甜蜜的气息包围,只是这个时候被海棠圈粉,合适吗? 姗姗来迟的忍者看到这场景,忙道,“海兄,你别那样看着我呀,我跟他不是一伙的。” “你若跟他一伙,能活到现在啊?”说罢,海棠扛起黑衣人的尸身穿窗而去,忍者主动留下来打扫卫生。 031 山中无事 秦星亮打扮得花里胡哨,骑着一匹白马,按平时的线路溜达,先去看看他的陈蓝玉,再去看看他的蒙雨。 一向以山房为第二个家的陈蓝玉,据说找了一个得力的助手,现在几乎去山房了。小说就更不指望他写了,还好秦星亮手头优质作者资源多,少一个陈蓝玉也不是不行。 陈蓝玉没事就在院子里撸豹子,动不动就骑匹快马出去打打杀杀,说是练手艺,总之很少能碰上。照例扑了个空的秦星亮骑马向陇端山跑去。 蒙雨家院门紧闭,推不开,叫不应。 蒙雨说过,他们来时,她若不在,就自己翻墙进去,烧水喝茶等她。 这次门从里面闩上了,该不会出什么事吧? 秦星亮往上一跃,双手在院墙上一撑,借了个力就跳进院子里,整套翻墙动作行云流水。 蒙雨穿着厚厚的衣服绻在被窝里发抖,时不时还剧烈抽搐几下。秦星亮摸摸蒙雨的额头,又摸摸自己的,“你呀,真是不要命了。” 看到秦星亮来了,蒙雨挣扎着指挥他去煮退烧的药茶。 在家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秦星亮,每次在蒙雨家做家务都备显麻利,他照着吩咐翻箱倒柜找到草药,不大一会工夫就把药罐子码在炉上煮着了。他往她额上敷块冷毛巾,又引了一眼炉灶,在上面架锅熬粥。 秦星亮看着欢快狂蹿的火苗,“蒙雨,今天的火是笑火,笑火迎贵客。”接着去翻腌渍罐子,夹了一碟酸笋和一碟酒渍青梅摆在餐桌上,想想又捞出两只腌得颜色发陈、皮泛白霜的老柠檬,在砧板上又是切又是剁的,那味道,光是闻,就很开胃。 药茶很快就煮好了,秦星亮把药给蒙雨端去,蒙雨咕咚几下把药喝了,钻进被窝里发了一身汗,再爬起来整个人就舒服多了,坐到餐桌边就着酸菜喝粥。 “阿秦,你再不来,我这次可能真死在这山上了。”蒙雨放下碗筷,已经有了开玩笑的力气。 “有我在,你死不了。”秦星亮嘴上说着话,手脚麻利地收拾桌子。 …… “阿秦,我突然觉得,这一生好漫长,我们要怎样,才能过完这一生呢?”蒙雨还是一副闲聊的口吻,依她的性子,如果不是憋得特别难受,这样沮丧的话是不会说出口的。 秦星亮沉默了一瞬,以前的他们只会笑,哪里会嫌命长,现在一个个的都学会伤心了。 “不许哭啊,我可不会哄女孩子。”他回头慎重警告道。 “你以为我是蓝玉啊,”蒙雨随即笑了,“真没想到,陈蓝玉是个爱哭鬼。” “不许侮辱我兄弟,”秦星亮第一时间开启护短模式,“蓝玉悔婚,你心里有怨,可以当面骂他,不能在背后说他坏话,尤其当着我的面。” “我哪里舍得侮辱他,我只是抓到他的把柄,可以笑话他一辈子。”蒙雨自知失言,“哎呀,都退亲了,哪来的一辈子呀。” 秦星亮提议,“要不,你到我家提亲吧?我保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那万一蓝玉后悔了呢?”蒙雨打趣道。 “那我……”秦星亮真是被难住了,“那我还得来退亲,我不能看着你和蓝玉伤心啊,你们真的好麻烦!” “阿秦,我来给你分析分析。你,其实喜欢的是蓝玉,又不肯承认。你对我纯粹是爱屋及乌,屋子喜欢什么,你就跟着喜欢。” “明白了,我爱上了一个男孩,但是为了掩人耳目,假装爱上这个男孩喜欢的女孩,并且随时准备着挖他的墙角?我是一个多么不厚道的人啊!” 秦星亮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之后得出一个结论,“好啊,蒙雨,你绕我!” “绕你就绕你呗,我都自黑成乌鸦了,你要怎样?” “你这是病好了就欺负老实人啊!”秦星亮收拾完了,“好好养着,我走了。” 走到门口,因为懒得开门,秦星亮再次翻墙而出。 回去的一路,他一直在想,我到底喜欢谁?好凌乱。 …… 病好后,蒙雨站在阴郁的院子里,看一片厚厚的乌云飘过头顶。 初冬里,蒙雨将挂在屋檐下风干的密蒙花种取下,坐在向阳的山坡上,将上面的种子一颗一颗地摘下,摘一颗,扔一颗。 季节不对,到了明年春天,应该不会长吧?貌似也不需要它们长了。 待乌云变成了雨,蒙雨进屋,掌起桐油灯,铺开一卷浅色的料子,拿出画粉精心地描摩,之后用剪刀沿着画粉爽利地裁剪,雨下了多久,她便缝了多久,一针一线,都爬满了时间。 之后,蒙雨找出几卷贵重的面料,送给隔壁阿婶,并向她讨要挂在墙上的积了灰的陈年密蒙花,阿婶喜笑颜开,谁能想到随手采来染花米饭的小黄花,放上几年竟然升值了。 煮花,染衣,漂洗,晾晒。 那衣裳也不是要送出去,只是挂在那里,进出时看一眼,闻一闻,就好像,那个人穿着一身明黄色的衣裳,站在那里,嘴角带着浅浅的,温润的,独有的笑意。经年之后,明黄褪成皎月的颜色,他仍是记忆中的少年…… 有些爱情注定无疾而终,有些梦想注定有始无终,真的,不必太在意,也不能在意。 马不停蹄地做完这一切,蒙雨觉得累了。 她已经完成这一生中最好的一件寄情作品,做衣服这件事,便到此为止了。 放下工作以后,不愁吃喝的蒙雨呆在陇端山上,整日看书喝茶,看累了就做吃的,磨豆腐,晒粉丝,揉汤圆,什么事能消磨时间就做什么。 实在闲得无聊,就去整理衣柜,看到曲荆风送她的领带,心想当成发箍编进发束里应该不错啊。 她对着镜子一试,还真是好看,头上像戴了一道小彩虹,反正现在也不会有人吃醋了。奇怪的是,连着戴了好几天,竟然有一种戴着亲人物件生活的感觉。曲荆风是亲人吗? …… 没过几天,秦星亮又摸上山来了,进门时,蒙雨正在蒸一大笹糯米。 秦星亮负责看火,蒙雨腾出手去采新梅,黄腊梅、朱砂梅都采了一些,放到小研臼里轻轻捶打,挤出浓稠花汁,可以吃的印泥便做好了。 秦星亮把糯米倒腾到石舂中,和蒙雨一人拿一只木碓,你一下我一下地舂着,舂到粘而不烂的程度,二人取下蒸笼上的鸡蛋,一人剥一只,把蛋白吃了,之后将蛋黄涂满双手,再去抓舂好的糯米就不会粘手了。 一只只扁圆的白糍饼被整齐地摆到了绿绿的芭蕉叶上,蒙雨拿出两枚印章,先用“煮茗就诗”章醮了红梅汁,印在糍饼正中的位置上,之后又用“玉雨问晴”章醮了黄梅汁,印在糍饼侧边的位置上。 “好了。”蒙雨说着,和秦星亮挑自己最喜欢的糍饼吃起来。 这种糍饼可以趁着新鲜吃,剩下的,晾干后,可以烤了吃,可以煎了吃,可以当成大饼汤圆加糖煮了吃,劲道美味。 往年是他们三人一起做饼,一起吃饼,从今往后,貌似是不可能了。 照例是秦星亮去跑腿。给沈冰清送饼,给陈蓝玉送饼。 “这饼是圆的,冰清那好送吗?”秦星亮犹豫。 “这个饼小,她会喜欢。”蒙雨专门挑了偏小的圆饼给她。 沈冰清看到小圆饼,果然喜欢得不得了。 秦星亮担心陈蓝玉不肯收,之前蒙雨生病,他把消息带过去,结果那个无情无义的家伙都没来看一眼。没想到陈蓝玉一见糍饼就狂吃起来,一边吃还一边说,还是往年的味道,真好吃。 “吃别人做的东西,自己啥都没干,当然好吃啦。” “谁说我啥都没干了,看看这上面刻的字,笔力苍劲,意境优美,谁雕的?是我陈蓝玉啊!”说着,再次伸手去摸糍饼。 “你们都能开玩笑了就好。”秦星亮不跟他抬杠,这一闹腾,搞得他好像也跟着退了一次亲,心好累。 032 知此去经年 连日阴雨,天冷下来不少,一个人喝茶烤火实在没意思,蒙雨溜到冰清客栈去玩,嗑瓜子嗑到嘴麻,她终于明白,暮城的女子为啥不缺钱也非要找点事干,为了对抗无聊啊。 冰清客栈有什么活可以从早干到晚? 沈冰清说,“伺候人的活你就别干了,你负责做菜吧,做自己想吃的菜。” 一片花芋头,一片云腿,一片乳饼,如此反复地拼摆到盘子里,放到底层的蒸笼上;将在油锅里炸过的五花肉切成宽大的薄片,码在铺了梅菜的海碗里,放到第二层蒸笼上;后腿肉切成大块,在炒过之后磨成粉的黄豆末里多滚几遍装盘,摆在顶层的蒸笼上…… 做完这一切,蒙雨坐在火塘边守着温吞的火,看着喷涌而出的蒸汽发呆,大半天的工夫就晃过去了。 酒宴一别,陈蓝玉再也没有出现过。 托盘被朱牛牛统一拿去清洗了,晚饭时分,蒙雨抬着刚刚蒸好的粉蒸肉奔向饭厅,她算准了时间,从厨房到餐桌,一路小跑的话刚好不会被碗的热度烫到。 她吹吹指头,又跑回厨房抬梅菜千张肉,才跑出厨房,差点撞到人,抬头一看是陈蓝玉,愣了一瞬,转身就往回跑。 “你要躲哪去啊?”陈蓝玉追过来。 “不是躲,是烫。”蒙雨以最快的速度把碗跺到台子上,把指头放到嘴边,夸张地吹起来。 陈蓝玉伸过手,想拉她的手过来看,伸到一半,顿了一下,随即拐了个弯去摸那只碗,手在碗边上贴了一会,说确实挺烫的。 蒙雨没问他干嘛来了,只是说,既然来了,就一起吃晚饭吧。 陈蓝玉点头说好,探头看蒸笼,抬起最底下那盘冒着热气的芋头云腿乳饼。 真的好烫!陈蓝玉抬着盘子飞快地跑进饭厅,蒙雨抬着她的千张肉追了进去。 陈蓝玉和蒙雨一人抬着一碗饭发愣。 沈冰清和朱牛牛一看这种情况,两人对视一眼,自顾吃了起来。 沈冰清每吃一口饭,就要把所有的菜都顺着吃一遍,再吃一口饭,再顺一遍菜,战斗力极强。 朱牛牛也不甘示弱,把一只大馒头撇成两半,往里面夹了几片千张肉,又在上面铺了一层梅菜,三嘴吃完一个大馒头。 等到蒙雨想起招呼陈蓝玉吃菜,一看所有的菜盘子都空了……吃饱喝足的沈冰清和朱牛牛在蒙雨的目光扫过来之前,起身跑了。 “其实白米饭慢慢嚼,吃起来挺甜的。”陈蓝玉说。 嗯。蒙雨抬起碗慢慢嚼米饭。 …… 临街的屋檐亮起了灯笼,红的,黄的,绿的,紫的,在浅夜的微雨里泛着朦胧的柔光。 蒙雨把陈蓝玉送到客栈门口。 陈蓝玉说,我是来和你告别的。 蒙雨没问他去哪,只是递给他一把伞。 他又说,我想出去走走,看看暮城之外的世界。 蒙雨说好,那我送送你吧。 两人并肩,共持一伞,走得很慢。要说的话很多,却又无从说起,仿佛要说的对方都懂,可是不说出来又心有不甘。纠结着,纠结着,就走到陈蓝玉家。 陈蓝玉看看天色,很晚了,我送你回客栈。 蒙雨说,不回客栈了,今晚,这会,需要回家。 明黄衣裳挂在家里。现在送不到它的主人手上,也许这辈子都送不出去了。 陈蓝玉此去,不一定会死,但,有可能变成另外一个人,一个与她无关的人。斩断情丝也好,变心也好,她只要他活着,并且希望他活得不那么痛苦。 陈蓝玉吹了两声清脆的口哨,明显长大了一圈的小花豹像个花季少女,从屋内一蹦一蹦地朝他们跑过来,默默地跟在一旁。 陈蓝玉从怀里掏出锦布包着的信纸和印章,“我走后,植兰山房请你代我主理。” “这怎么可以?”蒙雨没有伸手去接,陈蓝玉便把它们捧在手里,继续向前走。 “最近,我隐隐地感觉到,这植兰山房本就是你的,只是不知为何会变成我家的产业。” “怎么会呢?你是不是想起了什么,或者知道了什么?” 陈蓝玉摇头,他现在还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最近做的事情,也只是遵循内心的想法。 “黝黝也要托付于你。”陈蓝玉说,“其实我当初收养它,心里想的是有一天可以为你所用。” 陈蓝玉对黝黝招手,弯下腰迎它,它跳到他怀里,“替我照顾姐姐好不好?”黝黝温顺地叫了一声。 陈蓝玉转头对蒙雨说,“黝黝说好。黝黝将来会是个高个子的姑娘,姐姐是个小个子的姑娘,黝黝长大了给姐姐当坐骑,助姐姐征战四方好不好?”黝黝又温顺地叫了一声。 …… “阿秦那边我已经说好了。我知道你俩不对付,但是我相信阿秦一定会看在我的面子上,好好照顾你的。” 蒙雨原本想说点什么,看陈蓝玉信心十足的样子,低头不说话了。 “阿姐来信说,她怀了宝宝,离开暮城之前,我会去看看她。” 陈蓝玉看向黑暗的前方,“我准备去西地,以前没能力,出不了暮城,现在应该能出去了。” 到了蒙雨家,黝黝在大门边蹲下,仔细听闻四周的动静,像一只忠犬。 陈蓝玉把锦布包放在桌上,“主理山房的事,我就当你答应了。” 蒙雨这次点头应下,之后把陈蓝带到书房,一字肩的明黄色衣裳被一根竹竿挑着挂在那里。 “也不知道合不合身……”蒙雨说着抬了只杌子,准备去收衣裳。 “我来。”陈蓝玉动作轻柔而熟练地把衣裳取下来,“现在就试试吧,免得你挂心。” 蒙雨等在客厅里时,把能找到的灯盏都点上了。 很快,陈蓝玉便踏光而来,穿着一身黄衣的他宛若新生。他笑着对她说,“哪哪都合适,这应该是你做过的,最好的一身衣裳了吧?” “你呀,总算毒舌一回,临走还不忘挖苦人。”蒙雨那点手艺,她自己能不知道吗? 陈蓝玉正色道,“不是挖苦,是赞美。那,我走了哦。”说完头也不回,快步离去。 待陈蓝玉走到廊桥上,蒙雨一边追出,一边大声喊他的名字,见他顿住,急急地扑到他怀里,双手紧紧地搂住他的腰,“答应我,不要死。” 这是他们这一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拥抱。陈蓝玉把那双无处安放的手轻轻地放到蒙雨的背上。 陈蓝玉心里想的是,不要爱别人,等我回来。说出来的却是,“此去凶多吉少,不用等我。” 蒙雨心里想的是,不要爱别人,我等你回来。说出来的却是,“路途艰险,爱你所爱,没关系的。” 在一个长长的拥抱之后,陈蓝玉发现蒙雨靠着他睡着了,这次没有装睡。 乌云吞没了月亮,黝黝一双眼睛亮晶晶。陈蓝玉关好院门离开,心道,待蒙雨一觉醒来,再见已是经年。 033 蓝玉西行 晨曦微露,陈蓝玉一身明黄衣裳,身背包袱与长枪,驭马穿过暮城的街道,在早茶时分来到姐姐家。 跟一惊一乍的秦星亮比起来,陈蓝玉的另一个朋友梅瑥缇则儒雅稳重得多。 梅瑥缇早早地等在冷风中,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一眨眼的功夫,陈蓝玉已到近前,他旋身下马,像小时候那样喊了一声“梅大哥”,二人行了礼,并肩走入门宅。 陈蓝诀坐在餐桌前,见他俩进门,连忙起身相迎。出嫁后,姐弟俩每次见面,陈蓝诀都要仔细打量陈蓝玉,做出胖了、瘦了、高了、憔悴了、气色好了之类的判断,最后以“再也没有比我弟弟更好看的男孩子了”作为总结。 一套流程走完,陈蓝诀招呼陈蓝玉坐下吃早餐。 厨娘端来几大碗蒙着厚厚黄油的鸡汤,又烫了几碗粗粗的米线送来,每人配一小碟打好的生鹌鹑蛋,最后端来一大盘切得又大又薄的猪里脊肉,一盆冬笋玉兰片,一篮豌豆尖。 陈蓝玉夹起肉片往鹌鹑蛋液里滑了滑,放到热气被厚油蒙住的热汤里汆,红肉瞬间熟成白肉,之后他先往油汤里加翠绿的豌豆尖,洁白如玉的冬笋玉兰片,最后才加入米线,正准备开吃,突然想起一个人,“小云呢?” 陈蓝诀说,“小云吃过了,这会应该在收拾行李。” “阿姐的意思是,让小云跟我走?” “嗯,你一个人,我不放心。” 对阿姐的安排,陈蓝玉并不感到意外,有温小云结伴同行,再好不过。 陈蓝诀没动筷子,看陈蓝玉低头吃东西,又一次被他细嚼慢咽的样子迷倒了。 “多吃点。”陈蓝诀把肉盘子往陈蓝玉面前推了推,“在家吃这么好,出去了可怎么办?普洱茶带了吗?你每天都要喝的。” “出门在外,哪里还讲究这些,阿姐不用记挂。”陈蓝玉停止咀嚼的动作,用餐巾擦擦嘴,像往常一样给了阿姐一个笑容杀。 陈蓝诀心里的那片亲情花田,每每这个时候,都会有好几朵花悄悄绽开,有个弟弟真好! 对于自己当舅舅这件事,陈蓝玉非常高兴,他仔细询问了宝宝的情况,之后问了陈蓝诀一个严肃的问题,“阿姐,我是捡来的吗?” 陈蓝诀被问得一愣,好半天没回过神来。 陈蓝玉解释说,“这个事情在我心里憋很久了,这次不问清楚,我没法安心出门。” …… 陈蓝玉举例,先从阿爹说起,阿爹非常宠爱阿姐,但对自己却凶巴巴的,人前总是毫不留情地打击他,人后总想打他,虽然每次都只是举起手,并未真正打过,但是他心里肯定是想打的。阿爹从来都看自己不顺眼。 再说阿娘,常年驻守边境,从小到大都没怎么关心过他。他极有可能是阿娘从边境捡来的,自己要么是敌人的孩子,要么是恶魔之子,要不然自己为什么从小到大都做可怕的梦呢,肯定是恶魔通过恶梦向他暗示什么。 然后是阿姐,阿姐一定知道自己是捡来的,身世可怜,所以才会这么疼他…… 陈蓝诀忍住笑,等陈蓝玉有理有据地分析完,笑得差点喘不上气来,“我向你保证,你是我如假包换的亲弟弟。” “阿姐,你就别安慰我了,把实情告诉我,放心吧,我挺得住。”陈蓝玉一副准备迎接巨大打击的勇武样子。 “真要听实话?”陈蓝诀看陈蓝玉小鸡啄米式地点头,悠悠地说起了听来的往事。 “你知道的,爹娘很少见面,一见面就那啥,哦,干柴烈火,对对对,就是干柴烈火,之后就有了你。谁没年轻过啊,是吧,梅郎?” 梅瑥缇尴尬地笑,对陈蓝玉说,“咱们暮城的女子啊,比较不拘小节。” 陈蓝诀说到兴头上,不理会梅瑥缇的回答,“蓝玉,以后你就知道了。” “阿姐,不用说这么清楚……”陈蓝玉当场羞红了脸。 “不说清楚怎么能证明你是我亲弟弟呢?”陈蓝诀接着又说起了后面的事情。 阿娘生产时,外面正在打仗,当时身边就跟着一个女副官,没生过孩子,阿娘拿了根长带子,往房梁上一抛,双手扯住带子的两头,如此这般,跪上两个时辰,才把蓝玉生下来,自己剪的脐带,自己包的孩子,之后喝了杯红糖水就上战场了。 “要说狠,阿娘对自己是真的狠。为了早点把蓝玉带回家,那场战役阿娘决定速战速决,拼尽全力,最后还落下病根子。”听陈蓝诀这么说,陈蓝玉真恨不得抱抱阿娘,突然间好遗憾从小到大没跟阿娘亲近过。 “至于阿爹的态度,有几个爹看自己的儿子顺眼的,秦星亮那么能挣钱,还不是一样被他爹揍?”陈蓝诀的话把陈蓝玉逗笑了。 …… 之前陈蓝玉只是想要答案,就算自己是捡来的,爹娘养育他,阿姐这么疼他,也知足了。现在确认了血源关系,还有一个即将出来的亲外甥,离愁完全被幸福淹没了,内心的阴郁和沮丧一扫而空。 温小云顶着一头冲天毛发型,提着好几大包行李兴冲冲地跑进来。 不知道为什么,温小云一看到陈蓝玉就会莫名地高兴,许是陈蓝玉当初收留了他,并且没有把他卖掉吧? “小云,替我保护好蓝玉。”陈蓝诀嘱咐道。 不等温小云回答,陈蓝玉抢白道,“我保护他还差不多。” 温小云笑笑不争辩,心想,之后的一路,陈蓝玉都是他的,他急什么。 临别时,梅瑥缇拍拍陈蓝玉的肩,“蓝玉,我知道,你是带着使命出生的。暮城能这么安稳,是因为有无数的人在浴血奋战。阿诀和爹娘有我照顾,你放心地去,平安回来!” 陈蓝玉慎重点头,旋身上马,又给了阿姐一个笑容杀,和温小云策马而去。 他们顺着城西的方向走了十几天,夜里要么住客栈,要么投宿乡间人家,临近边境时,住过破庙和没有人的旧屋。 半个月后,他们终于走到边境。对暮城的人来说,边境意味着尽头,人们走到这里,因为前方无路可走,要么原路折返,或者去往暮城的其他地方。 陈蓝玉看向温小云,问,“怕吗?” “只要蓝玉哥哥在,我什么都不怕。”温小云终于逮到一个表白的机会。 陈蓝玉挥舞长枪,朝一处他觉得是路的地方刺出去。 “长枪开路。”陈蓝玉和温小去驭马向前奔去,没多过久,他们就从暮城地界来到了一片寸草不生的荒漠。 陈蓝玉回头望,身后的暮城被原本没有的烟雨覆盖,然后,慢慢地,从他的视线中隐去,直至消失…… 034 西地见闻 西地广袤,人烟稀少,骑行数里,不曾遇到一人。 干冷的风吹在脸上手上,宛如刀子割肉,加上荒漠缺水,陈蓝玉和温小云裸露在外的皮肤被风吹黑,吹裂,到处都是细小的伤口。 更难以忍耐的是,不论朝哪个方向望,入眼的景色毫无区别,走着走着视线就麻木了,晴天顺着落日的方向走,阴天靠手中的地罗辨识方向。 几天之后,随身的食物和水源都已用尽。 陈蓝玉坐在地上,两眼望天,目不转睛,希望能看到天上飞来几个黑点。但天空干净得连云朵都没有。 温小云似乎看到有只活物从不远处的地上蹿过去,赶紧追过去。 最后,陈蓝玉打下一只又小又傻的鸟,温小云抓到一只目光凶悍的小兽,它们的共同点是,都叫不出名字。 二人各自取出匕首,熟练地去皮毛挖内脏,他们都带了火引,无奈实在找不到可以烧的物料,生吃总比饿死强。 陈蓝玉和温小云把猎物分成两半,一边吃一边争论谁搞到的猎物味道好,比如耐嚼的程度啊,酸腥的程度啊,恶心的程度啊,直到吃完,也没讨论出个所以然来。 最后陈蓝玉总结道,“至少比人肉好吃。” “你还吃过人肉啊?”温小云瞪大眼睛,吃惊极了。 陈蓝玉掏出手绢擦嘴擦手,“那倒没有,我猜的。” 这个时候应该积极乐观,陈蓝玉冲温小云一笑,结果上下嘴唇裂开几个大口子,鲜血顺着裂口流出来。 “快别笑了。”温小云心疼地倒吸了几口气。 …… 陈蓝玉看着自己一身黄衣在风沙里变成了深褐色,用染满动物血的手绢捂住嘴上的裂口,止不住交流的欲望。 “你说你,是不是傻呀,好不容易吃上饱饭,有衣穿,有床睡,有师傅教授武艺,不在暮城好好呆着,跟着我出来受罪。” “蓝玉哥哥,吃饱穿暖的我啊,慢慢地,就知道这个世上有一种东西叫梦想。”灰头土脸的温小云看着同样灰头土脸的陈蓝玉,深情表白道,“我的梦想,就是跟随蓝玉哥哥去追逐他的梦想。” “追逐梦想是很辛苦的哦!”陈蓝玉原本想伸手摸摸温小云的头顶,结果发现下不去手,改去摸后脑勺。 “蓝玉哥哥,你想那么干嘛,梦想如果触手可及,那就不叫梦想了。今天的我们能承受多少孤独,将来的我们就能迎接多少灿烂。” 陈蓝玉看着一脸自信的少年,最终没说出那句,“也可能一败涂地,尸骨无存。” 虽然现实很残酷,但,不要去剥夺一个少年心怀梦想的快乐,让他继续做梦。努力去保护他的梦,成全他的梦。 二人继续驭马前行,再找不到水源,马也撑不住了。 慢慢的,路上开始出现小草,突起的草甸子,山峦和沟壑的轮廓也开始显现。 温小云抬头看天,“哇,走到这里,连天上的飞鸟都变大了。” 陈蓝玉看到高远处几只自由飞翔的鸟,想着前路可以找到柴火,今晚终于能吃上香喷喷的烤肉了,他举起弓箭瞄准,利箭飞射而出,很好,一箭双雕,天上还剩一只,他又补了一箭。 二人拍了拍不怎么跑得动的马儿向猎物掉落的地方奔去,走到近前一看,先是心凉了半截,竟然打下了三只大风筝! 随即又高兴起来,有人放风筝! …… 很快,一群人骑着快马朝他们的方向奔来,有男有女,领头的是一个棕色皮肤的年轻女子和一个八九岁的深棕脸男孩,看到地上的风筝和马上的二人,领头的女子和男孩用方言交流着什么,一边交流一边用非常不友善的目光看着他们。 “这两人,说的什么鸟语,听不懂。”温小云对陈蓝玉说。 “他们说我们打落了他们的风筝,要给我们点颜色瞧瞧。”陈蓝玉答。 “你连这边的方言都听得懂?”温小云真服了陈蓝玉。 “我猜的。”陈蓝玉压低声音说道。 此时一根长鞭突然袭击朝他们挥舞过去,陈蓝玉对着温小云喊了一声“小心”,用身子挡住了鞭子。 鞭子的威力极大,陈蓝玉的马本来就虚弱,看主人被抽,腿一软就倒了下去,陈蓝玉摔下马,极狼狈地爬起来。 黑脸男孩的再次将鞭子挥过来,这次陈蓝玉眼疾手快,一跃而起,抓住鞭子的一头,用力一扯,深棕脸男孩连人连鞭从马上摔了下来,脸朝地,吃了一嘴泥草,一气之下哇哇大哭。 年轻女子跳下马,扶起男孩,安抚了一番,交给后面的护卫。 “你们是什么人?”年轻女子问道,她高高在上,目中无人。 “你会说汉话?”陈蓝玉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提出了他的问题。 “我们西地贵族会说汉话的比比皆是,有什么稀奇的。要说鸟语,你们说的话在我们听来更像鸟语,”女子神情倨傲,“快说,你们是什么人?” …… “我和我弟弟到西地游览壮丽河山,结果迷路了……”那猝不及防的一鞭子,把他打得皮开肉绽,他一边揉着被抽疼的地方一边散漫地解释。 “不说实话是吧?”女子扬起手中的鞭子,甩顺了就要往陈蓝玉身上抽。 “够了啊,你们这边的人怎么这么不讲理,动不动就抽人。”陈蓝玉抓住鞭子,用力一拉,想把鞭子抢到手,没想到对方不肯放手,这一拉就把人拉到身前。 “你竟敢!”女子怒道。 “有何不敢?”陈蓝玉也不甘示弱,“是你不讲理在先。” “讲什么理,这片土地的一草一木都是我家的,所有活人都是我家的奴仆,我跟奴仆讲什么理?” 女子说着,单手一挥,后面上来几个护卫,三下两下把陈蓝玉和温小玉捆了个结实,横在挂在马背上拉回去。 那马儿跑得飞快,也不管他们会不会掉落,把两人颠的都要吐了。 入城之后,他们跟着马队进入一座高高的城堡。女子跟护卫说了什么,护卫把二人搬下马,正要拉他们去什么地方,被深棕脸男孩叫住了。 “姐姐,”男孩用汉话对女子说,“把他们关进地牢便宜他们了,直接关进猪圈里,让猪拱他们。” 女子恨恨地看向二人,尤其是陈蓝玉,点头默许。 陈蓝玉和温小云就这样被投入了猪圈,目测了一下,猪圈里大约有一百头猪,看到他们,原本呆滞的双眼,竟然绽放出一探究竟的光芒…… 035 遇见青春 禹青春坐在桌前喝着烫乎乎的咸味奶茶,听得手下来报,“启禀郡主,那二人没有被猪拱。” “平日里,这些猪拱起人来可凶了,以前那些受罚的人,不是被猪鼻子拱到求饶,就是被猪蹄踩得哇哇叫,今天怎么回事?” 面对禹青春的困惑,手下人回复道,他们的人,有躲在大树杆后面偷窥的,有趴在低矮草垛处仰头偷看的,也有走来走去假装巡逻实则监视的,真是奇了怪了,那群猪既不拱他们,也不冲撞他们,更没有把他们往污渍处赶。 而其中,一头看起来像猪王的猪,站在那头发像刺猬一样的男孩旁边,享受着他的爱抚,另一头看起来像猪后的,站在刺猬头的另一边,也是一副乖巧温顺的模样。 禹青春听了手下的禀报,问道,“那个高个子在干什么?” “他靠着栅栏,看刺猬头摸猪,时不时和刺猬头攀谈说笑,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看起来可快活了。” “走,看看去。”禹青春一口喝完奶茶,拿起鞭子就要往外走,想想又把靴子放下了,那个高个子看起来很不喜欢他们的鞭子。 猪圈的门环被拱开了,猪儿们在猪圈四周悠然散步,好一派“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猪群”的独特草原景象。 猪圈里没人。 其实猪圈根本关不住人,栅栏的高度只是为了防止猪儿跳出去,但是被关进猪圈受罚的人,未经允许,谁也不敢擅自出去,只能任由猪儿们欺负。 …… 陈蓝玉和温小云不懂这些规矩。 为了不被猪拱,温小云在陈蓝玉的授意下,充分发挥和马儿们打交道的特长,和猪儿们交流起来,没想到这一招对猪也有用,那就先把猪王猪后哄高兴了再说。 猪王猪后一高兴,把圈门拱开了,拱完似是对着二人一笑,带头跑出去了。 等猪儿们四处散开,去游玩,去拱草,去刨地,猪王猪后等在一处,齐齐看向陈蓝玉和温小云,二人会意,跟着二猪向前走,猪圈被远远地甩在后面了。 走到水草丰美处,二猪停下,渴到极致的陈蓝玉和温小云捧起清汪汪的水喝了起来,喝完还顺带洗了一把冷水脸,甩甩头,瞬间清醒了许多。 天色尚早,二人坐在草地上商议接下来怎么办,逃跑似乎不太可能,也不是明智之举,看那姐弟二人,应该不至于因为这点小过节就砍了他们的脑袋,先想办法摸清这里的情况再说。 陈蓝玉和温小云早就饿疯了,瘫在草地上不想动弹。 二猪嘴里含着几只地薯,拱了拱他们的腿,把地薯放到一旁的水潭里,温小云说,“这东西猪儿吃得,咱们也吃得。”他把地薯洗干净,撕了外皮,和陈蓝玉分吃起来。 陈蓝玉和温小云一样,能通过观察动物们的细微表情,了解它们的想法,因此能进行简单的交流。这猪王和猪后,看起来很喜欢他们。 陈蓝玉吃完地薯,感念于猪的善意和恩情,看到草地上有花蔓,“你们对我这么好,我编几个漂亮花环送给你们吧。” 说着便指挥温小云去扯花蔓,自己比照着猪头和猪脖子的大小,给它们编起了花环,花环做起来简单极了,只要顺着主线精心地绕上几圈就好了,二猪得了花环,高高兴兴地跑去撒野了。 …… 陈蓝玉闲来无事,用手头剩下的花蔓编最后一只花环,想着回头见到某只可爱的小猪,直接套到它的脖子上。 花环刚编好,陈蓝玉就看见禹青春带着几个手下从远处走来,赶紧和温小云起身相迎。 “你,”禹青春指导着陈蓝玉,“真是一个雅致的人儿!这花环是编来讨好我的吗?” 陈蓝玉略为尴尬地笑笑,“不是……”话还没说完,禹青春就要伸过手来夺花环,他不好不给,主动递了过去。 禹青春手伸到一半停住了,“鲜花赠美人,你给我戴上吧。” 陈蓝玉只得硬着头皮把花环往她脖子上轻轻一套。 得了花环的禹青春看起来很高兴,招呼二人跟她走。 陈蓝玉和她并肩走在前,温小云和护卫们跟在后。 走了一小段,温小云突然想起一件事来,还有两头猪没回来呢!于是,一个护卫跟着温小云去找猪。 禹青春刚刚从陈蓝玉嘴里问出他和温小云的名字、年龄、来处,就见护卫和温小云赶着两头猪朝她这边跑来,等她看清猪脖子上套着的花环时,整个人瞬间不好了。 她将花环从自己的脖子上取下,掂了掂脚尖,套到陈蓝玉的脖子上,然后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对身旁后的护卫说,把这两人给我捆了,洗白白之后送到我院子里来。 回去的一路,脖子上套着花环的陈蓝玉被一个壮实的护卫单肩扛着,温小云则像根扁担似的被另外一个护卫挑着走。 禹青春走之前和护卫交头接耳,然后冲陈蓝玉邪邪地一笑。 …… 护卫把他们扛到澡堂,扔到漫着泡泡的大木桶使劲地搓洗。第一道洗完,又把他们赶到另一只木桶中继续冲洗。 其中一个护卫用蹩脚的汉话说道,“咱们郡主喜欢抓美男子来享用,平时都只抓一个,如果抓到两个……” “怎样?”另一个护卫好奇地问道,陈蓝玉竖起耳朵听。 “抓到两个的话,郡主一般是二选一,杀一个,留一个。” 陈蓝玉问:“这位小哥,请问杀和留的标准是什么?” 蹩脚护卫这次倒是答得顺溜,“丑的杀掉,美的留着。” 这话让陈蓝玉忧心忡忡,怎么才能让温小云变美呢? 温小云倒是挺开心,那女魔要杀便杀,只要蓝玉哥哥能活。 他们被迫换上开襟方向与汉服相反的游牧民族的服饰,之后在洗澡护卫的押解下,向禹青春的院子缓步走去。 陈蓝玉心里盘算着,温小云没法变美,为了让他活下去,自己只能先扮丑,回头再想办法哄郡主开心,这样兴许能保住两人的性命。 于是,他用披散的头发盖住大半张脸,待禹青春上前来捞他的头发看他的脸时,对着她又是翻白眼装傻子,又是吐舌头装厉鬼。那个装疯卖傻的自己,陈蓝玉不忍直视。这次为了救温小云,真是豁出去了。 禹青春看着陈蓝玉卖力地表演,极其配合地说道,“哎哟哟,我好害怕呀。”随即哈哈大笑。 “这个小孩实在太丑了,”禹青春指着温小云,对几个壮硕的婢女说道,“你们拿去享用吧。” 婢女应了声“是”,把温小云拉了出去。 036 金屋藏娇 “郡主,小云还小,你放过他吧……”被另外几个壮硕婢女按住的陈蓝玉大声呼喊,“至于我,要杀,要享用,都随你。” “坐好。”禹青春把陈蓝玉固定在梳妆台前的凳子上,吩咐婢女,“把我最好的护肤品拿来,还有,古楼郡进贡的蔷薇果唇膏也拿过来。” 陈蓝玉被这番操作弄懵了,郡主的意思是,在享用他之前,先美容一番,秀色可餐?地域文化的差异性这么大吗? “我亲自来。”禹青春用指头挖了一坨白色霜膏,在双手上搓匀,命令道,“抬头,闭眼。” 不明所以的陈蓝玉只能照做,紧接着,禹青春的手就像揉面团一样在他脸上揉来揉去。 “噘嘴!”陈蓝玉不敢睁开眼睛,听话地把嘴噘起来,有个又凉又滑的东西在他嘴皮上游动,天啊,不会是禹青春…… 这个想法把陈蓝玉吓了一跳,他的初吻要留给雨儿,禹青春怎么可以…… 陈蓝玉忽的睁开眼睛,看到禹青春近在咫尺的脸,低头一看,她手上拿着一只胖乎乎的笔,正在他嘴上专心致志地涂抹着,悬着的一颗心这才放下了。 “伸手。”禹青春再次用命令道。 陈蓝玉乖乖地伸出双手,禹青春又挖了一坨白色霜膏在他开裂的手背上用力地揉搓。 “这边天干地燥,不涂护肤品不行。”禹青春总算恢复了正常的语气。 “这样啊,我们那边常年烟雨蒙蒙,空气温润,从来不涂这些,女孩子高兴了,会涂淡淡的胭脂。” 虽然对接下来要被青春郡主享用这件事感到深深的恐惧,但陈蓝玉还是保持了对话该有的礼貌。 …… “你身上还有裂口吗?”禹青春问。 “没有了。”陈蓝玉有点紧张地将手护在身前。 “我弟弟打的那一鞭子,伤得重不重?”禹青春又问。 “不重不重。”陈蓝玉一边说一边摆手。 禹青春走到他身后,一把抓住他披落在胸前的头发,把它们理到身后,之后握在手里,又是拢又是掂的,这是要开始玩弄他了吗? 陈蓝玉心道,如若失贞,他坚决不从,以死明志。受辱是小,他要为雨儿守身如玉啊。 之前陈蓝玉侧身坐在梳妆台前,禹青春站在他对面,居高临下,给他美容。这会婢女抬了一把椅子过来,禹青春在他身后坐下,强行把他扭过去照镜子,他看到自己一张脸又油又滑,嘴皮上糊了一层猪油似的东西。 禹青春在他身后坐下,一边给他梳头一边说,“不错哦!” 陈蓝玉疑惑地看了一眼镜子里的禹青春。 禹青春解释道,“我是说,你的头发手感不错。” “哦。”陈蓝玉松了一口气,又看向镜中的禹青春,“郡主,我能不能提一个要求?” “你提啊。”禹青春倒是爽快。 “能不能放了我弟弟,他才16岁,现在享用不合适。还有,能不能不杀我们?还有,能不能把享用改成做苦力,充军也行!” “胆儿肥啊!一口气提了三个要求。”禹青春脸一沉,握住他头发的双手一松,浓密垂顺的黑发散落在肩头。 “又说错话了吗?”在禹青春面前,陈蓝玉觉得自己像个白痴。 从小到大,姐姐宠爱他,发小沈冰清也不会为难他,雨儿敬他爱他……她们都很好相处啊。 禹青春要是个男的就好了,两人可以约着打架、比武,输了拿他去杀头便是。唉……端坐镜前被迫梳妆的陈蓝玉轻轻地叹了口气,顿时没了争辩和求饶的兴致。落到她手里,要杀要剐,随便啦。 …… 禹青春继续给他梳头,照着之前的发式把他的头发束起。 “看看,我的手艺怎么样?”禹青春用手拱了拱发愣的陈蓝玉的后背。 “很好。”看着镜子里清爽了一圈的自己,陈蓝玉有力无力地答道。 禹青春很不满意他敷衍的态度,之前鲜活饱满的求生欲跑哪里去了? “陈蓝玉,你真当我们西地蛮荒不开化呀?我就是和你开个玩笑,看把你吓得。”禹青春说着轻笑起来,一旁的壮硕婢女也跟着捂嘴笑。 “把人带进来吧!”禹青春吩咐婢女。 “蓝玉哥哥!”看到温小云完好无损地冲到眼前,陈蓝玉原本暗淡无光的双眼顿时涌出失而复得的喜悦,算是活过来了。 “她们没有……”陈蓝玉拉着温小云前后左右地查看。 “这些姐姐对我可好了,又是给我涂脸,又是给我梳头的,你看看我这脸和手,多水润啊,还有我这难搞的头发,也被她们梳通了。” “没别的了?”陈蓝玉还是不放心。 “没了。”温小云很高兴,因为冲天毛再也不冲天了,在这些可爱姐姐的帮助下,他终于拥有了人生中第一个正常的发型。 “这下放心了吧?”禹青春拉了拉陈蓝玉的袖子,“走吧,吃炊锅去。” 此时,院中的一张桌子上摆着一只银色炊锅,红通通的炭火烧得正旺,炊锅一周整整齐齐地码着蛋卷、火腿、酥肉、饺子、牛肉、羊排……没有蔬菜。 禹青春招呼他们坐下吃菜,陈蓝玉原本吃东西很文雅,看对面的温小云风卷残云似的,吃得凶猛,也不管什么吃相了,跟着狼吞虎咽起来。 看他们吃到半饱,禹青春问陈蓝玉,“喝点什么?来点青稞酒?” “酒就不要了,喝汤就好。”陈蓝玉说着抬手去舀汤。 “你吃,我来。”禹青春拿了只空碗给他舀汤。 “蓝玉哥哥不爱喝酒,”温小云咽下一大块肉,对禹青春说道,“他爱喝普洱茶,而且只喝生茶,熟茶会让他上火。” 什么生的熟的?禹青春搞不懂,她唤过婢女,“公子要喝生的茶,去找,掘地三尺也要找到。” “郡主,也不一定非要喝生普,只要泡出来的茶汤是黄色的,蓝玉哥哥就不会上火。”温小云在吃下一块之后,抽空补充道。 结果直到吃完饭,陈蓝玉也没喝上茶。 …… 陈蓝玉和禹青春坐在草垛上聊天,“其实你们一点都不可怕,为什么一开始那么凶?” “两个来历不明的人在你的地盘上撒野,换作你,你凶不凶?” “我应该凶不起来吧,不过我会悄悄观察,私下提防着。”陈蓝玉想了想,答道。 “看看,这就是我和你的区别,你们喜欢玩阴的,说得好听点就是含蓄,像我这样的,那叫豪爽,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想逗弄人就逗弄。” 陈蓝玉回想之前差点被享用的经历,“确实挺吓人的。” “陈蓝玉,我喜欢你。”禹青春双手捧住陈蓝玉的脸,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陈蓝玉用也两只手把她的手从自己脸上扒下来,“谢谢你啊,但是我有意中人了……” “不是已经退亲了吗?”禹青春看着他吃吃地笑,看起来又要吃人了。 陈蓝玉在心里暗骂,温小云,长舌妇,出卖队友,敌友不分…… “你们汉人有个典故,叫金屋藏娇。”禹青春说着跳下草垛,抖了抖衣服上的草,“我去库房里看看,里面的金子够不够盖一间屋子来藏你。”说完就跑。 陈蓝玉坐在草垛上喊,“喂,金屋藏娇不是这么用的。” 禹青春很快跑得没影,温小云悠悠地将脑袋从草垛后面伸出来,“对啊,金屋藏娇藏的是女孩子,蓝玉哥哥是男孩子。” 陈蓝玉回头看了温小云一眼,无奈地摇摇头,“那天你跟我谈梦想,我以为你长进了,于是我差点忘了,你根本就不是读书的料。” 037 留在沽美 陈蓝玉和温小云在沽美的大街上溜达。 因着对当地风土人情感到新奇,卖牛角的摊前看一看,卖珠子的摊前望一望,站在小吃摊前讨论着哪个好吃……但也仅限于看和讨论,兜里没钱,确切地说,没有沽美的货币。 此情此景,让陈蓝玉想起荆风大哥,算是对他之前的处境有了深刻的认识,荆风大哥当时多不容易啊! 曲荆风初来乍到,一贫如洗,陈蓝玉给他张罗衣食,知道他没钱,又不好意思开口,主动递给他一沓宝钞,“先拿去用,等有钱了再还我。”曲荆风当时又尴尬,又感激。 但禹青春对待陈蓝玉,并不像陈蓝玉对待曲荆风那样,她只供他吃穿,没有主动借钱给他。 都说女孩子心细如发…… 陈蓝玉想出去逛街,禹青春说了声,“去吧!”此外再也没有别的表示。于是他们真的就只能逛街。 街道宽敞,行人不多,陈蓝玉背着手,体态优雅地往前走,温小云照例像只活蹦乱跳的猴子一样跟着。 只见对面走来几个彪形大汉,走路的样子横冲直撞也就罢了,那恶意满满的眼神是怎么回事? 温小云看看他们,又看看陈蓝玉,“应该是冲着你来的。” 陈蓝玉看向温小云,求解,“我这长相,不算招人厌吧?” “可能是因为你皮肤看起来比他们白?”温小云也很困惑。 马上就要擦肩而过了,二人避让到一旁,对方有意逼迫,陈蓝玉的身子都快要贴到街边的墙上了,为首的汉子还是撞到他了。 他俩身高差不多,但对方的宽度、壮实度是陈蓝玉的两倍,陈蓝玉没想到他真会撞上来,差点被他撞翻在地。 陈蓝玉抬起左手揉了揉被撞疼的右肩,他被撞了还什么都没说呢,对方却嚷起来,“你瞎了,敢撞爷爷!” …… “恶人先告状,明明是你故意撞的蓝玉哥哥。”温小云上前理论道。 “哟哟哟,这娇滴滴的小娘子叫兰玉啊,爷我倒是要看看,你是兰花还是美玉?”为首的汉子流里流气地说,跟在他身后的五个莽汉围拢上来,一副准备调戏他们的阵势。 温小云跟陈蓝玉确认过眼神,陈蓝玉的意思是放开了打,实在打不过还有郡主撑腰…… 半盏茶的工夫,六个大汉全被打翻在地,陈蓝玉一脚跺在领头汉子的胸口,“绣花枕头!” 温小云也有样学样,跺了旁边看起来第二壮的某汉子一脚,“今天也教你瞧瞧,是娇滴滴的小娘子厉害,还是你们这群粗野的丑棍厉害。” 陈蓝玉极其无奈地看了温小云一眼,他是娇滴滴的小娘子吗?夸人之前能不能先动动脑子? “可别落到爷爷手上。”为首汉子试图用手把陈蓝玉的脚搬开。 陈蓝玉也没打算一直踩着他,看他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主动把脚挪开了,转头对温小云说道,“你来看看,这位爷爷是不是长得有点着急?” “之前他从对面凶神恶煞地走过来,那气势,看着也就三十出头的样子,”温小云仔细打量着爬起来的汉子,“后来他一口一个爷爷,我一看,可不就是个爷爷吗,成亲早的话,四十来岁也能当爷爷了。” 为首汉子气不过,“爷爷我前几天刚满二十!” “恭喜恭喜,你已经提前实现了当爷爷的梦想。”温小云临走还不忘对他做个鬼脸,继而对陈蓝玉说道,“不像我们,还在追逐梦想的路上。” 等他们走远,为首汉子问同伙,“爷爷我看起来很老吗?” “之前没注意,听他们一说,再看是有点显老气。”其中一条汉子说。 “也没多老,最多比刚刚那个小白脸老上个十岁,”另外一个汉子体贴地安慰道,“老大,为这种事气坏了身子不值当。” 可能是刚刚被踩得太疼了,为首汉子只觉一阵胸闷气短。 …… 二人回到禹青春的院子附近,见她正在指挥着人拆旧房,盖新屋,看谁动作慢,就拿卷着的鞭子随意地敲一下,看见陈蓝玉过来,假装把手背到身后,其实是想藏鞭子。 “逛街好玩吗?”她问。 “挺好玩的。”陈蓝玉答。 “哪里好玩了?还被人挑衅了,还没钱买东西。”温小云抱怨道。 紧接着,温小云就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说给禹青春听。 被人挑衅不是重点,重点是蓝玉哥哥相中一样东西,没钱买,想吃一样东西,没钱吃…… 陈蓝玉递多少眼神过去都无济于事,温小云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叙事里。 禹青春每听完一样便说,“实在是太可怜了!” 但直到温小云声情并茂地说完,禹青春也没有任何金钱方面的表示。 出门一趟,陈蓝玉大致摸清了,沽美是西地诸多小王国中的一个,但王国的主人不敢自称皇帝,只敢称自己为王爷。 沽美的主人便是禹青春的爹禹雷儿,在西地王公贵族中经济、军事实力算是数一数二的,很多小王唯禹雷儿马首是瞻。陈蓝玉想要在西地有所作为,初期留在沽美不失为良策。 要在一个地方落脚,首先得有一间自己的房子。因此陈蓝玉并没有阻止禹青春盖间屋子来藏他的宏伟目标。她敢藏他,他便敢住。 禹青春看陈蓝玉在想事情,用卷鞭拱拱他,“这房子一时半会还盖不好,我这院子招待男客住宿不方便,陈蓝玉,你先去我弟弟果儿那住着吧。” 陈蓝玉心想,随时扬言抓个美男子来享用的人,这么讲究男女有别。禹青春有贼心没贼胆。但不了解她的人,通常都会被她吓破胆。比如之前的他。 陈蓝玉面上不露声色,“谢谢郡主,那就只能先叨扰小公子了。” 陈蓝玉和温小云拿了随行的包裹和武器,由两个婢女领着往另一个院子走去。 婢女好心提醒道,小主人不好相处,请他们加倍小心,以免挨打。 禹果儿是禹青春唯一的弟弟,就是抽了陈蓝玉一鞭子,被他扯到地上吃泥和草的那个恶童。 此时恶童正坐在院子里,专心致志地画着什么。 恶童感觉到身后有人,转头一看是陈蓝玉,条件反射地伸出手。 陈蓝玉以为禹果儿要拿鞭子抽他报仇解恨,结果小家伙只是及时地,用双手,紧紧地护住了嘴。 038 人见人爱 陈蓝玉在坐着的禹果儿对面蹲下来,把他的两手从嘴边轻轻拉开。 禹果儿的上嘴皮破了口,结个了血痂子。 陈蓝玉伸出食指,动作轻柔地碰了一下,禹果儿似乎想躲,似乎又想被他安抚,愣在那里不动。 “还疼吗?”陈蓝玉柔声问道,禹果儿摇了摇头。 陈蓝玉拉着禹果儿的小手,揉捏着他肉嘟嘟的手心,跟他道歉,“那天是哥哥不好,太冲动,果果这么小,摔下马来会很疼的,对不起哦。” 禹果儿长长的眼睫毛扇动了几下,有一种强烈地,想扑到陈蓝玉怀里的冲动。 又来这招?温小云像个透明人一样在一旁看着这似曾相识的一幕,翻了一个极其不屑实则非常艳羡的白眼。 “你在画画吗?”陈蓝玉在禹果儿旁边的凳子上坐下,把他的好几张画顺着看了一遍,“画得真好。” “你不觉得它们可怕吗?” 除了禹雷儿和禹青春,所有人都觉得禹果儿画风吓人。 他喜欢画妖魔鬼怪,它们有尖利的能一口吃掉活物的牙齿,形状怪异的手脚和耳朵,或黑或红的滚圆身子,细看又很萌,萌在一双眼睛上,清一色的,两个滴溜溜的小点点,乍一看,好像会转。 “它们都很可爱啊!”陈蓝玉倒不是要讨好禹果儿,而是因为相似的画他小时候也画过。画的时候心里并没什么恶念,就是觉得脑海里的这些形象,又可怕又有趣,想要用画把它们表现出来。 陈蓝玉说着,提笔蘸墨。快速地画了一幅风格类似的画,他画的小恶魔有一双三眼角,又邪恶又俊俏,“哥哥的画吓人吗?” “好看极了!”禹果儿双眼发亮。 “那你喜欢哥哥吗?” 禹果儿情不自禁地点了点头。 “那我们做朋友吧?” “好,”禹果儿似是想起什么,摸了摸嘴,又反悔了,“不好。” …… “那我们来理论理论。是你先把我打得皮开肉绽,我才奋起反抗扯你鞭子对吧?” 禹果儿点点头。 陈蓝玉又说,“之后,我害你摔伤了嘴,你因为生气把我投到猪圈,吃亏的一直是我,占了便宜的都是你。我没找你算账,主动跟你交朋友,这么好的哥哥,你竟然不要?那我找别人去了。” “要的。”禹果儿见陈蓝玉起身要走,忙抓住他的手。 温小云像个木偶人一样在旁边看着,回忆起第一次见陈蓝玉的情景,当时他也是这样循循善诱,或者说连哄带骗地,把自己骗到手的。 果然啊,蓝玉哥哥的捕弟网一放一收,又成功兜了一娃,这次兜住的,还是个将来手握重权的小王爷。 “这座城里的人基本都怕我,你真的不怕吗?”禹果儿还是不放心。 “你这么可爱,我怎么会怕?”陈蓝玉安抚道,总算想起了旁边还站着个人,“小云,你觉得果果可怕吗?” “一点都不可怕,还特别可爱。”等了半天终于等到一句台词的温小云十分卖力地表现,之后又没他什么事了。 “可是我讨厌所有美丽的东西,越是邪恶的东西我越喜欢。这样的我,哥哥也不怕吗?”禹果儿再次确认。 “不怕不怕,我的心里也住着这样一个人,我的做法是,接纳它,安抚它。然后,用尽全身的力气,去迎接,去创造,去拥抱美的一切,果果也要这样哦,哥哥会尽全力帮助你的。” 这话陈蓝玉是捧着禹果儿的深棕色的小脸蛋说的。 紧接着,温小云就看到这哥俩对起了暗号,而所谓的暗号就是,各自在对方的左脸颊、右脸颊、额头、下巴、鼻子尖尖按顺序快速地亲一遍,顺序错了不行,亲少了一处不行,借此对方是否被画里的恶魔占据了心智。 …… 温小云心里骂了一声“无聊”,嘴上去不老实,“我能跟你们一起对暗号吗?” 陈蓝玉和禹果儿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他,异口同声道:“不能。” 蓝玉哥哥人见人爱。 温小云终于认清了一个残酷的现实,哪怕出门在外,他俩结伴而行,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只有现场还有第三个人,蓝玉哥哥就不可能是他一个人的。 温小云非常怀念和蓝玉哥哥在路上追野兽、吃生肉的日子。 正怀念着,仆人们鱼贯而入,摆上各种烹饪好的食材,烤羊排,油淋干巴,焖老豆子,肉馅大饼子……除了没有新鲜蔬菜,一切都很完美。 温小云大块朵颐之时,很快推翻了之前的想法,生肉哪有熟肉好吃啊! 才放下碗筷,有婢女来唤,说王爷要见陈蓝玉。 禹果儿说,“哥哥别怕,我会罩着你的。在我们家,我把拔听我姐的,我姐听我的。” “我们家也一样哎。”陈蓝玉说着弯下腰,让禹果儿跳到他背上,跟着婢女走了。 被冷落的温小云在院子里耍了一会剑,觉得没意思,就出去跑马了。 做自己最擅长的事情,是温小云获取成就感的主要方式,哼,他才不会过分奢求蓝玉哥哥的爱呢! …… 陈蓝玉和禹果儿站在门外,唯一听得懂的就是禹青春嘴里时不时冒出的“把拔把拔”。禹青春和他爹在剧烈地争吵,也可能不是争吵,而是习惯了喊话式交流。 禹果儿在一旁小声翻译。 “姐姐说,她就认定你了。” “把拔说,我们西地那么多王公贵族来求娶她不嫁,遍地健美壮硕的英雄她不选,偏偏看中一个小白脸。” “姐姐说,小白脸怎么了,她自己皮肤不够白,就想要个白面书生做相公,这样将来生出来的娃可以白一点。” “把拔说,就算姐姐想要白面书生,那白面书生也不一定靠得住,总有一天会跑掉。” “姐姐争辩,他要是敢跑,她就打断他的腿。”禹果儿说着看了看陈蓝玉修长健美的腿,好像这双腿已经被打残了。 “把拔又说,把拔容易吗,啊?你母妃早逝,我是既当爹又当娘的把你们拉扯大,你弟弟还因为喜欢邪恶的一切,被教书先生认定有心理问题,四处求医也求不出个结果。” “姐姐这会正在安抚把拔,你别着急上火了,我是喜欢人家,但人家有意中人,根本看不上我,想嫁也嫁不掉。” “我把拔一听,更急了,他女儿如花似玉,美若天仙,哪个不开眼的,竟然看不上?” 禹果儿翻译完这句,拉着陈蓝玉进屋,上前喊了一声“把拔”,指了指陈蓝玉,“他就是那个不开眼的。” 039 花见花开(一) 禹雷儿看了陈蓝玉一眼,原本是要狠狠地瞪他,吓唬吓唬他,结果才看了半眼,铁汉子似的目光就柔和下来,再看一眼,噫?竟然心生欢喜。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果儿,你也?”禹雷儿看禹果儿又跑回到陈蓝玉身边,牵住他一只手。 禹果儿兴奋地说道,“把拔,我很喜欢这个哥哥。” 陈蓝玉把被牵住的那只手从禹果儿的手里轻轻地抽出来,对着禹雷儿毕恭毕敬地施了个晚辈礼,“见过王爷。” 禹雷儿大步上前,拍拍陈蓝玉的肩,“这孩子长得白,长得俊,还有礼貌,我好喜欢!” “把拔,你才看蓝玉哥哥几眼啊,就喜欢?” “没听过一见钟情吗?”禹雷儿对禹果儿说道,“跟把拔学着点,一见钟情就是看见一个人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他了。我对蓝玉公子,就是这样的感觉。” 陈蓝玉面上维持着笑容,只是西地人乱用成语的习惯……好像,也不是不可以,凡事不要局限于男女之情嘛。 今年多大了?你们家几口人啊?以前是干什么的呀?平时都有些什么爱好?…… 陈蓝玉一一回答,语气恭敬,叙述简洁。 问到“是否婚配”,得到陈蓝玉“定过亲,因要外出闯荡,怕耽误人家姑娘,离家前退了亲”的回答,禹雷儿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 “蓝玉公子,请睁大你的眼睛瞧瞧,我闺女怎么样?”禹雷儿的汉话水平,令陈蓝玉想抬手扶额,却又生生忍住了。 “令爱很好。”陈蓝玉看了一眼垂手站在她爹身旁的禹青春,诚恳地答道。 “配你如何?”禹雷儿紧追不舍。 陈蓝玉起身再次施礼,“立业之前,暂不考虑成家之事,请王爷见谅。” 禹雷儿皱眉,“你是不是忘不了那个退亲的姑娘?” “不瞒王爷,退亲后我一直很难受,心就像被挖去了一大块。”陈蓝玉实话实说,“这种感觉,像王爷这种身在高位的福人,估计很难体会。” “蓝玉公子,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禹雷儿忆及早逝的王妃,再看看眼前一双活蹦乱跳的儿女,“你的心情,我非常了解。王妃走后,我哭了一个多月,就好像整颗心都被挖去喂狗了。” “王爷比我辛苦,比我坚强。”陈蓝玉握住禹雷儿递到眼前的双手说道,“跟王爷比起来,我只是退个亲,就在深夜里默默流泪,真是没出息。” “唉,没有痛失过所爱的人,哪里能体会我们的心!”禹雷儿感慨道。他问陈蓝玉接下来的打算。 陈蓝玉希望能到军中磨练一番。 禹雷儿当场应允,问要不要给他安排个一官半职,好教他少受些苦。 陈蓝玉说,那样不能服众,他要从底层做起,不靠关系,不走后门,凭真本事,看看自己有多少斤两。 禹雷儿对陈蓝玉的说辞表示赞赏,当即叫禹青春带陈蓝玉去军营报道。 待他们一走,禹雷儿叫来心腹,“查清楚他的底细。” …… 禹青春把禹果儿哄回去学习,又差了人去找温小云,和陈蓝玉步行到最近的新兵训练营。 二人从小吃街经过,街上有很多卖小吃的摊点,散发着浓郁乳香的焦黄烤乳扇,撒了奇怪香料看起来超级嫩的煎豆腐,在一口大锅里煮得咕咕响的牛杂和肉丸子…… 陈蓝玉一边走一边好奇地看,一直盯着陈蓝玉看的禹青春见他喉结动了几下,问道,“想吃吗?” 陈蓝玉摇摇头,才放下碗筷没多久,这会再吃不合适,他又不是那馋嘴的吃货。 “还是吃点吧,想要当新兵,还得过体能这一关。”禹青春说着把他领到摊子前,让他点自己喜欢吃的东西。 “最近的新兵训练营,掌事的人叫椭椭,一会你和温小云分别和他打一架,实在打不过也没关系,我会暗示他悄悄放水。” 陈蓝玉挑了最喜欢吃的几样,每样要两份,怕禹青春误会他贪吃或吃得多,一边点一边解释道,“给小云带一份,他也要比武。” 陈蓝玉坐在训练营外的石墩上吃东西等温小云,禹青春在一旁又是递食物又是递手绢的,陈蓝玉知道说不的后果,只能被动地任由她照顾着、宠爱着。 虽然隔得远,但训练营高墙上坐着的几个人视力却都极好,看到这一幕愤愤不平,又是那个小白脸! 他们的郡主几时这般低声下气,横冲直撞、见人便打才是郡主本色,这人莫不是个妖精,把好端端的郡主迷惑成这样? …… 温小云骑快马而来,抬起留给他的小吃三下两下吃完,三人一同走进营地。 高墙上的几人跳下来,在比武场上等着。 “椭椭!”禹青春冲着比武场上的某个人招手,只见其中一个壮汉从壮汉群里走出来。 许是想在郡主面前表现一番,又想从气势上给陈蓝玉和温小云点颜色瞧瞧,壮汉迈着四不像的步伐向他们走来。 陈蓝玉一眼认出来人,心下道,傻孩子,何苦这样为难自己?面上仍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 “爷爷!”温小云对着壮汉喊道,汉子瞬间石化在原地。 多亏温小云之前详尽的叙述,禹青春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椭椭,你跟他俩练练。” 椭椭随手把外衣一剥,露出滚圆的上身,冲二人道:“谁先来?” “我先来吧。”陈蓝玉走到椭椭对面,准备开打。 “脱衣服!”椭椭的语气里带着命令。 陈蓝玉几时在人前赤过上身,“可是天好冷……” “天冷也要脱,这是规矩,打着打着就不冷了。”椭椭不耐烦地说道。 陈蓝玉向禹青春投去求助的目光,禹青春抬头看天,对一旁的温小云说,“今天天气不错,极其适合比武。” “你小子倒是快点啊!”椭椭催促,他的几个跟班也在一旁一口一个“小娘子”地调侃嘲笑。 陈蓝玉磨磨蹭蹭、扭扭捏捏,总算把外衣脱下来递给温小云。 结果椭椭却半天不动手,一群人玩味似的看着他。禹青春的视线更是从他的胸膛滑向他的腹部,之后无声地笑了。 040 花见花开(二) 温小云在一旁说道,“郡主姐姐,你看蓝玉哥哥身材多好,肚子上那几块横着长的肉叫腹肌。” 禹青春一边笑一边点头,“好看!” 温小云又说,“再看看旁边那个爷爷,不仅满脸横肉,肚子上也全是肥肉、赘肉,每天得吃多少,才会长成这样?” “这说明我们西地军营的伙食好啊!”禹青春嘴角还是衔着笑,不去看椭椭,眼里只有陈蓝玉。 “大叔!”陈蓝玉对着椭椭喊道,“拜托了,快点打,天真的好冷。”说着冲上去就打。 结果只打了两个回合,椭椭就倒下了。 被打翻在地的椭椭像一座小肉山一般躺着。 虽说最后都是输,但凭实力至少也能对战七八个回合,只怪这两小子嘴巴太毒,不是嫌他肥就是笑他老,老早就看他们不顺眼,这次又害他在郡主面前丢这大的脸,这口气他一定要争回来。 温小云跟另外一人比试去了,陈蓝玉知道他能赢,便懒得去关注,眼下最重要的事情是,从禹青春手里夺回衣服。 禹青春又肆无忌惮地把他打量了一番,才极不情愿地把衣服还给他。 陈蓝玉以极快的速度穿好衣服,一摸胸襟,便知丢了东西。 …… “郡主,请把我的随身之物还给我。”陈蓝玉耐着性子,“那对我来说很重要。” “还你什么?”禹青春不允,故意装糊涂。 “换作别的事情,我都可以答应你,唯独这事不能。”陈蓝玉伸手,“还我。” 看他真的生气了,禹青春略微狼狈地找级台阶下,“不就是一幅小小的画吗?有什么稀奇的,我看一眼就还你。” 禹青春说着将背在身后的那只手举到身前,提着卷轴抖开宽不过一尺,长不到两尺的画,有细碎发黄的花瓣从画中落下。 “搞什么,画里夹花?” 见陈蓝玉要来夺画,禹青春抓紧时间看画。 她原本以为画上会是一个妙龄女子,却见画中有三人,两男对弈,一女子立于一男子之后,三人身形、体态、服饰均清晰,甚至连棋局都子子分明,唯独面容似是被水晕开,如同镜花水月,看不清,看不明,或者说,看不见,看不懂。 “这……” 趁禹青春愣神的工夫,陈蓝玉轻松夺走了画。 “我有随手夹花入画的习惯,这样画里就弥漫着我喜欢的香气,没事的时候拿出来闻一闻。”许是怕禹青春抢了画难堪,陈蓝玉微笑着向她解释。 待他把画熟练地卷好,便又举到她面前,“你闻闻,香不香?” 禹青春推开陈蓝玉的香囊画,问道,“画里的人是谁?哪个是你?那个女子就是你的意中人?” “胆儿肥啊!一口气提了三个问题。” 陈蓝玉学着禹青春的语气,说完哈哈大笑,笑着笑着又黯然神伤,“我要是知道答案就好了。” …… “蓝玉哥哥,郡主姐姐,我赢了。”温小云光着膀子,甩着衣服朝这边喊。 陈蓝玉看到不远处的地上又躺了一条汉子,而之前被他打倒的椭椭也还妥妥地,在地上躺着呢,不禁好奇,“你们西地的男子,每次打输都要赖在地上不起来吗?” “许是这样能充分吸取大地的力量吧?”禹青春拉着陈蓝玉走向前,看着仍旧躺在地上的二人问,“为何躺着?” “回郡主,这样舒服啊!”椭椭答完似乎觉得不妥,从躺姿变成坐姿,“郡主,需要我们站起来答话吗?” “那倒不用,你们平时训练挺累的,怎么舒服怎么来吧。” 禹青春指了指陈蓝玉,“他俩就交给你了,不许欺生啊!” 椭椭应了声“是”,仍旧在地上坐着,禹青春转身走了。 待禹青春走远,椭椭和另外一条汉子慢悠悠地起身。 椭椭把手指关节捏得又响又脆,“这回真落到爷爷手里了。” 陈蓝玉笑了,“大叔,不要总想着逞口舌之快,你又打不过我。” “老大,郡主交待了,不能欺负他们。”一条气场较弱的汉子提醒道。 “郡主哪次把人交到我手上不是这样说的,言下之意是狠狠地虐,收拾利索了,郡主的话要反着理解,懂不懂?”椭椭有点瞧不上弱汉子那怂样。 “也许这次郡主的意思要正面理解呢?”一条看起来比较敦厚的汉子冒着被鄙视的风险温馨提示道。 “一群怂包!”椭椭骂道。 先让那俩孙子围着操练场跑几圈再说。 …… 椭椭安排完,领着一群怂包进帐子找吃的。 等他啃完一只烤羊腿,抬着一大盅酥油茶站到帐外,准备一边细品一边嘲笑那俩孙子时,见陈蓝玉还在用正常的速度跑着,而温小云竟然舒舒服服地坐在场边的凳子上,为他的蓝玉哥哥呐喊助威,他的神情是那样地坦荡,姿态是那样地放松。 见过偷懒的,没见过这么明目张胆地偷懒的。 椭椭冲到温小云面前,“别仗着自己年纪小就不跑,也别仗着有郡主护着就耍横,军营是享福的地方吗?” 温小云看着椭椭才啃过烤羊腿的油汪汪的嘴,以及手里那杯看起来很美味的酥油茶,气就不打一处来,“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没跑了?我跑完了!” 椭椭不信。温小云说不信就比比看。 于是椭椭把一群怂包从帐子里喊出来,跟温小云比试。 温小云从一群怂包中脱颖而出,像一阵风,从陈蓝玉身边跑过去,又从椭椭眼前刮过去。 椭椭叹道,“这小子跑得贼快!”随即给两人加了沙袋,背上背一大袋,腿上捆两小袋。两人跑着跑着渐渐吃不消了。 陈蓝玉倒是没说什么,卯足了劲向前跑。 温小云因为跑得快惹怒椭椭,连累蓝玉哥哥,每每跑过椭椭面前就要抗议他公报私仇,虐待他们。 椭椭正义凛然道,这是体能训练,懂不懂? “我不懂,也不想懂!” 温小云于气喘吁吁中,向椭椭发出致命一击,“你分明是喜欢郡主姐姐,看姐姐喜欢我蓝玉哥哥,故意收拾我们!” …… 椭椭被他这一嚷嚷吓到了,“这话可不能乱说啊!” “我哪有乱说,就你这点小心思,谁还看不出来?不信你问问他们。” 温小云伸手指了指椭椭的同伙,同伙们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椭椭瞬间崩溃,挥手让同伙们带温小云和陈蓝玉去吃东西补体力。 “跑得快是我的错吗?” 温小云一边卸沙袋一边问气场较弱的那条汉子,汉子摇摇头,给他端来一盅酥油茶,看他喝完,又递过一只烤羊腿,温小云毫不客气地吃起来。 卸下沙袋的陈蓝玉也得到了一样的吃喝待遇,但他不急于啃烤羊腿,而是抬着酥油茶出去了。 陈蓝玉低低地唤了一声“椭椭”,在他身旁坐下。 椭椭原本想推开他,不知为何,只觉心里有朵名叫沧桑的爷爷花嘭的一声绽开了,好舒服,好惬意。 “郡主是你认识的女孩中最耀眼的那一个,喜欢郡主不是你的错,也没什么好丢脸的。”陈蓝玉安慰道。 椭椭很沮丧。“你们汉人有句话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喜欢郡主,我就是癞蛤蟆。” “你想求娶郡主?” 椭椭头摇得像拨浪鼓,“我就是单纯地喜欢,从未有过非分之想。” “那你就是不是癞蛤蟆,想求娶郡主又配不上郡主的人才是癞蛤蟆。椭椭只是一个怀着爱美之心的男孩子啊。” “蓝玉哥哥。”椭椭怯怯地,试探地叫了一声,陈蓝玉只觉一阵凉风从身上刮过,他拢了拢衣服,就不觉得冷了。 “那你答应哥哥,以后不要再自称爷爷了。”陈蓝玉温柔看着椭椭,“之前说你长得急,是逗你的。” “不怪哥哥,是我没礼貌,以后不会了。” 温小云啃着烤羊腿,冷眼看着这一幕,以后在这新兵训练营里,算是吃喝不愁了。 四海之内皆兄弟,又有弟弟被拿下。 041 暮城之巅 植兰山是暮城主城区内最高的山,植兰山房位于植兰峰顶。 骑马可到半山,有专门的人看守马匹,不是怕马被贼人偷偷牵走,而是每天上山的人实在太多,马也多。 看马人发放号码牌,人一牌,马一牌,将马按牌号拴在相应的柱子上,以便马的主人能第一时间找到自己的马。 秦星亮以前经常上山,把马拴在半山,步行上山去找陈蓝玉。 蒙雨只去过几次,步行那段路实在太考验女孩子的体力,好端端地走着,她总不能说,蓝玉背我,或者阿秦背我,实在丢不起那人。 因此除非约好了,或者有要紧的事,蒙雨才会去爬植兰山。 陈蓝玉走的那天,蒙雨作为植兰山房的新主人,早早起床,梳了中性的发型,穿好中性颜色和款式的衣衫,把在门边守了一夜的黝黝抱到檐下的一块软垫上,便牵着她的小棕马出门了。 秦星亮等在朦胧的天色里,见她出来,翻身上马,“别自作多情啊,我这起早贪黑的,可不是为你,纯粹是受人所托。” 蒙雨应声,“知道了。” 二人骑马跑过廊桥,朝陇端山下奔去,在城里跑了一段,便进入植兰山路段。 入职植兰山房是暮城大多数学子的终极梦想,待遇好不说,生病了包治,每年还享有带薪事假,只要不主动离职或犯了大错,干到一定年龄就能退休,可以说是一份进去了就终生有保障的正经工作。 工作内容也颇为清闲,每天看书、查资料、写文章。表现好了,还能晋级加薪。 偶尔也要出差,比如哪里发掘出一部古老歌书,哪里出了一段不为世人熟知的巫师歌舞,只要是人文艺术领域的新鲜事儿,山房便会派人出去采集。此外出差还能享受高额差旅补助。 温小云就是陈蓝玉初到山房时,带着助理出去采集素材的路上捡回来的。 …… 入职后,个人的日常吃穿用度植兰山房基本上算是承包了。 除了一日三餐,入职者每月还能根据职级领取柴米油盐和其他日用品,每半年可领取衣物,衣物可以是工作服,也可以是家人穿得着的其他服饰,可以说一人入山房,全家跟着享福。 因此,植兰山房的员工和他们的家属,在暮城有着天然的优越感。 山房目前约有五百名员工,这个时候往植兰山上走的,都是山房的员工,年纪从二十岁到六十岁不等。 有人策马超过他们,赶去喝厨房管事跟人打了一架才抢到食材的应季粥饼。 也有人慢悠悠地骑着马,聊着天,交流着昨晚看的小说的精彩剧情和搞笑桥段,很有意思,蒙雨和秦星亮混在人群里跟着听。 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讨论,相约着明天带上各自的书来交换着看。 好几个大男人聊得兴起,没认出人群里有个女孩子,最后话题慢慢聚拢到香艳的内容上。 蒙雨听了几句便觉面红耳赤,驱马向前跑去。 秦星亮很想听,看蒙雨跑了,只能催马去追。回头让书局的管事给他找找,是哪几本书把香艳场景写得这么有趣撩人,让他一个没娶媳妇的人都能听得上瘾,他准备将这几个作者单独拎出来,专攻这部分男性群体市场。 待放了马,所有人步行上山,每个人都健步如飞,走在他们身后的,没过多久便全跑到他们前边去了。 山房抬头可见,要走上去却不容易。常年奔走于植兰山的人,没有一个胖子,山房员工虽然颜值参差不齐,身材却是清一色的好。 …… 管事的人叫孟洲,年过四十尚未娶亲,品貌、气质居于同龄人之上。 共事的两年间,陈蓝玉和孟洲呆在一起的时间,比和他亲爹二十来年相处的时间加起来都多,二人亲如叔侄。 陈蓝玉辞去兰室主一职之前,状态有点疯癫,孟洲包揽了山房的一切大事、琐事,好让他静心休养一段时间,没想到等来的却是他的去意。 孟洲多番劝解无果,痛心疾首,最后只能接受这无比残酷的现实。 这一天,孟洲早早等在植兰山房极具气势的门牌下,每个赶来上班的人都尊敬而客气地跟他打招呼,他端庄稳重又不失谦和地对他们点头微笑。 孟洲侍奉过两任山房主人。 第一任是一位头发胡子都快白完了的老者,老者上山困难,拄着一根手柄处极其光滑的拐杖。 每当老者步履蹒跚地出现在山道上,早早等在门牌处的孟洲便要跑下山去搀扶。不论是孟洲还是老者本人,每次山道相迎,都觉得老者只剩下最后一口气…… 直到第二天老者的身影又出现在山道上,老者和孟洲分别悬着的那颗心又都放了下来,小主人还没长大呢,老者得拼命地活着。 直到陈蓝玉年满二十,老者终于卸下了重担,因为再也不用爬这座该死的山,离职那天,老者在山上放了一串长长的炮仗,从此云游四海去了。 …… 孟洲第一次见陈蓝玉,是陈蓝玉来山房上班的第一天。 孟洲也像这天一样,早早地等在门牌下,陈蓝玉是第一个上山的,他一脚踩着两级台阶欢快地跑上山来,身姿挺拔,脸不红,气不喘,一见他便躬身行晚辈礼。 多好的儿郎啊!这孩子孟洲第一眼就爱得不行。 孟洲非常好奇,陈蓝玉力排众议,一意孤行挑选出来的新一任主理人,会以怎样的姿态出现。 他知道那个女孩子曾经和陈蓝玉定过亲,陈蓝玉也带她来过山房几次,偏偏那几次他都出去了,从未见过。 陈蓝玉每次说起她,眼里都是笑意,嘴里冒出来的全是溢美之词,不知为何,孟洲看着非常不爽,这个问题他有认真思考过,许是因为自己不曾娶妻,不懂爱情? 后来听到陈蓝玉退亲的消息,他竟然有点高兴,随即又反思,这是做叔叔该有的表现吗?太不应该了! 再后来看到陈蓝玉无精打采、痛苦万分的样子,孟洲又恨不得退亲的那个人是自己,恨不能退亲的事情能被推倒不作数,只要他的蓝玉能像以前一样开心就好。 种种心路历程,让孟洲满怀期待地等在门牌下。 他等啊等,一次又一次地朝山下望,感觉脖子都要望断了,直到上班的铃声已经响到第三遍,也就是最后一遍的时候,苍天啊,他看到了什么! 一年轻男子背着一年轻女子,吃力地走上山来。 042 蒙雨的职场 大白天的,又不下雨,又没摔跤,蒙雨起初不要秦星亮背。 秦星亮看她为了不迟到走得快要断气的样子,说不背的话你今天连这山都上不去,再说点实际的,去晚了赶不上早餐,爬了这么久,消耗这么多体力,能不能撑到中午开饭还真说不准。 为了成全秦星亮的美意,胸闷腿软的蒙雨勉为其难地爬上他的背,反正人都走光了,只要没人看见,她就不会丢脸。 “你以为我想背你啊,我自己都累得够呛,恨不能躺在这半山道上。” 秦星亮继续他的秦氏抱怨,“我每次爬这座山都在想,在这植兰山顶盖房子的人,脑袋是不是被门夹了,实在是,可恶至极……” 蒙雨感觉到一道夹杂着威严、审视、不满、探究等多种情绪的目光向她投射过来,抬头一看,有个人正站在门牌下看着他们。 那个身穿深色衣裳的中年男人,看起来和门牌一样,威风凛凛。 “快放我下来。” 蒙雨拍秦星亮的肩,从他的背上滑下来,一口气跑到门牌下,躬身行了一个晚辈礼,“见过孟先生。” 孟洲上前行了一个下属礼,“代兰室主,请。” 听得他故意在“代”字上加重语气,秦星亮同情地看了蒙雨一眼,主事的孟先生来者不善,初入职场的蒙雨接下来可有得受。 孟洲走在二人之前,一边走一边引路,其实也不用引,他只是借引路频频回头打量二人。 …… “代兰室主,孟某有几句话,不知当不当讲?” “孟先生请讲。” “这话有些无礼,但是不说出来,我难受,那就恕我直言了。” 孟洲用一种极其温和有礼的语气说道,“我原本以为,代兰室主会是仙女一般的人物,现在看来,只是恰恰长成一个人。” “孟先生何出此言?”蒙雨的言下之意是,我有得罪过孟先生? “实话实说而已。” 孟洲说着快步往前走去,想想又回身道,“还有啊,你们俩,不许背着蓝玉公子暗度陈仓,我会盯着的。” 蒙雨愣在原地。之前蓝玉说,孟叔叔沉着冷静,为人处事周全得体,绝对值得信赖。今天来迎她的,莫不是个假的孟先生?或者,她到底有多差劲,让他这般看不顺眼? 这话秦星亮听了也恼,“暗度陈仓?这是一个掌事先生该说的话吗?也不怕辱没了植兰山房的名声!” 孟洲不答他的话,此时心里想的是,姑娘长相普通就普通吧,谁叫蓝玉喜欢呢,从今往后,他便不顾这张老脸,彻底豁出去了。 虽说退了亲,但只要蓝玉未婚,姑娘未嫁,将来总有机会再续前缘,等到蓝玉想通了,往回追,因为他没看严、没看紧、没看住,姑娘跟眼前这小子好上了,那是他当叔叔的失职! “蒙雨,你现在知道,相貌堂堂、一表人才、风度翩翩的孟先生,为什么活到这把年纪尚未娶亲了吧?” 秦星亮继续放大声量,“人家孟先生啊,那是全靠一张嘴,凭实力单身。” 许是自知理亏,又觉丢脸,孟洲丢下他们跑了。 …… 食堂里站满了排队打饭的人。 轮到秦星亮时,负责打菜的大叔舀起一勺肉,看他面生,就一直在颠勺子,恨不得把里面的肉全颠出去。 秦星亮几时受过这样的气,以前他每次来,都是直接上五楼去找陈蓝玉,饭食由专人送来,不仅精细,连摆盘都看得出花了不少心思。 “大叔,省点力气,这个菜我不要了。” 秦星亮抬着一碗白粥一碟咸菜,在一碗米线一只鸡蛋的蒙雨对面坐下,她也没吃到路上听说的那些个应季粥应季饼。 “蒙雨,你可得争点气,早点考到五楼去。”秦星亮把**细套餐的希望寄托在蒙雨身上。 植兰山房的基本构架和主要规矩,蒙雨大致了解,蓝玉走之前跟她说了重点。 山房一楼为初级员工办公区,大多数是刚刚入职的年轻人。表现好、有作为者可以通过考核晋升至二楼,算是有个小职务傍身。 依此类推,三楼办公区坐着的都是中层管理者,四楼为高管区。楼层越高,职级和薪资就越高,人数也越少。 通常能坐在四楼办公的,都是同事中的佼佼者,不再有上升空间,也不需要再上升了。因为五楼便是兰室所在,在里面办公的,只有兰室主一人。 植兰山房主理人称兰室主,每一任兰室主都要通过看书、做题、考试,从一楼慢慢往上晋升,以此服众。 蒙雨低头吃米线,头也不抬地问,“当年蓝玉考了多久?” 秦星亮回忆道,“他是一天考一级,到山房的第四天就坐到五楼去了。你没他聪明,考一个月应该差不多吧?” “我会努力的。”蒙雨颇有信心地答道。 …… 孟洲没有跟人提及蒙雨的代兰室主身份,只是抱了一摞厚厚的试卷给她,结果除了吟诗作贼的题,其他的她基本不会,只能答一题去书架上找一题的答案。 同事对她客气而疏离,四目交接时,她也只是礼貌地笑笑。 生命中无关紧要的人,因为不在意,便无所谓被冷暖。 倒是秦星亮,为了大家能对蒙雨亲热点,也学着那些带东西来分给同事吃的人,每天下午差人把暮城最好的茶点、小食送到山房一楼,秦星亮一脸讨好献媚地分发,“我妹妹初来乍到,请多多指教。” 慢慢的,一楼办公区同样中性打扮的姑娘,打饭时,去洗手间时,溜到山房外看风景时,便会跑来问拉住蒙雨的手问她要不要同去。 蒙雨自幼和姐姐在外公跟前长大,生性冷淡,无朋无友。和陈蓝玉定亲之后,得以结识秦星亮和沈冰清。蒙雨和沈冰清一见如故,总算有了人生中的第一个闺密,也可能是唯一的一个。 此时被一围吃秦星亮嘴短,有意示好的女孩子围着,百般不自在。原本不用应酬,现在不仅得硬着头皮应酬,还浪费做题找答案的时间。 “阿秦,别送东西了,”蒙雨说,“这些表面上的亲热,我都不需要。” 秦星亮照送不误,他的理由是,一是不能看她被冷落,二是她要学会与人相处。 一楼的员工还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以前从一楼经过时,向来目不斜视、冷峻严肃的孟先生,竟然悄悄在一个隐蔽的角落设了一张袖珍的办公桌,假意捧着一本书在看,实则一双美目随时温柔地扫过办公区。 一楼的年轻男孩们感受到了孟先生眼里的期冀,这样的眼神以前只会落在蓝玉公子身上,看来孟先生要从他们之中选接班人了,要努力表现才行啊! 除了蒙雨知道自己被盯梢,一楼的年轻女孩们,不论是定亲的,还是没定亲的,都有一种被中年美大叔炙热目光追逐暗恋的幸福感,个个低头娇羞。 043 梅花将尽 孟先生那样威严的人,目光一旦温柔宠溺起来,谁不心怦怦? 整个一楼似乎弥漫着一股挥之不散的恋爱气息。 因为要抽空盯紧蒙雨和秦星亮,孟洲发现自己最近的工作效率提高不少。原本一个工作日才能完成的工作,压一压,缩一缩,竟然都能在当天下午茶之前完成,剩下的时间可以用来看书休闲,尽享盯梢之乐。 下午茶时段,秦星亮带着昂贵美味的茶点准时出现在一楼办公区。 秦星亮总是将第一份,而且是唯一一份双重份量的茶点,毕恭毕敬地双手捧到孟洲面前,亲自给他倒好一杯茶,这才开始讨好其他人。 这份尊重,这特殊待遇,让孟洲很受用,再看秦星亮这小子,竟没那么碍眼了。但孟洲确定,自己绝对不是因为贪吃茶点才坚守一楼的。 为了盯梢高强度工作,常常忙得顾不上吃午饭的孟洲,吃过秦星亮的茶点,精力和体力都恢复了,心里美滋滋地,一边读小说一边盯着秦星亮和蒙雨,顺带着给一楼的男孩们鼓鼓劲,给一楼的女孩们增添些自信心。 这样的工作,实在太有意义了! 秦星亮自觉是焦点,感觉再被盯下去,整个人都要燃烧起来了,忍不住对蒙雨耳语道,“你有没有这样的错觉,孟先生同时爱上我俩了?” 蒙雨捂嘴笑,对秦星亮耳语道,“孟先生对蓝玉才是一片冰心,我敢打赌,看到我俩这样交头接耳,他马上就要过来探听情况了。” 果不其然,孟洲从袖珍书桌后面绕出来,走到蒙雨身后看了看,一脸正色道,“今天的题做得怎么样了?” 蒙雨指着卷子的某处,“正卡这一题上呢。” “那还不快做题,两个人在这里说说笑笑,成何体统?” 见二人转头各干各的,孟洲这才缩回书桌后边。 观察几天之后,孟洲发现,蒙雨整天埋头做题,有时自己跑到书架前找书,有时支使秦星亮帮忙去找。 秦星亮也带了厚厚的册子上山来看,二人看起来并没多余的时间和精力谈情说爱。 …… 山房的人没有加班的习惯,因为前任兰室主陈蓝玉从不加班,也不鼓励大家加班。 因此,每天临近下班,大家便早早地把东西收拾好,慢悠悠地喝着茶,只待下班铃一响,集体开溜,山道上一时间浩浩荡荡,人满为患。 孟洲因着每天第一个来上班,也是第一个带头下班的,为防路堵,他从来都跑在最前边,也没人敢跟他抢第一。 自从新任代理室主来了之后,一切都变了。 孟洲仍旧是第一个来上班的,却是最后一个下班。 蒙雨喜欢加班做题,一直坐到连最喜欢熬夜的鬼都准备洗洗睡了,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习题,把等在一旁已经陷入昏睡状态的秦星亮摇醒,跟坐在袖珍书桌前看小说的孟洲打招呼。 “孟先生还不走吗?” 孟洲答:“这小说正看到精彩之处,一时间还放不下。” “孟先生慢慢看,我们先走了。”蒙雨强忍着哈欠,拉着秦星亮下山寻马。 等他们走出数十步,孟洲关门跟在后面。 他一路尾随,看秦星亮把蒙雨送到家,又躲在暗处,看秦星亮骑马离开,这才安心回家睡觉。 孟洲睡得最晚,起得最早。 因为蒙雨养成了早早赶到山房看书的习惯,为了每天清晨迎接兰室主的仪式感,他只能去得比他们更早。 极其值得表扬的一点是,自从第一天入职被他逮了个正着,之后蒙雨和秦星亮虽一同上山,却都做到了各走各的,进步十分明显。 敬业的孟洲跟蒙雨和秦星亮作息神同步,一起披星戴月、早出晚归。 没过多久,三人都有了明显的黑眼圈,虽说没瘦到脱相,但倘若三人站在一块,看起来很像一起半夜偷鸡摸狗去了。 有一天秦星亮实在太忙,担心晚上不能赶来接她。 “你安心办你的事,不是还是孟先生默默相送嘛!”蒙雨说着忍不住笑了。 秦星亮也跟笑,还情不自禁地看了孟洲一眼。 孟洲看到这一幕,这还得了,敢在他眼皮底下笑意盈盈?又一次想要从袖珍书桌那里绕出来,见秦星亮在他的注视之下飞快逃走,这才悠然看起书来。 …… 蒙雨骑着小棕马踏着月光在前边走。 孟洲骑着大黑马在后面不紧不慢地跟着。 蒙雨回到家,看到等在黑暗中的黝黝,把它抱在怀里。 陈蓝玉交待过,在她坐到五楼的办公室之前,不能带黝黝或别的动物去山房。等她把“代”字取掉,“便可为所欲为。”希望那一天早日到来。 秦星亮忙完,有些不放心,又骑马上山,看见孟洲在蒙雨家门外探头探脑。 “孟先生,”秦星亮喊了声,故作惊奇,“你怎会在这里?” 孟洲解释说,“不瞒你说,因为担心室主的安危,我每晚都护送你们回家。” “哦?孟先生是担心这山上的豺狼虎豹,还是担心我这匹色狼啊?” “阿秦,你这是说的什么话,你我都是护花使者。” 孟洲邀秦星亮一起往回走,又当着他的面自黑一番,“若说色狼,这大半夜的,我站在室主门外窥探,看起来岂不是更像?” 回去的一路,二人纷纷表示,非常感动于对方对蓝玉的真心。 蒙雨在一楼颇为拥挤嘈杂的书桌前,做完了第一摞试卷的最后一道题,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孟洲看完之后,拱手施礼,“恭喜代兰室主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完成了蓝玉公子一天就能做完的事情。” 蒙雨愕然,有这么夸人或者损人的吗? 好在孟先生夸的也不是别人,这口气她能忍。 蒙雨笑着回礼,“多谢孟先生夸奖!” 那天下午,秦星亮赶到山房时,蒙雨已经坐到二楼临窗的位置上,孟先生的袖珍书桌也随之搬上了二楼。 秦星亮和提着茶点的伙计在一楼寻了一圈不见人,待问明了情况,人和茶点一起上了二楼。 窗外梅枝迎风摇曳,蒙雨伸手采了几朵红梅,投于眼前的茶杯。 此时正在操练场上奔跑的陈蓝玉,不经意的一抬头,似是看到远处高山有梅盛开,心下叹道,待这梅花谢了,这年冬天也便过去了。 曲荆风看海棠和叶昀在开得轰轰烈烈,却又银装素裹的高大梅树下嬉笑打闹,在这个时空里,寒梅依旧,傲霜覆雪。 044 蓝玉命好(一) 禹青春经常带着禹果儿站在操练场边看陈蓝玉训练,他一看过去,他们便一齐向他使劲招手,兴奋得不得了。 陈蓝玉想起他和阿姐小时候,再看场边的姐弟二人,心里涌动着亲情的温暖。 而郡主和小公子的频频到场,也极大地鼓舞了士气,大家训练时更拼命了。 月末休息四天。禹青春派人给陈蓝玉捎话,说金屋给他盖好了,让他回自己的窝里住。 陈蓝玉带着温小云沿街走回去,他们在一处摊点流连,不一会儿,便有一个店小二长相和气质的男孩追上来,把他们之前看中而没钱买的东西双手奉上,用很拗口的汉话说道:“公子请留步,有个善良的好心人让我把它送给你。” “我猜,那个善良的好心人便是郡主姐姐吧?” 温小云在寒冬里吃着热气腾腾的小吃说道。 这还用猜? 陈蓝玉笑了,他还没吃完手头的东西,又向下一个喜欢的小吃摊点走去。 很快,店小二男孩又捧着小吃追了上来,“公子请留步,有个善良的好心人让我把它送给你。” “小哥,你这句话听着有些别扭,”陈蓝玉纠正他,“下次你可以说,有个善良的人,或者有个好心人。” “晓得了。”店小二男孩说着后退了两步,继续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 陈蓝玉带着温小云把想吃的,要买的摊子都逛了一遍,店小二男孩悉数把东西送到他们手上,一会儿说“有个善良的人叫我送来”,一会儿说“有个好心人叫我送来”,语法没毛病,听着顺耳多了。 “郡主姐姐为什么不直接给我们钱?”温小云不解。 “许是她觉得,男人有了钱就会变坏?”陈蓝玉再次被禹青春的做法逗笑了,原来,这是她宠爱自己的新方式啊。 没过多久,陈蓝玉和温小云手上就摞满大包小包,各种急需的日用品都备齐了。 陈蓝玉叮嘱温小云,抓紧时间往回走,尤其不许再看小吃摊,再看下去肚皮就有被撑破的风险。 …… 禹青春照例领着她那群壮硕的婢女等在新房门口,看着满载而归的二人,好似看到了他们圆滚滚的肚皮,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 待陈蓝玉走近,禹青春调侃道,“花我的钱就这么不心疼啊?” “穷日子过久了,一旦有钱,便要痛痛快快地花。”陈蓝玉不知哪来的底气,答得光明磊落,之后便开始打量自己的房子。 是个小院子,除了柱子、房梁、门窗用到木头,其他材料全是石头。 院墙和屋身均由不规则的大石头砌成,经过匠人打磨,竟能做到严丝合缝,屋顶不覆瓦,由宽大纤细的石片铺就。 “这就是金屋?”陈蓝玉故意皱眉,“盖这么严实,是怕我跑了吗?” “陈蓝玉,我们家可没这么多金子,再说了金子晃眼,对眼睛不好。”禹青春指着一面石墙说道,“这屋子防火、防水、防风、防盗,还防女魔头。” 禹青春说完单手一扬,壮硕婢女们立刻异口同声道:“恭迎蓝玉公子入主新屋。” 陈蓝玉和温小云把一路采买的东西放到天井的石桌上,跟着禹青春在仅有的几间屋子里转了转。 “谢谢郡主赠我如此大礼,这屋子我很喜欢,也幸好不是金子做的。” “午饭还吃吗?”禹青春问道,那洞悉一切的眼神,实在太可恶了。 二人齐齐摆手。 说话间,有婢女给陈蓝玉端来一壶茶,“这是郡主命人掘地三尺挖来的普洱生茶,请公子享用。” 禹青春看陈蓝玉的目光完全粘在茶壶上了,丢下一句,“好好休息,我走了。” 等她迈着豪迈的步子走出院子好远,陈蓝玉才从日思夜想、魂牵梦萦的茶香中回过神来,一边倒茶一边喃喃,“那就,恭送郡主了”。 …… 禹雷儿的心腹向他禀报调查结果。 陈蓝玉和他的跟班温小云各骑一匹快马入境,入境后二人背的包裹只剩下衣物,已经没吃的了。 陈蓝玉背了一支长枪,温小云没带兵器,二人怀里各藏了一只匕首,沿途只用来处理过猎物,没杀过人。 陈蓝玉看起来像贵公子,实际上身无分文,可以说是一贫如洗,直到遇到郡主,得了郡主青眼才解决了温饱问题。 陈蓝玉随身带了一幅画,画上有三个看起来贵气十足人儿,两个男的在下棋,一个女的站在一个男的身后看。 三个人的脸都看不清。不是小的探查不力,反倒像是画画的人故意隐去人面,或者画者根本不知三人具体长相。 “没别的了?”禹雷儿问道,“暮城在什么地方?” 二人是直接出现在沽美境内的,陈蓝玉说的暮城在西地的东边,能从古书和古图上查到,近年从地图上消失了,一路追查均无线索。 “他们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吗?”禹雷儿拍了拍桌子,示意心腹退下,他要出去走走。 走着走着,禹雷儿看见自家儿子欢快地向前跑去,几个婢女在后面追。他悄悄地跟在后头。 禹雷儿刚刚走到院外,就见禹果儿像箭一样冲进陈蓝玉的石头院子,紧接着,又见温小云像只猴子一样从石头门框里蹦了出来。 温小云看到禹雷儿,正要行礼,禹雷儿示意他不要说话,他倒要看看,这陈蓝玉私下里使了什么手段,把他好端端的一双儿女迷得七荤八素。 温小云不想留在那儿吃醋堵心,好不容易放假,他要去找椭椭哥哥玩。 …… 禹雷儿悄声探头往里看。 只见自家儿子在陈蓝玉的脸上亲了几嘴,紧接着,陈蓝玉又在自家儿子脸上亲了几嘴。 “蓝玉哥哥,错了错了,顺序不对,你是不是恶魔变的?”禹果儿不满又警惕。 “那我们再来一遍。”陈蓝玉说着又去亲禹果儿,因为亲对了,禹果儿跳起来抚掌。禹雷儿很少见儿子这般高兴。 “知道哥哥为什么亲错吗?因为果果太可爱了,我想多亲一遍啊!” 陈蓝玉说着抱起禹果儿转圈圈,转着转着整个人突然弯腰,将禹果儿头朝下倒挂在自己身上,禹果儿尖叫了一声,随即发现倒挂着太好玩了,叫喊着蓝玉哥哥继续转圈圈,不要停。 转着转着,禹果儿看到门口站着倒过来的禹雷儿,喊了一声“把拔”。 禹雷儿走进院子,看着禹果儿高兴坏了的样子,当着陈蓝玉的面流下了感动的泪水,自家娃娃从小没娘,这明显是缺爱的表现啊! 陈蓝玉问王爷是不是找他有事,禹雷儿说没啥事,就是想儿子了,出来溜溜,说着便领着禹果儿回去了。 因为白天跟陈蓝玉学了一招,到了傍晚,禹雷儿决定学以致用。 他走进禹果儿的院子,叫儿子叫到跟前,二话不说,对着他的小脸就是一通乱亲。 禹果儿躲不开,求饶道,“把拔,你别这样,我害怕!” 看着急得快要哭出来的禹果儿,禹雷儿百思不得其解。自己的儿子,陈蓝玉亲得,他亲不得,这是什么道理? 045 蓝玉命好(二) 第二天,禹雷儿又摸到陈蓝玉的院子。 此时陈蓝玉正一边喝着掘地茶,一边翻读西域志。 禹雷儿向陈蓝玉请教亲子问题,比如昨天的亲亲是怎么回事。陈蓝玉详细解释了他和禹果儿对暗号的约定,以及具体的亲法,认真传授到恨不能在禹雷儿脸上演示一番。 禹雷儿又问,关于果儿的心理问题,蓝玉公子有没有什么办法。 “我小时候心里想的东西比果果还暗黑,”陈蓝玉拿自己做比喻,“王爷,你看看我现在如何?” “蓝玉公子是一等一的好。”禹雷儿由衷赞叹着。 “王爷请放心,果果根本就没有心理方面的疾病,倘若有,我一定会尽心尽力地帮助他。” 禹雷儿看得出陈蓝玉对自家儿子是掏心掏肺的好。 再联想到女儿,他沽美人口逾百万,兵力不下十万,在西地属兵强马壮富庶之王郡,换作别的男子,遇到这等平步青云之机,别说一个退过亲的姑娘,就算是发妻也能一脚蹬了,陈蓝玉却能坚守本心,是个实实在在的好男儿。 陈蓝玉在军中的表现,禹雷儿了如指掌,精心培养,他日或可为将相。 不论他是怎么来的,从哪里来的,如今外界正处乱世,边境又常有外族来犯,正是用人之际,就算他是骗子,或者别有用心,禹雷儿也认栽。 如此这般想着,禹雷儿邀陈蓝玉跟他出去跑马。 二人策马于开阔草原,中途不曾停下,一口气跑到距离沽美主城最近的一处边境。 …… 边境有河为界,河的两侧都设有两郡的兵营。 因物资丰富,实力雄厚,又不好战,沽美这边以守为主。 河的对岸为庄段郡,土地贫瘠,资源匮乏,贵族奢靡好战,民众苦不堪言。庄段兵将惯于夺掠沽美边境牧民,庄段贫民迫于生计也经常来犯。 陈蓝玉随禹雷儿步行至最高处,眼前是一道深不可测的峡谷。 站在悬崖边,陈蓝玉仍然心惊,他闭上眼睛,用心去感受风,感受空旷,感受自由,之后用力去接纳和拥抱他要面对和承受的惊恐,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悬崖变得可以直视,不再害怕坠落。 “杀过人吗?”禹雷儿看着面色肃峻的陈蓝玉问。 “这一世,尚未杀过。” 陈蓝玉平静地回答,语气里透出一种经历过无数沙场杀戮的淡漠与苍凉,似是厌倦饮血杀戮,又似心中战火重新燃起。 陈蓝玉隐隐地意识到,前世的他奋勇杀敌,出于保家卫国的宏愿,以及功成名就的私心,有国因他而破,有家因他而亡,数不清的男儿因他而死,无数的妻离子散与他有关…… “蓝玉公子,日后,待你练就一身本领,可愿为我沽美子民带兵平乱,领兵征战?”禹雷儿的问话把陈蓝玉拉回现实。 “我行吗?”语气里有诸多不确定,不自信,抑或,本能的抗拒? “我看行。”禹雷儿豪气地拍了拍他的肩,随即放声大笑起来。 陈蓝玉执手行礼,“感谢王爷信任,蓝玉愿临危效命。” 回去的路上,陈蓝玉想起被人动过的画,问道,“王爷派人探我底细,既不信我,为何想着日后重用?” “正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也用嘛。” 禹雷儿对自己的汉话水平从来都充满自信。 …… 回到石头小院,陈蓝玉看见店小二男孩正在书房里摆弄着什么。 “好心人又派你送东西来了?”陈蓝玉笑问。 店小二男孩指了指书案上的梅瓶,里面插着几枝梅花,“好不容易采到的哦。” 陈蓝玉走到案前,微微调整了一下梅枝的走向,顿时满室生辉。 “谢谢你啊,回去复命时,请替我谢谢那个善良的人。” 店小二男孩飞快地跑了。 临近傍晚,突然降温,窗外雪花纷落。 有婢女送来红通通的炉火,火上架了一只泉壶。陈蓝玉坐在炉火边,呆呆地看着梅花,也不知自己在想什么。 待到泉壶里的水咕噜咕噜地滚叫起来,浇灭了一小片炭火,他才回过神来,提壶冲茶,闻香慢饮。 夜色越来越浓重,跟椭椭借了斗篷的风雪归人温小云冲进屋来,坐到炉边举着双手烤火,环视了一圈室内,于瑟瑟发抖中,对陈蓝玉挤出一句话,“你啊,就是命好。” 陈蓝玉将冲好的热茶递到他手里,好奇地问,“什么叫命好?” “从小吃喝不愁,长大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走到哪儿都有人捧着,好吃好喝地伺候着,这就是命好。” 温小云捧着茶杯一边捂手一边喝,“像我,就属于命特别不好的,但是自从遇到蓝玉哥哥,我的命就变好了。” 大概是觉得拿自己举例没有说服性,温小云想到了一个人,“就拿我见过两次的荆风大哥来说吧,论长相,论气质,论姿色,在咱们暮城,他排第二,你排第三,没人敢排第一。” 陈蓝玉看温小云认真分析的样子,想起荆风大哥的样子,忍不住笑出声来。 温小云又说道,“一样是俊俏人儿,你什么待遇,他什么待遇,他在客栈里打杂,以姿色悦人,狼狈不堪,好不容易当上个游学先生,一个人出去,路途凶险,现在不知正在哪儿受苦呢。” …… 是啊,帅帅的,愣愣的,带点傻气的荆风大哥现在走到哪儿了呢? 当初他寄宿在自己家,当他问起怎么去找蒙蒙时,陈蓝玉明明不想告诉他,却不敢不说,陈蓝玉一直想不通为什么要怕他。 现在想通了。因为荆风大哥长得比他好看呀!他自卑,所以怕。 当陈蓝玉坐在炉边手捧香茗想他的荆风大哥时,长得极其好看的曲荆风正坐在一处避风的桥洞下,在燃烧的柴火的飞灰和呛烟中,给忍者挠痒痒。 忍者来自西地贫瘠的庄段郡,难以适应东南部寒冬的天气,身上痒得厉害。 “左边一点,右边一点,往上一点,再往下一点,对对对,就挠这里,痒源在这里……”忍者轻声地指挥着,曲荆风耐心地给他挠着。 叶昀就着火光,从随身的瓷罐中撇下一片神草叶子,顺着曲荆风挠过的地方给忍者涂抹,神草极具侵略性的浓香速度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曲荆风的意思是,找一个安全可靠的地方,让忍者安顿下来,不用跟着他们一路奔波受苦了。 “不要抛下我。”忍者乞求道。 海棠坐在水边专心地梳理他的秀发,好多天没洗了,手感粘乎乎的,心情也随之变坏。 “忍兄,你不过是稀里糊涂地,被人骗到这边来杀人,现在人不用杀了,就没必要跟着我们了。眼下虽是乱世,用心也能找到安身立命之所,找到了再把你留下。” 海棠继续说道,“之前被干掉的黑衣人,应该是王都那边派来的,他们肯定还会派更多的杀手过来,不杀掉曲兄誓不罢休,跟我们走只会有性命之忧。” 046 荆风命苦 天寒地冻,一眼望去,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又一眼望去,黛湖浮烟,更添寒意,却有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舟头立有一只小红炉,上面温着的应该是酒,渔翁闲适,不去管鱼竿,他左手拿书,右手时不时倒一杯小酒快意地饮下,抑或从一旁的篮子里捏起一块嫩得像豆腐的,似是撒了椰蓉的白色糕点投入口中,眯起眼睛品赏糕点的弹劲和甜糯…… 曲荆风他们从柴火已熄的桥洞中走出来,就看到了江上的这一幕,其实隔了很远的一段距离,根本看不真切,吃喝的细节都是耳清目明的叶昀描述的。 叶昀叹道,“这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滋润,钓鱼是假,读书是真,不愁吃不愁喝,困了住舱里一躺……像神仙般自在。” 看看闲云野鹤般的渔翁,再看看稀里糊涂、狼狈不堪的自己,“我真的是传说的……太子吗?”曲荆风觉得“太子”两字实在说不出口。 “当然啦!不然我和海棠哥哥在这干嘛,忍者哥哥千里迢迢地赶来干嘛?” 此时海棠面正无表情地走在冬景如画的码头上,看看有没有什么工作机会,忍者因为来意难堪,陪着笑脸不说话。 “挨饿受冻,太子就这待遇?”曲荆风说也在码头上张望着,搜索着,希望能找到填饱肚子的方法。 海棠劝道,“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后面是什么来着,背不出来了。” 这话把曲荆风逗乐了,他笑着配道,“但是,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啊。” “海兄和曲兄所言甚是,都有理,都有理。”忍者也跟着配上了,“所以我们要积极乐观。” “迂腐!”海棠同情兼嫌弃地看了一眼将要被丢下的弃棋忍者,这家伙杀人不行,干活不行,偏偏还乐观。 且不说自己堂堂一杀手,每天要拼命干体力活养他,就连曲兄这个将来要执掌天下的人,大半夜的也要给他掻痒痒,这是造的什么孽哟! 此时叶昀又道,“渔翁笑了。” “他是不是想叫我们过去一起吃喝?”忍者略微激动地问道,毕竟一个人呆久了会寂寞。 叶昀摇摇头,“大约是看到鱼竿动了一下,高兴吧。” …… 走到临近江心的码头尽处,远远的,便见一艘船驶来。 正愁没吃的,运气还不错,海棠搓了搓手,心道,待那船儿靠岸便动手。 在热切的等待中,只觉那船驶得比任何时候都慢。 不待船靠岸,海棠便冲着站在船头的人大声喊,“大哥,需要搬运工吗?” 对方看了看码头上的人,并不急于回答,等船停稳了,跳上岸来,“我这船是艘货船,我正愁着这大冷的天去哪找搬运工,没想到竟然有人等在码头,生计不易啊。” 海棠跟船夫交涉,搬东西可以,报酬得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吃的,另一部分是钱。 船夫看出他们没吃东西,招呼他们上船,船工给他们每人舀了一碗豌豆稀粥,大概是煮时没搅拌均匀,锅底糊了,糊了也香! 之后船工又给每人发了两只杂粮窝头,吃过东西,四人开始干活。 船工在前边引路,海棠和曲荆风扛着麻袋跟在后面。 麻袋里装着从外地采购的过冬食材,粮食之类的背起来只是重,肉块和瓜薯之类的背起来硌得人背疼,海棠抢着背硌人的麻袋,二人像负重的骡子低头默默地向前走。 叶昀扛着一只较小的麻袋跟着走了一趟,回来的路上,他掏出短笛,试吹了几声,似乎是得到了回应,又接着吹了起来,没过多久,便有几匹野马、几头野猪出现在码头上,一路奔向货船,把码头上和船上的人都吓了一跳。 叶昀赶紧向大家解释,“别怕别怕,它们只是来帮忙驮东西的。” 两个船工心惊胆战地抬了一只麻袋架在马背上,见那马儿驮上就走,一直到最后一头猪,都很听话的样子,大家这才放松了下来。 忍者也没闲着,有几个老人同船,他一次扶一个老人向前走。他起初以为扶老人过码头是个轻省活儿,没想到那几个老人恨不能把全身的重量都坠在他身上,自己一点力都不肯使,早知道就扛小点的麻袋去了。 …… 曲荆风在往回走的路上看到叶昀吹笛,见那些猪啊马啊都是一脸被动又顺从的苦相,“又是你捣的鬼,这回你是怎么跟它们说的?” “我说,不好好驮东西,就拿你们加餐。” 曲荆风摸摸他的头,忍不住笑起来,笑的同时看向远处的江心,似是看到那渔翁对自己笑了一下,是幻觉吧? 因为野马和野猪的助力,原本要搬十几趟的活儿,来回几趟就搬完了。 活干得漂亮,船夫按约定分他们食物,又结了工钱,领着几个船工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 四人又回到桥洞下,烧起火烤东西吃。 因着晚上有钱住店,大家都有些兴奋,尤其是海棠,想到终于可以洗头了,原本面无表情的脸开始眉飞色舞。 “先生,我想起来了!”叶昀摇晃曲荆风的手臂,“那个渔翁,我瞧着有些面熟,这一路一直在想到底在哪见过,可不就是印象中神仙爷爷嘛!” 四人起身再望江心,哪里还有小船和渔翁。 海棠表示,渔翁虽然穿着不一样的衣服,但听叶昀这么一说,他也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闲散独钓的样子,很像神仙在凡尘时会做的事。而且,一次不经意的回眸,渔翁似乎还对他笑了一下。 忍者悠悠说道,“渔翁唯独没有对我笑。” “那是自然,我们仨跟渔翁是一伙的,你是西地某个傻愣的二道贩子派来杀人的,是敌非友,渔翁那样的世外高人能对你笑?” 海棠说着递给忍者一大块烤好的肉,看着饿极了的忍者有辱斯文地嚼起来,海棠心道,作孽啊,好不容易烤出来的肉,自己都没舍得吃呢,这满满的善良到底是从哪冒出来的。 四人吃饱,想着午间客栈寒气逼人,不如窝在桥洞里再烤一会火。 曲荆风坐在海棠对面拢火,此时他的身上,脸上,头发上都落满了灰,看起来风尘仆仆的样子,他的眼里有困惑,有自嘲,却没有半分愁苦,此前与环境格格不入的狼狈渐渐从他身上退去,明朗自信、宠辱不惊开始一点一点地显现出来。 曲荆风见海棠伸手去握剑柄,便知有陌生人靠近。 四人屏声敛息,静待来者。 047 凤驰山庄 只见一个大户人家管事模样的人稳步走来,行至近前,拱手施礼,灰扑扑的四人只得齐齐站起,听听他要说什么。 “四位公子,我家庄主有请。”说罢转身做请的姿势。 四人从桥洞里走出来,走到空寂寒冷的桥上,见一美衣丽妇持雪伞款步而来。 她绮丽又得体的衣着和妆容,是微雪白茫的寒冬里唯一的亮色。 她一路走,一路打量他们,目光客气,有礼,坦然。 四人原本并立于桥中,见她没有在他们对面停下的意思,赶紧避让到一旁。擦肩而过之际,丽妇又就近把他们看了一遍。 说来也奇怪,这样的审视,却没有让四人有丝毫的不适或被冒犯感。 丽妇看起来约莫四十,实际应该还要年长些。 “岁月只是让这位姐姐变美了。”海棠用干裂的手摸着同样干裂的脸,羡慕地说道,并对同伴发誓,“从明天起,啊,不,从现在起,我要开始保养了。” 丽妇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看起来同样高贵的管家头也不回地跟了上去,从她手中接过伞,给她撑着,自己整个身子露在伞外。 这……特意请人会面,不是应该说点什么吗?贵人好任性。 …… 四人这会在州城地界。 州城是中原地区第二大城,但距离第一城王都很远。 来到州城之后,他们身上都没钱了。 海棠因为没能把“一家人”的日子安排好,把气撒在忍者身上,感叹忍者插足这个三口之家前,他们的日子还是好过的。 现在他们只能打散工保证基本吃喝,攒到钱才会去住一晚客栈,目的是解决个人卫生问题,他们可都是爱干净的人儿。 但他们也是有自尊和原则的,没钱时坚决不住店,已经落魄成这样的,不愿再承受被赶出来的狼狈。没钱的夜晚,找个遮风挡雨的地方拢火过夜就行。 因为之前通过施展美男计,他们多次获得住宿打折优惠,以及多要几桶热水的便利,运气好的话,掌柜还会多送一个菜,一壶茶。曲荆风渐渐明白一个道理,美貌当用不用,最终只会白白逝去。 之后,每次住店时,不用同伴提醒,曲荆风都会主动出击,他笑靥如花,夸负责接待的掌柜或店员年轻,俊朗,周全,得体,有灵气,会体贴人…… 他的笑脸不仅让人如沐春风,店家甚至觉得,这人站在眼前,都能令这间普通的客栈蓬荜生光。 …… 再后来,为了省钱,住店时,四人只要一间双人房。 曲荆风和叶昀从客栈正门进去,登记,付款,进屋,关门,开窗,等候。 海棠和忍者蹲在后窗外等信号,待窗一开,便开始爬树攀墙,翻窗进屋。 以海棠的身手,做这些太简单了,现在拖着个忍者,难度加大了不少,爬树上墙都要拼命地拉,进屋以后还得想办法从窗口接人。 海棠早就想把笨手笨脚、百无一用的忍者甩掉,又不忍拂了曲荆风发自内心的善意,只能继续供着这位大爷。 这次,准备从屋顶钻窗而入的忍者又差点从四楼摔下去,把等在窗边接应的曲荆风吓得不轻,还好眼疾手快的海棠及时抓住他一只手臂,二人合力才把他拉上来。 海棠恨不得拿头撞墙,曲荆风为了安抚他,把优先沐浴的机会让给他,忍者主动在一旁伺候,给他捶背,揉肩膀,按摩头皮,才让他消了气。 海棠舒服至极,忍不住哼哼,“这世上,还有比洗头洗澡更令人快活的事吗?答案是,没有!” 忍者搭腔道,“怎么没有?海兄,你想想,洞房花烛夜,金榜提名时,那滋味……” “说得好像你经历过似的。”海棠笑道,“我想想啊,我的新娘,她一定要有一头乌黑靓丽的头发。至于事业嘛,就看曲兄的发挥了。” …… 第二天清晨,海棠在客栈屋顶蜻蜓点水式练功,不发出一点声音,只有一头黑发在空中甩出一道又一道美丽的弧线。 见贵气管家稳步而来,步子虽平稳,步速却极快。海棠停止练武,翻窗而回。 此时三人正坐在桌前闷声喝粥,“做好准备,那管家来了。” 没什么好准备的,各人把碗里的粥一口气喝完,站起来理了理衣服,便听见叩门声。 “这轻功,确实了得。”海棠说着去开门。 贵气管家以极快的眼速把四人打量一番,看起来对他们还算满意。 “四位公子,我家庄主有请。”说罢像上次一样,转身做请的姿势。 海棠正纠结要不要带忍者翻窗出去,贵气管家恭迎道,“海棠公子不必拘束,林某已经打点好,这次,都从正门走。” 待走到大街上,曲荆风拱手施礼,问道:“林先生,昨天是怎么回事?” “回少主,林某乃凤驰山庄管事,当不起先生之称。” 林管事介绍自己之后继续说道,“诸位昨日所见,即是我家庄主,州城劳氏。我家庄主爱干净,爱漂亮,你们没洗澡之前,庄主不想交谈。” “这嗜好,海棠可以引为知己了。”忍者忍不住插话道。 “我家庄主何等尊贵,岂容人背后议论。”林管事虽语气平和,四人却都听出了训斥,不敢随意说话。 …… 五人继续向前走,曲荆风因为好奇,打破沉默,“林管事为何称我为少主?” “少主是庄主对您的敬称,其中之原由,少主可当面问于庄主。”林管事对曲荆风的态度,明显与他人不同。 “州城劳氏,可是指凤驰山庄主人?”海棠问道。 “正是。”林管事接着说,“劳庄主是州城城主,因历代城主均居于凤驰山庄,故又称庄主。” “林管事,请恕海棠冒昧,这凤驰山庄庄主是世袭的吗?传男不传女?” “海棠公子,庄主之位确为世袭,但并非传男不传女,只不过数百年来,承袭庄主之位的都是女子,且都随父姓而非母家姓氏,例如现任劳庄主夫家姓周,将来书灵姑娘承袭庄主之位,便要尊称其为周庄主。” 海棠想问,为何继位的都是女子,又担心唐突和八卦被训斥,便忍住了。 林管事似是看懂他的心思,主动说道,“凤驰山庄均为女子主事,主要是因为,在这里出生的孩子都是女孩。成年后照常谈婚论嫁,择一良婿入住山庄,但并非入赘,一来夫妻可以团聚,二来夫婿能辅助庄主管理城池。” 林管事解释着解释着,突然来了一句,“山庄路远,咱们骑马去。” 听到“骑马”二字,曲荆风的心咯噔了一下,他一边脑补骑马场面,一边为自己鼓气加油。 骑就骑!自古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大不了从马上摔下来。 内心无惧,所向披靡。 最最关键的是,现场这么多人,总不能看他活活摔死吧? 048 赠君兵马 林管事看曲荆风表面斗志昂扬实则犹豫不决的样子,忙道,“少主尊贵之躯,无需骑马,林某已备有马车,请。” 只见一众车马缓缓出现在如烟似雾的晨光中,一辆由三匹马拉着的檀色马车沉稳而显眼。 车门开在侧面,车轱辘低矮,曲荆风抬脚便跨了上去,回身去拉叶昀,叶昀借力跳进了车厢。 二人并座于车门对面的横椅上,车厢四面都设有花窗,还有一个跟叶昀差不多大,长相俊喜的男童。 男童面色平静,不卑不亢,在他们面前支开一张折叠桌,摆上茶具和点心,抬起暖炉上的泉壶便开始冲茶。 早茶之俗,曲荆风住在陈蓝玉家时体验过,每天清晨雷打不动,不过都是陈蓝玉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陈蓝玉每每笑着邀他,“荆风大哥,一起啊!”二人闲坐对饮。 之后,曲荆风到冰清客栈打杂,发现她那不设早茶,觉得奇怪,开口询问。 沈冰清大吼一声,“矫情!老娘忙成这样,哪有心情喝早茶。” 寄宿于冰清客栈之后,曲荆风便与早茶绝缘。 所以说,在古代,早茶是有钱、有闲、有情致的人才能享受的待遇? 曲荆风看着眼前这盏隔了半年的散着袅袅茗烟的红茶,百感交集。 过往的苦都不觉得苦,经历的甜却都很甜。 “好喝吗?”叶昀和俊喜男童齐齐看着他。 “好喝极了。”曲荆风笑答,就好像,品到了前世的味道。 …… 海棠和林管事骑马在前,见昨日女子头戴彩冠,盛装而立,身后站着数位女童,为其手持华服,以免沾地? 这劳庄主果然爱漂亮又爱干净,海棠心道,继而又呸了自己一声,此时的关注点是这个吗? 车门打开之时,曲荆风看着眼前的盛大、隆重、奢华的场景,差点以为自己误入某个高投资古装剧组的外景地。要不是自缚于所谓的“天子”格局,不能一惊一乍,曲荆风真想四处望望。 暮城偏安一隅,平静安稳,却无此番奢华富贵之相。 自离开暮城地界,一路走来,除却旅途凶险,山河壮丽,他们避开战火而行,所到之处,虽说不上尸骸遍野,民不聊生,却也多显衰败之相,了无生气才是常态。 他们身在乱世,却幸而活着。 劳庄主用她的实力和财华,向他们展示了这个世界的另一面,盛世的余味。 她行至车厢前,礼貌而客气地说道,“荆风少主,请。” 因她手上未有任何动作,林管事赶紧上前做“请”之姿。 曲荆风下车后,与劳庄主并肩而行,其他人跟在后面。 庄园华丽,阵仗惊人,主人气场强大,曲荆风一行人不免紧张。 许是活络气氛的时候到了,劳庄主转头问曲荆风,“见过雪域老者了吗?” …… “庄主说的可是那江上垂钓的渔翁?” “依老者性情作派,少主昨天所见,应该是他。”劳庄主说着轻声柔笑,“我说他怎么不在我这蹭吃蹭喝了,原来是跑到江上去玩了。” 可以这样轻松对话吗? 曲荆风有点吃惊地看向劳庄主,“年轻人,放松点,我可不想一直文绉绉地说话。” “庄主与老者相识?”曲荆风问。 “我们既是旧识,也是同谋。”劳庄主坦言道,“所谓同谋,就是目标一致,助你打下江山,把你送上王位。” 劳庄主就这般闲话家常地,把一个豪情万丈、豪气冲天的目标说了出来。 曲荆风并没有像自己认为的那样,嘴巴张成o型,只是平静而不解地问道,“啊,这样吗?” “当然啦,看看你那些不成器的子孙后代,都把这个国家祸害成什么样子了!” 劳庄主说着说着就生起气来,“若不是老者预言说,你会亲自回来收拾这帮混蛋,我州城劳氏早就联合周边诸侯攻打王都,除天下之乱,解百姓之困了。” 曲荆风暂时听不懂,那就当故事听吧。 劳庄主继续说道,“我呀,就是一个贪恋美衣华服,喜好喝茶看书的平凡女子,攻城掠地非我强项,也非我本意,这事由你来做,我倒是省心了。” …… 为了活跃气氛,林管事主动和海棠他们攀谈起来。 “庄主非常重视少主的到来,就拿今天这身装扮来说吧,整整穿戴了两个时辰,之后为了不弄皱衣服,庄主一直站着等少主。” “美是要花足够的时间来打磨和堆砌的。”海棠对劳庄主的作法表示认同。 “这般庄重,仅见于庄主承位及成亲之时。”众人遵循林掌事不能在庄主背后议论庄主的指示精神,静静地等待他说下去。 “我家庄主爱美,这美自然也包括美人,像少主这样拥有太阳之姿的人儿自不必说,像海棠公子这样精心打扮的,像叶昀小公子这样自带仙气的,都在庄主喜欢之列。” 林管事继续说道,“诸位不用担心,庄主爱美人,仅止于欣赏,从未想过占为己有。忍者兄弟尤其不用惊慌。” 忍者明白,这是嫌他长得丑,于是默默地低下高贵的头颅,想想又不甘心,“林管事,其实,我也是有亮点的人。” 几人同时好奇地看向忍者,等待他的“亮点”。 “我姓忍。”忍者悠悠说道,“曲兄说这是我最大的亮点。” 既然少主这么说,且算你有亮点。林掌事点头默认,不再接话,把大伙请进宽敞的大厅,好吃好喝地招待着。 …… 劳庄主将曲荆风引至深室密谈。 她的书案上铺着一张地图,她手指地图分析道: 东部临海,民众富庶,自古以来,其政治、经济、文化自成一脉,加之航海之业开始兴盛,权钱阶层忙着出海捞金,扩展版图,目前非敌非友,只要互不干扰,不足为患。 西部游牧,马背上的民族向来勇猛好战,兵力不容小觑,好在诸郡各自为王,彼此间能相互钳制。据命书推演,目前应该已有良将之才前往西地,他日功成,可助少主。 暮城在南,被烟雨隐匿,崇傩舞,尚巫术,巫师和真正的暮城主尚未觉醒,不过也指日可待。历代财富汇聚于此,植兰山房持有宝藏之匙,后续征战所需之资,可由此出。 雪域在北,极寒之地,无数仙师与修士在此汇集,擅推演,遵天意,一心助你。那边有个麻烦要解决,雪域兵将两派分歧,一派主战平定天下,一派不愿参与战事,少主此次北上,与老者汇合,目的是掌控雪域兵权。 而以王都为核心的中原地区,城池、人口众多,乃汉王权之所在。目前朝权式微,战火纷起。常年混战及苛税,使得民众流离失所,苦不堪言,急需明君重整秩序。自今日起,我州城兵马,均可为少主所用。 “那个明君,就是我?”曲荆风问。 劳庄主解惑道,“少主前世,为太子荆。本是被寄予厚望的一代明君,不幸遭人陷害,未及登基,枉死于密棺之中。” 所以窒息而死,是上辈子的事?曲荆风心道,如此甚好。 049 庄中逸事(一) 谈完正事,劳庄主和曲荆风走进大厅,见叶昀、海棠、忍者三人正在桌前默默地吃喝。劳庄主笑望曲荆风。 曲荆风看出她的笑望有两个意思:这是饿了多久?你不跟着吃点吗? “庄主见笑了,我们这一路,是挺艰辛的。失礼了。” 曲荆风说着也坐到桌前,插起公盘里叫不出名字的,看起来很精贵的点心吃起来。刚刚谈正事、大事时他肚子就一直在咕咕叫。劳庄主估计也听到了。 有婢女端来一碗晶莹剔透的粥。 曲荆风问婢女,“是红糖粥吗?”心道,总算可以补补这虚弱的身子了。 “禀少主,是血燕窝。” 血燕窝啊,那可是滋阴补阳的珍品,曲荆风看向对面分别吃空一碗燕窝的三人,三人也齐齐看向他,用目光表示自己还想再来一碗,忍者甚至还忍不住舔了舔嘴。 海棠牛高马大的,暂时不用补,忽略。叶昀自带仙气,不会有多饿,忽略。忍兄体弱,身子又痒,看着最可怜,给他吃吧。曲荆风把血燕窝推到忍者面前。 “那怎么好意思呢?”忍者一边说着,一边毫不客气地吃了起来。 曲荆风继续吃公盘里的糕点,不一会,婢女直接端来一锅血燕窝,分别给他们乘上,贵为天子的曲荆风这才得以初识燕窝滋味。 …… “婵铢子呢?”劳庄主突如其来的问话,让埋头喝粥的四人迅速抬起头,馋猪子,是说他们吗? 林管事赶紧安抚他们,“婵铢子是书灵姑娘的小名,别误会,诸位,请慢用。” 四人继续低头喝粥,听婢女回复劳庄主,姑娘看书乏了,这会应该在爬山。 劳庄主坐在主人位上,端起盖碗茶抿了一口,对贴身使女道,“去问老者,少主已在庄中,接下来他有什么打算。” 众人只一青衣女子快步而出,旋身飞上对面屋顶,扬起一支横笛便吹,脆色笛音洋洋而去。 没过多久,众人似是听到一阵箫声应和。青衣女子静心听罢,飞身而下,“禀庄主,老者答,他这就入庄来。” 劳庄主对曲荆风道,“少主,我们在此等候老者,你去山道上迎婵——哦,迎书灵,之后把她带到这来。” “我一人去?”曲荆风不解。 “怎的,还怕婵铢子吃了你?”劳庄主语气里带着调侃,最后让一婢女给他引路。 这是要把他支开,背着他讨论点什么?曲荆风识趣地跟着婢女走了。 …… 曲荆风走了没多久,听得清远箫声渐近,劳庄主带众人走到空阔处迎接。只见云雾缭绕的远山之中,隐隐现出一白衣人,其后跟着一灰衣人。 劳庄主和庄中人对老者的出现方式早就见惯不怪,叶昀、海棠和忍者无比激动,箭靶子似的站成一排,冲着远处的神仙使劲招手,生怕他看不见热情的自己。 白衣老者与灰衣修士飘至半空,顿住了,老者对修士道,“朝三人中眉眼最为普通的那人射一箭,误伤。” 海棠突见一支急驰利箭朝这边飞来,第一反应是护住叶昀,二人跌向一旁的草坪,逃过一劫。 扑倒在地的海棠想到自己无数次想要甩掉的忍者此时已经中箭身亡,只觉心口一阵钝痛,明面上嫌弃,私下里,他对忍者还是有那么一丝感情的。 海棠和叶昀抱坐在草坪上,二人下了很大的决心,最终鼓起勇气去看忍者的惨状。 却见忍者站在原地,手里有支箭,像是箭飞来时被他顺手抓住了。 没被射死啊?太好了!海棠和叶昀因为激动,坐在地上抱得更紧了。 …… 二人见老者与修士飘至近前,连忙起身,拍拍身上的草灰,迎了上去。 不管刚刚那一箭是怎么回事,二人坚信老者和自己是一伙的。 叶昀冲进老者怀里,激动地搂住了他的腰,“神仙爷爷,这么多年了,我好想你啊!谢谢你生了我。” 众人愕然,细想也没错,确实是雪域老者创造了叶昀。老者欣慰地揉了揉叶昀的脑袋。 “神仙——伯伯,”海棠也学着叶昀的样子冲上前去,在距离老者丈余的地方停下来,颇为扭捏地搓着双手。 “谢谢你给我指了一条明路,让我有了升官发财,不不不,是一展宏图的机会。” 继续被叶昀抱着的老者用持续欣慰的眼神看了看海棠,“你做得很好。” 之后老者双眼越过海棠,看向一旁的忍者。 “忍翁,揭下面皮吧,”老者抚了抚飘逸白色长须,“你那撮山羊胡子在面皮下藏这么久,你不难受,我都替你难受。” 忍者见自己被识破,将利箭还于灰衣修士,举袖一挥,一张严肃、稳练的中年男人的脸展现在众人面前,下巴上卷曲的黑色短须得以舒展,之前躬着的背也随之挺了起来。 “多谢老者提点,忍某此时呼吸畅快多了。”忍者声音从青年音变成了中年音。 …… 虽是寒冬,但山中景色尚好,枯枝别有情趣,绿叶令人惊喜,冬花尤其惹人迷醉。曲荆风跟随婢女一路走一路欣赏。 走到半山,耳畔传来一阵夹杂着尖叫的女子的笑声,曲荆风往上一看,不得了了! 只见几个年轻女子从山道上飞奔而下,明明谁都刹不住,再跑下去定会摔倒。为什么她们笑得那么欢快?是因为做了冒险的事吗? 她们糊涂,他可不能糊涂! 凭一身之躯,一己之力,救下众人是不可能了,目测只能救下跑在最前边的那个。 这般想着,曲荆风冲到山道中间,伸开双臂等着。心想那女子扑倒他时能减缓摔倒的剧烈程度,摔下后再把他当成人肉垫板,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了。 只不知经过这番冲撞,自己能不能四肢健全地活下来。唉,救人要紧。 身后婢女大声叫道,“少主,请让开!请让开!” 山道上也传来女子的尖叫:“公子,快让开啊,让开啊!” 曲荆风一心舍身救人,根本听不进旁人的话。他决绝地,闭上了眼睛。 很快就有个人撞到他身上,大概是对方的脸撞到他的下巴上,他疼得要晕过去,却紧紧地箍住了对方。 救人救到底,都这个时候了,不能功亏一篑。 之后,被动缠抱在一起的两个人像只长条滚筒,朝着一侧的草坡滚了下去。 050 庄中逸事(二) 闻着鼻翼飘来的阵阵枯草的柔香,曲荆风意识到,这山坡是个柔软的草坡。 二人最后被什么东西给兜住了。 曲荆风睁开眼睛一看,是一面人工筑成的草墙。怀里的人,也正盯着他看。 二人以极快的速度分开。 女子挣扎着站起来,摸了摸渐渐鼓包的额头,怪道,“你这人,怎么回事?” “我只是想救人而已。”同样挣扎着站起来曲荆风说完话,忍不住喷了一口血。 “伤得这么重?”女子赶紧掏出手绢,递给他擦嘴。 “没事,是嘴里的血,不是心口的血。” 曲荆风说着拿手绢去擦嘴边的血,之后捂在嘴上,问女子,“除了额头,别处有伤着吗?” 女子摇摇头。 此时引路婢女和一众女子追了下来。 曲荆风看到一起跑下山道的女子都还好好的,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众人看着他俩的狼狈样子,极力忍住笑。 引路婢女关切询问道,“少主人,少主,你们没事吧?” “你是婵铢子?” “你是荆风少主?” 二人同时问道。 曲荆风原本想问,“你是书灵姑娘?”不知为何,脱口而出的却是“婵铢子”三字,好顺溜。 “你站过来一点,让我好好看看。” 引路婢女和众女伴先行上坡,周书灵和曲荆风保持着她平时看书的距离,似是把他当成一本书,仔细地打量他,一边打量一边思考着什么。 …… 从懂事起,母亲便告诉她,她有皇后的命相,将来的某一天,可能会有个叫荆风的男子来娶她,她想相信母亲,却不愿意相信会有这样奇怪的事。 母亲也说了,如她心有所属,一切遵从她的本心,绝不会为了皇权强迫于她。 她和他,最终是否会走到一起的唯一前提是,两情相悦。 原来这世上,真的,真的有这么一个人。 看样子,他似乎还不知道这个“命中注定”。 曲荆风不知道对方她想这么多,继续像一本书一样地站着,但他主动打破了沉默。 “书灵姑娘的小名婵铢子,是一种外圆内方的货币吗?” “我问过父亲,他说我小时候比较胖,脸肉嘟嘟的,看起来很像我们州城通用的婵铢子,所以有此昵称。” 周书灵想想又说道,“母亲却说我是一只馋猪,我生在富贵之家,什么都不缺,怎会是馋猪?” “跟腹有诗书气自华书灵姑娘比起来,缺衣少食的我更像一只馋猪吧。”曲荆风笑着问她,“书灵姑娘,看好了吗?” 周书灵这才想起自己把他叫到跟着来看的事,忙解释道,“荆风少主,实在失礼,我自幼喜好读书,常常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读着读着,看远处的东西一片模糊,而眼睛和书本的距离,却是刚刚好。我想看清你的样子,所以……” “既如此,书灵姑娘请随意。”反正他动不动就被人看,早就习惯了。 …… 曲荆风明白,书灵姑娘并非对他有所图,只是患了近视眼,想看清楚一个陌生人而已。 将来有机会,送她一副近视眼镜吧。 书灵姑娘是曲荆风见过的女子中最有气质的,她让他心生好感,甚至还有一丝浅浅淡淡的爱慕,爱慕里还藏着几分敬意。 他们之间,好像也仅此而已,或者说只能至此为止吧。 周书灵和曲荆风顺着斜斜的草坡往回走。 曲荆风问,“你们为什么要玩这么危险的游戏?” “这个嘛,”周书灵指着山道旁的树说道,“一点都不危险。” 曲荆风跑到树前查看,发现每棵树上都包着一层厚厚的绒布,摸起来软软的,因为用料和做工讲究,不仔细根本看起来裹了一层布,他之前光顾着看花看叶看枯枝,没发现玄机。 怪不得大家都叫他让开,因为往下跑的每个人都有树可抱。 “我真傻。”曲荆风自嘲道,“是我连累了书灵姑娘。” “荆风少主哪里傻了,试问世间,敢像少主这般救陌生人于危困的,能有几人?” 虽是出于好心,但方法没用对,事情没办好,书灵姑娘不怪他,不笑话他便好。 …… 曲荆风和周书灵前后脚跨入厅门,见众人齐齐看向他俩。 他看看书灵姑娘额头越发明显的大红包,用手摸摸自己的嘴和下巴,感觉麻麻的,肿肿的,难不成他已是香肠嘴? 这个时候他是不是应该说点什么? 曲荆风环顾了一圈,发现一人面生,却穿着忍者的衣服,于是上前喊了一声“忍——叔”,激动地握住中年男子的手,“真没想到啊。” 确实没想到,到目前为止,他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呢。 忍者躬身行君臣礼,“请少主见谅,忍某出此下策,实属无奈。之前有意隐瞒身份,是为了能和大家一起共谋大业。” “那痒痒……”思维陷于云里雾里的曲荆风随口问道。 忍者用中年音急急答道,“痒痒是忍某身上不治之疾,断不敢隐瞒。非常感激少主为我掻痒,赠我燕窝。少主待我如此,我千不该,万不该以假面目示人。” 行吧,忍兄变忍叔,说到底是自己人,“晚上有空再详聊啊。” 曲荆风说着越过忍者,走到老者跟着,向他行了一个恭敬的晚辈礼,抬头之时问道,“敢问老者,之前在江上,是不是对我笑了?” “哈哈哈……”老者豪迈地笑起来,抹了一把胡子,点头说道,“不仅对着你笑,还得想办法让你看到,我太难了。” …… 老者见过曲荆风,不想继续在山庄逗留,与灰衣修士欲起身离去。 忍者上前道,“雪域老者,如不弃,请收忍者为徒。” 说着便要下跪行师徒礼,被老者及时扶住,“以忍翁的才识和能力,我俩一仙一凡,可谓棋逢对手。以后,咱们就做朋友,相互学习切磋。” “多谢老者赏识。忍者年未及五旬,得老者以翁相称,受之有愧。”忍者说罢抬头,见老者与修士已身至云端,其声虽远犹近。 “忍翁博览群书,走遍天下,读心识人,技于人上,何愧之有?后有有期。” 待老者身影消失于浩渺天际,海棠跑到忍者身边,扯了扯他的脸皮,又拉起他的袖子看了看他手臂上的肉。 “忍……叔,你这皮肤保养得挺好的呀,四十多岁还嫩得像三十出头的人儿,怎么做到的?” 051 庄中逸事(三) “你小子,摸够了没有,简直没大没小!”中年忍者肃声道。 老虎开始发威了吗?海棠收回手,垂着眼皮站到一旁。 明明是忍叔,哎呀,“忍叔”二字实在难出口,骗人在先,怎么到这会,骗人的反倒有理了?竟然还理直气壮起来。 为活跃气氛,跟他开个关于皮肤的小玩笑也不行。罢了,人强人有理。 海棠缩到角落里,尽量降低存在感。 叶昀拉了拉忍者的衣袖,递给他一只大瓷瓶,“忍叔叔,这是神仙爷爷嘱我给你的药膏。” 叶昀解释道,自他们来到州城地界,神仙爷爷就一直在暗中观察他们,得知忍叔叔患有冬痒之疾,原本想直接送一瓶小药丸,又担心忍叔叔怀疑自己借机下毒,不肯服药,错过治疾良机,这才让山庄药房按方子调配出这瓶药膏。 神仙爷爷临走时交待他,如忍叔叔仍不肯涂药,他们几个可以先行试药。 忍者一脸感激地接过药膏。这顽疾困扰他多年,他想了所有办法都没能治好,但愿老者的方子有用。 事不宜迟,忍者请叶昀帮忙,由婢女引向一间空房,海棠默默地跟了过去,二人齐心协力,给忍叔叔涂抹药膏。 与此同时,曲荆风和周书灵也坐在厅内的灯挂椅上,医师和婢女给他们上药。 一身华服的劳庄主还是坐在她的主人位上,一边喝茶一边打量二人。 …… 周书灵伤得不重,待额头涂好薄薄一层药,便站到母亲身边,低声向她讲述事情的经过。 周书灵一边说,一边看母亲或看向曲荆风,主要是为了方便叙事。 劳庄主微笑地听着,偶尔点点头,一双明亮有神的眼睛不去看爱女,全聚焦在曲荆风身上。 曲荆风就算再愚钝也能看出,劳庄主持续向他输出的,是丈母娘看女婿,并且这个女婿千好万好,才会有的一种眼神。 那眼神里还充分表达了几个意思:撞得好啊,摔得妙啊,这么快就啃上了,还双双受伤了,真是好得不得了! 劳庄主这般身份的尊贵人儿,如果不是她故意让人洞悉内心的想法,曲荆风断然不敢得出这样的结论。 劳庄主到底是什么意思呀?曲荆风被这种炙热的眼神看得难受,用眼神向书灵姑娘求助。 周书灵一眼会意,俯身在母亲耳边说了句什么,劳庄主随即把炙热眼神从曲荆风身上收回,之后好几次想看过来,又生生忍住了。 短短半日,因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曲荆风四人在一个比较尴尬的时段,即午饭和晚饭的中段,和劳庄主一家三口吃了一顿丰富的宴席。 曲荆风饿极,无奈嘴皮和下巴都很疼,只能专注地低头细嚼慢咽。 他的同样饿得慌的三个同伴,面对一桌子的美食,虽然没到狼吞虎咽的程度,筷子却都落得无比欢畅,满心满眼都是菜。 劳庄主的夫君是一个俊逸儒雅的人,此时正端坐在饭桌前听夫人讲述女儿和少主初遇的经过。周书灵静坐一旁,一边听母亲讲述,一边重温之前的情景。 结果,一家三口都不动筷子,笑意盈盈地看向对座的曲荆风。 …… 申时的阳光穿过一扇花窗,刚好落了他一身,有风吹过窗外的树,那些形状奇美的光斑便在他身上欢快地跳舞。 好一副细嚼慢咽的美丽图景! 曲荆风好不容易忍着疼,把一只小碗里的饭吃完,在婢女接碗添饭的间隙抬头看了看同桌的人,恰巧撞上对面三人来不及收回的目光。 他刚刚就觉得奇怪,这饭怎么越吃越不不自在。 现在他明白了,因为对面三人看他看得深沉! 曲荆风只觉脖子一阵发痒,不知这饭要怎么吃下去。还好劳庄主及时发扬主人风范,招呼大家多吃菜,少吃饭,之后领着家人一齐夹菜,专心吃饭。 曲荆风拼尽全力,在宴席结束之前,勉强吃完第二碗饭。换作平时可以吃四碗的。 劳庄主的意思是,他们多日劳顿,先在庄中休养几日,休整好了再出发。 到了晚上,婢女直接将宵夜送到各人房间,曲荆风终于能好好吃上一顿饭。 才放下碗筷,海棠来敲门,约他上屋顶聊天。 四人走到他们客居的庭院中。 叶昀伸开双臂,单脚在花台上一蹬,轻松跃到屋顶上。 忍者速度太快,他怎么上去的,曲荆风没看清。 曲荆风想去找副梯子,海棠忙拦住他,“曲兄,我带你上去。” 没等曲荆风反应过来,海棠一手环住他的腰,下一刻二人就在屋脊上站着了。 四人在屋脊上坐成一排,看山庄的灯火,看远山的轮廓,看天上的星子。 有婢女端酒入院,海棠飞身去取,他喝“醉忘溪”,忍者喝“红尘酿”。 一杯倒的曲荆风不喝酒,像平时一样把叶昀轻轻地圈在怀里,让他靠在自己的肩头感受父爱。 …… 一壶酒下肚,海棠微醺,“忍叔,这一路,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姓名和痒痒是真,其余都假。” 忍者说,他和王都派出的第一批杀手同时启程寻找曲荆风,之后一起埋伏在骊水与朝城交界处。 他在他们三人过溜索之前就解决掉了大部分杀手。有杀手砍断溜索,致海棠和叶昀落水,他知道海棠能救下叶昀,便借机接近曲荆风,轻松获取他的信任,得以一路相随。 之后,他又悄悄解决掉跟来的几个杀手,把最笨的一个留给海棠。 联想到之前对高手光环的盲目自信,海棠羞愧难当,闷声喝酒。 “书灵姑娘来了,我们走。”忍者突然站起来,飞下屋檐。 海棠从曲荆风怀里抱起熟睡的叶昀,也跟着飞走了。 “你们都走了,我怎么下去啊?”曲荆风冲着空荡荡的院子喊道,无人应答。 过了一会,便见书灵姑娘走进院子,后面跟着一个男仆,肩上扛着一把长梯。 她是特意来接他的吗? 待男仆把梯子架好,曲荆风小心翼翼地踩着瓦片走到梯子边,正要顺着梯子往下爬,书灵姑娘的脸便出现在屋檐处。 “荆风少主,请拉我一把。”周书灵一只手扶着梯子,一只手伸向曲荆风。 二人同坐于屋脊之上。 周书灵双眼望着前方夜幕,嘴角含笑,“不瞒少主,在你来之前,我从未见父亲母亲如此失态过。” “书灵姑娘指的是,令尊和庄主盯着我看,忘了吃饭这个事吗?” 曲荆风见书灵姑娘笑而不答,又问,“这是为何?” “这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周书灵转头看曲荆风,他的脸刚好在一本书的距离之内,她看得真切。 “待你登基,我会随父亲母亲一同前往朝贺,若是有缘,答案自来,若是无缘,无需知晓。” 052 烟雨韵事 随着蒙雨去二楼答题,一楼名贵茶点待遇取消。 冬春交接,乍暖还寒,二楼员工每天都能吃到暖意融融的甜品或甜汤。 秦星亮越来越忙,除了每天下午差人给二楼送甜食,常常好几天不见人影。 因为不用盯梢,加之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办法,孟洲不仅每天都有时间吃午饭,在下午双倍甜食的助攻下,原本冷削的脸渐渐丰腴起来,八字纹都变淡了。 一楼员工恨恨,背地里骂秦星亮势利眼,不厚道。见孟洲为了一口吃的,把袖珍书桌搬到二楼,而且越吃越胖,私下议论,真看不出来,孟先生竟是这样的人。 二楼的题比一楼的难,蒙雨仍旧早出晚归,孟洲也便每天早迎晚送。晚送的路上,因为没有秦星亮,二人并肩骑马,越聊越亲。 孟洲充分利用工作时间,坐在袖珍书桌前,把暮城经典好看的小说看了个遍,正在闹书荒。 无聊之余,他常常走到蒙雨身后指导她做题。他会的,直接告知答案,讲解原由。他也不会的,主动帮忙去找书,美其名曰“活到老,学到老”。 …… 有一天,孟洲问蒙雨,“阿秦呢?” 这小子,天天见着烦,连着几天不见,却甚是想念。 “大概在忙他的新小说吧。”蒙雨眼不离题,随口答道。 说曹操曹操到。秦星亮兴冲冲地跑上二楼,拉着孟洲回到袖珍书桌处,从怀里掏出几本小说。 “孟先生,这是刚刚拿到的校对稿,”秦星亮兴奋地说道,“错别字都圈出来了,不影响阅读,成品还要过些时候才能上市。” 孟洲看书名,《烟雨韵事》,一共四册,言情小说? 秦星亮介绍道,“这是暮城最好的四位言情小说家加班加点写出来的,每个故事都不一样,但都做到了香艳而不低俗,撩人而不色情,雅俗共赏,只要是成年人,都可以放心地读。” 之后的几天,孟洲除了去净手,整个人、整颗心都扑在袖珍书桌上,早上员工不迎了,晚上蒙雨不送了,长出来的肉渐消。 …… 蒙雨又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把二楼的题做完了。 顶着两只超大黑眼圈的孟洲无精打采地检查完,正要说点什么,蒙雨忙道,“孟先生,这次,请你不要恭喜我了。” 孟洲会意,“代兰室主做题辛苦了,回去休息吧,下午就不用在这熬着了。” 心下盘算着,只要她一走,他便开溜,回到自家宽大的床上,舒舒服服地补觉。 孟洲看见秦星亮来了,扶住他的肩,“阿秦,这套《烟雨韵事》实在太好看了,但熬夜看长篇吃不消啊。” “难不成要搞个连载?”秦星亮想了想,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一看蒙雨可以早走,催促她跟自己下山,“你累不累?” 蒙雨以为他又想背人,忙道,“一点都不累,我精神好得很。” “太好了,帮我个忙。”秦星亮见计谋得逞,露出笑容。 隔壁比他小一岁两个月零七天的阿光的媳妇,月头生了个大胖小子。 秦星亮的娘受了些刺激,为此念叨了他半个月,快要把他逼疯了,他想到一个好办法。 …… 除了发小沈冰清和蒙雨,秦星亮没别的女性朋友,为了向阿娘证明他有和女孩子交往的能力,他想请沈冰清和蒙雨到家里去玩一趟。 而为了不打扰蒙雨做题,他硬是等她考过了二级,才开口请她帮忙。 他来之前,已经去过冰清客栈,老老实实地说明了原由,沈冰清思考片刻,“阿秦,我平时没少吼你,你都不跟我计较,这个忙我得帮。” 此时出去买米的朱牛牛扛着一大袋米回来了,沈冰清意识到,朱牛牛也是女孩子,决定把她带上,一起给阿秦撑腰,壮胆,长脸。 “牛牛,好好洗把脸,换身女孩子的衣服,今天就别穿得像个男人一样了。” 人多力量大。 秦星亮夸过沈冰清聪明伶俐,谢过朱牛牛仗义相助之后,上山来找蒙雨。 蒙雨听完,欣然答应。 “阿秦,以后类似的忙,你都不用征求我,直接通知我就好了,我肯定会帮啊。” …… 除了主动登门提亲的姑娘之外,秦星亮第一次带女孩子回家,可把他阿娘高兴坏了,好吃好喝的东西摆了几大桌子。这样的热情款待同样把爱吃爱喝的沈冰清和朱牛牛高兴坏了。 蒙雨连日来一直埋头做题,直到看见这一季的花蒸,半透薯泥中浮着绿杆黄花的油菜花,才意识到,春天来了。 三个女孩坐在花厅里吃喝聊天,秦星亮和阿娘,还有一个经典媒婆长相的人坐在雨廊上,往她们这边瞄。 秦星亮不去花厅主要是为了看住阿娘。 阿娘听说蓝玉和蒙雨退婚之后,为着她的胖孙子大计,一直想探蒙雨的口风,眼下好不容易逮到一个询问的机会,好像廊椅上有跳蚤咬她似的,整个人蠢蠢欲动。 每次她一想起身,秦星亮便递过一个“阿娘敢过去我就翻脸”的眼风,与此同时,对着她态度坚决地摇头,“阿娘不可以哦!” …… 秦星亮的娘心里堵着一口气,“冰清也不错啊,生出来的娃如果脸随她,会很有喜感。” “我倒不是嫌冰清脸大,只是不喜欢这种类型。”秦星亮答得诚恳,也的确如此。 阿娘又道,“那个叫牛牛的姑娘,看着也还行,生出来的娃,将来力气大。” “我也不是嫌朱牛牛壮实,如果是我喜欢的类型,就算她是头牛我也会娶。”秦星亮被阿娘逼急了,说完才发现这个比喻有辱朱牛牛。 牛牛姑娘好心来帮忙,可不是来让人挑练和受辱的,回头找个借口给她家送几头牛赔罪吧。 秦星亮心里正琢磨着送牛的事,听到阿娘对媒婆说,“看清楚了吗?高矮胖瘦,发型五官,照着那个最为瘦小的找,最好能找到眼睛底下有两片青影的。我家阿秦就喜欢那样的!” 阿娘想想还是不解气,“蓝玉公子,你晓得吧,也照着那模样去找几个,但有一点要把握好,只能是女孩子,男的不要。我家阿秦还喜欢那样的!” …… 沈冰清和朱牛牛吃饱喝足,一人提着一箱沉甸甸的点心,高高兴兴地回客栈去了。 秦星亮和蒙雨牵着马缓步走向陇端山。 “今天下午,我娘把气都撒出来了,接下来可以清净一些日子了。”秦星亮说,谢了啊。 “谢什么呀,我就是坐在那里吃花蒸而已,权当休息了。” 蒙雨抬头问,“真不打算成亲啊?” “我想等蓝玉回来。”秦星亮摆出一脸坚定的表情。 我想等蓝玉回来。如他未娶,你俩继续;如他已娶,请你嫁我。这样的话,说出来两人都难堪。悄悄藏在心里,便又甜又涩。那就且甜且涩着吧。 蒙雨本想调侃他,“你对蓝玉真是情比金坚,爱如深海啊!”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突然间好堵心。 “蓝玉一年半载的,也回不来。你不用担心,我已经找到对抗我娘催婚的好办法了。”秦星亮跟蒙雨说他的打算。 他们在山房一楼时吃的糕点,二楼吃的甜品,均采买自暮城各大老字号,没有重样的。他每天都往家里送,请阿娘品尝。 阿娘是做糕点和甜品的高手。接下来,他要鼓励阿娘按自己的想法创新,开一家季季春饼屋或者暖心甜品店啥的,阿娘有了喜欢的事情做,就不用一直围着他和阿爹转了。 蒙雨站在廊桥上,看秦星亮默默牵马下山的背影。 阿秦看起来很累啊,这么好的男孩子,为什么要跟着她和蓝玉受苦呢? 053 初战归来 春枝始发,厨工采了些脆嫩的叶尖尖,在滚水里氽过,淋了麻油,洒一把炒过的花生碎,搞出两个翠生生的凉拌菜。 禹雷儿领着一双儿女坐在自己的院子里,一边割烤全羊上的肉吃,一边品尝春天的味道,真解腻。 信官急急来报,“启禀王爷,边……” 禹雷儿打断他,“讲汉话!” 为提高军队素养,禹雷儿大力推行各项改革,尤其注重培养官兵习汉字、讲汉话的良好风气。 新年新气象,禹雷儿要求,旧年一过,不会写汉字的官兵,先从讲汉话开始学起,并由他带头贯彻这项新规。 这信兵一直驻守边境,没能及时领会新规精神,听王爷这么要求,用生疏的汉话,嗑嗑巴巴地说起边境战事的情况。 大意是,敌方统领此次率兵过河对战,伤不过五十,死不足二十,此时正在领兵回郡的路上。 对战伊始,敌方统领说了,擒贼先擒王,他身后有个少年领命,骑快马冲出数米,一箭射穿我方将官的脑袋。 紧接着,敌方统领又说了,要一次把对手打怕,永绝后患。之后便是一场快意淋漓的激战。 我方留守边境军士悉数被击杀,没留一个活口,战况惨烈到庄段河水都被染红了…… 信兵努力遣词造句之时,只见禹雷儿举着一扇羊排的手不动了,油汪汪的嘴皮紧抿,眉头越皱越紧。同桌的郡主和小主人听着听着,竟然情不自禁地抱在一起,哭作一团。 信兵陷入凌乱,他报告的,明明是好消息啊。 …… 年关一过,沽美和庄段边境又起纷争。 庄段郡留守沽美边境一带的将士,因为食物紧缺突然来犯,杀了数名沽美边境战士,有不少边民遭到抢夺和残杀。 沽美城中将领纷纷请求带兵杀敌。 陈蓝玉亦请缨出战,禹雷儿想看看他的实力,原想给他一个千人团练练手,震慑庄段边将,把他们打回庄段境内,短期内不敢来犯。 数十年来,庄段边境将士频频主动来犯,次次都被打退,没过多久,春风吹又生,继续来掳掠。 两郡之间小战不断,大仗却不敢打,怕折损各自的兵力,让其他观望的郡坐收渔翁之利。 陈蓝玉说,此次只需领兵五百,便可彻底解决边境纷争。 禹雷儿心道,无知小儿,年少轻狂。嘴里说出来的却是,“蓝玉,我信你!” 于是陈蓝玉从沽美军中临时抽调五百得力兵士,因战况紧急,为免更多边境战士和边民惨遭屠戮,临时兵团仅集训一日便出发了。 这才过去几天,陈蓝玉就被射穿脑袋,五百兵士全军覆没,而对方死伤不到百人。这怎么可能呢? 陈蓝玉虽未领过兵、杀过人,但他抽调的都是勇猛善战的低级军官和兵士。 不是他禹雷儿小瞧庄段郡的将士,他们向来有抢劫的胆儿,没有对战的实力。 禹雷儿越想越不对,用方言对信兵道,“你再说一遍。” 信兵赶紧用方言叙述,说着说着,见王爷眉头舒展,郡主破涕为笑。 等信兵说完,郡主已经走到他面前,朝他抬起一只脚。 信兵做好被踹的准备,垂下头等着,等了两口茶的工夫,没见脚落下来,抬头一看,院中已经没有了郡主的身影。 …… 禹果儿一边吃绿菜,一边用方言抱怨啃羊排的禹雷儿,“把拔,都怪你!好好的沽美话不让说,非要说什么汉话。” “果果,说汉话好,汉话有意境。”禹雷儿用汉话答他。 “我讨厌意境,意境把姐姐弄哭了,从小到大,我还没见姐姐哭过呢。” 禹果儿继续用方言说道,之后指着信兵,“你这敌我不分的笨蛋,自己领罚,猪圈呆去。” 信兵一听猪圈就头皮发麻,他听被罚过的兵将说,猪圈里呆一天,生不如死。他文化不高,说点汉话容易吗?仅仅因为说反了“敌”和“我”,就被罚蹲猪圈,实在太冤了!偏偏小主人在气头上,不好申诉,只能认罚。 禹青春独自骑快马去迎陈蓝玉,跑了很长一段,才看到对面奔来数十骑。 陈蓝玉打了胜仗,把大部人马留在边境,自己领着一支小队往回走。温小云看到禹青春来了,和其他人先行策马而去。 二人缓步骑行于黄色花海,漫无边际的黄花没过马儿们的双腿。 禹青春一身艳色红裳,像鲜活的血,散发着强劲的生命力。 陈蓝玉一身乌金铠甲,战衣染血。血腥和花香一同钻入两人的鼻腔。 见陈蓝玉默不作声,禹青春试探地问,“打赢了还不高兴啊?” “杀人怎会令我高兴?”陈蓝玉淡淡地回了一句,听起来更像是自问自答。 “我高兴,”禹青春说,“是因为你活了下来。” 陈蓝玉没有说话的兴致,二人默默地走了一路。 …… 陈蓝衣沐浴更衣。 禹青春第一时间来串门,见陈蓝玉脸色好了不少,“噫,这不是我抓你来享用那天,换下的那身衣裳吗?” 陈蓝玉无奈地道,“享用这个事,还能不能翻篇了?” “给姐姐笑一个,这事就翻篇。”禹青春说着又想拿卷鞭吓唬他,一看手,没带。 “我才不会为了去除一个旧调戏,让你的新调戏得逞。” 陈蓝玉不理会她,自顾走到院中新设的一张春凳前。 禹青春看他,坐下来之前顺了顺衣服的后摆,坐下来之后又顺了顺衣服的前摆,之后衣襟理一理,袖子理一理,似是恨不能把整个人理进衣服里去,直或者人衣融为一体。 禹青春挨着他坐下,见他挪到凳子边上,忙站起来,想让他坐翻凳子,摔个狗爬地。 陈蓝玉没中计,几乎是和禹青春同时站起来的,之后很快坐到凳子中段,一边理衣一边埋怨,“害我又要重新理一遍。” 禹青春让婢女抬来一把独椅,在他对面坐下,“看你这爱惜和享受的样子,这衣裳是心上人送的?” “不仅是她送的,还是她亲手缝的呢。”他穿着她做的衣裳,一路西行,风吹日晒,受雨蒙尘,他亲手洗过之后,颜色是淡了些,却仍是明亮的黄。 “她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子?” “其实挺普通的,就是眼睛亮亮的,很干净,再然后就是手指长长的,很好看。” 禹青春听罢,指指自己的眼睛,“我的眼睛也亮啊!” 说着又把双手伸到他面前,“我的手也美啊,你看看嘛。” 陈蓝玉很认真地看禹青春的眼睛和双手,“说实话,她没你好看,但我就是喜欢呀。” 这话被带着禹果儿串门的禹雷儿听到了,“我知道我知道,这就是中原人常说的,西施眼里出情人嘛!” 为了不把衣服弄湿,陈蓝玉拼命咽下将要冲口而出的茶水,之后一阵剧烈的咳嗽。 054 用力生活 陈蓝玉的石头小院因为建材的关系,冬天里一直散发着清冷的气息,人进人出也未能增添几分烟火气。 到了春天,小院因为花草而变得生机勃勃。 天井里摆的几盆西域盆景渐次发了新芽,或开出了花,院角、墙缝、石片屋顶的间隙,在几场春雨之后,陆续冒出野草闲花的幼苗。 短暂休整几日之后,陈蓝玉要带着温小云前往西部兵营任千人团长,这一去,要很久才能回来。 石头小院一时间人来人往,竟有些家常的热闹。 禹青春尽心地张罗着陈蓝玉未来数月的吃穿用度,为了讨好陈蓝玉,连带着也给温小云准备了一份。 禹雷儿和陈蓝玉在小院书房里交谈。 被限制在书房门外的禹果儿时不时探头问道,“把拔,好了没有?快点啦!”禹雷儿被催得心烦,匆匆交待完事情就走了。 禹果儿冲进书房,缠着陈蓝玉陪他读书写字画画,遇到他不会的字,陈蓝玉很有耐心地,握着他的小手临摹。 椭椭因为他的蓝玉哥哥升职了,不再回新兵训练营,便带着他那群怂包兄弟来串门道贺。 陈蓝玉好不容易从书房抽身,给他们往院子里端茶送点心,没说上几句话,禹果儿又站在书房门口喊,“蓝玉哥哥,好了没有?快点啦!” 仅是一个禹果儿,就让陈蓝玉有分身乏术之感。他冲大伙歉意地笑笑,让温小云陪大家聊天,又跑回书房去了。 温小云又一次声情并茂地,讲述起了他和蓝玉哥哥相识、相知的经过,故事是那样的生动感人,此番深厚缘分只能归结为命中注定。 椭椭羡慕之余,不免生出几分嫉妒。 …… 温小云问椭椭,你最多的时候管多少人? 椭椭想了想,说大约两百人吧,通常新兵来了之后,集训三个月,各方面都达标的,送到各大兵营继续服役,不达标的退回去。 温小云说,蓝玉哥哥在来西地之前,是一家山房的头头,别看他只管着五百号人,那可都是暮城最厉害的读书人,从毛头小子到银发老翁,个个都对蓝玉哥哥毕恭毕敬,见着他都要行下属礼,尊敬地喊一声“兰室主”。 “还有啊,蓝玉哥哥走到哪都招人喜欢,有次他去采风,喜欢吃一棵树上的酸角豆,结果,你们猜怎么着?”温小云卖起了关子。 大伙极其配合地问,“怎么着?” “那个院子的主人,硬是把那棵树命名为‘蓝玉公子的酸角树’,特意请了当地最好的书法先生写了块牌子挂在树上,每年酸角成熟时,院子主人都会痴痴地等,如今蓝玉哥哥不在家,管事也不会去收酸角了,唉……” 这话刚好被倚在书房门口偷瞄陈蓝玉的禹青春听了去,她也想到了一棵树,快步冲出院子,去找沽美最好的书法先生。 椭椭众人和禹果儿一直磨到吃了晚饭,才依依不舍地离开石头小院。 “小云,你下午太高调了,又是兰室主,又是酸角树的,影响多不好。” 陈蓝玉一边收拾书桌,一边对温小云说道,“现在还不到说的时候,至少要等我当上沽美总兵,最好是统率西地百万兵马的时候再拿出来说嘛。” 呃……蓝玉哥哥可真是一个低调的人啊!温小云由衷地赞叹道。 …… 第二天一早,禹青春站在院外喊陈蓝玉。 温小云跑出去一看,见青春郡主领着十多个壮硕婢女,众人均在马上,除郡主外,每人身后都背着一只大箩筐。 “牵马去。”禹青春吩咐道。 温小云奔向马房,很快牵来两匹马,青春郡主和婢女已经跑在前边了。 陈蓝玉和温小云翻身上马,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禹青春倒没想着跟陈蓝玉并肩而骑,只一心奔赴她的目的地。 在旷野中跑了一个多时辰,终于看到一座山,山道不算难走,骑不了马的路段,大家一边牵马步行一边闲聊。 山里的春天更加朝气蓬勃,景色极美,大家心情都很好。 之后,他们在一棵树前停下了。 禹青春推了推陈蓝玉,叫他去翻挂在树杆上的牌子。 他翻过来一看,上面写着:蓝玉公子的一棵茶树。 陈蓝玉忍不住笑,围着树转了一圈,“真是一棵茶树,怎么找到的?” “过程不重要,关键是,你喜不喜欢?” “在你们这,想要找到一棵茶树太难了,我当然喜欢。”陈蓝玉之前不是没找过,训练之余,骑马跑遍周边的山野也没找着。 他跟婢女们交待采茶注意事项,众人听罢依次顺着主杆往上爬,之后一人占据一段树杆,左右手齐开工,四指极其灵动地采起茶了。 温小云看着好玩,也爬到树上去,跟在一个喜欢的姐姐后面,给她打下手。 禹青春冲着树上的人喊道,“别把树撸秃了啊,明年还要采呢!” 她喊完回身看陈蓝玉,“你不要用这种感激又提防的眼神看着我。喜欢你,宠着你,是我的权利和自由,你可以把我当兄弟,但不许剥夺我的爱好和乐趣。懂了没?” “懂了。”陈蓝玉看起来像一只温顺的小绵羊,“你对我这么好,我也有礼物送你。” “不会又是花环吧?”天不怕地不怕的禹青春,作为一个正常的女孩子,也是有心理阴影的。 陈蓝玉保证,他说的礼物,绝对不是被罚蹲猪圈那天,一时兴起编给猪儿戴的花环。禹青春这才放下心来。 西地无种菜之俗,也很难种出蔬菜瓜果来,加之当地鲜少采食春夏花叶,绿色食材很是稀缺。 陈蓝玉知道禹青春记不住,也不会用心去记,从茶树上叫下两个会做菜的婢女,带她们一起去辨认和采摘附近可以食用的山茅野菜。 比如他手里拿的这种趴着地长的野菜,氽水时不用加油,氽过之后挤干水分再拌佐料,苦味和香气便能结合得恰到好处。 又如他们现在挖到的米色竹节草根,不要去掉根须,洗净之后切成一寸长,可以拌出一道甜味凉菜…… 众人满载而归。 陈蓝玉给大家做示范,肥美的茶芽可以用来做月光白茶或卷成女儿环;连芽带叶的入锅炒过之后揉捻晾晒,可制成散茶或压成茶饼;叶子粗老的也不要扔,装入竹笼挂在火塘边上,随喝随取,泡开时会有一股烟火的薰香。 婢女们在院子和厨房里忙碌起来。 陈蓝玉找来木头,刻了几枚茶章,蘸了好不容易采集到的花汁,轻轻地盖在茶纸上…… 战胜死亡和杀戮带来的不适以及想念的煎熬,最好的办法,便是热情的,用心地,投入眼前的生活。 对陈蓝玉来说,活着的每一天,都很珍贵。 陈蓝玉低头盖茶章之时,沽美东西南北中五大兵部之一的西部兵营内,兵部最高统领也在写给邻郡王爷的密信上按下私印。 信中言:请王爷做好准备,待新任千人团长一到兵部,贾某即以布防为由,将众人遣入包围圈,以此团千名将士之性命,表此番合作之决心。 055 西部兵营 在禹雷儿一家三口站成一小排,依依不舍的目送之下,陈蓝玉和温小云一大清早就出发了。 两个人,六匹马,其中四匹专门驮二人的吃穿用度,负重惊人。好在温小云对马很有一套,二人速骑在前,四匹马乖乖地跟在后边。 入夜之后,二人坐在各自的帐篷前,吃着极其美味的干粮,温小云说,“郡主姐姐对我们可真好。” 陈蓝玉在想事情,没有应答,看远方,看星空,等待睡意降临。 从沽美主城到西部兵营要骑行两天,他们第二天下午到达兵营。 西部兵营统领姓贾,统领近三万兵马,像陈蓝玉这样的千人团长,他手下有二十八个。陈蓝玉的升职赴任没有激起任何热情的水花。 他们到达兵营之后,负责核查身份的将官看过证件,让一个普兵领路,普兵把他们领到一处空闲的双人宿舍便走了。 二人卸下行李,简单地打扫了房间,之后自行解决随行马匹的吃喝拉撒。 据说为了给陈蓝玉腾出一个千人团长的位子,兵部给一个表现最为优异和突出的团长提干了,主管七个千人团。 原团长企盼多年、梦寐以求的升职,竟然以这样的方式达成了,心情说不出的复杂。 不管怎么说,原团长跟陈蓝玉无冤无仇,又因为陈蓝玉升了职,表达一下友好是应该的。 所以最先搭理陈蓝玉的人便是原团长,即陈蓝玉现在的顶头上司刘一团。 四十多岁的刘一团来到宿舍,将二人带到正在进行午后常规集训的六团兵士队列前,先将六团的小组长叫来,介绍大家认识,之后宣布由陈蓝玉接任团长。 人太多,陈蓝玉一时间看不过来。 众兵士对陈蓝玉也没什么感觉。 晚饭时间到了,有人来找刘一团,叫他把陈蓝玉带上,一起去贾统领那里吃菜喝酒。 陈蓝玉走之前叮嘱温小云,尽可能多地打听兵部和六团的情况。 温小云道,“蓝玉哥哥,有我在,你放心。” …… 贾统领在大厅里设了五桌酒席。 席间坐着的全是有军衔、有职级的男子,众人年纪都比陈蓝玉大,身材比他壮,皮肤比他黑,胡子比他多,更衬得修长貌美的陈蓝玉宛若一朵娇花,被风吹入荆棘丛中。 西部兵营将士习惯七天一聚,大肆吃喝。 酒席并非为他而设,只是刚巧赶上而已。 陈蓝玉在刘一团的引领下,走到主座一位慈眉善目的中年男子面前。 不用刘一团介绍,陈蓝玉便行起了军队下属礼,主动向贾统领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贾统领因为急于招呼众人吃喝,与他随意寒暄了两句,示意二人入座。 刘一团和陈蓝玉见缝插针,分别找了个空位,二人未能坐到一处。 鉴于以往眨眼工夫菜盘即空的惨痛经历,陈蓝玉坐下之后,聚精会神地夹菜吃饭。 没吃上几口,便有不相识的人来敬酒。 陈蓝玉礼貌地解释道,他不会喝酒,请多见谅。 对方不依不饶,调侃道,不会喝酒算什么男人,不喝就是不给面子,是个男人就把这盅酒一口闷了。 陈蓝玉再次推辞,同桌的人便跟着起哄。 之前和阿秦、姐夫在一起时,小饮怡情,浅尝辄止。喝得最多的一次是退亲宴那天,原本想着借酒浇愁,回家倒头便睡,结果发了一夜酒疯,写了一夜诗词歌赋,各种伤春悲秋。 因为深知喝酒误人误事,陈蓝玉严格要求自己,身在军中,滴酒不沾。 从小到大,除非他自己愿意,还没人逼迫得了他。更何况,无关紧要之人,理他作甚。 “真男人才不会逼人喝酒。”陈蓝玉说着把杠酒的人推开,坐下继续吃饭。 那人气极,嚷嚷起来,“中原的小白脸都是这般目中无人吗?” 又有人跟着配,“就是,不识抬举。” 此时又有人说道,“听说这小白脸才来的第一天,就把郡主拿下,没过多久,便将王爷和小主人一并收服了。” 陈蓝玉听不下去了,站起身,对说话的人慷慨陈词,“看我不顺眼,羞辱我,可以!但禹王爷是沽美之王,郡主身份高贵,宴席之上,竟然有人随意地拿他们开玩笑,可见平日多有不敬。诸位皆是沽美子民,军饷俸禄照领不误,却对主人不敬,是何道理?” …… 那人被噎,自觉理亏,又想强撑面子,“你,你要打小报告吗?” “打什么小报告?”陈蓝玉看着他,“要打,就打个大大的报告。你叫什么名字来着?几团的?任何官职?我一定想办法,让你赤条条。” 那壮汉一听赤条条,双手情不自禁地捂住了让他感到紧张的地方。 “蓝玉初到兵营,看到这般情况,不禁好奇,这些人莫非对禹王爷存有异心?” 陈蓝玉说罢,转向主座行礼,“贾统领慈眉善目,菩萨心肠,蓝玉看得出来,这群脑满肠肥,说话不经大脑的部下,对王爷和郡主出言不逊,绝对不是贾统领授意的,根本就是众人不把贾统领和禹王爷看在眼里,放在心上啊!” 慈眉善目的贾统领和脑满肠肥的众部下愣了,话都让这小子说了,他们说什么? “贾统领的难处,蓝玉深有共鸣。”陈蓝玉向贾统领投去一个无比同情的眼神,“诸位请慢用,告辞!” 陈蓝玉离开乌烟瘴气的大厅,走到无人的演习场,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气。 以往气氛融洽的酒席变得索然无味,众人默默吃肉喝酒,不再高声喧哗。 待众人散去,贾统领问副手,“这小儿,如此不畏于我,是不是看出什么来了?或是王爷已经对我们产生疑心,派他来查探?” 副手劝道,“统领不必担心,今日且任他口出狂言,他时教他死无葬身之地。佩林郡那边已经沟通好,这小子蹦跶不了几日。” 陈蓝玉回到宿舍,这次又没吃饱,去翻禹青春准备的干粮填肚子。 没过多久,温小云也回来了,二人一边铺床一边交流,温小云充分发扬长舌精神,与六团兵士称兄道弟,打听到不少情况。 六团在陈蓝玉来之前做过调整,体质好的,长得好的,有关系的,有一技之长的,都被调走了。 现在整个团的兵士,要么受过伤,要么长得丑,要么跟之前的团长不对付,受人排挤分过来的。 可以说,陈蓝玉掌管的六团,是整个西部兵营最差、最不招人待见的团,士气十分低迷,毫无战斗力可言。 056 千人团长 陈蓝玉问,“这些兵士最大的心理诉求是什么,或者说,他们最想要什么?” 温小云答,“大多数都想娶媳妇,少数希望能在父母妻儿面前活得像个爷们。” “眼下不是以貌取人的时候。”陈蓝玉想了想,说道,“根据你了解到的情况,咱们可以把这些人分成三个队,分别是,身残志坚队,歪瓜裂枣队,我非弃子队。小云,你来给每个队想个口号,能激发士气的。” 温小云床也不铺了,坐在床边冥思苦想起来,过了很久,才一拍脑袋,“身残志坚队的口号是包娶媳妇!嗯,这个口号不错。歪瓜裂枣队,也是包娶媳妇?至于我非弃子队,那就,做颗好子?” 陈蓝玉被温小云彻底逗笑了,“你让我去哪找那么多媳妇啊!” 他把温小云赶出去,把小队长们找来说事,之后一边帮温小云铺床一边想接下来怎么说,怎么做。 那天夜里,陈蓝玉与几位组长倾心而谈,句句都说到他们的心坎上,他们激动地握住陈蓝玉的手说,回去一定好好分组,对好口号,明天绝对不会掉链子,不辜负陈团长待他们的一片真心。 临走,温小云还给每人分发了一个等量等质的大礼包,有糖有肉有茶叶,温小云心里有些舍不得,但是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的道理他是懂得的,蓝玉哥哥要做一番大事他是支持的,因此递过礼包时,他笑得比任何时候都真诚。 …… 于是第二开的晨训,就发生了这样的一幕。 陈蓝玉拿着一只粗糙的扩声筒,站在六团兵士面前的高台上喊话:“沽美郡谁最大?” “效忠禹王爷。”六团三队兵士大声地回答。 紧接着,众人公认的嗓门最大的一个分队长又用沽美方言问了一遍,众兵士也用方言答了一遍。 “大家看我长得怎么样?”为了鼓舞志气,陈蓝玉真是豁出去了,不得不再次拿自己的长相说事。 “团长好看!”众兵士又答。 “禹王爷派我来任六团团长,说明了什么?” “重视六团!” “这次分组,是为了鼓励大家,正视自己,强大自我,永不言弃!”陈蓝玉再次喊话,之后,把扩声筒递给大嗓门分队长。 分队长来到各队面前,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带领各队喊出自己的专属口号。 身残志坚队:“自力更生,发挥余热!” 歪瓜裂枣队:“天赐福运,未来可期!” 我非弃子队:“天大地大,自由翱翔!” 三个分队满怀激情地喊着,自我激励着,之前最无精打采,最登不上台面的六团兵士,喊完口号之后再训练,比其他团都卖力,都勇猛。因为同病相怜,同命相惜,整支队伍看起来也很团结、友爱。 六团两旁的五团和七团都看呆了,众兵士:天啊,好想去六团! 风头都被这小子夺去了,脑满肠肥的五团长和七团长愤愤不平,却又不得不感慨,如果自己也能长得那般好看,又能像他这般强词夺理,也会想办法出尽风头的。 之前沽美男人以黝黑壮硕为美,郡主一个都看不上,偏偏对这小子一见钟情,说明了什么?说明男人要长这样才算美、才抢手啊! 郡主的审美层次,代表了沽美女子的最高审美标准。 …… 第一天集训结束之后,陈蓝玉匆匆扒过晚饭,便骑马出去四处溜达,留下温小云与众人联络感情。 温小云侃侃而谈道,“团长虽然不能给大伙儿每人发一个媳妇,但是团长说了,男儿当自强,只有自己变得强大,找媳妇这种困扰大多数青年,乃至中年的老大难问题自会迎刃而解。” “团长还说了,一个人没能耐时,想要在喜欢的姑娘心上放一把火,那叫不自量力,有了能耐,同样一把火,那就是芳心纵火,烧得那叫一个旺!” “对已婚已育的大兄弟,咱们团长也说了,能力和收入决定家庭地位,是要看家人脸色,还是活成父母妻儿眼中的大山,请大家自行考量。是爷们,就使出浑身解数,练就一身真本事。” 一时间群情振奋,大伙纷纷表示不好好训练就不配为人。 说到兴头上的温小云又和大家分享了一些趣事。 他劝大家不要灰心,桃花运这种事,跟长得好坏没多大关系,人人都有机会。 比方说,咱们团长都长那样了,却很难招桃花,好不容易定了个亲,后来莫名其妙分手了,至今孤家寡人一个。来到西地,倒是招惹了一朵美丽的桃花,被郡主姐姐一眼看上了,揪着不放,这就叫一枝独秀。 温小云强调说,这完全是他个人的观点,团长为人低调,不会拿郡主姐姐的爱慕说事。而他说这些话的初衷,是想告诉大家,只要肯努力,每个人都能讨到媳妇。 最后温小云慎重地请求大家,不要把六团长是郡主姐姐心上的人事说出去。 结果才过了一晚,整个兵营的人便都知道了。有几个团的低等兵还专门组团来偷瞄郡主的心上人。 一看不得了,只见陈蓝玉负手而立,嘴里喊着口令,声音是那样的好听,汉话是那样的标准,目光清冷严厉又一视同仁地扫过六团兵士,自己一个大男人看了都不禁心生欢喜,女孩子怎能不春心大动? …… 来到兵部的第四天,陈蓝玉正在指挥全团兵士训练,一名副官奉命前来,说贾统领找他,有要事相商。 贾统领指着军事台上的作战沙盘,让陈蓝玉带着他的六团,到沽美与佩林郡交界的一处山坳布防,翌日一早就出发。 “这就走?”陈蓝玉不解,“最近边界有战事?” “战事倒是没有,但凡事都要防范于未然嘛。”贾统领红光满面,慈祥地说道。 “此事宜早不宜迟。”副官在一旁补充。 “现下仅剩半日,布防物资都还没有准备,”陈蓝玉想多争取一些时间。 贾统领很有耐心,“你先率团前往,物资随后送到。” “物资晚些时候到,问题不大。只是我们要去的地方地理位置特殊,倘若佩林军居高临下设下埋伏,我团一千兵士岂不性命堪忧?” 陈蓝玉若有所思,再次抛出他的疑问。 贾统领脸上挂着笑,心下暗道,这小子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吗? 不等他回答,陈蓝玉向他靠近一步,用一种极其单纯无辜、害怕受到伤害的眼神看着他,喃喃道,“贾统领,我知你处境不易……” 陈蓝玉说着拉贾统领在一旁的凳子上坐下,准备推心置腹。 “经过几天的观察,我算是看出来了,兵营里的将士根本不服统领管束,大家都敢当着统领你的面,肆意地说禹王爷的不是。我虽是禹王爷跟前新晋的红人,但你不要把我当成假想敌啊,我是全心全意来帮你的。” 贾统领正要说什么,陈蓝玉顺势握住他的双手,恳求道,“所以贾统领,请你不要以布防为由收拾我,不要把我当成炮灰,送到边界去送死,好不好?” “我贾某人胸襟开阔,光明磊落,怎会做如此丧尽天良的龌龊之事?”贾统领好不容易逮着一个说话的机会,赶紧表白道。 “那便好。蓝玉领命,明日一早出发!”陈蓝玉放开他的手,转身跑了。 入夜,有人自窗外掷入一枚石子,石子外包着一张小纸条,“此去凶多吉少,多加小心。” 陈蓝玉从灯芯处引火烧了纸条,看来刘一团不忍战友白白送死,又做不了什么,只能善意地给他提个醒。 057 身在险境 第二天一早,陈蓝玉便领着他的六团前去两郡交界处布防。 陈蓝玉知道,作为送给邻郡表忠心和友好的祭品,他们此去不会有什么补给物资,因此,昨晚就交待下去,让大家把能吃、能穿、能用的家底都带上,还有各自的武器。 “团长说了,我们这次出去不是享福的,是为了创造奇迹,用最少的资源,为西部兵营做出最好的布防和表率,请大家做好艰苦奋斗的准备,要有不给大本营添麻烦的决心。因为,这是我们的荣光啊!” 温小云和三个分队的队长一起给大家做思想工作,成效显著,六团兵士信心满满地出发了。 留在兵营,抗命是死罪,陈蓝玉决定先走出西部兵营包围圈,在进入佩林郡设下的埋伏之前想办法突围。 此前他几次骑马出来,大致了解了周边的地形。走了半日,队伍原地休整。陈蓝玉突然宣布不按既定路线走,至于接下来怎么走,他拿出地图,给大家详细讲解。 温小云趴在附近山上视野最为开阔的一处高石上,远程射箭击杀偷偷逃回西部兵营报信的信兵,以及躲到空旷无人处准备向敌军放信号弹的奸细。 队伍按陈蓝玉选定的路线走。 临近傍晚,队伍在背山处扎营,温小云从歪瓜裂枣队和我非弃子队中挑选能用的弓箭手,详细交待射击时的注意事项,之后弓箭手休息待命。 其他人按照陈蓝玉教授的方法,就地取材,用树枝和竹子制作简易弓箭,还有一部分兵士利用树枝、春草、藤蔓扎假人,其身姿为跨马骑行。 …… 按约定,大约傍晚时分,贾统领派去布防的千人团就会走入佩林郡射手的射程范围内,届时一阵急促的箭雨就能将他们悉数杀尽。 结果,佩林郡射手等到入夜都没见着个人影。 “那姓贾的不会骗人吧?”副手问领头的。 “管他骗人还是投诚合作,反正咱们王爷没损失。”领头的招呼炊事兵,“仗可以不打,肉不能不吃,老子要吃肉。” 副手担心烟火暴露射手团位置。 “不吃不喝的等了这大半天,要来早该来了。先吃饱肚子,再看看这帮孙子耍什么花招。再说了,就算咱们这边失手,前方坳口不是还有骑兵团嘛,怕什么!” 众人于是安心烧火烤肉。 陈蓝玉站在高处的夜幕中,通过火堆的大小和数量,判断对方射手人数在两百左右,之后回到营地。 佩林郡射手正在吃着烤肉,就见一支兵马缓缓骑入射程。 每隔几匹马,设一盏马灯,远远看到,光线昏暗,勉强能看到马匹和马上的骑兵的轮廓。 对射手来说,夜里能看见这些足够了。 众人弃肉取箭,朝着马上的骑兵精准射击。数千支箭射出去,只见前方人仰马翻,一片狼藉。 待射手团众人的弓箭射得差不多了,潜伏在射手团四围高处的六团临时射手开始射击,他们的任务不是击杀,只管朝敌军歇身处射箭。 一时间,无数竹箭从四面八方射去,射手团搞不清状况,四处逃蹿。 …… 照例先杀信兵。 陈蓝玉和温小云人手一副战弓,趴在高处的小草坡上,全神贯注,一支战箭解决一个敌人。 陈蓝玉换箭时,瞄了一眼放在两人中间的战箭,对温小云道,“箭可能不够了,要做到箭无虚发。” “咱们到现在也没射偏过啊。”温小云专注地看着前方,伸手摸走一支箭,架在弓上秒速离弦,这才拍了拍背上的竹箭说道,“蓝玉哥哥,不用那么省,以你我的技术,竹箭也能百发百中。” “现在是夸人和自夸的时候吗?”