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周攻略》 第一章 永徽元年 李志睁开眼,看着破破烂烂的屋顶一动不动已经一整天了,对周围闹哄哄的人群视而不见。 “狗子他爹,娃怕是心眼儿被打坏了吧?”一妇女挤在床前,不太确定的看了看李志,扭过头去问蹲在床脚下双手抱头的汉子。 “就是就是,看这怂样子就是瓜了!” “本来看起来就不灵性,这下好了,瓜实实咧!” “唉,怕是没什么好了,老狗你倒是说句话呀!” “就是就是,乡里乡亲的,李叔你开口,我们还能不帮咋地?”一青年人,火气比较大,若有所指,话里明显是有着针对性。 一众邻里附和。 “哼!泥腿子德行,也就能在老汉面前逞能,有本事去我黄家嚷嚷看!”显然,被针对的黄家管家黄忠,也不好相与,穿着让佃户们羡慕不已的齐整衣裳,虽然只是普通的粗布裁剪,但上下得体,那趾高气扬的样子,让青年火气愈发大,撸起袖子就准备干架。 “狗东西还想动手?地还想不想种了!” 一句话,便让所有人偃旗息鼓,青年人犹自不忿,却被邻里死死拉住。 “哼哼,也不撒泡尿照照自个儿,什么东西,也敢冲人叫唤!”黄忠见状,愈发得意,下巴上的小胡子一翘一翘的,眯眼扫视这里的所有佃户,见没几个敢和自己对视,心里愈发瞧不起。 “那个谁,老汉在你这破地方站了一天了,你倒是应不应?老爷家的马都受了惊了,那可是宝马,这几天不吃不喝,瞧着都活不成了,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卖了你也赔不起。” 黄忠越说越有劲儿,伸手又指了指躺床上的李志: “更别说车架上新刷的漆都被这狗崽子蹭掉了,好在我们老爷大人有大量,不愿跟你一个泥腿子一般见识,折中一下,十贯大钱,这事儿,就揭过去了!要不然......” 床脚下的汉子衣衫没什么样子,而且也不干净,本来无论是黄家管事说什么,还是周围人义愤填膺,愤然出口,他都蹲在那里双手抱头,一声不吭。 本该蹲坐在床脚继续发愣,此时听到“狗崽子”三个字突然抬起头手扶着膝盖,额头上青筋凸起,黄忠心尖儿一颤,连忙转头,不敢和那满是死气的眼睛对视,也再说不出一个字。 “我渴了” 沙哑突兀的声音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了起来,被称作老狗的汉子却蹭的一下从床脚站了起来,许是蹲下的时间太久,有些站立不稳,看清床上李志平静的眨着眼望向自己,整个人便立刻恢复了活力,大嘴一咧,眼眶有些湿润,也不说话,分开人堆便冲了出去。 “吓!这娃,总算是还魂了!” “天无绝人之路!好人有好报啊!” “还魂了还魂了,害老子白担心一场!”青年眼中也有喜色,人没死就好。 房间里恢复了吵闹,与刚才的气氛截然不同,大家七手八脚的伸出脏乎乎的手,捏捏李志的脸、胳膊、大腿......李志无语:谁特么在乱摸? 倒是黄管事有意无意被挤到了最外面。 大家在确定李志没有傻、也死不了之后,便相继散了。 李志喝下水,便静静的看着自己这个世界的父亲:汉子本来有些局促的站在人堆后面搓着手,对每个人都奉上憨厚笑脸,显然,李志的恢复让他很是高兴。 李志的眼睛清澈明亮,狭长的眸子将这个男人看的很仔细,就是自己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了。 “爹,饿了!” “哎!” 男人重重点头,便手忙脚乱的走向灶台,才发现想熬些粥手里拿着水瓢还没舀水,慌忙之间,又拧身跑向外面,眼角余光一撇,见李志的嘴角挂着笑,也有些不好意思。 李志认真打量这个家,好吧,家徒四壁也不算全对,至少有个板床,一个米瓮,一张自制的桌子,几个木头墩子当凳子,石头搭成的简易灶台,几根木头棒子支棱一个小洞,中间塞着几团茅草挡风便应该是窗户了。 看看自己这具大概有十二三岁的身体,真不知道是怎么被养活下来的。 从头到尾,父子二人都没有看那黄管事一眼,这就忍不了了,黄管事在泥腿子中间,什么时候受过如此蔑视,刚要张口。 李志的眼皮便抬了起来,冷漠、厌恶仿若看待死人一般的眼神,让黄管事从头凉到脚,愣是止住到嘴边的脏话,情不自禁的别过头去,避开那让他严重不适的眼睛,可是随即,目光所到处更是让他肝胆欲裂! 那看似老实巴交的汉子,天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他的身后,更要命的是:手里还攥着把柴刀!黄忠不由自主的想到了这汉子刚才那死人一般的眼睛。 这两父子太不正常了,得赶紧离开,再不走说不定小命不保! 黄管事连滚带爬出了院门,操着已经变了音的嗓子不甘心的喊了句:“不跟你们这些泥腿子一般见识,改日让院子过来招呼你们这些亡命徒!” ...... 躺了大概有两天,李志便可以下地走动了,父亲有大名,姓李,叫李全虎,名字起得威风,个头也高大,就是姓子有些木讷,还......容易害羞? 李志摇头苦笑,自己跟这个父亲,两天朝夕相处,对话竟然少到都可以数清,要么点头要么摇头,要么咧嘴憨笑,都是李志在问一些基本情况,李全虎表现出来的憨厚,和那天随时准备提刀杀人的一幕判若两人。 “嗯”就算是肯定回答,当然也有可能不是,主要得看头部的同步动作才能确认。 他的身体恢复比较好,这个家里虽然没有什么大鱼大肉,淡油寡盐的,但是栗米麦糠还有些,还有邻里送来的一点野味,不至于饿肚皮。 李志对口腹之欲的要求虽然不高,可是那割喉咙似的食物还是让他眉头频皱,走到村头的小土丘上,再扭头看看庄上三三两两的破旧房屋,叹了口气,两个字不自觉的涌现心头,赤贫!而且,其中最赤的那个就是自己家。 眼看李志的身体逐渐好转,第三天,李全虎天还未亮便轻手轻脚的起床了,一扭头,发现李志清亮亮的眼睛静静的看着他,便伸出手想摸一下李志的脑袋,又缩回手,挠挠乱糟糟的头发咧嘴笑了一下: “多睡会儿,爹去上工。” 李志饶有兴趣的看着父亲轻手轻脚的离开屋子,就着冰冷的井水洗脸,匆匆出门。 他发现这个父亲其实是貌粗心细,可能早就发现了儿子与以往的不同。 李志也不会刻意去解释什么,遭逢变故之后,性情大变的人多了去了,不差自己这一个。 何况这个父亲也没有表面看来那么简单,只是李志没有一点探究的意思,他只需要知道这个人配得上“父亲”这个称谓就可以了。 至于其他的,他李志都不在乎,别人又有什么资格! 现在还是晚春时节,距离立夏还有几天时间,井水对李志来说仍旧是冰凉彻骨,没有牙刷,随便折两个柳树枝子在嘴里捅了捅,忍着刺痛认真的清洗脸庞,然后也出门了,不用人指引,狗儿的记忆中,这条路就是直通长安城的路,也就二十余里距离。 肋部和头部,之前被那该死的黄家马车撞伤,这狗儿也是够倒霉的,和同村的伙伴在道上玩耍,飞来横祸,直接人就撞没了。 而且人家马车停也没停,扔下句喝骂就扬长而去,最令人齿冷的是,这家人竟然还有脸过来倒打一耙! 这几天李志努力的接收着狗儿的记忆,记忆中狗儿对那架马车还是比较熟悉的,黄老财家,也整个庄子所有佃户的主家,而且就连庄子上的破烂屋子,都是人家的。 心中思索着对策和今后的打算,同时准备热身动作,经过数天的适应,李志已经强迫自己认可并继承了目前的身份和瘦弱的身体。 毋庸置疑,这个时代,身体就真正成了一切的本钱,李志在心中小心的回想记忆中的唐史,唐初的人均寿命只有二十多岁不到三十岁的样子。 这里新生儿存活率低到令人发指,即便成年人,一个小小的感冒,不小心也能要人命,生命在这里脆弱的令人心惊胆战,同时,这个时代又是个人武力和冷兵器发展的巅峰,很矛盾! 伤势刚恢复还不能剧烈运动,李志便一路小跑,清新湿润的空气充盈肺部。 京畿首善之地,倒不用担心屑小,天色虽未大亮,路上的大队人流却已经络绎不绝了,他们大多挑着担,也有推着车子或赶着牛车进城,最是辛苦农家汉。 李志特意绕开人流,跑跑停停,这具身体底子太差,还不习惯长跑,没一会儿就觉得头晕眼花,胃部翻滚抽搐,接着便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干呕。 前世碌碌无为,牵绊无数的种种,在眼前一一晃过:父母期待的眼神,妻子无奈的叹息,可爱若天使的女儿,想着想着,就泪流不止,真希望这一切都只是一场梦,梦醒时分,哪怕依旧负债累累,踉跄而行。 回不去了! 也许是氧气充足的缘故,李志的头脑前所未有的清醒,他本就果决的性子也不允许他沉沦下去,而且失去了种种牵绊负重,他的心神竟然也变得通透无比。 李志觉得自己此时很像是一位神灵,能够漠然的看待周围的一切,他连自己为何存在都不清楚,那么身边的所有都与他有什么关系?即没有什么抱负,也不存在什么责任感,人世间的生生死死又与他李志何干! 这种想法过于危险和可怕,李志明白自己这时候很不正常,距离疯掉已经不远,他需要找些事情来做,让自己的大脑忙碌起来,没有时间去想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人在即将否定自我价值的时候,就是距离疯狂最近的时候,他要通过不断的实现自我价值,让自己重新活过来。 好在老天没有让他孤零零一个人,在他最危险的时候,留给了他一位亲人。 李志重新拾起心情,看着绚烂的晨光,就像迎接新生。 一代女帝武则天、迷雾重重的唐高宗李治、以权力做春药的长孙无忌、功盖千秋的苏定方、青辞女相上官婉儿、千古大阴人许敬宗,还有人猫李义府...... 李志的心灵没来由一阵激荡,这是华族史上为数不多的,堪称绚烂夺目的时光,而且奇迹般的,是由一位妇人所造就! 男权社会的嘴脸哪怕在以后的千年时光里,都为此愤愤不平,可笑。 李志的笑来的莫名其妙,似是嘲讽,又似惋惜。 初生的太阳红若炭火,李志狂奔过后剧烈的喘息着,尽管头部传来阵阵眩晕,却依然咬牙挺直了身体,定定的看着日出的方向。 狠狠的抹一把脸,赶走不必要的情绪,他决定要好好看清楚这段历史,以一个野生的,拥有后世智慧的灵魂,去见证,去探索......!他的内心,或许还充斥着一丝不可言状的恶趣味。 前方就是和长安城的主干道汇合的交叉口,巍峨厚重的城墙也已经近在眼前,嘴角勾起,看了眼那宛若巨兽般的长安城,听着城内隐隐传来的晨钟声,转身就走。 贞观二十三年,唐太宗崩,李治即位,公元六五零年,改元永徽。 永徽元年春,长安县人,李狗儿自正名曰:“志”,其养父讳曰:“全虎”。 第二章 正名 隋唐时期,社会内部等级结构划分更加细致,阶层对立也更加明显,大的阶级可由士农工商来区分,可实际上,每一阶级又细分出不同的阶层,而且彼此并非那么的泾渭分明。 李志所在的庄子,大约有三十来户人家,不到两百人,平均年龄二十七八岁左右,也就是说,年纪最大的也才不到五十岁。 这些人之前都是流民,也叫括户,就是逃户、隐户的意思。 隋末至唐初,天下纷乱,群雄蜂起,是个人都想着称王称霸,损失最惨重的就数普通的人民了,而在这些人民当中,损失最惨重就要数世兵了。 世兵,和后来朱明老头子拍脑袋整出来的分籍制度,军户,一个道理,老子干什么,儿子就得接着干,不然就打板子,世兵,世代为兵也。 也就这么个意思,直到隋后期,用兵泛滥,天下粥粥,世兵也不傻,逃的逃,隐的隐,世兵制也就没落了:可着一只羊在那儿不停的薅羊毛,谁受得了? 于是,大量的世兵便带着家人四处流窜,或者避入山林,以躲避兵祸。 李全虎是世兵,庄子上的所有男人本质上其实都是世兵,甚至还是成建制的一伙儿,在兵荒马乱的时候四处流窜,直到李唐定鼎,贞观时李世民下诏“敕天下括浮游无籍者,限来年附华”之后,才从深山老林子里面出来。 无籍便无田,又在京畿繁华之地,适合耕种的土地早已被瓜分完毕,为避免再次流离,便只好集体做了佃户,好在佃户也是大唐承认的平民一种,虽然无恒产,但也算落了籍。 不像奴仆,等同家畜!而且一入奴籍,再难更改。 李志仔细的思量着后续要走的路,跑回家后浑身热气腾腾,太阳也已经完全跃了出来,气温逐渐升高,李志进了院子便从井里打了半桶水,准备好好清洗一翻。 “娘咧,狗子你没事儿了?” “狗儿,还以为你已经,呜呜” 李志刚把衣服脱掉,露出乌漆嘛黑的屁股,低矮的墙头就吵吵闹闹探出来几颗脑袋,而后一窝蜂的涌进本就没有门的院子。 李志一看五六个小子,都是狗儿打小的玩伴,其中稍大一点那个,也是叫“狗子”叫的最欢实的,身材微胖,这体型在这年月已经很不易了,而且这小子比李志能高小半头。 李志扔下水瓢就朝这小胖子扑了过去,记忆中被撞的那一瞬间,他可是记得清清楚楚,这小子是有机会把自己拉开的,可能当时,被突兀冲出来的马车吓傻了,愣是一动不动,眼看着李志被马车撞飞...... 猝不及防下,小胖子被李志一下子扑倒在地,然后劈头盖脸的一顿猛捶,其余的小子们看着状若疯虎的李志......好吧,是状若疯子!一时间吓得傻愣愣的谁也不敢动弹。 “老子叫李志,志气的志,记住,嗯?还敢挡......记住了吗!”李志打累了,坐在已经被彻底打懵了的小胖子身上,居高临下,咬牙切齿。 李志心里也明白,自己这完全就是在发邪火,以当时的那种情况,事发突然,大人都不一定能反应过来,更别说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子了。 可是这货一口一个狗子,像是自己能活下来多不可思议似得,老子就活该死翘翘? 恩,在这个没有急救医疗的年代,确实挺不可思议的。 李志不爽,而且他也听不惯别人喊他“狗子、狗儿”之类的......下划线,这是重点!所以,也就借题发挥了。 “记住了,别打了......呜呜!”小胖子反应过来,眼泪鼻涕一起流。 “记住什么了?”李志还不放过他。 “你叫李志......志气的志!” “你们也一样,记住了吗?”李志扭头恶狠狠的转向其他几个小子,几个小子什么时候见过这样的狗儿,平时不都是他们欺负狗儿来着嘛! “嗯嗯嗯!” “记住了!” “李志!” “志哥哥!” 李志从小胖子身上站了起来,刚才用力有点猛,肋骨扯得有点疼,低头看了眼缓缓坐起来,委委屈屈的小胖子,见这货皮粗肉厚,脸上竟然连个乌青都不见有。 视线随着那声怯怯的“志哥哥”转向低矮的“院门”,一个竖着朝天辫的小丫头哆哆嗦嗦的显然是被李志给吓着了,不敢进门。 “小东西。”李志努力回忆着狗儿之前对小丫头的态度,赶忙套上衣服,挤出一张不帅的笑脸,气氛便缓和下来,小丫头这才慢腾腾的挪过来。 几个小子扶起小胖子,蹑手蹑脚的准备贴墙跟儿溜出去。 “让你们走了吗?” 和往常截然不同的表现,还有从未有过的阴冷气质,几个小子竟然真的一动不敢动,可怜兮兮的看着李志。 小丫头的名字和李志的一样,都是爹娘随便给起的,加上这年月闺女都属于赔钱货,农人闺女更是连个正经名字都难有,李东西就是她的大名儿,官府造册:李氏女,讳:东西。 最起码比李狗儿的名字好听的多! 小丫头年龄有五六岁,瘦弱胆小,一阵风就能吹倒的样子,五官也不甚出彩,唯一可爱的地方就是眼睛大,水汪汪的,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 “以后比我年纪大的,叫小志,年纪小的,叫哥哥,记住了?”李志弯下腰顺手抱起小东西,向外走去,临出门,斜着眼睛瞥了眼鹌鹑似得几个小子命令道:“跟我走!” 话说回来,黄员外一家,在李唐这个帝国的阶级层次中,也只能算是末等,仅比佃农高一个层级。 属于“商”这个范畴,而且属于小商,随时都有可能被踢出家门的那种,有点小产业,替着衣冠户管理一点农庄,无甚野心,小有闲财却无权无势。 黄家虽然称不上为祸乡里,但也绝不是造福邻里那种,属于比上不足,比下也够不着的货色,他有个特别喜爱的小儿子,平日间不学无术,胡作非为,而且心性不佳,喜欢攀比。 平日见着大户人家车马萧萧,便升起了攀比之心,学着主家偷偷搞了辆僭越的车架在乡下佃农这里耀武扬威。 另一个层面来讲,黄员外也是佃户,不过高级一些,他小儿子驾车撞人,让其心中喘喘,唯恐那些个流民出身的泥腿子不管不顾,找上门来,或者直接告官,无论哪一种,他都吃不了兜着走! 还好,管家黄忠脑子活泛,平时和那些泥腿子接触的也比较多,便给出了个主意,恶人先告状......不对,是先声夺人。 一口咬定是那小崽子,无缘无故的撞我们家马车!这样,就算那小崽子事后死了,也赖不了他黄家,吓唬吓唬也就事了了;没死?那更好,赔钱! 于是,便有了之前李志家那一幕。 这天,黄忠回到黄家,也不敢说自己是被吓回来的,只说那小崽子压根什么事都没有,还活蹦乱跳的,并且着重向黄老爷介绍了面对李家父子的凶型恶相,他自己是如何不畏强横,在蛮子刀下险死还生还据理力争的完美管家形象,说道动情处,自己把自己都快感动哭了。 黄老爷起先还真担心那小崽子要是真死了又该如何善了,这一听到人不但没死,还活蹦乱跳的能吓唬自家奴才...... 他这心态就有了百八十度的转变:老子好歹也是你们的主家,是有身份的人。 不但自己有地,还捎带着帮上头有身份的主家管理不少田产。 打狗还需看主人呢,这也太不给狗面子了......呸!黄老爷才不会承认自己也是狗。 越想越气,勉强控制住脾气的黄老爷,伸手制止了管家黄忠的絮叨,尽量心平气和的讲到:“不急,这件事你办的不错,先让那些泥腿子得意两天,让那小崽子完全康复后再说。” “有件要紧事,得你先去办了。” 再次开口,声音压低,管家黄忠适时的低头束手,将耳朵伸过去,只听老爷如此如此这般,而后频频点头。 “还是老爷想的周到,老奴保证办好!不过......小公子那里?”黄忠满脸钦佩之情,很少被老爷手搭肩膀亲密以待,登时如打了鸡血般。 “哼,那个孽障,还不都是他惹出来的事情!他那里你不必去管,这件事办妥之后,我们才算无后顾之忧,至于那些泥腿子?你也就可以放手整治了!” 话说完,一对主仆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呸呸! 初唐连年征战不断,人口锐减,太宗时期人口就是皇帝的眼珠子,就是他家菜篮子的菜,就算罪及致死,他老人家也要亲自审了又审,唯恐底下官吏错判误判。 到了当今圣上这里,虽说没有那么病态,可也正常的将那套规矩延续下来了,以致官员的政绩考核,也直接和人口挂钩“考论政绩,在户口存亡”。 上行下效,到了县里,那家有生子,官老爷到不至于,可也会安排小吏登门查看,只要平安生产,统统有赏,生子奖粮帛,生女奖......没有。 所以,作为少年人的李狗儿,若死,就肯定是非自然死亡了,只要官府查下来,类似他小儿子这种故意害人身亡的,且不说以黄老爷他这种底层奴隶队长似得的身份,小儿子八成得斩首示众,就连他们整个黄家,一个恶行乡里是跑不掉的,依唐律,流几千里来着? 黄老爷心里明镜似得,死了人是一回事,没死就是另一回事了。 那些流民虽说好勇斗狠,可一个个都是难得的庄稼把式,占着好好的田地,国家还连年免赋,让民间休养生息。 主家作为衣冠户又自恃身份,多出来那笔租子还不是得靠自己收上来? 没见这些贱民一个个都开始长膘了嘛......还敢顶嘴!真是岂有此理。 黄老爷心中发狠:一定要找机会好好教训一下这帮泥腿子,不然以后老爷我还怎么当这个家? 第三章 偷鸡 春风拂绿,去黄家的小道上,几个半大小子跟在李志身边,小东西被几个人轮流扛在肩上。 “狗......小......志哥,咱们这是去干啥?” 最先开口的是小胖子,这就有贱皮子属性了,也没见他有任何不适,反而对李志有些小信服,从李志手中接过小东西扛在脖子上,让小东西抓着他的两个耳朵边走边问。 “到了就知道了!” 李志走在最前面不太想说话,主要是觉得和几个小屁孩没什么可聊的。 五六个人跟在他身后,就只能相互之间用眼神传递信息。 “该你了。”小子甲努努嘴。 “你上,你怎么不问?”小子乙瞪眼。 “让胖子猪骢再问,他们有打出来的革命友谊!”小子丙歪歪头,眼神瞅了瞅小胖子,和前面两货确认过眼神。 然后几人同时看向小胖子。 “嘁!”小胖子睥睨,也觉得自己和李志关系更近,没见刚才就揍我一个,跟你们连话都不说嘛。 咳嗽两声,给自己提提胆,抓了抓小东西在他耳朵上作怪的小手,快走两步和李志并肩。 “志哥,我叫庄大雅” 李志扭头看了看小胖子,有些奇怪:“知道”! “那我以后也不叫小名儿了,叫大雅怎么样?”小胖子说完,见李志没有否定,只是笑了笑。 心里不无得意,扫了眼后面的虾兵蟹将,都是渣渣,老子以后跟志哥一样,谁敢再叫老子猪骢老子就揍谁! “好的,猪骢。” ...... 小胖子苦着脸,幽怨的瞥了眼李志的背影,倍感郁闷,甲乙丙丁同时憋着笑,一个个经过他身边的时候都幸灾乐祸。 “大雅!” 再往前,拐个弯就到黄家了,李志停下脚步,轻喊一声。 “哎!” 胖子耳朵机灵,本来苦着脸,驮着小东西闷闷不乐的走在最后,这一下子来了精神,颠儿颠儿的跑了过来。 志哥哥就是这么体恤下情。 朝甲乙丙丁也招招手,几个已经犯困的小子便围了过来。 “现在我说事儿,谁想走就可以走了。”李志狭长的眸子盯着几人,今天揍庄大雅的那一幕,让人害怕,再说来都来了,这时候走,没道理呀,大家出门在外都是讲义气的好吧! “你们都知道,黄家的马车撞了我,不但没有赔礼,还反咬一口,我咽不下这口气,准备去他家取几只鸡回来炖了,全当先收点利息!” 几人打小的玩伴,之前也不是没有干过偷鸡之类的勾当,众人一听,也就放下心来,不就偷只鸡嘛,多大的事儿,只要不被当场逮住,能把小爷蛋蛋咬着?重要的是还能吃到香喷喷的鸡肉,干就完了! 不过,不同往日,这次李志指挥,分工明确,他的目的当然不是拿几只鸡就算完了。 黄家屋子也不大,两进十几间房,鸡鸭都在后院散养,一只看家狗,长得肥瘦刚好......呃,不大,却异常凶恶,也在后院还是放养着。 这算是对李志一行人最大的威胁了,至于人,黄家在长安城中有家店铺,妻儿子女一般都住在城内,包括伙计护院等,一般也不愿意来乡下这穷地方。 十几间屋子的房子只住着三五个人,黄老爷,门房,还有黄忠,再加两个护院,黄老爷估计是觉得后院里没个人气,就和所有人都住在前院,后院就用来养牲畜、鸡鸭一类。 既然有狗,危险系数就比较高了,都是半大小子,李志也没打算假手他人,在狗儿的记忆中,黄家的看门狗是真下嘴,但是不喜欢叫唤,应了那句咬人的狗不叫这样的说法。 李志远远的瞥了眼靠在门框上打盹的门子和护院,小心的绕到后院墙根下。 这里有一狗洞,被茅草覆盖,以前对付看家狗的办法就是跑得最快的人引开狗,瘦小的从这里钻进去摸只鸡就跑。 李志的目的可不是摸只鸡就完了,那只狗必须宰掉才能动手! 他手里攥着李全虎的那把柴刀,屏息凝神,一步一步贴近狗洞。 其余人躲在远处草丛内,面面相觑,从哪儿掏出来的刀子? 运气不错,这会儿狗离得比较远,李志站在狗洞旁,静下心,仔细的听着内里的响动。 只有母鸡的咯咯声...... 深吸口气,李志将柴刀轻轻的和墙根摩擦,声音很小...... 很快,笼子里的鸡叫变得急促尖锐,肉垫轻微的着地声,有节奏的寻了过来。 李志一动不动,凝神屏息,右手举刀,左手从手一直到大臂上都缠着借来的衣物防止被咬,细密的汗珠从额头上渗出,他毫无所觉,耳中只有那渐渐接近的轻微踩踏声。 狗子有些犹豫,又按耐不住好奇,一颗狗头便如往常一样先凑了出来,李志当机立断,瞅准狗脖子一刀便砍了下去...... 小子甲最是瘦小,看到李志的手势,稍作犹豫,便依照之前的安排迅速窜了过来,从狗洞钻进去,打开后门。 李志踏进后门,看了一眼便放下心来,车架还没有被销毁,静静的停在后院,驽马在马槽里悠闲的吃着草! 众人蹑手蹑脚的跟着进来。 李志伸手一指,一人守在月门望风,其余人便将鸡笼直接搬上马车,再将驽马牵出来,套上马车,再将鸭子笼也搬上去...... 时至正午,小道上冷冷清清,一群半大小子赶着马车,兴奋的满脸通红。 一路无话,到了庄子上,不知哪个说了句:以前偷只鸡算不得什么,官府也不会追查,现在这情况,黄老财不疯了才怪! 而且到时候被官差查到了,不死也得脱层皮...... 想到这里,这些小子们总算是知道害怕了,一个个小脸煞白的跑开,要将这件事说给家里人听。 唯独小胖子和小东西两人表现的没心没肺,还帮着李志将马车赶到家中。 李志不是很熟练的动手给狗剥皮,然后清理出能吃的部分,挥刀砍成三段,拨出两段分给两人。 将带血的柴刀用井水擦洗干净,随手扔在屋檐下。 “志哥哥!抱不动!” 小丫头使出吃奶的劲儿,又无奈的放下,委屈的看向李志,李志揉揉她的小脑袋,一手将她抱在怀里,一手提着肉就出门了。 小胖子觉得从头至尾自己都被无视了,受伤! 将小东西送回家,随便应付几句,只说晚上到家里再说。 第四章 邻里守望 不出所料,家里已经人满为患了。 李志不紧不慢的走着,那个青年......庄不俗,小胖子他哥率先看到,也不问话,三两步就窜了过来,一把抓住李志的胳膊将他拖到院子里人群当中。 “狗......小志,快说说,怎么个回事,就算要出气也不能把他家都给祸祸了呀!” 庄不俗本打算抽李志的脑门,手都举起来了,又一想,这已经不是以前的狗儿了。 再一瞅傻了吧唧看热闹的小胖子,顿时气不打一处来,顺势一巴掌拍小胖子脑门上。 小胖子...... “庄哥哥先放手,胳膊断了!” 李志挣扎了下,没想到这货手劲儿奇大,跟铁箍子似得,只好笑着开口求饶。 “还笑得出来,你们几个干得好事!” “就是,欠揍,净给你爹惹事儿!” 小东西他爹李大义,平时就和李全虎最为要好,这时候当然也最是担心,在一旁问明情况后,一脚先奔过来,还好收着力道。 李志...... “瓜娃就不知道事大,这可怎么好呦!”路人甲他娘直接在李志胳膊上拧了一下,李志刚洗过的脸顿时成了猪肝色。 “就是就是,说不得又得跑山里逃荒去咧!”路人乙他娘也不是省油的灯,李志的另一个胳膊也青紫了一大块。 “唉唉!别跑呀,婶儿还没动手呢!” 路人丙、丁的老娘还有其他妇人不满。 李志算是见识了这帮长辈的手段,只觉得头皮发麻,连忙麻溜跑路,从屋里拿出厚重的锅盖,扣井眼上,站了上去。 “各位长辈,容小志说句话可好!” 李志觉得都是报应,还没怎么欺负小胖子呢,这报应就来了?主角呢,光环呢,霸服呢! 还好,大家伙不再嚷着揍他了,饶有兴趣的准备听他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子瞎咧咧,图个乐子,然而...... “狗子爹回来了!” “全虎回了!” “全虎,别说,你家兔崽子还整了回大事儿!” 门口,和往常一样沉默寡言的李全虎出现了,李志好不容易维持的秩序......又崩了! 李大义嬉皮笑脸的上前,三言两语就把李志他们干的事说了一遍,看神色,似乎恨不得这事儿就是他干的一样,周围的人也跟着瞎闹腾,嘻嘻哈哈全然没将这事儿放在心上。 李志算是明白了,这些看起来老老实实的佃户,骨子里貌似都不是什么顺民,对李唐,对官府,有他们自己的一套理解。 “各位长辈,请静一静,听小志一言如何?” ......没人理。 “诸位长辈,请听小狗儿说句话!”李志再次喊道。 “这还差不多,小兔崽子还懂不懂规矩了,名儿是你爹娘给起的,能你自个儿说改就改?你说是不是兄弟?” 李大义撇撇嘴,还用胳膊撞了下李全虎,他这么吆喝一嗓子,场面总算渐渐安静了下来。 李志无话可说,都是长辈,都是长辈! “今天的事情,想必众长辈都已经知道了,确实是李......狗儿自作主张......” 李志还未说完,李全虎便瓮声瓮气的说了句“我儿就叫李志,志气的志!” 李全虎平日间不怎么说话,不过这里的人都了解,那是不说废话,只要他开口,就没了转圜的余地,比牛还犟! 得到父亲的强力支持,人群彻底安静下来。 “这样做,起因大家也知道......”李志将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没有隐瞒。 “这个世道,弱肉强食,强者俞强,这次黄家敢肆无忌惮的欺负我们,不就是因为我们一无所有,弱小无势?” 众人不断点头,庄不俗最是热血,沙包大的拳头狠狠一挥:“小志别怕,这事儿办得提气,哥哥站你这边,大不了咱们宰了狗日的,上山落了草算球......” 未等其叫嚷完,一老汉冷着脸,一巴掌将其扇了个跙咧:“嘴上没毛的东西,滚一边站好了,再敢打断小志说话,抽不死你!” 里长庄武臣黑着脸,揍完儿子,睥睨一翻众人,见没人再乱插嘴,才温和的示意李志继续。 短暂的停顿,李志眨眨眼,这父子三人,还真是一脉相承。 “......庄大哥所说的,虽然快意,但不是李志想要的,李唐江山初立,但根基已稳,此时与官府作对,实为不智。” “李志想要的,是让我们大家能安居乐业,生息繁衍,自立自信而让外人不敢欺辱......” “黄家这件事,只是一个开始,李志非一时鲁莽,请大家给我三天时间,三天之后,即便事有反复,也是李志一人之责,无关大伙儿!” 李志说完,郑重抱拳行礼,这一礼,并非同担责任的原因,而是一开始大家对这件事的态度:没有私愤,没有埋怨,理所当然的选择共同面对,即便落草为寇......这让他心下大定。 邻里守望,不过如此! 李志的发言结束,所有人仍旧不说话,里正的加入,无形间让这场会议变得正式了起来。 李全虎看向李志,很快便恢复往日的木讷。 站在台下的李志,没有了刚才那股凌厉的气质,而是束手低头,也不理会大家的议论。 良久,一声咳嗽,里正庄武臣排开众人,缓步走到李志身边。 “以后,帮叔多看着点那两个不成器的东西。” 声音不大,只有李志听的清楚,没等他回答,庄武臣便拍了拍他的肩膀,错过身直接站在了“井盖”上。 和李志不同,庄武臣在一众流民中威望颇重,从他站上井盖开始,人群便为之一肃。 “志哥儿说的话大家伙儿都听清楚了?没人说话老夫就说几句,说的好哇,说出了老夫这些年一直想,却又没法子解决的问题,如今,志哥儿虽然年幼,却愿意领着咱们这些贱命搏一搏,......现在,老夫命令。” 所有人神色一紧,男子自行上前,抱拳待命,这完全就是军伍作风了。 李志一点也不奇怪,一帮子世兵余孽拖家带口的流窜千里,在兵荒马乱的年月能存活至今,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矩是不可能的,而军规,是最适合动乱年代抱团生存的制度,他们早已习惯。 “自今日起三日内,所有人都听命于李志,此为吾命,不得有违!” 庄武臣此时站立如枪,声音洪亮,和所有庄上的汉子一样,即便身着褴褛,却同时散发着一往无前锋锐至极的气质。 “喏!” 好兵!就连李志,也在那唱喏声中心怀激荡,同时心里疑虑重重,这样的队伍,怎么可能成为逃兵? 第五章 就是故意的 有庄武臣撑腰,李志的一些想法很快成为了现实,在和庄武臣等几名兵头秘密交底之后,几人不约而同的选择彻底放权,甚至就连庄武臣也乐意听从李志调遣。 而后,二十名世兵手持木棍,组成庄子上,尤其是李志家的临时守卫。 另外安排信使去黄家,带去李志的口信。 再由庄武臣亲自领着李志等人,准备去拜访一下这里的实权人物,乡长曹称金。 至于用车架拉回来的鸡鸭,人太多,也没个办法分配,便索性直接杀了吃肉。 于是,小小的庄子彻底动员了起来。 东家凳子,西家的米,春忙刚结束,家里的米翁也都快见底了,这会儿听有肉吃,不比过年还好? 李志家里实在连个像样的凳子的都没有,便只好将吃饭的地点放在庄武臣家,泥坯土墙搭几料茅草,隔出三五间屋子,便是庄上最好的房子了。 此时庄家,其他人在外忙碌,李志、庄武臣、李全虎、李大义,还有庄不俗五人围着一张桌子坐定。 庄武臣有些感慨的瞅着李志瞧了又瞧,想不通几天前还一个普普通通的孩子,怎么突然之间就开窍了? 那种成竹在胸,果决凌厉的气质,才是他真正看中的东西,这种东西,他之前,只在帅帐里见过! 再看看自家的崽儿:满脑子肌肉的大儿子,颇有些混不吝的小胖子......庄武臣除了嫉妒还是嫉妒。 “好了,客气话就免了,吃过饭咱们就出发去找找曹称金,当年他好说歹说,才让老子下山,这次这个忙,他帮也得帮,不帮也得帮!” 庄武臣是个坐不住的性子,说着就站起身来回走动,李全虎和李大义同时点头,至于两个小辈的,还不清楚当年的曲折,说完总结性发言,庄武臣转头看向李志: “小志?” 李志坐在最下首,想要站起来,却被庄武臣压了下去,只好坐着开口:“庄叔已经安排的很妥当了,不过,凡事密则成,劳烦庄叔了。” 庄武臣走到李全虎身后,重重的拍了下他的肩膀,叹口气道:“全虎生了个好儿子啊!” 这个屋子,能清晰感触到李志变化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庄武臣,也是目前唯一思维能完全跟上李志的人; 另一个便是朝夕相处的李全虎,五大三粗的体型,看似木讷,实则心细如发,情感细腻,他当然是最早觉察到儿子的异样。 李全虎的视线从一开始就没有离开过李志,李志说的每一句话,他都听进了心里,既骄傲,又有些惆怅。 此时李志连最后的隐患都指了出来,不骄不躁,还顾全了庄武臣的面子,不由得心下大定。 至于庄武臣对自己的嫉妒之心,李全虎又怎会听不出来,不过,屁用不顶,你再能,也养一个这样的儿子出来给老子瞧瞧! 饭罢,众人各守其职,李志一行便在黄昏时分踏上去乡长家的路。 ...... 话分两头,黄老爷在得知鸡鸭被盗走的事情后暴跳如雷,当即吩咐黄忠去报官,缉拿盗匪。同时,让其顺路去城里将黄家的院子们请回乡下以防不测。 黄家怎么说也是个在城里有门面的小富之家,看家护院的武夫都是从大唐军伍里退下来的杀才,没几钱铜板的事,黄老爷必须要让那些敢于偷盗的贼子,吃了多少,连本带利给老爷吐出来。 黄老爷心里发狠,却见黄忠这狗奴才竟然磨磨蹭蹭,还没有出去报官叫人,反而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心里便咯噔一下,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心怀忐忑的问道: “车架何在?也不见了?” 黄老爷两眼一黑,而后勃然大怒,顺手抄起桌子上心爱的茶壶就朝黄忠砸了过去,口中大声质问: “昨天不是都让你拆了吗?怎会如此?” 黄忠也是欲哭无泪,鬼才知道治安一向良好的长安县,竟然会生出这种恶事!可此时求饶才是正经,连忙跪了下来: “老奴昨天本来就要拆了那东西的,可公子特意让人捎下话来,过两天还待踏青游玩时用一用,老奴便想等小公子用过了在拆,谁承想......唉,老奴有罪呐!” 黄老爷气极,却知道现在不是怪罪的时候,现在家禽家畜的失窃反而成了次要的,最要紧的是赶紧找到车架并销毁才是正经。 唐初以来,民风开济,骑马坐轿逐渐取代了车架,为世家衣冠不屑,认为汉服不宜骑马,而坐轿又靡费过重,都非正统。 可从大唐李氏宗族从根子上讲就不算正统的汉人,胡人血统明摆着,从太宗开始,人家就不喜车架,你有什么办法?世家之流也就只好自己坚持。 可朝廷不重视,不代表你就可以随便打造使用,自古车架冠履制度便是等级制度的象征,虽然屡屡有僭越的行为发生,可那也是民不举、官不究的事情。 怕就怕被人有意拿来做法,那他黄家就不得善了了,到时候恐怕第一个跳出来收拾他的,就是他的主家衣冠户了。 道理黄老爷当然都懂,却无任何办法,只能安排黄忠暂时不要报官,而是先去城里将院子招来,这样或许能应付一些突发事件,他已经隐隐猜到和那些贱民有关了。 只能寄希望于那些贱民大字不识一个,只是图一时报复畅快,不是特意针对车架下的手,要不然,后果...... 黄老爷越想越觉得自己可能有些过于神经了,几个乡下泥腿子,懂什么?又怎懂这种忌讳! 黄昏时候,黄家来了几个庄户,门子认得,之前还是流民来的,入籍还没几年。 得知这几个流民要见老爷,联想到后院失窃的事情,门子便没了什么好脸色,可也不敢不报,只是借给老爷续茶的机会顺嘴说了句,谁想老爷第一时间不是大发其火,起身便往外走。 “老爷这是要揍人了?”门子愣了愣,准备放下水壶,跟出去看看热闹。 才将水壶放在炭炉上,出门便看到老爷直愣愣的站在门口,而那几个庄户已经离开了,也不知道说了个什么,老爷怎么失魂落魄的...... 门子不知道的是,黄老爷此刻心中已经万念俱灰了,毕竟刚刚才生出的那看似理所当然的侥幸心理,就被那冷冰冰的现实打入谷底...... 实锤了,再没有任何侥幸,人家就是故意的! 而且最后期限是两天,他就必须拿出诚意来针对这件事和人家进行商谈! 谈什么?人家没说。 黄老爷心里也已经没谱了...... 第六章 天然盟友 乡长,是比里长大一级的唐非正式官位,长期存在于中国封建制度中,具体该是秦汉时期便已设定,至隋唐,已经职责较大,是配合县管理地方事务的具体施行者。 李唐基本沿袭隋的大多制度,事实证明这是符合时宜的,隋书“开皇九年(589年)二月,制五百家为乡,正一人,百家为里,长一人。” 唐通典中:“大唐凡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后来太宗十五年,律法上废乡长,可是实际上史料中,乡的建制常有。 究其原因,和唐初的人口稀少,有莫大关联,唐初人口不足三百万户,而隋末,有史记载的人口就有八百余万户! 两百余万户,也就是一千万多一点的人口,分散到李唐广袤无垠的领土,是什么概念?地广人稀!百户能占地到方圆二三十里的地方去,即便在人口较为稠密的京畿道、关中地区,也得方圆数里才能凑够这等人数! 这就造成了管理上的很多不便,所以,乡正,虽然官府因为政策原因不予承认,但是对县级管理地方,依然是很有必要存在的,只不过朝廷不用再发工资罢了。 李志所属长安县,是本朝最富庶、也是人口最稠密的地方,可即便如此,众人也跟着庄武臣走了十余里路直到夕阳西下才走到曹称金的家门口。 这里背靠秦岭,山上光秃秃的不见绿色甚至还能看到积雪未化的山顶,流水殷殷,几栋木梁结构的房子四散坐落,明显要比佃户们的住处好很多。 一路上,庄武臣让李志跟在他身侧,讲了些关于和这位曹乡长的渊源。 原来,这曹称金是名将薛礼的部曲,贞观年间太宗东征,追随薛礼应征入伍,军功策转,得了个勋官。 薛礼也凭借傲人的战功从一介白丁,荣升为国朝五品中郎将,镇守宫城玄武门,曹称金跟随薛礼的时候已经四十有三,此时已是将近五十岁年纪,进取之心早就淡了,便起了退出军伍的心思。 薛礼此人,字仁贵,山西老西儿,出身北魏河东王一脉,在当时是实实在在的豪门,他算是生不逢时,父亲作为前隋官僚,却英年早逝,家道中落,即便为河东王的六世玄孙,他也只能以种田为业。 但是,此人在贫寒卑微中更加奋发图强,苦读兵书,锤炼技艺,一身杀人艺业更是出类拔萃,为人又最重情义。 想那曹称金舍生忘死从家乡一路追随,不离不弃,薛礼又怎能让他再回山西,潦倒晚年? 于是便分出自家田让其打理,同时将其运作成为地方乡长。 那一年,曹称金打听到附近山里的庄武臣一伙人武力出众,拖家带口,便动了心思: 自家将军即不善官场钻营,又不懂攀附权贵,唯有战阵杀敌,否则难有出头之日。 庄武臣一伙人的出身,如何能瞒得过老辣的曹称金,既然都是隋朝余孽,又同样是武人,那就总有个说道的机会,哪怕再如何英雄好汉,这拖家带口的,总得求个安稳活下去吧! 后来,曹称金虽然没有如愿让这些武夫追随薛礼,可却就此打下了交情。 庄武臣等人也暂时得到了一个踏实落脚之地,种地么,总比在山里跟野兽争食强......这便是渊源了。 李志听完,觉得这应该属于各取所需罢了,不过在这个重视渊源纠葛的年代,确实可以利用一下。 “乡长大人可在?” 李志等人在曹家门外停了下来。 “谁呀?”一个小老头粗布短衣走了出来,留着山羊胡子,挽着袖子,手上还拿着跟柳树枝子,一小脑袋可怜兮兮的从门内探了出来,脸上的鼻涕眼泪还没有抹干净......唐人就这么喜欢揍儿子? “庄兄弟来了,快请快请!” 进了院门,大家简单寒暄,曹称金这人个头不高,面色红润,声音洪亮,身子看起来格外硬朗,只有灰白的头发说明其年龄不小。 小老头朝屋内喊了声来客人了,便将李志他们请到院子内的石桌旁。 他的妻子也裹着手帕从屋内端来几碗粗茶,小老头不乐意了,张嘴就训斥老婆:“去把将军年头里赏的果茶煮一煮,没个眼力见儿!” 庄武臣等人却不敢托大,连忙起身对那女人抱拳,李志作为主角......当然没有座位。 站在最不显眼的地方,却也更加方便他打量这家人。 这老曹应该是后来在长安落脚后才成的亲或者续弦,他的老婆样貌平凡,看起来也就三十多岁,却是个厉害角色,跟庄武臣等人还礼的档口还不忘狠狠的瞪了眼小老头,小老儿一脸尴尬佯装气道:“这婆娘就是毛病,要不是替老子生了个带把的崽儿,早休了去球!” ...... 众人也不接话,笑呵呵的看这丫作死的样子,只需要看看他家那鼻涕崽子鄙视的眼神,就明白他老子晚上怕是又得睡地上了! 很快庄武臣就说明了来意,按之前约好的说法,这件事在曹称金这里,还是里正大人牵头比较好,自己一个小毛孩子,少出头没毛病。 “庄老弟没有说实话,老哥哥帮这个忙倒是不费事,可也不想被人稀里糊涂装里面去,那黄家小门小户倒是不碍事,可他毕竟和那些衣冠户有关联。” “咦?这位小哥儿看着面生,也是庄上的少年郎?” 小老儿似笑非笑的看着庄武臣,话说到这里,既然人家已经有所怀疑,李志再不站出来,就是当面打人家乡长脸面了。 这就没一个好相与的,李志心中感慨,脚下前行两步,在庄武臣继续扯谎之前,便恭声道: “乡长大人明察秋毫,小子孟浪了,此事确实牵扯衣冠户,但并非对我等不利,善用之后,反而会成为我等成功的关键......” 曹称金捋着花白的胡须,听李志侃侃而谈,家里的鼻涕小子也悄悄站在了他的身后,待李志说完,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好像陷入了思考。 知道人家在权衡利弊,也不打扰,众人就静静等候。 良久,那小子吸溜一下鼻涕,动静还不小,这才像是将小老儿的魂儿给拉了回来。 “哈哈哈......英雄出少年,小老儿今天算是见识到了!这事儿老夫应下了,这位小哥儿。” “贱名李志!”李志连忙躬身回答。 “哦?这个名字可一点都不贱!”曹称金笑眯眯的调侃。 “志气的志!” “噢!”曹称金点了点头,天下百姓千千万,同名同姓者不知凡几,只要不是特别出名,即便和天子同名,也无大碍。 “老夫看志哥儿也就十二三岁年纪吧?”虽然李志言谈气度远超同龄人,但曹称金出于谨慎,仍旧询问。 “十二岁。”李志清楚曹称金想问什么,可他自己都解释不清楚,要他如何解释?只能归类到生而知之里面去了:“李志前几天险死还生,昏迷中自觉有人耳语,醒来后便明白了一些之前不懂的东西。” 李志坦然直视曹称金,这不仅仅是在给曹称金解释,同样,也是在给庄武臣、李全虎等人解释,事情总得要有个说法,与其让所有人猜来猜去,还不如他自己编造一个。 好在唐人天真烂漫,奇人异事层出不穷,更别说那些被广而众之的名人轶事,什么梦见白蛇啦,梦见凤凰啦,捡到石人啦等等等等,不一而论。 总之,不像后世,这年代的百姓对这个是很乐于接受的,果然,曹称金煞有其事的捋须点头:“嗯......志哥儿真异人也!” 他这一说,连带着李全虎,所有人都连连点头,尤其是那鼻涕小子和满脑子肌肉的庄不俗,更是两眼胡乱冒星星,看架势恨不得拉着李志纳头便拜......不过可惜的是,这里也没个桃树林子! 第七章 请君入瓮 得到曹称金的承诺后,大家约好时间,就相继散去,回去的路上,几位长辈还好,庄不俗便安奈不住了: “小志,那鬼神附在你耳边都说了些啥?哥哥心痒的紧!” 李志无奈,就怕这种憨货追根问底,好在已经准备好了说辞:“不记得,那场梦里我只知道有人耳语,具体说什么,那里记得了!何况谁能将梦里的东西都记个清楚?” “我做梦什么都记得清清楚楚!” 这就是在抬杠了,还能不能好好聊天? 眼见这货还想追根寻底,其余人也心痒,却知道这等秘事,如何能用常理来说的清楚,于是......李志看向了老庄。 庄武臣会意,针对儿子的独门秘技:一个大巴掌抽过去。 这就消停了。 一路无话,到庄子的时候,巡逻的壮丁汇报,还真出现了一个异常情况,几个生面孔,傍晚一直徘徊在庄子周围,鬼鬼祟祟的也不说干什么,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还没来及作恶,就被庄丁给轻松拾掇了,这会儿看管在土地庙,就等他们回来处置。 虽然疲惫,李志还是继续跟着长辈们去后面的土地庙,一路上随行的庄户越来越多。 到地方的时候,身后已经聚集了不下五十名精壮的汉子,除了李志等人,大多手中还掂着木棒,扁担之类。 这黄家的护院运气实在不怎么好,本来以为老爷安排的任务简单,不就收拾几个流民,抢回车架,对于他们这些上过战场的厮杀汉来说,还不是手到擒来? 没成想还没进庄子呢,就被人家给围了,逮到土地庙软禁了起来。 都是当过兵的,从那无声无息的合围手段就可以看出,这哪里是普通的农庄?军营还差不多! 所以,他们在被合围的那一刻就不约而同的决定放弃抵抗,他们是给黄老爷当护院,可也是为了那两个碎银子,才不是卖命! 李志进到土地庙的时候,几个人正百无聊赖的低声说话,庙门口站着两个拿着哨棒的庄丁。 这些人在明知事不可为之后,就连随身携带的棍子,刀子都一起主动上交。 看到庄武臣等明显领头的人走进庙门,几人连忙站起来拱手示意,却也不甚紧张: “各位乡党,我们兄弟几个有眼不识泰山,今天的冒犯也是糊口饭吃,请手下留情!” 庄武臣等人司空见惯,游侠儿、不良人、大家都是社会人,打来打去都是为了一口吃食,服软认错是丢人,可能保命! 李志有些无语,也明白类似这种二流子货色,除非一棒子打死,不然还真不好得罪。 “都是一些不良人,小志无需跟他们一般见识。” 庄武臣笑着低声开解。 李志倒也没有想怎么样,这事情他就当看个热闹,庄武臣在和李大义等人简单的沟通后,便有了处理结果。 只见他笑着拱拱手:“几位兄弟既然来了,就好好住两天,饮食自有供上,两天后,自行离去即可。” 说完,也不等几人回应,便率先转身离开,其他人跟着鱼贯而出,李志磨磨蹭蹭走在最后,眼看着就连庙门口看守的庄丁也提着哨棒走人,心中不解,这根本就是毫无防范了啊!万一这几个人半夜逃走给别人通风报信呢? 虽然不解,可当时的情况,李志也无从提醒,唐人就如此喜欢轻信于人吗? 所有人都对庄武臣的安排没有疑虑,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仿佛就该这样,连那几个不良人也只是对着庄武臣的背影认认真真的施礼感谢,然后便一脸轻松的坐下闲聊,根本没有提前溜走的打算。 待人群散去后,李志去而复返,对几个谈兴正浓的不良人说道: “几位,何不等夜深了自行离开?庄子本就没有余粮,那里来的粮食养活你们几个!” “小毛孩子快快闭嘴!” “呸!污了爷爷耳朵!” “爷爷们岂是背信之人......再说,爷爷们留下的随身武器还不值几顿饭钱吗!” “就是,那里来的小崽子胡乱扰人,看在你家大人的份上不与你见识,爷爷们就是饿死,也不会负了庄主的一翻好意!” ...... 回家的路上,李志踩着明晃晃的月光,狠狠的揉揉鼻子,几个不良人的表现和他的预估出现了偏差,感觉自己倒是小人之心了。 黑暗处两个汉子贴了上来,李志毫无所觉,直到家门口,才想通关节,君子也罢,小人也罢,他用后世的价值观去衡量今人,有出入也在所难免,倒是这件事给他提了个醒,自信可以,自以为是的话迟早会有纰漏,需要警惕。 念头通达之后,才发现了身后还默默地跟着自己的父亲李全虎,连忙转身:“让父亲费心了!” 李全虎挠挠头,咧嘴一笑。 是夜,父子两挤在不大的床板上,李志面向墙壁,突然拧过身,看着闭眼呼吸均匀的父亲:“父亲有什么要问的吗?” ...... 李志等了会儿,见父亲仍旧呼吸绵长,便扭过头蒙上了被子。 夜深了,噩梦中李志泪流满面,蹬掉被子,李全虎无声无息的伸手,将被子重新帮他盖好...... 第二天一早,李志醒来时,李全虎已经出去了,昨天走的路太多了,竟然一觉睡到了太阳升起。 起身洗漱的时候,李东西进门,手里领着菜篮子,献宝似得拿到李志跟前,李志被手里的柳树枝子折磨坏了,满嘴的苦涩。 翻了翻小丫头手里的菜篮子,一只鸡腿,一个鸡蛋,还有两只糠面馍馍。 顿时有了精神,用清水漱了下口,将嘴里的柳树汁液吐出去,才从小丫头的手中接过篮子,揪了揪那根短短的朝天辫。 吵吵闹闹的吃过饭,索性早上也无事,便打起了牙刷的主意,关键是柳树枝子桶牙银太难受了,味道太苦,而且刷完之后满口碎木渣子,一不小心牙印还整出血了。 说干就干,可这材料不好找,按说猪骢、马尾等家畜的部分硬毛就可以胜任牙刷的主要材料,可真的制作起来,就没那么简单了。 驽马有昨天从黄老财家牵回来现成的,也比较温顺,剪了几撮马尾,太软! 庄武臣家有猪,不过也有些不够硬。 李志想起历史上明孝宗还用野猪毛做过牙刷,想起野猪那腥臭的味道,就不寒而栗,算了,就用家猪毛吧。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就不简单了,单说猪毛,又是水煮,又是烤干,而后又找到大小合适的软木,削成想要的形状,还要做孔,捣鼓凝胶等等。 前后用了整整一上午时间,也只弄出了几个样板。 这牙刷的模样实在不敢恭维,李志想了想,觉得还是材料受限了,不然应该可以做出更适用,更美观的牙刷来。 尽管各种嫌弃,可小丫头不在乎啊,小胖子更不在乎了,四支牙刷三个都被这货在嘴里骨碌了一圈,砸吧砸吧嘴......还带勾呢......呸呸,划掉,大雅同志的意思是,还挺好用! 本来还想要试试李志手里的牙刷,谁想志哥哥又打算揍人! 算了,勉为其难,选一把就成,得给李叔留一个不是?还有小丫头已经瘪嘴快哭了,也给一个...... 正午,李全虎回来了,带来了黄老财已经到了庄外的消息。 李志收起牙刷,本以为黄老财再沉不住气,也会等明天最后期限到了才会来,没想到还真是急切,该是昨天那几个不良人一去不回,没了消息,才让他坐不住了。 给了老爹一个放心的眼神,便率先走了出去。 第八章 收网 庄外的主道上,黄老财心急如焚,面色却强装镇定,他的身后站着五六名五大三粗的护院壮胆,看起来比较能唬人。 不过面对二十余名庄武臣带领下的世兵,就有些不够看了,他们身板或许没有那么魁梧,但冷肃之色还是让那几个护院噤若寒蝉,真是比起土地庙蹲着的那几位都相差甚远,更别说这些世兵了。 李志走近时两方正在对峙,庄武臣人高马大,领着庄不俗站在最前面,父子两跟门神似得黑着脸,一副生人勿进的样子。 “来人可是李兄弟?看看,这不大水冲了龙王庙嘛,前些日子小儿莽撞了令郎,错在小儿,改日一定让他登门赔罪。” 黄老财见李志和李全虎过来,便先入为主认为主角是李全虎。 “唉!黄员外您这说的哪里话,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有什么不能谈的,说什么赔罪的话,见外!”李志笑眯眯的走进,拉住黄老财的胳膊,很是亲热,三两步便将他扯进了庄户的包围圈。 黄老爷的护院连同管家黄忠在内,想要跟进去,却被庄上的汉子无声无息围了起来。 “这尼玛!”黄忠敢怒不敢言,还得陪着笑脸四面作揖,形势比人强呐,只能在这里遥祝老爷多福多寿了! 不说这里,却说黄老财被李志糊弄进庄子后才反应过来,眼前这位懂事的少年郎到底是哪家的:“你是?” 站在家门口,李志这才放手,笑容真诚: “哦,看我这记性,还没给黄老爷介绍自个儿呢!” 说着,抱拳示意:“小子正是被令郎驭车险些撞死的李志,说起来,令郎当日还真是英姿勃发,尤其是那车架,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东西呐,啧啧!” 坏了,撞正主儿手里了,还能有个什么好?黄老爷求助的看向周围,竟然没有一个他的人! 什么情况! 黄老爷真慌了,再一看李志那虚假的笑容...... 说什么都晚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事情! 愣了好一会儿,只能接受了现实,好在也不用再继续假装客套,直接从袖子里掏出一锭十两的银子,在众人面前晃了晃,塞到李志手上: “少年人好算计,老夫认栽,这十两银钱算是替犬子赔罪可好?” 庄户那里见过银子,在这个年代,一成年人一年生活所需不足两贯,也就是一千五百文左右,至于银子,绝大多数被皇帝做了器具,小部分大多也只在大户人家或者商号内部流通使用,在这年月比金子都来的稀罕,而且这时候银贵铜贱,一两银子换一千三百文铜钱是常有的事。 如此大一笔钱,众人难免为其所迫,李志心中冷笑,这是想要先声夺人啊。 玩味的笑了下,李志慢条斯理的将银子放回黄老爷手中,毫无征兆的一巴掌甩到黄老爷脸上,不但黄老爷愣神,就连周围的庄户也是没有反应过来。 “车架就在屋内,我让人也驾车撞你一次如何,无需银钱,撞完事了,怎么样?” 李志的慢条斯理的语气也变得异常阴狠冷漠,也不理会黄老爷逐渐赤红的眼珠子,凑近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 “或者,我找人将你儿子带过来,由他亲自驾车撞你,或者你驾车撞他,你们父子两谁驾车可以商量着来,生死各安天命,你说好不好?” 