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卡塞尔之瞳》 第一章 青铜门 布鲁克林,一片不为人知的坟冢之中。 一道数人高的青铜之门屹立于众人身前,青铜门上,黑龙张开巨翼俯睨大地,巨翼之下,黑压压的人群俯首奉承,如同工蚁一般驮送着淬炼的砖石。那些砖石跋山涉水,一路被送往高山上的神殿。 “很难想像在这种地方居然能见到中国古代皇墓一样的东西。”人群之中,一位蓝黑短发的青年伸出了手,意图触摸那深晦的青铜之门。 “叶胜!”一旁的同伴显然是有些担心,她是一位外表看上去有些温婉的女性,即便穿着外出执行任务专用的紧身衣物,看上去还是像是一位与你第一次见面会羞涩得忍不住低头的妹妹。 酒德亚纪。同叶胜一样,是卡塞尔学院执行部新一代中的佼佼者,也同为这一次行动的负责人。 “不必担心,危险并不是如影随形。以我们的能力,远远不用担心。”叶胜冲她笑了笑,似乎是成竹在胸,“近百年间,苏醒的龙类最高不过为三代种,大多都为五代种甚至更低。即便门后真的是一只三代种,以我们这一次执行部派出的力量,也不过是给校长多带去一些研究材料而已。” 说完,叶胜朝那青铜之门抵上了手。 言灵:蛇! 一瞬间,万千闪流从叶胜手尖踊跃而出,那些闪流像是一道道穿行的小蛇,渗透进了青铜之门,蹿入了大海之中。 言灵:蛇释放的是一种生物电流,在叶胜手中有如传导的信使。只不过,这些信使越过了紧阖的青铜门,却又像是一下扎入了茫茫大海之中,信使所传导回来的只不过是无缘无际的平静的水流。 叶胜收回了手,眼中满是疑惑。 “看到了什么?” 对于叶胜来说,蛇就像是他的眼睛,所以亚纪才会问他“看”到了什么。 “一片空白。要么是什么都没有,要么就是……” “有一种极高阶的言灵掩藏了门内的真相。”亚纪说出了她的猜测,这种猜测也与叶胜不谋而合。 “无尘之地?”叶胜问道。 “不,不太像。无尘之地会形成一个巨大的力场,力场表面流动着高速的空气流,构成类似‘结界’的东西,你的蛇遇上结界,会被搅乱。” “那是什么……” “我能来看看吗?”一声青稚的男声打断了两人的对话,执行部的人群中缓缓走出一个小男孩来。他的面貌看上去不过十四五岁。他穿着一身体己的黑色小西装,白色的丝绸领巾上别着一支别致的小花。看上去他不是在来探寻龙墓的,而是要参加一场晚宴。 “哪来的小孩……”人群中有人咋舌。 “路鸣泽,s级新生。”叶胜介绍道,“刚入学满一年,他是我们学院这数十年来的第二个s级新生,而另一个是他的堂兄路明非。” 路鸣泽浅浅地向众人揖手示意,他脖子上的白领巾纤尘不染,连上边别坠的小花都显得纯洁无暇。 众人没有因为这一句“s级新生”就放下对路鸣泽的戒备。的确,在这闭塞的坟冢之中,路鸣泽太过于格格不入。他就像是十八世纪欧洲贵族的小公子,穿着一身黑色小西装,要去参加一场王公间觥筹交错的晚宴。而在场的其他人,他们都是执行部的精英,他们大多把自己练得铁板一块,只为了在敌人出现时一拳敲碎对方的牙齿。 面对着众人审讯的目光,路鸣泽轻轻地笑了笑,他缓步走到了青铜门前,抬起了头。突然一瞬间,他的眼睛迸发出爆裂的金光,四周的人们忽然间被巨大的瞳孔占据,仿佛面对着通天彻地的金色明镜。 “黄金瞳?”众人纷纷惊呼。 金色瞳孔是龙类以及混血种的身份标识之一,不过,就像中国人所谓的“龙生九子”,不同世代不同血脉的龙类和混血种的瞳色有着很明显的不同。简而言之,龙类的血统纯度越高,黄金瞳的瞳色会越亮,直至如同太阳炬火。颜色如此纯澈耀眼,仿佛洞天彻地的金色瞳孔,大多数人都只在书中见过。 一时间,四周的窃窃私语声都不见了,原先的那些关于“小孩子”的质疑,随着这黄金瞳的出现,全部都烟消云散。 “事实证明,这招真的很好用。”路鸣泽的嘴角露出了小孩子般恶作剧的笑容,“可惜,气氛有点严肃了。” 一瞬间,他瞳孔中的金光变成了红光,蓝光,绿光,最后变成了五颜六色灯珠旋转的ktv景光。 “你是怎么……”一旁的酒德亚纪有些瞠目结舌。 “言灵:神瞳。”叶胜解释道,“鸣泽的眼睛是超乎我们常识的,一般人的视力范围是六公里,地球上视力最好的动物是鹰,它的视力范围是三十六公里,而鸣泽在释放言灵时视力范围是上万公里,不仅如此,它在观察近物时,有如同显微镜一般的视觉能力。这世界上的所有东西都无法逃脱他的瞳力,包括我们也是。正是由于这样的能力,校长才同意这个才刚过完一年级的新生跟着我们在世界各地执行任务——虽然只是一个短短的暑期。” 仿佛是为了回应叶胜的说辞,洞里的黄金瞳忽然熄灭了,路鸣泽开口说道:“铸造这座青铜门的,是成吨的青铜器。青铜器是中国古代常见的陪葬器皿,出土时锈色变化,会呈现各种铜锈色,但铜器入土、坠水,会有不同的铜锈区别。入土在千年以上的铜器,颜色纯润,绿的如铺翠,红的如翡翠,但坠水保存下来的铜器,颜色洁绿的如瓜皮,红的如子柿。看这青铜门的颜色,它来自水里。” “颜色洁绿如瓜皮,红的如子柿……”叶胜凝神深思,“你的意思是,这青铜门,是从水里捞上来之后才被筑在这里。” “是的。它被从水里带到这儿后,被烧到石壁里。这里原本应当是一个洞穴,被青铜门封闭之后就变成了巨大的一个茧。” “茧?” “是的,就像是保卫蚕蛹孵化的一个躯壳。不过,茧总有破蛹而出的那一天,这里既然能出,就一定能进。” “你的意思是……” “这里有炼金术的机关。” “机关?” “是的。青铜门的两点钟和十点钟方向的龙的双翼上,有两个楔形的机杼,只要同时使用高浓度的炼金药物催动这两个机杼,大门就会开启。” “执行部七组准备!”叶胜立即下令,“两点钟和十点钟方向,壁画上的龙的双翼,伏近观察,一旦确认立即启动机关。” 黑压的人群立即忙活起来,叶胜手下的执行部七组都是学院这些年来毕业的精英,在他们手上的任务还没有失手过。 “叶胜师兄。”这时候,路鸣泽走到了叶胜的身边,他像是一个来补课的学生,娇滴滴地挽起了叶胜的袖口,“叶胜师兄,这次任务成功了,给我的暑期实习填个满分好不好。” “这次任务成功,肯定会记你大功。我不仅会给你的实习课满分,还会特地把任务报告提交给校长。你之前说想要双倍的校长奖学金,校长让你拿出成绩,这个成绩,想必他没有理由拒绝。” “那这次执行任务的奖金……” “等学院派发了,我会把属于你的那份给你。不仅如此,我的那份也会分你一半,不必推辞,这是我的‘师兄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再加上师兄奖学金……”路鸣泽掰着手指在那数数,“好像差不多就够了。” “你要这么多钱做什么?”叶胜有些好奇,“我听说,你入学的这一年,不仅争着给各位教授做教辅,还去装备部充当人体试验机,甚至连风纪委员会都有你的身影。据我所知,卡塞尔学院的学生时代应该用不了这么多钱,尤其是,你的校长奖学金就有几万刀。” “还不是为了我那冤种哥哥。”路鸣泽摊了摊手,“我想给他准备一件礼物,能够大摇大摆地出去追妞的那种。” 听到这话,叶胜有些愣神,他扭头看了一眼身旁的酒德亚纪,他感觉自己是不太懂现在年轻人的这些花花肠子,当年他和亚纪从卡塞尔学院的新生一路做到执行部的负责人,互相之间也没有过多少贵重的礼物。可能当年他们被分在卡塞尔学院的同一组后,他去装备部花了大价钱定制了一把改装过的能够吐出爱心泡泡的手枪,就是他们之间最贵重的礼物了。 回去之后,要给亚纪买一束花。叶胜这么想道。 噔,噔。青铜门上,巨龙双翼上的机杼正被同时唤醒,洞穴里响起了轰隆隆的响声,像是雨天的闷雷。 路鸣泽扫视着观察四周的人们,这里的人都是执行部的精英,他们办起事来决绝有度,从不拖泥带水,世界上最精锐的军队都没有他们这样的执行力。即使知道门后隐藏的可能是一只三代种甚至更高血统的龙类,他们也没有想过要后退。他们炼金瓶里的炼金药物被浇灌在壁画的双翼上,古老的青铜器被炼金术催化唤醒,那对双翼,其实是炼制青铜器的人留下的一个“开关”。 叶胜伸出右手,他已经重新释放出蛇,他是这个团队的负责人,他要确保自己的蛇在青铜门开启后第一时间抵达未知领域,来让自己第一时间做出判断。而酒德亚纪,她盯着壁画里展起的双翼和青铜门前鱼跃的人群,眼神慢慢凝成了万分的谨慎,和坚决。 其实,还有一丝抹不去的担忧。这份担忧是路鸣泽看见的,他的神瞳不仅能让他观天和视地,还能让他察觉到人最细小的甚至是不想要被别人看见的微表情。 青铜门正在一点一点被打开,门后的世界,也正在被一点一点打开。门后的世界终将与这个世界相遇,有人告诉过他,两块石头相遇,脆弱的那块会被撞成碎片。 “门,开了。”路鸣泽看着缓缓打开的门扉,喃喃自语。 第二章 cc1000列车 一个月后,一辆列车从芝加哥火车站飞驰而出。 1000号列车,迎接新生前往卡塞尔学院的专车。 “自我介绍一下,路鸣泽,二年级,算是你的师兄。”列车的车厢里,路鸣泽整理着他那只洁白的领巾。他看上去一尘不染,像是欧洲画家笔下的圣洁的天使。而在他的身边,另一个青年显然就没有他这般贵族的自觉,他穿着一件简单的polo衫,牛仔裤腿高高卷起,脚上搭着一双人字拖,眼睛眯得像是一道天际线,似乎是还没睡醒。 “路明非。”他简单地做了个自我介绍。 “他是我的哥哥,也是卡塞尔学院三年级的学长。我们两个是你进学院的引路人。” “引路人?”车厢里,坐的是一位东亚面孔的男生,他是今年卡塞尔学院的新生。 “是的,学院的传统,由师兄或师姐来为你介绍卡塞尔学院的这一趟旅途。你或许会好奇,为什么一所与芝加哥大学有着密切交流的学校在国际上却鲜闻其名,但与此同时,它却能提供给你不菲的奖学金。你应该已经见过了我们负责招生的教授,但他跟你透露的只是事情的一部分,因为我们的使命涉及到这个世界最隐秘的秘密,所以,在你没有踏上这辆列车之前,我们都不确定是否能将你视为我们的同伴。” “同伴……”对座的男生低下头,呢喃自语。 “是的。在入学之前,我或许得问你一个问题,你相信龙吗?” “龙?” “是的,不是古代传说中祈风求雨,降下甘霖的龙,而是诸神黄昏时,撕碎天空,烧烬骸骨的龙。他们是凶狠的巨兽,主宰了世界千万年,当他们重新君临天下时,我们都会是他们眼中的臣民,或者是,蝼蚁。” …… “我知道你或许觉得我是个疯子,但你既然踏上了这辆列车,就说明你和我们是同一种人。你不必怀疑我,也不必怀疑你自己。你眼睛所见的会告诉你真相。” 说完,路鸣泽猛然撕下了身后的画像,这副画像,被拷贝了上千份,被贴在列车的每一节车厢里,用以唤醒混血种沉睡的血脉。画像上,天空是铁青色混合着火焰的颜色,唯一的一株巨树矗立着,已经枯死的数枝向着四面八方延申,织成一张密网,支撑住皲裂的天空。荒原上枯骨满地,黑色的巨兽正从骨骸堆的深处腾起,双翼挂满骷髅,张开巨大的膜翼后,仰天突出黑色的火焰。 男生沉默不语。 “龙皇尼德霍格。”路鸣泽继续说道,“龙类最高的领主,你可以理解为人类中的‘皇帝’,他在嘶吼,你能听得到他的声音。” 似乎是为了回应他的话语,男生的灵魂仿佛忽然间被抽离,他恍惚如梦,闭目沉吟,似乎有某一种咒语萦绕在他耳边。 “不要怕,有我们在。”路鸣泽拍了拍男生的肩膀,在他触及到肩膀的那一刻,男生如梦初醒。 “这就是我们作为‘引路人’在这儿的原因,因为我们也经历过这些。”路鸣泽说话的语气仿佛他是一位知心大哥哥,“你此刻除了震赫之外,心中更多的可能是——臣服。你可能想要跪倒在地,迎接龙皇君临天下,那其实是我们生为混血种的血脉被唤醒了,但是面对更高血统的威压,我们会不自然地屈服。 没错,其实你和我一样,并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人类,你我的血脉中都有龙族的血统,我们被称为混血种。所以你才能听得到画像中的凄厉的嘶吼。你明白,这一切都是真的。” “吾等虽为臣子,却不必甘于他族之下。凡王之血,必以剑终。”路鸣泽说得抑扬顿挫,仿佛字字泣血,“龙类和人类的历史是一段血与泪的历史。这一段历史,学院中有专门的教授负责授课,我想告诉你的是,我们几千年人无数代人寻找龙,研究龙,绝不是为了成为他们的扈从,我们的目的,是为了把龙类扼杀!现代社会的人们难以想象一只足以笼罩半片天空的巨龙掠过天空,那是因为我们一直守护着这个秘密,那是我们的血与泪带来的。我们是这个世界的守望者,无数的龙类被我们消灭、埋藏、杀死,但我们却没有对外界泄露出一点风声,我们应当对自己感到自豪。” “是的,你不用感到害怕,相反,你应当为自己感到自豪。”路鸣泽握起拳头,仿佛他是奋战的先驱,“格斗、咒术、魔法、炼金术,我们一代代的混血种前仆后继,才使人类的智慧流传到今天。在历史的长河当中,我们无数的先烈抛肝弃胆才将珍贵的斗争史料留给我们。我说过,吾等虽为臣子,却不必甘于他族之下。几千年的斗争经验,再加上远超于龙类想像如流星般迸射的现代科技,已经让我们在与龙族的对抗中占据了上风。近十年,我们没有让任何一只龙类出现在人类社会,近五年,我们学院在执行任务时没有出过一例死亡。当然,如果,如果你只是想像普通人一样平安快乐地渡过一生,学院也会给你提供外面那些寻常的花花世界所无法企及的娱乐设施。” “学院还有多种课程供你选择,如果你是研究派,我推荐你选《龙族谱系学》、《龙族血统论》,如果你是实干家,我推荐你学点炼金术,将来去跟装备部的那帮疯子们过过招也不错,如果你想叱诧风云,风光夺人,那我可建议你了,一定要选《龙与言灵术》,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学院不会公开学生的言灵,但特殊时候大家都会各显神通,因此,通过《龙与言灵术》能有助于你迅速了解言灵体系,拆解其他人的言灵,言灵是个大杀器,上上届学生会主席就是靠这一招红袖招展……” “咳咳,咳咳。”一旁一直沉默不语的路明非这时杵了杵路鸣泽的手臂,他在路鸣泽耳边低声说,“忘说了,忘说了,言灵,什么是言灵。” “哦,哦。”路鸣泽恍然大悟,他立即正襟危坐,“刚才我所说的言灵,就是因龙族基因产生,龙类、混血种都有的特殊能力,原理是龙族对元素特有的控制能力。言灵以类似元素周期表的形式排列……” “我知道言灵是什么。”男生忽然说话了。在他说完话的一瞬间,明亮的车厢突然被黄昏和落日所笼罩,沉暮的黑暗之中,传来一阵稀簌的碎响,定眼望去,那是骷髅们在互相挤压和摩擦,一只黑色的羽翼挣扎着扒出了骷髅群,它带着嘶哑的啮响,像是某种不甘的哀鸣,一瞬间,骷髅群被爆裂成粉,一只巨大的黑翼冲入天空之中,像是天空降下的黑影,遮天蔽日…… 再一瞬间,那男生正狡黠地看着他们,列车的车窗外阳光明媚,山间的林木正在飞驰而过。 “言灵:梦貘,可以人为制造梦境,对失眠者很管用。”男生的脸上有某种恶作剧成功的喜悦,“我从小就知道我是混血种,我也知道龙王、言灵、炼金术,我来这里只是因为家族希望我来进修。” “那你刚才……” “我只是想听听师兄们有什么高见。毕竟,我听说,今日来的两位师兄是学院里唯二的两个s级。结果……” “结果什么……” “结果,百闻不如一见,两位师兄都很……人好。” 第三章 梦貘 “源稚女,日本分部。”路鸣泽斜着头看着车厢外贴的人名条,“他怎么这么拽?比我刚来的时候牛气了几百倍。” “人家家大业大呗,他不是说了嘛,是家族派他来的。哪像我们,来之前还在担心会不会是被某个跨国组织骗去做电信诈骗。” “有道理,家族传承,就像恺撒那样。”路鸣泽深以为然。 听到“恺撒”的名字,路明非一时间眼神有些恍惚。恺撒全名叫作恺撒·加图索,是屠龙世家加图索家族的指定继承人,也是卡塞尔学院学生会的主席,某种程度上,也是路鸣泽和路明非的“老大哥”,毕竟,两人也都在学生会混着个干部。 “不对啊,哥哥。”路鸣泽忽然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条来,纸条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他对着字迹一字一句念道,“其实你和我一样,并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人类,你我的血脉中都有龙族的血统……完了,我这里忘记介绍混血种的原理了,我都没有说由于我们体内的人的血统大于龙的血统,因此我们才能以人的形态在这个世界生存。我还漏了介绍我们与龙类的世仇,那是因为龙类从未把我们视作同族,他们只把我们看作侍奉他们的傀儡,而我们体内的龙族血统一旦超过了人的血统,我们就会丧失人的理智,变成嗜血的怪物。” “我还以为你早就意识到了,难为你昨天晚上写稿然后背诵到凌晨两点,甚至连撕画像的动作都要排练两百遍。”路明非紧急地插了一刀。 “那还不是因为有勤工俭学费。不过……不对啊,哥哥。”路鸣泽眼睛直愣愣地盯着路明非,“今天这个‘引路人’的工作,不是说好由我们两个人协作完成吗?就算我是逗哏你是捧哏,我漏了啥你提点啥,可是你怎么今天跟蔫了一样,在里面统共说了三句话。” “是两句。”路明非纠正,“而且由于你的演讲实在是很棒……读,我就像听着一个八岁的小学生在台上朗诵《我的父亲》,实在是忍不住热泪盈眶。”路明非又插了一刀。 路鸣泽倒也不生气。他们两兄弟的关系,早已从如胶似漆演变成了互为父子。尤其是两人越过重洋在这万里外的卡塞尔学院团聚,还住在同一个宿舍中,平日里没少插科打诨。今日你吐槽我,明日我吐槽你,后日我跟你一起吐槽学院的银鳕鱼卷难吃得像是放了一百年的老腊肉,还要互相大放厥词让最后吃得少的那个人付账。 “你在做什么?”路明非看到路鸣泽手一直摆上摆下,好像在拉动什么门阀。 “我在回忆诺诺师姐当时为我讲解的时候。”路鸣泽的动作极为认真,“我到现在都记得她撕龙皇画像时的样子,睥睨,从容,好像她撕的不是黑王的画像,而是黑王的灵柩。那个时候我觉得诺诺师姐是这个世界上最酷的girl,她像是那种走出门风都会不自主把路上的落叶吹到两边的人。” 听到这个名字,路明非嘴角疯狂抽动,像是有话却说不出口。路鸣泽口中的诺诺师姐,中文名叫作陈墨瞳,她负责前两年中国分部的招生工作。她梳着一束瀑布般的红发,耳边戴着一对银色的四叶草耳坠。两年前,她出现在路明非的面前,像是从电影里降落的女一号,然后对当时衰仔到了极点的他伸出了手,说:来,这部电影的男主角,是你。 “好了,别管这什么源稚女了。”路明非推了推路鸣泽,“卡塞尔学院每年新生这么多,个顶个都是怪胎,像我们俩这样的单纯的土豹子可不多见。赶紧早点干完活早点回学校,今天挣的勤工俭学费应该够我们今天晚上多点一份鹅肝和一份鱼子酱。” “日……本分部。”在新的房间新的人名条前,路明非停住了,“源稚……生。” “日本分部执行部负责人。”路鸣泽读着人名条上额外的字眼,“感觉是……” “兄弟。没错,确凿无疑。”路明非立马大刀阔步地走开了,路鸣泽也非常识趣地跟在他的身后。有些人就是天生的难对付,两个人都很识趣地绕过了。既然不是新生,那也没必要死乞白赖地当什么“引路人”了,他们可不想走进门突然再出现一个对你放言灵梦貘的刺头。 “上杉……绘梨衣。”路明非又在一个人名条处停下,“还是日本分部。” “看来今年日本分部招了不少人。”路鸣泽略有所思。 “听起来是个女生的名字。”路明非点点头,“这名字听起来是个萌妹子。” “酒德亚纪。”路鸣泽出声道。 “没错,应该是和亚纪师姐一样温柔的女孩子。”路明非终于放心地推开门去。一缕修长的红发出现在他的面前。 面前的女孩,她束着樱花般的红发,坐在窗前,手里把玩着一个看上去早已过时的游戏掌机,游戏里,一个由像素点构成的剑士正在砍杀魔物,而在剑士旁,一个举着法杖的公主正在吟唱着治疗的咒语。 那应该是某个古老版本的《勇者斗恶龙》,英雄和公主斩杀了怪兽,带回了这个世界久违的和平与安宁,传统的日式rpg总是这个故事。 听到门声,女孩抬起头来。她露出了长长的睫毛,还有一双红酒般深色的眼睛,那眼睛看到两人,像是红酒杯被忽然撞了一下,她有些慌乱,紧缩着躲到了车厢的角落,手中的游戏机被紧紧抱在怀里。 “诺……诺诺师姐?”路鸣泽一时有些哑然。眼前的女孩,她有着深玫瑰红色的眼睛、天鹅般的脖颈、明晰的蝴蝶骨,她穿着白色的巫女服,红色勾勒着她衣物上蝴蝶般的图案,她看上去就像是一个从二次元里走出的女孩。 而两年前,他在另一个地方见到了另一个二次元里走出来的女孩,只不过,那个女孩神采飞扬,她是那种踩着摩托车轰鸣的酷girl,她一路飞鸣,最后一个漂移落在你的身边,摘下头盔,她的长发飞舞,耳边的四叶草随着风吟吟作响。 而眼前的女孩,她好像是一个精致的瓷娃娃,瓷娃娃紧紧地抱着手里十多年前的游戏机,游戏中的像素小人还在一闪一闪地等待她的指令。游戏机与她都是易碎的,她在下意识地保护自己。 路鸣泽的神瞳能让他看清人的一切微表情,也能让他精准地捕捉人的形态,甚至性格。他当然可以分清这个女孩和诺诺师姐在相貌上的差别,但是第一眼看到的时候,他还是一眼便觉得:太像了,她们两人长得太像了。 这时,路鸣泽眼中的景象忽然起了变化,小小的列车车厢忽然以一种不可思议的形态扭转了起来,他好像顿时处于一个魔方当中,天花板、墙面与地板忽然开始笔直地扭转,而窗外飞驰的山林也开始如同滚落山崖的石子般开始不停旋转。这周遭的一切都开始漫无目的地无序转动,只有路鸣泽和路明非两人尚未离心。 “言灵:梦貘。”路鸣泽哑然失笑。没想到都过了两个车厢,这个言灵还是阴魂不散。 “哥,你刚是不是没有敲门?”路鸣泽转头看向一旁有些木楞的路明非,“你不敲门就推人家女孩子房门,你这是耍流氓。” “师……师姐。”此时路明非喃喃说道。 “你怎么还慢半拍了?”路鸣泽下意识地问道。 不好!路鸣泽突然意识到了不对劲,梦貘并不是简单的制造梦境的言灵。梦境是由有序的记忆和无序的幻想编织成的世界,一个人的所见所闻所听所思是有序的,但想像是无序的。言灵:梦貘便是可以修改这无序的想像,而这想像,恰恰是基于记忆的基础之上。 这也便是说,路明非现处于的梦境,可能正是他心中急切迫切之梦的幻境。梦貘,梦貘,貘以梦为食,基于欢喜、悲切、仇痛等情绪和欲望而成的梦境,正是梦貘这个言灵的食料。 “不要,不要……”路明非还在呢喃,“不要死!” 第四章 婚礼 “这辈子从来没干过这么苦的差事。”一刻钟后,车厢外,路鸣泽叼起了一根烟。忧郁的神情从他的眉眼弥漫到空气里。 而此时,路明非才刚刚从朦胧的幻影中清醒。他睁开眼,看到的就是小大人一样的路鸣泽,穿着精致的黑色小西装,烟头叼在嘴里,却不起火。 路鸣泽把烟夹在手里,轻轻地嘬了一口,吐出一串空气。他摆出一副沉郁的样子,深沉地说道,“来,哥哥,要不要来一根,烘托一下气氛。 要是觉得气氛不够的话,我这里还可以提供古巴雪茄、民国烟斗,更古老的清朝烟袋锅也有,总有一种可以符合你忧郁的身份。” “就跟你一样吧。” “嗯。”路鸣泽点点头,从兜里掏出一根烟来。路明非接过烟,也把它叼在嘴里。两人就这样,叼烟,嘬口,吐气,好像是两个深夜里互吐烟圈互诉衷肠的老男人。但事实是,两人根本没有起火,他们也根本不会抽烟,他们就这么靠在车厢外,窗外斜落的夕阳照得他们一片金黄,他们好像是两只忧郁的败狗,他们在面对夕阳思考余生。 “我刚刚……”还是路明非先说话了,“我刚刚……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吧?” “没有。就是说了一些梦话。” “什么梦话?” “就很正常,平时晚上在宿舍里睡着了也会说的那种,就:师姐……师姐……不要离开我,之类的。”路鸣泽说的时候神情淡漠。 “哦。”路明非点点头。他似乎更惆怅了,手中的烟都塞进去了半根。 “哥哥,你这一天的状态很不对。” “我平时不会说这样的梦话。”路明非后知后觉地斩钉截铁。 “我知道。以你这闷骚的性格,就算是做梦也只会说‘师姐,师姐,你这耳环真漂亮呀’这种话。” “哦。”路明非又耷拉了下去。 “哥哥,其实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路鸣泽放下了烟头,一脚踩碎,“我的言灵可以让我看清每个人脸上的微表情。你在车厢里看见那个叫作‘上杉绘梨衣’的女孩之后,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因为她让你想起一个人——诺诺师姐。” 见路明非没有说话,路鸣泽继续说道,“前年,诺诺师姐来中国为卡塞尔学院招生,你是她的招生对象之一。其实你本来不想去,一是你怕这个学校不靠谱,二是你有一个心仪的女孩,她叫陈雯雯,你想向她表白,如果她答应了你就留在中国。你对什么国际精英、社会名流都不感兴趣,你只要那个女孩对你说一句i do,你就乐得像啃到骨头的小狗。你计划着向她告白,但是在那个你精心策划的告白宴上,你失败了,你想象的一切没有发生。反而是另一个男生把你当成了他计划里的一部分,他让你扮演了告白语“i love you”中的那个i,让你成为了他的告白计划中的一部分。你听着男生精心准备好的告白词,看到她面红耳赤地点头,恨不得钻到地缝里去。这个时候,诺诺师姐从天而降,她穿着深紫色的套裙,全身紫晶色的首饰,一身红发披散开来,她就像是动画里的女王,挽起了你,对你说:路明非,不要再在这里浪费时间了,我们还要去拯救世界。然后,一辆法拉利599停在了门口,你们一同上了车。那个时候,你是全场的焦点,也是人生第一次成为世界的主角。” “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整个学校都传遍了啊。全学校的人都知道这个故事,大家都知道路明非师兄在告白宴上被当作小丑然后被大美女拯救的故事。这个故事在学校传了整整一年,甚至后来演变出你是假意配合实则是为了狠狠刺穿他们心的毒妇版,还有你在卫生间梨花带雨走出去后潇洒坚强的隐忍版,还有还有,还有说诺诺师姐其实是你雇来的托,那辆法拉利租赁费用为6000元一天。” “我……还是比较喜欢最后一个故事。” “但是,无论是哪个故事,所有的人都相信一点,那就是……”路鸣泽顿了顿,像是欲擒故纵,他的眼里带着慧黠,“那就是:我们的路明非先生,一定会爱上这位诺诺小姐。” “啊?” “爱情不就是一瞬间么?哪有那么伟大。可能是她比较漂亮,可能是她比较温柔,也可能在某个瞬间她牵住了你的手,就这么一个举动就打动了你一生。在你最走投无路的时候像是天上掉下里的仙女一样拯救了你,把你衬托得像是一位拯救世界的英雄,你有理由不爱上她吗?” “我还是比较喜欢最后一个故事……托的那个故事。” “但是你入学之后,却发现她早已名花有主了,甚至她这名花有主的主是学校的学生会主席,意大利加图索家族的继承人——恺撒·加图索。他高大英勇,一身金发像是古罗马帝国的皇子。你觉得他们是多么般配啊,在他们身边,你就像是一个扛包背枪的马仔。你还真的加入学生会成了他们的一个小弟,或许你只是想离她近一点,或许你只是下意识地想多看她几眼。” “我有那么不上进吗?我就不能是因为想做未来的学生会主席么……好歹我也是个s级。” “no。只要是个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你不是这么想的,更何况是我。或许你自己不清楚,但其实大家都知道你对诺诺师姐的感情,我知道,教授知道,校长知道,诺诺师姐知道,恺撒也知道。” “行了,只有我自己被蒙在鼓里。” “感情其实是一种感觉,感觉在,感情就在。感觉没了,感情也就慢慢淡了。哥哥你能骗得过别人,难道能骗得过自己吗?你这一整天状态都是蔫蔫的,像是一株没浇水的狗尾巴草。那么,这种状态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我的言灵能让我天然捕捉到一些风吹草动,所以,其实,我清楚地记得,是在昨天晚上的八点半。恰恰是昨天晚上八点半,我收到了一封邮件,是学生会主席发给学生会成员的一封信,我相信你也收到了。 那是一封邀请函,发件人为恺撒·加图索,邀请函中写道:诚挚地邀请您来参加恺撒·加图索先生与陈墨瞳小姐的订婚仪式,地点为卡塞尔学院诺顿公馆。 所以你收到了吗?我亲爱的路明非先生?诚挚地邀请您来参加恺撒·加图索先生与陈墨瞳小姐的订婚仪式。” “我……我那天有比较重要的事情。你知道的,上学期我挂了一科,就是那个《龙与言灵术》……” “那就是你拒绝了这个邀请。” “我那是……” “不管怎么样,我们的路明非先生是拒绝了。但我可不一样,恺撒·加图索的订婚仪式我怎么可能错过?我甚至向我们的学生会主席提出了一点意见,希望他在晚宴上多准备一些t骨牛排和蝴蝶结粉,这些都是意大利经典美食,虽然不贵重,但能让整个订婚仪式更具意大利风情。意见被采纳之后,我又洋洋洒洒给他写了一万字的建议函,毕竟我希望我亲爱的师兄和师姐的订婚仪式能够更为隆重一些。恺撒先生由此对我盛赞有佳,甚至邀请我帮他操持这场重大的订婚仪式。” …… “所以,哥哥。”路鸣泽突然凑到路明非身前,一双眼睛扑闪扑闪,“订婚仪式你真的不去吗?这一切你就这么拱手让人了?将美好的爱情让出去的感觉可真不是滋味啊,你难道终其一生只有我这个弟弟陪你变老吗?” “呸呸呸!”路明非连吐口水,“你个小屁孩你懂什么?你懂什么叫爱情吗?你连手都没牵过吧。” “谁说我手都没牵过。”路鸣泽马上牵起路明非的手。 “我不是说这个!”路明非赶紧想甩掉这狗皮膏药一样的手,但路鸣泽却死死地抓住他,两人握得比掰手腕时还紧。 “我可以帮你的。”路鸣泽真诚地望着路明非的眼睛,他的眼睛像是火一样炙热。 “帮什么?” “抢亲。或者我大闹现场你带新娘远走高飞。只要是哥哥要求的,我一定能帮你做到。” “呸……肉麻死了。”路明非赶紧甩开了手,这时的他手心手背全是汗,他赶忙在身上擦擦,“你这小屁孩存心捣乱是不?你要是真的想帮我做事,那你就帮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 “多吃点,然后……帮我打包一点。”路明非说得似乎很是恳切,“虽然我忙于学业无法亲自到场,但身家数亿的恺撒·加图索准备的晚宴,我要是什么都吃不到,我会后悔一辈子。” 第五章 赌局 金秋,是卡塞尔学院人流涌动的季节。在这个季节,卡塞尔学院会迎来来自世界各地的新生,而已经在学院待了四年的“老人们”,则会在这里迎接最后的欢喜和团聚,最终散成花瓣和枝叶,在属于他们的地方开花结果。 今秋,整个卡塞尔学院的人都知道了一位叫作恺撒·加图索的男人将和一位叫作陈墨瞳的女士订婚,他们作为毕业生,即将离开学院前往意大利执行分部。而在毕业之前,恺撒·加图索向学院申请了在这个留下了他四年青春印记的地方举办他的订婚仪式。一夜之间,意大利最好的礼服设计师、烹调师和乐手都来到了卡塞尔学院,学院的花坛里摆出了cesare和nono的朱丽叶玫瑰,连飞过掠食的白鸽都要被绑上象征着祝福的红绳。 卡塞尔学院,诺顿公馆。 “甜品勺是五寸长,上完第一轮甜品之后立马换掉。接下来上的是黑松露、蒜茸和干辣椒烤制的弗洛伦萨牛排,牛排三分熟,这时候要换上十寸长的 richard ginori磨砂银刀叉,记得将有标记的那一面摆在客人面前,那是彰显加图索家族尊贵的标志。”诺顿公馆里,路鸣泽西装革履,正有条不紊地安排着宴会的琐事。而在他的面前,一张四十米长的大理石长桌横贯了整个诺顿公馆,长桌上,象牙色锥形蜡烛点着微微火光,华丽的水晶灯投下淡淡的光影,在场的所有男士都谦谦有度,所有女士都翩翩有礼,路鸣泽很喜欢这种地方。 “记得区别好大盘、小盘、深碟、浅碟,倒葡萄酒时只倒半杯,恺撒先生说过,美酒需要品尝。”路鸣泽终于吩咐完了最后一句话。今日是恺撒的订婚宴,路鸣泽作为学生会的“得力干将”,又在邮件里极力自荐,自然便被提拔上来担当了宴会的主事。大至宴会的流程、空间的布局,小至座位的位次、餐盘摆放的位置,路鸣泽悉数都要过手。没办法,恺撒大哥有钱。跟恺撒大哥混,总没错! “鸣泽。”路鸣泽听到身后传来了熟悉的声音,他转过身。 果然没错!铁灰色的头发,灰蓝色的眼睛,背着个灰色的双肩包,身高一八八,虎背熊腰,气场一零零,蔫头耷脑,芬格尔·冯·弗林斯! “芬格尔师兄!”路鸣泽喊道。 其实,说起来,这位芬格尔师兄大路明非八届,大路鸣泽九届,按理说怎么都不该是跟两人说得上话的主。但在路明非像只小仓鼠一样入学的第一年,当时还是博士在读的芬格尔接了校长的御令,来下凡照顾路明非这个数十年难得一见的s级新生。两人臭……不,是秉性相投,很快如胶似漆,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理想,从人生理想聊到银鳕鱼卷,从银鳕鱼卷聊到学院里哪个女生身材最辣……总之,一直到一年后路鸣泽也入了学,芬格尔的博士论文也终于通过,他们方才依依不舍地挥手作别。只不过,线虽断了,情却断不了,时至今日,芬格尔依然是路明非与路鸣泽的两人宿舍里最常窜头的人,学院里哪个食堂出了新菜品,哪个教授头发又秃了一截,这三人小桌一定是第一时间知道的。 “是芬格尔教授。”芬格尔得意地摇了摇手指,“我已经通过了校长的考核,明年我就是正式的授课老师了,你的《龙族血统论》由我来上。” “可是我记得,当年您的《龙族血统论》还挂过科……” “咳咳,不重要,不重要。陈年旧事,陈年旧事。”芬格尔咳嗽两声,自然地落了座。他抓起餐桌前的提拉米苏,一口就塞进去两个,他边咀嚼边含糊不清地说,“诺玛那小妮子说的?我就知道她没少说我坏话,就毕业论文卡了一些日子,能被她数落一辈子。” “对了,诺玛师姐怎么没来?”路鸣泽四处瞅了瞅,的确不见诺玛的身影。诺玛师姐是芬格尔的正牌女友,传说两人在入学第一天就王八天鹅看对了眼,一直到现在双双成为了卡塞尔学院的客座教授,也算得上是一门佳话。芬格尔平日里跟他们待在一块时总是一副“你能奈我何”的败狗模样,只有在诺玛师姐在的时候才会“油光满面”,“装腔拿势”,路明非曾经对他有过一个精准的评价,叫作“只知道在情人面前表演的小公狗”。 “她在准备这一次的补考试卷。”芬格尔“额”地咽了整个提拉米苏,赶紧拿起手边的葡萄酒哐哐下肚,他拍了拍胸口,良久,才说道,“对了,你家明非怎么没来?” “巧了,他说他要挑灯夜战,准备接下来的补考。他上学期挂了一科,《龙与言灵术》,正是诺玛师姐教的那门课。” “准!”芬格尔一听,喜上眉梢,他立即从身后的背包里掏出一台笔记本来,开机、登录、闪现一气呵成。四十米长的大理石长桌上,蜂蜜球、煎饼卷、提拉米苏,还有数十种意大利甜品鳞次摆开,晚宴还没开始,学生会的各位成员还在互相拥抱吻手,而芬格尔已经吃了两个提拉米苏,喝了半瓶葡萄酒,现在还像在星巴克一样神态自若地办起了公。 守夜人论坛是卡塞尔学院的官方学生论坛,几乎所有的学生、教授甚至校长都会在这里注册账号,而今天论坛的第一条爆帖是…… 惊!学生会主席的订婚仪式,小弟竟要来抢婚夺亲! “额……”路鸣泽一脸黑线地看着芬格尔。 “标题党吸引一下眼球嘛。”芬格尔一脸无辜,他飞速地点进了帖子。帖子的内容倒没有标题那么劲爆,无非就是在八卦路明非会不会来参加恺撒和诺诺的婚礼。众所周知路明非是恺撒的小弟,又众所周知诺诺是路明非的暗恋,不,是明恋对象。那么,参加恺撒和诺诺的婚礼,不就相当于要去参加前男友或者前女友的婚礼吗?这种尴尬的场面,你路明非吃得消么? “离截止时间还有三十分钟。bingo,还真守时!”芬格尔响指一打,迅速在“路明非不会参加恺撒和诺诺的婚礼”上押了一万刀。 赌局,没错,这是一场赌局,赌的就是路明非会不会参加今天的婚礼,现在,“路明非不会参加恺撒和诺诺的婚礼”这一个选项投的注只有几万刀,还不到对面的十分之一。 “你放心,即便截止时间越来越近,这投注的比例也不会有什么大变化的。”芬格尔满意地翘起了二郎腿,“距离恺撒的订婚仪式还有大概三十分钟,整个赌局在仪式正式开始或者路明非出现时就会结束。即使到现在,诺顿馆里还是没有明非的身影。但即便是这样,大家还是不会往我这边押注的。路明非呀,现在还在宿舍里左右踱步徘徊,头发抓得都要掉色了,他还要时不时地回看一下那封订婚仪式的请柬,来让自己的心有如浇了寒刺一样冰冷。来,还是不来,来,还是不来,他内心的声音像是天使和恶魔的争执,但是,最后一分钟,或者最后一秒钟,他还是吭哧吭哧地来了,像一只叼了很远的飞盘回来的小狗,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然后说:不好意思,我睡过头了。这就是路明非。” “那你还押……” “人都是会成长的,鸣泽,长大后你就懂了。”芬格尔忽然忧伤地拍了拍路鸣泽的肩膀,他侧着脸,水晶灯只照出了他半边忧郁的眼睛。 “那我赶紧给他打个电话,让他过来成长一趟。”路鸣泽作势便要拿起手机,“本来他一直很犹豫呢,我让他不要操心,好好准备补考。” “别,别别别别别别别……”芬格尔忽然一下子又不忧伤了,他死命地拦着路鸣泽的手,眼睛里挤出了滴滴泪光。 “芬格尔师兄,你我之间就勿需这样演戏了吧。”路鸣泽黠慧一笑,他指着屏幕上那个爆帖,“这个帖子,是你发的。” “胡说。” “你在守夜人论坛上一共有十三个小号,分别是卡塞尔超a、开封菜大叔、页级扌手、食堂的牛肉卷能不能不要做得这么咸,以及还有另外九个字母乱码账号,用于互相拱火、水帖和顶楼。这个爆帖的帖主,页级扌手,正是你的小号之一,这个号原来叫顶级打手,是因为你当时沉迷地下格斗,屡教不改,后被诺玛师姐发现,然后跟她发誓说,你再去地下格斗就没有……” “好了,别说了。”芬格尔眼眶含泪捂住了路鸣泽的嘴,“这些你都是怎么知道的?” “当然是诺玛师姐告诉我的啊。这么详细,即便我有读心术,也读不到这些犄角旮旯的东西啊。” “好啊,这小妮子。”芬格尔撸起袖子。 “喂,诺玛师姐……”路鸣泽又拿起手机。 芬格尔的袖子又一点一点卷了下去,他假装四处看风景。 结果,路鸣泽的手机根本就是暗着的。 “好啊,难怪大家都叫你小恶魔,真是治不了你了。”芬格尔气呼呼的,“在师姐面前就左一口‘姐姐’,右一口‘姐姐’,靠着娃娃脸装小孩,叫得亲昵又黏人,在我们面前就咄咄逼人,吃人不吐半根骨头!” “其实……芬格尔师兄,我还有一个秘密没有告诉你。” “有话就说。”芬格尔恶狠狠地吐着风。 “在你发完那个帖之后,我一时……护兄心切、操之过急、心猿意马、火急火燎,就也发了一个帖,现在已经在今日爆帖的第二名了。” 今日爆帖的第二名……芬格尔看了一眼屏幕: 震惊!即将上任的新教授,学生时代竟连挂数门…… “标题党吸引一下眼球……”路鸣泽有话描话。 噗!芬格尔一口老血。他当然看过这个帖子,这个帖子无凭无证,就是几段话在那空口造谣。然而,帖子里说的有棱有角,煞有介事,最重要的是,那的确是真的…… 不,不对!芬格尔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这个帖的id,零号…… 芬格尔迅速点回了第一个帖子,在那个“路明非不会参加恺撒和诺诺的婚礼”的选项上,可以看得到寥寥无几的押注的id。 然后,里面就有,零号。 “给自己赚点零花钱。”路鸣泽迅速撇清嫌疑。 “两万刀……”芬格尔盯着那明晃晃的押注数额。 路鸣泽痛拍大腿:“两万刀怎么了?有错吗?没有错!芬格尔师兄你知道的,我手头比较紧,想给哥哥攒份礼物……” 芬格尔盯着路鸣泽,表情严肃。 路鸣泽看着芬格尔,表情委屈。 两人对视良久。 忽然,两人相视一笑。那是一种老友之间默契的笑容。 “别来了别来了,有啥好来的。”芬格尔猛敲桌子,“多大的人了,也该明白学业为重了。” “就是就是。”路鸣泽疯狂地啄米般点头,“都多大的人了,也该成长了。” 第六章 诺玛 深夜的卡塞尔学院,在诺顿馆里,酒精和甜品让每一个少男少女都心口绯红,但在高塔与夜楼之中,还有夜鸦在深沉地低吟。 希尔伯特·让·昂热,他托着一只古老的高脚杯,望着窗外皎明的月色,月色之下,高脚杯里的红酒像是浓稠的鲜血。 “校长。”门外传来规矩的敲门声。 “进来。”希尔伯特·让·昂热转过身,低沉的月色印照出他狮鬃般遒劲的银发和白须,笔挺的西装肆意地敞开,西装里,白t恤的领结高挑束起,西装外,一朵嫣红的玫瑰别在胸前。他穿得像是古老欧洲的贵族绅士,藏在镜框下的眼睛却像是疆场上高举长枪的骑士。 希尔伯特·让·昂热,卡塞尔学院的校长,他的学生遍布世界各地,可以说,每一个屠龙者都是他的门徒。 “校长。”房门推开,门外是一位蓝发散到腰部的女性,她穿着一身白色的麻绸连衣裙,手上捧着一叠棕色的牛皮书袋,看上去知性又动人。 “不去参加此生可能只有一次机会参与的加图索家族的婚宴,却要来我这个老头子这里凑热闹。”昂热的眼睛隐藏在白边镜框之下,一对蓝瞳像是低沉的湖水,“诺玛,你是我见过最勤奋和好学的学生,但我也要提醒你一句老话,劳逸结合。” “昂热校长,我在准备这次的补考试卷。” “补考?”昂热愣了愣,随即朗声大笑,“学校的考试课题由各科教授自行出题,甚至你什么也不做给所有的学生打满分,也没有人会苛责你,你竟然是因为这个理由错过了加图索家族的婚宴?” “昂热校长,我知道你是因为信任我,才让我当了《龙与言灵术》的授课教师。”诺玛把手中的牛皮书袋翻开,将里面的书页资料一页页摊平,“所以有件事我必须马上告诉你。” “你绝对是这个学院里对言灵研究得最透彻的人之一,你对言灵的研究甚至要超过我,这件事上我无条件信任你。所以……”昂热顿了顿,他趁机抿了一口红酒,猩红的味觉刺激着整个味蕾,“所以,发生了什么?” “昂热校长,您应该知道,在学院从古至今的历史上,现在学院在读的学生里,只有两位的言灵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 一位是诺诺,也就是陈墨瞳。她的言灵最终被命名为‘蜃景’,蜃景可以让她随意拆解和调配周围的元素,凭借意念重新创造物体和场景。这个言灵最终被学院拟定的序号为79,不是100以上的极其稀少的言灵,但不知为何之前一直未在其他混血种身上显现过。 另一位是去年的s级新生路鸣泽。他的言灵被命名为‘神瞳’。神瞳目前的已知效果为超强的视觉感知力,可以视行千里,洞彻万物,还可以在一瞬间更改、扭曲或破坏对视者的视觉。但这个言灵的效果应该远远不止于此,据我们研究,该言灵的序号不会低于89号,而89号的言灵君焰已经是一种极其狂暴、危险的火元素言灵,它可以迅速造成一场等同于凝固汽油弹的爆炸,这也就是说,路鸣泽的神瞳极有可能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言灵,只不过还没有被开发完全。” “我知道,这些都被记录在学校的档案里。我也跟我的这两位学生表述过他们的与众不同。他们都是好孩子。” “昂热校长,我今天着急来找您,却不是因为他们。而是因为,我发现,路明非的言灵,可能与他们一样,也是之前未被我们记载过的言灵。” “哦?怎么说?”昂热放下了手中的红酒,高脚杯里像是洪浪汹涌,一丝红酒泼洒在了桌上。 “我们之前内部的记载,路明非的言灵是‘镜瞳’。镜瞳可以复制身边的龙类或者混血种的言灵能力。镜瞳的原理是超强的解析能力,先是完美解析,再是完美复制。其跟目标相处得越久,解析得便会越透彻,对于血统弱于自己的目标,其复制出来的言灵威力甚至能超过原版。但在复制血统高于自己的对象时,会非常快地耗空自己,甚至造成生命力耗空死去的结果。 镜瞳在言灵中的序号为88,虽然很稀少,但在学院数百年的历史上绝对也称不上唯一。镜瞳的能力,简而言之,就是复制他人的言灵。你的血统越高,对被复制者解析得越透彻,你复制出来的言灵威力也会越强。但是,镜瞳的能力是有限制的,第一,复制言灵的时候,刻印持有者必须很接近被复制者,并且直视对方的眼睛;第二,言灵在复制完毕之后可以中断目光链接,复制效果只会持续一段时间;第三,镜瞳同时只能复制一种言灵。卡塞尔学院的历史上一共出现过三位镜瞳的拥有者,无一例外,他们都只能同时复制一种言灵。然而明非……” “四种,路明非总共可以同时掌控四种言灵。” “而且,路明非复制他人的言灵时间为永久,他甚至不需要与他人对视,他只需要感受到他人释放出的言灵力量,就能化为己用,甚至,他能够同时掌控四种言灵,只有在他想要获取第五种言灵时,才需要将原来匣子里的言灵洗掉,就像更换弹匣。或者,用个更贴切的形容,他就像一只拥有四个技能的宝可梦,每当要学习第五个技能时,就必须替换掉原有的一个技能。” “我喜欢这个比喻,很贴切。”昂热打了个响指,“这个问题我们内部探讨过,这可能是言灵本身对混血种的一种保护,血统的纯正性决定了他们能够同时掌控多少种言灵,路明非的血统能够支撑他同时掌控四种言灵,而其他人,不行。毕竟,卡塞尔学院的历史上,只出现过个位数的s级,而曾经那些‘镜瞳’的拥有者们,最高也不过是a级的血统。” “我原来也一直是往这个方向思考的,直到明非在去年《龙与言灵术》的期末考试上挂科了。” 第六章 昂热 “挂科。”昂热的脸上浮现了一丝轻松的笑意,“其实,我在当年上大学的时候也挂过科,那都是一百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候还没有卡塞尔学院,剑桥大学的老头子们很不留情面。” “但他的挂科很不寻常。”诺玛从那一叠书页中找出了一张,“这一张是路明非的考卷。考卷当中,一部分是客观题,即有关于言灵的名称、历史、序号、效果,更为详细地则需要知道言灵极限的释放能量、影响范围,这一部分,明非答得没什么问题,大概能拿到七成的分数。” “七成?”昂热这会儿倒有些错愕,“也就是说,按正常考试,死记硬背的话,路明非的分数大约为70分。” “是的。” “但每天各种小道消息和耳旁风在我身边吹嘘,他的堂弟路鸣泽的各科成绩几乎都是满分。” “这个……是真的。” 昂热愣了愣,忽然间抚案大笑,“很好,我喜欢这兄弟俩。我年轻时的成绩也是在七十分左右徘徊,但我看上的那个酒红色眼睛的女孩子,她的各科成绩几乎都是满分。” “校长……”诺玛低气压地看着眼前这个银发白须的男人。 “不必在意我,不必在意我。”昂热摇了摇手,“来,说你的,说你的。” “这是路明非的考卷。”诺玛重新拿起了那张试卷,“考卷的一半是客观题,另一半是主观题。言灵的本质是对元素力的控制,主观题是需要现场感知某些言灵的元素力,即通过对你释放某种言灵,来让你感受其能量、半径、威力。这是为了锻炼学生的实战能力,因为在实际执行任务过程中,极有可能遇见混血种或者龙类后裔,而快速掌握其言灵和强度,有助于我们迅速分析情势,占据主动。” “这是你提出来的考核方式,我很认可。混血种或多或少对元素力都有一种天生的感知力,一般来说,血统越高,感知力就越强。通过一些特殊的锻炼,后天也可以有所增强。” “但是,在对元素力的感知力上,明非的这些主观题,全部都答错了。”诺玛从牛皮纸袋里重新抽出了一叠纸,那是一大堆的数据资料,在翻繁复简之后,最后一张纸上只剩下了两条几何弧线,“我原先还没有察觉,但这次言灵学要补考,我觉得奇怪,又重新认真翻看了路明非的答案。很奇怪,他的答案与正确的答案之间呈现出了一种特殊的几何化的规律,如果简单地用一种图像模型来表示,正确的答案是一条弧线,明非的答案就是一条轨迹与原来一模一样的弧线,只不过,这条弧线是原来的弧线的增高版,放大版。” “你的意思是,他所感知到的元素力,以某种规律把原来的言灵放大了?” “是的,而且,他所放大的言灵,甚至超越了我们记载的这个言灵的极限。而他的言灵能力是复制,可以复制的他人言灵并化为己用。言灵学的历史上,有很多秘辛的言灵被解密出来,都是得益于‘镜瞳’这一言灵的拥有者。但明非所感知到的言灵跟我们所感知到的言灵不同,极有可能……他所能释放的言灵,也跟我们所认知的言灵不同。” “明非是天才!” “什么……” “世界总是不可捉摸的,天才也是,不是么?二十年前,我们的通讯工具还是一块板砖,现在呢?我们的卫星环绕地球,我们的巨舶潜入深海,很多的壮举甚至连龙类也无法做到。我们混血种在全球各地执行任务,将龙类的茧封印在泥土里、大海里,我们混血种还在全球的各种科研机构里发光发热,那些原本用于绞杀龙类的机械被用来改善人类的生活,诺玛,你也是卡塞尔学院中的天才,是我最引以为傲的学生,同样,路明非也是天才,也是我最引以为傲的学生。” “校长……我明白你的意思,我知道你也明白我的意思。天才的另一个寓意就是危险,这个危险不止是对其他人,也是对他自己。学院历史上的上一个s级学生最后的结局是吞枪自杀了,我们现在有两名s级新生,一个的言灵序号在89以上,是肉眼可见的高危言灵,另一个对言灵的感知远超我们,而他在我们认知体系里的言灵是可以复制他人言灵的‘镜瞳’……校长,你告诉过我,我们混血种本身就是危险的代名词,现在学院的冰窖里还存放着……” “你是想说……那些死侍?”昂热眼神低沉,“诺玛,关于这些事情,我记得很清晰,毕竟里面还有我当年的同伴。” 昂热的手指像是两个孤独的人影,一前一后摩梭着桌子:“混血种的血统浓度一旦超过了50%,就会沦为没有意识的死侍,变为纯粹杀戮的工具,我们这么多年来的研究就是为了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 “可是……” “放轻松。”昂热走过他这得意门生的身边,拍了拍她的肩膀,“顺其自然。一朵花朵想要盛开,大自然会安排好阳光、风和蜜蜂,明非是个天才,他或许跟别人不一样,就像是田地里长得快一点的苗茬,但我们不能因为这样就要把他拔出来看看。这个学校里每个人都有秘密,我们只做秘密的倾听者,而不是窥视者。我们卡塞尔学院的人,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天才,一种是怪物,而无论是天才还是怪物,我们卡塞尔学院,都只提供他们生长的土壤。” 昂热拾起桌边的红酒,他的白边镜框投射到红酒里,浮现出粼粼的波纹:“至于之后的事……我是卡塞尔学院的校长,我会对学校里的每一个学生负责。” 昂热举起酒杯,对着月光,一整杯红酒被他一口饮尽。 “我会保护好我的每一位学生,无论他是天才还是怪物,这是我作为校长的承诺。”昂热放下高脚杯,将它压在了那叠纸质文件之上,“至于这份报告,留在我这,不要告诉其他人。 当然——芬格尔除外。” 第七章 诺顿公馆 “芬格尔师兄,你还真他……是个天才。”流光熠熠、觥筹交错的诺顿公馆里,路鸣泽看着芬格尔的一系列操作,看得目瞪口呆。 他先是化身完美掮客,四处与与会的男男女女们勾肩搭背,并到处暗示刚跟路鸣泽套了消息,他的堂兄路明非应当是在来的路上了。接着他又拿出了一张以前的照片,照片里的路明非背对镜头,像卷毛刺猬一样在黑夜里缩着。而照片的背景,就是卡塞尔学院诺顿公馆。最后,他把这张照片配上了文字,发了帖,帖名为:大喜之日,诺顿公馆外竟现一男子落寞身影…… 虽然那是很久以前路明非和芬格尔二人喝高了在诺顿公馆外边叫嚣着总有一日会成为这诺顿公馆的主人时的照片,但这并不妨碍高居不下的第一爆帖的赌码被再一次刷新。 而在仪式正式开始之前,芬格尔动动小手,再次往“路明非不会参加恺撒和诺诺的婚礼”上押了一万刀。 现在,他跟路鸣泽一样,成为了“路明非不会参加恺撒和诺诺的婚礼”的最大金主。 “彼此彼此,路鸣泽师弟你做这婚礼主事也高低是个天才。”芬格尔满意地阖上了电脑。他理了理袖口上的领结,像是公鸡那样高傲地昂起头颅,“好了,仪式马上就要开始了。恺撒·加图索的晚宴,希望不会让我失望。” 似乎是为了回应他的期待,涓流般的弦乐适时地响起,那是一整支从意大利请来的弦乐团,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以及打击乐的乐手们被安排在了水晶吊灯下,熠熠流光中,弦乐在诺顿公馆的大理石和彩色花窗玻璃之间游淌。诺顿公馆建于十八世纪,是一座古欧式建筑,占地面积约合一个足球场,四十米的大理石长桌放在公馆里也显得有些袖针。在这座古老的欧式公馆里,音乐正像是温柔的精灵一样缓缓地游动。 “李斯特,爱之梦,第三首:as long as you can。”芬格尔陶醉着,像神棍一样地摇头晃脑,“没想到恺撒居然会选这首,我一直以为他是个中二病狂热者,这种场合会来一首命运交响曲。” “是love as long as you can。”路鸣泽一脸嫌弃,“这是我选的。” “咳咳。”芬格尔生咳两声。此时,灯光忽然变暗,李斯特的爱之梦由舒缓转为了柔情,一束光影单独投射了下来,它投射在了公馆中央偏左的一扇门前。在满场的昏暗的灯光中,这一束光影像是月光投下的明辉,全场所有人都屏息翘首,只剩下了小提琴优雅的弦声。 花童打开了门扉,灯光下出现了一副人影。人影只站在那儿,就仿佛是这座古欧式建筑里摆放的一副古典油画。人影,恺撒·加图索,屠龙世族加图索家族的继承人,整个学院最名贵的贵公子。他有着金子般耀眼的长发,衬着一张清晰如希腊雕塑的脸,他的眼睛是罕见的冰蓝色,像是采撷自阿尔卑斯山上的湖水,他穿着一身由意大利顶级设计师量身定制的西服,西服上镶嵌的钻石像是灯下的星河。 在场的所有人在他面前都黯然失色。 “他好像很喜欢这排场。”不知怎么的,芬格尔开始咀嚼起了……黄瓜,那本来应该是沙拉中的一部分,被他捡起来咔哧咔哧下肚。 “这环节你设计的?”芬格尔把手指上的沙拉酱舔舐干净,转头看向一旁的路鸣泽。 “是的。费尽心思。”路鸣泽点着头,“毕竟学生会主席给了我高价,我不把上下五千年的婚礼史研究清楚,枉费主席的信任。” “不错。吃的也很合我胃口。小食、甜品、主食、葡萄酒都有,食材很新鲜,应该是今天空运过来的。”芬格尔直接舀了一大口沙拉,嘴里咕哝咕哝含糊不清,“接下来甚么环节?有没有天上撒那种红包的环节,我听说这个环节在你们国家很受欢迎。” “我们那边还有收宾客红包的传统,叫作收份子钱,师兄您要不要来一份?”见芬格尔一个人吃得尽兴,边还疯狂地摇着头,路鸣泽继续解释道,“诺顿公馆是古欧式公馆,讲究四正方圆,左右对称。因此我用一张大理石长桌把公馆隔开,男左女右,左边留给男士,右边留给女士,现场不设固定席位,等恺撒师兄和诺诺师姐出场以后,长桌的左右就会变成一个盛大的舞池,先是自由舞,男士围绕着师兄,女士围绕着师姐,音乐交替,灯光也交替投射在师兄和师姐身上。最后,他们在音乐声中走过人群,在大理石长桌的尽头牵手,这是象征着他们走过了友谊的长廊,现场的所有人都是他们爱情的见证者。这个时候,就是交谊舞时间。师兄你要不先去寻觅一下女伴?今天诺玛师姐没来,你不会让我跳女步吧?” “可以啊小伙子!”芬格尔猛地一拍路鸣泽的后背,“难怪恺撒让你来主事。恺撒雇你多少钱?” “啊?” “一百刀够不够?够你买十只鸡腿吃。” “啊?”路鸣泽啊得更响了。 “一口气,开个价吧!”芬格尔撞了一下路鸣泽的肩膀,“你知道的,我也总有那么一天。不过呢,在下毕竟不是什么名门望族,囊中羞涩,我应该只买得起这里的一块砖。” “你今天在守夜人论坛挣的钱应该够买十块左右。”路鸣泽悠悠说道,“但是买不起我。” “你!”芬格尔指着手指,气得瑟瑟发抖。 “不过我很善良。师兄我答应你,你付钱在我这可以分期。” …… 忽然,这时,弦乐团的音乐急促欢快了起来。又一束灯光徐徐亮起,它照射在了诺顿馆中央偏右的另一扇门前。 “柴科夫斯基,胡桃钳,第三首:花之圆舞曲。我为诺诺师姐选的。花之圆舞曲是一首诙谐轻快的舞曲,师姐说,她希望在这种氛围中登场。 她会踩着高跟鞋,披着红色的一字肩长裙,一身红发披散开来,踏、踏、踏走到人群中间,像是女王那样。” 很青春,很洋溢,很……中二,但是恺撒很喜欢。 而现在,是女主角登场的时刻了。 在花之圆舞曲中,聚光灯凝视着门后的身影。全场灯光昏暗,唯二的两束灯光中,一束站立着希腊雕塑般的恺撒,而另一束,将会是,如同玫瑰花一般登场的新娘陈墨瞳。 灯光照射到了被花童拉开的大门,一袭红色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再然后,是……一双拖鞋,一身牛仔裤,裤腿邋遢地卷起,一身polo杉,一冠鸡窝头。 灯光之中,他背对着人群,仿佛大海之中孤立的岩脊。那一束灯光仿佛惊醒了他,他缓缓地回过头来,一瞬间,强光照过了他的眼睛,那一瞬间,他仿佛如梦初醒,睁开眼来。 路……路明非! 第八章 遮天 小提琴忽然弹错了一个音,尖锐的声音划破空气,然后,音乐戛然而止。 全场鸦雀无声。 只剩下芬格尔的位置还有一丝碎碎念的回响。 “我的两万刀……”芬格尔欲哭无泪。 “还有你的两万刀。”他又杵了杵路鸣泽。 除此之外,全场寂静无声,大家似乎都沉浸在某种惊愕之中,时间像是静止了,只剩那两束光,还煞有介事地投向今天的两个主角:恺撒,和路明非。 “欢迎你来参加我们的订婚仪式,明非。”有人率先打破了沉默,是恺撒。他走出了灯光的光束,和所有人一样沉入了昏暗中,向路明非一步步走了过去。 “明非,诺诺呢?你有没有见过她?”没有预想中的杀气腾腾,恺撒说话的语气像是两个人在交流刚刚走散的同伴去哪了。而路明非……他只站着,没有说话,好像他才是那副希腊的雕塑。 “该说不说……”芬格尔咽了一口口水,“明非,还挺酷。” “是我见过他最酷的一天。”见没人搭理他,他又补了一句。 然后芬格尔看到,路明非突然缩了一下头。他一阵小跑跑回了房间中,关上了门。 终于,两束光影的投射中,都已经缺失了主角。 咔挞,一阵脆响。那是有人拔出了手枪,上膛。 嘭,一粒子弹破空而出,一瞬间,那扇门被轰为碎屑。 啊——人群里传来了尖啸声,那是来自于弦乐团的尖叫声。刚刚那一粒子弹是由装备部特意改装过的子弹,只会击碎物体,但不会伤害肉体。但弦乐团的人怎么会知道这个,他们只知道发生了枪击,慌忙地窜到了地上。 有第一个人拔枪,就会有第二个。卡塞尔学院只有天才和怪物,没有善茬,一瞬间,诺顿公馆里的学生们尽数拔枪上膛。 卡塞尔学院校规森严,但在日趋安全的近代,许多校规还是做出了一定程度的让步。比如,以前严令禁止情侣一同参与如下水等危急任务,那是因为害怕情感因素会影响他们在这种情形下做出的判断,但这条校规后来被废除,是因为学院已经数十年没有遇到过足以影响生命的危急任务,而情侣一同参加任务明显更具有默契;再比如,以前学院严禁在校内释放言灵,甚至会通过更为强大的“戒律”言灵将学校里学生的言灵给镇压,但现在,只要不伤害到学院的建筑和学生的性命,言灵是通许之物;还有一点,以前的学院严禁任何非混血种进入,但现在,只要校长和校董会审批通过,特批人员可以在学院的特定区域内暂时活动,这也是恺撒能够从意大利请来最知名的设计师、烹调师和弦乐团的原因。 但有一点,非特殊原因,不许在普通人面前释放言灵。无论是在校内还是校外,令行禁止。 枪击尚可以解释,言灵如何解释?龙族世界的真相不可能摊平在世界的地图上,那是混血种和人类都无法接受的。 所以…… 感谢先辈,在这一条校规之前,加上了“非特殊原因”几字,那是因为涉及危急存亡之时,哪还有时间拘泥是否在人类面前释放言灵? 所以。 言灵:神瞳。 遮天。 —————— 一瞬间,黑色的天幕降临,诺顿公馆像是一张古老的黑胶相片,被放置在晒版机上曝光。所有人的眼里都只剩下了黑色。 但是,公馆里的灯光并没有关闭,那昏暗的灯光还在,那两道投射的光束也还在,只是,人们看不见他。 遮天,言灵神瞳的一种用法,能在一瞬间让人的视野如同夜幕。诺顿馆里有上百人,大多数都是混血种,路鸣泽操控了所有人的视野,让所有人的眼睛都被黑色所占据。 只有路鸣泽还看得见,只有他还看得见那两束成对的灯光,那里本该站着恺撒和诺诺,他们本该走下舞池与他们一起起舞,但现在,一束灯光里空无一人,另一束灯光里,只有孑然一身的路明非,的背影。 事情从开出第一枪的时候就不对了,路鸣泽的眼睛捕捉到了开枪的那个人,盖厄斯·加图索,加图索家族的一员,恺撒的堂兄。加图索家族的晚宴,自然少不了这个屠龙世家分支外节的成员。恺撒的性格他知道,他不会轻易对自己人动手,更何况是路明非,但其他人可不一定,尤其是,在这么一场订婚仪式上不见了了新娘,那对于加图索家族来说,是奇耻大辱。 “要帮忙吗?师弟。”耳边传来芬格尔的声音,“我知道这是你的言灵,诺玛跟我说过,但同时对上百人释放言灵,即便是你,也撑不了多久。更不用说,这里面可都是学生会和加图索的精英。” “帮我盯住一个人。”路鸣泽解除了对芬格尔的言灵限制,“恺撒。” 说完,路鸣泽立即疾步奔行起来,他的身后,传来越来越微弱的“不行啊,我只是个教书的,十个我也不是恺撒的对手啊……” 路鸣泽没有太多时间,芬格尔说的没错,他的言灵的确没法持续太长的时间,更何况是要同时施加给现场的这么多混血种。他必须立刻赶到他那冤种哥哥面前,一巴掌把他打清醒,质问他发生了什么,然后把他拎出来,跟恺撒一五一十地解释清楚。 当然,如果真的是他在订婚仪式上抢走了诺诺师姐,那么,自己不但不会这么做,还会给他送上三百六十五个祝福,让他们早点滚蛋,留自己在这里应对千军万马。 所以,在那之前,谁都不能接近他。 谁都不能接近路明非。 第九章 恺撒 “学生会,先带人撤离。”恺撒简要地下达了第一个命令。现在的诺顿公馆里,除了混血种之外,还有包括弦乐团在内的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混血种的混战绝对是他们所无法承受的,趁着“天黑”,赶紧把他们转移出公馆,让他们把这一切想象成一场黑帮乱斗,或许一切还能收拾得体面一些。 “不要开……枪。”恺撒的话还没有说完,便有一粒子弹朝天而发。那是一粒照明弹,来自于加图索家族的盖厄斯·加图索。但这一粒照明弹显然没有带给他想要的效果,现在的诺顿公馆里是一片彻明,如同闪耀的白昼,但在他们的视野里,黑色如同幽灵从未散去。 知道路鸣泽言灵的人少之又少,知晓“遮天”的人更是屈指可数,很不幸,恺撒就是其中一个。 “所有人,撤出公馆。”恺撒下达了第二个命令。 恺撒的这个命令是对所有人下达的,当然,他也知道,在这所有人当中,有人天然便不会服从他的命令。比如路鸣泽,再比如,盖厄斯·加图索。 言灵神瞳的遮天并不是修改环境的一种言灵,相反,它更接近于“梦貘”这种精神类言灵,它可以篡改眼睛的神经末梢传导至大脑的图像。但人的感知器官并不局限于眼睛,尤其是对于混血种来说,他们早就被训练过无数种在黑夜中战斗的方式。 诺顿公馆里的人流在学生会的护拥下在向着门口移动,学生会在恺撒的领导下纪律严明,身经百战。但盖厄斯·加图索却不隶属于学生会,他也不是这种人,他是路鸣泽在释放言灵以后第一个重点关注的人,他在发射照明弹后以极快的反应速度闭上了眼睛,像是一只警犬一样嗅着空气中异样的气息。 很快,他找到了目标,他手中的伯莱塔92手枪迅速上膛。伯莱塔手枪是意大利的名枪,它采用的是天窗式的套筒设计,击发时间极短,为的就是出其不意。盖厄斯·加图索一刻都没有犹豫,他朝着目标干劲利落地射出了两枪。 听声辩位。他的目标是——房间里的路明非,以及,奔跑中的路鸣泽。 那是两颗弗里嘉子弹。弗里嘉子弹是炼金武器,并不致命,但带有强烈的麻醉效果。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盖厄斯·加图索来参加自己兄弟的订婚仪式,却全身武装得像是去执行秘密任务的特种部队。 但是他射偏了,倒不是他学艺不精,而是在他按下扣板的一刹那,一个骁健的身躯疾驶而过,一个手刀震得他全身踉跄。 恺撒。恺撒·加图索。 “盖厄斯,我说了,离开公馆。”恺撒语气凌厉,简明扼要。 嘿,嘿,嘿。盖厄斯喘着粗气,脸上带着一股粗粝的笑意。 “是。”他冷冷地点点头。转身汇入了学生会撤离的人潮中。 “1,2,3……”恺撒闭上眼,数了三个数,他其实是在给自己时间,这慢吞吞的三个数,是留给学生会的精英把无关人等送出诺顿公馆,这个时候,他才又缓缓地开了口: “或许我们可以谈谈。” 这话他当然是对路鸣泽说的。恺撒的确是个好大哥,即便是这种场合还顾全着大局,他没有点路鸣泽的名,当然是不希望路鸣泽成为其他人的靶子。现场的众多混血种或许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路明泽的言灵是被学院作为秘密档案保管的,恺撒是学院里少数知道这个言灵的人。或许他心里已经不自觉地开始构建两个自己的马仔协力抢走自己新娘的俗套故事,但是身为加图索家族的继承人,他还是天然地维持着一切的秩序。 谈?要谈吗?谈,当然可以谈。只是,不是现在。 路鸣泽默然不语,言灵:神瞳继续遮天蔽日。这时,盖厄斯却突然去而复返,一轮红日在他头上曜曜弥生,那轮红日有如耶稣法环一般升起,像是圣洁的太阳之环,一瞬间照亮了整个诺顿公馆。 言灵·炽日。路鸣泽在言灵课上学习过这个言灵,这个言灵能在一瞬间激发灼焰,发射出强烈的可见光。但不同于君焰如同太阳核聚变一般可怕的破坏力,炽日释放的仅仅是不致命的酷热,它更多依赖的,是一瞬间炽眼的光亮,夺目的光亮能在一瞬间让人丧失视觉,进而失去战斗能力,而言灵·炽日的释放者却不会受此影响。 盖厄斯明显是想依靠自己的言灵打破诺顿公馆里的黑夜僵局,只可惜,在他面前的,是路鸣泽。 耀眼的红日如同降临的太阳,诺顿公馆早已形同白昼,只可惜,除了身边能够感受到一些温热以外,盖厄斯的眼中,依然是茫茫的漆黑之夜。 “你早点用啊,还能省不少电费。”只有远处传来的芬格尔的这句悠悠的吐槽,才算是在证实他不算是徒劳无功。 “盖厄斯,我说最后一遍,离开公馆。”恺撒言辞凌冽。恺撒当然不是撒手看戏的那类人,相反,他从一开始就想要掌控全部的局势。当言灵·炽日被释放时,有几只小小的风精灵,正飘摇着翅膀旋绕着那悬停之日,再把那火元素的哔啵声悉数传回。 “精神类言灵?”盖厄斯这时方才如梦初醒,他咬牙切齿,“恺撒,你对家族有所欺瞒。” “哦?你是说那些老家伙让我提供的言灵档案吗?老实说,那是我花钱找芬格尔——教授写的,他女朋友是卡塞尔学院的言灵课老师,你信不过我,总不至于信不过他吧?” 噗!远处的芬格尔——教授,横吐三口鲜血,老实说,学校这么多教授,芬格尔的资历最浅,跟各位学生也打得最欢,能尊称他为“教授”的,除了初来乍到的一年级新生,也只有这个时候话中有话的恺撒了。 “恺撒!”盖厄斯泚出冷风,“恺撒,你想要的,家族都已经给你了。你再看看今天发生了什么!堂堂加图索家族的新娘,居然在婚礼上跑了,恺撒,你让加图索家族蒙羞!” 簌。一阵冷风忽然袭来。 不,那不是冷风,那是冰冷的刀鞘,眨眼间寒星闪烁,刀锋架到了盖厄斯的脖间。 那是一把好刀,奥古斯都,有着冰尖般的刀刃,传说它能刺穿北极最深的冰层。 加图索家族世代相传一对同炉制造的孪生刀,相传锻造于古罗马时期——奥古斯都,和狄克推多。狄克推多属于加图索家族的继承人恺撒,而另一把奥古斯都,则属于恺撒的特别助理,帕西。 帕西·加图索,他正以一种不可思议的姿势,横刀钳制住了盖厄斯。盖厄斯在他的身形压制之下浑身不得动弹,脖间还挟持着一柄这世间最锋利的利刃。 而帕西在一边钳制着盖厄斯的同时,一边只露给了路鸣泽一个金发的背影。他的金发显然没有恺撒那么耀眼,那只是一小撮过耳的短发,他的身材有些瘦弱,穿着一身白色的简约西装,像是某些会出现在高档餐厅打工的大学青年。 路鸣泽之前并没有见过帕西,作为恺撒的特别助理,帕西虽然被列在了宴会名单中,但他甚至没有在这场订婚仪式上正式出现过。此刻他的奥古斯都出鞘,盖厄斯的性命只在他一念之中,但一直在这之前,路鸣泽都没有发现他在哪里。 是的,他是在路鸣泽的神瞳之下,忽然出现的。路鸣泽的神瞳可以看清诺顿公馆里最高处的一张蜘蛛网,但直到现在,路鸣泽都只能看见帕西·加图索的背影。 “帕西!”盖厄斯开始了咆哮,“我命令你!放开我!你,还有恺撒,你们都是家族的耻辱!你们会被钉在家族的耻辱柱上,生生世……” 盖厄斯的最后一个“世”字戛然而止,他颓唐倒地,圆眼怒睁。西装革履的恺撒拿出怀中的手帕,擦了擦手,手帕迎风而落,遮住了盖厄斯的双眼。就像是肃葬之时,有一束花落到了地上,然后祷墓人恺撒握了握手腕,说道: “这话你们在几十年前就说过了,只不过当时的对象是庞贝。” 第十章 消失的新娘 “好了,现在这里只剩下我们三个人了。”恺撒所说的三个人,是他、路鸣泽,还有芬格尔。 “其实,你们如果是来计划抢亲的话,完全不必这么麻烦。诺诺想去哪儿,完全是她的自由,我完全尊重她的所有意见。” “你想多了啦。”芬格尔恰合时宜地见缝插针,“让诺诺那家伙跟路明非私奔,难度不亚于让她穿丝袜扮兔女郎。” “听起来,如果前者真的发生了的话,那后者也有机会。这倒是个好消息。” …… 老大你怎么看起来仪表堂堂实际上骚心暗藏啊!如果路明非在场,他一定捶胸顿足,怒其不争。可惜,他现在估计还在那个小房间里暗自顾影垂怜,只留路鸣泽一个人在这里对抗汹涌的风潮。 路鸣泽一步都未动,倒不是他不想动,而是他知道自己在恺撒面前其实不过就是一缕赤身罢了。他的言灵可以蒙蔽很多人,即使是昂热校长,在第一次试验他的言灵时也陷入了短暂的凝滞。但是恺撒不同,在他的言灵中,恺撒依旧是来去自由的王者。 “你们可以告诉我你们的计划,或者说……诺诺的计划。我不是一个吝啬的人,或许我可以助你们一臂之力。” 你有没有搞错现在是你的新娘子被人拐走了欸你还这么慢条斯理的还助一臂之力?你是什么民国剧里的哑巴新娘呢?圣母玛利亚降生在你身上都嫌无处发挥啊! 如果是路明非在场,他心里肯定又开启十万马力吐槽了。可惜,现在他是当事人,而且是唯一的当事人,他是故事的结。除非诺诺现在天女散花降落在公馆中间,啪啪两下拍手一大堆美女夹着路明非鱼贯而入,一堆人扭着腰肢拍着花鼓,诺诺笑着说恺撒这是送给你的中国庆祝仪式,否则……路明非总是少不了一番拷打的。 芬格尔。此时只能依靠你了芬格尔师兄。 路鸣泽对芬格尔使了个眼色。芬格尔立即会意。路鸣泽撒腿跑去,芬格尔也撒腿跑去。 路鸣泽的目标是路明非所在的房间,而芬格尔的目标是——恺撒的腿。 “我抓住他了我抓住他了师弟你快跑!”只见芬格尔如同浣熊抱树一样,死死地缠住了恺撒的大腿,边缠还边喊道,“明非后半生的幸福就靠你了!” 过于矫情了芬格尔师兄……不过还是多谢你,虽然方法老了一点,但路鸣泽还是先人一步跳入了那扇被轰碎的门里。 这是属于诺诺的房间,准确地说,是诺诺的化妆间。房间盈盈的水晶吊灯之下,雪纺高定礼服、亮片红玫礼服,甚至还有黄金刺绣的意大利宫廷礼服,十几套晚礼服依次排开,像是晚星一样扎眼。化妆镜前,一个monogram印花的化妆包敞开着,化妆包里,眼影、薄粉、眼线液,眉笔、唇刷、乳润水,皆被用过。眉笔上还沾了些许烟灰。 按理说,诺诺这种学院大姐大派头的人物,像化妆这种应当是不被上心的小事。但恰恰相反,诺诺很精致,精致到所有的妆都要自己精确到每一描,她没有化妆师,甚至拒绝了恺撒为她从罗马剧院请来的妆造师。 用路鸣泽巴巴的话说,别人描摹不出她对她自己一半的美。当然,也正是因为路鸣泽的这句话,他成了少有的可以出入这个化妆间的人。 而现在,化妆间里,那件他精心推荐的一字肩红色长裙,正如血花一般晕染在中间,而路明非,他就像一道识趣的波纹,体己地卧倒在血花身边,他的鸡窝头、polo杉和大拖鞋,泛起了那有序的涟漪。 路鸣泽言灵微启,巡视良久,事无巨细,一一收入眼中,然后他一把拾起倒在地上的路明非,哐地一声就往墙上砸去。 “鸣泽鸣泽鸣泽。”路明非急速求饶,“醒了,醒了,醒了。” 路明非当然没有晕倒,他那拙劣的演技只能支撑他趴在地上,而不能支撑他保持均匀的呼吸和平静的表情。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这是英雄;遇到困难要躲闪装死,这是路明非。感情上的困难尤其如此。 “哥哥,你的新娘子呢?”路鸣泽开门见山直接问。 “谁?” “婚礼喜宴,聚岁亲朋,谁穿着礼服谁就是新娘子。” “那不是我的……” “她答应跟你私奔了?”路鸣泽凑了上去。 “你这话术也未免推进得太快了吧。”路明非急速后撤。 “相较于电视剧里那些老套的在婚礼誓词期间大喊‘我不愿意’然后梨花带雨哭泣逃跑的打法,你这个还明显更高级一些。所谓扰其心智,形拂乱其所为,原本是爱人驾着七彩祥云闪耀登场的时刻,出来的却是衣衫不整的情敌,这无论是视觉冲击还是精神冲击都堪称是可以冲击奥斯卡的典范,只不过唯一的问题就是,风头出了,嫂子跑了,你却没跑成。接下来你要怎么跑?我的哥哥。” “你这编的都是什么和什么……” “门外守着的是恺撒,学生会主席,超a级,他的近身博斗术能搏五个我和五百个你;公馆外边是学生会的成员和加图索家族的精英,董事会里那些加图索家族的疯子现在应该正在敲着钟赶来,对于他们来说,今天可是家族史上的奇耻大辱;我们的友军只有一个芬格尔师兄,凭他的实力和演技大概能拖恺撒十分钟左右,这十分钟内你需要做出选择,我的哥哥。你要是选择跟诺诺师姐双宿双飞,那么,我会为你抵挡所有的风潮,我的哥哥。” 路明非斜着眼睛看着路鸣泽,路鸣泽那汪汪的大眼睛透着明显的狡黠。其实路鸣泽打小就这样,他是一个极爱黏着路明非的小东西,他很聪明,长得却很像电影里的瓷娃娃,他其实能看透很多东西,但他却爱装作不谙世事的小孩子,偶尔才露出自己内心深处那腹黑的一抹笑容。但他说的话是真的,“我会为你抵挡所有的风潮”,他真的会这么做,小时候路明非在学校受欺负,路鸣泽知道了,二话不说直接冲到那几个高年级的班里一人给他们来了一拳。按路鸣泽那早熟的智慧,他有一百种办法可以把这事解决得更漂亮,但他就是冲上去一人给他们来了一拳。他管那叫“愤怒”。 他真的会帮你,虽然他的帮助也没什么用。就好像当年,那几个高年级的孩子欺负不动路鸣泽就专门偷偷来找他路明非的茬;就好像诺诺,他跟诺诺的关系甚至比你跟诺诺的关系还要亲密,得多,得多得多。他看一眼诺诺今天的妆造就知道她的化妆包里塞了什么东西,他还会贴心地凑上去,为诺诺师姐“出谋划策”,他就是这样的人。 而路明非,他…… “我收到邀请函了嘛,但我还在准备《龙与言灵术》的补考,实在抽不出时间。”路明非扭扭捏捏,“本来我今天在宿舍头悬梁锥刺股,但临了又觉得自己好像……很没礼貌。老话说得好啊:不来你好歹说一声啊,别让人家干等。所以我就来了。来说一声。” “邀请函的邮件可以直接回复参与或者不参与。毕竟许多学生会的干事在外还有事务,来不了也是人之常情。”路鸣泽抿着嘴,“但是,哥哥,你迟迟没有回复,那是因为你直到最后都没有下定决心。你这样子怎么斗得过恺撒?” “我为什么要斗得过恺撒?”路明非直咧咧,“我只是过来想跟师姐说一声,告诉她说我还要准备下学期的补考,晚上没办法跟她跳舞了。” “你本来就没有机会跟她跳舞。”路鸣泽言词咄咄,“而且这种事情你让我转述一声就行了,你非得过来一趟?” “是是是我就非得过来一趟。”说着说着,路明非的脸有些涨红了,“是我死乞白赖。是,我就是想看看师姐今天穿什么样的裙子,我就是想看她会不会换掉她的四叶草耳坠,我就是想知道她婚礼的时候能穿的多么漂亮,我什么都做不了我还不能找个借口看看吗?我犯法吗?” 一时语塞。 其实两人都心知肚明,但路明非一鼓溜儿脱口而出的时候,气氛还是有些不对劲。路明非最大的勇气让他可以做到这些,至于其他的,路鸣泽想都不敢想,同样,路明非更是想都不敢想。 “所以你见到她了吗?诺诺……师姐。”路鸣泽小声地问。 “见到了,玫红色的裙子,比她的头发浅一些,很配,四叶草吊坠像是发光的星星。” “那还不错。我还以为你什么也没做,就被她用言灵困在了这里。”路鸣泽话中有话。 “言灵?什么意思?” “这个房间被动过,用言灵。”路明泽的手指环指天庭,“我指的是诺诺师姐的言灵:蜃景。蜃景可以驱动周围元素力的拆解和重合,重构事物。比如说这个化妆镜,它现在的尺寸是它原先尺寸的至少两倍,我今天早上来的时候它还是个玲珑剔透的小家伙。” “你确定?”路明非有些惊愕,“会不会是师姐用言灵拆解着玩的?她平时也爱施些小把戏,她在自由一日的时候还拆过你的枪。” “那就得问你了,我的好哥哥。按时间来算,你是最后一个见过她的人,她要不是答应了跟你私奔,你应该是现场唯一的目击证人。” “老实说,我的确见过她。” “但是。”路鸣泽知道后边一定有个“但是”。 “但是,我见她的时候,这里就已经差不多是这个样子了,而且……”路明非神经兮兮地凑到路鸣泽耳边,小声地说,“老实说,我觉得她有点不太正常,有点像是,像是新婚前参加最后一个单身party喝得酩酊大醉的……脱衣舞娘。” “她调戏你了?”路鸣泽精确地读出了路明非这简短的比喻里所包含的内容,单身party满大街都是,脱衣舞娘也司空见惯,但那种点一队男模挨个走t台往他们裤兜里塞钱的富婆似做法明明才应该是诺诺师姐的范儿,路明非却形容她为脱衣舞娘,诺诺师姐要是听到了这话,得把路明非的发型削成薄寸。 “调戏了……一点点。”路明非挤着眼睛,“但是我路明非是什么人?泰山倾倒我自岿然不动,我被她步步紧逼,逼到了角落里,但是我还是誓死不从。关键时刻,她吐露了真心。” “吐露……真心?”路鸣泽听得有些懵。 “是的。”路明非忽然间容光焕发,神采奕奕,他好像一下子找到了角儿,倚在墙边自说自话。 “加图索家族给了我三千万美元的支票,让我离开恺撒。”路明非刷的一个手势好像他是电视剧中的富家老爷随手开出了一张支票,路鸣泽明白,他是在还原当时的场景。他在扮演诺诺。 “他们觉得我不适合作为加图索家族的新娘,尤其是——恺撒的新娘。恺撒是家族精挑细选的家主,他的基因被遴选过,是完美无缺的,他理当承担加图索家族更多的职责。他的父亲已经在这件事上犯了很多错误,他不应该将这种错误延续下去。” 路鸣泽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恺撒的家族小故事不甚流传,但他毫不吝啬将这些故事作为某些卑微的笑料抖出来。恺撒的母亲古尔薇格是个无血统者,她与恺撒的父亲庞贝的结合注定会稀释后代中龙裔血统的含量,这也是恺撒为什么在血统评级上只能评到a级的原因。加图索家族原本期待这一代能够出现s级血统的继承人,但即便是优秀如恺撒,也依然有着血统上的局限。加图索家族会为他们的继承人挑选最完美的新娘,但显然,他们认为诺诺不是那一个。 “你们的结合会是一种无法挽回的错误,不仅是对恺撒,也是对你。”路明非模仿的语气咄咄逼人,像是某个居高临下的黑道长者,转瞬间,他又变得娇气起来,那是他在模仿诺诺,“然后他们就给了我一张三千万美元的支票。老实说,有点抠门,没想到加图索家族出手的阔气程度就跟道明寺差不多,道明寺知道吗?杉菜都能拿到三千万,但我可不是杉菜,我是陈墨瞳。” “然……后?”路鸣泽呲着眼睛。 “然后师姐拿上三千万支票就跑了。临走了,她让我代她会儿班,说会给我百分之十作为酬劳。” 第十一章 镰鼬 “三千万的百分之十就是三百万。” “没错。” “还是有点不太地道。你承担着被加图索家族钉上十字架的风险,却只能拿到百分之十的分成。果然,男人的辛勤劳苦,比不上女人的一盏回眸。”路鸣泽摇着头。 “漂亮女人就该值这么多钱!”路明非义愤填膺,“这是他们应得的!” “应得是应得,只是……”路鸣泽的眼神忽然像是鹰眼一样锐利,他忽然话锋遽转,“哥哥,你编戏也编得稍微像一点。在你的故事里,这个人无非就是加图索家族的某位大佬,那么,他应该掏出的就是一张黑金色mint卡,而不是什么三千万的支票。三千万的支票只会出现在偶像剧里。” “那就是师姐骗我了。”路明非信誓旦旦,“但她最后的确要我代一下她的班,然后她就像紫霞仙子一样乘着云彩去了。我只不过是一只替罪羔羊。” 路明非举着手,眼神纯澈,好像他真的是一只纯净的绵羊。 装得还真是一点都不像啊。 路鸣泽的心里叹了口气。傻子都不会相信这一套说辞。路明非明显很心虚,心虚的路明非是一种很神奇的物种,他装着一箩筐的委屈巴巴的小娘子劲儿,但是内心一顿翻江倒海,他就像悬疑剧里第一集上来就被主角拆穿的反派,完全不具备弦上拨冰、了然于胸的气质,他玩狼人杀都会发抖,于是只有吐槽一些白烂话来缓和缓和气氛。 是的,他心里有千言万语堵着,但是他一句真话都不会说,他会把那些东西都嚼嚼咽了,然后假装牙齿坏了说话漏风。 “恺撒!”路明非的嘴边突然漏出一句嘶嘶的响声。 这是一句危险的信号,而这信号的目的性很明显——恺撒!恺撒是声音的掌控者,路明非不自觉地压低了声音。 来了。 镰鼬! 路鸣泽忽然感觉到了黑沉沉的空压,他仿佛一下子置身深穴之中,万千缭杂的蝙蝠挥着轻利的翅膀,一道道风刃划过他的耳朵。 月明人静夜,松籁与秋风。 恺撒的言灵镰鼬释放了透明的风刃小妖怪,带着无与伦比的对声波的探测力瞬间飞往了诺顿公馆的每一个角落。镰鼬对声音的感知力是无可比拟的,世上最精密的声呐都无法媲美恺撒的镰鼬。刚刚路鸣泽所释放的遮天,足以蒙蔽大部分人的视觉感官,但对于恺撒来说,视觉不过是他无足轻重的添头。在他面前释放“遮天”就好像就是在他的敞篷车上下了一场雨,然后他的敞篷车立马武装上了坦克的铠甲。 要说言灵也有克制关系的话,恺撒的镰鼬无疑就是路鸣泽的天生克星。这路鸣泽打从一开始就知道。恺撒可以依靠声音轻易找到他们所有人精确的位置,他的言灵在恺撒面前其实毫无用处。所以他一开始就寄希望于芬格尔师兄能够帮他拖十分钟。 路鸣泽低头看了一眼腕表,六分零四秒。芬格尔师兄拖了六分零四秒。 果然是不堪大用。 要不要把路明非叉出去?看他这死皮赖脸的样子,估计见到恺撒也只会跟他一人摆一把小方凳然后互相抚掌贴耳open your heart。 今天发生的这一切其实有点诡异,尤其是恺撒说过一句话,路鸣泽一直记着,他说:你们可以告诉我你们的计划,或者说……诺诺的计划,或许我可以助你们一臂之力。 哪有人在自己新娘失踪的时候会这么说?助你们一臂之力?听起来,恺撒像是知道些什么。至少,他不会像自己眼前的哥哥一样只会透露着小白兔一样纯澈的眼神。 只不过,恺撒似乎也有难言之隐,今晚的诺顿公馆里,加图索家族并不是铁板一块,那个掏出手枪释放言灵的盖厄斯,他说,恺撒是家族的耻辱。 恺撒不会对路明非做什么,但不代表加图索家族一定不会对明非做什么。校长告诉过他,加图索家族是学校董事会最大的董事,他们在混血种中拥有极高的地位,但他们家族里都是些顽固迂腐的糟老头子,只有恺撒是个不错的孩子——这是校长的原话。 所以…… 是时候出场了呀。 “怎么办,哥哥?”路鸣泽窜到路明非身前,像只乖巧的喵咪,“你想怎么做?现在恺撒的镰鼬已经包围了我们,他家族里那些西装革履的笑面虎们应该就在公馆外待命。你想怎么做?” 末了,路鸣泽又添了一句:“无论你想做什么,我都会帮你。” 似乎是觉得意犹未竟,他又添了一句:“即使是赴汤蹈火,即使是天穹塌陷、火星陨落,即使是世界末日,我都会帮你。” …… 路明非对这一套说辞完全无动于衷,反而是表情嫌弃得像是在看某个话剧里表演不及格的疯子。 路鸣泽自讨没趣,他瘪了瘪嘴,钻出了路明非的身前,开始像个小大人一般在房间里来回踱着步,他闭着眼,低头不语,水晶灯投下倒影,时而把他的身影拉得很长,时而又把他的身形衬得很短。 “我可以拖住他——恺撒。”良久,路鸣泽终于睁开双眼,他的一双黄金瞳散发着暗金色的晖光。 “还有外面那些加图索家族和学生会的精英,也一样。我可以拖住他们总共十五分钟。这十五分钟,你可以去想做你想做的任何事情,没有人会拦着你。你可以去找校长,或者古德里安教授,他们或许能帮你。或者,你可以去停车坪,十五分钟的时间足够你开出学校,开到他们找不到你的地方,这样你至少可以拖过这个夜晚。如果诺诺师姐在某个小树林里等你,你就带着她和那三千万支票走了吧,再也不要回来了。 当然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一只镰鼬忽然钻出了路鸣泽的袖口。 接着是第二只,第三只,路鸣泽忽然感觉自己所处的深穴之中,成群的蝙蝠像是蹿升一般挥着羽翼从他身边席卷而出,这些风刃这会儿像是可爱的小妖精了,他们叽叽喳喳,吱呀吱呀,围绕着路鸣泽,仿若护围的披风。 “你怎么整天把自己整得像个爱操心的老妈子?”路明非这时站了起来,一脚踢出,像是在踢某一个空气罐子,他插着裤兜,大摇大摆走到路鸣泽的身边,“我还比你大一岁呢,这么说出去很丢人的。” “不过还好,你装了这么久,也总得给我留点空间。”路明非理了理西装,哦,不,是灰色的白t恤,再抹了抹自己的头发,努力让自己看上去像是电影里边从不回头看爆炸的硬汉,他好像一直等待着这一刻。 啪,他清脆地打了个响指,一瞬间那些风妖精挤满了整个房间,听起来像是密集的雨点。哗啦啦。 “镰鼬?”路鸣泽有些诧异。 不对,是镜瞳。 “你复制了恺撒的言灵?还知道怎么用镰鼬反制他?什么时候的事?” “就这个暑假的事。恺撒成天拉我去实验室让我当他陪练,我不会个三猫两式都不好跟他交差。” 屋里疯狂跳动的两堆镰鼬群彼此之间达成了一种奇妙的平衡,就像一个装载了2公斤铁和两公斤棉花的天平疯狂地角力。风妖精们都聚集在深穴的洞口,因此路明非和路鸣泽身处之处难得地脱离了风暴的中心。 如今没有任何人可以阻碍他们,包括恺撒,他的镰鼬也无法窥探到这里的动向。路鸣泽一时间有些紧张,他有一种预感,路明非有话要对他说。 路明非伸出手来,示意路鸣泽击掌合鸣。 路鸣泽放上手掌。那是一双有些娇小和纤弱的手掌,就像是小孩的手。 “三!二!一!”路明非气势满满,喊出了最后一个字,“跑!” 第十二章 布加迪威龙 卡塞尔学院是建在山上的学校,它的停车坪与天相连,与水相接,建个政要名流专用的高尔夫球场都绰绰有余。 或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停车坪也可以称之为停机坪,毕竟,恺撒从意大利接厨师、设计师、管弦乐团所用的私人飞机还停在这儿。 而在飞机的磅礴阴影下,路鸣泽扔给了路明非一串钥匙。 “话说,你是不是有点夸张?”路明非看着眼前的布加迪威龙,一时间还以为自己眼睛瞎了。 “不夸张啊。布加迪威龙grand sport lor nc,青花瓷特别版,蓝白相间,8升w16四涡轮增压发动机,百公里加速时间2.5秒,出厂售价两百万刀。” “两百万刀?咱叔叔家的印钞厂国家还给咱们啦?”路明非眼睛瞪得老圆。眼前的布加迪威龙蓝白相间,蓝色好像湖玉沉在水里,白色好像刀锋割开波纹,要说是青花瓷,绝对也是赛博朋克版的青花瓷。 “不是啊,我自己挣的。”路鸣泽摆出了一副“尽可放宽心,咱家有的是钱”的姿态,“全年奖学金+助教辅助金+暑期执行部奖金+给恺撒师兄打工小费,零零整整挣了几十万刀。当然还不够,不过我有恺撒师兄的mint卡作为担保,我可以分期付款。” “送给你的礼物。”路鸣泽说这话时仿佛有些羞赧。他特意像个小孩子一样低着头,垫着脚尖。 “我记得,恺撒……也有一辆布加迪威龙?” “是啊。去年恺撒师兄开着布加迪威龙载着诺诺师姐兜风,那时候你就坐在宿舍窗台巴巴望着,满眼都是羡慕。所以我决定筹钱买一辆。” 一阵沉默。路明非接过手中的钥匙,赶紧坐车上膛。布加迪威龙发动机启动,涡轮增压带来极具爆发力的轰鸣声。路明非其实特地查过,恺撒的那辆布加迪威龙,百公里加速时间3秒,最高时速400公里,要是开着这种车跑在他们老家那个小城里,这城里十里八户的都得探出门来多瞅你两眼,第二天就能被作为金龟婿排行榜no.1被各路媒婆挑上名单。没想到自己还真有一天开上了,只不过那400公里的时速是用来跑路。 —————— 一道银灰色的利剑划过山脊。 世界上很多末日逃亡类的作品,主角都会是两者而非一者。两者的关系是一个和谐、碰撞但稳定的关系,诸多伟大的感情都基于此才能诞生。大叔和小女孩,老父亲和儿子,少侠和姑姑,一个人和一条狗,还有——路明非和路鸣泽。 路鸣泽被一根安全带捆在副驾驶上,精致的小西装被勒出了一道褶皱,他时而拉扯安全带,时而咯吱作响,他好像是在特意制造点声响出来,但是路明非并没有拿眼瞧他。 路鸣泽不安分地一寸寸挪动着屁股,煞有介事地说:“其实我在交车的时候让师姐来试驾过,副驾驶也是根据她最舒服的姿势调的。” “难怪你被绑得跟个粽子一样。人师姐身材比你苗条。”路明非打了一圈方向盘,又打了一圈,布加迪威龙转过了拐角,地上的枫叶如潮旋一般被刮开,响起阵阵风鸣。 路鸣泽不甘示弱,“师姐说,其实她自己也会偶尔自己出来放放风。恺撒师兄的布加迪威龙她可以随便开。有时候她就会一个人开到山上,找个视野开阔的地方坐着,这里离天空最近,离烦恼最远。” “是,师姐还很喜欢坐飞机。那里离天空更近,离烦恼更远。”路明非头头是道。 “不知道师姐预定了今晚的哪次航班,学院的eva系统能够覆盖到芝加哥机场的所有航线,不,不止芝加哥的航线,而是全美的航线,她可能很难逃得掉。” “放心啦,师姐早就把护照换成某个被大洋彼岸好心人从小抚养的亚裔女性了,现在正是花季少女回老家感受乡情的时刻。” 路鸣泽旁敲侧击的如意算盘打得山下都能听见,但路明非的太极拳法还是打得路鸣泽节节败退。 其实路鸣泽说的那句话是真的,“我可以帮你”。你要是喜欢人家就去追啊,跟恺撒堂堂正正pk,打爆恺撒那辆布加迪威龙的车胎,把恺撒的镰鼬搓成一团风穴炸掉,再叼着一朵玫瑰花走到她的面前,为她打开车门,行绅士礼,然后款款地说:这位女士,我可以邀您共享晚餐吗?虽然结局很有可能是嘴巴突然被玫瑰刺了个泡或者是预定的米其林三星酒店被加图索家族承包了最终两个人只能去路边大排档,但是你这一步好歹也踏出去了呀!行或不行就这一眨眼的事了!你这一步不踏出去,你连一眨眼的曙光都看不到! 路鸣泽比路明非小一岁,身形也小不少,但从某种程度上说,路明非才像那个没长熟的。他上高中的时候自己一个人房间里用红点敲星际,跟地球另一端的网友吹牛,毕业前参加聚会想向女神告白,结果成了个陪衬的“i”,然后一个人在厕所里掉眼泪,来到卡塞尔学院,言灵测试时抖得像个筛子,参加校园舞会僵硬得像个僵尸,浑身都是吐槽梗烂段子,就没有他接不下去的场。 如果放到影视剧里,路明非最适合演的角色应该是许文强身边的小弟,端茶送水插科打诨一气呵成,贡献全剧最多的笑点,然后在最后一集被主角顺手扫掉。 但他是今天的主角。 其实在那首“love as long as you can”响起之前,他就是这诺顿公馆的半个主角了。只是,就像那首从午夜零点开始散发魅力的歌里唱的:明明是三个人的电影,我却不能有姓名。 现在他有姓名了。他是今晚这场仪式的主角,全场的光都沐浴在他的身上,虽然他的造型是更古不变的polo衫鸡窝头,这几天邋遢得连澡都没有洗,但当那扇门打开的时候,他就像大航海时代海平线上忽然出现的自由女神像的火炬一样耀眼。 他拐走了诺诺,今晚的新娘—— 如果是这样该有多好。 但事实上,他蔫蔫的,心事重重。一辆布加迪威龙,他开得像是老年的皮卡。只有那轰鸣的发动机声和鲨耆般蓝灰色的弧线才能不甘地昭示自己两百万刀的地位。 “滴”的一声,车顶传来一阵微响,一阵轻风落下,这会儿的山道夹杂着浓厚的秋意,一片叶子落到了车里。 路鸣泽打开了布加迪威龙的敞篷。很多好莱坞大片里,这种一按就能看见蓝天、海岸和沙滩的跑车是主人公的标配,这里本来应该坐的是天性浪荡挥金如土的富家公子,以及古铜色皮肤身材爆炸的超模,结果却坐了一个蔫蔫的“不能有姓名”的大学生,和一个小礼服娃娃脸的男孩。 车还是小礼服娃娃脸的男孩贷款买的。 第十三章 花火 天空突然迸射出一片绚烂的火花。 “烟花?”路明非也看见了。 “好像……不是普通的烟花。”路明非看着头顶的天空,有点看呆了,那迸炸的烟花短暂地凝成了灿烂的火树,火树肆意而蓬勃,刻下了绚烂的图案: cesare & nono 中间还有一枝箭。 “老大还真是够臭屁的咧,还有爱神丘比特之箭。”路明非感慨。 “等等!”他突然有些后知后觉,狐疑地转向了一旁的路鸣泽,“这是你设计的?” “em……”路鸣泽眨了眨无辜的小眼睛。现在是半夜二十三点,的确已经到了点燃烟花的时间。这是找全美最大的幻影烟花公司定制的专属烟花,其规格甚至要超过奥运会级别。理论上现在恺撒和诺诺应该完成了舞池里的共舞,现在是走出诺顿公馆共享良宵的时候,恰逢其时,天上迸发了cesare & nono的烟花。火树银花,女孩子都喜欢灿烂而转瞬即逝的东西,那不仅是一种美,也是一种流连。 “其实我设计了两套。”路鸣泽面色不改,说得有理有据,“一套是cesare & nono,一套是ricardo & nono。我在向恺撒师兄申请经费时申请了两套,毕竟在装备部搞过工程的人都明白,所有东西都必须有一套安全备份,那一套就被我这样抠出来了。可惜……”路鸣泽欲言又止,很明显,他想说的是:可惜你不争气! “你这水平,戴笠见了你都得磕头叫一声大哥。”路明非望着车顶,那烟花已经散去了,变成了硝灰和飞屑。 “有些短了,要么你通知一下吧,另一套也一起放了,凑个吉利。”路明非说。 “em……”路鸣泽的眼神扑棱扑棱地闪。他的眼睛突然开始冒出金色的灼光。 “言灵:神瞳。”路明非打断了路明泽的“施法”,“知道你言灵很好用,还能直接改变人的视觉,但你之前用过很多次了。在芝加哥火车站给我装龙类遗骸里的寻亲儿童,在拍卖会上蹿下跳给我跳股票信息,在去年期末考试的时候还直接给我铺试卷答案,结果被诺玛师姐发现,我因为学德不端被扣了五分。” “我也被扣了五分。” “可是你被扣五分是九十五分,我被扣五分是五十五分。”路明非一阵喃喃,“我为什么要跟你选修同一门课?我自己考估计就过了。” “可是你在考试前一周天天熬夜苦读,考试那天大清早还大声嚷嚷‘过不了了过不了了’。” “你懂啥了,考试前大喊‘过不了了’的都是学霸。” “学霸不会只考六十分。芬格尔师兄说过,在大学考了六十分这个分数,里边有至少十分是老师的同情分。” 要是有可能,路明非真想一把松开路鸣泽的安全带然后布加迪威龙高速自转把路鸣泽给甩出去。路鸣泽就像一个贱兮兮的小恶魔,永远能在你裂开的伤口上均匀地撒上盐。他长着一张娃娃脸,人皆可亲,他笑起来像是欧洲油画里的天使,但路明非知道他笑里藏的是什么,是刀,是刀子嘴豆腐心的刀。 但是,这个小恶魔是你的弟弟。他会在你裂开的伤口上撒盐,同样,他会在你千疮百孔的伤口上涂上口水,然后撕下自己的白色领巾,给你悉心地包扎。他攒着的所有钱都是为了给你买这一辆布加迪威龙,只是为了让你带妞出去的时候倍有面儿。 虽然他买布加迪威龙的钱是找另一个开着布加迪威龙载着妞出去的人担保借的。 “这样吧,我们真心换真心,你回答我一个问题,我也回答你一个问题。”路明非说。 路鸣泽思考片刻:“成交!” “我先来。”路明非打着方向盘,布加迪威龙跑得像是大街边的洒水车,只差一张“鞋儿破,帽儿破”的cd就可以完美融入社会,大路边的树叶吱吱呀呀地响,“你说,你真的准备了ricardo & nono的烟火吗?说实话。” “没有啊,这一套烟火很贵的,我还欠好多贷款呢。不过假如这一切真的发生了,我可以保证cesare & nono的烟火也不会出现。”回答完了问题,路鸣泽跃跃欲试,“轮到我了……” “我真的不知道师姐去了哪。”像是知道路鸣泽要问什么似的,路明非立马开口说道。 “还有,是恺撒让我走的。”路明非继续说着,“刚刚恺撒的镰鼬群里,有一只不太一样。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但我捕捉到了这只镰鼬,这只镰鼬一直在给我指方向,他在告诉我们,赶紧跑。” “恺撒的,一只镰鼬,叫你跑?”路鸣泽有些诧异。 “是,恺撒对我的言灵很感兴趣,跟我私下里做过很多次试验,我连有关镰鼬的怪奇小说都被迫读了很多遍,这导致我现在对镰鼬的感知力远超过一般人。” “加图索……”路鸣泽仔细思考着。老实说,恺撒的这番做法,反倒让事态明了起来了,毕竟,不同意这场婚礼的,又不止路明非一个人。 “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是,跑去哪。”路鸣泽若有所思,“看起来,有人想拿你顶黑锅,恺撒也知道个中悬由。在没有调查清楚之前,我们不能当这冒头鬼。” “跑去哪?跑去哪?”路鸣泽自言自语,“要不……穷游阿美?就当汽车旅馆了,恺撒老大英明神武,定能探破真相接我们班师回朝。” “哦,不,穷游也得有钱。”路鸣泽掏掏口袋,“囊中羞涩,还欠一百多万。” “要不,卖了换辆房车?多多少少还能零余个一百多万。”路鸣泽还在自说自话,“不,不行,这么名贵的豪车,在转手的第一刻就会被盯上,出钱的买家还不一定会有盯梢的猎人多。” “嗯……”路明非握着方向盘,一时有些语塞。这辆布加迪威龙就连方向盘都是设计过的,凌厉的蓝灰线条,在黑夜中就像是忽隐忽现凌空的闪电。这些话当然是路鸣泽故意说的,他其实是在提示路明非:这真的是一辆布加迪威龙,是路鸣泽买给他的。还欠一百多万。 就像一个跟哥哥炫耀自己特地给他留了块大白兔奶糖的小屁孩。 “要不去找叶胜师兄和亚纪师姐?他们现在还在布鲁克林执行任务。”路鸣泽想了想,又摇摇头,“不,不行。不能找学院内部人,执行部一个小队都是一起出任务,而且执行部串联学院的eva,我们在找到他们的第一刻就会被学院发现。校长肯定会保我们,但是董事会那帮老古董可不好说,尤其是加图索家族还是那帮老古董里最老古董的……” “你刚刚说到布鲁克林。”路明非忽然脑中带闪电,“我还真有个去处。” “什么去处?”路鸣泽没想到路鸣泽还有这等人脉。 “我有个朋友在布鲁克林,是个网友,一起玩星际,我面试的时候他还教过我英文。我来到芝加哥之后,他几次三番地邀请我去布鲁克林转转。” “啊我想起来了,就是那个纠正你不要说‘骚瑞’要发纯美式‘sorry’的人,他还给你拟了申请卡塞尔学院的英文文书。” “老唐!”两人异口同声。 第十四章 老唐 数天之后,布鲁克林唐人街。 “烤肠,烤肠,清甜可口的烤肠,脆嫩可口的烤肠。”路明非一手握着竹签,一手娴熟地抹着甜辣酱。布鲁克林唐人街生长着石棕色的砖墙,古质的砖墙之下吊挂着横七竖八的立牌,华业地产、万辉建筑、小龙火锅,鹅白色、玫红色、黄棕色,各式样的立牌使这里看上去像是电影里九龙湾的小弄巷,好像随时都会窜出警匪上演一段追逐戏,所以,在这种地方卖烤肠,实在是合情合理。 “hot dog,hot dog。”一旁的棕发风衣小哥操着一口熟练的唐人街英语卖力地吆喝。罗纳德·唐,美籍华人,路明非第一个拥有跨越重洋身份的网友,屏对屏等于面对面的好兄弟。两人相识于星际争霸,当年的频道里,他排名第一,路明非排名第二,但他至今也不知道自己平时与路明非打得势均力敌其实是因为大洋彼岸的路明非用的是单手红点操作,还因为两人实力相近而极度惺惺相惜。罗纳德·唐,被路明非称为老唐,在路明非参加卡塞尔学院面试前还曾声情并茂地为路明非修改过自我介绍的英文稿,为路明非入取卡塞尔学院立下了“赫赫战功”。 网络一线牵,千里一份缘,这一段佳话成就了两人伟大的友情。大一新生时期,路明非连远渡重洋的那点思乡之情都要跟老唐倾诉。要不是路明非上的学校实在情况特殊,他怎么说也要带老唐去学校转两圈。 “hot dog,hot dog。”老唐笑得贼眉鼠眼。他其实连“烤肠”和“热狗”的区别都不知道,却在一抹抹甜辣酱中迷失了自我。卖烤肠的建议是路明非提的,在闹市区摆摊卖烤肠的计划也是路明非提的,在闹市区开着布加迪威龙的后座引擎盖摆摊卖烤肠的计划也是路明非提的。既然车卖不掉,那就发挥它最后的余热,这么拉轰的布加迪威龙,正好可以开足马力,充当贩卖烤肠的无情宣传机器,有这银灰闪电摆在路中间,色盲都得多瞄几眼。 “这可比我的bus station好用多了。”老唐喜上眉梢。 路明非几天前见到老唐时,他正推着一辆移动小车卖着些小玩意。那小车状似巴士,绿影红漆涂得像是幼儿园的玩具火车,但路明非一眼就看透了那是什么,在他老家这东西也比比皆是,卖烤串的,卖袜子的,卖鞋垫的,卖秋裤的,那东西巷子里总是挤满了这样的摊位——那不就是路边的三轮车嘛。三轮车套个壳,花花绿绿披个装甲,再用透明玻璃隔上一层又一层,便成了这大洋彼岸的bus station。老唐的bus station上面摆着玛瑙、珠串、手链、发簪、陶瓷,古色古香,像是中国某条商业古街会摆的铺子,但在其中还夹了些星条旗、彩虹旗,甚至还有共和党议员和民主党议员的宣传旗,总之……足够入乡随俗,打从义乌小商品市场批发漂洋过海过来也不算辱没了国威。 “半刀的进价,一刀半的售价,半天卖出去七十七根,还是在人流量最少的上午,你说我要早知道这买卖,还捣这些古玩做什么?” 因为你倒的那都不是古玩,充其量算个玩具。路明非斜眼看着旁边的那辆大巴车,里边最璀璨的那串貔貅玉石,真的很像是国内痛心疾首吆喝着今天打一折赔本999出给你其实成本只需要9块9的商业旅游区赔钱货。 “快卖完了,差不多该收摊了。”客流散尽,老唐擦了擦手,他点了点手里的零余,喜笑颜开。 他把那纸币分成了均等的两份,一份放在左边的口袋,一份放在右边的口袋。虽然没有明说,但路明非知道,有一份是属于老唐的,另一份是留给他的。 “明非。”老唐打开了话匣子,“你说你读的是芝加哥……” “芝加哥芬撒里大学。”这个名字当然是路明非编的,照着芬格尔和恺撒的名字随意胡诌了一个,“野鸡学校,网上都搜不到。” “芝加哥芬撒里大学,电竞专业?” “那不然?要不我星际水平突飞猛进呢?”这当然也是路明非编的,只不过编的很是巧妙。以前跟老唐打得有来有回的路明非不过是个自缚双手用红点操作的路明非,前几天平均三十分钟结束战斗一路砍瓜切菜的路明非才是真正的路明非,老唐打完甚至直呼看见了“god”。 “兄弟。”老唐上下打量着路明非,又上下打量着那俩布加迪威龙,“我早该在帮你想大学面试的英文简介的时候就看出你是个rich guy,这样我在跟你搓星际的时候,也不会老是先入为主觉得你跟我一样窝在出租房里。” “哪里什么rich guy,小康家庭而已,小康家庭。”路明非有些尴尬。他来读卡塞尔学院是免学费的,但凡学费高那么两个子他现在都有可能在国内某个厂子里蹉跎。而这布加迪威龙……算了,不提也罢,这辆布加迪威龙的购买者这几天都蜷在房间里,一步都不踏出来,还神经兮兮地再三警戒他“不宜抛头露面”。但路明非有他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开布加迪威龙卖烤肠。 “小康……你刚刚说的小康家庭,是什么意思?” “小康,就是……就是中等,平均收入!就是一般般,不高也不下,凑合,中规中矩。”这是路明非想得到的最快的解释。 这几天在老唐家里蹲住,倒不像以前网友天南地北东拉西扯。老唐是华裔,但他对中文的理解停留在网络口语交流的水平。他说,他在很小的时候就飘洋过海来到了这里,而且是一个人。他说他一个人蜷缩在轮渡的甲板上,下船时天边密雨蒙蒙,他就这样来到了大洋彼岸的另外一个世界。他不会说英文,甚至当时的普通话也是半大小孩的水平,一个华人老板看他可怜,收留了他,他才得以在这里生根发芽——布鲁克林的唐人街,这里算是他的第二家乡。 他几乎没有小时候的记忆,也没有大洋的另一端生他养他的土地的记忆。路明非跟他说自己小时候去赶集,小小一个巷子全是人贴人,糍粑和烤肠的味道混在一起,那个时候路明非的梦想就是长大以后可以在街上卖烤肠,然后老唐就会问你赶集是什么,糍粑是什么,烤肠又是什么。 老唐也不知道那里的路边隔三岔五会停过来一俩装满西瓜的大卡,老板拿着一个小勺子给你摆手说“甜得很不信你自己挖一口尝尝”,布鲁克林的西瓜都是规规整整贴上标签躺在商超里。他还不知道在那里上学需要穿统一的胖得能塞一个书包的白青色校服,沾了泥沾了水一点也不心疼,大家毕了业都拿它当抹布。他只记得他一个人坐在轮渡的甲板上,大海的水好像一辈子也望不到头。 路明非这些天跟老唐聊天聊到的差不多都是这些。一个从中国飘扬过海的华裔,没有任何有关于童年的记忆。很像是编的——但是老唐说他说的全是实话,一点水都没掺。 路明非如果跟老唐说起他在卡塞尔学院的经历,老唐也肯定会说他是编的——但是路明非说的全是实话,一点水都没掺。 路明非刚入校的时候,有一个人告诉过他,这个世界上很多看似不合理的事情,其实并不是不合理,而是故事的另一面并不为你所知。 好吧,是诺诺告诉他的。当时的诺诺红发飞扬,半张脸藏在太阳的另一边,神秘而又肆意。 老唐拿出了随身的小本本,一字一句认真地记了下来:“小康:中等,中规中矩。” …… 老唐这几天的确是把路明非当成是免费的中文老师了。老唐说,总有一天他要回去看看,等他飞黄腾达了——或者这一点如果遥不可及的话,等路明非飞黄腾达了顺带捎他一个经济舱也不是不可以。 “我应该是出生在水边,阳光很热,空气很湿。”这算是老唐为数不多的关于故乡的回忆。 很好,秦岭淮河以南,总共有几百万公里土地可以慢慢找。这是路明非的内心吐槽。 第十五章 小唐 “很久没有进新货了啊,小唐。” 低沉磁性的声音。路明非循声望去,只看见一个约莫四十岁的男人站在巴士面前,他长着一张儒雅谦和的脸,胡须剃成精致的青皮胡,板正的中山装穿在身上,袋口的纽扣纹了一圈金色的纹路。他拿起巴士货柜里那个最显目的貔貅玉石,悉心摸了摸。 他戴着一只碧绿的扳指!没办法实在是太显眼了路明非不得不多看了两眼,那是一个有如西瓜皮般锃绿的扳指,上边雕刻着龙翔凤翥般的纹路,一看就是稀等的货色。不会是老唐的小巴士上买的吧? “有些可惜。”男人把那貔貅玉石放下,似乎是没再瞧见什么稀样的物什,他有些失望地摇了摇头。 “林掌柜!”老唐抬起头,看见来者,立马笑容满面。他小碎步赶了过去,点头作揖,“抱歉,掌柜,最近忙,没来得及上新货,您凑合着先看。” “这位小先生是?”其实这个林掌柜的余光早就瞥了路明非上千遍了。其实也没办法,蓝灰闪电布加迪威龙摆来卖烤肠,路人无不驻足,总统游行恐怕都忍不住看一眼。 不过这人倒是奇怪,别人称他为“掌柜”,他称路明非为“先生”,中山装还纹金扣,手边还戴个大扳指,难道是民国时候偷渡过来的? “我朋友,来这边留学,得暑假过来看我一眼。”老唐一把挎住路明非的肩膀。 “小先生……来头不小。grand sport青花瓷。现今存世量不超过四十辆。九秋风露越窑开,夺得千峰翠色来。倒是和唐人街很配。” 路明非眯着眼睛,疑惑地看着他,这信手拈来的诗词,您不会是民国年间在磁器口倒卖古董的吧,发达了来这边干点老本行? “小先生,这辆青花瓷,存世稀少,每一辆的主人都是声明显赫之辈,不知小先生……” “中等家庭,中等家庭。”老唐一把把路明非推到了身后。 是小康家庭!路明非内心在抗议。 不过他倒是看出来了,其实老唐是在保全他。路明非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像开着豪车来到一百多公里外的媳妇娘家面见乡亲的外地女婿,村子里的人小板凳小桌椅摆好了要听他讲自己的家族企业,结果他的豪车是他弟给他贷款买的,贷了三十年。 “林掌柜,我这朋友来这边不久,算是个生人,咱们借一步说话,借一步说话。” 老唐把路明非推到后边,恭敬地迎着那林掌柜去了。远去前,他回头朝路明非挤眉弄眼,最后给路明非做了个委屈的哭脸。 老唐是个讲义气的同志。这点路明非绝对没有看错。 老唐走了,路明非一个人靠在布加迪威龙的车身边,思绪万千。其实这几天的事情已经让他失眠很多天了。老唐面粗心细,昨天晚上硬是拉着他在天台吹了一晚上的风,跟他聊自己在学校碰上漂亮的金发妞结果把人家的名字“lucy”叫成“luki”。昨天是这么多天来路明非睡得最好的一天,老唐是个好兄弟,听他说自己因为挂了两科心神不宁,甚至偷偷去华人超市里买了助眠的香薰——虽然那个香薰闻起来是个花露水。 离开卡塞尔学院的这几天,路明非好像又回到了高中时的生活。不那么波澜壮阔,不那么波诡云谲,今天起床卖烤肠,晚上回家串烤肠,明天再起床卖烤肠,晚上再回家串烤肠,这就是大多数普通人日复一日的生活,他也是个普通人啊,但他却跨越了半个地球来到了这儿,肩负着守护世界的职责。 “明非啊,你是被选中的人呐。”这句话,是昂热校长对他说的,听到这话的时候,路明非的心中也瞬间燃起三十重火焰,觉得人生终于到了发光发热的阶段,但是后来路鸣泽说这句话校长也对他说过。芬格尔也说对他说过。芬格尔还说他当年有一个七人小队,他们七人小队执行任务之前,校长对他们每人都说过。 《数码宝贝》也只有八个被选召的孩子啊,校长你这批发是不是太廉价了啊! 路明非在学院里待的时间越长,越觉得像路鸣泽这样的人才会成长为校长他们口中的“屠龙者”,“执剑人”,“领袖”,他几乎每一门科都是满分,大一就跟随执行部执行任务,叶胜师兄亲自跟校长交涉要求增加他的奖金。他在所有人眼里都是个乖宝宝,但路明非知道,在他人畜无害的娃娃脸背后,是一颗果断、缜密的心。他认定了一件事情,就一定会做到。 “哥。” 比如说,现在他突然出门了,突然出现在唐人街,就一定会发生什么事情。 路明非回过身去,一身小西装白领巾的路鸣泽果然正在身后,随同他一道的还有另外一位少年。这少年青涩瘦弱,脸上有些病愈后的血白色,老唐说他身体不太好,一直在调养。 那声“哥”是他和路鸣泽一起喊的,一声中气十足的嗔叫夹杂着一声轻糯的像是怕打扰到人的呼叫,前者是路鸣泽,后者是他。 他是老唐的弟弟,他喊“老唐”叫哥。其实两个人没有什么血缘关系,据老唐说,这个小孩子是他在门口捡到的。 “我来给我哥送饭。”他提起手,手里是一个铁质的饭盒。路明非看着他手里的饭盒,这的确是只有在唐人街才会见到的那种盛装饭菜的饭盒,这个饭盒里边可能装着一个煎蛋,一份麻婆豆腐,还有一份腰果虾仁。还用老干妈画了一个心型。 而路鸣泽……路鸣泽挑起眼睛看了旁边这个少年一眼,接着,他大踏步地走到布加迪威龙的后车盖旁,拿起摊上的烤肠,抹了两下甜辣酱,递到路明非身前:“来,哥,这是给你做的午饭。” …… 说真的,路明非真想一把把路鸣泽塞到后车盖里然后一路开到深山僻壤里扔掉。 “你不吃我吃了哦。”路鸣泽一口咬下烤肠,烫的他连忙呵气。 “哥,老唐呢?” “有点事。怎么了?家里床塌了?” “比这严重。”路鸣泽咬下第二口,“有人找到你了”。他的脸上倒是看不见急色。 “谁?” “你猜嘛。友情提示一下,跟芝加哥芬撒里大学有关。” “恺撒?校长?还是加图索家族的谁?”路明非又思考了半晌,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找老唐?” “这个嘛……”路鸣泽欲说还休,他得意地吃光了最后一点烤肠,还舔了舔手指,“由于怕被人跟踪,你的通讯设备不是全都关掉了嘛,所以……” “明非,明非,有你的电话。”这时,老唐急匆匆地跑回来了,他的身后就是那个闪着耀眼的碧绿扳指的男人,两人似乎交谈得并不愉快,至少老唐看起来没有刚刚跟路明非一起涮烤肠时的松弛感。他把手机杵到了路明非的耳边,“找你的,说是很急。” “喂,摩西摩西,hello hello,阿尼哈塞哟,空你几哇。” 一个熟悉的败狗一样的声音。 “你好啊,这里是芬格尔,eva。” 第十六章 言灵:机芯 昏暗的光线,狭窄的房间,拥挤的两个上下铺,一台租借自老唐的笔记本电脑前,路明非与路鸣泽并排而坐。 “明非,鸣泽,你们这生活条件……怎么有点艰苦啊。不及在学校的双人间,远远不及。我都替你们担心。在外边伙食条件怎么样?没有米其林大厨为你们煎鳗鱼卷吧?每天吃能吃点三明治面包片?看看你们,都瘦了——哦,好像是我开了瘦脸。”笔记本对面的芬格尔像是跟远在重洋的双胞胎儿子开视频的老妈子,絮絮叨叨,絮絮叨叨。 “你是怎么找到我们的?”路明非跟芬格尔再熟悉不过,他没有理会他的这种耍泼无赖的打法,而是直截了当问出了他的问题,“还有,你怎么会有老唐的电话?” “你知道的嘛,我是计算机大师,king of puter。”芬格尔两手一摊,架起二郎腿,灯光将他的阴影投射在地上,衬托得他仿佛是电影里的黑帮老大。一切风云变幻尽在他咫尺之中,他眼神一沉,邪魅一笑,“eva找到了你们。昨天你们失联之后,eva调取了校内和山上的所有监控,总共有80个监控显示你们驾驶着一台布加迪威龙一路离开了学校然后离开了这座山头。瞬间eva联通了全美所有的监控信号,她目送着你们从芝加哥开到了布鲁克林。老实说你们有很多时候可以选择弃车而去,这块陆地太大了,还是有不少盲区可以闯,但你们现在选择光明正大地在闹市场摆摊卖烤肠,那就不怪eva一眼就把你们锁定了。至于那个老唐,罗纳德·唐是吧?这倒是复杂得多了。我知道你去了布鲁克林,自然想到你有个布鲁克林的兄弟。在你刚入学的时候,晚上没课你就开着qq与他搓星际,有时候还跟他痛哭流涕。我想到了是他,于是就去他qq空间上逛了逛,没想到上边就有他的交友电话。男人不懂得保护自己,网上处处是陷阱啊。对了,明非,跟你一起卖烤肠那个人就是他吧?烤肠看上去不错,记得下次给我带一根。” “芬格尔师兄。”路鸣泽对着天花板眨了眨眼,“那我们现在……也正在eva的监视之下吗?” “eva,新世纪福音战士,于1995年10月4日首播,你觉得是你这个年纪的小屁孩看的动画吗?当然是我这个大叔年纪的人小时候的最爱。这个名字是我取的,同样,eva系统也是我作为主导开发的。我在这个系统上做了一个暗门,只有我的言灵可以驱使,相当于银行最重要的那个保险柜的钥匙。eva全权由我控制,她现在对校董会报告的信息是你们不翼而飞,仍然处于我们布下的信息网之外。” “言灵:机芯。”似乎很是得意,芬格尔打了一个响指,“一种微观层面控制的机械电流,可以轻易控制电流的流动。计算机之父冯诺伊曼是卡塞尔学院入仕的佼佼者,他的言灵就是‘机芯’。它通过言灵:机芯模拟出了世界上第一台计算机的模型——在他的脑海中。最终在当时有限的条件下,他的团队在他的引导下通过机械设计制造出了第一台计算机。而我,我的团队,在我的引导下制造出了世界上第一台拥有人格属性的计算机,eva的人格是我赋予的……” “所以她才会那么傲娇又不耐烦,问她稍微多一点的问题都会发大小姐脾气。”路鸣泽如梦初醒。 “咳。”芬格尔咳了咳,“傲娇美少女守护整个校园,你不觉得很有安全感吗?” 噔噔噔,耳边突然传来高跟鞋的脚步声。 芬格尔脸色骤变,他突然做贼心虚地蔫了下去,乖乖地一寸一寸地往外挪动着屁股。 另一个人出现在了摄像头的另一端。 “诺玛师姐!”路鸣泽喜笑颜开,小小的眸子有数万个泡泡在闪耀。 “说了这么久,一点有用的都没有。”诺玛愠色地瞪了芬格尔一眼。很明显,刚刚其实她便一直在旁边陪听,而现在她有些看不下去了,所以芬格尔“黯然下台”了。 “你们两个人,转一下头。” “啊?”虽然有些不解,路鸣泽还是照做了。 “明非,你也是。” 路明非也迟钝地转了一下头。 “站起来再转一下身。” 虽然不知缘由,但两人还是站起身来,像两尊陀螺一样同步地转了一圈。 “看起来没有受伤,没受什么苦。”诺玛这才像是终于舒了一口气,“那天在诺顿公馆的事我听说了。那天芬格尔因为缠着恺撒被他一脚踢到了墙上,进医院躺了两天。他倒罢了,皮糙肉厚。你们两人不能这样,昂热校长说过,即使是受伤,也该是在屠龙的战场,而不是在诺顿公馆,校长说,那里本是个跳舞的地方。” 三人一时间都没说话。芬格尔是委屈巴巴,而路鸣泽和路明非,他们像是蜷缩在寒冷的冬夜里突然被灌了一口热汤。诺玛师姐,他们再熟悉不过了,芬格尔师兄的女朋友。由于有芬格尔的这层关系,诺玛师姐打从他们入学的第一天就认识了他们,她很像是那个每天都要操心你是不是给课本包了皮、铅笔削了尖儿的小学老师,经常挑着两个人的细枝末节。他们三个人一起喝得酩酊大醉,她还要负责把三个人扛到床上——当然芬格尔师兄第二天起来一定是要跪地板的。 “来,芬格尔,讲一下最近发生了什么事。”诺玛睨视了一眼芬格尔,用食指敲了敲桌面。 芬格尔屁颠屁颠地坐了回来,整了整领口,开口道:“这几天,总体不算太平。但总体也算太平。不太平的地方在于,毕竟是学生会主席的订婚仪式,新娘不见了,一瞬间全校哗然。守夜人论坛上已经出现了有关于这件事的有奖竞猜,‘与路明非私奔’暂时排名第六,哦,对了,补充一下,总共现在有七个备选答案。” 第十六章 猫鼠游戏 …… 诺玛的脸上开始出现了一些愠怒。 “但太平的地方在于,这件事对内并没有发酵。尤其是加图索家族。据说,加图索家族原本在学校的秘密董事会上大发雷霆,直言这是对他们加图索家族的羞辱,但恺撒突然闯进了董事会,他恭敬地向所有人鞠躬——除了他的叔父,出席董事会的弗罗斯特·加图索。他说:诸位董事,我们应当是为屠龙的大业而聚集于此,而不是为了一些情场小事而互相攻讦。在这里争吵一场舞会中的新娘去了哪里实属不必要,更何况,新娘是被他的新郎送出去追风了,这是一场爱人间的游戏,他会在蜜月之礁与她相遇,在那之前,一切都是蜜月的一部分。” …… 死一般的沉默。正如同当时董事会上也是死一般的沉默。 还真是够臭屁的咧。路明非心想。还“一切都是蜜月的一部分”。好像这一切都是新娘与新郎躲猫猫的一场游戏一样。新娘把新郎眼睛蒙住,在他后边喊着“丢手绢丢手绢”,捡到了手绢我就是你的人了。就像那天晚上的烟花,有一束丘比特之箭射过cesare & nono。那才是属于他们之间的游戏,布加迪威龙也是他们之间的游戏,意大利弦乐团也是他们之间的游戏,红色一字肩长裙的婚纱也是他们之间的游戏。而路明非,他只有一辆布加迪威龙,那是属于他和路鸣泽之间的游戏。 “他说的是假的吧?”路鸣泽一下子探到路明非身前,整个眼神像是油画中的童天使一样纯净无暇。 路明非被突如其来的这句话吓得往后蹿了一跳。“吾母鸡啊。”他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路鸣泽。 “他说他不知道。”路鸣泽摊了摊手,“人类在下意识的情况下是撒不了慌的,所以他说的是真的。” 说完这话。路明非与路鸣泽面面相觑,诺玛与芬格尔面面相觑,最终,四个人隔着显示器面面相觑。 鬼都知道路鸣泽在胡说八道,但他很是淡定:“我哥已经跟我说过当天诺诺师姐的化妆室里发生了什么了。他说诺诺师姐被加图索家族的某个长者——估计是那个弗罗斯特——胁迫了,逼他放弃与恺撒的婚礼,当然,光胁迫还不够,弗罗斯特还给诺诺师姐甩出了一张三千万的支票。最终,在金钱和威胁的双重压迫下,诺诺师姐妥协了,她丢下那件红色一字肩长裙逃婚了。我亲爱的路明非师兄那天只是想跟诺诺师姐打声招呼,告诉她那晚的舞会他就不去了,因为他要准备《龙与言灵术》的补考,结果却偏偏羊入虎口,收了师姐的三百万伙同犯罪费,留在化妆室里为她拖延时间。” “明非,鸣泽说的是……真的吗?”诺玛听到这话明显有些吃惊,她问道。 “肯定是真的呀。哥哥怎么会骗我呢?你说是吧,哥哥?”路鸣泽又探到路明非身前,眼神纯净而皎洁,见路明非不动声色,他又耸耸肩,继续说道,“千真万确的啦,千真万确。我问了他三百遍了啦,三百遍都是这个答案。说了三百遍,假的也变成真的喽。” “当然,这本来就是真的。嘻嘻。”路鸣泽笑得灿烂如花。 “是真的。”路明非笃定地点了点头。他的眼神坚定而从容。 “所以我说啦,这件事情根本就是加图索家族在内斗而已,我的哥哥只是个在错误的时间误入了错误的地点的错误的倒霉蛋!”路鸣泽捶胸顿足,“董事会或者学校找我们查是没有用的,多查查加图索家族的那些斯文败类才是正途。” “我的推断也是这样,因为恺撒阻断了学院和董事会向你们调查的这条线!你知道他在董事会上的原话是怎么说的吗?他说……”芬格尔顿了顿,似乎是在拿捏语气,半晌,他终于搬出一种高高在上的浑厚男中音来,“你说……路明非?他不过是我的新娘安排在这场游戏当中的一个npc罢了。我已经从他这儿拿到了我想要的信息,接下来的事,就让他去做吧,我们不是一个猫捉老鼠的游戏,而是一个守株待兔的游戏。” …… “好像比当年扮那个小‘i’还要更惨一点哦。”路鸣泽凑到路明非身边,露出了一个惨兮兮的哭脸。 “恺撒的行动很快。”芬格尔继续说道,“他已经针对此事件成立了一个专门的肃清小组,组长是他,副组长帕西·加图索,组内还有十几个学生会的精英,而且他的矛头很明显,就是他们自己加图索家族。他们的第一个目标是当天在诺顿公馆里开枪的盖厄斯,盖厄斯因为涉及校园暴力正被校长监禁在地下室。” “嚯,我那天就觉得他有问题!”路鸣泽义愤填膺。 “但我还是要提醒你们注意安全。”芬格尔说,“恺撒矛头不指向你们,不代表其他人矛头不指向你们。尤其是弗罗斯特那个老家伙,听校长说,他被恺撒气得胡子都歪了,连带着在董事会会议时在场下偷笑的校长都被他骂得狗血淋头。” “总之,千言万语汇成一个字:苟!苟到风波过去,苟到加图索家族内斗结束,你们再回来。在这之前,不要试图联系跟这件事相关的任何一个人,尤其是恺撒·加图索。他的处境并不比你们轻松。” “可是……”路鸣泽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事要说。 “有什么事?路明非补考的事?别担心,诺玛把补考的时间推迟了,本来补考的也只有他一个人。” “那倒不是因为这个。”路鸣泽摇了摇头,“只是有一件事我一定得跟恺撒师兄报告,这件事情很重要。如果我没有办法直接联系上他,也请师兄和师姐替我转述。” “什么事?”诺玛皱了皱眉头。她似乎是有些担心。 “那天诺诺师姐所在的化妆室——有问题。”路鸣泽缓缓地说道,“它被言灵修改过,被诺诺师姐的言灵——蜃景。” 第十七章 蜃景 “什么意思?”芬格尔有些不解。 “诺诺师姐的言灵是‘蜃景’,简言之,她可以通过言灵拆解重塑场景。就像盖房子,给她一堆砖,她就能给你造出房子。” “陈墨瞳的言灵是我记录在学校的档案馆里的。”诺玛点头,“通过长时间的研究考证,最终确定其序号为‘78’,名字取为蜃景。” “诺诺师姐的言灵就像是魔术师一样,变幻莫测,比如她可以随时随地从手里变出一朵玫瑰花,而代价只是土里少了一点土壤,空气中少了一点水。” “我测试过陈墨瞳的言灵效果,在她的言灵中她就好像是一个造物主,或者,像中国的古老传说中说的,就像是女娲。”诺玛看着路明非和路鸣泽,“世间万物其实是由基本元素构成的,十九世纪门捷列夫的元素周期表就已经揭示了这一基本事实。水里的氧原子和氧气里的氧原子一致,而对于陈墨瞳来说,把水拆解重塑成氧气就像把水倒在地上一样简单。” “听起来很适合拿来做光合作用缓解地球的环境危机。”路明非站在一边默默地吐槽。 “我记得当时自由一日的时候,她把射向她的一粒弗里嘉子弹变成了一堆肥皂泡泡水!”芬格尔咋咋呼呼,“有这能力,还呆在卡塞尔学院干什么?拍个超级英雄电影都不用后期特效师!” “其实我在订婚仪式上设计了一幕,是诺诺师姐从一字肩红色长裙突然变成雪白色的水晶婚纱,就在两人走过大理石长桌牵上手的那一刻。”路鸣泽眼睛偷溜溜地瞄着路明非,“那可是诺诺师姐自己拿言灵变的,象征意义就如同那句‘i do’!” 很可惜,路明非只是眼角抽了抽,但是并没有搭话。 “鸣泽,你说当天的化妆室被陈墨瞳用言灵修改过,是什么意思?”诺玛问道。 “这是订婚仪式当天事发之后我进入化妆室时看见的场景。”路鸣泽神瞳一闪,暗金色的光辉如同太阳初升。太阳越过海天一线,片刻之后,众人的眼睛中光辉熠熠,他们眼前出现的是一幅本不该出现于此的图像——那是诺顿公馆的化妆室。 言灵:神瞳——蚀刻。路鸣泽的神瞳远远不止是以黑覆白诈欺人的魔术道具,它同时还可以当作一个巨大的档案馆。路鸣泽可以如同胶片一般记录下他眼睛所见之物。简言之,路鸣泽就是一台移动的人形照相机,他可以随时随地拍摄他眼睛所看见的画面,并将其蚀刻成相片存储在脑部神经中。 当然,也如同照相机一样,路鸣泽的档案馆中所能够存储的相片是有限的。万事万物总会有其极限,无论多强大的言灵都是一样。 其实诺玛测试过路鸣泽的言灵。诺玛作为《龙与言灵术》的授课教师,同时也是卡塞尔学院对言灵了解最深的人,诺诺和路鸣泽的言灵都由她来最终命名和定序。她对于言灵神瞳的泛用与强大毫不怀疑。甚至测试到最后,她希望路鸣泽“有所保留”。有些过于强大的力量,只适合你自己一个人知道,多一个人知道,你就会多一分风险。 “鸣泽,这个化妆室,有什么问题?”诺玛问道。她眼中所见的影像就是当日路鸣泽踏入化妆室时所看见的第一眼影像,这个影像通过路鸣泽的言灵传导至他们的神经末梢。在影像中,路明非像是一个落魄的喜剧演员,潦草地趴在那件一字肩长裙旁。影像的最中间是一个化妆台,化妆台上,一个monogram印花的化妆包敞开着,化妆包里,眼影、薄粉、眼线液,眉笔、唇刷、乳润水,都井然有序地摆着。 “我们再来看这个画面。” 阳光猛烈。一瞬间如同白光灼灼,片刻之后,一副新的画面出现在众人之前。 噔。 路明非的心跳好像一下子慢了半拍。 画面里的人是——诺诺。 她正坐在化妆镜前,回眸轻盈地笑着,就像是那个朝着孙悟空笑的紫霞仙子。淡粉薄妆,粉白黛黑,她从不化很浓的妆,似乎那会打扰她的“天生丽质”。她的红发披过长肩,一字肩长裙像是樱花树垂下了枝桠,樱花汇成了云海。樱花树梢头,一颗四叶草像是从天上坠落于此的星星,盈盈地闪着。那是她的四叶草耳坠。 “化妆镜的大小不一样?”芬格尔立马发现了不对劲。 “是的,这个化妆镜只有刚才的一半大小。应该说,这个化妆镜从始至终便是这么大。这几天我出入过这里无数次,从未变过。”路鸣泽说,“很明显,它被诺诺师姐用言灵修改过。” “修改化妆镜……怎么?早上起来发现自己脸变宽了?”芬格尔吐槽。 “我们假设场景。你本来正坐在梳妆台前梳妆打扮,这时候你的注意力应该是在自己眉眼间的细节,画轻了还是画重了,涂匀了还是涂散了。个人的化妆镜总是小巧玲珑的,因为它只需要映射人脸的细节,但正因为如此,它所反射的空间也会有限。天圆地方,天悬地清,在执行部中,经常会说一句话:要将自己摆在能够俯视全局的位置,因为其他位置都是这个位置的突破点。什么情况下诺诺师姐需要将镜面反射的空间突然变大……” “她的身后出现了危险!”芬格尔噌地一声跳了起来。 “我的猜想也是这个。”路鸣泽说,“就像是路明非先生突然闪现到诺诺师姐身后,提着个铁饭盒说这是给你烘焙的爱心午餐一样。” 芬格尔和诺玛纷纷黑线。只有路明非的脸上看不到什么神情。 “不过,这只是其一。”路鸣泽悬悬其道。 “其一?还有其二?” “不止其二,还有其三。” “你就是那个一件武器分为三个部位卖,一个qq分成红钻蓝钻紫钻黑钻白钻卖的天才吧。”路明非站在角落里吐槽。 “我会分成红橙黄绿青蓝紫黑白灰棕褐靛橘十四种卖。”路鸣泽没有理会路明非的酸言腐语,继续长绵不绝,“修改化妆镜可能只是意外之举,但在这之外,要注意我所说的其二:其实,诺诺师姐为我们留下了线索。可能她已经预想到了会发生什么,于是特意在现场为我们留下了线索。” “我们回到第一张图。”这次的对比很明显,这张图中的化妆镜足足比上一张大了一圈。当然,更明显的变化是画面中间的红发女巫诺诺变成了鸡窝头演员路明非。 “细节在这里,化妆包里。”画面被路鸣泽人工放大,他就像一个对着ps精心剪裁的设计师,每一丝细节都没有逃过他的笔锋。赤狐红棕的眼影盘,暖调偏白的粉底,黑曜石眼线液,螺黛灰的眉笔……等等,那似乎不仅仅是螺黛灰,而是…… “烟灰。”路鸣泽说,“是的,这是烟灰。当然,烟灰不可能以这么自然、切面的形式落在眉笔上,显然这是诺诺师姐使用言灵‘镶’上去的。她从某人的烟灰中使用‘蜃景’拟造了一个微缩版拓在眉笔上,她甚至还原了烟灰的形状。” “她想要通过烟灰给我们传递信息?”芬格尔问道,“尤其是在知道你拥有‘神瞳’的前提下?” “是的。我这几天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发现这不是一支普通的烟,而是一支雪茄。cigar之灰白如雪,cigar之烟卷如茄,才会被称作雪茄。雪茄烟灰中的颜色、灰环、长度,是判断雪茄状态非常重要的指标。烟灰其实是一种草木灰,是烟叶内含矿物质的呈现。它与烟叶种植的土壤有关,沙质、红土土壤种植的烟叶,颜色偏白色一点。土壤中还有相应的氯、镁的成分偏高,烟灰就会是金属色,颜色会更深一点。” “这只颜色……很白。” “是的,这是一只雪白色的优质雪茄。”路鸣泽点点头,“除了颜色,再便是雪茄的灰环,灰环的出现是雪茄内里使用了不同种类的烟叶,种类越多、烟叶之间差距越多,就越容易出现灰环。这只雪茄的烟灰灰环紧致有度,像是斑驳的树皮,整体的烟灰呈现出平稳、结实、整洁的圆柱形,看起来是一件稀有的上等货。” “你能看得出来这是什么雪茄?” “当然……”路鸣泽在卖关子。 “不能。”路鸣泽摇头,“不过学院里有人可以。”路鸣泽说这话时眼睛放光。 “校长!”芬格尔猛拍大腿,“他之前说近些年来生产的雪茄远远不如上个世纪,他还说古巴经济封锁得连卷烟叶都造得大不如前。” “不过古巴总统是我的好朋友,我如果不是为了屠龙的事业,早就接受他的聘请去种植园里种烟叶去了。”芬格尔模仿着校长的语气,云淡风轻而又趾高气昂。 “芬格尔师兄,校长那边……”路鸣泽眨巴着他的大眼睛。 “交给我了。”芬格尔大打包票。他伸出手去,触摸到眼前的笔记本电脑的那一刹那,一阵电流如同跳跃的闪电,游走在电脑的各个元器件中,片刻之后,一张崭新生成的图片出现在电脑的显示端——那只被拓了雪茄烟灰的眉笔。 言灵:机芯。可以影响微观元器件的机械电流,足以蚀刻这么一个小小笔记本的机械电路,当然也可以将脑海中的图像在电脑中生成一个jpg文件。 言灵并不是孤岛,相反,正如同狂风能够催动火焰的疯涨,一个言灵也可以催动另一个言灵的爆炸。有一些言灵是天生一对,比如路鸣泽的“神瞳”和芬格尔的“机芯”——至少开一家打印店可以足足省去所有买相机的钱。 路鸣泽暂时还见不了昂热校长,只能委托芬格尔来做这个“沟通的桥梁”。 “包在我身上了。我去找校长谈心。”芬格尔拍着胸脯,“他要是认不出来,古巴总统要连夜飞过来拉他去种植园。” “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校长应该一眼就能看出来。”路鸣泽说,“他应该抽过相同的雪茄,与对面和他同样西装革履、气干云天,抽着同一种雪茄吐着同一种烟圈的屠龙精英侃侃而谈。” “你……知道是谁?”诺玛小心翼翼地问。 “弗罗斯特嘛。”路鸣泽说完,声音立马又小了下去,“猜的,猜的。恺撒师兄要是猜的话,肯定也第一个猜弗罗斯特吧。” 第十八章 侧写 路明非斜眼看着一旁的路鸣泽。 果然,小恶魔就是小恶魔,三言两语事情就都给点透了。他其实是在暗示:这件事可以透露给恺撒。 路鸣泽当然不是只会装纯卖萌的小孩,相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面对这种问题时,他就像是那个被灌了“缩小药”的江户川柯南。他这几天宅在屋里肯定不是啥事也没干,相反,他其实面面俱到,锱铢必较,绞尽脑汁把现场还原了几百遍。调查现场,搜集证据,准备后手,还有,尝试联系芬格尔和诺玛。 否则,为什么他会来通知你“有人找到你了”。 因为,他早就明里暗里想要牵线一百遍了啊! 不过,这样好像也挺好的。当什么屠龙精英难当,当个被溺养的废物还不是手到擒来吗?每天出门有人替你拉开车门,擦亮皮鞋,开着70码不变的匀速把你送到游乐园,告诉你你什么都不用担心只用吹泡泡糖坐过山车,等太阳要落山了,就开着70码不变的匀速把你送回家里,给你打开电脑连星际争霸的游戏都帮你开好了,这种日子谁不愿意过呢? 当然,你得忍受他对待上帝般的周到服务的同时间歇性地泚出冷风,为你打开车门的时候说“哎呀这门有点高了哦不对是你长得矮啊”,为你擦皮鞋的时候说“看起来还是拖鞋比较符合你的气质”,开车的时候所有车窗全部摇下,车里以最大音量放着《lost rivers》,吹泡泡糖要给你戳破,坐过山车为你选第一排,连回到家玩星际争霸的鼠标都被他抽走了,毕竟你是一位“红点玩家”。只要你能忍受这么一个穿着黑色小西装戴着白色小领巾的小恶魔日日夜夜在你身边,你就可以当一个心安理得的废物。 “第三个线索,与我们最最最亲爱的路明非先生有关。”毫无征兆地,路鸣泽一把搂过路明非的肩膀把他拉到了身边。 路明非眼中的景象被再次挪移放大,那是在化妆室的角落里,一只浅浅的灰色脚印印在洁白的墙面上。 那个脚印一瞬间又被放大了数倍,每个纹路都清晰可见。 “铛铛铛铛,友情提示,某人从开车离校那一天起,还没有机会买新鞋子哦。” “是我踩的。”路明非回答得非常爽快。毕竟他可以预料到,自己要是装聋作哑,下一步就是被路鸣泽抽走鞋子然后放在电脑的摄像头前360度无死角展示。 “当然喽,这也没什么稀奇,谁看见漂亮女孩子做了别人的新娘不往墙上踹几脚。”路鸣泽继续说,“只是稀奇的是,这个脚印,鞋尖是在下,鞋跟却在上。” 鞋尖是在下,鞋跟却在上。的的确确。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这不是从正面踩的,而完全是,背靠着墙的时候踩的。还是在房间的角角角落里背靠着墙的时候踩的哦。你们能想象一个那个场景吗?路明非先生被堵在角落里,斜过头,有些羞涩,一不小心踮起了脚,结果踩了雪白的墙面一个脚印。” “壁咚?”芬格尔尖叫着拍案而起。 诺玛一巴掌遮住了芬格尔的老脸,把他从屏幕里按了出去。 “明非,你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危险?”诺玛问道。 “没有啦,倒不如说,芬格尔师兄的推测还更接近一点。”路鸣泽笑得靥如桃花,“哥哥跟我说过这个事情。他说当时的诺诺师姐把他堵在角落里,像个喝醉了酒的脱衣舞娘一样,跟他絮絮叨叨地述说着加图索家族的某个长者逼迫她放弃婚姻的事情。你说是吧,哥哥?” “千真万确。”路明非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情。 “她当时是什么样子?看起来。”路鸣泽看着路明非,眼神中充满了求知的纯粹。 “什么样子?就是,刚好化完妆……就是刚刚图上那样。” “穿着婚纱?” “穿……着的。”路明非不知道这小恶魔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那可好像不太对呀。”路鸣泽小小的眼睛里冒出了大大的疑惑,“诺诺师姐当天穿的是从意大利空运过来的坦桑石高跟鞋,全新,踩在地上都不会留下痕迹。因此,在整个化妆室里,其实是哥哥你的脚印最为密集最为清楚。而那些脚印,集中在门口到房间的角落,也就是你行走的路线。 但是,我用言灵放大了地上的脚印,门口的部分脚印很显然被婚纱拖动过,印迹已经变得模糊。相反,角落里的脚印却很清晰,明显没有任何被拖动过或者被覆盖的痕迹。既然她穿着婚纱把你堵在角落里,为什么那里的鞋印还一个个这么清晰可见呢?” 原来藏在这儿。 路明非早就知道,路鸣泽此人,绝不是凡俗之辈!你去跟曹操煮酒论英雄说起路鸣泽曹操都要说一声“唯鸣泽与君与我英雄也”的那种!他的言灵“神瞳”神鬼莫辨,他是天生的斥候,也是天生的侦探,他可以利用言灵迅速探清周围的虚实,甚至许多常人无法察觉的痕迹都只在他一眼之中! 用最简单的例子介绍,一个人抚摸了一个茶杯,他所留下的指纹路鸣泽只要开启“神瞳”就可以看清,而这一般都需要到检验科使用硝酸银才能做到。至于杂乱无序的脚印,常人只有在泥泞地或是雪白的墙面上才能窥见,但路鸣泽不同,他走在马路上,开启“神瞳”,可以看到地上数亿个鞋印的纹路。 路明非思考了半晌,回答了这个问题:“有没有一种可能,她在那时候哒哒哒几个小碎步提起了裙裾,就像俄罗斯话剧里边的那些芭蕾舞演员一样。毕竟是这么美好的夜晚,裙子可不能弄脏。” “那为什么去门边的时候又不怕脏了呢?” “可能是走的匆忙?比如说有人从门底塞进来了一张三千万的支票,眼睛发光了心跳变快了也就顾不上那么多了。” 路明非回答得很是从容。他从容有他从容的底气,而且就算是他胡言乱语,路鸣泽也抓不到他的把柄。路鸣泽的这一套说辞看似逻辑缜密,其实存在着一个最大的漏洞,那就是,“神瞳”所赋予他的显微镜一般的洞察能力,他完全无法通过“蚀刻”的能力映刻给他人。他就像一台孤独运行的超高速计算机,解析了一张上亿像素的图片,但狭窄的互联网网络却只允许他传输1920*1080的图像。 也就是说,他所说的什么“模糊的脚印”和“清晰的脚印”,既无人证,也无物证,上到法庭上你可以直接告他一个诽谤。 路鸣泽的神瞳有千万种用法,旁人知三四,校长知六七,恺撒知其十,诺玛知其百,但无论是谁,都不敢说了解路鸣泽。就像没有人敢说,自己了解路鸣泽这个人。即便是路明非也一样。 “可惜不见的是诺诺师姐,不然她的‘侧写’一眼就能拆穿你。”路鸣泽有些怄气和龃龉。他在房间里足足磨了三天,这三天了他除了吃饭睡觉一直都在琢磨这张蚀刻在他脑海里的照片。好不容易磨出来这一切,可是路明非就像一块狗皮膏药一样黏在地上,他拿着平地铲都铲不掉。 路鸣泽当然要查清楚一切发生了什么。不止是为了路明非,也是为了诺诺。还记得订婚仪式开始之前,路鸣泽在化妆室中与诺诺一一对认仪式的细节,诺诺忽然将路鸣泽的白色衬巾变成了红色的玫瑰。她说:与昂热校长胸前别的那朵一样。 但现在路明非就像一个蚌壳,怎么撬都撬不开嘴。你都不知道他是在纠结些什么。就像当时卡塞尔学院来招生,他的第一反应是拒绝,你不知道是为什么,后来那天晚上出事了你才发现原来他是要去跟陈雯雯告白。 诺诺师姐可以很轻易地看穿他,一个衰小孩。诺诺师姐的‘侧写’能力可以让她通过简单的场景追溯因果,一间久无人住的屋子他可以还原出一家人在这里时的喜怒哀乐。再搭配言灵“蜃景”,她甚至可以将一栋坍塌的废墟瞬间恢复成原样,分毫不差。她读“物”也读“心”,她在厕所遇见路明非,立马就能看出路明非梨花带雨哭了三个钟。 可惜她不见了。带着她的秘密,消失得无影无踪。路鸣泽甚至想,要是消失的是路明非或许还好些,这样,在那天晚上诺诺师姐或许就已经用“侧写”还原出因果,躲在厕所里垂泪哭泣的路明非这个时候或许都已经听到他补考59分的消息了。 “如果你要说‘侧写’的话,其实有一个人或许能帮上忙。”屏幕之后的诺玛说道,“学院今年来了一个新生,我测试了她的言灵,与陈墨瞳一样,她的言灵也是‘蜃景’。她是我们见到的第二个拥有言灵‘蜃景’的学生。只是我不确认她是否与陈墨瞳一样拥有‘侧写’的能力。” “哦,我想起来了,那个日本分部新来的学生。”芬格尔有些茅塞顿开,“叫上,上什么来着?” “上杉绘梨衣。”诺玛点头。 第十九章 牛顿 是夜。 路明非躺在狭窄的床板上,望着天花板,怔怔地出神。 老唐在布鲁克林的住所,实在称不上是什么好地方。二十方,上下铺,一个华人女房东非常精致地把房间切成了好几间,专门出租给来这边留学的留学生。老唐不是留学生,但他也住不起什么大house,只能窝在这种小房子里。 老实说,若是老唐自己一个青年小伙,也称不上是什么“窝”在小房子里,只是,约略两年前,多了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孩,老唐便不得不把单人床换成了上下铺;再现在,多了路明非和路鸣泽两个蹭饭的,这二十方便不得不塞了两个上下铺。 于是,现如今,二十方,两个上下铺,四人左眼对右眼,上个卫生间得排排站,标准大学男生公寓配置。 “遥想当年,我也是个意气风发的青年才俊。”这句话是老唐说的,这句话后面还接着个“可是”,“可是……自打这小家伙找上门来,我这突然就变成了一位老父亲啊。” 老唐说的是……“我捡来的‘弟弟’,牛顿。” “这短短的几个字怎么能有这么多的槽点……”路明非吐槽。 可上次来为老唐送饭的少年,的的确确是老唐“捡来的”。 大约是两年前,一个潮湿的雨夜,路上的积水倒映着五颜六色的霓虹。老唐撞上了迎面走来的少年,少年穿着破烂的衣衫,一下子被老唐撞倒在地,溅起一番雨水。少年抬头看老唐,老唐正赶忙撑起伞为他遮雨,想搀扶他起身,这时候,少年眼眸星亮,突然唤了一声:“哥哥?” 一瞬间,老唐寒毛耸立,宛若天音诵鸣。 “碰瓷的,绝对是碰瓷的。”老唐一时间慌得不行。但这少年却很懂事,他没有再说一句话,只是默默地跟在老唐身后。老唐去便利店买口粮,他便站在便利店门外,老唐去洗衣店送衣服,他也只是在洗衣店门口的马路边远远地望着。一直到老唐回到公寓关上门,他还在大雨中一个人站着,雨水淋湿了他的全身,一辆小车开过,溅起的雨水弄脏了他的脚踝。啊,不,他全身都脏兮兮的,只有那对眸子,星星般亮着,老唐隔着窗户看他,他隔着雨水看着窗户。 “要命啊,哪家大人这么造孽。”老唐赶忙卷起裤腿下了楼。那少年见到他,忽然欢笑了起来,欢笑了没多久,却又忽然落下了泪。泪水混在雨中,那一刻,老唐不知为何和他心意相通,他知道他在说:“你终于来接我了”。 “可能真的是我老家的弟咧,当年人贩子一并卖过来了。”老唐这么说。 少年喊他“哥哥”,少年似乎深信不疑。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是……这是他唯一会说的一句话。是的,他并不具备流利交流的语言能力,甚至比当年老唐飘洋过海来的时候要更糟糕。老唐勉强搭了个上下铺,拿出自己的积蓄为少年请了个留学生当双语家教。在他通晓一些基本语言之后,老唐问他:“你叫什么名字?不会连自己名字都不记得了吧。” 少年指着他:“no……noton。” “啊?”老唐张大了嘴巴。这是他听起来的发音,听着不像中文,反而很像“牛顿”的英文。 “估摸着是家长望子成龙,就取了个牛顿,百家姓里有牛我还是知道的。”于是,自此,这位捡来的“弟弟”,被老唐称作“牛顿”。 当然,如果认祖归宗了就叫做“唐牛顿”。 牛顿是个好弟弟,用某种父母常用的夸赞语说,应该可以被称为“贴心小棉袄”。这二十方的小天地,小巧的灯饰,翠青的盆栽,还有床头挂着的透明风铃,桌子上陈设的绿得像是西瓜皮一样发光的马踏飞燕的装饰品,全都是他一一装点的。他负责着这个小家的起居和食宿,每天他都能变着花样地换菜式,煎蛋、豆腐、虾仁,还有老干妈画的爱心,这属于他的常规杰作,老实说,这种水准的便当,路明非只在日漫里看见过。 而路鸣泽…… 路明非从兜里掏出一件东西来。一件樱花树上坠落的星星。 四叶草耳坠。雪白镶着翡绿,像是春天时随风摇晃的风铃。 这是——诺诺的。是诺诺留给他的。 当时,诺诺还给他留了一句话。 “记得替我保密。”这是她对路明非说的最后一句话。她对路明非做了一个“嘘”的姿势,半袭红发掩过耳垂。 四叶草耳坠…… 一字肩红裙…… 真的是要命。其实,事情过去了这么多天,路明非对当天事情的印象变得越来越“虚浮”,路鸣泽找到他的时候,他好像还在水里潜浮,视觉和听觉都笼罩在一个大大的水泡中。在那个化妆室里的确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但那些事情发生的时候他正被沉在水缸里,他就像一条只有七秒钟记忆的金鱼。 先前路鸣泽的正脚反脚论其实他根本不知道怎么反驳,他的确记得师姐把他堵在角落里,耳边的四叶草耳坠像是响动的风铃,但他一不小心恍神了,好像这种电影一般命中注定的场景原本就不属于他。等他恍惚劲儿消了,师姐已经悄摸摸地不见了,只留着地上一只四叶草耳坠和那身一字肩红裙。 你有秘密,他有秘密,她他她它他她他全都有秘密,只有我路明非唯一的秘密是那天来诺顿公馆真的只是想跟诺诺师姐好好地告个别。她要跟恺撒去意大利啦,那里有佛罗伦萨的米开朗琪罗雕塑和阿西西的薰衣草花田,他们会去潜水,会去滑雪,会在太阳升上地平线的第一刻坐在勃朗峰上眺望,他们都将不属于你啦,诺诺师姐不属于你,恺撒老大也不属于你。 他们都要走了,那个牵着你的手说“ricado lu,我们要去拯救世界了”的红发女巫走了,那个看着你的眼睛说“我希望把你培养成下一任的学生会主席”的金发魔男也走了,只有…… “哥哥!”一个圆乎乎的娃娃脸突然蹿过了床头,他带着十八盏聚光灯打在脸上展露出的慧黠的笑容。 是的,只有他,他!天使恶魔共轭体,路鸣泽,只有他会生生世世陪着你! 第二十章 风沙 “吓不吓人啊你,贞子爬出电视机前还知道披个黑长直呢。”路明非手忙脚乱把那只四叶草耳坠揣回了兜里。 路鸣泽此刻正爬上了上下铺的小横杠,像个土拨鼠一样往前探着身子。 “晚饭吃了吗哥哥?”路鸣泽的眼睛一闪一闪。 “没吃的话我这里给你准备了哦。”路鸣泽掏出一个饭盒来,他打开盒盖,熟悉的味道扑鼻而来。 淀粉肠…… 路明非真想抽出那淀粉肠的签子给他路鸣泽身上戳一百个窟窿。 “不吃可活受罪啦。”路鸣泽耸耸肩,“就像有话不说憋着也是活受罪。” 路明非翻了个白眼,侧过身去,面对着墙壁,屁股朝外。 “哥哥呀,你真的是变了。”路鸣泽在那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变老了。像个忧郁的中年人。” “不过,也难怪。神仙不渡奈何鬼,情圣不饮孟婆汤。” 见路明非一动不动,路鸣泽继续说着:“卡塞尔通讯社,day one,根据前方发来的线报,那个叫上杉绘梨衣的新生,不太简单。她隶属于日本分部,头衔约等于皇室里的‘公主’。先前诺玛师姐为她做言灵测试,跟着排排站总共站了十一个保镖护卫,其中一个还是我们当时在列车上看见的‘源稚生’,日本执行分部的总负责人。” “虽然她是新生,但她并不住在我们的学生宿舍。相反,日本分部在学院内部征用了一栋楼,正在大刀阔斧做内部改造。据说,日本分部这次过来是和校长签订了某种秘密协议,他们严格意义上不属于学校的统一管理范畴,所以……” 路鸣泽拖着长音。路明非纹丝不动。 “所以,恭喜你喽,诺玛师姐暂时查不到她是否具有‘侧写’的能力,也就暂时没人可以还原当天在化妆室里发生了什么。你可以继续在这里卖烤肠,卖到恺撒师兄把诺诺师姐牵回家为止。” “到时候等灯登登,等灯登登闪光灯一字排开,恺撒师兄牵着诺诺师姐的手,像是英勇的人类王子牵着红发的精灵公主。我是那个可爱的小花童,在后面帮师姐拖着十二米的长裙。两边有人朝们扔粉红色的玫瑰花瓣,师姐的头纱上落了轻轻的一片,她摘了下来,花瓣在她手里像是粉色的心心,这个时候,摄像机喀嚓一声,捕捉到了这个唯美的瞬间,这个瞬间里,恺撒是壁画里走出来的骑士,他正扬起手,为他最美的新娘骑道开路。” “你《最小说》《萌芽》看多了吧。”路明非终于转过身来,“这段言情文也就是十六岁小女生的水平。” “没办法喽,所有女生都喜欢十六岁的自己,也都喜欢十六岁自己的幻想。” “你其实并不了解她。”见路明非没有说话,路鸣泽继续说道,“你对她的了解还不如你对恺撒的了解深。你知道恺撒喜欢潜水,家里收藏了一台‘里雅斯特’号深潜器,你知道他喜欢登山,冲浪,蹦极,极限运动他都玩。你还知道他看了很多日本的怪异小说,因为他的言灵‘镰鼬’取自于日本。你还知道恺撒有多少块腹肌,你还伸手摸过……但是,诺诺师姐呢?你知道她喜欢什么吗?玫瑰,海棠,薰衣草?她喜欢吃什么?吃意大利面要不要放甜面酱?吃牛肋排要三分熟还是五分熟?你知道她最喜欢的是神奈川的赤梭子鱼吗?你都不知道。她也不会告诉你。你知道她每次开着车到山顶都喜欢数着天上的星星和地上的落叶吗?因为那都是数不完的东西。有些东西怎么数都数不完,就好像有些时间怎么过都过不完。” “只不过,那又怎么样呢?”路鸣泽还是自顾自地说着,“爱情本来就是这个世界上最蛮不讲理的东西。你不知道它是从哪里开始的,也不知道它会在哪里结束。你只能等啊等,就像在一个小黑屋里等待天亮。你都不知道天到底会不会亮。” “你真的不是《最小说》的签约作者啊?我们班好多女生都吃你这一套。” “所以,后来我也想通了。”路鸣泽点了点头,“假如有一天不见的是你,而你要我保守你的秘密,我也肯定宁死都不会说的。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再问你任何有关于诺诺师姐行踪的事了,除非是你自己想说。” 嗯? 路明非本能地往墙边挪了一挪,他不确定这是路鸣泽的以退为进还是进退维谷还是左右开弓还是左右夹击。 “来,这是给你的晚饭。”路鸣泽居然还有一个饭盒,他打开来,里面是红烧茄子、糖醋排骨和宫爆鸡丁。 “我做的。”路鸣泽颇有些小骄傲,“我们家里的标准午餐套装。” “啊?”路明非的眼神不亚于看到了恺撒穿女装跳舞。 “好吧,我承认是我在附近的中餐馆买的。”路鸣泽摊了摊手,“老唐带我去了一家中餐馆,听说是附近最正宗的中餐馆,叫‘林家早茶’,那掌柜的你见过的,叫林凤隆。” 林凤隆……林掌柜。路明非记得,是那个穿着中山装纹着金色纽扣的男人。 “林掌柜喊我们明天去喝早茶。听说有油条豆浆小笼包,锅贴肠粉叉烧包。老唐在那帮过工,门儿清。” 林凤隆……听起来倒真的是个四五十岁爱穿中山装的男人的名字。 “对了,你知道那句话是谁说的吗?爱情本来就是这个世界上最蛮不讲理的东西。你不知道它是从哪里开始的,也不知道它会在哪里结束。你只能等啊等,就像在一个小黑屋里等待天亮。你都不知道天到底会不会亮。这不是我说的,这是我抄的。” “你抄的?” “对啊,我抄的陈雯雯的啊。该段文字记录于陈雯雯qq空间高二随笔目录下《风沙》。你还在下面留言了呢,你留言评论说:写得好好。后面还有一个小人鼓掌的表情。” 路明非抽出了那淀粉肠的签子,直接往那路鸣泽身上戳了下去。 第二十一章 爱情的毒 是夜深夜,夜色薄凉如水。 清冷的晚风拂过面颊,路明非独自坐在高楼的天台上,眺望着眼前这座夜幕下的城市。 布鲁克林。老实说,路明非先前对于这座城市唯一的印象来自于nba,那里边有个布鲁克林篮网队,他一直听说布鲁克林被称为纽约的城中村,连带着篮网队在nba里都是追着纽约尼克斯队打,誓要超过它一头。 布鲁克林,纽约,芝加哥……其实这些城市在路明非看起来都差不多,他也搞不清楚那里最高的什么花旗银行什么摩根银行有什么区别,他只看到这些银行都动不动一建就是四五十层,外面的玻璃光得透亮,里面的白领精英白得发光。这些城市每天都轰隆隆地运转,人流像是川流不息的溪水。 相比较之下,他倒还更适应这里。布鲁克林的唐人街,全名叫作八大道唐人街,这里的楼都很矮,各个立牌挂得横七竖八,像是国内常见的那种步行街。每到夜晚这里就会撺掇出熙攘声和烟火气,下雨的时候雨声凄凄切切。以前路明非也是这样坐在天台上,眺望着楼下被雨冲刷得七彩绚烂的霓虹灯。 他坐在天台上其实是在胡思乱想。比如想明天的文学社聚会我要介绍哪本书比较好,再比如想学校的文学杂志在征稿,我前天攒的那首小诗要不要扔上去试试。路明非那个时候还陷在“爱情的毒”当中。陈雯雯是学校文学社的,于是路明非也死乞白赖参加了文学社,他那个时候就是看着陈雯雯在阳光下读书,光线好像是皎洁的透镜,他好像看见陈雯雯在发光。老实说,少男少女的爱情的毒是很难解的,那句话真的说得很对:你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结束。 就像现在,他的脑海里还是诺诺,简直就像是路鸣泽用言灵神瞳蚀刻在他脑海里一样。他一直记得那个拉轰的红发巫女,用一辆法拉利拉他离开了那个尴尬的告白仪式的现场,他记得她那天的深紫色的套裙,像是红水晶一样的长发,还有长发中点缀的那只四叶草耳坠。经常听有人说人死之前脑海中会走马观花一样浮现出人生中最重要的场景,那路明非的走马观花恐怕就是这个场景的n次重放。 有时候路明非一个人发愣,会不自觉地嘴里蹦出“阿拉瓦清除!”这种不着调的话,其实他是在假装放什么哈利波特里面的失忆咒,好像真的有这么一个咒语可以让自己忘记这个场景,更重要的是,忘掉这个人。 当然了,没有什么用。早就说了,少男少女的爱情的毒是很难解的。 “一个人在这想什么?还不睡?”路明非的身后传来噔噔脚步声。 “老唐?”路明非转过身去,是老唐,他裹着睡衣,头发在风中凌乱。 “来看看你。怕你一个人脚滑了。明天起来见不到你了。”老唐凑到路明非身边,“来,来挤挤。” 路明非为他让出一条缝来。两人就这么并排坐在天台上,眺望着远处的唐人街霓虹灯的烟火。华业地产、万辉建筑、林家早茶……这些牌子都像镶了荧火,在那blingbling地闪烁。路明非想到,要是勤快点,还能晚上去摆个夜市找个摊,估计能挣不少。 “他们睡了?”路明非有一搭没一搭地问。 “牛顿睡了,他一般都睡得早。鸣泽还没有,他打着个小电筒在被窝里,好像是查阅什么资料。” 查阅资料……路鸣泽还真是孜孜不倦呐。春天的蜜蜂都没他勤劳,夏天的蝉都没他这么珍惜时间,鬼知道他现在又研究到哪一步了。 “明非,你有没有觉得,你跟两年前不太一样了?”老唐突然问道。 “啊?”为什么这么说?要说他跟两年前有什么不一样,只有两点,一,他加入了卡塞尔学院,二,他跟陈雯雯彻底掰了,哦,也不能说掰,而应该说彻底没可能了。 “以前你的话很多很密的啊,用虫族打我人族还能边拆矿边全场传递假信息,假信息里还要夹杂几句什么新更的番太烂了之类的话,还好当时我也听不太懂你在说什么,还是后来查了一下才知道原来‘番’的意思是日本动漫。主要是当时我手活要忙不过来了,少出一个兵我可能就会输。” “我只是顺带开了一个小屏幕看番剧……” “你看,你这几天连一个番都没看,你还说你没变。” “我真的没说我没变啊!好歹我也大了两岁今年二十了啊再过两年就到法定结婚年龄了啊!”我真的变了,真的变了。主要变了两点,一,我加入了卡塞尔学院,二,我跟陈雯雯彻底没可能了。 “你变老了。像个忧郁的中年人。” …… 好啊,好啊,路明非终于意识到哪里不对劲了,这台词,这话术,你说你不是路鸣泽派来的我都不信! “其实我也变了。”老唐看着路明非的眼睛,“人是不是从十八岁开始就长大了?以前的我,饿了就吃饭,困了就睡觉,晚上就捞你打星际。但自从多了一个弟弟,就好像天然就要肩负起更多的担子。每天都要担心他饿了渴了,担心他衣服破了旧了,连一时找不到他都觉得很心慌,我跟唐人街的一些大爷大妈们闲聊,他们都笑我说我是把牛顿当儿子养。感觉,好像也不是人从十八岁就开始长大,而是人从有了要照顾的人的时候就开始长大了。” 路明非……他生咽了一口口水,老实说他也没想到老唐跟他讲的话这么……深情,他印象里的老唐还是那个一言不合就耗光所有资源爆兵跟他all in的老唐。 “其实我也是最近才明白,有些事情,不是你想躲就能躲得过的。我前几天听牛顿的课新学了一句话,叫作‘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躲得过初一,也躲不过十五,与其藏起来做个懦弱的人,不如堂堂正正趁早来个了断。” 啥?“路鸣泽跟你说啥了?”路明非觉得有些不对劲。 “鸣泽跟我说了你的事情。实话说,确实有些难处理,尤其是法理上有些说不过去。” 啥?“他都跟你说了啥?”路明非开始听懵了。 “你爱上了一位有夫之妇,虽然倾慕之情,人皆有之,但是这事还是比较难办……” 噗。路明非恨不得吐血三升。 第二十二章 告 狠狠地告 “我没有爱上有夫之妇!”他当机立断地否定。 “鸣泽都给我看过新郎新娘的定妆照了,老实说,的确也是挺般配的。不过,你也不用感觉羞愧,毕竟爱上别人不是一种罪……” “没有!他们还没结婚没结婚没结婚!而且我也没想做什么,我什么也没想我就想跟她好好地告个别我只是觉得以后都很难再见到她了心里一下子觉得有点失落。”路明非越说越委屈,越说越委屈,“就像爸爸妈妈突然说明天要出门做生意了要过年才能回来,就像毕了业你喜欢的那个女同学考上的学校跟你离了一千公里,就好像……路鸣泽,或者牛顿,突然有一天说要一个人出去闯荡了要你不要担心他,你就是会心里难受啊,无论你怎么想就是会心里难受,因为你不知道你下次再见到她是什么时候了,可是她在你心中那么重要。那么重要。这个世界上有几个那么重要的人啊,可是她就是……那么重要。” 路明非说话像是吞了子弹,老唐一下子有些听懵了,他下意识地拿起袖子擦了擦路明非的眼角。 其实,路明非没有流泪。他就是觉得……有点委屈。 “你这么说……我好像有点明白鸣泽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了,打爆他的车胎,送她一束玫瑰花,邀请她去最盛大的餐厅……他还问我,如果我是你,我会怎么做。” “你会怎么做?” “是啊,他问我我会怎么做。他说他会打爆那个新郎的车胎,送新娘一束玫瑰花,邀请她去世界上最盛大的餐厅,我说这些我都做不出来。”老唐讪讪地笑笑,“其实我也没谈过什么对象啦,你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我在学校里看上一个女孩子,结果把人家的名字‘lucy’发音成了‘luki’,那是我第一次追求女孩子,也是最后一次。我跟路鸣泽说,其实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如果真的要我选择的话,我大概会去跟那个女孩子告白吧。” “告白?”路明非有些听傻了,这个时候去告白,这是什么骚操作? “如果有女孩子跟你告白,你会一辈子记得她吗?” 啊,路明非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他很仔细地想了想。 “应该……会吧。” “是啊,那对于她来说,也是一样的。她会永远记得你,无论你在她心中是什么位置。如果她已经心有所属,她会感谢你的喜欢,因为那是对她的肯定。如果她心有所属的恰好是你,那她就会脱下婚纱不顾一切地跟你私奔,这个时候,你就接受这一切吧。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不是为什么前面都说得好好的最后这句话就一股路鸣泽的味儿? “只要你们都大大方方,没有私心,这种事情根本不算什么。大方地承认自己的感情,属于你的就属于你,不属于你的就让它过去。人在年少的时候都容易陷入一种感情的漩涡中,觉得没了一个人都活不下去了,其实走出来几年了才知道,这个世界没了谁都会转,你也没了谁都能活。说不定你还能换个活法。” 不是你真的确定这不是路鸣泽帮你撰写的台词吗? “我之前读过一本书,里边有一篇科学报道,有一个大学的教授做了一个社科实验,他让被实验者平等地与几百位异性共处,结果发现,每一个人在平均二十个异性中就会找到一位爱慕的对象。所以说,明非,即便不属于你,你也不用灰心,多出去走走,只要一路上看过了二十位异性,里面大概率就会有你喜欢的那一个。” 不是这本书真的不是《读者》或者《意林》吗? 不过老唐说的这些话,还真的……挺有道理的。路明非的记忆时常停留在那一天,就是诺诺开着法拉利说“ricardo lu,我们不要在这里浪费时间了”的那一天。相同的,那一天发生的所有事情他都魔怔一样地记得。那天其实他准备了很久,他准备了花,准备了新衣服,准备了告白词,他想向陈雯雯表白的。但是,不知怎么的,好好的事情就这么疯狂地往另一个方向滑轨了。那是文学社的聚会上,他被莫名其妙地请上了台,表演了一个人形小i,他看着台下的陈雯雯满脸通红,才知道他其实是“i love you”的那个i,他和台上文学社举牌的其他人一样,都是别人精心设计的告白剧中的一环。他一下子懵了,他就这么木楞地站在台上看着他向她表白,其实那个时候他好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因为他听见陈雯雯说了一句“好”。 其实没什么的,还是脸皮太薄了,怕什么呀,他就应该把自己准备的花束什么的都拿出来,交到陈雯雯手上,然后淡然自若地念完自己精心准备好的所有台词,再加上一句“好了,陈雯雯,现在你可以选择了。” 如果他选择的不是你,那也没什么可怕的,你就应该挽起那位竞争者的手,然后说“恭喜你,希望你好好对她”然后拿起花束翻身走人,怕啥呀?比不过怕啥呀?就算是人家是八抬大轿六十辆劳斯莱斯来接驾你也不要怕,怎么了我就一辆小电动我还没有喜欢你的权利了?你不喜欢我那我就拍拍屁股下一个呗,每二十个人里面就有一个我喜欢的对象,也就是说全球六十亿人里面至少我可以喜欢上三亿个人,我还能在你这颗歪脖子树上吊死?当然排除同性、老少、作风不良的、已有家室的,那零零总总还剩几千万,我还能在你这颗歪脖子树上吊死? 路明非一下子就来了自信,告,必须得告,今天就告。路明非立马站起身来。 只是……他一下子想到,他也不知道诺诺师姐在哪。路明非又呆呆地坐了回去。 不过,想做的事情做不了,还可以做其他近在咫尺的事情。路明非拿脸贴了贴老唐的脸,说了一句,“谢谢”。 老外都是这么敬礼的吧如果路明非没记错的话。亲吻手背什么的就算了太肉麻了。 “不跳楼了?”老唐问。 “我从来没想过要跳,我连从上铺爬下来都会怕。” 在黑夜中,路明非和老唐对视了两眼,两人相望而笑。那笑声豪气,一声向东,一声向西,若是搁在古代,横竖也要上两壶酒来。 “走走走,搓一盘星际去。”路明非提议。 “走走走,我今天一定要切你一把。”老唐复议。 第二十三章 林家早茶 次日。 布鲁克林唐人街大学生男生宿舍四人组堂堂出游,路明非和老唐昨夜大杀四方,现在还边说边笑地比划着游戏里的出兵、建塔、一波流。路鸣泽则是赶大早梳了个流线型的气垫微分,胸前的白领巾别得端端正正,一身小黑西装行走在人群里,看上去就颇有些行头。 还有牛顿,其实牛顿是有些怕生的,他完全不具备他这个年纪该有的活泼和好动,只知道挤在老唐的身旁,眼神躲躲闪闪,好像躲在老唐的身后老唐可以为他遮蔽住所有的阳光。他很像是那种刚刚学会吱呀呢语,离开了长辈世界就轰然倒塌的……幼儿园小班学生,他对其他人都怀有天然的戒心,只有老唐教了他无数次的“路明非哥哥”和“路鸣泽哥哥”,每天煎煎蛋,做面包吐司要多做两份的“路明非哥哥”和“路鸣泽哥哥”,他才会显得有些黏人,有些幼儿园小班学生面对长辈时的信赖。 “布鲁克林的唐人街是老伙计。”老唐算是本地土着,他为众人解释着这矮墙林立的唐人街,“听说一百多年前就有华人来这边讨生活。后来,他们慢慢就都围聚在布鲁克林的八大道,因此这里又被叫作是八大道唐人街。八大道唐人街里华裔人口有三万多,大多是当年来自粤区的移民,所以你在这里能看到黄色立牌、卖鱼摊、早茶铺、唐人衣厂,还有华人小巴公司经营的小型巴士,这些巴士大多是去到曼哈顿的,那里是华人的另外一个聚集地。” 布鲁克林的唐人街的确不像是什么纽约时代广场一样的庞然巨物,相反,它更像是国内某个沿海小县城的步行街,各个小商铺里,“特价龙眼”“3元一斤”“随意挑选”的白色手写小卡片摆在一格一格的编织篮里,来往的大爷大妈背着个布包袋,一个个挑挑拣拣。只有偶然看到的“我们接受粮食券 we ept food vouchers”的标牌,才会提醒他们,这里是阿美利坚。 “粮食券是政府给低收入人群发放的食品券,可以买食品原材料,但不能买熟食。”老唐解释道。 “我在以前领过一段时间。”老唐又继续说道。 “这熟悉的路边剁菜板的声音,我还以为我是在出门帮我妈买菜。”路鸣泽从篮子里捡了颗瓜子,咯呲一下咬开,“我负责买菜,路明非先生负责买马桶圈,结果我菜都买完家里都切完烧熟了,路明非先生还没有把马桶圈带回家。” 额……这件事的确发生过。发生在路明非大一结束的那个暑假。那时候学院给他派遣了紧急任务,他稀里糊涂就捧着马桶圈被学院的师兄楚子航拉上了车,最后师兄一个人牛逼哄哄地执行任务去了,还告诫他不必透露给学院任务具体执行的走向——意思就是活我干了,但上报的时候你就说是咱两个人通力协作的。最后,师兄还看他楚楚可怜,参加同学会像只单脚落汤鸡,还给他预定了和某个高中女神的烛光晚餐。 好吧,是陈雯雯。也就是那个时候,路明非意识到,自己好像没那么喜欢陈雯雯了,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的,但是当那天所谓的烛光晚餐结束的时候,他下意识最想做的一件事情是——陪楚子航师兄一起去干架,拿那马桶圈圈那些不识好歹的。 楚子航师兄在学院里和恺撒齐名,是卡塞尔学院里学生会之外的另一大组织——狮心会的会长,也是路明非的贴心保姆。好吧,虽然很不想承认,但在路鸣泽正式入学之前,好几次两人一起执行任务都是他在力挽狂澜而路明非在旁边卖力鼓掌。 “到了。”老唐指着眼前的一处金额牌匾,上面用遒劲有力的行书写着“林家早茶”四字。牌匾上龙翔凤翥,肆意挥毫,路明非虽然不是啥识字的高手,但也忍不住驻足多看了两眼。 “这是紫檀木。紫檀木坚硬致密,心材红色,多生长于热带季风气候地区。由于紫檀十分罕有,在古代只有王室成员才配拥有,因此也被称作‘帝王之木’。”路鸣泽说。 “啊?”老唐扭头看了一眼路鸣泽。 “没事,他在装逼呢。”路明非推了一把路鸣泽。这一点小花样路明非见得多了,因为有“神瞳”,路鸣泽识物如识人,明代出产的青花瓷和清代出产的青花瓷他一眼便能分辨得出来,每次两人窝在家里看什么鉴宝节目,路鸣泽总是在那里有一指一、大煞风景,气得路明非当天晚上就给电视台打电话说我们这边有个大神要来应聘你们的鉴宝专家。 一行人推进了门。 曲径通幽处。 林家早茶的牌匾并不是在一个非常显眼的位置,相反,它低了普通商铺一头,像是山城里掩藏在阶梯下的苍蝇小馆。但进馆之后,你才会发现这里别有洞天。洞有古木印芳华,水声嘈嘈且切切。一株发财树下留着淙淙的溪水,一盏台阶灯旁倒影着细枝和枝桠,一竖青绿山水的屏风隔绝了前与后,迎接他们的是一位戴着金框眼镜、须发皆白的长者。 听到脚步声,长者抬起了头。他的眼神在四人身上停留了许久,先是老唐,后是路明非,再是路鸣泽,最后是牛顿,牛顿被他看得赶忙躲在了老唐的身后,攥着老唐的衣角捂住自己的眼睛。 长者轻轻点了点头:“我去找掌柜。” 老唐莫名其妙有些心悸和忐忑,就和昨天来时一样。可能是太久没来了,对即将发生的一切还没做好准备。他讪讪地笑了笑:“其实以前都是我在这个位置。” “老唐以前在这里帮工。”路鸣泽看起来很是来者是客,他摆弄着那株发财树,对那树下的假山假水也是爱不释手,他像是算命大师一样,在那故弄玄虚地发出些声响,“林家早茶,别有洞天。林家早茶别有洞天。” 路明非白了他一眼。不知道他又在搞什么名堂。 “林掌柜是这八大道唐人街的大老板,拥有这里的十七家店面。包括地产店、巴士店、古董店、早茶店,在八大道的人都得跟他打交道。不过他人很好,好说话,没架子,当时牛顿的身份和监护权问题都是他帮我搞定的,有点人脉。明非你要是遇到啥解决不了的难事或许可以找他。” 路明非心想我要是遇到了什么解决不了的难事,找到阿美利坚总统总统他老人家都得颤颤巍巍交过核武器箱,然后托着路明非的手说人类命运都在你手上了。所以还是不要麻烦他了。 “各位,请进。林掌柜请各位上房。”再度出来的老者中气十足,他打开门帘,示意四人随他而去。 “林家早茶门口促狭,不过是掌柜不愿多为人目耳。”老者在前,一边引导一边讲解,“掌柜以茶会友,这早茶市客多是这八大街乡邻。一盅茶从天明至天夜,不过尽兴罢了。倒是些无知俗客,不懂茶亦不懂国色,图图浪费心情。” 这老者半嚼文半嚼言的,路明非倒是听懂了一些,就是说不欢迎那些傻冒游客呗,来了点餐摆拍囫囵吞枣三件套。那自己品茶也是如同品白开水,待会儿还得装得像一点,要深沉一点,要细微地抿,就算茶烫得跟火山一样都要像佛一样禅坐。 不过……这地方还着实有些不同寻常。 林家早茶的内饰装修绝非凡俗,大开但大阖,大素但大雅。装点以青为主色,以竹为引配,以菊花为引信,曲径通幽却又豁然开朗,颇有“暗寻桃花源”那番意味。 只不过,此时此刻,坐在这早茶店里的,叽叽喳喳,声声雀雀,一碗豆浆喝得比天响,一盘瓜子四个人细簌。 “这些都是四周的乡亲。”似乎是看出了路明非的疑惑,老者解释道,“林家早茶绵延数十载,不过都是为了这唐人街的熟客罢了。掌柜喜烟火,这十里乡亲都多承蒙他的照顾。” 星巴克里上的是小笼蒸屉,间有醋味飘香,这大概就是路明非此时此刻的感觉。 路明非跟着老者穿行在这早茶店里,叽叽喳喳很是热闹。喝茶的大爷,嗑瓜子的大妈,还有围成一桌打牌的大爷大妈,只有偶尔路过了一个学生,突然显得有些格格不入。那学生眉眼低垂,掩盖在笔记本电脑之下,双手快速敲打着眼前的键盘。似乎是工作完毕,他抬了抬眼,这下便露出了一张长着“篮球校队队草”一样的脸,他长着一张典型的中国脸和一圈整齐的睫毛,一头毫不驯服的黑色短发,眉宇漆黑挺拔,凌厉如刀剑。线条明晰的脸,开阔的前额,挺直的鼻梁,路明非多看一眼就愣在了原地。 “楚子航师兄?”路明非下巴掉到了地上。 第二十四章 楚子航 掩上门扉,路明非做贼心虚地再三确认合上了,然后转过身狐疑地盯着已经坦然入座的路鸣泽和楚子航。 这种场合,老唐当然知趣地找个借口说跟林掌柜叙旧去了。杀胚师兄出现必然事出有因,路明非特意叮嘱那管事的说要留他们三个“异乡相逢的发小”足够的空间叙叙旧。于是…… 路明非,路鸣泽,楚子航,三个人在一个包间里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谁都没有先开口说话。 路明非老觉得这些天不太正常,自从诺诺师姐失踪,这世界好像倾斜了45度似的,逃个亡还能偶遇杀胚楚师兄,你以为是翘课去游泳馆看美女啊。 哦,不对,翘课去游泳馆也见不到楚子航,只会见到同样翘课的诺诺和恺撒。 “明非,学院里发生的事情我听说了。”还是楚子航先开口,“不管怎么样,人生总要做一件你永远不会后悔的事……” “好了好了,再别说了。”路明非赶紧打断了楚子航的深情演讲。他一点都不想持续这个话题,就算加图索家族现在十八架飞机盘旋在他面前,潮水般的黑衣人要出手捉拿他,他也能立马装死装失忆,十亿美金的支票都撬不开他的嘴。 “话说,师兄,你怎么会在这?这么巧?”路明非对着楚子航挤眉弄眼。 “我在布鲁克林执行任务。执行部七组的任务。” “执行部七组?叶胜师兄和亚纪师姐的组?”路明非把头转向了路鸣泽。他清楚地记得,暑期的时候,路鸣泽跟着叶胜和亚纪在执行部七组实习。而那个时候,路明非还在跟恺撒“切磋”镰鼬。 “是的。”路鸣泽点头,“我们在布鲁克林的一座山脉里找到了一片坟冢,坟冢里是一座古老的青铜城。这座青铜城对我们来说是一座迷雾里的迷宫,它四通八达却又处处滞阻。就像有二十八方星宫,但每两方星宫之间全都是迷图和迷雾,我们整个组竭尽全力只能探索到那二十八方星宫中的几方。而在我们能抵达的最后一方星宫里,我们发现了两个龙茧。” “龙茧?”路明非大吃一惊,这事他从没听路鸣泽说起过。这龙茧的事甚至一点风声都没有在学院里流传出来过。 “是的。不过是——两个已经孵化的龙茧,一大一小。” “两只已经孵化的龙裔?” “是的。基于此事,叶胜师兄向学院本部请求了支援,校长给我们支援了诺诺师姐和楚子航师兄。诺诺师姐负责用‘侧写’帮我们寻找龙裔的去向,而楚子航师兄则负责帮我们用言灵跟他们对轰——毕竟我们不知道消失的龙裔是几代种。如果是二代种,我们整个执行部七组都有灰飞烟灭的危险。” “其实我主要的任务是调查。”听到路鸣泽在那可劲地添油加醋,楚子航只是不动声色地解释,“陈墨瞳的‘侧写’能力把龙裔的目的地一路定位到了布鲁克林,而我需要调查他的去向。在我来到布鲁克林的这段时间,执行部七组则留在坟冢里继续调查那座青铜城。” “要是诺诺师姐在,这一切说不定早就结束咧!”路鸣泽气不打一处来,“要不是她急着回去参加订婚仪式,说不定那只龙的坟头草都两米高了。” “没有那么夸张。”楚子航摇了摇头,“龙茧孵化的时候还是龙种,四肢甚至尚不灵活,所以沿路会留下蛛丝马迹,但到布鲁克林的时候他已经双腿直立,已经可以滴水不漏地融入社会生活。龙类的智力远超过我们的想像,他以人类的形态混在我们的种群中,我们很难发现。” “等一下……你们这说的……他?那只?”路明非有些疑惑,“不是有两只龙茧吗?” “虽然有两只龙茧,但是陈墨瞳的‘侧写’只发现了一只龙裔的去向。我们推测,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其中一只龙裔把另外一只给‘吞噬’了,在龙类的世界,弱肉强食是天生的法则,甚至是生物进化的一部分;还有一种可能,另外一个茧在很久以前就孵化了,时间长流中的风沙和异动掩盖了他的气息和踪影,最后连陈墨瞳的‘侧写’也找不到痕迹。” “所以,师兄,你查到了什么?”路明非问出这个问题后,突然心里一惊,他打顾四周,觉得很是不安,“师兄,那条龙……不会就在这家早茶店里吧?是那个瓜子蘸酱的大妈还是那个油条拌甜豆浆的大叔啊?难怪我刚才就觉得他们不太正常。” “其实,我之所以在这家早茶店……”楚子航瞥了一眼路鸣泽,“是鸣泽让我来的。鸣泽昨日晚上给了我地址,他知道我在布鲁克林。” 好啊我就知道是你这个浓眉大眼的傻狍子!路明非狠狠地盯着路鸣泽,他早就觉得在这里遇到楚子航不是一种巧合。你要是都住一个村,那出门买个菜还容易捎着,你一个大兴安岭一个雁荡山,出门买菜还能就这么巧撞上了? “芬格尔师兄把我们的通讯做了特殊处理,现在我们在学院那边就是无限失联状态,所以我才能联系楚子航师兄。”路鸣泽赶紧解释,“多个人多个帮手,更何况是楚师兄,楚师兄可是能让校长破例让他自己一个人组成执行部十一组的天才!” …… 这的确是校园里的一桩美谈。在今年之前,除了各地的执行部分部以外,执行部共有十个小组。今年额外增添了一组,而里面只有一名成员,那就是楚子航。对于楚子航来说,他一人即是一军。 所以……“师兄,你今天是要来干嘛啦?撵我回家?还是要严刑拷打让我逼供?” 楚子航看了一眼路明非,他的眼里似乎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悲天悯人。 他说话了:“其实,如果那天我在卡塞尔学院,你们的计划或许能更滴水不漏一些。我可以帮你拦住恺撒。” “好了,再别说了。”路明非眼含热泪蒙住了楚子航的嘴。楚子航这个人吧,初看的时候又帅又高冷,执行任务的时候又是个完美的杀胚。但仔细相处了你才会知道他就是个善良的八婆,他没有什么感情经历的啦,连中学的时候有女生给他送情书他都不会打开的,因为妈妈不许他早恋。 “师兄,咱们别聊这事了。我哥他对这事ptsd了,你每聊这件事一次,他就会痛不欲生然后戒食一天。”路鸣泽在一旁打着哈哈,“我们还是聊回正事,关于我昨天跟你说的……这家店的掌柜——林凤隆。”说完“林凤隆”三字,路鸣泽的眼中突然亮起了某种狡黠的光。 “在你来找我之前,他就在我的调查名单中。他是一个混血种。” “啊?”路明非“啊”得极其大声,这家店的掌柜,不就是那个穿着中山装还别着金色纽扣的中年大叔吗?他是一个混血种? 楚子航的表情突然变了,变得冷冽而肃杀。他忽然变成了那个执行任务时的杀胚楚子航,他突然站起了身。 不就啊得大声了一点吗至于吗?路明非正想吐槽,在这时,门口传来了稀簌的响声,那是开门的声响。 有人! 路明非早就告诫过他们让他们不要来打扰,毕竟是卡塞尔学院两个s级和一个超a级的谈话,他们随口一说可能就是牵动整个世界动乱的大事,因此需要“绝对的清静”。路明非还是有这种自知之明的,偶尔还是能散发出“长夜漫漫,吾将守望尘世”的气质,他也不想一觉起来豆浆油条小笼包全都不见了,他只能带着一堆肌肉男剥龙鳞烤龙肉吃。 闻风而动,楚子航立刻立在了门边。他在某种程度上是火中取栗的战士,任何一点风吹草动在他眼里都是警锐的哨声。 路明非突然意识到,楚子航的警惕是有先因的,他既然查出了林凤隆是一个混血种,可能早就把这里当作了龙类的巢穴。 第二十五章 隔墙有耳 门被推开了。进来的是一个苍白的老者。 他好像有一个世纪那么苍老,满头银白的碎发,耷拉的眼睛旁布满了皲裂的旱地般的皱纹,老年斑像是天生的一样贴在他的脸上。他端着一个餐盘,餐盘里是几个茶杯和一个茶壶。那茶壶在他手里发出哐啷啷的颤响,那是因为他的手颤颤巍巍,抖得像是一个帕金森患者。 看到这一幕,路明非有些傻眼了。什么餐厅还会让这么老的老人来当服务员?资本主义就是这么搞剥削的吗? 门口的楚子航扶过了那道餐盘。路明非注意到楚子航的左手稳稳地端着餐盘,右手却已经青筋绷起。他维持着随时出手的姿势,关键时刻,手中的餐盘还是他的武器。 “我说了,我们要点餐的时候会叫你们的。”路鸣泽的语气有些愠怒。 额……啊……额……啊。那老者指指点点,口中却吐不出什么词来。 “他的意思应该是他是来送茶的。”路明非低声说。 老实说,他虽然心里嘀咕,但其实很没底气啦。就像你在餐厅里看到这么一个耄耋老人给你端茶送水,虽然他走得又慢又楞,给你端个餐好像整个人要跟着餐盘一起散架一样,但你也不好意思说他啊!你只会内心里在说,这是什么世道啊? 这是什么世道啊? “老孙!”一道人影出现在了门口——刚刚的那名管事。他言色俱厉,没摆着什么好脸色。他直接撵过了那老者的手,想要把他撵出门去。 “诶。”路明非有些不忍心,他出声提醒,“轻点。” “不好意思,各位贵客。”管事鞠躬道歉,“这位老孙是位聋哑人,所以没有注意到我们在店里的通知。不,这其实是我的疏忽,我没有提前考虑到这种情况。” 管事看路明非的眼神中有种担心和忧悯,似乎是明白了他在想什么,他继续解释道:“老孙其实是掌柜的特意留在店里的。因为他无儿无女,又没有什么收入,又聋又哑身无分毫,无事一身轻最容易轻飘飘走了,掌柜的才留他在店里打份工养活自己。掌柜的是个大善人,却也懂得授人与鱼不如授人与渔的道理,留一条闲口不如留一个忙人,忙起来多少事都过去了。” 额……唔……额……唔。那老孙才意识到自己好像犯了什么错,连忙低头认错,他甚至腿一软,直接跪倒在地。 “哎哟,多大罪啊。”路明非可担待不起,他赶紧上前扶起,“没事没事,不就送个茶吗?我们正好有点口渴,给我们留下了。” 这已经是路明非情商的巅峰了,他甚至觉得这套话术在一圈坐着“十八个领导和一个你”的酒桌上都可以来去自如了。他暗暗瞄了一眼那管事,那管事倒是借坡下驴:“那各位贵客需要服务时再告诉我,我们随时在门外等候。” 管事攥着那老者的袖口,使劲地使着眼色,两人终于一点一点走远了。路明非这才松了一口气,再三确认四周没人后,他又一次做贼心虚地左探右探,左望右望,阖上了门。 “我们刚刚说到哪了?哦,对了,混血种。” “镰鼬。”路鸣泽忽然低语。 “啊?”路明非听懵了。 “释放镰鼬。” 路明非这才意识到自己这位小恶魔弟弟在说什么,他的意思是……隔墙有耳! 夭矫的风妖精振翅而出,一瞬间飞满了餐厅的每个角落。镰鼬对于声音的震动极为敏感,它就像是湖面上一根薄如蝉翼的丝线,任何风吹草动都通过弦的震动传回到路明非的耳里。 “门外没有人。”巡查完毕,“你是不是太敏感了?” “没有。”路鸣泽言辞肯定,“一个须发苍苍的聋哑服务员,这管事的看他闯了祸,第一反应居然是‘喊’他的名字,不奇怪吗?” “这……可能只是习惯了呢?人下意识第一反应肯定都是喊名字的嘛。” “不,那个老者是在我发现他之后才握动的门把手。”楚子航摇了摇头,“他原先压低了自己的脚步声,可能是想要隔墙偷听。被我发现之后才出现了开门声。” 啊?感情你们这一来一回在那个时候就开始了啊。行了原来只有自己是个刚出社会的傻白甜,刚刚还为那老人家咒骂剥削的资本主义走狗。 而且……师兄,楚子航师兄呀,您说您都有这水平了还跟恺撒竞争啥呀,他就一大号声呐。您人形声呐加25万吨tnt,我现在就打电话通知恺撒让他过来认大哥。 “这家的掌柜其实之前就在我的调查名单里。他叫林凤隆,是一个混血种,虽然血统不高,但在混血种裔中颇有威望。他做古董起家,在三十余年前就开始拿先人的“遗货”出去典卖。他现在在商界混得不错,中美两国都有他的人脉。” “师兄,你觉得他在……监视我们吗?”路鸣泽眨巴着他那无辜的大眼睛,好像他说的不是“监视”,而是“监护”。 “有这种可能。”楚子航看向路鸣泽,“鸣泽,你昨天跟我说起的……” “哦,对。”路鸣泽像是忽然记起了什么,他眼泛金光,神瞳微启,言灵:神瞳——蚀刻,一副图案出现在路明非和楚子航的眼前。 那是一个穿着体己中山装,留着稀疏青皮胡的男人,毫无疑问那是林凤隆,这是昨日他来找老唐时被路鸣泽的言灵蚀刻下的图像。图像被路鸣泽手动放大,最终停留在了林凤隆的手上,那是一双明显经过岁月洗礼又经过化学养护的手。 “他的青铜扳指。” 哦,重点也不是他的手。路明非赶紧把注意力移向他中指的那只青铜扳指,那扳指绿得鲜艳,简直就像是一块西瓜皮被切下雕成了环。 “这只青铜扳指,来自于布鲁克林的那座青铜城。” “啊?”路明非有些愣住了。他赶紧在心里捋了捋思路……等等! 路明非扭过头死死地盯着路鸣泽。他再傻也明白这一切都是路鸣泽的一场大戏了,这小恶魔蛋子在昨天见到林凤隆的第一眼就意识到了他跟那青铜城有关,他的神瞳让他轻而易举地分辨出了林凤隆手中的扳指是来自那青铜城中的青铜器,所以今天才叫上了楚子航来这里谋定后事。敢情你什么都安排好了呀,是不是今天一路的台词都昨天晚上在被窝里演习过三四遍了? “林凤隆进入过那座青铜城。”路明泽幽幽地说着,“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他也见过那个龙茧。不,是那两个龙茧。” 第二十六章 对峙 半个时辰后。 路明非、路鸣泽、楚子航三个人穿行在林家早茶店里。他们挺直胸膛,步履急促,神情凝重。他们一路掠过这林家早茶店里的花鸟鱼虫和山水林空,直奔后厨而去。 看起来真的很像三个来火拼的伙夫。 转角便是林凤隆的私人办公室。林凤隆这个人,行为夸张难解,比如他在这早茶店里居然还辟了一个私人办公间,这办公间居然还选在厨房的正对门。不过路明非想到。你说你谈业务谈累了还能顺带搜罗点三瓜两枣吃,这么一想好像又很有道理。 只不过,此时办公间的大门紧紧锁闭着,只有门口站着一个低着头用脚孤独地画着圈圈的小孩。 牛顿。 “路明非哥哥。”牛顿抬起头看到了路明非,“我哥哥他好像不要我了。” 路明非这才注意到牛顿眼眶里有眼泪在打转,他委屈地瘪着嘴,好像下一秒就要瀑如雨下。 路明非心疼。他最见不得孩子哭了,于是连忙跑上前去把他搂在怀里,擦了擦他的眼角。 “傻孩子。”路鸣泽在一旁应和道,“你哥哥怎么会不要你。他最多是没钱,养不起你,需要你来这里打黑工养家补贴家用。” 路明非狠狠地瞪了路鸣泽一眼。路鸣泽略略略地吐了吐舌头:“正常的嘛,我也是打黑工来养路明非哥哥补贴家用。” 路明非没再搭理这个抽空就要散发贱兮兮气息的小恶魔。他问牛顿:“你为什么说你哥哥不要你了?” “我刚刚……听见门里面在说话。”牛顿说话还是抽嗒嗒的,“我哥哥说:‘那我就不得不把牛顿留下’,然后那个人说:‘他已经不是小孩了,不需要你像妈一样天天带在身边。而且,小唐,你别忘记了,他不是你真的亲弟弟,你不要过着过着把自己过傻了。’” “这人是怎么说话的一点眼力见没有。”路明非正想像那些当家作主的大人们一样好好地训斥这林凤隆一番,却听见路鸣泽“噔噔噔”敲了敲房门,然后把耳朵趴在了门口。 稍顷,他说道:“哇,牛顿小弟弟你这听力还怪好的咧,我这趴在门口啥子都听不到。” …… 他还用的是河南方言,那前腔后调、阴阳怪气的调调,听得路明非真想把他的耳朵拿一个502胶水粘在这门上。 哐。门应声而开,门里走出了……老唐。只不过,老唐的神态,显然不太放松,甚至可以说……很复杂。他眉毛扬起,似有怒气,嘴巴却别着,像是苦闷而委屈。他看见路明非,嘴巴张了张,却什么话也没说出口。 最后,他伸出手,示意路明非一行人进门。 “林掌柜说想单独找你们聊聊。”他说道。 —————— 秉承着两兵相接勇者胜的法则,路明非三人就像是组团来秀拳头的社会组织,雄赳赳气昂昂地驻扎进了林凤隆的办公室。林凤隆在这早茶店里的隔间装点得颇有意蕴,山水画居笼,古语翠新绿,侧面一只鸟笼里养了一只鸟儿嘤啼,正面挂着一副“鸿鹄之志”的行书。 林凤隆的面前摆好了一副影青花口的茶盏,他似乎颇为娴熟,悬壶起举,涓涓细流慢慢而出。见到三人,林凤隆示意三人落座,问三人斟茶看饮。 林凤隆的主座前早已备好了三方座椅。一落座,路明非顿时感觉他们三个人是来面试求职的学生。 不行,气势不能输!我们可是来兴师问罪的!路明非暗暗瞅了一眼路鸣泽,示意他鸣枪出兵,上! 在这种对峙盘剥的场合,路明非当然是派不上什么忙的。楚子航也不是什么大杀器,他但凡多说两句就要开始跟掌柜的聊起用碳14的半衰期测算青铜器铸成的时间了。所以,这种场合,路鸣泽才是三人中的主心骨。正好,他也坐在了三人座的最中间,即便是面试,这也是一个黄金席位。 “林掌柜来布鲁克林多久了?”路鸣泽说出了这场好戏的第一句台词。 “小友出来留学多久了?”林凤隆呵呵一笑,将茶盏推至路鸣泽身前。 “却不知林掌柜在布鲁克林做些什么营生?” “正如你所见,靠着老乡亲们救济,赚些他们的思乡钱。我虽然定居于此,却也长期来往于两国之间。我还记得一句俗话,叫作‘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八大道唐人街的华人住在这里久了,生活也难免西化,现在连喝茶的人都少了许多。还好有老唐能够陪陪我。” “掌柜的是哪里人?” “南方人,近水。小时候住那。”林凤隆又砌好了一盏茶,这一盏茶被推到了路明非身前,“现在也常回去。我这林家早茶,就是拟着家乡的风情造了一个仿制品。” 什么叫推杯换盏明枪暗箭啊,这就叫推杯换盏明枪暗箭吧!这两个人扒拉这么多,可是一句都没在点上啊! “掌柜的懂风水?” “哦?何以见得?”听到这话,林凤隆仿佛一下子来了兴致,他把最后一盏茶砌给楚子航后,饶有兴致地端坐了起来,仔细地瞧着眼前的瓷娃娃路鸣泽。 “掌柜的名中单有一个‘凤’字,凤喜火,因此掌柜的这寓所才选在这见火的后厨之边。” “可是,我名‘凤’却姓‘林’,为何我不建在林木之旁,却要在这里找不自在。” “掌柜的‘林’在前,‘凤’在后,遂有‘隆’。林在前,故前门有发财树,入门有竹壁,且均左右各有一双,此为‘双木林’;凤在后,故袅袅烟火在后厨,一旁就是掌柜的这间寓所,寓所中,侧面养了一只鸟儿嘤啼,正面悬挂着‘鸿鹄之志’,岂不正是火中圣鸟,‘凤’字之意?” 妈呀,这听的!路明非觉得路鸣泽简直就是干这事的天才。你路鸣泽要是开个《百家讲坛》《说文解字》我绝对期期不落! “有意思。”林凤隆微笑着点了点头,“还有吗?” “白虎卧山川,青龙游易行。玄武喜暗冥,勾陈蜇镇物。这是风水学中龙兴之所的构造。白虎卧山川,在风水学中,右前方为白虎方,白虎喜山,易燥,因此此处常用来摆置玉石,玉石就代表‘山’。” 路明非偷偷瞄了一眼林凤隆的右前方,果然那是一块青翡色的玉石假山。 “青龙游易行,青龙指的是左前方,左前方应通畅无阻,风水学中称为“进退有径”。在风水学中,青龙喜游、易动、蹿跃无阻上下翻飞无碍则生财气。” 果然,左前方空空荡荡,一览无余。 “玄武喜暗冥,指的是正后方玄武位喜暗易睡,引伸背有靠,要背靠实物,不可为‘门’、‘窗’。右后方则为勾陈位,勾陈喜蜇伏于重物下,易固守持恒,故此处应摆设器物、镇物。” 勾陈位,那是一个……青铜兽首,栩栩如生! 一切的一切都纹丝合缝,就像榫合的铆钉。哪怕用学富五车、才高八斗来形容路鸣泽也毫不为过! 第二十七章 寻龙分金看缠山 当然……不可能! 即使路鸣泽拥有不世出的言灵“神瞳”,即使他能够在鉴宝节目里一眼就看穿古董的年代,他也不可能一眼就看通风水的好嘛。这一切当然是楚子航这些天调查的成果。林凤隆的确是个研究风水的大师,这早茶店里的地势、五行、四象,还有缺角之地通风顺气,冲煞之地八方来财,连他那发财树的大小、朝向都很有讲究。楚子航这些日子调查林凤隆,翻阅了许多有关于风水的书籍,他研究这些疑难杂书属于信手拈来,易经在他眼里能被读成易筋经。 至于路鸣泽……他只用背出来就好了,实在不行他还可以把楚子航的笔记一页一页用“蚀刻”刻在脑子里。早就说了路鸣泽是个天生的作弊大师,不要看他年年考试都是满分,路明非一直怀疑他用这招打小抄。无论路鸣泽怎么解释这“蚀刻”耗神耗力,而且就像哆啦a梦的记忆面包一样学一页就忘一页,路明非也一个字都不会相信。他在路鸣泽身上吃过很多亏,在路鸣泽的“神瞳”身上也吃过很多亏。 “小友好学问。”林凤隆看着路鸣泽,眼中满是笑意,好像他是老师发现了一块难得的璞玉。 真的,林凤隆的欣喜之意简直溢于言表。要不路鸣泽你跟着大师走风水得了,看风水掘墓挖宝鉴赏拍卖一条龙,手拿把攥当上行业龙头。 在楚子航的调查报告里,林凤隆是个“摸金校尉”,或者说,“至少”是个“摸金校尉”,他的发家史并不光明,他为何远渡重洋来到大洋彼岸的唐人街生活,最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他要“洗刷”掉他的身份。 “寻龙分金看缠山,一重缠是一重关。”路鸣泽开始念诗。 “关门如有八分险,不出阴阳八卦形。”见林凤隆不为所动,路鸣泽又念了下一句。 “坎离震兑分四象,乾坤艮巽含八方。”又是下一句。 “八方有生有死门,生门死门诀中寻。 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 人点烛,鬼吹灯,勘舆倒斗觅星峰。”路鸣泽越说越快,越说越快。他觉得他都说到这份上了,简直再清楚不过。 人点烛,鬼吹灯,你林凤隆人鬼殊途,究竟能装到何时! “这书,虽然写得有趣,却不对。”林凤隆忽然站了起来,他不恼怒也不觉得冒犯,相反,他从容而又大气,中山装衬出他高大的身形,路明非忽然意识到,他并不像他表面上那么文弱。 “横宫龙穴生荣显,借合穿龙主生财。”林凤隆继续说道,“寻龙看龙穴,凡龙气长则福泽亦长,龙气短则福泽亦短,在高山之龙当看起伏,若在平地则看收敛。至于一望平洋,见有水流不过处,即是“龙脊”,必有高平之阜为祖宗,此为龙法之要旨。寻龙先识行止来去与分合,龙若出动必有自然之来势,必有分水以导之;龙若停止,亦必有自然之水以界之,有合无分,则其来路不明,有分无合,则其止而不真。” 似乎是见几人听懵了,林凤隆方才缓缓停下,轻笑一声,说道,“诸位小友还要听否?若还要听,我可以说上一天一夜。” 见三人不应声,林凤隆继续说着:“细辨水之分合,即识龙之起止。凡见山势秀拔独尊者,大抵为火星所结成,此处于中心出脉,起伏开帐,谓之辞楼下殿,其势忽高忽低而有序,其下则重重穿帐过峡,至于过峡……” 说到这儿,林凤隆停下了,他似乎觉得这些已经足够,他丝毫不遮掩自己“摸金校尉”的身份,相反,对他来说,这反而是一个可以侃侃而谈的谈资。 “生亦赤条,死亦赤条,有何好遮掩?”林凤隆袖子一摆,颇有侠骨之风,“所谓携金叼银,富贵往生,都是人的虚妄之念。富贵者,有这一生便想要下一生,最好百生百世,万生万世,生生世世,永不停歇!可惜,有这一生是你的恩赐,既然死了,就老老实实做你的死人,还穿金戴银,披霞戴冠。生怕别人不知道你生时是其他可怜人的剥削者?我生平最瞧不起这些人,死了还要把财富卷进永无天日的地里,陪他枯成土,碾成泥。所以,但凡我遇到,有一件,我就不会留一件。我还会把那些枯骨一把烧了,让他们回到大地里,回去还能养些草木来。” 路明非……真的有点听呆了。感情你不仅是个摸金校尉,还是个无产主义忠诚建设者啊,有这觉悟难怪大义凛然啊,我无产主义者还会怕你什么鬼神? “你这戒指,哪里来的?”楚子航突然问道。 “诸位小友,莫要多生事端。”林凤隆转了转他手里的扳指,嘴角浮现出轻松的笑意,“大道人行大道路,不要看着旁人行小道便硬要横插一脚。是吧,诸位‘卡萨里芬撒大学’的学生? 还是说,昂热没有教你们,在哪里就有哪里的规则。不是所有地方,都是你们卡塞尔学院。” 路明非赫然一怔。果然……林凤隆早就知道他们的底细。这事路明非在“隔墙有耳”之后也想明白了,林凤隆断然不会是因为看见他和路鸣泽面熟才邀请他们来这林家早茶一叙,而是从一开始,他就知道他们是卡塞尔学院的学生。 “你认识昂热校长?”楚子航继续问道。 “希尔伯特·让·昂热,夜幕下的最后一位屠龙者,穿越一个世纪的守望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林凤隆说道,“不过,我认识他,他却不认识我。我们属于两条不同的岔道,他在阳光下,享受镁光灯,所有的荣誉、知识、王冠、智慧都属于他,而我们只是阴沟里的孑虫,我们只有成群结队才能吸引一些你们的目光,然后你们还会说‘看呐,那些虫子’。” “怎么感觉有点爱而不得的味道。”路明非弱弱地内心吐槽,“是不是当年被昂热校长退学了。” “我们其实是两个世界里的人。你们是英勇无畏的屠龙勇士,而我只是蝇营狗苟的小偷。但小偷也会说,我只是偷些他们不要的面包屑回去充饥,你惹急了我我就狗急跳墙跟你拼命。我做的事情与你们无关,也不会影响你们的屠龙伟业。我言尽于此。” 林凤隆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示意三人离开。路鸣泽还想再开口,林凤隆却抢先说到:“还有,小友,你叫‘路明非’是吧。如果是以往,我肯定认不出你们的身份,我也不会特意请你们到这儿来。但现下,这位路明非小友,我得告诉你,你很危险,你的名字和照片正被悬挂在我们这些孑虫组织最显眼的位置,赏金三千万美元。希望你自己珍重。” 林凤隆再次摆了摆手。其实他也有些倦了,他对这几个小娃儿其实并没有什么想法,他也不需要这三千万来证明什么。相反,在他第一眼看见路明非的时候,他甚至产生了一种惺惺相惜之情,因为,他也曾经被挂在那个最显眼的位置。 不遭人妒是庸才。 有钱未必能手眼通天。 人死了,什么都不是。而且,人都会死。 他是靠着这些信念才一步一步走到今天。黄泉路上失魂鬼,孑然一身不妄生。 他什么都不怕。 林凤隆端起自己手前的青影磁口,把那都有些微凉了的茶一口灌进了肚子里。这时候他才发现,他为三个人斟的三碗茶,他们一口也没喝。 “还真是无人陪我喝茶啊。”林凤隆有些感慨。 第二十八章 猎人组织 路明非悻悻地走出了房门。老实说,他本来也没期待能对峙些出什么,混血种么,他见得多了,各个都觉得自己身负异血,是天子骄子,掌握着拯救世界的命运,不屑于与他人混为一谈。 但这林凤隆又不太一样,他很坦然,他称自己为“小偷”、“孑虫”,是与他们完全不同世界里的两个人。他还为路明非主动递上了情报,他说,“你很危险”。 “哥哥,你被加图索家族的人明码标价挂出去了哦。”还是路鸣泽懂他,还知道在这个时候在一旁添油加醋,“三千万哦,跟给诺诺师姐的退婚费一模一样,说明他们也是很看重你的嘛。” “你别着急,榜单第一非我莫属,说不定榜单第二就是你咧,我三千万,你三千万,咱俩平分秋色。” “哎哟,那林掌柜怎么单说你不说我呢,人家弗罗斯特·加图索恨的是你,可不是我。他说不定还在筹划着怎么能够策反我呢。老实说,不用这么麻烦,只要他帮我出了那辆布加迪威龙的钱,我立马肝脑涂地为加图索家族左右。” 这路鸣泽!胡搅蛮缠起来真是一点亏都不吃,路明非不想理他,转头看向了楚子航:“师兄,你对这林凤隆有什么眉目吗?他所说的,孑虫组织,那是什么东西?” “猎人组织。”楚子航回答道,“是一个游走在暗面的混血种组织。这个组织里的人大多血统纯度不高,因此也不会被学院或秘党所重用。但他们觉醒了混血种的力量,体内的那股龙之血就会让他们天然地寻找同类。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学院和秘党之外的混血种组织。” “难怪他会说,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他们潜伏在黑暗里,很隐秘,也很危险。混血种的力量天生要强于普通人,他们可以轻易地拿这种力量去欺侮、劫掠他人。在猎人组织中,最有名的是一支海豹突击队中的精英部队,他们在冷战时无所不及,暗杀、械斗对他们来说都是小儿科,最后他们还在南非大陆上专门打下了一片岛屿,划为他们的王国。” “这么牛?”路明非突然觉得,自己去前线说不定也能大显神威,毕竟有言灵,耍耍威风还是不在话下。不过他又想到,自己这么多年,似乎见过最宏大的场面就是自由一日时和狮心会的学生对射弗里嘉子弹,他还没见过血呢,不知道那一天又会是什么光景。 “最后被校长找了美军里的一个学生带队夷平了。”楚子航依然面无表情地说着,“我也处理过几个类似的任务。他们的血统纯度不高,看着凶神恶煞,实则外强中干,跪地比上膛快。” 杀胚师兄就是杀胚师兄,短短一句话锋芒毕露。其实,路明非一直觉得楚子航是那种无论干什么事都能干到顶尖的人,在学校门门功课都是a+,出来执行任务一个人扫平一切,他平常读的是都是什么《古兰经》、《巽玉录》,学两天经济学知识就能伪装成经济专家替校长去执行任务,还有,他打篮球也超帅,他会大风车灌篮! “他们这些年有所收敛,学院也不会时时刻刻盯着他们。但我听说,这猎人组织里其实也衍生出了不少自己的小团队,如同屠龙也分世家和秘党。他们之间往往井水不犯河水,但近些年,出现了一位手段高超的人,他在暗地里整合了猎人组织的一些团队,隐隐有“三家归晋”的趋势。不过,我只是从侧面听说过,没有调查更深层次的事情。而对于eva来说,这些情报也属于不能公开的内容。” “不是加图索家族吧?”路鸣泽在一旁急咧咧,“看上去就像是他们会做的事情。” “看起来你对加图索家族印象很不好。可能是恺撒给你灌输了一些对于他们家族不友好的风评。”楚子航看了一眼路鸣泽,“不过,有一句话林凤隆说得很对,‘你很危险’。明非,如果的确是加图索家族在悬赏你,你的确很危险。他们是最古老的屠龙世家,从年岁上来说,卡塞尔学院相比于加图索家族不过是个嗷嗷啼哭的婴儿,他们藏在阴影里的秘密比他们展现在阳光下的光鲜还要多。我建议你此段时间不要抛头露面,芬格尔切断了eva对你的监控,但他切断不了人眼对你的监控,猎人组织的人分布在地球的天涯海角,这或许是幕后之人选择将你的悬赏悬挂在猎人组织上的原因。” 这话说的……路明非立马缩了缩头。这林家早茶店不早就说了藏龙卧虎嘛,这林凤隆是个混血种摸金校尉,那那个老孙保不准也是个跟昂热校长一个年代下来的呢,就是没保养好没昂热校长那么拉风。还有那个管事,林凤隆能予以重任的能是啥普通人,说不定他就是下墓给林凤隆点灯的呢,人点烛,鬼吹灯,灯灭了他就第一个喊林凤隆:“大哥,跑!”,还用的是粤语。 “诸位小先生慢走,林家早茶随时为诸位小先生敞开大门。”面前的是……那戴着金框眼镜、须发皆白的管事。原来他们一路说着,已走到了林家早茶的店口,管事早在此处候着,他为三人拉开屏风,刺眼的阳光立刻照射进来。 门外是,刺眼的太阳,几步小阶梯,有些生锈的栏杆,灰色的柏油路,只有出了门才会感觉到这里依然是那个嘈杂、熙攘的八大道唐人街,就像是国内的小县城。 有一个人正蹲在小阶梯上,他一头棕色的头发,在阳光色显得有些透光,他点着手里的烟,烟圈像是云雾一样飘散开来。他的眼神涣散,只有手和口机械性地做着抽烟吐烟的操作,他看上去就像是小县城里的那种小镇青年。 老唐。 原来老唐是抽烟的。不像路明非和路鸣泽只是装模作样。 他看见几人,站起了身,把烟头踩在脚下。他像是想起了什么,自顾自地低下头,讪讪地笑了笑。 “明非,找你单独聊点事。”他对路明非笑道。 “私事。”他又补充道。 路明非突然觉得他这笑有些苦涩。“忧郁的中年人”,路明非不知怎么想到了这个词,他觉得路鸣泽当初的这个词形容得还真是精准,忧郁的中年人。为什么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会突然变成一个忧郁的中年人呢,可能他也有不少心事吧。 第二十九章 心事 老唐踢走了一颗身前的石子,那石子一路翻滚着,最终停在了马路口。唐人街的马路口人流拥挤,只过了一个绿灯,那个小石子便找不见了。 “明非,我要拜托你一件事。” “什么事?”路明非其实有一种不太详的预感。 “我想拜托你帮我照顾牛顿一段时间。” 这话一说,路明非的头有些炸裂,看来牛顿说的话是真的。 “为什么?” “我要出一趟远门。林掌柜给我介绍了一个活计,能挣不少钱。” “去哪里?”路明非追着问。 “很远很远。很远很远。”老唐抬着头,他的眼里像起了一层灰蒙蒙的雾翳,“可能有回家那么远吧。” “其实如果不是你和鸣泽来了,我还不敢下这样的决定。”老唐继续说着,“因为我总是担心牛顿,怕他吃不好也睡不好,他有点黏我,早上起来要是看不见我会满大街找我。如果有你们照顾他,我会放心很多。” “你现在走了,他还是会满大街找你的。” “可是人总要长大的不是吗?无论多爱一个人,你总有离开他的那一天。可能是出差,可能是死亡。” 听到这话,路明非心里一怔。这实在不像是老唐说出口的话,就在昨天晚上,他们还在星际里互相暴兵键盘敲到烂,今天晚上他就说“无论多爱一个人,你总有离开他的那一天”。 可能是出差,可能是死亡。 “那姓林的跟你说啥了?”路明非有些气呼呼的。他知道一切的源头就是今天早上在那办公间的谈话,从那场谈话开始,所有的一切都变得阴郁郁的。 “你说林掌柜?其实与他跟我说的话无关,我不过是想明白了一些事情。”老唐看向路明非,问道,“明非,你有什么一定要做的事吗?” “啊?”路明非一下被问懵了。一定要做的事……首先肯定不会是屠龙,他又不是昂热校长,没什么当夜幕下的守望者的想法,其次也不会是当科学家、当首富造福全人类之类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路明非一直都有清醒的自我认知,他就应该是“独善其身”的那一档,那如果这么说的话,他一定要做的事,还真的只有那一件…… “我就是有一件我必须要做的事。”老唐抬头望了望天边,他掏出一根烟来,点上,看着烟圈飘渺模糊了他的视线,他缓缓地说道,“如果不做的话,可能会遗憾一辈子。所以我决定去做了。” “可是你不是去挣钱的嘛!你说那林掌柜给你介绍了一个活计。” “哈哈,哈哈。”老唐干涸地笑了笑,“这话对,也不对。林掌柜的确给我出了一个大价格,不过我答应他不是为了钱,而是我的确想要去做这件事。” 什么事啊又有钱又你不得不去,献血吗这么伟大,还献的是熊猫血吧才这么一副天塌下来你顶着的姿态。路明非内心开足了十万倍马力在吐槽。 “不过我不能告诉你我是去做什么,明非。”老唐看着路明非的眼睛,眼神还有那么一些……温情,“好兄弟也需要有一些秘密。其实我知道你不是那个‘卡萨里芬撒大学’的学生,不过我不在乎。” 啊……这下轮到路明非哑口无言了。 “林掌柜他很有手段,我跟你说过的。他调查过你们,他还问我想不想知道你们的身份。我说我不在乎,我也不想知道,我只知道你是我罗纳德·唐的兄弟,你跟我一起在八大道唐人街卖过烤肠,你的布加迪威龙引擎盖是烤肠的加热器。 我只问了他一个问题,我问他:那路明非是值得嘱托的人吗?” 老唐把脸靠在路明非肩上,吐出烟头,一脸喝了假酒像是要表白的样子。 “他回答我说:是。” 不是我说你抽的是烟还是酒呐怎么这么一会儿就情难独钟了,刘备托孤也没这么深情呐…… “所以,我要正式地对你说,路明非。”老唐的眼神与路明非完美对视,眼神灼热,“帮我照顾牛顿一段时间,好吗,明非?” 不是气氛都烘托到这份上了还什么你你我我的啊,你说什么我都愿意,你说什么我都说“是”。 “我愿意。”路明非脱口而出。 bingo!老唐打了一个响指。他好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四处搜罗着自己的口袋。他从里面掏出几张纸币和几个硬币来,握到了路明非的手里:“这是这些天卖烤肠挣的钱,虽然没谈过怎么分成,但我觉得,好兄弟,五五开,你分一半我分一半。