陈蓝玉故意没好气道。 “我这不是为了活跃气氛嘛,杀人好无聊。” 最后二人还是用到了十几支竹箭,才把射手团的人全部解决掉。 之后二人急急冲下山坡,向射手团的营地跑去。 火上架着现成的烤肉。看着一地的尸体,大伙还是忍住饥饿,先干活,再吃肉。 歪瓜裂枣队负责挖深坑,找柴火,烧尸体,把战场打扫得像没死过人一样。 我非弃子队负责去找马,活的牵回来,死的抬回来,半死不活的想办法带回来,顺便收集假人身上能用的战箭。 身残志坚队一百多号人负责搞后勤,把敌营里的所有食材翻找出来,战友抬回来死马也要处理了,才够一千人的晚餐。 没想到会遇到埋伏,更没想到的是,咱们六团未伤一人,只损失了十几匹战马,就把两百多号敌人全部干掉……大伙一边吃烤肉一边低声交谈着。 陈蓝玉一个人坐在山顶的草皮上,手里抬着一块烤出来没多久的肉骨头,一边吃,看着西部兵营和佩林郡上空先后腾起的信号弹,思考接下来怎么办。 …… 此时西部兵营内,贾统领喝着美酒,问副手:“怎么样了?” 副手回复,“骑兵团回复,千人团没有去到坳口,估计是被射手团的箭雨干掉了。” 贾统领叹道:“可惜了,六团长那么好的样貌,如果能先玩一玩再杀就好了。” 在场的佩林郡使者兼谋士连忙拱手行礼,一脸媚笑地问道,“贾统领还有这般喜好?” “你们不懂,这男人美到一定程度,可比女子媚人多了。” 贾统领想起前天从集训场上经过,当时大伙正在休息,陈蓝玉跟他那猴子模样的小跟班坐在台阶上说笑,说到高兴处,伸过一只手,一把将猴子半搂在肩头。 贾统领赶紧躲到一根大柱子后面,看陈蓝玉开心说笑的样子,再看看被搂住的猴子一脸幸福的表情,真恨不能被搂住的是自己。 贾统领想着陈蓝玉的笑,再联想到他此时已是一具冰冷的尸体,他死去的那一刻,会是怎样的惊艳和绝美? 最令他遗憾的是,笑得那么好看的陈蓝玉,竟然从未没对他笑过!之前不曾拥有,以后也不可再得,唉! 这般想着,再看看一旁站着的,佩林郡赠送的几个饱满油亮肥美的牧羊女,贾统领顿时没有了玩赏的兴致,挥手让她们散去。 佩林郡使者暗自思忖,为了王爷一统西地的大业,下次得送几个中原美男过来,才能讨到贾统领的欢心。 只要贾统领乖乖打开沽美西部这道大口子,占领沽美,指日可待。 058 统兵三万 陈蓝玉推测,除了射手,佩林郡最有可能安排的第二路伏击人马,会是擅长近距离作战的骑兵。 他沿着山道上的羊肠小径,从射手营地往布防坳口的方向走,站在高处数帐篷。 没有估算错的话,对方此次一共派出两百射手、三百骑兵,欲以五百精兵,围剿贾统领送上门的千名弱兵。 陈蓝玉决定当晚解决掉骑兵。 返程后,他在对方射手位置布兵。 入夜之后,陈蓝玉以对方射手的身份,尝试着发射救援信号弹,没想到只发了一次,骑兵团那边就有了回应,他们即刻赶来救援。 一个时辰之后,骑兵团长骂骂咧咧地,带着三百骑兵进入射程。 陈蓝玉和温小云接过几支带炭头的火箭,以极低的箭速射向下午堆放在射程内的干草堆、干树枝,待火堆燃起,骑兵便暴露在明处,六团隐在暗处。 “搞什么鬼,自己人打自己人?” 待到箭如雨下,大石头、大树桩从高处滚落,骑兵团才意识到自己中了埋伏,被骗到千人团的包围圈里。 陈蓝玉和温小云照例一支战箭解决一个敌人,因为这次战箭管够,二人极有默契的,不再说话,闷声干活。 仗打完了,流程和之前一样。 歪瓜裂枣队负责埋人,仍旧做到了,惨烈战场就像没有死过人一样。 我非弃子队负责牵马和回收战箭,这次他们在马上收获颇丰。 陈蓝玉和温小云之前达成共识,只射人不伤马,他们缺战马,也喜欢马。故而,战马死伤只占三分之一,都是被乱箭和滚石误伤的,剩下的三分之二呈活蹦乱跳之姿。 身残志坚队一下子得了六十多匹死马,大伙撸起袖子就开干。 有人负责烤肉,犒劳辛苦打仗的战友。有人用石头挤去马肉中的水分,有人用火熏烤大块头的马腿,除了当晚吃的,其他马肉都得想办法保存。 火光映照出马儿们一双双泪眼,陈蓝玉和温小云安抚受伤的马,没过多久,马儿们的眼神便由痛苦转为感动。 …… 佩林郡的五百精兵,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消失了。 不论是沽美西部兵营贾统领的亲信,还是佩林郡兵营,都无法联系到他们。 第二天,佩林郡派出兵马寻找消失的部队,无果。 短短几天,局势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佩林郡认为,很可能是贾统领设计摆了他们一道,假意派出弱兵,实际派了强将,吞了他们五百兵马。这笔账等到核实了再细算,先撤回派去的使者和谋士。 欲寻中原美男讨好贾统领的使者松了一口气,顿觉职场压力减轻了不少。 贾统领则觉得,为表合作之诚意,自己派了千人团去送死,却换不来佩林郡的信任。双方既生了间隙,短时间内他也不想再联络,且晾着他们。 六团在贾统领眼中,本就有去无回,就当他们死了吧。就算活着,他们也不敢回来,回来就是抗命,死路一条。 再说了,一千散兵对他掌控的近三万兵马来说,构不成任何威胁。 陈蓝玉将六团兵士带到一处隐蔽安全的地方落脚,让温小云亲自回去向王爷禀报情况,他算看出来了,温小云读书识字不行,口才还是可以的。 之后,陈蓝玉想办法将一张白净的脸均匀地抹黑了些,领上两个伶俐的兵士,穿上牧商的衣服,去佩林郡逛了两天,估摸着温小云差不多赶回营地了,这才慢悠悠地往回走。 禹雷儿那边,温小云两片嘴唇抹了油似的,呱啦呱啦几下就把六团这边的情况说明白了,倒是没有添油加醋,只是在调动情绪方面照常发挥而已。 禹雷儿一听到激动处就拍巴掌,几个大巴掌拍下去,一旁铁板似的实木桌子倒是没裂开,上面的几只瓷水杯全被震碎了。 因为事先确认过陈蓝玉完好无损,禹青春在温小云后来的叙事中一直表现得很淡定,还时不时安抚激动到颤抖的把拔。 父女俩商量后决定,由禹青春带上新的任命书,随温小云前往西部兵营解决问题。 …… 禹青春带着几个亲信闯进兵营。 贾统领迎出来,见她未带兵马,心道禹雷儿应该没有怀疑自己,或者说就算怀疑了,暂时也不敢把他怎么样,是禹青春自己气不过,为心上人出头来了,兴不起什么风浪。 禹青春还没来得及兴师问罪,就听副手向贾统领禀报,陈蓝玉和温小云带领六团兵士回来了。 “六团不在边界好好布防,跑回来干什么?这是违抗军令!”贾统领怒斥道。 正说着,只见陈蓝玉一身狼狈的跑进来,冲到禹青春面前,“郡主,你可算来了,贾统领,他,他欺负我。” “他是怎么欺负你的?”禹青春看着故意涂了一脸黑炭的陈蓝玉,极力忍住笑。 贾统领瞪圆了眼睛,看他如何栽赃。 与此同时,贾统领默默地分析自己的心:看到这小子活着回来,竟然有些小欢喜,看来是真爱。 “我说不出口……”陈蓝玉轻叹了一声,坐到一旁的凳子上,很辛苦,很委屈的样子。 “那就请贾统领说说吧!”禹青春站到陈蓝玉身后,拍他的肩以示安抚。 “我是怎么欺负他的?”贾统领正色道:“我没欺负他!” “郡主,既然我和贾统领都说不出口,干脆让我俩打一架算了,两个大男人,有什么事是打一架不能解决的?”陈蓝玉提出了他的建议。 打就打,还怕你小子不成。 贾统领随陈蓝玉来到操练场上,正在履行西地男子脱衣比武的礼俗,见对方手持长枪袭来,衣服脱到一半,只能挥动大刀迎战,任由两只袖子在上半身晃荡。 贾统领很有实力,加上膀大腰圆,陈蓝玉与之对战,几个回合下来颇有些吃不消。 “贾统领早有谋反之心,此次与佩林郡勾结,送我六团将士赴死。”禹青春在场边大声喊道,“陈蓝玉,杀了他!” 陈蓝玉得了命令,一心取贾统领性命,对其他声音充耳不闻。 …… 禹青春带来的几个高手盯住贾统领的亲信。温小云和六团兵士向赶来看热闹的兵士诉说着这一路的惊险遭遇,很快就博取了广泛的同情。 最终长枪刺穿贾统领的左胸。 贾统领缓缓倒下之际,先是喷出一大口鲜血,之后对陈蓝玉发出了最后的请求,“你能不能对我笑一下?” “这个时候,我笑不出来。” 陈蓝玉用力抽回长枪,贾统领庞大的身躯沉沉地摔在了地上。 之后,禹青春拿出任命书,宣布由陈蓝玉接任西部兵团统领之职。 众人各司其职,该杀的杀,该抓的抓,该整编的整编。 陈蓝玉和禹青春坐在操场边上。 陈蓝玉觉得这个时候不说点什么过意不去,于是说道:“禹青春,谢谢你只身赴险,为我而来。” “谁说我只身赴险了?”禹青春指了指场外。 “我带了两千兵马,他们平日都是潜伏在民间的高手,此次随号令一路相随,不说以一敌十,以一敌五绝对没问题,贾统领如若带亲兵反抗,对付起他们来也绰绰有余。” 陈蓝玉起身,走到高处的台子上,这才注意到场外有些牧民打扮的人骑在马上,似是在游牧。果然是高手,他带六团火速回营,竟然没发现这些人的行踪和身份。 陈蓝玉回到原来的位置上坐着,又不知道说什么了。 “别不好意思啊,只身赴险是假,但为你而来是真。” 禹青春接着调侃,“听好了,我不要你的谢,我要你的爱。” 在这方面,陈蓝玉一向不是禹青春的对手,他甘拜下风,笑着不说话。 禹青春坐在他的左侧,趁他不备,伸出食指,快速地点在他的梨涡上。 “这梨涡早就撩得我心痒痒,今日就让我替贾统领完成夙愿,不许反抗啊!” 想当沽美总兵乃至西地大将军的陈蓝玉瞬间逃了。 他好像被一双命运的大手,用力地推着,一步一步向前走。 因为甘之如饴,所以才心甘情愿。 059 荆风北上 此时,曲荆风一行已在路上行了月余。 豪华马车两辆,载物马车十辆。护卫百人,侍从二十人,除马车上的几人,众人均骑马而行。 海棠和灰衣修士作为领队,骑马走在队伍最前边。 海棠从未见灰衣修士说过话,也没见他笑过。 一开始,海棠骑着他的骏马,一路畅想他的前程,他的新娘,他的美发护肤大业,途中倒也不无聊。 等到该想的想得差不多了,他便觉嘴皮发痒,总想说点什么,身边可以交谈的便是这闷头修士,总得试一试。 海棠堆起笑脸,冲对方亲昵地喊道:“大兄弟,大兄弟!” 对方始终目不斜视,连喊几声均无应答。 海棠心想,唉!是个可怜人哪,长相还算过得去,只可惜又聋又哑。 没曾想这一番心念,引出对方一句话:“你才聋,你才哑!” 灰衣修士快速说完,便又目不斜视,自顾前行。 海棠被噎住了,自觉放慢马速,离他远一点。 等到队伍休息,海棠第一时间溜到曲荆风和叶昀同乘的马车上。 曲荆风端坐,举着一本书看,见他上来,赶紧往一旁挪了挪,给他腾座位。 海棠顺手吃了几块糕点,又端起俊喜男童倒给他的茶喝了,这才左手搂住曲荆风,右手搂住叶昀,无限感慨道:“还是咱们一家三口好啊!” …… 临行前,劳庄主依她的审美,尽心竭力地把他们四人打扮了一番。 她为荆风少主准备的衣裳,基本以亮白色为主,领口或衣面绣锦云纹或绞丝纹作装饰,一路行来,白衣竟都纤尘不染。 叶昀穿一身白里带点浅翠的少年衫,衬出几分仙气。 忍翁着藏蓝套装,仅在衣襟处压牙条做装饰,更显沉稳睿智。 劳庄主对海棠道,“你不适合穿白与红,白衣黑发显寡淡,着红媚气重且怪异,反而是素净的灰紫色能将你的美激发出来,贵气也有了。” 因为想在马车上多呆一会,穿着一身灰紫衣裳、自觉更衬己美的海棠想开始忆苦思甜。 “不容易啊,咱们仨终于能吃好穿好,最明显的进步是,曲兄竟能坐在茶桌前悠闲看书了。看来,曲兄将来当皇帝这个事,是八九不离十了。” 曲荆风好不容易找到一本小说,正看到精彩的地方,海棠的话他听着,但没放在心上,一心追剧情。 “曲兄,海棠有一事相求。” 海棠见曲荆风目不离书,把书从他手里抽出来,双手落在他的肩上,使劲地按了按,慎重说道,“曲兄,请看着我的眼睛!我要求你的事情是,不要阉了我。” 曲荆风被迫看着海棠诚恳的双眼,愣了愣,不明白话题为何转到了阉人上。 海棠解释道,他有时喜欢男扮女装,但那个纯粹是因为好玩,请曲兄千万别误会他想当太监。经过连日来的自我总结分析,海棠觉得,他还是很想娶亲生娃的。 …… 曲荆风从未想过阉人的事,为了早点拿回书,当即安慰道:“海兄放心,如果我真当了皇帝,一定废除阉割、缠足等陋习。” 想想又补充道,“三妻四妾也明令禁止,我自己带头,只娶一人,看谁还敢妻妾成群。”说得好像他已经当上了皇帝似的,说完曲荆风自己都笑了。 得了允诺,海棠总算了了一桩困扰自己多日的心事。 紧接着,海棠回忆起忍者还是忍兄的日子,跟灰衣修士这个闷葫芦相比,任由他欺负和嫌弃的忍兄,可是有趣多了。不过现在,他也不敢跑到忍者面前“没大没小”地撒野。 北上路遥,怎样才能让灰衣修士开口呢?愁死人了。 叶昀给他出主意,“修士哥哥应该跟我一样,是神仙爷爷捏出来的,只是不苟言笑,反正修士哥哥能听见心音,海棠哥哥挑他不喜欢听的话,放在心里想,他反驳几次,说不定就聊开了。” 海棠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回去就着手实施。 他骑得略微靠近修士一些,然后在心里念叨:这个修士肯定不是人,是捏出来当仆从的,没有七情六欲,所以脾气才会这么怪,一定是这样!我大人有大量,不跟他计较。 他连着想了好几遍,就见灰衣修士转过头来,冷冷地问道,“念够了没有?好吵!” 海棠不理会,又在心里默念了两遍。 “大兄弟,你就饶了我吧!”灰衣修士换了一种语气,“整个雪域只有叶昀是老者捏出来的,我有爹娘,有妻儿,只是性格内向、不喜交谈而已。” …… “原来如此,性格内向的人,处世是会艰难些,”海棠共情道,“但是你遇到了我,一切就会变得不一样,我会帮助你打开话匣子的。” 于是,海棠问起了雪域的情况,比如雪域有多大,常年下雪吗,那边的人过着怎样的生活…… 雪域跟西地差不多大,但没有中原大,没有战乱,日子安稳。 雪域并非常年下雪,冬天才会下,但老者居住的雪坞梅庐,常年有雪覆盖。 雪域普通民众的生活跟东、西、南边的人差不多,只是吃穿方面更具地域特色而已,比如每年秋天都要准备好过冬的食物和柴火,届时漫天大雪会把整个雪域覆盖,里面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进不来。 冬天是雪域最寂静的时候,也是最幸福的时候,因为忙碌了三季的人们,可以呆在温暖的屋子里享受生活。 雪域与其他地方最大的不同,大概就是仙师与修士的存在,这些人是有些超乎常人的能力,但也并非无所不能,凡事都有局限。 每当灰衣修士不想积极回答时,海棠便在心里将问题默念两三遍,很快就因为太吵而得到想要的答案。 第二辆豪华马车安排给雪域老者和忍者乘坐。 老者因为有事要办,一直没来。忍者一个人呆着无聊,派跟前侍奉的长相丑苦的男童去请曲荆风手谈解闷。 大二时曾拿过全国围棋赛业余组冠军的曲荆风看着棋盘,有点拿不准,“忍叔,这边是先下白子还是黑子?” 忍者心道,这孩子竟然笨到这个程度? 曲荆风看了看面前的白子,不待忍者回答,又自顾说道,“古代围棋落子与现代相反,先下白子,子多为胜,应是我先来。”之后便心无旁骛地下棋。 …… 他落子极快,等待的过程又很有耐心。明明占了上风,却是那样的谦逊有礼。 忍者屡战屡败,却觉畅快。棋逢对手,何其幸也,虽然自己远不及他。 在这个世界处处碰壁的曲荆风几乎忘了,自己也曾是别人家的孩子。 又或者,他从来就不曾在意那些所谓的优秀。 从小到大,妥妥的学霸,唯一一次交白卷是因为密集恐惧症,走到哪都是亮点,篮球队队长、广播站站长、学生会主席…… 他并非天赋异禀,只是做任何事情都用心,而所有的用心又都获得了回报,他顺风顺水的前二十五年,可以用“三分天赋七分努力”来概括。 他的存在,对身边的男孩而言简直是个恶梦,奇怪的是他们却都愿意和他做朋友。一起追蒙雨学姐,别人没追到,他追到了。 他的耀眼,承载着无数女孩的情窦初开和暗恋,却也无形中提高了她们找男朋友的标准和门槛。她们,后来都选择单身了吗? 二人下得畅快淋漓,之后坐着喝茶聊天。 曲荆风接过丑苦男童奉上的茶喝了一口,想到海棠对自身被阉割的猜测和惊恐,他也有一个可怕的问题想要请教忍者,对方给出的答案或建议,或许可以帮助自己少走弯路。 “忍叔,如果我选择不当这个皇帝,后果会怎样?” 忍者捋着山羊胡思考了好一会,郑重其事道,“像少主这般拥有帝王命相的人,如不能为我等所用,为防后患,自然是杀掉啰!” “那……我还是乖乖当皇帝吧。”曲荆风说罢行礼,回自己的马车上呆着。 060 绕道东行 等曲荆风走远了些,忍者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对丑苦男童道,“你去告诉少主,我刚刚是跟他开玩笑的,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没有人能逼迫得了他。” “这种事情干嘛叫我!”丑苦男童说着缩到角落里,静静地呆着。 忍者也不为难他,似是自言道,“生命最终都会走向消亡,过程由人创造。总有一天,少主会明白,我们现在做的,不过是顺应天意,提供一些助力罢了。尊重个体和变化,不然直接用神力把他带到雪域即可,何必车马劳顿,大费周章?” 曲荆风回到车上,目光落在茶桌一旁的矮几,上面放了一沓书,全是书灵姑娘临行时送的,他原本以为,她会送他一些超大格局的书,一看竟然全是小说,读下来发现,每一本的情节都扣人心弦。 “这些书,拿给你放松心情。” 书灵姑娘笑着说道,“荆风少主,一切随心,不必过于紧张。” 曲荆风和书灵姑娘单独接触的时候不多,真算起来,就两人坐在屋脊上看夜景的那一次,他们后来还聊了很多。 曲荆风向她倾诉,自己对环境的各种不适应,觉得自己一无是处。 书灵姑娘接过话头,“荆风少主怎会一无是处?少主光明磊落,宅心仁厚,宠辱不惊,壮志凌云……” “书灵姑娘都是用成语夸人的吗?”曲荆风笑着请她打住。 他好像,从她那双近视的眼睛里,看到了初时和蒙雨挤坐在小马车上,蒙雨看陈蓝玉那样的神情:就那么喜欢,然后,就那么欢喜。 一定是错觉,要怪只能怪那晚的月色太美。 但那晚并没有月亮啊,那就怪星光太美吧。 他不敢当真。 …… 下午休息时,丑苦男童跑到他们的马车上,说忍翁与老者打起来了,请荆风少主过去帮忙劝架,曲荆风才知道老者已经办完事情,赶来和他们一起回雪域。 丑苦男童一路走一路说,老者一早就来了,刚上车时,忍翁因为有了解闷的人,笑容满面恭恭敬敬,老者亦谦谦有礼,尽显神仙风范。 二人共同话题太多,像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一样交流切磋,切着切着就产生了分歧,开始口沫横飞起来,到后来就是拍桌子掀桌子,若不是丑苦男童及时护住,接下来二人可能就得到他们那里讨茶喝了。 男童跟俊喜商量,能不能换班,哪怕俊喜替他招呼半天都行,俊喜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曲荆风来到车前,一仙一凡正在棋逢对手地吵架。 “落子无悔,蒋经,就这一小会工夫,你已经出尔反尔多少次了!”忍者气极,直接喊出老者的名字。 老者也不甘弱,“那又怎样?我治好了你的痒疾,你却半步棋子都不肯让,你的心是铁打的吗?” “痒疾是痒疾,下棋是下棋,怎可相提并论!”忍者争辩道。 “一介凡夫俗子,懒得跟你计较!”老者愤然甩袖。 忍者也跟着甩袖,“别的神仙下棋仙气飘飘,你下棋火烧火燎,简直颠覆我对神仙的想象!” 反正也插不了话,曲荆风安静地站在一旁观战。 …… 二人同时发现了他,异口同声道,“少主,你给评评理。” “我口才不好,还是下棋吧。” 曲荆风先跟老者下,老者赢。 曲荆风又跟忍翁下,忍翁赢。 想办法输比较费脑,曲荆风这两盘棋下的时间有点长。让两位长辈高兴是应该的,只是这样的场景,为何会有一种强烈的,似曾相识之感? 老者和忍翁握手言和。 曲荆风有些累了。 他一袭白衣,站在暮春疏朗的花田里,前方有面长湖波光粼粼,映射得山更辉而川更媚。 他一直在努力地,克服他的不适。 他有想过,如果他在一部小说或是一个故事里,这个时候,作者是否该让他成长起来了。 差不多了吧?曲荆风心道,他不能一直做一个慢小孩。 风吹过脸庞,是真实的。 花香是真实的。 脚下的大地是真实的。 也许他本就属于这个世界,也许命运只是派他出去寻找光明,用来拯救、治愈眼前的乱世。 无数人的命运,将会因为他而获得改变。 如果,如果这个世界可以因为他变得更好,那么不论付出怎样的代价,他都愿意。 老者不知何时,已站在他身后,“孩子,别担心,别害怕,一切都在变好,只会越来越好。” …… “这一路,我有两份礼物送你。我这次出去,就是为了准备这两份礼物。” 老者和曲荆风并肩往回走,“眼下,我们先绕道东行,去看一个人。” “请问老者,欲看何人?” 老者点指轻算,“你的女友,以前叫蒙雨,现在应该叫蒙赛花了。” 曲荆风一颗心狂跳不已,正要询问详情,老者已经飘至车旁。 蒙雨学姐也到这里来了吗?她有没有受伤?她会不会失忆,不记得他了?她是不是成了神医,帮助众人摆脱病痛的折磨?他们会以怎样的方式相见?…… 曲荆风向自己的马车跑去,他们走得越快,他就越接近答案。 蒙雨学姐是在曲荆风到暮城的前一年失踪的,那年他24岁,她28岁。 曲荆风的25岁,是在一种非常煎熬的状态下度过的,抵达暮城之后,才慢慢从她失踪的痛苦中走出来。 如今,他来到这里将近一年,他26岁,蒙雨学姐30岁。 曲荆风按下内心的激动,反复梳理着这条简单的时间线。 而这个世界的蒙雨还不满21岁,她们除了名字一样,长相声音相似这样的巧合,两人之间应该没有更多的关联。 曲荆风几乎可以确定,她们是完全不同、人生轨迹亦无交集的两个人。 这一路,又走了三日。 曲荆风去寻老者,没见着人,以为老者故作神秘,对他避而不见,后来才知道,老者又出去办事了。 东部临海,浩瀚苍茫,渔歌船景,水道繁华。 曲荆风完全没有看风景的心情,他只想见到她。 风好大。有一棕衣女子,立于白衣老者身侧,频频向前张望。 直到看见一个人,她向他奔去,他亦向她奔去。 她在他的视线里,一点一点地,变得清晰起来,她仍旧是发不过肩,知性健美,她的身上,她整个人,多了一层风霜,一点沧桑,那是浪迹天涯、四海为家对她的馈赠。 她扑到他怀里,几乎把他扑倒。曲荆风紧紧地拥住了她。 “原来你也在这里,真是太好了!”失而复得,这是他从未敢有的奢望啊。 061 东遇故人 等到双方的情绪平复,曲荆风把蒙雨从怀里放出来,自己退后半步,握着她的双手,开口道,“赛……算了,还是叫蒙雨吧。” 蒙雨笑了。当初东隆王问她叫什么名字时,她觉得“蒙雨”这名字太柔了,随口编了一个听起来颇为霸气的“蒙赛花”,这边的人都这么叫她。 荆风如果也跟着叫她“赛花”,她会起一身鸡皮疙瘩。 蒙雨挽着曲荆风的手臂往回走,他们之间有说不完的话。 风声太大,说话靠喊,着实累人,两人甩开手臂跑向蒙雨的居所。 白衣老者被两个在他眼里非常有礼的孩子彻底遗忘,在海边吹了一会风,最后无聊地飞走了。那一刻,他竟悟到月老牵线搭桥后的落寞,月老不容易啊。 老者去找东隆王聊天,发现东隆王也没在宫里呆着,看来只能回去找忍翁下棋了。为了不打扰少主叙旧,老者下定决心,这次不论如何都不悔棋。 回到室内,二人面对面坐着说话,双手一直握在一起,像以前一样亲密,丝毫不觉别扭。 蒙雨失踪那天,她像往常一样在交了年费的安全水域游泳,游着游着,发现同游的人都不见了,景色越来越陌生,为了活命,她向最近的海岸游去。 好不容易爬上了岸,发现不对啊,周围的人都是古装剧里的打扮,用一种好奇的、探询的眼光看着她。 大概是因为这里的人生活在海边,男人女人都会游泳,穿着艳蓝比基尼的她没有引发有伤风化的声讨,更多的是打量和不解。 然后,她遇到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东隆王。” “传说中的东海龙王?”曲荆风听她说着,忍不住开了个玩笑。 “哈哈,按照这个逻辑,应该是龙王三太子。” 蒙雨说,东隆王是人不是神,年纪跟她差不多,长得既不丑也不可怕。 …… 至于东隆王当时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蒙雨自嘲道,“大概是为了遇见我这条美人鱼吧!我拿到的是偶像剧剧本,女主是老了点,好在还能尬演。” 这东隆王帅气、温柔又体贴,非常符合偶像剧里深情男一或温馨男二的人设。看她疑惑不解地站在风里瑟瑟发抖,径直走向她,解下身上的防风斗篷给她披上,就这样把她带回了家,呃……准确的说应该是王宫。 还好,他没把她强行抱走,她裹着斗篷,光着脚跟在后面,算是保留了一丝颜面。 “你别担心,东隆王没有见色起意,只是默默地照顾我,等我开口说话,帮助我了解这里。” 当年一众男孩子为什么追学姐,曲荆风心里很清楚。东海龙王能把持住自己,要么谦谦君子,要么动了真情。 “当我弄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之后,我适应得很快。我发现之前学的东西,因为没有相应的仪器、药物,根本施展不开。我改了方向,跟着船员在海上漂泊,很有意思。” “没当成神医,就自暴自弃地做起了海盗?”曲荆风跟她开起了玩笑。 “哈哈,这附近海域都是东隆王的,我们是在自家的地盘上活动。” “你的情况老者跟我说了,我一直被人照顾,受的苦没你多,你适应了吗?” “虽然有点木讷和娇气,但,我还好啊。”自来到暮城之后,因为身边有蒙雨,曲荆风第一次这么放松。 蒙雨说起接下来的打算,“我想跟随船队去远航。即便在这里,我也想走得更远些,我想让命运,更多地握在自己手里。” 曲荆风嘴角含笑,静静地听她说。 “这两年,我最想念的人就是父母,还有你。” 曲荆风心想,我也是啊,想父母,想你。 蒙雨不见之后,曲荆风每周都会去看望她的父母,陪他们说说话,吃顿饭,有时也会去逛逛花鸟市场,到海边看候鸟。 “你放心,伯父伯母,他们有在努力生活。” “谢谢你,荆风。”蒙雨苦笑,“别人穿越都很洒脱,就我们怂。” …… “大概是因为我们心里有牵挂吧。这次见到你,我心里踏实了。”曲荆风说着伸手去理她前额的一捋乱发,“一点都没变,你还是你。” 蒙雨抬手轻轻地抚了抚曲荆风的脸,把他垂在胸前的头发和发带顺势理到肩后头,“头发比我长了呀。” 这番亲密举动过后,曲荆风忽然感到一阵不自在。 没感觉错的话,这份不自在应该源自不远处桥头的炙热目光,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的目光想要把他射穿。 曲荆风看向桥头,那个同样身穿白色锦袍的男子也正看着他们,被发现了也不打算收回目光。 他在那里徘徊好久了。 自进屋后,曲荆风倒是知道桥头站着个人,有时看风景,有时往这边瞄。他忙着和蒙雨说话,并未在意,以前盯着他俩看的人实在太多了。 走在路上,或是坐在餐厅、咖啡馆里,蒙雨常常会凑到他耳边说,你悄悄看右边,那个穿蕾丝花裙的女生喜欢你,注意别被发现了,又或者,你看看对面走来的那个浅蓝t恤的男生,他看上我了。 曲荆风笑她,“你好八卦。” 喜欢他的女生,他就不看了,因为他已经拥有最好的女生。 喜欢她的男生,他倒是要看清楚,四目相对的那一刻,曲荆风自信又得意,如果眼睛能说话,它们说出来的会是,“看了也白看,这是我女朋友。” 而今,在这东海地界上,这么明目张胆看人的,除了东海龙王,还能是谁? 不等曲荆风问,蒙雨自己说道,“东隆王今天挺闲呀。” 曲荆风又观察了一会,“是我的错觉吗?我怎么觉得,这东海龙王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爱而不得的气息呢?” “长进了啊,这你都能看得出来?”蒙雨往他的胸口捶了一拳,力道还不小,他笑着往后倒去。 在看人方面不算有眼力的曲荆风,之所以能看出这份“爱而不得”,是因为记忆深处有相似的画面。 当时,他正在屋内跟一个女孩说着什么,屋外同等距离处也有一个青年男子在徘徊,只是他的期待更真切,也更煎熬。 奇怪的是,那个男子明明不是自己,曲荆风却对他的处境感同身受。 他最终,爱而不得。 062 前缘已了 被二人发现并肆意讨论的东隆王仍不肯离去,蒙雨征求曲荆风的意见,“要不,我叫他进来,你们聊聊?” “算了吧,我总觉得他会吃了我。” “你堂堂中原帝王,还怕一个东海龙王?” 曲荆风分析道,“情敌相见,分外眼红,万一控制不住情绪打起来,引发中原和东海的争端,后果不堪设想……” 此时蒙雨忙着给他冲柠檬草水,没有回应他的分析。 他一路赶来,又着急说话,嗓子都哑了。 “话说到这儿,”曲荆风鼓起勇气,故作轻松地问道,“你有没有想过,当个中原皇后什么的?” “当皇后哪有当海盗自在。”蒙雨似乎想都没想,就爽快地回绝了。 曲荆风和蒙雨都知道,这一问一答说明了什么。 蒙雨说出了她的答案。 曲荆风得到了他的答案。 …… 二人压下各自的心如刀割,又把话题引回到还在桥头徘徊的东隆王身上。 曲荆风问,“这龙王要得成吗?是不是已经娶妻,而且还不止一个?” “那倒不是,之前成过亲,后来病逝了。” “他不会为了娶你而杀了原配吧?”曲荆风不禁紧张起来,若真是这样,这男人蒙雨不能要,指不定哪天遭他毒手。 “被害妄想症还是没治好。”蒙雨假装同情地看了他一眼,接着说道,东隆王妃在她来的前几年就病逝了,因为夫妻二人感情深厚,东隆王再未娶妻。 直到……遇见了你,再次陷入情网? 这个问题,曲荆风忍住没问,问了她会难堪吧,已经撑了这么久。 二人继续聊别的话题,比如柠檬草泡的水很润喉啊,海边的风真大呀,这海里的大螃蟹会不会吃人啦…… 曲荆风聊着聊着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蒙雨拿了风毯给他披上,坐在一旁喝水,发呆。 徘徊了两个时辰,始终没被邀请进屋的东隆王大概是腿麻了,或是看着场面由亲密变得温馨,总算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 白衣老者最近东海跑得勤。 早在曲荆风他们到来之前,老者已经和东隆王经过多次交涉,达成互不干涉、商贸往来的共识。 这才使得曲荆风得以专心会女友,解心结,找答案。东隆王也能忙里偷闲,尽享徘徊桥头的言情时光。 曲荆风一觉醒来,已是华灯初上。 他对东海龙王避而不见,对方却设了晚宴招待他们一行人。 曲荆风洗了把冷水脸,理了理衣服和头发,在蒙雨的引领下前去赴宴。 二人缓步行于小桥、水堤、夜柳之间,海风在暮色中变得温柔。海景极美。 蒙雨说,“别紧张,东隆王为人正派,于公于私,他都不会为难你。于公,他懂得审时度势;于私,我跟他没多熟,至少不是你想的那样。” 蒙雨跟东隆王确实不熟,她被安排到距离他们最远的一桌酒席上。 同坐一桌的曲荆风和东隆王由此得以近距离打量对方。 东隆王仪表堂堂,如同一匹洁净傲气的白色神马突然现出人形一般,着实令人惊艳。 东海龙王这人,初看还不错。 至于对方是怎么看自己的,曲荆风倒不在意,现下是自己替蒙雨相看于他。 相看完龙王,再一看菜,龙王这是想要他的命啊。 …… 对着摆满一桌子的豪华海鲜,曲荆风不敢下筷。 他能说只要碰海鲜,就会百分百过敏吗? 之前秦星亮称看了一眼蚂蚁蛋就起疹子晕倒的陈蓝玉为“瓷娃娃”,在海鲜面前,曲荆风也是一个标准的瓷娃娃。分别创下了第一次吃海鲜被下病危通知书,后来误食海鲜进了icu两项过敏记录。 蒙雨之前光顾着久别重逢相谈甚欢,忘了吃海鲜这事。 以荆风的性格,他极有可能硬着头皮吃下。 她是医学博士没错,但她学的是西医,没有治过敏的药物,一会荆风犯起病来,她根本没法救。无奈正式场合,不便行走提醒,一时无计可施。 东隆王作为主人和情敌,一直观察着曲荆风的一举一动,这等级别的宴席,用的可是他们东海最新鲜、最名贵的食材,由最好的厨师精心制作,这都吃不下,这未来的中原帝王也未免太挑食了吧? “荆风少主,不合胃口吗?”东隆王礼貌地问道。 这丑,是出得没完没了是吧? 这酒席不吃,会引发征战吗?不会。 会对蒙雨的航海梦想造成不利影响吗?也不会。 那就实话实说吧。 “荆风多谢东隆王盛情款待,之前两次误食海鲜,不仅全身出疹,还有性命之忧,还请东隆王见谅。” 此时蒙雨也上前行礼。 “少主第二次犯病时,赛花曾参与抢救,当时情况十分危急。请东隆王允我带少主回住所,制家乡之食,解乡愁之苦。” “既如此,荆风少主和赛花姑娘请便。”这大晚上的,东隆王不好再去桥头傻站,只能礼数周全地目送二人离去。 …… 他们在一起时,各自住在学校的宿舍里,博士生宿舍可以做简单的饭食,基本是没有油烟的煮品,比如汤圆、水饺、面条。 现成的食材,最适合煮三鲜面。 曲荆风负责洗菜、切菜。 蒙雨负责烧水煮面条。 水开后,面条在水里煮上几分钟,捞出置于冷水盆中。接着烧开第二锅水,从冷水中捞出面条再次入锅,放入其他食材,这样煮出来的面条筋道又入味。 二人各捧着一碗面,低头吃着。 这样的时光,平凡又幸福。可惜既回不去了,以后也不可能再有。 等到吃完抬头,两双泪眼相迎。 蒙雨说,“我们分手吧。” 曲荆风说,“好。” “我现在是你的前女友了。未来,要加油!” “答应我,好好活着,活着就好了啊。” 曲荆风说完匆匆离开,跑回东隆王安排的客室。 他不敢再拥抱,一抱就不想放开。她放弃偶像剧,她要去航海、探险。 之后的两个白天,曲荆风都呆在蒙雨的屋子里,在书桌前专心书写。 蒙雨学医,对历史不是很了解,曲荆风在空白册子上写下所有他认为她用得着的东西,尤其是航海方面的知识。 蒙雨大门不出,就在一旁陪着,看着。 东隆王也很识趣的,没有在桥头徘徊。他一直都知道,徘徊也没用,赛花姑娘不可能是他的,她属于未知的海域。可有些时候,心和腿就是不听劝啊。 东海逗留三日,曲荆风一行继续北上。 …… 我看着你,渐渐走远。 我深爱着你。 但我希望,未来的你毫不知情。 谢谢你曾经爱过我。 再见了,荆风。 …… 马车行了半日,曲荆风的心情还未平复,丑苦男童便来传话,老者有事找他。 “风镜到了。这是我送给少主的第二份礼物,这份礼物耗费我不少修为,但是为了少主,值得。” 老者手里举着一面巴掌大的镜子,让曲荆风往里看。 “不是幻象,是此时此刻。” 镜中有一年迈妇人从全家福下经过,她习惯了每次经过时抬头看一眼,一个同样年迈的男子走到她身后,陪她一起看照片。 他们脸上没有太多愁苦,只有深深的思念。 他们活着一天,他就在他们心里一天。 泪水从曲荆风的眼中掉落,一颗接一颗,又圆又大又重。 他有多幸运,就有多残忍。 “要不要打个招呼?”老者问。 千言万语,无从说起。曲荆风伸出手,在照片上轻轻一点。 之后,他“看见”母亲对父亲说,“荆风对我笑了一下。” 父亲非常认同母亲的说法。 他“看见”系着围裙的兄长来喊父母吃饭。 饭桌前,嫂子摆好碗筷,迎父母入座…… 亲情从镜像中散去。 老者行礼,“少主,请原谅老夫送了你两份伤心的礼物。” 曲荆风拜别老者,回到自己的马车上,双手捂脸,伏在自己的膝盖上,失声痛哭。 不断地得到,不断地失去,不断地告别……有些情缘,终要放下。 在这个世界痛哭一场之后,曲荆风病倒了。 在昏睡的两天两夜里,他独自一人穿过漫长的隧道,那么暗,那么冷,那么无助。 放下过往,痛彻心扉。 前缘已了,梦醒时分,即是新生。 063 入主兰室(一) 为了答题早出晚归的蒙雨,在暮春的清晨醒来。 从今天起,一切将会变得不一样。 昨天下午,四楼的题总算答完了。 不够聪明的她,不多不少,刚好用了四个月的时间,把蓝玉四天就能完成的事情做完了。 两个月前,来到三楼做题的第一天,孟洲便公布了蒙雨代兰室主的身份。 题目越来越难。蒙雨之所以还能用一个月的时间完成一级考试,主要得益于孟洲和三楼中管、四楼高管的大力相助,他们指导她,给她讲解,帮她找答案,和她一起讨论。 蒙雨在这四个月里学到的知识,比她过去十年学到的都多,眼下虽然说不上见多识广,博学多才,但好歹能做到了胸有成竹,出口成章。 之前也读书写字,但那不过是为了陶冶情操,或者打发岁月的无聊。 这样普通的她,凭着纯真无害的长相和性格,竟然能够得到蓝玉的爱情,只能简单粗暴地理解为缘分和运气。 蓝玉真是太好。这使得她对他的爱慕里,夹杂着轻微的自卑和仰望,落在蓝玉眼中便是爱中有敬,这让他无比踏实。 如若深究,陈蓝玉很怕蒙雨的眼里只有爱没有敬。至于她的敬为何如此重要,他说不清。自遇到她,他似乎还很怕,她不爱他,她不够爱他,或者她不爱他了。唉,爱情真是复杂! 蒙雨在秦星亮面前就很理直气壮,觉得他啰嗦,就叫他闭嘴。她舍得叫蓝玉闭嘴吗?舍不得。何况蓝玉怎么会啰嗦,他说的每个字每句话,既动听,又有意义。唉,爱情真是自私! …… 通过四个月高强度的学习训练,蒙雨从一个不幸被退婚但不算可怜的女孩子,变成了有一定学识但还不是很渊博的读书人。 她原本只是想好好地爱一个人,和他在一起,陪他看四季,水到渠成时,生上两个娃,要是他喜欢,多生两个也行啊,然后看着孩子长大,他们慢慢变老……这是暮城女子的幸福生活范本。 现在除了这些,她有了一些眼界,一点胸襟,心里甚至有了一片颇为广阔的天地。 她的人生,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确实发生了一些奇妙的变化。 后来的两个月,秦星亮也没闲着。 他不再赠送名贵茶点和暖心甜品,而是帮助阿娘把极富新意的糕点和甜品供应到了植兰山房。山房的人上午吃一样,下午吃一样,不论是上班爬山还是下班跑坡,都更有力气了。 暮城的人一向是山房的人吃什么,就想办法跟着买。阿娘因此忙得不亦乐乎,哪里还有精力盯他的亲事。秦星亮在家里的日子好过多了。 言情小说《烟雨韵事》系列正式面市后,销量和口碑都不错。 为了防止暮城青年、中年男女一口气追读四本书,几天之内满城尽现黑眼圈的情况再次发生,秦星亮的书局及时策划了一本名为《暮城烟雨》的刊物。 连载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风花雪月的言情小说,光怪陆离的小说。同时,为了突显文化底蕴,刊末设有着墨暮城风物的散文随笔专栏。每月十五准时发售,目前已出版两期,发售当天即被抢购一空。 …… 孟洲虽然凭实力单身,但对每一任兰室主,他最终都做到了,彻底地敞开心扉,拥抱他们,或者接住他们。 叔侄的感情是处出来的。 之前他有多喜欢蓝玉,现在就有多喜欢蒙雨,连带着也喜欢上了他们共同的朋友阿秦。当然啦,这一切的前提是,蒙雨和阿秦没有在他眼皮底下擦出一丝爱情的火花。这说明,他的盯梢是成功的! 蒙雨不打算再穿中性的衣服,梳中性的发型。 她现在是兰室主了,想穿什么就穿什么,想抹胭脂就抹胭脂。 她穿了一身藕荷色的衣裳,之后对着镜子,捞起头顶和两鬓的长发盘了个髻,插一支紫檀杏花木簪,让束发的飘带和脑后的头发自由散落,又在脸上刷了一层淡淡的妃色胭脂,这才出了闺房。 等她牵着小棕马,脚边跟着三条大狗、一只花豹走出家门时,照例穿得像只花孔雀一样的秦星亮,牵着他的白马站在廊桥上,等得有些不耐烦。 “其实,你稍微打扮一下,还是挺好看的。”见她出来,秦星亮看了一眼,也就随口那么一夸吧。 蒙雨不理会他的夸,问道,“看什么呢,那么入迷?” 秦星亮指了指她家门前的斜坡,“我没看错的话,应该是密蒙花长出来了。” 蒙雨顺着他的手看过去,晨光柔和地洒在斜坡上,一溜个性鲜明的小苗儿迎风抖动,它们都长着又灰又丑的小叶子。 那是去年初冬,她东一颗西一颗扔下的密蒙花种子,生长在春天里的模样。 这样也能长出来吗? …… 她后来考试做题,找资料时,看到密蒙花还有一个美丽的叫法:萝凡。字面没有特殊的寓意,只是像极了思念。 它们会长成一棵又一棵的小树,再慢慢长出柔软的枝蔓,开出“散碎不美”,但“好闻又提神”的花儿来。 他说的话犹在耳,他说这话的样子犹在眼前。 也许,等到密蒙花开,蓝玉就回来了。 也许,不用等到密蒙花开,蓝玉就回来了。 又伤心了吗?见她睹物思人,秦星亮后悔自己嘴快,应该明天再告诉她的。 平时她出门很是利索,今天他在廊桥上等半天不见人影,无聊嘛,东瞧瞧,西看看,看到密蒙花幼苗的那一刻,他也很激动,他也想蓝玉。 “今天可是你大喜的日子,不许哭哦,再说了,好不容易抹一回胭脂,哭花了多可惜。” “你想多了,我又不是爱哭鬼。”蒙雨说着骑上小棕马向前跑去,三狗一豹在后面追,后面还跟着个骑马的秦星亮。 待拴了马,蒙雨在山道上健步如飞,她本就瘦小矫健,跑得比谁都快。大狗、二狗、三狗和黝黝在一旁跑得欢畅。后面还是跟着个跑步上山的秦星亮。 孟洲一如既往地等在威风凛凛的门牌下,只是变得和蔼可亲,毕恭毕敬。 和蔼可亲是因为跑着上山的二人亲如他的侄女侄子,毕恭毕敬是因为第三任兰室主今天正式上任。 看到兰室主恢复了女孩子的打扮,孟洲觉得,她做得很好。 待看到动物们,孟洲更是备感亲切,兰室主想带几只动物到兰室便带几只,她现在有资格、有能力为所欲为了。 064 入主兰室(二) 孟洲一眼就认出了黝黝,这萌物小的时候他见过,之前蓝玉每天都会把黝黝抱到兰室,可爱又好摸。 他还知道,黝黝只吃肉不吃素,所以才会长得这么快,现在已经是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了。它站在蒙雨身侧,还是一副温顺乖巧的模样。 黝黝是黑白种,看起来比黑黄种清爽有个性,别提有多顺眼了。 孟洲用极其慈爱的眼神看着黝黝,如同看自己的女儿一般,由衷赞道,“这身高,这长相,这架势,已经能吃人了,真是太好了!” 之后,他在前边带路,把人啊,狗啊,豹子啊一起带到兰室。 植兰山房的主体建筑依山而建,共有六层,气势磅礴。 一至四层,内有楼道相通。 位于五楼的兰室,由一道独立的长阶直达,约呈45度角的长阶半悬在室外,加上高山的云雾,人在阶上走,宛若仙在画中游。 兰室之所以叫兰室,是因为常年都有兰花开在其中,香气隐而不郁,门口和窗户都设有通透的浅色布帘,一来便于拢住花香,二来能让兰室主免受外界干扰。 兰花怕火,故兰室无烟火气,只有诗情画意,无上静谧,进出之间,暗香流转,精神世界和现实世界自由切换。 孟洲亲自端了茶水进来,用的是暮城最好的泉水和茶叶冲泡。 蒙雨是孟洲侍奉的第三任兰室主,据说此前尚有一任,那人是植兰山房的创始人,因为隔了好多年,关于他的信息,后人无从知晓。 …… “兰室主,植兰山房位于暮城之巅,植兰山房主人即是暮城真正的主人。从今往后,兰室主只需着眼大事,不拘小节。这是历任兰室主之职责所在。” 蒙雨说,“孟先生,我知道了。” 等到孟洲离开,秦星亮凑上前来,一边喝着好茶一边说道,“看来啊,我搞的都是些小事业,你要干的才是大事业。” 蒙雨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大事。 此时,身在兰室,她只是很没出息,去想一个人。 他在这里的时候会不会想她? 他每天中午都会从植兰山房跑到陇端山上找她,呆上一小会又跑回来,这两座山其实没那么好爬,太考验体力和毅力。 所以,他当然想她啊。 所以,她每天开一会小差,完全合乎情理。 “哎呀,又走神了。”秦星亮从书架上抽出几本能看得下去的书,坐在罗汉床上翻,硬是熬到吃过中午饭才走。 那可是他足足等了四个月才吃上的专属套餐,原本以为一个月就能吃到的,好在总算吃到了。 他不缺这点吃的,只是关乎尊严和优越感,他最爱的男孩和女孩都很厉害。 秦星亮走后,蒙雨开始在室内走动。 兰室大而空旷,有书架、博古架、净帘作装饰和隔断,很是清寂。 她从兰室的这头走到那头,室内一点声响都没有。 如果不是窗外有树影轻晃和光斑流动,她都要以为,时间是静止的。 …… 蒙雨现在还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能干什么,但该知道的,迟早都会知道。 百无聊赖,她随意地翻着书案上的几本书,书里有他随手夹的几枚书签。 那些书签都很“陈蓝玉”。 他在上面画初看很凶狠细看又很萌态的画,写一些读起来很雅致又藏了些小俏皮的诗,最后总要盖个私章。 然后,她看到书案一侧他留下的印章。没错,两只很大的书画瓷缸都装满了。他没事就刻章,诗章、书章、茶章……用所有能想到的材料,刻一切他想刻的章,辞藻绮丽,意境幽远。 他有时会单刻一个“玉”字,每当这个字单独出现,哪怕是刻在一枚极小的章上,也透着令人生畏的狠劲和压迫感,就好像字面上涌动着生死,仿若前世之物。 那个温柔的他,一直用力地压制另外一个他。他的心很乱,也很痛苦。直到有一天他想通了。 他走了。 他去了哪里?他现在在干什么? 她无从知晓。 “有人在外面吗?” 此时蒙雨似乎听到某种心音,持续的,试探的,那声音倒是不微弱,中气挺足的,只是仿佛叫唤了几十年,有些无聊和疲态。 蒙雨顺着墙一路听过去,当她确定那个声音来自楼上时,喊话的人也刚好说道,“还真有人能听见啊,我在楼上呢!” 蒙雨去找孟洲,说这屋子里有人说话。 暮城再也没有比兰室更清净的地方了。 孟洲虽然没听见过兰室里有其他人说话,但他相信兰室主说的话,他放下看得兴起的连载小说,从四楼跑下,跟随蒙雨从长阶一口气跑到兰室。 那个人却不说话了。 蒙雨说,“他在六楼。” 六楼是植兰山房的禁地,里面大概装着禁书或者一些秘密,至今没人进去过,准确地说,是根本进不去。 …… 孟洲来山房二十多年了。 当年他也是个青葱嫩小伙,从初级职员做起,用十年时间做积累,最终熬走了退休的二把手。 之后,他又用十年时间,服侍第一任兰室主,就是那个整整当了五十年兰室主,当到不想再当又不得不当的老人家,老人家退休下山时已经七十五岁。 五楼和六楼之间有一道楼梯相连,奇怪的是,走到六楼之后,横在眼前的是一道墙,没有门。 孟洲有几次送东西进来,看到老人家站在六楼的墙前自言自语,他大致听到:你要有耐心,师傅会来的,我云游去了……好像墙内有个人似的。 蓝玉来了之后,专注自己手头的事,完全忽略了墙,也从不与墙对语。 孟洲以为每任兰室主都有跟墙对话的能力,如果墙里真有个活人的话。 有一次,他忍不住问蓝玉,“你在这兰室里,有没有听见什么奇怪或特别的声音?” 只见蓝玉单手托住下巴,仔细地听起来,“用心的话,可以听见窗外呼啸的风声,野鸟叽叽的叫声,至于更远处,这会应该有一群羊正在打架斗殴……” 看他思绪飘远,孟洲意识到自己没问到点子上,“兰室呢?” “兰室常年寂静无声啊!” 孟洲由此断定,并非每一任兰室主都能跟墙对话。一要看墙内的人愿不愿意说,那人估计为了能早点出来,一直在说话;二要看墙外的人能不能听见。 蒙雨才到兰室的第一天就能听见墙内人说话,她跟老人家还有墙内人是一伙的吧? 孟洲及时反省自己,怎么能用“一伙”来形容兰室主和她的老熟人呢? 应该说,有缘。 065 植兰禁地(一) 蒙雨和孟洲来到六楼的空墙前,试图寻找进入密室的开关,他们分别在墙的各处,拍一拍,摸一摸,敲一敲,好一番倒腾,终不得要领。 “师傅,是你在外面吗?”此时墙内的人又开始说话了。 蒙雨不去管自己是不是对方的师傅,既然这话只有自己听得见,她便应了声:“是我,我在外面。” “真的是师傅,师傅,你回来了!”墙内人的声音因为激动抑制不住的轻颤,“我是你的爱徒之一范宝宝啊。” 这次不仅蒙雨听到了,孟洲也听到了,看来对方向他敞开了心扉。根据声音判断,说话的是一个老者,年纪跟第一任兰室主马老先生差不多。 “范老先生,我们要怎么进去?”虽然对方自称“宝宝”,但因说话的人年长,蒙雨用了敬称。 “师傅,你不认得徒儿了?也难怪,这么多年过去了。”范宝宝语气难掩伤感。 “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师傅,你试着闭上眼睛,集中念力,等到心里感觉差不多的时候再睁开眼……” 蒙雨照做,她调整呼吸,努力让自己的心绪进入到最平静的状态。 等她睁开眼睛时,之前的墙面上出现了一道大门,门上有闩,说明这门只能由看得见的人从外面打开。 蒙雨问孟洲:“这墙上有道门,孟先生看到了吗?” 孟洲摇头说道,“墙上空无一物。” 他眼前还是先前那面墙,估计马老先生也没看到门,不然早就把他的好兄弟放出来团聚了。 此时又听得范宝宝在里面嚎:“师傅,你倒是快点啊,我被关在这里五十年了,整整五十年啊!” 孟洲忍不住回道:“哎呀,范老先生,你快别嚎了,越嚎越扰室主心智,请先安静地呆上一会。” …… 蒙雨伸手去拉门闩,几乎没用到什么力气就拉开了。 尘封多年的大门,在一阵沉闷的哀鸣之后,缓缓地向外开启。 一眼望去,书架绵延,似无尽处。 孟洲正要夸兰室主厉害,仅用一盏茶的工夫,就完成了马老先生尝试多年未果之事,就见一个年龄、身形与马老先生差不多,但长相、气质完全不同的人冲了出来,一把握住蒙雨的手,立马行了个跪拜礼。 可能是因为不用五十年如一日爬山的缘故,范老先生的膝盖、腿脚都比马老先生保养得好,也更利索。 蒙雨把他扶起,扶到最近的一把椅子上坐下。 “师傅,徒儿好想你,也想马贝贝。”白须银发的范宝宝说着就要哭起来。 “兰室主,马贝贝是马老先生的大名,依目前的情况看,他应该是你的爱徒之二。”孟洲抬了两把椅子过来,一边说一边示意蒙雨坐下。 二人坐在范宝宝的对面,继续听他说。 “师傅,小孟说得没错,我俩的确是你的爱徒,你也只有我们两个徒弟,你对我们可好了,既是师傅,又似长姐。” “两年多以前,马贝贝说蓝玉公子终于来接班了,他不负师傅所托,完成了任务,可以出山去玩了。” “蓝玉公子是师傅安排到植兰山房镀金长见识的,不是咱们山房自己人,自然听不见我说的话,从那以后,我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如果不是为了等师傅,我早就自缢了。不是我不坚强,换了谁被关在这里五十年,也受不了哇。好在总算活着等来了师傅。” …… 范宝宝说,五十年前,植兰山房的创始人,也就是师傅把山房交到他们二人手上。 师傅之所以收他们为徒,是因为巫师算出他们二人命中无妻无子,也无意追求世俗人伦之乐,平生所求不过有书有茶,兼得畅游山水。 因他喜静,马贝贝好动,师傅在分配任务时,安排他主内,守好山房禁书和秘密,等她回来;小马负责山房外部事务,等到蓝玉公子长成接任,便可自行离去。 师傅说,最多三十年,她就会回来。那时他们五十出头,并不影响余生游乐。 范宝宝当年想,此后三十年,不用跟任何人打交道,着实是好。他准备了足够的读资和零食,还有他所能想到的各种休闲娱乐项目。 第一个十年,他熬住了,还乐在其中。 第二个十年,勉强挺过来了,也体会了寂寞难耐。 第三个十年,他靠着马上就可以出去的意志撑过来了。 结果,不知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师傅和蓝玉公子投胎足足晚了二十年。 范宝宝和马贝贝等啊等,硬是从五十多岁的大好年华,熬成七十多岁的老人家。 马贝贝在外面,虽然终日爬山辛苦些,但终归是有人陪着。 最苦的是他范宝宝,被多关的二十年让他深切地体会到了:寂寞,原来是可以让人发疯的。好在他用理智战胜了疯狂。 与此同时,范宝宝也从一个不爱说话的人变成了重度话痨,蜕变堪称完美。 听范老先生说这些,蒙雨和孟洲倒没有多少吃惊,他们该有的吃惊,早在这扇门打开之时就挥霍掉了。 …… 蒙雨知道了,上一世,她是眼前的宝宝和云游去了的贝贝的师傅。 “前世的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师傅不仅是植兰山房的创始人,也是暮城真正的主人,整个暮城皆在师傅治下,天朝无人可以过问干涉。” “我一小小女子,因何得此大权?” “师傅怎会是小女子?”范宝宝细细道来。 “师傅与当朝太子殿下情同兄妹,这暮城即是师傅与太子殿下同时向皇帝求取而得,此为其一。其二,蒙氏一族为天朝开疆拓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师傅是天朝名将蒙氏唯一的后人,自然受得起天朝以一座暮城相赠。” “前世,我为何名?” “单名一个濛字。” 蒙濛…… 她的小名就叫蒙蒙。 荆风大哥初见她时,脱口而出而的便是“蒙蒙”。 后来,荆风大哥背着蓝玉到陇端山上找她,复见也是喊了一声“蒙蒙”。 她当时问他,“你怎么才来啊?”好像等了他很久似的。 原来他叫的是她前世的名字,蒙濛。 虽然他当时毫不知情,但一切都在自然生发。 怪不得,用他的领带束发,会有一种带着亲人物件生活的感觉。 不知荆风大哥现在怎么样了,走到哪儿了,一点音讯都没有。 蒙雨又问,“前世,我因何而死?” “师傅既没有生病,也没有受伤,更没有想不开自杀,交待完事情之后,不久就离世了,走得还算安祥。” 范宝宝说到这里却很痛心,“师傅死于情深不寿,走时才三十五岁。” 066 植兰禁地(二) “兰室主前世所爱何人?” 这话是孟洲问的,大好年纪,不要城池,不要山房,机关算尽,力竭而亡,只一心奔赴来世。 “师傅当年所爱之人,是蓝玉公子的前身。” 果然是他,只能是他,幸而是他。 蒙雨心道,她就说嘛,天上凭空掉下个陈蓝玉,原由在这等着呢。 蒙雨看着爱徒,问道:“连姻缘线都动了吗?” 爱徒范宝宝答:“倒是没有惊动月老,这个事情嘛,咱们暮城自己的巫师就能搞定。” 一直单着的孟洲对此十分好奇,“怎么搞定的?” 范宝宝答:“自然是剪掉姻缘线,不让别人赶在师傅之前去提亲,当然啦,师傅和蓝玉公子的姻缘线得保管好。” 怪不得,陈蓝玉年近二十,始终没有姑娘上门,明明长相学识居首,在书院的同学面前却抬不起头来,原因无他:年纪一大把,居然没定亲,肯定有问题。 这话听得孟洲倒吸一口凉气,他是不是无意中得罪了月老或暮城巫师? 暮城男子十六七岁时定亲的居多,过了二十岁还定不下来,就像中了诅咒似的,后面基本没戏了。 比如孟洲,二十岁之前,有不少姑娘上门提亲,他忙着读书推掉了。等到二十岁一过,暮城就开始流传他是个阴阳人的传说,既没地方说理,想娶也娶不着了。 孟洲初见蓝玉,得知他赶在二十岁之前有惊无险地定了亲,心下松了一口气,这么好的孩子,可不能跟他一样啊。 蒙雨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问了,“既然姻缘线可剪可留,那蓝玉的心……” 范宝宝说,“我们只能控制外因,这一世,蓝玉公子对师傅的心意如何,我们是干扰不了的。” 孟洲顿时联想起蓝玉说起当时的定亲对象,现任的兰室主时眼中的笑意,以及各种没来由的无脑夸。 有一次,孟洲实在看不惯,说了他一句,“能好到哪去,又不是天仙。” 蓝玉回他,“孟叔叔,我要天仙干什么,我要找的是今生挚爱啊。” 想到这里,孟洲用一种极其肯定的语气说道,“我敢保证,这世间,再也没有比蓝玉公子对兰室主更用情至深的人了。” …… 此时蒙雨也正在想着蓝玉的心啊,自己的情啊,忽闻爱徒带着撒娇的恳求。 “师傅,我能不能出去玩会?” “去吧,好好玩啊。” 蒙雨说完才注意到自己的语气充满了长辈的宠溺,随即又追了出去,“宝宝,凡事过犹不及,千万不要吃撑喝吐。孟先生帮我盯着点啊!” 此时已经跑到五楼的范宝宝回过头来说道,“师傅,你别担心,吃死了也不怕,我留了书信,上面都写清楚了,信在长明灯下的抽屉里。” 蒙雨回他,“知道了,快去吧!” 孟洲带范宝宝下山游玩,范宝宝就像一颗白色顽石,咕噜咕噜滚下山,别提有多高兴了。 走到古玩市场时,范宝宝突然想起一个事,“出门前忘记跟师傅说了,千万别碰那盏淡紫色的长明灯,瞧我这记性,不服老不行。” 但他忙着玩,随即安慰自己,禁室那么大,又有那么多书,师傅一时半会走不到尽头的长明灯处,他回去再跟师傅说灯的事。 与外界隔绝的六楼,其实有几扇花窗,能朝外面看,但探不出头去。 蒙雨站在一扇窗前朝外望去,看到远处有一处明亮的光晕,她又站到另外几扇窗前,光晕仍在那里,一闪一闪亮晶晶,很神奇。 之后,她随意地翻看书架上的书,都是楼下没有的,书写着朝代,战乱,纷争……一时间也看不完,索性不看了,重要的事情,回头直接问范宝宝。 蒙雨迈着轻盈的步子,走过一排又一排的书架,一边走一边想着这样的场景:当她孤零零地捧着一杯茶或是端着一碗饭,坐在山坡上吃喝时,当她一路跑下山去玩或者奔回家时,马老先生,也就是她的爱徒马贝贝极有可能正在某处盯着她看。 而这一切都是“她”安排的。 想到马贝贝“看着她长大的”复杂心情和心路历程,蒙雨没忍住笑。 她很快就走到禁室尽头的长明灯处,打开下方的抽屉,看到里面有一封厚厚的信,上面写着“师傅亲启”,范宝宝的笔迹苍劲中见风流,足见对外面的世界有多渴望和向往。 蒙雨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四盏灯。 从左到右,第一盏灯摇曳着明亮白光,第二盏是温柔月光,第三盏淡淡紫光,第四盏幽深蓝光。 这四盏灯里,装着四个人前世的记忆吗? …… 如是,她做了这样的猜测: 第一盏,太子殿下,即今世的荆风大哥。 第二盏,蓝玉无疑。 第三盏,她。 第四盏,巫师,至于巫师是何人,她心里已有人选。 四盏灯的排列,应该是他们死亡的顺序。 每盏灯间隔大约一尺的距离。 蒙雨在自己的灯盏前停住,那摇曳着的,没有温度的淡紫色冷焰诱惑着她。既是前世的记忆,她当然要拿回来,她很好奇那一世的经历。 她伸出双手,想要把灯光拢在手心,没想到手才触及冷焰的边缘,冷焰像火苗,而她像燃体,淡紫色的光迅速扩散成更淡的光晕,将她整个地裹住。 等到她泪流满面地醒来,发现自己半倚在秦星亮的怀里。 “发生什么事了?”秦星亮看着她,“真是长见识了,从来没见过,昏迷中的人可以哭得这样伤心。” 蒙雨没有回答,转头去看灯盏,属于她的那盏灯已经灭了,另外三盏照常亮着。 秦星亮说,“忙完下午的事,想着你第一天上任,特意上山来接你,再叫上沈冰清,咱们一起去吃酒庆祝。” 他来到山下时刚好是下班时间,山房的人下班跑得快他是知道的,他一路上来没见着她,知道她还在山上。 他在五楼兰室又喊又找,没见着人,一抬头,就看到一道前所未有的门,正朝他敞开着,似乎在说,你来啊。 他一路走,一路喊,一路找,一直走到尽头,才发现地上躺着一个人。 “我没猜错的话,这里应该是植兰山房的禁地。孟先生真是靠不住,竟然把你一个留在这里,我今天如果不上山,你岂不是要在这里躺一夜?回头肯定是大病一场,唉,真是操不完的心。” 蒙雨不理会秦星亮的唠叨,在椅子上坐住,让他去吹灭第二盏月光灯。 秦星亮对着灯焰使劲吹,灯焰丝毫不为风所动,仍以之前的姿态摇曳。 蒙雨说道,“用水。” 换作平时,他肯定要抬杠,现下只能乖乖地蹿到楼下去找水壶。 水浇上去,什么用都没有。 “砸了试试。” 秦星亮听着吩咐,拿起灯盏朝地面砸去,感觉自己像个白痴。 吹不灭,浇不灭,砸不灭的灯,是什么鬼? “那是蓝玉前世的记忆,我不要他拿回,我要替他作主,在他回来之前,想尽一切办法,灭了那盏灯。” 因为,她仅是从自己的角度看了一遍,心就碎了。 067 前尘往事(一) 天下初定,帝得第一子,取名荆,封为太子。 帝为开国皇,对太子寄予厚望,请名儒悉心教导,自己亦倾力培养。 帝如传统之父,除望子成龙,更期子强于父,开创盛世伟业。 经帝父二十年经营,太子长成时,中原已显兵强马壮、国富民强之象。 后,帝几次亲征,命太子监国,意在塑其威望。 太子荆性情温雅,谦和有礼,博学多才……监国期间,不负众望,能力超群,宽厚友爱。一时间,“帝严治国,子好仁政”传为美谈,举国欢腾。 一日,皇帝将太子叫至跟前,与皇后一同商议太子妃的人选。 帝与后识于微时,感情深厚,皇后仅育有荆一子,三人共处之时,说话随意,气氛融洽。身在皇宫,亲情时光,因不常有,愈发难得。 太子忙了一早上政务,还没来得及吃午饭,拿起筷子就开吃。 皇帝开门见山,“荆儿肩负家国重任,自幼发奋读书,研学治国攻略,心思从未放在儿女之情上,可有钟意之人?” “啊?” 才吃了几筷子的太子抬起头来,看看目含赞赏的父皇,又看看满脸慈爱的母后,生出他这个儿子,就这么满意和骄傲吗? 但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他要回答的是,可有钟意之人? 到底有没有呢?好像没有耶。 太子不仅心里这么想,还不自知地摇了摇头。 “这到底是个聪明孩子,还是个傻孩子?”皇帝哈哈大笑,看向皇后,意思是,“你来说说。” “荆儿是该聪明的时候聪明,该傻的时候……”算了,说不下去了。 皇后话锋一转,“我朝江山打下不过数年,根基尚浅,照理说,选太子妃一事应考虑政治联姻,但你父皇疼爱你,给你一个自主选择的机会。” …… 太子听明白了,太子妃先由他自己选,他选不出来,他们再出手。 选谁好呢? 除了掰着手指都数不过来的亲妹妹,他认识的其他女孩子,不超过十根手指头。留下深刻印象的,可以谈婚论嫁的,竟然一个都想不出来。 脑袋空空的太子心道,看来这婚姻大事啊,还真得由父母作主。但又不甘心放过一个自由选择的机会,好矛盾。 要不要微服私访,跑到民间去邂逅一个女子,千方百计地爱上她,再想尽办法让她爱上自己,水到渠成时表明身份,把她哄骗到皇宫成亲? 他忙里偷闲看的小说里有这样的桥段,但那是小说啊。 意中人是想邂逅就能邂逅的吗? 两厢情愿是那么容易的吗? 万一他看上人家,人家看不上他,以后这单相思的日子可怎么过?他住的可是森严的皇宫啊。 就算月老抬爱,给他一段好姻缘,麻雀变凤凰固然令人高兴,但也有可能把民间姑娘吓死或逼疯,人家只想谈个普通恋爱,结果他是个隐藏身份的太子。 不要出去祸害人了。 其实,这人也不是他想祸害就能祸害的。 他这十年可没少微服出宫。 他喜欢将自己装扮成普通贵公子的模样,看似随意,其实每次都吩咐梳洗太监和宫女用心打扮了的! 凭着众口称赞的绝好样貌,十年间,竟然没有被任何一个民间姑娘看上。 从客观上分析,皇室贵族和民间姑娘的审美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无法跨越。 从主观上来看,在被民间女子追逐爱慕这件事情上,他是完全没可能的。 …… 这么丢人的事,想通了就好。 还是让擅长做太子妃的人来坐这个位子吧。 凭着太子的身份,加上父皇母后的助力,娶妻生子应该不难吧? 皇帝皇后见太子陷入沉思,脸上表情变幻莫测,二人会意一笑。 皇帝问,“荆儿,蒙氏女如何?” 蒙濛? 妹妹变妻子? 会不会别扭啊? 好像,也不是不可以。 至少他心里是不抗拒的,想着想着竟然还有点甜蜜。 醒醒吧,她肯定不愿意。 他不能替她作主,更不会让她为难半分。 但是要问了才甘心,说不定她一时想不开,突然就愿意了呢? 皇帝皇后看儿子面色一阵白一阵红,这到底有戏还是没戏啊? 皇帝率先开口:“父皇能得此江山,你蒙将叔功不可没,我们同甘共苦,并肩作战,可惜他去得早,在太子妃的人选上,父皇确有私心,希望蒙兄之女能与我儿共享盛世荣华。” 皇后接着诱导:“你父皇与蒙将军情同手足。将军征战多年,未有子嗣,你五岁时,终得一女,当时你父皇就有此意。后来将军战死,夫人病弱托孤,这些年,我们既把故人之女当成女儿养,自然也希望她能成为你的正妃。” 怪不得,从小到大,太子就只有这一个异性玩伴。 父皇每隔上几天,就会走到书房,“我儿读书辛苦,父皇这就放你半天假,出宫去找蒙妹妹玩吧。” 母后更是看不得他有半刻清闲,“我儿终日埋头课业,好不容易休息,怎么不叫蒙妹妹进宫来玩?” …… 蒙妹妹生性洒脱,说话风趣,虽然这样说有些不敬,但她的确比那些有板有眼,循循善诱的先生可爱。 他也喜欢和她呆一块,一起聊聊读野史闲书的心得啦,下棋时想着怎么输给她啦,心疼她孤独地活在这世上啦……她对他很是敬爱和信赖,但也仅止于信赖,不是依赖。 不止异性玩伴,他的同性朋友竟也只有一个,归根结底,还是父皇安排的。 二十岁那年,在父皇的张罗下,他得以结识玉公子,二人情投意合,相交不过三载,即视对方为一生挚友,生死与共,知己之心,无人能敌。 不过玉公子常年在外,一年到头也见不着几次面。 听教书先生说,宫城之外,很多年轻人都不满父母的安排,誓死抗争到底。 在太子荆这里,不满和抗争是不存在的,因为父皇和母后给他的都是最好的,也竟都契合他的心意。 纵观前朝历史,能像自己这般选太子妃的太子能数出几人? 这般想着,太子嘴角有了笑容。 “荆儿,先别急着乐呵。这些年,母后观察着,琢磨着,你们之间不见男女之情,反而结下深厚的兄妹情谊。而今,蒙姑娘年满十八,婚姻大事完全可以自己拿主意,最主要的是,你这边耽误不起。” 母后的意思是,他太老了?可是他才二十三岁呀。 想到他的好朋友玉公子,人家十八岁成婚,如今已有四位夫人,七八个孩子满地跑,后院美妾无数……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娶妻生子这件事,不抓紧不行啊。 068 前尘往事(二) 确实不能再耽误了。 太子荆起身,“我这就去问蒙妹妹,可愿与我结百年之好,如若不愿,婚姻大事,之后全凭父皇母后作主。” “还没吃饭呢,刚刚不是喊饿吗?”皇后追出去,太子已不见人影。 “快别嚷嚷了,回来吃饭吧,我们老两口坐在一起吃顿饭容易吗?”皇帝在屋里嚷嚷道。 那还不是怪你,有了新欢忘了旧爱。 皇后坐回饭桌前,一边给自己夹菜吃,一边大气地说道,“是不容易,你忙你的江山社稷,我管我的后宫佳丽,忙点好啊。” 皇帝看着她,笑着问道,“你个酸婆子,当了皇后还不高兴?” 当皇后是皇后还是小姑娘时最大的梦想,她也就那么一想,没想到竟然成真了,还生了一个好得不能再好,真情流露时天真傻气的孩子,她当然高兴。 没有对比就没有优越。 隔壁比她家阔气、一直笑话她的佟翠花,削尖了脑袋也只嫁了个县令哩。 高兴起来的皇后跟皇帝打赌,荆儿这次能不能如愿,赢方可以给荆的第一个娃取小名。 皇后豪气,“老头子,你先来。” 皇帝赌:如愿。 皇后知道自己赢定了,她这十年的侦察工作是白干的吗? 怕宫女和嬷嬷判断有误,她没少亲自上阵,无数的树丛和大柱子后面都曾停留过她或站或蹲,全神贯注的高贵身影。 荆儿是对这个妹妹有意,但也不是非她不娶。说白了就是娶到了是福分,娶不着也不会伤心,在这皇宫里,做兄妹绝对比做夫妻快意。 …… 事态紧急,太子懒得换衣服,直接带一众护卫策马而去。 梳妆打扮有什么用?策马狂奔十年,皇城里没一个女子看得上他。 微什么服,私什么访,他以后就要盛装,就要公访。 下次出来,他要么是夫君,要么是哥哥,身份明晰,光明正大。 来到熟悉的大宅前,太子翻身下马,快步走进屋内,一边走一边对着来迎他的主事婢女说,“先给我弄点吃的,要主食,要快。其他的都不用请示了。” 反正他爱吃什么她们都知道。 此时厨房里正在做小卷粉。 一个女孩举着一只平底的方盘,另一个女孩舀一勺米糊往里倒,举方盘的女孩一边接米糊一边晃盘子,直到米糊均匀地铺满整个盘子,这才放到蒸笼上。 如此反复,等到蒸笼的每一个隔层都放满盘子,最早放进去的那盘米糊便熟了。 负责下一道工序的女孩把事先准备好的肉末、菜蔬挑到半透的粉皮上,再轻轻地拨开,之后用宽大的木铲子把粉皮赶成卷状长条。 因为好玩,几个年轻的女孩子你换我,我换你,笑着完成每一道工序。 自家姑娘喜欢一盘卷粉一个味道,婢女们将只放肉末的卷粉摆一盘,白里透着粉;放绿色时蔬的卷粉摆一盘,白中有翠意;在粉皮上撒上玫瑰花酱过的菜茎粒子,卷好后便是黑白水墨画…… 因为不搞混搭,每一盘小卷粉看起来都清爽,吃起来不串味。 为了现场吃,吃新鲜,和平时一样,宅子主人正坐在离厨房最近的一张桌子前,面前放着或酸或甜或咸的酱汁,婢女端出一盘,她举筷蘸酱吃一盘。 她挑起一根“黑白水墨画”,准备尝尝这次的味道,便听主事婢女来报,“太子殿下来了,此刻正饿得慌,已明确表示不挑食。” …… 根据以往的经验,这样的小卷粉,他不饿时能吃四五盘,饿得慌的话应该能吃十五盘? 主人起身,吩咐道,“接着做,做好一盘端来一盘。”说完和主事婢女端着现成的小卷粉和酱汁往前厅走去。 看他穿着宫里的衣裳,坐在桌前想事情,也可能是一心等吃的,忙问道,“什么事这么急?” 太子道,“蒙濛,是成亲的事。” “你要成亲了?”她先是好奇,想想又说道,“也该成亲了。” “食不言,你等我一会,吃过了再和你细说。” 那就一起吃吧,她刚刚也还没吃饱呢。 等他吃完,说完来龙去脉,问她的意思。 “我不愿意。”她的回答直截了当,怕他多想,又补充道,“不是你不好,而是我觉得,做兄妹更好。” “都不考虑一下吗?如果你做太子妃,我可以一个选侍都不要,绝对说到做到。” 这又要自尊心又有些不甘心的样子,把两人都逗笑了。 “其实你来之前就知道答案,不过是求个心安罢了,现在明确了,也踏实了。” 她说着往外赶他,“回去吧,这么老的太子常有,这么老还不成亲的太子却是少见。早点成亲啊!” “我是有多老,才会让你嫌弃成这样?”太子一边往外走一边表达他的自嘲和不满。 走到宅院门口,他转过身来,对着站在屋檐下的她喊话,“你既然不愿意,那我就安心娶别人了。” 她冲他点点头,笑着看他走远。 …… 半月之后,太子定亲。 两月之后,太子大婚。 四个月之后,她坐在池塘边喂鱼,听闻太子妃已有身孕。 荆有孩子了,这对她来说,是天大的喜讯。 一个有情,但不陷于儿女情长的太子,是太平盛世的希望,他身上有光。 半年的时间里,太子忙于政务,娶亲,当爹。兄妹二人除了大婚当日隔着众人见了一面,之后再也没碰过面。 宫里新出了她爱吃、能用的好东西,他都有差人送来。 他想告诉她,不论他的境况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他永远都是她的亲人,她的兄长。 而她,一直都知道,一直都相信。 半年后的一天,太子差人来请她入宫一叙。 是一个明朗的春日。微风拂柳,百花尽放。 一身白衣锦袍的太子正坐在书房前的院子里,与人对弈。 太子惯持白子,与之对弈者持黑子。 她平时坐的位置上,此时正坐着一个黑衣人,看身姿,年纪与太子相仿。 看他举棋不定的侧影,此时应是眉头轻皱,心里想着,这一步到底该怎么走才好呢? 她怎么知道?因为她每次都这样。 太子棋艺、棋品天下无双。 他总是先胜于她,最后又故意输于她。 故意输棋的快感,她是无法体会的。这或许,是一种与众不同的,快乐的源泉? 太子看着棋盘,又看看对面的男子,态度温和,嘴角含笑。 他等对面坐着的那个跟她差不多的笨蛋,等得一样有耐心啊。 她仔细观察笨蛋,读书人?书应该读了不少。 身上有杀气,有父亲的勇武,将? 太子似是有些无聊,抬头望天之时,见她来了,率先起身,引见于二人。 “见过蒙姑娘。” “见过玉将军。” 二人各自行礼,礼毕抬头,四目相对。 心下皆一叹,仅一眼,就怦然心动了吗? 这样不太好吧? 069 前尘往事(三) 蒙姑娘从玉将军身上收回目光,当即对太子行礼:“荆哥哥,我有事先回了。”说完不等太子回答,转身就跑。 玉将军也跟着行礼:“太子殿下,我送蒙姑娘回去。”说罢亦不等太子回应,转身追了出去。 这怎么都跑了? 除了引见,他还什么都没说呢? 为了让他俩也能处成朋友,他准备了一堆好话,不吐不快。 再说了,棋也没下完啊,之前赢了几局,这一局正绞尽脑汁地输…… 结果玉公子重色轻友,把他撂这了? 玉公子和蒙妹妹能搭一块? 懒得去想了。难得有点空闲,赶紧回去陪陪太子妃,摸摸她的肚皮,感受娃的同时也向娃传递父爱。 太子愣了一会神,也跟着跑了。 收拾棋局的太监心道,太子殿下正输得高兴呢,戛然而止的难受劲儿竟然瞬间就消化了,果然心胸开阔。 …… 追出去的玉将军跟蒙姑娘说了第二句话:“小将玉某想送蒙姑娘一程,不知可否有此荣幸?” 蒙姑娘转过身,抬起头看他的眼睛,“想送就送呗,文绉绉的干嘛?”说完微微一笑,落在他眼里却是,肆无忌惮的挑衅? 玉将军接话,“要说白话文啊?哦,好的。” 蒙姑娘又道,“我走路比较快。” 玉将军答,“没事,我跟得上。” 走得再快,有骑马快吗? 此时二人的随从正牵着他们各自的马,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 说明她愿意让他送。 蒙姑娘一边走一边念,“一代战神玉将军?” 玉将军答,“在蒙姑娘面前怎敢自称战神?真要说起来,蒙将军才是众将仰望的战神。我朝初建,无数将士为国捐躯,有幸活下来的将士病的病,退的退,一时间后继无人,我不过是补了个空缺,浪得虚名罢了。” “我刚刚那句话的意思是,玉将军年轻有为,不是置疑你的实力。不过,玉将军调侃起自己来确实舍得下狠嘴,倒是有些自知之明。” “蒙姑娘话里先扬后抑,我实在分辨不出,是誉还是损?” “当然是夸你啦,看来我的表达能力不行啊,唉,书读少了。” “要不,我们换些轻松的话题。比如,蒙姑娘最喜欢哪个季节?” “四季都喜欢,各有风情。玉将军呢?” “我喜欢春季和夏季,春季花多,夏季雨多。秋季太干燥,冬天又太冷。” …… 玉将军觉得,这一路走得,心好累,又,无限欢喜。 好不容易把蒙姑娘送到她家宅前,二人匆匆行告别礼。 见蒙姑娘快步回屋,玉将军飞身上马,急驰而去。 蒙姑娘一进屋就吩咐下去,“查玉将军,事无巨细,速去速回。” 玉将军回到府中,亦是第一时间命人去打探蒙姑娘的信息。 他在书房里来回踱步,要不要想办法藏一藏黑历史?要怎么藏?想藏也藏不住啊。他又不是不知道蒙将军建立的情报系统有多厉害。 他正琢磨着,听到孩子喊爹爹,赶紧迎出去,把最小的两个孩子抱在怀里亲昵,逗得他们咯咯笑。 他这三年都在外领兵打仗,好不容易回来一趟,要么被皇帝叫去,要么被太子殿下叫去,在家的时间不多。 听闻他回到家中,四位夫人领着一众孩子,欲与他一起到父亲母亲院中,团聚,说话,吃饭。 此时,他坐在家中宴席上,像往常一样,努力做好人子,人夫,人父。 他平静而熟练地应对着一切,因为心甘情愿,心下亦觉温暖。 他们都是他的至亲啊。 …… 按照惯例,玉将军当夜在大夫人院中歇下,看他坐在床边的椅子上发愣,丝毫没有行事的意思,大夫人一边给他整理衣服一边问,“玉郎,有心事?” “大姐,我今天……大概是,喜欢上了一个人。” 大夫人年长他五岁,自成亲伊始,他便一直称她大姐,几位夫人中,大姐最懂他,能说心里话的也只有大姐。 “玉郎遇到喜欢的人了?”大夫人好奇,“是什么样的女子?能不能求娶?” 他道,“是已故蒙大将军的独生女儿,看她心高气傲,应该求娶不了。” 大夫人宽慰道,“三妹也是将门之后,你先别灰心,总得试一试。” “其实不太敢想。”他说罢起身,一脸愧疚,“大姐,我今晚……” “去书房歇息吧。几个妹妹那里我会去说,最近都不去扰你。” 大夫人给他披上外衣,送他出门,双目含泪,“从来都是你问我们喜欢什么,今天终于听到你说喜欢一个人,是又高兴,又心疼。望你能得偿所愿。” 临别前,他握住大夫人的手,低声道,“对不起,这次把你惹哭了。” …… 玉将军派出去的人只花一天时间就把蒙姑娘查了个一清二楚。 “禀将军,蒙姑娘年十八,七岁父亲战死,八岁丧母。蒙将军终身只娶一人,夫妻二人感情深厚,将军死后,帝后视如己出。此后十年,蒙姑娘与太子往来最为密切。太子自主选妃时,意欲娶之,自言可独宠她一人,仍不肯应。” 玉将军问,“没了?” 禀报的人想了想,又说道,“蒙姑娘不会绣花,不会领兵,读书也很一般,至于意中人嘛,目前应该是没有。” 玉将军又问,“就这些?” “将军,你饶了我吧,蒙姑娘履历清白,实在没别的了。” 禀报的人说完自行退下,走了几步又回身道,“倒是蒙姑娘派出的人,还在卖力地查着将军,我估摸着,最少也得查个四五天吧。”说完一溜烟跑了。 意思是,他履历复杂? 看来这次,那段黑历史肯定是藏不住了,风流一时爽,后果很严重。 一旦“好色之徒”罪名成立,别说求娶或做个普通朋友,他直接没脸见她。 虽然,虽然心下欢悦,有如轻花落水。 …… 蒙姑娘这边,“这都三天了,还没查清楚?他那边可是只用一天就把我查清楚了。” 主事婢女回道,“姑娘别着急,再耐心等等。姑娘从未出过王都,除了咱们这宅子,就数宫里跑得勤,搜索范围小。玉将军南征北战,追查范围很大呀。” “当年,父亲的情报系统是何等厉害,赋闲这么些年都退化了吗?我正寻思着,要不要遣散这些人?” “姑娘,可使不得啊,这些情报人员还是有用的。”主事婢女急忙辩道。 蒙姑娘大笑,“紧张什么,我知道你的未婚夫在里面做着小头目。情报系统很重要,万万丢不得,不过,接下来是得好好训练一番了。” 二人正说着,就见情报人员进来禀报,他用全面详实的信息,充分证明了整个情报团队丝毫没有退化,还是一如既往地专业、有用。 “禀姑娘,这玉将军,可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啊!” 070 前尘往事(四) “玉将军二十有三,是家中独子。玉氏一族祖上出过一些文官武将,到了玉将军父亲这一代,只能算是有屋子住,能吃饱饭。” “直到玉将军考取功名,又屡建军功,这才住进了现在的高宅大院。这之后,玉氏一族荣辱,便全系于将军一人。” 怪不得他说喜欢春夏,不喜欢秋冬。 是因为春天有花看?夏天有雨听?秋天没钱买润肤霜?冬天没有足够的衣被御寒? “玉将军的父亲非常严厉,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玉将军放了学,便坐在院中仅有的一丛花架下读书,累了就扯一根花架上的老藤条摘叶子玩,最后竟用那些藤条编出多好漂亮的小杌子。” 这条情报说明,玉将军手巧? “他在小院里练武,趁父亲不在,常常飞身上屋顶,坐在斜斜的瓦坡上,静静地看云朵,有时会闭上眼睛听风的声音。有一天刚好被对门院子里的姐姐看到了,之后她就常常守在院子里,等着看他。” 这条情报说明,玉将军好看? “那时玉将军才十三岁,姐姐十八岁。姐姐喜欢玉将军,二人家境差不多,双方长辈决定结亲。定亲后,姐姐便开始照顾他的衣食起居,等他长到十八岁,二人便拜堂成亲,这位姐姐即是大夫人,玉将军对她很是敬重。” 这么早就成亲了呀? …… “玉将军叫什么名字来着?”蒙姑娘问。 情报人员答:“单名一个梁字,不是凉透的凉,也不是良善的良,是国家栋梁的梁,可见父亲对他的期望。” 玉梁?这名字听着有点耳熟啊。 “二十岁那年,不知是玉将军太优秀,还是同期的人太差,或是初皇刻意为之,想通过一场文武盛事推动新朝科举,更好地选拔人才,总之那年的文武榜状元全让他给考取了。双榜状元百年难遇,才貌双绝的状元郎玉梁跨马游街时,可谓盛况空前,蔚为大观。” 原来,三年前那场声势浩大的文武盛事,主角竟然是他? 当时宅子里的女孩子纷纷跑来围着主事婢女,问能不能出去看状元郎。 这种事情不用她拿主意,主事婢女之所以来请示,是因为自己也想出去。 状元郎能有太子好看?十五岁的蒙姑娘大手一挥,让女孩们自行玩去。 女孩们都出去了,她无聊,犯困,躺床上睡了个大午觉。 早知道是他,就应该包下视角最好的茶楼包间,站在窗边等他跨马而来啊。 那是他最风光的时候,他二十岁的样子,她竟这样错过了。 就在蒙姑娘悔不当初之时,极其专业的情报人员适时地给了她当头一棒,“玉将军的二夫人就是跨马游街得来的。” …… “当时,包下茶楼包间目睹这场盛况的世家小姐、权臣之女好多都意属状元郎,后因状元郎不肯休了平民发妻,许多身份贵重的谪女迫于家族压力放弃了痴念,但还是有不少在家中极为受宠的贵女表示愿意做其二夫人,并逼迫家人去说亲。” “玉梁中榜,登天子堂,其每行一步,皆关乎族系荣耀。历朝中了状元之后寂寂无名者比比皆是,此时已介入玉将军前程规划的大族长,深谙经营仕途和联姻的重要性,鉴于玉氏在朝堂之上毫无根基,二夫人选了势盛的文臣之女。” “这桩婚事,玉将军只征求了大夫人的意见,如她不愿,他便不允。大夫人应允,玉将军迎娶了二夫人,进门当天才知其名字,长相。” 中榜之后,皇帝命玉将军进宫,问他是否听过自己和蒙将军合作打江山的故事。玉将军答,臣愿闻其详。 皇帝说,他与蒙将军兄弟情深,一人安内,一人固外,如此方可治天下。 皇帝又说,当朝文官能力超群者众多,玉状元在文官中很难出类拔萃,而武将正处在青黄不接,急需人才之际。 玉将军会意,当即跪拜于帝前表明心迹,“玉愿双手染满鲜血,守护太子殿下光洁圣明。” 听他此言,皇帝将太子叫到跟前,玉将军得以结识太子。 