黄老爷的脸色突兀之间变得煞白,老迈的身躯也有些颤抖,杀人诛心,这少年好狠的心肠。 “你赢了,说吧,你想要什么?” 良久......黄老爷像是变老了数十岁,他此时只想尽快的平息此事。 “早这么说不就完了么,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东西。”李志冷哼一声,转身走向院内。 小胖子庄大雅就站在一边,激动地一身肥肉乱抖,眼瞅着黄老爷已经微微肿起的脸颊,也跟着跃跃欲试,还好忍住了。 黄老财行尸走肉般跟随李志走到院子,那架马车静静的停在院内,还有一张骚包的黄字旗插在顶棚上。 黄老爷越看越觉得讽刺。 “明天下午,准备一百两银子过来赎车,记住,半数铜子,半数银子,过时不候,滚吧!” 黄老爷失魂落魄的离开了,院里只有李全虎静静的陪着儿子思考,没一会儿,庄武臣快步走了过来。 “成了?”这是李志计划里最重要的一环,需要先声夺人,又不能让黄老财生出鱼死网破的决心,一切拿捏运乎于心,目前也只能李志亲自来办。 李志笑着点点头:“庄叔可以派人去知会曹乡长了。” “好!”庄武臣喜形于色,重重的应声后便赶忙离去安排人手。 同时,李全虎和李大义两人也放松了下来,李大义将脚下闷闷不乐的小丫头抱起来,塞到李志怀里,攀着李全虎的肩膀就准备去好好喝两盅,话说昨天,他家婆娘可是偷偷藏了一整只鸡呢...... 李志无奈的抱着小丫头,这就是个爱哭鬼,泪眼吧擦的给李志告状:小黄把她的牙刷给嚼烂了! 小黄就是从黄家带回来的那匹驽马,黄毛,跟营养不良的小丫头一个发色,这就喜欢的不得了,拿到牙刷的第一时间就是先给小黄刷牙。 也不管人家小黄乐意不乐意,这不,被当成干草给嚼碎了! 李志头疼,从怀里摸出那原本打算留给父亲的那只递给她。 旁边,小胖子和他哥庄不俗也来了,肌肉青年庄不俗来向李志请教牙刷这新玩意的用法。 恩,庄大雅的牙刷已经被合理没收,李志没心情关注小胖子可怜巴巴的眼神。 可到底还得再做几个,后面还有一群喜欢动手不动口的长辈在,伺候不好,会揍人的! 这边有了时间,李志便索性喊来了庄上所有的半大小子和姑娘,按照流水线原理一步一步教他们做牙刷。 等到所有人都学会了自己的那份工作,李志便轻松了下来,有时间向庄不俗讨教问题。 他比较奇怪,这些天的观察中,发现庄子上多数人都有武艺傍身,其中几个拔尖的,比如庄武臣、李大义、李全虎几人,更是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很是怪异。 说流民里出两个冒尖的人才,世兵内出几个横炼的杀才,本不该有多稀奇,可李志总觉得那里不对,又一时想不出来。 “嗨,额...也不清楚,反正打小就被老头子逼着练武,你小时候是个病秧子,这一两年才好起来,所以一直没有学武,至于大雅,是吃不了苦,我娘又惯着,为这事儿,我娘跟我爹都不知道打了多少次了!” 庄不俗自从知道了牙刷的用处之后,便将牙刷塞进嘴里不乐意取出来,跟人说话也这样,主要是李志说这东西能去口味! 也就李志,他才不情不愿的取出牙刷,这一说完,又塞进嘴里。 “这样啊!” 李志眼中的疑问愈发浓厚,却也知道在肌肉男这里掏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便不再做声。 还是得找机会和父亲好好聊聊啊! 第九章 杀猪 今天是杀猪......哦不,是黄老爷破财的日子。 一大早,李志跑步回来,便发现大家对自己的热情程度激增。 什么情况?黄老财把钱送来了? 回到家,所有小伙伴们都在他家薅马毛!好在天气渐热,小黄即使被扒光了也扛得住。 一双无辜的大眼睛湿漉漉的,估计也是欲哭无泪,都是牙刷惹的祸! 薅吧薅吧,就是有些委屈小黄了......还有一个喜欢小黄的李东西。 李志抱起撅着嘴抗议的小丫头直接离开,眼不见为净,去她家混饭吃,这已经轻车熟路了。 婶婶刘氏饭做好,刚动了没几筷子,家里便挤进来好些个婆娘,都是一脸不好意思的围着李志,也不说话,就看! 李志胳膊上的紫青还没消呢,那里受得了这个,忙将手里的馍馍三两口吞干净,随时准备跑路:“各位婶婶,可是有事?” 李志在试探,一群母老虎啊,还会武功,你们敢想? “这孩子,就是聪明,一看就是文曲星下凡了。” “那可不,你家路人甲能比?” “哎哎,我家路人甲比不了,你家路人乙就能比的了了!” 路人甲、路人乙表示很受伤,怎么连个正经名字都没有!画圈圈...... 李志一个头两个大,终于,还是刘氏说清楚了众人来意,原来大家在见过并用过李志制作的牙刷后,不约而同的看到了商机,可东西毕竟是李志捣鼓出来的,于是就有了眼前这一幕。 李志没有母亲,这事儿男人家说出来又嫌掉脸面,哪儿有占晚辈便宜的事情。 弄清楚了老虎们......婶婶们的来意后,李志长舒口气。 “婶婶们见外了,李志从小穿百家衣、吃百家饭,全赖长辈们长年累月的接济,才能活下来,这本就是李志做出来孝敬长辈的东西,千万不要再说伤情分的话了!” 李志毫无扭捏、真诚实意的话反而让一群妇人僵在了那里。 眼窝子浅的刘氏兴许是想起了这些年李志父子存活的不易,已经开始抹眼泪了。 “好孩子,到底是长大了!” “是啊,全虎是个有福气的!” “那可不,等过两年,小志娶了媳妇儿,全虎的苦日子就算彻底熬到头儿了!” “哎!说这些作甚,平白让孩子瞧了笑话,之前就跟你们说了,这孩子是要做大事的,一准不会在意你们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非要做作一翻,现在放心了?” 刘氏抹着眼泪笑骂,赶着妇人们出去,准备牙刷大业。 这可是长久买卖,暂时又无人争抢,妇人们精着呢。 李东西忽闪着眼睛,嘴角挂着几粒饭菜,傻乎乎的看着闹哄哄的人来了,又闹哄哄的走远了,也不知道说了个甚。 李志揉了揉小丫头的脑袋,在刘氏的含笑注视下,继续吃饭。 总算挨到了傍晚时分,李志感觉手已经不是自己的了......为了做牙刷,搓了一天木头棍子,搁谁不得磨出几个水泡出来! 自作孽呦! 黄老财如约前来,按照约定,带来了四百五十多斤铜板还有五锭十两的银饼。 反观李志这边,一辆车架孤零零的停在庄口,后面站着一群庄户。 至于马!什么马?哪儿来的马! 黄老财就比较上道!什么话也不说,嘱咐让护院将他带来的牛车卸下,而后给牛装上鞍鞯,让牛牵上车架就走。 人家没有毁约就不错了,还自行车,哪儿来的自行车!还要什么自行车! 黄老财刚转身,庄户们便齐声喝彩。 受到欢呼声的刺激,黄老爷气愤不已,仰天长舒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冷静。 他努力的将视线之内的所有人都记下来,要不了几天,就要让这些泥腿子吃不了兜着走! 当然,最重要的就是那个小杂种,你可千万要好好活着,老子要把你卖到平康坊去当**,让你生不如死! “呃!” 在视线定到李志身上的时候,黄老财突然心生警兆。 这小子并没有被金银所惑,冷静的有些过分,而且他看自己的眼神很奇怪,有种猫看耗子般的戏弄,背上莫名有些发凉。 再看那张平凡无奇的脸,黄老爷就感觉愈发不适,想到了昨天,那毫无征兆的一巴掌,以及阴狠酷毒的话。 伸手摸摸脸上的指痕,黄老财眼中瞬间布满血丝,狗崽子! 他不是没有没被人打过脸,他只是完全无法接受一个泥腿子、贱民、前些年还是野人的东西,打自己一巴掌,奇耻大辱! 现在好了,你们唯一能拿捏老子的把柄已经没有了,一个小毛孩子,再有能耐也不过十一二岁,等着吧,明天,明天老子就让你想死也不能! 黄老爷怨毒的转过头狞笑着低声嘶吼,走过拐角。 李志舔舔嘴唇,他的身后,庄户们强自忍耐着,看着牛车上的银钱。 李志转身,李全虎和庄武臣面色都有些担心,刚才黄员外怨毒的眼神别人没有注意,他们可是看得一清二楚。 “小志,你确定那黄老财,翻不了身吗?”庄武臣担忧的问道。 “我看保险起见,要不......”李大义做了一个手势,旁边的李全虎眼中狠色也是一闪即逝,看向李志,若非李志还有后手,他此刻怕已经等在黄老财回程的半道上了。 “不用,庄叔,赶紧给大家分钱要紧,别耽误我们去看戏!”李志笑着指了指银子。 见他说的轻松,也不似作伪,李全虎等人总算是放下心了,而且这几天,李志所表现出来的稳重和指挥若定的气质,一举一动,都已经让他们产生了莫名的信任。 “好!分钱!”说实话,庄武臣也很兴奋,多少年没见过这么多钱了,虽然分到每户手中,不见得有多少,可也算一大笔横财! 闹哄哄好一会儿之后,庄武臣将五块银饼子拿到李志面前:“小志,之前说好的,留一半作为那什么......公积金!大伙儿说这都是你应得的,不用再分!” 李志接过银饼子,庄户们脸上洋溢着笑容,也就没有虚假的客套,他要做事,钱不能少,可有些事,还是提前说清楚比较好。 “众位长辈,请听李志说句话。” 这一次,不需要庄武臣干预,所有人都自发的安静了下来,热切的看着他,眼神里不见了看待晚辈的那种宠溺和玩笑,而是换做了一种叫做信任的东西。 第十章 威信 这种被信任和重视的感觉,李志第一时间就感觉到了,这也是他希望达到的目的之一。 现在看来,倒是提前达到了目标,因为黄老财的事情其实并未完结,所以目标似乎甚至还能再高一些......比如,通过彻底整倒黄老财这只鸡,树立属于自己的威信! 心思电转,李志郑重行礼后才开口道:“三天前,李志胆大包天,因为有长辈们相助,今天才能继续站在这里,李志先行谢过大家!” “这孩子,跟俺们客气啥!” “就是,说起来我们大家伙倒是沾了小志的光了!” “就是就是!” 李志伸手压了压,人群再次寂静:“三天前,李志说过一些外面人听起来大逆不道的话,今天,李志还想再说一遍。” “这是个弱肉强食,人吃人的世界,而我们,处在最底层,注定会被人欺辱、取笑、甚至虐杀,我们的命在那些上层人眼里,一文不值......” 李志的话就像一盆凉水,让喜悦的庄户们很快冷静下来,收敛笑容,人们开始有些茫然,而后眼中出现愤怒,接着一团火便被愤怒点燃! 李志依旧平静,庄武臣、李大义等人则早被李志灌输过他的想法,此时,尽管心中波涛汹涌,面上至少还能保持平静。 李志狭长的眸子明亮异常:“要改变这个现状,有两条路:第一,造反!江山新立,民心私定,而且造反代价太大,很可能我的父亲、里长、我的叔伯婶婶、我的兄弟姐妹,在场的所有人,大多都会死!这样的事,李志既不愿,也不能!” “而第二条路就容易很多!” 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李志笑了笑,让所有人眼中萌生出希望的光芒: “首先就是我们的智慧,扬长避短,还有我们的团结,齐心协力......” 庄户们从战乱中流离失所,背井离乡,最是明白战乱对百姓的伤害,又恰好作为世兵的一员,是军队的那一套众而胜之的规矩,让他们活了下来,抱团取暖,他们深有体会。 如今,李志的话不亚于一盏明灯,让所有人心中顿时无比亮堂。 “小志,你说,我们怎么做?” “是啊,我们这些做叔伯的,都是些粗汉,听你的!” “对,小志,你说,我们做,以前日子没个盼头,你这一说,俺这心里亮堂堂的。” ...... 李志等人走在去黄家的小路上,庄不俗从前面匆匆奔来,这货脚力一流,又被他老子当做斥候从小炼到大,这点路不在话下。 跑了来回十几里路,面不红气不喘,一上来就火急火燎道:“曹乡长已经带人埋伏在路上了,咱们得快点,不然就看不到好戏了!” 庄武臣前后两次听李志说讲,愈发有些感慨,况且还有黄家的起落几乎已经成为定局,现在即便是他,也完全不敢再将李志当做一个普通的晚辈小子来看了。 再瞅着上蹿下跳跟个猴子一样的庄不俗,人比人得死啊!老庄这气就不打一处来,飞起一脚将这货奔到路边的草丛里去了。 李志已经见怪不怪了,老子揍儿子,哪管天阴下雨? 作为当事人,庄不俗更加不在意,从草丛里翻出来后就远远的闪过他老子的地盘,站在李志旁边,有李志做挡箭牌,安全无比! 你看,铁憨憨也知道趋利避害了! 众人一路说笑,便看到前面黄老财的队伍被拦在小路中间。 只见曹称金这老小子人模狗样的领着他薛家庄的汉子,人人手持棍棒、短刀插在腰间,凶神恶煞。 黄老财此时那里还有半分脾气,点头哈腰的样子让李志他们看的津津有味。 按照事先约好的,庄武臣大步走过去,跟曹称金打招呼:“乡长大人辛苦!” “里正来的正好,老夫这里碰巧有个棘手的事情,一时竟然不知道怎么处理才好!”曹称金一脸虚假的惊喜,将庄武臣迎了上来,好像两人真的没有商量好似得。 “哎呀呀,俺一个粗汉,乡长大人都处理不了,俺可怎么说得上话呦!” ...... 黄老爷感觉这两天已经够倒霉了,好容易大出血打发了一伙泥腿子,算是破财消灾,以为事情结了,没成想半路上杀出个鬼见愁! 这感觉也太奇怪了,乡长没事领着打手到这里缉盗? 县里没有县尉吗? 衙班捕快都死绝了吗? 当然,这三个来自灵魂的发问黄老爷是万万不敢当面说出来的,乡长虽然无官无职,可也是县太爷都需要倚重的,宗族调和、专理词讼,这是约定成俗的权利。 这就不是他一个小小的富户能得罪的。 此时,李志等人的到来,让他一瞬间明白过来,虽然愤怒,却又倍感无力,谁让人家拿住了痛处。 黄老爷耳朵里嗡嗡直响,对旁边曹称金和庄武臣的话竟然一句也没有听见。 “哎呀,黄老爷快晕了,快扶住别摔倒了!”曹称金笑眯眯的吩咐身后的壮丁。 一个汉子上前,伸出蒲扇大的手揪住黄老财的脖领子,跟掕鸡崽子似得将黄老财提了起来。 “黄老爷这是做什么,本乡可是哪里得罪了黄老爷你......你这好端端的晕倒在地,别人问起来,老夫就是有嘴也不好说,您说是这么回事吗,黄老爷?” 庄武臣几个人暗暗咂舌,一直和这曹称金称兄道弟还真看不出来,这会儿看他收拾黄老财的手段,才知道这小老儿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估计这会儿黄老财的内心,那真是......酸爽,这会儿求晕都不行! “曹乡长,您行行好,只要放过老汉这一马,老汉家有良田二十亩,就送与乡长如何?”经过长时间的思考后,黄老财表现的非常明智。 也就被提着脖领子,不然这会儿肯定就跪了。 曹称金皮笑肉不笑的继续说道:“嗨,让老夫说你什么好呢,做人,最要紧的就是守好自己的本份,宝马香车谁不想坐?可也得有那排面,您说是不是黄老爷?这要是一不小心,被那些吊书袋子的衣冠户知道了,黄老爷觉得你这把老骨头,还能打得了几颗钉?” “是是是,老汉猪油蒙了心,回去就把它劈了烧柴!”见曹称金话里有了松动,黄老爷也顾不得肉痛了。 曹称金见黄老财彻底服软,也就不再搭理了,而是转向李志: “对了,志哥儿,俺们将军可是听说咱们乡里出了你这等少年英才,高兴得很呐,明天你就跟我去一趟将军府上,俺们将军点名要见你!” 第十一章 薛礼 黄老财这次没有听漏,却更是心生绝望了。 好嘛,自己一个无权无势的小商人,去招惹一个五品中郎将看中的人,不是猪油蒙了心是什么! 曹称金说完话,便退后一步,将空间留给了李志和黄老财两人。 黄老爷那里还不明白,想要真正的逃过此劫,还有一关躲不过,就是面前这位明显不好相与的少年,一瞬间,老黄整个人就像又老了几十岁,脸上的皱纹都像是一下子挤了出来,想到李志之前表现出来的阴险和冷酷,心中已经没有丝毫侥幸: “李公子,小人有罪,求您高抬贵手了!” 说着,便挣扎着跪在李志面前,将头深深的埋在土里。 “李志不是什么公子,只是普普通通的一名庄户,这次事情对你而言,倒是一次难得的教训,只希望你以后......好自为之!” 本来,按他心中拟定好的计划,不把黄老财整到家破人亡是不会罢休的,可事到临头,李志还是硬不下心肠对一个已经没有丝毫还手能力的人下手,就连恶语相向,也有些做不到。 也许,正如他对黄老财所讲,他李志并非什么公子,只是普普通通的一个人,他可以狠毒,可以不择手段,但前提是不能违背他心中的底线。 “好!好男儿心胸开阔,不愧是将军看中的好儿郎,黄老爷,老夫最后只说一句,志哥儿是俺们将军都看中的人,趁早绝了你不该有的心思,不然......哼!” 曹称金大赞一声,而后郑重的警告黄老财,无需多说,便让黄老财刚刚放下的心再一次紧紧的提了起来。 “小人明白,小人明白,以后,小人就住在城里了,绝不踏足这里一步!” 老黄短短这一会儿的心情是真是如过山车一般,以他对那李志的了解,冷漠、阴狠、睚眦必报、酷毒都不足以形容,这时候站在绝对上风,竟然能轻飘飘的揭过,已经足够匪夷所思了。 而曹称金这个将军府部曲,同样能大鸣大放的替李志背书,这其中的意味,老黄觉得足够自彻底放弃所有报复的心思了,甚至,他还要考虑别人会不会旧事重提,看来之后一段时间,他不得不打起万分的警惕时刻关注这边的情况了,万一有风吹草动,好早早应对才是。 经此一事,黄老财是真心觉得自己不适合待在这里了,这里土地早已不再富饶,人又凶神恶煞、如狼似虎,关键还吃人不吐骨头。 还是城里好,自己以后就安安心心做个富家翁,损失一点钱财算什么?保住小命,保住黄家,才是最重要的...... 黄老财领着他的护院灰溜溜的离开了,众人的神色也都彻底轻松了起来,李志上前谢过曹称金,同时背着众人将准备好的五个银饼子塞进曹称金手中。 “志哥儿这是做什么!你的银子老夫怎么能要,快收回去!” 没想到,这个貌似油滑的小老头,竟然不动声色的将银钱退了回来,而后笑眯眯的解释:“志哥儿,刚才老夫所说俺们将军的事,无半句虚言,何况也亏得有你想法子,才让俺们薛家,得到的更多!” 李志明白了,作为薛礼的部曲,曹称金在昨天,怕是已经将事情全盘给薛礼说了,并得到了薛礼的支持,今天才敢大鸣大放的给他撑腰,否则,他一个部曲如何能给主家平白无故招惹敌人?只是李志不太明白,薛礼为什么会对自己一个穷小子的事情这么上心?难道和父亲他们有关? 暂时将这事儿放在一边,李志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啊?方才以为乡长大人是为李志壮声势来着,岂敢奢望将军错爱!” 同时,将手中的银饼子再次塞进曹称金的手中,这次不再隐藏:“既有薛将军和曹伯伯厚爱,那晚辈就更不能让长辈平白辛苦,曹伯伯千万收下,不然李志于心不安!” “臭小子......”曹称金听清了李志改口那声“曹伯伯”,脸上笑容更甚,看样子也很是受用,不轻不重地拍了下李志脑门,心想: 这小子满嘴鬼话,明明是花钱买心安,偏偏做出一副大义凌然的样子,让人心里舒坦。 也罢,毕竟黄家背后还有衣冠户,对于流民来说,已经属于高级生物了,以后要真找起麻烦来,他们小小的庄子怕是扛不住! 不过,对李志的谨慎他并不反感,谨慎的聪明孩子才能活的长久,相应的,他们和将军的付出才可能看到回报的可能! 银子谁不喜欢?得有命花不是! 曹称金也不再推辞,招了招手,身后一位随从凑了上来。 曹称金将三个银饼子放到那随从手中,将剩下的两个放回到李志手中:“谨慎些没有错,但不要跟长辈耍心思,明日让富贵带着你爹去丈量十亩田地,你跟老夫去见将军。” “先说好,黄老爷的二十亩地,只有八亩上田,二亩中田。”说着,转身背手准备离去。 “谢过世伯,有十亩下田打底,全庄子的老少都会感谢将军和曹伯伯的恩情!”李志真诚平静的感谢! 曹称金不置可否,走过庄不俗身边,这货赶紧站定行礼。 小老儿走了几步,又回过来一脚踹庄不俗屁股上,这才神清气爽的离开,嘴里还嘟囔了一句,小小年纪不学点好,鬼精鬼精的,话都让你说完了,老汉说什么! 庄不俗...... 夜里,土地庙中。 李志等人再次登门,几个不良人形状各异,或卧或躺,玩树枝的,抠脚丫子的......划掉! 李志刚进门,便退了出来,那股子味儿实在是让他没有勇气停留哪怕一秒! 由着庄武臣等人在内说话,只是在外等候,再也没有进门的意思。 很快,几人便鱼贯而出。 “几位壮士留步!”李志开口。 “咦?” “是你这臭小子!” 几人相继开口,军伍退下来的厮杀汉,从那天李志离开后,便反应过来,觉得这小子当时怕是没安什么好心,这时候见面自然也没有什么好话。 “给小爷嘴巴放干净点,这就是志哥儿!我们这儿就属他聪明。”庄不俗不爽,老子都小着心伺候的人,你们也敢唧唧歪歪! 这几天得空就来庙里和几个不良人切磋武艺,竟然被他搏了个小无敌的称号,对几个手下败将,当然没必要客气! “啊?你,你就是那个,玉面小郎君的李志!黄老财就是折你手里的?” 李志一阵胸闷,玉面小郎君是什么鬼? 肯定又是庄不俗那铁憨憨搞出来的事儿,可惜这是一本正经小说,要是另一种题材的小说里,玉面小狼君哦,小狼君!啧啧,大有可为啊......呸!想什么呢! “拿走,赶紧滚蛋!”李志踢了踢脚下的刀棍,本来还想着能不能笼络一下这几个城狐社鼠,指不定以后就有用,这会儿庄不俗已经提前帮他过完任务了。 “玉面小郎君仁义!以后有用得着我们兄弟的地方,刀山火海,万死不辞!” 李志听得一阵腻味,这种场面话,也就庄不俗那铁憨憨能信,说起庄不俗,李志就很是痛心的走到庄武臣身侧轻声叹了口气:“庄叔,前两天,不俗大哥说您最近这拳脚,没有以前的劲道了......” “嘎?”庄不俗瞪圆了眼睛,惨叫一声,撒腿就跑。 第十二章 前往薛家 一夜无话,第二日,李志早起,跑步,回来的时候天还未大亮,薛家庄的人已经来了。 简单寒暄后,李全虎便随着那人一起去丈量土地,随行的还有庄武臣,李志洗漱后直接到小丫头家里蹭饭,说到这里,李志很想吐槽一下父亲做的饭,以前没办法,现在,李少爷有钱了,改善生活当然是第一位的,饭后便拿出一贯铜钱放到刘婶手中。 “婶婶不要推辞,我爹做的东西您是知道的,我还要长身体,就跟您这儿蹭饭才吃得香甜!”李志连长身体这种不要脸的理由都拿了出来,刘婶只有苦笑的收下。 吃过饭,回家简单收拾一翻,准备出发去薛家庄,出门就碰到铁憨憨,走路都一瘸一拐的,看来是被收拾的不轻。 不理会这货一脸幽怨的样子。 “小志,听说白袍薛将军枪术无双,箭术更是天下第一!” “嗯,庄叔让你我一起?”李志牵出那匹驽马,本来想顺便练练骑马,这下有了铁憨憨,驽马还年轻,驮不起两个人! “小志你不用管我,你骑马,我跟着就行。” 想想这货的脚力,李志也就不再犹豫。 “小志你怎么不骑着走?” ...... “哦,我也没学过骑马!” ...... “这马看起来不难骑的样子,我爹说他当年就有一批骏马,日行千里那种。” ...... “小志你说真有日行千里的马吗?那不得飞起来,八条腿都不够吧,我觉得我爹在吹牛,你脑子灵性,给哥哥说道说道。” “是!” “我就说嘛,老头子吹牛皮就没个下数,你是没见,跟李叔他们喝高了那才......你说一会儿我们真能见着薛将军?” ...... 一个时辰后,汇合曹称金和他的鼻涕虫小子,四人乘坐拉货的牛车前往薛府。 有老曹在,庄不俗终于老老实实不敢再话痨,陪着鼻涕小子编草马,驽马固执的跟着李志不愿意待在曹称金家里,惹得小老儿一阵笑骂。 “曹伯伯,到了将军府中,可有什么规矩?还请您明示。” 李志虚心求教,史书和演义小说里的东西,能做数的东西可不多,没见真人,他还真不能全然套用! 薛仁贵此人,能从数以百万计的府兵中脱颖而出,岂能真如戏曲里所说? 况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和一套识人准则,这些东西,即便史书有记,也不如其亲近之人了解。 “臭小子,现在知道紧张了,你也不用担心,薛将军在咱们大唐诸多将领里面,算是脾气顶好的了,即便发怒,也不会为难你一个小孩子,不过,都是杀人如麻的将军,你也不能指望太多不是!” 小老儿没安好心,这是吓唬他呢,还是吓唬他呢? 好在曹称金到底是看不透李志这个妖孽,十一二岁的身子里装着三十岁的灵魂,而且还死过一次,如何能被他几句话吓着? 薛府不大,坐落在灞水边上,说是府,有些夸张了,顶多算是个大点的宅子,而且门楣上也只是相对低调的薛宅二字。 如果只是李狗儿的灵魂,或许没办法区分二字的差别,可李志,岂有不明白的道理,老薛这会儿还没有混出头呢! 有曹称金在,几人也无需通报,直接走小门进入,鼻涕小子轻车熟路,直奔后院,李志见薛家上下见怪不怪的样子,心下也就放松不少,还好,门规不是很严。 三进的院子,可不是黄老财家那种,进门有屏风,后有假山,虽然不大,却也能看出主人的心性品味,后有一座小池塘,从灞水引来的活水流过,算是一处风水好去处。 管家将众人引到池塘处,便和曹称金闲聊几句便离开,可以看出,两人很可能是旧日袍泽,也是遇上老薛不嫌累赘,养活着他们一大帮子人吃闲饭。 “都是旧日的袍泽,将军可怜让他当了个看门的,跟老夫一样,得亏了将军养着,我们这帮人,才没被饿死!” “将军高义,让人高山仰止,曹伯伯忠厚,也是我等小辈楷模!” 送上门的马屁,李志岂有不拍的道理,一老一少都是舍着一张脸,一副其乐融融的样子。 “哈哈哈......曹大哥,难得有能跟你聊得来的年轻人!” 两人正说话间,一中年大汉已经大步走过月门。 曹称金立即单膝着低头行礼,李志好奇的打量这个还在潜伏隐忍阶段的初唐名将。 国字大脸,面色微黑,白底皂靴,单薄的蓝襟白袍,身材魁伟壮硕,尤其是一对肩背,更是异常雄壮,嗓音浑厚洪亮,就是夜枭一样的笑声震得人耳膜嗡嗡直响。 李志和庄不俗并非军伍中人,也就无需行大礼参拜,只是恭恭敬敬的抱拳施礼。 薛礼皱眉扶起曹称金:“曹大哥,说了多少次了,你已不在我帐下,何必如此!” 李志直起身子,仔细观察这位名将的言行,三十多岁正值壮年,身高一米八朝上,两鬓下巴胡须浓密,浓眉,丹凤眼,目光温润,只站在那里就有不动如山的大将气度。 想到史书上老薛那变态的武力,也难怪能被太宗皇帝看中。 书上说这人一顿饭能吃一整头羊,吃饱了能挨整整三天!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回头问问?会不会被揍! 他打量薛仁贵,老薛也只是目光一扫,相貌平凡,鼻梁高挺,有务实、正直的一面,眼眸狭长,且炯炯有神,再看这宽肩细腰,呦,还是个练弓的好苗子。 薛礼心中欢喜,再看这嘴唇稍薄,可见其谨慎,也有薄凉之嫌。 李志不知道,一代名将薛礼,其实也挺喜欢相面之术,这些杂书上的论断,生搬硬套在李志脸上,纯粹是闲得慌。 “果然少年英才,你的事老夫都知道,黄家无德,你处理的很好,跟老夫说说,你那鬼神之说到底是真是假?” “幸有将军和曹伯伯庇护,李志才能安然无恙,李志惶恐......” 又是这等问题,李志又将对曹称金说过的话重新说了一遍,反正当时被撞飞时人很多,大家都料定他活不了,这能完好无缺的活下来本身就是个奇迹,想必老薛也只是好奇而已。 “嗯,能够活下来就是侥天之幸了,所谓大难不死,必有福报,也算因祸得福了。” 果然,薛仁贵这种战场上能冲杀数十来回的人,对生死之事看的倒不是很重,只是感慨一下,见李志身后还有个人在傻傻的躬身行礼,便笑着问曹称金: “这也是骁果......庄子上的后生?” 曹称金笑着点头:“是,这孩子就是庄武臣家里的大小子,武艺还算不错。” 第十三章 师娘啊 薛仁贵说到骁果二字,又及时改口,李志便心中一动,想到了隋末骁果军,这个奇怪的称号。同时,又联想到薛礼堂堂一位帝国五品将军,为什么屈尊去结交他们区区一群沦为流民的世兵!这本身就透着不正常。 将两件事情前后串联起来,李志就明白了,同时心里也踏实了不少。 薛礼是一位纯粹的军人,也只有这样的人,才会真正在意庄武臣他们这些曾经的骁果军。 这样情理上就通了,一通百通。 李志又联想到薛礼被搁置在中郎将这个位置多年,太宗在高句丽战场上将他高高抬起,回到长安后又轻轻的放下,从此不闻不问...... 站在薛礼的立场上,难免会心有不甘,他是一名军人,官场上的钻营幸进他从来不懂,也不屑为之,但是,李世民给他儿子留下的底子实在是太厚了,文臣猛将数不胜数,他的资历是硬伤,况且根基太浅! 一切的后果,就是他的官职,自贞观十八年到现在,五六年时间,不得存进,家里除了朝廷的那点俸禄和永业田微薄的收入,也是捉襟见肘。 京城米贵,从来都不是空话,六品官(相当于现正处级)常年四处蹭饭的事情都数不胜数,何况他一个无根无凭的城门守将! 最花钱的是他还要顾及曹称金这样一直追随的老部下。 仕途不顺,加上钱途渺茫,可以想象薛礼此时的窘境,他有自己的抱负,他需要一个契机,而不是整日百无聊赖的看一些似是而非的杂书混日子...... 李志的求援,让薛礼看到了一丝希望,骁果军,扬名于与瓦岗军的一场童山大战!李密、秦琼、程咬金等当世名将险死还生,才在骁果的马下逃生,其巅峰时期的战力可见一般。 身为将领,薛礼在意的并非是那几个为数不多的兵卒,而是那股只属于顶级强军才拥有的气质,如果能得到骁果军的注入,那薛礼手上所掌握的实力,很可能就会迎来一个质的飞跃...... “站好了,告诉老夫,你又叫什么名字?” 带兵的将军,大概都是一个德行,不经意间就用上了命令的语气。 “报告将军,我叫庄不俗,和志哥儿是一个庄上的兄弟......我爹说了,将军是难得的好汉,让我过来见识见识!” 李志咧咧嘴,这瓜娃,怕是不知道挨打两个字怎么写吧。 “哈哈哈,曹大哥,听见没有,庄武臣这狗日总算是开窍了,之前可是宁愿吃土也不乐意跟俺们啊!” 薛仁贵再次发出那夜枭般的笑声,听得出来是真的高兴,他对庄武臣,以及骁果一系残留,真心看重! “好,好哇,你回去告诉你爹,就说想见识,让他自己来!还有,最好多带几个好手,不然老子耍不爽利!” 李志看着瞬间变得神采飞扬的薛礼,好不尴尬,这拉拢人的手段......真是糙! “说你小子呢,翻什么眼睛!” 薛礼抬手就抽,一点也不拿自己当外人,李志今天特意别了个木头簪子都被抽歪了。 “哼,再敢仗着小聪明不把人放眼里,揍不死你!” 好吧,面对薛仁贵这种魔王级别的虎人,李志有自知之明,扶着头发站远点才是正经。 “索性老夫现在闲的就差养鸟了,你们两个以后就跟在老夫左右,让老夫好生调教。” 又一指李志:“尤其是你,瘦的跟麻杆一样!” 薛仁贵当然不屑于跟庄不俗这个铁憨憨一般计较,今天的目的就是和骁果军一系敲定关系,现在事情已定,也就没心思跟两个小辈墨迹。 恰好此时,曹家的鼻涕小子便笑嘻嘻的从后面钻了出来,身后还跟着一位怀抱婴儿的妇人,笑容温婉,看来已经偷听了不短时间...... 薛礼迎上去,抱过婴儿,满脸慈爱,没办法,老薛中年得子,就这一根独苗! “这位少年郎就是志哥儿吧,夫君,头一次见面,你也不知道收敛一些,昨天不是还说要收志哥儿做弟子吗?” 妇人眉眼清秀,额头光洁,此时对丈夫的鲁莽好似嗔怪,又有被重视的欣喜。 “哼!老夫是有这个心思,不过叫这臭小子给气着了,就是欠收拾!” 李志连忙见礼: “李志见过婶婶。” 说着,又从庄不俗的褡裢内取出一份包好的礼物,双手递给柳氏。 为什么不送薛礼......这是有讲究的,你品,你细品。 柳氏眉开眼笑,顿觉得这孩子真是懂礼数,待接过手一瞧,更加欣慰,李志的家境如何她知道的清楚,简单的礼品她堂堂五品将军夫人当然不会真的在意,她看中的是李志的心意! 仅这种繁琐精致的花样绳结,在场所有人竟然见都没见过,只觉得精致美观,繁复异常,能让人看一眼便心生期待,这样漂亮的绳结里面,又包有怎样精致的礼物。 李志上前,亲手给柳氏演示,扯出一根绳索,轻轻一拉,整个包裹便解开了,两个带毛的木棍静静的躺在盒内,正是两把李志亲手把关的牙刷。 待李志讲清楚牙刷的使用方法及效果后,柳氏爱不释手,对李志更是喜爱,当然,李志的花式结绳方法,也被顺路学了去。 李志趁机讲了讲庄子上妇人正在准备牙刷这门生意,看婶婶有没有兴趣也挣点体己钱。 柳氏仔细的听从李志讲自己的销售设计和简单的商业规划,不时点头,心中算是彻底认可了这个少年。 末了等李志再喊“婶婶”的时候,就被她不轻不重的在脑门上抽了一下,佯怒道:“傻孩子,还不改口!” 李志瞄了眼没多少存在感的老薛,连忙改口:“师娘!” 柳氏从怀里取出一件玉饰:“这是你师父给你准备的。” 李志扫了眼便觉得贵重了,连忙要还回去。 “古语有云,长者赐,不敢辞,志哥儿不要辜负你师父一片心意就好!” 曹称金适时插话,他那里还看不出来,将军夫妇是真心喜欢李志,他当然也乐见其成,李志等同于自己发现的,跟自己这边还能不亲近吗? 李志没有再犹豫,恭恭敬敬的向薛礼和柳氏行礼拜谢。 之后,柳氏更是嘱咐李志,回家后要跟父亲选一个良辰吉日,提前送拜帖,等吉时到了,再正式登门拜师,到时候师父薛礼还要广邀亲朋观礼,这才算真正投到师父门下。 李志一一记下,这种事是必须要经过家长同意的,这时候拜师可不是小事。 柳氏这边忙完,才抱着孩子离开了这里。 薛礼心中很是高兴,便留下几人吃饭,席间: “看来,你师娘对你是喜欢的紧,现在你身体未愈,为师对你就一个要求,好好吃饭,先把身体养好了,别跟娘们似得,一阵风都能吹跑了!” ...... 第十四章 小牙刷,大买卖 “志哥儿,志哥儿,你那什么印刷术,李叔他们做成了!” 远远的,庄大雅一身绿衫,在田梗上一蹦一蹦的跑了过来,像极了大号的蛤蟆。 夏日中午以后烈日炎炎,只有清晨能有短暂的凉爽,李志刚刚完成了百余次石锁的托举,经过这段时间的恢复和提升,他已经能轻松适应三十多斤的石锁练习。 吐出含在口里的干草,李志随手扔下石锁,尽力拉伸已经很是酸胀的胳膊,这是薛礼针对他先天力量的不足做的要求,每日必须完成。 拜薛礼为师以后,李志的身份就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了。 前两天,曹老儿送来了属于他的例份,两贯钱,并且郑重其事的交代这例钱和襁褓里的小公子一样,一分不多,也一分不少! 李志对此本不在意,可李全虎却无比认真的要求他前去薛礼家道谢。 李志只好应下,都不知道怎么告诉父亲,单单一个牙刷生意,就已经让他从师娘柳氏手中接过了薛家的库房钥匙,数百贯的财货予取予求! 当时,利用薛礼的人脉,从西市上订购材料,然后用一个月的时间大量备货,柳氏以前掌握家里的钱粮支配,对李志的支持无疑是巨大的。 和李志数次协商后,索性便暂时将家里的库房钥匙放在了李志手上。 手里有钱,李志便一次性备足存货,整整将近五十万枝牙刷。 李志所在的庄子就成了最初级的手工加工区,男女老少统统参与,没白天没黑夜的大干了一个月,多亏流水线作业,不然,产量能到二十万就顶天了。 话说柳氏也没有想到李志这么大胆,短短一个月,就敢将薛家的家底掏空,说到底心里终究还不是很放心,于是强拉着薛礼,悄然来到庄上,即便是薛礼不在乎钱财之物,看到整整两大库房的牙刷也是有些眼晕。 柳氏就更加不堪了,她是个精明的妇人,却也受到眼界所限,当时便两腿有些发软,这要是卖不出去,那么他薛家,可就真要打秋风了。 李志一眼便看出了她的顾虑,将两人请进屋内,将自己的营销策略仔细的讲解,分析给他们听,末了,才把似懂非懂的两人送回家。 “夫人,这臭小子说的话,你可听懂了?” “懂倒是懂了,不过他的办法闻所未闻,什么饥饿营销、羊群效应,虽然听起来有道理,可我真怕......” “哈!有道理就好,只要这小子不是干没名堂的事,就算赔的当裤子了,老子也给他托底!” “就你这师父当得豪迈,怕到时候你也跟着打光腚,你们师徒俩儿就给我搭伙讨饭去!” 柳氏笑骂,想起了丈夫从军前整个薛家的艰辛......一瞬间便随着丈夫一样,放松了下来大不了,再不济,还能比从前的日子穷吗? 李志当然不知道他走后师父两口子之间的对话,这时候别说柳氏,就是他自己,即便再自信,也只是能保证回本,至于盈利,听天由命吧,这毕竟是他在大唐这个水池子里扔下的第一滴墨水...... 最近几天,长安城里的平康坊出现了一种新鲜物事,客人晚每每到了临睡前、早起后,都有龟奴奉上一种叫做牙刷的东西,细密的刷毛上,撒点薄荷泥和精盐沫,轻轻的刷洗牙齿后清水漱口,完了口齿留香,让人倍感清爽。 整个过程在李志的精心策划下精巧雅致,仪式感十足,就连牙刷柄,也是用软木磨削而成,触摸起来圆润细腻,其上还几笔勾勒而成的简单仕女图,用起来更是让人遐想连篇,当然,价格也很给力,完全不是一般人消费的起的。 可自古以来,青楼是什么地方?说是销金窟也毫不为过,能留宿的大多都不缺那几钱银子,所以,无论是妓子还是恩客,无不对此物称赞连连,以前满嘴口臭的人终于敢理直气壮的凑近别人身边说话,不要小看这一步距离,很多时候就意味着成功或者失败! 大臣们也不用每天含着茶叶或者香草上朝了,每每勾肩搭背之时,总觉得距离更加贴心。 仅仅几天时间,长安城内无论市井还是豪宅里,话题中总绕不开这款新奇的玩意,而很多洁身自好的人也想要,无奈目前市面上还没有售卖,唯一的渠道就是各大红楼楚馆,这就很纠结了,是去呢?还是去呢! 终于,西市上一个小小的门面挂起了售卖牙刷的牌子。 一时间,门庭若市! 第一批李志只是放出了十五万支中端牙刷,也就是合格品,以成本价的十倍售卖,十文钱,也就是三张面饼的钱。 短短三天时间,售罄,其中大多都是数千支的大单生意! 这点李志早有预料,看中这生意的人多的是!所以,除了为数不多的人拿到单货,其余都被各大商家抢了去,若论耳目灵通、嗅觅商机,非这些生意人莫属。 各大商家抓紧加价出售,李志的牙刷铺子每日也只有限的供应少量存货。 这样持续没几天,街面上又开始有了走街串巷大量兜售牙刷的卖货郎,制艺相同,就是粗制滥造了些,可价钱便宜啊,每支售价三文四文不等,深受群众喜爱。 其实也不难理解,长安城将近百万人口,有钱人十不足一,低端市场,才是真正能走量的地方。 很快,大半的库存便被销售一空,而且街面上也开始出现各种仿制的牙刷,很多质量已经赶上了李志刚刚售完的中端货。 而此时,李志手里还有将近五万支优等品,不过,他不打算再疯狂甩卖了,本钱早已收回,而且纯利润就已经达到了三千七百多贯,好在有商户之间的银子支付,不然全是铜钱的话,估计薛家的库房就得立即扩建了! 不得不说长安群众这消费能力,远超了李志的预期! 此时他就要考虑细水长流,这些日子,他也没有闲着,除了关注中低端牙刷的销量外,又挥金如土的请了数名画师和木雕、玉雕匠人,两厢结合,准备进入高端市场领域了...... 近来,每天从薛家后门推进去的钱财,已经让柳氏从开始的震惊,到麻木,再就是心惊肉跳了。 原来,真正开始售卖第一天的时候,家里支出去的成本已经全部收回,而后,每天进门的钱财不减反增,五六天时间,家里平白多出来五倍还要多的钱财,柳氏觉得这就像做梦一般,有些不真实,抢钱也没有这么快的呀! 李志没有时间亲自去解释,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在他旁边,黄老财点头哈腰,满脸献媚,隔着李志五六步距离有些迟疑,两只手都有些发抖。 李志写了满满几张纸,才搁下笔,见黄礼财紧张的样子忍不住就笑了,指了指桌子:“先看看!” “哎!” 黄老财连忙上前,小心的拿起纸张,轻轻地仔细吹干后才认真的看了起来,很快,不止双手颤抖,就连两条腿也跟着有些发软,激动的语无伦次: “这,公子真是神人呐,老朽现在是真的心服口服了。” 拍完马屁,黄老爷才小心翼翼的确认: “公子真的决定将这“百骨香”让给小人来经营?” 第十五章 收服黄礼财 说起这位和李志有过冲突的黄老爷,全名叫黄礼财,老家伙经过上次被李志收拾惨了之后,还真算是因祸得福了,当时李志拜在薛礼门下的消息小范围传开的时候,一直关注两人关系的黄礼财便是一日三惊。 就怕哪天晚上莫名其妙的一觉不醒,辗转踌躇几天,决定硬着头皮也必须去登门拜访,希望李志能真正放过他,毕竟第一次见面,那一巴掌还有那阴毒的话让他直到今日还记忆犹新。 李志这边也是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正愁薛家没有一个正经的经销网点,这不老黄就来了。 自然而然的,去妓院和那些老鸨子们沟通,联系卖货郎,暗地里散播消息等事,便由李志亲手炮制,老黄一手包办,“百骨香”,就是李志和黄礼财在青楼的宣传和试水的产物,效果有目共睹,自不必多说。 之前市面上流通的较为高端的牙刷,大多都在青楼,可也都是加了些木雕和染色手艺而已,如今,经过实际检验,这种东西已经让达官贵人们趋之若鹜。 现在,李志准备的新品,用上了全新的设计,名贵的材料,精致的雕工,桌子上放着三把样品,一为玉柄,镂空雕琢,看起来尊贵无匹;二为檀香木手柄,上有阴文和阳文分正反两面分别镌刻“君子”“谦行”,古朴典雅,贵重大方;三为象牙包金卖相,并且用上了最新的拉丝工艺,繁复奢华。 李志也通过这件事对唐初的匠人水平有了新的认识,心中更加有底。 黄老爷当初却是真被吓着了:横竖不过十来天时间,四千多贯,将近五千贯入账,光纳税就一百四十多贯,顶的上他两三年的收入了! 现在好了,这三把物事,该怎么营销?怎么定价?怎么售后?李志给他的纸上一一说明,无不切中要害,由其是如何拿捏那些权贵和商人的消费心理,更是让他如醍醐灌顶,眼前似乎打开了一个新的世界,对于老黄一个商人来说,这才是李志给他最具震撼性的东西! 也是这东西,才让他真正心服口服,从此之后甘愿以李志的走狗自居,就连他的小儿子,也被拉到李志身边亲自跪地认错! 李志那里不明白这小老儿的心思,先前将原本分给他的百来贯钱财原封不动的亲自送回来,无非就是花钱买心安,有些道理是古今偕同的,比如,民不与官斗? 黄礼财如果毫无表示,在这个等级分明的社会里,才叫做不知深浅,而李志也会从此之后和他成为路人,既不会刻意去为难,却也形同陌路了,再犯到他手上,就新账旧账一块算了。 李志没有拒绝。不过天下也没有只他占便宜别人吃亏的道理,那样跟谁也不可能长久,收下那一百多贯,算是彻底了解之前的恩怨,安了老黄的心。 而创立品牌这种事,好处多多,既然老黄如此上道,那他便索性顺水推舟,于是,老黄铺子牌匾便撤了下来,崭新的“百宝斋”描金大匾披红挂彩。 至于老黄家的老匾,当天便被老黄本人扛到后院劈柴烧了,对于老黄的果断和狠劲儿,李志还是非常欣赏的,从当初的车架闹剧就可以看出。 当听到李志提及愿意拿出一成的干股合伙经营以后,更是果断摇头: “小人那里敢和将军、公子并论,公子愿意赏口饭吃,那小人再不开窍,就白活了这么一大把年纪,以后再也没有什么黄家铺子,小人甘愿附于骥尾......” 对于黄礼财此人,李志也是心有感慨:福祸相依,全在人心,关键在于思想行动上的变通,人在每一个人生节点所作出的牺牲和抉择,谁又能说不是福祸自来的根本原因呢! ...... 李志扔下石锁,手臂上的肌肉抖动的厉害,两个多月的恢复和将养,他的身体情况已经大为好转,而且每日长跑不坠,让他的耐力和体能更加出色。 认了薛礼这个师父后,因为生意的原因,拜师礼也耽搁了下来,好在当初商量日期的时候便想到了这一茬。 小胖子庄大雅气喘吁吁的颠了过来,没办法,这货太不喜运动了,和他哥哥是两种极端的生物: 一个满脑子肌肉,身上什么时候都有最起码十来斤的沙袋绑着,觉得只要拳头够硬,所有的不爽都能用拳头砸个稀碎;另一个,只喜欢钱,认为钱能通神,有钱可以让无数他哥那样的人替他卖命!所以能躺着绝对不愿意坐着,能坐着绝对不愿意站着,也就是李志下手揍得狠了,才生无可恋的能跟着跑几圈。 百宝斋的牌匾挂了起来,当然不会只经营牙刷这一个赚钱东西,李志用了半天将后世品牌的概念和衍生手段,以及精英消费这种针对性很强的营销理论灌输给了黄礼财......这将是他打通李唐上流社会的钥匙,交给老黄后便不再插手,因为他能从黄礼财眼中看到野心和欲望,而这,是成功者的最根本素质。 有了李志的谋划和薛礼的站台,对经商半辈子的老黄来说,便没了短板。 但这并非李志在意的,他真正在意的,是思虑很久后才决定涉足的另外一种生意,印刷,出版! 古代的文人很多时候都是给人呆板、食古不化的印象,经过多方了解,确认了在这个年月,无论是道德硕儒,各家巨子,还是将相王侯,想要出版刊印东西?可以,拿钱!而且出版后贩卖所得和作者一毛钱关系也没有,也就是说,没有出版费!没有出版费! 而且因为刻印的艰难,所谓阴版阳版、刻印质量、纸张质量、刻印数量等等,所需的银钱数目不一而足,但全都不是一般的富贵人家负担得起的! 所以问题就来了,还有比这更赚钱又能搏名声的事情吗? 活字印刷术是北宋仁宗庆历年间,书肆伙计毕昇发明的,简单实用,中国的四大发明,李志详细研究过,并且在毕昇的家乡黄冈市英山县实际操作过! 至于剽窃?除了一点点可有可无的负罪感......提前让这项发明面世,对民族国家而言,也只有好处,更何况,其中所蕴藏的巨大利益,他志在必得。 将方法教给李全虎等人后,又亲自从长安城,重金请来了有名的刻印手艺工匠师徒二人。 连同他们的家人,一起给落户到庄子上。 至于李全虎等庄户,也在牙刷生意尘埃落定后进行了一次集体的搬迁,所有人搬到了临近薛家,位于太兴山脚的荒地上落户。 这里位置很好,背靠秦岭,坐拥凤栖原,虽然距离长安城更远了,但是胜在环境优美,虽然还是一块荒地,却土地肥沃。 这块地属于官田,李志通过薛家作保,从长安县购得百余亩荒地,便一块儿交给庄武臣分配给庄户耕种,撒手不管,而庄户们对于建设新庄子的热情李志当然能理解,想想千百年后,一套房子吃空三代所有人的钱包就能想象的到,这个民族对于购置家业房产已经深入骨髓了。 手上有钱了,每家都分上了三五十贯的银钱,种地这事儿,又有李志这个将军门徒在,连租子都一口气免了三年! 这就恨不得把裤子当了也要盖个砖瓦房显摆显摆,薛家庄的半砖瓦房结构让他们一个个都看红了眼! 这新起的房子,必须全砖瓦结构,才能彻底的扬眉吐气一回! 第十六章 活字印刷术 李志是没有时间管这些琐事的,现在他只关注活字印刷的批量试验结果,很多事情理论和实践完全就是两码事,听起来简单的铸印,刻字,烧制,排版,印刷,真正实施起来那里有那么容易,况且就连最简单的烧结泥土,也需要无数次的试验和完善。 这个年代一切都是纯手工工艺,单只为了确定字体,李志便颇费心机的找到一名叫做许敬宗的落魄官员,又从其手中千恩万谢的花费重金买了一本太宗那里传下来的飞白体手稿。 贞观年间,李世民独爱王右军的飞白体,一时间风靡大唐,最起码当官的和想当官的都趋之若鹜,随手一笔好飞白便有可能赢得皇帝的青睐,惠而不费的事,何乐而不为? 所以,市面上的飞白体书籍不多,但也绝对不少! 可是李志统统看不上眼,只想一睹太宗真迹而不得,辗转之下,便“求”到了时下刚刚被贬为郑州刺史的许敬宗这里。 老许也是正穷困的快揭不开锅了,身为当年秦王府十八学士之一,好像同时期的队友再没有比他混的更惨的了。 长孙、房、杜,暂且不说,只说跟同时期的马周、刘洎比,也相当于原地踏步,艰辛隐忍了大半生,到头来好容易等着新皇登基的东风,升任礼部尚书,却只因为贪财,错嫁了一个闺女,就被御史弹劾,从礼部尚书贬为郑州刺史,这会儿,正赖在长安城中不走,穷尽家财上下打点,希冀着能看到一点转机。 可惜,事与愿违,银子花出去不少,却没有任何效果,前途和钱途的暗淡渺茫,让他都要心生绝望了,正在进退两难之间,李志的出现让他多了一些留下来的理由。 所以,他看李志这等“傻子”是真心喜欢,能把自己手抄的太宗手稿当做真迹来买,这让许大人拿钱拿的都不怎么硬气,怕以后被找上门来。于是不得不一再提醒李志这只是自己的手抄稿,并非什么太宗真迹! “许大人莫要诓我了,就算真是赝品,我也买了,就凭这跟太宗墨宝一样的神韵,已经千金不换,千值万值了!” 这话让已经五十八岁的许大人差点感动的热泪盈眶,拉着李志的手就不松开......这种人傻钱多的瓜皮,送到他老许手里,一定是老天爷的安排。 而后,在老许的迎合下,两人聊得越发投机,当知道李志是薛礼的首徒之后,两人更加热络,贤侄叔父的很快便亲如一家。 两个心机男:一个刻意讨巧,一个装傻充楞,一拍即合,一本明显临摹版的手稿就这么敲定在了百两银子,皆大欢喜,忘年交就是这么来的,老许表示李志的拜师礼,他必须去找薛老弟讨杯喜酒喝喝,而李志也热络的表示以后两人可要经常亲近亲近。 至于隶属更适合刊印刻字,李志当然知道,可整个大唐都在拍皇家的马匹,他李志放着这么好的机会,为什么不用?当然,话不能说出来,你还是得品!细品! 而后铸模规格问题、胶泥的热胀冷缩规律,烧制工艺、排版工艺,李志和重金请来的工匠不断探索,甚至亲自上手。 作为一个后世文考爱好者,有他给出的一些具有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就实实在在的规避了数不胜数的误区,就这样,也是苦等了两个多月时间,李志版的活字印刷术才终于面世了。 已经好些天没有消息了,猛然间听小胖子提起,李志也是精神一振,赶到自家庄子内的试验地,见过李全虎和庄武臣等人,李志便迫不及待的走入中门内禁区。 按照他的安排,新选定的庄子左侧,先行建好这样一座厂房一般的大屋,作为研究基地,房子不选择样式,怎么简单,怎么结实,怎么实用怎么来,建好之后,除了有限的几人,谁也不能入内。 内院厢房,两位工匠喜不自胜,这东西有多值钱? 这里的人除了李志,怕也就他们俩最是清楚不过!唐初,长安城已经有了最初的雕版印刷出现,可是印刷成本太过高昂,就连一般的士大夫都靡费不起。 出一本书,就要雕刻对应页数的字板,只要哪怕错上一个字,整版都要作废重来,废工废料,这也是文人自古作书立传的时候惜字如金的一个重要原因,贵啊! 现在好了,一切问题看起来都得到了完美的解决,只需要准备几套字模,那个字坏了就换那个,这样计算下来,成本可以降多少? 李志拿起两块做好的字模,不是很放心的细细查验,两工匠心中很是不忿,若非身份卑微,恐怕当场就能拂袖而走,看不起人可以,不能看不起咱吃饭的手艺。 关中人这臭脾气:高兴的时候家里有半斤肉,借一斤都要给你整高兴了;看你不顺眼了,刀搁脖子上该骂你的,一句都不少! 连续检查了数百个字模的规制和误差情况,又亲手试了试印刷质量,发现误差和机器做出来的效果已经区别不大了! 看李志爱不释手的样子,匠人也是送了一口气,数月时间的夜以继日,总算对得起小公子给的那些个银钱。 “公子,老汉这手艺,还过得去吧?不是老汉在这儿胡吹,整个长安城有这手艺的,绝对不超过这个数!” 胡老汉仰着黑梭梭的老脸,牛哄哄的朝李志伸出满是刀痕和油墨的手。 李志也是心中高兴,一时忘形了,从袖子里摸出两个银饼子,顺势拍到其手上:“胡叔艺业精湛,这几日辛苦了,好好休息几天,以后劳烦您的日子还多着呢!” 本来想着奖励奖励这师徒两人,没想到老头子不乐意了:“公子可不敢再给钱了,您这银子贵重,老汉拿了也花不出去!赏钱老汉已经拿的够多了,狗子娃娶两房媳妇都够了!狗子,走回家睡觉!” 李志恨得牙痒痒,这死老头子是不是故意的,显而易见,人家就是不爽他一来就挑刺的样子! 可就算是故意的,他也拿这老头子没有什么办法......谁让人家徒弟也叫狗子! 神特么知道哪儿来这么多狗子? 当下,虽然字模的数量只有数百个,可简单的诗词还是可以凑一凑的,李志顺手凑对,逐字排版,然后染墨试印,四排二十八个字便跃然纸上: 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 “这是......你写的?” 几个大脑袋从李志身后凑了过来,庄大雅疑惑的问道,他好歹能完整的读完,可后面几个就大字不识一箩筐了,庄武臣、庄不俗、李大义,就连李全虎也是大眼瞪小眼,有的好歹认得几个字,有的就真是大字不识一个了,比如庄武臣和庄不俗! 啪! 里长大人对于不认识字这个先天缺陷很不爽,施展育儿大法,一巴掌抽在小胖子脑门上怒声道: “念!” 小胖子:...... 第十七章 许敬宗 李志想承认,却实在是没有那个勇气,便摇了摇头,在末尾盖上了“无名氏”三个字。 “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作者,无名氏。” 小胖子摇头晃脑的吟咏出声,至于作者,李志说无名氏那便是无名氏吧,这些天发生在李志身上的怪事还少吗? 不差这一个!反正他心中已经认定这首诗是李志兴致所做,没毛病! 第二天,胡老头和土地二人正在专心制作字模,李志再次到来,将几张纸放到老头子面前: “老叔,看看能凑出来整版不?” “三字经?” “好东西,真是好东西,老汉虽没读过几天书,可也看出此文应是幼儿的启蒙之物吧?” 胡老头捋着胡须,忍不住再次细细读了起来:“好,人之初,性本善,人之初,性本善!公子此文是出自谁手,刊印发行可有缴纳供奉?” 李志笑着摇摇头:“那人是个吝惜鬼,哪来的供奉给咱们,本公子就替他垫上了,记住了,在文后需要注释明白:“此文记郑州刺史许延族,呕心沥血,苦思数十载,堪堪所得,留与后生晚辈启蒙之文。” 胡老头连连点头,郑州刺史,听起来像是个大官儿,难怪能写出这样的好文章! 安排好刊印事宜,又加急印了一版后,便喊上庄家两兄弟,前往他的忘年交,许敬宗府上。 