等我回来后,我拿的钱我们也是五五分,你分一半我分一半,算是拜托你照顾牛顿的钱。” 不是我跟你谁跟谁啊都是一家人帐还算那么客气干嘛…… “噔,噔,噔,噔,小福星出现啦。”一身小黑西装的路鸣泽突然蹿到了两人身前,他的脑袋左摇右晃,像是个硕大的……蘑菇孢子。他杵在了两人中间,把两人完美隔开。 “不是说了聊点私事嘛!”路明非很是不爽,拿脚趾头想都知道,这会儿路鸣泽出现准没好事。他再抬起头,面前的老唐忽然不见了,人行道、红绿灯、黄立牌、矮高墙也如浮云一般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巨大的青铜门,青铜门上巨翼挥斥,遮蔽万千滚滚人流。 言灵:神瞳。路鸣泽就是可以这样随时随地修改人的眼睛,就像有一台微电子的打印机在你视网膜前严丝合缝地织造幻境。 “我也有点私事想找哥哥聊嘛。”路鸣泽站在路明非的身边,左裾右摆,眼神低落,像是个犯了错跟哥哥委屈撒娇的孩子。 “只需要几分钟的时间。”路鸣泽看上去委屈极了。 “有话快说。”路明非才不信他这一套。路鸣泽每次在这种场合出现,都意味着他要极尽全力聚集聚光灯,这意味着他要开始表演了。 “有件事需要你汇知一下。”果然,话音刚落,路鸣泽立即就衣衫倜傥,说话锵锵有力,“你记不记得,刚刚林凤隆的寓所里,有一个青铜兽首?” “记得。”路明非自然记得。那青铜兽首栩栩如生,像是随时要张牙舞爪活起来一般。 “那个青铜兽首,看起来像不像这一个。”路鸣泽用手抚摸着眼前的塑像,那是一个……如权杖般倚立的青铜兽首,兽首耳朵吊起,怒目劈睁,横嘴息肉,看上去……就像是在野兽身上长了一张屠户的脸。 “那有什么稀奇?”路明非有些不屑,“既然那林凤隆能从青铜门内拿一个扳指,再多拿一个兽首又有什么奇怪的?顶多是沉了一点,扛的时候重一点。” “奇怪的点在于,我们眼前的青铜兽首,他有我的指纹,有叶胜师兄的指纹,还有其他十三个人的指纹,但林凤隆的那个青铜兽首身上,只有一个人的指纹。” “一个人的指纹?” “很可惜,不是来自于林凤隆。我在林家早茶店的时候用神瞳验证过,那的确不是林凤隆的指纹。但是刚才老唐抽烟的时候,我看见了,那个青铜兽首上的所有指纹都来自于罗纳德·唐。”路鸣泽点头,“没错,是所有。所有的指纹都来自于罗纳德·唐,也就是刚刚与你对话的老唐。” 路鸣泽…… 路鸣泽啊路鸣泽。 路明非终于明白了路鸣泽想要说什么,路鸣泽啊路鸣泽,你果然是曹操煮酒论英雄都避不开的人物。而且…… “你在偷听我们说话。” “人家担心你的安危嘛。”路鸣泽又转回了那副扭扭捏捏的做作姿态,他说道,“毕竟出门在外,要小心被漂亮女人骗,还要小心被真心兄弟骗。” “亲兄弟都不能完全信任,何况是其他兄弟呢,你说对吧,哥哥?”路鸣泽嘻嘻笑道。 第三十章 青铜城(1) 时光如同斑驳的巨掌,在每一个人身上都抚过岁月的痕迹。 数日之后。 老唐又一次来到了这里。青铜门。 一座堂堂而立的青铜门,青铜门上,巨龙撑开双翼遮天蔽日,巨翼之下,工蚁般的人群驮送着淬炼的砖石,一步一步运向那巨龙脚下的参天神殿。 这是老唐第二次来到这里,只不过,这一次…… “门被打开了?”老唐看着遥遥打开的青铜门,有些错愕。这扇青铜门,在上一次他来到这儿的时候,宛若一座守阵天门。他们一行共有十五人,三器五械、六爻八卦什么方法都试了,折腾了三天三夜,但这青铜门依然纹丝未动。 但这一回再来时,这青铜门已经遥遥敞开,青铜门上的巨龙之翼,如同被酸雨腐蚀,正露出星星点点的腐锈来。 “上次的任务结束以后,风声游动得很快。”身后传来一个温文尔雅的声音,“毕竟财宝万贯,这里的一件青铜器拿出去可能就是一个普通人一辈子的荣华富贵,有人折回来是正常的。” “比如我们。”说完这句话,他自己都忍不住笑了。他并不忌惮这些,他甚至不忌惮在这青铜门里遇见他们的“同行”。 他穿着一件体己的中山装,袖口上的金色纽扣格外显眼。 林凤隆。 今天的团队只有两个人,老唐和林凤隆。 他们在数月之前第一次来到这里,那是有人在猎人组织的论坛里发布了一个匿名的悬赏贴,悬赏金额巨大。林凤隆在猎人组织的圈子里算得上有头有脸的人物,才揭了这个悬赏,组织队伍来到了这青铜门前。 猎人组织不是一个曝光在明面的组织,他也不隶属于政府、军队或个人,他更像是一个散兵游勇、招兵买马的赏金猎人论坛,它的悬赏偶尔是去亚马逊雨林里寻找玛雅古迹,偶尔是要去马里亚纳海沟寻找沉船。 老唐是由林凤隆带进这个圈子的,在八大街唐人街,林凤隆就是这个小世界里的“神尊”,他几乎无所不能。起初,老唐承蒙林凤隆的照顾,在林家早茶店铺里当个门面伙计,后来,似乎是对他甚为看重,林凤隆带他进入了猎人组织。 老唐对这份工作也没什么不满,相反,他天性是一个爱冒险的人,他在第一次出巡任务时就展现出了过人的天赋,那是在冈仁波齐的一座神庙里,他单枪匹马找到了神庙下被埋藏的地穴,而在地穴里,是一幅巨大的龙石壁画。 有点像今天青铜门上这一幅,当然,并不完全相同。他依靠这一幅龙石壁画赚到了不菲的赏金,他把这赏金的一半主动交给了林凤隆,剩下的一半攒在自己手里。他一点也没花,他觉得,等以后攒够了钱,他要买一架大飞机,全世界旅游看风景。 其实他也不是想看风景,他是想全世界飞,然后找找他记忆里的故乡。关于童年的记忆,他早已残缺不堪,他只记得自己好像是从很深很深的水里浮游上来,上岸之后,烈日曝晒,远处如铁笼一般的建筑大水漫灌。接着便是一座飘洋过海的船,他随船渡过了漫长的大海,再接着,便是布鲁克林和林凤隆了。他在布鲁克林无依无靠,其实一直是林凤隆关照他。如果没有林凤隆,老唐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今天。 老唐执行任务绝对算是有天赋的,他好像就是那种天生百毒不侵的体质,常人喝不了的水他能喝,常人解不了的结他能解。猎人组织的任务绝对不是那种过家家的游戏,相反,如果真要算的话,克格勃和cia的任务比之猎人组织的任务都要逊上一筹,他们面对的完全是未知、谜团甚至是……魔幻,老唐甚至见到过能一口咬断人脖颈的鱼和能像鱼一样在深水里打飘的人。 老唐本身天不怕地不怕,这算个球?更不用说他几次逢凶化吉,更是觉得自己是天命之子。但是,命运也会对天命之子开玩笑,在牛顿住进他家里的第二天,当时的他还在为牛顿接风洗尘——就是给他搓澡搓背给他套了件新衣服,这个时候,他接到了来自于猎人组织的新任务,新任务的地点不远,就是在布鲁克林的一座山冢里。 那里有一座青铜门。 “那个时候,你在门里面看到了什么?”老唐的思绪被林凤隆的声音所打断。老唐其实,不愿去回想这一切。当日在青铜门中发生的一切对他来说就像是蚀刻进脑海里的噩梦。从他看到这青铜门的第一眼起,他就有一个感觉:这扇青铜门,是为他而造的。 是他的坟墓。 “是一座坟墓。”老唐脱口而出。 “依风水学的构造,这里的确是一座坟墓。但最奇怪的地方在于,这么一座坟墓,它不应该出现在布鲁克林。寻龙先识行止来去与分合,龙若出动必有自然之来势。这一切的构造都显示他来自于地球对面的另外一个国家,也就是你我的母国。在这片土地的历史上,人们时兴的是牛仔和对枪,而不是风水和墓冢。” 老唐没怎么听林凤隆在说什么。其实,虽然当时顺利完成了青铜门内的任务,但老唐回去后魂不守舍,整整在床上躺了七天。这七天里,他就像一具死尸一样躺着,牛顿为他烧茶做饭,为他洗衣擦背,甚至不知道从哪里拿了一本《如何照顾植物人》在那里给他按摩脚上的穴位。 那一瞬间,他悟了,是的,老唐悟了。他站起身给了牛顿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出门把他所有钱都取了出来。 去他的大飞机,不要了!老唐花重金给牛顿请了最好的老师,中文老师、英文老师、篮球老师、钢琴老师、滑板车老师,唐人街里名声好点的老师他全都请过,那时候出门逢人就有人夸他有亚洲家长的风范。 他本来是打算就这么跟牛顿安安稳稳过一辈子的。是的,安安稳稳,就算打一辈子零工他也无所谓,他就把牛顿当自己亲弟弟养了,什么猎人组织什么山中坟冢从此与他无关。 只是,前几天,林凤隆再一次找到了他,他那个时候还正倚在布加迪威龙的车边跟路明非一起卖烤肠。再次看到林凤隆他有些惊惶无措,其实往常不是那样的。往常,老唐在唐人街的那辆巴士其实是林凤隆掩人耳目的一个窗口,他会把一些玉石、龙纹、青铜器放在巴士上,混在那些佛珠、扇子、共和党和国民党的小旗子里,等待“有缘之人”过来询价。那些有缘之人其实都是道上的人,他就在那巴士旁充当林凤隆的一个前哨。 但从青铜门回来以后,老唐清理了所有与林凤隆有关的物件。所有的有缘之人再看到那巴士时都只会摇摇头说“多久没进货了”,其实老唐也无所谓,他就每天在这里卖卖佛珠串子、旗子扇子就可以养活自己,而他目前攒下的赏钱已经够供养牛顿上完大学了。剩下的,就靠牛顿来养自己吧。 林凤隆的到来言简意赅,他希望老唐再陪他来一趟青铜门,老唐想都没想直接拒绝了。对于他来说,那几天是他人生中最幸福的几天,白天跟着路明非串烤肠蘸酱,晚上跟着路明非打哈打星际,每天都能吃到牛顿做的不重样的爱心餐,老实说,路明非来了之后,老唐的收入翻了几番,零余算下来,一路干下去,可以把牛顿供到博士。 是的,他什么也不想干,他只想回到那个二十平的小屋,就算是四个人在这小屋里挤一辈子他也愿意。 只是,回到家之后,他开始疯狂地梦魇,在睡梦中,青铜门中的一切无数次地重演,那些嘶嚎声、哀哭声、凄喊声、悲鸣声,那些声音在他脑海中无数次的重放,就像是一个跛脚的永远通关不了的无数次循环恐怖音乐的垃圾游戏。 其实那天深夜到天台跟路明非吹风,就是因为他在梦魇中被惊醒,清醒之余他才发现路明非一个人不见了踪影。被子里打着小电筒的路鸣泽说路明非想不开了要去跳天台,让老唐赶紧去拯救他。 其实,不是老唐拯救路明非,而是路明非在拯救老唐。就是因为这个时候路明非来到了他身边,他才意识到,他有了可以放手的空间,他要去做一件他不得不做的事情—— 回到这座青铜门。 这座青铜门,就像是那艘载他远渡重洋的大船,注定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他无法回避也无法逃避。所以,他又一次来到了这里,他要跟这一切来一次决断。 上一次的猎人队伍,总共是十五个人,回去的时候还剩下五个。这一次的队伍,来了两个人,可能他是回不去的那一个。他其实还偷偷写了遗书,藏在qq邮箱里,五天之后会自动发给路明非。其实他很感激这时候路明非出现在他眼前,他觉得路明非是他的兄弟,他把自己的全家身当都写在了那封邮件中,如果自己回不去,要拜托路明非把牛顿照顾成人。 时间是五天。如果五天后他没有回去,那说明,这座青铜门,就是为他筑造的坟冢。 “走吧。”老唐点了点头,率先走入了青铜门中。 第三十一章 青铜城(2) 潮湿粘稠的洞穴里,路明非正被紧紧地挤在穴壁上,他嘴巴被磕在凹凸不平的穴壁上,岩石缝隙间的滴水潮湿又冰凉。路明非整个人扭成了青蛇白蛇一般的s形,他感觉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妖娆过。 他这也是……没有办法。其实,不止是他,路鸣泽、楚子航、叶胜、酒德亚纪,全都你贴我我贴你像是狗皮膏药一样互相贴着,只有……牛顿,他独享了这片空间中的大部分空当,他拥有一座豪华式的独座轮椅,使得这逼仄的空间更加捉襟见肘。他像是一个早起朗读的学生,双手捧着,偶尔右手一摇,做出翻页的动作。 但是,他面前什么也没有,他双手捧着的是空气,翻页的时候翻的也是空气。 叶胜对酒德亚纪使了个眼色,示意目标已经走远。亚纪会意,她收回了言灵。 言灵:冥照,酒德亚纪的言灵。在释放冥照时,会构成以自己为圆心的小型领域,光线在该领域中以奇怪的方式折射,制造出类似隐形的效果。他们今天的任务是跟踪,而且是无声无影无息的跟踪,他们才不得不一股脑儿缩在这冥照的圆心里。 冥照解除,一瞬间,以蛇形状扭成麻花的众人作鸟兽散。路明非赶紧大口地呼吸着好像一辈子都没呼吸过的新鲜空气,楚子航缓步走到了青铜门前,抚摸着门上斑驳的纹印,叶胜拉过一旁的酒德亚纪,询问着刚才的言灵对她身体的消耗。而路鸣泽,他三两步走到了牛顿的身边,饶有兴致地观察着这个对着空气翻书的少年。 言灵:神瞳——灵境。路鸣泽的言灵的一种用法,可以依靠言灵为他人创造幻影,就像是生生在人脑海中凿刻进去一个幻境一样。路鸣泽觉得这招很有意思,因此已经“修炼”得如火纯青。当时路明非开着布加迪威龙逃亡在山脊时,他就想靠这招为他造一个ricardo&nono的烟火,当然,结局是被路明非给点破了。以假乱真,以真乱假,这是路鸣泽的绝活,可惜去年考试的时候,路鸣泽特意复刻了满套的真题详解,结果路明非一下子着了魔一样在那大呼小叫,导致两人被当场抓包,双双被扣了五分。 路鸣泽为牛顿创造的灵境并不复杂,相反,十分之单调,无非便是那个20平米的大学男生宿舍,上下铺挤了两铺,小桌子边摆了几本《唐诗三百首》《牛津词典》《杀死一只知更鸟》,听说牛顿学习的是双语教育,路鸣泽为他准备的那本《杀死一只知更鸟》甚至都是双语版。 “我真的没有想过,我一个学校出来逃亡的,半路还要被拉过来执行任务。”路明非忿忿不平地吐槽。 是的,这里是布鲁克林的无名坟冢,众人是尾随着老唐和林凤隆来的。路明非、路鸣泽、楚子航三人组与原先在青铜门调查的叶胜与酒德亚纪汇合,组成了这次的秘密行动组。 “其实我们这些天在这里的调查成果甚微。”叶胜先说道,“当时,我们在鸣泽的言灵‘神瞳’的协助下打开了这扇青铜门,本以为青铜门后是龙穴的秘密,谁知,青铜门后是更深的迷雾,是更深不可测的谜团。山中穴影,更迭丛生。青铜门后是层叠的青铜门,走过一个墓室,下一个还是更深的墓室。我们从未走到过终点。” “里面其实有一些是陷阱啦,简简单单要置你于死地的那种。”路鸣泽补充道,“每一扇青铜门后都有几扇完全相同的青铜门,其中大多数门后都是死地,只有一扇门里是‘终点’。” “我们依靠我的言灵‘蛇’和鸣泽的言灵‘神瞳’才能勉强分辨哪扇门是“正门”。本来我有点担心,想向本部寻求救援,毕竟执行部七组在勘测方面存在明显的不足,要不是有鸣泽在,我们连第一扇青铜门都很难打开。” “不过,这时候我发现,我们似乎不是第一个走进这座青铜门的队伍。”路鸣泽浅浅地笑笑,“我们在一扇‘错误的门’前,发现了两具新鲜的尸体。” “尸体死于失血过多,像是有什么尖锐的东西刺穿了他们的大动脉。” “死得很快,应该还来不及喊救命。”路鸣泽笑得仿佛意犹未竟。 “我们后来提取了他们的血液,送回学院去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这是两个混血种,只不过血统纯度不高。” “执行部的这次任务,布鲁克林的这座坟冢,最初的消息来源于哪里?”楚子航突然出声问道。 众人听出了楚子航话里的意思,他的意思是,或许,早就卡塞尔学院之前,这座青铜城的消息就已经在混血种中流传了。 “是昂热校长。”叶胜回答道,“昂热校长的信息则可能来自于秘党或者董事会。至于秘党和董事会的信息来自于哪里,我们一般不会过问,其实就算问了可能结果也是无权知情。学院的任务很多,而且有时候可能只是来自于网上的一张照片,我们很难去一条条追本溯源。” “嗯……执行部的确只需要执行任务,而不需要追溯任务的起源。”楚子航沉思了一会儿,“不过这一次有所不同,我觉得‘布鲁克林的青铜门’这个信息来自于哪里很重要,里面或许潜藏着蛛丝马迹,尤其是它可能有关于林凤隆。我调查过林凤隆,但是我是借助eva才查询到有关于他的真实资料,在调用eva之前,所有的资料都显示他只是一个成功的古董商人。” “我需要eva的协助。”楚子航环顾了一眼众人,其实他是在咨询众人的意见,尤其是叶胜。 “我没有意见。”叶胜摇摇头,“或许这是一个突破口。” “呼叫eva。”楚子航开启了与本部大脑的语音通讯。eva是一台超级计算机,全世界所有的计算机算力加起来在它面前也不过是九牛一毛,更不用说,它还被芬格尔赋予了人格,一个傲娇智慧的美少女人格。 第三十二章 青铜门(3) “eva已经款款上线啦。”你看,如果是普普通通的机器人,它就会回答“eva在”,但芬格尔研发的系统,她就不得不说“eva已经款款上线啦”。 “eva,帮忙查询关键词‘布鲁克林’、‘青铜门’,重点搜索混血种论坛,包括那些被加密的论坛。” “好的,师弟请稍等。某些秘密论坛的破解需要一定的时间。” 你看,她还会说“师弟请稍等”。真是善良可人的机器人师姐。 “摩西摩西,师弟你这是在查什么呢?”eva端突然传来一个贱兮兮的中年大叔声。这声音一出,有关于“善良可人的机器人师姐”的形象立马烟消云散。你要是知道这个形象是他定制的,你就再也不会对机器人师姐想入非非。 “芬格尔师兄?”楚子航也有点惊疑。 是的,是芬格尔,传说中希望美少女统治世界的思想者芬格尔。 “我正好在给eva做例行检修,就收到了你的问题。”芬格尔回答,“我本来不想强行接进信号的,毕竟这有违eva的名声。你知道吗现在很多师弟拿eva当知心姐姐,很多脑袋里的恋爱酸臭脑都往她这里倒,什么喜欢的师姐要订婚了我该怎么办之类的。要是他们知道我可以随时接进eva系统,以后学校里的八卦都会少好多。” …… “芬格尔师兄,麻烦eva查询一下我刚才的问题。”楚子航倒是道心不乱,孜孜不倦。 芬格尔在学校里还算……有点人气,毕竟他是博士,教授,还是eva的开发者,也是守夜者论坛和卡塞尔学院新闻部的负责人,他掌握着学院里最多的八卦,甚至连校长的前女友都扒出来过几个。 “稍等一下,破解某些论坛需要一点时间,他们的服务器全世界乱飞。”听起来芬格尔那边的键盘在飞速敲动,啪,他好像还吹破了一个泡泡糖,“等一下,你好像是在……布鲁克林的纽威尔山道?你是跟叶胜和亚纪在一起?之前执行部七组传回的信息都是从这里发出的,这个位置eva做了标记。” “没错。”楚子航点头,又低头看了一眼一旁的路明非和路鸣泽。 路明非知道楚子航在担心什么,只要连接eva,就离不开学院的视线,这算是卡塞尔学院的一条准则。不过还好,芬格尔还算有点良心,没给eva装什么全程监控、360°防盗摄像头之类的功能,eva平时也不会突然跳出来跟你说“哎呀今天是你的生日呀,一个人过是不是有点孤单呀”之类的话,而且eva是个美少女!路明非好像突然有点明白了芬格尔的良苦用心,美少女监视你,那不是监视你,那是担心你出事。 “师兄,我和鸣泽也在。”路明非非常直截了当地透露了自己的身份,要说学院里有哪些是路明非绝对信得过的人,芬格尔和诺玛师姐绝对排名第一。 “哟,逃命双人组也在。那我澄清一下,刚刚我说的那个跟eva诉苦的恋爱脑绝对说的不是你。”就是嘴巴有点欠。 “芬格尔师兄。”楚子航出声道,“我们在执行七组的任务,目标是布鲁克林一座山里的青铜门,所以我让eva查询关键词‘布鲁克林’、‘青铜门’。我们在这里发现了其他人的痕迹,有人先于我们之前来过这里。我们想知道有什么人可能获知这条讯息。” “这次的任务来自于昂热校长。他准确地告诉了我们青铜门的位置。”叶胜补充道。 “那为什么不直接去问校长?”芬格尔似乎后知后觉,“哦,明非也在,不方便是吧。那你们可得小点心,今天早上我看到弗罗斯特带着五个本家堵在校长办公室的门口,我说有重大款项需要校长批示,他们才给我让出一条缝。 其实我也是执行任务去了,上次的烟灰雪茄论,记得不?不负众望,明非,鸣泽,我成功地打听到了那只雪茄的来源。” 隔着上千公里路明非都能想象到芬格尔翘着二郎腿神气的嘴脸。不过,有一说一,芬格尔师兄是靠谱的,至少打听消息和八卦这件事上绝对靠谱。 “你们猜得到那雪茄是谁的吗?校长只看了一眼就说出了那个名字,他说,他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个人。”就是有点犯贱和啰嗦。 没人搭芬格尔的话,他自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好像接下来要说的是隆重的誓词。他神秘叨叨,特地气沉丹田,压低声音,吐字像是要释放什么阿卡林魔咒,他终于开口说道:“ 是庞贝。庞贝·加图索。 恺撒他爹! 是他在阻挠他儿子和儿媳妇的婚礼!” 第三十三章 青铜城(4) 一片死寂,洞穴内仿佛突然变成了冰冷的地窖,只有墙上的水滴间续地发出时钟般的滴嘟声。 有关于当日在化妆室中的三千万的道明寺还有什么雪茄烟灰论、化妆镜两倍论路鸣泽早就喋喋不休地跟众人论述过无数遍了,路鸣泽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个天生的侦探,你不得不相信他在这些细枝末节的判断。 所以,事实就是,当天诺诺在化妆室中留下的线索,指向的是庞贝·加图索,恺撒的父亲。 那那个故事中扔出三千万支票的,会不会也是…… “附带一条佐证消息,除了昂热校长之外,我还把那张照片拿给了恺撒。恺撒贵公子也是品雪茄的高手,更不用说,那雪茄是来自于他的父亲。他很快就给了我肯定的答复,他还跟我说,他小时候每次看见庞贝抽那雪茄,都恨不得把他抖下来的灰全糊他脸上。 顺带一提,我去找恺撒的时候,他正在审讯盖厄斯,就是那个当天在诺顿馆里开枪的盖厄斯。初步判定,他属于加图索家族中的弗罗斯特党,也就是恺撒的叔父那一党。弗罗斯特党现在在加图索家族占据绝对优势,另一党“庞贝党”由于上一任家主庞贝·加图索整日在外面游戏人间已经风烛残烟,没剩多少号召力了。盖厄斯认为,加图索家族的血统应当保持绝对的纯净,像恺撒这种‘被污染的血统’没有资格登上家主的位置。他对庞贝厌恶至极,恨不得生啖其肉。他极度尊崇弗罗斯特,他觉得只有弗罗斯特能够代表加图索家族,正好现在董事会中加图索家族的执柄人也正是弗罗斯特·加图索。盖厄斯觉得那天在诺顿公馆里他是在执行正义。” “一个家族整这么乱呐?”路明非弱弱地吐槽。他现在是想明白了当时恺撒为什么会放出一只镰鼬让他们跑了,攘外必先安内啊!你路明非这种角色在加图索这么一个屠龙第一世家面前真掀不起什么风浪。 “所以我说,你们暂时先别回来,先让加图索家族内部自己清理完。恺撒有点实力的,那个盖厄斯已经被他整得精神错乱了。庞贝肯定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说不定陈墨瞳是他的一只诱饵呢?钓的就是盖厄斯这种愚顽蠢党。杀,杀,杀,把那些不支持我儿子的角色统统清洗掉,这加图索家族以后还是我庞贝的种的天下。” “庞贝·加图索今天在迈阿密钓鱼。”这是eva亲切的提示音。 ……嗯,气氛瞬间有些尴尬。 “好了,我查出结果来了。”还是芬格尔师兄扛得住这种尴尬,他瞬间转移到了另外一个话题,“有关于‘布鲁克林’、‘青铜门’在网络上相关的资讯共计1034条,其中在混血种论坛出现了17次,它第一次出现是在猎人组织的一个私密论坛上的悬赏。” “猎人组织是混血种的一个民间组织。”eva非常智能地解释道,“猎人组织的成员大多数是觉醒的混血种,这些混血种觉醒了自己的血统,却没有足够的能力进入卡塞尔学院或各大家族和秘党,他们靠自己混血种的身份和能力接一些市面上流通的悬赏,这里边的大部分悬赏对于卡塞尔学院来说都没有什么价值。” “eva,帮忙查询这则悬赏的发布人。”楚子航下达了他的指令。 “好的,师弟。”回答的是娇滴滴的……芬格尔,“我说师弟啊,虽然你是超a级,还是狮心会的会长,但你怎么也得尊重一下师兄呀,有这么好用的师兄摆在你面前你不用,你非得去咨询那个虚拟人格eva。” “已为师弟你查询到这则悬赏的发布人的相关讯息。”回答的是……eva,果然机器人美少女还是比手敲键盘的大叔要快一些,“猎人组织的论坛允许匿名发帖,匿名发帖甚至不需要注册账号,所以,这其实是一个三无账号,没有人可以查到这个发布人的准确讯息。我只能查到这个账号在发帖时的ip地址。” “帮忙查询这个ip所在的实际地址,需要越精确越好。” “正在获取美国电子工业联盟权限中……好了,耗时0.01秒,我黑进了美国电子工业联盟账户,获取了查找ip的最高权限,定位了这个ip的具体地址。该ip定位在布鲁克林的八大道唐人街60街第五栋,根据地图显示,这是一家名为‘林家早茶店’的中餐店。看起来生意还不错。” “林凤隆发的?”路明非觉得这答案简直是呼之欲出。 “有可能。”叶胜点了点头,“那我们先前在青铜城中看到的尸体,就是悬赏发布后想过来赚些赏钱的猎人。林凤隆作为悬赏人,亲自来到这青铜门中,想必是有所准备。” 有所准备……这准备…… 路明非忽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其实他在尾随老唐和林凤隆进这青铜城的时候就很犯怵,现在一通折腾,心里那不祥的感觉就更重了。他们一路靠着言灵:冥照尾随在后,他的眼睛死死地盯着老唐就没有挪开过。但是,老唐……老唐他好像就是丝毫没有好奇或者害怕的感觉,连走进这青铜门都走得轻车熟路,这说明什么?这只能说明,其实,他并不是第一次来到这里。 可你不是路明非大洋彼岸打星际认识的朋友吗?就前几天你们两个人还一起在唐人街卖烤肠在天台吹风呢,就这么凑巧你也是个混血种你也要来这里执行任务? 其实路明非根本不想来这里,什么青铜城什么龙茧跟他也没什么关系,他本来要做的事情是逃命,然后缝紧嘴巴但凡有人问他当天在诺顿公馆发生了什么他都说不知道。但是现在他来到了这座青铜城,因为他的朋友老唐来到了这里。 哪里有这么巧的哇就一个随便在网上打星际认识的还是个跨国网友就是你们卡塞尔学院在调查的秘密事件的核心人物,柯南调查案件也知道先把什么毛利小五郎、木暮警官全部先排除,这随便来个执行部的任务自己的网友就是漩涡的中心。他还正被拜托了照顾他的弟弟呢。 第三十四章 青铜城(5) 他也不想把牛顿拉到这摊浑水中来,但是他没办法。他目前的处境,根本就没有办法置身事外,如果要把牛顿留在外面,交给谁?校长?恺撒?芬格尔?还是林家早茶里的那一帮人?对牛顿使用“灵境”已经是路明非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路明非只希望他一梦醒来,看到的依然是那个满当当的四人小屋,他睡在上铺,床头挂着透明的风铃,他的下铺是呼噜震天响的老唐,对面则是路明非和路鸣泽。他们会围在一起吃牛顿做的早餐,如果是吐司面包会备四杯牛奶,如果是面条会敲四个鸡蛋。 路明非看着一旁的牛顿,他还真是乖啊,除了读书什么别的动作都没有。 路明非突然想到,他应该很信任他的哥哥吧,他的哥哥让他这几天跟着路明非哥哥和路鸣泽哥哥好好读书,他就除了读书什么事情都不做,就算在路鸣泽的灵境中他也安静得像只猫咪。他其实心里也是很想自己的哥哥的吧,路明非记得其实自己这么点大的时候就是个爱哭鬼,放学下雨天没人来接都会偷偷掉眼泪的那种。他为什么会一个人出现在布鲁克林呢?还一个劲地叫老唐叫哥哥?他会不会是一个被父母抛弃的孩子,老唐长得跟他比较像,所以他看见老唐就像看见救命稻草一样。 “待会儿我走第一个。鸣泽,你在中间,记住,照顾好这个小孩是你的第一要务,必要时先带人撤出青铜城。楚子航,师弟,这次的任务需要你殿后。”叶胜开始分配任务,是的,他们要准备进军青铜门了。 “我要补充一点,可能比较重要。”说话的是……酒德亚纪。在叶胜身边时,其实酒德亚纪一般很少说话。她很像是日本动漫里那个有些内向和羞赧的女生,但她并不是习惯于保持沉默,她并不是一个边缘人,相反,她是执行部七组的天照,她随时随刻最好准备,在危险来临时,她会第一个为所有人撑起“冥照”。 “进了青铜门,所有的通讯工具都会失联,包括eva。”酒德亚纪说道,“我们在里边只能靠‘蛇’来保持微弱的联系。” “是通讯电波被干扰了吗?”楚子航问道,“就像青铜门内有一个巨大的电磁干扰器。” “或许是,我们查不出原因。我们的团队里甚至有一位参与过设计通讯卫星的博士,但他也查不出缘由。” “言灵学中有许多言灵可以干扰电波。”此时,远处的芬格尔幽幽地说道,“比如说我的言灵‘机芯’,还有那个言灵‘无尘之地’,其实叶胜你的言灵‘蛇’也可以。” “如果需要影响整个青铜城的电磁流动,至少需要上万条‘蛇’。”叶胜说。 “那我比你厉害诶叶胜师弟,我只需要几百条‘机芯’就可以覆盖整座青铜城。” “不是,芬格尔师兄,不,芬格尔教授。”路鸣泽阴着脸,“芬格尔教授,你都没来过青铜城,这里青铜城多大你都不知道呢。” “还能多大,大概能猜个七七八八。”芬格尔的脸皮绝对不是盖的,他幽幽着说,“诸位师弟,记得提交结业报告,我记得鸣泽你的言灵很适合拿来做测绘的吧,记得之后帮忙提供一份青铜城的详细构建图,这或许会是我们探寻龙类历史的重大突破。” 路鸣泽咬着牙,嘶嘶地呲着冷风。他吃瘪了!老实说,很少可以看见路鸣泽吃瘪的一天,往常路明非早就心里笑得乐开了花,但现在……他却有点迟钝,有点缓疑。 刚刚酒德亚纪所说的一番话掀起了他的一段回忆,当时在诺顿公馆的化妆间的一段回忆。当时…… “eva,你能查到10天之前,也就是9月15号那天的访问记录吗?”路明非问道。10天之前,9月15号,当然就是恺撒跟诺诺的“良辰吉日”。 “当然可以,我的数据可以保存一百年。只要卡塞尔学院的核心机房不被硫酸海淹没,或者被哪个二五仔放了颗核弹,一百年之内我都可以查到卡塞尔学院学生的访问记录和通话记录。” “那……那天晚上,有我的访问记录吗?” “报告路明非师弟,毫无疑问,没有。除非芬格尔修改了我的底层数据。” 果然……没有。路明非终于意识到那天是出了什么问题,他有关于那天的记忆其实很模糊,在进入化妆间之前发生的一切还算清晰,他当时担心地搓着手,一会儿挠头一会儿跺脚一会儿望天,他就是在一遍一遍地给自己做心理建设,一遍一遍地练习着门开之后自己要说的话。但当他终于鼓足勇气,铛铛铛快速地敲了三下门,大口地吸气吐气告诉自己不要怕之后,他就像一个泡泡忽然浸入了深水之中。 接下来的所有回忆对他来说都仿佛是梦境一般。诺诺师姐冲他微笑,踩着高跟鞋站起,身形窈窕像是女王,她潦草地数落加图索家族打发她的三千万支票,凑到他耳边让他保守秘密,四叶草耳坠铃铃作响。这所有的一切,都发生过,但好像都发生在梦里。梦里的幻影正随着时间变得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模糊,最后变得他好像不是一个亲历者,而是一个旁观者。他真的就像是化妆间里水缸里的一只金鱼,吐着泡泡目睹着一切的发生,但金鱼七秒的记忆让他怀疑那是不是一个梦境。 当天,他的确呼叫过eva,但寻呼并没有结果。他有些着急,就在他手足无措的当儿,人却仿佛一下子沉入了深海之中,就是在那深海之中,eva回应了他。 他已经忘了eva对他说了什么,深海之中的金鱼根本没有存活的可能,他只能扑腾两下,然后沉沉地坠落。 但现在回想起来,那或许正是一切的源头,因为,eva说,她根本没有自己的访问记录。 路明非一下子明白了自己当天有如一条七秒钟的鱼般记忆的原因,有一种精神类言灵控制了他的脑部神经。比如说 言灵:梦貘,再比如说 言灵:神瞳——灵境。 第三十五章 吾皇天威 吾皇天威,诸臣叩拜。 吾皇天威,诸臣叩拜。 老唐的脑海中不断地响起煌煌武威声,像是群臣叩拜天子,万人声阵如金钟鼓鸣,通天彻地。 老唐回忆起上一回来到这里时的景象,当时他只听见咯噔一声,身旁的同伴便像是得了魔噫,直接叩倒在地,磕头不止。 当时的十五人小队中,只有他和林凤隆还站着,不过林凤隆明显有些勉强,他两股战战,却咬紧牙关,半分不跪。 煌煌武威声一直到老唐穿过深甬,将手抵向青铜门时方才散去,此时的林凤隆啐了一口,嘴中咬牙切齿:“妖惑人心!要我给这些陈年乱贼磕头,做梦!” 今时今日正如同彼时彼日,两人驾轻就熟,待煌煌武威声终于散去,老唐拿出了一把小刀,往自己的手指上割了一刀,血流汨汨,他直接将流血的手指伸向了一旁的青铜兽首的口中。 只见那青铜兽首茹毛饮血,一下子就好像活络了起来,它双眼泛着红色的血丝,兀自咕噜噜地旋转着脑袋。然后听见吱呀一声,青铜门像是受了锲力,开始缓缓地打开门来。 是的,老唐一直便是靠这种方法来打开一路而来的青铜门。 老唐并不是第一次使用他的血液。其实,他在很久以前就发现了自己的血液有如此“神威天能”。当时他在执行任务时与人相搏,一把匕首割破了他的手臂,血线如同泼墨般挥毫,恰好洒在了一旁的石狮雕像中,稍顷,那石狮子忽然红眸凝目,张开口吐出嘴里的石珠来,那石珠落在地上,哐当而碎,随后传来一阵巨响,墙壁上竟生出一道缝隙来,那缝隙里,就是老唐赚得第一桶金的龙纹壁画。 老唐来到这青铜城中,看见这护卫一般驻足在门前的青铜兽首,恶眉惮目,赫然想起了当日的石狮雕像,所以才抱着试试的心态“喂”了自己的血。结果,那青铜兽首饮了他的血,就像是一个幼童饮了乳母的奶,一下子变得异常乖巧,那青铜兽首忽然间舒眉张目,像是乳童心满意足,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血液饲养着兽首,一道道青铜门也应血而开,门后的幽然之地闪着森漆的暮色,老唐只听见里面像是有一个空荡的声音在回响,它在说:吾皇天威,君临故土。 “我记得,当时的那两个人死在那里。”林凤隆幽幽地说。 老唐望向林凤隆所指的位置,的确,他当然记得那天发生的事。这青铜门中诡谲颇多,每一扇门中都摆满了青铜器,但这也不算稀奇,稀奇的是每一扇青铜门中还有许多青铜门,这些青铜门上雕绘栩栩如生,那是有关于巨龙与人蚁的图案,在这些图案中,巨龙俯掣天翼,遮天蔽日,而人群总是被掩盖在那巨翼的磅礴阴影中,一个个掩头捂面,如同工蚁般辛劳勤做。 老唐不知道这些青铜门是做什么的,也分辨不出这些青铜门的差别,但他总有一种奇怪的直觉,这种直觉让他一眼就能看出哪一道门才是“应许之地”。他当然没来过这儿,只是有一种直觉在指引着他前进,他仿佛天生就是这里的主人。 当时发生的那件事情其实属于意外。当时的十五人小队是林凤隆组织的,他们十五人都是依靠着他饲养青铜兽首的血液才能一路向前。队伍中有气冲的小伙子,看着老唐一路“颐指气使”有些不服气,以为这些青铜兽首就是些饮血开门的机器,便兀自找了一扇门前的兽首,划破了手指放了进去。结果,还没等老唐出声,那两人便被吸干了血液,青铜兽首似乎是意犹未竟,血液入肚,只闪了几下暗红色的血丝,便没了声响。 老唐明白其中的含义,那青铜兽首的意思是:你们的血,不够,而且不够格。 这所有人里面,只有你,罗纳德·唐,只有你的血够,而且够格。 老唐望着林凤隆所指的位置。 “他们的尸体……不见了。”老唐发现了不对劲。当时两人骤然身亡,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但林凤隆对这事很是淡漠,他示意队伍继续向前,并淡淡地丢下了一句:“不要以为自己命够硬,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死。不听指令的人会死得更快。” 所以,那两具尸体,并没有人帮忙清楚,理应还躺在那青铜门口。只是,现在再看,两具尸体却已不翼而飞。 “记得吗?我们来时,最外层的青铜门是敞开的。”林凤隆说,“我说了,应该是有‘同行’来抢生意。他们或许是看见两具尸体不体面,给找个地方埋了。” “他们是怎么打开青铜门的?也是靠我这样的‘血’吗?” “不一定。你记得上一回来的人中,有一个人是‘钥匙’吗?” 钥匙……的确。上一回的十五人队中,有一个人被林凤隆称为“钥匙”,他似乎拥有绝世神偷一般的能力,据林凤隆说,全世界最严密的保险箱摆在他面前,都会在一秒钟之内被拆卸。 “但是,当时他在最外侧的青铜门前试验了一天,那青铜门也没有任何动静。” “那是他的血还不够纯正。”林凤隆说,“干我们这一行,血液的纯正性很重要,这是你与生俱来的天赋,你的血液,就是我有史以来见过最为纯正的。” “所以我才能‘饲养’这些青铜兽首。”老唐怔怔地说。 “是的,如果我想得没错,你把你的血液饲养给鱼缸里的金鱼,半年之后,金鱼会长出利齿,一口能够咬断一个成年人的脖颈。老实说,你的血液纯度比我要高很多,如果我们同生活在古时,我或许需要称呼你为‘我的王’。但现在,我们是平等的,回到这里,你有你的目的,我有我的目的,我会帮你,你也需要帮我。” “嗯。”老唐低声地点了点头。他当然还是信任林凤隆的,他只是……有点不相信他自己。 吾皇天威,诸臣叩拜。 吾皇天威,诸臣叩拜。 他听到那梆子般的金钟鼓鸣时,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副画面,他看见了…… 无数的人类正在向他叩拜,而他,屹立于神殿之巅,俯视天下。 他低头,巨爪握檐,他呼啸,狂风哀嚎,他伸手,龙翼长铮,他是皇!他就是“吾皇天威”中的那个皇! 第三十六章 青铜爵 青铜城的另一处,卡塞尔学院执行部七组小分队还在细细碎碎地前进,叶胜的“蛇”穿越空气之海,又矫跃地穿回,传回远处的讯音。 “我们跟他们一直维持着两道青铜门的距离。两道青铜门的距离可以保证声音无法实时传递,我们尾随在后是安全的。只是不知为何,他们行进的速度有些缓慢。”叶胜说。 “可能跟我们一样,一路有人慧眼炬明,逢个宝贝都要放在手上揣摩半日呢。” 路明非说得是——楚子航和路鸣泽。他们如今所在的地方,如果单以俯视来说,其实就像是一幅规矩井然的四方棋阵。数十张长桌如长格星点有序,呈两列排开,一张长桌再配一张短凳,短凳三四分高,长桌十余分高。长桌上各种青铜器纹饰繁复而华贵,简直不像是古物。 “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觯,四升曰角,五升曰散。记载于《考工记·梓人》中。”楚子航开口道,“腹前有倾酒之流,后有尾,旁有鋬,口有两柱,下有三个尖高足。这些都是青铜爵器,他们的区别在于能装载的容量不同。” “就是酒杯呗。”路明非觉得自己很得要领,“装一升两升三升四升五升酒的酒杯。” “还有觚和卣。”路鸣泽补充,“也就是温酒器和饮酒器。” “是不是还需要个开瓶器?”路明非在长桌上搜掇一通,只找到了类似长勺状的物体。 “哦,古代没有酒瓶,当然也没有开瓶器,可惜,没法搜集瓶盖了。” “我们在这里调查了数月,除了将这些东西跟中国古代的青铜器对上以外一无所获。”叶胜摇了摇头,他似乎也对自己在这几个月的进展有些不满,“而且,我们一直有很疑惑的一点,为什么中国古代的青铜器会出现在纽约州布鲁克林,这可是横穿了半个地球的距离。” 是啊,路明非也很疑惑,他其实在路鸣泽说到“玉石扳指”的时候就有些疑惑,那玉石扳指一看就是中华家的老古董,为什么会被一个摸金校尉在布鲁克林的坟冢里找到,两千多年前美洲大陆还只有斑马和猎豹吧。 “我们团队的猜测是,有两种可能。”叶胜说道,“一是地脉变动,它是随着这座山一起过来的。” 不是吧,路明非差点把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他虽然科学基础打得不是很好,但他也明白地脉变动都是以亿年为单位的啊,难道几亿年前恐龙先生就已经发明出青铜器了? “移山挪海之力,人类是做不到的,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也需要漫长的时间,但是龙类的力量我们无法预测。在现有的言灵体系中,有足以令物体‘瞬移’的空间类言灵,还有陈墨瞳类似于拆解重塑物体的‘蜃景’言灵。或许推此以往,可能在龙类中有足以改变地脉的力量。” 那还玩个屁啊……路明非内心默默地吐槽,你都能愚公移山精卫填海了您跟老百姓斗什么气呀,我们逢年过节都给您磕头您说一我们绝对不说二,您说让全人类集体退回到青铜器时代钻木取火,我们也立马原子弹轰起来把地球变回废墟。 “第二种可能,有人,或者说一个家族,一个族群,孜孜不倦地把这些青铜器运送到了布鲁克林的这座山冢间。这可能是耗资数百亿,耗时数十年的工程,但相比于第一种可能,这种想法更为可靠。只是我们找不到任何可以印证这项观点的证据。我咨询了eva,她说,世界上能做到这件事情并且不被她察觉的只有加图索家族。” “加图索家族可以躲过eva的监控吗?”路明非有些诧异。 “有这种可能。事实上,卡塞尔学院董事会才拥有eva的最高权限。而加图索家族是卡塞尔学院董事会的主席。”叶胜点了点头,“而且,芬格尔在主导研发这套eva装置时,他的团队里有五个人便是来自于加图索家族。那是五年以前,你们都还没有入学。” “那这些废物没有阻止芬格尔师兄把eva设计成傲娇美少女?”路明非吐槽。 …… 无人应他。沉默之中,原先一直摩挲着青铜爵的楚子航突然问道:“叶胜师兄,你们在这座青铜城里有没有发现与‘祭祀’有关的东西?” “‘祭祀’?你是说那种有关于供奉之类的东西吗?” “不,我指的是与鲜血有关的祭祀,比如说活人祭祀。” “为什么这么问?”叶胜明显有些诧异。 他仔细想了想,遂又摇了摇头。 “因为在古代,人们无法用科学解释自然现象,于是就会开始转向信奉宗教和迷信。地球上各个大陆在不同的板块,在几乎相近的时间诞生了同样的文明,但这些文明无一例外在最开始都走向了迷信和神迹。他们中有些人的墓室不同于普通人的墓室,比如说埃及的金字塔、古土耳其的摩索拉斯王陵墓、西汉的的海昏侯墓,他们都以水银保存尸体,辅以金冠银戴,珠宝万千。还有俘虏囚徒,砍手砍脚埋进墓中,用作‘战功’;家眷数千,土吞湮没,用作‘陪葬’;猪鸭牛羊,长轿载之,用作‘供奉’,这些其实都是‘祭祀’的一部分。古人相信神明,他们相信自己死时为神明奉献,神明会记住他们,来让他们的来生再出生于一个好人家。” “你这么一说,我有些理解你的意思了,你的意思是……这里,其实并不像是一个墓室?” “是的。与其说是墓室,倒更像是……饮宴宾客的地方。” 啊,还真是!路明非也一下子理解了,他看过不少古装剧,古装剧里面那些人就是这样的啊,长裾飘飘,梳个啾啾,举手投足,饮酒遮面,这里的一长桌配一短凳,那分明就是古代那些什么才子佳人吟诗作对,饮酒寻欢的地方啊。 “这里摆的全都是酒器,而我们穿过青铜门的上一间,全都是食器。盨盛黍,敦盛粱,簋盛稻,甗蒸粮,这些都是古人‘食为天’的家当。历史上出土过众多古墓,还从未见有那这些东西作为陪葬的。” 哇塞师兄你懂得也太多了吧。果然楚子航就是楚子航,一人抵千军,这些个日子估计他什么《青铜器历史》《冶金史》都翻烂了。 “要是eva在就好了。”路鸣泽耸耸肩,“可以问问他中国古代有没有哪个达官贵人喜欢青铜器的,以前皇帝那么多,喜欢木雕的有,喜欢画画的也有,有个王公贵族喜欢蹲火旁锤铁也不是怪事。” “我还有一点疑惑。”叶胜问道,“按照你们的说法,林凤隆是个摸金校尉,也就是个盗墓者,但如此大批量的青铜器摆在这里,他却为何好像浑然不见,只顾自己往前走?” “越往里的东西越值钱!”路明非一拍手,好似茅塞顿开,“一个玉石扳指,说不定值这里十件青铜器咧!而且,这外边青铜器又死又沉,就算开辆大卡车来,又能搬几件?你们看那个《超市大赢家》最后一关免费搬货的时候,不都看那些妈妈都是身段轻巧先挑手表、白酒往里扔,只有傻缺儿子才会往里装什么薯片奥特曼玩具。” …… 有些沉默。气氛忽然变得有些尴尬。不会吧不会只有我和路鸣泽看过这档节目吧,不会只有我俩边看便嘲笑那个傻缺儿子吧。 “那个节目我看过。”过了许久,楚子航才淡淡地说道,“我妈妈带我看的,她还说想带我一起上节目。她问我最想拿什么,我说,我想帮她拿一些口红和润唇膏。” ……情圣,绝对情圣!师兄你不收那些告白信真的亏了,真的。 “但是他们还拿走了青铜兽首。”路鸣泽开口说道,“就在林凤隆的书桌前。按理来说,这个青铜兽首拄在地上,不太像是能轻易拿走的样子,看它这成色,也不像是有什么典卖价值。 而且,楚子航师兄,你看,你刚刚所说的与‘活人祭祀’有关的东西,是不是,它就是整座青铜城里最像‘活人祭祀’的东西。” 第三十七章 青铜兽首 青铜兽首。 从泥土中横立而生,仿佛一柄权杖擎着栩绘假面。那兽首,看上去耳是耳,鼻是鼻,口是口,却不似兽,反而……更似人。 几人围聚在青铜兽首之前。 “这雕刻师是不是水平有点差啊。”路明非早就想吐槽了,“这头刻得前凸后翘的,其他地方拉了大跨了。耳朵小还垂,鼻子扁还平,嘴巴闭得跟缝了线似的,连根尖牙利齿都看不见呐。” “我听说过一种说法。”楚子航说,“说什么样的动物对于人类来说是最可怕的。不是尖厉獠牙的猛兽,也不是万丈擎天的巨兽,而是……长得像人的。有着野兽的躯干和毛发,却长着一副人脸,这对于人类来说才是最可怕的动物。” “这也不可怕啊,反而有点搞……笑。”路明非正想大声揶揄一番,再看那青铜兽首时,那兽首却好像一下子有了灵性,它挑起眼逗起眉,眉眼间尽是血色,它邪气一笑,路明非只听见“嘶嘶嘶”的笑声在他脑海里响起。 “有血。”路鸣泽忽然发现了什么,他蹲下了身。 路鸣泽拥有“神瞳”,他天生能比所有人观察到更多的细节,尤其是在这座阴暗的青铜城中。 “什么血?”楚子航问道。 “新鲜的血。还有点温热呢。”路鸣泽丝毫不见外,他直接揩起那血,放到嘴里尝了尝。 “混血种的血。”他说道。 “你这嘴巴开过光啊,送医院鉴定dna还要好几天出结果呢,你尝一口就知道。”路明非忍不住吐槽。 路鸣泽笑笑,似乎是胸有成竹,他看着路明非:“这么新鲜的血液,只可能来自于两个人,林凤隆或者罗纳德·唐,我说是‘混血种的血’,有错么?” …… 路鸣泽又来了,咄咄逼人。他无非就是想提醒路明非,你的好兄弟“老唐”,在这几天反复的论证之下,早已被确定了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血种。我们所有的计划都是按照面对混血种和次代种龙裔制定的,虽然一切都是巧合,但卡塞尔学院的执行部不讲究巧合,只讲究结果。 “这个血,似乎是拿来‘饲养’青铜兽首的。”楚子航说,“这间墓室里所有的青铜门前都有一个青铜兽首,但只有这一颗门牙紧闭,眼泛血丝,也只有这里的血气最重。” 想了想,楚子航继续说道,“言灵课上学习过,有一种言灵叫作‘钥匙’,可以用来打开这世间的秘辛之锁,无论是木锁、门锁甚至是电子锁、机械锁,在其面前都如同无土之木,无源之水。只不过其原理尚不明了。” 路鸣泽有些恍然大悟:“我记得诺玛师姐说过,它可以以血为引,流通七荒八窍,九曲十横。但它拥有很奇怪的一点属性,便是宿主越小的时候言灵能力越强,越长大言灵能力反而越弱,直至完全成年时,可能力量还不如幼时的十分之一。” “因为混血种在刚出生时血统最不稳定。”楚子航说道,“人血和龙血互相倾轧,争夺这座躯体的使用权。即便是像我们这种身体已经过无数代人类洗刷的混血种,龙血在一开始依然会顽强进攻,想要把‘卑劣’的人血挤压、吞没。以血液为生的言灵无一例外强烈地依赖于血统纯度,‘钥匙’也应该是其中的一种。” “难怪师兄你的《龙与言灵术》课程是十多年来唯一的满绩点啊,这孜孜不倦的求学水平和举一反三的水平,真是让人不得不叹服啊。”路鸣泽,在一旁,孜孜不倦地,拍着马屁。 “这只是我的一个猜测,不一定准确。”楚子航说,“言灵‘钥匙’在言灵学档案中甚至没有具体的编号,也没有任何资料佐证其效用和原理,诺玛教授也是对其持一定的怀疑态度。或许这青铜兽首只是嗜血而已。” “鸣泽。”楚子航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当初你们是如何打开的青铜门?” “这里的青铜门明线为龙文壁画,暗线则为机关杼榆,整扇壁画的凸起、垄落都被特意设计过,只有在侧面才能稍微看出一些端倪,镶嵌成门后更是一点都看不出来。不过我的‘神瞳’可以望平,也可以看高,看低,看深浅,所以我看得出来。其实我为了锻炼‘神瞳’拆解过市面上很多八卦锁、十连环之类的东西,是诺玛师姐教我这么做的。” “但你说你们上一次在这青铜城中行进得很艰难。” “那是因为,这青铜城设计得就像是一个找茬游戏。不,是一个疯狂堆料复制粘贴的的罐头游戏。”路鸣泽怒不可遏,狂倒苦水,“你说一座青铜城里摆些一样的青铜器就罢了,为什么每一扇门后还要布置这么多一模一样的青铜门。真的,毫不夸张,一模一样,一个子都不带变的。我是实在看不清有什么分别,要不是有一扇门前的青铜兽首额外地泛着些红光,我也找不着哪里是正确的路。” “其他的门后,我是说,那些错误的门后,是什么,你们知道吗?” “穿身箭。”叶胜回答了楚子航的问题,“执行部七组第一次打开了一扇错误的门,顿时门内有无数青铜箭矢射出,密密麻麻,好像下雨一样。还好执行部七组训练有素,有部分言灵可以瞬间增强体魄的人在前掩护,其他人及时退回门后,才没有造成什么伤亡。箭雨足足下了十多分钟,等我们再度踏入门内时,那扇青铜门再度紧锁,好像从来没有打开过一般,那些青铜箭也没有一支落在地上,反而全都消失不见了,好像刚刚发生的一切都是我们所见的幻影。” 听到这个描述,路明非鬼使神差地瞧了路明泽一眼。不会是你在捣鬼吧路鸣泽,用神瞳·灵境给大伙儿整波大的,似真似假,亦真亦假,然后所有人都可以跟着你的步调前进的。这么一说的话,这里简直就是你的完美战场啊路鸣泽,光线幽暗,阴森,诡秘,又联系不上eva,所有怪力乱神在这儿都大有可说。 “就是发现这条路走不通,我才又重新开始审视周围的环境。”路鸣泽说,“这才发现这座青铜城在我们之前可能便有人闯入过,他们还为我们留下了开门的方法。 你看,就是这个青铜兽首。它现在估计已经吃饱喝足,你只需要,像电视剧里的那样,咯,扭一下它的头……然后你看,门开了。” 那青铜兽首,在路鸣泽的受力之下,像是机械发条一样转了半圈,然后……忽然像是坏掉的木偶,硬生生一瞬间扭过了剩下的半圈!它噔噔噔地一上一下跳动着,像是弹簧坏掉了,弹簧之上,那极度像人的兽首,忽然张开了嘴,露出了锋利的獠牙,血丝一点一点顺着獠牙布满了整张脸,这个时候,你才看到它,嬉笑怒骂皆在脸上,哀愁喜悦半分不差,这的的确确就像是……人脸! “你摸我脚干嘛!”昏暗之中,路明非有些不悦,不知咋地,有人莫名其妙拽着他的脚踝,他本以为是爱胡作非为的小恶魔路鸣泽,但仔细一想又不对,路鸣泽明明就在自己身前,而且,这只手,触感冰凉坚硬,即便是拽在他的裤腿上他也觉得有些受冻。 路明非下意识地回过头,然后他看见了…… 一只青朽的手臂,正如同虬蛇一样缠在他的脚踝上,然而……那手臂之下的身体,全部湮没在泥土之中! 第三十八章 青铜御座 “有人!”路明非一声惊叫,嚎得像是只雄……鸡。 路明非使劲地扯着脚,但那虬蛇一般的手好像力有千钧,逮着他的腿便一动不再动。 “妖孽,休想伤我师傅!”还是路鸣泽眼疾手快,他迅速朝那虬蛇手上扑去,他想像泥地里拔萝卜一样把手掰开,但是完全无济于事。他瘦小的胳膊拽着那虬娈的青蛇手,看上去就像是一根木柴要挑动一棵树干。 “让开!”叶胜当机立断直接拔出怀里的袖枪,格洛克17式,最轻便的手枪,装备部做过改装,装载的是最小的50毫米子弹,优点是射速极快,弹无虚发。 叶胜直接鸣枪,只听见一声“铛”响,弗里嘉子弹像是打向了一块钢板,那虬蛇手也纹丝未动。 言灵:蛇。 一只虚影般的小蛇迅速从叶胜的掌间流出,小蛇匍匐于那虬娈的手的表皮,又丝丝入扣,一路往那地里钻了进去。 暴起的青筋,蜷缩的脖颈,紧闭的嘴唇,圆睁的眼睛,冰冷的躯干,还有…… 不会跳动的心脏。 “楚子航。”叶胜扭头看向楚子航,“用君焰。” “记得控制力量。”他又补充道。 楚子航的君焰,言灵序号89,是一种极其狂暴、危险的火元素言灵,它可以迅速造成一场等同于凝固汽油弹的爆炸,威力足以炸毁一个上千平米的足球场。 君焰本来极难控制,稍有不慎整个卡塞尔学院都有被焚毁的危险。不过在楚子航入学的第一天,诺玛就为他申请了专门的训练场,那是一个用大量磷酸三丁脂和硼酸铝做成的隔离房间,楚子航就在那个房子里一遍遍地练习君焰,诺玛在一旁一遍一遍地记录着君焰的数据。 楚子航能够完全自由地控制君焰释放的威力和强度是在路明非入学后的一年后,路明非的言灵“镜瞳”当然在其中起了很大的功劳,复制言灵对于楚子航这种人来说就像是一个可以完美比对训练的镜子。一个优异的舞者需要每天对着镜面练习,调整自己的姿态和表情,而路明非就是楚子航的这面镜子。 诺玛对路明非的评价是非常准确的,他跟别的人不一样,而且,他很危险。 楚子航释放了君焰,一道闪焰的火光从他掌间倾流而出。君焰烧灼过那虬娈的蛇手,一下子把那手烧成了灰烬。 剩下的那只手掌,被路明非抓住一把扔在了地上。手掌像是痉挛那般抽了抽,终于失去了生息。 “言灵:冥照。”酒德亚纪乘机释放了言灵。酒德亚纪是个对时机把握很精准的人,看路明非甩掉了负担,立马释放冥照将众人罩在了黑影中。 “明非,没受伤吧?”叶胜问道。 “没受伤。好得很。”路明非其实有点心悸,毕竟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程度的危险,以前都是楚子航哐哐杀敌而他只用套着马桶圈坐在车里等楚子航王者归来,车上还放着他最喜欢的周杰伦的歌。楚子航就是这么无微不至。 但是,这种场合,哪有衰仔可以掉链子的。刚才他被擒住的一瞬间,路鸣泽、叶胜、楚子航、酒德亚纪都在一瞬间先后出手了,他一个拖后腿的怎么也不能说丧气话! “亚纪,如果我想的没错的话,你的言灵对这些东西没什么作用,收起来吧。”叶胜说。 “这些东西?” “是的,两具埋藏在泥土里的……尸体。” “尸体?”酒德亚纪有些不解。 “是的。我的‘蛇’钻进土里,发现了他们。他们虽是人形,但是躯干冰冷,而且心脏已经完全停止跳动,明显是死人。” “死人怎么会动?”路明非不太明白。 “死侍?”路明非像是想起了什么,一下子倒吸一口凉气。 “不。”叶胜摇了摇头,“死侍并不是死的,相反,他的心脏跳动频率是普通人的几十倍,也只有被龙血强化过的身体能够支撑这种程度心脏的起搏。” “那这是什么?” “如果我的言灵课知识学得没错,这应该是言灵·青铜御座。” 言灵·青铜御座,序列号87,释放者可以在极短的时间里强化身体,骨骼、皮肤和肌肉不同程度地强化,可以用肉体近距离格挡子弹,青铜御座可以在一瞬间将混血种强化,甚至可以到龙类的身躯强度。释放者相当于在短时间内拥有了龙的身躯,全身的细胞都被激活,自愈能力也大幅提升。 “诺玛教授说过,言灵·青铜御座的特征是释放者的身躯会被青铜一般的表皮所覆盖,看上去就像是青筋爆裂一样,从这一点上来说是吻合的。”楚子航点了点头。在场的所有人《龙与言灵术》的授课教师都是诺玛,所以这些知识对他们来说是共通的,“不过,被青铜御座强化过的身体堪比龙身,在这种程度的‘君焰’之下,理应需要灼烧三到五分钟才会完全烧毁,而我刚才只用了几秒钟。而且,青铜御座是对释放者生效,利用龙血迅速在极短的时间里强化身体,但你刚才说,那是一具,尸体。” “尸体的确不可能对自己释放青铜御座。不过,青铜御座或许是可以用来控制死去的躯体的,只是我们过去从来没有研究过这一点。毕竟青铜御座在历史上也算得上是稀有的言灵,我们对他的研究或许存在误差。” “我同意这个观点。”楚子航点点头,“所有超出我们认知的言灵可能都是局限于过去言灵者的水平,诺玛教授经常教育我们不要拘泥于过往的经验和常识,古人疏忽和犯错的可能和我们是一样的。” “我说,两位师兄,现在是不是不是开结业论文讨论会的时候啊……”路明非在一边颤颤巍巍地指出手指,他也不想这个时候显得他惊慌无措,实在是…… 在他们的面前,两具尸体,正从地里撑开土爬了起来。他们就像普通人那样,先钻出头颅,甩甩土,然后手撑着地,一个弹跃,两具铁青色的尸体就这么“弹射”出了泥土中。他们并排而战,泛着白色的眼睛,手脚有些机械,双双地把手指向了一个位置。 那是—— 大门的位置。来时的大门。 他们好像是在说: 请离开。 第三十九章 青铜声鸣 “还挺智能,像是两个跳机械舞的迎宾小姐。”路明非在那弱弱地吐槽,“就是有个缺了一条胳膊,显得没那么协调。” “鸣泽,你有没有发现……”叶胜看向一旁的路鸣泽。 “嗯,没错。”路鸣泽点头,“这就是我们上次来时被吸干了精血的那两具尸体。我们当时明明刨了个坑把他们埋了,没想到这么点时间过去他们就‘秽土转生’了。” “这说明我们原先的推断是正确的,这的确很有可能是‘青铜御座’。有人用这种言灵控制了他们的躯干,就像是提线木偶一样操纵着他们的行为。提线木偶现在正执行着它主人的意图,他是在让我们离开。” “看起来不太欢迎我们呐。”路鸣泽摊摊手,“你看,来这里的也不止我们一波,前一波的人就安然无事,怎么到我们就开始下逐客令了呢?” “楚子航,师弟,如果交给你,大概需要几分钟?”叶胜望向楚子航。无数的历史斗争经验告诉大家,执行任务时带上楚子航是绝对的明智之举。杀胚师兄虽然有时候不太守学院的规矩,但是办起事来绝对干净利落,要杀到地狱十八层的任务他绝对不会只杀到十七层,要五分钟解决的战斗他绝对用不到两分钟。 “要保留尸体吗?毕竟他们先前已经入土为安了。”就是在面对某些事情时有些婆妈,他就像一个和尚在判阎罗笔,一边杀伐果决,一边婆婆妈妈。 “照你的心意来吧,我们不着急。”叶胜没有下达直接的命令。其实严格意义上他也并不是楚子航的组长,楚子航在这里只是因为他是卡塞尔学院的一名学生。他对楚子航是尊重的,虽然在学校时交往不多,但他相信这位年纪轻轻就当上“狮心会”会长的师弟。 “鸣泽,亚纪,你们负责照顾牛顿,要让他隔绝在战场之外。”交待完牛顿的事情,叶胜又看向了路明非,“明非,跟我的蛇一起,释放镰鼬。” 这是叶胜下达的最后一个命令。作为执行部七组的组长,叶胜以缜密的布局和决断的能力而着名,执行部七组的组员均由其亲自选定,在不同的任务场合他能迅速分配好每个人不同的任务。而在这么一个临时拼凑执行任务前还需要互相确认言灵能力的屠龙小组里,他也能第一时间做出最精准的判断:两具青铜御座的尸体交给杀胚楚子航,而叶胜与路明非的任务是:寻找幕后的言灵者。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蛇跟镰鼬都是属于侦察类的言灵。言灵·蛇寻“形”而言灵·镰鼬寻“声”,探形定声,只要蛇和镰鼬同时传回讯息,任何潜藏者都会无所遁形。 至于要不要听这两具尸体的意思,离开这座青铜城。抱歉,卡塞尔学院没有教导过要听敌人的交待,任何卡塞尔学院的学生都不会在这个时候选择退缩。 言灵·蛇和言灵·镰鼬同时开启,真空之蛇如同矫跃的戏水蛟龙,一路在青铜城内穿行,而镰鼬如同飞起的风妖精,迅速飞往了青铜城的每个角落。 真空之蛇一路跋山涉水,桌、凳、爵、觚,上天入地,穴壁上的流水还有地底里的尘土,真空之蛇无处不至。而那些夭矫的风妖精,如同平铺在海面上的一根丝线,等待着任何一出洪波涌起,就传回阵阵波涛声。 只是,现在,所有震弦波涛声,都来自于——杀胚楚子航师兄。杀胚楚师兄在先前释放“君焰”的时候就已经摸清了这些青铜御座的韧度。这些青铜御座的尸体略坚固于钢铁,但远逊于觉醒的龙身,他先是一个疾跑加手刃将一具尸体撞到在地,旋即拔出身后的妖刀村雨,影道·八传流,不,是影道·少年宫剑术,剑风纲斩之力砍断了那具尸体的手腕和脚腕,再一个转身,妖刀筝鸣,把最后一具尸体钉在了岩壁之上。 全程耗时二十秒。杀胚楚师兄果然有如杀神降世,短短二十秒时间便解决了两座“青铜御座”的尸体。路明非对楚师兄的崇拜从第一天入学起便是拉满的,楚师兄在剑道上的造诣如火纯青,连从日本来的剑道传承也自愧不如,但楚师兄却说自己仅仅是年少时在少年宫学习过几年剑术,因此路明非将他的绝招命名为影道·少年宫剑术。 这么一想的话,其实,楚师兄那句话还真没说错,“如果当时我在的话,我可以帮你拦住恺撒”,他当然有这种能力,不像芬格尔师兄只能顶六分零四秒。 楚子航收回村雨,湖面终又重新归于平静。那两具尸体已如沉入深海的遗体,垂垂倒矣,再翻不起半点波浪。镰鼬再次平静地等待波浪的涌起,在第一时间为路明非传回震动的讯息。 忽然,群声闪耀。 这些布满青铜城的夭矫风妖精,一瞬间为路明非带回了整片大海的和鸣,那是来自于青铜器的鸣绝声。青铜爵一升声似空林鸟语,青铜觚二升声似空谷幽明,青铜觯三升声似清泉流响,青铜角四升声似大河东流,青铜散五升声似九天银河。众声演奏,群星闪耀,像是一场盛大的音乐会,万声齐鸣! 筝! 一根近在咫尺的丝线突然断裂,就像是近在咫尺的海面突然飞出了一柄刀刃,割破了镰鼬的丝线。 路明非反应过来时,只看见,一根青铜箭矢,不知何时已近在眼前,离他仅有半步之毫!青铜箭矢的箭锋,闪烁着锐利的针尖,像是一瞬间就要洞穿他的脑袋。 路明非愣住了,他的大脑已经一片空白,连平时源源不绝的吐槽都迸不到脑子里。他下意识地想跑,但是身体像被牢牢栓在了地上,一动都动不了。 那青铜箭矢离他只有咫尺之间。 千钧一发之际,一只手横过了他的眼前,生生地攥住了那根箭矢。青铜箭矢的惯性割破了他的手掌,鲜血一滴一滴地滴落下来。 叶胜。 第四十章 妖刀村雨 路明非那一刹那才反应过来,刚刚的潮潮合鸣声根本不是什么大事发生的前兆,那是勾引他镰鼬注意力的杂音,真正的目的是为了掩盖那一只穿林箭。 “明非,你的身后。”叶胜出声提醒路明非。 路明非慌忙转过身,他这才注意到一个漆黑的人影正像虬蛇一样钻入土中。他余悸方定,手臂传来阵阵刺痛,他这才注意到原来刚刚自己的手臂被紧紧勒住,已被勒出了两道青紫色的勒痕。 原来他刚才全身无法动弹,并不是生死悬于一线之间整个人被吓傻了,而是有人早就选定了目标。 原来人家一开始的目标就是你啊。路明非。 叶胜的手上还在滴着鲜血,他的眼里泛起了几根血丝,眼神里带了几分厉色。他折断了那支羽箭,把箭矢扔到了路鸣泽的身前。 “鸣泽,看看。”叶胜示意路鸣泽用“神瞳”看看这青铜箭矢的深浅,在这种场合,路鸣泽是天生的鉴巡机器,没有人比他更可靠。 酒德亚纪围了过来,拿出随身携带的医药用品为叶胜进行包扎。 叶胜闷声不吭,酒德亚纪也没有说话。或许在某种程度上,两人是心意相通的。担忧和信任他们都可以通过一个眼神来传递,除此之外,他们的所有行动都只是为了执行好他们的任务。 包扎完毕。叶胜咬了咬手上的白巾,酒德亚纪把白巾系成了一个好看的八字结,叶胜看上去有些像日漫里的热血男高生,他甩了甩手,确保自己的手可以挥使如初。 “鸣泽,怎么说?”叶胜问路鸣泽。 “跟我们上次见到的青铜箭矢是同一种。不过上次还知道弄一个箭阵,这次就这么一支箭,除了锋利一无是处。青铜铸造法太久远太古老也太落后了,单只箭矢的杀伤力远远不如冷兵器。”路鸣泽的表情看上去有些不屑,“就算路明非先生真的中了箭,现在撺掇撺掇送回学院医治也完全来得及,最多脸上留道疤。想用一支冷箭就吓退我们,还不如投个影放几集《名侦探柯南》里的碎尸案呢。” 叶胜把头转向了路明非,“明非,你刚刚有听到什么动静吗?” “我听到这些青铜器在合奏。”路明非说,“就像是交响乐一样。” “除此之外呢?” “没有,什么都没有。我甚至因为‘镰鼬’沉浸在交响乐里,连有一根箭射向我都没意识到。” “诶,你这属于学艺不精。”路鸣泽又及时地窜了出来,“恺撒师兄就能在释放镰鼬的同时100颗子弹还弹无虚发。咱们的敌人还有点聪明,知道柿子要挑软的捏。” 路明非白了路鸣泽一眼。要在往常,他肯定又要跟路鸣泽唇枪舌剑八百个回合,但他这回没有去理会路鸣泽的酸言腐语,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亲眼目睹叶胜在他面前握住了那根青铜箭矢,他手上的鲜血一滴一滴渗落。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可以说是“再造之恩”,这要是在战场上就是赵云替阿斗挡箭,还不是刘阿斗,是路边的小兵路阿斗。那这路阿斗说什么都要替赵云闯出一条生路的,路阿斗没空再去跟其他的路人甲乙丙丁争论。 路阿斗,不,路明非直接转向了叶胜:“师兄,你的‘蛇’有找到什么吗?” “没有。我的蛇抵达了它能到达的每一个角落,除了我们与林凤隆、罗纳德·唐以外,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有‘生’的气息。我只是提前比你感知到了飞射过来的箭矢,可惜等我要出手的时候已经有点来不及了。箭矢的速度在每小时300公里往上,比人类所能击发出的网球的极限速度还要快,情急之下我只能伸手拦住它。这是我的失职。” 路明非看着叶胜,他的脸上有一种……自责。 叶胜师兄就是这样一个人,他跟楚子航还很不一样。楚子航是把你撂在车上一个人提着妖刀在雨幕中把所有敌人都砍翻,回来的时候鲜血一滴一滴滴在车上,他还要问你今天晚上跟陈雯雯聊得怎么样。而叶胜,他是团队的主心骨,执行部七组的组长,你是他身边忠贞不二的马仔,你来活了扛起炸药包就上了,叶胜还要负责把扔出炸药包但没点上火的你拖回来,在他眼里,你点没点着火不是那么重要,他可以去点这个火,但是你需要回来。 “看来我们的敌人躲藏得比我们想象的还要隐秘。‘蛇’跟‘镰鼬’都无法捕捉到他的痕迹,这已经是所有言灵当中感官最为敏锐的言灵。” “问题是,我们的敌人是谁呢?”路鸣泽摆出一副忧郁的神情来,望着天,“是人?是龙?是混血种?还是这座青铜城呢?” “楚子航。十五点方向,半米!”毫无预兆的,叶胜突然暴喝。 毫不拖泥带水,楚子航突然斜转135度,妖刀村雨疾砍而下,一刀砍进去一米深。 哐啷啷,拔出萝卜带出泥,村雨再出土时,直接带出了一副人身骨架!那人身全身布满青色的纹路,就像全身被放在压铸机下压膜过一般。村雨刺穿了他的脖颈,他被村雨连根带起。锐利的刀锋亘穿了这具青铜御座的骨架,就像是一根长串穿过了一颗糖葫芦。 村雨是来自于日本的名刀,相传此刀拔出杀人的时侯,带着杀气的刀锋会有露水。斩杀人之后,从刀锋会有水流出清洗血迹。这种情景就像村雨清洗叶子一样,因此被称为“村雨”。 村雨于二十世纪二战之后被希尔伯特·让·昂热带回至卡塞尔学院,经由装备部改造,用高碳钢锻造了细密锐利的刃齿,经测验可以一刀切断金门大桥的承重梁。村雨最终被授予“自由一日”的获胜者,狮心会会长楚子航,也是这个学院里的剑道至臻者。 楚子航的少年宫剑术臻于化境,一刀便挑出了埋伏在泥土里的第三具尸体,这些尸体即使锻造了青铜纹路,也无法与妖刀村雨相比。楚子航看着眼前无数若隐若现迸射的青筋,催动剑形,写意的剑星闪烁,几下砍断了尸体的双手双脚。尸体被卸成分躯,由于早就流干了鲜血,又迸射着青色的纹路,看上去就像几块风干的腊肉一样被楚子航横在地上。 楚子航还是善良的,他保留了这些尸体的全部躯干,各个躯干组织之间还保持着人形,算是留了个“全尸”。或许事情结束以后楚子航还会请他们入土为安。 第四十一章 青铜尸骨 “还有多少?”楚子航问道。 “不清楚。‘蛇’没有办法深入地底太深的地方,只有在他们要蹿出来的时候才能捕捉到一些踪迹。” “自己不现身,就靠一些尸体和机关跟我们打?”路鸣泽在一旁呼呼,“这看起来也不像是很厉害的样子呀。也就对付对付软柿子。” “不,他其实是在给我们一个警醒。”楚子航的表情看上去并不像他表面上砍瓜切菜一样轻松,甚至有一股隐忧,“他用青铜御座的尸体摆出让我们离开的手势之后,我们砍断了尸体。然后他便把目标对准了正在释放‘镰鼬’的明非,这说明,一,他知道明非正在用某种声音的元素探寻他的存在,因此明非才会听到青铜器的合奏声,那是他的一种诡计;二,如果我猜得没错,他的意思是,如果我们再不离开,他不介意把我们的人做成‘青铜御座’。” “把我们做成青铜御座,这是……什么意思?”叶胜的眉毛也皱了起来。 “青铜御座的原理是激发混血种的潜能,让龙族的血统在短时间内控制身体,用龙血改造混血种的骨骼和躯体。这种改造是以血统的力量为基础的,也就是说,你的血统纯度越高,你的躯体也就会越接近于纯种的龙类。 我们面前的是血统纯度极低的混血种,龙血在他们的血液中含量极低,青铜御座改造的躯体即使变强了,但也有限,所以村雨能够一剑斩断他们的身体。但如果我们面对的是血统纯度极高的混血种,或者说,血统纯度极高的混血种尸体……”楚子航的眼神望向众人,最后,停在了路明非的身上。 的确,在所有人中,路明非的血统是最高的,他的评级是s,路鸣泽的评级也是s,但关键是……路明非一看就是身娇体弱易推倒的类型啊!而路鸣泽,他在这阴暗潮湿的洞穴里还穿着个精致的小西装,胸前的领结像是洁白的圣花,但他一颦,一笑,一蹙,一动,一言,一语,一撇,一捺,怎么看都不像是个省油的灯啊! “啊!我明白师兄你的意思了!”路鸣泽立马一路小跑,撑起他的西装小袖,拦在了路明非的身前。路鸣泽的眼睛狐疑而晶亮,一路四处张望,“难怪这老坏蛋一下子就朝我哥哥来了,我还以为他在捏软柿子,没想到他是在觊觎我哥哥的健硕胸肌!” …… 该说不说,路鸣泽装腔作势的这番话,好歹让气氛变得没那么凝重了。虽然路明非很想提起他的头把他敲进泥土坑里。 楚子航继续说道:“一个以尸体作为诱饵和武器的人,大概不会是什么尊重人生老病死的人,或许早就将生命视为草芥,这种人行事作风一般不会有什么原则,我们需要多小心。” 细细簌簌。 细细簌簌。 就像是田野间最不起眼的蝉虫的声鸣。 声鸣发生在几人交谈的缝隙,那是地上的尸体突然多了某种不可名状的变化。那些早就被楚子航的村雨切成碎块的手脚,忽然游动着暗青色的光辉,那些早已暗淡的青筋忽然又被血统灌注撑满,青筋绷起,就像是一条早已干涸的小溪忽然又被大水漫灌,水中飘满了荧光色的浮游生物。 那些被砍断的手脚,忽然以某种不可名状的姿势重又与躯干相连。手连着尾椎,脚连着脊骨,头颅安在胸前,却又丝丝嵌扣,严丝合缝,就像是……一个积木,一个小孩胡乱拼接的积木。 只不过,这积木是活的。 那尸体又重新站了起来,手撑着地,像是支撑的足,脚连在脊骨上,一摇一摆,像是机械舞臂,尸体胸前的头颅泛着眼白,痴痴狂笑。 这尸体,一顿一促,都仿佛活人。 尸体的形态不可名状,但这种不可名状的姿势没有影响他的行动。他站立起来之后,忽然飞速疾奔,比之原先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伸出脊骨前怪异的那只脚,忽然间,青筋迸裂,那只脚的皮肉忽然在一瞬间被撑破,只留下了一根骨头!那骨头游动着暗青色的光辉,青筋闪烁,亘如游龙。 不,那根本就不能叫作骨头,而是一件,青铜器。 青铜武器。 这件青铜武器,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一个刃劈劈向了背对着他的叶胜! “师兄,小心!”路明非一下子扑了出去,他倒不是要逞什么风头,而是……他是第一个目睹到这诡异变化的人,那尸体被楚子航斩断后,被遗弃在地上,细细簌簌,细细簌簌,但它是特意找好了位置的。尸体一触而发,楚子航、叶胜、路鸣泽全都与他相背,只有路明非看到了横劈过来的那段骨头。 他好像是在挑衅。从一开始就是。 他好像在说:你有什么用? 路明非,你有什么用? 其实路明非早就已经习惯了,从幼儿园到初中再到高中,他一直都是人群里最不起眼的那一个。高中毕业的时候要向陈雯雯告白,被人当成了舞台上“i love you”的那个小“i”,连在告白词中充当字母都是最不起眼的那一个,有他没他都一样,他偷偷跑下台,台上照样还有“love you”,一点都不会影响陈雯雯的脸红和惊喜。那个时候他在卫生间里用冷水疯狂地扑脸,好让自己的尴尬和咸湿的眼泪能够不那么明显,就是在那个时候诺诺来到了他的身边,对他说“你这样有点衰诶。” 是啦是啦,我就是衰仔啦,一个毫无存在感的衰仔,死在出租房里一百天都不会有人过问的那一种。 但是接下来,诺诺对他说:“衰仔,起来,我们要去拯救世界了。” 就是从那一天开始路明非的人生不一样了。他到现在都记得那天发生的所有事情,就好像是路鸣泽用“神瞳”蚀刻在他脑海里的一样。 那一天改变了他的一切。接下来,他来到了卡塞尔学院,见识了这个世界的隐秘——龙族。这里是龙族的世界,路明非,你是卡塞尔学院s级的新生,你是天生的勇士,你是天生的屠龙者。 路明非从没有想过自己有野鸡变凤凰的那一天,学院里的人都是天才和怪胎,只有他好像是个平平无奇的高中生。 但这些天才和怪胎对他都很照顾啦,叶胜师兄和亚纪师姐怕他想家,每次去中国执行任务都会让路明非拉一长串的清单,都是些土特产烧饼老干妈之类的,然后远赴重洋再给他带回来;楚子航师兄亲自教他剑术,虽然他烂泥扶不上墙最后啥都没学会;还有恺撒师兄和诺诺师姐,让他加入学生会,还说要把他培养成下一代的学生会主席。恺撒师兄,还有,诺诺师姐…… 诺诺师姐,你现在在哪呢…… 其实路明非不是衰仔啦,至少来到卡塞尔学院之后就不是了,虽然他经常散发出那种怂怂的气质,但是他也是能扛硬仗的!卡塞尔学院是他的家,这里的所有师兄师姐都是他的家人,狗急了还会跳墙,兔子急了还会咬狗一口,他路明非急了也是个s级的屠龙勇士。 言灵·镰鼬。 无数的风妖精从路明非身边振翅而出,化作了隐形的风刃。 第四十二章 吸血镰 夭矫的风妖精突然张开了透明的羽翼,那些薄如蝉丝的羽翼忽然之间变成了锐利的刀刃,风妖精啸叫着张动透明的风刃。 锋利的刀刃足以切断脊骨,锋利的镰鼬足以切断青铜躯体。 风妖精旋转着透明的舞步,一个旋越切断了那青铜御座刚刚连上的骨头,那骨头像是一下子断了线,哐当而落。紧接着,手、脚、躯干,所有如同藕断丝连积木般拼接在一起的人体组织,都被空中的风妖精们一一切断。 路明非的判断是正确的,这些刚刚连上的肢干果然存在着镂空。人都是有软肋的,这青铜御座的尸体也是。 风妖精群如同轰涌的海流,将那青铜御座的躯干卷入空中,疯狂的刀刃一瞬间将躯干切割得伤痕累累,所有的筋脉都被风刃切断,那迸射的青筋终于失去了暗青色的光辉。如若这是一具正常的躯体,早就如庖丁解牛一般渗透着汨汨的鲜血,只可惜这些鲜血早就在头几天被吸干了。像刃尖一般被切卷的躯干,此刻看上去就像是覆了一层细密的鱼鳞。潮归潮起,躯干被卷落在地,四肢也像鱼干一样摔落在地。 言灵·镰鼬。 不,是言灵·吸血镰。 镰鼬的名字取自日本的神怪志异,在日本神话中,镰鼬会以旋风的姿态出现,用像镰刀一样锐利的爪子袭击遇到的人。被害者的皮肤虽然会被划开很长的伤口,但是一点也不觉得疼痛。 言灵·镰鼬的名字取自于日本的志怪传说,是因为其释放的旋风便如同这种夭矫的小妖精,一路蹿行,带回风的讯息,但却不会造成伤害。 但言灵·吸血镰不同,吸血镰释放的风不再是夭矫的旋风,而是如同精钢一般的风刃,风刃足以割破青铜御座的身躯。 它就像一柄未开锋的妖刀·村雨,只不过,村雨需要楚子航的剑术和臂力,而吸血镰只在他路明非的一念之间。 言灵·吸血镰当然来自于恺撒,准确地说,是来自于恺撒的镰鼬。在与路明非无数次的冥想、对视、切磋后,恺撒的镰鼬忽然张开了翅膀,那些翅膀好像一下子被打磨成了锋利的刀刃,成为了杀人的机器。 路明非的言灵·镜瞳就是如此神鬼莫测,他所复制的言灵其实与原有人的言灵是不同的,在其他人眼里,言灵是教科书一般写好的法规,在一个人觉醒言灵的第一刻,言灵的能力就已经永恒不变。 只有在路明非的手中,这些言灵才会变得乖张而无法捉摸,镰鼬在恺撒手里是天罗地网的风妖精,密密罗罗组成风型声呐,但在路明非手里就是完全失控的到处乱飞的小妖怪,偶尔偃旗息鼓全部趴伏毫无声息,偶尔叽叽喳喳呼噜转圈像个电风扇,偶尔,尖牙利齿风刃出鞘,像是杀人的刀锋。 恺撒就是在与路明非无数次切磋和试验中悟出了吸血镰。 他其实是知道吸血镰的,诺玛的言灵课上有介绍过这种言灵,言灵序号71,与镰鼬不过几字之差,实际效果却天差地别。镰鼬主宰的是“声音”,是风元素在空气中不间断地携回声音震动的信息,但吸血镰是锋利的刀刃,是致命的武器,吸血镰带回的只有被割破的鲜血和惨死的性命。 在元素周期表中,一横行称为一个周期,一列称为一个族。言灵学也依照元素周期表排序,甚至在某些规律上与元素周期表都如出一辙。在元素周期表的同一族中,最外层电子数相同,核外电子层数逐渐增多,而在言灵学中,同一族中由上而下,言灵属性基本相同,但言灵却越来越偏向于杀戮和毁灭! 从言灵·镰鼬变为言灵·吸血镰,这在言灵学中被称为“进阶”,属于不会被记载在教科书中的禁忌知识。 “进阶”这个词,来自于诺玛。只有在诺玛口中,恺撒和路明非才有机会得知这些辛密的隐藏在学院背后的知识。 其实是恺撒主动拉着路明非找到诺玛,他们将所发生的一切和盘托出,希望能从诺玛的口中得知一些事情的真相。 “混血种的言灵在出生时就已经确定,因为言灵严重受限于混血种的血统。像‘君焰’这种言灵不可能出现在一个a级以下的混血种中,因为纯度不够高的血统完全控制不了君焰,只会被君焰反噬。”当时的诺玛这么说道。 “恺撒。”诺玛看着恺撒,叉着手,有些愠色。在学校里,恺撒在所有人面前都是高傲的贵公子,唯独在诺玛面前是个受训的学生,没办法,诺玛身上有一种天然的……慈爱,所有的学生在她眼里都是需要照顾的孩子,连加图索家族的继承人恺撒·加图索也不例外。 “恺撒,我知道你的家族对你的言灵耿耿于怀。”诺玛说,“他们觉得是你无血统的母亲影响了你的血统强度和言灵,让你没有成为s级的学生。但我得跟你说,那都是一帮生活在古罗马帝国时代的疯子。你完全不用去理会他们。” “所以,真的有这种方法?”恺撒看起来……很感兴趣。他其实对什么家族对他的期待毫不感冒,他只是单纯对提升血统这种事情很感冒。 “你的家族……加图索家族,他们手上掌握着无数正常人不可能拥有的炼金药剂和炼金秘方,包括提升言灵序列的方法。但是我告诉你,一项都不要尝试,一项都不要。所有的力量都是有代价的,而混血种的最终代价就是变为死侍。” “既然他们掌握着这种方法,他们一定已经试验过成百上千的实验品。而依照加图索家族的传统,我会是品尝最终的成功品的那一个。诺玛教授,与其等待家族有一天奉上药品,不如先让我知道那是什么药。” “唉。”诺玛叹了一口气,她来回踱了几步,似乎很是犹豫,最终,她还是点头了,“恺撒,你的身份特殊,即便今天我不说,迟早有一天你也会知道。 第四十三章 英雄路明非 修改言灵的等阶本质上还是在增强你血统的纯度,这件事情历史上无数的人前仆后继,其实他们只是为了做一件事情:提升龙血在自己身体中的比例,也就是所谓的,提升血统。但是,越高阶的血统意味着越危险,越接近50%的临界线,意味着你离死亡线越近。历史上比较出名的提升血统的方式,比如说爆血……” 两人一直从清晨聊到日暮,聊到路明非在一旁都觉得自己是个十足的电灯泡。提升血统的方法五花八门,但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失败的历史,那些瀚如星海的失败的历史,导致现在卡塞尔学院的地下有一整层的空间用来关押死侍。 只不过,路明非的“镜瞳”不在其中。路明非的“镜瞳”与历史上所有的镜瞳都不同,没有人遇见过这种可以复制四个言灵的“镜瞳”,自然也没有人知道路明非的“镜瞳”复制的言灵神鬼莫测,甚至可以帮助人提升言灵的等阶。 诺玛作为学者,足够的严谨和苛刻,恺撒的“吸血镰”是在经过她层层测验后准许使用的,在一旁作为“陪练”的路明非,他的“吸血镰”与恺撒同出一源,也被诺玛批准是应许之物。 只是好像……没有那么神气啊。 路明非扑到叶胜的身后,施展“吸血镰”将那拼接而成的青铜尸体切成了碎片,又斩断了尸体所有的筋脉。 这还不够,路明非也算是在卡塞尔学院接受过两年良好教育的,真正上了战场也是能顶上去的,他又释放出成群的风妖精化作风海包围了剩下的两具尸体。如风刃大军过境,剩下的两具尸体也被瓢起了卷积的刃鳞。那些青铜色的筋脉被一一斩断。路明非也不知道这是否有用,但他还是把这一切都全做了。 然后,他啪的一声,倒在了叶胜的怀里。 真没想到,还有我路明非拯救师兄的那一天。再给我一点别的机会,我或许也能上演一出英雄救美的啊! “明非?”叶胜的惊怖写在了脸上,他完全没察觉到身后起了异样的变化,等他反应过来时路明非已经挡在了他的身后,再等他看见那具被砍断的尸体时,路明非就已经倒在他怀里了。 一旁的楚子航影随风动,率先冲了出去,他看着那怪异拼凑的尸体,脸上也出现了诧异的神情。但经历过无数次血搏的经验让他当即做出了判断,他释放“君焰”,火焰灼热而炙烈,青铜城内顿时闪起灼灼火光,连那青铜兽首都被照耀得泛起血色。 楚子航当机立断用君焰焚毁了另外两具尸体,只留下了拼接成积木的那一具。妖刀村雨挥下,楚子航将那头颅、躯干、手足串到了一起,串成了一长串。 事到如此,也没有什么“入土为安”的说法了。楚子航是在血泊中滚过的人,没有理由会在这种时候手下留情。 酒德亚纪背着急救包赶了过来,她在卡塞尔学院的时候学过急救,加入执行部之后又补习了海量的医学知识。酒德亚纪一直都是执行部七组里最强大的后盾,其实她和叶胜在某种程度上很相像,心细、谨慎而关环团队。执行部七组一直以团结和支援着称,执行任务时的伤亡率也在所有执行部中是最低的,这自然是叶胜和酒德亚纪的功劳。 “他没事啦,就是有点虚脱。”路鸣泽走到叶胜的身边,幽幽地说,“就像是体育课要跑1500米,路明非先生跑完之后就趴在地上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你以为他怎么了,其实他只是没力气了。因为他的水平其实只能跑女生的800。” 酒德亚纪测试了路明非的心跳和呼吸,她看着叶胜,点了点头。 “释放言灵是很耗费体力的喽,楚子航师兄放君焰把整个卡塞尔学院烧了他也会脱力,而我们亲爱的路明非师兄,他的极限就是让他释放“镰鼬”把这三副躯壳切平,再多一具他都不行。” “谁说不行的!”躺在叶胜怀里的路明非还“回光返照”支撑了一下子痛骂了路鸣泽一顿,“你这纯……纯纯的造谣!” 然后瞬间又倒了下去。 “看起来需要补充点维生素,没什么大碍的,跑完1500米稍微休息一下就可以了。就是再让他跑一个1500他就会没命。” 听到这话,叶胜的眉头终于舒展下去了。他完全没预料到事情的发展会变成现在这样,他作为执行部七组的组长,同时也是这个临时秘密小组里最年长的人,理应照顾到这个团队里的每一个人。但刚刚,由于他的一时疏忽,他的身后露出了破绽,是路明非救了他。叶胜印象里的路明非还是当年一身t恤牛仔凉拖来面试卡塞尔学院的小孩,当时他紧张兮兮,一场面试说不出三句话。叶胜曾经还疑惑为什么学院如此看重他,对他的s级血统和在学院的表现也有些不理解。但今天是路明非舍命来救他。 “成长了啊,明非。”叶胜不禁有些感慨。 “啥……”躺在叶胜怀里的路明非还要发出一声疑惑。因为,真的,从来没有人这么说过他。从来没有。 他不禁有些喜色,想摸摸鼻子。 楚子航走回众人的身边,把妖刀村雨竖立于地,他把最后一具尸体穿身留着,就是为了保留最后一些研究的材料。可惜这个团队里没有装备部的疯子,否则早就把这尸体剖肠戮腹,每一片血肉都放在显微镜下放大2000倍观察。他把这些躯干手脚串成串,是为了避免它们再像积木一样构连成块,最后又化身成杀人的兵器。 不过,楚子航看着那尸体躯干上卷起的刃鳞,还是有些疑惑。 “这是……镰鼬吗?”楚子航出声问道。他在学院时与恺撒既为对手也为惺惺相惜的战友,他知道恺撒的言灵“镰鼬”,那是一种无比浩大的风场,可以接收风场内的所有声音,连地底里虫子的蠕动都包含在内,但他从来没见过这种杀人的“镰鼬”,这是被青铜御座强化过的躯体,可以抵挡得住50毫米的瞬发子弹,但在“镰鼬”面前却被切成了鱼鳞。 第四十四章 言灵枝蔓 “楚子航师兄,你知道的嘛。我哥哥用‘镜瞳’复制的言灵,总是跟原来的言灵是有一些出入的。学艺不精嘛,需要理解,他最开始复制你的‘君焰’的时候,放出的火不是连根烟都点不起来嘛。” 你放屁明明是那天风太大了。路明非已张不开嘴来,但内心还在大声地呐喊。 楚子航一时间有些沉默,路明非的确复制过他的言灵,甚至在他控制“君焰”这件事上发挥过不小的作用,只是……那里边也有一些曲折离奇的回忆,那时候发生的一些事情甚至无法用言灵学来解释。 楚子航暂时搁置了对这件事的思考,眼前,明显还有更为紧急的事情等着他去处理。他把妖刀村雨立在了路鸣泽身前,问道:“鸣泽,关于这些青铜御座的尸体,现在你能看出什么头绪吗?”如今这个时候,没有eva,也没有诺玛,只有路鸣泽的神瞳有机会参透其中的玄妙。 “嗯……”路鸣泽看着眼前被串成串的……躯干,头颅,手足,还有那一根卸了皮肉的骨头,一时也陷入了沉思。 想了很久,路鸣泽还是说出了他的结论:“如果我看得没错,这根本都算不上一根骨头,而是一件彻头彻尾的青铜器。如果放在展馆里,没有人会怀疑它是一件青铜铸造的骨质武器。” “青铜御座改造了他的身躯,直接把他的骨骼变成了青铜?” “没错。看起来就是这样。不止是骨骼,他的皮肉也是,这种纹路和质地已经称不上是蛋白质和脂类,而是纯粹的青铜筑品。” “如果照你这么说,岂不是……”楚子航忽然抬起手,用手挥了挥,好似在囊括这青铜墓穴中的一切,他缓缓说道,“我说这青铜城中的所有青铜器,都是用这种方法做成的,你觉得有这种可能吗?” 楚子航这话一出,所有人的背后都渗出一股冷意。这青铜城中的爵觚觯角散,这一升二升三升四升五升的酒器,如星星一样茫茫的青铜器,如果都是用人类的血肉铸成的……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喽。”路鸣泽耸耸肩,“谁知道人家有什么才艺呢?就像我们在今天之前,也不知道路明非师兄还能这么能干呀。” 这话也传入了路明非的耳中,路明非真想垂死病中惊坐起。只是他暂时没有这个力气,刚跑完1500的路明非是个需要趴在地上等待紧急救援的病患,现在的路明非也是。 “‘青铜御座’的言灵在教科书中的记载极少,据诺玛教授说,上一个拥有青铜御座言灵的混血种还要追溯到一战时期,他依靠‘青铜御座’把自己强化成龙般的身躯,在凡尔登战役中炸毁了德军的二十五个地堡。但那都是接近100年前的故事了,我们没有更多‘青铜御座’的资料,信息的缺少导致我们今天处于完全的被动。不过我们至少不会徒劳无功,这具尸体我会带回卡塞尔学院,交由校长和诺玛教授,如果学院能研究出‘青铜御座’的原理,那也算是言灵学上的突破。” 不是都这个时候了师兄你还醉心于学术研究呢,你都毕业了也不需要这么一篇sci呀。路明非在心里疯狂吐槽。 而且,你这用村雨串一串尸体回学院,第二天你就会上守夜人论坛的头条啊,热搜第一条:震惊,狮心会会长竟沉迷于人肉烤串,妖刀村雨成无情烧火棍。 “我有一个……不太好的猜测。”说话的是,酒德亚纪,她已经为路明非处理完伤口——其实就是喂他服了一些维生素片。她收回急救包,脸上有一丝深忧。 “亚纪,你说。”叶胜示意她说下去。 “我们现有的言灵体系,其实是基于古老的龙族君王设立的,也就是黑王尼德霍格,以及四大君王,青铜与火之王,大地与山之王,天空与风之王,以及海洋与水之王,这是我们在龙族史学中必修的一段历史。” “是。”众人点头。 “所有的言灵都诞生于这几位君王的分支,比如说言灵‘灼日’、言灵‘君焰’、言灵‘烛龙’,都诞生于青铜与火之王,而言灵‘镰鼬’、言灵‘无尘之地’、言灵‘因陀罗之怒’则诞生于天空与风之王,这些言灵在言灵谱系中属于同族,被称为相同的血系源流。言灵‘青铜御座’很明显也来自于青铜与火之王。 而言灵诞生的历史……诺玛曾经隐晦地跟我提起过。其实言灵是属于君王的权杖,是本属于主宰世界的龙族的力量权柄,青铜与火之王可以淬火炼铜,可以一瞬间爆发出数千度的高温,但那是属于龙族君王的力量,凡人不可拜谒,只可参奉。 但是世界出现了混血种,这些混血种是四大君王的子嗣,是龙族通过强行与人类女性娈合诞生的产物。人类女性在孕育第一代混血种时便身体爆裂而死,因为她们体内的龙类婴孩狂躁暴动,强大的力量即便是胚胎也远非人类所能承受。由人类女性中体内诞生的第一代混血种被称为次代种,也就是历史上仅次于龙族君王的,他们的子嗣。在次代种中他们的血统已经出现了差异,人血开始在他们的血统中占据份额。龙族的君王将自己不同的能力赐予了他的子嗣,也就是最开始言灵的分支。 随着龙类与人类不断地娈合产子,混血种后代中的龙血与人血比例开始不断变化,言灵分支开始不断地开枝散叶,从‘烛龙’演变为‘君焰’,最后变成‘灼日’,力量也从足以毁天灭地的火海爆裂变成了仅在释放者周围一圈毫无伤害的红日。 ‘灼日’、‘君焰’和‘烛龙’同属于火属性的言灵,属于同一血系源流,在言灵学中属于同一谱系,但力量却已经千差万别,言灵的序号也有极大的差距。‘灼日’序号28,‘君焰’序号89、‘烛龙’序号114,言灵序号越高的言灵越危险,因为这意味着你的血统越接近于‘龙’而不是‘人’。 言灵‘君焰’可以由a级混血种掌控,比如楚子航师弟,但超过100序号的言灵,基本上都更接近于‘龙’而非‘人’,现在在整个卡塞尔学院的言灵档案中只有副校长的言灵‘戒律’属于此中范畴。而到110以上,比如言灵‘烛龙’,历史上能够释放言灵‘烛龙’的仅有青铜与火之王与他的胚胎培育的子嗣。” 第四十五章 与112 “你是想说。”楚子航说道,“这或许不是‘青铜御座’,而是与‘青铜御座’属于同一血系源流的言灵,这个言灵属于高危言灵,序号在100以上。” “我的确是这么想的。”酒德亚纪非常肯定地点头了,“言灵表中至今未被解密的言灵还有二十多种,其中就有‘青铜御座’的同一血系源流的言灵,序列号为112的言灵。” “112的言灵。”听到这话,叶胜不禁有些恍然,“拥有序列为112的言灵,基本可以确认其拥有可以匹敌次代种的力量。” 一时间,青铜城内有些静默。叶胜不是没有想过这种可能,但当心里出现这种想法时,都觉得自己有些可笑。在二战之后,秘党和学院已经接近60年的时间没有遇到过次代种。冷战之后,社会更是趋向于平稳与发展,连卡塞尔学院的许多佼佼者都选择了入仕进行科学研究。 但这座青铜城内却可能生存着一只次代种。 危险从来没有消失,它只是还在酝酿。就像一座要喷发的火山,它在积蕴它的岩浆和熔流。它不是不想毁灭你,它只不过是在累积毁灭你的力量。它在挑选最合适的时机。 这种猜测的确很有可能是正确的,因为这‘青铜御座’的各种奇技淫巧已经远远超出了众人的想像。更可怕的是,这似乎远远不是他的真实实力。他迄今为止所做的一切都是在试探,他不过是派出了三具尸体,将那三具尸体铸上青铜,就变成了木偶操纵师以指驱使的木偶杀器。 而这里是什么?这里是一片青铜墓葬群,这里埋葬的尸体何以万计! “112?好像跟我有点接近嘛。”这时候,路鸣泽的声音恰如其分地出现了,“其实诺玛师姐本来想把我的‘神瞳’定序为111的,还准备编进新的教科书里呢。不过呢,被昂热校长否决了。校长的原话是这样的:学院的言灵档案并不是完全的安全和隐秘,在秘党中有一些野心家,他们穷其一生只做一件事,那就是窃取和研究学院的言灵档案,一个111的序列对于我们的学生来说太危险了,他毕竟还不是像那个老混蛋那样可以每日沉迷于美色而无人质疑他的存在。对了,校长说的老混蛋就是副校长啦,自从不用在学院里用言灵‘戒律’镇压学生,那老家伙一口气长胖了二十斤,现在是出去当牛郎都没人要了,亏他年轻的时候还是个倾国倾城的情圣。” 副校长的言灵“戒律”序号106,的确是学院的言灵档案里唯一一位高于100序列的存在,他也的确最近胖得像一头猪,连给他送风流杂志的昂热看到他的体型都忍不住让食堂把他的一日三餐换成了减肥餐。但,刚刚的一番话,大家的关注点都不是副校长,而是——路鸣泽。 路鸣泽从来没有说起过诺玛曾经准备将他的言灵定序为“111”,而这个故事里的另外两位知情人,诺玛和昂热,也从未在他人面前透露过此事。所有对外公开的信息中,都显示路鸣泽的言灵序列为“未知”。 而路鸣泽所说的序列为“111”的言灵,在所有人的认知中,那是只属于龙族的君王以及他们胚胎培养的子嗣的言灵。 不愧是你啊,恶魔之子路鸣泽。躺在叶胜怀里的路明非默默地吐槽。路鸣泽绝对是调动情绪的高手,他像是玩笑话一般丢出的一句话,无人分辨是真是假,但却有入船震小溪,一时间在众人心中掀起惊涛骇浪。其实他说这话的目的很简单,他是想说,如果这里面有一只次代种,那我们这里也有一位不次于次代种的力量,他叫作路鸣泽。 人在面对未知的力量时会感到恐惧,但当你身边也有这种力量时呢?你的恐惧会立马烟消云散。即便他可能是在欺骗你。 路明非好像没有看到自己这位小恶魔弟弟害怕过,他好像总是游刃有余,要么极度的乖张,要么极度的放纵,要么极度的伪装。你看不透他。 他在任何人面前都像是一个撒娇要糖的弟弟,但只有你明白,他不是为了撒娇,也不是为了要糖,他只是为了靠近你。 他告诉你他的言灵属于极度危险、几乎不可能存在于混血种中的言灵,他也不是为了恐吓你,不是为了让你臣服,而是为了,让你靠近他。他在跟你说:我可以保护你。 这就是小恶魔,路鸣泽。 墓室中陷入了一片寂默,所有人都没有再说话。如果路明非还尚有余力,或许可以在一旁吹吹冷风,戳一戳他的阴谋。但现下,只有路鸣泽一个人浅笑着,耸了耸肩,好似有点无辜。楚子航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他就是这么婆婆妈妈的,他可能想说“鸣泽,记得照顾好自己”,但又觉得自己这么一说好像是在送终,于是就在用词的龃龉间没有说出口。 突然,墓室中传来了阵阵筝鸣声。 声音来自于——楚子航的妖刀村雨。 那是化为了青铜器的尸体躯干在疯狂地晃动,那头颅眼睛煞白,那骨头被刺了洞孔,那手足被穿成了引线,那躯干已如比干般被剖去了心脏,但它们一瞬间都好似活物!那被剜起的刃鳞好似弯起的嘴角,嬉皮笑脸,狞笑唳云,这些早已被斩断切碎的躯体,就像是奋力挣破牢笼的囚犯,疯狂地挣脱、摇晃、卯力。 楚子航握住了村雨。他意识到了这个变化,他紧紧地握住村雨,这是他与那个藏在暗处的言灵者的角力。 村雨的筝鸣声愈发响烈,最终几乎演变成水流击柱般的潮鸣声。楚子航有些迟疑,他本来不想毁掉这些尸体,因为这是绝佳的研究材料。但这些早已被村雨切碎的材料从不认为自己是砧上之肉,他们是青铜铸造的尸体,也是绝命时杀人的武器。 不是犹豫的时候。楚子航伸出手,一鼓灼热的烈焰从他手中喷流而出。 就在这时,那张着眼白的头颅挣脱了束缚,它奋力的挣脱导致它被村雨横割断了眼鼻,它咕噜噜地滚到了一旁的长桌上。 那头颅,落在长桌上,混在其他青铜爵器间,突然间,那一旁的青铜爵器好似都活了过来,他们跳动与摇摆,欢呼与雀跃,像是臣子在迎接自己的君王。 然后那些青铜臣子争先恐后地往君王那跑去,他们与君王黏合、娈接,他们躯体轻盈、妖展,所有的棱角都变为了弧翼,所有的空穴都变为了铆榫,最后,就像是大火冶炼化为了液体,冷却之后又凝固成了青铜,那些青铜爵器和那头颅最终化成了—— 青铜兽首! 那青铜兽首,耳是耳,口是口,眼是眼,眉毛上的神色更是栩栩如生。 它在笑。 它踩着脚下的权杖,忽然转过了头去,面对着前方的那一道门,眨了眨眼。 那不是回去的那道门,而是,下一道门——被打开的通往下一个青铜墓室的门。老唐和林凤隆于数个时辰前穿过了这扇门。 他笑得妖冶,好像是在说:欢迎啊。欢迎来到我家。 第四十六章 青铜战场 老唐看见眼前的青铜器震了一下。 接着,就像是万潮合鸣,老唐听见墓穴内陈列的青铜器群忽然开始有节奏地合奏,从清泉流响到飞瀑齐鸣,再到如大海倾天,潮汐泄流,老唐的脑海中像是有无数的乐器在熙熙合鸣。 声音久久方才散去。老唐捂着脑袋,摇了摇头,他终于清醒过来,脚下差点被什么东西一绊。 那是一柄断刃的斧钺。 这是他们所进的第五间墓室,满地皆是断刃的兵戈。 “怎么了,小唐?”林凤隆上前问道。 “没事,我好像听到了乐器合鸣的声音。很狂烈。”老唐低头看了看那斧钺,那斧钺有着青铜铍头和长柄,铍头尖锋直刃、扁茎,接着青铜长柄,只不过长柄已被砍去一截。上次来这青铜城前,林凤隆给过他不少有关于青铜器的资料,包括如何分辨青铜器的年代和价值。 青铜斧钺,出现于春秋时期,在战国时期大量使用。所谓“行军策马,斧钺飞如流星”。 老唐的脑海中突然蹦出了一个身着青铜盔甲,手持青铜斧钺的战士,那战士挥出斧钺,一斧将敌人拦腰砍断。只是这一斧用力过猛,那斧钺也重重地飞了出去,铍头插在地上,长柄断成两截。一截连着铍头,一截还在那战士手中。 然后,那战士就被一柄长矛刺穿了胸膛。 “这一间哪来的乐器?你小子莫不是幻听了吧。”一旁林凤隆的话语把老唐拉回了现实,“所有的编铙、编钟与编镈都在上一间,这一间只有兵器。” “青铜器可分为食器、酒器、水器、兵器、礼器与奉器,这青铜城中正好有七间墓室,也正好对应着这七种青铜器。”见老唐还有些精神恍惚,林凤隆继续说道,“第一间为食器,民以食为天,古时人民以鬲煮饭,以甗蒸气,以簋盛饭,以敦腌制,这些青铜器帮助他们制作食物、保存粮食,让他们挨过一年的春夏秋冬;第二间为酒器,民间酿酒,官家也酿酒,官家除了酿酒,还有曲水流觞,酒宴亲朋,青铜爵器是古时官家的必备之物;第三间为水器,清酒百壶,奉匜沃盥,古人用水器喝水、浇水、盛冰,还拿来洗手洗脸;第四间为乐器,也便是你方才所见的青铜编铙、编钟与编镈,皇家乐师于宫廷中演奏雅乐,以棰敲击当口方形鼓起处而鸣;至于这第五间,也就是你所见的兵器,杀人断头,挥斧取命,古代每三百年中就有一百年处于战乱。战乱时,老百姓吃不饱也穿不暖,只能铤而走险,拿起兵器,砍人性命,拿点粮食。” 老唐看着眼前的……兵戈马乱,前四间墓室,所有的青铜器都摆放得有整有谱,只有这一间,像是古战场留下的遗迹,没有长桌,也没有长凳,只有无数的尘土,尘土里埋着无数的兵器。 “如果我猜得没错,这个墓室的主人,应当生于战国之后,晋唐之前。极为可能是两汉人士。”林凤隆继续说道,“青铜器流兴于春秋战国时期,于两汉时期达到鼎盛。而到唐朝时,由于冶铁技术的飞跃,王公贵胄更多以瓷器作为陪葬。如此规模的青铜陪葬棺,恐怕是哪个汉朝大家。” “古代打仗,会死多少人的?”老唐不知怎么的,问出了这个问题。其实他对于中国的历史知道的很少,有限的一些都来自于林凤隆的转述。 “乡村械斗,死则几百;行军打仗,数万都是家常事。” 在林凤隆说完“数万”之后,老唐眼中空荡的墓室忽然鲜活了起来。他眼前忽然一下子出现了茫茫多的人流,这些人全都批着盔甲,拿着武器,他们看上去都很相像,但是他们在自相残杀,而且是……没有目标地自相残杀。所有人都杀红了眼,一个人倒下,血泊浸染开,马上会有另一个人来补上一刀,还不满足,他砍下死人的头颅,红缨吊着头骨,耀武扬威。然后,下一秒,他也倒在了血泊中,他的头颅也被一刀砍下,高高举起。周而复始,从无停歇。 这是一场没有尽头的,血流得连天空都像是红色的屠杀。这茫茫多的,看也看不到尽头的人群,没有一个人停下来,只要有空隙就挥起武器砍向其他人,只有死亡能让他们停歇,只有死亡是这一场战争的休止符。 最终也如他们所愿的,他们死光了。站着的最后一个人全身早已如同红漆泼过,他放声狞笑,好似他是天地中残余的王者。但是,最后,他举起手边的长剑,长剑横起,架在了他的脖间,他眼神中慌乱如麻,但这份慌乱没有停止他手上的动作,青铜长剑手起手落,他自刎在这漫长的血色中。 此时长霞映过山头,一柄长枪插在尸山肩头,一缕红缨飞舞,半副血海横流。 残阳忽然卸去,老唐的眼中又重新变回了那空旷、兵戈遍地的墓室。他好像回到了现实。 老唐巡视四方,看着那几个青铜兽首,这些青铜兽首,现在老唐看上去就像是活的一样,他们的眼中,透露着……某种渴望。 某种声音突然在老唐的脑海中迸裂,那青铜器又开始在他脑海里万潮声鸣,地上的兵戈斧钺在颤动,那青铜编钟在颤动,那鬲、那甗、那水器、那酒器也全都在颤动,那青铜门、青铜兽首,整个青铜城,都在颤动! 开! 他不为何,在脑海中听到了一个“开”字,这声音就好像是一万口钟齐鸣那样恢弘寰宇。然后,一瞬间,这墓穴中的所有青铜门,全都煌煌而开, 青铜门中是什么?那青铜门中是什么?老唐曾无数次地问,却无数次地打消了打开那些青铜门的念头。现在,它们突然毫无预兆地打开了,他看见了里面是什么,他看见了…… 皑皑白骨,堆积成山。 乱葬坑中,尽是尸骨! 何止数万具。 第四十七章 参间 “君父,您的登基大典将于十日后启幕。十日后,青铜神殿将立于穹山之巅,人民将朝拜您的登基,齐呼‘吾皇天威,诸臣叩拜’。” 老唐看着阶下的少年。其实他完全不认识眼前的少年,他也完全不知道自己是在哪儿,他伸出手来,说了一句“知道了”。他这才注意到,自己身处的乃是黄金神殿,十六根虬龙立柱顶起神殿穹顶,穹顶上飞满了龙纹巨像。 他伸出手去,方才发现自己穿的是黄金龙袍,那龙袍上雕刻着两只巨大的黄金龙纹,衔着龙珠,踏着七彩祥云,大有赫赫巍然之势。 他明白了,为什么刚才那少年会称呼他为“君父”,因为他的身份是中国影视剧中常见的那种“皇上”。这里是他的宫殿。 老唐踏入这青铜城中后,思维总是不受控,总有无数场景像是回忆一样奔涌跳跃入他的脑海里。既然能看见万人的沙场,那再看见这恢弘的殿宇也没什么稀奇。老唐已经习惯了。 更不用说,比这宫殿痛苦万倍的回忆,早就像循环无数次的梦魇一样,无数次侵袭他的脑海。 太像是真的了。根本不像是梦境。 就像现在,他的一举一动,都太像是真的了,根本不像是梦境。 “所有的供奉,都备好了吗?”他问道。 “君父,正如您所想的,朝圣之路上已经摆满了供奉。那都是您赐予这些贱民的神迹。您赐予他们青铜冶炼的技艺,他们才能锻造出食器来果腹,锻造出水器来盛冰,锻造出酒器来酿造,还有宫廷雅乐,还有礼仪供奉,那都是有您才现世的东西,都是您的功劳,他们拿这些东西孝敬您是应该的。”少年说话的嘴角充满了不屑。 “参间。我说过,不许再用‘贱民’这个词。”老唐有些怒色,他看着阶下的少年,少年倒是不以为意,挑起眼角,不屑一顾。 原来少年的名字叫作“参间”,老唐突然下意识地想到。 “都是些卑贱的混血种,还有纯血的人类,做一个青铜器需要他们数日的时间,简直就跟虫子一样卑贱。” “但是是他们铸造了这座青铜神殿。”老唐摇头,“参间,你犯了与你祖先同样的错误:傲慢。你知道这个世界的规则是什么吗?是成王败寇。胜者为王,败者为寇,那么,为什么我们现在要以人类的样子现世,那是因为我们就是历史上的失败者。龙族的君王能被砍下头颅,挖下心脏,扔进海里,埋进土中,那是因为我们失败了,我们失去了对这个世界的掌控权。 混血种、人类和龙类一样,他们也是野心家和狂想者,他们也渴望力量的权柄,他们也渴望有一天能把所有不听话的东西都踩到脚下,所以他们才建立了现在的这套制度:君臣父子。在我们龙类中从来没有过这种制度,我时常会想,人类也有许多可取之处,尤其是他们对于权力的欲望和控制登峰造极,他们没有我们的力量,却懂得用有限的力量去握住权柄,而我们只知道用蛮力去杀戮。 所以我才建立了这座王城,我现在和他们一样,我是‘皇帝’,是‘君’,是‘天子’,我统御着这里的所有人。他们之中会自然地形成严格的分阶,他们会帮我控制他们自己人,他们中血统最高的人会指使更次一级的混血种,最低级的混血种再指使纯粹的人类,他们知道接近我才是接近力量,他们会执行自己的秩序。所以,我让他们建造神殿,他们就会在我脚下搬运淬石,建梁造顶,这才是权力,这才是权柄!但我们以前只知道拿这种力量互相杀戮,真是愚蠢至极。” “他们朝拜你,听你的话,不过就是想凭借你的血脉提升自己的血统而已,这也称得上是‘统御’,是‘天子’吗?” “那你朝拜你,听我的话,难道也是想借我的血脉提升你的血统吗?” “我那是……”少年一时语塞,说不出话来。 “他们朝拜我,是因为他们别无选择。他们的力量在我面前就是一只蝼蚁。过去,我们总想着要踩死这些蝼蚁,却没有想过,蝼蚁是永远踩不死的,一只蝼蚁死了,还有千千万万的蝼蚁,即使千千万万的蝼蚁死了,只要他们还能剩下几只,他们又会繁衍出千千万万只蝼蚁。即使我们占据了所有土地,他们照样能够在地下建立王城。 我们过去的思想是错误的,与其让他们在地下建立王城,为什么不让他们为我们建立王城呢?他们天生需要一个‘天子’,没有‘天子’,他们的蝼蚁群甚至无法运转。他们已经将对我们的敬畏刻入了君臣父子的制度中,他们以龙袍作为皇袍,用龙石来雕刻皇宫,这说明他们天然便认同我们的力量,而且以成‘龙’为荣,那么,我为什么不来做这个‘天子’?是他们需要我而不是我需要他们。” “我看你真是造了个皇位坐久了真以为自己是个皇帝了。”少年冷笑一声,说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来自于他们。他们都懂的道理,你却不懂。” “荒唐!”老唐怒斥,“几日不管教,愈发放肆、胡作非为了。” “错了。是您几日稳坐高台,愈发放肆、胡作非为了。”少年丝毫不让,“您要造这青铜神殿,他们七七四十九日不休不止为您造这苍天神殿;您还要造一条朝圣之路,让您的臣子日日朝拜您,他们便日日铸造青铜器,让这些青铜供奉摆满整条朝圣之路。您却不知,他们日日想剥你的皮,抽你的筋,啖你的肉,饮你的血。人类是最会欺骗的动物,您说我傲慢,说我忘记了先祖教训,却不知,您才是最傲慢的那一个。当年龙族的君王就是因为混血种的伪装和欺骗才被敲碎颅脑,最后被沉入海里,您却觉得他们是来向您‘朝圣’。” “混账!”老唐勃然大怒,他几欲伸出手去,一把掐住眼前这少年的脖颈,将他生生捏碎。那是属于龙类的天生的暴戾。但化身为人以来,他也拥有了人所谓的“情感”,某种情感阻止了他这么做,他下意识地觉得,眼前的少年,是他最亲近的人之一。 “滚。”他只生吐出了最后一个字。 少年面无表情地看他,似乎是觉得不平和不屑,他冷哼一声,一挥长袖,便转身离去。 第四十八章 登基 少年走远了。老唐的回忆也开始飞速地推进,他脑海中的画面变成了他的登基大典。 他清楚地记得这天所发生的事情,因为那正是缠绕他无数天的梦魇,这个疯狂的登基大典早已经在他脑海中无数次地上演。 吾皇天威,诸臣叩拜。 吾皇天威,诸臣叩拜。 他坐在青铜神殿的皇座中,挥手让底下黑压压跪拜的人群“平身”。那些冠纱戴礼的人,他们中大部分是人类,小部分是混血种,他们都是他的臣子。 他的这一套制度,沿袭自人类的朝堂礼制,君为君,臣为臣,父为父,子为子,不可逾矩和僭越。他为“君”,亦为“父”,剩下的人都是他的“臣”和“子”。 老唐拥有子民百万,臣僚数千,还有臣“子”四位。这四位臣子,从人类的血统法理上来说,是他的子嗣,他们称呼他为“君父”,这也是沿袭自人类的称呼。 参孙,参宿,参商和参间,这是他们作为人类的名字,在这四位子嗣中,参孙统兵,参宿监政,参商锻制兵器,而参间则负责青铜冶炼。 在他所有的臣“子”中,参间本来是他最为信任和喜爱的一个,但他也极为的嚣张和跋扈,似乎从来没有把他这位君父放在眼里。他从他这学习了所有的青铜制法,他甚至拥有堪比“烛龙”的言灵“天地炉心”,但他整日拿这些寻欢作乐,不是把人的皮肉生生烧铸成青铜器皿,就是引出人的血液,只为让那青铜器更具血色。 他锻铸的青铜器已经可以和人一样栩栩如生,他可以绘人、绘物也绘器皿,但他嚣张跋扈,口出狂言,这登基大典身为君父岂容这等人在这信口雌黄,老唐便打发他驻守在朝圣大道,那是所有臣子前来叩拜所必经的一条路,让他在那当个看门守卫,也正好挫挫他的狂气。 今日这登基大典,参间被他打发去了朝圣大道,便只有参孙,参宿,参商三位在他身边。他们这些臣“子”,在人类的法理中应当被称为“皇子”,他享九龙皇座,他们则享六龙次座。老唐觉得这种制度设计得很有规矩,在人类的制度中,父与子和君与臣一样,是不可撼动的上级与下级,君与父是天然的高位者,臣与子是天然的服从。而在龙族的历史中,没有君与臣,也没有父与子,没有天生的臣服,有的只有力量和生死的角力。 所以老唐才要在这里当天子!他天生是所有人的君王,无数的生命来又去,去又来,他们经历无数的诞生和死亡,但有一个法则永恒不变,那就是:他们都臣服于他,他是所有人的君王。 老唐喊完平身后,底下的大臣们纷纷站了起来,他们头戴乌纱帽,手持笏板,脸上同时透露着危惧和兴奋。老唐不得不承认,人类设计的这套礼制很有讲究,君在上,臣在下,君在中,臣在偏,君听言,臣持笏,他们在这里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得到一个你的首肯,你随随便便就可以改变他们一辈子。 这就是权力!人类对于权力的控制简直登峰造极! 老唐仔细地听着他们的请建,他们大多在说要如何建设王朝,或如何收领朝税,这些都是制度的一部分,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统治”。老唐很是钦佩人类能发明出这样的制度,或许是因为他们如同蝼蚁,密密麻麻,因此天生便具备“统治”的条件。他们很懂得把自己的族群划分为三六九等,然后一级一级向下索取,再一级一级往上供奉,一直到他,他这位“君”,这位“天子”,接受所有人的顶礼,享受所有人的朝拜。 混血种继承了龙类的力量和人类的狡黠,他们大多是这神殿中的高位,他们是这王朝的奠基者,老唐许诺给他们纯净的血液,帮助他们“进化”,无论是龙还是混血种还是人,总是会有一些愚蠢至极的货色,渴望力量,不择手段,也不考虑后果。昨天参间说他傲慢,真是大错特错,真的傲慢,就不会对这些混血种层层筛选,真的傲慢,就不会把自己的血液作为他们筑基王朝的奖赏,那可是真龙的血液,是足以腐蚀一整条溪流的血液…… 忽然,老唐的心感到一阵刺痛。就好像是心脏忽然缺失了一块。 他捂着心脏,然后,一柄青铜长剑,刺穿了他的心脏,他眼睁睁地看着他那只捂着的手,被长剑焚烧成了焦灰,他的胸前出现了一个洞孔。 那柄青铜长剑是——“暴怒”,他所锻造的世间至尊的七把武器之一的,“暴怒”。 暴怒灼烧了他的心脏,他一时间痛苦万分,发出撕裂的哀鸣。他身上的皇袍正被撑破,他底下的皇座正被压碎,他褪去了人身,一步步地显现出龙翼和龙鳞。黑色的躯壳如同山脉一样逐渐变得与穹顶齐高,他倒在神殿之中,巨大的羽翼攀伏在地,他发出撕裂的哀鸣,整座神殿都在颤抖和震动。 只是,这巨大的黑龙,依然缺失了那颗,被灼烧的心脏。他的身体中心是空缺的一块,还有灼热的余烬燃烧在那空心。 他想拍动他的羽翼,但羽翼沉沉如坠,渐渐有红色的血从他身体中的空心渗出,他睁着眼睛,看着乌泱泱的人群,那是无数的混血种和人类,他们此刻有人脸上满是惊恐,也有人的脸上是兴奋的潮红。 有第一个人走了出来,他带着满脸的控制不住的搐动的喜悦和兴奋,一把跳到了他身前,他在老唐眼里就是一只蚂蚁。蚂蚁爬到了那焚烧成的空洞前,伸出舌头,疯狂地吮吸着空洞里流出来的血液,那是还有些灼热的鲜血,但他如饥似渴,兹拉兹拉,兹拉兹拉,他喝得满嘴都是血色。 那尚还有些犹豫的人群见状,一下子眼神里都充满了嗜血的渴望,他们一个个争先恐后,像是一只只蚂蚁一样爬到他的身上,他们剥他身上的鳞片,剜他身上的皮肉,他喘着沉重的粗气,艰难地吐吸,呼吸间带出红色的血流。血液流淌腐蚀了青铜锻铸的地面,那些蚂蚁却好似看到了美味的宝贝,争先恐后跑上去,把那血抹到自己嘴里,把自己的嘴直接贴到地上的血泊里,还有直接掰开他的龙口,舔着他牙齿间残留的血沫…… 如饥似渴。如狼似虎。茹毛饮血。 果然,你说得没错啊,参间。他们日日想剥你的皮,抽你的筋,啖你的肉,饮你的血。 人类果然是这世间最会欺骗的动物。 第四十九章 青铜与火之王 “君父!” 老唐听到了一声熟悉的声音,他看到神殿的门口出现了——参间。他显然是听见自己凄厉的喊声,刚一路从朝圣大道赶来。 参间看着这神殿中,就像是无数蝼蚁啃啮食物一样,无数的混血种围着自己的君父,他们早已丧失了神智,只知在这倒下的庞然巨物旁吮吸他的“神血”。混血种通往神的必经之路,就是拥有神的血液。如今眼前正是一具神将死的躯体,他们怎么会错过这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啊——参间一下子红了眼,他爆发出巨大的嘶吼声,一瞬间,他的头上生出龙角,他的身后长出巨翼,他的身上长满了鳞片,他一下子化生成了龙形,巨龙挥舞着羽翼,一路涤扫着眼前的人群,他赶到了他的身边。 他发出仰天的长鸣,一瞬间,地上的血液被凝固成了青铜。那些青铜,就像是冬天凝结的冰锥一样,一路从地上凝固,然后蔓延到了那血泊中的人身上。那所有如饥似渴狂饮着神血的混血种,都在一瞬间被凝结成了青铜器。 言灵·天地炉心。 就像是天地间的一座宏伟熔炉,可以把所有的东西凝固为青铜铸器。天地为炉,造化为工,阴阳为炭,万物为铜。吾为天地炉心,尔等皆为炉内造物,吾锻人如锻铜,尔等既然不甘为人,那就去做那炉中锻铜! 参间嘶嚎声响彻穹顶,青铜神殿一瞬间被遮上了一层雾翳,那是他用青铜笼罩了整座神殿。神殿内残余的人类想要逃跑,但他们全都快不过参间,参间先他们一步飞出了神殿,然后黑幕笼罩大地,整座青铜神殿都被参间的“天地炉心”烧铸成了一件青铜铸器。 神殿之内,老唐看着眼前的人类和混血种全部都被锻造成了青色的铜器,就像是沸腾的铜水灌入蚂蚁的巢穴,所有的蚂蚁都被浇筑成了青铜的纹理。只有他还趟在神殿中央,还流着汨汨的神血。神是很难死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神不会长眠。刚才的“暴怒”,是他锻造的至尊武器,力量足以斩杀龙族的君王。 或者说,老唐锻造这七柄至尊武器,本来就是为了斩杀龙族的君王。毕竟,龙族的君王,可不止他一个。 “看来,你也没有那么无所不能。”老唐听见身边传来声响。 老唐艰难地想转过头颅,但他只点了几下地,便只剩发出几声哀鸣。 “你看看你啊,连作为龙的威严都舍弃了。”那声响继续说道,“你在这里装模作样,妄想人类尊称你为‘皇上’,但是他们难道不是蝼蚁吗?难道人类会对蝼蚁的参拜感到威严吗?他们只会觉得可笑吧。” “你真的是老了,贪图于这么一点权力,却忘了自己曾是天地的主宰。你是青铜与火之王!你的火焰可以一瞬间燃尽整座大湖,也可以在一瞬间将这座神殿燃烧成火海,你甚至可以让这整座山脉都在一瞬间爆炸,但是你没有。你装模作样地在这里让他们为你建造青铜神殿,还要把你那么一点牙慧传授他们,让他们手捏出青铜器,你不觉得可笑吗?这一座青铜神殿,你大可以自己用‘天地炉心’来铸造,对你来说这就像这些人类用手捏一抔土,但你却要他们装模作样地为你搬运淬石,然后一天一天铸成这青铜神殿,你是想做什么呢?掌控别人的命运可真是如毒药般难以停下的滋味啊,我说的是吧?我的君父。” “你可以铸造世间至尊的武器,却都不知道要把这些武器挥刀砍向谁。你都是这王朝的皇帝了,你还想杀谁呢?人类?还是混血种?都不必要,太浪费了。所以啊,我说,这些武器,最适合砍向的,是你啊。我的君父。” “君父,你真的老了。世界已经不属于你们了,你们忘记了我们的荣光,也忘记了我们的野望。你还知道自己是青铜与火之王吗?你本是世界的君王,而不是装模作样的王朝的皇帝。你竟然让我们称呼你为‘君父’,你难道忘记了吗?我们从来都没有君,也没有父,我们只有强弱。弱者只配被践踏,今日你就是那个弱者。” “听啊,还有好听的声音。” 老唐已经阖上了双眼,身体的负荷击垮了他。被剜去心脏的龙族君王,身体也会慢慢冷却,全身的所有器官会萎缩,最终他所有的力量都会凝结在胚胎中,胚胎再重新孵化,不知过数百年、数千年才能重新振翼,重新化为龙族的君王。 他即将陷入漫长的长眠。那声响静了,他只能听见耳边无数嘈杂的、撕裂在一起的哀嚎声,痛哭声,悲鸣声,丧钟声,那是参间在神殿外屠杀他的“子民”,所有的人类、混血种,他都像碾死蚂蚁那样一一碾过。 他将人类的头颅连环割下,连着大臣的笏板,像是长串串着葫芦;他把混血种的大动脉割裂,血全部放干,他要让他们在死前体会到失血的快感;他要让王朝的那些军队,穿着最坚硬的青铜铠甲,拿着最锋利的青铜武器,武器刺向铠甲,长戈挑起头颅,他要让军队互相屠戮,杀到一个都不剩。 天地炉心。这整座青铜城都是参间的炉心,所有的青铜器都是他控制的武器,他就像一个皮影戏的大师,甩出数万根透明的丝线,控制青铜斧钺砍向青铜盔甲,青铜长矛挑起刺血的红缨。 他要让他们死。 人群中传来无数的哀嚎声,痛哭声,悲鸣声,丧钟声,但却没有停止。一直到死完最后一个人,这一切才会停止。 这是一场复仇。永无止境的复仇。 “妙哉,妙哉啊!”声响放声大笑,“我的君父,你拥有你最虔诚的追随者,你的‘儿子’参间,他在为你屠戮你精心培育的子民。你还能拥有这么愚痴的‘儿子’,他也跟你一样,他都不像龙了,像人。 你知道吗?人类的心思是看不穿的,我们的伪装和欺骗都是从他们那儿学的。但你学到了什么?你学到了履行你君父的义务,把我们四个称为你的‘皇子’?你知道吗?在人类当中,父弑子,子弑父,兄杀弟,弟杀兄,也是无数次精彩上演的戏码,就跟我们一样的啊!但是,你却没有学会,你知道这神殿当中,有多少人盼望着你死吗?你以为你是皇帝,是世界最高的权柄,却不知道,有无数的人想要这个位置啊! 你已经不属于这个世界了,君父。接下来,这青铜与火之王的位置,就交于我吧。” 第五十章 有熊录 “这些尸体,并不能完全被称为尸体。从质地上来说,他是青铜器,只不过拥有了人的外形。” 说话的是路鸣泽。他们这个秘密任务小队已经来到了墓室的第五间,越过了前四间的食器、酒器、水器与乐器,这第五间的墓室里是满地的兵器,唯一不同的是,这一间的所有青铜门,都被打开了。 而青铜门里,是累累的尸骨。堆积如山。 如果说这是数个乱葬坑,那这些乱葬坑,都有一个足球场般大小,绵延空旷,空无他物,只有无尽的尸体。 路明非其实有些发怵,现在的他……被绑在了牛顿的那辆豪华轮椅上,而牛顿正坐在他的腿上,两个人被长绳紧紧绑着,牛顿在路鸣泽的灵境中应当是进入了夜晚,非常乖巧地陷入了沉睡,而他……他其实已经醒了,你说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再怎么没用,跑完1500休息了半天也应该好了啊! 他只是忽然觉得,这豪华轮椅才应该是他的归宿,在这诡秘瘆人的墓室里,有个软绵绵的塌子可以坐着,去哪儿都有人在后面推扶,还不用听路鸣泽时不时地嗞出冷风,是个正常人都知道该怎么选。 当时那阴森森的由尸体的头骨和青铜爵器黏合成的青铜兽首,像是欢迎又像是挑衅似的给他们指明了方向,路明非还以为众人多少还会犹豫一下,结果,什么都没有,叶胜直接释放出了言灵·蛇,亚纪跟在他的身边,楚子航只淡淡地说了一句“走吧”,然后就只有路鸣泽在那喋喋不休地说“哎呀看起来还是位好客的人家呢”“哎呀这青铜兽首原来是这么做成的呀看来主人也是个胆大的手艺人呢”,原来只有路明非一个人心里有点犯怵,他其实眼睛都低溜溜的,就像看恐怖片要蒙住眼睛只留一点缝隙。他要不是为了老唐,他立马就要申请医疗急救,就近找个小诊所躺尸也是好的,总好过在这阴森的墓室里看这尸体表演。 而现在他的眼前,是数万具被锻造成青铜的尸体,密密麻麻就像是足球场上的观众一样排山倒海!你可以想象一下一个足球场的观众席上坐着几万具白骨骷髅……他立马鸡皮疙瘩从脚升到头,然后闭眼装死。 你说这么大一个墓葬群,这要是出去申请个考古经费,这不立马国际爆炸新闻明天就全球首脑邀请他去演讲,而且那什么秦始皇兵马俑都会立刻倒闭,兵马俑算什么,这里可是数万,不,数十万甚至数百万的青铜尸俑!还是发现在阿美利坚!所有你想象不到的事情都会发生,这就是卡塞尔学院。 “这的确只能是青铜器,没有尸体可以在非密封的情况下保留这么久的时间,一般的尸体在数年内就会被微生物腐蚀,最后变回泥土。”楚子航说道,“古埃及会通过往尸体内灌注水银的方法来保存尸体,但那也需要完全密闭的棺木,这种空旷的墓室,尸体只会腐败,然后分解,数千年后的我们再来这里,应该只能看到尘土。” “这人做了这么多尸体来陪葬,我们是不是有点难打。”路鸣泽吐了吐舌头,“刚才他就派出了三具尸体,我们的路明非师兄就折了,这里可是有上万具,来一万个路明非师兄也不够啊。” 路明非真想一个弹射起飞敲这路鸣泽一个脑瓜崩,真的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这里可是……满山的尸体。漫山遍野,密密麻麻。这要是都像刚才的尸体一样,又能蹦又能跳,被吸血镰切碎了还能积木再生拼接成武器戳你一窟窿,那他们早就可以去五角大楼放烟花了。这地球还60亿人呢,你戳一个还多一具尸体,多一具尸体又能多一件青铜武器,那这世界早就行尸走肉了,咱这卡塞尔学院就守住咱那一亩山头就行了。 “师弟,你能分析出这里的青铜墓室是建于何时吗?”叶胜问道,“假设他们来自于中国,是通过言灵或者某种特殊的手段被搬运到布鲁克林。” “如果我想得没错。”楚子航稍微停顿了一下,他似乎早就在心里有一个结论,只是一直在犹豫是否说出口。 他还是开口了,“这座青铜城,应当修建于两汉相交之际,准确地说,是建立于王莽的‘新朝’时期。” “为什么这么说?” “我在接到学院的任务之后,查阅了很多有关于青铜器的资料。我还通过一些渠道向eva申请了学院的黑色档案,本来那是只属于董事会和校委级别才能查看的档案,eva为我开放了有关于“青铜器”的一部分。在学院的黑色档案中,记录有一本来自于东汉年间的民间轶志《有熊录》,介绍了当时川蜀之地建立的一个王国,叫作有熊国。 西汉末期,王莽篡位,改朝换代位“新”朝。但时局不稳,各地揭竿而起,其中李熊占据蜀中,假辅汉将军、蜀郡太守兼益州牧,自立为有熊王。 有熊国的军队,身披青铜铠甲,手持青铜长戈,无坚不摧,无往不利,很快在川蜀之地站稳了脚跟。后来他们收缩国线,只留下了如今重庆奉节县与巫山县两块地盘,而且他们大立国门,用青铜城墙围守国线。本此地就是崇山峻岭,又有数丈高的青铜城墙,外人看去就像是山中铁幕,遥不可及,更坚不可摧。 但在王莽的新朝倒塌,东汉建立的时候,这个建立在川蜀之地的有熊国,也在一夜之间消失了,铁幕在一夜之间消失不见,里面的所有人也不见了踪影,一切都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只有这本《有熊录》中记录了一个离奇的故事。 有熊国的皇帝李熊,是一位冶炼青铜的高手,他把相关的技艺传授给了底下的士兵,他们锻造的兵器才能无坚不摧,他们锻造的铠甲才能攻不可破。但在有熊国的皇帝登基当天,天地出现了异变,城中的皇宫神殿忽然被青铜覆盖,所有的士兵开始互相残杀,整座山脉地动山摇,最终,整个铁幕中的城市落入了底下的滚滚长江中,从此再也不见踪影。 《有熊录》的记录者声称自己是有熊国驻守在外的士兵,当日不小心睡过了头,因此才能幸免于难。当时他看见天地异变,胆战心惊赶回神殿,却只看见遍地尸骨,还有两条黑龙在殿梁上撕扯,他们还能吐出灼天的火焰,一直把整片天空都烧成血红。整片天地地动山摇,那士兵仓皇逃窜,他逃出铁幕。看着整座青铜城落入长江中,才意识到自己最后捡回一条命来。” “这怎么这么像是说书先生的讲书?”路鸣泽吐槽。 “的确很像是乡间野史,它也是由于有“青铜”和“黑龙”才被记录在学院的黑色档案中。学院对其做过大量的剖析和研究,认为其记载的极有可能是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或者青铜与火之王本身。” “有依据吗?”叶胜问道。 “学院曾经派出专业的水下考察队在奉节县与巫山县邻近的长江附近五百里做过考察,但没有发现有关于龙类的痕迹。因此后来这项事情被无限搁浅,也很少人知道当时学院有这么一项计划。”楚子航顿了一下,看了一眼这漫山遍野的尸海,继续说道,“但假如说,这座青铜城,它已经不在长江流域,而是通过某种方式,转移到了布鲁克林呢? 比如说,我们眼前的这一座。” 第五十一章 故人 听到这话,众人都不免心中一惊。川蜀之地的青铜与火之王的墓室,如今出现在了纽约布鲁克林,这怎么听都像是一个天方夜谭。 只有路鸣泽恍然大悟般拍了下手:“哎呀!我突然想起来一件重要的事情。” 随后他把头转向了一旁的叶胜,说道,“叶胜师兄,你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来到这青铜门前时,我说过一句话。” 叶胜好像想起了些什么,他的脸色忽然有些煞白。 “我的原话是这样的:青铜器是中国古代常见的陪葬器皿,出土时锈色变化,会呈现各种铜锈色,但铜器入土、坠水,会有不同的铜锈区别,入土在千年以上的铜器,颜色纯润,绿的如铺翠,红的如翡翠,坠水保存下来的铜器,颜色洁绿的如瓜皮,红的如子柿。看这青铜门的颜色,鲜亮明绿,如同瓜皮,这说明,它是从水里打捞上来的。 没错,这里的所有青铜器,其实都来自于水里。” 众人一时间脊背一凉。尤其是——路明非。他万万没想到这事情居然还有这种佐证,而他在第一次看到林凤隆那个西瓜皮一样鲜绿的扳指时,还在心里默默地吐槽这林凤隆是乾隆审美。 所以这里就是那个什么青铜与火之王或者他的次代种的墓室?就通过那么一篇两汉年间的乡野轶志和西瓜皮一样的颜色就能推断出这里跟龙族中的四大君王之一的青铜与火之王有关? 虽然很离谱,但是路明非心里隐隐约约觉得……是真的。学院不会无缘无故把一篇两汉年间的轶志计入学院档案,更不会在没有根源的情况下就搜寻长江流域五百公里,学院里多的是探寻龙族秘密几十年甚至百年的老人,他们对这个世界的每一点异动都充满警觉,是以这个世界才维持了数千年的表面的平和。他们在长江水域一无所获,那大概率不是他们的情报和分析出现了差错,而是,有某种外来的因素干扰了他们的结论。 比如,水中的青铜城腾挪了两万公里,被搬运到了布鲁克林的山中。 “从水下搬运这么大一座青铜城,这似乎比我们原先的设想还要困难。加图索家族拥有这种能力吗?”叶胜问道。 “似乎,不是加图索家族。” 有一个声音回答了叶胜。但这声音,飘渺如云雾,是来自于青铜城的远处,它不属于在场的任何一个人。 “谁?”叶胜当机立断,言灵·蛇出动,一条细小的游蛇穿过他的指尖,如同浮游之翼般钻往了青铜城的远处,言灵·蛇娇小而骁勇,很快带回了来者的讯息。 “楚子航,十二点钟方向,七十五米。”叶胜说完话,楚子航立即拖着村雨疾驰而出。这里面只有他拥有这种疾迅如风的速度和一刀斩碎敌人的力量。楚子航是战场上最锋利的箭,也是最坚固的盾。你可以把你的身后交给楚子航,你甚至可以把你的性命交给楚子航,他习惯一个人执行任务,其实他只是习惯一个人面对危险和鲜血,对于他来说,危险在他面前,反而是一件比较好解决的事情。 村雨横刀而出,如同一刀斩断了星河,星河上塌陷了一颗金色的星星,其实那是一缕秀发,一缕,金色的秀发。 恺撒。 恺撒·加图索。 —————— “这么有意思的地方,怎么从没有人告诉过我?”恺撒来到了众人的身边。他一身金发飘逸,双眼如同海蓝色的冰魄,希腊雕塑般的脸透出一股戏谑,他看着眼前白茫茫的尸骨群,却一点儿也没有惊讶或者害怕的神色,反而……透露着某种“终于可以开新副本了”的喜悦。 众人一时间都有些沉默,在这种地方偶遇一只野生的恺撒算不上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或者说,在这种地方偶遇任何一个活人都算不上是什么好事,这里是哪里?布鲁克林的青铜城,青铜与火之王或其次代种的青铜城,知道这里的人,学院里除了执行部七组的人以及楚子航、诺诺、昂热校长,还有谁会知道这里?关键是,他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来到这里? “看来我有必要先解释一下自己的来历。”恺撒看了一眼一旁的轮椅,“其实我是来找明非的。” 路明非差一点……在轮椅上直接厥过去。他最不想见的人出现了,他的情敌,不,是他的假想情敌出现了,他这几天一直都在幻想他与恺撒重逢的场景,但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会是在这种场面,在这尸山骨海中,在这尸山骨海的印衬中,他像粽子一样被捆在轮椅上,还有个小屁孩充当他的人肉抱枕,这个时候他遇上了恺撒,恺撒可以直接把他从轮椅上拖醒,然后把他扔进身后的尸山中,质问他:诺诺去哪了? “明非怎么了?”恺撒问道。 “他在装死啦。”路鸣泽吐吐舌头。 是啦,是啦,他是在装死啦。而且装得好,装得妙,他还要再装五百年。他至今不知道怎么面对恺撒,其实他都已经可以独自面对诺诺但却不知道怎么面对恺撒。其实那天他来到诺顿公馆真的只是想跟诺诺告别,但后来发生了那么多事情,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其实他都不知道那天发生的事是真的还是假的,那他更不知道该跟恺撒说什么,可能他吞吞吐吐,就会说出那句:这是诺诺跟你玩的一个寻爱游戏,她会在蜜月之礁等你…… 什么烂话什么烂话啦,他根本不知道诺诺在哪里,他只知道诺诺跑了,他只知道诺诺说加图索家族的人已经疯了,恺撒或许不疯,但嫁进他家的我一定会疯。对,对,就是这样,所以她跑了。恺撒,这下你知道为什么你的父亲庞贝宁愿去当个种马了吧,种马不用带媳妇回家,媳妇不会变成疯子。对,对,就是这样! “他只是使用言灵过度,身体负竭,需要休息一段时间。”还好有亚纪师姐在一旁帮他解围。 “看起来,这里不是一个简单的地方。”恺撒环顾了一下四周。 你这不是废话吗?哪有正常人看见几万具白骨会觉得这里是个正常的地方?就算是活了一个多世纪的昂热校长也没见过这种场面啊! “明非,你的名字和相片被我的家族以重金悬挂了出去,出赏人是我的叔父弗罗斯特。”恺撒对着轮椅说道,“所有与混血种相关的网络论坛都接收到了这份悬赏,也就是说所有的混血种都在找你。 后来经过我的威胁和交涉——主要是威胁,他撤回了这份悬赏。同时,我借助芬格尔教授的言灵能力拦截了所有发往弗罗斯特的邮件,其中有一封邮件告知了你的讯息。邮件中写道:路明非在布鲁克林的一座山脉中,山脉的经纬度坐标为:北纬40°25′30″,西经-74°4′21″,他说,这里有一扇青铜门。” 第五十二章 恺撒 “这么精准?”路鸣泽有些诧异。 是啊。路明非也吐槽。这么精准,简直就像是团队里有内鬼。 “这个坐标,当时校长给我们指派任务的时候也有。经纬度的确最适合定位,诺玛的卫星巡航甚至能帮我们定位到误差十米以内。”叶胜说道。 “恺撒。”楚子航忽然问道,“你是什么时候拦截的这封邮件?” “大约七个小时之前。拦截了邮件之后我就驾驶直升飞机来到了这里,我对家族的说法是我需要去纽约州转换一下心情,我可以确认没有人跟踪我。” 恺撒还会开直升机……好吧这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毕竟是加图索家族的继承人,他会开巡洋舰也是正常的。 “七个小时……”楚子航转向了一旁的叶胜,“叶胜师兄,我们进入青铜城多长时间了?” 在这青铜城中,所有时间都如同线团一样紊乱,钟表的指针时快时慢,大家对此早有预料,唯一可以估测时间的只剩了叶胜的言灵·蛇。叶胜的蛇是极其敏感的生物电流,它对于人类心脏跳动的感知敏锐度接近于血氧仪,稍快稍慢都能迅速捕捉,另一方面,它也能被用于计算时间,一个心脏跳动频率正常的人类,他每日心跳跳动的次数浮动在5%以内,而叶胜的蛇甚至能估算到这种误差。从进入青铜城始,叶胜就充当着团队的时间管理机器。其实他已经习惯于这种角色,他跟酒德亚纪除了是执行部七组的组长,同时也是卡塞尔学院的潜水冠亚军,曾多次参与水下活动,叶胜的蛇在水中除了能够帮他探测动向,还能够帮他精准地估算时间,这对于极度容易缺氧的水下环境来说,毋宁于是一个保险的令符。 “五小时十二分。”叶胜的神色不太自然。 也难怪叶胜的神色不太自然,因为五小时十二分,这也就是说……恺撒拦截邮件的时间,甚至要早于路明非一行人来到这青铜城的时间。 “五小时十二分,那时候我们正走出布鲁克林的八大道唐人街诶。”路鸣泽甩甩头,“那破案了,知道我们要来这青铜城的只有在座的几个人。我投路明非先生一票,他为了与恺撒先生团聚不惜出此下策,当真是阴险狡诈。” 墓室内一时有些沉默。其实大家都知道路鸣泽是在尽力活跃气氛,只是这活跃的方式……就是把自己哥哥扔出去烤,大家都知道路明非和恺撒之间有些龃龉,恺撒或许不觉得那是龃龉,但路明非觉得啊!路明非感觉自己对恺撒……有些亏欠,好像是他弄丢了恺撒的新娘。他之前还觊觎人家新娘子咧,人新郎新娘都知道,他们只是不在乎。皇室家族的王子会对一个穷小子爱上自己的公主而感到嫉妒吗?不会。他们可能觉得那是理所当然的。 “明非,如果你能听到我说话的话。”恺撒故意宏声说道,“你应该捕捉到了当时我的那只‘镰鼬’,是我让你们走的。关于诺诺的失踪,这件事很奇怪,但我相信与你无关,我和诺诺对你都是绝对的信任。当时让你走是为了寻找一些缓冲时间,同时也是为了让阴暗里的一些人浮出水面。实不相瞒,加图索家族就是一个老恶棍团体。秘党这数千年传承下来的,除了地位,只有恶心人的秘密。这些天我找到了远在迈阿密的庞贝,他承认那天他去找过诺诺,并提出要求想让她离开我,理由是‘我俩的结合会是一种美丽而无辜的错误’,他还提出了三千万美金的赔偿款。但诺诺没有理他,用他的话说,‘正眼都没有瞧他一眼,他只能自觉没趣地走了’。我相信诺诺的失踪与他无关,虽然他是个老无赖,但他从来不会对女孩子做出什么强迫的行为,而且我觉得他不至于对他唯一的儿子撒谎,他……算了,不说也罢。总之,他为我提供了一些线索,但这些线索比较混乱,我有些事情想不太明白,所以我要向你确认一下当时的情况。” 路明非听到这番话,他在……他在疯狂装死。 所以诺诺当时对他说的话是真的,真的有人甩出三千万支票让她离开恺撒,而且这个人是恺撒的亲爹庞贝。那她后面所说的那些……有关于加图索家族的秘密,也是真的……什么从死侍身上提取血清,什么把死侍的血液稀释注入普通混血种的血液中,什么从小培养血统临界于50%的混血种,还有……用加图索家族的混血种小孩作为培养皿,关在一个暗无天日的地牢里…… 这些都是诺诺告诉他的,当时他就被吓坏了,直到今天他也不敢相信她说的是真的。他也从没有对别人说起过,连路鸣泽都没有。诺诺最后对他说“记得帮我保守秘密”,他就一直守口如瓶。她还说,她还说……她还说恺撒也是加图索家族的试验品,而且是最接近“龙人”的完美实验品,他可以拥有超过50%的龙血,但却能够永远保持人形。他是混血种的终极形态,将超越以往任何一位混血种,他将是混血种的主宰。 他本来以为一切都是幻象,都是咕噜咕噜在水里冒着泡泡的梦境,但如果依恺撒所说,诺诺的三千万支票是真的,那后面这些……也是真的。 所以他在装死。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总不能一开口便说:“嗨,老大,听说你能化龙。” “没关系。我不着急。甚至……眼前我们有更重要的事情。”恺撒慢条斯理地说着。其实今日的恺撒都有点不像往常的恺撒,他倒更像是……被磨平了棱角的恺撒。他来到这墓室中,虽然依然披着一身金色的秀发,站在那里就像是希腊雕塑一样光彩注目,但他的眼神好像有些……憔悴,或者说辛苦。可能诺诺失踪以后,他也是整宿整宿地无法入眠吧。 就像路明非一样。 第五十三章 加图索 “我需要为你们补充一个信息。”恺撒说道,“进入青铜城后我就释放了镰鼬,因此我听到了一些你们的对话,关于你们所猜测的加图索家族搬运了这座青铜城,听起来的确很有道理,但有些可惜,这件事的确不是加图索家族做的。 加图索家族拥有世间最精密的潜水设备,甚至包括1960年的‘的里雅斯特’号深潜器,的里雅斯特’下潜的深度达到米,当时距离马里亚纳海沟的底部只有5米,那是人类历史上最接近地核的一次。‘的里雅斯特’号每年的保养费用高达数百万,数十年来再也没有启用过一次,但加图索家族一直保留着它,因为在我们的认知里,许多龙族并不是消失不见了,而是隐藏在地球广袤的土地中,比如八千米的高峰,一万米的深海,龙类的身体构造与人类不同,他们可以承受深海可怕的高压。是以加图索家族为所有龙类可能诞生的地点都做了相应的技术储备,包括深潜技术和水下雷达侦测技术。 长江的自然水深最深只有103米,但长江流域涉及到政府的监管,因此不方便出动大型潜水器,只能使用大量的小型螺旋式探测仪。这件事情是昂热校长委托给加图索家族做的,当时我也在现场。我可以印证楚子航的说法,学院的确曾经怀疑长江流域存在着古龙或者古龙的胚胎,但是这次搜寻没有结果。 至于我为什么会说这件事与加图索家族无关,因为这次执行的任务,我是昂热校长和家族委派的第一负责人,为了安全,我让帕西检查过加图索家族所有水下设备的使用记录,在所有的水下记录中,没有任何一项与长江有关。 而且,如果他们要搬运这么大一座青铜城,势必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但我从来没有察觉到过。实不相瞒,近些年我暗地里调查过加图索家族的所有老人,虽然他们活的时间很久,习惯于把自己藏得很深,但把长江流域的一座青铜城完封不动地搬运到布鲁克林,我不相信这么大的动静我会一点都调查不到。所以,这座青铜城的来历,应当与加图索家族无关。” ……恺撒师兄您还真是个逆子啊。就听您这些话真的一点看不出来您是加图索家族的继承人啊,您说您叫恺撒·苏莱曼大家也信啊。 “走吧。”恺撒把手指向了下一道青铜门,“你们中国有一句老话,叫作‘绝知此事要躬行’,在这里猜测肯定得不到结果,就像我坐在卡塞尔学院肯定也猜不到诺诺去了哪儿。一个游戏最珍贵的宝箱肯定放在它的最后一个房间,不是么?” 可是这又不是什么箱庭游戏!没有什么设计师为了满足你的爽点在结尾放一个大礼包!这里是龙族的巢穴,如果说最后一个房间里有什么,那也应该是一条龙而不是龙留下的宝箱。 不,不,对于恺撒·加图索来说,如果最后一个房间里是龙留下的宝箱,他反而会意兴阑珊,因为无论是什么珍宝加图索家族都不会缺,相反,假如那是一条龙……恺撒要的就是一条龙,那将是恺撒英勇的勋章,是他凌驾于加图索家族的证明。 真像是一个中二期的逆子。 路明非听说过一些恺撒的故事,那些都是恺撒口中无足轻重的笑料,父亲庞贝是个种马,母亲古尔薇格是个无血统者,好像只是加图索家族用来诞育子嗣的工具,他对加图索的这个称呼并没有多大的骄傲感,可能那只是给了他可以挥霍和放肆的资本。家族很早就立他为继承人,还有一批人为他鞍前马后,但他的母亲在他少年的时候就死去了,没有人为她哀悼,只有尚不懂事的她握着棺木里母亲雪白的手。叔叔弗罗斯特来接他回家,天上下起了雨,他钻入了那辆黑色的玛莎拉蒂中,眼神终于从水滴落满的窗户里的棺木中挪开。他为祭办丧礼的牧师留下了一张支票,支票的署名为:恺撒·古尔薇格。 只有在妈妈身边,他才会有那种叫作‘家’的感觉。这种感觉在那天之后便再也不复存在,他拥有无数的金钱,无数的仆从,还有无数连国家博物馆中都不会有的宝贝,但却没有人叫他“宝贝”了,加图索家族中只有“少主”和“家主”,没有“宝贝”。 路明非一直都知道加图索家族中有人不同意恺撒和诺诺的婚事,因为他们不认可诺诺的言灵“蜃景”,他们觉得那是巫女的法术,是不应该存在于世间的诡秘之术,一直到诺玛将诺诺的言灵正式定序,这种声音才渐渐小了一些。但很显然,他们中有一部分人依然认为那不是言灵,比如恺撒的父亲庞贝·加图索。 恺撒的婚事得不到多少人的祝福,但他也不在乎,他尤其不在乎庞贝。在他眼里,庞贝就是一条死了的随时会发情的狗,恺撒在自己的母亲古尔薇格死的那天之后就再也没有称呼过他为“父亲”,那天他甚至没有到场。庞贝其实甚至都不知道他的母亲那天去世了,他当时还在夏威夷的酒吧里烂醉如泥。 “看起来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当时的路明非如此感叹。可能世界上就没有什么完美的人生吧,不止是恺撒,连一向成绩名列前茅,打篮球能大风车灌篮,桌子里告别信比教科书还多的楚子航师兄,也有一些不愿提起的往事…… “恺撒,陈墨瞳……”楚子航出声提醒,“在这所青铜城内,你会丧失与外界的所有联系。当然也包括陈墨瞳。” “不,正是因为来到了这里,我才更加坚信诺诺没有危险。她或许不是在等我,而是在等一个契机。”恺撒说道,“弗罗斯特发布了针对明非的全面悬赏令,说明他着急,比我还着急,这说明诺诺的失踪与他无关;而明非,他明明在逃亡,现在却在这青铜城中执行七组的任务,说明他不着急,比所有人都不着急,这说明什么?说明诺诺并没有危险,或许她只是跟我和家族开了一个玩笑。” 第五十四章 关关难过 …… 还真是有理有据,令人信服。路明非一时哑口无言,关键是,这说的真是……很有道理。他路明非一个卡塞尔学院出来逃命的为什么还要半路出山这么辛苦来这尸山骨海里执行任务?那不能是他勤学爱岗,热爱校长吧?其实他是为了老唐来的啊丢!那你恺撒又不知道老唐是谁! 但恺撒说对了,他真的不担心诺诺的安危,因为诺诺是在跟他说完“记得替我保守秘密之后”失踪的,她之前还巴拉巴拉跟路明非抖落了很多加图索家族惨无人道的秘密。其实她就是不想嫁给你啦恺撒,她觉得你随时随地就要突破临界血限,然后长出翅膀皮肤变成鳞片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龙人”。没听亚纪师姐刚才说什么吗?古代龙类的子嗣甚至尚未诞生,母亲就会死于痛苦和撕裂,因为人类的身体完全无法养育龙类的胚胎。你或许应该跟你老爹庞贝取取经,听听你们加图索家族是在做什么神经事啊老大! 路明非有苦难言,只能继续装死。他只能寄希望于恺撒迷途知返,知道现在正是把枪口对准弗罗斯特和庞贝的好时机,而不是耗费精力跟他在这里浪费时间。否则他就只能一路装死到这一行人推他出青铜城,然后捎上老唐和牛顿一起跑路。 “有些不对。”这时,叶胜的脸上忽然出现了一丝反常。 “怎么了?”一旁的酒德亚纪问道。 “目标……消失不见了。”叶胜面露苦色,“我一直释放着一条蛇在他们的身边,确保我们离他们一直是两道门的距离,这个距离可以保证我们不悲发现,同时又能快速地接近他们身边。但就在刚才,那条蛇回来的讯息告诉我,他们消失不见了,罗纳德·唐和林凤隆在蛇的视野中消失不见了。” “可能蛇被什么东西挡住了路线,就像是我们第一次来时被拦在青铜门外一样。”酒德亚纪说。 “走!”叶胜看了一眼众人,便率先跑入青铜门中,酒德亚纪紧随其后。路明非睁着一条眼缝,眯看着一旁的楚子航和恺撒,他们在学院时便素有“劲敌”的称呼,他们是学生会的主席和狮心会的会长,他们是路明非入学前的唯二两个超a级,好吧即使到现在也是打起架来随随便便拿捏他的存在。 然后他忽然感觉到天旋地转,原来是路鸣泽在他身后,一路推着大风车把他推入了青铜门中!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路明非咬咬牙关,现在这秘密小组里汇集了恺撒、楚子航、叶胜、酒德亚纪、路鸣泽,一个s级,两个超a级,两个a级,还有他跟牛顿两个轮椅级,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七个葫芦娃还能诛杀蛇精,他就不信他们七个好汉还能折在这什么青铜城手里! ———— 稍许之前。 林凤隆取下了手上的玉石扳指,直接把扳指扔到了地上。玉石扳指咕噜噜滚了几圈,在这偌大的青铜城中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这里是青铜城的第七间墓室,这里摆置的是金山银山——青铜奉器,无数的青铜奉器,这里是朝天的供奉。饕餮纹瓿如噩面,兮甲盘刻度量,凤鸟耳尊朝天去,龙纹鼎归朝光。这里摆置了所有青铜器中最精致与最华美的奉器,相比之下,那前六间的爵器、食器、水器不过都是些老古董,放在这第七间墓室中就有如往大湖中扔入一块石头,根本不足为道。 当时,也便是他们上一次来时,林凤隆组织的队伍来到这间墓室时已经欣喜若狂,完全忘记了先前有两位同伴刚刚死于非命。他们来到这里,就有如霍比特人中的一行人来到了巨龙的金穴,对于他们来说,这里漫山遍野全都堆满了金子,随便咬一块金子出去便能保他们一辈子的荣华富贵。 林凤隆随手捡了一只玉石扳指戴入手中,他看着几位同伴乱花渐欲迷人眼,心里也不禁扬出一丝喜色。只是他毕竟老道,知道愈是这种时刻愈不能放松警惕,便出声提醒道:“记住,不可贪财,就像遇到灾险时也不要只顾惦记着自己家的家产。只拿理所应当的那一部分,多出来的那一部分容易变成你生命的累赘。” 那些人都在那疯狂地挑挑拣拣,生怕遗漏了万贯家财。只有老唐,他一动不动,眼神抽离,紧紧盯着眼前的青铜门。 林凤隆上前问道:“怎么了,小唐?” 老唐这才恍神过来,他摇了摇头,拍了拍脸,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他看了看身边的林凤隆,说:“没事,就是好像听到一直有声音在呼唤我。” “什么声音?” “一个小孩子的声音,一直在叫我‘哥哥’。” “嗯……你可能失血过多,有些贫血,导致脑海里出现了幻觉。”林凤隆说,“你需要休息一会儿。” “不。我得去见他,他在等我。他在等我救他。要来不及了。”老唐一下子不知道为什么眼神里冒出了狠厉,他一把推开了林凤隆,摇摇晃晃就要往那青铜门前的青铜兽首处走去。 “拦下他。”林凤隆立即发令。在这个临时攒的队伍里,林凤隆毫无疑问还是领袖,立即有几位青年上去架住了老唐。老唐使劲地挣扎,但他真的好像因为失血变得有些虚弱。扑腾了两下子便被擒在了当地。 “小唐,你读过《西游记》吗?”林凤隆走到老唐的面前,“在《西游记》里,女妖精勾引唐三藏,都会不停地说‘好哥哥’,‘好哥哥’。” 老唐当然没有看过《西游记》,但他从八大道唐人街的街里街坊胡侃的时候说到过,说《西游记》里有一个猴子,是斗战圣猴,一个金箍棒能打死一群妖精。他觉得在这青铜城里自己就是那只孙猴子。 “老大,你就让他去呗,这里的墓室一眼看去就是一间比一间豪华,指不定下一间还有什么好东西呢!”一旁的一个手下在一旁怂恿。 “贪心不足蛇吞象。”老唐瞪了那手下一眼,“能来到这里?你们起了什么用?一点用都没有,全靠小唐。你们以为没了他我们能走出这间墓室吗?门都没有!这里的门是为他而开,当然也会为他而闭。” 这么一说,众人面面相觑,就都闭嘴了。的确,他们是凭借老唐的血液一路打开的青铜门,而刚刚想要照猫画虎喂养血液的两个同伴,现在已经成两具干尸了。 “听我的,原地驻扎,休息。没有我的命令,谁都不能离开。如果你们想死得更早一点,你们可以四处乱逛。在我眼里,有人丢了那就是死了,我不会派任何一点人力过来找你,你自求多福。” 说完,他又朝向了老唐,只不过话语间尽是温柔,像是……一位父亲,他说:“听我的,小唐。你需要好好休息一会儿。《西游记》里,唐三藏师徒四人西行取经,经历了九九八十一劫难,我们这才到哪里。关关难过关关过,不必急于一时。” 老唐的眼神黯了黯,这才点了点头。众人偃旗息鼓,一人巡守,摸着时间惯性大约过一个小时轮班。 进入青铜门来林凤隆一直吊着一口气,这青铜门中的诡谲气息不同于往日,如果不是因为有老唐在他甚至都没有绝对的信念继续下去。如今终于得空休息,他很快便进入了睡梦中。 第五十五章 林凤隆 林凤隆其实并不是出生于盗墓世家,相反,他的祖先在民国年代还是大户,还有着数百名下人。只可惜,林凤隆投对了胎,却投错了时候,他出生后没多少年,家产便被全部抄光,父亲也癫狂致死,他从“少爷”变成“乞丐”的过程甚至都没在他记忆里留下什么痕迹,在他有记忆时,他已经在跟着母亲四处探墓了。 盗墓当然不是什么好营生,但除了盗墓也没有更好的营生。他们走遍大江南北,看龙分金,寻龙行止,慢慢地又积攒起一些家财。 他和他的母亲都不是普通人,他们可以用意念制造出一场等同于炸药的爆破,对他来说,他好像是“天选之子”。但母亲却告诉他说,这不意味着你是“天选之子”,而意味着你是“被命运诅咒之人”,她就是为了摆脱这个命运才嫁入了林家,没曾想,好日子没过多久,又走回了老营生。 林凤隆的母亲的确出生于盗墓世家,由于有这个能力,她家族的人历来便是盗墓团伙里的爆破手,开山掘坟,挖石开路,全都是他们来干。林凤隆没见识过那些古老的有纪律性的盗墓团伙是什么样的,他从没只有他和他母亲两个人。母亲告诉他说,永远不要去想,也永远不要与他们有所牵连。藏在黑暗里的不止有棺木,还有人心。 林凤隆的母亲死于一次被诅咒的谋杀。那些年,古物的流通管的很严,只有一些黑市和阴暗里的地方可以找到一些国外的买家。他的母亲迟迟找不到出路,只好把刚出土的玉器转给了道上的人,也便是她那些没有说的故事里的“盗墓团伙”。然后,一天夜里,十几个人闯入了他们的屋中,趁着夜黑想要了结他们,夺走他们家的财物。最后,她的母亲把他藏在了地窖里,然后引发了爆炸把一间屋子都炸成了粉碎。 从此林凤隆只剩下了一个人,还有——藏在地窖里多年来攒下的财物,以及尚未来得及卖出去的一些墓器。 就是因为这些东西,他失去了母亲,他变得孤苦一人,只剩他一个。 对于林凤隆来说,所有的墓器都是诅咒。古人把这些东西带进墓里,然后带来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们不会有往生,也不会有永远不腐朽的身体。他们如皇宫般的墓室是如何建成的?无非便是苦工、奴隶一天一天盖砖建瓦造出来的。他们琳琅满目的陪葬品是如何来的,无非也是工匠、玉师为了讨他们欢心一天一天雕出来的。这些东西本来都没有价值,就因为他们有了价值,无数的人牲成为了陪葬,而在后世,数百年后,甚至数千年后,还有无数的人牲因为他们而成为陪葬。 林凤隆怕死吗?若要说起来,林凤隆应当是世间最不怕死的人之一。古往今来,那么多人都死了,他们有的死的有价值,有的没多少价值,有的死了还带走了一批活人作为陪葬。 在你生下来的时候,这个世界就是铁板的一块,所有的历史、还有生或死的人已经构成了这个世界现行的规则,而你死后,这个世界依然在这个规则中继续运转,人类历史中那么多的波澜壮阔其实算得上什么呀,他们发生过或者没发生过又算得上什么呀。 他的母亲曾经跟他说,在那个年代,很多跟他一样的小孩子生下来就死了,因为养不起,或者生不起,她就是因为要生得起也要养得起才一定要嫁到林家。那个时候他就在想,如果他是那个来不及长大的孩子,那这个世界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呢?海昏侯的墓室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瓦特发明蒸汽机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二战反法西斯的胜利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什么都不是。这个世界存在,或者不存在过,对他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人类就是这样微不足道的个体,活着就会有欲望,死了就什么都不是。但所有人都会死的啊,所有人都会死。他母亲每次下墓都走在他前面,每次出墓都守在他后面。她难道不知道这样她死的概率要远远大于他吗?她当然知道。那她怕死吗……林凤隆不知道。当时她把自己推下地窖的时候,明明眼泪还落在了他的手上。 “老大。”睡梦中的林凤隆被人摇醒,发现自己的身边的同伴脸色煞白。 “老大,罗纳德不见了。”他说。 “怎么回事?”林凤隆一下子清醒过来。 “不止是罗纳德,我们现在……只剩下了七个人。” 林凤隆环顾了一眼四周,果然,只剩下七个人,包括罗纳德·唐在内,总共有六个人不见了踪影。 “他们应该是进门里了,你看。” 林凤隆循着视线看过去,果然,那青铜门前的青铜兽首,眉眼轻笑,仿佛吃饱喝足,眼间的血丝活灵活现。而那道青铜门,敞开了一道缝隙,就这一道缝隙,缝隙里仿佛是佛光普照,竟透出慎密的辉光来。 “估计是着急找宝贝去了。至于罗纳德……不是我疑神疑鬼啊老大,我感觉他有点疯了,精神不太正常。我值的第一轮班,我看他明明睡着了,嘴里边却一直不带停的,一直说什么‘弟弟’‘我来救你了,弟弟’之类的,都说妖风出邪气,秽鬼上阴人,这里阴森森的,他不会是中邪了吧?” “他要是中邪了,你觉得你们能跑得掉吗?”林凤隆没时间跟这些人废话,他们面对些小打小闹或许还发挥得上用处,但这青铜城已远远超出了一般的皇室陵寝的范畴,在这青铜城里,没了罗纳德·唐,他们其他人都必死无疑。 “赶路。”林凤隆站起了身,挥了挥袖口。他其实不用多思考就能猜出发生了啥,这临时组募的团队当然也不是铁板一块,如同高山一般的金子,任是谁都会心生歹念,这里的人多的是小年轻,他们认林凤隆当老大只是因为事成之后林凤隆会给他们酬金,但有这么多宝贝摆在面前,那酬金又有什么用?这一间的饕餮纹瓿、兮甲盘或许沉重,不便携带,也不易于市面上流通。但下一间呢?下下间呢?哪有墓穴只拿青铜器做陪葬,那些金冠银戴,那些海珠蜃石,肯定都在最后一间,在那墓葬人的棺木里。 林凤隆往前走了几步,他看着那青铜门缝透出的辉光,只觉得那光密不透风,仿佛神临下的光辉,简直目不能视。 第五十六章 诡雷 林凤隆只在某些电影中看到过这种光线,就像是《纳尼亚传奇》中通往异世界的那一扇门,门里是迭光和异怪,是白女巫和狮王,是崭新的纳尼亚王国。这辉光散发出诱人的气息,好似你只要踏出去,你就会脱胎换骨,进入一片圣域,你还是这圣域的主宰,所有的人为你朝贡,所有的钟鼓为你轰鸣。他不自觉地站到了那门前,双手摩挲着那青铜门的门沿。 魔鬼抚摸天使的羽翼,夜鸦抚摸黄莺的歌啼,忽然,一只青锈的臂膀从门中穿缝而出,那手臂握住了林凤隆的肩膀,林凤隆听见耳边传来干涸嘶哑的声音。 “救我。” “救我……” 铛。青锈的手臂忽然从林凤隆的肩上坠落。那手臂已然是断裂的一截,落在地上宛如残疾人的义肢。 林凤隆认得这只手臂,他这次带过来队伍中,有一位已为人父,他的右手中指戴着一只银色的钻戒,他还会时不时会从钱包中掏出一家三口的相片,他有一位可爱的女儿,还不满周岁。 落在地上的断臂,那钻戒也已被青色锈蚀,变成如同生锈的铜器。 林凤隆一瞬间打了个寒战,他纵使阅历无数,也从未见过活生生的人断出了一阶锈蚀的青臂,他刚才听见有人喊“救我”,那明明是青铜门里有人在呼救,如今那声音已经不见了,说明那人已经死了。 原来那辉光背后不是崭新的天地,不是圣使的朝贡,而是地狱里狞笑的撒旦,是塞壬河边渡往冥界的冥使。 果然,在墓穴之中,能有什么圣光普渡,有的只是无尽的阴谲和诅咒。 “将有异变发生。”林凤隆皱紧了眉头,他虽然一时间有些发懵,但毕竟经验老道,不至于自乱阵脚。他看了一眼身边尚存的几位手下,当机立断下达了命令:“备好你们看上的财物,记住,只能带一件。我得提前警告你们,你现在多拿一件,待会儿就会多掉一条胳膊。” 林凤隆转了转手上的玉石扳指。思索片刻,他再次靠近了那青铜门,青铜门依然像是天门一般耀眼,他不是想在这个时候冒险,而是他明白,如果他想要回去,必须得需要一个人——罗纳德·唐。 悬赏发布在混血种论坛,随行的所有人都是混血种,但他们和自己一样,来到这青铜城中就有如格列佛闯入了大人国。在林凤隆发现那两具被青铜兽首吸干的尸体时,他就知道,他们在这里都是凡人,而这里,是“神”的国度! 他想要进来,必须要罗纳德·唐。他现在想要出去,也必须要罗纳德·唐。 林凤隆咬咬牙,斜过身就想从这青铜门的缝隙中钻过去。却不知,此时,一个青铜兽首忽然钻出门中,它活灵活现,宛若俏皮的婴孩,兽首左顾右望,摇头晃脑,咧嘴轻笑。好似是发现此地空旷,它方才探出身来,而在它的身后,是——罗纳德·唐。 罗纳德·唐握着青铜兽首,仿佛握着无上权柄。他双眼失神,却不怒自威,他此刻是神殿中的君王,权冠在上,仪指在下,青铜权杖甫一挥下,众人皆不自觉地跪倒在地。 吾皇天威,诸臣叩拜。 吾皇天威,诸臣叩拜。 煌煌武威声在众人脑中炸裂,一座青铜神殿亘地而起,罗纳德·唐高坐殿首。他不动,身形却高大如山;他不语,威严却叱赫如皇;他随便挥一挥手,散出的掌风都有如巨脉压在他们肩头。 只有林凤隆还艰难地支撑着双腿,他不跪天,也不跪地,不跪高官,也不跪皇帝,一百年后大家都是一抔土,你难道就比我高贵吗? 林凤隆伸出双手来。言灵·诡雷。 林凤隆幼时所以为的“天选之子”的能力,正是来自于混血种的言灵,序号45——言灵·诡雷。诡雷可以一瞬间造成压力突变,迸炸出巨大的热量并生成大量的气体,如同凭空引爆一颗爆破手雷。他们家族当年就是靠这个引爆寻常人难以开启的石门或棺木,他们是无需化学原料的爆破手,甚至不需要拆除引信。 一声爆炸响起,爆炸发生在老唐的青铜权杖的杖柄。爆炸是有效果的,青铜权杖立马被炸成了两截,兽首哐当滚落在地,那兽首好似还不甘心,它朝着林凤隆,突然呲牙咧嘴,横眉怒目,好似要一口把林凤隆生吞活剥了。 “死了,都死了。”老唐这时眼神才恢复了一些血色,但他似乎仍然没有从某种梦境中醒来,他神色恍然,嘴巴哆哆嗦嗦。 “死了,都死了。都死了。” “我的子民死了。我的臣子也死了。我的弟弟死了。我也死了。死了,都死了。” “死了,都死了。” “老大,我就说他中邪了。”先前的那个手下对林凤隆说,“这青铜城是不是太邪乎了?出来这么多次没见过这么邪门的。” “我说过,他要是中了邪,你们一个也跑不掉。”林凤隆的话掷地有声。在场的所有人,在“神”的威压之下,所有人都是“吾皇天威”的奴仆,他们没有任何反抗能力,就是待宰的羔羊。那青铜门中是什么?连罗纳德·唐也痴了愚了。如果罗纳德·唐也成了这青铜城的俘虏,那他们所有人都在劫难逃! “是不是……跟这诡异的邪首有关。”那手下蹲在地上,侧眼看着掉在地上的兽首。那兽首,长着野兽的脑袋,却有着人的眼睛,还有着人的耳朵,人的鼻子,它呲牙咧嘴,就仿佛是一个婴孩呲牙咧嘴,跟大人讨要着吃食。 吸溜,那兽首忽然张开嘴,一只舌头宛若矫跃的小蛇,一口刺穿了那人的大动脉。 血液喷流不止,但没有一点浪费,全都被那舌头吸嗜进了口中。 事情发生得过于突然,没有任何一个人反应过来。等他们反应过来时,那手下已失去血色,脸色青白,轰然倒地,而那兽首舔了舔舌头,眉眼竟弯展开来,似乎是美酒美食,意犹未竟。 林凤隆脸上沉下一丝郁色。他没有再犹豫,一把揽过老唐的手。 “走!” 第五十七章 青铜门 众人急忙拾掇起宝贝,跟着林凤隆一路往出口走去。再怎么自命天高的人看见同伴这横死的惨状也不会觉得自己能搬空这里的金山回去发财,林凤隆在团队中还是具备足够的威信和地位,他说走,没有人再敢多留。 林凤隆拖着老唐的手,像是导盲犬一样一路拉着他在前进。“死了,都死了。死了,都死了。”老唐还在发疯,他的精神看起来受到了极大的刺激,他双眼泛白、失神,身体时而抽搐不受控制。说起来,老唐也不是什么见多了血的人,那断成两截的手臂……他或许还在门内亲眼目睹几名同伴被刀剑砍成几瓣,或被肢解腰斩,血喷涌溅射了整片墙壁。他毕竟是在唐人街长大的,连杀猪都没见过。 他们一路奔回了先前的那扇青铜门,青铜门还敞开着。一行人穿过青铜门去,林凤隆在前,他看了一眼一旁的那只青铜兽首,这只青铜兽首倒像是吃饱喝足,眼眉低垂,像在深睡。 “我知道了,它是要血!”身边有个手下大喊大叫,“它有血了就睡了!” “那是龙血。”林凤隆低声道,“我说了这么多遍你是没有听明白吗?人血对它是没用的,那是卑劣的基因。” “那罗纳德……” “他的血统远远高于我们!你在这行混了这么久,应该听说过‘卡塞尔学院’吧,罗纳德的血统即便是在卡塞尔学院也是顶尖的!” 没有人再说话了。所有人都听懂了林凤隆话里的意思,这里的所有人都是混血种,也只有混血种有资格接这种悬赏。但混血种中也是有山外山与天外天,他们这种混血种,连卡塞尔学院的门都进不去。 可是罗纳德·唐好像疯了,他好像只会说两句话了,一句是“死了”,另一句是“都死了”。 那除了罗纳德·唐之外消失不见的其余五个人肯定都死了,他们的血统纯度不够,在这青铜城中根本填不饱他们。 一行人不自觉地靠在了罗纳德·唐的身边,的确是他一路打开了青铜门,也的确是他从那金门后回来了。走了那么多人,只回来了他一个。在混血种里,血统越强,越接近于“龙”,越接近“龙”,就越接近于“神”。 几人大气也不敢出,只敢跟在罗纳德·唐和林凤隆的身边。罗纳德·唐疯疯癫癫,整个青铜城内鸦雀无声,只有他的“死了”“都死了”如同幽浮般来回游荡。 低沉的阴云密布在所有人的头上,正如林凤隆嘱咐的,他们每个人都只抱了一件青铜奉器,那还是经过精心挑选的,花纹、繁式都往好了选,大小、重量都往低了挑。这个时候只有这点东西才是他们的一点念想,才支撑着他们一定要出门去。林凤隆懂得一个道理,对于某些人来说,空手而归比命丧黄泉更可怕。 低气压一直笼罩着人群,起初穿过一扇扇青铜门时的新鲜现在变成了穿回一扇扇青铜门时的庆幸,所有人都提高了八度神经,每次穿过青铜门时心都悬到嗓子眼,一直看到那门前的青铜兽首安静地趴伏着,心里才慢慢地垂下一口气。 众人慢慢看到了一点曙光。他们都在心里一扇一扇数着青铜门的数量,就好像拨云见日,拨过七层云就能看见太阳。他们来时穿过了七道门,回去也需要七道门。而这已经是第六道了,他们马上就能看见门外的阳光了,众人终于脸上露出了点喜色,终于离那曙光只有一步之遥。 天门一道开,闭阙无影来。 他们钻入了第六道门,预想中的黎明却没有出现。最后的一扇青铜门,挺拔如高山,高山却止水。青铜门大门紧闭,一瞬间这座青铜城便成了一座封闭的熔炉。 “怎么会……”有人膝下一软,寒意涌上心头。 “脚骨头怎么这么软。”林凤隆伸出腿去,抵在那人的膝下,勉强把他抬了起来。这群小毛头,果然还是没见过世面,三两下就没了风骨。混血种即便混了龙血,骨子里还是个人,还是贪生怕死,贪财怕失。 “想办法。”林凤隆言简意赅。来时的七道门,六道皆一一开着,就关了这一道,但就是这一道,把他们关成了熔炉中的蚂蚱。它是什么时候关上的?它是被谁关上的?要怎么才能再打开它?没有人知道答案。来时是靠罗纳德·唐喂养了门口的青铜兽首,但现在呢?青铜门一马横川,只有守城的城阙巨门可与之相比。古代攻城,需要井阑,投石,还需要无数的士兵攀上云梯,但现在……这里只有他们几个人。他说“想办法”,但他自己也想不出办法来。 林凤隆突然想起了人类蒸螃蟹的时候会把螃蟹放入笼中,然后合上盖子,从合上盖子那一刻起,螃蟹就变成了人类的食物。不,准确地说,从捕捞上来的那一刻起,螃蟹就成了人类的食物。而他们……就像是那只螃蟹,其实他们不是在这个时候成为食物,而是在踏入青铜门的那一刻起,就变成了这里的食物。 低沉的气压持续地笼罩着这里所有的人,那扇他们来时的青铜门,现在看上去就像是镇守天庭的天门。那天门上巨龙盘结,遮天蔽日。他们可能这时候才意识到,这扇青铜门壁画上绘制的巨龙,威严瘆人,他看着底下驮运着砖石的人群,好像在看一群蚂蚁。 有人看着那巨龙的眼睛,一瞬间觉得自己就是那只蚂蚁。 “还有什么办法!还能有什么办法!”那人一下子破罐子破摔了,他打心底里认同了自己是一只蚂蚁,蚂蚁岂有撼树之力?何况这里还不是一棵树,而是一条龙! “他!他!还有他!他有龙血!”那人好似一下子癫狂了,他好像一下子找到了秘诀,对!就是他!罗纳德·唐!他的血可以滋养这里的这些怪物!他有龙血!这里的所有东西都是嗜血的怪物,他们要的是他的血! 把他的血割了,喂给他们!他们要的是他的血!是龙血!” 第五十八章 罗纳德·唐 那人的眼睛泛起癫狂的血月,血腥的弧度在他眼睛里勾转,他掏出身边的匕首,直愣愣地往罗纳德·唐身边走去。 刀刃旋转,他一把扎在了罗纳德·唐的手臂上。 他们要的是他的血,是龙血。龙血是什么?是天山尖的冰泉,是浸了一百年的参酒,是《海贼王》里的恶魔果实。同时,也是,沸腾的腐水,嗞啦啦的毒药。 地上滴下了血。 那不是罗纳德·唐的血,而是,手握着匕首的人的血。 锋利的刀刃剜着罗纳德·唐的手臂,但那手臂上却丝毫没有伤痕。相反,刀刃的另一端,那人握着刀柄,没有任何锋利之处,他的手上却止不住地流下鲜血。 他也意识到了自己在滴血,他想把匕首拔回来,但那匕首好像刺入了万丈的沟壑中,他想放手,但他的手却好像被一万根树枝紧紧地虬住。他颤栗着,好像浑身触了电。血一滴一滴地往下掉,直到汇成了河流。 没过多久,他就变成了一具新鲜的尸体,失血过多导致他脸色苍白,他晃了两下,直愣愣地栽倒在地。 他死了,所有人都目睹了他的死亡。只有罗纳德·唐还眼神迷离,口中喃喃“死了,都死了。” “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神仙绕过我!”见此情形,立马有人跪倒在地,连连磕头,“神仙饶了我吧,只要不杀我,我为你当牛做马。我们都是人,我们是最卑贱的人,我们是贱民,我们是贱命,我们是劣等基因,我们根本配不上你,你根本不用看上我们。”那人说着说着,好似一下子心里溃了堤,他对着青铜门连连磕头,眼泪奔涌不止,混在了泥土中。 吾皇天威,诸臣叩拜。 吾皇天威,诸臣叩拜。 林凤隆脑海中的幻影又出现了,无数次地出现,无数次钻入他的脑海,无数次地想要他臣服。幻影中的他在哪?他在一座青铜神殿中,殿下是乌泱的人群,而殿上,攀伏着一只巨龙,巨龙威严、睥睨、不可一世,它随意就能喷吐出滔天的巨焰。 但,凭什么让他跪?他不跪天,也不跪地,不跪高官,也不跪皇帝,当然也不跪你这只龙!蚂蚁会向人类下跪吗?不会!蚂蚁即便被人类浇铸的铜水烧死,它也不会向人类下跪! 林凤隆伸出手来,言灵·诡雷连发。他努力地支撑着自己的意识,其他人早已跪倒在地,只有他一连发出了几记诡雷。诡雷在接触到青铜门后立马爆破,那是等同于一排地雷的爆炸,诡雷一颗接着一颗,一记接着一记,一瞬间这青铜城中雷声四起,烟雾弥漫。 但是没有用。烟雾散去后。那青铜门依然屹立不倒,只有一些青焦的痕迹显得他不是在徒劳无功。 林凤隆脑中的幻影依然还在,那是神殿中的巨龙,万千人群在向他跪拜,他们献上自己的青铜器皿,爵、觚、角,还有瓿,盘,尊,鼎……一件接着一件,那些都是人类的供奉,是人类奉予龙王的贡品。 他一下子不自觉地面向了罗纳德·唐,他这个时候才注意到,现在青铜城中的所有人都朝向了罗纳德·唐,他们所有人都是在向他跪拜。神殿中的龙王忽然变成了罗纳德·唐,罗纳德·唐穿着九龙皇袍,戴着玉贯冕旒,他伸出手,示意众卿平身。 而现实中的罗纳德·唐,他正转过身去,一步一步地走回那青铜门中。一个青铜兽首跳到了他的手上,他仿佛又握起了滔天的权柄,他穿着九龙皇袍,戴着玉贯冕旒,手执丈天权柄,他即将穿过一道又一道的青铜门,直到回到他的皇座。 “小唐。”林凤隆艰难地吐着字,“小唐,回来!” 但罗纳德·唐并没有回头。他依然一步,一步,远离林凤隆而去。 “小唐!”林凤隆咬着牙关,一直咬到嘴巴里都渗出血来,“小唐,回来!那里没有你想要的东西!那些都是假的,都是幻境!混血种中有精神类的言灵,龙类也有精神类的威压!那些都是幻境,小唐!” “小唐,小唐……”渐渐地,林凤隆也觉得自己意识模糊了,他已经是所有剩下的人中坚持得最久的,但精神和身体的双重威压也即将压垮他。他的血统并不高,也没有接受过类似于卡塞尔学院专业的训练,龙类的威压对他来说是无法违逆的命令,他单纯是靠着意志支撑着他最后一点意识。 “小唐,回来。你弟弟……他……他还在等你。”林凤隆强撑着身体,吐出了最后一句话。说完这句话后,他一下子脑袋被沉沉地击穿,整个人倒在了地上。 “我弟弟?”罗纳德·唐的眼神忽然恢复了一丝澄澈。 我弟弟?我弟弟是谁?牛……牛顿?对了,我在布鲁克林的唐人街还有个弟弟,他叫作牛顿。 认祖归宗了就叫作唐牛顿。 那我在那道金门中看见的是什么?在那金门中,无数的回声传来,无尽的回忆涌上心头。 “哥哥,外面的铁壁我已经铸好了,从此,这里就是你的国家,没有人能够进来,也没有人能够出去,你是这里永远的皇帝。” “哥哥,‘暴怒’已经铸好了,我烧铸了它最后一点刀刃,灌注了致命的精神力,足以斩杀君王。” “哥哥,明日就是你的登基大典。我为你铸好了王座,九龙王座属于你,六龙王座属于参间、参孙、参商和参宿,他们都是次代种,是你的‘皇子’。” “那你呢?” “我就在这里,参仰你的登基。那里人太多了。” 眼前的男孩摇了摇头,他有着乌黑的秀发,澈明的眼睛,他看上去有些瘦弱。 就像那天在雨夜中相遇的他。他跟老唐撞了个满怀,眼睛遮在黑发下,然后怯生生地说了一声“哥哥”。 他来找你了,老唐。你的弟弟来找你了。 但你为什么不去找他,他还在雨里等你啊! 罗纳德·唐的身后忽然长出了羽翼,那是一对黑色的羽翼,羽翼的鳞片数千片,片片坚硬如钢。 “我要出去。”他说。 青铜门轰轰作响,它好像在说“你都回来了,为什么还要出去?” 罗纳德·唐的头上长出犄角,犄角虬韧挺拔。 “我要回去找我弟弟。”他说。 青铜门轰轰作响,它好像在说“你弟弟在哪?” 罗纳德·唐的身躯已覆满鳞片,他的全身已无半点人形,他立起身躯,龙身足以抵足这青铜城的穹顶! “他在家里等我。”他说,“当年就是因为我,是我没有保护好他,他才会……” 青铜门轰轰作响,它好像在说“是我没有保护好你们。” 罗纳德·唐看着眼前伫立的青铜门,还有所有昏倒在地的人。青铜兽首黏在他的手上,好似龙衔之珠。 “是我没有保护好你们。”他说,“现在,所有的罪愆需要偿还。” 青铜门闷声不响。它似乎是在思考。 终于,青铜门轰隆作响,像是雨天打下的闷雷。 黎明的曙光终于姗姗来迟,青铜门迤迤而开,光线透过青铜门照射入青铜门内。青铜门内,一只黑色的巨龙撑起它磅礴的羽翼,它振翅而起,飞出了青铜门。 它的头颅钻出青铜门,罗纳德·唐的头颅立马便显现在阳光中;它的羽翼飞出青铜门,那羽翼立马收缩不见,鳞片也片片消失;他的四肢踏出青铜门,人类的手足也在阳光下逐一透着光。 巨龙穿过青铜门,立马便变回了罗纳德·唐。罗纳德·唐浑身无力,一下子便晕倒在阳光中。青铜兽首随身而落,此刻,它头是头,口是口,它握在罗纳德·唐的手中,仿佛是他永生的权杖。 第五十九章 孵化与新生 时过境迁。 数月过去,林凤隆再一次来到这青铜城,再一次来到了这“纳尼亚”的异世之门面前。 璀璨的金光依旧熠熠生辉,无论何时看,那都像是神临下的光辉。 “当时你在青铜门里看到了什么?”林凤隆又一次问出了这个问题。 “是……一座坟墓。”老唐又一次回答了这个问题。 这次重返青铜城,两人都心知肚明,这道门,他们非进不可。 “你这次来,是为了完成你的悬赏吗?”老唐问,“上次你几乎空手而归。我们所有人醒来时,只剩下你手上一个玉石扳指,和我手上的一个青铜兽首,但这些你也没有拿去典卖。” “不太像是我的作风是吗?”林凤隆呵呵笑了笑,“这里的东西,的确值钱。不过跟悬赏者所要的东西比起来,这些都是垃圾堆里的乐色。” “他要的是什么?” “七把武器,被称作“七宗罪”,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饕餮及色欲。是用神乎其迹的炼金术锻造而成的武器,作为人类,我们只能瞻仰其存在。即使我们现在已经发明出了金刚石和石墨烯,但在七宗罪面前也不过是柔软的棉花。” “他是……要拿‘七宗罪’去干什么?” “如果是我,我肯定是要放在家中镇宅。但如果是其他人,谁能知道他是要拿去做什么呢?或许是为了屠龙吧。” “屠龙……”老唐有些沉默了。林凤隆跟他说起过一些有关于混血种的起源,本来的他丝毫也不在意,纯当听了一本志怪小说。但当他来到这青铜城后,那些志怪小说全部都跃出了纸,一个个鲜活欲滴。他当然知道他是混血种,甚至知道自己的血统纯度不低,林凤隆在他回到布鲁克林后早都一一告诉了他。 “可是我们一路走来,没有任何一把武器称得上是‘神乎其迹的武器’。” “那是因为我们还没到达彼岸啊。”林凤隆张开手,“最美的曼珠沙华开在最妖艳的忘川河,最鲜的圆月滴在最后的希拉波利斯。” 老唐没听懂他在说什么。他只听懂了林凤隆所说的“彼岸”,他说的“彼岸”,应当就在这青铜门中。 虽然这青铜门中的一切已经如嗜骸枯骨一般无数次地缠绕他,但他还是回来了。他知道,这是他不得不面对的一切,是他的宿命。 老唐推开门。一道金光沐浴了他的全身,他像个浑身赤裸的婴孩,进入那金光中,便是一次孵化和重生。 —————— 无尽的海水。无源无际的海水。 老唐刚从龙茧中孵化出来时,他的四肢短小,羽翼未丰。他在那次被“暴怒”重创后化为胚胎沉睡了数千年,龙类的血液不断地重塑着他的身体,为他生出羽鳞,重养心脏。最终,他心脏的那个缺口被龙血吸嗜的天地之命重新填满,他也如婴儿般蜕了壳,脱离了襁褓。他钻出了龙茧,获得了新生。 只不过,无尽的海水漫灌,他出生在无尽的大海中。他回头看着埋葬他的坟墓,还有背后的那座青铜城,那是被水淹没了数千年的青铜城。由于他“龙族君王”的存在,所有的水草、鱼虾生长得意外的繁密,整座青铜城仿佛就是一座水下的亚特兰蒂斯。 忽然,有一个身体拖住了他,那是一扇坚弥的羽翼。那是一条龙。 龙翼拖着他不断地上浮,上浮,那时的他刚刚苏醒,身体孱弱得如同一个婴儿,他没有能力自保,龙类的身躯仅能保证他在水中的呼吸。那条龙不知拖着他浮游了多少里,他终于探出了水面。一轮红日正当头,烈日炎炎。 这里早已不是他当年的有熊国。崇山峻岭依旧在,青铜神殿和青铜城墙已然不在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水中的庞然大物。庞然大物白漆森森,不断地吞水吐水,掀起磅礴巨浪。 那条巨龙把他扔在了岸边,旋即也化身成了人。 “还是没长开啊。”他摇了摇头,“果然时间不对,就像是一个异形的早产儿。” 老唐张了张嘴,但只发出了嘶嘶的吆吼声。他如今的力量在龙类中只能算是一个雏儿。刚破壳的鸟儿需要多久才会飞?六十天。刚孵化的龙类需要多久才能恢复力量?六十天?六百天?亦或是,六十年? 没有人知道。 尤其是,他是以那样的方式被“暴怒”洞穿,“暴怒”中灌注了最纯粹的精神力,它对于龙类来说就是腐蚀的浓硫酸。 “没想到,即使是重生了。依然是如此地不堪一击啊,君父。”那人不屑地笑了笑。 老唐一下子有如殛雷轰顶,他想起来了,背叛者,背叛者!当日就是他在老唐的身后,用“暴怒”洞穿了老唐的心脏。 老唐嘶嘶作吼,他伸出翅膀,意图以最锐利的羽翼划破眼前之人的身体,但一切都是徒劳无功,他还太弱小了,他的翅膀甚至无法完全展开,他的羽翼甚至不如一颗石子坚硬。 “没想到啊,您都这么老了,还有一颗倔强的心。”那人走到他的身边,伸出手来。忽然,一阵猛烈的威压镇入了他的脑海。 在龙类中,精神力的绝对差距就等同于天秤的两端,强者恒强,弱者只能任其摆布。那是无法抗拒的威压与命令,老唐嘶吼两声,很快陷入了沉沉的昏睡中。 再度醒来时,他已经在那条大船上了。他拥有了人形——一个孱弱、瘦小的孩子,穿着一件破烂的水手服。他醒来时在甲板上,晚上临睡时也在甲板上。船上人来人往,但从来没有人关注过他,他瘦瘦小小的,蜷着个头,看见人就要像刺猬一样缩起来。 只有那个人会来,那个——背叛者!他有时会丢下一些剩饭,有时会扔下半瓶别人喝剩的水。他在他身边自言自语。 “真像个早产儿,痴愚,呆傻,低劣,基因的残缺品。” “真是可怜又可悲啊,堂堂的龙族君王,如今却像个人类的乞丐。” 第六十章 雨幕 “不仅丧失了力量,还丧失了记忆。你知道这是在海上的第几天吗?第七天。但你连昨天的记忆也没有,更别提七天以前了。你就像一条鱼,七秒钟之后,你就会忘记我现在说的话。” “你不记得我了。那你还记得你的弟弟吗?你的皇座之下的第一人。他先你而死,你们同体而生,自然共享了那份痛苦,我才能找准时机刺出‘暴怒’,那是一场背叛者的狂欢啊,我的君父!” “无趣!就连这也无法激发你的力量吗?诺顿,你可是,青铜与火之王啊!” “如果我把你现在扔入大海中,你还能活着吗?当然能,你是龙王,你是最伟大的君主,龙血会继续浸润你的全身,然后把这片海域都染成红海。但是你需要多久时间才能重生呢?十年?一百年?可我不想再等了啊,我已经等了两千年。你要多久才能恢复到你不可一世的力量?十年?一百年?太久了,我给你十天好么?你作为君主的血液就如此地软弱吗?” “果然,你什么也听不懂。那柄‘暴怒’还是伤你太深了,是吗?你原本要把那‘暴怒’砍向其他的君王,可你却没想过那也是对你的暴怒之意。” “越过大海,我们去哪?真遥远啊。你知道吗,我们要去的是一个新的地方——那里叫作美国。君父,你可能都不知道那是哪儿吧。毕竟在你统治的年代,那里还是一大片未经开垦的丛林和荒野。瞻仰吧,君父!你即将看见的是,人类的神迹!人类所铸造的神迹啊,已经超越了你贵为‘神’创造的青铜神殿!怎么样,我的君父?有没有兴趣,把这一切都毁掉?重回你无上的皇座?” “无趣啊。真是无趣。你就像块木头。” “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你连我都忘了,你还能记得什么呢?” “下雨了。” 天边忽然下起了浠沥沥的雨。老唐走出了甲板,走下了船。他只有一件破烂的水手衫,和一双什么都看不懂的眼睛。 他被洞穿的心脏使得他的神经末梢受到了损伤,他虚弱的身体也无法负荷他的大脑的思考和运转。他的记忆时断时续,他不知自己是何时下的船,也不知是何时下起的雨。 那人就在他的前头,他背对着他,立得挺拔。他身上是贵气的燕尾服,一株拐杖头似猎鹰,一副金色眼镜折射着雨的波纹。 “就送你到这了,我的君父。没想到,直到最后你都没有想起我啊。” “你就在这慢慢找回你的记忆吧,我的君父。我为你精心挑选了好地方,这儿应该最适合你降生和发育吧,毕竟这里可是美国,这可是——卡塞尔学院的地盘呐。” “哦,君父,你都不知道卡塞尔学院是什么,让我来为你介绍一下吧,那是混血种的王国,他们伪装了自己的身份,以‘人类’的名义混行在这世间,但他们其实是以‘屠龙’为目标的复仇者。他们数千年前背叛过我们,现在更是以将我们屠戮殆尽为己任,真是有趣是吧?我们还在沉睡,他们的力量足以主宰这个世界,但他们却畏缩在‘人类’这种群体中,假装是和他们一样合群的蝼蚁。” “说起来,真像是你的作风,不是吗?我一直会想,假如你诞生在这种时代,你会做些什么呢?撑起你巨龙的羽翼,重临您无上的皇座?当然——不会!那是你吗?那不是你。你只会假装自己是一个混血种,混进卡塞尔学院中做一个好好学生。你会想起你是龙族的君王吗?不,你不会,你只会为你当上了卡塞尔学院学生会的主席而沾沾自喜,你又有点了名头,你又感觉自己是他们的‘皇’了。是啊,这就是你,哈哈,你穿上了龙袍就真的以为自己是人类中的皇帝,你早就甘愿跟这些蝼蚁同行,你与他们一模一样啊,弱小却又疯狂,你看看你化身成为人类的样子,如此地浑然天成,胆小,畏缩,懦弱,放到人群中有人会觉得你是龙族的君王吗?不,没有人会的,你早就甘愿让自己变得卑劣,龙血也改变不了你卑贱的心。” “你在躲闪什么?你真的以为自己能够独善其身吗?我们与混血种的战争从数千年前就开始,一直到数千年后也不会结束,你不会以为你装出那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他们便能放过你吧?你注定是“龙”,而不是“人”!他们的校长是一个看见龙就走不动道的疯子,一有风吹草动他们就会拉响所有混血种的门铃,在这种环境下,你能沉睡多久呢?我的君父。” “真期待着那一天啊,你的记忆如同潮水般滚滚而来,你的龙血覆盖了你致密的龙鳞,你是重现天日的青铜与火之王,你口吐怒火,天地炉心把整个卡塞尔学院烧铸成你的第二座青铜神殿,你烧掉了那些蚂蚁的老窝。然后,那些蚂蚁,他们拾起枪,捡起炮,一个一个爬到你的脚趾上,鳞片上,犄角上,你被他们一个个剜掉了脚趾,剥去了鳞片,拔走了犄角,你像是要被杀掉的猪一样哀嚎,你的龙血倾泻成落地的长河,就像是——当年一样。” “你有观察过蚂蚁是如何搬运比自己大数百倍的食物的吗?我有观察过,那是数百只蚂蚁挤在一起,密密麻麻,让我忍不住把他们碾碎。到时候,你就是那数百倍的食物,他们就是那数百只蚂蚁。你们谁也没有办法碾压对方,只能不停地撕斗,流血,死亡,而我就是那个旁观者,必要时,我会取走你这份食物,然后,踩死这群蚂蚁。” “你知道你什么时候最有价值吗?就是这个时候,你生命垂危,龙血不断地修复着你的身体,你的身体虚弱到极致,但你的龙血却有如滚烫的热流。一斤的龙血足以腐蚀一整条长河,那那个时候的龙血呢?足以让无数的混血种痴狂,也足以诞生一位新王!” 就送你到这了,我的君父。你什么都不记得了啊,跟你说这么多话,显得我像个疯疯癫癫的老疯子。最后,来为你送上祝福吧,欢迎你来到新世界,我的君父。不,是欢迎你来到新世界,伟大的,青铜与火之王!”那人忽然在雨中闪起了叠影,他好似是以极快的速度摆脱着落下的雨水,那是龙的力量的极简证明。 他消失在了雨幕中。 第六十一章 诺顿与康斯坦丁 耀眼的金光没过老唐的全身,他穿过了那扇青铜门,正有如他当时钻出了茧,化出了羽翼,跨越了重洋,那是他“新生”的开始。 在这青铜城中,所有你脑海里的回忆都是幻境,那是龙类精神力强大的威压导致的梦呓。林凤隆无数次地这么告诉他,他也无数次地这么告诉自己。那参天的青铜神殿,那被“暴怒”洞穿的身躯,那匍匐将死的龙的躯体,都是幻境;他从龙茧穿出,浮上了水面,被一所大船上带到了美国,这些也全部都是幻境。这些全都是不真实的。 不然,呢?难道说,他罗纳德·唐,是一条龙吗?还是……青铜与火之王。 老唐甩了甩脑袋,企图把这些不真实的幻境全部甩干净。无论它们有多么逼真,无论是他能闻到被“暴怒”刺穿的胸膛的焦干味,还是他能感受到自己一点点破开龙茧时的心悸,虽然这一切真实得可怕,但全都是假的,全都不属于他。那都是这座青铜城带给他的精神错乱,林凤隆他们所有人都感受到过这种错乱。 可是,为什么,唯独在这里…… 老唐当然记得这扇青铜门后是什么,或者说,正是因为他记得这扇青铜门后是什么,他才会再一次回到这里。 这里是……他的坟墓,的确。 但是,并不准确,准确地说,这里是——他和他弟弟的坟墓。 他眼前是,十万里的长廊,长廊黑翳森森,仿佛可以通达宇宙的尽头。他们的脚下的泥土厚实,他们却仿佛飘在空中;他们两侧的岩壁渗着滴水,那滴水却仿佛没有形状。 就连他们走进这里,都仿佛变成了没有形体的幽魂。 长廊的中间,摆着两具棺木。他们是这十万里长廊中唯一存在的实物,它们存在,这长廊才有星许模样,若它们不存在,这长廊根本不像是长廊,它更像是……某种宇宙巨兽的漫长的喉道。 老唐走了上去。如果说,先前所有的回忆都来自于龙类精神上的威压,那么,这是什么?这棺木上,画的是什么? 这棺木上画的,分明就是他——罗纳德·唐,还有他的弟弟,牛顿! “这就是我回来这里的原因。”老唐摸了摸那棺木,他的感觉是……如此地熟悉,就像是他曾经在其中沉睡过千年。 “兄友弟恭。”林凤隆解释道,“这两座棺木上画的,一为‘兄友’,二为‘弟恭’。长兄友亲,在家中如父,要照顾幼弟的衣食住行;幼弟恭敬,视长兄如父,兄长出门要为其备好行李,兄长归家要在家中等候。《尚书》中记载:于弟弗念天显,乃弗克恭厥兄;兄亦不念鞠子哀,大不友于弟。在西周初年就已有兄弟之礼,这里应当是一对兄弟的棺木,我遇见过几次这样的墓室。” “不,这是……”林凤隆也发现了不对劲。他所说的当然是对的,这的确是一对兄弟的棺木,只是这棺上所画,栩栩如生,根本就不像是古人常见的水墨或描形,而像是,一张蚀刻下来的照片。 那照片上的“长兄”,赫然便是罗纳德·唐。而那棺木上的“幼弟”,赫然便是罗纳德·唐的弟弟——牛顿。 一模一样,毫无偏差。 林凤隆突然脊背发凉。他终于明白了罗纳德·唐说的那句“这就是我回来这里的原因”是什么意思。 他在一座上千年前的青铜城中找到了他和他弟弟的坟墓。可是,他的所谓的弟弟,是两年前他在路上捡到的。 “noton。”老唐的脑海中忽然又浮现出了幻境,那宇宙长喉一般的长廊和两座棺木忽然都消失不见了,在他身旁的林凤隆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清秀的少年,他指着老唐,喊“noton”。 的确是这个发音。此时的老唐忽然意识到了,他并不是在说自己名叫“牛顿”,而是在叫他——“诺顿”。 诺顿,这是他的名字。是罗纳德·唐的名字。 而他的名字,这个少年的名字,叫作康斯坦丁。 “诺顿,哥哥,你把青铜与火之王的力量分成了四份,授予了四位次代种,其中,参孙继承了你的‘将臣犼骨’,他的蛮力足以开山劈海;参间继承了你的‘天地炉心’,天地间的所有东西都可以为他的青铜熔炉;参商继承了你的‘烛龙’,他释放的火焰足以比拟地心的岩浆;参宿继承了你的‘绝工’,这座青铜城的所有机关就是由他来设计。你把所有的力量都授予了他们,甚至毫无保留。” “把四种力量分开就是一种保留。我明白你的意思,康斯坦丁,你担心黑王的故事在我这儿重演,毕竟,龙类是力量的永世追求者,必要时甚至可以手刃自己的父亲。不,对龙类来说,根本没有‘父亲’这种称呼,‘父亲’这种说法对于龙类来说是一种累赘。” “诺顿,哥哥,我为你铸好了‘暴怒’,‘暴怒’灌注了我最强大的精神力,精神力萃取自我的脑叶,它对于龙类来说是一种猛烈的剧毒,即便是黑王也无法承受这种精神力的重创。” “辛苦你了,康斯坦丁。我们是那场大战中的幸存者,却不是唯一的幸存者,甚至死了的他们还在孵化,总有一天还会卷土重来,我们必须锻制出足以斩杀君王的武器,才能在又一次的争斗中活下来。龙族的争斗不死不休,我们不能做失败者。” “除了‘暴怒’,我还会锻制六柄武器,分别是傲慢、妒忌、懒惰、贪婪、饕餮和色欲。原先的‘七宗罪’在那场大战中全部毁去了,我们必须重锻这些斩杀龙类的利器,我们要在所有的敌人面前站着,无论是谁来,我们都不会输。” “辛苦你了,康斯坦丁。”老唐抚摸着眼前的这位孩童的脸,不,他是在抚摸着康斯坦丁的脸,他问道,“这回你要休息多久?” “大约百年。”康斯坦丁说,“我所有的精神力和青铜与火之力都会用来锻造这七柄武器,在这之后,我的大脑会因为精神力的缺失而陷入沉睡。大约需要百年,到时候,你叫醒我。” “一百年,好漫长啊。一百年见不到你,你也看不到我统治的昌盛隆运。” “醒来后可以看到昌盛隆运。”康斯坦丁顿了顿,继续说道,“或者,如果哥哥你想的话,沉睡前,我会看着你登基。我把最后一柄‘傲慢’的最后一道工序留在你登基之后。” “可惜你的身体已经越来越虚弱了。龙类的精神力一旦开始消弱就无法逆转,我多想你能永远陪着我。” “不要担心,哥哥。等我醒来之后,我会永远,永远陪着你。” 第六十二章 长廊与茧 老唐抚摸着眼前的少年清瘦的脸庞,那是——康斯坦丁,也是——牛顿。难怪他会感觉与他血脉相连,或许说,他真是他的弟弟呢?数千年前,他们一起被埋葬在这儿。数千年后,诺顿苏醒了,他的身体千疮百孔,他在一座大船上被人带到了布鲁克林。随后,他的弟弟康斯坦丁也苏醒了,他的弟弟到处也找不见他,最后,他只好带上了整座青铜城跨越重洋。他其实不过是为了来找他。 “小唐!小唐!”沉湎于回忆中的罗纳德·唐被林凤隆摇醒了,他眨了眨眼睛,他眼前的那个少年终于消失不见了,他又看见了那十万里的长廊和两座棺木。 “你所说的那七柄武器,好像就是由他们铸成的。”罗纳德·唐指着那两个棺木,说,“暴怒、傲慢、妒忌、懒惰、贪婪、饕餮、色欲,这是那七柄武器的名字,‘七宗罪’,这是拿来斩杀龙王的武器。” 林凤隆忽然脸色发白。“你看见了什么?”他问道。 “我听到了两个人在说话,他们其中一个人叫‘诺顿’,一个叫作‘康斯坦丁’。” “诺顿,康斯坦丁……这些都是欧洲人的名字。为什么在一座中国的古墓中你会听到两个欧洲人的名字?” “不知道。可能他们一个人原名叫作‘牛顿’,只是说话有点口音,而另一个人,是‘康熙’的前人吧。”罗纳德·唐有些自嘲,他当然知道自己在胡说八道。他这个“康熙”的名字还是在八大道唐人街里听来的,有个卖菜的大妈说自己是爱新觉罗后裔,是“康熙”皇帝的十八世子孙。 当然,没有人信她。就像现在,他也不会相信自己说的鬼话。 “若要说前人,也应该是‘康有为’的前人,而不是‘康熙’的前人。”林凤隆非常努力地在纠正他的说法。 好吧。随便吧。其实罗纳德·唐并不知道康有为是谁,他自小生活在唐人街,历史知识非常贫瘠。但,无所谓,无论是康熙还是康有为,他都知道与这个故事毫无关联,与他和牛顿毫无关联。 在听到那个少年说“noton”的时候,罗纳德·唐的心就已经像湖水一样平静了。他所想要的东西都已经在这里寻找到了答案。“为什么青铜城内会有他和牛顿的坟墓”,他之所以答应了林凤隆跟他一起回到这青铜城,无非便是为了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现在他已经找到了。 “你所要的‘七宗罪’,或许在更深的彼岸。”罗纳德·唐面无表情地指着那十万里的长廊深处,其实没有人知道那长廊究竟有多长,十万里?百万里?都有可能。它是看不见尽头的,它仿佛能越过地平线,以人类的眼睛无法窥见他的终点。就像一只蚂蚁爬进了海底电缆,以它的能力,也是看不见终点的。 蚂蚁无法走到海底电缆的终点,那人类呢?人类能走到这十万里长廊的终点吗? “凡人不可妄语,不可直视,不可贪恋,不可回头。”林凤隆喃喃着说,这些其实是他母亲在下墓时说的训诫,她一直相信,只要秉承这一训诫,下墓时便不会出事。不过她没有想过,下墓没有出事,上了地却有恶魔缠身。 林凤隆怕鬼吗?他不怕。林凤隆怕死吗?他不怕。什么诺顿和康斯坦丁,什么青铜神殿和高山上的君王,他都不怕。人之所以会害怕,是因为有害怕失去的东西,比如说,性命,财富,天伦之乐。 但林凤隆不怕,这些东西对于他来说已经是昨日黄花,可有可无。正因为他不怕,他才会在这里。 “小唐,你找到你想要的东西了吗?”林凤隆问。 罗纳德·唐点了点头。 “你还要往前走吗?” 罗纳德·唐愣了愣。他看着那深不见底的长廊,摇了摇头。 “看来,接下来是我一个人的旅程了。” 林凤隆说完这句话,站在原地恍神了许久。最后,他看了看他身边的罗纳德·唐,在唐人街初见他时,他还是一个枯瘦的孩子。那天是一个下雨天,路上的行人都走在街沿,只有他一个人淋着雨,雨水从他的发尖流到他的肩膀,再流进他那破破烂烂的衣服里,他像是一个走丢了的孩子。有人把他带到林凤隆的身前,他眼睛都不敢抬起来,他哆哆嗦嗦,走过的地方全是雨。 其实林凤隆是知道他的,他是某个中国客户介绍过来的“商品”,是混血种的好胚子。他那些年在猎人组织混得有头有脸,自然有不少人来为他推荐门路。他怀着一半的私心,一半的关心,就这样看着罗纳德·唐一点一点长大,直到长成现在的样子。 “记得回家啊,小唐。”林凤隆说。 “嗯?”罗纳德·唐有些不解,他不解林凤隆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 “我说,你记得回家啊,家里还有人在等你呢。” 说完这句话,林凤隆对着罗纳德·唐浅浅地笑了笑。他摸了摸罗纳德·唐的头,就像是父亲抚摸孩子。 “走了。”林凤隆跟罗纳德·唐挥手作别,就像是远行的父亲跟孩子告别。他背对着孩子,挥了挥手,便大步地往前走去。父亲离家时总是这样的吧,他怕孩子见到自己不舍的眼泪,于是只会留给孩子一个坚强的背影。 他一路走进那十万里长廊中,最终消失在长廊里,再也看不见。 而罗纳德·唐,他还守在原处。他仿佛一个孩子终于找到了母亲的襁褓,他把那棺木的棺门推开,露出了幸福的笑容。他一点一点地走进那棺木中,最后身体蜷缩成一团,躺在了那棺木中。 他的身边是一个温柔的茧,那仿佛便是孵化他的茧。他终于回到了母亲的怀抱,那是温柔乡啊,世界上再没有比这更温暖的地方了。他面露笑容,沉沉地睡了过去。 然后,那棺木里,生出了厚实的青铜,将他整个人包裹其中。 这是一个青铜茧,包裹着青铜与火之王。 第六十三章 最后的青铜门 稍许时间之后。 路鸣泽一行人站在了最后一扇青铜门的门前,耀眼的金光透过青铜门点拨出道道余晖,仿佛青铜门内同时释放了一万个“灼日”,让人驻足不能前。 “‘蛇’的信号就是在这儿消失的。”叶胜说。 “看起来就是这儿喽,走天走地还是要走到这儿,简直就是最后的罗马嘛。”路鸣泽笑了笑,他伸手指着那青铜门,“来为大家隆重介绍,这里面呐,是两只茧。” “两只茧?”恺撒有些皱眉。他近几日一直忙着处理加图索家族的“琐事”,比如把盖厄斯倒吊,再用镰鼬“爱抚”他的尺寸肌肤,所以他完全不知道执行部七组发生了多少故事。 “准确地说,是两只龙茧。”路鸣泽云淡风轻的语气说得好像里面是两个鹌鹑蛋。“里面有两具棺木。掀开棺木,就能看到两个已经孵化的龙茧。 龙茧最好分认啦,由于沾了龙族的血液和精神力,所以往往呈现出暗红色,而且,比钢铁还坚硬,比硫酸的腐蚀性还强,所以我们是不会认错滴。” “这里面不是寻常之地。”叶胜的神色有些紧绷,“其一,它第一眼看上去,像是一个狭长的甬道,但这个甬道你看不见尽头。而且,你在里边,会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你会感觉那个世界是虚假的,就连你这个人都像是虚假的。” “就像是玩游戏的时候常碰到的那种“心理”关卡啦。”路鸣泽很贴心地在一旁提示,“玩着玩着主角挂了,或者深陷危机,然后就出现了一团迷雾,主角整个人变成了虚影,飘在地面上,整个空间都是雾蒙蒙的,你往哪里看好像都没有东西,你只有不停地往前走,还要碰撞很多空气墙,才有游戏设计师给你弹出任务提示,然后一大堆回忆啊,朋友啊,力量啊扑面而来,总结起来就是:叮,你的外挂已到账,是时候大开杀戒了。” “的确……很像,连自己的人都像是一个虚拟人物。”叶胜的脸色有些苍白,看起来他在里面的回忆不算良好。他顿了顿,继续说道,“不止如此,这扇门里的另一个不寻常之处在于,它有极强的精神力威压。当时我在执行部七组的人手里挑选了十个人,基本算是七组中的佼佼者,他们与我、亚纪和鸣泽一同进入了青铜门。但在进入这扇青铜门后,每个人都呈现出了不同的异常,比如有人当即倒地,昏迷不醒,有人身体上浮现出古老的龙纹,有人眼睛如同黄金瞳一般耀眼,但事后他的眼睛便受到了永久性的损伤,现在还在学院的医疗部接受治疗……” “是龙文的秘语。”路鸣泽说,“师哥师姐们肯定记得学院的入学评阶测试吧,就是播放几段古老的龙文,然后测试你的血统等级。我们混血种对于龙文有一种天然的精神感应,龙文密语会唤醒我们混血种体内的龙血,让龙血主宰这具躯体,然后躯体会做出不由自主的一些动作。血统越高,你领悟的龙文也便越深刻,这个时候也就越接近于‘龙’。” “的确是这样,而且,你的本能反应这时候会缺失,你并不会意识到你沉入了龙文的秘语中。就像我们入学测验时一样,那几乎是不受控的,你的精神力被极度的抽离,你的脑海中可能是黑王尼德霍格的骨翼,但你的身体却在为他描摹君临天下之姿。精神力被控制了,所见所思所想都会被控制,你脑海中所看见的一切甚至不一定是真实的。”叶胜说。 “不过,还好有我啦。”路鸣泽在那翘着脚,得意洋洋,“那种龙文对我好像没有什么用,我就听到好像有个和尚在念经,念的还全是些喇嘛废话。我看见了那两个棺材,还以为是他们在捣鬼,就走上去把那棺门一脚踹开了,然后就看到了两个已经孵化的龙茧。” “鸣泽拥有我们所有人当中最高的血统,自然也拥有最强大的精神力。”叶胜点头。 “那可不一定!”路鸣泽的声音拔高了八度,“我哥哥也是s级,但是他现在还在躺尸!” …… 好啦好啦这么紧张的时刻就不用特意提醒我的精神力是个小菜鸡了,我知道随便来点精神类的言灵都能把我拿捏在股掌之中,就像一个遥控玩具一样只知道跟着遥控器唔吱唔吱地往前开。路明非现在忿忿不平,但他还在装死,所以只能内心默默地吐槽。 “在这扇青铜门里,我们所有人都陷入过精神力失控的境地,除了鸣泽。等我们陆续回过神来时,鸣泽已经拿了一把尼泊尔军刀试验那龙茧。那把尼泊尔军刀由装备部改造过,使用了提取自一只被福尔马林浸泡了数十年的幼龙的血液,按理说是至臻至烈之物,但划过那龙茧就变成了一滩血水。” “龙族之间的对抗就是这样的嘛,弱小的那一方只有死的份。”路鸣泽摆了摆手。 “我们试验了很多方法,但都无法将这个龙茧装载进容器中带回学院,液氮、石英、钛合金都不行。我们后来想尝试搬运棺木,但那两个棺木看似很轻,却远不止数吨重,无论我们用什么方法它都一点没动。它好像跟那片空间是天生的一体同胎,就像是一颗星球伫立在宇宙中,人类无论用什么力量都不可能将星球翘起。” “的确是这种感觉。”路鸣泽点点头,他嘻嘻地笑了笑,“不过,这样说起来,是不是这里面有点像是我的‘灵境’呢?我以为我的精神力不受影响,其实我早就和所有人一样陷入幻境中了。你想搬动幻境中的东西,那这幻境的主人不答应,可不就像是宇宙中的一颗星球一样,一点儿都动不了。” 众人没有说话。没有人能对这种事情下定论。如果路鸣泽的血统和“神瞳”都无法辨别出这青铜门内的虚实真假,那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人能够做到。 “老规矩,我在前,楚子航师弟需要你殿后。”叶胜还是下达了命令,他们既然来到了这里,就没有再回头的可能性。这一次重新回到这儿,不仅多了路明非、楚子航和恺撒,最重要的是——多了门内的林凤隆和罗纳德·唐。叶胜有一种预感,这件事情的最后那把钥匙,在他们两个人身上。 毕竟,这里的青铜门,都是由他们打开的。 “不,叶胜师兄,我觉得,这次最好我在前。”路鸣泽说话了,他似乎胸有成竹,“毕竟有上一次的前车之鉴,我觉得我顶前面可以当一个肉包。” “麻烦你照顾我哥哥和牛顿弟弟啦。”路鸣泽眼睛笑得眯起了一条缝,他把轮椅的把手交到了叶胜手上,叶胜一时间有点犹豫。毕竟,路鸣泽不过是个大二的学生,他穿着那身黑色小西服,胸前别着那朵圣白的小花,更是让他看上去像是一个不超过十六岁的花童。 不过他可是——路鸣泽,卡塞尔学院唯二的两个s级之一,学院守夜人论坛上讨论帖数最多的学生,甚至超过了路明非、楚子航、恺撒之和。当然男生主要讨论的是路鸣泽的言灵、血统和绩点,女生讨论的主要是这个可爱的师弟如何驻颜有术。 “好,那由我来殿后。恺撒,楚子航,你们负责照顾明非和这个孩子。亚纪,你在我身前。” 不是,不是,怎么你们各个卿卿我我而我就这么羊入虎口了啊。路明非坐在轮椅上大声地呐喊,这么规划的话,那恺撒不就要跟他肌肤之亲了吗?冷不丁就要一个托马斯大回旋然后鱼跃公主抱把他扛出青铜城,然后带回加图索家族绑在十字架上熏烤拷问,古罗马时代他们没少做这样的事啊。 路明非不安地眯起一道缝,想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忽然,一道金光闪过了他的眼睛,他像是忽然从夕阳中跌落,落入了金色的大海中,他整个人变成了漂浮的一条鱼,鱼儿疯狂地拍打着尾鳍,好让自己漂浮在海面上,终于,那金光渐渐散去,他才终于看清了大海中是什么。 那不是所谓的甬道,也没有所谓的棺木,那是什么?那是……什么? 那是,什么? “我去。”路明非忍不住吐槽出了声,这个时候他实在难以控制自己的嘴巴,毕竟他看见的可是—— 一座青铜神殿,高耸入顶,数百丈高! 神殿之颠,一条巨龙磐峙,数百丈宽! 而他们在那神殿之下,沧海一粟,好像是路过的几只蝼蚁。 第六十四章 青铜神殿 青铜神殿,伫立于天地之间,仿佛孕育于天地而生。 天生穹顶,地生盘龙。 青铜神殿穹顶高耸,在那神殿的顶端,仿佛屹立着赳赳雄关,雄关檐角耸立,绵延百丈,雄关中间,另有铜尖锋锐,高耸而立,直达云峰。只可惜,这儿无风无月也无云,只有尖锋上的青铜巨龙,青铜巨龙遮天蔽日,在这神殿上,它便是那天翼的穹顶。 青铜神殿的支底,另有十二根青铜立柱,每一根立柱都足有数丈宽,那遥遥立起的巨柱,每一根都虬结着一只巨大的雕绘盘龙,盘龙龙尾伏地,一路筋鳞蜿蜒而上,直至立柱顶端,才露出那狰狞的龙口,十二条龙面向了青铜神殿的十二方,它们眼神睥睨,巨骨峥嵘,仿佛在向世界宣告:见此神殿,诸臣叩拜! “你还别说,还挺有艺术气息。”路明非低声咕哝了几句,咽了咽口水。 所有人都被这一场面深深地震赫,连路明非“苏醒”的几声吐槽也没有人来接他的茬。他们越过了最后一扇青铜门,没有看见两口棺材,也没有看见那漫长的甬道,所有原先的担忧都化为了久久未停的震慑,他们看见的可是——一座高耸入云的青铜神殿,神殿上是遮天蔽日的巨龙,巨龙的羽翼不仅遮蔽了这座神殿,甚至遮蔽了穹顶,所有人都站在他的阴影之下,他们不过是穹顶下一个渺小的微点,他们连站在那青铜立柱旁都显得瘦小无比。 这里是无数混血种窥而不得的神迹,他们不过是有幸瞻仰了这神迹的生灵。 “叶胜师兄,蛇。”走在前头的路鸣泽第一个转过了身,他指着遥遥穹顶的那只巨龙。他的面色显然已经不再戏谑,甚至不再平静,路鸣泽不是孩子,他是卡塞尔学院的s级学生,如果剔除掉路明非这个名不副实的,他可以说是卡塞尔学院唯一的s级学生。 叶胜明白了这位师弟的意思,刚刚他在团队中负责殿后,自然是最后一个进入青铜门的。刚刚叶胜甫一抬头,便立即全身瘫软,像是陷入了无我无他的潮漩中,龙文的秘语足以让混血种陷入癫狂,龙族的神迹也足以让混血种震慑和悚然,那是龙类居高临下的审判和威压。 听到路鸣泽的声音,叶胜才仿佛终于回归到躯壳中来。他伸出手来,一只皎跃的小蛇游出他的指尖,小蛇一路向上攀行,它攀过了青铜立柱,越过狰狞的龙口,又爬过那雄关隘谷,终于顶达天庭,他触碰到了那巨龙的脚尖,忽然一阵趔趄,它似乎有些本能的害怕,叶胜咬咬牙,那小蛇终于循着脚尖上爬,一路爬过龙鳞和羽翼,再爬过胸腹和龙须,一路抵达那龙角之巅。 小蛇颤栗着带回了遥远的讯息。 “这只龙……已经死了。”叶胜说,“它的表面被青铜完全覆盖,我的蛇爬过了他身上的每一个位置,但感受不到它心脏的跳动声。如此庞大的巨龙,我的‘蛇’理应感受到如擂鼓一样密烈的心跳声,不过并没有,我只感受到了冰冷的青铜纹路。” “死了?”路鸣泽有些惊讶。 “是的,而且,在他胸腹位置的背后,有一柄刺穿胸膛的武器,至今仍残留在身体中。” “刺穿龙类的兵器?” “是的,如果我的猜测没错,那应该是七宗罪中的,‘暴怒’。”叶胜的脸色有些冰凉。 “‘暴怒’?” “是的,传说中由龙族至高的炼金术锻造的七柄武器七宗罪中的一把,足够杀死龙王。七宗罪被称为炼金术的巅峰,教科书中记载,‘暴怒’的外形是一把斩马刀,其有两种形态,形态一长达约1.8米,挥动时会发出龙的吼叫声,形态二于感应到极高血统时出现,长达8米,剑身变为刺状,挥动时仿佛会化为无具体形态的狂龙。这柄至今仍插在巨龙身体中的武器,长约八米,正是一把刺状的斩马刀。” “青铜与火之王的武器。斩杀了违逆他的龙类。”路鸣泽说。 这是他的推断,七宗罪这种武器只记载于教科书中,卡塞尔学院中没有任何人见过,甚至秘党中也从没有流传过它现世的消息。相传黑王尼德霍格与龙族的叛乱者在死亡的国度中厮杀至天地崩裂的时候,七宗罪的七把武器全部被折损,他们全都被刺进了背叛者的胸膛中,用其残暴的杀戮之意让那些龙类永世不得超生。龙类是及其顽强的物种,其胚胎接近于永生的神使,甚至只需要一点点生命力就可以慢慢地孵化、重生。它的那一点点生命力足以腐蚀数里内的土地和生灵,只有用七宗罪这种至高炼金术锻造的武器才能将龙类永远地埋葬,一柄插在龙类胸膛里的‘暴怒’,相当于对它的生命判了死刑。 