就这样,原本前途未卜的双榜状元在皇帝的授意下,带着全力辅佐太子的使命从军,起点比其他武将高。 经过半年历练,玉将军在羌北之战中大获全胜,一战成名。 玉将军用了三年时间,成为新一代战神,中原政权愈加稳固,并在日渐深入的交往中,与太子成为挚友。 …… “玉将军在军中时,先后接到两封家书,让他抽空回来成亲。三夫人是将门之后,四夫人是世家小姐,都是玉氏大族长和玉将军的父亲在多番权衡之后定下的。” 这玉将军还真是不挑食啊! 一向善解人意的主事婢女此刻体恤道:“姑娘,要不要去拿救心丸?” 蒙姑娘摇摇头,“不用,我还挺得住。” 情报人员这才接着开口,“玉将军遵从父亲开枝散叶的想法,加之自己随时有可能战死的考量,截止目前共育有七个孩子,年龄从半岁到四岁不等,第八个还在四夫人的肚子里,每位夫人那都做到了最少有一个孩子傍身。” 说完这些,情报人员看向主事婢女,“你确定,咱们府里有救心丸?” 蒙姑娘用力地咽下嘴里的茶,“竟然还有别的?” 情报人员自作主张,嘱婢女去拿救心丸,自己接着说道:“除了四位夫人,玉将军府上还有不少小妾。”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本小册子。 “这份名单比较长,我看看啊,哪些是睡过的,哪些是没睡过的。” 蒙姑娘揉了揉脖子,用力地吐出几口长气,“我知道你们做事认真,做了详细记录,没睡过的就不用报了,睡过的报个数就行。” 领了表扬的情报人员数了数,并不急于报数,先说了原由。 “玉将军并未纳妾,这些长相姣好的小妾都是别人送的,由他父亲和府中谋士根据利益权衡是接是拒。他本想让父亲收去,想到母亲的处境,便又作罢,悉数收在后院,好吃好喝地供养着,为免争端,不睡一人,后来……” 情报人员说到这里顿了一下,最终狠下心来。 “后来,一次大战归来,不知是被部将的惨烈死状刺激到了,还是迎来了迟到的叛逆期,也可能纯粹是兽性大爆发,玉将军终日饮酒作乐,醉生梦死,顺带着流连后院,情来欲望。” …… “据完全统计,休沐半月,共睡了十二个小妾,一向贤惠大度的大夫人黑着脸送避子汤,会武功的三夫人直接打到后院。只会琴棋书画的二夫人与四夫人站在一旁哭哭啼啼,她们寻死觅活嫁过来,是为了看他睡小妾的吗?” 蒙姑娘听到这里已经血冲脑门,头晕脑涨,手脚发麻,吞下救心丸之前还不忘说一句,“他是那啥院的头牌吗,竟以一己之躯,供这么多人消遣娱乐?” 这话情报人员就好接了。 “感觉身体被掏空之后幡然醒悟的玉将军,想法竟跟姑娘一样,他这身子骨是用来带兵打仗、为国尽忠的呀,再加上四位夫人嗷嗷待哺,要洁身自好,要爱惜自己。” “之后便由大夫人作主,重金遣散后院美妾。自己则向父亲和大族长表明不再收妾娶妻的决心,并说以他现在的实力,已不需要通过联姻和出卖色相来获取氏族利益。” “姑娘放心,玉将军并没有把娶妻这条路堵死,他说了,如若再娶,必定是深爱之人,并且只娶一人。” 这么说,他若执意娶她,而她也愿意嫁过去,便是他的五夫人,一起嗷嗷待哺? “玉将军每每想起这段荒淫史都羞愤难当。这次知道我们调查,很想掩盖,又藏不住,更不可能杀了知情的亲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连着几天吃不好,睡不好。” 刚刚缓过一口气来的蒙姑娘心道,我现在知道了,还能吃好睡好吗? 罢了,这是他的私生活,可以不计较。 且看他外德,“玉将军如何对待俘女?” “玉将军治军严谨,从来不欺俘女,不论俘获的女子有多美貌,全军上下均不染指,违令者杀。军中口碑甚佳。” 这玉将军果然嫁不得啊,那就做个普通朋友吧。 虽然,虽然心下欢喜,有如小鹿乱撞。 071 前尘往事(五) 之后的两天,蒙姑娘茶饭不思,她现在知道出身高贵的二夫人、三夫人、四夫人为什么非要嫁过去了。因为思春啊。 十八岁,情窦初开,是不是晚了点? 她才见了他一次,魂就被勾走了……做五夫人吗?貌似也不是不可以。 只要他在眼前,想看就能看到。 就这么没出息?就这么不坚定?就这么动摇了?呃……是的。 蒙姑娘半趴在桌上,有气无力地说道,“这玉将军怎么不来找我呢?” 主事婢女看自家姑娘听了情报后伤心成这样,恨恨道,“他还有脸来?” 蒙姑娘继续有气无力地吩咐道,“去看看玉将军这个时候在干什么,去打听玉将军什么时候走,兵分两路去打探,只有一个要求,要快。” 说完就回屋去躺着了,因为躺着能省点力气。 半个时辰后,两路情报人员回来了。 “玉将军和三夫人领着几个孩子在院子里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四夫人坐在廊椅上看他们玩,笑得可欢了。” 她饿成这样,他还好意思玩游戏?敢情她害的是单相思啊。肺都气炸了。 “玉将军十天之后回营。” 十天之后就走?这么快! “玉将军一走就是好几个月,有次一走就是一年,走时有个娃还在夫人肚子里,回来时已经会叫爹了。” 几个月见不到,甚至一年见不到?那不是要了她的命吗? “去备一辆马车,跑得最快的那种。”蒙姑娘从床上爬起来,她要去玉将军府上。 她又不是好色之徒,她又没有风流成性,她怕什么。 …… “将军,蒙……”仆从冲进院子,看到追逐嬉戏的大人和小孩,欲言又止。 玉将军、三夫人、四夫人齐齐看向他,成为焦点的仆从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蒙姑娘来了。”说完转身就跑。 “三娘子……”玉将军像个犯错的小孩站在那里不敢动。 “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儿,不让你出去,怕是要哭鼻子。”三夫人说着招呼孩子们回屋去歇着。 玉将军又走到廊椅前喊了一声,“四妹妹……” “三姐都同意了,我还能说什么,快去吧。”四夫人说完起身走了。 看到玉将军一路跑出来,主事婢女扶着蒙姑娘下了马车。 玉将军跑到跟前,问道,“噫?今天怎么不骑马?” 她饿成这样,骑得动马吗?他倒好,吃饱喝足玩游戏,春天里也能玩得满头大汗。更可恨的是,那些汗珠子还那么好看…… 蒙姑娘不回答,指着近处的一张长椅,“去那边坐坐吧。” 二人走到长椅前,间隔两尺的距离坐下,一时间无话可说。 忍了片刻,玉将军讪讪开口道,“都调查清楚了?” “嗯。” 玉将军不解,“那你还来?” “嗯?” 玉将军忙解释道,“我的意思是,四位夫人,无数美妾,还有一段荒淫史,这样不堪的我,蒙姑娘怎么还肯来?” “来……交个朋友嘛。” 蒙姑娘本想表现得有气势一些,现在却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明明才第二次见面,却好像认识他几年似的。 看他换了一身琉璃蓝色的衣服,真是翩翩貌美少年郎啊,身上竟然一点杀气都没有了。 看她打量,他道,“外出穿黑衣显得稳重,在家如果还穿得像只黑乌鸦似的,容易吓到孩子。” 是哦,他有八个孩子。 她看向将军府的方向。 “那个站在屋顶上假装吹着春风看春花的,是三夫人?” “嗯。” “那个在宅子门口揉着肚子假装散步的,是四夫人?” “嗯。” “那个正朝我们这边走来的,是大夫人?” “嗯。”玉将军嗯完之后主动介绍道,“跟在大姐后面的,便是二夫人。”说完只觉一张脸火辣辣。 …… 她们来干嘛?蒙姑娘自觉心虚,不免紧张。 试想,如果她是他的五夫人,看到他和一个浑身散发着遮掩不住的思春气息的女孩子,坐在将军府外悠闲地聊天,她跑出来会做什么呢? 打人家女孩子不合适,那便只能狠狠地打他一顿消消气了。 看着两位夫人越来越近,蒙姑娘站起来,“要不,我先回去?” 玉将军也站起身,倒是没敢去拉,只道,“大姐和二夫人应该不是来打你的。” “我知道,我是担心她们当着我的面打你,让你下不来台,以后再也不好意思见我。” 玉将军:…… 三娘子生气了会打人,他这几年没少挨揍,也不是打不过,只是让着她罢了,被打得最狠的是她冲到后院的那次,他最后是带着一身的伤和狼狈逃回营地。 另外几位娘子虽然没打过他,但他现在正和一个陌生女子在一块呢。 蒙姑娘说得不无道理,玉将军也跟着紧张起来。 挨打倒是没什么,但当着她的面挨打…… 正忧心着,二位夫人已来到面前,看起来倒是面色温和,没有动手打人的意思。 玉将军柔声道,“大姐,二娘子,这位是蒙姑娘。” 蒙姑娘随即行礼,“见过二位夫人,我是玉将军的朋友,听闻将军不久又要出征,今日特意过来探望。” 大夫人笑道,“府中刚刚备好午饭,不见玉郎,原来是出门会朋友了,蒙姑娘应该还没吃午饭吧?” 午饭! 蒙姑娘面上极力掩饰听到“午饭”二字的激动,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刚刚出门太着急……” 大夫人会意,“玉郎,快别愣着了,请蒙姑娘进府一起用饭。” 蒙姑娘道,“多谢夫人,打扰了。” 玉将军看了看默默地站在一旁,不说一字的二娘子脸上并无不快,便领着蒙姑娘,并肩走在二位夫人身后。 …… 玉将军家的午饭,因为没有长辈在场,丰盛又随意。 大概是因为有客人,一众孩子被安排到隔间,此时由婢女们招呼着。 长条餐桌的一头坐着玉将军,大夫人二夫人坐于一侧,三夫人四夫人坐在另一侧,蒙姑娘是座位是临时加上的,刚好在他的正对面,中间隔着很多很多的菜。 两天茶饭不思的蒙姑娘,因为如愿以偿地见到了玉将军,再加上她刚刚说明了自己是玉将军的朋友,言下之意,她并不是来和四位夫人抢夫君的,此时面对一桌子饭菜,放松下来后不禁胃口大开。 她夹菜和吞咽是急了些,但自觉没有到失礼的地步,当她横扫餐桌,缓解了大部分的饥饿之后,抬头一看,同桌的四位夫人悠悠地嚼着饭菜,平静而礼貌地打量着她。 再看对面的玉将军,他微微低头,若有所思,似是,对她不忍直视? 嫌她吃得多?嫌她吃相不雅?进一步了解之后,对她失望了吗? 她终于知道,原来爱,除了让人甜蜜欢喜煎熬,还会让人变得惊恐不安卑微。 来之前,因为他的风流史,她理直气壮,高高在上,像公主一样骄傲,自觉从心理和气势上都压他一头,现在却因为一个不明所以的眼神败下阵来。 有那么一瞬,她突然意识到,这一生,他们都不可能做夫妻。 她甚至,还能隐隐地感觉到,尚有比做不成夫妻痛苦十倍、百倍的命运等在后边。而他是这命运的主人,是她往后余生所有痛苦的源头…… 她极力压下莫名而至的巨大楚痛,用正常的速度吃饭,温和有礼地与四位夫人对视着,微笑着。 唯独不敢再看他。并且,每时每刻都如坐针毡。 他坐在对面,眼中满是不解和探究,刚刚不是吃得又凶又狠吗,看着可怜,怕她难堪,不忍多看,这吃着吃着怎么突然就患得患失,伤心起来了呢? 好不容易吃完后半场,蒙姑娘匆匆拜别,落荒而逃。 072 前尘往事(六) 出门前失魂落魄,回家后郁郁寡欢的蒙姑娘,晚饭和宵夜都吃不下,只能勤奋地挑灯夜读,书拿反了的那种,直到浓重的困意袭来。 第二天自然是睡到日上三竿,醒来后躺在床上发呆,既盼着这难熬的日子早些过去,又舍不得,难不成要因此瘦得皮包骨头?越想心绪越烦乱。 此时忽闻婢女来报,玉将军来了。 昨天饭桌上因她吃得多,眼瞧着他已经不喜欢她了,怎么还来? “玉将军说了,姑娘不必着急起床,他想参观参观咱家园子,这会正由主事姐姐领着到处看呢。” 等她来到前厅,他也正好闲逛一圈回来了。 二人简单见礼之后,面对面站着,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干嘛来了?看她家园子春花开几朵?然后呢? 他是算好时间过来的。她怎么还不开口留他吃午饭? 二人各自腹语着,有个女孩跑进来,“姑娘,午饭好了。” “玉将军,一起吃?”蒙姑娘试着邀请道。 可不就等着这句话吗,玉将军高兴地说道,“好啊!” 她领着他走到离厨房最近的那张桌子前坐定,便有婢女端来两盘黄金炒饭,每一颗饱满的饭粒都被金灿灿的蛋黄沙均匀地包裹,品相喜人,香气扑鼻。 因为第三次见到玉将军,十二个时辰未曾进食的蒙姑娘顿时来了食欲,正要拿勺子大口大口地吃,一想到他对自己吃相“不忍直视”的眼神,只能放慢速度。 …… 午饭就吃一样东西吗? 玉将军环顾四周,在厨房里干活的几个女孩,此刻也正端着一碗一模一样的炒饭,一边吃一边低声说笑,吃个炒饭都能高兴成这样? 他二十岁以前过的是清苦日子,初入军营带小分队搞突袭时,饿极保命,茹毛饮血不在话下,但这可是大将军的府邸啊,伙食竟然这么差? 皇帝和太子对蒙姑娘的关心,难道只是精神上的?竟然完全忽略了她的经济需求?她脸皮薄,肯定不好意思开口去要。 她不仅要养婢女、护卫,还要养一群业务能力极强,仅用三天时间就把他查了个底朝天的情报人员,这些人薪水很高吧? 食欲大增的蒙姑娘本想再来一碗,想到昨天……算了,等他走了再溜回来吃吧,米饭和鸡蛋都是现成的,再单独炒一盘也不费劲。 看她向不远处的灶台望去,连再吃一碗都舍不得,实在是……可怜至极!蒙将军夫妻泉下有知,得心疼成什么样。 二人吃完回到前厅,又喝了一会茶,他并没有走的意思。 蒙姑娘正思忖着他到底干啥来了,便听他道,“要不要一起出去逛街?” 特意来约她逛街的吗? 她在家穿得随意,怎么舒服自在怎么来,出门多少还是要讲究些的。更何况,第一次和他逛街,不说郎才女貌,至少要做到,走在他身边,不给他丢人。 “玉将军,请稍等一下,我去换身衣裳。”她说着往自己的院子跑去。 等她换了一身颇为鲜亮的衣裳出来,他看了看,心道,这是她仅有的几身好衣裳中最好的一身了吧? …… 她不爱逛街。他就没逛过街。 此时二人走在王都最为繁华的街区,店铺林立,各色物品琳琅满目。 又兼春光明媚,一路繁花,香袭衣鬓,脚踩落花。 真真是,热闹红尘,温柔岁月啊。 “不买点什么吗?”他道。 她想了想,“什么都不缺啊。” “要不,还是买点什么吧?比如布料,衣裳,胭脂水粉之类的?” 玉将军这是何意? 他接着说道,“我今天出门特地带了宝钞,蒙姑娘相中什么尽管买,就算被宰了也没关系,我带了不少。” 因着二人的思路完全不在一处,蒙姑娘不接话,只默默走在他身侧。 “那不然,吃点什么吧?” 他看到街边有个小铺子在卖状元糖,便走过去买糖,正当他拿出宝钞辨认面额准备付钱之际,糖老板竟认出他来,激动不已地递给他两大包糖,不论如何都不肯收钱。 他不擅推让,便只能行礼道谢。 她笑着说道,“没想到状元郎第一次购物,不仅没被宰,还白得了好处,我也跟着粘光。” 他不好意思接话。人手一包状元糖,一边走一边吃,继续在集市上闲逛。 逛到下半晌,走到一家卖盐水鸭的老字号前。 他问,“吃吗?” 她想了想,“吃吧。” 这些天,吃得下,吃不下,都是因为这玉将军。 趁着有食欲,赶紧多吃点,积蓄些体力,为伊消得人憔悴?暂时还没这个必要吧? 为避免被他的眼神伤到,她不断地告诫自己,吃的时候尽量保持文雅。唉,这十八年都没这么诚惶诚恐,细嚼慢咽过。 …… 之后,二人站在街边的一处台阶上看了一出南戏,时南戏盛于底层市井,词曲虽不事雕琢,却胜在古朴自然,透着世俗的喜乐悲苦。 看至末处,只见一少妇打扮的戏子声泪俱下地唱道:“今夕一别,就好似,吾与夫君,再无见期……” 二人皆听得心中一惊。 明明青春正好的年纪,为何突生一别永年,浮生尽歇的无边寒意与无尽悲凉? 定然是,眼前这出戏唱演得太好。 “走吧。” 他率先跳下台阶,伸出一只手去接她,待她跳下,随即轻轻放开她的手,二人默默并肩往回走。 玉将军心想,蒙姑娘住在空旷又苍凉的宅子里,身边一个亲人都没有,又缺吃少穿,看着真可怜。 倘若她愿嫁到他家去,多少能免去些孤寂,吃穿用度上也不至于像现在这般捉襟见肘。 大姐品性纯良,他喜欢的人,她一定会善待。另外三位夫人虽性格各异,却都有些胸襟,不屑于宅斗和使心机,断不会欺负于她。 她们最多欺负他,反正是最后一次娶亲了,大不了让三娘子痛打一顿,给她们出气。 要不要鼓起勇气问她一声呢? 算了吧,人家连专宠的太子妃都不做,做你的五夫人?多大的脸面? 他摇头轻笑,脸上难掩羞怯。 她走在一旁,见他长时间不说话,转头一看,她能看见的那只耳朵红通通的,她从来没见过一个人的耳朵可以红成这样,是因为皮肤太白了,还是发烧了? 她情不自禁地伸手去摸那只耳朵,他本能地一躲,红耳朵因此被扯得有些疼,原本想叫出声,又觉矫情娇气,生生咬住下唇忍住了。 “这只耳朵又红又烫,”蒙姑娘从他身后绕过去看另一只,“这只倒是好好的。” 他抬手摸了摸额头,故作镇定地说道,“春风这么大,我竟没发烧。” 这大概是尘世中,年轻男孩女孩约会时会有的一种,寻常的样子吧? 他何其有幸,体验了一回。 而面前的人,是她。 073 前尘往事(七) 喜欢他,很辛苦吧? 玉将军这次出门还有一个任务,买书。 看到前边有书局,他买了一碗龙须面让她捧着,坐在书局对面的歇脚椅上吃着等他。 思春这种事,几位夫人有经验,思慕的对象都是他,因而可以借鉴。 三夫人的办法是拼命练武,练完还是烧心燎肺,便走到街上,看哪个地痞流氓不顺眼,主动寻衅滋事打一架,就当为民除害了,回家倒头呼呼大睡。据说等到议亲成功,他从营地回来成亲,整个王都的地痞流氓少了四分之一。 但这个方法对不会武功的蒙姑娘不适用。 二夫人和四夫人向他推荐小说,正是这些小说帮助她们度过了外表柔弱、内心坚定、视死如归、非他不嫁的几个月,并最终夺取胜利果实。大概是体谅一个热恋中的女孩的艰辛,二人倾囊相授,分别给他列了一溜书名。 读对口的言情小说,或许能减缓一些煎熬,至于得保证她吃得下,睡得着。 玉将军站在书架前找书和把关,她只是爱慕他,并不是要嫁给他,太香艳、太上头的要筛掉…… 书店老板看他这么专注,心道:没想到这么英俊的小生,看起闺房小说来竟这般津津有味,唉,只能说,人性是复杂的。 他挑了很久,直到天边染了晚霞才抱了厚厚的一摞书出来,看到她靠着歇脚椅背昏昏欲睡,一看天色不早了,坐在一旁等随从。 傍晚时分,王都街区没有歇业的意思,而是纷纷挑起灯笼等待夜市的到来。 他看着手里的宝钞,又伸手摸了摸衣襟里,把身上所有的钱都夹到书里。 等随从骑马赶来,他把书塞到随从手里,对她行礼,“实在抱歉,不能送蒙姑娘回去了。” 待她回礼,即刻策马急疾而去,很快消失在暖橙色的暮色中。 随从抱着书走在一侧,听到蒙姑娘问,“玉将军这么急,是要去哪?” 随从答:“这是要赶回府里吃晚饭,将军难得在家,午饭要随四位夫人吃,晚饭要陪同父母家人。除非是皇帝或太子殿下召见,晚饭时段,平日里将军出门会友都不行。” 大概是四位夫人那撒个娇就可以出来,严厉的父亲那就没法避过去。 回去晚了会被训斥吗?会被罚跪吗?她不免担心。 …… 之后的几天,蒙姑娘都没见着玉将军,因为有了言情小说和“买零食的钱”,日子倒是不怎么难熬了。 掐着日子,玉将军第二天一早就要走。 蒙姑娘从早等到晚,都没见着人,心想他大概不会来告别了,便又捧着一本新小说如醉如痴起来。 夜很深了,听到窗外有动静。 “别怕,是我。”是玉将军的声音。 因着宅子里很安全,窗子常年轻启,他直接掀窗爬进屋,穿一身黑色夜行衣,随手将一只大包裹放在一旁的空桌上。 “之前在宫里待到很晚,等我回家拿了东西,骑马赶来已经是这个时辰了。” 玉将军解释道,“这个时候,府上的人大多已经睡下了,一来不想惊扰守门人,二来是想试试府上护卫的身手,看你呆在府里安不安全,所以从围墙上来了,顺带着又爬了窗……有些唐突啊,还请见谅。” 唐突没事啊,她一直在等他,等不来唐突,她才会有事。 蒙姑娘心中欢悦,此时听得护卫敲门,“姑娘,有贼人进府,你没事吧?” 她微微抬高声量应答,“没事没事,贼人这会正在我屋里呢,安心回去歇着吧!” 玉将军微微抬高声量道,“一会我直接翻墙走,不用惊动守门人了。” 孤男寡女半夜私会,竟这般明目张胆? 既然私会的人理直气壮,身正不怕影子斜,他们做护卫的也不好多说什么,回去睡觉吧。 “特意送来给你的。”玉将军指着包裹。 “都是从书房里搜罗出来的一些摆件、挂饰,有白菜,珊瑚,玉佩,个头都不大,反正我是看不懂,估计你也看不懂,明天让主事姐姐看吧。” 此时蒙姑娘已从情动的眩晕中缓过来,领悟了他的用心良苦,“之前让玉将军误会和挂心了。府里的日子一点都不艰难,只是一切从简,不喜浪费罢了。我一个人吃饭,没必要弄一桌子菜……” 说着还走到衣柜前,打开好几扇门,让他看里面的衣服。 这样啊? 玉将军这几天到太子殿下的书房议事,不放过任何一个暗示他的机会,就好像将军府已经揭不开锅了似的。估计明后天太子殿下也会有所表示。 这可如何是好? 看他愣神,蒙姑娘笑道,“你的私房钱,我收下了,谢谢啊。” “那……我走了。”他说着在原地站了一会,跳上窗沿又呆了片刻,跳下去之前又告了一次别。 …… 第二天一早,主事婢女打开包裹一看,“这玉将军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这些东西换了钱,够咱们府上吃好几年的。” 蒙姑娘心道,他这是把自己能掌控的全部身家都送来了呀。 中午,忙完政务的太子盛装而来,后面跟着一窝小太监,有提着布包裹的,有抬着大摆件的,有扛着箱子的。 太子照例是一进门就找吃的,自己摸到离厨房最近的那张桌子前,坐定。 桌上摆着白米饭,配了蘸水的凉白肉,用白色肉汤煮出来的绿皮瓜片。 兄妹二人低头默默吃饭。 吃饱喝足回到前厅,太子指着厅中的一众物品,“都是玉公子让我送来的。” 玉公子这几天得闲就在他的书房里绕,恨不得把每个犄角旮旯都侦察一遍。一会儿指着他书案上的麒麟说,“这个,蒙姑娘应该喜欢。”一会又指着架子上的一串檀珠说,“这个,她也喜欢。” 紧接着是书画,屏风…… 最后,连镶了宝石的匕首也不放过。 玉公子记性好,等他出征回来一看,那些东西都还原封不动地在自己的书房呆着,没有搬到他暗示的将军府…… 虽说不是亲生的,但毕竟是十年的兄妹情啊,区区几样身外之物,竟这般舍不得?太子这个人……不行啊。 一想到这样的场景,太子就觉得面上过不去,赶紧命小太监把能送的东西都整理出来。 之后再看自己的书房,原来空空如也,散发着一种惊心动魄、荡涤心灵的美。 太子问,“你在玉公子面前装可怜了?” “没有啊。”她最多做到了真情流露,情难自禁。 真都来不及,哪有机会装,哪里舍得装。 太子笑,“真没想到,你的审美这么男性化,我书房里的宝物,你都喜欢。” 她也笑,“你放心,我一定把这些宝物摆在玉将军能看见的地方,不拂你一番美意。” …… 游牧民族自古勇猛善战,发展至今,散乱之部族已形成联盟之势,平日虽各自为政,但在重大决策方面都听西域王的,这几年,经济实力、战斗能力明显增强。 如若放任,假以时日,必定对中原局势构成威胁。 玉公子此次奉命西征,首要任务便是击杀刚刚成势的西域王,使西域分崩离析,重陷纷乱,为中原王朝除去西部之隐患。 只是,这些事情没必要对她说。 太子忙到连茶都没时间喝,临走前只道,“快则半年,慢则一年,这次有的等。” 只要玉将军能好好活着,等他半年,一年,一生,都不算长。 蒙姑娘年满十九岁的那个夏末,太子荆的第一个孩子榴出生,乳名“小疙瘩”,皇后取的。 此时,在外征战四月有余的玉将军,双手染血,手持长枪,跨身马上,满身亡魂。每一战,都只分敌我,不论对错。 放眼刚刚结束杀戮的战场,在盛大的生死面前,黑色的,潮湿的,粘稠的铠甲,隐藏了所有的恐惧。 此一战,玉将军刃西域王,取其首级悬于城墙示众,皇族、官吏、部众或杀或降,一时间人心动荡,血流成河。 好不容易统一的西地,经此一战,此后数十年,重新回到部落撕杀的混战状态。 捷报至王都,玉将军在回程途中受封大将军,年仅二十四岁即成中原帝国最高军事统帅。 然,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074 前尘往事(八) 秋风袭卷落叶之时,玉将军凯旋而归。 皇帝命太子到城门迎接。 太子出发得格外早。等了半个时辰不见人影,便领着一众护卫策马至城外数里的长亭,没过多久就见到了他日思夜想的玉公子。 玉公子命大部队先行回都,之后独自策马来到近前,在一众护卫面前,恭恭敬敬地向太子行礼,太子虚扶一把,二人便坐到亭心的椅子上。 随从为玉公子奉上毛巾,为二人端上热茶。 太子等着风尘仆仆的玉公子用热气腾腾的毛巾抹了把脸,又擦了擦手,紧接着连喝了几杯热茶。 玉子心道,看把玉公子累的,渴的,正欲开口嘘寒问暖,玉公子倒先说话了:“蒙姑娘还好吧?” 太子一愣,即刻笑道,“你还能再重色轻友点吗?” 玉公子道,“我见到你了,你这不是好好的吗,还用问好啊?” 太子告诉玉公子,这半年多,蒙妹妹阅读量惊人,把王都所有书城的言情小说搜罗了一遍,顺带着把城中能用来伴读的零食吃了个遍,最后向他抱怨道,她自己找的那些书都没有玉将军找的好看,不过用来打发时间也足够了。 之后二人又坐着喝了会茶,交流了一番各自的娃。 太子说自家大娃体型偏胖,他担心这小子将来长相这一块会被胖耽误,第一次当爹,真是又激动又忧心。 玉公子则说,自家八娃出生了,他还不知道她长什么样,刚刚已经命人回去报信了,一到家就能抱小女儿。 等玉公子休息得差不多了,众人离开长亭回城。 …… 玉公子跑得快,太子策马去追,很快就把一众护卫甩在后边。 跑到城门处,二人这才减慢了速度。 玉公子转头对太子说道,“你甩开护卫跟我跑,就不怕路上有刺客啊?” 太子对刺客、暗杀之类的不以为然,王都这么安全,又有玉公子在身边,“有你在,我怕什么?” 真要到了危急时刻,玉公子一定会舍身相护,刺客的身手能有他厉害? 太子的护卫还没赶上来,玉公子不放心太子一人回宫,便只能跟着他在城中慢悠悠地溜马。 玉公子急着回家看娃,眼下是中午,看了娃,洗个澡,说不定还能赶去见蒙姑娘,此刻有些心不在焉。 这么深情的表白竟然没有得到回应?太子看他心焦都写在脸上,便不跟他计较了。等到护卫赶来,便放他回去。 玉将军回到家后就被困住了,孩子那么可爱,父亲那么严厉,夫人们更是双目含情,他若再想着儿女私情,实在不合适,便放宽心陪家人。 结果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又是皇帝召见,又是受封仪式,又是应酬文官武将…… 时刻准备着的蒙姑娘倒是不着急,急也没用。她每天早起梳妆打扮,穿上随时能出门的鲜亮衣服,坐在一进院视野最好的地方,等。 一直到第四天的下半晌,等蹲在附近好几棵树上的情报人员飞檐来报信时,她也看到了玉将军。 他站在大宅门对面的白色拱桥上等她。 他应是沐浴过才出门,此时穿了一身雾灰色的圆领直身常服,温文尔雅,如玉端方。 …… 蒙姑娘跑得太急,看起来有些滑稽,哦,不对,是可爱。 等她跑到几米开外,他撑开了手里的伞,油纸伞面是明朗的天蓝色。 她顿住了,玉将军这是要摆造型吗?难得见一次面,仪式感很重要? 那她得配合一下他,站在几米之外,从上到下把他仔细打量了一番。 他笑,轻声道,“傻站着干嘛,快过来啊。” 看他擎伞站那不动,她便只能跑到伞下,一块站着。 她心想,这伞是用来挡风挡落叶的?便听他道,“你抬头看。” 那时的伞,伞面要么涂染单色,要么描绘花鸟,端得是古色古香,伞内即是油纸的本色,有时会透过伞面的油彩或花鸟的倒影。 他手里的伞,内部却是淡雅的粉色花朵,比早春的杏花浓丽一些,又无桃花的丰腴,站在伞下,如同置身梦幻。她第一次见。 “好看吗?”不待她回答,又说,“是我亲手做的。” 蒙姑娘心道,这玉将军还真是多才多艺啊。他十多岁时不是还扯了藤条编出好多漂亮的小杌子吗? 她调侃,“我发现你这人,还挺会追女孩子的。” 他坦言,“不是还没追到的吗?” 他低头看,见她轻笑不语,便又问,“我一大男人,没事就撑伞,是不是有点装啊?” 这话直接把她逗得大笑起来,“哪里哪里,同一把伞,别人撑是装腔作势,玉将军撑却是顶天立地,赏心悦目,美不胜收。” 这……要怎么答?听着心里高兴就是了。 …… 见玉将军不言语,蒙姑娘心想,看来言情小说没白读,简直出口成章啊,把状元郎都堵得回不了话,以后没事就多读点书吧! 于是乎,顶天立地的玉将军继续擎着伞,二人并肩沿着秋天的水岸散步。 “我喜欢伞。” 他道,“出门时手里拿着一把伞,哪怕用不上,心里也会觉得踏实,逢着下雨,落雪,撑开来就是一方小天地。倘若无意中挡住落叶或花朵,有声也好,无声也罢,动静之间,古意盎然。” 听他温柔的语气,诗意的话语,蒙姑娘又有了新想法,玉将军身体里住着一个女孩子吗?她的身体里住着一个糙汉子吗? 她道,“这些意境都很美,但伞不吉利啊。” 他道,“不存在的,伞不是散,伞是聚拢,呵护。不知为何,我总觉得将来的你,会在一个常年烟雨的地方生活。等下次回来,我送你一把伞,用一百年都不会坏的那种。” “我哪里能活那么久?” “有生之年,能用就好。” 之后二人各自想心事。 蒙姑娘想的是,玉将军对自己情深意重,要不要嫁给他呢?真的好想嫁。但是脑海中似乎又有一个声音明确地告诉她,不要嫁,不要嫁,远离这场纷争。 玉将军想的是,蒙姑娘不肯嫁他,他日她若觅得佳婿……他的第一反应是,杀了他。不行不行,太狠了。那便想尽一切办法,欺负他?也不对啊,她喜欢的,他便也跟着喜欢吧。 …… 走着走着,她突然抬头看他,惊呼道,“玉将军,你的晚饭!” 他一开始没反应过来,晚饭怎么了?等到弄明白怎么回事,有些不好意思,“这次回来,父亲对我管得没那么严了。” 她又恢复了初见他时的伶俐,“将军二字前边多了个大字,待遇就不一样了。” 此时距离他家近,她催他回家,从家中遣一仆从送她回去就可以。 “那怎么行?我的马还在你家附近拴着呢。”说着便又把她往回送,二人一路又说了不少闲话。 告别之前,她看着他手里的伞,他亲手做的,她想要,又不好意思开口。 他看出来了,“这把是我的,不能送你。我走了……” 说着,他还真就把伞一收,策马而去。 她心想,这玉将军也不见得有多喜欢她,嫁不得,嫁不得啊。 他心想,这次他先把她做出来,带在身边,握在手里,一抬头就可以看见她不经世事,明媚无忧的笑脸。 下次他再把自己做出来,为她遮挡余生的风雨,这样就算他不在身边,她想他时,撑开伞,她就在他怀中,一抬头就可以感受到他温柔的注视,以及无尽的不舍。 匆匆一见,又是漫长的离别。 等再次见面,已是一年之后,蒙姑娘二十岁,玉将军二十五岁。 075 我要暮城 昔日强盛的羌北和西域重新陷入混乱,自顾不暇,再无力与中原抗衡。 在解决羌北和西域的隐患之后,玉将军又用了一整年的时间,彻底清除王都周边的大小威胁。 由东隆王族统治的东海,稳固富庶,向来厌战,素与中原王朝交好,不论江山易主谁手,都主动进贡不少于三成的年收入,以求自立自保。灭了东隆王族就等于自断财路,中原王朝乐享其成,故数百年来始终睦邻友好。 雪域为北境桃源净土,人口不足百万,民风纯朴,修士云集,百姓安居乐业,王族、官兵、民众皆无意于战,虽未归顺,但不在征讨范围之内。 王都地处中原之心,其政治版图东至东海西部,西至西域东部,北至雪域南部,南抵暮城全境。 暮城在帝国版图的最南端,暮城以南,再无去路。 在这一年的时间里,皇帝看时机成熟,开始推行封藩制度,王都仅留太子一脉,其余皇子皇孙皆在封王之后遣派至藩地,无诏不得回都。 王都之内,上至皇帝、太子,下至亲王、郡王,一时间忙成一片,在一阵持续的喧嚣之后,终日车轮滚滚的王都渐渐安静了下来。 太子终于腾出空,到蒙妹妹的宅子陪她吃了一顿午饭。 凉风至,白露生,寒蝉鸣。 二人看着桌上的一盘肉末茄子,心下皆叹,立秋了啊,又一年过去。 太子说,皇叔和皇弟们,谁都瞧不上暮城,没有一个人愿意到南疆去。 这是她第一次听到暮城的名字,她问,“暮城是一个什么地方?” 太子道,“暮城太远了,我也没去过。北境有雪域净土,暮城便是南边的一处桃源,也可以理解为我朝版图的天涯海角,听说那里常年烟雨笼罩。” 听着是个好地方。 …… 她问,“怎么才能得到暮城?” “啊?” 太子很喜欢挑埋在整只秋茄中的肉末吃,听她这一问,看着她的眼睛,“你是认真的吗?” “嗯,我想要暮城。” 她脱口而出,至于能不能要到,要到了干嘛,还没时间和心思细想。 “眼下正值封藩之际,真想要,倒也不是没有办法。”太子陷入思考,差点把筷头的肉末喂到自己的鼻孔里。 太子继续说道,“我姑姑,大长公主,姑父早年战死,至今孤身一人,前阵子跟父皇要了附近的一座城,父皇竟然应允了。” “荆哥哥的意思是,凭父亲与皇帝的交情,以及父亲昔日的功绩,我开口求皇帝,或许可以要到暮城?” “只你一人,怕要不到,我帮你。”太子道,“从小到大,我从来没问父皇要过东西,都是他给什么我要什么,你去求他时,我也跟着求,这样应该会同意了。” 太子紧接着忧虑道,“但是你要想好了,要了暮城,没有皇诏,不可再回王都。我和玉公子想要见你,只能到暮城去,暮城行车至少三月,快马而行最少也要两月,以后想要见一面就不容易了。” 她心想,如去暮城,除非太子当了皇帝,下诏让她回来一聚,否则今生想要再见,几乎是不可能了,太子怎可放下朝堂,放下天下去暮城看她?他身负天下大任,她不为难他,也不强求。 至于玉将军,她就算呆在这王都里,也已经一年没有见着他了。如若有缘,她即便身在暮城,余生也有机会见他。 如此这般想着,她便下了决心。 之后兄妹二人又讨论了一番,太子回宫。 到了傍晚,太子差人送来与暮城有关的书,已经差人做了标注。 …… 暮城偏安一隅,主城人口约二十万,仅辖四县,每县人口不到十万,县下辖数坞、镇,总人口约在五十万上下。 暮城政事和军务分离,近百年来,政事由陈氏主理,军务则由冷氏负责,陈氏兢兢业业,尽心理政,冷氏严于练兵,保卫边境,好在多年来并无战事。 如若她能得暮城,以郡主封藩的身份去,暮城便迎来了真正的主人。 太子虽性情温雅,办事却格外利落,除了日常政务,一心赴在这个事情上。 不过几日,皇帝召见,太子与蒙妹妹共同跪在帝前,再次陈情。 后皇帝下诏书,鉴于蒙大将军对王朝的功绩,赐封其后人蒙濛为外姓郡主,一月之后赴封地暮城。 诏书一下,太子和蒙姑娘同时传书玉将军,详情原尾。 这件事,兄妹二人除了玉将军,也没别人可以说了,貌似也不用再向任何人说。 此时玉将军已身在归途,他没有给太子回信,只是给蒙姑娘飞鸽传书,之后日夜兼程。 信鸽陆续飞来几只,每只腿上都只捆了两字,“等我。” 因为无诏不得回都,蒙将军府不日之后即将易主,主事婢女带着一众仆人里里外外地收拾着。 她将情报人员分成三队,一队负责收罗皇宫的信息,一队负责传递玉将军的信息,一队随自己远赴暮城。 皇帝对散布于各地的藩王子嗣十分厚爱,她虽为异性郡主,享受的待遇与同等级的藩王无异,得兵士兼护卫三千,送抵即留守封地,终身侍主。 待到玉将军率两百轻骑策马回到王都时,距离她出发的时间仅余两日。 玉将军是直接纵马至蒙姑娘府上的,一年未见,两两相看。 她长大了一点,他沧桑了不少。 …… 他开口说道,“我打听过了,暮城很好,我送你去。” 她说,好。 他只有两天时间去处理执意护送她引发的各种麻烦。 因着路途遥远,有的是时间相处,便都不急于说什么,他即刻转身离开。 第二天傍晚,太子和玉将军一起到蒙妹妹府中吃晚饭,算是一个小小的告别仪式,因为要办的事情太多,晚饭也吃得匆忙。 临走之前,太子对玉将军道,你到拱桥上等我,我有话同妹妹说。 等他走出去不远,太子道,“以后我不一定能见着你了,玉公子估计永远都不敢开口问你,我替他问一回,你真的不打算嫁玉公子了?” 此时玉将军已经走到拱桥上,大概是猜到了太子会同她说什么,人在拱桥上踱步,目光却一直朝宅门处的兄妹二人张望。 他应该很想知道答案吧,知道了,便能安心,或者死心了。 “我想好了,像现在这样就挺好。” 蒙姑娘隔着太子,看着桥头的玉将军说道。 太子得了回复,向玉公子跑去。 二人在桥上说着什么,她看到暮色中的他顿了片刻,随即迈开步子,和太子匆匆离开。 次日清晨,车马队伍疾出城门,太子及护卫一直送到长亭,不得不告别了。 兄妹二人站在亭前,却都说不出更多的话来。 她伸出双手,轻轻地环在他的腰上,把头枕在他的胸口。 “荆哥哥,请万般珍重。” 不知为何,当她说出这句告别的话,只觉悲伤汹涌而来。 而他,对她的悲伤毫不知情,只是把她轻轻地搂在怀中。 过了好一会,太子道,“再抱下去,玉公子会不高兴的,你放心走吧。” 才说完,玉将军便走到二人近前,抬头看了看天色,“时候不早了……” 076 一路向南 “醋坛子打翻了,快走吧。”太子说着推开蒙妹妹。 玉将军道,“我没有!是时候真的不早了。” 之后,他领着二百轻骑走前边,皇帝送的三千护卫,蒙姑娘以及婢女们乘坐的马车、负重车马跟在后面。 跟随蒙姑娘远赴暮城的几位情报人员化妆成婢女同乘一辆马车,一路上,就数这量马车最热闹,大家你看我的胭脂我看你的发型,笑成一片,感觉多此一举,有玉将军带路,谁会查他们嘛。 蒙姑娘坐在马车上,觉得无聊,准备要东西吃,发现马车跑得越来越快,坐在车上晃荡得厉害,根本没法进食,挑起窗帘问一旁与马车同速的护卫怎么回事。 护卫一边骑行一边答,“是玉将军的命令,这已经是第二次提速了。” 护卫说着去追已经跑出去几十米的同伴。 第一次提速之后,玉将军发现还有压榨空间,再次要求提高行军速度。他这是要把众人都当成他的精良部队啊。这人受得了,马不一定受得了。 午饭时间已过,队伍还是没有停下的意思。后护卫队停在开阔处,吃干粮,喝水休息。蒙姑娘这才见到了玉将军。 二人坐在一面临着水库的斜坡上,吃喝待遇与众人无异。 “怎么这么赶?”她问。 玉将军答,“皇帝只给了两个月的时间,而我心大,想把你送到……” 王都到暮城,单程就算是快马而行也要两个月,他把她送到,是要飞回来吗? “在皇帝跟前,受委屈了吧?” “没有。”他说着腼腆地笑了笑。 …… 他这一趟出来,落在皇帝眼里简直就是胡闹。帝国大将军要送一个郡主去藩地?亲皇子都没这待遇啊。 看他那样,她都能想象当时的情景。他定是跪在帝前说明原由,太子在一旁帮着说话。皇帝是舍不得训太子半句的,便只会训他。他虽身居高位,却因年少,又是皇帝一手培养和扶持起来的,训起他来肯定不留情面。 被皇帝训完,他回到家又接着挨了父亲的训斥,放着前途、妻儿不管,为一个姑娘出去浪荡两个月! 他这一生,大概也就能任性这一回吧。 他看着前方,像是对她说,也像是对自己说,“虽然很多时候身不由己,但是最想做的事,还是要努力做到。” 她道,“你送我一个月,走到哪算哪,剩下的一个月,留作回程。” 他摇摇头,“根据收集到的信息,暮城是不错,但我还是要去看一看。” 他跟她说起接下来的想法,带着大队人马两个月必定无法来回,唯一的办法就是,他带着轻骑走山道,挑近路走,月余应该能到暮城,探看一番,再顺着大道回程,路上与她碰面,告别。 只是这样他们就得分开走,好不容易有相处的机会,错过太可惜了。 她看出了他的心思,“我可以跟你一起走近路啊!” 他有些惊讶,“走近路只能骑行,有些山道还要步行,所以我没想过……” 好像也不是不可以,她是会吃些苦头,但有他在,倒是不会有危险。 问清楚了需要准备些什么,她立马去换骑装,他去接洽其他的事情。 …… 当天下午,她便一人跟着他和轻骑去走山间小道,一路沿着路探留下的信号走,再从高高的山道上往下看,大部队已经被他们远远地抛在后面了。 好走的路段,他们并肩骑行。狭窄的路段,他在前边引路,她走在后面。难走的路段,他牵着她走,有时还会背她走一段…… 因为着急赶路,连害羞和扭捏的时间都没有。 吃得很简单,吃饭休息的时间很短,晚上睡在火堆边又低矮狭窄的帐篷里,每晚只睡三个时辰,遇到水源才有机会洗脸,之后疯狂喝水。 她好奇,“平日里行军,与眼下相比如何?” 他道,“行军吗?眼下的状况是最轻松的,没有性命之忧,不用担心生死。” 所以,他是吃了很多很多的苦。 而她,从来没吃过这么多苦,却也从来没有这么幸福过。 等他们从山道上绕出来,来到青城补充给养的时候,已经过去七天。 他们投宿于一家临河的客栈,一边喝着热茶一边等待晚餐上桌,众人饿极,没有交流的欲望,埋头一顿狂吃,之后自由活动。 等她沐浴更衣,披着一头湿发出来,他也如是。 青城是一座老城,古朴灵秀,水绕城走,桥顺水延。 二人并肩漫步,饱含水汽的秋风吹在脸上,凉中带寒,很是提神,令人舒悦。 夜色浓重了下来,一路竟遇不少情侣躲在光线昏暗的树下拥吻。 她不放过任何一个看情侣亲热的机会,“青城民风这么开放吗?” 他提议,“要不,牵个手应景一下?” “好,你牵吧。” 她的心思不在牵手上,而是好奇抱在一起的两个人,是定了婚约还是私会,长相是否般配,后续是喜是悲,这可是她看过的言情小说的现实版本啊。 …… 等她感受到手心的暖意,低头一看,啊,两人正牵手呢,心中禁不住一阵雀跃。再抬头看他,那看似一本正经的脸上,微微漾起的,是得逞的笑意? 此时已临近中秋,夜深之后,有人在放荷灯。 荷灯用于悼逝者、祭孤魂,此时零散分布的红色、黄色的花盏,正散发着红尘的暖意。二人继续牵手,沿河走回客栈。 当晚就在客栈歇下了。 第二天,天色微明,他便来敲门,紧接又是急速前行的七天,之后又宿于沿途的二城。 不多不少,刚好在一月之后,他们来到暮城,自南门入城。 按照规定,藩王来到封地,当地主官应携众前来迎接。 因为他们提前两个月来到暮城,事先又没有通知主理政务的陈氏,所以他们入城没有引起任何 暮城离王都甚远,负责查验身份的南门守卫既不识郡主,也不认得将军,在确认过他们是王都人的身份之后就放行了。 轻骑们四处散去,依照吩咐去执行探查任务。 二人由此得以缓步至城中,此时城中正在举行乞晴敬丰仪式,一大傩戴着夸张的柳木面具,领着一众同样带着面具的小傩,在高台上忘情地、用力地跳着原始古朴的舞蹈。 跳着跳着,大傩似是看到了舞台面对站着的二人,之后不论是转身跳还是弯腰跳,大傩在转头或抬头的瞬间,焦点都在他们身上。 之后大傩索性不跳了,回身对众小傩说了句什么,小傩们继续跳着,大傩朝他们这边奔来,来到近前一米处,即双膝着地,低头跪拜。 “恭迎城主。” 077 她顺流而下 玉将军看“城主”有些愣神,轻轻拱她的手臂,先把人扶起来再说。 她这才弯腰去扶大傩。 大傩站起身来,随手摘下面具,露出一张青春秀丽的脸,“这一上午,又唱又跳的,总算能透口气了。” 见二人看着自己不说话,大傩自我介绍道,“我是暮城巫师,最厉害的那个。” 城主看着年纪与自己相仿的大傩,“最厉害的巫师,竟然这么年轻?” “厉不厉害跟年龄没关系,有些人天生就擅长这个。”大傩道,“走,我带你们去找陈理事。” 这人既是巫师,认出他们来也不奇怪,只是对方这么热情地跑过来,是想提前和城主搞好关系吗? 城主问大傩,“台上的傩舞不管了吗?不会影响祭祀?” “城主放心,每年能有多少晴天,什么时候适合播种,大致的收成如何,我心里都有数。舞蹈只是一种外在的表现形式,用来鼓舞人心。” 大傩走前边,二人并肩走在后面。 城主跟玉将军闲聊,“我想好了,治城第一步,先免去这跪拜礼。” 玉将军附和道,“你说得对,繁文缛节,能免则免。” 城主又说,“初看下来,暮城民风纯朴,应该不难治理。” 玉将军点了点头,说道,“有个好根基,接下来就好办了。” 城主问道,“关于治城,你有什么好建议吗?” 玉将军道,“我是将,主杀是不得已而为之。你是一城之主,只需遵从本心,知贤善用,很多事情不必亲力亲为,而效果事半功倍。” …… 城主试图理解他的话,“遵从本心的意思是,如果我觉得一个男子娶几房妻室不好,像我父亲那样,只娶母亲一人,只爱母亲一人,这样的婚恋状态好,便可以试着在暮城未婚男女中推行?” 这话玉将军虽然听着扎心,但还是认同道,“一夫一妻比一夫多妻好,可以一试。” “至于已经娶了三妻四妾的,我想想啊……”城主说着认真思考起来。 玉将军道,“你且大胆地在年轻人中推行,那些已有妻妾的人,总会老的嘛,过个三五十年,暮城婚恋风气便会焕然一新。” 二人正说着话,前边的大傩突然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站定了看他俩。 被当成隐形人不高兴了吗? 只论身份的话,他是将军,她是城主,但人家大傩好歹也是首席巫师啊,更何况,接下来还要在暮城大力推行人人平等的想法,只顾自己说得欢,完全无视领路大傩的存在,是不对的。 城主这般想着,试图向大傩解释,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大傩看她尴尬,她旁边的玉将军也不是个伶牙俐齿的,忍不住笑出声来,“我忍不住转过来是想说,你们好相爱啊!好了,我继续带路,你们接着聊。” 经过大傩这么一掺和,一总结,突然间不知道说什么了,只能默默跟在后面。 他们去的是陈理事办公的府衙。 大傩向陈理事说明了二人的身份,双方行礼之后,陈理事道,“接到郡主至暮城任藩王的消息不过月余,没想到仅用一月就到了,这暮城有了真正的主人,我们这当差的,也有了主心骨。” …… 陈理事一接到消息就开始着手城主居所事宜,眼下为城主准备的庭院虽然简陋了些,但也并非不能入住,欠缺的地方回头慢慢增补。 这住的地方解决了,其他事情便好开展了。 陈理事是个礼数周全、正直严谨、做事麻利的人,很快就交待完了事情,之后便带上几个官差,亲自领着城主和玉将军,还有领完路迟迟不肯离开的大傩,一起向城主的庭院走去。 期间,陈理事频频打量玉将军,玉将军被他看得莫名其妙。 这陈理事看起来尚不足五十岁,为何他看自己的目光,透着一种太爷爷的慈祥? 陈理事交待完所有事情准备离开,临走前握住玉将军的手,慈爱地拍打着他的手背,久久不忍放开,就好像玉将军是个四五岁的小男孩。 玉将军被这一番操作弄得晕头晕脑,想抽回手又觉得不合适,亦不忍心,便只能任由陈理事爱抚着。 陈理事用一种与年龄极其不符的苍老声调叮嘱玉将军,“记得回来啊。” “哦,好。”玉将军竟也听话地应下了。 城主站在一旁,眼中也透着不解和吃惊。 只有大傩,极其淡然地看着这一切,心下祈祷,但愿他能回来。 大傩虽识天象,懂阴阳,眼可观红尘,心可至鬼域,自是能大致窥到一个人的命运走向,这玉将军……大傩摇摇头,唉,心智尽毁,魂飞魄散。 爱其至深的城主,余生皆苦海。只可惜了,好端端的一双人。 …… 陈理事回去之后,差男女仆从带了日用品和食材过来,城主的日常起居算是有了数落。当天傍晚,她和他在新宅中吃了晚饭,晚上即在新宅中住下。 蒙姑娘的意思是,她既已安顿下来,陈理事是个可靠的人,请玉将军次日带着轻骑往回走。身为主将,不能按时回营,后果不堪设想。 玉将军却执意再留七八天,因着来时已有路线和经验,回程可以省下一些时间。 之后的几天,玉将军早出晚归。 大傩每天都来串门,排走负责带领城主参观暮城,以便尽早熟悉暮城日常事务的官员,亲自带着城主四处游荡。 几天之后,关于暮城,玉将军和蒙姑娘了解到的情况差不多。 暮城南面皆险峻高山,山形如聚宝盆,山下土地贫瘠,不仅毫无人烟,亦是人迹罕至。暮城的人由此出不去,暮城之外的人也进不来。也因此,王都版图至暮城,便到了南端的尽头。 暮城西部是游牧民族居住区,多年来一直由冷氏派遣兵力驻守边境,未有战事,亦未有往事。 暮城东面即是朝城,朝城之外,尚有不少城池,皆在王都管辖范围内,因此东面处在开放状态,朝城民众,以及从朝城经过王都人,可由此入口进入暮城地界。 暮城北面设有北门,有官道连接王都和暮城,王都到暮城,此路最便捷,如今随城主赴任的大部队尚在路上,他们不过是沿山道提前过来罢了。 分析了地势和各大出入口,玉将军叮嘱道,“日后如有不幸,可集中兵力守住西口、东口及北门,如若兵力不足,则东西二口可借助傩仪之力,全部兵力用于驻守北门,暮城或可实现自保。” 日后会有什么不幸呢? 蒙姑娘虽说不上来,但他既然这样嘱咐,她听从便是。 …… 他们来的第一天,暮城是个晴天。 之后连着几日,却是下雨天气,玉将军独自行动,常常被淋成落汤鸡。 蒙姑娘一路行走,由了解暮城天气并且深知晴雨规律的大傩跟着,一次雨都没淋过。 交待完事情,二人难得清闲,坐在檐下听雨,玉将军想起一个事情来,冒雨跑出去了,不一会即拿来一只长条包裹。 拉开裹布,是一把黑色的伞,玉将军轻轻地按了一下伞柄的开关,那伞便自动撑开了。伞布是浓得不能再浓的黑色,伞柄、伞杆和伞骨呈古黄色,大气中带了一份精致。 “你来试试。”他道。 她拿在手上试了试,“好重。” “你每次擎伞,就当练手力了,千万别因为重而弃用,也别弄丢了啊,这可是我好不容易做出来的。”他笑着说道。 想当初她想要花伞,他不给,她私下肯定骂过他小气。 次日是个晴天,二人便在北门外的空旷之地告别。 他只身一人,牵着一匹骏马。 她问,二百轻骑呢? 他道,全部隐到民间,随她调用。随即交待了调令。 她担心他,“皇帝那怎么交待?” 他答,这些人未在兵籍,是他在得知她要赴暮城时想办法调遣出来的,不会有事。貌似他能为她做的,也就这些了。 等到该说的话都说完了,他却没有走的意思。 她问,“还有事?” “告别前不是应该抱一抱吗?” 这多不好意思啊,她笑着看他,却没有行动。 “怎么,太子抱得,我抱不得?” 他说着也不管她是否同意,直接把人搂在怀里了,似是用尽全身的力气去抱着一样,两个人傻呵呵地抱了很久…… 她试图推开他,“差不多了吧?” 他不管,“反正也没人看。” “我不是人吗?”大傩站在一旁,喃喃道。 他这才放开她,对着大傩说道,“城主,就拜托你了。” 大傩回,“玉将军,城主交给我,你放心。请多保重!” 他对大傩郑重行了一礼,“多谢!”随即翻身上马,离开暮城。 078 他逆流而上 到暮城之后的两年,在大傩无私的陪伴下,蒙濛过得恣意安稳。 这城里的好多人都跟大傩一样,莫名地喜欢她,很多“遵从本心”的想法也因此得以顺利推行。 先是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好聚好散,后是劳动不分贵贱,人们各司其职,主仆关系慢慢消失…… 她有好想法,便提出试行,暮城有条件、有能力的人在试行了一段时间之后也觉得好,因此更加信赖,也更加支持。 她渐渐成为暮城的一分子,从此血肉不分离。 她有时骑马,有时撑一把大伞奔跑在暮城的烟雨中。她找到了她的桃源,也用自己的力量,让桃源变得更加美好。 玉将军和太子荆常有信来,她也常给他们写信或回信。 因为不是急事,那信是顺着官道缓缓地来,缓缓地走。每收到一封信,距离写信的日子已经过去二三月。每个月都写,每个月都收。洋洋洒洒地,书写着日常的宁静与欢喜。 荆有了第二个、第三个孩子。 在过去的几年中,玉将军把该打的仗都打完了。 自暮城北门一别,仅用二十天时间,一人策马按时回都之后,玉将军也迎来了人生中极为平静的两年。 他虽未再娶,但同几位夫人又有了新的孩子。 对此,她并不在意。 …… 他偶尔也会在信中说起有趣的童语,她读着读着,会忍不住笑出声来。 他的笔下有生活,亦有鲜活的生命,如花朵般,绚丽地,绽放在柔软悠慢的时光中。 他在信里说,如有喜欢的人,一定要告诉我,我保证不打他。 她在回信里说,我喜欢大傩。 他在后来的信里说,大傩这人我也喜欢,舍不得打。 她说,我这辈子大概不会嫁人了,会孤独终老吧? 大傩说,不嫁就不嫁,我陪你终老。 她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大傩反问,对一个人好,需要理由吗? 她答不上来。 大傩是她家的常客,陪她吃饭闲聊,给她出主意,教授一些简单易懂的傩识,比如,怎么通过辨认云朵的形状和颜色,来判断未来几天的晴雨,果然一看一个准。 闲来无事,她和大傩骑马到远郊游玩。 二人骑行在山腰的小路上,看到低处的坞里遍植梨花,梨花树下有人家,青色炊烟自白色雾气中腾起,可见想见,烟雨蒙蒙时会是怎样的美景。 有农人牵着耕牛路过,她问,下边的坞子叫什么名字? 农人答:“那是杀猪屯。” 她的第一反应是,如果玉将军在,一定受不了梨花美景配杀猪之名。 回到城区,她立刻跑到府衙去找《暮城志》,把难听的地名都改了。 等到她把杀猪屯改成梨花坞,把牛皮屯改成莲花坞,把臭蛋镇改成樱花镇,把缺阳镇改成海棠镇……这样,心里住着一个女孩子的玉将军听着应该不会再难受了吧。 无处不在的大傩看她绞尽脑汁想地名,笑话她,“真是个傻姑娘。” 如果日子可以这样细水长流,多好。 …… 半个月后,蒙濛突然接到情报人员递来密信:“太子薨。” 第二天,玉将军那边的急报也到了,信上只道,“忌动,勿回。” 紧接着是情报人员的信息,近月,皇帝派太子到民间体察民情,太子仁善,见不得民众受苦,心情抑郁,不几日就病倒了,薨于回都途中…… 太子是多么阳光明媚的一个人,怎么会? 太子薨于二十七岁,时蒙濛二十二岁,玉将军二十七岁。 她再也收不到荆的信,再也收不到玉将军的慢信。 玉将军偶有信来,走的是情报口,说的也都是只言片语。 “荆定为人所害。” “我会查明。” “荆死于二皇子、四皇子合谋。” “皇帝重爱太子,而今虽禀明合谋之事,然帝意不明。” “二皇子、四皇子是杀是留,终未定夺。” “子虽铸下大错,帝或不忍屠之,我愿为刀,帝未允。” “害荆者,必诛之。不欲再等。” “然皇子轻易不可杀,否则必然累及亲人族系,终日于惶恐不安中察帝意。” “帝欲立榴为皇太孙,此或为杀二皇子、四皇子之破口。” “今而联合众将群臣,向帝表明心迹,一心拥护皇太孙。然皇子皆患,二皇子、四皇子既可杀荆,何畏杀榴?” 之后一年,蒙濛身在暮城,不敢妄动,既陷于失去亲人的苦痛中,更担心玉将军的处境和安危,一种深深地无力感将她包围住。 每每悲极,惊惧,便要问大傩:“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 大傩道,“如此大劫,非我等能力之所及,只能静观其变。” …… 一年后,玉将军来信,“二皇子、四皇子被赐死,荆大仇得报。” 二人看罢,大傩道,“你要做好准备,玉将军已身在劫中,在劫难逃。” 果然,之后的短信,皆是不祥之音。 “帝疑心渐重,恐我势大,危及皇太孙。榴为荆之子,我怎会有二心?” “我一人死不足惜,既已查悉帝欲诛我九族,怎可任之?必想办法护我妻儿……” “反,结局是输,然妻儿或可逃出。听之任之,如若不反,全族皆无活路。” “我深知,而今已身在巨大漩涡,一切已非我力所能及。” “最后一刻,终是放弃了反。帝是君,我是臣,君要臣死……” 不日即从情报人员处获悉,玉将军入狱的消息。 大傩道,“城主此时进城,也许能赶得上见玉将军最后一面。” 一路上,不断收到情报。 “玉将军遗言,不必救。” “玉将军全家数十口人斩首,帝迫使其现场观之。” 十年前,十五岁的她,没赶上二十岁的他,双榜状元跨马游街。 十年后,二十五岁的她,赶上了三十岁的他,以帝国头号逆臣身份游街示众。 如果他活着,他一定会说: 曾经我以为,不能娶你是今生最大的遗憾。 现在我知道,没有娶你是今生最大的幸运。 玉梁,没关系,跟我暮城。 079 现世安稳 被关了五十年的范宝宝在孟洲尽职尽责地导游之下,在外面玩了好几天才肯回来。 下山容易上山难,年过七旬的范宝宝在一个彩霞满天的傍晚,卖力地向植兰山上爬去,爬得那叫一个脚酸、腿软、力竭。 马贝贝这些年的日子也不见得比他好过,范宝宝瞬间心理平衡了。 等他好不容易回到山房,沿着悬在室外的独立长阶爬到五楼,师傅不在,兰室空空。 反正也没地方可去,这些年他最熟悉的环境,就是困着他的那片禁地了,范宝宝便从五楼爬到了六楼。 在他像往常一样,吃了一顿在别人看来很奇怪,在他看来很正常的“凝聚了时光”的晚餐之后,准备盘腿坐在床上美滋滋地读上几章闲书之前,他突然想起,好像有件事没做…… 到底是什么事呢?他拼命去想,他忘了什么,他惦记什么,想了好一会,一拍脑袋,朝禁室尽头走去,远远的,便看到第三盏灯灭了,心道,不好! 走到灯前,拉开下面的抽屉一看,写给师傅的信并未打开。 虽然范宝宝坚信师傅是个坚强的人,但毕竟过了一世,重新投胎的师傅是否能经受住往日痛苦记忆的打击和折磨。 现世的兰室主只有二十一岁,又对蓝玉公子用情至深,突然间看到他的命运和惨状…… 范宝宝越想越不放心,便只能拖着酸痛的双腿下山,每走一步都觉得双腿又软又颤,随时都有可能栽下山去。 好不容易走到山下,他才意识到,自己既不知道师傅家在哪,也不知道孟洲那小子住哪,他们这几天在外面疯玩,玩累了就住客栈。 既无处可去,便只能爬回去,至少六楼禁室里吃喝不愁,床铺也舒服。他一边爬一边想,就凭自己这智商,师傅当年怎么会对他委以重任呢? 等他躺到床上,舒舒服服地伸展躯干时,他终于想明白了,师傅之所以让他守禁室,是为了保护不够聪明的他呀! 师傅是怜他无处可去,才会将他留在身边悉心教导,并非他有多少才干。活到七十五岁,才体会师傅的良苦用心。 …… 第二天天不亮,范宝宝就等在山房的门牌下。 孟洲是第一个上山的,看到一白发老翁站在稀薄的晨光中,以为马兰室主回来了。 范宝宝一看到他就问:“小孟,兰室主平日来得早吗?” 孟洲想了想,“山房除了我,就数兰室主来得最早,不信你等着看,她不刻即到。” 结果…… 一直等到上班铃声响到第三遍,即最后一遍之时,已经快变成长劲鹿的二人终于等来了“不刻即可”的兰室主。 兰室主还是跟她第一天上班那样,由秦星亮那小子背着…… 这是旧情复燃了?呸呸呸,是旧态复萌了? 孟洲虽然替侄子蓝玉倒吸了一口凉气,但阿秦也是侄子不是?何况,兰室主想让谁背就让谁背,她高兴就好。 兰室主见到两位长辈,严格来说是一个爱徒,一个属下,并没有落地的意思。 她趴在秦星亮的背上看着他俩,用平时的口吻说道,“孟先生,我放你陪宝宝出去疯玩几天,你手头可是累了不少活,这上班铃声都响过第三遍了,你还站在这里,是想偷懒吗?” 说罢,不给孟先生辩解的机会,接着对范宝宝温柔地说道,“宝宝,我不是说你,你才放出来,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范宝宝看师傅脸色苍白,身体虚弱,但并没有自己忧心的那么坏,悬了一夜的心总算放了下来。 那个背师傅上山的年轻小伙叫什么来着?第一次见到师傅现世的坐骑……前世师傅最爱骑的那匹马叫,哦,想起来了,叫亮亮! 范宝宝以前见到亮亮,都会亲切地摸摸它的背,顺顺它的毛,眼下不好去摸这人形亮亮的脑袋,便只能对他说道,“亮亮啊,真是辛苦你了。” 这位名叫“宝宝”的老者,秦星亮也是第一次见,没想到对方这般亲热。 他向来是别人对自己三分好,自己便要对别人七分好,这老先生看起来着实面善,他热情地回应道,“一点都不辛苦,宝宝,你若走不动,坐在这等我,我放下蒙雨就来背你。” 师傅的专属坐骑何等尊贵,哪是他敢想的? 范宝宝连忙摆手,“亮亮乖,亮亮有心了,你背师傅走前边,我跟在后面就行了。” …… 眼看着三人朝五楼的兰室去了,孟先生爬另一个入口走去。 他先是慢慢地从一楼走到二楼,严肃询问自己出去玩之前安排给大伙的工作的完成情况,最后抓出五个偷懒份子,扣除当天两顿茶点,以示警戒。 之后便一溜烟跑到自己四楼的办公室,他这一趟出去,一路萌生了不少想法,非常富有创作激情,他要写的内容是,一未婚中年男子与一未婚老年男子同游暮城的新奇体验,至于文体嘛,写成诗歌、小说、戏剧都不合适,散文最好。 写完之后呢,他要给《暮城烟雨》月刊投稿,只是不知道编辑审稿严不严,也吃不准他们喜欢什么样的文笔……实在过不了稿的话,他就跟阿秦说,他这当叔叔的想上篇稿子,难道幕后大老板阿秦会不给他面子? 若实在不给,还有兰室主可以纠缠的嘛,阿秦不听他的话,难道还敢不听兰室主的话?等他创作出这篇史无前例的、惊天地泣鬼神的二翁同游稿,他一定会想尽办法让它发表在暮城唯一的月刊上。 于是,孟先生坐在窗边,时而托腮思忆,时而奋笔疾书,沉浸在一种名叫“创作”的独特氛围中。 …… 秦星亮把蒙雨放在蓝玉平时坐的那把室主专座上,看跟上来的范宝宝站在一旁,正想着要不要扶他上六楼,便听蒙雨用一种非常温柔的语气对他说道,“宝宝,你不想回六楼的话,就在兰室里呆着,楼下也可随意走动。” 外出游玩了几天的范宝宝想了一夜,被困了想出来,出来了想回去,普天之下,唯有禁室,最能令他安然自在,师傅最懂他了。 如此这般想着,范宝宝又要在师傅面前跪下,蒙雨赶紧站起来扶住他,不许他跪,“跪拜礼几十年前不是已经明令禁止了吗?宝宝你怎么还……” “师傅,你的记忆回来了?” 范宝宝激动不已,“我欲行这跪拜之礼,一是看到师傅高兴,二是想通过这个方法来辨别师傅是否拿回了记忆,前世师傅最不喜欢人行跪拜礼。” “前世记忆,都拿回来了。宝宝,回六楼看书去吧!”蒙雨温柔地说道。 范宝宝迈着他那个年纪难得有欢快的步子跑上了六楼。 秦星亮睁大眼睛,看着这一切,“我错过了什么?” 蒙雨入主兰室的那天傍晚,他来接她下班,看她哭倒在六楼禁室,非要他灭了那盏名叫“蓝玉前世记忆”的灯,当时她悲痛欲绝,他不敢不照做。 最后灯没灭成,她连马都骑不了,他只能一路把她背回去,好不容易把她背到家,他只觉整个人都散架了。 等她哭着睡着之后,他就回家去了。之后的几天,她连山房也不去了,他每天都抽空上山来看她,给她端茶倒水,做饭打扫,就差伺候她洗漱了。 这蒙雨要么躺在床上休息,要么坐在桌子前吃东西,要么站在山坡上想事情,时而摇头轻笑,时而嚎啕大哭,疯疯癫癫的,可吓人了。他除了伺候,什么都不敢说,什么也不敢问。 等到有人送来茶水,蒙雨招呼他坐到对面的椅子上。 “阿秦,我们今天来说故事。” 080 旧时庭院 秦星亮大叫起来,“有四位夫人还不够,竟然连睡十二个小妾,这蓝玉也太渣了吧?” 蒙雨淡然地纠正道,“不是蓝玉,是玉将军。” “同一个魂,两世为人,有什么区别嘛!”秦星亮继续嚷嚷,“反正这样就是不对。” “在那个时代,三妻四妾很正常呀。他身为大将军,能力超群,治军严谨,为人磊落,重情重义,尊父爱母,敬妻爱子……” 秦星亮打断她,“他都这样了,你还护着他!你的三观呢?” 看他那义愤填膺的样子,蒙雨故意逗他,“像你这样财大气粗的主儿,指不定强抢民女呢。” “我……”秦星亮甩甩头,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你还能对我再狠些吗?” 他想了想,辩解道,“像我这样的人,娶妻都不为生养,纯粹就是喜欢,想要娶回家来宠着,我的眼睛只有她一人。如果她不喜欢我,我连男女之间的旖旎都不忍去想,因为那样会冒犯她。” “所以说啊,玉将军真是一个有远见的人,当初就是他鼓励我大胆推行一夫一妻制,过了五十年,暮城婚恋风气果然如他所说,焕然一新,诞生了阿秦这样有着明确择偶观的好青年。” “行了,他是宝,我是草,咱们跳过这一段的讨论,继续后面的故事吧。” 秦星亮也想通了,蓝玉是别人吗?他是自己最好的兄弟,就算他做得再过分,他也不能在背后说他呀。 再说了,这蒙雨难受了好几天,因为说起这“欲”大将军,好不容易高兴起来,他怎么能扫她的兴呢? …… “缘分这东西,挡都挡不住!第一次见到你们,我就放着好好的傩舞不跳,跑到你面前下跪……”秦星亮听到这一段,兴奋得不得了。 “激动什么,你又不是大傩。” 蒙雨打断他的遐想,“玉将军那个醋坛子,能让你陪我四处晃悠?” “这一世,蓝玉走之前,倒是放放心心地把你托付给我,有进步。”自家兄弟,该肯定的地方还是要肯定的。 秦星亮认定自己就是大傩,脑子转了一圈之后,恍然大悟,“天啊!我前世竟是女儿身?” 蒙雨彻底被他逗乐了,“好了好了,前世里没有你。你是这一世才出现的绝顶好男儿。” “今天的故事就讲到这里。”因着后边的事她不想再回忆一遍,也不愿不想告诉他,便催促道,“你不是忙吗,快下山去吧。” 把他哄走,她才好去私会大傩。 秦星亮反应过来,“赶我走可以,但你得先告诉我大傩是谁。” “哈哈,你猜!”蒙雨笑着把他推到兰室外面。 悬在兰室之外的斜梯,秦星亮每次走都像踏在云雾里,丝毫不敢分心。 这可怕的梯子,恐高的蓝玉是飞快地跑着上下的,不恐高的蒙雨更是蹿得像只兔子。大概是因为他是个凡人吧。 等他像个怂包,小心翼翼地走到楼梯底下,回头,她还在兰室门口看着,他问,“你一个人下山,行不行啊?” “去会大傩,不行也得行。放心吧,我好多了啊。”她说着欲转身回兰室,想想又对他说道,“阿秦,大傩你也很熟的。” 我偏不上当,让你卖关子! …… 秦星亮索性不答她的话,径自跑下山去。一边跑一边想,看样子,大傩应该是个女孩,但他熟悉的女孩不多啊,蓝诀姐?沈冰清?朱牛牛? 蒙雨走到禁室。 范宝宝正盘腿坐在蒲团上,神情愉悦地翻着一本书看,时不时捏起一块五十年前备下的“凝聚了时光”的零食。 她心疼道,“真是个可怜的宝宝,回头让孟先生给你买好吃的。” 沉浸在阅读中的范宝宝头也不抬地答道,“师傅,等我把这些吃完了再说。” 蒙雨不再理会她的书痴爱徒,直接走到禁室尽头,拿起散着神秘蓝光的第四盏灯,之后,便举着灯慢慢往山下走去。 她要回前世的那个家了。 那个家在一条幽巷的尽头。 她要见到那个青春秀丽,有一张极为讨人喜欢的娃娃脸的大傩了。 进门就是一个大天井,天井正中有一口井,壮硕的朱牛牛正背着她往井里打水。 “牛牛,就你一人在啊?”蒙雨一边问一边把灯放到正厅的桌子上。 “最近生意冷清,一天到晚也没几个喝茶的人,投宿的人也少。” 朱牛牛把打上来的水倒到一旁的大缸里,接着说道,“我去买鸡蛋,一样的价格,这次竟然少给了两枚,掌柜的一听就冲出去理论了,说暮城的风气都被这些小商小贩带坏了。” 蒙雨微笑着,坐在空无一人的寂静茶廊上,看向天井中的那株桂花树。 …… 那年,她把他带回来。 她在自家庭院中种了一棵小小的桂花树,把他的骨灰散在树根底下。 那之后,为了把他散乱的魂魄修好,她又努力地活了十年,看着那棵树一点一点地长大,那棵树花开得很早,就好像他在说,不要伤心啊。 这冰清客栈,自十七岁和蓝玉结亲之后,她来来往往不知多少趟,每次都进门都觉得亲切,却不知那就是回家的感觉。 这庭院,六十五年前,玉将军来过一次,他亲自把她送到暮城,她因此顺利地躲过了那场浩劫。 太子荆前世没有来过暮城。 这一世,荆风大哥来了,在这院子里打杂,冰清为了让客栈生意好起来,逼迫他出卖色相,在庭院正中又是拣豆子又是打桂花。 他几时这样狼狈过?他一定坐在茶廊里的某张凳子上,看过雨,发过愣吧? 她现在知道了,即便他当时想不通为什么突然来到暮城,他也一定会竭尽所能地活着,因为那就是他呀,他就是这样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人。 “真是气死老娘了,竟然吵不过这些玩短命称的。”沈冰清满脸通红地走进门来,“雨儿,你怎么来了?” 沈冰清前几天听阿秦说雨儿病了,很想去看她,无奈自己这儿快揭不开锅了,只能先着手解决生计问题。 阿秦是有钱,雨儿也有些家底,但她沈冰清可是个有骨气的人,怎么能开口跟朋友借钱呢? 蒙雨看着她又狼狈又好强的样子,脸上泛起淡淡的笑容,指着正厅桌上的灯让她看。 …… 沈冰清走过去,围着桌子转了一圈,“这蓝光看着又美又骚,我的?” 蒙雨道,“这灯里有些东西,你若想要,就把手放上去,是冷焰,不会烫人,如果不想,作为灯的主人,你是可以吹灭它的。” “开什么玩笑,老娘都穷成这样了,灯里有东西,我能不要?” 沈冰清说着双手去搂灯焰,恨不得以最快的速度获取灯里的东西,里面最好能有用不完的金银珠宝…… 蓝色光焰很快就把沈冰清全身都点着了,也很快被她吸收了。 “城主。” “阿沈。” 二人几乎异口同声道,“我们回来了。” 之后沈冰清坐在一旁的凳子上,自言自语道,“没想到老娘前世这么厉害,这辈子却过得这般窝囊。” “雨儿,不对啊。”沈冰清招呼蒙雨站在近前,握住她的双手,一脸的困惑。 “我死之前,明明把时间线调得好好的,安排好了蓝玉和你的身世,最后我给自己安排的是,出生在富贵之家,容貌不说美若天仙,天下无双,最少也能像上一世那么秀丽可人。” 结果沈冰清就好像戴着柳木面具投生一样,婀娜的身段上顶着一张大饼脸。 蒙雨看沈冰清陷入沉思,“我也是好几天才缓过来,阿沈,你好好消化一下,我改天再来找你。” 沈冰清点了点头,看着蒙雨离去的背影,心道,玉将军和城主都没事,就她出了问题,是有人动了时间线,还是因为她泄露天机,受了诅咒? 081 后来的十年 蒙雨从冰清客栈出来,迈着轻慢的步子,静静走过暮城的街巷。 这一世,蒙雨只是孤独,并不缺衣少食,样貌虽然跟前世远没法比,但也还勉强过得去。而阿沈,除了顶着一张大饼脸,还要终日奔波于生计,一年到头也吃不上几顿好的,偏偏还好面子,不肯接受大家的帮助。 想当年,阿沈不仅容貌姣好,活泼洒脱,二十出头的年纪,便凭借高超的巫傩之术,与声望极高的雪域蒋翁齐名,是一南一北两大异能之士。 阿沈设的烟雨阵法,连雪域蒋翁都破不了,每次到暮城都要传信号敲门,逢着她高兴了立马给他开门,碰到她心情不好,就让他等上半天,反正二人齐名,她也不怕得罪他…… 现在,一口一个老娘,吃不饱、穿不暖不说,偏偏还情感充沛,爱念饱满,贪恋暮城俊俏男儿的美色,追得呀,蓝玉、阿秦、荆风大哥……纷纷逃蹿,结果一只小羔羊都没吃上,唉。 换作前世,就算太子荆和玉将军吃不上,阿秦这样的小菜,还不是随便吃? 蒙雨原本想留在客栈,同阿沈和牛牛一起吃午饭,看阿沈愣神的样子,两世的落差太大,先让她冷静几天再说。 因为拿回了记忆,如今再看这暮城,确实不一样了。 当时暮城不过一城四县,人口五十万上下,如今,发展到一城十二县,人口已过百万,市集热闹繁华,却无喧嚣之气,一派桃源景象。 好不容易走下山来,蒙雨不打算再回兰室,心里盘算着在市集上散散步,随便吃点什么对付一下,在傍晚之前回到家,随便煮一碗什么捧在手里,坐到山坡上,一边吃一边看对面的落日跌落山谷,跟以前的许多个傍晚一样。 …… 后来的十年,发生了许多事。 暮城依照玉将军的建议,东西二口借助傩仪之力悉数封闭;北门连通王都,虽已布下阵法,但中原亦有不少擅长相术之士,仅靠傩仪之力不能确保暮城安全,故由冷氏世代领兵把守。 她心力交瘁,从王都回到暮城之后,遂将城主一职交由陈理事。 陈理事抱着玉将军的骨灰哭,“上次来还是顶天立地好男儿,怎么回来就变成一只盒子了。” 听闻她和阿沈的打算,陈理事请求道,“他日玉将军得以投胎转世,希望他能做陈家的子孙。” 陈理事当即举手对天立誓,“我暮城陈氏,从今日起,端严家风,执政严明,如若玉将军能入我陈家,陈氏势必给将军一个温暖的家,一座最好的城。” 之后,暮城在陈理事及其后人的精心治理下,新政施行,新风渐成,百姓安居,与世隔绝。 她和阿沈专注于修复玉将军的魂魄。 阿沈确有惊人法力,但不擅修魂之术。 擅长此术者,要么生生老死了,要么自己修魂,编排好来世做个福人之后便投生去了。因为修魂既枯燥,又熬人,且效果不能立竿见影,被修魂者投生后忘了身前事,等到头发花白的前世家人找过去,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因此修魂这个职业,在世人眼里,与骗子无异。 这也是阿沈在有师傅传授时不学修魂之术的原因,没想到有一天迫切要用上。 阿沈每每见她黯然神伤,肠子都悔青了。 将近半年,一无所成。 …… 半年后,雪域蒋翁率几位年轻修士骑鹿来到暮城。 阿沈问,“放行否?” 当时她已无心理会外界纷争,答,“不放。” 蒋翁敲东门,无应答。 转至西门,仍无应答。 不得已,只能硬闯北门,向暮城巫师传递信息:“蒋某此行,有要事相商。” 阿沈百里专音:“不管多大的事,都不见。” 蒋翁静默,估计在是北城之外休息,推演。 半日之后,复递信息,“我有办法,救玉将……” 话还没说话,北门即开,冷氏恭迎已经在暮城之外徘徊数日的蒋翁入城。 时蒋翁刚刚年过六旬,因为修行兼保养得当,头发胡子还没见白,世人都往年轻里喊他,晚辈叫他“叔叔”,同辈称其“蒋翁”。 暮城大傩阿沈走到院外去迎蒋翁,脆生生地喊了一声:“爷爷,请!”瞬间从气势上把蒋翁唬住了。他能跟一个笑脸相迎的丫头计较吗?何况这巴掌脸的秀丽丫头,看起来确实像同龄老翁的孙女。 待到蒋翁入了庭院,她与蒋翁简单行礼,便问起修魂之术,大有不说清楚修魂之术休想谈其他的意思。 蒋翁静静地打量她片刻,“你虽无法力,但情根深种,与暮城巫师合力,或许能救。” “或许?我要必定。”她问,“如何才能万无一失?” “蒋某曾听同辈修魂之士言及,一心求成者,如有寿数和容貌,可以此作抵。” 蒋翁让她伸出双手,摸骨识寿数,能活八十龄,再观其貌,道:“如若二者舍之,玉将军有救。” …… 玉将军死前心智尽毁,又因变故一心求死,最后粉身碎骨,几近魂飞魄散,如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修复,并用心守护至投生,那么,等这些残魂消散,这世上便再无他的魂,也不再有他的来世。 因此,修魂之事,少则五年,多则十年,需尽修矣。 今生活到四十,来生舍弃今生容貌,而他可以重活一世,真是一笔好买卖。 谈妥之后,具体如何操作,全部交由阿沈即刻去办。 阿沈风一般跑了,去地府找相关阎官谈条件,换宝物。 于是,被晾在城外数日,进门后又说了大半天话,好不容易献完修魂宝计的蒋翁,终于等到了说要事的机会。 “皇帝大开杀戒,而今忠良尽亡,此后数年,王都地界必为乱世。蒋翁此行,欲借贵宝地一用。” 蒋翁进而解释道,暮城较之半境向王都开放的北域,已经完美封闭,暮城烟雨之阵,他已无力可破,中原相士就算再有能耐也难破城而入,王都大土,暮城最为安全。未来数年,他将联合有识之士,为再创盛世而努力。 暮城南山呈聚宝之势,如她同意,他欲将此处作为囤宝之地,会有源源不断的财宝运往此地。 而她,需于暮城之巅,建一座山房,宝藏之匙,藏于山房之中。 同时,山房还可以作为暮城读书人之家使用。 他以终生供养山房作为回报。故,山房之资,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时之天下,蒋翁除棋品令人不敢恭维之外,其余品行、理想、宏愿,在修士、名儒、城主中有口皆碑。 她感念他传授修魂之法,同时也想为后世做些事情,当即应允借南山囤宝、建山房存钥的请求。 …… 末了,蒋翁又有一事想求:“太子荆来世为明君所望,可治愈乱世。故老夫欲求取其魂魄。” 她想了想,荆被人陷害而死,但因其生于安乐,生性乐观,且所受之苦,仅是临死前于棺中憋闷数个时辰,因此魂魄完好无损。 太子荆的来世,由蒋翁负责,更能发挥作用,因此,仅提取他的记忆做成灯盏,便其魂魄郑重交予蒋翁生。 后,蒋翁与暮城交好,于十年间数次往来,双方皆以礼相待。 之后,蒋翁送来两名十岁出头的男孩,都是智力停顿在六七岁的痴傻儿,连同两只灵袋,里面分别装着两位大学士的魂魄,二人惨死于玉将军的那些浩劫。 灵袋主人学富五车,尘欲淡薄,可以山房所用,蒋翁的想法是,修去前世记忆,留其才学品性,一点一点地输入两位痴傻儿的灵识之中,待其长成,山房便有继承人,而她也能放心地奔赴与玉将军的来世之约。 这二人,便是范宝宝和马贝贝,在她身边长大,陪她度过那段枯燥的,痛苦的,修魂的日子。她和阿沈,修玉将军的魂,也修他们的。 她又哭又笑,而他们清澈的双目、单纯的笑容里,没有嘲讽与不解,她哭,他们陪她一起哭,她笑,他们陪她一起笑。 蒋翁见她痴迷于修魂一事,曾劝解道,“世间之事,虽顺天意,然一切的根本,均在人为,人心。拿玉将军举例,你与阿沈全力修复其魂,引其投生,如果他自己不愿意再好好活一世,便与行尸走肉无异,无情,无作为,也在情理之中。故不可寄望太深,心念太重。” “多谢蒋翁提点。” 她坚定道,“我相信玉将军,如果有来世,他一定会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082 爱的浓度(一) 蒙雨想着前尘,走到街心时,听见秦星亮在前边喊她。 跑到跟前,他跳下马,“我可没跟踪你啊,纯粹是偶遇,我才办完事情回来。” 哈哈,阿秦真是个啰嗦鬼,这也要解释?她逗他,“跟踪狂通常都是躲在后边鬼鬼祟祟,我看你挺光明正大的啊!” 关于这个推论,秦星亮:“……”继而又问,“找到大傩了吗?” 蒙雨淡淡地答,“找着了。” 秦星亮思来想去,他认识的女孩中有傩感的只有发小沈冰清了。 谁小时候会长着一张老奶奶的脸?声音还老得吓人。谁越长越年轻?谁的脸和五官长得像面具?暮城晴雨司的人举行仪式他可没少见,为首的那人唱跳时戴的面具,跟沈冰清的脸如出一辙。 他说出琢磨了一上午的答案,“冰清?” 蒙雨点点头,“前世叫阿沈,小巧娃娃脸,是个很漂亮女孩子。” “真没想到,转世投胎的风险这么大……”秦星亮不由感慨道。 “你吃了吗?”他原本想去兰室找她混一顿专属套餐的,想着她下山找人,说不定能在城里碰上,还真就碰上了。 “没呢,要不,一起吃路边摊?”她指了指不远处一溜冒着热气的小吃摊,“上酒楼的话,两个人实在不好点菜。” 秦星亮看了看天色,估了估时间,顿时有了主意,“我留在这,应该能逮住一个人同吃,你去书林街上的茶花苑等我,顺便把菜点了。” 蒙雨走了几步,转身问道,“那人食量大吗?” …… “中壮年,食量应该跟我差不多,不爱吃大锅菜,单炒的菜倒是不挑,你看着点。”秦星亮心思全在逮得住逮不住上,说完又骑到马上,方便看远处。 三色烤肉拼盘、油炸酥红豆、瓜苗懒豆腐、凉拌木耳、醋溜白菜、天麻炖鸡……点好了菜,蒙雨坐在三楼的花窗前,吃着夹了绿豆芽、嫩韭菜、瘦肉末的春卷等人。 书林街顾名思义,书画成林,古玩雅集,以植兰山房为首的暮城读书人,闲暇时最喜欢逛的就是这条街。 时值暮春之际,街道两旁成排的梧桐树冠,被风吹得腾起一层又一层翠色的波浪。 这条街,蒙雨和蓝玉之前约会的时候没少逛……其实也不能算约会吧,就只是“碰面”而已,因为每次都有阿秦在场。 真奇怪。 前世的他们,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相处的时间更是少之又少。 这一世的他们,见面的次数、相处的时间倒是挺多,但独处的机会极少,总有第三个人、第四个人,或者更多的人在场。 是怕他们两人呆在一起寂寞?还是怕他们无话可说尴尬?他们在一起时挺能说的呀,就算偶尔冷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空气中也有甜蜜的暗流涌动…… 正想着,秦星亮带着一人骑马至楼下,她趴在窗台上,向他们招手。 被逮住的人竟然是陈伯伯。 蒙雨想起来了,陈伯伯一直是个忙碌而自律的人,因为不喜欢吃府衙大食堂的饭菜,除非到外地出差,否则每个工作日的中午都会策马穿过街心回家吃小锅菜,风雨无阻,雷打不动,已成定律。 …… 谁还没点爱好和脾气呢?据说这是他身为暮城主,留给自己的唯一特权。他可是把自己的大好年华毫无保留地贡献给暮城政事的人。 他要吃小锅菜,谁敢说什么? 于是乎,每天中午,等着一睹城主风姿的风流俏寡妇们,要么假装在街边闲逛、采买,要么在自家楼上擦窗子,扫灰尘…… 不看白不看,但看了也白看,还得偷偷地看。 因为冷若春放话了,陈暮云是她一个人的,谁敢趁她不在,觊觎她夫君美色或是试图引诱,等她从北门兵营回来,一定会夜半潜入她们家,剃光她们的头发,“并且不让暮城的人知道是她冷若春干的。” 前世,她将他安排投生到陈家,是经过综合考量的,一是缘于陈理事盼其为孙的请求,二是当时她已将城主一职交给陈氏,可世代相传承袭,这样他一出生就是暮城最尊贵的公子。 待他年满二十,到植兰山房历练几年,之后顺理成章地担任起暮城主一职,一生富贵安稳,不用再经历战事和忧患。 阿沈调好了时间线,他们一定会重逢。 届时,他是暮城主,她是兰室主。他们共同生活在暮城。 至于能不能像前世一样相知相爱,却是人为干涉不了的,要看今世的缘分,要看彼此间是否能产生情动。 他有可能爱上别人。她有可能嫁给他人。 在安排来世之事时,这些都是未知数。 她只想,给他,更好的一生,崭新的一生,幸福的一生。 至于他的新生,她能不能参与……她不敢强求,貌似,她也不是非得拥有他不可。虽然心里无限奢望——非拥有不可。 …… 然后,然后,他们在青春正好的年纪,再次相遇,竟然还相爱了。 第一次见面,情不知所起,却一往而深。 命运并非总是无情,偶尔也会有柔软、深邃的一面。 上一世,她没有见过他的父亲母亲。 