许家,因为主子的事,全家上下都跟着人心惶惶,眼看着不知道那天就得散伙各奔前程了,作为老许家的门子,最近当然过得也不好。 不过,他对李志这个少年印象很深,足足一两银子的赏钱,在门可罗雀的许家府上,那可是大姑娘坐花轿,多久了,头一回啊,所以,老远看到李志三人就热乎的贴上来: “李公子安好,可是找我家老爷?” 有什么样的主人,就会有什么样的仆人,老许爱财,他家的门子当然也不差,李志一两银子扔出去,立刻笑的更加献媚,立刻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公子有所不知,老爷一大早有事就出去了,看着时间也快回来了,要不公子先行到家里稍待,公子有所不知,老爷早前就有交代,只要公子登门,一定要好好款待才好!” 前半句是实话没问题,最后一句李志就不敢确定了,不过无妨,都是小节,都是小节,李公子就当自己已经信了,立刻满面笑容还亲热的拍了拍门子的肩膀: “行吧,喝喝茶也好,活该你今天碰到本公子,天大的好事临到你头上,等着你家老爷回来看赏吧!” 说着,李志领着兄弟两人直接进门。 许敬宗今年已经五十八岁,宦海沉浮三十多年,仕途上一直是跌跌撞撞,今天,他又一次拜访了赵国公长孙无忌,希望能看在同为秦王府十八学士的香火情份上,能高抬贵手放过自己一马。 此时的长孙无忌官居太尉,有太宗辅政遗命,在整个国朝那可是真正的一人之下,只需一句话,许敬宗就能就能官复原职,至少不用晚年还受那颠沛流离之苦。 很不幸,老许的脸面还是不够大,几次登门,竟然连人家的面都没有见着,这让他心中怨愤不已,心中早已有了“今日之辱,他日定当后报”这样的心思。 却说他正一个人闷闷不乐的走近家门,门子老远便迎了出来,这让老许的脸面好看了不少,没办法,昔日堂堂的三品礼部尚书,如今出门竟然孑然一身,好不落魄! “许庆,今日家里可有客人来访?” 习惯性的,许敬宗边走边问,这个习惯已经不知道改了几次了,还是情不自禁的问了出来,即便没有结果,可万一呢! “回老爷的话,李家公子来访,这会儿在客厅已经等了有些时候了!” 门子见老爷面色郁郁,一开始便收起笑容,平白得了一两银子的高兴劲儿可不敢表现出来。 “哦,那个李公子?” 许敬宗皱眉,也难怪他忘记,自从被贬官以来,他们家就变得门可罗雀,往日所谓的亲朋旧友一个都不见,李志在他心中,无论是身份还是年纪,都还上不得台面。 “就是上次买您字帖那位......” 门子不知道李志所说的好事当讲不当讲,毕竟老爷已经连续几日心情极差了。 “哦!他几时到的?说来干什么了吗?” 许敬宗停下脚步,反应过来了:金猪啊,自己竟然忘了,真是老糊涂了! “他说有好事带给您!”老爷有问,门子只好硬着头皮说了,还偷瞄一眼反应。 “哦?我先进去,你去准备添茶。” 李志三人没等多久,便听到轻微的脚步声,很有韵律,在窗外停顿了一下,估计在调整表情。 李志嘴角勾起,静静的等待老许表演。 “哎呀呀,贤侄今日怎么舍得光临老夫这寒舍,一段时间没见你,还以为你已经将我这个许伯伯都忘了,莫非连你也觉得你许伯伯是落地的凤凰不如鸡吗......嗳,不必多礼,等候多时了吧?” 官场不如意的委屈,欣喜子侄来访的高兴,还有一点属于老人的小埋怨,一句话就完全表现出来了,再配合着快步走入还有欢喜的满是皱纹的表情,妥妥一影帝。 “小侄见过伯父,伯父说的哪里话,官场起伏不定,谁又说的准,朝为田舍翁,暮登天子堂的事,都不怎么稀奇!” 李志起身笑着行礼,许敬宗目光一凝,今天李志给他的感觉很奇怪,和上次见到的莽撞少年无论是气质还是谈吐简直判若两人,略一思索,那里还不明白之前自己被这个少年上次所表现出来的轻浮憨傻给骗了,立时心中就有些不快甚至恼怒。 “哈哈哈......终日打雁,偏偏被雁啄瞎了眼,李公子恕罪,老夫可是有得罪之处?竟如此费尽心机,看老夫笑话!” “伯父何处此言?”李志似笑非笑的看着老许没有丝毫意外之色神情,明明早就猜到甚至详细了解过自己,却一直跟着自己装疯卖傻,你说好不好玩! 饶是许敬宗脸皮够厚,此时脸面上也有些挂不住:“来人啊,送客!李公子,那百十两银子老夫择日定当奉还,现在笑话也看了,请吧!” 躲在外面端着茶水的许庆心里咯噔一下,暗道不好,也不知道这李公子怎么地就惹老爷生气了。 “许大人就这么急着赶我走?难道就不好奇我来干什么吗?”李志慢条斯理的取出几张纸,放在身边的桌面上,又细细捋平。 许敬宗眼中的好奇一闪即逝,只见李志又吩咐他的两个随从: “庄哥,你和大雅去外面帮忙守下门,别让任何人进来!” 新书啊,李志和铁憨憨跪求收藏啦、票票啦,来着不拒哦! 第十八章 节操啊,什么东西? 许敬宗冷眼旁观着庄家两兄弟出门,真就守在门口,将门子许庆挡在远处,直到确定听不到这里的谈话为止。 李志的欲擒故纵的做派,以许敬宗的老辣又怎么看不明白,但有句话叫做好奇害死猫,他是真有些好奇这小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了,他不信一个和自己无冤无仇的小子,会特意跑来干这种得罪人的事情,而且是得罪比他师父薛礼更高级别的官员! 再说了,太宗皇帝东征高句丽的时候,他和薛礼同在当朝英国公、尚书左仆射李绩帐下为将,是真的有那么一份香火情在的。 “许大人不妨先看看此文!”李志将纸张轻轻的往前一推。 刚才随便瞄了几眼,看不太清楚纸上写的是什么,现在大大方方的拿过来,作为秦王府十八学士之一,老许的真才实学也是顶尖的,只看开篇六个字,就让他眼前一亮。 “好文章!”许敬宗甚至情不自禁的念了出来,这篇李志删减版的三字经当然是好文章,那可是千百年来无数人锤炼出来的,谁敢说不好李志能当场呸他一脸。 许敬宗一目数行,每看一段,便闭目轻轻吟咏,没多久,似乎已经记忆下来了。 只说这份本事,就不是一般人所能具备的了:“此文内容包罗万象,天文、地理、人物、历史、德操无所不容,更难得的是通俗、顺口、便于记忆、是蒙童最佳的启蒙之物,比之千字文更加珍贵,这是何人所做?老夫希望能亲自拜见此大贤!” 李志也不答话,又从袖子里摸出一张纸,推了过去。 许敬宗皱着眉头拿起纸张,扫了一眼,突然瞪大眼睛,不敢置信的再用手揉揉眼睛,拿近了再看,纸上只写了一句话:“此文系银青光禄大夫许延族,呕心沥血,苦思锤炼数十载,堪堪所得,谨与我大唐晚辈幼童启蒙之文!” 就是这句话,让他整个人呼吸都为之一窒:许延族,不就是他么,他不就是许延族么! “这,这如何使得?” 站在李志的角度,他能清晰的看到许敬宗在看到纸上的字迹时,那整个人的神态明显出现了异样,无论口中再如何拒绝,只看他死死的抓住仿若救命稻草般的印纸,手筋暴起,还有那竟逐渐通红的双眼,就知道其心中是何等的滔天巨浪! 李志觉得自己既然已经把人家的胃口吊起来了,这时候如果再让老许空欢喜一场,那么毫无疑问,自己就和这位千古大阴人结下死仇了,还是无法解开不死不休的那种! “李公子,这是什么意思?”许敬宗艰难的将眼睛从纸张上移到李志脸上,声音变得有些沙哑,短短的时间,他就像经历了很多个漫长,脑海中电光回转,此文如果真是他本人所写,那,一切坎坷苦难都会变得如浮云般,他曾经所受的所有不甘和屈辱,都是回击给那些看不起他的人最响亮的耳光! 就连他最看重的官职,都很可能在即将到来的巨大的名声下轻松回归,甚至更进一步都是理所当然,更重要的是,此文完全可以成为一代学宗的奠基之文,他的名字必将光照千古,名扬史册! 还有什么比这件事更能让他肾上腺素激增的吗? 李志觉得,对于老许同志来说,没有! 至于用他人作品成全自己名声,对老许来说,更没有任何心理压力! 一个敢堂而皇之更改史实的许敬宗,节操啊什么的?没听说过! “许大人,这,就是我的意思!”李志笑着指了指许敬宗死死捏在手里的纸张,看着许敬宗仍旧不敢置信的神色,笑眯眯的补充一句:“这件事,除了天地,就剩你知,和我知了,许大人以后多多关照哦!” ...... 瘦弱的门子许庆,被满身肌肉魁梧凶悍的庄不俗掕着脖子提溜到远处,心中也是焦虑不安,李公子怎么看也不像是恶人呐,总不至于对一个将近六十的老头子做下不忍言之事吧? 现在这种情况,他是大声呼喊救命呢?还是看看情况再说? 正当他拿不定主意的时候,便听到了老爷爽朗至极的笑声,接着李公子也有笑声传来,许庆松了口气,还好,还好,李公子真信人也,看起来是有天大的好事无疑了!已经多久没有听到老爷如此开心的大笑了! 想到这里,门子也跟着笑了起来,李公子赏的银子终于可以踏踏实实放兜里了。 庄不俗眨巴着眼睛,觉得这傻货被他提在手上还笑的跟偷鸡成功的黄鼠狼似得,什么毛病!忍不住臂膀一抖。 嗝! 许庆本就被提着脖子,这一抖,直被噎的翻白眼,差点儿没背过气去! 还是李志和许敬宗携手走了出来,才让许庆逃脱了那铁憨憨的魔爪。 老许对门子的惨状毫不在意,神清气爽的大声吩咐,快上茶,上好茶!再去购置福德楼的酒菜,他今日要和李贤侄彻夜长谈,不醉不休! 李志欣然应诺。 结识许敬宗,他当然是刻意为之,从决定好好过这一世的时候开始,就对自己的优缺点做了最深刻的分析和总结,然后又依据记忆剖析了高宗朝的大部分有名有姓的成功官员的为人品性,这其中,他本人除了一些来自后世的商业意识和科学常识,最有优势的便是清楚历史的走向。 他本身就喜欢考据历史,尤其是李唐的人文、地理、经济和军事,这个中华民族最高光的时期,相信每一位喜欢历史的人都会为之着迷。 结合自身的优缺点,他第一个就想到了许敬宗,这位千古大阴人,他身上同样有缺点,比如贪财好色、迷恋权利,不择手段的想要青史留名;优点呢,那就是学识渊博、百折不挠、奉行商人那一套实用主义,最妙的是他此时正处在人生中最后一个谷底,是他现阶段最合适的合作对象,简单来讲,就是两人彼此都能相互利用。 而且,老许此人是高宗武则天为政期间,所有奸臣中,唯一能快活终老的一个,其人眼光、手段、心机之出类拔萃可见一般! 这是一个不小的奇迹,须知以武则天的手段,狡兔死走狗烹,只要能达到目的,死个把人成全自己的名声,在正常不过了。 这事儿究其原因:其人与后来的李义府、来俊臣、周兴等人不同的地方在于,这是一个真小人,不在乎、甚至愿意把自己卑劣的一面堂而皇之的展现在天下人面前,明明白白的告诉所有人,阿拉就是喜欢美女,喜欢钱财,喜欢官帽! 不藏拙,不遮掩,皇帝用的放心,武则天用的舒心......呸呸呸,划掉! ...... 新书啊,李志和铁憨憨跪求收藏啦、票票啦,来着不拒哦! 第十九章 得胜堂 当天晚上,李志以年纪小还要长身体为由,以茶代酒,老许不以为意,兴之所至,酒到杯干,推杯换盏之际,直叹生不逢时,恨不能和小李同志斩鸡头拜天地,结为异性兄弟! 直至夜深,等管家将李志送至客房睡下,适才还醉态难掩的许敬宗早已清醒无比,那里还有半分醉像,略微思量后,就精神抖擞的亲自去书房点灯磨墨,拿起一本空白的折子,不暇思索,提笔便洋洋洒洒的写了起来。 “臣郑州刺史许敬宗奏请皇帝陛下:臣出身于微末之间,虽少有薄名,故就前隋小吏,至家父亡故,图害独活,声名狼藉之下,幸得先帝简拔......然臣惧生死、喜名利、独学问一途不敢苟活,今有臣治学数十载,呕心泣血所得三字经者,不敢纳私,献与吾皇,此为吾皇教化万民之功有助毫厘,亦是臣下之幸事......” 天色将亮,许敬宗已经将这洋洋洒洒数千言的奏章重新誊写,并细细地检查了一遍,确定无误后,才加盖了自己的印章,也不休息,直接吩咐管家照顾好李志等人,便匆匆出门。 他要第一时间将奏章和三字经手抄板递交上去,对他而言,时间便是生命,左迁的政令已发月余,离规定离京的期限没有几天了。 李志早起,得知许敬宗一大早便出门,就觉得真是难为这老家伙了,明明心急如焚,还得陪自己浪费半晚上时间,丝毫让人察觉不出心中的焦急。 摇摇头,李志招呼庄家两兄弟走人,今天得去师父那里,不过不急,刚好在这长安城,顺便逛逛也不错,话说,他还从未好好逛过这座当世最宏伟的城池。 从许家出门离不远就是闹市,这里是常乐坊,在东城春明门附近,不过平时百姓只能走稍远的延兴门,春明门直接天街,非重要国仪不得开启。而且此地距离西市太远,离东市倒是很近。 长安西市堪称整个大唐最繁华的货物集散地,门店铺面鳞次栉比,不止国人,就连外域豪商也常年设有据点用以方便兜售买卖! 而东市看起来并没有西市繁华,李志却知道这是有肉不在褶子上,东市临近太极宫,大明宫,兴庆宫,周围又有崇仁、安兴、胜业、永兴等达官贵人居住地,所以,这里的店铺基本上都是以豪奢为主,一般的平民百姓那里有机会来这里消费! 李志三人在临街的一家酒肆随便吃了顿饭,就花了三钱银子,也就是三百个铜板,这差距就很大了,要知道同样的价钱,在西市都可以好酒好肉好好吃上一桌了。 街面上不时有宝马香车叮铃而过,每匹拉车的马上都拴着铜铃,车内时而还会有女眷的香风和笑声传出,李志和小胖子两人,一个老司机见多识广,一个还没到青春期的小子,自然无恙,可庄不俗这货就两眼放光了,盯着人家车架恨不得扑上去。 “庄大哥,要不给你放半天假?这儿离平康坊可近了!” 庄不俗浑身一个机灵,头摇的跟拨浪鼓一般:“不成不成,老头子眼睛太毒,我要是十八岁前失了纯阳身,非得打死我不可!” 走走停停,三人在一家名为“得胜堂”武器店门前停了下来,李志抬头看着这特立独行的牌匾风格,纯黑底色,血红的“得胜堂”三个字铁画银钩,看起来很有气势。 当先走了进去,跟普通的武器店进门就琳琅满目的情况不同,整个大堂就就一个石质台面,四周挂有几幅大型画作,堂中央铸台安放一株接近三尺高的珊瑚树,台底燃有时香,烟气顺着珊瑚树袅袅缠绵其上,凝而不散。 单就这份别出心裁的布置,李志也是心中暗赞。 接待台后站着一位笑容可鞠的老管事,看到三人进门,便走出柜台,任凭他们打量店里的布置也不打扰,直到李志的眼光的从挪到他身上的时候,才抱拳问道: “几位公子安好,小老儿贱姓容,添为这得胜堂管事,几位想要什么尽管告诉容某,容某让人取来即可!” “你家这生意做的好生奇怪,进门不见货物,如何做买卖!”下胖子经过李志的财富神话感染,这孩子本来只对银钱感兴趣,现如今对商业也是兴趣浓厚,有李志在经商一道上时不时的提点解惑,眼界也早已今非昔比,这是看到不懂的,立刻就出生发问。 “好叫这位小郎君知晓,我家主人曾说过,兵器是为凶器也,干戈之意太重,不宜用来迎客,所以,我们店里的所有兵器便另行保管,除非客人指定要某种兵刃,才可拿出来示人!”容管事不慌不忙,耐心解释其中缘故,小胖子恍然大悟,顿觉别家的兵器店就上不得台面了。 “拿几把弓看看,不必太贵,买不起,实用就好!”李志如今勉强能拉动六斗软弓,至于七斗以上便称之为强弓了,不过,他今天并不是给自己买弓,而是想给师父薛礼物色一张五石大弓。 几个月的长跑和体力臂力锤炼,加上营养跟得上,让李志的个头比起之前已经拔高了不少,身体也结实了许多,有了薛礼这位弓射第一的师父,耳濡目染之下,对弓箭也有了些深入的认知。 一把好弓的造就,首先需要从材料着手,最基本的材料就有:木、筋、角、胶、丝、漆六种,每一种又分多个等级制材,单是木材一项就细分为:柘、檍、桑、橘、木瓜、荆、竹七种,《周礼》中说良弓之材有七,柘为最上品。 那是一种生长在海拔五百至一千米林区的乔木,其质地坚韧,制作出来的弓坚实耐用,同样的,制作这种长弓,对木材的选用和制弓人的手艺都有着极高的要求,所谓“析干必伦”:弓干的砍斫需要顺应木材的纹理,施胶必须均匀,弓材的煣火按弦都是极为繁复严谨的技艺。 只说取材时间,便很有讲究:制作一把良弓,冬天剖析干材,来年开春用水煮治角;盛夏治理筋,秋季气温较为适宜的时候再用胶、漆、丝三种材料将干、角、筋组合在一起。 李唐的府兵使用的,一种叫角弓,归为骑弓一类,弓力约为七斗(约53公斤),射程在七十步以上,也就是一百零五米,已经算得上强弓了;一种由桑木或柘木制成的长弓,也叫步弓,弓力不一而足,与弓手本人和弓力都有很大关系,弓力从一石到五石都有。 一石弓的极限射程大约在百步左右,也就是一百五十米,弓力就会耗尽,再大的弓力就需要专门的勇士来使用,相传师傅薛礼在高句丽的安市城下用三石大弓从两百步外将城墙上的敌方将领一箭射死,加上当时战场环境和气候条件影响,这已经不能用简单的虎人二字来形容了。 新书新书,不要忘了收藏和推荐哦! 第二十章 买弓 容管事听到李志要弓,心中动了一下,待听到“不必太贵”这四个字的时候,心情便是一松,挥挥手,便有店伙计走动的声音响起。 说实话,从这三个年轻人进门的时候他就在观察,抛去三人简单的衣着自不必说,能在这非富即贵的东市店面当好一店管事,以貌取人的概率太少了,尤其是这三人身上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那股子精气神: 年纪最大的那个剽悍骁勇,整个人透着股军伍的锋锐凛冽之气;那看着可爱的小胖子也不是善茬,从进门起便眼珠子乱转,看什么都好奇,唯独没有乡下孩子陡然登堂入室所该有的敬畏;李志本来应该是最平凡的一个,却偏偏让老管事生出不平凡之感,没有任何特点,相貌平平,安静,内敛,看起来却偏偏是三人的绝对中心,这个无论从说话的语气还是站位,都可以看得出来,如果不是少年衣着太过寒酸,他说不定都会认定这是那个大家族的小贵人! 李志敏锐的察觉到这个老头子那一瞬的犹豫,明白其心中所想,也不点破,这就像后世你穿个真维斯跑到阿玛尼店里看东西,要上身试一试衣服的时候,店员的心里活动是差不多的,不全是狗眼看人低,更多的是担心价格出来后顾客表情上的不自然。 很快,三张上好弦的大弓被三个伙计双手捧了出来,容管事伸出手指着其中一把:“此张弓名为黑角,桑木为体,蚕丝揉筋,两年而成,力有一石!” 李志从伙计手中接过这把弓,浑身漆黑,入手冰凉,长约有一米二左右,从怀里摸出一把扳指戴上,张弓轻叩弓弦,听其音,再使劲拉两下,观其型。 容管事点点头,是不是行家入手便知,他也就不用担心自己的好东西明珠暗投了,待李志面无表情的放下黑角,又一指另一把:“此弓名为张目,同样是桑木为骨,揉丝之物却杂有蛟筋,用时三年而成,力有两石,非勇士不可轻使。” 李志点头,算是领了容管事的提醒,只是拿在手中掂量了一翻,轻试了下,弓弦果然丝毫不动,这东西上弦都需要专门的工具来完成,随手递给侧旁的庄不俗。 铁憨憨早就看的心痒难耐,扳指套到了手上,一把接过张目大弓,双臂轻微用力,整张弓便被拉了个满月。 “咦!”容管事轻声喝彩,紧接着再一指最后一张褐色大弓:“此弓名为......” “不必介绍了,能取一张五石的大弓给我看看吗?还是一样,实用就好!”李志挥手打断容管事的介绍,手中却没有将那把“黑角”还给伙计。 而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门口一个仆人装扮的小厮已经悄悄的将鼓鼓的小脑袋从门框边上探了出来偷听了不短时间。 “公子勿怪,五石大弓非勇冠三军者可以用得,请恕小老儿冒昧,敢问公子购置五石大弓作何用途?” 容管事尽量放缓语气,不至于让李志感到冒犯,五石大弓!他们得胜堂有是有,不过也不是谁想见就能见到的,这种大弓制作太过繁琐复杂,对工匠要求又极高,成弓时间最少也在四年以上,价值均在数百贯不等,任何一家武器店面得到,都会当做镇店之宝来对待的,岂能轻易示人? 若非李志之前表现太过古怪,他都要挥手撵人了,整个大唐,能使动五石大弓的人两只手就能数的过来,而且其中大多数人他都见过,哪一个不是名扬天下的英雄豪杰,这些人挑选趁手武器谁不是慎之又慎,亲自来挑选,又岂容他人代劳! “你尽可放心,这把“黑角”我要了自己来用,至于五石大弓是用来敬献长辈,非是用作摆设!”李志不以为意,平静的解释。 “敢问公子......”容管事还待追问。 李志再次打断他的话:“家师薛礼,字仁贵,曾在安市城下两百步外一箭射杀高句丽守将!” 容管事恍然,连忙躬身致歉,薛礼的事迹在此时传唱度虽然不高,但是内行人早有耳闻,容管事常年活动在长安城这个全天下消息最集中的地方,对于薛礼这个名字肯定是知晓的,不过因为其人其事更像是昙花一现般没有了后续战绩,所以一时并未想起罢了。 此时只是一个眼色,那本来捧着“黑角”的伙计立即转身入内,这次时间较久,才捧着一檀木长匣子走了出来。 “小将军且看!”容管事神色有些波动,双手接过伙计手里的长匣,郑重其事的递给李志。 门外的小厮不知道什么时候溜了进来,站在小胖子身边,手肘轻轻的磕碰一下悄声问道:“小胖子,你们都是薛礼的弟子?我怎么听说薛礼就收了一个徒弟!” 庄大雅心中不爽,看都没看那人就怼了回去:“你不知道的事情多了去了,猪鼻子插根葱,装什么大尾巴狼!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再叫胖子胖子就揍你!” 扑通! 李志等人同时看了过去,只见原先小胖子站的位置已经被一个样貌清秀的小厮取代,李志一眼就看清楚这是个小姑娘,就是不知道庄大雅怎么就摔到两三米开外了,屁股结结实实的和地面来了次硬性接触,在哪儿疼的直抽抽! 至于铁憨憨庄不俗,已经第一时间将李志护在了身后,见到只是个小厮后就立刻吊起了眼睛,一拳就轰了出去! “庄大哥!” 李志赶忙出声阻止,这一拳下去,那小姑娘就算还活着,还要不要见人了!铁憨憨十几年的拳架子岂是白练的? 最是平凡不过的一拳硬是被他打出了一往无前的架势,小姑娘怔怔的站在原地,完全被这种惨烈的出拳给摄住了心神,铁铸一般的拳头在她额头前两寸位置骤然停了下来,拳风刚劲凌冽。 小姑娘此刻小脸煞白,一双大眼睛眨也不眨,蕴满泪水,嘴巴紧紧的抿在一起,看起来真被吓着了。 “哭啥?不是没打么!”铁憨憨最瞧不起男子汉流眼泪,悻悻的收手。 “哥,别动不动就想着打架,庄叔让你学着收拳你忘了?”李志无奈,赶紧将这货拉回来。 小胖子这时候才站起来,揉了揉屁股,他自己都有些迷糊,怎么就感觉被抓了下腰带和胳膊,整个人就飞了? 第二十一章 会摔跤的小姑娘 “怎么回事?”李志拉住庄不俗后第一时间问小胖子,他需要先了解事情的始末。 小胖子皱着眉毛盯着那瘦了吧唧的小厮看了又看,心里还真有些不确定,便将事情经过一一说了出来,他觉得李志应该可以为他解惑。 李志听后,心中已有论断,略微思索,便扭头看向那高高昂着脑袋不让自己落泪的倔强小姑娘:“事情经过在下已经了解,我的朋友的确有错在先,也已经受到了姑娘惩罚,此事就此作罢如何?” 在这个时代生活越久,他越能体会到那种深入骨髓的尊卑之别,敢随便出入东市并且进入一家武器店铺的小姑娘,怎么可能是寻常小厮? 倒有可能是哪个府上的淘气丫鬟女扮男装,不过看样子概率很小,一个十一二岁的小丫鬟,拥有如此高明的摔跤技艺? 小姑娘没有答话,可明显能感受到她身上的气息一松,李志又转头看向庄大雅。 “我......皮糙肉厚的,摔几下都没事!刚才是我唐突了!” 一来李志已经判定摔倒就是人家出手,这本就有些丢脸,二来李志已经说的很明白了,人家还是个小姑娘! 小胖子就算脸皮再厚,也乐得有个台阶下! “哼!” 硬生生将眼泪给憋了回去,小姑娘转而有些羞怒的瞪着李志,她此刻恼怒的是李志拆穿她女子的身份。 李志也不在意,点了点头然后就转身打开容管事手中的长匣。 一把硕大粗犷的大弓静静的躺在匣中,弓身成暗淡的红色,像是鲜血侵染,它有着特有的纹理,把手处缠绕着最普通的麻绳,质感粗糙,却非常适合掌握。 周身没有任何其他多余的处理,处处显露出原始、粗犷、嗜血的特质,但偏偏是这种特质,让李志只看一眼,就无可救药的喜欢上了! 大弓并未上弦,李志探出手,手指轻轻的从弓身上划过,眼神灼热,又迅速冷淡下来,他还没有与它相匹配的力量来驾驭这把凶器。 便宜老薛了! “开个价吧,就这把了!”李志不再犹豫。 “等等!”清脆女声不合时宜的响起,李志皱眉,扭过头看向声音的主人。 小姑娘轻轻的仰着下巴,挑衅的看向李志,那里还复刚才泪眼汪汪的样子: “容老头儿,他出多少钱,本姑娘一律付双倍!” 李志没有理会容管事百般纠结的老脸,只是静静的看着这个身份肯定不简单的小姑娘。 “小姑奶奶,您这又是为得那般......” 容管事满脸的愁容,还想再劝说,愣是被那小姑娘吃人的眼睛给瞪了回去。 李志心中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在外人看来就像是被使了定身法一般,看向那姑娘的眼神颇有些无礼。 这女子也是个不肯吃亏的性子,瞪圆了眼睛和李志四目相对,一个温和空洞,一个娇嗔愤怒。 “这是魔怔了?”铁憨憨不了解李志的情况,给弟弟使了个询问的眼神。 “安了,等下就好!”小胖子老神在在的回了个眼神,和李志厮混久了,对李志的一些毛病也就有所了解,这段时间李志常有这样,只要等等就好,打扰的话......后果很严重! 果然,片刻时间,李志突然笑了笑,转过身将手中的大弓放回盒子,而后指了指“黑角”和“张目”:“先拿这两张吧”。 李志随手就将准备买给师父当做拜师礼的大弓放弃,出乎所有人的预料,铁憨憨蛮牛一般重重的哼了一声,小胖子眼珠子骨碌乱转,也不吭声,容管事轻轻的松了一口气,看向李志的目光也不再是单纯的对待客人那般纯粹客套,而是多了些欣赏。 最哑口无言的却要数那小姑娘了,整个准备好的重重一拳如同打在了空气里,盯着李志的背影恨得牙痒痒,容管事看的心惊胆战,他可是认得这位小贵人的,毫无疑问,若是被她那些个不讲道理的兄长们知道了,这瞧着还顺眼的小公子不知道落个什么结果呢! 虽然有心提醒李志赶紧离开,可前面有小姑娘明显的警告,他也不好明说,只能尽自己的能力,快速帮李志打包装好,临行时送了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 李志笑着谢过,银货两讫,带着庄家两兄弟便毫不留恋的出了得胜堂的店门。 小姑娘盯着李志三人离开,差点咬碎一口银牙,恨恨的一跺脚,转过头,看到容老头儿都快皱成菊花般的老脸,突然扑哧一声笑了,接着笑的花枝乱颤:“容老头儿,别以为你刚才的小动作本小姐没看见,这次且饶过你,你这就把“逐鹿”装好,送去薛家,只说是我独孤氏登门礼即可!” 这可真是宜嗔宜喜,刚刚才冰封千刃,忽然就百媚千红了。 容管事心中苦笑,这才多大点年纪啊,又一个红颜祸水! 得胜堂一众大小活人,鱼贯从内门而出,齐齐躬身施礼。 不耐烦的挥挥手,小姑娘整了整自己的下人服饰,狠狠地揉揉小脸,在众人恭送下,背过身嘴巴鼓鼓气,像是在自己给自己加油鼓劲儿,而后又充满斗志的出门。 李志并未将刚才的小插曲放在心上,原因呢,是李志想起了一个人,一个他记忆深处自以为早已遗忘的人,仔细想来,五官确实已经遗忘,只好像一样的青涩,一样的娇蛮...... 李志不提起,小胖子和铁憨憨也绝对不会主动提及,这是对李志睚眦必报的小人本质最清醒的认知,两兄弟深有痛感啊! 走走停停,前面就是延兴门了,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小胖子心疼还未捂热的银钱,他如今被李志安排掌握着庄子牙刷生意所有的集体利润,只今天一次开销,就让他疼的心里直抽抽。 跟他兄弟不一样,庄不俗今天也得了把两石大弓,背上背着李志的“黑角”,怀里抱着自己的“张目”,爱不释手! 这两把弓拢共百五十两银子,已经算是非常实惠的价格了,估计那管事也是心怀愧疚才把价格给降下来的。 至于最后悄悄在弓匣上用手指虚写的“独孤”二字,李志就权当没有看见。 突然,小胖子凑过来用肩膀碰了碰李志,脖子向后歪了歪。 李志顺着方向朝后看了眼,回过身脚步不停,只是轻声吩咐:“不必理会!” 接着,李志三人在延兴门附近即兴闲逛,毫不在意身后还有一小厮打扮的小姑娘全程跟随。 那小姑娘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打定主意就跟着三人,也不说话,更不打扰,始终保持五步左右的距离。 李志也始终没有再回头看她,直到出了延兴门,在护城河外的一家羊汤馆子准备吃饭的时候,才向小姑娘招了招手:“吃饭!” 第二十二章 独孤美君 这时候也非饭点,羊汤摊子上,人面还比较奚落,是夫妻两口子经营,妻子负责烧汤添柴,男人烙面饼兼着打杂跟伙计。 小小的摊铺收拾的干净利索,桌面也没有这年代小摊贩常见的油腻,清清爽爽。 四碗羊汤上桌,小胖子和庄不俗吃的稀里哗啦,尤其是铁憨憨,也不怕烫,胡乱吹两口气就端起碗一口羊汤一口胡饼,三两口就吃干抹净,意犹未尽。 李志苦于没有辣椒,羊汤里去腥的东西已经有少量胡椒和不少的葱姜蒜,煮出来的汤腥味已经很淡了,羊肉也不少,可是没有辣椒,总是少了太多滋味,吃起来也没有了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将饼子撕开泡在汤里,就着大蒜吃的不急不缓。 小姑娘跟李志三人瞎逛了一天,也是饿了,身为独孤家的嫡女独苗,从出生开始就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兴许是这个家族前三代所出的女子都太过强悍,占尽了家族后世女子的气运,以致到了她这一代,无论是长房还是旁支,净都是些男丁,好容易最后,在全家翘首以盼下,总算老天垂怜,赏了她这个家里唯一的女娃娃,好似老天也不愿一帮大老爷们专美与君前,美君之名就是这样来的,当然,在家她还有一个闺名叫做晓晓。 平日间无论是老祖宗还是长辈,或者她的那些哥哥们,无不将她捧在手心,小心翼翼的呵护,那里让她受到过半点委屈,说句不客气的话:李唐宗族的那些公主们,即便身为天家贵女,也都未必有独孤晓晓所受的偏爱多。 李志很随意甚至有些命令味道的两个字:“吃饭”,让她心感怪异,加上性子本就要强,所以即便李志的邀请有些随意,她也毫不示弱的坐了过来,浑然忘了她还从未吃过这等简陋的羊汤胡饼,就着吃?还是泡着吃? 悄悄观察三人的吃法,铁憨子的吃法被自动过滤,粗俗了些。小胖子也吃的满嘴汤渍有碍观瞻。倒是那家伙的吃法,细发了很多,不妨试试? 虽然饿了,条件也简陋,可独孤晓晓还是给三个土鳖,完美的演绎了什么叫做真正的贵族,庄不俗和小胖子吃的最快,完了后就大眼瞪小眼,李志吃的不快,也是在故意等候,这样至少不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三个大男人瞪着眼,瞅着人家一个女孩子吃饭! 半只胡饼,被纤细的手指均匀掰开泡进羊汤,待简单浸泡吸收后再以令人赏心悦目的韵律加筷,放筷,筷子每一次拿起放下,位置都分毫不差,小胖子第一个发现,而且他还特意观察了很久,结果显而易见,人家根本就没有丝毫刻意,习惯成自然罢了。 独孤晓晓吃完饭,李志和她同时放下筷子,两人四目相对,突然眼角的余光瞥见小胖子脸上还有饭渍残留,一摸自己的脸...... “呀!” 瞬间大羞,一摸袖口,又脸色通红,李志看的有趣,就顺手从口袋里取出一张叠好的方帕递了过去,小丫头慌忙接过,避过身连忙仔细的擦拭嘴巴。 待用过后准备收起来的时候才发现,这好像不是自己的绢帕,不但不是自己的,而且还是一个陌生男子的! 独孤晓晓本就红润的脸色一下子就像抹了胭脂,整个人也像是被使了定身法一般手足无措,李志看着看着忍不住就笑了起来。 待这丫头气鼓鼓的转过身时,李志掩去脸上的笑意,坐在那里正色抱拳,学那不良人唱名:“在下李志,木子李,志气的志,江湖人称玉面小郎君,不知兄台姓甚名谁,可有名号好叫在下知晓,今后行走江湖,也好相互关照。” ...... 独孤晓晓精致的小脸上写满错愕,本小姐是要听你说这个吗?方帕啊,快说方帕啊,就说你没用过,是全新的,谁要听你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从小就早慧的独孤晓晓,有羞恼、有后悔、有好奇、还有一种不知名的慌乱,她从未和任何男子有过类似接触,这和她最初的想法似乎相差甚远。 她本因为一些原因溜出家门,想散个心情,顺便躲躲家里的长辈......路过长孙家的店面时无意间听到了薛礼这个她已经听了很多次的名字: 他们独孤家身份尊贵无匹,从高祖李渊,到太宗李世民,再到如今天子李治,无不对他独孤氏礼遇有加,除了他们祖上与李渊这一支李氏有很深的渊源之外,最重要的,便是他独孤氏从不参与朝堂上的权利角逐。 而恰恰是这种远离庙堂权利核心的做法,给他们整个家族赋予了一层绝佳的保护色,所以,李渊在位时,就对外公独孤氏一族的恩宠无以复加;李世民当政时,每每到独孤家门前都自行下马入门,以示礼遇,李治继位,独孤氏沉寂已久,但虽然已久不再朝堂,可依旧无人胆敢轻视! 独孤氏子弟家规森严,自李唐开国以来,进入公门者寥寥无几,即便历练所需,也不许以独孤家为依仗,担任职位要害者,职不得高过三品。 巧合的是,独孤晓晓的同胞哥哥独孤贤,还有另一重身份,那就是玄武门御史监军,等同于跟薛礼是正副手的关系,而且多年相处下来,两人私交甚笃,独孤贤对薛礼更是推崇无比,而薛礼,却并不知道他这位副手的真实身份,以为两人身份差别不大,也是倾心相交。 所有的独孤家入朝为官的子弟,连住处都必须迁出祖宅,除非卸任职位。 独孤贤自从做官后回家的次数便不多,而他最疼爱的妹妹却是随时都能去他的居所,薛礼又是独孤贤唯一的好友,闲暇之余,独孤贤能对妹妹聊的工作上的事情,当然就大多围绕着薛礼展开了。 和普通的大家闺秀不同,独孤美君虽然也喜欢听有关英雄的事迹,但并不喜欢英雄! 喜欢听才子佳人的故事,却并不喜欢才子! 这种古怪性格养成的原因有很多,当然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她有别家不可能有的三位皇后太奶奶,一门三皇后,遍观古今历史,绝无仅有,况且她熟读史书:英雄气短,才子薄情这八个字,是她熟读史书得到的最大收获。 第二十三章 独孤家族(新书求收藏求推荐) 独孤贤最近有提到过一次薛礼收徒的事情,而且对李志有一个简单的印象,主要是薛礼对李志是打心眼里喜欢。 活了大半辈子,终于遇到一个称心的,合自己眼缘的徒儿,私下里对最要好的兄弟,当然是有事没事就张嘴一通猛夸。 独孤晓晓甚至还看了那份邀约拜师礼的请柬,当然,她也知道如今闻名长安的百骨香牙刷,就是李志的作品,而且市面上有市无价的“百骨香”牙刷,她也在用。 对薛礼,她的判断比价简单,是一位英雄,英雄对她而言更具象是一种人格体现。 这种人整体来说都有君子的品质,正直、热血、艺业高超、为国为民,是一个民族得以延续的内在脊梁和骨气。 这是她之前综合大哥的说法后总结出的自己的想法,她好奇的是像李志这种似乎只在蝇营狗苟经商一途上有天赋的人,难道还有其他不为人知的优点?否则薛礼这样的人又岂会真的在意几斤铜臭! 当时在得胜堂她突然发笑的原因,是因为李志应对她故意刁蛮任性的方法出乎了她的预料,本打算正好借此机会拜访薛家,还能为以大哥为代表的独孤氏出场做些铺垫。 想来也很无奈,独孤家沉寂太久了,一个地位显赫的家族不能永远的沉寂下去,那样太过危险,尤其是如今朝堂之上,隐患重重,当今圣上性情懦弱,完全不如他的父辈祖辈那般雄才大略,慑服群雄。 这种情况下,具有远见的家族,都会提前做出应对,独孤美君生于这种家族,眼光见识又岂是寻常女子可以比拟的! 而且很快,她的同胞哥哥独孤贤,就会恢复独孤家的显赫身份,并以此进入吏部,多年来一直驰骋在草原杀敌戍边的堂兄独孤谋,近日也会归来调任兵部,就连整日花天酒地,出入青楼楚馆的二哥独孤燧,也堂而皇之的进入了太学...... 几位独孤氏最杰出的子弟,纷纷浮出水面,走向前台,一系列家族动向,无不预示着整个独孤氏策略上的重大改变,就连独孤美君自己,也没有能够逃脱命运。 数年前的辽东之战,薛礼其实已经进入了长安城各大豪族的视线,可彼时太宗皇帝尚在,气吞山河,谁敢在李二的私人夹袋里兴风作浪? 今时不同往日,李治即没有他老子的雄才伟略,现在看来也没可能利用好他老子遗留给他的干臣猛将,那就怪不得别人挖他李家的墙角了。 然而,数次交锋后,独孤美君再好的心情,也被李志给毁了! 玉面小郎君? 独孤晓晓恨不得隔着桌子就抓住李志将其过肩摔出去,用最大力量,摔得越远越好,最好摔回娘胎里去,世上怎么会有这么讨厌的家伙!自己怎么会遇上这么讨厌的家伙! 深呼吸......调整好心情,独孤美君前所谓有地仔细观察着和她相对而坐的那个同龄人,一瞬间她就发现了,这个人身上有一种完全不同于同龄人的那种浮夸和少年意气,整个人沉稳的如同经年老吏,尤其是那双漆黑似无底深潭的眼睛,更是让她产生一种如同面对长辈的错觉。 这时候的她,整个人的神态气质也再无任何刁蛮傲娇之气,即便身着下人服饰,却仍旧高贵地宛如九天的凤凰,良久,才嫣然一笑,起身施礼: “独孤美君见过李公子,早上得胜堂之事是美君莽撞在先,君子不夺人所好,那把“逐鹿”大弓,美君已经安排人送至薛将军府上作为赔礼,还望李公子勿怪,令师尊薛将军之名,独孤氏如雷贯耳,李公子拜师之日,独孤氏定当登门观礼,就此别过!” 说完,不等李志回话,就转身离去,拐角出,一辆镶满金玉的豪奢巨撵打了个响亮的马鞭,从内里缓缓的使出,分开人流。 都是皇城根下的人,那里有不明白这种车架所代表的权势和身份,纷纷避过! “娘咧!贵人在俺们摊子喝过羊汤咧!”摊主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逐渐远去的车撵,再看向李志三人的眼神又完全不同了。 “别想岔了,我们萍水相逢,之前也不知道她的身份!”李志随手扔下一把大钱,也起身离开,小胖子和庄不俗紧随其后。 “志哥,那小妞什么来路?长安城里有独孤氏这个家族吗?”小胖子瞅着那巨撵很不服气,说不眼红那是假的,经过黄老财的事情,李志简单的给他讲过车撵的一些规矩,像刚才那巨撵的规制,最起码也该是国公级别才能享受到的,这对他们几个而言,层次地位相差太大,感触已经不深了,只是单纯的喜欢那等奢华的不像样的车架。 “不是说了吗,拜师礼的时候还会来,到时候你去当面问不就知道了吗!”李志皱眉思索,独孤家他当然知道,一门三皇后这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事情,怎么可能不知道! 他只是不明白独孤家族或者说这位独孤美君的用意何在? 只是单纯的拉拢他的师父薛仁贵? 还是别有所图? 他加快脚步,这件事情必须和师父薛礼商量,他毕竟还不在官场,对于各大家族和朝堂的动态等关乎甚大的情报,仅凭借三分真七分假的史书记忆和自己的推断还是欠缺太大! 书局的事已经刻不容缓了,李志很讨厌这种盲人摸象的感觉,他迫切的需要建立自己的消息获得渠道,准确,高效的情报才是他做出正确决策的基础。 三个人雇了一家马车,直驱薛家。 自从拜师后,李志在薛家就一直被称为大公子,整个薛家对他而言,和自己家没有什么差别,卧房,书房,等一应俱全,尤其是经过牙刷的商业运作大获成功后,所有人都跟着受益,于是乎,私下里就连薛礼的一众部下,也已经忍不住开始讨好他这个小财神。 没有理会门子的殷勤问候,李志大步进入后宅,几个小丫鬟见了娇笑着蹲礼问好,和往常一样,大公子虽然看起来相貌普通,可眉眼却异常精神,属于越看越耐看的那种类型,加上近日来的几件大事,都是其一手推动完成。 从一个草根一般的佃户贱民,一跃成了将军的首席大弟子,年少多金的天之骄子,所以,理所当然的就成了几个小丫鬟日常喜欢谈论的对象,最重要的是,大公子对待他们这些家里的下人,从来都好言好语,出手豪绰,即便被无意冒犯,也是一笑了之。 果然,一大把铜板塞进为首的丫鬟小红手中:“今日有事,劳烦红姑娘给众位姑娘分下,拿去补贴一点家用。” 越过几个叽叽喳喳欢声道谢的小丫鬟,李志就看到了师娘柳氏一脸嗔怪的站在门廊下,怀里抱着咿咿呀呀学语的小师弟:“就你宠着她们,有两个糟钱就留不住,跟你师父还真是一丘之貉!” 以李志脸皮的厚度哪里会在意,笑嘻嘻的迎上去,从柳氏手中接过小师弟,变戏法般的拿出一个活灵活现的草马,放到小师弟手中!得知薛礼既然还没有下差,他也就不急了: “师娘,早上有人送东西过来吗?是一把大弓!” 第二十四章 许敬宗扬名 天色刚亮,金吾始开,延喜门外一辆朴素的车架停下,许敬宗从容下车,仰头看了看高高的内城宫墙,面色看不出喜怒,仔细的整理一番衣冠,小心的从胸口取出连夜赶做出来的奏表,而后深吸一口气,迈步入城。 门洞内自有宫人查验官牌,官印,官服仪容,还有仔细搜身,就连裆部也被摸了不止一次,许敬宗都配合的一丝不苟。 完事后才在外庭金吾卫的带领下,直奔门下省中书令长孙无忌衙居所在,太宗年间,这是皇帝专门为中书令等宰辅重臣在皇城内所设的官所,那时候太宗皇帝勤于政事,和一众心腹大臣经常为国事相商、争执,常至深夜,时至宫门已禁,大臣们又大多年事已高,是以作为大臣们便捷的卧榻之处,后在朝堂上被戏称为“凤阁”。 贞观末年至永徽年间,太多的股肱之臣相继逝去,有资格进入“凤阁”的大臣就变得寥寥无几,加上当今皇帝李治并不喜欢处理国事,凤阁当然也是一次都未曾驾临,是以此地便渐渐成了中书令兼辅政大臣长孙无忌的专人寓所。 自李治继位后,本来就公事繁多的长孙无忌就变得更加繁忙,时间对他来说更是分秒必争,所以,这一年多以来,他睡在“凤阁”的次数几乎都要比睡在自己家中的次数更多了。 本来很多该由皇帝亲自批阅和思考的东西,现在统统堆到他这里来了,好在长孙大人甘之若饴。 许敬宗到了“凤阁”的时候,被告知长孙无忌才刚刚睡下,一个时辰后还得前去上朝,所以不便打扰。 许敬宗立刻面露关切,情真意切甚至有些愤懑的斥责下人:“中书令大人为国辛劳,你们做下人的当多提醒注意身体才是,长此以往铁打的身体也熬不住啊!” 眼见下人诺诺不敢言,才将自己的辞呈珍而重之的放在桌上,神情落寞地起身离开,下人走近一看,心中一惊,只见奏表上写着两个醒目的大字:“辞表”! 落款还是郑州刺史许敬宗! 正四品大员的辞呈表,整个国朝几十年来并不多见,下人不敢怠慢,小心的将那份辞呈表放在中书令书案右侧最顺手显眼的位置。 半个时辰后,长孙无忌只睡了一个半时辰就自然清醒过来,在下人的服侍下洗手净脸,而后接过一把玉质手柄的“百骨香”牙刷,快速洗漱完后,就习惯性的来到书案,准备将今日需要办理的事情简单梳理一翻,还有稍后需要殿前面君的事宜,即便心中已经有了预案可还是再过一遍为好,都是贞观朝留下的惯性使然。 “嗯?”视线第一时间就扫到了许敬宗的辞呈表,很是诧异。 同为秦王府十八学士,他又怎会不了解这个人?爱财、惜命、贪权、好色,唯一的优点就是学问一途上,还算有一些本事,不过他还是瞧不上。 这样一个人怎么舍得弃官不做?难道是近来四处走动没有什么结果,又年老体衰,不愿离京奔波,所以心灰意冷了? 长孙无忌并没有第一时间打开许敬宗的辞呈表,而是唤来值守的下人,仔细询问许敬宗来这里后的一言一行,甚至连神态动作也不放过。 良久,挥手赶走下人,才拿起那封辞呈翻了开来。 ...... 早朝时,中官唱名,众臣位列两班,良久,高宗李治才打着哈欠无精打采地迟迟到来,大家心中或许不满,却丝毫不敢表现出来,这要是在贞观朝,魏征就敢当场发作让太宗下不来台! 无奈千古人镜已去,庙堂旧人还剩下几个? 且过着吧,没看到中书令大人已经脸色铁青的站立了大半个时辰了吗!人家是皇帝亲舅舅都没有说话,其他人那里敢插嘴。 “朕昨夜读书晚了,让众卿久等了,开始吧,有事起奏,无事退朝!”李治一只手撑着下巴,顶天冠下的珠子挡住了他半睡不醒的一双眼。 “臣有事奏......”长孙无忌当先上前两步,刚才一直站立没动让他老迈的双腿有些吃力,这一抬腿整个身子看起来都不是很协调。 “快给中书令大人看座,你们都是干什么吃的,不是让准备锦凳给几位老大人吗?”李治一眼就看到了舅舅腿部的不适,先皇在位的时候,朝堂上对几个年迈的老臣都有锦凳准备,他以仁孝立身,当然要延续下去。 皇帝一怒,殿中中官纷纷吓的跪地叩首,长孙无忌将这一幕看在眼里,心中也有了一丝暖意,毕竟是亲亲的舅甥关系,即使能力差一点,不上进一点,也罢,他这把老骨头还能干几年。 “陛下息怒,非中官之事,是臣见陛下迟迟未到,心中焦急才多站了一会儿。” 这就是说他做皇帝的不守时喽,李治闹了个大红脸,好在除了他自己知道,群臣也看不清楚:“中书令大人说的是,是朕未能守时,朕之过!连累舅舅了。” “老臣受先帝重托辅佐陛下,今陛下有过,臣自当为之受罚,只望陛下日后能以国事为重......” 耳中听着长孙无忌的老生常谈,李治陛下就又有些乏了,萧淑妃这个狐媚子...... “陛下?”长孙无忌声音变大,提醒外甥不要走神,李治再次坐直了身体。 “嗯,中书令提醒,朕知道了,还有什么事吗?” 长孙无忌心中明白自己这番话恐又是白说了,无奈却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能将准备好的奏报说了一遍,今日并非朔望之日,可以有选择的奏报,末了,从袖中取出一封辞呈表道:“臣启奏陛下,郑州刺史许敬宗有意归隐,辞呈表已转手老臣,请陛下过目!” “咦?”李治坐直了身子,四品大臣辞官除非老迈不堪者,在他李唐建国以来可是不多见,而且许敬宗这个人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当了他好几年的东宫总理事,也就是太子舍人,会说话,办事也靠谱,算是他的亲近之人。 本来乘着那份从龙之功,自己也想着好好提拔一下,所以在他登基之后就升任其为三品礼部尚书,缓个几年,进入门下省也是早晚的事,可这家伙估计也是穷疯了,竟然把为了银钱把女儿给嫁到了蛮子国去了,人家言官御史抓住了话头把柄,那里肯放过他,丢人算是丢到家了。 当所有人都让他滚蛋的时候,他这个还没有彻底掌权的皇上又能有什么办法!只能先委屈他几年,等风声过去了再调回来就是了。 没想到这厮竟然要辞职?这是他认识的那个许敬宗能干出来的事儿吗?不像啊! 带着疑惑,李治从中官手中接过许敬宗亲笔书写的奏表,翻了开来! 新书求收藏,推荐 第二十五章 铁骨铮铮许延族 “臣郑州刺史许敬宗奏请皇帝陛下:......” 不得不说,老许的文才很是了得,寻章摘句朗朗上口,难怪太宗皇帝屡次让他编纂国史和“武德实录”“贞观实录”等一些重要典籍文献。 李治翻到最后,看到了“三字经”几个字,不知为何物,把奏表拿着左右翻翻,也没有见,就问长孙无忌:“中书令,表中有提到“三字经”一文,为何朕没有见到?” 长孙无忌眼中闪过一丝极端复杂的神色,最终还是将那写有“三字经”的纸卷拿了出来,此刻他的内心还是有些复杂的,一直以来,对许敬宗这个人,他都是万分瞧不上的,其人从早年的舍下父亲独活,到后来长孙皇后葬礼的“欧阳询”事件,都能反映出这个人内德不修的事实。 他这一生阅人无数,罕见出现差错,这一次,即便再不愿,可事实摆在那里,由不得他不相信,一篇“三字经”奇文,就可以让人名垂千古,甚至超凡入圣! 在这个学问大于天的时代,试想天下所有蒙童都用“三字经”来作为启蒙之物,是怎样一种功德? 万世之表,万世之师! 他长孙无忌耗尽毕生心血延续这盛世大唐,不就是图一个千古之名吗?到时候,结合自己先前对许敬宗无数次的打压,天下人会怎么看?后世学子会怎么看?千古美名?千古骂名还差不多! 可是这件事无论如何也是遮不住的,以他长孙无忌的骄傲也不会去遮掩,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哪怕千百年过后也不会变好,他有自己的坚持,所以,才毅然决然的将“三字经”拿了出来。 李治拿到许敬宗手抄板的“三字经”后,只是一眼,就看出此文的不凡来,待到读完全文,也不禁大声赞叹:“好!好!写的好啊,鲜花着锦、烈火烹油,果然苦难见真金,朕的身边有此大才竟然一直没有发现,朕之过也,哈哈哈,王俭,快,快把这片奇文念给众卿听听,对了,许爱卿何在?” 李治很兴奋,是真的兴奋,从许敬宗的辞呈表上,他看到了一个老臣为了天下的读书蒙童,不惜忍辱负重,卧薪尝胆,甚至为了让自己的毕生心血出版面世,不惜变卖家财,嫁女蛮族,才算筹得所需,这是什么精神?什么样的高尚人格和情操才能做出这样的事迹! 再看“三字经”全文融贯天文地理历史军事人物事件,几乎无所不包无所不容,偏偏用词极简,朗朗上口,比之千字文不遑多让,可以预见,这将是他李唐历史上文治清明的一个极有力的证明。 同样,也是他李治成为皇帝以来最值得向祖宗夸耀的功绩。 好一个铁骨铮铮许延族,瞒的朕好苦,不过朕不怪你,朕还要狠狠的奖赏你,至于辞职? 朕不许! 也难怪李治如此兴奋,他是帝国主宰,可自从出生开始就一直活在别人的阴影下,从他的父亲太宗李世民,到他的几个哥哥,李承乾、李泰、李恪,无论是智慧还是能力,哪一个不是需要他仰望的? 他资质平庸,之前也没有什么野心,打算安心的混完一辈子也不错,至少还有父亲和兄长的庇护,做一个闲散王爷不成问题,可现实和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当所有人都觉得他这个懦弱的、胸无大志的皇子,无缘皇位的时候,他被指为太子。 好吧,当太子就当太子,小受已经习惯别人安排他的人生,可既然是你指定的太子,又不是我上赶着要当这个太子,为什么你还能说出:“生子如羊,不如生子如狼!”这样伤人心肝的话? 小受心里的是怎样一种感受?谁都体会不到! 没有登上皇位之前,小受只需要负责孝顺,登上皇位之后,小受发现还是找不到人生目标,继续孝顺吗?可他已经贵为人君天子了,长辈也都逝去,国事什么的,既然舅舅和大臣们都不放心,那你们自己玩,小受躲在后宫自己找妹子玩总行了吧? 答案是不行! 大臣们众口一致,由他的亲舅舅牵头,言官御史赤膊上阵,劈头盖脸的数落他身为大唐皇帝陛下,怎能整日沉迷于女色游戏之间,太不成体统了!想想尸骨畏寒的先帝,真是仰愧对祖宗和先帝,俯愧对天下数万万黎民百姓。 所以,小受这个皇帝做的很不爽呐,谁都能对他指手画脚,他生性是仁慈,恭孝,可什么时候这两个优点已经成了压在他肩头两座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 李治陛下已经在心里盘算着怎么通过许敬宗这件事,好好怼一怼那些往常看他各种不顺眼的大臣了,你们不是说朕玩世不恭吗?朕有“三字经”! 你们不是说朕沉迷女色吗?朕有“三字经”! 你们不是说朕文治武功绝不可能比肩先辈吗?朕还是有“三字经”! 想到开心处,李治一个人竟然莫名其妙地哈哈大笑起来。 朝堂上静悄悄的,因为有小受受神经质的笑声,大臣们都面面相觑,长孙无忌皱眉,重重的咳嗽一声:“陛下!” “呃!王俭?怎么还不念?” 中官不敢有任何不满,将“三字经”展开逐字念了出来:“人之初,性本善。相近,习相远。 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 大臣们所思所想当然和李治不同,能站在这座大殿内的,那个不是九窍玲珑的心思,当这篇着实可以媲美千字文的著作公之于众的时候,很多人都不约而同的从后面看向长孙无忌的背影,之前长孙刻意打压许敬宗的事情大家都心知肚明。 经此一事,对长孙无忌的名声和声望就会有不小的影响了,而且不得不说这老许还就真不是什么好东西,偏偏就把这篇文章拿给长孙无忌,让其在朝堂上呈现出来。 虽然能够给长孙无忌博一个举贤不避仇的说法,可这滋味恶不恶心?就只有长孙无忌自己知道了...... 第二十六章 权利的游戏 却说李志,在当天傍晚等到了下差回家的薛礼,和往常穿着常服不同,今日竟然顶盔掼甲的回来,无需多说,定是有了临时军务在身,柳氏连忙将怀里的儿子薛讷交给李志,亲自帮薛礼拆卸甲胄,清洗和安排饭食。 薛礼两手张开,任由柳氏动作,瞥了一眼李志,就有些不爽:“听说近日来你和许敬宗还走的挺近?” “是,是有些利益上的往来。”李志老实回答,也是在有心人的运作下,老许这时候差不多成了整座长安成的笑话,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为了钱财连亲生闺女都卖,这事儿本不新鲜,可发生在一个朝廷三品大员身上,立刻就成了爱嚼舌根的长安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 “胡闹,你可知道当朝中书令长孙大人与他素有间隙,亲近他会给你带来什么后果你知道吗?”薛礼本来就没有那么在乎钱财,这一听说李志竟然为了区区钱财,就敢拿他自己的前途开玩笑,气就不打一处来,抬手就准备抽,连带着身上还没完全拆下来的甲胄叶子哗啦啦一阵碰响。 李志怀里抱着小师弟薛讷,那里敢大动作躲避,就只好避过身子准备用脊背挨揍。 “瞎嚷嚷什么,你都能想到的事情,你以为志哥儿想不到吗?多大的人了,毛毛躁躁的!”柳氏开口帮腔,李志连忙抱着薛讷绕过师父待到师娘一边,笑话,铁憨憨都明白趋利避害的法子,他李公子能不懂? “哼!