世间拥有锻造七宗罪的炼金之力的,只有青铜与火之王,它不仅拥有世间至纯至炽的火焰,同时拥有世间最为强大的青铜锻铸之力。相传那场大战之后,青铜与火之王重锻了七宗罪,只不过数千年来,没有任何人知道这七宗罪的动向,原来,它藏在山间的这座青铜城中。 不,应该说,正因为它藏在山间的这座青铜城中,数千年来,才没有任何人知道它的动向。 “恺撒,这里是……”楚子航看向了一旁的恺撒,他的眼中有股隐忧。 恺撒点点头:“没错,我与你的猜测一样,这里是……” 两人异口同声: “尼伯龙根。” “尼伯龙根?”叶胜听过这个词,但那是在北欧的神话书中。北欧的神话故事是卡塞尔学院学生必读的一本书目,并不是其拥有多少的文学价值,而是秘党一直认为口口相传的北欧神话正是当年龙族统治世界时的神话,那些欢淫与无度,暴戾和残杀,那些父子同谋,亲子共伦的故事,其实是当时时代中龙族与混血种共存的一个缩影,而北欧神话中就有这个词——尼伯龙根。 尼伯龙根在北欧神话中意指“雾之国”,或“死人之国”。中世纪中高地德语有一部史诗《尼伯龙根之歌》,在史诗中,尼伯龙根亦即“死即故去之地”,所有前往尼伯龙根的人都会被困在永生无法驱散的迷雾中,他所能看见的所有东西都是死物,连他自己也是死物的一部分。 第六十五章 尼伯龙根 “尼伯龙根是‘死人的国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不属于我们的这个世界,更有点像是你们古老神话中的‘冥界’。”恺撒说,“从“生界”进入“冥界”不是突然一下从人间落入了地狱,而是从一条热闹的小巷逐渐走到了冷清的巷底,你再回头一看,才发现找不回来时的路了,整个世界都变成了冷清的巷底,这里就是尼伯龙根。 可以这么想象一下,尼伯龙根是水里的一个水泡,这个水泡覆着水的外膜,但它里面装的却是空气,我们就是从水中走入了空气中。水泡终究会浮出水面,或者破裂,最终水里还是水。我们的世界终究是我们的世界,只是存在着一些水泡,水泡里面是尼伯龙根。 尼伯龙根与现实的世界存在一个交点,这个交点看上去并没有任何异常,可能是一座山神庙,一座地铁,也可能是一扇青铜门,只有混血种走过时才会泛起涟漪。你们有看过一部电影叫作《千与千寻》吗?电影里,千寻和他的父母就是穿过了这么一个交点,然后踏入了尼伯龙根。” …… 恺撒师兄你这比喻还真是……清新脱俗、不落窠臼啊。不过托你的福,我听懂了,水和水泡不容易理解,千与千寻还是容易理解的,千寻就是没认出来那是个尼伯龙根他爸和他妈才变成了猪,那是龙族君王为他们千寻家族设下的诅咒。 “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我的蛇会丢失讯息,因为‘蛇’不具备有跨越现实世界与尼伯龙根的能力。”叶胜说,“如果这里是你所说的‘死人的国度’尼伯龙根,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这里的通讯包括eva都会完全失联。地球上的所有通信都是基于电磁波和通信协议,我的‘蛇’释放的是机械电流,如果‘蛇’无法跨越尼伯龙根,那通信所用的电磁波也不可以。” 叶胜师兄,为什么你这个时候还能用这么科学的思维思考问题啊!路明非有些心里摩梭,他早就觉得今天发生的事情已经脱离了科学的范畴了,这已经往玄幻小说上靠了啊!什么满足球场的青铜尸体,什么宇宙里翘不起来的星球,什么渡往冥界的青铜门,那都是能用科学原理解释的东西吗?在这种地方,我们的牛顿三大定律早就不管用了,看那条大肥龙就那么金鸡独立站在那青铜神殿的殿尖,g=mg,这几百吨的重量,几千千的重力,他的站姿还这么的优美、华贵,但这跟一个人独脚站在一根针上有什么区别! “如果这里是真的是尼伯龙根,那么,我们该怎么回去呢?”说话的是路鸣泽,他回过头,眼神仿佛有些看不清的迷雾。 听到这话,路明非也跟着众人悄悄回头看了一眼,果然,哪里有什么金光闪闪的青铜门,只有一片虚无的黑暗,这里的四面八方都仿佛深不见底,是一片彻底的黑暗,只有唯一的青铜神殿拥有亮光。 这就是尼伯龙根。 “加图索家族收藏过一本来自于十二世纪的一名传道士的书,那本书叫作《尼伯龙根之环》,这本书记载了有关于尼伯龙根的一些线索。”恺撒说,“其一,尼伯龙根这个‘死人的国度’其实是由龙族创造的,有点像是龙族用精神力创造出来的拟态空间。创造尼伯龙根的龙就是这片尼伯龙根的主人,他是这片空间中的魔术师,就像是他用积木搭建出来了一个王国,而这个积木的王国中所有的积木都受他的精神力所控。为什么你们上一次来时这里会是两口棺木,而这次来时这里会是一座青铜神殿,那是因为这个魔术师挪动了他的积木。我为什么会觉得这里是一个尼伯龙根,就是因为这些被移动过的积木。 其二,尼伯龙根对于创造它的龙类来说,并不能算是一个巨大的空间,相反,尼伯龙根对于龙类来说,就是哆啦a梦的百宝箱。哆啦a梦的所有宝物都在他那一个小小的口袋中,对于龙类来说,这一个尼伯龙根也在龙的小小的口袋中。你们一直猜测是加图索家族搬运了这里的青铜器,其实真相或许没有那么复杂,尼伯龙根中的所有东西都是龙的囊中之物,是他精神力容盖的空间,他要搬运这整座青铜城,远比加图索家族要简单。” 恺撒师兄,你还真的很爱用日漫来举例,不愧是因为镰鼬而通读日本一百二十本志怪小说的人。不过你的这个比喻还不是那么恰当,你说的这么神乎,其实这就是个《七龙珠》里的万能胶囊,啪,胶囊扔在地上,就蹦出一座青铜城来,啪,你再一使唤,它又变回了那颗拇指大的胶囊。什么翻山越岭,地脉撬动,都不如热血漫画里来得神。 “其三,关于怎么离开尼伯龙根,正如传道士的书名所说,《尼伯龙根之环》,尼伯龙根其实是个环,他的空间并不是现实世界中的横竖轴和经纬度,而是一个曲折的回环。它的起点就是它的终点,它的终点也是它的起点,也就是我刚刚所说的尼伯龙根与现实世界之间的交点,在找不到回头路的时候,继续往前走是唯一的选择。” 恺撒!恺撒·加图索!伟大的学生会主席!至尊的加图索家族继承人!混血种的主宰!路明非简直想扭起秧歌为他欢呼。几分钟之前他还在质疑为什么恺撒像个幽灵一样突然出现在了这布鲁克林的山洞里,现在想来,这不就是游戏里打boss之前送你的经验包吗?什么毫笔一挥立升三级,什么神功相授eeaeef连招开启,他只要不是什么白骨精派来的间谍,就绝对是观音菩萨遣来的贵人。 观音菩萨遣来的贵人已经告诉了你前往西天取经的正途,往前走,一路往前走,越过青铜神殿,后面或许还有八宝山火焰山牛头山,但都不用怕,卡塞尔学院最牛气哄哄的团队就在你的身边,在你身边的可是:执行部七组组长叶胜、酒德亚纪,学生会主席恺撒·加图索,狮心会会长楚子航,还有s级新生,言灵序列号“111”路鸣泽(此条存疑),这个团队,你说是组来屠杀青铜与火之王的都能信。 路明非又重新挺起了腰杆,他带着卡塞尔学院带给他的荣耀和底气,誓要踏平这尼伯龙根! 就在这时,路明非身前的牛顿也突然挺直了腰杆。 他原先一直处于路鸣泽的“灵境”中,对于这种力量微弱的毫无血统的小孩,路鸣泽足以轻轻松松让他在“灵境”中沉溺数个月,但此时,他毫无征兆地苏醒了,他突然抬起头,唤了一声:“哥哥。” 宏伟的青铜神殿突然开始颤动,连带着大地也开始颤动。地动山摇!路明非一时间紧紧地抱住身前的牛顿,他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在尼伯龙根里,发生什么都不奇怪。 叶胜释放出了手尖的蛇,蛇速起而速回,叶胜突然脸色铁青,他大喊道:“明非,罗纳德·唐!” 路明非完全不理解叶胜所喊是什么意思,他竭尽全力才能维持住这座轮椅不被掀翻。大地的震动变得越来越为猛烈,那青铜神殿上,忽然大片的瓦片开始掉落,轰然作碎。一只磅礴的巨翼,划过那赳赳雄关,那雄关也一瞬间被切成粉碎,数十米的雄关城头,一瞬间变成了齑粉。 有龙显世,万世来朝。 那只神殿顶的青铜巨龙,已然划破裂空而下,它站立于地,龙角与神殿齐高,它伸起羽翼,整座神殿都被他遮蔽于龙鳞之后。 巨龙伸出了头,路明非这才注意到,这只巨龙的眼神空洞无物,相反,一个人影浮现于它的眼中。 一个人,一个人站立于这只巨龙的眼眶中。他像是一只寄生虫,与眼眶里的黏膜组织深深地娈合,他的身躯陷于粘膜中,只有脑袋伸出,一摇一晃,仿佛他才是那龙眼的眼珠。 那人是——罗纳德·唐! 老唐! 第六十六章 苏醒的巨龙 “哥哥。哥哥。”路明非怀抱中的牛顿口中喃喃叫着,他不知哪来的力气,竟一下子挣脱了路明非和轮椅的束缚,步履蹒跚,一步一步往青铜巨龙那走去。 青铜巨龙在他面前高大如山,他在青铜巨龙面前微小得像一粒沙子。沙子像是被风裹挟了,一步也不停,就那么往巨龙的山前走去。 青铜巨龙张开翅膀,俯下身,他的下颌缓缓垂地,锐利的编笼巨齿像是刺剑做成的牢笼,他的头颅深深地俯下,整个腹腔贴在地上,双足跪倒,他似乎是在……臣服,他在向牛顿低头。 他张开他的另一只眼睛,那只眼睛空无一物,就像是被剜去了眼珠,那只眼睛看着一路跌跌撞撞走来的牛顿,牛顿也一直看着它。巨龙又把身体伏低了些,他把巨翼撑在眼睛旁,像是搭起了一道前往王座的阶梯。 该死!他早该想到的,路明非早该想到的,老唐和牛顿的心意相通根本就不是什么“十多年前失散未见的兄弟”,那是混血种之间天然的血脉相连!混血种在人类社会中是孤独的,龙血带来的血之哀会无时无刻不带给他们与人类的疏离感,因为他们本身身体的一部分就属于龙!但龙血就像是父系或母系的血液,它在混血种中可以带来亲切和亲近的感觉,因为他们都是同一种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拥有共同的父亲! 老唐是一个混血种,那牛顿自然也是!而这里是什么,这里是龙族的巢穴!有一只几百丈的巨龙正在他们身前,那只巨龙浑身覆着黑漆色的青铜,龙翼像是遮天的密云,龙尾像是尖锐的刺鳞,他浑身崎岖盘峦,他的每一个鳞片都足有防弹装甲那么厚,他或许伸口还能吐出滔天的火焰。 他极有可能是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他天生便拥有对所有龙血不足50%的混血种的威压。连他们训练有素的卡塞尔学院s级和a级学生都很难在这种威压中保持绝对的平静,何况是一个还不到十岁的混血种小孩呢?他在踏入这尼伯龙根的第一刻,恐怕就已经有无数的精神力威压抽丝剥茧一般在篡取他的思维,他看见的是什么?他眼中所见的或许是老唐领着他回家了,唐人街的路边有人招呼他买糖水,但事实却是有一条巨龙要把他领入巨龙的眼中,要把他凝固成耀眼的青铜。 对于龙来说,混血种就是蝼蚁,就是养料,就是拿来锻铸成青铜兽首的人形面具。 路明非不管了,他早就说过要照顾好牛顿的,那是男人之间的承诺。他为什么要来这青铜城?不是为了执行部的任务,而是为了老唐!他要把老唐带回去,他知道老唐要做一件他不得不做的事情,那等他做完了,就把他带回布鲁克林。路明非知道老唐可能会遇上危险,路鸣泽那小子悄摸摸地在他和老唐讲话的时候蹿到他的脑海中来的时候他就明白了,但他没有站到青铜门前阻止他,因为他相信老唐,他相信老唐要做一件他不得不做的事情,他觉得自己只要在他做完这件事情之后带他回来,他觉得自己只要做一名护花使者,但是,现在,现在…… 现在,老唐被那巨龙安在眼睛里,生死未卜,还有他的弟弟,他也要被这巨龙当作下一份养料。 路明非一下子使出了吃奶的劲儿,他以高中1500米测验都没有跑出过的速度飞奔到牛顿身前,一把抱过他,把他压在身下。同时,言灵·吸血镰轰鸣而出,那是无数锋利的风刃,带着见血的杀意飞驰而出,它们飞往了巨龙的鳞、爪、角,还有腹、胸、腔,当然还有——眼睛!无数风刃切割着那只眼睛的粘膜组织,那是足以斩断青铜尸首的风刃,割过那只眼睛泛起了剜剜刃鳞。 但是那刃鳞迅速地恢复了,就像拳头击打海绵,海绵迅速地恢复了原状。 巨龙似乎是察觉了什么,他站起了身,斜过头直视着路明非,他往前踏出了一步,这一步,地面隆隆震动,就这一步,巨龙的脚掌已来到了路明非的身边,他的龙爪带着锋利的爪刺,与路明非仅有一步之遥。那锋利的龙爪,斜立在路明非身后,就像是一把锐意的尖刀。 “明非,小心!”路明非听到身边传来叶胜的呼喊声,他和酒德亚纪两人,正一左一右从两边包抄过来,他们拔出腰间的格洛克,分别对那龙爪上锐意的尖刀来了两枪。 刺刀略微颤了颤。接着,天空突然传来一阵急速的簌响,路明非抬起头,那是——楚子航,楚子航劈刀挂马,沿着巨龙的翼沿和脊背爬到了巨龙的眼瞳,那只空无一物的眼瞳足有一个浴池般大小,楚子航伸出右手,言灵·君焰像是轰鸣的瀑布,一瞬间烧满了整只眼瞳。 巨龙的头颅疯狂地晃动,羽翼拍打着大地,每一次大地颤动,所有人都感觉自己在泵动。 “明非,不要担心,你的朋友罗纳德·唐还活着。”叶胜凑到路明非的身边,他的额头突然滴了一滴汗水在路明非的身上。 路明非突然注意到叶胜额头上渗满了汗水。 原来,原来师兄也会害怕,他害怕的时候也会情不自禁地流汗,但他们在你的面前从来不会流露出这种情绪,他急匆匆地跑过来,只是为了告诉你罗纳德·唐还活着。 路明非再抬起头,他看见楚子航在一片红瞳的火焰中仿佛杀神,火焰将他的身躯映照得如同夕阳下的武士,他拔出身后的村雨,一刀砍下,村雨划破了那只眼瞳,楚子航双手握在村雨剑柄上,整个人顺着村雨垂下,村雨带着楚子航的臂力和重量一路切割着巨龙,从眼睛,到脸,再到牙齿,下颌,最终在那巨龙脸上留下一道可怖的划痕,楚子航的村雨划过了巨龙的半面脸庞,他再在空中如同水滴般降落。 第六十七章 夕阳武士 “明非,刚才那神殿上的巨龙晃动的时候,我用‘蛇’重新接收了它的讯息,这时我才注意到他眼瞳里的罗纳德·唐,原先他的全身都被青铜器所覆盖,连眼睛也不例外,但现在那里却出现了罗纳德·唐。”叶胜说,“不过你不要担心,我的“蛇”一路都跟着罗纳德·唐,我很清楚他心跳的频率,他现在的心跳与原来相致无二,足以证明他还活着,而且没有受伤。” “嗯。”路明非瘪着嘴,有些委屈巴巴地点了点头。他也不知道他在委屈什么,可能是因为老唐还活着,牛顿也活着,可能是因为叶胜马上跑到了他身边,只是为了告诉他老唐还活着。 “不过,我没有听到这条龙的心跳声。你知道吗,即便是现在,我依然还是没有听到他的心跳声。龙类的心脏为了支撑他巨大的身躯,往往心跳频率会比石头的相撞还要猛烈,但我接收不到它的心跳声。” 路明非听明白了,其实叶胜是在……自责,他自责是因为他没有听到心跳声而导致所有人都以为这条龙已经死了。但现在,巨龙飞下了神殿,他匍匐又起身,他的爪子可以轻易刺穿这里任何一个人的心脏。他已经苏醒了。 他们面对的是一只苏醒的巨龙,一只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甚至可能就是青铜与火之王本身!他们在他创造的尼伯龙根中,他们看到的是他建铸的青铜神殿,他身后是足以斩杀龙族君王的七宗罪“暴怒”。青铜神殿足有数百丈高,比东方明珠塔还要高,那巨龙足有数百丈宽,他展开羽翼足以遮蔽整个天空,他们面对的是这样的敌人,这才是真正的——龙族的世界。 楚子航站立着,他握着妖刀村雨站在苏醒的巨龙身前,刚才如同洪水般爆破的君焰把他的衣物炙烤得焦灰一片。即便是他楚子航,也只是一个人类,他站在巨龙面前还不及他的一截指骨高。但楚子航就那么站在那儿,仿佛一块立了千万年的雕塑,他在聆听止水的声音,村雨感受着空气的震动,后发而制人于死境,这是楚子航的少年宫剑术的奥义,他是靠聆听敌人出招的位置来一击制敌的,一滴水落在楚子航的村雨上,那滴水会在接触到刀面之前被切断。 巨龙的半张脸被楚子航的村雨划出了可怕的陋痕,但他丝毫不为所动,连一点嘶吼声也没有发出,他看着楚子航,一只眼睛灰洞无神,另一只眼睛则像是从铁水里开出了一朵花,可怖又可笑。 巨龙突然挥动起了羽翼,那羽翼从天上扑到地下,就像是一块数百米的钢板从天上落到了地下,钢板沉沉地坠落,满地的尘土像是沙尘暴一样席卷了整个天地。而在那尘土散去之后,楚子航正屹立于那钢板的羽翼之上,妖刀村雨深深地扎入巨龙羽翼的鳞片中。他在那一瞬间找到了出刀的缝隙,身体敏捷地转守为攻,他拖着妖刀,像是古代时拖尾斩出最后一剑的夕阳武士。 巨龙在反抗,他拼命地想拍动羽翼,但此刻他的羽翼却像是真正的钢板一样沉重。 言灵·镰鼬。恺撒的镰鼬群正疯狂地啸聚在巨龙的羽翼之上,强大的风压压制着巨龙羽翼的挥动。恺撒和楚子航在学院里是劲敌,但劲敌的另一面是互相认可的对手,恺撒和楚子航也曾一起执行过任务,他们的队员称呼他们为“天衣无缝”,那是顶级的猎人之间的嗅觉,他们不仅能嗅到猎物,还能嗅到身边的另一杆枪。 楚子航一路划着龙翼的鳞片,拖尾的刀痕带起火星,一路斩行数百米。镰鼬群压制着巨龙的羽翼,楚子航一路划过鳞片重新站到了那巨龙的脊背上,他飞跃而起,跃过巨龙的犄角,又沉沉地坠落,村雨斩下,斩在了巨龙的眼瞳上。 不是原来那只被君焰焚烧的眼瞳,而是老唐被囚困、像是在泥水中挣扎的那只眼瞳。 他是要去救老唐,他好像跟路明非心意相通。 妖刀村雨冷冽如冰霜。村雨由装备部改造,加装了精钢的钢刃,足够削铁如泥,但如果是一只龙的眼珠呢?楚子航手中的村雨狠狠地刺下,像是一刀冰刃一片一片地割着眼前腐浊的泥潭,那泥潭被冰刃生生割出腐泥,一片一片叮当、叮当地掉落在地。 此时,那巨龙一动也未动,他不嘶吼也不挣扎,他好像丝毫不觉得痛苦,他好像突然静止了一般。 然后,那泥潭中的老唐,突然睁开了双眼。 那是一双,通天彻地的黄金瞳。 恐怖的高温突然在楚子航的身前爆发,那是足以匹敌君焰的可怕高温,一瞬间楚子航整个人有如置于高碳的火炉中,他全身上下所有的细胞都在燃烧。 言灵·君焰。 楚子航不是第一次体会到这样的高温,在诺玛教授教他如何控制君焰的力量的时候,他就曾无数次如同置身于火炉中,混血种的元素力从哪里来?从天地中来。你想要控制的是天地借给你的力量,那你就不得不与天地为敌,直到让他们都臣服。 这种火焰不是普通的混血种能够承受的,但他是楚子航,他释放出了言灵·君焰,两团极致的火焰在空气中猛烈碰撞。 火与火的碰撞会是什么? 是极致的——爆炸! 空气中突然迸发出震耳欲聋的暴鸣声,就像是陨石在空中突然爆裂。楚子航一下子被弹飞,极致的爆炸的冲击力即便是楚子航的身躯也无法抵挡,他在空中就像是一个被击飞的羽毛球,一路顺着弧线飞出去数百米。铛,铛,铛,他在地上连滚三下,最终像是背靠棉花一样弹落在地。那是恺撒的镰鼬,镰鼬群在最后为他组成了致密的风墙,楚子航将妖刀村雨插立在地,他依靠着村雨缓缓再站起,他抹了抹嘴角,重新向眼前的巨龙举起长刀。 第六十八章 楚师兄 师兄!路明非大喊。 不,他的确大喊了,但他没有喊出声,他的声带突然之间嘶哑了,他眼睁睁地看着楚子航为了救老唐而整个人飞出去几百米,但他连声音都喊不出来。人在极端情况下是会失声的,无论是极端的恐惧还是极端的激奋,人的大脑处于极度的刺激状态下整个身体的其他器官都会突然失活,就像现在,路明非下意识地大喊,却没有喊出声。他原来紧紧地抱着牛顿,牛顿却突然从他的手里滑落,他整个人站也站不稳,一下子摔倒在地上。 “明非。”叶胜先一步接住了他,他就这么倒在了叶胜的怀里。 “看起来是——吓坏了,抽筋了。”路鸣泽颇为“孺子不可教也”似的摇了摇头。 在一旁的酒德亚纪立即翻出急救箱,路明非的症状其实是突然痉挛的症状,人在遭遇极端异变的时候精神会带动身体的抽搐和萎缩,中国古代的《范进中举》讲的就是这个故事。 “不要担心,明非。”酒德亚纪轻轻地揉搓着路明非的手背、胸口、大腿,她的声音听上去温柔而又安心,“明非,你不要担心,我们会把罗纳德·唐带出去的。” “路明非。”恺撒也走到了他的身边,他的表情异常地严肃,看来即便是加图索家族的继承人在面对这样的巨龙时也并不轻松。 恺撒叫他“路明非”,其实恺撒很少叫他“路明非”,他和其他的师兄师姐一样,都习惯于称呼他为“明非”,“路明非”是一种严肃的称呼,用到这种称呼,说明恺撒有非常重要的话要讲。 “路明非,卡塞尔学院成立于1890年,成立者梅涅克·卡塞尔,当时的昂热校长还是他的一位学弟。在1890年,爱因斯坦才刚刚十一岁,人类最强大的武器还是马克西姆机枪,所有的坦克都还采用机械式设计,但梅涅克·卡塞尔和希尔伯特·让·昂热在与龙族的遭遇战中把龙族全部埋进了地狱。那更早之前呢?在秘党几千年的历史中,我们的前辈面临的是比我们艰苦百倍甚至千倍的环境,他们在还在用竹简写字、石碗喝水的年代就在与龙类斗争。他们没有石英武器,不会锻造贤者之石,但他们依然是历史的胜利者。今天的我们同样也会是历史的胜利者。” 恺撒,他好像是一个名叫“坚定者”的希腊雕塑,他说出的话好像是大军压阵前将领的冲锋号角,但他实在是……好像是一个中二领导者在给下属打鸡血。 不过路明非好像还蛮吃这一套的,其实他的害怕不是源于自己,而是源于他的最强杀胚师兄楚子航。他还记得上一回和楚子航一起执行任务的时候,楚子航把车停在了路边,让他一个人下车去赴陈雯雯的约。他和陈雯雯两个人在首都最有名的西餐店opera bombana里像两个木头一样各自切着自己的牛排,路明非那个时候才知道陈雯雯分手了,但他一点也没有鸠占鹊巢的想法,他满脑子里想的都是杀胚楚子航师兄,他在想楚师兄在哪,他要面对什么敌人,他会不会受伤。而等楚子航开回车来在opera bombana的门口接到路明非的时候,他已经清洗过左臂上的伤口,如果不是路明非眼尖,他甚至都注意不到他左臂臃肿地鼓起,那是他包了一层又一层的扎带。 他从没有告诉过路明非他去了哪,做了什么事情,好像那些都是他的分内事情,路明非只用像小白兔一样等着喂养就可以了。但路明非也会想,会不会那一天他不去找陈雯雯,而是跟楚子航一起上了,楚子航就不会受伤。会不会他不再是拖后腿的哪一个,他的射击课程在学校里是s级的绩点,他的潜水课程也是全校的前几名,他的言灵与众不同,他可以复制别人的言灵,他总共有四个弹匣呢,他跟楚子航训练过“君焰”,跟恺撒训练过“镰鼬”,他是一名s级!他是卡塞尔学院的s级学生路明非。 杀胚楚师兄其实是一个面冷心热的人,那次执行任务,他还在车上问他和陈雯雯聊得怎么样。诺诺要结婚了,他在外执行任务,他还特意发信息给路明非,虽然那只是一句“你还好吗?明非”,但路明非知道楚子航是这个学校里最关心他的人,他好像一个老妈子,深夜里想起他路明非的感情经历还觉得寝食难安。 而他连那一句“你还好吗?明非”都还没有回。他当时只是不知道该回些什么,等再见到楚子航的时候已经是在布鲁克林了。 他的最强杀胚师兄楚子航刚刚一下子被弹出去几百米。在这座尼伯龙根里,他好像也没有那么无所不能了,他也会很容易就受伤,他的村雨也有砍不断的东西,他们的面前至少是一只次代种,次代种就好像是奥特曼剧集里的那种怪兽,而对抗他的不是奥特曼,而是他们几个人类。 如果奥特曼不在了,人类还能守护地球吗?没有人问过这个问题,大家都默认遇到了怪兽奥特曼一定会现身的。路明非也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但他看到楚子航屹立不倒,他吸引了那只巨龙所有的注意力。一个人类和一只怪兽的对决,人类欲用王剑斩断怪兽的头颅,怪兽也提防着他。这里没有奥特曼,有的只是他们自己。 “没事,只是肌肉有些抽筋。很快就好了。”酒德亚纪收回了医药箱。 “哎呀,真羡慕哥哥你呀,众星捧月。”路鸣泽恰如其分地出现在了路明非的身边,圆溜溜的眼睛一股子的狡黠,“哪像我,就是半个废人,什么忙也帮不上。” “这只龙可是连眼睛都没有呢,我的‘111’绝命武器‘神瞳’也是一点用都没有,我想给他来一个炫彩ktv五景灯光都没办法。唉,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看见我们的,难道他也有‘镰鼬’和‘蛇’吗?”路鸣泽在那自说自话。 第六十九章 贤者之石 “看来我只能负责后勤工作了,我主动申请,我申请照顾牛顿小同学。”路鸣泽举起手,“我保证不会让他再乱跑了,我保证施加原来十倍以上的言灵强度,让他来也不能,回也不能,就乖乖留在我身边。” 轰隆声起,大地又开始了新一轮的震动,那是楚子航又一次横刀立起,少年宫剑术眼花缭乱。他是卡塞尔学院极致的剑道至臻者,小则快,复从简,他的招招式式都是既含试探,又含杀意,他在与这只巨龙搏斗,他像是武侠小说里的大侠,他与巨龙相搏也未见落下风。 “没有波塞冬核鱼雷,也没有超音速武器、电磁脉冲炸弹,只有几把装备部打造的小型速射手枪和一把刀,这辈子都没有打过这么寒碜的仗。”恺撒说,“不过英雄就是诞生于此时,不是吗?梅涅克·卡塞尔的成名之战,他手里也只有一把斩马刀。” “找到弱点,找到武器,找到破绽,这是卡塞尔学院屠龙学的三大奥义,当然,是我总结的。”恺撒继续说,“叶胜师兄,亚纪师姐,你们来负责‘找到弱点’,我来负责‘找到破绽’,至于‘武器’,暂时就交给我们的狮心会会心楚子航吧。” 恺撒闭上了眼,深吸了一口气,再等他张开眼时,万千的镰鼬飞驰如潮,而在镰鼬群的身边,是随着风力矫跃而起的另一波镰鼬群。 不是万千的镰鼬,而是,万千与万千的镰鼬。那里不止有恺撒的镰鼬,还有路明非的镰鼬! 路明非醒了,他的身体已经恢复了“动力”。虽然他的内心还在吐槽“刚爬完雁荡山你又要我马不停蹄去爬八宝山,刚打完白骨精你又要我马不停蹄去打蜘蛛精”,但他作为团队中的小幺还是够格的,他不想自己辜负任何人的期待,尤其是楚子航,和恺撒,和叶胜和酒德亚纪,还有老唐,他还要带老唐回布鲁克林卖烤肠。 恺撒回过头赞许地看了他一眼,两人心照不宣,双倍的镰鼬在空中织成了致密的结网,一张无形的空气网撒满正片天空,牢牢地囚禁住了那只巨龙的羽翼,巨龙猛烈地拍打着翅膀,但好像有一股风压紧紧地压住了他,他羽翼挥使的力量带着一种沉沉的凝滞感。 镰鼬网住了巨龙,恺撒趁机跃入了战场,他掏出了身后的狄克推多。迪克推多是加图索家族世代相传的宝刀,传说由古罗马时期的裁决者所铸。狄克推多的外形看上去像是美国生产的安大略刺刀,长约半米,直刀刃,刀背厚,刀身宽,但只有接近它你才会体会到它的与众不同之处。它全身漆铁,刀弧却带着暗红色的尖刃,它浑身散发着嗜血的气息。相传狄克推多是扒了龙骨制作成的,锻造者扒了一条真龙的骨肉,锻造成了这柄狄克推多。在锻造期间,骨肉上的血迹被一并锻入了武器中,最终才成了这柄杀意凛冽的刺刀。 恺撒拔出狄克推多,斩断了这只青铜巨龙羽翼上的两只指骨,奔行到了楚子航的身边,他和楚子航并排而战,楚子航握着妖刀村雨,他握着狄克推多。 卡塞尔学院的学生会主席和狮心会会长并不像传闻中那么“王不见王”,相反,他们执行过一些只属于他们两人的秘密任务,甚至两人心照不宣地维持了一些秘密,比如——有关于尼伯龙根的秘密,恺撒和楚子航应当是卡塞尔学院中唯二知道这个秘密的学生。 “怎么?打累了?”恺撒挑了挑眼。 “还没有。”楚子航淡淡地回答。楚子航不是一个爱打嘴仗的人,毕竟这个世界上能够说话就解决的事,少之又少。 “接下来怎么打?这种密度的镰鼬对他来说就像是盖了一层厚被子,困不住他多长的时间。”恺撒问。 “《龙类身体构造》的课程上介绍过龙类的弱点,他们的弱点其实和我们人类一样,主要是头部、眼睛、颈部和心脏,其它的部位无论伤得多么严重都不会是致命伤,就算我们斩断了他的一只羽翼,他另一只羽翼也足以将我们全部都压碎。更何况,要斩断他的一只羽翼,难度不亚于斩断三百米的青铜城墙。我们的目标只有四处,头部、眼睛、颈部和心脏,梅涅克·卡塞尔当年就是依靠一把斩马刀刺进了龙类的眼睛,再利用一颗贤者之石打碎了龙类的心脏。” “可是我们没有贤者之石,这种用致命精神力锻造的子弹装备部平均每一年只能生产一到两颗,因为它的原料需要萃取自活着的真龙!我如果早知道出来找路明非会遇上这种事情,我就把装备部那帮疯子藏起来的贤者之石全都偷出来运上直升机。” “我这里有一颗。”楚子航淡淡地说。 “你手上有一颗贤者之石?”恺撒瞪大了眼睛,“你居然能说动装备部那帮老古董?” “昂热校长给我的。”楚子航的脸上依然看不见什么表情,“方便我执行任务。当然也方便我在自己的身体出问题时处决自己。” 缓慢的,沉默。 恺撒没有再说话。在楚子航面前,谁都像是一个喋喋不休的话痨。他也不想自己在这个时候显得像是一个喋喋不休的老妈子。 “那我们的目标就是这只龙的心脏。毕竟他已经没有了眼睛,而他头上那个你们口中的‘罗纳德·唐’还会释放君焰。” “那个罗纳德·唐的血统很高,但他没有在卡塞尔学院接受过血统训练,在这种尼伯龙根中就像个心智不成熟的小孩子。我们得救出他,他是明非的朋友。” “明非的朋友?” “是的。听说是明非在网上打一款叫作《星际争霸》的游戏时认识的网友,当时明非还在中国,罗纳德·唐在布鲁克林的唐人街。两年前叶胜和酒德亚纪去中国招生,罗纳德·唐还为明非撰写过英文版的自我介绍。” 第七十章 恺撒·加图索的战斗 恺撒有些说不出话来,你随便一个打游戏认识的网友就是隐藏的血统极高的混血种?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恺撒简直会怀疑这罗纳德·唐是昂热校长布在民间勾引路明非走上卡塞尔学院的棋子。 “总之,他对明非来说很重要,尽量不要伤到他。”想了想,楚子航继续说道,“否则。路明非可能会很难过。” “明非会很难过?那我可不会让这种事发生。”恺撒回过头,望了望远处的路明非,他此刻正全心全意地释放着漫天的镰鼬,囚困着眼前的这只巨龙。他的表情并不轻松。 “毕竟他可是下一任的学生会主席。”恺撒握紧了手里的狄克推多,他并不十分害怕,甚至有一丝悸动和兴奋,他不是第一次看见龙,加图索家族拥有许多常人无法想象的‘资源’。对于加图索家族来说,屠龙是他们的使命,这里是他们的罗马斗兽场。 “我来负责困住他,你来负责射穿他的心脏。”恺撒说,“虽然我也很想当这个刽子手,但我觉得还是应该由你来,毕竟那颗贤者之石是你的。” 说完这句话,恺撒怒吼一声,镰鼬收网,化为致密的风帘聚在他的身边。他疾驰而出,手中的狄克推多暗红滴落。 恺撒的镰鼬在最开始时只是感知声音的武器,就像是一个可以吸收来自于四面八方的声音的声呐,但在路明非入学之后,镰鼬逐渐变成了一个可以自由挥使的风场,一团可以围聚爆破的气流,一柄可以来去无影的尖刀。 镰鼬群席卷在恺撒的身边,形成了一个数人高的风团,风团带着巨大的冲击力,一下子撞向了巨龙的前掌。巨龙的前掌披着致密的青铜鳞片,但对于这只巨龙来说,他的前掌已是他身体中比较孱弱的一部分。他的后腿部位壮硕无比,足有他的前掌几倍粗壮。作为爬行类动物,龙的四肢更多地依赖于后腿的支撑和奔跑,而前掌更多地被他们用来撕扯食物,在拥有一对最厚实、最强大的龙翼之后,龙的前掌甚至显得有些多余,毕竟,从没有人见过龙像是爬行类动物一样在地面上爬,他们的出现,无一不是带着睥睨的英姿,一扇动翅膀便能飞上九霄。 恺撒就是要攻这条龙最薄弱的地方,他提着狄克推多,来到了巨龙前掌的趾骨处,巨龙的前掌在恺撒的面前仿佛是一座小山。龙如同人一样,他们也有手有脚,手和脚上也会长出指甲,人的指甲可以长成锋利的武器,而龙更是!他的一截趾骨比狄克推多还要长上数倍,趾骨末端的尖刺却比一根银针还要尖锐,龙的趾骨本来就是杀人的武器,砍下一截趾骨就可以当作绝世神兵。 狄克推多带着巨大的推力向前,路明非的镰鼬群还暂时压制着巨龙的一只翅膀,他浑身的动作还有些呆滞,恺撒横刀推过,狄克推多宛若圆月之弧,一刀切过趾骨,暗红色染过圆月的月弧,那趾骨被一刀切了下来。 巨龙疯狂地挣扎着束缚,地面隐隐产生了震动,空中的镰鼬已变得越来越稀薄。 “明非,你休息一下,接下来交给我了。”恺撒说。镰鼬是天生的风精灵,他说的话会被风精灵很快地带回到路明非身边,恺撒对路明非说:接下来交给我了。 路明非的体质很特殊,他的确能够复制他人的言灵,但他复制出来的言灵却会像失控了一样乱窜,他控制这些言灵需要耗费比他多得多的精神力,他其实并不是身体虚弱,他是一个泄洪口,但每次都只能泄一点点,好像只要一开闸水就会一泄而光,他路明非就变成了一个虚壳。 恺撒一直把路明非理解成一个短跑健将,跑一百米的博尔特去跑马拉松肯定跑不出什么名堂来,因为他的所有肌肉、力量都是以加速和冲刺为目标训练出来的,路明非也一样。他恺撒和楚子航可以在这里和这只龙鏖斗一个小时,大不了打不过还可以跟他玩躲猫猫,但是路明非不行,恺撒曾经对路明非说:明非,在你出场的时候,一定是最耀眼的时候。 恺撒习惯于在舞台上享受焦点和灯光,但他不吝啬于把最后的这段华彩留给路明非。对于恺撒来说,路明非很特殊,毕竟路明非为了他的“镰鼬”与他在一起训练了好几个月,而提到对他的报偿时,他的要求只是要恺撒每晚包他一份大餐,从神户牛肉到阿尔玛斯鱼子酱到伊比利亚火腿到绍兴梅干菜,那段日子路明非自称“过上了皇帝般的生活”。 恺撒当然是来找路明非的,但他是来跟路明非好好谈的,他有一些疑惑需要路明非来解答。如果路明非说不知道,那么他就开着直升机回卡塞尔学院。路明非说不知道肯定有他的道理,就像如果诺诺是故意失踪了,那她肯定也有自己的道理。 他肯定得回去,无论是为了路明非还是诺诺。所以,无论你是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还是什么,都得麻烦你,埋葬在这里! 恺撒周围的风场突然变得锐利而昂扬,言灵·吸血镰闻声而动,密密麻麻的风妖精镰鼬突然变成了杀人的镰刀,这是一个足有数百平大小的刀阵,刀阵中所有的刀都带着嗜血的杀意,刀阵从恺撒身边升起,从下至上獠夭而去。 呲呲呲。刀阵见血,齐刷刷地刺在巨龙的脖颈上,巨龙的青铜脖颈被刺出了点点破口。 还不够,还有一把!那正是刚才被恺撒的狄克推多斩断的趾骨,趾骨被吸血镰的风刃带着顺风而上,龙的趾骨是天生的武器,风场带给了它无与伦比的加速度和冲击力,子弹的发射来自于枪械的击针,击针激发底火迅速燃烧产生高压,而这根趾骨,恺撒的吸血镰就是它的击针,是他发射的源力,趾骨如同弹射而出的刺枪,一口刺穿了巨龙的脖颈,抵在巨龙的上颚。 第七十一章 恺撒·加图索的战斗(2) 已经再没有镰鼬的束缚,巨龙转过身来,他张开血盆大口,猛地前倾,如同大山压境般朝恺撒扑了过来。 恺撒的面前是一座数百米高的大山塌陷了一般向他冲过来。人类在大自然面前是渺小的,即便是只是山石塌陷的泥石流,人类也往往难逃其劫难,更何况是一整座山。但他是——恺撒!恺撒·加图索,加图索家族的继承人,卡塞尔学院的超a级,学生会的主席。 言灵·吸血镰,万千的吸血镰重又席卷而来,它们挥舞着翅膀,化作了风穴中倾巢而出的蝙蝠。此时的吸血镰就是长着利齿的蝙蝠,它们从恺撒的身边飞过,吹起了恺撒金色的长发,然后,风潮涌动。 风潮带着带着血红色的杀意,与巨龙迎面而撞,一大群吸血镰正面顶着巨龙的冲击,将巨龙的头部生生地压下,剩下的吸血镰夭矫地扇动着翅膀,疯狂地钻进了巨龙的恶口中。 巨龙的牙齿锋利无比,它们是刺针编成的牢笼,一口足以咬碎一头大象,地球上所有生物在他眼里都是供飨的食物,就是因为他们有两排森笼巨齿! 吸血镰在巨龙的口中疯狂地搅动,那根趾骨刺穿了巨龙的下颚,在上颚上也留下了一个锐利的穿孔,吸血镰就这么疯狂地在那穿孔上不停地割弋,留下穿刺的洞孔。恺撒冲了上去,他带着狄克推多,与巨龙正面相对。 这是一条——数百丈高的巨龙!人类在埃菲尔铁塔下是多么渺小,在他面前就是多么渺小。恺撒注视着巨龙的恶口,他的一根牙齿就足有恺撒一整个人那么高。疯狂的吸血镰群切割着巨龙的上颚,一刀一刀,剽下肉来,但他……从未表现出任何的疼痛或愤怒。是的,从始至终,这条巨龙都没有任何的表情,他的眼神是空洞的,他从未发出任何嘶吼的声音,只有机械一样地冲击和冲锋。用游戏里的专业术语说,他没有任何的“受击反馈”。 没有受击反馈意味着恺撒抓不到他的破绽,人在吃劲的时候会喊疼,会畏缩,这是人的应激反应,这个时候就是进攻的时机。但这条巨龙没有,他根本不存在应激反应,恺撒也就找不到他的破绽。万千的吸血镰在巨龙的口中风云搅动,但他好像丝毫感受不到这些吸血镰带给他的痛楚。牙签戳一下人的上颚人还会吃一下劲,缩一下头,但是这条巨龙完全没有,他好像全身都是铜墙铁壁。 恺撒没有后退,也没有时间后退,在这种时候生死可能只在一线之间,恺撒握紧了狄克推多,直直地往龙口处奔去。吸血镰仿佛一阵风团填满了整个龙口,风团搅动,巨龙奋力地想要把牙齿咬合,却迟迟做不到。恺撒的吸血镰此时化作了一团巨大的膨胀的空气,足以匹敌一只巨龙的咬合力,恺撒趁机握紧手中的狄克推多,一刀砍向了巨龙的牙根。 他利用狄克推多生生地把巨龙的一只牙齿给翘了出来!他现在是这只巨龙的牙医,他没有使用任何麻醉剂,生生地翘掉了巨龙的一颗牙齿! 爬行类动物的牙齿构造和人类相致无二,牙神经的剧烈疼痛会迅速传导至大脑,越小的器官带给脑部的疼痛感可能会越强。恺撒期待着,他期待着看到这只巨龙发出朝天的嘶吼,看到他全身散发着怒气,看到他歇斯底里来找他报仇。 他的目标很简单,他需要替代楚子航,成为这条巨龙的眼中钉。他知道凭借他的镰鼬和狄克推多是永远不可能杀死这条巨龙的,混血种与龙族之间存在天堑般的沟壑,绝非凭借力量或者技巧能够跨越,他的目的就是拖住这条巨龙,在他的身上留下足够的杀伤,接着,让楚子航的贤者之石来解决他的性命。 但是,这条巨龙,依旧——有些呆滞,那被翘掉的牙齿好像根本就与他无关,他没有表现出任何的痛苦,他木然地摇头晃脑,牙齿终于迟缓地合上。巨龙的咬合力还是拼过了恺撒的风团,一瞬间吸血镰像是空气一样被挤出了口腔的腔室,而那巨龙的脸上依然没有半点表情。 “真是打个木桩都比打你来劲。”恺撒盯着巨龙,吐了口恶气。 恺撒趁着间隙吐了一句话,又立即想好了后招。既然最快造成疼痛的方法已经失效,恺撒也不再寄希望于用这种小九九来跟巨龙鏖战。他重新举起狄克推多,吸血镰在他身边重新聚集,一瞬间风马声四起,带着剧烈的杀意,恺撒再一次向巨龙冲去。 吸血镰与巨龙先手相撞,无数的吸血妖精缠斗着巨龙的头颅。恺撒现在觉得这条巨龙是有些迟钝了,或许正是这种迟钝带来了他无坚不摧般的钝感。但这也是他恺撒·加图索的优势,既然迟钝的巨龙会慢他半拍,那有这半拍他就能做出很多动作,包括,很多危险的动作。 巨龙疯狂地摇动着头颅,他似乎有些不耐烦了,两只羽翼也开始拍打着地面,恺撒先一步冲到了巨龙的头下,言灵·吸血镰疯狂地给巨龙的头颅施加压力。让龙族低头,这不是恺撒第一次做这件事情,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然后,恺撒的狄克推多推刀出鞘,凯撒由下至上,一个滑跃,一刀划向了巨龙的脖颈。 恺撒听说过流传于中国的一个古老传说,说是中国古代有一个能人志士叫作哪吒,他与恶龙搏斗,就是抽他的皮,剥他的筋,砍掉他的龙头来填海。所有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被砍断了头都会死,因为那是连接心脏和大脑神经的血管通道。但那是在中国的传统神话故事中,现实中呢?从没有人能够割下龙的头颅,龙的身上全是致密的鳞片,他的整条脖颈足有十数米高,在你切断他的脖颈之前,他早就已经把你压成了齑粉。 但恺撒还是上了,这是他能想到的最快的对这条巨龙造成杀伤的方法,他是在给楚子航争取时间,他要让这只巨龙的所有注意力都在他身上,他值得这么铤而走险。 关键是,砍龙头,听起来就是他恺撒·加图索会做的事情。 第七十二章 镰鼬、君焰与蛇 狄克推多血红入鞘,一刀扎进了巨龙的脖颈中,那可是,致密的青铜鳞片,每一片的硬度都有如精钢。狄克推多硬生生地在鳞片上切出一个豁口来,然后,一直往里,一直往里。狄克推多只有半米长,在这只巨龙面前,就像是人眼前的一根牙签,但足够锋利的牙签足够让人见血,狄克推多也能。 血红色的狄克推多已经完全没入了巨龙的脖颈中,没有流血,没有嚎叫,什么也没有,这条龙好像真的没有任何受击反馈。 还是说,即便是一柄迪克推多划过他的脖颈,对他来说也不过就像是一粒米粒粘在了他的脖子上。 言灵·吸血镰。 恺撒的右手伸进那被狄克推多切开的豁口处,无数的吸血蝙蝠飞涌而出,龙的鳞片是他身上最坚硬的部位,但鳞片以里呢?龙也会有皮肉,也会有柔软的组织,全身都是鳞片的话,何以支撑全身的血管组织和血液流通? 恺撒的吸血镰要攻的就是这些皮肉组织,吸血镰是饮血的锋刃,他们入了豁口,便开始疯狂地切割。他们剜着迪克推多切出的豁口,一点一点,一点一点切割。 不对! 有些不对。恺撒感觉到不对了,太安静了,这只巨龙太安静了,他的吸血镰不仅是饮血的锋刃,也同时继承了镰鼬的风场,此时的恺撒是拥有最敏锐的听觉感知力的,但这只巨龙没有一点动静,他即便真的慢半拍,也不可能如此地迟钝,他好像——停滞了,或者说,凝固了。 恺撒听到了凝固的声音,是的,真的是凝固的声音,来自于,他释放出的一路剜着豁口的吸血镰,来自于,他的迪克推多。 他的伤口在凝结,这只巨龙的伤口在凝结,就像是重新凝固青铜器一样,满溢的青铜出现在被狄克推多切出的豁口里,所有的吸血镰都被凝固的青铜所吞没。青铜不断地流衍,就像是火山爆发时岩浆所过之处全被凝结成了山灰。 豁口被岩浆淹没了。 他的迪克推多,与他的那些吸血镰一起,被吞没在了巨龙重新长出的青铜鳞片中。 就像是一根刺插入了人的皮肉组织中,但皮肉组织重新生长,那根刺就成为了人身体里的一部分。 恺撒的狄克推多,被吞没进了这只巨龙的身体中,成为了这只巨龙的一部分。 “恺撒!” 恺撒听到头顶传来了楚子航的声音,自从恺撒吸引了这只巨龙的所有注意力,楚子航已经握着妖刀村雨站到了巨龙的脊背。他正背靠着那柄足有八米长的“暴怒”,被烧焦得只剩两袖的衣衫在空中猎猎作响。 两人眼神对视,恺撒立即明白了楚子航要做什么,他没有时间犹豫这诡异的青铜流衍和他的狄克推多,立即离开了巨龙的包围圈。而楚子航,他单膝跪倒,一只手握着妖刀村雨,另一只手抵在了巨龙的脊背上。 他一直在寻找着巨龙的心脏,《龙类身体构造》的课程上介绍过龙类心脏的位置。跟人一样,龙的心脏需要向全身的所有器官供给血氧,而其中大脑部位又是重中之重,因此它生长在整副躯体中间偏上的位置,每只龙只会有些许的偏差。 而这只数百丈的巨龙身上,他的心脏之处,正是这柄暴怒的位置附近。 楚子航的贤者之石只有一颗,他必须保证精准、毫无纰漏地,将这只巨龙一击毙命。其实,寄希望于一颗贤者之石就能杀死这么大一条巨龙本不现实,就像你用一根锋利的银针,即便是正对准刺中了人类的心脏,人类也很难被一击毙命。 但梅涅克·卡塞尔为所有的混血种做过最完美的示范,他的那颗贤者之石,精准地集中了龙类心脏中的动脉干,动脉干连接着龙类的四个心室,梅涅克·卡塞尔利用贤者之石击中了龙类心脏的动脉干,又利用世所仅有的技艺压制着龙类最后的疯狂,那颗贤者之石的毒素才慢慢地扩散至整个心脏,龙类的躯体才最终被真正地杀死。 《龙类身体构造》的课程上介绍过这位卡塞尔学院的第一任校长的英勇事迹,他是世间少有的将屠龙技艺打磨至顶级的人。昂热校长曾经如同喝醉酒一般追忆起他的青葱岁月,他总是提到梅涅克·卡塞尔,那个于他而言亦兄亦友的人物,在他眼里,梅涅克·卡塞尔是英雄,是混血种的英雄,是他的英雄,也是世界的英雄。 梅涅克·卡塞尔是一百年前屠龙的尖兵,没有人比他更了解龙族的弱点。而楚子航是现世屠龙的尖兵,他阅读过千年间所有有关于屠龙的资料,包括梅涅克·卡塞尔的那一部分。他知道,他只有一颗贤者之石,他只有一次机会。 楚子航的手中燃起熊熊火光。 言灵·君焰。 那是毫无保留的君焰,纯粹的君焰燃炽着烈火,那是数千度高温的火焰,青铜的熔点不过一千摄氏度,在纯粹的君焰面前只能被燃烧成液体。 熊火燃烧,楚子航如同火中的君王,君焰灼烧着巨龙的青铜鳞片,鳞片被烧成液体,像是凝珠一样一滴滴落在巨龙的脊背上。楚子航需要通过君焰灼烧这只巨龙的皮肉,然后找到这只巨龙的心脏,再用贤者之石刺穿他心脏的动脉干。他只有一次机会,只有针对于龙类打造的纯粹的精神力才有可能致这条龙于死地,否则,他永远能够卷土重来。 一条小蛇一直跟在他的身边,此时也随着被烧穿的青铜脂液不断地下潜,那是来自于叶胜的言灵·蛇。它从一开始就是战场中的一部分,它在恺撒与巨龙搏斗的时候就跟在楚子航的身边。 有人需要“找到弱点”,恺撒说得没错,而如同机械电流般穿行、拥有所有言灵中最强感知力的“蛇”就是这个“找到弱点”的武器。卡塞尔学院的言灵课赋予了他们的学生天然的领悟力和合作能力,他们其实不需要太多的言语,就像现在,楚子航的君焰不断地烧制着青铜,而叶胜的“蛇”就在不断地下潜,它能在第一时间找到心脏,也能在第一时间找到心脏的动脉干,然后将讯息通过机械电流传导给楚子航。 恺撒,楚子航,叶胜,虽然他们分属于不同的执行部,在学校时属于不同的学生组织,彼此之间也没什么密切的交流,但在屠龙的战场上,他们就是合作无间的搭档,他们知道用什么方法能够把一只巨龙撵入死亡。这就是昂热校长所说的“天才和怪物”,大自然会安排好阳光、风和蜜蜂,而卡塞尔学院只提供他们生长的土壤。 巨龙震起了双翼,他磅礴的羽翼拍打着地面,头颅疯狂地昂起,虽然他依然没有发出任何声响,但他应该体会到了君焰灼烧的痛苦,他的全身开始扭曲、挣扎,他奋力地扇动着翅膀,他想飞到天上去,他想借助这种力量甩开楚子航! 言灵·镰鼬。 远处的恺撒迅速扬起了镰鼬群,现在,楚子航正跪在巨龙的脊背上,而巨龙妄图飞跃至高空甩开他,这一切其实都在他们的预想之中。镰鼬可以压制巨龙的动作,楚子航正是因为信任他才无所顾忌地释放君焰。快,然后迅速,他们需要趁这只巨龙不备将贤者之石打进他的心脏。龙类不是大脑没有发育的蠢货,一旦他发现了你要干什么,你可能需要花费再多十倍的力量才能找到现在的这个时机。 镰鼬群化作了漫天的织网,铺在了巨龙的背上,也铺满了巨龙的双翼。镰鼬群竭尽全力地抵压着巨龙飞起的冲击力,那可是一条比埃菲尔铁塔还要高大的巨龙!更不用说恺撒现在还没有了路明非的助力,他的脸上很快流下了致密的汗水。 “不,不,这不是真的。”恺撒听到身后传来了叶胜的声音。他的“蛇”应当已经下潜至了巨龙的深处,他已经探听到了巨龙的秘密。 “这只龙,是一只死龙。”叶胜面色惨白地说,“他的心脏,被‘暴怒’刺穿,他的心脏已经死了。这是一只死龙。” 第七十三章 龙阵 “死龙?”恺撒皱了皱眉。 “是的。”叶胜脸色铁青,点了点头,“他的心脏已经停止了跳动。我的‘蛇’接触到他的心脏,就像接触到一块石头。” “那他是……怎么看到我们的?”恺撒希腊雕塑般的脸也有些惨白,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还在他们的认知之内,但眼前这只死了还在疯狂摆动双翼的巨龙已经超出了他们的认知范畴。难怪他从没发出过任何声音,难怪他如此的迟缓和呆滞,他根本就是一只——已死之龙! 已死之龙也能如此地磅礴而威势,已死之龙也能与他恺撒·加图索和楚子航鏖斗而游刃有余,已死之龙也能吞没他的狄克推多。现在楚子航也已经察觉了异样,叶胜的“蛇”给他带去了讯息,他跳下了巨龙的脊背,君焰还在熊熊燃烧,但那已经没有意义了,他们原先的目标是用贤者之石击穿巨龙的心脏,但那心脏早已坏死,这一切还有什么意义?他们是在跟一条死龙战斗,再让他多死一遍还有什么意义? “这里是尼伯龙根,发生什么都不要觉得奇怪。”楚子航回到了众人身边,说,“这里是‘死人的国度’,我们会去幻想我们死后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吗?或许就是这个样子。” 漫无边际看不到头,青铜神殿数百丈高,一条死龙耀武扬威,难道这就是死人的国度——尼伯龙根吗? 那是不是还会有每天喝得烂醉的孟婆,每天罚抄自己名字五百遍的阎王,每天磨洋工的牛头马面,是不是还有拿着黑色长矛、戴着黑色罪链每天表演钢管舞的哈迪斯啊?中西合璧,冥神齐聚,都已经这么离谱了,不介意再离谱一些的啊。 路明非在心里狠狠地吐槽。果然这种鬼地方,就应该在看到那个青铜尸首给他们指回路头的时候就撤的,要不是因为老唐他现在肯定已经在山下的小诊所里翘着二郎腿嗑瓜子了,不会还在这什么尼伯龙根里受罪。他路明非难道就真的是什么天选s级吗?随便交个网友就是混血种,随便参加个任务就进入了死神的国度,这都是小说里的主角才会有的待遇啊。 真正的主角应该是自己身边这几位啊,在全学院cp榜排名第一的叶胜和酒德亚纪,打球能大风车灌篮的杀胚楚子航,屠龙世家的下一任家主恺撒·加图索,还有这个永远一脸无辜、轻松、纯情无邪的小恶魔路鸣泽,他们才应该是小说的主角啊!比如那个小恶魔路鸣泽,你永远都不能在他脸上看到紧张或者害怕的表情,他说他的言灵派不上用场,于是就在那拿着狗尾巴草挑逗牛顿。鬼知道他的狗尾巴草是从哪里拿出来的,这里可是尼伯龙根,上回他们来这里的时候还是两口棺材呢! 路鸣泽拿狗尾巴草遮住了牛顿的眼睛,在那喃喃自语:“没有眼睛,你是怎么看到我的呢?哎呀呀呀,原来世界上没有眼睛的也不止你一个呀,镰鼬没有眼睛,蛇也没有眼睛,雷达也没有眼睛,那条龙也没有眼睛,还有什么没有眼睛呢?你猜猜呀。” 鬼知道路鸣泽又在胡说些什么,他总是这么一副究极谜语人的样子。要不是那天事发突然,他不得不开走了布加迪威龙,否则路鸣泽这车钥匙的交接仪式要经过九九八十一重劫难呢,其中一重劫难就是要路明非根据这钥匙的剪影猜这车的牌子,直到他路明非猜遍市面上所有车牌终于蒙中是布加迪威龙的时候,他才又蹦又跳到你身边,把车钥匙交到你手里。 但是他不告诉你车在哪。因为那是下一重劫难。 路鸣泽就是这么令人抓狂,他永远都是笑嘻嘻的,但是他好像永远都不会错。你都不知道这小恶魔是哪里来的,简直就像是这尼伯龙根死人的国度中孵化出来的! 所以他说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世界上没有眼睛的不止你一个,镰鼬没有眼睛,蛇也没有眼睛,雷达也没有眼睛,那条龙也没有眼睛。还有什么没有眼睛呢?” 对了,还有一样东西也没有眼睛,那具指引他们离开的青铜尸体!那尸体也早已经死了,他也没有眼睛!但他能看见他们,他为他们指着回去的路,被楚子航的村雨切掉只剩一个头颅,还能化为青铜兽首给他们指着向前的路。 那根本就不是他指的,而是—— “青铜御座!”路明非脱口而出,“那个青铜御座的言灵!那个言灵可以操控青铜器!这条龙已经死了,但是他全身都是青铜,所以他能被控制!那才是他力量的源泉!有人在用这些青铜控制这条死去的龙!” 似乎是为了印证他的猜想,天地间突然传来了异变。 那是青铜神殿的十二根立柱,每根立柱上都虬娈着一条青铜盘龙,盘龙龙尾伏地,一路筋鳞蜿蜒而上,直到立柱之顶,狰狞的龙口伏出,大有吞灭山海之意。此时,那龙口缓缓合上,龙头晃动,那龙躯松开了立柱,龙筋与龙鳞闪烁着青铜的漆色。十二条巨龙,从那青铜神殿的立柱上缓缓脱落,他们的身躯终于夭矫而起,再飒羽而上,十二条巨龙遨游至云巅,他们的龙须仿佛漂浮的祥云,他们的四爪仿佛擎天的支柱,十二条巨龙翱翔于天,结成“龙阵”。 “他们是要干嘛?久临干旱,龙王布雨吗?”路明非吐槽。他真的只在《西游记》这种电视剧里看见过这种场面啊!十二条龙飞在空中?你哪怕是十二条龙形风筝能这么飞在空中也不容易啊! “不是,他好像是在说,恭喜你猜对了,那我也就不装了。装起来还蛮辛苦的。”路鸣泽说,“恭喜你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哥哥。 恭喜你打开了序列号为‘112’的言灵,这个言灵的威力堪比烛龙。 恭喜你,哥哥,你回去之后跟诺玛师姐做汇报,还可以获得这个‘112’的言灵的署名权。” 第七十四章 盘龙 “那你也得有命回去拿这个署名权啊,那上面可是有十二条龙!”路明非气不打一出来。 “大家排排坐分一下喽。恺撒师兄一个你一个,楚子航师兄一个你一个,叶胜师兄一个你一个,亚纪师姐一个你一个,牛顿一个你一个,我一个你一个,正好十二个,每人干掉一个就行了。” “你是千层饼啊还能这么分!”路明非气得想朝这小恶魔身上邦邦来两拳。 “不,如果明非的猜想属实,那正说明我们在这里跟他们鏖斗是没有意义的。”楚子航说,“他们不过是些提线木偶,而我们要找的是真正的木偶师。” “木偶师和提线木偶?有道理。可问题是,木偶师,在哪呢?”路鸣泽问道。 木偶师在哪?众人的眼睛齐刷刷地望向了叶胜。 叶胜的言灵·蛇是所有言灵中最擅长侦察和探索的言灵,甚至连恺撒的镰鼬都要逊之一筹,从一开始“蛇”就负责帮他们跟紧老唐和林凤隆,而在他们想要用贤者之石击穿那条巨龙时,“蛇”也负责为他们探知巨龙的心脏。 “我感受不到他。”叶胜摇了摇头,“应该说,我感受不到除了我们和罗纳德·唐之外的任何一只活物。这里的尼伯龙根漫无边际,我的蛇找不到终点。” “那也就是说,我们也很难找到恺撒师兄所说的尼伯龙根的‘交点’喽,毕竟这里四通八达,分不清东南西北。尼伯龙根是个环,可地球也是个球,一旦你走错了方向,哪怕终点只离你一厘米,你都得绕地球一整圈才能找到。” 你可真是个小机灵鬼啊路鸣泽,不仅没有解决木偶师在哪的问题,还多抛出来一个尼伯龙根之环在哪的问题,这顿饭都还没吃饱呢,你就惦记起下一顿了,搁在古代行军打仗你这都属于“搅乱军心,齐心可诛”。 “来了。”恺撒忽然正色说。 众人抬起头,看见空中那十二条盘龙严阵以待。相比于先前的那条青铜巨龙,它们明显显得娇小许多,他们是常见的东方龙的形态,体长如蟒,雄爪似鹰,犄角如牛,两根龙须好似祥云,它们没有那条青铜巨龙似的巨大的羽翼,因为在古老的东方传说中,龙的飞行不依靠羽翼,而是依靠神力。 盘龙结成龙阵,盘旋于空巍巍壮观。第一只盘龙突然疾驰而下,他的身体伸得笔直,就像是一支拉满了的弓弦,它向着众人直直地冲射过来,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路鸣泽和执行部七组曾经在青铜城内遇见过雨般的青铜箭阵,但那比起面前的弹射起步的盘龙而言,不过是小巫见大巫。 言灵·吸血镰。 恺撒的面前飘飞起了漫天的吸血镰,吸血镰组成了飞舞的风幕,疾驰的盘龙在距众人数米的地方戛然而止,那是巨大的风幕撕扯着盘龙的身体,吸血镰带着饮血的锋刃与盘龙正面相撞,恺撒的吸血镰硬顶着不落下风。恺撒在与路明非日复一日的训练中早已把吸血镰练成了最锋利的武器,它甚至能够切割次代种的鳞片和皮肉组织!在没有波塞冬核鱼雷和激光导弹的尼伯龙根,只有言灵才是最有杀伤力的武器。 吸血镰与盘龙在空中不断地撕扯交缠,楚子航趁机疾跃而起,妖刀村雨出鞘,影似流光刀似水,少年宫剑术干净利落,斩断了盘龙的头、爪和躯干,盘龙被切成几截,唰唰掉落在地。 这只盘龙远远没有刚才的那只青铜巨龙来得坚韧,或许是因为,他们是青铜化成的龙形,而刚刚那只巨龙,他本身便是天地降生之龙! 未等众人稍作休息,又有两条盘龙疾驰而下,此次他们做交娈状,两条盘龙身躯扭合,他们突然变得阴戾而扭曲,形同一只双头蛇,蛇口狰狞大开,吞噬之意从蛇口中喷涌而出。 “怎么感觉有点像是一个游戏……”路明非看着从空中俯冲而下的两只盘龙,吞了吞口水,“愤怒的小鸟,这个人在操纵着这些小鸟,而我们是摇摇欲坠的小猪。” 这摇摇欲坠的小猪靠楚子航和恺撒两人撑着,恺撒没了迪克推多,只能使用空中的吸血镰疯狂地切割着双头蛇的蛇首,但吸血镰的力量明显抵不过两只盘龙冲击的力量,飞舞的吸血镰群被撞开了一个豁口,一只蛇首挣脱了束缚,睁开血盆大口便向众人扑将过来。 千钧一发之际,又是楚子航,他的妖刀村雨横亘而出,砍中了蛇首的巨口。只是……那巨蛇突然扭曲,它的蛇口突然以某种不可思议的姿势,张成了180度,这种匪夷所思的变化完全出乎了任何人的意料,蛇口张起又吞下,一口吞下了楚子航。 爆裂的火光,蛇首中爆发出了猛烈的火光,言灵·君焰喷薄而出,巨蛇的火从蛇口点起,一路烧至龙尾。最终整只巨蛇被燃烧殆尽,那些都是青铜,在楚子航数千度的君焰面前都被融化成了铜水,滚烫地洒在地面。 腐化的铜水落在了地上,也落满了龙口中的楚子航,那可是数千度的铜水,楚子航的全身被铜水落过,他有着一身古铜色的肌肤,铜水落过他的身体,就像是水滴落过光滑的石板。 “这么打下去是没完没了的。”恺撒大吼,“这里的所有青铜都是他的武器,包括那座青铜神殿!鬼知道那青铜神殿会不会也能战斗,而我们都是些蛋白质,这么拖下去我们一定会死!” 是的,恺撒说得没错,跟这些青铜器较劲是没有用的,你就算把这些青铜都烧成了铜水,他都还能重新凝结。为什么这里会有一座青铜神殿?因为那就是他源源不绝的力量源泉。 这件事从始至终只有一种解法,找到那个木偶师,找到那个释放言灵的人或者龙,然后用贤者之石打穿他的心脏。 所以他们从始至终的解绳点,只有一个,蛇,叶胜的言灵,蛇。 “他在修复他的身体。”叶胜大喊,“那条青铜巨龙,他在修复他之前被楚子航灼断的身躯。”那是他的蛇从四面八方传回的讯息。 “可是那明明是条死龙,连心脏都死了,为什么还要修复身体?他即便不修复那些皮肉和鳞片,我们也解决不了他。”恺撒说。 “不,他这么做就说明是有用的,有什么东西被我们忽略了,有什么东西被我们忽略了。”叶胜的额头上留下了一滴滴汗水,他一直在思考,一直在思考,他不是一个战士型的屠龙者,而是侦察者和领袖,在这个秘密小组里,恺撒和楚子航承担了重火力,而他则不断地收集着来自于四面八方的讯息,他才是破局者。这是一个尼伯龙根,在这种未知的领域,只有他的蛇能够即时地传递信息。 “我知道是什么了,我知道他想保护什么了。”叶胜紧绷的神经终于一下子崩开了,“是‘暴怒’,是那柄‘暴怒’!他保护的不是龙的心脏,而是那柄‘暴怒’!” 第七十五章 异变 “保护‘暴怒’?”恺撒皱眉。 “是的,这尼伯龙根里最强大的武器,其实是这柄暴怒,暴怒足以斩杀龙族的君王。而且,如果说这座尼伯龙根里有什么东西是这个木偶师的青铜之力控制不了的,那么一定是这柄暴怒。” “可是,那可是‘暴怒’,炼金术中的至臻武器,它需要极强的血统和精神力才能挥使,在我们的认知中,还从来没有一个混血种可以举起八米的暴怒。” “也没有混血种能够在尼伯龙根中诛杀龙类的次代种,尼伯龙根是他们的领域。”楚子航说,“但我们不得不做到。” “那我们中血统最高的人……” 几人看了看路鸣泽。 “可是我没有学过剑术。”路鸣泽疯狂地摇头。 又看了看路明非。 路明非也很想疯狂地摇头说自己没学过剑术,但他确实是跟楚子航学过三猫两式…… “我来。”楚子航说。 楚子航说完,又拍了拍路明非的肩膀,“明非,如果我失败了,就交给你了。记住,你是我们最后一道防线。” 楚子航师兄……路明非一下子心里有些温热,又有些苦涩,他知道楚子航有点像是哄小孩那样在哄他。楚子航一旦下定了决心要做某一件事情,他就一定会做到,他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会退缩——一是昏迷,二是死亡。握起‘暴怒’可不是什么小活,更不用说还要拿着它与龙族战斗。 “那么,我们又遇到了一个问题,也就是最初的那个问题,我们的敌人,也就是那个木偶师,他究竟在哪呢?” 众人齐抬着头望天,有些一筹莫展。这里的尼伯龙根其实既没有天,也没有地,只有无尽的黑暗的缠绵悱恻,还有高旋于空的几条盘龙。 三条盘龙已被粉碎,但天上还有九条,它们都还虎视眈眈地高俯着。其实路明非形容得很对。在《愤怒的小鸟》的关卡中,关卡设计师会在第一关放一只红色小鸟,第二关放一只红色小鸟和一只黄色爆炸小鸟,而再到第三关第四关,小鸟的数量会越来越多,功能也会越来越多样化。而这尼伯龙根真的就像是一个《愤怒的小鸟》的游戏。木偶师所在做的,就是一个接一个地弹射出空中的小鸟,他是在告诉他们,自己的底牌,还有很多。 果然,从一到二,这次是三。三只盘龙此时施施然漂浮而下,它们没有了前几只的锐气和杀意,反而有些影视剧中古龙降临时的神性。三只盘龙停在了几十米的半空中,它们仿佛不再那么高高在上,仿佛有些……触手可及。 然后,它们碎了。 是的,它们在空中忽然碎成了粉末,天上洋洋洒洒下起了一场青铜雨,众人始料未及,待他们反应过来时,地上已经洒满了青铜的碎屑。 “这是在干什么?北美最大的幻影公司给我们放烟花?”路明非在那碎碎念地吐槽。 “小心。”楚子航谨慎地握着村雨。在这座尼伯龙根中,出现什么都不要觉得奇怪,这里本来就是死人的国度。 “注意脚下!”叶胜大喊。他的蛇率先带回了信息,异变出现了,异变来自于——脚下的地面! 那些碎成的青铜碎屑,原先落在地上,就像是天上下雨形成的积水。但此刻,它们忽然一下汇合了。它们像是有生气一般,一点点地聚沙成塔,汇滴成流,然后,从众人的脚下开始往上蔓延! 所有的青铜都是他的武器,连这些碎掉的青铜碎渣也是。 碎屑很快凝成了青铜,裹住了众人的脚踝,它在不断地蔓延,不断地从地底拾阶而上,就像一根牵牛花一样不断地往上攀升,直到长成苍天的花笼,把所有人都包裹其中。 恺撒首先释放出了吸血镰,但这些碎屑凝结得太快,就像是源源不断的潮水,那可是三条盘龙的青铜,光论体积足以容纳数千个人类的躯体。 这条龙,这个木偶师,他想用这种办法,活活地把他们“淹死”。 青铜碎屑已经蔓延到了大腿,就像是寄生的槲虫,已凝固成的青铜坚固如精钢,恺撒的吸血镰有些力不从心,吸血镰本就是锋利的刀刃,但刀刃砍砍不断这源源不绝的青铜,它们被砍断又重来,被砍碎又重来,无休无止,永无止息。 这个时候能依靠的,只有楚子航的君焰。只有数千度的高温才可以熔化这些青铜,可是,若是面对着青铜巨龙,若是在那盘龙的口中,楚子航可以毫无顾忌地施展君焰,因为他的躯体早已经经历过无数次君焰灼一般的燃烧,但其他人呢?恺撒,叶胜亚纪,明非鸣泽,他们的身躯是混血种的身躯,青铜巨龙无法承受数千度的高温,普通的混血种更无法承受,在君焰灼烧完这些寄生于他们身上的青铜时,他们的身体肯定也已经快被烧成了灰。 犹豫间,青铜已经蔓延到了腰部,众人的半截身子已经变成了雕塑,但是他们有些束手无策,他们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战斗,别说他们,即便是梅涅克·卡塞尔,即便是希尔伯特·让·昂热,他们也从未见过这种阵仗! 不能再犹豫了,楚子航心念一转,君焰首先在他身上流转,他身体上的青铜立即被烧成了铜水。 接着,楚子航靠近了路明非的身边,他与路明非对练过“君焰”,至少路明非不是毫无准备。路明非显然有些慌张,他看到楚子航手放在自己的腰部,还以为楚子航要一个横切公主抱然后扛着自己跑出这“青铜领域”。 言灵·君焰从楚子航的手中细流而出,君焰触碰到青铜,那些青铜如同鳞片一样片片剥落。为了控制力度,楚子航不敢使出全力,纯净的君焰是炙烈的明火,而且极其容易在空气中爆炸,楚子航不敢这么做。 楚子航流汗了,紧张的心跳声在他脑海里砰砰响起。他执行过无数个学院的任务,但从没有现在这样让他心跳加速。 他习惯了一个人,一个人可以有生,可以有死,最主要的是,一个人他没有顾忌,正因为如此他的执行部十一组里才只有他一个人。 但在这里,他的身边站了六位同伴,他忽然理解了叶胜和酒德亚纪为什么一直将团队的安全率作为执行部七组的第一目标,只要你参与过团队任务,你就知道朝夕相处的同伴在你身边负伤,甚至死亡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但是他来不及,控制君焰的力度切割附上来的青铜表皮远比让君焰制造一场50吨tnt的爆炸更为困难,他烧掉了路明非的一只大腿上的青铜,但另一侧的青铜已经蔓延到了路明非的肩肘。 不行,这样来不及,这样是来不及的,再这样下去,除了他之外,所有人都会被这满地的碎屑凝结成人形的青铜器。 第七十六章 冥照 这个时候,路鸣泽的眼睛忽然亮起了金光,他的“神瞳”如同机器人的射线一样巡视着整个尼伯龙根。 “亚纪师姐,冥照。”路鸣泽说。 冥照?冥照可以隔绝光线,但如何隔绝这源源不绝蔓延上来的青铜寄生?但是时间正在一分一秒过去,青铜之潮已经快没过了他们的脖子,一旦青铜覆盖了他们的嘴巴和鼻子,无从呼吸的他们只有死路一条。 酒德亚纪释放出了冥照,冥照是一个以她为核的圆心,圆心覆盖了所有人。 然后,那疯狂滋长的青铜潮水忽然便停了,在这冥照中,所有的青铜褪回了它们最初的模样,他们不再如枝蔓般蔓延,也不再如槲草一般寄生,它们碎成屑一片片飘落了,刚刚的青铜潮涌一下子安静了,静到这整个冥照里的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都没有说话。 最后,大家都看向了路鸣泽。 “如果哥哥愿意把这个112的言灵的署名权让给我的话,我就把他署名为言灵·微波炉。”路鸣泽耸了耸肩,说,“木偶师怎么操控木偶?靠的是隐形的线。那这个龙族中的‘木偶师’又是如何操控这些青铜的呢?我猜测是依靠电磁感应的电磁波。” “电磁波?” “是的,就像是一个微波炉。微波炉依靠微波这种高频率的电磁波加热食物,食物中的极性分子的取向将随微波场而变动。而我们所在的这个青铜城,我们从来没有见到过言灵的宿主,却一直能看见各种乱七八糟横飞竖跳的青铜器。人类世界中能远程操控的物体基本上都是利用了电磁传导的现象,所以我就猜啊,会不会这一直藏着的幕后黑手,其实是在用电磁波操控这些青铜器呢?毕竟电磁波你看不见也摸不着,可太像是木偶师手中的隐形的线了。” “所以我就开了神瞳看一眼喽。”路鸣泽继续说着,“言灵·神瞳——波谱解析,可以解构空气中所有的波,无论是可见光还是不可见光,无论是紫外线,红外线还是远红外线,无论是长波、短波还是微波,我都可以看见。一般人的眼睛可以感知的波长在400到700纳米之间,所以可以看到红橙黄绿青蓝紫的可见光,但我不同喽,我的神瞳就是一个波谱分析仪,所有的这些波我都能看见,所以我一开言灵就看到了这些青铜身上的诡异丝线。你看,天上这些盘龙都还牵着微波的丝线呢,就像是放风筝一样。” 众人抬着头,他们当然看不见路鸣泽所说的诡异的丝线。路鸣泽的言灵·神瞳无数次地令他们震赫,而今天不过是这无数次中的短短一次。 “所以,你让亚纪释放了冥照,因为冥照可以隔绝所有的光线,包括这些微波。”叶胜说。 “是的,毕竟是冥照,不仅可以隔绝人的视线,还可以隔绝龙的“视线”。其实我的神瞳也有一部分这些功能啦,不过远远比不了冥照,要是亚纪师姐不在,恐怕我们现在已经嗝屁咯。” 路鸣泽所说的,应该是他的“遮天”,的确,他的“遮天”也可以遮蔽人的视线,但与冥照的原理完全不同。要是酒德亚纪不在……可能除了楚子航之外,他们都已经成为了这些青铜的裹中尸。 “所以,对于这个木偶师来说,我们目前是出于失联的状态。”叶胜说。 “是的,至少我们在冥照中是绝对安全的。除非他本人,或者本龙,突然跳出来跟我们拼个你死我活。冥照可以隔绝光线,但不能隔绝肉体。就像冥照可以隔绝“微波炉”,但不能隔绝“镰鼬”。我们只是在他的感应体系中消失了,而不是真的不见了。” “他如果敢来,那就让他死在这里。”恺撒吐着恶气,他感觉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窝囊过,刚才他差点以为他们都要死在这尼伯龙根中。 “可是我们到现在都还没有找到他啊。”路鸣泽叹了一口气,说道,“会不会他其实就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有发现他呢?” 见无人应他,他又在那自说自话:“比如说——我们的牛顿小同学,假如他就是青铜与火之王,是不是这一切就合理起来了呢?他永远都跟我们形影不离,我们所做的事,可都逃不过他的法眼啊。” ……我要是牛顿,我要是青铜与火之王,我现在就把这些青铜碎屑炼成丝线把你的嘴巴给缝住。路明非在心里暗暗吐槽,他刚刚可是跟我们一样被青铜裹到了脖子! 无人应他,路鸣泽自讨没趣,便又拿出手中的狗尾巴草挑逗着那“灵境”中的牛顿,“你看,我们的敌人会躲在哪里呢?这世界上最适合捉迷藏的地方有三个,一个是门后,因为门打开之后会挡住他的身影;一个是冰箱里,因为大象放进冰箱里需要三步;还有一个就是藏在你的影子里喽,化为你的影子,你就永远也找不到我啦,但是,我却能永远地陪着你。” ……鬼知道路鸣泽在讲什么地狱笑话。路明非只恨自己的言灵不是“神瞳”,否则他怎么也要把路鸣泽塞进“灵境”里做那个冰箱里的大象,或者做他路明非的影子。 “亚纪师姐,现在冥照的半径是多少?”恺撒问道。 “大约两米,正好覆盖了我们所有人。” “这个半径的冥照你可以维持多长的时间?” “两米的冥照,我大约可以支撑五……不,是六个小时的时间。”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什么都不做,我们可以在这个冥照的范围内待六个小时。” “……嗯”酒德亚纪咬着下嘴唇,点了点头。 “那你的冥照的最大范围是多少?” “什么意思?恺撒?你想说什么?”叶胜出头问道。 “各位卡塞尔学院的师兄师姐与师弟,我有一个疯狂的想法。”恺撒伸开了双手,此刻的他脸上带着蔑视而轻狂的笑容,像是阿斯加德山上的君王,欲以拥怀一切。 “这个想法一直在我脑海里,但是迟迟都只有雏形。现在冥照出现了,这个想法中的最重要的一环也被补齐了。各位,我要毁掉这座尼伯龙根,以及这些——龙。” 冥照中传来久久的窃窃私语声,那是恺撒在讲诉他疯狂的计划。卡塞尔学院多的是天才和怪物,当然,还有疯子,卡塞尔学院多的是疯子,比如,这尼伯龙根中的这一群。 第七十七章 冥照(2) 楚子航踏出了冥照。 他孑然一身,带着袖口的两段清风,和手边的一把村雨。 最初的战斗属于楚子航,最后的战斗也属于楚子航,他本来就是卡塞尔学院的战技至臻者,当之无愧的杀神s级。 他仰起头,注视着眼前的青铜巨龙,巨龙的青铜鳞片茂密粼接,一路从巨掌延伸至龙角,他就像是一座层峦叠嶂的高峰,而他是那个要攀登高峰的人。 一滴涎液滴到了他的肩上,那是原先碎成粉碎的青铜碎屑。看起来,木偶师操纵着隐线,却也是半个目盲之人,他只能分辨出这个位置有人,却无法分辨出他是谁。 否则,他不会黔驴技穷地再把这套招式在这里再试一遍。 楚子航君焰燃起,一呲火苗迸射,逐渐愈演愈烈,直至笼盖了整副躯体。灼灼烈焰围住了他的全身,那其实是一个气环,一个君焰烧铸而成的气环,保护着他的这副人肉之身。 楚子航的周身是一圈数千摄氏度围成的环,所有闯入的青铜碎屑都如同飞蛾扑火,一瞬间就被烧成了铜水。 而他,如同烈焰之中的火种。君焰中的他依然有着锋利的眉宇和屹立的身姿,他从火中走来,往高山处登去。 他登上了巨龙的右翼,数千度的高温灼烧着巨龙的翅膀,楚子航踏过的地方都变成了一片片焦漆。他踩在巨龙的翅膀上,那些青铜鳞片都被他灼烧成了腐锈流黏的铜水。 巨龙似乎是终于发现了不对劲,他猛地一拍羽翼,高高跃起。龙是会飞的,他相比于混血种和人类的最大优势就是他有一双暴风般的翅膀,他能够推云开雾,甚至能够拨山见海。 楚子航没有在这里跟他鏖战,他一个蹬跃,直接从巨龙的翅膀上跳了下来。此时他距离地面已有数十米,近十层楼高,但他毫无惧色,就这么笔直地落下,身上的君焰熄灭,风儿如同棉花一般在地上接住了他,他像是一团火种,温柔地被包裹进风棉花中。 言灵·镰鼬。镰鼬的风群为他织成了温柔的棉床,楚子航落倒在棉床中,轻轻地一个缓力,便站起了身。 卡塞尔学院在秘党的地位是有原因的,比如说,他们拥有世界上最好的言灵学老师,她对于言灵的理解和教导出神入化。关于镰鼬,它可以是雷达,可以是刀,也可以是温柔的风棉。 楚子航看着天上的青铜巨龙和盘旋在他身边的六条盘龙。巨龙磅礴羽翼,遮天蔽日,即便他双眼空洞,却依然好像是天边降下的神使,雷霆风雨皆环绕与他;而那盘龙,身躯颀长,衔珠踏云,在这巨龙身边却好似一根泥鳅,空有龙姿,却毫无龙之威严可言。 或许这便是真龙与这化形而成的“假龙”的分别。 那六条盘龙如同接了号令,围成龙阵便疾驰而下。 现在知道了,它们便是这木偶师弹射而出的“愤怒的小鸟”,带着愤怒,也带着使命,它们是青铜铸成的龙躯,身上牵着隐形的丝线,木偶师毫不畏惧于把它们都引爆,对于木偶师来说,无论它们是龙,还是满地的碎渣,都不过是他傀儡的一部分。 只是,老技俩被看穿了,可就不好用了。你面对的可不是普通的什么盗墓者,而是卡塞尔学院的疯子。 六条盘龙疾驶而下,却一瞬间急停在空中,那是因为楚子航“消失”了,不是在这尼伯龙根中消失了,而是在木偶师的眼中消失了。 他遁入了冥照之中。 “怎么感觉有点像哈利波特中的隐形衣。”冥照中的路明非说道,“简直就是作弊加外挂啊,难怪哈利能打败伏地魔。” “而且……为什么我们要裹得这么严实啊!”路明非狠狠地吐槽,现在他便如同最开始跟踪老唐和林凤隆时一样,脸贴脸胸贴胸屁股贴屁股,整个身体弯成妖娆的s型。 “那是为了给亚纪师姐省点体力你懂不懂啊,我们待会儿还要靠亚纪师姐的冥照逃跑呢。”路鸣泽的脸正贴着路明非的脸,而路明非的另一瓣脸毗邻的是恺撒,恺撒的金发如同一抹夕阳在路明非的眼前升起又落下,升起又落下…… “如果以一米的圆心来算,酒德亚纪师姐的冥照持续时间大约为24小时,这个时间对我们来说是最稳妥的,这个空间也可以容纳我们所有人,就是这个轮椅有点占地方……”恺撒说,“但一旦从一米扩宽到两米,这个时间就骤降到六个小时,待会儿我们还要……所以,无论如何,沙漠中的水应该省着点用,可能我们就是差那么一点才走不出沙漠。这是极限生存中的危机意识。” 好啦好啦,我都懂,我都懂。路明非当然都懂,他就是觉得气氛有些诡异,尤其是楚子航落入冥照中后,他近乎全身都赤条条的,只留了一些遮掩的布料。先前他在那条巨龙的眼瞳中拯救老唐的时候,剧烈的君焰灼烧了他的大部分衣物,在那之后,他便只有一些碎布黏在身上。而此刻,他正与路明非胸贴着胸,他的健硕的腹肌几乎要将路明非整个人都挤垮…… “你看,亚纪师姐眼睛都不敢睁。要不恺撒师兄您褪条您引以为傲的阿玛尼的西裤,帐结路鸣泽身上,反正他还欠不少钱……”路明非在那碎碎念。 恺撒看着楚子航。的确,这个计划的核心是楚子航,不仅是因为楚子航拥有所有人中唯一可以抵御青铜和“微波炉”的君焰,更是因为——楚子航是他所最信赖的人之一。大约在一年之前,他们曾经一同执行过一个任务,任务的地点,是在意大利的阿尔卑斯山脉…… 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恺撒开始重新认识他这个永恒的对手。他不是一个好的合作伙伴,他的脸上溅上献血的时候是他杀意刚刚开始的时候,他习惯了单枪匹马,在阿尔卑斯山脉的地底里他永远都是一个人走在最深的黑暗里,耳前响起龙的吐息,他反而握着村雨大踏步地向前。 “楚子航……” “我走了。”恺撒的话刚说出口,楚子航便淡淡地说了一声,走出了冥照。按照计划,他们在冥照中一路挪行,然后在这里现身。 冥照只能隔绝外来的光线,却无法隔绝从内往外的视线,所以他一直都知道他们的目标是哪。就是这里,青铜神殿内,九龙皇座。 第七十八章 冥照(3) 楚子航走出了冥照,走上了皇座。 “君焰”的意思是“君王”的火焰,而释放君焰的人,便是当之无愧的君王。 楚子航踏上了皇座,他双脚踩在那皇座之上,九龙皇座雕着鎏金的九龙铺首,龙生九子,那皇座上雕刻着龙之九子,长子囚牛,次子睚眦,三子嘲风,四子蒲牢,五子狻猊,六子霸下,七子狴犴,八子负屃,九子螭吻,那是人类与混血种奉献给青铜与火之王的供奉,意味着“龙王”统御“龙子”,它是恢弘常鸣“君”与“父”的鉴证。 楚子航将皇座踩在脚下,他比皇座要更高一筹。他看着眼前的宫殿,那明显是人类锻铸的宫殿,木兰为栋椽,杏木作梁柱,屋顶椽头贴敷有金箔,门扉上有金色的花纹,殿前左为斜坡,以乘车上,右为台阶,供人拾级。这的确就是朝臣朝拜天子的宫殿,而这皇座之上,坐的就是他们的天子。 在《有熊录》中就记载了这么一座青铜神殿,而神殿中的天子,就是有熊国的君王。 那《有熊录》中所记载的,两条于神殿之上撕扯、喷吐出的巨焰灼尽天日的黑龙…… 楚子航立于皇座之上,他带着睥睨的神姿。众生皆在你脚下,生死权杖皆在你一念之间,只要登上过这个皇座的人都可以明白这句话的意义。 楚子航前脚微倾,双手握住妖刀村雨立于胸前,这是少年宫剑术中的起手式,可攻,亦可守。 来了! 楚子航当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蛇和镰鼬一直围绕在他身边,为他源源不绝地带来信息。 一只盘龙飞进了神殿,它带着破狞大口,歇斯底里地朝楚子航冲来。但它冲来的姿势如此的别扭可笑,它颀长的身躯哪还有一点龙的威严,它歪歪扭扭,夹紧尾巴,绕蹿着神殿内的立柱,它来到楚子航的身前,但它动也不敢动,只是对着楚子航,张着嚎啕的巨口。 它似乎是在恐吓。 像是小孩子一样地在恐吓:你给我下来!你不下来我就打你了! 他的确就像是小孩子一样。 其实在刚进青铜神殿的时候楚子航就看清楚了,这座青铜神殿内的宫殿,金碧辉煌,纤毫不染。过去了数千年,这里依然栋椽如新,梁柱如原,但在《有熊录》中,这座神殿因为两只黑龙天崩地裂般的战斗,早已被毁得断壁残垣,更不用说,在《有熊录》的记载中,神殿内铺伏了上千具尸体。 数千年过去,这里的砖瓦已被修复,这里的尸体被拖去了青铜城的小黑屋中,被锻铸成青铜的尸山骨海,还有这里的栋椽,梁柱,门扉,皇座,都好像日日夜夜有人精心擦拭一样,过了上千年,依然如同初造时纤尘不染。 这是不是说明,这里是你最珍贵的宝贝呢?你造了十二条看门狗为你看家护院,还悬了一条死去的巨龙为你在天顶望哨,这里是你的宝贝啊!所以你这盘龙在进来时才扭扭捏捏,七弯八倒,那是因为你怕它弄脏了这里,所有的立柱,所有的台阶,还有这九龙皇座,对你来说,都是你最心爱的宝贝,你不希望任何一个人染指它。你看你派来的盘龙,它不敢用他的巨口啃噬,也不敢甩起它的龙尾,它不是怕楚子航,它只是怕毁了楚子航脚下的九龙皇座。 好像对于他来说,他一直等待着一个人,他等待着他回到这里,来重新登上这里的皇座,来让他看到:你看,这里所有的一切都跟你离开时一样。 所以,如果,这一切都没了,那你,还能藏得住吗? 楚子航伸出手来,言灵·君焰从他的手中汨汨留下,火焰如同滴下的烛涎,绽放出盛大的花海。整个九龙皇座,所有的雕栏鎏金,所有的龙生九子,都燃烧在楚子航的君焰中。 嗷呜——那盘龙仰头呼号,它根本不能发出声音,但好似依然能听到它凄厉的悲鸣。只是,在战场上,哪里有容你哀嚎的时间呢?楚子航高高跃起,言灵·君焰带着妖刀村雨,一刀沿着龙口劈下,村雨划过他下腹的鳞片,呲啦啦,无数青铜鳞片化为铜水落下,铜水在地上凝结,为这青铜神殿又布上了几笔墨纹。 “怎么感觉师兄砍瓜切菜一样?”冥照中的路明非说。 “不,是他害怕了。”恺撒说。 “谁?那只龙?木偶师?” “是的。” “龙也会害怕吗?” “会。龙也不过是动物中的一种,就跟人一样,所有的动物都有畏惧的本能。人在自诩为世界的主宰的时候会害怕吗?会,看见一只虫子就会害怕。” “怎么说的好像我们是只虫子。” “我们比虫子可怕。他在第一次使用言灵想把我们裹成木乃伊的时候就该害怕了,因为我们利用冥照在他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现在我们找到了他的软肋,他所谓的十二龙阵在楚子航不过是几滩铜水,你说他会不会害怕?” “好像……是应该害怕。”路明非脑补了一只虫子在他眼前隐身了,然后又放火烧他拿来打星际的电脑主板,那他肯定也疯了。 君焰的灼灼烈焰还在继续,楚子航烧掉了九龙皇座,又烧掉了皇座旁的四个次座,他在那木兰栋椽上洒了一点火星,便立即有妖冶的火焰攀扶而上。这座宫殿是人类的杰作,是人类贡献给君王的礼物,它集聚了人类的智慧,自然也集聚了人类常用的典式,它用木头作桩,用金箔贴黄,这也就意味着,它在君焰面前,不过都是一些引燃的秸秆。 熊熊火焰在神殿中陆续点起,楚子航站在火泊中,火焰印照出他一个人的背影。 “5,4,3,2,1……”恺撒在倒数,蛇和镰鼬带来了敌人的消息。以这座神殿的大小,那只青铜巨龙是进不来的,即便进来,也只会把这神殿挤得粉碎。而那些盘龙,即便再来,不过是楚子航的掌中之物耳。 你眼睁睁地看着你最心爱的宫殿即将毁于一旦,你精心呵护了数千年的神殿即将被烧灼成一片废墟,这个时候,你该怎么办?你还要隐藏在背后继续当你的木偶师吗?我们的,尼伯龙根的主人。 一个人影出现在神殿的门口,跟在他身后的是剩下的五条盘龙。那五条龙在他身后,乖巧熨帖,好像是他牵着的五只狗。 那个人影是——老唐,罗纳德·唐。 第七十九章 冥照(四) “怎……怎么回事?”冥照中的路明非说话有些哆嗦。 “看这架势,好像是排头老大带了五个鹰犬来报仇呀。”路鸣泽嘻嘻地笑着,他的语气故意装模作样,装得粗犷了起来,“桀桀桀,你伤我一个兄弟,我定灭你满门!” “可是,那是……老唐。” “我知道是老唐呀,我说了嘛,敌人可能隐藏在哪里呢?门背面,冰箱里,还有就是我们的影子里呀。叶胜师兄一直没有找到这个木偶师的心跳声,有没有可能,他已经找到了,只是,这个木偶师,就在我们中间。” “你是说,这个人……是老唐?” “还有可能是牛顿呀!”路鸣泽拍了拍身边沉睡的少年,“无辜被带入异世界的少年,却是异世界的魔王统治者,你不觉得这种设定很带感吗?” “我只觉得这种作者应该回炉重造。”路明非没空再去理这个小恶魔。他把眼神望向了一旁的叶胜。 似乎是明白路明非在求证什么,叶胜对他点了点头,“罗纳德·唐和牛顿的心跳都在每分钟70次左右,是正常人类的心跳。龙的心跳要远比人类要剧烈数倍,否则不足以支撑庞大的身躯。” 路明非悬着的心终于落下了,他从一开始就在担心,他在担心老唐所说的“我有一件不得不做的事”究竟是什么,老唐来的地方可是青铜与火之王或其次代种的尼伯龙根,为什么他会和林凤隆来到这里,而且还是来做一件不得不做的事。 等等!路明非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长时间以来居然被他们下意识地忽略了,可能他们神经崩弦太久,都没意识到这里还少了一个人。 “林凤隆去哪了?”路明非发现自己说出这话都带着冷气。 “可能就是死了吧。”路鸣泽云淡风轻地回答了这个问题,“想在这种地方活下来,没点血统是不行的。这里毕竟是‘死人的国度’,如果是低血统的混血种,可能随便来点精神力的威压就精神错乱了。” “嗯……”路明非低下头,轻轻地嗯了一声,他其实在问出口的时候就想过这个答案,只是路鸣泽毫不留情地把这件事说出来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身边冰冷的空气。 “所以我说,老唐还活着,肯定有他的过人之处,比如,说不定他就是青铜与火之王呢,毕竟,龙可是很会伪装的哦。”路鸣泽还在那里喋喋不休,“龙在很早之前就学会了如何伪装成人类,从样貌到声音到性格分毫不差,甚至还能通过卡塞尔学院的血统考核呢,想考s级考s级,想考a级考a级,考个c级、d级混个泯然众人就更难察觉了。现在时代不一样喽,不是他们统治世界的时候了,寄人篱下,不得不低头嘛。” …… 路明非没再理会路鸣泽的疯言疯语,这个小恶魔的话,十句只能听两句,但凡多听一句你都会折寿十年。 路明非继续看着冥照外的世界,那是青铜神殿内,楚子航和老唐对视而立,一个人的手中握着妖刀村雨,一个人的手中仿佛牵着五条盘龙,火焰在他们身边点燃,像是祝庆的焰火。 老唐的眼神空洞,却不呆滞也不迷离,他仿佛是一尊机械的降神,莫名地带着皇的威严和气仪。他双手张开,仿佛君王昭告群臣,再一指挥使,那五条盘龙便迤迤而出。 不知为何,老唐手中的盘龙没有了原来的扭捏,也没有了原来的躁动,它们忽然变得灵俏而游动,像是一尾游鱼,穿行在这大殿之中,它们所过之处,地上的焰火都被一一扑灭,只剩下一缕余烟。 “怎么回事?”冥照中的路明非咋舌问道。 “师傅莫急,让俺老孙开个火眼金睛为您瞧一眼。”路鸣泽神瞳微启,片刻之后,他也咋舌了,“以火灭火,还有这种招数?” “以火灭火?” “是的,那些被熄灭的火焰,都是被一闪而过的火花碰撞之后熄灭的,火花的速度很快,又跟原来的焰火碰撞在一块,因此人的肉眼是分辨不了的。” “在常见的消防灭火中的确有一种‘火攻法’。”此时恺撒介绍道,“这种方法主要用于森林的山火,主要原理是由人工点燃火头与相向烧来的林火对接,使结合部骤然缺氧失去燃烧条件。我认识一位森林探险的大师,他探索过世界上所有危险的森林,包括亚马逊雨林和罗马尼亚的牧羊童森林,对他来说森林就是他的家,是他的巢穴,我听他说起过这种森林灭火的方法。” “可是能在如此微观的程度实现如此细致的碰撞灭火,这也能做到吗?”路鸣泽问。 “对于言灵的控制来说,在微观程度实现控制的难度不亚于在超宏观实现控制的难度。把‘君焰’拿来炒菜的难度不亚于让‘君焰’制造一场1000吨tnt的大爆炸。用这么细致的手法来驱逐火焰,具体难处多少,恐怕只有楚子航才知道。” 此时的楚子航,表情并不轻松。 他的压力不是来自于眼前迤迤的五条盘龙,也不是来自于莫名被浇熄的火焰,而是来自于——罗纳德·唐。 他的身上有一种无与伦比的威压,他站在殿前,仿佛戴着冕旒,他的眼神空洞,却好似闪耀着通天彻地的黄金瞳。 吾皇天威,诸臣叩拜。 吾皇天威,诸臣叩拜。 楚子航耳边响起煌煌武威声,那是让他跪拜的诵音,像是有一只无形的手掐住他的脖子,把他一直往地上压。 龙的威压。 楚子航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黑王尼德霍格的画像时,画像中的那条黑龙羽翼从骸骨堆中撑起,地上的骷髅被他搅动的羽翼压成粉碎,他的身后是皲裂的天空,他的身下是满是骸骨的荒野,黑龙从骨堆中爬出,他闪着金色的瞳孔,像是金色的太阳一样耀眼,他的瞳孔照亮了这片黑色破碎的世界,他是这片死域的王,他看向楚子航,楚子航立马便感觉自己堕入了无尽的深渊中。 那是龙王的威压。正如同今时今日一样,那是属于龙王的威压。 第八十章 共振鸣潮 老唐的双眼与楚子航的双眼对视,在楚子航看来,老唐的眼中只有一种神情:君临天下的睥睨。 他好像是这片尼伯龙根的主宰,万事万物都在他股掌之中。 夭矫的游龙窜行到了楚子航的身前,它们此刻好像活灵活现,它们眼睛眯成月弯,龙须随风纷扬。他们好像在笑,在肆意的讥讽,在肆意的嘲笑。它们在嘲笑楚子航,在嘲笑它是个卑劣的混血种。 楚子航举起村雨,不知为何,他手中的村雨好像重了一千倍,楚子航往前踏出一步,这一步他的脚好像整条都生了锈。他整个人身上都仿佛背了千斤重担,他的动作变得沉重而呆滞。 楚子航释放出言灵·君焰,滔天的烈焰从地上涌起,像是喷涌的泉水,但那泉水在离盘龙一尺的地方被生生断截了,好像在那一尺的地方突然缺失了燃烧的养料。君焰在盘龙的身下覆成了一条完全平行的薄膜,底下是君焰燃烧的烈焰,底上却是稳坐钓鱼台的青铜盘龙。 “还真是两条完全平行的弧线呐。”冥照中的路鸣泽有些感慨,“即使在我的‘神瞳’中,这条隔离带和这条龙的躯线也是完全平行的,要做到这一点,难度应该不亚于拿君焰去把一串烤肠考得外嫩里焦。” 把一串烤肠考得外嫩里焦……路明非不知道路鸣泽这个比喻是什么意思,有任何人或者机器可以把烤肠烤得外嫩里焦吗?针孔火焰发射器? “师兄的表情看起来不轻松啊。”路鸣泽说。 “毕竟在我们的计划中,这已经临了倒数第二步。”恺撒说,“他独自承担着所有的危险与压力,才把最好的时机留给我们。” 他们在等待,等待楚子航下达最后的命令,然后开启那个疯狂的计划。在那个计划中,他们要毁灭这里的所有,他们要毁灭这个尼伯龙根。 来了。 言灵·蛇带回了楚子航的手势,那是他们原先约定好的一个暗号,当楚子航做了这个手势之后,意味着尼伯龙根里将刮起汹涌的风潮。而楚子航做下这个手势,只有两种可能,一,木偶师现身了,二,楚子航陷入了极度的危险之中。 可路明非看着冥照外的楚子航,他还在跟空中的青铜盘龙隔空对峙着,路明非也没有看到除了老唐以外的任何一个人进入这青铜神殿。 “明非,准备好了吗?”恺撒拍了拍路明非的肩膀。 “啊?”路明非愣了愣,言灵·蛇的确收到了楚子航的暗号,但他甚至分辨不出来这在暗号中属于哪一种。 “相信楚子航。”恺撒说。 相信楚子航。是啊,路明非有什么理由不相信楚子航呢,多少次危机都是楚子航顶在你面前,你失恋了他还发短信来安慰你,每年你的生日都能收到楚子航师兄的“生日快乐”和一份生日礼物,虽然那些生日礼物都是些《巽玉录》或者《运动生理学》这种书,但楚子航还会附上数百字的推荐路明非阅读的引言……楚子航总是无比重视与路明非的这段关系,好像他是他们狮心会要培养的下一任接班人。 路明非不是不相信楚子航,而是……老唐还站在神殿之下啊,他的双眼空洞,表情僵硬,像是个在扮演“皇帝”却又演技不足显得装模作样的演员。待会儿整个疯狂的风潮会淹没整个尼伯龙根,他又…… 言灵·蛇又一次带回了楚子航的手势,这是短时间内的第二次,看起来楚子航已经很明确这是一个“时机”。恺撒已经准备好涌动的风潮,只剩他了,只剩他路明非了,毁灭这座尼伯龙根,只在他一瞬之间。 在这一瞬之前,路明非又一次看了老唐。老唐依然站在神殿之下,他那空洞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楚子航,他太像是一个被龙类精神力威压所控制的木偶了,木偶师让他露出睥睨的神色,他就嘴角吊起,眼神狂放,他的确看上去很像是一个睥睨的“皇帝”,但路明非再怎么看他都是那个笑嘻嘻把钱塞他一半搂着他肩膀跟他说明天继续卖烤肠的老唐啊。他说好了要带他和牛顿一起回去的。 言灵·蛇第三次传回了楚子航的手势。 没有犹豫的时间。这是他们一整个卡塞尔秘密执行小组,一个人的犹豫可能会害死所有人,卡塞尔学院的学生,第一件要学会的事情就是信任自己的团队,和让自己成为值得信任的队友。 言灵·镰鼬—— 共振鸣潮。 诺玛是言灵学的大师,是她发明出了这套镰鼬的极致用法——共振鸣潮。镰鼬是夭矫的风妖精,他们有着透明的翅膀,他们传导风声也产生风声,风带来声音和震动,密密麻麻的镰鼬群围聚在一起,就是振动的波纹。 就像往水里扔下一颗石子,只不过,是一颗巨大的石子,然后石子荡起的巨大的波纹不断地振动,振动,直到溢满整个水面。 恺撒的镰鼬群包裹了整个青铜神殿,一颗巨大的石子被投入了这片青铜神殿的水面中,青铜神殿不断地荡起振动的风声。 然后,路明非的镰鼬包裹了青铜神殿外的整只青铜巨龙,那只青铜巨龙还正如初始见他时一样,立着脚站在神殿之巅。忽然,透明的镰鼬群覆满了他的全身,巨大的石头被扔入了这片水面中,整个青铜巨龙都开始爆发出不间断的振动声。 共振鸣潮,利用镰鼬群之间的共振来产生宏大的破坏力。19世纪初,法国昂热市的一座大桥因为拿破仑的士兵迈着整齐的步伐而突然发生强烈的颤动,并最终断裂坍塌;1940年,美国全长860米的塔科马海峡吊桥因大风引起的共振而塌毁。在共同的频率之下,物体会从周围吸收更多能量,直到物体——完全的毁灭。 来自于风和声音的极致的力量,由诺玛发现并创造,为恺撒和路明非取名为——共振鸣潮。两个振动的水面荡开一圈又一圈的波纹,他们的频率完全一致,他们释放的这些波纹中蕴含着——让整片水面毁灭的鸣潮。 第八十一章 共振鸣潮(二) 鸣潮的第一声响,顶上传来了疵裂声,天上落下了第一片瓦片,那是砌造宫殿时所用的黄琉璃瓦,巨大的风潮振动,整座宫殿都如同船只在大海中风雨飘摇。第一片瓦片摔在地上,摔成了粉碎。接着是屋顶椽头贴着的金箔,接着是一根根支撑的梁柱,接着是木兰的栋椽,这座神殿中的所有东西都摇摇欲坠。 神殿之上的青铜巨龙也在疯狂地振动,镰鼬群的共振所带来的是极致的力量,就像是一台压铸机贴着你的身体要把你压成粉碎。 在共振鸣潮中,即便是真正的龙也会感觉自己在以可怕的频率颤抖而不受控制,何况,这是一只死龙。他身上的鳞片开始皲裂,如同大地干涸一般的裂痕从他的龙尾一路开裂至了他的脊背。 木偶师此时察觉到不对劲了,他奋力地驱使着自己的言灵,缝补着这条青铜巨龙背上的裂缝。但是这一切都无济于事,共振鸣潮所带来的冲击力已远远超过了言灵修补的极限,就像1940年坍塌的塔科马海峡吊桥,无论当时有多么精密的团队在实时修补大桥的裂痕,都抵不过共振带来的摧毁力。要抵御共振鸣潮只有一种办法,驱散镰鼬,解除两个镰鼬群频率的共振。只是,这未见其身亦未见其影的木偶师,他这依靠言灵的隐形丝线,根本无法察觉镰鼬的存在,更遑论驱散镰鼬。 青铜巨龙开始歇斯底里地挥舞起羽翼,可惜那只是他黔驴技穷的一种体现,路明非所释放出的镰鼬群紧紧地贴住了他的身躯,他的挣扎所带来的是镰鼬群更为致密的风的吐息。 共振鸣潮的风的吐息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诺玛为恺撒和路明非试验过不计其数的风潮的共鸣,共鸣风潮的核心在于“共振”,只要两个镰鼬群共振的频率一致,那就将会带来源源不绝的破坏力和冲击力! 青铜巨龙挥动的巨翼造成了路明非所释放的镰鼬群的频率变化,那是更为密集的点阵,就像是从绵绵的细雨突然变成了倾盆大雨!同时,一只镰鼬从路明非的镰鼬群中飞到了恺撒的镰鼬群中,它是一只传导的信使,传递着有关于共振鸣潮的讯息,一瞬间,恺撒所释放的覆盖青铜神殿的镰鼬群也变成了倾盆大雨! 恺撒和路明非在诺玛的调教下早已经可以依靠镰鼬来传递基本讯息,比如那天在诺顿公馆中,就是恺撒释放出了一只不一样的镰鼬来为路明非指明逃跑的路线。而在这青铜城的尼伯龙根中,镰鼬带来了共鸣的频率,恺撒和路明非依靠镰鼬保持振动的同步,一瞬间,整座尼伯龙根中大雨狂落,青铜神殿 塌了。 青铜神殿的立柱由于共振鸣潮开始断裂,那是人类用杏木作的梁柱,巨大的撕裂口从立柱中间开始显现,然后一发而不可收拾,狭长的闪电突然布满了整根立柱,整根立柱轰然倒塌。 整座青铜神殿内共有几十根立柱,正是这些立柱支撑起了偌大的青铜神殿,随着第一根立柱的倒塌,整个青铜神殿忽然变得大厦将倾,一根接一根的立柱身上浮现出了疵裂的闪电。 整座青铜神殿在下降,不,它不是在下降,而是在陷落。神殿的立柱倒塌之后,黄琉璃瓦铸成的殿顶没有了支撑,巨大的瓦块高高的摔落,神殿内扬起巨大的粉尘。那些青铜盘龙,此刻好像痴了也傻了,盘伏在原处毫无动静,一块瓦块压过它们的身体,两块瓦块压过他们的身体,无数块瓦块压过他们的身体,它们依然无动于衷。整个神殿已经变成了倾颓的残垣,只有残垣中偶然现出一些龙的斑纹。 言灵·冥照。 酒德亚纪的言灵·冥照释放至覆盖了半座青铜神殿,再也没有那些言灵的隐线,也再也没有龙的精神力的威压,此时的整座青铜城对于木偶师来说就是一片空白。在他的尼伯龙根中出现了一片空虚,所有驭之如使的青铜此刻全都变成了黑盒里的盲具,在数千年龙与混血种的战斗中,从没有龙见识过镰鼬的共振鸣潮,也从没有人见过冥照隔绝言灵的屏障,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今日的尼伯龙根中,作为对抗青铜与火之王巢穴的武器。 恺撒言出必行,他说的,他要毁掉这片尼伯龙根,首先,就要毁掉这座青铜神殿和这只青铜巨龙。 在那神殿之上,那只青铜巨龙也在陷落。他站在殿顶,殿顶在塌陷,他也在塌陷,他不是没有反抗,相反,他反抗得意外地激烈,他想一步登天,飞到空中,但他的翅膀却像患了帕金森症一样不停地抖动。共振鸣潮所带来的压迫力远远超过他的认知,他像被十八条锁链牵扯住了双翼、双足和他高昂的头颅,他想朝天发出嘶鸣,但早已僵死的身躯无法发出任何的声音,他只能眼睁睁地跟着青铜神殿一同下落,下落,直至——沉没。 所有的立柱都已经塌成了齑粉,整座青铜神殿像是被拦腰斩断,所有的栋椽,梁柱,金箔,门扉,全都在共振鸣潮中碎成了粉末,殿顶突然塌陷出了一个空洞,无数的砖瓦青铜倾泻而下,还包括—— 一只青铜巨龙。 青铜巨龙失去了他的引线,木偶师的言灵再也无法托举他的身躯,如今共振鸣潮带着他全身所有的鳞片在疯狂地振动,冥照释放出了一个圆,半只青铜巨龙也已经陷入了冥照的圆中,那些言灵的隐线再也控制不了他的青铜身躯。巨龙带着数万吨的身躯沉沉地摔倒在青铜神殿内,轰,震起一片迷雾般磅礴的粉尘。 整座大殿的砖瓦,木梁,还有殿顶上的赳赳雄关,随着这一声轰然巨响全部倒塌,无数的石头、木头和青铜掩倒在巨龙的身上,就像为他披上了丧葬的白衣。 青铜巨龙和青铜神殿,一同被埋葬在这尼伯龙根中。 第八十二章 风雨飘萍之后 “完活了。”冥照之中,路明非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刚才他全身心地释放着镰鼬,整个人几乎处于灵魂脱壳的状态,控制如此庞大的镰鼬群需要调度他身上每一寸神经,当时他几乎无心亦无我。那个时候,只要随便给他大腿根上来一脚他立马就会浑身肌肉抽搐痉挛进医院,不过还好,有冥照。 冥照保护了他们所有人,他,恺撒,路鸣泽和牛顿,还有叶胜。 酒德亚纪和她一样瘫软在地,半径为一米的冥照可以持续的时间是24个小时,那半径是一百米的冥照呢?后者所消耗的精神力是前者的一万倍!半径一百米的冥照能持续的时间是多久?只有不到8秒钟。就是在这几秒钟的时间,酒德亚纪的冥照覆盖了半座青铜神殿,将那言灵的隐线完全隔绝在外,青铜巨龙随着神殿一起陷落,所有的盘龙都被压在废墟之中。 叶胜拿着急救箱在酒德亚纪的身边,她需要跟路明非一样补充营养和精神力,酒德亚纪虚弱地看了一眼远处的他,她的意思是,她不要紧,先管路明非。 如果没有路鸣泽,路明非就是这个团队里的小幺,每个人都把他摆在最重要的位置。他现在觉得这个临时凑成的秘密小组真的像是葫芦娃里面的葫芦七兄弟,有人喷水,有人吐火,有人力大无穷,有人火眼金睛,还有个被蛇精蛊惑的小葫芦(牛顿),他路明非也在里面出了大力啦,刚才他的镰鼬群铺满了青铜巨龙的全身,潮水般的巨响给巨龙带来了汹涌的不可抗力,接下来他回学院也可以擦擦鼻子,抬起头来,在诺顿公馆里开设舞会也可以跟新生优雅地伸出右手,然后说:你愿意赏一位屠龙勇士一场交谊舞吗?我的女士。 想想都拉风得不得了,回学院去跟昂热校长汇报,叶胜师兄、恺撒师兄、楚子航师兄都会给他记上狠狠的一笔,是他的共振鸣潮击垮了巨龙,是他释放出的镰鼬包围住了几百丈的青铜巨龙,是他成为了毁灭这座尼伯龙根的功臣,不像平时耀武扬威的路鸣泽,从头到尾都不知道人在哪…… “来,哥哥,补补。”路鸣泽突然出现在了他的身边,一颗黑色的药丸被突然投进了他的嘴巴中,咔哧一口,浓墨的中药味漫溢在他的整个舌尖。 什么东西?路明非狠狠地盯住路鸣泽。 “六味地黄丸啦,知道你身体虚,随时都要补补身子,我随时随地都带着的。” 路明非恨不得冲上去就给这小恶魔来两记老拳,还随身携带六味地黄丸,你这安的是什么居心呐?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吃了这什么“六味地黄丸”,路明非好像真的服下了什么武侠小说中的灵丹妙药,他顿时感觉一股暖泉在自己的身体里浴浴流淌,顿时他的老骨头老腰都好像活了一样,他伸了伸腿,居然直接站了起来。 “神殿倒了,巨龙也倒了,看起来还蛮轻松的嘛。”路鸣泽在一旁嘻嘻地笑着,“看起来这青铜与火之王也不怎么样嘛,从头到尾只知道拿个‘微波炉’唬人,从头到尾连脸都不敢露呢。” “还是说,他已经露面了,只是我们没有认出他来呢?”路鸣泽继续嘻嘻地笑着,他还是拿着一株狗尾巴草,挑逗着“灵境”中的牛顿。不,不止牛顿,还有一旁的老唐!老唐不知什么时候躺在了牛顿的身边,原先的那股威严和睥睨都从他身上烟消云散,只剩下了深眠般的祥和。 “叶胜师兄救了他,以血肉之躯在酒德亚纪几秒钟的冥照时间内把老唐拖出了神殿。记得谢谢叶胜师兄,他一直都记得老唐是你的好朋友,记得你要把他带回布鲁克林。”路鸣泽说道,“现在老唐享受了和牛顿一样的灵境套餐,至少我敢保证没有外来的精神力能够施以他威压,他和牛顿都是安全的。” “有没有觉得,其实我的‘灵境’跟尼伯龙根很像。想想困在我的‘灵境’中跟困在尼伯龙根中也差不多,同样都是暗无天日,同样都是拨不开的迷雾。或许青铜与火之王也会被困在我的‘灵境’中呢,毕竟序列号111已经很接近龙王的言灵了,114就是青铜与火之王的言灵‘烛龙’。” 路明非没有再去听路鸣泽的胡言乱语,对于他来说,一切都已经是最好的安排了。青铜神殿与青铜巨龙一起毁灭了,牛顿和老唐都在他的身边,他们的秘密小组,所有人都还活着,而且没有一个人受了伤筋动骨的打伤,他们终将会走出尼伯龙根,回到属于他们的世界。这是属于他们的史诗,数十年前梅涅克·卡塞尔和希尔伯特·让·昂热在柏林的郊区斩杀了一只巨龙,收获了龙类的胚胎并将其储存在石英容器中,他们被誉为卡塞尔学院的第一代天骄。而数十年后,他和恺撒和楚子航,和叶胜和酒德亚纪(不包括路鸣泽)在一座尼伯龙根中斩断了青铜神殿,将一只青铜巨龙压在了神殿之下,这传出去多少也应该在守夜人论坛上风靡三到五个月,再请芬格尔师兄润色润色,搓火搓火,到昂热校长耳边吹些枕边风,自己或许也能混个留校任教,开学第一课就要给师弟师妹们讲述当年在尼伯龙根的英勇伟迹——临危不乱,千钧一发,力挽乾坤,ricardo lu。 故事发展到这里已经很完美了,只差最后一步了,只差故事中的最后一步了,在这个故事中,恺撒计划好了最后一步。 恺撒没有像路明非一样瘫坐在地上,而是继续孜孜不倦地释放着镰鼬,他用那些镰鼬填满了所有青铜碎片的缝隙。木偶师的言灵拥有让这些青铜黏合娈接、死灰复燃的能力,因此恺撒早就想好了用自己的镰鼬充当青铜间的“杂质”和“缝隙”,他将用自己镰鼬的力量阻挡这些青铜重新娈合纽接,直到楚子航走出青铜神殿,走回专属于他们的每个人都要扭成s形的冥照之中。 在冥照之中,他们便是无声无息无影的了,那个时候就是沙漠中的最后一程,他们将在冥照中寻找这座尼伯龙根的出口。 一股灼焰冲天而起,那是在神殿的最中央,所有的青铜都被烧成了铜水,楚子航站在巨龙的脊背,巨龙脊背上的鳞片片片剥落,露出了里面原本的龙躯,那是一条巨大的黑龙,黑龙的脊背上插着八米长的斩马刀——暴怒。 而那团火焰之中,楚子航正站立于此,他的双手握住暴怒的刀柄,他全身所有的力量都灌注在暴怒的刀柄之上。 这是一柄至臻的青铜武器,他是想要把这柄武器从巨龙的身体中拔出! 第八十三章 风雨飘萍之后(二) 冲天香阵透长安, 满城尽带黄金甲。 路明非不知怎么想起了这首诗,他看着废墟之中的楚子航,灼天的热焰包裹了楚子航的全身,他像是披上了火焰的战甲,火焰升至半空,高空中的火苗呲闪着余烬。那是一束数十米高的火羽,火羽之中,楚子航如同一道黑色的剪影,在火焰中闪灭。 但只有路鸣泽能看见,只有路鸣泽的“神瞳”看见了,在那火焰之中,楚子航的身体长出了斑驳的鳞片,一片片龙鳞覆盖了他的身体。他的后背长出了崎岖的龙鳞,他的身前也长出了崎岖的龙鳞,龙的面貌覆盖了人的面貌,他的手猛然之间膨胀了数倍,那是一只带着龙的指骨的手,锋利的指骨就像是杀人的刀刃。 就是这双手在一点点地拔出暴怒,这柄暴怒足有八米长,楚子航在它面前不过是个小小矮人,但楚子航身边的火焰窜起冲天的火羽,火羽覆盖了整柄暴怒,在那火羽之中,暴怒正在被一寸一寸地拔出。它首先要被拔出巨龙的心脏,再是巨龙的骨头,最后是巨龙的皮肉,这只巨龙早已千疮百孔,但即便如此,他依然是数百丈高大,楚子航站在他的脊背上,就像是一只蚂蚁爬到了人的脊背上,而此时此刻,蚂蚁要拔出人脊背上的致命的武器。 不,不是蚂蚁,而是喝了龙血、长出龙鳞的蚂蚁。暴怒的确正在被一寸一寸地拔出,而它每被拔出一寸,身形便会小一些。暴怒是随着执握者血统变化的武器,在血统接近于龙而不是人的混血种手里,它就是足有八米长的斩马刀,挥动时会化为无具体形态的狂龙,而当血统接近于人而不是龙时,暴怒就会变回普通的一米半的斩马刀,只有在挥动时才会发出龙的吼叫。如今,暴怒被一寸一寸地拔出,它也正在一寸一寸缩小。待楚子航完全拔出暴怒时,它已经变回了原来那把人类手中的长柄利刃。 鳞片褪去,火焰此时方终熄灭,楚子航站在废墟之中,此时的他身躯挺立,全身近乎赤条,精炼的肌肉线条蓬勃欲出。此时他身边有三刀相佑,村雨含在口中,右手握着暴怒,左手握着狄克推多。 他像是一名孤傲的浪人武士,背负着名为三刀流的奥义,一人带着三刀斩杀了所有的仇敌,大雨冲刷了他刀下的血迹,一片狼藉之中,只剩他的身形昂然挺立。 楚子航跳下了龙背,沿着嶙峋的乱石废墟一路而下,他的君焰熄灭了,他的眼中却仍带着不灭的火焰。他来到了众人的身边,放下了左手的狄克推多。 “多谢。”恺撒一边仍在释放着镰鼬,一边道了谢。很少有人能让高傲的贵公子道谢,但楚子航绝对是其中之一。 楚子航将口中的村雨换到左手,说道:“那条龙的青铜鳞片全都脱落了,那才是他的原貌,他是一条黑龙却不是青铜龙,他身上的青铜鳞片不过是言灵覆来控制巨龙的武器。如今巨龙身上的青铜全都脱落了,你的狄克推多自然也露出了一处缝隙。你的计划摧毁了这座尼伯龙根,你和明非的镰鼬击垮了巨龙和神殿,甚至你现在还要抵御着这个敌人的卷土重来,而我不过是举手之劳。” “听到狮心会会长的夸奖可比听到昂热校长的夸奖难多了,不是么?”恺撒一边释放着镰鼬,一边看了楚子航一眼。跟楚子航斗嘴是没有意义的,楚子航从来不是一个会在语言上跟你争高下的人,他是永远的行动派,包括拿回你的狄克推多。狄克推多是在巨龙的下脖颈,你不知道他是在冥照的第几秒窜到了巨龙的脖颈之下,也不知道他是如何取出皮肉组织深处的狄克推多而毫发无伤,但这就是楚子航,他永远只做最对的事情。 楚子航继续往前走,他越过了叶胜和酒德亚纪,越过了路明非,径直来到了路鸣泽的身前。此时路鸣泽的身边有两位病人,一位是轮椅上的牛顿,一位是躺倒在地上的罗纳德·唐,他们都处于路鸣泽的“灵境”之中。 楚子航朝罗纳德·唐,伸出了暴怒。 暴怒的刀尖是圆月般的弧度,那致命的刀尖,正对准了地上的罗纳德·唐。 轰。路明非一下子有些懵了,怎么回事?怎么楚子航师兄朝老唐伸出了这把致命的炼金武器?在恺撒原来的计划中,楚子航的确是要拔出这把武器的,但那是为了对付隐藏在暗处的尼伯龙根的主人的,在计划当中楚子航还要负责营救老唐呢,所有人都知道老唐是路明非的朋友,所有人都把营救老唐当作今天任务里的重要一环,虽说中途老唐的“下凡”打乱了他们的计划,但是事情一直发展到现在一切都很完美不是吗?老唐不过是一个被龙族精神力控制的傀儡,他早就丧失了神智了,他这个杂牌混血种甚至没有经过卡塞尔学院和秘党的培训啊,他在这种地方就是一只小白兔,他红着眼睛,不过是尼伯龙根里一只随意被揉捏的孤魂野鬼。 “楚子航师兄。”路鸣泽看着眼前举着暴怒的楚子航,镇静地说道,“现在我需要跟你确认一下,你没有鬼上身是吗?” “鬼上身?”楚子航愣了一下,旋即说道,“没有。” “你确定没有吗?毕竟你手上握的可是龙族的至臻武器,七宗罪中的暴怒。在很多玄幻小说中,致命的武器也是致命的毒药,他们甚至可以控制主人的心智,比如倚天剑和屠龙刀。” 倚天剑和屠龙刀才不能控制心智,你说的那是诛仙剑和烧火棍!路明非在远处默默地吐槽。 “没有。”楚子航又很肯定地回复了一遍。 “你在卡塞尔学院的导师是谁?” “冯·施耐德。” “你在执行部七组中是什么职位?” “我属于执行部十一组,执行部十一组只有我一个人。” “你在学生会中的岗位是什么?” “我属于狮心会,是前任狮心会会长。我已经毕业,加入了执行部,现在狮心会会长的位置属于会里的一位师妹。” “你喜欢的女孩子名字是什么?” …… 楚子航沉默了,众人也沉默了。所有人都知道楚子航是老和尚敲钟,敲不出个两声响来,你把他抽屉里的情书挨个念,或者把学院里的女生名单簿要来,挨个念,也念不到让他皱半下眉头的那一个。 “好吧,这么棘手的问题也答对了,看起来你是真的楚子航师兄。现在我要问你最后一个问题,你是把暴怒对向了罗纳德·唐是吗?你想要杀了他。” 犹豫了半秒,但楚子航还是说道:“是。” “为什么?” “因为他是……青铜与火之王。” 第八十四章 烛龙 轰。 路明非的脑子里一下子闪过无数道轰鸣,老唐是……青铜与火之王?可青铜与火之王是什么?青铜与火之王是龙族的四大君王之一,是黑王尼德霍格的子嗣,他拥有世间最燎热的火焰,他锻铸了世间最强大的青铜武器“七宗罪”,楚子航手中的暴怒正是其中的一把。 可老唐呢?老唐只是个漂洋过海的华裔,住在一个二十平的出租小屋里,小屋里摆了两个上下铺。他叼着鼠标跟路明非跨洋打星际的时候,路明非正一边甩着红点一边幻想他是个西装革履的富二代,他还送过路明非一套星际里的场景战役呢,价值19.9美刀。 就这么一个人是青铜与火之王?青铜与火之王转世投胎也不把自己整得体面一点?与其相信老唐是青铜与火之王,路明非更愿意相信路鸣泽是青铜与火之王。 “师兄。”路鸣泽悠悠地说,“虽然我花了0.1秒就厘清楚了你说的话,但是我还是要问一下,为什么?为什么你会觉得罗纳德·唐是青铜与火之王?” “他在与我对视的时候,释放出了四大君王级别的精神力。” 楚子航说的是,在他用君焰点燃起宫殿的时候,老唐牵着五条盘龙如神般降临,他的举手投足尽是君王睥睨、揽尽河山之势,楚子航在他的威压下仿佛背上了千斤重担,整个人举步维艰。 “四大君王级别的精神力?这可不太好量化吧,师兄。在卡塞尔学院中,没有人见过四大君王,连昂热校长都没有,学院里也没有任何一门课是教你分辨龙族后裔的精神力的。” “我见过。” 啊?路明非的脑子里一下子又闪过无数道轰鸣,楚子航见过四大君王?哪一个?大地与山之王?天空与风之王?还是大海与水之王?他居然见过这种只在教科书里提及的生物,关键是,他在见过这种生物之后还活了下来?这可是昂热校长也不曾创下的伟绩啊。 “也是在一个尼伯龙根里,所以我才会知道什么是尼伯龙根。”楚子航看了一眼一旁的恺撒,“尼伯龙根是死人的国度,是龙族精神力创造的乐园,它与我们的世界存在一个交点,这个交点就像是混血种身上的一个印记,它对混血种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混血种命中注定便是要踏入尼伯龙根的,不是在生的某一时,就是在死的那一刻。” 路明非完全听不懂楚子航在说什么,一瞬间路明非甚至觉得楚子航中邪了,寻龙分金看缠山,一重缠是一重关的咒语在他脑海里响起,他甚至想跑上去给楚子航贴一个崂山道士的驱鬼符。 “有没有一种可能,给你释放威压的不是老唐,而是隐藏在背后的木偶师呢?”路鸣泽说,“他既然能控制青铜巨龙,能控制罗纳德·唐,能躲在暗处给你施展君王的精神力威压也不无可能。” “不。”楚子航摇了摇头,“我知道我说的话听起来很荒谬。但我不是在这个时候才认为他是青铜与火之王,在更早之前,我就有了这个想法。” 众人都屏息静气。其实在楚子航说出“青铜与火之王”之后,所有人的气息都变得促急而混乱,尤其是路明非。只有路鸣泽还能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楚子航对两句。 “在我第一次救罗纳德·唐的时候,我在青铜巨龙的眼瞳中,那时候罗纳德·唐张开了黄金瞳,然后释放了言灵。那个言灵其实不是‘君焰’,而是‘烛龙’。” 烛龙?路明非又一次被震赫得说不出话来。他当然知道烛龙,在《龙与言灵术》中,烛龙是青铜与火之王的灭世级言灵。它能够点燃环境中的所有元素,空气、泥土、水,所有的事物都是它燃烧的原料,它能够焚烧一座城市,或者烧干整条河流,甚至能够引爆地底的岩浆,令群山喷射。它和君焰属于同一血系源流,但君焰的序列是89,而它的序列是114!君焰在它面前,不过是孩童手中的一个打火机,它吞噬君焰就像是火山吞噬炮仗。烛龙的命名取自于《大荒北经》,《大荒北经》中记载:“西北海之外,赤水之北,有章尾山。有神,人面蛇身而赤,直目正乘,其瞑乃晦,其视乃明,不食不寝不惜,风雨是谒。是烛九阴,是烛龙。”在古代传说中,是烛龙拯救了黑暗的人类世界,它是人类世界的“太阳”! 而这只可以释放人类世界的“太阳”的青铜与火之王,此刻正躺在地上,正陷于路鸣泽的“灵境”之中? 可是他明明几天之前还叼着烟一脸惆怅地拜托他照顾牛顿,他明明还掏出口袋里卖烤肠赚来的零碎分给了他一半,他们在天台一起吹风,在那个二十平的小屋里一起打星际,他还称呼路明非为“god”。 路明非不敢看楚子航,也不敢看罗纳德·唐。他不敢想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不敢想象他接下来要做些什么。他只敢想像要是自己没有从卡塞尔学院跑路出来找老唐会怎么样。老唐还是会来到这尼伯龙根,他还是会遇到执行部七组和楚子航师兄,没有路明非、路鸣泽和恺撒,其他人能从这里全身而退吗?不,不,这里是混血种和龙族的战场,这场斗争已经持续了上千年,如果他真的是青铜与火之王,秘党和学院迟早会找到他,卡塞尔学院不会让任何一条纯种的龙类活在这世间,更何况他是青铜与火之王。 他真的是青铜与火之王吗?老唐真的是青铜与火之王吗?他不知道,他真的不知道,他不知道怎么反驳楚子航,楚子航的言灵是君焰,他拥有整个学院最强大的火元素感知力,没有人能够反驳他,叶胜和酒德亚纪不能,恺撒不能,路鸣泽也不能,也没有人反驳他,他的声音好像震耳欲聋,所有人都被他的话语震得失去了语言的能力。 楚子航依然举着暴怒,站在罗纳德·唐的身前。他没有说话,也没有斩下这一刀,没有人知道他的心里在想什么,路明非只知道自己的心里在想什么。 路明非像是一道鬼魂,拖着残缺的魂魄一步步走了上去,他要挡在楚子航和老唐的身前,他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他只知道,他要带老唐和牛顿走出这座青铜城。 接下来,他们是要把老唐带给昂热校长,带给诺玛师姐,或者带给血统检测的检测部,都可以,但他要带老唐走出这青铜城,他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来的这座青铜城,他跟所有人都说过的,他要带老唐离开这座青铜城。 路明非沉重而残破的身躯正走到一半,楚子航的脸色突然变得煞白无比。 他猛地转过头,口中吐出两个字:“烛龙。” 在那已经塌倒的废墟之中,一颗氪星般的红日正缓缓膨胀,闪耀在那巨龙的躯体之中。 那是——烛龙。青铜与火之王的灭世级言灵,烛龙。 第八十五章 烛龙(二) “这是……什么?”路明非看着眼前不断膨胀的耀眼的红日,一时间呼吸都静止了。他曾经在高中的物理课上见过太阳的拟态图,而他眼前的就是一个太阳,太阳黑子、耀斑和日冕物质喷发,整个尼伯龙根内被闪耀得彻夜洞明。 “他还活着。”叶胜脸色苍白地说。 “什么意思?”楚子航问道。 “这条青铜巨龙,他没有死。”叶胜说道,“他的心脏又重新跳动起来了,像是一钟大鼓。我的蛇能接收到他致密的心跳声。” “没有死?”楚子航有些惊疑。 “是的,当‘暴怒’插在他的心脏中时,这颗心脏是停止跳动的,但当‘暴怒’被拔出后,他又苏醒了。” “也就是说,‘暴怒’致命的精神力重创了这颗心脏。但当‘暴怒’被拔出后,这颗沉睡了数千年的心脏又苏醒了。他跨越了数千年,他没有死,只是因为‘暴怒’在沉睡。但数千年后,当抑制他生命的‘暴怒’离开他的心脏时,他又苏醒了。” “是的,‘暴怒’插在他的左心室,精神力随着‘暴怒’一路渗透,才使他陷入了长眠。但当‘暴怒’被拔出后,虽然他的左心室已经永久损坏了,但他的其他心室还在跳动,剩下的这些心室支撑着他的身体,支撑他放出灭世级的言灵——烛龙。” “这就是——龙。”楚子航有些感叹,“沉睡数千年,依然拥有毁灭天地的力量。” “而且,他的记忆应该停留在数千年前被杀死的那一刻,他此刻,恐怕充满了复仇的火焰。”叶胜说。 众人看着巨龙身躯中爆发出来的那一轮烈焰,仿佛亲眼目睹着太阳在他们眼前爆炸。人在太阳面前是什么?什么都不是,即便是地球,只需要太阳二十亿分之一的光照和热量就可以诞生出生命。而他们在烛龙面前是什么?也什么都不是,不过是一些轻轻烧死的虫子罢了。 “还不快跑等着做什么?”恺撒一语惊醒梦中人,那夺目的烛龙吸引了天地间的辉光,也吸引了他们所有的注意力,但眼下可不是感慨的时机,烛龙足以毁灭一座城市,而他们不过是城市当中的几个人影。 “跟着我。”恺撒说。 在这漫无目的的尼伯龙根中,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他们不知道怎么逃出这片尼伯龙根,他们只能尽可能地远离这条巨龙,远离这灭世的“烛龙”。 恺撒走上前去,抱起了还在沉睡的罗纳德·唐,他大踏步地走在最前,路鸣泽推着轮椅上的牛顿,其他人跟在恺撒的身后,他们在奋力地奔跑,奋力地逃离,他们不知道该怎么逃出这片尼伯龙根,他们只能尽可能地远离巨龙和他的“烛龙”。 “诺玛教授的言灵课上说过,释放灭世级别的‘烛龙’需要吟唱约两分钟的时间,感谢刚才大家的目瞪口呆为我们少争取了三十秒,我们现在只剩一分半钟的时间,一分半钟足够我们跑多远?”恺撒说。 “混血种大概能跑一千米。”楚子航说。 “灭世级的烛龙,大约能影响的范围是多大?” “至少是方圆十公里。” “也就是说,即便加上那三十秒,我们还是一样的命运。”恺撒看了一眼一旁的楚子航,说道,“楚子航,还觉得罗纳德·唐是青铜与火之王吗?” “嗯。”楚子航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 “那也就是说,这座尼伯龙根里,总共有两条可以释放‘烛龙’的龙裔。” “那我们可就有救咧。”路鸣泽此时嬉皮笑脸地说道,“记得老唐在青铜神殿中用森林消防中的‘火攻法’熄灭了楚子航师兄的君焰吗?既然君焰可以,那说不定烛龙也可以。” 众人一时陷入了沉默,路鸣泽所说的话听起来确实有些道理,只不过更像是一个地狱笑话。用青铜与火之王的“烛龙”来抵御另一只龙裔的“烛龙”,怎么听他们这些混血种都只会在这“烛龙”中烧成灰烬。 沉默和可怖的心理逐渐蔓延至了所有人,没有人回头,只有叶胜的蛇和恺撒的镰鼬传回来远处的信息。巨龙的心脏在不停地跳动,轰轰轰,轰轰轰。他发出了歇斯底里的嚎叫,这是众人第一次听到这条巨龙的嘶吼声。那嘶吼声听起来像是凄厉的冤魂,带着无穷的愤恨和怨怼,原来这就是尼伯龙根,死人的国度,在这里的所有活物都带着滔天的怨恨和杀意。在他还是一条青铜包裹的死龙时他就千方百计地想要致他们于死地,而当他在数千年后苏醒后,他褪去了青铜的鳞片,失去了木偶师的引线,但他要做的第一件事情依然是毁灭他们。 “他的心脏在衰竭。”叶胜的蛇传递回了远方的信息,“看起来数千年的‘暴怒’依然对他的身体造成了不可逆的损伤。释放灭世级的言灵是需要消耗大量精神力和力量的,他现在就是一个回光返照的病人。” “一条回光返照的龙比一条普通的龙恐怕更可怕。”恺撒说,“他在数千年前就死了,被敌人用‘暴怒’插穿心脏。现在他苏醒了,龙是疯狂的记仇的生物,恐怕他现在什么也不想,只想毁灭一切。” 毁灭一切……他的确在毁灭一切。恺撒的镰鼬此时已经力不从心,致密的火焰阻挡了镰鼬的进路。火焰燃烧消耗了大量的氧气,周围的空气填充了这一部分的空缺,从而产生了致密的气流,恺撒的镰鼬轰撞在这气流面前,就像是撞上了一堵巨大的铁门。 一瞬间,恺撒的镰鼬群被吞噬了。 “来了。”恺撒愣愣地转过头,他已经尽了他所有的努力,他想让镰鼬组成风墙,阻挡“烛龙”的前进。但镰鼬的风墙在“烛龙”面前一击即溃,就像是有一条夭矫的火龙吞没了这些小小的风妖精。 恺撒回过头,众人也回过头来。 他们看见了——烛龙。 原来那就是灭世级的言灵,巨大的火龙卷从太阳中席卷而出,席卷至了百丈高。通天彻明之下,膨胀的太阳像是爆发的火山,火流升至高空,又一瞬间爆炸,百丈高的岩浆喷射开来,一瞬间尼伯龙根里翻腾起高山火海。 第八十六章 烛龙(三) 众人从来没有看见过这种场面,感觉就像是 平地的中间突然爆发了一颗核弹,一瞬间核弹爆炸的烈焰没过了所有人的视线。 灼热带着刺痛扑向了所有人,所有人的眼里都只剩下了爆炸的红色,此时的世界是无声的,人类此时已经失去了赞叹的勇气,他们的大脑思维甚至来不及让他们做出下一步的判断。 湮没吧,湮没在大观之潮中。 湮没吧,湮没在烛龙之焰中。 与龙族共舞,湮没在这死人的国度中,化为骸骨,化为遗体,化为龙王登冕的朝拜。 这就是尼伯龙根,是所有混血种最终的宿命,是所有混血种归焉蚕食之地。 “刚来就整这么大阵仗?”通天彻地的巨焰之中,只有路鸣泽还有说有笑,他闲庭信步地走到恺撒身边,拍了拍沉睡的罗纳德·唐的脸蛋,说道,“看起来,只能赌一把你就是青铜与火之王了是不是?其实我怀疑你很久了,我就知道所有靠近我哥哥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路鸣泽神瞳微启,看起来他打算解除掉施加在罗纳德·唐身上的“灵境”。正如他先前说的那样,或许罗纳德·唐……不,是从天降世的青铜与火之王,青铜与火之王既然能够借助‘火攻法’熄灭楚子航的君焰,也能借助‘火攻法’熄灭眼前的“烛龙”。 他真的打算这么做。或者说,倘若他不这么做,他们还有什么办法吗?镰鼬的风潮已经被火龙的吐息所淹没;蛇穿山越海,只能源源不绝地为他们带来巨龙的心脏蹦跳声;冥照只能隔绝光线,但无法隔绝数千度的高温;君焰,君焰在烛龙面前,就好比是炒菜的火苗在火力发电厂的加热锅炉面前;他们的怀里还有几把装备部改造过的手枪,但如果装备部早知道他们会遇到烛龙级别的言灵,那就该为他们准备岩浆探测仪专用的压铸隔爆壳体,一人给他们准备一个壳子,好让他们钻进去躲过这灭世级的言灵! 毕竟这可是……烛龙!它的力量足以毁灭整个布鲁克林! 烛龙扑着疯狂的羽焰,一步步地蚕食着这片尼伯龙根,它疯狂地扩张,疯狂地敛食,疯狂地吞噬,它好像永远都不会停下脚步,它好像一个贪婪的红色的黑洞,它要吞没这里的一切。 只不过,它吞噬的速度,忽然之间变慢了。 它突然变得步履蹒跚,它从疯狂的吞噬变成了缓慢的扩张,它从张牙舞爪吞天没地的巨焰变成了迟钝缓慢举步维艰的巨焰,它依然是那么的高大而澎湃,依然带着灼热而刺痛的火焰,只不过,它变慢了,的确是变慢了。就像是一部末日电影按下了慢放键,电影里的火山和岩浆的喷发也变得迟缓而凝滞。 其实路鸣泽的穷举法还没有举完,在这座尼伯龙根中存在着镰鼬、蛇、冥照和君焰,但还有两个言灵他没有说,一个是他的言灵“神瞳”,序列号111,在这座尼伯龙根中什么用都没有;还有一个是路明非的言灵“镜瞳”,路明非的言灵“镜瞳”总共有四个弹匣,可以同时复制四个他人的言灵,其中一个弹匣中,路明非复制的是恺撒的言灵“镰鼬”,而在这第二个弹匣中,路明非复制的是 希尔伯特·让·昂热的言灵—— 时间零。 —————— 言灵·时间零,序列号84,尽管并非是89以上的危险级言灵,但却是所有言灵中最难以理解也是最出人意料的。释放时间零时,释放者能以自己为中心构建领域,让领域内时间的流速变慢,而他所控制的人仍然能以正常的速度行动,因此在外界看来其速度提升了数十倍。现下便是,烛龙的巨焰在时间零中变慢了数十倍,而他们还在以正常的时间流转。 “时间零?”恺撒第一个反应了过来,他看向了路明非,“你复制了校长的言灵?” “是校长硬拉着我在他办公室里跟他阳阳双修……”虽然说得有点难听,但路明非可没有说错,他的言灵在学校里实在是个香饽饽,连副校长那个老变态都要拿着言灵“戒律”跟他互探深浅,相比较之下,他在校长办公室里被昂热校长一秒钟灌干十二杯拉菲真的只是小事。 “在时间零中,连我的蛇都变慢了。”叶胜的脸上流满了致密的汗水,其实不止是他,酒德亚纪、恺撒、楚子航,每个人头上都是致密的汗水,不知道那是灼热蒸腾了汗腺,还是极度的恐惧使每个人都大汗淋漓。只有路鸣泽,只有路鸣泽一个人还轻松愉悦,他原先似乎是准备解除对罗纳德·唐的“灵境”,现在看见情势逆转,也干脆便什么也不做了,只在一旁吹着口哨,看着路明非“激情表演”。 “明非,你救了我们所有人。”在滔天巨焰面前,叶胜的脸是火焰映照得红得发烫的脸,他像在蒸炉中一样满脸是汗,但他异常严肃地说了这句话。他说:“明非,你救了我们所有人。” 嘿,从来没有人对他说过这样的话。从来没有人需要他来拯救,在高中毕业时是诺诺拯救了那个尴尬得想要钻进地缝里的他,在面试卡塞尔学院的时候是叶胜和酒德亚纪拯救了英语都说不利索的他,在刚进学校时是芬格尔拯救了那个血统测验还要担心挂科的他,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是楚子航拯救了还挂着马桶圈的他,那天在诺顿公馆,是路鸣泽和恺撒拯救了躺倒在化妆室的他。现在终于轮到他来拯救别人了。他是卡塞尔学院的s级学生,ricardo lu,路明非。 然后他还看见酒德亚纪为他偷摸摸地举了个大拇指。 灼灼巨焰中,他还看见恺撒要把学生会的主席让给他,他不当的话从此学生会就不复存在。 他还看见楚子航也来学生会的地盘上抢人,说狮心会无路明非,此刻便名存实亡了。 他还看见芬格尔师兄奉他为座上宾,从此每天晚上点的牛扒饭都不再是芬格尔吃牛扒他吃饭了。 他还看见路鸣泽每天见他都缝紧了嘴,啥阴阳怪气的话都不说了,只知道为他移山开路,摇旗呐喊。 第八十七章 时间零 “哥哥,以你的身体,可以支撑‘时间零’多久的时间?”路鸣泽几句话把路明非拉回了冰冷的现实中,他意识到烛龙并不是不存在了,它只是在“时间零”的领域中放缓了脚步,而“时间零”能维持的时间是多少? “昂热校长的‘时间零’可以维持五秒钟,‘时间零’即便是对于昂热校长来说也是极大的负荷。”路鸣泽自问自答般地回答了这个问题,“而在‘时间零’的领域中,时间放缓的速度大约是60倍,也就是说,我们有300秒,也就是5分钟的时间来逃离这片烛龙的领域。” “五分钟,我们大概可以跑4千米。”似乎是仍不满足,路鸣泽还在继续说着,“而灭世级的烛龙,大约能影响的范围是——方圆十公里。也就是说,我们大概还需要空降一个希尔伯特·让·昂热校长,然后就可以在两段无缝衔接的时间零之后在烛龙的领域的最边缘被烧成灰烬。” ……路鸣泽但凡你的“神瞳”能够控制那条几千年前的老翁龙让他在温柔乡里稍微沉醉个几分钟我们都不会如此被动! 路明非在心里狠狠地吐槽,路鸣泽这一天的表现简直就是个花瓶,除了添油加醋煽风点火之外什么用都没有!他今天最大的贡献就是说自己的言灵序列是“111”,跟那个“112”的“微波炉”不相上下。但现在没了“微波炉”,还有“烧烤架”,还有“114”号言灵——烛龙! “没有时间容我们想这个。登上诺亚方舟的时候人类还会思考诺亚方舟会带他们去哪吗?”恺撒说的话很有道理,他始终是这个团队里最高屋建瓴的一个人,只不过,他的言语振奋人心,行为却稍微有些夸张,他的右手抱着罗纳德·唐,又走过来左手径直揽过了路明非的腰。路明非的小腰纤细,腰肢一转就被恺撒捻花篮似的抱到了怀中。 路明非正想花枝乱颤,却被恺撒的一席话说得停止了扭动,恺撒极其认真地说: “说实话,我不想死,这里不是恺撒·加图索应该葬身的地方。我想我们所有人都一样。死在一个尼伯龙根里可能需要几万年后的混血种偶然再走入交点再在泥土里翻到我们的世界树的徽章。奖章和荣耀都得戴在身上才有用,死人的勋章还不如一颗留在手里的子弹。我们得离开这座尼伯龙根,原来冥照是我们的护身符,现在时间零是我们的护身符。明非的深浅我知道,所以,从现在开始,明非,你只用负责释放‘时间零’,至于怎么带你的身体离开尼伯龙根,可以完全交给我。” 路明非听得有些心猿意马,而且他胳膊拧不过大腿,也的确只有被恺撒拎小鸡仔的命。但是恺撒有一句话说错了,他说他知道路明非的深浅,但现在的路明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深浅。以往的他释放时间零时世界像是海绵一样,他的身体也好像海绵一样,但今天,就好像有无尽的裕流从他的掌心直达他的天灵盖。他的精神矍铄无比,他释放时间零时所有时间的刻度都在他的手心,他好像突然明白了昂热校长是什么感觉,昂热校长拿着一朵玫瑰走入领域之中,他扔出玫瑰,手中的斩刀大开大阖,而在他切开敌人的心脏之时,那朵玫瑰又被他别回了胸口之中。 这就是时间零,违逆世界法则的言灵,他路明非也在违逆世界的法则,他让一场灭世级的言灵变得像是爬行的蜗牛,高山火海在他身后,它们却是被慢放了六十倍的默片。昂热校长曾经对他说过,他说,世界毁灭时时间被慢放了六十倍会怎么样?那时候,人们会坐下来欣赏这艳丽的末日,看着它侵蚀海平面,吞噬柏油路,看着他把建筑、汽车、高架桥全都一点点吞没,那些被吞没的东西并不是烧成了灰,化成了碳,而是——一瞬间无影无踪,然后你坐下来,等着,等着它一寸一寸地烧过你的皮肤。你在它烧到你的第一寸肌肤的时候感觉到了灼痛,在它烧完你第一根手指的时候觉得疼痛难耐,但很快,你就再也不会觉得痛了,因为你跟那些建筑、汽车、高架桥一样,一瞬间无影无踪,甚至你是唯一一个感觉到了痛苦的人类。 路明非不知道校长说这些阴雨绵绵的话是为了表达什么,他好像真的有过这种切肤之痛。但他依然很清楚地记得校长的一句话,他说: 既然你拥有时间零这个言灵,那就永远不要让自己留下遗憾。 一秒钟的遗憾需要一辈子来补偿,那就让一秒钟变成一分钟,让一分钟变成一小时!时间零在你手里,不是为了让你留下遗憾的,而是为了让你不遗余力地把这件事情给做到。 路明非全力释放着时间零,此时他无心亦无我,不知道为什么,他此时仿佛完全沉浸入了“时间零”的世界中,他看见一剪闲云一溪月,还看见一树菩提一烟霞,昂热校长说他是在品酒中悟出时间零的真谛的,那他路明非就是在种花家的老传统佛释道中领悟时间零的真谛的。 时间零的真谛是——领域,你不是在让时间变慢,你其实是在——控制领域。就像蜃景可以控制你意念内的物体,时间零其实是在控制你意念内的物体的速度。 所有的东西在路明非眼里都变慢了。路明非看见楚子航浑身近乎赤裸,但是他紧紧地攥着右手,他知道那里面是一颗贤者之石;路明非看见路鸣泽推着轮椅,轮椅上坐着牛顿,他看见轮椅上有一股挣脱的抓痕;路明非看见叶胜师兄紧紧地握住亚纪师姐的手,亚纪师姐的脸色有些苍白,但她一句话也没有说,反而是尽力地调整着自己呼吸的间奏;他看见恺撒阿玛尼的西装上有雪茄的烟灰,他忽然意识到恺撒就是穿着这身衣服去质问了庞贝,西装上的烟灰或许说明他们发生过争执;他看见老唐被恺撒抱在怀里,他看见老唐在路鸣泽“灵境”中表情并不是祥和,而是愤怒,和痛苦…… 路明非看到眼前出现了一扇青铜门。 的的确确是一扇青铜门,闪着金色的辉光。 与他们进门时那道青铜门,一模一样。 第八十八章 时间零(二) 恺撒直接踢开了青铜门。 恺撒绝对是雷厉风行的人,他们不是在玩捉迷藏的游戏,不是在过家家,而是在跟死神赛跑,在跟烛龙赛跑。他们想要活着,只有两种办法,逃离这座尼伯龙根,或者逃离烛龙的领域! 恺撒踢开了青铜门。但什么都没有发生,青铜门之后依然不是纳尼亚传说中的世界,却也不是他们原来看见的那座青铜城和青铜坟冢,而依然是这座尼伯龙根。 这是一扇空门。 他们被耍了。 一瞬间,空门的青铜门后又出现了无数道相同的青铜门。他们不知道这些青铜门是怎么出现的,简直就像凭空从地上长出来的一样,他们型相同,色相似,简直就像是在游戏世界中被机械性地复制粘贴了无数次。 这些青铜门,密密麻麻,密密麻麻,堆积在众人的面前。他们的眼前是看不尽的尼伯龙根,这时候在这看不尽的尼伯龙根中又出现了看不尽的青铜门。 “那个隐形的木偶师还在,他不希望我们离开。”恺撒说。 “看起来他根本不希望看到我们走出这片尼伯龙根,最好能被这片烛龙烧死。”路鸣泽说。 “不过,看到自己的宝贝玩具还没死,还脱离了他的控制,难道这伟大的木偶师不应该先去给他的玩具上上发条吗?”路鸣泽继续说,“这么对我们好像恨之入骨,好像上辈子是被我们关在这阿毗地狱一样。” 楚子航说,“龙对混血种的仇恨与我们混血种对他们的仇恨一样,由于物种共生交叠于血与泪中。他对我们的仇恨并不奇怪,任何进入尼伯龙根中的混血种面临的都是他们无尽的杀戒。” “师兄,你说你见过龙族的君王,你又知道尼伯龙根。”此时,路鸣泽问道,“那么,我是否可以猜测,你也是在一座尼伯龙根中见到了某位君王?那你是怎么逃出来的?就这烛龙+微波炉,我敢说即便是昂热校长在这也要画法阵召唤远古英灵才跑得掉。” 沉默了一会儿,楚子航方才继续说道:“有人给了我一辆迈巴赫,叫我一直往前开,一直往前开,不要回头。我那时候其实很小,不会开车,我只会踩油门和握方向盘。车里放着他常放的那首歌,歌里叫我不要害怕。等那首歌放完的时候,我回头了,这时候我才发现,尼伯龙根不见了,他也不见了。” 听起来……是个悲伤的故事。楚子航的故事其实不为学院的人所知,但大家都知道一个故事,楚子航是学院里唯一一个自己找到学院来的混血种,他身边没有任何人是混血种,他的母亲是个美丽的家庭主妇,他的继父是一个事业有成的商人,他是靠着自己血统以及对秘党和龙类世界的调查来到了卡塞尔学院。 可是,楚子航的这段话对于他们目前的处境也没什么帮助。他们既不知道如何对付龙族君王,也不知道怎么跑出这尼伯龙根的窒碍。他们只知道了有一个人曾经为了帮助另一个人逃出尼伯龙根而永远困在了尼伯龙根这个“死人的国度”中。 还剩一个办法,或许从始至终都只有一个办法。 言灵·冥照。在恺撒最初的计划中,他们就是要披上冥照这隐形的外衣,来为他们渡过这沙漠中的最后一程。 冥照用来隔绝言灵为“112”的言灵,而时间零用来跑过“114”的言灵烛龙。 只不过,似乎是与他们心灵感应,众人眼前的青铜门突然一道一道重重垒起,就像是高叠的积木,积木突然拼叠在一起,组成了万道青铜门的守天之门。 巍巍天门,岂有人开。 天门还在一直绵延开来,它延伸到众人看不见的尽头。那是无数道青铜门堆叠而成的天门,无数的青铜门都闪着异样的辉光,堆砌在一起,就像是尼伯龙根中多了数万只深海中怪鱼的眼睛。 “看起来,这条龙也在学习。”恺撒露出了一个略微苦涩的笑容,“他知道我们能够隔绝他的‘视线’,所以已经先发制人了,在我们还没有躲入冥照中时,他已经把手中的青铜疯狂堆料。他已经意识到我们并不是不见了,只是消失在他控制的‘隐线’中,所以他用了一种笨办法,他把所有的空间都罩进了他的领域之中,然后等着我们被烛龙吞没。” 楚子航的手里燃起君焰,他在疯狂地灼烧他眼前的青铜门。数千度的君焰的确为他们烧出了一个豁口来。 但,青铜门之后还是青铜门,青铜门之后还是青铜门,源源不绝,源源不绝。他们抬起头,数万道青铜门带着异色的瞳孔,他们往前看,熠熠生辉的青铜门在楚子航手里被燃成了铜水,但青铜门后还是青铜门,青铜门后还是青铜门,永无止息。永无宁日。 “他的积木全部都堆积在这儿了。”恺撒说,“他没有想过要让我们走。” 是的,即便有楚子航的“君焰”,他们前进的脚步依然被大幅度地拖慢了。青铜门变成了堆聚在他们面前的大山,他们是那个一点一点搬运山石的愚公。在他们意识到他们被青铜门包围的时候,它就已经围成了厚度像是漫长的甬道的天门。 君焰在青铜门中烧灼着逃跑的通道,但是太慢,太慢了。楚子航没有想到他们又一次遇到了这个问题——太慢,太慢了。上一次出现这个问题还是刚刚,就在青铜碎屑覆盖他们的身体的时候。当时他甚至以为什么都来不及了,他就要眼睁睁地看着其他人在他眼前被筑成青铜。 他很少感觉这么力不从心,但在今天,一次又一次地出现。一次又一次地出现。他曾经失去过什么,然后那个场景就在他成长的路上一次又一次地出现,一次又一次地出现。他记得有个男人对他说:男人啊,这辈子总要为什么东西豁出去过一次。 “龙王的言灵会有极限吗?”恺撒大喊。此时的恺撒左手与右手抱着罗纳德·唐和路明非,他的脸涨得通红,他不是麻木了或是累了,而是身后烛龙的火海已经向他步步逼近,只有临近了你才知道那是怎样的火焰。 剧烈的爆炸。和燃烧。 看不见杂质。没有杂质。纯粹的火焰。 人在这种火焰面前会忍不住停下吧,停下来欣赏美,停下来欣赏自己的毁灭。 “按理说,龙王的言灵也会有极限。”路鸣泽说,“但是《龙与言灵学》中从未记载过这些灭世级别言灵的极限,因为见识过的人都死了。灭世级别的言灵不是来让你瞻仰的,而是来送你走的。” 楚子航突然停了下来。他可能也意识到了用这种方法烧灼这个青铜门的出口是行不通的,他们被烛龙不断地逼近,他们身上的红光已经越来越茂盛。 楚子航回过了头,看着他眼前的所有人,叶胜、酒德亚纪,路鸣泽,恺撒,还有恺撒怀里的路明非,和罗纳德·唐。 他似乎是在酝酿什么话语。但他什么也没说出。 他提起村雨,便径直往火海中走去。 不,是他提起村雨,便径直往烛龙中走去。 第八十九章 时间零(三) “楚子航。” 楚子航走过了恺撒的身边。恺撒喊了他的名字。卡塞尔学院的大部分学生都不会知道,学生会的主席,和狮心会的会长,两个学院里势如水火的人,在今年的某一刻起已经变成了最亲密的战友。恺撒知道楚子航要做什么,他没有阻拦。 他恺撒要做什么事情,没有人能够拦住他。同样,楚子航要做什么事情,也没人能拦得住他。 妖刀村雨在地上拖出尾翼,传说妖刀村雨在见血之后,会有清水渗出,洗尽村雨上的血迹。虽然那只是传说,但楚子航手中的村雨的确一尘不染,这把村雨将青铜尸首串成过串,划过巨龙的脸颊,在巨龙的脸上留下过可怖的划痕,楚子航用它撕开巨龙的脊背,用它划破巨龙的鳞片,但它的确一尘不染。它不是依靠水,而是依靠君焰来清洗刀上的杂质,此刻刀光泛影,红色的光开始浮现在剑身之上,那是楚子航启动君焰的前兆。 “师弟,你要做什么?” 楚子航走过了叶胜的身边。叶胜听到了他身上厚重的心跳声,那不是紧张,或是害怕,而是——平静。大湖荡涌般有间序的平静的心跳声,这不是人类或者混血种能够发出的心跳声,叶胜还从另外一处接收着类似的心跳——那条释放着“君焰”的巨龙。 只不过,那条巨龙的心跳在衰落,楚子航的心跳却在——变重。 就像从锣声变为了鼓声,一下下地挥击鼓缶,一下下地沉重跳动。 “屠龙。”楚子航简单地回答了两个字。 “你怎么做到?”叶胜有些着急了,他其实也隐隐约约猜到了会发生什么,但是他无能为力。 “往前走,总有尽头,往后走,总有敌人。总有人得往后走,才能有人往前走。” 楚子航感觉一双手抓住了他的手臂。他有些错愕,回过身去,才发现是酒德亚纪。酒德亚纪纤细的一只手死死地抓住他的手臂,她对他摇了摇头。 其实他跟她完全不熟,一个闷葫芦和一个腼腆的女孩在学校里会有什么交集?但她也好像看出了他要去做什么,所以死死地攥住他的手。 楚子航稍微作力,便把她甩开了。酒德亚纪由于刚才释放了掩盖半座青铜城的冥照,目前身体还非常的虚弱,而楚子航——他现在的体内蹦跃的是龙一般的心跳声。 “师兄,要不再想想?或许还有别的办法呢?” 楚子航走过了路鸣泽的身边。路鸣泽抬起眼睛看他。 “师兄,你仔细回想一下,从我们进入青铜门到现在,历经的劫数,恐怕比唐僧师徒西天取经路上遇见的还多吧,但是关关难过关关过,我们不是都挺过来了?这不过就是一个‘烛龙’和一个‘微波炉’,但我们这里总共是八个人,还有一个是你指定的‘青铜与火之王’,要不关门放狗呢?让青铜与火之王跟他打?我们给青铜与火之王加油。总不可能比现在更差劲了。” “现在烛龙的半径是多少?”楚子航浑然不理路鸣泽说了什么,只问出了自己的问题。 “大约是两公里。” “那还来得及。”楚子航的全身已被映照得通红,他眼前是班轮红日,纯粹的火焰在红日中吐息,燃烧。他是红日中的一个黑点,红日吞没空气、颜色和物质,他在时间零中缓慢地扩张,它发出呲呲的爆裂声。 “明非。”楚子航回过头来,他好像有重要的事情要对路明非说,可惜目前的路明非正全身心地释放着“时间零”,他或许都不一定听得到楚子航的说话。 “明非,那个人曾经跟我说,人这一辈子,一定不要让遗憾在自己的眼前发生,这句话我一直记得。”楚子航说,“还有,如果你回到学校,应该能收到执行部对你的邀请书。那是我代表执行部十一组对你发出的两年后的邀请,邀请你毕业后加入执行部十一组。这封邀请书经过了昂热校长的同意。不要让自己留下遗憾,明非。” 说完,楚子航高高跃起,融入了红日的烛龙中。 —————— “怎么说的都是些上坟的话?”路鸣泽干脆整个人坐在了地上,欣赏起眼前炽日的美景。 太美了。无与伦比的火焰,难以形容,好像就是一个巨大的蛋黄派在你眼角边升起,你的整个世界都变得金澄澄的。 “把气氛烘托得这么伤感,接下来可怎么弄啊?这要是人没死岂不是很尴尬?”他在自言自语,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的自言自语。 “如果故事写到这里,读者是不是结局都预料到了?气氛烘托到这里,你是肯定回不来的吧。你所说的那个人,当年一定没有回来吧。” “所以,其实,你也是没有打算回来的吧,楚子航师兄。” 烛龙的炽日之中,楚子航的双腿一下子粗壮了数圈,他的身上布满了黑色的鳞片,永不熄灭的黄金瞳燃烧在他的瞳孔。 暴血,一种来源于秘党的古老的异术。可以在一瞬间提高自己龙血的含量,并可以导致言灵的进阶。 暴血是一种被希尔伯特·让·昂热在学院里删除的禁术。所有的强大都是有代价的,暴血的代价更是如同嘶信的毒蛇。它改变了混血种的血统,也可以——永远地改变混血种的血统。一旦释放者的龙血比例超过50%,他就会变成永远的死侍,被狂躁而暴动的龙血控制躯体,再也没有人类的身躯和精神。 暴血已经被秘党禁止了上千年,像路明非这种学生就从没有听过这个词汇,但楚子航不止知道了,还掌握了他的使用方法,他不仅掌握了暴血的使用方法,甚至知道如何掩藏自己暴血的痕迹。 这甚至已经不是楚子航在尼伯龙根中第一次使用暴血,在拔出巨龙背后的“暴怒”时,他的身上就长出斑驳的鳞片,只有龙才能够驱使这柄至尊的炼金武器,那就让自己——成为龙。 楚子航的头上长出犄角,身后甚至长出了龙尾,此刻他已经完全不能被称为是一个“人”了,他的身上已没有多少人的体征。相反,龙鳞、龙角、龙尾,还有不断摩梭尖利的牙齿,他变得越来越像…… 不是龙,而是——死侍。他变得越来越像一个死侍。如果众人此刻能够看见烛龙中的他,一定会将他认为一个死侍。 第九十章 时间零(四) 楚子航的身体裹着一层火焰,火焰包裹了他龙化的身躯,支撑着他行走在班轮红日中。 他像是一个孤傲的剪影,随时都要被火焰所烧尽,但他踉踉跄跄,却依然桀骜地往火海中心走去。 只有路鸣泽能看见,只有路鸣泽的“神瞳”能看见红日中闪着一丝不一样的火焰,以及那火焰中异化的龙躯。 普通人是无法在烛龙中生存的,只有楚子航可以,因为包裹着他的火焰不是君焰,而是——烛龙! 楚子航为什么会知道当时眼瞳中的罗纳德·唐释放的是“烛龙”,因为他也释放过烛龙!他既能释放出君焰,也能释放出烛龙!随着他暴血带来的血统提升,他的言灵的序列也在上升,从89序列的君焰,一直升至火属性言灵的皇帝——烛龙。 虽然无法与青铜与火之王一样毁天灭地,但这烛龙足以包裹他异化的躯体,支撑他在班轮红日中走出一条血路来。路明非的时间零依然作用于他的身体,他比这团火焰要快,要快很多倍,他是大海中的一个疾流的水泡,他要逆流穿过海洋的洋流,来到洋流的初始之地,然后一刀切断这一切的源流。 是的,他是来屠龙的。他从一开始就是为斩断巨龙的心脏而来,在他们原初的计划中,他需要用一颗贤者之石洞穿巨龙的动脉干,现在,他的目标依然是这只巨龙的心脏中的动脉干。他不是梅涅克·卡塞尔,但他在做着与梅涅克·卡塞尔一样的事情。 楚子航手中的妖刀·村雨拖出妖冶的尾影,另一只手,他握着七宗罪之一的——暴怒。暴怒在长大,长出龙吼的残影,长出尖啸的龙吟。 带着八米长的暴怒,楚子航重新站上了巨龙之脊。 —————— “你醒了。” 路明非睁开了眼,他眼前是一片漆黑的无妄之地,空气安静得可怕,那一句“你醒了”像是回音久久萦绕。 他的眼前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个路鸣泽。路鸣泽的小黑西装肃穆而庄重,他身前的小白花白得发亮。 路鸣泽踮起脚尖,他走过的路上荡起湖水。 “灵境?”路明非跟在路鸣泽的身后。他不是第一次进入路鸣泽的“灵境”中,这里是完全属于路鸣泽的领域,出现什么都不稀奇。 路明非有一些精神恍惚,他甚至想不起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他也想不起进入“灵境”前的一刻他在做什么,他好像模模糊糊就来到了这里,他脑海中的记忆还停留在天空中cesare&nono的火树银花。 “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有话要跟我说?” “就不能是让你陪陪我嘛。” “要陪的话可以去卡塞尔学院的宿舍,那是个两人间。” “可是,这种时候,你都是需要人陪的。” 路鸣泽突然停了下来,他的面前突然出现了一具棺木。路明非忽然听到耳边传来低低的啜泣声。 那是路鸣泽的啜泣声,路明非不知道路鸣泽怎么哭了,他印象里路鸣泽从来不会哭。他更像是那种猫哭耗子假慈悲的人。 但他就伏在这具棺木之上,眼泪就这么一滴滴地落到棺椁之上。 “这里面,是谁?”路明非小心翼翼地问道。 “你的一位朋友。”路鸣泽说。 “我的朋友?”路明非不免心里一惊。他的朋友?他能称得上朋友的就那么几个,楚子航、恺撒、诺诺、叶胜、酒德亚纪、芬格尔、诺玛、老唐…… “你在说谁?”路明非问。 “你可以打开看看。” “爱说就说,不说拉倒。”路明非直接撂摊子了。在这里,他的心里毛毛的,他不是第一次进入路鸣泽的“灵境”了,但只有这次止不住的心里发毛。可能是因为他面前摆着一具棺材。 “你确定不看看吗?这可能是你最后一次见他。不跟他做最后一次的告别吗?” 烦死了!路明非恨不得一脚把这小恶魔踢开。但鬼使神差的,他往棺木那挪了挪,他好像真的信了小恶魔的那句话,“这可能是你最后一次见他”。 路明非掀开了棺木。 他看见了—— 一汪水,和一个气球。 是的,棺材里装着一汪水,水里沉浮着一个气球。 气球里装着一个泥塑的小人。 “你到底想给我看什么?”路明非有些忿忿不乐。 “不要着急,还没有开始。” 开始什么?路鸣泽你究竟想说什么? 路明非开始没由来地燥怒,他心里隐隐有一种很不祥的预感,他知道什么事情正在发生。在这路鸣泽的“灵境”中,他看着眼前这樽棺木里沉浮的气球,而在这“灵境”之外,他知道有什么正在发生。 “碎了。”路鸣泽突然说。 什么碎了?气球碎了。是的,水中的气球一下子碎了,泥塑的小人一下子落入了那汪水中。 不,哪还有什么泥塑的水人呐,泥塑早已经被水溶解。在气球破碎的那一刻,泥塑就已经被水溶解了,无声无息地消解了。 “你知道,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混血种是很脆弱的。” “你到底想说什么?”路明非明显急不可耐了起来。 “我想说,在灭世级别的言灵面前,他的那层保护壳,根本无法保护他多久。其实他自己也心知肚明,他从来都没有真正地掌控过这个进阶以后的灭世级的言灵,在龙的脊背上的时候,他的言灵的保护壳就已经剥落了,他是靠着最后的意志和龙化的身躯在这个言灵的正中心抵挡着灼热的高温,他能感受到自己的每一个细胞都在燃烧,他能感受到自己的每一寸肌肤都在烧尽,但他还是维持了他最后的意识,在他消亡之前,他将暴怒插入了巨龙的心脏。” 叮。“灵境”里突然传来一声清脆的响声。路明非一下子被吓了一跳,因为这里实在是太安静了,从始至终只有他和路鸣泽的声音,他的精神很恍惚,他不能完全明白路鸣泽在说什么,但他也或多或少听懂了一些,他好像是在说,那个气球里的那个泥塑小人,牺牲了。 然后他听见叮的一声,棺木里的水消失了,有什么东西落在了木底上。 那是一把小刀,刀上带着火焰的刻痕。 村雨,那是妖刀村雨。 路明非一下子清醒了,就像是有一桶冰水从上而下给他浇了个透心凉,他一下子想起了所有的事情,老唐,青铜城,尼伯龙根,青铜巨龙,暴怒,还有最后转身回去的楚子航。 楚子航就是那个泥塑的小人。他的气球破了,他就这么溶解在了水中。 他死了。 第九十一章 时间零(五) “你是说……楚子航师兄,死了?”路明非一下子心里咯噔了一下。 “是的,至少此时此刻,他已经没有‘人’的存在的意识了。他的身体被烧尽了。” “你知道一个人死了,你要怎么救活他吗?”路鸣泽继续问道。 “人死了怎么还能救活?”路明非的声音小了下去,“人死不能复生。” “可是,他不是人,而是‘龙’啊。”路鸣泽眨着大眼睛,“而且,你也不是人,而是‘龙’啊。” “你想说什么?” 路鸣泽不知从哪里变出来一把黑色的伞,他举着黑伞,像是送葬的礼仪队里黑色的花童。 礼仪队里多出了人来,那是——穿着西装的恺撒,还有叶胜和酒德亚纪,芬格尔和诺玛,还有昂热校长,所有人都穿着肃穆的黑西装,白玫瑰别在胸口,天上下起浠沥沥的小雨来。 他们面前是一座青檀石的棺木,牧师在祷告,祷告白沙垂首,耶稣呜咽,祷告他带着战士的崇高和信仰离开了人世,祷告他护佑了同伴的躯身和性命,他是卡塞尔学院的优秀学子,楚子航。 祷告结束,路鸣泽小跑上去,取下了胸间的白花,他像是送归山林一样把那朵白花扔了出去,一瞬间白花开满了枝头。 礼仪队中的人又渐渐散去了,人群中又只剩下了两个人——路明非和路鸣泽。 “师兄……真的死了?” “要不你打开看看呢?” “可是我刚刚打开棺木,看见的是水和气球,还有一个泥塑的小人。”路明非说。 “这回不一样了,我向你保证,没有水,没有气球,也没有泥塑的小人。” “你别骗我。”鬼使神差地,路明非又一次推开了那棺木,果然没有水,没有气球,也没有泥塑的小人,只有一把刀——村雨。 “楚子航被烧成了灰烬,身上连一丝皮肉组织都没有留下来,只留下了一把村雨,所以就以村雨代替他的躯体,装在棺木里用以葬行。”路鸣泽说,“你可能会奇怪为什么只有村雨没有被烧毁,因为……” “我才不在乎为什么村雨没有被烧毁。”路明非扭过头来,他这时候才发现自己的眼泪大颗大颗掉了下来,“我只在乎有没有办法救师兄,你有办法的对不对?你有办法的路鸣泽,你问我说‘你知道一个人死了,你要怎么救活他’,这说明你知道怎么救活他,你一定知道怎么救活他。” 路明非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说,但他内心里有一股很深的潜意识在告诉他路鸣泽是无所不能的,路鸣泽能做到所有事情,他好像曾经帮他做到过无数不可能的事情。他记忆里的路鸣泽好像是个魔鬼,拿无所不能作为交换的代价引诱他付出生命,但眼前的路鸣泽……他变得慈祥、善良、温和,他还变得有些苍老,以前的他总是咄咄逼人的,言语里带着审判的利剑,但现在的他眉眼和睦,像是商场刚来的导购。 “嗯,我有办法的。”路鸣泽点了点头。 “什么办法?”路明非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 路鸣泽不知从哪里又变出了那个泥塑小人来,这个泥塑小人在路鸣泽手里栩栩如生。 路鸣泽掰掉了那个泥塑小人的右手,他问道:“手断了怎么办?” “可以接回去。”路明非回答。 “脚断了呢?” “一样。” “头断了呢?” “头……断了?”路明非沉默了。在他的刻板印象里,人被砍头等同于死亡。 “也可以接回去。”路鸣泽说,“只不过以目前人类的医术无法达到。但这是人类目前医术的局限,而不是人类身体的局限。” “那如果是心脏死亡了呢?”路鸣泽继续问道。 “心脏死亡……”在路明非的认知里,心脏死亡依然等同于生命的死亡。 “也可以接回去。”路鸣泽说,“同样,现在做不到,也是由于目前人类医术的局限,而不是人类身体的局限。” “那人岂不是不会死了……”路明非有点不敢相信。 “不是不会死,但是的确可以活很久很久的时间。在龙族的言灵学中,有一个言灵可以像是世界上最精密的手术刀一样修复人的身体,让人‘死’而能复生,这个言灵是世界上最好的医生,他能做到目前人类的医术无法做到的事情。”路鸣泽说,“你忘了吗?你曾经用过这个言灵的。” “什么……言灵?”路明非当然完全不记得这种言灵,这种神乎奇迹的言灵,他不仅完全没见过,甚至在教科书中也没听过。不过目前《龙与言灵学》的教科书是有不少缺失的,比如他们先前在青铜城中所遇的“微波炉”的言灵,就从未在教科书中被提及过。 “言灵·手术刀。”路鸣泽说,“当然,这个名字是我起的,因为听起来很形象。我看过《海贼王》,你推荐给我的,《海贼王》中有一个人叫作特尔法尔加·罗,他的恶魔果实是手术果实。我觉得这个言灵正好就是特尔法尔加·罗的手术果实。在《海贼王》中,特尔法尔加·罗是一个外科医生,其实你也是一个外科医生,你用手术刀救过很多人的性命。” “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你早都忘记了。不过忘记了挺好的,不是吗?只要你不记得,这件事就没有发生过,所有悲伤的往事也都没有发生过。” “你在……说什么?” “我在说……怎么拯救你的楚子航师兄。”路鸣泽话锋一转,他又拿着那个泥塑的小人。 “手术刀?”路明非有些疑惑,“你的意思是,让我用言灵·手术刀来救楚子航师兄的生命吗?” “你以前也做过这样的事情,可惜,这回可能不行。”路鸣泽手里的泥塑小人忽然一下子着起火来,被烧成了灰烬。 “所有的器官,所有的皮肉组织都被烧没了,无论你是个多么优秀的外科医生,可是他连器官组织都没有了,你该如何再把他们拼凑在一起呢?难道像哪吒一样用莲藕吗?” 第九十二章 时间零(六) “可以用莲藕吗?” “当然——不行。我们毕竟不是神话小说,没有办法做到这么离谱的事情。” “那用什么?” “用什么都不行。外科医生能把骨灰复原成人吗?不能。那我们也不能。” “那还有什么办法?” “你好像相信了我是无所不能的了,是吗?”路鸣泽忽然笑了笑。 对……不知道何时起,不知道为什么,路明非好像在心里就认为路鸣泽是无所不能的,他明明在进入这个“灵境”之前都还觉得路鸣泽是一个烦人的小恶魔,但现在他觉得路鸣泽是无所不能的神。 “其实,不是我无所不能,而是你无所不能。”路鸣泽的脸上突然流露出了悲伤的神色,他像是那个突然出现在葬礼上带着最深的痛意的小孩子。 “我无所不能……”路明非有些不太理解。 “是的,是你能复制世界上的所有言灵,而不是我。” “世界上的所有言灵……”路明非看着自己的手掌,他曾经用这只手释放过“君焰”,只不过那“君焰”刚开始连一支烟都点不起。 那个带着一汪水的棺木重新又出现了,那个装着泥塑小人的气球重新出现在水里。 “气球破碎的那一刻,他就会死。”路鸣泽说。 果然,又一次,气球破碎,泥塑小人消融在了水里。 “怎么样才能拯救他?”路鸣泽问。 “保护气球?”路明非笨拙地尝试着回答。 “不,气球已经破了,你来不及保护它。” “那还有什么办法?他都已经化成水了,你也没办法把水重新变成人。” “是的,我也没有办法把水重新变成人,但是,我还有另外一种办法。” “什么办法?” “我们重新来看这个画面。” 路明非重新看到了那汪水,那个气球,那个泥塑的小人。 只不过,不同的是,水面上还多了一个横条,横条中有一个小点。小点在缓慢地从左往右移动,气球也在水中缓慢地下沉。 “画面变慢了?”路明非问道。 “是的。” “这是……播放视频的进度条?”路明非指着那个横条。 “是的。” “你们这种老土的ui设计只会让观众迅速弃剧。” “如果画面中的内容足够有吸引力,这些东西都是不重要的边角料。” “可是……你们的这个画面,有什么‘足够有吸引力’的说法吗?” “有啊,我让进度条变慢了六十倍,也就是说,我让时间变慢了六十倍。” “六十倍?”路明非突然意识到了路鸣泽在说什么,“这是……时间零?” “是的,这是言灵·时间零。” 此时,进度条中的横点来到了中间,啪的一声,气球破了,泥塑小人在水中挣扎着,他的手、脚、头、心脏一点一点溶解在水中,最终与水融成了一体。 不过,这是路明非第一次看见溶解的全状,在之前这个泥塑小人都是一瞬间便化成了水的一部分。 “在时间零中,其实他的痛苦增加了六十倍。原来一瞬间烧烬的身体,现在需要六十倍的时间来承受痛苦。” “楚子航师兄……他用六十倍的时间看着自己被火烧干……。” “是的。从手烧到脚,从头烧到心脏。他的躯体比一般人强大,体会到的痛苦也比一般人更深。” “不要再说了。”路明非不忍心去想这一切,不忍心去想楚子航在火中遭受的痛苦。 “我们是来想办法的。记住,我们不是来模拟痛苦的,我们是来消除痛苦的。” “消除痛苦?怎么做。” “时间零。” “时间零?”路明非有些愣住了,“可是,即使是时间零,气球还是会破的。时间零根本没有办法阻止这一切,他只能暂缓这一切的发生。” “是的,时间零的确不可以,但如果是……时间负一呢?” “时间……负一?” “是的。就像——这样。”路鸣泽开始摆弄起面前的那根横条,横条上的点被他从右划到左,那池水中的景象也开始倒退,气球重新出现在水里,泥塑小人也重新开始出现在气球中,随着横条的倒退,气球逐渐脱离了池水,并开始漂浮在空气中。 “你在……倒退?” “是的,就像一部电影中的倒退键。你看,现在,小人没有展开他的气球,他也没有跨入水中,一切都还有转机。” “你是说,时间零……还能逆转时空?” “希尔伯特·让·昂热的时间零不可以,但是你的‘时间负一’可以。” “我的‘时间负一’,可以。”听到这话,路明非简直全身汗毛耸立,时间零已经是所有言灵中最匪夷所思的言灵,但在时间零之外,还有一个“时间负一”。 “怎么做到的?这简直超越了言灵学的范畴,还超越了物理学的范畴,连玄幻小说都没有这样的设定。” “世界上很多看似不可思议的事情,其实只不过是人类还缺少认知。就像用言灵·手术刀修复人坏死的心脏,现在的医术做不到,不代表言灵做不到。人类许多的局限都是科技桎梏的表相,你让一千年前的人类看到显像电视,他们也只会觉得那是‘神迹’。” “可是,可是……” “没有可是。”路鸣泽言辞凿凿地说,“或者你当然也可以放弃使用你的‘时间负一’,世界的发展不会缺少这么一点比例尺,他的墓葬也不会缺少你这么一位哀悼者。” “不,不……”路明非有些思绪混乱,当然他从一开始来到这路鸣泽的“灵境”中时就很思绪混乱,他完全无法像在现实世界中那样思考问题,他听到这些路鸣泽说的乱七八糟的东西,他早就相信了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只是,与此同时,有另一个问题没由来地蹿上他的脑袋…… “代价,代价是什么?”路明非问道。 “代价?”听到这问题,路鸣泽也明显愣了一下,他胸前的白花好像忽然蔫了,他的眉眼低垂了下去。 第九十三章 时间零(七) “没有什么代价的。”路鸣泽说道。 “没有代价?不对,不对,有代价,明明有代价。”路明非没由来的开始焦虑了起来,他在那儿来回踱着步,焦虑的情绪不断地在他身上蔓延。 “我想起来了,是我的生命。每次我要使用这种神的力量,你都会拿走我的四分之一生命。” “神的力量,怎么会被取走呢……”路鸣泽喃喃自语。 “那不是神的力量,那是——恶魔的力量。” “原来在你眼里,那是恶魔的力量吗……”路鸣泽低着头,花容失色般笑着,“拯救你无数次,在深海里,在高山上,在地铁里,在尼伯龙根里,在龙王苏醒的盛宴上,你无数次地需要这种力量,现在你却称它为‘恶魔的力量’。” “那我是不是也是……你眼里的,恶魔呢?”说完这句话,掩藏在半面阴影中的路鸣泽忽然花枝招展地笑了起来,此刻他终于脱去了那种小孩的胆怯和唯唯诺诺,他的黑色小西装笔直而又倜傥,胸前的白花亮得刺眼。 他像是一下子从舞台上的小男孩蜕变成了镁光灯中的魔术师,他的表情肆意又激扬,他的笑容中带满了邪气和魅力。 他说: “来吧,路明非,现在我告诉你,你需要花费你这四分之一的生命来拯救楚子航,那么,你会怎么做?告诉我。 难道,你就会一个人痴痴地待在旁边,然后等着楚子航墓葬的时候留下你的眼泪吗?你没有那么伟大,但你也没有那么怂,你明明为了那两三斤他们对你的关照、对你的爱你就什么都豁得出去。你现在却在这里纠结我会不会拿走你的四分之一生命。即便我说:是的,对,你要施展时间零的进阶言灵,你要施展‘时间负一’,但代价是你四分之一生命,那么,你又该怎么做? 不要欺骗我了,也不要欺骗你自己。你的做法只会有一个,路明非。你从来没有变过。” “你的人生充满了遗憾啊,你记得吗?你记不记得你失去过很多人,他们都在你眼前一个一个死去,不,他们正是因为认识了你才一个一个死去。恶魔就得有这种能力不是吗?身边的人都死光了,只有你自己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你坐在皇座上,所有人都是俯首的尸骨。 叶胜、酒德亚纪、罗纳德·唐、陈墨瞳、楚子航,你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在你面前失去呼吸,你拥有手术刀,你就疯狂地抱着他们冰冷的尸体,你跟他们说‘不要死’。是啊,你以为你多么的坚强又冷血吗?没有,你善良却又软弱,随便认识一个人就是你的软肋,你知道拿捏你多么的简单吗?现在我把尼伯龙根全部掩了,跟你说拿你的命交换他们的命,你干不干? 你的第一反应是不干,但是你回到学院了,你发现你的师兄师姐都死了,再没有人晚上提着牛扒饭来找你了,再没有人执行任务的时候让你坐在副驾驶,再没有人给你靠实的后背,再没有人跟你说‘路明非,不要再在这里哭哭啼啼了,我们要去拯救世界了’,所有的往事都化为了泡影,连你路明非的存在都像是假的一样。这个时候,你又后悔没有拿你的命出来了,你开始整天浑浑噩噩。你以为你是希尔伯特·让·昂热吗?梅涅克·卡塞尔的死能让希尔伯特·让·昂热昂起复仇的血,扛起战旗翻山越岭背负起杀死世上所有龙类的命运,但你呢?你不是希尔伯特·让·昂热,你是路明非,你只会没日没夜地重复在往日的梦靥中,然后无尽地懊悔: 为什么?为什么我当时没有做到?” 说完这段话,路鸣泽忽然含情脉脉,语气又温和起来,他对着路明非说: “不要让自己留下遗憾,路明非。你所做的所有一切,都是为了不让自己留下遗憾。” “至于代价。是啊,代价是什么呢?”路鸣泽澄澈的眼神望向了远方,那里也是看不清的黑暗。 —————— “你醒了,明非。” 路明非一下子惊醒过来,他好像做了一个无比漫长的梦,梦里的路鸣泽像是牧师,又像是死神,在送别楚子航的时候他是一个悲伤的牧师,在送别完楚子航之后他成了一个悲伤的死神。 但现在,路鸣泽就站在他的身边,他的手放在胸口,他低着下颌,闭着眼睛,像是在默念肃葬的名单。 而在他之前,是一座高大的坍塌的神殿,神殿之中,巨龙的躯体被砖瓦掩埋。巨龙已经丧失了呼吸,他的高山般的脊背上插着一柄八米长的龙形斩马刀。 一切又好像回到了原点。巨龙,暴怒,青铜神殿,他和恺撒使用“共振鸣潮”击垮了青铜神殿和青铜巨龙,接下来他们可以拿着这个战绩回去跟昂热校长邀功,他路明非的“校外实习”这一栏可以打个s。 巨龙的脊背之上传来哐当哐当的声音,那是有人在“翻箱倒柜”。废墟之中突然钻出一个人来,他金黄色的头发如今已经凌乱不堪,灰屑和泥土让他看起来风尘仆仆。那是——恺撒加图索,他的手里握着一柄长刀,传说中能够如雨般洗尽血迹的,妖刀村雨。 “只有这个。”恺撒跳下了龙的脊背,来到了众人的身边。村雨在他的手里筝鸣,如今,他左手握着妖刀村雨,右手握着狄克推多,就像…… 就像当初楚子航握着妖刀村雨和狄克推多走出了废墟。 可是,没有楚子航,看不见楚子航。路明非能找到所有人,恺撒、叶胜、酒德亚纪、路鸣泽、牛顿、老唐,但唯独看不见楚子航。他明明是那种在人群中第一眼就能看见的人,他有着黑色的短发和凌厉的眼神,他帅得惊天地泣鬼神,每天放学都有女生往他的书桌里塞情书。 可是,路明非找不见他,没有黑色的短发,也没有高大的身影,没有楚子航。楚子航说话总是冷冰冰的,但他会非常亲切地称呼他为“明非”,路明非还记得楚子航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他说:“不要让自己留下遗憾,明非。” 第九十四章 时间零(八) “你醒了,明非。”恺撒拿着村雨来到了路明非的身边,“你的‘时间零’消耗了你太多的精神力,所以你昏迷了,是叶胜和酒德亚纪在一直照顾你。” “楚子航师兄呢?”路明非想问的话脱口而出。 “楚子航他……”恺撒的眼神有些不忍,他微微转过了头去,“他用暴怒重新贯穿了巨龙的心脏,还用汇集了精神力的贤者之石击碎了巨龙的动脉干,村雨正插在巨龙那碎裂的动脉干心口处。” “不,我是说他的人,他,楚子航师兄,他在哪?” 尼伯龙根中一时有些沉默,众人的眼神都有些低沉。 最终,还是一旁的叶胜回答了他的问题:“楚子航……他死了。言灵·烛龙烧毁了他的身躯,他心脏停止的时间与巨龙心脏停止的时间几乎同时。” 楚子航师兄……死了。 路明非一下子大脑轰炸成一片空白,嗡嗡嗡的蜂鸣声在他脑子里不停地疯转,他不是没想过这种可能,但是真的听到这句话的时候脑子还是不自觉地轰轰作响。 什么是死?死就是,你再也见不到他了,听不到他说话,看不见他的脸,也看不到他跟你一样慢慢地老去。本来你会在两年后加入他的执行部十一组,你会跟他一起出去执行任务,你再也不用套着马桶圈坐在副驾驶,或许他还会去装备部给你要来一把“妖刀村雷”,他会跟你说,这是一把沾了血迹就会有雷电贯穿的好刀。 可是,他死了,他不见了,你永远、永远地再也看不见他了。你再也看不见他漫画一样雕刻的侧脸,你再也不用暗暗地吐槽“生这么帅是上辈子发明了相对论吗”,你也再看不见他缠了厚厚的绷带还要故作镇定吐气如兰,你还有一条短信没有回他呢,他问你“你还好吗,明非?”,他担心你因为恺撒和诺诺的婚礼而一个人越陷越深。他就从来没有担心过自己吗?都大学毕业了还是老光棍一个,绩点全满但是全在钻研学业了钻研得像个老秃驴,小书板里的情书一封都不会拆开看,出去执行任务每一次都逞能,他好像觉得凭他就可以摆平所有的事情。 你看,就是因为他是这样的人,所以他才会回头,所以他才会毅然决然地走进“烛龙”之中,他以为他身上的君焰是刀枪不入的防弹衣啊,其实那只是一个气球,在水里,嘭的一声,气球就碎了。他就溶解在了水里。 你连身体都没有了,难道还要像哪吒一样用莲藕把你拼回人形吗?你还那么信誓旦旦,你走之前还那么拉风那么帅,你还说“不要让自己留下遗憾,明非。” 可是,你难道没有想过,你死了,就是我最大的遗憾吗?你还没有收到我的回信呢,你的邀请函我也还没有答应啊,谁说我一定会答应去执行部十一组?我路明非也是不世出的s级,也是学院里的香饽饽的好吗!我毕业的时候,会有不计其数的人来邀请我,为什么我一定会去你的执行部十一组?我跟着恺撒师兄和诺诺师姐去意大利欣赏勃朗峰的雪山不好吗? 路明非的眼泪啪嗒、啪嗒落在地上,他完全控制不住自己,他的眼泪完全泄了堤,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脆弱,明明他是卡塞尔学院的s级,举世瞩目的天才,他难道不应该是像希尔伯特·让·昂热那样昂起头的英雄吗?他应该穿上西装,捧起白花,胸间夹起一支雪茄,放下白花的时候说:接下来是属于我的战斗了,老友。 可是他就是完全无法控制自己,他的眼泪一颗、一颗地落到地上。 一只袖口伸到了路明非的身前。 那是——路鸣泽,他的小黑西装里穿了一件雪白的衬衫,路明非的眼泪一颗一颗地落到路鸣泽白色衬衫的袖口。 “不要再哭了,哥哥。”路鸣泽的衬衫被眼泪打湿了,一瞬间路鸣泽整个人都变得湿漉漉的,就像是刚从水里淌上来一般。 路明非抬起头,才发现路鸣泽像是雨夜中孤独的旅客,他全身都被大水打湿了,他的眼神悲伤而又落寞。 “再哭下去就来不及了,哥哥。”路鸣泽的眼角也落下泪来,他的眼泪混在大水中,他此刻完全不像是什么西装革履的西欧贵族,他就像是一个……水鬼。 “再这样下去就真的来不及了啊,哥哥。”路鸣泽还在大水中呢喃,“不要让自己留下遗憾啊,哥哥。” 路明非睁开眼。 他刚刚好像陷入了某种幻境之中,那种幻境在之前他昏迷的时候也出现过,在幻境中,有一个跟路鸣泽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在他的耳边絮叨。 而此时,路鸣泽正在他的身前,他刚刚留下的眼泪沾湿了他的衣衫,他说:“言灵·时间……” “负一。”路明非脱口而出。 一瞬间,时间静止了。 再接着,路鸣泽退后了一步,他衣衫上的透明的眼泪缓缓凝结又升起,回到了路明非的眼中。 “的时同是乎几间时的止停脏心龙巨与间时的止停脏心他,躯身的他了毁烧龙烛·灵言。了死他……航子楚。”叶胜在跟他说话,只不过他的唇齿间带着无序的杂音。 恺撒提着妖刀村雨和狄克推多一步步地后退,他退回了废墟之中,废墟之中传来了哐当哐当的翻找声。 再接着,所有人都远离了这片废墟。他们驮着艰难的脚步,每个人的脸上都尽显疲态和苦色。 然后,废墟中的巨龙,睁开了耀眼的,黄金瞳! 一瞬间烛龙的巨焰喷薄而出,红色的炽日包裹了路明非的全部视线,然后炽日之中,闪耀出了第二只黄金瞳! 那是——楚子航的黄金瞳!耀眼的金色沐浴在炽日之中,就像是火焰中盛开了一朵金色的圣莲,路明非看见,楚子航满身龙鳞,手上覆满了龙的指骨,暴怒在他的手中变成八米长的斩马刀,斩马刀带着呼啸的龙吟,插在巨龙的心脏之中。 一颗贤者之石从巨龙的动脉干弹出,回到了楚子航的弹匣中。楚子航利用暴怒原先切开的豁口斩进了巨龙的心脏,又利用一颗萃取了极致精神力的贤者之石打穿了巨龙的动脉干,巨龙这才熄灭了烛龙,重新变成了一具死物。 一轮烈焰包裹着楚子航,楚子航在缓慢地后退,他的黄金瞳在消散,他头上的龙角在变短,他身上的龙鳞又重新褪去,他又重新变回了那个短发佩刀的楚子航,他的脸上是平静的神色,他从踏进烛龙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做好了准备,他从来没有害怕过。 他退出了烛龙。 路鸣泽在劝说他,酒德亚纪拉住了他的手,恺撒喊着他的名字: 航子楚。 路明非突然没由来地笑了。他觉得真好笑啊,恺撒喊楚子航“航子楚”,语气中充满不屑却又带着一些忧虑,就像是青春小说里被欺负的主角喊冷酷的男主的名字。 真好啊,航子楚,他还活着。 第九十五章 时间零(九) 楚子航左手握着狄克推多,右手握着暴怒,嘴中含着村雨,如同浪人武士般走下了废墟。 路明非看见他蓬勃欲出的胸肌,简直就像是出水芙蓉一样诱人,完美的身躯,完美的意志,完美的楚子航。 路明非几乎激动得要落下泪来,站在他面前的——是楚子航啊!是刚刚被烛龙烧成了灰烬的楚子航。时间的确倒转了,在“时间零”之上,的确还有名为“时间负一”的终极言灵,就像在“君焰”之上,还有名为“烛龙”的火属性终极言灵。 路明非看着一旁的路鸣泽,此时的路鸣泽正拿着他那株狗尾巴草调戏牛顿,他好像浑然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刚才的路鸣泽,那淋了大水失魂落魄的路鸣泽,那对着他说“言灵·时间……”的路鸣泽,是真的路鸣泽吗?路明非分不清楚,他甚至连那段记忆都开始变得模糊。那更像是幻影,像是藏在他体内深处的一个灵魂,他在释放言灵·镜瞳的时候这个灵魂就会跳出来,跟他说:还耍这些小玩意做什么,我们直接上序号110以上的灭世级言灵。 他对言灵的感知的确和所有人都不一样,他感知到的言灵是混乱的、无序的,同时,他释放出的言灵也是混乱的、无序的,所以才会有吸血镰,所以才会有时间负一,他是一个天生的言灵增幅器!所有的言灵在他这儿都会被放大,被进阶。他应该称得上是史上最为强力的言灵研究工具,诺玛师姐要是知道他的此等功效,应该把他搬上牌位供起来每天吃香喝辣。 “多谢。”楚子航放下了手里的狄克推多,恺撒对楚子航道了谢。很少有人能让高傲的贵公子道谢,但楚子航绝对是其中之一。 等等,还谢什么?现在不是你谢我谢的时候,接下来剧情要发展到哪里了?是不是楚子航要对老唐拔出暴怒了,然后接着他就要说老唐是青铜与火之王了。真的,现在老唐是青铜与火之王还是烧烤与火之王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身后的那条龙啊! “师兄!”路明非高声大喊,“你身后!” 楚子航转过身。 “那条龙还活着!”路明非继续使出了吃奶的劲大喊,“那条该死的龙还没死!暴怒被拔出来之后他的心脏又开始动了!没有致命的精神力的压制,他又活过来了!他可是——龙啊!” 楚子航明显愣住了,不止楚子航,所有人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这种说法已经超出了他们的认知,被暴怒洞穿了数千年的巨龙,还活着?暴怒一旦被拔下,他又恢复了原初的生命力? 这难道……就是龙吗? “明非说得没错。”此时叶胜咬着牙点了点头,“我的‘蛇’听到他的心跳声了,的确是龙的心跳声,他还没有死,没有了暴怒的压制,他又活过来了。” 叶胜的“蛇”的讯息准确无误,世界上再没有比“蛇”更为精准的传导物,这时候所有人都知道了路明非说的是真的。 “不,他的心跳在衰落。”叶胜的“蛇”再一度传回了巨龙的讯息,“他这是回光返照。他全身的肌肉都萎缩了,他所有的力量都在汇聚到脑干,他是要殊死一搏。” “他要释放‘烛龙’!灭世级的火属性言灵‘烛龙’!”这时的路明非大喊。 众人的神情皆是一怔,但旋即又立刻反应了过来。卡塞尔学院培养天才和怪胎,也诞生杀胚和刺客,即使是面对龙族,即使是面对灭世级的言灵,他们也是不屈的。 楚子航正是有这种信念,才孤身一人走回了烛龙之中。 更何况,如今,你还没有酝酿好你的“烛龙”。 凭什么是我死?难道死的,不能是你吗? “楚子航。”叶胜看着楚子航,两人心领神会。 “恺撒。”叶胜又看了一眼一旁的恺撒,两人坚定的眼神互相交汇。 “明非。”叶胜又看了一眼路明非,他的眼中是赞许和欣慰,但路明非…… 等等啊!等等!我还没有跟你们心意相通啊!这时需要我做什么啊?我手里还有四个弹匣啊,一个弹匣是镰鼬,必要时还可以化为吸血镰,还可以跟恺撒师兄双剑合璧化为共振鸣潮;第二个弹匣是时间零,可以让所有的一切都变慢,这样你们看起来就像是快了六十倍的无影剑客,可是这个弹匣我从来都没有亮过相啊,我也想像昂热校长那么拉风在千钧一发之际掌控一切,一张皮质风衣在时间零中猎猎作响…… “明非,你真的是一个可靠的伙伴,也是一个可靠的战友。”叶胜对他点了点头,“接下来,要麻烦你照顾一下亚纪,不,是要麻烦你照顾一下他们所有人,交给你了,明非。” 话音刚落,叶胜立即拔出手边的格洛克冲了出去,随他而去的是手握狄克推多的恺撒和手握村雨和暴怒的楚子航。 他们仿佛心意相通,只有路明非待在原地。这时,酒德亚纪走到了路明非的身边,她的表情看上去很虚弱,唇色发白,脸色有些透支,是的,半个神殿的冥照消耗了她大量的精神力,但她还是拿出了身边的急救箱,为路明非做常规的检查。 怎么……怎么又轮到亚纪师姐来照顾她了?对,对了,在原有的故事中,他和恺撒竭尽全力释放共振鸣潮,此时的他应该已经力竭倒地了,他明明是一个跑一千五百米都要气喘吁吁休整一天的弱柳扶风,但现在的他释放了共振鸣潮,释放了时间零,甚至释放了不明序列的言灵“时间负一”,但他依然身体康健,甚至精神好得能立即来两碗大米饭。 故事好像从哪里开始出现了问题……是的,故事好像从哪里开始出现了问题,就像时间线从哪一点开始就发生了变动。是从进入了青铜门,还是看见这座青铜神殿,还是…… 还是说他进化了?他蜕变了,他在尼伯龙根中变成了一个真正的s级,他拥有了希尔伯特·让·昂热的体魄和梅涅克·卡塞尔的精神,他拥有了恺撒·加图索的锋芒和楚子航的从容,他是ricardo lu,路明非,卡塞尔学院的s级! 第九十六章 时间零(十) “巨龙的心跳在衰落,他的肌肉在萎缩,从他的心室传导向下四肢的力量很少,数千年的暴怒对他来说就像是蔓延在植物人身上的剧毒。没有了木偶师的的隐线,他应该连飞都飞不起来。”叶胜手脚并作往高山一般的巨龙脊背上爬去,他的“蛇”源源不绝地为他带回巨龙的心脏的讯息,“蛇”跟随着心脏往巨龙的躯干蔓延,“蛇”是最敏感的机械电流,任何一点肌肉的微小变化都为“蛇”带来最直接的触感,此时此刻相信“蛇”的讯息绝对没有错。 褪去了青铜鳞片之后,巨龙原本的鳞片显露出来,那是黑色如蟒纹一般的鳞片,光滑得如同月下之水,它远没有青铜那样坚硬,甚至由于数千年来青铜的包裹而变得弱不惊风。这条龙在青铜褪去的那一刻,就像是一个从保温箱中抱出的孩子,数千年的暴怒的创伤和青铜表皮的操控把他磨损成了一个废品,他本来就活不了多久的时间。 是数千年前的怒火支撑着他的意识,千年之前他被暴怒击穿,苏醒之后复仇的怒火灼尽他的理智,他的脑海中只剩下了一件事情——释放君焰,燃尽一切。 “你们感受到了吗?”叶胜问道。 “嗯。”一旁的楚子航和恺撒都点了点头,的确有一股至臻的火元素在聚集,他们明显感受到了身体底下传来的热量。 “要在言灵吟唱完之前阻止传导的神经。”叶胜说。 叶胜的判断没有错,如果真的如同路明非所说,他真的是要释放‘烛龙’的话,施放这种灭世级的言灵是需要吟唱的。在吟唱时,龙族其实是在汇聚自己的精神力。施放这种灭世级的言灵需要无与伦比的精神力,他全身的所有力量都调度为言灵所用,此时的龙族其实是“脆弱”的。 更不用说,在暴怒中沉睡了数千年的巨龙,此时本来就很脆弱。 “楚子航,胸腹中央。” 楚子航立即明白了叶胜的意思,龙的胸腹是龙支撑身体的最基础的构造,龙的血液循环必须经过此处去往四肢,同时龙的力量汇集也必须要经过胸腹。叶胜的“蛇”想必是感知到了此处巨大的力量变化,就像是一座要喷发的小型火山。 楚子航手握村雨雷霆而出。此时的他迅疾如闪电,村雨在他手中有如狂流之雷,楚子航施展少年宫剑术——快,一刀斩进了巨龙的胸腹。 没有了青铜鳞片的庇护,此时的一刀村雨对他来说就是一根剜肉的毒针。村雨斩进了他的胸腹,灼热的洪流从胸腹出渗出,那是浓密的龙血,心脏的苏醒重新开始为他的身体带来了血液循环,可惜,这些血液,再也无法流转太久了。 楚子航的君焰随念而起,如同熔炉般灼烧着巨龙流淌的血液,与此同时,那道被村雨割开的伤口也开始被君焰灼烧得流下浓烈的脂液。他太脆弱了,没有了青铜鳞片的庇护,连君焰都可以烧开他的伤口。 那股巨龙身体内的烛流在衰退,楚子航的一刀切断了他传导的精神力。就像循环的血液一样,精神力的传导也是需要通道的,所有的力量都有源头,所有的物种都有弱点。 他开始挣扎。他好像终于反应过来了,开始垂死挣扎。不,其实他从苏醒的那一刻起就在垂死挣扎,他妄图以“烛龙”毁灭囚禁了他数千年的敌人,可是,他连思考的意识都被蒙蔽了,他根本没有见到那个将暴怒插进他心脏的敌人,就妄图以“烛龙”这种灭世级的言灵毁灭一切,他的复仇的火焰燃烧了他的心智,他其实是一个只会无能狂怒的困兽。 他开始没命地嘶吼,疯狂的啸唳回荡在空中,垂死挣扎的龙的声音也没有多少的威严,同样带着凄厉、愤怒和不甘,他昂起头颅,被青铜神殿的断壁残垣掩埋的头颅掀开了那些砖瓦碎块,他的脸上带着一道可怖的疤痕,那是先前被楚子航的村雨竖刀斩下的疤痕。 对了,他甚至没有眼睛。他的眼睛早在数千年前就被他的敌人挖去了,他什么也看不见,他的屈辱和愤怒支配了他的身体,他醒来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复仇,用他最后的力量“烛龙”来复仇,他或许本意并非是要同归于尽,但是他的最后一点念头在告诉他要毁灭一切。 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没想到,这种应用在人类身上的法则,在高高在上的龙族面前,也同样适用。 “恺撒,下颚。” 恺撒接收到了叶胜的指令,如果他猜得没错的话……果然,巨龙的下颚还残留着一个巨大的豁口,那是先前他操控这条龙的趾骨给他留下的致命伤,当时的巨龙吞噬了他的吸血镰,还吞噬了他的狄克推多,但此时不同于彼时,没有了青铜之力的护佑,你比那卡塞尔学院地窖里的死侍还要脆弱。 恺撒的狄克推多在巨龙的下颚疯狂地留下划痕。此时的巨龙的头部早已伤痕累累,他早已被剜掉的双瞳,他眼睛上可怖的疤痕,还有他嘴里巨大的镰鼬风团,还有不断切割着他的下颚的狄克推多,他愤怒地摇晃着头颅,但那更像是——一条鱼被捞到陆地上一样的挣扎,他无法为恺撒带来任何实质性的伤害。他连眼睛都没有了,他根本看不到恺撒在哪里,他唯一的武器其实只剩下烛龙,但他的血液在滴落,他浑身的生命力和精神力也在滴落。 他要死了。 他开始奋力地振动起他的双翼,但他连飞都飞不起来,只能拍打出一些盖在他身上的石块,他是一只穿越了数千年的老龙,其实他在数千年前就应该死了。 “楚子航!心脏!”叶胜找到了时机。果然,正如他的“蛇”传递回的信息,这条龙的生命力没有剩下多少了,他全部的生命力其实都被拿来释放“烛龙”了,如今传导的精神力被切断,无尽的痛苦从他的头部带到他仅存的意识中,是时候了结他的生命了。 第九十七章 时间零(十一) “楚子航!”此时的恺撒也在大喊,他一边在跟巨龙的头颅斗争一边朝楚子航大喊,“楚子航!用贤者之石!不要用暴怒!” 贤者之石,他们仅有的一颗贤者之石,被楚子航装入了弹匣之中。 叶胜朝巨龙脊背上的豁口开了一枪。巨龙脊背上八米的暴怒为他带来了难以弥合的缺口,在这高山般的脊背之上,裂开了一道鲜红的罅缝,这一道罅缝鲜血淋漓,就像是火山口裂开的岩浆。 越过被切开的皮肉组织,你可以在这里看到巨龙的心脏,那是一块蓬勃跳动的红色肉质,带着鲜红的血液和钟鼓般的跳动,龙还是龙,即便心脏暴露在空气中依然可以存活。 可惜,这是你活在世上的最后几秒钟。 言灵·蛇带回了那颗子弹的讯息。叶胜是学院里顶尖的神枪手,他的枪法和他的“蛇”一样精准,这一刻子弹直击巨龙的动脉干,如果这是一颗贤者之石,现在精神力的剧毒已经蔓延至了巨龙的每个心室。 不过,这颗贤者之石属于楚子航,最后的处决也属于楚子航,所有人对此都心照不宣。叶胜的那一枪是在为楚子航试样,他要确保唯一的那颗贤者之石能够准确无误地击中这只巨龙的命脉。 楚子航来到了山巅,贤者之石在他的枪里,他握着和叶胜一样的格洛克,站在与叶胜先前同样的位置,在同一个角度举起了枪。强者之间是共通的,卡塞尔学院的强者更是如此,他们只会找到事情的最优解,在处决时采用最干净利落的一击。 楚子航持枪,上膛,他非常的平静,丝毫没有因为即将杀死一只至少为次代种的龙而表现出过多的表情。他平静得好像刚刚杀死过一只巨龙。 嘭。 一声轻响,贤者之石出膛。它带着致命的精神力,向它的目标飞去—— 这只巨龙心脏的正中心,也是他生命的正中心,动脉干。 —————— “看起来,压根就不需要我出马。”路明非拍了拍裤腿,轻松愉悦。本来他还在远处偷偷地瞄着废墟里的战况,想要在危急之时释放时间零偷偷地惊艳所有人,没想到,丝毫没有他出场的空间,卡塞尔学院的三位老牌优质师兄已经搞定了一切,那只巨龙的生命力在衰落,他即便离了这么远也能感受得出来。 风中残烛罢了,只会发出死亡前的哀鸣。 刚才不是拽得二五八万似的,原来只是回光返照垂死挣扎罢了,只要被截断了释放烛龙的时机就什么也做不到。被人捏在手里当了几千年的玩具,脱离了青铜隐线的发条的第一刻就是要跟我们这些偶然路过的路人同归于尽,说真的,论复仇,林平之都瞧不起你。 血。 路明非忽然闻到了浓烈的血腥味,而且,明显不是巨龙被割开血肉的味道,而是,平时常见的人血的味道,刺鼻浓烈。 不是亚纪师姐,亚纪师姐的冥照消耗了她大量的精神力,现在正在静坐修养。那是……牛顿?还是老唐? 路明非走到了两人的身边,不对,都不对,不是牛顿,也不是老唐,而是—— 路鸣泽。 路鸣泽的身边全是血。 “怎么回事?”路明非吓了一大跳。他伸手往路鸣泽身上摸去,却被他转过身躲开了。 “你干什么!路鸣泽!”路明非大吼。 “还以为你不会发现的,明明混血种与龙的战斗这么精彩,而我这里灰暗暗的,又没有光。”路鸣泽雪白如油画般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个浅浅的笑容,他好像完全感觉不到疼痛,好像流的都不是他的血。 “你脑子长疮了吧,在这胡说八道什么!”路明非强行压着路鸣泽的身体,他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这个弟弟原来如此瘦小,他真的长得如同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但常年的阴阳和压迫让他忘记了自己的这个弟弟真的不过就是一个小孩。 “全是血。”就这么一会儿功夫,路明非的手上也沾满了血。路明非的手开始止不住的颤抖,他只在电视剧里见过这么多的血,还是在那种男女主生死诀别的时候。 “别担心,是番茄酱。是我涂了番茄酱。” “番茄酱你个鬼啊!”路明非开始疯狂地翻找医疗箱,在卡塞尔学院所有人都要学习紧急医疗课程,因为在战场上需要所有的卡塞尔学院的学子都是战士和医生,大出血的时候该怎么办?大出血的时候该怎么办?得要先想办法包扎,得要先想办法包扎。 路明非找到了巨大的扎带,但他又无从下手,他不知道路鸣泽的伤口在哪儿,他摸不到他的伤口。 “我说了,没事的。只是这副身体太羸弱了,我其实是在排毒,而不是在流血。” “你他妈的给我闭嘴!路鸣泽。”找不到伤口,路明非就把路鸣泽流血的地方全都裹了。他还一边翻找着医疗箱,他在找止血药,卡塞尔学院研制过能让血小板快速凝结的药,是专门针对于混血种的药物。 “其实我只是被飞出的石块砸到了,不要紧的。”路鸣泽又说。 “你不会躲啊,路鸣泽!”路明非没空跟他斗嘴,他一个一个翻找着医疗箱里的药物。该死,都怪自己医疗课上走神了,他这个学渣,连卡塞尔学院的课程都漫不经心的,活该期末考试挂科,活该守夜人论坛里都传他是靠芬格尔帮忙作弊拿的s级,他根本就配不上这个s级,他怎么连一瓶药都找不到,他怎么连一瓶药都找不到! “躲一下,哥哥。”路鸣泽说。 他突然以一股巨大的力量扭过了路明非,一个拳头般的石块簌疾而至,正砸中了路鸣泽的脸上。 “你看,这么弱不经风的身体,好看又有什么用呢。”路鸣泽的脸上被压出一个石印,他的鼻血至上而下流了下来。 “不。与其选择力量,我宁愿选择好看。肌肉男永远不如花美男挣得多。”路鸣泽说。 第九十八章 时间零(十二) “你看,哥哥,流星。”路鸣泽突然指着路明非的身后。 流星?这种地方哪来的什么鬼流星!路明非知道路鸣泽想这么说话吸引他的注意力,但他还是鬼使神差地转过了头,然后他看见—— 满天的石块,正像流星一样急速坠落。 是那条巨龙!他要死了,他被楚子航的贤者之石击中了动脉干,贤者之石凝聚的精神力贯穿了他,剧毒的精神力蔓延向巨龙剩下的心室,痛苦已经深入他的神经。就像是被屠宰的禽兽,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血从自己的身体里流出,看着自己最后的生命力在一点点消散,他在发出最后的嘶鸣,他在疯狂地垂死挣扎! 梅涅克·卡塞尔当年就是这么屠杀了一条巨龙,他用贤者之石击碎了龙的动脉干,然后竭尽全力镇压了他最后的发狂,最后致命的精神力的剧毒蔓延至了龙的全身,那龙终才呜咽倒地。 现在他们已经做到了倒数第二步——用贤者之石击碎龙的动脉干,还有最后一道关等待着他们——镇压最后发狂的巨龙! 恺撒的镰鼬铺天盖地,像是一席铺天的大床一样遮盖着巨龙的羽翼,楚子航的村雨和暴怒砍戮着巨龙的脖颈、胸腹和犄角,但这仍不足以快速地平息巨龙的挣扎,遮掩在巨龙身上的废墟的碎石被他惊涛拍岸一样地排开,飞落在空中便成了无数的流星。 刚刚路鸣泽就是被这种排开的碎石击中了,才留下了满身的血。 你难道就不会躲吗?路鸣泽!你不是卡塞尔学院最名副其实的s级吗?你不是各科的绩点都接近满分吗?你不是号称拥有所有混血种里最无所不能的言灵“神瞳”吗?你为什么随随便便就被一块石头打中了,然后满身都是血? “你就不能学学楚子航师兄,谁说肌肉男和花美男不能共存。”在路鸣泽的影响下,路明非也开始说起烂话来了。他本来就是死到临头还烂话连篇的人,他只有在这种气氛凝重得像是要去组团保卫地球的团队里才一路装死装英雄。谁不愿意在团队里当一个被带飞的葫芦老七呢,可是每当有路鸣泽在他身边他就不得不天然地承担起一种名叫作“哥哥”的职责。要是路鸣泽不在他就可以安安心心地抱紧师兄师姐的大腿,必要的时候在旁边挥一下加油的仙女棒。其实他的角色放在电影里就是那种吐槽的搞笑役,负责插科打诨让剧情的发展不是那么沉重,伟大的教育学家希尔伯特·让·昂热曾经说过,既然快乐也是一天,痛苦也是一天,我为什么不让生活去他妈的快乐呢? 可是希尔伯特·让·昂热扬起的嘴角中带着炽热的心,他有着狮子一样遒棕的棱角,胸前的玫瑰永远嫣红,他说,那是沾染了他战友鲜血的花朵,每当看到红色他就会想起自己的使命仍未结束。 他路明非呢?他不是校长,他当不了雄狮,但他还记得那天校长把他叫到办公室,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明非啊,你是被选中的人呐。 虽然这句话最后被证实是比数码宝贝里的神圣计划还要批发廉价的存在,但路明非真的在某些时刻深信不疑地相信自己就是被选中的人,比如说,刚才,他用“时间负一”逆转了时空,他用言灵拯救了像气球一样爆裂在烛龙中的楚子航,他为楚子航、恺撒和叶胜争取了宝贵的阻止这条巨龙释放烛龙的时间。虽然这里的所有人都不知道曾经发生了什么,但路明非知道自己是英雄。 路明非吐出了心中默念的那个咒语: “言灵·时间负一。” 好了,时间要开始倒转了,就像水开始逆流,火开始倒升,草开始倒长,路鸣泽身上的血会流回他的身体里,一切都会重新开始。那个时候,他要斜眼冷漠地看着路鸣泽,然后淡淡地提醒他一句:小心飞来的石头。 一块小石头击中了他的腰腹。路明非忍不住发出了一声闷哼。 不,时间没有倒转。路明非回过头去,漫天的流星在坠落,他们像是划破夜空一样在坠落!时间没有倒转,巨龙依然在发出哀鸣,楚子航和恺撒依然在镇压这只垂死的巨龙,叶胜正跃下高山,向自己这边跑来,满天的巨石像是星星一样在坠落。 “言灵·时间零。”路明非吐出了第二个咒语,来自于希尔伯特·让·昂热的咒语——时间零。 流星坠毁了。 一颗巨大的石块落在他的脚边,那个石块足足高到他的胸腹,以这么快的速度如果落到他的身上他可能会偏瘫。 没有变慢,路明非眼中的一切都没有变慢。不止“时间负一”失效了,“时间零”也失效了。他原来以为自己在施展完类似于“时间零”这种极度消耗精神力的言灵后会陷入长久的昏睡,结果这一切没有发生,他反而神采奕奕,但—— 这种神采奕奕是幻觉!他逆转了时空,却消耗了他几乎全部的精神力,他现在不过是能说会跳,但他精神力的池子是干涸的!就像当初释放完吸血镰后他陷入了昏迷,现在他只不过是没有失去意识,但他的精神力完全干涸了! 路明非一下子愣住了,他原先的所有运筹帷幄和志得意满全部一瞬间烟消云散,但流星还在坠落,巨龙还在挣扎。这些坠落的流星是无序的,你不知道它们什么时候会来到你身边! “干恁娘!”路明非也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只能学着电视剧里那些李云龙一样的男主给自己壮胆。他拔出手边的格洛克,站到了众人的身前,他的身后是,还在静养的酒德亚纪,还在流血的路鸣泽,还在沉睡的牛顿,和老唐。 干不死巨龙我还干不掉你几块石头!路明非拿出了手中的格洛克,握紧枪把,聚精会神。卡塞尔学院的每一个学生都会标配一把格洛克,格洛克里面装的是装备部改造过的子弹,一个弹匣三十五发,每一颗子弹都足以击碎墙壁,这是装备部经过试验最适合拿来执行任务的手枪。 第九十九章 时间零(十三) 而路明非在学院里最引以为傲的就是他的射击成绩,遥遥领先,可以跟楚子航和叶胜一较高下。 来啊!路明非一枪打碎了一颗巨石,那是青铜神殿的立柱上的一块石头,还带着龙形的纹路。 滚蛋!路明非又一枪打碎了一块石头,那是青铜神殿殿顶的赳赳雄关,塌陷后盖在了巨龙的脊背上。 干恁娘!路明非理解了李云龙为什么非得这样说才有气势,带兵打仗谁怂了谁就是输了,在这尼伯龙根里也是一样。 大地在晃动,天空在哀鸣,巨龙发出凄厉的叫喊声,他的叫声就像是——村里开席时被杀的猪被割断了脖颈的那种叫声,原来到了这种时候,你这高高在上的一条龙,跟一只猪其实也没有什么分别! 那就是这条龙最后的挣扎了,楚子航和恺撒在全力地压制他。漫天的流星还在坠落,路明非还在死撑着,他必须撑到最后一刻。他现在就像是小时候的那种飞行射击游戏里的那架小飞机,打着可怜的几颗子弹在击碎沿路中的岩石,只要一颗子弹没打好他就game over了。 他咬紧牙关,一刻也没有松懈。他越退越后,越退越后,最后直接退到了老唐和路鸣泽的身边,他想起来路鸣泽身上还在流血,他不知道自己那蹩脚的包扎术有没有为路鸣泽止住血,但他没有办法回头,没有办法回头。随便一块小石头就能击碎他这架可怜的小飞机,他还没有办法升级他的技能,他没有办法像游戏里一样升级他的武器直到天女散花一样发射子弹或者直接射出一排激光炮,他依靠的只有一把武器,唯一的那把武器——格洛克。 格洛克的子弹只有三十五发,打完这三十五发你必须更换弹匣。路明非一直数着,他一边在心里祈祷着楚子航和恺撒尽快制服这只发狂的巨龙,一边默数着自己打出的子弹。三十三,三十四…… 三十五。 路明非没时间选择,换弹匣的时间一定是有空隙的,他也没有办法在这满天的流星中选择一个完美的换弹匣的时机。他没有犹豫,直接转过了身,把自己的身体挡在了酒德亚纪、路鸣泽、牛顿和老唐的身前。来就来吧,皮糙肉厚,不怕这一下!路明非咬紧了牙关,他把身体挡在了几个人的身前,这个时候如果子弹来了打的就是他,石头来的压的也是他,他在电视剧里见过无数次这样的场景了,英雄救美,或者美救英雄,都是这个套路,你不挨这一下你都当不成这主角! 路明非的手里开始迅速地更换弹匣。 嘭。路明非听到身边传来剧烈的响声,一块巨石在他身侧被碎成了粉末。 “明非。” 路明非听到熟悉的声音,是酒德亚纪!是亚纪师姐! “明非,鸣泽是不是受伤了?”酒德亚纪缓缓扶着地站起了身,问道。 “嗯。”路明非点了点头。 “你去照顾鸣泽,这里先交给我。”酒德亚纪一张一合的嘴唇有些苍白和颤抖,她举着手里的格洛克。 她其实需要休息的,刚才的冥照消耗了她太多的精力。本来他们还要挤在一个一米宽的冥照里走出这座尼伯龙根,但现在一环接着一环,一险接着一险,太多超出他们预料的事情发生了,根本没有余地留给他们思考和计算,他们都只能在有限的时间里做出他们下意识的那个判断,这样他们才能活下去,才能带着所有人离开这座尼伯龙根。 他们所有人都得活着。 所有人。 “路鸣泽,你怎么样?”路明非重新趴到了路鸣泽的身边。他耳边传来轰隆声和震鸣声,但他完全管不了这些,他小心翼翼地把手伸到路鸣泽的身前,哗啦一下就是黏糊糊的一片。 “我说了是番茄酱,你怎么不信?”路鸣泽的嘴边浮现出一个阳光般和煦的笑容,他好像是一个放了学在学校门口等待哥哥来接的弟弟,看到哥哥的身影的那一刻就露出这种发出内心的笑容。 真是要命,他还笑得出来,他居然还笑得出来。他引以为傲的小西装都被染成红色了,他胸前的白色领结都塌进去了,他居然还笑得出来。 “你刚才是在找这瓶药吧?”路鸣泽的右手握着一个红色的空药瓶,他拿在手里晃了晃,“止血药费若贝宁r3,我知道你是在找这个。这个是学院炼金部炼制的用来止血的药,可以口服也可以外敷。很多时候,死人并不是因为受了致命伤而死,而是因为失血过多而死。” 你……你居然还有空在这里科普。路明非的确记得这种药是叫做费若贝宁r3,也的确记得是一个红色的瓶子。 “不要担心,哥哥。”路鸣泽雪白的小手伸到了路明非的脸旁,他像是襁褓中的婴儿,安慰着把他抚养长大的路明非,说道,“不要担心,哥哥。我只是需要休息一会儿,真的,我只是需要休息一会儿。” 说完这句话,路鸣泽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路明非突然一下子心跳剧烈了数倍,他紧张地伸出手指,小心翼翼地伸到路鸣泽的鼻尖…… 呼吸……呼吸平稳,呼吸平稳,看起来没什么大事。 路明非一下子瘫软在地上,他刚刚被吓得有些腿软。或许是路鸣泽常年以来小恶魔的形象已经深入他的骨髓,他虽然在旁人面前永远都是人畜无害的模样,但路明非知道只有在危急时刻才能看到他的真正实力。他从不会哭,从不会恐惧和害怕,也从不会——受伤,这是路明非第一次看到他受伤,第一次看到他流血。他好像一夜之间变得也没有那么无所不能,其实,谁又能真正地无所不能呢,楚子航不能,恺撒不能,希尔伯特·让·昂热也不能,连这条龙都不能。 他的心脏在衰落,他的生命力已经是风中残烛了。路明非感受得出来,亚纪师姐开枪的频率也变低了。 路明非转过身,他准备陪亚纪师姐扛过这最后的一程,小飞机要飞到终点了,这一次,他这架小飞机是胜利者。 第一百章 时间零(十四) “亚纪师姐,我来帮你。”路明非撂下话头,便想冲上前去。 胜利的曙光就在前夕了,这条巨龙最后的哀鸣也已经衰落了,他的生命已经走到尽头,从此今后,他就真正地属于这座“死人的国度”了,他最后的那点生命力也被贤者之石剧毒的精神力消灭了,他将最终死在这片尼伯龙根中。 只剩天空中还飘着一些零散的流星,那是巨龙最后挣扎的见证品了,他只要帮助酒德亚纪击碎这些落下的石头,一切就都结束了。所有人都活着,只是路鸣泽还需要照料一下他的伤口,一切就都结束了,他们将隐藏于亚纪师姐的冥照中,走出这座尼伯龙根的出口。 嘭,路明非的格洛克出膛,击碎了一颗天边坠落的岩石,路明非正走上前去,却看见眼前突然出现了—— 一道青铜门。 他的身前突然闪过了一道金光,然后就出现了这道青铜门。 流彩熠熠,摄人心魄。 又是这道青铜门,它又一次地出现了。阴魂不散,像是缠绕的鬼魂一样又一次出现了。 路明非一时间有些心悸,每一次出现这道青铜门肯定没有好事。上一次出现青铜门是什么时候?就是在他们利用时间零逃离烛龙领域的时候!当时层层叠叠的青铜门堆积成巨大的看不见顶也看不见底的城墙,把他们所有人都困在了烛龙之中,楚子航就是因为那道通天的青铜城墙,他才选择了回头,他才选择以混血种之躯走入烛龙之中,用手中的暴怒插进了巨龙的心脏。 这一次,青铜门又出现了,又一次出现在这个要命的场合,它好像就是索命来的厉鬼,它就是要把他们所有人都拖入地狱中! 木偶师,那个一直没有现身的木偶师,他还在这座尼伯龙根中! 即便时间倒转了,即便那个木偶师已经不记得利用青铜门堆积成的城墙将他们围困在烛龙领域中的事情,但他所做的事情依旧如出一辙,他想要做的事情从始至终一直都只有一件—— 把他们掩埋在这座尼伯龙根里。 一道青铜门幻化出又一道青铜门,又一道青铜门幻化出又一道青铜门,青铜门就像是影分身一样一瞬间分出了无数道分身,他们没有像上一次一样堆积成层叠的高山,而是一道一道交次排列,它们化为了几人高的围墙,围墙陈兵列阵,摆开曲折的回环,就像是贪吃蛇一样,围墙不断地延申、扩展,在尼伯龙根中形成致密的——迷宫。 是的,路明非看出来了,他是在建造迷宫,他是在建造无序的迷宫,他可能知道了冥照可以隔绝他的视线,所以他打算利用言灵建造一个无序的迷宫,他要把他们所有人都拆开,困在迷宫的各个角落里。那样的话,或许其他人找到他路明非的时候,他已经被凝结成了一具青铜雕塑。 “言灵·冥照。”路明非听到耳边传来酒德亚纪的声音。她再一次释放了冥照,她似乎是觉得这样可以隔绝木偶师的隐线,可以为他们争取时间,就像之前在青铜神殿中所做的一样。路明非不知道她释放的冥照范围有多大,他只知道他看见酒德亚纪摇摇欲坠,像是马上要断线的风筝。 迅速延展的一道青铜门擦过了路明非的衣尖,突然,路明非一瞬间感觉天旋地转,是的,天旋地转,他感觉自己像是在过山车的顶端被来回抛跃,眼中的一切都变成了高速旋转的残影。 不,不是他在旋转,不是他在旋转,是他脚下的土地在旋转,是整座尼伯龙根在旋转!上至天顶,下至土泥,整座尼伯龙根都在做无序的运转!在高速旋转的残影中,路明非看见整座尼伯龙根都像切块一样在迅移。这里是尼伯龙根,它是龙类铸造的另一个世界,而那条龙就是这个尼伯龙根的主宰!他是游戏中的场景建造师,是一个积木的建造师,他在更迭他所建造的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中的小小人儿只能跟着积木在做无序的迁移。 “亚纪师姐……”路明非眼睁睁地看着酒德亚纪的残影离他越来越远,他眼睁睁地看着青铜门在他眼前筑起高墙。 “亚纪!”他听见身边传来叶胜的喊声,是叶胜师兄从巨龙的脊背上回来了,他是三人中第一个回来的,他或许早就察觉到了他们会遇到危险,他或许正释放着言灵·蛇,寻找着他路明非和路鸣泽的动向。但他看不见叶胜师兄,筑起的高墙已经隔绝了他的视线,他完全不知道那边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叶胜和酒德亚纪发生了什么,他也不知道恺撒和楚子航发生了什么。 突然有红色的碎末在他的眼前飘过,他此时像是浮游在大海之中,他的身体已经几乎失去了控制,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些碎末如同红色的水草一样在他眼中飘过。 那是……费若贝宁r3。路明非记得这种药,刚才他一直在找的就是这种药,可是为什么?为什么路鸣泽药瓶里的费若贝宁r3会飘在空中?路鸣泽手里的红色药瓶不是个空药瓶吗? 路明非回过神来,他在无数旋转的幻影中转过身去,要去寻找路鸣泽,突然,他寒毛耸立。 路鸣泽不见了! 不……不仅如此,牛顿,也不见了。 原来并排躺在一起的三人,如今只剩下老唐一个!只有老唐一个人的身影在他的视觉中来回晃动。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没有任何人接近过这里,他没有听到任何人的声音,可是路鸣泽和牛顿就这么活生生地消失了,筑起的高墙还在他的视觉中叠影般延申,他果然就是要把他们所有人都分开,他果然就是要把他们所有人都各个击破,他要把他们所有人都铸成青铜兽首,把他们所有人都扔在那青铜的尸山骨海中。 这座尼伯龙根的主人,他才是这片尼伯龙根的主宰,他是拥有无限权能的游戏设计师,尼伯龙根就是他手里的一个玩具,他像在沙滩上捏碉堡一样,他用沙子捏出了碉堡,但又可以一瞬间把碉堡踩碎,然后再凭空捏出宫殿、楼阁、岛屿,他想要什么,这座尼伯龙根就会是什么,而他们几个闯入尼伯龙根的混血种,不过就是沙滩上的几只爬虫。 可是,这座尼伯龙根的主人,他究竟在哪?他们从来没有看见过除了他们几人之外的活物,连那条青铜巨龙都不过是被他裹了青铜鳞片的傀儡,他操控那条青铜巨龙就像操控一个玩具,如今玩具被毁了,他开始操控起这座尼伯龙根。 言灵·时间零! 不行,没有用,没有无用,路明非眼中的一切依旧混乱而无序,老唐躺在地上的身影在他眼中每秒钟闪现二十次。 言灵·镰鼬! 