这一世,她至今只见过冷伯母一面。 定亲那天,常年驻守北门的冷伯母刚好休假在家,她阿爹刚好带她上门提亲,冷伯母刚好有机会看儿子喜欢上一个女孩,秀美中带了几分英气的脸上,欢喜挡都挡不住。 定亲那天,生怕亲事不成,陈伯伯几次向她和她阿爹强调,他儿子绝对不是傻子…… 如今回过头去看,他语无伦次地应答,小鸡啄米地点头,自觉丢尽脸面的样子,只是因为突然被爱情击中了,眩晕了。 还有退亲那天,陈伯伯气极,一指头戳到他脑门上……也不知戳伤他没有。 之后在大街上,在蓝玉家,她还见过陈伯伯几次。 蒙雨想不通,蓝玉不在场时,这陈伯伯看起来挺正常的,谦谦有礼,待人和善。但只要儿子在眼前,他便总爱板着一张脸,看起来很凶的样子。 蓝玉也说过,他非常怕他爹,他爹从来不肯放过任何一个训他的机会。 他不爱他吗? 如今拿回了记忆,心下有些不平,倘若这陈伯伯还是像他前世的父亲那般严厉,她和阿沈不是白忙了吗? 她费了那么大的心思,是让玉将军到陈家受气的? 此时阿秦已经领着陈伯伯走到三楼的餐桌前。 蒙雨和陈伯伯半年未见,见面竟然异口同声:“有蓝玉的消息吗?” 083 爱的浓度(二) 蒙雨和陈伯伯问完,又同时摇摇头,秦星亮招呼二人坐下,等菜上桌。 到了陈暮云这一辈,暮城政务由他掌管,兵权在冷若春手里,二人虽为夫妻,但权责分明,互不干涉,没有从属。 而独立于政务、兵权之外的植兰山房,自陈暮云记事起,便一直由马兰室主打理日常事务。可以说,现年四十多岁的陈暮云是看着马兰室主慢慢变老的。 不知为何,这植兰山房竟是陈家的产业,祖训上可是明明白白地写着,蓝玉年满二十即担任兰室主一职,直到新一任的兰室主长成接任为止…… 对此,陈暮云和陈蓝玉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是遵循祖训,祖父和曾祖父让干啥就干啥吧。这暮城本身就有些奇怪,城里的人根本出不去,也不知城外是否有活人。 陈暮云的计划还挺美,等蓝玉完成兰室主一职的交接工作,和蒙雨成了亲生了娃,他便让蓝玉当起早贪黑的暮城主去,自己回家带孙子孙女,当爷爷! 这二十几年,他和若春聚少离多,到时索性把孙子孙女带到北门军营,妻唱夫随,孙辈绕膝,尽享天伦。 结果,四个多月前,陈蓝玉突然跑了。 陈暮云如意算盘落空,继续呆在暮城,一如既往地,起早贪黑。 从小到大,这儿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这当爹的,全都由着他。 就拿离开暮城这么一件大事来说吧,儿子有了决定,生怕他不同意,说起时极为忐忑:“阿爹,我就是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我保证,爱惜性命,平平安安,活着回来。” …… 儿子长得这么俊俏好看,又这么诚恳呆萌,看起来茫然而痛苦,站在跟前恳求,他能怎么办?只能放出去了。这一次,竟是连板起脸来训一句都舍不得。 蓝玉要去的,可是暮城之外啊!谁知道外面都有些什么牛鬼蛇神。 蒙雨正式担任兰室主一职的那天,陈暮云就得到了消息。 没想到,新一任的兰室主竟是自家儿媳妇,如果没有退亲的话。 这祖训上也没说啊。 倘若蓝玉和蒙雨还能再续前缘,天啊,这暮城真成他们一家独大了。 想当年,执政的陈暮云为了能和掌兵的冷若春成亲,那可是殉情的计谋都用上了。 半城的未婚年轻女子喜欢陈暮云。其中包括秦星亮的阿娘。 半城的未婚青年男子喜欢冷若春。其中包括秦星亮的阿爹。 陈暮云一个都看不上。 冷若春一个都相不中。 眼看着就要过了适婚年龄,以后都更难找了,两家人急得不行。 结果,休沐的陈公子和冷姑娘在大街上的一处摊点前碰上了,二人因为争抢最后一份云腿豌豆尖炒年糕而一见钟情。 陈公子手捧年糕,看着冷姑娘吃完,喉结微动……她为什么不分他一半呢? 二人坐在萧瑟的冬荷塘边,吹着冷风聊了一下午,各自回家时除了嘴能动,似乎全身都被吹得冻住了。 当天晚上,冷姑娘就逼父亲第二天一早,带自己上陈公子家去提亲。 原本迟娶、晚嫁的儿女对上了眼了是件高兴的事,但两家长辈一见面,却都高兴不起来。 …… 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暮城陈氏和冷氏不能结亲,但自古传下来的规矩,暮城政务与兵权分开,就没有让二者合在一起的道理。结了亲,成了一家人,可不就一家独大,坏了规矩? 冷姑娘性子又急又烈,原本以为一切顺利,当天就把亲事定下,准备上两天,把亲事一办,把洞房一入,二人浓情蜜意,自此这陈郎便是她的了……最好能带了身孕回兵营,下次回来给他抱回一个胖娃娃。 结果,长辈不同意。 冷姑娘对陈公子勾勾指头,“你随我来。” 陈公子外出听令。 冷姑娘说,“不使杀手锏不行。咱们上演一出你未我不娶,我非你不嫁的戏码,他们不同意,咱们就殉情。” 陈公子答:“我非你不嫁,你非我不嫁,是实情,不用上演。倒是殉情,只可假意,不可真为,暮城和乐安定的重任,可都系在我俩身上呢。” 这话冷姑娘同意,二人进门之后,陈公子先威胁自己的爹娘,“不让我娶冷姑娘,我二人便上吊自尽。” 冷姑娘马上接口,对自己的爹娘道,“上吊哪有抹脖子来得痛快啊!”说着就要去拔腰间的短剑。 冷姑娘的爹及时按住她的手,呵斥道,“胡闹。” 紧接着,双方长辈开始讨论解决方案。 如果陈家或冷家能多一个孩子,陈公子或冷姑娘中的一人便能舍弃职务,这事就好办多了。但陈家就陈暮云一根独苗,冷家就冷若春一个女儿,现生一个孩子出来接权,且不说来不及,以双方长辈四十五岁上下的年纪,也生不出来啊。 …… 最后盘着盘着,这事就盘到冷姑娘的堂妹,年仅十岁的冷若秋头上。 这堂姐妹二人长相、性格都有些相似,真要转让兵权,冷若秋倒是个不错人选。 冷姑娘道,“这事就这么定了。回头我接若秋妹妹到兵营,好好教授武艺,倾授领兵技艺,这样我冷家便有两位女将,以备不时之需,将来定有用处。” 在陈公子和冷姑娘的坚持下,三天之后,二人成亲。 婚后第一年,夫妇二人迎来了第一个孩子,长女陈蓝诀。 几年之后,冷姑娘把若秋妹妹领到军中,手把手地教授,从十五岁到二十四岁,冷若秋一直呆在军中历练,练就一身武艺,性子豁达通透。 后来,因为暮城无战事,加之也到了议亲的年纪,便回家去了,一时也没遇到合适的儿郎,顺跟着父亲做生意,家境越发殷实。 “去年中秋,若秋招了个上门女婿。那女婿姓柳,是个教书先生,小她六岁,但品貌学识,倒也般配,听若春说,二人的孩子今年中秋前后就会出生。” 陈暮云说到这里,突然想到一件事,对听他讲故事的两位晚辈说道,“你们说巧不巧,我从月亮门带回来的那个小曲,游学时竟然去过他们那,是他劝说柳先生保留教职的,还从他们学校带走了一个姓叶的怪小孩。” 这是分别将近一年之后,第一次听到荆风大哥的消息。 蒙雨和秦星亮都难掩兴奋。尤其是蒙雨,因为前世的情义,此时对他的想念更甚。 雪域蒋翁没有食言。 太子荆的来世,光芒更盛。他向她走来的瞬间,如阳光淌过,明晃晃,非常耀眼。 他初来乍到,勇敢地接受命运的指引,现在应该已经和蒋翁会合了吧? 084 爱的浓度(三) 三人一边说话一边吃菜,待到吃饱喝足,陈暮云并没有走的意思。 秦星亮温馨提示道,“陈伯伯,午休时间已过,府衙晚些回去不要紧吗?” “平时累成狗,不就是为了想休闲的时候尽情休闲嘛!”陈暮云说着看向蒙雨,“兰室主不也跟我一样,上班时间坐在酒楼上喝茶。” 神情悠然的陈暮云和蒙雨刷新的秦星亮对“身负重任”、“极度自律”的认知,而他竟然和他们一样实现了时间自由,这样一想,心下暗爽。 蒙雨对秦星亮挤眼睛,唇语道:“问问蓝玉小时候的事。” 秦星亮用唇语回,“你自己怎么不问?” 蒙雨小声道,“我不好意思。”毕竟退亲了嘛。 蒙雨那点小心思,陈暮云怎会看不出,便自顾说起来。 “我爷爷,也就是蓝玉的曾祖父,在我年满十六岁之后就一直跟我说,暮云啊,等你将来有了儿子,给他娶名叫玉儿。你一定会有儿子的,他是个大将军。” 陈暮云心想,爷爷年迈,怕是糊涂了,这以后的事情现在怎么能说得清呢。 结果爷爷没能等到他成亲就去世了,走之前还不忘叮咛,“一定要对玉儿好,我在天上看着你呢。”怪吓人的。 等他好不容易找到冷若春做媳妇,生下大女儿之后,几年没动静,他心想,终于不用再被天上的爷爷盯着了。没想到四年之后的某次情难自禁,若春竟然怀上了。 暮城北门从未有过战事,却要常年驻守,听说门外面有条官道连接着什么中原王都还是中土帝国,反正这暮城他们都没出去过,也没见外面的人进来过,祖辈让守就守着吧。 …… “但是怀上蓝玉的那一年,北门第一次出现了战事,说什么暮城有将星转世,眼下不除,他日必成祸乱。于是,中原的兵将带着术士来了好几拨,术士负责破阵,兵将负责打仗。” 术士集力,阵法偶尔被攻破,双方将士便要撕杀一番,也是邪门了,那阵法没过多久又自动修复,呈合拢之势,这仗就又歇下不打了。 期间大战小战不断,但双方伤亡都不大。 陈蓝玉在阿娘肚子里的时候,冷若春一直在北门驻守和打仗。 陈暮云想起爷爷的话,专门赶到北门去。冷若春一听,自己就是个带兵打仗的,外面那些人要杀的,莫非是她肚子里的孩子?且不管这孩子是将军还是星星,敢杀她儿子,门都没有。 因此,只要阵法一破,外面的人一攻打,她便带着众将士拼了命地打。临盆时,仗打到一半,她赶回营帐生了娃,休养上一个时辰又杀出去了。 大概是术士口中的将星顺利降生,那场战事很快平复,冷若春抱着孩子回来,之后北门再无战事。经过这件事,冷若春多少相信了那些传说,从此更加尽心竭力地驻守北门,除了守卫暮城,更是为了守护儿子呀,在家的时间越发地少。 给儿子取名时,陈暮云看着漂亮呆萌、肤白貌美的儿子,觉得玉儿太女孩子气,想取个霸气点的名字,不经意地抬头看天,爷爷正在天上看着他呢! 好嘛,就叫玉儿,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希望这孩子将来文采出众,没事就别打仗了,他们家不是还有个打遍暮城混混无敌手的女儿可以承母业吗? …… 冷若春很少在家,每次回家,儿子都不愿意跟她亲近,既不愿喊娘,也不肯让她抱,直到有一次,他发现她腰上别的短剑,追着她要。 冷若春诱道:“喊我一声阿娘就给你。” 为了拿到短剑,他还真就喊上了。 冷若春继续诱他,“再让我抱抱就给你。” 他却说什么也不肯让步了。 于是在喊了一声“阿娘”之后,三岁的陈蓝玉顺利拿到了短剑,乖巧地把玩着,研究着,这敲敲,那坎坎……全家人在一旁看着,那叫一个心慌。 等下次回来,冷若春带回别的兵器,这回,亲儿子总算抱上了。 因为找到了母子相处的秘诀,从未哭过的冷若春流下了无比激动的泪水。 休假时,冷若春偷偷从兵营拿了不少兵器回家给儿子玩,又悄悄放回去,遇到儿子喜欢的,索性就留在家里给他玩。 陈蓝玉过六岁生日时,冷若春一口气带了许多兵器回家,除了因为喜欢被陈蓝玉扣下的,要还回去的兵器还是很大的一包。 半夜里,冷若春提着大包裹溜到兵器库,准备还兵器,恰逢值夜的老兵起夜回来,“冷统领,你手上拿的什么,看起来很重,我来帮你啊!” 这份突如其来的关心,把若春吓出一身冷汗,上阵杀敌都没这么紧张过。她支支吾吾地应付过去,觉得来回倒腾兵器不是办法,干脆自己做兵器好了。 陈暮云道,“别家六七岁的娃玩什么,玩泥巴,捉虫子,再调皮也就是爬爬树,我家蓝玉跟他阿娘溶金属、打兵器。” 六七岁时,玩泥巴,捉虫子的秦星亮和爬爬树的蒙雨默默地对视了一眼,继续听说到兴头上的陈伯伯说下去。 …… 兵器这事,陈蓝玉倒是玩的高兴了,但陈暮云和冷若春这些年没少提心吊胆。 掌兵的冷氏明文规定,暮城民众不得私藏兵器,更别说自己打兵器了。 结果,他们娘俩不仅自己打兵器,家里还建了一座小型兵器库!兵器来源有自己打的,有冷若春偷回来的。 这不是监守自盗吗? 说到这些,陈暮云郑重叮嘱,“这事你们可千万不要说出去啊!我也就掏心掏肺地跟你们说这一回,你们都不是外人。” 蒙雨和秦星亮极其配合地,郑重点头。 “除了哭着喊着非要巴着跟蓝玉交好的阿秦,”陈暮云看了一眼秦星亮,转头对蒙雨说道,“蓝玉还有一个发小,就是后来开客栈的那个,那个小姑娘因为脸大和老气,经常被人欺负。” “蓝玉不仅喜欢她,还觉得她长得好看,这令我对他的审美感到忧心,生怕这个小姑娘长大了上门提亲,而蓝玉一口应下,还好蒙雨捷足先登。” 陈暮云说着向蒙雨投去感激的一眼,不等蒙雨回应这份感激,他又接着说道,“我这辈子就跟人打过一架。” 当时,又有个孩子欺负大脸发小。蓝玉就跟那孩子打架,没想到学生时代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打架,竟把那孩子打到求饶,从此再也没人敢欺负大脸发小。 “这架虽然打赢了,但蓝玉是男儿打法,使的是拳脚功夫,那孩子是女孩打法,专门抓人脸。等他放学回来,白嫩的脸上几道血痕,那叫一个心疼。” “我打听到,那孩子他爹是个县主。每次看蓝玉的脸,从血痕变成血痂,我心里总堵着一口气,我不能打县主的儿子,难道还不能打县主吗?最后硬是找了个莫须有的碴,跟那县主狠狠地打了一架,把他的脸抓花了,这才解了气。” 那个县主也不是吃素的,他儿子的挠人手艺,就是跟他学的。 陈暮云的脸被抓得更花,好在父子俩都被留疤。 当然,这么丢脸的事就不用主动拿出来说了。 …… 原则?品格? 在爱子如命,眼里只有宝贝儿子的父母眼里,不存在的。还好这儿子没长成废柴,不然得祸害多少人? “陈伯伯,要不然咱们今天就先说到这吧?”秦星亮有些听不下去了,太毁三观了好吗? 蒙雨听了却很高兴。 他这一世,终于,终于活在,有浓度的亲情之爱里。 她的梦想成真了啊! “那怎么行,我还有很多话没说呢。”陈暮云叫来伙计,又要了一壶茶,“再说了,蒙雨想听啊。” 秦星亮用眼神询问,蒙雨点头,并用眼神明示他不要胡乱发表意见。 “全家都围着这孩子转,极尽宠溺,我寻思着这样下去不行啊,总得有个人唱白脸。这些年,为了装严父,我的演技确实提升了不少。有时我才板完脸,看他愣在那里,转过脸去就忍不住偷笑,我这儿子太好逗了。” 秦星亮单手托腮看天,求蓝玉心理阴影面积……怪不得蓝玉总跟他说,自己极有可能是捡来的。 “别家的孩子都是醒着闹,睡着乖,我家的刚好相反,醒着的时候乖噜噜的,睡着可闹腾了,各种低声的哭喊,一头一身的冷汗,从小到大没睡过几个好觉,可怜哪!” “我想,老天爷不可能给我一个完美的儿子,他一定是有缺陷的。那一夜夜的恶梦,就是他要承受的痛苦。我回家晚,看到他在床上抽搐,只能坐在一旁安抚,一陪就是大半夜,因为常年睡不够,看起来略显老气。” 秦星亮想起蓝玉曾跟他说过,只要阿爹往床边一坐,哪怕脑海里浮现的画面再可怕,他都不敢再挣扎扳动,只能装睡,装着装着,要么睡着了,要么喘不过气来,昏过去了…… 蓝玉是真可怜哪! 085 暮城觉醒 乌云在远处天际聚拢,暮城烟雨说来就来,眼看着再过一会便要下雨。 秦星亮问沉浸在丢脸中的蒙雨:“要不要到我家避雨?” 蒙雨终于肯把双手从脸上拿下来,淡然地面对他,“不用。” “那,我送你回去?”秦星亮看着一旁的大白马,“你骑马,我牵着。” 看到大雨欲来,她心里隐隐觉得,有人会在植兰山下等她。经过大半天的休整,连吃带喝听故事,加上丢脸带来的震荡,她自觉体力和精神恢复了不少。 蒙雨催促秦星亮上马,“你忙你的,我要赶回山房一趟。”说完转身就跑。 能跑说明没事了,二人就此散去。 等蒙雨跑到植兰山下,大颗大颗的雨滴已经开始落下来了,山道入口果然有个人擎着一把大黑伞,对着她跑来的方向望眼欲穿。 待到看清昏暗天色中的她,对方也连走带跑朝她奔来。 她钻到大伞下,抬头一看,浓得不能再浓的黑色伞布,古黄色的伞架…… 我总觉得将来的你,会在一个常年烟雨的地方生活。 我送你一把又大又结实的伞,用一百年都不会坏。 她想他时,只要撑开伞,就如同被他拥住,一抬头就能感受到他温柔的注视,还有深深的不舍。 他做的伞,她永远都不会弄丢。 她道,“玉将军……的伞?” “是啊,师傅离世之前,把它收到禁室里,嘱我每年拿出来晾一晾,透透气,我都有照做。”范宝宝答道。 时隔五十年,这把伞又一次出现在暮城烟雨中。 …… 他不在的那十年,她要么一人持伞寂寂而行。要么,伞下装着范宝宝或者马贝贝。 起初,是她搂着他们其中一人的肩,护住年少的痴傻的他们。 后来,是他们其中一人搂着她的肩,护住日渐年长的平静的她。 暮城的人眼看着两个痴傻的孩子,在她身边长成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俊美书生,是当地难得一见的,才貌双绝的好儿郎。 有人家带着闺女,欲上植兰山房去提亲,被专门安排在山脚处的人拦住。 “诸位请回吧,两位公子不议亲。” 有一天,她独自一人持伞从山房往家的方向走,朦胧雨幕中突然冲出一个人,把她吓了一跳。 “兰室主,你别怕,我不是坏人。”浑身湿透,看起来十分失意落魄的中年人解释道,“我就是想看看你的伞,或许能就此讨得一门营生。” 她赶紧把伞高高举起,把他迎至伞下,“你随我回家,换一身干衣裳,坐下来慢慢研究。” 中年男子接过伞柄,二人并肩快步前行。 回到家中庭院,年过二十的范宝宝拿了自己的衣裳给中年人换上,之后同他一起研究这把伞的结构和用料,分析其中隐藏的力学知识。 她坐在一旁煮茶,面带微笑,听他们用略微激动的声音讨论着与这把伞有关的一切。 中年男子临别前,马贝贝画了详细图纸相赠,交待制伞需要注意的细节事项。 中年男子对三人行礼,一一谢过,复又对她说道,“秦某若能借此营生,摆脱困境,娶妻生子,必定吩嘱后人,世代铭记兰室主今日相助之谊。” …… 没过多久,暮城的一间小小伞铺内,便卖起了同款的大黑伞。 兰室主常年撑着一把大黑伞奔走雨幕,伞下时而装着活泼帅气的马贝贝,时而装着安静儒雅的范宝宝,有时还装着年轻漂亮的大傩阿沈……男女通吃,有才、有貌、有力量。 暮城女子早就想拥有这样一把伞,无奈遍寻伞店都没能找到同款,此伞一出,众人纷纷抢购。后因此伞大而实用,经久不坏,渐渐取代了华而不实的传统油纸花伞。 之后,暮城再逢阴雨,街道上便涌动着一把接一把的大黑伞,既是冷峻的风景,也像某种无形的祭奠。 暮城里没有他。但暮城里有她在想他。她一日不死,他便一直活在她心上。 “秦氏出品,必属精品。” 黑伞重。暮城女子由此得以练就一双好臂力,不论是日常劳作还是同抱两娃,不费吹灰之力。 秦星亮的曾祖父由此得以谋下一份小小家业,告别失意落魄的前半生,迎来了有妻有儿的小康生活。 到了秦星亮这一辈,凭借之前的积累,极其会做生意又非常刻苦努力的秦星亮,把这份家业发展壮大,秦家因此成为暮城最有钱的人家。 范宝宝擎着伞,蒙雨单手挽着他的手臂,二人一边回忆往事,一边向陇端山的方向走去,“宝宝,去认认师傅现世的家。” 到了家门口,她拿出随身的钥匙开了门,随后就把钥匙放到他手里,“不论何世,师傅的家永远是你的家。如今你已年迈,不方便像阿秦那样翻墙而入,钥匙拿好了,想来便来。” …… 因着范宝宝想吃豆花,家里又没有事先泡好的黄豆,蒙雨把他安顿在书房,便端了一只大碗到隔壁的婶子家,看看能不能讨到一碗新熬的豆花。 “豆子倒是泡好了,大雨来时忙着收拾晒台,还没来得及磨。”婶子和气地说道,“雨儿,你晚点再来,我现在就开磨。” 有现成的豆子就行。 蒙雨抬了一大碗胖嘟嘟的豆子回家,舀了一大瓢水冲洗石磨,之后便坐在傍晚的雨声中,就着桐油灯柔黄的灯光磨豆子。 蒙雨单手握着木柄一圈一圈地磨,范宝宝喜欢勺豆子喂石磨。 豆子从石眼里喂进去,任由两片带有纹理的石磨咀嚼,乳白色的浆汁顺着下层的石磨淌下来,看起来像袖珍的瀑布,而时光,轻流慢淌。 她将浆汁收集到一只白色的布袋里,用力地挤出里面的水分,等她挤好了,范宝宝也把火生好了,架上一口大铁锅,她把如水的豆浆倒入锅中,一边煮一边搅,末了点上石膏,待其成形…… 等到师徒二人分别吃完一碗红糖芝麻甜豆花、一碗青葱肉酱咸豆花,夜已深。 蒙雨把范宝宝领到外公的卧室,一边为他换上干净的被褥一边问,“有贝贝的消息吗?” 范宝宝答:“贝贝走之前跟我说,他决定从北门出城游历,一来是想看看王都治下的中原乱成什么样子,二来也想想自己能带领暮城学子,甚至天下学子做些什么。” “行前,贝贝说过,最多三年即归。如今已过去两年半,虽然没有收到信息,但他很可能已经在回来的路上。”范宝宝说着躺到舒适的床上。 …… 等他盖好被子,蒙雨吹灭桐油灯,回到自己的房间。 她思忖,于公于私,马贝贝要出城,冷总兵一定会放行,他也一定出去了。 出入城口令,除了前世的自己和阿沈,只有范宝宝和马贝贝知晓。之前,马贝贝被困在禁室里出不来,自己和阿沈重新投胎,完全处在失忆状态。 五十多年来,能够自由出入暮城的,除了马贝贝,只有拿了密匙的雪域蒋翁和他的运宝队伍。 马贝贝运用口令,自北门去往中原。 荆风大哥定是在雪域蒋翁的安排下,从东口入朝城,继而东行或北上。 而蓝玉,则凭借将星身份及能力觉醒,强行冲破暮城西部屏障…… 这跟前世安排的,不太一样啊。 荆风大哥有他的使命,由雪域蒋翁带领众人,助其登位,开创盛世。 而这一切,都将发生在暮城之外,除了提供藏宝之地,暮城几乎置身事外。 暮城是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蒙雨和玉将军,还有阿沈,将会以新的身份重活一世,至死不会离开暮城。 结果,他们三人晚投生了二十年。 原本不应该出现在暮城的荆风大哥,去年夏天突然从天而降,听他的意思,他来自一个遥远的地方,一个她完全不了解、也理解不了的时代…… 难道是雪域蒋翁动了阿沈缜密编排好的时间,目的是为了等去往远方的荆风大哥回来?同时唤醒将星帮助荆风大哥获取王位? …… 玉将军和太子荆,前世好得跟一个人似的。 玉将军为了给屈死的太子荆报仇,穷尽心力,谋划一年有余,甚至不惜赌上全族性命……如今对面不相识。 他们确实有相似点。都怕闷,都怕高,都怕蚂蚁虫蛹。 全是她搞的鬼。 为了来世好相认,她将他们记忆深处最惊恐、最痛苦的部分做了个串联。 太子荆被下了迷药,呈假死之象,醒来时在厚实、密封、狭窄的棺材中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所有不能直立行走、自由活动的空间都令他窒息。 玉将军死前,先是被剥皮填草悬在高高的城墙上,之后,尚有一丝意识的肉身由小兵从高高的悬崖上抛下。今世,只要置身高处,便如同回到前世梦魇。 至于怕虫蛹之类的东西,是她枯燥的修魂过程中,一时兴起的小小恶作剧。 玉将军有一次无意中说起,有次下学路过一家炒货店,老板娘正用簸箕颠黑芝麻,那腾空而起的芝麻看起来就像一群黑蚂蚁似的,能瞬间把人啃得只剩骨头,偏偏那老板娘还一边颠一边问他:“要不要买点黑芝麻糖?”在黑压压的芝麻风和芝麻糖的双重助攻下,少年玉梁当场呕吐……从此绕路走。 她当时想的是,某个偶然的日子,意气风发的帝王荆来到暮城游玩,或是清雅淡泊的暮城主玉去王都见世面,刚好撞上,相邀闲坐。 荆风:我想到棺材就害怕。 蓝玉:我钻个树桩就昏迷。 荆风:我不喜欢登高望远,你呢? 蓝玉:别提了,我一站到悬空的高地就害怕掉下去。 荆风:你怕蚂蚁吗? 蓝玉:蚂蚁简直能要了我的命。 哇,咱俩这么多相似点,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来来来,马上拜把子…… 联想到这样的喜乐场景,她当即笑出声来,那是她那些年极其难得,发自内心的一笑。 …… 第二天一早,蒙雨在锅前忙她和范宝宝的早餐。 蒙雨一边翻炒鸡蛋棠棣花,一边对他说,“宝宝,不要再吃那些陈年的食物了,对身体不好,山房提供一日三餐,每天都有新鲜好吃的东西,到我这来,也能吃到你爱吃的。” 范宝宝在一旁舀粥,捞了好几样咸菜出来,端到桌上去,答道,“好,我听师傅的。” 师徒二人吃过早饭,各自骑上一匹马,慢慢地向山房去。 与此同时,没有马骑的朱牛牛在喝过一碗极稀的粥之后,跑到秦星亮家里去找他。 秦星亮在吃过丰盛的早餐之后,活力四射,活蹦乱跳,走到自家大门前,看到面色蜡黄、差点昏倒在地的朱牛牛,赶紧伸手去扶了她一把。 “掌柜的让我来传话,”朱牛牛学着掌柜的语气说道,“作为发小,蓝玉可是为老娘打过架的,老娘想吃烤鸡、烤鸭、烤乳猪……烤一切。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阿秦,你看着办。” 秦星亮随即明白了,朱牛牛这是饿的,扶着她往自家饭厅走去,叫人端上各种吃的。 而傲气的沈冰清,过了这么些年,终于肯开口求助了。 …… 等到朱牛牛以气吞山河之势,横扫过自家的餐桌,秦星亮将一只厚厚的信封递给她,“回去跟冰清说,不用还了。” 朱牛牛缓过一口气,回道,“掌柜的说了,她也没打算还。暮城能有今天的安稳,她功劳最大。” 秦星亮心想,行吧,谁叫他是一个没有前世的凡人呢,只能任人宰割,啊不,任人欺负了。 再说了,冰清是别人吗?那可是他和蓝玉铁骨铮铮的发小啊。他的脸又没被县主的儿子抓花,花点钱算什么? 秦星亮把朱牛牛送出门去,递过一只略薄的信封,“这是给你买牛的。” “为什么?”朱牛牛十分不解。 秦星亮想起上次请蒙雨、沈冰清、朱牛牛三人到家里玩,被催婚的阿娘逼急了,把朱牛牛比作一头牛的事,心里有愧,嘴上说道,“拿着就是了,个中原因,你不必知道。” 朱牛牛左手拿着秦星亮给掌柜的买肉钱,右手拿着秦星亮给自己的买牛钱,一路走一路想,天啊!秦星亮莫不是看上她了吧?这,这,这多不好意思啊。 她其实,也挺喜欢秦星亮的,要不要请阿爹带她上门去求亲呢? 他连买牛钱都给了,这算不算彩礼啊? 沈冰清在吃下暮城的“烤一切”之后,体力充沛地去爬植兰山,她沿着往日熟悉的悬空梯子摸上五楼兰室,掀起门帘便喊,“雨儿,你在吗?开工了!” 086 西寻蓝玉(一) 蒙雨迎出来,看着沈冰清笑。 看来投胎是个技术活,太子荆和玉将军容貌一点都没变。她们俩的长相,已经跟前世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她是为了让他重活一世而主动舍弃,自是无悔。 阿沈长成这样是被人算计了?好在,前世的神采和光芒都回来了。 “你别笑。” 沈冰清继而气愤地说道,“我昨晚查了,还真是那雪域老贼动的手脚,那老贼为了一己之私,竟然这般害我,亏我之前还叫他爷爷。” “除了蒋翁,这世间能动你时间线的,确实找不出第二个人。” 蒙雨劝解道,“这么多年过去了,蒋翁年纪已经过百,老者为尊,你别一口一个老贼的好不好?” “害老娘这样,还不兴我发作几句?算了,如今这老贼已经一百三十多岁,我就积积口德,勉为其难地称他为雪域老儿吧!” 看来这口恶气还是没消啊,蒙雨被她逗笑,“既是尊称,从今往后,咱们便都尊他为老者吧。” “看在他为我冰清客栈打杂工曲荆风谋大业的份上,且饶他这一回。舍我一人容貌,可救天下众生,我沈冰清这一世的功绩,可不仅仅局限在这小小的暮城里了。” 高兴起来的沈冰清随蒙雨走进兰室内的独立隔间,一看,法器、道具都在,原封不动地搁在那儿。 其中,一只铜盆里盛着的水,多年过去,竟然一点都没有蒸发,水面上更是一粒灰尘都没有,清汪汪的。 “盆里的仙水还能用,我想想啊,看谁好呢?看雪域老儿——者头发胡子白了没有?看曲荆风有没有完成小工样儿到帝王之相的蜕变?再不然,就看你的爱徒马贝贝走到哪儿了?” 看沈冰清冥思苦想,实则故意逗人的样子,蒙雨摇摇她的手臂,不得不娇声道,“阿沈……” 沈冰清笑了,“好好好,这些稍后慢慢看,咱们先看蓝玉这会在干什么。” 水中只有影像,没有声音,二人像看哑剧,影像也不是很清晰,只是能大致看到里面的人身在何处,在干什么。 他在战场上? 他在刨尸体? 一边刨一边哭? 没刨着,又急急地往前走,在血腥之躯和残肢断腿之间接着翻找? 有个少年模样的小兵冲进画面,举着手里的战利品向他炫耀,兴奋地说着什么? 他气极了?往那少年胸口用力地捶了两拳,少年被他打翻在地,紧接着他又把少年拉起来,紧紧地搂在怀中,因为失而复得而痛哭? 他们就这样抱了好一会。 那被他从怀中缓缓放出来的,浑身都散发着幸福感的人儿,是温小云? 二人并肩往回走时,却是有说有笑了。 温小云穿着普通兵服,他穿一身乌金铠甲,所以……这一世又做了将领?为谁而战?为前世被他打得四分五裂的西地王族? 走着走着,温小云似是觉得热了,把战利品递给他,自己脱下头盔,摇晃了两下脑袋。 “你注意到小云的头发了吗?竟然不冲天了!”沈冰清指着水中影像兴奋地说道。 现在是注意发型的时候吗?蒙雨不理她,继续看画面,只见一高一矮的二人终于走出战场,走到开着零星小花的开阔草场…… 没了?之前一直默不作声、盯着画面的蒙雨终于舍得看向沈冰清。 “法力有限,法力有限。”沈冰清说完嘿嘿一笑,那笑浮在一张面具脸上,看起来有些夸张和喜感。 “冰清,我有一个想法,一个大胆而狂妄的,非分之想。”蒙雨的眼睛突然间变得很亮。 沈冰清马上就猜到了,“你要去西地找蓝玉?” “对啊!”蒙雨问她,“你不想去西地看看吗?” 想倒是想,谁心里还能没点梦想呢?在大草原上策马奔腾,感味不一样的红尘,就是世居暮城的沈冰清为数不多的梦想之一。 人生难得几回狂?沈冰清问,“什么时候走?” “明天?”蒙雨虽是征求的语气,讨好的眼神,表达的却是肯定的意思。 沈冰清嫌弃道,“瞧你那没出息的样!我去晴雨司找乌鸦,先想办法把消息传过去,再让他把具体位置发过来,能省不少时间。” 沈冰清说完顺着悬梯往下跑,跑到一半又回身嘱咐道,“别傻站着了,赶紧给他写信啊!” 蒙雨坐到书桌前研墨,一边磨一边想信的内容。 “蓝玉,你还好吗?我好想你,临时起意,明天便要出发去看你。你现在住在哪里?画张地图给我,我好过去找你……” 这也太通俗易懂了吧?丝毫不能体现一腔深情和满腹文采啊。 “蓝玉吾爱,一别四月有余,光阴转瞬即逝,对君终是念不能忘,而今欲往西地寻汝,明日即行,玉郎何在?谨盼信鸦传书以报之……” 但是这样写,会不会有些肉麻呀? 西地的衣服穿不惯,地广人稀少客栈,这一趟来回少则月余,至少得准备三十套衣裳换着穿吧? 吃的也要带一些,尤其是他喜欢的,茶叶,酸角,糯米,火腿……外加各种便于携带的干货。 还有,黝黝也要带上,看到只吃肉的黝黝终于能吃人了,他肯定会高兴。 不知当年从王都驶到暮城的载重马车还能用否?一会得去库房看看。 ……这种事情一个人张罗,好烧脑。 她只是去寻未婚夫,哦,眼下只能说是心上人,搞得跟要去游山玩水、休闲度假、深度体验似的。不行不行,切记一切从简。 从简着,从简着,等到沈冰清拿了六对传信乌鸦回来,那信还没写出来。 沈冰清恨铁不成钢,“我说你写,同样的内容写四遍。” “四月五日启程,回图示所,标具路线。雨。” 蒙雨很快把四张字条递给她。 沈冰清把字条卷好,分别捆在两对信鸦的腿上,摸着它们的头说了几句巫傩语,往窗外放飞,看它们飞出去一阵,这才转身道,“这么简单的事,你竟浪费一个时辰?” 当初阿沈训练乌鸦传信,一是因为它们足够聪明,二是乌鸦择偶秉承终身一夫一妻,以一到两对乌鸦夫妻为单位传递信息,有许多便利。 前世阿沈年少艺高,所谓慧极必伤,寿数本就不高,加之世间再无好友以及甘愿守护的人,她走后不到半年,阿沈也跟着去世了。 二人临死之前,对诸事做了安排。 她将当年隐在民间的二百轻骑,以及父亲留下的所有情报人员,分别编入暮城府衙治下的轻骑司、情报司,这两个司主要招收在编人员的后人,同时适当发掘、扩充新生力量,待遇优厚,平时虽然没有具体的事情可以实操,但是苦练技能这一块不能松懈,三年考核一次,不达标者清退,以保证两支队伍均实力在线。 阿沈用同样的办法,将擅长巫傩之术的人才编入晴雨司,仅承前制,无需创新。 晴雨司常年养着训练有素的信鸦,沈冰清去一趟,便拿回传信能力最强的六对乌鸦夫妇。 蓝玉在前世技能觉醒之后,尤其喜欢举弓练艺,只要手边有弓箭,他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只飞过视野的鸟。他家天井上空的有效射程,一度成为令鸟儿们闻风丧胆的禁飞区。 但他在暮城长大,身为暮城主的儿子以及下一任暮城主,又在藏有诸多秘史古籍的兰室中呆了两年,必定知道成对的乌鸦是打不得,看到应会手下留情,及时获取信息。 这些信息在蒙雨的脑子里过一遍,信鸦传书一事算是稳妥了。 为了把浪费的一个时辰找补回来,蒙雨催沈冰清抓紧时间,想尽一切办法打探马贝贝和荆风大哥的消息。 铜盆水镜中,只见拄着拐杖的马贝贝神采飞扬,在平地上健步如飞,身边跟着几个青年、中年书生,众人一边走着一边激动地交流着什么。 沈冰清研究了方向,“贝贝正在回程,不出三月,应该能回到暮城。” 有人端了清茗入室。 沈冰清抬起茶盏,先是揽烟闻香,继而轻轻地抿了一口,“苦了这么多年,终于喝到前世的好茶。老娘想好了,以后只管吃好喝好,至于其他事情嘛,高兴了随便做做,不高兴便不做。” 要想明日出城,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蒙雨心急如焚,耐着性子等她“喝好”,眼看着她喝到“高兴了”,才敢把她拉到铜盆前,“快帮我看看,荆风大哥那边什么情况?” 沈冰清施法,水面无影像,又试了两次,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曲荆风的影像看不到,应该是雪域老,嗯——老者故意隐匿行踪,以免被中原术士发现。” 沈冰清想了想,复道,“看来这几十年,蒋爷爷的修为大有长进啊,换作以前,想破他的术法轻而易举。当年他骑鹿而来,现在,怕是会飞了哟。我的夺面之仇,想报也报不了。以后,我与老者,以和为贵,以和为美。” 看不到影像,便只能派人沿路追查。 蒙雨让沈冰清拿上调令去情报司,让他们兵分两路,一路自北门出城去接应马贝贝,一路自东口出去打探荆风大哥的下落,如遇老者,当面告知暮城已觉醒,愿举全城之力助荆风大哥得天下,完成前世未能实现的明君宏愿。 她自己则跑到轻骑司去要人。 轻骑司的人只识暮城主,不知兰室主。见一个女孩急冲冲地跑进操场,以为她是某个同事的未婚妻或是相好的,几名正在进行日常骑射练习的骑手停下来,骑行至近前,下马,问她找谁。 她喘了几口气,努力让自己看起来镇定沉稳些,“轻骑司现在谁主事?” 小两口吵架了?小娘子正在气头上,跑来找司长告状?告状一时爽,影响了夫君的前程,等到清醒过来时,小娘子要后悔的呀。 一个成亲没多久,刚刚跟新妇吵了几架的年轻人劝道,“俗话说得好,床头吵架床尾和,家里的矛盾最好不要闹到司长那里,你家夫君是谁?回头我帮着劝劝,让他跟你认错,这事就过去了。” 蒙雨一听,便知他们误会了,忙笑着说道,“是好事。我手上有调令,快去找司长,闲了五十年,终于有活干了。” 看她语气虽兴奋,眼神却笃定,竟然还知道轻骑司“闲了五十年”,“有活干”,“是好事”,赶紧翻身上马去找司长。 轻骑司的调令是一枚刻在名贵软玉上的“玉”字章,是玉将军北门一别时所赠之物,藏在山房禁室屉盒中几十年,今日取用,复得见光。此时正由在一群喜欢看热闹的轻骑的簇拥下赶来的,一脸正气的中年司长查验着。 看章,落印,比对。 蒙雨在一旁看着,想起蓝玉后来胡乱刻在各种材质上的“玉”字,她之前好奇,拿来印着玩……如若不看材质,只看印在纸上的效果,几乎可以以假乱真。透着狠劲,漾着生死,让人不安。 她好不容易把他散乱的魂识修好了,他所经历的痛苦和耻辱,却不能像范宝宝和马贝贝那样修掉,它们,成了他的灵魂,他这个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他因为痛苦而完整。 他什么都不知道,却努力对抗,试图接纳,同时拥抱光明,用力生活。 不能承受的痛苦,容易让人变成恶魔或庸人,凶残,消沉,厌世,负面。 却只让他,变得更好。 所以,他爱她。 所以,她爱他。 “是调令没错。” 反复求证之后,中年司长激动不已,“想当年,我爷爷追随玉将军,后受命隐于暮城,茂年赋闲,壮志未酬。我父亲空有一身武艺,一生无处施展。没想到,我虚活了半生,竟能看到调令。” “敢问姑娘,这调令从何而得?”中年司长手握玉章,“我只是好奇,如若不便,此问可以不答,我等必定见令行事。” 话虽如此,但如果有个陌生人拿着一枚印章,让她不明就里地去做事,她还不得不听令,心下是何感想?不行,这个问题她得给出一个答复。 这调令自是从玉将军那里得来。但这样说的话,要解释到什么时候?可别影响了明天的行程。 为了速战速决,蒙雨干脆答道,“是从现任城主的儿子,蓝玉公子那里得来,我和蓝玉公子定过亲。” 蒙雨心道,这样说,既解了众人的好奇心,又堵了他们的嘴,谁会在背后议论城主的儿子呢,何况当着她的面…… “蓝玉公子好大的手笔,这礼物送得奇绝。” “还说不是小两口吵架,这姑娘拿调令到这来,定是叫我们的人去打蓝玉公子。” “所以说啊,礼物不能乱送,蓝玉公子现在肯定后悔死了。” “你说咱们是听这姑娘的,还是听蓝玉公子的?” “自然是调令在谁手上听谁的。” “那便只能把蓝玉公子打成猪头了?” “这简直就是一出活生生的,暮城版的覆水难收,惨绝人寰。” …… 当年两百轻骑说的话加起来,都没眼下这几个轻骑司的男人多。 蒙雨只能任由他们讨论,悄悄把中年司长叫到一旁,“我要身手最好的二十轻骑,外加半月干粮等物资,明日巳时到植兰山下会合,一路西行。” “保证完成任务!” 中年司长把调令还给她,等她一走,简短地训了长舌下属几句,便着手挑选可用之才,交待注意事项,这可是轻骑司第一次出任务啊!以后还会出第二次,第三次?幸福来得太突然。 没有被挑选上的长舌下属继续议论。 “哎!哎!你们听说了吗?蓝玉公子四个多月前去了西边。” “这姑娘真要打到西边去啊!” “看来,蓝玉公子这回凶多吉少。” “蓝玉公子好像会些功夫。” “咱们司排名前二十的轻骑,这些年是白练的吗?一敌二十,没有任何胜算。” “说不定一见面,小两口就和好了呢。” “蓝玉公子是暮城俊美儿郎的代表性人物,打残了是咱们暮城男人的损失。” “谁说不是呢!蓝玉公子我看了也心生欢喜,老天保佑,千万不要打起来。” …… 087 西寻蓝玉(二) 回到山房,蒙雨去找孟先生,宣布禁区开放,从明日起,植兰山房全体员工由范宝宝领着,学做天下文章,在各大书院就读的暮城学子,如想学习也可自由出入山房,纸书笔墨伙食一并供应。 此时孟洲刚刚写完二翁同游稿,正是放松的时候,听闻兰室主要去西地找蓝玉,顿时高兴起来,紧接着被委以重任,一时又觉得肩上的担子很重。 兰室主,请让阿秦帮我发稿?代我向蓝玉问好?一定尽心协助范老先生……蒙雨没有时间理会孟先生的凌乱,说完就跑。 暮城不比王都,王都是不夜城,暮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天一黑店铺就关门了,得赶在关门之前买吃的。 要是有阿秦搭把手就好了,但这事不能让他知道,知道了肯定要跟着去,跟着去也不是不可以,但她总觉得他的啰嗦会减慢行程。 她交待过孟先生,“等阿秦找来,请你告诉他,这次没带他去,是因为他对暮城来说实在太重要了,暮城许多行业都离不开他的苦心经营。” 等她骑着马回到陇端山,卸下采买的吃食,已经累到虚脱。 三十套衣服?算了,带上两身便于骑行和换洗的便装就好。 临要睡下,突然想起一个事,赶紧起身翻找,果然被阿爹收在书房专门存放重要信件的抽屉里。随即又提了一盏风灯,策马下山去找陈伯伯。 陈暮云前脚刚跨进院门,蒙雨后脚跟着敲门进来,听她说明来意,见夜已深,便不多话,不一会就从书房里找出她要的东西,并执意让家中管事送她回去。 …… 第二天,二十轻骑准时待命。 蒙雨将带来的包裹分发给六个清瘦的轻骑,似是认为这样不压马,不会耽误行程。 背上莫名多了一只大包裹的轻骑看着她,其中一人问道,“二十二人份的干粮都备好了,包里这些好吃的,是咱们路上改善伙食的吗?” 蒙雨摇头,看了一旁有她半个人高的小花豹,又看其中两名轻骑,“你俩背的都是肉,给黝黝吃的。” “你们身上背的,是给蓝玉公子带的,”蒙雨叮嘱另外四人,“虽说旅途奔波,但尽量别颠坏了,也别压坏了,他这人比较讲究,再好吃的东西,只要外观不好,便要觉得美味减半……” 等她转身去同特意跑下山来送行的孟先生和范宝宝说事,轻骑们便低声展开议论。 “打之前先让他吃几顿好的?” “这是要把人打死的节奏啊。” “这蓝玉公子到底犯了什么事?” “咱们虽然是军人编制,但从来没杀过人啊!” “凡事总有第一次,杀着杀着就习惯了。” “当初我想干文职,我爹非要让我进这轻骑司,说暮城没人可杀,也不用杀人,这不,摊上事儿了。” “作孽哟,杀人一定很痛苦。” “那也好过被人杀。” …… 等沈冰清轻装策马而来,众人一路向西。 能吃人的黝黝跑得比谁都快,跑上一段便趴在路边喘气,等它的主人。 前世轻骑经过沙场历练,经验丰富,惟命是从,人狠话少,非常好用。 今世轻骑首次出来执行任务,很多事情都觉得新鲜,容易激动,沿途还爱发表各种见解。单看骑行的速度和冲闯的劲头,轻骑们业务能力都还行,就是沟通和磨合有些困难。 蒙雨和沈冰清都不会带兵,这一路,与其说她们是领队或是被保护的对象,不如说是结伴出行。而一开始,竟然连结伴而行都实现不了。 二十轻骑仗着自己骑得快,一溜烟跑了,她二人落在后面,怎么都追不上,他们似乎也没有等的意思。 轻骑们自行成队。 蒙雨和沈冰清,连同天上飞的四对没有用掉的信鸦、地上跑的黝黝自成一队。 索性不追了。 沈冰清下马,坐在草地上休息,“老娘倒是要看看,这些不长眼的到了西境如何出去,到时还不是得乖乖等着。” 蒙雨坐在一旁,取下帷帽喝水,看着前方不说话。 本以为重活一世,很多事情会变得容易些,现在看来,还是得从头做起,难度丝毫不减当年。这一世,不见得命运就握在自己手里了。 蓝玉再次奔赴战场,战场不似暮城,战场上有生死。 荆风大哥想要夺权,夺权便免不了你死我活的撕杀。 谁生?谁死? 本以为一切尽在掌握,而今,前路茫茫,已成未知。 …… 沈冰清知道她在想什么,劝解道,“凡事都有个过程,给自己和大家一点时间,总会成长起来的。单看个人实力,雪域老者够强了吧,即便如此,也仍要花费几十年的时间,尽心竭力地谋划,借天运,集众力,人,才是成事的根本。” 蒙雨叹道,“老者心怀天下,多年专注一事,世间纷乱,其心净阔。” 这话沈冰清并不认同,“老者其实也没你想的那么纯净开阔啦,当初看你我二人竟能修好残魂,既不服,又眼红,放出话来,他要用粘土捏出个人来,这是你死之后,我死之前的事,也不知后来捏出来没有。” 蒙雨看沈冰清气鼓鼓的样子,“这正是老者可爱的地方啊!” 沈冰清附和道,“对对对,就跟他那人神共愤的棋品一样。” 二人说着便忍不住笑起来,之前的阴霾一扫而光,戴上帷帽继续赶路。 轻骑们按照之前的野外训练要求,每跑上三个时辰,便停下来休息半个时辰。深夜里搭上小帐篷,安排好值守的人,轮流睡上两三个时辰。 如此过了一天一夜,第二天中午,背着小花豹肉食的二人这才想起,小花豹从昨天起就找他们身要过肉。 其中一人道,“这小家伙,还挺能扛饿。” 另外一人道,“你不觉得少了点什么?” 二人摸了摸身上的包裹,什么都没少啊。再一看草地上坐着的、躺着的全是男人,再一数,二十人。 这才发现少了两人,调令小娘子和大脸姑娘不见了,小花豹和黑乌鸦也没跟上来。 …… 这次出来,同样没有实战经验的司长为体现公平精神,一视同仁,除了调令小姑娘临时分发给清瘦轻骑的六个包裹,众人身份、装备、负重一样,也没个队长。 “我原本以为,我们的任务是尽快赶到西边去打蓝玉公子,现在看来,这次的任务没这么简单,不说别的,没有那两个姑娘,我们连目的地在哪都不知道。” “可不是嘛,我现在才领会司长的良苦用心,之所以没任命队长,是要我们听命于调令小娘子。” 结果光顾自己跑得欢,把主事的人甩在后边了。 大伙聚一块,简单商量之后,派两个骑得最快的轻骑原路回去接人。 此时离西境尚远,蒙雨和沈冰清投宿于暮城西部的一家客栈。西行的第一夜,吃住还算舒适,黝黝吃上了肉,乌鸦们自行觅食。 第二天,蒙雨小分队晨起赶路,直到临近傍晚,才在路上碰到赶回来接应的轻骑。为了和众人尽快汇合,沿途虽有客栈,却只管赶路,不再投宿。 第二天晚上,众人宿于野外。 之后,连着这样赶了四天路,在第六天的傍晚,沈冰清指着一家客栈对蒙雨说,“这应该是暮城西边最后一家客栈了。” 于是众人投宿,补给,沐浴,休整。 沈冰清让蒙雨写第二封信,怕她浪费时间,自己口述,蒙雨落笔。 “四月十日,暮时,至边城客栈。雨。” 沈冰清照例放飞两对信鸦。 之后的行程,再无城镇、客栈,众人慢慢接近暮城与西地交接处的无人区域,沿途景色越发壮丽辽阔,却因杳无人烟而显得空寂荒凉。 …… 蒙雨出行出行的第七天,即离开边城客栈的那个清晨,西部兵营内,一个文雅的小兵不愿窝在闹哄哄的食堂里,捧着一杯酥油茶坐到门口的台阶上,一边悠悠喝着,一边仰望苍穹。 因为陈统领喜欢打鸟,附近的鸟儿得到风声,再也不肯飞来。空中除了偶尔飘过几朵云絮,什么景致都没有,但喜欢蔚蓝天色的文雅小兵就是看得津津有味。 突然,天空中出现四个黑点,越飞越近,越飞越低,竟是四只黑色的鸟! 这样的景象,多么难得,多么令人惊喜。 文雅小兵冲回嘈杂的食堂,这会顾不上文雅了,大声叫唤道:“温小云,温小云!” 温小云从人群里走出来,看着从未打过交道的文雅小兵。 文雅小兵激动不已,“鸟,天上有鸟!” 温小云跑出去一看,可不是有鸟吗!那鸟已经飞得对面的屋顶上,根本不用弓箭,可以直接抓来玩了。但蓝玉哥哥不喜欢抓活鸟,他只喜欢打活鸟啊。 想要让蓝玉哥哥高兴,还得想办法让那些鸟飞起来,飞高了,飞远了。 温小云是可以和鸟儿们进行简单对话,但他要哄骗它们去死,却又狠不下心来。怎么办呢? 鸟儿们在屋顶上四处张望,似是寻到了什么目标,竟然从温小云的眼皮底下飞走了。 温小云去追,追着追着,就追到贾统领昔日办公兼居住的地方,现下为蓝玉哥哥所用。 …… 陈蓝玉正和一名年纪相仿的男子坐在大厅里吃早饭。 温小云冲进大厅,见陈蓝玉和男子同时转头看他,正纠结着是直说还是耳语,陈蓝玉笑道,“平时不是挺能说的吗?难不成你怕祖越世子?” 祖越世子也跟着笑起来,“没想到我这般长相,竟然能吓着小孩子?” 温小云看二人拿他取笑,不管了,“蓝玉哥哥,外面有鸟,一共四只。” 鸟?四只? 陈蓝玉一听,手痒心更痒,生怕鸟儿飞走,忙向同桌人行礼,跑进侧室拿弓箭便冲出门去。 因为匆忙,陈蓝玉行的只能算半礼,祖越世子并不介意,跟出来看热闹,脸上始终保持着轻微却撩人的笑意。 四只黑鸟齐齐地落在厅外最矮的墙头上,看到陈蓝玉拿了弓箭出来,同时瞪大了眼睛。 不远千里给你送信,你举弓箭相迎?信鸦们觉得这口气实在是咽不下去。要不是大傩千叮万嘱,务必把信送到主人手上,傲娇的它们此刻转身就走。 温小云准备去赶黑鸟,它们飞起来了蓝玉哥哥才好打,被陈蓝玉拦住了。 陈蓝玉和黑鸟互相打量。 陈蓝玉:暮城信鸦?还真是!暮城通了? 信鸦:别愣着了,快取信啊。 陈蓝玉试着向它们伸出手,第一只信鸦飞到他手里。 待他取下腿上的信筒,它又飞回墙头上。 陈蓝玉打开字条一看,顿时心怦怦。 之后又用同样的方法,拿到了另外三张内容一样的条子。 …… 还真是她写的。 那写得极其不耐烦的,应该是第三、第四封吧? 怎么能说不耐烦呢,只是写得急切了些。 陈蓝玉沉浸在巨大的喜悦中,没有注意到祖越世子已站至身后。 “蓝玉公子,我有一问。” “世子请讲。” 祖越世子快速地抢过一张字条,“这写信的人,怕是没上过学吧?” 陈蓝玉继续欣赏手中的三张字条,“字能认出来就行了,我只在意字面的意思,不在乎笔迹上的风流,再说了,她那么忙,哪有时间练字?” 既不认识多少字,字也写得极其难看的温小云勉强看懂了信的内容,“竟是雨儿姐姐的信?” 三人还想说什么,忽闻墙头四只乌鸦齐鸣。 陈蓝玉,快写回信啊,等着回去复命呢! 陈蓝玉反应过来,跑回屋内画图纸,标注出石头小院的具体方位,估算着等她收到信,大概已经走到暮城西境边界,便将进入西地之后的路线简明、清晰地画出来。 祖越世子和温小云一边替陈蓝玉盯着信鸦一边交谈。 “蓝玉公子还没娶亲?” “他还年轻啊,不急。” 祖越世子又问,“也没有孩子吗?” 这话在暮城长大的温小云有点听不懂,“没成亲哪来的孩子?” 没成亲的祖越世子倒是有几个孩子,是同陪房侍女生的,虽是庶出,但有胜于无。 “我的意思是,蓝玉公子年纪轻轻就上战场,没有孩子,万一不幸负伤或战死,岂不是……” 温小云打断他,“世子哥哥不是也没娶亲吗?你都敢一个人到沽美做人质,蓝玉哥哥是来助禹王爷一统西地的,深得王爷信重,郡主厚爱,要说危险,世子哥哥的处境更危险。” 祖越世子道,“我与蓝玉公子一见如故,关心则乱,是我多虑了。” 088 蓝玉回城 二人正说着,陈蓝玉拿着画好的图纸冲出来,他一边卷图纸、装信筒,捆到鸦腿上,一边跟信鸦说话,“我知你们是两对夫妻,情深意重,至死不渝,所以,请帮我跟她说,我想你,我等你。” 原本满腹怨气的信鸦竟然被他感动了? 其中一对学舌道:“我想你。” 另一对也不甘示弱,“我等你。” 祖越世子一脸不解地看向温小云,用眼神询问,这样也可以? 温小云得意地点点头,用眼神回复,这有何难?换我我也行。 信鸦们最终两眼泪汪汪地飞走了。 陈蓝玉命温小云去找此时已升任副统领的刘一团,有要事相商。 西部兵团的人都说刘一团撞了大运。 初始,为了给禹王爷跟前的红人兼青春郡主的心上人陈蓝玉腾出一个千人团长之位,刘一团突然被提干,当上了管理七个团的大团长,成了陈团长的顶头上司。 没过多久,陈团长在禹王爷和青春郡主的授意下,杀了私通佩林郡的贾统领,成为西部兵团一把手,当天就把刘一团提到副统领的位置。 除了刘一团谜一样的好运,陈统领带过的六团因为曾跟他出生入死过一次,那好运就是明面上的了,原本几乎不可能讨到媳妇的身残志坚队、歪瓜裂枣队,因为待遇提升、前途有望,近月竟有不少人娶了亲,我非弃子队有能力的人也都得到了重用。 …… 待肃清了贾统领的人,陈统领派出使者和谋士,试图与佩林郡王爷谈和,称禹王爷不计佩林谋算沽美一事,为两郡民众着想,希望能达成以后互不侵犯的共识。 结果是,佩林郡王爷当场斩杀使者,并在鞭打谋士后将其遣回,目的是传达辱骂、不敬之辞。 收到消息后,禹王爷亲自骑行至西部兵营,关起门来和陈统领在议事厅谈了一天。 半月之后,陈统领被认命为沽美总兵,统兵十万,攻打佩林郡。 仅十天,佩林郡兵力折损过半,明显处于败势。 再打下去,祖氏王族如不肯降,结局不外乎,要么灭族,要么逃亡,佩林郡直接易主,归入禹王爷治下。 众传佩林郡王爷凶残好战,野心极大,其嫡长子祖越世子谦和仁善,主张睦和,父子俩意见多有不合。 遇此危机,祖越世子力劝父王,后亲自请降,全礼叩拜于沽美主将战马前,佩林郡愿意放弃兵权,恳请饶其父王性命,保住祖氏王族在郡中的治权。 他愿以质子身份同主将前往沽美,从此任由禹王爷差遣,声称此举除了尽孝,更为佩林郡民众免遭战火涂炭。郡民皆赞:世子大义。 陈总兵将祖越世子请入营帐,二人又就此事相谈半日。细节商定之后,祖越世子代父立书为证,陈总兵便派轻骑温小云带上降书回去请示禹王爷。 温小云不到两日即回,禹王爷同意祖越世子的请降条件。 当天,祖越世子便只身一人,随陈总兵前往西部兵营。 二人年纪相仿,在很多问题上见解相近,相谈甚欢,处之以友,故二人以世子、公子相称。 …… 禹雷儿的想法是,陈蓝玉既已升任沽美总兵,西部兵营统领一职理应让予贤能,命其暂留西部兵营择优选才,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培养出新一任统领,之后再将祖越世子带回沽美主城,找个房子圈养起来。 至于陈蓝玉,回到沽美主城之后,如有战事,则领兵出战;如无战事,便常居城中。每隔上一段时间,以总兵身份巡行各大兵营、督促训练即可。 除了公事上的考虑,禹雷儿也有私心,青春爱极了这小子,如果能将良将变成女婿,岂不两全其美? 两地分居怎么培养感情?得把他调回来啊! 故而,陈蓝玉回到西部兵营之后,除了礼数周全地招待主动请降的祖越世子,便将主要精力花在选拔新统领一事上。 众人纷纷猜测,好运连连的刘一团这次又要高升,接任新统领一职了。 这事陈蓝玉和刘一团私下谈过,双方都认为统领一职需另选贤能,一时半会也找不到合适的,佩林郡的事情解决了,眼下也没什么着急的事,那就慢慢找。 没曾想,回到兵营的第三天,信鸦就来了。 温小云把刘一团找来之后,陈蓝玉开门见山,他有重要的事要赶回沽美主城,请刘一团处理好西部兵营日常事务,其他事情等他返回兵营再说。 刘一团离开之后,陈蓝玉问祖越世子,是过些日子再去沽美主城,还是现下随他一同前往?以世子的身份和处境,暂时留在兵营,可能会轻松自在些。 祖越世子道,“择日不如撞日,愿随蓝玉公子一同前往。” …… 于是二人稍作休整,便于当天中午一同赶回沽美主城,身边仅带了温小云一人。原本最少一天半的骑程,因为夜间不宿,第二天上午便回到城中。 陈蓝玉三人还未入城,晨练中的禹雷儿就得到消息,心道,他才想着不要两地分居,这小子就回来了,这也太快了吧!竟然心想事成了? 女婿的事情急不来,先找个笼子,啊不,找个房子把那祖越世子框起来再说。禹雷儿于是命人去收拾一套便于盯梢及射杀的宅子来装质子,虽说这祖越世子自投罗网,虽说这沽美主城他一人插翅难飞,但该防的地方还是要防。 他若一心顺归,便好生供养着,他若居心叵测,杀他不必手软。 因此,三人回到城中,祖越世子就被禹雷儿派来的人迎去圈着了。 陈蓝玉和温小云一起回到石头小院,二人沐浴过后换了常服,一起坐在院中的春凳上,抓紧时间发呆。 很快,禹雷儿登门了。 紧接着,禹青春也登门了。 禹雷儿把陈蓝玉叫到书房说事,禹青春和温小云坐在春凳上聊天。 禹雷儿和陈蓝玉谈的是攻打佩林郡之后,西地形势有可能发生的变化。 比如善待质子祖越,处于观望状态的小郡为了保住治权,主动放弃兵权,可能会送世子到沽美,以表归顺之诚意,如此积少成多,西地或可实现军事统一,不用经历战事,不用血流成河,那便再好不过。 陈蓝玉分析道,佩林郡是西地的一块硬骨头,非打不可,打下来了,对实力不如沽美和佩林的小郡来说,足以起到震慑作用。他的任务完成了,剩下的事情,便是王爷和谋士们要着手谋划的。 089 终于见到了你 禹雷儿看陈蓝玉一脸“深谋远虑”,想休假就明说嘛,绕这么大个圈干嘛?只要不离开我沽美地界,不把我们一家三口撂这自己跑掉,什么都好说。 “你有事?” “嗯。” 禹雷儿耐着性子问,“能不能说得具体一点?” “王爷,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交流过的挖心感受吗?” 禹雷儿当然记得,想起早逝的王妃,他的整颗心就像被挖去喂狗一般空荡,此时经陈蓝玉一提醒,那种挖心喂狗的感觉再次涌来。 “你的意思是,你要回暮城去找那被挖去一大块的心?” 陈蓝玉纠正道,“是那被挖去一大块的心,从暮城到沽美来找我了。” 禹雷儿看陈蓝玉说完幸福又害羞地低下头去,心下不禁百感交集,既对他的幸福感同身受,又为失去这个女婿而失落,更为青春忧心和难过,同时还因为他不离开沽美而欢跃…… 最后禹雷儿是以什么样的心情离开石头小院的,又是怎样回到自己的院子的,他自己都说不清楚。 禹雷儿走的时候,禹青春还赖在石头小院里跟温小云有说有笑,唉,她肯定是在强颜欢笑。 不管怎么说,看到女儿比自己坚强,禹雷儿很欣慰。 禹青春都不用费心打听,温小云就把他知道的信息加上他自己的观点和盘托出。 温小云总结道,“蓝玉哥哥是一路笑着回来的。”说完就跑回自己屋里补觉去了。 …… 禹青春一进院子就想去找陈蓝玉,无奈自己的把拔抢先一头扎进人家的书房里,之后又赖着不走。 好不容易把失魂落魄的把拔盼走了,禹青春第一时间冲进书房去堵陈蓝玉。 “看把你美的,人什么时候到?” 陈蓝玉在心里推算着时间,嘴上也不由自主地说了出来,“快则五六天,慢则七八天吧。” 看禹青春并没有走的意思,一双眼睛似是粘在自己身上,“郡主还有事?” “也没什么重要的事,就是想趁现在多看看你,回头就不方便这样肆无忌惮地打量了。” 一个困到灵魂深处,极力忍着哈欠的人有什么好看的? 再不睡觉他就要昏在她面前了,到时还得麻烦她把自己背回去。万一她见色起意,趁自己睡着了图谋不轨,万一她得逞了呢…… 太危险了。 陈蓝玉越想越惊心,赶紧绕过禹青春走回自己的卧房。 自从上了战场,折磨他多年的可怕梦魇竟然莫名地消失了。而他,也终于能像个正常人一样沉沉地睡觉了。 在他将房门轻轻合上的那一刻,禹青春突然觉得心里有点空,难过得想要落泪。 她知道果儿得了消息,一定会第一时间来找他玩,说不定这会正在奔来的路上呢。这样一想,她赶紧往弟弟的院子走去,今天不论如何都得把弟弟控制住。 …… 为防睡倒觉,陈蓝玉和温小云醒来时天色尚早。 禹果儿派了人守在门外,一是防止人马吵闹扰到蓝玉哥哥,二是能及时探听到他什么时候醒来。 陈蓝玉在院子里晃悠,琢磨,干等着太难熬了,做点什么好呢? 他心里刚刚有了主意,禹果儿便找上门来,二人可了劲地闹了一番。 陈蓝玉把禹果儿哄到书房去练字,让温小云去找猪王猪后,再由它们带到湖边去找绿色的水草。 他嘱咐道,“要顶着白色小花苞的,那样看起来清凉。再抓几条鱼回来,大小不重要,关键是好看。” 温小云一想到能摸鱼,高兴得不得了,转眼就不见了。 要摸几条清凉的鱼,采几株好看的花,他记住了。 陈蓝玉留在院子里敲石头。 他要敲出两只长条形的猪槽,当然,不是为了养猪。 暮城有用废弃的石头猪槽蓄水养花的习俗,在青灰色的石槽里装上晶莹剔透的水,再养上绿盈盈的植物,植株上开着清丽喜人的小白花,便是暮城常见而西地难有的初夏景致。 他家、她家、阿秦家、冰清客栈,要么院子里,要么开井里,要么屋檐下,常年摆着一两只这样的猪槽,上面铺着浮萍啊,睡莲啊,有时也养海菜花、冲天莲花。 暮城的雨落下来,滴答,滴答……植物和水都活了,人心都陷到诗情里了。 是的,出门不足半年,陈蓝玉想家了。就算她不找来,他近日也有回去一趟的打算。 …… 回到石头小院的第二天,沈冰清从边城客栈放出的信鸦便落在低矮于院墙上。 陈蓝玉取下字条,看过之后,一时竟不知该如何回信。 我知道了? 我去接你? 这些话好像都没必要说,那就什么都不说,把信鸦扣下,静静地等着。 他将一只猪槽摆在天井中,另一只放到屋檐下。 西地少雨,但洒过水的石头小院,养上绿植的猪槽看起来都很清凉。 这样,就算她来到异乡,也有家的感觉了吧? 时间过得太慢,陈蓝玉又瞄上了屋外的一块大石头,可以用来打一只水缸!于是伙同温小云去搬石头,二人使尽浑身解数,也不能将石头挪动分毫。 搬不动石头,陈蓝玉便搬他自己。 他拿了一只凳子,坐到石头边上敲打。 禹青春派出来打探情况的壮硕婢女,躲在一棵根本挡不住她的树后面准备偷看,听见树上有声响,抬头一看,树上蹲着禹王爷派来的同样没藏好的异性同行,二人会心一笑,一起饶有兴致地看陈蓝玉敲石头。 如此又过了三天。 陈蓝玉派出去打探情况的人回来禀报,“有轻骑二人自暮城方向而来,此时已进沽美境内。” 陈蓝玉似的沉浸在敲石头中不能自拔,继续奋战那搬不走水缸半成品,头也不抬地说道,“那还愣着干什么,赶紧去把信官迎过来啊!” 同样的信息,禹雷儿和禹青春那边也有人禀报了。 禹雷儿对禀报的人说,“都别拦着,把人放进来。” 禹青春问,“就来了两男的?” “这两人是只吃不睡赶来报信的,大部队在后面,怎么也要晚上两天。” …… 当天傍晚,每人身上背着两只大包裹的信官来到石头小院。 陈蓝玉问,“都来了什么人?” “蓝玉公子,我们此行一共二十二人,轻骑二十,外加一个自称大婶的姑娘和一个叫阿雨的姑娘。阿雨姑娘身边还跟着一只小花豹。” 大婶?冰清来了?阿秦没来? “你们是怎么穿过西境屏障的?” 信官答,“跟着两位姑娘过来的,一路上并没有见到任何屏障。” “那信鸦为何人所放?” “信鸦是大婶放的,收到蓝玉公子的地图后,大婶头顶上一直飞着的两对信鸦都没派上用场。” 开客栈的冰清跟晴雨司有什么关系?信鸦竟能为她所用?而她竟然也会用? 信官将背上的包裹取下,摆在一旁的石桌上,“这是阿雨姑娘差我们带给蓝玉公子的家乡之物。”说完颇为同情地看了陈蓝玉一眼。 这一路上他们不止一次地想过偷吃包裹里的东西,硬是忍住了,还是留给蓝玉公子吃吧。 谁知道他吃了这顿,还能不能活着吃下顿。 陷入深思的陈蓝玉没能捕捉到信官目光中传递的信息,只是让人把他们领去歇息,自己回书房去想事情。 温小云带着椭椭,椭椭带着他的怂包兄弟进门,看桌上有吃的,先吃了再说……每次来都是这样的呀,蓝玉哥哥这有什么吃什么,放开了吃。 暮城到底发生了什么? 陈蓝玉听见外面一片欢腾的吵闹,想着出来打个招呼,顺便吃点家乡之物,一看桌子空了,只剩两包不能现吃的干菌子。 从暮城带过来的,多不容易。 回头她问:“好吃吗?”要怎么答?他都不知道包裹里曾经有过什么。 要不,啃几颗干菌子? 她问了便说,“这家乡味道,果然不同凡响。” …… 天色暗下来,陈蓝玉想着,众人此时已在沽美境内,应该会搭营歇下,他、王爷、郡主都分别派了人马出去,或保护,或监视,她们很安全,便早早地睡下,准备明日一早出发去接人。 天刚蒙蒙亮,陈蓝玉在一番精心梳洗之后出门牵马,一看院外面站着个禹青春,还有她的马。 “我跟你一起去。” “这样不太好吧?” “你心里又没鬼,怕什么?” “一起去可以,”陈蓝玉提条件,“你可不许再调戏我了,至少在这节骨眼上,一定要收敛再收敛,我不是怕她误会,是怕她难过。” 只是在这个节骨眼上收敛而已嘛,禹青春十分爽快,“好,依你。” 原本以为最少要跑到下午才能碰头,没想到才跑出去一个多时辰,眼尖的陈蓝玉就看见对面跑来一群黑衣人。 那头顶飞着乌鸦的是冰清,脚下跑着黝黝的是雨儿。 和陈蓝玉有过一面之缘的两对信鸦夫妇此时叫得更欢了。 “我想你。” “我等你。” 鸦叫声此起彼伏。 “这一路,真是吵死我了!”沈冰清抱怨着,准备挥手去赶信鸦。一抬头,就看到对面同样策马而来的两个人。 穿黄衣的是蓝玉,穿红衣的,是个女的? 这陈蓝玉搞什么鬼?纯心给人添堵? 沈冰清转头看蒙雨的反应,有半透的黑色帷纱拦着,倒也看不出特别的情绪,只是不觉放慢了马速,渐渐落在轻骑后面。 沈冰清又朝前观察了一会,安抚道,“别紧张,以我两世为人,两世均不曾婚恋过的经验,那二人绝对是兄弟情。” …… 蒙雨还来不及想回答沈冰清的话,对面二人已穿过轻骑来到近前。 陈蓝玉跳下马,朝她走过来,她人在马上,他一抬头,刚好避过帷纱,迎上她因为连夜赶路布满血丝的眼睛。 二人眉宇、嘴角都浮着笑意。他举起双手去迎她,她却只顾打量他。 眼前这个人,他的模样、神情,简直和前世初相遇时一模一样,也刚好是二十三岁的年纪……他还特意穿了她做的衣服。 啊,又一次怦然心动了吗? “快下来啊!”他朝她扬了扬高举的双手,这要举到什么时候?现场又不止他们俩,还有二十个人正齐刷刷地看着他们呢。 “哦。”她回过神来,借助他的手力从马上下来。 等她双脚落地,他的手不好一直在她腰上放着,便把人放开了,没想到她双脚一软,直接跪地上了。 众轻骑用目光交流。 阿雨姑娘竟然一见面给蓝玉公子下跪? 这蓝玉公子不用打了? 果然一见面就和好了。 …… 陈蓝玉把人扶起来,用眼风把众轻骑从左到右挨个地扫了一遍:她要连夜赶路,你们不会拦着吗?就这业务水平也配做轻骑?回头找人陪你们练练。 如此这般想着,又将目光从右到左往回溜回:好厉害的轻骑,竟然能听到他的心音?一个个的,摆出一副要打他的样子。 陈蓝玉指着看起来最为壮实的一名轻骑,“你,去扶冰清下马。” 壮实轻骑一时没反应过来,冰清是谁?那红衣女子? 一旁的轻骑拱他,“傻了吧,大婶就是冰清啊!” 这一路上,阿雨姑娘不是一口一个冰清地叫着她吗? 壮实轻骑站到沈冰清的马前,学着陈蓝玉高举双手去抱人,抱下马却不敢放手,生怕她给自己下跪,他哪里受得起哟。 此时看蓝玉公子双手扶着阿雨姑娘向红衣女子走去,只能有样学样把大婶扶过去。 陈蓝玉先向蒙雨二人介绍禹青春,“这位是沽美郡主。” 蒙雨和沈冰清各自摘下帷帽行礼,“见过郡主。” 紧接着,陈蓝玉要向禹青春介绍二人,却被她抢了先,“我没猜错的话,你手里的这位是阿雨姑娘,旁边这位是冰清姑娘。” 陈蓝玉看了禹青春一眼,这是猜对猜错的事情吗?这是礼仪。 这一眼被蒙雨看在眼里,竟然熟到这般程度? 蒙雨和禹青春撇开陈蓝玉,互相打量对方。 巾帼须眉,美艳不失大气,简直就是西域版的前世三娘子啊,蓝玉扛住诱惑了吗? 清丽柔婉,威慧藏而不显,原来他喜欢这一挂的?只能怪自己太美艳、太霸道喽? 看着两位姑娘那你来我往,暗里藏刀的眼神,十八轻骑很快就弄明白是怎么回事。 蓝玉公子移情别恋了! 又或者,两个都想要? 这怎么行?西地开放,他们暮城可是很保守的哟。 也难怪阿雨姑娘要带着他们打上门来。 090 小院日常 等蒙雨和禹青春相互间看得差不多了,陈蓝玉低声道,“你腿不方便,我抱你走一段吧。” 蒙雨看向四周,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怎么好意思? 见她犹豫,他把声音压到最小,“你戴帷帽,尴尬我来。” 连着骑行半月,双腿每走一步都疼得钻心,没必要逞强。蒙雨重新把帷帽戴上、系好,下一刻,便整个人都在他怀里了。 为了他能更顺手地抱着她走,也为了成全他“英勇的尴尬”,她双手环住他的脖子,把头埋在他的肩头与脖子之间,微微吸了吸气,真好闻!便忍不住闻啊闻,总要呼吸的嘛! 之前老听隔壁阿婶骂阿叔臭男人,阿叔是半年才洗一次澡吗? 禹青春牵马走在一侧,目光就没离开过二人,“陈蓝玉,你耳朵怎么红了?脸也红扑扑的。” 他能说肩膀上有根轻柔的羽毛,一阵接一阵地撩着自己吗?还特别均匀,令人无法抗拒。 陈蓝玉对禹青春一本正经地说道,“真没想到,这四月才过半,竟然这么热。” 禹青春向他投去鄙夷、调戏,外加我看透你了的眼风。 陈蓝玉装作没看见,看着前方,跟她攀谈,“之前一路纵马狂奔,路上连喘息的机会都没有,郡主真的不热?” 禹青春终于绷不住,笑出声来:“我一点都不热。” 蒙雨听着他们的对话,脸埋得更深了,尴尬他来,且僵着吧。 听说温小云正赶着马车,在来接她和冰清的路上。 …… 眼看着前边三人已经走出去一段,壮骑把心一横,学着蓝玉公子的样子,将没来得及戴上帷帽的大婶拦腰一抱,迈着大义凛然的步子向前走去。 被突然抱起的那一瞬,沈冰清似乎体会到了爱情,一种猝不及防的甜蜜的震撼,怪不得被爱情击中的飞蛾纷纷扑火。 她偷偷瞄了一眼抱着自己的小伙,长得倒是壮实正气,但跟曲荆风和陈蓝玉比差远了,倘若他真心喜欢自己,为他降低择偶标准,也不是不可以…… 算了,还是将帷帽戴上吧,别吓着他,人家肯抱她,纯粹是一番好意。 走了大约两盏茶的工夫,温小云赶着马车到了。 蒙雨和沈冰清爬到车上,靠着柔软的车壁,在轻微的晃荡中很快就睡着了。 为防马车过于颠簸,回程放慢了速度。众人闲散地骑行于初夏的草原,太阳还没那么毒辣,青翠遍野,牛羊静默,正是赏景的好时节。 禹青春与陈蓝玉并骑于马车之后,“我今天表现得怎么样,没给你丢脸吧?” “表现挺好的。” 禹青春又说,“只要你高兴,我就高兴。” 陈蓝玉看了看前边的马车,转头看禹青春,“我知道你很难过,对不起。” “我哪有难过,是你太自恋了。”她的心思他都知道,这天实在没法聊了。 之后的一路,二人继续并行,只是不再说话。 才入城门,禹青春便独自策马而去。 到了院外,陈蓝玉将蒙雨扶下马车,又伸手去扶沈冰清。 原本肩负将大婶抱下马车重任,特意等在一旁的壮骑松了一口气,这大婶抱在怀里的感觉……其实蛮好的,不轻不重,也不硌手。看大婶目光并未越过人群寻他,跟同伴离开时,壮骑竟有些无精打采和失落。 …… 此时石头小院外面,仅剩四人。那只崭新的大石缸实在太突兀,蒙雨不由得走近了看,又伸头瞅了瞅里面游动的鱼。 “雨儿姐姐,鱼缸是蓝玉哥哥新近打的。” 但这不是重点,温小云继而兴奋地说道,“这些鱼都是我抓的,看起来是不是很清凉,很漂亮?” 蒙雨微笑点头,对温小云说,“果真是又清凉又漂亮。” 在审美上获得认同的温小云,热情地将对鱼缸和鱼不感兴趣的沈冰清领到院子里。 蒙雨心道,唉,又撒谎了。 温小云抓鱼时,是怎么做到把所有漂亮鱼儿都过滤掉的?以至于缸里的每一条鱼,无一例外,都丑到极致。 陈蓝玉见她眉头轻皱,安抚道,“撒谎没事,小孩子都是要哄才乖的。” 她沿着鱼缸绕了一圈,一边走一边轻抚鱼缸的边缘,感受上面的纹理。 他为了摆脱等待的躁动不安,定是在这石缸边上坐了很久,微微低着头,一锤又一锤,一凿接一凿,安静、用心地雕琢…… 再抬头看他时,她的眼里不禁蒙了一层轻雾,又不想让他看出来,便由衷赞道,“这鱼缸打得,倒是真的好。” 看个鱼缸竟然能感动成这样? 他之前光顾着消磨时间,早知道她会喜欢,应该凿得更精美才是。 之后,他领着她围着石头小院转了一圈,这才把她领进门去。 沈冰清在温小云极为尽心的介绍下,早就将院内看了遍,见二人进门来,开口说道,“好特别的院子,是我的错觉吗?看着竟有几分暮城的风气。” …… 蒙雨大致地看了一下院内的布局,目光便落在他新凿的两只花槽上,枝蔓绿白相间,有如暮城初夏。 不是错觉。 他就是她的暮城。 他住的地方,自然也是暮城。 短暂的平静被温小云打破,“这院子是郡主姐姐送的,说是金屋藏娇。” 沈冰清看向发小,那意味深长的眼神,配上她的大脸,便有些审讯的味道。 蒙雨站在沈冰清身旁,也只是笑着看他,不说话。 陈蓝玉羞愧难当,后悔之前没有警告温小云不许提这藏娇一事。 偏偏温小云还不肯罢休,再次抛出他的疑问,“藏娇藏的不是好看的女子吗?我到今天也没想明白,郡主姐姐为什么要盖间屋子藏个男的。” 蒙雨笑着接口,“许是,你家哥哥娇得像个女孩,甚至比女孩更娇。” 这是嫌他没有男子气概吗?不行,以后不可以这么温柔了,要阳刚一点! 陈蓝玉硬着头皮开了个玩笑,“实不相瞒,这小院确实是靠色相得来。” “卖笑不卖身?”沈冰清替发小解围,“看来青春郡主没有得逞。” 刚说完,就见禹青春领着几个壮硕婢女进门,她们手上都拿了东西,吃的,喝的,还有衣物、浴巾、鞋子、被褥…… 陈蓝玉一看,这才意识到自己只顾着敲石头打发时间,根本没想到这些。在蒙雨和沈冰清道谢之后,他也跟着谢了一遍禹青春。 禹青春坐下来同他们一起吃饭,大家一边吃一边交流西地和暮城饮食的差异,倒也不显生分。 饭罢,略作休息,婢女带蒙雨和沈冰清去沐浴。 …… 禹青春让婢女去收拾石头小院仅有的一间客房,她自己则坐在院中,问陈蓝玉打算怎么安排住宿的问题。 陈蓝玉想了想,二人初来乍道,雨儿自是要留在自己这儿,让冰清去郡主的院里住也不合适,干脆冰清住客房,雨儿住他的房间,他睡到书房去。 禹青春问,“要不要给你弄张床来?” “不用,就打地铺。”在自家书房打地铺,可比行军打仗的营帐舒服多了,月光透过花窗洒进来,也别有一番风味。 禹青春让婢女将多出的那床被褥铺到书房临窗的地板上。 等蒙雨和沈冰清洗了澡出来,坐在院子里晾了一会头发,陈蓝玉便把蒙雨带到自己的卧房。 怕她不习惯,他想等她睡着,下了帐子再走。 他的枕头,他的被子,他的味道……她累极,躺到床上,不到一盏茶的工夫就睡着了。 陈蓝玉下帐子时,发现帐中竟然有蚊子。他回来后睡了好几天,帐子都没下,也没被咬过,这才初夏……是蚊子舍不得咬他,还是她的血比较甜? 因为晚饭吃得太早,禹青春在离开小院之前,决定来问问屋里的二人,宵夜想吃什么。 门敞开着。 “陈蓝……”禹青春顿在门口,没敢再往前。 正跪坐在床上打蚊子的陈蓝玉转身对禹青春做了一个禁声的动作,别把人吵醒了。 禹青春压低声音,“陈蓝玉,做这种事,干嘛不闩上门?” 陈蓝玉愣了,打活蚊子、捡死蚊子,要闩什么门? 就算久别重逢,就算感情再好,这种事情不是应该征求一下女方的意见吗?陈蓝玉竟然趁阿雨姑娘睡着……而且二人之前还是退了亲的,合适吗? 禹青春如此这般想着,先是摇了摇头,紧接着叹了叹气,关上门走了。 陈蓝玉放好帐子才反应过来,禹青春竟然误会他趁人之危? 他是这样的人吗? 清者自清,不去找她解释了,那样只会越描越黑。而且专门为这事跑去她那,也实在没脸。 …… 才初夏,就这么热了。 衣服穿多了,陈蓝玉决定脱掉一件里衣,再套上外衣去书房坐着或躺着看书。 “雨儿,你看我穿这西地的睡衣,好不好……看?” 沈冰清突然破门而入,看见陈蓝玉光着上身,这是正在穿衣服呢还是脱衣服? 陈蓝玉这次倒是真的被吓了一跳,赶紧抓了衣服盖住胸口。 沈冰清摆出一副很识大体的样子,“打扰了,你继续。”说完关上门跑了。 等陈蓝玉穿好衣服追出去,“冰清,你误会了,我可什么都没干啊。” 院子里早就没人了……今天流行横冲直撞和不敲门? 入夜之后,沈冰清率先醒来,坐在院子里一边喝水一边赶饿蚊子。 陈蓝玉听见动静,从书房里出来,坐到她对面,开口向她解释,“我真没有。” 此时朗月斜斜,遥远的月光和近前的灯光一同照在他身上、脸上。 沈冰清想起第一次见他的样子。 他置身人群,负手而立,仅一眼,人群消失。她的眼睛里,只剩下他和站在他身侧的女子。从此,她的人生就被他们两个人的深情填满了。 别人是爱上某个人。 而她,爱上了他们的爱情。 为了成全他们的爱情,她全力以赴。她可以失去所有,甚至不要这来世。可是她又想看他们在一起。她好贪心。 沈冰清说道,“永远都不用解释,我一直都相信你。” 不论是前世,还是今生。 这一世,你们可一定要成亲,要有孩子啊。因为已经没有来生可以挥霍了。 …… 陈蓝玉很困惑,这才多久没见,冰清看他的眼神全变了,她说的话,说话的腔调也怪怪的,就好像他不是她的发小,他是她的孩子,或是她的杰作一样。 沈冰清推了推他,“你去看看雨儿醒了没有。” 看他起身离开,她继续深情地晒月亮。 禹青春领着壮硕婢女跨进院门时,刚好看到陈蓝玉从卧房走出来。 好你个陈蓝玉,竟然从下午一直呆到现在? 禹青春命婢女给沈冰清端上宵夜,浇了红糖稀的香喷喷的青稞汤圆,她自己面前也摆了一碗。 陈蓝玉早就饿了,问禹青春,“我的呢?” 禹青春笑盈盈地看着他,“说不说实话?” 陈蓝玉知道她问什么,狠了狠心,面上云淡风轻,“就是你想的那样。” 可了劲地误会吧,误会了就死心了,回头找一个西地好儿郎,嗯,踏踏实实地嫁了。 禹青春原本想给他端一碗汤圆,听他这么一说,嘴硬是吧?她朝站在后排的婢女招了招手,“你吃这碗。” 好大一碗炖肉,陈蓝玉尝了尝,说不上好吃,也说不上难吃,就是味道有点怪,却又说不出怪在哪,实在饿了也能吃得下去。 吃到一半,他看禹青春和沈冰清把原本配给自己和雨儿的两份汤圆吃了,只能硬着头皮把炖肉吃完。 禹青春看着他面前的空碗,笑得不怀好意,“好吃吗?” 陈蓝玉直觉不妙,“你给我吃的什么?” “各种名字带鞭的名贵中药,自己想。” 陈蓝玉想吐吐不出来,“我跟你无冤无仇,你竟这样害我……” “好教你知道撒谎哄骗大人的下场啊。”禹青春走出去好远,院子中坐着的两人还能听见她的笑声。 …… 沈冰清极其同情陈蓝玉,“这郡主收拾起人来毫不手软,你根本不是她的对手,以后小心点。” 陈蓝玉郁闷至极,懒得说话,又和发小在院子里晒了一会月亮。 沈冰清看陈蓝玉脸红通通的,额头上直冒汗,给他倒了一大杯水,看他一气喝完,便把他赶回书房。 这初夏的夜,是真的躁热难耐。 当天晚上,该做的梦,不该做的梦,陈蓝玉都做了,这辈子都没这么害羞过…… 第二天早晨,他起身去拉书房的门,发现门被人从外面锁上了,想推开窗户喊人,窗户大概也被木桩之类的东西顶住了。 沈冰清把他当什么了? “外面有人吗?”陈蓝玉敲了敲窗户,声音虚弱无力,无人应答。 他又去拍房门,不一会便听见铜锁响动的声音。 “冰清,你……”陈蓝玉扶着门框,正想抗议发小的不信任,一看门口立着的人,第一反应是:躲起来。 “去洗澡吧,换过衣裳来喝早茶。”蒙雨说着让开身,把他从书房放出来。 早茶?他问,“清饮吗?” 以前,他休息时,一大早起来,与阿秦跑到她家去,整个上午只喝茶不进食,之后数日都觉神清气爽,这是他们三人之间的清饮之习。 看她点头,他道,“清饮好。”说罢转身去往浴室。 等他坐到茶桌前,桌边已经坐着沈冰清和温小云,原本想埋怨沈冰清几句,想想这事越少人知道越好,便黑着脸闷声喝茶。 喝了一会,禹青春来了。 她还敢来! 陈蓝玉心里骂着,不知不觉中,头垂得更低了。 五个人默不作声地喝茶。 听闻温小云喊了一声“祖越世子”,众人抬头看来者,陈蓝玉起身行礼,作了简单的介绍,众人重新落座。 蒙雨独自坐在茶桌的一端冲茶,祖越世子刚好坐在她对面,她的一侧坐着陈蓝玉和温小云,另一侧坐着沈冰清和禹青春。 祖越世子的到来,改变了茶桌的氛围。 蒙雨忘了手边的茶,呆呆地看着对面的人,沈冰清也跟着她看祖越世子。 祖越世子的目光全都聚焦在禹青春身上,禹青春眼里却只有陈蓝玉,陈蓝玉看看蒙雨,又看看沈冰清,这两个第一次出远门的暮城傻姑娘,是被这个半黑不白的家伙迷倒了吗? 早知他今日来撩人,当初他跪在自己的战马前请降,就应该一记长枪杀了他。 091 他的醋意 因着各人怀了心事,这茶便泡得不好,喝的人也觉得索然无味。 整张茶桌上,只有温小云置身事外。 他扫了一圈围桌而坐的众人,这人看那人,那人看别个……真搞不懂这些复杂的哥哥姐姐。 反正茶也喝够了,他借口去净手,起身骑马跑了,去找圆润的椭椭哥哥玩,比较适合单纯的他。 桌前五人,祖越世子最有优越感,尤其是在跟同为男性的蓝玉公子进行比较时,他的魅力丝毫不输蓝玉公子。 他可是被两个肤色跟蓝玉公子一样白的中原姑娘盯着看,紧紧地盯着。 他心道,大脸姑娘虽然身姿婀娜,但那张脸实在是……算了,不要。 那个写得一手极丑汉字的泡茶姑娘,看起来也并无出彩的地方,倘若她真的心怡自己,讨过来做个侧室也不吃亏。毕竟从蓝玉公子的心尖上抢人,把他的心扎出几个大窟窿,那滋味,美哉,快哉! 娶妻还是要娶青春郡主这样又美又飒的,自身实力雄厚,背景不容小觑,还能为他所用。 他迟迟未娶,不就是为了等或找这样一个人吗?就看此次沽美一行,能不能凭借自身的魅力俘获她的芳心了。 但青春郡主眼里只有蓝玉公子,无疑增加了他的追妻难度。 难不成为了娶到青春郡主,还得想办法把蓝玉公子杀了? 杀他,也不是不可以。 …… 才被禹青春大补药收拾过的陈蓝玉,本就羞愧和虚弱,再看祖越世子宛若众星捧月、自鸣得意的劲儿,更是蔫蔫的提不起半分精神,手边的清茗也喝不下去了。 雨儿定是一早醒来,听冰清说了昨天的事,怕他难堪,什么都没问,默默备下“清饮”,助他排解怪味炖肉的余腻。 这本是雅事一桩,一边喝着全天下最好喝的茶,一边和雨儿谈谈情,和冰清叙叙旧,青春郡主也不是外人,他可以向她抗抗议,如此度过愉快的一天…… 结果愉快还没开始,这自命不凡的黑美男便杀上门来,带着一身极其令人不适的异域雄性风情。 冰清打小就这样,但凡见着有点姿色的男子都要眼热眼馋,反正祖越世子也看不上她,不用担心她被他诱了去,可暂且不论。 因为有他和荆风大哥珠玉在前,高起点的雨儿在男色这一块算得上见多识广,竟然也跟着着迷了……为什么? 最可气的是,那祖越世子竟然完全不把雨儿放在眼里,只顾着看青春郡主,他的雨儿有那么差吗? 当初荆风大哥突降暮城,一睁眼就喊“蒙蒙”,好像生来就认识一样,着实把他吓了一跳,之后这位相貌俊逸的哥哥果然背着他,悄悄摸到陇端山上去找她。 他安插在陇端山下的眼线,一位朴实的农民伯伯一口气跑到山房,拿着他画的荆风大哥的画像,告诉他这个人上山去了。 等他火烧火燎地赶过去,荆风大哥已经走了,还好没擦出什么火花。 …… 荆风大哥对他构成了威胁,也让他提高了警惕,无奈自己要值守山房,平日里只能派自由职业的阿秦帮忙盯着。 这世上谁对自己最为忠心,那肯定是阿秦啊! 阿秦因为盲目的,无条件地深爱着自己,虽然看“情敌”雨儿百般不顺眼,却不得不接纳她,替自己保护她,最后沦落到甘心给她当牛做马…… 阿秦对自己的一片真心,日月可鉴,令人动容。 