还不是你惯得,跟着一块儿钻钱眼里去了!吃饭!”薛礼也是关心则乱,一被妻子点醒立刻就改口,不过师父的威严还是要的。 饭桌上,李志对许敬宗的事情并未多说,因为不出意外的话,这两天就会有结果出来,到时候师父薛礼这边的担忧也就不攻自破,他在意的是独孤氏的问题。 “独孤?独孤贤?”薛礼听李志问起他有姓独孤的朋友或者同僚,第一时间就说出独孤贤的名字,并且有些奇怪李志怎么会打听起他这个至交好友的事情来。 “独孤美君,今天我和她碰过面......”李志将今日从东市得胜堂到延兴门外和独孤晓晓的交往经过大致讲了一下,也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师父,如果弟子没有猜错的话,这个独孤贤,很可能就是长安城内顶级家族,独孤家这一代的当家嫡子,而且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独孤家对师父您还是非常看重的,估摸着是想要拉拢您,不然,独孤美君今日也不会无缘无故送您这把“逐鹿”!” 李志若无其事的指了指放置在角落的弓匣,只黑檀质地的弓匣就价值不菲,更不要说内里的五石大弓“逐鹿”了,虽然对如今的他而言已经没有那么可望而不可及,可作为朋友之间的礼物还是过于贵重了些。 作为一名武将,而且是最擅长弓法的武将,薛礼又如何能够抵挡五石大弓的吸引力,这种东西一般都是有价无市,可遇不可求的。 怀着隐隐的期待,薛礼起身,一把拿起沉重弓匣,珍而重之地打开后,看到大弓“逐鹿”的第一眼,就生出占为己有的念头,可随即就硬生生的切断。 啪! 他一把盖住了弓盒,凝神以前所未有的认真神色看向李志:“此物对为师来说太过贵重,明天一早你亲自去给人家送回去,就说我薛礼无功不受禄,即便受赏,也只受陛下一人之赏!” 李志心中叹了一口气,起身躬身应诺,心道这是你薛礼当下来看,最安稳也是最快速的一个仕途上升的终南捷径啊,多少人不惜俯下身自做狗也换不来的一个机会,就这么被扔掉了! 可惜吗?可惜! 不过李志心中却长舒了一口气,如释重负,因为这段时间的接触下来,他已经遵从自己的内心彻底认可了这个师父,在他的心目中,薛礼这样的人,是大唐这个帝国可以找到的,为数不多的可以作为信仰标杆,能够让他得以自省的人!容不得半点玷污! 否则,即便是独孤家这样的豪门大族,他李志也不介意给他们好好讲一讲道理,他李志的道理。 “师父,喜欢您放心收下,这本就是我给您准备的拜师礼,至于独孤氏,明日一早我会亲自将银钱送过去,咱们不差那几个钱!” 薛礼还想要推辞,谁知人家的视线已经不在他身上了,闷哼一声,端起碗筷,刨的叮当响! “师娘您且宽心,除过前期生意上的收入,我已经在西市那边用我们两家的名义开了一铺子,生意还算不错,咱不至于为了一把破弓就没饭吃!” 柳氏刚刚准备说话,就被李志用言语给绕了回去,还能说什么,两口子对视一眼,同时生出无奈的心思,薛礼受不了这被徒弟无视的鸟气,蒲扇大的巴掌顺手就是一抽。 啪! “让你得瑟,还破弓!明日早起,在武场考校学业,要是没有达到老夫的要求,看老夫怎么拾掇你!” 气儿顺了,薛礼志这才得意满的剔着牙一摇三晃走了,当然,胳肢窝里还不忘夹着他心爱的五石大弓...... 脑袋上挨了一巴掌的李志,差点一头杵在桌子上。这就是受刺激的老男人典型的过激表现了,李志一度怀疑自己的信仰是不是要崩塌了! 得赶紧回自家庄子,庄武臣和父亲他们早都不会这么揍他了好不好! 再说了,老薛说的早起,可不是早晨七八点天光大亮的早起,古人讲究三更灯火五更鸡,可不是说说而已,尤其是薛礼这种绝世猛将,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五更起床闻鸡起舞是最基本的练功态度,已经坚持数十年不坠,李志头痛,凌晨五点啊! “小志啊,你师父性子是粗疏了些,可待人无不以诚,你跟师娘说说,那独孤氏是怎样一个豪门大族?那独孤贤能隐姓埋名这么多年和你师父折节相交,真的没什么别的企图?” 李志夹起一颗豆腐丸子喂到薛讷嘴里,见他囫囵就吞了下去,还把嘴巴张的大大的,嘴里啊啊叫个不停,就笑着又夹了一颗放到他嘴巴里,这才对师娘柳氏轻声讲了一些关于独孤氏的逸闻让其宽心。 综合考虑,这还算是个有一定前瞻性目光的家族,在皇帝强势时,选择蛰伏,以退为进保全其身,在皇权衰弱时,选择膨胀己身,广结盟友,也是为了保全自己,不过格局还是小了些! 当然,李志不会把所有话都说完,因为人的野心是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的,尤其是在权利的游戏中,永远也别想做一个真正与世无争的人! 第二十七章 热身 李志的自制力一直都非常出众,自从决定强健体魄之后,每日的二十余里长跑从来不曾间断。 拜师薛礼后,又加了石锁以练臂力,如今整个人早已不是当初那个瘦的跟豆芽菜一般的小狗儿了。 鸡还未开始打鸣,李志就已经一身劲装出现在薛家的演武场,约有两亩地大小,整座薛家都还是黑兮兮一片,李志开始做着运动前的准备动作,来自后世的经验告诉他,适当的热身在接下来的剧烈运动中,可以很好的保护自己避免不必要的受伤。 拉筋,慢跑,俯卧撑,十米乘四往返跑,很快,公鸡开始打鸣了,薛家内渐渐有了灯火。 庄不俗跟着也到了,受李志影响,他同样会李志做的那一套,刚开始不懂,后来尝到了甜头,身体从未因为过多运动产生痉挛之类的不适,就跟着李志一起,尤其是热身这块儿,学的一丝不苟,而李志更是通过庄武臣给庄子上所有人都强行推广,薛礼这边倒还没来得及说。 “这个法子不错,骁果都是这么练得吗?”无声无息的,薛礼站在了两人身后,身上背着那把“逐鹿”大弓,看来是昨天连夜上的弦。 “嗯!” 李志还未开口,庄不俗就打算含糊过去,见这铁憨憨躲避自己的眼睛,李志明白过来,这怕是在庄子上几位长辈的意思。 李志心中无奈,练兵之法自古至今,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不传之秘,也是最容易被天家所忌讳的东西,自家那些从战乱中存活下来的逃兵,骨子里还是不信任官府,说不上对或者不对,且看着吧。 如果这法子是在李志手中,那么薛礼作为李志的师父,李志于情于理都应该教授,可如果这法子是属于骁果军整体所有,那薛礼就会主动避讳,哪怕他们如今已经被薛礼招揽。 这完全是两码事! 谁说铁憨憨满脑子肌肉来着!老实人骗起人来才真的防不胜防。 只需要看薛礼立刻单独走开刻意拉远与两人距离的样子,就知道人家已经成功骗过了这位当朝五品将军。 李志无奈的踢了庄不俗一脚,换来的是嘿嘿一笑,不痛不痒。 “师父且慢,这东西本来就是要讲给师父听的,不必如此避讳!” 薛礼停下脚步,略一思索,摇了摇头:“不急,先行看看你的膂力。” 三人一块来到放有石锁的地方,从二十斤、三十斤、再到五十斤、七十斤、再到九十斤一百斤,还有一对将近两百斤的家伙,已经不能称之为锁了,跟后世的杠铃有相似之处,不过两端都是巨大的石锤。 石锁的玩法在大唐军伍中很是普及,主要锻炼士兵的握力,腕力,臂力,腿部力量还有肩背协调性。 当下举法主要有抓举和摆举,有用正掷、反掷、跨掷、背掷等掷法和手接、指接、肘接、肩接、头接等接法组成各种各样的花色动作。 小石锁以花色动作为主,男女老幼皆可练习,花色石锁表演时,石锁在满身上下飞舞,刚柔结合。 至于二十公斤以上的大石锁,则主要是锻炼力量了,很少用来耍些花活儿,毕竟危险系数已经比较高了,一个不慎,骨断筋折都是轻的! 但是不要忘了,我们有铁憨憨在,一切皆有可能,而且这货运动细胞也确实发达,七十斤的石锁耍的上下翻飞,往日间只有小石锁能玩出的一些花活儿,苏秦背剑、骗马、腰穿、骗腿、骗马、腰穿上拳、骗腿上拳、四门斗、张飞跨马、关公脱袍、黑虎穿档等,被他用如此大的石锁玩的眼花缭乱。 李志如今刚刚舍弃三十斤的小石锁,能举动四十斤的大锁,他没学那些乱七八糟的花活,一来薛礼明确不许,庄武臣也就打死都不敢教;二来李志自己没什么兴趣,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实用主义者,看不到实际好处的事儿,他是肯定不会做的! 举和托,李志如今都能轻松完成,也就是说如今的他,死力气已经达到了二十多公斤的标准,极限或许能到三十公斤,只是无法持久罢了! 抛和接,目前还都无法完成,也就说明这二三十公斤的力量还没有完全属于他自己,不能够收发一心。 先用三十斤的石锁和庄不俗轻松的抛接数十个来回,然后拿起四十斤的大锁,一口气托举数十次,直到手臂微酸,才放了下来,在这期间,薛礼一言不发。 直到李志放下石锁,才走过来抓起李志的双手,翻开一看,确认那双手掌上已经有了厚实的茧子,才欣慰的点了点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他薛仁贵何尝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欣慰之余还是有些遗憾,他这弟子的身体底子终究还是弱了些,非一时半会儿能补回来,好在如今李志手握数千贯财富,什么样的补药买不到? 想到自己当年和李志一般大的时候,六七十斤的石锁已经可以耍的上下翻飞了,可是代价却是把原本还算殷实的家境,硬生生吃的亏空! 即便主要是因为父亲的早逝,导致家里少了最大的进项,可无底洞一般的补养,也是一个不小的原因,如果当年他有李志这般智慧翻掌间变出千贯家财,他的家境何至于当初那般! 李志不清楚师父此时的所思所想,待他热身完之后,薛礼就从庄不俗身上取下那把“黑角”长弓,递过来并且心有希冀的说道: “为师知你底子弱,有现在的进步已经难能可贵,不过,熟能生巧的事,为师不想看,为师想让你试试这把弓,既然你能挑中它,就说明你已经有了驾驭它的把握!” 李志眼中燃起一丝光芒,是对力量的渴望,此时天色已经微亮,距离这里最近的草靶也在七十步左右,也就是百米距离,这对李志来说,太过强人所难了,弓力不熟悉,靶距又过远,还有光线不好等等问题,薛礼的意思很简单,就是想在这种不好的环境下,试一试他的极限在哪里! 简单的再次活动双臂和十指,然后取出扳指套在右手拇指,微微抬起头视线尽力远眺,旁边的庄不俗将箭盒给李志在后背绑好之后,就退了开来,将这里留给他们师徒二人。 第二十八章 考校 六十余斤弓力的“黑角”,已经进入硬弓范畴了,李志从来未曾上手实射过,以自己的极限来说,应该能够拉满三次,或许两次,可要射中百米外的目标,拉弓后的停顿校准和蓄力最少需要一到两秒,那么,保守起见,他也只有最多两次机会,而后就会臂力不支,短时间内再难动弓。 好在今日无风,李志伸出舌头轻轻的舔了舔嘴唇,走到预定地点静静站立,整个人就连呼吸也变得绵延悠长,这种呼吸法门,是到目前为止薛礼唯一交给他的东西,并且可以肯定,这也是薛礼最珍贵的东西,毕竟再好的箭术也只是术,仅仅通过刻苦练习,熟能生巧甚至登堂入室也并非不可以,如果再加上一些天赋,成就还会更高。 可这种改善人身体素质的呼吸法门,就已经脱离了“术”的范畴了,接近于“法”,无论放到哪里,都是需要珍而重之的核心秘事,轻易不会示人! 薛礼站在李志身后,眼中满是的兴奋之色,身为射手,从拿到弓到调整好身体状态这段时间,至关重要,尤其是战场上,更关乎性命。 “这孩子心思沉稳,已经达到了一名合格射手的标准,更难能可贵的是,沉稳之中不乏敏锐、灵动,这是有成为神射手的巨大潜力”薛礼如是想到,心中对这个弟子的未来也充满期待。 倒是那呼吸法门,在薛礼他看来,却只能算作锦上添花的东西,他可不认为呼吸法和高手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草莽之间隐龙蛇,自身的努力和坚持才是决定一个人最终高度的东西。 陡然,薛礼心中一紧,因为李志已经提弓抽箭,箭在弦上的同时猛然提力,弓成满月,站在一旁的庄不俗也是大气都不敢出,这时候要是出了岔子,他估计老薛会把他当成石锁好好耍耍! 嘣!箭矢射出。 薛礼双眼微眯,李志毫无停顿,再次抽箭,张弓,一气呵成,两声连珠一般的响声过后,李志的双臂已经软弱无力,极目眺望远处的草靶,毕竟是第一次极限射击,他也想知道自己的极限在那里。 无需吩咐,庄不俗已经向着草靶的方向撒腿狂奔。 “很好!”宽厚的手掌落在李志脑袋上,李志目露疑惑,百米外的人形靶有多大,火柴盒差不多大小,箭矢射出后,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了。 “哈哈哈,总算有你小子不明白的道理,还以为你什么都知道呢!”薛礼揶揄,心情十分畅快。 “请师父教我!”李志诚心求教。 “你再看!”薛礼顺手向着草靶一指,并未多言,肩膀略一抖动,箭壶响,李志眼看一支箭即将跳出,顺势被薛礼抓在手中,“逐鹿”大弓被撕扯出一个惊心动魄的弧度,弯如满月,也不见他如何凝神提气。 嗡! 空气仿佛都在震颤,李志的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远处的草靶,之间弓响的瞬间,草靶轻微的颤了一丝,顿时明悟,这可真是旁观者清了。 典型的灯下黑缘故,之前的校准和蓄力让他将视线始终集中在三点一线上,对草靶的关注自然就不会特别细致,而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只需要注意到草靶那么一颤,就确定无疑了。 正向着草靶撒腿狂奔的庄不俗只觉得脑后传来一声尖啸,想也不想的直接滚地卧倒,往后一瞅只见薛礼已经放下大弓,顿时只觉得手软脚软,比李志此刻力竭还要不堪。 他总算见识到了老头子所说的“弓射第一”是什么概念了,刚才那一瞬间心惊肉颤的感觉,他估计一辈子也忘不了了,更憋屈的是,很明显人家老薛的目标根本就不是他,即便他继续奔跑,也伤不到他一根毫毛! 不久之后,庄不俗扛着草靶,攥着只箭跑了回来。 李志的两箭正中胸口,相距不过三公分,都还插在草靶上,均在八环之内,已经非常难得。 再看偏左一些的地方,一个小小的箭洞横穿而过,正是薛礼那一箭射出的结果,就连箭矢,都被庄不俗捡了回来。 “不错,在战场,至少能活的久一些!” 铁憨憨嘿嘿一笑:“我爹也这样说过,所以让我勤练脚力。” 薛礼笑着点了点头,觉得这个彪呼呼的小子挺对胃口,心下有些踌躇:“你心思憨直,勇力有余,灵巧不足,我的箭法不适合你,不过到有一门枪法正好适合你......” “嘎?什么意思?”铁憨憨一时没转过弯来。 李志转到其身后,一脚踹其屁股上,笑着轻声道:“拜师!” 当初,薛礼让他们两人一起跟随左右的时候,就可以感觉出来:薛礼对庄不俗的喜爱,应该就不比自己少! 当初或许是因为庄武臣的原因,并未决定,此刻时机正好,看着薛礼温和的眼睛,庄不俗扑通就跪了下来,咚咚咚三个响头磕地上,再看这货抬起头的时候,额头已经红肿一片。 “弟子为师父贺!”李志认真行礼,又转向庄不俗:“也恭喜庄师弟!” “谢师兄!”不管李志讨巧的小聪明,庄不俗同样认真的向他行礼。 “哈哈哈,往后你二人师兄弟当勠力同心,互助互爱,更当生死不弃,精忠卫国!”薛礼笑过后,声音也逐渐变大,变得严肃庄重。 两人连忙跪地称是。 ...... 用过早饭,李志和庄不俗还有刚睡起来的小胖子一起准备进城。 庄不俗的身份也已经被薛家上下知晓,于是,薛家宅子里就多了个二公子,和大公子不同,每每有下人问好的时候,换来的总是憨憨的挠头还有人畜无害的笑容,大家也就晓得了这二公子和大公子截然不同的憨直性子。 庄不俗这货今天也是兴起,席间拜过师母后,硬是要耍一段长戈,为师父师娘助兴。 将近百斤的纯铁大戈被这货单手抓起,一套戈技舞下来,确是虎虎生风,大开大合刚猛无俦,即便薛礼也是大声喝彩,临到结束的时候,这货就飘了,一个花活没控住力道,一戈砸到廊前的假山上,结果,山崩池毁...... “师兄,刚才的事,师父他老人家真不会怪我?” ...... “哥,薛将军不是都说了嘛,早觉得那假山太小气,想换个大的,你这一砸,到省事儿了!不用担心。”小胖子看不下去了,这已经问多少次了! 第二十九章 商人的天性 李志这会儿真的是没心思理会这货,因为早饭时从他师父薛礼哪里听到了一个消息:当今圣上李治,准备去感业寺敬香! 而薛礼,正是被指派为本次皇帝出行的前期先头部队,负责外围的警戒和治安,为什么只负责外围? 因为皇帝的近身卫队从来都是由玄甲军亲自守护的,从来没有假手于他人的情况出现。 昨晚薛礼着甲归来,便是因为从感业寺直接回家的,皇帝还未至,他这位临时禁卫,就没有必要留在那里值夜了。 李志思绪纷乱的原因,便是那个至今还在感业寺蛰伏的女帝武则天! 打从来到这个时代开始,李志就无时无刻不在留意所有有关那个女人的一切信息。 无奈势力单薄,能说得上话的熟人就只有薛礼和许敬宗这两位有官身的人,问薛礼无异于问道于盲,许敬宗倒是有可能知道细节,可还没来得及跟老许聊到这块儿,况且两人毕竟刚接触不久,这种事情他本打算等老许官复原职之后询问,才算合乎人情。 三匹马依次进入长安城,李志和庄不俗所乘,均是薛礼家马厩牵出来的战马,比槽马和驽马更加雄壮,当然脾气也更加爆裂,小胖子骑着小黄这匹驽马,走在最后。 他们一行需要先去西市柜面提钱,然后再去独孤家,几百贯对如今的他而言无需多说,他所思所想,第一就是如何才能够在不得罪独孤家的前提下,还了人情;第二就是感业寺的事情,他需不需要就此参与进去? 作为一个接近武瞾的机会,毕竟以武则天的手段,无论如何也会把握住这次机会的,到时候锦上添花哪里有现在的雪中送炭更加具诚意! 不知不觉,三人到了百宝斋门前下马,李志也是第一次来这儿,伙计并不认识三人,以为是寻常客人,一脸笑容的迎上来:“哎,三位小郎君,想要点什么请店里看,我们这里有百骨香牙刷,还有姿容斋的脂粉,尤其是百骨香的牙刷,全长安独此一家,别无分号!里面请!” 说着话,就将李志三人手中的缰绳接了过来,挂在门前的栓马石上。 进门后,李志没什么心思打量那称得上奢华的装修,奢华高档是他对装修的基本要求,他既然要赚的是有钱人的钱,那么该有的格调和档次必须有。 “你们掌柜的呢?”小胖子问道,这段时间,他有空没空就会问李志一些生意上的问题,李志也有将他往这方面培养的意思,自然知无不言,包括整个牙刷生意的运作细节和后续的品牌开发计划,都倾囊相授。 是以,小胖子对如今的百宝斋运营情况比李志显得更加上心,因为热爱,所以就倍加上心,从进门开始他就发现了很多不妥的地方,比如为什么要设门槛?为什么客人入门后连个端茶倒水的都没有?为什么一个卖奢侈品、尤其是偏向于日化(跟李志学的词汇)这等女性使用居多的东西,内里竟然都是些男子做介绍? 伙计一瞬间似乎想到了之前黄掌柜的交代,连忙躬身回复:“三位公子稍待,小人这就去通知掌柜的。” 很快,黄礼财便领着一个年轻人红光满面的快步迎了出来:“终于把公子盼来了,小老儿这些日子战战兢兢,总怕一步行差踏错,囫囵了公子的差使,那就真真百死莫赎了!” 李志笑了,这老小子最近倒是一扫颓唐,大有有越活越年轻的趋势,再一看其身后的青年人,和黄礼财相貌倒是有七分相似。 “这是犬子黄书同,这些天来一直带在身边,就等公子过来好叫公子给看看,能否入得了公子法眼!” 李志哑然失笑,这老小子还真是眼睫毛都是空的,怕早就算计着如今的扩张计划,人手奇缺,他一共也就两个儿子,经过上次的事情,他也算是看清楚了,以小儿子那等娇生惯养的德行,未必会长记性,与其留在长安城迟早还会给他惹出祸端,还不如一竿子捅到老家去给他们老黄家好好开枝散叶,做个富家翁。 好在他还有个大儿子,虽然性格不太讨喜,可为人倒是忠厚可靠,读过书,懂一些基本的记账算账,正好安排过来让李志见见。 “你看着办,这儿我也给你推荐个人,就他,你们大概也认识,叫庄大雅,你帮着带一带,过段时间我过来领人!”百宝斋的事情,李志并不打算什么都管,每年的账目清算一翻即可,他让小胖子过来学习,当然是另有他用。 黄礼财一听不是要分自己的权,立即拍胸脯承诺定当竭尽所能,不叫公子失望。 待到汇报这一个月以来的账目收入时,李志总算明白了这老黄是为何红光满面了,仅三款精品牙刷,净利润就有一千多贯。 奇怪的是大唐贵族中,这等售价高达十两银子以上的豪奢物件并未引起多大的追捧,只有寥寥数十单生意,真正的大金主,全都是那些远道而来的异域豪商。 李志翻看账目,西域的、新罗的、百济的、高句丽的,甚至还有交趾这等地方,心中一动,他顺着交趾这条记录向下看,果然,交易所用并非传统货币,而是交趾国的特产:沉香和天然金银等物。 “玉质百骨香,二十把,记纯金二十两,象牙百骨香三十把,记上等沉香三十斤又中等沉香五十斤!” 李志想了想最贵重的象牙质地的牙刷,所有的成本加起来也不足一贯钱,折成现银不到一两,而店里收取的,确多为交趾开采的原始金沙,受限于他们自身冶炼技术,又需要店里折去五成的火耗!不要惊讶,这已经是良心价了,放到李唐的官府,能打两次对折你信不信! 这一来一去,就是最少二十倍的利润了! 抬起头,老小子早有腹稿:“公子可是奇怪这些蛮子为何会喜欢咱们的东西?” 李志摇摇头,面无表情道:“穷一国百姓之精血,养一帮囊虫,除了穷奢极欲,还能做什么!我想,这大头应该在金沙的火耗里才对!” 黄礼财心头一颤,不经意间,李志就已经掌握了所有猫腻,而且听其话语,他一时间有些拿不准公子的意思,似乎有同情那些蛮子百姓的心思在,这就不好办了。 “别多想,这样的事儿,还是要讲究些方式和方法,你看看,高句丽就买了六枝,总计才不到六十两银子的交易,这就很不善呐,其中的原因找到了吗?抓住客户的需求,才是商人最需要做的,明白吗?” 李志将手中的账簿拍到黄礼财手中,老小子像是突然被李志的话搞的有些糊涂了。 这时,一旁的黄书同躬身道:“父亲大人稍安,书同冒昧猜测,公子的意思是,此类生意不但要多和交趾国商人做,还要有计划的扩张到其他国家,让百骨香彻底成为那些蛮子的必须之物!此事,甚至可以不择手段的推行下去,因为我们是商人,天性便是逐利!” 第三十章 老头儿 黄书同说完话,仍旧一直行礼未曾起身,李志笑了笑,没有理睬这个人,等到庄不俗从伙计手中接过一袋金锭,就转身出门,黄礼财紧随其后,犹豫了一下说道: “长安城最近有流言蜚语说咱们百骨香此物太过豪奢,但据小人了解,都是一些同行眼红咱们四处散播的风声,所以......” “无妨,这是必然的事情,不必太在意,比起东市上的店面,我们还差的太远,最近,我打算在庄子里酿酒,你儿子不错,且让他搬去庄子住下,我得空了传他酿酒方法。” 说完,和庄不俗两人就翻身上马,至于小胖子,就留在百宝斋学习门店管理,摊子铺展的还是太慢了,却无法操之过急,而且如今有了黄书同,他也不担心黄礼财这老家伙不卖死力,生意上的事情不止需要过硬的产品,一位八面玲珑的经理人同样至关重要,以后还有很多地方需要依仗这老家伙,还是底子太薄了。 当下最赚钱的生意,盐铁和布帛丝绸,这几样东西他还无法沾染,都被强有力的家族控制在手中,估计也是伸手砍手,伸脚剁脚的样子,只要牵扯亲身利益,狗还知道护食呢,不过,李志心中还真看不上那些东西。 唐人好酒,酿酒当然也是一门好生意,在这狼多肉少的长安城,肯定也有豪门巨贾在其上盘踞着,回头得打听一下是那家把持着这门生意,相比之盐铁等物要好一些,相信只要分润的利益足够,该不会太难。 “对了,大雅你平日间和胡商打交道,尽量多打听他们本土一些可以食用的作物,还有留意交趾国的人,这些人很大一部分都是走海路过来,省时省力,你要做的,就是尽量和这些海商搞好关系,还有,收购海图,有多少要多少!弄到了就送到庄子来,这事放在第一位!” 骑在马上,李志叮嘱完后,见小胖子认真应下,就和庄不俗催马离开。 门口,庄大雅眼看父子二人应该还有些私密话要说,便乖巧地拱拱手:“黄伯伯,初来乍到,您找个伙计领着我四下看看,先熟悉一下环境。” “哎,应当的应当的,贤侄还可以从柜上支取一些的银钱,看到喜欢的东西呐,不妨就买下来等下次回庄子带给里长大人,想必令尊定会高兴!当然,这一次银钱,记黄伯伯账上就可以,好啦,就这么定了!” 黄礼财亲自给小胖子安排了陪同伙计,一直将两人送出门后,转过身脸上就不见了笑容,黄书同陪着父亲走进门。 “今天做的很好,没有枉费为父一片苦心,李公子想你搬去他那庄子上,往后可能会负责酿酒这块生意,你怎么想的?” 黄书同适才一直跟在父亲身后,李志的话他当然也听到了,他的父亲刚才刻意给他创造说话的机会,他当然知晓,看起来也把握住了。 可是,当时他一躬到底,表现出足够的恭顺,李志却并未理会他,让他心中充满忐忑和失落,以为这次的努力注定会白费,没想到,最后一刻竟然峰回路转! 搬去庄子,代表的是身份上的认同,黄书同直至现在心中依然激动不已,李志的发迹经历,和他黄家息息相关,可以说是踩着他黄家的脑袋上去的,理所当然的,他就将整件事情从头到尾研究过数次! 得出的结论就是,从一开始,他们黄家就被人家牵着鼻子走了一路,车架、赎金、曹称金、薛礼,没有一件事情不是人家提前就已经设计好的,毫无意外地将他们黄家拍入尘埃,且再也不敢在其面前抬头,再加上整个牙刷生意的运作,表面上看起来毫无章法,全靠他父亲黄礼财忙前忙后,可细究下来,他知道父亲从始至终都只是在执行命令罢了。 心机深沉自不必说,只说那让人眼花缭乱的商业手法,就让他闻所未闻,所以心下早已认定,即便那鬼神之说是假,此人也是有气运加身的,况且还只是个少年,如此发展下去,未来的成就他无法想象,是故,投靠的心思早已打定,甚至比他父亲还要坚定。 黄家之前就被那败家子败的只剩下一副空皮囊,如今跟着李志能重塑金身,已经是万幸了,说到底,父亲当初宠溺那败家子的做法就有问题。 此刻,听到父亲发问,连忙回答:“一切听凭父亲大人安排!” 黄礼财皱眉,他就是看不上长子的这副窝囊样子,即便刚刚还算不错的心情,此刻也有些不愈,可想到自己如今也就只有这一个可托后事的儿子,即便心中不满,面上也只是轻哼一声,该叮嘱该说道的一句都不少: “李志此子,看似年幼,却心机深沉,手段狠辣,不过难得是其人胸襟非小,同时还是个愿念旧之人,此去那边,凡事听从吩咐便是,那酿酒法子,如果他果真传你,或许就是你的天大的机缘。 切记不可被其年纪所骗,况且为父观此子绝非凡俗,百宝斋如此大的产业也没有放在心上,或是大有图谋,你且当心伺候,当以仆从身份克己,时日久了,熬成心腹也不是不可能,那时,为父也就差不多可以安心的颐养天年了。” 黄书同即便内心对父亲之前的做法千般不认可,此时也躬身受教。 ...... 却说李志和庄不俗一路虽然骑着马,奈何长安城人实在太多,熬到中午,才赶到独孤家所在的安兴坊,和闹市不同,这里都已经是大唐的顶级权贵居住地了,龙首西渠穿坊而过,清澈见底,道旁树木繁茂,静谧幽深。 两人也是第一次到这里,薛礼只知道独孤氏住在安兴坊,至于具体在坊间那个位置就不清楚了,两人也只好下马,准备寻个人问问。 不远处一位老者垂钓树下,李志当先走过去,躬身行礼:“见过老先生!” “做啥咧?”一老汉懒洋洋的声音响起,一股子浓浓的长安口音。 打量过去,只见树背后一个布衣老头逮着斗笠横卧在树荫下,身下垫着一张破毯子,旁边摆着一壶酒,还有一根洒下水的鱼竿。 李志瞅了瞅已经不断晃动的鱼鳔,直接出声提醒:“鱼上钩了!” “吓,不早说!”老汉麻利的起身,一把抓住鱼竿,感受着手上的力道不断晃动,娴熟的溜鱼。 “是个大家伙,两个碎娃,瓷马愣登看啥咧,赶紧过来帮忙!”老头儿努力了数次都鱼却越来越远,这就直接开是训人了。 没办法,这目测年纪已经不下七十岁的老汉,就是在倚老卖老,别说骂他们,就是过来伸手揍他们他们也只能蹲着挨揍。 李志几步走过去从老头子手中接过的鱼竿,臂上略一使力,没几下就把鱼溜到了岸边,顺手一提,一条硕大的鲤鱼就被带上案来。 “哈!好东西!”老头子乐呵呵的,端起手里的酒壶,咕噜噜就一口酒灌下去,又觉得太对,眼珠子一转:“那小子你把手里的鳝放下,可以滚蛋了!” “老大爷您眼睛花了,这明明是鲤鱼!”铁憨憨从李志手里拿过鱼,傻乎乎的还提起来仔细地瞧了瞧,而后赶紧提醒。 第三十一章 信了你个鬼 “嘿!这瓜怂,老子在这儿钓了一辈子鱼,从来就没见过这儿还有赤鲟公!放下放下,赶紧滚蛋!” 李志瞥了眼这老头儿,眼看铁憨憨愤愤不平,又要开腔,连忙笑着道:“那肯定是我们看错了,我们都是乡下来的,对这城里的沟沟坎坎没什么了解,您老别生气!还未请教老先生,您家就住在附近吗?” 李志这话说的婉转,意思却再明白不过了:你老人家说不是就不是吧,这不还有事儿问您老嘛!” 铁憨憨撇嘴,闷闷的不再说话。 “嘿!哪儿能啊,这可都是达官贵人住的地方,老头子哪儿有这福气,咱在这儿不过就是一看门的,你这小娃说话有些意思,说罢,想问什么?”老者翻了翻眼皮,特意看了眼李志。 眼见李志从庄不俗手中取过鲤鱼,要帮他装进浸泡在水中的鱼篓里,也来不及阻止。 等到李志揭开盖子的时候,其手略微停顿了下,然后若无其事的放下鱼再扣上盖子,看着老头子眼神有些玩味,老头儿婴儿般清澈的双眼有那么一瞬露出羞赧的不自然。 没办法,一篓子肥硕的鲤鱼,被这小子抓了个现行,谁让他就好这一口儿,好在这小娃娃看起来还挺懂事儿,他老人家就勉为其难提点一翻,投桃报李嘛! “那就太感谢老先生了,我兄弟两个想去独孤氏,到了这里实在不知道这门朝那边开?想请您指条明路!”李志开门见山。 老头子神色不变,笑眯眯地指了指身后的路:“这条路,最里面那户人家,门朝南,不过劝你,最好先提前下拜帖,不然恐怕进不了门儿!” “谢过老先生!”李志也不磨蹭,行礼谢过之后直接离开,庄不俗也转身离开,身上的褡裢鼓鼓囊囊的,里装着沉甸甸金子,老头儿眼角余光一撇,嘴里嘟囔一声:“今个儿有口福喽!” 等李志两人身影走远,老头子才起身,背着手慢悠悠的从另一条路离开,四下里,总计六名身手矫健的劲装汉子,四名紧随其后,另两名快速收拾老头子的酒壶和渔具以及躺卧所用的毡子。 ...... 哐! 李志无奈的看着紧紧关上的侧门,那老头儿说的还真没错,这独孤氏的家门确实没那么好进,哪怕他拿出薛礼昨天才从御史监军独孤贤手中为他讨来的禁军小校的身份牌牌也不行。 薛礼身为右领军中郎将,编制两万人,镇守玄武门,最初称为羽林屯兵,后又被称为北门屯军延续下来,成军历史极早,可以追溯到高祖李渊太原起兵的时候,功勋卓著,后又经历了太宗的玄武门之变,当时的为首将领常何更是太宗嫡系,北门屯兵当然也就为太宗所用。 所以,这北门屯军一直被前后两任皇帝视为心腹禁军,除非皇帝同意,一般都是子承父职,其中功勋之后甚多。 以薛礼的身份安排一个八品小校,再容易不过。 李志刚才敲开门,门子一问并无拜帖,也非家里的熟人,只看身份牌牌是一个北门屯军的小校,这种芝麻绿豆大小的军职,什么时候也能堂而皇之的扣响他们独孤家的大门了?门子心想即便皇帝他都见过几次,就还真没见过这等小官儿,是以脸上的鄙夷都懒得掩饰。 也压根没听李志讲了些什么,哐的一声就把门给关上了。 宰相门前七品官!李志倒也不恼,结合自己一会儿要干的事儿,只是觉得有些好笑! “师弟,你来敲门吧,不要伤人就好!”李志使了个眼色,庄不俗早就心中不爽了,大步走上前去,门环拍的震天响。 哐! 小门很快就打开了,接着涌出来七八个拿着棍棒的仆役,只见那刚才的门子一脸跋扈道:“敲什么敲,急着去奔丧啊!” 李志揉揉鼻头,闷声闷气道:“是啊,这不来了嘛!” 门子转瞬明白过来李志的意思:“狗东西,屁大点的官儿,也敢在我独孤家门前撒野!给老子打!” 只见那些个仆役抡圆了棍棒就朝着当前站着的庄不俗砸去,混战就此展开,棍棒不长眼,庄不俗心中记着李志的嘱咐,不许伤人,也一直以防守为主,可这等表现在那些仆役眼中就成了软弱可欺的明证,下手也更加刁钻狠辣。 眼看数次棍棒竟然都是擦着庄不俗的头皮打下,李志眯起了狭长的双眼,几步上前,一脚踹向眼前一个仆役的腿弯关节,同时口中喝道:“放开了打,别打死就成!” 李志的力气虽然还未长成,比不上成年人,不过下手可一点都不含糊,专挑人肋下,胯下,膝盖弯等脆弱地方下手,刚才还在犹豫怎么还人家这人情,还不让人记恨,现在好了,是你们的人惹得事儿,老子都被欺负成这样儿了还怎么做朋友? 庄不俗如同猛虎出闸了,本来守着李志的叮嘱,打起来畏手畏脚,他哪里还受得了这等窝囊气,对着迎面招呼过来的粗大木棒抡圆了一拳就砸了过去,直接将木棒砸成两截,接着揉身扑了上去,左突右打,手上拳风凌厉,每次出拳,必有人闷声倒地。 结果短短几个呼吸间,八名手持棍棒的仆役就晕的晕,倒的倒,连同那门子,都躺在地上捂着裆部直哼哼。 李志正犹豫刚才是不是下手重了,会不会给人家落下病根的时候,门子说话了: “有种就别走!” 相当硬气,即便躺在地上抽着冷气,嘴巴和眼神也不放过对手! 李志抱拳,表示佩服:“好!” 门子相信了...... 李志很干脆的直接一脚将其踢晕了过去,再一指一名被他打中肋骨的仆役:“去告诉你家小姐,独孤美君,就说家师无功不受禄,那把大弓价值五百贯,李志给她带来了,这是一百两金子,剩下的五十两,就当谢过你家小姐的好意,李志和家师都铭记在心,去吧!” 仆役瞅了瞅已经晕过去的门子,愣是一言不发就麻溜跑进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招呼一声,和庄不俗两人解下马儿的缰绳,翻身上马,再次看了眼那顶“敕造邢国公府”,便催马离去。 却说那跑回去报信的仆役很快便领着人匆匆赶来,不过,并非领来了打手,而是一名身着褐衣的高等管事。 那管事出门便看到倒了一地的仆役,从中找到刚昏过去没多久的门子,面无表情的吩咐身后的随从:“把他弄醒!” 三个身手矫健的亲信上前,两个上前架起那门子,另一个劈头盖脸的就是几个大嘴巴子抽过去。 “谁他妈打我?啊!刘管事,您怎么来了?”门子脑袋还没有被打蒙,看到这位刘管事的第一眼便震惊了,震惊于这时常伺候在老祖身边已经不大管家里琐事的大管事,怎么会来这儿! “我且问你,刚才那两位少年何在?”刘管事皱眉,语气不善。 门子眼珠子转了转,立刻大声呼号:“那两个贼子刚才还在呢,还亲口说他不走呢?人呢?对啊人呢?”门子心中已经把李志的祖宗都问候了个遍,真是信了你个鬼! 这话第一句是问自己,第二句就转向了其他人,所有人都相互搀扶着站了起身,没有人敢多嘴。 第三十二章 感业寺 时间已经到了中午,刚才纵马跑路,李志和庄不俗两人都表示没有任何心里压力,打不过就跑,不然傻等着挨揍吗?真当人家国公府是泥捏的? 独孤家家大业大,现阶段可不是他这细胳膊细腿扭得动的,何况他也没打算和独孤氏结仇。 见过独孤美君,从师父薛礼那里也了解到独孤家嫡长子独孤贤的为人,他倒不认为独孤家会因为此事就怪罪下来,不过留下来不走,就是赤裸裸的跟人家国公府叫板了,他可不认为一个庄不俗和自己就能干翻数十上百人,长身体呢! 路上吃过饭,也没见后续有追兵追来,看来独孤家的反应和他猜测的差不多,这就可以安心准备,下午去师父薛礼那边,近距离看一看那名声在外的感业寺。 独孤家,瘦小的独孤修德眯着眼睛细细的品了一口鱼脍,再喝一口黄酒,美美的回味一翻,这老头儿一回到家就吩咐厨子准备鱼脍,鲤鱼刺多,但是肉嫩鲜美,食用前蘸上他们独孤家特制的酱料,一口吞下去给个神仙都不换呐! 老头子对放在桌上那包金子视而不见,由着刘管事伺候继续大快朵颐,门外跪着的门子将额头紧紧的贴在地上,不敢发出一丝声响。 好容易等老头子吃的差不多了,淑口,净手之后,才翻着眼皮指了指跪在门外的门子,和善的招了招手:“来,说说怎么回事?” 门子连滚带爬的进了门,再次跪下,在老祖面前他那里还敢胡乱说话?一五一十的从两个少年第一次敲门到后来发生的事情一一说了出来,没敢有一丝的添油加醋。 独孤修德点了点头,立刻就有两个汉子将那门子给提了出去。 “让他去马厩养马吧,也是老人,别亏待了!” 独孤修德叹了口气,刘管事低头应是,老头子咂摸一下嘴,伸手拿过那袋金子,哗啦啦的倒在桌上,忽然童心大起,竟然一颗一颗数了起来,不多不少,每颗十两,正好十颗金锭。 刘管事稍作沉默,就躬身询问:“虽然事出有因,可那两个少年终究是莽撞了,冒犯家族威严,是否需要出手惩戒一下?” 老头子奇怪的看了眼刘管事,嘿嘿一笑:“莽撞了?我怎么觉得那小子是故意的呢?人家这是不沾咱们家的因果,好小子,即不落俗套,又不失礼节,还了人情,想来老夫竟然没有任何怪罪之心!老夫都怀疑是不是连咱们家对这件事的态度,那小子都猜的差不离!” “算了,一个家族的威严,不是教训几个人就能长起来。再说他的师父薛礼,是贤儿的至交好友,为人刚直,性情勇烈,上马更是个勇冠三军的绝顶角色,不值得为此事相恶!只是为何如此英雄人物,却收了个精明似鬼的弟子,有点意思!” 再随手拨拉了两下桌上的金子,就有些乏了,午睡时间到,老头子起身准备去午睡,临行前,想到了什么,又吩咐道:“宫里昨天发生了件趣事,和原礼部尚书许敬宗有关,你留意下,此人近来的所有行踪、还有目前都和谁交往密切!越详细越好。对了,谋儿该是今晚就到家,你让他也准备一下,过两天随他兄长去薛礼家一起观礼,就代表我们独孤家!” ...... 感业寺所处位置在长安城西侧偏北的位置,也就是说,李志和庄不俗两人需要横穿整座长安东西两面,才到达目的地。 这里临近汉建章宫遗址,早已毁于人祸,如今还留有一片恢弘的残垣断壁,李志纵马攀上一座土坡,举目望去,强烈生出一股吟咏秦阿房宫赋的冲动,朝代更迭,不变的是愚民之苦,岁月变迁,横亘的是帝业千秋,有几个人在乎那一句“生,百姓苦。亡,百姓苦”呢! 抽空去探寻一番秦阿房宫遗址,想来在这个时代总是还有一些遗迹可以探寻的。 拨马准备下坡,却同时听见远处传来一声断喝,李志和庄不俗同时望过去,他对这时候的军装规制还真了解的不多,也就没有胡乱猜测两人的官职身份,毕竟在这所谓的北门屯兵这支禁军中,子承父业居多,但仍还有一部分人还为数不少,是各勋贵之家强塞进来的二世祖和庶出子弟。 当初听闻还有这一内情的时候,李志就对老薛的为官之道表示绝望了,守着如此优厚的政治资源,竟然还能公鸡下蛋一般愣是四五年没有挪窝...... 这已经不是能力的问题了,简直是缺心眼的问题,当然,这话李志也就只敢在心里腹诽两句。 整座感业寺方圆十里,都已经被薛礼的军队围了起来,李志和庄不俗的突然出现,第一时间就被巡查此地的两伍游骑发现,留下人手继续埋伏在原地,两个伍长对视一眼,同时准备策马拦路,而且相互之间狠狠的对望,空气中似乎都有火化被点燃。 “李庆之,是小爷我先发现的,识相点趁早滚远!”其中一人大声呵斥。 ..... 只见那叫做李庆之的伍长一言不发,仍旧加快催马,目标是壮硕魁梧的庄不俗。 “呔,那贼子,站住别动,俺高荨来也!”眼看李庆之只是闷头前冲,这名叫高荨的家伙也连忙追了上去,直取庄不俗所在,看来,两人同时将庄不俗当成了猎物。。 至于站在旁边的李志,两人同时选择无视,显然,铁憨憨那已经初显雄壮的身体算是为他加了个嘲讽光环,简直是刷怪专用。 庄不俗直愣愣的看着两骑成夹角之势向他冲刺过来,郁闷地扭头瞅了瞅李志,瓮声瓮气的问:“打?” 李志头疼的望向两个正在冲坡的二百五,无奈的点了点头,庄不俗也不说话,直接催马,大吼一声就顺着坡向着对面两人迎去,天知道为什么这货心里有多兴奋! 李志咂摸下嘴巴,又摸了摸鼻子,觉得今天或许真不宜出门,眼见庄不俗马速即将提起,这才想起连忙喊了句:“教训一下就行了!下手轻着点!” 李志的声音不小,已经冲到半坡的高荨和李庆之两人当然也一字不漏的听到了,高荨登时就气炸了,啊呀呀的狂催马力,胯下的枣红马再次向前一窜,同时大喝一声:“找死” 李庆之虽未说话,不过薄薄的嘴唇已经紧紧的抿了起来,被他珍若生命的马儿似乎知道主人的心情,同样鼓足气力,和庄不俗之间的距离瞬间不足十步。 第三十三章 陷阵营 庄不俗赤手空拳纵马迎去,眼看对方如此托大,李庆之当先扔下手中长枪和弓箭,高荨见后,不假思索同样扔下装备,眨眼间,三匹马就纵身错过。 庄不俗骑术不佳,可战斗本能太过强大,避开自己的劣势,一把抓住高荨和李庆之伸过来的手臂带着两人翻身就滚下了战马。 三人在柔软的草地上滚了数十滚,才勉强站了起来,李庆之和高荨还未曾缓过劲儿的时候,庄不俗仗着皮粗肉厚就已经精神抖擞的朝着高荨扑了过去,高荨仓促应战,再加上本就技不如人,刚站起身就被一拳打中腹部,顿时胃里翻江倒海般,本来英俊的脸庞扭曲成赤红色,整个人躬身成了一个大虾米再次倒地。 李庆之借此机会摆脱了坠马的不适,向着庄不俗的后背就扑了过去,腰腹收缩,手指弯曲如勾,一手抓住庄不俗肩膀上的衣服,一手抓其腰带,双脚落地生根,整个人骤然拧身一甩,出手快若闪电,铁憨憨雄壮的身体就被摔倒在地。 李志暗暗喝彩,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庄不俗打架吃亏,这手娴熟老辣的摔跤技,看起来让人只觉得行云流水,赏心悦目。 他倒毫不担心庄不俗会输,毕竟被他们整个庄子的好手轮番蹂躏了这么多年,可以说骁果骑尉的精粹艺业都集中在他一个人身上也不为过,要是随便来个人都能将他打败,那这骁果军,也就不值得薛礼如此看重了。 李志暗暗打量,对面这两个人看起来和他相差不大,至多十四五岁的年纪,那个正大吐苦水的小虾米怕是叫做高荨,刚才喊得最欢实,显得毫无心机的样子,从眉目看起来倒显得丰神俊朗,就是太不经揍,一拳就躺地上起不来了。 这个摔跤非常老辣的白袍少年李志还不知道名字,只看长相偏于阴柔,皮肤也白皙的像个女人,只是整个人的气质反而和李志有几分相似,但比李志要俊美多了,嗯,李志属于耐看型。 此时一击得手也不见这白袍少年乘胜追击,只是趁机扶起高荨,两人相互扶持后退数步,眼睛紧紧的盯着刚刚翻身而起的庄不俗和缓缓走来的李志,秀气的眉毛紧紧地簇成一团。 李志饶有兴趣的猜测其心理:高荨看来是没有什么一战之力了,他帮扶队友可以理解,可为什么不乘胜追击,直接打败敌人后再来照看队友不是才正常吗? 途中李志慢条斯理的捡起两人随手扔下的一把弓箭,这东西他在薛礼府中见过,也用过,七斗角弓,唐军骑兵的制式装备!有效射程七十步! 站在一个能让对方感觉相对安全的位置,李志停下脚步,似有所悟:“是了,他是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不是庄不俗的对手,才会有这样的反应。” 庄不俗这会儿起身后不乐意了,刚才那一摔,即便是他也觉得有太多可取之处了,一下子就心痒起来......想着多被摔上几次,不就差不多学会了吗? “那白脸小子,把你同伴放下,我下手又不重,缓一阵就没事了,你我再重新来过!” 这就是坦克对刺客的蔑视了,李志摆摆手,不让庄不俗再继续挑衅,将腰牌从怀里拿了出来,笑着对那少年道:“我们是薛将军的弟子,这是我的腰牌!” 少年松了口气,刚才还是莽撞了,来人实力不明,就不该扔下队友那么远,和高荨两人独自上前,还做出扔下武器这等蠢事! 好在这两人目前看来是友非敌,不然,等不及队友来援,他和高荨就很可能被那个恐怖的汉子捏死了。 李志既已亮明了身份,这架指定是打不起来了,庄不俗就变得蔫蔫的,独自去牵回战马,就连脑袋上身上沾着的杂草也懒得清理。 而少年却仍未放松警惕,李志索性就将腰牌扔了过去让他慢慢查验,少年腾出一只手接住,仔细查验,核对无误后才彻底送了口气,将高荨放下来躺平,才直起身子抱拳行礼:“陷阵营伍长李庆之见过队正!” 不用想,这劳什子队正肯定是师父薛礼安排的了,李志点头笑了笑,走到躺地上的高荨身边,低头不客气的调侃:“想装死猪就好好装,这脸一会儿红一会儿白是玩变脸吗?” 李庆之刚刚还觉得奇怪,平时这高荨虽然打不过自己,可两人终究是半斤八两,相差不大,可今天竟然一个照面就倒了地,未免晕的有些太过轻松了,现在李志这么一说,那里还不明白问这货根本就是在装晕,定是从开始就没安什么好心,想到这里,抬脚就对着躺地上的高荨踩下去。 高荨麻利地翻身,连滚带爬地避过李庆之踩下来的那只脚还有随时都有可能爆发的追杀,直起身后对着李庆之表情献媚:“意外!纯属意外!刚才摔得着实重了些,就想着休息一下再战!” 完了扭过头,不爽的对李志喊道:“君子看破不说破你懂不懂,小爷是打不过那憨憨,可打你能打俩你信不?” 李志毫不在乎地摇了摇头:“不信!” “你大爷!”高荨这就怒了,他才不管什么薛礼的弟子,他老子还当朝一品国公呢! 揉身便准备扑上去好好教训教训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凭什么你一个五品将军的弟子就当老子们的队正? 凭什么你一出来就牛逼哄哄的制止了小白脸儿和那铁憨憨的打架,扰了老子看戏的兴致? 凭什么你竟然敢戳穿老子的伪装,兵不厌诈懂不懂?等小白脸儿和铁憨憨打得两败俱伤了老子再威风凛凛的站起来收拾残局不香吗? 嗖! 一支箭毒蛇般擦着高荨的靴尖,齐根没入草地,他的靴尖也被箭杆挤压的有些变形,高荨只来及感受脚底传来的那股凌厉震动,这要是再向前一分,他这脚掌怕立马会被射个对穿。 高荨眨巴下眼睛,看看脚下只露出地面的箭羽,再看看李志好整以暇又取出一箭,比划着准备再次搭箭的样子,那里还不明白,碰到硬茬子了! 军伍中人历来崇尚强者,以强者为尊,李志这简单的一手箭法已经完全能够说明他这队正的位置至少不全是走后门来的! 只见高荨那丰神俊朗的一张帅脸渐渐绽开,讪讪地笑道:“意外,还是意外!队正箭法如神,看来已经深得咱们将军真传,当真是可喜可贺......你说是不是小白脸儿,回头我从家里弄两坛子好酒,咱们好好给队正大人接风洗尘,还有,兄弟是喜欢醉乡楼还是红坊居,您只管吩咐!” 李庆之已经不乐意搭理这没脸没皮的货了,李志却笑眯眯的听着吹捧,还不时点头询问这醉乡楼和红坊居是怎么个好去处?有无红倌人什么的坐场。 “那当然,兄弟你这就问对人了,长安城里各大酒楼欢场的风月班头,说的可就是不才哥哥我......” “是,各大秦楼楚馆的姑娘们都还知道,咱们高公子是爱梨子不爱美人,最喜欢看着美人吃梨子降火,整座长安城独一份!” 见高荨吹嘘的越来越玄乎,李庆之冷不丁的就给其泼盆凉水,李志也是一呆,看着美人吃梨?这又是什么魔鬼操作? 俗话说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正吹嘘的爽快的高荨一张俊脸涨红成了猪肝色,恼羞成怒后张牙舞爪的就朝李庆之扑了过去: “李庆之!小爷我要跟你大战八百回合......” 第三十四章 陷阵营(2) 有了李志和庄不俗的到来,高荨就有了借口护送两人去薛礼的帅帐,李庆之没办法,只好相随。 四人骑马和留守的游骑汇合后,就直接向西,一路经过三重哨卡,才临近薛礼的帅帐。 帅帐驻地是不得骑马的,所以,在最后一重哨卡前,所有人下马,牵马步行,李志特意观察,发现才大半天时间,不远处操场上,就已经有了一些简易的训练设备。 比如爬梯、绳网、障碍等简单的训练设施,这些他早饭间才和薛礼提及的东西。 李志明白薛礼心中的焦急以及渴望再次踏上战场的迫切,毕竟自贞观末年之后,这个国家民心思定,政府也鼓励休养生息,稍大规模以上的战争活动就彻底停止了,民心思安。 无仗可打即是武将最大的荣耀,也是最大的恐惧!好在诺达的帝国四面八方邻居无数,又怎么可能真正天天太平下去? 和后世相同,国与国之间小的摩擦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发生,不过大部分传不到安稳如山的长安城罢了。 他很想告诉薛礼,属于你的战争还需要四五年时间才会到来,时间完全来得及! 可想想还是算了,有备无患,他的到来说到底对历史会有改变的,就像诺米骨连锁反应一般,谁能保证薛礼的人生会如同历史上按部就班不会发生改变?许敬宗那里,李志甚至可以肯定,因为他的存在,注定会发生偏离! 帅帐外自有亲兵通报,几人在距离十数米之外等候,片刻时间,传令李志进帐。 于是,除了李志,众人就只能继续等候,走进帅帐,光线一暗,内里闷热不堪,还有股腐烂的羊骚味儿。 李志忍着鼻头的不适,待眼睛适应光线后,才发现营帐内不止坐着薛礼,还有一个身穿薄甲腰携长剑的中年文士,眉目之间和早上遇到的钓鱼老头儿有几分神似。 “卑职李志见过将军,见过监军大人!”李志单膝跪地叉手行礼,来到这个时代,他的一举一动已经多了很多本不存在的习惯,比如叉手这种礼节。 “猜出我是谁了?”中年文士笑着当先开口,薛礼只是满意的看着李志并未说话。 “独孤前辈安好,师父常提起您这位挚友,李志也仰慕前辈久矣!” “滑头!就凭这句话就该拖出去痛打军棍,你师父什么人老夫会不知道?他能提起某家一次就该万幸了,哼!”独孤贤佯怒,尤其是最后一句明显的埋怨,引得薛礼哈哈大笑。 “还不赶快拜见你独孤伯父!”笑过之后,薛礼正式向李志引荐。 这就是比较私人也比较正式的介绍了,虽然不愿,可李志还是跪拜稽首:“小侄李志,拜见独孤伯父!” “快快起来,你师父提不提我,伯父也只能靠猜,倒是有事没事就把你挂在嘴边夸耀,听得我这耳朵都快起茧子了,适才有听你师父说起,昨天遇到晓晓了?” 独孤贤笑容温和,亲自上前扶起李志,李志顺势起身,有些疑惑的问:“可是独孤美君姑娘?” 独孤贤恍然,李志不知道妹子的闺名才正常,于是点头笑道:“没错,她自小娇生惯养,家里人都宠着,性子颇有些古灵精怪,昨天没少让你难堪吧?晓晓是她的闺名!” 李志摇头:“晓晓姑娘聪慧机敏,怎会让我难堪,伯父多虑了!” 看来薛礼和独孤贤已经说开了,而且两人的友谊并没有因为独孤贤的身份而产生变化。 “对了,你们今晨去我家里还钱的事,可曾顺遂,那门子恶奴有无怠慢?”独孤贤抓着李志的小臂让在他的身边坐下来,问及换钱的事情时难免多注意了下李志的神色。 独孤家是看好薛礼,但还不至于到了送礼那等急切作态,只能说是他妹子临时起的心思,以他对薛礼的了解,拒绝是必然的,他就是很好奇眼前这小子哪儿来的勇气,竟然敢亲自上门去拒绝一份来自国公府的好意,须知一个不慎,就是反目成仇的结果。 “呃,还好,还好!”李志硬着头皮,罕见地脸皮有些红,这刚认的伯父,能怎么说?说把你家门子和恶奴都揍了一顿,然后扔下金子就跑路了? 独孤贤两缕美髯无风自动,心道:看来还真让他猜对了,家里的门子估计让这小子吃苦头了,不然怎么会是这等神色?还是得宽慰一翻,不要让这孩子对独孤家生出了不好的看法。 啪! 脑袋上再次挨了一巴掌,李志觉得再这样下去迟早会被打傻! “说,伯父这次回去就替你出气,本就打算好好整治一翻家风,独孤氏近百年来纯正谦和的家风,岂能在这一代断送!” “伯父,您理解错了......”李志的声音都不自觉小了起来,认命一般将早上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完了就认真的开始检查地上的蚂蚁有没有搬家!得认真找找......没有都不行! 独孤贤脸上的笑容渐渐僵硬,只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够用了,他是猜到了开头,却没想到结尾,两个半大小子就能放翻他们独孤家八个成年仆役?完了还能正大光明的逃之夭夭?哪儿来的胆子! 门子和仆役可能只是普通成年人,但是独孤家是有超过百年底蕴的豪族,杀场下来的家将部曲就有不少,这些人可都是悍卒!如何能允许两个少年如此轻松离开? 独孤贤一来心惊这小子的胆大包天,二来对家里的反应也很是奇怪,难道是他那妹子?不像!她还使唤不动那些家臣,但他那不成器的弟弟又已经被关进了太学,算下时间独孤谋也应该还未回家,除非...... 独孤贤心中一动,迟疑的问道:“你......在坊间可有遇到一位垂钓老人?” 李志早已打好腹稿,简要说了下问路的事儿,倒是没提鲤鱼那茬,算是给老头子留点面子。 果然,独孤贤脸上重新挂上笑容,也没说那老头子就是他爹或者他爷爷,只是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恶心样子,连连点头:“好,好,以后可以常来家中走动。” 见独孤贤和李志聊的差不多了,薛礼就黑着脸赶苍蝇一般:“你既然来了,就不能和家里一般,这是军营,军法无情,陛下这几日就会入寺进香,营内这会儿也彻底禁止出入,你且去陷阵营呆两天吧,等陛下回宫后,才可离开!” 当着人家独孤贤的面,说揍了人家家里七八个下人,怎么听都不是什么该高兴的事儿,即便老薛打心眼里觉得两个弟子不但做的对,还长脸!可起码的红脸还是要唱的! 李志出了帅帐,庄不俗几个人就围了上来,薛礼也没有传见其他人,就说明没他们几个什么事儿了,这就可以回营了。 话说前后两辈子,他还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踏足军营,而且很奇妙的,竟然成了一队大唐军卒的队正,陷阵营!