无用,根本也无用,夭矫的风妖精在从他的身边飞出,带回来的只有无尽的空荡的回声。 路明非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所有人都不在他身边,叶胜、酒德亚纪不在他身边,恺撒、楚子航不在他身边,路鸣泽也不在他身边,他的言灵全都无效,他好像变回了那个收到卡塞尔学院面试邀请函的路明非,当时的他还在为怎么向陈雯雯表白而绞尽脑汁,他还以为那是一封恶搞的邮件,随手放在了一边就打开了星际,那个时候老唐在聊天室里call他,跟他说:赶紧搓一局。 只剩老唐了,没想到,在这种时候,最后一个陪伴他的人是老唐,他穿越山和海,来到美国,来到芝加哥,来到卡塞尔学院,他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他是和罗纳德·唐共享这终末的盛宴。 但这是他唯一能做到的事情了,这是他唯一还能做到的事情,他闭上眼睛,让那些旋转的幻影在自己的眼中烟消云散,然后跑上前去,紧紧地抱住了还昏迷在地上的罗纳德·唐。 —————— 不知何许时间之后。 天地终于归于平静。 就像是永夜的冥河。 神殿之上,巨龙之巅,无数砸落的石块掩埋了眼前这座高山般的巨龙,他只有脊背还暴露在空气之中。巨龙的脊背之上,裂开了一道触目惊心的长痕,长痕之中,血液漫流而出,将整座高山的脊背染成了红色的血河,原先跳动的心脏如今由动脉干裂开了黑色的丝纹,丝纹蔓延开来,就像是蜘蛛残留的丝线。 血河之中,有一个少年的西装被染成了红装,他浑身是血,却不知那是从他身上流出的鲜血,还是在这巨龙的脊背之上沾染的鲜血。 “这么大费周章,只是为了创造属于我们俩的独处时机吗?”少年站起了身。他看上去很是虚弱,眼神却带着平静的傲气。 “你在众目睽睽之下修改了这座尼伯龙根,当时我若是想要置你于死地,你现在已经去陪你脚下的这头蠢货了。”少年摘下了胸前的白色领巾,那早已被染成了红色,少年将它扔进了巨龙脊背上的那条裂痕中,让它去陪葬巨龙那颗蛀死的心脏。 “是吧,牛顿。 还是我应该称呼你为:伟大的青铜与火之王,这座尼伯龙根的主人,康斯坦丁。” 第一百零一章 洛朗宁 与此同时,布鲁克林的八大道唐人街。 一间破旧的老式出租屋内,一位长发飘飘的青年正坐在书桌前。他是那种有种典型法式长相的青年,眼睛里藏着桃心,神情慵懒而又倦怠,他看上去很像是某种鱼与飞鸟的诗人,但他却坐在老旧的书桌前,大快朵颐地吸嗜着眼前的红烧牛肉面。 “队长从中国带来的泡面就是极品。”青年吃饱喝足,摸了摸肚子,很是满意。 午餐结束,该继续工作了,他继续拿起了桌边的望远镜。他左眼汇聚焦点,右眼则是娴熟地浏览起了 洛朗宁·加贝里,卡塞尔学院刚毕业一年的学生,法国人,隶属于执行部七组,拥有着法国人的浪漫和不羁。 在执行这次的任务之前,洛朗宁已经在布鲁克林的山洞里待了快一个月。那是一个充满了诡谲和异样的山洞,山洞隐藏于一座青铜门中,任何通信信号都无法在其中传导,甚至连卡塞尔学院的eva都无法在其中通讯。他们在山洞里敲山挖穴,折腾了一个月,最终只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个山洞,就不应该出现在布鲁克林。 他们的工作停滞了,连队长叶胜和酒德亚纪也不知道该怎么做。这个时候,有一个人即时地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路鸣泽。 “神瞳”路鸣泽,卡塞尔学院唯二的s级之一,卡塞尔学院风云榜上永远的第一,甚至超过了狮心会会长楚子航和学生会主席恺撒,男生们在守夜人论坛上讨论着他的血统和绩点,女生们则讨论着他精致的娃娃脸和逢人就叫“姐姐”的小甜嘴。 他看上去只有十三四岁,却很快成为了学院的焦点。在他的大一学期的暑假,他申请加入了执行部七组,跟着他们一起执行任务,当时,他们就站在布鲁克林的这座青铜门前。 也是在这里,洛朗宁第一次见识到这个s级学生的实力。他们能打开这座青铜门全靠路鸣泽,在山洞中的青铜城前进也全靠他,如果不是因为有路鸣泽,他们根本看不到终点的那两只龙茧。 但那两只龙茧已经孵化了,龙茧内的龙裔不翼而飞,穷极一个月,他们也无法在青铜门中找到任何有关于那两只孵化的龙裔的线索。 这个时候,路鸣泽又一次来到了他们身边。 最终,执行部七组被暂时遣散,除了叶胜和酒德亚纪之外,他们执行部七组的所有人都被派遣去执行另外一项任务。而叶胜和酒德亚纪则与路鸣泽一起重新进入了青铜门。 洛朗宁的左眼紧紧地盯着望远镜,右眼则跟随着鼠标在守夜人论坛上下滑行。他的左眼中是一个名叫“林家早茶”的早茶店,这是他执行任务的地点,右眼中则是守夜人论坛的各种劲爆新闻。 “震惊,恺撒·加图索竟当众被父殴斗!” 洛朗宁立即点了进去,里面除了标题只有一张图片。图片中,阳光、美女间着海滩,大白花花,美不胜收,除此之外,还有一名西装革履的金发男子格格不入地站在人群中,在他的对面,另一名金发男子穿着骚气的五彩斑斓泳裤,一只手放在他的肩上。 那当然是恺撒·加图索和他的父亲庞贝·加图索,由于拍摄角度过于惊奇(应该是偷拍),模糊的两个金发人影真的像是在推搡斗殴。 精彩啊精彩,洛朗宁简直泪流满面,这就是新闻工作者的素养啊!千里迢迢跑到沙滩边跟踪加图索家族的这对父子,偷偷隐藏在暗处,拍了几千张照片才及时地抓拍到父子两人“互动”的瞬间,此时此刻他们是在父子情深还是父子斗殴还重要吗?不重要!守夜人论坛的各位看客心里自会有他们的答案的,重要的是,这片帖文的上升速度飞快,已经上了论坛的头条了! 这就是新闻工作者的价值啊!洛朗宁打从心底里发出了感慨,他们让多少被蒙蔽的尘埃现世?他们让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重见天日?他们让多少血泪与辛酸、苦痛与苦难与人诉说?没有他们,卡塞尔学院就是死水一片,他们是卡塞尔学院的英雄! “揭秘帕西·加图索,加图索家族的冷面小生,颜值不输恺撒!” “盖厄斯·加图索的父亲赶至学院,高喊恺撒是古罗马的暴君。” “盖厄斯·加图索的父亲已被囚禁。” “卢修斯·加图索研究经费超标,弗罗斯特公开声称不会再给这个老骗子一毛钱。” 怎么最近加图索家族的新闻有点超标了?也难怪,自从恺撒·加图索的婚礼出了事,恺撒·加图索的名字就成了论坛中的顶流,而顺带着,所有带“加图索”字眼的新闻都自带一炮而红的体质,现在守夜人论坛的第一帖还是“有奖竞猜,当日恺撒·加图索婚礼事件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这个帖子已经有了数万条跟帖,近百条可选答案,这些答案甚至还在源源不断地增加中。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情的真相是什么,也没有人在那天之后再见过这个事件的主角——陈墨瞳。在近百条答案,有几条说陈墨瞳是为了逃婚,是为了不想当加图索这个黑帮家族的傀儡新娘,洛朗宁觉得很有道理,并为此投上了他宝贵的票数。 洛朗宁对加图索家族没有什么好感,当然不是因为恺撒,而是所有人都知道加图索家族不是省油的灯。作为延续了上千年的秘党,他们是混血种中最强大的一支力量,他们还是卡塞尔学院董事会的最大董事,甚至拥有对卡塞尔学院的校长的任命权。加图索家族的势力实在是人尽皆知,比如—— 现在林家早茶的铺子里还坐着几个加图索家族的马仔。 他们几乎是和执行部七组同时来到的布鲁克林。可是他洛朗宁是接了叶胜队长的任务在这里盯着这家林家早茶店,说是这里可能会有浮潜的暗流,可能会是“猎人组织”隐藏的巢穴。那加图索家族的人又是来这里干什么?关键是,他们为什么会知道这儿? 第一百零二章 伟大的新闻部 洛朗宁盯梢得有些渴了,他又拿起刚刚吃完的泡面,喝了一口汤水,不得不说,来自叶胜队长的家乡特产,比学院里的一百个蹩脚大厨做的都要好吃!洛朗宁意犹未竟,又舔了一口汤汁。 下一条新闻,“计划预计三十天竣工,日本分布负责人声称要在卡塞尔学院建造公主的宫殿” …… 滴滴滴,洛朗宁的电脑上突然发出了滴滴声,上面蹦出了一个熟悉的对话框,对话框那边的人物是“开封菜大叔”。 来了!洛朗宁一下子心跳加速,心里扬腾起一百二十分的动力。其实,除了执行部七组的成员,洛朗宁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身份——卡塞尔学院新闻部的部员!他们新闻部在部长的带领下,多少年兢兢业业,创大创强创未来,为卡塞尔学院守夜人论坛贡献了多少突发新闻和焦点新闻报道,每一个帖子下都有他们每人十几个小号的背影,每一场竞猜他们都在一旁煽风点火,不,是推波助澜,不,是添油加醋,算了,不重要,总之,卡塞尔学院守夜人论坛的繁荣离不开他们每一位部员的努力,当然更离不开的是部长的带领!即便是毕了业,即便是加入了执行部,他们卡塞尔学院新闻部的所有人都仍然是新闻部忠实的一份子。 现在,他这位忠实的新闻部部员将要觐见他的部长了,他要带着最崇高的敬意,重新归属于卡塞尔学院伟大的新闻部。 嘀嘀嘀。聊天框对面那个“开封菜大叔”的账号发来信息: “看新闻了吗?听说恺撒·加图索失踪了。”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洛朗宁的字打得飞快,毕竟现在正在与他对话的可是新闻部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部长,统御了守夜人论坛八年,号称“天下九流,独占十筹”的——芬格尔·冯·弗林斯! “还没看到新闻,什么时候发的?”洛朗宁按下了回车键。 “就在十分钟之前,发帖人的身份经过我查证,是帕西·加图索。他可能是经过弗罗斯特的授意,才替他发了这么一篇帖子。” “弗罗斯特不知道恺撒·加图索去了哪?” “不一定,贼喊捉贼,他可能只是想让‘恺撒失踪’这件事情曝光在阳光下。” “哦哦哦!”洛朗宁茅塞顿开,“新闻的一大属性是传播,有时候发帖不是为了求证,而是为了扩散信息。这是伟大的部长先生常用的一招,比如说发一个名为‘学院食堂的饭菜有哪些不是垃圾’的帖子,看帖者就会先入为主,觉得食堂的饭菜全都是不能吃的垃圾!” “这例子举得很好。不过我要声明一下,那篇‘学院食堂的饭菜有哪些不是垃圾’的帖子不是我发的,我只是在里面点了一下鹅肝鱼子酱,觉得那算是食堂难得的精品。” “我知道,食堂的厨师对这篇帖子很不满意,去找了昂热校长告状。所以你就在后台偷偷地调高了这篇帖子的权限,还把你所说的‘鹅肝鱼子酱’置顶,并实名留言说‘芬格尔支持鹅肝鱼子酱’,这样子就没有人怀疑那个主帖也是你的小号了,这在新闻学中叫作‘春秋笔法’。” “春秋笔法不是这么用的!”开封菜大叔似乎也不想纠结于此等小事,在聊天框中迅速转移了话题,“最近加图索家族的一系列事件传得沸沸扬扬,你有听说吗?” “当然!时刻关注!” “身为新闻部毕业的优秀学子,理应抽丝剥茧,追本溯源,勘透真相,所以,你的看法是什么?” 来了!洛朗宁心跳得飞快,这是来自于新闻部部长的考验!是在考验他的忠诚、智慧和思维!新闻工作者从不是只会道听途说、舞文弄墨的笔者,他们也是见微知着、明察秋毫的笔中智将,从真与假中寻真,从正与偏中摘偏,文字中偏偏是大智慧,而他们新闻工作者,就应该是智慧的king! 他是从部长那里才学习到如此多的知识,从懵懵懂懂的水帖少年,到搅动舆论的屏后明星,洛朗宁的成长都要多亏于部长开封菜先生的谆谆教诲! 洛朗宁深吸了一口气,开始仔细描绘: “加图索家族,如今分为两派,一派为前任家主庞贝·加图索,一派为现任家主弗罗斯特·加图索。其中庞贝·加图索脉系由于庞贝本人天天夜夜笙歌,已经没有多少支持者。加图索家族的权力已尽归属于弗罗斯特·加图索。 但加图索家族内部钦定的下任家主依旧是庞贝的儿子恺撒,这是因为加图索家族在庞贝在位时就认为庞贝拥有整个家族中最纯净的血脉。‘纯净’指的是拥有加图索家族数千年来延续的血统。数千年前,加图索家族创立了混血种中的第一个秘党,他们以‘天空与风之王’的后裔自居,他们以强大的风属性言灵贯穿战场,创立了延续千年的罗马帝国。古罗马灭亡后,加图索家族认为是与人类的通婚玷污了他们高贵的血统,他们的子嗣才会在传承中一代不如一代。于是,为了血统的纯净性,加图索家族开始了千年的族内婚姻,他们在古罗马灭亡后的千年后又慢慢汇聚起实力,直至成为混血种秘党中的第一大家族。 庞贝·加图索作为加图索家族的上一任家主,被认为具有加图索家族中最接近于50%的血统。昂热校长曾经说过,如果庞贝来参加卡塞尔学院的血统考试,他将会是当之无愧的s级。但他自在位起,就从没有好好打磨过自己的权力、心性和能力,他像一个骚包富二代一样整天混迹于声色场所,据说目标是要让加图索家族的种播撒在全球每一个角落……不管怎么样,可能是某种来自于祖先英灵的诅咒,也可能是上天要惩罚他这个登徒浪子,庞贝终其一生只拥有恺撒这么一个儿子。 第一百零三章 新闻工作者 恺撒的母亲是一位纯血的人类,这也导致作为混血种的他血统评级只有a级,但作为庞贝唯一的子嗣,恺撒依然获得了加图索的继承权。 恺撒的继承权得到过弗罗斯特和家族里几位长老的许可,这说明他们仍然认同恺撒的血统。但家族内部的其他人并不这么认为,本来在庞贝天天出入全世界各地的夜店时他们就对这个花花公子很不满,他竟然又与一个纯种的人类结合,诞下一个‘不纯净’的子嗣,很多人都认为应该剥夺恺撒的继承权,然后把他赶出去睡大街。 但弗罗斯特和恺撒让他们闭上了嘴。弗罗斯特以铁腕手段镇压了家族中的反对派,恺撒则是在他六岁的时候就将过来撒野的族人倒挂在了院子门口。但反对的声音小去了,却并不代表不存在了,加图索家族中还有很多人是铁血的‘纯净血统’的支持者,他们认为是血统才让他们加图索家族发展到今天,当年古罗马的历史是加图索家族的必修课,他们中不少人都怀着重铸罗马荣光的不切实际的幻想,而盖厄斯正是其中的一个。 在恺撒传出要与陈墨瞳结婚的消息后,家族内很多人都表达了反对。像盖厄斯这样的血统纯净论者,当然不同意任何一个加图索家族的外人成为未来的家主夫人。除了像盖厄斯这样的人,还有一些人是对陈墨瞳的身份感到忌惮。陈墨瞳的身世很神秘,没有任何地方可以查找到她的生父和生母,不仅如此,在刚加入卡塞尔学院时她甚至并不具备言灵的能力,不具备言灵的混血种在加图索家族中有一个统一的称号,叫作“无根者”,意思是没有根源的人。这种人没有获得龙族君王力量的垂青,无论血统评级多高,都跟废人无异。 加图索家族的董事会针对恺撒的婚事进行过内部的投票表决,其中四票赞成,三票反对,而出乎人意料的是,恺撒的生父庞贝·加图索投的是反对票,而现任家主弗罗斯特·加图索投的是赞成票。正是由于这次投票,恺撒才得以在卡塞尔学院举办他和陈墨瞳的订婚仪式。” “等等!”屏幕那边打出字来,“你这些话我好像在哪里看见过,守夜人论坛上好像发过类似的帖子。” “那是我发的!”洛朗宁脸上洋溢出红色的喜悦,果然,即便毕了业,即便暂时离开了新闻部,他的新闻工作者的本能依然在搅动守夜人论坛的风云,甚至牵动新闻部部长的神经。 “你怎么会知道加图索家族的内部投票?” “当然是加图索家族内部自己有人放风出来的啦。我怀疑是弗罗斯特,他想把恺撒和庞贝的矛盾摆在明面上,而他的那票人情票正好可以收割恺撒的好感。” “恺撒可不是会因为你的一票就对你产生好感的人,对他来说,如果家族反对他和陈墨瞳的婚事,他会选择把家族当成垃圾丢进垃圾堆里。” “家族待我如宝贝,我待家族如乐色是嘛。很能理解,毕竟是恺撒。对他来说,恺撒就是恺撒,加图索不过是个累赘的后缀名。就是因为有这个累赘的后缀名,陈墨瞳才会失踪。” “你知道陈墨瞳失踪的原因?” 来了来了!洛朗宁挺起了胸膛,三百六十五行行行出状元之新闻学终极奥义指鹿为马、偷天换日!只要摆上一些相关的论证,在得出一些正确的结论的同时,夹杂一些猜想和臆测,这些猜想和臆测也会被当作铁证来看待!操控舆论,我们新闻部是专业的! “有人证实,除了路明非之外,还有一个人见过陈墨瞳。” “庞贝·加图索?” 不愧是部长,消息果然灵通!洛朗宁暗暗赞叹。这是新闻部部长对他的考核,也是他洛朗宁证明自己的时候,有关于陈墨瞳失踪的真相,所有新闻部的马仔都在掘地三尺寻找线索,所有人都卯足了劲要做这个第一手资讯发布人,他洛朗宁要不是还要隔三岔五排班去青铜门里挖地,他或许早就守夜人论坛热搜top1功成名就了。 “是的,庞贝·加图索见过陈墨瞳,而他是坚定的恺撒与陈墨瞳婚事的反对者。之前,有人在一个混血种的秘密论坛爆过这件事情的料,那个人说,陈墨瞳其实是加图索家族为恺撒准备好的新娘。” “家族为恺撒准备好的新娘?” “是的,似乎是怕被发现发帖者的身份。这个人表达得很隐晦,他还说。恺撒和陈墨瞳的结合将会是一个‘无法挽回的错误’,这个错误堪比火星撞地球。 不过,即便是如此隐晦的描述,这篇帖子还是没有活过十分钟,十分钟后,这个帖被删除,连原号都被注销了。” “十分钟的时间你就发现了这个帖?” “嘿嘿。”洛朗宁打字到这里,心中顿时燃起熊熊火焰,他洛朗宁是谁?新闻部经验最丰富的战地狗仔,多年深入一线,甚至扒出过昂热校长的前女友名单,除了受人尊敬的此刻还在循循善诱的新闻部部长和他美丽的媳妇诺玛教授,其他学院里的人全都被他调查过。比如说那个有点衰的s级小孩路明非,洛朗宁拥有路明非高中毕业班的合照和他们班所有人的花名册。 洛朗宁继续打字道:“大海捞针是很难的,但是刻舟求剑就简单多了。陈墨瞳失踪事件发生后,我关注了几个重点人物,包括庞贝、弗罗斯特、盖厄斯、恺撒、帕西以及加图索家族一些声名显赫的人物,当然还有路明非和路鸣泽。这个帖子其实是发自于庞贝的一个账号。部长你知道的,我很早以前就把这些人的网络讯息都做过归档,依托于eva和我当时研究的一套算法。” “印象深刻。eva有一套智能狗仔系统,你是主研发负责人。” “没错!就是因为这套智能狗仔系统,我们才能领先于加图索家族找到这篇帖子。加图索家族真不是省油的灯,他们在学院开发出eva之后也偷偷研制出一套全球监测工具,像是跨国公关公司一样监测着全世界所有有关于加图索家族的新闻,遇到不利于他们的讯息就强制删帖封号,简直就是封建独裁。” 洛朗宁打字打得义愤填膺,没有任何一个新闻工作者会喜欢加图索家族,没有一个新闻工作者会喜欢这种摆弄舆论的土大款! 第一百零四章 挑选好的新娘 “所以,庞贝明明知道自己无时无刻不在被监测,却还是发了这么一篇帖子。” “不,庞贝正是因为知道自己无时无刻不在被监测,才发了这么一篇帖子。他知道自己会被删帖封号,但他更知道eva能抢在之前发现他的这篇帖子。 部长大人,明人不说暗话,你也早就发现这篇帖子了是吧?你甚至派了专门的记者去跟踪庞贝,今天论坛里那篇‘震惊,恺撒·加图索竟当众被父甩巴掌’的帖子出自于新闻部最老辣的战地记者之手,而他在好几天之前就抵达了迈阿密,而那个时候恺撒还在学院里拷打盖厄斯。他不是冲着恺撒去的,而是冲着庞贝去的。” “什么都逃不过你的眼睛。” “深得部长真传。”洛朗宁鼻子翘到了天上去,“当日在诺顿公馆,庞贝一定是跟陈墨瞳说清了里面的利害关系,陈墨瞳才会选择逃婚。老实说,是个人都应该知道嫁给恺撒·加图索是嫁给一个牢笼,更不用说是对于陈墨瞳了。她要学习贵族礼仪,要装腔拿调,最关键的是,他要面对加图索家族那些血统狂热者和万年老古董。庞贝说,陈墨瞳其实是加图索家族为恺撒准备好的新娘,这句话是不是可以理解为,继恺撒的母亲这么一个无血统者之后,他们又要挑选一个‘无根者’作为他们的繁育子嗣的对象呢?在混血种诞生的历史中,无数的母亲都是作为胚胎的培养皿而死去,谁知道加图索家族会不会仿效呢?毕竟,我记得,恺撒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 “你这段话要是被恺撒听见了,他会拧断你的脖子。” “不,他要是听到这段话,应该过来感谢我。毕竟,庞贝在订婚之日是去找了陈墨瞳,而不是去找他恺撒,说明在他眼里,陈墨瞳比他懂事。” “这段聊天记录我会永久珍藏,以后想要除掉你的时候我就把他呈贡给恺撒·加图索大人。”聊天框里劈里啪啦打出字来,但接下来的字却让洛朗宁傻眼了,开封菜大叔说道,“不过很可惜,陈墨瞳的失踪与庞贝无关。” 怎么可能?洛朗宁打出这四个字,想了想又一字字删除了。他说的这些话的确是基于已有的线索他做出的推论,但在他对面的是谁?伟大的新闻部部长!统领着守夜人论坛的男人!以一己之力改变学院食堂配餐的男人!在这样的男人面前,永远不要骄傲,永远不要急躁,只要记住一个字:学。学吧,学无止境,学海波澜,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于是,想了想,洛朗宁又小心翼翼地打字道:“有什么线索?” “庞贝自己说的啊,他跟恺撒说的,他说他跟陈墨瞳失踪的事件无关。” “部长你们窃听了庞贝?” “想要窃听庞贝·加图索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就连偷拍都得时刻注意只能藏在犄角旮旯里拍出来的都是些高仿真模糊图。他只是放浪形骸了一点,真正的内心却是狡猾的猎斑蜥,就连昂热校长都说过,这个世界上除了他之外,只有一个人能当好这个卡塞尔学院的校长,那就是庞贝·加图索。” “校长还说过这种话……” “校长的原话是‘反正你有钱,就整天让学生们嘻嘻哈哈的快乐教育就行了,出了事你就让你家族那些把荣耀当饭吃的人去解决’。不过,这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庞贝亲口说,陈墨瞳当时只是白了他一眼,还说他是个神经病。” “还真的是个神经病……不对!部长,你怎么能够听信庞贝的一面之词!他这个老狐狸面对女人都能撒谎不眨眼,何况是面对别人!” “不过他相信庞贝。我说的“他”是指恺撒,恺撒相信庞贝,恺撒又把这件事转述给了我,那我也只能选择相信。顺便还告诉你一个秘密,恺撒告诉我的,他说除了这件事情之外,庞贝还跟他透露过另外一个情报,庞贝说,他在见到陈墨瞳的时候,化妆间的更衣柜里藏着一个人,庞贝用他的风系言灵探听到了里面的呼吸声。” “谁?路明非?”洛朗宁感觉自己的八卦之魂熊熊燃起,啊,这就是新闻工作者的职责吗?这就是做新闻工作者的快感吗?如今所有的一切都不重要了,听到这些话,所有的人都只会静静地竖起耳朵倾听:谁? 谁? “不 知 道。” 聊天框里一行一行地打出这三个字来,隔着屏幕洛朗宁都想一拳把这屏幕打烂。聊天框那边又缓缓地打出字来:“庞贝对恺撒说的原话是:我以为我的准儿媳和别人商量着怎么私奔呢,听说学院里有一个叫路明非的s级学生一直暗恋她,哦,不,既然都人尽皆知了也不能称为是暗恋,应该叫作明恋。我觉得很好,你也不是什么值得托付的人,你终有一天会走上跟我一样的道路,再过几年,花花世界会让你明白男人是不会只采摘一朵鲜花的,有些人天生就肩负着散播优秀基因的任务,这是——为爱播种呐!” ……洛朗宁捂住额头:“恺撒没打他?” “没有。在恺撒眼里庞贝是个死人,他从来不跟死人计较。他只想知道诺诺去哪了,其他所有的事情都不重要。可惜啊,庞贝也不知道陈墨瞳去了哪,他是坚定不移的路明非陈墨瞳私奔派,他当天甚至为出现在这衣柜中的人窃喜。他都不知道路明非来到了布鲁克林,他以为他们两个飞去马尔代夫了,路鸣泽是他们的保镖。” 部长这句话的意思是,庞贝不知道路明非来到了布鲁克林,但他知道路明非来到了布鲁克林……那理所当然的,他们现在的动向,包括执行部七组的动向,他都一清二楚。部长是谁?他可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新闻工作者!他是狗仔王,也是情报王,他甚至是全世界最智能的数据库和搜索引擎,eva出自于他之手,是他为eva注入了灵魂!没有eva,卡塞尔学院多少学生的漫漫长夜怎么可能度得过。 第一百零五章 抽丝剥茧 “部长,这些事情都出自于恺撒之口。所以,其实,你知道失踪的恺撒去了哪,是吧?” “我知道啊,恺撒去找路明非了。” “路明非?” “是的,他要去找路明非当面核实,当日躲在衣柜里的人究竟是不是他。” “怎么感觉到了一股浓浓的ntr的气息……订婚仪式上,新郎在筹备婚礼,底下的小弟却躲在新娘的衣柜里。这新闻要是发出来,能霸占守夜人论坛头条十天十夜!” “可惜啊,这种事情发生的可能性太低了。不是我偏袒路明非,但用中国的老话说,他就是个瓜蛋子怂货,他就算是去找陈墨瞳,八成说的也是些‘师姐你要走啦’‘祝师姐新婚快乐’‘下次再来玩啊’这种烂话。” “如果不是路明非……不,其实恺撒去找路明非就是想得到‘不是路明非’这个答案吧。如果是这样,整件事情就出现了新的转机,这个藏在衣柜里的人,才最有可能是导致陈墨瞳失踪的元凶。” “是的。所以恺撒开着直升机就出发了,他的目标是——布鲁克林的” 聊天框那边停顿了下来。 “青铜门。” 洛朗宁迅速打字。跟部长聊天就是轻松愉快,你知我我亦知你,你我皆有小心思,但你我心意相通,这就是老辣的新闻工作者。 伟大的新闻部部长大人当然早就知道所有的事情,他知道路明非和路鸣泽来到了布鲁克林,他知道执行部七组在青铜门的任务,他当然也知道路明非此刻正在青铜门内。他其实跟青铜门中的几个人都关系匪浅,他的人脉可是通天的!搞新闻,不仅需要知识、经验、嗅觉,更关键的是——人脉!而部长大人正拥有通天的人脉! “在路明非失踪之后,加图索家族在混血种论坛铺天盖地地发了路明非的悬赏令。恺撒看到之后,委托我秘密截取了信息,有一条发来的匿名信息标注了一个坐标,而那个地方正是布鲁克林的青铜门。我知道这个地方,因为这是你们执行部七组执行任务的地点。但是,在恺撒开着直升机飞走之后,我在检修eva的时候,我收到了坐标点位于这座布鲁克林的青铜门的与eva的通讯请求。这个时候,叶胜、酒德亚纪、路明非、路鸣泽,甚至包括楚子航,都在青铜门外的这次通讯当中。” “部长你的意思是……” “是的,当时我还没有在意。但是我后来觉得奇怪,就通过eva调取了布鲁克林的监控,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在我截取到匿名信息的时候,路明非他们一行人其实才刚刚走出布鲁克林的八大道唐人街。” “他甚至在路明非还没有抵达青铜门的时候就预知了路明非的目的地……”洛朗宁有些惊疑,没想到一个陈墨瞳失踪的事件,牵扯出来的是一系列的连环套。 “是的,而且他是通过经纬度坐标的形式把这个消息发给了加图索家族。” “这似乎最合理的解释是,团队里有内鬼,他想向加图索家族投诚……” “可是,这个团队里的人是——叶胜,酒德亚纪,路明非,路鸣泽,楚子航。如果说谁有可能是内鬼,我觉得最像的人是路明非。” “确实……”洛朗宁默默地点了点头,“其实,还有一种可能,这个人早就知道路明非要去往青铜门,或者说,他就是引导路明非去青铜门的人。” “bingo!聪明啊,不愧是我最得意的门生。”聊天框那边打出字来。还有一个大拇指的夸赞。 果然,果然部长什么都知道,他肯定已经推演好了一切。他不会闲着没事突然来找他,一切都已经很接近了,很接近一切的终点了…… “我再额外给你补充一点信息,这条匿名的信息,我借助eva查到了它的ip地址,地址是在布鲁克林八大道唐人街,林家早茶店。顺带说一声,店里生意不错。” “我再再再额外给你补充一点信息,网络上第一次出现有关于布鲁克林青铜门的信息,也是来自于布鲁克林八大道唐人街,林家早茶店。” “有人在引诱路明非前往青铜门?”洛朗宁倒吸一口凉气,“不,不对,那他为什么要通知加图索家族?我知道路明非是为了他一个叫作‘罗纳德·唐’的兄弟才去的青铜门,可是他是到了布鲁克林才见到罗纳德·唐,他来到布鲁克林属于意外,属于恺撒和陈墨瞳婚礼的意外,没有人知道他会来到布鲁克林,没有人知道他会遇到罗纳德·唐……” “你心乱了。洛朗宁。” 是……是啊,他心乱了。他洛朗宁心乱了。自诩为卡塞尔学院新闻部的佼佼者,他居然心乱了,在这么密集的信息攻势之下,他丧失了新闻工作者的能力,他还原不出事件的原貌,他在新闻部部长面前溃不成军。在伟大的新闻部部长面前,他只是一个幺儿。 “抽丝剥茧,化繁为简。”屏幕那边提醒,“其实,关键在于,这些匿名的信息,源头是谁。” “林凤隆?他是个老猎人。”洛朗宁想了想,回复道。 对,的确最有可能就是林凤隆,他见过路明非,他还是罗纳德·唐的旧主,他和罗纳德·唐一同前往了青铜门,林家早茶还是他的店。他满足一切预知条件,甚至于,现在林家早茶里还有加图索家族的人。 “不,你遗漏了一个信息。在这个人匿名发出路明非的坐标,也就是那座青铜门的坐标的时候,林凤隆已经不在林家早茶店里了。” 对,对!路明非和叶胜队长他们一行人是跟踪着林凤隆和罗纳德·唐走的,在那个时候,林凤隆已经不在店里了。 对,对!他还遗漏了一个重要信息,一个与他有关的重要信息,或许正是因为这个信息,伟大的新闻部部长才找到了他,他其实是这个局中的一个重要角色。 第一百零六章 龙的羽蜕 为什么在撤出青铜门后,他们执行部七组的人员全都驻扎在了布鲁克林,全都驻扎在了八大道唐人街,其实他们所有人的目标只有一个——这家林家早茶店。他们要负责盯住这家早茶店里的一举一动,在这家店里发生的所有的一切他们都要做详尽的记录。 下达这项任务的不是叶胜队长,而是——路鸣泽!是路鸣泽委托叶胜队长下达了这条指令。他们的人聚集在这里,伪装成游客、商贩、流浪汉、吃泡面的大学生,租赁着各种四拼一的合租房,都是因为路鸣泽。路鸣泽早就说过这家早茶店“藏龙卧虎”“似有异象”,洛朗宁不知道路鸣泽究竟察觉了些什么,但在青铜门内的经历竟让他也对这个看上去只有十三四岁的娃娃脸学弟有了些依赖感。他无条件地执行叶胜队长和路鸣泽的命令,而在路鸣泽的指示中,这家林家早茶里还有需要重点盯梢的对象,其中一个,就交给了他这位卡塞尔学院新闻部的优秀学子。 那个人叫作老孙。 老孙看上去已是黄土埋到脖的年纪,脸上的老年斑斑斑点点,一般人到了他这个年纪,早就每天躺在椅子上晒太阳。 但他还在店里干活!端茶送水,洗碗拖地,所有脏活累活他都干,洛朗宁一直拿望远镜盯着他,盯得他的心里都充满了不孝不敬的负罪感。 难道是他?难道他才是藏在幕后的黑手?可是……可是他看上去也太老了,他老得像是上个世纪初的人,他老得甚至不像是会懂得邮件这种互联网产物的人。 他连拿起喝水的杯子都手抖,他喝水就像喝药一样难受。这附近的华人都说他是大约两年前林凤隆在这八大道唐人街捡的,当时他就是这么老了,佝偻在路边,像是一缕风就能要了他的命。林凤隆人好,才把他收留在店里,让他打些杂活。他无子无女,无亲人,无住处,也无积蓄,林凤隆怕他整日闲着,胡思乱想,哪天一头扎起就送了命。 洛朗宁的左眼一直盯着望远镜中的老孙,他突然吞了一口口水。 “部长,你知道我现在正在布鲁克林的八大道唐人街吗?”洛朗宁打字的速度快要飞起来一样。 “知道。” “你知道我租了林家早茶对面的合租式公寓,每天的工作就是拿望远镜盯着这家早茶店吗?” “我知道。” “你知道我的重点盯梢是一个叫作‘老孙’的人吗?他看上去好像有一百岁。” “我知道。我纠正一下你的说法,不至于一百岁,有些夸张了。九十岁。” “你知道我刚刚看到了什么吗?” “什么?” “他满头的银发突然变成了郁郁葱葱的黑发,他的脸变得豆腐一样嫩滑,他脸上的老年斑一瞬间全都不见了,身上的皱纹也一瞬间抚平了,光子医美科技都做不到的事在他身上发生了。” “他变年轻了?” “是的,他一下子变成了二十岁!连体态都变了,他根本不是什么行将就木的老人,他只有二十岁!他一直都在伪装他自己!” “难怪鸣泽会重点提及这个人……” “他的眼瞳红彤彤的,像是洒了血一样。部长你见过电影里那种吸血鬼吗?在月圆之夜,吸血鬼就是睁着这种血红的眼瞳,四处寻找人类的鲜血。” “不好,布鲁克林的人有危险。” “不,他们没有危险,他的目标应该不是普通人类。刚刚他轻轻一跃,已经直接跃上了早茶店的屋顶。” “早茶店的店铺,是三层高。” “是的,他的垂直起跳高度至少是十米。而且他的速度很快,普通人只能捕捉到一道残影。” “这可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事情,甚至不是普通的混血种能做到的事情。” “不,他不是混血种,他是……一只龙。” 聊天框那边静默了许久,才慢慢地打出一个字:“龙?” “是的,龙。他的腿上长出了鳞片,他的手上长出了利爪,他的颚骨在生长,下排的牙齿已经像猛犸象一样抵出嘴外了。这根本就不能称作是一个人,甚至不能称作是一个死侍,这根本就是——一条龙啊。” “一条龙……” “货真价实。他的肩胛骨上已经长出了翅膀,他的翅膀像是毫无杂质的黑色泼墨。” “真难为你了这个时候还有心思舞文弄墨……” “部长,我拍到他的照片了!我拍到龙的照片了!虽然他羽化的过程很短,但我拍到了照片!他不知道有人在跟踪他,他完全丧失了警惕。不,他不一定是丧失了警惕,也有可能是丧失了理智,他这双眼睛如果出现在人的身上,肯定所有人都认为他疯了。” 嘀嘀嘀。 卡塞尔学院的教职工宿舍里,芬格尔收到了聊天框里的“传奇狗仔”发来的图片,图片中,一条尚在蜕化的龙站在屋顶,他的黑色的羽翼刚刚从肩胛骨中张开,还带着初生般的黏液物质,他张开巨口,锋利的牙齿互相交摩,他的龙骨凸起,他的身体正在进行异变,他的眼睛……他的眼睛是透粹的红色,他的眼睛中看不到瞳孔,只有无穷无尽的红色,像是吞没一切的血腥的太阳,血丝一点点从他的眼睛中涣漫开来,他的整个脸上都布满了恐怖的血丝。 “他失控了。”诺玛就站在他的身边,她立即下了判断。 “他怎么了?”芬格尔问道。 诺玛转过了身。在她背后是一面小黑板,上面密密麻麻贴满了人物的照片,画满了人物的线条和注释,这种东西在电影里很常见,用来梳理案发事件的人物关系。 黑板的中心是陈墨瞳,从她的身上一路蔓延出来恺撒、庞贝、帕西、弗罗斯特……单单是加图索家族就有二十六张照片,而在另一侧,则是路明非、路鸣泽,再一路延伸开叶胜、酒德亚纪、洛朗宁、林凤隆、罗纳德·唐、老孙…… 第一百零七章 交点 诺玛整理了所有的信息,从陈墨瞳失踪开始,她就整理了所有的情报,部分情报来自于一线的路鸣泽,部分情报来自于恺撒·加图索,部分情报来自于eva,还有一部分情报来自于希尔伯特·让·昂热。本来陈墨瞳失踪事件跟青铜门事件是完全两件事情,但不知为何随着时间的推移两者之间居然默默地系上了一条微弱的纽带。 诺玛揭下了老孙的照片,这张照片本来不起眼地被放在角落里,如果不是路鸣泽提醒,她甚至不会把照片贴上。但事实证明,路鸣泽是对的,他可是——一条龙。 “他失控了。”诺玛说,“人会失控,混血种会失控,龙也会失控。所有的生物都受脑部神经的控制,眼睛通红是脑部神经病变的征兆。秘党从研制出炼金药物开始,研究了数千年,就是为了研制能够控制龙的药物。” “控制龙的药物?他们研制出了这种东西?” “关于这件事情市面上有很多传言,但都没有被证实过。秘党浮在水面上的故事只是冰山一角,很多事情连昂热校长都不知道。” “那我们……” 诺玛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把挤开了原来坐在书桌前的芬格尔。她本来就对芬格尔像个吹嘘自己年轻时多么魅力四射的小老头一样在屏幕前絮絮叨叨有些厌倦,他说十句话里面只能捡出一句有用的信息!但不管怎么说,总归这一次还是有些收获。 “洛朗宁,那条龙呢?你说他羽化的时间很短,羽化之后他去哪了?” “他飞在云层之上。”屏幕那边说,“他好像还在生长,我能看见云层之上的阴影。” “他飞走了?” “是的,他飞行的方向是……西南方。没错,是西南方,他飞行的轨迹是一条笔直的直线,他快得像是一架超音速飞机。” “西南方,西南方是……” 西南方是哪里?西南方是…… 诺玛和洛朗宁同时在聊天框里输入了那个地方,西南方是—— 青铜门。 世间万物均有交点,从哪里发生的事情,就会在哪里结束。 诺玛突然想起了一些回忆,这些回忆算不上美好,甚至称得上是……噩梦。那是发生在格陵兰岛的故事,当时她和芬格尔是执行部的负责人。 诺玛飞快地打着字:“洛朗宁,收集你们执行部七组在布鲁克林搜寻到的所有信息,发给路鸣泽。” “路鸣泽?可是路鸣泽在青铜门内。我们测试过,在青铜门内,通讯是失联的,任何外部的信号都无法往门内传导,连eva都不行。” “记住是所有讯息,一条都不要遗漏。”诺玛没有回应洛朗宁的疑问,她是在以芬格尔“新闻部部长”的身份下达指令。所有的信息必须以最快的速度传达给路鸣泽,他进过青铜门,找到过龙茧,见过林凤隆,他让执行部七组最敏锐的鹰盯着一个看上去有一百岁的老人,而这个老人刚刚羽蜕成了一条龙。如果不是路鸣泽,林家早茶发生的这一切或许永远也无人知晓。 诺玛回过身来,看着贴满了相片的黑板,密密麻麻的相片墙里,路鸣泽也在一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里,与他相邻的箭头只有一个——路明非。他是以路明非的弟弟的身份贴在这张相片墙上,而箭头的另一侧,路明非,他拐出去的箭头多达数条,包括陈墨瞳、楚子航、恺撒·加图索、罗纳德·唐、芬格尔,还有她诺玛。 “看上去像是校园剧的女主,是吧?”芬格尔似乎是看出了诺玛的目光聚集在照片墙的路明非中,他有些感怀地说道,“就像花泽香菜,道明寺、花泽类、西门和美作都是他的守护天使。” 诺玛……她深吸了一口气,似乎在酝酿什么情绪。原先的紧张感和焦灼感在芬格尔一通胡言乱语之下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一种荒诞感。 她倒是很感谢这种荒诞感,至少让她的情绪平复了一些。诺玛一把撕下了黑板上芬格尔的照片,贴到了芬格尔的脸上,她小声地咆哮:“那是杉菜,不是花泽香菜!” —————— 倾盆大雨落在了街上。 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只有小水滩偶尔被飞驶的车轮压过,反射着五颜六色的霓虹光飞溅出去。 路明非走在大雨的中央,漏水一样的大雨浇在他的身上,他全身都湿漉漉的。他转头看着街边的灯光,那是一家便利店,货架上一排排摆满了货物,一个棕发风衣的青年吹着口哨推出了便利店的大门,白色的灯光照清了他的脸。 罗纳德·唐。 路明非像是看到了什么救世主,他奋力地奔跑在大雨中,“一不小心”跟罗纳德·唐撞了个满怀,瘦弱的他被撞倒在地。 罗纳德·唐撑着伞扶起了他,他看着眼前的罗纳德·唐,他们仿佛是几千年未见了,但他们的相遇好像长河一样隽永,他喊了一声: 哥哥。 他看着罗纳德·唐眼里倒映出来的人影,那是——牛顿,瘦小的牛顿,蜷缩着身子,浑身湿漉漉的,像是水中浸泡过一样。 不,那不是牛顿,那是——路鸣泽!瘦小的路鸣泽,大水浸湿了他的西装和领带,他的浑身湿漉漉的。 不,那不是水,不是大水浸湿了他的西装和领带,而是……血,是大血浸湿了他的西装和领带。在罗纳德·唐的眼神中,他看到的是鲜血淋漓的,红色的,路鸣泽。 不,他眼前的也不是罗纳德·唐,而是路明非,是他路明非的模样。是路鸣泽跟路明非撞了个满怀,是路鸣泽和路明非仿佛是几千年未见了,是路鸣泽在呼唤着他,他呼唤着他,说: 哥哥。 “路鸣泽!”路明非一下子惊醒了,他喘着粗气,久违的梦靥缠绕着他,他想起了他看见过水鬼一样的路鸣泽,或许那根本不是水鬼,而是……血鬼。当时的路鸣泽就已经全身是血了,只不过他没有发现。 第一百零八章 老唐 路鸣泽……路鸣泽去哪了?他跟牛顿一起失踪了,他们一起失踪在这尼伯龙根中。路明非记得在他昏倒之前,整座尼伯龙根像是场景建造师手中的游戏场景一样分割腾移,在最后,他死死地抱住了他身边所能看到的最后一个人——老唐。 “你醒了”。 “老唐?”路明非听到了熟悉的声音。他睁开了眼,他的视线逐渐清晰。他的身前站着一个人,那个棕发风衣的老唐正站在他的身前。 而在老唐的身前,是一座巨大的青铜石壁。石壁之上,巨大的黑龙张开羽翼,他立于群山之巅,引吭嘶吼,他身上的每一片鳞片都像是坚固的铠甲,他张开身上的羽翼,一瞬间龙霆威严浩荡于空。云层盘旋在他的颈侧,崇山峻岭皆向他臣服。 老唐指着壁画上的黑龙,说:“这是我。” “啊?”路明非一瞬间愣住了。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见到老唐后,他说的第一句话,居然是说自己是一条龙。 “我有他的记忆。”老唐继续说,“包括这个时候的记忆。” “这个时候的记忆?” “是的。君王诞生之时,众生皆臣服于此。”老唐顿了顿,继续说道,“这句话不是我说的,你知道我的中文水平很有限。这句话是他说的,只不过我就是他,所以我也拥有这些记忆,因为他,我的中文水平都提高了。” 老唐依然指着壁画上的那只黑龙。 见路明非不说话,老唐继续说道,“明非,其实你是‘卡塞尔学院’的人,是不是?” 路明非沉默了半晌,点了点头:“嗯。” “林凤隆后来跟我说了关于卡塞尔学院的事情。其实,在很早之前,我就知道自己是一个混血种,我在‘猎人’组织干了很多年,林凤隆引我入行,这一行里的人都是一些混血种。混血种是人类和龙类的后代,天生拥有异能,那个时候,我甚至因为自己的这个身份而沾沾自喜,每次出去执行任务,我都比其他人命硬。那个时候我就觉得,哎哟,没想到我跟别人不一样,我是与众不同的。” ……路明非刚进卡塞尔学院的时候也有这种感觉,只不过这种感觉很快就被恺撒和楚子航这些人拍得粉碎。 “你肯定也是这么觉得的。毕竟你可是卡塞尔学院的佼佼者,林凤隆跟我说过,其实‘猎人’组织里的猎人,包括林凤隆自己,都是属于血统纯度很低的混血种,他们甚至无法获得卡塞尔学院面试的资格。但你不仅入了学,甚至还是卡塞尔学院s级的学生,林凤隆跟我说过,s级意味着你是将来混血种的领袖,你是将来屠龙者的领袖。” ……林凤隆究竟是看的哪个三流八卦杂志得出的结论呐!路明非在心里默默地吐槽。 “你很早就注意到我了,是不是,明非?” 嗯嗯。路明非沉默地点点头。随后,他又疯狂地摇头。 “你们早就发现了我的身份,所以才派你来接近我。你们早就调查过我,所以s级的你通过《星际争霸》这个游戏接近我。你是谁?你是卡塞尔学院的s级,你是最强大也最聪明的混血种。在青铜门开启之后,你又亲自来到了我身边,你假装失意,假装亲近,假装自己是个好哥们,不过都是为了骗我,骗我的信任。你们在这之后一路跟踪我,跟踪我来到了这座青铜门,你们早就知道只有靠我的血才能打开这里的青铜门,因为我是这里的主人,我就是这条黑龙啊!我是你们的引路者,你们早就想好了要在这里处决我。是不是,路明非?” 啊…… 路明非惊得下巴都掉到了地上,这……这都什么跟什么啊!这得从哪里开始说起啊!他路明非是一个三年前就谋划好一切的间谍?他路明非接近老唐是为了处决一条早被盯上的龙?他要是有这水准,昂热校长早就把他请到办公室里言传身教要把这个校长的位置让给他坐了啊! “回答我。路明非!”老唐大吼。 路明非看见老唐的嘴唇都在颤抖。他是不甘心、不愿意、不相信……就像他路明非听到楚子航说老唐是青铜与火之王的时候,他也是不甘心、不愿意、不相信…… “老唐,你好好想想,你记不记得,我去参加卡塞尔学院的面试之前,还跟你练了一晚上的英语口语。那个时候我还是个苦读诗书的好好学生啊,我哪里知道什么是龙,什么是混血种啊!那个时候我的目标是跟我喜欢的女生告白,要不是没有成功我现在怎么会跑到这种地方来蹉跎岁月啊!” 路明非越说越快,越说越快,说到最后有些口干舌燥。他说完了,场面也沉默了,他跟老唐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一时都没有说话。 要死!好不容易等到老唐苏醒,结果还被误会成是处心积虑的间谍。路明非现在只能庆幸还好楚子航不在附近,否则他又要拔出身后的村雨,然后指着老唐说:因为他是,青铜与火之王。 真的是要命,自从进了这青铜门桩桩件件都是怪事。从青铜兽首到青铜门,再到青铜神殿和青铜巨龙,再到青铜与火之王、尼伯龙根。现在除了他之外的卡塞尔学院的人都不在他身边,他身边只有一个老唐,他还要跟老唐掰扯混血种与龙。我不知道你是不是龙,我不知道你是不是青铜与火之王,我只知道,你是我路明非的朋友,我是为了你才来到这座青铜城的啊!从一开始我的目标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把你带出去啊! “那你怎么会在这?”老唐问。 “是……”路明非想了好一会儿,说道,“是我们很早之前就在这里执行任务。有人在混血种论坛上发布了这座青铜门的坐标,我们卡塞尔学院自然得派精锐来调查,这里是龙的巢穴,我们还发现了两个已经孵化的龙茧。” “那两个龙茧。”老唐看着壁画,凝重地说道,“一个是我,一个是牛顿。” 第一百零九章 侧写 啊?路明非听得头都要炸了。 “不,应该说,那两个龙茧,一个是诺顿,一个是康斯坦丁。我,即诺顿,我的弟弟,即康斯坦丁。” 啊?啊?啊?路明非听得头都要炸三遍。 “你怎么知道?”路明非问。 “我能听到他的声音。”老唐指着壁画上的黑龙,“不,不止他的声音,而是他的一切。我能感知到他的一切,他的一切记忆都在我的脑海中。我是诺顿,是四大君王中的青铜与火之王,龙族的君王宝座上都是一对双生子,我和我的弟弟康斯坦丁,就是青铜与火之王的双生子。我们在数千年前建造过一个王国,我们用青铜锻铸我们的锋刃,我们用火焰烧铸不灭的城墙。” “在这里。”老唐指着壁画,那壁画上围起了高耸的城墙,城墙几乎与山尖比肩,黑龙俯瞰一切。这个时候,路明非才发现,原来黑龙的肩上还站了一位少年,他以人形现世,黑龙却与他亲密无间,想必这就是,青铜与火之王双生子中的弟弟,康斯坦丁。 “你说你拥有他的记忆,是吗?”路明非也指着壁画上的黑龙。问道。 “是。”老唐无神地点点头。 “自从进了这座青铜门,记忆就像潮水一样涌入你的脑海里。” “是。” “我知道了!”路明非一拍脑袋,“你这是言灵!你这是混血种的言灵啊!” “言灵?”老唐有些愣住了。 “没错!你知道言灵是什么吗?就是混血种从龙族血统身上遗传的异能,有点像超能力,像元素周期表一样排列。” “我听林凤隆说起过。” “是的,你的这种异能,我在我们学院的一位师姐上见过,叫作言灵·蜃景,而从蜃景上演变出来的另一种能力就是——侧写!能根据周围的环境实时地描绘原貌!所有在这里发生过的一切都会像记忆一样涌入你的脑海里!你这就是侧写啊!” “侧……写?”老唐有些听懵了。 “是的。你有看过那种刑侦剧吗?主角智力超群,观察力超微,每次一到案发现场就能根据现场的蛛丝马迹还原出案发经过,在案发现场发生的一切。死者的死法,杀人者的手法,还有杀人的经过,都会像走马灯一样出现在侦探的脑海里!这就是侧写啊!我在学院就有一位师姐拥有这个言灵,她甚至能根据食堂大叔打的饭菜还原出大叔在做饭时加了几勺盐。” “这是我的……言灵?”老唐看着自己的手,他好像有些难以置信。 “是的。每一位混血种都会觉醒自己的言灵。有人能放火烧山,有人能大禹治水,有人能把自己的身体炼成青铜铁块,这只不过是龙族的血脉在你身上显现的异能而已。” “这么说……我不是龙?我不是青铜与火之王?”老唐慌张的眼神中难掩他的喜悦。 “当然不是!你要是青铜与火之王,我就是黑王尼德霍格。我第一次见到黑王尼德霍格的画像的时候,也以为自己撑开羽翼从骨头堆里爬出来了。” “可是,可是……”老唐的喜悦又黯淡了下去,“可是我在青铜门的尽头还看到了两口棺木,一口棺木上画的是我,一口棺木上画的是牛顿。” “那是精神力的威压,普通的混血种在面对龙的时候,会被龙强大的精神力侵蚀思维,会像菌类中毒一样陷入一个又一个幻境。再说了,这算什么?我还看到过死人的青筋流淌着青铜纹路,像个机械发条一样,伸出一根手指就能变成一把小刀;我还看到过几百米高的青铜神殿,神殿上立着一只几百米高的青铜巨龙,那只青铜巨龙浑身被青铜鳞片覆盖,但是,其实,那只巨龙几千年前就死了,是有人用那些青铜铸成的鳞片在控制他。老唐,在这里发生什么都不要觉得奇怪,这里可是龙族的国度啊,它的运行规则跟我们人类的世界是不一样的。要不为什么我们会有卡塞尔学院,还全国各地招募混血种。我们所有的学业都是针对龙而存在的,怎么在龙类底下生存,怎么提升自己的言灵和精神力,怎么让自己免受龙类精神力的侵蚀,怎么和龙类战斗,怎么让那些爬行动物滚回去当他们的胚胎,这就是我在卡塞尔学院学到的一切。” “卡塞尔学院……” “没错。我们的校长叫希尔伯特·让·昂热,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学家,一百多岁,现在看上去好像是头银鬃狮子。” 老唐沉默了许久,才出声问道:“我能见见他吗?你所说的,希尔伯特·让·昂热。” 见……希尔伯特·让·昂热?路明非一时有些语塞,他不知道为什么老唐会提出这样的请求。 “林凤隆说过,他说我的血统纯度很高,要远高于他。我有时候会想,假如我没有飘洋过海来到布鲁克林,我的人生会是什么样的。现在我想明白了,如果我没有飘洋过海来到布鲁克林,我或许会跟你一样,收到卡塞尔学院面试的邀请函。” 原来你是想做我的同学!说到这里,路明非心里不免松了一口气,其实他已经说得有些口干舌燥了,再说下去他就要把自己也忽悠透了。刚刚说的这些话,当然全都是真的,全都有逻辑可寻,只是他很心虚,心虚得觉得自己在撒谎。他每说一句话,耳边就想起当时楚子航说的那句话,当时楚子航拔出身后的村雨,然后说:因为他是……青铜与火之王。 真是要命,短短一句话像是点了路明非的死穴。他当然没法判断老唐是不是青铜与火之王,他又没见过四大君王,他出去执行任务都是楚子航一个人单枪匹马而他坐在副驾驶上发呆。但楚子航说他是青铜与火之王,老唐也说他自己是青铜与火之王,这种巧合让人心里发慌。 不过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他可不想这个时候和老唐拔刀相向。路明非的目标从始至终都很简单——把老唐带出这座青铜城。至于之后的事,他不敢多想,也不愿意多想,要不就把一切都交给希尔伯特·让·昂热,他是卡塞尔学院的校长,他是屠龙者的领袖,而我路明非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大学生。 第一百一十章 次代种 “它在变化。”老唐突然说。 “什……”路明非的“么”字还没有说出口,他就惊奇地发现眼前的石壁正在发生某种难以名状的变化。那高山之巅的黑龙忽然振翅而起,他飞入了云层之上,他的眼睛闪耀起灼目的黄金瞳,在云层之上就仿佛两颗睁眼的太阳。 而在那云层之下,高山之中,又浮现出四只巨龙。巨龙们仰天引吭,他们匍匐,跪地,瞻仰着云层之上耀眼的黄金瞳,耀眼的太阳。 “吾为君父,享九龙御冕,尔等为臣子,赐六龙御尊。”老唐的口中念念有词。 “什么?”路明非听到老唐的语气厚如钟鼓,仿佛真是御冕之圣皇。 “是他在说话。”老唐指着云层上那只黑龙,“这些声音通过‘侧写’传入我的脑子里。” “青铜与火之王共诞有四位子嗣。”老唐继续有模有样地说道,“在化为人形后他赐予了他们姓名,分别是参孙、参间、参商与参宿。其中,参孙继承了青铜与火之王的言灵‘将臣犼骨’,他的蛮力足以开山劈海;参间继承了青铜与火之王的言灵‘天地炉心’,天地间的所有东西都可以为他的青铜熔炉;参商继承了青铜与火之王的言灵‘烛龙’,他释放的火焰足以比敌地心的岩浆;参宿继承了青铜与火之王的言灵‘绝工’,他是世间仅有的绝代工匠。青铜与火之王把所有的力量都授予了他们,毫无保留。” “等一下,‘烛龙’和……‘天地炉心’?”路明非有些心里发毛。说到“烛龙”,刚刚就是“烛龙”焚烧了楚子航的身体,那可是灭世级别的言灵——“烛龙”! 这么说的话,那只被暴怒洞穿了数千年的青铜巨龙,岂不就是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参商?在数千年之前他就被暴怒插入了心脏。而在数千年之后,暴怒被楚子航拔出,他的心脏重新开始跳动,他带着无尽的痛意与仇恨苏醒到了千年之后,他知道自己的心脏在衰竭,于是带着狂怒的暴意释放了烛龙,他那个时候其实已经双眼俱盲,他找不到他的敌人,只能耗尽最后一点力量释放了“烛龙”。 最终,他被楚子航用贤者之石打穿了心脏的动脉干,他甚至没有找到那个把暴怒横插入他心脏的敌人。面对他的是他们,是卡塞尔学院的执行部。而他们,他们面对的的确是一只次代种,一只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 只不过,只是其中的一只,还是数千年前就被杀死的一只。 而“天地炉心”,老唐所说的“天地间的所有东西都可以为他的青铜熔炉”,那岂不就是,路鸣泽嘴里所说的“微波炉”?他用言灵释放了人眼无法识别的电磁线,用这些电磁线来作为他操控青铜的隐线,把天地都作为他锻铸青铜的熔炉。从一开始的青铜兽首,到神殿上的青铜巨龙,再到他路明非释放时间零时高耸而起的青铜门,他一直就是依靠着“天地炉心”的言灵把他们耍得团团转。 而他就是青铜与火之王的另一只次代种——参间。那只青铜巨龙死了,他的人类的名字叫作参商,他死了,但是参间还活着,他就是那个背后的木偶师,他们从始至终都没有找到过他的身影。 不,除了参商和参间,青铜与火之王还有两个子嗣,他们都未出现过,“将臣犼骨”参孙与“绝工”参宿,他们甚至不知道这两个次代种是不是在这座尼伯龙根中。 “人类中有父与子,有兄与弟,而我们只剩斗争与杀戮。以前我会唤你为‘我的弟弟’吗?不会。你不过是另一只龙,仅此而已。有时候我会觉得,我们的失败,是历史的必然。” 路明非没有出声打断,他知道,此时此刻,是青铜与火之王在讲话。 “我们要用绝对的力量才能斩杀敌人,我们习惯用绝对的力量斩杀敌人,这其实是我们的弱点,七宗罪就是那场大战中被全部毁灭。但是,人类却可以控制自己人杀自己人。他们的上可以控制下,他们的下渴望控制上,他们的仇恨、欲望、兽性足以让他们癫狂。他们比我们复杂,不,是我们太简单了,七宗罪,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饕餮、色欲,他们都有,七宗罪不是龙类的罪,而是人类的罪。我很喜欢这些名字,在第一次锻造这些武器的时候,就是从人类的种群中提炼出了这些名字,但最终七宗罪却成了我们插向同族的利剑,我们只是看到了人类,却没有真正地走进人类,当时的七宗罪只是徒有虚名。” …… 您是什么思想家政治家键政家吗?你是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黑格尔吗?路明非听得满脸黑线,他从没有想过,青铜与火之王居然是研究人类族群共生关系的一条龙。 “对于你,我为兄。你是我的弟弟,康斯坦丁。他们四个是我们的子嗣,从今日开始,他们就是我们的‘臣子’,既为臣,也为子。从今日起,参孙负责统兵,他有力战之能,也有统战之才;参间青铜冶炼之事,我已将青铜炼制之教给了臣民,由他负责供奉的督工;参商拥有‘烛龙’,就由他协助你一同重铸七宗罪;而参宿,他继承了‘绝工’,就由他来主造这座青铜城,城墙、宫殿、朝圣之路,皆由他负责。” 还给自己儿子安排了岗位!路明非暗暗赞叹,这青铜与火之王果然是一个研究人类共生关系的龙,他之前说“吾为君父,尔等为臣子”,也就是说,他自己开山立派当了个土皇帝,而他的四只次代种在当他的皇子。 对上了,一切都对上了,这跟楚子航师兄之前说的《有熊录》的故事贴合无缝。山中的王国,青铜武装的军队……一切都对上了。只不过,在楚子航所说的《有熊录》的故事中,这座青铜城,最终可是坠入了长江之中! 第一百一十一章 龙纹壁画 龙纹石壁忽又如同星盘般变化,此时那高山和云层的青铜纹路都斗转星移,一副新的石壁绘画出现在了路明非的眼中,他看见了—— 黑龙张开巨翼俯睨大地,巨翼之下,黑压压的人群俯首奉承,如同工蚁一般驮送着淬炼的砖石。那些砖石跋山涉水,一路被送往高山上的神殿。 路明非一眼便看出了这是什么,从青铜城中一路走来,他早已看了无数遍。 “这是,青铜门上的纹路。”路明非说道。 “这些都是朕的子民。是朕的子民。”老唐没有理会路明非,因为他此刻不是罗纳德·唐,而是青铜与火之王诺顿,他说道,“朕赐他们青铜之力,他们才有散觯觚爵用以生存;朕赐他们官位,他们才有宫帽笏板用以彰显;朕赐他们权力,他们才得以在此处监工而不必劳作。是朕给了他们所有的东西,是朕!” 原……原来青铜与火之王在宫殿之上想的是这些东西啊,还以为他在拨云布雨,或者至少也是在给他的宫殿监工。但作为一只沉迷于人类族群关系研究的龙,他是在思考,他思考出的结论就是:封建时代,要当,就当皇帝! 他拥有言灵·烛龙,言灵·天地炉心,言灵·绝工。而这个言灵·绝工,在言灵序列表中序号为80,虽然不是序列号为89以上的高危言灵,却拥有世间仅有的锻造能力。它如同传说中的神笔马良一样妙笔生花,一抔沙在他手里能捏成一朵花,一颗石子在他手里能变化成九重天的宫殿,任何的机关巧计在他眼前都如同孩童的玩具,他是世间最顶级的建造师。 其实,对于青铜与火之王来说,建造这么一座青铜神殿轻而易举,他的烛龙足以烧铸一切,他的天地炉心足以驱使青铜,他的绝工足以铸造任何华美的建筑。但是恰恰相反,他把神殿的铸造工作交给了他的子民,也就是——人类。他虽以巨龙之姿立于神殿之巅,内心却是在模仿人类,他在以人类的思维思考,他是在“观赏”他的子民为他俯首奉承,为他驮送砖石,为他铸造神殿,为他奉上供奉。他认为自己是掌权者,是世界的中心,这个世界中所有的虻蚁都得依附他而生存! 这就是皇帝啊,这就是权力,怪不得书上常说权力是让人着迷的东西,就连龙族的君王都不免沉溺其中。他以龙形现世,说明底下的人都是混血种或认可龙的力量的人类,龙与人的力量天差地别,他释放“烛龙”就可以把这些可怜的工蚁人类全部一把烧成灰烬,但他却在这里做一个受人瞻仰的皇帝。 这幅石画刻在青铜门上,是这座尼伯龙根的入口,也是这座尼伯龙根的陷阱和囚牢。它曾经无数次层叠复制,无数次的层叠复制都是这幅石画。 就像一个人会在家里挂什么画像,不出意外都是一家三口的全家福,因为那是对于这个家庭最重要的时刻,而雕刻在青铜门上无数次出现的石画,似乎也说明,这是这位青铜与火之王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 真的是有些好笑啊,如果把青铜与火之王当作男主角剪进vcr,他的闪耀时刻居然是他在奴役子民,而他在殿顶获得至尊的无上的满足感。 路明非突然想起来自己在很久以前听说过一个故事,说是有一位官聿名爵的二代,天天在班上吹嘘自己的区长父亲,有一天,他突然闭嘴了,心情也变得郁郁不乐,后来才知道,他的区长父亲退休了,现在是一名指挥交通的警察。 至于为什么区长退休之后成了一名指挥交通的警察,那是因为,只有在那个时候,区长父亲才能再一次体会到别人听服于他的命令的快感。 这是一个充满了荒诞与现实的故事,路明非苦于路家家境贫寒,没能找到过什么参照物,现在忽然多了一位“我的皇帝父亲”的青铜与火之王,路明非觉得他都不像是龙了,他更像是一个人。 巨龙立于神殿之巅,他建造的却是一个人类的王国。路明非今天在神殿内看到的九龙皇座,那也是一个容纳人形皇帝的皇座。 “等一下。”路明非忽然觉得有点问题,他敏锐地发现了不同,他看过这扇青铜门太多次了,多到这里每一个驮送砖石的人类的脸他都记得。这一幕已经在他脑海里叠成了残影,他所说的不同,是这一幅石画与上一幅石画的不同,是指那巨龙的身上,那个看上去娇小瘦弱的少年—— “他的弟弟呢?我是说,康斯坦丁。” “康斯坦丁。他在为我重铸七宗罪,七宗罪是足以重创君王的武器。龙类之间没有父与子,也没有兄与弟,所有的异类都是威胁,都需要被铲除。即便是四大君王中的双生子,也只有诺顿和康斯坦丁如同兄与弟。龙可以吞噬另一只龙来生长,必要时双生子完全会吞噬掉另外一只双生子来获得巨大的力量。其实双生子的力量是残缺的,所有先天被分为两份的力量都是残缺的,分成四份,更是残缺中的残缺。” 分成四份……路明非似乎理解老唐在说什么,他的意思是,他分成四份传到给次代种的四种言灵,其实就是残缺中的残缺。龙似乎天生就充满着对同类的不信任,即便是对自己的子嗣,即便是对青铜与火之王自己的次代种。 路明非眼前的石壁星盘忽又发生了变化,斗转星移,青铜乾挪,此时石壁上显现的是一座巨大的黑色石窟,石窟之中,烧灼成红色的铜水凝练成型,那是一把斩马刀的模样,炙热的铜水勾勒出龙形的纹路,虎啸龙吟喷薄欲出。 那明显便是七宗罪中的“暴怒”,而在暴怒之前,还站着三位人影。一位是带着冕毓的“皇帝”,那是青铜与火之王的哥哥,诺顿;一位是瘦弱的少年,正如同站在黑龙诺顿身边时一样,那是弟弟康斯坦丁;而最后一位,虎背熊腰,身形比诺顿和康斯坦丁都要高大数倍。 “那是参商,我教与他‘烛龙’,他与康斯坦丁一同在锻铸七宗罪中的‘暴怒’。” 第一百一十二章 精神力 参商便是,在神殿之上,最终被暴怒刺穿的那只青铜巨龙。 而此时,两米长的暴怒出现在龙纹石壁中,那是带着刺状的斩马刀,在人形面前,它是一柄需要参仰的兵器。 “‘暴怒’是七宗罪中最重也是最强大的武器,使用它需要消耗极大的力量,但同时,他也会反哺给你最强大的力量。没有任何生物能够抵挡‘暴怒’的这一刀,即便是龙族的君王。”老唐说。 只不过,路明非面前的这柄暴怒似乎还没有被锻铸完全,流转的青铜纹路已经将它雕刻成为了一把利刃,但它跟青铜巨龙脊背上的那柄暴怒不同,它缺少了些什么。 少年,不,是康斯坦丁,康斯坦丁走到了“暴怒”之前,青铜与火之王是王座上的双生子,也就是说,那四个言灵也是康斯坦丁所拥有的言灵,是他用烛龙、绝工和天地炉心锻铸了这柄“暴怒”。 他就站在那两米的斩马刀之前,他瘦弱的样子看上去完全提不起暴怒这种重型武器。但他就站在那儿,他的眼神中有着镇山填海的威严,他伸出了手,触摸着“暴怒”的刀柄。 忽然,一股暗流从康斯坦丁的心脏流出,再从他的指尖流向了那两米长的斩马刀。那股暗流好似是玄幻小说中的“真气”,或者说动漫中的“查克拉”,一瞬间,那两米长的斩马刀妖冶地疯狂生长,它好似突然间活了过来,它带着龙的怒意,龙的身形,一瞬间化为了呼之欲出的狂龙,狂龙呼啸生长,最终长成了——插在青铜巨龙心脏的那柄八米长的“暴怒”。 而康斯坦丁,那个瘦弱的少年,他一瞬间仿佛是心脏痉挛了一样,开始抖动的抽搐,而在下一秒,路明非所再看见的他,已经变成了一个只有五六岁模样的小孩。 “康斯坦丁向‘暴怒’中灌注了他的精神力。”老唐解释说,“精神力才是猎杀同类的武器,精神力对于龙类来说是致命的剧毒。” “康斯坦丁从自己的身体中……抽出了精神力?”路明非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人类是没有精神力的,但龙类却是汇聚于精神力而生。龙类可以失去犄角、鳞片、羽翼、四肢,只要他的胚胎依然存在,他就可以再一次孵化。因为胚胎中凝聚了龙类的精神力。精神力才是龙类力量的源泉,才是龙类与元素共生、挥使言灵的‘源初’。精神力基于龙族的血脉而生,在岁月中积淀,康斯坦丁使用他的精神力重新锻铸了七宗罪,现在的七宗罪重新拥有了斩杀龙类的力量。但正因为此,他的精神力也已经枯化干涸,本来在我的登基大典之后,他就要陷入长眠,百年之后才会苏醒。” “本来?”路明非听出了老唐话中有话。 老唐没有对他的话。路明非意识到,正是因为发生了变故,故事中的那两条巨龙才会在神殿之上撕咬,故事中的青铜成才会坠落入长江之中。故事还没有结束,属于青铜与火之王的故事还远远没有结束。 石壁之中呼之欲出的狂龙忽然收缩,那八米长的狂龙逐渐退化成了约两米长的斩马刀,那是“暴怒”失去了龙类血统驱使的模样,作为七宗罪中最重也是最强大的武器,它并不是长时间维持八米的龙形,那呼啸而出的龙形,是“血统”和“杀戮”的标志。 “你锻铸完了七宗罪中的最后一把武器。”老唐说,“这把‘暴怒’,灌注了你几乎剩下的所有精神力,这是足以面对君王的武器,是七宗罪中的‘皇帝’。” 路明非明白,这是诺顿在对康斯坦丁说话。康斯坦丁如今看上去就是个半大的孩童,按照诺顿的说法,精神力的损耗导致的是一种逆年龄的退化,康斯坦丁在不久之后就会陷入长眠。 石壁中的诺顿走上前去,他拔起了眼前的“暴怒”,他端详了许久,两米长的斩马刀在他手里如有铁蹄蜂鸣。 “力量是需要代价的,所有的力量都需要代价。但只要这种力量得偿所用,这种代价就不值一提。”老唐说。 他似乎是代表诺顿,代表戴着冕毓的“皇帝”,在说,康斯坦丁的代价是“值得”的。 —————— 手中的“暴怒”有如铁蹄蜂鸣,楚子航握着“暴怒”的手在不停地颤抖。 黄金瞳。 楚子航的眼睛突然爆发出耀眼的金光,那是纯澈的金色,一瞬间他身处的这座石窟有如白昼。 “暴怒”的蜂鸣终才慢慢熄灭,楚子航的黄金瞳也终才慢慢暗淡。 “你现在视暴血如家常便饭了,是吗,楚子航?”站在楚子航身侧的是恺撒。在尼伯龙根如同积木一样被无规则地切割修改、旋转挪行的时候,恺撒和楚子航其实没有多少反抗的余地,他们的所有精力都交给了他们脚底下那头挣扎的巨兽。当时眼前那种不可思议的异象完全超出了他们的认知,在他们还没有做出反应的时候,他们已经被甩出了巨龙的脊背,他们如同积木上的两颗灰尘,在尼伯龙根的变化和重组中被送往了未知之地。 这是一座深不见底的石窟,除了石头和滴水之外,再无他物。这里只有恺撒和楚子航,学生会的主席和,狮心会的会长。 楚子航没有说话。 “暴血的方法属于秘党,准确地说,属于加图索家族。希尔伯特·让·昂热觉得这是一种不能流通的禁密,因此禁止透露给学院的任何一位学生。”恺撒说。 “但是知道的人很多。”楚子航说,“当有一个秘密众人皆知的时候,它就很难再成为一个秘密。” “但是暴血是在提升你的血统!”恺撒说,“它是在通过激发你体内龙血的活跃度来压制你体内的人血!不,它更像是换血,它是在给你的身体注射龙血,来让你获得血统的短暂提升。但是这种提升是有代价的,注射进你体内的龙血是永远不可能被清除干净的,它只会在你的体内淤积,直到有一天,你体内的人血再也压不住龙血,你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死侍!” 第一百一十三章 暴血 “我知道。”楚子航淡淡地说。 恺撒觉得楚子航简直是块榆木疙瘩,他们第一次一起执行任务的时候他就觉得楚子航简直就是一个人为打造的杀胚机器,他是不喜欢跟这种人一起共事的,如果要在今天的团队里选择一个人做他的执行部搭档,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路明非。 “你知道学院的冰窖里关押着多少死侍吗?”恺撒问。 “两千多个。一部分是从学院建立以来变成死侍的混血种。” “在你拔出青铜巨龙背后的‘暴怒’时,你施放了几重的暴血?” “四重。” “四重?”恺撒冷冷地吹了口气,说道,“即便是希尔伯特·让·昂热,他最高也不过开启过三度暴血。” “我知道。”楚子航依然只是淡淡地说。 恺撒咬了咬牙。楚子航,用路明非说的话形容,就是“茅坑里的臭石头”,又硬又犟。他不是第一次和楚子航执行任务,他们上一次的任务中也遇见了尼伯龙根,当时恺撒就见识过楚子航的“暴血”。 但是今天是四重!为了拔出青铜巨龙身后的暴怒,楚子航使用了四重的暴血。正是有四重的暴血,楚子航才能拔出那柄暴怒,他用短暂提升的血统压制了暴怒的反抗。暴怒本来就是属于龙的武器,楚子航让暴怒以为他是一只龙! 可能这个小队里都没有人知道楚子航使用了暴血,只有他这个临时搭伙的人才看出了楚子航在干什么。四重暴血不亚于直接拿了一条龙对着楚子航面对面输血,历史上所有开启过四重暴血的人都死了!被队友斩杀的混血种是死了,被关进卡塞尔学院冰窖里的死侍也是死了。 为什么恺撒最后会提醒楚子航“用贤者之石,不要用暴怒”,因为他知道楚子航使用暴怒必然还需要再次使用暴血!而贤者之石才是最好的用混血种的力量杀死次代种的方法。贤者之石是极度萃取的精神力,楚子航留了一颗在自己身边,是为了随时随地可以处决自己。 恺撒从没有见过楚子航这种杀胚怪胎,他不仅杀敌人,他还随时准备好了杀自己。 他是为了什么呢?没有人知道。连昂热校长也不知道。他是通过自己敲开的卡塞尔学院的大门,也是通过自己得到的暴血的资料。他没有加图索家族作为后盾,但他依靠着自己一点一点地撬开某个未知世界的大门。 从这一点上来看,恺撒应该欣赏他。至少作为狮心会的会长,他跟自己还存在着某些共通之处。 “楚子航,你做这些,是为了什么?”恺撒问。 楚子航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回答道:“为了找一个人。” “谁?” “一个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人。”楚子航还是没有说出他是谁,可能在他的字典里,这个人就只能被称作“很重要的人”。 “他在哪?” “一座尼伯龙根里。”楚子航说,“我在很小的时候就进过尼伯龙根。那是在一座高架桥上。当时的我不知道什么是龙,也不知道什么是混血种。但我在高架桥上看到了黑色鬃毛、有八只脚的神骏天马,它的背上坐着的是传说中的古神奥丁。” “奥丁?”恺撒听得脊背发凉。 “我不知道它是奥丁。但是他称呼它为‘奥丁’。找到卡塞尔学院后,我在学院的档案里查询了有关于奥丁的资料,可是没有找到我想要的。不止是学院档案,甚至连昂热校长,尼古拉斯·弗拉梅尔副校长,学院的董事,我都打听过,但是没有人知道‘奥丁’这个名字,也没有人知道那座高架桥和那座尼伯龙根。” “所以你所说的驾驶迈巴赫,沿着高架桥逃出尼伯龙根,就是指这个时候,你在尼伯龙根里见到了古神奥丁。” “是奥丁见到了我。”楚子航说,“后来我知道了,其实奥丁的目标不是我,而是他。所以我才能逃出尼伯龙根。当时的我不到十岁,坐在车上的时候侧着脸观察车窗,我在心里抱怨他放的歌太老了,抱怨今天的雨有点大。但是他把车给了我,告诉我一直往前开不要回头,我开出高架桥的时候天一下子放晴了,这个时候我回头,才发现整个城市都是艳阳高照的大晴天。” “尼伯龙根不见了?” “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我再也没有回到过那座尼伯龙根,也再也没有看见过他。就像今天,假如我们所有人都死在这里。卡塞尔学院的其他人也再也不会看见我们。” “百慕大三角,雾一般沉默的世界。” “尼伯龙根是龙的领域,它就像是世界的一个倒影,你没有发现吗,其实尼伯龙根是龙来往于世界的通道。就像他们拥有自己的一个世界,而要来到人类的这个世界时,他们就会打开尼伯龙根。这座青铜城本应该坠落于长江之中,但现在却出现在纽约州布鲁克林,这说明龙有修改和移动他的领域的能力。” “原来你这么多年在寻找的是当年的那座尼伯龙根。是为了弥补自己的遗憾吗?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你要找的,还有‘他’吧。” 楚子航没有说话,他的眉眼不自然地悸动了一下。 “有意思。”恺撒说道,“如果我消失在这座尼伯龙根中,会不会有人跟你一样跨越数十年来找我呢?” 楚子航没有应他的话。他其实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种问题。 “就算只有一个人一直在找我,比如说诺诺,我也会为了她一直活下去。你说‘他’是奥丁的目标,那说明他也拥有匹敌奥丁的力量吧,或许他已经卸掉了奥丁的盔甲,砍下了奥丁的头颅,把那匹神骏天马吊死了拿来充饥,他只是在等一个人打开尼伯龙根的出口。” 恺撒……安慰人的水平低得令人发指。远远不如路明非。不过楚子航自己也是一样,他不是第一次和恺撒一起执行任务,对于他们而言,无声就是最好的默契。 第一百一十四章 七宗罪 不过,路明非在哪里?楚子航和恺撒都不知道,尼伯龙根的运转规则超出了他们的想象,或许连希尔伯特·让·昂热也不知道尼伯龙根是这种地方。在给执行部七组下达命令的时候,他也绝对想不到里面会隐藏着一座尼伯龙根。 楚子航把暴怒握在自己的手里。其实在他第一次握住青铜巨龙脊背上的暴怒的时候,就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涌向他,就像是有一股磅礴的海浪无止境地拍打着他的身体。在他开启四重暴血之后,海浪的力量和他的力量维持了一种微妙的平衡。而在现在,这柄暴怒又一次和他的身体维持了一种平衡。 只不过前者是长达八米的龙形暴怒,而现在他手里的是一把两米的斩马刀。 七宗罪的力量需要血统的力量来平衡,极致的炼金术锻造的武器像是有自我意识的灵主,它会自主地反抗所有血统不够的使用者。更不用说,它还灌注了龙的精神力。 潮声涌动,风鸣海声。 楚子航像是站立于海边,空旷的海声笼罩了他,慢慢地,他听到了海浪拍打的声音,那是一层一层涌来的海浪,从浅浅的拍打逐渐变成了汹涌的浪潮。 海潮合鸣,一层一层的海浪汇聚成了排天的巨浪,那是足以淹没天地视线的巨浪,遮天蔽日,狂鸣而来。 两米的斩马刀,又变回了那柄八米的狂龙,它直抵了石窟的窟顶,妖冶着狂龙形意,伫立在恺撒和楚子航的身前。 “这是……”恺撒看着眼前发生的异象,他无法理解发生了什么。一般暴怒化为龙形需要极强的血统支撑,比如说四重暴血的楚子航,而此刻的楚子航明明只是普通的人形,他根本就没有施放暴血。 同样,楚子航也理解不了,这柄暴怒像是……失控了,或者说,像是有另一股力量在控制着它。 “楚子航!”恺撒忽然大吼,“小心!” 恺撒的镰鼬捕捉到了风声,那是来自四面八方的声音,这座石窟的四面八方都有风声传来。在那吞天没地的巨浪之后,又有无数的排浪从四面八方传来。 第一排浪来自于正前方,声啸显形,一把带着尖刺的克雷默长剑露出了剑尖。克雷默长剑是中世纪欧洲的一种大剑,是苏格兰高地民族的重型剑,它的长度甚至在两米之上!克雷默长剑是中世纪凯尔特人对抗英格兰骑士的利器,它以“长”与“重”而闻名,在七宗罪中,克雷默长剑名为“贪婪”,它可以将被切割生物细胞迅速腐烂,可吸收敌人血液并从剑锷的龙头里喷出。 “贪婪”现世,岂止于此。 四面八方,各有厉啸而至,正面为克雷默长剑“贪婪”,正左与正右则是一把八方汉剑与一把胁差,八方汉剑剑身长窄,分八面研磨,望之轻而威严;日本胁差,七宗罪中的撕裂之剑,切割物体时刀身会以极其微小的幅度巨震,从而撕裂对手。八方汉剑是七宗罪中的“傲慢”,而胁差则是七宗罪中的“色欲”。 “贪婪”、“傲慢”与“色欲”,还有“懒惰”与“饕餮”,正后方飞驶而来的正是“懒惰”与“饕餮”,一把唐横刀和一把亚特坎长刀。卡塞尔学院的炼金术课程中详细地介绍过这七把武器,每一位卡塞尔学院的学子都知道它的历史,它的模样,和它的强大。 它并不是模拟人类世界中的武器形状,而是——历史长河中的武器就是模仿其绘制而成!人类源初的火种其实来自于龙。人类的冶炼之术、取火之术皆来自于青铜与火之王,人类锻制武器的技艺也是来自于青铜与火之王。青铜与火之王的子嗣和混血种混迹于人类族群之中,才将人类的冷兵器一步步冶炼至颠峰。 恺撒握着狄克推多,楚子航握着村雨,他们的表情都不轻松。在七宗罪面前,狄克推多和村雨就像是村口买的两把木刀,恺撒没有正面接触过“暴怒”,但楚子航正面接触过。那根本就是一条呼之欲出的狂龙,你挥使它其实是在挥使一条龙! “贪婪”、“傲慢”、“色欲”、“懒惰”、“饕餮”,它们围聚在恺撒和楚子航的身边,它们每一把都带着龙的盛意,它们仿佛是活的,龙以人类的罪恶赐予它们姓名,好像它们承担了人类的罪恶,但实际上,它们不过是龙屠杀同类的武器。 恺撒和楚子航被围在剑阵中,他们屏息凝气。他们打过混血种,打过死侍,也打过龙,但从来没有想过要打七宗罪。卡塞尔学院中没有教过这门课,他们接下来做出的所有举动全凭他们的直觉。他们在青铜城中前进了这么久,早就明白,在这座尼伯龙根中,发生什么都不要觉得奇怪。 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还是出乎了恺撒和楚子航的预料。 “贪婪”、“傲慢”、“色欲”、“懒惰”、“饕餮”,克雷默长剑、八方汉剑、胁差、唐横刀、亚特坎长刀,五把武器,它们的目标不是恺撒和楚子航,而是“暴怒”。 八米长的“暴怒”,呼之欲出的狂龙,它似乎是七宗罪中的“君王”,其他五柄武器盘旋于它的身边。在八米的斩马刀面前,剩下的刀与剑仿佛都像是臣服的臣子。狂龙之形的暴怒,带着沉钟厚意的克雷默长剑,轻吟威严的八方汉剑,短小嘶鸣的胁差,谦卑磨砺的唐横刀,华彩锋锐的亚特坎长刀,共奏合鸣。 “这是……在干什么?”恺撒发出了来自内心的疑惑。 “像是……青铜器的合鸣。” “青铜器的合鸣?” “在你还没来到这座青铜城之前,明非曾经听到过沿路那些青铜爵器的合鸣。其实那是操控青铜的言灵发出来混淆听觉的噪声。” “你是说那个木偶师的言灵在操控这些武器?” “七宗罪是青铜与火之王锻造的武器。七宗罪的本质依然是青铜器。” 第一百一十五章 七宗罪(二) “念念不忘,喋喋不休是吗?”恺撒握紧了手里的狄克推多,这个时候他认同了楚子航,那个路鸣泽取名为“微波炉”的言灵依然梦魇一般地缠绕着他们,那才是他们真正的敌人。 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事,依然出乎了他们的意料。 那柄八米长的暴怒,从它的身上涌出了荧光色的暗流,暗流像是飞游的萤火之光,漂浮于石窟之中。 “这是……精神力。”恺撒的眼神低沉。 “看起来没错。”楚子航眉头紧皱,“装备部会利用死侍和龙族胚胎提取精神力,再用精神力锻铸贤者之石这种武器。只不过装备部提取的精神力只能装进一个试管里,而这里却是——一条银河。” 那条银河闪烁着荧光,一路游行。有关于精神力的本质是什么,一直是秘党和卡塞尔学院的研究课题,可惜数千年过去,其依然如同古老的炼金术一样神秘而难测,装备部可以把它萃取出来放入试管里,但它们的萃取率可能还不及1%,剩下的99%会全部如烟一般消散在空气中。为什么装备部一年只能打造几颗贤者之石,就是因为人类至今没有参透精神力的本质。 而眼前这股精神力的长河,它宛若漂浮在外太空一样幽美,它饱满而又纯粹,晶莹而又透彻,你很难用世界上存在的物质去形容它,它更像是来自宇宙的漂浮物。 它游过恺撒的肩头,汇入了狄克推多的刀柄;它游过楚子航的手臂,潜入了妖刀村雨的刀鞘。 星琼落雨夜,双刀显筝鸣。 幽蓝的银河一路游入了两柄武器之中。恺撒的狄克推多和楚子航的妖刀村雨灌注了来自于暴怒的精神力,狄克推多和村雨一瞬间变得生机盎然,它们筝鸣、共鸣、谐鸣,楚子航再度拔出他的妖刀村雨时,他听到空旷的海中多了澎湃汹涌的暗流声。 这就是精神力,他们的武器被凭空灌注了精神力。 这……已经超出了恺撒和楚子航的想象,它们从未看见过如此纯粹的精神力,也从未用这种方式接受精神力的“洗礼”。他们像是都市小说中两个练击剑的运动员突然穿越到了仙侠小说中,然后一股仙气吹至剑中,剑变成了仙剑,但他们还停留在击剑最基础的“冲、挑、刺、放”中。 “装备部现在能够把精神力灌注入刀和剑这种武器中吗?”恺撒看着楚子航。 “不行。”楚子航摇了摇头,“因为装备部提取的精神力纯度很低,即便只是凝聚在贤者之石上,就需要耗费数个月的原料。而贤者之石只是一颗子弹大小,没有枪这种热兵器,贤者之石甚至很难对龙造成实质性的杀伤。” “我能明显地感觉到我的狄克推多的不同,它更加地躁动,却也更加地汹涌,它像是拥有了某种自我意识,我需要与他精神匹配才能发挥它的威力。” “它变成了‘七宗罪’。”楚子航说。 楚子航的判断是准确的,他当然也能感受到同恺撒的一切,而这一切在他挥使“暴怒”的时候他也感受到过。但是这是在哪里?尼伯龙根,这里是龙的领域——尼伯龙根。 “七宗罪……原来七宗罪的原点不仅仅是炼金术,还有龙的精神力。” “是的,炼金术不足以屠杀龙类,精神力才是杀死龙类的剧毒。” “青铜与火之王不仅锻铸青铜,锻铸武器,还锻铸……精神力。” 楚子航愣神了一会,没有说话,他和恺撒都自然地把这发生的一切归于青铜与火之王了,人类和混血种无法窥视的奥秘,还有谁能做到?只有龙,只有那传说中的青铜与火之王。青铜与火之王是龙族中的君王,他以冶炼和锻造为名。 只是,他们在进入这座尼伯龙根的第一刻起,面临的便是穷极不尽的恶意,从那个泥土里钻出握住路明非脚踝的尸体开始,他们所遭遇的一切,就是完全的“杀意”和“恶意”,“他”从来就没有想让他们活着回去。 但此时此刻,在恺撒和楚子航单独面对着七宗罪的时刻,他们反而好像感召到了天的恩赐。恶意和善意是有区别的,他们明显感受到那灌注入他们的狄克推多和妖刀村雨的是一种澎湃的力量。那灌注于海潮之下的汹涌的暗流,是足以在危机发生时破潮而出,倾天袭地的暗流,那是混血种所尚未触及的力量。 有人在助他们一臂之力。 不,是有龙在助他们一臂之力。 此时,暴怒忽然收缩凝聚,它变回了两米的斩马刀。“暴怒”、“贪婪”、“傲慢”、“色欲”、“懒惰”、“饕餮”,斩马刀、克雷默长剑、八方汉剑、胁差、唐横刀、亚特坎长刀并排而立,它们此时终于沉静止声,仿佛收了魂的英灵,在等待一个执剑者。 “放上我的狄克推多和你的村雨,能凑一套九宗罪。”恺撒有些玩笑地说。他忽然有些怀念路明非了,如果路明非在这的话,这种话应该他来说,而不是由自己和楚子航在这里干瞪眼。 “海伦帕尔默撰写过一本书,叫作《九型人格》,《九型人格》中提及过九宗罪。除了天主教教义中的七宗罪之外,还有另外两宗罪,名叫‘欺骗’和‘恐惧’。” “‘欺骗’和‘恐惧’……这两个名字,似乎不适合我,同样,也不适合你。” “欺骗”和“恐惧”,怎么可能跟恺撒和楚子航挂钩,真要说的话,这两个名字,更适合路鸣泽和路明非。 忽然,在他们身前,有一股青铜正在凭空凝聚成型。就像当时凭空而起的青铜碎屑一样,言灵·微波炉控制着它的隐线,在这座石窟中锻铸刻印着崭新的青铜器。 青铜器一点点地锻铸成形,那是一个正四方的青铜匣。匣,箱匣也,忧来杖匣剑,更上林北冈。匣是天生盛放武器的承载物。 “暴怒”、“贪婪”、“傲慢”、“色欲”、“懒惰”、“饕餮”,斩马刀、克雷默长剑、八方汉剑、胁差、唐横刀、亚特坎长刀,一一归入匣中。青铜匣万中归一,它好像完成了它的使命,立在了恺撒与楚子航的身前。 此时潮鸣退去,剩下的是那空旷的海声。 “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它好像是在说……归你了。”恺撒说。 “应该是说——归你们了。”楚子航也有同样的感觉。在这座尼伯龙根中,如此强烈的感觉……龙对于混血种拥有天然的威压,在未接受卡塞尔学院的训练之前,甚至只是一副黑王尼德霍格的画像就能让混血种陷入幻境。如此真实、诚挚,如同近在眼前的感觉,恺撒和楚子航想不到是其他的可能。 这个青铜匣,这些“七宗罪”,从此,属于他们了,属于卡塞尔学院。 “还差一把。”楚子航指着那青铜匣说。的确,那青铜匣中,还空余出了一柄武器的位置。 七宗罪之——妒忌。唯一缺少的那把武器,七宗罪中的太刀,妒忌。 第一百一十六章 叶胜 酒德亚纪 “握紧我。”叶胜说。 他是在对酒德亚纪说话。 他的身边只有一个人——酒德亚纪。在他从巨龙的脊背上跳下来之后,他亲眼目睹了如同棱片一样变转的青铜城,一道道筑起的青铜门把所有人都围成了迷宫中的散兵游勇,他没有多少犹豫的时间,在他失去意识前的那一刻,他能做到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握紧酒德亚纪的手。 在他苏醒的时候,他依然紧紧地握着酒德亚纪的手。酒德亚纪的手显得有些瘦弱,她并不是以战斗专长的执行部专员,在她进入卡塞尔学院之前,她其实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国中生,她的梦想是考进东京大学,至于学习医学还是经济学、社会学,其实她还没有做好打算。 她经常被人训斥“没有主见”,尤其是她还有一个雷厉风行的拥有几乎匹敌超模身材的姐姐,酒德亚纪一直觉得自己在姐姐面前就好像一只丑小鸭,她经常被姐姐批评“收起你的腰挺起你的胸不要像个垂头丧气的五十岁的老女人”,还被说“你除了考试考到满分以外是不是就没有别的什么追求了”“是不是随便来个男的跟你求婚你都会答应你看看你刚才脸红得像苹果”。她跟姐姐就差了几岁,但她觉得自己永远比不了姐姐,姐姐像是平安时代的小野小町,她只是一只丑小鸭。 当年卡塞尔学院来日本招生,姐姐风驰电掣就拒绝了,她的意思是说自己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不想在上学这件事上浪费太多的时间,然后她向卡塞尔学院的招生部推荐了酒德亚纪,并说“她看一遍书就能全部记住,应该是你们需要的研究型人才。至于我,我是被研究型人才。” 那是酒德亚纪第一次离开家人,离开姐姐,一个人来到卡塞尔学院。 在这里,她遇到了叶胜。 酒德亚纪握紧了叶胜的手。他们苏醒之后,已经过去了三十分钟,他们已经准备好下潜了。 他们苏醒的地方是一块浅滩,没有人知道为什么青铜城会像棱镜一样倒转,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青铜城中会出现一块浅滩,但事实便是如此,浅滩之下便是无尽的水域,他们像是被困在了水下的洞穴之中,只有一小块栖身之地供他们两个人藏身。 这个时候,他们才想起来,路鸣泽曾经说过,这座青铜城,本来就是从水中“请”上来的。 准确地说,这座青铜城,这座尼伯龙根,是从长江流域被搬到了这布鲁克林的山中。 叶胜对酒德亚纪做了一个手势,那是一个下潜的手势。叶胜和酒德亚纪的潜水课绩点在卡塞尔学院属于第一梯队,而且很难有人能望其项背。执行部七组接到的最多的任务其实是水下的任务,叶胜的潜水水平要胜过世界上任何一个人类,当然也要胜过世界上任何一个混血种,而他的蛇即便在水中也是完美的探测器。至于酒德亚纪,他的潜水水平与叶胜相差在毫厘之间,而且,她是叶胜的学生。 其实他们是在潜水的课程中相识的,当时的叶胜已经穿着潜水服,戴着呼吸管,他甚至拥有装备部为他单独打造的组合仪表盘,而酒德亚纪还在为自己第一次穿泳装而感到有些难为情。 很少有人能体会到潜水的乐趣,但如果你的潜水教练是叶胜的话,一切就会不一样。伟大的新闻部部长芬格尔曾经锐评过他的这位师弟,他说叶胜的本质其实跟楚子航一样,是块木头,但在水下的时候,他就变成了恺撒·加图索。 这话说得其实很有道理,叶胜是水中的探险者,也是水中的觅寻者。他了解水,也了解水底的世界。对于人类而言,其实水底比外太空更加的神秘,也更加的绚烂。当你盘旋在未被人类污染、触及的珊瑚礁上空时,那令人惊叹的五光十色,会令你觉你你误入了潘多拉星球。水中还有许多人难以描绘的生物,会改变颜色、会发光的鱼,成群结队的蝠鲼,神秘森幽的钟乳群,甚至还有蓝海之中的鲸……水中仍然有约100万种生物尚未被发现和命名,对于人类而言,水底就像是一个尚未探寻的星球。 探索与梦幻,这其实是水中永恒的两个主题,也是芬格尔所说“叶胜在水下就变成了恺撒·加图索”的原因。而另一个主题,则是冒险。你如果不沉醉于世界中最绚烂的颜色,在水中你甚至可以体验飞行,在水下40米,你可以暂时离开地心引力,体验自由悬浮于透明蓝绿世界的感受。就是在那个时候,叶胜从兜里掏出了他常用的手枪,按动扳机,手枪中吐出了一个粉红色的爱心泡泡。那是叶胜特意找装备部改造的,是送给酒德亚纪的礼物——蓝绿之间出现的粉红,没有比这更美的色调。那是来自于水底的梦幻,起源于他们的相识,的礼物。 对于酒德亚纪来说,日本是她生命中的一个切片,卡塞尔学院是她生命中的另一个切片,而叶胜和水就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个切片,她所感受到的所有美好、梦幻和沉醉都来自于叶胜。 这一切加起来就是她的全部。 酒德亚纪也对叶胜做了一个手势,那个手势的意思是“准备好了”。 蛇在水中可以传递信号,却无法传递语言,在缺少通讯设施的情况下,叶胜和酒德亚纪都是依靠手势来交流。他们都学习过手语,刚才叶胜的手势是“下潜”,而酒德亚纪的手势是“准备好了”。 他们要开始下潜了,他们不可能在这片浅滩中一直待下去,而根据刚才叶胜的蛇传递回来的信息,水下前方是一座青铜门,那是一个出口。 他们是混血种,为了潜水又特意训练过闭气,他们在水下闭气的时间大约为十分钟,而叶胜的蛇传回的讯息显示从浅滩到青铜门是一段约为三分钟的路程,十分钟足以支撑他们一个来回。 叶胜握着酒德亚纪的手,两人潜入了水中。 第一百一十七章 叶胜 酒德亚纪(二) 一道数人高的青铜之门沉没在水中,青铜门上,黑龙张开巨翼俯睨大地,巨翼之下,黑压压的人群俯首奉承,如同工蚁一般驮送着淬炼的砖石。那些砖石跋山涉水,一路被送往高山上的神殿。 这是在这座青铜城中无数次出现的那道青铜门,青铜门前则是那只似人又似兽的青铜兽首。青铜兽首此时双眼暝视,安详而又平和。路鸣泽说的是对的,他在看到这座青铜门的第一刻就判断出这些青铜器在水中沉睡了陈年累月的时间,这才会导致他们的颜色洁绿,如同西瓜的表皮。这就是楚子航所说的《有熊录》中坠入长江的那座青铜城。 而他们,叶胜与酒德亚纪,此时正潜入水中。他们是卡塞尔学院最优秀的潜水员,如果没有神秘的龙类飞跃重洋将这座青铜城带到布鲁克林的山中,他们或许会在某一次长江流域的任务中进入这座青铜城。 结娈的水草在水中漫生,偶然有几只长薄鳅游过叶胜和酒德亚纪的身边。叶胜和酒德亚纪下潜过世界上大部分淡水河,淡水河不像海洋一样宽广和深邃,他们在淡水河中更多体验到的是“平静”,深海才是无止境的潮旋和危流。 如果是往常,叶胜和酒德亚纪或许会欣赏水中的这一片美景,但这里是尼伯龙根,是人类世界所不归属之地,这里的规则完全无法预测,否则,你根本无法想象为什么连长江中的水都被带入了这片尼伯龙根中。 叶胜停了下来,他对酒德亚纪做了一个手势,那个手势的意思是“等我”。 叶胜拍打着下肢往前游去。他们要离开这里,只有这么一个通道,只有这道青铜门。或者说,从他们踏入这片青铜城开始,他们所有的通道就只有这道青铜门。 如何打开这扇青铜门?他们在这青铜城中前进了这么漫长的距离,是知道如何打开青铜门的。一是用混血种的血,最开始所有打开的青铜门都是因为吸噬了罗纳德·唐的血液;二是,这道青铜门其实是一个巨大的关偃机杼,它其实是依靠一种很精妙的机关在运行。混血种的血激活青铜兽首,青铜兽首再运行复杂的机关线路打开这道青铜门。 其实没有人能理解这青铜门中的机杼原理,路鸣泽说它的设计线路可能甚至要比现在的微电子芯片的设计线路还要复杂,但路鸣泽拥有“神瞳”,他看不懂原理却看得懂“开关”,第一次来到这座青铜城,他们就是依靠炼金药物浇筑壁画上的机关,这古老的青铜门才被慢慢地唤醒。 两点钟和十点钟方向,壁画上的龙的双翼。这就是壁画上的机关。 叶胜随身携带着炼金药物。或者说,他在这座青铜城里待了这么久,这种炼金药物执行部七组的每一个人身上都带着,毕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炼金药物相当于摩西开海的神斧。 叶胜游近了青铜门,他抚摸着壁画上龙的双翼,他不是在抚摸壁画的纹路,那用他的言灵·蛇就可以感知到,他其实是在用身体试验这里会不会存在危险。他对这座青铜城充满了戒意,从第一次来到这里遇到漫天的青铜箭阵开始,他就知道这里处处都充满了危险。更不用说,他现在知道了这是青铜与火之王的领域。 叶胜回过头来,对酒德亚纪做了一个手势,这个手势的意思是“没问题”。 壁画上龙的双翼两处需要炼金药物同时催化才能启动,一个人是无法打开这道青铜门的,这似乎是个暗讯。叶胜知道一个卡塞尔学院中只有极少数人才知道的秘辛,那就是龙族君王的王座上坐的其实是一对双生子。二在龙族的世界中其实是一个神秘的数字,龙族的一切似乎都需要成“双”。而这里是青铜与火之王的青铜城,一切都很合理,这两处机杼暗示的其实是青铜与火之王的双生子。 说起来…… 叶胜有些敏感地担忧了起来,那如棱镜般倒转的尼伯龙根,那如迷宫般横亘的青铜门,这所发生的一切,看上去都像是是为了将他们一行人分隔。现在他和酒德亚纪出现在这一片水域中,那其他人呢?除了他和酒德亚纪,在剩下的人中,罗纳德·唐和牛顿,路明非和路鸣泽,都是一对兄弟,只有楚子航和恺撒…… 轻微波动的水流晃荡至了叶胜的身边,那是酒德亚纪挥手荡漾过来的波纹。她已经来到了巨龙的另一只羽翼,她做了一个手势,她的意思是“准备好了”。 叶胜点点头,炼金药物被同时灌注入巨龙的双翼中,轰隆的响声在水中传导入他们的耳朵,那是青铜门在缓慢地开启。 不,那不是青铜门在缓慢地开启,青铜门根本纹丝未动,那是—— 在水中如同剑鱼一样迅游过来的箭矢。 忽然疯狂滋蔓生长的水草,像是无限蔓延的长绳。 还有一个巨大的从天而降的牢笼。 这根本不是开启青铜门的机关,而是一个天罗地网的囚牢。 “回去。”叶胜快速地给酒德亚纪打着手势,他的言灵·蛇没有探知到这些箭矢、长绳和牢笼,说明这些东西根本不在可以探知的表面,是是隐藏在背后的“机关”,在他一个人靠近青铜门的时候这些机关没有被触发,但是当他们为青铜门灌注炼金药物的时候这些机关统统苏醒了,简直……简直就像是伫立于此,等待他们自投罗网的牢笼。 酒德亚纪停在了原地。叶胜知道她并不是在愣神,她是在释放言灵·冥照,她下意识地以为这又是那个操纵着隐线的“木偶师”,她下意识地想依靠冥照隔绝木偶师的视线。但是——不是!那不是青铜凝固成的箭矢,也不是青铜冶炼成的长绳,更不是青铜锻铸成的牢笼,出现在他们面前的不是青铜器,而是纯粹的机关牢笼! 第一百一十八章 叶胜 酒德亚纪(三) 叶胜游到了酒德亚纪的身边,一把抓住了她的手。 叶胜摆动着下肢,带着酒德亚纪一起在水中奋力地往回游。他们是混血种,游泳的速度远胜于普通人类,他们是两只蝴蝶,在蔚蓝的水底奋力地拍打着翅膀。 可惜——不够。不够。蝴蝶要想逃过囚禁的牢笼,他还不够快,不够快。 一根长绳绑住了酒德亚纪的脚踝,那是蔓生的水草,这些水草好像经过锻铸一样,酒德亚纪根本就挣脱不开。 当机立断,叶胜下潜,来到了酒德亚纪的脚侧,他握了握那蔓长的水草,那早不该用水草形容,它握上去宛若一块钢板,那是经过炼金药物催发生长的水草,可他们刚才下潜的时候却没有在意。 叶胜掏出了手边的格洛克,那是他唯一的武器,作为执行部七组的组长,他和酒德亚纪一样,都不以战斗见长,相比于恺撒·加图索和楚子航,他更像是一个侦察者。如果是恺撒在这儿,他或许可以释放出利刃一样的吸血镰斩断这些水草,如果是楚子航,他可以释放出君焰将眼前的这片水域都蒸发殆尽,但他不是,他不是恺撒也不是楚子航,他只是叶胜,他的血统只有a级,他的言灵只是蛇,蛇钻来又钻去,却无法用它的牙齿咬啮哪怕一口。 昂热校长告诉过他们,言灵赋予他们的不是高与低、强与弱,而是不同。就像中世纪战争的时候冲锋陷阵的是重骑兵,但在重骑兵的身后也会有剑步兵、钢弩兵和板甲兵,言灵之间存在的是奇妙的化学反应,就像曼妥思和可乐就可以引发一场“爆炸”。 而且,无论你有多么强大的言灵,最重要的是,你得拥有一颗勇敢的心。 格洛克开枪上膛,子弹发射而出,手枪在水中会遭遇到比空气中更大的阻力,往常50米的射程会缩短至只有5米,一颗不行就两颗,两颗不行就三颗,叶胜连射了三发子弹,终于把那钢板一样的水草给射穿了。酒德亚纪的叫上还绑着最后一捆长绳,但现在不是犹豫这些的时候,叶胜将酒德亚纪奋力地往上推去,自己便回身游下。 一根突射的箭矢被他用手拦下,猩红的血液滋蔓开来。血液一流入水中,立即如同有了生机一般,血滴像是一颗弹球,嘶溜一声钻入了那青铜兽首的口中。 此时青铜兽首好像忽然嗅到了血色,它的眼中闪过一道血丝,狡黠地露出了一丝笑意。 叶胜没时间去管这些,他要对付的是那个朝他和亚纪追过来的牢笼。那是一个两人多高的牢笼,它仿佛是有生机的,它张着“血盆大口”。它的三面都是坚实的立柱,只有一面大开大合,那当然就是关押他们的入口。它准备用钢板一样的水草绑住他们的身体,然后把他和亚纪都“吞入”它的血盆大口中,再用剑鱼的箭矢射穿他们的心脏。这是一整套杀人的机关。 他一边躲避着飞射过来的箭矢,一边与牢笼正面而向。 叶胜在水中的敏捷度远非常人可拟,他是飞鱼,是灰鲭鲨,是潜洋舰,水草像是一条丝带在他身边疯狂滋长,他在水中游转跃动,他以娇跃之姿逃脱着这种要扼杀他于牢笼中的“武器”。 他与牢笼近在咫尺。 不,这正是他计算好的距离。 言灵·蛇一直精准无误地传递着所有的讯息,包括距离、速度,和时机。 叶胜一个潜跃,此时的他如同梭鱼一样,瞬息之间躲过了水草的滋长。然后, 暴血! 叶胜施展了暴血,他不像恺撒·加图索一样拥有家族的后盾,也不像楚子航一样靠自己可以获知暴血的秘密,这其实是——昂热校长告诉他的。或者说,暴血对于卡塞尔学院的学生来说是禁秘,但对于成为了执行部部长的人来说,不是。所有混血种都会遇到需要依靠自己力挽狂澜的时刻,对于很多人来说,面对着队友在自己身边一个个地倒下,不如在他们倒下以前拯救一切。 希尔伯特·让·昂热吐了一口烟圈,他手中的雪茄是大名鼎鼎的古巴庞克雪茄,漂浮的烟云中,他的眼神似乎笼罩着一种古老的忧郁,他说: “混血种总是有不想失去的一切。我不推崇使用暴血,但我不得不承认,我们总是有用到他的时刻,就像战场上的士兵需要枪,也需要吗啡。我相信每个人在使用它的时候,都不会后悔自己的选择,现在在学院地窖里的那些死侍,也不会后悔自己的选择。” 叶胜的血液中龙血的含量迅速上升,他的身体也在急剧地变化。龙血流灌了他的全身,他全身的骨骼和肌肉都在被重塑,一根箭矢射向他的眼睛,被他握在手中,生生折断。 那滋蔓生长的水草,也被他生生擒在水中,此时他擒住水草就像擒住一条泥鳅,泥鳅被他拖拽起来,生长,生长,直至,长过牢笼! 钢板一样的水草此时就如同叶胜手中挥使的一根丝带,丝带穿过牢笼的立柱,叶胜又迅速地游至了另一侧那大开大合的“血盆大口”身边,他将丝带绑在牢笼的入口,旋绕几圈,他生生地将这个牢笼打了一个死结! 牢笼在挣扎,但是无用。水草在挣扎,但是也无用。剑鱼一般的箭矢划过叶胜的身体,但是也无用,叶胜此时的身体是半条龙的身体,他的身体本身就是精钢。 亚纪? 叶胜看到酒德亚纪游到了他的身边。酒德亚纪当然明白,她当然明白,执行部七组的组长是两个人,昂热校长告诉叶胜这一切的时候她当然也在场。 “校长。”当时的她有些担忧地问道,“用过暴血,就一定会变成死侍吗?” “不是。”希尔伯特·让·昂热摇了摇头,“加图索家族在数千年来对‘暴血’做过无数次的改良。它其实是在诱发你体内的龙族基因,但不会立即将你血液中的血全部都替换成龙血。” “那什么时候,混血种会变成死侍呢?” “在混血种的体内,龙血的占比不会超过50%,而每一次释放暴血,都会导致无可逆转的龙血比例的增长。其实,你是能感受到的,你能感受到你体内龙血的流动,和你那颗被蛀蚀的心脏。”希尔伯特·让·昂热掐灭了手里的雪茄,他似乎是回忆起了某些往事,眼神中有些落寞,过了很久,他才缓缓地说道,“至于你说的,什么时候。什么时候混血种会变成死侍?可能是,你竭尽全力,也不愿意放弃的时候吧。” 第一百一十九章 叶胜 酒德亚纪(四) 此时的叶胜是密不透风的一面大墙,他拦截了所有游鱼一般的箭矢,将所有水中滋长的水草缠成了线团,那两人高的牢笼也被他死死地绑住,再也无法张开它那奇异的“血盆大口”。他处理好了水中所有的异象,然后对酒德亚纪做了一个手势,手势的含义是“回去”。 即便是混血种,他们在水中闭气的时间最多也不过是十分钟,根据叶胜的蛇探测的心跳频率估算,他们已经在这水中潜游了六分钟。按照预先设想的的老方法打不开这扇青铜门,也就意味着他们无法逃出这片水域,无法与剩下的人集合。他们必须返回水面之上,他们需要空气,也需要时间来思考接下来的行动。 酒德亚纪……有些失神地愣在原处。她看着水中的叶胜,此时的叶胜身体粗壮了一圈,他的肌肉贲勃而出,龙血在他的身体里疯狂流涌,暴血重塑着他的骨骼和肌肉,激发着他的肾上腺素。 酒德亚纪回想起了当时他们在校长办公室时的场景,当时他们作为卡塞尔学院中的佼佼者,被昂热校长委与了重任。但校长把他们召集到办公室,却不是为了向他们表示祝贺或期许,他其实是在——告诉他们这个世界的真相。真实的混血种与龙族的世界不是一本童话,而是残酷的战争史,秘党在数千年的时间里是依靠着什么才让那些疯狂的龙继续沉眠,卡塞尔学院地窖里的死侍不是混血种的耻辱,相反,那是混血种的勋章。 叶胜和酒德亚纪为什么会接任执行部七组的组长,那是因为前任七组的组长在不久前的一次秘密任务中丧失了生命。执行部从来不是过家家,来到这里,就要有作为战士的觉悟。 叶胜对酒德亚纪笔着手语,手语的意思是:不要担心,我们再想办法,先上去。 酒德亚纪看着叶胜,点了点头。那天从昂热校长的办公室走出来之后,已是黄昏的时候,她和叶胜两个人走在卡塞尔学院的小道上,秋天的枫叶像是降落伞一样飘落,落日的余晖把他们的身影拉得很长。他们很久都没有说话。 “亚纪。”还是叶胜先说,“今天昂热校长告诉我们的一切,我们不能告诉任何人。” 酒德亚纪点了点头。 “至于暴血的秘方,校长给了我们自主权。我们看不看,学不学,也不能告诉任何人。”叶胜说,“包括我们彼此。” 这句话就是一切的终幕。 叶胜和酒德亚纪互相都不知道彼此有没有学习暴血,那是秘党的禁秘,也是属于他们的禁秘。或许他们在心底都知道结果,但是他们心照不宣地维持了互相之间的沉默。 酒德亚纪游出了水面,叶胜随她之后也游出了水面。 “这扇青铜门的内部构造跟之前的不同,那不是出口而是机关。”叶胜说。 “这个机关是几千年前就留下的。”叶胜继续说,“鸣泽不在这儿,我们没有‘神瞳’,肯定没有办法破解,我们只能找其他出口。” “先回去,这里是尼伯龙根,在不知道底细的情况下我们不要轻举妄动。” 酒德亚纪点了点头。她知道叶胜说的是对的,在尼伯龙根里,所有的东西都是未知,所有的未知都是危险。 叶胜和酒德亚纪往回一路游着,但他们游到了终点,却没有找到他们来时的浅滩。他们察觉了不对劲,原来足高的洞穴,此时穴顶就近在他们眼前。 “水位……在上升。”酒德亚纪的脸一下子变得煞白。 是的,不是他们找错了起点,而是他们所处的水位在上升!他们其实找到了他们来时的浅滩,只不过,那浅滩现在已经被淹没在水面之下。 “以每分钟0.2米的速度在上升。”叶胜的脸同样煞白,他依靠言灵·蛇精准地测量出了水位上升的速度。而他们现在距离这片洞穴的洞顶,不过只有1米的距离。 也就是说,在5分钟之后,这片唯一的空域就会被水完全淹没。 残留的那些空气会被全部吞入水中,而他们……不是鱼,他们无法用鳃呼吸,他们会被这片水域所永远吞没,最终成为水底的,养料。 “这是机关的一部分。”叶胜的脸色已经不太自然,“突发的冷箭、炼金术催化的水草、两人高笼子,都是机关的一部分,这里的水也是机关的一部分。水位上涨,最终会把这座洞穴完全淹没,这里的所有生物都会被淹没在水中。” 怎么办?怎么办?叶胜的大脑在飞速地思考。 “进水口。”此时酒德亚纪说,“水位上涨,一定会有进水口。就像一个游泳池里要放水,就会安装有进水口。” 对!亚纪说的是对的!叶胜茅塞顿开,他忍不住凑上前去,亲吻了一下酒德亚纪的脸颊,然后释放出了言灵·蛇。 言灵·蛇此时在水中摆动着夭矫的身躯,它骁矫而溅跃,它一路贴着凹凸不平的水底,越过钢板一样的水草,它一路在水中逡巡游跃,它所感知到的一切都事无巨细地传回叶胜的脑海中。 进水口,一定会有一个进水口,水是从另外一个空间源源不绝地被灌注入这片水域中,只要堵住这个进水口,这片水域就不会再上升,他们就可以获得呼吸的空间。 两人高的牢笼……青铜门上的石壁……巨龙的双翼……青铜兽首…… “是……那个兽首,那个青铜兽首……水是从他的嘴中源源不绝地进入这片水域。”叶胜说话的时候,有些迟疑。 青铜兽首……如果他们没有记错的话,那是依靠吸嗜罗纳德·唐的血液打开青铜门的机关,同时也是由人的尸骨黏合着青铜器铸成的祭祀物,它似人亦似兽,它由序列号为112的言灵锻铸而成的,它在一开始的时候,就在请他们离开这座青铜城。 但是,没有时间再来让他们犹豫,水位只要再过五分钟就会淹没整座洞穴,那个时候他们再做任何事情都是徒劳无功。他们赶到青铜门附近就需要三分钟,他们还有两分钟的时间来解决这尊青铜兽首。 叶胜握住酒德亚纪的手,两人一同向下游去。 第一百二十章 叶胜 酒德亚纪(五) 青铜兽首。 它似人亦非人,似兽亦非兽,它是一根权杖立于水底,权杖之上生出一个栩绘的兽面。那栩栩如生的兽首,生着犬头,长着驴耳,鼻梁如同一杆秤砣,但它的眼睛却是人的眼睛,它的眼睛狭长而狡黠,它张开狰狞巨口,正有水流源源不绝地从其中吐息而出。 青铜兽首非人亦非兽,它的五官像是七拼八凑捏合而成,但它看上去——如此的传神,它像是在笑,在嬉笑,在讥笑,它的笑声细细簌簌地传到叶胜和酒德亚纪的耳里。 越靠近青铜兽首,叶胜和酒德亚纪越觉得它是活的,它像是汇集了人的狡黠和兽的野性,它狭长的双眼一直盯着水中的叶胜和酒德亚纪,它的狰狞巨口突然咧开了,它好像是在笑,在嘲笑,它在说: 你们来啦。 欢迎欢迎。 它的眼睛里忽然闪过一道血丝,那道血丝像是水中漂浮的丝带。叶胜忽然有些心悸,他下意识地以为那是他的血,他在开启暴血之前被突流而来的箭矢割伤过手掌,当时他流下的血液就是像血珠一样被这只青铜兽首吸嗜而走。 叶胜和酒德亚纪这个时候已经来到了青铜兽首的身边,他们伸出手,已经可以感知到出没的水流。 此时,距离水位涨没整座洞穴,还有两分钟。 叶胜看着眼前的青铜兽首,那兽首此时就近在眼前了,它好像在与他对视。明明他的滂沱巨口是在吐出水流,但叶胜却觉得那是要把他吞没的潮旋。 叶胜晃了晃头,他在这座青铜城中一直心神不宁。这座尼伯龙根中存在着强烈的龙的精神力的威压,混血种很难不受到干扰。但没有时间让他在这里犹豫,时间,还是时间,这里的时间不是海绵里的水,不可能挤一挤总还会有的。两分钟,他们必须在这两分钟内做到一切。 怎么堵住这个青铜兽首的出水口?最好的方法是找到它的机械链路,它肯定不是无缘无故开启,也肯定不会无缘无故结束。但这里是一个大型的机关,路鸣泽说过,它的内部设计可能要比微电子芯片还要复杂,如果路鸣泽在这,他拥有“神瞳”,或许能看出一些端倪。可惜,他拥有的只是“蛇”,蛇是带着信号的传导者,它是细小的机械电流,但它却无法解析它触碰到的东西。在第一次来到这座青铜城时,他的“蛇”遇见青铜门像是遇见了汪洋大海,那个时候,只有路鸣泽的“神瞳”发现了壁画上巨龙双翼上的机关。 没有“神瞳”。幸好,还有“蛇”,还有“暴血”。 力拔山兮。 叶胜施放暴血,此时他的肾上腺素飙升,他的骨骼和肌肉被龙血强化,他的身体此时看上去就像是粗壮的树根。暴血带给了他力量,他力拔山兮气盖世,直接生生地按住了那个青铜兽首的巨口。 怎么堵住这个青铜兽首的出水口?如果找不到开关,那只能使用绝对的力量,镇压才能带来平衡,碾碎才能带来绝对的臣服。 叶胜用龙的力量生生地压制住了那个青铜兽首,他捏住了那个吐息的巨口,水流在巨口的嘴里堵塞,那青铜兽首,拍着耳朵,眨着眼睛,它眼角的血丝倒垂而下,像是流下了眼泪。 你也会求饶吗?你也会服输吗? 叶胜的力量死死地压制着兽首,此时的他体内龙血飙升,他此时更像是龙,而不是人,龙血洗净了他的骨髓,带给他狂热的力量,带给他疯狂的力量。 暴血当然会带来疯狂和杀戮,即使经过秘党数千年来的改造,使用暴血的混血种依然逃脱不了暴嗜的命运,那是龙血带给混血种的基因。而他另外一半的清醒,另外一半的思考,才是人血在遏制他的无克制的“进化”。他脑海中想起昂热校长说起过,执行任务中如果使用了暴血,回学院之后一定要向他报告。他不推崇暴血,但他也使用过暴血,他知道混血种进化的历程,也知道数千年来无数陨落的流星。混血种中陨落了群星,世世代代都在陨落群星。 牵羊遛马,堵狗拦川。叶胜使用龙的力量死死地按住了这片水域的进水口,他的“蛇”此时潜伏在水面,为他传回水平面的讯息。果然,水面静止了,它没有再上涨,水域之上的空气没有再被吞没。 果然,所有的水的漫灌和水位的上涨,都是来自于这只青铜兽首。 叶胜的龙血驱动着他强健的骨骼,他抓过了身边钢板一样的水草,此时那些水草在他手里就像是柔软的绳索,他抓过绳索,将绳索扭折成圈,接着,一圈圈地缠住了那兽首凸起的巨口。 一圈不够就缠两圈,两圈不够就缠三圈。 一根绳索不够就缠两根,两根绳索不够就缠三根。 层层绕绕。叶胜绑过了所有他能触及到的绳索。最终,整个青铜兽首,都被叶胜用蔓生的水草一层层围裹而住,整个兽首被它裹成了绷满麻袋的木乃伊。无止境的水流声此时终于在叶胜的耳边散去。 此时,水面距离洞穴的顶部,还有0.2米。 叶胜对酒德亚纪做了一个手势,那个手势的意思是“回去。” 虽然有些惊险,但他们成功地保住了最后一点空气。失去了空气,他们存活的时间只有十分钟。有这0.2米的最后的空间,他们至少能够喘息,他们能够借助混血种的身体和他们的水性活下去,至于多久,一天?两天?叶胜不知道,他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活下去。这是一座尼伯龙根,恺撒说过,尼伯龙根是个环,他们一定是在环中的某个点,他们唯一能做的事,就是等待其他人的救援。 恺撒,楚子航,明非,鸣泽……叶胜忽然觉得有些苦涩,不知不觉,这个团队中聚集了卡塞尔学院血统最高的s级和超a级,对于昂热校长来说,这是他最优秀的一批学生,而他们现在全都陷在这座尼伯龙根中。 第一百二十一章 叶胜 酒德亚纪(六) 叶胜拍打着四肢向上游去,酒德亚纪跟在他的身边,两人默契地保持着一种同频。亚纪一路上没有说太多的话,她不是一个爱说话的女孩,即使心里装满了心事,她也不会轻易地说出口。 她看上去像是个没有毕业的国中生,可能遇到麻烦还会哭鼻子,但她其实早就长成了荫蔽你的大树。她知道什么是对的,她在你的身边,她理解你的所有选择。 她是你叶胜的女友,同时也是执行部七组的组长。她知道,无论什么时候,执行部七组的组长与卡塞尔学院的学生,才是她最重要的身份。 叶胜不断地上游,他马上就要探出头去。作为人类,一种生活在陆地上的哺乳动物,他们不得不到水上频繁地呼吸空气,他们只剩0.2米的空间,这0.2米只够他们探出一个头。他们接下来就要在这0.2米中生存,他们不得不在这0.2米中生存。 而此时,深水中的秘密正在降临,它以羽锐之势破空般划破了死绑住的水草,它是尖啸的利剑,不,它是尖啸的迫击炮,它在水中疾驶,就像是鱼雷一样冲荡出巨大的激流。 “蛇”首先感知到了青铜兽首的信息,一股利刃在一瞬间将那些绑绳全部切断,汨汨的水流一瞬间又开始涌出。接着是, 汹涌的狂流,激荡着无尽的水浪,正像一颗鱼雷一样,朝他冲来。 叶胜回头,他看见的是,一把日本太刀,如同巡洋架海,斩断沿途的一切。它像是传说中的无我之剑,它甚至划出了一片裂空。 那是——妒忌。七宗罪中的武器,太刀,妒忌。 “妒忌。”叶胜刚探出头去,刚喘上一口气,便立即说道。 “什么?”酒德亚纪小声地问道。此时他们两人都顶着洞窟的穴顶,他们剩下的只有这么一点呼吸的空间。而水位……还在上升。 “七宗罪中的妒忌,就像楚子航手中的那把‘暴怒’。”叶胜说,“七宗罪应该都在这座尼伯龙根里,暴怒在那只青铜巨龙的脊背上,而妒忌在这片水域里。” “来了。”太快了。 叶胜的“蛇”简直无法捕捉他的速度,它的确就像是一颗鱼雷一样向他们冲来。 叶胜钻下水去。 躲避不了……只能直视,他看着那颗鱼雷惊驰来往,那的确是冲他来的,“蛇”捕捉回的轨迹显示妒忌行进的路线是一条笔直的直线,直线的终点是——他。 他面对的是妒忌,七宗罪中的太刀——妒忌。传说妒忌的刀刃遇火断火,遇水斩水,它的表面悬浮着一层精神力,让它的刃口是先腐蚀再伤人。叶胜当然不知道这种诡异的传说是从何而来,但他知道自己的“蛇”正被阻绝于激流之外,甚至被斩断被切碎,所有的讯息都传回他的脑海中,叶胜的脑海中传来了嗡嗡的回荡声。 刀至。 叶胜的蛇被冲散了,他是凭借单纯的视力看到妒忌来到了他的身前。他伸出手,那是龙血强化过的手,粗壮遒劲,他只能依靠这种原始的力量来跟它抗衡,在他面前的可是——七宗罪!在传说中,七宗罪是斩杀龙族的武器。 叶胜的一只手抵着激旋的水流,另一只手向前伸去。他是要去握住妒忌的刀柄。楚子航是这么做的,他也不得不这么做。他知道楚子航一定是做了什么才从巨龙的脊背中拔出了那把八米长的暴怒,他也要这么做。这或许就是混血种的宿命。 但他……没能够做到,巨大的激旋带着无穷的引力,他根本无法触及到妒忌的刀柄,相反他的另一只手也被卷入了巨大的激旋中。 而此时,叶胜听到了龙的吼声。那是不甘,是怨愤,是仇恨,是——妒忌。 几千年前,同样的地方,同样的水域,就是这种不甘,这种怨愤,这种仇恨,这种妒忌,让七宗罪中的太刀“妒忌”,插入了一个少年的心脏。 妒忌冲破了叶胜的龙躯,那只不过是区区一重暴血的龙躯而已,而妒忌在设计之初,它面对的是纯血的龙种!太刀划过,它在叶胜的左手臂上划下一道尖利的裂痕,那道裂痕从手掌一直划到手腕,从手腕再一直划到肩膀,它在叶胜手上留下了深深的一道裂痕! 溅血。叶胜的手臂被妒忌划破,血液从他的手臂里流出,叶胜感觉到他的左手忽然之间失去了重量。 但水中却没有浮晕出血的红色,那汨汨流出的血液,被妒忌牵在刀尖,就像是一道红色的引丝。引丝为妒忌装点上了红色的鞘带,妒忌似乎是大功告成,得意洋洋,它牵着那根引丝,又排荡起裂空的激流。它从何处来,便往何处去,这时的叶胜看到了,他看到了妒忌的来处——这柄妒忌,钻进了青铜兽首的狰狞巨口中。 而那条红色的引丝,正从叶胜的手臂,一路牵引至那青铜兽首的巨口中。蔚蓝的深海中,浮现着一根红色的丝带,像是一副漫长的蓝色的水墨画中,错画了红色的一笔。 原来它要的是……龙血。叶胜这时才明白,这座青铜兽首,这把妒忌,从头至尾,渴望的就是龙血。就像暴血,它渴望的也是龙血。 叶胜挣扎着他的身体,努力向上游去,虽然他看不到,但是他知道他还在流血,他手臂上那条巨大的划痕,正被妒忌源源不绝地抽走身体里的血液,他要的是他体内的龙血,是暴血过后流转的龙血,而他……他根本不可能在现在这个时候取消施放暴血,他能感觉到自己在失去重量,他是依靠龙的力量在维持他的这副躯体。 叶胜钻出了水面。他看到酒德亚纪的脸上湿漉漉的,全是水。其实他不知道那是水,还是眼泪。 “被我制服了。”叶胜咧开缝笑了笑,他这个时候看不清自己的脸,不知道自己的脸上是不是虚脱得阴森可怖。 “不过,这水可能是停不下来了。”这个时候,水位距离穴顶只有0.1米,再过一会儿,他们都不可能再在空域中看见彼此的脸了。 “可能,只剩最后一个办法了。”叶胜说。 没有人问他什么办法,他只能继续说:“言灵——钥匙。” 第一百二十二章 叶胜 酒德亚纪(七) “言灵·蛇的进阶言灵是言灵·钥匙,就像镰鼬进阶之后是吸血镰。言灵·钥匙可以打开世界上的所有的‘锁’,还有所有的‘门’,没有人知道言灵·钥匙的原理,昂热校长也不知道,诺玛还曾经怀疑过这根本不是言灵。” “其实我是刚学的,没有告诉你,是想给你一个惊喜。有一天我会带你去大堡礁的水底,去看最美丽的珊瑚海,在珊瑚礁里,还藏着一个美人鱼的蚌壳,我用‘钥匙’打开了蚌壳,但里面不是珍珠,也不是美人鱼,而是我的求婚戒指。” 水快要没过叶胜的嘴了,即便他尽力地仰着头,也无法再维持太久,他没有办法说太多的话了。 叶胜的脸贴近了酒德亚纪的脸。他说: “往前走。 别回头。” 他们能听到彼此传来的心跳声。 咚,咚,咚。 咚,咚,咚。 那不只是暴血带来的剧烈的心跳声,还是 人的情感所带来的剧烈的心跳声。 水很快没过了他们。至此,他们只剩下了在水底的十分钟。 叶胜低下头,潜回了水中。 他已经失去了他左手的重量,那条红色的引线像是漂浮在水中的一条红丝带,那是他身上被抽取出的血液。血没有与水融为一体,它与水隔绝了,某种力量成为了它的导管。 龙血好像是它的饲料,它恶口狰狞,它狂妄而狡黠,现在的它甚至看上去还有些谄媚……青铜兽首在这里驻守了上千年,它好像带着人性,带着这座尼伯龙根的主人的人性。 他游过了钢板一样的水草。他的眼中看到数千年前,就是这些水草捆住了一个少年,那个少年,跟他一样,面色苍白。他是因为失血,那他呢?他是因为什么? 他游过了两人高的牢笼。他的眼中看到数千年前,就是这个牢笼将少年囚禁其中,少年拼命地敲打着笼柱,却迟迟听不到回应声。 他又再一次游到了那个青铜兽首的身边,那柄七宗罪中的武器——妒忌,就藏在它的狰狞巨口中,源源不绝的水流正从巨口嘴中吐出,这到底是……谁做的机关?这片水域中的水、箭矢、牢笼、水草、兽首、青铜门,全都是这些机关的一部分,它被设计出来的最初的目的,就是为了留下你的性命。 叶胜脑中的幻影再次出现,他看见那个被困在牢笼之中的少年,被一把太刀横穿而过,刺穿了心脏。 那是妒忌,刺穿了少年的心脏。 尼伯龙根的威压布施在叶胜的脑海中,使得他不自觉地出现了幻觉,他在衰弱,混血种的衰弱的一大特征就是无法抵御龙类精神力的威压,他的血统是a级,他接受过卡塞尔学院的训练,这些芜杂本该被清除在他的脑后,但现在,无数的幻境与他眼中的水景叠加,他甚至听到了那个少年倒下之前的最后一句话。他说: 哥哥。 他在喊他的哥哥。见鬼,一个小孩临死的时候在喊他的哥哥,但是他的哥哥在哪?没有人出现,他没有等到他的哥哥出现,这是一个阴森的牢笼,是为他设计好的坟地,他就这么被杀死在水底的牢笼里,从始至终都没有人来救他。 言灵·钥匙。 叶胜释放了言灵·钥匙。据诺玛所说,言灵·钥匙是在使用龙血驱使世间规则的运转,这种命令是在违逆世界的法则。如果有可能,他也想违逆世界的法则。 可是他做不到。 他做不到。 他其实根本没有言灵·钥匙,言灵·蛇的进阶言灵是言灵·钥匙?那是他编的,是他临时现编的,他刚才说了那么一大段话,只有一句是真的,那就是他准备了一枚求婚戒指。 叶胜看着眼前的那个青铜兽首,青铜兽首也看着他。兽首此时入了血,全身泛着血红的脉络,它看起来……沉醉,享受,茹毛饮血。 叶胜将自己的手放入了那狰狞巨口中。 他知道这个兽首要的是龙血,驱使这个机关需要的是龙血,龙血才是这座青铜城中的通行证,他们一路过来的所有青铜门,都是靠罗纳德·唐的血液打开的。 巨口忽然咬下,锐利的尖牙刺穿了他的血管。茹毛饮血,如饥似渴,兽首疯狂地吮吸着他的血液,它的全身透着晶亮的红光,就像是一个发光的红色石像。 二重暴血! 叶胜施展了二重暴血,他体内的血统在急剧地上升,他原本脱力的手忽然又一瞬间恢复了感知力,暴血继续锻铸着他的身体,将他的筋骨锻炼得如同精钢,把他的身体凝化成龙的躯体。龙血疯狂地倾轧着他体内人的血液,将那可怜的人血挤压到所剩无几,然后被吸嗜入青铜兽首的巨口中。 二重暴血是他的极限,昂热校长告诫过他,a级的血统最多只能施放二重暴血,再往上的三重暴血,将会是无可逆止的狂流,没有人知道那会发生什么,或许你会在一瞬间丧失理智,变成死侍,或许……会有更可怕的事情发生,比如说,血浆爆裂,碎成尸块。 三重暴血! 龙血充斥了他的全身,他感觉到无穷的力量,却也感觉到无穷的……悲伤。龙血在他的身体里极速地流逝,他感觉自己变成了失去了重力的漂浮的一条鱼,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随便一点点海浪就能让他颠簸好久,他抬起头,看见的是刺眼的太阳,他低下头,看见的是深邃的海洋。 人不可直视太阳,也不可直视海渊,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他终要消失在这无尽的深海中。 门……开了。 随波逐流的那条鱼看到眼前的青铜门打开了,他突然笑了,笑里带着些咸湿的泪水。果然,果然跟他想的一样,开启这个机关,需要的是龙血,三重暴血能让他的血液接近于三代种,三代种的血液能够打开这扇青铜门。 只是,他这个时候已经感知不到自己的身体,他看到那青铜门离他越来越遥远。他在下坠,青铜兽首引尽了他身体里的龙血,它满足了,它打开了青铜门。而他在水中,像是轻飘飘的一颗海藻,他轻飘飘地下坠,看着眼前那打开的青铜门散发出刺眼的光。 门开了。亚纪。往前走吧。不要回头。 叶胜的眼中出现了酒德亚纪,在刺眼的亮光之后,叶胜看到了穿着婚纱的酒德亚纪,她接过了他递出的戒指,她的头纱遮住了发髻,他看见她的头纱上镶嵌着一圈珠贝。 叶胜看见了酒德亚纪,那不是他幻想中的酒德亚纪,而是真正的酒德亚纪,在青铜门中,出现了真正的酒德亚纪。她不再是那个长不大的国中生,而是龙的使徒——混血种,她的四肢都强壮了数倍,龙的特征在她的身上显现。 那是——暴血。 她是酒德亚纪,他叶胜的女朋友,同时也是,卡塞尔学院执行部七组的组长。她哪有那么好骗啊,她早就明白所有的事情。 卡塞尔学院执行部,创办者,梅涅克·卡塞尔,当时执行部只有一组,而组长正是希尔伯特·让·昂热。希尔伯特·让·昂热说过,执行部里的每个人都要完成自己的职责,百川汇成海,才是执行部。他叶胜完成了自己的职责,她酒德亚纪也要完成自己的职责。 酒德亚纪游到了他身边,抱起他轻飘飘的身体。她拖起他的身体,划动着四肢,往青铜门中游去。 第一百二十三章 参商 壁画之中,一个少年被地底涌起的水流吞没,结缚而出的长绳绑住了他的双手和双脚,一个两人高的牢笼将他锁闭其中,无数支箭矢从四面八方射来,将他射成了一个筛子。 最后,一把太刀横空而出,刺穿了他的心脏。 那是——七宗罪中的太刀,妒忌。卡塞尔学院的课程中完整地介绍过七宗罪,路明非清楚地记得这把刀身如凛月的太刀。 “康斯坦丁在锻铸完七宗罪之后,他体内的精神力已经所剩无几,他需要通过胚胎来重新孵化力量,孵化的时间需要数百年。”老唐说,“康斯坦丁把自己的化茧的时间选在我作为皇帝登基的这一天,他对我有一种依赖。” 说到这儿,老唐摇了摇头,他似乎沉湎在某种痛苦的回忆中,许久,他才缓缓说道:“不,是我对他有一种依赖。我想让他见证我登上皇位,然后在数千年后醒来,见证我统治的昌隆盛世。龙是依靠吞噬同类获得力量的种族,龙族君王宝座上的双生子更是如此,但我和康斯坦丁却不是,我们的关系,就像你们人类中的‘兄与弟’,他依赖我,我也依赖他。” 哥哥依赖弟弟,弟弟也依赖哥哥,弟弟为了哥哥几乎消耗了自己所有的精神力,而哥哥在皇座上等待弟弟的苏醒……路明非觉得这兄弟情多少总有点“畸形”,不过不管怎么说,总比自己和路鸣泽的关系好一些。作为哥哥,他路明非每天想做的事就是把路鸣泽甩出大气层。 “那天的他已经很虚弱,不,应该说自从锻铸完七宗罪中的最后一柄武器‘暴怒’之后,他就一直很虚弱。那时候的康斯坦丁甚至要弱于人类中的正常男子,他的力量等同于一个孩童,他丧失了所有的言灵,也不再有龙血锻铸的龙躯,那是他生命中最虚弱的时期。” “他本来只是在远处遥望我的登基。”老唐继续说,“他其实并不‘入世’,他一直以普通人的形象面世,没有混血种和人类知晓他的存在,但是在登基大典的当天,有人杀了他!” 老唐的眼色赫然变红,他的眼中闪着癫狂的红月,“有人费尽心机,在这里设下了重重机关。他知道青铜与火之王忌水,他就将江河中的水流倾灌其中;他知道康斯坦丁此时如同孩童,就设计了两人高的牢笼将他重重囚困;他知道康斯坦丁失去了坚固的龙躯,就用乱箭射杀;他知道康斯坦丁是青铜与火之王,是龙族君王,就用七宗罪中的妒忌刺穿他的心脏。康斯坦丁在濒死之时,被溺于水中,被困在牢笼中,他当时想的一定是我,他一定希望我来拯救他,但是我却不在他的身边。” 还……还真是兄弟情深。路明非看着老唐双眼通红,满脸狰狞,好像那数千年前的痛苦和悔恨真的缠绕着他。这就是侧写,侧写会让一个人身临其境,所思所想会像钢印一样刻入侧写者的脑袋。就像玩游戏时界面给你呈现的永远是第一人称视角,甚至角色心里的碎碎念也会话痨一样不断传入你的脑海中。诺诺师姐其实也不爱用侧写,因为对她来说,大部分人都是在“无病呻吟的自我折磨”,而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情大部分都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事情”,“有这个时间不如去多泡几遍桑拿”。 “康斯坦丁的沉眠提前了,妒忌重创了他的身体,使得他的化茧不得不提前。而且由于他遭受了精神力的腐蚀,他苏醒的时间也变得无比的漫长。这个背叛者,他没有彻底地杀死康斯坦丁,因为他的目标不是康斯坦丁,而是我!” “你?”路明非有些不明所以了,他悄悄地问道,“诺顿?” “是。他要的是——我的力量!诺顿的力量!源初的青铜与火之王的力量。我与康斯坦丁属于王座上的双生子,我们同心同源,在康斯坦丁的心脏被七宗罪的妒忌刺穿的瞬间,我的心脏同样也会感知无尽的痛意和抽搐的痉挛。他想要杀我只有这么一个时机,而他把握住了,我不知道他筹备了多久,他可能在他诞生的第一刻就在等待取代我的时机,而即将陷入长眠的康斯坦丁和在王座上等待登基的我,就是他最好的时机。” 星盘一样的壁画再次星罗密布般变化,此时壁画上的图案变成了青铜神殿中的图案,此时的壁画中,一条巨龙匍匐于地,他的心脏被刺穿了一个巨大的空洞,狭流之血一路从龙身流至神殿之门,在巨龙的心脏之间,贯穿的是一把龙形的斩马刀。 “暴怒?”路明非有些震惊,那龙形的斩马刀,赫然就是刚刚他们看见的青铜巨龙脊背上的暴怒,那柄被楚子航师兄拔下的暴怒。但壁画中的这条龙明显不是那条垂死的青铜巨龙。 “是的。在青铜神殿锻造之初,暴怒就依靠精绝的机关掩藏在这座神殿中。他感知到我因为康斯坦丁痛苦和痉挛的瞬间,就在这个时候把暴怒刺向了我。” 路明非看到了壁画之中掩藏在巨龙身后的那个人影,那个人影远比普通人要高大,他刚刚就在这副壁画中看见过这个人影。 “烛龙”参商,继承了青铜与火之王言灵·烛龙的次代种,参商。他与康斯坦丁一同锻造七宗罪,锻造暴怒,而他将暴怒插进了诺顿的心脏。 而他,就是刚才苏醒的青铜巨龙,那从数千年前苏醒,疯狂地施放“烛龙”,最后被楚子航用纯粹的贤者之石打穿动脉干的青铜巨龙。 刚刚他们杀死的的确是一只次代种,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烛龙”参商。 壁画上的神殿中不止有龙,还有人。在龙的王座之下,还有无数戴着乌纱帽手持笏板的人类。看上去衣冠楚楚的人此时都疯了,他们像是疯狂的蚂蚁一样爬到巨龙的身上、背上,他们甚至舔舐着巨龙那被刺穿的空洞里流涎出来的血液。 第一百二十四章 有熊国 “混血种和人类以为自己饮了龙血就能‘进化’,‘进化’成龙!”老唐短短的一句话把路明非说得毛骨悚然,但他还没有说完,“他们想要我的血,却装得自己是宵衣旰食的正人君子;他们想要我赐予他们的权力,却装得自己是要治国齐家平天下。我死了,他们就爬上来喝我的血,他们恨不得我像那被屠宰的猪牛一样,垂下头,无力反抗,还会留下求饶的眼泪。人在屠宰猪牛的时候会心软吗?不会。他们只会觉得那猪血是美味的佳肴。” 路明非明白了,其实,这神殿里的所有人都知道他们侍奉的君王是一条龙,或者说,他们就是因为他们侍奉的君王是一条龙才聚集在这里! 这是龙建立的国度,所有人都是为了龙而来。而这些所谓的青铜与火之王的子民,这一整座青铜城中的人类与混血种,没有一个人真的敬他为皇。在诺顿研究的人类族群关系中,人是依靠权力建立上下层关系。而在这座青铜城里,人是依靠诺顿分配的权力建立上下层关系。而当诺顿死亡,这一套体系就轰然倒塌,所有的人类和混血种都只剩下了最原始的欲望——进化! 路明非……感觉到了一种深深的弱小感和无力感。在历史滚滚巨流中的弱小感和无力感,还有一种……“你们究竟是在干什么难道不能团结起来建设美好社会”的弱小感和无力感。他好像看到了昂热校长在学院的高塔尖上振臂高呼,说除龙贼,夺天下,除了那龙贼他的那些金银财宝就都是你们的了,你们以后就是人上人,龙中龙,他们就是统治世界的king!然后楚子航和恺撒从昂热校长两侧拍马赶出,一把村雨一把狄克忒多,卡塞尔学院的世界树徽章闪闪发亮。从此,你恺撒·加图索就是北半球之king,你楚子航就是南半球之king,你们划赤道而治…… 路明非也不想这么碎碎念,但他脑海里这些念头就是喷泉一样一直冒出来。他突然想起了高中时候的历史课,历史书上有写,写王莽在位时,无数的达官贵臣对他阿谀奉承,在刘秀攻破长安的前一天,他还率领众大臣在南郊举行哭天大典,他还把那些大臣一一加官进爵,直至加无可加。据楚子航师兄叙述的《有熊录》上所说,青铜与火之王建国的年代正是在东西汉交替的王莽的新朝,而那些人类历史上的荒诞的事情,没想到在青铜与火之王建立的国家也能一一对应。 看来,无论是人还是龙,本质都是一样的。七宗罪中写得清清楚楚啦,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暴食和色欲。只有他路明非,既不傲慢,也不嫉妒,既不暴怒,也不…… “可是他们不知道的是,龙血对于他们来说是致命的剧毒。”此时的老唐继续说,“龙血会腐蚀他们的身体,倾吞他们的意志,他们以为自己得到的是力量,就像曾经无数混血种从龙这里得到力量一样。混血种从龙身上继承了言灵,继承了龙血,但他们知道直到第一代混血种的出现,那时候死了多少人吗?不计其数!无数的人类被龙血挤爆,被杀戮吞噬,成为最乖巧最无情的杀人工具,他们难道不知道吗?不,他们知道!但他们还是趋之若鹜。这就是七宗罪中的‘贪婪’!数千年来,人类都没有改变过贪婪的本质!” 老唐顿了顿,继续说道:“不,何止是人类,我们难道不是一样?我,青铜与火之王,诺顿,他,背叛者,参商,我们都是贪婪的殉道者。” ……不得不说,还真是中西合璧、融汇贯通的研究人类族群关系的一条龙。路明非在心里暗暗地吐槽。还举一反三自己思辨,非常适合写一篇论文,就叫《论人类族群生活对龙类思想的影响》。 接着,壁画之中又生出了异象。有一个人影出现在了神殿中,他赫然巨吼,化作龙形,将神殿中的人都凝固在了原处,他又飞出神殿之外,画面一转,漫山遍野中无数的人类开始自相残杀。金戈铁马,杀至只剩最后一人,那人又用手中的长剑割穿了自己的喉咙,至此,血旗飘扬,无人生还。 “那是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参间,他目睹了这一切,然后用‘天地炉心’杀死了所有的人类和混血种。他认为所有的人类和混血种都是背叛者。” 原来这就是《有熊录》记载中青铜城中的人类、士兵自相残杀的原因,他们不是自相残杀,而是无法控制自己。有人用言灵·天地炉心控制了他们的身体,他们都穿着青铜锻铸的甲胄,握着青铜锻铸的兵器,而这些所有的青铜器都是天地炉心的炉中之物,都是言灵·天地炉心的武器。 “天地炉心”参间,青铜与火之王的另一只次代种,他就是那个他们一直在寻找的木偶师。数千年前,他因为诺顿的死亡屠光了诺顿的所有子民,把他们垒堆成山一样的青铜骸骨。他就是青铜城内的一切的始作俑者,而他还活着,他还在这座尼伯龙根中。 他对人类和混血种恨之入骨,他曾经屠杀了一整座城市的人类和混血种。就像人如果看见蚂蚁群爬在自己死去的父亲的尸体上吮吸血肉,他也要把这些蚂蚁统统碾死。 壁画之中,巨龙参间杀死了他看见的所有人类。他将围墙中高铸的青铜城变成了尸山血海,他飞到青铜神殿的殿首,发出凄厉的哀鸣。 “他是在……为我哀悼。他是我最宠爱的一个孩子,他本性狂悖而无稽,他说我要当皇帝,是被人类的权力冲昏了头脑,在登基当天,他被我贬出了殿外。他不喜欢称我为‘君父’,认为那是对人类的可笑的模仿,但只有他真正地认为我是他的父亲,在我即将陷入长眠的时候,只有他为我恸哭。” 第一百二十五章 参间 路明非听得……眉头皱紧。这是什么小时代4·伦理时代吗?青铜与火之王的王座上坐的是一对感人涕零的兄弟,青铜与火之王的王座下有四位子嗣,而这四位子嗣中有一个是兢兢业业的弑父者、处心积虑的背叛者,还有一个是“为了你我杀光全天下人”的“最受宠的一个孩子”,还有俩呢?一起端上来,我倒要看看你们是哪盘菜。 壁画中的巨龙跃下殿顶,在他的巨翼之下,出现了一个高大的人影。不,那当然不是人类,所有的人类都已经死在了参间的“天地炉心”中,那当然也是一条龙,那是背叛者——参商。 参商也化作了龙形,他在参间身前化作了磅礴巨龙,他张开羽翼,羽翼森然漆黑,遮天蔽日。他有着狰狞的利齿,磅礴的巨翼,他胸腹前的鳞片像是高山上崎岖的岩石。那就是路明非他们所看见过的那条青铜巨龙,他庞大而又带着狞厉的威严,在他面前,参间就像是一只刚孵化不久的小龙。 “我教给了他最强大的言灵——烛龙,他却选择背叛我!他拥有可以匹敌君王的身躯,拥有‘烛龙’,他却要背叛我!”老唐的眼中泛出猩红的血丝,“不,正是因为他拥有可以匹敌君王的身躯,拥有‘烛龙’,他才要背叛我!他从他诞生的源初就想要杀死我,对他来说,根本无君也无父,只有——力量!没有龙可以天生把他踩在脚下,即便是我,青铜与火之王。” 啊,嗯,额,诶……路明非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他本来以为能听到青铜与火之王和远古龙族的秘密,没想到听到的是一出家庭伦理大戏。你们这一出大戏,非常合理地解释了为什么你们龙族人丁稀少,血脉凋零。 壁画中的两只巨龙扭打在了一起,他们的巨口啃噬着对方的脖颈,羽翼上的利刺刺向对方,他们狰狞而可怖,浑然没有任何威严可言。被断折的指骨,被划破的血口,被剥离的鳞片……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把对方拖入地狱,他们飞至高空,发了狂地缠斗、撕咬,龙族的巨威使得整座青铜城天崩地裂。他们缠斗得不死不休。 “龙嗣的力量是有差别的,他们的力量取决于母体。在我的四位子嗣中,最强大的是参商,因此我才教给了他言灵·烛龙,其次是‘将臣犼骨’参孙,再是‘天地炉心’参间和‘绝工’参宿。参间的力量在我的所有子嗣中只能排列第三,但他最像我,也最聪明。” ……这话说的,你不说我还以为是李世民在挑选继承人。 壁画之中,参间虽身形还不及参商的一半,但他身形矫捷,屡屡躲避着参商的猛攻。这场战斗是最狡猾的猎豹和最强壮的猛虎之间的斗争,猎豹先抓住了机会,倏忽之间,猎豹的指骨戳中了猛虎的眼睛,两只眼珠被硬生生地剜了出来! 但这种进攻是有代价的,参商的巨爪一把抓住了身前的参间,磅礴之势席卷而来,参商狰狞,咆哮,一把拽断了参间的两只羽翼! 无羽之龙,鲜血淋漓。参间被硬生生地甩到了神殿之上,神殿中的立柱轰然断裂,整座神殿摇摇欲坠。此时,参商的口中吐出了灼热的烈焰,那就是“烛龙”,足以毁灭天地的烛龙,他想要用烛龙把参间烧成灰烬! 一道青铜屏障从神殿中升起,那是参间的“天地炉心”,天地炉心为神殿覆上了一层青铜的屏障。烛龙足以烧毁任何的青铜器,但那青铜在烛龙之中不断地化水又凝结,化水又凝结。“天地炉心”将整座青铜城都作为了它的熔炉,它源源不绝地制造着青铜屏障,以此隔绝那只巨龙毁天灭地的“烛龙”。 但参商此时已经陷入了癫狂!他被剜去了两只眼睛,而剜去眼睛的是力量远不及他的参间。耻辱和愤怒控制了他,他嘴中“烛龙”的吐息愈发旺盛,他甚至是在灼烧他的精神力来施放“烛龙”!毁天灭地的烛龙,疯狂地吸嗜着天地间所有的火元素力。老唐说的没错,‘烛龙’参商的力量甚至可以比拟青铜与火之王。青铜屏障在一点一点艰难地重铸,无数的青铜化水又凝结,化水又凝结。这是纯粹的力量的比拼,即便是龙,即便是次代种,力量也并非是取之不尽,而当有一方的力量耗尽的时候,那一方就是败者,他要承受无尽的怒意,被踩入无尽的深渊。 这场壁画中的天地异变,慢慢地已有了结果。烛龙恐怖的力量铺天盖地,已经压过了那凝聚的天地炉心,烛龙煌煌成威,一瞬间,烛龙化为了太阳一般的神威,无尽的热浪化作冲击震荡开来,铺满了整座青铜城,高山之上的青铜城地动山摇,高山开始碎裂倾塌,水流开始奔涌激荡。 这座青铜城在陷落,山脊被烛龙的冲击震碎,山崖被烛龙的冲击震塌,地动山摇之间,一颗颗碎石落入了浩浩荡荡的长江中。高山再也支撑不住这座青铜城,它即将没入无尽的长江中! 而此时,那青铜神殿之中,青铜巨盾已被烛龙烧灭殆尽,巨盾之下的参间也被溶为了灰烬。 这似乎是一切的终点了,参商被参间剜去了两只眼睛,这两只眼睛还可以通过胚胎重生,但参间被永远地烧灼成了烛龙下的灰烬,接下来就是青铜与火之王——诺顿,青铜与火之王,也要死于最伟大的“烛龙”之中。 此时的壁画之中,只见一个渺小的人形,在神殿之顶高高跃起。他被掰碎了双臂,臂尖还在疯狂地渗血,但他用青铜为自己重铸了一双手臂!他的手里握着一把斩马刀,他带着无尽的怒意,也带着无尽的‘暴怒’,跳至了巨龙的羽翼。 横刀贯穿!暴怒插进了巨龙的脊背,龙形狰狞而生!暴怒在巨龙的脊背上化作了狂怒的龙形,生生变大,生长为八米的龙形斩马刀,斩马刀一刀插进了巨龙的心脏! 巨龙参商发出了痛苦的嘶鸣,他摇晃着巨大的身躯。他底下的高山在陷落,他也在陷落。他奋力地拍打着双翼,却无济于事,他什么也看不见,他被无尽的精神力刺穿了心脏,他的生命在快速地流失。 暴怒刺穿了他的心脏,就像先前刺穿了青铜与火之王诺顿的心脏。在他身后的不是别人,正是参间。那巨盾之下的龙形,其实并不是龙的本身,而是他用“天地炉心”铸造的龙形。参商被他剜去了眼睛,他目不能视,已经无法分辨真正的龙和青铜段铸成的假身,他以为他赢了,他成了天地间的主宰。就在这时,他露出了一个破绽。而就是这个破绽,化作人形的参间带着七宗罪的‘暴怒’刺穿了他的心脏。 高山陷落,往事皆陷入水中。 诸等罪孽,皆以罪孽来偿还。 第一百二十六章 康斯坦丁 倾塌的神殿之中,巨龙的脊背之上,两只黄金瞳耀耀而起,在这尼伯龙根中,它如同摄目的火焰之影,美得动人心魄。 路鸣泽。他瘦小的身躯穿着浑身是血的黑西装,他缓缓地走在巨龙脊背的高山,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他仿佛神罚降世,带着神的威严,鬼的躯体,满身的血迹为他带来了无尽的地狱的气息。 本该是阴曹地府,呲呲小鬼,但那双耀目的黄金瞳又为他披上了圣洁的外衣,他仿佛是炽天使与撒旦诞生的孩子,圣与恶都降临在他的身体。 路鸣泽走下高山,高山就是他的圣阶;路鸣泽走进尘土,尘土就是他的净狱。 尘土之中,站着另外一个少年,罗纳德·唐的弟弟——牛顿。 或者说,青铜与火之王的双生子,康斯坦丁。 路鸣泽伸出右手,右手浮在空中,他的右手青筋暴起,好像是要把一个人脖子生生拧断。而他身前还有数米的牛顿,就这么被某种力量生生地提起,吊在半空中,他的脖子上出现了丝丝青痕。 但牛顿的脸上却看不见痛苦和惧色,他很平静。他平静地说: “你受伤了。” 路鸣泽不为所动,只是将他的右手死死地掐下,牛顿的脖子上的勒痕已呈现出紫红色。 牛顿继续说:“你可能需要休息一下。你流了好多血,你消耗了很多生命力。” 见路鸣泽不为所动,牛顿像是人类一样举起了双手,那是代表“投降”的一个手势:“我对你们没有敌意。我不是你们的敌人。” 路鸣泽丝毫不以为意,他的黄金瞳像是两束金光照射着牛顿的身体,他说: “康斯坦丁,你是这座尼伯龙根的主人。” “在这座尼伯龙根形成的源初,我还是一个胚胎。”牛顿说,“当时我被七宗罪的妒忌所伤,精神力所剩无几,不得不化茧维持生命。” “是你把这座尼伯龙根带到布鲁克林的吗?”路鸣泽问。 “是。我来找我的哥哥。那时候我刚苏醒,甚至还没能化成人形,记忆也大块大块地缺失。但我知道我要来找他。就像你的哥哥不见了,你也一定会去找他的,对不对?” 路鸣泽的脸上显出了怒气,他很不喜欢有人提起这个话题,它就像是一种谶语,要把他生生世世钉在十字架上。 “在一个下雨的晚上,我找到了他。他也一眼就认出了我,但他的记忆还没有苏醒。他照顾了我两年,如果不是你们的出现,我们可以在布鲁克林生活很久。” “如果没有我们,今天是他第二次踏入这座尼伯龙根!他会在那条蠢龙的眼睛中登基,对吗?一只眼睛中是你,一只眼睛中是诺顿,君王吞噬同族而苏醒。今天是你们团聚的日子,尼伯龙根将要打开了,是吗?” 康斯坦丁,摇了摇头。 “我并不知道他会回到这座尼伯龙根,这在我的预料之外。其实,我愿意就这样一直生活在布鲁克林。如果可以,我也不想回到这座尼伯龙根,这里是古老的遗恨,早在两千年前就应该被埋葬。可是,有很多事情你是无法选择的,对吗?” “青铜与火之王,最像人的龙。”路鸣泽冷笑了笑,“算是评价得份。” “无数的龙都得伪装成人在人类的世界中生存,现在已经不是我们的时代了,我们只能寻找机会。”牛顿看着路鸣泽,“我只想找到我的哥哥,而我现在已经找到了。” “卑躬屈膝,奴颜婢色。”路鸣泽冷哼道,“难怪会被自己的子嗣所鄙弃。” 牛顿没有说话,但他却突然挣扎了起来,空气中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控制着他的身体,最后把他一把拍进泥土中。路鸣泽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一身血衣像是送葬的葬衣,他说:“在最开始,你用言灵·天地炉心控制刚死去不久的人类躯体。后来,你用天地炉心的隐线控制那只死去数千年的青铜龙,再控制神殿立柱上的盘龙,控制青铜在我们的身上结茧,甚至用天地炉心塑造出阻绝我们逃跑的长城。你觉得我可以相信你吗,康斯坦丁?” 牛顿,他看上去依然很平静,他的外貌不过是个十岁左右的小孩,但他的眼睛却像是一个历经世事的老人,他直视着路鸣泽的黄金瞳,说:“我不是康斯坦丁。” “是,你是艾萨克·牛顿,英国皇家学会会长。” “我是参间。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 “是,青铜与火之王有四个子嗣,‘烛龙’参商,‘将臣犼骨’参孙,‘天地炉心’参间和‘绝工’参宿,但你是康斯坦丁。你骗得了别人,骗不过我。” “在两千年前,我和哥哥遭受了参商的背叛,陷入了沉眠。青铜城在参商和参间的大战中覆灭,陷入了长江中。参间用他的精神力创造了这座尼伯龙根,作为青铜城最后的依存。但他也被参商所重伤,不得不进入茧中冬眠。在他苏醒之时,我和哥哥的两个胚胎,只剩下了我一个。我的哥哥,诺顿的胚胎,被带走了。后来我才知道,是被人带到了大洋彼岸的布鲁克林。” “被谁?” “不知道。龙的沉睡很漫长,尤其是我们都被精神力所重创,需要漫长的时间来恢复,这个时候的我们没有意识。大约在两年以前,参间苏醒了,他意识到我哥哥的胚胎不见了,但他是我们中伤得最重的,他被七宗罪中最强大的‘暴怒’洞穿过身体,理论上也应该最晚苏醒。他一定是被人为强行苏醒,并带离了尼伯龙根。过早的孵化导致他身体孱弱,记忆流失,所以他直到现在也还没有想起我。” “让我猜猜。能自由地出入尼伯龙根,还能精准地找到龙王的胚胎。有几种可能,一是秘党,二是你亲爱的次代种,三就是——我。” “可惜,不是我。”路鸣泽忘情地笑了笑,“也不是秘党。秘党中实力最雄厚的加图索家族和卡塞尔学院在几年前探寻过长江流域,看起来他们听到了一些风声,可惜那次他们的搜寻徒劳无功。那就只剩一个结果了,我相信你心知肚明,你不会和你哥哥一样,相信‘兄弟情深’和‘父子情深’吧,康斯坦丁?” 第一百二十七章 康斯坦丁(二) “伪装成人的身份久了,的确很容易相信这些东西。”牛顿说,“尤其是,真的有这种东西。” “在两千年前,是参间救了我和我哥哥。当时的我和哥哥都被七宗罪所伤,如果不是他的保护,甚至连胚胎都会被腐蚀。”牛顿继续说,“参间杀死了背叛者参商,还用自己的精神力创造了这座尼伯龙根。在苏醒之后,他发现哥哥的胚胎被人盗取,于是将他的精神力转给了还在孵化的我,我得以提前苏醒。” “吞噬?”路鸣泽问。 “是的,吞噬。龙可以依靠吞噬同类来获得力量,而他主动把他的力量‘供奉’给了我,让我吞噬了他的精神力。” “刚苏醒的龙王吞噬自己的同类,吸嗜同类的颅脑,用他的力量来补给自己孱弱的新生的躯体,听起来真是耳熟的一个故事,曾经发生过,现在在发生,未来还会无数次地发生,称得上是世世相传。” -为什么……不吃掉我呢?吃掉我,什么样的牢笼你都能冲破。 -你是很好的食物,可那样的话,这个世界就没有你了,太孤单了。 -可是死真的让人很难过,像是被封在一个黑盒子里,永远永远,漆黑漆黑…… -所谓弃族的命运,就是要穿越荒原,再次竖起战旗,返回故乡。在我可以吞噬这个世界之前,与其孤独跋涉,不如沉眠。我们仍会醒来。 燎噪的声音在路鸣泽声音响起,真是一些恶心的古老的声音,令人作呕。为什么……不吃掉我,为什么不吃掉你?那肯定是因为,不肯,不愿意,不舍得。而且,没有意义,没有价值! 我们朝夕相处了几千年,在面对最强大的敌人时我的身边是你,在我沉睡时保护我的是你,在登上王座时我的身边是你,如果需要吞噬你才能登上王座,在我君临天下时,看到的却是叩拜我的蝼蚁,那这个王座,还有什么意义? “我吞噬了参间的精神力而苏醒,他成为了我身体里的一部分。在人类的书籍里,有一种病症叫作‘双重人格’,在吞噬参间之后,我就变成了‘康斯坦丁’和‘参间’的双重人格。参间的人格一般会陷入沉睡,只有在我极度需要力量的时候,他的精神力才会催使他的人格苏醒。还有就是,在这座尼伯龙根,这座尼伯龙根的力量是来自于他的精神力,整座尼伯龙根和他的精神力相连,因此,回到这座尼伯龙根时,他的人格也会苏醒。” “真是老掉牙的故事。”路鸣泽冷哼了一口。人格移植,听起来很离谱,但并不鲜见,甚至在卡塞尔学院,也有人在从事这项研究。比如,在几年前的格陵兰,芬格尔就曾经尝试将诺玛的人格移植进学院的超级人工智能系统eva中,那次人格移植离最后的成功只有一步之差。格陵兰事件的调查报告被密封在卡塞尔学院的最底层,连eva都没有查阅的权限,知道这件事的只有昂热校长、副校长以及芬格尔一行的几个人。当然,还有路鸣泽。 悲痛并不常被拿出来怀缅,因为人类需要的是希望。 “参间对人类和混血种深恶痛绝,在几千年前他就屠杀了这座青铜城里的所有子民。那些堆积成山的青铜尸骨就是他用‘天地炉心’烧铸成的尸体。在一开始,他希望你们离开这儿,因为他还残留着我的意识,而我知道你们是哥哥的朋友,我知道路明非哥哥是为了救我的哥哥才来到这里的。但到后来,仇恨和暴怒就侵蚀了他的意念,他的确想要杀死你们,杀光你们所有人,把你们的尸体留在这座尼伯龙根里。这种感觉在楚子航用村雨指着哥哥,说他是青铜与火之王的时候达到顶峰。” “可惜,即使没有我,你也杀不光他们所有人。楚子航也不是死于你之手,他是因为斩杀苏醒的参商而死。而在他之后,你们依然将迎来审判,卡塞尔学院的学生都是混血种中的佼佼者,而你的力量在使用‘天地炉心’塑造出参天的长城之后就已经所剩无几。” “‘天地炉心’的力量无法穿越冥照,如果继续对峙,我的确不会有什么机会。而且,这里还有你,如果你不使用那种力量,我很难发现你的身份。” “所以你改变你的想法了是吗?因为——力量。当你的力量屈于绝对下风,你就变成了一个说话和和气气的乖宝宝。你的愤怒呢?你的杀意呢?你的‘天地炉心’呢?你的另一个人格呢?你不是青铜与火之王吗?” “那个身份,对现在的我来说,不重要了。”牛顿低下了眉,“就像对你来说,你以前的身份,也不是那么重要。” “所以,我们现在是在以什么身份对话,康斯坦丁?” “卡塞尔学院的学生,路明非的弟弟,路鸣泽;和布鲁克林的小商贩,罗纳德·唐的弟弟,牛顿。” “所以,你是在跟我对话,还是在跟我谈判,牛顿?” “既是对话,也是谈判,还是——请求。 其实,参间不只是因为你的身份而改变想法,还有就是——路明非,他看到路明非用身体挡在哥哥的身前,可能那一刻他发现,原来混血种不都是渣滓,至少你们这些人不是。用自己的性命去保护一个与自己毫无血系结缘的人,他只在你们身上看到过,他无法理解这种感情,也无法理解这种‘关系’,原谅他从来没有真正地接触过人类社会,尤其是现在尼伯龙根之外的这个社会。 他修改了这座尼伯龙根,他把一切都恢复成源初的模样。他知道你们不是他的敌人。相反,数千年之前的背叛者,从尼伯龙根之中偷走胚胎的人,才是他的敌人。 如今已经不是龙的时代,想重新再建立两千年前的国度已是一种妄想,即便他再怎么不想承认,事实就是如此。他把意识重新交给了我,我会为你们打开尼伯龙根,然后把一切都交给你们,七宗罪,暴怒、贪婪、傲慢、色欲、懒惰、饕餮,还有妒忌。这是谈判的筹码,也是请求的筹码。 我想请你帮一个忙,路鸣泽。” 第一百二十八章 诺顿 “也就是说,当年,两千多年前,青铜与火之王诺顿和康斯坦丁被次代种参商背叛,诺顿死于七宗罪中的暴怒,而康斯坦丁死于七宗罪中的妒忌,青铜与火之王的双生子由于生命力衰竭化成了龙的胚胎。而背叛者参商最终被青铜与火之王的另一个次代种参间手刃,参间拔出了诺顿身上的暴怒,最终将其刺死,用‘天地炉心’锻铸了他尸体上的鳞片,将他悬挂在神殿之上,也就是刚刚神殿之上的青铜巨龙。”路明非终于把前因后果全部都捋清楚了,这副龙纹壁画告诉了他们在这座青铜城内发生的一切,包括最后青铜城在两只次代种的力量中坍毁,最终坠入长江之中。这一幕与楚子航师兄所说的《有熊录》中所记载的故事吻合,龙王的胚胎跟随青铜城而坠毁,它们一直沉睡在这座尼伯龙根中,也就是那两个茧。 尼伯龙根被从长江带到了布鲁克林,两个胚胎都已经孵化了,在路鸣泽他们第一次来到这座青铜城时那两个茧就已经孵化了,诺顿和康斯坦丁从茧中孵化,离开了这座青铜城。诺顿是哥哥,康斯坦丁是弟弟。哥哥和弟弟,就像他和路鸣泽,就像老唐和牛顿…… 牛顿?再次想到这个名字,路明非不免心里一惊,他清楚地记得,老唐把那个大雨中捡来的弟弟取名为“牛顿”的原因,是牛顿指着他,喊了一声“noton”。 noton,它的真实意义是——诺顿。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 霓虹灯闪耀的雨夜,一个脏兮兮的少年,与老唐撞了个满怀,他脏兮兮的,眼眸却星亮,他喊了一声:哥哥。 路明非顿时汗毛立起,他在梦中也梦见过这样的场景,不止是老唐和牛顿,还有——他和路鸣泽。同样的事情好像在他的梦境中发生过,那个水鬼湿哒哒的头发遮着眼睛,他低着头,眸子中的星光忽闪忽现,他也撞到了路明非,然后喊了一声:哥哥。 诺顿和康斯坦丁,罗纳德·唐和牛顿,路明非和路鸣泽,都是哥哥和弟弟,都是“双生子”。路明非的脑海里映射出无数的画面。火车站里,有个小孩丢失了哥哥;高山上,有一条龙肩上站着一个少年;雨夜中,少年和哥哥相遇;崩塌的岛屿上空,哥哥借用弟弟的力量与巨龙在空中厮杀;还有,很久以前,很久以前,哥哥与弟弟相互靠着,他们的身边躺满了龙的骸骨,他们的血浸满了皲裂的大地,他们伤痕累累,然后弟弟说:哥哥,吃掉我吧。吃掉我,你就能冲破这座牢笼。 要命,这些是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些丧尸片一样的东西源源不绝地冒到他的脑海里,他人生的前二十年衰是衰了一点,但在学校里怎么也算得上个开朗大男孩,但刚刚他看到的是什么?是悲伤,是杀戮,是痛苦,是无尽的失去,他好像在很早以前就失去过很重要的人。 “明非!” “明非!” “明非!醒醒!” 路明非被老唐的声音惊醒,他这时候才发现,自己的眼泪正啪嗒啪嗒落到地上。 “明非,你怎么哭了?”老唐看着他。他这时候才注意到眼前的龙纹壁画不见了,而老唐,他已经不像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君王,他的一身风衣皱巴巴的,棕色头发乱蓬蓬,他叉着腰,眼神中有些戏谑。 他好像又变成了那个出租屋里的老唐,每次跟他搓星际都恨不得脚踩到椅子上。 路明非擦了擦眼睛,问道:“壁画不见了?” “是,讲完故事它就不见了,完成使命它就消失了。”老唐说,“没了壁画,我脑海里的声音也不见了。这就是言灵·侧写吗?几千年前发生的事像昨天刚发生的一样,在侧写里,我几乎以为我就是那条龙,青铜与火之王——诺顿。” 路明非听了这话,有些苦涩地笑了笑。 不是言灵·侧写,而是言灵·蜃景——侧写。诺诺师姐在初入学的时候被认定为不具备言灵能力,后来才在诺玛师姐的定序下定为言灵·蜃景,侧写是她言灵中能力的一部分。诺诺师姐的言灵在之前从未出现在混血种的历史中,直到今年才出现了第二个该言灵的拥有者——上杉绘梨衣,就是那个路明非在列车上见过的穿着白色巫女服的小姑娘。路明非见她的第一眼,恍惚间以为自己见到了诺诺,没想到,她们不止长得相像,连言灵的序列都相同。 如果真的把老唐带出这座尼伯龙根,他最终的结果肯定是被带给校长和诺玛师姐做血统评定和言灵测序。如果他真的拥有言灵·蜃景,那他可能就是卡塞尔学院建校以来的第三位拥有“蜃景”的学生。是的,他的血统纯度很高,校长或许会准许他入学,但是,假如,假如,假如他真的是青铜与火之王,他真的是王座上的双生子——诺顿……昂热校长会毫不犹豫地把他关进石英仪器里,装满福尔马林,锁进卡塞尔学院地窖的最深处。 或许,不止,一只四大君王级别的龙,恐怕不会那么容易就被关进石英仪器中,他拥有“烛龙”,拥有“天地炉心”,他可以把整个布鲁克林都烧成灰烬,或者把整个布鲁克林都锻造成新的青铜城。那可是……龙王的力量!在卡塞尔学院的历史上,他们从未捕获过龙族的君王。 路明非有些恍神,他只能尽力说服自己,在他眼前的是老唐,罗纳德·唐,那个陪他在天台吹风,鼓励他大声告白,最终被他在星际里杀得丢盔弃甲的老唐。 “明非,你知道怎么出去吗?这里好像跟我来的时候不太一样。”老唐问。 怎么出去?怎么出这座尼伯龙根,路明非当然——不知道。他记得先前恺撒说过,说尼伯龙根是一个环,他的起点就是他的终点,可是他现在连自己在哪儿都不知道,恺撒和楚子航不见了,路鸣泽和牛顿也不见了,他的周围是黑漆漆的一片,像是一座看不见底的洞穴,他根本不知道怎么走出这座尼伯龙根,他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 第一百二十九章 诺顿(二) “我其实不是第一次来这里,我本来是来这里寻找答案的。”老唐说,“上次我跟着林凤隆来这里,十五个人的团队最后只回去了五个。我在这里看到了无数幻象,高山之上的龙,神殿之上的皇帝,还有无数的人在我眼前自相残杀……太真实了,比放小电影还要真实一万倍。我以为我自己就是那条龙,而牛顿是那王座上的弟弟,我是来找寻这个答案的,我甚至以为自己在那两口棺材上找到了答案。 如果不是你们来这里执行任务,如果不是你救了我,我永远不会知道那是龙的精神力,也永远不会知道自己的言灵是蜃景,还拥有一项能力叫作侧写。 第一次来这里之后,我在家里躺了七天,魂不守舍,但这次回去,我绝对不会再是这个样子了。我要跟你去见你所说的昂热校长,如果有可能,我也想申请加入卡塞尔学院。我不是什么怀揣着屠龙的梦想,我只是在想,如果我没有被人带到布鲁克林,我的人生会不会就是在某一天接到卡塞尔学院面试的邀请函,我不用跟着林凤隆,也不用在很小的时候就加入猎人组织,我会拥有一些同学和朋友,我会在迎新晚会上遇见你,然后说‘omg这不是我打星际的铁哥们吗这么巧他也是混血种还是个绝无仅有的s级’。我要跟校长申请我们住同一个宿舍,我还要帮你当上混血种的领袖,然后做你身边的二把手。 那个楚子航,我在布鲁克林见过他一面,他是你最大的竞争对手是吧?看起来的确有点难缠。不过不要怕,他的血统没你高,林凤隆跟我说过,你的血统是是绝无仅有的s级,而他只是超a级。你身边还有我辅助你,我好歹也能评个b级吧,这个言灵·蜃景是不是挺厉害的,还能感知几千年前龙王的思维,我是不是能靠这种言灵学会那种‘读心术’?就是那种一眼扫过去就能看见人心里想什么的读心术。 要是真有读心术,我帮你看看你喜欢的那个姑娘到底喜不喜欢你,你是不是还没有表白?你别着急,你要是实在拉不下脸我可以给你打头阵,你脸皮薄,我脸皮厚,而且你放心,漂亮女孩心最好,你夸她两句她绝对不会生你气,我可以给你打掩护,给你俩创造单独相处的空间,话要敞开了说,否则可能就没有机会说了。这个道理你应该明白的吧明非?就像我来这里之前跟你说‘帮我照顾好牛顿’,你知道吗,我那个时候以为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你,也是最后一次见到牛顿…… 牛顿……他好像真的是我弟弟,即便没有这座青铜城,我也以为他是我的弟弟。那天他是来找我的,他是不是也是混血种?混血种之间是不是有某种吸引力?我记得林凤隆说过一种叫作‘血之哀’的东西,说是混血种由于龙血的原因在社会上会陷入孤独的困境,但混血种之间却会互相吸引。难怪我第一眼见到你就觉得你是我铁哥们,明非,我们都是拥有‘血之哀’的混血种啊……” 老唐一个人絮絮叨叨、絮絮叨叨,他好像沉浸在某种“大难逃脱”的喜悦中,他好像有一万句话要跟路明非说。 而路明非,他接不上茬……他理解老唐在说什么,但他完全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他完全不像老唐一样兴奋,老唐不知道在这座青铜城中发生了什么,他甚至不知道这里是一座尼伯龙根,但他知道!他亲眼目睹了这座尼伯龙根中的一切,而他们来时的其他人,恺撒、楚子航、叶胜、酒德亚纪、路鸣泽,还有牛顿,全都失踪了,他完全不知道他们在这座尼伯龙根的什么地方。而老唐……老唐甚至不知道牛顿也在这座青铜城中。 当初就不应该把牛顿也带到这座青铜城中来。当时他也很犹豫,但路鸣泽极力地毛遂自荐,说他会用“灵境”看好牛顿,他才同意把牛顿也带到这座青铜城中来。可他们当时不知道,这不止是一座青铜城,还是一座尼伯龙根。 路明非伸出手,那原先不断变幻的壁画,摸上去就像是光滑的玻璃,他使劲锤了锤,却像是在捶打一座大山。 无依之地,这座尼伯龙根好像是在跟你说,它是一片无依之地。 路明非释放了镰鼬,夭矫的风妖精挥舞着翅膀飞去。他所能看见的是黑漆漆的一片,没有了青铜壁画之后,他所能看见的只有漫长的无止境的黑色。他只能借助于这些风妖精,风妖精带回了震动的声音,但这里除了老唐的讲话声以外安静得可怕,简直不像有生的气息。 “明非,是你救了我对不对?我醒来的时候,你死死地抱着我,我花了很大力气才挣脱,你肯定是为了保护我。我只记得我在沉睡之前倒入了一个蛹里,在那之前还发生了什么?我记得……林凤隆!对,林凤隆!当时是一个看不到尽头的甬道,他问我‘还要前进吗’,我摇了摇头,他说‘看来,这是我一个人的旅程了’,他还跟我说‘要记得回家啊,小唐’。” 林凤隆……看不到尽头的甬道……世界上哪里会有什么看不到尽头的甬道。即便是尼伯龙根,它也是一个环,它也是有起点和终点的,而在这个尼伯龙根的环里,是堆积成山的尸骨,是神殿之上的巨龙,是要把他们全部埋葬的天地炉心,那林凤隆,恐怕早已经死了。 “明非。”老唐突然安静了下来,他看出了路明非的忧心忡忡,路明非的心事都写在脸上。 “明非,我能帮上什么忙吗?”老唐问。 帮什么忙……路明非愣了一下,他很难描述自己现在心里的滋味,他感觉自己好像是一个每天朝六晚七晚上还要兼职两份工的单亲妈妈,回到家面对着递上来毛巾的可爱的小儿子说自己一点不累,然后儿子这个时候说“妈妈,我能帮上什么忙吗?”然后他就马上要泪崩了。 第一百三十章 参孙 这是什么狗屁形容!但路明非那委屈的小心理又蔓延出来了,这座尼伯龙根加剧了他的恐惧,还有他的担心和不舍得,他说过他要带老唐走出这座青铜城,但现在,不止是老唐,还有恺撒、楚子航,还有叶胜师兄和亚纪师姐,还有路鸣泽和牛顿,来的时候整整齐齐,现在只剩下他和老唐两个。假如现在出口就出现在你面前,你会走吗,路明非? 不,不会。路明非很清楚自己的答案。来的时候整整齐齐,走的时候也要整整齐齐。 路明非奋力地驱使着镰鼬,风妖精在浩瀚的黑幕中穿行,这好像是一场漫无止境的旅程,路明非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是终点。 镰鼬像是一片孤独的叶子,孤单地在大海中飘行。它所能感知到的只有磅礴的大海,它甚至看不见任何一座岛屿,它什么时候才能落地?没有人知道。 忽然,镰鼬震动了一下。 不,那不是镰鼬在震动,而是这片大地在震动,是这漫无止境的黑幕在震动,是尼伯龙根在震动。 路明非感受到自己的脚在止不住的颤抖,他脚下的这片土地正像皲裂一样在颤动。大地在开裂,土地正在生出裂痕,青铜城在撕开缝隙,就像是数千年前所发生的一样。 路明非紧紧地靠在老唐身边,他身怕又出现什么意外。他上一次这么做时这座尼伯龙根正在无规律地运转,那时候的他像个无头苍蝇,只有他这样才能保护身边的最后一个人。如果有机会让他再来一遍,他一定死死地抱住他能看见的所有人,老唐、牛顿,还有路鸣泽,他一定死死地抱住他们所有人。他到现在都不知道路鸣泽去了哪,他还受了伤,他全身都是血。 嘭。 路明非眼前的壁面突然碎开了,像是一块玻璃。然后从碎裂的玻璃中,钻出了巨大的龙颚。 龙颚中是编笼般的牙齿,每根牙齿都可以低到路明非的腰腹,还有一双——血红色的眼睛!那是一双鲜血灌满的眼睛,红得透亮,像是血色宝石镶嵌在了他的眼睛之中。宝石在黑暗中透着血腥诡布的密云。 “参孙。” 路明非身后的老唐忽然说。 是的,路明非想起来了,这条龙是——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参孙!龙生九子,形态各异,古人的这句话没有说错,青铜与火之王的四个次代种在外貌上是有差别的,他路明非可能看不出来,但老唐拥有诺顿的记忆,在他的记忆中,他和四只次代种相处了无数个日月,他当然能认得出来这是哪条龙。 参孙低空滑行,头颅几乎匍匐于地,路明非和老唐与他只有数米之差。这是路明非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见龙的头颅。参孙的鳞片像是漆黑的波纹,鳞片一直延伸到那双血红之眼,血红之眼上有如祥云般的纹路勾勒开,祥云连接着一双浮云般的耳朵和倒钩的犄角,黑色的鬃须布满了他的下颚,路明非突然想到了一个词,叫作“老态龙钟”。 相比于浑身如同黑漆铁钢的参商,参孙更像是一条来自东方的龙。他于万众祈福中降世,降下救世的甘霖,这才应该是他的样貌对应的画面。但现在的他,眼睛癫狂而可怖,他的面部在不断地抽搐,他在喘息,撕裂的嘶哑声从他的嘴中吐出,路明非听到了无尽的哀鸣。 参孙冲碎了壁画,但他还在往前,路明非和老唐就在他的身旁不过几米,但他视若无睹。尼伯龙根里地动山摇,他冲碎了第一座壁画,还在不断地前冲,路明非的镰鼬感知到的是一片浩瀚的大海,但他感知到的是要冲碎的屏障。他仿佛有一个既定的目标,有了这个目标就往前横冲直撞。龙的力量足以撞碎高山,他就是在撞碎高山。 “他很痛苦。”老唐说。 “痛……苦?”其实路明非也感受到了,他第一次感觉混血种和龙可以心意相通,他以前以为龙都是血腥的杀戮的怪物。 “我的子嗣,他很痛苦。”老唐说。 “子……嗣?”路明非转过头看向老唐,他看见老唐的神情变了,他不再是那个絮絮叨叨、絮絮叨叨,说着“我能帮上什么忙”的老唐,睥睨与审视从他的眼睛中投射而出,他又重新变回了那个高山之上的龙族君王——青铜与火之王,诺顿。 参孙还在拖尾前行,路明非如同看见一架列车在自己的身前飞速地行驶。参孙黑色的鬃毛掠过了他的眼前,接着是扇形的羽翼,参孙的羽翼带着弧形的棱角,三根龙骨支撑起了如同蒲扇般的羽翼,他看上去完全不像是参商那样暴锐、凶残,除了他那双血红色的眼睛。 路明非的眼前突然通天彻地般透明,巨大的光亮照亮了这一整片区域,此时参孙的羽翼正拂过地面,路明非看到一个人影从自己身边闪过,他的眼睛爆射出闪耀的金色。 黄金瞳。 那是——老唐! 老唐的眼睛中爆射出闪耀的黄金瞳,黄金瞳纯净而澈明。这种程度的黄金瞳,路明非只在两个人身上见过,一个是拥有言灵·神瞳的路鸣泽,他可以随心所欲地修改自己的眼睛,甚至可以将自己的眼睛作为ktv的全景炫彩灯光;还有一个,是被称为“永瞳的魔术师”的楚子航,他的眼睛是永久的黄金瞳,永不熄灭,他现在看上去正常的眼睛,是因为他带了改变角膜颜色的隐形眼镜,也就是俗称的美瞳。 其实路明非不是第一次看见老唐的黄金瞳,早在楚子航试图救出被困于青铜巨龙眼睛中的老唐的时候,老唐就曾经爆发出过闪耀的黄金瞳。黄金瞳是混血种血统的证明,拥有黄金瞳的混血种都拥有常人难以企及的力量,那是“神留下的力量”。 闪耀的黄金瞳跳上了高山的脊背,他如同古老的君王,带着不可一世的力量与威严,站立于快速奔行的巨龙之脊。 第二一百三十一章 参孙(二) 要命,他又幻想自己是那条龙了是吗?青铜与火之王——诺顿。黄金瞳燃烧着他的双眼,他现在看上去有点像楚子航,还是皇帝版的楚子航。楚子航要是当了皇帝会做什么事?鬼知道啊,大概会是昭告天下宣布自己不近女色然后告诫子民要辛勤劳作遵纪守法之类的。那老唐当了皇帝会怎么样?为什么他好像天然就有一种皇帝的威严和气势,他好像随时随地都能诺顿上身,在《有熊录》的故事里,诺顿不仅是龙族的君王,还是人类的君王。 诺顿站立于参孙的脊背之上,巨龙穿行在尼伯龙根里,路明非听到耳边传来不间断的震动声和碎裂声,闪耀的黄金瞳照亮了周围的一切。 路明非看清了这座尼伯龙根的一切,这座尼伯龙根被玻璃一样的壁面切割开来,而这些玻璃在次代种参孙面前被全部撞成碎片,路明非不仅看清了这座尼伯龙根的一切,还有参孙的一切——巨大的龙形之躯,底下却拖着一条鲜红的血迹,那鲜血的颜色,跟他眼中的颜色一模一样。 没时间了!路明非咬咬牙,他不是第一次见到龙了,在看到那幅龙纹石壁的时候他就应该做好准备,青铜与火之王的四个子嗣在这之前只出现了一个,按照剧情的发展,他们打一个参商打了快有三十集,那剩下三只次代种还能水个九十集,加上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和康斯坦丁,整个公司三年的绩效都能完成了。屠龙怎么可能不是苦差事啊路明非,你可是卡塞尔学院的s级啊路明非。 路明非咬了咬牙,然后一个箭步冲了出去,他一个滑行,赶在最后一刻握住了巨龙的羽翼凸出的指骨。巨龙在低空飞行,搅乱的空气气流扑击着路明非的面颊,这时他看到那闪耀的黄金瞳熄灭了。 老唐蹲下了身,他抚摸着参孙的脊背,像是一个父亲在抚摸孩子的伤口。 参孙发出了悠长的哀鸣,痛苦的声音哀绵不绝。但他的身体仍然在冲撞着这座尼伯龙根,他丝毫没有停下来的迹象,他好像发了疯,发了疯却又清醒,清醒却又混沌,他的声音都不像是龙,而像是……一个小孩,小孩受了伤,却不会表达,只知道发出这种哀鸣声。 —————— “参孙?”牛顿突然回过了头去,他听到了熟悉的声音,那个声音来自于他的次代种——参孙,而那声音听起来充满了悲伤。 “参孙?”路鸣泽也有些疑惑,“‘将臣犼骨’参孙,不朽的龙裔,他在这座尼伯龙根中?” “不,他在两千年前那场大战之后就失踪了。”牛顿说,“青铜城陷落的那一天,参间杀死了参商,自己也由于精神力耗尽而化为了龙茧。而参孙和参宿自那天起就失踪了,他们或许不想跟我们一样沉入水中,沉入尼伯龙根中。” “听起来,是不是有点——不孝?这么多年,难道都没有来看过你们吗?即便在水中不好祭拜,好歹也扔几个粽子下来。”路鸣泽笑了笑,“还是说,千年之前他就知道青铜城沉没在水中,千年之后他还知道这座青铜城跟随尼伯龙根来到了布鲁克林,难道是他默默地守护着你们吗?否则这消息够灵通的呀。” “你……想说什么?”牛顿有点疑惑。他不是路明非,不习惯路鸣泽这么阴阳怪气凡事要绕360度弯的说法,其实路鸣泽的意思很简单: “他为什么会知道这座尼伯龙根在哪?还挑了一个你们兄弟俩都在的良辰吉日回来?平日不来拜访,村里发金条了上赶着来了是吗?” “村里发金条……是什么意思?” 路鸣泽觉得这牛顿的语言认知简直是智障水平,白瞎了老唐给你找中文老师了,他直截了当地问:“青铜城陷落的那一天,参间杀死参商的那一天,参孙和参宿在哪里?” “他们……”牛顿陷入了漫长的回忆中,他的记忆力是个怪圈,他所拥有的“康斯坦丁”的记忆天然便是缺失的,康斯坦丁的记忆停留在他在水中被妒忌洞穿的那一刻。而登基大典的记忆,神殿之中的记忆,都属于他的另一个人格“参间”。 参间赶到神殿之中的时候,诺顿已经倒在神殿的中央,嫣红的鲜血化成了血色残阳,无数混血种吮吸着他流出来的血液。他没有看见过参孙和参宿,从头到尾都没有。 “我不知道他们在哪里。参间也不知道。”牛顿回答说。 “青铜与火之王的登基大典,有两只次代种在打架,打的还是要把对方挫骨扬灰的架,但另外两只却不知所踪,不觉得有点奇怪吗?要是我在现场,不说劝架,怎么也要背后捅一刀才过瘾。兄弟嘛,天生就是拿来献祭的。”路鸣泽笑了笑,“还是说,他们忙着准备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呢?比如说,准备机关和武器。” 机关和武器……的确,当时囚禁他的机关,那突然漫长的河水,那炼金术催化的水草,那专门用来关押他的牢笼,还有那把冲他而来的“妒忌”,一切都早有预谋。那是他最虚弱的时候,锻造七宗罪消耗了他几乎所有的力量,谁能窥探这个时机,只有拥有烛龙的参商。那谁能布下这么精绝的牢笼?那好像就是天生为他而设计的牢笼,是他的坟墓。 “不觉得今时今日就是彼时彼日吗?”路鸣泽还在笑着,“当时的你是最虚弱的你,然后他抓住了时机,用‘妒忌’让你陷入沉睡,然后用‘暴怒’杀死了你的哥哥——诺顿。如今你苏醒了,却又是最虚弱的你,你刚用精神力释放了无穷尽的“天地炉心”,然后用精神力修改了这座尼伯龙根,我说过,我要是想杀你,你已经去陪那条蠢龙了。而他来得如此准时,简直就像是——为你而来,为又一场盛大的葬礼而来啊!” 第一百三十二章 参孙(三) 葬礼……牛顿精神恍惚,他陷入了极度的失神中,他只听清楚了“葬礼”两个字。 是啊,葬礼。嘶哑的哀鸣声绵延不绝地传到牛顿的耳中,那好像是死亡前的哀鸣。龙和人的本质都是生物,都是这世界的生灵中的一部分,生灵在预感自己死亡的前夕就会发出这种哀鸣,生命最后的烛火即将燃尽,他即将面对着世间永恒的法则——死亡。 “他很痛苦。”牛顿说。 “像是绞刑架上的病人。”路鸣泽说。 “他受伤了。”牛顿低下了头。 “绞刑架上的病人会希望自己是被绞死还是病死呢?”路鸣泽仿佛在自说自话,“绞死能切断病根,病死能晚死几天,如果是你,你怎么选?”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牛顿也在自说自话。自从参孙出现,两个人的对话就不再同频。牛顿陷入了某种极度的悲痛之中,而路鸣泽……他还在一旁吹冷风。 “将臣犼骨的言灵带来的是龙类中最强壮的骨骼和精魄,他的身体构造要不同于普通的龙。龙的体内是血肉,而他的体内是‘烛龙’都烧不灭的犼骨。‘将臣’是古老神话中的僵尸之王,将臣犼骨的言灵预示着他不死也不老。但现在他很苍老,也很接近死亡。”路鸣泽说。 “他……他在找我。”牛顿继续说,“就像是走丢的小孩在找家里的长辈。” 牛顿的心里充满了痛苦,他好像就是那个担心的长辈,长年累月作为人而存在让他的内心出现了极大的波动,他好像真切地感受到了参孙哀鸣声中的痛苦。 此时,龙颚伏地,一只长着鬃毛、鳞片像浮云一样的龙重重地摔倒在地,他的头颅趴倒在路鸣泽和牛顿的身前,他的眼中是癫狂的血色,他发出痛苦的喘息和哀鸣,他的生命好像悬在一线之间。 “你……你怎么受了这么重的伤?”牛顿能感知到参孙的痛苦,他的确受伤了,身为“将臣犼骨”,他却伤痕累累,他的伤痕经年累月,他不知道是跨越了多少年、多少时间、多少距离才来到这里。 诺顿是参孙的“君父”,而康斯坦丁,是参孙的“父亲”,他不以“君王”自居,但以“父亲”为名。尤其是,以牛顿的身份在人类的世界生活了三年,他更能体会到人类中血缘之间的枷锁。 牛顿走了上去,他想去抚摸参孙的眼睛,那是可怕的癫狂血月,他从未在任何地方看见过这么一双眼睛,血红色侵占了他眼睛中的所有色彩。即便是身为青铜与火之王,他也从未看见过这样的眼睛。 此时,参孙眼睛中的血月又泛出血印,那血印像是某种古老的印文。一瞬间,参孙气厚如钟,他心脏的跳动快了数倍,所有的痛苦和挣扎一瞬间消失不见,他重又恢复了他“将臣犼骨”的气势与威严。他伸出手间的指骨,那是“犼骨”,寻常人类的骨头是由蛋白质和羟基磷灰石组成,骨头很脆弱,连龙也是一样,但“将臣犼骨”不同,他的骨头的硬度有如金刚石。 他面对着他身前的牛顿,牛顿正抚摸着他眼睛周围的鳞片,像是父亲抚摸着生病的孩子。 他喘息着,喘息着,然后一根指骨像闪电一样迅疾刺下。 刺穿了牛顿的胸膛。 一瞬间,鲜血横流。 —————— 路明非从巨龙的翼尖仓皇地爬出。 他在巨龙的身前不过就是一只小爬虫,这条龙甚至都没有察觉到他的存在。他吊挂在巨龙的羽翼之尖,跟着巨龙一路低空飞行。他也不知道这条龙要去哪儿,这里是尼伯龙根。是龙用精神力创造出来的世界,接下来就算这条龙要把他带去觐见黑王尼德霍格也不稀奇。 他在低空滑行的时候一直听到把连绵不绝的哀鸣声,听得他心里都有点揪得慌,那明显不是正常的声音,还有他一路留下的血迹……他好像受了很严重的伤。即便是龙,也不是无坚不摧,他今天已经见过一条垂死的龙了,他现在好像又见到了一条。 巨龙俯地,巨大的冲击力把他带倒在地,他滚了两圈,从巨龙的翼尖仓皇地爬出。 他悄咪咪地睁开眼睛,他本来已经给自己做好了一些心理建设,比如几条龙端坐着,面前的大锅里煮着沸水涮着肉,或者像《西游记》中的狮驼岭,尸山血海骷髅成群,人脸炖在一起黏着血肉,骨头像是战利品一样一根根摆好,不过,还好,上天有好生之德,这一切都没有发生。 他看见了牛顿。 牛顿……他的脸上满是悲伤,他走到了那只巨龙的身前,他伸出手去,想抚摸那只巨龙的眼睛。 还有——路鸣泽!路明非找到了路鸣泽!跟着这只巨龙他居然找到了路鸣泽!路鸣泽……他全身是血,他脱掉了那件小西装,露出的是鲜血染尽的白衬衫,衬衫像是在血水中浸泡过一样,已经再也看不见一点白色的痕迹。不过他的脸此刻洁白无暇,他好像只是换了一身红色的衣装,他是血水中盛开的一朵白莲,脸上还带着熟悉的笑意。 “路鸣泽!”他刚想悄咪咪地给路鸣泽打个哨儿,只见这条龙突然伸出了手间的指骨。他此时已经趴倒在地,前臂松软无力地瘫在地上,但就那么一瞬间,他爆发出惊人的爆发力,前臂化为巨掌飞跃而起,一根指骨从他的手臂中穿出,洞穿了牛顿的胸膛。 鲜血从牛顿的胸膛间汨汨地流出,他难以置信地低下头,看着胸前的那根指骨。 龙的指骨,对于人类的身形而言,就是天生的兵器。这根指骨,尖鞘锐利,它就是一把“暴怒”,它就像是那把两米的斩马刀。 斩马刀穿过了牛顿的胸膛,巨龙手中的“剑”穿过了一个小孩的胸膛。小孩的身体流下鲜红的血液,他被那根指骨高高地挑起,被挑到空中,变成了一杆耀武扬威的旌旗。 他在炫耀,是的,这只龙在炫耀,他在炫耀他刚“斩杀”了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孩。 第一百三十三章 参孙(四) “康斯坦丁!”老唐从巨龙的脊背之上高跃而下。那是超越了人类极限的跳跃,他好像是从空中神降,普通的人类的身躯,从高空坠落,丝毫没有任何的停顿与缓持,脚步踏于土地,一瞬间再一次高高跃起,老唐跳到了那只巨龙的指骨之上。他直视着巨龙的眼睛,耀眼的黄金瞳通天彻地,而与他相对的,是巨龙那双血红色的眼睛,眼睛上还带着癫狂的血印。 “背,叛,者。参,孙。”老唐的嘴中一字一顿地吐出这五个字,黄金瞳为他抹上了君王的光辉,他立于天地之间,就是天地的君王。 老唐伸出了右手,通天彻地的青铜城中,一股激光般耀眼的灼流喷射而出,那是——君焰,序列号为89的言灵,君王的火焰——君焰。 轰。巨大的轰隆声中,参孙的右臂高高举起,君焰喷吐于右臂的鳞片之中,竟像喷吐于防火墙之上,丝毫未能再进一步。 言灵·将臣犼骨,施放言灵时能将全身上下覆盖犼骨。他的鳞片,他的骨头,他的血肉,全都是传说中不死不灭的犼骨。精钢无法洞穿,君焰无法灼烧。犼骨将他改造为不死不息的“将臣”。在古代神话故事中,将臣是僵尸之王,他游荡于世间,看着无数的王朝在他眼前覆灭,他的身体从不衰老,他的身体无敌可破,他被称作僵尸之王“将臣”。 只有纯粹的精神力能对他造成真正的杀伤,就像那把武器“暴怒”,或者楚子航手中的贤者之石。 参孙的左臂伏地,左臂伸出的指骨吊挂着牛顿,右臂如同坚实的岩墙阻隔着老唐的君焰,而在那岩墙之中,忽然化腐朽为神奇,又生生长出一根指骨,那根指骨,比原先那根更纤细,更尖锐,它就像是一根针。 言灵·将臣犼骨不仅能够在一瞬间将自己锻铸为不死不灭的将臣,还能随时随地生成犼骨,这些犼骨就是他的武器,是他的剑。 犼骨化为剑形,带着凛冽剑意就往老唐飞去。这犼骨化成的剑,约有一人高,但他的粗细只有一根银针般大小!他在老唐的黄金瞳中,就像是一根细长的丝线,而这根丝线,化为剑形,带着剑意,就是直奔黄金瞳而去! 老唐,他有些惊愕,他拥有青铜与火之王的记忆,甚至拥有部分青铜与火之王的意识,但在这部分意识之中,他从未见过把犼骨化成这种剑形,这不记载在青铜与火之王的记忆之中,反倒更像是记载在罗纳德·唐的记忆之中。 这是——花剑,一种十四五世纪欧洲贵族所用的细剑,甚至作为配饰及等级标记来佩带,现代击剑运动用的也是这种细剑,而这种剑在古代会因为没有任何实用价值被称为是“花梢子”。 这当然不可能出现在龙的时代,因为如此袖珍的剑对于数百米的巨龙来说不过就是一根毫无痛痒的针,但现在不同,因为它要面对的其实不是作为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而是作为人类的罗纳德·唐。 它面对的是作为人类的罗纳德·唐的黄金瞳。 千钧一发之际,老唐伸出了手,他的手直接对向了那根飞刺而来的犼骨,君焰磅礴而出,盛开的火焰如同生生之莲,将飞来的犼骨包裹其中。 君焰。将臣犼骨。 言灵序列89。言灵序列107。 而这相差的18位序列,是永世无法弥补的天堑之河。 犼骨之针,是为利剑,犼骨之剑,是为杀意。一根细小绵长的针,在君焰盛开的火莲之中,迸射出了丝丝火星,而在那火星之中,君焰之莲正在被一点点刺穿。犼骨之剑,距离罗纳德·唐的黄金瞳,正在越来越近。 “哥哥。”他突然听到身后传来声音。是康斯坦丁。 康斯坦丁还被串在参孙的一根指骨之中,他看上去就是个十岁的小孩!小不溜秋的,瘦瘦弱弱,好像风一吹就要散架了。但是一根犼骨刺穿了他的胸膛,他的血从胸口处留下来,一滴一滴落在地上, “康斯坦丁。我在。”老唐说。 “哥哥,你想起我了。” “是。”老唐的黄金瞳中竟留下泪来。“对不起。是我没有保护好你。”老唐说。 “不,是我没有保护好你。是我。”牛顿说,“我醒来之后你就不见了,我找了你好久,好久。还好,你终于想起我了。” “对不起。是我没有保护好你。”老唐的眼泪还在往下流,他身前君焰的火莲正在不断地变小、熄灭。 “哥哥,参孙他……很痛苦。” 痛苦?什么是痛苦?你不痛苦吗?你数千年前就陷入沉眠,而现在被这背叛者的犼骨刺穿胸膛。我不痛苦吗?数千年前,参商背叛了我,但背叛者远远不止他一个,还有一个,藏了几千年,在这个时候现身。现在的你和我力量都没有恢复,你和我都是人身,他们都是挑我们最弱小的时候动手,是吗?可在他们最弱小的时候,我们却在扮演他们的“父亲”! 或许,根本就不应该有“父”与“子”,参间说的是对的,根本就没有“父”与“子”,子弑父,父弑子,这是在人类社会都无数次上演的戏码,而我作为青铜与火之王,竟然会相信这种多情的戏码。 “哥哥,你能听到参孙在哭吗?” 哭?我听不到他在哭!他在炫耀!他在炫耀他的旌旗,他在炫耀他的武器!当年的背叛者,也从来不会为我们的死去而哭泣,他们的内心只有满足,无与伦比的,膨胀到无限大的满足。 “哥哥,你哭了。不要哭。这不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天,我们已经在一起了好久好久,接下来也会在一起更久更久。” 我没有哭。哭是人类才有的懦弱! 可他的确在哭,他的眼泪从他的黄金瞳里不断地落下,当了十几年的罗纳德·唐,他也变得像人类一样脆弱。他想伸手擦干自己的眼泪,那根犼骨却已经穿过了君焰之莲,朝他的黄金瞳上刺来。 第一百三十四章 参孙(五) 言灵·烛龙。 老唐手中的君焰堂堂而立,由生生之莲变化成了太阳耀斑般的烛焰。 这是纯粹的火元素之力,比君焰更加的强大,更加的纯粹,也更加的,危险。楚子航已经炼化到可以自由地控制君焰,但烛龙?他手里的烛龙就是失控的火焰,带着火元素的耀斑疯狂飞舞。 烛龙是疯狂的言灵,是毁灭的言灵,但在老唐的手中,那是循守的言灵,是自由的言灵,因为这言灵,本来就属于他。 太阳耀斑的烛焰与突刺而来的犼骨对势而立,烛龙与将臣犼骨,都是青铜与火之王无上的言灵,两相碰撞,力量从有形化为无形,碰撞的火星之中,蕴含着巨大的能量挤兑。轰,那太阳耀斑的烛液突然炸裂,那银针一样的犼骨消失不见,老唐被碰撞的力量波震慑得直接翻滚在地。 指骨上的牛顿被伸至高空,参孙好像是在炫耀,在耀武扬威的炫耀,他在炫耀他的战利品,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孩——牛顿,亦即,康斯坦丁。 “啊!”老唐爆发出震天的嘶吼,痛苦和杀意在他的体内汇集,他的力量相比于他巅峰期来说残破不堪,但他绝对不许背叛者在自己的面前耀武扬威,也绝对不许自己的弟弟被当做一个旌旗上的战利品。 老唐右臂大臂挥舞,一把武器在他面前凝聚成形。言灵·天地炉心,他用天地炉心锻造了一柄青铜器,虽然远远不及七宗罪,但至少也是一把武器。 老唐再次高高跃起,他一步跃至了参孙的上颚,他的目标是——那只眼睛,那只癫狂的血红色的眼睛,虽然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他从未见过有龙的眼睛是如此癫狂的血月。但事出反常必有鬼,哪里有鬼,哪里就要剔干洗净。 老唐握紧了手中的青铜器,那是一柄斩马刀模样的青铜器,或许他是在下意识地模仿暴怒,或许他就是要用暴怒处决背叛者。 暴怒之意,盛斩叛孽。 老唐挥出斩马刀,迅疾之光在参孙的眼前显现。但他没有躲,他根本就不忌惮,他根本就是在等待这么一个时机,他癫狂的血月之中,忽然横穿出一根犼骨,那是像从邪恶的冥河之中打捞而出的武器,带着血红色的形躯与可怖的杀意,它的形状并不规则,就像是——人的骨头。 犼骨与老唐手中的斩马刀正面相撞,那斩马刀毕竟不是真正的暴怒,僵持了两下之后便节节败退。此时老唐直视着参孙的眼睛,他要从这双眼睛中看出什么端倪来,他是青铜与火之王,他是四大君王之一,但他从来没有见过这种癫狂的血月,即便在龙类互相屠戮的时代,他也从未见过这种癫狂的血月! 呜—— 这是什么声音?为什么我会听到这种声音?老唐的内心不免一颤,他听到的好像是,参孙的哭声,在他癫狂的眼睛之中,隐藏的是他的哭声。 不,不,他是背叛者,是数千年前的背叛者,康斯坦丁就是因为信任他才会被他刺穿胸膛。他学会了人类的狡诈,还学会了人类的无耻和伪装,他伪装成伤者,伪装成孩子,那不过是为了骗取你的信任和怜悯,人类当中也有很多这种把戏不是吗?这些东西对于背叛者来说不过是信手拈来。 犼骨正在击退老唐的防线,斩马刀不是暴怒,天地炉心也并不足以锻铸出七宗罪,真正的七宗罪需要“烛龙”“天地炉心”和“绝工”三个言灵,甚至需要康斯坦丁的精神力,所以七宗罪才能杀死真正的龙类。而在犼骨面前,天地炉心锻造的青铜器远不及七宗罪强大,它即将破碎。 老唐后退一步,大手一挥,原先的斩马刀化为了数米高的屏障。还好这里是青铜城,还好这里有源源不绝的青铜原料,老唐用天地炉心创造了防守的围障,然后一个高跃,重又跳到了参孙左臂的指骨之上。 天地炉心创造的防守围障困不住参孙多少时间,那根从他的血月之眼中浮起的犼骨,正在一点点撕碎他的屏障。他眼前的参孙,无法预料,难以捉摸,他甚至比数千年前的他更强。 老唐站在那根指骨之上,他的身下就是被吊挂着的康斯坦丁。康斯坦丁的胸前鲜血淋漓,他比刚苏醒一点意识的自己更虚弱,其实他早就认出了自己,在那个下雨的雨夜就认出了自己,所以他第一声出声就是“哥哥”。他知道你是哥哥,他其实是来找你的啊! 他伪装成一个小孩,在自己的身边待了三年,你教他蹩脚的中文,他一字一句地学,他其实早都知道,他只是想要待在你的身边,即便只是每天起床看见你,为你煎一个鸡蛋,即便只是晚上临睡前两人一起去天台吹吹风,他都看上去是那么的满足。因为他已经几千年没见你了啊,他在沉睡之前的心愿是什么?他说他想醒来以后看你统治的盛世江山,其实根本不是,他其实不是想看你统治的盛世江山,他只是想看见你。 他只是想看见你。仅此而已。就这么简单的的啊。 老唐伸出了右手的食指,一柄短小的胁差在他身前汇聚成形,那是七宗罪中的“色欲”,同样,只仿其形,却无法仿其神,这是青铜武器,却不是七宗罪。 青铜胁差有两指高,它立于老唐的食指之上。一声咝响,手起刀落,食指被胁差砍了下来。 然后,那食指在空中变长变大,凝聚成形。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的言灵全都来自于青铜与火之王,包括烛龙、天地炉心、绝工和将臣犼骨。而这正是青铜与火之王的将臣犼骨,他用人形的身躯,锻造出了龙的犼骨。 犼骨握在老唐的手中,那才是他真正的武器,没有七宗罪,这就是他最强的武器,他也拥有将臣犼骨,这是无上的精钢兵刃。 老唐努足劲,一声怒吼,犼骨至上而下凌厉地劈下,一声厉响,犼骨将那吊着康斯坦丁的指骨一刀劈成了两段! 第一百三十五章 参孙(六) 以犼骨对犼骨,以力量对力量,老唐用人类的身躯锻造的犼骨,将那根参孙的指骨劈成了两段。 那根断掉的犼骨,它的切口处燃烧着灼热的烛液。不仅是将臣犼骨,还有——烛龙。老唐同时释放了两种言灵,他用这两种言灵切断了指骨,救下了牛顿。 牛顿在极速地下落,老唐先他一步落于地面,将他接在了怀中。 烛龙之焰在燃烧,常人难以控制的烛龙的火焰,在老唐的手中变得异常的乖巧和自由,只有烛龙这种最纯粹的火元素之力才能灼烧龙的犼骨,那刺穿牛顿胸膛的犼骨,正在一点点地化成余烬。 血红之月突然展现,参孙爆发着嘶哑的嘶吼,他撕碎了老唐用天地炉心塑造的屏障,他突然张开羽翼,磅礴的羽翼张至高空。 参孙的羽翼是一面巨大的蒲扇,每一面羽翼都分布着五根龙骨,尖长的龙骨从羽翼的尖端长至尾端,将他的羽翼分成了五个截面。参孙的两只前臂支撑于地,头颅高高地仰起,他的羽翼此时垂直于地,像是两面坚实的城墙。 然后从那城墙之中,迸射出了十支长枪巨弹。 那是——参孙羽翼上的龙骨,也便是他的犼骨。他将自己的犼骨从身体里拔出,化成了从天而降的武器,从天边射下。 那是审判的利剑,是寒天之钉,每一根犼骨都是阿尔忒弥斯射下的弓箭,而十根犼骨就是哈迪斯降下的冥狱。 参孙嘶吼着,十根犼骨带着毁天灭地的力量疾驰而下,天空完全被这审判的犼骨所铭刻,任何抬起头的人都能感受到这恐怖的杀意。 言灵·天地炉心。 老唐汇聚着青铜城内的青铜之力,在那犼骨落下的高空之中,升起了巨大的青铜城墙。一道城墙铺展开来,在高空之中阻挠着犼骨的前进。 犼骨刺穿了城墙,第二道城墙立即汇聚成型,天地炉心源源不绝地汇聚着高空中的青铜城墙。这是矛与盾的较量,矛是来自于青铜与火之王的将臣犼骨,盾是来自于青铜与火之王的天地炉心。 犼骨刺穿了第二道城墙,参孙的犼骨充满了不可思议的蛮横与蛮力,他的嘶吼声在空中回荡,可怕的压迫力将刚才那呜咽的悲鸣声完全地掩盖。 牛顿和康斯坦丁已成了笼中之食。 “哥哥,你需要力量。为什么不……吃掉我。吃掉我,什么样的牢笼你都能冲破。”老唐怀中的牛顿说。 “你在说什……”老唐的话还没有说完,他的脑海中突然轰隆一声炸裂了,他不是第一次听到这番话,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就听到过同样的话。 -为什么……不吃掉我呢?吃掉我,什么样的牢笼你都能冲破。 -你是很好的食物,可那样的话,这个世界就没有你了,太孤单了。 -可是死真的让人很难过,像是被封在一个黑盒子里,永远永远,漆黑漆黑…… -所谓弃族的命运,就是要穿越荒原,再次竖起战旗,返回故乡。在我可以吞噬这个世界之前,与其孤独跋涉,不如沉眠。我们仍会醒来。 龙族的命运,就是吞噬同类而强大。你不够强大,你就面临着被其他的龙类吞噬的结局。在那之前……为什么不吃掉我呢?吃掉我,什么样的牢笼你都能冲破。 这就是诺顿和康斯坦丁的命运,在属于龙族的那个时代,无数的龙依靠这种力量存活。他们是四大君王中唯一互相依赖的双生子。所谓弃族的命运,就是要穿越荒原,再次竖起战旗,返回故乡。 可是,哪里还有故乡?这座尼伯龙根,就是他们唯一的故乡了。 “哥哥,你苏醒的时间太早了,你可能还需要几十年的时间才能完全恢复力量。在那之前,吃掉我吧,就像诸神黄昏、群龙末世的那个时候。为什么……不吃掉我?吃掉我,什么样的牢笼你都能冲破。” “可是,吃掉你的话,这个世界就……太孤单了啊。”老唐说出了与他记忆中一模一样的话。他在作为人类生存的前十年,都不理解“孤单”是什么意思,他像是一个野孩子,出去执行任务也是独来独往,但在那个撞到牛顿的雨夜,他一下子就理解了“孤单”是什么意思,“孤单”的意思就是,你失去了你人生中最重要的人。 人的一生能有几个最重要的人呢?父母、爱人、挚友,不会超过一个手指的数量。 而他呢?作为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一生能有几个最重要的人呢?只有一个,永生永世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王座上的弟弟,康斯坦丁。 如果再加一个,那就是作为人类的罗纳德·唐,还有一个最重要的朋友,路明非。 老唐的黄金瞳如同太阳一般闪耀,那高空中的青铜城墙,忽然一瞬间层层叠叠,数十道高墙层叠而起,形成了一个无比厚实的屏障。 这是天地炉心堆叠而成的青铜壁垒。是青铜与火之王最强大也是最能倚赖的屏障。这道屏障曾经出现过,在路明非等人逃跑时,它就是创造出来阻碍他们逃出烛龙领域的屏障。 轰。第三道防线被突破。 轰,轰,第四道与第五道防线被突破。 参孙的力量已经超过了老唐的想象,他的可怕的力量已经超过了老唐认知中参孙所达到的顶峰。他的将臣犼骨的力量是诺顿授予他的,但现在他的力量甚至已经超越了他,已经超越了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 那十根犼骨就像是死神投下的镰刀,要把他和牛顿钉死在镰刀的刀尖。 “小心!” “身后。” 老唐突然听到远处传来两个声音,这声音……好熟悉,好熟悉,第一声来自于那个孤独的天台,来自于跨越重洋的操着虫族士兵冲向他的基地的人,那是路明非的声音。 而第二个声音,来自于那个夜晚那个打着手电在被窝里跟老唐说“我哥哥他爱上了一个有夫之妇”的,他的弟弟,路鸣泽。 第一百三十六章 参孙(七) 老唐转过身,出现在他身后的是——一根穿衣针一样的犼骨,那是最初消失的那根细针之骨,其实它并没有消失,而是一直隐藏在了暗处,它在等待一个一击毙命的时机! 老唐催动起烛龙之意,太阳耀斑般的火焰丛起、燃烧、裹围、烬灭,老唐的烛龙一直到将那根犼骨彻底燃烧成余灰,方才停下。 “声东击西。没想到这龙还懂兵法。看起来不像是龙,倒更像是——一个人呐。”路鸣泽微笑着走到了他的身前。 老唐看着路鸣泽,路鸣泽的脸白皙透净,像是一个精致的瓷娃娃,但他身上的衬衫血色渗底,他像是刚从尸山血海中爬滚出来一样。 路鸣泽,明非的弟弟。就在几天之前,他们还一起住在那个20平的租室里,两个上下铺,他每天起床都要摇一摇牛顿床前的那个风铃。 “没事,混血种,s级,吃了药,恢复得贼快。”路鸣泽咧开嘴拍了拍胸脯。这话……不是对他说的,而是对明非说的。 明非……路明非……老唐的记忆很混乱,他脑海里诺顿的记忆和罗纳德·唐的记忆重叠在一起,路明非……在老唐混乱的记忆中,在参孙出现之前,他和路明非一直在一起,他们一同面对着石壁上的龙纹壁画,他还说要路明非带他去见希尔伯特·让·昂热,卡塞尔学院的校长。 卡塞尔学院……这个名字,为何如此的熟悉。他记得,在那个他跨越重洋、走下甲板的雨夜,那个穿着燕尾服,戴着一副金边镜框的人曾经对他说过一句话,他说: 这儿应该最适合你降生和发育吧,毕竟这里可是美国,这可是——卡塞尔学院的地盘呐。 老唐的脑袋突然开始嗡嗡嗡地发响,而此时,高空中的犼骨已经突破了第六层青铜壁障。 “哥哥。”老唐怀里的牛顿还在微弱地吐着气,他胸前的伤口一直流着血,鲜血已经浸染了他半件衣衫,他那么小,就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 他说:“哥哥,你吃掉我吧。只要吃掉我,你就能冲破这里的牢笼。” —————— 此时的路明非,正走到路鸣泽的身前,他的眼泪一时间差点没绷住。他之前一直在后悔,一直在后悔为什么自己在尼伯龙根发生变化的时候没有立刻去找路鸣泽。他一直以为路鸣泽真的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小恶魔,但他那个时候受了那么严重的伤,他全身都是血。 他跟路鸣泽走散,和老唐一起被困在壁画之前的时候,他都不敢去想路鸣泽在哪里、在做什么,他一想就会疯。 现在他终于见到路鸣泽了,路鸣泽撕下了自己给他包扎的绷带,脱掉了那件黑西装,他白色的衬衫染成了红色,他说: “没事,混血种,s级,吃了药,恢复得贼快。” 路明非感觉自己这时候有点像那个操心了一辈子的老妈子,他恨不得立马就让路鸣泽躺好然后自己回家煲老母鸡汤,他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他不是医生,他只会煲老母鸡汤。 他躲在一边躲了好久,他躲在一边天人交战,他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他看着老唐跃起、跃下,看着他像楚子航一样喷射出火焰,他手中的火焰甚至比楚子航的君焰更纯粹,他看着老唐升起阔天屏障,还看到他切断指骨,变化成骨质的武器……他感觉自己在看飞天遁地的玄幻小说,但他知道那不是小说,那是言灵·烛龙、言灵·天地炉心,还有言灵·将臣犼骨,那都是青铜与火之王的言灵。 青铜与火之王的王座上有一对双生子,兄长为诺顿,幼弟为康斯坦丁。 老唐从参孙的脊背上飞跃而下,喊的第一句话就是: “康斯坦丁”。 老唐就是诺顿,牛顿就是康斯坦丁。确凿无疑,没有侧写,没有言灵·蜃景,这里本就是他的青铜城,他的尼伯龙根。 楚子航说的是对的,他说:因为他是,青铜与火之王。 路明非就站在路鸣泽的身边,他的天上是遮天蔽日的青铜屏障,他不敢抬起头,他也不敢转过身面对老唐。你最后那点侥幸和希望也被撕碎了,那个陪你在布加迪威龙旁边一起涮烤肠、大晚上跟你一起在天台吹风的老唐就是青铜与火之王,这件事比他刚进卡塞尔学院看到石英箱里的幼龙还要离谱! 路明非看着自己眼前的路鸣泽,不知怎么的,他越看路鸣泽越觉得顺眼了起来,以前一直觉得这小恶魔笑里藏刀,现在他就咧开一张大嘴,笑得眼睛都呲成一道缝了,他突然觉得路鸣泽还真的像学院里他的那些“诺诺姐姐”“诺玛姐姐”“亚纪姐姐”说的一样,真的可爱又黏人。 路明非伸出手,一把把路鸣泽揽到怀里,如果可以,他真的想当那个熬老母鸡汤的老妈子。 “哥哥。”路明非听到身后传来牛顿气若游丝的呼喊声。然后他说:“哥哥,你吃掉我吧。只要吃掉我,你就能冲破这里的牢笼。” -哥哥,为什么……不吃掉我呢? 念经一样的咒语在路明非的脑海里回响,他好像在什么时候也听到过这句话。那是在诸神的黄昏,在地上爬满了无数佝偻的龙骨的黄昏,他和路鸣泽就在这些骷髅堆中间,黑色的高山遮蔽了整座天空,天上开始下起了铁块,那其实不是铁块,而是龙的鳞片,鳞片一片一片坠落在地,整个世界摇摇欲坠,那是世界的末日,也是他们的终焉之日。那个时候,路鸣泽就对他说:哥哥,为什么……不吃掉我。吃掉我,什么样的牢笼你都能冲破。 我真是吃你个奶奶个腿! 路明非气不打一处来,他转过身,看着一脸衰样的罗纳德·唐,还有胸口流着鲜血、虚弱得脸色发白的牛顿,他三步并作两步走了上去,看着两兄弟在那含情脉脉、苦水东流。 “你,给我闭嘴养伤。”路明非指着牛顿。虽然他看上去就是个不到十岁的小孩,但路明非知道他是康斯坦丁,你吓唬谁呢?路明非撕下了自己的衣物,三下五除二给牛顿包扎完毕。 “还有你,给我过来。”路明非指着老唐。我知道你是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你吓唬谁呢?路明非眼睛直视着老唐,他的怒气都要喷到老唐的脸上。 “你打不过他吗?”路明非指着那只羽翼竖起,竭力控制着十根犼骨之狱的参孙,“你打不过他吗你就在这里投降搞这些虚无主义有的没的!而且你就算打不过,打不过还可以跑,跑不过还可以藏,星际争霸里那么多战术你忘了吗?不到最后一刻永远都有机会翻盘。如果康斯坦丁今天死了,你要等多久才能等到他?十年,一百年?你知道他等你等了多久吗?两千年。两千年都够我转世投胎三十遍了,你还在这里唧唧歪歪浪费时间。站起来,干掉他。不就是一条龙吗?我们卡塞尔学院可以,你难道不可以吗?” 第一百三十七章 参孙(八) 诺顿,和康斯坦丁,两个人都愣住了,还有路鸣泽,他也愣在了原地。 路明非没觉得自己说的有什么不对,都死到临头了还装聋作哑弄虚作假干什么?你们就是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和康斯坦丁,你们就是王座上的双生子,这里是你们的尼伯龙根,而眼前这条龙就是背叛你们的次代种参孙。 没什么好藏着掖着的,我和路鸣泽是卡塞尔学院唯二的s级学生,是传承了屠龙者意志的混血种,我们胸前佩戴的是世界树的徽章。徽章上,一面世界树枯萎,一面世界树荣生,希尔伯特·让·昂热说过,我们要守护的,就是这个世界的荣生,永远不要让这个世界枯萎到只剩废墟和残垣。 十根犼骨已经突破了第七层壁障。 “他是来杀你们的,诺顿。”路明非看着……诺顿,他决定不再称呼他为老唐,老唐就是诺顿,罗纳德·唐就是青铜与火之王双生子中的兄长,诺顿。 对,他路明非的确就是跟一条龙过了几年的网络一线牵,还跟他们一起住在二十平里的上下铺,这他已经想开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他又没把你吞了,他还傻乎乎地以为自己也是个混血种呢,怎么了?或许有一天我路明非沉冤得雪,醒来发现自己也变成了一条龙呢?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这年头龙都不得不寄人篱下,昂热校长早就说过,龙不是在一开始就能变化为人形,他们之所以变成人,是因为他们要隐藏在人群之中,隐瞒自己的身份。 梅涅克·卡塞尔斩杀过龙,楚子航也斩杀过龙,在卡塞尔学院没有建立以前,还有无数的混血种抛肝洒血,只世为了把那些复活的龙填进海里,埋回土中。我,叫作路明非,在我旁边的是我的弟弟路鸣泽,我们两个是卡塞尔学院几十年才出一个的s级天才,我们是天生的屠龙者,来到这座尼伯龙根是我们的宿命。 包括认识你们兄弟俩说不定也是我的宿命,有那么巧就遇到一个打游戏的网友就是青铜与火之王?对,就是这么巧,小说里的男主角就是这种待遇。我们是拥有“血之哀”的种族,龙血会让我们不自觉地吸引同类,这就叫做吸引同类。 当年跨越重洋只是因为网络情缘千里一线牵,看你玩星际还有点水平可以用上五成力,这就是我们之间冥冥之中命中注定的相遇。 就像许仙和白娘子、宁采臣和聂小倩、林黛玉和贾宝玉,对,这个妹妹我好像在哪里见过的,这就是血之哀,这就是宿命。对,要是没有我,你们兄弟俩诺顿和康斯坦丁俩衰仔只有被这背叛者参孙拿来剔牙的命。 十根犼骨已经突破了第八层壁障。 “两千年前就是被背叛者用暴怒刺穿心脏,化成胚胎沉睡了两千多年,两千年后又要再来一次吗,诺顿?”路明非心里有什么就说什么,反正天上那青铜屏障已经薄得跟纸一样,接下来那犼骨炼成的牢狱就要从天而降,那可是十根七宗罪级别硬度的犼骨,是斩杀凡尘的神罚之剑,路明非劈里啪啦想说什么说什么,“两千年前,你的弟弟康斯坦丁被背叛者用机关囚笼所害,两千年后又是一次。是吗,诺顿?不过啊,这回可不太一样了,这回你可是可以吃掉你弟弟了呢。吞噬同类的力量而强大,你们其实是在吞噬精神力吧?要靠吞噬弟弟来战胜自己的一个次代种,你不觉得自己有点好笑吗,诺顿?我们也有理由说的啦,我们以前踢的是什么队,是意大利队,是欧洲队,现在呢?泰国输掉输越南,越南输掉输缅甸,真是脸都不要了。” “你们龙都这样的吗?杀来杀去还杀自己人。像是修仙道士一样练个气要练几千年,练完之后发现还打不过自己的后生,然后就要死要活要‘献祭’,要‘供奉’,还一口一个‘吃掉我吧,哥哥’,‘吃掉我吧,哥哥’,我呸!梅涅克·卡塞尔有对希尔伯特·让·昂热说‘吃掉我’吗?楚子航有对我们说‘吃掉我’吗?只有弱者才会献祭自己的同伴,你是弱者吗,诺顿?” 路明非又转向了躺在诺顿怀中的康斯坦丁,他说: “还有,你是弱者吗,康斯坦丁?” …… 一片死寂的沉默。没有人接他的话,路明非的思维从尼伯龙根一路跃迁到了海王星。很少有人会这么说话,但是路明非会,衰仔最受不了的就是看着身边的朋友比自己还衰,如果有一天楚子航也这么含情脉脉、苦水东流地说“拿走我的力量吧,恺撒”,路明非一定要骂他一个狗血淋头。 明明还没有输啊,明明敌人就在自己面前,他难道就是一定不可战胜的吗?不可能,世界上没有不能战胜的敌人,除非他开挂了。 十根犼骨已经突破了第九层壁障。抬起头,你已经可以仰望到马上就要锥心刺骨的神降之柱。 “天罚降兮,神龙与世。”路鸣泽突然神神叨叨地念道。 “流水止兮,高山仰止。” “日落三顷,天垂其颜。” “天芒末世,黄泉永生。” “枯冢恒生,蝼蛄成王。” “神罚降世,逆临者死!” 