去年夏天,他休息,照例带着雨儿和阿秦出去玩,并诚心地邀请荆风大哥同去,结果荆风大哥不会骑马!最后不得不跟雨儿挤在一辆小小的马车上。 他是费了多少劲,才让她把注意力聚焦到自己身上的?在前边策马狂奔时尽可能身姿俊美,之后又是采老枫叶又是折密蒙花的,后来还晕倒了呢。 虽然来回同乘一车,但雨儿并没有因此对荆风大哥动心,算是有惊无险。 他和阿秦拼命地教荆风大哥骑马,是为了让荆风大哥学会骑马的吗?当然不是!是为了让荆风大哥不再有借口跟雨儿同乘一辆马车。 荆风大哥找不到工作,情急之下想到雨儿那跑腿,这还得了? 还好阿秦机灵,第一时间把荆风大哥哄到冰清客栈打杂去了。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他又在冰清客栈对面发展了新的眼线,高价聘请一家营业时间跟冰清客栈同步的,糖水店的掌柜及伙计同时盯着。 而陇端山和冰清客栈的眼线,只是他安插在暮城各处的众多眼线的一小部分,为了保护她,以及得到她。 …… 还好植兰山房的薪水很高,加上他十几岁时便开始写小说,挣了不少钱,实现了财务自由,不然还真养不起这些极其专业敬业、从未失手的民间盯梢人员。 荆风大哥虽然没有再去陇端山,但雨儿跑到冰清客栈看他去了。 糖水店掌柜和伙计拿出他画的雨儿的画像一比对,店也不开了,兵分两路,一人去找阿秦,一人上山通报,他当时有事走不开,等到与阿秦会合时,阿秦已经把她送回去了……又逃过一劫。 荆风大哥临去游学,非要给雨儿送一根拴狗绳去,在荆风大哥夺门而出之前,他凭借着未婚夫的惊人直觉跑出房门,及时堵住了他,得以全程亲自盯梢,并在二人交换定情信物时,将雨儿亲手染制的发带给截住了…… 他自觉没有荆风大哥那般好,把对方当成最强劲的潜在情敌,虽说他们之间有可能产生的爱情的苗头都被他人为地掐灭了,但荆风大哥那样的男子,雨儿都能抵住诱惑,没有沦陷,也算是见过世面。 他自己再次,也比眼前这黑美男强吧? 抓重点:黑美男! 难道她现在喜欢长得黑一点的男子,这样将来生出来的孩子肤色能深一些? 他要不要想办法晒黑一点呢? 可是他晒不黑啊,没几天又白回来了,好头疼。 斩断情丝,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杀掉对方。 眼下这祖越世子归了降,做了人质,是沽美城的客人,错过了杀机,不太好杀了。 还有一种可能,物以稀为贵,她第一次见西域美男……等新鲜劲一过去,还是会乖乖地回到自己身边。 只要她肯回心转意,他一定不会怪她见异思迁,他之前不是强行跟她退亲吗? 她若迷上这黑世子,二人刚好扯平,退亲的事便不作数,他们的亲事就还作数……当初冲动退亲,他肠子都悔青了。 禹青春看陈蓝玉脸上阴晴不定,似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决定把向自己频频示好的祖越世子引出去,毕竟自己昨晚为了逗弄他,着实做得过分了些,他到现在还没缓过气来呢。 禹青春起身,对祖越世子道,“世子初来我沽美城,我带世子出去走走、逛逛,如何?” 如此,正中祖越世子下怀,他起身,向众人告辞,随禹青春出门。 “走了?”蒙雨有点慌神,站起来便要追出去。 陈蓝玉忙指着炉上的银壶说,“水开了。” 这时茶桌前只剩下他俩和沈冰清。 “西域祖氏?” 蒙雨看向沈冰清,低声念叨,似是在询问,也像是在跟她确认。 她们好不容易把他的魄识修好,怎么能让他再次暴露在危险中呢?半分也不能,要在刚刚看到苗头的时候尽全力去阻止。 也许,冲动的西地之行,本是冥冥之中的一种指引? 这般想着,再看身侧的他,失而复得的惊喜,绝对不能再失去的坚定和恐慌,让她的双眼瞬间蓄满了泪水,继而大颗大颗地往下掉,就像毫无征兆、突然降落在一小片区域的暮城烟雨一般。 哦,忘了给他冲茶…… 她伸手去提茶壶,茶壶在她的右手边,他也刚好在她的右手边。 “小心烫手!” 他的声音轻而有力,他的双手握住她快要被壶身烫着的右手,也是轻而有力。 四目相迎的一瞬,他明白了,她不是情动,而是惊慌失措。 这个祖越有这么可怕吗? 我的整颗心,用来爱你都不够,怎会情动于他人? 092 他的秘密 “我……”蒙雨和陈蓝玉同时说道。 “你先说……”陈蓝玉和蒙雨又同时说道。 看二人这般,沈冰清识趣地站起身,“男的先说。”说完迅速走人。 陈蓝玉先开口,“我刚刚是想说,我身上没手绢,回屋去找一块。” 蒙雨破涕为笑,“我刚刚是想说,我有手绢,你不用回屋,坐着继续喝茶。” 于是,二人静静地喝了一会茶。 陈蓝玉说,“我后悔了。” 蒙雨答:“我知道。”说罢把他一人晾在那,径自起身回屋。 陈蓝玉坐在之前的位置上,一边等一边想,这是生气了吗?之前要退亲的是他,现在说后悔的也是他。她是应该生气。 要知道,当初为了能和她结亲,他费了多大的劲。 暮城的男孩年满十六岁就可以议亲,但暮城的定亲规矩有些奇怪,提亲权在女方手上。 倘若男女双方认识,彼此有意,父母也满意这门亲事,便由女方父母带着女儿上门提亲,其实就是走个形式,把亲事定下,待二人长成,便拜堂成亲。 还有一种情况,暮城的女子看上某家未定亲的儿郎,在征得父母的同意后,便可上门提亲,彼此相看。 如若双方满意,亲事定下;如若男方无意,女子自行归去,重新寻找姻缘,倒也不伤和气。相看时有一定的好感,又不能当场拿主意的,可以试着处一处,是好是散,缓缓再定。 陈蓝玉十六岁时,可以议亲了。蒙雨十三岁半,还不到议亲的年纪。 那个时候他因为写小说,手里有了一些钱。他们家附近的店铺,他都有送钱去,说那只是定金,只要有提亲的人往他家去,不论找什么借口,用任何方法,只要能把提亲的人拦下,便把巨额尾款结了。 为以防万一,他还找到两个无所事事,随时都有可能走上犯罪道路的混混哥哥,一个扮成乞丐在自家附近乞讨,另一个要么猫在树上,要么坐在高墙上,目的是让提亲的人家与他绝缘。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两个混混因为曾经给他打过工,经历过职场的历练以及体会到通过正当劳动获得合法收入的快乐,最后都变成了好人。 他是城主的儿子,长得也不差,不论是他自己还是帮忙盯人的,都认为提亲的人一定络绎不绝。 他生怕拦下的人太多,手头的钱不够,头一年都在废寝忘食的赶稿状态中度过的。 拿了定金的,个个摩拳擦掌,眼睛擦得雪亮,尾款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一年逮下个两三家,一家人全年的吃穿用度就够了。 一个月过去。 半年过去。 一年过去……丝毫没有动静。 这怎么可能呢? 他心下暗喜,连老天爷都在帮他!终于可以好好吃饭,好好长个了。 因为一笔尾款都没有结出去,他主动把定金提高了不少,盯梢的人出于对他的人和钱的喜爱,继续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 如此这般长到了十八岁半,到了她可以议亲的年纪,盯梢内容发生了变化。 他画了她的画像分发给盯梢的众人,一旦这个女孩出现在他家附近,不仅要放行,如果不认路,还要想办法引路。其他提亲的人家照样拦截。 她那边有他盯着。 他提前一年和她阿爹县衙的人搞好关系,目的是宣扬城主家有个未定亲的好儿郎,风度翩翩,博学多才,人品端正,百年难遇…… 差不多就这个意思吧!这是他把自己吹得最狠、最不要脸的一次。 如此处心积虑,一年过去了,她阿爹竟然不带她上门提亲。 他硬是从十八岁半等到十九岁半,她也从十六岁长到十七岁。对于花季少女来说,人生能有几个这样的一年可以挥霍? 他好着急。 在日复一日的被动等待中,他忍不住抱怨,放着他这样的儿郎不要,这未来的岳父,是要给她找个杀猪的吗? 至于整个暮城为何从未有姑娘上他家提过亲,这谜一样的事实,之前他从不在意,但她也不来……难道暮城流传着不利于他结亲的传说? 这个时候他的盯梢团队已经充分建立起来了,派人四处打听,并没有。 大家都说蓝玉公子长得美,是“美”哦,既深刻又有内涵,不是单纯的好看那么简单肤浅。 终于,机会来了。 县衙的人传信,她阿爹准备趁休沐,专程赶回家张罗女儿的亲事。 回到陇端山后,不论走到哪,蒙乾坤都能听到有人说,“城主家有个未定亲的好儿郎,他的名字叫陈蓝玉。” 蒙乾坤是县主,陈暮云是城主,他俩是同窗,蒙乾坤不想让人议论自己想通过结亲与城主搞好关系,所以虽然一直都知道陈暮云有个不错的单身儿子,但从未往结亲的事情上想过。 此时听得众人交口称赞,一时又找不到好的结亲对象,不如带女儿上门去碰碰运气…… 这才有了他连滚带爬,不对,是激动不已地从书院往回赶。 早在家中管事来报信之前,负责装乞丐盯梢的混混就已经递来消息,他特意换了一身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老气的白色衣裳等着。 回去的路上,为了不把衣服弄脏弄皱,他是如何做到既策马奔腾又小心翼翼的……好高难度。 这才有了后来的后来。定亲以后,总算可以光明正大地往陇端山上跑了。 之前都是她在明,他在暗。 他记性可好了。 第一次跟阿爹去她家,她才两岁,他自己也才四岁多点。但他却莫名地喜欢她,心疼她,并把从自己家到她家的那段路记下来了。 他迫不及待地长大……只有长大了才能不被管束。 阿爹太严厉,阿姐太溺爱,一直等到十岁,他才拥有自由活动的权利。 暮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他凭着记忆,一路小跑,奔陇端山而去。 第二次见面,他们在山道上擦肩而过,他一眼就认出了她,当时她外公牵着她和她姐姐的手,下山去买东西? 他没有跟去,而是趁着她家没人,在她家附近寻找一个落脚点,以便偷看? 他发现有个位置极好,既能看清她家的前院,又非常隐蔽,除非自己蹿出来,不然她家的人,她的邻居根本发现不了。 他在那里遇见了一个人。 那人冲他招手,极其诚恳邀请他一起偷看? 他坐到那人身旁柔软的草垫上。那人似乎知道他是谁,不问他的姓名,年纪,只考他学问,他不懂的地方,对方竟当起了自己的老师…… 如果不能按时回家,下次再想出来就难了。 那天他没能等到她回来就下山了。之后,他一有时间就往山上跑,躲到隐蔽处,有时能遇到慈祥的老师,有时就他一个人。 她家有一棵桃树,每年桃花开数十朵,花瓣被风吹走,一年只结几个果,大概是因为她爱吃八九分熟的桃子吧,那些桃子从来没机会成熟过。 有一天,她和姐姐刚刚走出家门没几步,竟有一个长得像鬼的高个子女孩去扯她们的头发,姐妹俩看起来很疼,又无力反抗。看起来被扯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他转头问老师,打吗? 老师说,打吧。 于是那天回家之后,他做了一把弹弓,用小石头练习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他又上山去了。 老师带来了一些青翠的李子,“用这个,既打个疼,又不伤人。” 他拿起李子试了试,很好用。 等了没多久,长得像鬼的高个子女孩出现在她家附近,似是在等待姐妹俩出门,好扯一把她们的头发过过瘾。 他举起弹弓,准备打之前,再次跟老师确认,“男孩子可以打女孩子吗?” 老师说,“欺负师——欺负小雨的人,怎么会是女孩子呢?那不过是披着女孩外衣的鬼,你且放心地打。” 于是他朝鬼打了十几颗李子,把鬼打得哇哇叫。 她当时正坐在院子里,听到声音跑出来,只见鬼左脚跳一下,右脚跳一下,在她家附近乱蹿,身上时不时掉下一颗完好无损的李子。 鬼看见她,跟她说了一句什么,她朝他躲藏的地方看过来,什么也没看到。他这才停了手。从此以后,鬼从她家门前经过,有意识地绕路走。 她喜欢在宽大的前院活动,大多数时候坐着,手上做着点什么,不然就是静静地发呆,她和姐姐也去学堂,但下学之后很少看书写字。 她养过一对邻居送的兔子,没过多久兔子变成一窝,又过了半年,近百只兔子挤满了她家侧院的巷子,她每天都要花很多时间去割草喂兔子,他有时会割几大捆草放在她家门口…… 这是他的秘密。 一直到他接手植兰山房的前半年,他才知道,和他一起偷窥,应该说是保护和陪伴她成长的人,是马兰室主。 陈蓝玉坐在茶席前想着这些往事,再想到她现在的身份,三任兰室主的交集,她将两封退亲书放在茶桌上。 093 一起闲逛 沈冰清自离开茶桌后,就一直坐在客房的花窗前,想一会事情,又瞄一眼外面,看茶桌前的二人说话,脸上荡漾着爱情,目光里有追逐不舍,聊着聊着还烧了退亲书,这世上还有比这更美的风景吗? 对她沈说清来说,他们在一起,就是最好的风景。 前世,玉将军为了中原大统,西征时手刃西域王,取其首级悬于城墙示众,致使之前已经形成统一之势的西地,重新陷入分裂与撕杀的混乱局面…… 对西域王和整个西地来说,玉将军罪大恶极,罪不可赦。 而今他重活一世,来到西地领兵打仗、快意生活,知道这段经历的西地王族,受辱逃亡的西域王后人做何感想?定是恨不得剥了他的皮,砍下他的头挂在城墙上雪耻。 在修复玉将军散碎的魂魄时,她和雨儿一遍又一遍地梳理他的经历和记忆,一点一点地捡拾,一针一针地缝补,反反复复,枯燥乏味,雨儿更是痛苦到昏厥数次。因此,她们对他记忆中的人物印象深刻。 单从容貌上看,祖越世子与西域王并无明显关联,但他身上的气息,他的眼睛隐藏的东西,让她和雨儿觉得不安。 她想施法,辨一辨祖越世子是西域王后人,还是西域王也如她和雨儿、蓝玉和曲荆风四人一般,通过神秘的灵力重新投胎转世了,无奈只在茶桌上相看了一会,手头并无更多能用的信息和素材,一时间还做不了什么。 …… 蒙雨透过花窗看沈冰清,对她道,“我和蓝玉这会去藏书阁,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有用的东西。你不是想在西地草原上跑马吗,让小云带你出去跑几圈。” 蒙雨说罢,和陈蓝玉离开小院,准备步行穿过主城街区,前往步程大约半个时辰的藏书阁。 禹王府所在的位置,是沽美主城的中心。当初,禹青春为了藏住陈蓝玉,特意将石头小院建在自己院子的附近。 因此,出门走上半盏茶的工夫,就到了沽美最繁华热闹的地段。 西地民风开放,未婚或因为各种原因单身的男女,不论年龄大小,只要彼此情投意合,就会尽情恣意地享受爱情的甜蜜和身体的欢愉。 此时二人走在街心,一路竟遇不少公然打情骂俏的男女。一对情侣在客栈门口道别,那男的直接捧住那女的脸,肆无忌惮地啃着,看起来极其狂野、狠辣、勾魂。 暮城虽然婚恋自由,但该有的古典含蓄一样都不少,这也是蒙雨和陈蓝玉两情相悦,爱得刻骨,却动不动就脸红耳热、羞羞答答、扭扭捏捏的原因。 陈蓝玉对这样的行为早就见惯不怪,但也刻意地转头看向别处,盯着别人看算怎么回事,让旁人看了,误以为他也想那样就不好了。 此时走在他身侧的雨儿,不知是受了刺激,还是受了启发,竟然伸手来构他的手,轻轻握住了。放松一点啦,这可是西地的大街,光天化日之下牵个手散个步,比起啃嘴,情节轻微啊。 除了因为长得白比较引人注目之外,这街上也没什么熟人。 这才走了一会,两只手便捂得汗哒哒的,说不上难受,就是别扭。 这次换他主动,他走到她的另一侧,换只手牵。 那突然解放出来的两只手,顿时感受到了一种特殊的清凉。 …… 禹青春为什么喜欢逗弄陈蓝玉,一是闲的,二是因为好玩,看他出丑害羞,她心里舒坦。她不过就是揉揉他的脸,看看他光着上身的样子,多大点事,他便觉得天要塌下来。 然后各种抗争,抗争也是徒劳。观念保守的他,能斗得赢思想奔放的她? 一路想着陈蓝玉的禹青春,心不在焉地带着祖越世子在沽美城心绕圈圈。 祖越世子说他饿了,且让他饿着吧。她是吃过丰盛早餐才出门的。 祖越世子说他渴了,且让他渴着吧。她之前在石头小院没少喝茶。 最后他停下来不走了,她走出去好一段才发现他没跟上。她向他招手,示意他跟上来,他冲她摇摇头。 她不耐烦的往回走。 他指着一处摊点上的羊肉团子,“这个,可以吃点吗?” 禹青春心想,换作陈蓝玉可以,你不行,嘴上答道,“没带钱。” “郡主谁不认识,还要钱?” “正因为是郡主,所以才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怎么能向子民伸手要东西吃呢?” 他可是一早起来就赶到石头小院去抢风头的,此时肚子饿得呱呱叫。身为质子,沽美王爷承诺包吃包住,他没带钱。看来郡主是存心不给他吃了。 “我让蓝玉公子给我买……”他委屈地说道。 “别啊,我请你吃。”她说着伸手去摸钱。 “瞧瞧,这不是带钱了吗?” 他一口气要了二十个羊肉团子,坐在街边的矮礅上狼吞虎咽起来,这可是他平时饭量的两倍。 …… 此时,蒙雨和陈蓝玉也路过食摊。 他问:“要不要吃点什么?”他自己是吃不下的。 自从去了兵营,领到了第一个月的薪水,传说中的“好心人”和执行命令的店小二便消失了。 她看了一下,也没什么想吃的,既是清饮,便陪他一起饿着吧。 祖越世子吃饱喝足,禹青春在一旁已经等得极其不耐烦。 二人继续在街心绕圈。 对向走来的情侣要么手牵手,要么搂搂抱抱,祖越世子提议,“要不我们也牵一个?” 我跟你很熟吗?禹青春瞪了他一眼,“想得吗?” 这祖越世子是把她当成陈蓝玉来逗弄了吧?禹青春第一次真切地意识到,含蓄是一种多么珍贵的美德,她以后也要含蓄一点。 “蓝玉公子!”祖越世子隔街叫了一声,正在翻白眼的禹青春以为他故意吓自己,定晴一看,对面走来的确实是陈蓝玉,手边牵着个阿雨姑娘。 禹青春和祖越世子站在原地,等二人走到眼前,禹青春看了看天色,放眼街心的食铺,“赶早不如赶巧,一起吃午饭吧?” 才吃了双倍肉团的祖越世子:…… 陈蓝玉原本是不想吃的,想到雨儿肯定饿了,点头的同时提了一个条件:“菜我来点。” “点菜可以,这账单也得由你来付。”禹青春说完领三人走进附近一家看起来最贵的食铺。 菜单上基本都是肉食,还有各种馍、饼,陈蓝玉看了半天,才点了几个没有肉感的菜。 祖越世子不知道大补药的事,以为蓝玉公子薪水低,只能点价格相对低廉的素食,这回要在两个姑娘面前丢脸了,那无处不在的优越感又一次从胸中涌起。 等陈蓝玉点好菜,他便开口问道,“你们这是要去哪?” “去藏书阁——”陈蓝玉差点把后面两个字说出来,查你。 094 世子之心 很贵的食铺里,陈蓝玉和蒙雨坐一侧,世子和郡主坐对面。 经过之前茶桌上的那番目光较量,四人都觉用力过猛,再聚到一块便收敛了许多,恢复了该有的淡定和礼貌。 禹青春看陈蓝玉脸色和心情都好了不少,坐下后,他和身侧的阿雨姑娘并未说上几句话,但他们每一次有意无意的对视,眉目间都是笑意和默契,这大概就是爱情的样子吧。 看来把这祖越世子诓出来是明智的选择,她的努力没白费。 因为立志要做一个古典含蓄的人,禹青春的目光没有再赤裸裸地落在陈蓝玉身上,低头玩自己的手,静静地等菜上桌。 祖越世子看一侧的青春郡主,动可打人,静能惑人,又魔女媚,更想娶了。再看对面的二人,阿雨姑娘翻脸比翻书还快,茶桌前一副非他不嫁的阵势,转眼就不喜欢自己了。 蓝玉公子真会哄人,丝毫不给雨儿姑娘移情别恋的机会,青春郡主在他面前也是一副温柔可人的模样……回头向他请教,如何才能讨青春郡主欢心。 他若肯教,自己便跟他称兄道弟。 他若不肯……自从见了这蓝玉公子,满心满脑想的都是杀杀杀,他之前可是一心主和,一点杀念都没有,仁善大义的美名在外,靠的是三分装,七分真。 打打杀杀有什么好的,安安静静地做个贵公子不好吗?何况他还有财有貌,汉字写得也不差,汉诗做得也不错,单是这一条,在西地也算得上有才了。 他可听说了,庄段郡的世子为了不学晦涩难懂的汉字,年少时离家走出,至今未归。 …… 素食很快上桌。 蓝玉公子看起来胃口很差,随便挑了几样吃,时不时用空闲的左手捂住嘴,像个努力压下滚滚吐意的害喜的小娘子。 就算他表现得这样糟糕,青春郡主和阿雨姑娘却都很给面子,卖力地吃着,生怕伤了只付得起素食餐费的蓝玉公子。 陈蓝玉见祖越世子不曾动筷,心道,莫非郡主也给他端了一碗补药,这补药的杀伤力可不一般,要缓上几天才能闻肉味。 祖越世子看到蓝玉公子用一种奇怪的眼光打量自己,心想不吃几口太不给面子了,便举箸夹起一只圆饼,准备往嘴边送。 这一举动引得青春郡主转头看他,惊叹道,“世子竟然还能吃得下?” 禹青春说完觉得有些失礼,便向对面的二人解释道,“碰面之前,世子刚刚吞了二十个羊肉团子,陈蓝玉,就是你最饿的时候能吃十个那种。” 一口气吃二十个肉团子? 那是莽汉行径,西地贵公子以吃得少、吃得精为美。 祖越世子有些难堪,这是嫌他食量大?换作平时,他也只吃十个,今天不是被她饿怕了吗,一时冲动就点多了。 陈蓝玉心下佩服,同样是吃了补药,世子能吃肉团子,他却闻不得肉味,只怪自己太娇气。为了彰显自己的男子气概,对着一桌素菜拼命下筷。 祖越世子嘴边的饼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还是蓝玉公子体贴,安抚他道,“世子放心吃,这饼是素的,整桌菜都没有用到牛油。” 听蓝玉公子这么一说,祖越世子吃完圆饼,又对着绿油油的素菜疯狂下筷,四人最后又加了几个素菜,才把这顿午餐打发了。 结账时,祖越世子趁蓝玉公子肉疼,吃了这顿,后半月的伙食费怎么办?何况这个时候家里还多了两张投奔他的嘴。 他倒是想帮衬着点蓝玉公子,无奈自己的餐标也不高…… 正想着,便听青春郡主说,“世子食量惊人,回头我跟管事的说,不论是肉还是面,都给你配双份。” 在西地,吃得多的贵公子是很难娶到正妻的。 祖越世子面上难堪,但是为了蓝玉公子后半月有饭吃,眼下只能应下,回头再想办法跟青春郡主解释,或者直接用行动向她展示自己小到惊人的食量。 …… 四人告别。 陈蓝玉同蒙雨去藏书阁查西域祖氏的底细。 禹青春亲自将祖越世子送回他的木头小院。 小院有些冷清,除了祖越世子,院中还住着负责照顾他衣食起居的壮汉和壮妇各一名。左右邻居都是禹王爷派来监视他的。这样一想,便不觉得冷清了。 祖越世子不会武功,他到沽美来,一心为做质子,以求两郡无争。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倘若自己不幸身死,父王跟前他留了子嗣,算是有备无患。 自记事起,他便深刻地意识到,好好地活着,比什么都强。他讨厌血腥和战火。 他喜欢汉学,向往风花雪月,希望有朝一日,能同蓝玉公子回他到的家乡暮城,走走看看,之后游历中原壮丽河山,繁华都市,秀美小镇。 如果非要说有别的心思,那便是对青春郡主一见钟情,萌生了求娶之心。然求娶郡主,有两大难,一是郡主意属蓝玉公子,二是他的质子身份尴尬。 想要求娶成功,需要一步一步地谋划。 祖越世子邀请青春郡主进院坐坐,她答应了。 这院子她第一次来,壮妇认得她,端了咸味奶茶出来。 二人坐在桌边,祖越世子微微地抿了一口奶茶,怕青春郡主误会他吃得喝得,“我就是尝尝味道,看看沽美的奶茶与我佩林郡的有什么不同。” 她问,“有什么不同吗?” 他解释道,“我们那边喝甜味奶茶。” 他本想开口邀请她去佩林郡做客,一想又觉不妥,便又说道,“甜味奶茶我会做,改天你过来,我冲给你喝。” 禹青春从小到大没离开过沽美,没有喝过甜味奶茶,听祖越世子这么一说,欣然应下。 之后,二人又捧着咸味奶茶喝了半个时辰,禹青春这才起身离去。 …… 沈冰清在石头小院等了半天,不见温小云回来,决定自己策马出城。 她牵马走出一段,听到有人喊了一声“大婶”,回头一看,这人有点眼熟,是之前照顾她的壮实轻骑。 他道,“要出去跑马吗?” 沈冰清嗯了声,便听他说,“我陪你去吧,这可是西地,女孩子独自出门不安全。” 他是怎么看出她是个女孩子的? 他是从哪里看出她是个女孩子的? 她是老娘,她是大婶,她不是女孩子,或者说,她已经忘记了自己是个女孩子,最多记得自己是个女的。“那便,同去。” 壮实轻骑让她跑在前边,不紧不慢、不近不远地跟在侧边。 等她跑得大汗淋漓,二人在一处有风景的地方坐下休息。 沈冰清问:“你叫什么名字?” “宋大书。”壮骑答,怕大婶误会自己为了跟她配对乱说,赶紧解释道,“不是大叔大婶的那个大叔,是大大的书本的那个大书。” 沈冰清被他逗笑,“我也不是大叔大婶的那个大婶,我姓沈,又觉得自己很厉害,所以让你们叫我大沈。” “原来如此,我之前还好奇,一个年轻女子为什么要自称大婶。” 沈冰清刚好坐在他的左边,便让他展开左手,“我给你看看姻缘。” 手相显示,大书中年丧妻,晚景凄凉。 大书心性良善,不以貌取人。沈冰清想帮帮他,也想看看自己今世的法力,她的食指在他的姻缘线上轻轻划过,那个预示着他丧妻的叉弯就被她拉成了直线。 “大书,你会娶到一个美貌又贤惠的妻子,你会有一双儿女,你会拥有幸福的晚年,你会在无病无灾中寿终正寝。” 大书听了很高兴,“我阿娘也说过我命好,会在这个年纪遇到贵人。” 法力非但不减,竟还增长不少。沈冰清因此松了一口气。 095 你是玉梁 沽美藏书阁的规模跟植兰山房差不多。 一楼为休闲类书籍,有不少汉语文本,坐在椅子上、台阶上,或者背靠实木书架看书的人挺多。 二楼是更为精进的人文艺术类,看书的人明显比一楼少,初略看过去,西域文和汉译版书籍各占一半的比重。 这层楼也是陈蓝玉休沐时最常来的,遇到特别喜欢的汉译本,他会想办法买到,充实石头小院书房的架子。 比如他初到沽美时看的那本汉译版西域志,便是他逛藏书阁时特意去找的书,为了了解沽美最近二十年的政治、经济、历史、人文。 他没有借书读的习惯,喜欢的就一定会想办法拥有。 因此,离开藏书阁后,他在附近的好几家书店找了很久,才找到可以购买的同一版,那个时候他手里没钱,好在身后总有个好心人派来的店小二付款。 正式投入军营之前,他用这种方法淘到不少好书,把想看的,喜欢的书带回小院慢慢看。 这样毫不心疼地用着好心人的钱,享受着青春郡主的善意,羞愧吗?羞愧!但是为了书嘛……羞愧可以接受。 西地推行汉学不过十来年,最先翻译成汉语的基本都是最具可读性和审美性的人文艺术类书籍,生动有趣又陶冶情操。至于枯燥的历史政治,没事他也懒得去啃。 等他领了薪水,书店里的书更是买得随心所欲。藏书阁里的书,书店找不到的,他又实在想要的,阁中并非孤本的,他最终都想办法弄回自家书架了。 凭借着十几岁就开始建立盯梢队伍的经验,陈蓝玉知道怎么通过钱财换取所需。 …… 即便他离开暮城,领着基本薪资的盯梢队伍也仍在运作,暗中保护他的家人、朋友。 比如,阿爹、阿秦为了突显自身风度魅力,喜欢策马狂奔同时又习惯目不斜视的路段,有块绊脚石的话要及时搬走,以免惊了马,摔着了不会武功的阿爹或阿秦。 阿娘和阿姐不必担心,在照顾自己这方面,她们比他还狠,还周全。论功夫,别看他现在开窍了,长了些能耐,真要打起来,还不一定能打过她们。 冰清傲气,从小到大不肯接受任何人的帮助,对门糖水店的掌柜和伙计便只管盯着,只要确保她和朱牛牛不饿死就行。碰到她们实在没钱买吃的,饿得晕过去,有性命危险,该出手时要出手,以善良邻居的身份喂水、投食、施救。 又比如,从山下到雨儿家,她喜欢盲跑的那段路,每隔两天,最多不得超过三天要打扫排查一次,看看路上有没有碎石、荆藤之类会拌脚或刮手的东西,周围草丛、大树也要仔细检查,万一有蛇或长得特别可怕的虫子呢。 至于别的…… 主要是男色这一块,如今没了荆风大哥这样的劲敌,倒不必忧心。有针对性地盯住与她有接触的,长得颇有姿色的年轻儿郎就行。 既不能松懈,也不能盯得太紧,以防她与暮城所有的好儿郎绝缘。总得留两三个特别优质的男儿用于观察比对。 他这一趟出去,保不准会死在外面。她余生的幸福,对他来说也很重要。他要在活着的时候都计划好。 …… 他把这个重任交给一个特别有媒婆潜质、深谙感情之道的盯梢大叔。 倘若他真的不在了,请媒婆大叔为她择一良婿,并千方百计帮助她嫁了。 至于阿秦,完全可以忽略不计,阿秦不可能喜欢雨儿。不然他俩配一对,倒是真的好。 说白了,不论是他的人为阻断,还是她放不下他,一想到她极有可能孤独终老,他就不想死,因此每日每夜都过得分外用心,每时每刻都活得极为用力。 他就算死,也不能瞑目。 难不成要变成孤魂野鬼,天天趴她窗外陪着?他死后倒是有大把时间趴窗,但她天天被阴气环绕,对健康不利啊。他希望她快乐长寿,不负此生。 他知她对自己感情深厚。得知他的死讯一定痛不欲生,之后郁郁寡欢。 他离开暮城的前一天,思虑重重,终是放不下,又一次花费巨资,郑重而虚心地请教媒婆大叔,若他不幸身死,如何才能救她。 大叔手握巨资,侃侃而谈,分析得很在理。 一个女子不幸永失所爱,最好的办法就是成亲,但成亲只是第一步,成亲之后生个孩子才是关键。 普天之下,唯有母爱能与爱情抗衡,甚至远超男女情爱。 等她有了孩子,爱转移了,她便得救。即使她仍忘不了旧爱,也会为了孩子坚强地活下去,往后的日子,便真的有了盼头。 大叔看他一边听自己分析一边思考点头,知道他认同了自己的说法,便又问道:“蓝玉公子,为了让阿雨姑娘活下去,孩子父亲的事,我尽快张罗?” …… 他有些不满地看了大叔一眼,这是咒他早死吗? 通常专业技能很强的人,在人情世故方面多有所欠缺,他不跟大叔计较。 “先好好盯着,等接到我的死讯再张罗,我也不见得会死……” 此时,陈蓝玉正领着蒙雨在二楼的书架前边走边看,她第一次来,又一心找书,自然全神贯注。 二楼他很熟,便一边陪她浏览书脊一边想着旧事。 他不仅没死,还会是她孩子的父亲。她有了活下去的理由,而且还是最好的那一种……但他不能再往下想了。 因为再往下想便是他们会有几个孩子,他的薪水够不够养,要怎么抓孩子的教育这一类复杂的问题。 陈蓝玉转身对找书找得一脸茫然的蒙雨说道,“古籍在三楼,咱们往上走。” 三楼他因为好奇去过一次,那里只有蒙尘的书架和发黄的古籍。 拿了他不少好处、悄悄帮他弄非孤本藏书的管理员说,三楼跟禁区差不多,平时根本没有找书的人和读书的人。 书阁的人每隔一段时间便会清扫一次,但因为无人光顾,书册常年不动,他翻的每一本书,手指都能感受到灰尘的存在,呼吸到的也是腐旧之气。 他不喜欢那个环境,加上古籍都是西域文,还是现在沽美学子弃学了的古西域文字,他当时看不懂,之后再也没有上去过。 但他回到兵营后,想着自己极有可能在沽美或是西地的某个郡长期生活下去,不学西域语和西域文不行,便请几个既会西域文又懂一些汉字的文官来交流学习。 …… 他学得极快。 眼下找书不是问题,读西域文也非难事,至于西域古文,其原理跟汉字古文差不多,言简,意繁,兼有引申,借助具有翻译功能的工具书,一边查找一边看,比现抱着一堆书去找当地的老学者翻译还要快些。 那便自己来。 这般想着,他转头看静立一旁,自顾找书的她,想问她要找哪些内容,有没有具体的指向,见她眉头紧锁,快速地翻着手中的西域古籍,急切地想要从书中找到她能看懂的字…… 她当然看不懂,便又去翻另外一本。手边已经胡乱地堆着好几本翻过的。 他知道她是先看到了祖越世子,由此引发对西域祖氏的忌惮,但却不知何故。 之前一直忙着防情敌,之后专心牵手逛街,来书阁之前全心全意吃素餐,全程都没来得及问……这事看着似乎挺复杂,此时她正心烦意乱,也不好开口询问。 只能靠自己,去想,去猜测。 她几乎是在他眼皮底下长大的,自盯梢以来,她从未离开过暮城。 难不成在他急急长大的那几年,她两岁至八岁的那个时段,被恶人带到了西域? 且不说暮城出不去,就算出去了,西域祖氏迫害一个几岁的小女孩做什么? 迫害完了,竟还把她完好无损地送回来?也没见她落下什么心理阴影啊。除了性子清冷些,跟他和阿秦在一起,三个人笑得没心没肺,就好像这世上没有悲伤一样。 西域祖氏极有可能拿走了她的智力,她小时候应该是神童,智力被拿走以后,读书写字这一块就很一般了。 这智力给谁了呢?莫不是给了祖越世子? 祖越世子看过她写的字条,当场笑话她没上过学!真是岂有此理! …… “你别急,”他说着把她手里正在翻的书拿到自己手上,“西域文我看得懂,告诉我,要找些什么?” 他看得懂吗?那太好了。 她急声道,“找……西域祖氏的起源,领地,发展脉络。我和冰清没推断错的话,他们应该就是祖越世子的祖辈。” 他本想问,你初见祖越世子,怎么会对他祖宗感兴趣?一想到她小时因为过于聪明被带到西域,受制于祖氏,被祖越世子夺了智力……便不多话,决定查了资料再说。 他顺着书架找书,又听她在一旁补充道,“你从六十八年前的史料查起,就是中原王都玉梁将军领兵西征,杀了西域王之后,西域王族幸存者都流散到了哪些地方,繁衍出了哪些支系,他们的子孙后代现在居于何处,尊何姓,取何名,如此,事无巨细。” 他想,他们是中原人的长相,暮城六十多年前或许曾在中原王都治下,她跟西域王之间可能会有的交集,便是他凭空想象出来的夺智之仇。她提到的将军西征看起来更像一条重要的线索,貌似后续所有事件皆由此引发。 他在全力找书之前,忍不住问她:“雨儿,莫非,这玉梁将军是故人?” 听他一问,她抬头看他。 应是一时情难自禁,本就澄澈的双眼,因为突然涌上的泪意,看起来更加明亮,水汪汪的犹如两只岁月的深潭,那里面既有命运的暗涌,又有沧桑与凄苦。 等她用力闭目,挤掉了碍眼的泪水,再一次看清了、确认了眼前端身而立的人,这些情绪便有了终点:失而复得的庆幸。 她压下哽咽,极尽平静道,“蓝玉,你就是玉梁将军,玉将军就是你。” 她轻微而坚定的声音,落在他耳朵里,初闻不可思议,复想有如惊雷。 096 看见前世 陈蓝玉立在书架前,默了片刻,对蒙雨柔声说道,“所以,你跟西域祖氏一点关系都没有,你是因为我……” 蒙雨微微点头,“祖越世子极有可能是西域王后人,或者跟你我一样,是西域本人投胎转世,我怕他知道或忆起前尘旧事,一心复仇,谋害于你。” 投胎转世?前世今生? 前仇旧恨,前情旧爱? 换作别人或许很难理解,或者根本不信,但是对陈蓝玉来说,之前所有想不通的事,此时似乎都有了答案。 怪不得暮城是隐遁的孤城。 怪不得他一直觉得暮城不一样,却因为不曾有过对比,总也说不上来哪里不一样。 怪不得他一夜夜地被噩梦纠缠。 怪不得他脑海里一直有些莫名的影像,有些像甜浆,有些似毒酒。他把脑海中最美好的画面画成一幅画,他从来没看清过画上的人长什么样。 怪不得他那么爱一个人,并且被她深爱。 怪不得…… 陈蓝玉看了看天色,已是未时,距离书阁关门还有不到两个时辰,不是感叹“怪不得”的时候,至于前尘往事,已经过去六十多年,也不急于知道。找书要紧。 “你到二楼看书等我,找些轻松的读本打发时间,不要忧心了。” 你有我呢。 这话他是用眼神说的,然后把她连推带赶地送到楼梯口,看她一边往下走一边回头望他,直到她消失在一个临梯的书架前,他又定定地站了一会,这才转身去找书。 从第一排开始,一本一本地找太慢,那就一半靠理智,一半靠直觉吧。 …… 既帮不上忙,便不要给他添乱。 蒙雨从书架上拿了一本《沽美情诗》,坐到桌前认真读起来,西地的诗译成汉文后,倒是通俗易懂。 “今夜阿妹等情郎,阿哥入我帐中来;一筐情话说不尽,悠悠一叙到天亮……”这两人话真多,竟然聊了一夜? 情诗中还讲了一个悲伤的爱情故事。 一对男女相爱了,无奈两家是世仇,二人想尽一切办法都没能在一起,于是相约着跳崖殉情。结果女孩眼睛一闭就跳下去了,男孩慢了半拍,看到女孩急速下坠的身体,突然间对死感到深深的恐惧……放弃跳崖,转身跑了。 跑不跑的,她管不着,只是跳崖的情节令她格外难受,赶紧合上书还回书架,又抽了一本《西域调子》,正准备坐下来,在心里吟咏一番,却见书阁的人端了一碗吃的过来,很自然地放到她面前。 她有些不解与吃惊,“书阁里竟然可以吃东西?” 那人倒也老实:“给钱就能吃,蓝玉公子每次来看书都要东西吃,这会他人不在,你替他吃。” 行吧,回头告诉他味道就行。 切成小小方块的黑色果胶泡在白色的牛乳中,果胶入口丝滑,入喉微苦,刚好中和了牛乳的甜腥,口感很像暮城夏日常饮的玫瑰红糖木瓜水。 她每年夏天都卖力地搓木瓜籽,熬成半透明的胶汁,等他和阿秦上山来,便浇上玫瑰花瓣蒸过的红糖汁端出来,滑得可以直接往喉咙里灌,都用不上勺子的,清凉解暑。 …… 吃完甜品,她继续翻书,赶马调、婚嫁调、哄睡调…… 醒来时,蒙雨只觉两只手臂又酸又麻,竟然睡了一个多时辰,抬头看窗外,太阳已经落至半山,彩霞满天,他坐在对面,只看得到黑黑的轮廓,像一幅影子画。 他拼命找书,她努力睡觉…… 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她还是开口问道,“下来很久了吗?怎么不叫我?” 他想了想,若是答她,无非是“你一路辛苦了”“休息一会无妨”之类的客套话,反而生分,索性不答。 他看窗外有树枝,顺手摘了一枚即将掉落的黄叶,夹到正在看的古籍正中做标记,起身对她说道,“走吧。” 路上有着急回家的中年妇人在卖花,一路走一路喊,“中午新采的白色香花,便宜卖了……” 他看妇人从对面走来,转头对她说道,“把她的花全买了吧。” “哦,好。”她似乎还没醒透,“拿什么买?” “自然是拿钱买,钱在胸口的衣襟里,我没手了,你来掏。” 他双手抱着书,说着又把书朝前挪了挪,方便她伸手从胸襟处掏纸钞。 他偏偏今天出门前嫌麻烦,直接把纸钞塞入前襟领口,早知道她会掏,就应该像平日那样,文雅地装到袖口里…… 中年妇人很有眼力劲,二人都还没开口留她,她便在他们面前停下了,理所当然地站在一侧,等着他们掏钱。 她原本想从他手里接过书,让他自己摸胸口找,此刻被妇人看急了,只能伸出较为灵巧的右手去摸钱,左右摸了好几把,才兴奋地说道,“找着了!” 想到他极有可能又要脸红耳烫,便不去看他,依着妇人的要求,点了纸钞给她。 之后便是他抱着书,她抱着花,并肩往石头小院的方向走去。 走了好一段,听他说道,“这花叫爱蚊花,夜里可以薰走蚊子。” 她应和道,“花香闻着倒是很舒服,大概让人舒服的花香,都能令蚊子不舒服。” …… 之后的一路,又是一阵沉默。难得独处,怎么都不吭气呢? 他目视前方,并未转头,自顾说道,“我看这西域的书里,都把玉将军,呃,都把我画成魔鬼的模样,我前世真有那么恐怖和丑陋吗?” 她也没有抬头看他,看着前路道,“你对西域人来说是魔鬼,在中原人眼里却是保家卫国的英雄,怎会恐怖和丑陋?” 走了几步,便又快步跑到他前边,站定了看他。 “前世的你,就跟现在一模一样,长相一样,品格一样,性子一样,就连一本正经的样子,假装生气的样子,故作高深的样子,害羞脸红的样子,都一模一样。直教人啊,生死相许。” 他被她开玩笑的样子逗乐,心下暗想,都一样啊,那还好。 才放下心来,便又听她说道,“只有一处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笑起来不一样。” 他之前倒是没有故意照镜子,有几次对着镜子笑,只是好奇自己笑起来是什么样子,笑着笑着便对镜中的自己做鬼脸。 不算难看啊。 那便是前世笑得跟哭一样,会吓到小孩子?也把她吓得不轻吧? 他脸上向来藏不住情绪,紧张了吗? 她在自己左边嘴角同样的位置点了一下,微微一笑,“只是这里多了一只梨涡!不然还真是两世一个模样。” 梨涡啊,他倒是在书上看到过,有梨涡的人乐观有爱心,既热情又随和,还很有人情味,如这梨涡的主人是个男生,他不仅身体强健,桃花运也高于常人……他这是把自己夸上了吗? 他招桃花?长到二十三岁,一共就招了两朵,一个雨儿,一个郡主,如果算上临死前最想看他一笑的贾统领,可惜贾统领是男的,也就两朵半。 长相有了答案。 “不用猜都知道,前世我必定深爱于你。”陈蓝玉肯定地说道,紧接着又问她,“我有喜欢的男子吗?我很好奇,因为总觉得心里装着那么一个人。” “何止是喜欢,你前世最爱的男子,是荆风大哥啊!” 怎么会是八竿子打不着的荆风大哥呢?不应该是最最亲近的阿秦吗? 097 荆风消息 曲荆风一行自东海继续北上之后,海棠一逮着机会,就跑到曲荆风和叶昀的马车上去躲清静。 他真不应该为了一时解闷,帮助灰衣修士打开话匣子,让对方感受到交流的畅快,把前三十年没说的话找补回来,彻底地放飞自我。 眼下,海棠不仅对雪域了如指掌,对灰衣修士自记事起的一切也耳熟能详。 海棠自认是个善良至极的杀手,不论灰衣修士有多能说,有多烦人,他都做到了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所以并肩骑行的一路,他说的话也不比修士少。 修士也因此对海棠的整个生长环境,从小到大的际遇,每个阶段的心理变化,有了充分的认识。 修士爱极了海棠,只要是人在马上,极度怕闷,嘴皮发痒的他,一刻都离不开海棠。 此时恰逢傍晚休息时分,缓缓而行的车马队伍总算停了下来,在车上蹲了一下午的叶昀和俊喜男童,抓紧时间下车去玩。 队伍一停下,海棠就觉得渴。 他扔下骏马,一路小跑着,跳上车来,自己动手倒了几杯茶,猛灌下肚,这才开口说话,“曲兄,我还没见过这么能说的,灰衣修士太可怕了。” 曲荆风大病初愈,靠坐在垫了软枕子的车壁上,像平时一样温和随意,他顺着海棠的话往下说,“这大概就叫物极必反吧?” 海棠叹道,“唉,谁说不是呢。” 曲兄虽然贵为少主,但曲兄是外人吗?是自家人,最是懂他。 海棠一边喝茶,吃点心,一边诉苦,“灰衣修士原本是多么安静的一个人,我为了一己之私,把人家逼成话痨子,活该我受罪。” …… 曲荆风看海棠愁眉苦脸,安抚道,“要不我帮你跟灰衣修士说说?或者,直接请老者出面,让修士少说两句?” “这两个主意都好,但……” 海棠想了想,最终摇头,“这样修士会难过,算了。” 这般心地的人,怎么做了杀手?杀人前、中、后,一定很痛苦吧? 男怕入错行了,以后有机会让他干点别的,发挥所长。美容美发,心理辅导,都很适合他…… 曲荆风心里这般想着,便不再理会难得清静,沉浸在吃喝中的海棠,转头看窗外的漫天红霞,目之所及,热闹的是颜色,安静的是景致。 如此过了一会,车上的二人便听见灰衣修士渐近的询问声,“海兄,海兄,你在车上吗?” 海棠正想躲,灰衣修士的殷殷笑脸便已出现在窗边。 他对最先看到自己的曲荆风恭敬地喊了一声“少主”,紧接着对半蹲在车里的海棠说道,“海兄啊,你果然在这里!”语气中难掩千里寻人、终有所遇般的兴奋。 没能躲过去的海棠对着窗外笑脸说道,“阿灰,你在外面等我一下。” 灰衣修士像得了奖励的孩童一样蹦走了。 海棠从袖中抽出手绢擦了擦手,这才伸出手背去摸了摸曲荆风的额头,跟自己的额头做对比,反复两次,之后才总结道,“最近几天都没有再发热,你这病啊,应该是痊愈了。” 曲荆风任由他摸着,一点躲的意思都没有,等到海棠得出结论,看他放下心来,便打发他,“快去吧,别让修士等急了。” 海棠随即跳下车,跑之前回头问他,“你不下车走走吗?” …… 曲荆风犹豫片刻,站起身来,直觉身体发虚,腿有点软,试了试,能走路,三步就到门边。 海棠见他起身,特意等在车下,在他迈下仅有的两级台阶时,赶紧伸手去扶人。 曲荆风初始昏睡的两天,海棠上车去探看,那情形可是与死无异,若不是老者拿仙气替他吊命,一众人日夜守护,怕是活不到今天。 之后的一路,沿途皆是荒郊野岭,没有能够停下歇脚的地方,车马队伍只能缓速慢行。 曲荆风好不容易醒来,却是高热不退,面色很差,但大家都能看出来,他在努力恢复。 他既不比平时多话,也不吝啬于说话,善解人意,豁达爱笑。人还是那个人,只是有些不一样了。 好像,不愣了?不傻了? 前程不前程的,有什么打紧,关键是曲兄能好好活着…… 海棠把人扶下来之后,想着这半个多月来发生的事,曲兄的一只手臂便一直被他抓在手里。抓着踏实! 曲荆风没有刻意抽回手,脸上浮起笑意,对海棠说道,“海兄,差不多就行了。” 可不是嘛!再抓下去,让人误会就不好了。海棠反应过来,赶紧松开手。 曲兄现在是少主,他海棠又有几分姿色,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拉拉扯扯,卿卿我我……成何体统? 回头他担任宰相,众臣纷议,海宰相这“一官之长”,乃靠色诱君主而得,何以服众? 退一步讲,他海棠的颜面,其实一点都不重要。 要是让全天下的人误会新朝之君喜好男色,不近女色,传宗接代都成问题,江山社稷何以稳固…… 他这抓手一时爽,对曲兄极有可能造成毁灭性的影响和打击啊!曲兄走到今天不容易。 海棠想到这里,不敢再逗留片刻,撂下曲兄跑了。 …… 曲荆风站在原地,雪域老者不知何时已至身侧,不容分说地抓起那只才被海棠放下的手,闭目凝神诊脉。 老者摸完脉,满意地点点头,这次他不再说,“较前日又好了些”,而是躬身行了一个君臣礼,“恭喜少主,脱胎换骨。” 曲荆风还了一个晚辈礼,“多谢老者助我了愿,为我医治,荆风铭记老者恩情,待到功成之日,定当馈于天下百姓。” 见他如此,老者不再客套,说起来由,他们歇过这一头,接下来继续赶路,于深夜赶到龙池山庄,暂时住下。 这些年来,老者一边安排曲荆风的投胎转世事宜,一边为他日后夺取江山做着人力、财力、物力方面的准备。 比如物力方面,他在北域和中原之间建几个驿站。一是便于日常各类政治活动;二是接应少主北上之时,路途遥远,众人能有个舒适的休憩处;三是他日可作为终年忙碌的君主偶尔外出休假时的别院。 因第一个驿站靠近劳庄主的凤驰山庄,取名“龙池山庄”。 龙池山庄不仅风景秀丽,还有可浴可饮的温泉,极其适宜歇脚,此时少主体弱,刚好借机休养,也好就接下来的事情进行一番谋划。 依照老者的计划,投生到另一个世界去接受先进教育,感受文明新风的荆风少主,穿越回自己的时代时,最安全的落脚点便是隐遁的暮城。 所以,待其长成,老者想办法将其召回时,让他降落在了暮城。 …… 叶昀便是老者早早安排等在那里的。等少主和叶昀接上头,他再想办法去接人。 海棠也是老者经过挑选相中的人,至于能力超群的忍翁出现在护送队伍中,完全是个意外。 少主刚好被暮城主陈暮云捡到,从而入住前世故人玉将军,即今世的蓝玉公子家中,却不在老者的计划之内,他的计划做不到这么细。 只能说,缘分这种事,挡都挡不住。 不过前世感情深厚的二人,因为尚未找回记忆,竟是对面不相识…… 晚点醒悟也好! 为了送荆风少主到别处镀金,他私自动了阿沈那个小丫头调好的时间线,之后他偷偷观察动时间线的后果…… 前世巴掌脸的阿沈,这世不仅变成大饼脸,竟然还返老还童倒着长,同时穷得慌,随时饿得慌。 后果很严重。 老者当年因为能力有限,每次去暮城时,没少受法力高强的阿沈欺负打压,单是闭门羹就吃了不知多少回。 这一世,待她觉醒,法力恢复,得知自己能力有所长进,一定咽不下这口气,找他寻仇。 老者知道,小丫头半个多月前已经拿回记忆,并试图寻找他们的下落。只是初期法力生疏,一时未能破了他的阵法。 至于目的,寻找荆风少主是其一,其二,他不相信小丫头能放过自己。 他活了一百三十多岁,若说怕过谁,不就怕过这个天资过人的小姑娘吗? 到时该怎么向他求饶呢?不对,应该说怎么跟她解释呢? 也许她会看在自己年迈的份上,小人不计大人过,饶自己一命…… 想到这里,老者送少主回到马车前时,不得不请求道:“日后,如果冰清客栈的老板娘来找老夫寻仇,可否请少主替我求个情?为了江山社稷和开创盛世,不论如何,老夫的性命和法力,还有尊严声望,都得保住。” 真没想到,其貌不扬的冰清妹妹竟然还有这般能耐? 曲荆风不解:“老者竟然怕冰清客栈的老板娘?这是为何?” “这事一言难尽,等少主拿回前世记忆,就好解释了。”老者接着问道:“少主愿意拿回记忆吗?” 这事曲荆风一时还拿不定主意,留待路上慢慢想吧。 一盏茶的工夫之后,车马队伍继续前行,前往龙池山庄。 098 龙池山庄 众人到达龙池山庄时,已是夜深子时。 山庄位于半坡,抬头望去,夜灯与温泉水汽相融,朦胧悠远,寻常烟火间,存几分禅意。 有人提灯等在山脚。 众人下了车马,前脚赶后脚,一齐往山上走去,交谈间虽未大声喧哗,但也扰了夜的清寂。 曲荆风故意落在后面,除了提灯引路的仆侍,身边只跟了一个叶昀。 叶昀能听到他心里的声音,见他陷于深思,便不多话,默默跟着,一路留心他脚下是否有绊脚的坎子。 老者已经对曲荆风言明,他是一个古代人,他的真实身份,前世是一个早逝的太子,因为帝王命相,重活了一世。 他肩负学习先进思想、执政理念的使命,出生于平行时空的20世纪90年代,并在那里生活了25年,如今,他回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时代。 相对于“古代”,他更熟悉“现代”。 如果不拿回记忆,除了从历史书上获取的难以考究其真伪的知识,以及这一年的亲身经历,他对自己的确时代——“古代”,虽然说不上一无所知,但确实是迷茫的,无措的。 这一世,他有家人、朋友、爱情,也有理想,际遇。 一切都很充盈、饱满。 不论是精神还是物质,他一点匮乏感都没有。 他对所谓的前世并没有太多的好奇和渴求,他不需要它们来填补任何贫瘠。 他确实想过,放弃前世记忆,放下前世负担,好好地活这一世,给自己一个全新的开始。 但是这样行不通。 前世的知识和技艺,要通过前世的记忆拿回来。 …… 就拿最简单、实际的一文一武来说吧。 文这一块,他现在看得懂繁体字,但基本不会写,回头真当了皇帝,怎么批阅奏折? 推行简体字也不是不可以,但仅仅因为皇帝自己不会写繁体字,就举全朝之力推行文字改革,这个理由实在说不过去。 埋头苦练?明明有捷径可走,为什么要浪费大把时间,消耗大好人生? 武这一块,皇帝不会骑马?皇帝出行,可坐龙辇,这马也不是非骑不可。但他想骑!他想像这个时代的其他男子一样,策马狂奔。 蓝玉长得还没他好看呢,却因为马骑得好,看起来就是比他风流帅气。 羡慕?嫉妒? 他当然羡慕,他当然嫉妒。 蓝玉在前边跑马,他和蓝玉的女朋友蒙雨挤坐在一辆小马车上! 话说,他出来这么久了,二人应该成亲了吧?蒙雨极有可能孩子连都怀上了。毕竟在古代,他们都算大龄青年了,听说亲事是前几年定下的。 后来蓝玉好心教他骑马,他怎么都学不会。 蓝玉面上安慰他:“慢慢来啊!”眼里全是“想不通啊想不通”。他自己虽然想得通,但谁还能没点自尊心呢? 说不定,前世的自己马术惊人,骑得比蓝玉还快呢,至少跟他一样快! 但也有可能,前世的他根本就不会骑马…… 所以说,前世记忆,越早拿回来越好。会与不会,一看便知。他已经迫不及待了。 下定了决心,曲荆风彻底放松下来。 叶昀这才开口说话,“先生,你听。” …… 曲荆风知道叶昀叫他听什么,听山涧水流的声音,听风声,听夜虫之鸣。他们父子俩单独在一起,有时就是这样的诗情画意。 前后无人,夜越发安静,自然的声音清晰,流畅,令人平静,喜悦。 “先生如果觉得不够好听,我让虫儿唱歌给你听啊。” 叶昀说罢就要伸手去掏短笛,被曲荆风及时拦住了。 叶昀吹笛子的技术,实在是……会破坏夜的静谧和美好。再说了,这大半夜的,他也不忍心让叶昀逼迫虫子唱歌。 叶昀自是读懂了他的腹语,辩道,“先生不要小看人,我有苦练,我有进步!” 曲荆风笑着去搂他的肩,“那就吹一曲来听听,咱们纯听曲,不逼虫儿。” 山路无聊,这叶昀的小曲,听着也……还行吧。 山中房舍虽然简易,但也多少体现了中原帝王外巡居宿的规格,开阔,空旷,安静,有独立的院子。 曲荆风第一次住这么大,这么好的院子。 后院有一处天然的温泉池,他伸手试了试,偏热的水温,于初夏却是刚刚好。 这一路上都没机会泡澡,更何况还是温泉,这大半夜的也没别的事,曲荆风麻利脱衣,没入池中,看叶昀站在池边不动,便冲他招手,“快下来,现在不是讲究君臣礼节的时候。” 就算真的当了皇帝,他和亲儿子一般的叶昀一起泡澡,谁又能说什么。 真要有人说不好听的,他不是暴君,自是不会砍了他们的脑袋,那就,让他们说好了! 叶昀忙摆手,“先生先泡着,我等会再下去。” 之后,叶昀便静静地坐到一旁的椅子上,朝后院的入口处张望。 果然,没过多久,便有侍女送了衣物和宵夜过来。 …… 曲荆风泡得正舒服,听到女子说话的声音渐渐迫近,忙将赤着的胸肩缩到水中,无奈帝王庭院的灯光规格太高太亮,升腾的轻薄水雾又不足以藏人,想到自己即将赤条条地裸露在几个陌生女子面前,不免紧张起来。 他是古代男子没错,但他接受过现代教育啊! 加上他的帝王身份,万一那些女子强行给他按摩,或是主动留下侍寝,他自是不肯,只能把她们赶出去,她们受了委屈哭哭啼啼……这可如何是好? 曲荆风当即决定,推行简体字一事可以慢慢来,调研之后如果没必要,简体字不推行也行,但这皇宫佳丽之事,改革势在必行,并且刻不容缓。 侍女们被叶昀及时拦在了后院门口。 叶昀往来四五趟,才从侍女手中拿来二人要换的衣服,要吃的宵夜,要喝的果汁和果酒。他将干净的衣服搁到池边的椅子上,这才脱了衣裳入池。 宵夜装在端进来的浮盘中,漂在水面上,水波轻漾,几只浮盘时近时远,盘中摆放着精致小巧的杯盏,里面盛着的,看似锦玉之食,琼浆之液,入口滋味醇美。 自觉逃过一劫的曲荆风将一只吃空的小盏放回浮盘,随手取了一杯紫红色果酒,喝之前对与他并肩泡澡的叶昀说道,“幸好有你。” 叶昀咽了一口半酸半甜的橙色果汁,再次表明心迹,“先生害怕的事情,我能挡的都会替先生挡住,小到这些姐姐,大到……” 曲荆风知道:大到刀锋箭雨。 但他不想让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反复地说这些。就好像,那些刀锋箭雨真的等在前边似的。 099 荆风记忆 曲荆风连忙打断叶昀,“这以后的日子,你自己睡,能习惯吗?” 叶昀非常坚定地点了点头,“我可以的,因为我长大了。” 相识之后,几乎每天晚上,叶昀都会钻到曲荆风的怀里睡。曲荆风也总是等他睡着以后,才把他的脑袋从手臂中放出来,轻轻挪到一侧的枕头上。 二人要么面对面,要么背靠背,一觉沉沉睡到天亮,醒来时,父子俩有时还抱在一块呢。 曲荆风的理解是,被老者捏出来的叶昀缺乏父爱,说缺乏父爱未免狭窄了,应该是对亲情本能的渴求、依赖、索取。 他其实还可以做叶昀的兄长,至于娘亲的角色,海棠已经充分胜任,他就不抢功了。 曲荆风知道,叶昀极其需要他的注视和关爱。 但是,为何叶昀眼里只有他? 为何叶昀的世界里只有他? 叶昀所有行为的出发点,都是老者强行灌输护主思想和佐君使命的结果? 如果真是这样,这对叶昀不公平,没有谁应该纯粹地,一心一意地为别人而活。 这世间或许有无缘无故的爱,但绝对没有无缘无故的深爱。一定还有别的原因。 叶昀是一个意念单纯的孩子。 曲荆风有时会不自觉地,把叶昀当成一只宠物,太像了!他的样子,他的眼睛,都在表达一个意思:你可以拥有全世界,但我只有你。先生,请你爱我。 叶昀唯一的要求,“请你爱我”,落到实处,便只是这入睡前的温情相拥。 即便是这样简单的要求,叶昀也主动舍弃了。 原因是,“傍晚的时候,海棠哥哥特意过来交待我,以后尽量不要再和先生搂搂抱抱,还说所有看起来亲热或亲密的行为,都会对先生造成不良的影响,所以我决定自己睡了。” …… 叶昀和海棠的话让曲荆风意识到,他之所以能够做一个阳光明媚,内心没有一丝阴霾气息的人,是因为他遇见的基本都是好人,得到的几乎都是善意、尊重、照顾、爱护。 冰清妹妹是有些凶悍,但她有自己的难处,他出卖色相挣了钱,她不是也大大方方地给他买糯米血肠吃了吗? 还有游学路上遇到的那位打劫,哦,不对,应该是打柴的大哥,在他乖乖献上发带上那颗闪闪发亮的宝石之后,不是也没杀他吗? 大哥本性是善良的,不论是打柴还是打劫,都是生活所迫。 生于乱世,普通百姓的日子不好过。如果身在盛世,衣暖饭饱,妻贤子孝,谁还会出来打劫呢? 总体来说,他身边都是好人,他眼里也没有坏人。 貌似还有人,以性命相搏,替他挡住了血腥和悲伤,所以他的眼睛,双手,心灵,才可以这么干净。 就因为帝王命相? 别的帝王要得江山,机关算尽,险象环生,手染鲜血,夜不能寐…… 到他这里呢? 一众人把他捧在手心里,仔细呵护着,你乖乖当皇帝啊,其他事情都有我们替你搞定。 这……是为何? 而且他还不是一个傀儡。 他是自由的。 忍叔有次故意吓唬他,不当皇帝就杀了他。后来怕把他吓出心理阴影,还专门跑来向他解释,当不当皇帝,他自己说了算,实在不想当啊,就不当。 选择权在他手上。 这一切只能归结为,他是一个无比幸运的人。 所以,他才有勇气,有信心,有力量,直面天下苍生,造福这个世界。 他能坦然接受得到,亦不害怕失去。 不论是曾经,现下,或是将来,再痛苦的失去,都不会让他变得暴虐,他只会直面问题,解决问题。 或许,这就是他能被以老者为首的众人认定为明君的原因? 可是他还什么都没干呢? 这些莫名的信任从何而来? …… 曲荆风泡在温泉池里想事情,等想得差不多了,便招呼叶昀起身,又在干净的流动水柱下冲洗了一遍,这才换上侍女之前送来的睡服。 回屋后,曲荆风直接走到床边,躺上去准备睡,看叶昀坐在床边的凳子上,并没有走的意思。 看来还是舍不得他温暖的怀抱啊!孩子虽然大了,但分床睡的事情急不来。 曲荆风这般想着,身子往里边挪了挪,拍拍身前的空位,“上来吧!” 叶昀摇头,“我在等老者,老者说了,今晚我不能睡,要一直守着先生。” 今晚便要拿回前世记忆吗? 也好。夜长梦多,早拿早了。 老者来了,叶昀跑出去开门。很快,老者左手捧着一团“火”进屋。 曲荆风本想起身相迎,老者用空闲的右手示意他躺着,不要动。 一团明亮的白光,看起来像没有任何温度的冷焰,他前世的记忆长这样? 老者坐在叶昀让出来的那只凳子上,再次向他确认,“少主,准备好了吗?” 这可是一个严肃的事情,躺着的曲荆风点头的动作轻微,脸上的神情却格外郑重。 “不必惊慌,”老者对他说道,“前世,少主在这世上活了二十七年,围绕着你的,你心里装着的,全都是爱和欢喜,这些记忆里,藏有老夫见过的最好的人生,是大多数人的梦寐以求而不可得。” 说罢,老者吩咐静立于一旁的叶昀,“看好你家先生,一旦他进入提取记忆的最后阶段,也就是闷死棺中的那一段,他使劲挣扎时,你要用力把他摇醒,以免他入境太深,陷入窒息,发生不测。” …… 白色光陷在曲荆风身上幻散开去,很快就被他的身体吸收。 之后,他进入睡眠状态。 老者观察了一会,看一切平稳,便起来离开了。 叶昀直接坐到床边,守着先生。 他能听见先生的所思所想,所以能通过先生脸上的表情,来判断先生大概正在经历什么。 童年时的乖巧调皮,少年时的谦逊得意,青年的明朗傲气…… 先生一直在笑,各种让叶昀看了也心生舒意与欢喜的笑。 只是先生一直这样笑下去,醒来时会不会面瘫啊?叶昀不禁有些担心。 先生有时嘴角微动,是在吃东西吗?看起来特别好吃的样子。也是,皇宫里的东西,肯定比民间的好吃。 先生有时也会说出只言片语,什么父皇啊,母后啊,芋公子啊,胖榴儿啊…… 一只名叫“萌萌”的宠物出现的频率也很高,这大概是先生最爱的一只宠物吧? 因着老者的叮嘱,叶昀几次忍住去解手的冲动,一直全神贯注地盯着面上表情丰富的先生。 卯时初始,在天亮前最黑暗的那个时段,曲荆风开始挣扎,很使劲,也很无力,窒息而绝望的感觉瞬间漫散开来。 叶昀使劲地摇晃先生靠近自己的那只手臂,没晃醒,他又去摇先生的双肩,还是没有用。 眼看着先生快要喘不上气了,叶昀急中生智,大喊一声:“先生,芋公子带着萌萌来看你了!” 这样说有用。 先生似是放弃了挣扎,努力稳住呼吸,想要集中精力听自己说话。 叶昀凑到先生的耳边,极其肯定地说道,“芋公子真的带着萌萌来看你了,先生,你快睁开眼睛,看他们一眼啊。” 看先生眼皮微动,却迟迟睁不开眼睛,叶昀使出了杀手锏,“先生再不看,他们可要走了!” 玉公子和蒙濛要走了吗? 不要走! 不能走! 不给走! 100 拿回技艺 玉公子,蒙濛…… 曲荆风筋疲力尽,缓缓地睁开了眼睛,待看清了眼前的布景,以及叶昀紧张又兴奋的神情,静静地理了一会思路,才弄明白一切是怎么回事。 他错了。 这些记忆值得被拿回。 所有的轨迹,片段,哪怕是碎片,都不应该错过。 一切都很美。 包括太子荆,也就是他,偶尔的失落和狼狈,还有玉公子在他面前展示的,不曾有半分掩饰的快意与悲愁…… 只可惜玉公子和蒙濛没有机会像他一样重活一世,不然,他还要做他的朋友,他还要做她的兄长。 他还要想办法阻止玉公子提前娶亲,这样玉公子和蒙濛就不会因为相遇太晚而错过,玉公子不用承受爱而不得的煎熬,蒙濛也不用压下心底的欢喜,在大好芳华中黯然神伤。 可惜没有如果。 叶昀把先生扶起来,让他坐着顺顺气,自己则用帕子给他分别擦了擦额头上和手心里的汗。 之后,叶昀起身去抬药师新煎出来,刚刚端来的安神汤。 叶昀要喂,曲荆风接过来自己喝了,继而躺下。 看他并无大碍,叶昀跑出去解手,回来的路上,听到幼鸟的叫声,爬到树上去找鸟窝,提着晨灯看窝中幼鸟,那半睡半醒的样子,太萌了…… 怪不得先生要给自己最爱的宠物取名叫“萌萌”。 …… 空旷的房间里只剩下曲荆风一个人,他看着曙色慢慢爬上窗棂,陷入深思。 原来,他姓屈,名荆。 前世还真是一个无忧无虑,顺风顺水的太子。 太子对他来说是什么?一个身份?一种职业? 他想做好,他能胜任。 余下的,皆是人生。 二十七年太短,不够用。 人生竟然可以重来,真是不可思议。这一世一定要好好珍惜。嗯,先从珍惜性命开始。 他的父皇是满腹谋略的开国皇帝,心性暴戾,没少杀人。能不能少杀一点,或者不杀?不该杀的,他想办法救。为此没少与父皇起争执,但父皇爱他,像天下大多数父亲那样,他首先是父皇的儿子,其次才是皇子、太子。 母后豁达大气,大概是对他这个唯一的儿子太满意,平日里连醋都懒得吃了,加上她本无害人之心,主理后宫,气氛一片融洽,领着一众吃喝不愁的嫔妃享受美衣华服、稀世珍宝、胭脂水粉,日子过得那叫一个美滋滋。 太子妃端庄,贤良,有德,不是很爱说话,但对他很是敬爱。 长子榴让他体会初为人父的快乐,因为长得过胖,一度令他忧心。 他被二皇弟和四皇弟合谋害死之后,他们一定痛苦至极,是怎么熬过去的? 一切如今已是过往云烟,没有必要深究了。 这一世遇见的人,除了白衣老者,与前世有关联的,大概就是玉公子和蒙妹妹——的后人了吧? 他死后,他们并没有在一起? …… 曲荆风由此推测,后来发生的故事,大概是这样的: 玉公子一得闲就去暮城,多次求娶,蒙妹妹仍不肯做其五夫人,一气之下,当着她的面,娶了另外一个暮城女子来做五夫人。 蒙姑娘,你不就是嫌我娶得多不肯嫁我吗,既如此,我便娶给你看。 所以,蓝玉便是玉公子的后人? 虽然隔了几代,但蓝玉长得倒是跟玉公子一模一样,哦,只是多了一只梨涡。这只梨涡大概是为了方便自己分辨玉公子和蓝玉二人,老天爷特别赏赐给蓝玉的吧? 蒙妹妹想必是气极了,看玉公子竟然在自己的地盘上娶了个五夫人,并很快弄出了个孩子,原本无心嫁人的她,硬是堵着一口气把自己嫁掉了。然而嫁人不是目的,生孩子才是。 玉将军,我俩就算做不成夫妻,还可以做终生的知己和挚友,是你自己把路堵死的,别怪我心狠。你不是有一堆孩子吗?我也要生几个! 所以,蒙雨便是蒙妹妹的后人吧? 蒙妹妹的后人既然能顶着她之前的姓氏,那就说明她最终招了个上门女婿?只是这个上门女婿的基因也太强大了吧?蒙雨的样貌哪里还有蒙妹妹当年的一丝影子? 真没想到,当年这爱而不得、最终形同陌路的两个人,他们的后人竟然走到一起,深深相爱了,也算是冥冥之中注定的缘分吧? 蒙雨看蓝玉的眼神,和蒙妹妹当年看玉公子的神情,如出一辙。 总之他很羡慕就是了。 前世在男女一事上,他既没有深爱过,也不曾被人深爱过。 …… 好在这一世,曲荆风和蒙雨学姐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 虽然最终不得已划上了句号,但他们确实深爱过……他慢慢的也就想开了,必须得想开,他身上有使命,有重担,不能终日陷在情爱里。 令他想不通的是,蓝玉怕蒙雨那劲头,跟玉公子当年怕蒙妹妹的样子,竟然一模一样。 一个男子,情到深处,便是怕?他再傻也能看出来,蓝玉怕,玉公子怕。 到底怕什么呢?怕得不到,怕失去?还是怕结仇成为怨偶?或者只是,怕是一种美德? 在想不明白的“怕”中,在安神汤的助力下,曲荆风自黎明睡至中午。 醒来后,守了他大半夜,又逗了一上午幼鸟以逃避独自睡觉的叶昀,终是撑不住了,倒在院中的另一间卧房里睡起香甜的午觉。 曲荆风要做试验了。 先来文的吧。好!去书房,笔墨纸砚一应俱全,他上辈子从没自己磨过墨,因着眼下也没有负责磨墨的书房太监,便只能自己动手了。 这墨他磨得还挺顺溜,点墨,落笔,一手漂亮的繁体字,规范工整得像印刷体似的。只是磨墨太费时间了,回头还是得设个书房太监,不对,应是磨墨书童。 曲荆风答应过海棠,新朝首要废除阉割太监之举。阉割这种事,他单是想一下就毛骨悚然,难怪天生几分媚气、自带太监光环的海棠会莫名惊恐。 才放下笔墨,他便听到海棠在院子里压低声音叫唤着“曲兄”,一路从卧室喊到书房。 …… 待见到人,海棠兴奋地说道:“走,我带你骑马去。老者交待之后,我去探查过了,山下便有一处跑马场。” 马! 骑马! 骑马去! 这些字落到曲荆风的耳边里,都是感叹号。真是想什么来什么。 要换骑装吗? 换衣服太浪费时间了。 根据前世记忆判断,现在穿的衣服、鞋子,也能顺利骑马。 想当年,他不仅会骑马,而且骑得跟一代战神玉将军一样快,一样好,把一众皇宫护卫远远甩在后面,也极有可能是他们不敢追上来。 太子和玉将军比马术,他们凑什么热闹?能当皇宫护卫的,还差这点眼力? 懒得去想了,骑马要紧! 曲荆风一边跟海棠往院外走,一边东瞧西望,“马呢?” 海棠在前边带路,看他三步并两步,急于下坡又不看路,劝道,“你别急啊!马在跑马场上等着呢,跑不了。” 海棠眼看着他要一脚踩空,赶紧伸手去捞人,“仔细些脚下,别马没骑着,人摔了一跤。” 有那么一瞬,海棠自觉捞人的举动,说话的语气,捞完又担心对曲兄造成不好影响、急急放开的样子,妥妥的太监作派。 “曲兄,别忘了你答应过我的……” 为了不摔跤,主要是为了不影响骑马,曲荆风专心看脚下,头也不抬地回道,“海兄,你放心,太监一事,绝不食言。” 眼下能有什么事比骑马重要!会不会骑还不一定呢。 直到轻巧地翻身上马,顺利地骑出去一段,在开满小花的绿色草场上纵情奔跑……曲荆风才意识到,这人在马上,看到的世界果然不一样。 天地开阔,锦川绵延。从此,可恣意驰骋。 101 失去他之后 海棠陪曲荆风骑了两圈,见他骑得稳当,便自己找了棵树,躲在树荫下睡午觉。这马啊,海棠骑得够够的,身边还有只灰色的蝉,紧紧跟随,叫了一路。 结果,海棠睡了一下午的觉,曲荆风骑了一下午的马。 跑马场不大,曲荆风跑了一圈又一圈。那匹被老者亲自挑中的骏马,并不知道自己招谁惹谁了,即便它体力、精力、耐力再好,也经不住这样高强度的疯骑啊。 奈何背上的马术太厉害,气场太强大,它不敢不听话,只能依着他的节奏拼命地向前跑,貌似这样才不会——受训、挨打。 临近傍晚,二人把马拴在场边的桩子上吃草,有说有笑地往山庄走去。 曲荆风这才意识到双腿有些酸软,虽然拿回了前世技艺,但他这身体是这一世的,一时半会还不能完全适应。 多骑几次就好了! 明天还来!后天还来! 刚刚睡醒没多久的叶昀等在院子里,见自家先生高高兴兴地回来,也跟着喜笑颜开,忙递上解渴和开胃的清亮茶汤。 曲荆风吃过晚饭,坐在院子里休息至太阳落山,等胃里的食物消化得差不多了,之前跑出来的一身汗水也歇了下去,便解了衣裳去泡澡。 叶昀也跟着下了泉池。 曲荆风看叶昀,目光并没有明确地表达询问或不解之意,叶昀一眼会意,“先生放心,已经吩咐下去了,今后咱们院子里进出的只有男仆。” 叶昀话才说完,便见海棠单手抱着一套深红色睡服,迈着大步走进后院,直奔轻烟缭绕的泉池。 …… 海棠见那父子二人已经在池子里舒舒服服地泡着了,他这当娘亲的也不客气,很快脱了衣裳,故意像鱼一样跃入池中,激了父子二人一脸水花。 二人擦去溅至眼角、嘴角的怪味泉水,笑着看“不速之客”。 海棠双手捧水洗了把脸,说道,“我那间房配的泉池跟个泡桶差不多,我这个子,缩里边憋屈。听说你们这院的池子宽敞,我便想着过来试试,果然舒服!” 等到几个男仆端了好吃好喝的进来,几只浮盘顺水飘,海棠先是惊呼:“为什么我没有!”继而央求,“曲兄,以后我每晚都来泡澡,行吗?” 曲荆风笑着逗他,“啊,这般亲密,不怕别人误会吗?” “嘴长在人家脸上,爱说说去,哪里管得了那么多。” 海棠说完从面前的浮盘里顺东西吃,他手长,远处的浮盘容易够到,实在够不到就自己挪过去。 叶昀听了,觉得海棠哥哥说得很有道理,便跟先生商量:“要不,我还是睡在先生房里吧,在大床旁边置张小点的床?” 曲荆风不饿,心情又欢悦,为了让海棠吃得尽兴,自己并没有动浮盘里的东西。听得二人请求,他略微思索了一下,对着目光殷切的二人说道,“海兄一起泡澡可以,泡完澡回自己屋里睡觉,叶昀在我床边置张小床也没问题。” 如此,一家三口都很高兴,大家又泡了一阵。 有男仆进来报信,说是老者来了,此时正等在大厅里,只求见少主一人。 男仆说着便近前伺候走出泉池的曲荆风穿衣,曲荆风有些不习惯,联想到前世的情景……嗯,总得适应,便任由男仆一番侍弄。 …… 大厅灯火通明,曲荆风见老者坐在棋盘前,心想今晚又要绞尽脑汁输棋了。 老者的棋品他这一路没少领教,忍叔和老者对弈时,他曾多次被拉去劝架。 为了不让老者因为反复悔棋和争吵颜面扫地,曲荆风每次充当和事佬,都得想办法让老先生赢棋。 就像前世,为了让坐在对面冥思苦想、眉头紧皱的蒙妹妹和玉公子高兴,他先是轻松地赢过他们,之后再故意输给他们一样。 至于忍叔,他下手狠杀,对方反而觉得痛快,总算遇着个正常的对手了。 曲荆风与老者对弈。 老者走了几步,语气略带犹豫,却又不吐不快,“老夫今晚来,是想与少主说一说前世后续之事,又怕扰了少主下棋的雅兴。若是让少主误会老夫趁人之危,就更不好了。” 曲荆风正琢磨着下一步怎么走,才能让老者有路可走,随口应答,“但说无妨。” 于是,老者一边下棋,一边将太子荆离世之后的事娓娓道来。 曲荆风听着听着,心烦意乱,只觉浑身的气都不够用。棋局之上,完全不用谦让于老者,现在轮到他无路可走了。因为完全没有时间思考,也懒得去思考,他的心思全花在了老者的叙述上。 听闻玉公子的死,曲荆风彻底被老者困住了,毫无还手之力,进入死局。 两世为人,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输棋。 玉公子的深情,执念,极端,一根筋,他是知道的。 …… 曲荆风拿回记忆之后,之所以没有及时追问老者后续之事,是因为他知自己是枉死的,他的挚友玉公子很快会调查出结果,之后玉公子的所作所为,必定偏激、惨烈。 他死后,肯定、绝对发生了不好的事情。 他需要时间来缓冲。他怕自己接受不了。 他们好好活着时,他是灿烂骄阳,轻松明快,藏不住事,也不用藏。 玉公子心里明明盛着一团又一团的烈焰,面上却总是云淡风轻,温柔如月,隐藏、压制、隐忍,因此羞涩的少年,嗜血的猛兽,同体。幸福的得到,或是痛苦的失去,都会令其癫狂。 他是一条简单的直线,玉公子是一根缠绕的藤绳。 他安心快活地做着太子,玉公子在战场上杀人如麻。 这样单纯的他,被玉公子放在心上,无条件、无原则地,保护着。 这样可怕的玉公子,也被他放在心上,坚定不移地信赖着。 他们彼此成全,成就。他是君,玉公子是臣。但他从未当他是臣,玉公子也从未当他是君。他们只是朋友,是知己。 他活着时,勉强能扼制住父皇的多疑、暴虐。他护不住更多无辜的人,但一定能护住因为天生将才而日渐势大的玉公子,就算父皇对玉公子不满、忌惮,起了杀心,有他力保,玉公子就算被夺了兵权,也能活下来。 他早有预料,他的死,会让玉公子变成夜空的烟火,玉公子也活不成了。 玉公子果真就如此做了,穷心竭力,不管不顾!在想做的事情上,从来都全力以赴,不计后果,不在乎结局。 102 他们都还在 曲荆风知道,自己前世的枉死,是一切悲剧的导火索。 父皇失去悉心培养多年、寄予厚望的儿子,本就痛心,玉公子为了替他报仇,心思全花在这上面,极力谋划,步步紧逼,让父皇不得不杀了两个儿子。 父皇虽爱重于自己,但二皇弟和四皇弟也是他的亲生孩子,就算他们犯下大错,害他失去最爱的孩子,那又怎样,重怒平息之后,他最终会选择原谅他们。 结果,因为玉公子的执拗,父皇又失去了两个儿子,而且是被迫的。 父皇何等心性,还能容玉公子活?必定先令其生不如死,再令其死无全尸。 悲剧一发不可收拾。 在报仇这件事上,玉公子是烈焰,换作他,会是细水。 倘若玉公子被人害死了,活下来的那个人是他,他必定饶不了害死玉公子的人。但是他会忍,他会慢,他会稳,他会把报仇当作终身事业。 如果他能看到身后事,他一定会使劲地摇醒玉公子,大可不必如此!报仇的事,可以慢慢谋划,甚至穷其一生,目的是为了做到全身而退,不牺牲自己,不伤及无辜。 同龄的玉公子死在三十岁,只比自己多活了三年,活着的主要目的是报仇。 小他们五岁的蒙妹妹死在三十五岁,只比玉公子多活了五年,活着的唯一目的是:为玉公子修魂,并且准备三人的来世。 其实曲荆风心里已有答案,却还是想求证,想确认,想要再次幸福地得到,前世的深情,来自故友、亲人。 …… 曲荆风目光越过死局,看向老者,极力压制剧烈的心跳,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所以,今世,玉公子即是蓝玉,蒙濛就是蒙雨。” 老者答:“正是。” “那他们……” “蒙室主的记忆,已经通过存放在兰室中的记忆灯盏拿回。老夫施法隔空去取少主记忆时,看到玉公子的那盏灯还亮着。玉公子是你们四人之中,唯一没有拿走前世记忆的。” 老者接着分析,“想必蒙室主拿回记忆之后,曾试图毁掉玉公子的记忆,知道无法毁掉之后,一直有意隐瞒。” 曲荆风思忖,“是应该毁掉。老者可有办法?” “办法倒不是没有,但是少主,记忆是否拿回,应该由其主人决定,他人确实不便作主。” 让玉公子拿回记忆? 亲眼目睹亲人死去,八万人受其牵连获罪,一万五千人因其丧命,整个玉族因他亡尽……再次经受心智尽毁、魂飞魄散的折磨? 不不不,那怎么可以? 看曲荆风神情痛苦万分,老者的询问中带了关切,“少主,你不相信玉公子吗?” 玉公子吗?相信自是相信,只是不忍,让他受到伤害。 这一世的蓝玉,被蒙妹妹安排、保护得多好,出生在暮城主之家,人见人爱,花见花开,除了夜里经受不明所以的噩梦的纠缠,从来不知道烦恼和痛苦的模样。 …… 这一世,玉公子和蒙濛终于得偿所愿,在最美好的年华定亲,成亲以后,生几个孩子,过着平静富足的生活,不是很好吗? 曲荆风觉得,玉公子的前世记忆,完全可以舍弃。 老者继续说道,“玉公子虽然不知原由,却听从内心的指引,已于五月之前去往西地,目前已是沽美郡十几万兵马的总兵。” 玉公子……又是为了他。 两世都围着他转? 为了成全他的光洁圣明,玉公子从来不惜手染鲜血。 玉公子为什么不能为他自己活一世,好好活着! 打什么仗?拼什么命! 曲荆风不禁生起气来,不论是玉公子的盲目复仇,还是蓝玉的擅自西行,都让他格外生气。 还有蒙雨,为什么不拦着! 蓝玉说退亲,她就同意退亲。蓝玉说要离开暮城,她就放他离开暮城。 真是,一点主见都没有!白活两世,脑子是用来干嘛的?当摆设吗? 他怎么会有一个这样的笨蛋妹妹!可气! 这一世,理应他护他们周全。 至于父皇,杀念太重,屠戮忠良,导致朝堂不稳,晚年被默默无闻的三皇弟夺了权,被迫饮下毒酒驾崩,结局在意料之中,倒是没有在曲荆风心中激起多少波澜。 他只是心疼受了牵连,不得不为父皇殉葬的母后,还有屈死在权力斗争中的妻儿。 老者说完后续之事以及眼下掌握的信息,离开之前,交待叶昀照顾好先生。 老者走时,已是深夜。 曲荆风脚踩棉花,回到床上躺着。 叶昀已经想办法弄了一张略小的床,摆在大床一侧,看先生躺下,陷入深思,忍不住问,“先生,今晚还要安神汤吗?” “用不着。” 曲荆风嘴硬,有气没地方出。 喝什么安神汤!他要思考。 他傻呵呵地享用着盛大的爱意,让朋友和妹妹继续为他受苦?虽然他知道,他们心甘情愿为他付出一切,并且如饮甜酒蜜露,那又如何? 他再也不能,让他们独自战斗。 想到后半夜,曲荆风想通了,喊叶昀想办法去煮一碗安神汤。 叶昀麻溜起身:“知道先生会要,早就备下了,我这就去端。” …… 曲荆风昏睡至中午,起床梳洗时,海棠迈着一双大长腿跨进门来,他正在梳头。 不用海棠说,曲荆风也知道自己那双梳头的手,看起来一定别扭而蠢笨极了。 前世的他哪里自己梳过头?这一世从一个男子留着短发的世界回来,也不擅长梳头。 此时,那一头乌黑亮丽、不长不短的优质黑发,撩得海棠心痒,手更痒。 “曲兄,放着我来。” 海棠把曲荆风固定在梳妆镜前,拿着木梳全神贯注地梳起头来。 曲荆风看着镜中悠闲的自己,又抬眼看了看专注的海棠,心道,梳得真好,真顺手,真像那啥。如此想着,嘴角便浮上带了一丝调侃的笑意。 海棠打整着手里的头发,捕捉到笑容,问道,“曲兄,你笑什么?” 曲荆风收起笑容回答,“没笑什么呀,就是觉得你很会梳头。” 叶昀在一旁收拾洗脸盆,有点看不下去,忍不住揭穿他:“海棠哥哥,先生笑你像梳洗太监呢。” 梳洗太监?曲兄,我好心好意为你梳理秀发,你不要太过分啊! 海棠正想发个小火表达愤慨,一想,自己这么会梳头,曲兄莫不是想阉了他?便又改口求饶,“求求你了曲兄,不要阉我!” 曲荆风不理会海棠的胡思乱想,看他把自己的头发收拾好了,便交待叶昀,“去找老者,午饭之后,继续北上。” 叶昀得令,拔腿就跑。 海棠有些不乐意,“这就走吗?我还想泡澡,还想吃浮盘里的东西呢。” 曲荆风站起来,神情淡然,语气坚定,“等得了这江山,这天下,咱们再来。” 这种口吻让海棠突然有了一种面对君主的压力,曲荆风也感觉到了,便又恢复了笑容,像平时一样逗他,“到时你还是叫我曲兄吧,不用叫皇上。” 海棠很上道,“好,咱们一家三口独处时,我就叫你曲兄,有外人在,就叫皇上。” 午饭之后,众人稍作休整,曲荆风一行继续北上。 103 他看见他们(一) 海棠嫌灰衣修士吵,借口少主想亲自骑马领队,且欲与自己并骑,把修士赶到马车上与叶昀同坐。 灰衣修士被夺了马,一边向马车走去,一边频频回头看海棠,眼含幽怨,不舍,哀求。 海棠知道,自己只要看阿灰一眼,就会让他回来并骑。 那不行,阿灰哪有曲兄亲啊。 海棠在分析了自己的心之后,便硬起心肠,不去看阿灰,目不斜视地与曲兄并骑。他虽不说话,心思却活泛,一时间,其姿如同闷葫芦时期的阿灰。 如果昀昀算他俩的孩子的话,那曲兄就是自己名义上的夫君啊! 海棠爱慕的是曲兄这个人,他的真诚,帅气,开朗…… 他倒没有贪慕曲兄的身份、地位、权势。当然啦,他能有这些依仗就更好了,谁不喜欢跟明君做朋友?还能称兄道弟、同吃同浴,天啊,好爽! 他是哪辈子修来的福气,才会得老者青眼,在海棠镇捡到曲兄和昀昀两个宝贝,从此三人患难与共不相离。 他可以为这父子俩去死吗?当然可以,毫不犹豫!下意识的! 至于他们愿不愿意为他死,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不能让他们死,不论是为了谁,为了什么。他要自己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保护好他们。 昀昀眼里只有自家先生,肯定会为其舍命,为了让昀昀活着,他要护曲兄周全。 曲兄可以为谁舍命?这个问题有点复杂。曲兄可为天下大义舍命,为普通民众舍命,更不用说从前世纠缠到今生的,两个爱入骨髓的人。 …… 对这两人,海棠只能压下醋意,不然酸倒的只能是自己。 人当然应该先爱自己,才有能力爱别人。海棠由此推测,曲兄心中所爱,目前的排名应该是这样的:他自己,姓玉的公子,姓蒙的妹妹,叶昀,他。勉强进前五。 等曲兄娶了妻,他说过只娶一个,自己退后一名,排第六。 等曲兄有了孩子,谁知道他有多少个孩子,到时自己连前十都进不了了。 但排在前三的人,位置永远不会变。 那一男一女,到了今生,男的叫陈蓝玉?女的叫蒙雨?海棠没见过。 为了让曲兄活好,活开心了,他还得想办法保护非亲非故的他们!自己这点功夫和能耐哪够?回头还得抽空跟能文擅武的忍叔学本领…… 要操心的实在太多了,海棠头有点晕。 