这将是他踏足李唐军中的第一支部队,想想竟然有一丝久违的兴奋念头。 第三十五章 纨绔 唐军制基本单位是“什”,每什设十丁,相当于后世的班长,此时叫做什长,五什为一伙,设伙长,三伙为一队,设队正,五队设一营(或者团),由从六品下振威副尉,或者从六品上振威校尉担当营官。 李志如今的军职是队正,品级是从七品下翊麾副尉,比正经的队正相应的从八品下宣节副尉高了两级,也不知是什么原因。 也就是说稀里糊涂间,他的手下就有了差不多一百五十人的队伍。 相当于连级单位了,想到刚入军伍就有这等待遇,师父待他还真是不薄,由其是看到一路上严整驻扎、训练的府兵军卒,心下也有些兴奋,都是李唐的精锐啊! 他甚至有些担心,如果陷阵营也都是这等勇士,那他一个从未带过兵的人,到底能不能做好这个连长! 无奈这年代也没有军校,没有干部培训班,走一步看一步吧! 李志心下奇怪,大家骑马虽然并未赶路,只是缓行,可这怎么说也离帅帐将近十里距离了,怎么还没到?这陷阵营的驻地也太远了吧! 按照整个北门屯军两个半圆似得兵力分布,再往前走,差不多就到了距离帅帐最远的地方了!老薛这是有多不待见这陷阵营,才把他们丢的这么远? “高荨,还得走多久?”骑在马上,李志见天色已经逐渐暗了下来,就问跟在旁边的高荨。 这货也有些不好意思,讪笑一声,指着前面一片林子:“快了,前面过了山坡,再绕过那片林子就到,咱们陷阵营就扎在林子后面。” 李志顺着他手指的方向,那边果然有火光闪现,许是开始埋锅造饭了,当下肚皮也着实饿得慌!马鞭一指前方,大声道:“加快速度,天黑前务必赶到营地!” 说罢,就当先纵马跃了出去,一时间,身后百马奔腾...... 夜幕降临的时候,李志一行百余人已经距离营门只有数十米距离了,这一路上纵马狂奔,百余匹战马沉重的踩踏声即便数里之外听着也如闷雷一般。 营地中,李志他们还未到的时候,也有人登上木制哨楼看了两眼,待看清楚都是本营弟兄之后,大家也就该干嘛干嘛。 夜幕下的营帐中,火光闪耀,人影憧憧,喧哗声,吵闹声,喝骂声,甚至还有摇骰子的声音,见李志皱眉,李庆之面色难看,一声不吭的便朝着距离营门最近的营帐大步走去,一阵鸡飞狗跳拳打脚踢后,十余名衣衫不整的士兵便狼狈的跑了出来。 其中一个明显是小头目的高个儿汉子一脸不爽:“伙长大人、干嘛发这么大火,大家伙儿闹着玩没碍着您什么事儿吧?再说了,您可不是我们的头儿,我们的头儿姓刘,不姓李,您要有本事就直接去找我们头儿,跟我们几个小卒子逞什么威风!” 李庆之面色铁青,拳头捏的咯咯直响,不过始终未再出手。 “恁你娘的!”高荨看不下去了,上去就是拳打脚踢,下手一点也没有留情,打得那人不断惨嚎,附近的几支军帐的吵闹声也渐渐停止,渐渐地围过来的人越来越多。 李志冷眼旁观,并未出手阻拦,军伍中最重的就是军纪,夜间不值岗,不设哨,聚众玩闹赌博,毫无警惕性,致军律如无物,即便李志没有读过李唐军律,也知道敢这么干的军队,搁一般的营官,脑袋早被挂到营门上风干了! 他也为之前自己的幼稚感到可笑,一个新兵蛋子,人家正规军凭什么听你指挥?就是底下的那些个骁勇的战兵,也不会服气! 现在才对嘛,一支从骨子里已经烂透了的队伍,才不会去管谁来当他们的长官,因为谁来都一样,这里大部分人都是在长安城有名有姓的二世祖,什么样的大官儿没见过,还真不会在乎一个小小的队正或者什么劳什子营官校尉! 可李志不一样,这样一支人人嫌弃的队伍,他还真有些看上眼了,最起码自己在这里再怎么搞,上面也不会怎么在意,因为大家的心目中,没人会觉得一群二世祖能成得了什么气候! 既然决定接受这支军队,那么这样目无长官、无视军纪的兵,还是趁早清除出去比较好,而且,他很好奇那人口中依仗的刘伙长到底是哪路神仙! 来的路上,他已经问到了李庆之和高荨的底细,两人都是来头不小,高荨的祖父高士廉,开国申国公,已故长孙文德皇后的舅父,太宗评价:“心术明达。”之人,真正的外戚一脉。 其父高履行更是将外戚这个称号发扬光大,刚刚拜的户部尚书、检校太子詹事、太常卿,可谓位极人臣!其母更了不得,太宗第九女,东阳公主。 也就是说,这货管当今圣上都叫舅舅,在整座长安城,估计都是能像螃蟹般横着走的主! 至于李庆之,家事虽然稍逊,却同样显赫,大唐唯一能和太宗比论军功的卫国公李靖,就是其祖父,不过他祖父算是成也军功,败也军功,功高震主说的就是他们家的情况,所以,他的父亲除了袭承祖父的爵位外,再难得其遗荫,到现在也只是个四品下的将做少监。 家境已经算是没落了,李庆之男生女相,却受到祖父影响颇多,‘六军镜’更是自幼熟读,李志觉得,其梦想怕就是像其祖父那样,纵横沙场,睥睨四方。 可是一个人的成长环境对其性格的形成影响太大,他出生的时候,虽然耳中都是祖父的不败神话和丰功伟绩,可李靖小心谨慎到有些神经质的晚年,恐怕还是深深的影响到了年幼的李庆之。 他不明白类似祖父这样帝国军神一般的人物,为什么会落得如此下场?久而久之,恐已成为了这孩子的心魔,这一点,从其行事方式就可以看出来,他熟读兵法,自然知道李志皱眉的原因所在; 为了不给处境艰难的家里再添麻烦,他谨慎小心,处处选择忍让,同样也不愿与人交心。 直到一位蛩髯大汉冷着脸走近的时候,兵卒们自然分开,并同时抱拳行礼。 这时候高荨也打累了,嫌弃的甩了甩手上的鲜血,无所谓的随便朝那大汉拱了拱手:“校尉大人今日倒有空,来咱们这儿,是点卯来了?” 那校尉脸上的不屑丝毫不加掩饰,狠狠的往地上吐了口唾沫:“呸!冥顽不灵,仗着身份欺负弱小就是你的本事?” 高荨却丝毫不恼,一边在身上胡乱的擦手,一边连连点头:“是呀是呀!” 而后又调笑道:“你咬我?” 那人直接忽视这厮的挑衅,目光转到已经下马的李志身上,走到其近前略一打量,就起了轻视之心:“你便是李志?你有何能力,担当队正一职?” 李志无奈地摊摊手,他能怎么说?因为我师父是薛礼?还是长得帅?呸! 那人见李志并没有什么其他表示,也懒得多说,很自然的将他和高荨归为一类人,也就没有介绍自己名讳的意思,直接吩咐道:我乃射阵营营官,受将军之命,暂代领陷阵营营官一职,老子的驻地就在你们身后两里,今后你若有事,最好自行解决,不要来烦老子,就这样!” 说罢,不等李志提问,就接过亲兵递过来的马缰,翻身上马。 临行到营门前,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才停下马扭头一扫所有人,咬牙切齿道:“你们这些败类都给老子听着,不管你们有什么后台,有什么背景,这几日陛下就会驾临此地,给我老老实实呆着,这时候要是惹了乱子,老子亲手捏爆你们的卵蛋!” 第三十六章 泼皮 “校尉大人一路走好,不送!”高荨阴阳怪气的话自然引来那校尉营官以及从属亲兵的敌视。 不过这货也毫不在意,怼了长官之后,更显跋扈:“刘大脑袋你他娘还准备躲到什么时候,要不要老子张罗个八抬大轿请你出来!” “不敢,你高公子贵为圣上亲外甥,天潢贵胄,某家可不敢劳动您,不过嘛……”说着,他手一指李庆之:“事情是他最先挑起的,好端端的就敢欺凌我步伍营守卫兵,这事儿得给某家一个交代!” “交代你大爷……”高荨正待破口大骂,李志已经走到他身边,扫了眼那被唤作刘大脑袋的人,皮肤黝黑,毛发浓密,长得五大三粗, 《武周攻略》第三十六章 泼皮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武周攻略》爱下书小说网全文字更新,牢记网址:.aixiashu.info 第三十六章 狼和狮子 营官走了,剩下这里军职最高的就是李志了,也正是因为这位傲娇的校尉大人,大家才能知道原来这个人就是新来的队正! 否则,站在那里大家第一个看到的肯定是身材魁梧,个头都快要超过一米八的庄不俗,而不是相貌平平的他。 大家的目光也是第一次从高荨身上转移,被数百双眼睛盯着,有好奇的、有嫉妒的、有羡慕的、有敌视的,即便他如今的身高已经接近于成年人,可脸庞上的稚嫩是没法子的事情。 总不可能所有人都长得跟庄师弟一般,明明十八岁,看起来却跟二十八似得。 李志这会儿虽然表面上看非常平静,可内心已经给老薛画了一万个圈圈,诅咒他一辈子都别上战场,憋死他! 刚开始的时候还以为多好的差使呢! 都是骗子! 跟老薛这人不能一般见识,毕竟是师父,况且,以他的猜测,这任命多半怕是出自那独孤贤的手笔,也不知道怎么得罪的他,之前连认识都不认识好吧! 抛去杂念,和当初第一眼看到自家的庄子一般,既然来了,总得做些什么。 李志清了清嗓子,本有几句话想说,可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这里是军营,话说的再漂亮好也不如拿出点实际行动来更能让人心动! 于是他直接吩咐李庆之:“给我和庄师弟安排一张军帐歇息,你和高荨两人安排好巡夜,明日五更,全营在这里集合,此为军令,不到者,逐出军营!” 说罢,直接翻身上马,李庆之抱拳应命,招了招手,一名兵丁上前,交代一翻后,李志便在兵丁的引领下直接到了自己的帐篷,很干净,没有薛礼那种羊皮帐篷独具的味道,也不知道这里之前的主人是谁?李志不去多想,和庄不俗两个人约定分别守夜,当先睡去。 至于营中李庆之和高荨怎么安排,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甚至还有那个仍未谋面的刘伙长,他也没打算现在就见,睡一觉,养足精神,有的是办法收拾他们这群渣滓。 营中,伙长刘崇仁光着膀子,躺在营帐中闭眼假寐,旁边亲信兵丁正在一五一十的将刚才发生的事情讲了一遍,见刘崇仁丝毫没有睁眼的意思,心存畏惧的就缓缓的退后两步,准备离开。 即将转身的时候,刘崇仁开口了:“去李庆之那里知会一声,就说军令之下,我等自当领命,还有吩咐下去,高荨那里你们暂时不要去招惹,某自有安排!” “喏!” 此刻同为伙长的高荨也打着哈欠准备回去睡觉,至于李志交代的事情......不是有“小白“在嘛! 随便挥挥手,便领了两个亲信开溜,都是他们高家的奴仆,派过来专门伺候他们少爷的! 人比人,气死人,李志要是在这里的话,指定会骂一句“狗大户”! 对此,李庆之倒是习以为常,熟练的将所有什长以上的人集合起来,简明扼要的将李志的军令下达清楚之后,便带着他和高荨所属的军卒开始布防和设置哨卡,只有短短半天的接触,他还不至于对李志这个人有多了解,只是有一点可以肯定,这绝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好说话的人。 高荨这人虽然跋扈了些,可不代表没有脑子,相反,所有类似这种在家族余荫下作威作福的家伙,大多都是察言观色的好手,什么人能得罪,什么人不能得罪,什么人值得拉拢,什么人见到了能避则避...... 这种顶级纨绔一般在很小的时候,就能对自身以及家族能提供给他们的力量做出有意或无意的分析和权衡,以得到更多的好处和更大的权利! 之前和李志那一箭的交锋,恐怕与自己一样,察觉到了那种与众不同的压迫感,他是因为谨慎,所以观察细致入微,眼中所见李志射出那一箭时的狠辣和果决! 而高荨怕只是心中懵懂警觉,不愿与此人交恶,就像狼面对狮子一般,纯粹出于本能做出的反应! 他们是贵族,生来便是人上人,天下人绝大多数都逃不脱被他们奴役的命运,这一点,恐怕那个校尉大人最有发言权,即便再看不起高荨这等只会依托家族的纨绔,难道还真敢对人家动手吗?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李庆之事无巨细,依托胸中兵法和军律,对夜间执勤巡岗和明哨暗哨都进行了细致的安排,人数上虽然稍有些捉襟见肘,可好歹还是有百余名可用之人。 看着月光下一排排整齐的军营,李庆之心中难免想到,当年他的祖父率领的数十万大军一起安营扎寨后,会是怎样一种浩荡和磅礴! 夜半时分,李志自然而然苏醒过来,虽然月色仍旧清亮,可他仍旧精神满满,倒头就睡,睡醒就起,没有半分留恋床榻,这是他多年养成的一众习惯。 该换庄不俗去休息了,伸了个懒腰,浑身啪啪一阵乱响,揉揉鼻头,还在长身体啊! 掀开营帐,李志看到了庄不俗直挺挺的站在门外,在其身旁,还有一位不速之客,正对着他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李志摆摆手,笑着问到:“怎么不去睡?” “查哨!”犹豫了一下,李庆之又补充道:“刚才靠着帐篷睡了一会儿!” 李志锤了一下他的胸膛:“告诉我哨位和夜间暗语,你两都进去歇息,离五更没几个时辰了!” “睡过了!” “睡不着!” 两人同时摇头,李庆之神采奕奕,眼神坚定,李志又看向铁憨憨:“你跟着凑什么热闹!你也睡了?” 庄不俗狗熊似得伸了个懒腰,浑身噼里啪啦一阵乱响,接着长吐一口气,李志无语,已经这样了,还要长? 不确定的问了句:“站着睡的?” “嗯呐!”庄不俗点头。 “新技能?” ...... “被老头子练出来的!”良久,庄不俗才闷声闷气的回答,李志哑口无言,回去得跟庄叔好好说说,这是人又不是马,那里有站着睡觉的! 李志平静的问:“我是不是你师兄?” 庄不俗想也不想就回答:“是啊!” “那你是不是应该听师兄的话?” “应该!” “好,现在师兄对你说,进去睡觉!” 庄不俗...... 这么简单的套路?不习惯呐! 第三十七章 兄弟好拳法 庄不俗最终没有再去睡觉,跟着李志和李庆之两人开始巡营,用他的话说,就是已经睡饱了! 李志没有经历过类似的训练,因为体质原因,自幼更是和任何骁果的传承无缘,所以,对铁憨憨那神奇的睡觉方式不予置评,但心中表示怀疑。 三人在军帐间行走也并未说话,只是每个军帐每个军帐的检查过去,不用李庆之提醒,李志总会轻手轻脚的帮一些兵卒拉好被角,并非作秀,而是进入角色! 李庆之眼中闪过异色,这种不经意间的小温暖在他祖父的‘六军镜’中是珍而重之的提到过的:“兵者,手足也,施惠其上,受命己身,军心定,战,无不胜也!” 就是说这将领施加在兵卒身上的小恩小惠,看似微不足道,可暖人心脾,于不经意间可以聚拢军心士气,凝聚全军上下一心,自然将士用命,攻无不克了。 连续二十多间军帐走下来,期间自然也有警醒者,都被李庆之及时制止,可即便躺下来,也好奇地瞪大了眼睛看着李志的一举一动。 前面是一座稍大的军帐,李志还未靠近,就被李庆之伸手拉了一下,李志疑惑的看过去。 李庆之神色复杂的说了三个字:“刘崇仁!” 声音不大,李志却一瞬间想到了之前起过冲突的“刘伙长”,应该就是此人,想了想,就放弃了进帐的打算,并非是对此人有什么看法,而是没有必要,和高荨一样,这种人都有亲兵伺候,用不着他献殷勤。 正准备离开去别处的时候,军帐的布门“哗啦”一下就被揭开了,李志抬头望去,只见出来的人相貌不雅,颧骨突出,唇肉肥厚,一对招风耳明显异于常人,就连身材也壮硕如蛮熊的男人赤膊走出,也不说话,像是一头人型凶兽,只是大步向李志走来,自然而然有一种压迫感! 庄不俗一步跨出,挡在两人中间,两个身型同样雄壮的男人就这么即将直愣愣的冲撞在一起。 刘崇仁在最后一刻停下脚步,咧了咧嘴对庄不俗说道:“好汉子,可愿跟着某家耍子,喝酒吃肉耍女人,他能给你的某家都给你,他不能给你的某家也给你!如何?” 说着,双眼挑衅般的盯着李志,李志这才发现,这人虽然身体雄壮,貌似鲁莽,可却拥有一双冷静、智慧的眼睛。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人太有欺骗性了,李志当即低声询问李庆之这人底细。 原来,这人正是刘崇仁,老泼皮刘弘基的孙子,虽然并非嫡孙,却备受夔国公喜爱。 李志揉着鼻头,又特么是个国公,短短一天时间,他就遇到了三位国公后人,是不是太不值钱了点? 当下就对庄不俗道:“师弟,锤之!” 末了又加了句:“狠捶之!” 刘崇仁眼看李庆之把自己的底细在眼皮子地下告诉这李志,心下自然而然生出一种优越感,还没来得及抖一抖王八之气,庄不俗那沙包大的拳头就砸了过来,仓促间刘崇仁只好抬起双臂格挡。 噗! 看似凶猛无比,实则一触即退,刘崇仁提起十二分精神,他明白刚才那一下是警告,下一次就是真的了! 不过可从小到大,打架他还没怕过谁,脚下一沉,胸中猛然吐气如雷,同样一拳向着庄不俗砸过去,庄不俗的目标是其胸膛,而他的目标是对手的脑袋。 依旧一触即分,庄不俗额头上擦伤一块皮,那是他躲避的结果,而刘崇仁也避开了心口要害位置,只不过那一拳还是砸在了他的肩头,让他整个右臂已经运力不畅,实力发挥不出五成! “这厮好生凶残!”刘崇仁心中骂娘,早知道这货这么能打,傻子才要和他打! 没什么喘气的机会,庄不俗今天一整天打了两次架,一次都未曾活动开筋骨,这好不容易碰到个能和他硬撼的对手,那里肯放过,就像是怕李志又让他收手一般,一拳接着一拳,硬是打出了尖锐的呼啸声,他这是抓紧时间打爽快了再说! 本来刘崇仁状态全满的时候,或许还能和庄不俗过几招,可现在一只胳膊废了一半,那里还有招架之力。 连续被攻击十数拳,浑身就像被打铁一般,嘭嘭嘭被庄不俗锤了个遍,憨憨也是被揍习惯了,自然知道不要害却要疼的地方,终于,铁打的汉子也扛不住了,刘崇仁曲肘挡住攻击向面门的一记重拳,始一得空就连忙叫道:“停!住手!” 庄不俗脚下快速移动,配合身体出拳的过程看的李志赏心悦目,同样作为观众的李庆之却惊出了一身冷汗,这刘崇仁今年其实也才十六岁,可自幼起,就受刘弘基那老泼皮的亲身教导,天生仿佛就有一身横炼的体魄,武艺出类拔萃,手段更是层出不穷,关键是这人的心里,善恶观念极淡,为人做事全凭喜好! 他们刘家的出身本就不是什么正经人家,全凭他爷爷一路紧抱李世民的大腿和泼皮无赖争抢军功的作风,才有了今日。 长安城里的三教九流有所成之辈,多和他们家有或多或少的交情。是以这刘崇仁的性格就很是江湖气,而且极为善变。 十二岁之后听说其就随着一位异人游走江湖,甚至传出他一人一戟就荡平百十人山寨的传说,可以说是像极了早年游侠一般的刘弘基,在长安城同龄段的纨绔中,也是打遍长安无敌手。 这样一个人,今天被打得连还手之力都没有,还出声讨饶? 他忍不住再看了看李志,李志总算没什么兴致继续看了,这种蛮熊一般的战斗,他不擅长,也看不出个花样来,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庄不俗一人施虐有什么看头? “打爽了就停手,玩坏了明天你玩什么!” 庄不俗骤然收拳,退后数步,锤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对呀,打坏了明天那里去找这么好的靶子练手!不好,刚才兴起下手重了些,要是人家明天不乐意跟他打怎么办?在线等...... 铁憨憨瞅着刘崇仁,眨巴两下眼睛,灵机一动,先行抱拳,扯着破锣嗓子吼一句:“这位兄弟好拳法,出手如风,行云流水,让俺受益匪浅,希望今后还能够不吝赐教!” 短短几句话,就掏空了这货肚子里的所有墨水,就这几句话,还是听李志给小东西讲江湖故事的时候记下的,当时就感觉打一场架之后顺便来上这么几句文绉绉的话,倍儿有面子! 李志、李庆之、刘崇仁同时目瞪口呆! 接着刘崇仁气的浑身颤抖,尤其是看到庄不俗那张老实巴交的脸,怎么看怎么讽刺,心中适时飞出一万只草泥马! 娘希匹的! 第三十八章 分裂 竖日,距离五更还有差不多二十分钟的时候,李志准时出现在营门内一座临时搭建的点草台上,其身后站着庄不俗和李庆志,还有一个半睡半醒的高荨。 台下,李庆志和高荨所部一百零八名军卒已经军容齐整,陆陆续续还有其他伙的军卒加入后,根据自己的所属自行列队。 还剩百十秒的时候,庄不俗擂起了大鼓,鼓声响起,一些还磨磨蹭蹭的军卒以及什长伙长立刻匆匆赶来,很多人面面相觑,这陷阵营已经多久没有敲响那面大鼓了,他们的父辈甚至祖辈,就曾经在那面大鼓发出的响动中奋勇杀敌,或者马革裹尸...... 很多人不自觉地站直了身子,看向高台上地李志,天色未亮,可队伍的正前方燃着大堆篝火,他换上了一身唐军的短打装扮,身材挺拔,手柱一杆黝黑狭长的大弓,腰挎长刀,背上的箭壶存满箭矢。 整百次鼓鸣,该来的就都来了,没来的就是不该来的,营门内已经站满了整装待发的战士,只有三百余人,不到总数的一半,周围也渐渐围拢起看热闹的家伙,大多都是一些膏粱子弟还有他们带进来的随从或者从军后吸收的亲信。 当然这其中也不乏一些隔岸观火摇摆不定的人,毕竟这需要他们立即在李志这个新到的最高长官和那些二世祖组成的地头蛇们之间做出选择,很正常,人都懂得趋利避害。 李志毕竟新来的,而且他的底细昨晚也被那些神通广大的二世祖们打探清楚了,而且,该串联通知以及威逼利诱的手段都用过了。 能站出来的人,除了李庆志和高荨所部,其余的两百余人都是纯正的陷阵营子弟,甚至其中还有年过四十的老卒! 也就是昨天那位校尉大人特别指出来的百战老卒! 李志嘴角勾起,情况比他预想的要好很多,尤其是最后赶来却站在最前列的十数位老卒! 四周已经有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开始窃窃私语,对着台上的李志指指点点,有几个还发出刺耳的笑声,李志岿然不动,就像完全没有听见一般丝毫不予理会。 “我叫李志,木子李,志气的志,今天你们既然能准时站在这里,就说明至少还有热血未冷,还可堪一救,从今以后,我,就是你们的队正,在这里,除了薛将军,你们就只需要听从我一个人的命令!现在,我宣布第一条命令:仔细的看清楚周围这些嘲笑你们的人,记住他们丑陋的嘴脸!” 李志喊话的时候,周围的声音已经逐渐变小,似乎也想听听他准备讲些什么,可最后一句话说出后,周围轰然炸锅: “恁你娘!小白脸你骂谁呢!” “狗日的有种再说一遍!” ...... 污言秽语层出不穷,周围闹哄哄的跟即将哗变一般,每一句骂声李志都细细品味,国粹啊,这历史,还真是渊源流长。 庄不俗下场,站在火堆前,魁梧如魔神一般大吼一声:“都给老子闭嘴!有种就上来跟老子捉对下上一场!” 人群一静,那些二世祖恨得牙痒痒,相互看了看后这才发现,刘崇仁那大脑袋怎么没见来?随手抓了一个他的部下一问,也支支吾吾的说不出个一二三。 感觉被这货放了鸽子,顿时就气不打一处来,不过在场两边势均力敌,都有三百多人,还不信了,三百多人里,还挑不出几个能打的? 至于刘崇仁,也只敢在嘴上埋怨几句,众人吩咐下去,还真找出来五六个身材高壮健硕的汉子出来。 等那些人聚齐之后,李志指了指那些站在后面的二世祖们:“也别一个个上了,让他们几个一起,他们要是赢了,以后我李志见着各位就绕道而走,如果这你们都输了,就闭上你们那鸟嘴,看着老子以后怎么虐你们!” 唐人尚无,军中更是如此,李志这话在全营面前说出来,无异于立下誓言,只要输了,由不得他不履行,否则他师父薛礼的面子都要大损。 这些从小只会欺负人的二世祖们何时被人如此蔑视,当下就有上头的站出人群,大叫一声:“好!君子一言!” 李志朗声到:“快马一鞭,别废话了,开始吧!” 六人上场,将庄不俗合围,也不知哪个货看不惯双方之间的对峙,喊了声“打呀”! 在六人将将注意力分神的那一刹那,庄不俗就出手了,六人中四人都是那些大家族中出来的好手,另外两人属于后来被威逼腐蚀进哪个圈子的,虽然伸手都不错,但是各自心有顾忌,这么一犹豫,也就被庄不俗抢了先机。 当先一拳砸出去,那人没来得及伸手抵挡,就被一拳敲在额头上,直接昏迷,另外几人回过神来的时候,对手已经离开了包围圈,三两拳再次打晕一个,剩下的四人见机不妙,立刻联手,放下心中的界限,共同面对庄不俗犀利的攻击。 拼着腹部硬受一拳,再次砸翻一人的庄不俗,突然踹出一脚,将左近的另一人直踢的吐血...... 李志对庄不俗即将轻松赢得的胜利没有什么感触,李庆志昨晚已经被那变态的战斗力洗过脑,最吃惊的就要数高荨了。 这货此时嘴巴张的大的都能吞下整个鸡蛋,那六个人里,有几个他可是认识的,武安侯府和振国大将军府上的打手头子,全被一人给撩翻了! 这车开的有些突如其来!还好他没站错队,明智呐,再看看那些比自己都不如的草包,哪儿来的脸整天暗地里嘲笑自己? 等场上只剩下庄不俗一人站立的时候,空气已经凝固了,那些二世祖们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而跟随他们的那些人也都沉默不语,此刻,双方已经算是彻底闹翻脸了。 再看那些支持李志地兵卒,则意气风发,与有荣焉,庄不俗每打翻一人,叫好的人也迅速增加,剩最后一个人的时候,庄不俗甚至还有兴致朝那些支持他的人拱手,引来更加热烈的回应。 这其中,甚至还有对方阵营里的人也看的大呼过瘾,忘情的叫起好来,不过很快就被周围的同伴鄙视。 第三十九章 分裂2 长安城西北角,已经被朝廷派来的北门屯军画地为牢了数日,这时间段内他们仍旧没有接到唐皇李治什么时间到来的准确消息。 天色朦胧发亮,一众三百余人的游骑在林间还有官道上风驰电掣,目标直指薛礼的帅帐驻地所在,蹄声如雷,惊扰了沿途很多驻扎的军士。 薛礼的帅帐前,李庆之将李志的目的说出,薛礼皱眉,很是诧异:“分离出去?你是说他要独自分离出陷阵营?” 李庆之摇了摇头,叉手抱拳:“禀将军,李副尉是要把其他人剔除出陷阵营!” “哈哈哈......怎么样仁贵!任你说的天花乱坠,某家就说这小子不是什么省油的灯,现在如何?总共七百人的陷阵营,他去第一天就敢踢掉半数人手,这你还有和话说?” 独孤贤哈哈大笑着跟了出来,李庆之的话显然被他一字不漏的听了进去,同时,挥挥手让李庆之先行离去。 薛仁贵重重的叹了口气,似有些忧虑的询问挚友:“不会闹出什么乱子吧?” 独孤贤断然摇头:“放心,那些纨绔心里比谁都清楚,陛下外出这等节骨眼敢闹出乱子,谁都讨不着好,所以,你放心便是!” 薛礼仍是担忧:“可他这一下子把那些纨绔都给得罪光了,等陛下回宫后,那些人岂会如此轻易罢休?” 独孤贤无奈,继续抚慰到:“你也太小看你这位弟子了,从你第一次见他开始,有见过他做任何没有准备没有计划的事情吗?他做的那一件事不是成竹在胸之后才能会实施的,再说了,他去陷阵营的主意是我出的,就那些公侯家的小子,正正经经的分个高下,哪怕决斗我也不管,可要是敢用家里的力量,那某家可不答应!” 薛礼立刻愁容尽去,演了这么久不就是等最后这句话嘛,早说不就完了吗!接着笑着拱拱手就离开了,中官已经传下兵部军令,陛下三日后就会出宫,军务繁忙,哪儿来这么多时间浪费? 独孤贤指着薛礼得背影哭笑不得,这师徒两人,还真是吃定他了! 天光大亮的时候,李志一众人即将抵达帅帐驻地范围的时候,昨天那位气场很足的校尉营官,还有其身旁的李庆之牵马驻足,看起来已经等候多时了。 距离数十步的时候,李志举起右手,马速骤减,好在这里青草茂盛,倒没有多大尘土。 直到战马彻底停了下来,李志才敢翻身下马,再看看身后的所有人,都是很早就已经下马站定。 得立即,马上训练骑术了,眼前那校尉面目依然冷硬如石头一般,看着他走进后,才开口道:“将军已经知道你的来意,不愿意见你,这是将军的手书军令,其上监军大人也有落款用印,收好!” 说着,将手中的军令递过来,李志双手接过,当场就读了起来,旁边的李庆之替他牵住马儿,不过眼中的兴奋之色怎么也掩饰不住。 “某家的差事这就算办完了,还有军务在身,告辞!” 李志连忙上前:“校尉大人请留步,先行谢过大人,李志冒昧,还未请教名讳?” …… 回答他的是冰冷的转身,李志递过马绳,那人翻身上马,他的体型比起庄不俗要更加高大,差不多快一米九,就像一个小巨人,胯下的马儿也有些不堪重负的嘶鸣一声。 临行前,李志和李庆之二人躬身送别,那人一回头,正好看到了这一幕,石头一般冷硬的脸庞闪过一丝复杂之色。 “某姓马,本名马三,辽东一战,太宗皇帝赐名满堂,所以,某家叫马满堂!”说罢,就纵马离开。 高荨也感受到了李志对这个人出乎意料的尊重,所以,刚才全程都一声不吭。 等人走后,才凑到李志身后,问道:“兄弟,这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李志笑着揽其肩膀道:“你竟然不知道?告诉你呀,你的衣食所有,都是千万个这样的人用血肉捏起来的,指不定你身上这身衣服,都是那人胳膊上的皮肉缝的,吃水不忘挖井人,你这习惯得改!” 高荨瞪圆了眼镜,看着笑眯眯的李志,浑身都不对劲儿,总想把身上的衣服撕下来。 李志已经走了,李庆之沉默的拍了拍他的肩膀:“马三,时年36,十余岁子承父职,参加过贞观以来几乎所有的大型战争,每战必先,为此负伤无数,辽东之战,曾徒手抵住高句丽落下的饵门,同行二十五人,只生还他一个,太宗感其勇猛无畏,恐绝其子嗣,是故赐名曰满堂,意喻子孙满堂以示爱护!” 李庆之质朴平白的说完,看了眼仍旧没有回过神的朋友,轻轻的叹了口气,心中有一句话没有说出:“这事你怎会不清楚,只不过不愿放在心上罢了!” 李庆志也走了,高荨猛然回过神,紧跟几人脚步。 陷阵营分裂成两个独立营的命令很快就被大家伙儿知晓,除了兴高采烈的击掌相庆之外,还得分别去各部门报备,此事被高荨一人揽下,李志同意,以他皇亲国戚的身份,干这事儿再方便不过了,甚至今后的粮草军需等,也是派他去最合适,别驾他喊族叔,参军、六曹、长史,那个敢不给他这个皇帝外甥的面子? 回到营地,已有帅帐的兵曹划分两边的物资,刘崇仁总算出来了,不过状态仍不是很好,让他们这一方人不得不多想,以至于当听到陷阵营一分为二的时候都没有惊起多波澜。 安顿好了以后,双方各行其是,李志这边很快的便推出了一系列新规定,这要归功于李庆志,‘六军镜’毕竟是已经遗失在历史长河里的东西,而且出自李唐军神李药师之手,李志才不会画蛇添足。 细看下来,就连后勤和卫生防疫都有详细到苛刻的规定,李志总算明白了李靖为什么会取得那等成就了,就这份领先于当下时代背景的卫生制度,不被理解才算正常! 第四十章 画饼 当天晚上,之前的陷阵营一分为二,泾渭分明,他们中间正好隔着条皂河,一边夜晚喧闹异常,一边寂静无声,第二天一早,吵闹了大半夜的刘崇仁所部(昨日分流时刘崇仁也正式升任队正)睡得正是香甜的时候,旁边就传来震天响的呼号声。 “一、二、三、四!” “一二三四!” 李志满意的看着他提出的号子在队列间传响,这就顺耳多了,他也跟着跑,这早已是习惯性的东西,而且,还增加了沙袋负重,这在营地中是很普遍的东西,几乎每个士兵都会给自己绑上沙袋训练,长跑之后就是分类训练了。 李靖将军中每一天的时间计算的非常清晰,其目的也不言而喻,当兵吃粮,我不需要你思考,你只需要服从就可以了! 而李志在跟着训练了一个上午之后,就去看已经搭建了一半的训练器材! 单双杠、横梯,独木桥,越野障碍网等等,他特意挑选临近河道这儿的沙地,此时的皂河还非常清澈,河道附近草木葱茏,清理出这么一片地方废了百十号人半天的时间。 中午的时候,高荨领着十来个亲兵回来了,身后是一长串宽大的驽马板车,鼓鼓囊囊的粮草还有军械等各色物资,看的对面正打量这里的刘崇仁一脸呆滞。 这货是准备在这儿过年吗? 李志用印之后,将交接文书还给随行书吏,并切不着声色的将五两银裸子送到对方手中。 那人也是个妙人,当着高荨的面将银子亮了出来,而后手一翻,银子就消失不见,他本就是别驾身边的常随,其实也属于高荨家的部曲家臣,可是高荨并非嫡子或长孙,是没有办法命令他的。 本以为这趟下来指定白跑,没想到还有些意外收获,让高荨看见他收了银子,是一种行为上的态度,表示他这银子收的坦坦荡荡,即便别驾知道了也说不出什么,还有一层隐晦的意思,就是和你高荨有个对比,看看人家,再看看你自己:“小将军抬爱,别驾那里还有事情交代,后会有期,蒋五先行告辞了!” “这老杀才,在我家哥哥那里乖得跟孙子似的,到我这里就从来不假颜色,真是让人恨得牙痒!”等蒋五走远,高荨才轻轻的呸了一口,道出心中的不满。 李志笑道:“不明白你们这些人,为什么非得眼红自家祖宗留下的东西呢?就没有想过靠自己的双手闯一片天出来?或许过程很难,可你们有那位祖先,不是脑袋别裤腰带上才挣来今天的富贵!” 高荨在李志面前头一次正色,且恭敬行礼,起身后才感慨道:“一样的话,别人不知道说了过多少遍,听之不入耳,很奇怪,你说出来就大有感触!还有早上马三的事情,我之后问了我族叔,还被实实在在的打了二十个板子之后,才告诉我,那家伙被从辽东战场上抬下来的时候,就剩下一口气了,身上的创伤不计其数,箭矢装了半斗,一点也没有夸张!” “他能活下来全是运气,而且,他累积的军功早就够轻松搏一个五品将军出来,不过这人一根筋,冒犯了权贵,硬是被打压了下来,一只手五指断了四指,就是在高句丽城门口那一战,也是被太宗皇帝赐名的原因,这样的人,与其说是为了大唐流血,倒不如说是为了我们这些个坐享其成的勋贵流血。” “别看我,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这样的人,只要不死,迟早也会是我们中的一员,其实我爹很早就跟我说过,即便是我以我舅舅代表的皇家,也不过是我们中最大的一支勋贵,本质上差别不大的。” 李志也正视他的眼睛,郑重其事的说道:“所以,有些人,你可以杀,可以刮,唯独不能辱......” 有些话李志想说,暂时还不能说,他认为地位上的差别或许永远也消除不了,可是人格上,所有人必须是相等的,就像在后世,你一开宾利的,蹭了个开破桑的,你能蹬鼻子上脸羞辱人家吗? 概率太小了,以后世那种仇富、仇权的普遍心理,还不得时刻小心被人十倍百倍报复回去? 李庆志和庄不俗都过来了,高荨灿烂的一笑,仰着脸诚恳的对三人道:“你们应该也知道,我来这里,全都是家里的意思,之前的陷阵营什么情况你们也都知道,混吃等死而已,可以看出来你们三人都是有志气的,身份这些暂且抛开不谈,我是真的羡慕你们,可以为自己,为家族去拼,去抢,可我不敢,我们高家有一个高策就够了......” 说道这里,他的神色也有些黯然,到底不过是十四五岁的小正太,就算再成熟终究还是跳不出年轻人的思维惯性,他很自然的就否定了自己的存在价值,认为只有他浑浑噩噩的活着,才算真正的对自己,对家族做出了贡献,如果他的表现太抢眼,那不单他们家族内部不得安宁,就连他舅舅那边,兴许都会生出什么想法。 李志忍者笑:“这是你爹告诉你的?” 高荨点点头,除了他,另外两人也都没有一丝好笑的感觉。 李志找了一个树枝,将脚下的沙地抹平,然后小心的画起了一个简略的世界地图,三人自动围拢过来,李志用手中的棍子在“亚洲”的地盘上很随便的画了一个圈:“这是大唐,也就是我们所在的这块儿大陆,叫做‘亚洲大陆’,长安在这里......” 良久,李志直起身子,跺了跺已经开始发麻的双脚,再一瞅三个呆若木鸡的家伙,得意的哼哼一声,这就是见识上的碾压,么得办法! “小志,怎么我们大唐才这么大点地盘?这什么‘波斯’竟然敢比我们大唐还大这么多?反了他了!” 最先炸毛的还是高荨,这货已经完全沉浸在李志刚才讲解的世界地理上去了,强大的波斯国,玄奘去过的天竺国在他口中叫做印度国,还有那么一大片地盘被一群猴子一样的野人占据着是怎么回事?什么年代了竟然还用树叶当衣服!岂有此理! 还有李庆志和庄不俗,两人的眼睛从最开始的迷茫到渐渐锐利逼人,只用了很短的时间,之前高荨有一句话说的对,这两个人都是有志向的人,而且是有大志向的人,他们从中看到了无限的可能! 第四十一章 如意娘 距离李志所部不足五里远的地方,有一座皇家寺庙,专门用于供奉太宗殡御,所谓“志言安业并无他据,此亦不得感业所在而附会安业者也”,这座尼庵占地约有三百余亩,山门距离大殿约有一千五百多米距离,插一高达十米左右的旗杆,其下四尊石兽盘踞。 李志他们所处的方位正好在大殿的背后,也就是尼庵的后方,此地所属皇家禁苑,所以普通平民很少踏足,除了尼姑们长期居住的殿内,至于殿外乃至殿后更是荒废甚久。 一条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上,一女尼姑艰难负薪,手拄木杖向前行走,不时还需要用长长的木杖去敲打左右两侧的杂草和腐叶,以免有毒虫蛰伏害人。 土灰色的比丘帽早已被汗水浸透,额头上、鬓角上的汗水顺着其光洁的皮肤滑落下来,很痒,她用手背卷着袖口擦拭一下。 前面就到尼姑庵的后门了,她心情本已放松,可抬头一望,只见一肤色微黑,身材高大粗壮的中年尼姑冷笑的站在门口,抱着肩膀就那么看着她,看着她狼狈的模样! 武媚低着头,眼中的厌恶和杀意是如此剧烈,可等到接近那中年尼姑的时候,就换成了柔弱不堪楚楚可怜的样子,上天恩赐,如今已经二十六岁的她依然一副少女般的模样,眉目之间还能瞧见依稀的娇憨。 “明空见过慧能师叔!”武媚小心的放下柴薪,恭恭敬敬的双手合礼,虽然已无秀发,可整个人看起来更加的空明洁净,让人忍不住心生怜爱。 慧能心中还算满意,前天有圣上即将入寺进香的说法传开后,这明空就变得神不守舍的,梦中呓语竟然都是当今圣上要带她离开这里的话! 这怎么可以!一个先帝的才人,而且已经削发为尼了,竟然胆敢生出那等污秽不堪的想法,院内的尼姑和一众掌院、住持等人心生愤懑,她们还得靠人家皇家指头缝里漏出来的那点粮食存活呢,好嘛,你这一句话要是传出去,得罪的可是圣上的整座后宫,说不定还得加上朝堂上的所有大臣! 这等于是绝了她们感业寺的根!经过一众领导阶层的讨论后决定,此等大逆不道的罪孽,绝对不允许出现在她们感业寺内,也就是说,对这个明空,最近几日必须保持高度关注,并且严禁她进入进入前院,必须杜绝所有能让她见到圣上的机会! 已经第三天了,前两天都是武媚一人独自完成,慧能在一旁全程监视,这两日寺中实在是事情太多,慧能就偷了一天懒,所以下午就早早的等在后山门口,直到武媚出现在视线中,才放下心来,并且心中也不无讥讽,都成尼姑了,还想着飞上枝头的好事! 即便你长得再红颜祸水,见不着皇帝你又能怎样?听闻当初先帝爷在时,她便和当初的晋王殿下暗结情愫,这晋王都登基一年了,也没见派人过来问询一声,由此可见,怕早已忘了有这么一个人在了。 想到这里,慧能又有些怜惜,不由自主的伸出手,轻轻的抚上小尼姑那吹弹可破的脸颊,如此温柔可人的人儿,那皇帝不懂得疼人,贫尼也可代劳...... 啊! 武媚惊恐的一联后退数步,就像脸上被蝎子蛰了一口,脸上却不敢表现出太多的愤怒,慧能行家里手,又怎会如此轻易的放手,没想到,这美人儿生起气来,美的更加惊心动魄! 好歹都是碗里的肉,慧能也不着急,嘿嘿一笑,麻利的从脚下提起柴薪,意味深长的看了眼武媚,转头就走向门内。 武媚紧紧的抿起嘴唇,凤目之中杀机凛冽,想到自己的处境,她突然有些无可奈何。 这一年以来,她过得怎样的日子没有人知道,这里说起来是尼姑庵,可别真以为就是什么佛门净地了,一群女人,整日无所事事,出不得禁苑范围,见不得什么生人,相互之间早已两两相厌,三长五短,鸡毛蒜皮的事情层出不穷。 还有这里禁止所有尼姑和皇帝以外的男子接触,很多还没有接触过人伦的少女也就罢了,那些真正见过风雨的女人,已经变得不可理喻,加上很多正处于如狼似虎的年纪,什么样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武媚迅速调整心情,跟着慧能进门,关闭后门前顿了一顿,此时,落日的霞光正好照在她绝美的脸庞上,显得美轮美奂,只希望明日,会好过一点吧! 荒凉的土山周围,灌木丛生,野草斑杂,李志等一众人从山下四散围猎,也有人拿着铜锣不停的敲响,惊走无数野物,兵卒们经过一天的适应,已经习惯了李志这个年轻的长官存在,至于他怎么弄到的这个围猎的任务,没人会去在意。 李庆之尽管心中疑惑,可他不会去问,他觉得自己的祖父之所以后来整日战战兢兢地唯恐皇帝猜忌,无非就是一点,大部分时候他想的太多了,作为一个无敌统帅,毋庸置疑他是合格的,但是作为一个臣子,他的在很多要命的事情上,又显得犹豫不决,摇摆不定! 这样的臣子,哪个帝王能用的放心? 至于高荨,则是彻底放飞了自我,他的马脖子上,已经栓了不下十只野鸡和野兔,这孩子也是典型的被憋坏了,平日间即便有军务外出,也是要有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路线,那里有机会像这样玩着玩着还把军务给做了的! 三百人铺开来像筛子一般过了一片又一片地方,来来回回力争将所有能动的活物都梳理干净,保证皇帝陛下出行的安全,要是被这里随处可见的狼啊、野猪之类的猛兽给冲撞了,那罪过可就大了! 李志独自一人纵马缓缓的游走在外围,视线不停的来回扫视,他当然希冀着能通过这种方法“意外”地遇到武则天! 已经整整一天了,没有其他办法,这种随机的碰巧,在方圆十余里的地方简直不要太渺茫!一整天时间,他们已经把北门屯军包围的这片地方基本都梳理了一遍甚至两遍,期间收获的野味也有赠给兄弟单位打牙祭,也有自己留下准备改善伙食的。 第四十二章 明空 禁军职责范围内,李志就剩自家门前这一小片地方还未筛扫,他的记忆中,这段时间武媚的生活过得很不好,尤其是在见过皇帝的贴身太监后,更是心若死灰,甚至一度都有轻生的念头。 类似武媚这样不会甘于平凡的女子,在这尼姑庵内必定会受到排挤,她就像黑夜中的一盏灯,与这如同死寂的地方注定格格不入! 都是女子,受到排挤或者责罚的时候,那么粗活重活肯定都是她的,砍柴,汲水,烧饭,甚至倒夜壶!对武媚来说,这无异于地狱一般的生活,好不容易等到皇帝到来的消息,犹如看到一线曙光,可很快,又变的更加黑暗。 对李志来说,恰恰相反,他的机会也许就在这里! 顶多在一个时辰,天色就将黑,前面是一片凸起的土山,山上林木繁茂,李志扫了眼这郁郁葱葱的小山,林中静谧,偶尔有倦鸟归巢,旁边皂河缓缓流淌,绕山而过。 这座在后世早已成为平地的土山毫无特别之处,远远望去如同一座土丘,歇息过后,陷阵营再次开始围猎,一天下来,再高的兴致也有疲惫的时候,不过想到马上挂着的野味,大家也就重新拾起精神,准备快速扫荡完这一小山之后,刚好回营开开荤。 李志所行走的这一片地带,有几条上山的羊肠小道,庄不俗、高荨、李庆之等人四散开来,李志身边跟着两个已是中年的陷阵营老卒,连同其他有威望的老卒,已经被李志火线提拔为伙长,什长,让这些人无不心生感激,这无需细说,此刻跟随他的这两个老卒,就是他挑选出来的两位伙长。 “老周,你去那边看看!老石,你那边,咱们分散开来!”几人骑在马上,在一岔路口,李志伸手分别指了指,三人便各自率领数十人四散开来。 天色将晚的时候,大部分人已经开始在山下集合,只有李志这部分人还未曾下山,李庆之和高荨来到庄不俗这边,询问是否需要上山寻找。 庄不俗摇头:“刚才他已经让人传过话了,让咱们先行回营,他们随后就到。” 高荨不解的问道:“猛将兄,我怎么觉着小志今天怪怪的,好像心不在焉的?庆之你觉得呢” 李庆之点点头,他对今天的围猎也心有疑惑,称不上怀疑,毕竟李志找的理由冠冕堂皇,可总觉得李志急于做这事是另有原因,醉翁之意不在酒。 庄不俗此时的注意力在刚刚捕获的几头小野猪身上,皱了皱眉道:“咱们今天动静不小,把这周围很多野兽都赶了过来,我也有些不放心,这样,你们两个带上几个人,随我上山,其余人自行回营造饭。” 三人一拍即合,各自领了十余人纵马上山。 却说李志这边始终搜寻无果,远远的还能看到那座尼姑庵坐落在一个高地上,周围有一片耕好的田地,应该是寺庙的田产,他站在山顶眺望,两个伙长一左一右也不敢说话,这位年轻的过分的队正紧紧两天,就已经展现了他不凡的能力,偌大的营地安排的井井有条,还有那新式的兵卒操练方法。 已经在整座北门屯军内开始推广,据说就是出自眼前这位的手笔,都是常年浸泡在军中的人,好坏自然能分辨的出来,没见一大早两位国公家的公子还有队正自己都和普通兵卒一般无二,甚至负重训练,累的如同狗一样,也不见叫一声苦! “下山吧!”良久,李志轻声吩咐道,众人开始整点行装,准备下山。 “救命!救命!” 行至山脚的时候,有微弱的声音传来,李志陡然停下脚步,侧耳凝神,同时手掌一扬,场中瞬间安静了下来。 “救我,有人吗?”这一次,所有人都听到了,不过声音传来的还是有些飘忽,石佛虎刚刚升任伙长,对自家校尉心中那是心服口服(李志的军中职级是副校,但是在自家军中一般称呼都会把这个副字去掉,同后世),此时一听这来路不明的女声飘飘渺渺,心神顿时一紧,矮壮如冬瓜般的身型挥舞着两片短柄板斧,迅速挡在李志身前。 “呔!爷爷在此,哪里来的妖孽还不快快现身!” 李志此时无疑心跳已经加速,尽量保持平静,没心情理会这货,一脚将其踹开,循着声音向前寻去,这声音是顺风方向传过来的,距离不好判断。 随着继续向前,队伍中有兵卒点起了火把,那声音倒是逐渐清晰,可也衰弱下来。 李志脚步不停,行走大概两百余米距离后,被一个天然地裂缝隙挡住去路,边上荒草丛生,走在前方的兵卒也险些落了下去。 数个火把探下去,一个面色苍白的女尼正吊在裂缝中央,背上的横着的硬柴木刚好卡住两侧。 “大人,是个女尼姑!” 不用说,李志已经走到了裂缝边缘,亲自查看,只见裂缝足有一米宽,深有四五米,年代看不出,估计和近年来关中频繁的地壳活动有关。 虽然还不能确定这是不是武媚本人,不过好歹先救上来再说,总不算空手而归! 十余人齐心协力,很快便将女尼姑从裂缝中拉了上来。 四周火把照的明晃晃的,李志蹲下来仔细打量这女尼。 只见这女尼肤色晶莹如雪,眉目脱俗,一双凤目灵秀天成,即便此刻神色仍有惊恐、身上也多有灰尘杂草倍显狼狈,却仍旧让在场所有汉子都看直了眼。 李志对女色倒是没有多大感触,毕竟上一世被流毒太深,想到这有可能是武则天本人的时候,还是难免多看了几眼:“我是北门屯军薛将军帐下陷阵营的队正,我叫李志,木子李,志气的志!这位女师父你先活动一下身体,看看可曾受伤?” 女子挣扎了一下,没有站起来,可能吊的时间久了,整个身体已经麻木,李志看了眼,就吩咐兵丁去做一个担架,并伸手示意女子不必着急着说话或者动作,等身体稍微恢复后再试。 “明空谢小将军救命之恩!” ...... 第四十三章 开解 李志正取下水囊准备给这小尼姑盛水,突然手就一抖,差点连同水囊一起掉地上去了。 明空?明月当空,不就是曌嘛,武曌,不是武则天又是谁? 再次看过去的时候,武媚也疑惑的看着他:“小将军莫非也认识一个叫做明空的人?” 李志呆了呆,心境突然就平复了下来,一代女帝又如何!武则天又如何! 无论今后她的成就怎样,当下还不是一个前途暗淡,险死还生的普通女人,顶多算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在胸中的万仞丘壑没有展现出来的时候,就是个普通人罢了! 点了点头:“是,她也是一位女法师,命运多舛,却又百折不挠,最终的成就,千古少有人能比肩......”说道这里的时候,李志停了下来,狭长的眸子静静的看着面前的女子。 武媚低下了头,良久才再次仰起脑袋,嘴唇已经咬出了鲜血,眼中迸发出无穷恨意:“你是袁天罡的弟子?还是李淳风的弟子?既然如此忌惮,为何还要救下我,让我死在这里不是正和了你们的心意!” 李志再次呆滞,心思电转间就明白了,因为他下意识说出的话和那袁天罡当初的箴言不谋而合,也正是这句话,让武媚的人生发生了巨大的转变。 李志的呆滞,在武媚看来正是被她看出底细后的表现,当下再无一丝侥幸,心中的所有委屈和恨意砰然爆发: “帝传三世、武代李兴!帝传三世、武代李兴!就因为你袁天罡一句话,害我一生,还不够吗?被先帝所忌,险些杀我,我的人生,就是因你袁天罡一句话就被毁了!既然如此,为何不杀了我!留我在这世间,你们就不怕将来有一天,我武如意一朝得势,屠尽天下道门吗!” 心怀滔天恨意,武媚从来未曾对人诉说,今日失足落入地缝,当场便昏迷过去,最终惊醒,险死还生,说着说着,她已经泪眼滂沱,李志终究没有说话,任她发泄出来。 庄不俗和李庆之高荨三人也赶来了,三人只见一个漂亮的不像话的女尼姑对着李志嘶声悲鸣...... 相互对视一眼,高荨立刻开始撵人,什么石佛虎、周海龙,李庆之、庄不俗等等都被他赶到十步以外,末了,见武媚终于情绪稳定下来,又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从袖子里掏出一只崭新的绢帕递给李志,还温情赠送了一句:“多哄哄就好了......” “滚!” “滚蛋!” 两个人同时怒目,武媚是正在气头上,李志却是一阵心惊肉跳,没谁比他更明白娶这个女人回家会是个什么结果。 高荨灰溜溜的走了,发泄完后武媚倒是安静了下来,李志叹了口气,将手中的绢帕递了过去,不得不说,高荨这货风月班头的雅戳还真不是一文钱本事没有的草包角色。 “略微活动一下手脚和身体,长时间挂着很容易造成供血不足,小心肢体坏死,到时候就只能截肢了!” 说完,李志就笑着站了起来:“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总不可能事事顺遂,你怎么知道就没有人比你更倒霉呢?还有,我倒是听说过袁天罡和李淳风,不过他们肯定没有听说过我,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我看来,那不过是两个神棍罢了!” 武媚惊讶的瞪圆了眼睛,眼中闪过一丝愧疚,别人刚刚才把她救下,就被她无中生有的怒斥一通,正待开口致歉,李志就当先打断她到了嘴边的话: “别说对不起,套用一句某人的名言,别人对你说对不起的时候,就会准备继续对不起下去!这是个死结!” “噗嗤!”武媚笑了出来,眼中仍旧还有泪水未曾擦拭干净,可脸上的表情已经轻松了许多。 李志也跟着笑了:“笑出来就好了,兰之猗猗,扬扬其香,人生际遇,是不能够揣测的,今日之恶,会不会成就明日之好?谁说的清楚呢?” “兰之猗猗,扬扬其香。”武媚默诵之后,一双凤目轻闪,双手合什道:“只说谢谢小将军开解,心里着实松快多了,只是武媚一生太过坎坷,又身处囫囵,实在是......算了,恶事不与人言,小将军刚刚那句‘兰之猗猗’恐怕还有下文,也不知武媚有没有福分,能够听到下文!” 说罢,只是静静的看着李志,她的心中对面前这个同样叫做李志的男孩子心中满是好奇,同时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或许是被他救了一命,又或许是她能任由自己发泄不好的情绪,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李志,李志,为何也是这个名字?算是上天对她的某种暗示吗? 终究还是太漂亮了,当其回复神志,只是平静的看着自己,就让他不敢直视,不是那种低俗的心理,而是怕会忍不住激起保护欲,影响他随时做出正确的反应和决断。 “姐姐叫我小志就好,我还只是个代管营官,算不得将军!”既然都称呼自己的俗家名字了,也就说明她已经对这尼姑的身份是恨透了!那他就不能再叫师太或者师父了,本来就是想拉近关系的,李志此时又怎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李志的话,将武媚的思绪也拉了回来,美目流转,多少年了,从没有一个异性喊过她姐姐,当下就认真的问道:“你当真认我做姐姐?” 李志毫不犹豫的点头:“只要姐姐不嫌弃,我家并非什么富贵人家,家中只有一位老父,在灞河边,太兴山下,李家庄就是!” 武媚眼中又蓄满了泪水,不过这次是喜悦的,她自幼生长得家庭中,兄弟姐妹倒是不少,可那里感受过一份亲情?只有冷冰冰的家族利益和兄弟姐妹之间相互欺压! 只见她连连点头,又看了一眼李志,怎么看怎么喜爱,突然之间又想到了自己的身份,心下却是一片黯然,不由得又摇了摇头,她不能因为自己就误了这孩子的前程! 第四十四章 兰之猗猗 武媚先行欣喜的点头,又黯然摇头,李志看在眼中,立刻明白了她的顾虑,当下认真说道:“姐姐先听我诵完这首‘猗兰操’在决定不迟!” 见武媚点头,又说道:“时候不早了,我们且行且说。” 伸手一招,自有两个健硕的老卒抬着简易的担架奔了过来,李志一看,庄不俗和周海龙两个,都是壮士类型的大汉,老周还是和石佛虎被他一块儿提拔的伙长,为人寡淡不喜说话,又长了张典型的苦瓜脸,却偏偏和走到哪里都一副乐天派的矮冬瓜石佛虎相交莫逆。 既然已经认了姐弟,也就没有那么多避嫌的说法,李志亲手在担架上铺上足够的干草,又搀扶武媚躺在其上。 “姐姐且听好了:这歌可不是我做的,作者另有其人,不过意思倒是很符合姐姐如今的心境:兰之猗猗,扬扬其香。 众香拱之,幽幽其芳。 不采而佩,于兰何伤? 以日以年,我行四方。 文王梦熊,渭水泱泱。 采而佩之,奕奕清芳。 雪霜茂茂,蕾蕾于冬, 君子之守,子孙之昌。 见李志一点也不知道避讳认了她这个女尼做姐姐的事情,心下很是担忧的四下看了看,只见周围几个明显能听到的人,都没有什么大的反应。 那个横竖看起来都一副纨绔样子的孩子,她还恰恰认识:东阳公主的次子,高荨! 