他好像是在念什么咒语,路鸣泽笑了笑,说:“没什么,就是觉得随便念两句中二台词很适合现在这种荒唐的气氛。” 他眼中的黄金瞳忽然如同耀斑一样升起,然后尼伯龙根城内闪起了五颜六色的ktv景光。 一切都很荒唐。 但是一切都恰到时候。 “龙与少年游,总有初来时啊。”路鸣泽的血红衣衫,在那黄金瞳之中映照得五彩斑斓。他笑着,笑得放肆,他不知从哪里抹出了一味药丸,一口嗑下,他又把那药丸塞给了路明非一颗。 路明非咬下,一股裕流裕泽全身。那是先前路鸣泽喂他吃过的“六味地黄丸”。 “准备战斗了,诺顿,康斯坦丁。”路鸣泽说。 第一百三十八章 参孙(九) 言灵·神瞳—— 遮天! 言灵·神瞳心随意动,遮天巨幕随着路鸣泽的意念而展开,巨幕投射下黑色的阴影,投射入参孙的脑海中。 鲜有人知的是,言灵·神瞳——遮天的原理是改变视网膜的折射结构,让光线无法通过视网膜传导进大脑神经,它不同于言灵·冥照,它改变的是眼睛! 天顶上的犼骨之阵一瞬间凝滞在了高空之中,参孙在一瞬间失灵了,他血红色的眼睛被注入了路鸣泽的神瞳·遮天,黑色翳云布满了他的眼睛,他一瞬间失去了光明。 路明非的镰鼬随即而至,轰炸的风团汇聚在参孙的耳朵。 神瞳主掌视觉,而镰鼬主掌听觉,对于人类来说,视觉与听觉占据感官的70%,对于龙来说同样如此! 犼骨凝聚在高空之上,却失去了目标。参孙的眼前一片漆黑,缭杂的聒噪声围聚在他的耳朵,疯狂的噪音在堆积,他无法依靠视觉和听觉来捕获信息。他变成了一只无头苍蝇。 诺顿丛天跃起,他此时只有人形之躯,也只能以人形之躯战斗。他跃起,站立,青铜壁板在他脚下一块块凝现,言灵·天地炉心为他塑造了梯云纵一般的阶梯,他一步步向上,一步步跃起,直至升入高空之中。 神罚之赐,当与此时! 诺顿手中截断的犼骨凭空变大,生长,涨生,直至长成了参天巨棍。巨棍声降惊雷,带着磅礴的威势雷殛而下。 言灵·将臣犼骨,世间最坚硬的犼骨,还能借助言灵变成参天的武器。青铜与火之王不仅拥有世间最纯净的火焰,还拥有世间最坚硬的犼骨。 犼骨巨棍开山劈海,千钧雷霆皆聚于此身。在神话故事中,斗战胜佛孙悟空的金箍棒可捣破天庭,可搅穿东海,这支犼骨巨棍就是诺顿手里的定海神针金箍棒! 轰。 犼骨巨棍与参孙脊背正面相撞。带着万钧雷霆之势,参孙脚下的地面被生生砸进去一丈有余!地上被砸出一个龙形的深坑,灰尘四散扬出,参孙高仰着头颅发出沉痛的哀鸣。 但此次的哀鸣没有持续很久,那不是普通的龙,甚至不是普通的龙裔,而是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将臣犼骨·参孙。 参孙受到重创,立即收缩羽翼。旋即,高悬于空中的十根犼骨飞将归来。神瞳和镰鼬暂时遮蔽了他的视觉和听觉,但无法剥夺他的痛觉。巨大的冲击力告诉了他来敌之向,十根犼骨盘旋而出,围成犄角之势,一瞬间,那十根犼骨也生长变大,将诺顿制造的犼骨巨棍盘结在了其中。 借势化力,借力打力,十根犼骨架着诺顿制造的犼骨巨棍,像是三绞叉一样将其生生抬起。然后,一股巨大的力量同时于十根犼骨之上施展,轰,十声爆裂声汇聚成一声同时响起。 参孙的言灵是诺顿教的,但这并不代表他的言灵会逊于诺顿!甚至于,时移事易,诺顿的力量,此时囚缚在一个小小的人形之躯中,而参孙,他的力量早非同日可比! 十根犼骨同时发力,就像是十台同时发力的绞刑架,一瞬间将诺顿的犼骨巨棍绞成了齑粉! 齑粉散去,参孙重又支撑着身躯立起,他头颅高昂,羽翼扇地,冲着天空发出咆哮和怒吼,他挥翼而起,巨龙升天!十根犼骨在他身躯的四周围成紧密的包围圈,不断地旋绕,像是护佑的金身。 既然失去了视觉和听觉,那就以犼骨的触觉来感知敌人。而他需要直面的敌人,在天上! 这是参孙根据战形一瞬间做出的判断,而他的判断准确无误! 因为,此时,滔天灼焰,正从天而降! 高空之上,烛龙巨焰宛若飞流瀑布,滔滔而下。洪水灼流是天倒下的岩浆,滚烫的热流在倾泻而下,那是数千度的高温,数千度高温的岩浆,正从天落下。 言灵·烛龙。 狂暴的奔涌的热流,青铜与火之王灭世级的言灵·烛龙,倾泻而下,再化作龙形怒意,龙形火浪灼烧一切,吞噬一切,烬灭一切,毁天灭地,降世而来。 如果世界会有末日,那便是此番景象,太阳有一天堕入了地球,也是此番景象。 排天灼焰降世而来,龙形火浪吞噬了参孙的犼骨,但犼骨并没有第一时间被烬灭,灭世级的言灵足以烧毁整座青铜城,但不足以烧毁将臣犼骨!青铜与火之王拥有最锋利的矛,也拥有最坚固的盾!十根犼骨在接触到烛龙的那一刹那迅速围拢,紧接着,参孙巨龙的身躯在空中迅速蜷缩,他像个刺猬一样把自己围成了一团厚球,言灵·将臣犼骨迅速塑造着他的肉身,奔涌的热流包裹了空中的这一副龙形之躯。但却, 仅限于此。 烛龙总有散灭时,即使是数千年前王座上的诺顿,他也不可能无休止地施放言灵·烛龙,何况是你只是一个个小小的人形之躯,罗纳德·唐。 参孙振翅,最后的烛龙灼焰被他弹开半天星火,滔天的灼焰,只在参孙的身体之上留下了些许焦黑的印记。 路明非……在底下大为震赫。作为一个混血种,他是以渺小的人形在瞻仰“神迹”,那根诺顿造出来的犼骨巨棍,看上去就像是从大气中降落的火箭,但那火箭被十根巨大的绞手钳生生绞碎,而那火山爆发一样的岩浆巨流,那灭世级的言灵·烛龙,居然对参孙几乎毫无影响。路明非看着空中飘落的火星和齑粉,一时间有些看呆了。 这不是属于混血种的战争,这是属于“神”之间的战争。混血种当然可以加入神的棋局,甚至成为棋盘上最后吞掉将吃掉帅的那枚棋子,但是他们需要武器,不是格洛克这种改造过可以装载三十五枚子弹的武器,而是纯粹的精神力的武器,他们需要的是贤者之石。 可是他们只有一枚贤者之石,那枚贤者之石还已经射进了那条叫作参商的龙的心脏。贤者之石带着致命的精神力的剧毒蔓延了参商的整副身躯,才将它真正地杀死在这座尼伯龙根中。 第一百三十九章 参孙(十) 剩下的精神力的武器……暴怒!只有那把暴怒,暴怒还在楚子航的手中! 可是,楚子航在哪?他不见了,暴怒也不见了。不止是楚子航,恺撒、叶胜、酒德亚纪,都消失在了这座尼伯龙根中,他们肯定还在这座尼伯龙根的某处,就像参孙没出现之前,路鸣泽和康斯坦丁就在这座尼伯龙根的此处。 路明非全力地释放着镰鼬。没有恺撒,他的镰鼬其实作用很有限。他现在竭力用镰鼬干扰着参孙的听觉,而他即便施放出了所有的风妖精,最大程度能做的不过也只是铺开镰鼬的风网,暂时捆缚住参孙的双翼。 镰鼬的进阶言灵是吸血镰,那才是杀人的刀刃。但路明非不敢用,吸血镰对他身体的负荷要远远胜过镰鼬,而自己这副身体……他摸不清自己的这副身体,他就像那个高中体测样样班里垫底的秤砣,但报名去了学校的三千米长跑,却越跑越精神,越跑越来劲。他甚至感觉今天自己的身体不属于自己,他好像是个被穿针引线的傀儡,他施放过镰鼬,施放过吸血镰,甚至施放过时间零和像是在梦里一般的“时间负一”,他感觉自己的身体毫无负担,甚至还能再跑个七八公里。但在最最重要的时刻,他断线了!就是那次致命的断线导致他和其他人分散,所有人分散在这座尼伯龙根的各个角落,他完全无法预估自己精神力的涸泽,好像施放那些言灵的人根本不是他,而是这座尼伯龙根里的另外一个人! 他虽然有言灵·镜瞳,虽然他的言灵·镜瞳中有四个弹匣,但在这些弹匣中只有镰鼬是路明非的常规武器。因为只有言灵·镰鼬的序列在60以下,只有镰鼬的所有者恺撒跟他熬日熬夜地在训练场感受风的高低和起伏,只有恺撒跟他一本本分享那些他在日本秋叶原淘到的志怪小说,他们所施放的“共振鸣潮”的灵感就是与一本志怪小说有关,在那本小说中,镰鼬其实是狡猾的三兄弟,有一日,镰鼬三兄弟想去窃取富人家的糖糕,他们三兄弟就是依靠风声传递信息,也是依靠风声的共鸣来打破看守的大门。 路明非的镰鼬轰炸着参孙的双耳,镰鼬同时为路明非带回参孙身上的振动声。参孙的全身蜷成一团,他的身体之上迸发出筋骨爆裂之声,那就是他在改造身体的犼骨,他就是用犼骨挡下了诺顿降下的烛龙之焰。 犼骨,什么是犼骨?其实犼骨的本质还是骨头,只不过犼骨的骨头堪比最坚硬的坚石精钢。骨头构成了身躯的骨架,再有血和肉,皮和囊。人在死后,风干的也是血肉和皮囊,最后剩下的永远是枯骨。 路明非全身心地操控着空中的镰鼬,他不像恺撒能够那么游刃有余,一边施放镰鼬一边还能开两靶枪。他跟恺撒学过镰鼬的所有用法,其中有一项就是“寻找破绽”,声音当然能传递破绽,对于恺撒来说,大多数人变化的喘息声都会让他找到一瞬间的破绽。 “hello,hello,摩西摩西。”此时,路鸣泽拿起了狗尾巴草,挑逗着躺在地上被胡乱包扎了几下的康斯坦丁。路鸣泽好像一直拿着这株狗尾巴草,比他的那身小黑西装都要宝贵。 “你现在很虚弱吧,康斯坦丁?”路鸣泽低声地说着,说出的话只有他和躺在地上的康斯坦丁听得见,他说,“施放言灵消耗了你大量的精神力,重塑这座青铜城又消耗了你大量的精神力,现在你被背叛者的犼骨洞穿,你的精神力快要消耗殆尽了啊,康斯坦丁。” “还好刺穿你的是犼骨,而不是七宗罪。至少它没有致命的精神力的毒素,你只是看上去快死了,却不是真的快死了。想不到啊,堂堂的青铜与火之王,竟会落得如此模样。” “不止是你,连诺顿也是如此。”路鸣泽看着天上的诺顿,叹了口气,“堂堂青铜与火之王,只能委屈在一介凡人之形。他在精神力尚未复原之前就苏醒了,脆弱的身躯只能支撑他的人形,即便强行化成龙,不过也是昙花一现。 其实你说的是对的——吃掉你,吃掉你他才能重新变成那个青铜与火之王,可惜,哥哥不愿意。我的哥哥不愿意,你的哥哥恐怕也不愿意吧。有时候,可能就是因为这么一点妇人之仁,葬送了所有人的性命。 你看你们的次代种,这只参孙,他比你们上次见他时要强大多少倍?恐怕三倍不止。他的将臣犼骨甚至要强过诺顿。而且,他不可控,不可控的力量才会毁天灭地,就像刚刚那只濒死的蠢龙。这个时候,谁能拯救这座尼伯龙根?诺顿?还是你,康斯坦丁? 有时候,你得换一种说法。比如说,你告诉他,其实不是让他吃掉你,而是你在蚕食他。 你可以热锅烧蚂蚁一样告诉他,说:罗纳德·唐,你可以拥有无所不能的力量,但代价是你的四分之一的生命,每一次你使用这种力量,我就会收走你的四分之一的生命。当你用光了你全部的生命时,我就会作为代理人收割你的性命。 这个时候,他就会诚惶诚恐,担惊受怕,但又一遍又一遍地奉上他的性命。他实在有太多想做的事了,也有太多想守护的人,但是他做不到,所以他只能借助我的力量,我就这么一次一次地收割他的性命,直到——最后一次。 你太不懂人的思维了,很多时候,感性足以左右一个人的行为。比如,有一对兄弟落难在一所孤岛之上,他们只有一个人能活下去,你知道身为‘哥哥’的他们会怎么做吗?他们会把生的机会留给你。他会让你“收割”他的生命。 可惜,他不知道的是,其实并不是你在收割他的性命,而是他在收割你的性命。他用你的力量达到无所不能的一切,其实他是在‘吞噬’你啊,他在吞噬你的力量,在吞噬你的精神力,在一步步吞噬掉你。当他用光了你全部的生命,就是他吞噬你而神祈临位之时。” 说到这儿,路鸣泽有些乏了,他就这么坐在了康斯坦丁的身边。他的远处是尽力施放着言灵的路明非,再远处是仍在高空中对峙的诺顿和参孙。 路鸣泽看了看自己血红色的衣衫,那就是“代价”,也是一切力量的源泉。 不过,挺好的,这件衬衫做的很精致,即便变成了血红色,依然很衬他。 第一百四十章 参孙(十一) “明非,告诉我你感知到的频率。” 路明非面对的是恺撒·加图索斥重金为他打造的训练场,训练场里,有三十六个人造风洞,十八重人造瀑布,还有不计其数的老式电报,电报发出不间断的嘀、嗒声,嘀嗒声汇在浩瀚的风声和水声中,汇聚成了嘈杂的声鸣。 路明非是在和恺撒学习镰鼬,镰鼬远比他想象中的更强大,他像是一个庞大的声呐,吸收着周围所有的音噪。风声、水声、电报声都传入他的声呐中,但他要感知的不是这些,而是——恺撒的心跳,他的镰鼬要穿过所有的这些风声水声和电报声,感知恺撒的心跳。 恺撒甚至在跟他玩一种很新的游戏,他不断地蹿上蹿下,他在风洞上飞起,在瀑布下穿行,他模仿着战时的通信兵,有节奏地按下电报上的电键,而他要求路明非画出他这一分钟内的心电图。这是一种考核。 夭寿啊,路明非感觉自己被当成了一台仿真机器,他刚掌握镰鼬没多久,风妖精还在风洞里乱窜,就被告知要画出恺撒的心电图。 路明非落笔的手颤颤巍巍,他觉得自己像极了眼睛高度近视却在医生指着视力表的最下一行时还在瞎蒙的学生,他画出了一条曲线,这条曲线里恺撒的心跳已经超过了人类心跳极限的220。 “很好,路明非。”恺撒拿着路明非画出的心电图,仔细看了几眼,说,“正确率为0%。” “现在告诉我我刚才敲的摩斯电码。”恺撒继续说。 “啊?”路明非惊呆了,他完全没注意到恺撒还敲了一段摩斯电码。 “镰鼬是扩散型的声呐,不是单点声呐。当你把镰鼬聚焦在某一处时,你已经失去了镰鼬最大的优势。” 路明非就是在这么一种环境中反复折磨,反复修炼,才最终把镰鼬练成了他手里的武器。他作为陪练,跟恺撒对练过不下三百局,而恺撒就是利用镰鼬感知着他的出手、速度、心率,甚至包括情绪,他无数次蜻蜓点水一样的三猫六势都被恺撒轻易地化解,打到最后恺撒甚至有些惆怅,他是在惆怅路明非的身体像是个年久失修的古董机器,这种人在加图索家族一般会被当作消耗品。 但恺撒从不会把任何人当作消耗品,更何况这个人是路明非。毕竟,路明非可是他钦定的下一任学生会主席。 —————— 路明非的镰鼬攀行至那空中的高山,参孙绻缩的身体再一次展开,他张开的巨翼如同大海上的两艘船舰,十根犼骨像是船舰射出的舰炮,直冲天顶而去。 心跳频率,450。这是镰鼬传回的讯息,龙的心脏承担了如此庞大身躯的运转,它的心跳频率要远远胜过人类和混血种。心脏把血液和精神力传导至龙的各处躯干,包括他凝练的犼骨。 参孙隔绝了从天而降的烛龙,他现在转守为攻。十根犼骨围成了巨大的结阵,八根犼骨不断旋转织成牢笼,剩下的两根犼骨组成难以逃脱的天顶,结阵密不透风。犼骨结阵像是向天空审判的灾狱之笼,将为高空中的诺顿拷上审判的牢笼。 参孙感知不到诺顿的存在,但他感知到了烛龙的源头。 参孙审判诺顿,次代种审判青铜与火之王,就跟两千年前发生过的一样。不要惊奇,子弑父,父弑子,本来就是几千年间不断上演的戏码。 十根犼骨在高空中组成了灾狱之笼,诺顿被层层围困其中。镰鼬挥舞着翅膀旋绕在诺顿的周围,那是路明非跟随而去的风妖精。在恺撒·加图索为他打造的训练场里,路明非学会了如何一边探知恺撒的心跳一边记下电报的摩斯电码,而现在,它可以一边探知参孙的心跳一边利用镰鼬寻找犼骨结阵的破绽。 来了!犼骨结阵的灾狱之笼在不断地收缩,但它的破绽也显而易见!十根犼骨取自于参孙的骨翼,而那骨翼其实参差不齐!长骨伸至翼尖,短骨撑住扇翼,这是龙的先天构造。参孙以为自己的犼骨结阵是致密的牢笼,但这尊牢笼存在天然的缺角,短骨之上就是天然的缺角。牢笼依靠旋转的速度而结阵,而镰鼬天生就可以感知这缺角漏出的风! 路明非的镰鼬为诺顿探出脱阵的风,巨大的风团迅速地集结,那是无形的风团,却是有形的镰鼬群,高速旋转的犼骨之笼忽然停下了,它像是被卡在了某个卡口,轰炸的风团迅速胀大,卡住了他的那个豁口。 诺顿借此时机迅速地逃出了牢笼之圈,他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他原来准备利用烛龙之躯强行破阵,但他知道这一切来自于路明非或者路鸣泽。他的身体里残留的罗纳德·唐的记忆告诉他,路明非是他的好兄弟,是他足以信赖的一个人。 言灵·烛龙。 此时爆裂的岩浆从地底迅速窜出。诺顿看出参孙的动作已经暂时停滞了,他失去了视觉和听觉,犼骨之阵又在他的手中一瞬间失控,他一时间停滞了。等路明非的镰鼬风团纷纷散开,诺顿已经依靠天地炉心来到了他的正下方。 言灵·烛龙瞬息而发,将臣犼骨当然不可能是无敌的,所有的言灵都有共通性,那就是需要消耗精神力,而序列等级越高的言灵所需要消耗的精神力便越庞大。参孙不可能永远维持着全身的犼骨,刚才他蜷缩身体,根筋爆裂,正是他在凝练犼骨至他的躯体表皮来抵御诺顿的烛龙,而现在,烛龙正向他的腹底而来,那是龙最脆弱的部位之一,而他的腹底尚未凝化他的将臣犼骨! 烛龙之焰带着奔涌的狂流喷射到诺顿的腹底,狂灼之焰灼烧着参孙的身躯,恐怖的血红色在参孙的腹部漫漶。诺顿的判断是正确的,当参孙匍匐于地时,他最脆弱的部位保护在地底,但当他高悬于空准备转守为攻时,他最脆弱的部位就暴露在了言灵·烛龙的狂焰之中。 第一百四十一章 参孙(十二) 那是皲裂的焦土,是冷凝的铜水,狂涌的热力烧灼着参孙的腹底,毫无保护的次代种的身躯忍受着烛龙可怕的高温,天地间一道火柱耀升如龙,火柱之上,参孙在痛苦地哀鸣。 凄厉的哀鸣声通天贯地,路明非想起那参商死前也是如此哀鸣。龙的哀鸣为什么是如此的相通?都是如此的不甘、怨怼和痛苦。 诺顿手中的烛龙之焰愈发的燎热、狂躁,像是要一口气吞没这个背叛者。 但是,此时根筋突然爆裂,巨大的错骨之声从高空中传来,言灵·将臣犼骨迅速改造着参孙的身躯,烛龙之上,皲裂的焦土正在一块块被缝合,血红色的腹底正在被犼骨改造成牢不可摧的精钢。参孙震动羽翼,可怕的狂风扑散而去,烛龙之焰式微,哀鸣声被呼啸之声席卷,参孙高悬于空,龙须尽摆,龙身迢迢,而烛龙之焰,已经消失在了诺顿的手中。 “恐怖如斯,恐怖如斯。”路鸣泽坐在地上,像是在喃喃自语,“这可怕的生命修复力,提取出来拿来做美白修复液的研究,应该能挣个世界首富出来。” 此时的参孙已然焕然一新,他甚至看上去像是被大雨浸润,浑身上下清扫了一遍浊气,他高昂着头颅,一步飞至了天顶。 他睨视而下,他看不见他的敌人,因为神瞳遮蔽了他的视线,但他知道他的敌人就躲藏在他看不见的视线之中。镰鼬的风团依然轰炸着他的耳膜,他依然听不到任何的声音。 如果将神瞳和镰鼬同时作用于一个人会怎么样?如果是恺撒,镰鼬会在接触到他的一瞬间被反制,而神瞳对于他则毫无意义,他是依靠声音行走的夜行者;如果是楚子航,他会沉吟静心寻找机会和破绽。楚子航信奉的是杀戮的美学和极致的科学,他是卡塞尔学院里除了诺玛以外《龙与言灵学》课程绩点最高的人,他甚至依靠科学规律推测过一些未被证实的言灵。就像元素周期表诞生之初,就有科学家预言那些尚未被发现的元素。如果是楚子航,他会第一时间知道这是镰鼬,再利用一些操作判断出修改他视觉的言灵其实本质是在修改它视网膜的投射结构,接着,他就会拔出他身后的村雨;而如果是昂热校长,他会抬头大笑,然后说:真好,夏夜的风和满天的银河,这两个言灵很适合助眠。 而如果是……这条龙呢?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参孙。他没有接受过卡塞尔学院的教育,两千年前他在当他的有熊国皇子时东方大陆的统治者还是王莽,没有人知道这两千年他去了哪,他再次出现在这座尼伯龙根,是为了青铜与火之王的性命。 龙的寿命远非人类可比,更何况他拥有“将臣犼骨”,他拥有的是几乎不死不休的躯体。君焰无法烧毁他,连烛龙也不能。他一瞬间就挣脱了烛龙之焰,他高耸入天顶,他像是新生的王。 参孙振翅,怒号,嘶吼!可怕的血红色的眼睛融合着龙的黄金瞳,癫狂的血月带着精神力的威压从天顶降临,一瞬间笼罩了这里的所有人! 路明非想象过无数种参孙反抗的办法,但他没想到他用的是如此蛮横而霸道的一种——用极致的精神力威压笼罩这座尼伯龙根,用精神力来压倒这里的所有人!尤其是释放着镰鼬和他和施放着神瞳的路鸣泽! 恐怖的精神力的威压蹿入路明非的脑海,那是直面龙的威压。卡塞尔学院有专门的精神力修炼课,作为龙的血裔,纯种龙类的精神力会像钻心剜骨一样刺入混血种的脑海中。 在初入卡塞尔学院时,甚至只是简单的龙吟和龙文都能让路明非陷入梦呓,在那些梦呓中,路明非躺在尸山骸骨中,那是诸神黄昏之时,他只是那片毁灭的大地中的一个微不足道的身影。 一只残破的龙躯拖影着地面,丛丛鲜血滴落在地。 那是参孙,他拖着残破的身体飞入了青铜门,他的确很痛苦,钻心的疼痛折磨着他的躯体,他的喘息声带着十足的死亡的气息。他好像想就这么停下,就这么落在这座青铜城中,他原本就属于这里。可是,可怕的血月在他的脑海中闪现,一瞬间他的世界只剩下了血红色的疯狂。 路明非也忍不住喘着粗气,参孙的精神力分毫不剩地渗透进他的脑海里,那钻心剜骨的疼痛就像是他路明非的切肤之痛。 “怎么说?”路明非的眼前出现了两个陌生的人影,那是刻印在参孙脑海中的记忆。 “不愧是‘将臣犼骨’,不死不休的身躯。龙的身体里蕴含着长生的秘密,秘党找了这么多年,原来是藏在青铜与火之王的‘将臣犼骨’中。” “可惜,不是真正的青铜与火之王,只是一只次代种。” “足够了。有时候,实验品不是越强越好,你别忘记了,龙是会失控的。” “你说得对。这次的剂量够吗?” “不够。加大一倍。” “一倍?这是不是……” “你别忘了,他只是一个实验品。而且,前面几轮的实验已经证实了,他是不会死的。他的身躯会快速地新陈代谢,他的细胞滋长的速度是人类的一百倍,可以说他随时都在褪鳞和新生。” “明白。” 巨大的针筒出现在路明非的眼前,他眼前的两个人都不像是人,那根本就是来自地狱的撒旦!针筒把药剂全部注射入路明非前翼的躯体里,一瞬间他感觉到了剜心的疼痛。 “龙血循环220%,龙骨重塑达到280%。准备好吸收龙血。” “就位。” “龙血循环230%,240%,250%……等一下,停!” “怎……怎么了?” “这个速率还这么稳定……这让我想起来炼金秘史里一个有趣的故事。那个故事说,在龙族统治世界之时,诞生过一种精神控制术,可以借助炼金术控制龙的精神力,继而控制龙的躯体。我尝试过重现这种炼金术,但试验了很多次都失败了。” 第一百四十二章 参孙(十三) “失败了?” “是的,我认识到这种炼金术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所以我就转来研究永生之术。其实,永生之术和精神控制,哪个对我们益处更大,只要不是瞎了眼的都能看得出来。” “永生之术。古往今来,多少英雄和枭雄都渴望永生,但都倒在了这条路上,他们甚至都不算跨出了第一步。” “他们一开始的路线就错了,他们甚至不如一开始就去研究乌龟。物种的起源和进化才是永生的关键,而不是什么汞和水银的丹药。” “他们一生都摸不到秘党的大门,因为他们对这个世界的真相一无所知。” “永生之术,精神控制,时至今日我才明白,原来这两者之间存在一个共通点,而这个共通点,就在青铜与火之王的‘将臣犼骨’中。” 另一个人没有说话,他似乎是在等待这个人为他剖析出世界的真相。 “细胞的分裂。”那个人说,“龙的血脉带来的不止是龙的精神力,不止是言灵,还有——远胜过普通物种的细胞分裂!龙的新陈代谢和细胞分裂要远胜过其他所有物种,所以他们才能够在胚胎中不断地重生!‘将臣犼骨’带来的就是无限制的细胞分裂,这种言灵能够直接改造龙的身体,改造龙体内的细胞。当然,不止可以改变龙,还可以改变人,改变混血种!” “所以我们在抽取这条龙试验后的龙血。” “是的,越多越好,这些龙血就是我们的研究对象,这是‘将臣犼骨’改造过的龙血,实验价值要远胜过普通的龙血。” “那精神控制……” “同样!在炼金秘史中,精神控制其实并没有那么玄幻,控制龙裔的本质其实是在控制他的精神力,而龙的精神力……秘党研究了上千年,至今只研究出了耗损率为99%的炼化贤者之石的方法,那是因为精神力在离开龙的身躯之后会快速挥发。要用精神力来控制另外一条龙裔,关键在于怎么让自己的精神力毫无损耗地注入另一只龙的身体中。” “细胞分裂……” “没错。其实注入精神力的关键在于注入自己的细胞,就像现实世界中人类中已经掌握的器官移植手术,器官移植完成之后会自己再进行细胞的分裂。而移植龙的细胞,或者混血种的细胞,尤其是‘将臣犼骨’改造过的无限制分裂的细胞……” “你的细胞会逐渐代替他的细胞,你的精神力也会夺取他的精神力。” “没错。所以,如果我的猜测没错,弗罗斯特,你眼前的这只次代种,可是改变加图索家族命运的一只次代种啊。” —————— 路明非的大脑中一瞬间一片空白。他刚才看到的是……参孙的记忆,参孙脑海中的影像不知道为什么通过精神力的威压传到他的脑海里。在这份影像中,参孙巨龙的身躯奄奄一息地趴倒在地,而在他的面前,有两个加图索家族的混血种拿着巨大的针筒往他的身体里注射药剂,那两人中的一人,就是现任加图索家族的家主——弗罗斯特! 为什么参孙的口中吐出的是哀嚎声,为什么他低行的龙翼滴落鲜血,为什么他看上去奄奄一息,还有,为什么他时而濒死,时而癫狂,时而虚弱,时而可怖,他的眼睛中是癫狂的血月之印…… 那是因为他曾被加图索家族当作炼金术的试验品!参孙影像中的弗罗斯特,看上去不过才二十多岁的年纪,也就是说,这是一场发生在至少三十年前的试验。 他被加图索家族囚禁,被提取龙血,炼制炼金药物,“将臣犼骨”无限制地复制着他体内的细胞,他就是一只永生的白鼠,他重生的血,重生的骨头,重生的细胞,都是加图索家族源源不绝的试验品! 可怕的痛苦窜入路明非的脑海,没日没夜,无止无休。他体内的龙血被无止境地抽取,金属仪器在他的身边建起,他的血液被直接送上了培养皿,老鼠、兔子、牛、羊,接着是灵长类的猴子、猩猩,无数的生物被送来做参造组。他衰老而又新生,枯竭而又新生,干涸而又新生,他的身体在无数次的修复,但他的痛苦却日夜随行。他被注射入千奇百怪的药剂,那些都是混血种在数千年来研制的炼金药剂,他们经历过无数次的失败,而他成了那个最完美的培养皿,他不会死亡,所有的病变在他的身上都不会维持多久的时间,他们一边用金属仪器观测着他身体的变化,一边加大着炼金药剂的剂量,两倍不够就五倍,五倍不够就一百倍。 促使血液挥发的炼金术,提升混血种血统的炼金术,催化器官重生的炼金术……数千年来秘党无数得不到验证的炼金术都用在他的身上,他是一个无限制地容纳炼金药物的容器,但他却无从反抗。 他看不见天和日,他的眼睛里只生下了无尽的黑暗、病痛和折磨,他在黑暗中无数次发出痛苦的哀鸣,但是那些人熟视无睹。 人会多看一眼实验用的小白鼠吗?会因为小白鼠的哀鸣而感到同情吗?不,不会。你,参孙,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跟那些小白鼠没什么不同。 路明非双膝跪地,冷汗涔流。恐怖的精神力的威压击垮了他,他好像就是那个被关押在地牢里无休无止地被当作实验品的参孙,他看着自己的身体在被无休止地折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根本就看不到尽头。 世界上最可怕的痛苦。他却看不到尽头。 路明非的镰鼬消散了,他跪倒在地,瞳孔放大,浑身战栗,他的喉咙像是被死亡卡住了,他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他大口地喘着粗气,他的身体失控了,他只想死。 这就是那无数个日日夜夜参孙经历的事情,这就是那无数个日日夜夜参孙的痛苦。 镰鼬消散了,轰炸的风团消失在了参孙的耳朵里。他恢复了听觉,路明非低喘的声音第一时间就传到了他的耳朵里。 一根犼骨,立刻穿越被遮蔽的迷雾,朝路明非的位置直刺而来。 第一百四十三章 参孙(十四) 千钧一发之际,一道青铜壁障在路明非的身前升起。言灵·天地炉心,诺顿的言灵在关键时刻保护了他。 呲,呲,呲,路明非的身前传来破碎和碎裂的声音,那是天地炉心塑造的青铜壁障在犼骨巨大的力量之下产生了裂痕。天地炉心再怎么强大,它所塑造的依然只是青铜器,而犼骨拥有无限制分裂的细胞和堪比金刚石的硬度,它曾经刺穿过诺顿的十层青铜壁障,更何况路明非眼前只有这薄薄的一层! 路明非的身前闪过一阵灼热的风。一个全身烧灼的人影飞跃至他的身前,燃烧的火苗在他的眼前爆裂,噼里啪啦的干柴声在他的耳边响起,那是火焰覆盖的诺顿,不,那是烛龙覆盖的诺顿。诺顿依靠烛龙将自己的全身化为了火之形,熊熊烈焰燃成人影,青铜壁障已经像是玻璃一样碎成粉碎,将臣犼骨穿入了诺顿的怀中。 诺顿伸出手,熊烈之焰从诺顿的手中传导到了将臣犼骨之上。那是取自于参孙龙翼之上的犼骨,足以像串葫芦一样把参孙的身体串上十串来回。但它面对的是烛龙之焰,是世间最强大最纯粹的火元素之力,它面对的是青铜与火之王。 闪耀的太阳耀斑从将臣犼骨间爆裂而出,极致的金色和红色在犼骨中开始绽放,犼骨从中间开始碎裂,灼目的太阳耀斑继而向两端开始蔓延闪烁,咔,咔,咔,太阳耀斑从中间蔓延至犼骨的两端,这根犼骨也在烛龙中烧成了金色的粉末。 浓缩的烛龙之力,燃烧爆裂在将臣犼骨的骨缝之间,最终依靠极致的高温烧毁了这根参孙的将臣犼骨。 人影之上燃烧的火焰散去,诺顿的身形出现在路明非的身前,他突然猛吐一口鲜血,整个人摇摇欲坠。 “老唐!”路明非下意识地喊出了老唐,在他心里他早就把这个人当作了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但当他化作了那个熟悉的人形,那个跟他在天台吹风吹水的熟悉的人形,路明非依然下意识地以为他是那个跟他切星际的老唐。他一头棕发乱蓬蓬的,一身风衣敞开,他好像转过头来就会对着路明非嬉皮笑脸。 “哥哥,镰鼬。”此时路鸣泽的声音立马传到路明非的耳朵里。 对,镰鼬!镰鼬!路明非来不及再在这里伤春悲秋,他在参孙的重压之下出现了破绽,破绽导致他的镰鼬群消散了,所以他才暴露了他的位置,这个破绽导致老唐用烛龙之躯替他挡下了这根将臣犼骨。 镰鼬群再次升起,在参孙降下第二根犼骨之前,镰鼬的风团再一次轰炸了参孙的耳鸣。 路明非看着眼前摇摇欲坠的老唐,老唐背对着他,似乎是不想让他看到自己的脸。他像一根枯瘦的火柴人,火焰燃烧了他的身体,只剩几根火柴在这里摇摇欲坠。 他是诺顿,他是青铜与火之王,但他被暴怒洞穿,沉睡了数千年,他苏醒了,以薄弱的人形之躯。人被杀,就会死。 血。 路鸣泽的身上全是血,老唐的身前全是血,还有天上,天上也落下了血。 天上在下血,没错,天上下起了血。血从参孙的身体上滴落。 在参孙精神力威压的记忆里,他就是拖着残破的躯体一路滴血闯进了这座青铜门。 他为什么会滴血?因为他的身上有伤?对!他在加图索家族的疯狂实验里做了几十年的培养皿,在那数十年日复一日的时间里,他的左前翼被加图索家族的人开了一个恐怖的豁口,豁口像是导管一样不断地往里注射着炼金药剂。 镰鼬的风妖精撺掇着翅膀在参孙的羽翼间周游,风妖精在寻找着他记忆中的那个伤口。左前翼,左前翼……路明非记得清清楚楚,在刚才那精神力的威压中,他就是那只被加图索家族拿来做试验品的次代种参孙,参孙的全身被无数根铁链锁缚,他全身动弹不得,然后有一个巨大的针筒往他的身体里注射试剂,他的左前翼被巨大的针筒扎出一个恐怖的豁口。 果然,恐怖的豁口……镰鼬找到了这个恐怖的豁口,还有……血,正有滋蔓的鲜血从这个豁口里流出来,那是龙血,是将臣犼骨无限重塑新生的龙血。这个伤口,居然已经连将臣犼骨都无法愈合。 将臣犼骨都无法愈合的伤口,那也是,这一副参孙的身躯中,最大的那个缺口。 “他有伤!”路明非大喊,“他的左前翼中间偏正南方两尺的位置,有一个伤口!他的伤口在流血!” 路明非喊得声嘶力竭,但回应他的却是一片寂静。老唐依然像是一根火柴人一样在他身前摇摇欲坠,而路鸣泽,路鸣泽抬头看着高空,他眼中的黄金瞳澄澈如明。 路鸣泽的神瞳肯定也看到了这个伤口。路明非忽然意识到,刚刚那可怕的精神力的威压,不止降临到了他的身上,还降临到了这里的每一个人,包括路鸣泽,还有罗纳德·唐,或者说,诺顿。 诺顿早就知道他受伤了,他在跳上参孙的脊背之上时就知道他受伤了,还有康斯坦丁,康斯坦丁摸着他的眼睛说“他很痛苦”。是的,他很痛苦,他被混血种当作培养皿,被困在暗无天日的地方困了不知道多少年,那参孙记忆里的弗罗斯特一直从二十多岁的青年长成了老成的中年,他后来出现时的模样已经跟现在相差无几……他被当作实验品当了多少年?不知道,参孙的记忆中甚至没有拨云见日的那一天。或者说,他的记忆中只剩下了那无数个折磨他的日日夜夜。 背,叛,者,参,孙——如今,诺顿还喊得出这样的话吗?那可怕的癫狂的血月,那疯狂的参孙,甚至可能都不是真正的参孙…… 永生之术。精神控制。 没想到,这两个在动漫和小说里出现都要被称为禁术的东西,居然出现在了参孙的脑海里。将臣犼骨,无限分裂重生的细胞,无限循环的龙血,无限的培养皿,无限的炼金试剂……秘党在几千年来无数次试验失败的炼金术,那些甚至可能被压在地窖里的黑魔法,那些在文艺复兴时期像瘟疫一样蔓延的黑巫术,全都被加图索家族翻了出来,他们从没有见过永生的龙,这是一个永不干涸的池子,是永不会死的试验品。他会消化溶解所有的毒素,化学实验还会害怕爆炸,但永生的将臣犼骨参孙,不会。 路明非眼前的火柴突然升起,烛龙之焰重新燃起,火柴人诺顿带着燃烧的烛龙之焰,借着天地炉心制造出的屏障,一路向上跃去。 第一百四十四章 参孙(十五) 路明非的镰鼬席卷成轰炸的风潮,轰鸣在参孙的耳朵。路明非努力不让自己漏出任何的破绽,他是这场“屠龙”的环节中重要的一环,神瞳遮蔽视觉,镰鼬遮蔽听觉,诺顿斩下神罚之剑。这是一条次代种,这条次代种在他露出破绽的一瞬间便将犼骨刺向了他的身位。你在等待时机,他也在等待时机,这是一场不死而不休的战斗。 可怕的精神力的威压第二次降临,参孙的记忆又一次像剜心刺骨一样钻入路明非的脑海中。在睡梦中,参孙突然惊醒,这时候的他是人类的身形,他全身被五花大绑,眼睛上被蒙了厚厚的绷带,他只听到黑暗中传来朦朦胧胧的说话声。 “这是你们需要的货物,弗罗斯特。” “一只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我们需要开箱验货。” “开箱验货……你确定吗?这可是一只次代种,他觉醒的力量能把你们全都串成玛瑙珠子。” “这是因为他是一只次代种,我们才需要开箱验货。” “你放心,他很强,但是很蠢,他很信我的,就像弟弟信任哥哥。他已经习惯做人了,我都怀疑他已经忘记言灵的力量了,你们可以大摇大摆地把他运送到你们的实验基地,就像送一只暹罗猫。但是……在这里?那可不好说,你要小心他像个丢了哥哥的小孩一样发疯咬人。” “你要是骗了我们怎么办?” “骗你们?哈哈,可笑。我为什么要骗你们?你们能给我什么吗?是你们加图索家族的几本秘史?还是你们关押在地底里的几个老东西?你觉得我会对那些东西感兴趣吗?不要过于抬高自己了,弗罗斯特。” “请注意你的态度!你是在跟我弗罗斯特说话,也是在跟弗罗斯特·加图索说话。当年是你找到加图索家族的家主,是你来找我们合作,我们是基于平等的关系进行交易,我们各取所需,你要是觉得这次的交易无足轻重,我们就此别过!” “弗罗斯特……你是在巴黎国际外交学院学会的这套话术吧。老实说,还上不了台面。你今年几岁?二十岁?二十岁就承接了家族内这么重要的任务,我要是你,我也会沾沾自喜。可惜啊,你的长辈难道没有教过你吗?在秘党,二十岁还没有到上桌吃饭的资格。二十岁只够龙长出一根脚趾。” “你!” “我可以找你们加图索家族合作,当然也可以找秘党的其他家族合作。你以为你们加图索家族是秘党第一大家族,就人人都有求于你们,但你却不知道,正是因为坐在这个第一的位置,其实人人都想取而代之啊。这么简单的道理你不会不懂吧,弗罗斯特? 好了,没有你,也没有我,弗罗斯特。不是“你我”,而是“我们”,这个世界上能永远捆绑在一起的,只有利益共同体,而我们的利益相性一致,至少在这只次代种上是如此。” …… 这是发生在参孙被囚困之前的故事,参孙被一个无比信任的被称为“就像弟弟信任哥哥”的人,拱手相让给了弗罗斯特·加图索,这是一场交易,也是一场合作。加图索家族用它来研究将臣犼骨的秘密,那,这个自称为“哥哥”的人,他把自己的弟弟当作无足轻重的交易品,他是谁,他…想要得到什么? 混沌的记忆继续搅乱了在路明非的脑海里,那些无数次重复的药剂、试管、尸体,无数次嘶哑吼叫的参孙,无数次埋藏在阴影里挖出来捣碎填满参孙伤口的炼金术…… 不知道过了多久之后。 参孙的眼睛终于出现了变化,他眼中的那些炼金仪器被一件件砸毁,红色的血液在导管里被打碎,那些被剥皮抽筋的牛、羊、猴子的尸体被全部挑了火化,巨大的抽水机抽吸着地上的血渍,人群之中,西装笔挺的弗罗斯特静静地看着这一切。 “你疯了,弗罗斯特!你疯了!” “我没有疯,叔父。你已经研究了几十年了,家族内部对你的研究做过考核,认为你的研究在最高时的贡献比已经超过了200:1,也就是你用一美金的成本创造出了超过两百美金的利润,家族对你的贡献都很认可。” “那你是在干什么!你在干什么弗罗斯特!” “可是你已经十几年没有任何进展了,你的研究贡献比已经从200:1降到0.2:1,这个项目已经到头了,或者说,这只次代种的利用价值已经到头了。” “你怎么能这么说!我研究的是所有人都没有研究出来的秘密!是两千多年来秘党所有混血种都没有参透的秘密!我是在研究宇宙最终的谜底!你们这些目光短浅的虫子!你怎么能这么做!” “我的确是一只虫子,叔父。虫子是不会去担心明天太阳是否会正常升起的,因为无论发生什么事,到了明天,太阳依然会正常升起,用哲学家的话说,日复如是,日日如是。” “不!不!你停下!你马上让他们停下!弗罗斯特!你毁了这一切!你毁了这一切!你跟了我十几年,你怎么能这么做?” “正是因为跟了您十几年,我才这么谦逊地跟您说话。我很敬重您,但这一切的确到头了。” “你……你!不!你是因为赶走了庞贝那个废物才这么跟我说话对吧?你现在是加图索家族的家主了,你才这么跟我说话!你根本不是因为什么0.2:1的收益才拆掉这里的一切,家族根本不缺这点钱!你是因为卡塞尔学院才来这里!你要代表家族新一任的家主去继任卡塞尔学院的最高董事,而希尔伯特·让·昂热认为你的身上存在污点!你是来洗刷你的污点!” “叔父,允许我最后一次尊称您为叔父。从今天起,我会改称你的本名,卢修斯。”弗罗斯特缓缓地走到那人的身前,说,“卢修斯·加图索,我必须得诚实地告诉你一句话,如果我真的是来洗刷我的污点,那么,你将会成为那污点中的一部分,被我一并清洗干净。” 第一百四十五章 参孙(十六) 参孙感知着自己的身体,他感觉自己是那么的……陌生。他的身体机能下降了无数倍,他像是一台行将就木的老爷车,皱纹爬满了他身体的每一个部位,他成了一个苍老的老人。 将臣犼骨,不死不休。 将臣犼骨能无限地改造他的身体,重生他的细胞,循环他的血液,但他的身体变成了这么一块锈迹斑斑的石头。他被当作炼金器皿培养了几十年,他的将臣犼骨被各种搬运而来的电磁设备、超声诊断设备、核医学设备研究了几十年,有关于将臣犼骨密密麻麻的研究资料写了几万页,他的贡献比曾经达到200:1,每一台用在他身上的医学设备都可以有200倍的产出。 “额……额……”参孙的声带受损了,这是一种古老的炼金术对他造成的永久的损害,龙的发声方式和人类似,喉腔共鸣能振动发声的肌肉声带,声带发生振动会使喉腔里的空气也跟着一起振动。而这种古老的炼金术……它就像最精密的吸血镰,它破坏了发声的声带,现在参孙的声带就像一个漏了气的气球,一把风妖精的镰刀梗在他的咽喉,他所能发出的只有嘶哑的嘶吼声。 他没有办法说话,他的身体机能退化了无数倍,他的言灵像是被阻塞的洪水,他连走路都踉踉跄跄,他的精神力缺失了,他连记忆都变得模糊不堪。 “你在发什么呆?你能听懂我说的话吗?” 参孙身形一颤,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可那个声音又如此的陌生,像是刀刻的寒风,简直让人不寒而栗。 “额……额……”参孙低着头,只知道捣蒜一样点着头。 “你回到这里,难道就是来吃干饭的吗?我养了你多少年?两千年。没有我,你早就已经沉到水里去陪那座青铜城了。” “额……额……”参孙只知道点头。 “真是蠢钝如猪。比之前还要愚蠢一百倍。加图索家族抽走了你的精神力,还抽走了你的脑袋是吗?你现在连做一个人类都不配。” “额……额……”参孙只知道点头。 “傻子,傻子。 傻子,我跟你说,在人类的历史当中,有一种很有意思的刑罚,叫作人彘,就是砍掉人的双手和双脚,挖掉眼睛,割掉舌头,然后把人放在一个只够露出人头的缸里,让他永远活着,却又生不如死。永远活着,却又生不如死,这说的不就是你吗? 不得不说,君父所说的还有点道理,人类的确有可取之处,对于如何“戒罚”同类,他们要远远地超过我们中的那些傻子。我们只知道拿身体互博,用七宗罪砍同类的心脏,真是腐朽而又粗鲁。我们不知道永恒的痛苦才是真正的痛苦,不知道不得生又不得死的羞辱才是最极致的羞辱。做人做了这么多年,我慢慢都有点喜欢这种感觉了,你希望我把你做成人彘吗?参孙。把你永远地供奉起来,你可是永生不死啊,可能时间流转了一万亿年,我死了,你都还活在那个缸中。” “额……额……”参孙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他只知道点头。 “我一遍又一遍地跟像你这样的傻子说话有什么意义?你们早已失去了作为龙的资格,你们毫无龙的威严,也毫无龙的尊严,你们甚至作为人都不配。在以前,你们只够拿去作为填补血狱的尸体。智商残缺,体态蝼萎,要不是你还有些用处,我现在就要把你切成人彘供奉在黄泉之殿。” “额……”参孙刚点了一下头,突然听到身后传来念咒般的咒语,那咒语像是一道金箍,紧紧地箍住了他的身体和意识。 咒语中说道: “聆听神谕,参孙。” 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将臣犼骨参孙,在此聆听神谕。神兆于此,与你犼骨之躯,与你龙言之灵,与你神明预兆,尽皆归为吾用,永世奴者——参孙。 一丝精神力被注入了参孙的体内,那丝被注入的精神力一瞬间激活了参孙的血脉,将臣犼骨以极速运行的姿态重塑着他的身体,龙血开始在他的体内循环。但同时,那丝精神力像是一根毒针插入了他的脑袋,另一股思维严丝合缝地钉在了他传导神经的路线上,他失控了,作为一只次代种,他完全丧失了对自己身体的控制。 他的脚步身轻如燕,他穿行在嘈杂的人流中,桌边的烟火冒上来,那是刚上的一杯龙井春茶。 他径直径穿,最终停留在一个包厢的门前。强大的龙族血脉使他的脚步几乎是贴着地面行驶,他把耳朵贴在了门边。 “……混血种。” “啊?” 参孙只听到了这两声,一瞬间,寒意和杀气在他的身边陡然升起。再一瞬间,凛冽寒意已经汇在了与他一墙之隔的门边。 他甚至没有听到完整的一句话,但他的行迹已经暴露了,他以人形之躯驱使龙族血统,他的脚步已经轻得像是猫的脚步,但就这么一个瞬间,他就已经暴露了。 这就是卡塞尔学院的s级和超a级。 他只能推开门去,他端着一个餐盘,餐盘里是一个青花瓷的茶壶。他哆哆嗦嗦推开门,那茶壶在他手里发出叮铃的颤响,那是因为他的手颤颤巍巍,抖得像是一个帕金森患者。 他看见的是,卡塞尔学院s级,“镜瞳”路明非,卡塞尔学院s级,“神瞳”路鸣泽,以及卡塞尔学院超a级,“君焰”楚子航。 —————— 尼伯龙根中,诺顿已经越过了巨龙参孙的头顶。参孙所释放的精神力的威压被青铜与火之王的精神力隔绝在外,烛龙火焰重新在他的手尖燃起,他像一根烧成枯又再一次点上火的火柴,他即将燃尽他所剩的所有精神力,这副提前孵化的罗纳德·唐的躯体已经快要干涸了,他的身体将在天地炉心、将臣犼骨和烛龙这三种言灵中彻底燃烧殆尽,但是他没有办法。 如果他做不到,他们所有人都要被埋葬在这座尼伯龙根里。 第一百四十六章 参孙(十七) 路明非和路鸣泽的言灵遮蔽着参孙的感官,将臣犼骨飘在天上,像是缺失了目标的炮弹。 诺顿不敢立马与参孙有正面接触,在双方接触的一瞬间,参孙就能立即感知到他的方位,然后将臣犼骨就会像精准的雷达一样锁定目标开启反击。他的机会不多,或者说,他只有一次机会。 唯一的那次机会,来自于参孙的缺口,那个可怕的巨大的伤口,由于被作为培养皿实验而被切开的恐怖的伤口。这个伤口连将臣犼骨也无法愈合,在施放言灵,精神力驱使参孙血液流动的时候,那些鲜血就会像沸腾的开水一样不断地从这个豁口中流出来。 难以愈合、难以弥合的伤口,血从这里喷涌,烛龙之焰也应该从这里倾灌如注! 疯狂的烛龙之焰像是从天而降的陨石,陨石滑过了漫长的大气层,在大气层中燃烧成了火焰的烛星,烛星拖着长尾,摇曳生姿,一头扎进了那豁大的伤口。 连将臣犼骨也无法修补的伤口,每次释放言灵时都会像火山口一样喷射出汨流的鲜血。这个豁口当然不是以人力可以切割的伤口,这像是用纯粹的精神力切割而开的伤口,就像是世界上最精妙的工匠用七宗罪中最精细的武器“妒忌”所切割而出的伤口。 诺顿手中烛龙的火焰抵达了伤口。 澎湃的燃烧的热量聚集于烛龙之焰,烛龙燃烧了空气中的所有火元素,它带着狂舞的热量,拽着拖尾,钻入了裂开的伤口。 恐怖的嘶吼声哀彻天地,参孙在空中抻直了羽翼,他的表情狰狞,脸上的鳞片都在绷紧,巨大的疼痛刺激了他的神经,它像一只被点着的火鸟,他眼神中的红色恐怖得耀眼。 将臣犼骨纷至沓来,正如同诺顿所想的那样,烛龙在接触到参孙的一刻,就是他暴露身位的一刻。此时的诺顿站立于参孙之肩,烛龙之焰从他的身体流出,纯净的火焰之力在参孙的伤口处撺掇爆裂,参孙的背肩闪起了烛龙的太阳耀斑。 太阳耀斑从空中爆裂,高空中闪耀起纯净的金白色火焰,烛龙之焰沿着参孙的伤口一路往下,那是恐怖的伤口,无数的炼金药剂从这里注射进参孙的身体,而今天,灌注进伤口的是青铜与火之王的终极言灵——烛龙。 隔着鳞片、血肉和皮肤,参孙的身体内部也开始闪耀起纯净的金白色火焰,那是烛龙洞穿了他的身体,恐怖的高温开始在参孙的身体里燃烧。 无数次隔绝了烛龙的犼骨将臣,如今无法再为参孙提供护佑的屏障,这个天然的伤口,成为了烛龙倾灌的入口。 从参孙翼骨中分裂而出的将臣犼骨,此时带着威势之力堂堂而下。诺顿暴露了自己的位置,为了让烛龙快速倾灌入参孙的伤口,诺顿就站在参孙的翼肩,那个被切开的伤口就在他的身前,他的手抵在伤口的边沿,烛龙在他的手中倾泻而下。 而他的这个位置,就是将臣犼骨的活靶子。 飞速争鸣,将臣犼骨朝着诺顿的头颅威赫刺来,那是极速的犼骨,带着剔骨筝鸣声,参孙的身体在被烛龙渗透、燃烧、爆裂,他只能用这种搏命的办法。犼骨如果伤到了躲闪不及的诺顿,那必然也会伤及诺顿之下的他的身体!用将臣犼骨对抗将臣犼骨,下场是什么一目了然——两者都会粉碎! 参孙翼肩之上的诺顿,他回过了头。 他看见的是,遮天蔽日的立棍,像是马上就要压断脊柱的恐怖气息。犼骨像是支撑穹顶的苍天之柱,它足以顶起天庭,而它现在的目标是要把他压断! 诺顿眼睛缓缓地闭下。此时的他是罗纳德·唐,也是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这副人类的躯体的确就要干涸了。其实在听到康斯坦丁那句“吃掉我”的时候,诺顿的内心动摇了。吃掉康斯坦丁,吃掉他的精神力,让他的力量帮助你新生,让他的力量帮助你登基。 四大君王王座上的双生子并不是共享王座,从来没有双生子会共享王座,即便是诺顿和康斯坦丁,坐在王座上的也是诺顿,而康斯坦丁只是那个王座背后的筑基人。 是路明非拯救了他诺顿。也是路明非拯救了康斯坦丁。路明非说的没错: “只有弱者才会献祭自己的同伴。你是弱者吗,诺顿?” 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永远不会是弱者。 诺顿睁开了眼。 他的眼睛是纯粹的黄金色——黄金瞳。 黄金瞳中长出金色的烛液,烛液的火光从他的眼睛中蔓生出来,火光化作饕餮巨口,化作撕赫龙形,再化作磅礴巨焰,巨焰如同降世裂鸣的巨龙,带着倾灭之势滔天而上。 烛龙吞没了第一根苍天之柱,漫天之火展开身形,在第一根苍天之柱之后还有第二根,吞没了第二根还有第三根……那些从参孙骨翼里演化而出的将臣犼骨,所有的将臣犼骨,都被烛龙之焰包裹其中。如果这些火焰凝结、汇聚,以最大的威力降临地面,那就是足以毁灭整个布鲁克林的灭世级言灵——烛龙! 与此同时,诺顿手中的金白色火焰一路向下火窜,在参孙的身体里突行。参孙体内像是安装了一块反光的透片,闪亮的金白色在蔓延,烛龙之焰如同树根一样不断在参孙的体内虬根、生长。 额……额…… 苍白的嘶吼。 参孙不断地嘶吼、哀嚎,他的声带是损坏的,有像镰刀一样的刀刃破坏了他的声带,他发出的嘶吼声干瘪而又无力。他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无数次地干瘪而又无力,今天,在这座尼伯龙根中,在这座青铜城中,也是如此。 闪耀的爆裂。 烛龙的火焰在参孙的身体里爆裂,同时也在天顶的将臣犼骨中爆裂,闪耀的金白色遮蔽了整片天空。就像是太阳从天边升起,黎明照耀了大地,而这边大地之上所有的山和海,人和物全都被洗净,只剩一片空空荡荡的金白色。 迟来的爆炸声响起,光线传播的速度要远远超过声音传播的速度,就像你是先看见闪电,再听到雷声。 闪电撕裂天空,雷声震彻天地。 只见那被撕裂的天空中,落下了两个火柴般干枯的人影。那两个人,一个是罗纳德·唐,另一个则是—— 白头白发,好似年过古稀的老人,林家早茶的侍应,他们的老熟人——老孙。 第一百四十七章 参孙(十八) 两道身影重重地坠落,干瘦的火柴失去了燃料,只能失控地加速坠落。 路明非赶在诺顿坠落之前接住了他,混血种的力量强化了他的身躯,他才敢上去用双手接住诺顿的人形。 诺顿坠落于路明非的双手间,路明非这时候才发现他的身形轻飘飘的,他好像是一个泄气的气球,落到他的手上的时候血色全无。 而另一具身体,满头银发,老年斑深邃褐迹,整个身子骨好像马上就要散落的老孙,重重地坠落在地,他像是一条被捞上岸的鱼,在地上拍了拍,便无力地拍倒在地,只扬起一片尘沙。 “哎呀,看起来是一位老熟人嘛。”路鸣泽笑嘻嘻地走上前去,他掸了掸老孙身上的灰,为他撩了撩头上的银发。他看上去那么苍老,脸上的皱纹像是黄土地上的沟壑。 “原来是林家早茶店的老孙,原来你是一只次代种啊。你在我们在早茶店的包房的时候就蹑着脚步猫在屋外偷听,还好那时候楚子航师兄人美心善,武功高强又心眼多,否则我们的小秘密岂不是要被你偷了个精光?” “林家早茶店的老孙,是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参孙,听起来有点离谱,实际上——实在是太有谱了不是。人家老孙不姓老,姓孙,人家参孙也不姓参,姓孙。来到美利坚布鲁克林,姓在后,名在前,这叫做入乡随俗。” 路鸣泽……又在胡说八道了,但除了他没有人说话。现下,一场可怕的硝烟才刚刚散去,诺顿、康斯坦丁、参孙,像三具干尸躺倒在地,如果路鸣泽不说话,这里就是一个寂静的坟场。 “罗纳德·唐。”路鸣泽又重新喊了老唐的名字,他是在跟罗纳德·唐说话,而不是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罗纳德·唐先生,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你为什么会来到这座青铜城?是巧合吗?不太像吧。” 无人回应他,他又继续说道,“还有,为什么老孙也会出现在这座青铜城?难道他这么巧来寻亲吗?” “不,我应该换一个问法,为什么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参孙,会以人的姿态出现在一个与你同一个街区的八大道唐人街?难道八大道唐人街是你们青铜与火之王血裔的福地,你们都要来这里吸取日月精华吗?” “你没有发现,你一直被一双眼睛注视着吗?一双深邃的、无处不在的眼睛,他亲眼看着你一点点长大。他看你就像屠户看着猪仔,养肥了养胖了,就拿起屠刀,把你切成前腿肉、后腿肉、臀尖肉、五花肉,扔到猪摊上能按四种不同的价格卖。” “罗纳德·唐,你再仔细想想,如果没有我和哥哥来到布鲁克林,你的结局是什么?成为参商眼睛中的登基者?成为参孙的骨下尸魂?或者,还有一种可能是,成为秘党的石英箱中福尔马林泡的标本。” “参孙,参商……仔细想想,你的次代种的叛变率已经达到了50%。老实说,跟汉武帝刘彻的子嗣的叛变率差不多,不愧是同一个时代的君王,在后代的教育上如出一辙。” “可喜可贺,可喜可贺,你已经掌握了帝王家的精髓,你是一个合格的君王了。可惜,帝国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啊,封建时代在工业革命和文化革命中被杀头了,现在都讲究民选,要有口条要拉票要培养你的拥趸。不过,我们学院还是独裁制,我们希尔伯特·让·昂热校长还是一意孤行,而我们副校长是一个只会吊红酒房子里一堆大胸女写真的老淫棍,而你是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我支持你来竞选校长!我给你在下面打闷响做配合,诺顿!当校长!诺顿!当校长!当校长!!” 路明非已经听不懂路鸣泽在讲什么,他好像已经讲嗨了。 “诺顿,当然,还有康斯坦丁。诺顿,康斯坦丁,接下来你们有什么打算?要回布鲁克林玩你们的兄弟扮演游戏吗?还是租一辆核潜艇到马里亚纳海沟再躺个几百年。你们俩都这么虚弱,老实说,连我的两位师兄“风情贵公子”恺撒和“永燃瞳术师”楚子航都打不过。 我觉得,要不还是回去继续当你们的‘罗纳德·唐’和‘牛顿’吧。不过,如果要回去当‘罗纳德·唐’和‘牛顿’,那我可得提醒你,我哥哥是个感情驱动的傀儡,可“永燃瞳术师”楚子航不是,我们的最伟大的屠龙教育家希尔伯特·让·昂热校长也不是。如果你是龙,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切下你们的心脏,即便你们是他们的挚爱也一样。 那我们该怎么办?先把最麻烦的知情者楚子航做了?让他说不出话?还是让我们的‘感情傀儡师’路明非同学去跟楚子航深情痛诉?老实说路明非同学忽悠人的水平还不错,可惜‘永燃瞳术师’楚子航就是个臭水沟里的硬石头……” 诺顿突然从路明非的怀里站了起来,他枯瘦瘦的,就像是一根随风摇曳的木柴棍。 路明非没有阻拦他,他就这么静静地看着诺顿深一步浅一步往前走着。路明非的内心很复杂,他甚至不知道他眼前的这个人是罗纳德·唐,还是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 诺顿缓缓地走到了老孙的身前,在他身前的地上躺着的是一副干枯的风中残烛的身体,身体甚至有一些像风干了的木乃伊,要不是刚刚他从那巨龙之形蜕变而来,都没有人会相信他还活着。 “他的手臂上其实有一个伤口。”路鸣泽说,“化为龙形之时被切开的伤口,在人形之躯上就像是一个针孔。施放言灵会带来血液流动,这个切口就会涌出鲜血。” “七宗罪。”诺顿说。 “七宗罪?”路鸣泽缓缓笑了笑。 “七宗罪。康斯坦丁。”诺顿说。 这下路鸣泽听明白了,他是要使用传说中的武器七宗罪,斩断他眼前这只背叛者参孙的生命。 第一百四十八章 参孙(十九) 可是,七宗罪,在哪呢?自从他们来到这座尼伯龙根,他们只见过七宗罪中的一把武器——那把插在参商脊背上的斩马刀,暴怒。暴怒此时应该在楚子航的手中,但是,楚子航,又在哪? 七宗罪是青铜与火之王锻铸的至臻武器,其间蕴含着足以斩杀龙王的纯粹精神力,那精神力……其实是来自于青铜与火之王的弟弟,康斯坦丁。康斯坦丁用自己的精神力重锻了七宗罪,他也在那之后蜕化为了胚胎。可以说,七宗罪上灌注的不止是康斯坦丁的精神力,还有康斯坦丁的生命。 “杀死龙类最好的武器是精神力,比如说贤者之石。”路鸣泽在一旁闲庭信步,“再比如说,七宗罪。七宗罪是青铜与火之王锻造的武器,拿来斩杀背叛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很合理。” “七宗罪!康斯坦丁!”诺顿又一次面色狰狞地说。数千年的仇恨有些吞噬了他的理智,在自己的王座上被自己视为“臣子”的次代种背叛,遗传了他的将臣犼骨的次代种参孙甚至在苏醒之后依然想要致他于死地,这种仇恨,唯有用七宗罪处决才得以解恨。 暴怒、贪婪、傲慢、色欲、懒惰、饕餮,都没有出现,连妒忌也没有出现,整个尼伯龙根中只有无尽的空响声,还有诺顿狰狞的喘息声。 寂静的尼伯龙根中,康斯坦丁缓缓地从地上站了起来,他脸色苍白,胸口的伤口还在溃烂。如果他是人,他此刻应该躺在战地医院里,白大褂的护士一边帮他包扎一边眼泪落到他的伤口里,护士会说“别害怕别害怕,你不会死,你不会死的”,但实际上,他马上就要死了,在他闭上眼睛的那一刻,就是死亡的汛期敲响他的门铃的时刻。 但他是康斯坦丁,他是青铜与火之王。在两千年前,在他耗尽了自己几乎所有的精神力锻铸出七宗罪之后,他还要仰望他的哥哥登上王座。他并不害怕沉眠,他只是害怕自己醒来之后,哥哥不在他的身边。 康斯坦丁一步、一步迟缓地挪动到了诺顿的身边,他们两人一同低头望着躺在地上的老孙。满头白发的老孙,看上去他躺的地方就是他的坟墓。 “他很痛苦,哥哥。”康斯坦丁说。 “那就送他去永生极乐。”诺顿说。 “不。”康斯坦丁摇了摇头,“他很痛苦,哥哥,你听到了吗,他的心在滴血。” “他的心在滴血,但你的身体也在滴血!如此僭越,如此罪恶,堪入黄泉择命。” “不,哥哥,他很痛苦。”康斯坦丁还在摇头,他的苍白的脸上甚至还有两道泪痕。 “痛苦……呵,痛苦,难道不是我们的必由之路吗?你我遭受的痛苦,何止于其百倍!” “他没有背叛你,哥哥,他没有。”康斯坦丁还在摇头,“他只是……身不由己。我们都没有那么强大,更何况是他呢?我们在诸神黄昏之时也只能躲在阴影里,我们在布鲁克林也只能住在一个小房子里,我们被无数双眼睛盯着,更何况是他呢?” “即便他没有背叛我们,他也只是个弱者。弱小者和背叛者一样,都不配作为我的臣子。”诺顿脸上青筋暴起,看起来,即便他没有七宗罪,即便他因为施放灭世级的烛龙几乎拖垮了一整副人类的躯体,他还是想用他自己最后那一点力量处决他面前的老孙。 “他的言灵凝滞了,他现在都没有‘将臣犼骨’,他现在就是一个普通的老人,他真的会死的。” “人都会死,混血种也会,凭什么他可以一直活着?”诺顿有些疯癫地笑了几声,说,“你知道吗,当时在神殿中央,那些混血种和人类就是这么说我的。是啊,凭什么我不会死?我也会死,无数人盼着我死,最好是死在王座上,死得毫无颜面。就是因为那么多人希望我死,我才会在两千年前陷入沉睡,才会在两千年后被背叛者追杀,有多少盯着我们的眼睛?我们可是青铜与火之王啊,我们全身上下都是宝贝。” “可是他没有想过要杀你,从来没有过……” “哥哥,你有没有觉得像在看一场肥皂剧?”路鸣泽来到了路明非的身边,他对着路明非悄悄地说,“生冷硬倔的老驴诺顿,软糯醇厚的小弟康斯坦丁,两个人在争吵要不要把自己家的老黄牛杀了充饥,诺顿心狠手辣就要手起刀落,一旁的弟弟康斯坦丁看着老牛在流眼泪,就一直护在那老黄牛的身前。” “啊……啊?”路明非有些没回过神来,路鸣泽的脑回路一直都是超脱天外的,你都捋不清他话里是不是还藏着话。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如果你是诺顿,你会怎么做?”路鸣泽问。 “啊……”路明非真的没想到路鸣泽会问这种问题,他也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回答这种问题。他看着躺在地上的老孙,那个他曾经在林家早茶店里看见还要痛诉资本主义吃人的老孙,他被加图索家族的人囚禁了几十年,被当作培养皿研究了几十年,他的身体根本不受控,他要来杀你可能根本不是他的本意。现在他就躺在你的身前,他好像身子骨都已经埋进了黄土里,你随时可以处决他。 “那么我先换个简单的问题,假如在你面前的是那只老黄牛,你动不动手?” “应该……不会。我不杀生,我连杀只鸡都手抖。” “那如果不杀这只老黄牛,你和你的弟弟就会饿死呢,不仅你会饿死,你的弟弟,我,路鸣泽,也会饿死。” 路明非低下了头,有些沉默。他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虽然这是一个看上去根本没有选择余地的问题。 “那我们回到源初的问题,如果你是诺顿,你面前就是这个背叛者参孙,或者说弱小者参孙,你会怎么做?” 路明非根本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他看着远处的诺顿和康斯坦丁,康斯坦丁正护在参孙的身前,他那瘦弱的全身苍白的身体,好像一缕风都能把他吹走,但他张开双手挡在诺顿之前,参孙被他护在了身后。 “看起来很难下决定是吗?这样的话,我先告诉你我的答案。对于可能对你造成生命威胁的人,无论他的威胁率是99%还是1%,你都要抢在他之前把这个威胁率降到0%,这就是这个世界生存的法则。” 路鸣泽说的…… 是对的。 因为路明非很快就看到,那地上的老孙,他的身体在一瞬间变了样,他满头白发化作了黑发,他脸上的老年斑一瞬间磨平了,他全身的皮肤像是蛇一样瞬间退了皮,崭新的新生命诞生于他的躯体,他一下子变成了一个二十岁的青年。 然后,那个青年,他的手臂忽然化作了绞肉的骨钻,捅进了护在他身前的康斯坦丁的心脏。 第一百四十九章 参孙(二十) “康……康斯坦丁?” “哥……哥。”康斯坦丁低着头,他看着从自己身体里穿出来的骨钻,那骨头就像是电钻的钻芯,螺旋曲折,钻芯上还带着鲜血。 一口鲜血从康斯坦丁的口中喷吐而出,直接吐到了诺顿的脸上。 “康斯……坦丁?” 骨钻从康斯坦丁的身体里拔出,一瞬间康斯坦丁像个被泄了气的娃娃,瘫软在了地上。 消耗了大量的精神力而又被透穿过胸膛的康斯坦丁,如今又被参孙的将臣犼骨刺穿了心脏。 一瞬间,地动山摇,天崩地裂。 “人的一生不可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路鸣泽笑了笑,“但是龙会。” “多么高明的骗术,连我的‘神瞳’都无法看透。数千年的时间,龙从人那儿学会了欺骗与隐藏,算得上是高明的进化。”路鸣泽看向路明非:“哥哥,你明白了吗?为什么皇座上的皇帝会杀死自己的孩子,杀死自己的妻子,杀死自己的兄弟,因为人是最懂得欺骗和隐瞒的动物,而且,人还最渴望权力,最懂得报复,最不记廉耻,人才是这个世界创造的最完美的生灵。” “这原本该是一场多么盛大的宴席啊,宴席上堆满了混血种和龙的尸骨。长桌的主人点着烛火,拿着刀叉,他坐在主座,来参加他设下的葬礼。”路鸣泽抬着头,他继续说着他话剧般的台词,“宴席上的人都到齐了,龙王诺顿是他的主菜,诺顿的弟弟康斯坦丁是主材的陪料,卡塞尔学院是他的刀叉,路明非和路鸣泽是他白色的领巾,他用领巾擦了擦嘴,然后把它扔在了一旁。他站起来了,他要享受他的主食了,他要向全世界宣告,他是这场宴席的主人。” “你在说……什么?”路明非……他的大脑短路了,他的的确确短路了,他甚至都记不清路鸣泽刚才说了什么。他看着眼前的老孙一瞬间年轻了几十岁,他看着老孙的手上长出骨钻,他看着老孙的眼睛带着血红的圆月,他还看着老孙的身体逐渐膨胀,变大,他又重新变回了那条巨龙——参孙。 巨龙振翼,地动山摇。 天上落下了碎块,整座青铜城像是十级地震一样地动山摇。巨龙伤口上的血像是喷泉一样喷涌不止,溅到路明非的脸上。 “这座尼伯龙根,要塌了。”路鸣泽说。 “什么?”路明非还在持续短路中,尼伯龙根……会塌吗?可是,尼伯龙根不是一个环吗?为什么一个环,会塌? 参孙震动着他磅礴的羽翼,此时的他重新化作龙形,诺顿和康斯坦丁在他面前不过只有他的一块鳞片大小。他拍打着羽翼,龙口吐息,此时他的身前已经没有了天地炉心,也没有了烛龙,诺顿在那次烧尽将臣犼骨的烛龙之焰中耗干了他所有的力量,他的这副提前苏醒的人形之躯已经弹尽粮绝,而他身前的参孙—— 宛若新生。 诺顿的眼睛通红干涩,他在不停地喘气,他的喘气声带着痛苦、愤怒和悲凉,他扶起倒在地上的康斯坦丁,康斯坦丁在他怀里就像一张剥落的人皮。 “你有没有想过,今天是为你准备的葬礼。”路鸣泽来到了他的身边,他用极小的只有诺顿能听到的声音说道,“从你踏入这座青铜城开始,就有满天的白花为你落下。” “你的弟弟是你的陪葬品,而我们是你的殉葬人。”路鸣泽继续说,“你得庆幸今天来这里执行任务的人不是希尔伯特·让·昂热,而是路明非。否则希尔伯特·让·昂热已经切断了你的人形尸骨。” “身为龙,你空有权能,却刚愎自用,你在两千年前死于自己的次代种之手。身为龙,你高傲而又自负,你被人类的权力蒙蔽了双眼,你像是王莽,城墙将破、敌师将临,还要与你的臣子在南郊举行哭天大典,你还给他们一一加官进爵。人类的权力让人类沉迷,没想到你也沉湎其中。” “这是对你的判词。诺顿。” 路鸣泽又看向了倒在诺顿怀中的康斯坦丁,他继续用极小的声音说,“身为龙,你愚痴而又软弱,你像个哥哥养大的孩子。你本有时间和力量解决一切危机,却选择躲在哥哥的怀里扮演你被宠爱的角色。你的‘吃掉我’难道不是你自我的感动、渲染和满足吗?你渴望被吃掉,因为那是你价值的证明。你却没有想过,你不止是你哥哥的弟弟,还是王座上的君王。” “这是对你的判词。康斯坦丁。” 路鸣泽又回过头看着参孙,此时尼伯龙根中天顶塌陷,坠落的石块正一块一块落到参孙的背上。 “你弱小而又愚蠢,可悲而又可怜。你值得同情,我却不会同情你。你弱小到不敢反抗,你愚蠢到什么都看不清。你化作了他人的傀儡,可悲,他成为了他人的爪牙,可怜。理应不该怪罪于你,但你弱小而又愚蠢,而我最讨厌弱小和愚蠢。” “这是对你的判词。参孙。” 路鸣泽的黄金瞳闪烁,参孙血红沸腾的眼睛中突然闪过黄金瞳的金光。此时地动山摇,整座尼伯龙根像是地震引发了可怕的海啸,恐怖的呼啸声在尼伯龙根中穿行。 参孙突然高高飞起,他前翼上那个可怕的伤口像是个爆发的火山,还在不断地往外喷着鲜血,他狰狞着,嘶哑着。可怕的呼啸声掩盖了他所有的声音,那像是末日的呼号声。 大地突然皲裂,在参孙飞起的那个位置,居然裂开了一道巨大的地痕。那个裂痕,像是大地被撕开的伤口,那个伤口,是一个足以填满万人尸坑的伤口。 “这座尼伯龙根,要塌了。”路鸣泽又一次说了相同的话。 尼伯龙根的力量来自于龙的精神力,每一座尼伯龙根都有他的主人。而当尼伯龙根的主人精神力消亡的时候,就是这座尼伯龙根消失的时候。 而这座尼伯龙根的主人,是康斯坦丁。 第一百五十章 崩塌的尼伯龙根 尼伯龙根塌了会怎么样,没有人知道。在《尼伯龙根之环》中,最后一幕是诸神的黄昏,诸神黄昏之时,世间的所有可见之物都在疯狂和血色中同归于尽、共同湮灭,最终都化为了永恒的虚无。 参孙高悬于天,崩塌的尼伯龙根就像是两千年前坍塌的那座青铜城,两千年前发生的一切在今天重现,天上落下无尽的坠石,大地开裂,狂涌的哭嚎声在尼伯龙根中乱窜,一切都笼罩着末日的气息。 参孙盘旋在高空,他复苏了,甚至宛若新生,他消耗的精神力不知道何时又重新聚拢回来,他的将臣犼骨的细胞在极速分裂,重塑着他的躯身。 在两千年前,他也是面对着一座即将坍灭的青铜城,当时的高山横生折断,当时的城墙回荡着哀嚎,当时的神殿坠入水中,他不像参商拔出了背叛的暴怒,也不像参间护着青铜城落入了水中,他在那场大战中是一个逃兵。 耀眼的黄金瞳闪烁在参孙血红色的曈仁中,在崩塌的尼伯龙根中,参孙宛若新生的躯体熠熠生辉,他完全看不出大战之后的疲态,他甚至连最初的哀嚎声都不见了,那些哀鸣和痛苦好像都是他营造出来的假象,他一切的伪装好像都是为了杀死他眼前的敌人——诺顿和康斯坦丁。 他血红色的眼睛中闪过耀眼的黄金瞳,然后他掉转回身,庞大的羽翼振动着身躯,巨大的身影在高空中滑翔而过。 他离众人远去。 他渐渐地消失在了高空之中。 “他跑了!”诺顿怒吼,“两千年前,他是一个逃兵,两千年之后,他依然是一个逃兵!” 呲。 呲,呲。 大地还在开裂,这种程度的裂口已经无法用地震来解释,它简直就像是大地板块迁移的裂痕。在古早的地球,大地板块迁移导致非洲大陆和南美洲大陆分成了两个板块,而在古地球,那是同一块相连的土地! 而这一切正在这座尼伯龙根中发生。尼伯龙根的大地在开裂,无法阻止的裂痕在这座尼伯龙根中生长,这是星球的地壳变动才会发生的剧变,但这一切正在这座尼伯龙根中发生。 这一切完全无法阻挡,就像是末日到来时的征兆。天上的碎石不停地砸到地面,在地上砸出一个个碎坑,而在下一个瞬间,一道开裂的裂痕就吞没了这个碎坑。那道裂痕,深不见底,看不见颜色,即便在黄金瞳的照耀之下,依然是无尽的虚空深渊。 恐惧的裂痕在迅速地蔓延,一瞬间蔓延到了诺顿的脚下,起初只是短小的一段刻痕,忽然间变成了手臂般粗细的裂迹,而在下一个瞬间,它已经吞没了诺顿的一只脚。 一只巨大的龙翼从诺顿的脚边升起,这只龙翼并不像刚才所见的次代种的龙翼一样布满黑鳞,漆黑如铁。相反,它的鳞片并不致密,甚至像是柔软的绒毛,可惜,这些绒毛如今像是被浓硫酸腐蚀一样溃烂,它凹凸不平,像是有巨大的烫口在这只龙翼上点上溃烂的脓疮。 另一只龙翼也伏地而起,两只同样溃烂的龙翼拍打着地面,在那龙翼之上显现出了龙身——远没有参商的狰狞和恐怖,这只龙棱角分明,眼睛细长,他低下头啄了啄他的翼尖,那里是一个恐怖的溃烂口。然后他又啄了啄他的身前,那是诺顿和路鸣泽。 那是——康斯坦丁。那是康斯坦丁的龙形。 巨大的裂痕继续在大地上裂开,康斯坦丁抻了抻他的羽翼,他飞到了半空中。 他把诺顿、路明非和路鸣泽全都带到了他的脊背之上。他的脊背远没有参商那样宽广,他的尺寸也远不及他的次代种参商,他在人类的躯体中是一个小孩,没想到他的龙形也有些柔弱和娇小。 康斯坦丁的眼中闪耀起灼热的黄金瞳,黄金瞳为他们照亮了前方的道路,在无尽的黑暗中,在可怕的看不见尽头的末日崩坏中,康斯坦丁的黄金瞳为他们照亮了道路。 那是离开尼伯龙根的路。他们心知肚明。 那是他们回家的路。 路明非坐在康斯坦丁的脊背上,他的身边是路鸣泽和诺顿。他感觉自己像是一个被海水冲刷到孤岛上的求生客,他四处看看,但他的四周都是看不见天际的海水,只有这座孤岛是他的港湾。 有小孩的啼哭声传到他的脑海里,那是常见的啼哭声,像是找不见了父母,或者脑袋磕到了墙角,啼哭声嘤嘤啼啼,很久都没有散去。 但路明非回过神来,四周却一片嘶唳,只有漫天的碎石声和嘶吼的风声,没有啼哭声,没有小孩的啼哭声。 “是他在哭。”路鸣泽好像跟路明非心有灵犀,他低头摸了摸康斯坦丁的脊背。 “康斯坦丁……在哭?可是,我没有听见他在哭。” “他只是在隐忍着眼泪而已。不想让我们发现。”路鸣泽说,“就像是一个故作坚强的小孩子,磕到碰到了忍着眼泪,但是一看到妈妈泪水就决堤了。” “他的全身都溃烂了,全身都是疼痛的伤口,但他没有哭。他马上就要离开他的哥哥了,他才跟他的哥哥相处了两年,过去了漫长的两千年,他们只相处了两年。他没有哭出声音来,可能是怕被听到吧,想咽回去。” “哥哥,你发现了吗?其实我们可以感知到龙的内心,刚才参孙的内心,还有康斯坦丁的内心,都会通过精神力传导给我们。就像是入学考试时的龙文,你的血统越高,你对龙文的感知也越敏锐。” “这是什么?侧写吗?”路明非感觉自己讲了一个白烂的笑话,而这个笑话刚在不久前讲过。 “与其说是侧写,不如说是——血之哀吧。龙血会让我们不自觉地吸引同类,也会让我们血脉相连。”路鸣泽顿了稍晌,然后抬头说,“你看,他在哭。” 这回,路明非真的听到了哭声,那不是小孩的哭声,而是——诺顿的哭声。 第一百五十一章 崩塌的尼伯龙根(二) 这回,路明非真的听到了哭声,那不是小孩的哭声,而是——诺顿的哭声。 诺顿,不,他此时此刻完全都不像是诺顿,他的黄金瞳熄灭了,他的威严和棱角都熄灭了,他的棕发乱蓬蓬的,像是鸡窝,他一身风衣松垮垮,他像是那个小县城里开着摩的到你身边还要耍帅转两圈的朋友,但他这回耍砸了,其实他敏感得很,脆弱得很,他的眼泪啪嗒啪嗒掉下来。 路明非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那个时候他还是“罗纳德·唐”,路明非借助公共通讯联系上了他,而当路明非开着布加迪威龙来到罗纳德·唐公寓的楼下时,正有装修工人在往楼上搬运两人用的桌铺,那是老唐为路明非和路鸣泽准备的上下铺。 他们四个人像是大学的男寝舍友一样睡在那个二十平的小屋里,每天太阳在牛顿的风铃声中升起,拉开窗帘,伸懒腰的那个人影会遮盖住这小小的整个房间。路明非那几天心神不宁,他总是四个人里起得最晚的一个,而当他起床的时候,牛顿一定已经准备好了牛奶和煎蛋,第二天还会换成白米粥和咸菜。八大道唐人街有很多华人,牛顿学习过很多手艺。在那个时候,牛顿还是怕生的,老唐拉着他喊自己“路明非哥哥”,他还会害羞地躲到老唐的身后。 可是现在,他要死了。 他要死了,牛顿。 他要死了,康斯坦丁。 尼伯龙根是龙的精神力创造的空间,而这座尼伯龙根是康斯坦丁的尼伯龙根。康斯坦丁的身体在溃烂,这座尼伯龙根也在溃烂,他身体上的脓疮就是这座尼伯龙根的脓疮。 这是他最后的一点精神力了,他化作了古老的龙形,他全身溃烂,他全身都是伤口,他的精神力已经不足以修复他的伤口,他把他的最后一点力量都用做了带他们逃离这座青铜城。还有—— 修改这座尼伯龙根。 康斯坦丁眼中的黄金瞳愈发圣烈,黄金瞳的光辉几乎已经可以比肩之前参商灭世的烛龙,康斯坦丁的精神力在燃烧,修改尼伯龙根远比施放言灵所需要消耗的精神力更庞大,他几乎是在燃烧他最后的生命。 他还要做最后一件事情。 碎石在坠落,但坠落的巨石一瞬间腾挪不见,地底碎开裂痕,但那些裂痕一瞬间斗转星移。 康斯坦丁是这座尼伯龙根的主人,他拥有“修改”尼伯龙根的能力,他是青铜城这座尼伯龙根的场景建造师。他之前修改过尼伯龙根,他创造了他与路鸣泽的独处空间。 当然不止于此,他把路明非和诺顿送往了龙纹壁画,龙纹壁画里是诺顿的记忆,也是这座青铜城的记忆;他把恺撒和楚子航送去了锻铸七宗罪的熔炉石窟,他把暴怒连同贪婪、傲慢、色欲、懒惰、饕餮送给了卡塞尔学院;他把叶胜和酒德亚纪送去了当年囚禁他的牢地,那是最后一把七宗罪——妒忌的藏身之地。 七宗罪,是他与路鸣泽的“交易”的一部分。 他的力量已经无法支撑这座尼伯龙根,他的生命力在极速地衰竭,在他死之前,他只能做到最后一件事情。 恺撒,楚子航。 叶胜,酒德亚纪。 他要把他们送出这座尼伯龙根。 —————— 远在芝加哥的卡塞尔学院,诺玛正在快速梳理着情报。洛朗宁的信息很有价值,路鸣泽在离开八大道唐人街之前,给过执行部七组一个名单,名单里有几个需要重点盯守的人员,其中一个已经在洛朗宁的望远镜之中蜕羽成龙,根据推测,那至少是一只二代种以上的龙裔,而名单中的另外一个人…… 他刚与加图索家族完成交易。 出现在八大道唐人街的加图索家族的人员,他们不是冲着弗罗斯特悬赏榜上的路明非来的,而是冲着路鸣泽列下的名单中的这个人来的。 他们明显不是第一次合作,他们的行事极其隐蔽,他们会面的房间甚至安置了电磁干扰器。执行部七组有洛朗宁这种卡塞尔学院最尖锐的鹰哨,但对于这次会面他们也没有得到任何可靠的情报。他们被辨认出来还是因为洛朗宁跟其中的一个人有过私交。 塔克文·加图索。其实芬格尔也认识他,因为当时学院成立了研发eva的特别小组,芬格尔是组长,而他就是这个小组的副组长。 诺玛把塔克文·加图索贴上了相片墙,在这个以陈墨瞳失踪为导火索的事件之中,不知不觉已经牵引来了越来越多的加图索家族的人。 “塔克文·加图索,牛津大学生物医药学和机械工程学的双料博士,博士毕业后回到卡塞尔学院。”一旁的芬格尔解释说,“他在大学期间三百六十五天泡在研究室和图书馆,他不仅研究生物医药学和机械工程学,还研究北欧神学,他阅读过有关于北欧神话的所有古籍,甚至包括中世纪吟游诗人的诗曲。他与加图索家族的很多人走得并不近,尤其是盖厄斯这种纯血统论者、弗罗斯特的拥护派,在他眼里弗罗斯特是窃取了权能的小人,而盖厄斯是活在古罗马教廷的小丑。” “他是庞贝的支持者?”诺玛问。 “不,在他眼里庞贝是条挣脱了狗链的狗。”芬格尔说,“这可不是我说的,是他亲自说的,洛朗宁可以作证。当然,在他眼里,我是表里不一的虚伪作秀家,而洛朗宁是不折不扣的马屁精。” “他看起来……很难相处?” “不,恰恰相反,他很好相处。因为他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都泡在研究室里,大部分时间都在修改逻辑和算法,跟他的交流99%都是工作。因为他老黄牛一样的辛勤耕作,eva的开发进度比我原先设想的整整快了一倍。” “在研究完eva之后,他去了哪里?意大利执行部?” “不,他没有去意大利的执行部。意大利执行部是加图索家族的地盘,而他是游离在加图索家族体系外的一个人,或者说,加图索家族的那些人大多都入不了他的法眼。可能他真正能称得上服气的只有几个人,其中一个是希尔伯特·让·昂热。” 第一百五十二章 崩塌的尼伯龙根(三) “所以他……留在了卡塞尔学院?” “是的,他留在卡塞尔学院的炼金部,负责研究卡塞尔学院关押的那些死侍。” 嘶,彻骨的寒意像是一条蛇一样游过诺玛的后背,她一时间脊背有些发凉。她当然听说过这个部门,秘党中存在着那么多提升血统的方法,而炼金部就是这些方法的养蛊冢。他们中的部分人员,为了验证诸如“暴血”这种提升血统的方法,甚至会不惜把自己当作试验品。 他们都是混血种中的疯子。 “当当当,有来自于青铜城特别行动小队的最新消息。”这是eva的声音。 “有消息了?”芬格尔连忙趴到eva的身前,他们在那座青铜城中已经消失了快24个小时。 “是的,发送给路鸣泽的信息在全球的通信频段中漫无目的地漂流,现在终于在布鲁克林附近的通信塔上降落了,路鸣泽接收到了这条信息,这条信息终于重见天日了。” “接收到强烈的电磁干扰,接收到强烈的电磁干扰,吡,吡……”eva突然失控了,她像是老旧的黑白电视一样闪烁着黑白条。 “怎么回事?”诺玛问。 “正在诊断。正在诊断。”eva在快速地运行,“在接收到讯息的地点,有一股巨大的电磁能量在变化,这不是自然环境中可能存在的电磁能量,像是同时开启了一万座电磁发射塔,电磁能量严重干扰了通信频段。” “一万座电磁发射塔?”诺玛有些诧异,这都不是凭借人力能够创造出来的能量。 “电磁在减弱,电磁在以极速的状态减弱,不,它消失了,它突然消失了。就像是有一个电磁的世界关闭了,他对我们的世界关上了大门。” —————— 路明非乘坐于康斯坦丁的脊背之上,他感觉自己是是行驶于浩瀚之海上的一叶行舟,他四周的一切全都变得像是海平面一样深邃。这座尼伯龙根在康斯坦丁最后的一点力量之下极速地修改,所有的天地裂变都远离他们而去。 脊背上的三个人,路明非、路鸣泽、罗纳德·唐,都沉默着,只有大风漫灌的声音吹进他们的耳朵。康斯坦丁的身体在一点一点地腐烂,他羽翼上的疮口在脓瘤腐化,红色的龙血渗出了疮口,逐渐流到翼尖,再一滴滴流下。 可怕的疼痛咬啮着康斯坦丁的身体。但他却紧紧地闭着龙颚,一声不发。路明非今天已经见了多少条垂死的龙?那从暴怒之中苏醒的参商,那一瞬间老化仿佛生命走到尽头的参孙,他们在濒死之际都在嘶唳地哀嚎,不像龙,像是村口被捆起来的牲口。但是康斯坦丁却一言不发,可怕的疼痛滋长在他的全身,但是他却一言不发。 其实路明非能感知到他内心的痛苦,他甚至能感知到康斯坦丁在把他们所有人都送出这座尼伯龙根。这些感同身受好像通过“血之哀”传到他的脑海里,但他却只能看着康斯坦丁在他的身前溃烂。 他如果是一个人类,现在就是有一盆浓硫酸从天而降,而他就是浓硫酸下的活靶子。但他却没有呲声,他反而弓起了腰,要把他背上的几只蚂蚁驮送出这座硫酸雨。 路明非没有再说话,他与他底下的康斯坦丁血脉相连,他自己都不理解自己为什么会跟青铜与火之王的康斯坦丁血脉相连,但康斯坦丁内心的呜咽声一直萦绕在他的心头,他甚至能感受到他的不舍,还有愧疚,他在愧疚什么?他在愧疚没有递出那一把处决的刀吗? 没有人再说话。 这其实是一场葬礼,葬礼上的人都没有说话,他们默默注视着牧师合上了棺木,再往上扔一朵白花。 这是一场葬礼。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葬礼上出现了一道光。 一道青铜门出现在了路明非的眼前,虽然他已经在这座尼伯龙根中看见过无数次相同的青铜门,但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在他的心里萌生——这就是尼伯龙根的出口。 恺撒曾经说,尼伯龙根是一个环,它的起点也是它的终点,他们曾经还想依靠恺撒的这段“哲学”和亚纪师姐的“冥照”走出这座尼伯龙根,当时的他怎么也想不到,他们的确走出了这座尼伯龙根,不过是用这种方法。 从踏入这道青铜门,再到离开这道青铜门,短短的时间,像是经历了沧海桑田,一切已经物是人非。 康斯坦丁在降落,它的龙形在缩小,路明非所在的一叶扁舟有些摇晃,路明非向两侧看去,他忽然发现康斯坦丁的两翼已经被灼烧出了几个巨大的空洞。 那是比参孙的那个人造的豁口还要可怕的伤口,路明非知道康斯坦丁只是吊着一口气,它的生命力的烛火已经烧到尽头了,他是凭借的最后一点意志力把他们送到了这座尼伯龙根的出口。 海上的扁舟突然被浪水打翻了,路明非、路鸣泽和老唐三个人从康斯坦丁半空的脊背上落下。康斯坦丁的力量甚至已经无法使他再维持这么一副庞大的躯体,他重新化为了那个小孩“牛顿”,人类的身躯千疮百孔,那都已经不是一个完整的人形,他的胸膛和心脏被参孙洞穿以后,他的整个身体都已经溃烂,他像是从炸弹堆里勉强拼凑起来的尸体,他的脸上已经被血糊透,看不见五官,他的手臂只是两根木头一样的枯骨,他的身体蜷缩成一团,像是——刚从襁褓里挖出来的尸婴。 啪,啪,啪,路明非在泥土里翻了三个跟头,刚好翻出了这道青铜门。门外的阳光洒过了他半张脸,这是他进入尼伯龙根以来第一次真正地看见太阳,太阳的照耀下,他眼前的青铜门披上了一件圣衣,金光灿烂。 而在那青铜门里,牛顿的尸婴正躺在地上,可怕的黑暗笼罩了他,他像是欧洲祭典里的那种尸鬼,他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邪典,黑暗与他同生同体。 路明非在青铜门外,耀眼的阳光洒在他的脸上,路鸣泽在他的身边。 罗纳德·唐在门内,他的身边是全身脓疮溃烂的牛顿,牛顿……已经死了。 阳光好像照不进门里。在门里,牛顿和老唐是黑色的一面图层,这个世界好像跟那个世界存在着一个巨大的天堑,而那个天堑就在他路明非的眼前。 第一百五十三章 告别 “要说再见了,明非。” 青铜门内是无尽的深渊,那才是真正的源初的尼伯龙根,是如同宇宙一般的虚无。林凤隆最后走进的是这个虚无,大地裂变之时裂隙里也是这种虚无。而现在,整座尼伯龙根都已经被这种虚无的颜色所侵占,这就是真正的源初的尼伯龙根,失去了康斯坦丁的精神力,尼伯龙根成了裸露的星河。 诺顿和康斯坦丁就在这裸露的外太空中,虚无的深渊像是深远的巨口,他们是这巨口中孱弱的食物。白色的丝线从康斯坦丁的尸婴中吐出,一直包裹了他整个躯体,诺顿就在他的身边,丝线缠上了他的手臂,他好像与那个茧同位一体。 诺顿与路明非一墙之隔。 他对路明非说:“要说再见了,明非。” 其实不是诺顿在对他说话,而是老唐,是罗纳德·唐,罗纳德·唐在对他说“要说再见了”。他和他的弟弟牛顿,将永远留在这座尼伯龙根中,留在这片无尽的深渊中。 路明非心里咯噔了一下。自从踏进这道青铜门,这个世界线好像一下子折跃了,所有后续的发展都在以超音速滑行。尼伯龙根,青铜与火之王,背叛的次代种……他感觉自己在看一部毫无铺垫的十倍速播放的电影,而他是这部电影的御用摄影机。 现在,摄影机就摆在电影开头时的那个机位。入场时,机位目送着老唐和林凤隆走入了这道青铜门;而将要谢幕时,摄影机依然对准着这道青铜门,只不过,这一回摄影机拍到的是,与他告别的老唐,和正在结茧的牛顿。 这一切看上去好像很不合理,但是却又很合理。老唐的确就是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而他的弟弟,是已经死亡,正在化为龙茧的康斯坦丁。这一回康斯坦丁的孵化需要多久?上百年?上千年?路明非不知道。上一回沉眠,康斯坦丁在长江流域沉睡了两千年,而在他苏醒之后,他跨越重洋找到了他的哥哥,诺顿。他只以人类的身份跟他的哥哥相处了两年,两年之后,他又在这座尼伯龙根中化为了胚胎。 这好像是他的宿命,“为什么……不吃掉我”,路明非至今忘不了康斯坦丁躺在诺顿怀中说出的那句话。好像被诺顿吃掉是他的荣幸,是他的福祉,是他生下来的宿命,他好像就是诺顿的一个挂件。 虽然很不想这么说,但这的确就是路明非的想法。四大君王王座上的双生子都是什么抖m吗?生为可以毁灭整个布鲁克林的青铜与火之王,他躺在诺顿的怀里恳求他吃掉自己,好像那就可以让他的哥哥降临,让诺顿以神王之姿重临世间。现在他死了,精神力消散,身体化成了胚胎,在形体消散之时,路明非听到了他内心最后的声音。 他说:以后就麻烦你们照顾我的哥哥了。 真是要命!怎么会有这种像是日漫里的小学生才会说出来的台词。你的哥哥是青铜与火之王!是我们混血种猎杀名单上的头一号!希尔伯特·让·昂热看见他会磨亮锃刀,楚子航看见他会斩下村雨。楚子航早就知道他是青铜与火之王,他会被带到学院的血统检测部,被七十八种血统检测方法来回验证他的血统,他根本就逃不过学院和秘党,对于可能存在“龙”的威胁的人,秘党会不惜使用最古老也是最昂贵的炼金秘药…… 路明非根本就还没有想好自己要怎么做。他面对的不是老唐,不是罗纳德·唐,而是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他已经苏醒了他的黄金瞳,他降下了将臣犼骨,降下天地炉心,还降下灭世的烛龙,龙血已经在他的身体里苏醒,迟早有一天诺顿的力量会全部回归,到时候他就是王座上的青铜与火之王,他的一滴龙血就能腐蚀一整条河流。 他不可能再窝在那个二十平的小窝里,甚至不可能再窝在布鲁克林,他本来就是世界的主宰,而他还失去了你,他亲爱的弟弟,康斯坦丁。人生活在世上都是要有依靠的,诺顿难道不是这样吗?在苏醒之后,他的怒火将喷向谁?是背叛者参孙,还是……所有的混血种和人类。 路明非根本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他唯一想到的办法就是给楚子航洗脑,告诉他青铜城内发生的一切都是幻觉,然后给老唐洗脑,告诉他他在那个遇见牛顿的雨夜之后发生的所有事情都是他在做梦。言灵体系中不是有很多精神类的言灵吗,比如说当1000号列车上的那个言灵·梦貘,对,他们就是像当时的自己一样,中了可怕的精神类言灵梦貘,否则……否则,还要他怎么说。 听到老唐对他说着,“要说再见了,明非”的时候,路明非内心咯噔了一下,接着,他感觉自己心里升起了某种泡沫。 泡沫里装载着罗纳德·唐,还有诺顿,其实他根本分不清罗纳德·唐和诺顿,他时而把眼前的人看成老唐,又时而把他看成诺顿。他一直觉得他离这个泡沫的破碎只差一个时机。 如果他说“带我走,明非”,那他就是老唐,就是那个跟他大半夜在天台吹风的罗纳德·唐。 而他如果跟康斯坦丁一样,跟那满头银发的老孙一样,褪去人形,化身为龙,那他就是诺顿,是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 路明非一直等待着自己的这个泡沫被戳破。 “还能再见吗,明非?”可是这个时候老唐突然说。 “还能再见吗……”路明非嘴里喃喃。其实,没有人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即便希尔伯特·让·昂热在这儿,他也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不要难过,明非,就当是一场短途的旅程,而我不过是到站了。”老唐笑了笑,说,“很难想象我会这么说话,是吧?其实我偷偷跟牛顿的中文老师学了很多,都记在一个本子上了,可惜都还没能派上用场……” “其实,我们终归不属于同一个世界,明非。”老唐继续说,“我属于旧世界,属于数万年以前,属于尼伯龙根;而你属于新世界,属于现在,属于卡塞尔学院。在《星际争霸》里,人族和虫族都要建造基地,要培养工兵,再把对方的资源吃掉,统一整个地图,而你们和我们就是地图上的人族和虫族,我们都在建造基地,培养工兵,掠夺资源。那些被培养的人族工兵会和虫族士兵惺惺相惜吗?或许会吧,可惜那没有用,一方的工兵死完,另一方的工兵占领所有资源,这就是世界进化的过程。” “尼伯龙根才是我的归属地,明非,这里是我的故乡,我和康斯坦丁生于此,也将死于此。”老唐回过头,那汹涌的深渊平静看不见颜色,却好似已经要把他和康斯坦丁完全吞没,老唐看向路明非,继续说道,“这是我们的归终之地,我们都终将深埋于此。” “对了,既然用不上了,这钱就你替我花了。”老唐好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他一拍脑袋,从兜里掏出几张零碎来,那是……那是当时他和路明非在布加迪威龙旁卖烤肠挣的钱,那天晚上,他们坐在天台吹风,老唐说挣的钱要和他五五分,没想到,最后,不是五五分,而是零十分。 “老实说,那烤肠真不错,不愧是中式古早烤法!”老唐咧开嘴笑了,他一甩手,那几张零钱穿过青铜门,从黑暗的深渊飘进了阳光之中,那一瞬间,青铜门 消失在了路明非的眼前。只有几张零钱飘落在地。 所有的一切都发生得如此猝不及防,就好像人世间的告别永远是如此的突然。 尼伯龙根,消失在了路明非的眼前。 第一百五十四章 阿帕奇 青铜门突然消失在了路明非的眼前,这个平白无故出现在布鲁克林的山冢里的青铜门,它无端地出现,也无端地消失,它是这个世界与尼伯龙根的交点。用恺撒的话说,它就像是《千与千寻》里千寻误入的那个神社,一墙之隔,里面就是神仙和妖物,一墙之隔,外面就是荒芜的高山和小镇。 一切好像从没有存在过,一切好像也从来没有发生过。这个世界缺少了青铜门,缺少了罗纳德·唐,缺少了牛顿,好像什么也不会变,它唯一的影响可能是那间二十平租室的华人房东需要重新找一个租客。 “你得早点习惯,哥哥。”路鸣泽突然对路明非说。 “习惯……什么?”路明非有些不明白路鸣泽在说什么。 “习惯做一个英雄。”路鸣泽说,“英雄没有时间伤春和悲秋,他只有时间参加最后的葬礼。在杀光所有敌人之后,为友人送上悼念的花束,而不是让自己也成为葬礼中西装和雨幕之下棺木里的悼念品。” “你在说什……” 路明非的话还没有说完,轰隆的机擎鸣响声忽然响过路明非的头顶,巨大的风旋扫过地面,两侧的灌木被刮弯了腰。 阴影投射在路明非的身上,两只翼浆疯狂地折旋,升腾的螺旋声响彻路明非的头顶。 那是—— “西科斯基飞机公司的最新一代高速直升机,代号‘阿帕奇’,驾驶人恺撒·加图索,欢迎归队,路明非,路鸣泽。” 恺撒坐在直升机的主舱室,他手里是世界上最精密的直升机操控杠,通讯盔戴在他的头顶,他朝路明非和路鸣泽行了个敬礼。 阿帕奇折旋着空气流下降,恺撒的驾驶水平是顶尖飞机驾驶员的水平。阿帕奇折旋着浆翼,它没有完全的落地,却几乎与地面齐平,这是为了让阿帕奇接上人后迅速起飞,而不用多余的发动机重启的时间。 楚子航站在直升机的舱口,他背上背着一个巨大的青铜箱匣,他看上去像是古老的重剑武士,重剑就藏在他的青铜箱匣中。 “青铜门消失了。尼伯龙根也消失了。”楚子航扶住舱门,对他们伸出了手。他说话的语气有些凝重。 路鸣泽拉住楚子航的手跳上了直升机的舱门,巨大的旋流声响过他的耳朵,他说:“这座尼伯龙根属于青铜与火之王的康斯坦丁,康斯坦丁死了,尼伯龙根也就坍塌了。” “康斯坦丁……”楚子航有些喃喃自语,“尼伯龙根也会塌吗?” “会。根据现有的情报推算,尼伯龙根应该是由龙的精神力创造的空间,在龙死后,精神力坍塌,尼伯龙根也会随之毁灭。” “如果这样的话,其实,送我们离开这座尼伯龙根的,是康斯坦丁。” “师兄,你猜得没错,康斯坦丁的真实身份其实是——我们带进青铜城的,罗纳德·唐的弟弟,牛顿。而罗纳德·唐,也就是曾被你认为是‘青铜与火之王’的人,他其实是青铜与火之王的哥哥。龙族的四大君王的王座上其实都是双生子,而他们就是青铜与火之王的双生子,罗纳德·唐是哥哥,牛顿是弟弟。” 路明非也握住楚子航的手踏上了阿帕奇的舱门,轰隆的风翼声之下,他感觉一切的声音都变得有些嘈杂,乱哄哄的,那些关于康斯坦丁和尼伯龙根的声音也乱哄哄的。 “康斯坦丁,或者说牛顿,他受伤了,很严重的伤,无法自愈。他在将死之前修改了这座尼伯龙根,把我们所有人都送出了尼伯龙根,在那之后,他死了,尼伯龙根就消失了。” “牛顿……”就连楚子航一时也有些沉默。他和恺撒在接收了七宗罪以后,便只剩在尼伯龙根中漫无目的地行走,他们几乎是黑暗中的游行者,他们的四周得依靠楚子航的黄金瞳来点亮。他和恺撒讨论着四大君王,讨论着七宗罪,讨论着今天所发生的已经超出了他们认知范畴的一切。 恺撒说,他已经释放了所有的镰鼬,如果他注定走不出这座尼伯龙根,他会用七宗罪刻下他的名字和生平,他会让有一天再踏入这座尼伯龙根的人知道,依靠镰鼬是无法走出这座尼伯龙根的,你需要另寻方法。你看,你一位叫作恺撒的前辈还为你写上了加图索家族知道的关于尼伯龙根的所有秘密。 临别之时,恺撒比楚子航更有贵族的娱乐精神。在被修改的尼伯龙根送出这座青铜城时,他敏锐地察觉到尼伯龙根中发生了什么,他的镰鼬依然疯狂地蹿在这座青铜城中,镰鼬在收集讯息,直到一只巨龙的羽翼打散了他所有的风团,恐怖的血腥气息笼罩在他的头顶,一只涎着鲜血的巨龙阴翳密布,越过了布鲁克林的高山,窜入了高空之中。 “开启雷达巡航,目标距离七十英里。”恺撒的内心也和楚子航一样震赫,但他没有时间在这里追根问底,一只足尺寸的巨龙出现在了布鲁克林,而巨龙正在云层之上浮隐若现。卡塞尔学院是混血种的学院,也是龙族秘密的守护者。龙族的真相不允许出现在人类世界,这是卡塞尔学院校规的第一条规训。 机舱关闭,直升机迅速穿行起飞,与此同时,eva的影像在机舱内显现,一个长发双马尾的二次元美少女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 “已监测到龙的讯息。”二次元美少女的声音却是一个大叔,那当然是临时鸠占鹊巢的芬格尔,在恺撒和楚子航被送出尼伯龙根之后,他们第一时间就联系了eva,而这个时候eva的掌控权正全权属于芬格尔。 “实不相瞒,在先前的八大道唐人街我们已经检测到过这条龙的讯息,只不过后来他在你们的位置消失了,当时我就怀疑他进了那扇青铜门,看起来的确是这样。”芬格尔说,“现在我们需要同步情报,所有情报,越详细越好。我已经把之前的信息汇报给了昂热校长,执行部正派出专员赶到现场,但这次任务的主要执行人员依旧是你们,恺撒·加图索,楚子航,路明非,以及路鸣泽,你们是这次任务的最高执行官。昂热校长说,你们是学院现在的领袖以及将来的领袖,你们以后是可以接我的班的。哦,对了,这里的‘我’指的是‘我’芬格尔·冯·弗林斯。” 一片寂静,没有人接芬格尔胡言乱语的话茬。或许芬格尔的本意是让这座直升机里的气氛不要像是丧葬的典仪,但所有人的心都被悬着,都被这座尼伯龙根和那只在天上滴下涎血的龙悬着。路明非更是惴惴不安,刚刚所发生的一切对他来说是噩梦,路鸣泽说:英雄没有时间伤春和悲秋,可他好像还没有准备好要当英雄。 老唐和牛顿消失了,诺顿和康斯坦丁消失了,还有,还有…… “师兄。”他有些提心吊胆地看着楚子航,他的心里还藏着非常重要的两个人名,他缓缓地开口问道,“叶胜师兄,还有亚纪师姐呢?” 第一百五十五章 塔克文 阿帕奇带着风旋升至高空,直升机的体型在空中已经变成了一个小点,从尼伯龙根中滴着涎血而出的巨龙在云层中隐现。尼伯龙根消失了,它带着青铜城的秘密湮灭,而在尼伯龙根之外,这个世界的秘密还在黑暗中滋生,在阳光中透气。 酒德亚纪坐在山间的林堆里,她的亚麻色的衬衣湿皱皱的,她的大衣同样衬了水气,正被盖在叶胜的身上。她和叶胜的确打开了那扇青铜门,那扇青铜门外的确没有炼金术催化的水草,没有两人高的囚笼,也没有藏着兵器的青铜兽首,但是,叶胜……叶胜在他眼前变成了半身龙形,可怕的龙鳞密布了他的全身,他的手上长出崎岖的龙纹,龙血像是猩红的引线……他的血被抽干了,他的半身龙形也变得干枯如烂树,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在卡塞尔学院学过大量的病理学和龙族生理学,她当然知道这一切的原理,当龙血在混血种体内的比例超过了50%,那混血种只有一个结局—— 变为死侍。 阿帕奇直升机已经消失在了酒德亚纪的眼中,她没有跟恺撒和楚子航说实话,她只是说叶胜受了点伤,她已经跟eva申请了医疗救援,会马上回学院治疗。但她没有说是什么伤,她甚至没有说在尼伯龙根中发生了什么。每个人在人生中都会做出选择,而在做出选择时,他都已经选好了自己的人生。 酒德亚纪左手握住格洛克,右手伸出手,抚摸着盖在她大衣之下叶胜的躯体。那是坚密的鳞片,已经从最初的薄片变成了坚硬的鳞壳,粗糙的质感,已经完全不是人的肤体……叶胜正在龙化,不,是死侍化,他的眼睛里的瞳仁正在消失,他的舌苔正在发白,像是结上了一层霜冻。 踏,踏,踏。酒德亚纪听到身后传来脚步摩梭草地的声音。 “酒德……亚纪?” 酒德亚纪回过身,他看见的是一个衣领正冠的青年,他有着一头金色的卷发,一双湖蓝色的眼睛,他的手边提着一个医疗箱。 “塔克文。”青年简单做了一下自我介绍,放下了医疗箱,“你呼叫了学院的医疗救援队,而我正好就在布鲁克林。” 卡塞尔学院拥有一套特殊的医疗救援体系,所有通过卡塞尔学院炼金术和医理学考核的学生都可以成为医疗救援队的一员,这些成员平时是学院的教授、执行部的专员,甚至是专门入仕的医疗研究所的顶级科学家,而在有需要时,这些人就可以开上迈巴赫,带上医疗箱投入学院的抢救。 “酒德亚纪,执行部七组的组长,你申请医疗救援的对象是七组的另一个组长叶胜。这是eva发给我的救援报告,救援等级为s级。所以我马上就赶过来了。”塔克文继续说道,“酒德亚纪,麻烦你描述一下叶胜的病理情况。” “酒德亚纪……女士,酒德亚纪小姐,酒德亚纪师妹,你应该信任我,或者你可以花费一点时间向eva确认一下我的信息。塔克文,塔克文·加图索,如假包换,童叟无欺。” 酒德亚纪……她的手在颤抖,她不是在怀疑这个人的身份,她是在怀疑她自己,她是在害怕,她是在害怕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每个人都会对这种可怕的命运的抉择感到恐惧,她的左手还握着格洛克手枪,她随时都准备把这把枪的子弹射进叶胜的心脏。 “你……你是恺撒的……”酒德亚纪开始没话找话,或许她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她在不自觉地拖延时间,是她呼叫了医疗救援,但她在拖延这一切暴露在阳光下的时间,她很害怕,害怕到说话声都在颤抖。 “恺撒·加图索,他是我父亲的叔父的姐姐的表亲的同一个城市上见过几面的家族少爷的儿子,总而言之,我们只是共享了一个家庭姓氏,他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他。”塔克文有些自嘲地笑了笑,“酒德亚纪师妹,如果你跟恺撒·加图索相熟,他应该可以证明我们家族的人虽然有些过时的宿命论和隐藏着随时都要表演的贵族气息,但本质上都是敬业爱岗的人。” “所以,你是可以信任我的。”塔克文慢慢地一步一步向酒德亚纪靠近,他看出了酒德亚纪心理上的戒备和害怕。作为医疗救援队的一员,同时也是卡塞尔学院炼金部的一员,塔克文其实更习惯于与病人“对话”,但在当下,他感觉酒德亚纪也像一个病人。 哗。酒德亚纪忽然掀开了她那件浸了水的大衣,叶胜的躯体暴露在布鲁克林的山林中,山中吹过一阵风,一片叶子落在了叶胜的鳞片之上。 除了头部和一部分的脚踝,叶胜已经完全没有人的模样,坚硬的鳞片包裹了他的躯壳,他的身后已经长出了龙尾。 “死侍?”塔克文直接往叶胜的身体上扑了过去,他抚摸着叶胜身上的鳞片,每一片凸起的鳞片都有着磨砂的质感,他伸手抚摸着叶胜脖子上生长的龙鳞,那是还未完全龙化的部分,是“人”与“龙”的楚河汉界。 “还没有完全龙化。”塔克文看着酒德亚纪,“怎么回事?” “我们在执行任务中……”酒德亚纪都不忍心看着叶胜的身体,她在那水下已经看够了,她亲眼看着叶胜被一把武器割破血脉,亲眼看着他长出龙鳞,亲眼看着他体内的血液被吸嗜而走,亲眼看着他变成现在的样子。 “他使用了暴血。”酒德亚纪直接说出了最后的那句话。她知道自己没有时间再心理斗争了,眼前的塔克文·加图索是她微弱的那根救命稻草,他知道死侍,或许也知道暴血,或许……或许也知道怎么挽救这一切。她不知道叶胜什么时候能够苏醒,或许在叶胜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变成了龙血驱动的死侍,她的格洛克还对准着他的心脏。 “什么时候?我是说他什么时候使用的暴血。”塔克文问。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我不知道,那里面根本感知不到时间。” “还没有完全龙化的死侍。”塔克文突然拿出了医疗箱里的手术刀,他对着叶胜的躯体,直接——割下了一片他的鳞片! “你放心,我没有想做什么,只是这是很珍贵的研究材料。”塔克文甚至没有等酒德亚纪发问,便直截了当地说,“根据外表上看,叶胜师弟的死侍化程度已经达到了70%,但他没有继续龙化,可能是存在着外部的病因。 酒德亚纪师妹,我再重新介绍一遍我自己,塔克文,塔克文·加图索,卡塞尔学院医疗救援队,同时也是卡塞尔学院炼金部的一员,在炼金部中主要研究龙族血统和死侍的成因,如果世界上存在一个人能够救叶胜师弟,那个人,就是我。” 第一百五十六章 报答和偿还 “也就是说,从尼伯龙根中逃出的龙是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参孙,而青铜与火之王的双生子诺顿和康斯坦丁还在那扇消失的青铜门中。其中,康斯坦丁已经死亡,正在化为龙茧。”恺撒一手操控着直升机的操控杆,一手控制着身前的仪表盘,阿帕奇是天空中的战鹰,它最初被设计是为了发射反坦克导弹,恺撒在开一架战斗机,但他还能一边操作一边跟其他人闲谈,如果不是因为eva制定了一套计划,他还要朝他眼睛里那只碍眼的刺虫扔一发炮弹。 “是。楚子航师兄所说的那本《有熊录》里的内容都是真的,两千年前,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和康斯坦丁被自己的次代种参商背叛,在青铜神殿上互相殴打的就是青铜与火之王的两只次代种,参商和参间。最后参商被暴怒杀死,被青铜凝结,就成了我们看见的神殿之上的青铜巨龙,而唯一的‘忠臣’参间用自己的精神力创造了这座尼伯龙根,又把自己的躯体献给了康斯坦丁,康斯坦丁才得以带着力量苏醒。只是现在,康斯坦丁又一次身形陨灭,这一次可没有次代种再来救他了,剩下的这几个次代种都是往自己人身上插刀子的反贼。”路鸣泽耸了耸肩,“这些都是康斯坦丁,不,是牛顿告诉我的,他可能被咱老中华的传统宫斗伤得很深,他很像一个人类,如果可以选择,他宁愿跟罗纳德·唐在八大道唐人街生活一万年。” “龙会伪装。”楚子航说。 “从龙族历史学的角度上说,龙的伪装是从人类和混血种中学的。”路鸣泽说,“而且他在临死之前把我们所有人都送出了尼伯龙根,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他算得上是我们的救命恩人。他如果真的是想要把世界都变成炼狱的青铜与火之王,我们现在肯定已经湮没在那个坍塌的尼伯龙根里。”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很简单啊,因为哥哥是老唐的朋友。”路鸣泽眨了眨眼睛,“你们没有看到,在那只神殿上的青铜巨龙快要死的时候,无数的碎石朝我们扑来,哥哥像是英雄一样挡在我们面前。那个时候,诺顿和康斯坦丁心里应该就在想:这个男人,是踩着七彩祥云的盖世英雄。” 盖世英雄路明非——没有说话,他其实从踏上这架直升机就一直很沉默,他坐在这直升机的机舱中,云层在他的脚下飞过,而就在刚才,他还坐在一条龙的脊背上,底下飞过的是虚无的深渊尼伯龙根。这一切才不过过了几十分钟,他感觉像是从秋天过到了冬天。 “楚子航,七宗罪。”恺撒出声道。 楚子航的青铜匣中装的是七宗罪,不,准确地说是“六宗罪”,暴怒、贪婪、饕餮、色欲、懒惰和傲慢,如果还要说的话还有恺撒的狄克忒多和楚子航的村雨,恺撒是在提醒楚子航,那被锻铸了精神力的武器,是尼伯龙根中有人送给他们的“礼物”。 现在他知道了,这是青铜与火之王的康斯坦丁送给他们的礼物。他们来自于卡塞尔学院,来自于混血种,是天生的屠龙者,但他们却收到了来自于龙族的君王的“礼物”。罗纳德·唐和牛顿,诺顿和康斯坦丁……难道说,混迹在人类社会中的龙,最终也会被人类所同化,会懂得“感恩”和“报答”吗?他们一般只懂得“报复”和“偿还”。 这听起来比卡塞尔学院明天就要更换校长,而新校长的名字叫芬格尔·冯·弗林斯还要离谱。 “马上就要进入城市区域,请注意。”机舱中的eva发来警报,“卡塞尔学院校训第一条,不能让龙出现在人类社会。根据执行部七组成员洛朗宁先前发来的报告,这只名叫作‘参孙’的龙,他在人类社会中的身份是林家早茶店的服务员老孙,你们应该见过。执行部七组已经在林家早茶设好埋伏,一旦他重新变回人形降落,执行部七组会立即行动。” 参孙已经飞至了布鲁克林的城市中心区,他的一切轨迹正如同eva所预测的那样,他从林家早茶离开,飞至青铜门,在离开青铜门后,他要去的地方自然也是林家早茶。 一丝红色的血痕突然划过了机舱,恺撒看着眼前的风挡玻璃多了一道猩红的伤痕。 接着,天上下起了红色的雨,像是一朵血莲在高空中绽放,烟火般灿烂的血星往四面八方迸射。 那是——参孙!在参孙那个巨大的豁口中,正有无数龙血像岩浆一样从伤口中迸射而出!龙血从空中落下,像是炸裂的烟花。 参孙突然发出可怕的哀鸣,他失去了声带,发出的声音像是厉鬼的哀嚎。疯狂的血月在他的眼睛中重新聚拢,那是他癫狂而又丧失理智的证明,路明非和路鸣泽看见过无数遍。将臣犼骨重塑着他的身体,他疯狂再造的龙血从那个无法愈合的伤口中喷涌而出! “他失控了!”路鸣泽说,“血红色的眼睛是他失控的证明,这个时候他的言灵会疯狂再造他的身体,这是他攻击欲望最强烈的时候。” 血莲绽放,天空中的参孙像是受了雷殛,浑身痉挛,他突然回头,血红的双眼与空中航行的阿帕奇怒目而视,那猩红的两轮圆月正好占据了直升机风挡玻璃的全部视线,看上去就像是机舱中邪月降临。 “看起来他发现了我们。”恺撒说,“不像想象中那么愚蠢。” “不。”楚子航摇了摇头,“他是发现了七宗罪。”此时楚子航身后的青铜箱匣嗡鸣作响。 “申请临时改变作战计划,eva。”恺撒·加图索家族把手放在了操控杠上,他与血月正对而视,那是像是无穷尽的血色万花筒一样的眼睛,足以让人恐惧和混乱。但它面对的是恺撒,是恺撒·加图索,对于恺撒·加图索来说,执行计划是计划的一部分,临危受命接管一切也是计划的一部分。 阿帕奇突然在空中一个疾驶加速,恺撒·加图索机长下达了他的指令:“听说他有一个无法愈合的伤口,那么在让他变回人形之前,请允许我给他的伤口灌一发装甲导弹。” 第一百五十七章 战争和宿命 “西科斯基公司是现在地球上最着名的直升机制造公司,而阿帕奇服役过科索沃战争和阿富汗战争,可以说,是战争造就了这一系列让我们足够与龙斗争的工具。虽然我不是狂热的战争爱好者,但有时候我得感谢某些军火商制造了这些杀戮的工具,至少在这种时候我们不用站在地上跟敌人战斗。”恺撒·加图索拉足马力,阿帕奇的涡轮动力开到最大。阿帕奇能够以2000的马力持续输出30分钟,而这种马力足以让它的速度超越声速! 机舱开始倾斜,恺撒的驾驶水平远胜过普通的飞行员,龙血塑造了他的身躯,倾斜、扭曲甚至垂直倒立都不会影响他的感官,他的肾上腺素在此时飙升,世界在他的眼中静止,只有那只龙是他眼中的永恒。 阿帕奇的钢带旋翼在极速旋转,他正在飞速地接近空中的那只巨龙——参孙。机身的两侧生出两个短翼,每个短翼备有两个挂载点,而挂载点里——装满了武器!武器是一组火箭发射器和一组地狱火反坦克导弹!这两种武器战争时期用来反制陆兵装甲的武器,射程足足有八公里。 加图索家族拿来接送小孩的交通工具搭载了最先进的制导武器,这听起来——就很合理。毕竟是加图索家族,他们甚至收藏了世界上下潜最深的潜水器里雅斯特号,还有当时登上月球的阿波罗号,对于加图索来说,收藏历史的刻痕才是值得拿出来说的事情,而这种每个国家都有几辆的战斗直升机,最适合拿来当交通工具。 地狱火导弹从挂载点里弹射而出,喷射的火舌带着冲击力冲向了参孙的眼睛。参孙的体型在这架直升机面前简直就像是一座宇宙飞船,但地狱火直接击中了这架飞船的眼睛,爆炸声在那轮血月中响起。 言灵·镰鼬。 镰鼬的风妖精群夭矫而出,恺撒的镰鼬已经出神入化,镰鼬甚至不像是他的言灵,而更像是一群带着自我意识的风精灵。恺撒能够一边驾驶阿帕奇在空中折跃,一边释放镰鼬群包裹参孙。地狱火导弹在参孙的眼睛里炸裂,发出的爆炸声全部笼罩在镰鼬群中。镰鼬吸收了爆炸,它像棉花一样将这些声音全部吸收怀纳,恺撒的镰鼬不仅声呐,还是广阔的声海。 “鸣泽。”恺撒回头看了路鸣泽一眼。 “好,好,又得打他个十天十夜,动画的经费就是被这么花完的。”路鸣泽一边吐槽一边释放了言灵·神瞳——遮天,黑暗立即在参孙的眼中降临。神瞳和镰鼬是天生的一对,在尼伯龙根时路明非和路鸣泽就已经试验过,当时的参孙就是被遮蔽住了感官,然后被诺顿用烛龙烧灼了伤口,最后化成了人形。 “救救我。” “救救我。” 路明非突然身边传来微弱的求救声。 他一时间有些愣神,他的身边是楚子航的青铜箱匣和直升机的风挡玻璃,他在机舱中充当着一个消耗空气的作用,他不会开飞机,甚至这是他第一次坐直升机,如果不是他刚刚乘坐了康斯坦丁的孤岛,他甚至可能会有点恐高。 那个熟悉的囚禁“他”的山洞又一次出现在他的面前,那是参孙的记忆随着释放的精神力冲进了他的脑海。这一次,所有的机械仪器和输血管都不见了,只有两个“陪伴”了他几十年的人站在他的面前。 “一切都已经结束了,卢修斯。”熟悉的弗罗斯特的声音,“你应该遗忘这一切了,不要把自己封印在这座泥潭里了,还有很多事情值得你做。” “比如,阿谀奉承,讨好那些朽干的老人,让他们支持你当上这个家主之位吗?”那个名叫作“卢修斯”的男人满脸的怨怼。 “我赢得这场家主之争不是因为我讨好了谁,而是因为这个位置只有我能坐,而且只有我坐得下。” “是。是因为你的竞争者是庞贝是吧?一个只知道泡在女人堆里的牛郎,不如去当一头种猪!” “庞贝·加图索是在完成家族给他的使命。”弗罗斯特冷冷地说,“他是在为家族繁衍最优秀的子嗣。恺撒·加图索少爷将会是家族的下一任家主,而我不过是暂时代行其政。” “你觉得你说这种话我会相信吗?人类历史上从没有出现过愿意退位的君王。” “有的,路易十六。”说完这话,弗罗斯特自嘲地笑了,他看向卢修斯的眼神也充满了戏谑,“老实说,卢修斯先生,您也应该放下工作,认真地找一位伴侣了。您的血统很不错,不遗传下去有些可惜。不像我,没有什么繁育子嗣的价值。” “人类的繁衍本来就没有价值!混血种也是!我是在研究宇宙的奥秘,我是在研究物种的诞生、起源甚至融合!不是马和驴、狼和狗那种融合,而是真正的物种的融合!没有染色体,没有生殖隔离。你知道第一代混血种是怎么出现的吗?是诞生在母性人类的胚胎里,像人类一样,却孕育着龙血。龙为什么能够化身成为人形?为什么能够和人类诞下子嗣,你知道吗?明明龙是爬行生物,而人是哺乳生物,你知道龙是怎么……” “够了!卢修斯!”弗罗斯特神色一凛,“不要持续你那肮脏的妄想,一切到这里就已经结束了。加图索家族不会再就此事给你任何的研究资源,如果你再痴心妄想,家族会考虑同时结束你的政治生命和物理生命。” 弗罗斯特离开了,他的身前再次只剩下了一个人,卢修斯,卢修斯·加图索。 “救救我。” “救救我。” 他在发出哀嚎的求救声,是参孙在发出哀嚎的求救声,面对着无数次从他的身体中提取龙血,把他当成培养皿的人,他居然还在向他发出求救的信号。 “他说得对,你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价值了。”卢修斯走到了他的身前,他的眼神中是冷漠,还有冰冷的绝望,他拿起了手边的刀具,对着他,一刀冷风砍下! “不过,你对他还有价值。”卢修斯的刀具砍断了他的枷锁。这一天,他好像重获了自由身。 第一百五十八章 救救我 杀了我 “救救我。” “杀了我。” 模糊的幻影从路明非的脑海中消失,轰隆的直升机机翼声再次传入路明非的耳朵。此时的阿帕奇发射了第二枚地狱火导弹,导弹带着灰烟和烈焰冲向了参孙的另外一只眼睛,血液之红中,路明非居然看见那眼睛中留下了泪水。 “救救我。” “杀了我。” 同样的声音再度在路明非的脑海中响起,那是参孙的声音,与记忆中面对卢修斯的内心呼喊不同,此时的参孙还多了一句话: 杀了我。 他在请求路明非杀了他。 可是,为什么他会请求路明非杀了他?路明非跟他非亲非故,唯一的恩怨是亲眼目睹他处决了牛顿,也就是康斯坦丁。我路明非才活了二十年,而你是个几千年的老妖怪,我拿什么杀你?而且,为什么救你还要杀你?你要是那么想死,刚才在尼伯龙根里你足够死九千遍。 “师兄,你的七宗罪在请求参战。”此时路鸣泽在机舱里伸了个懒腰,他说,“你有没有感受到这条龙在等待七宗罪的处决?他在说:杀了我。我不想活了。” “不太像。”楚子航摇了摇头,说,“有一种社会统计,说拥有自杀倾向的人,40%是因为债责累累,人生已经无法负担;40%是因为失去了挚爱,觉得人生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剩下的20%是由于病痛折磨,生不如死。作为你描述中的背叛者,次代种,我不觉得他有这种倾向。相反,如果他作为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与七宗罪有所关联,也更像是他想要回这些七宗罪,作为他杀伐的武器。” “债责累累,失去爱人,病痛折磨,呀!师兄你短短几句话真是道尽人间真谛啊,你要是去做晚间九点钟的知心姐姐电台,得有多少少男少女夜不能寐。”路鸣泽看着风挡玻璃中那只血红色的眼睛中火焰爆裂,地狱火导弹在那癫狂之月中爆破,巨大的烟火闪烁,那眼睛中不仅流下了泪,还流下了——血。 “可惜我的神瞳只能改变视网膜,不能改变其他感官神经,否则,我一定要让他跪下来给我们沏杯茶。”路鸣泽还在自说自话,“当时在早茶店他是不是还给我们砌了一杯碧螺春还是虎跑龙井来着?当时就应该一杯茶泼他脸上,说不定他那脸上一起泡,一块人皮面具就脱落了。” 阿帕奇极速升起,神瞳和镰鼬遮蔽了他的感官,地狱火导弹又狠狠地给他那血红之月中来了两发。恺撒驾驶着阿帕奇,正在以超越音速的速度飞行。路鸣泽跟他们说过,这只龙有一个天生的弱点,他的前翼上存在一个无法愈合的伤口,而天空中绽放的血莲正是由此而来! 阿帕奇飞至参孙之上,参孙的身体此时就像是天空中的一片孤岛,而在那孤岛之上有一座小型的火山。猩红色的岩浆在火山里流转,那是澎湃的龙血,将臣犼骨源源不绝地重塑着他的身体,他的龙血是不朽的! 两颗地狱火导弹从阿帕奇的挂载点里突击射下,此时的阿帕奇与那孤岛上的火山口几乎垂直,地狱火导弹喷射着浓烟,带着来自于地狱的呼啸声飞驰而下,一颗落入火山,一颗炸入岩浆! 巨大的爆炸溅起了火山里的岩浆热流,溅起的火花升起又洒下,那些火花洒在了巨龙的脊背之上,呲,呲,像是零星的余火,参孙的脊背之上燃起了点点浓烟。 还不够,还不够!恺撒握紧遥杆,剩余的十八枚地狱火导弹有秩序地轮杆进膛,一颗接着一颗,一枚接着一枚,地狱火导弹弹头炸裂,在那岩浆中爆炸。不止,还不止,言灵·君焰!楚子航的黄金瞳在机舱中亮起,一瞬间机舱里变成了金色的余晖,与此同时,君焰尾随着地狱火导弹的弹尾,一股灼尽之意与地狱火导弹混合在一起,在岩浆中迸射炸裂。 一颗导弹击穿了孤岛上的火山,参孙的胸膛被一颗灼热的导弹击穿,导弹从火山口击穿到了参孙的腹部!一枚地狱火导弹带着君焰的力量击穿了参孙的身体,龙血滴涌不止。 “明非!”恺撒大吼。路明非立马明白了自己要做什么,镰鼬群从路明非的身边升起,恺撒的镰鼬在上,路明非的镰鼬在下,两层镰鼬如同甲板一样死死地裹住了参孙,那是为了防止他挣扎。可是,他没有挣扎。 “鸣泽!”恺撒喊了路鸣泽的名字。路鸣泽的神瞳继续以遮天之势遮蔽住参孙的所有视觉,黑暗之中,无所遁形,痛苦会让他失控,但是失去视觉的失控是无序的,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此时,路鸣泽耸了耸肩,说: “看起来干脆利落两集就搞定了,观众也不会骂制作组天天水回忆水时长,还得感谢我们演员名单里的着名反派参孙同学的倾情演出,最后的隐忍演得很棒,那一点控制也恰到好处!” “楚子航!”机舱内的恺撒大喊。最后的处决——依然属于楚子航。他是天生的武士,是战场上的终结者,七宗罪是他的武器,那是青铜与火之王的康斯坦丁送给卡塞尔学院的礼物,而第一个使用七宗罪力量的人,就是楚子航。 楚子航打开了机舱,狂暴的风涌涌入机舱内,楚子航的头发被吹得凌乱不堪。高空的直升机内打开机舱,一般只会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跳伞。但楚子航的身上没有背带,他是孤身一人,他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迎着数千米的高空和狂风,他跳下机舱,极速地坠落。 七宗罪的暴怒在他的手中变大,狂涌的风声被君焰所吞没。竖直下落的楚子航带着汹涌的火焰和化为龙形的斩马刀——“暴怒”!虎啸龙吟,巨大的龙口长出,一口咬住了那孤岛上的火山。龙口怒吼延行,暴怒从那个无法弥合的伤口插下,七宗罪的精神力吞没了岩浆,刺穿了火山。在那个刚刚被地狱火导弹刺穿的伤口,一柄龙口贯穿而出,八米长的暴怒,刀柄立在火山之口,刀尖贯穿火山之腹。 “欸,观众这时候又要疑问了,怎么剧情进展得这么快,是我按了加速键吗?还是编剧编不下去打算烂尾了?”路鸣泽叹了口气,“唉,真是难伺候啊观众朋友们。” “别担心,还有彩蛋。哦,不,是下集预告,记得别转台哦。” 参孙在空中急剧地缩小,空中的孤岛变成了空中的孤寡老人,那个曾经为楚子航、路明非和路鸣泽端茶的老孙漂浮在高空之中,他脸上的老年斑已经开始发紫,开始蔓延出渗透全身的毒素。 他在空中如同漂浮的一只气球,他的言灵将臣犼骨被暴怒一刀斩断,全身的骨头在一瞬间碎裂,他飘在空中,其实只有一张人皮飘在空中。 他死了。显而易见。 第一百五十九章 言灵·神瞳 巨大的轰隆声从天而降,林家早茶的一处幽室里,一副“鸿鹄之志”的字画下,一位带着金框眼镜的长者正饶有兴致地把玩着笼子里的啼莺,咚咚咚,他听见了熟悉的敲门声。 “进来。”他说。 门迎声而开,熟悉的人影出现在门口,那是须发花白的老孙,他一左一右搂着两个人形,正是罗纳德·唐和牛顿。 老孙脸色苍白,他看见长者,似乎是了却了心愿,一下子摔倒在地,他左右手的罗纳德·唐和牛顿也跟着摔落在地。 叮当当,还有一把刀掉落在地,那是一把太刀,那是太刀——妒忌。 “还以为你死了呢。没想到还有点用处。不枉我当时还留着你。”长者走到了老孙的身边,他一脚把老孙踢到一边,贪婪地看着掉落在地的两只猎物——罗纳德·唐和牛顿。 牛顿已经昏迷,而罗纳德·唐,他伤痕累累,他被长者抓住头发,被长者一手直接怼到了墙上。长者与他四目而视,接着,长者贪婪地吮吸起了罗纳德·唐的脖子。 他不是吸血鬼,他这么做当然不是为了吮吸罗纳德·唐的血,他只是——等了太久了,太久太久了,他迫不及待地想要享受他的猎物。 “背,叛,者!”罗纳德·唐嘴角渗血,他朝着长者的脸上怒吼。 “哎哟,终于想起我了吗?”长者看着怒不可遏的罗纳德·唐,嘴角扬过癫狂的喜悦,“我把你从胚胎中唤醒,又把你带到布鲁克林,带到卡塞尔学院和秘党的地盘,你时至今日才终于想起自己的身份,你时至今日才真正想起我是谁,你辜负了我太久了啊,君父!” “还是需要卡塞尔学院是吗?还是需要专业的屠龙者才能发现你的身份。你有没有见到希尔伯特·让·昂热?不,他是视屠龙为永恒事业的疯子,你如果遇到了他,现在或许已经不能活着跟我说话了。所以,让我猜猜……还是路明非他们一行人是吧?路明非、路鸣泽和楚子航,两个s级和一个超a级,也足够让你这条伪装成人的龙露出本身。” “青铜城,出现在布鲁克林的青铜城,哈哈,我一开始就知道那是当年沉没于长江中的青铜城,所以我把这座青铜城的地址泄露给了秘党。老实说,很多时候,他们比我们管用。”长者继续说道,“林凤隆带你进过一次青铜城不是吗?可惜那次毫无效果,所以我才怂恿着林凤隆带你再去一次。你知道林凤隆为什么会回到那座青铜城吗?说出来都好笑,他是为了去找他死了几十年的妈妈!多可笑!人类和混血种就是爱拘泥于这种不可靠的小情小爱,他甚至都不知道那是尼伯龙根,他不知道他这种弱小的混血种会被龙的精神力影响产生幻觉……多可笑,他什么都不知道,他还是去了,就好像前面有一座冥河,他还进去找水喝。” “实话说,路明非他们的出现不在我的计划之内,不过,也很好。不,应该说是天助我也!你天然就和卡塞尔学院产生了纠葛,我不确定他们是否能察觉你的身份,毕竟你真的很蠢,你在人类群体中待久了,连你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人类。所以我又把这一切告诉了弗罗斯特·加图索,其实我在潜意识里是希望你能赢的,知道吗,君父?你最好能把弗罗斯特·加图索一脚踩烂,他毁了我的实验,导致你亲爱的臣子参孙在我的手中还是会偶尔失控。他太咄咄逼人了,不是吗?我得到你的力量之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掐碎他的脑袋——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长者掐住罗纳德·唐,他拿起妒忌,那是参孙给他带回来的礼物,他一直等待的事情终于要实现了——他要用七宗罪杀死青铜与火之王! “两千年前的背叛者就是你,对不对!”罗纳德·唐突然对着参孙大喊,“不是参商,而是你!” “你说错了,君父。”长者摇了摇头,“暴怒和妒忌都是他交给我的,你忘了吗,是他和康斯坦丁一起打造了七宗罪,而我不过是用‘绝工’做了一些隐秘的机关,然后在您的登基大典上让它们盛开。老实说,他的野心喷薄欲出,我只要点化几句,他自然就能上钩。他还承诺我在你死后让我做二席呢,你觉得可笑吗,君父?您麾下最强的力量,‘烛龙’参商,日日夜夜都在想着怎么杀了你,但你却不知道。” “但是他没有成功,你也没有成功,你们这些背叛者都没有成功!” “那是因为参间那个杂种!”长者怒不可遏地痛骂,但一瞬间,他又恢复了嬉笑的平静,“我承认,那条杂种在我的计划之外,他杀死了参商,把参商订在了神殿之上。我可以大大方方地说,没错,那个时候我害怕了,连最强的‘烛龙’参商都被他用暴怒杀死了,我还有什么胜算?所以我跑了,整座青铜城落入了水中,但我跑了。” “他也跑了。”罗纳德·唐看了看此时躺倒在地上的老孙。 “老实说,他比我跑得快得多,他是个不折不扣的胆小鬼啊我的君父大人。他在看到你被暴怒洞穿的时候就害怕了,他看着那些在大殿之上吮吸你血的混血种的时候浑身战栗,他在参间跟参商的大战之前就跑了。老实说,跟这种东西当兄弟难道不是一种耻辱吗?他现在已经有了他最好的宿命。” “从那之后你就一直在利用他!” “那怎么能叫做利用呢君父大人。”长者笑了笑,“他在世上惶惶不可终日,只有在我身边才能睡个安稳觉,没有我他能去哪里呢?回青铜城中跟你们共眠吗?他也没有那个勇气啊。” “所以你利用了他!你把他变成了什么?” “不是什么,只不过是送给秘党的加图索家族做了一些研究,作为交易,他们把研究成果与我共享。你的参孙现在就是我的玩具而已,我让他干什么他就得干什么,不是比你所谓的‘君臣父子’要听话得多了吗?只是,可惜啊,研究中断了,偶尔还是会失控。” 第一百六十章 言灵·神瞳——灵境 “你为什么会认识加图索家族的人?” “你现在也对加图索家族有了一些认知是吗?是路明非跟你说的?路明非没有跟你说吗,他就是因为抢了加图索家族的少主恺撒·加图索的新娘才逃出学院来投奔你。加图索家族可是秘党的第一大家族,他们豢养的又不止一条龙。” …… “你都要死了君父,你还在乎这么多做什么?这个世界已经不再属于你了,永远都不再属于你,诺顿。而我,才是真正的青铜与火之王!” “你是要吃掉我,是吗?你一直都在等待着这一天。” “当然!”长者拿着手中的妒忌,将妒忌抵在罗纳德·唐的脖间,“龙都是因为吞噬同类而强大,你难道不是吗,诺顿?康斯坦丁为你锻铸了七宗罪,而你心安理得地享受你的王座。如果不是康斯坦丁的精神力融入了七宗罪中,我还找不到这么完美的时机,一切都是你亲手相让的啊,君父!” “龙想要吞噬同类,极易遭到挣扎和反噬,在诸神黄昏之时,那些吞噬都沾着鲜血和哀情。”罗纳德·唐看着长者,他的眼神中有些悲恸,“如果他心甘情愿地把身体奉献给你,你自然可以没有阻碍地‘吃掉’他;但如果,你想要吞噬的对象是你的仇人,你们厮杀,斗争,他也想要吞噬你。那么,你只有在他死时,在他化为龙茧,化为胚胎之时,在他的生命力即将消散却又尚未消散的时候,强行夺取他的身体。当年你失败了,你害怕被参间杀死,没有完成你的计划,所以你一直等到了今天。” “是。你是青铜与火之王,你被七宗罪贯穿依然可以化为胚胎重新孵化,可是你的力量被暴怒毁去了,你得多久才能苏醒?几百年?几千年?我不知道,我只能计算一个大概的时间,我进入青铜城,找到了你的胚胎,将你唤醒。” “可是苏醒的你完全是个傻子,你是提前苏醒的,苏醒之后的你不记得我,也没有青铜与火之王的力量。你只会阿吧阿吧地佝偻和狂怒,像个痴呆儿。我选择你而不是选择康斯坦丁就是因为你的力量远比康斯坦丁要强大!可是,苏醒之后的你呢?没有力量,甚至没有记忆,只能以弱小的婴孩形状现世,即便这时候我杀了你,吞噬了你的身体,又有什么用?你的力量甚至还不如我!” “所以你把我带到了布鲁克林。” “是的,是我把你带到了布鲁克林,是我把你带到了卡塞尔学院的地盘!我把你卖给了猎人组织的林凤隆,甚至屈身自己在这里工作,为的只是时时刻刻都能监视你。我知道你迟早会卷入混血种的风波,迟早会遇见卡塞尔学院和秘党,他们能加快你的苏醒。毕竟,他们对龙的研究持续了上千年,有很多秘密甚至连我都不知道。” “为什么不把我带给加图索家族?” “你对加图索家族这么关心,难道是路明非天天晚上拉着你跟你哭诉自己的美好爱情吗?我为什么要把你交给加图索家族?你又不是参孙那种蠢货,你的价值是他的一万倍!我为什么要把最宝贵的东西跟那些混血种分享!而且,他们既然不仁,我也不必再跟他们有什么瓜葛!” “你恨弗罗斯特。” “不是恨,而是——讨厌。一个完全没有资格跟我平起平坐的混血种,却跟我谈条件,威胁我,他不配!你见到弗罗斯特了是吗?他死了吗?” “很可惜。没有。” “不着急,他总能等到那一天的,而且那一天不会太久。”长者看了看手边武器上的锋刃。 “说起来,这一场祭礼参孙连武器都为我准备好了。”长者抚摸着着手上的太刀妒忌,“这是当年处决康斯坦丁的武器,被我藏在‘绝工’制造的机关里,我为康斯坦丁准备了青铜与火之王最恐惧的水牢,然后在水牢里将他处决,听起来真是让人心痛是吧?堂堂的青铜与火之王被困在水中的囚牢里,无法求救,甚至控制不了他锻造出的七宗罪,最终反而被七宗罪杀死,甚至连累双生子的你也露出了破绽。你说他会不会后悔?会不会后悔没有早一点死?要是他早一天把自己埋葬,至少还能让你被暴怒刺穿的时候留下点体面。” “老实说,其实在我发现布鲁克林的青铜城的时候,我还特意回到故地缅怀过。那座青铜神殿,还有当年囚禁康斯坦丁的水牢,一切都让我怀念。青铜神殿还在,栩栩如新,可是水牢却被强行破坏了,可能是参间那个杂种为了救出康斯坦丁的胚胎,强行破坏了我精妙的绝笔。多可惜啊,一座囚禁青铜与火之王的牢笼就这么被血腥的暴力破坏了,我还花了点时间又把一切复原了,我喜欢它源初的那个状态。可惜我没有找到康斯坦丁,也没有找到参间那个杂种,一切都空荡荡的,当年跪拜的臣子都变成了尸骨,当年意气风发的参商被铸成了青铜雕像,一切真是让人怀念啊,你说是吧,君父?当年所发生的一切,真是令人怀念。” “天衣无缝!天衣无缝!”长者似乎对自己数千年前的计划沾沾自喜,“你知道‘绝工’的言灵在如今卡塞尔学院的言灵序列中是多少吗?80!是的,80!甚至不如那位超a级的学生楚子航。我如果以人类的形态去卡塞尔学院求学,血统评级恐怕只有a级。是的,只有我,只有我继承了您最弱小的言灵‘绝工’,我还继承了最弱小的身躯。人生就是如此不公,不是吗?但我却用最弱小的言灵和最弱小的身躯杀死了你!即便那一天我的计划没有完全成功,但我依然在无数个夜晚回想起那天的所有细节,一切都是完美的,即便你和青铜城一起沉入了水中,一切也是完美无暇的。” “而且,一切还不算晚不是吗?一切的一切又在今天重演了,我甚至什么也不用做,只是派出了参孙这头蠢货。他给我带来了意外的惊喜,不止是你和康斯坦丁,还有这把刀——妒忌!” “好了,无聊的口舌之争已经结束了,君父。”长者看着罗纳德·唐,嘴角闪过刀锋一样的笑意,“我与你说这么多,是因为太久没有跟你以这种姿态交谈了。两千年啊,整整两千年的时间,我只有跟参孙那种蠢货一起生存。我们藏在人群中,模仿他们,学习他们,久到连我自己都忘了成为一只龙是什么样子。今天看到你找回了记忆,我很欣慰,我终于知道,原来不止我记得那些事情,不止我记得我们是伟大的青铜与火之王!” 第一百六十一章 神 太刀妒忌抵在罗纳德·唐的脖间,丝丝血丝渗透,下一秒,他就要完成对罗纳德·唐,不,是对诺顿的处决。 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即将处决青铜与火之王,然后吞噬他,成为王座上的新王。 “你觉得这把武器怎么样?我是说这把刀——妒忌。”此时的罗纳德·唐突然说。 “妒忌,它是康斯坦丁和参商打造的七宗罪之一,用来杀死你再合适不过。” “我想说的是,是不是很适合你?妒忌,这是我为你精心挑选的武器。” “你想说什么?”长者的眼睛迸出了血丝。 “妒忌,就是你源初的罪恶。参商渴望力量,你却不同,妒忌的罪恶从你出生始就在你的内心滋长。你渴望把其他人踩在脚下,踩死,尤其是青铜与火之王王座上的双生子和其他的三只次代种。你嫉妒他们的言灵,嫉妒他们的力量,为什么同样是次代种我却如此的弱小?为什么同样是次代种我继承的却是青铜与火之王最弱小的言灵?你嫉妒他们的力量,他们全都是你的仇人。嫉妒的声音从你诞生的那一刻就像邪恶的藤蔓一样在你的心底滋生。嫉妒才是你源初的力量,也是你源初的罪恶。嫉妒支撑你完成了这一切,嫉妒支撑你走过了两千年,你过了两千年依然爬到我面前,只不过是为了跟我说:你看,我才是你最强大的孩子。” “我呸!”长者忍不住往罗纳德·唐脸上啐了一口,“你都要死了!我要给你证明什么!” “你如果不想证明什么,为什么要把这一切翻来覆去地告诉我?你早就把这些话说了无数遍不是吗?每天夜里入眠,每天白天醒来,你都要幻想无数次今天的场景,这些话你早就幻想了无数遍。你无数次地渴望把我踩在脚下,踩死,碾碎,那一刻你的欲望飙升到巅峰。” “那是因为你即将再也听不到这些话了。” “是吗?那我得感谢你把这一切如实相告。一个跨越了两千年的复仇故事,本该是多么的宏伟和浩壮,最终听起来却如此的滑稽。你甚至不敢亲自踏进青铜门,你害怕啊,你怕死,你怕面对我,你只敢派出参孙为你顶在前线。” “你放心,杀了你,接下来就是他,他也不会比你多活太久。” “还真是小肚鸡肠又胆小怕事,真是和以前一样啊,参宿。” “你!”这句话彻底把长者激怒了,他面前的罗纳德·唐在笑,他居然在笑,他的嘴角是狂妄的笑意。 “看起来你无法感知参孙的思维,否则你不会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罗纳德·唐的眼睛中又写满了悲伤,“你知道吗?他一直很信任你,在你把他出卖给加图索家族的那一天,他还以为你是要把他送到一个只有你和他的地方。他被你卖去加图索家族做了几十年的培养皿,他每天都在想你,他每天都在对你说:救救我,救救我。” “那是他愚蠢!身为次代种,他居然不知道世界上只存在伪装和欺骗。从今天起,他也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我会让他下黄泉跟你陪葬的!” “是吗?难道不是你觉得他其实并不完全可控吗?加图索家族研究出来的炼金秘方并不能让他完全听从你的指令,他会间歇性地恢复意识,你是在害怕他在这个时候会杀了你吧?毕竟你,是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中,最弱小的一个。” “你胡说!”长者已经怒不可遏,他疯狂了,他拿起手上的妒忌狠狠地刺了下去。只不过,看不见鲜血横流,他眼前的罗纳德·唐没有在那妒忌之中死去,相反,那罗纳德·唐突然之间化为一滩水消失了,但接着,罗纳德·唐又出现在他的身后。 “你放心,你的确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了。他已经死了,死在我们的手里。他在你手中生不如死,他的精神和身体都已经精疲力尽。他早就想了结自己的生命,他之前只不过是缺少一把妒忌这样的武器。” “不!不!”长者突然神情扭曲,他像是突然察觉到了什么,“你不是诺顿!你是谁?你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你是谁?” “我是谁很难猜吗?你的身份可是好猜得很。”那鬼魂一样的声音出现在长者的身后,“你的计划不是天衣无缝,也并不高明,你甚至还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你一直在监视罗纳德·唐,所以也同时监视了卡塞尔学院的路明非,你在路明非刚离开布鲁克林的主城区时就给弗罗斯特发了匿名信,匿名信里是青铜城的地址。你早就知道路明非是追随罗纳德·唐而去,你早就知道他们最终的目标是青铜城,你迫不及待想看这一切发生了,你想看一切的战争和死亡,路明非、弗罗斯特·加图索、诺顿、康斯坦丁,最好全都死在青铜城里,而你可以享受一切的晚餐。但你有没有想过,当你在凝视其他人的时候,也有其他人正在凝视你。我说的是吧,管事先生。” “你……你究竟是谁?你不是罗纳德·唐,你不是诺顿,你不是!你是谁?”此时的长者,不,或许该尊称一声他为林家早茶的管事,他戴着金色的眼镜边框,原先儒雅的气度早已不复存在,他的洒脱和自傲都不见了,他眼神的瞳孔张大,他的畏缩和恐惧一览无余。 “还是和以前一样啊,毫无长进。” 那个声音继续说着: “小肚鸡肠,胆小怕事,色厉内荏,妒忌成性。这是对你的判词,参宿。” “你是谁?你是谁?你给我出来!”长者拿着妒忌,指着他眼前那个笑着的罗纳德·唐,此时的罗纳德·唐浮在空中,像是一尊幽浮。 “正如你所见,我是——”罗纳德·唐眼睛沉入阴影,嘴角闪过鄙薄的笑意,他的声音仿佛天降圣谕,他说出了最后的哪个字: “神!” 是的,正如你所见,在你面前的是——神! 神——路鸣泽。 第一百六十二章 神·路鸣泽 “路鸣泽?”长者认出了路鸣泽,那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小孩,领口佩着一朵纤尘不染的白花,他的头发精心梳理,抹过油打过蜡,他像是盛装出席的小大人。 几天之前,就是在这里,就是在这个房间,他坐在路明非和楚子航的中间,跟林凤隆争辩着“寻龙分金看缠山,一重山是一重关”。 但此时的路鸣泽跟当时早已不可同日而语,此时的他完全没有当日的青涩和顽俏,他是一个盛装出席的贵族公子,来参加一场龙族的终宴。他的眼中是耀眼的黄金瞳,他有如神明般升起,然后说: “谁允许你直呼吾名。” 煌煌天威,莫过于是。 长者手中的妒忌在蜂鸣颤抖,妒忌是七宗罪之一,是传说中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足以斩杀龙王的君王。但它此时在长者的手中战栗,它的刀身突然燃起熊熊灼焰,随后逐渐消融。它在长者的手中被烧毁,化为了水,水滴落在地,又迅速蒸发,消失不见。 “是假的,是假的,这里的一切都是假的!你从一开始就骗了我,从你进门的那一刻就骗了我!”长者的眼中泛起血丝。 “我不是在欺骗你。”路鸣泽低下头,俯视着地上的长者,“我只是为你造了一个死亡的丰碑。” “言灵·神瞳!这是你的言灵!”长者疯疯癫癫,“言灵·神瞳原来是精神类言灵,你使用了精神力言灵!我调查过你们所有人,路明非、楚子航,还有你!只有你的言灵最神秘,卡塞尔学院甚至没有将你的言灵详细记录在言灵档案中!你在卡塞尔学院逃亡的那一夜发生过一件怪事,当时举行婚礼的公馆一瞬间全黑了!其实那是你的言灵!我本来以为那是像冥照一样改变了光线的折射,没想到是改变了终端神经,你的言灵·神瞳的本质是精神类言灵!你在用言灵·神瞳侵蚀我的精神力!” “看起来你在学院还有几个内应,希尔伯特·让·昂热选择了这种教育模式,总归还是会让卡塞尔学院的学生暴露在审视之中。”空中的神·路鸣泽若有所思,“言灵·神瞳——灵境,这是我为它取的名字,如果你不喜欢的话我可以把它的名字改成言灵·神瞳——囚世天牢,类似如此,希望这样的名字配得上你的身份。可惜你猜错了,神瞳不是精神类的言灵,那只是一个名字,一个代号。卡塞尔学院将言灵按照属性分成了八类,元素掌握、空间开辟、神念共生、自体炼造、精神干涉、血缘刻印、时间因果,你觉得我属于哪一种?” 没有人应他的话,或许是没有人能应答自如地应对神的问题,即便那人的真实身份是一个次代种。 “答案是:都不是。或者说,都是。毕竟,我可是——神!” 神·路鸣泽在空中挥使右手,原先趴倒在地的参孙突然站起。参孙全身苍老,头发花白,他脸色阴沉,像是具死尸,他朝长者走去,口中念念有词:“你骗了我,参宿。我这么信任你,但你却骗了我。我被人当作实验品,几十年!我天天都希望你能出现,我希望你能来救我,但你从来都没有出现,从来没有出现过。在你最后出现的时候,我才知道是你在骗我,是你把我骗到这里!你骗了我,你骗了我几十年!” 一瞬间,长者眼前参孙的尸体平白无故多出了一万具,一万个参孙出现在长者的身前,层层叠叠好像鬼魂。他们全都低着头,面色阴沉,像是河里捞上来的死尸,一万具死尸朝长者走去,一万句声音汇成长流。 “你骗了我。” “你骗了我几十年!” “走开!走开!都是假的!都是假的!”长者使劲挥舞着手臂,一万个参孙走到他的面前,长者抬起头,看见一万个参孙满头的白发,白发下是悲伤的眼泪,一万个参孙的眼泪滴到长者的身上,他的衣物一瞬间被湿透,那是两千年的泪水汇成的长河。 路鸣泽在空中挥使左手,一万个参孙之中,突然窜出来一个小孩,那是牛顿,也是——康斯坦丁。康斯坦丁形如雷电,势如摇风,他手中握着七宗罪的“妒忌”,太刀妒忌寒光凛冽,刀锋三十六道意,三十六道刀锋划在长者的身体,躯干十二,四肢各四,还有八道,分别割破了长者的头盖、前额、眉心、双目、鼻头、人中、耳旋、颧骨,一瞬间长者鲜血泗流。 “不!你在对我做什么!” “我在降下对你的惩戒,我已经阅读了你的判词,现在执行的是对你的审判。在你死之前,我可以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那些几千年念念不忘的仇人,‘烛龙’参商,‘天地炉心’参间,‘将臣犼骨’参孙,甚至包括康斯坦丁,都已经死了,而你排在他们之后,不算太早,但总归也不是太晚。” 长者歇斯底里:“你是谁?你……你究竟是谁?为什么我隔绝不了你的精神力?即便是精神类的言灵,也需要庞大的精神力才能实现,而根本没有混血种的精神力可以压制我,即便你是混血种的s级也不可能!我可是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我可是将来的青铜与火之王!这不是幻境,这是什么?你对我做了什么?你对我做了什么?你是谁?你究竟是谁?” “正如你所见,我是——神。” 路鸣泽继续高升,升至悬悬高空,此时他的身形幻渺,他逐渐在高空之中消失。 路鸣泽消失在了高空之中,只在空中留下了两只巨大的金色的眼睛。那是路鸣泽的黄金瞳,也是路鸣泽的“神瞳”。神瞳像是空中两只耀眼的太阳,太阳升起,燃烧,膨胀,直至占据了整片天空。 此时,整片天空中都是两个太阳,长者的眼中只能看到路鸣泽的两只神瞳。 “直视我。背叛者。” 神说。 第一百六十三章 路鸣泽 “3,2,1。”门口之外,洛朗宁做了个手势。执行部七组的人员已经包围了整个林家早茶店,所有的人员都已经被清空,只剩下了最后一个人——林家早茶店的管事,那个戴着金色眼镜的男人。 这个男人,早在执行部七组第一次来到八大道唐人街的时候就在重点关注名单中,洛朗宁调查过他的背景,他的背景异常的清白:来到唐人街谋口饭吃的华人、因为谨慎能干而得到林凤隆的赏识、逐渐坐上了这家林家早茶店的管事。但越是这么清白的来历,越是让洛朗宁觉得奇怪,尤其是——那几个加图索家族的人,来到这里的交接对象其实是他。当时他们就在林家早茶最里的那个隔间,林凤隆不在,这个房间俨然已经成了管事的个人空间,房间里甚至安装了反电磁设备,可以天然地防备窃听。 越是掩饰得清白,越是有鬼,林凤隆是个“猎人”这一点他们已经查得清清楚楚,而这个管事,他来到八大道唐人街之前的履历接近于零,没有任何地方查询得到他的过往,这实在太像是——为了某件事情,伪造了一个身份,而潜伏在这林家早茶中。 洛朗宁的小队已经包围了这个房间,他们已经提前在这里布下了天罗地网。卡塞尔学院没有吃干饭的学生,所有的闲散人员都已经被秘密撤离。而且他刚刚收到eva发来的线报,负责青铜城勘探的小队已经离开了青铜城,他们已经阅读了洛朗宁发过去的所有情报,而他们现在抵达了布鲁克林的主城区,路鸣泽给他们下达了指令: 这是收网的时期。 路鸣泽,这个s级的新生,实在让洛朗宁有些叹服,他简直预估到了所有的事情。那份他提交的重点关注名单的目录中,那个白发苍苍的老孙和看上去井井有条的管事被额外画了红圈,注明是重中之重。而之后发生的事已经证明,这其中的老孙是一只隐藏于此的龙,而剩下的那个管事…… 一切的秘密就藏在这扇门中。 洛朗宁深吸了一口气,他一脚踹开了房门,一个黑色燕尾服的背影出现在他的面前,那就是管事,他总是把自己装扮得如此风雅,他回过头来,眼睛上的金色镜框闪闪发光。 不,那不是镜框在发光,那是——黄金瞳。在管事的眼睛里迸射出了耀眼的黄金瞳,像是灼灼金光要把他吞噬。 他的燕尾服突然被撑破,那精心打扮的优雅一瞬间被撕碎殆尽,他的腿部在胀大,长出龙骨,长出龙鳞,他的四肢长出尖锐的龙形羽翼,他的下颚长出利齿,他的头上长出了一排尖牙,尖牙顶破了林家早茶店的穹顶,那是一只黑龙,黄金瞳吞噬了他,吞噬了他的理智和伪装,他化作了源初的龙形。 “绝工”参宿,这是他的名字,他与“烛龙”参商、“将臣犼骨”参孙与“天地炉心”参间齐名。他已经直接或间接地杀死了其他的三只次代种,甚至还有青铜与火之王的康斯坦丁。 在这里,在此时,他将迎来对他的审判。 —————— 龙颚冲出穹顶,龙翼震碎玻窗,巨大的黑龙在八大道唐人街中显现,而此时的布鲁克林皇后中心广场,一个小男孩正换上了崭新的阿玛尼西装。 “尖翻领带塔扣袖口,直熨,压褶,隐藏式开合,没问题,就是你了。”小男孩在镜子前别上了白色的领巾,那白色一尘不染。 告别了那件血色的衬衫,男孩终于又换上了小黑西装和白色领结,他又重新变回了那个被发在守夜人论坛会被人惊呼“哪里来的这么好看的弟弟”的路鸣泽。 “姐姐,结账。”男孩递上了他的黑金卡。 但是却没有人理会他。或者说,这家阿玛尼的专柜里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看见”他,他穿着血色的衬衫走进了这家专柜,视若无睹地换了一套giorgio armani royal新上柜的西装,没有任何一个人将视线投向他。甚至他现在堂而皇之地离开,也没有人会注意到店里少了一件崭新的giorgio armani royal。 不过路鸣泽不是一个吃白饭的人,在他递出黑金卡的那一刻,玻璃外远端的八大道唐人街正爆裂出滚滚浓烟,而同一时刻,位于意大利的阿玛尼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账户上增加了美刀。 “谢谢姐姐。”路鸣泽收回了黑金卡。其实没有人刷过他的卡,他只是在表演,他习惯了表演。此时,八大道唐人街的林家早茶店里,有一个人高高跃起,他的右手握着斩马刀,左手喷出灼焰。 “这场终焉的舞曲,甚至都不需要我为你伴奏。”路鸣泽看着玻璃窗外,黑龙高仰起头颅,他的左右两翼被人用纳米微分材料锻造的切割网给捆住。卡塞尔学院和执行部七组早就准备好了一切,他们甚至准备了一颗贤者之石。 “你甚至不配我献上四分之一的生命。”路鸣泽看着手中换下的那件血色衬衫,那是在尼伯龙根中被血色浸染的衣衫。刚才在更换衣物的化妆间,他脱下衬衫,一时间赤条条的,他看着自己雪白的肌肤,像是精致的玩偶,没有一处瑕疵,没有一处伤口。那满身的血其实不是来自于他的伤口,那只是他的身体的排异反应,那是他四分之一的生命的代价。 路明非曾经说:这一切是有代价的对不对?代价是我的四分之一的生命。 其实不是,这一切的确是有代价的,但代价是“我”的四分之一的生命。 路鸣泽手中燃起火焰,那一件血色的衬衫在他的手中烧成灰烬,消散在空中。 随后,他默默地端坐在地,他的眼中是耀眼的黄金瞳。此时黄金瞳已经笼罩大地,整个布鲁克林都笼罩在他的“神瞳”之中。对于普通的没有精神力的人类,他的“神瞳”是可以改变一切的“神”的眼睛。 这家专柜里的所有人都看不见他,同样,整个布鲁克林里的人也看不见那条高仰而起的黑龙,他们都被路鸣泽的“神瞳”抹杀在了视线中。 神瞳负责抹杀视觉,镰鼬负责抹杀听觉,路鸣泽和恺撒用所有的精神力将这滔天的一切在人类之中抹去。故事的最后,林家早茶会被敲碎重建,它会被来自于芝加哥“卡萨里芬撒大学”的一位新的主顾接手,它依然会在八大道唐人街中,只不过,那时的它已不会再有这么多的秘密。 在那之前,故事还剩下最后一个步骤——抹杀敌人,抹杀“绝工”参宿,而这一项任务,属于路明非和楚子航。 第一百六十四章 李嘉图 黑龙参天,狂风呼啸。 路明非站在林家早茶的店口,这里原本是一个斜坡,就像是江南的某个县城的小巷里,横拐竖拐就能看见这么一家小馆,这里没有精致的门面和招牌,但有着小县城里最多的方言和熟人。林家早茶,这家原本卖豆浆油条小笼包、虎跑龙井碧螺春的小店,现在已经被驱散了所有的人流。黑龙的右腿像是粗壮了十倍的象腿,踩碎了门口的招财树和屏风,玻璃碎落在路明非的眼前,一块一块反射着天上的“君焰”和鳞片。 路明非都下意识地有些恍惚,他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只是听说这里有地道的中餐,他只是想过来填个包子。毕竟卡塞尔学院可没有正宗的中式厨师,他们一天天只会煎牛排烤肋骨,他们可能连和面都不会。 但就是这么一个地方,它隐藏着青铜与火之王的秘密,它甚至隐藏着两只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 路鸣泽的推断没有错,有人在他们刚离开八大道唐人街的时候就给弗罗斯特发了匿名信,匿名信里是他路明非的地址,而这个地址是他们当时甚至还未赶到的青铜城! 这封匿名信的ip地址就在这家林家早茶店,他们曾经怀疑是幕后人林凤隆,但林凤隆当时甚至驱车在他们的前头……有一个林家早茶的人提前预知了他们的目的地,他早就知道林凤隆和罗纳德·唐的目的地是青铜城,也早就知道他路明非一行人是尾随罗纳德·唐而去,他早就猜到了这一切,因为他—— 一直在监视罗纳德·唐。 是他第一个抛出青铜城的讯息,是他把林凤隆和罗纳德·唐引导向青铜城,他就是参孙记忆视线当中那个黑色的影子,是他把参孙出卖给了弗罗斯特·加图索。 现在一切昭然若揭了,他的真实身份就是这家林家早茶店的管事。他并不起眼,甚至还不如那个老孙在路明非心中留下的份量重。但就是这么一个人,他主导了这一切。 路鸣泽确认了他的身份,主要源自于洛朗宁提供的一条情报,情报中说这名管事与加图索家族的人有过接触,甚至在一个安装了反电磁装置的房间进行了密谋。 而在尼伯龙根之中,参孙的回忆曾经通过精神力钻入过他们的脑袋,在那个时候,就是这么一个人把他出卖给了加图索家族。一个普通的早茶店的管事,怎么可能和秘党的第一大家族加图索家族有所勾连!在参孙的记忆里,那个名叫卢修斯·加图索的研究员甚至在实验室被搅烂之后还说了一句话,他说:你对我已经没有价值了,不过,你对他还有价值。 他说的,就是这家林家早茶店的管事,也是——“绝工”参宿!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向混血种的第一大家族贡献了自己血缘上同种的次代种,而他得到的,就是那从将臣犼骨中提取出来的神乎奇迹的“精神控制”的能力! 一切都对上了,持续了几千年的龙族的血泪史,没想到过了几千年仍然在上演。 “李嘉图。李嘉图先生。”一个带着莫名的法式卷音的声音出现在他的身后,“李嘉图先生,麻烦让一让。” 路明非回过头,他看见了一个长发飘飘的青年,青年的眼睛里带着桃心,像是个浪荡分子。 “李嘉图先生,麻烦让一下,我正在拍摄珍贵的新闻现场照片。”青年拿着里三套外三套足足有二十公分长的相机,对准了林家早茶店里那只壮硕的龙腿。 “啊?”路明非莫名地心里一怔。 “拍摄新闻现场是新闻工作者的伟大天职!这一切都将是珍贵的历史资料!龙族已经现世,我现在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记录下这历史性的一刻!”青年大为激动。 见路明非有些发懵,他又继续说道:“哦,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叫洛朗宁·福斯特,执行部七组的专员,也是学院新闻部曾经的优秀干部。李嘉图先生,对了,你是不是对这个称呼还不太习惯?抱歉,我们新闻工作者习惯咬文嚼字,比如说报导中出现昂热校长我们就一定会打昂热校长的全名希尔伯特·让·昂热,出现诺诺女士我们一定会说是陈墨瞳女士,而对于你,我觉得李嘉图这个名字更能勾起读者的欲望。据我所知,这个名字是陈墨瞳女士送给你的,ricardo lu。” 路明非……有些不知所措,他简直以为他面前这个浪荡分子是芬格尔的替身。 青年洛朗宁咔咔咔拍了几张林家早茶中的龙腿和被踩成烂泥的发财树,接着又把镜头对准了天上。 “不愧是狮心会的会长楚子航!骄傲的跳跃!骄傲的劈斩!”在空中,楚子航正用暴怒切断了黑龙头上的一根利骨,灼焰闪耀,那根利骨被烧成了灰烬。 “不愧是最完美的君焰!一切都恰到火候!只有楚子航的君焰才能控制得如此精准,才能烧毁龙的身体部位而不引发爆炸,bravo!bravo!”洛朗宁连声赞叹。 “不愧是叶胜队长和酒德亚纪队长领导的执行部七组,完美的配合,完美的演出!”洛朗宁镜头一阵左右闪烁,在空中,此时执行部七组的专员已经用巨网包裹住了黑龙的两处翼尖,巨网射出箭头钉在地上,黑龙的两只羽翼也被牢牢地安在地上。 “绝工”参宿,他看上去远比他的几位兄长要弱小,他的体型甚至不及那只青铜神殿上的“烛龙”参商的一半,他看上去正在被执行部七组和楚子航一点点地小刀割肉,他甚至没能做出一点有效的反抗。 路明非低下头,看着自己手中的武器,那是——恺撒交给他的狄克忒多。阿帕奇直升机上的四个人在抵达布鲁克林主城区时已经做好了严密的分工,路鸣泽负责用言灵·神瞳掩盖住布鲁克林所有人类的视觉,恺撒负责用镰鼬包裹住整片战斗区域,不让战斗的声音外泄,执行部七组的部分专员伪装成警务人员已经给八大道唐人街拉了一片警戒线(当然需要美利坚警方内部某些“人脉”的协助),而在警戒线内,就是对敌人最终的处决。 楚子航拿出了青铜箱匣中的“暴怒”,他的左手是村雨,右手则是暴怒。而恺撒将自己手里的狄克忒多交给了路明非,在计划中,楚子航和路明非就是最终的处决执行者。今天之后,他们将会名扬天下。 最后这句话是路鸣泽说的,“他们将会名扬天下”,路鸣泽说甚至会有专门的新闻记者出现在现场。而这个记者……现在就在路明非的身边,他对着空中咔咔咔一顿拍摄,嘴中还有一些抱怨:“李嘉图先生,你手里拿着武器,要么就进去划两刀,要么就躺旁边装死。你这样会影响我们正常工作。” 记者在路明非身前一个身位,他没有拍到路明非。不,应该说是没有拍到李嘉图,这个手里拿着狄克忒多的李嘉图。 第一百六十五章 路明非 “执行部七组生擒次代种,楚子航降下君焰的审判。”洛朗宁在一旁喋喋不休,“你觉得这个标题怎么样,李嘉图先生?感觉……还是不太行,没有爆点,执行部七组和楚子航合力杀了一只次代种难道是什么很值得头条登报的新闻吗?还没有副校长私藏小黄书来得劲爆。” “阴云缠锁迷雾绕,看少年侦探如何识破龙族伪装!”洛朗宁若有所思,“要不以悬疑向开篇呢?线索指向卡塞尔学院的超人气新生,s级学生路鸣泽,开篇第一章就先放一张路鸣泽的私人照,帮他p个名侦探柯南的眼镜,学院里的那些弟控妙龄花痴女一定会着迷的!” 你有没有职业操守啊喂!你干脆写一篇“楚子航与路鸣泽的血泪交织,他们缘何深情相对”算了,开头就放一张直升机机舱里半裸的楚子航和血红衬衫的路鸣泽四目相对,其实当时他们是在讨论eva传回来的情报啊喂! “还是……以李嘉图先生开篇呢?”洛朗宁突然回过身,咔嚓一声闪光灯,拿着狄克忒多的路明非全身照被收入相机里。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有现成的爆点不用,我却还在苦苦琢磨,真是枉为新闻人!”洛朗宁一下子欣喜若狂,“为陈墨瞳疯狂的两个男人,如今却冰释前嫌,合二为一。啊!从婚礼现场逃跑的嫌疑犯现在却拿着新郎的武器,不,是加图索家族的少主恺撒·加图索为李嘉图先生奉上了家族至尊的武器狄克忒多!常有人说,唯兵器与妻不可借也,啊,这是何等的深明大义!啊,这是何等的大公无私……” 路明非拿着手里的狄克忒多,恨不得给眼前这个洛朗宁来上一刀。他的行事作风已经是芬格尔plus,那贱嗖嗖的气质已经压制不住。不过,有这种人在身边,不知怎么的,路明非倒安心了一些,可能他就是习惯了无论遇到什么事情就说白烂话,但今天发生的事太多了,多到他已经来不及消化,他到现在都记得路鸣泽对他说的那句话,路鸣泽说: 英雄没有时间伤春和悲秋。 是的,英雄没有时间伤春和悲秋。 路明非握紧了手里的狄克忒多,他能感觉到狄克忒多上丰沛的精神力。恺撒曾经跟他说过,他说在尼伯龙根中时,狄克忒多被灌注了纯粹的精神力,那精神力应该是来自于青铜与火之王的康斯坦丁。也就是说,路明非现在手上握的是一把堪比七宗罪的武器,七宗罪的精神力可以斩杀龙族的君王,那个青铜神殿之上的巨龙,烛龙参商,就是被暴怒洞穿,在神殿上“死亡”了两千年。 “哎哟,s级战神李嘉图先生已经摩拳擦掌准备好了,他要上场了!”洛朗宁对着路明非一阵猛拍,他甚至放弃了将镜头对准半空中的黑龙和楚子航,而是直接“一对一明星跟拍机位”对准了路明非。 “卡塞尔学院这几十年来的第一位s级学生李嘉图已经准备就绪,他已经准备好了降下最后的审判。容许我为各位观众朋友介绍一下这位s级学生李嘉图。李嘉图,即ricardo lu,路明非,狮心会会长楚子航的密友,相传曾与楚子航一同执行任务,楚子航遍体鳞伤他却毫发未损;学生会主席恺撒·加图索的钦定接班人,恺撒·加图索甚至曾经斥巨资,造山造水造风洞,只为营造他们两人的秘密花园;红发巫女陈墨瞳的绯闻……额,绯闻暗恋者,传说因为跟陈墨瞳相识于女厕,而春心萌动、暗生情愫;卡塞尔学院最集万千宠爱与一身的路鸣泽,的哥哥,曾经因为抄袭弟弟的试卷而惨遭挂科;还有就是,我们伟大的新闻部部长,芬格尔·冯·弗林斯的——马仔!芬格尔部长说,他在这世上最放心不下的人就是你了,李嘉图。加油啊!李嘉图先生!” …… 洛朗宁的语调甚至在最后已经演变成了日漫里面那种“干巴爹,欧尼酱”的夹子音,路明非听得汗毛直立。 “你还漏了一点。”不过路明非很喜欢这种“捧哏”,他握紧了手里的狄克忒多,说,“李嘉图,希尔伯特·让·昂热引以为傲的学生,希尔伯特·让·昂热曾经对他说:你是被选中的人啊,明非。” 路明非握紧狄克忒多,言灵·镰鼬堂堂而起。 其实这一场战斗不一定需要他,就像当时与楚子航一起执行的任务,楚子航哐哐哐把敌人全部撂倒,当时他正一个人跑去跟陈雯雯吃牛排。那一顿牛排并不好吃,至少路明非吃得毫无胃口,他满脑子都是楚子航师兄。师兄在哪,师兄不会遇到危险了吧,师兄这么厉害应该已经搞定了吧。天都已经黑了,为什么师兄还没有回来? 其实他现下并没有什么顾虑,打龙嘛,不是第一次了。今天他已经经历了神殿上的青铜巨龙,“烛龙”参商;还有被加图索家族当作培养皿的老孙,参孙;还有那只浑身溃烂的龙……康斯坦丁。 不过是又一只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只是有点恍惚,有点恍如隔世。几天之前他和老唐还在这八大道唐人街卖烤肠,但现在,八大道唐人街已经被学院拉开了警戒线,而警戒线内浓烟四起,枪声不断,这里现在是混血种和龙族的战场。 小小的八大道唐人街居然藏了整整四条龙啊!老孙——参孙,管事——参宿,还有诺顿和康斯坦丁。昂热校长当年把卡塞尔学院建在芝加哥而不是建在布鲁克林简直就是他的损失。 不过,还好,只剩最后一只了,“绝工”参宿,你是最后一只,很快,一切就将结束,你终将消失,就像那扇消失的青铜门。 路明非镰鼬开道,握着狄克忒多拾级而上。此时,楚子航眼中的黄金瞳闪烁,君焰像是流沙倾泻而下,烧毁了黑龙的前掌。 咔嚓,一阵闪光灯闪过,取景框中,路明非向上,楚子航向下,两人视线相对。 楚子航拔出村雨,路明非拔出狄克忒多,手起刀落,刀锋一前一后交叉,两道白光在空中汇聚,两人砍下了黑龙的半只羽翼。 第一百六十六章 待宰的羔羊 路明非的剑道是楚子航教的,而他的镰鼬来自于恺撒。可以说,他如今能够安生立命的本事都是来自于这两位卡塞尔学院的超a级。 狄克忒多推至黑龙羽翼的下侧,路明非卯足了劲,没想到那羽翼在灌注了精神力的狄克忒多面前就像是一块柔软的豆腐,狄克忒多竖撕开了一整道裂口,而此时,恺撒的村雨正从天而降,烈烈灼焰将那龙翼撕扯而开,楚子航的黄金瞳在那撕开的裂口中闪现、投射、闪耀。 此时,执行部七组的弗里嘉子弹纷纷出膛。早在楚子航一行人达到八大道唐人街之前,执行部七组就已经准备好了一切,包括这不计其数的弗里嘉子弹。 弗里嘉子弹可以麻醉神经,它里面蕴含的麻醉剂量可以让一只亚洲雄象立即沉睡,而经过卡塞尔学院炼金部,又专门针对于龙和混血种做过改造。弗里嘉子弹打穿了龙的鳞片,同时迅速液化扩散。弗里嘉子弹液化成致命的毒素,迅速扩散至龙的神经,一颗弗里嘉子弹可以麻醉一只亚洲雄象,那龙需要多少颗?一百颗?一千颗?没有人知道答案,即便是龙,力量也千差万别。 刀光闪烁,楚子航的村雨和路明非的狄克忒多在空中相接,那一半的龙翼就这么被生生切开。被灌注了精神力的村雨和狄克忒多此时犹如神兵降世,半张羽翼被生生砍断,轰然倒地,龙翼上的鳞片失去了龙血的滋养,一瞬间干休枯萎,像是风化的岩石。 “这只龙的实力应该远远不如我们在青铜城遇到的那一只。”楚子航说,“无论是那只死去的青铜巨龙,还是那只在背后操控青铜的‘木偶师’,都远比这一只龙来得强大。” 黑龙发出悲号的嘶吼声,被砍断了半只羽翼,痛觉沿着神经直达了他的大脑,他嘶唳着哀嚎的声鸣。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凭什么,凭什么这样对我!” “凭什么我是最弱小的那一个,凭什么都是龙嗣,我学习的言灵比他们弱那么多!凭什么他们的精神力是我的两倍不止,凭什么!” “凭什么要我去跟那些人类做工,教他们怎么做犁,怎么做镐。凭什么他们三个的言灵就可以毁天灭地,而我什么也做不到。他们随时都可以杀了我,君父,你知道吗,要是他们想的话,他们随时都可以杀了我,而我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 “你有一个皇座,那是属于你独享的皇座。你还安排了四个次座,而我在这四个次座,最边上,的角落里。即使是你的登基大典,也没有人会注意到我。那些恨不得马上剜你的血、吃你的肉的人类和混血种,他们甚至不会注意到我,他们只看到了你的尊贵,却看不到你那颗将要溃烂的心,和即将腐朽的身体。” “你并不强大,诺顿!哈哈哈哈,你也并不强大,诺顿,你也是有弱点的,你也会死。不止是你,康斯坦丁、参孙、参商,还有参间,我要你们统统都去死!统统都去死!” 小时代4·伦理时代的台词源源不绝地传到路明非的脑子里。好像自从那留着涎血的参孙起,他就能间歇性地感知到这些将死之龙的心声,就像龙文考试时的密语。像是幻影,像是蜃景,源源不绝地传到他的脑子里。 不过……你这歇斯底里的哀嚎声,怎么这么像是封建家族里不受宠的四姨太在房间里偷偷地扎小人。大姨太独掌大权,扎!二姨太生得狐媚,扎!三姨太养了面首,扎!还有那个官家老爷,专宠其他三房姨太,却独独不宠我这个幺儿,扎!最好扎到他们全都下不了床,下不了地,最好明天立马出殡。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我明明离成功只差一步!” “两千年前就有杂种出来干扰我的计划,两千年之后还有!你们根本就不懂我,我只是需要一点,那么一点他的力量,我就可以重生!我就可以来当青铜与火之王!诺顿这条蠢货已经在这里扮演人类扮演了十几年,他根本意识不到当年就是他在扮演的这种人疯狂地来吃他死后流下的血。他根本不配当青铜与火之王,而我配!” “我好不容易等到诺顿苏醒,我在这里等了他十几年。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所有人都在欺骗我,所有人都在欺骗我。诺顿欺骗了我,他说我跟其他的次代种平起平坐;康斯坦丁也骗了我,他说我跟其他的次代种一样重要;参商欺骗了我,他说他登基之后让我来当次席,我可以坐在皇座旁边的那个位置;参孙欺骗了我,他说我是这个世上他最信任的存在;还有参间,那个狗杂种,他也欺骗了我,他明明跟诺顿闹翻了,但他却还把诺顿当成那个狗屁‘君父’,是他毁了我的一切!” “卡塞尔学院,你们欺骗了我,你们什么都没能做到!你们为什么不死在那个青铜城里!弗罗斯特,你欺骗了我,你是混血种的罪人,你迟早会被钉在地狱的门口!罗纳德·唐,你欺骗了我,我早该把你埋进一万米的海沟!林凤隆,你欺骗了我,你是个没用的东西!路明非,你欺骗了我,你在伪装,你不是个没有用的废物!路鸣泽,你欺骗了我,一切都是你制造的幻境!你们统统都该死!你们统统都该死!该死的不是我,不是我!而是你们!你们!你们统统都该死!” 怎么感觉……四姨太精神都有点不太正常了。路明非听得这么一番天南海北的话,心里暗暗地吐槽:这四姨太争不到家产,天天在门口吆喝,姨太太们要害我,老爷要害我,那面首要害我,连我养的鸡都要害我,你看那母鸡下的鸡蛋腥味多重,一定是要毒死我,我要你们统统都偿命! 执行部七组的纳米武器已经包围了黑龙的整副龙身,数百颗弗里嘉子弹被打进了黑龙的体内,炼金部专门炼制的神经毒素已经在黑龙的身体里蔓延,楚子航的村雨和他的狄克忒多已经砍断了他的半只羽翼,他甚至已经不具备飞起的能力。他是待宰的羔羊。 第一百六十七章 龙茧 在那之后,楚子航甚至没有再进场,村雨和暴怒握在他的手中,青铜箱匣背在他的身后。他已经看穿了这只龙的色厉内荏,执行部七组提前在这里布置好了一切,他甚至不需要再使用那八米长的斩马刀。 纳米切割线布下了天罗地网,这是卡塞尔学院装备部研制的武器,纳米材料所做的切割线甚至可以用来切割金门大桥。这只黑龙并不像参孙拥有永生不死的将臣犼骨,他的身体甚至不如那用天地炉心锻铸过的青铜巨龙,他的力量在消散,他的身体残破不堪,路明非手中的狄克忒多也能砍掉他半张翅膀。 执行部七组布下了天罗地网之阵,纳米切割线组成密不透风的大网,从空中切割而下。 “你们统统都该死!该死的不是我,而是你们!” 路明非听到了最后一声呼嚎声,他确定那是最后一声。因为,紧接着,那黑龙的身体中突然浮现出了闪烁的幽光,那是如同宇宙深处的深邃幽光。一瞬间,纳米切割线甚至还没收网,轰猛的爆炸声传来,那是黑龙的心脏迸发出了一场爆炸。 血肉横飞!一瞬间,龙尸,龙骨,龙血,龙鳞,全都被这场爆裂炸开。无数的黑龙的身体器官从龙的心脏处炸开,猩血和黏肉搅在空中。无数的尸块飞落,那龙头正落在路明非的身边,那龙的眼睛斜着,正对着路明非的眼睛。 路明非看懂了那个眼神,那眼神里,是不甘,是可怕的不甘。 他不甘心,是的,这条龙不甘心,他在死前说的是:你们统统都该死!该死的不是我,而是你们! 可是他死了。是的,那条龙的身体被炸成了尸块,此时的八大道唐人街像是海潮涌过的滩头,无数的鱼虾蟹棒,那是无数的尸块涌落在潮头。一条龙刚刚从内部自我解体、炸裂,他甚至没有给卡塞尔学院生擒他的机会。他就像二战德军战败时那些服用氰化物自杀的高官,他或许都不是为了体面,而是为了不给敌人折磨自己的机会。 “龙的胚胎。”楚子航说。 一个龙的胚胎留在了原地,那是由丝线包裹着的心脏。那是一个龙茧,龙茧散发着幽蓝的浮光。 “龙在死后会化为胚胎。龙其实并不是死了,只是肉身在大自然中陨灭,龙的真正的力量其实蕴藏在精神力中,而精神力就在这个胚胎之中。胚胎不断地成长、孵化,最后苏醒,龙又一次复苏。龙的精神力是世界上最神秘的东西,无数的科学家和炼金术士都无法窥探到精神力的本质。龙的精神力中藏着龙种的基因,甚至可能藏着龙种的记忆,他们无数次轮回、死亡和复苏,记忆都会随着胚胎的孵化而苏醒,这个时间可能是几百年,几千年,甚至是几万年。所谓的人的生命的百年的刻度,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孵化中的一瞬间。” “就好像是……人对于蝉。我们可能只不过是晚上眯了一下眼,而对于蝉来说,那个晚上就是他们的一辈子。”路明非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说出这么文艺的话,这话都不像是他说的,而像是路鸣泽说的。可能是他耳濡目染了,也可能是他……想到了那尼伯龙根中的诺顿和康斯坦丁,他应该再也见不到牛顿和老唐了吧,人类的一百年,对于他们来说就是闭上眼的一个晚上。 执行部七组开始收网。在他们面前的是一颗龙茧,刚刚死亡、诞生的一颗龙茧,不说研究价值,他们至少要把这颗龙茧浸泡在福尔马林中。福尔马林能够抑制龙的精神力,从而减慢龙的孵化,或许等他再次孵化之时,卡塞尔学院的科技已经能够一道激光射线重新把他打回龙茧投胎。 龙茧投射着暗浮色的月光,看上去甚至有些幽魅的气息。执行部七组的人员凑上前去,他们刚刚处决了一只龙,而那只龙化成的龙茧就在他们面前。带回这个龙茧,炼金部的那些老妖怪们能垂涎三尺、欢腾三年,而昂热校长会给他们每个人颁发特殊的世界树奖章,说不定还能帮他们解决奖金问题、待遇问题、迈阿密度假问题,还有个人感情生活问题。 就是这个龙茧,它足有一人高,它是蕴含着龙种的胚胎。它的丝线交织,浮现着暗蓝色的幽光,所有人都忍不住被它吸引。 而此时,一根幽蓝色的丝线从龙茧中长出,那根丝线并无形体,它穿过人的身体,一路飘扬,生长,它在空中划过优美的弧线,像是迎风而舞。 它的触尖轻盈地触落在地,一瞬间,地震山摇! 然后,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他们所处的地方,是林家早茶店的早居,这里早已经被化成龙形的参宿摧毁,整个早茶店断壁残垣。但此时,那碎落在地的砖瓦突然升起,重新砌回了砖墙之中,那被捅成窟窿的房顶,一片片被堆砌如初,一点看不出有被摧毁的痕迹,连一丝裂纹都看不见! 如果不是楚子航还在他的身边一动未动,如果不是执行部七组的人员一脸惊诧,路明非简直是以为有人在他身边发动了“时间负一”。 “那是精神力。”楚子航的脸霎时间白了。 “什么?”路明非还处在不可思议当中。 “那蓝色的物质,就是精神力。精神力的本质就是这种东西。我在尼伯龙根中看见过,当时村雨和狄克忒多中灌注的就是这种精神力,七宗罪中也是这种精神力。” 此时,那龙茧中已经长出了数十条蓝色的丝线,那龙茧此时犹如克苏鲁的邪神,几十条蓝色的触须在它的身边飞舞,而这个时候,原先被完全摧毁的早茶店已经恢复了它源初的模样,一墙一隔恢复如初,连那副《鸿鹄之志》的书画都正当挂在墙中! 没有人知道这一切是发生了什么,这已经超出了科学和炼金术可以解释的范畴,然而此时,不可思议还在继续——地动山摇,整个林家早茶店开始腾空而起,是的,土地被生生裂开,腾空而起! 第一百六十八章 破碎的龙茧 “这是什么?”路明非感觉自己还在那架阿帕奇直升机中,他脚下的土地在向上喷涌,这家早茶店正在拔地而起。 “如果我猜的没错,这是他的言灵。”楚子航脸色煞白,“言灵‘绝工’,明非你记得吗?你说诺顿在那尼伯龙根中为你介绍过他的四个言灵,而这只次代种继承了其中的一个——绝工。言灵·绝工,序列号80,极致的锻铸和建造能力,他能够拆解所有的物质,他建造一座宫殿就像人类捏一座沙堡一样简单。” “可是他已经死了。”路明非看着眼前那个可怕的挥舞着蓝色触须的龙茧,那简直就像是某个阴邪的祟神,那些幽蓝色的引线穿过人的身体,它们穿入大地,像是在吸引大地的精髓。 “龙是最古老也是最神秘的种族,他们对于我们来说,就像是太空中浩瀚的宇宙,宇宙的面积至少在直径920亿光年以上,而我们甚至都没有走出太阳系。” 楚子航说的是对的,因为不可思议的事情还在发生,这一切已经超出了他们所有人的认知,即便是希尔伯特·让·昂热,他也从未看见过这样的场面。 龙茧在裂碎。 是的,秘党花费了无数的时间,用遍所有的炼金术和高精科技,即便是在水中一万米的深压,即便是数万度的高温灼烧,也不可能出现一丝裂缝的龙茧,它的表面突然破开了一道裂痕。裂痕不断地生长,龙茧就像是被敲碎了的一个壳,无数的幽蓝色的光辉从壳中渗透而出。 龙茧,碎了。 蕴含着这只龙的精神力乃至生命力的龙茧,就这么在众人眼前破碎了,而那龙茧中幽蓝色的光辉,在破碎之后衍化成无数的引线。无限的丝线飞舞,现在这里就是一个邪神诞生的髓海,无数的幽蓝色引线在这里挥舞生长! 这是海底的克苏鲁邪神,邪神无脸也无眼,这些精神力的引线就是它的全部。引线穿过大地,在土地中滋长,又从远处横蔓而生。它像是长进土地里的一颗种子,而这颗种子在不断地向外滋长发芽! 它将长至整个布鲁克林,整个布鲁克林都将成为他的坟场。 —————— “你们是在毁灭秘党,毁灭我们数千年来的努力。”此时,八大道唐人街的警戒线外,一个穿着漆黑色的kiton西装,一头白发梳在背后的男人提着手提箱,正咄咄逼人地站在众人身前。他的身后是密密麻麻的黑衣人部队,看上去这里马上就要发生一场黑帮火并。 “干嘛呢?吵什么吵,吵什么吵,没听说过土地塌陷要施工嘛?短则三五天,慢则三五年,政府的审批哪有那么容易下来,民主党和共和党还在吵议员选举呢,我正在托国会议员跟州长带话,没有我,你们一辈子别想回来住了。”洛朗宁骂骂咧咧地走了出来,本来他正在360度无死角地拍摄s级学生路明非的英勇身姿,虽然的确也看不出什么过人之处,不过就那些他拿着狄克忒多的照片就足够让守夜人论坛沸腾了。但就在这个时候,本来负责八大道唐人街警戒守卫的人给他发了紧急指令,他不得不放下路明非和那条被天罗地网困住的黑龙赶了出来。 然后他看见了弗罗斯特。弗罗斯特·加图索,后面还跟着黑压压的加图索家族卫兵,看上去就像是个黑社会老大,后面那群人模狗样的是兜里放着好几杆枪的亡命之徒。 oh!shit!洛朗宁忍不住骂了一口。难怪警戒处给他下了紧急指令,弗罗斯特出现在这里,说明这里的事情已经有人走漏了风声。 这件事情并不意外,既然这只黑龙在以人形现世时就跟加图索家族有所勾连,那这里发生的事情一定会迅速地传到加图索家族的家主弗罗斯特的耳中。更不用说,这里还有弗罗斯特重点寻诫的两个对象:路明非,和恺撒。 这不是一个好兆头,他可以说他是来找恺撒的,甚至可以说他们执行部七组的举动已经严重影响了秘党,他作为卡塞尔学院的最高董事有权接管这里的一切。但是现在的八大道唐人街里不止有恺撒,不止有路明非,还有——那只跟加图索家族做过交易的黑龙。 弗罗斯特出现在这里,很可能既不是为恺撒而来,也不是为路明非而来,他是为了——肃清他们留下的余毒,把那条龙从这个世上抹去,同时,抹掉他们阴暗中的秘密。 所以洛朗宁知道他是来干嘛的了,他是来吵架的,他是来拖延时间的。作为卡塞尔学院新闻部的干员,关键时刻他就得有这种本事。 “弗罗斯特先生。”洛朗宁殷勤地赶了上去,“弗罗斯特先生,您是来布鲁克林唐人街度假的吗?哎哟,真不巧,里边刚发生过地震,不知道源流是什么,可能跟当年唐人街建造时挖空了造地基有关,专家评测可能会有较大风险,所以,弗罗斯特先生,我这边可以推荐你另外一条唐人街,曼哈顿唐人街……” “洛朗宁。”弗罗斯特横眼看着洛朗宁,他的眉头皱起,眉心中是三道皱印,“洛朗宁·福斯特,我知道你,法国人,执行部七组的专员,同时也是当年开发eva的重要成员之一。你觉得这种编纂的剧情我会信吗?你们使用了言灵·震脉,大地与山之王一脉的言灵,给这里造成了大约为4级的地震,然后伪装成政府和地震检测部的内部人员疏散了这里的所有人。这种把戏只能骗过人类,但我是卡塞尔学院的最高董事,我通晓龙族历史学和言灵学,我活的时间是你的两倍长。” “哎呀,消息这么灵通的嘛弗罗斯特先生?您不会是美利坚政府哪个党派的话事人吧?以加图索家族的财力和手腕,出入一些上流宴会,每次都提供一些以亿为单位的捐赠金,甚至拥有决定总统归属的能力,是不是都轻轻松松?” 第一百六十九章 终焉之曲 “这些俗陈之事对加图索家族毫无意义。但此刻在我们面前的却是关乎整个秘党命运的大事。”弗罗斯特看着洛朗宁,“洛朗宁,在布鲁克林的主城区出现了一条龙,但你们却秘密隐瞒了此事,既没有上报秘党,也没有上报给学院。” “哎呀,弗罗斯特先生,您是听到什么谣言了吗?这里哪来的什么龙呀,您瞧瞧,您瞧瞧,用中国人的一句老话说,人老耳背听旁风。”刚说完这话,洛朗宁就听到天空中传来剧烈的爆炸声,那爆裂声来自于他身后的早茶店。他转过身,看到了漫天飞舞的龙的尸块。龙的尸块像被海啸冲上来的海底尸物,一只龙尾像是摆嗒的章鱼触须落在了他的脚边。 众人鸦雀无声,倒是弗罗斯特,他走了上去,抚摸起了龙尾上的鳞片。这只龙尾带着尖锐的枝杈,这龙尾是天生的武器。 “哎呀,没想到有这么大的章鱼。”洛朗宁脸不红心不跳地继续对着弗罗斯特胡扯,他本来就知道他在胡扯,所有人都知道。那只龙的身形穿过了楼房的穹顶,近百米高,半个布鲁克林主城区的人都能看见这头凶狠的史前恶兽。他本来把一切都寄希望于路鸣泽的“神瞳”,“神瞳”帮他们把那条黑龙的人形困在早茶店中,让他们疏散完唐人街的人流,“神瞳”还把整个布鲁克林的人类都笼罩在幻境中,他们才得以秘密执行任务。 但“神瞳”隔绝不了这么多的混血种,混血种拥有天然的精神力,能天生地抵御言灵。当日路鸣泽在逃出诺顿公馆时就说过,他能困住所有人十五分钟,这十五分钟内,路明非可以做任何事情。但这十五分钟就是他的极限,而在此时,他把他的极限分享给了整个布鲁克林的两百五十万人类。 “洛朗宁,你们的行动计划没有得到过学院董事会的批示,全都是你们这些人的一厢情愿。如果出了事,希尔伯特·让·昂热就是第一责任人,他要接受全体董事会的弹劾。” 老狐狸东西,话术还挺多,还搬出校长来压我。洛朗宁心里早就想冲上去给这弗罗斯特一记组合拳,但他还是腆着脸,和和气气:“弗罗斯特先生怎么能这么说?执行部在外执行任务,本来就不是事事都要向上汇报。就像您,也不是日日夜夜都在董事会。而我们昂热校长就更无辜了,他又不是您这种想要把一切握在手中的封建式大家长,他给予我们充分的自治权,别的不说,我在守夜人论坛扒他前女友他还给我当面指出来里边的细节错误呢。” 见弗罗斯特不说话,洛朗宁心里的底气更足了,他继续滔滔不绝地说着:“听说弗罗斯特先生您一直未婚,而且对外说自己的血统并不高贵,相反,像您的兄长庞贝这种基因才更值得流传下去。其实,我调查过您的生平,倒真的不近女色。像您这种身份,想要接近您的人数不胜数,但您一直洁身自好,甚至不允许女性在非正式场合接近你半尺距离,老实说,我真的很怀疑你的真实取向,毕竟在您年轻岁月风发的日子里,您有过几位男性密友,其中包括希尔伯特·让·昂热……” 洛朗宁在胡说八道。是的,胡说八道。这条龙已经死了,虽然死相有点出乎他的意料,但不管怎么说。这件事不会给这个弗罗斯特留下什么把柄。他早就听说过有关于卡塞尔学院董事会的一些传言,弗罗斯特·加图索很专权,甚至屡次想要把昂热校长赶下马。他依靠加图索家族的势力把手伸得很长,否则他也不可能这么快就赶到八大道唐人街。他的目标是谁?恺撒还是路明非?洛朗宁知道弗罗斯特发过路明非的悬赏令。还是……真的是这条龙?龙已经死了,粉身碎骨,这是不是他想看到的结局? 洛朗宁撇着眼仔细地观察着弗罗斯特的神情,他想要看到弗罗斯特对于这只突然爆裂的黑龙是什么表情,是高兴还是难过,他想借此推断弗罗斯特的动机,但他既没有看到高兴,也没有看到难过,他看到的是——不可思议,难以置信的不可思议。 这个时候,一根幽蓝色的引线穿过了他的身体。 这根引线像是海底生长出来的触须,他既无形体,也无重量,就这么穿过了洛朗宁的身体。 洛朗宁伸出手,但他握不住它,它还在往前生长,它穿过了弗罗斯特的身体,穿过了眼前加图索家族那么多黑社会打手的身体,然后,狠狠地扎入地中! 一瞬间,地动山摇。洛朗宁脚下的土地在疯狂地震动,简直就像是有一只巨大的沙虫在地底蠕动。 洛朗宁终于明白了弗罗斯特在惊讶什么,他不是在惊讶那条爆裂的黑龙,也不是在惊讶自己在这里胡编乱造,而是——一场天地异变正在此处发生。 洛朗宁回过身,他看见那家被毁坏的林家早茶店不知什么时候恢复如初,它悬浮于空中,底下的土地被他带出泥,土地悬悬升起,像是朝贡一座神殿。而在那神殿之中,无数的幽蓝色引线前仆后继地往远方涌去,像是一只克苏鲁的章鱼邪神长出了无数的触须,触须每钻入一处土地,土地便地动山摇,触须每钻出一处土地,土地便横空升起。 这是一场终焉的尾曲,神殿内弹奏着送终的曲目,无数的幽蓝色琴键敲打着音符。水波荡漾,波纹荡漾开来,它们越过了早茶店,越过了八大道唐人街,它们要飞往整座布鲁克林。然后,把整座布鲁克林,埋葬。 —————— 而在此时,布鲁克林的皇后中心广场,一个穿着最新款式giorgio armani royal的男孩,他端坐在地上,看着眼前这一幕盛大的终曲。八大道唐人街内长出了无数幽蓝色的引线,一根引线翻山越岭,来到他的身边,被他握在了手里。 第一百七十章 丑角的谢幕 喜剧的华彩 “我是该称你为勇敢,还是愚蠢呢,参宿?”男孩自言自语,“龙在死后,精神力会凝聚回胚胎之中,胚胎重新滋养、生长,度过漫长的岁月,龙又会重新苏醒。” “除非……”男孩顿了顿,继续说道,“除非你摧毁了自己的‘容器’。就像一个鸡蛋,没有外力敲碎你的壳,你却自己挣脱了这个枷锁,但你失去的不止是枷锁,还有滋养你的襁褓,你的蛋黄和蛋清洒落在地,成为最后一点养料。” “但你却获得了你最源初的精神力,也是你最源初的力量。就像画龙点的最后一笔睛,女娲补的最后一块石,你最源初也是最强大的力量现在汇聚于此。你嫉妒他们,你嫉妒他们的‘烛龙’‘天地炉心’可以毁天灭地,可以毁灭整个布鲁克林,如今你终于也拥有了那种力量,只不过是以——生命的代价。你是在给我留下你的遗言吗?你在说,你看,我也可以毁灭这一切,我也可以做到。” “丑角的最后一幕谢幕,喜剧的最后一堂华彩,你都演得很好,老实说,我还觉得有些可惜。”路鸣泽叹了口气,说,“没了你,接下来改由谁来演奏这盛大的喜剧啊,再也没有人像虫子一样藏在阴暗的潮湿中,一日又一日,一年又一年,最后不过是为了奉上一幕笑料。伟大的新生的‘青铜与火之王’,你自以为的毁天灭地,你自以为的毁灭所有的不甘和仇恨,其实只不过是 毁灭了你自己。 仅此而已。” 路鸣泽手中轻轻地一捏,那幽蓝色的无形的引线,立即被他捏成了粉碎。 —————— 此时的早茶店里,窗外的景色在迅速地下降。那不是布鲁克林在下降,而是这家店铺在上升。底下的土地像被切割开过,正在飞速地抬升。 此时,楚子航手中的暴怒正插在那破碎的茧当中,那里当然已经没有胚胎,也没有了茧,但所有的幽蓝色的触须都从这儿散开,这是邪神克苏鲁的核心。 楚子航见过这种幽蓝色的引线,这就是传说中龙的精神力,在尼伯龙根中时,精神力重铸过他的村雨和恺撒的狄克忒多,那是青铜与火之王的康斯坦丁锻铸的武器,只有青铜与火之王懂得如何往刀剑中锻铸精神力。 龙茧破碎,龙的精神力开始发狂和抽生,无数的精神力的触须向外疯长,八大道唐人街的一块块牌匾在上升,整座唐人街拔地而起。 那当然不是唐人街最终的命运,有长必有伏,有升必有落。楚子航猜的没有错,言灵·绝工,序列号为80的言灵,甚至在言灵序列中还不如楚子航的君焰。但无论是什么言灵,一旦被灌注了最纯粹最暴力的精神力,危险性就会呈指数级别上升。一条次代种的所有精神力,甚至不惜毁灭胚胎的精神力,正在凝聚成绝工的言灵。 他能拆解整座布鲁克林的所有物质,所有的土地和泥土都会倾碎,所有的建筑和混凝土都会崩裂,拥有言灵·绝工的参宿是世界上最高超的建筑师,但同时也是最可怕的爆破师,他能摧毁整座布鲁克林的所有建筑,就像往每一座建筑里都放了一颗爆破弹。 楚子航用他手中的暴怒刺穿了那疯狂的邪神的核心,虽然龙茧破碎了,但一切精神力一定有一个源头,那些邪神的髓线从这里生长,楚子航就用暴怒刺穿了这里。 黑暗中闪过阴邪的暝刻,一根扭曲的幽蓝色引线像被忽然牵掣住了,它极速地收缩,像是飞速收回的风筝线。引线不断地收缩,变短,最终被吸入楚子航手中的“暴怒”之中。 楚子航猜得没有错,这些东西的确就是龙的精神力,而龙的精神力需要一个“容器”。在卡塞尔学院炼金部炼化贤者之石时,就是用了特殊的容器容纳精神力,最终将其灌注进一枚子弹中,成为最终的贤者之石。而此时,作为“容器”的龙的胚胎爆裂了,所有的精神力在空气中狂舞,这个时候,就需要全新的容器来容纳这些精神力。 比如说,七宗罪。 暴怒像是吸嗜鬼魂的神器,它插入核心之中,就有源源不断的精神力呼啸着收缩其中。 只是,这里的精神力何止成千上万条!这里的精神力简直数无尽数,藏无尽藏。 “明非,打开青铜箱匣!”楚子航说道。 路明非就在楚子航的身边,他亲眼看着这一切异象在他眼前发生。无数的蓝色丝带飞舞,他感觉自己看到的是《魔兽世界》中的四大古神中的恩佐斯,它有着无数的触须,而每一根触须都在疯狂地拍打和生长,楚子航带着暴怒插入了恩佐斯的核心,但只有一把暴怒还远远不够。 路明非打开了楚子航身后的青铜箱匣,这是康斯坦丁亲手为他们锻铸的箱匣,里面还有七宗罪中的五把,饕餮、贪婪、色欲、懒惰和傲慢。楚子航右手死死地握住暴怒,左手相继拿起五把武器,将五把七宗罪全部插入这邪神的核心之中。带着呼啸的风声,数道精神力尖唳着收缩。 但是,不够,还远远不够!这可是龙炸裂了自己的胚胎,用来毁灭整座布鲁克林的精神力,七宗罪可能毁灭布鲁克林吗?不可能。这就是“容器”在本质上的差距! 楚子航已经用完了七宗罪,他把手握向了他最后的一把武器——妖刀村雨,村雨是希尔伯特·让·昂热赠与他的佩刀,作为他在自由一日中的嘉赏。村雨也被康斯坦丁改造过,他被楚子航插入了邪神的核心之中,带着响亮的蜂鸣,跟其他几把七宗罪一样,那些疯狂生长的引线之中,又有数条幽蓝色的光芒被吸嗜而回。 村雨绽放着幽蓝色的微光,但此时,还有无数的引线在疯狂滋长,无穷无尽。 这是龙炸裂了自己的胚胎,用来毁灭整座布鲁克林的精神力。从没有混血种见到过龙的极限,从没有混血种见到过胚胎之中的“真相”,而此时,一切正展现在楚子航和路明非的眼前。 第一百七十一章 容器 此时,楚子航突然感觉到自己在坠落,是的,失重感一瞬间侵袭了他。林家早茶地底的土地参天而起,而在这个时候,那些土地已经全部粉碎。失去了底座的支撑,整栋建筑在无可控制地坠落! 还原最美好的藏品,然后用最血腥的方法让他粉碎,这就是言灵·绝工。 绝工本身并不是一个杀伤性的言灵,在两千年前甚至被用作铸造犁、镐的工具。但释放了龙最本初的精神力的绝工,已远非人力可以理解。这只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他正在用这种办法毁灭整座布鲁克林,他要把整座布鲁克林的所有建筑高升、粉碎,而这家早茶店就是这一切的中心!就像一场地震的震荡,而这里就是地震的震心! 楚子航……他的所有的武器都已经插在了那邪神的核心之中,所有的七宗罪包括村雨都散发着幽蓝色的微光,但周围疯狂生长的引线不过是减少了不到四分之一的数量。七宗罪的容器和次代种的容器存在着本质的差别,七宗罪完全无法吸嗜干净一只次代种胚胎爆裂引炸而出的所有精神力! 楚子航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急速地坠落,无法逆转地坠落。而这一切将会在布鲁克林中无数次地发生,八大道唐人街、皇后中心广场、布鲁克林大桥……布鲁克林中的一切都会如此高升而坠落。这只龙本来就是为了毁灭一切才摧毁了自己的胚胎。序列号为80的言灵·绝工也可以毁天灭地。就像当时在尼伯龙根中爆炸的“烛龙”,烛龙是迫近的太阳,而绝工是失控的引力。 “快走,明非。”说完这句话,楚子航的身体突然爆裂出灼热的火焰,那是他的言灵——君焰,君焰包裹着他的全身,他的全部身躯都包裹在君焰之中。 他习惯这么做,在尼伯龙根中时就习惯了这么做,每次释放暴血时他都会这么做,他会用君焰遮掩住他异化的龙身。恺撒知道暴血,但其他人不知道,他并不以暴血为荣,他只是,有时候,不得不这么做。 尤其是,现在,争分夺秒。 暴怒在他的手中不断地生长,暴怒在极致的血统的驱动之下会变为八米长的斩马刀,楚子航正在强化他身体里的龙血,他在得到这把武器的“认可”。两米长的暴怒无法吸嗜这里的精神力,那八米呢?楚子航其实不知道这一切是否可行,但这是他能想到的唯一的办法。 很多时候,世界上都会只剩下这一个唯一的办法。就像当时在高架桥上,那个男人也只剩下唯一的办法。 燃烧的君焰包裹了他的全身,此时的他是火焰中的杀神,暴怒迅速地蹿升变大,一把八米长的斩马刀横贯了邪神的核心,带着纯粹的龙血和暴怒的杀意。 这个时候,路明非站在一旁,他看着火焰中的楚子航,可怕的回忆从他的脑海中浮起。尼伯龙根,是的,尼伯龙根。在尼伯龙根里,楚子航就是用火焰包裹了自己的躯体,然后往身后爆裂的“烛龙”中走去,他挥出了八米长的暴怒,才把那条青铜巨龙遏止在生命的尽头。 楚子航本来已经死了,是的,被烛龙烧成灰烬,像是水里破碎的泡泡,溶解在水里。但时间零的进阶言灵“时间负一”救了他,是他路明非拯救了一切。 那是……真的吗?路明非曾经无数次地怀疑。路明非甚至都怀疑这一切是他脑海里的幻想。没有人记得楚子航曾经回头,没有人记得他曾经在“烛龙”中烧成灰烬,连那个雨鬼一样的路鸣泽也什么都不知道,一切好像只是他的一个梦。好像是有某种预知未来的能力让他看到这一切,然后在一切发生之前他拯救了一切。他甚至无法再使用这个“时间负一”,他连施放“时间零”的能力都不见了,一切好像都是一场梦。 但是,这一切在尼伯龙根之外又重演了。燃烧的楚子航,八米长的暴怒,这个世界上难道有无数的这样的事情只能用这八米长的暴怒才能解决吗?只有用这八米长的暴怒才能杀死龙,只有烧光自己才能杀死龙,混血种杀死龙的代价就是自己的生命。他听说过卡塞尔学院的地窖里还有两千多条死侍,那都是他的师兄和师姐,都是秘党和卡塞尔学院的老人。而眼前,他的楚子航师兄,那个给他发了“你还好吗,明非”的短信他还没有回的楚子航师兄,他的身上正在长出龙的鳞片。 路明非摸了摸眼睛,他也没有流泪,他只是,有点难过。楚子航让他快走,其实楚子航是再让他逃,如果他没有拯救这一切,至少他路明非不会被同样掩埋在这里。他为什么……每次都说这样的话,每次都做这样的事,在尼伯龙根中发生的事他没有记忆,但无论重来多少次,他都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路明非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恺撒还在用镰鼬将整个唐人街包围成风场的音障,路鸣泽还在用神瞳遮蔽整个布鲁克林二百五十万人类的的视觉,这里除了楚子航只有他,只有他。 他拿起手中的狄克忒多,那是他最后的武器,是恺撒借给他的武器,村雨此时正插在邪神的核心当中,七宗罪都插在那邪神的核心当中。路明非伸出手,插入了这里剩下的最后一把武器,被康斯坦丁灌注过精神力的——狄克忒多。 一根引线极速地收缩,它被狄克忒多吞噬了,正如同楚子航插入的村雨一样。 然后,无数的引线迅速地缩回,就像是有一台鼓风机收回了空中的所有风筝线。一瞬间,整座布鲁克林所有疯狂蔓延的前仆后继的引线,都带着尖啸的唳声极速地收回,他们蜷局回这间早茶店中,蜷局在路明非的手里。 那些风筝线的目标不是狄克忒多,而是——路明非!是的,他们极速地缩回,他们被收回到潘多拉魔盒当中,而这个魔盒是——路明非。 精神力是需要“容器”的,而此时,此刻,在此地,路明非就是那个容器。 第一百七十二章 最后的……最后 整座布鲁克林的所有的幽蓝色引线都在一瞬间消失了,他们全都消失在了路明非的体内,路明非作为全新的“容器”,容纳了青铜与火之王的这只次代种剩下的所有的精神力。 那仿佛克苏鲁邪神的触须,一瞬间全部消失了,消失在了他的体内。他好像玄幻小说中那种镇压邪灵的人牲,没有人可以做到这一切,但他可以。 他吸收了邪神的触须,可怕的幻视在它的脑海中显现。烬日的黄昏近在他眼前,无数的黑龙漂浮在枯萎的树干之上,末日之下,那些黑龙看不上都不像是龙,而更像是——乌鸦。乌鸦嘶哑着凄厉的哀鸣,他们在悼念树下的亡魂,在这棵枯萎的树下,埋葬着一个金色的小男孩。 这一幕刻在路明非的脑海里,世界仿佛在一瞬间静止了。从那无数的克苏鲁触须消失的那一刹那,真实的世界就仿佛在他眼前静止了,只剩下了这一幕画。他看着黄昏之下那个金色的小男孩,有人为他立了一块墓碑,墓碑上写着: 路鸣泽之墓。 路明非一瞬间浑身颤栗,那个被埋葬的男孩——是路鸣泽,在诸神黄昏之时,无数的龙在埋葬路鸣泽的尸体,而这座墓碑上的字迹……是他的字迹。 这是他立的墓碑。 轰然一声,路明非眼前的一切破碎了,枯萎的树干像被雷电劈过,分开了枝杈,而在枝杈之中,一切慢慢地浮现。 那是轰然倒塌的砖瓦,是林家早茶中裂成两半的“鸿鹄之志”的牌匾,他依然还在那间林家早茶中,刚刚的一切不过是某种幻象或梦境。而他在极速地坠落。 在他的身旁,是披上了龙鳞的楚子航,他失去了包裹他的君焰,他手中的暴怒重新变回了那两米的斩马刀。他失去了意识,作为混血种,他所有的血统和精神力都用在了他手中的七宗罪上,他尝试用七宗罪去抗衡那邪神触须一样的幽蓝色引线,但他根本无法匹敌一只次代种以毁灭胚胎为代价所施放出的所有精神力,他失去了意识,他跟路明非一样在坠落。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路明非根本都没有意识到具体发生了什么。他只感觉这种感觉似曾相识,在——尼伯龙根中。 是的,在尼伯龙根中也发生过这一切。当时的楚子航走回了那个毁天灭地的“烛龙”中,以混血种的身躯对抗“烛龙”,最终他依靠八米长的暴怒终止了那条龙最后的生命。 当时,也是这样。当时他好像在幻境之中见到了那个水鬼一样的路鸣泽,水鬼跟他说,其实没什么代价的,水鬼还指着他说:言灵,时间…… “负一。”下落中,路明非看着已经异化成龙形的楚子航,他重新喊出了那句言灵。在时间零之上,还存在着时间零的进阶言灵——时间负一。 忽然之间,楚子航身上的龙鳞褪减了,他竖起的畸形的龙角正在消退,他那上下颚抵足的利齿也正在变回他那整齐的属于人类的32颗牙齿。他从异化的龙形重新变回了那个书桌里塞满了女生的情书的校草楚子航。 只不过,在那同时的一瞬间,路明非体内有无数幽蓝色的微光在迸发、引爆,然后,他的身体突然间浸染了红色的鲜血,他那件polo衫一瞬间变成了血色的衣衫。 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 路明非眼前的早茶店已然崩塌,那些重新贴合的砖石和瓦片一瞬间全部碎裂,那是依靠言灵·绝工贴合的残膜,失去了言灵·绝工,那些看上去完好无损的墙壁和天花板才露出他被摧毁的模样。 整座建筑都在坠落,他也在坠落,是的,他跟楚子航一样在坠落,无数的砖石在他的身边砸下,重新化成人形的楚子航也在砸下,那两米长的暴怒还握在他的手中,随着楚子航的身体重重地坠落在地。 啪,啪,啪,暴怒在地上连滚三声,楚子航也在地上连滚三声。 啪,路明非也沉沉地坠落在地。他感觉自己的身体不受控制,他体内的某种东西刚刚被剥离了。地上浸满了他的血。 在坠落之前,路明非才真正地想明白一件事情。 当时在尼伯龙根里,释放出“时间负一”的,根本不是他,根本不是他路明非,而是——路鸣泽。是路鸣泽释放了言灵·时间负一,是他挽救了一切,是他拯救了楚子航的性命。 而这一切是有代价的,路明非现在全身的血就是代价,他那体内被剥离的东西就是代价——那是精神力,那是刚刚从那只次代种身上吸嗜的精神力,而这精神力在刚才的一瞬间已经抽离了。这就是使用言灵·时间负一的代价,足足需要一只次代种的全部的精神力。 而在尼伯龙根中时,路鸣泽那被浸染全身的血——就是代价。他根本就不是因为被石头砸中而流血,当时路明非就说“你不会躲啊路鸣泽”,是啊,你不会躲啊路鸣泽!你怎么可能栽在一块石头上,你是小恶魔啊,你明明什么都会,你明明无所不能,你明明拯救了所有的这一切,但却没有人知道。 连我也不知道。 路明非沉沉地坠落在地,血迹从他的身体里渗出,带着轰隆的响声,无数的砖石掩埋了他。他其实根本感觉不到疼痛,他都不知道那些血是从身体的那个伤口里流出,他根本就没有伤口,那些血,与其说是血,不如更像是他的身体对他的一种警戒,他的身体在跟他说: 这种力量,需要代价。 —————— “啾咪。”路明非在废墟中发出了第一声呼喊。 他的身体被压在早茶店废墟的砖石之下,他能听到耳边陆续传来微弱的声音,虽然现在他的神经极度的衰弱,但他隐约听得出那是两拨人在吵架。 “救命。”他这才觉得自己先前那一声“救命”喊得像是“啾咪”。 不过,没关系,一切都已经结束了。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青铜城已经消失了,尼伯龙根已经失去了入口,现在连这家早茶店都已经被摧毁了。青铜与火之王的四只次代种,参商,参间,参孙,以及最后的这只参宿,都死了,连青铜与火之王都只剩下了双生子中的诺顿。 这一切该从何说起?老唐和青铜与火之王像是一个意外。假如诺诺师姐没有失踪,他路明非也不会来到布鲁克林,不会来找老唐。但老唐依然会去到青铜城,叶胜师兄和亚纪师姐依然会在青铜城中,一切的区别可能是……叶胜师兄和亚纪师姐,会死,而诺顿和康斯坦丁,他们可能会苏生,但最大的可能是葬身于这只次代种之手。昂热校长最终会出手收拾这一切,到时候他、路鸣泽、恺撒、楚子航可能依然会被校长委派来解决这一切。那么他看到的,可能是化身为“诺顿”的罗纳德·唐,他把贤者之石打进诺顿的心脏,可能才刚刚知道他就是老唐。 不过,这一切已经结束了,都结束了。布鲁克林会迎来明天,卡塞尔学院也会迎来明天。八大道唐人街将会被秘党和学院重建,林家早茶将会更换一块牌匾,比如说……路家台球厅。是的,在这种地方怎么可以没有一家台球厅。 “啾咪。”一束阳光打过路明非的脸,他用微弱的声音喊着“救命”。不知怎么的,看见阳光,路明非的心情好多了,一切都结束了,是的。再也没有二十平里的两个上下铺,再也没有深夜的天台,也没有老唐再跟他搓《星际争霸》了。他的逃亡之旅也到头了,他将回到他逃亡前的那个世界,那个时候,无论是面对弗罗斯特还是恺撒,他都会说出他的答案:不知道。是的,我什么也不知道,我也不知道诺诺师姐在哪。 回去就回去吧,被挂在守夜人论坛头条就挂吧,被弗罗斯特通缉就通缉吧,至少,所有人都还在,整座布鲁克林都还在。 路明非眼前的阳光突然变大了,那是有人挖开了埋着他的砖石。 一副瘦削的身体出现在他的眼前,然后,那副身体忽然不见了,不,那是以极快的速度挪动到了一个他视觉的死角,然后 一股熟悉的、可怕的感觉,在他的脑海里重生。 他变成了鱼缸里的一只金鱼,他眼前的所有景象都变成了隔着玻璃窗的异象,他在鱼缸里吐着泡泡,他的记忆只有几秒钟。 在那个化妆间里,那个诺诺失踪的化妆间里,在那里的可怕的熟悉的感觉,现在正在他的身上重现! 当时的,在化妆间里的人,那个极有可能是拐走诺诺的人,现在就在他的身边。 第一百七十三章 失踪的路明非 路明非失踪了。 布鲁克林的天已经放晴,所有幽蓝色的引线都消失了,只有八大道唐人街中心区的几处建筑化为了废墟,恺撒、路鸣泽和执行部七组将一切损失控制在了唐人街内,现在是收尾的时候。 可是路明非失踪了。 林家早茶是那只龙的起居地,他在这里化身成龙形,因此这里的毁坏程度也最严重。三层高的早茶店已经坍塌成废墟,早茶店原先就被黑龙的身形所毁,又从几十米的高空平地坠落,如今只剩下一片残垣。 而在那残垣底下,执行部七组找到了失去意识的楚子航,却没有找到路明非。 在那早茶店高升而起,无数的幽蓝色的邪神触须疯狂生长的时候,屋子里只剩下楚子航和路明非两个人。只有楚子航知道那是龙的胚胎爆裂之后的精神力,只有楚子航明白精神力的可怕之处。 在后来的某一个瞬间,所有的邪神触须消失了,所有人都猜测是楚子航拯救了这一切,他如今失去意识,昏迷不醒,而路明非…… 他失踪了。 整个八大道唐人街都找不到他的身影,只有在早茶店的一处废墟里有一滩不明的血迹。 在那血迹旁,被掩埋的石头缝里,有人用血渍写下了两个字:诺屯。 “怎么感觉像是某种古早的侦探小说里的桥段,被害人写下凶手的半个名字,而这半个名字可以指向不同的三个人,结果这三个人都不是凶手,因为被害人写的时候是横过来写的,我们也能横过来读……”一旁的洛朗宁看着那石头背上的两个字出神。那可能是用左手写下的两个字,歪歪扭扭,写成连笔,却在中间戛然而止。完全看不出是谁的字迹,但却是唯一留下的线索。 “是诺顿。”恺撒说,“还没有写完,这一切就被中断了。” “诺顿?”洛朗宁有些惊呼,“那不是青铜与火之王王座上的双生子吗?” “是的,我们在青铜城中见过他,他在八大道唐人街中以人类的形态生存,他的人类的名字叫作罗纳德·唐,他是路明非的朋友。” “可是,你们发回来的情报不是说,他和他的弟弟康斯坦丁都消失在了青铜城中,那难道只是假象吗?拿来骗我们的?” “一位龙族的君王用青铜门消失的假象欺骗了我们,然后潜回故地掳走了他的朋友、同时也是卡塞尔学院s级学生的路明非。这听起来不是个好故事。” “鸣泽,看得出来什么吗?”恺撒转向了一旁的路鸣泽。路鸣泽的眼睛此时是灼目的黄金瞳,他开启了“神瞳”,神瞳以非人的瞳力观察着周围的一切。 他能放大这里的一切。废墟中掩埋的空隙,歪斜的字迹,还有地上的一大摊血渍,所有的一切都以数百倍的比例放大,他甚至能看到石壁上的字迹黏着的纹路。 路鸣泽一直都没有说话,自从听到“路明非失踪了”他就没有再说话,可怕的阴云笼罩在他的头顶。他特意浑身打理的亮堂,新买的阿玛尼黑西装胸前抹了一朵百花,他像是收拾好了一切要去参加一场庆宴。但现在那白花蘸了血渍,他把白花狠狠地碾碎了。 他突然站起了身,他的黄金瞳消失了,他的眼睛也被染成了红色。 “找到线索了?”洛朗宁问。 但路鸣泽没有回答他,血红色的眼睛占据了他的视线,他像尼伯龙根中那个被癫狂之月侵占眼瞳的参孙,他直接走出了废墟之外。 刺眼的阳光照亮了他的眼睛,在废墟之外,执行部七组的人员正围成了一条警戒线,而在警戒线外,围了一圈黑压压的加图索家族的手下。从赶到布鲁克林起,弗罗斯特就一直在向众人施压,要不是中间还有恺撒可以帮忙斡旋,这里恐怕早就成了他们的后花园。 此时弗罗斯特就站在人群中间,他的眼睛像是求食的鹰隼,他在路鸣泽走出的第一瞬间就与路鸣泽双眼对视。法兰绒西服修衬着他修长的身形,他笔挺直立,不怒立威。 低沉的气压迅速笼罩了全场。恺撒没有说话,连洛朗宁也不知道这种场合该说些什么。 “跪下。”众目睽睽之下,路鸣泽说出了他的第一句话。 然后,众目睽睽之下,众人都还沉浸于路鸣泽那骇人听闻的两个字中时,笔挺直立的弗罗斯特,突然双膝跪倒在了地上。 “回答我,弗罗斯特。”路鸣泽口中说出的话像是圣谕,弗罗斯特跪倒在地,一瞬间疾行数十米,最终,他跪倒在了路鸣泽的身前! “我,的,亲,娘,欸。”洛朗宁看得瞠目结舌,“这真的是我活着的时候能看见的画面吗?” “这要是发在守夜人论坛上,能爆他七天七夜,全世界所有混血种都会传遍这条新闻。加图索家族一夜之间地位会一落千丈,而来自中国的路氏家族会成为秘党的香饽饽,两个s级,让弗罗斯特下跪的s级,这是什么概念?”洛朗宁一边碎碎念一边偷偷拿起了手里的相机,一声隐秘的咔擦声,一张永世相传的珍宝就保存在了洛朗宁的相机中。 除了洛朗宁之外,没有人再说话,所有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震赫在了现场。加图索家族的家主,秘党中最有权势的人之一,突然下跪了,还是向卡塞尔学院的一名二年级的学生下跪。 “所以,‘神瞳’其实并不是精神类的言灵,是吗?”