海棠通过反复观察得出结论,曲兄这人待人和善有礼,但做事并不冲动无脑,不会白白牺牲自己的性命,会谋划周全了再去搞事,这点倒是好,不让人操心。 曲荆风第二次骑马,看一侧默不作声、专心想事的海棠,邀约道,“海兄,咱俩比一比?” 比就比,我就不信了,昨天才摸到马的人,能跑得比我这个常年在马上的人快? 海棠心里这般想着,眼看着曲荆风已经驭马向前跑去,只能策马去追。 海棠追啊追……硬是没追上。 不仅没追上,一眨眼的工夫,连人影都见不着了,这可是未来的君主啊,出了闪失谁负责?只能拼命追。 …… 半个时辰之后,曲荆风坐在前方一处居高临下的草坡上,等了一盏茶的工夫,才见海棠自远处急急策马而来,后面跟着十几个同样疾驰的护卫。 这人是见着了,他们一时半会还跑不到跟前,曲荆风随手扯了几根草尾巴拿在手里绕着玩。 原来不是他们不敢追,而是他真的很会驭马,前世能与他并骑的,大概只有玉公子,玉公子极有可能故意压着马速等他。 这一世,他倒是知道蓝玉的小跟班温小云骑行最快。 那行吧,温小云第一,蓝玉第二,他第三,如今这皇帝他是当定了,看谁还敢跟他争第三! 老者再次风一般飘至近前,正在玩草的曲荆风忙扔掉手里的草,起身相迎。 “想着你挂念前世二人近况,我刚刚试了试,阿沈那丫头并没有用碍眼法,”老者手里拿着的还是之前那面风镜,“少主你看,这会蓝玉公子和蒙室主正在骑马。” 曲荆风第一时间往镜中看去,还真是! 蓝玉和蒙雨在翠草杂花没过马膝的草野上纵马奔跑,二人跑得极快,极欢,极畅。 风镜如同会转的摄像机一般,不论周围的景致如何变化,他们并肩骑行的身影始终在镜中,并且画面极其清晰。 手举风镜立于一旁一起观看的老者,似是听到了少主的心音,本想维持一贯低调豁达的仙人形象,换作其他闲杂人也就算了,这次要比较、要打压的对象是阿沈,所以该说的还是要说,该表现的还是要表现。 要不,怎么展示自己的实力呢! …… 为了让少主看得更加尽兴,也为了说下面这番话,老者将风镜往少主那边挪了挪,顺带着微调了一下观看的角度,“少主,不是老夫自吹自擂,阿沈那丫头的铜盆仙水窥人法器,最多能看个大致的人影,哪有老夫的风镜厉害。” 曲荆风心思全在风镜中的二人身上,听老者这样说,原本想表达自己对风镜功能的进一步需求,“要是能听见声音就更好了”,但他习惯了说出来的话要先过一过脑子。 在充分领会老者说这番话的意图之后,曲荆风随即答道:“老者法力高强,技艺超群,所使法器更是非常人所及,荆风仅看镜中高清影像,就能从神情和嘴型推测出里面的人在想什么,说什么。” 对此赞誉,老者虽未应声,脸上得意尽显。 说这番话时,曲荆风并不看老者,一是为了不让老者尴尬,二是不想错过画面。 蓝玉一直刻意压着马速,不让并行的蒙雨看出来,他骑的那匹快马一脸无奈,甚至还有些委屈……旁观者清,前世玉公子定是藏着掖着地让着他。 看不够,还想看! 想到上次隔着时空看父母兄嫂,耗费老者不少修为,眼下也不能贪心,不能让老者为难,曲荆风目光很是不舍地离开了风镜。 不曾想,老者直接把风镜递到他手里。 “同一时空,不费多少修为,少主想看就看个够。依照目前的计划,你们三人少则半年,多则一年之后才能相见。” 老者说完转身走人,心里估算着少主这次“看个够”要用掉自己多少修为,他倒不是心疼那点修为,而是担心修为少了,回头打不过阿沈。 104 他看见他们(二) 老者寻思着,在阿沈打上门之前,他得想办法,弄棵仙草补气,或是搞颗灵丹增能。实在不行,就往少主身后躲。 少主靠得住吗?他倚老卖老,少主自然会护着他。他要考虑的是,少主能不能护得住自己。 前世,阿沈跟太子荆并无交情。见都没见过,哪来的交情? 今世,少主可是在冰清客栈打过杂的,不过打杂期间也备受欺凌。而且这丫头一心求术,不畏皇权,少主不见得能够凭借新身份拿住她。 难不成,自己一个一百三十多岁的老仙人,真要栽倒在一个小丫头手里? 老者一边把急急追来,此时正像马一样喘着粗气的海棠和护卫拦住,不让他们去惊扰少主私会故人,一边想对抗阿沈寻仇的办法。 故人?有了! 他跟蒙室主有交情啊,当年这姑娘倒是尊称六十多岁的自己为蒋叔,虽然说不上有多恭敬,但该给的面子她应该会给。实在不行就往她身后躲吧。 护己一事,首选少主,备选室主,老者打定主意,心里踏实多了。 曲荆风手握风镜,看到他们在一面向阳的草坡勒马,蓝玉率先翻身下马,去迎一侧的蒙雨,她借到了力,不用去踩马蹬,直接从马背上顺溜地滑了下来。 蒙雨下马后,蓝玉就放开了手,什么互动都没有。 拥抱这种高难度的动作就算了,竟然不牵手!那么素干嘛! 上辈子还没素够? 就不能来点荤的? 呃,这是一个以含蓄为美的时代。成亲以后才能亲热,想想也能理解。 …… 此时,二人和曲荆风一样,坐到了草坡上。 他们正在说话,眼睛么,要么看向前方,要么看着自己的手,或是脚下的小花小草,只在必须眼神交流时,才会去看对方一眼,之后又转过头去继续说。 就不能多看对方的眼睛一会吗?看着看着,情到深处,在这柔软的草坡上……是可以做点什么的。 阳光明媚,清风徐徐,除了忘情吃草的马儿,并无第三者在场,环境、氛围都有,不说像忘情吃草的马儿那样啃食,轻轻地亲一下脸颊或额头也好啊! 曲荆风好着急。 他几时看过不该看的片子?既没那嗜好,也不屑于看,更不需要看。 但他现在就是很好色,很想看。 忆及蒙妹妹即将离开王都,前往暮城的前一晚,三人小聚之后,他因为不甘心二人就此错过一生,自作主张替玉公子开口询问。 虽然心中早有答案,但极其善于隐藏悲伤、负面情绪的玉公子,在得到明确的答复之后,眼中的失意落寞一时无处可藏,被他捕捉到了,他也跟着痛心。 因为对求娶一事彻底死心,玉公子很快就换了一副释然的神情,对他说道:“走吧,明日出城,今晚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未能在对的时间遇见,当时,她站在暮色中看他们离开,一定很伤心。 前世,爱而不得的,其实是三个人。 曲荆风的爱而不得,是没能看到他最爱的两个人,走到一起。 不论是他死之前,还是他死之后,好遗憾。 …… 幸而,还有这一世,可以用来弥补缺憾。 曲荆风下了决心,不会再让他们分开。 他们还在说话,似是在商量、讨论着什么,偶尔他笑一下,她也跟着笑。有时是他跟着她笑。 大概是突然想到什么,蓝玉起身去扯附近的荆条和花蔓,很快就把采到的花花草草堆在一侧,重新坐下之后,一边说话一边干活。 蒙雨懒得动,随意采摘手边的花草,采来一样,问他一样,应该是有没有毒、会不会好吃之类的问题。 他摇头的,她扔到远处。 他点头的,她便要尝一尝。甜的,味美的,便递给他吃。 她竟然不直接喂到他嘴里,而是让他停下手里的活计,专门腾出一只手,接过去自己吃! 这是定了亲的情侣该干的事吗?啊? 这令心安理得地用着老者修为,看现场直播的曲荆风有些不痛快。 她偶尔也会逗弄他,假装某种花很好吃,他吃到嘴里之后,故意装出一脸夸张的苦相,最后两个人都被逗笑了。等到下一次,他还是会中计,让她得逞。 曲荆风心道,看着有点傻,但好歹有了互动。这样已经很好了,不敢奢望更多。 很快,他就编出一顶精致漂亮的遮阳帽子,大概是西地的阳光很烈吧,她接过就自己戴上了。 帽上的花朵排列是费了不少心思的,花草们在艳阳下发亮,在微风中轻抖,看起来灵动极了。她躲在美丽舒适的花影之下,眉开眼笑,神采飞扬。 还有些散枝,他想了想,编个花环?也只够编花环了。 …… 等到花环编得差不多了,突然有个红衣棕肤的年轻女子闯入风镜,跟二人打过招呼之后,很自然地坐到他的另一侧。 红衣女子极美,容貌身段虽不及前世的蒙濛,却能秒掉今世的蒙雨。 前世那二人为何一见钟情,说白了,还不是因为对方长得好看! 倘若没有前世情缘,这一世的蓝玉,十有八九看不上蒙雨。 蓝玉有才有貌,闪闪发光。 蒙雨有什么?长相和智力都很一般,手还不是一般的笨,也就会爬个树,心情好了会做点吃的……这样的两个人,根本不可能产生交集。 她把最好的都给了他,只保留了自己的姓氏,作为来世相认的记号。 她变得那么普通,怎么就笃定他还会爱她?灰姑娘只能活在童话故事里。 他的傻妹妹,在拿爱情冒险。万一考验失败…… 想到这里,曲荆风不由紧张起来。玉公子,啊,不,蓝玉,这一世可不能再左拥右抱了! 镜中三人继续说笑,在气势上被红衣女子压了一头的蓝玉看起来有些害羞与无措,一旁的蒙雨倒是淡然,面上对红衣女子并无排斥与苛责,对蓝玉的态度——既不争抢,也无不满。 怎么回事?全盘接纳了?听之任之了?还是不忍让他为难? 难不成,她不在乎,反正这一世她是大夫人?他爱娶几个便娶几个? 前世的傲骨呢?因为自认普通、心存自卑而放弃了吗? 暮城在她的倡导和治理下,早已形成一夫一妻婚俗,结果她给自己来个一夫多妻? 即便再爱一个男子,也不能这样没原则啊。 …… 曲荆风正凌乱着,第四个人冲进了画面。 一个十岁出头的小男孩,也是棕色皮肤,外表看起来像个有权有势的小恶魔,在蓝玉面前却很乖,他扑到蓝玉的怀里,然后——先是小男孩在蓝玉脸上啃了五嘴,紧接着蓝玉在小男孩脸上啃了五嘴…… 所以这二人是,兄弟情深? 虽然弄不明白这个场景是怎么回事,但是看完之后,曲荆风意识到,他跟叶昀搂搂抱抱算不得什么,他们感情再好,也没往对方脸上啃过啊。 玉公子前世共有十一个孩子,他只有三个。在与孩子相处方面,自己积累的经验远不如他。比如像二人这样啃,蓝玉轻轻松松,他却下不去嘴。 再说了,能啃一个孩子,为什么就不能啃旁边的大人呢? 若真要啃,也只能啃穿藕荷色衣服的那个。 曲荆风很想对着风镜喊话,陈蓝玉,你若敢啃红衣女子半嘴,我这辈子跟你绝交。没用的,想想只能作罢。 只见那棕肤孩子在蓝玉怀里呆了一会,肉虫子似的扭动几下,终是觉得无聊,自己跑去玩了。 红衣女子大概又在调侃蓝玉,蓝玉看着手里的花环,似是找到反击的办法,便举着花环对红衣女子说了句什么,说着竟要将花环往她脖子上套,红衣女子连忙摆手,躲开花环跑了。 看样子,红衣女子是心悦蓝玉的,镜中三人都心知肚明。 …… 蓝玉竟然当着蒙雨的面送另外一个女子花环?因为他已经送了她一顶花帽子,所以心安理得? 蒙雨竟然傻呵呵地看着他们开玩笑?因为她已经有一顶花帽子了?作为大夫人她要表现得大度些? 红衣女子竟然逃开心上人献上的花环?因为她想要花帽子看不上花环?还是因为花环上有什么魔咒? 他只是看个现场直播而已,为什么要想这么多? 好烧脑,好操心,剩下了,便全是喜悦。 好在让他感到不安的红衣女子终于跑了,风镜里便又只剩他们二人。 他不是不相信他们,他只是,特别的,特别的紧张,还有些害怕。 他终于理解了,玉公子和蓝玉眼中的“怕”,怕得不到,怕得到了,再次失去。 他猜不到他们在说什么,也不在乎,来日方长,自有叙话的时候。 他们又说了一会话,大概是累了,那草坡是斜的,躺下很舒服,二人便顺势躺了下去。 躺下了好! 曲荆风几乎要拍手称快,一想到自己的帝王身份,嗯,注意格局,忍着吧。 然那两人躺了半盏茶的工夫,竟然什么都没干,就静静地仰躺着,估计是阳光太刺眼,蒙雨直接拿花帽子盖住脸,蓝玉从身侧扯过一丛没用上的花蔓遮光,闻着花草芬芳,很快睡着了? 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等等,这句话哪里不对? 曲荆风视线离开风镜,抬头看向不远处因为无聊而悠闲望天,嘴里吹着欢快口哨的海棠,又看看风镜中睡着的二人,是皇帝急了! 曲荆风唤来海棠,让他把满屏花草摇曳的风镜还给老者,之后翻身上马,下令继续北上。 只有解决了雪域的问题,才能回到中原,才能早日相见。 105 西地跑马 陈蓝玉在傍晚的斜坡花海中醒来,这一觉睡得可真沉,散乱的花蔓儿还遮着脸,被他随手搁至一旁。 蒙雨在他右侧不到两尺的地方,面朝他微绻着身子侧躺着,脸上盖着花帽子,还在沉睡。 他动作轻微地活动了一下躺了两个时辰的身体,之后将头枕在双手上,看天色和晚霞,看了一会觉得无聊,又转头看草坡。 温柔霞光落在随风而动的草叶尖尖上,盛开了一天的花朵,要么轻轻合拢,要么凋谢渐败。 从书阁回来后的两天,他本就睡在石头小院的书房里,睡醒了便就着工具书翻译西域古本,常常在书案前一坐就是一天。 小院不设厨房,只有一大一小两只煮茶的炉子,清雅不带烟火气。 小院不住仆从,日常里只有他和温小云。自入住以来,一日三餐外加宵夜,都由禹青春差人做好送来。 事实上,由于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兵营,这院子他前前后后也没住着几天,就更没有开火的必要。 他在兵营时,小院有专人打扫,他偶尔回来,住着也很舒适习惯。 禹青春对他极好,他又不能以身相许,便只能钻研战术,通过帮助禹雷儿一统西地来报恩。 而今,雨儿和冰清住了进来,原本应该像在暮城时那样,热热闹闹地吃饭闲聊,奇怪的是,从书阁回来后,他就很少见到她们。 他一门心思在古籍上,没时间陪她们,既不能,也不想管束她们,那就各忙各的吧。温小云早就被他支去训练那二十个既不够专业,看起来又特别想打他的暮城轻骑。 她们吃过早饭,跟他打声招呼就要擅自行动的第一天,他不放心,便追问道,“你们要去哪?” 毕竟她们在西地人生地不熟,只见她俩心有灵犀地对视一眼,最后由冰清作答:“我们去找祖越世子玩。” 他从古籍中寻找西域王,她们去会现实中的西域王?倒是分工明确。 见他不说话,沈冰清调侃道,“你放心,祖越世子能拐跑的人只有我。” 他从小就不觉得冰清长得难看,只是长得比较特别而已。 冰清配祖越世子?样貌上是冰清占便宜,如此一想,祖越世子在他眼里马上就变成“肥水”,世子若肯娶冰清……天大的好事啊! 冰清得一门好亲事,他和世子能冰释前嫌,化干戈为玉帛…… 见他浮想联翩,蒙雨对他说道,“你好好译书,我们去去就回。” 说完拉上沈冰清就走。 结果,她们吃过晚饭才回来。回来后情愿坐在院子里喂蚊子闲聊,也不主动进书房来找他。 作为被忽略的存在,他真不知道两个女孩子在一起,怎么会有那么多话说! 就这样,她们也好意思说自己特地到西地来寻他?分明是借机聊天来了! 他一个认真译书的人,也不好蹿出去找她们说话,只能挨到宵夜送来,才借故出去一起喂蚊子,闲聊一会。 最后三人得出结论:祖越世子是个极其大方的好人。 第二天一早,她们的脑袋又出现在门口,这次不等她们开口,他主动问道:“又去找祖越世子玩啊?” “是啊!”她二人答得欢快,说完转身就跑。结果又是吃过晚饭才回来,看来世子真是个好人。 第三天,他多了个心眼,诱惑她们,“今天吃过中饭就回来,我叫上小云,带你们到风景最好的草野跑马。” 这次总算把人顺利哄回来了。当时他和温小云刚刚吃过午饭,四人坐在院中喝了一个时辰的茶,躲过日头最烈的时候。 跑着跑着,沈冰清和温小云便落在了后面。 他和雨儿都知道他俩是故意的,二人并肩往前快速骑行了一段,坐在草坡上闲聊。这次话题没有围绕祖越世子和西域王,而是聊他离开暮城之后,他和她是怎么过的。 他的话里,有许多新鲜有趣的人和事。她听得起劲,基本上不插话,只是说到青春郡主时,意味深长地看了他几眼,意思是,她都懂,不用特意解释。 而她的话里,有他熟悉的人和事。 孟叔叔竟然怀疑雨儿和阿秦暗渡陈仓,这是一个读书人该有的想法吗? 不论是雨儿还是阿秦,眼里自始至终都只有他一个人。 若不是他拜托孟叔叔照顾雨儿,孟叔叔得给她多少脸色看,多少小鞋穿。 想到阿秦因为话多被雨儿找借口扔在暮城,一定气结,他便有些不忍。阿秦要是也能跟着来,该有多少好啊。 有阿秦这个潜在情敌,看雨儿还敢不敢天天往祖越世子那里跑。肯定不敢,她得留在小院盯着,以防他俩“暗渡陈仓”,他一定配合阿秦,演到极致。 这样,冰清就可以一个人去找世子,二人独处有利于培养感情。 阿爹的爱,是他不曾想到的。阿爹每天装出一副凶样,他哪里敢想。 现在他知道了,他在贾统领面前展露的演技,遗传自阿爹。 最为有趣的是,植兰禁室里竟然住着一个与马兰室主同龄的老爷爷…… 二人说着说着,浓重的困意袭来,雨儿说这草坡真软,干脆睡一觉得了。他也觉得风和日丽,不能便宜了这柔软的草坡,便同意了。 她在花帽下闷了两个时辰,这么久没醒过来,会不会昏过去了? 陈蓝玉想到这,连忙坐起来,去摘蒙雨脸上的帽子。 她的脸果然被捂得发红,大概是感受到晚风的凉意和呼吸的畅快,她缓缓睁开眼睛,眼珠转了几下,才反应过来身在何处。 他扶她坐起来,二人一起看远处的落日。 她的脸在霞光的映照下,看起来更红,“蓝玉,这次来,我心里藏着一个秘密。” 秘密? 这几个月爱上阿秦了?还是,一开始就对荆风大哥一见钟情了?或是,这几天真迷上祖越世子了? 看他突然紧张起来,她继续说道,“纠结了好些天,还是决定对你坦白。” 他已经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不论对手是阿秦还是荆风大哥,他这次一定要超常发挥,绝对不让他们任何一人把她抢走。 “植兰禁室里有四盏灯,其中一盏是你的,当时阿秦来找我,我刚刚拿回记忆,我想让阿秦灭了你的灯盏……” 因为先入为主的观念,这番话陈蓝玉听到耳朵里的拼装句是:阿秦去找她,她想让阿秦灭了他! 他俩爱得这么深吗?竟这般狠心! 果然是阿秦,不厚道,亏自己拿他当好兄弟这么多年。 蒙雨看蓝玉的表情不太对,时哪里出问题了? “蓝玉,你别害怕,听我说,那四盏灯里,装着我们前世的记忆,我是第一个拿回的,之后是冰清。” “前两天,雪域老者已经通过法力,隔空取走太子荆的记忆。如今,只有你的记忆灯盏还在。也只有你不知道前世发生的事。 “你的记忆要拿回吗?还是取来灯盏,由你亲自吹灭,如此,记忆就不复存在。” 冷静下来的陈蓝玉听明白了,此事与情敌无关,与自己的前世有关。错怪阿秦了,有些羞愧。 前世都发生什么好玩的事情了? 记忆要的!毕竟是好不容易保存下来的。 看蓝玉迫不及待地兴奋点头,蒙雨迟疑了,“就算很痛苦也要吗?” 很痛苦也要,痛苦是人生的一部分,他怕什么。 他现在知道了四盏灯的主人,前世一定丰富有趣,并且充满质地。 蒙雨劝道:“不要可以直接吹灭灯盏,回去的路上,你好好考虑一下,我的建议是不要记忆,发生的事情我讲给你听。” 听哪有看来得痛快全面? 他摇摇头,还是要看一看。 “行吧,既然你坚持,反正也睡饱了,今晚我守着你。” 说定之后,二人冲进沽美的暮色回城。 106 愿岁月无惊 旷野跑马时,沈冰清和温小云做贼似地,远远地跟在二人后面。 跟踪或追随的一路,两人一直骑在马上,双脚从未落地。 一开始还好,人随马动,奔得还算欢畅。 后来,他们坐在草坡上说话。 沈冰清执意停下,什么都不干,就——看着。 为了不打扰他们,她还略施小计,让两匹马除了正常喘气,一动也不能动。 温小云倒是没有被限制自由,但他丝毫不敢乱动,万一冰清姐姐嫌他烦,也给他来那么一下…… 他能听懂马的语言,被控制后,那两匹马可是一直向他发送求助信号,那近乎绝望的哀嚎几乎要把他逼疯了。他只求自保,哪里还敢多说什么。 沈冰清看着看着,情难自禁,一张面具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远处的哥哥姐姐还在说话,身边的姐姐半天没有动静。 温小云转头一看,被她的表情吓了一跳,生生忍住惊呼和捂嘴的冲动,假装左右转头,活动活动脖子,之后目不转睛,直视前方。 吓到小云了吗?沈冰清赶紧收起笑容。 她看到二人躺下。他们躺下能干什么,她还能不知道?两个没出息的,无非就是困了,各自睡一觉。 这大下午的睡了一觉之后…… 漫漫长夜,可不正是蓝玉拿回记忆的良机? 难怪雨儿要邀约蓝玉,一起休息。明白了! 想到这里,她对端坐一旁的少年说道,“小云,我们回去吧。”说完便策马往回跑。 …… 温小云如获大赦,像一阵风一样从她身边掠过,跑出去很远,想着她路不熟,便停下来等她。 被他使唤着跑一段停一段的马儿,极其难受又不敢声张。联想到之前被禁足的经历,能跑能动就知足吧。跑在后面的马兄弟,在女魔头的手下讨生活,此刻不知有多惊恐呢。 回到沽美城中,温小云想着这些天和冰清姐姐该聊的都聊得差不多了,呆在石头小院也是无聊。 万一她心情好,像之前那样做个鬼脸吓唬他;万一她心情不好,给他来个限制人身自由……还是去找椭椭哥哥玩吧。 万一冰清姐姐坚持留他在身边,他就说自己有任务。 他确实有任务。 寄存在椭椭新兵营的暮城轻骑,他还没训练好呢。 蓝玉哥哥体贴他,除非战时,平时布置任务,很少在时间上限制他,但他不能自我松懈啊。 最近几天,他光顾加强轻骑们的体能训练,传授跑得快的技巧和秘诀,至于他们为什么要打蓝玉哥哥,他还没打听出来,有负重托,这事今天必须办了。 温小云老实说明原由,沈冰清大手一挥,爽快放行。小云是去替蓝玉解决麻烦的,替蓝玉解决麻烦就相当于替她解决问题,哪里有不放人的道理。 …… 因为是蓝玉哥哥的同乡,新兵营的掌事椭椭领着他的一群怂包兄弟,对来自暮城的二十轻骑好吃好喝地招待着。 轻骑们饿了,他们奉上烤羊腿;轻骑们渴了,他们端上酥油茶;轻骑们困了,他们负责扇蚊子…… 这些天,椭椭眼瞅着二十轻骑明显脸色白皙、身宽体胖了不少,这是他间接向蓝玉哥哥表达爱的方式。 想当初,蓝玉哥哥不嫌他长得老气,执意认下他这个弟弟,不容易。 椭椭了解过了,蓝玉哥哥在西地,共同就三个弟弟。 他非常荣幸地排在温小云和小王爷之后,位列第三!前边那二位是什么人? 一个来去如风,有能耐让哥哥抱着哭。 一个位高权重,随时能扑到哥哥怀里。 他既不能让哥哥哭,也不能扑到哥哥怀里,但他绝对不能让哥哥受委屈。 听温小云说明来意,椭椭那个火气啊,腾腾地往头顶上冒。 他把他们喂得白白胖胖,是让他们养足了力气,去打他的蓝玉哥哥? 椭椭一把扯过温小云,拉着他跑到光照、通风条件最好的一排双人宿舍,一边用腿踢门,一边大声嚷嚷:“大白天的窝在屋里躲清闲,这是惯出毛病来了,都给爷爷出来!” 包括宋大书在内的暮城轻骑闻声而出,看到之前脸上堆满笑容的椭椭掌事怒气冲冲,众人你看我,我看你,谁得罪他了? 轻骑们用目光交流一番之后,齐齐摇头。 这不是挺明白的吗?脑子没毛病啊。 “为什么要打我的蓝玉哥哥?”椭椭特意在“我的”二字上加重了语气。 …… 轻骑们又对视了一轮,很快就明白了椭椭的来意。 瞧瞧,很会察言观色啊,为什么偏偏在蓝玉哥哥的事情上犯糊涂呢? 此时,一名口齿最为伶俐的轻骑被众人推了出来,“不是我们要打,是阿雨姑娘坚持要打,她手上有调令,我们不敢不听她的。” 此话一出,众人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不是他们要打。椭椭的怒气消了一半,转头看温小云,“这个‘坚持要打’的阿雨姑娘,是来寻仇的?” 如是,他椭椭又有了施展才能、立功表现、保护哥哥的新由头,他恨不得这样的由头多一点呢。鉴于自己能力有限,他希望给施展才能加一项前提:利用职务之便。 他的职务能阻止阿雨姑娘吗?这二十轻骑可都对她惟命是从呢。 在椭椭眼里,蓝玉哥哥是天底下最厉害的人,阿雨姑娘却领着一众轻骑,不远千里、明目张胆地来寻仇——话说蓝玉哥哥现在怎么样了? 好几天没见着人,是被那姑娘亲手打残了吗? “这不可能啊。”温小云想不通,轻骑们怎么会对雨儿姐姐产生这么大的误解,这些奇怪的误会是怎样形成的呢? 蓝玉哥哥说过,凡是解释不清的,都不用解释。 温小云懒得周旋,直截了当地总结道,“总之,雨儿姐姐绝对不是来打蓝玉哥哥的,请轻骑哥哥们赶紧打消这个念头吧。” 宋大书站出来表态,“阿雨姑娘从来没说过要打蓝玉公子,从头到尾,都是我们在胡乱猜测,没想到闹了这么大的笑话。” …… 众人一听,大书说的有道理啊,他和大婶走得近,一定得到了内部消息,不然不会这么坚定地表态,于是纷纷附和道,“之前确实是我们误会了,蓝玉公子怎么能打呢?” 看他们绕了一大个圈才弄明白了调令主人的意思,温小云嘴上不说什么,心里却不免得意起来,一样是轻骑,蓝玉哥哥想什么,他从来都是一眼会意。 这轻骑与轻骑真是不能比,一比就会有莫名的优越感和满足感。 看着众人一脸“坚决不打人”的诚恳,椭椭的怒气来得快,去得也快。 对这群敦厚老实的人,他能怎么办,只能继续好吃好喝地伺候着。 谁叫他们跨越千山万水,不辞辛劳赶到西地来“看望”“他的”蓝玉哥哥呢。 “没事了,大伙回屋歇着吧。” 椭椭说罢,搂着温小云的肩往外走,他还有事情要打探,“蓝玉哥哥没事吧?” 温小云随口答道,“他好着呢,这会应该同雨儿姐姐在软坡上睡着了。” 在软坡上睡着了好…… 蓝玉哥哥吉人天相,又会哄人,他就不跟着瞎操心了,趁着光线好,跟小云打靶去,看这明朗天色,今天能多玩几轮呢。 温小云玩痛快了,当即决定在新兵营宿下。 他今天几乎不费唇舌,劝说任务就完成了。 明天回去邀功,大白天的,邀功敞亮。 他就喜欢看蓝玉哥哥故意装糊涂,一本正经表扬自己的样子,或者,直接丢过来一副我看透你了,但不点破你,且让你得意的神情。 …… 进出石头小院的人,早就对郡主和王爷派来打探情况的壮硕婢女和憨厚侍卫见惯不怪,从而直接选择了忽略。 因为他们从来都做到了,不论多么卖力地躲在附近的某个地方,都能让位于小院视角的人,一眼就能看到他们。 每次陈蓝玉想要什么,便走到小院门口,不用左右张望,仅凭直觉朝某个方向看去,就能看到正在发呆或闲聊的二人。 他要侍卫办事,便喊:“那位大哥,你来一下。” 他要婢女传话,便说:“那位大姐,请来一下。” 温小云喜欢直接跑到树冠下或鱼缸后面逮人,每次逮着人以后,他的开场白如出一辙,“劳烦哥哥(姐姐)替我办件事,速去速回哦!” 作为侍从,他们利索得很。 人活一世,谁能没点更高的追求呢?他们的人生理想,显然是做一名合格的暗哨啊,天大地大,我自逍遥,来无影啊去无踪。 只是这躲藏的功夫实在拿不出手。 陈蓝玉看着难受,原本想指点一二,可一想到教会了他们,自己着急用人时找不着人的被动,就又压下乐于助人的冲动,连带着叮嘱温小云也不许教。 想着等哪天院外侍从换人了,他再专门把他们找出来,把自己掌握的藏身技能一口气全教了,太堵心了,保证教到他们及格为止。 …… 沈冰清与温小云分开后,独自策马而归,正愁没人可用,就看到了蹲下树荫下吃烤乳扇解闷的二人。 她牵马上前,攀谈起来,“今天小院没人,你们还这么辛苦地盯着,真是尽职尽责。”语气很是诚恳,并无数落之意。 憨厚侍卫和壮硕婢女赶紧站起来,婢女看吃得慢的侍卫手里还有一串完整的烤乳扇,便对他挤眉弄眼,一套动作连着做了两次,侍卫才反应过来,连忙将自己吃得只剩一半的烤乳扇递给沈冰清,热情地请她吃。 沈冰清自己伸手去拿那串没被吃过的烤乳扇,一边吃一边说,“二位请随我来。” 侍卫把院门打开之后,沈冰清坐在天井中,把要准备的东西,要交待的事情在脑子里过了一遍,便差二人着手去办。 三人忙前忙后,一直到陈蓝玉和蒙雨踏着暮色进门之前,才把事情办完。 完成指定任务的二人又要猫到屋外去候差,沈冰清用一种命令的口吻说道,“伸出右手。” 侍卫和婢女只能乖乖伸出右手,沈冰清在二人手心各放了一只精致漂亮的小布包。 婢女满心欢喜地收下。 侍卫却迟疑了,这是欺负他纯朴?难不成他男生女相而不自知? 因优质香囊所需花料复杂,西地不易得,物以稀为贵,尤为当地女子钟爱。但西地男子并无佩戴香囊的习俗。 侍卫斗胆向一旁的两个女子确认,“这是香囊?” “算是吧,你拍拍看。”沈冰清说着去拉他的左手,搭在右手心的香囊上。 侍卫只能硬着头皮轻轻地拍了几下,随着一阵舒适馥郁的花香在空气中弥漫开来——侍卫竟然从眼前消失了。 …… 婢女忘了惊呼,呆呆地看着侍卫站着的地方空了,又看了看沈冰清,不知该做何反应,才能避免“被消失”。 沈冰清无意逗她,扬起手,用袖子挥散香雾,侍卫还站在原来的地方,“看明白了吗?” 看婢女似懂非懂,侍卫完全搞不清状况,她接着说道,“别害怕,这是障眼法,不想让别人看见自己的时候拍几下,可作藏身之用。” 沈冰清说完示意二人各就各位,慢慢研究。 至于功效嘛,目前还在试验阶段。 她忙得口干舌燥,总算能坐下来,喝几口午间的残茶。茶罢,便见雨儿和蓝玉一前一后走进院门,并肩走向天井正中的茶桌,大概是睡饱了,精神好得很。 晚饭已经备在茶桌上了,沈冰清招呼二人坐下吃饭。 席间,三人基本无话。 她见机向他们确认,“想好了吗?”见二人同时点了点头,三人继续埋头吃饭。 吃过晚饭,天已经全黑了,婢女不知何时已将小院门口的夜灯点亮。 陈蓝玉站到门口去喊人,凭感觉,侍卫和婢女此时应该就在斜对面的树桩处候着,夜灯刚好能照到他们,看过去却空无一人,他便只能喊:“大哥,大姐——” “来了。” 大哥大姐分别应声,似是从他预测的地方跑来,等他们跑到眼前,他才看到人,“你们从哪冒出来的?” …… “我们——” 大哥大姐指着不远处的树桩,老老实实地答道,“从那冒出来的。” 二人说着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之前因为好奇,他们一直在玩拍香囊的游戏,定是隐身跑来吓到公子了。 沈冰清冲着门口的二人说道:“快快快,大姐进来收拾桌子,大哥叫人备水沐浴。” 洗完了澡,好关门办事啊。 陈蓝玉坐回桌前,一边看大姐收拾,一边自言自语,“我还没教呢,就会隐身了……” 大姐笑而不答,手脚麻利地将桌子收拾好,便自行离去。 蒙雨拉了拉沈冰清的衣袖,笑着问她,“阿沈,一定是你搞的鬼。” 沈冰清也跟着笑,“我把新研发出来的隐身香囊送给他们了。” 想想还是不过瘾,她将声音上扬了一个调子,调侃道,“省得某些人仗着自己有些本事,藏着掖着地不肯教,以为天下就属他厉害,凡事非他不可。” 陈蓝玉听了,急急申辩道,“我哪有你说的那么自负。不是不教,是时候未到。” 我沈冰清两世为人,就你那点小心思,我还能看不出来? 沈冰清想了想,把意欲冲口而出的话压了下去。差不多得了,当着雨儿的面让蓝玉难堪,是她这个发小该干的事吗? 说到私心,她也有。 原本蓝玉的记忆是不着急取的。 …… 雪域老儿——算了,还是叫老者吧,老者取走曲荆风记忆之时,沈冰清布在兰室外围的防盗线极其轻微地跳了一下。 等她凝心静气,聚精会神往兰室六楼禁地的灯盏处一窥,这还得了! 她要把蓝玉的记忆取来,至于取来之后,是吸是灭,由他定夺。 老者能完美隔空取物,她也能。 她说不清自己为什么总是跟老者较劲,还真就较上了。 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她对雨儿说道,太子荆已借老者之手,把记忆拿走了。 拿去干嘛? 依她对太子荆和曲荆风有限的了解,如果不是为了汲取前世的技能,他根本不会因为好奇心去碰触所谓的记忆,他只会,让它们随风而去。 她对雨儿反复强调,你忍心让蓝玉一个人蒙在鼓里吗?蓝玉不需要同情,他需要真相。 沈冰清知道,雨儿的心思,她左右不了。 雨儿最终开口询问,必定是下了很大的决心。 而记忆的主人,她那随时保持着强烈好奇心的发小,此刻还不知道自己将要经受怎样的冲击。 他坐在日渐浓重的夜色里,面上平静,内心如火地期待着——前世的记忆。 他身侧的人,也是面上平静,内心如火。 和他的火急火燎不同,她的心是架在慢火上翻着面儿地烤着。 他终于按捺不住,大概也想缓解一下紧张的气氛,开口问道,“冰清,记忆灯盏长什么样?” 107 情有所起(一) 陈蓝玉在兰室呆了两年,竟不知兰室楼上,一墙之隔的地方,有一盏灯装了自己前世的记忆。 一切不可思议,又都可以理解。 沈冰清被他一问,这才想起来,之前光顾着忙周边事宜,记忆灯盏还在兰室。 “你等等啊,我这就给你变出来。” 为了不在发小和好友面前丢脸,她私下使尽浑身解数,盏托这才“轻松”地出现在她手里,之后被她“平稳”地放到桌面上。 放下灯盏,沈冰清把开始发抖的那只手缩到袖子里,垂到桌子底下。不知老者取灯时有没有难度?费了多少法力? 他看了看摇曳的冷焰,“竟是月光白。”心下道,记忆的呈现形式这么温柔,可见过往皆美。 他问一旁的她,“雨儿,你的呢?” 她轻抿嘴角,露出一个浅笑,“是淡紫色。” 他看了看她的脸,她的神情,她的紫裳,故作平静地总结道,“很疏离的颜色,跟你很像。” 沈冰清已经做好了答题的准备,比如“我是蓝光,带点妖气的幽蓝”,也替曲荆风的灯色想好的答案,“如同明日,熠熠生辉”,不想陈蓝玉此刻站起身,“我去洗澡了。”说完头也不回地走向自己的浴室。 沈冰清心下暗骂“重色轻友”,随即牵了蒙雨的手,“我们也去洗澡。” …… 没过多久,三人穿了白色睡衣坐在茶桌前晾头发。 沈冰清一直秉承法力要用在刀刃上的原则,自己可以喂蚊子,他俩在身边时,就不能让蚊子咬他们。她为此施了小法。 夏夜里便只有微风的舒意凉爽。只觉人世美而真实,美又不实。 没有人说话。 过了今晚,陈蓝玉就要得到他寻找已久的答案,同时也意味着,这一世的无忧无虑结束了。明天,他会以什么样的眼神和心态活在这世上? 许久之后,他率先起身,去牵蒙雨的手,“走吧。” 眼看着二人牵手并肩走进陈蓝玉的卧室,沈冰清闩上了院门,又在小院外围设了一道保护屏障,茶桌上放着一深一浅两只药罐,她将深色药罐里的药汤滤到一只瓷碗中,单手端着跟了过去。 看陈蓝玉坐在床边,沈冰清让他把药喝下,示意他平躺,合目,之后将一旁小几上的焰火引向他的身体,很快他整个人都被月色包围了,因为汲取得极慢,那光就一直在他身上闪烁。 沈冰清又累又困,临走之前叮嘱静坐一旁的蒙雨,“你放宽心,刚刚那碗药已经泄了他的力,不论是体力还是心念,都不足为惧。行经黑暗,他就算想咬舌自尽,或是自毁心智,都没有办法做到。” 沈冰清又指了指一旁的浅色药罐,“等他夜半苏醒,你再喂第二碗药,让他好好睡一觉。”说完睡觉去了。 …… 他的脸上有清风,花香,年少时的快乐和羞涩。 他眉头轻皱,是因为看到炒货店老板娘腾起一阵又一阵的芝麻雾了吗? 他的笑容,她熟悉。他们相遇在棋局上,想必二人皆是因色起意,一见钟情。之后她抛下太子,赶回去打探他是否已经娶妻。他追上来,文绉绉地搭讪,被她数落一通…… 这一段路,他走得很好,也很克制。 之后,他的脸上不再有笑意,她知道,荆死了。 她握着他的一只手,紧而有力。家人死在眼前,再历受刑之苦,他大致也想握紧她的手……他拼命挣扎,一心求死,却连死的力气和机会都没有。 那是很深,很深的绝望。 汗水浸湿了他的衣发,有血从鼻孔和嘴角溢出,流速很慢,他身为战将,想要畅快流血也是不能。 夜色前所未有的浓重。 床上的人缓缓睁开了眼睛,眼里盛着三十岁的沧桑与惘然,他先是顺着视线看了看帐顶,之后将视角聚焦到斜坐在床沿的人身上,看了好久,才喊了一声:“蒙姑娘。”语气温和,坚定。 她平静应声,“玉将军,是我。” 二人并未喜极而泣或抱头相拥。 她起身去拧耽在铜盆上的巾帕,转个身回来,他已经坐起来,接过巾帕自己擦脸,继而下床去,在衣柜中翻找了一会,等他从屏风后面走出来时,穿了一身黑色的居家服。 二人对视一笑,他接过她手里的碗,将第二道药汤饮下,便又躺下。他看里侧空荡荡的床,原本想请她躺下休息,想想又觉不妥,只得作罢。 …… 沈冰清一觉醒来,打开房门,一眼就看到院中茶桌前坐了一个醒目的黑衣人,她正要开口叫人,对方已经起身向她走来,像前世一样,礼貌而含笑喊了她一声:“阿沈。” 沈冰清原本想惊叹道,“玉将军,你醒了?”想想不对,眼前的人是陈蓝玉啊,便又换了一副语气,“不是应该叫大傩吗?” 陈蓝玉被她逗笑,嘴角梨涡时现时无,最后还是坚持,“就叫阿沈!” 难得他撒一次娇,应了吧。沈冰清爽快地答道,“叫啥都行,只要你高兴。” 之后二人坐在茶桌边喝水。 沈冰清不等他问起,就将后面十年的事情悉数说给他听,期间他基本不问话,就是静静地听她说。 半个时辰之后,沈冰清说完了,突然大叫一声“哎呀”,这一叫把一直安静听故事的陈蓝玉吓得不轻,“阿沈,又想起什么可怕的事情来了吗?” 沈冰清不理会他,抬起手消除了昨夜设下的屏障,冲向院门。 门外站着百无聊赖的青春郡主,她的身后站着几个抬着早餐的壮硕婢女,一侧站着怀里抱着一袋青稞面,眼里只有郡主的祖越世子,不远处的鱼缸处站着专心玩丑鱼的温小云,还有他从兵营暮城轻骑那牵回来的小花豹。 门一直叫不开。 青春郡主不会翻墙,祖越世子不会武功,温小云会翻墙但那墙怎么都翻不上去,大伙便只能等着。 看到门开了,以郡主为首的众人一拥而入。 …… 禹青春看陈蓝玉端坐在桌前,想上前调笑逗弄几句,迎上他的眼神,话到嘴边,直接忘了自己想说什么。 只一眼,她就知道,那个人已经离她远去,这一生,她都不可能真正走到他心里。 她招呼婢女把早餐布下,自己强打着精神去看他之前敲打的石槽,似乎里面的花花草草看了会上瘾。 黝黝来沽美的第一天跟陈蓝玉亲昵过一番,之后因为院子太小,被带到兵营去喂养,此时再见救命恩人和旧时主人,便兴冲冲地跑过来,跑到近前却又犹豫着不敢往他身上扑,气息不对。 直到陈蓝玉半蹲着,像在家时那样招手喊他,“黝黝,快过来啊。”它才敢扑到他怀里,左右闻了几下,抬起头去蹭他的脸,之后乖乖趴在他脚边打盹。 陈蓝玉吃早餐之前转头找禹青春,见她背对着众人坐在小凳子上专心看花,随即明白了什么,郡主定是无意中看到了三十岁的他,那个他对她来说是绝对的陌生人,她再也不敢跟他开玩笑了。从此以后,大概只会敬而远之。 他倒没什么,但她会难过。 爱而不得是什么感觉,他深有体会。 很疼。还得忍着。因为无能为力。 她如今的处境,不就像前世的他吗?但他至少两情相悦,而她是一厢情愿。更孤独。 不论前世今生,他都不愿意让让人伤心。却又总是让人为他心碎。 总是不完美。总有缺憾。 所以这一生,不要那么偏执,适当地放弃一些执念,会活得轻松一点吧,也让深爱着自己的人,少受一些苦。 108 情有所起(二) 这般想着,陈蓝玉便不去惊扰郡主,转头问坐下来后怀里始终抱着一袋青稞面的祖越世子:“一起吗?” 祖越世子连忙摇头,人多热闹,胃口大开,他倒是想跟着他们一起再吃点,但是出门前已经吃过了,万一郡主又误会他吃得多,跳到沽美河里都洗不清了。 再说了,他今天是给蓝玉公子送面食的,又不是来蹭早餐的。 他可是顶着“食量惊人”的恶名,跟郡主要了双份食材,他这么丢脸为什么,还不是为了让蓝玉公子揭得开锅,养得起前来投靠的两位暮城姑娘吗? 他对蓝玉公子的一片心,天地可鉴。 祖越世子终于舍得把怀里来之不易的青稞面放到一旁的空凳子上,正要向吃完早饭的蓝玉公子表达自己的心意,却听到他问,“世子听说过西域王吗?” 祖越世子迎向蓝玉公子探询的目光,不假思索地答道,“何止听说过,西域王苍羽是我曾祖父!” 曾祖父吗? 西域王苍羽被自己斩杀时三十八岁,西域王族十六七岁育下子嗣的不在少数,祖越世子没有撒谎的话,从时间上推算,一切合乎情理。 陈蓝玉又问:“为何改姓?” 祖越世子答,“自然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啊。” 难道不是因为他当年西征,对他们一族赶尽杀绝吗? 苍羽的后人竟然这么豁达?一点仇恨之心都没有? 祖越世子是掩饰得太好,还是隔了几代仇恨早已烟消云散? …… “那世子一定听说过玉梁吧?” 陈蓝玉不等祖越世子回答,又补充了一句:“就是当年领兵攻打西域的那个中原恶魔。” “蓝玉公子说的是玉将军吧?玉将军怎么会是恶魔呢,那是我最崇拜的人。” 见对方吃惊地看着自己,祖越世子忙解释道,“玉将军年少有为,果敢狠辣,是百年难遇的一代名将,还是文武双榜状元,我看过他的画像,长得也很俊美。” “知道我为什么主动请降吗?” 祖越世子说着说着竟然神采飞扬起来,“当时我站在高楼上用极目镜远眺,看到蓝玉公子破城而来,就好像看到玉将军当年的风采,我心想,不论如何也要成为公子的朋友,就算做不成朋友,至少不能与你为敌。” 陈蓝玉又说道,“他杀你曾祖,夺你王族,害你一族颠沛流离……” 祖越世子打断他:“那是你们中原人的想法,在我们西域,胜就是胜,败就是败,输,是因为自己技不如人,没什么好记恨的,反而要学习胜者的长处。” 祖越世子这是在玩心理战术? 陈蓝玉看向沈冰清,沈冰清会意,拉过祖越世子的一只手,“世子面有菜色,我给你把把脉。” 这话把禹青春从石槽那引了过来,“一人吃双份,他还面有菜色?” 祖越世子指着一旁的青稞面袋:“我的口粮都省下来接济蓝玉公子了。” 禹青春看他自作多情,又气又好笑,“他的薪资养十房妻室都够了,还用得着你接济?” 祖越世子心有不甘地看向陈蓝玉,见他对郡主的说法表示默认,顿时又羞又恼。 养得起你早点说啊,害我丢这么大的脸。 祖越世子把面袋放到一个婢女手里,蔫蔫地说道,“天好热,我回去歇着了。”之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禹青春一阵狂笑,领着她的壮硕婢女走了。 …… 小院顿时安静下来。 陈蓝玉问,“阿沈,怎么样?” “我没猜错的话,祖越世子的身体里有另外一个人,那个人的思想,要么被压制,要么与他融为一体。他说的可能是真话,也可能是在做戏,再观察一阵。” 此时,沈冰清听到陈蓝玉卧室的门开了,看到蒙雨走出房门,精神还算好,便招呼温小云,“走,带姐姐采青果去。” 温小云不敢不从,二人便出门去,沈冰清顺手将门从外面拉上了。 陈蓝玉等她洗漱好,坐到茶桌前,对她说,“你先吃早饭吧,一会到书房来找我。” 大约一盏茶之后,蒙雨走进书房找他。他举着刚刚描上五官的画,问她:“是不是这样?” 他坐在书案前,她站在他身侧,微微点头,“是。” 他抬头看她,又看了看画上的三人,白衣人执白子,黑衣人执黑子,妙龄女子华裳丽妆,不禁悲从中来。 她这一世的样子,他也很喜欢。 倘若他的灵魂,他这个人对她的感情,仅止于容貌的吸引,那她何必等他,他根本不值得。 所以,容貌没关系。但,她的牺牲有关系。 她为什么不对自己好一点?比如,给自己配备有浓度的亲情,像他得到的那样。 前世孤寂。这一世也孤寂。一心一意,等他回来。其他的,全然不在意。仿佛世界与她无关。 还有,她一点都不骄傲了。平静,清冷,外表像暮城一样与世隔绝,只有心在动,心里涌动着执拗的火焰。 他之前不明所以,他就是,莫名地,爱得很上瘾。 他现在知道了,情有所起。 他们是同质的。是灵魂非常相似、相近的两个人。 然而,也不局限于男女情爱,兄弟情谊。他们三个人,有很多事要做,以至于见面、相聚的时间总是很少。 前世,在一起的时光,屈指可数。这一世好像也没有多少改观。 分离,分开,分别。 她对他拿回记忆的惊惧不是没有道理。 在途经命运的暗河时,他确实想过放弃,放弃心智,舍弃性命,这样他就解脱了,所有的痛苦,统统消逝。 如果没有第一碗药的阻力,他即便躺在床上,陷于晕迷,也有好几种办法让自己死。死很容易。 但是当他奋力趟过血腥的河水,挣扎着爬上对岸,终能喘气之时,他又有了活下去的勇气。 还有使命,还有责任,还有爱。 还有前情未了,还有那么多遗憾要修补。 …… 见他陷入深思和忧虑,蒙雨拉他起身,“我们去买酒,你能找到卖陈年青稞酒的铺子吗?” 对哦,阿沈和小云去采青果了,青果要老酒煮,才能煮出好味道。 于是,他们出门去寻老酒铺子。他负责找,她负责尝。 暮城的酒铺,他们都很熟悉,倒不是因为爱喝酒,而是从出生到长大,一直生活在那里,那些街巷、山峦、景致,都了解于心。 她经过酒铺,有时会买甜酒酿回去,坐在院子里吃。看着很好吃的样子,他盯梢回去后,买一份来尝尝。说实话,很一般。 因着山居日子无聊,十四岁以后,她每年秋天都会不厌其烦地去酿甜淡的米酒,备着煮花、煮果、煮叶子,喝了解秋燥。 他很想讨要一碗,又不便暴露行踪,更不能做偷鸡摸狗的事,真要偷也不是偷不着,最后只得作罢。好在定亲以后总算喝上了,味道确实比酒铺里的好喝太多。 他很少喝酒,但每次都不介意尝一尝,因此能记住每一种酒的味道。 只要能找到一点由头,她和阿秦就会喝酒,喝醉了便要耍赖,发点酒疯什么的。 他得在一旁,看着,以免她把阿秦误会成他,或是阿秦把她误会成他,情不自禁地抱到一起…… 这几年,他也没少强行分开过喝醉后抱到一起的他们。 有一点特别好,他俩不会背着他偷偷喝酒。他们之间有不成文的规定,喝酒一定要三人在场。 而今他身在西地,且拿回了前世记忆,肩负起佐君夺位的使命,那些无忧无虑的美好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 109 她要回暮城(一) 等陈蓝玉和蒙雨买了沽美品质最好的青稞老酒回到小院,沈冰清和温小云也采了一藤篮的青果回来了。 沈冰清将洗好的青果摆到茶桌上,那翠绿的色泽真是喜人。有些长得着急的青果已经泛了一层红晕,是可以吃的。四人便挑了发红的果子吃。 剩下的,便由陈蓝玉一枚一枚地递给蒙雨,她接过放到不染荤腥的砧板上,用刀背将它们轻轻地拍扁了,放到白瓷碗中备用。 温小云负责生火,沈冰清将酒倒到砂锅里,架到火上。 她一边做事一边看桌边的二人,递青果这么傻的事情,他们竟然做得这么自然、诗意……真养眼。 温小云看冰清姐姐陶醉到喜不自禁的神情,便又好奇地研究了一番蓝玉哥哥和雨儿姐姐,不过是嘴角含笑,眉目传情,闷啾啾的,话都不说一句,真搞不懂有什么好看的。 冰清姐姐怕是脑子有问题哟。 这样阴霾的想法可不能让冰清姐姐看出来,万一她生气了施法……感觉到危险的温小云跳上屋顶,攀上院外的树枝,往后山跑了。 酒水温度上来了,酒香四溢,蒙雨将瓷碗中的青果倒入酒中,也不盖盖子,任由酒水和青果相融之后的气息在小院中蔓延。 青果的颜色渐渐变成明亮的黄色,原本无色的酒水煮出琥珀汤的质地。 三人端着小碗尝青果酒,浓郁的酒香中带点酸甜。 蒙雨放下酒盏,对陈蓝玉说:“我是这样计划的,等解决了祖越世子的问题,我和阿沈就回暮城。” …… 陈蓝玉自然是舍不得她走,但也不想让她为此费心。 他对她说,“你安心回去,祖越世子的事情我自己能解决。前世他是西域王,我都能杀得了他,这一世他也不是我的对手。” 他要留在西地继续未完的使命,她要回到暮城主持植兰山房事务。 眼下,两人肩上的担子都重,还不是成亲的时候。 蒙雨又给自己舀了一盏酒,用眼神询问对面的他,还要吗?他笑着摇摇头。 她喝了味道越发浓厚的酒水,微微皱起眉头,好像那酒变得又苦又酸,之后她淡淡地说道,“那就这样说定了,我们分头等荆风大哥的消息。” 他假装不在意地问道,“那——你们什么时候走?” 她想了想,“既然祖越世子的事不用我们插手,那就明天吧。” 明天? 陈蓝玉后悔自己逞能,早知道她明天就走,祖越世子就应该留给她解决,一个身体里住着两个灵魂,那么大的难度,她和阿沈最少要一个月才能解决吧! 但他已经放话,世子不是自己的对手,反悔会很丢脸…… 算了,再来一碗酒吧。 是谁规定他不能借酒消愁的?他想喝就喝! 但一想到前世激战归来,饮酒作乐、流连后院的风流史,可不就是个衣冠禽兽嘛。 如果不是因为这段黑历史,她当年说不定就松口嫁给他了。 她到现在或许还对他的荒淫耿耿于怀,从心里看轻他呢。 酒这东西太误人,陈蓝玉忍住了痛饮的冲动,假装拿错了,放下酒勺子,往酒盏倒了清水,“津津有味”地喝起来。 110 她要回暮城(二) 蒙雨从陈蓝玉脸上变幻莫测的神情,大致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他这样偏执的人,一定会跟自己过不去。脸皮又薄,此刻心下定是百般纠结,各种有的,没的,胡思乱想。 为了不让他丢脸,她不再看他,邀约阿沈一起喝酒。 几杯酒下肚,沈冰清的话便多了起来,对着蒙雨说道,“你喝了这么多,什么事都没有,蓝玉只尝了一口,一张脸就红成那样,真没酒量哎!” 蒙雨回她,“蓝玉洁身自好,向来不爱喝酒,今天如果不是为了陪咱们,这酒啊,他碰都不会碰。” 又醉了?光听句子就知道。 她清醒的时候,几时这样夸过他?也就是微醉的时候,用词会稍微张狂一些,可以说出一些心里话。 她爱喝酒怎么了?想喝就喝呗,只要她喝高兴了就行。 喝醉了有他呢。反正他不喝。他可以照顾她。喝多了吐他一身也不怕,不就是洗个澡换身衣服的事吗?更何况她也从来没有喝吐过,她在他面前只出过小丑,没丢过大脸,她一直都很有分寸。 就算没分寸又怎样?他喜欢的女孩,就应该按她自己的方式生活。 陈蓝玉看向蒙雨,她的双眼开始迷离幻散,明明在夸他,眼睛里却只装着阿沈一人,完全没有他。 阿沈倒是舍得分点眼神给他,盯着他看了一会,转头问雨儿:“你说说,是玉将军好看还是蓝玉好看?” 雨儿毫不犹豫地回答:“我觉得,两个都好看,我都好喜欢!” 阿沈面上摆出一副“你也就这点出息”的表情,继而问她一个颇为尖锐的问题:“他若不幸长成我这样,你还喜欢吗?” …… 就在陈蓝玉想要举手挡脸的时候,雨儿总算向他看了过来,难得她肯看他,他不能让她看不着。 四目相对,他深情款款,结果她忍不住噗嗤一声笑,竟然笑到有些收不住,就好像,他真长成阿沈那样了…… 虽然他从来不觉得阿沈难看,但他若长成阿沈那样,他一定会想方设法躲起来,让媒婆大叔给她找个俊美又体贴的。 即便她不好色,他也不能污了她的眼。 他前世长成那样,她勉强看得上他。 这世若长成阿沈,他怎么能让她承受这样巨大的心理落差? 想到这里,他就各种不忍。 她只顾笑,都没有回答阿沈的问题。他其实,也很想知道答案。 算了,她们姐妹情深,她们聊她们的,跟他没关系。 他抬头望了望一个黑点都没有的蓝天,又用目光巡视了一番空荡荡的院墙,“你们聊啊,我去看看信鸦觅食回来了没有……” 等他走远,蒙雨才收起醉态,认真地回答沈冰清的问题:“别说长成你这样,他就算长成一只动物,我也喜欢。只要我确定,面前的是他。” 沈冰清轻轻点了点她的额头,嬉笑道,“我还能不知道你啊,我就是想逗逗他,回到暮城就逗不着了。” 信鸦不知在何处撒欢,一点动静都没有。 陈蓝玉围着小院转了好多个圈,顺手捡了一些石子,朝空中弹了一组信号,让在山野中疯玩的温小云回来办事。 温小云很快就回应了信号,直接赶去兵营,与暮城轻骑交接明日启程事宜。 111 他们看见他 午饭端来时,饭桌上便只有三个人。 陈蓝玉和蒙雨各自捧着一碗饭发愣,久久不下筷。 拼了性命拿回记忆,不浓情蜜意,不搂搂抱抱,分别在即,只顾着发愣…… 沈冰清不满,“你们俩要扭捏到什么时候啊?赶紧吃饭!” 哦。二人应声,这才“认真”吃起饭来。 反正吃什么都味同嚼蜡,便只管低头吃。 沈冰清看着堵心,便想办法哄人,“都给我高兴点。等吃完饭,我想办法让你们看看曲荆风。” 原本木木吃饭的二人听罢,立刻将目光从饭桌移到沈冰脸的脸上,眼中难掩兴奋,顿时有光了。 之前不是说看不到吗? 因为老者刻意隐藏他的行踪。 二人不说话,一边卖力地吃饭一边盯着沈冰清看。 沈冰清感受到一种快要把她烧化的炙热。 这回轮到她吃不下饭了,只能放下碗筷解释,“自从拿回前世记忆,曲荆风的帝王光芒就藏不住了。” “我日日窥镜,近日终于能看到一些影像。想必中原术士也看到了,不过,你们不用担心,他身边有高手护卫,誓死效忠的那种。” 陈蓝玉悬着的心微微放了下来,知道警惕就好,不再傻呵呵地以为全天下都是好人,既没有刺客,也不会有暗杀。 蒙雨有些紧张地发问,“那蓝玉会不会有危险?” 这话再次惹来沈冰清的不屑,“能争点气吗?他能有什么危险?他不让别人有危险就算好的了。” 话是好话,但说得有点急,再加上她的脸,看起来像在凶人,蒙雨不自觉地咬了咬筷子,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接话。 …… 沈冰清这才留意到自己豪放过头了,赶紧说道,“这世上能杀他的就皇帝一人,前世运势确实差,这一世,我们至少能保证曲荆风不杀他,对吧?” 蒙雨点头,“哦,对。” 陈蓝玉看一向强势的雨儿因为担心他的安危,从气势上被阿沈压了一头,很是不忍,又不好责怪阿沈欺负她,便只能解围道,“怪不得荆风大哥总能让我感觉到压迫,说到底还是因为他是君,我是臣。” 女孩子之间有友情,怪异又复杂,远没有他和荆风大哥纯粹。 比如对方寄他篱下,强行要雨儿家的地址时,他乖乖认怂奉上,丝毫没有引发语言上的冲突、气势上的博弈…… 沈冰清顺着他的话往下说,“曲荆风有什么好怕的?我就一点都不怕。” “但是你怕她。”他说着指了指一旁静默的雨儿。 沈冰清说,“我也怕你。真是想不通,我这两辈子是卖给你们了吗?整天当牛做马,偶尔说句硬气的话都要愧疚半天。” 他便哄道,“是是是,阿沈为了我们压抑天性,连畅快说话都不能,最委屈了。” 蒙雨听不下去了,便对他说,“我怎么感觉阿沈在吃醋呢?” 沈冰清惊了,“雨儿,你该不会以为我喜欢蓝玉吧?” “不会不会,我觉得,你喜欢我。”蒙雨说着把头靠到她肩上。 三人因此笑作一团。 在其乐融融的气氛中,午饭很快就吃好了。 沈冰清照例端来她的铜盆,就着她的神仙水施法。 很快,马背上意气风发的曲荆风就出现在画面里。 …… 蒙雨叹道,“总算会骑马了。” 沈冰清也有点吃惊,“曲荆风可以啊,这才多久没见,就像变了一个。” 蒙雨说,“前世你是没见着他,他平日就长这样,神态举止都没变。” 陈蓝玉看了一会,转头看她,“荆风大哥长得真好,你觉得呢?” 这口气也要争吗?看来今天不表白是不行了。 回暮城之前,要让他安心。不然他能从前世想到今生,每一个细节都反复梳理,还会胡乱猜测这一世她和荆风大哥会不会因为情难自禁,发生点什么。 蒙雨看桌上还有果酒,便又倒了一杯来喝,这才看着他幽幽开口,“他确实长得好,但我心里眼里,从来都只有玉将军一人。” 说罢,她又晃了晃他的手臂,带着两三分醉意,傻笑道,“大概是因为父亲的关系,我就喜欢会打仗的。” 啊,这……也没喝多少啊。 他刻意压下嘴角的笑意,只是双眼发亮,藏不住内心的欢喜。 他扶她坐下,“坐着看,站着头晕。” 于是三人从站姿变成坐姿,目不转睛地盯着铜盆。 铜盆里的男子是情敌吗?那是他的好朋友,她的好兄长,要多顺眼有多顺眼。 很快,车马队伍停下,众人入住沿途的“望雪山庄”。 从风景和植被上判断,北境桃源已然在望,短暂休整之后,快马加鞭些时日,应该能很快到达雪域。 老者入境,白衣飘飘,仙气缭绕。沈冰清道,“真成神仙了呀。” …… 紧接着,一个穿着灰紫服饰的高个男子跑到曲荆风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就开始兴奋地说话,眉眼间止不住的媚态流转,看着却很舒服,仿佛他天生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二人竟然这般亲热?快赶上前世的他们了。不得不提高警惕。 陈蓝玉问沈冰清:“看得出这男子的来历吗?” 沈冰清摇摇头,“这长得像棵海棠树的男人没有前世,应该是老者给曲荆风找的贴身护卫。” 有个孩子冲进画面,坠在曲荆风的手臂上,竟然可以将一身清浅淡绿衣穿出仙童的感觉。 铜盆外的三个人,看着铜盆里的三个人,只觉满盆的高贵气息袭面而来,衬得自己灰头土脸。他一个打仗的。她一个泡茶的。她一个算命的。跟他们根本没法比。 沈冰清自言自语,“老者的仙童?这孩子不对。” 观影的二人异口同声,“哪里不对?” “这孩子命相里有报恩咒。”沈冰清对陈蓝玉道,“你回忆一下,曲荆风的老师中有没有惹了圣怒的?” 陈蓝玉想起当年闹得满城风雨的一桩旧事。 叶昊是天下学子集体仰慕的一代名儒,也是太子荆最为敬重的老师。 他博学多才,刚正不阿,官职不高,后经太子在皇帝面前多番举荐,官至文臣二品。 太子本是出于尊师惜才的一番好意,不曾想却因此害了自己的老师。 有朝臣拿着叶昊的一篇文章到皇帝跟前,诬陷其暗讽朝纲,逐字逐句,说得头头是道。 皇帝生性多疑,狂妄自大,眼里容不下一粒沙子。当夜越看越恼火,第二天便找了个莫须有的罪名,要杀叶昊全族。这样的事情不胜枚举。 太子保不了所有人,老师却是一定要保的。先是圣前据理力争,说不通。后执意在寝宫外跪了整整四个时辰,可谓父子俩的博弈。 太子是皇帝身上唯一的软肋。看着跪倒在门前的儿子,最后不得不允。 太子对老师说道,老师的性子不适合官场,保得了一时,保不了一世,希望老师带着亲眷,择一处乡野桃源,从此隐姓埋名,安度余生,并派人暗中护佑老师平安回乡,后又多番照看。 112 分别在即 听阿沈说起报恩一事,陈蓝玉推测,那仙气男童极有可能就是太子之师叶昊的转世。 太子得人心,不仅仅是因为他的身份地位,更因为其品格。 想当年,自己身为玉梁,不过是一普通人家的孩子,仅仅通过考取功名就直达圣前,不过是皇帝为太子顺利继位择选的人才之一。 他之所以能和太子成为的朋友,靠的是初始的运气,更多的是诚挚的交心。 首先,太子把他当人看。其次,太子把他当朋友。 太子非常了解皇帝的为人,私下里没少教他如何在圣前为人处事,逢凶化吉。 他本就敏锐,善于察言观色,倘若没有太子指点,也能靠自身能力护己周全。他虽有一定的能力,但也不至于年纪轻轻即官授武将一品,其间有太子诸多提携。 太子道,自古武将难善终,蒙将军如若不是英年战死沙场,依着父皇的性子,最后可能落得个身败名裂、全族尽灭的下场,玉公子凡事要多思量,切不可轻举妄动。 他自然是用心记下了,太子在的那几年,他在官职一直顺风顺水。 他对太子一心效忠和维护,自然是因为信赖太子。 …… 太子有心计吗?当然有,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多。 只是太子的心计都用在谋事上,从不用来害人。 高处不胜寒。看似他在为皇帝和太子卖命,实际上是太子一直在默默地保护他。 皇帝为开国君王,狠戾不失为一种手段。 但第二世,民众渴盼明君执政。 他想的是,他们年轻力壮、年富力强,还怕熬不过老皇帝? 十年,二十年之后,就会有盛世,而他们是开创者。 然千算万算,算不到太子会死。 他方寸大乱,不仅因为失去挚友,更因为失去未来的明君,指日可待的盛世。 他咽不下这口气。 害我失友,失了期盼是吧?我要你们付出代价。 皇帝不可能是他的同盟。 皇帝还有很多儿子。皇帝只会痛一时。皇帝还是皇帝。皇位上没有太子,还会有别人。但暗害太子的人,绝对不能坐到原本属于荆的位置上。他们不配。 他一个人也要战斗。杀太子者,必须死在他前边。他就是抱着这样的执念,去运筹了很多的事情。直到事态变得不可收拾,他才冷静下来思考,如果太子活着,会怎么做? 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但一切都来不及了。 他因为冲动闯下大祸,铸成大错,自己被凌迟根本不算什么,不就是剥了皮,失了性命吗?他杀了那么多人,自然做好了惨死的准备。 他只是不能承受害死亲人的痛苦,还连累了那么多无辜的人丧命,无数的人因为他,余生痛苦、动荡。 当他拿回记忆,知道荆风就是太子……真是太好了。 这一世,荆风说了算,他都听他的,绝不,绝不违抗君令。 前世是因,今世是果,因已过去,但观其果。 …… 离别,是为了更好地相聚。 分别的前夜,灯色朦胧,恰到好处。 沈冰清邀约温小云,“走,带姐姐去外面抓几只流萤。” 温小云正想辩解,这附近没有流萤,随即被沈冰清施法禁声,拖着就往外走。 沈冰清在找一棵树,树杈上能坐他们两人,并且刚好能看到院中二人一举一动的…… 找到了。她不会爬树,便对温小云说,“带我上去。” 温小云指了指自己的嘴,用眼神谈判,想上去?先解除嘴禁。 谈妥后,二人很快飞到树上,稳稳地落到相中的树杈上。 陈蓝玉和蒙雨并肩坐在书房前的春凳上,看天井上空露出的一小片布满星子的暗蓝天色。 沈冰清嘴角衔了一只小而胖的骨埙,为那谈情说爱的二人驱虫子,埙声古朴、轻荡,细听,还能听出一丝催情的缠绵。 陈蓝玉看着幽幽远空说,“我想做一件上辈子没胆量做的事。” 蒙雨继续抬头看天,心里默默地想,手牵过了,抱也抱过了,上辈子没胆量做的事,大概是成亲以后才可以做的事吧? 前世是活到三十五岁,但没成过亲啊,她对男女情爱极其有限的了解,都是言情小说上看来的,根本没有实践的机会。 她确实好奇过,但是因为不能嫁给他,后来又彻底失去他,那些好奇很快消失无踪。 她想着,这一世,等成了亲,自然水到渠成,该懂的都会懂。眼下也没什么好着急的。 他突然转过头来,看着她的眼睛,似是听懂了她内心的困惑,“这事,不成亲也可以。” 光线不是那么明,刚好能将对方脸上的表情看个大概。 她看懂了他眼里的热切,“既然这样,那就——” 让人陷入无尽的欢喜和渴望里,就像在空中飘浮,被柔软的棉花云拖住了一样……动人心弦,摄人心魂。 晕乎乎的,又舒服又有些喘不上气。 …… 过了很久,她觉得自己要窒息了,便推开他,怕被他笑,不敢用力喘气。 他果然笑了,“你别看我呼吸平顺,跟个没事人似的,我的心跳得可厉害了。” 他抓她的手放在他心头的位置,“我也就是,表面功夫做得好。” 还真是。 “我来听听,玉将军的心跳。” 她说着把耳朵贴到他的胸口,闭上眼睛认真地听,“果然跟暮城北门告别时一样,嗯,声律悦耳。” 沈冰清坐在树杈上,一边赶蚊子一边感慨:“这是我看到过的,最好的风景,没有之一。” 静坐一旁的温小云附和道:“风景不错。” 沈冰清转头看他,这小孩,不会跟着学坏吧?也到了该学坏的年纪。 “冰清姐姐,我说的是远处的流萤。” 沈冰清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黄色萤光点点,成群连片,似是蒙了一层薄雾,这是属于人间的仙境。 类似的景致,她在地府的生死桥上看到过。 当时,雨儿在兰室修补他的魂识,她去地府收集他的散魄。 他已成碎片,像这萤火。 她举着一张捕魄的网,悬空飞了几天几夜,又累又绝望。 她其实,能力有限。她想过放弃,又祈祷奇迹。 奇迹是怎样发生的呢?大概是,连老天爷都想给他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 他活了。她也跟着活了。而她,也能跟着他们活下去。 她命里无夫无子,无友无爱,无牵无挂,无欲无求,来去自由,洒脱极了。 直到遇见他们…… 那些的快乐和痛苦,得到和失去,都让她上瘾。 “所以小云,请你一定要保护好蓝玉啊。” “那是自然,他可是我好不容易得来的哥哥。” 113 苍羽之剑(一) 第二天清晨,宋大书驾着一辆轻便实用的马车,与一众骑在马上,看上去面无表情实则内心极为活泛的暮城轻骑,等在石头小院外的开阔地上。 跟忙和了一早上的陈蓝玉进进出出的黝黝,此刻也识趣地趴坐在马车旁,不上前打扰众人话别。 祖越世子对蒙雨说道,“阿雨姑娘,你放心,我会替你照顾好蓝玉公子的。” 蒙雨对他施了一礼,“那就,有劳世子了。” 禹青春也对蒙雨说道,“陈蓝玉有我罩着,在这西地,谁也欺负不了他。” 蒙雨也对她施了一礼,“多谢郡主。” 场面话说完了,禹青春拱了拱一旁的世子,二人走到几米之外。 禹青春直言不讳,“你这人是不是缺根筋啊,人家用得着你照顾?” 祖越世子面露难堪,“我都这样了,还不许我装一装?” 这话说得禹青春心里一叹,质子可怜。于是,静默一旁,不再说话。 虽然昨夜已经说好了,她们自己走,但陈蓝玉和温小云还是牵了马,希望能送她们一程,等她们夜里宿了营,他们再往回走。 他们身在异乡,不是一点乡愁也没有,只是之前一直没有被撩拨。 蒙雨和沈冰清是至亲故人,二人心下自是百般不舍,暮城轻骑同源饮水,此刻也备感亲切。 一想到他们这一路来回奔波,即使路上再痴缠一日,夜幕之后还是要告别,蒙雨便狠下心来不让送,那就只能交待几句了。 陈蓝玉从怀里拿出帛布包裹的书信和书稿递给她。 她接着厚厚的包裹,仰起头问他,“又熬夜了吗?” “书稿是来到西地之后,一有闲暇便写,给爹娘和阿姐的信,是你来之后每晚写几页,我也给孟叔叔写了一封。” …… “只有阿秦这封是昨夜临时抱佛脚,为了哄他,我可是绞尽脑汁,写得声情并茂,我还承诺了,将来一定单独带他去玩。” 可不是嘛,为了讨好阿秦,不让阿秦因为被抛下难为她,他不得不把尚未成熟的书稿拿出来孝敬,原本再润色一道,可以更出彩的……唉,没时间了。 阿秦啊,蒙雨想起他来也有些头疼,有蓝玉的信和书稿应该好办些。 陈蓝玉嘴上交待,“路上慢慢走,沿途赏赏花,看看风景。”心里想的却是,不要着急,暮城又没有我。 蒙雨看懂了他的心思,浅笑道,“回程不急,你又不在暮城。” 他很想拥抱一下,环顾四周,这种时候沈冰清和温小云看起来很像隐形人,除宋大书以外的暮城轻骑对他虎视眈眈,祖越世子笑意盈盈,那张脸有一种诱人的魔力,禹青春期待他深情表露,继而——自然是想看他出丑。 再说了,她手里拿着包裹,隔着也不好抱人……于是他半握半捧着她的双手,柔声嘱咐道,“照顾好自己,等我回暮城,咱们就成亲。” 她本想说,那你保护好自己,平安回来,我等你。最后说出口的却是:“嗯,我走了。”说罢转身上了马车。 他在窗外等了片刻,没见她撩起车帘,微微有些失落,这才把目光分给一旁的沈冰清,“阿沈,你也要好好的。” 沈冰清早就他的冷落习以为常,此刻见他看向自己,便指了指高空中的黑点,“信鸦我带走三对,给你留下三对,写情书可以,但别把它们累坏了啊。” “我……省着点用。”他说着冲她爽朗一笑,她满意了,很快上了马车。 …… 四人站在原地,目送马车远去,直到一行人消失在地平线上。 陈蓝玉突然单手捂胸,随即弯腰低头,往草地上喷了一大滩污血。 温小云及时扶住了脸色发青的他,条件反射地想从自己手上捞手帕,手伸到胸口才意识到自己没有带手帕的习惯,便看向禹青春。 禹青春尴尬地摇摇头,努力压下心里的紧张和着急,想扶又不好扶,便只能站在原地。 她知他性子娇气,但身体一直康健,早知他会因此吐血,她应该更加热情周到,想办法帮他留人。 祖越世子递过一方手帕,关切道,“蓝玉公子,你没事吧?” 陈蓝玉冲他摆摆手,从自己怀里摸出帕子擦拭嘴角和下巴上的血,帕子上一片腥红。 他看了看不远处的石头小院,有气无力地说道,“我估计是走不回去了。”说罢目光殷切地看向祖越世子。 祖越世子看禹青春和温小云也不约而同地看向自己,不解地问道,“为什么是我?” 禹青春对他的迟钝感到不满,“你不背,难道要我背?” 温小云也说道,“世子哥哥,我个子小,总不能拖着蓝玉哥哥回去吧?” 祖越世子极不情愿地走到陈蓝玉身前,俯下身去,陈蓝玉顺势趴到他背上。 陈蓝玉大概伤得很重,生怕掉下来,一双手圈住他的脖子,半张脸贴着他的颈侧,很是亲密和依赖。 他心下是喜欢蓝玉公子的,但他不想让包括蓝玉公子在内的三个人看出来,因此往回走的一小段路,祖越世子刻意压着呼吸和心跳,看上去步态蹒跚,背得十分费劲,仿佛身上压着一座大山。 …… 禹青春皱眉,“真没想到,你体力这么差。” 他一个二十四五的小伙,被年轻女子嫌弃体力差,好难忍……眼下不是辩解的时候,先过了这一关再说。 祖越世子咬紧牙关,把陈蓝玉背到卧室的床上,半蹲着身子让他坐在床沿,待到从对方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他转过身去问:“好些了吗?” 陈蓝玉慢慢躺下,拉过被子盖上,见祖越世子立身站着,他指着床边的杌子,又拉住他一只手,“世子别走,陪我说会话,我心里难过。” 走不了了。 祖越世子坐在杌子上,安慰道,“我虽不曾像蓝玉公子这样深爱过一个人,但多少也能体会公子此刻的伤感。相信我,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不论是刻骨的仇恨,还是充满遗憾的过往。” 陈蓝玉单手握着他的一只手腕,疑惑地问道,“你真的这样想?” 他其实也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这样想,但他一直都在自我暗示,自己应该这样想。 见他沉默不语,陈蓝玉说,“你从来没进过我书房,古绿花鸟屏风背后的剑架上有一把古剑,你去隔壁书房看看,是不是你的剑?” 他的剑?苍羽之剑?虽不是多么贵重的千古名剑,但在西域,那是王者之剑,至尊之剑,荣耀之剑,是权力和威望的象征。 他连年征战,好不容易统一西地,又苦心经营数载,使得西地日渐强盛。 不曾想,中原一个年轻毛贼领兵而来,在他们有过的几场激战中,那年轻毛贼身穿黑色战甲,一双冷眼,只为生,只为赢,视人命如草芥。 …… 年轻毛贼手持长枪向他袭来,一心只为取他性命。 自始至终,年轻毛贼一言不发,除了黑暗和冷意,脸上不再有任何表情,就像没有灵魂一样。 一枪穿心。 他都来不及疼,就从马上摔下去了。 短短数月,西地四分五裂。 他以为,随着生命的殒灭,与自己有关的一切都消失了。 直到某一天,他发现自己在名义上的曾孙的身体里醒来。 他悄悄躲在一个婴孩的身体里,用三十八岁的沧桑和阅历,看着周遭的一切。 他不知自己因何而得以重活一世,他更多的是在思考,如何过这多出的一生? 用来报仇? 不不不,那太浪费了。 于是,他试图像一个真正的孩子那样长大,用属于每个年龄段的视角,去观察这世界。 至于他和凶残好战的佩林郡王观点不同,常常爆发争吵,佩林郡王是他父王吗?那是他孙子,他才不会在自己孙子面前唯唯诺诺。 他放弃习武,但前世的武功还在,他隐藏它们。 老天让他重活一世,一定不是无缘无故的,想那年轻毛贼也是活了。 年轻毛贼一心打仗和杀人,必定静不下心来学西地语,再说,他有什么理由学西地语呢,他只需杀光他们就完事了。 有朝一日,他与年轻毛贼狭路相逢,因为语言不通而无法吵架,这口恶气怎么出? 于是,他苦学汉语。 整个西地,谁不知他祖越世子是第一美男兼第一才子? 他前世是西域王者,今世也一样闪闪发光,只是换了个更为温雅的方式。 114 苍羽之剑(二) 年轻毛贼果然来了。 还是前世一般的年纪,前世一般的样貌,前世一般的狠利。 又一次破他的城。 这次不能再让毛贼杀了。 他扔下极目镜,跑到他的父王跟前,不对——是他的孙子跟前说道,“我要去请降,不许拦我。”孙子一如既往,没敢拦他。 他如愿以偿地见到了年轻毛贼,活生生的!他莫名开心,汉语没白学! 年轻毛贼尊称他为“祖越世子”,他不得不称他为“蓝玉公子”。 没想到,年轻毛贼不仅会笑,会说话,还爱着一个字写得比禽爪子还难看的傻姑娘……这就有意思多了。 他当然想看毛贼出丑,时不时的也想往毛贼心口拍上一爪,好教毛贼尝尝胸口碎大石的滋味,他前世那一枪是白挨的吗? 他一直没机会。 他换了容貌和身份,毛贼虽然没有认出他来,但一直在提防他,似是天性使然。 那暮城来的两个姑娘,倒像是第一眼就认出了他,想尽办法与他套近乎。他好吃好喝地招呼她们,想办法把她们糊弄过去,最终无功而返,气得她们今早直接回了暮城。 他以为这事就算完了。 以后他在明,毛贼在暗,他想干什么都行。 他不一定会杀毛贼,甚至会帮助毛贼。但他希望这一世主动权能握在自己手里,他要耍人,不要被耍…… 毛贼把傻姑娘支回去,好腾出手来收拾他,今天演的这一出,就是在等他露出破绽。 非要他背,不就是想听听他的脉,看看他会不会武功,他极力藏息憋气,也不知骗过毛贼没有。 …… 见祖越世子陷入沉思,陈蓝玉使劲撑着身子想要起身,又因无力地倒了回去,他一脸纯情地试探道,“苍羽——叔叔?还是叫哥哥吧,不能把你叫老了。” 祖越世子幽幽看向床上的人儿,用眼神回道,你装啊,继续装,看你能装到几时。 陈蓝玉安静地躺着,任由对方看着,不惊,不惧,不恼。 直到他觉得,祖越世子再这样“深情款款”地看下去,怕是要情难自禁,朝貌美如花的自己扑下来,才不得不再次运气,把残留体内的第二拨毒血逼出来。 他对祖越世子急急说道,“我还要吐,快拿铜盆!” 祖越世子看陈蓝玉一副不拿铜盆就吐你身上的架势,立马端过一侧盛水的铜盆,举到他身前。 陈蓝玉朝铜盆里喷了两大口血,拿回记忆时被泄力药汤压下的内伤淤血,此时全部排除干净,舒服多了。 吐完血,陈蓝玉温馨提示举着铜盆的祖越世子,“苍羽哥哥,你的剑就在隔壁,不去看看吗?” 祖越世子冷脸不吭声,放下铜盆,甩甩衣袖,兀自出门看剑去了。 陈蓝玉从西域古籍上了解到西域王死后,其族系、余脉的流向,隐姓埋名的佩林郡祖氏,确实是西域王后人。 更令他想不到的是,祖越世子竟然亲口承认苍羽是他的曾祖父。 听阿沈说,祖越世子的身体里住着另外一个人,他当时就想,那个人极有可能就是苍羽,苍羽的记忆和灵魂是完整的,祖越世子是苍羽塑造出来的假面,或者是苍羽这一世想要活成的样子。 …… 他和太子能重活一世,西域之王为何不能? 至于命运的走向,重活一世的意义何在,只能边走边看。他能成为更好的人,苍羽为什么不能? 他要揭穿苍羽,让他正视自己的内心。 那便从苍羽之剑开始。这把剑是他攻下佩林郡,把祖越世子带回沽美之后,禹王爷从书房中拿出来,亲自送给他的,说是西地宝剑。 他这次翻阅古籍,反复对比,加上前世记忆,最终确认这把剑就是昔日苍羽拿在手上,与他激战的王者之剑。 利刃出鞘,没想到,他的剑还在。兜兜转转,又回到他手中。 很好。物归原主,这剑他要拿走。那些因为不许质子私藏利器的人,负责看管他的人,谁敢拦他,他就削了谁。 取了剑,他环顾小小的书房,还有一把近弩,近弩他也拿走。 近距离射杀陈蓝玉,他不是没有胜算的可能。 因为陈蓝玉执意要祖越世子一人进屋照看,进了院子,被阻拦在卧室门外的禹青春只能和温小云聊天,听温小云诉说看蓝玉哥哥吐血的心得体会。 战场撕杀都没见他吐血,只是告个别而已,又不是再也见不着了,竟然伤情至此,由此可见,“爱情”这东西果然碰不得。 温小云想好了,他才不要什么爱情,这辈子他有蓝玉哥哥一人就够了。 正听着,禹青春看进了书房的祖越世子左手拿剑,右手提着近弩,朝院门大步走去,生怕出了乱子,赶紧追了出去。 …… 禹青春喊了几声“祖越世子”,对方都没有应答。 她又说道,“你这样出去,会闯大祸的。” 祖越世子顿住步子,头也不回,只沉声道,“不用担心,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禹青春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跑到他面前,看他没有了往日的温和谦善,一脸怒气?不对,应是威严?王者风范? 最近怎么回事?陈蓝玉时隐时现的,三十岁大哥哥般的眼神,已经足够让她害怕,祖越世子朝她投射过来的,是三十七八岁的大叔眼神? 禹青春之前咄咄逼人的气势被他的眼神唬住了,她不觉换了一副温和的腔调,“我不是担心你伤他们,我是担心他们伤你。” 祖越世子冷笑一声,冲口而出,“我看他们谁敢!” 说罢,看郡主吃惊、不解,还带着几分不安的神情,他把剑和近弩递到她手里,语气缓和下来,“这是蓝玉公子赠予我的,我不方便,你帮我拿着,带回去保管。” 祖越世子说完,朝囚禁他的木头小院快步走去。 陈蓝玉看院外二人离去,坐到茶桌边含水漱口。 温小云看到蓝玉哥哥之前发青、发乌的脸色恢复正常,神情还算畅快愉悦,心道,莫非吐血就是传说中的排毒? 陈蓝玉看他愣神,安抚道,“别多想,我没事。” 之后,他随便找了个借口,把温小云支去新兵营,晚上也不许回来。 他要等人,听力敏锐又一心护他的小云在,实在不方便。 …… 入夜,陈蓝玉静坐在黑暗中等待杀气。 苍羽果然持剑负弩而来,以他的轻功,想必潜入郡主书房取兵器易如反掌。 他在宽大的薄石屋顶上轻轻走动。 他往院中的圆柱射了一箭。 沉寂了一会,他往他的卧室射了一箭。 之后,一支疾箭破窗而来,刚好射在他端坐着的书案上。 院门、花槽、房梁、书架、小树杆……都未能幸免于难。那个射箭的人,并非真要取他性命,但每一箭,都充满了愤怒、痛苦、不甘。 所有的暗袭,都是在试探,在泄恨,也在表明,我不想杀你。 “出来吧。” 陈蓝玉走到院子正中,对着暗夜说道,“再不停手,我在西地就没人容身之处了。” 祖越世子自院外高处的树冠跃至屋顶,很快就在陈蓝玉面前站定,他还穿着白天的衣服,夜光之中,神色难辨,但他在茶桌前的凳子上坐了下来。 陈蓝玉也跟着落坐,询问道,“折腾了大半夜,气消了没有?” 祖越世子把手里的近弩往陈蓝玉手边一放,负气道,“还你。” 紧接着,他又从背上取下剑来,放到陈蓝玉手里,“我只有一个要求,明天郡主问起来,你就说,这两样兵器你后悔送我了,于是你半夜潜入她房中偷回。” 陈蓝玉:“……” 祖越世子说着往院门走去,随手拔下适才射在院门上的几支利箭,临走回头补充一句,“忘了跟你说,郡主回去后,把兵器放在自己的闺房里了,你好自为之。” 陈蓝玉叹道,这是摆明了让郡主收拾他,祖越世子这招真狠。 115 以诚相待 第二天一早,陈蓝玉走出卧房,第一眼就看到院墙上并排站立的,眼睛贼亮的乌鸦,很想写一封信。 至于信的内容,问问她们昨夜睡得可好? 这也太浪费信鸦了,阿沈逮着机会,指不定要在雨儿面前数落他呢。 不妥。且忍着。 如何向郡主解释夜里潜入闺房偷盗一事,令他思绪颇多,但他实在是累极,又是吐血排毒,又是提防暗杀,躺下没多久就睡着了。 简单洗漱之后,他开始找箭、拔箭。 跟他昨晚听声数到的一样,一共四十八支,苍羽恨他是应该的,就算用再多的箭吓唬他也不为过。 等他坐到桌前喝早茶时,禹青春领着婢女端着早餐进门了。 他连忙起身相迎,恭敬地行了一礼。 她看着他,“干嘛这么客气?”说着在他对面坐下。 他艰难地开口道:“郡主,我……” “不用解释,我知道阿雨姑娘走了,你很不习惯,所以我今天特地过来陪你。” 既然郡主这样说,那就先吃早餐。 吃着吃着,他忍不住开口问道,“郡主昨晚睡得好吗?” 他竟然关心自己的睡眠?他一定是因为舍不得阿雨姑娘,一夜辗转反侧,想到这里,她咽下一口酥油茶,答道,“跟平时一样,躺下后一觉睡到天亮。” 他看她不像撒谎的样子,眼中也没有调侃他或是要吃人的神情,她大概还不知道这件事。 这事儿总归躲不过去。 那就让她知道,再根据她的反应进行解释。 …… 吃过早餐,陈蓝玉进书房取出长箭和近弩,看似无意实则有意地在郡主面前摆弄。 她没有像他预想的那样瞪大眼睛,怒斥他入室偷窃。 他提醒她,“郡主,你看看这把箭。” 她点点头,意思是她知道这是一把箭。 他又拿起近驽,“这是一副——” “你今天怎么回事?近驽我能不知道吗?”她说着起身走人。 竟然一点兴师问罪的意思都没有?这么轻松就过关了? 郡主走了约莫半盏茶的工夫,祖越世子双手背在身后,悠闲地走进石头小院,对着静坐在桌前想事的男子,甩出一个俊美无双、无懈可击的笑容。 祖越世子这是要跟自己比美吗? 陈蓝玉不甘示弱地回了他一记同等份量,甚至更胜一筹的笑。 他的美貌在荆风大哥面前不值一提,在祖越世子这里,完全能讨到好处。 果然,自觉被他这一笑比下去的世子收起笑容,坐到一旁抚弄桌上的兵器,“跟郡主说清楚了?” “这点小事,郡主怎会放在心上。” 见他嘴硬,祖越世子揭穿他,“实不相瞒,昨天下午,我亲自去郡主的小院,说自己留着兵器不合适,还是还给蓝玉公子好,郡主自是爽快地答应了。” 陈蓝玉恍然大悟,由衷赞道,“世子此举,真乃大丈夫所为。” 看对方一副鼓励自己说下去的神情,他只能继续,“我就说嘛,西域王光明磊落,祖越世子初心不改,怎么可能拿郡主当挡箭牌?最多撒个小谎吓唬吓唬我。” …… 说到这里,陈蓝玉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好像那下边真有两大个黑眼圈似的,“苍羽哥哥,我还真被你给吓住了,一夜都没睡好。” 祖越世子看他一脸神清气爽,双眼神采熠熠…… 算了,他这个当叔叔的,不跟小辈计较。他今早过来,主要是想解决这件事,“昨天夜里,我确实偷偷溜进军械库——” 陈蓝玉及时打断他,“我一会就去跟值守的兵士说,军械库的箭是我拿的,休假太久,我怕技艺生疏,又不想去操练场,只能拿自己的院子练手。” 见他这样识趣,祖越世子便不便自己当外人,端起对方倒好的茶喝了起来。 陈蓝玉继而说道,“其实,我后来也不得善终,也被钉在城墙上了,如果这样说能令你心里痛快一点的话。” “蓝玉公子,前世一战,西域与中原往来中断。我通读各朝汉学史书,自然知道玉将军后来的遭遇,史书所言,不可全信。我丝毫没有因此幸灾乐祸,拍手称快,只是感叹命运弄人。” 祖越世子语气始终平静、沉稳,“我俩确有旧怨,但那只是因为立场不同,如果不是因为战事,前世说不定也能做朋友。这一世,我不愿再与你为敌,只想以诚相待。” “世子不欲再做西域王?” “自甘平庸,已无此愿。” 二人继续喝茶闲谈。 祖越世子笑叹,“这以后,都不用在蓝玉公子面前装疯卖傻了。” 