不过这孩子肯定是不认识她的,毕竟当年,那还是她刚被封为才人,正得宠的时候,年仅七八岁的小高荨被他母亲高阳公主牵着手去后宫看望外公,她还领着其玩了一会儿捉迷藏,当年还是个爱哭的傻小子,这一转眼,就已经长大成人了! 武媚其实已经可以自行行走了,不过是贪婪的享受这份久违的类似亲情的照顾,就索性躺下来,李志念得不快,她仔细聆听,心下却是感叹这个弟弟的才华,她自幼熟读诗书,自然很好断定,这首诗歌她从未听过,也就是说,很可能,李志本人就是作者! 不过,这首诗歌要表达的意思她已经听懂了,也更加肯定这是李志刚刚所作,上中下三阙,上阙讲“兰生幽谷,不以无人而不芳”,将她比喻成兰花,不会因为无人慧眼识珠而不芬芳,教她自信和豁达。 中阙似乎是在说他自己:“文王梦熊,渭水泱泱。”武媚想到这里,不由得笑着在心中评价:她这个弟弟似乎自视甚高呢,竟然自喻姜太公,还真是少年心性! 至于下阙,就是表明兰终究会历苦寒而自成其香!和他之前所说的:今日之恶,安之不会成就明日之好?相映成趣! 看着亲自背负木柴走在身侧的李志,她心思流转:“这样一个才华横溢的少年?真的只是普通之家能培养出来的吗?即便钟鸣鼎食之家,也不见得能培养出有如此气度和才华的少年郎吧!也不知道最后会便宜了谁家小娘子?” 武媚想着想着,嘴角挂起了淡淡的微笑,竟然就这么睡着了,多久了,她的心里都没有如此的踏实过,以致疲惫袭来,没有丝毫的抵抗力! 再次清醒过来的时候,他们已经走到了感业寺的后门口,这里如今灯火通明,数十兵卒没有发出一丝声响,李志也静静的陪在武媚身侧,门外,慧能焦急的看着还在沉睡的武媚,皇帝临行,他们这群尼姑们自然要上上下下彻底的打扫一遍又一遍,争取给皇帝留下一个好印象,能多留些香火钱也好。 经过几天的观察,明空总能按时回来,她刚刚放松了警惕,今日就出事了:规定的时间没有回来,有太多的可能了,之前焦急的等待,心中想象着肯定是遇到什么事情了,或许是贪玩也说不好,不过不管什么原因,等她回来后肯定要好好收拾一番。 及至天色完全黑了下来,一队火把才从远处行来,慧能心中不安,直到看到来人都是大唐军卒的时候,才放下心来,那为首的小将军,一股子跋扈气,纵马行至她身前,随手扔下一包银子,亮了亮一张腰牌,居高临下说道:“明空师傅在今日不慎跌入地缝,幸有本侯遇到,你且听着,明空师傅是本侯的长辈,今日既然有缘得见,这包银钱你且留着,只望你善待之!” 慧能是正统的尼姑出身,面对一位国侯,自然气势上就低了无数节,又拿了银子,当下便小心的应道:“侯爷尽可放心便是,明空又贫僧照看,自然万无一失!” 至于守在武媚身边的李志,当然被她认为是这位侯爷的跟班了。 不久,武媚就清醒了过来,她的身上,还盖着一张大氅,正是李志从高荨那里要过来的,让这骚包的装备总算有了点用场。 武媚起身,李志搀扶着她站了起来,试着走了几步无碍,才放手,慧能只当没有看见。 “姐姐不必担心,慧能师傅什么也没有看见!”李志轻笑。 武媚责怪的瞪了他一眼,走到慧能面前合什请罪:“弟子不慎落入地缝,误了时辰,请师叔责罚!” 慧能总算满意了:就怕有了个侯爷撑腰,就完全忘记自己是谁,还记得自己是她师叔就好! 也就顺势合什还礼:“师侄不必自责,身体无碍就好,以后小心便是,你且先行谢过侯爷救命之恩才对!” 武媚面向高荨合什。 高荨连忙下马,跟着俯身回礼:“小祖母......明空师傅可还记得本侯?” 武媚笑了,原来这孩子还记得自己,便点了点头:“新乡侯当年一别,竟然都已经长大成人,贫尼心中为侯爷高兴!” “明空,咱们得回了,侯爷,各位军爷,贫尼等告退!”慧能确认两人真认识后,就准备带武媚回去了,一个下午不见人,说不定住持会找。 ...... 众人离开感业寺后,高荨心里就像有百只狐狸在挠,看李志骑在马上怔怔出神,也不敢打扰,想他一个堂堂国侯竟然替一个小小队正打掩护,都是兄弟,这不算什么,关键是看掩护的是什么啊: 兄弟和他姥爷的小妾不得不说的故事? 至于姐弟的称呼...... 纵横长安欢场无敌手,一代腹黑小梨王高侯爷,还是没办法相信,都是套路啊...... 第四十五章 最可爱的女子 对于李志莫名其妙认了个仙女儿般的尼姑姐姐,陷阵营高层都是知晓的,大家也都只当没有见过,李志也郑重的给几个知情人解释过,效果不好,也就懒得再理会,时间总会证明一切,而且这事儿也用不了几日大家就不必再胡乱猜测。 临近皇帝到来的前两天,李志每下午就会带上庄不俗两人离开,明日,就是皇帝出宫来这里进香的时间了,早上照常训练之后,李志换了一身崭新的猎装走出营帐,庄不俗已经等候多时,两人翻身上马。 也无需对谁打招呼,下午的训练以及日常计划安排已经精确到了刻!李志也是受够了这时代“一炷香”“一盏茶”这等笼统的时间概念,军中还好,配有自己的计时装置,不过甚是粗糙。 可即便如此,也让李志叹为观止,感叹先人的智慧成就。 因为这东西在李志看来,是绝对不亚于四大发明,意义太过重大,历史长河中,它之所以容易被忽略,其原因就是一切科学都是把“时间”作为最重要的一个基本概念,以致到了不知不觉视而不见的地步! 真实情况是时间计量的技术,是最能代表总体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所以,钟表的发明要比另外那四大发明重要得多!后世连中国一些著名学者都以为:我国古代没有精密的实验和计量,说这是中国没产生近代科学的先天原因。 而事实却不是这样的!唐朝所用的精确计时装置叫做:刻漏!甚至可以追溯至东汉的张衡时期,也就是大家熟知的地动仪和浑天仪的发明者!经过数十代的持续研发和实践,已经精确到刻!而此时的欧洲人,时间只能精确到小时,差距不可以道理记! 李志将此事放在心上,并作为后续需要攻坚的一个目标,此时就先将就着用吧。 今日天气倒是非常适合外出,时至夏日,这里的温度也不是非常高,树荫连绵,到了土山的时候,武媚已经坐在树荫下发呆,眉宇间有淡淡的忧愁,膝盖上放着一本薄薄的书籍,是李志派人从庄子上取来的三字经刊印本,都是单面印刷,装订的非常齐整。 李志两人远远地跳下马,几日连续不断的纵马练习,骑术倒是大有长进,武媚回过神来,抿嘴一笑,皱眉的看着他,语气有些关心和责怪:“慢些下马,说了几次了,这些年长安城里纵马摔坏脚的少年郎还少吗!” 这可不是危言耸听,大唐尚武,上至宗室,下至民间,皆以马匹为代步工具,“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落花踏尽游何处,笑人胡姬酒肆中。”在这句五陵少年鲜衣怒马的真实写照下,少年郎更是追风逐电,崇尚骑快马,展骑术,马速未停,就纵深跃下,潇洒非常,结果就是不少倒霉蛋摔断了腿! 出名的就有不少,当今圣上的大哥,已故太子李承乾,琅琊郡公牛进达的当家嫡子等等! “姐姐教训的是,咦?姐姐今日气色怎么不好,是有什么烦心事吗?”李志明知故问,这两天接触下来,他对武媚的性格已经有所了解,此时的她心中或许依旧埋藏着恨意和委屈,可通过他这两日的插科打诨和相互诉说,已经开朗了不少,整个人都变得明媚起来。 明日也就是皇帝李治到来的时刻,可武媚依旧没有主动提及她和皇帝的事情,说明还是有戒心或者顾虑,这就需要引导了,虽然即便没有他李志,武媚也能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达到见到皇帝的目的,并迅速取得小受的真心,可过程实在漫长了些。 李志要做的,就是利用自身的资源和优势,帮助她更快的接触小受,这也是他整个计划的重中之重! 武媚强自欢笑,从旁边的包袱内取出一支小包裹,放在已经采摘好的树叶上摊开:“快来,给你做了你最爱吃的点心,庄家弟弟你也过来,你两都有份!” 李志一屁股坐下去,拿起一个手心大小的点心就直接吞了下去,又拿出一半递给庄不俗,铁憨憨挠挠头,对着武媚憨笑一下就算是谢过了,而后拿着点心就离开了,这两天,武媚砍柴的任务都是他来完成的。 “姐姐可是为那明日皇帝临行之事烦扰?”等庄不俗走远,李志擦了擦手,单刀直入的问道。 武媚吹弹可破的皮肤瞬间有些发烫,不过和普通女子不同的是,她并未做任何娇羞状,而是定定的看着李志,眸光流转,等待下文。 大唐风气开放,女再嫁并非什么难事,就高祖和太宗两任皇帝的那些个闺女,有几个没给丈夫头上带点绿? 可再嫁也要看人,先嫁其父,再嫁其子,这终究是有悖人伦,为人所不齿的事情,李志看着武媚的眼睛,突然说了一句话:“姐姐,你知道在我心里,什么样的女子才是最可爱的吗?” 武媚眨了眨眼睛,又摇了摇脑袋:“美丽?大方?温柔?持家?” 她说一个,李志就摇一次头,最后干脆不说了,李志笑着看向远处:“在我心里,勇于追求自己幸福的女子才是最可爱的,他们热情似火,百折不挠,同时又极具主见,有属于自己的思想观念,有自己的人格,不会屈从于强权,遵从自己的内心,这样的女子,才是我心里最可爱的女子!” 虽然有些意料之中,可听他说出来,武媚还是惊讶不已,在这个男权社会中,女子无才便是德这样的普众观念侵蚀下,她想不明白这个弟弟的脑袋到底是怎么长得?为何会生出如此迥异于人的想法! 末了,还是有些不确定的问道:“小志,你真觉得女子也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吗?甚至有权利追求自己的梦想吗?” 给您说一个我做的梦吧,您就当胡言乱语,图个乐子:“那个梦中,我看到了与现在完全不同的一个世界,那个世界是圆的,人人追名逐利,却男女平等,所有人都有追求名利,幸福的权利......” 第四十六章 李志献计 “真的有那样一个世界吗?”武媚的声音就像是在呓语,李志并未打断她的思考,他也知道自己这番话对武媚会造成怎样的一种冲击,如果没有自己的到来,她这一生,其实都是在和世俗做抗争,凭什么女子生来不如男? 凭什么男子可以做的事情到了女子身上就是大逆不道? 凭什么她武媚就不能当皇后? 凭什么她身为一个女人,就不能主宰天下? 李志的这番话,不亚于是一颗晴天霹雳,在武她心中劈开了一束崭新的曙光,她的视野从所未有的开阔和深邃,那是怎样的一个世界,只是听到,就已经让她无比迷恋和神往! “我十四岁入宫,母亲不舍,我便心想侍奉圣明天子,岂知非福,为何还要哭哭啼啼作态,一心想凭借自己的美貌和学识侍奉皇帝,成为人上之人,为我母亲和姐妹不再被人欺负!而后我成功了,很快就得到了太宗皇帝的喜爱,一跃被他册封为才人,我的未来从未那么光明,我也决定全身心的服侍于他。 可现实和我开了一个恐怖的玩笑!刚刚得宠没几天就失宠,就像随手遗弃的宠物一般!我不甘,我从没做错什么!费尽心机,我才知道那一切都不过是因为一个道士的一句话:帝传三世、武代李兴! 多么可笑啊,他是那么的雄才伟略,这座偌大帝国不亚于他亲手缔造,我不敢相信,我心目中的圣明天子竟然能信任这等事情,而且因为这等莫须有的事情将我打落凡尘,再次沦为婢女。 这段时日,我与当今圣上相识,那时他对我一片深情,用尽手段接近我,讨好我,可我毕竟是太宗皇帝,他父亲的女人,我们两人如何有可能,毕竟年少,终于,我的内心屈服了,我以为遇上了自己的真命天子,便情寄于此, 也是后来,我才知道,那段时间,太宗皇帝两个最疼爱的儿子不分先后的背叛了他,让他整日疑神疑鬼,形神憔悴,这些,我都看在眼里,也安心本分的做一名婢女,直到朝堂上有一个倒霉蛋也姓武,且和造反有牵连,这才略微打消了对我的戒心,又将才人还给了我!” 武媚眼中的嘲笑之意不加掩饰,李志明白她心中嘲笑的对象,无需明说,武媚的强硬本质不会允许她真正的久居人下,李世民伤过她一次,那么只要有可能,她就不会再对这个人抱有多大期望,再加上其人终究即将老去,她还要为自己的将来准备! 冷宫内那些可怜的女人,她们的凄惨模样令她无比恐惧!她不想那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她要努力去改变自身的处境。 “重新成为才人之后,先帝也已经垂垂老矣,太子之位悬而未定,最终在长孙等人的支持下,落到了晋王头上,你知道姐姐我当初有多么欢喜吗?” 李志点点头,李治做太子那段时间,应该是两人见面最频繁的时间段,也是感情升温最迅速地时间段,那时太宗病重,太子身为皇储,又以仁孝出名,时长衣不解带的照看他的皇帝老子。 而武媚又是太宗真心喜爱的女子,当然也会留在身边! 武媚轻笑一声,眼中流露出回忆的神色:“那时候,我和殿下两人轮流伺候卧病不起的先帝,其实已经私定终身!” “你可能想不到,太宗为什么当初一直留我在他身边?” 李志摇摇头,表示这等秘闻不见于史册,就连野史也不会有,他当人不会知道! 武媚看着李志突然笑了,笑的眼泪都流了下来:“他说他喜欢我,他甚至还问我,愿不愿意陪他走!” 李志没有笑,只是从怀里取出方帕递了过去,无奈的叹了口气:“姐姐,相信我,都会过去的!” 武媚笑容凄美,接过李志的手帕却不去擦拭脸上的泪痕,而是仰着头努力让自己坚强,良久,才继续说道:“后来,我逃过了那一劫,没有被拉着去陪葬!不过也没好到那里去,他临终前都不忘把我赶出宫削发为尼,而我们的当今圣上,也早已忘记了曾经的海誓山盟,也是啊,贵为人间至尊,富有四海,什么样的女子得不到,还不是随他予取予求,哪里会想起我这么一个昨日黄花!” “明天,他就会来这里,向佛祖进香,不过是祈祷他的大唐基业万世永昌?枉我一开始还见他之心不死,想着拼了命也要再见他一面,问问他为何这一年多来从未想起我......现在一想,倒是不必了,余生就这么安安静静青灯古佛,为母亲和姐妹,还有弟弟你,祈福诵经也好!” 武媚笑着看向李志,调侃道:“这就是我不愿意轻齿于人的事情,姐姐现在在你面前,就连最后一点秘密都没有了!” 李志心中无奈,这段时间却实是疏解了她心中的部分戾气,可也让她失去了部分斗志,这不好,心机男果断摇头: “姐姐,我倒觉得未必,陛下的事情我多少也知道一些,他生于深宫,长于妇人之手,生性不强,贪玩渔色是从小养成的毛病,倒并不见得就是他真的忘记你,您想,身为大唐的皇帝,他一日能休息多长时间?需要看多少斤的奏折?又有多少属于自己能支配的时间!您在太宗皇帝身边待过时间不算短,对这些怕比我清楚!” 见武媚有些许意动,李志继续添油加醋的说道:“再则,当今圣上有么有忘记您,您只需要见他一面即可,他若有情,自然不会看着姐姐在此地继续受辱,他若无情,弟弟我大不了想办法接您出去!不是什么难事!” 武媚对最后那句话直接忽略,不是怀疑李志的心意,而是没那种必要,感业寺她随时都能走,可她走了普天之下又能去哪里?她的母亲,她的姐妹怎么办? 可第一句话却让她又提起来一丝丝希望,万一,万一正如李志所讲,殿下并未忘却,那她的幸福就仍有保证!也许只要看上一眼,无论如何,以后即便老死于此,也不会留下遗憾! 第四十七章 狮子骢 武媚同意了,李志心下倒是没有多大意外,毕竟是一代女帝,刚才之所以表现出软弱的心理,最大的可能就是下意识的博取同情心。 等了这么久,她又怎么会轻易放弃!哪怕只有一丝机会,她也要拼尽全力去争取,皇帝即便忘了她又如何?当初能让其为自己神魂颠倒,现在也可以! 这么长时间,她又怎会想不通这等小事? 李志作为禁军所属的一支,还是有些内部消息可以分享的,并非薛礼私下透露,这只需通过军令就能轻易的推断出来,皇帝明日到这里的大概时间还有所经过的路线。 李志把自己的推断细细的和武媚说过之后,就陪她一起推断哪里还有没有考虑到的地方。 提到明日皇帝身边的庞大的内卫以及中官等等阻碍,武媚一筹莫展,李志心中一动,问道:“坊间传闻有件事也不知真假,请姐姐为我解惑,当初太宗皇帝有一匹宝马,名为狮子骢,可是经姐姐亲自驯服的?” 武媚点点头:“没错,狮子骢是西域宝马,当初入宫后无人能够驯服,我便自告奋勇,向先帝讨要了三样东西,一鞭,一棍,一刃,以鞭抽之,不服。再以棍击其头,还不服?就以刃割其喉!没想到那畜生倒是灵性,三样东西摆在那里,没怎么费劲,就驯服了。” 李志笑道:“那马指定不是什么好马,见着姐姐天香国色,那里有不驯服的道理!” 武媚佯怒的抓起脚下的树枝砸过去,而后也笑了起来,这孩子,就会哄我开心,不过狮子骢和明天的事情有什么关系吗? 李志没有回答,而是再次问道:“我还听说,这匹宝马后来被太宗赐给了当今圣上,而且陛下如今也特别喜爱?” 得到武媚的肯定之后,李志就不再说话,就那么笑着看着她,笑的意味深长,别有深意! 都是九窍玲珑的心思,武媚心思电转间,像是捕捉到了什么关键的东西,再看李志笑的贱兮兮的样子,就明白了这家伙肯定已经有了让她接近殿下的法子,心中那根弦也就放松了下来。 美目流转间,再看向李志,就已经是另外一幅楚楚可怜的表情了。 李志立刻投降:“我说,我说,不过姐姐你先把那表情收起来,留着明日用来对付皇帝不香吗!” 武媚笑骂一句:“讨打!快说!” 李志四周看了看,而后如此这般,武媚眸子也变得亮晶晶的,就像看怪物一般看着李志,而后竟然伸出一双纤白修长的手按住李志的脑袋,左右瞅了又瞅! 李志连忙向后闪躲:“男女授受不亲,姐,你要学会矜持!” 武媚轻啐一口,还是忍不住感慨:“也不知道你这脑袋到底是怎么长得?如此急智,先前我还有些许怀疑,现在倒是可以肯定,你就是个妖孽!” 李志有口难辨,这本来就是你武媚娘的故智,不过被他拿来盗用了一番,他的加入,也只是让原来仓促的行动变得更加顺遂和游刃有余! 剩下的事情,就是武媚自己的事儿了,他也没办法帮忙不是,心里也是一阵轻松,这几天和武媚相处下来,他是真把这个女子当成姐姐来看的,而武媚也是真心实意的将他当做弟弟来适应。 虽然心里他对高宗李治这个人并无多少好感,对把武媚推给他还是难免有一丝芥蒂,但是思虑过后,还是不得不承认,李治确是他这个姐姐最佳的伴侣。 没办法,也只有皇家才能经得起这位的祸祸,放在任何一个其他家族,处的好了多一个一言九鼎的女主人,处的不好你试试,家破人亡都是轻的! 两人都是果决的性子,计划一经认定,就会矢志不渝的落实下去,不同于武媚的是,李志知道结局,好无趣...... 铁憨憨依旧非常贴心的准时出现,并且背了一大捆木柴,武媚气的瞪了一眼李志,肯定是李志提前给说好的,两人约有某种他不知道的暗号,不然哪里会如此凑巧,话说完了人就出现了? 没有鬼才怪!李志讪笑,跟这个女人搭台子唱戏,你就别想瞒着人家,也瞒不过!还不如通通快快快的承认来的好。 三人下山,庄不俗将木柴放到感业寺后门左近,就退了回来和李志汇合,分别前,武媚申请复杂的看了眼李志,对这个新认下的弟弟,她心中还是有万般感激的,并非是他帮了自己多少忙,而是因为他从内心深处,认可自己即便身为女子,也能追求自己的幸福,以及自身的价值和梦想。 从来没有人,即便同为女子,也没有人能够说出那翻让她打心底认同的话,这才是她认可李志这个人的根本原因。 李志和庄不俗百无聊赖的骑马往回走,来的时候兴致勃勃,甚至有些兴奋莫名,可离去的时候,还是有些寡淡的意味,明日的一切,就只能靠武媚自己了,他能做的都做了,很奇怪心中并没有即将抱上大腿的满足感和兴奋感,只有一点蛋蛋的忧伤。 扭头看了看即便骑在马上也依然呼吸悠长,臀部一紧两松的庄师弟:“庄叔教的?” 庄不俗回过神:“啥?” 李志没好气的指了指这货硕大的臀部,没好气的道:“提肛!” 这货眨巴了下眼睛,摇了摇头:“不是,师父教的!” “怎么没教我这个大弟子?也太偏心了吧!” 庄不俗再次摇头,一脸无辜:“师父说这是保守元气的法门,你用不着!” ...... 李志不想再说了,和这货说多了伤身! 铁憨憨见师兄好像不高兴,就又解释道:“师父说我自幼习武,过早激发了元气,随着年纪增长,对身体没好处,你没学过武,现在身体已经长开了,所以用不着!” 李志已经内伤了,什么时候废人也成了优点了,不过这其中有一信息他捕捉到了:过早的激发了元气,中医确是有提到人体的精元其实是有数的,过早的激发身体潜能,是很危险的事情。 这种事情在一些极端情况下屡见不鲜,比如地震中母亲为了救孩子徒手掀开楼板!父亲以突破极限的速度接住了从高空坠落的孩子,等等,可无一例外,事情感人肺腑,结局总是令人惋惜,过分激发身体潜能的后果,无疑是很严重的! 第四十八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1) 这让他想起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最初总感觉自家庄子哪里怪异,又说不上来,现在总算明白了,那就是没有哪怕一个年过六旬及以上的老人! 看来当初轻易将这种现象归咎于这时代的人均年龄还是草率了,他从来没有认真想过,庄子上这些他熟悉的流民是怎么在深山老林子里活下来的,而且年幼的孩子只要学武,就会艺业远超同龄人!这些不同寻常的事实背后,他们付出了怎样的代价! 心中前所未有的阴沉下来,不知不觉,那座小小的庄子,早已经成为了他的家,那里的人也早已成为了他的家人,他们在外人面前无疑是狡诈的,悍勇的,不畏生死的,可在自己人面前,是纯净,是朴实,是恨不得掏心掏肺的亲人。 心里突然有些堵得慌,身边还有一个傻傻的关心自己会不会生气的庄不俗,就更加让他几乎发狂。 这个看似憨直的汉子,数月来对他寸步不离,没有私人时间,没有个人兴趣爱好,他走到哪里,这个傻大个就跟到哪里,在他需要的时候,总会第一时间出现!仅仅是因为长辈的命令吗? 拳脚打到身体哪里有不痛的?棍棒砸在身上哪里有好受的?即便再皮糙肉厚,他也是个人! “是我想起了另外一件烦心事,现在没事了,咱们抓紧时间回营!”李志强笑着应付,心中已经开始盘算这时代出名的内科大夫都有谁! 无需怎么考虑,就是绑,他也要把人给绑过来,还有传习自晓果军的功夫套路以及训练方法,他也要亲自去看看了,不能再让悲剧发生! 心中有了打算,他从来都是身体力行:“明日就回家!” 庄不俗某些时候也有着外人感受不到的细腻,这时他也敏锐的察觉到李志的情绪不高,又想不出是什么原因,就只能陪着他加快马速。 次日清晨,高宗李治罕见早起,且心情愉快的洗漱完毕,人逢喜事精神爽,最近几日,他的心情格外愉快,昨天,他甚至喊来了许敬宗进宫面圣,君臣两人密谈一个时辰,才放其离开。 紧接着,针对许敬宗官复原职的圣旨就登门了,正三品礼部尚书,加太子太保,兼太学编修等等一大堆头衔。 本来还想准其参议国事的,被以褚遂良为首的大臣们当堂制止,开玩笑,大唐的国相什么时候那么廉价! 此时的文人大多务实,没有写文章写得好,做官就一定能做好这么一说! 而且为了照顾皇帝面子,才找了让老许个先行历练,而后再观其效这样蹩脚的借口! 虽然没有达到目的,可这是大臣们在政事上对他的第一次让步!小受心里好高兴,急切的想找人诉说,找谁合适呢? 当然是他老李家的先人最合适了,让祖宗们看看,自己这个李氏后人不是软弱无能的草包,大唐的文治,在他李治手中是何等的出色! 他老子太宗皇帝一生的武功注定难以超越,可打天下靠的是无双的武力,守天下,从来都是依靠文治,做不了开拓之君,那么效仿汉文景成就一位守成之君也是可以的嘛! 虽然事情已经前几天都安排下去了,可因为斋戒的原因,硬是压到了今日。 今日停朝一日,帝王出行,百官总算可以放个假了,好容易能欢欢喜喜的睡个懒觉,人家是去敬香为国祈福,是正事,就连太尉长孙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到旭日初升的时候,宫门大开,两排玄甲军步行开道,雄壮威武,而后骑兵跨马背箭,轻装简从,李治高卧龙撵,出宫后鼓乐奏响,天街两旁围满了好事的百姓,透过纱帘,李治看着自己的子民,尤其是那此起彼伏的山呼万岁之声,心情澎湃的情难自禁。 这才是一个皇者该有的威仪和风度,这种感觉让他着迷,并且心中开始自省,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远离这种本该独属于他的东西? 是他沉迷于后宫女色?还是他纵情于游戏?都不是!前有高祖太宗两任盛名在外的先祖,他又怎能甘心做一个别人的提线木偶? 头一次,他对长孙无忌、褚遂良等把持着朝政的老臣生了怨心! 人总是这样,得到了就想要更多,出行的队伍总算出了金光门,离开长安,沿着漕河向西北方向行进不足十里,就到了感业寺范围,一众女尼距离老远就齐齐躬身合什,李志没兴趣看,龙撵直接行至山门下落地。 一个女尼偷偷的在寺庙侧方寻找着什么,正是武媚,直到龙撵落地,她也没有看到狮子骢,她的心在不断下沉,难道真是天意如此!想到这里,一双凤目流露出果断和决绝,在皇帝登门的时候,她突然向前跑去,且口中大声呼喊着:“陛下,陛下,可还记得武媚娘吗!” 李治挑眉,只见一女尼疯了似的向他跑来,心下一惊,哪里还听得清楚她都说了什么话! 周围玄甲哪里是吃素的,几乎在她瞬间就有一条刀连同刀鞘拍在她的后背上,武媚被打的扑倒在地,两名玄甲合步上前,手中唐刀“呛啷”同时出鞘,武媚仰起头,美目中含满泪水,眼神流露出的绝望让看过来的高宗李治心下不忍。 “瞒着!” 玄甲止步,一人仍旧死死的盯着武媚,泥塑一般的脸上没有丝毫情绪波动,仿佛地上躺着的并不是什么绝世美人,武媚毫不怀疑,只要她敢有任何异动,那把雪亮的长刀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劈砍在她的脖颈上。 另一人转身单膝跪地,等待皇帝的进一步指示。 “佛门净地,不宜杀生,且朕看她并非什么歹人,带下去不要再让她打扰朕敬香即可!”说完,就头也不回的走入大殿。 武媚被两名玄甲架起的时候,口中终于喷出一口鲜血,待被放到寺庙后院,那刚才转身的玄甲小校才有些于心不忍的从胸口掏出一只药瓶:“那口血吐出来就无大碍了,这药你拿着,服用两次后内伤即可痊愈,切记不可再冲撞圣驾!” 第四十九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2) 没等武媚拜谢,那小校已经和同伴回去复命了,武媚牢记那人的相貌,同时又心中悲苦,看来,殿下确实已经忘记了她! 如今说什么都没用了,看着急匆匆赶来,一脸愤怒的慧能,武媚连搭理的心思都没有,对于其和几个长院师叔劈头盖脸的怒骂和指责更是听都没有听到。 她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甚至一个老尼姑伸手狠狠地戳了几下她的脑袋也没有任何反应。 “师姐,她这是?”老尼见武媚状态不对,已经不敢再刺激,反而有些心慌的问慧能。 “哼,还能怎么了,想男人想魔怔了,不必管她,让她呆在这里好好反省反省!”慧能心中也气,千防万防,最后的时候还是出了这档子事,好在陛下仁慈,没有降罪于她们。 本来打算狠狠地出一番心口的恶气,又想到那位侯爷跋扈的样子,还是算了,忍忍就过去了,为了这个差不多废掉的女人得罪一位国侯,想想后果,得不偿失! 庭院深深的寺庙后院,又剩下武媚独自一人,想到当初两人初见的场景,精美绝伦的面庞浮现让人心醉的笑容,终究不是那个对她情根深种的少年殿下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弟弟,你是不是早就知道等待姐姐的是这等结局,才会吟出如此应景的诗句?呵呵......还有后两句你怎么也不肯告诉我,是怕姐姐绝望吗?” 武媚自言自语,刚才已经摔伤的双手死死地攥在一起,凤目含煞:“不到最后一刻,我武媚就绝不会放弃,至少,殿下的仁慈心肠并未改变,我还有机会,还有机会!” 大雄宝殿内,李治接过住持递来的檀香,等到殿内就剩他一人的时候,引燃之后,恭恭敬敬的高举过头,插香,后退,虔诚跪拜,起身后,才细心的打量起那高大威严却慈眉善目的释迦牟尼像,突然,心中想到了刚才那个女尼,怎么好生熟悉,莫非是为故人? 摇摇头,一时也想不起来,就不去再想,此行的目的已经达成,这荒郊野岭的尼姑庵除了几个尼姑长得还算俊俏,实在是没什么好看的。 “王俭!”皇帝声音不大,却不妨碍贴身中官听到。 只见一位身着绯色圆领,灰色单衣的宦官无声无息的出现在殿门口:“奴婢在!” “去把朕的狮子骢牵来,朕要骑马回宫!” “喏!” 等李治走出大殿的时候,狮子骢已经被牵了过来,李治温和的笑道:“还是你了解朕,回宫吧!” 王俭略有犹豫,见李治心情不错,就恭声建议:“圣上好不容易出趟宫,奴婢斗胆,恭请圣上移步侧院,那里有前隋开国之君隋文帝亲手种下的荷花,今儿许是知道圣上驾临,开的正艳,陛下正好移步赏花凭古一番,岂不是美事!” 一番话连捧带哄,说的李治哈哈大笑,骑在马上用鞭子指着王俭笑骂道:“你这老奴才,难怪父皇唯你一用就是二十余年,好,朕就去凭吊一番!” 说罢,双腿一夹马腹,狮子骢顺着缰绳的牵引就向侧院走去。 王俭脸上的笑容缓缓掩去,额头上细密的汗珠被帽子吸收,想到刚才那个刚烈决绝的身影:“老夫就只能帮你这么多了,权当还了当年你孝敬的那么些金银珠玉,能不能把握住机会,看你的造化了!” 抬起头,脸上又是那副让人如沐春风的笑脸,狮子骢踢踏着步子不耐烦的走在池塘间的小道上,周围早已被玄甲围满,那池荷花被这群僧人照顾的颇好,此时也正是亭亭玉立,晶莹剔透的时候。 陪侍在后的王俭又是妙语如珠,引经据典,说的李治大感不虚此行。 再好的美景看多了也腻,何况宫里也不乏荷花,约有小半个时辰后,李治就拨马准备离去,行至侧院拱门的时候,狮子骢耳朵突然动了动,紧跟着就有些许焦躁,而后就驮着李治小跑着向后院跑去,李治大惊,尽力控制,无奈那马儿根本理也不理,像是受到了召唤,马速更快。 王俭神色微变,有些犹豫要不要出手制住那匹狮子骢,想了想,就决定继续跟上去看看,无论如何,有自己在,圣上总伤不了是事实。 拐过几只甬道,武媚神色欣喜,一边快速向后院跑去,一边不停的以一种固定的节奏拍着手,终于,除了王俭,后面的玄甲被暂时甩开了,武媚转身急促又拍了几下,狮子骢转过弯陡然加速,驮着李治直接冲到了她身前,而后马首后仰,两只健硕的前蹄扬起,距离武媚只有寸步之遥。 武媚眼睛眨也不眨,对这种危险至极的表演视而不见,狮子骢发完了疯,双蹄落地,也不管险些被摔落马下的李治,巨大的马脸讨好的向面前这个女人凑了过来! 武媚伸出双手温柔的抚了抚长长的马脸,直直的看着缓缓从马上滑下来的李治,被王俭扶稳之后,李治定了定神,直勾勾的看着面前的这个绝色女子:“你是......” 显然,一天之内,再次见到之后,心中那股熟悉的感觉更加强烈,李治烦躁的拍拍脑袋。 武媚眼中的泪水喷涌而出,神色令人心碎,只见她凄婉的看着李治说道:“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殿下既然忘记了,就当武媚这个人从未出现过罢了!最不至,还有这狮子骢记得武媚!” “媚娘!你是媚娘!”李治一声大叫,武媚眼中的泪水更加喷薄,王俭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随手就挥退了急匆匆赶来的中官,只留下已经将四周仅仅围了起来的玄甲。 两人相拥的时候,王俭躬身后退,嘴角勾起,周围的玄甲同时转身。 ...... 漕河边上,李志挽起裤腿下和降温,嘴里无聊的叼了根干草,还哼着不着调的曲子,高荨早已脱光下水,岸上就留李庆之和庄不俗两人死活不下水。 “没劲!小志,你说陛下这会儿在干嘛?” 李志扔了个石子儿,一二三四,眼看着石子在水面上蹦起了四次,才不爽的哼了哼:“还能干嘛,泡妞呗!” 第五十章 良性竞争 等到了晚上,有帅帐亲兵前来通知今夜加强戒备,不得有丝毫松懈这样的命令时,李志心下也就坦然了。 夏日烦躁不安最好的解决办法,莫过于一大杯冰啤加喷香的烤串,受条件所限,啤酒没有,有也不能喝,但是羊肉管饱。 李志亲自上火烧烤,油、盐、孜然、还是少了一份辣椒,不过不影响他的地位在一群糙汉子心目中无限拔高。 烤全羊他们吃过,不过那里有这等烤法烤出来的羊肉入味! 尤其是高荨,出身在哪里摆着,什么样的东西没见过?什么样的东西没吃过?可今晚,就差抱着李志的胳膊喊哥哥了,死活也要让李志教会他,学会了好去孝敬他那公主娘亲。 其实这东西做起来简直不要太简单,不过他一个花花公子那里进过厨房?平日间吃的东西不少,可从未上手过,这会儿看李志熟练的翻烤着炭火上羊肉,一把盐,一把椒,再刷点油,细细的抹上孜然,没一会儿,诱人的香味就飘荡过来。 营中有专门的伙头兵,矮装的身材跟石佛虎差不离,一问之下原来还真是表亲,这家伙还当众表演了一手庖丁解羊的刀法,娴熟迅速,没有一丝多余的步骤,数十下劈切砍划之后,一具完整的羊骨架就被兵卒抬走了扔到锅里。 十余名伙头兵迅速的切肉,闲人都帮忙串肉或者削竹签,一晚上,李志什么都没干,就忙着教几人烤肉了,到头来,所有人都吃的肚皮滚圆,就他自己没尝到几根,关键是他们这一摊子有几个大胃王,实在是太能吃了,这还没烤好呢,那边就已经吃的精光,还一个个舔着脸围过来继续讨要。 等到所有人都吃饱喝足之后,已经到了深夜,李志才不会在乎提高警惕这项军令,对其他营或许有用,但是对两个陷阵营,就纯粹是走个过场,毕竟就连他们驻扎的地方,也距离人家皇帝出行的路线偏了不知几里,北门屯军自上而下都觉得只要他们这伙儿少爷兵只要不惹麻烦,那就谢天谢地了。 照例夜里巡营的时候,李庆之提醒道:“小志你不要觉得将士们粗鲁,这是他们示好的一种方式!” 李志笑着摇头:“我一个流民的儿子,那里有那么多讲究!再说了,在你心里,你兄弟就那么小气?” 说着,不轻不重的锤了一下他肩膀,高荨今天吃撑了,也睡不着跟着出来溜达,这时候也跟着锤了他一下,得意洋洋没个正型的调侃道:“就是,咱兄弟是那种小气的人吗!”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庄不俗也砸了一拳:“嘿嘿!” 三人相继走远,夜里河风微凉,李庆之的心里自有别样一番滋味...... 果然,第二日下午,戒备接触,一打听,原来皇帝已经回宫了,这个过程中,陷阵营的训练如初,就连李志和高荨,都已经习惯性的在腿上绑上了一对三斤重的沙袋,人的集体胁从性是很可怕的,当周围所有人都在做一件事的时候,个体本身就会不由自主的产生从众心理,而且大部分人都会付诸于行动。 依然是河对面,刘崇仁也不知道发什么疯,似乎是下了某种决心,要跟李志这边死磕一下,同样一大早就号子喊得震天响,恨不得连地里的老鼠都给吓出来,而李志这边的兵卒当然不会示弱,双方你来我往,谁也不服谁! 李志嘴上不说什么,心里却是对这种良性竞争极为认可,只是看到刘崇仁骑着高头大马在河边对着他竖中指的时候,就立刻取来“黑角”,一箭就射了过去,这厮也是早有准备,一看李志抽箭,就立刻脚底抹油。 也不知道那天,两边人早起同时对着河边撒尿的时候,李志听着对方的污言秽语,直接竖起了中指,很快,这手势就在两边陷阵营都传开了,人民群众对于三俗的东西总是接受的比什么都快! 而后,隔岸挑衅的事情屡见不鲜,直到李志一人一弓,隔着百米距离射穿刘崇仁马脖子上的铃铛,这样的场面就戛然而止! 没谁敢挑衅这样一位百步穿杨的神射手,战场上最讲究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谁也不想死的不明不白! 于是,有愈演愈烈趋势的争斗立刻就换了种方式! 当然也有例外,那就是刘崇仁这厮,仗着灵巧的身法总是游走在作死的边缘,李志每次提弓一吓,就溜之大吉,最起码在膂力增长到能使用两石大弓之前,是拿这厮没有办法了! 一会儿随大军回城后,他和庄不俗就会回庄子歇息两天,营中也会安排轮流探家,据说此次圣上出行心情非常美丽,大手一挥,他们这群穷当兵的就多了一大笔赏钱,以薛礼的习惯,自然会下发到每个兵卒头上,这样,大家这次回家也能捎两条肉回去,尤其是家里带崽儿的,更是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回去! 等到所有事情都安排妥当,已经接近傍晚了,李志和庄不俗同时出营,却见高荨和李庆之相伴站在营外等着他们,这出了军营,两人都恢复了国公府子弟应有的派头,最起码高荨是如此,只看身后二十余名专程来迎接他们公子回家的仆人,就知道这货平日的是怎样衣服做派。 这货一身骚包的金丝枣红锦衣,脚下踏白底鹿靴,银腰带,挂翡石,如果在拿把象牙折扇,配上上好的皮囊,还真是翩翩浊公子一枚;至于李庆之,虽然卫国公府已然没落,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月牙白袍,腰悬玉佩,脚下千层底白布靴,看起来虽然没有高荨那等奢华,却重在气质超群,站在那里都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李志不明白这两货到底想干嘛,就走过去准备询问,没想到离老远,两人就同时伸手,也不说话。 李志不明就里,看了看同样一脸懵懂的庄不俗,不爽的问道:“干嘛?” 高荨傲娇的仰着脑袋:“给你一次机会,再想不到,就是看不起本侯这个兄弟,后果,你自己想,哼!” 李志再看李庆之,这是个好孩子,果然,还没等李志问出口,就老老实实的说了句:“请柬,你的拜师礼我两总不能没有请柬就跑过去!” 眼见队友已经投降,高荨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哼哼到:“就是,本侯可丢不起那人!” 第五十一章 命是自己的 和庄不俗出城之后就一路快马加鞭,赶在天色完全黑下来之前将将进庄,李志需要先回趟家,庄不俗同样如此,甚至比他还多了一个母亲挂念,因此,在村口的时候,就直接将其赶回家,自己独自回去。 李家庄在经过搬迁改造后,已经彻底变了模样,清一色的青砖瓦房,除了长安城,在这方圆百十里已经名扬在外了,谁都知道这太兴山下有这么一处富庶的地方,而且,之前李志对庄子上的婶婶们也提到过卫生问题,并且详细科普了一番卫生的重要性,有没有理解不清楚,反正效果很好。 如今村里每日都轮流有人戴着红袖章到处巡视,随地吐痰,一文!随地便溺,三文!还得自己把自己弄脏的地方清理干净! 事情最初肯定不会推广的多么顺利,好在有有李志和庄武臣、李全虎、李大义等铁杆支持者的棍棒加持,一段时间下来,倒是干的有模有样,尤其是轮到哪家的婆娘当巡检卫生员的时候,那场面,大老爷们看见了老远就得先闻闻身上有没有怪味,不然指定是被骂的狗血淋头的下场! 进了自家门之后,家里也没个人,显得有些冷清,因为有研究院在这里,李全虎心中明白那地方对儿子的重要性,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已经住在了那里。 李志又出门,刚好有碰到小东西跟她娘母女两人提着饭盒,一问之下才知道,李全虎还真是搬到研究院那边住去了,作为他的兄弟李大义白天无事的时候就过去陪陪他,而且整个研究院的伙食,也整体承包给了李大义他老婆刘氏还有村里的另外一户守寡多年的女人。 几日没见,小东西见着李志就撅着嘴不愿意搭理李志,李志变着法子逗弄也没有效果,就连刘氏也看不下去了,下手在其屁股上拧了一下,李志的身份怎么说呢,对庄户人家来说,已经今非昔比了,再说,自从李志那次事情之后,给庄子上,给他们家,带来了多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改变! 如今家里的房子,牛,地,哪一样不是托了李志的福气?虽然她丈夫和李全虎依旧亲如兄弟,可那是男人家心眼大,她一个妇道人家如果还不知道感恩,那一大把年纪就真活到狗肚子里去了! 小丫头也是个倔的,任凭母亲手劲儿逐渐变大,眼睛里已经蓄满了泪水也是一声不吭,李志发现不对的时候,赶忙制止,从刘氏怀里把丫头抱了过来。 手忙脚乱的帮着丫头擦眼泪,急道:“婶婶这是做什么,丫头什么脾气您又不是不知道,再说了,这就跟我亲妹子一样,我心疼还来不及,你......” 看着刘氏同样纠结心疼的脸,后面的话他就硬是说不下去了,只好转过头继续哄丫头:“小东西乖,明天哥就带你去城里,把小黄给你牵回来,以后它就归你,谁都不许动,怎么样?” 小东西忽闪着眼睛,还有些不信:“拉钩!” 李志伸手:“拉钩!” 一大一小兄妹两人郑重其事的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而后,小丫头这才伸手抱住了李志的脖子,又被李志讲了个什么笑话,再也绷不住小脸,逗得咯咯直笑! 刘氏走在侧面,看着两人嘻嘻哈哈的样子,脸上也满是笑容:都是好孩子!都是好孩子! 研究院内,李全虎一如既往的不甚说话,而李大义却大大咧咧的摆着侄儿的肩膀,满嘴都是没什么营养的夸奖,李志不但需要承受物理攻击,还有那咒语一般的魔法攻击! “叔,有个紧要事需要问下您跟我爹,咱们庄子上的骁果军训练方法,是不是对人有不小的伤害?前几日我师父专门穿了庄师弟一门固守本源的法门,用以遏制他消耗过快的本源!” 李志的话问完,李大义立刻闭上了嘴巴,眼睛看向李全虎,李全虎安静的吃着饭,似乎也在思考,刘氏欲言又止,被李大义狠狠地瞪了一眼,眼眶就有些湿润,最后还是抱着小东西出门。 李全虎不急不缓的吃完饭,放下碗筷,这才看向李志:“损伤肯定有,武夫习武本就是激发身体潜能的活计,而习武的最佳年龄,又是五六岁的娃娃为最佳,骁果军成军之初,所选关中渭阳李家庄,华阴庄家堡的年轻人,这两个庄子都有习武的传统,古来就有''华阴枪法渭阳刀,一出鬼神四散逃''这样的说法。” 李志安静聆听,李全虎好容易说了这么多话,信息量不小,只见他接着道:“老祖宗早就说过,水满则溢,月盈则亏,那一年,庄家和李家上至五十,下至十二岁的男子,都被征召入伍,结合关中四下里的青壮,成立骁果军,用的枪法,就是庄家改良过后的枪法,刀法,就是我们李家的刀法。” “而后上过几次阵战,无往不利,当时隋朝的皇帝龙颜大悦,就把我们强行带去了江南,要求时刻守卫在他身边,当成天子禁军!” 李全虎顿了顿,似是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神色有些暗淡,李大义眼睛也红了,大声道:“大哥,没什么不能说的,是皇帝先抛弃了我们,我们反他,也是他咎由自取!” 李大义转头看着李志恶狠狠地道:“小志,叔知道你聪明,但有一件事你记清楚了,死也不能忘,那就是我们的命是自己的,是无数你的前辈手足用命替我们换回来的,所以,叔不管你今后替那个皇帝做事,还是自己打算做皇帝,都不要忘记,我们这些早该死了的人,之所以不死,就是为了替那些死了的人多活几天!多看几眼这花花世界!” 不用父亲和李大义再说什么了,李志的神色也黯然无比:果然,他的猜想是正确的,骁果军后来在逃亡的过程中,遭遇的无数艰辛,可以想象,外面的人已经开始吃草,吃树叶,吃土,甚至吃人...... 第五十二章 孙思邈 第二日,没等李志带着小东西去长安城找小胖子庄大雅,这货就屁颠屁颠自己回来了,当然,那匹小黄马也跟着回到了家里,让小东西和小黄自己玩,他就可以腾出手来去趟终南山了。 不过在这之前,还有一件事需要解决,那就是黄礼财的儿子黄书同。 这家伙早在几天前就进了庄子,可李志没有回来,研究院那边没有李志许可是不可能让他进入的,所以,就只好委屈他先住在庄武臣家里。 昨日庄不俗应该就已经见到了他,当然也知道了李志回来的消息,这一大早,李志刚跑步回来就见他已经等在门口有一会儿了。 洗漱完毕几人相对而坐,如今家里好歹家具是添了些,都是庄子里的汉子闲时手工打制的,所以,就按照李志要求的样式,类似后世的桌凳。 比较以前的席地而坐,桌凳自然而然很快就被庄子内的人接受,如今也算每家一套,出身也算富裕的黄书同,想起几天之前来到庄子的时候,就像乡下人头次进城一般,这里要瞅瞅,那里要看看,就是看不够。 而且他也从没见过如此富裕的村落,出了青砖大瓦房这等寻常庄户人家想都不敢想的“豪宅”之外,还有几乎每家都有一头甚至两头大牲畜,麦瓮里足够吃上一两年的粮食...... 用几个词语概括的话,就是整洁有致,富裕安康! 而且他是清楚的知道这座庄子从前是什么样子,短短几个月,就发展成如此规模,只能说明一件事,那就是李志这个人并非贪财之人,舍得把巨量的财富分配下去,就这一份气魄,就让他觉得不虚此行,也更加坚定了追随的决心。 此时黄书同是第一次和李志面对面座谈,难免心下紧张,也是正襟危坐,李志帮他倒了杯清水,就开门见山的道:“我现在手上非常缺人,你既然来了,最起码也是想试一试,最起码现阶段,我还是比较欢迎的,现在有两条路你自己选: 第一,村里缺少一个蒙学先生,我听你爹说过你读了几年书,你可以发挥所长,替我们庄子和旁边的薛家庄担任蒙学讲师。第二,我准备筹划酿酒作坊,赚一波快钱,你可以参与进来,但是必须立下契约,因为这门酿酒法子目前还算是保密阶段,之后推广开以后,你留去自如。” 李志伸伸手,示意对方可以喝口水,黄书同年近双十的年龄,在他面前表现得却如同小学生一般,连忙起身双手端起水杯轻轻抿了一口,没有丝毫抗拒,李志笑了笑,等对方重新坐定后,继续说道: “至于对你的福利:学堂讲师,没什么油水,但是清闲自在,你要愿意也可以落户这里,我找人帮忙。加入酿酒作坊,福利多多,待遇丰厚,你还可以掌握这门手艺,以后过了保密阶段,你另起炉灶我也不会说什么,甚至还会给你一笔不菲的投资,你自己考虑。” 说罢,也不急于让他表态,让其好好考虑,他今晚如果能回来,就去找他,最晚明日回来,他也可以过来找他,黄书同心中并不平静,和他之前猜想的还是有些不同,多了一个看似不怎么好的选择,他确实需要好好想想。 等小胖子回过家之后,和庄不俗兄弟两个,再加上路人甲乙丙丁几位兄弟,跟着李志便出发了,此去终南山路途大约需要两个时辰,最快的办法当然是骑马。 李志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他的曹伯伯,乡长大人曹称金!他那整个薛家庄都是由薛礼的部曲老卒组成,外有薛礼照看,内有曹称金东拼西凑,算是攒下来了一份不小的家当,当然,之前的话钱肯定是没有多少,但是战马,物资是不缺的,为的就是随时能拉起来一支敢战能战的队伍,在需要的时候跟随他们的主将驰聘沙场。 这在李唐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甚至国家对这种现象是持鼓励态度的,作为府兵,最起码税收上国家就给你了最大的偏袒,那么在为国死战这一方面,就由不得你不战了。 当然,这种模式也是导致后来李唐从强盛转入衰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轻而易举的,轻而易举的,李志他们就从薛家庄牵出战马,人手一匹,李志看到这些马匹身上崭新的鞍蹬,再看了眼笑的见眉不见眼的曹老儿,就知道怕是最近薛家库房充盈,才购置的一批新货,很多部件都是熟铁打制的好东西。 略一询问价格,就忍不住吐槽长孙无忌这个老头儿:“什么破玩意一副也敢五百钱!真是垄断无所不在,也难怪你外甥都看你不惯,再兢兢业业管不住自己的手,迟早还是会招来祸患!” 李志谢过曹老头,借着日头还早,几个少年人纵马狂奔,两个时辰的路程,只用了一个半时辰就到了,端的是人困马乏,自家庄子的底子终究还是不如老薛那里多年攒下的底子厚,只说胯下这乙等战马,产自陇右草原上的马场,贩到长安城价格最低都在六贯到八贯钱之间,更好的甲等战马,是来自突厥的敦马,价钱在九贯甚至更高,至于类似狮子骢那种等级的宝马,可以说有价无市! 加上日常伺候用料,一年的马料还得再准备一到两贯钱,这也是为什么朝廷免去府兵田税还有部分杂税的原因,马匹和装备都需要府兵自备,朝廷在战时只需要提供粮草和武备支持就可以。 这等大牲畜,李志庄子上的人家还没有那么多银钱普及,不过,没有人怀疑,这些东西他们很快就会拥有! 孙思邈驻足的道观并非鼎鼎大名的楼观台,而是隐于终南山内的一座小道观,没有寻常道观喜欢建于山巅或者风景绝美之处的臭毛病,随便问个人,就知道地方就建在进山十余里一个叫做贺家坳的村子后面阳坡上,李志等人还未登门的时候,浓浓的草药味就扑面而来。 第五十三章 叫花鸡 “请问你们找谁?祖爷爷正在炼药,你们下午再来!”还未进门,一个短衣小童就打开门来,唇红齿白,彬彬有礼。 李志等人上前,那小童似乎有些害怕,后退一步,李志扭头一看,除了他和小胖子,剩下的要么尊容不怎么地,要么就是长得手长脚长,五大三粗,难怪孩子害怕。 李志向后使了个眼色,而后独自上前,笑眯眯的蹲下身问道:“孙道长是你祖爷爷?那你岂不是小神仙喽?” 小童抿嘴,笑的有些腼腆,李志从兜里摸出几块肉干,递了过去。这是他逛长安城的时候顺手买的,主要是烟瘾上来了,给嘴上准备的东西。 小童略微犹豫了一下,他自幼便被祖爷爷孙思邈带在身边,孙思邈的诊金又大多数救济了别人,到他这里哪里有什么多余的钱去买零嘴,艰难的咽了口唾沫,还是没忍住诱惑,伸手拿了过去,然后才想起来,还没有给这位大哥哥施礼感谢。 “你叫什么名字呢?我叫李志,木子李,志气的志,你可以叫我......叔叔!” 小童略有调皮的咧嘴一笑:“我叫孙衍,孙子的孙,大衍五十的衍,我将来一定会成为祖爷爷一样的医道圣手!对了,谢谢小志哥哥,衍儿今日犯了五行十恶臆造者三,贪图了口腹之念,回头自会去祖爷爷那里领罚!” 李志笑的很开心,所谓以小看大,见微知著,只看这小童孙衍的表现,就大概能猜出来,这药王孙神仙怕也不是什么呆板之人,这样他准备的谈话才会有可能有用武之地。 小童开心的回去了,并且朝着李志歉意的笑了笑,再把门给关上,李志摸了摸鼻子,这小家伙能去他祖爷爷那里领罚才是怪事,这会儿怕正躲在哪个角落里享受美味的肉干才对。 大唐是不许宰杀耕牛的,但是草原上的牦牛却并不在此列,其实律法对这一块儿是可以避过的,牦牛是草原上的牲畜,牦牛肉在长安城也绝对是稀罕东西,因为大多数牦牛肉都是汉人去草原上做生意才能换回来的东西。 草原上的牧民除了牛羊,也没有其他可以交换的东西,而把牦牛赶回长安显然是不现实的,也就只有在牛掉膘前宰杀掉做成肉干才是最划算的。 加上夏季要考虑防腐,冬季要考虑路途艰辛,所以,到了长安城自然而然也就贵了。 不过李公子是那种没钱的人吗?今天早上小胖子就带回来了百宝斋近月以来的分成,足足三百两金沙!都被细心的老黄做成了差不多两钱重的小号金瓜子,或者一两重的金叶子让庄大雅捎带回来,也正是这个原因,让他对今天的谈话充满信心。 下午的时候,小童孙衍又出来了,劝告李志等人明日再来,他祖爷爷这会儿炼药正在紧要关头,这说不定都到晚上才能完成。 李志当然不会走,向小家伙招了招手,然后六七个人就开始寻觅合适的地点,准备生火造饭,孙衍好奇的打量着这些年纪看起来并不大的人,没怎么用人吩咐,就自行找柴的找柴,取水的取水,其他人进了林子没一会儿就走回来两人,一人抓着一只肥大的野兔,一人掐着两只野鸡脖子,小家伙的口水又差点掉下来了,连忙用袖子吸溜一声擦了个干净。 李志扭过头,孙衍又是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还热心的帮忙从观里抱了好几次干柴,说着都是乡民帮忙砍得,这个一根,那个一捆,时间久了,反正他们爷孙两人从来就没愁过柴禾的问题。 李志看着这小家伙为了一口吃的那卖力劲儿,只觉得心中颇为感动,祖孙两人住在这等地方,孙思邈不是为了什么避世,而是为了方便采药,方便种植培养将野生药材试着人工养殖! 药王孙思邈诊金贵吗?答案是很贵,尤其是对那些富得流油的权贵,老爷子下手从来没有轻过!对穷苦百姓贵吗?也贵,他用省下来的诊金,替百姓抓他们平日间根本就用不起的药材,当然也贵,不过,一个贵在银钱上,一个贵在一颗金子般的人心! 年纪和小东西差不多大小的孙衍,显然也是深受其祖的影响,简朴,纯善,自然!一代药王国医圣手的曾孙,竟然会眼馋一口肉!放到后世你能想象吗? “来,小家伙,今天这声哥哥不让你白叫,让你尝尝哥哥我亲手做的叫花鸡!我敢说你肯定没有尝过!” 上辈子李志的孩子缘一般,这辈子看来有些改善,从小东西,道曹称金的小鼻涕虫,还有薛礼的当家大公子,都被他轻松拿下,如今到了这小精灵鬼药王的曾孙,也断没有折戟沉沙的道理! “这叫花鸡呢,是一个丐帮八袋长老洪七公的看家本领,本来家鸡最好,油水大,不过野鸡也不错,做的时候呢,除了要清洗干净鸡的内府脏器,最好还得先用热水将鸡肉中的血气逼出来,这样的鸡肉吃起来才更加纯粹,大葱和蒜,还有生姜要切成大块儿,为的就是让其中的香料味道慢慢的渗透到鸡肉中去,切记不可切成小片,味道散的太快,会影响口感......包裹记住,只能用荷叶,荷叶清凉去火,与闷在火下的鸡肉冲抵,才不会伤人......” 孙衍刚开始站在李志身侧,随着李志的熟练的动作还有不紧不慢的语气,也慢慢的蹲下身来,细细的观察着李志的手法,当李志让他帮忙去淘洗野葱和大蒜以及生姜等香料的时候,立刻有了参与的乐趣,乐颠颠的跑去清洗。 