只有跪倒在地的弗罗斯特不以为意,他的脸上根本看不见尴尬或者恼怒,他的语气平常得像是在跟路鸣泽喝茶。 “是你带走了他,你特地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带走他,是不是!”路鸣泽眼睛中尽是血丝,此时的他疯狂近妖,他嘶吼着,吐出的字都带着疯狂的恨意,“回答我!弗罗斯特!” “‘神瞳’并不是精神类的言灵,或者说,不仅仅是精神类的言灵,你现在控制了我的身体,却没有控制我的思维,你不怕我说谎吗?”弗罗斯特根本没有正面回答路鸣泽的问题。 “你是在找死。”路鸣泽眼中的血红色愈发的盛况,他简直就像是失控了,他直视着弗罗斯特的眼睛,弗罗斯特一瞬间头朝地,狠狠地栽了进去。 第一百七十四章 疯狂的路鸣泽 “路鸣泽,卡塞尔学院的s级新生,希尔伯特·让·昂热的得意弟子。你的确是个不世出的天才,你的血统远高于我,甚至要超过希尔伯特·让·昂热。”即使整个人像是俘虏一样完全被砸在泥土中,弗罗斯特说出的话依然让人感觉他是在给你斟上了一杯红酒,红酒上还印着他钢刃的眼神。 “希尔伯特·让·昂热和诺玛对你做过专门的言灵研究,经过接近半年的测试和考察,才最终把你的言灵定名为‘神瞳’,但对外的序列号为未知。‘神瞳’的研究资料没有对外公开,因为希尔伯特·让·昂热希望保护你。一个s级的学生,从他的血统评定出炉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成为秘党所有混血种的焦点。卡塞尔学院上一个s级的学生还要追溯到几十年前,而他最终的结局是吞枪自杀。有关于他吞枪自杀的秘密,同样不被记载在卡塞尔学院的档案里,只有少数的人才知道其中的隐秘……” “你为什么会来到布鲁克林?你是不是找人带走了路明非?” “你的血统足够碾压我,如果‘神瞳’是极致的精神类的言灵,你现在可以从我的脑中撬出答案,我不会对你撒谎。”两个人说话完全不在一个频段,弗罗斯特说话的流畅度像是提前背了一套台词,“还是说,你是在担心,你在担心我说出的那个答案,不是你想要的答案。比如我会说:路明非的失踪,与我无关。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他可能已经死了。” “住口!”路鸣泽的眼睛愈发的猩红血烈,他的血红色的眼睛投射在在场的每一个人的眼中。血腥色所带的恐惧和残暴在每一个人的心里蔓延,这就是路鸣泽的“神瞳”,常人根本无法窥见其中百分之一的力量。“神瞳”的名字是路鸣泽自己取的,路鸣泽说,这是神的眼睛。 “弗罗斯特,你是在自寻死路。”路鸣泽冷冷地看着跪倒在他面前的弗罗斯特。他的眼睛看向弗罗斯特的左手,弗罗斯特的左手立即以怪异的姿势扭到身后,他的眼睛看向弗罗斯特的眼睛,弗罗斯特的眼睛立即渗出可怕的血丝。 “还有你们,比如——你。”路鸣泽话刚刚说完,一颗子弹从一把伯莱塔手枪中哐镗而出,而与此同时,射出子弹的那个加图索家族的手下立即浑身抽搐扭曲,像是一根被扭曲的树根一样倒地痉挛。 他甚至先于按下枪把之前完成了这一切,那一颗子弹失去了角度,一枪打到了天上。 随后,天上一轮恐怖的血月遮天而下,在场的所有人都看见了这轮血月,那是眨着血红色眼睛的巨大的月亮,像是腥邪的祭品诞临人间。 “我不在乎是否杀了你,弗罗斯特。”路鸣泽的眼中也是这种疯狂的血月,他简直就像是那尼伯龙根中的参孙,他说出的话带着可怕的邪气和杀气,所有人都笼罩在这种杀气之下。 “我也不在乎秘党,不在乎你们所谓的加图索家族。你们秘党所发生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没有意义。即便我现在杀了你,秘党有几万条虫豸排着队来杀我,我也不在乎。我不是希尔伯特·让·昂热,你们秘党的那套守循和旧约对于我来说根本没用,我再给你最后的五秒钟的时间,回答我的问题,弗罗斯特!” 路鸣泽说完最后一个字,那疯狂的血月已经像是降临到了人世,血月和所有人咫尺之间,血月就在他们的头顶,这里的人甚至能看到血月上的人眼的纹印。 “5。”没有人说话。 “4。”只有路鸣泽血红色的眼睛注视着这里的所有人。 “3。”弗罗斯特的身体下被深深压出了一个坑陷。 “2。”弗罗斯特的全身已经虬曲如蛆虫。 “1。”路鸣泽说下了最后一个数字。此时,那疯狂的血月就降临在弗罗斯特的身上,无数的腥邪的髓虫在他的身上滋生,好像下一秒钟,这颗血月就会爆炸——连带着弗罗斯特的身体,一起爆炸。 “我给过你机会。”路鸣泽说完了最后一句话。他的眼睛直视着弗罗斯特的眼睛,那是“神”的眼睛注视着“人”的眼睛。弗罗斯特的眼睛里已经漫散出死人的灰色。 “鸣泽。”最后一瞬间,好像有一股来自于天外的力量喝止了沉浸在血月之中的路鸣泽,那是——恺撒,恺撒·加图索。现在当初的尼伯龙根八人小队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罗纳德·唐和牛顿消失在了尼伯龙根之中,酒德亚纪带着受伤的叶胜回到了学院,楚子航失去意识,昏迷不醒,而路明非在这座八大道唐人街中失踪了。路明非一直说,他要把所有人都带回去,带出青铜城,带回布鲁克林,带回八大道唐人街。但现在,在这里,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只剩下了恺撒和路鸣泽。 恺撒拦在了路鸣泽和弗罗斯特的中间,他高大如冰雕般的身形遮住了路鸣泽的视线,他看着路鸣泽的眼睛,那是没有人敢直视的眼睛,眼睛里带着癫狂的血丝和邪意,好像只看一眼就会陷入血色的狂潮,但恺撒就这么直直地看着他。 然后,恺撒伸出手,为路鸣泽阖上了他的眼睛。 “你需要休息一会儿,鸣泽,突如其来的变故会让每个人都短暂地失去理智。昂热校长曾经说过他以前的故事,在他失去梅涅克·卡塞尔的那个夜晚,他简直像一个被抢走了最心爱的玩具的小孩,但他在空气里挥砍,才发现自己无能为力。” “昂热校长说,他在那一天之后所做的所有事情,都是为了让自己不再无能为力。但他无能为力的那一天,却是他人生中成长得最多的一天。”恺撒说,“好好休息一会儿吧,鸣泽。” “接下来,让我来跟他谈。” 第一百七十五章 弗罗斯特的对峙 恺撒回过了身,他看着倒地如同一条蠕虫的弗罗斯特,他从未见过这样的弗罗斯特,他突然生出了一种荒诞的悲凉感。 弗罗斯特是他的叔父,作为加图索家族名义上的家主,恺撒跟他之间只有家族的隔阂和冰冷的沉默。但他依然记得,在他十三岁的某一天,他穿着一身得体的黑色西装,戴着精美的白色领结,胸前挂着耶稣受难的十字架,他给了教堂里的牧师一张天文数字的支票,要求他以最高规格安葬自己的母亲。 然后,他坐上了一辆黑色的加长型轿车,车里的玻璃被雾气模糊,他很快便变得看不清教堂里那个灵柩。那一天,他的父亲庞贝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而唯一在他身边的人就是弗罗斯特,那辆车的车上只坐了两个人,恺撒和,弗罗斯特。 恺撒说,“叔父,刚才发生的一切并不值得。” “如果我没死,那的确不太值得。但如果我死了,那应该称得上是秘党历史中的艺术品。” “你用自己加图索家族家主的生命作为天秤上的交易品,目的是探出卡塞尔学院一位s级学生作为最高秘密保密的言灵,你其实在赌他不敢杀你。”恺撒太了解弗罗斯特了,他很清楚弗罗斯特在做什么。路明非和路鸣泽是加图索家族的秘密研究对象,从他们入学起始就是。 恺撒摇了摇头:“可是,你不觉得不太等价吗?你身为加图索家族家主的生命,只值这么一点秘密。你死了之后,立即就有人接替你的位置。你觉得你留有后手吗?还是说,你在笃定你死不了?” “人类和混血种的死亡本来就是人生的必经之路。而我的家主之位本来就是为你保管的。在你离开学院回到意大利之后,这个位置自然会交接给你。” “我毕业之后的身份是卡塞尔学院意大利执行部的部长,而不是加图索家族的家主。”恺撒说,“家族的所有人都是‘加图索’这个名称之下的一个发条机械,连你也是一样,我为你觉得惋惜,叔父。” “不要觉得惋惜,恺撒,我只不过是在履行我加图索之志的职责,如果你有一天也明白了这种职责,那一切都是值得的。” “加图索家族是一个精密运转的机器,所有人都是其中的一颗螺丝,而我是这个机器上的眼睛,我是唯一安装了感光元件的零件。我可以这么说吗,叔父?” “你无法将家族拿来做比喻,恺撒,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拿来比拟家族。而你,恺撒·加图索,你是家族的王。” 啊…… 一旁的洛朗宁听得目瞪口呆,他早已经默默打开了录音功能,他也早就猜到恺撒和弗罗斯特的对话会是大段大段的秘语,但实际上听到这话还是让他瞠目结舌,“你是家族的王”这种话,怎么听都应该是某部中二少年漫里边的台词,但真正说出这句话的却是秘党的领袖,加图索家族的家主——弗罗斯特。 他往常每一次的出现都是雪茄和西装,他每一次的做派都好像是在说“我在规划地球公转的角度”,他在卡塞尔学院的董事会上很强硬,他甚至可以向希尔伯特·让·昂热提起控诉,指责他对于学院管理的疏忽和放纵。这个世界上能够指责希尔伯特·让·昂热的人不多,而弗罗斯特是其中的一个。 而此刻的他,还像蛆虫一样爬在地上。在他的身后是几百个西装革履的手下,这里的所有人都是加图索家族的精英,他们看着自己的家主被路鸣泽强压在地,被路鸣泽的言灵肆意羞辱、摆弄,但也没有冲过执行部七组的警戒线。只有一个企图拔出手枪的手下被路鸣泽顺手按倒在地。 加图索家族生吃黑白两道,但在某种程度上,他们也很懂得“规矩”,人群中的人都屏息凝气,他们其实是在等待一个时机,等待一个命令,零件需要发条才能运转。而现在在他们面前的就是加图索家族最重要的两个发条——弗罗斯特和恺撒,而弗罗斯特和恺撒明显不是一路人。 这个局面接下来会怎么发展?洛朗宁甚至觉得这些人会全被路鸣泽横刀腰斩,化为尸宿。他已经见识了路鸣泽的真正实力,他觉得路鸣泽甚至比昂热校长和尼古拉斯·弗拉梅尔副校长更可怕,刚才的路鸣泽是完完全全的邪神,那可怕的猩红之月现在还像咒印一样刻在他的脑海里。 “叔父,你为什么会来到布鲁克林?你不是为我来的,如果是为了找我,你不会带这么多人。” “恺撒,我曾经答应过你,永远都不会对你说谎,如果我没有回答你的问题,那说明这件事我选择保持沉默。” “保持沉默……”恺撒当然明白弗罗斯特的意思。其实“永远不会对你说谎”是恺撒和弗罗斯特在很小的时候的一个约定,当时的他见不到父亲庞贝,也见不到母亲古尔薇格,他唯一能见到的人就是弗罗斯特,他问弗罗斯特:我是不是永远都见不到他们了?当时的弗罗斯特就说:我永远都不会对你说谎,恺撒,所以我的答案是:你可能还能见到你的父亲,但可能永远也见不到你的母亲了。 恺撒了解弗罗斯特,在他心里,弗罗斯特或许还要比庞贝更亲近一些,至少他还像是一个人。于是他换了一个问题:“叔父,路明非的失踪是否和你有关?” “或许有关。” “或许……有关?” “来到布鲁克林之后,我没有见到过他。但我在混血种论坛上发布过他的悬赏令。”弗罗斯特说。 “因为诺诺失踪的事情?” “是的。如果路明非还在卡塞尔学院,我们或许有一些交流的空间,但他从学院失踪了,矛盾的焦点就在于他,必要时,我们可以对他进行审讯。” “你觉得他造成了家族的耻辱?” “家族看重声誉,但更看重的是你的名誉。”弗罗斯特说,“你的父亲在配偶问题上犯过很严重的错误,家族不希望这种错误在你的身上重现。不能有任何女人毁坏加图索家族未来家主的声誉,路明非也是。他是这次事件的关键人,他不应该在这个时候玩失踪。” 恺撒……他似乎是被迫想起了一些不友好的故事,但他镇了镇,没有发作,在卡塞尔学院这么多年的历年,尤其是跟楚子航共同执行过的那次任务,让他产生了某种蜕变。现在这整个八大道唐人街的局势都是他在支撑,他属于加图索家族,也属于卡塞尔学院,如果他处理不好这一切,这里可能会变成黑帮火并的战场,卡塞尔学院和加图索家族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 “但你这次来到布鲁克林却不是因为路明非,或者说,不仅仅是为了路明非。” 顿了顿,弗罗斯特说:“是的。” “有什么更可怕的事情正在布鲁克林发生……比路明非出现在布鲁克林更重要。”恺撒看着弗罗斯特,说,“谢谢你,叔父,你曾经对我说,永远都不会对我说谎。” 第一百七十六章 大理石长桌 “议员先生,美国地震局正在对此地做全面勘测,这里是震源的中心。是,这里不是活跃的地震带,但我们对地球板块的了解或许还比不上我们对月球的了解,至少我们曾经登上过月球,但我们却从未抵达地心的深处。”这是洛朗宁的声音。 “刚才的黑衣人不是电影里扮演悍匪的演员,他们是……协助我们调查震源的地波横截面探测机构的专业人士,是的,地波横截面探测机构,就是这个名字。这个机构属于全球性的科技机构,总部位于意大利弗罗伦萨。” “我们已经查出了震源的中心,就在这家坍塌的早茶店,所以我们的人才会在这里。议员先生,我们得告诉您一个不太好的消息,刚刚的震级经过检测,是7.5级,而接下来还会有无数的次级波,您在这里很危险。” “您现在最需要做的不是在这里跟我们争论。而是确保布鲁克林甚至纽约其他区域的居民的安全,这里是最危险的区域,同时也禁止让任何人进入,您如果不怕天上掉下来一块板砖把您拍死,您可以在这里随意走动。” “我不是说您会被拍死,我是说您有极大可能被拍死。您的政治生涯还很长,而且您如果有点政治觉悟的话,应该明白这是您极好的政治表现的机会。您现在应该打电话给您电视台的老情人,让她拿着话筒驾着麦过来给您做一个实地采访,您最好先酝酿一下您的眼泪。” 路鸣泽听着身后传来越来越嘈杂的吵闹声,唐人街的喧响已经抑止不住,那条黑龙造成的破坏虽然没有蔓延至整个布鲁克林,但整条八大道唐人街几乎毁于一旦,而且这里莫名其妙出现了直升机和几百号来者不善的黑衣人,布鲁克林的民众甚至觉得这里是《碟中谍》的拍摄现场。 弗罗斯特已经走了,在那之后他和恺撒两个人独自进行了一次密谈,而路鸣泽就一直待在这里。他看着废墟里的鲜血,看着石壁上那歪歪扭扭的“诺屯”,他甚至能想象到路明非当时就被压在这废墟之中,他可能当时心里想的是他的名字,但是他却不在他的身边。以前每到这种时候他都会出现拯救他的,无论是在哪里,他都会出现拯救他的。 但是这次,他却不在他的身边。 “议员先生,我不是你的手下,你也没有资格对我指手画脚,相反,你刚刚所说的所有话我都已经录音,你骂我是沙滩之子的那一句录得特别的清楚,我现在要把这段录音寄到全美广播电台,全美广播电台里面有我十五个同窗。” “我没有在唬你,这是我作为新闻工作者的甲级普通话证书……哦,不好意思,那是我去中国执行任务时顺带考的。这个,这个是我的美利坚记者证书。我一个地震局的为什么会有记者证书?很简单,因为我拥有崇高的新闻理想,不是你这种满脑子油水和选票的政治掮客可以理解的……” 嗡的一声。路鸣泽那些耳边来自于外界周遭的嘈杂声全都不见了,他好像陷入了一个巨大的空洞中。 “我暂时用‘镰鼬’封闭了这里的声音流通。我觉得你可能需要一些安静。”恺撒出现在了他的身边。分崩离析的青铜城小队真的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路鸣泽和恺撒。 恺撒没有再说话,他看见路鸣泽的眼睛里崩满了血丝。路鸣泽看着这块写着“诺屯”的石壁已经看了一个小时,他的黄金瞳在这个空间里通天彻地,恺撒甚至怀疑如果那个议员闯进这片废墟里,会被路鸣泽的“神瞳”毫不留情地杀死。 “鸣泽。”恺撒顿了顿,继续说,“弗罗斯特说,明非的失踪与他无关,至少他没有带走路明非。你可以质疑这句话的真假,但我觉得你可以把调查的方向放向其他人,这座唐人街可能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嗯。”路鸣泽轻轻地嗯了一句。 “至于他为什么会来到布鲁克林,他说这是加图索家族的一个深层次的秘密,这个秘密只有我接任了家主之位才有可能知道。” “嗯。”路鸣泽还是只轻轻地嗯了一句。 恺撒也有些凝滞了,这种场合其实不是他的专长,他更擅长把一张一美元的支票丢到那个聒噪的议员的头顶,然后第二天在全美头条刊登他的人生一百条丑闻。而这种……安慰人的场合,实在不是他的专长。其实在那个短暂的青铜城小队里,也没有多少人擅长应对这种场合,楚子航、酒德亚纪、叶胜,都有一些面对这种事情的木讷,而最懂得如何安慰人的,其实是路明非。 可是失踪的是路明非。 一个丢失了哥哥的弟弟,该怎么安慰他?加图索家族和卡塞尔学院都没有教过这方面的课程。他已经说过昂热校长和梅涅克·卡塞尔的故事,还有谁的故事可以说? 沉默了很久,恺撒终于说道:“鸣泽。其实,在诺诺失踪的那天,我很害怕。不是恐惧,而是害怕。” “我本以为我在十三岁那年之后就不会再害怕。那一年我在灵柩里握着我母亲苍白的手,她的身上只有一件简单的白衣,我为她摘了一朵路边的野花。没有人在悼念她,整个教堂里好像只有我一个人记得她的名字。那一天,我把自己的名字叫作恺撒·古尔薇格,而不是恺撒·加图索。” “我以为我已经不会再难过,也不会再害怕。我的名字取自于古罗马帝国的凯撒大帝,所有皇座上的皇帝都是铁血和铁腕,我以为我也是。” “直到诺诺失踪的那一天。” “那天,在你们离开学院之后,我一个人坐在诺顿公馆的大理石长桌边,桌上的沙拉和肋牛排甚至是完好的。我就一个人待在那里,我想在那里寻找线索,找到答案。” “但我脑海里出现的是大理石长桌边的齐舞。在你最初的设计里,男生在左,女生在右,会有一场自由舞,然后我和诺诺会在长桌的尽头共舞。我留在诺顿公馆是为了寻找诺诺失踪的线索,但我脑海里一直出现的是我挽着诺诺的手走向最后的共舞。直到天亮,有人推开诺顿公馆的门,我才发现我坐在大理石长桌旁坐了一整个晚上。” 第一百七十七章 诺顿公馆 “那天晚上,我什么也没做成。我甚至不敢再进诺诺消失的那个化妆间。在我十三年那年,我知道,你最重要的人其实是会死的,她会突然离你而去。而那之后的无数天,你身边会不间断地出现她在时的一切。你走在路上会看见她曾经种在院子里的蝴蝶兰,会闻到她最爱的帕尔玛之水,会有人长得像她,会有人留着跟她一样的长发,她好像从来都没有离开过你的身边。但事实是,她永远地离你而去,你永远永远也无法再见到她,她是死的。她从那一天开始不再会在你的心里留下新的痕迹,有关于她的一切静止在她离开的那一天。” “我把这些事情抹去,从没有跟任何人再说起过。一个十三岁的男孩可以让自己的情感泛滥,但到了十四岁,就不再可以。恺撒·加图索的名字取自于古罗马帝国的恺撒大帝,我并没有兴趣复兴那些两千年前的古罗马辉煌,但我有兴趣成为恺撒。我不是庞贝那种废物,他对于自己妻子的死无动于衷,那个时候他还在跟一个南美的模特鬼混,他是家族历史上的失败者,他没能守住自己的位置,甚至没能保护自己的妻子。他的婚姻悖离了家族,但他在家族的阴影下像一只虫子,他什么都没有做到,甚至做不到为她说一句临别的祷告。” “我告诉我自己,我不是庞贝,我是自由的,同样,我也不是家族的傀儡。我知道家族中有很多人不同意我和诺诺的婚姻,正如同他们当年不同意庞贝和我母亲的婚姻。你知道吗?在我和母亲小时候住的那个院子里,有一栋基因研究医院,每个星期我的母亲会在里边待两到三天,她告诉我她是在接受治疗,而在我母亲死后,那个医院在一夜之间不见了,没有人知道它的存在,好像那是我小时候的臆想。” “家族里藏着很多秘密,很多秘密从古罗马时期沿传到现在。那时候我用镰鼬告诉你们跑,因为我知道你们可能只是加图索家族的一个牺牲品,一个替罪品。那天,我很害怕,我害怕发生在我母亲身上的一切在诺诺身上重现。加图索家族的妻子,这是一个诅咒,我的母亲在我小时候每周会从我的身边消失两到三天,然后在我十三岁那年永远消失。诺诺也会在我二十三岁这一年永远消失。” “在诺顿公馆的门被推开的那一刻,我知道一切正在轮回发生。而那件大理石长桌就是当年教堂里的灵柩。当时我甚至无法站立起身。在我的母亲被送进灵柩前的那一天,我还为她准备了一个漂亮的花环,我最后把花环放在他的灵柩里,花环跟她一起被火烧灭了。” “原来我还会害怕。在大门打开的那一刻,我心里的想法是:原来我在害怕。我以为这一切已经不可能在我的身上发生,可是——不是。我甚至没有敢再回到那个化妆间,我想把那个化妆间在我心里掩埋掉,就像那个灵柩一样。” “那天推开门的人是芬格尔,门拉开很小的一条缝,正好看得见我。那时候整个诺顿公馆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他走到我的身前,跟我说:原来你和路明非差不多。 小孩丢了玩具会哭,大人丢了心爱的人也会哭,还会比小孩哭得更大声,更撕心裂肺,一不小心还会去跳河。 卡塞尔学院只有一头银鬃狮子,昂热校长。当时我和诺玛在格陵兰岛信号失联的时候,昂热校长已经把自己编入了第二派遣队。在中国有一句古话,叫作‘胸有惊雷而面似平湖者,可拜上将军’,昂热校长跟我说过很多遍这句话,可是我做不到。在格陵兰的海底,我一直在哭,眼泪流得能做成一把冰锥。在我知道诺玛还活着的时候,我只想带她离开那儿,我宁愿和她一起去乞讨,也不愿意再回到那儿。格陵兰岛的探索是从我这儿停止的,从我之后,卡塞尔学院和秘党再没有接近过那里。 我差点永远失去了诺玛。谁能在这种情形下保持冷静?我知道自己做不到。除了昂热校长,学院里还有谁能做到?昂热校长问过我这个问题,我以为他在挑选秘党的下一个领袖,所以我说出了我的答案:恺撒,楚子航,和路鸣泽。 当然没有路明非。路明非在这种时候更多的是提供一个情绪上的价值,他可以说一些白烂的冷笑话来暖场,让所有人在死前嘴边挂着微笑。但是你也做不到,恺撒。恺撒·加图索,你和路明非和我差不多。 我不是在对你用激将法,恺撒,你昨天还把我拧脱臼了,我来这里的本意是向你讨要医药费,现金、转账、支票都可以。不过我要顺带向你转达昂热校长对我说过的一句话,他说,少年可以彷徨和无措,但少年要知道拔刀。 在梅涅克·卡塞尔死的那个夜晚,他就是那个没来得及拔刀的人,事后无论他再拔多少次刀,他都再也见不到梅涅克·卡塞尔。人生的遗憾就在于你做不到想做的事,而失去了不该失去了的人。你如果还想见到陈墨瞳,我得告诉你,彷徨和无措应该结束了,你应该拔刀了。” 恺撒顿了顿,他不知道自己说的是否准确,他很少观察一个人的情绪,他只会偶尔观察诺诺。但诺诺是一个不太需要你过多投入的女孩子,她有自己的天地和空间。他刚刚所说的这些话,是他在尽量地模仿路明非的思维和路鸣泽对话。在他和路明非训练镰鼬的时候,他听路鸣泽说过路明非在高中时期经常读一本叫作《萌芽》的杂志,他为了了解路明非,特意从海外订购过一些,他刚刚的很多说辞和语调,其实来源于那些杂志。 芬格尔说他、楚子航和路鸣泽是学院里唯一能做到“胸有惊雷而面似平湖”的人,其实,他不是,路鸣泽也不是,楚子航……或许楚子航也不是吧。人在失去自己最心爱的人的时候,他的害怕、恐惧和不敢面对几乎是剖开心脏散出来的,楚子航来到卡塞尔学院,背上村雨,使用暴血,不都是为了离那一个人更近一点吗? “鸣泽。”恺撒又一次喊了一声路鸣泽的名字,其实他已经有一点黔驴技穷,他的语言水平跟芬格尔对比就是十岁孩子的水平,他甚至是依靠重复芬格尔当时说过的话在劝说路鸣泽。当时芬格尔走到他的身边,在大理石长桌上拍下一张医院的检验单,还拍下了诺玛连夜整理的有关前一日在诺顿公馆的所有情报。那时候的他才好像刚从睡梦中醒过来。路鸣泽或许也需要这么一份东西,从路明非来到这座布鲁克林,到他在布鲁克林失踪,所有的情报。 “诺顿。”眼前的路鸣泽这时候终于有了点声响,或许恺撒拙劣的安慰总算是有点效果,他说出了两个字——诺顿。诺顿是路明非留在石壁上没写完的字,那是青铜与火之王的名字,也是罗纳德·唐的本名。 路鸣泽用手蘸了地上的血迹,在那石壁上一笔一划写着,他写完了“顿”字后面缺失的“页”,又补上了两个字,公馆。 “哥哥他要写的其实不是‘诺顿’。”路鸣泽把石壁举起来,让阳光倾泻在石壁之上,就像当时芬格尔推开了门,让阳光照亮了公馆里的恺撒,他说, “哥哥他要写的其实不是诺顿,而是——诺顿公馆,他要写的是——卡塞尔学院的诺顿公馆。” 第一百七十八章 重逢! 路明非苏醒在一种朦胧的泡影中。 他的眼前是一片模糊的水雾,他擦了擦那水雾,里面浮现出一个人影。 鸡窝头,有点苍白的脸,衣服上有一副世界树徽章的图案,那是他——路明非。 他四周看了看,这里是一个卫生间的盥洗池,再普通不过,但他一下子像是红花油点到了天灵盖,他的脑袋清醒得不能再清醒了。 这是一个女卫生间! 他其实也没有看见什么女卫生间的特殊构造,他只是对这个地方太熟悉了,熟悉到一砖一瓦都认得,这是——当年他跟陈雯雯的告白计划失败之后他误入的那个女卫生间!当时他在这里默默地以泪洗面,当时的他还是一个纯情又脆弱的衰仔,那个时候他感觉天都塌了,他的腿抖得像是个帕金森患者,他感觉镜子里的自己像一个小丑。 现在,一切都跟当时一样,除了自己胸前这件印着世界树徽章的衣服。 如果按照记忆流程,接下来,师姐就要出现在这面镜子里了,她会对他说:现在不是浪费时间的时候,我们要去拯救世界了,李嘉图。 不,那时候,还不是他的师姐,只是一个红发巫女,气场好像能罩他一百个路明非。路明非的人生轨迹就是在这一天改变的,她说的那句“我们要去拯救世界了”改变了他的一切,直到他变成了今天的路明非。 “现在不是浪费时间的时候,我们要去拯救世界了,李嘉图。” 熟悉的声音从身后响起,路明非看到镜子里出现了一个红发的人影, “师姐?”路明非惊呼了一声。当年所发生的一切现在一比一地在他面前还原,甚至那句刻在他脑子里刻了两年的话都一字不漏地复刻了。 还是……其实他只是在做梦。毕竟这个场景他记了这么多年,甚至连这个女卫生间的镜子的尺寸都记得一清二楚。俗话说,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偶尔来个梦咀嚼一下那种被红发巫女从海底里捞起来的感觉也是很正常的。 “好久不见,路明非。” 不对,这句台词突然不对了。 “其实应该也算不上很久,只是我在这里感受不到时间。距离我们上次见面,已经过去了多久?” “啊?”路明非有点懵了,他不应该是在梦里吗?怎么梦里的诺诺会问出这种问题? “看起来,这种重逢对你来说太久远了,那我们换一个舞台。” 诺诺轻轻一点,路明非眼前的女卫生间立马便化成沙不见了。不过,很快,那些沙在他面前堆积重铸,出现在他面前的是——诺顿公馆的那个化妆间。化妆间的镜子里,诺诺穿着那件一字肩红色长裙,耳边的四叶草耳坠闪闪发亮。 路明非下意识地掏了掏兜。他的兜里还装着那天他在化妆间里捡到的四叶草耳坠,路明非拿起来在诺诺的耳边比了比,一模一样。 “没想到你还拿着……”诺诺伸手接过了路明非手上的耳坠,一瞬间,化妆间里的一切都烟消云散了,连那件一字肩红色长裙都消失不见了。这个时候的诺诺,只有右耳的一只耳坠。 “算我欠你一份人情。”诺诺别上了剩下的那只耳坠,说,“下次请你吃学院的牛肉卷,我让食堂大叔给你多加点牛肉。” 路明非看着眼前的诺诺,红发巫女的耳边四叶草闪闪发亮,那么的真实,好像下一刻就要拉起他的手走进法拉利,然后一脚高跟鞋踩着油门在高架桥上狂奔。 “就算我用‘蜃景’给你造了一点久别重逢的故景,你的脑袋也可以转得稍微再快一点。”诺诺别回耳坠,一下子变得肆意飞扬。她就像是路明非第一次见到的那个诺诺,开着法拉利红发乱飞。当时的他根本不知道什么卡塞尔学院和龙,他坐在法拉利的副驾上。一边回忆那场失败的告白,一边内心痛苦和懵逼。 一转眼已经过去两年了,从他来到卡塞尔学院已经两年了,他甚至已经见过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和康斯坦丁,他已经执行过卡塞尔学院最危险的任务,他甚至亲眼见证初代种和次代种在他的面前陨落…… “喂。”诺诺的手在路明非的眼前挥了挥,“李嘉图先生,你不是自己找到这个地方的,你是被人抓小鸡一样抓进来的,这个时候你不应该有点情绪波动吗?” ……他甚至亲眼看见一条龙的胚胎在他的面前爆炸,胚胎里爆裂出无数的克苏鲁一样的蓝色触须。 等等。 “你是被人抓小鸡一样抓进来的”,路明非突然想起自己在昏迷之前,有人走进了他被掩埋的那个废墟,然后他就像当时在诺顿公馆时一样,变成了一只鱼缸里吐着泡泡的金鱼。 一瞬间,路明非寒毛耸立,他好像察觉到了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他伸出手去,摸了摸诺诺的……头发。 嘶溜,路明非一下子缩回了手,诺诺的红发有一种很特别的质感,还带着一些铃兰和小苍兰的香味。路明非的天灵盖突然像是被打开了一样,天上像是有佛祖在给他开光。 他眼前的这个诺诺……是真的。诺诺就在他的面前。 从诺诺在诺顿公馆失踪之后,他在布鲁克林逃亡了那么久,他们居然在这里重逢了,居然重逢了,在这里…… 虽然不知道这里是哪里。 路明非四处瞅了瞅,四周是一个四四方方的白色领地,纯粹得没有其他杂质。像是有人用四方的白色玻璃砌了一个密不透风的监狱,而诺诺和路明非就被关在这个监狱的中心。 “这是用特殊材质造的房子,声音、光都传不出去。”像是看出了路明非在想些什么,诺诺说,“不仅是这样,不知道为什么,连言灵也传不出去,像是副校长特意在房子的一圈用了言灵·戒律一样。” “这个房子看上去有数百平,但是是被封锁的。不,准确地说,它甚至被特意上了‘锁’,我怀疑连昂热校长都没有办法破坏这里的‘锁’。” 路明非……他的心怦怦的。虽然他的理智告诉他现在好像不是什么怦然心动的时机,但他就是控制不了他自己。那天他一个人偷偷摸摸地跑到诺顿公馆的化妆间,在化妆间门外犹犹豫豫了很久,最终才下定决心敲下门。虽然他本意只是想来跟诺诺告别,但他准备了一晚上的说辞一句都没说出口,他很快就被诺诺压到了墙角,然后就是那些加图索、三千万、支票,还有什么人体研究之类的,吓得他以为自己来给诺诺驱邪的。 第一百七十九章 告……白 而现在,诺诺就在他的面前,她戴着两只四叶草的耳坠,一身红发明艳得像是神宫下的樱花树。从诺诺失踪以来,路明非像是经历了沧海桑田,但仔细一数,从卡塞尔学院逃亡,来到布鲁克林,来到青铜城,一直到今天与诺诺重逢,其实不过连十天的时间都没到。 路明非还记得他跟老唐在天台吹风的那一晚,老唐跟他说,如果他是路明非的话,他会去跟诺诺告白。 虽然具体那些打鸡血的细节已经记不太清了,但路明非很清楚地记得当时的主题核心,就是——不要脸!是的,在爱情面前那点薄薄的脸皮什么用都没有,你看着你的男神女神高高在上,自己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做十年的心理建设,其实你的那点小心思只能影响到你自己一个人,你悲伤、难过、后悔都只藏在自己肚子里,嚼烂了磕碎了也没有人在意。你得说,你得说出来,来吧,告白,大声地告白,迎着风大声地告白,是死是活一瞬间,翻了这座山过了这座庙,还有无数的山和庙在前方等着你,这只是你旅途中的一站,却不一定是你旅途的终点啊。 “师姐,我喜……”路明非看着诺诺,诺诺漂亮的像是好莱坞电影里需要给她单独出场镜头扫一分钟的女主角,路明非一下子卡壳了。 “怎么了?” “我xi……xi……我现在是在哪里?”路明非一下子变得口干舌燥。 “他们要是能让我们知道这是哪里的话,就不会特意把这里造成这个样子了。”诺诺耸了耸肩,“这里是完全封闭的一个空间,就像是人为在地球上分割出来的另一个世界,这里的声、光、电甚至磁场和外界都不共通,我们可能是在卡塞尔学院,也可能是在意大利阿尔卑斯山脉的地底。” “他们?他们……是谁?” “我只见过他们的一个人……或者说两个。我不确定他们是一个组织还是因为某种目的聚在一起的团伙。但能在诺顿公馆带走我,又能从路鸣泽的身边带走你,说明他们的背景和能力都很强。是吧?你该不会是为了救我特意暴露危险的吧,路明非?你早就预想好了一切,然后来一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你早就知道可以在这里见到我,然后你刷地一下把这些白色的墙壁都粉碎。如果真的是这样,我可以举荐你当校长的接班人。” 诺诺……还真是当年那个诺诺啊。当年诺诺就在他的身边,开着法拉利带着他在马路上狂奔,开累了就直接提着高跟鞋下车,她说为了给他撑腰临时穿的这双十厘米的高跟咯得她脚疼,然后她就说:其实陈雯雯知道你喜欢她,她甚至知道你在准备机会跟她表白,她都已经准备好拒绝你了。 就这么几句话把当时高中还没毕业的纯情男孩路明非打得丢盔弃甲,诺诺在一旁系起了她新换的运动鞋,而他一个人就在北风中享受咸湿的眼泪。 而现在,一切峰回路转了。只不过,这一回,没有知心电台的师姐开着法拉利带你了,师姐和你都困在一样的困境里,她甚至比你早进来几天。 “师姐……”路明非看着眼前的诺诺,在这么一个闭塞的空间里困了这么久,诺诺依然像是那个开着法拉利跟他说要去拯救世界的诺诺。好像她不是被困在这儿,而是她用“蜃景”建造了这个世界,她看见一样被抓进来的路明非,甚至还有余兴给他还原经典的“路明非女卫生间哭戏”。 “路明非,距离上次你见到我,已经过去了几天?” “七……七八天?”路明非回答得有些磕磕绊绊,因为有些时间在他记忆中很漫长,他无法简单地估算,比如他在尼伯龙根中的时间,还有他昏迷后被人带到这里的时间。 “七八天的时间,你们都没有查出是谁在搞鬼,难怪他们要抓你也这么容易。”诺诺叹了口气。过了一会儿,她的眼睛瞟向路明非,有些心虚似的问道,“他,怎么样?” “谁?” “恺撒。”诺诺语气有些沉重,“毕竟我是在订婚仪式上不见的。我甚至没能穿着舞鞋登场。” “恺撒……”路明非一时间有点沉默,在这里,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女方问男方另外一个男人怎么样……好吧,实在也是很正常,要是不问才有点不正常。 “恺撒师兄他……很担心你。他去找了校长,找了庞贝,他满世界都要找遍了,但是还是不知道你在哪。我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有点憔悴,熊猫眼那种。不过你放心,他以为你是因为家族的原因自己逃跑的,他相信你是在哪个地方等他。” “这可没什么值得放心的。我像是那种会在婚礼上逃婚的人吗?那都是二十多年前偶像剧里的套路。”诺诺吐了吐舌头,“就是因为这样你们才会被他们耍得团团转啊,你们都意识不到他们除了我之外还多了第二个目标,那就是你——路明非。” “所以,他们……是谁?” “明面上的人有一个,暗面里还藏着一个,至于背后还有谁,那可很难猜。比如这个地方,这个把我关了七八天的地方,这么庞大的工程,甚至能隔绝言灵,这总不可能是两个人完成的。” “他们是要干什么?” “他们要验证他们的一个猜想,很可怕,说出来能让校长连夜征集卡塞尔学院上下一百年所有学生全军出动的那种猜想。” “什么……猜想?” “我的言灵‘蜃景’,这个言灵,可以创造新世界。” “啊?”路明非一下子头皮发麻,言灵·蜃景可以创造新世界?这是什么意思?就像刚刚诺诺用蜃景给他造出了他当时走错的那个女卫生间一样的新世界吗? “至于他们为什么会在抓走我之后又抓走你,那是因为……” 咔。空旷的白色空间里突然多了一声响亮的咔哒声,那好像是开门的声音,因为在这声声音之后,这个广阔的空间里突然多了一个人。路明非甚至根本没看清他是从哪里进来的,这里根本就没有出现过白色以外的出入口,但就这么一声的工夫,一个人出现在了这个纯白色的空间之内,他有些鬓白的华发,他看着诺诺和路明非,一步一步向他们走来。 轰! 路明非一下子感觉五雷轰顶。这个人,他见过!他居然见过!他居然知道他是谁! 不是在卡塞尔学院见过,不是在外面的那个世界见过,而是在那座尼伯龙根里,在某条叫作参孙的龙的记忆里见过!当时这个人和另外一个人并排而立,旁边是无数的医药机械和培养皿,还有一个巨大的针筒,在参孙的身上留下难以愈合的伤疤。 在那两个人里,一个是现在加图索家族的家主弗罗斯特,而另一个就是他,他现在就站在路明非的身前! 卢修斯!卢修斯·加图索。 第一百八十章 卢修斯 “欢迎来到我的城堡,路明非。”卢修斯走到了路明非的身前。他与路明非在参孙记忆中见到的那个卢修斯并没有太大的差别,无非是鬓角上的白发多了一些。或许,从他被弗罗斯特拆除了那个研究室,到在这里建造了这个隔绝一切的四角笼,中间并没有相隔太长的时间。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卢修斯,卢修斯·加图索,同时也是卡塞尔学院的客座教授,主要研究龙族历史和龙族血统论。你不用这么紧张和提防,路明非,我对你没有什么恶意,我只不过是希望你配合我做一些研究。等我的研究结束了,你自然就可以走。” 等研究结束了就会让你走……说的倒是好听。你最后的确是放走了那只次代种参孙,但他生不如死,他刚在不久前求他们用七宗罪杀死自己,这就是“生”的代价。 “看起来你很不相信我,这也可以理解,毕竟这里对于你来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而我对你来说也是完全陌生的人。” 鬼才会相信你!等你拿出一人高的针筒然后戳进我的左胸口取血吗? “你或许不信任我,但你可以信任你身边这位美丽的女士。她在我这里待了很久,除了稍微失去了一点自由,我从来没有让她不愉快。我为她准备了他在卡塞尔学院可以享受到的一切,甚至包括一柜子的giada,我知道恺撒的黑金卡里所消费的女装都是在giada的店里。路明非,你是卡塞尔学院的s级,我理应给你更多的尊重,但我研究了很久,也研究不出你有哪些比较高端和名贵的爱好,你喜欢玩《星际争霸》,高中时是文学社的成员,喜欢读《最小说》和《萌芽》,这些我都已经为你准备了,如果你现在需要,我可以为你提供一台局域网的电脑和从第一期连载到今天的《最小说》和《萌芽》。” ……你们这些烂人大反派怎么都喜欢调查别人隐私啊!而且我也不是多喜欢《最小说》和《萌芽》,那都是文学社里为了接近陈雯雯读的啊! “看起来无论我怎么说你都不会放下对我的戒心是吗?我先向你道歉,路明非,不,是ricardo·m·路先生,我把你带到这里属于一种无奈之举,我需要你短暂地配合一下我的研究,在这之后,我会让你离开这里,带着自由,当然还有这位美丽的女士。” ……你们这种下三滥的技俩我谍战剧里见多了!什么先礼后兵什么反间计美人计调虎离山计!我路明非可没少在家里煲剧,什么风声风语刀尖暗算我们高中文学社经常推荐,我可不是什么好唬的人! 似乎是看到路明非拒不配合,卢修斯换了一套说辞:“路明非先生,在之前,加图索家族内部召开过一场会议,会议的主题是,是否要同意恺撒·加图索和陈墨瞳的婚事。在这场会议中,庞贝投了反对票,弗罗斯特投了赞成票,你知道我投了什么票吗?” “我跟庞贝一样,投的是反对票。”没有收到路明非的回音,卢修斯继续说,“现场有很多人投了反对票,他们反对的理由是‘陈墨瞳不适合作为恺撒的妻子’,加图索家族对于血统有一种疯狂的崇拜,陈墨瞳的血统是a级,不及恺撒的超a级。” ……你是要找一个超a级跟恺撒配对啊?那选择余地不就那一个嘛——楚楚楚子航师兄。哦,现在还多了两个,我和路鸣泽。路明非在心里狠狠地吐槽。 “作为加图索家族家主的妻子,必须经过家族严苛的遴选,毕竟恺撒的母亲就是庞贝疯狂的情种的后果,家族不允许这种事情再在这一代发生。” “除了陈墨瞳的血统之外,家族里反对声音最大的是来自于她的言灵。在加入卡塞尔学院的初期,陈墨瞳并没有被检测出言灵,直到后来才被诺玛和希尔伯特·让·昂热命名为新言灵‘蜃景’并最终定序。‘蜃景’的言灵并不被家族所认可,应该说所有在过去几千年的时间里未被记载在言灵档案中的言灵对于家族来说都是不可预控的‘危险品’。一个言灵如果在几千年的时间里都没有被混血种发现,那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种言灵极度的危险和不可控,包括言灵的拥有者也同样的危险和不可控。在时间的长流中,他们没有留下任何语言的传颂或者文字的记载,那只能说明,在还没有来得及形成故事之前,言灵的所有者就毁灭了一切,或者说毁灭了自己。” ……你这说的,那路鸣泽岂不是也是危险和不可控的代名词?好吧,的确是有点像。可是,学院里明明不只是诺诺师姐拥有这个言灵,还有一位来自于日本的新生,那个叫作上杉绘梨衣的也是这个言灵。你们这套理论根本没有详细的实验数据支撑啊! “弗罗斯特罕见地投了赞成票,按理来说他看重家族血脉胜过一切。很多人猜测他是希望庞贝的悲剧在恺撒身上重演,毕竟当年他的家主之位就是来自于一事无成的庞贝。弗罗斯特是一只狡猾的藏尾狐,你从来都不可能从他的语言里听到他的真实想法,我很不喜欢他,所以我投了反对票。” ……你也差不多!你嘴里也没半句实话,否则你怎么不说说你被弗罗斯特羞辱和抛弃的故事呢? “但是,很可惜,弗罗斯特在家族里的党羽很多,在庞贝失势以后,他的人已经逐渐掌控了家族。这次投票最终以‘同意恺撒·加图索和陈墨瞳的婚事’结束,但我知道,这一切不是结束,甚至不是结束的开始,而是开始的结束。” “‘你们的结合会是一个美丽的错误’,这句话出自于庞贝·加图索之口,作为加图索家族的上一任家主,他当然知道很多我不知道的秘密。加图索家族挑选新娘有着非常严苛的标准,家族传承的目的是每一任家主一定要比上一任的血统更纯粹,经过无数代血统的淬炼,才终于传到现在的庞贝和恺撒。” 第一百八十一章 家族的婚礼 “庞贝不同意恺撒的婚礼,但弗罗斯特同意,这本身就是一个难以解释的悖论。你觉得在家族当中,有谁是真正为恺撒考虑的人?庞贝还是弗罗斯特?这两个人,一个是只会在女人堆里寻找安眠乡,从未在恺撒人生中扮演过重要角色的‘父亲’;另一个是处心积虑把自己焊在家主这个位置上的野心家。如果你是恺撒,你会选择谁?” ……选谁都比选你好,你这么有能耐怎么不当面对他们说这些话? “关于家族的婚姻,对于加图索家族来说,家主血脉的繁衍是一场神圣的仪式。庞贝在这件事上犯过错,他的妻子古尔薇格在恺撒十三岁的时候离世,那次死亡事件至今都是掩埋在地里的灰色。有些时候,选择当恺撒的妻子不止单单意味着成为他恺撒·加图索的妻子,而是要成为整个加图索家族的秘密和血裔。这里面的秘密太多了,多到我也只了解冰山一角。我可以简单地跟你说一点,路明非。在恺撒诞生的那一个夜晚,家族里有十个与他年龄相仿的孩子被挑选作为他的‘影子’,他们要从出生开始就试验许多中世纪流传下来的炼金术,他们的血液样本以一周一管的速率保存在家族的冷藏库。现在,恺撒已经长大成人,但那十个孩子只存活下来一个。” “这就是家族,成长为秘党的第一大家族是需要代价的。我,恺撒,庞贝都有可能是其中的那个代价。” ……你在试验那只次代种,把他当作无限制使用的培养皿的时候,怎么不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个代价? 路明非想狠狠地往眼前这个男人脸上唾一口。 “路明非,现在我跟你说的这些话,我都和你身边的这位陈墨瞳女士说过。老实说,成为加图索家族的家主夫人绝对不是一个好的选择,恺撒的母亲在他十三岁的时候意外去世就是一个证明。我还跟陈墨瞳女士说过一句话,这句话的原话来自于弗罗斯特,弗罗斯特说过,“陈墨瞳是家族为你挑选好的新娘”,这个你指的就是恺撒。你无法想象这句话的含义,或许你不了解弗罗斯特,但他是个视家族和家主之位高过一切的疯子,他为了这个家主之位可以无所不用其极。混血种和混血种的后代一定是混血种,因为两个血统低于50%的混血种的后代同样血统一定低于50%,但经过多年的血脉的传承,庞贝的血统已经极其接近于50%,恺撒的血统是家族的秘密,但他既然当上了这个家主之位,就证明他的血统一定极其纯正。而陈墨瞳女士,她的言灵极有可能是极其危险的言灵,这说明她的血统也极其不稳定。假如,我是说假如,弗罗斯特有办法让恺撒和陈墨瞳的后代,是一只龙……” ……路明非,一时间呆滞在了现场,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两只混血种的后代,会是一只龙?这完全违背龙族血统论。 不,路明非突然想起来一个问题,他眼前的这位卢修斯·加图索,他说他是卡塞尔学院的客座教授,他主要研究的就是龙族历史和血统论。 不,他一定知道什么。他知道的远远比他说出来的多。人说出来的话都是带有目的性的,不是欺骗就是引导。否则,这个卢修斯为什么要在这里跟他说这么多,而不说他把参孙囚禁起来做了几十年培养皿的事? “加图索家族远比外人看见的要更复杂,也更灰暗。庞贝是个只会躲在女人怀里寻找安慰的废物,但我不是,我不可能放任弗罗斯特这么疯狂。我不可能放任这一切发生。所以我把陈墨瞳女士暂时带来了这里,这里很安全,只是缺少一点自由。但我觉得,在自由和生命面前,所有人都会选择生命。” “而我会选择不孕不育。”此时的诺诺挑着眉,耸了耸肩。听了这么多,她好像毫无波澜,满脸不在乎的样子。她甚至用“蜃景”在自己嘴里变了一个泡泡糖,啪的一声,吹破了。 “或者柏拉图式恋爱也是可以的,反正我也向往精神的自由。”诺诺补充说。 ……路明非,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接这个茬,他感觉在这里的这三个人有点格格不入。一个人在谈论一个疯狂的家族和一个疯狂的计划,一个人在谈论不孕不育和柏拉图,而他路明非只是一个懵懂路过的小学生,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这刚刚说的一切跟他有任何一点关系吗?难道卢修斯的伟大计划是从感情方面下手,破坏恺撒和诺诺的亲密关系,而他路明非就是他精心挑选的第三者?自己的真正价值是色诱诺诺? “路明非,你听懂了吗?总而言之就是我和恺撒可能会生下一只龙。”诺诺摆了摆手。 ……师姐你这一句话梗概比这卢修斯·加图索说的这一百句话还要可怕。 “你信他说的话吗,路明非?” “啊?”路明非一时间有些发愣,虽然他发自内心地抵触这个卢修斯·加图索,但他所说的这一切,他竟然不知不觉就相信了一大半,他好像早就在哪里听说过这些事情。 “其实说的还挺像真的。尤其是我听恺撒说过一些他的故事。恺撒一直不太喜欢‘加图索’这个名字,他只是需要加图索家族给他提供一些生活上的便利,比如黑金卡、布加迪威龙和一场花销可以过亿美金的婚礼。他的各种对外的消费卡单都是写着恺撒·加图索的名字,但他的随堂测验和他网络上的昵称是恺撒·古尔薇格,古尔薇格是他妈妈的名字。” “其实信不信他也无所谓,没有‘加图索’这个名字,我们最多就像是电视里那些小时候被抱错了的富二代,没有神户牛肉黑松露和鱼子酱,我们可以去吃大排档沙县兰州拉面。恺撒虽然看着很奢侈,但他完全可以没有那些阿玛尼、布加迪威龙和黑金卡。如果你要他在加图索家族的财富和我之间选择一个,他肯定会选择我。” 第一百八十二章 恺撒,yes! ……诺诺她,笑得明媚灿烂。见鬼啦见鬼啦,明明恺撒和诺诺在感情上表现出来的都像是那种为了家族联姻的成熟成年人,但暗地里他们还这么甜的啦。恺撒为了诺诺开直升机飞到布鲁克林的青铜门,只为了找他要一点当时诺顿公馆里的线索。他为了诺诺甚至可以放弃加图索家族的所有财富,那可是可以直接从意大利专机请来弦乐团、厨师和妆造师的财富,可以买布加迪威龙买到厂家只生产他们加图索家族的私人定制款,他们家里还藏着里雅斯特号潜水器和阿波罗号飞船,他们在全世界的哪个地方都有人脉和钱脉,但恺撒在家族和诺诺之间会选择诺诺。 听起来就像是一个烂俗的偶像剧的故事,什么富家豪门爱上打工小妹,为了小妹不惜与家族决裂……但怎么在恺撒这里好像就这么顺理成章,他好像就是会这么做的人。 别说是诺诺了,就算是他路明非,恺撒这么对他,他也要说一个yes啊! 恺撒,yes! “逃离家族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此时,卢修斯说,“你觉得庞贝算是逃脱了家族吗?他现在在迈阿密的沙滩上度假,左手搂着一个金发女郎,右手搂着一个小麦色女郎,你觉得他这样就可以逃脱家族了吗?不,远远不是,他永远在家族的监视之中,他可以一辈子做一只发情的种马,但他一旦想要干涉家族,那些阴湿的毒蛇就会倾巢出动。” “你觉得恺撒可以逃脱家族吗?他是可以没有家族的财富,也不需要家族的头衔,但他带不走他的血统,也带不走家族投注在他身上的赌码。恺撒的母亲死于他十三岁那年的冬夜,你觉得那场死亡是纯粹的意外吗?加图索家族历任家主的妻子,有超过一半的数量都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甚至没留下任何的记载,你觉得这是巧合吗,陈墨瞳?弗罗斯特说过一句话,他说你是家族为恺撒挑选好的新娘,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这意味着,你存在着某种延续加图索家族血脉的特质。你可以把恺撒的子嗣培育成他们想要的更完美的后代。而恺撒的母亲古尔薇格,她的死亡至今无人说清,但我知道,她是一个‘错误’,所以她才会在恺撒十三岁那年离开恺撒。” “母猪的产后护理。”诺诺突然说。 “什么?”卢修斯有些愣住了。 “我说,你们养女人就像养母猪。”诺诺踩着高跟鞋,一头红发披散开来,“给母猪打催产素催乳素,让她多挤点奶多生几头小猪,这不就是你们的做法吗?生下来的小猪又要精挑细选,瘦的不要,柴的不要,缺胳膊少腿的不要,要最精壮最聪明那一只,毕竟那一只最容易生下更精壮更聪明的另一只后代。” “可是,总有一只小猪是想要逃离这个猪圈的。”诺诺说着说着,眼睛抬向了远方,“他不需要每天都为他准备好的食料,也不需要一万只随便她挑选的母猪,他需要的是自由,尊严,还有……爱。你们养猪养惯了,习惯性的把所有猪都看成是一样的,甚至习惯把所有生物都看成猪,但实际上,他不是。” “我也不是。”诺诺说。 “我跟他们不一样,你不要把我和他们混为一谈!”此时的卢修斯义正言辞。 “我知道,你是正义的使者,是勇气的伙伴,是集齐小伙伴的力量召唤的神圣天使兽。”诺诺轻声迈着步子在地上走着,她画风轻盈,像是一只明快而高傲的红狐。 “你刚刚那些话已经跟我说过一遍了,我比你了解恺撒,我也比你想象的更了解加图索家族。路明非知道的,在我们中国讲究门当户对,双方结成亲家之前肯定是要互查底细的。”诺诺笑了笑。 “家族的秘密……即便是我都不敢说了解了十分之一,你和恺撒又能了解多少?” “所以我才会选择和你合作。”诺诺说,“毕竟你不仅是恺撒的叔叔的……叔叔?是这个关系吧,你也是卡塞尔学院的客座教授,你研究龙族历史和龙族的血统论,你对龙的了解在这个世上应该算得上是名列前茅。” “合……作?”路明非一时间有点听懵了。 “虽然凭我个人的力量的确是逃不出这里,但我被你们绑到这里之后还是每天按时睡觉按时起床,每天吃好穿好,没有选择当一个‘贞洁烈女’,说明我觉得你对我说的这些话有点道理,我也认可你跟我说的‘合作’。” “合……作?”路明非又悄咪咪地露出眼睛一条缝来。 “我们在探索‘蜃景’这个言灵的本质,我觉得这个言灵就是家族挑选诺诺作为恺撒的新娘的原因。同时也是庞贝反对这次婚事的原因。”此时,卢修斯说。 “蜃景的,本质?” “在诺玛给出的言灵释义中,言灵·蜃景是对元素的拆解。世界上所有物质都是由元素周期表上的元素构成,就像水是氢和氧,盐是氯和钠,人是世界上最复杂的生物,但人的体内同样也是由这些元素构成,只不过这些元素的排列和组合远远要比水和盐复杂一万倍。”卢修斯说,“言灵·蜃景能够拆解和重塑元素,它可以把沙子变成城堡,可以从海水中提取过滤出可以直接食用的盐,这就是言灵·蜃景的力量。” “还可以把水和空气融合成碳酸饮料,比如可乐和雪碧。”此时诺诺补充说。 “在目前,言灵·蜃景的力量仅限于这些‘死物’,但如果,蜃景的力量远远不局限于死物呢?谁创造了世界上第一只生物?在达尔文的进化论中,地球是先孕育出单细胞生物,再进化出昆虫、鱼类、鸟类、爬行动物和哺乳类动物。但这一学说至今有很多人怀疑,因为从来没有人真正地见证过生物的进化。假如,世界上在最古老的时候就拥有‘蜃景’这种元素拆解的力量呢?陈墨瞳的蜃景可以创造泥土、沙石和城堡,但如果是龙的‘蜃景’呢?最源初的龙王的力量所实现的‘蜃景’,可以创造比这些死物复杂一万倍万万倍的——活物,那他就是——造物之神!” 第一百八十三章 造物主 啥……上帝创世论女娲捏人论是吗?那套是不是已经有点过时了,你接下来是不是还要怀疑阿波罗登月和911…… “诸神黄昏陨落之时, 大地唱起死亡的哀歌, 骸骨尸囚漫山遍野, 白色的花束结成了茧, 遗骨之躯何时苏醒, 等待造物主的降临。” “这是中世纪吟游诗人的一首歌谣,加图索家族收藏了有关于北欧神话和中世纪的所有歌谣,因为他们觉得其中可能隐藏着龙族最终的秘密。我研究龙族历史和龙族的血统论,我研读过所有的这些吟游诗人的诗歌。在这首歌谣中,‘遗骨之躯’的苏醒,就是需要‘造物主’的降临!一只龙嗣的新生,会不会恰好需要的,其实是一个——造物主?” ……不是,卢修斯。卢修斯·加图索先生,你就这么一首打油诗,前不押辙后不压韵的,你说你是现编的我都信啊! “路明非先生。”像是看穿了路明非的吐槽,卢修斯一双眼睛炙热地看着路明非,他郑重其事、义正言辞地说,“路明非,我知道你现在还不相信我。但我穷其一生,都是在探索宇宙的奥秘,追寻物种的起源啊!” ……路明非,他一下子听这句话听得毛骨悚然,这句话他居然不是第一次听见,在参孙的记忆里,在那卢修斯的研究基地被弗罗斯特砸个精光的时候,他也对弗罗斯特说过这句话,他说他是在探索宇宙的奥秘,追寻物种的起源! “路明非,你不信我。我知道这一切听上去都匪夷所思。但在你来到卡塞尔学院之前,你会相信世界上有龙吗?无论世界上有多少关于龙的传说,你都会觉得那只不过是人类想象出来的生物。但是,现在呢?世界上永恒的真理都是藏在永恒的宇宙秘密中,只有最坚定的探索者才能发现这些秘密。在法拉第发现电磁感应现象之前,没有人知道可以用‘电’和‘磁’来驱动能量;在爱因斯坦发现相对论之前,没有人知道可以用一颗核弹就毁灭一座城市。伟大的事业都是由伟大的先驱者创造的,没有牛顿、法拉第、爱因斯坦,人类还生活在黑暗和愚昧中。” “世界上为什么会出现混血种?为什么龙和人两种完全不同的物种可以诞生出混血种这样的子嗣?为什么不可一世的龙会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你难道没有思考过这些问题吗,路明非先生?我研究龙族历史,所以我知道有太多黑暗中的秘密被人为抹去了。你知道为什么混血种的血液中龙血的浓度超过了一半就会变为死侍吗?你肯定知道,因为龙的血脉疯狂而躁动,它会压制住我们身体里另外一半的血液。但是,为什么纯血的龙种却可以保持理智?他们可以拥有最强大的力量,同时拥有最强大的智慧,他们甚至可以化身成人型。” “他们为什么可以以人形存在于这个世界,难道他们天生便具有某种‘幻形之术’吗?如果是这样,为什么没有任何一个混血种遗传了这种能力?龙可以随意变成人,人变成龙却是死罪,是通往深渊的罪孽,这听起来像不像是某种诅咒?这一切都是物种演化过程中的秘密啊,路明非先生。我是在探索物种的起源,我所做的事比牛顿、法拉第和爱因斯坦还要更伟大!” …… ……你说得对! 路明非心里像是一万匹草泥马飞奔而过,但卢修斯还在滔滔不绝:“言灵,属于混血种的特殊的力量——言灵,就像是电影中经常出现的超能力。但言灵又完全不同于那些超能力,言灵的力量非常神秘,路明非先生,你有没有想过,言灵其实就是‘造物主’的力量呢?言灵拥有血系源流,言灵源初是来自于黑王尼德霍格和他的四位子嗣,青铜与火之王,大地与山之王,天空与风之王,还有大海与水之王。但你有没有想过,难道龙的力量就是与生俱来的吗?言灵的力量都有传承和源溯,那最初的力量呢?所有言灵力量的源初的本源,是他创造了一切,所有的言灵的力量其实都是它的力量,他就是造物主,他的子嗣就是拥有‘造物主’的力量的人。就像青铜与火之王的后代可以拥有‘君焰’和‘灼日’,造物主的子嗣拥有的也是创造一切的力量,比如——言灵·蜃景的力量。” 啊……路明非一下子瞪大了眼睛,卢修斯这一番话,不说是逻辑缜密,至少也是思维跳跃。照他的说法,诺诺就是造物主的直系血亲,如果这造物主指的是黑王尼德霍格,那诺诺就是黑王的血裔,如果甚至是创造了尼德霍格的某个乱七八糟的造物主,比如上帝先生、女娲娘娘什么的,那诺诺的身份甚至要凌驾于黑王尼德霍格,那是什么?宇宙的胚胎吗?体内孕育着整条银河,眨眼间太阳被捏成碎,地球被拍成二维化的图纸…… “有关于言灵终极的秘密,这个世界上可能只有一个人知道——诺玛。诺玛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言灵学的人,她同时也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之一。你也了解她,路明非,卡塞尔学院里所有学生的言灵都由她测试记录。她了解你们每一个人,她把你们都当作是她的孩子。” “但她更像是一个保姆,而不是一个研究者和探索者。我不是在抨击她,路明非,她做得很对,她是你们的老师,她的本质职责是教书育人,而不是研究宇宙的奥秘。她知道得很多,不计其数,她对言灵的研究无人能比。但就是因为这样,她束手束脚,很多事情她都是浅尝辄止,她甚至希望所有人都停留在她希望的那个渡口。但是,这个世界会按照一个老师的想法运转吗?不会,永远不会。这个世界相信的只有强权和力量。包括你,你的弟弟路鸣泽,还有陈墨瞳,你们的言灵都是学院的绝密档案,但越是这种绝密档案,越是秘党很多人挖掘的资料,你们远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安全,即便你们现在还只是个学生。” ……路明非发自内心地点了点头。废话!我既然能在布鲁克林被你们硬生生绑到这里,我哪里还有什么安全! 第一百八十四章 诺诺 “你知道吗,路明非,庞贝曾经去找过诺玛。他也希望从诺玛那里拿到陈墨瞳的言灵档案。这足以证明陈墨瞳在加图索家族的这场婚礼中意味着很多。他们虽然是因为人类最本初的爱情而走到一起,却可能会因为家族、仇恨和那些阴湿的蛆虫的秘密而坠入深渊,我是在拯救他们,我是在拯救恺撒·加图索和陈墨瞳。” “他的确是这么对我说的,他说他是在拯救我。”此时,诺诺说,“把我从诺顿公馆绑到这里,出不去,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哪里。像不像从路边捡了一只野猫,然后要把他送去绝育?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 “他还调查过我的身世资料。或许这也没什么奇怪的,不止是他,可能还有很多人都调查过,比如说庞贝和弗罗斯特。” “明非,你知道我小时候的故事吗?”诺诺转向了路明非,说,“我是在孤儿院长大的,从我有记忆开始我就没有爸爸和妈妈,也没有任何有血缘的亲密的对象。不过我比较机灵,我在孤儿院也能混得很好。我很小的时候就能分辨得出来那些来孤儿院认养孩子的家长,我会故意出现在他们的面前,把头发梳成那种可爱的丸子头。我不喜欢那种丸子头,但我知道那会让我显得比较招人,我知道很多父母都会喜欢。但我身边的伙伴一个个被领走了,我还是待在孤儿院里。后来我知道了,我并不是被人遗弃的,而是有人故意把我扔在那儿,而且不允许我走入正常的家庭。原来我是那种童话故事里自带厄运的灾星,我去哪儿哪儿都不会幸福。” ……路明非从没有听说过这些故事,怎么学院的这些a级超a级学生一个个童年经历都这么悲惨,相比之下他和路鸣泽简直就是活在天堂。 “最后领走我的是一个胸前插着一束玫瑰花的男人,他直接走到孤儿院的尽头,拉起了我的手,跟我说‘回家了’。这个人就是希尔伯特·让·昂热,我是被他带到卡塞尔学院的。” “我问过昂热校长,我问他是怎么知道我的。他告诉我,那个把我扔在孤儿院的人要死了,所以才委托他来照顾我。那个人还跟昂热校长说,说昂热校长可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能照顾好我的人。” “我问昂热校长,那个人是谁。其实我并不恨他,我甚至都不知道他是谁,是不是?每天我在孤儿院的宿舍里起来,我想的都是这个人把我扔在这里肯定有特殊的原因,因为我身体很健康,每天早餐能吃三个鸡蛋,我还很聪明,我甚至知道自己长得很漂亮,想要领养我的人很多。我身边的很多小伙伴都有一些先天疾病,我不觉得自己惨,反而觉得自己太幸运了。在那种环境下,我甚至为那些被带走的小伙伴觉得开心,后来我也不扎丸子头了,也不会在某些陌生的大人来的时候故意走到他们的面前。我只是想要知道,那个人,他为什么要把我留在那里。” “这个问题可能只有昂热校长知道答案,但他没有告诉我,他也没有告诉我那个人是谁。他把我带到卡塞尔学院,告诉了我龙族的真相,他可能希望我以为我被遗留在那的原因是‘我是一个混血种’,但我知道那不是真正的答案。那个人所做的一切只有一个目的——把我留在那所孤儿院,不让我跟其他人有正常的接触。他只有在他要死的时候才像是忽然想通了一样,才想起让昂热校长来照顾我。我觉得他的想法很简单,他没死之前,是他在照顾我,而他的能力只能做到把我藏在孤儿院这种地方;而他一旦死了,就没有人能拦得住这一切,这世界上只剩下希尔伯特·让·昂热可以保护我。” “我其实回到过那所孤儿院,很多次。”诺诺继续说道,“可惜我没调查到什么。那个人只是给了孤儿院院长很大一笔钱,然后嘱咐她不能让我被带走。他甚至没有让院长见到过他的样貌,一直都是委托其他人来处理这些事情。我知道他藏得很隐蔽,他所做的一切好像都是为了不让我找到他,好像找到他就会毁掉他的一切。” “或者说是,毁掉我的一切。”说到这里,诺诺笑了笑,“我当然知道我跟其他人很不一样,在我刚入学的时候我甚至没有言灵。只有血统,没有言灵,这在学院的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龙与言灵术》上说,混血种的言灵是与生俱来的,只要有龙的血统,就一定会诞生言灵。” “我是在诺玛师姐的帮助下才有了言灵。诺玛师姐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言灵学的人,她引导出我的言灵的过程极度的漫长而复杂,其中涉及到龙文、龙语甚至还有一些古老的炼金术,甚至连我也不知道具体是哪个步骤让我的身体发生了变化。” “她可能知道我的言灵的秘密,她可能知道我究竟是什么,但她从来没有跟我说起过。她测试过我的言灵,大概有一千遍,在一千遍的时候出现了一些异常,当时我突然失去了意识,昏迷了大概有三天的时间。醒来之后诺玛师姐跟我说,从此我的言灵测试永远停止,言灵是武器,但超出了混血种血统的承载能力就是自杀的毒药。每一个混血种使用言灵是有极限的,一旦超越了这个极限,混血种将付出自己想像不到的代价。” “我不知道当时发生的事情与诺玛师姐说的是不是相关,一切秘密只有诺玛师姐知道,或许昂热校长也知道,但是他们都不会告诉我。我知道庞贝·加图索曾经跟诺玛师姐要过我的言灵档案,但是诺玛师姐拒绝了。好像我的言灵就是世界的某个终极秘密,要一直到世界爆炸那一天才会揭晓。或许我就是那个导致世界灭绝的人呢?或许我就是黑王尼德霍格的本体,有点想不到吧,其实黑王尼德霍格在人类社会的化身是一个红头发的女孩,她喜欢铃兰和紫罗兰的香味,还喜欢亮晶晶的四叶草。” 第一百八十五章 更完美的那一个 “这是恺撒买的。”诺诺摘下了耳朵上那两只四叶草耳环,两只耳环像是樱花树上垂落的星星,“在中国的某个地摊上买的,原价60块钱,恺撒给了大约6000欧,他觉得漂亮的东西很无价。恺撒买回来之后找意大利的钻石商做过加工,原来的这个耳坠其实是塑料,但恺撒把它变成了钻石。其实还没有原来的漂亮,但他说钻石代表着永恒。” 两只四叶草耳环……樱花树上垂落的一对星星啊,即便是在诺顿公馆不小心落了一只,她也要用“蜃景”变一只在自己的耳朵上。 在路明非看见诺诺的第一天,她就是戴着这两只四叶草耳环,路明非一直记得他第一次看见诺诺时的样子,白色的高帮帆布鞋,水洗蓝的修身牛仔裤,白色的小背心,头顶扣着一顶棒球帽,耳垂上的银色的四叶草坠子摇摇晃晃,光芒刺眼,长发晕出酒一样的红色。 大美女!路明非当时心里就是脱口而出。没办法,诺诺太耀眼了,在拉着他说“我们要去拯救世界了”的时候更耀眼,全身紫晶色的首饰,像是动漫里的女王,高跟鞋咯噔咔噔走两步让所有人都黯然失色,连陈雯雯在她面前都像是个没长开的小女孩。 可是……就算是诺诺,就算是这么光芒万丈的诺诺,原来也藏着不开心的过去和藏得很深的秘密。在有些时候,她也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拉着他进法拉利的女王,她就是看不惯你一个衰仔在那里表演什么苦情戏码啦,你那点青春期的伤春悲秋在她面前算什么啦。她有那么多的问题和麻烦,但她从来没有跟你说过,她说过她要罩着你这个小弟的,怎么会让你看到其实她也有很多心事。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操蛋,每个人就是要有这么多难以面对却又不得不面对的事情,恺撒是,楚子航是,诺诺也是。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这些事情从你出生就有,一辈子就有。你的爹和你的妈决定你的出生,你体内的基因决定你一辈子,有很多事情逃都逃不掉。 好啦好啦,我路明非赞同诺诺和恺撒的婚礼,我路明非实名赞同诺诺和恺撒的婚礼还不行嘛!什么棒打鸳鸯,什么庞贝弗罗斯特,什么加图索家族,你们都不要来拆散他们两个,他们两个就是天作之合,是天生的一对!你们都不要拆散他们! 突然,诺诺凑到了路明非的面前,她明亮的眼睛跟路明非正对,她的红发像是火花撒到了他的眼睛里,她伸出手来,摸了摸路明非的眼眶。 路明非直接应激反应后退一屁股摔倒在了地上。 “你眼睛红了,路明非。” “啊?”路明非这时候才注意到自己眼眶红了,还有几滴不争气的泪眼珠子。怎么了,为美少女流泪怎么了?是个男子汉就会为美强惨的美少女流泪的好吗?美少女还救过你的咧,美少女把你从那场尴尬的同学聚会中拯救出来,把你从陈雯雯的毒药里拯救出来,虽然后来她成了另外一瓶爱情的毒药……但很快就要不是了,路明非决定要从今天起扯起诺诺和恺撒的大旗,就算是要他去当伴郎他也义不容辞。记不记得那天在天台上老唐跟你说过啥,每二十个人里面就会有一个你心动的对象,排除掉年龄不合适的性别不合适的性向不合适的,满打满算世界上还有2000万个人适合你,你在难过什么,路明非? 这个世界上就是有很多感情无疾而终的啊,哪有那么多完美的事情啊,同样,也没有那么多完美的人。你以为完美的恺撒,完美的楚子航,完美的诺诺,他们每个人都千疮百孔,相比之下,你才是更完美的那一个。 你才是更完美的那一个啊路明非。 路明非拍了拍裤腿,站起了身,他说出了他一直想说的那句话。其实他一直在听,没有说话,但他从一开始就有预感,从在那布鲁克林的废墟中感受到诺顿公馆中同样的气息时就有一种预感,他说: “你想要我做什么?” 人家千里迢迢绑架你,当然不是让你来听加图索家族的发家史的,人家也不是为了让你撬恺撒和诺诺的墙角——这件事听起来比让你毁灭世界更困难。那是为了什么?他路明非在卡塞尔学院的绩点差不多刚及格,除了射击课和潜水课其他基本上都是飘在线上的水平,需要他做什么?难道是让他作做人质去诱导他的弟弟路鸣泽?这种可能性倒是比较大…… “路明非先生,其实这件事情跟陈墨瞳无关。”此时,卢修斯说,“她并不知道会在这里看见你,就像她当时也不知道我会把她带到这里。但是我的确很需要你。我需要你的言灵,言灵·镜瞳。” “他们调查过你和恺撒的镰鼬训练风场,他们甚至有你们所有的数据记录。”诺诺说。 “是的,我说过,你很受关注,路明非。现在在秘党之中,卡塞尔学院有几个学生获得了秘党几乎所有人的注视,包括你,路明非,还有路鸣泽、恺撒、楚子航,以及陈墨瞳。” ……芬格尔师兄听到这些话真的是会后悔自己早生了几年,否则他怎么可能掉出大名单啊!路明非又开始默默地吐槽。 “我知道你的言灵‘镜瞳’,镜瞳可以复制言灵,但你的镜瞳和古往今来出现过的所有镜瞳的言灵都不同,你可以同时复制四种言灵,你甚至可以……升级言灵!比如恺撒镰鼬,就是在你的帮助之下升级成了吸血镰。在秘党的历史中,所有言灵序列的提升都需要血统的淬炼作为昂贵的代价,但是这种代价太残酷了,没有多少混血种可以承受龙血对自己的压迫,大多数混血种连自己升格后的言灵是什么都感知不到,就已经被龙血吞噬化为死侍……”卢修斯说,“我和陈墨瞳女士在这里待了七天,收效甚微,‘蜃景’是一种极度奇怪的言灵,它已经超出了我的认知,我再把陈墨瞳关在这里五年十年都不可能会有新的进展,埋藏在陈墨瞳身体里的秘密可能永远没有人可以知晓。但我不可能把她关在这里一辈子,我说过,我跟庞贝和弗罗斯特不一样,我希望陈墨瞳女士和恺撒能有一场不属于家族的爱情。” “所以,我想到了你,路明非。‘蜃景’的言灵序列是78,而蜃景的升级言灵在言灵周期表中至今是未知,或许,这个隐藏的言灵,才是我们需要找寻的答案,才是为什么陈墨瞳会被认为是‘家族挑选好的新娘’的答案。” “我们需要借助你的力量来升级言灵·蜃景,路明非。” 第一百八十六章 言灵·蜃景 “升级言灵·蜃景?”路明非一下子愣住了,他的确是跟恺撒在特殊的风场里训练了很久,的确是因为他的言灵恺撒的镰鼬才升级成了吸血镰,但那是一个极度漫长而痛苦的过程,他光是从风场中分辨不同的摩斯密码就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更不用说每天训练结束后还要开小灶读恺撒不知道是从哪个日本小报里摘抄的镰鼬的怪物纪事。 路明非的确可以天然地感知其他人的言灵,但那些言灵是无序的,他复制楚子航的“君焰”如果不是有特殊的防火材料他可以把整栋实验楼烧穿,他复制昂热校长的时间零之后,以一种一百倍的速度在卡塞尔校园里飞奔,然后言灵毫无征兆地断电,他一下子栽倒在地失去意识最后被送进医务室……所有他复制的言灵都很不可控,连他自己的身体都很不控。他就像是rpg游戏里玩家操控的那个主角,但他不亮血条也不亮蓝条,他根本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血条见底,也不知道释放一个言灵会消耗他多少的蓝量。 更不要说升级言灵了,路明非还记得他在尼伯龙根中使用的言灵·时间负一。这种悖论的逆转因果的武器,从没有任何记载的言灵·时间零之上的言灵,他还曾经因为自己拥有这种力量洋洋得意,但事实呢,事实是什么?事实是这种力量需要庞大的代价,他在尼伯龙根中使用的那次“时间负一”的代价是什么?是路鸣泽全身的血迹。 “路明非先生,我研究龙族血统论,我知道混血种的言灵与血统密不可分,是龙血和基因决定了你能拥有什么言灵,但你和恺撒的那次实验彻底改变了这一理论的基础。或许,混血种可以借助某种外力改变自己的言灵,只是这种力量在以前从未出现过。”卢修斯继续说。 “这种力量就是你!路明非!路明非先生,你是卡塞尔学院百年难得一遇的s级,历史上所有拥有s级血统的混血种都拥有改变混血种历史进程的力量。希尔伯特·让·昂热是s级,他让时间筑起卡塞尔学院的高墙;尼古拉斯·弗拉梅尔是s级,他让所有的言灵在他的手里湮灭;而你,路明非先生,你会让龙族最源初的力量浮出水面,你会让这些秘密昭示天下,你将会是新时代的奠基人,ricardo m·lu,秘党里的所有人都会铭记你的名字,ricardo m·lu!” ……你这话术一套一套的以前搞电信诈骗的吧!路明非斜眼瞥着这个卢修斯,他对当这个什么新时代的奠基人没任何兴趣,什么混血种的新历史,什么龙的最源初的力量,这些都跟他没关系。混血种再厉害能让地球开启星际殖民吗?知道言灵的本质能让卡塞尔学院的煎牛肋排更好吃吗?都不能。都不能! 路明非悄悄地,做贼心虚似的,打量了几眼诺诺。他知道诺诺也在等待一个答案。诺诺和卢修斯谈不上什么“合作”,她只是想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她想知道自己能不能和恺撒结婚。如果可以,她就回去披上她的一字肩长裙;如果不可以,她就会永远地消失,她将远离秘党,远离卡塞尔学院。 因为,他们可能会诞生一条龙嗣。或者,他们就是龙嗣本身。 好吧,没有比这更bad ending的事情了吧?简直堪比小两口去撕结婚证了结果发现两人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妹。 其实说起来,这一切都是那些老东西的错。如果我是恺撒我就要回去抡庞贝一巴掌,骂他枉为人父,还要抡弗罗斯特一巴掌,骂他成天不好好说话不做人事;如果我是诺诺,我每天清晨太阳升起的那一刹那就准时出现在昂热校长的办公室门口,我要每天不带停地在那念经,念校长你到底知道些什么,念校长你能不能告诉我遗弃我的那个人是谁。实在问不出来,我就雇几个黑客去黑eva的绝密资料,或者夜黑风高钻到校长办公室把那里挖个底朝天…… “路明非先生,你也可以拒绝。”此时,卢修斯郑重其事地说,“我答应过这位陈墨瞳女士,不会干涉你的个人意志。‘绑架’你的计划是我最近突然萌生的,我跟陈墨瞳女士的‘合作’没有什么进展,毕竟我在言灵学上的造诣远远不如我在龙族血统论上的造诣,于是我想到了你。抱歉我们对你做了一些不太友好的举动,在你还没有苏醒的时候,陈墨瞳女士跟我说过,你不应该被卷入到这起事件中,你跟这件事情无关。但是,假如没有你,还有谁能解决这一切?我也跟陈墨瞳女士说过,假如没有你,还有谁能解决这一切?她再在这里待上五年十年都解决不了问题。但那些阴湿的蛆虫是不可能坐以待毙的,恺撒的母亲古尔薇格就是最好的例子。” “我为什么要拒绝?”路明非说。 是啊,你想错了,我为什么要拒绝?我现在可是诺诺和恺撒的头号粉皮头子,不把他们送进婚姻殿堂自己也不结婚的那种。我进可当伴郎退可当伴娘,进可捧花束退可挽裙摆,身为秘党第一大家族,加图索家族的婚礼一定办得堪比皇家典仪,到时候我打包点桌上的酒瓶酒盖都能换不少钱,我为什么要拒绝? “正好我的弹匣还剩最后一个。”路明非说。 是的,他可以同时复制四个言灵,而他现在的弹匣里只装载了三个言灵,这个弹匣本来就是为了应对特殊危机的时候用的,而现在,它即将上膛了,这个言灵的弹匣里,即将装载的是——言灵·蜃景。 一面镜子出现在路明非的面前,这面镜子没有什么特别的装饰,但他再熟悉不过了,这是那面女卫生间的镜子。就是在这里,诺诺对她说“我们要去拯救世界了”,就是在这里,他开启了他人生全新的旅途。 包括现在的这一段。 路明非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白白胖胖的,看起来这几年锦衣玉食保养得还不错,跟两年前差别不大,只有胸前那枚代表着卡塞尔学院的世界树勋章,才让他看起来和当年的那个衰仔有些差别。 这是路明非创造出来的镜子,他已经复制了诺诺的言灵·蜃景。他的脑海里想着那面镜子,镜子就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他甚至没有感受到元素和精神力的波动,他的身体没有感受到任何的负竭,与他之前任何一次使用言灵时,都不太一样。 第一百八十七章 钥匙 言灵·蜃景的升级言灵会是什么?没有人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毕竟蜃景作为言灵被记录在卡塞尔学院的言灵档案中不过也是前两年的事情。在言灵序列表中有二十多号言灵序列是缺失的,蜃景不过是填上了其中的一环,而剩下的秘密还隐藏在龙族和混血种的历史中。 镰鼬的升级言灵是吸血镰,君焰的升级言灵是烛龙,而时间零的升级言灵是时间负一,所有的言灵在升级之后都拥有原有言灵难以匹敌和比拟的力量。言灵·蜃景的本质是元素的拆解和重塑,那升级之后的言灵·蜃景会是什么? 极致的拆解和重塑吗?甚至可以影响整个布鲁克林,一瞬间就把布鲁克林的所有东西都碾碎重组,就像捏手办一样可以把布鲁克林捏成两千年前的青铜城,是这样吗? “我事先说明嗷,我和恺撒训练镰鼬,把镰鼬升级成吸血镰前前后后花了近半年的时间,这还是在我和恺撒心意合一,情体相通的情况下才做到的。”路明非在那干巴巴地说着。 “我知道,我看过恺撒的训练资料。”卢修斯说,“你们训练所消耗的时间是四个月零三天,按照每天八小时工作时间计算,折合时间为984小时。” 路明非心说恺撒的保密工作做得真是烂啊。转念一想这好像又没什么可保密的,而且恺撒为了那个风场实验室肯定挪动了加图索家族不少资金,这事情不传到加图索家族的祖宗十八代都不正常。 不过我也不想在这里待上四个月零三天啊!四个月零三天是什么概念?出去之后一个学期都结束了,我路明非半年的绩点全部挂零,我补考的《龙与言灵学》要二度重修,可能外面都天地异变黑王尼德霍格都现世了,我还在这里变水珠子…… 路明非一边在那碎碎念,一边驱使着身体里的精神力。他复制的言灵一直是无序的,不可控的,所以他在那青铜城中第一次使用吸血镰时能像高中跑一千五一样直接把他累趴下。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使用着言灵·蜃景,但他感觉自己体内的精神力源源不断,就像是丰沛的泉水,他好像一下子打开了某个枷锁,打通了任督二脉。 他把眼前的镜子变了个模样,那个曾经拯救他的女卫生间的镜子突然之间变了,一个化妆镜出现在他的面前,接着在他面前出现了化妆台,白色的墙壁林次生成,盈盈的水晶吊灯散出昱辉,雪纺高定礼服、亮片红玫礼服,黄金刺绣的意大利宫廷礼服,十几套晚礼服陈列在衣柜中,像是晚星一样扎眼。最后,还有一个monogram印花的化妆包。 路明非用言灵·蜃景还原出了当时诺诺失踪的那个化妆间,他在逃离卡塞尔学院之后每天夜里都会幻想着那天发生的所有细节。他原本还算平静的生活就是在这一天被打破的,但时至今日,他依然不知道当时在化妆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他也不知道——究竟是谁带走了诺诺。 肯定不是眼前这个卢修斯,路明非看见过那个人的半个身影,那个人瘦得像是一缕风。卢修斯肯定有同伙,诺诺说过,这是一个“组织”,组织当中会有多少人,两个?三个?还是——不计其数。 路明非当然没有傻到在这个时候在这里跟这个卢修斯推心置腹,他说的能有几句真话?他可是能面不改色心不跳拿一只龙族的次代种当作实验品的人,你不要听他的嘴里满口仁义道德,实际上肮脏的人性只有在被剖出来的那一刻才能看见腐臭。 卢修斯突然把手放在了路明非的胸口。 “干嘛,你耍流氓啊!”路明非没想到这老东西还要在这个时候揩油,他只感觉到胸口一阵恶寒,他赶忙扯起衣领,往回缩了缩。 “言灵·钥匙。”卢修斯说,“这是我的言灵,钥匙。钥匙可以打开这个世界上所有的门,也可以成为这世界上所有的锁。” 言灵·钥匙?路明非听说过这个言灵,诺玛师姐的言灵课上介绍过这个言灵,但这句“打开这个世界上所有的门,成为这世界上所有的锁”…… 路明非明白了,他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这座四方白色的建筑没有任何的‘门’,但这个卢修斯却能像鬼魂一样直接出现在他们面前。因为他的言灵是钥匙,他是用言灵打开了这里的空间,也正因为他的言灵是钥匙,所以他和诺诺根本都不可能离开这儿!这是一个用言灵·钥匙锁闭的空间! “言灵·钥匙是世界上最神秘的言灵之一,混血种甚至还没能研究出它的本理。钥匙可以打开世界上任何一扇门,还有一些常人难以想象的门,比如说,路明非先生,你身上的这扇门。” “你在说什……”路明非话还没有说完,他突然感觉自己的身体卸闸了,一汪洪水涤荡着他的神经,他整个人感觉要飘到空中。 这个人,这个卢修斯……他打开了自己体内的精神力!路明非不知道自己的猜测准不准确,要是以前,他绝对不会有这样的想法,但是,就在不久之前,就在布鲁克林,他曾经亲眼见过一只次代种爆裂了自己的胚胎,他看见过幽蓝色的精神力引线像是克苏鲁邪神的触须一样在整个布鲁克林蔓延!他还曾经吸收过其中的精神力!那漫漶得溢出的磅礴精神力,就跟当时一模一样! “你究竟想要做什么?”除了漫漶的精神力,路明非的身体没有出现什么异常,但他的心脏开始擂鼓一样狂跳,他有预感到有什么事情正在发生,而他不知道这件事情是什么。这种感觉很糟糕,尤其这个人是卢修斯·加图索!他可以把一只次代种当成实验对象,那不过是混血种的他和诺诺呢?恐怕在他眼里,这一切都是他探索宇宙奥秘的实验品! 这种猜测或许是对的,因为不可思议的事情正在发生。 第一百八十八章 树纹与水面 倒映着路明非、诺诺和卢修斯的镜子,像是一汪清澈的水面,水面忽然之间荡漾而开,光滑的平面在路明非的面前一瞬间长大了数十倍,而且它还在无征兆、无止境地变大,化妆间中的礼服、吊灯、衣柜一瞬间消失,所有的元素在这里被吸嗜,最终成了这镜子的一部分。 镜子中倒映着路明非、诺诺和卢修斯。 还有——斑驳的树纹。 镜子中倒映着斑驳的树纹,树纹虬曲娈升,看上去像是龙的鳞片。 “诸神黄昏陨落之时, 大地唱起死亡的哀歌, 骸骨尸囚漫山遍野, 白色的花束结成了茧, 遗骨之躯何时苏醒, 等待造物主的降临。” 路明非突然想起了卢修斯刚刚所念的歌谣,他原来还在吐槽这首歌谣是卢修斯现编的,但现在,那副歌谣中的画面,正像一副画卷一样在他面前展开。 昏暗的黄昏笼罩大地,夕阳的暮色沉下云底,天空漂浮着黑色的鸦群。 不,那不是鸦群,那是成群的黑龙,黑龙在天空中盘旋,黄昏让他们看上去像是哀伤的鸦群。 天空沉下末日的倒影,而在天空的倒影之下,大地布满骸骨和尸囚,那是龙死后化成的骨架,龙巨大的躯体留下了累累的骸骨,丝雾从骨架中升起,一个个白色的丝茧包裹了地上的骸骨,那是龙的新生之茧。 漫山遍野都是龙的新生之茧。 这就是诸神的黄昏。 路明非使劲摇了摇头,他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把那些幻影从脑海里清除出去。路明非当然知道那是什么,在他第一次看见黑王尼德霍格的画像的时候,在他血统等级考试听到诵念的龙文的时候,在他踏入那座尼伯龙根的青铜城的时候,就有无数的幻象蹿入他的脑海之中。那是…… “龙文秘语。”卢修斯说,“如同血统等级考试时一样。在这个地方传颂着古老龙族的秘语,它与那首中世纪的歌谣相对应。所以,只要在这里你就会知道,那其实不是吟游诗人醉酒后的絮语,那是一个混血种的身临其境,他也曾浸入这须臾的幻境中。” 这个地方……路明非甚至不知道这里是哪里。但他现在知道了,卢修斯把这个四方的笼子建在这个地方,又抓来了诺诺和他,这一切其实都是计划的一部分!他果然没安什么好心,他的故事肯定没有讲完,他有什么计划?他绝不可能仅仅是为了帮助诺诺和恺撒,他哪有那么好心!他甚至不是一个普通的混血种,他曾经解剖过一只龙!他到底想要做什么? “路明非,你的确无与伦比。你是当之无愧的s级,希尔伯特·让·昂热把你列为s级是有原因的。如果世界上存在一个人,可以改变这个世界的一切,那个人就是你。” 路明非在心里呸了一口,他听到这些话都感觉是在咒他,这些话听上去一点儿都不像是什么好话。这个世界上有谁能够改变世界的一切啊?美利坚总统?他美利坚总统也做不到改变世界啊! “卢修斯,你做了什么?”此时,诺诺冲到了路明非的身前,她也察觉了这里的不对劲,路明非看到了那诸神黄昏的幻影,诺诺自然也看到了,那是龙文对于混血种的诏令,是不可抵御的神经冲击。这一切发生得猝不及防,但这一切好像在卢修斯的计划之中。 “我没有做什么,我只不过是对路明非使用了一个言灵。”卢修斯控制不住地笑了起来,他的笑甚至已经有些疯癫。 “我只不过是打开了路明非的‘枷锁’,所有混血种在出生那天都会有一个枷锁,打碎这个枷锁也有很多种方法,比如说——暴血。不过你放心,言灵·钥匙远比暴血要可控,路明非,你应该感谢我,是我帮你打开了新世界,即便这只是暂时的。” 所以我说我讨厌加图索家族的这些玩意!路明非看着卢修斯在那疯狂地癫笑,他莫名其妙想起了弗罗斯特,同样阴森、潮湿、狂悖,难怪恺撒一点都不喜欢他的那个后缀名,就你们这些烂人,我要是恺撒,当上家主之后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你们全都噶了。 “路明非,你身上有没有什么问题?”诺诺……突然公主抱似地抱住了他,她可能觉得卢修斯使用像‘暴血’一样的方式给他强行提升了血统,觉得他的身体可能会在一瞬间衰竭,或者发生异变。她探了探路明非的人中,又捏起了路明非的骨骼。 其实她是在担心路明非会变成死侍。诺诺当然知道“暴血”,恺撒告诉过她加图索家族的所有秘密,当然也包括“暴血”。 “你错怪我了,陈墨瞳女士。在我把路明非先生带到这里的时候你就一遍遍地质问我,我回答过你很多遍。我要是不择手段的人,你觉得我有必要跟你这么平心静气地说话吗?在某种程度上,你们可是我的囚犯。我还为你准备了那么多礼物,我还给路明非先生准备了全套的《最小说》和《萌芽》。请允许我再说一遍。”卢修斯说,“我不会伤害路明非的,当然,我也不会伤害你。” “我只是需要,一扇门。” 卢修斯说完,怔怔地看着眼前的那面镜子。那面镜子已经全然不像镜子,镜子已经倒映不出路明非、诺诺和卢修斯的影子,那面斑驳的树纹愈发的明显,像是有龙身龙鳞显现在镜子之中。 “诺玛的取名没有错,蜃景取自于中国的古语,形容海市蜃楼一般的幻景。”卢修斯继续说着,“但如果,这一切不是幻景呢?言灵·蜃景的本质并不是创造幻景,而是——创造新世界啊!” 卢修斯疯狂地大笑,他像是早就预料到了会发生什么,他缓缓地走向那面镜子,伸出手去,斑驳的树纹就在他的掌前。 言灵·钥匙。他再一次使用了言灵·钥匙。钥匙可以打开世界上所有的门,包括他面前的这一个。 他整个人前倾,然后沉入了镜面之中,那镜面对于他来说就像一个水面,他像是一个落入水面的人。 人类看见地面,并不会觉得地面下别有洞天,但人类看见水面时,会下意识地知道水面下另有天地。 其实,何止是水面下另有天地呢?那只是人类的思维惯式,那是因为人类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一个镜面。 卢修斯就这么消失在了镜面之中。只剩那斑驳的树纹,还像倒影一样呈现在路明非和诺诺的身前。 第一百八十九章 地波纵截面探测机构 此时的布鲁克林。 洛朗宁横肢叉腰,满脸的颐指气使,他对着眼前的人指指点点:“对,这是我们震害防御部的同事,这是我们监测预报部的同事,这是地球物理勘探中心的同事,他随身携带着枪支是因为他需要经常去亚马逊雨林调查生态,亚马逊雨林里有一些危险生物,还有古老的食人族,你看他训练了一身肱二头肌和胸大肌,他平时都是跟着海军海豹突击队训练,一枪就能打穿你的脑袋……” 洛朗宁充分发挥了他卡塞尔学院新闻部得力干将的水平,胡编乱造信手捏来。他此时横眉冷对,傲骨凌霜。这个本来在他面前趾高气昂的小瘪三议员现在像是泄了气的公鸡,自从恺撒给某个据说是白宫里的人去了电话,这个议员就是这副啄米小鸡、唯唯诺诺的模样,看菜下碟谁不会?你会我也会! “议员先生,接下来八大道唐人街会由我们地震局接管,你现在应该做的是去安抚那些被迫遣散的居民的情绪,同时联系建筑研究所,重建需要一大笔资金,你可以提前给州长打报告,但我建议你谨言慎行,你刚才的态度我们局长很不满,他现在正在华盛顿见一位老朋友,相信你能安排好接下来的事情。干不了活的话有的是人干,你刚刚的所有对话我都有录音存证,还想为布鲁克林建设做贡献的话就尽早离开,或者我身边这位地球物理勘探中心的同事很乐于把你抬出去。” 卡塞尔学院已经完全接管了八大道唐人街,执行部七组已经完全隔绝了外来的人群,只剩这个议员还在这里磨磨唧唧。这次唐人街的行动由路鸣泽策划,路明非、恺撒、楚子航和执行部七组执行,本来以为即便面对的是一只次代种也能安然收网,但没想到结局发展成了这样……那克苏鲁邪神触须一样的东西肆意蔓延,看上去就要毁灭整个布鲁克林,但在一瞬间,那些触须又消失不见了。原本他还在心有余悸地感慨一切终于结束了,但是……路明非不见了!路明非突然失踪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现在,距离路明非失踪已经过去了整整12个小时,也没有人知道路明非去了哪里。 布鲁克林的天空突然飞过摇浆的旋翼,那是数十架直升机,小翼展的机翼,带有尾部支撑的固定轮式起落架,机身上纹着嘶啸的青龙纹路。 “总部来人了。”洛朗宁望眼欲穿。 “总部?” 洛朗宁斜瞥了一眼旁边的议员:“地波纵截面探测机构的总部人员。” 直升机竖直降落,带来了整齐的轰鸣,数十架直升机像是有着精准的同步雷达,几乎是以肉眼可见的同频率同时降落在地。最后,又有一架格外显眼的重型直升机带着爆炸的轰鸣声缓缓垂落在地,那架直升机上印着八个纹印,分别是竹雀、瓣菊、龙胆、赤鬼、蜘蛛、马头、凤凰和夜叉。 洛朗宁不认得这架直升机,但他看到了直升机上装载的弹药库,这是一架战斗机,但他穿越了美利坚的领空从芝加哥降落到了布鲁克林。 机舱整齐打开,机舱内走出了身上纹着各路赤芒纹身的彪形大汉。他们每个人都穿着笔挺的黑色西装,神情严肃,不苟一笑。 只有一个人是例外,他虽然体型健壮,虎背熊腰,但他戴着一顶棕色的羊皮小帽,穿着立领敞怀风衣,脖子上挂着一束鲜艳的长围巾,他看见洛朗宁,神情激扬而妖娆,唱着小曲迈着小步就赶到了洛朗宁的身边。 芬格尔。芬格尔·冯·弗林斯。 “部长。”洛朗宁眼噙热泪。 “你看看,你看看,还是老学长比较仗义,校长说要找一个人来处理这里的事情,我自告奋勇就来了。” “部长大人。”洛朗宁热泪盈眶。 “你看,就没有部长解决不了的事。我不仅来了,还带来了帮手。” 芬格尔所说的帮手自然是这一帮看上去像是黑社会打手一样的男人,他们每个人身上都纹着赤青色的纹身,青龙,白虎,狂蛇,巨蟒,不一而足,气势逼人。 “你们地波……截面探测机构的人员都流行这样?”议员睁大了眼。 “你懂什么,没点体格怎么跟地震波作斗争。”洛朗宁白了他一眼。他现在是怀着崇高的敬畏的心情站在这里,没兴趣在跟这个议员瞎掰扯,现在他的眼里只剩下了芬格尔部长。果然,果然只有芬格尔部长这样伟大的角色才会在最关键的时刻登场,只有他能拯救这所有的一切。 “议员先生,我建议你不该问的话少问。”洛朗宁掏出了兜里的烟,一把点上,某种气质突然钻上他的脑子。他其实并不爱抽烟,只是有些时候需要这些东西充一下场面,他又拿出了兜里的格洛克,放在手里细心地拂拭,“议员先生,我建议你把今天在这里发生的事都忘掉,美利坚比你想象的要水深。你在曼哈顿76号街香榭公寓养了一个二十岁的小情人,每隔一个月会过去看她一次,隔一个月不是因为你家里太太看得紧,而是因为你在这个月的其他日子还要去看你在秋舍大街、比尼芙公寓和谢利广场大街的其他三位情人。我没有兴趣扒你的故事,只是你身上弱点太多。弱点多的人呐,不仅容易倒台,还容易死。” 洛朗宁感觉自己此刻也是黑衣人附身,他阴郁沉静,但像有大雨瓢泼。这些什么香榭公寓的小情人都是恺撒告诉他的,恺撒通过家族的关系调查了这个人的所有黑料,也是恺撒让美利坚政府的人给他施了压。八大道唐人街从现在开始不适合任何纯种人类的进入,这里还埋藏着很多秘密,包括可能是——龙的秘密。 洛朗宁觉得自己这一番话足以让这位不知天高地厚的议员灰溜溜地走人了,在某种程度上,语言就是杀人的武器,这是卡塞尔学院新闻部不变的法则。 然后他看见,几位人高马大的黑衣人,扛着小鸡仔一样的议员,一路把他扔到了唐人街的警戒线外。 第一百九十章 坠落 “部长,他们是……”洛朗宁看得瞠目结舌,要不是弗罗斯特刚被恺撒劝走,他简直会觉得这是加图索家族内部豢养的什么宗教性质的血裔兵团。此时。他的面前已经站了一列黑衣人,他们一个个体态挺拔,神情严肃,他们像是军卫场上的士兵,侧立立着军姿,像是在等待君王的降临。 “日本分部的人。”芬格尔说,“因为恺撒上报的时候特意提到了明非失踪的事情,这个事情比较邪乎,诺玛经过判断,觉得只有一个人能帮助我们解决这里的局面。” “谁?” 此时一排列的黑衣人似乎已经队列完毕,他们纷纷低头,行注目礼。 在最后的那架重型直升机中,左右两侧各走出了一位年轻的男性。其中一位穿着黑色的长风衣,他眉宇挺拔,皮肤有着大理石般的质感,英俊之中带着锋芒和锐意;而另一位,与他长得极为相似,只是在英俊之中带了一丝柔气,他白得有些透亮,眼睛是一双狭长的丹凤眼。 而在他们之后,又走出了一位少女。少女梳着樱花般的红发,她有着一双深玫瑰红色的眼睛、天鹅般的脖颈、明晰的蝴蝶骨,她穿着白色的巫女服,红色勾勒着她身上蝴蝶般的图案,她像是二次元里走出来的人。 “陈墨瞳?”洛朗宁看呆了。 “不是陈墨瞳啦。”芬格尔摇摇头,“上杉绘梨衣。日本分部的新生,名字叫作上杉绘梨衣。” “不过,她们还真的是长得有点像啊。尤其是第一眼。”芬格尔有些感慨。 —————— 路明非和诺诺在极速地下坠。 在卢修斯莫名其妙消失在那镜面中后,那斑驳的树纹愈发的清晰,简直就像是贯地而生,就生长在路明非和诺诺的面前。 路明非看着那树纹,又看着诺诺。 看了看诺诺,又看了看那近在眼前的树纹。 “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诺诺摇摇头,“现在唯一可能知道这是什么的人已经消失了。” 是啊……卢修斯就这么在那树纹中消失了,简直就像是掉入了水中。但这眼前的也不是水啊,这是一棵参天巨树的树身,树身上有着龙鳞般的纹路。 路明非感觉这树纹,似曾相识,他曾经在哪儿见过。 他怔怔地走上前去,他伸出了手,想抚摸那巨树上的纹路。 他清晰地摸到了树身上斑驳的纹路。他的手掌与那树纹抵触相接,他甚至能感受到那粗糙的质感。 “路明非!”诺诺从身后拉住了他。她看出了这一切的不寻常,这不是一面镜子,这像是一个虚无的横截面,横截面里是一棵巨树。卢修斯不是消失了,他是进入了这段横截面中。 然后,突然之间,他们的身体像是失了重,世界在他们的脚下碎裂,他们堕入了一个无止境的真空中,那白色的囚笼在他们的眼前消失,那斑驳的树纹却近在眼前。 他们像是脱离了地球表面,开始无止境地下坠。 路明非和诺诺在极速地下坠,他们的身边看不见任何其他的事物,只有那斑驳的树纹。那树纹从镜面中倒映的斑点纹路,逐渐在他们下坠的过程中覆盖了他们全部的视线。他们像是从一棵不知道几千几万米的巨树上纵身而下,他们看不见头,也看不见尾,只能看见生长在他们面前的巨树。 巨树的纹路逐渐从斑驳变得干裂,从崎岖的龙鳞变成皲裂的干痕。他们在无止境地下坠,他们看着开裂的树纹的颜色变得深邃和暗黄,这棵不知道生长在哪里的巨树,它像是从哪里开始烧焦和灰裂,它甚至失去了植物该有的生机。如果这树身是一片大地,那这是一片战火纷飞、生灵涂炭的大地。 他们在无止境地下坠,他们感受不到时间,甚至感受不到空间,只感受得到这棵巨树在逐渐地变得昏暗而毫无生机。到最后,它简直就像是晒了几百天毫无雨水而开裂的黑土地,它毫无生命可言。 啪,啪。随着两声响,路明非的坠落终于停滞了。他终于从无止境的失重中解脱出来,他下落的时间漫长而又短暂,刚才那一段坠落的过程好像根本就不是在地球上发生的事,那个时候他好像根本不是路明非,他感觉自己都不是一个人,他好像是宇宙中漂浮的一个质子。 质子没有摔碎,它坠落在底,却完全没有感受到任何冲击力。他好像掉入了一个巨大的巢穴中,巢穴中布满了白色的丝线。 路明非终于如梦初醒,那些白色的丝线像是某种大型蜘蛛的吐丝,他感觉自己像是被蛛网捕获的一只虫子。哪里来的蜘蛛可以结出这么多丝线啊?路明非在眼前拨弄,却发现这些丝线坚硬得像是铁丝。 “明非。”路明非听到身后传来诺诺的声音。 “师姐。”他回过头,看见了红发的诺诺,他突然有股热流冲到心里。其实他很害怕,他感觉自己好像是打开了某个可怕的潘多拉魔盒。不,自从他那次离开卡塞尔学院,他遇到的一切都是潘多拉魔盒,从青铜城开始,诺顿和康斯坦丁,被斩杀的四只次代种,还有爆裂的克苏鲁触须一样的引线……即便他以为一切都结束了,他甚至已经准备好了要接受恺撒和加图索家族的审判,但一切都还没有结束。 不就是个百年一遇的s级吗?有这么招蜂引蝶?多古老的龙族都会在自己身边苏醒,多离谱的事情都会在自己身边发生,今天是两千年前的青铜城,明天就是镜面里的参天巨树,还有这满地的铁一样的白丝,接下来突然出现一只几百丈高、几百只蛛腿的蜘蛛女王他也不会觉得奇怪的,他已经习惯了。蜘蛛女王或许还会说话,她说:来啊,来陪我切几把《星际争霸》。鬼咧!她有几百只腿,你十个手指头怎么切得过她! “明非,往上看。”诺诺说。 路明非顺着诺诺的视线往上看去。他看见的就是他一路坠落而下的那棵参天巨树,这棵巨树像是镇守在这的天神之柱,它一路高耸入云霄,云霄之上不知还有多少寸多少丈。路明非所在的地方是它的根,但即便只是这个根他都看不到尽头,他左右两端的视线甚至看不到这个树根的尽头。 这棵巨树从根底开始像是被烧毁了,愈接近根底的地方它愈皲裂和焦灰,在路明非和诺诺的身前这一片的巨树根底,可怕的腐朽的黑色正从泥土里滋生,这附近所有的土地都枯萎了,连开裂的岩灰中都是焦暗的,这里仿佛没有生机,这里连一棵草都没有生长。 诺诺指了指路明非胸前的徽章,那是路明非随身的卡塞尔学院徽章。卡塞尔学院的校徽是一个“半朽世界树”,它画的是一株枝叶开长的巨树,一半极其繁茂,一半彻底枯萎,路明非听说这象征着毁灭与新生。 “世界……树?”路明非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是的,他突然想起了他为什么会觉得那树纹似曾相识,在卡塞尔学院的校徽中,枯萎的那半世界树,就是干枯开裂的树纹。 他终于明白了他眼前的是什么,他眼前的就是卡塞尔学院校徽中所画的“半朽世界树”,而他们所见的这一半,就是代表着“毁灭”的那一半枯萎的世界树。 他们在世界树的根底下。 第一百九十一章 世界树 路明非感觉自己像是落入了大人国的格列佛,或者就像是《哆啦a梦》里被照射了缩小镜的大雄,他在这里感觉自己是个微缩版的小人儿。这里的巢穴有数十层楼高,这里的蛛网像是铁丝笼,这里的树是世界树,即便是已经枯萎了,依然回头就可以看到它升至天庭,它就像是传说中支撑天地的不周山。 蜘蛛女王没有出现,没有一百条腿的生物跟他在这里切磋《星际》,他和诺诺在一路向外走,拨开这些铁线一样的白色茧丝,他们在一步步往外走。 其实他们也是没有办法。说好的创造新世界,说好的言灵·蜃景的本质,最终的结果却是落到了世界树的根底。这听起来可比在青铜城里遇到青铜与火之王离谱多了。路明非和诺诺抬头仰望,感觉那棵枯萎的世界树就是“一个世界”,如果有人类生活在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不会诞生地心说,更不会诞生日心说,这里天然就是“树心说”。 那棵无止境高耸入云的世界树根本就不是凭借人力可以攀登得上去的,在卡塞尔学院的校徽中,枯萎的那一半世界树意味着毁灭,世界树本身就是毁灭的一部分。路明非和诺诺没有办法回头,只能往前走。往前走,他们至少还有一点希望,比如说——找到那个卢修斯。卢修斯消失在镜面之中,他肯定不是消失了,而是跟他们一样落入了这棵世界树中。路明非和诺诺对于这个世界一无所知,但卢修斯明显知道什么,或者说,他正是因为知道什么,才会绑走路明非和诺诺,才会让路明非和诺诺在那里使用“蜃景”。 诺诺在前,路明非在后,两人就这么一路向前走着,他们所走过的地方,没有任何可以称作是“生机”和“生命”的东西,大地灰裂,开裂的巨口像是大地的伤痕,沉暗的昏黄色笼罩在两人的头顶,只有无止境缠绕的白丝才让这里有那么一点亮色系的色彩。 “来,明非,这是给你的。”诺诺突然转过了身,她手里拿的是——一根铁棍。是的,一根铁棍。 “这里的茧的主要成分是纤维蛋白,每克茧的含铁量大约在800微克,是普通蚕茧的80倍,所以你会感觉到坚韧感。”诺诺说,“我‘提取了’茧里面的铁,给你做了一根铁棍。如果你觉得这个不太好看的话我可以改成一把铁剑。” “啊?”路明非有些听懵了。 “我们需要武器。”诺诺把铁棍甩到路明非身前,又用“蜃景”给自己另作了一把武器。 “路明非,如果再给你一次选择的机会,你还会来到卡塞尔学院吗?”诺诺一边在前开路,一边问道。 “啊?”路明非听得更懵了,这个问题他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你在中国的招生,我是考官之一。”诺诺说,“你那个时候对卡塞尔学院其实并不感兴趣,即使卡塞尔学院愿意提供给你不菲的奖学金,你也没有立即答应入学。当时来招生的曼施坦因教授因为你的事情急疯了,因为你是昂热校长钦点的学生,昂热校长说你是独一无二的。” 这么衰的衰仔在卡塞尔学院当然是独一无二的啦。路明非在心里吐槽,像他这种没才学、没武力运气还衰到极点的学生,卡塞尔学院应该是头一遭遇上。他当时不想去卡塞尔学院,也没有别的什么原因,单纯是他想跟陈雯雯告白。 当然,告白失败了。后面的事诺诺都知道。 “卡塞尔学院是混血种的学院,所有血统得到认定的混血种都可以加入卡塞尔学院。卡塞尔学院的创建者为梅涅克·卡塞尔,昂热校长的挚友,在梅涅克·卡塞尔因为一次事故意外死亡之后,昂热校长接管了这个学院。学院从创建之初到现在已经有大约一百年,这一百年里,卡塞尔学院每年死亡的学生以数百计,只有在近十年才下降到个位数,而且,血统越高的学生死亡率越高。” “学院在你毕业的时候会让你选择你的就业方向,你可以加入执行部,或者留在学校,装备部、炼金部、风纪委员部,实在不行可以去食堂勺饭……”诺诺说着,说着,顿了一下。 “其实,还有一个选择,你可以选择离开卡塞尔学院,回到社会,做一个普通人。学院甚至会帮助清洗你这四年的记忆,你不会再记得卡塞尔学院和龙族的秘密。路明非,你选哪……” “我已经答应了楚子航师兄,毕业后我要加入执行部十一组。”还没等诺诺问完,路明非就回答了他的问题。最后一个选项是他绝对不会做的,当一个普通人?或许没什么不好的,路明非没有这什么“镜瞳”的言灵也无所谓,但是那意味着要忘记你啊,还要忘记楚子航、恺撒、芬格尔……还有那么那么多人,那他还能记得什么,路鸣泽吗?或许只有十八岁之前的路鸣泽,连十八岁之后的路鸣泽他都要忘掉。 “哟,看起来,昂热校长没有看错你。”诺诺突然回过头,她笑得明媚而狡黠,她走到路明非的身边,像是鼓励一样敲了敲路明非的肩膀。 “其实当时你的面试分数我打的是‘不及格’。”诺诺笑了笑,“当时面试你的考官有四个,你还记得吗?我,曼施坦因教授,还有叶胜和酒德亚纪。曼施坦因教授给了你很高的评价,虽然你在那里满口胡诌但他觉得那是你口才和博学的证明;酒德亚纪也给了你通过,其实她给了所有人通过……” “叶胜跟我一样,给了你‘不及格’,他觉得你这个人有些轻佻,你的心思完全没有放在面试上,我记得那时候你跟陈雯雯在门口唠了三十分钟没有停……”诺诺继续说着,“而我给你‘不及格’的原因是,我觉得你不适合卡塞尔学院。我想象不出来你和龙族战斗的画面,你连跟女孩子告白都畏手畏脚的,你跟陈雯雯告白的方法还是我教给你的,玫瑰花和告白语……卡塞尔学院最出名的人是希尔伯特·让·昂热、楚子航,还有恺撒,我觉得你跟他们完全不一样。” 第一百九十二章 帅 “我当时甚至想,要是陈雯雯可以答应你就好了,你当时满脑子想的都是她吧,爱情很容易让一个人盲目,尤其是十八岁时候的爱情。可是我也知道,她不会答应你的,她知道那天同学聚会发生什么,她甚至知道你会上去扮演那个小‘i’,她早就准备好接受了属于她的那份爱情,她的世界里注定是没有你的。无论你再努力也没有用。” 靠北……路明非,他低着头,棍子在地上画着圈圈。他好像听出了这些话的弦外之音,她在说,她的世界里注定是没有你的,无论你再努力也没有用。 好啦好啦,我早就知道的啦,我早就知道的。在一个比较衰的衰仔的世界里,总是会出现那么一个耀眼的女孩子,她像太阳一样耀眼,想把眼睛甩开都很难。可是她比你早走几步啊,她看你就像看一个需要被照顾的弟弟,你总是需要在背后仰望她。但你只是一个弟弟而已。一直都是。 “后来我去giada买了套衣服,紫色的套裙,还有特意定制的首饰,我决定去给你撑撑场面,我还特地去租了一辆法拉利。那天曼施坦因教授已经收到了昂热校长的通过函,你已经是我们卡塞尔学院的一员了,所以我决定要去给我的师弟撑撑场面。你已经是卡塞尔学院的一员了,路明非,你将走进这个世界的秘密,那些你曾经仰望或者羡慕的人都将与你生活在两个世界,你甚至是他们的守护者。这个时候,为什么不给他们来一个华丽的退场呢,路明非?十多年之后,他们可能都已经不记得彼此的誓言和当年信誓旦旦的爱情,但你留给他们的背影他们永远都记得。” ……好啦好啦,这是什么爽文模板。一个漂亮又拉风的师姐把你从爱情的泥潭里一把拉了出来,还告诉那些看不起你的人说我们要去拯救世界了,多年以后歪嘴龙王路明非重回江湖,陈雯雯等人只能在地上仰望他的背影。这听起来很爽,但路明非一点都开心不起来。 因为路明非陷在里面了,他清楚地知道,那个拉风又炫酷的场景,记得最深的人根本不是陈雯雯,也不是那个要他去扮演小‘i’的赵孟华,而是他自己。 “后来你来到了卡塞尔学院,你的血统评级是s。卡塞尔学院已经几十年没有出过s级的学生了,你的名字立即出现在守夜人论坛的最高的位置。恺撒对你很感兴趣,他研究过你的所有资料,因为我是你的招生考官,所以他问了我有关于你的事情。我跟他说,你在来卡塞尔学院之前还在准备和心爱的女孩子告白,如果女孩子答应了你你就会拒绝卡塞尔学院的邀请。而在爱情破碎之后,你躲在女卫生间里哭。恺撒沉默了很久,他其实……是被你的爱情打动了,对他来说,真挚的爱情像是开满西西里的紫罗兰一样美丽。他欣赏世界上所有美好的爱情,可能那是因为他的父亲和母亲曾经留给他过一些不美好的记忆。对于他来说,任何存在不忠的爱情都不应该被称作爱情,而这种为了爱情在女卫生间里流泪的爱情,是美好的爱情。” 恺撒……话说老大你要不要这么骚包啊老大!路明非一边听着伤心一边又觉得有些好笑,如果当时来中国招生的人是恺撒,他恐怕会陪着他在女卫生间叹气。然后转手一个电话十架直升机二十台布加迪威龙送给他路明非,让他带着这些家产再试一遍。恺撒是纯爱战士啊,一个秘党最大家族的未来家主居然是个纯爱战士,而他的老爹是个不折不扣的种马。 “其实恺撒很喜欢你,你知道吗?他打造的那个巨型的风场实验室,其实不只是为了他自己,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你。很多人一开始怀疑你,说你的血统评级考试是靠芬格尔作弊才拿的s级,但他觉得你不是,你只是先天有点身体虚弱。他跟你在风场实验室里待了四个月,他跟我说,你的身体或许不像一个s级,但你的言灵是s级,你的意志品质也绝对称得上是s级。他准备把学生会会长的位置传给你,你会成为卡塞尔学院的英雄的。或许不是现在,但一定会在某一个时刻。” 啊……路明非不知道恺撒还说过这种话,他也没什么意志品质,他只是不想让恺撒瞧不起自己,也不想让自己瞧不起自己。废柴到卡塞尔学院怎么还能当废柴呢?楚子航师兄教你剑术,恺撒帮你训练言灵,芬格尔每天给你带煎牛排,诺玛经常给你开小灶……他从来没有这么受到重视过啊,在高中的时候,他就是可有可无的那一个,唯一有存在感的是每个期末发试卷的时候,老师会说他是个秤砣,拉低了全班的平均分。 路明非一时间鼻子尖有点酸。恺撒老大你还缺人照顾不?我路明非大的做不了还可以做个小的,你要是缺人陪伴我可以再在风场实验室里跟你练四个月! “路明非,你有没有觉得你跟刚来卡塞尔学院的时候不一样了?”诺诺突然凑到路明非的身前,她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狡黠的笑容。 “啊……哪……哪里不一样?”路明非说话有些磕磕巴巴。 “你变帅了。” 路明非感觉自己一口口水差点喷出。他从耳垂一直红到耳根子。 “其实当时就应该告诉你,人变帅了更容易追到女孩子。”诺诺眨眼一笑,四叶草耳坠银铃作响,“不只是外表上的帅。你可以买阿玛尼穿范思哲请世界上最好的妆造师,但这只是你的外表。真正的帅,用我们中国的老话说就是,站起来,不怕,别怂,扛担子。这世上哪有什么过不去的事,最重要的是,眼前的这座山,你要翻过去。” “你记不记得我以前说过,你是我小弟,我会罩你的。但现在,我觉得我说这种话对你来说不公平,因为你已经不需要我罩着了,你即将是学生会的会长,你还会加入楚子航的执行部十一组,你在卡塞尔学院接受的所有训练都是为了面对今天的这种事情。你是s级,路明非。现在在这里,我们都一样,我们都是卡塞尔学院的一员,我要非常正式地跟你说:路明非,我们需要同心协力,离开这里。” 第一百九十三章 世界树和茧 原来诺诺是在……给他打鸡血。古代行军打仗之前,带兵的将领不都要有这么一段吗?说是杀贼寇,荡平虏,黄天在,佑国土。现在他和诺诺两个人落入到这陌生的世界里,这个地方像是太阳烬灭被烧焦一样散发着末日的气息,在这里他们彼此就是唯一的支柱,可能但凡少一个人另外一个就撑不下去了。世界上最孤单的事不是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看演唱会一个人旅游,而是——一个人在末日生存啊!诺诺还说要同心协力一起离开这儿……怎么越想越像是电影里男女主角的桥段,接下来是不是就要天降反派然后英雄救美或者美救英雄了? “路明非,回去之后记得跟恺撒要诺顿公馆的钥匙。他给你留了一辆布加迪威龙,这架布加迪威龙属于学生会的未来主席,也就是你。诺顿公馆里还留了三百瓶意大利贝尔内塞斯科酒庄产的托斯卡纳红葡萄酒,他要给你开一场庆祝会。还有,我给你留了一套kiton的西装,尺寸是路鸣泽在某个夜里趁你睡着的时候量的,还有一本《追忆似水年华》,我知道你的qq空间里经常提到这本书。这些都是我送给你的礼物,虽然比不上恺撒的布加迪威龙,但我也挑了很长时间。记得谢谢师姐。” “好了,想想以后还有这么多美好的事情,就不应该把时间浪费在这儿。”诺诺说完这句话,把红发披在了身后,她用“蜃景”变了一个发箍把头发箍上,此时的她看上去像是一个干练的女将军,英姿飒爽。 但她突然之间眼神恍惚,绊倒在地,白色的铁丝划破了她的手掌。 “师姐……”路明非发出一声惊呼。不过他立即明白,这不是诺诺摔倒了,而是卢修斯摔倒了,诺诺在使用“侧写”。在她使用侧写时,她的身体会本能地根据环境周遭还原发生在这里的本末。他们从世界树上掉了下来,落在了这里,那在他们之前的卢修斯也一定落在了这里。 诺诺站起了身,擦了擦裤脚,她没有丝毫因为这些摩擦的小事而停下脚步,她眼神中写满了狂热。她抬头仰望,这里是一个巨大的不知名的巢穴,巢穴的顶部足有十层楼那么高。他们的脚下是枯萎的土地,他们的抬头望去是密密麻麻的白色丝线。 诺诺突然手脚并做,攀爬起了眼前的丝线。这些丝线摸上去像是坚韧的铁丝,握在她的手里直接把他手心割开了致密的血痕。路明非这时候看到了一路往上的那一排排沾着血迹的丝线。原来卢修斯没有继续往前走,而是顺着这些丝线一路往上走,不知道他在寻找什么。 路明非用复制过来的“蜃景”把诺诺手中将要攀登的丝线变成了柔软的棉丝,再用铁为她铸造起了往上的阶梯。陷入侧写之中的人往往会身体不受控,会不由自主地全身心投入扮演这片环境中的人。曾经发生过的一切会像电影一样在他的脑海里重现,而她的行为会和她扮演的那个人一模一样,即便那个人是生活在数千年前。 路明非也跟着诺诺在一路向上攀登。他一边攀登一边看着那些触目惊心的血迹,这一路向上攀登的路程是一段血与泪的路程,每一根丝线上面都鲜血淋漓,走到最后甚至有人的皮肉组织黏在这丝线之上,那当然是卢修斯手上的皮肉组织。但他丝毫不觉得痛苦,他甚至越爬越快,肾上腺素无限地刺激着他的神经,龙血无限地强化着他的肉体,他好像是一个癫狂的殉道者。 陷入侧写中的诺诺也越爬越快。她终于撕扯开了最后一片铁丝网,她爬到了这一片巢穴的上方,她怔怔地站在那儿,许久未动。 难道是卢修斯也是站在那儿,站了这么久?路明非也拨开了最后的那片铁丝网。巢穴的正上方是一根大树的枝干,有着枝干粗糙的皮质,但那是世界树生长出来的枝干,枝干对于他们来说就像是一片大地。 路明非站在了大地之上,他顺着诺诺的视线往远处望去,他也像诺诺一样怔在了原地,因为他看见的是—— 诸神黄昏陨落之时, 大地唱起死亡的哀歌, 骸骨尸囚漫山遍野, 白色的花束结成了茧, 遗骨之躯何时苏醒, 等待造物主的降临。 他忽然想起了卢修斯念的这首诗,因为他看见的是——漫山遍野的白色的茧,铺满了整片昏黄的大地。 世界树下结满了白色的茧,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真相。 “我们真的不是中了哆啦a梦的缩小镜吗?”路明非吐槽,“这世界树和茧,会不会只是大雄种了一棵草苗,草苗旁边放了一窝蚕茧?而我们因为中了缩小镜,所以身体变得还没有一只蚂蚁大……” 路明非回头看着高耸入云的世界树,世界树的表面干枯而开裂。他又看着面前漫山遍野的白色的茧,他有一种很不真实的感觉,这种感觉甚至不像是他在做梦,而是他的脑部神经坏死,这是他登上天堂之前的极乐黄泉。 “有人。”诺诺突然说。 是的,在那漫山遍野之中有一个小小的人影。他跪拜在地,双手作揖,许久。随后,他又全身匍匐在地,双手仰起,又是长久地作揖。他这才缓缓地站起。这个时候路明非看见了他的脸,也看见了他身上的中山装,他中山装上的扣子反射出一缕耀眼的金光。 他站起,跪拜,又全身趴倒在地。站起,跪拜,又全身趴倒在地。周而复始。他像是某位虔诚的宗教徒,他在向着他的圣地祷告,他在祈求他生命中的神回应他的诉求。 路明非怔怔地愣在原地,他说不出一句话。眼前的这一幕比他人生前二十年发生的任何事情都要震撼,他第一次看见龙的胚胎,第一次看见尼德霍格的画像,第一次看见青铜神殿上的青铜巨龙,都没有眼前的这一幕令他震撼。 因为这个人他认识。他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还是在纽约州的布鲁克林。 他是——林凤隆。林家早茶店的老板,林凤隆。 第一百九十四章 尼伯龙根和往事 “这是一座尼伯龙根。”路明非几乎脱口而出。 是的,没有其他的可能,这只可能是一座尼伯龙根。 与源初的世界存在一个交点,死人的国度中充满了死亡和尸骸的气息,这一切都与尼伯龙根相对应。更不用说,这里还出现了一个本该在尼伯龙根中已经湮灭的人。路明非一直下意识地以为林凤隆死了,但他还活着,他神奇地出现在了一个与布鲁克林和青铜城完全无关的地方——他出现在了世界树的脚下。 所以,言灵·蜃景的本质不是创造新世界,而是创造尼伯龙根,或者说,是创造尼伯龙根的入口…… “路明非,你知道尼伯龙根?”诺诺问。 “知道啊。”路明非下意识地回答了,他突然反应过来不对劲,看着一旁的诺诺,“师姐你也知道尼伯龙根?” “恺撒跟我说过。”诺诺点了点头,“恺撒进入过一座尼伯龙根,当时是和楚子航一起。” 恺撒和楚子航一起进入过一座尼伯龙根?路明非一下子如梦初醒。难怪他们会知道什么是尼伯龙根,难怪恺撒还知道什么《尼伯龙根之环》。 “那座尼伯龙根在意大利的阿尔卑斯山脉里,积雪覆盖的地方隐藏了一个尼伯龙根的入口。那座尼伯龙根属于加图索家族。”诺诺说。 “啊?”路明非一下子明白了恺撒在青铜城中没有多说那段往事的原因,或许那里面隐藏着加图索家族巨大的秘密。 “恺撒和楚子航不是意外进入那个尼伯龙根的,他们是跟踪弗罗斯特进去的。可惜弗罗斯特这条老狐狸很狡猾,他或许意识到了被人跟踪,在进入尼伯龙根之后就迅速甩掉了他们俩。他们那次的任务很难谈得上有什么收获。” “不过他们出来了,他们离开了尼伯龙根。” “是的。恺撒说过,要离开尼伯龙根,只有两个办法,一是回到来时的那个入口,二是一直往前走,因为……” “尼伯龙根是一个环。”路明非和诺诺异口同声。是的,这就是恺撒的谆谆教诲,尼伯龙根是一个环,如果找不到回去的路,那就一直往前走,因为尼伯龙根是一个环。 恺撒师兄啊恺撒师兄,不愧是你啊我最亲爱的敬爱的恺撒师兄,我们俩要是能走出这座尼伯龙根那都是您的天恩天德。从此诺诺姐姐做大我做小,我路明非天天为你端茶送水,您想去阿尔卑斯山滑雪我为你连夜准备雪具,您想横渡太平洋我7*24小时拽着帆船给您保驾护航…… 路明非一下子信心像是火箭升空一样蹭蹭地涨,既然知道了这是一座尼伯龙根,那就没什么可怕的了,毕竟他才刚刚从另一座尼伯龙根中出来。虽然那次安全逃脱是被尼伯龙根的主人康斯坦丁送出来的……但那也算是出来了不是,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说不定这世界树底下也藏着某只跟他惺惺相惜的龙呢? “师姐,那个人我认识。”路明非指着远端的林凤隆。此时的林凤隆正虔诚地整个人趴倒在地,他在无数的白色的茧中向上叩拜。路明非看见他想起了那些前往布达拉宫的朝圣者,那些朝圣者也是这么三步一叩,九步一拜,他们的心里装着最虔诚的信仰,他们在祈求天神的拯救。 “师姐,你记不记得执行部七组执行任务的那座青铜城?”路明非继续问道。 “叶胜和亚纪执行任务的那座青铜城?我记得,里面有两个已经孵化的龙茧,其中一个龙茧应该藏在布鲁克林。” “是的,我就是在布鲁克林见过这个人。我跟他都进过那座青铜城。那座青铜城实际上是一座尼伯龙根。” “尼伯龙根?”诺诺有些惊讶,她顿下来想了想,说,“如果是尼伯龙根,很多问题就解释得通了,比如为什么eva的信号无法在青铜城内流通。” “是的,因为那是尼伯龙根,那是另外一个世界。这个人叫作林凤隆,我们就是跟着他进了那座青铜城,后来他在那座青铜城里失踪了,我还以为他死了。” “但他居然出现在了这里……”诺诺若有所思,“这难道是同一座尼伯龙根吗?还是说,这个世界上的尼伯龙根其实是连通的?” “尼伯龙根是连通的……”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如果言灵·蜃景可以打开尼伯龙根,那蜃景的本质其实是在打开两个世界的交点。会不会,不同的尼伯龙根之间也存在着一个交点…… 诺诺突然笑了,她的笑连带着樱花树上的星星也笑了,诺诺看着他,说:“路明非,看起来,我不在的这些日子,你过的生活很精彩嘛。” 路明非一时间有些错愕。精彩吧……倒的确是挺精彩了,这短短的几天时间比他人生的前二十年加起来都要精彩。这么一对比,他感觉他人生的前二十年都是在浪费光阴。如果从小以这种强度培养他,什么恺撒,什么楚子航,他都能过去掰掰手腕,昂热校长要每天都摸着他的成绩单傻笑。行了,这个卡塞尔学院的未来院长的位置就钦定了,就是你路明非! “你跟叶胜和亚纪去了那座青铜城,还知道了那是一座尼伯龙根,还从尼伯龙根里安然无恙地出来了,有点厉害嘛,路明非,不愧是我培养的得力干将!”诺诺拍了拍他的肩膀,“我也去过那个青铜城,老实说有点棘手。我们只能沿着既有的一条线路走,我的直觉告诉我那里面很危险,毕竟那里面藏着龙茧,那可是新生的龙,甚至可能是次代种。” “师姐,那不是次代种。”路明非摇摇头,“那两只龙茧里,其实是——青铜与火之王的双生子,诺顿和康斯坦丁。” 路明非看着诺诺的表情从错愕变成惊讶,又从惊讶变成某种“余非吴下阿蒙”的赞赏,他心里突然有一只小公鸡昂起了头。他意识到自己终于不是那个在女卫生间垂泣被他拉进法拉利的路明非了,他好像真的不用像个小弟一样永远被他罩着了。他还记得在尼伯龙根中时,叶胜对他说过一句话,叶胜说:成长了啊,路明非。 是的,当时的那个衰小孩路明非已经成长了。卡塞尔学院不养废物,卡塞尔学院只有天才和怪物,他路明非也可以独当一面,毕竟他可是个s级! “师姐。我跟你说。这几天的故事,七天七夜都说不完。”路明非故作深沉地说。同时,他嘴角的那抹笑容压都压不下去。 第一百九十五章 天地法开 “路明非,所以你那蹩脚的自我介绍的英文是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教的?”诺诺和路明非走在漫山遍野的白茧之中,他们在一路寻那林凤隆而去。路明非跟诺诺讲了他流浪到布鲁克林之后的所有事,这些事听起来就像是天方夜谭。但是…… “我讲了这么多你的关注点就在我的英文?”路明非愤愤不平。 “因为我是你的面试官,而且我们是来重点考察你的,所以你的一举一动我们都会有详细的记录。你的面试视频也会同步传给远在芝加哥的昂热校长和弗拉梅尔副校长。说你英文蹩脚不是我说的,是副校长说的,副校长的原话是:这小子真的是中国九年义务教育的产物吗?” “你看副校长还知道中国的九年义务教育,就知道他们有多重视你。他们有你从小到大的所有成绩资料,甚至连你幼儿园总共得了几朵小红花都知道。” 路明非顿时感觉自己像是被扒光了露着光腚暴露在空气中的小屁孩。这都不是重点啊!重点是青铜与火之王和尼伯龙根啊! “青铜与火之王的文化素养是不怎么样。”路明非非常郑重其事地说。 路明非和诺诺两人长久地对视,路明非看着诺诺飘扬的红发和玫红色的眼睛,诺诺看着路明非蓬松的黑发和黑色的眼睛。两人相视大笑。 路明非突然感觉周遭的阴郁和紧张的气息消散了一些。之前他和诺诺的神经都太紧绷了,尤其是诺诺。诺诺是红发巫女而不是红发妇女啊!这种低气压的诺诺根本不是平时的诺诺,即便她把红发扎起,绑到身后,手上拿着根唬人的铁棍,你还是可以感受到她身上紧绷的神经。 被人在订婚仪式上掳走,被关在除了白色什么都没有的笼子里,被告诉自己和恺撒的婚姻可能会是难以挽回的错误……这还多亏了恺撒的结婚对象是红发巫女诺诺,要是是两年前“我家有娃初长成”的路明非,他的眼泪可能会把整个女卫生间都淹没。 诺诺拿着手里用“蜃景”做成的铁棍,敲了敲地面,又敲了敲一旁的丝茧。他们走出了世界树的巢穴,在一片山林和茧群中行走。白色的丝茧铺满了大地,这里没有任何的生物,也没有任何的“生机”,地上没有任何的植物,连岩缝中的杂草也未曾有过,漫山遍野都是这些白色的丝茧。有些丝茧有几层楼高,堆在两人的面前就像是小山,有些丝茧只有路明非一颗手掌大,路明非曾经想把它拿到手中,但丝茧的重量远超他所想象,他感觉自己是在拿黏在地上的一颗陨石。 “这里可能已经有很久很久没有诞生过生命了。”诺诺说,“我的‘侧写’探测不到任何的生机,这整座尼伯龙根都像是死的。” 死的一座尼伯龙根……其实,说起来,那座青铜城何尝不是一座死的尼伯龙根呢?那是两千年前坠落进长江的青铜城。如果不是有人强行修改过那座尼伯龙根,里面的一切还和两千年前一模一样。 等等,修改尼伯龙根…… 路明非的脑袋里忽然有了一个非常神奇的想法,他在那青铜城中亲眼见过有人“修改”过尼伯龙根,就像堆积木一样把尼伯龙根中的一切分割和挪移,当时尼伯龙根中的一切天旋地转,那好像是属于天神、属于造物者的一种能力,但实际上,那会不会…… 路明非看着远处跪倒在地虔诚合十的林凤隆。他和诺诺就是为他而来的,毕竟林凤隆是这座尼伯龙根里除了卢修斯·加图索之外的唯一一位“活物”,他身上可能隐藏着尼伯龙根的秘密。 路明非看着林凤隆,他默默地心随意动,言灵·蜃景随着他的精神力驱使而出。言灵·蜃景可以实现物质的拆解和重塑,那么,是否可以…… 果然,路明非的猜测是正确的。因为,他亲眼看见,林凤隆和他脚下的那片土地,忽然之间腾挪倒转,竟然直接来到了他的身前! 林凤隆此时正双手合十,他的眼睛中毫无色彩,是浮沫一样的白色。他低头,跪拜,他原先是向着天边的某处地方跪拜,但他来到了路明非的身前,他现在是直接向路明非跪拜! “怎么回事?”诺诺也有些惊讶。 “我好像明白卢修斯所说的造物主是什么意思了。”路明非的神情有些苦涩,“言灵·蜃景可以打开尼伯龙根的入口,也可以修改尼伯龙根中的造物,甚至可能可以创造尼伯龙根。他所说的创造新世界,指的是创造尼伯龙根。” “创造尼伯龙根……就是蜃景的本质么。”诺诺顿了顿。她也释放了精神力,她也试图用言灵·蜃景将尼伯龙根中的切割挪移,但是一切毫无变化。 “不过我做不到。”诺诺说。 想了想,她又如梦初醒:“因为你升级了‘蜃景’!明非,因为你升级了言灵·蜃景!” “对,因为我升级了言灵!”路明非也想到了这种可能,他升级了言灵·蜃景,他把蜃景变成了某个言灵表中还没有定序和命名的言灵,这个言灵才是卢修斯所说的“创造新世界”的言灵,也正是因为这个言灵他们才会来到这个世界树的世界。 这种新言灵,要是告诉诺玛师姐,诺玛师姐肯定会非常善意地要求他来取名,言灵·蜃景的升级言灵叫什么名字好呢,不如就叫言灵·天地法开!总比路鸣泽之前取的言灵·微波炉好听一万倍。 此时,跪倒在路明非面前的林凤隆,他一个磕头磕到了路明非的脚尖,他好像是忽然意识到了什么,眼睛茫茫地抬起,他看见了路明非,路明非也看见了他。 “林掌柜……”路明非悻悻地抬起手,他感觉在这种地方和林凤隆见面有种奇怪的尴尬感,就像是两个大男人在女卫生间偶遇了一样,他跟林凤隆招了招手,“林掌柜,hello啊。” 但林凤隆却好似没有看见他。他愣了几秒,旋即继续磕头跪拜,这次,他换了一个方向,他继续磕头,跪拜,俯地,祈祷,好像从没有看见过路明非。 第一百九十六章 地窖 “他的精神状态,就像一只被牵着线的提线木偶。”诺诺说,“有点像是我们在龙文考试的时候。” 路明非点了点头。他当然也察觉到了,这根本不是一个正常人类或者混血种该有的状态,这完全就是神经被龙族古老的秘语所支配的状态,尼伯龙根中的精神力威压慎密而可怕,所以尼伯龙根才会被称作是死人的国度。 “明非,我记得你说他是一名混血种,也是猎人组织里的一名猎人。他带着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回到尼伯龙根,但在那之后,你们只看见了诺顿,却再也没有看见他。” “是。我们都下意识以为他已经死了。”路明非的确就是这么想的,毕竟林凤隆的血统纯度不高,在尼伯龙根里,龙的精神力的倾轧很严重。即便是他们,在刚踏入青铜城时也有无数两千年前的影像在他们的脑海里重叠,那些场景血腥而嘶唳,没有经过卡塞尔学院培训的混血种根本扛不住这种神经紊流,甚至可能会自杀。 “他好像有一个朝圣的目的地,混血种的耶路撒冷吗?”诺诺指着林凤隆磕头跪拜的方向。林凤隆被路明非用言灵腾移到他们面前,但他对路明非和诺诺视若无睹,他的眼神中是浮沫的白色,但他的肢体和手势充满了虔诚,他像是最虔诚的教徒,他全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都在都在释放着他的忠诚和信仰。 “他两次朝拜的路线有一个交会点,那应该就是他的目的地。”诺诺用手比了比。林凤隆的眼中完全没有他们,他的身躯像是匍匐前进的蛇,他在漫山遍野的白茧之中挪行,他是这世间除了路明非和诺诺之外唯一的“生物”,但他似乎比这皲裂的大地和这些枯死的白茧还要没有生机。 “如果我的侧写感知的没有错,那个方向也是卢修斯前进的方向。”诺诺说。 “卢修斯?”路明非倒吸一口凉气。 “没错。看来有什么东西在吸引他们前进。我说的一点没错,人类的柯尼斯堡,龙类的萨拉热窝,混血种的耶路撒冷。或许里面藏着一座尼伯龙根中的卡塞尔学院呢,学院里有一个龙形的希尔伯特·让·昂热。他的龙角上插着两朵玫瑰,脸上长出白色的龙须,口吐出浑气,然后对我们说:欢迎来到新世界!” “那我要马上藏起我身前的世界树徽章,毕竟这可能会让他觉得我是世界树另一边派来的叛徒。”路明非也跟着诺诺在吐槽。绷紧的气氛在两个人的双口相声里已经消减了很多,没什么,天塌下来也有师姐帮你顶着,或者天塌下来你也可以帮师姐顶着,无论是哪种情况你都是赚了! “路明非,你觉得有没有一种可能。”诺诺突然正色说,“我们进入尼伯龙根的那个地方,其实是在卡塞尔学院。” “学院?”路明非有些吃惊。 “是的,因为这枚徽章。”诺诺指了指路明非胸前的世界树徽章,“在卡塞尔学院的半朽世界树里,一半是荣生,一半是枯萎。我们现在所在的就是那枯萎的半边世界树,那另一边,就是荣生的世界树。卡塞尔学院的徽章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是因为它就是那世界树的交点。” “荣生和枯萎的世界树之间存在着一个交点,就是卡塞尔学院,就是尼伯龙根的入口?” “是的。不过这只是我的一个猜测。”诺诺说,“你记不记得卢修斯所说的那句歌谣,那其实不是吟游诗人的歌谣,而是某个混血种所见到的龙文秘语的幻视。只有在这个尼伯龙根的入口,也就是在这个两半世界树的交界点,才有可能会出现这种幻视。卢修斯把那里建成密不透风的空间,只有他的言灵·钥匙可以进出,就是为了镇压这种龙文秘语的幻视。” “而且,卢修斯说过,他是卡塞尔学院的客座教授。”诺诺继续说,“但他并不出任我们任何课程的授课教师,你觉得他最有可能是在哪里?” “地窖……”路明非说出了他的答案。 “bingo!”诺诺打了个响指,“学院里有很多奇怪的部门,比如装备部,风纪委员部,你无法想象一个混血种的学院还有寄宿学院那样的管理纪律的部门……不过这些都算不上什么,卡塞尔学院里最神秘的部门是炼金部。他们在卡塞尔学院的地底执行各种非常规的实验。尤其是学院关押了两千多个死侍,那些都是活生生的实验品,除了卡塞尔学院之外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容纳这么多的死侍。学院的地下比地上更神秘、更广阔,但那里面被严格地分类并设权。所有的部门都只拥有自己部门的通行证,像炼金部这种极其隐秘的部门,甚至不同研究方向的小组也拥有不同的通行权限。也就是说,他们都拥有自己一份独有的保留地。他们就像是各自封闭空间的蜂巢,而这些蜂巢的管理权限归属于最高权限eva,只有昂热校长的黑卡能够自由地出入卡塞尔学院地底的所有空间。” “卢修斯在昂热校长眼皮子底下建这种东西?”路明非有些惊呆了。 “他们还在校长眼皮子底下把我带走了呢,而你们直到现在都没有找到我失踪的线索。”末了,诺诺又补了一句,“还以为我逃婚了。” ……嗯,真的是很有道理。在没有被带到这里之前,连路明非都觉得诺诺是逃婚了。毕竟加图索家族的新娘子真不是人当的! “如果我们真的是在卡塞尔学院,那说明学院里面有内鬼!”路明非恨恨地说,“在诺顿公馆也能动手,还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人藏在学院的地底,是谁有这么大的能量?副校长吗?难怪我老觉得那个老不正经的成天不干正事,自从不用使用言灵·戒律镇压言灵了连门都不出,每天邮寄的都是各种脱衣女郎的杂志!” “其实我觉得芬格尔也很可疑。”诺诺顺着路明非的话借坡下驴顺便吐槽,“因为eva系统是他研发的,谁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留了后洞。” 第一百九十七章 侧写和绘梨衣 “来,来,来,给我们大小姐让个位。”此时的布鲁克林,芬格尔正像个酒吧门口的招待一样,招徕着他的贵客。他的贵客是一大堆五大三粗的肌肉男,膀子上贲起的肌肉全是赤青色的纹身,他们像是什么青龙帮山口组的社会分子,双手插在身后,像堵黑墙自觉列成了两排。他们前身微倾,恭敬地让出了中间的一条路,他们是在迎接某个黑手党的老大。 黑手党的老大出现了,她是个樱花一样的女孩子,一身酒红色的头发,穿着一件白色的巫女服,明艳的绯袴拖到脚踝。她与这里格格不入,她好像应该在日本的神社里跳神乐舞,而不是在这里接受一大帮黑帮分子的恭迎。 “绘梨衣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她身旁那位眉宇挺拔而神色带锋的男人说道,“一个小时之后我们会启程回到卡塞尔学院。因为事发紧急,我们是从芝加哥直接飞到了布鲁克林,我们在途中收到了很多航空警报,有关于侵占领空权的事情需要你们去解决。” 他的名字叫作源稚生,日本执行分部的部长,而在另一侧有些柔气的男孩则是他的弟弟源稚女,路鸣泽曾经1000号列车上见过他。当然路鸣泽也曾见过眼前这位樱花一般的女孩子,她的名字叫作上杉绘梨衣。 “放心!航空署的署长我们很熟,eva也正在入侵航空警报系统,里面所有有关于你们的情报我们都会删除,你们完全就没有来过这儿!”芬格尔拍了拍胸脯。 “失踪的人是路明非师兄?”这时,一旁的源稚女挂着笑走了上来。他看上去像是一个戏剧中的小厮,他的体态和言语中天然带着一些“扮演”的姿态,只不过你看不出他扮演的是青衣还是小生。 路明非和路鸣泽见过他,在那趟列车中。他还曾经用言灵·梦貘将他们沉入梦境中,其实梦貘才是真正的精神类言灵。 “可不是嘛,失踪了一个陈墨瞳然后又失踪了一个路明非,可明明路明非是陈墨瞳失踪的关键嫌疑人,每当案件侦破到关键阶段,最大的嫌疑人就失踪了,现在名侦探柯南都不兴这么编了啊。”芬格尔十分懊恼地摇了摇头,“所以这才不得不请你们出马。我知道绘梨衣小姐一般不出门,但实在没办法,我们实在是找不到别的办法了,十天内接连失踪了一个a级和一个s级,现在学院里人心惶惶……” “但我听说路明非师兄和陈墨瞳师姐可能是私奔了。”源稚女说,“学院里很多人这么说,他们都知道路明非师兄喜欢……” “绝无可能!绝无可能!”芬格尔疯狂摆着手,打断了源稚女的话。这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你不看看在这里的都是谁?洛朗宁,芬格尔,路鸣泽,还有一个是——恺撒啊!恺撒·加图索,加图索家族未来的家主,也是陈墨瞳的未婚夫,路明非的老大哥。他为了这两个人的事这几天已经跑遍了芝加哥、迈阿密和纽约布鲁克林,你要说陈墨瞳和路明非私奔了,恺撒的头顶要开始发光了。 “昂热校长也知道这其中一定另有蹊跷,才会特意找上你们。”芬格尔一边吐槽只有校长请得动你们这尊大佛一边接着说,“这件事可能只有一个人可以快速找到答案,那就是绘梨衣小姐。绘梨衣小姐拥有和陈墨瞳一样的言灵‘蜃景’,她也拥有和陈墨瞳一样的侧写的能力,这点诺玛已经验证过了。” “绘梨衣她只是从小对周围的环境比较敏感,没想到你们叫它‘侧写’。”源稚女说。 “侧写是天生的探案神器,放在侦探小说里都会被读者骂开了挂的那种。”芬格尔对眼前的恺撒和路鸣泽说,“其实,在我们来之前,我和诺玛已经带着绘梨衣小姐探测过一遍那个陈墨瞳失踪的化妆间了,诺玛现在也还在诺顿公馆里收集线索,你们要不要听听我们在那里发现了什么?” “bingo!福尔摩芬时刻,show time!”全场都只有芬格尔一个人在表演。这里的气压其实有点低,路鸣泽和恺撒对眼前的人群其实有点戒备。日本分部新来的学生在学院里已经有了点名气,他们承包了学院的一栋大楼,听说要把里面改成公主的城堡,他们在学院里我行我素,简直就像是在卡塞尔学院里划出了一个租界区。而源稚女……他留给路鸣泽的印象实在不算好,他的梦貘曾经把他和路明非都困在某个骸骨堆积之地。 不过源稚女居然是现场唯一一个跟他搭腔的,好歹还算有话可聊。源稚生是个固执的老家长作派,而上杉绘梨衣,她其实不会说话,幼时的一场病烧坏了她的语言神经,她只能依靠手写交流。 她长得很像陈墨瞳,芬格尔简直怀疑她是陈墨瞳遗失在日本的另外一个人格,但与红发巫女陈墨瞳不一样,她甚至不会说话,她永远都是安静的,她好像有自己的另外一个世界,你不靠近她,她就永远待在那个世界里。 “当天的化妆间里,除了陈墨瞳和路鸣泽以外,总共进来过至少三个人。”这些都是上杉绘梨衣在那个化妆间使用“侧写”调查到的情报,“第一个人是庞贝。他在诺顿公馆的出现已经得到过他本人的承认。他叼着一只雪茄,来跟陈墨瞳说让她离开恺撒。” 芬格尔斜眼瞥着恺撒,恺撒倒是没有什么神情变化,他继续说:“至于他为什么会这么说,中间缘由十天半个月都说不完,我们暂时按下不表。但庞贝说他跟这件事情无关,我们也暂时先相信他这微薄的人品。” “第二个人是路明非。但他的行为举止很奇怪,他一个人走到墙角,然后靠在墙角边,他像是被壁咚了一样,从脸一直红到耳根子,但他身边其实一个人都没有。” “诺诺呢?”恺撒出声问道。 “她在化妆间中间,吊灯底下,她就是在这个时候,脱下了她的婚纱,一个人离开了房间。离开了房间之后,侧写再也找不到她的踪迹。” 第一百九十八章 导演 芬格尔 “她就是在这个时候失踪的?” “理论上来说是这样,但实际上嘛——”芬格尔也露出了比较无奈的表情,“不好说。侧写也不是无所不能的,诺玛说,侧写是在还原‘痕迹’,什么样的地方容易还原痕迹?一千年没有人住的深山破庙可以,但是一个大型商超不行。后来者的痕迹会很快掩盖前人的痕迹,所以化妆间里发生的一切可以用侧写来还原,但诺顿公馆就很难,因为那个化妆间从始至终只进去过几个人,而诺顿公馆里有几百人。” 恺撒有点沉默。这是一个沉默的谜团,他已经在这个问题上悬了快十天了,他不惜从卡塞尔学院飞到布鲁克林的青铜城,就是为了找路明非要那么一点可能的线索,但现在,路明非也失踪了。 “你说那个化妆间里,除了诺诺和路鸣泽以外,总共进来过三个人。其中两个是庞贝和路明非,还有一个是谁?”恺撒问道。他知道这个人的存在,庞贝在来找诺诺的时候,化妆间的衣柜里就已经藏着一个人。 “这就涉及到了我们的核心问题,这个最大的嫌疑人究竟是谁……来,我们来看一段vcr。”芬格尔伸出了手,从五大三粗的黑帮手下那儿拿了一个笔记本电脑出来,他好像是早就准备充分,三下五除二直接亮出了一段视频,口中还念念有词,“不枉我在直升机上还在剪辑……只为了给你们带来第一手新鲜资料。” 他还原了当时发生的故事,他通过视频的形式还原了当时在化妆间中发生的故事。侧写只属于侧写的所有人,比如说绘梨衣,但那是一种在脑海中不断回荡的模糊片段,而绘梨衣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孩子,她的表达仅限于一张纸和一根笔。所以芬格尔用这种方式还原了绘梨衣脑海中的影像。一段字幕在视频的片头飘起…… 导演:芬格尔·冯·弗林斯。 主演:上杉绘梨衣、源稚生、源稚女。 导演助理&场记&摄像&勤杂&司机:诺玛。 诺玛看到这段字幕可能会拿起刀砍芬格尔…… 一袭樱花一般的红发从画面中垂下,镜头中出现了一个穿着一字肩红裙的少女,镜子倒映着她精致得像是被米开朗基罗修裁过的脸,她坐在那儿,像是神宫里垂望的巫女,长裙把她的肌肤映衬得白皙似雪,她抬起眼眸,就好像有雪花落到她的眼睛里。 陈墨瞳。 不,她不是陈墨瞳,而是上杉绘梨衣。但是她们乍一眼看太像了,在穿上一字肩红裙之后更像。上杉绘梨衣在扮演陈墨瞳,但她在镜头里好像就是陈墨瞳本人,陈墨瞳当时的一举一动都像是魂穿一样附身在她的身上。 她放下了monogram包里的唇笔,她所有的妆造都是依靠自己,她甚至拒绝了恺撒从意大利请来的皇家设计师,她不喜欢太艳,也不喜欢太淡,她喜欢走在人群里有一点点不一样。 不过此时,突然风云突变,陈墨瞳眼前的镜子,突然生生长大了一倍,原先倒映着陈墨瞳的镜子,在那镜子边缘突然多出了一个黑色模糊的身影。 这个化妆间里有人,他一直都藏在这里,他在等待一个出场的时机。 视频里响起噪声一般的嗡嗡声,那是他在说话,镜子中的他嘴巴开合,他说的话传到陈墨瞳的耳朵里。 陈墨瞳倒是没有害怕,她拿起了高光纸,放在唇间抿了抿,她好像知道这个人是谁,她没有害怕,她反而在与他侃侃而谈。 谈判似乎并不太顺利,因为陈墨瞳已经合上了monogram的化妆包,她已经妆束完毕,开始提起裙裾准备她的新娘典仪,她为那人做出了一个“请”的姿势,那是在请他离开。 但这个人并没有离开的意思。一瞬间,黑色的身影像是蛇行的鬼魅,他一瞬间就来到了陈墨瞳的身边,但在陈墨瞳回过身的一瞬间,他消失了,他的“本身”消失了,他在镜子中的倒影也消失了,他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 然后,陈墨瞳就突然掉了线。镜头中的她变得无所适从,她连镜头都找不到在哪里。接下来她做出的所有动作都毫无逻辑可言,她在这个化妆间里重复着没有意义的动作,像是一个被拧坏了发条的机械玩具。 发条玩具无意义地活动了很久,直到有人走进了这扇门,走进来的人是——源稚生,他被芬格尔p上了一个路明非的头像。 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正如同芬格尔说的那样,路明非一个人站在墙角自言自语,而陈墨瞳,她脱下了那件一字肩长裙,打开了化妆间的房门,并再也不见。 视频在陈墨瞳离开的那一刻停止,转为黑场,片尾跳出字幕。 导演:芬格尔·冯·弗林斯 陈墨瞳(诺诺):上杉绘梨衣 神秘人:源稚女 路明非:源稚生 导演助理&场记&摄像&勤杂&司机:诺玛 诺玛看到这段字幕可能真的会把芬格尔的头拧下来…… “虽然我的戏份很少,但我觉得我应该演出了这场戏的精髓。”源稚女说。 他说的是对的。虽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他毫无疑问主宰了一切,自从他在镜头中一闪而现,整个片子都仿佛蒙上了恐怖片的色彩。 “这个人是谁?”恺撒问道,问出这个问题后,他又自己摇了摇头,“不,我应该问,这里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侧写会看不清他的样子?” “诺玛说了,其实侧写并没有那么万能。它的确可以当一个摄像机,但它的清晰度只有低清,至于为什么这个人在侧写中会是一团模糊的黑色,那是因为,他是一个高手。” “高手?” “是的,你看过中国的武侠小说吗?就是那种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高手。他时时刻刻都懂得隐藏自己的身形,他习惯把自己藏在黑暗之中,那是因为他要确保自己每一次出刀都能毙命。” “我能做到吗?”恺撒问。 “你……”芬格尔愣了愣,这个问题也是的确有点出乎他的意料意料,他非常认真地想了想,说,“恐怕不行。或许楚子航和路鸣泽也不行。他没有过多地留下痕迹,甚至在‘消失’之后他连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这不是仅仅凭借血统和身体可以做到的。” “言灵?” “是的,做到这一切的,只能是言灵。为什么陈墨瞳会突然断电,为什么路明非会一个人钻到墙角,这一切只可能是言灵的结果。” “某个精神类的言灵。”此时,源稚女突然说,“比如说,言灵——梦貘。” 第一百九十九章 はい 废墟中的气压一下子降至冰点,这好像是某个缝隙里钻出来的一个冷笑话。精神类的言灵在混血种中极其地稀少,而眼前这位来自日本分部的新生源稚女,他正是精神类言灵的拥有者。他在入学的第一天就对路明非和路鸣泽“坦诚相待”,关于他的小道情报已经在守夜人论坛上疯传,他的言灵是梦貘,言灵序列91,言灵·梦貘的序列甚至要高过楚子航的高危言灵君焰。 路明非和陈墨瞳的确很像是中了某种精神类言灵,血统不足的混血种面对极强的精神力言灵时会陷于永生难以挣脱的回照梦魇之中。但路明非和陈墨瞳是s级和a级,即便不算路明非这种像是棉花一样能挤出大量水分的,谁有这么强大的精神力能够全程压制一名a级的混血种?源稚女吗?可源稚女就站在他们身前,他笑得有些妖冶,像是个画着仿妆的伶人。 “如梦亦如幻,如露亦如电。”源稚女轻轻地笑着,他站在人群中间,像是灯光投射下的舞者,他的姿态和表情像是在表演某个夜剧,而如今正式高潮夜幕前的临别。 源稚女在日本的时候是个着名的优伶,日本有四大古典戏剧,狂言、能剧、歌舞伎和木偶剧,而源稚女精通所有。他曾在日本新国立剧场出演歌舞伎,他扮演歌舞伎中最古老的角色——美女阿国,他以男性之姿,在台上却风华绝代,无数高官名爵为他倾倒,那次演出的门票被炒到了百万日元,演出当日还有无数的人聚集在剧院外,只是为了能有一点机会可以瞻仰他的容颜,因为他曾经宣布,那是他的“谢幕曲”,在谢幕曲之后,他将无限期离开舞台。 其实他是准备离开日本来卡塞尔学院进修。见过他的人都形容他为“似人似魔,似男似女,似疯似幻”,守夜人论坛上有一篇关于他的长文,撰稿者是曾经卡塞尔学院的顶级写手,因为痴迷日本爱情文化如今在日本分部当差。日本分部已经很久没有派遣新生来到卡塞尔学院,而源稚女和上杉绘梨衣是近年来的第一批。源稚女很耀眼,远比执行部日本分部的部长源稚生和不露面的上杉绘梨衣要耀眼,他的血统评级是超a级。 “精神类言灵可以躲过侧写的追查吗?”此时,恺撒问道。 “不行。”芬格尔摇头,“精神类言灵控制的是人的思维,也就是人的大脑神经,就像人睡梦中的梦境一样,那是大脑神经在某种浅意识形态在自动工作。但是这种神经活动完全不会留下‘痕迹’,侧写还原的是物理状态,而不是精神状态。” “诺顿公馆中发生的事情不是仅凭精神类言灵可以做到的。”恺撒下了判断,“精神类言灵可以影响当时的诺诺和路明非,但影响不了后来的绘梨衣小姐。绘梨衣小姐所还原出来的景象,证明绝对有另一种力量隐藏在里面,只是我们还没有发现。” “还有三十分钟。”此时,源稚生突然说,“三十分钟之后,我们将启程返回卡塞尔学院。” 见鬼!芬格尔一拍大腿!不知不觉耽搁了这么长的时间。上杉绘梨衣是有档期的,应该说要不是有昂热校长亲自出面他连这一个小时的档期都约不到,上杉绘梨衣不能离开她的“家”太久的时间,现在日本分部已经将卡塞尔学院的一栋楼改造成了属于公主的城堡,那就是她的“家”。 “绘梨衣小姐,这是路明非失踪的地方,路明非就是你在诺顿公馆里看见的那个被壁咚在墙角的人。我们怀疑他的失踪跟当时诺顿公馆中陈墨瞳的失踪有关,所以我们才找你来这里,他在失踪之前留下了线索。”芬格尔拿起了那块蘸着血渍的石壁,相关情况他和诺玛早已经和路鸣泽、恺撒勾兑过无数遍,他也相信这里面的内容,路明非用血字写的“诺屯”两个字,其实背后蕴含的信息是——诺顿公馆。他想说的是,线索跟诺顿公馆有关。 源稚生低声跟绘梨衣交谈了几句。绘梨衣是名副其实的日本分部的公主,她永远跟所有人保持距离,能靠近他的只有源稚生和源稚女。 源稚生说的是日语,他转述完之后,绘梨衣拿起了身边的纸跟笔,写上了:はい。 这句话的意思是:好的。 如果路明非在这里,一定会感叹绘梨衣是漫画里走出来的女孩。像是素描描出来的樱花树下的女孩,画家为她浅浅地上了色,红色描在她的发尖,白色描给她的巫女服,又为她画上玫红色的眼睛和两笔蝴蝶骨,她静静地写下几个字:はい。那像是日本漫画故事里女孩对男孩说的第一句话。 可惜这里除了芬格尔之外没有一个二次元,简直是暴殄天物!恺撒是富二代痴情老情种,路鸣泽是满脑子只有哥哥的兄控,源稚生是黑帮老大,源稚女是风月人士,有人能懂这种二次元吗?有人能懂这种二次元的美吗? 芬格尔正在忿忿不平,绘梨衣却突然走出了人群。她踮着脚尖,眼睛变为白色的瞳孔,那是她进入了“侧写”的状态,周围的环境在她的脑海里被拆解成无数的元素,元素紊流在她的周围飘荡,所有的元素都是由“痕迹”的,言灵·蜃景能拆解这种痕迹,也能追溯到这些痕迹的往因。 他看见一个人出现在废墟里,那个人他曾经见过,不是在“侧写”里见过,而是1000号列车里见过,当时他和这个叫作路鸣泽的人走进了她的车厢,喃喃地说了两个字“师……师姐”。他的名字叫作路明非。 然后,有另一个人出现了,他的身影很浅,侧写只捕捉到了他一丝痕迹,他掀开废墟里堆积的瓦片,几步来到了掩埋路明非的废墟面前,然后,下一刻,他和路明非都消失在了侧写之中。 第二百章 assassin 伟大导演芬格尔·冯·弗林斯人生中的第二部影片拍摄完毕。 扮演路明非的源稚生被压在废墟底下,血红色的血迹浸染了他的全身,他在微弱地呼叫求救。一道阳光打开了,但阳光之下迎接他的不是施救者,而是掳夺者。 掳夺者是一道鬼魅的影子,这一道黑影就是为他而来。黑影快速地掠过了他的视线,甚至没有给废墟中的路明非看到全身的机会,他立于废墟之巅,言灵开启,至此影片只剩下了空荡的空镜。 导演:芬格尔·冯·弗林斯 神秘人:源稚女 路明非:源稚生 导演助理&场记&摄像&勤杂&司机:恺撒、路鸣泽、洛朗宁 “花费这么大人力物力拍摄出来的却是部啥都没有的烂片,只有源稚女的表演称得上是可圈可点。”芬格尔叹了口气,他充分利用了源稚生、源稚女和上杉绘梨衣返回卡塞尔学院前的最后一点时间,操刀出了他人生中的第二部大片,虽然这部大片里就是看源稚女一个人在那表演……源稚女极其地入戏,即便影片中只能抓拍到一个黑影,他也演出了黑影的鬼魅和猖桀。 临行前,他甚至还说:“如果可以,我愿意随时扮演你的主角。言灵·梦貘可以为你建造完美的场镜,你想要雪景我可以为你下雪,你想要雨幕我可以为你电闪雷鸣,你可以在其中无限制地调整镜头,直到找到你想要的那一个。我还可以为你提供资金,我们家族拥有的钱可以购买任何一个国际知名制片公司。” 他……当然不是在开玩笑。日本分部的这几个人当然不是什么善茬。日本分部在执行部中一直是特殊的一个存在,他们成员众多,几乎独立于学院,日本分部还有几乎可以媲美eva的智能ai系统辉夜姬和世界顶级的科研所岩流研究所,他们掌握了日本20%以上产业的命脉。相传他们来到卡塞尔学院是因为和希尔伯特·让·昂热签署了某项合作协议,他们毫无疑问不是一般的新生,至少不是路明非那种坐上列车前还在怀疑这个卡塞尔学院是不是野鸡学校的新生。 日本分部带着螺旋轰转的直升机机鸣声离开了布鲁克林,废墟之中重又只剩下了他们几个人,恺撒、芬格尔、洛朗宁以及路鸣泽。 “我们现在最可以肯定的是,带走路明非的,和带走诺诺的,是同一个人,路明非在废墟中留下的线索的确是‘诺顿公馆’。”恺撒说。 “从绘梨衣的‘侧写’中所看到的,的确是这样。”芬格尔点了点头,“这个人天然习惯隐藏自己,这是他生存的本能。在订婚仪式的那一天,上杉绘梨衣的言灵甚至没有经过诺玛的测序,他不可能知道学院里会存在第二位拥有侧写能力的人,但他还是无时无刻不在隐藏自己,好像这是他生存的本能。” “assassin。”恺撒说道。assassin的意思是“暗杀者”,无数的文学和动漫作品中都有这个名字,他们是黑暗中的刺客,他们从小所学的所有东西都是在教他们怎么在秘密中潜行,然后在出现的一刹那予人一击毙命。日本故事里的忍者,还有刺客信条中信仰之跃的刺客,都是属于assassin。 “订婚仪式的当天,他在卡塞尔学院的诺顿公馆,路明非失踪的时候,他在布鲁克林的八大道唐人街,这是他能够完成作案的必要条件。”芬格尔接着说。 “还有,他应该认识诺诺。”恺撒补充说,“在上杉绘梨衣的‘侧写’中,他和诺诺有过一段短暂的交谈,诺诺不是那种会跟来者不善的陌生人有说有笑的人,她学习过巴西格斗术,理论上在遇到危险的一瞬间就会给他一个转身飞踢。” “订婚仪式的当天在卡塞尔学院,路明非失踪的时候在布鲁克林,还认识红发巫女陈墨瞳,怎么看这些条件怎么像是……弗罗斯特?”芬格尔自己也对自己得出的结论有点震惊。 “不,不是弗罗斯特。”此时,洛朗宁出声打断了自己这位新闻部部长的猜测,他说,“路明非失踪的时候,弗罗斯特还在跟我打口水仗。我一路盯他盯得死死的,就是怕他整什么幺蛾子,他都没有机会进唐人街,我把警戒线严防死守,他带来的所有人里没有一个逃过我眼皮子底下的。” 这一点洛朗宁的确可以保证,他对自己的敬业深感自豪,他甚至一路拿着相机把警戒线上发生的一切全程录了下来。如果有人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逃离他的视野,那得什么水平?昂热校长吗? 洛朗宁想了想,继续说道:“其实,还有一个关键的问题是,为什么弗罗斯特会来到布鲁克林?他是为了路明非来的?” “不,应该不是。”芬格尔摇头,“在出来之前,我让eva我调查过弗罗斯特的行踪,在他离开学院开着直升机前往布鲁克林的时候,路明非甚至没有从青铜门中出来。他来得如此地凑巧。但他出发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路明非会出现在布鲁克林。从卡塞尔学院到布鲁克林的飞行路程是四个小时。” 芬格尔说得没错,而弗罗斯特本人也对恺撒澄清过,他说他与路明非的失踪无关,那他为什么会来到布鲁克林,为什么…… “我想我明白了。”洛朗宁突然一个激灵,他好像一下子想通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弗罗斯特来到布鲁克林根本不是为了路明非,他是为了那条龙来的。” “那条龙?”恺撒皱眉。 “就是这家林家早茶店的管事,他的真实身份是一条龙,他刚刚死了,整个胚胎爆裂。恺撒,你们家族知道他的存在,我们在八大道唐人街盯了他很久,我们亲眼看见加图索家族的人跟他在一个隔绝信号的房子里交谈,或许,我是说或许,或许那几个人早就知道他是一条龙呢?” “家族知道一个伪装成人种的龙裔……”恺撒低着头沉思。 “bingo!”芬格尔突然打了一个响指,“我觉得这个猜测很有道理。我调查过弗罗斯特离开卡塞尔学院的时间,那时候你们正在八大道唐人街驱散唐人街的人流。如果加图索家族在布鲁克林藏有暗哨,他们完全察觉得到你们将会做什么。” “所以弗罗斯特是来收拾烂摊子的,对于加图索家族来说,这是一个需要藏在黑暗里,最好完全毁掉的秘密。当秘密有可能暴露的时候,他就要出来收拾这一切。” 芬格尔和洛朗宁都看向了恺撒,毕竟他是未来加图索家族的家主,无论他接受与否,这些可能都会成为他生命中的一部分,像是冬天手上长出的脓疮。 “原来弗罗斯特所说的等我继任了家主之位才可以告诉我的秘密就是这个。”恺撒倒是不屑一顾,“不过真像是家族的做派,某些阴暗的、潮湿的秘密,需要一个足以承担一切的人来背负。几千年的无聊的故事混成一团,如果我某一天继任了家主之位,恐怕我会先需要坐在椅子上听那些老家伙讲家族里的丑事听七天七夜。” 第二百零一章 真相 恺撒先生真是大义!芬格尔真想这么夸恺撒一句,但这句话他还是没有说出口,因为恺撒的表情也并不轻松,他应该是所有人里与诺诺和路明非失踪事件牵连最深的人,也是最希望诺诺和路明非立马闪现在他面前的人,但造成一切的极有可能是他的家族,还是个心心念念一直要他继承家主之位的秘党第一大家族。 恺撒跟家族的关系并不好,这已经称得上人尽皆知,但他作为家族选定的领袖,他的人生好像一出生就被绑上了链条,他好像经常身不由己。 “他不是跟弗罗斯特来的。”此时,路鸣泽抬起了头。从一开始路鸣泽就一直有些沉默,他像是沉入了雨中的黑影,潮湿笼罩了他。他此刻突然抬头说话,所有人都看向了他,他的瞳孔甚至是耀眼的黄金色。 路鸣泽说:“他一直都在这里。那个凶手一直都在这里,在弗罗斯特来之前就在这里。” “为什么这么说?”芬格尔问道。 “弗罗斯特出现的时候,总共有七十五架洛克希德yah-64直升机。yah-64只有四个座舱,也就是说包括弗罗斯特在内,加图索家族总共来了三百个人。我用言灵·神瞳记录了他们每一个人的脸,在弗罗斯特离开的时候,他们全部乘上洛克希德走了,来时是三百人,走时也是三百人,一个人不多,一个人不少。” “叔父的亲卫队,一小队加上他正好是三百人。”恺撒补充说。 “那他们就没有作案的空间。”芬格尔一拍脑袋,“他们没有办法带走路明非!除非是把路明非切碎了丢进某个下水道里。” “如果是那样,我会让他们全部陪葬。”路鸣泽突然站起了身,此时的他已经褪去了邪恶的红瞳,甚至瞳孔如同黄金一样圣洁,但某种“吾不畏杀天下人”的气质还是让所有人不寒而栗。 他转向了洛朗宁:“师兄,我需要你们记录的加图索家族人员的名单,就是我们在青铜门中的时候,跟那条龙会面的那几个人。” 洛朗宁……他不小心打了个寒颤。虽然路鸣泽很恭敬地喊他师兄,虽然路鸣泽说话还带着谦辞,但某种血意和寒气还是直涌上他的脑海,一轮邪腥之月像是咒印一样突然幻视。之前路鸣泽“处决”弗罗斯特的场面实在是太让人难忘了,那简直就像是神降在人身上的惩戒。 洛朗宁写下了那几个名字,里面甚至有一个他的老熟人:塔克文·加图索。 路鸣泽看着那份名单,长久地出神。其实洛朗宁知道,他们几个都不是真正的凶手,因为在他们执行计划捕猎那只龙种的时候,他们早就离开了布鲁克林,塔克文·加图索甚至已经启程返回了学院。 “他们都没有完成这一切的先决条件。”恺撒看着那份名单也摇了摇头,“他们的血统并不高,他们的言灵不可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在这么多人面前带走诺诺和明非。” “有人欺骗了你,恺撒师兄。”路鸣泽看着恺撒。 “还有你们。”他又看向了洛朗宁。他说的是当时在布鲁克林负责监视的执行部七组。 “不过,这也不奇怪,毕竟他也欺骗过我,他甚至欺骗过我的‘神瞳’。” 路鸣泽眼中的黄金瞳愈发的圣洁和耀眼。黄金瞳是混血种血统的标志,也是他力量的标志。忽然间,废墟内所有人的眼睛被黄金瞳所占据,就像是黄金色的太阳降临大地。 他好像是在诏告神威。他说神已经知道了真相。 路鸣泽已经知道了真相。 “凶手的几个必要条件:订婚仪式的当天,他在卡塞尔学院;我哥哥失踪的时候,他在布鲁克林,我们之所以没见过他,只不过是因为他隐藏了自己;他认识诺诺师姐,还有,他的言灵让他看起来像是一个鬼缝成的影子。他就是那个加图索家族的‘暗哨’,给弗罗斯特发出信号的,其实是他。” 路鸣泽突然看向了恺撒,他说:“恺撒师兄,这个人的名字,与你有关。” —————— 此时的尼伯龙根中。 白色的茧丝缠绕在洞口,血淋淋的血手拨开了一个一人身的空间,卢修斯就是用血手拨开了这么一点入口,然后钻入了洞中。 而在那之后,林凤隆也钻入了这个洞口。他们像是有着同样的归属地,有某种声音在感召着他们前进。 “我就说了前面是混血种的耶路撒冷。”诺诺朝洞口中看了一眼,黑漆漆的雾翳遮盖了洞中的视线,她什么也看不见。 “耶路撒冷……每个混血种的应许之地,感觉里面会有一些搔首弄姿的母龙。”路明非也跟着吐槽。 “可能是黑王尼德霍格建造在尼伯龙根里的卡塞尔学院,只招收血统纯度在50%以上的混血种,日常的课程训练是怎么把翅膀当作床垫和怎么挂在树上倒立。”诺诺也吐槽了两句。自从掉下这棵世界树,两人本来绷紧的神经反倒舒缓了一些。他们现在离目标越来越近,本该沉重压抑的气氛也没存在多久,一路上都是两人吐些烂梗和烂槽。 因为没这些烂梗和烂槽他们可能就完蛋了。在青铜城的时候还有恺撒楚子航,还有叶胜酒德亚纪,还有路鸣泽,现在只有你们两个人。诺诺还不是像楚子航师兄那样的杀胚武士,你路明非吧……你的格斗课程在全校名列倒数第一。 但还是只能往前走,这个时候根本没有后退的可能。这种时候,只能依靠勇气,还有——“爱笑的人运气不会差”的运气,还好你身边还有她,还有诺诺,否则你现在可能还在那世界树底下往上爬树。 一声不吭地,诺诺的身体探入了洞中。路明非知道诺诺是在保护他。比如这个危险的洞口,她甚至没有给路明非出声吐槽的机会,就率先钻入了洞中。如果里面有什么危险,比如一条龙的巨颚之类的,她甚至还有时间喊你赶紧跑。 “哇……”诺诺发出一声惊呼,“明非,你绝对想象不到这里面是什么。” 路明非也钻入了洞口之中,然后他看到了—— 第二百零二章 洞穴 一团深不见底的黑色,连一点光都没有,他连诺诺都看不见在哪。 “surpise!是一个——洞穴!”诺诺这个时候还有心情跟他开玩笑。 诺诺启用言灵·蜃景,为自己造了一把火把,火把印着她鲜艳的红发。路明非看着眼前的诺诺,今天的诺诺好像比平时的温柔一些。 废话!这可是在尼伯龙根,她可是拖着你这个拖油瓶,她担心你一不小心被吓晕过去了,那她还要拖着你一百四十斤的肥肉找这座尼伯龙根的出口。 “都二十一世纪了,龙都还没有发明出电灯。”火把握在诺诺的手里,他们才终于看清了周围是什么。 一个深不见底的洞穴,像是山间挖开的一条无止境的甬道,火把往前探过去,根本看不见尽头。 只有林凤隆跪倒在地,一边祈祷,一边诵祝,一边往前匍匐前进。 “明非,你能听到什么声音吗?”诺诺问道。 “什么声音?”路明非仔细听去,才听见在林凤隆的祝诵声之外,还有秩序的咚咚声,声音从洞穴的深处传来,咚,咚,咚,咚,咚,咚,像是有间序的擂鼓。 “像是有人在开欢迎仪式。县里仪仗队来接咱了。”路明非说。 “看起来县门口挂了个大红帐,左边写着:喜迎状元郎路明非高中榜首,右边写着:恭贺女将星陈墨瞳班师回朝。” “还有个神行太保在给咱们开路。” 路明非说的是——林凤隆。林凤隆人没死,但也和死了无异。他像是一具行尸走肉,他眼睛里没有生气,耳朵里没有声音,无论路明非怎么呼他喊他甚至打他骂他他都毫无反应,路明非像是转玩具小车一样把他调了个头,他立马便又调转回去,他的心里好像有一个神圣的天域,他是不可扭转的殉道者。 “母亲。请救救我的母亲。”林凤隆的悼念词中突然多了一句词,这句词是他这么多祷告中唯一听上去有语气起伏,唯一像是人发出来的词。 “母亲。不要离开我。母亲。”林凤隆的眼里突然流下泪来,他的语调听上去像是个哭泣的少年。 “林掌柜!”路明非飞也似地冲到林凤隆的身前,他朝林凤隆挥了挥手,他还以为林凤隆恢复了意识。他原先明显是被某种外来的力量影响了意识,他所做的所有行为都是身体不可控的行为。 但林凤隆的眼中依然是虚无的颜色,他依然看不见路明非,他也听不见路明非的声音。 “母亲。你不要死。母亲。” “求你救救她。求你救救她。你要什么我都给你。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你要我的命也可以。我可以拿我的命换她的命。” “只要你能救她……只要你能救她……” 路明非,有些沉默地待在原地。他跟林凤隆并不熟,他甚至一度以为林凤隆是某个诱拐老唐的坏东西,但在这种地方见到他,竟让他升起某种不一样的情绪。如果可以,路明非想把他带出这座尼伯龙根。 “看起来他的母亲离开了她,而他这辈子最大的心结就是这个事。”诺诺看着林凤隆,说,“尼伯龙根会放大精神力的压迫,对于混血种来说,精神力失控就好像脑休克一样,现在他是不可能听到我们在说什么的,无论你怎么喊他都没用,你就算把他双手双脚全砍了,只要他还没死,他就会用他的躯干爬向那个地方。” 路明非知道诺诺说的是对的。混血种体内的龙血对于混血种来说是力量的源泉,也是力量失控的源头。这种血天生就是带着诅咒的,生生世世的诅咒。 “求你救救她。”林凤隆的额头磕出了血印。 “你要什么都可以。”林凤隆捣蒜一样,身体磕头跪拜像是上了发条的马达。 “求求你救救她。” “他陷入了某个幻境,或者某个回忆,这个幻境里有人可以救他的母亲,他就因为这个一直在向那个人磕头。”诺诺说。 真的是要命……路明非觉得诺诺说的是真的,他看着林凤隆的额头在泥土里捣出血泥,他有些不忍心,强行用“蜃景”变了一些棉花贴在他的额头。 他知道自己没办法阻止林凤隆,现在的林凤隆像是一个被强行安装了盗版系统的躯壳,他的系统里只有一项指令——走向指引他的圣谕。 路明非和诺诺就这么跟在林凤隆的身后,听着林凤隆声泪俱下地求着某个人救他的母亲。以林凤隆的年纪,他母亲即便在世,也应该已经过了八十岁的年纪,他现在事业有成,在布鲁克林经营着几乎整个八大道唐人街的产业,但在他的内心最深处,有某个失去的人一直藏在那里。 越跟着林凤隆往前走,路明非越听到清晰的擂鼓声,咚,咚,咚。 咚,咚,咚。 “那好像是心跳的声音。”诺诺说。 “嗯。”路明非点了点头。他也这么认为。尤其是他曾经用镰鼬感知过真龙的心跳,龙的心跳远比人类要磅礴有力,人从万米高空掉下来摔成粉碎才能发出那样的心跳声。 “从这里开始,石壁上都变红了。”诺诺用火把点着洞穴的岩壁,这里的岩壁像是用辰砂的鸡血石砌成的,像是随便敲一块就能敲出血来。 火把照亮了这个红色阴暗的洞穴,瘆人的血腥味传到路明非的鼻子里。那当然不仅仅是林凤隆捣糨糊一样捣出的血,这里的血由来已久,血甚至沿着土地和石块蔓延,血像是有着某种渗析的特质,如果时间足够的漫长,路明非甚至怀疑这些血红色能够染透整座尼伯龙根。 甚至包括那棵世界树。 “路明非,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这时,诺诺突然回过头,火把照亮他了明艳的红发和弯起的眸子。 “先听坏消息!”路明非直接举手。在这种鬼地方,谁都会有不祥的预感,当然要先听坏消息。 “坏消息就是,这里面应该是龙的心跳声。” 第二百零三章 茧 这也算不上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坏消息,是个傻子都知道这里面可能是一只龙。 “这几天我已经见了一二三四五……整整五条龙!没关系,我不怕,龙爱变成人形,说不定我们看见的是个金发碧眼穿着水手服的美少女。”路明非说。 “那还有一个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 “好消息就是,我们一直觉得这座尼伯龙根是死的,没有任何生命,连那棵世界树都像是死的,但现在来看,这里面有一个生命。” …… 这算个鬼的好消息!整座尼伯龙根都是死的,只有一条龙是活的,那说明这就是那条龙的尼伯龙根啊! “路明非,现在,我们真的要去拯救世界了。” “啊……”路明非愣了愣。他对这句话太熟悉了,日日背夜夜背,刚刚醒来的时候诺诺又对他说过一遍。但现在这句话是真的了,不是那个穿着紫晶色衣服女王一样为了把他从同学聚会中拯救出来让他装一把的时候,现在是真正的,拯救世界的时候。 “记得见机不对的话要跑。”诺诺对路明非做了一个“跑”的手势,接着,她走在前头,举起火把,她像是在举起某个朝阳的火炬。 真是事事都要让别人扛在前头……在青铜城的时候是师兄师姐甚至路鸣泽在前头,在布鲁克林的时候又是师兄和路鸣泽在前头,他好像是就是游戏里那个负责上buff的奶妈,不,他连奶的功能都没有,他只负责在一边跳舞给团队加buff。 林凤隆磕头的声音已经被那心脏跳动的声音所渐渐掩盖,他们越往洞穴深处走,那磅礴的咚咚声越像是钟鼓大印敲在他们的心口。林凤隆像是那个即将到达圣谕的求道者,他叩首的频率变得越来越高,他口中也只剩下了一句话: “救救我母亲。” “救救我母亲。” “救救我母亲。” 圣谕的门突然为他而开,一道狭窄的缝隙露出了圣谕的光,他饥渴地把自己的脸伸到那圣光之下,圣洁的金色和血印的红色照亮了他的脸。 “到了,明非。”诺诺提着火把往前走去,他们已经到达了林凤隆面向的那个圣谕,林凤隆身体失控,精神力被压迫,是因为这里有一个声音一直感召着他。 那道狭缝中漏出的光就在她的眼前,林凤隆已经走出了洞口。她稍微定了定心神,也往前探出头去。 她看见的是—— 缠绕在树根上的一个巨大的茧,血红的脉搏搭在血丝之上,像是张烈的毛细血管。它生机勃勃,你不用靠近它也能感受到它磅礴的生命力。它像是这座尼伯龙根的心脏,跳动,沉重而磅礴地跳动,在它面前,你会感觉所有的其他事物都是死的,只有这个茧,沐浴着天空投射下的耀眼的金光,又澎湃着血红色的脉搏的茧,才是这座尼伯龙根里唯一的活物。 咚,咚,咚。 像是欢迎的序曲。 诺诺顺着洞口走了出去。 路明非也尾随在他之后。 “我滴个乖乖。”路明非抬头看着这个巨大的茧,这个茧论体积堪比一架重型运输机,它要是出现在人类世界,他甚至会怀疑这是奥特曼的特摄现场。 “像不像是它把这座尼伯龙根吸干了?”诺诺说。 “像,太像了。”像得不能再想了,这个茧简直就像是活的,就算它只是一个血丝缠绕的茧,路明非也感觉它是活的,他感觉它的那些茧丝随时都能化身成克苏鲁触须,就像是当时在布鲁克林一样。 诺诺低头摸了摸血红色的土地,在这个茧的下方,血色蔓延了整片土地,好像这里是古时代的战场,无数的鲜血汇成河流,最终浸入土地中,才会有这样血红色的泥土。 “元素在移动,所有的元素的确是向着这只茧在移动。”诺诺说。 “什么意思?” “你听说过一种叫作水葫芦的植物吗?原产于南美洲的亚马逊流域,这种植物下部有个类似葫芦的气囊,只要在池塘里丢上一颗,不用多久它就能蔓延到整个池塘,水葫芦会抢夺其他水生植物的空气,最后其他植物都会坏死,整座池塘里只会剩下水葫芦一种生物。” “师姐你的意思是……这棵茧,它抢夺了其他生命的空气?” “是的,这座尼伯龙根其实是一个巨大的沙漏,不是说它的外形像沙漏,而是……所有的元素都在往这里汇集,就像沙漏一样。所以这里的土地才会是枯萎的,因为连大地的生机都被吸走了。” “师姐……”路明非一下子想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他有些迟疑地说,“还有那棵世界树。” “世界树的生命力也被吸走了……”诺诺的脸色不太好看,“所以越接近世界树的底端,越干枯和开裂,只有树的顶端还留着一些生命力。” “这究竟是……什么?”诺诺看着那颗喷薄欲出的茧,那简直就是一个跳动的心脏,红色的茧丝就是它的毛细血管,它茹毛饮血,它贪婪而又邪腥。 “一只龙。”路明非觉得这简直是开卷考。 死去的龙化为龙茧,需要漫长的时间才能苏生。它需要吞噬生机,吞噬力量,吞噬精神力,它已经不知道孵化了多少个岁月,它一直就在这座尼伯龙根里,路明非和诺诺不过是偶然打开了这个洞口。 诺顿和康斯坦丁的苏醒花了多久的时间?两千年,两千年的时间,人类社会已经从封建制度的汉朝演变到今天能登上月球能潜入一万米的深海。这只龙茧孵化了多久的时间?或许远远不止两千年,这是诸神黄昏谕言中陨落的茧,诸神黄昏是龙族的终宴,诺顿和康斯坦丁在诸神黄昏时甚至都没有出现过姓名。 此时,林凤隆已经走到了那只茧的身前。这棵巨大的跳动的心脏,林凤隆在它面前就像是一只坍缩的蚂蚁,他怔怔地靠了上去,手抚摸着心脏的表皮,他像是终于找到了归宿,靠在茧猩红色的表面,他眼睛里的泪水止也止不住,他说: “谢谢你。谢谢你救她。” 然后,那些毛细血管一样的茧丝,突然伸出丝须,丝须将林凤隆包裹其中。一瞬间,林凤隆的人体被卷积进那棵巨大的心脏中,血红色漫漶开来,那血红色的茧一瞬间血色旺盛。丝须满足地颤动,它又吐出林凤隆来,此时的林凤隆,只剩下了一张干枯的表皮,那张表皮还留着残缺的满足和笑意,它轻飘飘地黏在了地上,嘴中好像还在对这棵茧表示感谢。 第二百零四章 半朽世界树 他死了。一切只发生在咫尺之间。 “林掌柜……”路明非看得心有余悸,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了,快到他甚至来不及阻止,等他喊出“林掌柜”三个字时,林凤隆已经被啃噬得只剩下一张人皮面具。 果然,它是在引诱林凤隆。龙族强大的精神力的威压破坏了林凤隆的脑部神经,林凤隆早已经是一具行尸走肉。而这具行尸跨越千山万水,每一步都怀着无比虔诚的祷告,最终不过是——成为这只茧的养料。 吸走混血种体内的血,那就是茧孵化的养分,是它生机的来源,为什么靠近这里的地方连石壁都带着血腥的红色,因为那就是它力量的源泉! “它在用龙血重生!”路明非脸色很不好看,他想起了某件喋喋不休的往事。就是在那座青铜城中时,康斯坦丁对诺顿说,“吃掉我,吃掉我,你就能冲破一切的牢笼”。要死,龙是可以吞噬同类的,康斯坦丁的精神力足够让残弱的诺顿重新登上王座,那这里的这只茧呢?它在这里沉睡了可能已经有数千年,这里就是它数千年来吞噬的龙血,血红色已经浸染了岩壁,它还需要多少龙血,还需要多少力量才能够苏醒?等它苏醒的时候,这个世界将会发生什么? 路明非不敢想下去。毕竟,在这座尼伯龙根之外,可是卡塞尔学院! “小心,明非。”诺诺突然将路明非拦在了身后。她警觉地蹲在地上,心随意动,一把匕首在她手里凝聚成形。 有人!路明非也感知到了不对劲,在这棵巨大的龙茧身后,还隐藏了一个人形,他细簌的脚步声几乎被这只茧狂烈的心跳声所掩盖。 他走出了茧的身后,他低头抚摸着地上的人皮,他的脸上露出了巨大的惊讶和满足。 与此同时,诺诺翻身立腕,她一个滑跃,匕首立在了这个人的脖间。 那当然是——卢修斯。卢修斯·加图索。本该是这座尼伯龙根里除了他们之外唯一的一个人类。不过后来又出现了林凤隆。现在,林凤隆死了,他又成了这座尼伯龙根里除了他们之外唯一的一个人类。 “很像是中国武侠小说里的那种女侠。”卢修斯看了两眼诺诺,说,“难怪恺撒会喜欢你。你的确是学校里最受欢迎的那种女孩,恺撒会觉得只有你配得上他。” “你早就知道这里是什么,对不对?”诺诺没有理卢修斯的胡言乱语,在这种地方,谁还有心情跟你聊一些风花雪月的事情。 “正如你所见,这是一座尼伯龙根。陈墨瞳女士,你肯定知道尼伯龙根是什么,恺撒肯定告诉过你。尼伯龙根与我们的世界存在一个交点,而这座尼伯龙根的交点,就在我们刚刚所在的地方。我们只不过是打开了它被隐藏起来的入口。”卢修斯伸开双手,拥怀天地,好像这是属于他的尼伯龙根。 “你早就知道?” “当然。我说过,我是卡塞尔学院的客座教授,我研究龙族历史和龙族血统论,尼伯龙根是龙族秘密的重要一环,我翻阅过所有有关于尼伯龙根的书籍。” “我们刚刚在的地方,是不是学院?是不是卡塞尔学院?”此时,路明非跳上来问卢修斯。他也有一股脑的问题要问,这些问题可能只有一个人知道,那就是卢修斯·加图索。 “你猜对了,路明非先生。”卢修斯看了一眼路明非,说,“卡塞尔学院本来就是混血种不可缺少的秘密,它是带着秘党的秘密诞生的,它甚至承担着秘党的使命。你们看到那棵世界树了吗?它就在卡塞尔学院的徽章中。半朽的世界树,一半枯,一半荣,枯的一半在这里,那荣的另一半呢?” “卡……卡塞尔学院。”路明非感觉自己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 “你说对了,路明非先生。卡塞尔学院为什么会建在山上?其实它不是建在山上,它是建在树上。那座山是掩埋世界树的躯壳。在卡塞尔学院底下,隐藏着半截荣升的世界树。” 路明非……他感觉自己当即宕机了,他震惊得说不出话来,卡塞尔学院不是建在山上,而是建在树上?卡塞尔学院底下是一棵世界树? “你见过那截世界树?”诺诺问。 “没有。那是一百年前最天才的混血种的鬼斧神工。一百年前,世界上还在爆发世界大战,美洲大陆才被开垦不久,混血种就已经把这里包装得如此完美。你们听说过一个秘密吗?卡塞尔学院的地下远比卡塞尔学院的地上要更加庞大。其实何止庞大数倍,你们所能看见的地窖和炼金部,其实不过是卡塞尔学院的冰山一角,更深的秘密只有一百年前的老家伙才知道。” “你是说昂热校长?” “哈,希尔伯特·让·昂热。的确,他是一个知情人,他是一头眼睛里带着火焰的狮子,他也承载了很多秘密啊,他独自背负着百年的期许,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一个人,可能只有他这样的人才能承载这么多的使命和秘密。不过你放心,他是爱你们的,他爱他的每一个学生,他以他教育家的身份骄傲。如果学院出了问题,他会是站在火焰中的第一个人。” “你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 “我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卢修斯看了看诺诺,在他眼里,诺诺像是个小女孩儿,“我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那当然是因为,我活得长。我不仅活得长,我还是加图索家族的人,加图索家族天然就能接触到很多秘密。加图索家族已经延续了上千年,而这几千年的时间,加图索家族都是秘党的第一大家族。那当然不仅仅依靠的是血统,那更依靠的是——秘密!你以为昂热为什么会聘请我做卡塞尔学院的客座教授?因为我们有秘密需要交换,而且我能帮助他解决一些棘手的问题。” 第二百零五章 新生 “你指的是什么?” 卢修斯重又看了看诺诺,看着诺诺手里的匕首还架在他的脖子上,他说:“陈墨瞳女士,你这样可不是问问题的态度。” “不过,算了。毕竟我对你们也有所保留,既然我已经来到了这里,算是我欠你们的。”卢修斯自顾自地笑了笑,说,“卡塞尔学院建在世界树之上,我们刚刚所在的地方还是这座尼伯龙根的入口,所以会受到龙文秘语的影响。你们所看到的那座白色的建筑,其实不是我造的,它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存在,而我不过是对它做了一些修饰。它是为了镇压这里的龙文秘语,甚至特地用弗拉梅尔的言灵·戒律做过处理。但近几年,言灵·戒律已经渐渐压制不了这里的秘语,甚至有地窖中炼金部的人员受到扩散的龙文秘语的影响,昂热和弗拉梅尔已经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才会让我来调查这里的一切。” “你调查出了什么?” “我调查出了什么,不正摆在你们的面前吗?”卢修斯浅笑了笑,“这里有一只龙正在苏醒。龙苏醒之后,就会离开尼伯龙根,走进我们的世界。他们甚至会伪装成人,或许还会伪装成卡塞尔学院的学生。” “你为什么会知道这里有一只龙正在苏醒?你在没进入尼伯龙根之前就知道这一切。” “因为,我听到了它的呼唤啊。”卢修斯笑意盎然,“在那个尼伯龙根的交点,每天都会有无数的龙文出现在我的脑海,那是这只龙茧跨越空间的力量,他的低语都像是神谕,我能感知到它,我能感知到它在呼唤我。” “那是龙族精神力的威压。”诺诺说。 “或许是吧。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卢修斯看着眼前的这个茧,他的眼神好像看着自己襁褓中的婴儿,“我毕生的研究就是在研究龙族的历史和血统,因为我觉得那里藏着世界源初的秘密。而我现在就在这里,我看见的就是世界源初的力量。宇宙的奥秘就在我的眼前啊,路明非先生,陈墨瞳女士,你们明白我的感觉吗?宇宙终极的奥秘就在我的眼前,我离他这么近,近在咫尺。你们觉得人诞生于世间是为了什么?你在获得你的意识之时毫无知觉,而在你意识到你具有这副身躯的时候,你的人生已经生不由己。我们为什么要诞生于此啊?你们想过这个问题的答案吗?几十年,甚至百年,这么漫长的时间,难道是为了享乐吗?难道是为了肉体的欢愉吗?太浅薄了。我们诞生在这个世界,我们生下来,又死去,我们只是这个世界微不足道的一部分,但如果我们探寻到了这个世界的奥秘呢?我们就能重回到这个世界本身,她是我们的母亲,我们是发现了我们母亲的本身。” ……这个卢修斯疯了!路明非不知道怎么接他的话,他只感觉这个卢修斯应该重回中国中学课堂重学马列主义和唯物主义,他好像沉湎在了自己巨大的幻想之中,就跟林凤隆一样! “你说这只茧是世界源初的力量,你知道这是谁的茧?”诺诺问道。 卢修斯看了看诺诺,又看了看路明非,他的眼神中有些不屑,他似乎是觉得两人应该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但他们却需要他来说出口。 “诸神黄昏之时,是龙族终日的末宴,黑王尼德霍格埋于累累骸骨,那是龙族终焉的哀歌,这当然是——尼德霍格的龙茧!” 路明非心里一紧,他下意识地也以为卢修斯会回答这个答案,但当话真的从卢修斯的嘴里冒出来的时候,他还是感觉脑袋一懵。 眼前的这个茧,这个血红色包裹而成的茧,毛细血管张开,刚刚吞噬了一张人血,这是黑王尼德霍格的龙茧…… “你有什么根据吗?”诺诺问。 “所有的力量都聚集于此,连世界树都是枯萎的,但这里却宛如新生!你们不觉得这里就是母亲分娩时的子宫吗?同样的鲜血淋漓,却又同样的——充满着新生的希望!” “也就是你没有依据,这些都是你猜的。”诺诺看着他。 “真相就摆在你们的面前。你们难道没有听到他的呼唤吗,他说:靠近我,我就是你找寻的秘密。” “那是龙族精神力的秘语!”诺诺大喊,“你疯了吗?卢修斯。你难道不知道龙文秘语会让混血种陷入幻觉吗?还是说你没有参加过卡塞尔学院的入学考试,你不知道卡塞尔学院的入学考试就是一段龙文秘语,而考试时所有的学生都会失去意识随龙文舞蹈!” “那是没有经过训练的混血种,而我与他们不同,我见过真正的龙。”卢修斯昂起头颅,他丝毫不觉得自己受到了这个茧的影响,他还在为他找到了世界的秘密而得意。 “那这个是什么?”诺诺指着地上的那副林凤隆的人皮面具,“你以为的接近世界的秘密,最后的下场就是这个!你会被吃干净吐出骨头。” “我知道,成为尼德霍格苏生的一部分。”卢修斯丝毫不见惧色,“我既然来到这里,我当然知道这是什么。但你们以为新王的苏生难道什么都不需要吗?这些都是供给他的龙血。无数的混血种前仆后继来到这里,都是为了给新王诞生奉上新鲜的龙血。这个世界上存在着这么多隐藏的尼伯龙根,每个对新王存在虔诚的信徒,都会来到这里,成为新王新生的一部分。” “这个世界上有多少尼伯龙根?”路明非出声问道。他对尼伯龙根充满了怀疑,因为他上一次见到林凤隆还是在布鲁克林的青铜城,但转眼之间,他就在世界树地下看到了他! “尼伯龙根是由龙的精神力创造的,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多少成熟的龙种,就会有多少尼伯龙根。”卢修斯瞧了路明非一眼,说,“尼伯龙根与现实世界存在着一个交点,尼伯龙根之间也存在一个交点,我不知道这个交点是由谁创造的,或许是你们,路明非先生和陈墨瞳小姐,由你们这种言灵·蜃景的拥有者。” 第二百零六章 巾白 该死!路明非心里突然生出了一个奇怪的念头,一个非常离谱非常诡异的念头,当时,在青铜门消失之后,老唐跟他说了一句话…… 此时,见诺诺和路明非沉默良久,卢修斯继续说道:“路明非先生,陈墨瞳女士,这里的一切本该与你们无关。这一切只是我的旅途,却不是你们的。我找到了我的归属地,这里是我的圣地,我所有的心血都会投注于此。我会穷极我人生的时间找寻宇宙的秘密,即便我死了,埋葬于此,我也不会有任何怨言。” 他的眼神中是某种虔诚的炙热,他看着身边的那棵心脏,喜悦和爱护之情几乎溢于言表,但诺诺和路明非一个把剑匕首在他的肩上,一个气势汹汹要兴师问罪。这副画面有些滑稽,好像卢修斯真的是一个为科学奔命的伟人,而诺诺和路明非是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民科。 “当你们的人生走到尽头时,你们就会明白什么才是生命的真谛。”卢修斯白色的须发像是结了冰,路明非这才意识到他相比于参孙记忆中的那个卢修斯老了这么多,你甚至感觉他是在来到这座尼伯龙根时忽然衰老的。 “路明非先生,陈墨瞳小姐,你们不该来到这里的,这里是我的归宿,却不是你们的。这里是混血种的终焉之地,我的余生将埋葬于此,我会在这里与宇宙归于一生。我会记录我所有的研究结果,如果你们将来重新回到了这座尼伯龙根,看到了我的实验笔记,或者看到了化为龙侍的我,不要为我伤心,你们可以在卡塞尔学院的墓园里为我献上一束无名的花,那是对我的嘉赏。” “你们该走了,路明非先生,陈墨瞳小姐。”卢修斯为他们做了一个绅士的请的手势,他好像把这里当成了他家,他现在在请这些客人离开。 …… “你们不是希尔伯特·让·昂热那样狂热的屠龙者,路明非先生,陈墨瞳小姐。他有满腔的怒火需要向龙发泄,但你们却没有。离开这里是你们最好的选择,谁知道这里的龙茧还有多久会苏醒?也许是一天,也许是一万年,你们没有必要把你们的生命浪费在这里,你们还有大好的青春和年华,去跟你爱的人狂拥吧,那才是你们想要的生活。” 路明非感觉这个卢修斯应该是某个狂放派的哲学家,或者是在什么共济会互助会上面大谈人生真意的牧师,他感觉自己的头顶沐浴金光,他只差把自己舍利子挖出来给你看看轻重了。 问题是…… “我们怎么出去?”路明非问。 “是你打开了这扇门。”卢修斯疑惑地看着路明非,“言灵·蜃景拥有打开尼伯龙根交点的能力,你怎么进来的,就可以怎么出去。” 用言灵打开尼伯龙根的交点吗?路明非试了试。他用“蜃景”还原了那面当时他们无止境坠落的镜子,但那面镜子光滑如净,一尘不染。 “我顶你个肺,什么都没有。”路明非欲哭无泪。 “路明非先生。”卢修斯惊疑地看着路明非,“路明非先生,你既然没有十足的把握出去,为什么要进入这座尼伯龙根?虽然我的确对你们有所隐瞒,但一切在尼伯龙根打开的那一刻就结束了,这只是我的归属地,与你们无关。在进入尼伯龙根之前,我为你们用‘钥匙’打开了那座建筑的门,出去就是卡塞尔学院,你们可以向eva求救,你们可以回到卡塞尔学院,而这里的秘密将随我一起封存。” 路明非……他咸涩的眼泪几乎划过嘴角。 “你神经病啊!”他忍不住吐槽,“你怎么不早说啊。” 我也不想掉进这里啊,但这里像是安了一块吸铁石一样,我一碰那树皮就哐当一下掉下来了,你以为我想来啊,我只想回学校去补考我的《龙与言灵学》,谁要管你什么宇宙奥秘,世界终极啊!我只想回去见我的弟弟小恶魔路鸣泽,还有恺撒师兄,楚子航师兄,叶胜师兄和亚纪师姐,还有芬格尔和诺玛师姐,还有昂热校长,谁愿意陪你在这种地方厮混啊,这里像是随时都会撕出一只龙王。 “卢修斯。”此时,诺诺的匕首还架在卢修斯的肩上,“卢修斯,我不知道你说了多少谎话,但你曾经说过找我合作的理由。你现在已经到了你的目的地,你不要跟我说你要在这里研究一百年才能研究出结果。” “你说那个啊……还真是不凑巧。”卢修斯说,“有关于你的身世,你作为‘被挑选的加图索新娘’的秘密,老实说,其实我对你的这些秘密不感兴趣,应该说,我对加图索家族的那些无聊的琐事早已失去了兴趣。你会成为谁的新娘,恺撒·加图索愿意娶谁为妻,还有弗罗斯特和庞贝以及家族里那些老不死的,我对这些全都不感兴趣。我是世界源初的探索者,而他们还沉浸在某些小利小惠的纠葛中,我跟他们完全不同!他们一辈子也发现不了这里的秘密,但是我发现了!” 路明非看到诺诺手中的匕首握得更紧了。真的,跟一个人相处,你不看到最后,你都发现不了他是神经病! “陈墨瞳女士,你的言灵可以打开尼伯龙根,这的确是我的推论,而我也是依靠这个推论来到了我的归终之地。至于你是谁,还有你的秘密,我不感兴趣。不过,至少我证实了我的推论,至于研究你的身世,研究你究竟是谁,这个世界上有人比我深入地多得多,比如他。你如果想要知道答案,就去问他吧。” “他……是谁?”路明非好像明白卢修斯指的“他”是哪一个,就是在布鲁克林带走他,也是在诺顿公馆带走诺诺的人。 “他是谁?”卢修斯复述了路明非的话,他看着路明非,笑了笑,说,“他是加图索家族的守护者,也是恺撒的守护者,至少他自己这么认为。” 卢修斯为路明非在空中写着字迹,他用中文的笔画横空写着: 巾…… 白…… “巾白?”路明非当场愣在原地,巾白是什么意思?巾白,白巾? 白巾? 白巾…… “路鸣泽?”路明非脱口而出。只有路鸣泽爱在胸口别一束白色的领巾。 第二百零七章 地窖 与此同时,卡塞尔学院,地窖。 塔克文·加图索穿着整洁的白色隔离衣,手中记录着实验数据。在他面前是一个圆柱形pp容器,容器内装的是70%的福尔马林,福尔马林中浸泡的是一个从四肢往下全部蜕化成鳞片的死侍,他只剩头部还残留着人类的形态。 叶胜。 这里是卡塞尔学院的冰窖,冰窖里关押着两千多具半龙半人的死侍,只有塔克文面前的这一具还算拥有人形的某些面貌。 塔克文的实验数据记录完毕,他放下了记录本,斜眼看着在他身边的另外一个人——虎背熊腰却身形猥琐,浑身透露着和塔克文格格不入的气质。 芬格尔。 “芬格尔。你如果是为了监视我,这里有eva的环形摄像头,身为eva的开发者,你完全可以躺在家里监控我;你如果是为了帮助我,恕我直言,你对炼金术的了解约等于零,即便是我把实验数据丢到你头上,你也看不懂结果。你在这里浪费了两个小时的时间。” “那怎么能呢!我是在观摩世界上最伟大的炼金术士!”芬格尔赶紧上去凑近乎,“塔克文师弟,叶胜师弟怎么样了?” “还没死。”塔克文说,“龙血异变飙升,甚至挤压了神经系统,很危险。一般的混血种的神经系统都会在这个时候永久损坏,变成不受控制的死侍。但叶胜的龙血导致他身体异化,大脑却没有产生突变。” “为什么?” “根据酒德亚纪的描述,应该是因为他在龙化的时候大量地失血。而且他并不是普通的失血,他是被直接抽走了体内的龙血。当龙血不足以压制体内的人血时,龙化的过程就会停止。” “因祸得福?” “可以这么说。从没有人在龙化的过程中大量地被抽取龙血,普通的混血种连跟这种力量抗衡的能力都没有,就会毫无意识地堕化为死侍。但这是一个很好的研究方向,在混血种龙化的时候快速地抽取龙血,阻断龙化的过程,或许这是将来应对死侍的一种办法。” “hiv?”芬格尔想到了这种人类至今为止依然没有攻陷的病症。 “有点类似。hiv在初感染的时候可以通过阻断药快速地截断,但时间只有七十二小时,一旦过了七十二小时,吃再多的阻断药也没用。” “那叶胜师弟……算是吃了阻断药吗?” “根据我记录的实验数据……叶胜体内的龙血比例已经低于了50%,他的身体状态比较稳定,不像其他的死侍,体内的龙血就是暴躁的不可控因子。” “但他的身上仍然长满了龙的鳞片……” “龙化是不可逆的,从古至今只有人蜕变为死侍,从来没有死侍蜕变成人。只有真正的龙种才懂得怎么掩盖自己的体态和龙形,他们能够化身为混血种,混在人类社会当中。而我们化为龙形的结果则是——失去意志,近乎死亡。” “那叶胜师弟现在就像是,一个植物人?” “可以这么说。他的大脑遭受过很严重的神经压迫,这种压迫导致他暂时失去意识,他的身体机能还在工作,但他的大脑在沉睡。” “那有没有办法救他?” “救叶胜,等于完成龙向人的逆化,等于探索龙的起源,炼金秘史里研究了几千年的东西,没有那么简单。” “但你可以!你是最伟大的天才!昂热校长把这两千个死侍的研究权交给你,正是因为你是他认识的最伟大的天才!” 塔克文斜眼看了芬格尔一眼,他的眼神中有一丝不屑。塔克文和芬格尔共事过几年,他最清楚芬格尔这个人了,能把你夸成爱因斯坦绝不会把你夸成爱迪生。他们在一起研发eva的时候,他每天都要殷勤地跑上来给他揉肩搓背,塔克文还曾经一度怀疑过他是某些人安插在研究组里的奸细。 “听说你们捕获了一只次代种的龙骨?”塔克文问道。 “哎呀,塔克文师弟消息真灵通!”芬格尔拍了拍塔克文的肩膀,“你说的没错,纯种次代种!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参孙,就在几个小时前新鲜出炉的龙骨,捕获者是恺撒·加图索、楚子航、路明非以及路鸣泽,可以说是学院现在最强大的战斗力,两个超a级和两个s级。” “有纯种次代种的龙骨,我的研究或许可以加快。”塔克文看着芬格尔。 “哎呀,还有这种说法!”芬格尔一拍脑门,“那可不得了!塔克文师弟,你知道龙骨现在被存放在哪里吗?” “哪里?” “你知道龙骨是在哪里被找到的吗?” 芬格尔没有正面回答塔克文的疑问,他反而问了另外一个问题。塔克文有些疑惑地看着芬格尔,他嗅到了一些奇怪的气息。 “布鲁克林。”芬格尔打了一个响指,“与塔克文师弟你不过是前后脚的事。根据eva的监控,你其实偶遇过这只次代种。不止如此,在你偶遇他的那家早茶店,还存在着另外一只次代种,而你跟他有过长久的交流。” …… 塔克文长久地沉默了。此时的芬格尔,他半身脸隐藏在阴暗的光中,他的脸上带着某种邪魅的狂笑,他好像在尽力扮演某个黑手党老大的角色。其实他不是团队中那个只知道拍马屁说烂话的搞笑角色,他的心比针还细。这在研究eva的时候塔克文就领教过。 芬格尔眼神如黑暗中的火炬,直直地盯着他:“你知道那里有两只次代种,应该说正是因为那里有次代种,你才会去找他,你们甚至有专业的屏蔽仪器。你跟他说了什么,塔克文?” “不要跟我撒谎,我知道的比你想象中多得多,塔克文师弟。eva是我们一起研发的系统,你应该知道你的那些小动作都逃不出eva的眼睛。”芬格尔用手指在天上画了个圆,他的意思是,即使是在卡塞尔学院的地窖里,也布满了eva的眼睛。而eva的眼睛,就是他的眼睛。 第二百零八章 接班人 “哦。”塔克文随意地“哦”了一声,他回过身去,一身白大褂像是旋转的燕尾裙裾。他拿起眼前的实验数据,用红笔在上面涂涂改改。最后,他取出了容器里的福尔马林,放进色谱分析仪里检测化学元素。 他在那边勾勾兑兑,丝毫不管身旁还有一个刚刚跟他剑拔弩张甚至以为自己将到了军的芬格尔。芬格尔半张脸还特意隐藏在灯光的阴影中,他双手交叉,双臂遮成拱形,俨然一副幕后大佬的做派。但塔克文丝毫没有拿正眼瞧他,他从色谱分析仪分析出了福尔马林的化学成分,这已经不是普通的福尔马林,它浸泡了世界上唯一一只没有丧失意志的龙侍,理论上来说它的化学成分也会发生变化。卡塞尔学院地窖里的福尔马林都是七天需要换新,就跟鱼缸里的水一样。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空旷的地窖里只有唦唦的写字声和偶尔的仪器键盘声。但芬格尔知道,此时无声胜有声,一场无比艰辛的角力正在此地拉锯。最艰苦的战争不是在战场上,而是在桌子上,沉默是双方智慧的天人之决,而当沉默结束、语言上桌的时候,就将是决定整个世界风云际会的时刻。 滴,滴,滴,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 滴,滴,滴,塔克文手里的针筒正在从叶胜的体内抽取血液样本。 滴,滴,滴,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 滴,滴,滴,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芬格尔。”还是塔克文·加图索先说话,“芬格尔,晚饭时间到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需要去学院的食堂点一份鳕鱼卷。如果你介意的话,可以让食堂大叔送到卡塞尔学院炼金部血统研究所,收件人,塔克文·加图索。如果你也饿了的话,你自己也可以点一份。” 芬格尔愣了愣。他没想到塔克文憋了这么久,憋出来的居然是险恶的攻心计。 “芬格尔,其实我对你留在学院当《龙族血统论》的教授挺吃惊的,我没记错的话当年这门课你还挂过科,不仅如此,你的炼金术的水平也是基本为零,而《龙族血统论》里的很多知识都跟秘党的炼金秘史有关系。” ……果然是恶毒的攻心计!连快十年前的旧账都翻出来了!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不是希尔伯特·让·昂热委托你去做《龙族血统论》的教授,而是你自己主动跟他申请的。理由嘛……”塔克文看了看芬格尔,现在的芬格尔,他的整张脸都沉在阴影中,你看不清他任何的表情。 “我当然不知道具体的理由是什么。不过我知道,你在从格陵兰岛回来之后,先是在医院里躺了一年,接着,就开始翻阅所有跟龙族血统和炼金秘史有关的资料。我为什么会知道这个?太简单了,因为这里边很多资料都在我的手里,eva里储存的只是拓印本,甚至是残缺本。” “我其实差不多猜到了你在找什么。不过格陵兰岛的卷宗是封闭的,它在eva的最底层,整个学院可能只有你和希尔伯特·让·昂热才有查看的权限。” “这个世界上的秘密嘛,每个人都有那么一箩筐,有的人的秘密重要一点,有的人的秘密不重要一点。你看,你觉得我的这点秘密很重要,才会特地跑来找我,还在这里静坐看了我两个小时。其实,我的这么点秘密,也不是那么重要,至少远远不及你的秘密,芬格尔·冯·弗林斯先生。毕竟,我听人说起过,当时在格陵兰岛,诺玛小姐,可是失去了心脏……” “这还沉得住气?难怪大家都说从格陵兰岛回来之后你变了很多。从卡塞尔学院最优秀的超a级变成了猥琐老大叔,还以为是被弗拉梅尔副校长夺舍了呢。我好歹跟你共事过几年,你是什么样的人我最清楚了。” “我是什么样的人?”芬格尔突然抬起头,他的脸是半张阴影半张光。 “希尔伯特·让·昂热希望把你培养成接班人。”塔克文说,“这就是你啊。希尔伯特·让·昂热的接班人,将来的卡塞尔学院院长。” 哎呀,我们守夜人论坛那几篇水军写的公关文这么有用?我赶紧接着叫小弟多写几篇。 如果是往常,芬格尔可能会这么说。但现在,在他面前跟他拉锯的是塔克文·加图索,加图索家族的天才炼金术师,希尔伯特·让·昂热把两千多具死侍的控制权都交到了他的手上,他每天的实验数据可以顶芬格尔八百篇毕业论文。 “直到今天,你依然是希尔伯特·让·昂热的第一继承人吧。你刚刚说的那几个人是这几年风头很劲的几个新生吧,有一个是恺撒,我知道,庞贝的儿子,家族的未来家主,家族是不会让他留在芝加哥做一个学校的校长的。还有个叫楚子航的,执行任务的成功率是100%,不过做事心太狠,对别人狠,对自己也狠,老实说,这种人在秘党历史里也太多了,你看看,就我这个研究所里就躺了两千多个。还有个叫路鸣泽的,听说年纪轻轻很有本事,可惜言灵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记载过的一个言灵,熟悉炼金秘史的人都知道,越稀有的言灵,越危险,越危险的言灵,越稀有。希尔伯特·让·昂热和弗拉梅尔都最看重你,这几个新生你都很熟吧,希尔伯特·让·昂热肯定会让你接触学院里最优秀的学生,因为同时他们也最危险。” “还漏了个叫路明非的……”芬格尔补充说。 “我好像听过这个名字……路明非……” “路鸣泽的哥哥……”芬格尔感觉自己的语调弱弱的。 “想起来了。恺撒的情敌。” “你是哪个三流八卦太阳报上看的新闻啊!”芬格尔感觉随着话题的深入刚刚的严谨气氛已经荡然无存。 “我偶尔会看一下守夜人论坛。因为守夜人论坛被你弄得乌烟瘴气,我现在都是快速地扫一下。” 您清高您骄傲您是伟大的科学工作者只有我们是下作的谣言发起地! 第二百零九章 天才的交易 “芬格尔,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你应该是为他们几个人来的吧,恺撒、楚子航、路鸣泽,还有路……” “明非,明非。”芬格尔尴尬地甩甩手。虽然塔克文的确是一个自己把自己关在地窖里的药坛子,但你连个学院几十年未出的s级都不记得名字是不是太过分了! “路明非。好的,我记住他的名字了。”塔克文说,“你刚才说,他们四个人在布鲁克林捕获了龙骨,这让我想起来一件事情,我也是在布鲁克林接到的酒德亚纪的s级医疗救援。” “他们一行人一共是六个人,他们四人,加上叶胜和酒德亚纪,他们进入了一座尼伯龙根。” “尼伯龙根……难怪。”塔克文眼神沉了沉,随后,他出神地看了看福尔马林里浸泡的叶胜的躯体。当时他没有过问酒德亚纪过多的细节,他能看得出来酒德亚纪整条弦绷得笔直,她甚至一只手中的格洛克还直指着叶胜的心脏。如果叶胜的龙化蔓延至大脑,他毫不怀疑酒德亚纪会开下那一枪。 开完一枪还会有一枪。所有悲情的故事都是这么结束的。 “芬格尔,我给酒德亚纪女士夸过海口,我说,如果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可以救叶胜,那个人就是我。” “你这句话倒是一点也没错。昂热校长对你几乎有求必应,你的这个研究所每年烧掉的美金在十亿以上。” “但我遇到了一些瓶颈。实不相瞒,我去布鲁克林,有一方面的原因也是为了这个瓶颈。” “瓶颈……”芬格尔大概意识到了塔克文指的是什么,混血种所无法逾越的瓶颈,那自然只有在纯种的龙裔身上才能得到答案。 “所以我说,我需要龙骨。恺撒他们捕获的那只龙骨,我需要完整的研究权,每年的研究经费同样需要十亿级别。这是交易的条件。” “你怎么不去找弗罗斯特去抢……你知道十亿可以支付多少年食堂大叔的薪水了吗……” “这点钱对于加图索家族来说,根本不算钱。对于秘党和学院来说也是。学院要是缺钱,我可以想办法为学院创收,比如开放中国老年人芝加哥观光团之类的。” ……那一年真的是能挣蛮多钱的。 个鬼啊!真要创收,学院办法多的是,比如随便拆解eva的一个ai功能丢到硅谷,投资人能从硅谷排到绝情谷。 心里还是吐着烂槽,但芬格尔的眼神却异常地低沉和严肃,他说:“我可以答应你的这个要求。这是交易的一部分。” “在我心中,芬格尔·冯·弗林斯的承诺和希尔伯特·让·昂热的承诺一样,堪比金石!”塔克文大褂一摆,大有气度。这个学院里真正了解芬格尔的人可能并不多,尤其是低年级的学生,他们在入学的时候芬格尔就已经变成了一个败狗老教授的代名词。只有了解过一些格陵兰岛内幕,又跟芬格尔共事过的人,才会知道他是一只名副其实的德意志灰熊,他有时候睡眼惺忪,只是因为他需要冬眠的时间。 “第二个要求,也是我最后一个要求。我需要当年格陵兰岛的卷宗。全部。”塔克文说。 芬格尔沉默了许久。格陵兰岛事件是学院的机密事件,这个事件从发起到夭折都已经全部被封存,学院低年级的学生甚至完全没有听说过这件事情。这是藏在芬格尔心中的一根刺,他甚至一度以为他失去了诺玛。eva系统,它的原身其实是为诺玛打造的机器,eva系统几乎要被打造成诺玛的人格……格陵兰岛隐藏着巨大的秘密,许多秘密甚至连希尔伯特·让·昂热也无法知晓,包括,最最离奇的那一条——诺玛还活着。 “可以。”芬格尔点头,“但是我有几个要求。” “我有要求,你也有要求,这很公平。” “第一,无论你看到了什么,都不能告诉诺玛。” “当然可以。我跟诺玛教授没什么交集,她如果来找我我就装死。” “第二,不要企图回到那里。无论你想得到什么,那里都不会有你的答案。” 芬格尔的脸色渗白,每次提到格陵兰岛,都像有刀尖一样的刺骨刮过他的脸。