陈蓝玉附和,“世子辛苦了。” 祖越世子突然想到一件事,“我有一事相求,请蓝玉公子不要将我的实际年龄告诉郡主。” 他打听过了,禹雷儿四十一岁,只比他大三岁。郡主既嫌他吃得多,又嫌他体力差,要是知道他的年龄可以当她的父王,更不肯嫁给他了。 陈蓝玉心里想着欺骗郡主对不对,嘴上已经给出了答案:“那是自然,世子年纪与郡主相仿,可谓郎才女貌。” …… 话说到这里,两人无意于探究重生的秘密,只着眼于眼前的大局。 陈蓝玉向祖越世子说出自己的诉求和想法。 他希望西地诸郡在政事上独立,在军事上联合,从而日渐强盛,不惧各方势力,西地百姓能免去穷困及战乱之苦。 他欲掌控整个西地的兵权,他日借此兵力东征,但东征不是为了侵略和杀戮,而是为了帮助中原王朝重获明君,结束混乱。 功成之后,他将兵权归还于西地王者,从此离开西地,不再干预政事、军务。 他对这些东西本身并无渴求,不过是坦然接受命运的安排,为此徐徐图之。就像打仗杀人这件事,他并不喜欢,但真正上了战场,也能做到彻底关闭情感的闸门,克服恐惧,全力以赴。 他对自己不喜欢的事,从来不纠结,所以狠厉。 只有发自内心的热爱,才会令他心潮澎湃,千回百转,穷心尽力。 而对祖越世子来说,只要对西域好的事,他都愿意去做,除了享受生活,这就是他这一生的事业使命。 不知不觉,两人极为投机地聊了两个时辰。 陈蓝玉问祖越世子,“禹王爷做西域王如何?” 祖越世子答:“我对他不是很满意,但纵观整个西地,目前也找不出更好的人选。” 二人正交流着意见,便听得蹲树底的憨厚侍卫来报,“蓝玉公子,王爷有请。” 说完,又对一旁的祖越世子行礼,“王爷交待了,如果世子在,也请一同前往。” …… 听闻陈蓝玉的暮城亲戚昨天一早走了,禹雷儿心想,这小子应该能收心上工了,便于今天中午备下小型家宴,把他叫过来吃饭。 家宴设在葡萄架下的实木长案上,午间清风徐来,翠绿的葡萄叶面透着光,新结的葡萄子从叶间微微垂下来,厨师卖力地切割着两只烤全羊,厨娘端上氽过油水的绿叶小菜…… 禹雷儿见陈蓝玉进门,连忙冲他招手。他看王爷没有叫祖越世子的意思,便一人走到王爷身边的位子坐下。 祖越世子一看这场景,不禁食欲大开,对禹王爷的冷落并不在意,他在等郡主。 禹青春前脚才迈进门,祖越世子便迎了上去,“郡主,我能坐你旁边吗?”他说着看了看禹雷儿的方向,意思是,他害怕。 禹青春挑了长案一头离她拔爸最远的位置坐下,示意祖越世子坐她旁边,之后二人交流起面前的食物。 禹雷儿看了一眼不可能成为女婿的陈蓝玉,问道,“你觉得祖越这个人怎么样?” 陈蓝玉看对向谈笑风生的二人,很实诚地回答,“世子跟郡主很相配。” 禹雷儿心下看不惯祖越,面上却舍不得驳陈蓝玉半句,只是纠正道,“我不是问这个,我是问他的品行。” “世子豁达大气,才貌无双,博学多才,西地男儿,实在找不出可以与之匹敌的,确是郡主良配。” 这小子今天是给祖越当媒人来的吗?禹雷儿这般想着,又往祖越世子身上瞪了几大眼。 祖越世子瞬间感受到来自禹雷儿的灼热目光,真是年轻岳父看女婿,越看越不顺眼。 而今,他刻意隐藏的身份被陈蓝玉识破,便不打算藏着掖着,降智求存了。 于是,祖越世子毫不客气地回击禹雷儿前世的一瞪,好教对方瞧瞧什么才是西域王者的震慑力,岳父大人不是要当西域王嘛,学着点,他这是免费教。 从目光阵仗中败下来的禹雷儿只觉胸口闷疼,且让他得瑟,回头求娶时,看自己怎么收拾他。 116 青春的婚事 宴席结束,祖越世子邀请禹青春和陈蓝玉到他的院子喝甜味奶茶,并且允诺甜糖放得少少的,茶味加得足足的,好给大家提神解腻。 禹果儿也吵着要跟着去,祖越世子爽快地说道,“带上果果!” 禹雷儿也想喝解腻茶,站在边上等了片刻,始终等不到邀请,只能自我解围道,“你们年轻人去玩吧,我去书房处理文书了。” 祖越世子平日里喜欢读书,读书乏了,就做各种美食,与陪房侍女有了孩子之后,孩子们围在他身边时,他会亲手做甜味淡淡的奶茶和点心给他们吃。 因此,他打甜味奶茶的动作是娴熟的,空气中弥漫着诱人的茶香和奶香,桌边三人静静等待,他在一气呵成之后戛然而止,奶茶混合之后的香气令人欣喜迷醉。 之后,四人各捧一杯奶茶喝起来,没有人说话,头顶的云彩也安静。 除祖越世子外,另外三人都没喝过甜味奶茶,虽然只是一道普通的饮品,但在以咸味奶茶为主打的西地,也算独创,一般人几乎想象不到,品尝不到。 此前阿雨姑娘和冰清姑娘接连数日过来串门,为他这冷清的木头小院添了不少生气,他也给她们打过一次甜味奶茶。 怕他伤害他,她们打听他。 喝奶茶的时候却很安静。西地解腻的奶茶与她们格格不入。 暮城大概崇尚清饮,只喝苦味的原茶,茶中自有甘甜。 她们的身上带着无尽的雨气,她们的呼吸散发着绿色的芬芳,她们的语调如同悠慢的歌谣。 她们,像另外一个世界的人。 …… 眼前的陈蓝玉也是,他的身上有雨水的气息,温柔,缠绵,像青苔一样,像水草一样,像流水一样,像风过、雨过便纷纷掉落的花瓣一样。 像脆弱的,不存在的,又能感受到的镜像那样。脆弱得不堪一击,又强大到幻影成真。 因为不真实,所以真实。 祖越世子每次看陈蓝玉,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他和陈蓝玉,会不会处在一个共同的梦境里?苍羽和玉将军,或者也是幻象。 他舍不得破坏梦境和幻想,似乎一旦破坏,一切就烟消云散,不复存在了。 他非但不杀陈蓝玉,还要保护好他,他活着,故事才能继续,所有围绕着他展开的人生才能继续。 此时,见陈蓝玉手捧奶茶陷入沉思,祖越世子提醒道,“蓝玉公子,时候不早了,你不是要去新兵营吗?” 家宴过后,陈蓝玉就算正式复工了,他要去新兵营找温小云,到位于沽美主城区域的中部兵营巡视数日。 陈蓝玉起身告辞,禹青春追了出去,“不用骑马了,我陪你走一段。” 二人很快就走到沽美街区,午后的太阳有些毒辣,她看了看街边的铺子,“你等我一会。” 他站在树荫下,吹风看云等她。 她递给他一把伞。 他随手撑开,很大很大的一把黑伞,西地干燥少雨,他到西地之后从来没用过雨伞。 她自己撑了一把颇为小巧的花伞。 不是这样的。 …… 他下意识地想要和她换伞。待到四目相对,红裳的她,不是紫衣的她,热情的她,不是疏离的她,他的目光不自觉地暗淡下去。 她的目光也随之暗淡。 她觉得遗憾,难过,也很释然。 她终于,能,放下他。她脸上未有动静。如果心会哭,想必泪已决堤。如果心会流血,想必血已成河。 她等待已久,他突然闯入。他不属于她。她之前不知道,爱一个人会这样痛苦。她不想再痛苦了。 他持伞默默前行。她静静跟在一旁。 他好像,走在一场盛况空前有雨里。 前世今生,与伞有关的记忆破空而来,万箭穿心之时,疼痛中带着欢悦。 陈蓝玉,你想家了? 陈蓝玉,就算将来西地没有你,我也会好好生活下去。 “陈蓝玉,”许久,禹青春开口道,“我决定了,今晚就同祖越世子试婚。” “试婚?”他将注意力转移到她脸上,“王族也要试婚吗?” “王族可以不试,但我要试,不试怎么知道他行不行,那可关系到我一生的幸福。” 依着前世的经验,他当然知道,行不行是什么意思,不好顺着她的话题说下去,只是问她,“郡主真的想好了吗?” “嗯,我觉得,他是最适合我的人。”她能感觉到祖越世子眼中的爱意,那是她看陈蓝玉时才会有眼神,是陈蓝玉看他的女孩时才会有的眼神,错不了。 …… 二人又默默地走了一段。 想不到西地也有小商贩在吹糖人,他想送她一对现做的黄糖鸳鸯,他们站在摊前等待。 他很快拿到鸳鸯,递给她,笑着说道,“百年好合,幸福美满。” 她接过,咔嚓咬掉一块,看他吃惊,笑着解释,“我就是好奇,尝尝甜不甜。” 他之前一直以为糖人是拿来看的,见她吃得津津有味,伸手拿了一串现成的红鲤,也跟着咔嚓吃起来。甜过头了。 他对她说道,“郡主,请回吧。” 他看她擎着花伞渐渐远去,情深不易。 过了许久,他转身,擎着那杆巨大的黑伞疾行在异域风情的陌生人群中。他把伞压低了些,闭目而行,身体自然而灵巧地避开对向的行人。 他在感受两世的烟雨。 他站在植兰山的弯道上,陇端山的雨亭中,自己家的屋脊上,看漫天烟雨落下来,整个暮城街巷,一片黑压压的伞。 那些伞,都与他有关。 他只是想借一把大伞,保护一个人。她却用一把伞,护住了一座城,只为等他。 她就是他的暮城。有她在的地方,才是暮城。 …… 陈蓝玉和禹青春出门后,祖越世子牵着禹果儿去找禹雷儿。 禹雷儿饭饱神虚,坐在书房里打瞌睡,幻想着甜糖放得少少的,茶味加得足足的奶茶的味道,听见敲门声,之后祖越世子推门而入。 禹雷儿强打起精神,正想投去不待见的目光,不想一眼就瞥到了来者手里的奶茶。 奶茶很快就递到了禹雷儿的手里,他喝了两大口,“说吧,来找我什么事?” 祖越世子躬身行了一礼,不卑不亢地说道,“王爷,我想求娶郡主。” 禹雷儿不觉瞪大了眼睛,想想又换了一副神情,让自己眉目尽量温和下来,排除了陈蓝玉这个最佳候选人,眼下还真没有比祖越世子更合适的,倘若自己一副凶相吓跑了他,青春以后怎么办? 祖越世子见禹王爷脸上表情丰富,自顾在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来。 “我是真心喜欢郡主,如王爷同意,我愿舍弃世子身份,入赘王府为婿,从今往后,以沽美利益为重,以王爷郡主为尊。” 禹雷儿万万没想到,祖越世子愿意为青春做此牺牲,他从来没想过入赘之事,只要未来的女婿能真心待他女儿就行。 祖越世子不给禹王爷喘气的机会,紧接着又给他分析了二人成婚后,他能为沽美做什么。他愿意作为贵族谋士说客,出行周边各郡,在军事和外交上,以沽美郡马首是瞻,哪个郡不听劝,便让蓝玉公子率兵压境…… 不久之后,禹王爷就是整个西地的王者。 …… 祖越世子是在给他画饼吗? 他只是嫁个女儿,怎么就成了要成就一番伟业了? 作为西地王族的一员,他心里自然有结束西地纷乱、造福西地牧民的宏愿,但对方说得跟政治联姻似的,他禹雷儿不需要通过嫁女儿来谋取任何利益。 如此一想,他反而犹豫了。 祖越世子看禹王爷不说话,心道,不好,说急了。 “求娶一事,世子容我想想,”禹雷儿又问,“这事,青春答应了吗?” 祖越世子慌忙辩解道,“我想着先排除一切外部阻力,再……” “你这人!” 禹雷儿面上一副拿祖越世子当自己人,恨其不争、主次颠倒的神情,祖越世子终于感受到来自岳父大人的巨大压力,灰溜溜地走了。 几天之后,陈蓝玉结束中部兵营的巡视,回到石头小院当天,就见试婚的二人手牵手来串门,给他带来了半月之后成亲的消息。 祖越世子的嘴皮,是被咬破了吗? 郡主的脖子,是不是应该遮掩一下? 大概都没把他当外人。 陈蓝玉望了一眼墙头无所事事的信鸦,都有婚约,看看对面浓情蜜意的一对,再想想自己和雨儿分隔两地,无尽相思…… 写封信怎么了?那信鸦被训练出来,是为了闲在墙头晒太阳的吗? 他和世子化解了仇恨,郡主和世子近期成婚,他未来的一些计划,他们下次或许会在王都相见,不知旧时花树、食肆、南戏、书局是否还在…… 他其实,只是想念暮城的烟雨了。 117 她回到暮城 在秦星亮的邀请下,朱牛牛每天都到他家吃早餐。 早餐一如既往地丰盛美味,朱牛牛胃口好,只见她左手一块糕点右手一口佐餐汤,吃什么都那么欢畅,再没有食欲的人看她这种吃法,都会产生吃喝的动力。 托朱牛牛的福,这些日子,秦星亮活得还算好。 又是送耕牛又是请早餐,朱牛牛不免会错意,但她不想私下猜测,便直接问他,“阿秦,你不会是想娶我,让我给你生胖娃娃吧?” 秦星亮及时表明态度,“牛牛,我们做朋友可以,谈婚论嫁不行。” 两句话就说清楚了,他们一个缺吃,一个缺陪,很快就成了互补型的朋友。 朱牛牛心宽体胖,欢快随和,仿佛这世上就没有让她不开心的事,一旦认定一个人,就会掏心掏肺地对对方好,和这样的女孩做朋友,没有顾忌,轻松极了。 秦星亮样貌英俊,乐于助人,看客栈生意冷清,就会到门外帮忙招揽生意,还真有不少小娘子被他带进来喝茶闲坐。他不是闲的,之所以这么上赶着,是真心把朱牛牛当成朋友。 蒙雨突然不辞而别,让他深深地意识到,自己被困在一座烟雨的城中。无穷无尽的烟雨,没有尽头的寂寥。 倘若没有喜欢的人,没有可以寄托的情感,活着与行尸走肉无异。 没有蓝玉的暮城,他之前还有蒙雨和冰清,眼下便只有朱牛牛。 朱牛牛耐心地听完他的絮絮叨叨,下了个结论,“原来,你喜欢雨儿。” 他嘱咐她,“这事你可得替我保密,尤其不能让蓝玉和冰清知道。” 蓝玉和冰清知道,也不会拿他怎样,依着他们的性子,该怎么相处还怎么相处,只是他会难以自处。 他喜欢一个人,发乎情,止乎礼,但最好的朋友的心上人被他惦记上了……就是好尴尬。 蓝玉结亲后,外出公干回来,第一时间邀他一起到陇端山去看她。 那陇端山他之前去过多次,并不知山上住了这样一个姑娘,不曾遇见,或者擦肩而过并不曾留意。 那是他第一次见她,她坐在空荡荡的院子里发呆。 她的人,她的院子,看起来都很孤独。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根本感觉不到有人靠近。在看到他们之前,她神情寡淡,神色寂寂。 直到蓝玉试探地,轻轻地喊了一声“雨儿姑娘”,她才回过神来,几乎是在一瞬间,脸上笑意也有了,欢喜也有了,就像一朵沉默已久的花苞突然绽放一样。 原来他,他就喜欢这种类型的,止不住的情深意动。但他没有机会了。他这辈子,在爱情这件事情上,拥有的大概只有自己一个人的轰轰烈烈。 他不明所以。眼前第二次见面的两个人,怎么会亲近成这样,不是肢体上的亲近,而是感情上的亲近。 从抬头的那一刻起,她的目光就一直落在蓝玉身上,直到蓝玉介绍他们认识,她才意识到旁边站了一个人,她肯定不是装的。 她看到他,心里想的大概是,他是蓝玉的朋友,所以她接纳他。至于他是阿秦还是阿猫阿狗,无关紧要。 既如此,他也不把她放在眼里,她跟他抢蓝玉,他不喜欢她,他是因为蓝玉才勉为其难地迁就她。 蓝玉很忙。他也不闲。但他抓住了所有与她相处的机会。 他能明显地感觉到,她在感情关系中的焦虑和紧张,她的疲惫不安,像她的欢喜那样盛大。 他变得啰嗦,他尽量让自己看起来讨人厌。他喋喋不休,她嫌他烦,叫他“闭嘴”。他想让她在自己面前,任性,放松。他想,默默地成为她的避风港。 包括这次西行没有带上他,大概也是嫌他啰嗦…… 知道自己被悄无声息地丢下以后,秦星亮心里始终堵着一口气。那西地他不是非去不可,但通过这件事,他知道自己在她心目中的位置,竟是这般无足轻重。 什么叫暮城不能没有他,什么叫他对暮城来说很重要?他不就是开着一些铺子,印着几本书,做些不痛不痒的小生意吗?这借口也太拙劣了。 他不是蓝玉最好的朋友吗? 他现在还真不是了,因为突然冒出荆风大哥。 就算不是,蓝玉却是他最好的朋友……就这样被抛下,但凡是个人,都会想不通。 她不在家,他上山去帮她打扫。 她家的门对他来说形同虚设。她在家时,门便总是开着,他直接走进去,她不在家,他有事,便翻墙。 翻墙有一种隐秘的快感。 一个微雨的天气,他照例翻墙而入,双脚落地时撞到东西,只听墙根传来一声“哎哟”,垂垂老矣的范宝宝随即倒地。 他赶紧扶人,“范老先生,你怎么会在这里?” 范宝宝看到他,亲切地喊了一声“亮亮”,在他的搀扶下,坐到院中的凳子上,语气难掩兴奋,“我来打扫,刚刚正蹲墙角理青苔呢,准备在旁边放两只菖蒲盆栽,师傅回来看到,肯定高兴。” 看来,打扫这一块没他什么事了,人家顺带还包揽了园艺。 秦星亮拜别范老先生,看了看墙头,最终还是打开院门走了。 期间,他创了一本名叫《思念》的半月刊,面向广大读者征稿,暮城一时间写诗成风……这半月刊都出了到第三期,她们还没回来。 她们离开暮城五十二天了,一点音讯都没有。这一路会不会有危险?找到人没有?会不会就此在西地住下不回来了?他要不要想办法去一趟? 这些念头快要把他逼疯了。 又一个清晨,在朱牛牛好胃口的助力下,秦星亮好不容易吃完一盘表面炸得焦黄酥脆的翠绿荠菜饺子。 有人冒雨走进他家院子,在管事的带领下直奔饭厅。 来人穿着黑红相间的工装,一看就知道是晴雨司的,“秦公子,我们刚刚接到大傩乌鸦传信,她们离暮城大约还有三天的行程。” 他忙问,“信呢?” 晴雨司的人答:“信是写给晴雨司的,传达给公子的只有口信。” “还说什么没有?” “别的没说,大傩的意思是,让公子知道这事就行了。” 还要走三天? 人没事就好。 这口信是什么意思?让他有个心理准备?还是,想让他去接? 他才不会去呢! 秦星亮旋即起身回屋,很快就换了一身银灰色的骑装出来,背上挎了一只早已准备好的包裹,对饭桌前的女孩说了一声,“牛牛,你慢慢吃,我去接人,三天后回来。” 朱牛牛抹抹嘴,跟他一起往外走,看他一边走一边抖开便于骑行的大雨篷披上,叮嘱道,“你别着急,慢点骑。” 秦星亮骑马一头扎进电闪雷鸣的暴雨中,很快就消失不见。 朱牛牛从门后拿了一把大黑伞,走进雨幕之中。 掌柜的要回来了。最近有客上门,手头没那么拮据了,朱牛牛决定路上买些薰香回去,给掌柜的薰一薰被褥、衣物。 她看到早市有人卖半开的蓝紫色睡莲,明天一早去买一把,这样掌柜的回到客栈,那莲花便开得正好。 红皮鸡蛋也要买一篮。 她就说嘛,掌柜的那么奇特的面相,怎么会是没有故事的人呢? 而今掌柜的成了晴雨司掌事,有了公职和薪金,她只需替掌柜的守着客栈,挣些额外的零花钱,这以后啊,红皮鸡蛋,她和掌柜的想吃就吃,再也不用省着了。 朱牛牛盘算着,畅想着,未来都是好日子。 她是不是嫌他穿得太花哨了?毕竟她前世深交的,不是将军就是太子,衣品肯定比他高。 蓝玉穿过花衣裳吗?没有!不是亮蓝就是明黄,不是珠白就是幽灰,交领上有绣花,用的也是相近颜色的丝线,人美成那样,还那么低调。 荆风大哥穿过花衣服吗?没有!他在暮城时穿的都是蓝玉的新衣,这一世的衣品还没看出来。但,随便他穿什么吧,反正他穿什么都好看。 秦星亮决定了,以后他穿的衣服,都以有真丝光泽的银色为主打,要么银灰,要么银白,银蓝也行。 他再也不要做一只看起来随时都像要开屏求偶的花孔雀了。既要告别花哨,也要闪闪发亮。他就是这样一个简单质朴又有着美好追求的年轻男子。 他从早晨出来,白天里接连跑了五个时辰,日薄西山之时,他放慢速度,开始寻找客栈。 他一个人,不敢露宿荒野。他不是蓝玉,会武功,擅打猎,还能听懂动物说话。山野间随意出没的野兽,极有可能吃了他。 进了郊野的客栈,他脱下衣摆染尽泥泞的银灰骑装,沐浴过后,换了一身极为清爽的银白色常服,坐到大厅里用餐。 他好饿。等他低头大快朵颐,再次抬头,发现客栈里本就不多的人,要么遮遮掩掩,要么明目张胆地盯着他看。 他长得很好看吗? 应该不是这个原因。他们是要打劫吗?有这个可能。他心里这般想着,抬脚回了房间,检查好门窗,这才躺到床上。 他现在知道蒙雨为什么不肯带着他了。 前路凶险,真要遇到强盗,关键时刻他不仅帮不上忙,她们还要腾出精力照顾他,拖后腿极有可能影响到冰清施展法术。 他这样普通的男子,只能在暮城那样太平的地方安居乐业,自由生活。一旦离开暮城,少了应有的庇护,他什么都干不了。 想到人生地不熟的荆风大哥,在不会骑马的情况下,独自一人背着书箱就敢去远游。 蓝玉带着温小云冲破暮城屏障,从此背井离乡,音讯全无。 蒙雨一时兴起,与冰清带着二十轻骑,西寻蓝玉。 这些拥有前世记忆的人,都这般横冲直撞,无所顾忌。 秦星亮在思考中沉沉睡去。 第二天,他起了个大早,门窗完好无损,他没有被打劫。 他这才意识到,虽然身在郊野,但他还在暮城地界啊,暮城是安全的。 他下楼结账,客栈老板待他极为和善,之前的窥视确是因为他的相貌在这荒郊野外,一枝独秀。 是个晴天,骑行半日,便看到对向疾驰而来的暮城乌衣轻骑,一辆同等速度的马车夹杂其中,他停在原地,朝他们挥手。 等马车驶到近前,他已经下马等了好一会。 门帘掀起,先是下来一个沈冰清,径直向他走来,他看见蒙雨的脸在帘隙间一现,隔着众人看了他一眼,那帘子便放下了。 “你上车,我骑马。”沈冰清说着从他手里揽过马绳,旋身上马的动作极其流畅。 秦星亮掀开帘子,一步跨进马车,坐到蒙雨对面,看她放在帛布包裹上的一双手紧了紧,招呼也不打,便直接说道,“紧张什么?我又没怪你。” “我没紧张。”她咕哝着,将手里的包裹递给他,“给你的。” 好多信,他把最顶上写给自己的那封扣下,随即顺着念起信封上的字,“阿爹,阿娘,阿姐,姐夫,孟叔叔……这些都不是给我的,还说没紧张?” 笑意爬上她的嘴角,“我把它们交给你,是希望你替我去送信。” 他便顺着她的话打趣,“出去这么久,还是忘不了我是你们的专属跑腿,用起来还挺顺溜。” “你若不愿意,我自己去送,西地这一趟来回,还挺累人的……” “打住打住,信我去送。” 之后,他吃车上的东西充饥,听她说西行的见闻。 蓝玉果然又杀人了,啊呸,是果然又当上将军了。 她纠正道,“现在还不是将军,不过很快了。” 傍晚的时候,他们刚好抵达他昨夜入住的客栈。 老板一看是他,又看了看他身后站着的一群人,忍不住开口夸奖,“公子果然人美心善,带了这么多人来照顾小店生意。瞧瞧,这一身银光闪闪的衣裳,把我这间小客栈照得亮堂堂的。” 客栈老板都看出来了,不知她留意到没有。 他倒不指望赢得她半分爱慕,那样只会增加她的烦恼。他只是想证明,自己是牵得出去的。 静夜里,他坐在灯下读蓝玉的手稿。 原来,蓝玉这大半年是这样过的……过着一种他完全不敢想象的生活。 118 他们少年时 蓝玉很久没有出书了。这次只提了一个要求,署名:玉梁。那不是他前世的名字吗?有前世的人真令人羡慕。 至于书名叫什么,怎么包装和运作,还跟以前一样,全由阿秦作主。 《西行杀人散记》? 不行,太血腥、太直白了,容易吓到不曾听闻杀戮的暮城读者。 再说了,小玉公子并没有花大量笔墨去描写战场的恐怖,他写的是战场之外的西地生活,美景风物,让人对西地草原产生好奇和向往。 《我真的不想当将军》? 不想当说明了什么?说明有这个能力,但不喜欢干这件事,却又不能不干,有矛盾,有冲突,有命运的暗涌。嗯,就这么定了。 秦星亮将书稿收纳好,准备吹灯睡觉。他看了一眼敞开的窗,山雨欲来前的后半夜有些热,索性让它们敞着。 他躺在床上,想起年少时的旧事。 他和蓝玉两个半大的孩子总是裹在一起,基本上都是他蹿到蓝玉家,蓝玉看书写字画画,他在不远的地方玩,捉到一只皮壳好看或者模样呆萌的虫子,便蹦到蓝玉跟前,两人一起研究…… 半盏茶的工夫之后,蓝玉继续埋头苦学,他接着玩虫子,玩腻了,他就爬树。 有一天,他在蓝玉的书房里看到镇纸下压着的厚厚手稿,一读就停不下来。 等他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跑去找坐在自家凉亭喝茶歇息的蓝玉,“书桌上的小说,是你写的?” 蓝玉不解地看着他,“是啊,很烂吗?” 他很兴奋,“不烂不烂,而是比我在书局看到的好太多,可以卖钱。” …… 秦星亮家里做着小生意,比较看重钱,所以张口闭口就是钱。转念一想,蓝玉的爹是城主,娘是总兵,又是书香又是将门,金钱这种身外物绝对诱惑不了他。 没曾想,他话才出口,十三岁的蓝玉就用一双黑亮且大的眼睛,专注地看着他,“暮城哪里能印书?你有门路吗?” 看来没人能抵御金钱的诱惑。 他也没有具体门路,但可以带着书稿去暮城唯一的书局问一问。 值守的编辑大致地看了一下书稿,摇头的同时把书稿退了回来。 蓝玉问那人,“老师能不能告诉我,这本小说存在什么问题?” 对方懒洋洋地答道,“没意思,读不下去。”说完挥手赶人。 他气不过,拉着蓝玉往外走,“他都没认真看,怎么知道没意思。” 蓝玉在他的鼓动之下,一路上以为书稿能卖个好价格,结果人家像打发叫花子一般打发他们,回去的路上便蔫蔫的,不高兴。 他惹的祸,他来承担。 秦星亮于是拍拍胸脯,“别丧气,你的书我来卖,你给自己取个响亮的名字!” 蓝玉大概是想着他说笑,随口应了一句,“我还小,就叫小玉公子吧,书稿送你了,反正晚上睡不着,写着打发时间。” 说完他们就分开走了。 既然没有印刷出版的门路,便只能用笨方法、土方法来操作。 他跑到自家开的纸铺,向铺中唯一的账房先生兼伙计打听,附近书法写得最好的几位落魄书生的住址,拿着书稿上门请他们誊抄。 …… 半个月后,一百本《少年夜猎》码在了纸铺的货架上,它们花光了秦星亮所有的积蓄。 他放了学,便跑到纸铺去卖书,他做了市场摸底,女孩子压根不会看这种小说,光顾纸铺的哥哥、叔叔、爷爷对这类小说也不感兴趣,便只能对年纪与他相仿的热血少年下手。 因为誊抄本比印刷品贵,加上小玉公子不曾有过佳作,任他说破了嘴皮,一本也没卖出去。 他把书带到书院去卖。蓝玉一看书名、笔名,惊奇他竟然做了这件事,站在他旁边看了一会,等待他们的是各种嘲笑。好狼狈。 蓝玉低头跟他商量,“要不,别卖了,损失我来承担。” 他坚持要卖。 蓝玉拧不过他,拿走了一本书。 那天下午放学后,他继续站在书院门外卖书,竟然有人找他买书了,看气质、看长相、看穿着,是蓝玉同一学室的书生,整个书院同一学年最优秀的书生才能进的一等书室。 秦星亮在末等书室。没错,他跟蓝玉不在一个书室,中间还隔着好几档。 他带来的十本书,除去蓝玉带走的那一本,全卖光了。还有人来询问,蓝玉站在他身边,悄悄把书塞给他,对那个询问的同龄书生说道,“今天还有最后一本。” 他今晚就能看,比他晚到一步的同学要明晚才能看!同龄书生在一片艳羡的目光中拿着书欢快地走了。 …… 与此同时,陈蓝玉闯祸了。 那个老师同学眼中的乖孩子,从进学室起就一直低头看小说,丝毫不把一向尊重的先生放在眼里,先生又生气又失望,罚他面壁思过…… 他在同学的朗朗书声中,对着一面格子墙一动不动地站了两个时辰。 等罚他的先生一走,便有同学凑上来问他,“陈蓝玉,你读的什么书?” 他从衣襟中摸出一本书,很是爱惜的样子,“就是这本,写得可好了,根本停不下来,不然也不会被先生罚。” 有同学想起来了,末等书室的秦星亮一直在卖力地吆喝这本书,没人搭理,没想到陈蓝玉不仅买了,竟然还迷成这样。 陈蓝玉觉得好的东西,定然不差。他们日常穿的衣服,学习用具,都照着他的买…… 那天晚上,躺在床上佯装睡着的陈蓝玉,被特意放弃加班、专门赶回家收拾他的陈暮云从床上拎起来,提到院子里罚站,这次不用面壁,他吹着凉爽的晚风,看夏夜的月亮。 陈暮云临去睡觉前,凶巴巴地对他说道,“给我站够两个时辰!” 他才站了两盏茶的工夫,管事的便偷偷摸到院中来,低声道,“蓝玉公子,快去歇着吧,你阿爹这会睡得可沉了。” 他嘴上应着,“这样不好吧?”双脚已经往回迈步,月亮看够了,极难得的是困意袭来,看来今晚可以睡个好觉了。 …… 第二天一早,陈蓝玉就赶到罚他的先生家门口,等先生一出门,就谦逊地行礼道歉。 先生不由感叹,真是个知错就改的好孩子,再说了,这孩子不就看了本小说吗,自己年少时背着先生和爹娘偷看的小说还少吗? 陈蓝玉还是先生最喜欢、最信赖、最得意的学生。 头等书室的书生看什么,其他书室的书生也会追着看……之前滞销的《少年夜猎》,在之后的几天内,被抢购一空。 誊抄本比印刷本贵,书院里几百个少年,有人借阅,有人买二手书,有人缠着秦星亮要小玉公子的下一本小说。 三个月后,小玉公子的第二本小说《奇魔》,以平价印刷本的形式上市,一口气印了一千本,这次秦星亮再也不用抱着小说到书院外售卖,而是指定了专卖点,自家的纸铺是唯一的正版出售机构。 秦星亮记得,蓝玉写书最疯狂的时期,是他十六岁前后。什么题材能卖钱他写什么。秦星亮每月都能拿到一部书稿。 比如与他们的年龄极不相符,写给青年男女看的《相亲趣闻录》《珠圆玉润》《闺情》等言情小说,笔名:冷香小姐。 那些极其撩拨少年情欲的文字让秦星亮看得面红耳赤,“蓝玉,你……” 只见蓝玉顶着两大个黑眼圈,用手捂嘴打哈欠,“写我之不喜,换我之所喜,很划算啊!再说了,我缺钱。” 也没见他有地方花钱,秦星亮不解地问,“你怎么那么缺钱?” 蓝玉笑了,“因为喜欢啊!” …… 秦星亮至今也没弄明白,十六岁的蓝玉喜欢什么。蓝玉随意地换着笔名,写着能让他俩挣到钱的小说。 暮城读者不识陈蓝玉,却都了解秦星亮创办的“明月书局”。 明月书局是暮城最大的,也是唯一合法的民办书局。官方书局印的都是公文,只有明月书局出版发行休闲读物,深受读者追捧。 少年秦星亮凭借明月书局起家,之后,他不仅将家中原有的伞业、纸业等产业发扬光大,他觉得能挣到钱的其他行业,摸清楚了市场就去运作。 后来就听到有人说,他们家是暮城最有钱的人家。他不知真假,也毫不在意。 他想着少年往事,迷迷糊糊地睡去。 梦里,他走过一条幽深的雨巷,来到一户庭院的门前,他蹲坐下来,看持伞奔走的人穿过巷子。 雨声歇了些,他看到庭院中有人活动,两个年轻的女子坐在院中的廊椅上,静静地望着前方的,一棵桂花树? 长时间的沉默。 “为什么总是失败?”其中一个女子声音哀婉地说道。 “总要试一试。”另一个女子声音较为清扬,此刻语气也难掩悲伤。 之后又是长时间的沉默。 有路人往他面前的空碗里投了一枚钱币,他是一个乞丐? 巷子里飘来诱人的饭菜香气,他饿极,昏眩之时,菜香扑鼻,大概是濒死之前的幻觉吧。 幻觉还有继续,有一只轻柔的手把他的左手扒开,将一只热腾腾的碗放到他手上,之后,那只手又往他的右手塞了一双筷子。 …… “你太饿,一定不要吃急。”是第一个开口说话的女子。 他一边往嘴里扒饭,顺带着打量她。只一眼,他就忘记了吃饭,以及饥饿。 她好美。不是因为投食心善而美,是真的美,让人心生欢跃,不禁沉沦的美。但是,悲伤蔓延了她整个人。 很快,第二个开口说话的女子出现在她身旁,也是个好看到极致的姑娘,她的脸上没有明显的喜怒哀乐,她对他说,“以后,你每天都可以来,我们不会让你饿肚子。” 之后他每天都会坐在她们的院子外面,她们给他端两次饭。 她们的悲伤渐重,渐浓,他虽然不知道那些悲伤为何,却不想被那种悲伤包裹。他逃了。他换了别的地方乞讨…… 秦星亮从一个压抑的梦中醒来,他回忆着梦境中无比真实的一切,等等,那不是冰清客栈吗?他梦到的是前世的蒙雨和冰清? 他前世是一个乞丐? 那有钱没钱,还是很重要的。 窗外是一场暴雨,雨声、风声、雷声混合在一起,风把微腥的雨气吹进来。 这么大的雨,不知道蒙雨睡前关窗了没有,这种雨风吹上一夜,之前又连着半月奔波劳顿,回头不病了才怪。 秦星亮起身,披了外衣去拍蒙雨的房门。她大概睡得沉,雨声又大,半天不应门。反而是邻近住着的几个乌衣轻骑打开房门,探头看是怎么回事。 他不理会轻骑的窥探和打量,继续拍门。蒙雨睡眼惺忪地开门,一看是他,让开身子,放他进门,之后顺手把门关上了。 这阿秦公子大半夜不睡觉,不避嫌地找阿雨姑娘,而阿雨姑娘竟然……大概是兄妹情深吧! 119 暮城烟雨中 待蒙雨披了一件外衣,那“兄妹情深”的二人便并肩立于窗前,只见窗外电闪雷鸣,有光劈向远山和深谷,大地一阵惊。 看了一阵,蒙雨伸手去够外延的窗叶,秦星亮抢先一步,把两扇窗叶快速而平稳地合上。室内顿时安静不少。 她看到用来薰香驱蚊散湿的长身炉里尚有微火,便往上面加了几块木炭,又往喝了几开的熟茶壶里续了水,架到炉子上。 二人在炉边的椅子上坐下。她开口问,“做恶梦了吗?” “嗯。”他把梦里的情景对她说了一遍。梦的后半场,他逃离她们,坐在繁华街道的骑楼下乞讨。 暮城破。 有杀红眼的兵士杀进来。一时间,人如蝼蚁,生活散尽。他拼命地逃跑。能跑到哪去呢?最终他决定向她们的庭院跑。他担心她们。 她们背了简易的布包裹,各自牵了一匹马站在庭院门口,似是在等人。 看到他跑过来,面上没有冷暖的姑娘挥了挥衣袖,那座精致小巧的庭院竟然消失不见了。 冷面姑娘问他,“会骑马吗?” 他别的不会,恰巧会骑马,便点头应下。 冷面姑娘把手里的马绳递给他,命令道,“跟我们走。” 两个女孩共乘一骑跑在前头,他跟在后头,往山上跑去,一口气跑到半山。之后三人弃马,往山巅跑去。 等他们站在山顶吹冷风,汗水湿了脊背,纷纷打起了喷嚏。 冷面姑娘道,“暮城完了。” 整个过程,哀婉姑娘始终紧抿嘴唇,一言不发。 他们静静地坐在山巅上,看暮城身陷战火,无能为力…… 秦星亮后知后觉,在对梦境的追溯中才意识到,原来他们逃到了植兰山,没有山房的植兰山。 水沸,壶嘴处白色茗烟升腾,她给他倒了一盏清亮浓红的茶汤,“阿秦,你梦到了失败的我。” 那是第二种可能。 她修魂失败,暮城像邻近的朝城一样人去楼空,很快变成废墟。 阿沈自是对她不离不弃,她们或许会躲在植兰山的深处,了此残生。 阿沈会想尽一切办法比她晚死,哪怕就晚几个时辰。 阿沈会将她的骨灰带回尘封的庭院,散在那棵桂花树下,这样她就能和他在一起了,从此,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既然这世上没了他,她不要什么来生了。她不要,阿沈也不会要。这世间,便少了三个人的轮回。 应该是四个。在这种可能里,老者并没有出现,荆的骨灰和魂识,都还留在庭院的静室中。 滚烫的茶水入口,落喉,暖胃。 秦星亮轻声道,“这个梦让我非常难过。我急急赶来看你,是害怕梦境已成真。看到你安然无恙,又分外庆幸。这一生,我和你,是相遇,还是重逢?” “是相遇,不是重逢。前世的我,确实与你的曾祖父有过交集,因为玉将军的伞。” 她给他续茶,“不必纠结于过往,我们的阿秦没有前世,一直都是一个全新的人啊。” 睡意全无。他们坐在黎明前的黑暗里,喝着茶,继续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 天亮了,蒙雨欲起身推窗,秦星亮又抢先一步,“我来。” 二人又并肩立于窗前看雨,她平静地说道,“冰清说这场雨一旦落下来,未来一月,暮城都会在烟雨之中。” 阿秦提议,“那正好,我们可以去江上住几天,只可惜,今年他不在。” 暮城之夏,湿热暴雨,学子们有两月暑假,公职人员也有半月假。 人们喜欢到江上的双体游舫上去玩,闲住几日,采莲花,吃莲粥,画莲子。 读书时,秦星亮数次邀约蓝玉,对方从来都是一口回绝。 书院的同龄人几乎每年夏天都去江上,回来后各种得意嘚瑟,搞得好像整个书院就数他俩没见过世面似的,不就是一群人傻呵呵在坐在一艘船上东张西望嘛。 但他真的很想跟蓝玉去到游舫上呆几天,就他们两个人,一起看风景,蓝玉画画,他在一旁看着…… 有次秦星亮急了,气鼓鼓地抛出狠话,“今天不给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我就是扛,也要把你扛去。” 蓝玉并未将他的气恼放在心上,似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之后似是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你不懂,我在等一个人。” 后来他就懂了。 等他俩即将年满二十岁的那个夏天,蓝玉牵着刚刚结亲不久的蒙雨的手,临出发了才来他家找他,搞得他措手不及。 他原本要为游舫之行准备很多东西的,吃穿用度都要奢华……结果他只来得及带了一身换洗的衣服。 就好像他只要慢一步,他们就会毫不留情地丢下他,也可能人家原本就没打算带他去,只是出于礼貌,行前跟他打个招呼,而他竟然厚着脸皮跟着去了。 第一次去,虽然一切从简,但因为新鲜好奇,玩得很是尽兴。 第二年,才入夏他就做了准备,早早地联系了舫主,以期避过集中出游的人群。等他打点好一切,去邀约蓝玉,他笑着回他一句,“好啊!” 这轻松欢快的两字,秦星亮硬是从十二岁等到二十一岁,真是不容易。 第一年与众同乐,第二年三人独游,第三年也是……原本以为,每一年都会如此。 到了第四年—— 蒙雨果断回绝了他的提议,“今年不去江上。” 这两人拒绝他的态度和神情,简直一模一样。不去就不去罢,他今年也不想去。 秦星亮准备回房洗漱,换了身上的睡衣便去大厅吃早饭,结果他才从里面打开房门,便看到一众穿戴整理的乌衣轻骑站在门外的廊上,齐刷刷地朝他看,那没来得及收回的目光被他逮了个正着。 “你们……” “我们来等阿雨姑娘一起吃早饭。”离他最近的一名轻骑坦然地答道,其他轻骑纷纷点头附和。 真是一群怪人。秦星亮甩甩头,替蒙雨关上房门,这才大步向自己的房间走去。 他才走,轻骑们便开始交头接耳。 “看出什么来没有?” “这有什么看不出的,阿雨姑娘跟蓝玉公子是一对儿,这秦公子也喜欢阿雨姑娘,大半夜不睡觉,跑来纠缠,看那样子也没得逞。” “我倒不这么认为。秦公子喜欢蓝玉公子,趁着雨大风急,隔房难以有耳,特意跑来恐吓阿雨姑娘放手。” “依我看啊,蓝玉公子是天上的月亮,秦公子是落地的星辰,阿雨姑娘难以取舍,但我保证,以阿雨姑娘和秦公子的人品,他俩绝对不会越雷池半步。” …… 蒙雨洗漱完毕,打开房门,看到这熟悉的一幕,她面露极其难得的调皮一笑,对着个头最矮的轻骑说道,“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我们三个人啊,那是相互喜欢!” 吃过早饭,那雨丝毫没有停下或变小的意思。 出行二月,家就在雨幕数里之外,轻骑们归心似箭,脸上不免现出焦躁。 蒙雨冲宋大书招手,“交待下去,回途暴雨,一路上要相互照应,等入了暮城主城,便可自行归去。” 一盏茶的工夫之后,众人披了雨篷,纷纷闯入雨幕。 暮城的雨具,在暴雨面前,从来都不是为了防止被打湿,而是为了减弱剑雨对身体的冲击力,有效缓解疼痛。 马车前后,各有十名轻骑,以二人并列的方式骑行,再也不会像上次那样自己一溜烟跑出去老远,竟连一路负责护卫的调令主人丢了都不知道。 沈冰清负责赶马,车内坐着蒙雨和秦星亮。 她故意盯着他的脸看,把他看得极不自在,他不敢回视,目光飘忽地扫了几圈车厢,觉得自己很傻,便只能看向她,“蒙雨,你,你想干嘛?” “我想……”她冲他狡黠一笑,抬高声量,“阿沈,你给阿秦看看姻缘。” 秦星亮只觉血冲脑门,看姻缘……能看出一个人心里喜欢谁吗?他的秘密是不是保不住了?冰清看透他,会怎么取笑他? 沈冰清听到叫唤,对拉车的两匹马施了法,让它们继续跑,自己掀帘进了车厢。看他把双手藏在身后,对他露齿一笑,柔声道,“阿秦,把左手伸出来。” 秦星亮不敢不从,趁她还是一副好脾气,乖乖递了左手过去。她仔细研究上面的纹路,对着蒙雨说道,“阿秦手上没有姻缘。” 她困惑,怎会没有?又问阿沈,“看清楚了吗?” 沈冰清坚定地点头。 她没说谎,阿秦这辈子都不可能娶妻生子。掌纹上显示,如果能和意中人喜结连理,必定和乐美满,羡煞旁人;如果得不到意中人,便只有一条路,终身不娶。 他既然在姻缘上没有未来,她便许他一个未来。“虽然没有姻缘,但阿秦会有孩子。” 沈冰清说着又去看蒙雨右手的掌纹,用一种极其肯定的语气说道,“你和蓝玉会有一个孩子,蓝玉会给他取名,单名一个‘逍’字,将来这个孩子会认阿秦做义父。” “我会有一个名叫‘陈逍’的孩子?”这话是秦星亮问的。 不知为何,当冰清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一股暖流温柔地淌过他的心田,蓝玉和蒙雨的孩子,他光是听名字就喜欢,心动。 逍儿?陈逍?蒙雨心下念着,双手不自觉地放到腹部,阿沈从不会对她撒谎,这一世,她和蓝玉有未来,成亲以后,他们会有一个孩子,一个就好。 看蒙雨陷入沉思,沈冰清向秦星亮递去一个会心的眼神:我帮你藏了秘密。他用眼神回她,谢谢啊!他的眼里盛满了感激,谢她的隐藏,谢她的预言。 下午时分,天色昏暗,众人入了暮城,轻骑们四处散去,马车上的三人此时一人牵了一马,站在城边的墨檐下告别。 秦星亮策马离开之前,再次问蒙雨,“真的不用我送你回去?” 蒙雨摇头,他便往书局的方向奔去,他要先把蓝玉的书稿交给值班编辑,再帮蓝玉去送信。 冰清客栈就在城心深巷的末端,沈冰清很快就回到客栈。 朱牛牛看到浑身湿透的她,兴奋地叫她“掌柜的”,直接把人拉到浴桶前,帮助她脱衣沐浴,“在阿秦家听到晴雨司的口信,这几天我一起床就烧水等着。” 看着朱牛牛忙里忙外的身影,沈冰清只觉自己从爱情里抽身,真正回到世俗的烟火之中。 她泡在温暖舒适的热水中,忍不住说道,“牛牛,谢谢你啊!” 朱牛牛微微一笑,“掌柜的,谢什么呀,我照顾你是应该的。” 沈冰清心道,谢谢你像家人一样陪在我身边。 蒙雨和蓝玉的存在,就是她生命中的一场爱情,要随时随地,时时刻刻,全力以赴的那种,是悬空的,盛大的,唯美的,令人不安的。 她落地的时候,希望有个人能接住满心欢喜又疲惫不堪的她。 沈冰清舒适泡澡的时候,蒙雨在陇端山下拴好了马,开始爬山道回家。 即便身在磅礴的大雨中,她也能看得出来,山道上的石阶明显被人凿过,目的是为了不让急急奔走雨中的她因为路滑而摔倒。 一个人,不可能完全懂得另一个人,也没必要。 每个人都有秘密。秘密是私人的欢喜或痛苦。她有很多疑问,但没有当面向他求证。她问什么,他都会答。 她不想破坏他构筑的秘密堡垒。他已经把他的心给她,她要保护好他的自留地,他的私人领地,他的秘密乐园。 这一世,这些年,他好像,一直陪在她身边,看着她长大。 她看不见他,但她能感觉到他的存在,无时无刻。在拿回记忆之前,她只是困惑。在拿回记忆以后,她便只有坚定。他一直在,她一直在他的注视里。 蒙雨爬坡时突发奇想,她决定做一个小小的实验。 她不小心摔了一跤,费劲地爬起来,坐在石阶上揉膝盖,表情痛苦…… 几口茶的工夫,便有农人打扮的大伯出现在雨幕中。 大伯来到跟前,像她遇到过的那些朴实的农人那样询问她的伤势,她说膝盖很疼,他便弯下腰来,极其好心地要背她回家。 每次,她遇到困难时,总会有人出现,帮助她解决问题。 这一次也不例外。她谢过大伯,说膝盖无碍,自己往家的方向走去。她知道,大伯会一路跟随,直接她安全回到家中为止。 小院的门虚掩着。家里有人在等她。 范宝宝手里捧着一本书,坐在炉灶前,一边看书一边守着一锅热水下的灶火,看她进门,连忙弃书迎上去,“师傅,你回来了!” 他双手握住她的一只手,又冲书房的方向激动地喊道,“贝贝,快来啊,师傅回来了。” 120 尽她所能 范宝宝喊了话,与蒙雨和一起向书房走去,才走到前厅,就看到了迎面而来的马贝贝。 这一世,“主外”的马贝贝虽然一直主持植兰山房,但蒙雨从未见过这个爱徒,说话之前不免先要打量一番。 和范宝宝一样,马贝贝也是白须银发。二人站在眼前,蒙雨就看到了他们当年的模样,从六七岁的痴傻儿,长成才貌双绝的好儿郎…… 师徒三人相伴相携的时光,宛在眼前。 蒙雨是蓝玉年满二十,接手山房兰室主一职之后才有机会上植兰山的,那时马贝贝已经完全师傅前世交待的任务,云游去了。 但马贝贝对师傅却很熟悉,他是看着这一世的她出生、长大的。中途还添了个小友,一起看着…… 马贝贝生性活泼,看见蒙雨立刻跑到近前,握住她的一只手摇晃,亲昵地喊了一声“师傅”,蒙雨像前世一样喊他“贝贝”。 性子文静的范宝宝站在一旁,面带笑容。师徒三人再次重聚,场面温馨,其乐融融。 这一幕让特意从书房赶来见师公的数名王都学士愣住了,马老先生的师傅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 “师——”众人欲言又止,生怕搞错了出丑。 马贝贝骄傲而不失儒雅地向学士们介绍,“这是我师傅,也是植兰山房的现任兰室主。” “见过兰室主。”其中一位中年学士率先行礼,其他学士也跟着礼行。 之后,马贝贝挨个地向师傅介绍同行的学士。 等到蒙雨礼行完毕,范宝宝连忙催促她,“师傅浑身都湿透了,快些去沐浴更衣。” …… 蒙雨去卧房拿了衣裳,直奔沐室。 在她淋浴的间隙,范宝宝和马贝贝一起到隔壁的阿婶家,与她一起,将事先打好招呼的几竹筐饭食端过来。 学士们坐在前厅喝茶闲谈,只见一只黑白相间的“大狗”走过来,在宽大的雕花格子门外晃了几圈,浑身抖动,甩了甩身上的雨水,最后寻了一处既可以悠闲看雨又不会被雨淋着的地方,静静地趴着。 “豹子?”众人面面相觑。他们在风雨飘摇的王都,无官无职,空有一身学问,遇见正在都城之内游学的范老先生,同吃同住、相谈相辩两载,被他的学识、见地征服,之后一路跟随他来到暮城。 在此之前,他们根本想不到,乱世之中会有一方桃源。 位于暮城之巅的植兰山房,简直就是天下读书人梦寐以求的福地。 范老先生的师傅,山房主人是一个小姑娘,据说这山房是这个小姑娘于五六十年前主持建造的。 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都能做到,那么,小姑娘的随身宠物是一只会吃人的豹子……嗯,见怪不怪。 席间,学士们看两位老先生像小孩子一样,旁若无人地与他们的师傅互动,三人轻声谈论着菜品的味道,你给我添鸡汤,我给你舀肉丸…… 嗯,一率见怪不怪。 送走两位爱徒及众人之后,蒙雨又同邻居阿叔阿婶收拾了饭桌,躺到床上休息,夜已经深了。 …… 窗外,雨继续下着。 入睡之前,蒙雨梳理自己的思路,想想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此次西地之行,她和蓝玉大概地交流一番接下来的计划。西地领兵,蓝玉有他的想法。至于暮城这边,全由她做主,随心而走。 就像当年他送她到暮城一样,她问他治城建议,他答,“你是一城之主,只需遵从本心,知贤善用,很多事情不必亲历亲为,只要用对了人,就能事半功倍。” 他说的话,他说话的样子,他们说这些话时的场景,她都记得。 后来,在治城上,她果然没有费很大的心力和脑力。 她自身并无多少才能和见地,她连字都写不好,也不热衷读书求识。 她只想闲散度日,极用心地去爱一个人。 她只是利用自己的身份和手中的权力,去做别人想做而做不了的事,或是别人能做却不愿意做的事。 接下来,山房学问这一块交由宝宝和贝贝,再有孟先生管好后勤,就没她什么事了。 暮城之外,涉及王都之事,听白衣老者安排便是。 荆风大哥的行踪,既已藏无可藏,相信过不了多久,老者应该会想办法与阿沈取得联系。 好累好困,暂时就想这么多吧。 因着阿沈白天说,她和蓝玉会有一个孩子,这一夜的梦,竟与洞房有关。 …… 梦里,是一个夏夜。 她穿纱质的红色嫁衣,坐在宽大的雕花木床前等他。 夏风穿过花窗,吹得床幔一荡一荡,她的心也跟着轻漾。 她透过那块“装模作样”的轻纱盖头,可以看清房中的一切。 她嫁到他现世的家。她就坐在他卧房的那张祖传的老木床上。木床一侧有三扇又美又雅的花鸟屏风。 他把卧房布置成小书房的模样,因此距离木床一丈的位置,花窗前置了书桌,摆了坐椅,他日常就坐在那里,看书、写字、画画、发呆……以及,想她。 烛花已经爆了好几响,他怎么还不来?他不来怎么有孩子呢? 她好着急…… 她好不容易等到穿了一身锦丽红裳的男子推门进来,她看得到他脸上的笑意,却分辨不出那人是玉将军还是蓝玉。 他径直向她走来,深情地将她拥入怀中,继而温柔又有些霸道地亲吻她。 她都来不及,更无法看清他的嘴角是否有梨涡,只怪,只怪烛光太朦胧…… 醒来天已大亮,重温旖旎春梦,她不觉羞红了脸。 偏偏收拾好出门,便迎上等在门外的阿秦因为不解而愣愣的目光,她低头,牵马从他身前绕过,自顾走到前边去了。 …… 秦星亮快走几步,追了上来,开口就问,“你昨晚睡得好吗?” 这要怎么回答?好,自然是好的。 “嗯……睡得,挺好。”她支吾道。 他又问,“有梦到蓝玉吗?” 她看向他,他的目光是单纯无辜的,不是专门来找碴的。 她只能点头,老实回答,“嗯,有梦到。” 他接着问道,“梦到什么了?” 她不得不再次看向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和他的语气一样好奇,同时,也很单纯无辜。他真的很关心蓝玉。 她答,“就是,梦到我们成亲了。”说完踩上马蹬,策马跑了。 他策马追上,“只是梦到成亲,没别的?” 她实在受不了他的啰嗦与探究,忍不住轻吼他一句,“你有完没完?” 这一吼,他果然老实了。此后一路无话。 他把她送到植兰山拴马坡,对她说道,“你自己上山吧,我走了。” 他看她步行上山,又喊住她,“蒙雨,那信,我都送到了。” 她回头看他,笑着说道,“知道了,阿秦,你快去忙吧!”之后便头也不回地向山上跑去。 跑着跑着,她感觉到前方有个黑衣人,那黑衣人向她投来的是不友善的目光? 她抬起来,“孟先生?” 孟洲一身黑衣,站在门牌下,谦逊有礼地问候道,“兰室主,你向蓝玉告我的状了?” 121 雨信与水书 蒙雨被孟先生问得一愣,在脑海里仔细回忆,到西地之后有没有提起过孟先生,或是说过孟先生的不是。 有说过。初上植兰山,她走不动路,阿秦背她上来,被孟先生逮了个正着。 孟先生误以为她跟阿秦……这事她跟蓝玉说了。 蓝玉当时并没有说什么,难不成在写在孟先生的信里,对他有所埋怨? 想到这里,蒙雨试图跟孟先生解释,却一时词穷,不知从何说起。 孟洲看她一脸为难,似是在脑子里进行激烈思想斗争,想到脑力有限的她万一想不通,一封信写过去。 她才回来第一天,孟先生就欺她弱小,一见面给她脸色看—— 蓝玉收到信,立马气鼓鼓地给他来一封信,像昨晚收到的那封信一样,含沙射影地埋怨他,旁敲侧击地威胁他,软硬兼施地诱导他……他看得堵心。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罢了,不与她计较。再说了,他是兴师问罪的人吗? 孟洲不等她开口,便又说道,“兰室主,请随我一同上山吧。” 山上热闹。 禁区开放,年过十八岁的暮城学子,在禁室中如饥似渴地阅览之前看不到的各朝各代政书史籍,一边看一边与身侧的同窗低声讨论:真想不到,暮城之外的世界竟然是这样的…… 兰室除了室主读书写字静坐的临窗区域,以及阿沈用于存放法器和施法的独立房间,学士、学子身份的或坐或站,专注于手头及眼前之事。 …… 孟洲一直陪在兰室主身边,事无巨细,向她详细介绍过去两个月发生的事。 他说得累,蒙雨听得也累,最后她心里总结,前后都没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暮城有她没她一样运转,便对孟先生说,“我都知道了,孟先生去休息吧。” 孟洲立在一旁,不肯离去,几次欲言又止。 她有些不解地问道,“孟先生还有事?” “实不相瞒,孟某确有一事相求。” 孟洲从衣襟处摸出一篇手稿,他之前写的那篇自以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惊天地泣鬼神未婚二翁同游稿,纠缠了阿秦整整两个月,到现在还没发表呢! 暮城有不少人投入都通过了,这不,与他家院子仅两扇篱笆之隔的马大秀,上个月就发表了一首小诗,这个月又发表了一篇散文,频频举着月刊在院落中大声吟咏,生怕他听不见。 而他,堂堂植兰山房二把手,不说学问满腹,那肚子也是有充足墨水的,想在暮城月刊上发表一篇随笔怎么这么难呢? 阿秦看过文稿,是怎么回复他的? 孟叔叔,我们那本月刊是通俗文学,你这个太学究了,高深又晦涩,不适合发在我们的刊物上。 他改还不行吗? 等他改出一稿,阿秦又说了,这个完全是辞藻的华丽堆砌嘛,看着是优美了,但读起来空无一物啊! 这不,他手头拿着的便是第三稿。这次无论如何都得发了,他实在改不动了,也不知道该如何改了。 …… 蒙雨不知其中原由,接过手稿之后,跟他确认,“孟先生这篇稿子是想发表在《暮城烟雨》刊物上吗?” 孟洲看她没有拒绝,也没有问及他之前两次碰壁的事,说不定这回能成,便极为谦逊地回道,“正是。” 她看到远处飞来四个黑点,应是他写信来了。 “好,回头我帮孟先生转交阿秦。”她说着催促孟先生去忙。 计谋得逞,孟洲喜滋滋地走了。五楼的窗边,便只她一人静立。 信鸦渐飞渐近。 此时雨虽然停了,但这暴雨的一路,两对信鸦肯定没少受罪。 它们飞到她的窗台前,鸣声,示意她取信。 因为不是重要信息,信鸦腿上有四张内容不同的字条。 他说,“相心。” 他说,“郡主世子试婚成功。我想成亲。” 他说,“想暮城,念烟雨。” 他说,“再回王都,我们一起去看南戏。” 他没有用称呼,他没有落名。但她看到了称呼,看到了他的名字。 他说的,她都懂。 相心是想。她才走,他就想她了。她也是哎。 他说他想成亲,他的信助她破梦了,在暮城,梦中的场景被现实中的事情戳破,视为吉祥。可见未来不会更坏了。 她替他沐浴烟雨。 她也想和他牵手站在街边的高台上看南戏。 …… 蒙雨正想着,沈冰清从她手里半夺半抢地拿走字条,一一游览,看罢一笑,促她,“赶紧给他回信啊。” 她对阿沈摇头,她不是擅长写信的人,这信她不回了。 对方却急了,“你不回哪行?这信鸦不飞回去,蓝玉要写信,没信鸦用还不得急死?你若让信鸦空飞回去,他看鸦腿上没有信,得有多失望?” 还是阿沈细心,她都没想到。这信是不回也得回了,以后每次都得给他回信,至于信的内容,她得慢慢想。 说点什么好呢? 阿秦没有生她的气? 马贝贝云游回来了? 暮城的雨下得那叫一个大? 这不,还差一封呢?她实在想不出来了。 蒙雨嘴上没说什么,但沈冰清会读心,拉她往自己的法器房走去。 “这最后一封信的内容啊,我来帮你想,咱们今天如果运气好的话,你可以给他带一条曲荆风的信息。” 沈冰清把铜盆从随身包裹里拿出来,才将水瓶中的神仙水重新倒入盆中,便见小小的水面便明显晃动起来,“应该是老者传来消息了。” 她施法接收了信号,水面很快平稳下来,水如镜,很快曲荆风的身影便出现在镜像中。 此时他也看到她们了。 沈冰清把蒙雨拉到铜盆正中,自己站到一侧,看看曲荆风要通过风镜向她的铜盆传递什么内容。 他左手执镜,右手书写。那字便同时浮现在铜盆水面上。 “蒙濛。”他写完她前世的名字,顿了顿,想了片刻,继而写道,“好久不见。” “我到北境了。” “明日此时,我便要去闯那雪域寒刑阵。” “如若闯阵成功,雪域王族、兵将,将全力助我。” “助我旗开得胜吧。” “请替我递消息给玉公子,呃,还是叫蓝玉吧,我们王都见。” “等我。” ...... 122 雪域寒刑阵(一) 北境的夏天,被绿意覆盖。 雪域和暮城一样,进出都需要口令或秘匙。 但雪域更严格,非北境居民,想要进入雪域,还要闯一个阵法——雪域寒刑阵,谁也不例外。 同行车马、护士侍从沿路返回。 此时,雪域的入口便只剩下白衣老者、灰衣修士,还有曲荆风一行四人。 老者和修士一路向北,接人回到故土,卸下重负,衣袂飘飘,身无赘物,老者本就仙人长相,就连灰衣修士这样的“话痨”,因为回归“闷葫芦”本质,看起来像半个神仙。 曲荆风、叶昀、海棠、忍者除了身上穿的衣服,什么都没有。 老者和修士向曲荆风行了个君臣礼,转身向一条宽阔的大道走去,没走几步,二人就消失了,连同之前的大道,那个地方变成一座青山…… 海棠将垂在身前的一缕秀发轻轻捞到身后,对另外三人说,“这就把咱们丢下不管了?” 忍者道,“这阵只能硬闯,没有捷径可走,老者自然知道这个道理,早走晚走都是走,不如早点回去,安排闯关后的接应事宜。” 曲荆风用揽在叶昀肩头的那只手拍了拍他,对大伙说,“事不宜迟,咱们走吧!” 雪域寒刑阵的入口是敞开着的,任何人都看得见,就是一片乱石岗,任何人都能走进去,但只有去路,没有回头路。 进去之后,再回过头去看,之前的入口已经不见,继续往前走,才可能有生路。 满目皆石,零零散散,时大时小,加上脚下的碎石、尖石硌得脚底生疼,久了便令人心生厌恶和绝望。 四人走了三个多时辰,太阳毒烈,饥渴难耐,而石林似乎没有尽头。 海棠看了看曲荆风被烤得发红、发黑的脸,以及脱水干裂的嘴唇,开始了他的攀谈,“曲兄,你说这石阵是怎么做到,寸草不生,尽绝活物的?” 曲荆风看海棠一张脸半黑不红,想到他平时极为爱美,并以皮肤白皙细腻为荣,此时虽没有交流的欲望,但还是回了海棠一句废话,“大概是为了考验咱们吧?” 海棠却认真对待起这份考验来,“曲兄,考验的对象可不仅咱们,你看前边那堆死状扭曲的人形白骨,不用说,死的时候肯定极其痛苦惨烈。” 这是他们进阵后,第一次看到石头以外的东西。 忍者施展轻功,几步跃至白骨前,海棠也跟着飞跃过去,等曲荆风和叶昀快步走进,忍者下了结论,“曾是八个活人。” 海棠道,“他们人数是咱们的一倍,竟然过不了第一关,咱们行不行啊?” 忍者轻声斥他,“说什么丧气话呢!他们走到这一堆白骨,我们不是还生龙活虎吗?” 自从真实身份被揭开,忍者在海棠面前处处以长辈自居,海棠对他的训斥早已见惯不怪。 这忍叔也真是的,对曲兄谦谦有礼,对昀昀爱护有加,对他却是百般看不顺眼,动不动就恶语相向,偏偏说得还在理,搞得他既没有还嘴的能力,也没有回嘴的勇气,只能干挨着。 四人于是继续向前走,等到天色微微暗下来,他们看到了第一棵树,第一丛草,还有一队搬家的黑色小蚂蚁。 看了一天石头的曲荆风坐在一丛极其稀薄瘦弱的草叶上休息,专心盯着脚边的蚂蚁看,发现它们生动又可爱,瞧瞧,那小身板多健美,那小胳膊小腿多灵动。 他的密集恐惧症不治自愈了? 自从拿回前世记忆,很多困扰他的问题都不存在了,恐惧似乎从他心里消失。 他终于可以做到,无惧无畏,所向披靡。 前些日子,他已经从老者那里听闻,蓝玉也拿回了记忆,他以为他会痛不欲生或者大病一场,结果什么事也没有,就吐了几口毒血。 到底是蓝玉,这几口毒血竟还被他废物利用了。 蓝玉躺在床上对着西域王演戏的情景,他可是从风镜里窥到了,又是笑着撒娇又是吐血装可怜…… 这一世的蓝玉,比上一世的玉公子多了一项技能:演技。 不知蓝玉看到蚂蚁,还会像个瓷娃娃一样晕倒吗? 海棠坐在一旁按摩自己的大长腿,按着按着,觉得不应该自己一人享受,想要给曲荆风也揉那么几下,被对方挡开了。 “曲兄,你在笑?” “我在想一个人。”曲荆风用一根食指摸了摸干裂生疼的嘴皮。 除了想风镜中那梨涡,还能有谁?个子既没他高,头皮也没他长,真不知曲兄看上那梨涡哪点了?梨涡除了笑起来好看点,能有他这么贴心吗? 海棠心里犯酸,表现在嘴上,是关切加埋怨,“这个时候怎么能笑呢,你看嘴皮都出血了。” 忍者探路回来,催促歇息的三人,赶在天黑之前走出石阵,前方有一片林子,或许能从中找到一些充饥解渴的东西。 123 雪域寒刑阵(二) 才走进林子,那天便乌压压地黑了下来,伸手不见五指。 海棠从身上摸出取灯,等他引燃,众人在地上拢了一团火。 海棠和忍者就近走走望望,不一会便一人拿了几段易燃的树枝回来,将枝头架到火堆上引火。 之后,二人举着各自的火把出发去找水源和食物。 曲荆风见他们没说什么,便也不多话,和叶昀坐在火堆边休息。 他问叶昀,“累坏了吧?” “跟先生在一起,不累。”叶昀说着便将脑袋靠在他肩头,双手自然地环住他的腰,抱上了。 他也很自然地搂住叶昀的肩膀,像个年轻的父亲那样。 十三岁的少年有着瘦削单薄的肩膀,却让人感觉到无限蓬勃的生命力,少年在努力地生长。 他十三岁时在干嘛? 第一世,新朝初立,父亲严厉,督促他日夜苦读,几乎没有休闲娱乐的时间。那一世的回忆,全是书册,还有密密麻麻的竖排字。 算了,这段就别想了,他也不是那么爱学习的人。 第二世,十三岁的他站在2003年的篮球场上,他读初一,喜欢篮球,放了学,和同班的男孩一起打球,他每次都打得出一身汗,清爽的杨梅头上结着晶莹的汗珠。 哈哈,一定,一定帅呆了! 想到这里,曲荆风轻声笑出来。 他们其实又渴又饿,浑身没有力气,恨不能倒头就睡,睡着了这些饥饿无力的感觉就都没有了……但是这个时候不能睡。 他感觉到叶昀的脑袋因此离开他的肩膀,抬起头看他。 “我在想,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在干什么。我现在的年龄,刚好是你的一倍。成长真是一件奇妙的事。叶昀,你要好好长大。” 叶昀不说话,又把脑袋靠回他的肩窝,抱着他,眼睛一眨一眨,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 之后,叶昀突然想起什么,掏出怀里的短笛吹了起来。 难听的曲调冲击着曲荆风的耳膜,但他现在连嫌难听的心思都不敢有,因为叶昀听得懂,他只想在心里想,宛若仙音,悦如天籁。 收起笛子时,叶昀说道,“这样周围的小虫子就不会来惊扰先生了。” 大约一个时辰之后,忍者回来了。 忍者带回了两只竹筒装的水,还有四只处理过的不同种类的动物,他把竹筒递给曲荆风和叶昀,动作极其麻利地将动物们穿了木条,架到火上烤。 等到空气中飘散出烤肉的香气,海棠举着两只竹筒回来了,怀里揣着一包野果,一包菌子。 海棠把一只竹筒递给曲荆风,“曲兄,你尝尝,我这可是在上游接的天泉水。” 海棠说着把曲荆风手里的竹筒抢过来,放到一旁的地上。 之后,他又用同样的办法,把忍者的竹筒从叶昀的手里换下来,“昀昀,你喝一口水,吃一颗野果,这样,水更甜,果更润。” 之前忍者一直不吭声,默默地翻转着烤肉,听到这里忍无可忍,“昀儿,别听他的,一口水一个果,容易腹泻。” 忍者原本想训斥海棠两句,看他低眉顺眼地坐到一旁,话到嘴边又生生憋住了。 这小子,一天到晚,明里暗里跟他争风吃醋,真是闲的! 忍者心道,当着少主和昀儿的面,不好频繁训斥,万一这小子想不开,一哭二闹三上吊,这事他完全干得出来,到时要怎么哄?他肯定哄不住,到时还不是得少主出马? 少主一个肩负天下大任之人,因为他为人处事太凶恶,把出生入死的同事弄哭了,少主为了和气,不得不帮他哄人?这种事他忍者是万万干不出来的。 忍者这般想着,把递到曲荆风面前的,用青翠的宽叶子托着的肥美喷香的烤肉转手递给了海棠。 海棠受宠若惊地接过烤肉,想让曲兄和昀昀先试,一看忍者那慈爱中透着几分瘆人的目光,便托着手里的烤肉,等忍者分派完,这才跟大伙一起吃起来。 喝足了水,吃过烤肉,众人渐渐恢复了体力和精力,这才有了攀谈的兴致。 海棠一边烧菌子一边问,“忍叔跟老者一样,也能预测将来之事?” 忍者点头,先拿自己开涮,“我的命运轨迹大致是,五十岁拜相,七十岁归隐田园,八十八岁寿终正寝。” 海棠惊叹,“五十岁拜相?没想到忍叔竟有当宰相的命,五十岁可不就是明年?” 面对海棠惊叹中的置疑,忍者有些不满和不服气,“家父和兄长都能当宰相,我为什么不能?” “前朝宰相任海,今朝宰相任杰……”海棠嘴里一边念叨一边盯着忍者看,“一个是你爹爹,一个是你哥哥?” “正是。”忍者语气中难掩骄傲。 “他们辅佐的,可都是昏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这叫什么,哦,助纣为虐。” 海棠说这话倒不是故意给忍者难堪,只是就事论事,紧接着他又及时地补充了一句,“所以忍叔,你比他们厉害多了,你辅佐的可是明君啊!” 忍者终于有机会体会传说中的“打一巴掌给一颗糖吃”,丑话好话都让这海棠小子说了,他还能说什么? 曲荆风道,“去年骊水峡谷初遇,我误打误撞,将忍叔误称为忍者……” 忍者坐着对曲荆风施了半礼,这才开口回话。 “当时我也很吃惊,心想少主莫非也会相面推演不成?祖上确实姓忍,世居西羌,我父辈支脉迁至中原已近百年,渐成王都望族。来到中原后,父辈将忍姓改为任姓,我单名确是一个者字,少主并未呼错。” “这都能猜对,曲兄真是神了。” 海棠抢过话头,继而抛出他的疑问,“任者?任者不是今朝唯一的双榜状元吗?据说当年榜下捉婿闹得沸沸扬扬,没想到那被捉的婿竟然是——忍叔,哇,原来你不是孤家寡人,你真的经历过洞房花烛夜,金榜提笔时。” “只许你们年轻人谈情说爱?谁还没年轻的时候?不过我们夫妻缘分不深厚,不能到白头,趁着未有儿女和离了。” 这个话题说到这里,忍者没有继续说下去的意思,他转去说别的,“少主,你父皇开创的王朝,前后就出了两个双榜状元,前世有玉公子在军事上全力助你,这一世忍者能在少主跟前奔走,深感荣幸。” 曲荆风心道,真不知自己哪来的好运气,两个双榜状元都让他赶上了。 海棠看曲兄嘴角又浮上一丝不觉的笑意,知道他的心又飘到梨涡那了,不对不对,这次飘得更远,飘到梨涡的前世那去了,心下不由感叹,原来曲兄喜欢学习好,学问深的…… 自己不论怎么努力,都不可能取代梨涡。罢了罢了,海棠心里酸楚,将第一包烧好的鲜香菌子孝敬到忍者手里,“忍叔,你给我们说说曲兄呗。” 见话题涉及自己,之前微微低头盯着火苗又差点出神的曲荆风抬起头看忍者,叶昀也跟着满眼好奇地看过去。 忍者见自己成为焦点,打了一番腹稿,这才悠悠开口说道,“如果我没有算错的话,少主应该是明年春时登基为新君,政事通畅,夫妻和美,三十岁得一子,三十五岁得一女,六十岁退隐当太上皇,寿运八十有二。” 如此看来,曲兄既当了皇帝,又得了善终——海棠在充分消化了忍者的话之后,又迫不及待地问,“那我呢?” “你?” 忍者这个简短的问句让海棠有些受不了,他连让人算命都不配吗? 海棠没有纠缠忍者,低头默默往嘴里塞了一颗超大的菌子,落寞地嚼了起来。 忍者眼看着海棠刻意酝酿的眼泪就要溢出眼眶,突然就不忍心了。 “棠儿,”忍者唤了一声,“别哭,我给你算便是。” 一声“棠儿”让忍者对面的三人都愣住了,忍者之前要么硬生生地喊海棠的名字,要么叫他“海小子”,这怎么突然间就叫起“棠儿”了呢? 算算年纪,二十七岁的海棠,被四十九岁的忍者这般叫唤,能忍。 海棠连忙伸过拨弄炭火后黑漆漆的手握住忍者的,忍者的手也干净不到哪去,便任由他的“棠儿”激动地握着。 “谢谢忍叔,”海棠解释道,“我真没打算用哭来恐吓你,只是一想到你连算都没把我算在内,我就……” “你这傻孩子。”忍者仔细地打量海棠,用一种极其肯定的语气说道,“你很快就会失去你的头发。” 头发?海棠第一反应是放开忍者,举起双手去摸自己的头发。 他,他要秃头了吗?这回海棠真的要哭出来了。 曲荆风见爱发如命的海棠慌了手脚,赶紧帮着追问是怎么回事。 忍者无奈,“我也只能看到大致的走向,至于是掉光了,还是被扯断了,或者是被烧了,我也说不上来。” 海棠听明白了,未来的日子里,他要防掉,防缠扯、防火烧……但是,就算他想尽一切办法保护他的头发,他最终,还是会失去它们,因为这是忍叔算出来的! 他那么好奇干什么? 放着好端端的日子不过,非要预知什么未来,从此以后过着提心吊胆、无比绝望的日子……他先睡了。 曲荆风拍了拍背对着他侧躺的海棠朝上的那只手臂,以示安抚,之后转头问忍者,“叶昀以后会怎么样?” “叶昀——”忍者顿了顿,怜爱地看了十三岁的少年一眼,“回少主,叶昀很好,得偿所愿。” 很好吗? 很好就好。 曲荆风抱着叶昀,很快就睡着了。 众人一觉睡到——天不亮? 他们自认已经睡饱睡足了,期间醒来数次,看天不亮,又继续睡。直到忍者意识到,这天不会亮了,众人这才站起来,仔细观察这林子。 他们昨天傍晚,或是前天傍晚走进这片林子,当时林外还笼罩着落日的余晖,温柔静美极了…… 一走进这林子,却是两眼一抹黑,什么都看不到了。 当时四人以为天黑了,根本不知道自己走进了黑森林。 124 寒刑阵﹒梦境(一) 再后来,关羽被曹操拉走去军营了,又是忙军务又是收赏赐脱不开身,于是落寞的往往就只剩下了刘备一个。一叠咸豆子,能够从日在中天吃到晚霞漫天。 以前,武越一直将灵魂碎片当成招收下属的方法来用,还从来没有发动过圣别,实际上这是最挫的用法。 谢若妤如今还只是被撵出去而已,要是她再这么闹下去,当真惹恼了吕太妃,到时候一顿板子打了下来,他们和谢家之间可就真的成了深仇大恨,难以化解了。 张家良并不知道的是,邱丽华远赴香港之举,却无意中避免了一场杀身之祸。 李嘉玉摸清了路数后,开始有意识的训练眼界。每周资讯部的报告,到她这儿,她再提炼或是细化一遍。一开始很多无用功,但越磨越得心应手。她看着每一次她当面报告时余进的表情和反应,默默做修正和提升。 李广延腿上一弯朝下跪去,以极端扭曲的姿态去抓姜云卿的手,然而姜云卿去势满是狠绝,那簪子错开了他咽喉,却在他跪在地上之时直直的刺进了他右眼之中。 主办方和电视台和电视台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将原本的录播,直接改成直播。 看到张家良的表情,几人知道张家良早有了打算,便都噤声不语,怪怪的跟着张家良了警车。 这些人总是这般义正言辞的要求她,可是却从未设身处地的替她想想,这两年她在府中有多艰难,真是刀子不落在自己肉上就不知道疼。 其实张天毅哪里和李佳星有什么交情,不过有这么个大旗在。不扯白不扯。 壮汉已经开口说道:“我们巡城的仙鹤是城主府特有的,是城主大人从别的修真界花了大力气弄来的,你就是想买也买不到。 林雨鸣邹着眉头,思维在几种可能间不断的跳跃,但总是无法落到某一个点上,这让他感到了一些烦躁。 这座古老的寺庙在朦胧雾气的笼罩下,像一幅飘在浮云上面的剪影一般,显得分外沉寂肃穆。 “说的好听,到时候韩大少报复起来,你就知道后悔了!”一旁的岳涛撇嘴嘀咕了一句。 那是一种为了瞬间的精彩而释放全部生命的悲壮之美,那又是为了瞬间与水的自由舞蹈而生发的相知之美,那是为了将一生凝聚的精华尽情展露的大气之美。 王百利被杀了,他王家的根断了。王十方疯了,已经不管段云,直接冲向凌盈盈。 任何生意都可以让人发家致富,但是一夜发家的毕竟是少数,更何况这个行业不是冷门而是大热门的时候,所得利润更是大幅度的减少。 踏上这条路,就没有回头的路了,不管想与不想,只要挡在他前进道路上的,那都是敌人。 这让苏铮都啧啧惊奇,暗中猜测,这年轻公子肯定也是大有来头。 原本沉寂了一段时间的南疏,因着上午的傅希希回国热搜,再度爆在了观众视线里面。 “呵呵,好吧,萧潇,给你嫂和阿姨他们也都选一下,回头咱哥俩闹个好人缘不是么”? 一位枢机主教脱光了衣服,双眼呆滞地看着前方,脸上全是梦幻般地微笑,嘴不停地叫着:“来吧!侍奉我就是侍奉真神,奉献上你的全部吧!”双手狂乱地着空挥舞着,仿佛着撕扯着什么东西一样。 李松是实实在在的威胁,不借此机会将玄木岛一网打尽,更待何时? 尤一天就要坚持不住了!就在这时,他的耳边响起了一个声音:“天哥!你撑着点,我马上来帮你!”尤一天有些模糊的意志立刻就清醒了,这是虎王的声音! 当然,也不是没有办法,作为赵政策的领导,上上眼药,将赵政策权力剥夺一些还是可以的,只要不触犯底线,即便是钱丁洋也无话可说。 古斯塔面色一变,他本还想隐藏住一些秘密,因为这些秘密让无敌知道了,或许并不是什么好事。 “请教不敢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吧。”赵政策可不是八十年代一般的政府官员那么坐井观天,不知道天有多高,对香港地产大鳄陈浩然是真的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更重要的是,赵政策比一般的政府官员对企业家更为重视。 在舒芳的引导下,考察团一行人兴致勃勃的参观了整个服装厂,从普通的流水线车间到高档服装制作车间,连同设计处等地,看了一个眼花缭乱。 反正之前也准备让所有人看一看丹药的效果,倒不如就在这里让江慕涵吃了。 一些观众每天习惯性的进来看看,但最终却还是上一次三天前的直播时间。 关阳也想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无数的修仙者会卡在十四级而无法突破至先天之上的境界。 沈舒羽心不在焉地用完晚饭,还不见傅清泽出来,白姨熟悉傅清泽的秉性,也没打扰。 就很无语,不过想想之后张扬也就释然了,要是一直都是一千进化值就能提升一点血脉的话,那用个十来天的时间他就能把进化度给怼满了。 李承道已经重新装填好了烟草,一遍吞云吐雾,一边淡然自若道。 那魔族掀开衣服,把魔核一把一把塞进裤裆的兜里,实在塞不下了,才好像被打退受伤一般捂着胸口踉跄跑走,一会儿就没影了。 在面对张扬的时候,白絮身上没有哪怕一丁点的冰冷,就像是一座融化了的冰山。 125 寒刑阵﹒梦境(二) 毕竟他们之间是以医患关系走到一起的,又有言宁给她转账一事在前,仙仙觉得对待患者还是要负责一些。 很多食材世梵令都处理好了,留下的都是能吃的,自己清洗一下就可以做了,很方便。 想想这整整三天的时间,一动未动,精神高度紧张,持久内视,从头到尾根本就没有稍微休息哪怕一点点。 “你问我喜欢你吗。是,我喜欢你,喜欢极了,那你可有一丝丝的喜欢我?”一口气说到最后,他呼吸放轻了。 “姐姐,你真的不管我了吗?我不想死。”离儿的声音何其惶恐,却不能拨动孟离的心弦。 而在赵君芬心中,王开安不把她当人,就因为这十万块钱,就能这么折腾她。 楚安蹙眉,他感觉到身体的不适,猛然起身,目光不由得看向漆黑一片的林中,然后又看向镜头。 ??清静嘴上还是很客气的,略带“遗憾”的开口说道:“这么早就走了吗?”清静这话让月下的两只眼睛瞬间冒光,清静也看到了月下这幅炯炯有神的模样,清静心里瞬间闪过了一点不好的预感。 “我没有挡路,我只是正常进电梯,阿姨!”苏千寻站直了身体,心里多少也有些火气,说话自然也不客气。 只见天地之间白茫茫的一片,雪花纷纷扬扬的从天上飘落下来,谷内银装素裹,四周散发着一股仿佛能冻彻灵魂的寒意。 剑芒仿佛带有毁天灭地之势一样,所过之处,整个四周直接形成了一片真空地带不说,并且那所射出的剑芒,更是仿佛将四周的一切给隔绝。 看了唐梓桑好一会,唐夜拿件衣服披到唐梓桑身上,不打扰唐梓桑睡觉,然后走去了另一边。 “当然漂亮,师父是世界上最漂亮的人了!”灵韵有些自豪地说道。 “很顺利,传送阵已经建立好了,若是想,我们可以随时侵入地球!”释迦摩尼道。 一步就足够了,至于大帝要打什么主意,那不是现在的自己可以去管的。 在医院忙活了半晚上,大多数都是皮外伤,最严重的就算我了,不过也是包扎了一下。 在董仲舒的大力推广之下,儒门的发展成了燎原之势,在整个南赡部洲将诸子百家打压了几无还手之力。 黑老静静地看着,偶尔皱眉。他看到唐夜没有慌张,那双眼眸如一头盯着猎物的野狼,似是正在等待能够一击杀死猎物的机会。他知道,唐夜又在动脑子了。 “不过,子虎,操还是不明白,这张角为什么就会如此信任你呢?”曹操道。 虽然合道丹珍贵,但是佛门给予自己五行大道道种完全就是资敌的行为,白鲲不相信如来佛祖不明白这样的道理,但是还是答应了与自己交换,不知道是何道理,但是这枚五行道种却是真的。 他吞咽了一口吐沫,来自身体的本能警告着自己,绝不能对这个男人出手。 见凌傲天已有了更为稳妥的方法,凤青衣自然不会反对,直接便点头答应了下来。 燕风轻这番话有理有据,任何人皆反驳不得,其他金丹老祖不提,便是掌门化羽真人,亦是连连点头,看其表情,那是深表赞同,俗话说,退一步好阔天空,与其玉石俱焚于此处,暂时放弃灵羽山的总舵也算不了什么。 看着那抹苦涩的笑容,慕容凌并没有回答,他昨夜根本一夜未眠的事实。 好在李清远那强壮的体格使得他知道自己如果敢动手的话绝对会被按在地上摩擦,所以只好张口愤怒的吼道。 高澄占据扬州、荆州再加上豫州,每一个州经过梳理都有成为粮仓的潜力,并且荆州和豫州人口不少,只要有足够的粮草,就能编练出百万大军。 没有更新可看,自己的战斗力根本提不起来,原本想要报仇,完了,这下又要秒变扑街。 高澄瞬间被这件千古异宝吸引了全部注意力,他敏锐的感应到,这块玉玺当中隐藏着两股奇异的力量。其中一股,是他比较熟悉的命运之力,这股命运之力无比的凝练,化作金色龙气隐藏在玉玺内。 她不应该这样任由病情加剧的,她需要去问问医生,有没有什么好一点的办法,可以抑制这一切。 在这瞬间,骁武皇的士气由衰到振,盾阵和弩阵的结合也慢慢熟练起来,一时间,蛮骑的袭扰完全被打乱,不少靠的太近的蛮骑在骁武皇的弩箭下纷纷落马。 这句话,之前他对齐婧也说过,不过说的是齐婧在他心中不如我分毫,现在却又说自己在我心中,不如秦江灏分毫。 此番临城掠夺失利,青狼、野狐等部落撤退至此,在周围寒息渲染下,数万骁勇猖狂的蛮部勇士就像蔫了的烂菜叶子,毫无精神气息。 酒精已经挥散的差不多了,察觉到旁边多了人爷爷就睁开了眼睛。一大早就看见黑龙那张带着伤疤的脸,他就觉得整个世界都是没有色彩的。 126 雪域在望 我和她互看了一眼,这一眼却不如语气那般轻松。这么多年来,我和她有时候不会常常联系,但从来就没散过,这种朋友比爱人更让人暖心。我后知后觉地发现,原来有些朋友只能算是“认识。”而她,不一样。 “走吧,三天了,看那龙门搬走了没有。”赵公明起身,要是那龙门还没搬走,他与这龙族可真就要翻脸了。 林枫看了一眼自己的经验,已经是十四级65%了,再加把劲就可以升十五了,拿上毒刃匕首之后攻击力会提高不少。 “可我能怎么帮你,你总不能让我去把人帮你抓回来吧。”娜塔莎有些纳闷。 后来的气氛多少有点怪异。江辞云和许牧深出去钓鱼,回来后脸色不是太好。 绿色巨人被这一脚给踢得倒飞了出去,撞在一边的大楼上,大楼瞬间被破开了一个大洞,碎落的石头从十多米高的大楼上滚下来,响起一阵不绝于耳的声响。 我眼睛一瞄,看见条浴巾。应该是江辞云的,可浴巾也太短了些,才勉强遮住我的屁股。 “叶南这个家伙居然会玩辅助职业。”林枫大喊看不出来,叶南的肌肉发育的不错,林枫一度以为他是玩狂战士的。 魔兽指挥官浑身一颤,气血跌落谷底。一击,只是一个普通攻击,林枫就干掉了不可一世的魔兽指挥官。 周鸿运狠戾的发出一声诅咒,远在朝天城的灭天魔也是如此模样,当情绪发泄一番之后,周鸿运收起灵牌,然后打开手中的地图开始琢磨着。 听着马多贝的话,傅羲转头看了一眼马吉塔,见他的脸色好了很多,傅羲微微点了点头,时间足够了。 现在因为云霆有用,所以干脆的酒楼在今天停业,他还一并调来了史阿手下的好手来帮忙挡住等下会蜂拥而至的玩家们。 剑气化作的神龙,迅如闪电,强大的力量,让它所过之处,皆变成废墟。神龙在顷刻之间,便将轩辕庄园毁了一大半,同时在地面上还留下了一条宽达几十米、深有二十几米的裂痕。 龙洞之外,纵是九头蛇族长都感觉浑身冰冷,感觉到了一股可怕剑气,仿佛要将他元神都撕裂。 “哪里。”何言之父猛的从地上跳了起来,一双眸子神光灿灿,可环视一圈后,他知道上当了,身子一软,就要再躺下去。 但方逸也没打算跟方天奇斗,他今天来此的目的,也不是来跟方天奇斗的。 烽火戏诸侯沉默了,云霆沉默了,梦神机本来就是沉默的,三个沉默的玩家默默收割着一个个犯了事的村子,掀起了一阵血色的风暴。 叶晨淡淡说道,同时,还不忘给瑶池投去一个让她放心的表情,还用神识传音道,:瑶,给我一些时间,我会给你一个名份的。 曹操的身子一侧,云霆的青釭剑从他的身侧劈落,真的有一种如同大山砸落的势头。但曹操的眼睛没有眨动,对于他一剑落空,对于云霆这一剑的落空,不论如何,似乎他都早有预料。 “那就算四天。”秦丹丹死者死亡时间做出推断,唐龙直接定4天左右。 即便是有,也多半都在对战结束以后,就夹着尾巴灰溜溜的离开了。 这种事情毕竟不是人为的犯罪,郑磊和王勇就是想抓捕犯人也没有个对象,到了这个程度,他们只得依仗何明的能力了。 而现在他的斗气气丹中,由于已经包裹着蕴含磅礴的高度压缩着的天地灵气能量球,这些能量并不属于他,会不会对他的胃壁有亲和力,风十三郎不敢尝试,万一真的尝试的话,如果不能透过胃壁,那他有可能就此爆体而亡。 “那边有打斗波动,我们去看看。”方柔看向北方的山脉深处说道,便周身元光一起,裹着两名弟子,向着那山脉之处飞去。 这件战衣,还是因为衣橱被翻空了,才让风十三郎想起,这是他的两位哥哥在青少年时期偷拿父亲的衣服后,为了防止风战天发现,他们‘栽赃嫁祸’地偷放在,当年还是七八岁的风十三郎的衣橱中。 张震带着一分亏欠之意摸了摸青萝的脸回了卧室,在青萝的按摩中睡去,一夜无任何事发生。 在屋里的南炕上,高承业正面‘色’苍白,两眼紧闭,身子直‘挺’‘挺’的躺着,要不是还能看到他微微起伏的‘胸’口,何明还真以为那是一个死人。 “是这样……”何明就把这次到了那片空地发现了一些骨骸的事情说了。 原来,他现在所处的地方,叫做南瞻大陆,是一片广袤无限的土地,具体有多大无人知晓,相传即便是元婴期的修士,也要飞上几十年。 “竞技场?有什么关联吗?”我灵光一闪,心底刚涌起一丝念头,就听到夏夏接着说了。 现在的商梦祺无论是放在商业或者政治上,绝对能取得一番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