两只野鸡被如法炮制,埋在烧水的临时火堆下面,庄不俗打了一只鹿回来,把李志还给难住了,这玩意搁后世妥妥的二级以上保护动物,可在这年月,人都吃不饱谁还会管这些野兽。 切肉炖了呗,挑了两只鹿腿架在另一只火堆上烤,其他的下锅大炖。 没一会儿,浓烈的肉香就四散开来,连周围萦绕的药香都冲散了些许,李志拨开火堆,两只乌黑的叫花鸡就出现在眼前,取出一只,让小家伙从观里拿来盘子放入,顿了顿还没等他开口,孙衍已经领会了李志的意图: “我这就给祖爷爷送去,他老人家一天都没有吃饭了,相必已经饿坏了!” 第五十四章 还有救 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几个人吃的横平竖直,就连小童孙衍,也靠着大树直哼哼。 口中还念念有词:“无量天尊、元始天尊、玉皇王母,原谅孙衍今日的罪孽,可实在是太好吃了......” 李志一句也没听见,稍等之后就率先来回散起步来,其余人跟着在周围缓缓走动消食,孙衍跟着李志:“祖爷爷从来不允许我饱食,再饿也只能吃七分饱,一会儿祖爷爷肯定又要怪罪的!” 说罢,还一脸委屈的瞅了一眼李志,李志都被这小家伙逗笑了:“怪我喽?” 孙衍小大人似的装模作样的唉声叹气一番:“罢了,不是有位神仙说过,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谁让我是祖爷爷的曾孙孙呢,待会儿祖爷爷要是怪罪下来,你别出头,有我呢!” 李志决定不忍了,用脚踢了下这小家伙的屁股:“那是地藏王菩萨说的话,有地狱不空,誓不成佛这样的大宏愿,你祖爷爷要是知道你乱用佛家的典故,抽不死你!” 孙衍小脸淡定从容,轻描淡写的瞥了李志一眼:“唉,你不懂,我现在已经到了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菩萨也能成仙这等境界......” ...... 夏日的终南山草木葱茏,这一代又多竹,胳膊粗的竹子比比皆是,附近也有乡民用竹子搭建房屋,结实可靠,可就是住在其上的人不能乱动,一动就咯吱咯吱乱想。 当村落里都开始演奏起这等混乱的乐章时,老孙总算出来了,孙衍第一个发现,直接就跑了过去,在门前指了指李志等人,像是在说他们的事情。 李志等人齐齐站起身,自行站在李志身后,排做两排,没多久,老孙就牵着曾孙的手走了过来,火光照耀下,孙思邈个头不高,面容清矍,大有那种白发童颜的感觉。 李志也没有办法确定老孙的真实年龄,反正就是个活着的人行祥瑞,整个大唐,应该再也找不到比他年龄大的老人了。 李志跪地行礼,身后众人也都齐刷刷跪了一地:“太兴山草民李志,拜见孙老神仙!” 一来有求于人,二来看到孙思邈的第一眼,李志就对于跪拜这个老头子没有一丝心里障碍,很奇怪,也一点都不奇怪。 老头子看了眼李志就没了兴致,视线直接就盯上了庄不俗,和其身后的甲乙丙丁:“快进屋,地上潮气重。” 就像招呼寻常晚辈一般,末了又加一句:“你们五个,随老夫来!” 进了孙思邈的道观,虽然白天也有观察,可此时细看之下还真是简单至极,除了中堂神殿略微高大之外,其余四周也是用泥土和竹子搭建的低矮小屋,一共四间屋子,两间住人,一间伙房,一间药房,中堂神殿用来安置元始天尊的神像。 李志和小胖子被孙衍领到一间屋子,其余人跟着孙思邈入了另一间,李志心里还是有些忐忑,可好歹比之前安定了一些,人的名树的影,老人家十八岁开始行医治病,如今可能都一百一十多岁高龄!一生中活人无数,尤其是恰好点到那几个习武的,很明显是已经察觉到了什么。 因此,李志心下稍有宽慰的同时又多了一丝不安,宽慰的是应该是找对人了,不安的是他怕最终听到不好的结果,这是他重生以来第一次如此的患得患失,以致脸上的表情也阴晴不定。 小胖子此时还不清楚来做什么,之前问了李志也不说,问其他人都是一脸茫然,现在看李志的神色,更不敢问。 孙衍悄磨叽儿的溜到门口位置才开口宽慰了一句:“小志哥你放心,这么多年来我祖爷爷看病那是从未失手......” 啪! 后脑勺挨了一巴掌,后面的话就说不出了,老孙阴沉着脸走了进来,扫了眼小胖子,小胖子立即和孙衍一般,麻溜出门,出门前还不忘把房间的门给两人关上。 屋内就剩下孙思邈和李志两人了,孙思邈面色非常难看,整个人胸膛也在剧烈起伏,也不知道在跟谁生气,和刚才还和颜悦色的神色截然不同。 李志心下咯噔一声,脸上的神色灰暗到了极致,他猜到孙思邈肯定已经完全了解了这次需要诊治的病患,可即便是他,也有此种束手无策的感觉,才会导致心情极其糟糕,李志没办法想象,能让这位老神仙都束手的病症,在大唐他还能找谁?还有谁能救活他的父亲,他的长辈,还有他的那些兄弟们...... 面向孙思邈,李志低着头沉默的跪了下来,将额头深深的贴在干燥的地面上,以从未有过的虔诚,祈祷这漫天神佛,祈祷面前这位名传千古的老神仙,能救救他的亲人们。 孙思邈自从进屋就独自思考着这桩棘手病症的解决办法,也没有注意到李志的神色以及动作,等回过神来的时候,便看到李志整个人如同死寂一般跪倒在地,已经不知道多久,那种郁意和悲伤就连他这样见惯了无数生死的人都为之动容。 连忙起身将李志扶起:“孩子你这是做什么,快快起来,老夫又没说不帮他们治......” 后面的话李志都没有听到,他抬起头,恍惚中满怀希望的同时又害怕自己听错:“您说他们还有救?” 孙思邈苦笑不得:“老夫也没说没救了嘛!” 心神一瞬间松懈下来的李志,两行眼泪终于流了下来,不过是喜悦的泪水,他不但没有起身,反而咚咚咚不打任何折扣的连续磕起了响头,声音沙哑:“求老神仙救救他们!” 来回就这一句话,孙思邈连忙伸手搭在他的脑后一按,然后小心的将他扶着,这才避免李志昏迷后脸庞磕着坚硬的地面。 “来两个人!”孙思邈小心的抱着李志的脑袋,这样不含丝毫杂质,诚挚热烈的感情总是轻易就能让人感动,何况是活过百岁,心思早已通透的孙思邈。 门打开了,是小童孙衍打开的,门外,不知何时,五个铁打般的青年人直挺挺的跪在地上,身躯笔直,每个人都泪流满面,尤其是当先那位魁梧壮硕的青年,额头上青筋鼓起,眸子通红,如同择人而噬的野兽。 而那个小胖子,在开门的一瞬间,再也忍受不住,嚎啕大哭连滚带爬的冲进屋内,从孙思邈手中接过已经昏迷过去的李志,眼睛看向孙思邈满是询问之意。 “无妨,这孩子心思太过深沉,怕是已经很久没有睡过好觉了,老夫让他好好睡一觉!” 门外五个汉子在这一刻,整齐的将头磕在地上...... 第五十五章 老头子坏得很 第二日,李志被阳光照得眼睛生疼,这才不情愿的睁开了眼睛,小胖子和庄不俗以及其余人都守在床边,见他睁开眼睛,同时送了一口气。 “志哥,感觉怎样?” 李志翻了翻眼睛,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昨晚老头子那让人肝疼的一句话,就不能把话说完吗!非得说半句话,什么意思嘛,预算减半! 同时,嘴里嘟囔一句:“老孙呢,我得找他讲讲道理,这糟老头子坏得很!” 几人都有些呆滞,就像被施展了定身术一般,李志刚睡醒,还有些迷糊:“怎么了?” “哼!老夫怎么个坏法,说说看!” 李志...... 周围众人...... 晌午的时候,李志一行人骑马走在管道上,护卫着一只牛车,车上端坐着孙思邈。 早上的事情后,李志没要紧事就自觉地离老神仙远远的,尽量不要接近,也就早上吐槽了一下,老人家就记心上了,对别人都是和颜悦色,到了李志这里就没个好脸色,横挑鼻子竖挑眼,就连李志嘴唇薄也被拿来说事儿! 这就没法子待了,还是小胖子最会哄老头子开心,几句话就逗得老头子乐呵呵跟着上了牛车,这会儿,老头子正在闭目养神,李志才松了口气。 小胖子帮着牵牛,他的马自然就归孙衍来骑了,这孩子其实天生就是爱动的性子,一出门就跟撒了欢的小马驹似的,而且还马术娴熟,比李志都强了不少,也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 这会儿正好前后转悠了一圈,小短腿一磕马肚皮,马儿就顺从跟到李志身侧:“志哥哥,我听大雅哥哥说你准备掏钱建一座大大的诊所,是真的嘛?” 李志怵他祖爷爷,可对他,那是拿捏的死死地:“你只要能说动你祖爷爷在医院里坐镇,哥就让你把各种肉干,点心,这些小玩意吃到吐!怎么样?” 孙衍皱着的眉毛,认真地想了想,压低声音道:“成交!” 李志眼睛朝前一撇,见孙老头儿背对着两人,就试了个眼色,孙衍会意,趾高气扬的拍了拍小胸脯,意思是交给我放心。 还未到李家庄,就不断的有庄子里的少年充作前哨,将他们的行踪时刻反馈回去,李志自然能想象老人家的到来会让庄子多么重视! 出庄十里已经到了相邻的乡界,几位骁果首领才停了下来,静静等候,庄武臣更是虎目含泪,他作为这一代的教习兼长官,又怎会不清楚那等霸道法门的害处! 不过,穷苦百姓从来都是只活一个当下,当下都活不下去了,谁还在乎多活少活那几天? 直到李志他们这一代,生活逐渐安定,对身体弱的孩子才选择放任自流,可其他人依旧要学,要练,毕竟是他们这群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他那里敢轻易放弃,如今,这已经是她内心深处最隐秘最血淋淋的痛楚! 如今,李志把老神仙请过来了,为的就是替他们这群人彻底解决身体的隐患,他怎能不高兴,怎能不激动。 咯吱咯吱! 牛车缓缓的行到交界处,庄武臣面朝牛车当先双膝跪了下来,身后有不明就里的庄户,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也跟着跪了下来,老人自行下了牛车,不需要人扶。 走到庄武臣身边,看见庄武臣双鬓间斑白枯燥的发色,本有万般责备也说不出的口,庄子上的人,大多都在幼时被用过那种有违天道的方法训练过,对于悲天悯人的老道来说,这与他坚持了一辈子的理念格格不入,他气愤那个能做出此事的人。 可如今,见到了之后,却一句责怪的话也说不出,他活的太久了,见过的人家惨剧太多了,类似事出有因万般无奈才做出的选择,他又能说些什么? “起来吧,老道既然来了自然尽力而为!” 此后月余时间,庄子上药味浓郁,大车大车的药材从长安城运到了庄子上,李志专门把自家屋子清理出来让给祖孙两人居住,且在院子中间搭建了数座简易的凉棚,下设大锅土灶,每日三次,由孙衍指挥,专人负责烧火熬药。 因为统共将近百十个男子都需要调养治疗,所以药材消耗极快,就连隔壁薛家庄也在曹称金的带领下加入了寻购药材的队伍当中。 这月余时间,李志无疑是非常忙碌的,他如今既然已经在禁军挂职,就不是以前的自由人了,隔上两三天时间才能回家里一次。 这天一早,李志和高荨两人匆匆出门,军中事务依例交给了李庆之和其余几位伙长,两人劲装快马一路出了长安城。 时间已经入秋,这段时间也没有机会去看看武媚,但从信中可以看到她那边情况急剧好转,感业寺中慧能老尼姑肩负外买之职,每旬可入城一次,都会捎来武媚的亲笔书信,有些话李志没办法让第三人知道,只好用自己狗爬一般的字亲笔书写,当然被武媚次次嘲笑挖苦,想好好练字,可时间着实太紧: 一来印刷厂已经正式开始启动,内容都有现成的,第一版万余本三字经蒙学读物,被无偿捐献给长安及周边数百所蒙学。 当然,名义是用皇帝的名义赐下,无他,只因这笔不菲的刊印经费是由内府拨下来的,油水丰厚! 二来庄子上的酒作坊也在高荨的插手下,快速成立了起来,这块儿利润本就被皇族和几位国公把持,不巧,掌管内府的暂时就是高荨他亲娘,东阳公主! 虽说如今新皇已经登基刚满一年,可毕竟是皇帝亲妹妹,王皇后那边还暂时没有让高宗李治松口,让她接管内府财务。 有东阳公主代表皇家加入,其他的例如程咬金的卢国公府,秦琼的胡国公(秦琼死后追赠)府,以及房玄龄的梁国公府,都是敢怒不敢言,这也是李志这个名字第一次出现在大唐的顶级权贵耳中。 第三,还有黄礼财的儿子黄书同,意外的选择了当一名教书先生,李志并未多说,数日后就将其落入庄上的户籍,而且就连田地,也同时给划分了下去。 还有委托曹称金帮忙盖房子,用来建大唐第一所医院,去了一趟百宝斋和黄礼财商量扩大经营事宜,都已经有条不紊的开始进行...... 第五十六章 来日方长 老许最近也彻底咸鱼翻身,不但官职恢复还有上升,就连往日最大的短板,名声,也跟着已经名传两京,据说洛阳城中,已经有人开始公开簇拥,为老许这些年的郁郁不得志鼓吹鸣不平,顺便称赞我皇慧眼识珠!当然,暗里鄙视长孙打压贤良的口风有时候也会传出。 这其中,是否有人推波助澜犹未可知,不过李志听了也只是一笑而过,这等小风波,就算是有,相信以许敬宗千古大阴人的金字招牌,也会反掌间平息,甚至还能加以利用。 许家如今再也不复当日冷清,恢复了往日的门庭若市,宴饮流觞,不过,这人也并非毫无是处,最起码隔上几日,就让管家过来联系一下感情,两人之间已经有了一层牢不可破的隐秘纽带,就连孙思邈暂住李志庄上这等事情,也被其知晓,让其管家过来询问是否需要他做些什么? 一个堂堂三品礼部尚书,如此作为,连最起码的书信这样的障眼法都省了,直截了当的告诉所有人,和李志的关系非同一般!这很许敬宗,完全符合他的行事风格,虽然李志明白这其中多少还是有做给他看的成分在,不过还是领了这份情谊。 郑重其事的回信,将武媚的事情告诉了他,并言明他和武媚如今的姐弟关系,对许敬宗这种人,话是不需要说明白的,点到为止,懂了就是懂了,不懂就是装着不懂,再说也毫无意义。 果然,第二次管家到的时候就只说今日两人在李家庄会面。 匆匆赶到庄子外的时候,一架牛车早已等候多时了,和孙思邈乘坐的牛车完全不同,牛是精挑细选的大青牛,车也由梨木做成古意盎然的样子,车上一件软塌,四周有围挡,顶棚一根杆子,却没有挑什么凉棚什么的,李志也不懂是什么意思。 估计也就是老许鸟枪换炮瞎嘚瑟,老远就跳下马,李志大步走到已经下车的老许面前,仔细的看这明显焕发了第二春的老头子,就连头发都黑了不少,也不知道有没有染色?青衫长袍,五十余岁的老人竟然也面色红润光泽,手里还握着卷书,也打量着李志,笑容温纯,标准的文人雅士做派。 这是两人自那次分别后第一次见面,际遇虽各有不同,不过那种同类人的感觉还在,都不是正经好人,就不要装着了,累! 李志突然哈哈一笑,一步跨出,给了老许一个大大的熊抱,他的来意李志能猜到,正因为猜到了,所以才显得很是开心,宫内的情况他如今全然是束手无策,尤其是宫里的消息极度欠缺,可这些消息,对那些王公大臣们来说就不是什么稀罕事,哪家在后宫没有个熟悉的宫人做内线?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心忧社稷,心有皇上...... 老许显然不是很习惯李志这样的豪放欢迎方式,又挣脱不开,只好口中连连道:“羞煞老夫,羞煞老夫呹!” 李志哈哈大笑,攀着老许的肩膀就往家走:“走走,回家再说。” 许敬宗歉然的向高荨示意,显然两人也认识,高荨也下马拱拱手,对李志和许敬宗的关系很是惊奇,不止因为两人年纪和地位的悬殊,还有两人那种好不虚假的热情。 许敬宗的是如今满朝文武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有惊奇暗赞的,也有阴谋论的,去除为人品性这一块,对于这个人的能力却是大家公认的,能让这样一个老狐狸真心结交,那他高荨的眼光自然也就无可挑剔! 三人结伴,一路谈笑风生,到了李志家中后,高荨就自然借口去酒坊那边看看,两人私下会面,肯定是有事情要谈,能不避着他见面,已经没把他当做外人,但是该避嫌的还是要避嫌,这是他一个很好的习惯。 请许敬宗进门后,家里人比较多,都是帮忙熬药的,孙思邈未在家中,问了才知道昨天就已经在庄不俗的陪同下亲自进山采摘几味少见的药材,这让老许甚是遗憾,毕竟是闻名已久的老仙人,他也存着能有幸结识一番的心里。 “伯父,来日方长,何惧车遥马慢!” 两人坐定,李志送上香茶,开口宽慰,毕竟有一座医院在这里,并且老孙已经默认了暂时停驻此地之后,还真不用着急,后面见面的机会多得是。 许敬宗笑着点头,他也是第一次来庄上,本来对这座干净整洁富裕的村庄已经心生感慨,这一进屋更是啧啧称奇:唐人没有凳子椅子一说,通常会客的时候都是厅堂摆几张软席或者锦榻,供人跪坐(详情可以参考后世日本,其实大部分习惯和礼节都是这时候学过去的,不过我们自己的东西丢了,人家保留了下来),而这里却有一种被李志称之为桌椅的东西供人使用,即便久坐也不会引起双腿发麻等不适,确是独具匠心。 “贤侄腹有锦绣,总有一鸣惊人之语,伯父期待你凤鸣九天的时候,相信不会太远!说来也是惭愧之至,伯父愧领那偌大名声,人情往来又不得不让人枉费时间,才没有第一时间与你相见!” 许敬宗的话常人需要听三分,留七分,到了李志这里好一点,听七分留三分,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李志都不在乎,摆手说道:“还是那句话,李志又何惧车遥马慢,宁愿且行且珍惜!” 许敬宗笑容满面,连连颔首:“伯父今日倒是矫情了,以后不会了,你说得很对,且行且珍惜!说回正事,贤侄,宫内的事情伯父倒是打听了一些,但是在这之前,伯父还是想多问一句,你和那先帝的才人武媚,到底?” 李志摇头,目光清澈且坚定的道:“只是刚认下的一位姐姐,谈的来,而且,以我的看法,这武媚娘很有可能已经得到了当今圣上的欢心,不久之后,定会被重新接回皇宫,而且,以我对其的了解,定然不会泯然于人下!” 第五十七章 谋划 许敬宗皱眉深思,他如今对李志,早已不是当初那副对待冤大头的态度了,而是彻底当成了平辈人来交往,这样的一种关系下,他和李志就存在一损俱损的可能,而且事关皇室,他自然需要小心应对。 短暂的沉默之后,许敬宗诚恳且直白的问道:“你觉得这个武媚娘有可能回到后宫?而且还能上位?并且贤侄你的意思是想走后宫这条路?” 李志看着许敬宗的眼睛,平静的问道:“伯父可知为何我当初会选择你?而不是其他人?” 许敬宗回想当初两人那并非凑巧的相遇,拙劣的认识过程还有最后堪称巧妙的回手坦白......难道这小子真能看到些常人看不到的东西? 越看,越觉得李志的神情高深莫测,结合他了解到李志整个人的发迹,一股玄而又玄的感受就被他脑补了出来,难道这一切真有冥冥中的上苍或者其他什么东西在注视着,谋划着什么! 那么他许敬宗,在整个计划中到底是怎样一个角色,李志不知道他想歪了,只是接着解释道:“我之所以选择武媚娘,是因为我对这个人已经有了深入的了解,这不是一个甘心于人下的女人,心中的志向丝毫不逊色于男儿,手腕气魄更是堪称古往今来第一奇女子,所以才下定决心帮他,也是帮我们自己!” 许敬宗心中想到的确是另一番场景:当初先帝在时,他有幸得知一件秘事,袁天罡曾经断言,帝传三世,武代李兴!这个戳语。 关于袁天罡此人,许敬宗内心本是将信将疑的,但是李志这个人从出现到现在,给他的感觉就已经很神奇了,如今再有这么一个身具戳语的武媚加入,他心中也有了自己的论断。 “后宫内如今形势纷杂,圣上近来也比较反常,已经去过感业寺数次,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想来就是密会那个武媚娘,如此看来你的猜测倒是很可能成真,不过王皇后虽不得宠,背后却站着太原王家这个北朝名门,树大根深; 再说此时正得宠的萧淑妃此人,出身顶级门阀兰陵萧氏,不但自身姿容绝美,深的圣上宠爱,背后势力同样不可小觑,这样的情况下,即便那武媚娘真如你所说,得到圣上宠爱能回后宫,但是而代之的难度就非常高了,我们需要一个完整的计划来实施,不可操之过急。” 许敬宗顿了顿再次补充道:“而且还有一个不得不考虑的因素,那就是武媚娘毕竟是当今圣上的妃子,子娶父妃,这样的事只有蛮人会做,我们中原王朝古来未有,到时候满朝文武和天下人如何能接受!” 李志点点头,似笑非笑的问:“你说的没错,要促成这等秘事,不亚于火中取栗,困难重重,那么,伯父您的选择呢?” 只见许敬宗义正言辞:“既然你已经认定此事可为,那么伯父岂能坐视不管,或许大的忙帮不上,可是最近圣上时长找伯父进宫议事,那小黄门也认得几个,使点银钱,一些消息还是能打听得到的!” 李志听懂了老许这话的意思,就是浅尝辄止,不愿意深入参与,还有一部分观望态度,或许等到武媚娘入宫之后才会加大投入。 果然是老狐狸,李志也不再劝说,只是心中冷笑难免,无需两年,你老许要是不后悔只管来找我! 事情谈完后,李志也就不再挽留,许敬宗这里事情也不少,送走许敬宗,高荨才从拐角处出现,面色潮红,李志笑着问道:“尝过了?味道如何?” 高荨摇晃着到李志身前,吧唧一下嘴:“真他妈烈!够味!” 李志皱了皱鼻子,这么重酒气:“你喝了多少?那可是原酒,需要勾兑后才能引用,成品酒还得存放两天才能拿出来!” 高荨嘿嘿一笑:“放心,醉不了,还想问你呢小志,咱这么好的酒,你准备卖多少钱一斗?” 李志想了想问道:“和市面上最好的酒比起来如何?” 高荨得意的仰头大笑:“那些破烂货色,怎能和咱们的二锅头相比!嗝!”打个酒嗝,这货又想到了‘二锅头’这个让他耿耿于怀的名字: “还没问你呢,怎么起这么个难听的名字?” 这股子味啊!李志立刻拉开距离,同时心中对品质这块儿也更加有信心,这次和东阳公主合作,前提就是内府不插手销售网络的事,只参与所有上层官府和勋贵的关节打通,最后只需要的分润干股就行,当然,牵线搭桥的高荨也一份干股在内,至于李庆之,也在李志的要求下拿出自己所能动用的所有资金作为前期投资,也有一份干股,李志只需要他安心处理军务,以后需要仰仗他的地方太多了! 毕竟无论是薛家庄还是李家庄,坦克型选手一抓一大把,其中不乏冲锋陷阵,夺旗斩将的角色,可智囊型选手,就李志一个,专注点还不在军旅,这是一个很尴尬的现象,真要上了战场,李志对自己没有任何信心,他需要手下有一个足智多谋的统帅型人才! 安排人服侍高荨去歇息,他还需要去找一下庄武臣,对孙思邈虽然信心百倍,可实际到了自家门内,还是需要实际了解下效果,这已经月余时间,有无效果,他们这群人最有发言权。 之前骁果军所用的法门,在后世看来并不神秘,在一些特殊职业上早已屡见不鲜,那就是针灸,也不知道这杨广从哪里得到的法子,李志已经无从考究了,他只知道孙思邈的办法也包含针灸还有药草,甚至庄子内还专门养了数十头奶牛,用特殊药草细心喂养,用其每日产下的奶水入药。 还有一套即便在这个年代也快要失传的五禽戏,老少皆宜,李志也学了,对于身体的协调性和体质提高的益处不言而喻,但是对于力量的增长效果很小,这恐怕也是自出现以来不被重视导致即将失传的原因。 孙思邈不是没有传过其他人,相反,老道一生都在尽力推广,可即便有人重视,大部分人都宁愿把它当做家传的东西,没有推广开来! 好在如今,在李志这里,每个人都必须学,而且无论男女老少,每日都成了必修课,同样的要求也在陷阵营中下达,不过效果还不是很明显罢了。 第五十八章 独孤谋 随着孙思邈的诊治时间延长,庄子上很多人已经开始感同身受的觉察到自己的身体正在逐渐变好,很多身体内的隐疾也都在潜移默化改变,同时李志也觉察到这是老道再利用这个机会做一个难得的实验性质的坐诊,例如给牛吃药材以达到牛乳用药这样的首创疗法,还有一些他自行首创的针灸穴位以及复方治病这个创举...... 好在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李志对其基本到了无条件信任的地步,之前他是不相信有道德圣人这样的人活在现实中,认为那都是在人死后可以被拔高神话的产物,可这个老道彻底让他改变了这种看法: 当时李志为了挽留孙思邈留在李家庄,算是使出了浑身解数,把自己脑海中知道的所有的有关医科类的常识和概念统统都竹筒倒豆子一般说了出来,也顾不上惊世骇俗,甚至连尸体解刨中涉及的一些人身构造都统统讲了出来。 好在当时屋内只有他和老道两人,李志的话也只有老道一人听到,对于一些身体构造组成等李志认为最具震撼性的东西,孙思邈表现反而平平,对于李志所提到的微生物方面的知识,倒是非常感兴趣,问了很多有关微生物的东西...... 直到数天后,李志再次回家看到面色枯黄不复血色红润的孙思邈,震惊的无以复加,原来老道在这段时间一直用自己做实验,不同的创伤都用烈酒分别实验,看到那卷厚厚的有关酒精使用的笔记,还有老道那依旧清澈如婴童般的眼睛,李志被深深的震撼了,从那之后他就觉得如果这世上真有道德圣人,那孙思邈绝对是其中一个。 而老头儿也对李志表现出足够的兴趣,可还是更乐意四处游走行医,不过总算是把他们李家庄当做了一个落脚点,而且,如今,也已经把他的研究室和煎药房搬到了新建好的医院内。 且和庄子内的蒙学堂相距很近,这一来,就连隔壁相邻的几个庄子都深受其惠,同时,利用这段时间,李志也自行零零散散的总结了一些小学的算术课程,想到哪里记哪里,他还真没本事把整个小初高的数学课本照搬下来,毕竟他还远远算不上学霸,不过好歹一些他知道的东西都记录了下来。 虽然有些杂乱,难易程度划分不详,可就这样了,黄书同之前主学的就是算学,为了记账用,拿到李志胡乱塞给他的那些手稿,一时也有些不知所措,粗略一看,只见满纸都是一些鬼画符一类的东西,李志这才发现,他还得教人家阿拉伯数字以及简单的数学符号。 不过,黄书同可能真的很有数学方面的天赋,几个小时就搞定,李志彻底倒空脑袋里的东西,就当了甩手掌柜,想到很久之前看小说,猪脚穿越,又是数学,又是物理化学,他就头疼,这些东西扔下的时间太久了,要一点点回忆起来何其艰难,可他手下又急需能用的人才,这对他后续的计划非常重要。 迫不得已,只好自己培养了,这数学方面有黄书同,物理呢?化学呢?李志坐在满地稿纸的书房中,头疼的直锤脑袋。 军中的事务已经彻底步入正轨,两个陷阵营在上一次的演武中都是第一次参与,表现却极为不俗,也一举摘掉了陷阵营二世祖的帽子。 而且有意思的是,两个陷阵营的侧重点虽然各有不同,却同样出人意料,刘崇仁所在的陷阵营乙营本在被李志剔除之后,算是整体纪律性最差的一支队伍,营中充斥着二世祖,以及各种关系户,也算是最难管的一支,可刘崇仁在一两月内,却硬生生将他们训练了出来。 尤其是这些二世祖要钱有钱,要人有人,于是,整座北门屯军第一支重甲骑兵营就此诞生了,这一种类的骑兵在当下虽非主流,但是谁也不能忽视平原上这么一支重甲骑兵天生所具有的冲击力和威慑力! 其实李志也考虑过,组建重甲骑兵的可能性,只说人、马、甲胄、武器,无一不是银子堆出来的!一位全副武装的重甲骑兵的重量和所花费的铜板重量,估计堆起来差不多是等重的! 这就不是小门小户的李志能烧得起的,果断抛之脑后,可亲眼看到这么一支重骑兵冲锋,说不心动,不羡慕那是不可能的! 等到那两百余重骑兵冲锋起来的时候,什么叫钢铁洪流,什么叫势不可挡,什么叫摧枯拉朽,一切挡在其面前的生物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被撕碎,而后踩成肉泥!没有第二种可能! 不过,尺有所长,寸有所短,没有所谓最强的兵种,只有最合适的兵种,李志手下的陷阵营甲营从始至终都一种万金油的感觉,这点非常符合李志本人的气质。 下马为步兵,翻山越岭,排兵布阵,刀枪弓箭皆可用,上马即为游骑,冲锋掠阵,斥候哨探,竟然也在水准之上,尤其是他们独有的特种作战,夜间作战,还有投毒,刺杀,狙击等等之前颇为传奇的一系列战术,都被系统而又区别分明的展现出来。 这些在李志看来仍旧颇为粗糙的战术结构,却出乎意料的被薛礼以及一众将官所侧目,尤其是刚刚从草原上回来,已经和独孤贤一同出仕的独孤谋,更是在演武后和李志进行了一番长谈,这人李志是打心眼里不喜欢,总觉得太过阴沉,可没办法,论起辈分他还是得喊人家叔父。 这位在草原隐姓埋名一呆就是十数年的独孤家最杰出的子弟之一,其人一些事迹李志还是从薛礼那里有所耳闻,但都太过惊骇世俗,相信如果大白于天下,哪怕这人是一介白丁,相信一步登天踏入侯爵这等帝国顶级权贵的圈子也并非什么难事,只是很多事情注定只能封存于帝国密档,永不见天日,不可说,也不能说! 由此,李志也见到了独孤氏这个大唐顶级权贵另外的一面,真正被皇帝信任的代价,原来不仅仅只是没有野心而已! 第五十九章 都水监 李志对独孤谋的了解并不多,可对方对他的了解显然更加具体全面,这让李志对此人更加没有什么好感,没事探究别人隐私做什么,还大鸣大放的当着人家事主的面说出来,很好玩吗! 两人公式式的对话并不影响独孤谋对他的兴趣,李志说完后也就早早的逃之夭夭,晚了他担心这人会把他抓到小黑屋切片研究研究,这并非危言耸听,而是他的真实感受,两辈子加起来活了将近三十岁,气场上完全被碾压还是第一次! 不过他不知道的是,不只是他,除了独孤家的老祖独孤修德,即便薛礼和一些杀人如麻的边关将领,和他待在一起都不见得有多舒服。 不过,和这人详谈后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第二日,由兵部直接下达的一纸任命就到了李志手中,将他还有他整个陷阵营甲营的所有部下,直接从北门屯军的军籍中划除,去处待定,不过李志和几位伙长的职级确是实实在在的上升了,李志更是直接连越三级,从从七品下的宣节副尉跃升到了正七品上致果校尉,其他人皆有升迁。 这在没有军功垫底的情况下,是非常不合律例的,李志为此专门找了一趟薛礼,验明这份命令的合法性,可接下来的问题又来了,他们作为一支被划分出去的队伍,只有调出,不见调入,对此就是薛礼也觉得不可思议,不过出于军人的警觉性,又联想到独孤谋之前十数年所做的事情。 他严令李志不得声张,安心等待即可。 数日后,一位面相死板毫无生气的中年人带领他们来到新的驻地,留下足够的物资后就一言不发的离开,李志心里已经有了一定的猜想,就不再多问,按既定计划继续训练即可,有需要的时候自然有人前来告知...... 离开了北门屯军的范围,李志在这里就算是猴子称霸王了,除了沿袭大唐的军规之外,他只在卫生方面更加苛刻,同时新加入了一些诸如潜行,跟踪,暗杀,收集等粗浅的知识灌输,至于深入的探究其内在执行办法,就只有麻烦李庆之和那些经验丰富的老伙长了,他李志还真没那么大能耐,也乐的做一个轻松甩手掌柜。 其实还有一个人他可以打听,而且一定会得到他需要的信息,那就是高荨,这货从那封命令到达的一刻起就有些不对劲,李志从他的眼中看到的有惊愕,还有畏惧,而且从那之后,这货见着李志总是绕着走,几次也都露出欲言又止的样子,李志腻歪的慌,直接放了这货几天假,让他想清楚了再来。 朝堂上近日人员变动也比较频繁,不过都是一些可有可无的小角色,最大的变故就是以独孤贤和独孤谋为代表的独孤家族重新出仕,朝堂上反应不一,高宗李治兴高采烈的欢迎,总算有个能和长孙家抗衡的站出来了,长孙无忌态度暧昧,李世绩闭眼不闻不问,只有褚遂良站出来高声反对,却并非为一己私利,而是觉得世家大族在朝堂上所拥有的位子已经够多了,不宜再多一个如此体量的饕餮巨兽,那样的话很可能会给平稳的朝政带来不安定的因素。 可褚遂良虽然有辅政之权,而且兼着吏部尚书,可终究出身限制了他在朝堂上的影响力,响应者寥寥无几,再加上皇帝一力支持,所以没受多大阻力,两位独孤家的杰出子弟就被破格提拔为正四品上吏部左侍郎,又兼任御史台御史中丞一职,皇恩浩荡,风头一时无两。 而他的弟弟所授职位就要逊色的多,正五品上的都水监丞,也可称为都水使者,掌管天下水利,陂池灌溉、保守河渠,总领天下水官。 听起来远离权利中心,可真正明白内情的人都是三缄其口,尤其是和这人在同一个衙门上班的同僚,更是咧着嘴倒吸冷气。 这其中最开心的就要数皇帝小受陛下了,尤其是看到一众大臣目瞪口呆、人人自危的样子,心里也是乐开了花,就连舅舅长孙,也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神色复杂。 不过,他还是从中品到了一丝不甘和无奈,这正是他想要的结果! “媚娘果然是一位贤内助,三言两语就让朕茅塞顿开,困扰了朕一年多的事情如此简单的就找到了突破口,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舅舅他们苦心维持,将朕困于这皇宫的大堤,还能坚持多久呢?”李治想到了武媚,心中不由得变得火热,那个女人和他所有的后宫嫔妃完全不同。 不但在床第间能让他得到极乐,主要是朝政上的烦心事,只要他说出来,都会被她轻而易举的抽丝剥茧,帮他处理的慰心妥帖。 情不自禁的,他就把武媚娘和后宫中的萧淑妃以及王皇后比较起来,最终心下决定:“要尽快想办法将媚娘接入宫中日夜陪伴才好,不然朕这心里,空荡荡的哪里有身为天子的乐趣可言!” 大唐在贞观年间,为彻底解决隋末农民起义的残余势力和各地绿林豪强,同时从大理寺和刑部、御史台等三个执法部门中抽取精兵强将,成立比较隐秘的‘六扇门’,秘密设立训练基地,训练新锐少年,名为“鹰犬”! 贞观后期,因为六扇门在民间和江湖上已经臭名昭著,太宗又另起炉灶,以都水监的名义成立新的情报系统,和六扇门相辅相成,六扇门主内,都水监主外,和平时期负责境外列国的情报刺探和收集,战时就会同时肩负挑唆,离间、渗透、刺杀、等等非常规任务。 开始的时候他们在民间甚至朝堂中,一直不为人所知,可随着一个人的崛起,在帝国核心层面,小范围一举名声大噪,这个人就是王玄策,只身一人创造了一个外交史上的神话,且无法复制! 随后近年来,随着太宗年迈,对外战事停止,都水监就再次隐于水面之下,就像一头游弋于地表之下的鲨鱼,随时都会露出锋利的獠牙,择人而噬! 第六十章 杀己 都水监的事情整个帝国知道其另外一层身份的人并不多,但这不包括武媚,太宗身边前后侍奉十余年,可以说她对这个帝国的了解甚至比皇帝李治都要深刻。 正因为那种深入骨髓的深刻,她才能第一时间将李治所遇到的问题发散思维,另辟蹊径的寻找突破口,后世也早已证明,这就是一专门为权利和政治而生的女人,大多数谋略都是常年在深宫跟随太宗皇帝耳濡目染,再用自己独特的女子视角解读。 在她的眼中,整座大唐就是看着像一团乱麻却又脉络清晰的丝线,进入她眼中的所有人,只不过是一个个相交的节点,她总能快速而准确的找到其中的关键线路,然后抽丝剥茧,或者单刀直入! 朝堂上的事情距离李志还比较遥远,他和武媚之间的情况仍然是由慧能传达,不过已经变得隐晦了许多,书信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不过用上了拼音字母代替,这对于武媚来说不要太简单。 李志从容的诉说着他了解到的后宫中的情况,武媚也毫不避讳的传达了她的想法,以及需要李志在外面为她做的事情,而李志加入都水监算是一件意外之喜,因为这证明了他很快就将接触到帝国的核心机密,虽然他如今还算不得核心人员,不过在她的分析下,李志显然已经进入了都水监高层的注意,涉入其中是迟早的事情。 而且关键是,她对李志这位弟弟的信心非常强,从她的口中,李志也知道了一些都水监的情况,比如平灭东突厥、经营西域、布局东北,经略天竺,都有都水监的影子,这其中,最出名的就是王玄策出使天竺,拢共三十余骑,利用大唐的威望和自身掌握的准确情报,合纵连横,拉拢打压,最终取得辉煌的外交神话! 这让李志也确认了自己的猜测,果然不是正规军!否则,又怎会让独孤谋这类人来统辖?独孤谋给他的感觉就一个词可以来形容,那就是阴暗,他没办法想象一个人需要经历怎样的事情才会让整个人的气质变得如此阴暗! 结合薛礼所说,这个人这么多年来,估计从来没有睡过一天好觉,可能和女人伦敦的时候,手中都随时攥着吧匕首,不是为了杀人,而是为了杀己! 换做一个普通人过一遍他所经历的事情,最可能的状况,就是情绪崩溃然后走向自毁!这是一位内心强大到几乎刀枪不入的人,对于这种人,李志除了真心亲近不起来之外,唯一的情绪就是敬佩! 最起码,他能做的事情,李志认为自己绝不可能做到,对于比自己强的人,保持最起码的尊敬,是一个好习惯,所以,他准备好好走一走独孤伯父的路子,跟这位顶头上司搞好关系。 北门屯军外,李志和李庆之两人下马递交官牌,如今两人在整个北门屯军中已经算得上是名人了,毕竟是凭借一己之力,一举扭转了大家对陷阵营糟糕印象,而且据说其还得了自家将军的箭法真传,据说就连乙营(北门屯军内只称呼陷阵营甲营乙营)的强人刘崇仁也在其手下吃过大亏,今日也算是第一次会娘家。 守门士卒对两人很是恭敬,简单的检查一番就放行,没有去找薛礼,直接去独孤贤营帐,才被告知这人也已经离任,去了吏部当大官。 李志暗叹一声运气不好,不过既然来了,总得见见薛礼再走,没成想先遇到了马三马满堂还有刘崇仁两人结伴而来,两人见到李志也挺意外,尤其是刘崇仁,以他的家境,当然知道李志去的是什么地方,那也是他当初最想去的地方,不过造化弄人,对手还是比他领先一步。 李志笑着和马满堂打了声招呼,如今两人彻底是平级了,军中职位都比刘崇仁高了两级,刘崇仁倒也不马虎,郑重的抱拳行礼。 李志点了点头,对这人李庆之和高荨都说了很多,算是整座长安城中勋贵子弟中的佼佼者,虽然长相不怎么喜庆,也是没办法的事儿,他们老刘家的人就这样,不是歪瓜裂枣就已经是祖宗保佑了。 可这人无论谋略还是武艺,都是上上之选,最重要的是,这人从没有大家族子弟那种与生俱来的臭架子,三教九流交游广阔,按说这才应该是进入六扇门都水监一类组织的理想型人选,也不知道那冷面阎王独孤谋到底是怎么个想法! 还是马三当先开口:“在等薛将军?他去后营查看粮草,监军一走,新的还没到任,所有事情将军都必须亲自过目,免得出现差错!” 自从演武之后,这人对李志就已经完全没有了那种不好的成见,主要是李志的表现太过耀眼,在他的统领下,一群明明已经被认定为软脚虾的士卒,硬生生的过关斩将,尤其是在野外模拟遭遇战中,战法战术诡变多端,无所不用其极,往往对手还没有明白过来的时候就已经被拿了头领甚至一锅端...... 他是亲手把陷阵营交到李志手中的,对于当初营中的情况当然最熟悉不过,所以,他心中的震撼比较其他人来的更加强烈,对李志这个人,除了佩服就是佩服,难怪将军和监军当初力排众议,将其直接安插进那支队伍。 李志对这人当然也有了解,双方既然都存了结交的心思,那么自然一句话便尽释前嫌,都是军中的汉子学不来那些弯弯绕绕,李志也直接发出了他拜师礼的邀请,马满堂欣然应许,心中也甚是高兴,李志毕竟是将军的弟子,以后成长的高度,自然不是他一个小小的营官能够仰望的。 既然如此,对方仍然亲口相邀参加其拜师礼,这无疑是从内心中对他这个人的认同,在旁边一支沉默不语的刘崇仁突然开口: “不知某家是否也能有幸,到时前去观礼?” 李志那里听不出这是求和的信号,自然无不应许:“县子愿意屈尊前往,那李志自然欢迎之至,来日定当送上请柬,扫榻以待!” 第六十一章 高句丽人 之后几天,李志营中训练如旧,这一天,总算等来了一架挂有布帘的马车,车架并无特别装饰,看起来非常普通,到了营门前马夫也未曾下马,只是扔出了一枚令牌,无奈李志已经严令任何人到了营门前必须下马,否则严惩。 守兵看到令牌上只有几笔勾勒的游鱼,背面单只一个玄字,也有些不明就里,让在门外十步等候,好自行前去通报。 李志出现的时候,那马夫和车中的人都丝毫没有不耐,反倒拉车的马儿不断的打着响鼻,前蹄不断的刨着地面,被马夫抽一鞭子才安静一下。 李志瞳孔收缩,他如今对战马也算是熟悉了,用来拉车的战马竟然是一匹甲等突厥敦马,寻常军卒不说没有这种等级的战马,就算是有,谁舍得用这种战马去拉车,还用鞭子抽! 不过,他的心中虽然不爽这种做派,却也猜出了车内坐着的是谁,当然不敢造次,只是躬身行礼之后让守卒打开营门,那车夫看都没有看李志一眼,直接赶着马车准备进入,李志却站在了营门中间,指了指身侧的下马牌子,也不说话。 那马夫从始至终脸上的表情都没有变过,只是赶着马车前行,而那匹战马只是一踌躇,就被在背上狠狠地抽了一鞭,战马吃痛,嘶鸣一声扬起前蹄,准备冲过面前这个人。 李志眼睛眨也不眨,同时身后已经出现数十名长枪手和弓手,枪阵在石佛虎的带领下瞬间已将马车围了起来,指挥弓手的是李庆之,他一只手举起,身侧弓阵同时搭箭张弓,数米之内,箭头齐齐的对准车上之人,再看不远处的拒马挪开,数张床弩伴随着一阵令人牙酸的上弦声,粗大如同儿臂的弩枪同样对准了那匹车架,其旁边,高荨兀自在那儿叫骂: “入你娘,有种就再往前走一步,给爷爷看看!” 马儿终究没有冲过来,落下前蹄之后就被那马夫死死的拽住了缰绳,那双死鱼一般的眼睛似乎也有些疑惑,场中已经剑拔弩张,李志却并不在意,对着车中之人朗声提醒:“陷阵营门前必须下马,叔父还请下车!” 突然,一阵银铃般的笑声从车内传出,同时布帘被揭开,露出一张宜喜宜嗔的娇俏脸庞,直接站了出来,瞪着千娇百媚的一双眼睛四下看了看,故作生气的道:“好大的阵仗,李志你就是这么迎接长辈的吗?还有李庆之、高梨子,都出息了呵?敢用箭对着我!” 李志错愕,周围众人更加不知所措,连忙回头示意了一下,围上来的军卒瞬间又如潮水般撤了下去,再看被点名的三人,一个比一个尴尬,李庆之垂头丧气一言不发,高荨,已经有准备跑路的架势! 剩下一个李志,没办法,只有硬着头皮上了:“独孤小姐,您这又是闹得那般?” 独孤美君跳下马车,还是一副男儿装扮,不过这次成了贵公子模样,行至李志身前,李志不着声色的退后两步,这姑娘看着绝美,可和柔弱两个字是没有丝毫关联的,想到当初小胖子一百多斤的体重被无声无息的摔出老远...... 想想都有些头疼,而且关键是有薛礼这层关系,人家还真是他的长辈,丝毫没错,此刻人家已经亮明了身份,那就没办法在装糊涂了。 “你怕我?”美目流转,独孤美君好奇的盯着李志的眼睛。 李志摇摇头,随后又点头,老老实实的说道:“你只要不用辈分压人,就不怕。” “哈!”独孤美君向前一步,挑衅的看着李志:“想得美!”。 而后就仰着头走入军营,走到李庆之身侧的时候,鹿皮小靴一脚踢在其小腿上,李庆之更加沉默,再瞪了眼高荨,这货才慢吞吞的走到其身边,耷拉着脑袋,哪里还有刚才骂人时候的跋扈样子。 “姑姑!” 这货一声姑姑,李志就在心里叹了口气,这两人之间的辈分关系又是怎么来的?在演武场上张牙舞爪的陷阵营就这么被一个小姑娘给收拾了! 于是,营中就有了这样一幕,一个衣着华贵的贵公子走在最前列,后面跟着他们的老大营长,伙长等几个人物全程陪同,尤其是高荨那献媚的样子,自然让李志在内的所有兵卒所不齿。 直到一个时辰后,这位姑奶奶才没了兴致,准备打马回府,走到营门处的时候,才从袖子里抽出一卷特殊手段密封过的小竹筒递给李志: “这是谋哥哥让我转交给你的,你自己看吧,还有,虽然今天你们三个表现还不错,但是,本公子气还没消呢,尤其是你,上次竟然能用几个臭钱来敷衍我,还敢打伤我家仆从......哼!” 说罢,只留一阵香风,就上了马车,直到马车走远,三人才回过神来,都想看看对方的狼狈样。 “梨子,你刚才的表现,贱了!” 李庆之点点头,表示同意。高荨愤愤不平:“也没见你们两刚才有多么硬气!就说你小白,平时不是见了谁都一副冷冰冰生人勿进的样子吗?怎么小姑姑一来你就蔫了?还有你小志,没看出来啊,什么时候和我小姑姑勾搭上的,瞧瞧刚才那口气,明明就是跟你一个人说呢,咱可告诉你们两,肥水不流外人田,都是自家兄弟,别真为这事打起来了!到时候,我老高这帮谁好呢?” 李志和李庆之两人互相看了眼,同时摇摇头,而后在看着一脸臭屁的高荨,又同时给了对方一个眼色:揍这丫的! 然后两人就扑了过去...... 军帐中,李志没有避着两人,直接将独孤美君转交的密信撕开当先看了起来,高荨和李庆之各自寻了个凳子坐下。 不久,李志就将手中的密信递给了李庆之,示意两人都看看,高荨这才凑过去,两人一起参阅。 李志的神色有些凝重,同时又很是疑惑,事涉高句丽人在长安的谍报据点,竟然如此随便的让一个小姑娘带了过来,是不是太过草率了? 还是那独孤谋的心里,压根就没有把那拥有数十人的高丽情报点放在眼中! 第六十二章 任务 “西市甲字牌一贰伍号,有高句丽细作若干,灭之!“ 简单到令人发指的命令,三人看过之后,同时沉默下来。 这是他们陷阵营独立以后面临的第一次任务,总体说来还是非常仓促,不管独孤谋对那些高句丽人是怎样一种蔑视的态度,都不能让他们放松下来。 一个情报据点,没有详细的敌方资料,没有建筑布局图,没有接应人手,也没有具体实施方法,而且很显然,敌人不可能会傻到待在那地方等着他们去杀,狡兔尚有三穴,何况那是挫败隋唐以来无数次大规模进攻的高句丽人! 而且更可恶的是,独孤谋显然也有考校他们的意思,甚至连需要他们动手的时间都没有告诉,还有即便行动隐秘,结束后如何收尾,如何跟长安县官府沟通也是一个不小的麻烦! 李志将那张纸点燃销毁,看着火苗逐渐侵蚀纸页,沉声说道:“前日我去看过禁军名册,我们那部分已经被撕掉了,具体去了哪里你们两个应该比我清楚。” 扔掉手上剩余的灰烬,摆了摆手,制止了高荨和李庆之两人的解释,笑着继续说道:“什么都不用说,你们不能说我知道,所以我也不问,但还是猜到了一点,那么现在问题来了,我们对这个都水监处理问题的方式丝毫不了解,类似这种没头没尾的命令,一个就够了。” 他看向高荨:“还有,这终究算不得正途,对我们三人来说,他独孤谋也知道这一点,除非我们自愿,否则他也丝毫没有办法,我的想法是这样的:不管我们最终能做到什么地步,有两点需要梨子你去沟通一下,第一,在后续所有的行动中,不要有咱们自己人在背后捅刀子! 第二,即便我们离开,底下这些人也走不了,所以,得采取自愿加入,留下来的人,即便我们今后离开了,也能保证得到一个军人该有的荣誉和地位!” 高荨不假思索点头同意:“小志,你既然知道都水监,就应该知道这条路有多么难走,一个马周、一个王玄策,都是从都水监出来的,可大唐开国以来,从六扇门到都水监,能成功出将入相的人还是太少,要不,我去跟我娘说一下,咱们回禁军算了!不趟这浑水!” 顿了顿又说道:“其实,我早就知道独孤谋要挑选一批人进入都水监,本来想着有我在,他独孤谋再凶横也不敢动我们陷阵营,没想到......” 李庆之一如既往的清冷,打断他的话:“没想到人家不但动了陷阵营,连你这个皇帝的亲外甥也一起拖下水!” 李志笑着接口:“而且,没错的话,你已经去你母亲那里哭诉过了,结果于事无补,我再大胆的猜测,这件事的背后推手,可能恰恰就有你母亲当面!对么?” 高荨痛苦的抱头蹲下,李庆之也是神色黯然,被自己的亲生母亲算计的滋味又怎能好受?人人都只看到勋贵子弟张扬跋扈,可少有人明白,一寸功勋一寸血!大唐的勋贵在享受人间极乐的同时,付出的又比常人多多少? 高荨的境遇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即便皇族,也不乏被抛出来当作棋子的,何况是他! 也正因为只要有他的身份在这里,皇帝才有可能放心他们这么一支军伍独立在外,才有可能放心将寻常将领不方便处理的事情交到他们手上! 而他们,才有机会利用这等直达天听的终南捷径,快速的建功立业! “起来,高荨你记住,这世上最靠得住的就是我们自己!在我看来,你母亲的出发点倒是没有做错什么,也是希望你能成长起来,这样总比你混迹长安醉生梦死要强!”李志皱眉。 高荨红着眼睛抬起头,不屑的嗤笑道:“你知道个屁,我娘是怎样一个女人我比你知道的清楚,用不着别人宽心,过会就好了。” 李志挑了挑眉,以前就了解过一些,大唐的勋贵都有一种不可理喻的高傲,最见不得别人给予他们的同情心,就像长安城的乞丐一样,你一个外邦人敢给人家碗里放银子,人家就敢冲你吐口水! 而且这事儿已经成了外邦人进入长安必须知道的事情之一,免得被驳了面子到没什么,关键是周围绝对还会有跟着起哄的家伙,什么恶毒的下流话都能说出来! “好了,说说,你的打算,刚才你说的两点很对,他们要咱兄弟们拼命,总得有几个条件才合适,要不然不显得哥儿几个太好糊弄了对不!” 李志点点头:“我是这样想的,既然独孤谋把地点已经指出来了,那就需要先行打探一番,百宝斋的名头不错,我打算实地进入考察一下,你们也准备一番,中午咱们就出发,带上几个长相普通、心思机灵的,先去百宝斋,然后再具体安排!” 两人离开,李志用手指轻轻的敲打着桌子,他的内心中,其实还有另外一重疑虑,他们独立出禁军这件事最起码几位辅政大臣和皇帝李治是知情的,而且都水监这种机构从建立之初,就只对皇帝一人负责,其余众臣也就有个知情权算是聊胜于无。 既然是李治本身的决定,而且时间又恰恰在接触了武媚之后,那么这件事的背后是否也有武媚的身影? 从武媚的角度分析,作为她唯一可以依仗并且信赖的人,她自然希望李志的职位越高越好,所具有的能量越大越好...... 李志揉了揉鼻子,刚刚还在心里感慨高荨的遭遇,这转眼,原来他自己很可能也是颗棋子,还真是难兄难弟! 现在再回忆武媚给他的书信内容...... 好一个武媚娘,或许在接触她的第一时间,就已经不知不觉成为了她的棋子,人生为棋,人人为棋,世态人情,还真是比明月清风更饶有滋味,可作书读,可当戏看! 罢了罢了,归根结底都是他自己上杆子站出来的,怨不得人! 第六十三章 东家 中午,长安西市百宝斋,李志带着高荨和李庆之进门,三人衣着常服,高荨和李庆之两人本色演出,一位衣着华贵,头戴金冠,环铛佩玉,手执马鞭,一位净衣素容,温文尔雅,气质非凡。 倒是李志本人站在两人身旁竟然也没有一点陪衬的意思,一身天青色长袍,将他已经稍显颀长的身躯衬托的清淡高雅,再加上其本人特有的气质,阴冷却不会令人感到不适,就像青莲卓于污泥。 就连一向在意自己容貌的高荨一路上也看了李志好几次,还没发现这家伙套上合适的衣裳还真像那么回事,看来以后的酒会可以多一个玩伴了,不然小白又不屑去,他一人那里是那些牲口的对手,每每第一个被灌趴下的总是他。 门迎第一眼就发现了三人,尤其是高荨那一顶金冠更是显示了其身份,再仔细一瞧中间那人,不正是他们东家么! 那里还敢怠慢,老远就迎了上来,高荨进店后对百宝斋的奢华装饰倒没怎么在意,看来早已司空见惯,倒是对店内落落大方的销售员给吸引住了,都是一些为人机灵、胆子大些的小姑娘,经过小胖子简单的培训之后,上岗也有数月了。 这数月当中,这些人经过优胜劣汰,能留下来的就绝对是精华了,不但业务熟练,接人待物更是上上之选,尤其是其中一人,能有十八九岁,手中一把尺许长的算盘,这东西在唐朝叫做算筹,且已经和后世极为相像。 李志当时也是在搞印刷的时候用过几次,当年的一些珠算口诀他还记得,顺势便被小胖子学去了,看这姑娘一手抓着算盘,一手噼里啪啦随便一拨,活计刚刚报完货物,价格就出来了。 李志当然知道丝毫不差,可高荨就将信将疑,不过今天有正事,顾不得深究,几人到了后屋,黄礼财没在,稍后就回来,李志吩咐门迎稍后还会有人过来,让直接领到这里就是。 三人坐定,李志道:“这几日咱们的首要任务就是踩点,然后弄清他们有多少人?店内的图纸最好能搞到,还有注意他们的首领和头人,负责盯梢跟踪的人你们两亲自抓安排,从今天开始,不允许那家店里所有的高句丽人脱离咱们的视线,人手不够就自己想办法,西市上的不良人很多,还有,一定要搞清楚他们具体有多少个窝点,既然做,就做到最好!” 高荨和李庆之同时点头,李志想了想,又说道:“虽然觉得是废话,但还是跟你们说一声,不要轻敌,隋唐两代皇帝都在其手上吃过亏,再谨慎也不为过!” 这时候,脚步声响起,有人来了。 “哎呦,小人真是该死,打扰了三位贵人的谈兴!”黄礼财还没进门就开始嚷嚷,像是刚刚知道里面有三个人似的,跨过门就先赔罪作揖。 “行了,都是自己人,今天来是想听你说说和高句丽人联系的怎么样了,上次听你说这些人不大好打交道?”李志问,这老家伙也是个人精,这还是李志第一次不请自来,当然是有事情要问,可贸然打扰又恐惹人厌恶,所以还没进门就刻意弄出一些响声。 再次的跟李志还有其余两人见礼之后,黄礼财才仔细的思考了一番,把自己知道的事情条理清晰的说了出来,末了又拍了拍脑袋想起一事,左右瞅瞅高荨和李庆之。 李志点点头:“但说无妨!” 黄礼财这才接着说道:“公子,还有件事小人差点忘了,前两次接触过后,他们对咱们的奢侈品其实都非常感兴趣,但是哪怕已经和他们的商队管事达成了初步意向,最终也不清楚什么原因,不了了之,而且,他们手中似乎有一批贵重东西,正在寻找下家。” 黄礼财看了看李志的神色,又继续说道:“之前也找到小人来着,不过他们不愿意分开售卖,而是想要一次性全都换成粮食和铁器!咱们大唐近几年,连年大熟,粮食倒是不缺,不过小人当时也就留了个心眼,暂时还没有答应他们,想着等公子到了再请公子定夺。” 李庆之觉得这老家伙有些过于油滑了,冷哼一声道:“那要是你家公子今天不来了呢?拖下去时间上你就不怕人家找到其他买家吗?据我所知,长安中最不缺的就是手握巨万的商贾豪门!” 