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年在格陵兰岛发生的每一件事情他都记得,甚至包括诺玛被冰锥刺碎心脏…… “这我可不能答应你,芬格尔。”塔克文摆摆大褂,“不过我可以答应你,就算我要去寻死,我也会自己一个人拉上雪橇自己一个人去死。不要阻挡一位寻求真理的勇士啊,在中国有句老话,叫作‘朝闻道,夕死可矣’,求生很难,求道也很难,不要为难一位求道者了。就算我真的要去当这个求道者,我也会跟你打声招呼的,我会把我的家财都留给你。” “你有什么家财?” “喏。”塔克文指了指眼前的圆柱体容器,“两千多具死侍。” 芬格尔……哑笑了笑,他很难见到和他一样离调又着调的人,难怪他们在上一次一起合作研发eva的时候就感觉事半功倍,这可能就是天才之间的共鸣。 “我的条件提完了。”塔克文简单明了地提完了他的需求,其实从他提出要去食堂买鳕鱼卷的时候他就拟好了这一切。跟芬格尔的交流不需要太多拐弯抹角,尤其是在这个除了他们两个人只有圆柱形容器和福尔马林的地方,如果这个时候有什么龙族入侵拉响十二级警报,容器破裂死侍出潮,他们甚至能背对背携手杀敌。他既然来找你,他肯定也拟好了他想要什么。 “其实,即便你不来找我,我也会去找希尔伯特·让·昂热。”塔克文继续说道,“不过昂热肯定不如你大方,至少格陵兰岛的卷宗他肯定不会放给我。可是我在酒德亚纪女士的面前夸过海口,我说只有我能救叶胜。我记得我在守夜人论坛看到过一个帖子,叫作‘不结婚很难收场奖’,里面就有讲到酒德亚纪和这位叶胜,有情人情比金坚是吧,我也不想看酒德亚纪女士难过。她没有来看过福尔马林里的叶胜,她来找过我,却是跟我要走了炼金秘史的书籍……坚强得让人难过。我看着叶胜这具没有完全龙化的躯体,我觉得这可能真的是我人生中最好的完成龙逆研究的机会。在炼金秘史三千年中,这是第一副在死侍化过程中停止龙化的身体。” 塔克文看着眼前浸泡在福尔马林里的叶胜,他虽然跟眼前的男人素不相识,但他觉得他和那位酒德亚纪女士还真是挺般配的。可能被那篇水军写的帖子洗脑了。 “好了,我的条件提完了。你也可以提你的条件,芬格尔。说好了,这是一场交易。” 芬格尔正了正领带:“我需要你如实地回答我几个问题,这些问题可能涉及到你们加图索家族的机密,或者有关于你个人的机密。你当然有权拒绝回答某些问题,但如果你拒绝的话,我会重新考虑对你的投资判定。不过我相信,既然是你,在跟我谈条件的时候就知道了哪些是该说的,哪些是不该说的。” “知无不言。”塔克文非常干净利落地摊开大褂。 天才之间的谈话总是很简单,因为双方都知道自己和对方的度。天才之间的谈话总像是模拟过无数遍一样。 “第一个问题,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我想知道,这个人,他今天是不是跟你一起去了布鲁克林?我调查过他的行程,虽然他的行踪很难捉摸,但是我调查到了他当时不在学院。” “谁?” “帕西。帕西·加图索。” “他在布鲁克林。”塔克文非常直截了当地回答,“他跟我一起去了布鲁克林。我因为接到酒德亚纪的医疗救援而先离开,在那之后,我没再见过他。” 第二百一十章 帕西·加图索 “帕西?”路明非脑子一根中轴线差点短路,他好像隐隐约约在哪里听说过这个名字,但他完全想不起来这个人的样貌。 “弗罗斯特的秘书,恺撒的小弟,他继承了狄克忒多的娈生刀器,奥古斯都。”卢修斯说。 “嗯……”路明非搜肠刮肚地想了想,“没见过。” “他很少出现在人面前,因为他是恺撒的影子。”卢修斯说,“在恺撒出生的当天,加图索家族有十个男婴被选来作为恺撒的影子。在这十个男婴里,活到今天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帕西。” “人体实验?替身?”路明非听得毛骨悚然,这好像是希特勒那种恶魔才会开展的实验。 “帕西的确是恺撒的替代品,这不是我说的,这是他自己说的。他一生都活在恺撒的影子里,他的生辰与恺撒接近,他的血统也与恺撒接近,他的衣着、打扮,甚至头发和眼睛的颜色都和恺撒一样。他跟恺撒最大的不同是他内敛而沉默,可能是长期生活在影子里,根本形成不了恺撒那种阳光和金钱堆积的自信。” “怎么这么像是那种霸道大哥腹黑弟的套路……”路明非在那吐槽。 “他可能活不了多久了。”卢修斯突然说。 “啊……”这替身虐文的概率倒是越来越高了…… “加图索家族可不是什么人尽可亲的小白兔。”卢修斯冷笑一声,“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不喜欢弗罗斯特和庞贝?又是为什么恺撒不愿意接受这个秘党第一大家族的家主之位?家族里都是这些肮脏的秘密,倒在臭水沟里十天十夜也倒不完。帕西是恺撒的替代品,这恺撒也知道。恺撒在家族里其实算是个‘圣君’,所以他才会把帕西带在身边,否则,一个影子而已,从他生到他死,你们都不会听说他的名字。他的存在就是为了恺撒,不,应该说是为了加图索家族的家主,仅此而已。” “那他为什么要抓师姐……还有我……” “他只是在‘报恩’而已。” “报恩?” “当然是报恺撒的恩。”卢修斯说,“帕西作为恺撒的影子而存在,你觉得,他会是家族历史上的第一个影子吗?当然不会。可是,加图索家族有那么多家主的名字都留在秘党的历史里,甚至声名煊赫,却没有留下一个‘影子’的影子,因为那些影子都死了呀,死得一点声响都没有。不过恺撒不一样,我不得不说,恺撒和家族那些迂腐的老人很不一样,恺撒把帕西带在身边,是跟弗罗斯特‘宣布’过主权的,他甚至让帕西抛头露面,这对于帕西是一种恩情,毕竟,他以前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随时会被恺撒遮住的影子。” 路明非沉默了一小会儿,可能是因为他觉得宣布主权这种说法有点过于时髦。 “他的确带走了陈墨瞳,那是因为他要阻止恺撒和陈墨瞳的婚礼。我说过,这是一场被家族诅咒的婚礼,事情没有你们想的那么简单。帕西不想看着恺撒和这位美丽的陈墨瞳女士走向家族安排好的双人坟冢,所以他选择跟我合作。因为我跟他说,我或许能帮他调查出这场家族婚礼的秘密,也就是,这位陈墨瞳女士身上的秘密。” “但你骗了他。” “那不叫作欺骗,路明非先生。”卢修斯说,“我们不过是各取所需。我所有的想法都基于一个基础,那就是言灵·蜃景可以打开尼伯龙根的入口,能悟到这一点的人凤毛麟角,或许希尔伯特也不曾领会到这一点。打开尼伯龙根是龙类的专属,因为尼伯龙根是龙类用精神力创造的死人的国度,尼伯龙根是危险和死亡的代名词,但现在,混血种也可以打开尼伯龙根的入口……而且,如果我的猜测没错的话,这还远远不是言灵·蜃景的上限!” 路明非歪着头看着卢修斯,他感觉这个卢修斯又要语出惊人了。现在他说出什么话都不奇怪,他都已经说了他们现在旁边的这只血红色的茧是黑王尼德霍格。 “混血种所有的力量都来自于龙,也就是说,在达到某种条件时,混血种的力量可以与龙齐平!尼伯龙根与我们的世界存在一个交点,尼伯龙根与尼伯龙根之间也存在一个交点,而尼伯龙根是龙的精神力创造的世界,我说过,这是造物主的力量!不要怀疑我的判断,路明非先生,你手里的言灵·蜃景或许远远不是这个言灵的极限,言灵·蜃景的极限,或许就是创造尼伯龙根——本身!” “创造……尼伯龙根?”路明非又一次听呆了,这个卢修斯真的非常适合披一个马甲去搞传销,路明非看着那个涎脂的心脏就在他的身边,他的内心已经不自觉地接受了卢修斯的猜测。创造尼伯龙根,言灵·蜃景可以创造尼伯龙根…… “这就是造物主的力量!我没有骗你,路明非先生。这种力量的源初是谁?为什么龙可以创造尼伯龙根?这在秘党的历史上是完全的空白,至少我从未看到过任何有关于这方面的书籍。陈墨瞳女士的真实身份……我的确不知道,也不太感兴趣,但我已经给你们指明了方向。加图索家族,他们需要的是完美的子嗣,完美的继承人,或许连血裔都要完美。王座上的四大君王主宰的是青铜与火、天空与风、大地与山,以及海洋与水,蜃景并不像是他们血系源流之下的言灵,这更像是——沿袭至黑王尼德霍格的言灵。黑王创造了最初的尼伯龙根,而他在尼伯龙根中毁灭和孵化……从没有人有过这样的猜想,但你们看,我现在站在这里,我足以证明我走在正确的路上。” 路明非听这一席话听得毛骨悚然,他越来越感觉卢修斯说的是对的……尤其是,那棵血腥色的茧就在他的身边,他不知道这是谁的茧,但他已经下意识地以为这是黑王尼德霍格的茧,这是诸神黄昏之时丧落的茧。 第二百一十一章 抗争 “我所在的地方,就是孕育世界的地方。我已经证明了我是对的。”卢修斯的身侧是猩红的血茧,血茧的蠕红的血管正缠到了他的脸上,他伸出手去,血管饶过他的指尖,他与那茧依偎相通,他如痴如醉。 “你们听,这是多么动人的声音。磅礴的心跳,这是大地跳动的声音,这就是这片土地的心脏。这座尼伯龙根里没有其他的声音,所有的声音都在这里。”卢修斯的脸上陶醉而潮红,他像是在这里倾听巴赫的交响曲,可路明非和诺诺听到的只有单调的咚咚的心跳。 “好了,你们该走了,路明非先生,陈墨瞳小姐。你们应该想办法离开这座尼伯龙根,卡塞尔学院还有人在等你们,路明非先生你甚至还有学业未完成,我看过你的绩点,绝对不像是一个s级学生该有的绩点,记得好好学习《龙族血统论》,或许有一天我留下的研究材料是在你的手里发扬光大。” ……路明非感觉这个卢修斯像是一个要独吞实验资产的学究,他对路明非和诺诺还真的没有什么恶意,可能他的恶意都留给曾经霸占他研究资产的弗罗斯特了。 “卢修斯,虽然你满嘴胡话,很多话还没什么价值,不过我还是要认真地问你一个问题,你也认真回答我。”此时,诺诺说。 “陈墨瞳女士,请讲。” “你赞不赞同我和恺撒的婚礼?” “我说过了,我在家族的会议里投过票,我投的是‘反对票’。” “为什么?” “因为弗罗斯特投了‘赞成票’,所以我投‘反对票’,弗罗斯特能同意的东西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也不可能是因为自己跟恺撒·加图索的叔侄情谊而投‘赞成票’,他眼里根本就不可能有情谊这种东西!他看重的只有一样东西,那就是权力,是加图索家族家主的地位!” ……看起来真的被弗罗斯特伤得很深。路明非心里弱弱地吐槽,像是个怨气小媳妇。路明非想起卢修斯在参孙记忆里对着弗罗斯特勃然大怒,他还被弗罗斯特指责研究产出比从200:1降到了0.2:1…… 弗罗斯特你伤透了你叔父的心!弗罗斯特你罪大恶极! “陈墨瞳女士。”卢修斯有些眼神悲悯地看着诺诺,“我很能理解你的感受,陈墨瞳女士,人生像是被上了诅咒的发条,无论怎么奔跑都跑不出怪圈。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加图索家族的怪圈,就像庞贝,他只有去迈阿密当一个种马,家族才会给他一点自由,他不是没有做过抗争。其实今天恺撒和帕西的行为也是一种抗争,或许这种抗争是有意义的,或许这种抗争就和庞贝一样没有意义,甚至会造成类似恺撒母亲古尔薇格的死亡。恺撒一直在秘密调查当年他母亲死亡的事件,但太多痕迹被人为抹去了,手上流过血的人当然不希望自己的刀被人看见,最好死人是身后身中八枪自杀,这就是他们最常用的做法。” “如果你决定好了要跟恺撒一起,那你们所要面对就是整个家族。不,不只是整个加图索家族,还有半个秘党,秘党里的很多老家伙也是弗罗斯特的一丘之貉,他们根本没有探寻宇宙的抱负,就想躺在功劳簿里苟活。能帮你们的人不多,或许只有卡塞尔学院的这些,这么多年过去了,只有梅涅克·卡塞尔和希尔伯特·让·昂热创造的这片地方是一片净土,也只有他们敢说‘守护世界’。” “我祝你成功,陈墨瞳。如果有一天你让弗罗斯特跪在脚下,让他乖乖地说出他知道的所有东西,记得帮我转达一句话,告诉他,我卢修斯比他走得远得多!我看到的是这整个世界,而他看到的只有他那一亩地。” ……果然还是弗罗斯特的受气小媳妇。 “这话你怎么不自己跟他说?”诺诺突然问道。 “我跟他可不是什么密友,他根本不会给我跟他单独说话的机会。而且我说了又能怎么样呢?我所说的整个世界就在这里,其他事情对我来说都毫无意义。” “这样……”诺诺收回了手中用蜃景变出来的匕首。他对路明非点了个眼神,似乎是示意他鸣金收工了。 一场轰轰烈烈的加图索家族新娘失踪大案好像就要这么落下大幕了,故事的真相居然是一个影子为了给恺撒报恩选择跟一个疯子合作,因为疯子说能研究出恺撒和新娘婚姻的真相,但事实却是……疯子啥都不知道,疯子知道的完全是另外一个故事,疯子现在只想和他身边的黑王尼德霍格的龙茧双宿双飞。 这都什么烂俗编剧编出来的故事,中间他还客串去了一趟青铜城,还被盯上成为了新娘的言灵‘替身’,现在又被困在这所谓的黑王尼德霍格的龙茧旁边,这一切到底跟他有什么关系啊,他跟这一切最大的关系就是将来可能会成为恺撒和诺诺婚礼上的伴郎…… 路明非眼神余光瞥了一眼诺诺,诺诺给他做了一个“抬走”的手势。他也想走啊,他也想干净利落地回到卡塞尔学院,就像当时从卡塞尔学院一踩空就掉下了世界树,可现在问题是……他们究竟要怎么回去? “动手,明非。”诺诺突然青筋暴起,她看着路明非,手中突然变出一把大摆锤。路明非还愣在当场,诺诺的大摆锤已经一锤锤向了卢修斯的后脑勺。 哐当一声,卢修斯应声倒下,顺势落在了路明非的怀里。 甚至路明非双手没抱紧还往下滑了滑。 “怎么回事,路明非,不是给你使过手势了吗?” “我还以为你是让我走。”路明非愣愣地说。 一切风云突变,风卷残云,一切发生的太快,路明非甚至还沉浸在刚才的“和黑王尼德霍格的龙茧双宿双飞”中。 “我是让你制住这个卢修斯然后把他抬走。”诺诺鄙夷地看了一眼路明非,还有他手里的卢修斯,“还好是个只会说空话的文科生,打起来一秒钟就躺了。” “上辈子是个桶吗?这么会装?”诺诺拍了拍手。 第二百一十二章 买定离手 “上辈子是个录音机吗车轱辘话来回说。”诺诺用蜃景从手里变出胶带和绳,三两下把卢修斯捆成了麻花。她系上最后一个死结,对路明非说: “明非,带走。” “啊?”路明非还有点搞不清楚状况,他一直以为接下来的剧情发展应该是卢修斯在这里静坐,打禅,然后双手合十瞻仰宇宙,而他们两个人在某个地方结印画咒召唤尼伯龙根的出口。 “你真的以为他能在这里窥探到宇宙的秘密吗?”诺诺说,“这里是尼伯龙根,不是天文台;在他身边的是龙茧,而不是宇宙坍缩的中心。刚才那个林凤隆的下场就是他的下场。这棵龙茧在吞噬龙血,它要大量的血来孵化,可能有足足数万年的误入尼伯龙根的混血种已经在这里献祭了自己的血液,他的神志都已经不清楚了,他留在这里的下场只有一个字,那就是——死。” 路明非看着那根还像是女人的手一样抚摸着卢修斯面庞的茧的毛细血管,他在这根毛细血管里感受到了生命的流动。 林凤隆的人皮还黏在他的脚边上,那是一张毫无瑕疵的人皮,好像你只要往里吹一点气,林凤隆就能死而复生…… “把他带走,带回卡塞尔学院以后捆起来,让他把他知道的所有事情都说出来。”诺诺说,“这个老家伙肯定没有说实话,至少肯定隐瞒了很多事情。世界上最不可靠的物种:老男人,代表人物:卢修斯、弗罗斯特、弗拉梅尔。” 路明非心说你没报希尔伯特·让·昂热的名号校长肯定会很欣慰的…… “走,明非。”诺诺对路明非甩了甩头。 路明非将卢修斯背在身后。没想到这趟旅程还要以这种方式继续。他看着身边盛开的血茧,这里孕育着一个无比庞大的生命,这颗蓬勃的心脏里像是同时养育着几百个跳跃的心室,那些血液鲜红而纯粹,嫣红的石榴花在这里盛开。 他的脚边还有一张人皮,林凤隆的人皮。林凤隆还是死了,死得毫无声息,甚至毫无价值,你好歹跟我唠唠你之前去了哪啊……可是什么都没有,路明非甚至不知道他怎么从青铜城中的尼伯龙根来到了世界树下的尼伯龙根,这个世界究竟还有多少秘密啊?你们卡塞尔学院在招生的时候可什么都没说! 诺诺依旧在前为他开道,点亮的火把照亮了外面那个腥邪的洞口,看来诺诺准备原路返回。至于这个什么尼德霍格的茧,就由它在这里发烂发臭吧,谁知道它会哪年哪月孵化,可能是明天,也可能是一万年以后。一万年以后人类可能都开启宇宙殖民了,还会怕你一个世界树下面的茧。 路明非背着被敲晕的卢修斯,对诺诺问道:“师姐,我们怎么回去?” 诺诺说:“恺撒跟我说过,他上次离开尼伯龙根是回到了那座尼伯龙根的入口。” “可这座尼伯龙根的入口,是在那棵世界树上!那棵树有多高?一万米?” “我们可以边爬树边用‘蜃景’造树屋,我还能变一些简单的维生素,还有水。水最简单,我用空气中的氢气和氧气就可以造,无论是一万米还是十万米,我们都能到,俗话说,铁杵磨成针……” “等我们出去,恺撒恐怕都生二胎了,师姐。” “可能还能吃个团圆饭。运气好的话还能当个后妈。” …… 诺诺和路明非有一茬没一茬地说着,在尼伯龙根里,可能只有诺诺和路明非能以这种思维交流,要是恺撒和楚子航在这,他们早就拟定了三百六十五个脱困方案,只有诺诺和路明非会在这里讨论小树屋和团圆饭。 “如果按照恺撒‘尼伯龙根是个环’的理论,我们还可以往前走,离开世界树的底端,一直往前走,或许在某个地方一脚踩空就回到了卡塞尔学院。”诺诺说。 “也可能一辈子都走不到头。” “两瓶药你总得选一瓶。就像你入学的时候,卡塞尔学院的大门是一瓶药,高考落榜去不知道哪里的汽修店打工是另一瓶。” “我才不会去汽修店打工!”路明非气哼哼。 “陈雯雯高考考去了首都,你应该是在首都的哪家汽修店打工,路明非。” “我选往前走!”路明非立即当机立断点了头。 “买定离手?” “买定离手!”真男人从不回头看爆炸,真男人也从不回头。 “如果我们真的走出了这座尼伯龙根,我会帮你预订一百年的《最小说》和《萌芽》,路明非。”诺诺对着路明非明亮一笑,她这一笑四叶树的耳坠像是圣诞节的铃铛一样作响。路明非突然有些庆幸,他庆幸在这种地方还有诺诺在他身边。他好像真的是一个很幸运的人,在青铜城的时候他可以躲在恺撒楚子航叶胜酒德亚纪和路鸣泽的卡塞尔最牛天团的襁褓里,在世界树底下的时候他可以躲在诺诺师姐的后面。虽然他真的没有那么爱看《最小说》和《萌芽》,那真的只是在文学社的时候在陈雯雯的影响下看的啊…… 诺诺走在前头,他拨开了这个地穴的入口。当时就是透过这里他们看到了这个蓬勃跳动的血茧,这里是洞穴里唯一沐浴着光的地方,血茧像是栉天沐血生的,整座尼伯龙根的生机都在往这里汇集。现在他们要离开这里了,离开生机,也离开血。 诺诺钻出了洞口,路明非也准备钻出洞口。 但他突然感觉自己被什么东西卡了一下,就像开车的轮胎卡到了一个木桩,他努了努劲,也没有往前挪动一点距离。 有什么东西……正在拉扯他。那股力量,来自于他的后背。 他回头看去,然后他看见了—— 一根长条的毛细血管,茹毛饮血,像是一根血鞭荡在空中,它的一边连接着那只血茧,另一边 缠住了路明非的脚踝,它完全没有支力点,但却好像嵌住了路明非的整个身体! 第二百一十三章 毛细血管 “师……师姐。”路明非看着那根细长的毛细血管,它闪着猩红的颜色。 诺诺回过头,她也看见了这离奇的场面,那毛细血管简直就像有自主意识的一根外化神经,它死死地缠住了路明非,血液在这根毛细血管里涌动。 她当机立断掏出怀中的匕首,一个跨越跃到了路明非的身边。匕首握在手里,银光闪烁,诺诺一刀劈下,血色闪过寒锋。 一截血管被斩断在地,那截血管像是被切断的触须,在地上蹦跶,血液溅射,溅到了诺诺的手背。 “快走,明非。”诺诺在身后推了推路明非。 路明非看着那根卷土从来的毛细血管,它被斩断了一小节,咸腥的血脂一滴滴滴落在下,它蛇一样弯弓而起,它虽然只是一根毛细血管,但无穷的生机和杀意从这根毛细血管中涌出,它昂首到空中,居高临下地看着诺诺和路明非,它好像随时都会剜刺而下。 “快走,明非,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什么?追女孩子要速度,今晚就去买花,明天就去告白。跑路也是一样。” ……你这前面那句话跟后面那句话有什么关系啊! 心里虽然这么吐槽,但他相信诺诺的判断。路明非最大的优点就是听话,他背上还背着一个拖油瓶卢修斯呢,卢修斯这老崽子肚子里肯定还藏着很多秘密,他知道卡塞尔学院下面藏着一棵世界树,还知道卡塞尔学院下面藏着一座尼伯龙根。他人生中还有几十年的时间是完全花费在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参孙身上的,但他一句话也没提起过! 路明非背着这只老狐狸,咸腥的气味密布在穴顶。路明非穿出洞口,血红色的穴壁渗入他的脑海里,如今这血腥的气味更加凝重,他现在知道了,这些都是无数混血种的血,这是无数误入尼伯龙根的混血种的血,最终洒在这里成为血茧的养料。 诺诺后他一步钻出洞口,一步之隔,所有的阳光在洞口中泄落,诺诺开启言灵·蜃景,用汇聚而成的泥土封闭了这个洞口。 “快走,明非。”诺诺重新掏出了火把。在这个洞穴里,只有那片滋养血茧的地方有光,其他地方全是黑乎乎的一片。 “师姐,那是……” “龙血能够滋养生命。”诺诺说,“学院曾经在七千米的水下发现过一个远古的胚种,在深至七千米的海中,所有的生物都由于没有光线还退化了眼睛的能力,学院打捞过远古胚种附近的鱼群,发现这些鱼群虽然眼睛已经退化,但牙齿锋利得能咬死一只巨象。这些鱼被称作‘嗜骨龙鱼’,他们因为吸收了龙滋发出来的血液而得到了进化,龙血强化了他们的血液,也强化了他们的进攻能力。” “就一根毛细血管也能进化?” “那是龙的血管。”诺诺说,“龙全身上下都是攻击的武器,活了是这样,死了还是这样。你可以把龙理解为染色体是xyyyyyyyy无数个y的畸形种,他们在胚胎里的时候就充满了攻击性,全身上下只剩下一根尾巴也要当作皮鞭。” 路明非觉得诺诺形容得……真是形象!他想起了布鲁克林的那只次代种最后的亡命一搏,爆裂胚胎制造了蔓延至整个布鲁克林的幽蓝色引线,龙天生就是好斗的物种,我不能活了你也别想活! 诺诺左手擒着火把,右手把匕首插回腰间,她用蜃景幻化出一些白色的绷带,缠在了右手的手背上。 “师姐你受伤了?” “感染了一点龙血。”诺诺用牙齿咬紧绷带,“这家伙的龙血像是铁水,还好沾得不多。” 咚,咚。 咚,咚,咚。 剧烈的撞击声从身后传来,那是被诺诺用蜃景填补的洞口,撞击的声音由远至近,由疏变密,直至像是紧锣密鼓,哐当哐当敲击诺诺缝补的洞面。 “快走,明非。他不想让我们走。” “不想让我们走?”路明非稳住身后的卢修斯,诺诺为他提着火把,他借着光线往外狂奔。 “他需要血。”诺诺说,“龙是嗜血的生物,这只龙茧更是。你记得那个林凤隆的样子吗?这只龙茧吞噬了林凤隆的血,你说林凤隆的血统浓度不高,但就是这样的混血种它都把他吸干了。如果是我和你呢?尤其是你,你的血统是s级,你体内的龙血比任何混血种都要纯粹,如果用吸血鬼来形容这只龙茧,你就是吸血鬼最喜欢的那一款血型。” 诺诺边走边说:“而且,你记不记得,林凤隆完全失去了意识,它就像是被拧了发条的玩具。他脑子里一定有一个声音在引诱他来到这里,不止他,还有卢修斯,否则他为什么会知道这只龙茧就藏在这个洞穴中?我怀疑这是某种龙文秘语的感召,血统弱的林凤隆直接身体失控,连死的时候都沉浸在某种幻想中,卢修斯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一直幻想自己在窥探宇宙的奥秘。这只龙茧会抓住混血种最深的弱点,他会让混血种感觉自己来到这里就能美梦成真。如果你待会儿看到了七十五度角阳光下翻阅《最小说》的陈雯雯,一定要告诉自己那是幻象!” ……我没那么傻! 而且我也不会梦到陈雯雯的。路明非知道自己不会梦到陈雯雯的,自从来到卡塞尔学院,他就再也没有梦见过陈雯雯,那些青春时候闪着光的记忆早就被法拉利和紫晶色的女王踩碎了,但他会梦到另一个人,他被那个帕西·加图索抓走,从昏迷中醒来的时候,他就以为自己是在那个幻梦中。 “可是我们没有受到影响。”路明非说,“进了这座尼伯龙根之后,我的脑海里没有出现过任何声音,唯一的声音是那颗茧咚咚的心跳声。” “因为我们在学院接受过精神力的训练,而且你的血统很高。”诺诺说,“但还是不要大意。精神力的钻燧是很漫长的,而且无声,它就像是一直啄木鸟不停地在你脑袋里打着洞,所有的声音只有在你被啄开洞口的时候才会全部进来。” 第二百一十四章 金刚石 铛。 那被诺诺用蜃景堵住的洞口突然被砸出了一道缝隙,血红色的毛细血管从缝隙口钻出,它像一条血蛇张开了獠牙细口,它嗅着诺诺和路明非的血气就往两人身上钻来。 “要命,它刚刚在洞里的时候怎么没有这么热情?”路明非看着那根毛细血管闪着透血的光,他现在确信了,这只龙茧根本没想着让他们活着离开这里。 “可能刚才他还在消化,他不知道我们会跑。可我们不仅跑了,还把他另外一顿食物拐跑了。”诺诺说的是路明非身后的卢修斯,那个曾经扬言要在这里窥探宇宙奥秘的男人。如果诺诺和路明非没有管他,恐怕他现在已经成了这只血茧的腹中之餐。 言灵·蜃景。 诺诺继续使用着言灵·蜃景,周围的元素在他的手里凝聚,再拆解,重塑,血腥的毛细血管茹毛饮血地朝他们冲来,诺诺用言灵·蜃景塑造了一道又一道的屏障,门一道又一道地在他们身后闭合,然后传来毛细血管破土敲墙的声音。 路明非背着卢修斯在狂奔,而诺诺举着火把守护着他的身后。言灵·蜃景为他们制造了阻拦的屏障,但泥土里传来一阵阵爆破声,那根毛细血管像是一个巨大的掘土爆破机,它上蹿下跳,左突右进,诺诺用蜃景制造的屏障根本阻挡不了它! “人生第一次被一根血管追着跑。”诺诺有些狼狈,火把照亮了她鲜艳的红发,她的红发沾染了洞内的灰尘,她的额头上也有一些泥渍。 她其实并不轻松,使用言灵·蜃景会耗费她大量的精神力,她不是游戏里那种敲着锤子就能收集材料、回到基地里一键就能生成建筑的游戏玩家。言灵·蜃景会自主地让她感知元素,但拆解重塑元素的过程是是一段苦工。她曾经形容过这种过程,就像是在不间断地计算几何解析的题目,她不是魔术师,她顶多是个疯狂解题的数学家。 岩石里的化学元素主要是氧化物和碳酸盐,这里的泥石是天然的,所以诺诺可以快速形成泥土的屏障。可是这些屏障在这根发狂的毛细血管面前不堪一击,诺诺制造了十层的屏障,它可以穿破十层的屏障,诺诺就算再制造一百层的屏障,它也可以突破一百层的屏障! 咚,咚,咚。 咚,咚,咚,咚,咚。 这回不再是心脏的跳动声,而是起掘机爆破的声音。 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诺诺突然回头,匕首被她握在手中,言灵·蜃景一触即发,她死守着最后一层屏障。 “师姐……”路明非不由自主地愣了一下。 “明非,你先走。你不用担心你师姐,你师姐的格斗术和言灵术的绩点都是s。” 诺诺没有说谎,虽然她天性比较散漫,大学的时候也是挂了几门科的,但那绝不代表她的实战水平。卡塞尔学院有自由一日的表演,这一天没有校训的束缚,是学生狂欢和狂轰乱炸的时机,一般狮心会和学生会会在这一天上演皇城对决,而留到最后的一般就是学生会的恺撒·加图索以及狮心会的楚子航,还有就是在一边悠闲喝茶看戏的诺诺。 很少有人能在诺诺身上占到便宜,她学习过巴西的柔术,她还拥有堪比造物主的言灵·蜃景,连楚子航都很难对她实施有效的打击,她在自由一日里的称号叫作“藏尾龙”,因为她藏着尾巴,却一击致命。 来了。 那根血管冲破了泥土的屏障,它张牙舞爪,血管嫣红而呲裂,它像是即将炸裂的血红色烟花,它在冲破屏障的那一刹那,一把匕首就一瞬间挥斩而过。 那是诺诺的匕首,匕首切断了突刺过来的那一段毛细血管,一瞬间鲜血崩裂,龙血呲射。龙血喷射到洞穴的穴壁上,一瞬间穴壁都被烧出一个小孔来。 咸腥和烫烈的龙血,像是一万度高温煅烧的铁水。诺诺眉头皱起,鲜艳的红发上渗出冷汗来。她在第一次被龙血浸染的时候就感受到了一种灼烧的痛感,那种痛感不是假的,这只龙茧的鲜血像是滚烫的铁水,它能够腐蚀皮肤。 没时间犹豫。那血管被诺诺用匕首切断了一段,却好似只是人类被切掉了一段死皮,鲜血迸射的背后是又一张血盆大口,渗亮的血红色丝毫未停,一口就要咬在诺诺的脖颈上。 诺诺低身闪过,巴西柔术给她锻炼了灵活的腰肢。反手,言灵·蜃景在她手中凝起,透亮的石头在她面前凝聚成形,那是透澈明亮的金刚石,金刚石包裹着那根毛细血管,一路延申,甚至钻过了那被洞穿的一道道屏障,把整根毛细血管一段段都凝成了钻石。 金刚石是自然界中天然存在的最坚硬的物质,但它的化学元素很简单,碳,化学式c。它是石墨的同素异形体,石墨可以在高温、高压下形成人造金刚石。诺诺拥有蜃景,所以她当然研究过实战中解构重塑什么元素能够最有利,她第一个研究出来的物质就是金刚石。金刚石作为自然界最坚硬的物质,它的元素成分却很简单,只是碳,一杯可乐就可以用言灵·蜃景来锻造金刚石,因为可乐里边含有碳水化合物,在这张洞穴中,也有不计其数的碳酸盐,诺诺一瞬间解构了石壁中的碳酸盐,它将这些碳重塑为分子结构复杂的金刚石,然后用金刚石钳制了这跟发狂的毛细血管! 现在,这座洞穴里亮晶晶的,要是进来一个淘金客,他还会以为这里是天然的宝矿。 但实际却是,这里埋藏了一只正在苏醒的龙茧,那只龙茧想要吞噬他们这些混血种的血,那亮晶晶的金刚石不过是混血种反制的手段。 “还算是有点进步,路明非。至少没傻乎乎地留在这里当拖油瓶。”诺诺咬了咬牙。路明非先她一步一路在往门口狂奔,他甚至头都没有回,他只感觉到了好像背后闪过一道光。路明非也不是那个意气用事的傻孩子了,在这种时候,在这种地方,最重要的是执行命令! 第二百一十五章 移山开海 洞穴中传来低沉的闷雷声,那是它在挣脱诺诺用金刚石锻造的包围网。言灵·蜃景远远没有看上去那么随心所欲,即便只是碳的同位素拆解,也需要消耗诺诺大量的精神力。言灵·蜃景最复杂的在于重构元素形式,而金刚石就是大自然中最精致也是最完美的元素排列,诺诺用蜃景制造了足以捆缚像龙蛇一样长出的毛细血管的金刚石,她也在一瞬间耗费了大量的精神力。 “你浪费了我一座帝国大厦。”诺诺停下来喘了口气。她刚刚锻铸出来的金刚石的确足够买下一座帝国大厦了,现在就用来困住这么一根毛细血管。 低沉的闷雷声像是巨兽的怒吼,从掩埋的地底吭吭传来。这里是一个巨大的豢养地,豢养的是一只史前巨龙,甚至有可能是黑王尼德霍格,现在这只巨兽好像是要苏醒了,因为他唾手可得的食物逃离了他的控制。 “你应该回到一万年以前反省一下。”诺诺在那被金刚石囚困的毛细血管外延贴上了一只符咒,那是她在老式香港的僵尸片里面学来的符咒,上面写着“敕令之日月贯灵羽驱魔符”。 当然没什么用。诺诺只是觉得假如有再误入这座尼伯龙根的混血种,看到这张符咒,可以念起某年某月某日某个前辈的飒爽英姿,然后——不要傻了,赶紧跑! 地上被斩断的那截毛细血管还像泥鳅一样蹦跶着,诺诺心一狠,拿出匕首将那根血管竖着劈成了两半。 诺诺又喘了两口气,才终于收起火把和匕首迈开腿跑去。路明非已经领先了她数十个身位,她从来没见他跑得这么快过,他的背上还背着一个卢修斯。明明高中的体育成绩还很糟糕,跑个1500米也是班级里秤砣的水平,看起来,不管怎么说,恺撒日训夜训至少训练了他的体力。 往前走,往前走。离开这儿然后往前走,诺诺在心里给她自己打气。她其实有点后悔,她后悔为什么会把路明非也拉进到了这摊浑水中,本来这一切都跟他没有关系。恺撒的新娘、加图索家族的秘密,还有她的那些往事都跟他没有关系,他就是一个有点衰的小孩,跟女神告白失败会躲在女卫生间里哭,血统评级是s级会被人质疑是芬格尔给他透了题,他的各项课程都是及格的水平,还挂了几门科,他怎么看都不像是那种能够拯救世界的人,拯救世界的人应该是恺撒或者楚子航那种人。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故事,无论是真的还是假的,都没有衰小孩拯救世界的故事,看看《数码宝贝》,里面有八个被选召的孩子,但是没有一个是衰小孩。 不过这衰小孩人倒是不赖。被莫名其妙抓走没有任何的抱怨,在那个奇怪的地方看见卢修斯的时候还一把把她拦在身后,还用言灵打开了尼伯龙根的入口……他好像真的很想帮她这个忙。明明两年之前他还是一个坐在法拉利副座上眼睛通红的小孩,两年之后他就不自觉地担起了很多担子。没有人愿意自己永远是一个衰小孩啊,谁都希望自己是那个盖世无双的大侠。 “师姐,情况好像不太妙。”盖世无双的大侠突然折返了回来。 “怎么了?”诺诺问。 “你看。” 诺诺顺着路明非的手势看着远处,她一瞬间头皮发麻。在他们逃跑的路口,突然长出了无数藤红色的结萝。结萝虬曲如蛇,妖袅如魅,密密麻麻围在他们逃跑的路口。 那是——无数从岩壁里破土而出的毛细血管,它们从洞中来,从那颗血茧中来,它们就生长在这片岩洞里,它们生长了不知道几千几万年,现在它们破土了,它们从四面八方而来,它们像是嫣红的藤蔓,它们像是发芽的血枝,它们就挡在路明非和诺诺的身前。 “是血。”诺诺说。 “什么?”路明非有点不太明白诺诺在说什么。 “他们没有眼睛,看不见我们,却能知道我们在哪里。”诺诺看了看自己的手背,她的手背上包着扎带,扎带上渗着她刚刚被龙血腐蚀的血迹,她说,“那是因为他们能感知血液。我们的龙血就像是给狗扔的一块骨头,无论我们跑多远他们都能追到我们。” “师姐你这个比喻……还真是贴切!”路明非苦笑了笑。 “明非,闭上眼睛往前跑。”诺诺咬了咬牙。 “啥?”路明非有点听懵了。 “我说,路明非,闭上眼睛往前跑。”诺诺说,“你现在离洞口只差不到一百米,你跑一百米需要多久的时间?” “15秒。”路明非报的是他高中体育课的成绩,这个成绩差0.1秒及格。 “15秒的时间足够我们离开这里了。路明非,闭上眼睛,往前跑!” “为什么要闭上眼睛?”路明非看到那些嫣红的藤蔓正在往洞里生长,他好像看到的是一个血红色的万花筒。 “看不见就不会害怕。”诺诺大喊,“别浪费时间,路明非!听我的,闭上眼睛往前跑,不顾一切地跑!我来给你,移山开路!” 我靠……路明非心里哆嗦了一下,这是武侠小说里的男主角的台词啊,我会为你——移山开路!这话从诺诺的嘴里说出来让他觉得恍惚,他好像又回到了那个在女卫生间垂泣的晚上,诺诺拉起他的手,跟他说:路明非,我来给你,移山开路! 然后她就哐哐哐地把那个女卫生间移平了,完事了她就拍拍手,说:最见不得让我家明非伤心的东西了。 什么鬼啊,什么鬼啊,为什么脑子里会冒出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没时间了,没时间在这里浪费时间了,要跑啊,要跑,出口就在前面,就在不到一百米的地方! 路明非深吸了一口气,他缓缓地阖上了眼。阖上眼之后,他的世界一瞬间变得一片安静,这里本来就没有声音,唯一的声音就是他们的说话声和那颗心脏的咚咚声。 看不见东西,就不会害怕。 诺诺说的是对的,看不见那些毛细血管,那也就不害怕了。诺诺说了,她会为你移山开路,你还怕什么?她刚刚用言灵·蜃景干掉了那根尾随他们的那根血管,那么,前面的这些也一样! 路明非闭上眼睛,他迈开腿,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向前方跑去,呼啸的风声在他耳边划过。 如果他看得见,他能看到的是,沿着洞穴的墙壁,突然生出了水晶般亮色的透片,那是金刚石的切片,切片一路沿着岩壁生长,像是环形的锋利的切刃,它把那些从泥土里生长出来的毛细血管全都切断! 它为路明非开出了一条生的通道。 第二百一十六章 美救英雄 洞穴的岩壁被结成了璀璨的晶片,锋利的金刚石像是海潮涌出的潮水,那些血腥色的触须藤萝被按在砧板上一样被金刚石切碎,它们像是被海水冲刷的触须,一根根掉落在地。 可路明非他什么也没看见。他只有闭着眼睛狂奔,他的耳边是呼啸的风声,他相信诺诺,他在这个世界上最相信的人就是诺诺,她曾经把你从深渊中拉出来啊,就是那个尴尬得地上有条缝你都要钻进去的那天,是她拯救了你,她说过她会罩着你的,她说罩你一辈子也不是不可以。 这15秒好像是路明非人生中最漫长的15秒,他驮着一个卢修斯,他什么也看不到,只知道往前跑。高中的时候体育课测验,他跑到最后几秒钟也会这样两眼一黑,他感觉自己完全就是生死靠命,然后他就趴倒在那终点线,整个人在那感受生命的尽头和天旋地转。那时候男生和女生是分开跑的,他还能朦朦胧胧地看到陈雯雯在那分矿泉水,分到他的时候他就会强撑着站起来,然后说:没……没……没……没事。 真的没事。 他现在就是在跑那最后的几秒钟,他的体格已经比高中的那个秤砣强了不知道多少倍,他现在背着一个七尺大汉还能迈开腿。他只是……有点害怕和心悸,人在黑暗中就是会害怕,害怕前面不知道是什么,更怕前面什么都没有。 哐当一声。路明非被绊倒了,他摔了一个狗爬,背着的卢修斯被他直接甩了出去。 15秒的时间在他的手里流逝了,他的心里一直在默数着这十五个数字,好像数完这十五个数字一切就都能结束了。或许他睁开眼就能回到卡塞尔学院,或许睁开眼他就能看见路鸣泽,看见恺撒楚子航。 可是他睁开了眼,只看到了—— 漫山遍野的红色的毛细血管,它们长出了洞穴,还长出了这座山,无数的血腥色的血管是山里长出的突触,整座山上都长满了血红色的开花枝桠。 密密麻麻,血淋森森,无数的血红色突触开在山头,那都是这个龙茧生长出来的触手,这个龙茧吸收了这整座尼伯龙根的血,现在他的血汇成支触,开满了山头。 “师姐……”路明非下意识地回过头,他想跟诺诺商量一下接下来该怎么做。形势比他想象的严峻多了,这只龙茧根本就不像是龙茧,它像是一只长满触须的祟神,就跟那天在布鲁克林爆炸的那只一样。 “师姐……”路明非突然一下子头脑空白,因为他的身后根本就没有人,璀璨的晶石铺满了他逃出来的通道,无数的血管被切断掉在洞穴里,但洞穴里一路蔓延过去,他看不见一个人影。 诺诺根本就没有跟在他的身后,诺诺根本就没有跟在他身后跑出来,她说的让他闭上眼睛,为他移山开海,她真的就是在为“他”移山开海。她为他铺平了一切,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他逃出这个洞口。可是,她在哪儿?她在哪儿? “师姐!”路明非朝着洞口大喊,他甚至能听到洞穴里传过来的回声,晶亮色的透片布满了整个穴壁,路明非知道那是诺诺用言灵·蜃景创造出来的金刚石,她用金刚石切碎了穴壁上的所有触手,这才给他开辟出来这一条生的通道。 路明非眼前晶亮的穴壁突然哐啷啷碎裂,那些整齐切割的金刚石像是碎掉的钻石一样纷纷掉落在地,那是无数璀璨的钻石,亮晶晶的,不知道值多少钱。但路明非完全没有心思管这些,他知道这些金刚石碎裂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诺诺再也没有额外的精神力可以维持这环壁的金刚石切片,她的言灵·蜃景结束了。 因为她知道路明非逃出来了。 她也跟路明非一样在心里默念着数字,1,2,3……一直数到13,14,15,数到15的时候,她知道他路明非已经跑到了洞口,而她呢?她还留在原地,她可能已经虚脱了。 我靠!这都是什么鬼剧情!在这样一座尼伯龙根里,在龙茧生长的洞穴里,诺诺为了救他路明非,把自己留在了最危险的地方。这是什么剧情?美救英雄吗?没有这样的,不带这样的,这种剧情明明只有那些三流偶像剧里才有,什么女主救男主被车撞,女主为救男主脑干失忆,这怎么可能发生在他身上啊?虽然他人生的前十八年的确很衰,但那早就过去了,早就过去了,现在他是卡塞尔学院的学生,是卡塞尔学院的s级,他已经执行过最危险的任务,他还成功从康斯坦丁的尼伯龙根里活着走了出来,他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他不能让这样的故事再发生了,无论是路鸣泽,还是恺撒,还是楚子航,都不行,都不行! 还有。无论是诺诺,还是诺诺,还是诺诺,都不行! 路明非伸开手掌,一只风妖精飞出他的裢袖,接着是两只,三只……直至成群。缭密的风妖精群挥舞着翅膀窜进洞窟里,路明非像是一下子有了眼睛,那些金刚石的碎钻落在地上摩擦作响,那些被切断的毛细血管又重新在洞穴里生长,它们像是骨骼一样重生,言灵·镰鼬带来了洞穴里仅有的一些声音,然后他听见了 滴水的声音。 滴,滴,滴。很轻,很慢,一滴滴落在地上,像是雨后天晴,屋檐上滴下最后几粒水滴。 水滴声沿着通道在移动,但却不是向着他的位置,不是向着洞口在移动,它是在向完全的反方向移动,它是在向着那只血茧的方向移动。 路明非轰的一声,大脑一瞬间一片空白。他一瞬间想明白发生了什么。那是诺诺,那是诺诺的血,她解开了缠在手上的绷带,她的血像是水滴一样滴落在地上,诺诺说过,这些血管没有眼睛,但它们天然地嗜血,他们是循着龙血的气味去的。 地面传来轰隆的震响,那些开满山头的红色触须在一瞬间又都收缩回笼,钻回了山脊之中。 第二百一十七章 不惜一切 她让他闭上眼睛,跟他说闭上眼睛就不会害怕了,那都是骗她的,就像骗小孩一样。她只有一句话是真话,就是那句“我会给你移山开海”,她真的做到了,她用一整片金刚石切片给他开出了一条生路。 但她自己还没有出来啊,她可能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要出来,她从一开始就知道,需要有一个诱饵,需要有一段龙血的诱饵,需要有一个人成为龙茧的养料。 狗屎,这都是什么狗屎?为什么他们都爱做这种事情?为什么他们都爱演这种牺牲自己成全别人的戏码?我已经看人演过了啊,就在那尼伯龙根里,我已经看楚子航演过了。 一点都不感人,一点都不值得怀念,我不喜欢这种戏份,一点都不喜欢,我不喜欢被人拯救,我不喜欢有人用这种方法救我啊。无论我知道还是不知道,无论我主动还是被动,我都不喜欢。没有人喜欢自己在乎的人为了救自己而死啊,没有人喜欢有人跟你说“往前走,路明非,别回头”,没有人喜欢当这种襁褓里的娃娃,你明明说过,在这里,我们是平等的,我们都是卡塞尔学院的学生,凭什么是你来救我? 凭什么是你来救我? 路明非站立在洞口,狂啸之风从他的身边掠过,言灵·吸血镰,夭矫的风妖精翅膀化出了锐利的刀片,风团带着轰炸的鸣音和锐利的锋尖闯进洞穴。吸血镰斩断过天地炉心锻造的青铜躯身,它的锋利度堪比吹毛断发,那些蠕动生长的血管,那些肮脏的,扭曲的血色长蛆,都被吸血镰斩成刀刀片片的须根。 路明非就这样硬生生斩出一条血路来,恺撒曾经用言灵·吸血镰对刚过那只青铜巨龙参商,恺撒能做到的事情我也能做到,不就是一个龙茧吗?也不一定是哪只龙的茧,即便真的是黑王尼德霍格,即便真的是黑王尼德霍格,我也不可能让师姐白白去送死! “你把她丢了。” 路明非听到身后传来了声响,那是卢修斯的声音,他醒了,刚刚那一摔把他摔醒了。不过路明非根本没有心情理他,你愿意去追寻什么宇宙奥秘你就去吧,你愿意去送给那只龙茧当养料你就去吧,你爱干什么干什么,你愿意干什么干什么,我没空理你! 路明非眼睛血红,他根本没有心情管这个卢修斯要做什么,他只知道自己要做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把诺诺带回来,不惜一切代价,把诺诺给带回来。 不惜一切。 “看起来学院里流传的都是真的。你喜欢她,你喜欢陈墨瞳。” 路明非转过头,他看着这个卢修斯,卢修斯身上扑了一些灰尘,他明明被诺诺一锤子锤晕了,又被路明非背出洞口摔了个狗爬,但他看上去成竹在胸,他看上去风度和气度全在,他好像在说:i know everything。 你知道什么?你知道个屁!谁要管你追寻什么宇宙的奥秘,没有人要管你!没有你诺诺就不会失踪,没有你我和诺诺就不会掉到这座尼伯龙根里,没有你诺诺根本就不会往回走,没有你,诺诺根本就不会死。 “真好啊,年轻人的爱情。这个世界上还好还有年轻人相信爱情。你知道吗,人的年纪越大,就会越不相信爱情。爱情是什么?爱情就是情到深处不自已,大难临头各处飞。庞贝也曾经相信过爱情啊,可是古尔薇格去世的那一天,他甚至都没有出现在教堂里,最后为她送行的人是恺撒。” “你神经病。”路明非直接破口大骂。他对这个卢修斯没什么耐心,卢修斯现在就算是被那个龙茧直接裹成一团面皮他也无所谓。他还能点上一支蜡烛唱一首生日快乐。 “你和陈墨瞳肯定都以为我疯了。或许我是疯了吧,我早在十年二十年前就疯了,但我比很多人都清醒得多,至少我知道我要什么,而我离我的理想只有一步之遥。把你们卷到这件事情里面,是我的错,可是我没有办法,我看到过那么多的机会在我的眼前流过,这是我最好的机会,我对龙族历史和血统的研究比这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深,所以我才会知道诺诺和你身上藏着的秘密。诺诺的一切是精心包好的潘多拉魔盒,你又何尝不是呢,路明非?” “你神经病!”路明非没有兴趣再在这里跟这个神经病掰扯了,他还要去救诺诺,他不可能看着诺诺为了他去送死,这个世界上没有这样的事,没有谁可以为了另外一个人而放弃自己的生命,你以为是在演泰坦尼克号吗?那一套早就过时了,没有观众爱看了,你感动不了我的,你根本感动不了我,我要你活着,我要你跟我一起回到卡塞尔学院。 言灵·吸血镰在路明非的身前汇成刀尖的风团,他带着肃杀的气焰走回洞口中,他此刻的内心没有任何的害怕和彷徨,他根本不在乎他的精神力可以支撑他多久的吸血镰,他觉得他在那座青铜城中已经蜕变过了,他已经不是那个普通的路明非了。 他不是。 他可以做到任何的事情。 突然,有人拽住了他的手。 是卢修斯,想也不用想,这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你们把我带出了那个洞穴,你们完全没必要这么做,我虽然并不感激你们,但我还是要跟你们说一声感谢,我知道你们是为了救我。” “可是你这样是救不出陈墨瞳小姐的,路明非先生。”卢修斯说,“这里面是尼德霍格的茧,即便它还没有完全孵化,它的力量已经可以碾碎所有的混血种。你想救出陈墨瞳小姐,你需要力量,你的力量需要远超过混血种,你需要龙王级别的力量。” “你滚!”路明非甩开了他的手,还能对他说两个字已经是他的极限。 “我可以帮你的,路明非先生。”卢修斯突然把手伸到了路明非的胸口,“路明非先生,你才是这个世界最大的秘密,你可能没有发现,你的力量被上了枷锁,而它正在一点点打开。你是卡塞尔学院几十年来的第一个s级,我说过,你可能是改变这个世界的人。” 第二百一十八章 审判 “你要干什么?”路明非一阵恶寒。 “我在打开你身上的枷锁,即便只是短暂的时间。我的言灵是钥匙,钥匙可以打开这个世界上所有的锁,包括你身上的这一把。” “你在说什么?” “你知道属于言灵·蜃景血系源流的终极言灵是什么吗?君焰的终极言灵是烛龙,那是青铜与火之王的焚山火海之难;震脉的终极言灵是湿婆业舞,那是大地与山之王的大地终焉之歌。那么,言灵·蜃景的终极言灵是什么?” 路明非没有说话,他当然不知道,卢修斯说的东西已经超出了言灵课所教授的极限,言灵·蜃景的终极言灵是什么?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就像他也不会去想言灵·镜瞳的终极言灵是什么,言灵·无所不能终极无敌术吗?复制言灵的终极当然就是无所不能,从四个弹匣变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无数个弹匣,那还能是什么? 卢修斯继续说:“路明非先生,你肯定不知道,这种程度的言灵,理论上根本不是混血种可以持有的。混血种对于言灵的研究是有限的,很多言灵都只有一个模糊的记录。” “你想说什么?” “你知道学院来了一个新生吗?她叫作上杉绘梨衣,来自于日本分部,她的言灵测序和陈墨瞳小姐一样,是蜃景。但只有少数人知道,绘梨衣小姐拥有另外一个言灵,这当然不是指绘梨衣小姐能够同时拥有两个言灵,而是——她曾经使用过言灵·蜃景的终极言灵。” “言灵·审判。”卢修斯点了点路明非额前的天庭,“言灵序列:111。” 一股不知何处来的暖流裕泽全身,路明非感觉自己突然之间被卢修斯打通了七经八脉,他感觉自己不再是路明非,他的身体一瞬间灵魂出窍,他摆脱了这副凡人的躯壳,他化身为无躯的神明,他以神明之姿升起,俯瞰天地。 他此刻是神。他知道自己此刻拥有神的力量,那种力量就在他的手中。 降下神的审判吧。路明非。 漫山遍野的白茧布在他的脚下,那是诸神黄昏时死亡孵化的茧,他高悬于空,连那棵高耸而起的世界树都显得矮小不堪。他是升至高空的天神,世界所有的物质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言灵·蜃景是感知和拆解元素,它是对于万事万物的感知和重塑,而言灵·审判,它的力量是对于事物的——毁灭。 无形的杀戮之刃在路明非脑海中汇聚成形,巨大的审判领域降临于世,他是领域内的神,他对领域内的事物下达了抹杀的命令。 无形之刃划过白茧,山间的白茧立即被破空斩碎,白色的茧丝漂浮空中,又被路明非的领域切割,一瞬间,那些飘散的茧丝都被切割成无数的碎屑,它们被风轻轻吹散,化成浮沫,再也无法凝聚。在路明非的审判领域中,无数的茧就这样,被彻底地抹杀。 宏贯之力,如雷霆在手。路明非往山的腰脊横亘一刀,那山立即被切开一道虚无的豁口。岩石、矿物质、山脊,这些在言灵·审判的领域中被随意切碎,在这个领域中,无形之刃就是世间最可怕的武器,它抹杀物质于无形。 言灵·审判的无形之刃深入洞穴,他横刀贯起,往上一刀,洞穴的天顶立即被贯穿,原先阴湿潮暗的洞穴一下子见到了光,这是言灵·审判斩下的刀光,物质在领域中湮灭,从拆解到重塑,再到极致的——毁灭。毁灭,才是言灵永恒的主题。 洞穴内传来细簌的回响,那是毁灭的无形之刃惊动了遍布于山中的血茧触须,这只血茧,它的血管蔓生枝节,它生长了上千年,血管深入这山中的每一处骨髓。 血腥之须重又摇摆升起,无数的血红色触须探出山脊,漫山遍野的血色林立,无数的血色枝桠在山间开放,它们已经出现过一次,那次它们是为了捕获混血种的血胎。它们明明已经散去了,它们被诺诺滴渗的龙血吸引而去,而现在,它们重又堂堂而立,因为某种可怕的力量正在这个领域里——大开杀戒。 路明非的神识凝聚于天,审判之剑劈山开海,它掠过山地,山间那些密密麻麻的须根一瞬间被拦腰斩断,审判之剑散去剑锋,一瞬间那些斩断的根须被凭空蒸发,大地之间白茫茫落了一大片,仿佛那些血管根须从未存在过。 还不够。无形之刃继续在洞穴内一路前行,那些仓皇冒出的血管先是一瞬间化为灰烬,那洞穴的天顶被无形之刃生生掀起,一把斩世之刀横切过整个洞穴,整个山被从中间生生切开!半座山脉在言灵·审判的领域中被生生切断,洞穴露出了它的秃壳。十米,二十米,三十米……七十米,八十米,九十米…… 一百米。 路明非很清楚地记得,诺诺曾经问过他,问他跑一百米需要多少时间,他的回答是15秒,就是这15秒的时间,几乎让他们天人永隔。 他看到了诺诺,他以神明之躯在空中看到了诺诺,无数的毛细血管围绕在她的身侧,她拿着蜃景造出的匕首在跟它们搏斗,她手背伤口里的血液一滴滴落到地上,她一个人在跟这些东西战斗,只为了让他逃出生天。 不过,现在,不用了。 我来救你了。师姐。 洞穴的顶端突然被言灵·审判切断,天空投射的光照亮了封闭洞穴,诺诺惊奇地抬起头,此时,审判之剑降临,一瞬间,诺诺身边的所有血管都被切成了灰屑。 物质的拆解与重塑,这属于言灵·蜃景的力量其实不值一提,蜃景链路上的终极力量,是物质的——毁灭! 毁灭吧,大地唱起死亡的哀歌。 毁灭吧,你将迎接诸神的黄昏。 路明非的审判之剑没有停下。没有人能让这种力量在自己的手中停下。言灵·审判已经切断了半座山脉,但它还没有停止!岩石、矿物质、山脊,全都在审判的领域中湮灭,但这还远远不够,还有一样东西,还有一样最重要的东西,如果可以,请你——死亡,和毁灭。 审判之剑继续破势而进,根本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挡它的步伐,整座山脉被他从中间一刀切开,无数的毛细血管被轻易切碎,它直捣黄龙,切开了最后的那个豁口,皎洁之光沐浴而下,它看见了——最后的那个龙茧。 龙茧的根须长进地中,龙茧磅礴地心跳,龙茧腥红血腻,它是这座尼伯龙根的心脏,它就是在这里吸食了成千上万年来的属于混血种的龙血。 它在苏生,它在醒来,没有人知道它什么时候能够苏醒,可能是明天,也可能是一万年以后。 不过,你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这里是言灵·审判的领域,我,路明非,即将降下神的裁决。 第二百一十九章 戒律 此时的卡塞尔学院。 “话说——学院的地窖要不要设计得这么复杂啊!不知道的还以为设计师是在设计监狱。要是有人要越狱,要把地图纹在背上当纹身,随便擦破点血皮就什么也看不懂了啊!”芬格尔愤愤不平。 此时,他的身体凹成玲珑的曲线,他前凸后翘,跟恺撒和路鸣泽前胸贴后背,他所在的地方是——卡塞尔学院的地窖,他是跟踪帕西·加图索来的。 绑走陈墨瞳和路明非的对象已经水落石出,所有的线索聚焦到一个人——帕西·加图索,恺撒的小弟,弗罗斯特的秘书。在恺撒的订婚仪式上他出现过一次,他当时拔出了奥古斯都的兵刃,以一人之力完全封锁了那个盖厄斯·加图索的身体,而他从始至终只给路鸣泽留下过一个背影,即便是在言灵·神瞳之下,路鸣泽捕捉到的信息也只有那么多。他是天生的杀手,他隐藏在正常人的视线之外,他跟塔克文·加图索一起来到布鲁克林的八大道唐人街,但执行部七组甚至没有发现过他的存在。 诺诺失踪的时候,他在卡塞尔学院;路明非失踪的时候,他在布鲁克林,这是一切始作俑者的先决条件。更重要的证据在于——上杉绘梨衣的“侧写”中所记录的影像,在芬格尔作为导演拍摄的那两部短片中,凶手是行走于空气中的鬼魅,甚至连侧写都捕捉不到他的影子,他像是一个悬浮在空中的气泡,他的一切动作都无迹可寻。 那不是因为他天生是个幽浮的鬼魅,而是他习惯用言灵隐藏自己,就像在诺顿公馆时一样。他的言灵是无尘之地,无尘之地可以以自身为中心,形成一个巨大的力场,力场表面流动着高速的空气流,构成类似“结界”的东西。光线会被无尘之地扭曲,连侧写的“痕迹”都会被无尘之地抹去。能做到这一切的只有他,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带走诺诺和路明非的只有他—— 帕西·加图索。 路鸣泽第一个猜出了答案,而恺撒是第二个。帕西·加图索甚至是恺撒任命的特别行动小组的副组长,他在组里尽心竭力,庞贝的动向就是他告诉恺撒的。他做事情一片刀一片响,他不苟言笑,就像是阿尔卑斯山脉上凝结的冰水,但他在幕后引导了这一切,他甚至在回到学院后还为恺撒拟了一篇诺诺失踪以后的情报告文。 一切在塔克文·加图索给到芬格尔那个答案的时候尘埃落定,帕西·加图索,一个自称为加图索家族守护者的人,掳走了婚礼上的诺诺和废墟里的路明非,没有人知道他的目的是什么,就像现在,他一个人来到地窖的深处,他走过一道道石英玻璃门,他手中的一张黑晶卡仿佛是无所不能的通行证,他已经不知道下潜了几层,也没有人知道他的目的是什么。芬格尔回头看一眼,他要是现在想回头是岸,恐怕连回去的路都找不到。 言灵·冥照像是一件隐形衣遮蔽住了他们几个人的身形,在冥照中的人是——恺撒、芬格尔、路鸣泽,还有——酒德亚纪。就像当时在青铜城中一样,冥照隔绝视线,镰鼬隔绝声音,他们四个人前胸贴后背,芬格尔感觉自己一米八八的大个能凹成这样玲珑有致,再训练几天应该可以去环球小姐舞台上扭着腰肢高喊一声:kassel! “芬格尔,你能查到这张黑晶卡的通行权限吗?这里似乎已经不是一般的学生或者教授能够来的地方。” “等一下,摩西摩西,呼叫eva。”芬格尔直接呼叫了eva,在卡塞尔学院的地盘,eva无处不在。 一个红色披肩长发的二次元美少女袅袅地出现在几个人面前,她的耳边还挂着一对……四叶草耳坠。 “这是最近更新的寻人启事款!”芬格尔立即作声,“现在所有卡塞尔学院的学生在呼叫eva的时候都会想到失踪的陈墨瞳,这样他们在发现线索的时候就会立即上报!” “eva,我需要知道这里的通行权限。”恺撒没有理撒泼打滚的芬格尔,他直接向eva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什么样的人可以进入我们现在的这个空间?这里甚至比关押死侍的研究所还要更深入,一路上我们已经看不到研究人员。” eva的眼睛瞥了一眼芬格尔,他似乎是在询问芬格尔的指令。 芬格尔眯起一只眼,点了点头。 “好的,恺撒·加图索先生,你已获取1935fa卷宗的知情权。”eva说,“这里是卡塞尔学院的地下第四层东南a3区,其管辖权属于尼古拉斯·弗拉梅尔。” “副校长?”恺撒皱了皱眉。 “是的,这里在很久以前是言灵·戒律的试验区。言灵·戒律,序列号106,是极其强大也极其危险的言灵,是卡塞尔学院所有人中唯一一个序列号大于100的言灵。尼古拉斯·弗拉梅尔的言灵·戒律在一段时间内很不稳定,言灵·戒律可以施放压制龙类和混血种言灵能力的领域,但当时尼古拉斯·弗拉梅尔的戒律拥有很强的破坏性,它会永久破坏领域内低血统混血种的言灵能力,也就是说,他会让某些血统不足的混血种永远失去言灵的能力。” “退化成人类?”恺撒有些吃惊,这些当然是几十年的陈年旧事,恐怕这个学院里除了昂热校长和弗拉梅尔副校长之外没有人再知道。 “不是退化成人类,混血种的血统中依然拥有一部分龙血,但是他的言灵被永久压制了,就像被在身上施加了一个禁制之环,因为他本身的能力无法突破这个禁制之环,他就再也无法使用言灵。” “那弗拉梅尔副校长在这里试验什么?” “他在‘控制’戒律。混血种在觉醒言灵的时候都会有一个控制的过程,这个过程在学院里有一门专属的课程叫作《龙与言灵术》,等级序列越高的言灵,其控制难度越高。尼古拉斯·弗拉梅尔能够通过言灵·戒律镇压整个学院的所有言灵就是在这里试验的结果。” “所以……他成功了。” “是的。” “在那之后呢?” “在那之后,卡塞尔学院地窖四层东南a3区及附属区域就被永久弃用了,因为这里属于尼古拉斯·弗拉梅尔,他的言灵·戒律至今还残留着对这片区域的影响,这里也不适合作为其他项目的实验。” 第二百二十章 戒律空间 “残留着对这片区域的影响?指的是什么?” “言灵·戒律会释放一个大型的领域,在这个领域内其他言灵的元素紊流会被言灵·戒律搅乱,因此言灵会无法使用。尼古拉斯·弗拉梅尔的言灵·戒律在不可控的状态下,其释放的领域也极度的不可控,他的戒律会产生不规则形状的“戒律空间”,这种“戒律空间”有两种形态,一是让所有言灵失效的完全禁闭形态,二是使言灵只能在空间内流通的隔绝状态。” “很简单,我打个比方。”芬格尔响亮地打了个响指,“就是那个秃头老驴子,也就是副校长,他的言灵·戒律在不可控的状态下会丢出一个个看不见的巨型果冻。这些果冻呢,一种是实心的,也就是完全禁闭的“戒律空间”,你一旦走进了这种空间,你的言灵就会处于禁闭状态;而另一种果冻呢,它就是空心的,所有的戒律能量都分布在它的果冻皮上,在这个空间里,你可以使用言灵,但你的言灵没有办法传导出去。比如说言灵·镰鼬,你释放出的镰鼬会在墙边打转,再比如,言灵·君焰,君焰所释放的火焰也会撞到墙上,就像撞到了一层透明的防火材料。“戒律空间”的果冻皮把这些言灵都隔绝了,这其实就是现在我们学院里某些言灵实验室的原型,这些言灵实验室都被副校长用言灵·戒律切割过,路明非和楚子航训练君焰的实验室就是其中一个。” “芬格尔……教授,你对言灵的研究,和对弗拉梅尔副校长的研究,已经深入骨髓。eva的这份资料应该属于绝密资料,但你拥有审阅的权限,这种权限,据我所知,已经接近了昂热校长。”恺撒意味深长地看着芬格尔。 “言灵……都是诺玛告诉我的!诺玛是《龙与言灵术》的教授啊!现在的言灵序列都是她定的!”芬格尔猛拍大腿,“至于副校长,他的资料都是我在翻他的花边新闻的时候不小心翻到的,谁知道他还有这种大料?我还以为他的料只有每年订阅多少本兔女郎杂志每年用了多少卷抽纸。” 恺撒一脸玩味地看着他,似乎是根本不信他。也正常,他在学院的人设是人尽可欺的废渣教授,理论上的确不应该知道这么多东西。 还好恺撒也不打算在这个话题上跟他纠缠,他立即搬回了正题,对eva询问道:“eva,这里还残留着弗拉梅尔副校长的‘戒律空间’吗?” “未知。我的组成是计算机芯片和电子网络,还有就是摄像机的图像传感器这种外设,我并不具备有感知果冻的能力。” ……eva还会讲冷笑话!芬格尔你究竟给她灌注了什么人格啊! “友情提示,切尔诺贝利大爆炸造成的核辐射导致那一片区域至今都是生命的残骸,切尔诺贝利大爆炸的能量级别与序号在110以上言灵的能量级别基本持平,而言灵·戒律的序列号是108。”eva说。 “也就是说,我们现在是处于一个完全未知的空间。由于言灵·戒律的残留和‘戒律空间’的不可知性,我们可能随时会丧失使用言灵的能力,也就是说镰鼬和冥照随时有可能会失效,我们随时可能会暴露。” “yes!所以我们要随时做好战斗的准备,恺撒你打得过你这个小弟不?听说他是你们加图索家族的御用杀手。” 恺撒没有理会芬格尔,他继续向eva问道:“eva,你说这里的管辖权属于尼古拉斯·弗拉梅尔。卡塞尔学院地底下每一片区域都被严格划分过权限,这里的权限属于尼古拉斯·弗拉梅尔,也就是说,理论上,除了尼古拉斯·弗拉梅尔和拥有黑卡权限的昂热校长,是不是没有人可以抵达这么深的地方?” “这你就错了,恺撒师弟。至少你还漏了一个人——我。”芬格尔抢先回答了这个问题。 “你可以黑进学院的控制系统。”恺撒看着芬格尔,“不过这也不奇怪,毕竟你是eva的开发者,你的言灵天生就是电子机械师,理论上你的权限可以和昂热校长持平。” “错,错,错。”芬格尔摇了摇手指,“昂热校长的权限远不如我!我可以后台修改昂热校长的权限。昂热校长是多少年生人呐?他都是上个世纪出生的人呐,他出生的时候人类还在用机械表盘,再往前走人类还在骑马车!他哪里知道什么是芯片什么是程序呐?我把他黑卡消磁了他还要找我补办呢!” 恺撒神经质一样地看着芬格尔,虽然这些话听起来有些道理,但从芬格尔的嘴中说出来,怎么听怎么像是一个学校管饭卡的后勤在耀武扬威说能让校长吃不上饭饿死。 “我刚刚说的这些记得跟校长保密!他这个位置也是做不久了的,男人呐,年纪一大就力不从心,而我,风华正茂,精力充沛!” ……没有人理他。只有芬格尔自己在那里凹了几个妩媚的妖姿。 “我们要跟丢了。”路鸣泽突然出声道。 在这个冥照的小空间里,一直只有恺撒和芬格尔在说话,路鸣泽和酒德亚纪一直都是沉默的。这两个人…… 路鸣泽自从路明非失踪,整个人变得寡言而色厉,他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还会露着两个酒窝,在你的怀里蹭蹭。阴郁的红色剥夺了他的双瞳,如果不是恺撒和芬格尔在他的身边,他甚至可能会直接用血月剥夺帕西的生命。这一幕他们在布鲁克林已经见过了,路鸣泽是真正的s级,他的实力甚至可能超过希尔伯特·让·昂热。 而酒德亚纪,她本来就是个很少说话的人。在叶胜龙化之后,她也沉默不言,只是从塔克文·加图索那里拿走了所有有关于死侍和龙族血统的材料。她可能希望自己能帮上一些忙,即便可能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些……这次来到地窖,她没有张过口,她是芬格尔叫来帮忙的。在叶胜出事以后,芬格尔偷偷地往酒德亚纪的房间里放了一个监视警报器,他实在是很清楚在这种状态下人会怎么做,从心理学角度说,人有时候就是一根弦吊着,那根弦断了,这个人也就没了。 第二百二十一章 碳炔 “跟着我。”路鸣泽的眼睛闪起耀眼的黄金瞳,言灵·神瞳开启,整个空间内所有事物都被神瞳探知放大。黄金瞳此时像是一只由无数小眼组成的复眼,神瞳可以感知人类眼睛看不清的光线甚至微波,这个空间以一种三维建模的形态在路鸣泽的眼睛里伸展,那是只有神瞳才能看到的世界,这个世界的光线以线条的形式存在,它的构造远超人类的想象。 “你的神瞳可以看到‘戒律空间’的果冻!”芬格尔一拍大腿,“神瞳甚至可以看到言灵·戒律的边界,这就是神瞳,这是神的眼睛!” “我们要跟丢了。”路鸣泽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他没有理会芬格尔在说什么,或许芬格尔说的是对的,可是那没有意义,他的内心里只有一件事情——找到路明非。 “跟着我。”路鸣泽走在团队的最前方。没有人知道他具体看到了什么,他的黄金瞳像是太阳一样耀眼,黄金瞳像是指示圣谕的金光,黄金瞳在指引着他们前进。 所有人跟随着路鸣泽,冥照释放领域,使他们在这片空间中蛇形穿梭。这里是一个巨大的废弃场,废弃的试管和实验仪器落了灰尘,一部分被猛烈地震碎,玻璃碎屑还留在地上。 芬格尔在冥照的领域中捡起了一根玻璃试管,他拂了拂灰,仔细地盯了半晌。 “你能看出这是什么?”恺撒问道。 “当然——看不出来。我的言灵是机芯,不是玻璃芯;我教授的是《龙与血统论》,而不是《化学基础论》。” 恺撒没有说话。他或许是觉得回这种话没什么价值。 “只不过,在我印象里,大部分的化学药剂研究都与血统有关。而且,你再仔细想想,戒律的功能是镇压言灵,它对于实际物体不会有任何影响,但是这里的实验器材明显遭到过破坏,就像……遭受过一场暴动。” 恺撒觉得芬格尔说的是对的,他们随着路鸣泽的神瞳往前走,越往里走,越能感觉到这里的破败。从震碎的试管,一路衍变到被分解成十几段残骸的未知仪器,这里根本不像是一个实验空间,更像是一个废弃的垃圾场。 “看起来当年没有做过收尾工作?”恺撒有些疑惑。 “这里是废弃空间,很少有人知道这个地方,你看,这里甚至没有eva的监控。甚至对于混血种来说,这里其实相当于是一个不知道哪里藏着沙穴的荒漠,混血种在这里是随时都会被言灵·戒律埋掉的,这里也不再具有实验价值,你希望谁来清理这里?校长还是副校长?” “你似乎对这里很熟悉。”恺撒看了一眼芬格尔。 “想想就知道了呀,学院里可不止这一处废弃的地方。”芬格尔耸耸肩,“这种地方,在通行权限有限的情况下,比如说通行权属于弗拉梅尔副校长的情况下,这里有可能进来的只有两个人,校长和副校长,他们是那种会收尾的人吗?他们连自己的卧室都打理不好,比如说副校长的起居室,给副校长送兔女郎杂志的学生说他能闻到一股十八年风尘的味道……” “这种地方,的确很适合拿来藏人,没有人会来到这里,即便是弗拉梅尔和昂热,但前提是他能拿到这里的通行权限。”恺撒死死地看着芬格尔。 “你看着我干什么?你的意思是他手里那张通行卡是我做的?天地良心啊,这种bug的卡,我都是要收费的啊!比如恺撒师弟你要做一张,我只收200亿美金。” …… …… “等一下,这里好像有点不太一样。”恺撒突然敏锐地发现了不一样。这里的空间没有灯光,没有电源,所有的实验仪器都已经废弃了很多年,看上去就像是一间山间废弃的荒野医院,但在他们眼前,突然出现了一道巨大的白色墙壁,这面墙壁纯净透澈,白得毫无杂质,最光滑的象牙石都不及他一半的纯粹,它好像是某处天堂的圣域。 “碳炔?”恺撒的神情充满了惊疑。 “什么?碳炔?这是一个化学名词吗?一种材料?”芬格尔一惊一乍。 “碳炔是碳原子聚集在一起形成的链,是碳的同素异形体,你可以理解成是金刚石的异化体,但它比金刚石还要坚硬!碳炔已经被证明比钢强200多倍,是石墨烯抗拉强度的2倍,强度超过钻石40倍。碳炔是世界上被证明最坚韧的材料,碳炔现在只能在人工实验室产出,它是世界上最纯净的白色。”恺撒看向了路鸣泽,“鸣泽,你的神瞳能看出这座建筑的材料吗?” “的确是碳炔。”路鸣泽的神情很不轻松。 “可是碳炔目前为止都是纯实验室产出材料,虽然碳炔的化学结构首次被提出是在19世纪,但因为碳炔的结构很不稳定,一直到现在,它的锻造方法都很不成熟,在今天,一平米碳炔的制造成本至少是200万美金。” “这里至少有一千平……”芬格尔仰起头,“也就是说,这一座建筑,成本可能是20亿美金往上……” “等等,恺撒,你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你以前见过碳炔的建筑?”芬格尔后知后觉地看着恺撒。 “以前我母亲住的医院里,有一座纯碳炔制造的小房间,我的母亲经常就在那个房间里。”恺撒脸色铁青,“我查过所有有关于我母亲的资料,也包括那间医院。” “那是你们加图索家族造的?” “是的,现在世界上最顶尖的碳炔制造所就属于加图索家族,那个制造所已经存在了一百年。” “你调查过那个制造所?” “是的。但是阻力很大,所有有关于我母亲的调查阻力都很大。我所能查到的都是一些边缘资料。” “恺撒。”芬格尔异常严肃地盯着恺撒,他一字一句地说,“恺撒,你怀疑这里的这座建筑其实是你们加图索家族造的。就跟当年的那间医院一样。” 第二百二十二章 无尘之地 “是。”恺撒点头,“所以帕西才会知道这个地方。这里不仅仅是弗拉梅尔的实验室,还是家族的实验室。” “这是他们的基地!”芬格尔如梦初醒,“恺撒,你们家族针对这件事的可不止帕西一个啊,那个老秃驴子在这里做言灵训练是在几十年前,你们家族拥有建造碳炔基地能力的时间是在一百年前,但帕西才多大啊?他跟你一样大,你今年多少岁?22岁!22岁的人怎么可能知道这么一个地方!连我都不知道这里。” “针对这件事的当然不止帕西一个,整个家族都是这件事的角力点,他们只是目的不同,派系不同。” “这里面还有其他人?”芬格尔一下子警觉了起来,这里是一个完全封闭的空间,它甚至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门”,帕西面前的那个门,它不像是门,更像是一个切口。 “言灵·戒律。”此时,路鸣泽突然出声说,“整个碳炔空间的表面是一层戒律空间的表面,很平整。” “弗拉梅尔是这座建筑的缔造者,之一。”此时他的黄金瞳还如同太阳般闪耀。 “那个老秃驴子用言灵·戒律给这座建筑布过戒律空间?” “是。不是不规则的,相反,非常平整,正好覆盖了整座空间的表面,不属于他言灵失控时候的状态。” “我明白了!其实,他在这里不单单是在实验,还是在——给这栋建筑加固言灵·戒律的表面空间!” “你恐怕猜对了,在卡塞尔学院的地窖里,还有这么一个地方永远地隔绝,它采用的是比金刚石还要坚固的碳炔材料,没有任何言灵可以破坏这里,因为弗拉梅尔的戒律空间隔绝了言灵传输的通道。也就是说,一旦你被关到了这里,就永远都不可能逃得出来。”恺撒说。 “天生的监狱!”芬格尔双眼瞪直,“那些老东西居然在在学院的地窖里安装了一座监狱!卡塞尔学院不仅是个学校,还是个监狱!他们是要关谁?” “芬格尔,你觉得学院里最危险的,是什么?” “死侍?”芬格尔回答了恺撒的疑问。但是那两千多具死侍都关押在塔克文研究所的福尔马林里,等等……他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芬格尔想到了恺撒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在卡塞尔学院里最危险的不是死侍,福尔马林和石英容器里关押的不止是死侍,还有—— “龙种。” 没错,龙种。卡塞尔学院关押着死侍,还关押着世界各地搜刮来的龙种。但龙种也有高低之分,比如,在路明非入学的时候,在芝加哥的c1000列车上,为了给他介绍龙族的世界观,当时的曼施坦因教授携带了一只即将孵化的龙种。那只龙种血统很低,甚至没有办法化成人形。他以龙脊和龙身现世,他弱小的身躯一现世,就被迅速浸泡在福尔马林里而失活。但如果是一只更强大的龙种呢?比如说,次代种,次代种是无法用福尔马林和石英容器禁闭的,一只次代种的力量就足以毁灭整个卡塞尔学院…… 使用全世界最坚韧的碳炔建造,还用序列为108的言灵·戒律做过镇压,除了龙种,芬格尔想不到其他的理由,即便这里不是龙种,也一定隐藏着可怕的秘密。 “他要不见了!”芬格尔眼明心疾,帕西已经走进了这座碳炔建筑之中,那扇“门”正在缓缓地闭合。他不是用他手里的通行卡打开这座建筑的大门,这座建筑根本就是纯白色堆砌成的料,它无窗也无门,它只有某种“切口”。 “恺撒!”芬格尔大喊。他们一路跟踪到这里,看来这里就是帕西的目的地了。一座碳炔打造的建筑物,可能已经建成了好几十年,这里面是什么?路明非?诺诺?还是……一只隐藏的龙种。 没有时间留给他们去猜测了,帕西正在消失,而他们没有打开这座建筑的钥匙,他们必须动手了。 言灵·镰鼬带着剧烈的风团扑卷而出,言灵·冥照熄灭,路鸣泽的黄金瞳一瞬间洞天彻地,一道金光直射到帕西的身上。 声未至而形先行,在亮起黄金瞳闪耀的金色的同时,帕西立即以一种悖论的姿态在空气中扭曲,他在感知到危险的一刹那施放了无尘之地,无尘之地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力场,力场表面流动着高速的空气流,空气流形成了专属的结界,光线和声音都被无尘之地所扭曲,恺撒的镰鼬撞在结界上,一瞬间便切成了粉碎。 “无尘之地会隔绝外界的杂质,它就像是暴风的风眼。”恺撒说。 “你想说什么?”芬格尔大喊。他不得不大声说话,因为他明显感觉到了周遭的变化,一股气旋的紊流正在四周生成,那就是帕西的无尘之地的领域,帕西在众目睽睽之下失踪了,但那并不代表他消失了,他还在,你看不见他,但他可能正在向你接近,你看不见这个领域,但领域的周围正有无数的高速空气流在旋转切割。 “你很难从外部摧毁暴风,但暴风的风眼是平静的。”恺撒继续说。 “恺撒,你是不是想说,打你家的这个御用杀手小弟,不能远程施法,得靠近身平a。”芬格尔斜瞥着恺撒,他感觉恺撒到了关键时刻突然婆婆妈妈了起来……不,芬格尔突然明白了,恺撒为什么会婆婆妈妈、扭扭捏捏的,因为他们要抓捕的对象是帕西,就像是要路明非去抓路鸣泽,源稚生去抓源稚女一样。 芬格尔突然想通了,他看着恺撒:“恺撒,你肯定跟帕西切磋过,他的弱点是什么?” “他没有弱点。” “没有弱点?” “他是家族培育的杀手,他的近战格斗术可以一手刀打晕拳皇泰森,他手里的武器是名刀奥古斯都,奥古斯都与狄克忒多齐名。无尘之地会在他的周围形成暴风圈,无论是光线、声音还是武器都会被无尘之地的空气流切割,想要打败他,你只能在暴风的风眼跟他肉搏,但他的近身格斗术是世界第一,即使是用类似于言灵·青铜御座增强过的躯体都不是他的对手。” 第二百二十三章 帕西&恺撒 “那怎么办?我们几个都不是战斗型啊。尤其是我,我是学术型,打起架来我只会抱大腿的……”芬格尔苦兮兮的,“而且,恺撒,你们家族培养杀手干什么?看到不顺眼的直接乃一座特?这是黑社会的做法啊,现在都文明社会了讲究和谐法制啊……” 恺撒挑了芬格尔一眼:“杀手不一定是杀人的,有的时候只是需要最锋利的一把剑。” “加图索家族最锋利的一把剑……那不是你吗?你才是加图索家族集勇气与智慧于一体的未来家主啊!哦,恺撒,师弟,我明白了,你肯定跟他打过,怎么样,输得很惨?” “我没有跟他打过。”恺撒的金发披在身后,无尘之地带来了巨大的空气紊流,这股紊流正在几个人身前流转,风旋正在这个空间内生成,恺撒的眼睛像是冰蓝的湖水,此刻他的眼睛里平静无风。 “哦,我明白了,毕竟你是加图索家族未来的家主,一个家族豢养的杀手怎么可能会跟家主切磋呢?他可是你的爪牙。恺撒,你看过中国的武侠剧吗?武侠剧里就有很多那种老大一喊一呼应就跑出去打架的人,什么‘星宿老天,法力无边’,帕西就属于这一种,他是你忠实的扈从。” 恺撒看了芬格尔一眼,他的眼神中没有太多的起伏。 跟芬格尔不必有太多的起伏,反正他说的话一般也没什么用。 “你们在这里别动。”恺撒说。他这话是对他们几人说的,芬格尔、酒德亚纪,还有路鸣泽,末了,他还说道,“不要动手。” 只不过,说这话时,他一直看的人是——路鸣泽。 恺撒迎着风旋大踏步地走了出去,狄克忒多在他的手里出鞘,镰鼬像是积卷的风团为他开道。 他缓缓地走向了那团风旋,他走进了暴风之中,直至走入风眼,无尘之地卷积如云,所有的光线和声音都被撕碎隔离,这里像是有一个巨大的电离磁场,其他人只能看到偶尔扭曲的光型。 “看来恺撒还是很懂自己的嘛,也很懂帕西。他早在知道对手是帕西的时候就拟定过战术了。哪有什么没有弱点的人啊,没弱点的那还是人吗?那叫做二次元美少女!”恺撒不见了,只留芬格尔一个人在那滔滔不绝,“帕西的弱点是什么?这么明显他会看不出来吗?帕西的弱点就是——恺撒啊,毕竟,他不是被叫做什么,恺撒的守护者?恺撒啥都不用做,就往地上那么一躺,那帕西就必败无疑。” —————— 恺撒的镰鼬在他身前化作了卷积的风团,他离开了人群,狄克忒多被他握在手中。 他能感知到无尘之地的边界,镰鼬是最敏感的风妖精,无尘之地和镰鼬一样,同属于风元素的言灵,而镰鼬是最敏感的风的探知者,这个无尘之地的领域都在他的感知之中。 这个无尘之地的领域在移动,他移动得小心翼翼,移动得敏感而又谨慎,他像是突然之间被看穿了,惊慌失措却又强装镇定,他最想做的事是把自己从这里抹去,因为——他在这里看见了恺撒。 恺撒不是一个滥情的人,他也不爱多管闲事,但只有帕西这件事情是例外。帕西出现在他身边是在他的母亲去世以后,当时的他感觉世界黯淡无光,他在家族里日常只能见到弗罗斯特一个人,他拥有自由身,但却感觉周围都是天罗地网。家族对他的掌控可怕至极,他曾想过偷偷调查母亲的死因,但所有的线索都在一夜之间失踪,那间小医院一夜之间荡然无存,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他问弗罗斯特,弗罗斯特只会说:我不会对你说谎,恺撒,所以我得告诉你,我不会对你说谎,恺撒。 其实有关于碳炔的线索是帕西告诉恺撒的,恺撒有一天在枕头底下发现了一张纸条,纸条里写着碳炔的线索。这个时候他知道了,原来除了弗罗斯特之外,家族里还有另外一个人一直盯着他。他那个时候十几岁,独自去调查碳炔无果,便尝试从这个人这里寻找线索,他那个时候才知道,家族里找了一个与他同龄的影子,这个影子与他“形影不离”,他也长着金发和蓝瞳,但他一直活在影子里,他作为恺撒的影子而存在,不,他是作为恺撒的替身而存在。 他出生的第一个价值是给恺撒试药,他的身体是炼金术的容器,他的血统与恺撒接近,他服用过数十种药效猛烈的炼金药剂,而他活了下来,他活着的价值就是告诉恺撒,这些药,恺撒也可以用,而这些药剂里有很大一部分是提升血统的药。 他的第二个价值是作为恺撒的影子,家族的杀手。恺撒是个没有童年的人,而帕西不仅没有童年,他甚至没有人生的每一年。炼金药剂提升了帕西的血统,使他的血统极度接近于50%,却又不会堕化为龙侍,这种血统是他天然的优势,他拥有一般混血种绝不会有的躯体和精神力,也让他拥有无人能比的感知力和速度,他是天然的杀手,他学习过世界上所有格斗术和暗杀技巧,用某种话来说,这种胚子,不拿来做这些事,很浪费。 恺撒通过言灵·镰鼬察觉到了帕西的存在,在那个时候帕西就已经是他的影子了,他用无尘之地包裹自己,在恺撒的身边待了十年。不塞那张纸条其实他可能永远都不会暴露自己,他不仅在恺撒面前暴露了自己,还在家族的面前暴露了自己,家族对他实施了严厉的惩戒。不过,没什么,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本来也活不了太久的时间。 恺撒非常不喜欢其中的故事,从头到尾都不喜欢,就像他不喜欢庞贝和他母亲古尔薇格的故事。他来到卡塞尔学院,还有在那之后所做的所有事情,都只是为了一件事情——逃脱家族的掌控。 可惜,这件事情,直到今天也没有完成。 或者说,正是因为直到今天也没有完成,他才会在这里遇到帕西。 家族建造的碳炔空间,还有帕西·加图索,这些都是家族中的一环,诺诺和路明非都是因为他而失踪,他们也是家族混沌引发的其中一环。他曾经想过,为什么失踪的人不是他? 可能是因为,他才是一切的混乱和私密的起源。 都说世界不会因为谁就不转了,但看起来,这个世界还真的会因为他就不转了。恺撒·加图索,你是一个会让世界不转的人。 第二百二十四章 帕西&恺撒(二) 恺撒的镰鼬化作锋利的吸血镰,锐利的羽刃从恺撒的身边长出,虽然他的身边看上去空荡荡的,但只有使用过风元素言灵的混血种才知道,此时恺撒的周遭是一片巨大的旋转切割机,他如果走过山野,山野的林木会被他瞬间切碎。 吸血镰一边在恺撒的周围形成锋利的羽刃,一边飞掠出去带回无尘之地的信息。无尘之地会形成无形的风型结界,结界会扰乱声音和光线,但它却无法扰乱同为风属性元素的吸血镰。 镰鼬的躯身原先被无尘之地的风场无情地切碎,但升级之后的吸血镰带着刀锋和剑刃,刀锋卷积,吸血镰与无尘之地的结界无声交撞,一个巨大的无形结界在恺撒的内心形成。 加图索家族历代的言灵均属于风元素血系源流的言灵,这说明他们家族的血脉来自于四大君王中的天空与风之王,加图索家族以此种言灵自傲。加图索家族习惯内部通婚,保持某种血统的纯正性,某种程度也是为了维持言灵的纯正性。所有的混血种在其出生那天言灵就已经选定,混血种的言灵来自于血统,恺撒序列为59的镰鼬既是他血统纯正的证明,也是他被古尔薇格污染了血统的证明。 吸血镰包围着恺撒的躯身,吸血镰的切割羽刃与无尘之地的风形结界相撞,纯粹的风弧的对撞,恺撒的吸血镰切开了无尘之地的结界,风的相撞猛烈而无形,它不似石块的粉身碎骨,不似火焰的交织缠绕,东风会压倒西风,西风也会压倒东风,被压倒的那一方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消失。 恺撒消失在了无尘之地的结界当中,从芬格尔的角度看眼前的恺撒突然闪过一道扭曲的缺口,然后就消失了,就像是消失在了某个四维的空间。眼前依旧变得空荡荡的,但芬格尔知道恺撒在帕西的无尘之地结界中,他依靠言灵进入了无尘之地,无尘之地卷积的空气流隔绝了结界内的恺撒。 此时的无尘之地结界之内,像是暴风的风眼,这里平静无声。恺撒看到了帕西,一个有点消瘦的人影,背对着他,短齐的金发刚掠过耳朵。 他知道他要来,他也知道他要来。无尘之地是风的结界,也只有风的言灵能够打开这个切口。 “帕西,是你带走了诺诺和明非。”恺撒看着眼前的那个背影。帕西习惯隐藏在自己的无尘之地里,即使不得不出现,也会以背影示人,当时在诺顿公馆里就是这样。 “嗯。”帕西没有什么动作地嗯了一声。 “还有其他人吗?”恺撒发现自己的心情意外地平和,在根据路鸣泽的提示猜出帕西的时候,他的心里还有过不小的动摇,但真正来到了这里,他反而心情很平静。 他从来不会怀疑帕西,就像他不会怀疑诺诺和路明非。 “嗯。”帕西依然没有什么动作。 “谁?” “不是很重要。”这次帕西多说了几个字。虽然是没什么意义的几个字。 恺撒也没有死缠烂打,他很了解帕西,他不想说的话无论你用什么方法他也不会说的。 “你们想做什么?”恺撒换了一个问题。 帕西停顿了一会儿,他就像是贴在空气中的一副模特架,模特披着一顶金色的假发。 过了很久,他说:“我会把他们还给你的。” “什么时候?” 帕西的头略微动了动,他是看了一眼那个白色的碳炔空间。他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 “发生了什么?还有,你们想做什么?”恺撒又一遍问了这个问题。 帕西抬头望了望天,如果那有天的话,他缓缓地说:“想……想知道陈墨瞳是什么。” “所以……你跟庞贝那家伙一样,你也不同意诺诺做家族的新娘。” 恺撒金发披肩,他面如冰水,他是秘党第一大家族加图索家族的未来家主,他有时候纨绔,有时候中二,但他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他说:“没有人可以阻止这件事情,庞贝不行,弗罗斯特不行,你也不行。如果世界上有一个人可以阻止这件事情的发生,那只有一个人,她的名字叫诺诺。但她已经同意了。” 帕西没有接他的话,他继续说道:“180国通用的黑金卡,定制款的布加迪威龙,还有阿玛尼高定装,这些都是家族给我的。因为我是庞贝的儿子。这些东西很重要吗?不重要,不值什么,你看,庞贝即便拥有这些东西,他依然活得像一条狗。我可以没有这些东西吗?当然可以。” “我之前在鸣泽那里学了一个新词,叫作‘恋爱脑’,形容为了爱情什么都不要的蠢人。家族里似乎有很多人这么看我。老实说,不太贴切,因为,180国通用的黑金卡,定制款的布加迪威龙,还有阿玛尼高定装,这些我都要,这些原来就属于我。至于同时加在我身上的那些家族的秘密,丑陋的往事,堆积成群的野心家,我也会统统收下,退一步,就是我输了。” “这么说话是不是还可以?我已经练了很久了。当恺撒·加图索简单,当恺撒·加图索家主却不简单,我有时候也观察弗罗斯特平时说话的方式。我得告诉你,你本身也是家族给我的一部分,虽然你理论上这个时候还藏在影子里,直到你死了我也不会知道你的存在。但事情已经改变了,从你给我递纸条的那天就改变了,你的主权现在属于我,而不是弗罗斯特。” 恺撒感觉自己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像是脑袋里灌了假酒,他只有在面对某些人的时候脑袋里才会像灌了假酒,比如诺诺。 来自于加图索家族的恺撒,未来秘党第一大家族的继承人恺撒,学生会会长恺撒,这些是他吗?是他。但这个灌了假酒的他也是他,其实他偶尔也会享受这种状态的。像是个疯子。 “我知道。”帕西说。 “所以你不是在为了弗罗斯特办事。” “不是。” “那你是为了谁?” “为了……你。” “为……我?” “陈墨瞳是家族为你挑选好的新娘,古尔薇格小姐的那家医院没有消失,它会回来的。” “你调查到了什么?” “我还在调查。” “在这里?” “是。” “你是不是想说,诺诺和我的母亲古尔薇格一样,会成为家族的牺牲品?” “是。我是。你是,她也是。我们都是家族的牺牲品。” 第二百二十五章 帕西&恺撒(三) “弗罗斯特也是家族的牺牲品?”恺撒问。 帕西愣了愣,他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可能他也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我们是家族的牺牲品,弗罗斯特也是家族的牺牲品,庞贝也是家族的牺牲品,我的母亲古尔薇格也是家族的牺牲品,家族是一个巨大的火炉,我们都是火炉里的生料。”恺撒说,“我‘拜读’过家族的历史,家族的崛起就和那些王国的崛起一样,从杀伐起身,再镇压异类,垄断大权,最后行使垄断和资源的权力,躺在功劳簿上挣钱。家族每年的营收七成来自于矿产、能源和电力,在大航海的时代,家族就是倒卖和屠杀的先挥,用混血种的力量在人类社会当然能做很多事,尤其是北非和中东的某些油井和矿地,那都是家族延续了几百年的资产。弗罗斯特每年都会花很多时间去跟英吉利女王喝下午茶,第二天再飞去华盛顿撒钱,家族对他的这点很欣赏。本来就该他这样的人管理家族的一切。家族发展这么多年,埋了这么多线,甚至很多线我现在都没查到。加图索家族的这个家主的位置让我来坐,其实就跟当初让庞贝来坐一样,庞贝的任务是繁衍,我也跟他一样。家族已经庞大到像是一个国家,家族收藏了雅斯特号潜水器,收藏了阿波罗号宇宙飞船,收藏了韦伯太空望远镜,这些仪器的发明背后都有家族的影子。地球外沿的卫星,家族出资的有几百架,全球监听的棱镜中心,主导人也是家族的人,这么多年我需要自己调查才能查到一点点东西,家族也许没打算告诉我。其实家族只用我扮演一只交配的种马,他们会给我准备好数不尽的饲料。” “你跟我一起调查过我的母亲古尔薇格,那时候我们还很小,被他们耍得团团转。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我不会永远是那个14岁的小孩,他们也不会永远是当年的他们。我会让所有真相浮出水面,所有家族的真相,还有你的真相。” 恺撒感觉自己说话……像是中国小说里的男主角。他跟路明非在风洞训练的时候听路明非说过一些这种故事,什么“我命由我不由天”“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之类的,恺撒那时候才知道原来中国有这种文化,在中国的文化里,我命在我而不在于天,而在意大利的加图索家族,没有人会说什么“命运”,什么“天”,所有人都是家族里的一颗钉子,他闪光一些,因为他是最上面的那颗探照灯。 其实他只有在这里才会这么说话,这里是帕西无尘之地的领域,这里只有他和帕西两个人。他在独自面对帕西的时候会卸下心防,他可以变回以前的那个恺撒·古尔薇格。在他14岁的时候,他就是躲在帕西的无尘之地领域里跟踪家族的某些人来获取他母亲古尔薇格的资料,虽然最后那被证明是早就被看穿的小把戏,但至少他收获了一个朋友——帕西·加图索,在来到卡塞尔学院之前,他从没有“朋友”这种东西。他的身边没有了母亲,就只剩下那个说着“我永远不会对你撒谎”的弗罗斯特。 帕西沉默不语,无尘之地继续包围着他和恺撒。 恺撒问道:“你觉得你是在保护我?” 帕西小幅度地点了点头。他还是那样,半轴金发别在耳后,恺撒只能看到他消瘦的背影。 “你是家族的守护者,这是家族给你的使命。但,或许,我已经不需要你保护了。”恺撒顿了顿,说,“在那个时候,你会用无尘之地保护我,会叫我躲在你的领域里。我们依靠你的无尘之地才逃出家族的监控,才找到那个可能跟我母亲有关的实验室。我们那时候才几岁?14岁。14岁的两个小孩,溜出家族,跟踪那些后缀名为加图索的人,找到藏在山洞里的实验室,最后被弗罗斯特抓住……事后,我什么事都没有,只是被抓回了那个庄园,但你在医院里躺了一个月。家族给你的任务是保护我,而不是包庇我,这是他们惩罚你的理由。其实,我理解他们把你派到我身边的原因,他们是不让我死,毕竟我的血统很有价值,他们把你当作探照灯外面的灯罩,家族里派系很多,很多人看不上我,甚至觉得我如果不跟庞贝一样当个无情的种马的话,那还不如死了。但其实,我没那么弱小,我不是14岁了,我已经不需要你保护了,你也不用再做什么‘家族的守护者’,你做你自己就好了。” 帕西愣愣地,他摇了摇头,恺撒看见了他那颗灰蓝色的眼睛,他说:“不行。” 帕西看上去像是一个会在便利店打工的大学生,但恺撒知道,他从小被家族换血,被放在无菌箱里试验炼金药剂,他是有出厂日期的,他还有保质期,保质期到了,他就会开始腐化,他对于家族来说,就可以换了。 “你可以相信我。”恺撒说,“你是家族的最强者,如果家族要派人去刺杀希尔伯特·让·昂热,这个人选会是你。你有资格保护我。但从今天起,不需要了,相反,应该由我来保护你,至少在剩下的日子里,应该是这样。” 恺撒慢慢地推出了身后的狄克忒多,芬格尔问他的那个问题,他没有说谎,他的确没有跟帕西交过手,在14岁那次生死与共以后,他和帕西之间就生出了某种“默契”,他们当然不会刀剑相向,因为帕西是阴影里的他,而他是帕西生活在阳光下的镜像。 但在今天,他要跟这个影子做一次切割。你不用保护我了,而我会保护你的。这是恺撒·加图索很早之前就立下的誓言。 恺撒的狄克忒多横刀出鞘,狄克忒多闪着湖光的微蓝色,刀风叮咛作响。恺撒踏出一步,言灵·吸血镰带着风刃盘旋而出。 “如果你打不赢我,就不要再说要保护我。应该是我来保护你。” 恺撒像是一道疾风,在地上甩下一道弧光残影。 第二百二十六章 帕西&恺撒(四) 狄克忒多寒光闪烁,映衬着恺撒的金发和蓝瞳。帕西和恺撒拥有一样颜色的发色和瞳孔,帕西是家族挑选出来的影子,恺撒甚至曾经怀疑过他是人工基因的产物。 恺撒当然知道帕西的一些故事,比如他是十个小孩中唯一活下来的那一个,比如他从小被养育在恒温箱里,一群基因工程和炼金秘史的专家围着他一个蓝眼睛的小孩提取血液。比如,他活不了多久了,这是弗罗斯特对恺撒说的,当时恺撒沉默了很久,他点了一只雪茄,让那只雪茄默默地燃灰。 狄克忒多和奥古斯都刀背相撞,冰冷的寒气交逐漫漶。狄克忒多和奥古斯多是加图索家族世代相传的宝刀,它们诞生于最纯粹的炼金术。炼金术更适用于冷兵器而不是热兵器,在冷兵器的年代,炼金术士们可能穷极一生也只能锻造一把兵器,而到了热兵器年代,混血种对于热兵器的研究都集中在了贤者之石和弗里嘉子弹这种弹药。 恺撒的狄克忒多被帕西一刀挡开,帕西对危险有着惊人的感知力,他天然被训练过声音和位置,他是被当做杀手培养的。虽然这种职业在二十一世纪听上去已经很过时,但弗罗斯特说过,他说,恺撒,只有你遇到了你才会知道,有时候,在黑夜里杀掉一个人是多么的重要。 帕西弹开恺撒的狄克忒多,他弯腰弓起,使出了巴西柔术中的绞技,此时他像是虎鹤横行,他当时在诺顿公馆里就是依靠这一招钳制住了盖厄斯,让他无法动弹。 恺撒的吸血镰围聚在身前,一团巨大的风团将他与帕西之间的距离推开,他了解帕西,要论近身格斗术,没有人会是他的对手,即便希尔伯特·让·昂热使用了言灵·时间零,恐怕也无法在他那时间零的时间里制服帕西。 “你没有放水,很好。”恺撒重新推出狄克忒多,这个时候他终于看到了帕西的正脸,帕西的头发几乎盖住了他的湖蓝色的瞳孔,他看上就是个会在便利店打工的大学生。 弗罗斯特说,站在恺撒身边,他本来就黯淡无光。 恺撒重新推出狄克忒多,吸血镰的风团在他身前开路。他当然不希望帕西手下留情,他跟任何人的战斗都不希望对方手下留情,楚子航也是一样。 吸血镰围在恺撒的身前,它们汇成一把巨大的尖刀,吸血镰带着锋锐的风翼斩向了帕西。这一招他在青铜城的时候也用过,只不过当时砍向的是苏醒的青铜巨龙,当时他用吸血镰斩掉了巨龙的牙齿。 帕西立直,一层卷积的风云在他的身边铺散开,他使用了言灵·无尘之地。无尘之地在维持着他和恺撒所在的这个领域,但他在那个领域之外还能生成另外一个领域!他用无尘之地生成了一个屏障,屏障上是疯狂搅动的风团,无尘之地和吸血镰风压碰撞,逐渐搅动成一团空无,此时,帕西抵出了手中的奥古斯都,他出刀速度极快,他好像比风还快。 他用的是小太刀的燕返,他学习过日本的刀术,包括日本剑豪佐佐木小次郎的岩流绝技“燕返”。鸟类中,以飞翔速度着称的是燕子。可以剑斩燕,此等剑术就是燕返。只有拔刀术所发出的高速剑招方可追上同样以快闻名的燕子。这种招式不仅需要挥刀人的刀术,更需要挥刀人无与伦比的臂力,帕西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大学生,但此时,龙血加筑的身体让他以燕返一刀逼近了恺撒,此时的恺撒才堪堪提起狄克忒多的刀身。 燕返之注,刀斩飞燕,恺撒身形没有站稳,就被帕西一刀猛击刀身。巨大的冲击力让恺撒手心发麻,一时脱力,他直接往后退了数步,狄克忒多被他支撑在手下。 此时,一道风影来到了他的身边。那是帕西。帕西最强大的一点在于,他能用无尘之地控制风流,同时,他和风一样快,除了时间零之中的希尔伯特·让·昂热,没有人能跟得上他的速度。他像是一道风的飘影,落在了恺撒的身边,短卷的金发闪过一道湖蓝色的光,帕西忽然转移到了他的身后,他躬膝屈腰,低位右侧踹腿踢出,左摆拳击击中了恺撒的肩背,这是一套擒拿术,他想将恺撒直接伏背擒拿。 恺撒意识到了帕西的动作,他对帕西太熟悉了,熟悉到他知道帕西学过什么近身格斗术,在14岁的时候帕西就已经能够轻松对付好几个混血种的成年人,那时的他也不太说话,他将循诫人员打晕拖走之后,会跟恺撒说一句:走。 恺撒的速度跟不上帕西,他目前的身体是混血种a级种的身体,而帕西的血统无限制地接近于50%,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的血统比路明非和路鸣泽更可怕,他是世界上最接近龙的一个人,恺撒是在跟一只半龙肉搏。 不过,这不算什么,毕竟,就在不久前,在青铜城里,他还跟一只次代种的龙肉搏过。 恺撒顺势倒下,狄克忒多支撑住了他的躯体,与此同时,言灵·吸血镰以疯狂的招摇之姿飞长而出,每一只吸血镰都带着锐利的羽刃,他们一只只飞向了正在恺撒后背的帕西,他们尖叫着,像是洞穴里飞扑而出的蝙蝠,前仆后继地往帕西身上扑去。 无尘之地。 帕西再度开启了无尘之地,他的精神力是半龙的精神力,他可以维持住目前无尘之地的领域,还能随时随地在身边生成一个小型的无尘之地,他用无尘之地生成了隔绝吸血镰的屏障,同时,手中万钧之力重山而下! 突然,他察觉到了不对劲。 他可以敏锐地感觉到风,因为无尘之地就是风的结界,所有的风的流动都会随无尘之地的结界边缘传入他的脑海,但此时,他的无尘之地感应到了,那是磅礴无垠的风海,就像是—— 他站立在大海之中,飓风吹翻了几十吨重的巨轮,而他就站在巨轮倒翻后最后一块甲板。 第二百二十七章 琉璃梵城 帕西被飓风包围了,他站立在广阔无垠的大海之中,狂风在他的周围呼嚎,他孤立无援,只有一块即将沉没的甲板是他最后的支撑。 而这还远远不止,他所站立的最后的甲板突然一瞬间驶入了寒冰暴雪之中,呼啸的狂风突然凝结成了冰片,气温一下子降低到了零下,寒霜在帕西的脸上凝结,刺骨的风片切割着他的神经。 “琉璃梵城。”帕西说。他感受着狂风在他的周围呼嚎,在这个无尘之地的领域内,所有的空间都被这狂风挤散,而那些狂风正在他面前结成晶片,透明的亮塑色在他眼前凝结成型。 “是的,琉璃梵城。”恺撒用狄克忒多支撑起身体,用手握了握右手被震的关节,“言灵·琉璃梵城,属于天空与风之王的言灵,琉璃梵城会将风表面的空气流呈现出固体化和结晶化的状态,将风固形,这在物理学上都无法解释,但言灵可以做到。相传天空与风之王曾经用言灵将风铸造成封锁一座城市的高墙,铸成的高墙看上去就像是透明的琉璃,所以这个言灵被取名为琉璃梵城。” “你升级了镰鼬。还升级了吸血镰。”帕西说。 “这些言灵在言灵周期表中属于同一血系源流,镰鼬的升级言灵是吸血镰,而吸血镰的升级言灵是琉璃梵城。理论上,这条血系源流可以一直往上,直到天空与风之王最后的那个言灵——因陀罗之怒。” 因陀罗之怒,天空与风之王的灭世级言灵,全名太古权限·因陀罗之怒。释放者在自身为中心的领域里,利用言灵形成密集如网的电弧,构成无数个明珠般的球状闪电或数百米的电刀切割天地。在天空与风之王的领域中,因陀罗之怒就是驾驭雷霆和气流的主宰。这个言灵和烛龙、天地炉心一样,在此之前只存在于传说和吟游诗人的口中。 “这个言灵,你是在跟路明非的训练中领悟的吗?” “是。不强制提升血统也可以升级言灵,这才应该是混血种的进化之路,而不是家族所研究出来的‘暴血’和炼金密药。” “琉璃梵城的言灵序列是83,再往上,84就是希尔伯特·让·昂热的言灵——时间零,而到序列89,言灵·君焰就已经不再稳定,这几乎是最好的一个言灵。”帕西忽然扭过头微笑了一下。还很少能看见沉默腼腆的他笑,也很少能看见他一口气讲这么多话。 “真为你感到高兴。恺撒少爷。”他说。 恺撒听到这话皱了皱眉,一是帕西又称呼他为“少爷”,他纠正过很多遍,但从来没用;二是,他想起某些人说过的话。在加图索家族中,有很多人因为言灵·镰鼬而质疑他作为家主的资格,镰鼬的序列只有59,加图索家族中言灵高过他的混血种可以从弗洛伦萨排到西西里。而他无数的先祖,被配种过来、像母猪一样精心交配的先祖,他们其中很多人的言灵就是琉璃梵城。这个言灵稳定而强大,既不会像君焰那样失控,又拥有化风刃无形为有形的强大破坏力,在加图索家族中,这个言灵一直被视为家族继承者的言灵。 “但是,你对家族隐藏了这个言灵,恺撒少爷。”帕西说,“家族对你的风洞研究所和你的言灵做过调查和研究,他们的报告里面记载着你的吸血镰,但从未记载过琉璃梵城。如果他们知道你掌握了这个言灵,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平静。” “我不是第一次跟他们斗争,帕西。”恺撒说,“我当然知道他们会调查我在风洞里的一切,所以我才把实验数据光明正大地露出了一半。他们专注于我正面的破绽,就更看不到我背面的秘密。这是我藏好的一个武器。因为这里是无尘之地,这里只有你和我,你是除了路明非之外唯一一个知道了这个秘密的人。” 帕西听到这话,他好像突然如释重负,他闭上眼睛,深深地吐了一口气,睁开眼时眼睛弯成了一湖月牙。 他说:“真为你感到高兴,恺撒少爷。当时你来卡塞尔学院的决定是对的,希尔伯特·让·昂热是一位好校长。” “卡塞尔学院是一个好学校,希尔伯特·让·昂热是一个好校长,诺玛是一个好老师,楚子航是一个好对手,路明非是一个好同学,诺诺是我的未婚妻。所以,你该把一切都交还给我了,帕西。我的未来我会来承担,而不是你,也不是诺诺和明非。” 帕西头发下湖蓝色的眼睛看着恺撒。恺撒是普罗米修斯的雕塑,他永生于阿斯加德山,他是加图索家族的领袖,他决定着这个家族的未来。 帕西重新弓身,他一瞬间摆好了作战的姿态:“你还没有打赢我,恺撒少爷。” 小型的无尘之地重新在他的周围周转,奥古斯都推鞘凝光。其实,恺撒从来没有怀疑过帕西,在他14岁那年,在帕西带他找到加图索家族的碳炔实验室的那天,他对帕西就只剩下无条件的信任。所以,当路鸣泽向他暗示绑走路明非和诺诺的人是帕西的时候,他不是惊疑和恼怒,而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他知道帕西做事情肯定有他的理由,而且,无论怎么样,至少他可以确信,诺诺和明非是安全的。 现在他们近在眼前,就在自己面前的这个碳炔空间里,只有一步之遥。帕西现在对他发出的是一种邀请,邀请他作为长大的恺撒,不再是那个藏在帕西的无尘之地领域里,看着他一个一个扫清障碍,还会惊讶他不像人像鬼的14岁的恺撒。 恺撒重新拔出狄克忒多,狄克忒多寒星闪烁。 大海之上,冰封雪夜再度从天而降,琉璃梵城将风刃凝结成晶体,整个无尘之地的领域里狂风呼啸。 这是一场属于狄克忒多与奥古斯都的战斗,也是一场属于琉璃梵城与无尘之地的战斗。 风,在这片领域里狂啸和卷积。 第二百二十八章 一刀流 帕西再度置身于大海之上,他驾着海上唯一的一叶扁舟,飓风结成寒冷的冰片。在整个无尘之地的领域里,恺撒的琉璃梵城占据了整座空间。透晶色的琉璃在整个领域里结晶,海上的飓风带着寒冷的固态冰片。 帕西一动不动,他的奥古斯都拔出刀鞘,别在腰间。他闭上眼睛,感知着周遭风的流动。 他像是武侠小说中那种一刀流的大师,他屏息凝神,周遭的元素和气流通过耳朵传进他的脑海,他此时心如止水,但在抽刀时却会斩出人生中最强大的一刀。 然后,一决胜。 帕西的脸上渐渐结满了寒霜,恺撒没有隐藏自己的实力,琉璃梵城正将风刃凝结成寒冷的晶片。大海之上,卷积的冰云笼罩了整片海洋,他的那一叶扁舟即将被凝结成一叶冰舟。 此时,帕西赫然开眼。无尘之地的领域内就像是阴冷的海潮中突然亮起了一束灯塔,帕西的眼眸就是灯塔上的那道光束,那是——黄金瞳。 恺撒只在两个人身上看见过这种级别的黄金瞳,一个是路鸣泽,路鸣泽拥有言灵·神瞳,他可以用言灵修改自己的瞳色,他的眼睛不仅可以释放黄金瞳,还可以释放恺撒同款阿尔卑斯山碧蓝瞳、参孙同款血月之瞳、还有ktv五彩斑斓瞳……另外一个就是楚子航,楚子航拥有天生的黄金瞳,他为了隐藏自己的黄金瞳,甚至在瞳孔上粘贴了有色膜。 而帕西的黄金瞳,是他作为混血种极致血统的象征,在龙族秘史里,这种黄金瞳属于帝王的诰令。 帕西睁开眼,一位一刀流秘术的大师睁开了眼,海中之塔的灯光穿越了雾霭。一道疾风划破了海上的飓风和结冰的晶片,风和晶片都被他一刀斩碎。他这是斩断一切的一刀,如果在他面前是青铜御座的躯身,那副躯身也会在一瞬间一刀两段。 琉璃梵城的结界被这一刀生生从中间切开,风结成的冰晶被奥古斯都一刀斩成了两段。一瞬间,冰晶碎裂,天上飘下了无数冰晶的碎花,恺撒琉璃梵城的结晶之界,就这么被帕西一刀斩断! 他甚至没有使用言灵。世界上最接近龙的混血种,他可以仅凭刀法就切断序列80以上的言灵。 帕西提刀点起,他从那一叶扁舟上佻佻而起,他的身姿像是落日的羽箭,他轻盈而又迅疾,一道光束从天而降,奥古斯都破天而下,一刀来到了恺撒的身前。 这前后不过瞬息之间,瞬息之间攻守之势易势,恺撒从气势咄人的进攻方变成了防守方,他提起手边的狄克忒多,狄克忒多和奥古斯都正面相撞,两柄加图索家族中世纪煅制的宝刀发出冰川碎裂一样的撞击声,恺撒堪堪抵挡,他的脚支撑在地,往后拖了一步。 帕西立即回刀。论近身格斗术,没有人是他的对手,他起势却又收势,起势逼人,收势诓人,他收住了力,恺撒却完全没收住,恺撒往前踉跄了一步。 就是这一步,给了帕西极大的破绽。 帕西收回刀柄,双腿屈身,双手擒过恺撒的双肩,恺撒被他直接举过了头顶。这一式是柔道手技中的背负投,强调以自己的背部作为支点将对手摔出,这在柔道中属于必杀技。以竞技比赛为例,背负投地一击可以获得大量的比分,几乎可以奠定胜局。 帕西将恺撒举过头顶,继而摔落在地。此时的恺撒手里握着狄克忒多,但他的右手被帕西用右腿钳制,他整个人贴在地面上,一动也动弹不得。接着是一记擒拿,恺撒的肩背也被帕西牢牢钳住,他全身上下无一处关节可以动弹,就像当时诺顿公馆里的盖厄斯一样。 极致的血统催化着帕西的身体,帕西血液中的龙血接近50%,他的躯干力量堪比钢铁造就的机械,如果此时他挥动奥古斯都,恺撒立即就会变成一个死人。 “你是不是想说,你赢了?”恺撒脸朝地,嘴角却露出笑来,“可惜,还没有。” 浩瀚的冰晶重新在大海上凝结,恺撒又一次使用了言灵·琉璃梵城,风刃被恺撒凝结成固态的晶片,帕西全身感受到了寒霜凛冽。 “在你冻住我之前,我把奥古斯都架在你身上,就算我赢了。”帕西说。 这种胜利近在咫尺。的确,现在的局面完全是他占上风,他们虽然都用了全力,但在不见血的情况下,恺撒也知道什么情形是他输了。 他伸手去摸他腰间的奥古斯都,但是他—— 只握到了他的刀鞘。 帕西一时惊疑,他回过身,却发现, 此时在大海之上,海冰凛冽,飓风凝结成冰晶。那布满大海的冰晶,竟然从中化出了一道冰晶刀鞘,把他的奥古斯刀身生生掠走,纳入其中! “在言灵·镰鼬的故事里,镰鼬是三个闹事的妖怪,他们化作风形去盗取路边的宝物,一旦拿到了宝物就四散逃开。” “未知会带来破绽。”恺撒继续说。 飓风扬起,帕西重新堕入了那大海的扁舟之中,琉璃梵城再度以煌煌圣域席卷了整个无尘之地的领域。风刃凝结成晶片,一片片风晶之时从帕西的后背袭来。 帕西纹丝未动,又是一个小型的无尘之地的结界在他身后凝聚,高速旋转的风流在领域中切割这琉璃梵城的晶片,这是风属性言灵与风属性言灵的对决,但看上去却像是挥展而出的无形剑气与凝冰结海的霜之哀伤的对决。 “你还得用精神力维持着外层的结界。”此时,恺撒说。 与此同时,一股疾劲的气流在恺撒身前汇聚,那股气流并没有实体,它有别于言灵·琉璃梵城,它属于恺撒最原始的镰鼬,镰鼬在他身前汇聚成团,一股小型风团在他和帕西的身前形成,然后——轰炸!帕西一时间始料未及,他被这阵风团被重重地甩出去十几米。 此时的恺撒站起了身,他拿起了身边的狄克忒多:“你没有用无尘之地形成圆形的结界,是因为你没有感知到前面的危险。我的镰鼬骗过了你,帕西。” 帕西捂着胸口站起了身,他说:“你可以同时使用镰鼬和琉璃梵城,恺撒少爷。” “不止,还有——吸血镰。” 第二百二十九章 最强的混血种 前方是镰鼬轰炸的风团,后方是琉璃梵城晶体的兵刃,而在不知何方还会随时割来吸血镰刺血的镰刀,这就是恺撒跟路明非在风洞实验室训练几个月的结果。恺撒对家族隐瞒了风洞试验室里的成果,如果路明非也在的话,他们还有能够压制次代种数百米龙身的力量——镰鼬·共振鸣潮。 此刻帕西孤立无援。他没有看上去那么轻松,刚才斩出的那破空裂界的一刀,消耗了他大量的精神力。他当时将精神力灌注于古老的奥古斯都中,奥古斯都隐藏着古老的炼金秘术,那种炼金秘术最终让帕西挥出了那裂界的一刀。 帕西是世界上血统最接近龙的混血种,他的血统几乎接近50%。但即便是龙,也会有精神力竭尽的时候。现在,他的精神力依然源源不绝地维持着外界无尘之地的领域,而与此同时,他刚刚斩出了那破空裂界的一刀。而他的武器奥古斯都,已经没入飓风的卷积云中。琉璃梵城制造了固态的晶体之城,此时帕西的眼前是一座透明的晶城,像是冰和玻璃凝成了一方结界,而奥古斯都正隐入结界之中,被琉璃梵城铸成的刀鞘冰封。 此时的帕西看上去完全落于下风,他擅长的是近身格斗术,但他刚才的背投和擒拿没有成功,反而被恺撒将了一军。那其实是恺撒露给他的一个破绽,就像恺撒用风洞实验室的数据给家族露了一个破绽。 镰鼬织成密制的大网,琉璃梵城结成风刃的结界,帕西此时腹背受敌。镰鼬和琉璃梵城是恺撒夹击他的武器,而他的奥古斯都还在琉璃梵城铸成的结界中。 “如果我把吸血镰架在你心室的位置,就算我赢。”恺撒说。 恺撒的意思是,吸血镰是他隐形的风刃,它藏在镰鼬和琉璃梵城之后,如果吸血镰足够切割进帕西的心室,那就是他赢了。 “好。”帕西点了点头。 帕西点完头,身形旋即消失不见。他在无尘之地的领域内重新施放了一个小的无尘之地,他在这无尘之地中飞奔。他的身形宛若游龙,即便没有无尘之地,他本身的奔跑也好像幻影。 龙的血液快速地激发,肾上腺素急遽飙升,帕西跑得比猎豹飞隼还要快。 镰鼬为恺撒分秒必争地带回了讯息,镰鼬本身就是风的妖精,它能感知到无尘之地的结界。无尘之地可以隔绝光线和声音,但永远隔绝不了镰鼬,镰鼬是世界上最精妙的声呐。 帕西的位置分毫不差地依靠镰鼬进入恺撒的耳朵。他虽然跑得很快,但永远都不可能比风快。此时帕西周围的小型无尘之地是一个圆形的领域,高速风旋的气流切割着一切。 恺撒的镰鼬无法对无尘之地的结界造成实质性的破坏,但是吸血镰可以。恺撒挥出了他的第三把刀,也是最锋利的一把刀,言灵·吸血镰化作咬啮的蝠群,蝠群挥舞着翅膀飞出洞穴,它迎在帕西无尘之地的结界上,一把吸血刀凭空升起,把无尘之地砍开了一个巨大的豁口! 迎着豁口,恺撒提刀而上。恺撒·加图索并不惧怕任何形式的对决,更何况,此时的帕西没有奥古斯都! 他失去了和狄克忒多抗衡的武器! 吸血镰与无尘之地正面相撞,高速旋转的风刃切开了高速旋转的风刃,镰鼬同时探知到了无尘之地内的一切动向,恺撒提着狄克忒多横刀直入。与此同时,凛冽的晶片狂风般涌入,巨大的压迫感同时来袭,恺撒同时使用了镰鼬、吸血镰和琉璃梵城,三种不同形态的风此时涌入了帕西无尘之地的巢穴中! 而帕西,他什么都没有,他失去了奥古斯都,就只剩言灵·无尘之地和这副依靠接近50%血统战斗的身体。 但他丝毫也没有退,他面对着镰鼬、吸血镰、琉璃梵城以及恺撒和狄克忒多,眼中的黄金瞳像是盛燃的火焰,他没有后退,而是选择了——反击! 他弯腰闪过恺撒的狄克忒多,与此同时肩肘发力,直撞到了恺撒的右腹,这是武术中的鹤形式;接着单手支地,一个180度托马斯回旋,正面踢中了恺撒的小腿;恺撒的晶片在他的身前凝结,被他直接用龙血强化的手臂砸碎,他握了握手关节,他把手臂硬化得如同坚石,但即便是坚石也感受到了强烈碰撞的疼痛。 恺撒从来没有想过帕西会这么做,但这么做就是帕西的资本。接近于龙的血统到给他的就是这种可以硬搏的资本。他的半袖蓝发遮住了他半只金色的眼睛,他看上瘦弱又腼腆,像是风尘仆仆的大学生,他用出的招式看上去眼花缭乱,如果是路明非在场肯定会吐槽“这家伙是要去奥运会比花样体操吗”,但实际上,他是用肉身对抗,对抗序列为83的言灵,他是世界上血统最强的混血种! 镰鼬的风团此时再轰击到他身上已经是不痛不痒,这个时候恐怕吸血镰化作尖刀插到他的心室也只能划破他的皮肤。恺撒提起狄克忒多,他改变了打法,他停下了吸血镰和琉璃梵城,全身心地把精神力全都投注到了镰鼬中。他一边用镰鼬感知着帕西的动作,一边在退后和回避。这种状态的帕西不是依靠风刃可以解决的,他能依靠的只有——狄克忒多和,等待。 他闪过了帕西的居合道,接着是帕西的希腊搏击术,56连徒手,接着是泰拳,桑搏,踢拳道……他今天当然不可能毫无准备,他来之前所有的时间都在研究帕西。他在研究无尘之地和他的近身格斗术,帕西对他毫无保留,所有的招式他都知道,他之前没有仔细研究过,是因为他没有想过还有和帕西正面博斗的那一天。 这么一天在今天发生,总好过在未来的某一天发生。 恺撒转攻为守,依靠镰鼬一招一式躲避着帕西的攻击。这种依靠血统催发的力量是有时限的,越强大的力量越限制于时间,就像言灵·时间零最多也不过是五分钟的结界领域。 恺撒一边躲避,一边偶尔冷刀反击,他派出了所有的镰鼬,每一只镰鼬都在帕西的周围穿行,镰鼬在来回为他传递信息。他感知着帕西的动作,他的起手式,他的落地点,还感知着他飙升跳跃的心脏。 第二百三十章 刀 咚咚咚,咚咚咚。 帕西的心率飙升到了300,肾上腺素无限地强化着他的躯体,他此时完全就是怪物,此时的他可以凭借蛮力抗衡龙侍,他手中的格斗术霸道至极,他像是集天下武学于一体的大家,他的每一招每一式都暗藏锋劲。 恺撒没有找到破绽,即便他全力驱使镰鼬,即便他事先查阅过帕西的一招一式,他也没有找到破绽。帕西是从小被作为杀手培养的,虽然家族还没有派他杀过人,但那不是因为帕西没有价值,而是因为他们预想中应该死的人暂时还有价值。 帕西血统全开,此时的他有如斗战神降世。燃盛的黄金瞳把他的眼睛烧灼得如同涎烛,他的脸上看不见什么表情,他甚至还未脱去稚气。但就是这么一个人,他此刻在无尘之地的领域里血统全开,他全身上下如同鼬一样矫捷,如同狮一样迅猛。他可以仅凭这副躯体就逃脱“侧写”的追踪,这就是他的真正实力。 恺撒只能后退和躲避,和这样的帕西正面对决是没有意义的,除非他提升自己的血统,就像楚子航使用的“暴血”一样。但恺撒永远不会使用这种办法,因为“暴血”是属于家族的烙印。 最好的战斗就是等待。等待帕西的精神力衰竭,就像等待希尔伯特·让·昂热的五分钟时间零的领域。在那个领域中,希尔伯特·让·昂热一秒钟可以挥出一百二十刀,没有人可以跟时间零比刀,就像没有人可以跟此时的帕西对搏。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而在此时,恺撒的镰鼬忽然带回了不一样的信息。 那是帕西的无尘之地,在大型无尘之地的领域里释放的另外一个小型无尘之地。起初,这个无尘之地包裹着帕西,但这个领域被吸血镰一刀斩断,切开了那个豁口之后,这个无尘之地的领域在不断地扩张,恺撒不清楚帕西是要用这个领域做什么,但是他现在知道了。 因为这个领域正在不断地变大,高速的切割的风流结界正在不断地扩张。一个小型结界不断地扩张,它最终将膨胀得和那个大型结界一样庞大。就像是在气球当中重新吹起了一个气球,当这个新的气球膨胀和原始的那个气球一样大的时候,就是气球里的空气被挤压破碎的时候。 恺撒想得没有错,他听到了晶片破碎的声音,帕西是在—— 压碎他用琉璃梵城制造的结晶领域。 他是大海上飓风和冰雪里的一叶扁舟,但这一叶扁舟正在撕碎飓风和长夜。 第一片冰晶化成雪花,接着是第二片,第三片……接着是长野之中的茫茫大雪。风刃化成的结晶被疯狂扩张的第二个无尘之地压破碾碎,帕西同时维持着两个无尘之地,无尘之地的高速切割的风流结界像是一台压石机压碎了他的整座琉璃梵城。 而此时的他还如同不知停歇的搏斗机器。搏击术,56连徒手,截拳道……他没有留给恺撒任何喘息的空间。恺撒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躲避他的攻击,他可以重新凝固他的琉璃梵城,那这片领域就将是琉璃梵城和无尘之地两种风刃之间的对决。 恺撒没有这么做,所有的力量都有取舍,他的精神力远远没有帕西这么庞大。在他面前,帕西的进攻仍然像是源源不绝的潮水,恺撒找到了罕见的一个破绽,狄克忒多挥刀而下,刀身擦过帕西的衣角,一缕衣袖被狄克忒多挥刀砍下,帕西腾挪后跃,连退三步。此时,空中的晶片纷纷扬扬落下,而在其中,一把刀,带着呼啸的风声,重新落回到帕西的手中。 奥古斯都,重新回到了帕西的手中。 他说过,“我把奥古斯都架在你身上,就算我赢了”。所以,他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拿回奥古斯都。 狄克忒多和奥古斯都是加图索家族世代相传的宝刀,它们锻制于中世纪,使用了炼金秘史中最神秘的炼金术,相传狄克忒多和奥古斯都使用了某只龙的龙骨,才会变得无坚不摧。 狄克忒多传给了加图索家族的家主,而奥古斯都传给了他的影子。世世代代,都是这样。 恺撒不用拒绝家族的好意,无论是布加迪威龙、阿帕奇直升机还是黑金卡、意大利请来的弦乐团,还是狄克忒多。那些东西曾经属于庞贝,现在也属于他。就算现在他和庞贝一样,去迈阿密海滩上做一只随时发情的种马,他依然可以拥有这些东西,这些东西本来就是家族里不太重要的那一些。 而帕西,在帕西很小的时候,在他还在训练刀法的时候奥古斯都就在他的手中。奥古斯都与狄克忒多孪生同体,在加图索家族中,一个继承了家族最优秀血统的孩子和另一个保温箱里培育的孩子孪生同体。 帕西手握奥古斯都,他挥出了燕返,如同风中之燕来到了恺撒的身前,而这一次,恺撒也没有再躲避,他提起手中的狄克忒多迎面直上,两把刀正面相撞,发出筝鸣刺耳的尖锐响声。 帕西的心率降到了230,在他使用完双重无尘之地的结界的时候,他的心率就降低到了230。虽然这依然不是人类应该拥有的心率,但极致的混血种可以拥有这种心率,比如楚子航。 帕西的精神力正在衰竭,双重无尘之地和刚才龙血驱化的肉身消耗了他大量的精神力。即便是世界上血统最接近50%的混血种,他也无法永远维持最强的形态。 恺撒挥刀搏击,双刀相撞。在这两柄刀造出来的第一天,它们就承受过对方无数次地碰撞,最终才能被定性成加图索家族足以世代相传的宝刀。今天,在这里,在卡塞尔学院的地窖里,在无尘之地的领域里,两把刀,再次无数次地碰撞。 恺撒提刀,挥刀。帕西提刀,挥刀。狄克忒多砍向奥古斯都,奥古斯都砍向狄克忒多。恺撒和帕西穷极他们所有的力量,他们甚至已经不再用任何的巧力,只有无止境的挥刀相撞。他们就像两个原始人一样对砍,他们比拼的是他们的肉身和他们手中的刀,一切都还原到最初的样子,两个小孩打架,他们只知道提起拳头往对方脸上砸。可能那就是力量的真意。 他们的面前都闪过对方的刀,还有刀身相撞时的火星。 在加图索家族的历史中,奥古斯都永远是狄克忒多的附属。奥古斯都赋予加图索家族的影子,而狄克忒多授予加图索家族的家主。 第二百三十一章 对刀 两人的肾上腺素同等地飙升,两人的动作频率完全地一致。这是帕西对恺撒发出的最直接的挑战,恺撒心知肚明。 帕西的心率已经降到了200,他用龙血强制提升的躯体已经不在巅峰状态,200的心率已经跟他的心率持平。帕西使出的是意大利最古老的刀法,恺撒对这刀法再熟悉不过,因为这是他在拿到狄克忒多后学习的第一套刀法,这是一套基础刀法,也是每一个拿到狄克忒多或者奥古斯都的人学习的第一套刀法。 恺撒和帕西刀刀对撞,狄克忒多和奥古斯都在空气中碰撞出激烈的火星。他们所用的招式一模一样。上挑、下顺、横切、斩劈,他们的每一刀都像是镜像,他们也像是镜子的两端。 金发、蓝瞳,还有家族的血统,以及血统带来的风元素的言灵。他们在镜子的两端模仿着彼此,他们一个人的长发披到肩,看上去像是古希腊的骑士,另一个短短的头发盖住耳朵,看上去像是便利店打工的大学生。 他们一样,却又不一样。如果有一天,世界上只剩下两个人,两把刀,他们也会像这样,在一片风的领域里,疯狂地对刀厮杀。 没有人可以看到他们,就连“神瞳”也无法穿越这一片无尘之地的结界。他们极致地对刀,极致地碰撞,他们依靠着动物最本能的野性在战斗,他们不是在决生死,他们的每一刀都是在砍向另一个自己,砍向自己的那个“镜像”。 如果没有恺撒,帕西只是加图索家族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小孩。他可能会加入卡塞尔学院,可能也会是学生会的一员。但因为恺撒的出生,他的人生变轨了。他被挑选作为恺撒的影子,他的身体被当作人体培养皿,他是那十个培养皿里活得最久的一个,他活着只有一个作用,为了恺撒。 而如果没有帕西,恺撒不可能成为现在的恺撒。他在学校是一个富二代花花公子,但他和庞贝不一样,有一杆强烈的旗帜插在他的心里,旗帜从帕西给他塞纸条的那天升起,就再也没有落下过。 他们的眼睛在对刀中互相直视。他们看着对方的狄克忒多和奥古斯都,看着对方的金发和蓝瞳。其实,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恺撒和帕西长得很像,你之所以一眼就能分辨出他们的不同,其实是因为气质。恺撒是家族培养的家主,他一掷千金,他是家族希望长成的古罗马的帝王;而帕西只是恺撒的一个影子,他天生就生活在阴影里,用无尘之地包裹自己,像个蜗壳,如果不是因为恺撒,他甚至不会出现在卡塞尔学院,甚至不会出现在其他人的面前。 他们回归了最原始的战斗,像是两个野人。两个野人很尽兴,好像他们可以一直这么战斗到天荒地老。他们的每一刀都在释放最原始的力量,他们的肾上腺素无限制地分泌,他们无限地挥刀,砍刀,挥刀,砍刀。他们好像要把心率从200砍到120,再从120砍到60,最后归0,最后一起倒下。 这时,帕西挥刀,砍刀,然后后退,突然停下。 恺撒的动作和帕西完全一致,他也停下了他手中的动作。镰鼬感知着帕西的变化,他的心率从200升到230,又重新升回了300,甚至提升到了——400!这几乎已经是龙的心跳!这就是世间最强的混血种,他拥有堪比纯血龙种的爆灭之力。 他环弓腰身,吐气,他吐出的气像是龙的灼息。恺撒明白,这是最后的一刀。 他屏气,闭眼。接着,他赫然开眼,一双黄金瞳拖着耀眼的涎烛,一位一刀流秘术的大师重新睁开了眼,他是海中灯塔的光束。 一道疾风划破裂界,帕西重新又使用了那裂界的一刀,这就是他的最后一刀,没有任何保留,这一刀横贯来路,布满整个无尘之地。 恺撒退无可退,这场属于他和帕西之间的战斗,终于要落下帷幕。没有任何花哨,用狄克忒多和奥古斯都的一刀来结束这一切,很完美。 恺撒的镰鼬、吸血镰和琉璃梵城在他的身后奔涌而出,这次他也没有任何的保留,夭矫的风团和撕血的风刃,以及飓风化成的晶体,在他身前奔涌而出。他迎向奥古斯都斩出的这一刀。 镰鼬被一刀斩碎,化成了扑闪的风羽。 吸血镰也被一刀劈开,尖牙的血刃被砍断风形。 琉璃梵城化成的结晶出现了一刀明显的裂痕。恺撒全部的精神力用在了最后的这座琉璃梵城,一座冰晶色的琉璃之城在他的身前凝固,那一道裂痕在碎裂,时间像是凝固了,琉璃梵城的结晶在恺撒的言灵之下不断地修复,以此抵御着那一刀的侵袭。 可是,还不够。 咔,一声清脆的响声,那琉璃梵城之中的裂痕断裂了。冰川的断裂从一道裂痕开始,就难以返复。恺撒的精神力已经用尽,他的血统并不高,远远不如帕西,甚至也不如楚子航,路明非和路鸣泽。 家族里很多人说,那是因为古尔薇格的血污染了加图索家族最高贵的血统。 恺撒从来不会反驳这句话,他甚至还会为这句话拍手叫好,因为,正是古尔薇格的血才造就了今天的恺撒。 帕西的一刀切断了最后的一层屏障,刀风向恺撒扑来。恺撒没有后退,他举起狄克忒多,向着那一刀刀风斩去。 恺撒·古尔薇格的狄克忒多,正面切过那一刀无妄的刀风。 一道幽蓝色的浮光在狄克忒多的身上显现,浮光大盛,无尘之地内蓝色盛显。这种光,恺撒见过,帕西也见过,在布鲁克林。 帕西的那一刀是横刀,而恺撒的这一刀是竖刀,竖刀在领域中凝结,一道幽蓝色的裂刃在空中凝聚成形。幽蓝色的狄克忒多正面迎接那一刀,领域中响起无尽的嘈响,就像是飓风席卷之时无数的树木和房屋被横空卷起,无数的砖石和木材被卷到空中,发出撕碎折断的声音。 劈山断海之声。 幽蓝色的裂刃与帕西的那一刀十字交叉,但在劈山断海之后,领域里只剩下了恺撒的那一刀!狄克忒多凝聚成的光型切断了帕西的最后一刀,还在一路推土向前。 最终,狄克忒多一刀斩在了帕西的奥古斯都上。 叮。 清脆的一声响,奥古斯都的断刃掉落在地。 奥古斯都,被恺撒的狄克忒多,斩成了两段。 第二百三十二章 古尔薇格 一半的奥古斯都已经被狄克忒多一刀切断,当啷掉落在地,剩下的一半还握在帕西的手中。 但这个时候,恺撒的狄克忒多已经架在了帕西的身上。 “我赢了。”恺撒说。 “是。”帕西点头。如果这是一场至死方休的死杀,他现在应该和奥古斯都一样,已经被狄克忒多斩成两段。 听到帕西说“是”,恺撒突然身体摇晃,他一个支撑不住,直接摔倒在了地上。 他的精神力已经耗尽了,作为a级的混血种,他的精神力和体能都已经弹尽粮绝。他能赢,依靠的是那把狄克忒多。那已经不能称作为狄克忒多,它在青铜城的尼伯龙根中被锻铸过精神力,它应该被称作“七宗罪”。 是七宗罪斩断了奥古斯都,七宗罪用龙王级别的力量斩断了帕西最后的一刀。这是恺撒的底牌,世界上只有一个人知道他的狄克忒多拥有七宗罪的力量,那个人是楚子航。 恺撒躺倒在地,他抬头看着无尘之地的结界。在他14岁的时候,他也曾经这么看着无尘之地的结界。那是高速旋转的风流,他藏在无尘之地的结界里,跟着帕西在那个碳炔实验室里寻找有关于他母亲的线索。 今天的他是胜利者,他依靠信息差赢下了这场一对一的对决。知道他的“言灵·琉璃梵城”的只有一个人,路明非;知道他的“七宗罪”的也同样只有一个人,楚子航。而他知道帕西所有的底牌,包括他最后挥出的那一刀。这场胜利看上去没那么体面。 不过,有时候,胜利者不需要体面,即便全身沾满了血,只要还站着,刀还握在手中,那他就是胜利者。今天他面对的是帕西,而明天可能面对的是弗罗斯特,是庞贝,是盖厄斯或者共轭斯里谔斯或者谁谁谁,他面对的是整个家族。他跟家族也并不对等,至少家族不可能像帕西一样对他毫无保留。 帕西也静坐在地,就坐在恺撒的身边。他的情况比恺撒要好一点,至少他还维持着无尘之地的结界。 两人就这么无言。恺撒躺着,帕西坐着,无尘之地的结界在流转。 恺撒有时候觉得无尘之地就像是一个避风港,在这里,不会有嘈杂的声音,也不会有碍眼的人。在无尘之地的结界里,他好像天然就多了一层屏障。而在无尘之地以外,他还要包裹上名为恺撒·加图索的一层躯壳。 恺撒支撑起身体,他看着与他一步之隔的帕西。奥古斯都被斩断了,帕西把那被斩断的两段勉强拼凑在一起。 是恺撒把它斩断的,对于恺撒来说,奥古斯都意味着家族的枷锁,恺撒拥有狄克忒多是因为加图索家族的家主需要一把世界上最好的武器,而帕西拥有奥古斯都是因为他需要拿最亮的刀去杀人。 恺撒看着帕西的眼睛:“你有什么想跟我说的吗,帕西?” 帕西支吾了片刻,他好像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他绑走了诺诺,又绑走了路明非,如果他不叫作帕西·加图索,而是诸如盖厄斯·加图索,恺撒的狄克忒多现在一定架在他的脖子上。 “我找到了古尔薇格小姐的一些线索,恺撒少爷。”像是终于知道了该从何起头,帕西说。 “你说什么?” “有一天,一位家族的长辈来找我,他说他有古尔薇格小姐的线索。他叫作卢修斯·加图索,他是卡塞尔学院的客座教授。” “卢修斯·加图索?”恺撒皱了皱眉,“我记得这个名字。在那次家族内部有关于诺诺的投票会议上,他投了反对票。他是家族的老人,他比弗罗斯特还要大一辈。” “他说他知道古尔薇格小姐的一些故事。” “他说了什么?” “他说古尔薇格小姐是死于……难产。” “难产?不可能。”恺撒疯狂摇头,“她怀了庞贝的另一个孩子?” “不。是有人用她的身体作为容器,放进了……一个胚胎。” 一个胚胎……听到这话,恺撒顿时感觉五雷轰顶,他震赫在当场,说不出话来。 女性的子宫可以作为其他受精卵孵育的温床,这项技术在现代医学技术上都已经很成熟。但恺撒知道家族不可能只是把古尔薇格当作一个普通的受孕母亲,如果是那样她根本就不会死! “什么胚胎?”恺撒感觉自己的声音有些颤抖。 “一个龙种。” 一个龙种。恺撒知道会是这个答案,或者说不是这个答案他才会觉得惊讶。 “所以我母亲才会难产而死,因为她是普通人,她根本无法忍受龙种孵化对身体的撕裂!” 在龙族历史上,有很多女性因为繁育胚胎而死。混血种诞生的历史就是人类女性的悲惨历史。无数血统超过50%的龙种在他们的胚胎里孵化,龙是狂躁的爆裂因子,那些女性在胚胎孵化的时候身体就会被撕碎! “那个龙种出生了吗?”恺撒拿起手中的狄克忒多,他感觉自己的手蜂鸣作响。 “不知道。他也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可能当时知道的人都已经死了。家族处理血的速度一向很快。”恺撒把狄克忒多插在地上,“庞贝就是因为这个才没有去我母亲的葬礼。他肯定知道什么,但他什么都做不到!他就是个废物!” “庞贝先生他……他在你和诺诺小姐订婚仪式的那天,去过诺诺小姐的化妆间。” “我知道。他希望诺诺离开我。他说我将来会跟他一样,是个花花公子。” “他其实可能只是……不希望古尔薇格小姐的故事在诺诺小姐身上重现。” “所以你绑走了诺诺。你也不希望这样的事再发生。” “不只是因为这个。还因为……”帕西顿了顿,他看着恺撒,他有些龃龉,好像接下来说出来的话会很难堪。 “你说。你可以把你知道的一切都告诉我,不要怕我承受不住,我不是14岁。” “是因为……诺诺小姐是‘家族为你挑选好的新娘’。” “我听说过这句话,很有名,在守夜人论坛上也有流传。这句话是谁说的?” “弗罗斯特。” “很好。一切都跟他有关。这个位置没有白坐。”恺撒笑了笑。 第二百三十三章 龙文秘语 “卢修斯说,弗罗斯特说这句话的意思是,诺诺小姐才是养育胚胎的……” “他们也要把龙种放到诺诺的体内?”恺撒吐了一口气,“同样的方法用两次不会觉得恶心吗?我不是庞贝,我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不,可能会比这个更可怕。” “什么意思?” “卢修斯说,你们诞下的子嗣,可能就是天然的龙种……” “这不可能。两个混血种的子嗣的血统绝对不可能超过50%。” “但是家族可以提升血统。卢修斯说,家族在这件事情上已经做了一千年的努力……” 提升血统……恺撒有些愣住了。帕西说的是对的,因为帕西就是这一切最好的证明。家族从小把他放在恒温箱里培养,给他试验过不计其数的炼金药剂,最终才得到了这么完美的他。他的血统无限地接近50%,但这是人工基因的产物,其他九个孩子都已经死了。 “他们究竟想要得到什么?完美的继承人?一个血统达到50%的混血种,还是……一条龙?” 帕西摇摇头。他也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这说明那个叫作卢修斯的人也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所有知道问题答案里的人,可能都是加图索那些阴暗的潮湿里的蛆虫。 此时,突然一道耀眼的金光穿透了无尘之地的结界,那金光简直就像是天上落下的太阳,金光瞬间没过了恺撒和帕西的眼睛。接着,两人眼中的景象被吞没了,他们看见了—— 漫山遍野的白色的茧,像是大地盛开的雪白的花束。 灰残和落败侵缚了整片大地,一道道灰焦色的裂纹爬满大地,皲裂的土地像是干涸的荒漠,雪白的花束就长在满目疮痍的土地上,它们像是为一个故去的人盖上的白花。 一棵巨大的高耸入云的巨树生长在大地之中,它的树根斑驳而皲裂,只有到了高处才有一些点翠的绿意。巨树投下阴影,盖在那白布之上,看上去就像是为死去的世界盖上一层被褥。 在那被褥之下,还躺着一个小小的人影,他四肢僵直,躺倒在地。他的脸像是被突然吸了一升血一样苍白,他的胸前还戴着一个半朽世界树的徽章。 路明非。 “亚纪,亚纪师妹,我瞎了,我好像瞎了。”恺撒突然听到了芬格尔的声音,芬格尔跌跌撞撞的,一下子撞到了恺撒的身上。 恺撒下意识地想使用镰鼬,但他没有感知到镰鼬的风流,他意识到言灵突然失效了。正是因为言灵失效了,无尘之地的领域才会突然消失,他才能听到芬格尔的声音。 “恺撒,是你,恺撒!”芬格尔胡乱抓扒着他的脸,“恺撒师弟,我好像瞎了!” “你看见了什么?”恺撒问。 “我看见……我看见了世界树!还有,还有漫山遍野的茧,还有——明非!” 恺撒确定他们看见的是同样的东西。但芬格尔说那是世界树……恺撒仔细想了想,是的,那就是世界树,在卡塞尔学院入学的时候1000次列车上粘贴着尼德霍格的画像,没有经过精神训练的混血种就会看到世界树和骸骨尸囚的大地,那是传说中的诸神黄昏! “这是龙文秘语。”帕西说。 “对!”芬格尔猛拍大腿,“对!这是龙文秘语,我在入学考试的时候就看见过奇奇怪怪的东西,我看见过一只会飞的大鲸,最后大鲸长出翅膀,变成了遨游的仙鹤……” 没有人在乎你看见了什么遨游的仙鹤!恺撒一把抓住芬格尔的手:“发生了什么?” “发生了什么?”芬格尔娇滴滴地抚摸着自己的胸口,他像是一个受到了惊吓的花季少女,“发生了什么?对,发生了什么?就是你进入了那个什么无尘之地的领域,你突然消失了,我不敢轻举妄动,因为听说无尘之地的结界会把人割碎……” “讲重点!” “重点,对,讲重点!重点就是,鸣泽一个人进了那个碳炔空间。” “鸣泽……”恺撒意识到发生了什么,“言灵·神瞳!” “对,神瞳!”芬格尔如梦初醒,“可是神瞳还能这么做吗?神瞳能强化龙文秘语?” “不,神瞳是那个金色的太阳。龙文秘语就是龙文秘语。”恺撒知道那个金色的太阳就是路鸣泽,因为他在布鲁克林的时候见到过跟这个差不多的,只不过那个是血腥的杀戮的血月,而现在这个犹如黄金瞳。 至于这个龙文秘语,只有在接近龙族秘密的地方才会幻视龙文秘语1000号列车上那副尼德霍格的画像,不是简单的画像,那是中世纪时某部龙族遗本用言灵做出来的拓印! “不好,鸣泽有危险!”恺撒站起了身,他拿起手边仅有的武器——那把狄克忒多。其实他什么也看不见,他的言灵·镰鼬也失效了,他的感知被完全的吞没,他只能凭借着记忆向那片碳炔空间走去。 他上次感知到龙文秘语还是在那个青铜城的尼伯龙根,但在这里的感知远比青铜城里强烈一万倍!什么地方对龙文秘语的感知会比在尼伯龙根里还强烈,很有可能是——另一个尼伯龙根! —————— 尼伯龙根中。 路明非的神体高悬于空,他挥斩着神识之剑,正要一剑砍断那血腥的茧种。 但突然之间,一道剧烈的刺痛像是闪射的电波刺穿过了他的神经,他的神体突然陨落,审判之剑突然化成了飘零的空壳碎片,他一瞬间丧失了审判之力。世界的元素在他的手里快速地流失, 他从高空直接坠落在地,他的神识落回到地上那个路明非的身体中。 但即便他回到了这个路明非的身体里,他的脑中依然像是穿刺着不间断的电波。他四肢僵硬,他甚至觉得自己完全失去了对自己这副肢体的使用权,他像是一尊塑像,僵直地摔倒在地,四肢还像稻草人一样僵直,他在地上摆成了一个“大”字。 第二百三十四章 锁和钥匙 卢修斯走到了路明非的身边,他看着路明非,路明非却甚至没有力气转过眼球看他。 “路明非,你可以短暂拥有神的力量,但神是无法匹敌的。”卢修斯抬头望了望昏黄的天空,“无数的混血种都以为自己能够跟神一样,能够跟神齐平,甚至能够踩在神的头上。但在神眼里,你们都是宇宙的尘埃。” 在神眼里,你们都是宇宙的尘埃……恍惚之间,路明非也曾经以为自己是“神”,在拥有言灵·审判的力量的时候,他也以为自己是“神”。 “路明非,即便是我的‘钥匙’也没有办法打开你完全的‘锁’。我的血统在加图索家族中也称得上顶级,整个加图索家族中只有像庞贝和帕西这样精心培育的混血种的血统才会高过我。”卢修斯说,“‘钥匙’是一个极度依赖血统的言灵,最强大的钥匙是刚出生时的婴儿,因为婴儿时期的混血中体内龙血和人血会抢夺身体的使用权,这个时候的混血种血统最不稳定。” 你想说什么? 路明非心里开了口。但话却没有说出声,他现在连张开声带的能力都没有。 “你现在的身体还无法负荷你的力量,难怪你的身上会有枷锁。”卢修斯蹲在路明非的身前,“你很神奇,路明非,你就像是……我该怎么形容,用你们年轻人爱玩的游戏来说,你就像是游戏里的用来操控的主角,你需要随着剧情解锁你的天赋点,你现在的力量开发了多少?10%?” 卢修斯再一次把手放到了路明非的胸口,这已经是他第三次用了同样的动作。第一次使用的时候路明非开启了尼伯龙根的入口,第二次的时候他化身为了天上的“审判之神”,手里还握着神识之剑,这次他又想干什么?他要把自己的精血都吸干吗?那都是电影里女妖怪干的活! 路明非心里狠狠地吐槽,身体却像是个令人蹂躏的僵尸。卢修斯的手按着他的胸口,他甚至感觉卢修斯能给他原地来一个心肺复苏。 “路明非。”卢修斯在路明非身上按了很久,才终于收回了手,他神情疑惑地看着路明非,问道,“路明非,你平时是从来不锻炼的吗?” …… 什么鬼啊,什么鬼啊!你这问的都是什么问题啊!而且我不锻炼关你什么事啊?我在高中的时候就是个秤砣,除了成绩拉平均分,跑步也是一步跑两部喘拉及格线的,我就是个宅男只会宅在房间里玩《星际争霸》怎么了? “我想起来了,你在上学的时候属于学术派,你参加的是你们学校的文学社。” …… …… …… 对。你说的都对。路明非只能在心里疯狂点头。 “路明非,你身上的枷锁不像是血统带来的。你明白我说的意思吗?混血种的血统会天然带来言灵,也会天然影响你言灵的强度,但你不是,你像是……被人为加上了一个锁。” “混血种的血统很难覆盖,混血种在很小的时候就会体会到‘血之哀’,血统高的混血种会在很小的时候就觉醒言灵,但你的前十八年就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不,甚至比普通的学生还要更普通,这本来就不是一件正常的事情。那其实是因为有人人为给你加上了一个锁,他抑制了你体内的龙血。你现在的这个锁最多打开了1\/4,而我的言灵·钥匙只能打开你的锁几分钟的时间。” “如果真的是人为的枷锁,我认为他很明智,因为你现在的身体完全无法负荷你真实的力量。你看你现在,即便我再一次使用了言灵·钥匙,你也仍然站不起来。” ……那我可还真的是谢谢你了啊。给了我几分钟的“审判之神”体验券。 “不过,你很勇敢,路明非,我欣赏有勇气的人。” 卢修斯指的可能是路明非要回那洞穴里救诺诺的事情,那叫作勇气吗?路明非不知道,如果说是这种勇气,他路明非有,诺诺师姐也有,楚子航师兄也有,恺撒肯定也有,就像在青铜城中时,他一直都是被保护的那一个。 “路明非,无论是血统,还是言灵,还是勇气,你都值得卡塞尔学院的这个s级。” ……谢谢你,谢谢你衷心的夸奖,你如果是龙文考试的主考官,我也不用去找芬格尔抄题库。 “路明非,昂热有没有跟你们说过,学院里上一个s级的学生,他的结局是吞枪自杀。”卢修斯突然话题一转,说道。 知道,路明非知道这个故事,但这个故事已经过去了几十年。在这几十年时间里,卡塞尔学院再也没有出现过s级,直到刚开完那场尴尬的告白会的他登1000次列车。 “那个人,其实是加图索家族的人。”卢修斯说。 路明非眼神一震。这从来没有人说起过! “太古老了,连我都快忘记了。”卢修斯的眼睛雾蒙蒙的,“他跟庞贝·加图索同龄,他作为血统纯粹的加图索家族的血脉来到卡塞尔学院。他是第一个来到卡塞尔学院的加图索家族的人,我们都知道,他的血统评定毫无疑问是s。” “说到这里,你可能已经想到了,是的,他是庞贝·加图索的影子,就像帕西是恺撒的影子一样。” “可是,他死了,对外调查报告是吞枪自杀。真正的真相没有人知道,可能庞贝知道吧,可他是个懦夫,他只会去夜店找女人喝酒,连古尔薇格死的时候也是一样。他们可能都是因为庞贝才死的,但庞贝却只知道把头埋在女人的怀里。” “家族的秘密,真是十天十夜也说不完呐,就像臭水沟里的老鼠,臭水沟都填平了,老鼠还在那里上蹿下跳。”卢修斯笑了笑,“路明非,你和陈墨瞳作为恺撒·加图索的朋友应该感到庆幸,至少恺撒·加图索比他的父亲庞贝有骨气。虽然你们的结局可能都是被家族吃干净抹掉,但恺撒至少不会懦弱到跑到迈阿密沙滩去找什么金发女郎。恺撒对爱情有一种纯洁的洁癖,可能跟他的母亲古尔薇格有关。恺撒还有一种领袖的勇气,那也应该是继承自他的母亲古尔薇格,总之不会是庞贝。” 第二百三十五章 村口的秘密 “庞贝的秘密,弗罗斯特的秘密,恺撒的秘密,帕西的秘密,还有陈墨瞳的秘密,不觉得很精彩吗?路明非。”卢修斯开怀大笑,“世界上最精彩的秘密隐藏在哪里?隐藏在世界的最高层啊。他们掌握的权力和财富和欲望,都能随随便便掌控无数人的命运,所以他们更会拼命地把自己藏起来。但你如果把他们剖出来一看,你会发现,他们的本质其实就是一个村庄里的结案团伙。我对你们中国文化很感兴趣,我阅读过你们中国的史记。史记里有一位皇帝叫作刘邦,他身边所有杰出的将领都来自于他的本乡,沛县。难道说天底下的英雄都诞生在了他的本乡吗?当然不是,而是,就这么一个乡的人,就足够治理一个国家了。真以为他们高人一等吗?他们不过就是依靠权力和制度的游戏来稳固他们的地位,他们就是把一个村子的舞台搬上了高层,他们和你们村子里的人本质上没有区别,他们出门只扫自家门前的雪,隔壁家如果被偷了,就幸灾乐祸,隔壁家如果起了火,就去看笑话,如果烧到了自己家,就诅咒他们一辈子。捧高踩低,见风使舵,这就是世界的本质,也是加图索家族的本质。精彩?是的,这一切都很精彩,加图索家族就像村口围聚的大爷大妈闲聊一样精彩。” …… 路明非觉得,卢修斯你可以去跟那个研究人类社会制度发展的青铜与火之王诺顿好好交流交流。 “所以我才会来到卡塞尔学院,路明非。卡塞尔学院是这个世界上难得的净土,也只有希尔伯特·让·昂热能让混血种在这种环境下成长。你可以在这里度过你的大学四年生涯,然后选择你未来的人生。执行部、装备部、炼金部……甚至包括洗干净你这四年的记忆回到人类社会重新开始,你的人生有这么多选择,但在家族里,你的人生从你出生那天就注定了。只有希尔伯特·让·昂热从不把任何一个混血种当作工具,在他眼里,你们所有人都是他的学生。” “希尔伯特·让·昂热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s级,只要他在,那些人就不敢乱来。学院的地下研究室隐藏着无数的秘密,有一些可能会毁灭整个卡塞尔学院,甚至毁灭整个芝加哥,但希尔伯特·让·昂热还是准许了他们的存在。只有希尔伯特·让·昂热能把控学院里的一切,他甚至让很多混血种入仕去做科学研究,这在混血种的秘党与家族时期是绝不可能发生的。在卡塞尔学院建立以前,所有的家族都只守自己的三分地,加图索家族的那些古老的炼金术从不外传,因为混血种之间不像是朋友,而更像是——敌人。” “你知道在以前尼古拉斯·弗拉梅尔为什么会用言灵·戒律封锁整个学院的言灵吗?那不是为了怕你们闯祸,而是为了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在学校秘密行动。比如庞贝的那个影子,他曾经在学院遭到过刺杀,你知道吗?加图索家族视他为背叛者,那时候的家族如日中天,任何人都不放在眼里。现在你能看到加图索家族作为卡塞尔学院的最高董事其实是妥协的结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希尔伯特·让·昂热和尼古拉斯·弗拉梅尔守护了学院几十年,也守护了世界几十年。你看,学校底下的这座尼伯龙根,从来没有人知道,没有人知道卡塞尔学院就是建造在这个世界最大的秘密之上,卡塞尔学院就是这个世界最大的秘密本身。” “我跟你说过,路明非,我说我是在探索宇宙的奥秘,仅此而已。那些臭水沟里的老鼠的秘密,我真的已经厌倦了。我跟你说这些,是因为我欣赏你,同样,我也欣赏恺撒和陈墨瞳。你们如果出去,要面对的是整个加图索家族和半个秘党,我希望你们成功。” 似乎是有些说累了,卢修斯口干舌燥地坐倒在地,他就这么静静地看着路明非。路明非的身体状况……不容乐观。他只能听,虽然他内心很想把有关于参孙的那些事情一一跟他抖落清楚,但他连发动声带的力气都没有,他没有办法跟卢修斯在这里唇枪舌剑,他感觉自己就是一缕游魂在这里漂移,而那副叫作路明非的躯壳已经死了。 卢修斯似乎是说的有些乏了,他只静坐着,偶尔抬头看看昏黄的天空,好像是在等待着天晴。 没有让他等很久,一道人影出现在了他的身后。那个人的红发像是樱花树上的樱碎,他手里握着一把利剑。 “你终于来了,陈墨瞳女士。”卢修斯说,“等你很久了。” 此时,诺诺的利剑探到了他的脖间。 “我说过,我没有恶意,陈墨瞳女士。而且我是个文人,没什么战斗力,你要杀我还是砍我我都没有办法反抗。”卢修斯推了推架在他肩上的利剑。 他说得没错,他的言灵是“钥匙”,钥匙是一个完全没有任何战斗能力的言灵,在那洞穴深处他被诺诺一锤子就打晕了。他说路明非疏于锻炼,是个学术派,其实他自己才是真正的疏于锻炼的学术派。 诺诺走过了卢修斯的身前。她此时头发凌乱,咸腥的血和毛细血管的脂液跟她的红发混在一起,她的手上重新缠上了言灵·蜃景变出来的绷带,不过她全身上下受的伤不止这么一点,她的右腿跟和小腹侧部都绑上了新的绷带,那是被毛细血管的龙血烧灼后的伤口,那根毛细血管的龙血像是腐蚀的滚烫岩浆。 诺诺半瘸半拐地走到路明非的身前,她探了探路明非的呼吸,又试了试路明非的心肺。 路明非……他没有死,这可以肯定,甚至他的身体机能一切正常,没有外伤,但他好像处于灵魂脱壳状态,他的眼睛直愣愣地睁着,连眨眼都做到。 诺诺向前拔出利剑:“卢修斯,你对明非做了什么?” “我用言灵·钥匙打开了他的锁。”卢修斯说,“你应该感谢我,陈墨瞳女士,因为有我,路明非才能救你。否则,你现在已经是尼德霍格宿生的一部分了。” 第二百三十六章 危险和秘密 “你说什么?” “我是说,在这里,还有谁能救你呢?陈墨瞳女士。我说了,我是个学术派,我的战斗力比你都差远了,那刚才救你的自然就是路明非。是路明非降下了审判之剑,把这座山都劈成了两半,是路明非救了你。” “你说什么?” “言灵·审判。路明非升级了言灵·蜃景,它的终极言灵其实是——审判。元素拆解的终极其实是元素湮灭,所以你什么都没看见,这半座山脉却在你面前消失了,那其实是被言灵·审判湮灭了。” “言灵·审判?” “是的,言灵·审判,言灵序列号111,可以摧毁你能感知到的任何元素,也包括——生命。拥有言灵·审判的人是世界上最顶级的杀器,她只在需要她的时候现身。” “哦,对了,你还不知道吧,学院里来了一个新生,来自于日本分部,她叫作上杉绘梨衣,她跟你很像,也长着一束樱花树一样的红发,她在诺玛那里的言灵测序也是言灵·蜃景。但蜃景远远不是她的极限,她曾经使用过言灵·蜃景的终极言灵——审判,她用审判杀死过日本海里的千人龙侍群。” “千人龙侍群?你怎么会知道这些?”诺诺皱了皱眉,“这些消息我从来没听说过,守夜人论坛上面也没有任何的新闻。而且,日本分部是完全独立的一个分部,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本部的人被派去日本分部。” 卢修斯笑了笑:“这世界上,善人大多相同,恶人却千奇百怪。作为加图索家族之外的第二大家族,而且还是在二战后迅速崛起的家族,他们的发家之道肯定也不太高明,我当然得花心思了解一下。陈墨瞳女士,你跟上杉绘梨衣的相似之处已经不能用巧合来形容,你只是还没有机会见到她,你如果见了她,说不定会以为她是跟你孕育在同一个胚胎里的胎种。” 诺诺有些沉默。她从来没有见到过跟她像的人,无论是表还是里。但如果真的有一个人跟她很像……她竟然下意识地觉得那是真的,而且她会觉得那是件好事,因为调查她的身世又多了一个切口。她是在孤儿院长大的,那个“抚育”她的人可能把两个胚胎分开了,一个丢在中国,一个丢到了日本,那些她小时候看的八点档言情剧都是这样的剧情。 而路明非……他当然记得那个叫作上杉绘梨衣的女孩,他1000次列车上见过她一面,他那个时候还以为自己见到了诺诺。虽然那天作为师兄的他实在是很衰,一会儿陷入那个叫做源稚女的言灵·梦貘里,一会儿被路鸣泽戳穿过几天就是诺诺和恺撒的婚礼……他那个时候只想做一件事情,那就是求芬格尔师兄去偷一套诺玛师姐的题库,然后没日没夜地死记硬背,等一觉睡醒诺诺已经跟恺撒一起去了意大利。可是他连这都没做到,他还是忐忑犹豫惴惴不安地去了诺顿公馆。然后…… 然后接下来发生的事就像是一场按了加速键的梦,这几天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比他前二十年的故事加起来还要精彩。相比较之下他的前二十年就是在过家家,前十八年就是在玩泥巴。现在他躺在这座尼伯龙根的世界树下,刚才他还以为他即将斩断黑王尼德霍格的苏生之茧,这一切都像是梦,但他从来不敢做这种梦,你别说他了,连昂热校长的梦也不敢这么做啊! “陈墨瞳女士,其实当我跟你说你是加图索家族挑选好的新娘的时候,我有些同情你。”卢修斯突然语气变得温柔了起来,“我在路明非先生爱看的《最小说》里读到过一句话,说是好看的人心情不好的时候会更让人怜惜。我虽然并不相信爱情这种东西,但我理解恺撒为什么会喜欢你,也理解路明非先生为什么会喜欢你,因为你很特别,特别而漂亮。只是,这个世界并不会把所有美好都垂青到同一个人身上,你跟恺撒的爱情是一场诅咒,你跟路明非先生……恕我而言,恐怕也是一场诅咒。” ……路明非恨不得垂死病中惊坐起,胶带大卷九万里,把这卢修斯前前后后封个干净。 “所有的危险都是秘密,而不幸的是,你们都是危险的一部分。我仔细研究过你们几个人,也就是你们几个卡塞尔学院论坛里的常客,老实说,你们都很危险。不止你们,还有恺撒,楚子航,路鸣泽,你们的危险都写在脸上。你们知道吗?希尔伯特·让·昂热会让他最信任的人来保护他觉得最危险的人,而你们就是田地里长得那些最危险的那截苗茬。” ……你不会说的是芬格尔那条衰狗吧! “不过,血统意味着危险,危险也意味着强大,不是吗?在几十年前,混血种里最危险的人是梅涅克·卡塞尔和希尔伯特·让·昂热,再过十几年,最危险的人变成了尼古拉斯·弗拉梅尔,但是就是他们把卡塞尔学院办成了今天的卡塞尔学院。这个世界上的危险来自于未知和恐惧,还有黑暗和压迫。陈墨瞳女士,我不知道你的问题有没有解,但我知道,你的问题会有答案。谁最关心你,谁就有你的答案;谁最关心你和恺撒,谁就有你和恺撒的答案。我知道你明白我在说什么。” ……弗罗斯特和庞贝,路明非脑子里突然窜出来两个人名。 “至于路明非先生。”卢修斯重又看向了躺在地上的路明非,“路明非先生,如果你找到了自己身上的秘密,你可以回到这座尼伯龙根里找我,我很乐意听你的故事。” ……谁要回到这座尼伯龙根里找你啊!而且我们现在还没出去呢!路明非恨恨不平。 卢修斯仿佛言尽了,他像个世外高人那样抚掌而笑:“恺撒的秘密,家族的秘密,还有你们的秘密,日本分部的秘密,哦,还有,昂热的秘密,弗拉梅尔的秘密,卡塞尔学院的秘密,这个世界真是滋生秘密的温床啊。” “不过,这一切即将都与我无关了。我已经为你们指明方向了,路明非先生,陈墨瞳女士,我已经又说了很多了,我已经把我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不要再打扰一个想要成道的人了,你们都是中国人,你们应该都听说过一句话吧,叫作:朝闻道,夕死可矣。朝闻道,夕死可矣!” 他挥挥手,就要往那血茧的洞穴里走去。 第二百三十七章 雨中曲的告别 “等等。”诺诺突然叫住了他。 “你还想说什么?陈墨瞳女士。”卢修斯回过身来,他的脸上是和煦的笑意,他说,“陈墨瞳女士,我已经说了,虽然你和恺撒在一起可能是一种诅咒,这种诅咒可能没有解法,但没有解法不代表没有真相,有那么多双眼睛盯着你们,里面至少有好几双眼睛肯定知道很多故事。与其当人家的小白鼠,不如先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不是吗?慢一步不代表步步都慢,先磨好你的刀,再找到那个最适合抹脖子的人,先下手为强,别再当什么苦兮兮的小白鼠了,要学会扭曲控制别人,这才是那个世界运行的法则。” “我是想问你,明非怎么了?”诺诺看着卢修斯。 “哦,你说路明非先生啊。”卢修斯这才知道自己可能会错意了,“路明非先生,卡塞尔学院的s级,他的言灵属于言灵学中的顶级,他用言灵升级了你的言灵,他使用了言灵·蜃景的终极言灵——审判。但是他的身体像是一架久疏战场的老爷车,他使用言灵·审判的时候很快就散架了。” ……这个卢修斯的中文修辞水平还真的不错,路明非也真的很想把这个卢修斯打成一架老爷车。 “简而言之,就是在高中的时候,路明非先生的体育测验成绩如果翻出来,你会发现,假设他是和女生一起跑800米,他也会是倒数第一名。” ……路明非现在真的很想把卢修斯打成残废的老爷车。 “虽然来到卡塞尔学院之后有一些长进,但远远不够。使用言灵需要的不只是血统和精神力,还有体能,更不用说是审判这种终极言灵。路明非先生的体能耗尽了,现在他需要一些时间恢复体能,但愿这个时间不会太长。” “还有什么问题吗?陈墨瞳女士。我已经履行完我的使命了,现在你和路明非先生已经团聚了。实话说,你们都是我会喜欢的那种人,就像恺撒和帕西一样,如果我年轻几十岁,说不定我们会成为朋友。”卢修斯深情地注视着诺诺和路明非。接着,他像是一个舞会上的绅士,他娴熟地踮起脚尖,脱下自己头上并不存在的高帽,为诺诺行了一个脱帽礼。 他的脸上挂着绅士的微笑,他好像卸下了另一个世界的一身重担,他从来没有这么轻松过:“陈墨瞳女士,我知道刚才你打晕我是出于好意,只是,假如我真的死了,和刚才的那个人一样,那也是我的宿命,那说明我宿命的终点就是成为这个世界终极的一部分。” 他好像真的对此深信不疑。不,他从来就对这一点深信不疑,从他知道这里的龙文秘语开始,一直到策划与帕西的合作,再在尼伯龙根里绑走诺诺,接着计划绑走路明非,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中。可能唯一计划之外的事情就是诺诺和路明非也掉到了这座尼伯龙根里。 现在,他就要奔赴他的宇宙的奥秘了。什么事情都无法阻止他。 诺诺没有再说话。路明非也没有说话,即便他现在能说话,他也不知道他要说些什么。 卢修斯收回了他并不存在的高帽,他从绅士变成了一个蹦蹦跳跳的绅士。他转过身去,跳着滴滴答答的踢踏舞,他一路跑着,跳着,像是《雨中曲》的舞者,他兴致高昂地往他的山中,往他那世界的终极走去。 路明非此时还躺在地上,他不知是该羡慕这个卢修斯还是应该觉得他是个疯子。不过自从来到卡塞尔学院,他见过的疯子已经够多了,也不差卢修斯这一个。 “好了,明非,我们收拾收拾准备回家了。”诺诺蹲在路明非的身前,拍了拍倒在地上的路明非的脑袋,此时的路明非是一个结结实实的拖油瓶。接下来,这趟旅程就真的只有他们两个人了。他们将漫无目的地寻找这座尼伯龙根的出口,可能等他们出去的时候恺撒都已经生二胎了。 突然,路明非的眼睛突然涨得通红,一股可怕的寒意在他的体内升起,他在疯狂地大喊: 不要! 不要! 师姐!回头!回头! 可是他发不出声音!他全身唯一的力量只够他把眼睛涨得通红,他想露出扭曲痛苦的表情,但是他连这个都做不到,他像是一具冰冻的万年干尸。 诺诺现在背对着卢修斯,所以她什么都看不到,但是他看见了!他看见了—— 一具人皮面具从那山里漂游浮出,他没有眼珠,没有骨骼,他灰哒哒的,与卢修斯相遇。他突然露出一丝哂笑,那没有牙齿的嘴巴缝隙里闪现出一道猩红的血液,那是——一根毛细血管。 人皮面具招摇舒展开来,那当然是林凤隆那具被吸干了血、吐出骨头的人皮面具。人皮面具像是膨胀的气球,一把罩住了那正在跳踢踏舞的卢修斯。 咔哧咔哧。 咔哧咔哧。 路明非心里幻想着那股声音,那是龙茧吞血吐骨的声音,龙茧在啃食他的食物。卢修斯已经停下了,想也不用想就知道卢修斯被那龙茧的毛细血管吞噬了。那副人皮面具正在敲骨吸髓。 这都是什么剧情走向啊?前一秒卢修斯还像一个翩翩的贵族公子,还是那种大彻大悟找到人生真谛的贵族公子,路明非还以为他要出家求仙问道了,但下一秒他就被和尚庙里的黑山老妖吃了。问题是,他还说:就算我被黑山老妖吃了,那也是我的夙愿。 那是什么狗屁夙愿啊!亏诺诺还千辛万苦把你砸晕了,亏我还千辛万苦地把你从洞穴里背出来,你说你这是干嘛啊?现在好了,安安心心地去做黑山老妖的粮食了。问题是,黑山老妖可不止吃你一个啊,他谁都吃,只要是血液里面带点龙血的他都吃。他从来就没想放你们几个离开这里,这整座尼伯龙根都是他的殉葬墓! 路明非听到了骨骼爆裂的声音,一瞬间,那个人皮面具的气球被肌肉撑爆,接着林凤隆的躯壳被肉身撑起,他重新拥有了眼睛、耳朵、嘴巴,可是那眼睛、耳朵、嘴巴和他的人皮面具一点都不吻合!林凤隆是个亚洲人,而卢修斯是完完全全的老白男,他现在看上去奇形怪状,就像是女娲造人的时候给他贴错了五官! 然后,他的背后长出了骨骼,那就是路明非听到的骨骼爆裂的声音,在他的身后,左右两根骨头正从肩胛骨中长出,那两根骨头生长,撑开,漆黑的森铁色越长越宽,直到顶在焦灰的大地上,那是从卢修斯身体里长出的两根翅膀,翅膀竖地而立,人皮面具被支撑而起,此时他的眼睛里闪出了耀眼的黄金色。 诺诺听到了骨骼爆裂的声音,她终于也回过头,她终于也看到了—— 一只诞生的龙侍,带着属于血统证明的黄金瞳。 第二百三十八章 死侍 路明非看着那个卢修斯,他都不知道该称他为林凤隆还是卢修斯,他长着林凤隆的壳,用的却是卢修斯的身体,他长出的龙翼是卢修斯血统的证明,那个血茧改造了他的身体,他体内的龙血吞噬了剩余的人血,他化形为世界树下腐朽的龙裔。 他的双翼插在地上,把他的身体高高抬起,他看上去像是恶堕的龙使,他的黄金瞳直视着诺诺和路明非。 “他被腐化了。”诺诺说,“龙血同化了他体内的血液,他被腐化成了死侍。” 卢修斯的死侍长出尖爪,长出龙角,一只健硕的长尾拖行在地,他此刻已经完全化成死侍的形状。林凤隆的皮套滑稽地套在他的身上,他扭着脖子,清脆的骨骼崩裂声响起,一副血腥的獠牙从他的嘴里长出。 他像是一头嘶嚎的猛兽,他的两只翅膀带着他在地上高速地滑行。他张开他的尖牙,嘴里是血盆大口,他呼啸着径直向诺诺和路明非冲来。 狗屎,真的是狗屎,他还以为一切都已经结束了,他看这个卢修斯转身的时候那么潇洒,那么绅士,他还以为他胸有成足,他还真的以为接下来他会把他的余生留在这里,他的余生就是夜以继日地记录那只血茧的生物学数据。可是,还没过几秒钟,他就变成了死侍。 没能力就不要忽悠人啊!忽悠得自己都信了!你以为这里是哪里啊,这里是尼伯龙根啊,按照你的说法,这里还是黑王尼德霍格的尼伯龙根! 卢修斯嘶吼着血腥的獠牙,低空滑行到路明非和诺诺的身前,这时候路明非清清楚楚地看见了,那副林凤隆的人皮,被死侍膨胀的身体撑起,林凤隆的额头上还留着刚才磕头留下的血迹。 两副躯体合二为一,路明非不知道这只血茧是怎么做到的,但事实就是这样。死侍的两只手伸到他们面前,那是长出鳞片、带着龙形利爪的手。利爪像是钢片,划过几道血腥的锐痕,直接就往路明非身上刺来! 铛。 清脆的一声利响,诺诺用手中的剑挡下了这一刺,她的身上上上下下绑了不知道多少扎带,她才刚从那个洞穴里死里逃生,但现在,只有她还站在路明非的身前,只有她一个! 死侍斜过头,他的黄金瞳照亮了诺诺的脸,他似乎是在疑惑诺诺为什么要挡下这一刀,这明明跟她无关。死侍是丧失了理智的物种,他的眼里只有血腥的杀戮,他根本不懂得什么叫作“保护”,一个一千人的死侍群,他们疯起来自己人都杀! “明非,你看见了吗?他的目标是你。”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啊!这只尼德霍格的茧还记仇的哇,我那一刀审判之剑没有砍死他,他就要来砍死我! “这只龙茧他有一定的意识。他的确是一只正在孵化的茧,但孵化到这种程度他已经拥有了部分意识,他毕竟是龙,他刚才已经意识到了你是这里最危险的!” 我知道!所以他才装模做样,用林凤隆的人皮做伪装,把卢修斯腐化成死侍。他的目标是龙血,而他路明非的血是这里最纯正的! “明非,还能动吗?能动的话就快跑!” 我……我也想动。可我完全动不了。我浑身上下只有脑子能动。 路明非躺在地上,他甚至连哆嗦一下打个颤都做不到。 诺诺手里的一把剑顶着死侍的龙爪,死侍看着她。他伸起了他的另一只龙爪,他的龙爪漆黑如铁,这只龙爪依然没有理会诺诺,他直接往路明非的方向,刺向了他的心脏! 路明非眼睁睁地看着那只龙爪突刺而来,但他却无能为力。关键时刻,一道透镜的屏障在他的眼前凝聚成形,那是金刚石组成的亮片,金刚石的硬度生生地扛下了死侍这一爪,但那金刚石也在死侍的重击之下粉碎成屑。 “路明非,靠这招今天救过你两次了。你要是能跑的话赶紧跑。或者你给我一个时间,你们高中女生跑完800米需要休息多久,二十分钟?” 路明非说不出话。他也不知道自己这副僵尸状态还要多久。如果可以,他也想挡在诺诺的身前,他在洞穴里的时候已经被保护过一次了,他再也不想那种事情发生第二遍。 “路明非,给你二十分钟的时间,你要是还不能动,我就会变成这座尼伯龙根里的第二个死侍,到时候要杀你的就是我。” 诺诺蛮喝一声,推开了死侍与她僵持的龙爪。言灵·蜃景启动,一块金刚石的切片在诺诺的手里凝聚,切片像是飞旋的回旋镖,一镖切过死侍的龙爪,血肉模糊飞溅,那只龙爪被诺诺的金刚石切片且下了半只指骨。 诺诺挥出利剑,她在卡塞尔学院学习过非常系统的近战格斗术,卡塞尔学院的人都是天才和疯子,而诺诺,她既是天才,又是疯子, 利剑被她镀上金刚石的钢刃,她手里握的是全天下最锋利的剑,她一剑砍下一道月弧,死侍的另一只龙爪被她一剑砍断。 死侍发出了一丝轻吼,他仿佛这个时候才意识到身边的这个人类在作弄一些他无法理解的东西。死侍的力量虽然远大于人类,但他的脑容量也急遽地缩小,死侍会变成血腥的杀戮机器,他根本就没有办法像人类那样思考! 他终于退后了一步,他伸出舌头,舔舐着他手上的伤口。浓稠的粘液在他被切断的肌肉组织里生出。接着,他被切断的龙爪重新从切口里长出,他舔了舔那血淋淋的粘液,好像杀手在舔舐刀口。 “龙血在修复他的身体。他比一般的死侍强很多。” 诺诺说的没错,死侍拥有常人无法拥有的修复力,因为龙血天然就在催生体内的细胞分裂!人的长大需要十几年,但龙可能只要一小会。因为龙血带来的是无与伦比的生命修复力,还记得卢修斯和弗罗斯特对参孙做过什么吗?他们用参孙作为培养皿,拿来试验“永生”的法则! 第二百三十九章 诺诺的剑 龙的细胞分裂要比人要快几百倍几千倍,同样的,龙的细胞修复的效果也要比人快几百倍几千倍。这只死侍在迅速地修复他的身体,他的身体修复速度堪比一只真正的龙。 死侍的强度取决于他生前的混血种的血统,而这只死侍生前是卢修斯,卢修斯说过,他的血统在加图索家族中仅次于庞贝和帕西这种培养品,他站在诺诺和路明非的身前,他像一只活生生的龙。 他的身上已经长满了鳞片,他上下颚的牙齿交叉,流出咸腥的口水,他重新举起他的龙爪,斜睨着一旁的诺诺。 他好像这个时候才意识到要杀路明非先要杀旁边这个诺诺,他吐出舌头,舌头在空气狂甩,一滴滴涎液滴落在底。 他此时站立在地,两只羽翼翱展而出,接着,他的两只羽翼化作了他的两把武器,一前一后,像是两把大斩刀,疯狂螺旋向诺诺砍来。 诺诺的右手握着金刚石锻铸的利剑,一瞬间,她用言灵·蜃景又用同样的方法造了一柄利剑。两把金刚石的剑握在手里,她化身为双刀流的剑客,跟那死侍在平地上搏杀。 这只死侍的翅膀坚硬如钢铁,跟诺诺的利剑相撞发出梆梆的响声。死侍的身体是半龙的身体,翅膀就像是他的指头,他动作凌厉干脆,两把大砍刀左右旋击,诺诺在他猛烈的攻势下节节败退。 诺诺只是个a级的混血种,她虽然可以用言灵创造金刚石的切片,但她的身体只是人类的肉体,她完全抵挡不住死侍疯狂的砍杀,他只能节节后退。 路明非想站起来,他想帮诺诺,他从来没有这么迫切地想加入战场过。明明在青铜城中的时候他已经成长了,明明他和恺撒一起用共振鸣潮击垮了那只青铜巨龙,明明他用时间零凝滞了时间,明明他帮老唐斩杀过背叛者,明明他说过再也不要躲在副驾驶上等楚子航师兄滴着血回来,可是他现在什么都做不到。他只能看着诺诺战斗,诺诺要救他多少次啊?从他接到卡塞尔学院的面试邀请到现在,已经是第三次了。 诺诺一边挥舞着双剑,一边咬紧牙关,她使出的剑越来越吃力,越来越缓慢,她像是面对着两柄几百斤重的巨锤,她一直被死侍压着身位,她越来越退后,越来越靠近身后的路明非。 诺诺突然一个晃身,她躲过了死侍旋疾的砍刀,一个滑跃跃到了死侍的身后。与此同时,一根牵丝从诺诺的手中系出,一直系到死侍的腰腹。那是这座尼伯龙根中的茧丝,被诺诺用言灵·蜃景拆解重塑,变成了绑缚的坚绳。如果那个血茧真的是黑王尼德霍格,那这些没有孵化可能也永远无法孵化的白茧也都是尼德霍格的龙嗣,他们的茧丝是天然的钢丝。 茧丝捆住了死侍,这时的死侍距离路明非的肉体只有一步之遥,他奋力地挥舞着两只羽翼砍刀,但还是没有办法够到地上的路明非。 他终于回过头看诺诺,诺诺把茧丝系在自己的腰间,她跟死侍现在就是八角笼中的两个格斗手。如果要逃,诺诺是可以逃的,死侍的目标是路明非而不是她,但她绝不可能逃;她想像刚才吸引龙茧的毛细血管一样吸引这只死侍,但她不敢冒险,死侍的大脑虽然萎缩,但他的目标一直都很明确,那就是路明非! 可能是因为刚才路明非的言灵·审判,路明非是这座尼伯龙根里唯一一个能杀掉“他”的人! 这只八角笼中的死侍看着诺诺,他不再急躁,反而舔了舔自己的牙齿,他似乎对自己的实力很自信,他似乎觉得在杀掉路明非之前解决这个女人只是举手之劳。 他拔起脚步,开始在八角笼中与诺诺疯狂搏杀! 他所有的力量都是最原始的力量,都带着最原始的野性和破坏。诺诺依然用两把金刚石的剑在和他搏斗,死侍的两对翅膀风卷残云,他的翅膀配合上他的龙爪,翅膀开山劈路,龙爪划出空隙中的裂痕。这只死侍虽然大脑萎缩,但他丧失的是对人类的理解,拥有的却是最原始最本初的战斗欲望和战斗技巧,他的砍刀和龙爪越来越快,越来越快,逐渐眼花缭乱。 诺诺的精神力会衰弱,因为她是个混血种,她在刚才的洞穴里就已经消耗了大量的精神力。但这只死侍,他刚刚新生,他的肉体来自于卢修斯·加图索,卢修斯·加图索说他是个不懂战斗的文科生,但他变成的这副死侍就是天生的杀手! 龙血强化着死侍的肉体,此时的诺诺已经只能用两把金刚石的利剑堪堪挡击,死侍的两只龙翼突然汇合,双翼汇合,两把斩刀的力量突然合作一把,双倍的力量压在诺诺的剑上。诺诺吃不住力,整个人突然膝盖扭曲,她苦苦地支撑着,脚下的土地都被她磨出鞋印,这时,这只死侍直接掏出了他的龙爪,直取诺诺的心脏! 千钧一发之际,只听见梆的一声,一道用言灵·蜃景临时造出来的金刚石挡住了这一级重爪。金刚石的硬度抵挡住了龙爪,它没有在龙爪的重击之下粉碎,反而继续生长!金刚石切片透明晶亮,竖在诺诺和死侍的中间,倒映着两个人各自的脸。 诺诺的脸上是虚弱和嘴角渗出的血渍,而死侍的脸上是——不断生长的金刚石切片!一道道透白晶亮的金刚石围墙在死侍的面前升起,它逐渐长出切片之外的轮廓,它开始竖过90度角,开始在死侍的头上长出天庭,它正在造出一道囚禁的监牢,要把死侍关在其中! 以死侍的脑容量,它完全无法理解这是什么。它不了解金刚石,也不了解言灵·蜃景,变成死侍的代价就是只懂得杀戮,它开始疯狂地锤动翅膀,他的龙爪在金刚石围墙上撕抓,金刚石开始出现一道道裂痕。 此时,不计其数的龙茧的白丝突然满山遍野地扑来。它们捆住死侍的脚踝,接着缠上他们的膝盖,接着是腰腹,胸口,肩肘,一直到两只龙角和一对羽翼,白丝重新结成了茧,只不过是在死侍的身上!诺诺用言灵·蜃景操控着这些龙茧的白丝,将死侍结成了一个严严实实的木乃伊! 第二百四十章 化龙 诺诺用完这一套,忽然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她脸色煞白,大口地喘着粗气。 她喘了一小会,半瘸半拐地走到路明非的身边。 “路明非,我已经给你拖了多久时间?十分钟有没有?” “没有十分钟也有五分钟,你师姐我这一套还是蛮帅的吧。学校没教过,全靠掉到这个尼伯龙根之后临时现场领悟。” “还好只是个死侍,而不是真正的龙,靠这种东西还能困他一时半会。路明非,我警告你,你最多还能躺十分钟,十分钟之后,你再不起来,咱娘俩都得交代在这。” 诺诺估计实在是累坏了,她腿骨一软,直接坐倒在路明非的身前。 “路明非,你要是十分钟以后还不起来,我就把你裹成粽子,再给你造辆小推车咱娘俩拿出北大荒的气势下山。” 诺诺……她好像真的会这么做,她有些怪嗔地看着路明非,然后开启言灵·蜃景造小推车。 她好像真的准备这样一路把路明非带下山去,她只后悔她的言灵蜃景只能造小推车而不是布加迪威龙跑车,否则,在尼伯龙根的世界树下,一辆布加迪威龙车机声轰鸣,最好还能轰他娘的尼德霍格的茧一炮,或者直接来个核弹把这座尼伯龙根夷平。 诺诺有些胡思乱想,她看着躺在地上僵尸一样的路明非。她突然伸出手探了探路明非的额头,然后摸了摸他的手心。 “也不烫啊,怎么就生病了呢。” 路明非扑哧一下在心里笑出了声,诺诺这个时候还有心情跟他开玩笑,她还有心情在这里扮演一个“大晚上心急如焚拉着孩儿去医院的娘”,他不知怎么的一直悬着的心放下去了一些。 有时候,有些人就是有这种能力,你在他身边就莫名地感觉到安心。在楚子航身边,路明非只用坐在副驾驶捧个马桶盖;在路鸣泽身边,你考试的时候做不出来题他会用神瞳直接给你蹦参考答案;在诺诺身边,她会穿上女王礼服,踩着高跟鞋,来给你撑场面,她还会像个亚马逊女战士帮你斩杀死侍,她还会时不时蹦出几句冷笑话,让僵尸一样的你能感知到温热。 路明非一直也想做这样的人,他也想让别人在他身边的时候有安全感。他之前拥有言灵·审判的时候,他化身为天上的神识,他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控制着那副神识的躯体,但他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毁灭那只血茧,带诺诺离开这座尼伯龙根。 他不知道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尼伯龙根中的一切都无法预料。现在的他又回到了那个初到青铜城时用“吸血镰”斩断青铜尸体的路明非。那就发生在几天之前,当时的他使用言灵·吸血镰就趴下了,现在是使用了言灵·审判才趴下,说起来,这还是一种巨大的进步。 路明非感觉自己像是一只蠕动的小虫子,春天雨后新洗,他从冰冻的岩层里冒出来,他使劲地蠕动着身体,想让度过冰霜期的自己暖和一点,想让自己爬出岩层,爬到土地上,他想赶紧离开这冰冻的岩层。 哐。路明非突然听到了某种固体碎裂的声音。诺诺也转过头去,那明显是金刚石的切片碎裂的声音。 “还以为至少能关个三十分钟。”诺诺咬了咬牙,“我的布加迪威龙牌小推车还没造完。” 那辆小推车才刚刚造了一个壳,但那关押死侍的金刚石切片已经出现了裂痕。来自龙茧的茧丝和金刚石的牢笼都没能关住这个死侍,他快要出来了。 不,不止那个死侍,还有一排血腥色的毛细血管暴露在空气中,数道龙茧的毛细血管横冲直撞,插进了金刚石切片中,那道固体破碎的声音不是来自于金刚石里的龙侍,而是来自于那排毛细血管! 毛细血管撞破了金刚石切片,钻进切片之中,它像是明亮的输血管一样在空气中发着血红色的光,突然金刚石切片内血光大盛,恐怖的血腥色在金刚石打造的围牢盛显,一只狰狞的血爪在切片上留下恐怖的血印。 他居然在给这只血侍输血,伟大的黑王尼德霍格的茧在给一只死侍输血。 一股可怕的血腥味在这片大地上蔓延,接着,血光盛烈,金刚石围牢里的血色已经不能简单地用“血红色”来形容,那简直就是地狱里炙烤的岩浆。 嘣的一声巨响,金刚石切片被完全震碎,一只血红色的龙出现在诺诺和路明非的面前,那完全是龙,甚至已经没有了死侍的人形,那个林凤隆的人皮面具已经被撑破了,他的头完全变成了龙的脊骨,他的嘴开阖凸出,他的鼻子吐出热气,他的前掌匍匐在地,他的身体还在继续膨胀,他膨胀为死侍的十倍大,他有如巍峨高山,他发出一声怒吼,龙吟震天贯地。 死侍可以变成真正的龙。路明非闪过这么一个念头。 是的,死侍可以变成真正的龙,在这之前,秘党的历史里从没有记载,那是因为混血种从来没有见到过死侍可以变化为其他的形态,他们从没有见过死侍可以变成人,也没有见过死侍可以变成龙。 但事实就摆在他们的面前,他们的面前是一条真正的龙,几丈宽,几丈高,站在他们面前就像是一座小山。龙吐出的气息像是蒸腾的热气,他的眼睛血色浓厚,就像是——那只次代种参孙的眼睛! “路明非,你再站不起来为师也保不住你了!”诺诺咬紧牙关,她重新造出了一块巨大的金刚石切片,这只龙比刚才的死侍足足大了十几倍,根本就不是那一点金刚石切片就可以困住的! 但这块切片没有完成,就在空中突然破碎,那是因为诺诺的言灵中断了!龙疯狂地振翅,他的翅膀卷起小型的飓风,接着他扬飞而起,诺诺的身体被他拖上了高空! 诺诺的身上依然还绑着那根茧丝的系带,她给自己绑上系带是为了可以把控距离,不让死侍接近路明非,但这根龙茧的系带也成了她的枷锁,系带的另一端握在龙的前掌,他挣脱了不计其数的茧丝,却唯独留下了这一根!诺诺被这条龙直接吊到了半空中! 第二百四十一章 快跑 天空是龙的领域,却不属于混血种!人类征服天空依靠的是机械和空气动力学,而不是人的肉体。诺诺被硬生生拖拽到了半空之中,她的身体已经完全失去了控制。 诺诺当即立断,解除了言灵·蜃景的那根茧丝,巨大的失重感侵袭而来,她开始急速地下坠,她像是天空中坠落的一颗星星,星星带着红色的丝穗。 天空坠落的红色星星,这是多么好的一个英雄救美的时机,可惜,在这座尼伯龙根里,没有人来救她,唯一可能当英雄的那个人自身难保,还得她来罩着。 诺诺用蜃景在自己摔倒的底下强行造了一床缓冲的铺垫,这才缓解了她从半空中坠落的冲击力。但还没有等她缓过神来,天空中的龙已经疾冲而下,他漆黑森铁的身躯为诺诺投下磅礴的倒影,鳞翼如同捕食般降临。 诺诺此时重新站起,她面对着几乎遮天蔽日的倒影,言灵·蜃景全启。从地上纷纷扬扬升起了无数道龙茧的茧丝,茧丝捆住龙的双翼,捆住龙的巨喙,捆住龙的爪牙,白色的茧丝像是盘丝洞里升起的蛛网结帘,结帘四面八方擒住了龙的枝干。 天地缚灵,灵石破海。这场战斗已经不像是现实世界可能出现的战斗,这好像是在某种电影或者动漫里才会出现的战斗,空中的黑龙被白色的结帘捆缚,他挣扎,龙吟嘶厉。突然,一道血红色的巨大光影出现在天地之间,那是原先那条血茧的细管,它在半空中挥舞,像是拦腰斩下的血剑,嘣声弦响,那些捆缚的茧丝被生生一刀斩断,无数细碎的茧丝飘扬入空中,黑龙重新昂扬而起,他血红色的眼睛凝视而下,诺诺就在他的眼中。 此时的诺诺已经双膝瘫软,她本来就已经接近强弩之末,一个a级的混血种怎么可能杀死一只真正的龙,更不用说,在她面前的,还有黑王尼德霍格的茧。那只茧虽然还没有真正苏醒,但他的力量已经足够穿山越海! 黑龙的龙爪凶猛地掠下,将诺诺一把攫在手中。诺诺在这条龙的面前刚好不过就是他的一只龙爪的大小,她像是恶鹰扑食之后爪中的那只小鸡,她想挣扎,但是她无能为力。 这只龙相比于刚才的死侍身形大了十数倍,他的力量也强大了十数倍,他握住诺诺,诺诺的躯体被扼压得近乎咽气。他是真正的龙,诞生于卢修斯的身体,诞生于尼伯龙根的世界树之根。 “路明非……”诺诺已经开始意识模糊,漆黑的龙爪攫着他的身体,龙爪的鳞片贴着她,像是冰块一样寒冷。她的身体也开始变得寒冷僵硬,人的躯体变冷,那就是他死亡的前兆。 “快跑啊。路明非。”诺诺气息微弱地吐着字,他在半空中扭过头去看躺在地上的路明非,路明非这个傻子,他到现在还摆着那个傻傻的“大”字,他居然着急得眼睛通红,眼泪滑到地上。 真是个傻子啊,路明非。为了一点点别人的好意就可以掏心掏肺,就可以赴汤蹈火,像是那些八点档偶像剧里的主角。可是路明非你不是主角啊,没有精心准备告白却被拒绝的主角,没有在女卫生间里一个人哭的主角,没有考试还要被老师抓到作弊的主角。其实你完全不用来到卡塞尔学院,也完全不用来到这座尼伯龙根。卢修斯说,这里是他的归宿,这里或许也是我的归宿,但绝不应该是你的,绝不应该是你的,路明非。 快跑啊,路明非。 诺诺的神识已经逐渐地涣散,在她彻底地丧失意识之前,她使用了最后一点精神力。那个还没有完全造好的小推车,只有一块板和四个轮子,几束白色的茧丝绕过了路明非的身体,它们像是花一样生长,它们抬起了僵硬的路明非,一路把他推到了推车上,像是粽子一样裹上。 接着,那空中又化出了巨锤,巨锤重击推车的后部,推车开始在山中一路滑行。 这就是诺诺能做的最后一件事情,她没有办法造出布加迪威龙,也没有办法造出法拉利。她还记得当时开着法拉利,路明非坐在副座,他们在高架桥上狂奔,她看着路明非在副驾上的衰样,她还有些后悔,她后悔自己做的还不够,其实她应该雇十个电视台的化妆师,现场给路明非沐浴更衣,给他换上最名贵的阿玛尼和范思哲,然后跟他说:don''t waste time here,my chosen one。 是的,她还要用英文说,她知道路明非的同学里有几个考雅思托福的人,但是,拜托,路明非跟你们不是一条赛道上的,他在你们身边只是为了体验普通人的生活。 诺诺也像个青春期的女孩一样会幻想,她觉得自己是路明非的护花使者。可能只是凑巧吧,因为她从小生活在中国,所以那次招生是她去了。如果当时负责招生的是恺撒或者楚子航,一切可能会不一样。我当初要罩你是看你可怜,后来要罩你是图你有出息,现在要罩你是……是因为我欠你。 没有我,你就不会来到这里。没有我,你就不会遇到这只尼德霍格的茧。没有我,你就不会离死亡这么接近。 其实当时在诺顿公馆的事情,诺诺还有一件事没有说。其实诺诺知道自己当时处于某种言灵之中,她也知道路明非被困在了和她一样的言灵之中。她脱下礼服,走出化妆间,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她不希望路明非成为他们眼中的“威胁”,路明非跟这件事情完全无关,如果你们的目标是我,那就冲着我来就好了。 推车在山岭中飞速地滑行,诺诺也不知道路明非究竟会去哪里,她只是希望能给路明非多争取一点时间,即便只是一秒钟。 快跑啊!路明非! 快跑! 可惜,现实不是电视剧,即便是电视剧,此刻也会出现一句旁白: 深情在绝对力量面前,只有一个作用,那就是在自己死前感动自己。 第二百四十二章 死亡入海 一道羽箭撕山裂海,带着呼啸的风声一箭穿心。 那是龙的趾骨刺穿了诺诺的心脏,趾骨被龙疾风劲雨般甩出,一根插着诺诺的趾骨,就这样像是撕裂的风羽箭,从半空直刺山间移动的那道影子。 正中合一。 龙的趾骨刺中了路明非的身体,再刺过那辆简陋的推车,叮当一声锐响,把他们全都定在了地上。 这个时候,诺诺就趴在他的身上,她的头靠着路明非的肩膀,她身上的血晕染到路明非身上,甚至一路滑过他的脖子,再滴到地上。 他们两个人,像是被铁尖串成的串。龙的趾骨像是长枪,长枪穿透了诺诺的心脏,又穿透了路明非的身体。 诺诺死了。路明非感知不到她的体重,那只是因为他现在身体失控,如果他还拥有传感神经,他能感知到那黏糊糊的血液,还有诺诺逐渐冰凉的尸体。 他甚至连自己的痛感也感知不到,明明那段明晃晃得亮眼的趾骨就在他的眼前,它刺穿了诺诺的心脏,深深地插进枯裂的土地里。他的身体肯定有一块也被洞穿了,但是他感受不到,他甚至感受不到和诺诺一样的痛苦,他只知道他还活着。但是诺诺死了。 快跑啊!路明非! 快跑,路明非。 可是我没有跑掉,我根本没有跑掉。我不仅没有带你离开这座尼伯龙根,我甚至自己也没有跑掉。你最后说的话我都听到了,其实我都听到了,你说“快跑啊,路明非!”,其实我也想说“快跑啊,师姐!” 其实我经常看一些烂俗电视剧的,那些电视剧里主角都会为了另外一个主角牺牲的,其实我看到这些片段的时候我都会哭得稀里哗啦的。就像现在,我也哭得稀里哗啦的,我为什么在哭,我为什么一直哭得停不下来。 醒醒啊,师姐,醒醒。你还没有带我离开这里,你还没有把我带回卡塞尔学院,你明明说过你会罩我的不是吗?而且,恺撒还在等你,恺撒还在等你啊师姐,他为了你黑眼圈都熬出来了,过两年可能就变成庞贝那样的叔型了。你不要看他是个中二富二代,其实他是个纯情少男,他很忠贞的啊,他就是那种你们女生最喜欢的纯情霸总奶狗。你要是不出去的话,他根本就不会有什么二胎,他只会在勃朗峰上竖一座你的墓碑,然后每年带着两百个黑衣手下去给你磕头。 师姐,不要死,好不好。不要死。 “不要死,师姐。” 巨大的轰鸣声像是轰转的直升机翼一样降落,所有的声音都被这机翼声吞没,卢修斯的龙形遮蔽住了他们这一辆小小的小推车,龙垂下头,锋利的獠牙沾着血腥的气息。 路明非和他对视。路明非心里默念着所有的咒语,言灵·镰鼬,言灵·吸血镰,言灵·蜃景,言灵·审判,言灵·时间零,还有,言灵·时间负一。他把他弹匣里的这些言灵全都试了,你们快出来啊,你们快有点用!镰鼬去给我困住这只龙,吸血镰去斩这只龙的翅膀,蜃景给我创造武器,审判给我一刀把他砍成两半,时间零给我凝固时间,还有时间负一,给我把一切倒转,倒转回诺诺没有死的时候,快给我倒转啊!倒转回她没有死的时候! 可是他眼前什么也没有,什么都没有发生,连镰鼬的风团也没有在他的身边产生。为什么?为什么他什么都做不到?为什么他明明已经拥有过力量,可是他现在什么都做不到? 黑龙的身体俯低,他的眼睛仿佛有灵性,他在笑,他在笑他的猎物近在咫尺,他在笑他的猎物近不自量力。他拔下了他的第二根趾骨,趾骨在路明非的眼前旋转,他是在炫耀,他在向他的猎物炫耀,当趾骨停下来的那一刻,就是他路明非死的那一刻。 旋转停止,尖利的趾骨直戳而下。趾骨刺穿诺诺的胸膛,接着刺进了路明非的心脏。 他能感知到刺中的是他的心脏,他的身体在这个时刻终于拥有了一些意识,只不过在他拥有意识的时候,传导给他大脑是是一种死亡的讯号。 一层雾霭浮过他的眼睛,他的整个身体开始坠落,坠落到灰层之下,接着坠落入大海之中。茫茫的海水包裹住了他,他就像海水里孕育的最源初的生命,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株水藻。 原来这就是死的感觉吗?不是升入天堂,也不是堕入地狱,而是落入海中,变成最原始的生命,可能接着,他就要变回单细胞生物,变成海里的一滴水珠。 诺诺的水珠就在他的身边,他们两滴水珠还像针串一样串在一起。对不起,师姐,对不起,我没能带你出去,我自己也没能跑出去,你要是还醒着肯定会骂我,骂我穷长志气,可是你醒不来了,我也醒不来了。如果地府投胎要排队的话,我可能就在你的后面一位。 “我喜欢你。”路明非终于说出了这最后一句话,在这弥留之际。反正去了地府,排排队遇上,这句话可能也说不出口,那就这个时候说吧,你也听不到,藏在海水中,海水很咸,掉眼泪也没人看见。 这个时候,一只水鬼突然跳入了大海,他像鱼一样在海里遨游,鱼的身影悬游在他们身边,他终于看清了雾霭之下的他。 他记得他,一个浑身湿透的水鬼,他见过他。虽然那段记忆像是泡在水里一样模糊,但他依然记得这个水鬼,在青铜城中时,他浑身湿漉漉的,像是淋了瓢泼大雨来到他的面前。 他曾经跟他说,他说龙族的言灵学里有一个言灵可以像世界上最精密的手术刀一样修复人的身体,他还说你曾经使用过这个言灵。 他还说,他说就像一部电影中的倒退键,时间也可以跟拍摄好的影片一样逆流。如果可以,你想让时间回到哪一天?我们第一次遇见的那一天吗? 路鸣泽!是路鸣泽用最精密的手术刀一样修复人的身体,是路鸣泽让时间像影片一样逆流,路鸣泽!那个水鬼是路鸣泽! 路明非的脑袋突然闪电击中一样清醒,他这个时候终于看清了这个水鬼的脸,一张精致的娃娃脸,带着两个梨涡,他戴着一顶高顶礼帽,胸前还扎着一朵白色的蝴蝶结。 第二百四十三章 神的眼睛 海水突然退潮一样散去,他这株单细胞生物突然离开了大海,回到了陆地。那条黑龙依然在他的面前,他耀武扬威,翅膀高高地伸起。龙吟隆威,他无比张狂而睥睨,他挥舞翅膀飞旋至高空,他飞翔在诸神黄昏的尼伯龙根之巅,原来在这的是无数龙裔黄昏时死亡的哀鸣,但他代表的是世界树之下的新生之龙!他嚣告一切,第三根趾骨出现在他身前,他要用龙的这根趾骨将诺诺和路明非彻底地埋葬。 此时,天空睁开了它的眼睛。 一只金黄色的眼瞳出现在了昏黄的天空,眼瞳睁开,尼伯龙根仿佛太阳毗邻。 一道金黄色的光束从太阳的眼瞳中射出,光束照过黑龙的身体,直接把那黑龙射成了灰烬。 没有任何焦灰的气味,没有任何残余的灰屑,黑龙像是一瞬间被“抹杀”了。他的肉体在这座尼伯龙根中突然消失,原先张狂的龙吟也在一瞬间消失,他像是从来没有存在过。 那是——神的眼睛。神瞳。 神的眼睛杀死了龙,那是从宇宙中降临的永恒星体,是上帝落下的达摩克里斯之剑,这只卢修斯化身而成的龙,在一瞬间就化为了灰烬。 天空中的眼睛抬起,睥睨,圣烈,一瞬间,整座尼伯龙根都被耀眼的金色的遮蔽,路明非的眼中被金色完全占据,再也看不到任何其他的颜色。 这股金色,在照射到黑龙时,它是湮灭的达摩克里斯之剑,但此时投射到路明非身上,路明非只感觉身上照射的是温暖的阳光,他沐浴在金光之下,身体暖洋洋地升起了倦意。 如果路明非还看得到的话,他能看见他身上的伤口在迅速地自我修复。世界上存在着一种言灵,它是世界上最精密的手术刀。路鸣泽说过的,人类能够修复肢体,能够外化器官,能够人造子宫,但人类没有办法让心脏死亡的人复活,那其实不是因为心脏死亡的人就已经永久死亡,而是人类的医学水平还没有突破那个瓶颈。 但是,龙可以,在龙的言灵术中,有一个言灵可以像最精密的手术刀一样修复人的躯体和器官,甚至包括已经停止的心脏。这个言灵在人类的言灵学中还没有记载,所以也没有名字,你可以把它取名叫言灵·手术刀,或者叫言灵·不要死。 如果路明非还看得到的话,他能看到这座尼伯龙根在快速地拆解腾挪,就像一个游戏设计师在对他设计的场景进行平移切割。他曾经在另外一座尼伯龙根中见到过这个场景。那是在青铜城中,康斯坦丁修改了那座尼伯龙根,他把当时的青铜城小分队拆开,给自己和路鸣泽留下了独处的空间。他拥有修改尼伯龙根的能力,因为他就是那座尼伯龙根的主人——他是青铜与火之王的康斯坦丁。 同样,有人正在修改这座尼伯龙根。 他是这座尼伯龙根的主人。 焦灰的大地在平移旋转,漫山遍野的白茧拆解又复原,路明非和诺诺在这座尼伯龙根中游移。他们的“死亡”的身躯正被某把手术刀精密地切割再重塑,金色的阳光没过了他们的眼睛。他们什么都不知道,但一切正在发生。 如果路明非还记得的话,他会记得这一切曾在他的生命中发生,无论是言灵·手术刀还是言灵·不要死,无论是言灵·时间零还是言灵·时间负一,这一切都曾经在他的生命中发生,他只是不记得了。 他忘记了好多事,他只是不记得了。在卡塞尔学院的毕业择业方向里,有一个选择是回到人类社会,做一个普通人,如果你选择了这个选项,学院里会有专门的人来清除你这四年的记忆,甚至还有专业的心理咨询师虚构好了你这四年的人生,再循循善诱来为你做这四年生活的心理建设。那其实是言灵体系中最神秘的精神类言灵,有一种精神类言灵可以消除混血种的记忆。包括你的记忆,路明非。你只是不记得了。 路明非的身体从大海之中捞出,他从单细胞生物重新变回了人的身躯,他沐浴在金光之下,他不知道那束金光持续了多久,好像那束金光已经凝成了永恒,又好像那束金光只有短暂的一瞬间。 一瞬间的永恒之后。 路明非忽然起身,他像是睡了一个很久很久的觉,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他起身,才发现身边开满了圣洁的白花,白花铺满了大地,这一切像是某场婚礼的现场。但他循着白花一路向前走去,才发现,在那白花的尽头,立着一块古老的墓碑。 墓碑立在这儿已经有些时候了,它甚至盖上了满满的灰尘。枯骨茕茔,灰尘掩满,却开满了白花。 路明非记得这块墓碑,他曾经在哪儿见到过这块墓碑,他甚至能清晰地记得墓碑上的文字,因为那是他刻下的。 上面写的是:路鸣泽之墓。 路明非跌跌撞撞地跑上前去,他的手快要接触到墓碑的上沿,他却一下子停住了。他突然开始害怕,他本能地想把那墓碑上的灰尘刮下来,他要看那墓碑上刻的字,可当那墓碑离他只有这么一点点距离,他却突然害怕了,他害怕那墓碑上的字真的是“路鸣泽之墓”,他更害怕那真的是他刻上去的字。他的字最好认了,歪歪扭扭的,小时候书法课没有好好练,每次老师都会埋汰他的字是狗爬的。 他迟疑了很久,终于下定了决心。他摘了一朵身边的白花,放在了那墓碑的上方,接着,他沉沉地吐了一口气,终于伸出手去,擦拭那墓碑上的灰尘。 路明非擦下了第一个字,在他的模糊的记忆中,那是一个“路”字。 不,那根本就没有字,而是一道虬曲的纹路。 路明非往下擦下了第二个字,那同样也没有字。 路明非越擦越快,越擦越快,他很快把那个墓碑全部擦完,这个时候他才终于松了一口气,这是一块无字墓碑!根本就不是“路鸣泽之墓”! 不,仔细再看,那根本不像是墓碑,而是一张斑驳的树纹,树纹虬曲娈升,看上去像是龙的鳞片。 那是——世界树的树纹。 路明非终于知道了这是哪里,这是这座尼伯龙根的尽头,原来这座尼伯龙根的尽头是一座墓碑,墓碑上刻的是世界树的树纹。 第二百四十四章 我知道 谢谢 “回家了。” “我来接你了。” 路明非听到天边传来飘渺的呼唤他的声音,他抬头,却没有看见任何东西,他转身,也只能看见遍地的白花。 那好像是路鸣泽的声音,但他没有看见路鸣泽。对啊,这里怎么会有路鸣泽呢,他面前还立着一块“路鸣泽之墓”呢。 不对,那也不是“路鸣泽之墓”,那是一座无字墓。 路明非感觉自己纯粹是在做梦,他就像沉入水底一样意识模糊,他现在不过是从一个梦落入了另外一个梦。现实中的他应该是在床上翻了个身,梦中的他就从那只血茧转移到了这里的白花和无字碑。 那只血茧是什么?他到现在还不知道。既然是在梦里,那一道空中降下的达摩克里斯之剑一瞬间消灭了那只黑龙,那可能也已经一剑斩死了那只血茧。都是梦了,这些渣滓肯定已经被清扫干净了,都是梦,难怪他可以使出审判之剑,难怪会发生这么多让他无法理解的事情。那天空中的那只眼睛应该也是他复制的言灵,那是言灵·神瞳的终极言灵——言灵·奥特曼镭射激光眼。 都是梦了,还有什么不敢做呢。眼前的这幅世界树的树纹应该就是他梦的终点了,他的梦从世界树的树纹开始,也会在世界树的树纹结束。 路明非拨了拨他身前的徽章,那是一个半朽世界树的徽章。 路明非把手伸进了那道裂隙的细纹,他把手伸进了世界树之中。他清晰地摸到了树身上干裂的纹路。他的手掌与那树纹抵触相接,他甚至能感受到那皲裂的纹路。 然后,他的身体就忽然失了重,世界在他的脚下碎裂,他堕入了一个无止境的真空中,白花和无字碑在他的眼前消失,那皲裂的树纹却近在眼前。 他像是脱离了地球表面,开始无止境地下坠, 巨树的纹路逐渐从干裂变得斑驳,从皲裂的皱痕变成崎岖的鳞片。他在无止境地下坠,但这趟旅程不是孤独的,他居然在下坠的时候看到了樱花树一样的诺诺,他的红发飘在空中,四叶草耳坠也因为下坠的重力飘着,那两只四叶草耳坠像是两颗好看的星星。 果然做梦就是好啊,临了醒了还能是个美梦。 路明非心满意足地合上了眼。就让梦境坠落吧。他马上就要醒了,一觉醒来,明天还要补考诺玛师姐的《龙与言灵术》。 不知过了多久。 “明非!明非!路明非!” “路明非,你还活着吗?摩西摩西?你要是还活着就喘口气,你要是喘不了气了就去阴曹地府帮我在生死簿上把我名字划了,我知道你们中国人都会这个……” “明非的身体没有问题,各项功能都是正常的。他应该只是太累了,这种情况之前在青铜城里也出现过。” “路明非,你压到我的手了!” 路明非一个激灵,从睡梦中醒了过来。他睁开眼,看到的是恺撒、芬格尔、酒德亚纪,还有诺诺,刚才他依次听到的也是这几个人的声音。 诺诺的红发垂到他的脸上,她看上去有点愠怒。 “路明非,你再不起来,我的手就要永久性脱臼了。” 路明非一个激灵鲤鱼打挺坐了起来,难怪他说睡得这么舒服,感觉懒洋洋的,原来是把师姐的手当作枕头了。 诺诺从她的身边站起,揉了揉自己的手背和肩膀。她看上去就跟路明非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一模一样。真好,刚才那沉在水里一样的梦都是假的,诺诺全身上下一点伤都没有。他自己也是,他感觉不到任何的疼痛,只是感觉稍微有些倦怠。 真好,真好,一切都没有发生,一切都是假的。他看着自己眼前的恺撒、芬格尔、酒德亚纪,还有诺诺,他们卡塞尔学院小分队还差路鸣泽、楚子航师兄和叶胜师兄就全到齐了。真好啊,他还在卡塞尔学院,只要在卡塞尔学院,他就好像什么都不怕了。 诺诺站起了身,恺撒走到了她的身边。恺撒的眼神很复杂,像是某种欣喜却又充满了亏欠,他的眼睛红红的,路明非还从来没见过恺撒的眼睛红红的,他以为像恺撒和楚子航这种人是永远不会流眼泪的,他们都是永恒的战士。但其实也会的啦,其实他们也会流泪,其实他们的内心也很复杂,他们跟你路明非一样,高兴了会笑,难过了会哭,久别重逢会又笑又哭。 好啦,好啦,你们俩快去叙叙旧了啦,你们都多久没见了,我跟诺诺师姐在梦里同甘共苦这么久,现在我把诺诺师姐送回到你身边了。其实在那个梦里的时候,我还一直害怕诺诺师姐永远都见不到你了,恺撒。不,是恺撒师兄。恺撒师兄,你是我的老大啊,不要说诺诺师姐,如果是我见不到你了,我肯定也会伤心的。 路明非看着恺撒把诺诺牵到一边,他的心里像冒泡泡一样咕噜咕噜往上冒着气。恺撒肯定有很多话要跟诺诺说,毕竟诺诺是在他们的订婚仪式上失踪的。而他路明非,他要说的话都在梦里说过啦,他没有什么遗憾了。 好吧,遗憾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但只有那么一点点了,只剩那么一丢丢。接下来,恺撒就要带诺诺去意大利了,他们都将不属于你了。 但你还有芬格尔和亚纪师姐,还有楚子航师兄和叶胜师兄,还有那个小恶魔路鸣泽,你总不是孤独的啊,路明非。 路明非的心里咕噜咕噜冒着泡泡,还是一些粉红色的泡泡。他看着恺撒和诺诺的背影,突然觉得阳光明媚。啊,这种天气,真适合迎着太阳睡一觉啊。 路明非伸了伸懒腰,他甚至想重新躺回去,再大梦一觉。这个时候,他却看见诺诺突然回过了头,这个时候的诺诺也和阳光一样明媚,她看着路明非,她就和路明非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那么漂亮,那个时候的她还不是紫晶色的女王,而是漂亮的师姐。 “我知道。” “谢谢。” 她对路明非说。 第二百四十五章 不为人知的故事 师姐在说什么? 路明非脑子里有些犯嘀咕,师姐怎么突然说这个? “我知道。谢谢。”这是在谢什么?谢我跟你一样被绑架了吗?谢我跟你一起被关在大牢里还能做个牢友。 路明非的思绪开始翻飞,他开始回忆他做了什么,说了什么。诺诺师姐是在回答他吗?回答他跟她说过的话?他最后跟诺诺说的一句话是什么?他都已经有点分不清现实和那个梦境了,他到底是什么时候入的梦?在那个梦中,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生离死别,他跟诺诺最后说的一句话是什么? 噔的一下,路明非如梦初醒。他浑身挺直,像是有一大罐红花油从头浇到了尾。 他想起来了,他想起了他对诺诺说的最后一句话,那个时候他以为诺诺已经死了,他甚至以为他自己也已经死了,那个时候的他是一具僵尸,他都不知道他说的话她真的听见了。 他说的是: “我喜欢你。” 路明非脑子里有一道闪电穿过天灵盖,那些模糊的记忆在他的脑袋里被擦去了灰尘。他记起来了,他全都记得,从堕入尼伯龙根开始,到看见那只血茧,到释放审判之剑,再到最后他像个僵尸一样躺在地上,他全都记得。 路明非有些慌了,因为还有一幕像是血印一样刻在他的脑海里。那一幕里,他踩着白色的花铺满的长路,在路的尽头看到了那个无字碑,那是——“路鸣泽之墓”。 他一下子慌了,心跳迅速加快了几十倍,他左找右找,望眼欲穿。 “是在找我吗?哥哥?”一张精致的娃娃脸突然窜了出来,他的脸就凑在路明非的身前,他的眼睛狡黠地扑闪扑闪,他从小西装领上取下了一束白花,送给了路明非。 “欢迎回家,哥哥。这个送给你,刚摘的,很香的哦。” 小恶魔……路明非悬着的心一下子放下了,他伸出手捏了捏路鸣泽的脸蛋,虽然路鸣泽经常靠这招勾引一些学校里的弟控大姐姐,但路明非还是第一次做这个动作。这个动作太肉麻了啦,就算路鸣泽长着一副十一二岁的娃娃脸他也下不了这个手。 路鸣泽的脸上全是——胶原蛋白!路明非捏着甚至觉得有点q弹。很好,这个路鸣泽是真的,那那个“路鸣泽之墓”就是假的! 哇。路明非从来没有觉得这么开心过。那个“路鸣泽之墓”是假的。假的。假的。 路明非看了看远处的恺撒和诺诺,又看了看眼前的路鸣泽。 我知道,谢谢。诺诺对他说“我知道,谢谢。”他原来以为他听到这句话会脸红,会心脏狂跳,或者会找个裂隙钻进去,但这些情绪都没有发生,至少现在他只有一种心情。 他昂首挺胸,骄傲地把胸脯挺得跟超模一样挺拔,然后一把搂过了身旁的路鸣泽。怎么,许你们秀这些男男女女的感情不许我秀这些男男男男的兄弟之情? 我知道。 谢谢。 我知道。 谢谢。 路明非的心里不断地默念着这句话。 —————— 【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 时间的长河在这片大地上流淌,干枯昏黄的大地享受了黄金的礼遇,神于金色的光束中降临。 这片大地不知多久未曾见神的降临,他们全都被黄金色笼罩,他们畏惧,蜷缩,大地上的生命感受到了恐惧。 神降临于大地之上,他的眼睛中带着炙热的金光,他俯首,目光所及之处大地便被烧出一道焦痕。 炙热的焦痕随着他的目光一路向前。死,他的眼睛中逐渐生出烈焰的血色,一根长蛇一样的毛细血管被他一眼切断,掉落在地。 “死。”神言如谶语降至。那根被切断的毛细血管甚至没能在地上蠕动,立马有焰色于血管中开裂,这根血管顿时炸裂,碎成了遍地的焦块。 “逾矩。”神侧眼看着身前。他的眼前是一只巨大的血茧,血茧像是融汇了全天下所有的血色,它嘭嘭而跳,血腥和黏腻散布如丝,它的血管张烈,神站在它面前只是一只蚂蚁。 但神便是神,神即便小如一只蚂蚁,神的威严也足以让所有的生物跪拜。 神的眼神睥睨而起,一道灼光在血茧的表面显现。血茧的毛细血管疯狂地拍打着大地,它虽然还没有孵化,但它已经拥有了痛觉。这道烧灼的红光从血茧中生生划出一道裂口,就像有一把参天之刀生生切开了这只血茧。 血脓被切开,血色在大地上喷溅。天空划过无数的血色焰火,龙血落在地上,烧灼出一个个红色的血坑。 神就站在血色之中,他仰起头,那血色像是一道越过天空的火树银花。龙血溅射,他只是站着,龙血溅射到他的身体,那明明是铁水一样的龙血,但他却没有任何的反应。 似乎是看够了,神停下了他的眼睛。被切开的龙茧一瞬间复原,此时的大地遍布脓疮,那只血茧的血色黯淡无光,它似乎是在表达“臣服”。 “惩戒。”神微点点头。他像是特意来执刑的刽子手,他的刀已经立刃,那个囚徒已经向他臣服。他右手一挥,高山血石在他的身边升起,那被路明非用审判之剑切断的山脊,被神重新扶地而起,血茧重新被收笼,关押在这不见天日之地。 神回头,尼伯龙根立即运转。神脚下的砖石在空中腾挪转移,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人拥有修改尼伯龙根的能力,一是尼伯龙根的主人,二是言灵·蜃景这一血系源流的主人。 等神停下时,他看见的是满地的白花,白花代表着圣洁,也代表着……死亡,一股苍凉感升上他的心头。 他往前走去,他对这里再熟悉不过,他知道白花的尽头是什么。 他很快走到了尽头,他看见了一座墓碑,墓碑上厚厚的灰尘被擦拭了一块,墓碑之上还放着一朵白花。 “路鸣泽之墓。” 他取下了那朵白花,放在身前闻了闻。 刚摘的,很香。 接着,他把它插进了自己的领间。 一道浓墨的嫣红色从他的身体里升起,他全身上下血腥味崩裂而出。在那只血茧身前,那些龙血伤不了他分毫,但在这里,他突然间血气满身。 他突然躺倒在地,躺倒在白花之中,躺倒在墓碑之前,他胸前的白花衬着他的血色。白色是他,血色也是他,就像,神是他,路鸣泽也是他。 【第一卷完】 卷尾语 【第一卷·卷尾语】 非常感谢各位读者的支持,卡塞尔之瞳这本书的第一卷·青铜城篇已经收尾了。虽然写着写着已经融合了很多后几卷的内容,但这个结尾就是我在构思整本书时第一卷的结尾,在我最初的构想中,“我知道,谢谢”就是这一卷的结局。 这本书的构思框架基于江南的《龙族》一二三部,四五部以及重启篇由于原作者江南也有那么一丝举棋不定,所以不作为本书基础框架的参考。 最开始起笔写这本书的时候,本来是想弥补一些遗憾,还有补充原作中的一些故事。比如,我重读龙族一的时候,一直有一个疑惑,为什么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会和路明非是横跨中美网络的好友?为什么诺顿的人形,也就是罗纳德·唐,会飘洋过海从三峡来到布鲁克林?原着中江南没有对这方面进行过多的解释,所以我在写第一卷的时候补充了这部分的故事,并着重描写了诺顿来到布鲁克林唐人街的经过。在这个故事里,诺顿也是被人落在棋盘上的一颗子,他在两千年前沉睡,于两千年后苏醒,他连自己的苏醒都无法控制,他哪有看上去那么强大。 第一卷的故事,诺顿是一条分开的枝杈,枝杈上的人物则有很多,他们分枝,散叶,并将最终汇合。整本书的故事脉络基本沿照着我最初的大纲在进行。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本书总共会有四卷,包括第一卷·青铜城篇,第二卷·自由一日篇,第三卷·格陵兰篇,以及第四卷·尼伯龙根篇。第一卷有关于青铜与火之王以及诺诺失踪的故事已经完结,第二卷的舞台则会回到卡塞尔学院,这一卷会解锁非常多的人物,故事脉络整体也会比较长,这一卷主要会讲秘党和学院的秘密;第三卷则会把视线重新回到格陵兰岛,回到八年前的芬格尔和诺玛,回到芬格尔那段不为人知的往事;第四卷则是最终的秘密和收尾,故事在尼伯龙根中发生,也会在尼伯龙根中结束。 还记得我最开始在《小说绘》上追龙族的连载的时候,一直以为江南写1\/4生命的原因是要在四本之内把龙族完结,毕竟他写的是龙族的四大君王,跟《小说绘》签约也是签的四本。结果江南大人在第三本的时候就开始放飞自我了,白王也出现了,还一口气写了上中下三本,写到第四本更是飞无可飞,然后……然后就轮到我来写书了。 写书是人生的一条赛道,它与人生的任何一条赛道风景都不同。而写同人文,就像是行走在一条逆行的跑道中,你每一步奔跑都是在看自己人生的倒影。