老黄对着李庆之拱拱手:“好叫公子知道,我那犬子正在我家公子庄上做那蒙学先生,算算时间,最晚明日,就会回家一趟,让他稍话给公子也是可以的。” 李志点点头表示认可:“好了,帮我准备一笔钱财留在柜上,这数天之内,有可能要支取!” “柜上常备有现银百两,小人一会儿再放金百两,公子您看?” “可以了!”李志摆摆手,黄礼财这才对三人施礼退下。 高荨从始至终都在盯着黄礼财看,直到人都退下了,才转过头:“这老小子原来是你的人?怪不得,怪不得!” 李志奇怪:“怎么?” 高荨没有回答,而是继续问道:“你收下是不是还有个胖子?” 不需要李志回答,只需要看神情,高荨就得到了想要的结果,接着咬牙切齿的道:“姿容斋你可知道?” 李志挠挠头,觉得有些耳熟,可一时想不起来,想来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就果断摇头:“忘了!” 高荨一下子就蹦了起来掐着李志的脖子,恶狠狠地摇着他:“想,快想,想不起来今儿晚上老子就要去醉香楼,你请客!” 李志被他摇得头晕:“做胭脂的?” 再看看李庆之,希望得到一些提示,高荨这货已经接近疯狂了! 李庆之点了点头。 良久,李志才知道闹了个怎样的乌龙:原来姿容斋本是他高家的产业,这货死皮赖脸的从他老娘手里抠唆出来的一点可以细水长流的买卖,算是他侯府的产业,前段时日,他那店铺掌柜还兴冲冲地向他汇报,用店里不值钱的几张方子,换了一桩来钱的大生意! 他一问,原来是白骨香的分销权,这可是长安城很多掌柜都眼红的生意,无奈人家白骨香高端奢华的名声已经打响了,尤其是那些外邦豪商,就只认白骨香这一个品牌。 这是好事啊,他当时就赏了那掌柜的几颗金瓜子,可事情和他们主仆二人想当然的完全不同,交易全然没有水分,白骨香也按时按量供货,可那些蛮子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即便他们用低的多的价格,人家也不去他们那里买。 多方查证后才知道,原来,那些蛮子除了认准了这个品牌之外,还有更隐秘的交易,那就是承兑粗炼的金沙! 第六十四章 跟踪 而最关键的金银提纯技术,他们没有,还得人家拿去官府兑换!这蛮子那里肯? 而且,最可恶的是,这老东西和那小胖子,一东一西,专挑牌面不是很大的铺子忽悠,怕人家铺子后台太大,玩脱了。 一连数十家,都以为得了大便宜,乐滋滋的用一些东西或者技术跟人家换分销权,最后就落得一堆价格昂贵的牙刷。 本来高荨是准备带着他侯府的狗腿子过来拆店的,可被最近军伍上的事情给耽搁了,可他远远的其实是见过黄礼财的,那会儿他们这些被骗的东家还集体被人家福德楼请了一顿大餐,这老东西还说了几句场面话。 李志眨眨眼,见梨子童鞋一脸生无可恋,硬是说不出什么安慰的话来,本来嘛,他手下的人把人家小侯爷摆了一道,被人家当场认出,最气人的是,他这个作为百宝斋东家的,竟然毫不知情,小侯爷就像收到了一连串暴击,几个不怎么值钱的配方事小,丢面子才是事大啊! 以至于,临出门的时候,一连踹了人家黄礼财好几下屁股,老家伙也是讪讪的嘿嘿直笑,谁特娘能想到骗到自家人头上了!踢得好,踢得妙,贵人不要回方子就好,多踢几脚不碍事,再说了,有自家公子在,也就是图个脸面儿,出过气就完了! 到了高句丽人开设的夫余酒馆,三人找了个位置相继落座,很快,就有身着肥笛裤的高句丽人上前,不卑不亢的道:“三位公子看着面生,是第一次来我们酒馆吗?” 李志笑着点点头:“走累了,在你们这儿歇歇脚,有什么好酒好肉都上上来!” 那人低头抚胸,又问道:“舞姬需要吗?” 高荨立刻来了兴致:“胡姬?” 那人摇摇头:“尊贵的客人,我们店是不允许那满是骚臭的胡人进入的,有我们高句丽人的舞姬可以为客人喝酒助兴!” 李志摆摆手:“不必,歇息过就走!” “客人稍待!” 说罢,那人便拍了拍手,有两位穿着瘦窄裙,束腰,托胸装的高句丽舞姬就托着高耸的酒壶走了过来,扫了一眼三人,一看三人的个头虽然都已经接近成年人,可脸庞还都是少年人的模样,如此年轻又穿着得体,倒和大唐那世家子弟很是相近,尤其是那白衣少年,一身白衣一尘不染,俊美异常,端的好模样! 两位女子同时蹲膝盈盈施礼,刚好让人看见那两团白花花,一闪即逝,接着一舞姬布置桌面,一人负责倒酒。 周围除了店伙计和刚才那位貌似店家的穿着高句丽人的服饰,其他大都似乎是汉人,说话声音也是天南海北没有问题,尤其几个健壮的汉子还操着一口山东话粗暴的搂过一名舞姬,店家也不见阻止。 没一会儿,酒肉上全,舞姬留下一人伺候倒酒,李志让其放下酒壶,想要自行离开,可那舞姬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只是瞥了瞥那掌柜的,目露哀求之色。 李志笑了笑就作罢,这个时代女性的地位太低,尤其是她们这些远走他乡无依无靠的女子,除了色相和皮肉,还剩下什么?如果因为伺候不好李志等人,等待她们的能是什么! 喝酒吃肉,再寻常不过,吃完饭,酒喝了几口就不动了,结账出门,骑上马后,李志直接说道:“去醉香楼?” 高荨哈哈一笑:“你请客?” 李志扭头看看李庆之,见其目露难色,直接鼓动道:“走吧,我请客!” 三人加快马速,拐过一个拐角,李志轻声道:“有人跟踪!” 李庆之美目间有杀气:“截住?” 李志摇头:“不用,等下人就会离开!咱们没那么大魅力让他们一直跟下去!我们的人安排了吗?” 高荨吐了一口唾沫:“周海龙亲自带的人,那家伙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你教的那些阴损招数好像无师自通一样,天生就适合干这行!” 李志点头同意,当初初次介绍特种作战的概念,这人就表现出超乎寻常的热情,和其平日间几棍子打不出一个响屁的表现全然不同。 而且上手非常快,基本上李志只需要言语上说明,他就能做出相应的计划和动作,以至于李志后来都让他专门抓这一块。 至于跟踪和反跟踪,李志也是从侦探小说中了解到一些,不到一天时间就被他完全学了过去,而且还能自行修补漏洞。 这次任务一出,他第一个想到的也是这人。 果然,快出西市的时候,身后的那双眼睛就不见了,李庆之自行离去探听消息,李志和高荨两人刚好来到“二锅头”酒坊,两位东家进门,伙计们也都不认识,各忙各的,不过态度都还不错。 坐下后高荨也是暗中感慨:“果然李志还是有先见之明的,没有让内府的人插手经营,不然再好的东西也能被那些奴才给糟蹋干净了!” 前来打酒的散户络绎不绝,李志给二锅头的定价并不高,而且也分了三个层次,即便最贵的,稍富裕一些的百姓隔几天也能打上一壶尝尝,所以,如今这酒坊单单在西市就已经开了不下五家。 都是用的内府的店面,没有一家不是黄金地段。再加上唐人喝惯了浊酒,对这种清澈如水、口感醇厚的蒸馏酒,那里抵得住!销售这块从一开始就连连暴涨。 尤其是第一批分润送到内府之后,就连东阳公主也坐不住了,专门指派了中官每日总账,因为数额太大了,这个她之前还不甚在意,以为只是小孩子玩闹性质的东西,没想到收益会如此之大! 等待李庆之这会儿闲暇时间,高荨将下巴放在桌子上,闷声闷气的道:“小志,你真的觉得我娘没有利用我的意思?” 李志叹了口气,到底不过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再早熟又怎么能轻易接受自己母亲的如此对待,不过安慰还是要安慰的,就拍着他的肩膀,认真地道: “没有,如果是我娘,就算是全天下人都说有,我也不信!” 高荨迷惑:“为什么?” 李志奇怪的笑着反问:“这要什么为什么?就因为这是我娘,还不够吗?” 高荨整张侧脸都贴在酒桌上:“有些懂了!” “懂了就好,你至少还有个娘!” 第六十五章 部署 很快李庆之便带着周海龙前来见面,这次负责盯梢的行动全权交给老周,所以进行一次行动前的部署和沟通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都是一群生手,无论之前推演或者演练的如何,真正上阵这感觉就完全不同了,李志请两人坐下,详细的询问了刚才反跟踪的情况。 原来,那些高句丽人的表现非常专业,李志三人刚开始完全就没有发觉,还是临行到拐角的时候看到周海龙打给他的手势,才明白身后有人跟踪,也是心下一惊,不过好歹定力还是有的,就借口去醉香楼的事快速离开。 长安城的人太多,第一马速提不上来,甩不掉身后的人,第二身后跟踪的人他也完全不认识,只是凭着一股直觉到了拐角才觉得避过了那隐晦的监视视线。 现在回头想来,那些舞姬,装腔作势的可能性到时不大,很可能只是普通随商队赶来大唐赚钱的舞女,而那几桌貌似山东人的酒客,就有些疑点重重,表现的太过放肆了,要知道高句丽对中原皇朝的态度一直都是时远时近,而且和摩羯、突厥等大唐的敌人时长眉来眼去,说明这个国家的人堆大唐从骨子里就没有什么敬畏。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他们是大唐周边唯一和中原一样,具有先进政治体制的国家,此时无论是突厥还是摩羯,或者新罗百济,或者日本,都还是落后的游牧或者奴隶制社会,这也是从客观历史上来讲,隋炀帝和唐太宗都对高句丽念念不忘的原因,势必要打压甚至灭亡他们才甘心。 尤其是贞观年末第三次东征因为太宗驾崩而不了了之以后,高句丽更加猖獗,以泉盖苏文为首的高句丽公卿将相,统一抱着幸灾乐祸甚至落井下石的心里,上行下效,这也就导致即便在大唐国内,高句丽无论是商队还是使节,比较其余国家都更为硬气。 如果在自家酒楼,女人被人调戏后而无动于衷,那不是高句丽人的作风。 除非,那些人本就是高句丽人! 李志的猜测得到了周海龙的肯定,因为两次大规模对高句丽的战争他都有参加,对高句丽人的一些脾性了如指掌。 可能因为他们三人年纪太小,所以并未引起他们的足够重视,以至于在确定三人的目标是醉香楼之后就放弃了跟踪,想想当年在战场上,他们和高句丽军队鏖战的场面,周海龙舔了舔嘴唇,兴奋地没想到时隔数年,还有机会和这帮崽子们交手。 也许是李志他们三人表现得太过无害,所以那人在回程过程中丝毫没有表现出应有的警惕,周海龙一直亲自跟踪到酒馆,才赶了回来。 “老周,你和老石两人时刻留意进出他们酒馆的人。”李志又看看高荨李庆之两人:“不知道你们注意到没有,那些高句丽人似乎在守着什么东西,或者什么人?” 李庆之接着到:“临近楼梯和后厅通道这两个地方周围的桌子已经坐满,而且虽然桌子上摆着酒菜,但是菜有吃过,酒未动!” 高荨恍然:“如果是正经酒客,又怎么会要了酒却滴酒不沾呢,而且我也注意到一点,那些女子的胸口开的过于低了些!” 见其余三人神色不对,高荨连忙解释:“兄弟我也算是阅女无数,高句丽新罗百济这些地方的美女也见过不少,即便在醉香楼那等烟花之地,女子也都不会这么奔放!开的那么低,当有多少内容呢,哼!” 难道这就是贱人贱智的终极奥义吗?李志已经无力吐槽,不过这确实也是一个需要注意的点。 “会不会是守着老黄说的那些宝贝?”高荨问。 李志摇头“不像,只是一些财物不值得如此谨慎,继续观察吧,明天咱们继续在这里碰头,我再找些兄弟来,就当做练兵了!” 独孤谋的命令没有说明行动的时间和期限,李志也不会愿意草草的将底下的生瓜蛋子派出去用人命积累经验,即便那样是最快速的成长方式,哪怕这正是独孤谋隐晦表达的意思! 接下来数日,李志等人集思广益,而且始终以练兵为目的,值得肯定的是,这种高强度监控和跟踪之下,倒是凸显出来了数位跟踪与反跟踪的好手,尤其是其中一个叫做楚林的小子,年纪比李志还小一岁,刚满十二,灵活瘦小。 这小子做过一段时间的乞儿,后来被收养,等他养父战死,就改了年龄进入了禁军。 家里还有一个养母跟妹子,李志见到这小子的时候,这小家伙正抱着比他人头还大的海碗稀里哗啦吃着面条,桌上还摆着两壶酒,坐着一脸不苟言笑的周海龙和满眼都是宠溺的石佛虎。 “他娘的饿死鬼投胎啊,慢点吃,来,喝点这个!”石佛虎将酒壶推过去。 楚林顾不上说话。伸出乌漆嘛黑的手就准备拿! “放下!”李志偷看了大概有一刻钟,这小子嘴就没停过,眼看这就要喝酒,李志当即走了出来。 直接走到石佛虎身后,一脚踹这老东西屁股上,冷着脸也不说话。 楚林当然认识李志,连忙站起身,手里的筷子都忘了丢!他对李志的感觉很奇怪,这是唯一一位会在乎他们这些小兵卒子的营官。 不仅晚上会替他们拉被子,还给他们发钱! 发钱,这在大唐是从来不可想象的,府兵制的根源就在于寓农于兵,一来可以减少国家的开支,二来士兵家庭也可以免去税赋,你情我愿的事情。 可一个国家的事情,有部分人收益,就总有对应的一部分人收到损害,比如楚林他们家,他养父一家是太原人,跟随高祖起兵一路打到长安,到他算是第三代了。 本来按照国策,均田制总归是由他们一家几口子的口分田,可长安城是什么地方,高祖攻占长安前后又没有死多少人,耕地都不够本地百姓种的,那里有他们这些外来户的地方。 何况还有数目庞大的勋贵以及高官群体对应的永业田和职分田,官田,最后的结果就是,他们这批人大多数都只得到了些银钱上的赏赐! 第六十六章 楚林 银钱再多,总有花完的时候,一家数口由妇人操持着在长安城外经营了间小买卖,加上养父在时征战在外,总有值钱的战利品捎回来,日子总算能过下去,可随国家整体减少了大规模的战争,还有养父去世,整个家的境况就迅速下滑,不足十二岁的他就只能子承父职,先免去一家的税赋再说。 军中好歹还有往日父亲的战友接济,显然周海龙和石佛虎就是其中两个,有他们一口吃的总不至于让他饿死。 可李志呢,训练上他是外行,都交给李庆之和其余几位伙长去管,他就只抓后勤保障,高荨这家伙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走到哪里都有能喊得上长辈的官老爷,尤其是到了管理禁军军需的太仆寺和太常寺以及尉卫署,叔伯一大堆,要来一些军需并不难。 其实无论是印刷还是酿酒,或者牙刷制造,都不是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李志就开始了家禽的饲养,这么一来,无论是庄子上的老幼妇孺,还是军伍内的这些劳动能力弱的家属,都多了一个可以就业的地方,而且李志给的工钱也不少。 如今的李家庄子,已经聚集了不少的禁军军属,早出晚归,进入了密集化的生产模式。这方面有曹称金把关李志非常放心。 而恰好,楚林的母亲和妹子如今都在庄子上帮忙,不过因为他母亲念过几天书,就被安排到印刷厂帮忙,这样一来,单是她母亲的工钱就超过了之前一家人忙死忙活挣得那点口粮了。 这些天,他母亲已经在央求老曹,看能不能把他们一家的户籍落到薛家庄或者李家庄,那样,她们娘二两也就不用起早贪黑的城里城外的跑。 这事情不止发生在楚林这一家,最起码又数十户都有这种想法,老曹已经派人知会过了,就等李志回去后拿主意呢。 李志拍了拍楚林的头,虽然看起来比这小子才大了一岁,可无论是个头还是心理年龄,让他这个动作看起来都没有任何违和感。 石佛虎这厮也虚情假意的抬了半边屁股,嘿嘿一笑就把桌子上的酒壶扫到一边去了,免得碍着公子(年龄关系,陷阵营中军卒大多喊李志公子)的法眼。 在营里可是明文禁止饮酒的,而且主要是小林子和公子一样,都还没有成年,就更不能饮酒了,所有人都清楚,这公子平日看起来和善一团的样子,可绝对不是什么善茬,只说其手上那一张例无虚发的‘黑角’大弓,就能让不可一世的刘崇仁夹紧尾巴再也不敢嘴上胡咧咧。 还有高荨吹嘘出来的感业寺旁草坡上的那一箭,无不说明着李志的脾气并没有多好,一言不合就一箭射出能是什么好脾性,屁股上挨了一脚不痛不痒,李志也没有再追究,只是示意楚林吃完饭再说。 楚林立刻坐了下来,这也是李志定下的军中规矩,食不言寝不语!吃饭就专心吃饭,吃饱了才能专心做事。 一海碗饭食进了肚皮,楚林满足的打了个饱嗝,见李治三人都看着自己,连忙再次站起身:“吃饱了!” 李志笑着点点头,虽然日子已经没那么拮据了,可这小子总是一有机会就把肚皮填满,李志知道这是饿怕了,一时半会也改不过来,只能慢慢让改。 推过去一杯热水,李志才说道:“坐下,这里不是军中,把水喝了,然后再把你看到的事情仔细的说一遍!” “谢公子!” 说完,就一口把水喝干净,抹了一把嘴,对着李志咧嘴一笑,李志就喜欢这小子的性格,天生带着一股子洒脱劲儿。 原来,这小子独自扮演了一个小乞儿,最近一直徘徊在高句丽人的酒馆附近,有时还能混进门内观察,虽然免不了挨两下拳脚,可绝不会引起那些高句丽人的警惕。 反而时间长了,对他的存在渐渐习以为常,甚至有高句丽的舞姬会偷偷给他塞一个窝头或者吃剩下的鸡腿...... 前面因为高句丽人用他们的一些方言对话,所以楚林听得不是很明白,只知道楼上绝对住了一个高句丽的大人物,因为每天都有专人负责上楼送酒菜。 他就留了个心眼,趁着一次溜进门的机会,看清楚了那是一个人的量,而且饭菜非常精致,直到昨天,来了一个好像汉人大官的家伙到了,而且直接上了楼。 也不知道谈了些什么,总那官员走的时候,他总算见到了楼上那人的面目,是个面容消瘦的年轻人,而且他可以肯定两人说的都是长安官话! 李志仔细思索着,连同最近其他人跟踪下来的信息汇总,伸手沾了茶水在桌面上画了四个点,都是已经探明高句丽人的据点,他们的总人数差不多有百来人,不过酒馆这边常驻的只有三十人左右,加上那位高句丽的贵人及其所带领的侍卫,也不会超过五十人,其余人都分布在其他三个据点当中,一个仍旧在西市,剩下两个一个在大安坊,紧邻安化门,一个在新昌坊,紧邻延兴门! 这四个点事目前最有嫌疑作为这些高句丽人聚点的地方,而且那大安坊,是长安城中著名的三教九流杂烩聚集之地,同时,外邦商人如果在长安城置业的话一般都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西市,另一个就是大安坊了,也就是说,那里住的,很大一部分都是外邦人! 同时,这些人也都是大唐人,因为他们都是达到了成为大唐子民的条件,已经被长安县官府登记造册,就连纳税都和唐人一般无二。 可大唐的开放政策却允许他们保留他们的很多传统习俗,比如宗教,比如祭祀! 也就是说,如果他们按照命令灭杀这些人的话,就势必会进入道那座人员结构复杂的大安坊,坊中常住人口初步估计在三千人左右,一旦事情处理不好,那就算把他们陷阵营三百余人全部拉过来也无异于杯水车薪。 这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而且根据李志的猜测,那位高句丽的重要人物之所以待在西市,怕就是为了见那位大唐官员,如今人已经见过了,那么短时间内,就非常可能离开长安或者回到大安坊,彼时,他们再想行动就难上加难了。 这些天以来,陷阵营已经挑选出将近一百名精锐人员,分散进入了几个预定的地点待命,可人数还是太少。 这时候,李庆之和高荨进来了,李志看向高荨:“今晚动手,我需要你去尉卫那里借一百张臂弩,三千支弩箭,下午就要!” 第六十七章 独孤谋的坚持 都水监没有专设衙门,也没有隶属于户部,而是在兵部的偏角开了一处办公点,户部这边专门管理水利的属官上任之初也均被上司关照过,直接越级汇报即可,实际上他们连顶头上司办公署衙门朝哪边开都不知道。 兵部目前当家人是辅政大臣李绩,也是月前才刚刚调任回京,之前太宗大行前特意有过交代,贬李绩出京,待一年后若无怨言,则可立为辅政大臣,兵部尚书,与长孙无忌、褚遂良两人分而治之! 却说李绩本人原姓徐,叫徐世绩,后因功被高祖赐姓李,善用兵,且武力绝伦,是一员难得的帅才,也是大唐太宗时期武将中唯一能和李靖分庭抗礼的人。 一路追随李世民直到玄武门之变,辅佐太宗登基,又避讳圣名,才去掉了中间的世字,单名李绩,封爵英国公。 此时李绩在兵部的办公地,来了一位不速之客,这位面容刚正、皮肤黝黑的尚书大人并未起身相迎,头都未抬,只是伸手示意对方坐着等候。 那人也是恭敬施礼之后找了个偏角的地方坐了下来,就像他选择的办公地点一样,丝毫不起眼,李绩处理公文的速度非常快,几乎一目十行,很难想象其的原来身份是一位万人敌的武将,而非文臣。 期间有侍者过来送茶添茶,没有发出一丝声响,办公间只有李绩偶尔刷刷书写毛笔摩擦纸面的声音。 足足有半个时辰,李绩才将厚厚一沓公文处理完毕,放下笔,五指略微活动一番,这才喝了口早已经变凉的茶水。 独孤谋身侧的茶水也纹丝未动,其明显比寻常人多了些白眼仁的眼睛看来颇有些诡异,可在这里却显得无比恭谨! “老大人辛苦!”见李绩忙完,独孤谋直起身子,再次躬身行礼。 李绩摆摆手,指了指左近的位置:“坐过来说话,即便十数年未见,见了老夫也不必如此生分才对!” 独孤谋连忙起身,行至堂前以后辈之礼匍匐跪拜,整个人泣不成声,李绩黝黑刚毅的面庞也流露出一些不忍,最终起身,走到独孤谋身前,亲手将其扶起:“男儿有泪不轻弹,老夫知道你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陛下也知道!所有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你的功勋不会见诸于史册,但你要相信,我们不惜生死所效力的这个国家,她不会忘!” 独孤谋擦去了眼泪,在李绩坐下之后才跟着落座,这时候随侍在门外的侍从这才再次进门,为二人重新更换新茶。 “让伯父笑话了,侄儿只是十数年未见伯父,一时情难自禁!”如果李志在这里,一定会认为自己眼花了,冷面阎王竟然也有一般小孩子才会出现的羞赧和挠头这样的表现,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李绩点点头,也想到当年那个抱着自己腿要驾马马的顽童,时过境迁,他的生死兄弟已经没了,当年那个顽童也已经早已长大成人,就连坐在龙椅上的人也已经变了,何况就连他自己,如今也如履薄冰,再不复当年之勇! 短暂的失神之后,李绩很快就调整过来,恢复了那个让所有人都不敢小觑的兵部尚书,或者是顾命辅政大臣,目光也逐渐锐利:“为了那几个高句丽的细作而来?” 独孤谋同样很快收拾心情,整个人重新变得阴暗:“细作只是引子,卑职是想钓条大鱼!” 李绩瞳孔微缩,话只需要说道这里,他就明白该怎么做了,还是那句话,职位上他比独孤谋要高出太多,称之为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也不为过,可论到当今圣上的信任,他李绩只有靠边站,要不然他一个辅政大臣那里需要整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做人。 一来刚被调回长安,虽然在外的时间只有短短的一年,可这一年中,那种虎落平阳的待遇,以及他整个李家所受到的打击有多大,让他如今只能小心再小心。 虽然,这种先帝大行前贬黜重臣,再由新皇戳拔,已经是烂大街的帝王心术,每个人心里都明白,可真正感受一遍,才能体会到那种从云端跌落到地面的痛楚,就是因为有用,才会经久不衰,以至于每一个帝王死前都会干这种事! “明白了,你放手去做,圣上那里已经给老夫知会过了,老夫也会全力配合!” 独孤谋又一次起身,双手抱拳:“谢大人体量,卑职早已安排好了人手,这两一两天就会动手,到时候还需要大人和长安府尹打声招呼,此事卑职不宜出面!” 李绩捋着胡须点了点头,独孤谋抬头,见李绩眼睛已经闭上,就逐渐倒退着准备退出,行至门槛的时候,李绩略有些疲惫的声音传了出来:“你伯母......还有你那兄弟虽然没说,老夫却也知道挂念你的紧,抽个空去家里看看。” 独孤谋再拜,然后迅速离开,回到他的都水监办公房,一个人坐在邻窗的桌前定定的卡着窗外,桌椅都是崭新的和李志家里的一模一样,李志如今送出手的只有薛礼和独孤贤以及许敬宗三家,想来也是从他独孤家搬来的。 “来人!”门外,那位之前载着独孤晓晓去李志陷阵营送信的马夫无声无息的出现在门内,躬身一动不动。 “去把这套桌椅搬去尚书大人房间!” 那人依然一声不吭,只是退了下去,很快,房内就走进来数名同样冰冷神情仆从打扮的人,无声而又快捷的将这间屋子内的新式家具迅速搬空! 独孤谋的视线从始至终都没有离开过窗外那池已经快要枯败了的荷塘,幽幽的说道:“那小子准备的如何了?他要再不动手,就算出局了!” 马夫变戏法似的摸出一盏茶杯和茶壶,帮独孤谋倒上热茶:“他准备今晚就动手,高荨中午已经从尉卫署借走了百支甲等劲弩,还有三千支弩箭!” 独孤谋皱了皱眉,虽然他从来都看似游离在规则律法之外,可其实,他心中最厌恶的便是不按规矩来的人,之前东阳公主想要影响了自己的决策,被自己给否决了,即便他知道哪些东西都是李志提出来的条件,没有丝毫过分。 可方式错了,他就不会同意! 第六十八章 彭苏 若不是陛下最终莫名其妙地提及此事,他还准备治一下李志的怠职之罪! “这段时日他们的表现如何?”独孤谋压下心中的不适,第一次细细的询问起来,从李志接到命令之后开始,一直到今天的所有表现,丝毫没有遗漏。 那马夫也不知怎的,对李志一行人的行踪甚至一些言语都了如指掌。 很久之后,独孤谋才停止了询问,左手攥了攥右手手腕处,细心的话可以看到其手腕处有一圈凸鼓出来的红色肌肉,就像被剥去了一圈表皮的树杆。 “计划不变,不过酒馆和西市内另一处地点不必管了,交给他们即可!” 马夫垂着的脑袋疑惑的抬了起来:“大人,他们只有不足百人进城,再减去必要的接应人手,能动手的不过六七十人......” 独孤谋不耐烦地挥了挥手,马夫立刻闭嘴,他都能明白的道理,大人当然也明白,只不过那个小家伙手下的人手都是些生瓜蛋子,即便手持劲弩,以有心算无心,也不见得就能见着便宜,要知道,高句丽的细作,大多都是从军伍中的精锐斥候里挑选出来的,对于这种遭遇战最是擅长不过。 “有人要吃亏了!”马夫心中暗叹一声,又想到他们当年一支伪装商队进入敌国时的情况,就觉得李志他们所面临的情况已经算是好太多了,最起码这是在自己国家,而且是天子脚下,最不济,大人也不会真的见死不救。 下午的时候,几大车蒙着油布的箱子被驽马拉进了一家普普通通的院子,这里视野开阔,位于西市旁边的群贤坊,因为紧邻西市,所以这段被改做临时的租住区,坊间也大多都是外地商队,数十上百人都有不少,李志他们这群人也就不甚显眼。 臂弩其形状和后世的弩弓很像,只不过粗糙了许多,但是威力依旧不可小觑,李志从车上撤下一支,都是拆分开来运输的,简单的安装之后,对着迎面的假山就射了一支弩箭。 这种东西是违禁品,也是大唐为数不多被当成违禁品的武器之一,只听啪的一声脆响,碎石飞溅,楚林麻利的帮李志将射出去的弩箭找了回来,李志摩挲着手里已经完全变形的箭头,对其杀伤力也就有了信心。 挥了挥手将弩箭分发出去,因为早有准备,所以他们这些人人人身上都备有箭囊,百来人,每人一支弩,三十支箭,腰佩长刀和短匕! 李志没有说什么鼓舞士气的话,只是指了指那高句丽人所在的酒馆方向,然后伸出伸出右手,阴冷的抹了抹脖子。 其意思不言而喻,唐人和高句丽人的仇恨由来已久,根本就不需要他做什么站前动员,反而这种充满蔑视和张狂的动作很对兵卒们的胃口,看到所有兵卒都已经目露坚定,且已经斗志昂扬,李志就直接让除过盯梢之外的所有人就地休息养精蓄锐。 有经验的老兵直接开始找地方睡觉,新兵蛋子却一个个兴奋不已,想楚林这样的,是被李志用脚踢着才不情不愿的抱着暂时属于他的弩箭开始睡觉。 等李庆之和李志两人在中间碰头的时候,才基本确保了所有人都已经睡下。 这次事情棘手的地方在于,他们原计划的投毒和防火都没有条件或者没办法,这些高句丽人采购东西没有一个固定的点,而且即便是后门,也有数个人在警惕把守,至于防火,这里终究是长安城,木质建筑接连成片,一个不慎就是滔天大火,绝难控制! 故而,唯一的办法就只有强攻! 队伍中的好手有几个,也就是几个伙长还有个别突出的伍长,这些人被李志分为三批,作为机动部队,随时战场游走,攻坚克难,作为刀刃来用,还有三十人令高荨带领作为接应,以防不测! 这些天的观察下来,他已经估算出晚间那酒馆的人数范围大概在二十五到四十人之间,加上弩箭上的优势以及人数上的优势,李志觉得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等到三更时分,兵卒们相继被叫起,院子中间有吃食,吃过之后,沉默过去,新兵的呼吸开始变得急促,好在这次老兵占得比重不小,有他们带头,所有人十人一队按照之前就分配好的,分组从院子后门悄无声息的潜离。 高句丽人所在的酒馆中,彭苏作为掌柜的,尤其是最近这段时间,神经一直都是紧绷的,眼看着楼上那贵人房内的灯熄灭了,总算悄悄松了口气,明天,明天一切就能恢复正常。 他这间酒馆已经在长安落脚十余年了,他本人也早就有了大唐的户籍,可他总有一种不踏实的感觉,自从当年从那个人手里接过那袋金子之后,他就明白,迟早都是要还的。 一连十年,那个人再也没有找过他,也没有安排人让他做过任何事,就好像忘记了曾经还随手安插过自己一个眼线似的。 不过,他并没有多少侥幸心理,而是耐心的等待着这一天的到来,因为高句丽到长安往来经商的商队并不少,很轻易的,他就知道了那个人的消息,那个如今在高句丽已经是无冕之王的存在,一连两次,都戳败了唐人的大举进攻。 可越是如此,彭苏的内心越是不踏实,在长安这么多年,他早已看的清楚,高句丽和大唐之间的战争,迟早会以大唐的胜利而告终,而高句丽,总之是逃不过灭国的结局! 莫要问他为什么,他哪怕只从商人的角度,也能明白,高句丽的贫瘠和大唐的富裕,对比是多么强烈! 唐人败了,可以迅速重整旗鼓再来一次,而高句丽呢,还能撑下几次? 何况,他可是知道前两次战争,唐人并非像他渊盖苏文大力鼓吹的那般,被他杀败!而是因为东北那严寒的气候所阻,才不得不退兵,反而每次离开,都会从高句丽掳走大量人口,加上两军对战消耗掉的兵卒,高句丽还有几个底子? 第六十九章 渊难产 那位贵人的来意彭苏并不清楚,也不想弄清楚,他只记得一句话,明日一过,他就彻底和那个朝不保夕的国家没有关系了,他在长安有自己的家,甚至还有了自己的孩子...... 酒馆后厢,彭苏刚刚进门,一女子就抱着一小女孩迎了出来,两人紧紧的抱住,女人将头埋在他的颈间,泪水瞬间湿透了他的脖颈,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彭苏一手抱着小女孩,一手将女子扶着坐在床上,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安慰道:“明天,明天他们就走了,放心,放心!” 三更了,酒馆二楼,共有六个房间,其中一个最小最贴近街面的房间内,渊男产刚刚躺下,心中回顾着今天面见那个唐人,心中不屑的冷笑:“为了一些金银之物,就敢胆大包天的出卖自己的国家,出卖自己的同胞,真是耻与为伍,不过,这样的人生在唐国,又再妙不过了,也让他此行得以圆满成功......” 之前试着接触过数次,都没有成功,这次他作为“大莫离支”的儿子亲自前来相谈,算是给足了对方诚意,这才让谈判有了阶段性的进展,这几日他还茶饭不思,忧心重重的生怕这些唐人有多难对付,没想到只需要亮出自己的名号,就能迅速和相关的家族接洽。 这简直是意外之喜,渊男产轻轻的抿了一口二锅头,辛辣的味道从他的口腔一直烧到心肺,他无比喜欢这种感觉,以至于从来到这里每天都要喝上不少。 还有那牙刷,也是个好东西,可以带回去一些,但绝对不能多,否则会惹他父亲不喜,还有长刀,弓箭,黑齿常之总是嫌弃手里的三石大弓太轻,去年从突厥那里购得的五石弓用着也不顺手,明天可以去东市看看有没有,有的话就顺便买回去一张正好和这位高句丽最杰出的神射手拉近一下关系。 这样的事情相必父亲也非常赞同,还有这次带来的勇士们,身上的那些破烂也都顺道都给换了,这样一来,这些骁勇善战的勇士们,还不对自己感激涕零?长安城啊,真是个好地方,好像有钱就什么都能买得到...... 想着想着,渊男产就迷迷糊糊睡着了,在梦中,似乎有惨叫声传来,渊男产蒙了蒙将被子盖过头顶,这可是长安城,还有比这个地方治安更好的吗? 李志的手抖了一下,射出去的箭矢擦着那名凶恶的高句丽人头皮而过,射中其身后之人,面对横冲过来如狼似虎的敌人,石佛虎闪身迎了上去,手中的连枷抡圆了和那人的大刀正面碰撞了一下,碰撞声响彻大半个西市。 很多家的灯都亮了,然后又迅速熄灭。 李志凝神屏息,手中拿着并非‘黑角’,而是一把弓力小一些的七斗弓,‘黑角’此时斜跨在肩上,这种距离,七斗弓完全够用,而且这种弓力的角弓李志可以连射。 不能再耽搁了,李志稳定心神,再次出手,左手一扬,右手抽箭、搭弓、满月,一气呵成,全然不需要稳定和瞄准,直接一箭就从那凶恶的汉子眼眶中射入,让其当场毙命。 外围的哨探解决完了后,军卒从后门进入,迅速控制住了后厢房的彭苏一家,其余人继续突进,进入厅堂的时候,先头两名前锋就当先遭遇了迎面砍来的长刀,只来得及举起手中的弩弓抵挡,整个人就被大力劈砍的倒飞了出来。 李志制止了兵卒的继续突进,而是直接命令将酒馆围起来放箭! 他知道还是轻敌了,但这并不是后悔的时候,眼中闪过一丝狠色,密密麻麻的箭矢对着酒馆的窗户和所有缝隙攒射,如此虽然里面还是传来惨叫声,但是还远远不够! 火攻之前就被排出了,这周围都是木质建筑,稍有不慎,就是大祸,好在之前还有准备:“放毒烟!” 一团团冒着浓烟的毒草军卒从破碎的空洞中扔了进去,很快,里面的人就忍受不住开始剧烈咳嗽,还有打开门窗向外亡命奔逃或者冲杀的,都被乱箭射死。 “公子,内里有暗道,连通他们西市另一处据点,那女子是唐人,男人是高句丽人,不过八年前在大唐落了籍。”周海龙鬼魅一般出现在李志身侧。 李志扭头直接问道:“谁去那边?” “老石和庆之已经过去了,带走了三十人!” 李志冷哼一声:“还有四十,够了!都蒙上水布,冲进去!” 这是早有的预案,所有人都从怀里掏出准备好的布料,每个人都在水瓮内弄湿,蒙住口鼻,等屋内的烟气稍散,李志挥手,队伍就冲了进去。 每队领头都是详细背过已经探明的酒楼结构图,再加上今夜月明,倒并没有乱作一团,前方几人分别持长短刀,方便近战,后方数人手持弓弩,但有黑影出现,不需询问,劈头盖脸的箭矢射出,很快就肃清了一楼。 二楼寂静一片,等兵卒准备冲上二楼的时候,一排密集的短箭瞬间射倒数人。 “上盾,随我冲!”周海龙进门后,刚好看到这一幕,顺手就卸下一张桌面,顶在头上当先向上冲了起来,后面军卒有样学样,李志迅速找到一处射界较好的角落,月光洒落,他终于可以清晰的看到楼上那些个充满绝望的高句丽人。 没有丝毫犹豫,李志开始一箭接着一箭的进行点名,他所选择的位置刚好在那暗中,敌明我暗,加上他已经显得游刃有余的箭术,很快,楼梯上的抵抗就溃不成军。 等周海龙率领军卒冲上二楼之后,战场就毫无悬念了,一间屋子一间屋子的迅速扫荡而过...... 等李志上到二楼,交战已经彻底停止,李志再周海龙的带领下,径直走道最靠内侧的一间小屋内,屋内陈设简单,楚林指了指那站在中央被团团围住的消瘦青年。 “就是他!” 李志点了点头,从窗户看到街面上,高荨带领的人手已经潜行围拢了过来。 “带回去,明日一早回营!” 第七十章 绑票了? “为什么没有走地道逃走?”群贤坊临时驻点内,李志替渊男产倒了一杯水,推了过去,好奇的问道。 原来,那地道就在那间屋子内的床板底下,设计的非常巧妙,直接可以顺着内壁下探到底下,本来时间上比较仓促,李志还担心人家早就跑了,没想到这家伙不但把自己收拾的整整齐齐就像要出行宴会似的,还理直气壮的要求李志他们善待他们这些还活着的人。 “人岂能入狗洞?再说了我只是个高句丽的商人,你抓我做什么?还野蛮的杀我扈从,你们唐人就是这么对待来自他国的善良子民吗?”见李志真的对自己比较客气,渊男产的思路也就清晰了,有理有据的质问起来,他当然不会提及因为那地道又黑又窄,还潮湿,谁知道里面有什么东西,男产兄比较怕黑,最重要的是怕虫子! 李志也不生气,只是示意其先喝水,然后才笑咪咪的说道:“像你这种身份高贵的他国商贾还真是少见,您说是不是,渊男产渊公子?” 不理会震惊无比的渊男产,李志自顾自继续说道:“真是想不通,你爹渊苏盖文那等身份的人,怎么会舍得把自己的亲儿子派过来当细作!” 渊男产仔细的思考他的身份是怎么泄露出去的,随身扈从都是他们渊家的死士,不可能出卖自己,那么唯一的可能就出在那该死的酒馆掌柜身上了。 父亲还是太自信了,以为只凭借当年一个恩惠和同是高句丽人这样的关系,就能让别人死心塌地下去,也不想想,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了,这人如今的身份早已是唐人,而且已经娶妻生子...... 既然身份已经暴露,那渊男产也就没有必要再装什么商贾,只见其不再掩饰,而是高高的扬起头颅,冷笑着斥责道:“既然知道我是高句丽国‘大莫离支’派来的国使,你又怎敢如此怠慢,还无辜伤我高句丽勇士的性命!你是什么身份?你想挑起两国之间的战争吗?” “男产兄,这个大帽子我们实在不好意思戴,我们只是劫匪,听说你们高句丽人近来手头有好货,就想着干上一票大的,好好松快几天!” 李志乐的跟着逗趣,而此时,外面突然传来密集的脚步声,紧接着一声断喝传来:“里面的劫匪听着,某是长安县尉,你们已经被包围了,快快出来投降!” 李志调笑的脸一瞬间凝固,就连一旁的李庆之也是一脸疑惑,而周海龙和石佛虎紧跟着就匆匆进了门,一脸紧张,他们是府兵,和高句丽人对砍没有丝毫压力,可还没和官府衙役对峙过,怎么一个章程之前着实没有提到,这不都过来询问李志了。 李志使了个眼色,大家都往出走,临到门口,就对周海龙道:“你留下,问清楚这人都有什么宝物?都藏在什么地方?然后派人去验证取回,直接送到家里,若没有,直接杀了!” 男产兄刚开始也以为李志是在调笑,可随即而来的长安县尉那么大声这周围肯定都能听到,做不得假,难道真是某个胆大包天的劫匪?竟然敢在长安城内行凶,这还是天下最安全的地方吗! 李志等人离开,如同一张死人脸的周海龙面无表情的关上门,抽出随身携带的短匕,一步步向渊男产走去。 “别,别,别过来,你们已经唐朝官府被发现了,在这长安城跑不了,何不将我放了,我是高句丽宰相的儿子,和你们唐人官府高官有旧......” 李志的话并没有避开渊男产,男产兄此时有些真正想相信了,这或许真是一伙劫匪,如今被逼入绝路,不见钱财就准备杀人一了百了了。 周海龙并未理会渊男产话里的恐吓,脚步不停,渊男产惊恐的退后,油灯下,短匕散发着森冷的寒光,直到退无可退,周海龙已经走到近前,只是简单地一句话: “说,我只问一遍,你的买命钱?” 见对方果然只是求财,渊男产倒是心中送了一口气,刚才的惊恐显然有太多的虚假成分在内,他甚至特意透露和官府一些人有旧,就是为了试探,如果是唐国的密探,肯定会对这个信息感兴趣,倒是无论自己攀咬谁,暂时都没有生命危险,反而能给他真正的盟友留下救援的时间。 而如今这人无视这条信息,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了,这些人就只是一伙儿亡命徒,认钱不认人,管你是谁,有钱活命,没钱就去死! 而且,他还自动散发思维,想到了长安城里比较出名的帮派和地头蛇,或许就跟这些人有关,而这些人都有着或多或少的官府背景,欺负唐人或许还有些顾忌,但是面对他们这些异国人,以那些府衙差役平时的德行,不帮忙踩上两脚就算积德行善了。 此时那里还敢在隐瞒,一五一十的说了大致数目,还有几处隐藏财物的地点,直到周海龙收齐刀片,男产兄才长舒了一口气。 押着渊男产从侧门直接穿到旁边的院子,又七拐八拐的行至又一处院落,渊男产更加相信自己是被地头蛇绑票了,要不然怎么不走正路? 远处官府衙役吵吵闹闹的声音逐渐远去,周海龙带领着一众军卒悄无声息的潜行,一直到一处安静的院落才停止,安排几个军卒看守渊男产,其余人自行散开隐蔽,周海龙心中不禁地李志的谨慎小心又有了新的认识。 原来,当初挑选驻点的时候,李志就提出了准备多处驻点的要求,而且,必须找不同的牙行来做这件事,以保证不会让人家一勺烩! 巧了,衙役围起来的地方恰好就是他们对面的二号驻点,出发前驻扎的地方,回来的时候就怕当时落在有心人眼中,只有一小部分人进入。 今晚西市上的喊杀声自然引起了坊间的注意,附近几个坊都已经组织人隔断了相通的道路,等到消息传到县衙的时候,府尹大人老神在在,并未如何在意。 连最起码派遣几个衙役了解情况都没有,出身太原王氏大族的县尉王传志只略一犹豫,就面色阴沉的直接略过还未起床的府尹和县丞,点齐了所有在勤的差班衙役,匆匆的赶了过去。 在其离开后,衙门的阴影中,县丞和主簿同时出现,相互之间颇有深意拱拱手,谁也没有说话,再看那依旧一片黑暗的府尹后堂,还有那脚步声犹自远去的县尉王传志。 两人又同时看向县尉带人离去的方向,主簿面无表情,对着县丞再次拱手,而后自行离去,县丞也一样拱拱手,又站了一会儿,冷笑一声,这才甩甩袖子离开! 县衙重新恢复寂静,而且空门大开,月色下,就如同一张黝黑无比的大口,择人而噬! 第七十一章 王传志 群贤坊今晚必然是个多事之夜,时有百十名劲装武士趁夜外出,紧邻西市又杀声叠起,然后夜色中大群黑衣人又回到群贤坊,似乎并不在意这次行动的隐蔽性,只是象征性的一番伪装,谁也骗不过。 就连同住在群贤坊的街坊也紧闭家门,谁家娃儿要是哭声稍大点就会招来长辈不讲道理的巴掌。 然后消停了没多长时间,长安县衙役又明火执仗的冲了进来,将那座临街的宅子给围了起来,县尉大人竟然亲自叫门,这一下,不但坊间的灯火亮了起来,就连门缝内,也不知道爬了多少双眼睛在那里盯着看。 “吱呀!” 大门敞开,所有人都屏息凝神的准备看到底是何方神圣敢在这长安城撒野! 只见一个短衣少年郎若无其事的走了出来,旁边还跟着一名趾高气扬的纨绔,为何说其纨绔,因为其刚出门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对着门口的衙役连踢带踹,丝毫不顾及正门口站着的县尉大人,而且口中还嚣张的叫着: “狗东西,大半夜的打扰本侯清净,想死不成!” 人们自门缝中只见那纨绔侯爷大发威风,一众衙役即便执刀制杖,却连最基本的躲避都不敢,只能任由这侯爷一个个挨着拳打脚踢! “岷阳侯,请适可而止!”县尉王传志脸色并无变化,沉默之后只是不轻不重的提醒一句。 “入你x的,凭你也配跟老子说话,要不是念在舅母的份上,老子连你一起打!”高荨满口脏话,却并不真个动手,就如他所说,既然都是老相识,那还真不能撕破脸皮,尤其是对方表妹正是当朝皇后,他的舅母。 “只要家母同意,本官倒是不在意,哦对了,相必母亲的侄女也不大会同意侯爷的做法!”王传志面无表情,眼睛始终盯着站在他身前的李志,对高荨完全视而不见。 “草!算你狠!不过,瞧你这阵势,是准备请老子去你那里喝茶?”高荨竖起中指。 对于这种油盐不进,丝毫不顾及脸皮的人,他觉得言语对其完全失去了攻击力。 “不,本官只是听闻有我大唐的属国外使被这位......” 李志笑着提醒:“李志,木子李,志气的志!” “李公子给拿了过来,为了不损我大唐国威,特地来请李公子放人!”王传志点点头,算是知道了李志的名字。 李志笑容不变,摊了摊双手:“县尉大人哪里话,堂堂一国使者,怎会在我这小地方都留,至于您说的让我放人,这又从何说起?” 说着,李志让开身体,做了一个手势,示意其可以随便入内查看! 王传志眸子在瞬间变得锐利异常,面色也更加冷峻:“只请李公子念在两国和平来之不易的份上,莫要让两国因为此事再起争端!” 言下之意已经带了威胁,并且扣上了一个扰乱国事,挑起两国纷争这样的大帽子,这话,就连躲在门缝中偷听的邻里也听得呲牙花子,一个个心道:“不就是个蛮子嘛,咱大唐的侯爷揍几个蛮子有什么了不起,还有这姓李的也不知是哪位将军府的小贵人,就是有种!” 李志笑了,笑的很放肆,只是眼神却冰冷异常,和王传志阴冷的目光对视丝毫没有胆怯:“这可真是我李志从小到大听到的最大的笑话了,两国和平什么时候会因为一个小小的使者而发生变故!王县尉也是书香世家,就不必如此假惺惺的了,你要什么我知道,我也明白的告诉你,没有!不信的话,尽管去搜好了!请!” 高荨适时的站在门中央,呛啷一声抽出随身配剑:“谁敢踏进一步就给老子试试!” 王传志皱眉,李志向高荨摇摇头,示意其不必如此,尽管让他们进去搜好了,高荨狠狠地吐了一口唾沫:“好!你们去搜,搜不到人,别说你长安府一个小小的县尉,不闹到我舅舅那里,咱算是没玩!” 周围已经得到王传志示意准备进入的衙役顿时不敢再上前,王传志脸色铁青:“岷阳侯,你是圣上外甥,同时也是一位国侯,请你自重!” 李志再次示意,高荨这才冷哼一声,不情不愿的走到李志身边,用疑惑的眼神看了看李志,李志对其摇了摇头,同时嘴角勾了勾,算是笑过让其放心。 没有人挡路,衙役又得到县尉大人的命令,顿时一拥而入,王传志同时转过身,此时他已经知道这宅子内大半是找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的,他也多半中了这两个小子的诡计,人肯定已经转移到其他地方了。 只见其转身走过来,一直到李志身边,才用只有他们三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道:“李志?还真是个好名字,不过就是不知道你的命好不好?” 高荨顿时就炸毛了,在他面前如此说话,摆明了也是没有将他放在眼中,他自出生到现在,什么时候收到过这种蔑视,在他的面前威胁他的朋友!以至于他此刻都怀疑自己听觉有误:“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李志也心中一惊,他知道唐初世家大族的势力庞大,但没想到如此之大,竟然到了公然藐视一国国侯这样的地步,要知道,“侯爵”这个爵位在秦以前那是真正的一方霸主,甚至一国之主,即便如今到了大唐,依旧是帝国的高级核心爵位! 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国之尊严,而且高荨还是高宗李治的亲外甥!管中窥豹,这些世家大族已经猖狂到了什么程度! 李世民贞观一朝其实都在打压世家豪族,不过重点对象放在了山东以及河洛地区,对于他老李家的发家之地,山西和甘肃两地的世家却多用笼络以安其心,或许是想等山东等地那些大的世家服帖之后再腾出手来收拾屁股后面的这些人。 没想到最终还是没有等到那一天!结果,到了李治这里,对这些掌握地方,势力早已蔓延至朝堂的豪门世家,已经再难保持足够的威慑力! 这次的事情就是一个最突出的例子! 第七十二章 孙行 李志能想到的东西要比高荨多得多,他甚至联想到了那位和渊男产接触的大唐高官,是否也是这些豪族世家中的一员代表!甚至就是这太原王家本身? 作为一个对后世历史有一定了解的人,李志同时还想到了过段时间之后宫廷内的变故,王皇后与萧淑妃争宠,最终的败笔就是安排武媚回宫,让其有了和李治长期耳濡目染的机会,这种驱虎吞狼之术,任谁都可以看出不妥,可为什么贵为一国之母连如此简单的漏洞都察觉不到? 难道这一切,都是因为眼下这件事情的余波?李志心思电转,脸上却不漏丝毫,此刻再看这位儒雅俊逸的太原世家子弟,竟然一时间只觉得丑陋异常,令人作呕! 他看着咄咄逼人直视自己王传志,突然笑的很邪魅,狭长的眸子犹如刀锋一般和其对视且冷冽的说道:“我的命好不好不知道,倒是你的命很快就不好了,你信不信?是不是想到了什么?如果我没有猜错,今天这场戏,你怕是唯一一个进入这笼子里的傻子,你来告诉我,这替罪羊,你不做谁来做?” 王传志也是突然之间想到了今天县衙中的重重诡异,面色大变,用低头来掩饰神色之间的惊恐。 高荨也想通了其中的关节,得意的抱起了双臂,准备好好欣赏一下这人的精彩表情。 突然,王传志抬起头,面容扭曲嗓音压抑的嘶吼:“不可能,我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家族,他们凭什么抛弃我!你是在扰我心绪,让我心神不宁,来人,将这个人给本官拿下,现在就去关入大牢,没有本官的亲自命令,谁也不得放人!” 两位差官这次没有犹豫,毕竟和刚才那位侯爷不同,这位看样子虽然是侯爷的好友,可身份上应给没什么忌讳! 就在高荨准备再次大发淫威的时候,变故再次突生,两边墙头上突然探出无数个脑袋,数十具劲弩寒光烁烁的直指王传志以及他周围的衙役们! 长安城中,多少年了,都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公然反抗官府,而且,只从那劲弩的样式就能直观的判断出,这些都是军伍上才能拥有的东西,而且墙头上的那些人,即便只是一句话也不说,安静到令人窒息的死亡气息却已经传了过来,毫无疑问。 只要哪两个差役再敢有任何多余的动作,就会立刻被钉在原地,王传志神色狰狞:“李志,你胆敢公然袭击本官,你是要造反吗!” 李志左右瞅了瞅,总算在墙头上的人群里找到了李庆之那张俊美的脸,心里也很是温暖,这和几句话的冲突完全是两码事,以高荨的背景,即便他们这些人指着王传志的鼻子骂几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公然抗捕,这就比较严重了。 虽然心中感动,可脸上却装作一副生气的样子,不加遮掩的骂道:“都回去!不长脑子的东西,自己的命不要,爹娘妻儿的命都不要了?滚下去!” 李庆之关切的望过来,李志郑重的点头表示他不会有事,这才右手一扬,所有墙上的人都缩了回去,整个过程整齐划一,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 见两个衙役仍旧动都不敢动,李志干脆主动上前,将双手一举,示意直接可以带夹拷了,谁想那两个衙役却被吓得浑身一哆嗦,本来还以为那位侯爷是个不好惹的主,谁成想这个一直看起来都全然无害没有丝毫纨绔气焰的少年,才是真正吓人的。 那些寒光闪闪的弩箭还历历在目,他们那里还敢动手? 王传志深吸口气,平复心情,他此时已经没有任何侥幸心理了,对方的军方身份已经确认无疑,再加上县衙内府尹、主簿等人一反常态的作为,他不禁暗中叹了一口气,原来他还真是那个主动投网的傻鱼啊! 恰好此时,一架绯红色四人抬轿自街口拐入,在王传志身前几步距离停了下来,轿子落地,自有仆从掀开布帘。 一位干瘦老头几步下轿,王传志看到那人的时候,心中最后一丝希望也熄灭了! 老头笑眯眯的走到高荨身前,装模作样的行了个礼:“下官长安县府尹孙行见过岷阳侯!” 高荨恢复傲娇,爱理不理的哼了一声,老头也不在意,只是转身走到李志身前,同样笑眯眯的,李志连忙以晚辈之礼拜见:“李志拜见孙大人!” 称呼有些不伦不类,李志也很纠结,他也是现在才知道,原来长安县府尹竟然是孙思邈的儿子,那个古灵精怪的小子正是其孙子! 这人年纪怎么说也有六十朝上了,他就是叫爷爷也不过分,可另一边他和老孙的关系还真是一言难尽,有了一些现代卫生知识和简单战场救援知识的倾囊相授,两人虽然没有明说,可俨然已经跟亲祖孙一般,所以还是称呼大人心里才不膈应! “好、好、好!”孙行笑的很和善,而后挥了挥手,立刻他带来的亲随就有数人上前,对着王传志拱了拱手:“王大人,请吧!” 王传志视线停留在孙行后脑勺好一阵子,然后又停到李志脸上,见李志再次摊摊手,心中百味杂陈,同时也不再挣扎,只是顺从的随从衙役被带了下去,不过,终究没有使用枷锁。 而后,所有的衙役迅速退却,来时如疾风般,退时也如潮水一般,整个过程中,孙行都没有看那王传志一眼,等到周围总算安静下来了。 老头儿这才直接朝着门内走去,李志暂时还摸不清这老孙他儿子的脾气,也连忙跟着进门,恭敬的陪侍在其左后。 “家父在府上多有叨扰......” “孙爷爷愿意在家里逗留,那是我们全庄人的福气,每多留一日,李志都要给三清道祖上香敬献!”李志小心的应付,毕竟是五品重臣,而且还是官声极好的文官,而且还是长安县这等大唐第一等上县的一把手,放到后世就是首都市高官的角色!还是打好关系的好。 “油嘴滑舌!”孙行背着手笑骂一声,他心中对李志当然也有了解,有父亲那里传过来的书信,也有自己的消息渠道,官做到他这等地步,进入六部中枢是迟早的事情,他看人看事的角度自然和普通人不同。 而且他是李治的心腹重臣,虽然一直低调,可这恰恰是当前最明哲保身的方法,在他眼中,这个和圣上名姓相似的小子,是一个非常有灵气的少年,而且从他所作所为来看,亦没有寻常年轻人少年得志的高调和自满,反而愈发圆润,知进退,重情义。 这就很善了,想到这里,又觉得那里不对......这小子刚才是在调侃三清师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