还记得上学的时候看《龙族》,我都是夹在语文书页里看……往事不可忆,来者犹可追,江南写的第一本书是《此间的少年》,我写这本书,某种意义上也算是“此间的少年”吧。 各位读者如果眼熟的话,应该看得出这本书没有签约。可能是我更得太少了,可能是我写得有问题,可能是我更得太少了,可能是我更得太少了……我曾经无数次想要开启双更,但都被美梦和欢愉轻松击垮了。我曾经暗暗地立誓,这本书一定有一天要双更!所以,如果这本书要完结了,那它的最后两章一定是双更,加量不加价! 总之,不管怎么说,没签约肯定有很多坏处,但肯定也会有一个好处,那就是——看书不要钱!!!不要钱!!!世界上无论什么东西,只要不要钱,那就是好东西! 非常感谢能看到这里的读者的支持,你们发表的每一条评论都是我更新的动力。如果你看到这里,麻烦给这本书投张推荐票吧,也不要钱是不是。您辛苦捧个人场,咱接下来表演手枪碎喉咙也能更卖力。 如果你觉得这本书有哪里写得不好,或者我有写得有哪里不好的地方,可以提在评论区。第一卷写得匆忙,我也会回头慢慢修改其中的一些细节。 依然非常感谢。 非常感谢。 咱们下一章,回到卡塞尔学院,开启——自由一日的狂潮。 第一章 自由一日 十月。 卡塞尔学院的十月是一年的伊始。 十月时值深秋,暖风拂过,卡塞尔学院大道旁两排枫树摇首,红枫投下微醺的金黄色。 红枫树下,一位头发杏黄的少女随手抓了一片落下的枫叶,她把枫叶装点在头发上,拿起手机抓了个自拍。 照片中的她长着长长的睫毛,脸颊嘟起,有些婴儿肥,嘴角还有颗小虎牙。她束着长长的高马尾,蓬松的刘海仿佛云雾。 “去见重要的人,去办重要的事,果然还是要好看一点。”她放下手机,踏步走过了地上的金黄色。她一路小蹦小跳,很快来到了她的目的地。 一座红棕色的欧式高塔。高塔之上,一扇黄花梨木门前,挂着代表卡塞尔学院的世界树徽章。 她敲了敲门,门内很快传来雄浑的回应声:“请进。” “校长大人!校长sama!”她推开门,看见的是一个鬃狮般的男人。男人银发白须,一身笔挺的西装修衬着他雄狮般的身形,他的一身肌肉喷薄欲出,即便是站在t台上,也会是最吸引人的那个男人。毕竟他可是——“卡塞尔学院最希望变成牛郎排行榜”的第一名——希尔伯特·让·昂热! 她也曾经在这个排行榜上投下了她毫不犹豫的一票!她要见的重要的人就是希尔伯特·让·昂热! “夏弥同学,你说需要占用我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所以今天我的5点到6点的时间属于你,这是你作为狮心会会长的特权。” “昂热校长,我非常需要你的这一个小时!”这位头发染成杏黄色的少女就是夏弥。她是去年入学的新生,当时面试她的还是s级师兄路明非。她凭借着她大一学期优异到甚至有些夸张的表现,在她大二开学的这个新学期,就已经当上了卡塞尔学院狮心会的会长。 夏弥直截了当地掏出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双指轻扫, “昂热校长,我要举报芬格尔师兄作弊!”夏弥指着守夜人论坛上的第一热帖。 “啊……”希尔伯特·让·昂热一口刚喝不久的红酒差点喷出,他没有想到狮心会的会长来找他是为了这种事情。他扶了扶脸上的眼镜,他感觉自己戴的这幅眼镜骤然之间变成了老花镜。 守夜人论坛上的第一热帖是,自由一日获胜者预测榜…… “这是……”昂热感觉自己的视线愈发的模糊,像是蒙上了一层不明的雾翳。 “昂热校长,您之前在卡塞尔学院的开学典礼上宣布,说今年是卡塞尔学院创办100周年,所以要举办卡塞尔学院前所未有的盛会,也就是自由一日的升级版——自由一百日!在这一百日的时间里,学生不需要参加任何的课业,可以任意使用言灵,而且学院也会对所有人开放,所有已经毕业的学生都可以返校参与这自由一百日的盛会!” “我是这么说过……” “昂热校长,您还说,自由一百日的获胜者可以像《七龙珠》里面集齐龙珠的人一样许愿,只要您和弗拉梅尔副校长和学院董事会可以做到,那就有求必应!” “你这段话有些歧义。我需要声明,有关于《七龙珠》的这段描述完全是你们臆想的,我们那个年代可不流行这种剪纸动画。而且,我的原话是,‘只要我和学院董事会可以做到,那就有求必应’,弗拉梅尔的承诺是他在一旁补充的。他的承诺你们应该知道,录下来上了法庭也只是一张空文。” “昂热校长,你再看这个。”夏弥飞速点开了守夜人论坛的第二张热帖,帖子的名称为:如果是你获得了自由一日的胜利,你的愿望是什么? 昂热看了一眼,差点当场晕厥。因为在这条帖子的前排,一个高赞回复是“和昂热校长共度春宵”。 “昂热校长,您得理解,毕竟您也是风韵犹存。”夏弥拍了拍昂热的肩膀,“而且,只有在这种时候,才能有这种千载难逢的机会,富贵险中求嘛。以前洛朗宁·弗斯特起底过您的恋爱史,您的恋爱经历在几十年前就中断了,那个时候很多学生都还没有出生。” 昂热轻咳一声,他理了理身前的领带。他虽然事先有做一些心理准备,但还是没想到狮心会会长夏弥特地约了他一个小时的时间,是来谈这些前尘往事。 这位名叫作夏弥的新生,在一年的时间里异军突起,获得了所有资深教授和狮心会的所有学生的认可,当然也包括前任狮心会会长楚子航。据芬格尔说,她的目标是当卡塞尔学院的校长,狮心会会长只是她人生道路中的一部分。 “昂热校长,我仔细看过,除了一些纯心来捣乱的,这些愿望都在您和董事会的能力之中。比如‘一颗仅供个人研究使用的军用卫星’‘一千个研究脑机接口的混血种’‘马六甲海峡十年免检通行权’,还有一些‘把卡塞尔学院食堂改造成酒吧风情一条街’这种看上去简单执行起来却很有难度的选项。相比较下来,‘每年提供一亿的研究资金’这种都是比较容易实现的小花色。” 昂热点点头:“一亿美金,每年划我的户头就可以。” “所以!昂热校长你看,我的愿望是最容易实现的!” “你的愿望是哪个?”昂热看着一旁的夏弥。夏弥浑身上下散发着热烈和青春的气息,在她身边昂热甚至感觉自己回到了一百年前的剑桥。 守夜人论坛的页码一页页地往后刷新,终于,在倒数第二页,昂热看到了那个孤零零的选项,上面写着她的愿望: “加入执行部十一组。” 夏弥许的愿望是,加入执行部十一组。 执行部十一组,也就是执行部中专属于楚子航的那个组。 “昂热校长,你看,我的愿望绝对是最容易实现的。投资我,绝对不亏!”夏弥笑靥如花。 第二章 夏弥 “你这个愿望,可以不用找我,你可以直接找负责人楚子航。执行部小组的组长拥有组内人员的绝对任命权,每年毕业季执行部的各组组长都可以来学院挑人,你只需要让楚子航点你的名,然后你点头就可以了。” “可是楚子航师兄拒绝了。” “楚子航不同意?” “是的,他说他已经选择好了他的搭档。” “谁?” “路明非。” “啊……明非啊。”昂热一脸的错愕转为了欣喜,他的脸上流露出的是某种“我家猪会拱大白菜了”的表情。 “而且他说,他只需要一个搭档,就像迈巴赫上只需要一个副驾。” “所以,你希望我行使校长的权力,让你加入执行部十一组。” “yes,sir!”夏弥对希尔伯特·让·昂热行了个礼,又立马笑得露出了她那颗虎牙,“昂热校长,卡塞尔学院没有人事组织部,简而言之您就是这山里的猴大王,相信您对分配一只猴的归属地不成问题。” “严格意义上来说,学院的人事组织安排属于校长和董事会,但董事会也在这次自由一日的承诺名单中,所以,你的这个问题,可以解决。” “我就知道校长您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校长您让我赢总好过让那些写‘和昂热校长共度春宵’的人赢。我会守住您的圣子之身的!” 昂热……他忍不住轻轻地咳了几声。敢在校长办公室这么说话的人实在不多,他感觉他看见了一个加量不加价的女版路明非。还是会把心里的嘈全都吐出来的那种女版路明非。 “但是,夏弥同学,想要赢得这次的自由一日可不简单。这次的自由一日持续一百天,而且允许所有已经毕业的学生参加,你面对的竞争对手不仅仅是学生会和路明非。” “如果我的对手是路明非师兄,我就不会来找您了,昂热校长。”夏弥说,“路师兄可是个怜香惜玉的人,我只要把发束一摘,往身上泼一盆水,梨花带雨在路师兄宿舍门前哭一个钟,路明非师兄就会自己放弃参赛名额的。而且路明非师兄现在已经是学生会会长了,他已经无欲无求了,他甚至没有在这个帖子下留言,也就是说,他没有要向您许的愿望。” “你已经事先了解了你的竞争对手。”昂热似乎对此很赞赏。 “所以,我的最大竞争对手根本不是路明非师兄,而是——他!”夏弥重新把守夜人论坛的帖子刷回了第一条,那条明晃晃的“自由一日冠军预测榜”,点进去,第一条鲜艳发亮涂了鎏金标漆的“no.1”奖牌上,印着一个360度无死角美颜的芬格尔的脸。 “芬格尔?”昂热感觉自己今天的脑子真的要短路了。 “是的,芬格尔师兄!我来到卡塞尔学院的时候,芬格尔师兄已经在研究博士毕业论文了,我上学的第二年,他已经评上了《龙与血统论》的教授。结果,他在这个排行榜上排名第一名。” “夏弥同学,这属于正常竞争范畴。”昂热神色一凛,“所有卡塞尔学院的学生都可以参与此次的自由一日,包括已经毕业的学生,甚至我和弗拉梅尔也是。而且,这一百天,学院全面停课,芬格尔没有授课指标,相当于他也是自由身。” “不,昂热校长!我想说的是,这个排行榜有问题!” “有问题?”昂热皱眉看着眼前笔记本电脑里的守夜人论坛。他感觉自从互联网发明改变世界的那一天起,他还从来没有这么迷茫过。 这个排行榜上,第一名金标带是芬格尔·冯·弗林斯,第二名是夏弥,第三名是路鸣泽,第四名是源稚女,第……第一百名开外是路明非。 这还是希尔伯特·让·昂热第一次这么仔细地阅览这个榜单,这个榜单极其的详细,甚至一旁还有血统等级和个人简介。 “报名截止时间快到了……楚子航没有报名?” “昂热校长,你知道的,上次布鲁克林的任务之后,楚子航师兄在医院里躺了一个月,现在还没有拆完绷带。而且师兄是个老年男僧,他无欲无求的。” “不过昂热校长你要是喜欢他,我可以假装成他报名,今天晚上我就去去医院偷他的指纹,还有他的字迹,我可以现场临摹。”夏弥神情严肃地说。 “至于恺撒师兄和诺诺师姐为什么也没有报名……”夏弥继续说道,“这校长您肯定也很清楚,因为他们的婚礼就在今天,就在意大利的佛罗伦萨!接下来他们还要度蜜月,还要继任意大利执行分部的部长,可能还要祭办加图索家族的加冕仪式,据说加图索家族还维持着古罗马的皇权大冕……” “这我知道。我收到过明非的邮件,他说佛罗伦萨风景很好,他会为我带一枝弗洛伦萨的玫瑰。” “路明非师兄是这次恺撒师兄和诺诺师姐婚礼的伴童,当然在我们中国的习俗中这个位置更习惯被叫作‘伴郎’,另一位‘伴郎’则是路鸣泽。不过听说,上次的‘新娘营救特别行动’中,路鸣泽受过伤,他在医院的床次就是楚子航师兄的临床,前几天他才退了医档。” 这件事情在卡塞尔学院几乎已经人尽皆知,毕竟一个s级和一个超a级一起躺在病床上可是一个大新闻。楚子航的伤情很清楚,是从高处坠落的外组织挫伤,所有人都知道是他杀死了一只次代种,还消灭了那天在布鲁克林妖散的蓝色引线,所以这其实称得上是“功勋的印章”。但路鸣泽的伤情很不清楚,卡塞尔学院的医疗部查不到他任何的病因,他从内到外所有器官和组织都很正常,他在病床了躺了近一个月,却在几天之前突然平地如飞,如果不是要宣传科学,破除迷信,很多人都要怀疑他那是鬼上身了。 “昂热校长,听说之前恺撒师兄的‘新娘营救特别行动’被列为了卡塞尔学院的s级秘密档案。中间发生了什么,什么也没有流传出来。”夏弥笑嘻嘻地看着昂热,“昂热校长,如果我获得了自由一日的胜利,我可以要求查看这个s级秘密档案的卷宗吗?” 第三章 混血种群星闪耀时 “当然可以。”昂热直言不讳,“s级秘密档案属于校长和董事会的查看权限。” “不过,一次胜利只能提一个条件,我只能在执行部十一组和s级卷宗之间选一个。”夏弥略加思索,“那相比较下来,还是加入执行部十一组比较划算。毕竟‘新娘营救特别行动’可能可以从醉酒的路明非师兄身上套出来,而楚子航师兄不会给我这个喝醉酒的机会。” “你对路明非师兄和楚子航师兄……研究得还真是透彻。” “毕竟楚师兄和恺撒师兄在我入学时都是学院的风云人物,他们被誉为是卡塞尔学院新世代的绝代双骄。至于路师兄……他的形象气质在学院里很罕见,走在人群里一眼就能看见他。他和芬格尔师兄被誉为卡塞尔学院新世代的绝代双败。” “绝代双败?” “是的,绝代双败狗。好得可以穿一条裤子。同样在血统上一骑绝尘,同样在挂科率上遥遥领先,昂热校长,你应该收到过有关于芬格尔师兄担任《龙与血统论》授课教师的投诉信,因为芬格尔师兄被挖出来当年的论文不及格……” “少年的轻狂或潦倒不足以掩盖长大后的锋芒,芬格尔的授课资格得到过董事会的一致认可。”昂热说。 “是!本来我也是芬格尔师兄的忠实拥趸,直到他在这次自由一日的榜单上作弊。” “作弊……”这是夏弥今天第二次说这个词,他今天来找昂热的原因,就是要举报芬格尔作弊,“可是自由一日还没有开始,他能作什么弊?” “他对这个榜单做了手脚。”夏弥指着那个明晃晃发亮的金标牌,“他开启水军给他自己刷了大量的票。” …… 昂热有些说不出话来。没想到狮心会新任会长夏弥特地借用了他一个小时的时间,居然是为了举报芬格尔刷票。 “昂热校长,芬格尔师兄是守夜人论坛的管理员,同时他也是卡塞尔学院新闻部的部长,他还是eva系统的研发人,这种三权同聚的结构在历来无数个王朝和组织中都被证明过非常危险。芬格尔师兄本人拥有卡塞尔学院守夜人论坛近二十个水军账号,卡塞尔学院新闻部每个成员人还各拥有十几个水军账号,守夜人论坛还是eva接管的系统。总结起来就是,卡塞尔学院守夜人论坛姓芬,而不姓昂,就像魏国后期,朝堂上姓司马,而不姓曹。” 昂热倒是研读过中国通史,也知道三国中魏国到晋国的历史,但他看着夏弥一脸正经地说着这些,他总感觉自己有些跳戏,他感觉夏弥不是专程来举报芬格尔的,她是来提醒他清理派系,保持队伍纯洁性的。 “你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芬格尔刷了票吗?”昂热问。 “我一直在卡塞尔学院新闻部当差。我手上的证据比天上的小行星还多。”夏弥说,“包括我的第二名,也是我和新闻部的小伙伴一起努力的结果。” …… “所以你所说的刷票也包括你自己?” “我刷的票只有几百票,但芬格尔师兄是成千上万票!把我和芬格尔师兄提到第一第二是新闻部集体决策的结果,因为我的角色被新闻部内部定位为芬格尔师兄的“僚机”。但是,昂热校长,我是卡塞尔学院的优质学子,也是您的优秀学生,我怎么能看到公正二字在学院内流失,看到不义之徒在学校为非作歹,这可是您的百年基业啊!”夏弥捶胸顿足,泪眼涟涟。 昂热看着她,像是在看……芬格尔! 是的,这后面的做派,不像是夏弥,也不像是路明非,这活脱脱一个芬格尔啊!传说卡塞尔学院新闻部盛产芬格尔类型的男人,现在还能同化芬格尔类型的女人! “可是……你们争这个有什么用?这只是一个无用的虚名,过了今天,明天可能就没有人再记得。” “不,昂热校长,您这就落后于时代了!自由一日现在是学院里最火爆的事情,已经超越了之前的加图索家族新娘失踪事件了。您之前也说了,所有已经毕业的学生都可以入场,所以这件事性质已经变了,从狂欢的party变成了混血种群星闪耀时,所有人都准备在这个自由一日里大展拳脚,大家早就憋不住啦。” 夏弥在守夜人论坛里上下翻找,给昂热浏览了一下近期的“战况”。 从自由一日冠军预测榜发散,衍生出了“我会给排行榜第一名免费提供一套eva一比一仿生机甲,装备有高射霰弹枪和激光镭射眼”“我免费资助夏弥师妹一架格里洛无人战斗机,还未经过实战测试,但大约可以击飞一架米格-31,来自装备部恩雅斯特”“一柄炼金术打造的封魔太刀,赌注金标,来自日本分部风魔小太郎”“我会在这一百天里在卡塞尔学院三号食堂免费提供米其林五星级服务,所有师兄师弟师姐师妹全部免费!持续一百天!一百天!”“么么路明非师弟,我要以个人名义赞助路明非师弟一亿美金的启动资金,都来给我支持路明非师弟!薯片”…… 千奇百怪,鱼龙混杂,应有尽有!从个人私情的赠予到看人下注的赌码再到排行榜第一通吃的奖励,自由一日的消息刚刚放出去没多久,守夜人论坛已经热闹得像是一个开了十万度高温火的熔炉,一些沉寂了几十年的账号都出动了。 “昂热校长,您的这个消息不异于在混血种的世界丢下一颗深水炸弹。从您和梅涅克·卡塞尔前辈创办卡塞尔学院到今天,卡塞尔学院的影响力已经大过了维持几千年的秘党,所以大家才这么心潮澎湃啊!他们一个个都是衣锦还乡的牛逼哄哄成功人士,他们恨不得把他们所有的家当都当作自由一日的投注!”夏弥看上去很激动。 现在昂热明白了夏弥为什么对芬格尔的这个第一名的金标义愤填膺,因为在这个大锅炉里,有大约三成都是直接赠送给这个排行榜第一名的奖品! 第四章 赞助 也就是说,芬格尔的这个鎏金标漆,能给他带来以数以亿记的投注和赞助。卡塞尔学院不缺天才和疯子,同样,卡塞尔学院也不缺高科技和money!随随便便的一个卡塞尔学院的毕业生都是人类世界里搅动风云的蛟龙! “如果清完票,这个排行榜的第一会是谁?”昂热问夏弥。 “不好说,我和路鸣泽五五开。” “最终结果是狮心会和学生会,很符合卡塞尔学院自由一日的传统。大部分卡塞尔学院的毕业生在学生年代总会参加过学生会或者狮心会,人对青春总是有一种很美好的记忆,甚至会自我模糊美化,你们会得到这些学生会和狮心会的前辈的支持。”昂热说。 “昂热校长。”夏弥一脸疑惑地看着昂热,“昂热校长,我继任了楚子航师兄的狮心会会长,但学生会主席是路师兄。” “明非是主席,而鸣泽是副主席,这是恺撒留下的任命,只不过大家都把路鸣泽当作学生会的代表人。”昂热看着夏弥,“可能是因为他过于耀眼。就跟你一样。” 如果没有夏弥,路鸣泽的确就是这几十年来卡塞尔学院最耀眼的那一颗新星。路鸣泽大一学年绩点几乎满绩,只有一门课因为串通路明非作弊而被扣了分。暑期实习整个执行部七组都给了他最高评价,七组组长叶胜和酒德亚纪甚至把自己的收入全部免费赠予给了这个一年级新生。如果仅仅是因为这样,路鸣泽还勉强可以算在普通的“优秀学生”的范畴,但他在布鲁克林的事迹曝光之后,所有人都得重新审视这个“s级”的价值,因为他让加图索家族的家主弗罗斯特“跪下!”,而且,所有人都知道,如果不是因为恺撒,弗罗斯特现在已经是一具死尸。 在秘党几千年的历史上,有无数人妄图挑战加图索家族,但他们毫不意外地全都失败了,唯一可以称得上成功的只有希尔伯特·让·昂热。他在遥远的美国开辟了新的净土,也就是卡塞尔学院。当然,卡塞尔学院也算不上完全的挑战和独立,相反,学院在成立的第一天就和加图索家族相附相依,弗罗斯特是加图索家族的家主,同时也是卡塞尔学院的最大董事,而藏在卡塞尔学院的阴影里,还有无数与秘党相关的不为人知的往事…… 路鸣泽因为布鲁克林事件直接声名鹊起,再加上卡塞尔学院新闻部大佬芬格尔和洛朗宁的倾情润色,隐隐约约吹得有“下一任混血种领袖”的气质。至于路明非……他的形象还停留在诺顿公馆的鸡窝头,毕竟他在布鲁克林失踪了,他突然失踪却又突然出现,没有消息流传出来他去了哪。 “明非拿到了个人名义的三笔赞助。”昂热饶有兴致地翻阅起了守夜人论坛里关于路明非的帖子,“第一笔来自于五年前毕业的学生,论坛昵称‘薯片’,她以个人名义赞助了明非一亿美金,如果我记得没错,她现在在华尔街办了一家私募基金,这一亿美金对她来说也不算多;第二笔昵称‘狄克忒多’,毫无疑问,这是恺撒,恺撒赞助的是‘狄克忒多和四叶草十二小时随叫随到权’,这是指……” “恺撒师兄和诺诺师姐二十四小时售后服务热线,不要998,不要998,只要98,一个电话,恺撒和诺诺到你家!” “听起来很实用。” “路师兄都上门当伴郎了,恺撒师兄和诺诺师姐上门当打手也合情合理。” “第三笔赞助,是最新的,赞助人的昵称是一迭乱码,他赞助的是‘懒惰’和‘饕餮’。” “‘懒惰’和‘饕餮’?怎么听着不像是好词?”夏弥有些不解。 “他同时还赞助了你,夏弥同学。他赞助了你‘傲慢’和‘色欲’。” “他是说我这个大家闺秀色诱了他吗?”夏弥有些愤愤不平,旋即她又领悟了过来,“楚师兄?” “是的,是楚子航。”昂热点点头,“他赞助的是七宗罪。” “七宗罪?” “是的。在执行部七组的任务中,楚子航在青铜城找到了青铜与火之王锻铸的七宗罪,除了太刀‘妒忌’以外,其他六把都被他带出了青铜城。” “昂热校长,青铜城事件和布鲁克林事件都是s级事件,虽然外面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但您就这样随便告诉我,不怕我和芬格尔师兄一样大嘴巴去外面随便讲吗?” “布鲁克林事件因为弗罗斯特介入已经失控,这两件事情本来也没有办法瞒太久。七宗罪注定是要现世的秘密,这次的自由一日是一个好时机。” “昂热校长……”夏弥眯着眼睛看着昂热,“你早就跟楚师兄合计过要让七宗罪现世,所以他才会在守夜人论坛里明目张胆地拿出来。” “你说得没错。不过如何让七宗罪现世,决定权在于楚子航。我也不知道他会把‘傲慢’和‘色欲’,‘懒惰’和‘饕餮’赠给你和明非。” “昂热校长!”夏弥突然警觉了起来,她狐疑地看着昂热,她踮起脚尖,围着他左右逡巡,像是审视一个犯人。 良久,她终于一锤定音地问道,“昂热校长!你早就想好了这次自由一日的走势是不是!这次自由一日绝对不是空穴来风。我来学校一年了,从来没有听说过卡塞尔学院建校已经99年了,我问过一些师兄和师姐,他们也说从来没听说过卡塞尔学院的建校日,你这个一百年不会是瞎编的吧!” 昂热轻咳两声,说:“卡塞尔学院诞生于我芝加哥的那一年,距今刚好是一百年。” “昂热校长。”夏弥像是一只小狐狸,她贴着昂热左右转圈,时而还要嗅嗅这房间里的气味,她感觉这个校长办公室里充满了两个字: 阴谋! “昂热校长,你心里其实是有一个人选的是不是?你心里有一个获胜的人选。” “嗯……”昂热也犹豫了一小会儿,才说道,“的确有。其实在这个帖子刚开的时候,我给他投过票。” “谁?”夏弥耳朵竖得猫一样,她觉得自己简直像是在偷听自家男友红杏出墙了那片烂菜叶! “路明非。”昂热说完这句话,办公室里的气氛瞬间变得有些尴尬,像是刚刚在这里上演了一出“她爱他,他却爱他”的激情大戏。 “不过这一个小时的时间,我很欣赏你,夏弥。”昂热说,“我会联系芬格尔让他清理无关账号。同时,我会另外申请一个新号,我会把这一票投给你,狮心会会长,夏弥。” 第五章 翡冷翠 与此同时,意大利,佛罗伦萨。 西装革履宛若男模的小侍放下了一个带着鸢尾花图案的金碟,银色的刀叉摆在碟上,刀叉倒映着这里的穹顶和巴洛克彩窗。路明非把头凑上去,那锃光发亮的刀叉便倒映出了他穿着阿玛尼prive打着白色小领带的身形。 都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么一穿路明非感觉自己也是有点姿色。两个小时前那个号称是意大利最顶尖的设计师拿着尺对他的头发量了两个钟,最终才把他抓成了这副人模狗样。 是的,没错,今天是恺撒和诺诺的婚礼,而他是恺撒和诺诺婚礼的伴郎。这场婚礼没有伴娘,只有两个伴郎,他和路鸣泽。路鸣泽小西装小领结一身打扮毫无违和感,设计师见到他还忍不住赞叹“so cute”,只有见到他的时候才眉心紧皱,不知从何处下手。 “鸢尾花是佛罗伦萨的标志。15世纪时,佛罗伦萨被当地的巨商美第奇家族守护,这一守护就是300年,而美第奇家族的族徽鸢尾花也成了当代佛罗伦萨的市徽。”恺撒介绍说,“其实很少有人知道的是,美第奇家族是加图索家族在15世纪时入仕的小一队分支,当时加图索家族负责佛罗伦萨管理的人名叫美第奇·加图索,他用自己的名作为姓,创立了鸢尾花和佛罗伦萨三百年的历史。” 路明非点了点头。他现在就算是听说墨索里尼原名叫作墨索里尼·加图索也不会惊讶的,他已经习惯了!他现在所在的地方是佛罗伦萨百花大教堂,百花大教堂是佛罗伦萨的地标,占地面积足足有平方米,教堂上的苍天穹顶绘制着巨型壁画《最后的审判》,这里是佛罗伦萨艺术和历史的坐标,每天参观的游客数以万计。但因为恺撒的婚礼,所有的游客都被谢绝在外,是的,这里被加图索家族包场了! “佛罗伦萨这座城市诞生于罗马帝国凯撒大帝统治时代,相传凯撒大帝把这里视作他的归属之地,所以家族才会把婚礼的地方选在这里,因为我的名字也取自于罗马帝国的凯撒大帝,在家族的历史中,凯撒大帝是加图索家族古老崇高的英雄。”恺撒继续说。 英雄还是狗熊很容易分辨,毕竟连我一个来自亚洲大陆的中国人都听说过凯撒大帝的名号。路明非还听说过加图索家族的目标是复兴古罗马荣光,他们中还有一支分支是纯粹的古罗马血统派,他们认为加图索家族的堕落源自于第一次开放血统结合,使得加图索家族之外人类的肮脏血统融入了家族,才最终导致古罗马荣光不在,那个曾经在诺顿公馆被帕西制服的盖厄斯就属于魔音入脑的古罗马血统派。 “我还是比较喜欢佛罗伦萨的另一个名字,翡冷翠。”诺诺提着红色的裙裾坐在恺撒身旁,她穿的依然是当天在诺顿公馆里的一字肩红色长裙,红发如樱花海垂落,四叶草耳坠闪闪发亮。 “翡冷翠这个名字音译自意大利语firenze,翻译者是徐志摩。”诺诺继续说着,“翡冷翠听着像是欧洲皇冠上的明珠,而佛罗伦萨听起来就像是某种披萨。徐志摩别的不说,骗女孩子还是很在行。‘来吧,我邀你一同去翡冷翠,我亲爱的姑娘’。” 诺诺看上去心情不错。之前的绑架事件没对她造成太大的影响。相反,她在离开学院地窖的那个晚上,和恺撒进行了彻夜的详谈。详谈之后,他们对外宣布,择日不如撞日,他们将立即举行婚礼。这一个月的时间她都在跟恺撒一起筹备婚礼。 是的,这场婚礼,这场翡冷翠的婚礼,就是由恺撒和诺诺一手策划。 于是,路明非看着那些西装革履的小侍退下,一群中国大妈闪亮登场。路明非所坐的这桌上,一个玻璃圆盘啪地落下,五盘凉菜悉数登场,分别是凉拌海带丝、老醋花生米、凉拌黄瓜、蒜泥白肉、卤鸭舌。 诺诺拿起叉子从桌上叉了一块凉拌黄瓜,咀嚼下咽后,她忍不住热泪盈眶,“果然还是我老中家的东西好吃!” 是的,在意大利,在翡冷翠,在百花大教堂,在《最后的审判》的穹顶之下,这里举办的是一场中式婚礼! 此时此刻,翡冷翠百花大教堂被清场,取而代之的是加图索家族几千号人,他们每个人都穿着名贵的西服,礼仪和胸前的领带一样拘束,但他们面对的是几百个中式婚礼上的餐桌!每个餐桌一个玻璃转盘,每个餐桌五盘凉菜,每个餐桌十个加图索家族的人拿着金碟银叉,每个餐桌等待他们的都是中国婚宴大餐! “意大利果然没有专业的中国厨师。还好我们从中国包了一家酒店。”诺诺品尝了一下凉拌海带丝,出声道。 是的,恺撒和诺诺从中国直接包了一家酒店。所有人专机飞往意大利佛罗伦萨,所有食材就地取材,没有的话就从凌晨的中国空运。 这是恺撒专门给诺诺的婚礼。 听上去很匪夷所思,包括弗罗斯特刚听到的时候也以为恺撒是在开玩笑,但这是恺撒提出的条件之一。百花大教堂的穹顶之下,摆了几百桌大圆桌,加图索家族的男侍优雅地放好金碟和刀叉,接着就是恺撒从中国请回来的一整个酒店的服务员娴熟地转动玻璃转盘,五盘凉菜之后是西湖牛肉羹,梅菜扣肉馒头,清蒸鲈鱼…… 菜并不昂贵,甚至对于加图索家族来说有些寒陋。昂贵的是人力和空运,还有就是——心意。这是恺撒对诺诺的心意,一份来自于诺诺故乡的心意;还有就是恺撒对家族的心意——恺撒要告诉加图索家族的所有人,他的新娘是一个中国人。她不是意大利人,也不是加图索家族的一员。 这场婚礼就是恺撒提出的条件之一,他答应了弗罗斯特接任加图索家族的家主。而弗罗斯特为了让恺撒答应,做出了一定的让步,这个为了诺诺举办的中式婚礼就是其中之一。 恺撒和弗罗斯特都很清楚,这次的婚礼是一种仪式,它不仅仅是一场婚礼,同时也是一场昭告。昭告陈墨瞳女士得到了加图索家族的认可,昭告恺撒·加图索终将接任加图索家族家主的位置,昭告这个秘党第一大家族有了新的主人,和女主人。 第六章 主座 其实,自从诺顿公馆诺诺失踪以来,加图索家族内部已经爆发了不小的地震。布鲁克林事件更是让这个秘党第一大家族蒙上了一层阴影。距离那一天已经过去了一个月,在这一个月的每一天,很多人都睡得不安宁。 今天是那一切的结束,但也是以后一切的开始。在这个装载了加图索家族数千人的教堂之下,所有人对这都心知肚明。 “就我们这几个人吃菜吗?这么一桌好菜可不要太浪费呀。”路鸣泽胸前系着白色的围裙,他脸上的笑容阳光而真挚。他看上去像是一个婚礼上还要来讨红包、上台要娃娃的小孩,但这个教堂底下有无数双目光锥子一样盯着他,所有人都知道在布鲁克林是他差一点处决了弗罗斯特。 路鸣泽优雅地拿起刀叉,他用右刀切下一小块鲈鱼片,用左叉轻轻叉起,抹入嘴中。他嘴里轻轻地哼起意大利的童谣,他的意大利语发音很标准,连恺撒也挑不出毛病,他一边哼着歌谣一边摇头晃脑,好像他才是这个教堂之下最开心和快乐的意大利人。 “恺撒老大请来的就是高效,同时招待足足一个祖宗祠堂的人都没问题。”路鸣泽挑眼看了一下场子,巨大的玻璃彩绘和中世纪巨大油画的穹顶之下,一道道好菜正在鱼龙贯入。恺撒请的这家酒店总共飞来了一百多名厨师和两百多名服侍,这些人没有加图索家族自己家的侍应那么讲究,他们能赢得这个跨国大单靠的就是效率,恺撒要求的也是效率。餐桌上的饭菜已经渐渐要摆放不下,意大利的百花大教堂散发着他们熟悉的乡情的味道。 唯一不好的是为了照顾意大利人,这里只有刀叉,而没有筷子。路明非也学着路鸣泽拿起刀叉切鲈鱼片,但他在切下鱼片的那一刹那就感觉自己是个洋土鳖。 “在中国的婚礼仪式中,我们的这桌叫作主桌,一般拿来接待新郎新娘的至亲好友,比如爸爸妈妈,还有就是伴郎伴娘。”诺诺一边掰着大闸蟹一边口中念念有词。 路明非可没有诺诺还有路鸣泽这么闲情逸致,作为唯二的伴郎之一,他紧张得手在桌子底下搓花绳。他也知道自己的这个位置是主座,在几百桌里面作为主座是什么概念?路明非小时候参加过别人的婚礼,每次婚礼上他都是一个小透明。他从来不参加任何活动,什么答题赢娃娃,什么抽奖赢家电,什么说十个祝福词赢十个红包,所有这些活动进行时他都一个人龟在角落里扒饭。 他一直觉得婚礼是一场对于新郎新娘的盛大处刑。人生中必须要有这么一个阶段,这一男一女是这一屋子里人的主角,他们说一句话走一步路都有几百个人看着,他们啵个嘴全场要起立鼓掌,路明非觉得没有比这更尴尬的事了。 但今天他就遇到了,比那更尴尬的事,比在几百人眼下啵嘴更尴尬的事情——那就是做这几千条加图索混血种众目睽睽之下的新郎和新娘。现在他们一说一笑都有几千条混血种看着,稍微说错一句话可能就有混血种拔枪射弹突你脑门。 “再不来饭菜就要吃光了。”诺诺用纸巾擦了擦嘴,“再不来我们敬酒都要过一圈了。” 这里的气氛很诡异……废话,只要是个长眼睛的都看得出来这教堂的气氛很诡异,诡异得简直就像是在进行什么宗教的仪式。一堆意大利人看着桌上的一堆中国菜,他们起初罕见地保持了统一的沉默,在恺撒动嘴之后,这个教堂底下才陆续有人拿起刀叉。然后他们开始用熟练的刀叉切着一辈子见不到几次的糍粑、鲈鱼和馒头,他们用叉子叉牛肉粒,叉猪排,甚至叉馄饨……路明非甚至怀疑这是恺撒和诺诺对他们做的一次服从性测试,这次测试就是要告诉他们:你们以后记住了,以后你们家族的女主人,是个中国人! 路明非有些窘迫,在这么一个地方,他的心里压力像是喷着气的高压锅。菜一道一道转盘上来,但局面却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主座上依然是他们四个:恺撒、诺诺、他、路鸣泽,剩下六个位置空空如也。而这教堂之下的其他几百桌,坐满了复制粘贴一样穿着黑西装的加图索家族人,他们不像中国婚礼上吵吵闹闹,他们好像都经受过严格的训练一样,他们吃饭也像是训练有素的士兵,他们从不交头接耳,整个教堂里几乎鸦雀无声,只有他们所在的这个主座偶尔发出一些窸窸窣窣的声响。 路明非感觉他是在被处刑,被这加图索家族几千人现场处刑。他突然有点怀念芬格尔了。在这种场合,芬格尔那种自来熟话痨才是能把整个场子镇住的人,金发富二代加红发女巫加小恶魔的组合根本啥也不是!那个小恶魔只知道往他盘子里夹菜! “我们真的要去敬酒吗?”路明非终于憋不住了,他弱弱地向恺撒和诺诺问道,“这里有几百桌,要是桌桌都敬,我们要敬到明天中午。” “我的酒量是三瓶青岛啤酒。再多一瓶我就会耍酒疯。”路明非补充说。 “加图索家族没有敬酒的传统,他们需要认识我,但我却不需要认识他们。”此时,恺撒说,“家族的每个人都是机器上的螺丝钉,他们并非没有价值,只是机器的主芯控制了他们的行为。” 路明非也感觉这些加图索家族的人一个个看上去都像是机器人,他们好像没有喜怒哀乐,至少在这场婚礼上看不出什么喜怒哀乐。他们穿着统一的黑西装,他们好像都没有什么高矮胖瘦的区别,他们都训练得肌肉紧绷,肱二头肌下好像藏着一颗随时能一枪干翻你脑袋的心。一个意大利教堂下坐着这么一堆黑衣人吃中国酒席,这个场面怎么看怎么怪异。 “我们要面对的其实只有六个人,就是我们面前的这六个。只有他们才坐得上这里的主座。”恺撒说。 “说来,就来了。”恺撒抬起他那冰蓝色的眼瞳,那六个空座即将迎来它们的主人,他们就是加图索家族权力结构的核心,他们之中,其中一人是弗罗斯特,一人是庞贝。 第七章 家族 除了弗罗斯特和庞贝之外的四个人就是加图索家族名义上的四位长老,他们拥有弗罗斯特之外的最大的话语权。 他们所有人看上去都是金发蓝瞳,但后天的磨砺造成了他们的不同,弗罗斯特是低眉的狐狸,庞贝是倒衰的狼狗,而剩下的四个人…… “挤挤,挤挤。” 路明非的脑袋里不自主地想起了这句词,小时候参加婚宴,来了亲戚要加桌,大人们就会这么对小孩说: “挤挤,挤挤,再往里挤一个位置出来。” 现在这桌上明明刚刚好是十个人,十个位置,但他却不由自主地往里挤了一个身位,他蜷缩在路鸣泽的身边,其实他恨不得钻到地洞里去。 毕竟,这种顶级修罗场,实在不是他擅长的啊!他原来答应来做伴郎的时候还以为只要帅气地穿一套西装,然后捧一鞠束花,或者帮忙提一提新娘的红裙子就行了,哪想到还要参加这种秘党第一大家族的修罗场啊! 但这是恺撒提出的另一个条件,他答应接任加图索家族的家主,提出的第一个条件是办一场中式婚礼,第二个条件就是家族所有的人都要参加,包括现在眼前的这几位。 很简单,恺撒的说法是:“从今天起,我是加图索家族的家主,我掌握家族最大的权力,这一点,所有人都需要知道。” 所以,今天可不仅仅只是一场简单的婚礼,这是一场权力的交迭仪式。 “恺撒,你有点任性。”说话的是安敦尼·加图索,他的两鬓有稍许白发,但看得出他精于修饰,他人老身却未老,他已经过了九十岁,龙族的血统和精心的修饰让他看起来还像是一个儒雅的中年人。他穿着一身蓝黑相间的燕尾服,戴着一副玳瑁色眼镜,他看上去温柔又儒雅,恺撒形容他为“顺毛的猫”。 “你的几千万美金的单独预算,一半用来租赁这座教堂,剩下的一半用作这些中国人的航程费!你看这里吃的都是什么东西!”一个身材矮胖的人气呼呼的。他腰膀肥圆,头上顶着仅剩的几揪金发,他的脸长得像是一枚铜币,外圆内方福福润润,他是“暴躁的猪”。 恺撒吃了一口面前的油麦菜,说:“克劳狄乌斯,不久前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上,真正昂贵的其实不是阿玛尼、布加迪威龙和almas鱼子酱,而是人的心意。” 克劳狄乌斯冷笑一声:“恺撒,你这话是拿出来骗小孩的吗?你要是生在伊拉克,你都活不到这个挥霍钱来卖你心意的时候!” “家族每年在中东战争上赚取的利润在数十亿美金以上,家族主要提供非洲的油气和北美的武器贸易,如果我出生在中东,活不到成年,那应该有你贩卖的子弹的一份功劳。” “恺撒!”克劳狄乌斯嘴巴拧得裂开一道缝。 “克劳狄乌斯,你主要负责家族的经济贸易,家族里70%的经济命脉掌握在你的手里。你喜欢油、天然气这些能源资源和军火这种暴利买卖,你雇佣有一只混血种军队,一天时间可以攻下非洲的一个小国。中国有一个词用来形容你,叫作‘土皇帝’,你风尘仆仆从冈比亚赶回来参加这一场婚礼,我得感谢你,克劳狄乌斯。” “恺撒!”克劳狄乌斯直接拍桌而起,“恺撒,你以为你在这里的这些优越的生活是从哪里来的?你以为你每年千万美元的钱是从哪里来的?没有人生来就有钱,你拥有这些都是家族的!而家族的钱是我赚来的,你能包下这座教堂,靠的是我!你们一个个活得有头有脸,都是靠我!” 恺撒冷眼看着克劳狄乌斯,又侧眼看了看其他人,他说:“看起来你们迟迟没有露面,是因为先吵了一架。” 听到这话,克劳狄乌斯立马眼色一变,圆润地坐了回去,他脸上立马露出讨好的神色,好像刚才的作怒完全不是他。 成年人就是要有这种优秀的品质,无论内心多么恨你,甚至想立马把你剁成肉泥,但场子上都要把持住。人类最优秀的品质就是自我欺骗和维持表象。 家族的内部远没有看上去那么和谐,就比如克劳狄乌斯,他掌握着家族里70%的经济命脉,但他的地位却最低,甚至不如天天在迈阿密晒太阳的庞贝。因为他的血统最低,他的血统评级只有c级,他的言灵序列甚至超不过20,他在家族里爬上来靠的是血腥的手腕和捻花带叶的品格。很少有加图索家族的人愿意屈身去跟一些人类尤其还是血腥的军阀打交道,但克劳狄乌斯不仅接触军阀,他甚至还会去接触非洲一些部落里还在尊崇古老祭血仪式的酋长。 家族需要这么一个人。所有的王朝都需要有一只脏手。 “克劳狄乌斯,如果你做过危机管理,应该知道你的这个位置最危险,因为你的可替代性最高。就像二战之前英国和法国会在海外扶持殖民地,他们会挑选一位代理人,后面即便不需要了,也可以留下他布的网,再找一个替代品。”恺撒说,“理论上来说,改朝换代的时候,就是另找山头的时候。” 恺撒说完这话,饭桌的气氛立马降到了冰点。 恺撒说的是大白话中的大白话,这些话一般只会隐藏成年人的深邃里,但恺撒直言不讳地把他们都说出来了。权力更迭的时候就是有人离场的时候,这里的所有人都知道加图索家族的权力即将交替,而这种权力交替是血统带给他们的使命。 只有庞贝这一脉的子嗣可以做加图索家族的家主,这是由家族的血统决定的!只有庞贝这一脉拥有加图索家族最纯粹和高贵的血液,庞贝和弗罗斯特属于同父之嗣,但弗罗斯特没有子嗣,所以庞贝和弗罗斯特这一脉系里只剩下了一个人—— 恺撒! 因为血统,恺撒是这个家族唯一的继承人。 第八章 克劳狄乌斯 “不过,克劳狄乌斯,我翻阅了你每年提交的财务资料,然后用学院的eva系统做过大模型统计,你每年虚报的账目不超过10%,这种程度的财务造假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里也算得上是清流,你对家族称得上是忠心耿耿,做出的成绩也算得上是战功赫赫。按照中国婚礼的习俗,我得敬你一杯,克劳狄乌斯。” 恺撒站起身,为他身前的克劳狄乌斯端起了酒杯。 他说的这话不是空穴来风,为了坐上这个家主的位置,他近一个月的时间都在研究各种家族报表,加图索家族的秘密没有马上端出来到他的面前,但这些草蛇灰线已经伏脉千里。 他其实隐藏了一点点事情,除了eva之外,他还委托了一位专业人士帮他处理这些专业数据。那是一位已经毕了业的师姐,现在是华尔街的一位大鳄,希尔伯特·让·昂热为恺撒介绍了她,每次恺撒和她通话都能听到那边传来咔哧咔哧咀嚼薯片的声音,她花费一个晚上的时间为恺撒分析完了这些数据,然后告诉他:这位大哥人还挺实诚,我要是他的话,每年至少能往自己腰包里多揣几百亿。 恺撒为了今天已经准备了一个月。他所能依靠的后盾是卡塞尔学院,包括现在在他身边的路明非和路鸣泽。 恺撒举着酒杯,他看上去坦荡又潇洒。这不是一场欧式的贵族晚宴,而是完完全全的中式婚礼,因此恺撒杯里的酒也是产自中国的白酒。 白酒如同海浪一样漂浮,白酒中倒映着恺撒冰蓝的眼瞳。恺撒的确英姿卓绝,他站起身,好像是一尊希腊雕塑站起了身,他的身形如同雕塑家精心雕刻的身躯,他的蓝瞳是雕塑家撷了阿尔卑斯山上的天蓝之水。 克劳狄乌斯眼神左瞟右瞟,他扭着肥膀站起了身,跟恺撒碰了一下杯子。他是生意人,自然跟天南地北都打过交道,也明白这些中国酒桌上的习俗。 他只是心里嘀咕,不知道恺撒要搞什么。一般这种时候是要立威,是要杀鸡儆猴,谁都知道今天是一场鸿门宴,而他也知道自己是最可能被拿来第一个开刀的人,他早就做好准备了。没人可以从他这里拿走一切,弗罗斯特和庞贝不能,你恺撒也不能! “克劳狄乌斯,按照中国的习俗,我需要再敬你一杯,因为你算得上是我和诺诺的媒人。” 听到这话,克劳狄乌斯反而身形一颤。他当然知道‘媒人’的意思,加图索家族的所有人都得从小学习中文,理由和卡塞尔学院一样,因为秘党中的每个人都知道四大君王中会有两只龙种苏醒在中国!在混血种的那些历史和流传的歌谣中,他们都知道中国曾经陨落过两只龙族的君王。 但他不明白为什么他是恺撒和陈墨瞳的媒人,这甚至是他第一次见到陈墨瞳! “你为我和诺诺的婚礼投过赞成票,所有投下赞成票的人都是我和诺诺的媒人。” 酒桌上顿时鸦雀无声。所有人都知道这是恺撒心中的一根刺。恺撒为什么会在意大利教堂底下办中式婚礼,他就是要把这根刺从家族里拔掉。 可惜,恺撒看不出桌上的这些“刺头”们脸上的表情,要从老狐狸脸上看到情绪波动是很困难的,只有克劳狄乌斯站起来跟恺撒碰了一下杯子。 克劳狄乌斯投赞成票的原因很简单,他只是希望弗罗斯特快点下台。他跟弗罗斯特不对付已经很久了,而恺撒只有成了婚才有机会当这个加图索家族的家主。 “还有安敦尼,按中国的辈分,我应该尊称您为太爷叔,您也为我投下了这票赞成票。”恺撒的酒杯转向了一旁的安敦尼。 安敦尼亲和地笑了笑,他不说话,只是陪恺撒喝下了这一杯。 在中国的习俗中,酒桌上都是“客套”和“情分”。“都在酒里了”,说的就是这个。 路明非感觉这桌越来越像是中国的酒桌了,连这种敷衍和表面都一模一样,他本来就是那种躲在最边边角的那种人,这种修罗场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地狱。他这还是提前听恺撒科普了一些他们家族的历史,不然他还以为眼前这个克劳狄乌斯会马上叫上他的小弟跟他们中门对狙。 克劳狄乌斯是“暴躁的猪”,他掌管着加图索家族的经济命脉,他的手最“脏”,人却最“低”;而另一位恺撒的太爷叔安敦尼则是“顺毛的猫”,他的年纪在整个秘党都称得上是老人,他不插手家族的具体事务,但他在家族内却拥有着极高的声望。他拥有着一座巨大的私人藏馆,藏馆里收藏着从古罗马至今所有对于混血种有价值的藏书,现代加图索家族的炼金体系也是源自于他;弗罗斯特是“低眉的狐狸”,他是加图索家族的家主,也是一只周旋在各方势力之间的狐狸;庞贝是“倒败的狼狗”,他原本是一条狼,所有人都希望他是一只狗,然后他真的变成了一只狗。 “恺撒,我的好大儿。”庞贝突然站起了身,他明明只抿了两滴白酒,现在看上去却像是一个喝醉了的老汉,他面色醺红走到恺撒的身边,一把抱住了他的这个好大儿。 路明非心里咯噔一声。他不是没有见过这种场面,他在中国见过无数这样的场面,但这种事情发生在庞贝和恺撒的身上还是让他始料未及,庞贝根本不像是这种人,路明非只能想像他牵着十个脱衣舞娘领到恺撒面前,然后对恺撒说:恺撒,这是爹介绍给你的女朋友。不要着急,慢慢看。后面还有三批。 但他现在抱着恺撒在疯狂地抹眼泪,他的眼泪一把把沾到恺撒的金发上,他好像是那个中国婚礼上看到儿子结婚感怀得涕泗横流的老父亲。 “庞贝。”恺撒推开了这位他的父亲,他说,“庞贝,我记得你投了反对票。” 第九章 庞贝 “我那是替你的大好年华惋惜啊恺撒!”庞贝大倒苦水,“在最应该享受青春荷尔蒙和流水一般的爱的时候你把自己锁住了,你将来肯定会后悔的啊恺撒!” “庞贝。”恺撒一双蓝瞳看着庞贝,他问道: “你曾经后悔过吗?” 庞贝愣了一会儿,随后说道:“后悔啊,太后悔了。我最后悔的就是做加图索家族的家主那几年,每天做在办公室里听报告,这里油井塌了那里研究所没经费了都要我管,我就这么错过了我人生中最强悍的几年啊,那时候我强到一天可以来十次。” 噗……路明非差点没把刚吃进去的凉拌海带丝给吐出来。就在这种场合,在意大利百花大教堂之下,在秘党第一大家族地位最高的家主和长老面前,庞贝正在诉说着他一天十次的传说。 “庞贝·加图索。”恺撒的眼中浮起了凛冽的寒冰,“庞贝·加图索,你认识我母亲的时候,她几岁?” 庞贝愣了一下:“二十岁,正是大好年华啊!” “你爱过她吗?” 庞贝又愣了一会儿:“爱!当然爱!我爱我爱过的每一个女人!我也爱你,恺撒!” “当时在你面前的应该也是这些人。”恺撒眼睛睨视前方,他喝下了一整杯白酒,又倒了一整杯,他推向前去,说出了那几个名字,“克劳狄乌斯,安敦尼,奥古图斯,雷内。当时你的婚姻也需要他们的许可。” 除了克劳狄乌斯和安敦尼,剩下的两个人就是奥古图斯和雷内。奥古图斯脸庞瘦削,身形干练,他留着精练的短发,眼睛像是一束火炬,他就是最坚定的恺撒和诺诺婚礼的反对者。他是家族中最坚定的血统论者,他反对任何无关的血统进入加图索家族,他认为只有加图索的血脉才代表“纯正”,任何外来者的血液都是对加图索家族的污染。 他是“独裁的狮子”,他在家族内拥有无数的支持者,而这些人都是坚定的加图索家族内部通婚的践行者。正因为如此,他还培育出了一支纯种的混血种军队。弗罗斯特的三百人小队和克劳狄乌斯的雇佣军远远无法和他的军队相比,那是一支真正意义上每天都在训练“协战”“杀戮”和“牺牲”的混血种军队,他们在战时可以当活生生的敢死队。 “我两次都投了反对票,无论是你还是庞贝。”奥古图斯直截了当,“恺撒,你和你的父亲一样,都喜欢拿“爱情”这种东西来支配婚姻,但那种东西在血统面前不值一提。你应该认识到一点,混血种应该像牲口育种一样寻找最合适的配种对象,你的a级的血统就是你父亲不珍惜自己血统的结果,你的血统不如我,你现在有多少实力,恺撒?” 路明非的叉子停在了半空中,他其实只是想偷偷叉片水果,毕竟自从这几尊大佛现世,他已经很久没吃到东西了。虽然你们加图索家族财大气粗,但这么浪费粮食第三世界人民会很心痛的啊…… 然后他就听到了“混血种应该像牲口一样配种”的惊天言论,他恍惚间以为自己回到了大清。 “你两次都投了反对票,但你两次都输了。”恺撒眼神中带着寒冰,“这说明你的话语权没有你想象中那么重,奥古图斯。” 听到这话,奥古图斯丝毫没有恼怒,他反而淡淡地笑了笑:“我们都没有想象中那么重要,你也一样,恺撒。我很高兴你坐上这个位置,因为我迫不及待想看到你灰溜溜逃走的那一天,到时候一定非常精彩。” “别这么说,奥古图斯。”这会儿庞贝倒是出来为恺撒说话了,他走过去撞了撞奥古图斯的肩膀,“小孩是有想法的。我是说,恺撒是我的儿子,他有想法,有能力,他在卡塞尔学院曾经领导过一整个学生会,是吧,恺撒?” “一个学校的学生会也算得上是‘领导’吗?庞贝?”奥古图斯的眼睛像是一根银针,死死地钉住庞贝,“庞贝,要不要我为你的儿子复述一下你下台的那一天的盛况?不过有一点我是相信的,那就是恺撒会比你强,他敢站在这里,就已经比你强。” 庞贝的眼神躲了一下……糟糕,庞贝实在是太像一个酒桌上喝醉酒的老头子了,还是那种软弱没用的糟老头子,以为能在成长为精英的儿子婚礼上给他争几分薄面,结果没人把他当棵菜。 “我很乐意听,奥古图斯。”恺撒走上前去,直接向奥古图斯敬上酒杯。他的脸上没有任何的尴尬,反而轻松随意。 糟糕,这个糟老头子连自己的儿子都瞧不起他…… “那天夜里你从巴黎的香榭丽舍大街丽都秀里走出来,身旁是十二个脱衣舞娘,你以2400万美元的价格包下了丽都和这十二个脱衣舞娘,每一个脱衣舞娘那天晚上都挣到了100万。那天晚上你包机把十二个舞娘带回了意大利的红斐庄园,开光了庄园里的所有葡萄酒。第二天,有人找到你,发现你们把一整个庄园的葡萄酒都倒到了土里,说是“落叶归根”,你还给那些脱衣舞娘做了承诺,承诺他们开一瓶酒就可以得到一万美金的奖赏,有脱衣舞娘挺着胸脯跟你要奖赏,你就说‘赏!’ “可是因为你前天夜里的不正常消费,你的黑金卡被停了,你直接传讯给克劳狄乌斯,克劳狄乌斯也没理你。你气急败坏,开始给家族下令,比如说让西非油田停产,让中东的战机示威,可惜,没有一条命令传达了下去,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你这个位置坐不久了,弗罗斯特即将取代你的位置。” “最后,你坐在庄园的门口,有人过来没收了你的黑金卡,那些脱衣舞娘鱼一样从你的身边游走了,她们甚至想勾搭新来的这个没收你黑金卡的男人,但他只是拔出了手里的枪。人走光了,地里的葡萄酒的味道还没散,你拖着他的腿求他说每个月给他留一百万美金可不可以,当然可以,加图索家族曾经的家主从那天起只值一百万美金每月,他当然可以很轻易地答应你,是吧,弗罗斯特?” 第十章 奥古图斯 奥古图斯看向了弗罗斯特,很明显,那个没收了庞贝黑金卡的人,就是弗罗斯特。那天,他以新一任加图索家族家主的身份,把庞贝这只旧山头的狗赶下了王座。 弗罗斯特没有说话。 他能当上家族的家主,并不是他血统胜过庞贝,纯粹是因为庞贝是个废物。这在加图索家族中基本属于共识。 “你在位的几年只会两件事,签字和交配。终于,你连签字也不需要做了,你只剩下最后一件事要做:交配,可你连这件事都没做好。” 奥古图斯冷眼看着庞贝:“恺撒的血统是a级,言灵是镰鼬,镰鼬的等级序列甚至没超过60,加图索家族里随便挑一个人言灵序列可能都能高过他。他是近几百年坐上这个家主位置的人里血统最低的,他的血统得益于你的任性,得益于你那失败的爱情,你觉得你有资格做这个家主吗?庞贝?” “没有。”恺撒出声回答了这个问题。 他又继续说:“不过,不是因为我的血统。而是因为——他当年甚至没能搞定你们这些小角色。” 说完这句话,一道锋利的刀刃划出一道利响,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到了这道声音。 奥古图斯摸向腰间,那声音响起的时候,他感觉到他的腰间发生了剧烈的震动。果然,他腰间的鲁格手枪被一刀切成了两段。 但他并没有看到挥刀,何止没有挥刀,他甚至看不到有任何的剧烈动静。但在恺撒说完那句话之后,他腰间的手枪就被切成了两段。 不,不止,他随即又听到了四面八方传来的碎裂声,此起彼伏,像是教堂里正在燃放连火的炮弹。 克劳狄乌斯也下意识看了看自己腰间的配枪,他腰间配备了一把黄金瓦尔特手枪,单这把手枪就值几百万美元,但他摸了摸,自己的这把手枪是完好的。 “不用担心,我只切断了奥古图斯和他的那些拥党的武器。”恺撒提着酒杯,但他的身体散发着寒气,连带着酒上都结了一层冰霜,“奥古图斯,家族里这么多派系,只有你的人最明显,你甚至都不屑于隐藏。你们腰间所配的手枪都是p.08鲁格手枪,我现在已经切断了你们的弹壳和复进簧。” “说起来,今天是婚宴,你们却全都全副武装。好像今日在这里不是婚宴,而是战场。但这是我的婚宴,我只想让我的婚礼和普通人一样。所以,抱歉,我切断了你们所有人的武器,它们本来就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全场鸦雀无声。 是这样的,加图索家族的人都是机器上的螺丝钉,他们都要听从机器的主芯的命令。他们在听他们的主芯发号施令。而且,带着枪来婚礼,很稀奇吗?这里的人全都是血统极高的混血种,混血种天生就是武器。 “吸血镰。”奥古图斯吐出这几个字,“恺撒,这是吸血镰。你的镰鼬并不具备攻击能力,这是吸血镰。” “知道得不算晚。”恺撒冷得像是冰山上的雕塑。 “你用了什么?暴血?” “你是要我展示身上的龙鳞吗?”恺撒依然往前举着杯子,“还是需要我脱下婚服,为你展示我的龙骨?” “即便是吸血镰,也不算什么。”奥古图斯一把折断了手里的枪,把那几颗子弹收入了手中。 言灵·吸血镰序列号71,远远称不上是顶级言灵。 子弹突然卷积成了云团,那数颗子弹没有任何外力,却迢迢浮在空中。一股密致的气流控制着这些子弹,突然,一团风暴掣擎开来,挟裹着那些子弹一瞬间突击到了恺撒的身前。 言灵·风王之瞳。这是奥古图斯的言灵,风王之瞳能够控制生成强劲的风暴之眼。但不同于其他的风属性言灵,风王之瞳的强大之处在于其形成的风暴团致密而精准,就像奥古图斯身前的这一团风暴,它只卷积在那几颗子弹的中间,但却凝聚了言灵的全部力量,因此他在一瞬间赋予了那些子弹无可比拟的后坐力!这几颗子弹的发射速度比使用手枪的火药弹芯迸射出的速度还要快! 刀光闪烁。 一道迅疾的闪光在千钧一发之际闪过,那是恺撒的佩刀——狄克忒多。狄克忒多出膛,以一种诡异的角度切断了奥古图斯的所有子弹。子弹不过是火药和金属,而狄克忒多可是蕴含着——龙王的精神力! 光焰消散过后,子弹像是棉花一样落地,此时,恺撒的左手提着狄克忒多,右手还提着一杯白酒。 ……你们加图索家族能不能不要一个个提刀佩枪啊!要不是诺诺师姐还穿着红色婚裙没事人一样吃馄饨我还以为这里是黑帮火并现场啊!路明非心里默默地吐槽。 此时,恺撒的一只镰鼬来到了他的身边。 恺撒横步一跃,狄克忒多犹如圆月弯斩,一道弧光越过长桌,那是恺撒一步越过了长桌,来到了奥古图斯的身前。 言灵·风王之瞳。 奥古图斯又一次释放了言灵·风王之瞳,这一次他体内的血液有如岩浆滚热,他几乎燃尽了他的血统,风王之瞳形成的风暴角凝聚在教堂里的各个角落,那些被吸血镰切断的手枪里的子弹,全都被风王之瞳提起加速,那是疯狂的子弹群,风王之瞳成了他们的扳机,无数的子弹被扣下扳机,汇成四面八方的风潮朝恺撒而来。 ……所以我就说,你们加图索家族装什么正义友人小白兔啊,明显就是个黑社会好嘛!路明非觉得很是委屈,这婚礼吃的还不如街边大排档!自从这“长老六人组上了桌”,他每吃一口都感觉是在延误战机。 路明非愤愤地甩下叉子,随后是“砰”的一声轻响,那些出膛的子弹一瞬间在空中解体,壳体碎裂,灰屑落地。事情发生得太快,所有人都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他们都知道,一场硝烟已经有了胜负。 胜利者是恺撒·加图索。 此时的恺撒,正站在奥古图斯的身前。他是最精美的雕塑,他的金发是摇摆的灼日之尾,他的眼睛是天空镶嵌的蓝天宝石,他是高大的北欧骑士,他穿着西服,却仿佛穿着银色的盔甲,他的酒杯举在奥古图斯的身前,他说: “如果你不认可我的位置,我随时欢迎你来证明你可以取代我,奥古图斯。” 第十一章 庞贝 帅! 帅! 帅! 帅呆了老大! 路明非都看得有点迷了眼,好像刚才那根本不是一场战斗,而是一场意大利t台秀。意大利首席男模恺撒·加图索上演了一出圆月弯刀和潜龙勿用,他左手举刀右手举酒杯,来了一个180度托马斯大回旋,大回旋之后酒杯里的酒还一滴都没撒。 路明非重新拾起了刚才被他拍下的叉子,他终于怡然自得地插了一块西瓜,他一直觉得酒桌上的西瓜是绝世美味。 其实,刚才那乱战之中,他也默默做出了一点贡献,就是恺撒的那只镰鼬飞到他身边的时候,他就明白了恺撒的意思,他的镰鼬跟着恺撒一起飞出,然后施放了镰鼬·共振鸣潮。所有子弹在共振的风潮之中解体,只留下一地的灰屑。 自从从那青铜城中“游历”归来,路明非感觉自己强了一大截。从那离奇的世界树中回来以后,路明非更是感觉自己脱胎换骨。现在施放吸血镰已经是他的家常便饭,更不用说区区镰鼬。前些日子他还一个人偷偷地练习之前楚子航教给他的剑法,他发现现在那剑在手中都轻盈了很多。 开玩笑,毕竟是几十年一见的s级。 路明非此时深刻地意识到自己和路鸣泽是来这里给恺撒撑场面的,恺撒早就知道他坐上这个家主的位置对面是一堆刺头,什么克劳狄乌斯安敦尼奥古图斯,全都是地头蛇,全都是不听教的军阀,而这里有两个卡塞尔学院的s级来给他撑场面。路明非和路鸣泽就代表着卡塞尔学院,他们是卡塞尔学院派出的“外交官”。 酒杯就在奥古图斯的身前,奥古图斯的脸上有些阴沉。但突然,一瞬间,他笑了起来,他举起酒杯,跟恺撒碰了碰,接着一口喝干了。 “恺撒,你比庞贝强很多,你当得上这个位置。但是,不要怪我没有提醒你,你是庞贝的直嗣,而庞贝没有任何其他的孩子,你的血源注定了你的命运。人生还很长,我们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也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但我们所有人都只不过是这个世界的一分子。今天只是你新的起点,等你活到我们这个年纪,你再来回顾你人生的决定,你就会知道家族是为了什么。” 奥古图斯说的这些话好像都不是在警告,而是在——诅咒!这些加图索家族的老人,被一位小辈在大庭广众之下几乎当众折辱,还要装作很大度很诚恳,还要在一边阴阳吹冷风。 恺撒也喝下了属于他的那杯酒,他说:“如果我的出生注定带着使命,我会带着使命向前;如果我的出生注定带着污秽,我会带着污秽离开。” 没有人接他的这句话,他又自己喝了一杯酒。 53度的酒精让恺撒看上去有些微醺的醉意,白酒和葡萄酒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烈,像是一瞬间倾泻的毒药,他又一次把酒倒满,把那杯酒举向了那四人中的最后一位——雷内。 “雷内,你投的也是反对票。” 雷内·加图索是加图索家族里的大科学家,他精通物理学、航空学、工程学,甚至还有基因医学,是他收藏了加图索家族的里雅斯特号潜水器和阿波罗号飞船初代机,他出生在一战时期,而在二战爆发的时候,他正在意大利军队服役。 雷内·加图索严格意义上甚至不能算是加图索家族的直系,混血种的历史太漫长了,在这些岁月里,加图索家族有一些人会选择离开家族,“成为”一个人类,雷内的父亲就属于这种人。雷内在二战过后才找到了加图索家族,就像楚子航凭借自己找到了远在美国芝加哥的卡塞尔学院。 雷内看上去枯槁苍老,他不像依旧如同鬃狮一样的希尔伯特·让·昂热,甚至不像安敦尼·加图索,时光在他脸上很容易留下了刻痕,他是“衰老的鹰”。 “恺撒。”他站起了身,年迈的身体使他身材佝偻,他已经完全是个老头的样子,他对恺撒说,“恺撒,我为庞贝和古尔薇格投过赞成票,但他们的结局……所有人都看得到。” 他叹了口气,这一口气好像要把他剩下半条命也叹走了,他说,“或许你最好的归宿是找一个家族内的女人结婚,就像奥古图斯期待的那样。或者,你可以像庞贝那样……” “对对对,恺撒啊,我早就说了我是你完美的学习对象啊!”庞贝这会儿看上去又生龙活虎了,那么多剜心的话他听进去都像是耳旁风,他笑容满面,“我早就跟你说过,人生的幸福就在于认识无数多不一样的女人,然后跟她们每一个人都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你还太小了,你真的不懂。就像你第一天吃河豚刺身,你会觉得那简直就是人间美味,但第二天第三天,再吃到第十天第一百天,再到一千天一万天,你根本撑不了那么久,你第十天就腻了,那时候薯条汉堡甚至夹心饼干都比河豚刺身来得美味,这就是人最简单的本性啊恺撒!恺撒,你完全没有必要把自己困在什么狗屁爱情里,你是加图索家族的家主,从今天起你就拥有成千上万亿的财富,女人这种东西你也可以一天换一个不带重样的,你也完全没必要繁衍子嗣,如果那些老东西硬是要给你下什么硬性指标……” “庞贝。” 恺撒的这声“庞贝”冷得像是刺骨的冰锥,他的眼睛也带着刺骨的寒意,他看着庞贝,一股冷冽的冰霜在他的手里凝聚成形。 言灵·琉璃梵城。 他用风片凝固了结晶,如果可以,他能够一瞬间把整个教堂都凝固成风片的冰城。 不过他终究还是没有动手,风片在他的酒杯里打转,恺撒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杯子,他发现里面倒映着自己微红的脸。 他走到庞贝的身边,直视着这个男人。在他小时候,他无数次坐在门口等他回来,他听母亲描绘他的样子,他一直等待着那么一个人出现。但一直到母亲去世,他也没能等到。 很早以前,恺撒经常在梦里幻想他的样子,幻想他的高大和伟岸,但那些高大和伟岸都在他母亲死的那一天夜里轰然倒塌,直到现在还陷在地底里。 恺撒举起酒杯,向庞贝敬了敬,但他没有说话。 无声是最好的告别。 第十二章 恺撒 “叔父,这最后一杯是给你的。” 恺撒的最后一杯酒留给了弗罗斯特。 说起来好笑,这么一大家子人,拥有着比肩一个国家的权力和财富,但只有恺撒和弗罗斯特看上去像是认识的,剩下的人不是腰间藏着枪就是笑里藏着刀。 路明非看着恺撒一个一个敬酒,终于敬到了最后一个弗罗斯特。恺撒说要为诺诺举办一场中式婚礼,果然说到做到,这敬酒的流程果然不愧是中国婚礼,讲究的就是一个长幼有序,每个都敬。 路明非初中毕业的时候参加过一场谢师宴,虽然他是被几个同学夹着一起去的,但那种夹缝里敬酒的场合一直到今天他还记得!都说敬的不是酒,而是人情世故,今天,在加图索家族的这个修罗场里,他总算是明白了,什么叫做“敬的不是酒,而是人情世故”。 而且这一大桌子人来人往路明非怎么越看越有一种熟悉感…… 噔!路明非一下子想起来了,当恺撒给庞贝递出那个酒杯的时候,他终于想起了他眼前的这幕修罗场里上演的是什么,就是《小时代》里那幕经典场景啊!南湘朝顾里泼了一杯红酒,然后说出了她的经典台词:“吵什么吵,就这么一点事。今天我们大家之所以欢聚在这里,是为我们从小到大的好朋友顾里,庆祝她的生日。今天,我要敬我的好姐妹,感谢她,分享我的悲惨人生。我也发自内心地祝愿她,从此以后,和我的人生一样,开始发烂,发臭!” 是的,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小时代,路明非终于明白陈雯雯高中的时候为什么那么喜欢《小时代》这本书了,这本书里写的简直就是人生的真谛啊!人们欢聚在一起,不是为了庆祝彼此的喜悦,而是为了祈祷别人发烂发臭。喝的是酒,藏的是恨;摆在前面的是祝福,藏在后面的是刀子;不装了就是前面是捅刀子,后面还要补枪子。这就是小时代啊!这就是小时代经典姐妹花啊! 在上一季青铜与火之王诺顿研究的是《小时代·伦理时代》,在这一季秘党第一大家族加图索家族研究的是《小时代·分家时代》。知道的晓得今天是恺撒和诺诺的婚礼,不知道的还以为今天是黑社会老大死了剩下几个小弟在这里分片区。 恺撒敬完了给弗罗斯特的最后一杯酒。这里只有弗罗斯特和恺撒还算得上是某种“家人”,这个加图索家族家主的位置,本来就是弗罗斯特执意要让给恺撒的。没有弗罗斯特,恺撒今天根本不会在这里。 恺撒敬完了酒,放下了酒杯,此时他的眼神像是寒冰扫视全场:“我再通知各位一遍,从今天起,我就是加图索家族的家主。你们所有事情需要向我汇报,我拥有加图索家族的最高决策权以及卡塞尔学院董事会的资格,你们的所有资料和报告都要提交给我。我提醒各位,不要企图弄虚作假,我有辨别真假的能力。比如,克劳狄乌斯你去年虚报的帐目是7.41%,雷内你去年花费的研究经费是30.1亿美金,还有,庞贝,你去年整年的花销是500万,这笔钱是弗罗斯特给你的,听起来比你跟他要求的足足多了四倍,你得感谢一下弗罗斯特,迈阿密的女人不便宜。” 恺撒的举手投足看上去有点家主的做派。不,何止是家主,简直就是独裁者,他刚刚说的那些话看上去像是独裁者恺撒大帝。在独裁者眼里,没有亲人,只有自己。 在这么一个黑社会家族里,也只有独裁者才能做好这个家主的位置。路明非其实明白这个道理,恺撒不是楚子航,也不是他路明非,恺撒生下来就有布加迪威龙,他出生的时候门口有几百个加图索家族的人为他巡卫,一百万美元对他来说就是路明非眼里的一百红钞。但这一切都是有代价的,这一切的代价就是有一天他要坐在这里跟这么一群老狐狸皇城pk。 恺撒现在说出的话都吐着酒气,理论上来说伴郎是要帮新郎挡酒的,但路明非感觉自己坐在这里好像一只猫,别说是他了,路鸣泽也温顺得像是一只猫,诺诺更是是一只俏皮的翘尾猫,他们俩表情都像是在看戏,只有他路明非一个人在这里揪心加吐槽。 其实他也没帮上什么忙,除了用镰鼬·共振鸣潮帮恺撒压一压那个奥古图斯的气焰,剩下的还是只有恺撒一个人在这里舌战群儒。恺撒好像是希腊神话里那种站在了万神殿的英灵,他直视着万神殿上这些什么冥王、海王、爱神、大地女神、雅典娜,然后说: 你们一起上吧,我赶时间。 “最后,各位家族的前辈,有一句话我得提醒你们,不要拿年纪来压我,你们比我年长,只能证明一件事情,那就是:你们都死了,而我还活着。世界永远是属于年轻人的,希尔伯特·让·昂热经常跟我们说这句话。” “世界永远是属于年轻人的”,这句话的确是希尔伯特·让·昂热说的,但路明非不知道这句话还能有这样的延申意——“你们死了,而我还活着”,这就是“世界是属于年轻人”的真谛…… 恺撒敬完了所有的酒,也说完了所有的话,他看着教堂底下那些西装革履的家族的人,他们也都看着他。他其实在出生的那一天就接受了这些所有的目光,但只有今天才这么具象化地显现在他面前。这一个月的时间,他借助eva和那个昵称叫作“薯片”的师姐调查过家族里的所有人,他们都是精英,他们即便是机器里的螺丝钉,也是最榫合铆钉的那颗螺丝钉。 这就是加图索家族,他因为血统坐上这个位置,也注定因为血统接受狂潮般的一切。 恺撒抬头看了看穹顶的壁画,那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壁画——《最后的审判》。在这副壁画中,耶稣和十二宗徒正在进行善恶两部分人的裁决。画面左侧描绘的人物将升往天国的人群,右侧则将打入地狱的亡魂。右下角水面的船上向亡魂挥舞船桨的是地狱的引渡人,坐上船的亡魂将渡过阿克隆河打入各层地狱。 引渡人的船桨就在他们的头顶。 其他人不知道的是,其实对于恺撒来说,今天是一场审判,审判的是——加图索家族的命运。 第十三章 萨尔维缇诺酒店 佛罗伦萨的夜晚突然下起了雨,在这座翡冷翠的都城里,突然下起的瓢泼大雨赶走了行人,路明非和路鸣泽还躲在教堂的帽檐底下,他们看着黑衣人军团一样的加图索家族族人走进雨夜中,然后像是鬼一样不见了。几千多号的加图索家族人像是墨一样散开,然后被这大雨冲散,很快就只剩下了路明非和路鸣泽两个人。 “知道的晓得是来做伴郎,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来黑帮开会。”路明非吐槽。 他就是要狠狠地拷打加图索家族。一场婚礼弄得像是黑帮誓师大会,一群马仔荷枪实弹,桌子上的菜没尝几口,连西瓜都没有吃完,路明非走出教堂的时候,恨不得去找厨子要几百个打包袋,然后把这些浪费的粮食统统运走。 这伴郎做得也不怎么像话,没有亲手扶着伴郎伴娘出场,没有话痨主持人让他发表潸然泪下的感言,没有丢出来的白色捧花,连个红包都没有!有的只有一场勉强还算刺激的家庭宫斗。 他在婚礼散场的那一刻终于明白了他和路鸣泽在这里的价值,那就是——恺撒的打手!虽然严格意义上来说“打手”这个需要点斤两的身份几乎都是由路鸣泽扮演而他路明非只需要在旁边凑数,但不管怎么说,这场婚礼没有打起来,没有血流成河,而是平平安安地结束了,这就是他和路鸣泽两个响当当的s级在这里的价值! “订几点钟的机票?”路明非问路鸣泽,“赶今天晚上的最后一班飞机还能赶上明天中午食堂大叔的香煎三文鱼,中午的时候他还没老眼昏花,会放胡椒粉而不是花椒粉。” “哥哥,我们不回芝加哥。”路鸣泽一双皎洁的慧眼盯着他,“我们在意大利还有s级任务。” “s级任务?”路明非听得脑子一楞,他问道,“意大利也藏着龙王?” “准确地说,不是学院的s级任务,是恺撒师兄的s级任务。” “恺撒?”路明非脑子更抽了,“追杀弗罗斯特吗?还是克劳狄乌斯?奥古图斯?后两个我早就看不顺眼了。” “不是,是这个。”路鸣泽从兜里掏出了一张黑卡。 “这是什么?” “房卡。” “房卡?你连晚上住哪都订好了?” “是的,这是萨尔维缇诺酒店的房卡。” “萨尔维缇诺酒店?”路明非感觉这个拗口的名字哪里听过,“这不是恺撒和诺诺今晚住的酒店吗?” “是的,这座酒店是加图索家族在佛罗伦萨的固有资产,也是整个佛罗伦萨最昂贵的酒店,一天晚上的平均花费是3万欧元。” “师兄和师姐还给我们定了房间?”在中国婚礼的习俗中,的确有新郎新娘给远道而来的客人预定酒店的说法。 “准确地说,这是恺撒师兄和诺诺师姐的婚房房卡。” “啊?”路明非感觉人一下子懵了。 “在婚礼开始之前,恺撒师兄把这张房卡给了我,他让我们在婚礼结束后去萨尔维缇诺酒店的婚房找他。” “啊?”路明非“啊”得更响了,这是什么概念?一位伴郎拥有新郎新娘婚房的房卡,怎么,他们是要闯进婚房然后…… 然后帮着新郎新娘一起数红包吗?数完红包然后一个个登记姓名,等他们结婚的时候再一个个包回去?在中式婚礼里那个婚房就这么点作用啊! “哥哥,你要知道这是场中式婚礼,整个萨尔维缇诺酒店都贴着双囍摆着红花,床上还有老丈人准备的一床红棉被,所以恺撒师兄叫我们过去的理由很简单啊——什么事情两个人做不了一定得需要四个人?” 什么事情两个人做不了一定得需要四个人? “打麻将。”路明非弱弱地说出了他心中的那个答案。 —————— 一个小时之后。 天空下着清雨,路明非和路鸣泽踏着水走进了眼前的酒店。 佛罗伦萨,萨尔维缇诺酒店。 “翡冷翠是意大利文艺复兴的摇篮,拥有意大利接近一半的艺术遗产,而萨尔维缇诺酒店里就是文艺复兴的种子。”路鸣泽刚甩干净水,就像是个博物馆管理员一样滔滔不绝,“这里保存了最多的文艺复兴的遗产,它的前身是十五世纪的帕拉代斯卡宫,这里曾经属于佛罗伦萨共和国总理和佛罗伦萨的红衣主教。” 路明非不知道路鸣泽说的是真的还是在瞎掰,但他内心已经默默认可了他说的话,从他踏进这萨尔维缇诺酒店的第一刻起,他感觉自己不是踏入了一家酒店,而是——回到了百花大教堂! 萨尔维缇诺酒店的墙绘是琳琅的浅浮雕和壁画,水晶吊灯吊挂着浅黄色的黄昏,黄昏之上就是浅浮雕,浅浮雕绘着无数的壁画,耶稣在这里诞生、成长,然后接受朝拜,天使和信徒在云上作乐,婴儿和马车飘满浮层。 “这是美地奇家族委托工匠绘制的巴洛克风格的妆绘,你猜得没错,百花大教堂穹顶的壁画也是他。”路鸣泽解释说,“人家一看就是文艺复兴的狂热信徒,他应该觉得自己是在拯救全世界。” “你说你不是鸣泽尔·加图索都没有人信。”路明非吐槽。 “来,路先生请往这里。”路鸣泽像是介绍自己家后花园一样,在酒店里转弯。在这里,他看上去根本就是个土生土长的意大利人,甚至是佛罗伦萨人,他一点儿陌生感都没有。 “到了。”路鸣泽停下,指着眼前的一扇门,这扇门挑高4米,门上龙盘凤踞,还挂着两个囍字。 “听说恺撒需要一场中式婚礼,弗罗斯特连夜拆了这里的门,换上了代表中国‘龙凤呈祥’的门,这两个囍字也是从广东连夜运过来的。”路鸣泽说。 “囍你个鬼啊!”路明非舌灿莲花,“在耶稣眼睛底下贴囍字,耶稣老人家还要帮你们牵红线啊!” “西方传说中的耶稣,说不定是中国传说中的月老。”路鸣泽坐怀不乱,“毕竟他们都长着大胡子。” 第十四章 斗地主 “等等!”路明非想起了某些很不好的记忆,“路鸣泽,这里这样不会是你设计的吧?” “不才,提供了一些建议。”路鸣泽一脸羞赧,“弗罗斯特知道我设计了诺顿公馆的订婚仪式,他知道恺撒师兄对那场晚会很满意——当然,诺诺师姐失踪的那件事情除外。总之,这场婚礼也参考了我的一些意见。” “来,请进。”路鸣泽“嘀”地一声刷了房卡,这扇贴着双囍的门缓缓地打开。 路明非没由来地有点紧张,上次打开一扇门这么紧张还要追溯到那青铜城中的青铜门…… 门推开了,然后,路明非看见 繁花似锦、鸟语花香的屏风之中,丝穗般的水晶吊灯之下,一席足可以容纳一个小型弦乐团(五人)的巨大床铺之上,红棉被铺得春意盎然,上面还有玫瑰花瓣撒成了一个大大的爱心。 “噔”的一声,门又被阖上了。 “你的审美就这样啊!”路明非对着路鸣泽恶狠狠地吐槽。 但单是这种80年代情侣酒店审美还不是最让路明非惊讶的,路明非最惊讶的是,恺撒和诺诺,这两位师兄和师姐,今晚的新郎和新娘,正围着一个小茶几,两人的手上娴熟地插着扑克牌,底下还剩着三张盖牌。 “你说的两个人做不了得需要四个人才能做的事情就是打扑克啊?”路明非感觉自己被耍了。 “是啊。”路鸣泽耸了耸肩。 “打牌三个人也能打啊!打斗地主啊!而且看这牌数明显只有一副牌啊,你还能玩什么啊!”路明非恶狠狠地吐槽,“这样吧,路鸣泽,今天就委屈你去门外守夜吧,留我们三个人斗地主就可以了。” 不过,他越看越感觉不对劲,这单恺撒和诺诺两个人是在打什么牌?底下那三张盖章两个人一直没动,那难道是——斗地主中留给地主的三张牌?可是这里明晃晃地只有两个人呐! 他们是在等他吗?毕竟自己当年在游戏大厅也赢过无数欢乐豆,人送外号“千算小王子”。 路明非感觉空着的那个位置对他有种神奇的魔力,那里像是呼唤着他的圣谕。他突然知道了,他今天晚上是带着使命来的,他在中文互联网上叱咤江湖十几年,上至星际,下至斗地主,哪里都流传着他的传说。他忍不住一步一步向前走去。 然后他就看见,那三张底牌,一瞬间在他的面前消失不见了。 但是,恺撒和诺诺完全没有反应,他们两人神情紧绷,可能是手牌不好,在计划着如何出牌,而他们身边空出来的那个位置,就这么空吞走了那三张底牌。 那里好像有一个人,路明非看不见他,但他就是这场斗地主的“地主”! 他突然丢出了一双“对王”,也就是,王炸。 哪有人这么打牌的啊! 路明非震在原地,就算明牌也没有人会打对王的啊!你难道剩下手里的全是炸弹啊! 一个女人突然撕开“裂隙”钻了出来,空气仿佛是她的屏风,她缓缓地钻出了这张屏风,她玲珑凸透的曲线出现在路明非的身前,一身全黑色的紧身衣映衬着她凹凸有致的身形,她的高跟鞋踩在地上,长发梳成及腰的马尾,她看上去比世界小姐里的超模还超模。 “欢迎我们的两张王。”她淡淡地说。 “当然也有可能是两张小丑。”她又补充说。 路明非吓得连退三步,捂住胸口。她感觉面前这个人是那种武士电影里的女忍者,杀伐无情的那种,下一秒就会有一把苦无直插他的肩肋。 而且她是撕开“裂隙”突然出现的!空气都仿佛是她的一件衣服而已,她居然还穿着全黑的紧身衣!这种衣服一看就是去执行任务的时候穿的,比如去刺杀克劳狄乌斯之类的。 “冥照。”女人冷眼看着惊慌失措的路明非。 “麻衣。酒德麻衣。”女人自我介绍。 “酒德麻衣?”路明非想了想,“你是亚纪师姐的……” “姐姐。”酒德麻衣点了点头。 路明非听亚纪师姐说过她姐姐的事,她说她姐姐耀眼得像是天上的太阳,当年卡塞尔学院的招生,酒德麻衣把她的名额让给了酒德亚纪,因为她“只喜欢不受拘束的生活”。 “我来帮亚纪一个忙。”酒德麻衣说,“当然,本来我没有答应,因为我正在巴黎度假,没时间。但是跟我一起度假的另外一只妞看到了亚纪发给我的短信,她软磨硬泡让我帮你们这个忙,她还说如果我帮了忙,她会帮我报销这一次旅行的全部费用,还会额外加一趟佛罗伦萨的旅行费用,所以我从巴黎赶到了这里。” “她可能是比较喜欢你,路明非,她在你的‘自由一日’上下了重注。”酒德麻衣说着,说着,后一句压低了声音,“没想到她喜欢这种衰狗型。可能这种比较让她有保护欲。” “你说什么?”路明非有些呆住了。 “没事。”酒德麻衣说,“她是你们的一位师姐,五年前毕业,毕业了这么多年仍然每天高强度刷守夜人论坛,所以对你们比较了解,她叫作苏恩熙,守夜人论坛id‘薯片’。” “我知道!”说到“薯片”路明非一下子想起来了,“她去年以个人名义赞助了学校五亿!最后昂热校长把这笔钱当作了执行部的经费!” “她的钱都是大风吹来的。”酒德麻衣点点头,“总之,因为亚纪和薯片,我在这里,我会帮你们这个忙。加图索家族的恺撒先生,还有陈墨瞳女士,以及路明非先生和路鸣泽先生,希望我们能在十五分钟之内搞定一切。” “我们真的是要去谋杀吗?谁?克劳狄乌斯?奥古图斯?还是……庞贝?”路明非看着酒德麻衣那一身黑衣,心里很是忐忑。 “不。”恺撒走了上来,他回答了路明非的疑惑,“我们是要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尼伯龙根。” “加图索家族的尼伯龙根。”恺撒补充说。 第十五章 酒德麻衣 “尼伯龙根?”路明非愣了一下。 “路明非,你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一次,我说恺撒和楚子航一起执行任务的时候进过一个尼伯龙根,那个尼伯龙根就在阿尔卑斯山脚下。”这时,诺诺说。 “记得。” “那是家族的尼伯龙根,我和楚子航在跟踪弗罗斯特的时候误入了那个尼伯龙根,但是那次我们没有探寻到尼伯龙根里的秘密,我们很快就被弗罗斯特甩开了。上次在青铜城里的经历提醒我,尼伯龙根是龙的领域,那座尼伯龙根可能藏着龙的秘密。”恺撒说。 路明非一下子打起了十二分精神:“所以今天就是我们五人小队勇闯尼伯龙根?就跟我们当时五人小队勇闯青铜城一样?” “不,姐姐我才没有时间陪你们闯龙潭虎穴。”酒德麻衣一身夜行服,她似乎准备就绪,一把就要抓过路明非的手。 路明非看看恺撒诺诺,又看了看路鸣泽,最后看了看国际超模酒德麻衣,他感觉自己在酒德麻衣身边就是一个小鸡仔。 “你放心,姐姐对你这种毛都没长齐的纯情小处男不感兴趣。”酒德麻衣真的像是拎小鸡仔一样拎起了路明非, 一个锁扣扣上了路明非的腰肢,路明非这才意识到有一条长绳直通向窗外,这里是萨尔维缇诺酒店的最高层十四层,他们所在的这个房间是萨尔维缇诺酒店的总统套房,虽然被路鸣泽装修成了80年代情侣酒店风……但是开阔的视野还是证明了它的价值。清凉的雨夜正在淅沥落水,偶尔驶过的一道车辆闪着镁金色的霓虹灯。 酒德麻衣一把抱过路明非,她的腰间也有一道长绳,那是消防常用的逃脱绳,看起来酒德麻衣打算和他路明非一起从这十四楼的窗口双宿双飞。 “等等!”路明非看着十四楼的雨夜,心悬到了嗓子眼,“死之前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不然我死不瞑目!” 他张开炙热的目光,看着眼前的恺撒诺诺,还有路鸣泽,然后一道昏黄的雨夜闪过他的眼帘,他一瞬间开始失重,萨尔维缇诺酒店的顶楼窗纱一瞬间在他的眼前浮过,无数交叠的楼层重影在他身前反复出现,滴沥的雨水渗入他的眼睛,冷冷的冰雨在他脸上无情地拍…… 然后他一瞬间站稳,雨水从他的身旁滑落,酒德麻衣明艳的眼光看着他,但她的眼神仿佛是在看一个智障。 “薯片的审美也太差了。”她叹了一口气。 随后她突然猫一样绻起,她穿着夜行衣,她在黑夜之中穿行毫无阻碍,她靠着一根逃脱绳在萨尔维缇诺酒店的楼墙上攀爬自如,路明非甚至没看清那道黑影,第二个人就被送到了路明非的身边。 “哥哥,今晚是恺撒师兄的一场豪赌。” 是路鸣泽。 他说:“恺撒师兄把加图索家族的所有人聚集在这里,一是他需要向家族里的反对派示威,家族里反对他的人很多,至少有一半以上;二是,他要摸清楚家族的底细,没有人敢拒绝出席这场婚礼,在弗罗斯特的邀请下,整个加图索家族的人都在这里,连克劳狄乌斯和奥古图斯这种人都不敢拒绝加图索家族新一任家主的婚礼,但这是为什么?恺撒师兄不知道。他觉得有一个地方可能藏着这个问题的答案。” “尼伯龙根。”路明非说。 “是的,之前在青铜城的经历提醒了恺撒师兄,尼伯龙根才可能隐藏着加图索家族最大的秘密。那次他和楚子航师兄的行动并不顺利,但今天,所有加图索家族的人都在翡冷翠。” “后防空虚!”路明非一下子醍醐灌顶,“那座尼伯龙根中可能没有守卫!” “叮咚,答对了。”路鸣泽笑了笑,“不仅如此,加图索家族的其他地方也没有守卫,今晚是加图索家族大门敞开之夜!” “所以我们才要连夜行动!过了这村可能就没这店了。” “是的。今夜是我们最好的时机。可惜楚子航师兄还在病房中,不然现在应该还有一个他。” 诺诺跟着酒德麻衣降落在地,诺诺已经换了一身绷紧的运动服和牛仔裤,她像是随时要用“蜃景”变出一根棒球棍击杀全垒打。 “这附近至少有十几个监视点。”路鸣泽手指在天上摇了摇,“可能有克劳狄乌斯的人,有弗罗斯特的人,有奥古图斯的人,还有庞贝的人。总之,这十几架望远镜在我在这里装修婚房的时候就架上了。哥哥,告诉你一个小道理,权力的更背后是暴力的倾诉,只有强权和铁腕才能聚集权力,而恺撒师兄还没有能够展示强权和铁腕的时机,或许今天就是这个时机。庞贝当年灰溜溜地倒台,一方面肯定是他做得太差了,另一方面也是无数人不希望他坐这个位置。弗罗斯特的位置也是他妥协的结果,在加图索家族,血统代表很多,但也代表了眼中钉,这个位置几千年来都不好做。” 路明非感觉这话应该是恺撒说的……但从路鸣泽嘴里说出口,说明他们早就为今天演练过无数遍了! “所以麻衣姐姐才来帮我们这个忙。有人需要帮我们神不知鬼不觉地在监视中离开。”路鸣泽说,“我的神瞳只能遮蔽人的视觉,但影响不了电子感光原件,所以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冥照’,冥照是一件帮我们逃脱的隐形衣。而且最好是一个——不属于学院的冥照,也就是不会被他们猜到的冥照。卡塞尔学院的言灵档案里,只有亚纪师姐的言灵被记录为‘冥照’。” 恺撒跟着酒德麻衣降落在地。他金色的长发在雨夜中散开,他脸上还有酒后的醺红,但他的眼睛如同蓝珀一样明亮。 带下了恺撒,酒德麻衣行动完毕,她几来几回消耗的时间还不到五分钟,她的马尾上雨珠晶莹透亮。 冥照,忍者,学院外人士……没有比酒德麻衣更适合做这件事的人了,在其他人的认知里,唯一拥有言灵·冥照的酒德亚纪还在卡塞尔学院,他们绝对想不到有一位冥照女忍者把他们从萨尔维缇诺酒店的十四层带走了。 现在他们站在雨夜之下,光明正大,但没有人可以看见他们,因为他们都在酒德麻衣的“冥照”之中。 第十六章 长腿和薯片 不过…… “怎么没有人告诉我啊!”路明非欲哭无泪。 我路明非难道不是这个环节重要的一员吗?作为世无仅有的s级,我曾经在青铜城中力挽狂澜!虽然可能只是一顿嘴炮让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自己输出……那我也曾在世界树下力挽狂澜!虽然最后浑身僵硬像具尸体一样在地上躺尸…… 但我也是卡塞尔学院的s级啊!我的言灵弹匣中还有三个言灵,一个是镰鼬,一个是时间零,还有一个是蜃景。当然也可以说,一个是吸血镰,一个是时间负一,还有一个是审判。 “因为……”路鸣泽转身看向他,他的眼里是怜悯和戏谑,“因为哥哥你演技太差了啊!记得在诺顿公馆里你的演技吗?你那点演技在这群老狐狸面前很容易就露馅的。” 你的演技倒是出神入化! 路明非看着这个头发淋了雨滴的小恶魔。他虽然内心吐槽,但是心里倒是相信,小恶魔的奥斯卡级别表演倒是信手拈来,无论是扮演受害者,扮演屠龙者,还是一个弟弟,还是一个小恶魔…… 此时,酒德麻衣走到了路明非的身前,她蝴蝶刀锋一样的目光端详着路明非。 “路明非弟弟,看起来你已经听说了今天的计划了。我听过你的名字,因为那个妞老在我身边念叨,说她的母校最近出了两个s级,s级什么概念知道吗?就是学校里的校草的概念。今天我见到了。” 什么个鬼校草的概念……路明非心里默默地吐槽。 “是两个王,还是两个小丑。”酒德麻衣看了看路明非,又看了看路鸣泽,“也有可能是一个王,一个小丑。” 说完这句话,酒德麻衣拍拍手,她似乎准备鸣金收兵了。 “合同里还有最后一个事情,完成这件事我就可以去跟那个妞交差了。” 酒德麻衣突然下蹲,她的动作是那种电影里忍者的动作,紧身衣下她的线条若隐若现,倒印的霓虹光飞驰而过。 酒德麻衣像是子弹极速上膛出鞘,她是手枪里被枪芯点燃的子弹,她的身影在灯光下一闪而过。接着,一辆飞驰而过的汽车被她的人形子弹钻进了膛。子弹上膛,开壳,车子在地上划下刹车的疾线。车门被打开,一个大胡子的意大利人一脸无辜地下了车,而此时的酒德麻衣正坐在车的驾驶位,她看上去苗条又细小。她在一瞬间潜入了这辆疾驶的汽车,然后停车、呼人一气呵成。 时速近百的汽车就这样被酒德麻衣生生拦下,车子停在了几个人的面前。酒德麻衣拔下钥匙,轻悠悠地走下了车。 “车门被我翘了,但应该不影响你们继续开。”酒德麻衣说。 恺撒拿出了一张卡,交到了那个无辜的大胡子手里。他用意大利说了几句话,路明非听不懂,恺撒说的是“这里面是二十万欧元,密码写在卡面上,借你的车用一天。” 接着,恺撒、诺诺还有路鸣泽就纷纷坐上了车,恺撒诺诺在后座,路鸣泽坐在副驾驶,路鸣泽悉心地为自己扣上了安全带。 “就差你了,路明非弟弟。”酒德麻衣把钥匙交到了路明非手里。 什么鬼什么鬼啊!这事情是不是进展得太快了啊!他感觉自己上一秒还在百花大教堂看戏,下一秒来了萨尔维缇诺酒店里斗地主,现在就已经要开着一辆抢劫来的车浪迹天涯了。 “要逃过别人的眼睛,最重要的是出其不意。”酒德麻衣说,“人可以预测一个正常人的行动,但人很难预测一个疯子的行动。” 所以我们这里就是疯子四人组?路明非看着车上的恺撒、诺诺还有嬉皮笑脸的路鸣泽。好吧,果然是疯子四人组,还差后备箱的一个芬格尔就齐全了。 计划是绝对保密的,帮手是隔壁巴黎租的,跳楼是十四层直接跳的,车是临时打劫来的,这还有谁能预测到你们的行动啊! 酒德麻衣一个轻肢捻腰把路明非撵上了驾驶座,他指着路明非的脚下:“路明非弟弟,左边那个是刹车,右边那个是油门。” 酒德麻衣为路明非关上门,她隔着玻璃对路明非说:“路明非弟弟,我听薯片那个妞说你们学校过几天会开一个叫作自由一日的活动,到时候学校会完全自由,完全开放。薯片邀请我一起去玩,她说她要亲眼看着你拿第一。” “不要让她失望啊,路明非弟弟。她可是赞助了你她的一个月零花钱。”酒德麻衣隔着窗户对路明非摇了摇手。 什么鬼啊……路明非完全不知道这个叫作“薯片”的妞是谁,他只听说过这个师姐很有钱。但有钱算啥啊,自己现在后座还坐着富可敌国的加图索家族的家主啊! “明非,开车。”后座的恺撒说。 路明非闻到恺撒呼出的气还有一股浓重的酒气,见鬼了,中式白酒果然醇厚浓香…… 难怪今天是他来当这个司机,一切早就注定好了呀。在那个诺诺开着法拉利带他开到高架的夜晚,在那个路鸣泽送他布加迪威龙他们逃离芝加哥的夜晚,还有那个他继承了学生会主席之后恺撒把停在诺顿公馆的布加迪威龙钥匙交到他手里的夜晚……一切的付出都有代价,这些个拿法拉利和布加迪威龙砸他脸上的男人和女人就是有一天要他当这么一个司机啊! 路明非踩下油门。车子在雨夜中划过一道靓丽的飞线,雨水溅起,车辆一路飞驰,稍晌之后,终于在某个冥照结界外的地方显现。而此时,酒德麻衣已经跳上了萨尔维缇诺酒店的楼尖。 滴嘟滴嘟,一个电话打破了长空中的宁静。 酒德麻衣接起了电话,电话那头响起熟悉的咔哧咔哧的咀嚼薯片的声音:“么西么西,长腿妞,事情办得怎么样了啊?” “很顺利。路明非已经带着那三个人离开了。” “一切都在计划之中?” “一切都在计划之中。加图索家族的人没那么聪明,有些东西已经超过了他们的权限。” “辛苦喽,长腿妞。这种程度的冥照对你来说也没有那么简单,要是换成亚纪妹妹可能要到医院里躺三天喽。谢谢长腿妞,等你回来我奖你一个巴黎香吻。” “帮我泡一缸热水。” 酒德麻衣挂断了电话。她在萨尔维缇诺酒店的楼顶坐了下来,此时的翡冷翠是冰冷的深夜,雨水打在她的脸上,浸入她的皮肤里。 冥照所消耗的精神力会随着范围的增加而指数型增长,酒德亚纪的冥照长期只会在限制在一米的圆内,而她刚才的冥照最大范围的直径可能达到了几千米。 路明非一行人就这样一瞬间从在萨尔维缇诺酒店“瞬移”到了几千米开外,他们从所有加图索家族人的监视中消失了。 “真是个傻子。”酒德麻衣自己一个人在楼顶上喃喃,不知道她想到了什么,不知道她是在说酒德亚纪,还是在说她自己。 第十七章 eva和芬格尔 汽车在翡冷翠的雨夜中疾驰,雨滴落在车窗上,雨刮器刮出闪烁的霓虹灯和水雾。路明非开着车在意大利的公路上狂奔,他的后座坐着恺撒·加图索和诺诺,他的副驾驶上是路鸣泽。 他的目标是意大利北方的阿尔卑斯山脉,在那里有一座加图索家族的尼伯龙根。恺撒为他指了目的地的详细地址。 “呼叫eva。”恺撒在车上呼叫了卡塞尔学院全球通讯的eva。 “恺撒师弟,待命已久。恺撒师弟,你得感谢一下我,eva现在几乎所有算力都用来支持你的行动了,现在连学院的知心姐姐专线都暂停了,有部分男同学已经开始在学校里喝酒买醉了。今年告白失败的男同学可不少。”eva那边毫无疑问是——芬格尔。芬格尔是eva的第一号开发者,他理论上能拥有的eva权限甚至超过希尔伯特·让·昂热 “告诉我那些人的动向。”恺撒说。 “早就帮你看着了。恺撒师弟。”芬格尔也难得的正经了起来,“恺撒师弟,根据eva的卫星监测,你的婚礼上那一帮加图索家族的小弟基本上是往四个方向在走。一个是萨尔维缇诺酒店,也就是你们所住的那座酒店;第二个是往南的西西里,那里有你们家族最大的费纳索庄园;第三是佛罗伦萨-佩雷托拉机场,虽然这一部分人目的可能不同,但他们现在都在登机的途中;第四个就是往北的阿尔卑斯山脉,意大利的边境。” “不过我得提醒你一下,你确定你们加图索家族的人都来了吗?他们有那么想看你和陈墨瞳师妹有情人终成眷属啊?”芬格尔说。 “那是弗罗斯特说的。他说他会召齐所有的人。他会让所有人知道我是加图索家族新的家主。” “弗罗斯特个老骗子可不能信呐,他还曾经在董事会上反对我当《龙与血统论》的老师呢,他说我课业不合格。” “如果家族里只有一个人我可以相信,那就是弗罗斯特。如果他也不能相信,那也就不用相信家族里的任何一个人。” “恺撒师弟,要我说,你这么不喜欢家族的那些人,要不雇我当你的顾问吧。我帮你把加图索家族的钱全卷走,然后我们两个人浪迹天涯。那么多钱够我们一辈子花了。” “今天的任务结束之后,我会考虑这件事的。”恺撒说。 “你那边怎么样?”恺撒接着问道。 “托你的福,空无一人。”芬格尔说,“虽然这里的安全警戒是瑞士银行地下保险库的plus plus级别,监视器和警报器多得像是水里的牛虻。但我的言灵是机芯,机芯的电流已经全部控制了这些警报设备,他们全部瘫痪了,现在是整个大门敞开的状态。” “等等!”路明非一下子懵了,他感觉自己又被漏掉了一些关键信息,他问道,“芬格尔师兄,你现在在哪?” “明非师弟,晚上好啊。”芬格尔还有空闲跟他打招呼,“我在利比亚的塔克拉玛干沙漠,这里有一个加图索家族的碳炔实验室,建在沙漠的地底下,这个地方是恺撒师弟告诉我的,但他今晚要去那个最重要的尼伯龙根,所以这里的任务就交给我了。” 难道芬格尔前几天网购了一大堆的防晒霜……路明非后知后觉。这一切的大局早就在很久以前就开始布局了啊,今天他在这里当司机就是这一切的重要一环。 “恺撒师弟,我觉得你那个弗罗斯特的叔父好像还真的没骗你,我提取了这个碳炔实验室的监控和人流数据,这里还真的一个人都没有。” 路明非想象得到芬格尔在那边指飞如箭的样子。芬格尔的言灵·机芯在这个世界上绝无仅有,他的前辈计算机之父冯·诺伊曼已经故去,现在他就是言灵·机芯的唯一拥有者。 芬格尔的声音突然急促了起来:“eva,帮我调查一下佛罗伦萨-佩雷托拉机场飞出来的航班,主要调查飞往利比亚的黎波里国际机场的机次。” eva的声音款款道来:“已调查到,佛罗伦萨-佩雷托拉机场飞往利比亚的黎波里国际机场的机次一天只有一班,为中午十二点。” “不,eva,你不仅需要调查民用航空,你还要调查军用航空和私人航空。加图索家族的人可不会简简单单地乘坐民用航空出行。” “好的,正在提取航空塔台的通讯数据。需要骇入意大利国际航空实时数据,你需要等待一点时间。” 说完“等待一点时间”之后,eva的声音突然停止了。在寂静的雨刮声中,谁都知道eva正在紧急调取意大利的航空数据。 “其实意大利航空塔台的通讯数据也不一定准确,芬格尔。”此时,恺撒说,“家族的人在特殊时期完全可以无视航空管制行动。” “但今天应该不是那种特殊时期,对吧?不管怎么说,这个数据一定是有用的。” 芬格尔说话的声音有些急促,那边传来翻找的声音,叮叮哐哐传到汽车内。 “芬格尔,你那边遇到了什么事?”诺诺敏锐地发现了不对劲,她问道。“还有人在那个实验室里?还是说……你遇到了什么很难缠的东西,比如说——死侍?” 路明非心里倒吸一口凉气,他终于也发现不对劲了。芬格尔往常跟他一样大条又神经,他还从来没听见他这么紧张的语气过。 此时,车里重新又响起eva的声音:“已经调查到意大利航空塔台的通讯数据,今天夜里没有任何人从佛罗伦萨-佩雷托拉机场去往利比亚的黎波里国际机场。或者,更确切地说,今天夜里没有任何人从佛罗伦萨去往利比亚。” “看来我的猜测是对的。”芬格尔的语气格外的严肃,他问道,“恺撒,你给我的这个碳炔实验室的地址,你是不是只在几年之前来过?” “在我十四岁的时候,也就是八年以前,那时候那个实验室守备很森严,我依靠帕西的‘无尘之地’掩护来到这座实验室,但也没能在实验室里通行很久。” “恺撒,这个实验室恐怕在很久以前就停运了。”芬格尔说,“这里的实验数据在几年之前就没有任何的更新了。所以,我虽然是挑了一个好时候来这里,但这里很久以前就空了,我其实什么时候来都可以。这里根本就没有人,你们家族的那些马仔也没有一个人往这里走。” “可是,芬格尔,你说那里的安全警戒装置还在运行。” “是。因为这里隐藏着你们加图索家族的秘密,那种不能被公开的秘密。你知道我看见了什么吗,恺撒?”芬格尔的语气一惊一乍。 车辆里沉默了半晌。 恺撒接话说:“什么?” “龙胎!”芬格尔的声音像是惊啸的小号,“无数死亡的龙胎!” 第十八章 失踪与交点 “死亡的龙胎?”恺撒皱起了眉头。 “是的,全都是刚孵化不久的龙胎,被泡在福尔马林的石英仪器里。就像是……卡塞尔学院冰窖里浸泡死侍的那些容器!” 恺撒说:“福尔马林是用来降低细胞活性的,人类还曾经利用相似的技术发明冬眠舱。学院里的死侍没有死,只不过是身体机能冻结,一旦容器破碎,福尔马林挥发,他们马上就会变回嗜血的怪物。芬格尔,你要小心,那些龙胎可能没有死!” “不,我确定他们已经死了……” 芬格尔的声音突然变得飘渺而空荡,他好像走入了一个巨大的空洞中,他最后说出的那几个字变得虚无缥缈,在他说完“已经死了”之后,巨大的空洞占据了eva的通讯线路。路明非驾驶的车内变得鸦雀无声。 “芬格尔!芬格尔!”恺撒紧急地呼叫着芬格尔。虽然芬格尔是卡塞尔学院的教授,虽然芬格尔的实力“深不可测”,但他在发现龙胎之后突然失去了联络,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没有声音。 没有任何声音出现在车辆内。芬格尔……失踪了。 “恺撒师兄,那个什么利比亚沙漠的什么碳实验室,去的只有芬格尔师兄一个人吗?”路明非问。 “是。芬格尔说,他一个人就够了,其他人去了只会把事情搞砸。”恺撒说。 其实,芬格尔的原话是:我才是那个你真正值得信任和托付的人,恺撒师弟。对了,恺撒师弟,既然我一个人就能替你摆平任务,任务完成之后执勤费全都给我就行了,我娶老婆就靠你这个钱了! “芬格尔师兄说的倒是很有道理喽,很多任务,一个人执行比一群人执行要方便多了。”路鸣泽笑嘻嘻的,“而且,芬格尔师兄搞不定的任务,学院里恐怕也没几个人可以搞定呀,楚子航师兄?昂热校长?掰着指头数也只有这几个。” “eva,呼叫昂热校长和诺玛教授。”恺撒说。 这个时候,他们能够紧急联络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昂热校长,另一个就是诺玛。如果芬格尔真的遇到了危险,他们需要立即请求学院提供支援。 “eva,请求呼叫昂热校长和诺玛教授。”恺撒又重复了一遍指令。因为在上一遍指令之后,车内依然寂静无声,只有雨刮器周期性的旋刮声。 “恺撒老大。”路明非突然咽了口口水,他支支吾吾地说,“可能不是芬格尔师兄失踪了,而是……我们失踪了。” “我们失踪……”恺撒看向窗外,他一下子愣住了。 雨刮器划过冷夜的雨水,此时,翡冷翠街道上闪烁的霓虹灯全都不见了,车辆在马路上疾驶,寂静的黑夜之中,出现了一辆马车,马车很快被他们远远地甩过身后。 是的,不是汽车,而是……马车。 那是两匹鬃马牵着的马车,它们相比于石油驱动的汽车就是件老得不能再老的老古董,但是——它们出现在了21世纪的翡冷翠。 车窗外的所有灯光都不见了,清冷的雨夜只有偶尔几个行人点着燃烧的火烛。汽车在路上疾驶,它比四周所有的行人和马车都快,在这里它快得简直就像是银河里穿行的火箭。 路明非突然大喊:“恺撒老大!我们当时在进入青铜城之前也特地用eva联系过学院,因为叶胜师兄和亚纪师姐告诉过我们,在青铜城内,所有通讯设施都会完全地失联,包括eva!” 所有通讯设施都会完全地失联,包括eva…… “尼伯龙根。” 恺撒也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他们跟芬格尔失去联系,不是因为芬格尔遇到了危险,不是因为eva出现了问题,而是因为他们进入了尼伯龙根!尼伯龙根强硬地切断了所有通讯。 他们没有来到阿尔卑斯山脉的脚下,甚至没有离开翡冷翠,但他们已经进入了尼伯龙根。 “明非,停车!” 路明非一个急刹。车子在雨夜中划过车痕停下,此时的四周寂静无声,没有城市夜生活该有的喧嚣,有的只有死水一样的沉寂。此时,一辆在马路中驾驶的马车超过了他们,溅起的雨滴在车身上留下一道污痕。 “我们来到了尼伯龙根。”恺撒说,“距离芬格尔的通讯中断大约过去了三分钟,明非,你的车速是多少?” “1……100。”路明非的脚还死死地踩在刹车上,他感觉自己的手心脚心都在冒汗。 “那就是五公里,我们离这座尼伯龙根的入口大概是五公里。” 回到尼伯龙根的入口就可以离开这座尼伯龙根,这他们已经试验过了,康斯坦丁就是用肉身之躯带他们回到了那扇青铜门,他们才得以离开那座崩塌的尼伯龙根! 但是,他们——要回头吗?回头就可以离开这座尼伯龙根,但是,他们要回头吗? “尼伯龙根是龙用精神力创造的领域。难道,意大利存在两只不同的龙种?”恺撒自言自语。 “不一定哦,恺撒师兄。”坐在副驾驶上的路鸣泽摇了摇头,“你在阿尔卑斯山脉进入的尼伯龙根,和这个尼伯龙根,也有可能是同一个。” “一个尼伯龙根可以存在两个不同的入口?” “不一定。书里面没有相关的记载。不过之前青铜城事件之后,我特地去找昂热校长取了一些经,他告诉了我一些没有被记载在历史和古籍里的故事。比如说,进入过尼伯龙根的人身上会有一个‘标记’,这个标记可能会带他重新返回尼伯龙根。” “‘标记’?” “是的,就像是尼伯龙根的主人跟你之间牵着一根隐形的线。尼伯龙根与现实世界有一个交点,但这个交点是可以变换的,尼伯龙根的主人有能力更改这个交点。而且,只要你和他之间拥有这根隐形的线,他就能感知到你的位置,然后,把你拉进来。” 路鸣泽说的好像是某种魔鬼的牵引……路明非不禁打了个寒战。 “所有进入过尼伯龙根的人都会有这个‘标记’?” “不确定。昂热校长也不确定。他之所以知道这个标记,也是梅涅克·卡塞尔告诉他的。” 咚咚咚。 此时,突然有人敲了敲车辆的车窗。 第十九章 美地奇和翡冷翠 那是一个小男孩,小男孩穿着穷酸简陋的灰色衣裳,他的眼睛干瘪,面部肌瘦,半条胳膊漏在破了个大洞的衣裳外面。 恺撒放下了车窗,他看着这个小男孩,小男孩的眼睛也是跟恺撒一样的湖蓝色。 “大人,要买份报纸吗?最新的报纸。”小男孩摇了摇手里的报纸,用意大利语说。 “来一份。”恺撒接过了小男孩手里的报纸,然后收上了车窗。他扫了几眼报纸上的新闻,那都是意大利语,路明非一个字也不认得。 不过他还是对恺撒的冷静感到有些震惊,毕竟这里可是在尼伯龙根……尼伯龙根大马路上出现了一个敲你车窗的小男孩,问题是,那个小男孩还是中世纪的小男孩…… “现在应该是1428年。”恺撒说。 “1428年?这么精准?这报纸上还标年月日了?”路明非甚至怀疑1428年究竟有没有报纸这种玩意。 “这份报纸上的第一个新闻是,乔凡尼·德·美第奇离世,历史上,乔凡尼·德·美第奇死于1428年。”恺撒合上了报纸,“乔凡尼·德·美第奇是佛罗伦萨公国的奠基人。美第奇家族统治了翡冷翠几百年,而乔凡尼就是这一切的奠基者。他是加图索家族的人,原名美地奇·加图索。古罗马衰落之后,加图索家族沉寂了很长的时间,而美地奇·加图索就是家族复兴的重要一环。他用家族的积蓄成为了翡冷翠的大银行家,之后再把家族的力量渗透到宗教和政治领域,他的儿子成为了佛罗伦萨的‘僭主’,僭主的意思就是你们中文常说的摄政王,美地奇家族世代子孙统治了翡冷翠几百年。” 正面是二十一世纪的佛罗伦萨,背面进了尼伯龙根就是十五世纪的翡冷翠,怎么,你们这条龙研究历史的啊?路明非坐在驾驶座上弱弱地吐槽。 “我之所以了解他是因为我学习过加图索家族的历史,他是加图索家族在人类社会崛起的关键的人,我不得不认识他,就像你们中国人不得不认识秦始皇和汉武帝。” 还有唐太宗宋太组,还有一代天骄成吉思汗!我们中国人热爱历史的基因都是刻在骨子里的,一首诗就背下来了。不像你们意大利人,什么克劳狄乌斯、奥古图斯、安敦尼雷内还有乔凡尼美第奇,再多来两个人的名字我就晕了,真的! “尼伯龙根停在了1428年。”恺撒看着窗外黑黢黢的景象。 “青铜与火之王的尼伯龙根停在了公元前。也就是几千年前!”路明非说,“看起来龙这种生物都很喜欢缅怀自己的盛世华诞,要死了躺在坟头了还要吹嘘自己当年的辉煌!” 门外的小男孩突然开始猛敲起车窗,他急皮燥脸的,敲车窗敲得脸憋得通红。 恺撒又一次放下了车窗。 “您还没有付钱,先生!报纸的钱!”小男孩气呼呼的。 “抱歉,我身上没有钱币。”恺撒摇了摇头,“我只有这个。” 恺撒掏出了一张银行卡:“密码写在卡的背面。” 那是另一张二十万欧元的银行卡,为了今晚计划的万无一失,恺撒准备了好几张银行卡。二十万只是恺撒的零花钱,这点钱家族里甚至不会有人来查他的帐。 “谢谢你,先生!愿主保佑你!”小男孩拿了卡,一蹦一跳走开了。 他拿走了二十一世纪的银行卡…… 一个中世纪的小男孩,拿走了二十一世纪的银行卡…… 在这个连atm机都没有发明的十五世纪的佛罗伦萨,他是要拿这个银行卡去干嘛?打扑克变魔术吗? 等等…… “尼伯龙根里为什么会有活人啊!我们在青铜城里见的都是死人!”路明非急赖赖的。 “不,那也是一个‘死人’。”恺撒摇摇头,“他是没有生命的气息的,我的镰鼬听不到他的心跳。” “对喽。”路鸣泽也应和道,“我的‘神瞳’也看不到他的生命的迹象,他连体温都没有。” “这条龙,在尼伯龙根里,创造了……一个死人?” “不是一个死人,而是一堆死人。”恺撒说,“我们见到的所有人都是死人,那些马车的马也都是‘死马’,这里全都是死物,是他把这座尼伯龙根维持在了当年的样子。” “在青铜城的尼伯龙根里我们见过啊,尼伯龙根的主人康斯坦丁修改了尼伯龙根!”路鸣泽说,“就像游戏设计师修改了游戏的环境场景!现在看起来,这个游戏设计师不仅可以修改游戏场景,还可以在游戏里增加npc。不过这些npc看起来不太智能,像是只有几行代码是专门给他的,他们都是单线程工作。比如刚才那个小男孩只会给人卖报纸,然后跟人收报纸的钱。至于他报纸卖给谁,买报纸的人给他的是什么钱,那都不在他的几行代码的处理范围之内。” 路鸣泽说的倒是很有道理。青铜城事件之后,他们拿死亡的参孙和胚胎爆裂的参宿给昂热校长做过很详细的汇报,汇报里他们没有隐瞒诺顿和康斯坦丁的故事……反正青铜门都已经不见了,也再也没有任何人能再进入那座尼伯龙根。当时昂热校长就和他们一起对尼伯龙根做过推测,尼伯龙根的确是龙族用精神力创造的“法外空间”,龙是尼伯龙根的主人,也是尼伯龙根的“设计者”。 所以康斯坦丁把那座青铜城维持了几千年,所以康斯坦丁把那座青铜城从三峡带到了布鲁克林,所以那座青铜城会像游戏里的塑造方块一样无目的地移动,那都是因为康斯坦丁是那座尼伯龙根的主人,他拥有尼伯龙根最大的修改权。 所以,在康斯坦丁死了之后,那座尼伯龙根会崩塌乃至湮灭,它是创造者,整座尼伯龙根系于他一身。 所以……他们眼前的这座城市,这座十五世纪的翡冷翠,也有一个它的主人。他的精神力把这座城市系在了几百年前的模样,现在他们闯入的是他的领域。 第二十章 风和血裔 路明非回头看了看。 五公里,往回开五公里,他们就能离开这座尼伯龙根。 没有人阻止他们,这座尼伯龙根不像其他尼伯龙根,这里没有青铜的尸体和漫山遍野的血茧,路上只有一些十五世纪的马车,它们在汽车面前就是慢吞吞的蜗牛,往回走那里畅通无阻。 但除了他之外没有人回头。恺撒没有,诺诺没有,路鸣泽也没有。他们从一开始计划回到那座尼伯龙根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所有的准备。 在订婚仪式上失踪,在囚禁室跟卢修斯探讨“人生哲理”,在世界树的尼伯龙根里厮杀,经过这些事情,诺诺和恺撒至少应该达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跑,是没用的,杀,才能杀出一片生路。 你不主动,你永远是别人眼里的羊羔崽子。 “这份报纸上还登了一则寻人启事。”恺撒突然说。 “寻人启事?”路明非很疑惑。 “是的,上面写着:找到我——尤拉诺斯。” “尤拉诺斯?” “这是北欧神话中天空之神的名字。” “怎么回事?天空之神也在翡冷翠有业务?那时候飞机还没发明出来吧。”路明非忍不住吐槽。 “如果这座尼伯龙根属于一只龙,你们觉得,它最有可能属于哪只龙王的血裔?” “天空……与风之王。”路明非不假思索地说出了那个答案。 “是的。有关于这个问题,还有一个佐证。”恺撒说,“加图索家族的血裔,除了某些人眼里的‘不纯净’的血统之外,所有人的言灵都是风属性的言灵。我的言灵是镰鼬,帕西的言灵是无尘之地,奥古图斯的言灵是风王之瞳。” “加图索家族的血裔,都是天空与风之王的血脉。”路明非说完这句话,自己都有些愣住了。 在《龙族血统论》中,所有的混血种都是黑王尼德霍格和四大君王的后裔。用一种很奇怪的话说,其实使用“君焰”的楚子航,他是青铜与火之王,也就是老唐和牛顿的子子孙孙中的一个……混血种在龙与人类的胚胎中诞生,混血种的寿命和人类一样是有限的,希尔伯特·让·昂热活了一百多年,但从来还没有混血种可以超越两百年这个极限,而龙,尤其是龙王,他们可以在胚胎中无限复生,没有七宗罪这样的精神力的武器的损毁,他们几乎是不朽的。 所以,根据《龙族血统论》的理论,那个上一秒还跟你称兄道弟的兄弟,比如说老唐,有可能就是你的祖先……虽然听起来很奇怪,但这就是事实。 那加图索家族的先祖,就是四大君王中的天空与风之王,恺撒的镰鼬就来自于天空与风之王。这座尼伯龙根,出现在意大利的翡冷翠,这里从美地奇家族开始世代都是加图索家的地盘。那么,这座翡冷翠的尼伯龙根极有可能就是——天空与风之王血裔的领地。 “他是在给我们一个提示。”恺撒说,“他完全不忌惮暴露自己的身份。” “是他把我们拉进来的,怎么会忌惮暴露自己的身份呢?”路鸣泽笑嘻嘻的,“他不是伪装成人类潜伏在卡塞尔学院的学生,他可是——龙啊!” 龙。 是的,他们要面对的,是一只龙。 恺撒突然打开了车门,此时的深夜有些寂寥。自从那个卖报纸的小男孩走了之后,再也没有人流走过他们的身边。 恺撒走下了车,诺诺也跟在他身后下了车,路鸣泽笑嘻嘻地解开了安全带,他的眼睛狐媚子一样看着路明非:“哥哥,你要是害怕的话,可以提前回去哦,记得回到卡塞尔学院之后,跟昂热校长汇报一下我们的坐标。” ……我回个鬼啊! 这句话还真是路明非的真心话。千锤百炼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我路明非还是当年那个路明非吗?青铜与火之王的尼伯龙根我去过,世界树的尼伯龙根我也去过,这个世界上还有我路明非不敢去的地方吗? 路明非也解下了安全带,他堂堂走下了车,站在恺撒和诺诺的身边。 清冷的雨夜透着深凉,雨滴落在几个人的身上。不知道这雨水是真的雨水,还是尼伯龙根创造出来的幻象。 “两个s级和两个a级,即便学院知道这里藏的是天空与风之王,派出来的也是我们这个最强阵容。”路鸣泽在一旁笑嘻嘻地说。 真的还差一个楚子航师兄就齐全了……路明非不知道怎么的又想起了那个拿着村雨和暴怒走回烛龙之焰中的杀胚师兄。那个杀胚师兄永远像一座冰山一样站在你的前面,天塌下来他会帮你顶着,如果他顶不住了,他也会拱成一座桥挡在你的头上。他会保护你到最后一刻。 “茫茫翡冷翠,从哪里开始找起?”路鸣泽在一旁自言自语。 “那里。”恺撒指着远处的一座教堂。那座教堂里点着星星点点的烛光,有教徒正在教堂里诵音祷告。 “等等……这地方怎么这么眼熟?”路明非说。 “那是圣母百花大教堂,意大利佛罗伦萨的地标。”恺撒说,“也就是我们刚才婚礼所在的地方。” “圣母百花大教堂……这条龙拿尼伯龙根和现实一比一复刻啊!他是多喜欢这座城市啊!上辈子是佛罗伦萨市长啊!”路明非忍不住吐槽。 “不,可能对于这条龙来说,这里才是现实,外面才是幻境呢?”路鸣泽说,“这里就是1428年的佛罗伦萨,外面那座佛罗伦萨才是这个佛罗伦萨的一比一复刻。” “这里的圣母百花大教堂和我们刚才所在的圣母百花大教堂有些不同。”恺撒说,“1428年,圣母百花大教堂还没有竣工,它的穹顶是空的。” 对!路明非想起来了,在刚才的教堂里,穹顶上有一副巨大的《最后的审判》的绘画,而现在的这座教堂,它的穹顶还是空篓,只有一些还在堆砌的石砖。 “1428年,乔凡尼·德·美第奇离世,同一年,圣母百花大教堂开始设计建造穹顶。”恺撒想了想,随后说道,“这可能是他留给我们的一个线索——为什么他会把这座尼伯龙根,暂停在1428年。” 第二十一章 教堂和主教 圣母百花大教堂内。 空篓的穹顶洒下银辉的月光,月光铺在棺木之上。那是一副中世纪的象牙浮雕棺木,象牙的盈洁在月光下闪着清辉。 红烛高台立在棺木的两侧,修女们手捧着圣经,宽大的修女袍让她们全都蒙上了一种仁爱。 “天上诸圣,请来。”十字架下的主教用意大利语说道。 “天上诸圣,请来。”修女们复诵着经文。 “愿天上的众天使来迎接你。愿天使领你进入天国乐园,愿殉道者欢迎你,并引你进入圣城耶路撒冷。为我打开大门,当我进入时,我要歌颂上主。”恺撒在一旁为路明非三人翻译着主教的诵文。 这里的人,就像路鸣泽所说,全都是游戏中的npc。他们扮演着游戏中分配给他们的角色,他们嘴中的台词就是永恒的谶语。他们按照着剧本在表演,恺撒、诺诺、路明非和路鸣泽莫名闯入了他们的世界,甚至就站在他们的身边,但他们毫无察觉,他们只知道为棺木中的人诵念经文。 “乔凡尼·德·美第奇,愿你入天国乐园。”主教说完了最后一句词,众人为棺木中的人默哀念悼。 “看起来,故事从乔凡尼·德·美第奇的死亡开始。”恺撒说,“这只龙跟他有什么恩怨,才会把剧本的第一幕放在他的葬礼。” “说不定是龙杀死他的呢?龙杀死了他的第一个敌人,接下来就是第二个,第三个……第一百个!”路鸣泽直接上去掀开了棺木,嘭的一声响,棺木里出现了一个戴着白色高帽的老人。 “看上去气色还不错!”路鸣泽的眼睛甚至亮起了黄金色。 路鸣泽在用“神瞳”剖析这座尸体。在众目睽睽之下,路鸣泽掀开了棺材板,在用黄金瞳放大百千倍剖析这具尸体。但十字架之前的主教却依然面露悲色,他走到棺木前,为死者洒上圣水,那是仪式中的最后一项,预示着将亡者交托给天主。 “这水还有点甜咧。”路鸣泽吧唧着嘴,刚才主教洒下的圣水有一些洒到了他的脸上。 祷告结束了,修女和主教离开了教堂,圣母百花大教堂未建成的穹顶之下,只有红烛依然燃烧成高花。 “一场葬礼。是一切的开端。”恺撒皱着眉。 “诺诺,你的侧写有观察到什么吗?”恺撒转头看向一旁的诺诺。 “没有。这里的东西没什么痕迹,像是新的。” “新的?” “就是没有任何痕迹,一般风洞里也是这样子。” “这里简直就像是,特地为我们营造的秘境。”恺撒又转向路鸣泽说,“鸣泽,你的‘神瞳’有观察到什么吗?” “死人能观察到什么?”路鸣泽撇撇嘴,“还是死人中的死人。” 这座尼伯龙根是死人的国度,这里出现的所有人都是死人,而这个乔凡尼·德·美第奇是死人中的死人……真是越听越像是一则地狱笑话。 “戏剧的第一幕表演,可能主角都还没有登场呢。”路鸣泽抬起头,他看着那座没有建成的穹顶。 突然,一瞬间,阳光切破云雾,冰冷的雨夜一瞬间消失不见,尼伯龙根里,天亮了。 “看起来戏剧演到了第二幕。”路鸣泽在阳光下笑得憨甜。 教堂底下的棺木和红烛此时都不见了,但有一个人还在——那个十字架之下的主教。 “教皇。”此时,恺撒的目光也聚焦于他。 教皇?路明非这个时候才意识到他穿了一身红袍,戴着三层冠冕,这意味着他不是普通的主教,而是——教皇! 教皇亲自为这个乔凡尼·德·美第奇举行葬礼。而在日夜变换之后的第二天,教皇依旧在这里,依旧在圣母百花大教堂未建成的穹顶之下,第二幕要表演的是什么? “今日我们要选出美第奇家族的继承人,并由他继承美第奇银行的所有财产。”恺撒依旧翻译着这位教皇大人说出的意大利语。 “分家产?”路明非听到这话有些懵了。这剧情进展得是不是太快了,如果放在电视剧里,路明非简直要怀疑是他的孩子为了独占家产把老子给噶了。 “这位教皇他的原身其实是一位海盗。”此时,恺撒说,“这个人在加图索家族的历史中很出名。那时候是航路开辟的时候,他依靠当海盗积累了一些势力,然后依靠这些当上了主教。他的出身很不光彩,因此在教会里也不太受欢迎。” “这种人还能当上教皇?” “当教皇依靠的不是信仰,而是金钱和势力。就像当总统依靠的也是这些。为什么加图索家族在政界的影响力甚至比在混血种中的影响力还大,因为这些东西盘根错杂,延续了几百年。现在的世界秩序是二战的延续,而加图索家族是二战的受益人。” 恺撒讲起政治来简直就像是一个贵族精英,虽然他也的确是一个贵族精英……不过路明非对恺撒叛逆和中二的那一面看多了,看到这一面的时候还觉得有点新奇。 “美第奇家族为他当上教皇出了力。乔凡尼·德·美第奇在佛罗伦萨经营银行,虽然被人称为是‘放高利贷的恶魔’,但恶魔很有钱,恶魔拿这笔钱为海盗赢得了教皇的选举,从此教皇和美地奇深度绑定。信仰代表着随众,随众代表着权力,权力代表着金钱,美地奇家族的前期资金在后期以不可估计的无数倍资产返还给了家族。” “power and money are couples!”路鸣泽不知道开始发什么神经,念了一句不知道从谁的逆反时期的qq空间里抄下来的英文诗句,他还补上了自己的翻译,“权力和金钱天生一对!” “是的,权力和金钱天生一对。这个道理,他们在我小时候就一直说。”恺撒说,“毕竟这是家族生存的基础。” 路明非看着高大如北欧骑士的恺撒,他到这个时候突然理解了恺撒作为一个顶级富二代的形象了。他以前可能是看那种偶像剧看傻了,以为富二代都是那种为了爱情可以在雨里等女生三个钟头的冤种,但恺撒从小学习的是“权力和金钱天生一对”,这才是家族对继承者的培养态度,虽然他看上去有点傲娇和中二,但那是他自己打开了锁,在锁里面,他就是家族需要的那个恺撒。 第二十二章 选举和镰鼬 教皇摇了摇手边的铜铃,那是他在示意全场肃静。 此时圣母百花大教堂的穹顶之下,已经密密麻麻站满了人,他们全都是蓝瞳的意大利人,留着到肩的卷发。 他们和恺撒很像。蓝瞳金发。 “请你们投出你们手中的一票,你们将决定谁是美第奇家族的继承人。”教皇说。 路明非看着人潮涌动的金发魔男们在教堂下游动,他们一个个虎视眈眈又小心翼翼,眼神像是要把对方生吞活剥了,又极小心地保护着自己,他们在纸条上写下自己归属的那个名字,攥成一团扔在了教皇面前的铁盘里。 “他们是在搞班级选举呐!”路明非实在是受不了了,“选个班长也比他们来得正式啊!” “形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恺撒说,“这一幕也被记载在加图索家族的历史中。看起来,这段历史也并不简单。” 你们加图索家族是有皇位要继承啊?就一个银行家换届也有专门的史官描笔摹书?路明非感觉这些金发蓝瞳的人脑子里都有种偏执症,他们都觉得自己是治理世界的精英。 教皇再一次摇响了手边的铜铃,那是他在示意全场肃静。 他已经收纳了所有的纸团,那是下面这些美地奇家族的人的投名状,投名状上写着他们家族下一任的“皇帝”。在历史中,无数的人扮演这样的角色,历史中无数次证明,人类这个群体,就是需要一个领袖。 混血种也一样。 路明非跟周围的那些金发魔男一样,踮着脚尖看着十字架下的教皇,教皇年迈的身躯沉下去,他从铁盘里抽出了一个纸团,他把纸团攥在手里,颤颤巍巍地摊开。最后,他把纸团举起,左右呈视,他把结果公开给了教堂下的所有人。 “科西莫·德·美地奇。”教皇宣布了这个名字。 “怎么你们加图索家族选继承人居然还是抽签的啊!”路明非感觉这槽已经吐无可吐,“装模作样叫来这么多人,装模作样让每个人都投票,最后居然还不是不记名计票,而是直接抽签啊!这跟开赌场摇骰子有什么区别啊!”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这是你们中国的说法。”恺撒说,“在欧洲,教皇是上帝之命,他的手自然也是上帝的手,这叫作‘神给你的机会’。最终决定权力的不是人,而是‘神’。” “封建余毒害人不浅。”路明非吐槽,“我大清自有国情在此,我大清也应该抓阄选皇帝。” 此时,恺撒忽然沉吟道:“我知道他想告诉我们什么了。” “什么?” “他想告诉我们,这次的选举有问题。如果这可以称得上一次选举的话。”恺撒说。 “哪里有问题?” “有一只镰鼬,飞在那张被掀开的纸团身边。” “一只……镰鼬?” “是的,我不确定他是否是为了故意还原历史,但我感知到了那只镰鼬。”恺撒看向了路明非,“明非,你应该也能感知到这只镰鼬。” 路明非也施放了镰鼬,的确,有一只镰鼬,如同翩翩蝴蝶,就停在那被摊开的纸团之上。 “这镰鼬还能有这种作用……我早就说这种抽签不靠谱了啦!苗苗小学三年二班选班长也比他们要正式啊!” “但是感知镰鼬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一只镰鼬在空气中甚至吹动不起一片树叶。我和明非训练了四个月,才可以感知互相的镰鼬,这还是因为明非的言灵是可以复制言灵的‘蜃景’。” “但这至少可以证明一件事情。那就是,这个教皇,还有这个写纸团的人,都是混血种。”路鸣泽说。 “刚才在棺木里的乔凡尼·德·美第奇和继任的科西莫·德·美地奇都是混血种,乔凡尼·德·美第奇原名就是美地奇·加图索,他们都是加图索家族的后裔。”恺撒说,“但对于这位海盗出身的教皇,家族历史中没有这方面的记载。不过,如果他也是一位混血种,很多事情就好解释得多了。他是如何从海上致富,如何当上主教,如何认识美地奇家族……这都是因为他是一个混血种。” 教皇再一次摇了摇手边的铜铃,他已经用蜡烛烧光了所有的纸团。教堂中的气氛已经变得剑拔弩张,看起来投票的人明显分为两派,一派归属于夺得继承之位的科西莫·德·美地奇,而另一派明显就是他的死对头。 “那是他的弟弟洛伦佐·德·美第奇。”恺撒说,“他与他的哥哥争夺这一次继承人之位。” ……好嘛,这么多外国人我已经听晕了!路明非默默吐槽。况且,他们都长的一个样,就像恺撒剪了碎分小短发站在帕西身边,路明非恐怕也分不清这恺撒和帕西谁是谁。外国人就是拥有这种神奇的特质。 “哥哥与弟弟,听起来是个常见的组合哦。”路鸣泽在一旁托着脸,“就像李世民和李建成,曹丕和曹植,诺顿和康斯坦丁,路明非和路鸣泽。” ……行了行了,凑不到例子就别凑了,按你这么凑我还能凑一箩筐呢,就像苏轼和苏辙,班超和班固,福尔康和福尔泰…… 一个身影擦过路明非的身边,那就是这次选举的大赢家——科西莫·德·美地奇,他在众人的簇拥之下,离开了这座圣母百花大教堂。而另伙人之中的那个眼睛里带着火和刺的男人,想必就是洛伦佐·德·美第奇。 兄弟二人先后离开了教堂。教堂重新重新归于寂静,只剩下十字架之下的教皇,他穿着红袍,戴着冠冕,他手捧着一本圣经,口中诵念着经文。他看上去就像是那种德高望重的老人,但他在刚刚用一种普通人根本察觉不到的作弊形式为一个混血种赢得了权力。 甚至,他本身也是靠某种不光彩的手段才夺得他的教皇的位置。 权利和金钱天生一对。 道貌的岸然和冠冕的堂皇也是天生一对。 他右手夹起《圣经》,脸上是慈仁和宽容,他走出了圣母百花大教堂未建的穹顶漏下来的光中,一瞬间,光明熄灭,教堂重回了黑夜。 第二十三章 教皇和海盗 “看起来第二幕已经结束喽,如果第一幕叫作葬礼,第二幕应该叫作什么?” “交易。”恺撒为这一幕命了名,“看起来,这几个人就是这次话剧的主角。哥哥科西莫,弟弟洛伦佐,以及教皇,他们本身就是15世纪佛罗伦萨的漩涡中心,在这座尼伯龙根中他们也是主角。” 教堂入了夜,月光的清辉再一次撒在教堂的中间。此时,时间变得夜水一样凉薄,这座未修建完全的教堂之中,没有人再进来。 “看起来,这里不是第三幕的主场。”恺撒说,“但那三个人应该还是这一幕的主角。” “兵分三路!”路鸣泽提议,“恺撒师兄你去调查科西莫,师姐你去调查洛伦佐,哥哥你去调查教皇。” “那你去干嘛啊!”路明非觉得这很不公平。 “总有一个人需要守家的,不然人族小兵来偷家怎么办?”路鸣泽嘟起嘴,“而且,一看这座教堂就是这座尼伯龙根的核心,就像那座青铜城的核心是青铜神殿一样。我留在这里,说不定还能发现什么线索呢?” 于是,一刻钟之后,路明非走入了清冷的黑夜里。 他跟踪着那个教皇——说是跟踪,其实教皇根本看不见他,他就大摇大摆地走在他的身边。教皇卸下了他代表权威的三层冠冕,他手捧着经书,看上去和蔼而亲切。但从外貌,你看不出他是教皇,也看不出他刚刚与一位叫作科西莫·德·美地奇的人完成了一场阴暗的交易。 他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普通的传教士,在夜里,他也怀揣着炙热的传教思想。他走在路上,忽然便停了下来,他的眼光看向了路边的一个小男孩,这个小男孩面黄肌瘦,他的衣服一直露到肩口,袖口上剪下来的布料被他缠在腰下遮盖隐私部位,他看上去像是几天没吃没喝了,他的嘴唇干裂,几乎整个人要砸在地上,他的面前放着一个破碗。 他是一个乞丐。 教皇往破碗里放了几个钱币。路明非突然觉得他有些慈眉善目了起来,他甚至直接坐在小男孩的身前,闭上眼为他诵念起经文。 应该是经文……吧,路明非听不懂意大利语,只听见教皇的吐字像是经咒。这一刻路明非对这教皇多了些好感,看起来,即便是恺撒口中的“海盗”,即便是依靠不正当的交易当上了教皇,他至少还有传教士的一种善念。 念完了经咒。教皇又从口袋里掏出了几个钱币,他口中说着一些路明非完全听不懂的意大利语,然后向男孩伸出了手。 他可能是在向男孩发出某种邀请,路明非听说过,中世纪时的传教徒会向贫穷的孩子传教,孩子从小入教学习教义,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脱离贫困。 男孩伸出了他干瘪的手。好几天不吃不喝已经让他有些精神恍惚,他一下子靠倒在教皇的怀里。 他没有水,没有食物,十五世纪不是二十一世纪,十五世纪的佛罗伦萨还有不知道多少这样的小孩。路明非他们最开始见的那个卖报纸的小男孩,也不比眼前这个乞丐好多少。 教皇将自己身后的红袍披在了男孩的身上。在中世纪,红袍代表着权威和地位,他们在宗教中有一个统一的称呼叫作“红衣主教”,红袍就是他们身份的象征,是上帝赐予他们的红色权柄。 但这件红袍像是母亲的襁褓一样紧紧地裹住了男孩,教皇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忌讳,可能是因为他的前身是一个“海盗”。 路明非现在倒是越看这个教皇越觉得人模狗样了起来。就这么几个动作,路明非居然真的从这个教皇眼里看出了一些上帝口中的“仁爱”和“宽恕”。 教皇抱起了襁褓中的男孩。这个男孩太瘦弱了,他干枯如柴,在这么一个年迈的教皇手里都显得像是一只宠物。 他把这只可怜的宠物带回了家中。 那不知是教皇的家还是某些银行家用来收买他给他提供的居所,金色的壁画挂满墙壁,象牙的塑像摆满桌头,纹饰精致的波斯地毯铺在石砖之上。这个房间看上去就像是一所宫殿。 路明非眼神再拙,也能看出这是满一屋子的财富。在二十一世纪,黄金都是硬通货,更不用说是在中世纪;而那些象牙的塑像……象牙是大航路开辟之后猎人心中的钻石,这一屋子的黄金和象牙恐怕顶得上半个佛罗伦萨。 路明非这下相信了这个教皇真的是海盗出身,也真的相信了他跟美地奇家族的交易。宗教依靠的是信仰,但宗教远远不止信仰。 教皇为襁褓中干枯的男孩喂了水,又给他拿来了面包。他的眼神中永远充满了慈爱,他在那里叽里咕噜念着意大利语,路明非一句都没能听懂。 他只觉得路鸣泽这个“兵分三路”的计划完全是个烂得不能再烂的计划,他跟诺诺都是中国人,卡塞尔学院又不要求学生学习意大利语,他们跟踪这些人几百年前的意大利人完全就是抓瞎,如果eva在他们身边还可以充当一个智能翻译,但现在他们是在尼伯龙根中,他们之中只有一个恺撒听得懂意大利语! 路明非开始坐在地上,百无聊赖地扒起波斯地毯的毛。他记得小时候有一次去一个家具店,路鸣泽在一个个雪白的床铺上蹦蹦跳跳,他就在那里拔毛。他觉得路鸣泽很幼稚,那个时候他才八九岁,他就觉得路鸣泽很幼稚…… 路明非脑袋一下子宕机了,他本来胡思乱想只是因为他很无聊。但现在,他不会觉得无聊了,一股可怕的寒意浸透他的全身,他全身汗毛耸立,他的身上像是长出了无数的小疙瘩。 因为他看到,他面前的这个教皇,或者说这个海盗,他抽走了自己的那件红袍,然后…… 其实男孩只有一件衣服,他下半身的遮蔽物完全就是衣服撕下来的一块布料,他靠这么一块布料给自己盖了一下,然后一个人在街边乞讨,那块布料让他看上去不至于赤身裸体。 但是现在他又完全赤条条了,在这个教皇和海盗的面前。 教皇和海盗欣赏着他眼前的这副胴体,为什么路明非说他是“欣赏”……因为他的眼神完全是欣喜若狂的狂热! 他直接…… 第二十四章 血爪和死亡 路明非像一幅冰雕一样冻在原地,此时此刻,那些什么黄金壁画、象牙雕像、波斯地毯全都在他眼前消失了一样,他的脑海被教皇伸出来的舌头占满了,他感觉有一种粘腻的拉丝在舔舐他的嘴唇。他几乎恶心得干呕。 路明非下意识地用出了吸血镰。但吸血镰用出去也是徒劳无功,它根本改变不了他面前发生的事情。这是几百年前中世纪翡冷翠发生的影像,尼伯龙根不过是在还原它,他根本什么都改变不了。 他就这么看着教皇的胡须扎在小男孩的脸上。男孩浑身赤裸,玉体胴白。教皇喘息着,脱下自己的衣物,路明非注意到他身后全是伤疤和皱纹。他真的是一个海盗,普通的传教士根本不会有这么多伤痕。 路明非感觉自己的内心翻江倒海,他感觉他要把晚饭的凉拌海带丝都吐出来了。他不是没有听说过新闻里那些变态娈童的天主教徒,但那种东西他天然地以为跟他一个根正苗红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没啥关系。但万万没想到,有一天,在远渡重洋的意大利,在几百年前的意大利佛罗伦萨,他真真正正地见到了那种变态邪教徒。 路明非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如果他面前是真人,他相信自己的吸血镰一定已经一刀斩断这个教皇的关键部位,但他知道他面前这一幕在几百年前就发生过了,他无论做什么都改变不了几百年前的故事。路明非只能蒙住自己的眼睛,让这些几百年前的事情从自己眼睛里清扫出去。 此时,房间里传来一声唳啸,路明非睁开眼,他只看见一根细长的血爪刺穿了教皇的下体。 那只利爪穿过教皇的下体,直接从教皇的尾骨刺出,鲜血喷溅,满地都是。壁画上人的嘴角涎了血,象牙雕像上人的血脓满疮。 教皇被一脚踢开,他像具死去的腐虫,那根血爪在空中闪过一道飞疾迅影,血爪直接穿过了他的喉咙,他的嘴边开始冒出大量的血沫。 他死了。死得不能再死了。 路明非这个时候看到,血爪就长在男孩的脚尖,他的指甲在一瞬间变成了杀人的刀刃,现在,那血爪又变小缩了回去,男孩从床上站起,他此时赤身裸体,血色像是斑点沾在他纯洁的胴体之上。 他呲呲而笑,笑得鬼魅而妖艳。他舔了舔嘴边的血迹,似乎是不满足,他又把伸起手,把手上的血全都吮吸入嘴中。 路明非……他看呆了。他感觉剧情的发展已经从18+变成了80+,这个男孩……他根本不是猎物,他是猎人! 巨大的震动声在房间里响起,这个房间里所有东西都开始摇晃,就像是一场小型的地震波发生在这里的脚下。男孩抬头望天,他的眼睛血色张狂,他此时看上去就像是血腥的戮神。 他轻打了一个响指,一瞬间,所有的壁画和塑像都碎裂成块,壁画碎成黄金,塑像碎成白玉。房间里落满了世界上最名贵的黄金色和纯白色,再一个响指,所有的黄金和白玉都碎成了残渣。 这是价值半个弗罗伦萨的财富,却在一瞬间——灰飞烟灭。 男孩推开门去。以前,这里是翡冷翠教皇的秘密住所,也是闻名遐迩的海盗的秘密财富地,但在今天之后,这里就是一片废墟。 小男孩随性地踢踏着脚,再一个响指,整座房间轰然碎裂,这房间也在一瞬间,灰飞烟灭。 一切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 —————— “要不是这里是尼伯龙根,我以为我也会被他,pia一下,碎了。”路明非描述得绘声绘色。 此时,四人又重新聚集在百花大教堂之下,清冷的月色照着闯入尼伯龙根的四个人影。 “他不是人。”路鸣泽下了判断。 “废话,他要是人,我们现在就是在痛诉宗教余孽了!”路明非说,“他伸出的那只爪子是——龙爪,我很确定,我在青铜城中见过龙爪。” “金刚狼?”路鸣泽问道。 “鸣泽,你说的是,在混血种的身躯安装了龙爪作为武器?”恺撒问道。恺撒知道路鸣泽说的是那部叫作《x战警》的电影,在电影里,金刚狼的身躯是不死的,会不断重生组织细胞愈合,因此有不法人士在他的身体里安装了艾德曼金属作为杀人的武器。 “是啊,混血种或许也可以使用龙爪,比如说——青铜御座。言灵·青铜御座能让混血种的身体短暂地获得龙一样的力量,那他自然也可以承受体内的一只龙爪。” “或者说,言灵学里有没有可以让混血种某部分躯体返人还龙的言灵。人还有返祖现象呢,混血种有没有?”路鸣泽继续说。 “没有听说过。至少诺玛教授的言灵课上没有提到过这种言灵。” 不对不对!路明非使劲地摇头。 “不,我说的意思是,他明显不是人,他是——一只龙啊!”路明非的确就是这么想的,都进了尼伯龙根了,还有什么不敢幻想的。 “尤拉诺斯。”路明非直接说。 “找到我——尤拉诺斯。”恺撒回忆着报纸上的那段话,“尤拉诺斯是北欧神话中的神王,象征希望与未来,并代表天空。青铜与火之王的王座上的双生子是诺顿和康斯坦丁,这两个名字在北欧神话中代表着火焰与创生之神。尤拉诺斯指的可能是……” “天空与风之王。”路明非说,“或者至少也是天空与风之王的次代种。”路明非觉得依葫芦画瓢就是这么一个结果。那座青铜城的尼伯龙根,它就属于青铜与火之王的康斯坦丁。在康斯坦丁死之后,尼伯龙根也随之湮灭。 “可是,答案会有这么简单吗?”路鸣泽眨巴着眼睛,“我们可不要忘了一件事,那份报纸是‘他’递上来的,是‘他’一直指引着我们,我们能够看见的东西都是他想让我们看见的。‘他’才是这座尼伯龙根的主人。” “侧写在这里看不到任何东西。”此时,诺诺说,“但我在青铜城的时候还可以看到龙茧孵化之后的痕迹,这说明,这里的一切都是新的,可不要被骗。” “我们先分享一下各自的情报。”诺诺说。 第二十五章 李世民和李建成 “我的情报就是——没有情报。”路鸣泽先说,“这座教堂在晚上闭馆了,我晒了一晚上的月光浴,我还发现教堂里留了一本希伯来文的《圣经》,我发现希伯来文很有趣,歪歪扭扭就像小蝌蚪一样,我一个字看不懂也看了几个时辰。” ……真是劳烦您在尼伯龙根里也能莺歌燕舞了! “我一路跟着科西莫·德·美地奇,也就是教堂中教皇选中的那个继承人。”恺撒说道,“在他回到庄园之后,我听到了他的计划。毕竟这是几百年前发生的事情,他们说的话对于几百年后的我们来说,就是公开的明牌。” “什么计划?” “谋杀父亲。” “谋杀父亲?”路明非一愣,“就是那个躺尸的乔凡尼·德·美第奇?” “是的,在加图索家族的族志中,明确写着乔凡尼·德·美第奇育有两子,也就是科西莫和洛伦佐。乔凡尼死于1428年,其子科西莫继任,是为佛罗伦萨的僭主。” “恺撒老大,你的意思是说,是科西莫杀死了他的父亲,也就是那个躺在棺材里的乔凡尼?”路明非感觉自己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大新闻。但他又仔细想了想,青铜与火之王早就告诉过他了,弑父弑兄,在历史的王朝更迭中是再常见不过的事。 “是的,他联合教皇,也就是你刚才所见的那个海盗,谋杀了他的父亲乔凡尼。乔凡尼死后,他再用镰鼬赢得了家族的选举,顺理成章成为家族的继承人,他统治了佛罗伦萨几十年。他所积累的财富是加图索家族能够发展成为秘党领袖的关键。” “敢叫日月换新天,敢叫老爹去见天。”路鸣泽在一旁念起了打油诗。 “恺撒。”诺诺神情有些不对劲,“在你们家族的历史中,科西莫统治了佛罗伦萨几十年?” “没错。他从一个银行家做到了佛罗伦萨的僭主。在十五世纪,宗教就是民众的信仰,整个佛罗伦萨甚至整个欧洲都是天主教的教徒,统领着民众生活的是教皇,而不是国王。科西莫利用金钱扶持了海盗出身的教皇,又利用教皇的权威继承了乔凡尼的银行,美地奇家族的后代还出过不少教皇,现在看来,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阴谋家,他是政治斗争的胜利者,他掌握了权力的玩法,至少他掌握了十五世纪的权力的玩法。” “其实,乔凡尼·德·美第奇的血脉就是我的这一系血脉,真要算起来,他是我的祖辈。在十八世纪,政教一体的体系已经难以维系,那时候法国已经开始爆发工业革命,家族里的人不想重蹈古罗马的覆辙,于是从翡冷翠撤离,将有生力量撤回到秘党和加图索家族,然后开启战争投资,才最终形成加图索家族今天的这个格局。”恺撒又补充说道。 “恺撒,在你们家族的历史上,科西莫的继承人是谁?”诺诺问说。 “嗯……”恺撒愣了一下,显然他也察觉了一些不对劲,他回答说,“是洛伦佐。” “是吗?我怎么感觉他们兄弟俩关系不太好啊?”路明非小声逼逼,“我还以为是李世民要杀他哥哥李建成呢。” “李世民肯定要杀他哥哥李建成,只不过他要等待时机,他要等到那天的玄武门。”诺诺说,“李世民要在玄武门埋好伏兵。” “什么意思?”恺撒问道。 “洛伦佐在计划杀他的哥哥科西莫,夺取他手里的翡冷翠银行。” “啥?你们加图索家族又要自相残杀了?”路明非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个‘又’,他只不过感觉这个剧情他已经看过很多遍了。 诺诺看着路明非,她的眼里冒着某种狡猾的泡泡:“路明非,这个世界上像你们兄弟俩这么相亲相爱的家庭可是很少的。连家里拆个迁,家里兄弟也要为了那几个钱吵得死生不复往来呢。以前电视里有很多调解类节目,我小时候很爱看,那些当哥的都是恨不得把弟弟生吞活剥的。” 路鸣泽突然抱紧了路明非:“要是家里拆迁,我会把所有的钱都给哥哥,只要哥哥在他的房子里留给我一个小房间就可以了。” 去去去,路明非狠狠扒开了路鸣泽的手,他感觉路鸣泽整个人黏糊糊的。是的,就是黏糊糊的,从他从诺顿公馆跑路那天开始就黏糊糊的,像坨浆糊。 “仇恨的源头是利益分配不均。”诺诺说,“所以,你们俩相亲相爱的本质是你们没有可分配的利益,也就是说,是因为你们家没拆迁。那些电视节目里,家里没拆迁之前,兄弟俩都想不到自己能吵成泼妇骂街。” 路明非看着一脸无辜的路鸣泽,路鸣泽像是一只卖萌求宠的小猫。他是想不到自己能因为什么跟路鸣泽吵成麻花,可能只有一种可能吧——路鸣泽是龙族安插在他身边的奸细,那我路明非一定跟这些皇军分子势不两立! “回来回来。”路明非感觉话题扯远了,“师姐,李世民为什么要杀他哥哥李建成?他要给他爹报仇?” “在李世民眼里,他哥的死要比他爹的死重要得多。”诺诺说,“他爹是皇帝,他哥是太子,他的名号只是个秦王。太子死了,秦王李世民才可以继承皇位;皇帝死了,登基的还是太子李建成。” “我明白了,就是说,虽然他爹的死跟他无关,但他也不怎么在乎已经躺在棺材里的那个乔凡尼,他只想让他哥,也就是那个在选举的时候作弊的那个科西莫也躺到棺材板板里去。” “对了。而且他师出有名,他已经调查到了一些他父亲的死因。他现在正在秘密募集杀手,他的庄园里聚集了一波佣兵和刺客。” “在中世纪,杀手这个职业很常见。尤其是在政界。”此时,恺撒说。 “不,杀手这个职业,在任何时期任何地方都很常见!”路明非嚷嚷。君不见,在二十世纪,人类的载人飞船都能登月的年代,阿美利坚还有总统能被一枪扫头。 “所以,我们接下来能看到的第四幕,极有可能就是一场刺杀。”恺撒皱着眉头,他想到了一些不寻常的事情,“但是,在家族的历史中,接替科西莫位置的人,的确就是他的弟弟洛伦佐。” —————— ps:之前有一章被屏蔽了。原因是——某些不能描述的话题。天可怜见!我都写得这么隐晦了!而且我统共加起来才几个字啊! 紧急修改之后终于放出来了,如果您在阅读的时候感觉到有些不对劲……我已经尽力了,只能靠脑补了! 第二十六章 穹顶和阴谋 “难道是国产肥皂剧里常见的爱情真善美套路?”路明非说,“小叔子害了小姨子,小姨子害了大姑妈,但最后都是大家一起坐下来包饺子。” “路明非,准确一点说,这里不是八点档婆媳剧,而是王朝剧,你能想象雍正和隆科多一起包饺子吗?雍正只会把隆科多做成肉馅。”诺诺说。 “嗯……”路明非一时间卡住了,他也是小时候看过《雍正王朝》的人,在王朝争权夺利的战场上,的确不会出现大家一起包饺子这种场景。只要踏上了这个桌子,只剩两种结局:赢,或者死。 此时,熹微的阳光透过穹顶,在那个转瞬即逝的葬礼之后,这座尼伯龙根迎来了它的又一个日夜轮替。 “第四幕来了。”恺撒非常警觉,“故事还在继续。” 一个留着欧洲经典卷发的人走进了教堂,他抬头看着倾泻下阳光的穹顶,手里拿着一张白纸不停地写写画画。 “布鲁内莱斯基先生,这块停工的穹顶我找过无数的设计师和建筑师,但他们都束手无策。这个穹顶比罗马万神殿的穹顶还要大,而且自万神殿以来再没有建过更大的穹顶了,万神殿的设计也已经失传,这个穹顶已经空缺了十年,有时候佛罗伦萨下起大雨,教堂里的水会积到膝盖那么深。” 恺撒继续翻译着来者的意大利语,说话的依然是科西莫·德·美地奇,那个新继任的银行家。 “那是你们没有来找我。”布鲁内莱斯基不屑一顾,“你们有多少钱?” “你想要多少,就有多少。”科西莫说,“现在银行属于我,我拥有佛罗伦萨一半的财富。” “有时候我会感慨,你们这些放高利贷的收割一些财富还是有用的,你把这些钱散给那些穷人,只会让他们每顿饭多吃一个面包,但你把这些钱攒在手里,你们就能建造出全世界最宏伟的教堂!赞美上帝!” “你需要多少钱?” “这座教堂的穹顶建造最大的难点在于高和大,而且那些城市贵胄们禁止使用扶壁,我们没有办法搭建足够高、足够坚固的脚手架,灰泥砌上之后仅让它不塌下来已经很难办了。” “你需要多少钱?”科西莫还是重复了这个问题。 “上帝会为你对艺术的献身而赞美你!”布鲁内莱斯基喜笑颜开,“这么大的穹顶,至少需要四百万块砖,为了把砖运送到高处,我们还需要一种起重设备,这种起重设备在兴建罗马万神殿的时候也应用过,虽然它已经失传,但我能还原它,我需要至少一百台起重设备。” “四百万块砖和一百台起重设备,以及相应的人力。”科西莫思考了一小会儿,便点了点头,“没问题,但我需要看到起重设备的原型。” “我在过去的五年时间里一直在研究这项东西,所以我才在这行里消失了这么久,我知道我所做的事情将会改变建筑史上的一切。” “我需要看到起重设备的原型。”科西莫还是重复着这句话。 “我家里有一台设备的原型,只不过比支撑到这片穹顶的设备估计小了一半左右,你如果这么急切地想要看到这台设备,今天晚上你就能看到。” “今天晚上我就要看到。” “都听说美地奇家族新上任的银行家喜欢艺术和奉献,果然如此。”布鲁内莱斯基满脸笑容,“相信我,他会让你青史留名。” 教堂的画面停驻在此。再下一个瞬间,科西莫和布鲁内莱斯基都在几个人的眼中“消失”了,这意味着,戏剧的第四幕已经落幕。 “这一幕的信息有点少啊。”路明非吐槽,“怎么了?就是想炫耀这个银行家多有钱呗?都是资本主义的走狗!” “这的确是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故事。”恺撒说,“布鲁内莱斯基是历史上着名的建筑师,圣母百花大教堂的穹顶由他建造完成,在那之后,圣母百花大教堂就是意大利最富盛名的教堂。而科西莫出资投建了这座教堂,尤其是这片穹顶。他在年轻的时候志向是当一个画家,当时文艺复兴兴起,很多人都对艺术有追求。” “可是,这跟我们的主线剧情有什么关系吗?我们的主线不是手足相残,父子相杀吗?” “可能这座尼伯龙根的主人跟这座教堂有很深的渊源。比如说,这个布鲁内莱斯基就是尤拉诺斯,龙潜藏在人类社会的时候,喜欢用某种身份隐藏自己,他们拥有的力量很强大,却不得不压抑自己,这个时候他们就需要一个出口,比如成为某个受人敬仰的角色。他们还喜欢把自己的一些残羹冷炙传授给人类,他们看着人类的钦佩和敬仰,心里会产生无比的满足。” “这都是什么特殊癖好啊!”路明非吐槽。不过他觉得恺撒说得很道理,因为这些事情好像就是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在两千年前做的事情…… “不,这个布鲁内莱斯基在这个戏剧里扮演的可能是另外一个角色。”这时,诺诺摇了摇头。 “什么?” “我见过他。”诺诺说,“在洛伦佐的那座庄园里。” “他就是那个杀手跟刺客?”路明非倒吸一口凉气,虽然他有一种“被剧透了”的感觉,但某种凉意还是嗖嗖地爬上他的脊背。 “是。”诺诺很肯定地点头。 “所以,接下来要上演的第五幕,就是谋杀了……”路明非感觉自己说出的话都有些发颤,“第四幕是‘勾引’,第五幕就是‘谋杀’,这个洛伦佐知道自己的哥哥热爱艺术,知道他哥哥毕生的夙愿就是完成这座圣母百花大教堂的穹顶,所以他请来了外表为建筑师的杀手……” “但是,这座教堂却完工了,而且它的建造者的确是布鲁内莱斯基,现在佛罗伦萨圣母百花大教堂的门外石碑上还刻着他的名字。”恺撒有些疑惑,“所有的历史史实中都没有我们现在尼伯龙根中经历的这一段,它像是被伪造的。历史不可能被伪造,但是尼伯龙根可以。” “恺撒老大说的很有道理,但还有一种可能哦。”路鸣泽摇头晃脑的,“那就是——历史被篡改了。毕竟,这个尤拉诺斯可能是天空与风之王诶,我堂堂天空与风之王做点篡改历史的事情不过分吧。” ……过分!非常过分!路明非恨不得把路鸣泽的嘴巴给堵上。不堵上他接下来可能还会说出“时间穿梭”“改变未来”等等离谱的话来。 此时,天空突然暗沉了。这是代表这座尼伯龙根行进到了第五幕,如果真的依照他们猜测,第五幕是—— 谋杀。 第二十七章 投资和合作 星空漫野,乌鸦啼鸣。 尼伯龙根的时间很快来到了夜晚,一轮圆月明镜高悬,整座教堂都浮着一层皎洁的水色。 “这一套起重设备,是我研究了很多书重构出来的。这种起重设备采用了螺旋型的绳索和滑轮系统,它的最大难点在于平衡,怎么用较小的力量去撬动重物,我用了一年的时间研究这个结构点。这套起重设备总共有六个旋转轮,依靠这六个转轮,我们可以把几吨的重物吊到穹顶。”布鲁内莱斯基说。 科西莫站到了起重设备的承木之上,随着转轮开始转动,起重的承木开始被托起,站在承木之上的科西莫和布鲁内莱斯基被托运到了半空中。 这套托运设备明显还不够大,他的最高承点不过才到穹顶的一半。此时的科西莫和布鲁内莱斯基就在圣母百花大教堂的半截高的位置。 “你这套东西至少还需要大一倍。”科西莫说。 此时,他们两人并排站在承木之上,起重设备把他们吊到了半空中,理论上来说,在这个位置,工人需要开始装砌穹顶,砖墙也需要通过这套设备运上教堂的顶角。 “那是因为我没有您这样富裕而慈善的心,科西莫先生。”布鲁内莱斯基说,“您拥有的是整个佛罗伦萨的财富,将来可能是整个意大利的财富,但您乐善好施,与民同乐,历史会记住您的,科西莫先生。” “你才是大建筑师,布鲁内莱斯基先生。我会先给你一台的经费,只要你能造出来可以安全吊到穹顶的设备,我会立即给你一百台的费用和原始材料。” “您真的拥有银行家的严谨和慈善家的胸怀,科西莫先生。” …… 路明非四个人也站在那承木之上,他们在半空吹着冷风,听着科西莫和布鲁内莱斯基两个人商业互吹,他们以为他们可以听到什么绝世大机密,结果他们商业互吹了半个钟。 他们的话题甚至一路延展到了雕塑的起源,艺术派的兴起,布鲁内莱斯基盛赞科西莫对于艺术的本心,科西莫盛赞了布鲁内莱斯基盛对于艺术和建筑学的造诣……在一大堆有的没的之后。 “听说教皇大人失踪了,科西莫先生?” 路明非耙耳朵一下子竖起,他终于听到了一个有用的讯息。 “是的,今天的教会他没有参加。”科西莫说,“也没有人看见过他。” “他在昨天选举您为银行的继承人之后,就失踪了?” “怎么?你怀疑他的失踪与我有关?” “我听说他和您的父亲关系匪浅。他曾是一名海盗,依靠美地奇家族的资金支持才当上了这个教皇。” “是。”科西莫毫不掩饰,“怎么?你也想要弄个教皇来过把瘾吗?你要是想的话,如果这个位置空了,我可以帮你这个忙,不过前提是你熟读圣经,那个家伙为了坐上这个位置,可是真的从里到外都把自己变成了一位天主教徒。” “不,我对教皇那种东西没兴趣。我可没兴趣一天到晚面对着一群裹着黑大衣的修女和一群饭都吃不饱的信徒。我和那位海盗一样,都是实用主义者。” “那你想要什么?”科西莫饶有兴趣地看着布鲁内莱斯基。 “教皇先生,孤儿,无父无母,生活在海边,从小打渔为生,因为身强体壮很快在那一代小有名气。有一次趁着海势出海,遇到了打劫的海盗团,那一次他第一次展示了他的力量,他徒手接下了长刀,一颗炮弹在他身边炸裂,他居然毫发无损。他以一己之力降伏了整个海盗团,从那天起,他成了那个海盗团的领袖。” “看起来你特意调查过他的身世。”科西莫点点头,“传言的确是这样的。不过不排除他自己做了夸张化处理,毕竟每一个领袖都需要一个拿来吹嘘的本事。” “我倒是觉得这是真的。因为他是一个混血种。” 空气突然安静了下来,路明非感觉自己的身边有嗖嗖凉风刮过。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路明非左看看,右看看,左看看布鲁内莱斯基,右看看科西莫。可惜,这两个金发蓝瞳的意大利人脸上都看不到什么表情。 “混血种的确天生异于常人。”还是科西莫先说话,“教皇先生拥有言灵·青铜御座,他的身体可以在一瞬间凝结成砖墙一样的硬度,你想要摧毁他,难度相当于摧毁这一整座圣母百花大教堂。” “所以你们对他是一种投资?” “也是一种合作。”科西莫说,“混血种会因为‘血之哀’不由自主地接近同类,他通过某种渠道找到了我们,我们判断他是一个合适的教皇的人选。他不是迂腐的书呆子,也不是家财万贯的浪荡公子,相反,他没有家族背景,却做事很完整,还干净利落,这种人很适合合作。” “你们知道他豢养了一批男童吗?佛罗伦萨有一批,罗马还有一批。” “那是他的行为准则,与我们无关。”科西莫说,“而且,这种人在天主教中不会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同样,这种人在人类中不会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在混血种中,也一样。” “在龙裔中也是一样。” 科西莫斜眼看了一眼布鲁内莱斯基,良久,他问道:“是你杀了他?” “我?过誉了,我还没有那种力量。这件事连你也很难做到,不是吗?”布鲁内莱斯基说,“我是想说,既然他已经不在了,你们可以考虑新的投资对象,比如说——我。” “你?”科西莫打量着布鲁内莱斯基,他问道,“你可以为我们带来什么?” “我可以,为你们带来——一个新世界!” 布鲁内莱斯基一个清脆的响指,皎洁的夜空突然被层叠的乌云所掩盖。不,那不是乌云,那是圣母百花大教堂的穹顶开始生砖加瓦,没有两倍大的起重设备,没有石料和砖的原材料,这座空缺的穹顶正在自己生成砖块和瓦片,层层叠叠,层层复生,一瞬间,那座空缺了十年的穹顶建设完毕,而他们还在半空中的起重设备之上抬头仰望。 “言灵·蜃景。”诺诺出声道。 是的,这个布鲁内莱斯基,他装模作样地拿来了起重机,但他在一瞬间就用蜃景完成了这举世无双的杰作! 第二十八章 蜃景和谋杀 “原来你拥有这种力量。”科西莫看到这种奇景,看上去却丝毫没有任何慌张,他看着那宽广而厚重的穹顶,嘴角还挂着一抹笑意,他问道,“你的起重设备也是用这种力量建造的吧?布鲁内莱斯基先生。” “不,那就是我解构了图纸用人力造出来的。混血种可以改变人类世界,但不是依靠言灵,这种如同魔法一样的东西只会让他们陷入无止境的宗教迷信。我可以依靠这种力量创造比耶稣更伟大的神祈,因为对于他们来说,我可以就是神本身,我的力量足以让他们沉迷于我和我创造的教义。但我不会这么做,因为人类根本区分不了‘神’和‘龙’,那种力量只会让他们疯狂。现在的天主教就已经足以让他们疯狂了。” “看起来,你还是一个反宗教主义者。”科西莫说,“我其实也不喜欢他们,他们让这个世界的美只剩下了耶稣与上帝,上帝的受难和苦痛我根本感受不到,但现在所有的雕塑和壁画都是在歌颂他的苦难,他在引导人类赎罪,赎完罪孽以后可以上天堂。但是你我都知道,这世上根本没有天堂,在数千年以前,天空是龙的领域。” “但是你们跟天主教盘根错节。”布鲁内莱斯基说。 “那是因为我们是实用主义者。没有金钱和权力,我连站在这里跟你说话的资格都没有,没有我,你这辈子都不可能量产你的起重设备,一辈子也不可能完成这座穹顶。”科西莫说,“现在的这片穹顶是你用言灵堆砌的,然后呢?你能完成一座,却不可能完成一万座。更何况,你的力量是有局限的,我知道……” “你对我很了解。”布鲁内莱斯基打断了科西莫的话。 “准确地说,我是对‘你们’很了解。你们的血裔,在混血种的长河里一直都隐藏在很深的位置。我可以理解,毕竟无数的混血种觊觎你们的力量,你这么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我的面前,算是印证了我之前的一个猜想。” “什么猜想?”布鲁内莱斯基冷笑一声。 “在你们的血裔中,男性和女性的力量,不同。你的价值没有那么高,布鲁内莱斯基。” 短暂的沉默。 布鲁内莱斯基冷哼一声,他没有同意,也没有辩驳。他的眼神中透出一股深邃的寒意,他看着科西莫,说: “既然你知道这么多。你还考虑对我的投资吗?科西莫先生?你的教皇海盗先生已经不在了,你需要新的合伙人。” “当然——可以。我喜欢对美有追求的人,也喜欢实用主义者。我喜欢你的起重设备胜过你用言灵造出来的这片穹顶,这篇穹顶总有一天会不见的,我知道,你用言灵造出来的事物,在你死的那一天,就会灰飞烟灭。” 布鲁内莱斯基抬起头,他看着那雄伟入苍穹一样的穹顶,嘴中喃喃念道:“灰飞烟灭……吗?” 灰飞烟灭。 一瞬间,那用言灵变换而出的穹顶如同灰屑一样消失在空气中,抬起头,依然能看到清朗的明月,那一切好像是个幻象,那穹顶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 “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什么叫作‘你用言灵造出来的事物,在你死的那一天,就会灰飞烟灭’……”路明非在一边打着颤,他感觉刚才这几段话信息量太大了,他的cpu快要烧干了。 “他的意思就是说,我用言灵·蜃景重塑的元素,在我死的那一天就会全部消失。其实我就像是催化剂或者什么东西,我重构了分子链,但当催化剂消失了,那些分子链还是会散架的。”诺诺说。 师姐你这说的比眼前这个科西莫和布鲁内莱斯基说的还要抽象啊…… “就像是尼伯龙根。”此时,路鸣泽说,“康斯坦丁死的时候,就是尼伯龙根湮灭的时候。” 路鸣泽说的倒是好理解得多……等等,为什么言灵·蜃景和尼伯龙根有这么多的相似之处啊?可以打开尼伯龙根的门,可以修改尼伯龙根的痕迹,还会像尼伯龙根一样湮灭…… “言灵·蜃景的本质,就是创造尼伯龙根。” 路明非突然想起这句话来,他记得这句话,这句话是卢修斯说的,卢修斯·加图索。 “小心!”恺撒突然大喊,他的眼神锋利地盯着穹顶。不,那已经没有穹顶了,现在只剩一轮明镜的圆月,还有—— 圆月之下,一道骁健的人影。人影如同圆月之刃,在月光下浮着杀意和血气,一把巨大的镰刀在独幢人影中浮现,那是收割性命的死神镰刀。 死神镰刀飞速割向科西莫,锐利的圆弧闪过,科西莫恰恰闪过一个身位,他一个健跃,从半空的承木直接跳到了地上。 “你不是一个人来的。”科西莫眼神沉静。 “彼此彼此。”布鲁内莱斯基也从半空跃到了地上。他们都是混血种,这种寻常人不可能完成的肌肉跳跃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小儿科。他们现在才露出彼此狰狞的真面目,刚才他们的对话就像是在过家家! 月空中那个镰刀和人影落在了布鲁内莱斯基的身边,他只穿着露肩的破烂衣物,下面用几块布料勉强盖着。 噔! 路明非如梦初醒,那不是镰刀,那是——从他身上长出的龙爪啊! 第五幕果然来了,第五幕果然是——谋杀。 诺诺在洛伦佐庄园里看见的两个杀手,现在都在他们的眼前。 “科西莫看起来早就有准备?”路明非他们四个人现在还站在起重设备半空的承木中。虽然说起来很奇怪,但这个位置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绝佳观景位。 “应该是教皇的失踪让他产生了警惕。”恺撒说,“科西莫·德·美地奇是加图索家族最出名的天才,是他把我、庞贝与弗罗斯特这一族的血脉发扬光大。从他开始,一直到十八世纪加图索家族离开翡冷翠,将重心重新放回秘党,再到今天,加图索家族的实际掌权人一直都是我们这一血脉的人。” “所以像什么克劳狄乌斯、奥古图斯这种人是天生就当不了家主的?” “是,因为他们血统不够纯净。当然这是家族的说法。还有一个理由大家都知道,那就是因为我们这一血脉的人带来了加图索家族今天的繁华,没有科西莫·德·美地奇,克劳狄乌斯连在中东采矿的资格都不会有。” 所以他们眼前的这位恺撒的曾曾曾曾曾曾曾不知道多少个曾的曾祖父,他活了下来!他在这场蓄谋已久的谋杀中活了下来!还把他的财富和权力握到了最大! 正像恺撒说的,他是个天才。 第二十九章 盖娅和尤拉诺斯 “布鲁内莱斯基,你有什么理由一定要站在我的对立面?”科西莫说,“我跟你没有过节,我甚至是第一天见到你。你跟我们也没有任何血脉关联,你甚至不应该出现在佛罗伦萨。” “新王诞生的地方,就是我出现的地方。”布鲁内莱斯基说。 “新王?你是指你身边的这位……小孩吗?”科西莫看着布鲁内莱斯基身边的那个小孩,他简直就像是一个没有开化的野人,他龇牙咧嘴,嘴里留下涎水。 “天空与风之王的妹妹,盖娅,难道她还没有资格称得上是新王吗?”布鲁内莱斯基说。 …… 等等等等!路明非觉得这一段蕴含的信息量有点太大了。第一,这个杀死了教皇的小男孩,她居然不是男孩,而是——一个妹子。这可能是路明非眼拙了,毕竟她的身体还没有到长出性别体征的年龄,路明非看她光溜溜的,下面就用块布料盖着,也不敢直瞪着她看;但这科西莫,居然还说她是天空与风之王中的妹妹,这年头四大君王都是这么廉价批发的吗?路边随便一个推着货车卖小商品的和拿着破碗要饭的都是龙族的四大君王。 “盖娅?”恺撒的关注点却和路明非不同,他的重点在于天空与风之王的名字——盖娅。 “盖娅怎么了?”路明非问。 “在北欧神话中,盖娅是尤拉诺斯的母亲。”恺撒说。 “找到我——尤拉诺斯。”路明非想起报纸上的那句话,“也就是说,这座尼伯龙根的主人,是天空与风之王的后裔,也就是一只次代种。” “不,可能并不是,明非。你如果了解北欧神话,会知道那就是一个混乱的神话,里面的所有神只用做一件事情,那就是交配。”恺撒说,“尤拉诺斯是盖娅的受造物,就像米开朗琪罗笔下的上帝创造亚当。但是尤拉诺斯同时也是盖娅的丈夫,他作为当时最强大的神,垄断了盖娅的生育权。” “哥哥,我给你念一段原文精选。为了了解龙族,我也跟恺撒老大一样特意读过所有的北欧神话,老实说,可精彩了。”路鸣泽一下子正襟危坐,语气像是课堂上被老师抽到背诵全文,他念到,“尤拉诺斯是躺着的,躺卧在创造他的母亲身上,他们完全叠合,每一块土地都有一片天空粘在皮肤上。强大的神灵盖娅,生出尤拉诺斯是她的翻版、她的系统性复制,从那一刻起,我们就可以看到一对对立物:雄性和雌性。尤拉诺斯是阳性的天空,而盖娅是雌性的大地。尤拉诺斯一旦出现,爱发挥的作用就不同了。不再是盖娅仅仅生育自己体内的东西,也不是尤拉诺斯仅仅生育他体内的东西,而是这两个强大力量结合产生出许多各不相同的生命体。尤拉诺斯不停地在盖娅的怀抱中发泄淫威。原始的尤拉诺斯除了与盖娅生育之外什么都不做。” “啥?”路明非感觉自己的脑袋过载了,“他们是一对夫妻?王座上的四大君王不都是兄弟姐妹吗?就像诺顿和康斯坦丁,他们是哥哥和弟弟。” “还有一种可能。”路鸣泽笑眯眯的,“既是兄妹,也是夫妻。古代很常见的嘛,我滴宝玉哥哥,俺滴林妹妹。” “人家那也不是亲兄妹!”路明非觉得路鸣泽这说的简直令人发指,王座上的四大君王里的兄妹互相交配……他实在不敢想象这种画面。 “很难理解么?”路鸣泽笑靥如花,“龙可没有人类这样的群居习俗和是非观念,他们的世界可能比人类简单得多,看你不爽就要砍你,看你爽了就要给你生孩子,今天给你生完孩子明天就要砍你,北欧神话里都是这么写的。而且,在他们那个年代,还没有发明出收音机电视机洗衣机,他们的娱乐设施很少的,在那种时代,可不就只剩下了砍人和生孩子两件事情最有意思……” “你可闭嘴吧你。”路明非直接捂住了路鸣泽的嘴。他感觉路鸣泽完全就是在胡说八道,而且……关洗衣机什么事啊!龙也不穿衣服啊! …… “盖娅。在天空与风之王的双生子中,盖娅是癫狂无度的妹妹。”科西莫说,“她的力量是癫狂的风声,她可以创造毁灭一切的殛雷和风暴,她的力量要远胜过她的哥哥。但是她癫狂而又无度,她对她哥哥倾注了所有的爱意,她明明可以用龙的力量制服她那孱弱的哥哥,但她却在他的膝下承欢。她对他言听计从,她的心智就是你身边看上去的这个几岁的孩子,尤其在他哥哥身边的时候。她根本没有自我思考的能力,她会什么?杀戮?” “四大君王中的双生子彼此都是互补的,智慧的背面是愚笨,强大的背面是孱弱。盖娅疯狂,血腥,杀戮,但她就是拥有最强大的力量!她的力量在所有的双生子中都排得上前列!”布鲁内莱斯基说。 “但是她疯狂,而且是无止境的疯狂。你控制得了她吗?布鲁内莱斯基?她永远不会把你当作同伴,在她眼里,你也不过就是食物的一部分。” “就算我是食物,比得上你们吗?她是来找你们的,不是来找我的。她是来找你们报仇的,你的那位同伙,那位言灵是青铜御座的海盗,已经被她杀了。” “我知道,我看过他的伤口,被龙的鳞爪刺过了喉咙。不过,正是因为我看过伤口,我才会说她癫狂而又无度,她因为仇恨提前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她没有任何计略可言。她用言灵摧毁了一切,还用龙爪刺穿她的喉咙,伤口那么明显,我很难不猜到她的身份。”说了这么多,科西莫还是没有一点惧色。他明明面对的是龙族中的四大君王! “那你还敢站在这里?”布鲁内莱斯基疯狂大笑,“你明明知道你即将面对一位君王,你还敢站在这里?” “我当然敢,每个人都有弱点。龙也是。”科西莫笑笑,“而且,我们已经杀了一只龙了,那只龙也是一位所谓的‘君王’。” 第三十章 尤拉诺斯和盖娅 “尤拉诺斯,是吗?”布鲁内莱斯基看着科西莫。 终于出现了这个名字,尤拉诺斯!他们猜得没错,在几百年前,加图索家族曾经杀死尤拉诺斯,而他们正面对着盖娅。 “你们是怎么做到的?即便尤拉诺斯的力量远远不如盖娅,但也不是混血种可以企及的。” “尤拉诺斯亲近人类。”科西莫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与其做一只龙,他更愿意做一个人。他在人类族群中生活了这么久,他的生活习俗完全就是一个人类,他跟人类偷欢,作乐,做人类可比做龙有意思多了,不是么?不然,诸神黄昏之后,那些传说中的四大君王为什么都要把自己幻化成人形呢?现在已经不是长着鳞片的龙统治世界的时候了,你也迎接不了你的新王,在你身边的只是一个精神病疯子,布鲁内莱斯基。” 见布鲁内莱斯基不说话,科西莫继续说道:“布鲁内莱斯基,你既然站在她的身边,你应该知道,在几千年前,尤拉诺斯和盖娅疯狂地诞育子嗣,世界上都是她诞育的龙种。但是她毫无理智,就像神话故事里那些疯子,她把孩子塞回自己的肚子里,或者用龙爪剥开他们的龙茧,看着他们没有完全孵化的身体在空气里冻死。她以这一切为乐,她的眼里只有她的丈夫尤拉诺斯,其他东西都是她的玩物。” “尤拉诺斯诞下了第一个混血种,那个混血种连同她的母亲被盖娅撕得粉碎;尤拉诺斯诞下了第二个混血种,盖娅等那混血种诞生以后把他带到十万米的高空丢下,还有第三个第四个……他们好像在玩猫抓老鼠的游戏。盖娅容不下尤拉诺斯身边的任何一件东西,除了她自己。” …… 路明非扶住了一旁路鸣泽的肩膀,他感觉自己有点反胃,他感觉自己在听什么违反道法纲常、听完之后要天打五雷轰的脏东西,他感觉自己也变得不干净了。 本来那些龙与人娈交生出混血种的历史就已经很血腥了,这天空与风之王更是残忍到了极致。 就像是血腥的祭典仪式,龙种、人类和混血种的生命在火焰下被炙烤,被撕碎,被扯成血肉模糊的涎液,那滴下的血肉都是供他们娈合交欢的祭品。 “看起来北欧神话里写的都是真的。”路鸣泽喜笑颜开,“我就说那才是道德律法禁锢人类之前世界本身的样子!古人诚不欺我!” “我们中国从古至今都是要讲究礼义廉耻的!”路明非对着路鸣泽大吼。 …… “盖娅的力量远远超过尤拉诺斯,但是她疯癫又无度,对她来说,不知道那是出于‘爱’,还是出于‘本能’。但有一天,尤拉诺斯不愿再接受这种‘爱’,也不愿再接受这种‘本能’,他就离开了盖娅,以人类的身份在世界上生存,那时候还是在三千年前。” 布鲁内莱斯基说:“我知道是尤拉诺斯创立了古罗马,他在人类当中的名字是盖乌斯·尤拉诺斯·凯撒,凯撒大帝统治了帝国二十年,最终被刺杀身亡。” “你知道,尤拉诺斯没有那么强大,至少远远不如盖娅。有关于他死亡的真相一直是一个谜,有人猜测他是被他的次代种背叛,有人猜测他是被秘密潜入的盖娅杀害。但我今天亲眼见到了天空与风之王的盖娅,我觉得后者的可能性不大。” “尤拉诺斯死后化成龙茧,在两千多年后重新苏醒。”科西莫继续说,“可惜,他依然没有什么力量,苏醒之后他的力量甚至不如两千年前,他就跟一只次代种差不多。” “你是什么?”此时,布鲁内莱斯基突然问道,他是在问科西莫·德·美地奇是什么。 “我嘛,无名小辈而已。”科西莫笑笑,“远远没有你身边的天空与风之王的力量,也不如你,你才是龙的子嗣。” “你在撒谎。” “撒谎又怎么了?”科西莫依然尽情笑着,“我前面说了这么多,你难道现在才知道我在撒谎吗?撒谎是人的本性,是人在生物进化中进化出来的最完美的特质,是人有别于其他生物的本质。” “况且,我就算撒谎或者不撒谎,她都听不懂不是吗?”科西莫看着那个小男孩,不,应该是小女孩——盖娅,他看着天空与风之王,但他挑着眉梢,他看上去轻松无比。 “她甚至听不懂我说话。”科西莫继续说,“堂堂天空与风之王,甚至无法掌握人类的语言,但尤拉诺斯曾经是人类历史上最着名的君王,他用意大利语发号施令。这就是龙族君王中的双生子,我说过,智慧的背面是愚笨,强大的背面是孱弱。她疯癫而又无度,简单来说,她没有脑子,她只会发狂和发情。” “但她可以毁灭整个佛罗伦萨。” “如果她想要毁灭整个佛罗伦萨,她现在就应该挥舞起她的龙翼让殛雷和风暴笼罩整个佛罗伦萨,而不是在这里看我演讲。”科西莫说,“我知道她在找什么。” “她在找尤拉诺斯。”科西莫说。 “尤拉诺斯已经死了。你们杀了他。” “可能她觉得他没死呢。或者她觉得,在我身上有他的气息。”科西莫笑得意犹未竟,他隐进了教堂的阴影中,一瞬间,风晶从阴影中倾巢而出。 “如果你要找一位新王,你其实应该找我。至少我们还拥有一些关于美的共同语言,而她?她不过是一头野兽。”阴影里传出层层风潮声。 第三十一章 盖娅 “你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来考虑你的站队,布鲁内莱斯基。记得考虑清楚,毕竟你应该知道,在历史的长河中,站错队的下场一般是——死。” 料峭的风晶从阴影里扑潮而出,一瞬间,整座圣母百花大教堂被笼罩了一层透明的晶莹质物,那是言灵·琉璃梵城铸造的风的结晶,某种难以想象的力量把风凝结成晶体,一瞬间,晶体凝固了整座圣母百花大教堂。 一支十几人的小队从阴影里冲了出来,他们披着教袍,看上去像是来这里诵经的天主教徒,但他们的真实身份是混血种。 圣母百花大教堂里早就设好了埋伏,这座足以容纳上万人的教堂有无数的地方隐藏在黑暗里,整座教堂里,只有穹顶镂空的那一块透着月色的辉光。 这十几个人齐声诵念着经文。生死危急时刻,他们当然没有闲工夫念经,他们其实是在维持调频的同步,几十个混血种同时施放言灵,他们在将言灵叠加,用混血种的力量将言灵的力量汇聚,直到——汇成倾天的风暴。 磅礴的风暴在圣母百花大教堂里卷积,此时的圣母百花大教堂变成了一片浩瀚的汪洋。蝴蝶在远处振动了一下翅膀,汪洋里就刮起了吞没一切的风暴! 龙卷积云在教堂里汇聚,巨大的风暴吹得布鲁内莱斯基几乎睁不开眼睛,而一旁的盖娅,飓风吹散了她裹贴身体的那一点点的布料,她浑身赤裸,站在风暴中。 其实那才是她本来的样子,她的那点布料是布鲁内莱斯基强行给他穿上的,她本来没有这样的习惯,她是天空与风的主人,她天生就没有束缚。 冰晶的刃片开始切割两人的皮肤,那是言灵·琉璃梵城用风凝结成的晶片,不计其数的风刃在大海上成型。大海中像是有一个紊乱的磁场,风刃的方向完全无序,布鲁内莱斯基的衣物被切割出一个个切口,一瞬间,红色的鲜血沾满切口,血液一滴滴落到地上。 …… “这里至少有三种言灵,吸血镰,风王之瞳,还有琉璃梵城。”此时,远处的恺撒说,“他们把言灵的力量汇合,用某种精密的运行方式让这些言灵像是组装的机械一样运转,最终言灵的力量呈指数级别叠加,这种力量已经超过了混血种的极限。” “有点像是混血种军队的概念。”路鸣泽说,“诺玛师姐的博士论文就有过这个设想。诺玛师姐觉得,混血种可以跟军队一样训练,就像战场上有骑兵步兵弓箭兵,我们也可以有风王之瞳驱动的君焰,冥照遮蔽的狄克忒多……诺玛师姐做过一个模型,我们所有卡塞尔学院在读的学生可以组成一个混血种军队,我就是这个军队的阵眼,我负责用‘神瞳’统领全局,然后发号施令。” “你瞎编的吧?”路明非看着这个小恶魔。 “不是瞎编的!”路鸣泽跺了跺脚,“好吧,阵眼那块是编的,但诺玛师姐的博士论文是真的,我还整本一字不落地全读过!” …… 布鲁内莱斯基面目狰狞地跪倒在了地上,他本来企图使用言灵来为自己塑造一道屏障,但狂烈的飓风完全隔绝了他跟周遭的联系,他真的就像是独立在空旷的大海之上,风刃和冰晶在他周围围成牢笼。风是由什么物质构成的?不,风根本不属于任何物质,琉璃梵城化成的晶片也不属于任何物质! 他在这里毫无反抗的余地!科西莫·德·美地奇早就设好了陷阱,他根本就不是一个普通的混血种,他难道真的是凭借那个海盗的离奇死亡就猜到了他的身份和目的吗? 一只龙翼突然从他的身边升起,那是洁白如花束一样的龙翼,带着玉石般的鳞蜕。他抬起头,一只夭矫的龙出现在他的身前,那就是天空与风之王的妹妹,盖娅,她是一只通体雪白的白龙。 她的身体远远没有青铜与火之王或路明非他们在青铜城里看到的青铜巨龙“参商”那样庞大,相比于他们她更像是一个“妹妹”。她通体长只有小几十米,整个龙身还不及圣母百花大教堂的一半高,她看上去完全跟“暴戾”不沾边,她的眼睛是翡翠般的青蓝色,她的翅膀像是晶莹的白玉,她全身的线条像是某种根据流体力学雕刻的弧形,她看上去甚至不像是龙,而是某种人类建造的龙形飞行机械。 盖娅扬起翅膀,飞到半空中,此时的她正好与路明非几人齐平,她挥舞着翅膀,巨大的风旋开始从她的身体往外扩张。 …… “怎么天空与风之王看上去像是龙族选美比赛的冠军。”路明非在一边吐槽,“她是今早起来做了美颜润肤一整套吗?” “哥哥,龙也是跟人一样爱美的哦。”路鸣泽笑笑,“龙也有自己喜欢的龙,也会为了自己喜欢的龙梳妆打扮。甚至,龙是不是也有可能会喜欢上混血种呢?龙如果假扮成女生潜伏在卡塞尔学院,你觉得她会是美美的还是邋里邋遢的呢?” “这个问题鬼知道啊!” “那肯定是美美的啊,说不定还能靠色诱从某些老色胚师哥那里套取点情报。龙来到人类的世界,或者说是混血种的世界,肯定要精打细算,毕竟,理论上来说,龙跟混血种是血仇。卡塞尔学院可不好藏,到处是人精。” 路明非有点后悔挑起这个话题了,他根本不知道路鸣泽在胡咧咧什么。 “不过,眼前这个天空与风之王的盖娅啊……”路鸣泽一脸嫌弃的表情,“就像刚才那个科西莫说的,她智商有点低,她如果想藏在混血种和人类的世界,恐怕有点困难。” “所以,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把她豢养起来啦,像条狗一样把她用绳牵着。不过这样就有点可惜了,毕竟是条美少女龙,却只能像只狗一样,被系上绳子,关在永无天日的地方。” “所以,我们要不要把她带出去呢?毕竟她可是被关了,几百年了啊。”最后一句话,路鸣泽嬉笑着,用只有他自己能听到的声音说道。 第三十二章 琉璃梵城 浩瀚的汪洋里升腾起了第二股风暴,那是来自于天空与风之王的风暴,天空与风之王是主宰高空和风流的王者,一瞬间,狂风呼啸着张扬,巨大的风暴卷积,以天空与风之王为核心不断地辐射边际,在那风暴之中,风的力量在无尽地撕扯。 两股风暴交织,混血种用言灵叠加出来的风暴和天空与风之王创造的风暴在这座教堂之下冲撞,教堂的大理石长桌被两股巨大的风暴吹翻,点燃的烛台被吹熄了灯,然后,在一个瞬间,被卷入高空之中,碾碎。 此时的教堂里完全就是毁灭的飓风现场,巨大的风暴由下往上,大理石长桌已经被整个吹到了空中,教堂里的烛台和长椅已经被撕得粉碎,盖娅每走一步,那暴风之环便向前走一步。这是两股风暴的力量在角逐,谁都不肯后退一步。 这股最原始的力量的角逐没有持续很久,月色的盈辉突然透过穹顶洒到教堂里,沐浴着月色,那只通体雪白的龙看上去像是笼罩了一层朦胧的浮光,此时,顶部的打光里突然落下了一粒雪子,像是导演要为美丽的女演员营造美丽的雪景。 可惜,这里没有导演,也没有人会为你打造某种雪天温馨的雪景。自那第一粒雪子落下之后,一瞬间,天空飘下了鹅毛大雪。第一粒雪子在盖娅的头顶凝结成冰刃,自那以后,所有的雪粒全都化成了冰刃! 吸血镰切割了琉璃梵城的风晶,风王之瞳带着机枪般的后坐力把切割的风刃从枪弹里发射!雪子变成了机枪发射的冰刃,冰刃全都竖直切在盖娅肩背上的双翼之中! 盖娅仰天嘶唳,痛苦的嘶叫声贯彻天地,加图索家族的混血种军队找到了机会,使用切割加速的琉璃风晶刺中了盖娅的双翼! 但这还不是终点,这些加图索家族的伏兵显然对这位天空与风之王的现身早有准备,鹅毛大雪还在教堂里纷扬,透明的冰晶不断地在延伸。冰晶落在地上,地上长出透明的晶块;冰晶落在天空与风之王的指骨,一块透明的晶块将天空与风之王的指骨牢牢地冻结。 刚才的雪子是冰刃,是武器,而现在的雪子是冰块,是凝结的晶体。琉璃梵城可以把整座城市都凝结在风的晶片之中,而它现在正在这么做! 纷纷扬扬的雪花汇集成了冻结的晶片,晶片从这只天空与风之王的腿部一直延伸到她的胸腹和脊背,再是她脊背上的如同飞机翼型的双翼,最后——是她那王冠般的头颈。这只白龙就这么被琉璃梵城的晶片活生生地冻结,月光投射在风晶之上,还能看见那一道弧光的月影。 布鲁内莱斯基看着身旁的冰塑,他满脸的惊愕,他并没有见过琉璃梵城的言灵,更不知道混血种的琉璃梵城的力量可以将一只龙王冻结! “布鲁内莱斯基,你看,我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科西莫又一次出现在了布鲁内莱斯基的身前,“我的目标只有她,而没有你。你只是选错了主人,我可以再给你一个机会,我说过,你总共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来考虑。” “我不是来找主人的,我找的是龙,我找的是龙族的四大君王,你永远也不可能是!”布鲁内莱斯基咬着牙。 “你那套已经过时了,布鲁内莱斯基。”科西莫冷眼看着布鲁内莱斯基,“时至今日,居然还有混血种崇拜这种几千年前的生物吗?是的,他们的力量很强大,是的,我们的体内流的是他们的血,但他们在历史的长河里消失了,人类和混血种才是历史的胜利者。” “你不知道那其中的秘密,你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你怎么敢这么说?” “难道说……你知道吗?” “我还在寻找线索,我身旁的就是线索,天空与风之王——盖娅,她是一切的亲历者。” “愚蠢。”科西莫摇摇头,“哦,抱歉,我不是说你,我是说你身旁的这条龙。她连话都不会说,你怎么跟她交流?她能告诉你什么?” 布鲁内莱斯基咬着牙,没有说话。 “你因为体内的龙血对龙产生了崇敬之情,这我可以理解。我也曾和你一样,对着家族的壁画发呆和瞻仰。但当龙真的出现在你的面前,你就会知道,龙也是可以被混血种踩在脚下的。是龙伪装成人,而不是人伪装成龙。” 布鲁内莱斯基侧身看着身旁那栋被冻结的雕塑,那里面是一栋完美无瑕的龙体,简直就是艺术品。 这可是——天空与风之王! 巨大的风潮声在教堂里响起,那风潮声像是细致的雨滴,雨滴落在地面,爆炸出爆裂的颗粒声,滴,铛,滴,铛,咚——! 一万颗雨滴坠落,一万颗雨滴在互相拍打,一万颗雨滴在敲击地面,教堂里像是响起了一万个钟锣的声音。雨滴漏过筛子,然后——嘭。 碎裂。 琉璃梵城的风晶隔膜上出现了巨大的裂痕,像是被人一刀从上割到了地面,风晶甚至没有从中间裂开蔓延的流程,只有一瞬间,巨大的裂痕贯穿始终,再下一个瞬间,风晶全部碎裂,那些雪子重新飘飘扬扬落到了地面,然后消失不见。 天空与风之王重新昂首,她高高地飞起,飞到穹顶之巅,这座教堂内外所有琉璃梵城的冰晶全部被她一瞬间震碎,此时她飞至穹巅,圆月之中,她看上去像是月光女神沐浴的龙属神祈。 她引吭高歌,巨大的风啸声带着锐利的刀尖贯入每个人的耳朵。不,那不是风,不是嘶吼,那根本就是杀人的刀。 她的每一声嘶吼,都是无数把杀人的刀,这些杀人的刀刃,就这样钻进了人的耳膜。 “镰鼬。”恺撒施放了言灵,镰鼬群扑闪着翅膀,围住了这里的四个人,它们的翅膀奋力挥舞,才让那些疯狂的刀鸣在几个人的耳朵里消失。 “还好这只是尼伯龙根里的幻境,不然,我的镰鼬根本挡不住。”恺撒看上去神情并不轻松,“即便只是幻境,这力量可能还没有它本身的十分之一,普通的混血种也根本撑不住。” “言灵·高天之歌。”恺撒说,“言灵序列:107。” 第三十三章 高天之歌 高天之歌,用最高频率的风声演奏出死亡的终歌。高天之歌演奏的风声频率高达五万赫兹,已经远远超出了普通人人耳感知的频率,人在高天之歌的领域内根本听不到任何的声音,他们耳膜里疯狂震动的声音其实不是言灵发出的风声,而是,耳腔内机体被切割的声音。 高天之歌是天空与风之王微极化小的武器,每个高天之歌领域里的人耳朵里都像是钻进几万片风割的切片,这种攻击是无声的谋杀,天空与风之王才是最美妙绝伦的杀手,他可以让一整座城市的人在安眠中死亡,整座城市寂静无声,所有的人死时外表都没有异样,只有解剖尸体,你才能看到尸体体内的千疮百孔。 “他用风的振动震碎了琉璃梵城的晶片,然后使用了言灵·高天之歌。在天空与风之王手里,风的频率和共振是一种武器。”恺撒说。 “就像我们在青铜城里使用的镰鼬的共振鸣潮!”路明非说。 “是的,不过她的言灵更强大,她的领域看不到边际。如果想要,她现在可以杀死佛罗伦萨里的每一个人,这座城市会在高天之歌中变成一座死城。” …… 布鲁内莱斯基浑身钻心剜骨地痛,他没有看到任何有如刚才的冰晶一样的攻击武器,但他的体内像是有一万把刀在搅动五脏六腑,他感觉世界一片寂静,属于他的世界沉默了。 他即将——永远沉默。 他的意识开始变得模糊,他整个人咕咚倒在地上,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断肠裂肝,他从没有体验过这种痛苦,刀子不是切在肉身,而是切在肺腑,他的身体感受着无止境的痛苦,他痛不欲生。 “看起来,你的血统不错,在这种言灵下还能支撑这么久。”一个熟悉的人影走到他的身前,是科西莫。 他好像完全没事,他依然闲庭信步。他今天根本不像是来面对天空与风之王的,他悠闲得像是在逛清晨的马路! “这是天空与风之王的言灵·高天之歌,她用高频的风作为武器切割领域内所有人的身体,这种攻击是无差别的,天空与风之王最可怕的地方就在于,你所有看不见的东西,都是她的武器,风是无形的,但流动的风能够杀人。” 布鲁内莱斯基无法说法,他尝试说话,声带却无法发出声音。 “你的嗓子里面现在充满了无数小型的风团,如果不是龙血强化过你的器官,你现在已经死了。”科西莫看着他,他似乎有些怜悯。 “你看吧,她从来就没有把你当作朋友。连战友也不算。”科西莫摇摇头,“不,她根本不知道‘朋友’和‘战友’是什么意思,在她眼里,你跟我们一样,都是站着的两脚兽,你死了跟我们死了一样,对她来说都无所谓。” “看吧,这就是你想要追逐的新王,天空与风之王,最强大的龙族的君王。她杀死你就像你踩死一只甲壳虫一样简单,她从不会悯惜任何的人类和混血种,其实她也不会悯惜那些弱小的龙种,我们都不值一提。” “你如果今天没有死,应该感谢我,我是一个爱才的人。”科西莫微笑着,他打了一个清脆的响指,这个响指是布鲁内莱斯基在盖娅使用言灵·高天之歌之后听到的第一声响声,紧接着,他体内那股难受的感受突然之间消失了,风声呼啸着掠过他的耳朵,他重新听到了大地之间正常的风吟声。 “你……你是怎么做到的?”布鲁内莱斯基强撑着身体站了起来,他看着眼前的科西莫,他完好如初,他的身体没有任何的伤口。不止是他,他带来的那一队伏兵都没有一个人像他这样狼狈,他们全都井然有序地站着。 “知道对手是谁,自然要提前做点准备。”科西莫又打了一个响指,“言灵·高天之歌的本质是快速振动的微型风团,风团从你的耳朵钻进身体,高频的振动带动你身体的器官一起共振,但人的身体构造是不允许这些器官以这种频次振动的,就像人剧烈运动之后身体会发出警报。你知道马拉松比赛的来源吗?大约两千年前,雅典人菲迪皮茨为了让故乡人早知道反侵略胜利的好消息,一口气从战争前线跑到雅典,他高喊着‘我们胜利了’,然后就倒在地上死了,那就是因为他的身体负荷不了高机能的器官振动。即便你是混血种,龙血强化过你的器官,你也没办法承受天空与风之王带来的高达数万的频次振动。” “但是……你为什么完全没事?” “知道原理,当然就有解决方法。这种快速振动的微型风团一般从耳朵钻到身体里,所以,你只要隔绝了它的入口跟通道,你当然就不会受到影响。” “可是我还能听到你说话。” “你想太多了,你以为我是用在耳朵里塞棉花的方法来隔绝高天之歌的吗?这是极微小的风团,化成实形比你的一根头发丝还要细小,风团只能用风团来阻挡。” “言灵·无尘之地。”科西莫继续说,“可以生成一个风力流动的保护壳。是我在保护你,布鲁内莱斯基,你在我的保护罩里,你现在还想要追随你的新王吗?布鲁内莱斯基?” “我知道无尘之地。”布鲁内莱斯基脸色铁青,“但混血种的无尘之地怎么可能比得上天空与风之王的言灵,言灵也有强弱之分,不是所有风属性的言灵都可以跟龙族的君王抗衡!” “谁说不行了。事实不是摆在你的面前吗?” “不,你根本不是普通的混血种!你是龙!你是一只次代种!” “哦,是吗?你能这么想也不错。如果我认可了这句话,是不是说明,我有资格当你的新王?” 布鲁内莱斯基愣了一愣,他没想到科西莫会说这样的话,他好像对自己的身份完全不在意,他更在意的是他的服从。 “我说过,我欣赏你对于美和艺术的态度。做一个建筑师不好吗?跟随在龙的榻下,只有被龙踩碎的那一天。” 第三十四章 球形闪电 “看起来你已经动摇了,毕竟刚才你差一点死于非命。”科西莫笑着,“你心里的防线只差一道,你之所以还没有投降是因为你还在她的影子里。你在知道自己是混血种的那一刻就活在龙的影子里,龙的力量让你窒息。” “不要怕,布鲁内莱斯基先生,你即将见到——王的陨落!” 科西莫指着穹顶, “全世界最美的华章就在这里,你是一位艺术家,你即将见到全世界最美的华景,把它画下来,雕刻成塑像,或者写进吟游诗人的诗歌里,后世会传颂的,这是盛世的华章!” 布鲁内莱斯基抬起头,一滴血落到他的眼睛里。 他看见了——天空与风之王,在溅血。 她全身上下像是被无数个洞孔戳穿,每一个洞孔里都有龙血在喷溅,一只通体雪白的白龙,她像是白色的龙形火仗,无数的龙血像是火树银花在空中开溅,龙血滴到教堂的地上,滴到布鲁内莱斯基的眼睛里,教堂里发出呲呲的灼烧声。 “别看呆了,布鲁内莱斯基先生,那可是龙血,即使是混血种,那也是有腐蚀性的。” 布鲁内莱斯基揉了揉眼睛,他的眼睛的确有一股灼烧感,但他揉眼睛更多的不是因为龙血的腐蚀,而是因为不可置信。他不敢相信,传说中的天空与风之王在空中像是烟火一样炸裂,她嘶吟着,浑身扭曲痉挛,她从穹顶坠落,拖着血白的身躯,她重重地摔落在地,鲜血溅射,她的头顶像是血冠嘶鸣。 “你做了什么?”布鲁内莱斯基看着科西莫。 “一些古老的炼金术而已。”科西莫看着倒在地上的白龙——天空与风之王盖娅,即使是在这个时刻,他的脸上也依然平静如水。 “什么炼金术?从没有炼金术可以重创龙王,她可是天空与风之王!” “你没听说过并不代表没有,家族世代研究炼金术,从古罗马时期一直到现在。你不如问问,我们是什么时候为这位天空与风之王下的炼金药剂。” “什么时候?” “当你们在洛伦佐的庄园的时候。” “洛伦佐?”布鲁内莱斯基愣在原地。 “是的,我的弟弟,洛伦佐·德·美地奇。你们是他雇佣的杀手,用来刺杀我这个弑父之人。但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他能找得到天空与风之王的盖娅,为什么他会知道你的身份。” “为了……今天。”布鲁内莱斯基咬着牙,“你们兄弟根本没有反目,一切都是……为了今天。” “不,其实也不仅仅是今天,他之前还给过你们一个名单,名单里的人是当今的教皇。” “你们希望借我们的手……除掉那个海盗!” “他已经脱离了控制。他当上了教皇,但他依然是个海盗,这种人死了肯定比他活着好一万倍,所以我们就送他去见了撒旦。”科西莫说得云淡风轻,他看着布鲁内莱斯基,“但是你不一样,布鲁内莱斯基先生,你是位艺术家,你是可以拉拢的人,我让你一起观赏这场屠龙的大戏,就是为了让你明白,龙,不是什么高不可及的种族,几千年前,他们就是失败者!而在几千年后,他们依然是!看着我,我才是新王。” “你是个阴谋家。”布鲁内莱斯基看着科西莫。 “不,我是个实用主义者。”科西莫摇摇头,“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家族。往更大一点说,为了人类。” “你杀死了尤拉诺斯,现在又要杀死盖娅。你杀死了天空与风之王,你说你是为了家族和人类?” “当然。”科西莫冷眼相视,“家族是天空与风之王的族裔,我们都是他们的子嗣。两千年前,尤拉诺斯创立古罗马的王朝,但他在王位上只坐了二十年。其实,所有人都知道,王朝不需要一个永恒的君王!你希望一只龙来做你家族的家主吗?从你生到死,他都是你的家主。” “龙从来就不是人,甚至不是混血种。尤拉诺斯是最亲近人类的君王,但是他作为凯撒大帝在古罗马帝国时,以暴戾和征战出名。而盖娅……她曾经用高天之歌屠杀过古罗马帝国的一个都城,如果她想,她随时都可以杀光佛罗伦萨的所有人,当然也包括你,你觉得你可以把她留在这里吗?我说过,她癫狂而又无度,杀人是她的爱好,就像我们小时候会用热水浇灌蚂蚁的蚁穴,她不是恨蚂蚁,她只是可能觉得那很有趣,毁灭东西对她来说可能只是有趣的一部分!记住,布鲁内莱斯基,你是一个混血种,甚至可以说是一个人类,但你永远都不是一只龙。” 布鲁内莱斯基沉默了,他当然是一个混血种,但他的血统很特殊,他们家族挂满了龙的壁画,他从小对此着迷。 但他从小痴迷的一切在今天破碎了,龙族君王中无比强大的天空与风之王盖娅就躺在他的面前,但她千疮百孔,她的所有疮口里都留着脓血。 龙难道……真的不是不可战胜的吗?他们在混血种面前也这么弱小,随便一点阴谋家的阴谋诡计和古老的炼金术就可以让天空与风之王躺为血尸。难道说,龙当年真的是在和人类的物竞天择中失败,才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布鲁内莱斯基的瞳孔突然放大,他看到一道明珠般的闪光不知从何处出现,它像一个淬炼的电球,从他身旁极速贯穿。 他没有任何的感觉,但它顺着闪光一路看过去,发现它吞噬了科西莫的两个手下。 一瞬间,那两个手下甚至没能说出任何话,没能发出任何嘶吼,闪光从他们身边闪过,地上就只剩下了两只手臂。 他们的手臂没有任何的血迹,就这么掉在地上,任何锋利的刀刃都不可能把手臂切得如此的平整,更不用说,除了手臂之外,那两个人的身体就这么消失了,连一根毛发都没有留下! “球形闪电。”科西莫皱眉。 “那是什么?”布鲁内莱斯基觉得今天发生的一切已经超出了他的幻想。 “大自然中的闪电是雷的聚集物,闪电可以劈断一根树干。但世界上还存在一种球形闪电,可以像这样把东西直接切碎,所有它切割的物体都会变成大自然中的一缕风!如果你被球形闪电击中,你甚至连一丝痛苦都不会感受到,因为你在触碰到的一刹那就死了!你连泥土都不是,你是一缕风!” “这是天空与风之王的底牌。”科西莫说,“言灵·因陀罗之怒。在天空与风之王的领域里,她是驾驭雷霆和气流的主宰。” 第三十五章 因陀罗之怒 “布鲁内莱斯基,你很幸运,你今天看见的是天空与风之王的终亡之歌。所有见到过这种表演的人都已经死了。”科西莫眼神突然变得凛冽。此时的圣母百花大教堂内狂风呼号,高吼的风声把这里变成了一座地狱。 一个个淬炼的明珠在教堂里蹿流,这些球形闪电出现的位置完全是无序的,它们是耀金色的球形闪光,球形闪光在这座圣母百花大教堂里无序而飞速地碰撞,它们掠过的地方寸草不生。 是的,球形闪电掠过的地方,所有的东西都被瞬间吞噬,消解。它简直就像是来自于异次元的球体,这里已经从一个宗教场所变成了二十一世纪的科幻片里才有的场景,无数的明珠闪电在教堂生成,在天空生成,在穹顶生成。它们横冲直撞,它们吞噬死物,也吞噬活物,它们掠过教堂的高墙,那高墙上一瞬间就多出一个空洞,它们在那两条断臂上碾过,一瞬间那两条断臂就去见了他们的主人。 狂风踊跃,整个圣母百花大教堂里风暴涌动,电流夹杂着狂涌的风暴,刹那间雷霆欲怒,风雨同来! 风暴涌出了教堂,淬炼的明珠也在教堂之外凝聚成型,整座城市都披上了狂啸的风号和电流。天空与风之王的目标当然不仅仅是这座圣母百花大教堂,而是——整个佛罗伦萨。 “你看,她果然能毁灭整座佛罗伦萨。”科西莫冷笑一声,他看着一旁的布鲁内莱斯基,“你预想的一切要实现了,天空与风之王毁灭佛罗伦萨,可惜,你也在这座即将被毁灭的佛罗伦萨中。” “她对人类和混血种可没有什么怜悯,她的眼里只有她的哥哥尤拉诺斯。你现在明白了这个道理了吗?你想要认她做新王,等于做她王座下的尸鬼。” “她是龙族的君王,而我才是混血种和人类的新王。当龙王的座下鬼还不如来当我的建筑师,至少我们志趣相合。如果你改变主意了,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份价格不菲的工作,你工作的第一份内容就是修复今晚被天空与风之王摧毁的建筑,你的言灵能力可以让一切看上去像是没发生过,否则整座佛罗伦萨的居民会以为今夜是上帝的怒意,他们又会向天主教奉上无数的赎罪券。” “保护好自己。至少不要让球形闪电接触你的心脏。”科西莫说完这句话,便遁入了教堂的阴影中。此时的圣母百花大教堂里有十几个闪耀的球形闪电在无规则地闪游碰撞,只要被这些淬炼的闪电击中,那他只有一个下场——死亡。 布鲁内莱斯基强撑着内心的恐惧站了起来,他看着眼前那些疾速飞游的球形闪电,它们毫无规律可言,它们像是上帝给这个世界投下的金色石子,上帝要用金色石子收回这座城市的一切。 他的言灵在这种场景派不上用场,他可以重构周围的物质,可以用这座教堂的砖墙建造一个无比坚厚的防御堡,但无论是什么防御装置在言灵·因陀罗之怒的球形闪电下都没有用,球形闪电可以吞噬这个世界上的所有物质,对于这个领域来说,用精钢做防御和用棉花做防御没有区别! 那条白龙还在地上痉挛,不知道科西莫和他的弟弟洛伦佐给他用了什么样的炼金试剂,居然能够让天空与风之王都无法站起。他们好像对这一天早有准备,他们从一开始的目标就是屠龙。 天空与风之王的盖娅,她的眼睛布满血丝,无数的鲜血还在她鳞片上破碎的小孔中向外喷溅。但她依然能够使用因陀罗之怒,科西莫和洛伦佐的炼金药剂无法真正地杀死这只天空与风之王,相反,是这只满目疮痍的天空与风之王正在毁灭他们! 天空与风之王,天空与风之王…… 对了,如果说,这座佛罗伦萨中还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如果说这座圣母百花大教堂里还有一个地方是绝对安全的,那个地方就是——天空与风之王的身边! 球形闪电可以吞噬这个世界上的所有物质,也包括天空与风之王的身体!教堂里所有闪耀的球形闪电都在横冲直撞,但所有的球形闪电都避开了地上的这副龙的躯体。 狂风在教堂里高歌,布鲁内莱斯基拔起脚步在狂风中前行。他用言灵暂时隔绝了让他摇摇欲坠的狂风,向着那条胴体雪白的白龙走去。在他的身边,在这座佛罗伦萨,呼啸的狂风和明亮的闪电在整个因陀罗之怒的领域里奔涌,但那已经不是他应该考虑的事情,他现在只用保住自己的性命。 他走到了那条白龙的身边,他一直都觉得这条龙很美,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对龙的躯体着迷。他每次瞻仰家族的壁画,都对的龙高大和威严着迷,壁画里的龙宛如神明,相比之下,壁画里的那些人类就是求神祷告的小小虫子。他长大之后离开了家族,独自一个人寻找龙的踪迹。他从那个封闭小岛一路来到洋流之外的佛罗伦萨,就是因为有人告诉他,四大君王中剩下的唯一还活跃在人类社会的天空与风之王,就在佛罗伦萨。 他指的是,天空与风之王的哥哥——尤拉诺斯,但尤拉诺斯已经死了。 现在只剩下天空与风之王的妹妹——盖娅,盖娅在他的身边奄奄一息。 他就站在盖娅的身边,他看着眼前的教堂狂啸如雷,天空突然劈下一道明光,那是从穹顶从天而降的一束球形闪电,球形闪电如雷火贯穿,一路陷进地底几十米,才熄灭不见。 这就是现在的佛罗伦萨,闪电在空气中乱蹿,它们无止境的吞噬着生命,狂风呼嚎,整座佛罗伦萨暴露在殛雷和狂流当中,那些被无辜吞噬的人根本感受不到疼痛,他们死的时候甚至没有任何知觉。他们的死也是随机的,这完全就是一场无差别无目的的屠杀。 布鲁内莱斯基看着这具雪白的龙族胴体,曾经他以为他找到了完美的龙,但现在——他只默默无声地拿出了他藏在腰间的刀。 他往这只白龙鲜红的眼睛里斩去! 第三十六章 尤拉诺斯 刀在白龙的眼膜处停下,布鲁内莱斯基与这只白龙对视,他在跟天空与风之王的妹妹长久地对视,曾经顶礼膜拜的神就在他的面前,他现在感受不到任何的伟大和恢弘,他看着龙的眼睛、龙的鳞片、龙的鲜血,龙的威严在此刻荡然无存。 或许,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神。 真正的神,是人类。 “你的那种小刀是杀不死她的,无论你有多么强大的力量都杀不死她。”布鲁内莱斯基听到了科西莫的声音,科西莫重新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还带着——一副棺材。 棺材上落满嫣红的鲜花,十字架和圣烛挂在棺头,科西莫缓缓地推开了棺木。 刹那间,风声、雨声和雷电声全都消失不见了,狂雷和风暴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连那些无规则的球形闪电都一瞬间湮灭在黑暗之中。 她停下了因陀罗之怒,天空与风之王停下了她的终极言灵——因陀罗之怒。带着无尽的怒意、想要毁灭一切的盖娅忽然之间安静了。整个世界于是一瞬间安静了。 布鲁内莱斯基看着眼前的盖娅,遍体鳞伤的盖娅正在变小,代表着龙的尾椎、长躯和翅指正在她的形态特征中消失,她重新变回了人形,她重新变回了那个小孩。 此时的她赤身裸体,但她的身上全是血孔,像是有一万根针插在她全身上下的各个部位,她是一个带血的气球,那些针戳破了她的气球,她这个气球就往外不停地漏着血。 她不会说话,她只会发着难听的暗哑的声音,布鲁内莱斯基看到她的眼睛直直地盯着那口棺木,她这个漏气的气球一步步往棺木那走去。 那好像就是她最终的归宿,布鲁内莱斯基好像突然明白了,她来到这里,她用出高天之歌,用出因陀罗之怒,都只是为了他。 她终于走到了棺木的身边,她踮起脚尖,是的,她得踮起脚尖才能看到棺木里是什么,那是什么?那是一个人,准确地说,是死人,几天之前,那个名为教皇的海盗在这座教堂底下为他洒过圣水。 她直接跳起,跳进了棺木之中,她那鲜血淋漓的身体就这么依偎在那具尸体身上。 虽然很恐怖,但是布鲁内莱斯基看出来了。 她爱他。 此时,棺木里渗出银灰色的液体,液体逐渐漫过了尸体,然后是她。只听见哐的一声响,棺木被合上。 尸体,将带着天空与风之王的盖娅,永远地长眠在此。 —————— “就没了?就没了就没了?”路明非看着时间好像在盖娅跳入棺木之后就静止了,科西莫静止了,布鲁内莱斯基也静止了,穹顶撒下辉月,正好照亮了那一具落满鲜花的棺木。 “看起来,这一出话剧结束了,话剧的第五幕是‘谋杀’,谋杀的对象是天空与风之王的妹妹,盖娅。”恺撒说。 “堂堂天空与风之王就这么死了?她怎么停下了她的球形闪电?她的精神力用光了?”路明非有些哼哼,他感觉如果眼前真是一出话剧,那这幕话剧是不折不扣的虎头蛇尾的烂剧。 “的确很奇怪,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家族有足以杀死龙族四大君王的炼金术,炼金术在中世纪以后就没有过大的发展,如果有这种炼金秘方,整个秘党都会为之疯狂。” “那这可不一定是真的哦。”路鸣泽鬼俏鬼俏地眯着眼,“尼伯龙根并不是现实,尼伯龙根的主人拥有修改尼伯龙根的能力,也就是说,这出话剧是有一个导演的,至于导演是还原历史还是胡编乱造,我们根本分辨不出来!” “卖报啦,最新的报纸!最新的报纸!” 几个人听到远处传来清脆的叫卖声,声音由远至近,很快来到了他们的身边。 “大人,要买份报纸吗?最新的报纸。”他对着恺撒递出了手里的报纸。 他就是最开始敲打他们车窗的那个男孩,当时他递给了恺撒一份报纸,报纸里写着乔凡尼·德·美第奇离世的新闻,报纸里还写着一句话:找到我——尤拉诺斯。 恺撒接过了报纸,他飞速地浏览,他知道这是某个尼伯龙根里的龙裔给他们发出的讯息。 “找到我——尤拉诺斯。”通篇只有这么一句话。 “看起来,他是让我们找到尤拉诺斯的身份。”恺撒阖上了报纸,说,“在这一幕话剧中,尤拉诺斯只出现在对话中,他的真身并没有出现。” “这是让我们玩你画我猜吗?”路鸣泽摊摊手,“这也未免太简单了吧。” “送分题。”诺诺说。 “的确很可疑。”恺撒说,“还是说,他是在暗示我们加图索家族的某些历史。” “等等等等!”路明非感觉自己又陷入了某种“因为演技不够而格格不入”以及那种“以为自己真的是来意大利当伴郎”的怪圈里。他直到被酒德麻衣踢出萨尔维提诺酒店才姗姗醒悟他今晚要扮演的角色。 恺撒走到了那个棺木的身边,他推开了那个棺木,乔凡尼·德·美第奇正躺在银灰色的液体里,而他的身上是满身疮口的盖娅。 “尤拉诺斯。”恺撒指着早就已经死亡的乔凡尼·德·美第奇,“他就是尤拉诺斯。” 这个在话剧开始之前就已经死亡的人,就是天空与风之王的哥哥,尤拉诺斯。 他同时也是,科西莫·德·美第奇和洛伦佐·德·美第奇的父亲。 恺撒的先祖。 第三十七章 开棺 “他们是天空与风之王的子嗣?”路明非有些咋舌,“也就是说,他们是次代种?” 路明非的脑海里涌现出了一些非常不好的回忆,他想起了在那座青铜城里看见的壁画。在两千年前,在东西汉交界之时的川蜀之地,青铜与火之王同样是死于背叛他们的次代种! “加图索家族的族志上,科西莫和洛伦佐是乔凡尼下一代,也是他的接班人。乔凡尼在族志中的名字是美地奇·加图索,如果他就是尤拉诺斯,从《龙与血统论》的角度来说,科西莫和洛伦佐的确就是天空与风之王诞下的次代种。如果他们真的是龙的次代种,可以解释他们怎么有能力杀死尤拉诺斯和盖娅。” 恺撒从棺木里舀出了一些灰色的溶液,他放在鼻子前嗅了嗅。 “鸣泽,你看得出来这是什么吗?”恺撒问路鸣泽。 “高浓度的福尔马林。”路鸣泽说,“当然喽,在十五世纪,世界上还没有发明出福尔马林这种东西。福尔马林被发明是在十九世纪,那时候人们发现血液在福尔马林中会快速地失活,所以后来学院都用福尔马林来保存死侍。福尔马林最主要的成分是甲醛,这种溶液嘛,它的甲醛浓度比福尔马林更高,因此看上去颜色也更深。这种浓度的福尔马林,应该是致死的,我指的是对于普通的人类来说,人要是浸泡在这种福尔马林里,不出一分钟血液就会冻僵。” 你这“神瞳”是化学元素分析仪啊!路明非感觉自己这弟弟的言灵有些越来越离谱了。 “不过这天空与风之王……好歹也是条龙,而且还是四大君王,就算在福尔马林的游泳池里游龙,按理来说也不会这么快趴下啊,真是丢我们祖先的脸!”路鸣泽恨恨不平。 那不是你的祖先!顶多算是恺撒老大的祖先! 路明非在一旁吐槽。 不过路鸣泽这么一说,他真的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恺撒说过,科西莫·德·美地奇是他们这一血脉的先祖,正是因为他,恺撒这一脉才能成为加图索家族的家主。加图索讲究的是“血统的纯净”,他们所指的“纯净”,很有可能指的就是——天空与风之王的血统的“纯净”。 恺撒的直系的血亲,在大约五百年前的时候,就是天空与风之王的尤拉诺斯。 “把他们抬出来。”此时,诺诺说。她的手里还多出了一把小刀,那是用言灵·蜃景变出来的小刀。 “抬出来?师姐你是要开棺验尸吗?”路鸣泽的眼里blingbling地闪着星星,他好像对开棺验尸这种事很感兴趣。 “虽然我的医疗课程的绩点只有b,但有现成的龙王的尸体摆在这里,不解剖一下,昂热校长会说我们暴殄天物。” “可是这不是假的吗?”路明非有些疑惑,“这些在几百年前就发生过了,现在这些都是尼伯龙根的幻境。” “不一定哦,哥哥,虽然这些都是幻境,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都是‘假’的。”路鸣泽说,“哥哥,你记得我们在青铜城里的时候吗?青铜城里,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是‘假’的。” “试了再说。”诺诺把小刀递给了路明非。她像是个魔术师一样,手里瞬间又多出来三把小刀,她把其中两把分给了路鸣泽和恺撒。看起来,接下来,这座尼伯龙根会变成一场卡塞尔学院的医学实验室。 可是,他的医疗课程的绩点只有d啊!医疗课的期末实践考核,他把假人的脑颅骨直接切碎了…… “来,明非,帮个忙。”诺诺招呼着他,他们要把那两具尸体搬出棺木。但那尤拉诺斯和盖娅像是狗皮膏药那样贴住了,他们费了老鼻子劲,才把这紧紧贴合的两具尸体搬出棺木。 “他们是吸铁石的正负极吗?还是螺丝卡扣啊?粘在一起了。”诺诺擦了擦额边的汗,这两具尸体的粘合程度已经超出了他们的想象,他们好像已经彼此交融,路明非肉眼里感觉他们的肉体都已经融为了一体。 “吞噬……”路明非的脑子里突然想到了一个词。 “吞噬?你在说什么?” “龙族可以吞噬同类。”路明非有种很不祥的预感,“在青铜城的尼伯龙根的时候,康斯坦丁曾经要诺顿吞噬他,因为吞噬他可以恢复力量!龙是可以吞噬同类的,王座上的四大君王并不是龙的完全体,吞噬掉另外一只才是他们的完全体!你们看,尤拉诺斯和盖娅,像不像是,一只在吞噬掉另外一只……” “这只天空与风之王的盖娅……没有死?难道她不顾一切地跳进这个陷阱里,不是因为疯狂和本能,而是为了……吞噬她的哥哥,尤拉诺斯?”恺撒也是满脸的惊疑。 “鸣泽,你能看出这只盖娅是否在机能上已经处于死亡吗?”恺撒转向一旁的路鸣泽。 “不能。”路鸣泽摇摇头,“因为这里的东西本质上就是死物,而且现在尼伯龙根静止了,这些东西没有声音,没有温度,还没有动作。他们的生物构造是真的,但是他们的生物特征是没有的。” “解剖。”诺诺拿着手里的小刀,那就是他们的手术刀。 诺诺说的是对的,只有解剖才能解决一些他们的疑惑。 是的,他们即将在一座尼伯龙根里,解剖龙王。 “解剖的第一步是切开腹腔,接着是放血,然后是切开胸腔,再切开腹股沟。医疗课上的重点还记得吧?”诺诺拿起手术刀,“不知道龙王变换而成的人形,身体组织会不会跟人类不一样……” 诺诺的声音突然停下了,因为正在她要切下她手术刀的第一刀的时候,盖娅和尤拉诺斯的身体突然在她的眼前消失了。接着,静止的科西莫·德美地奇和布鲁内莱斯基也消失了,穹顶投射下的月光的清辉也消失了,整座圣母百花大教堂在几人众目睽睽之下消失得无影无踪。尼伯龙根变成了一片黑色的虚无之地,虚无的冷夜飘着清冷的细雨。 “大人,要报纸吗?最新的报纸!”整个尼伯龙根中,只有那个卖报纸的小男孩还没有消失,他向他们挥舞着手里的报纸。 第三十八章 布鲁内莱斯基和蜃景 “看起来,这个卖报纸的就是这座尼伯龙根的主人的传声筒诶,圣母百花大教堂不见了,说明我们猜对了。找到我——尤拉诺斯,尤拉诺斯就是那个棺材里的死人,他在最开始登场的时候就死了。科西莫和洛伦佐先是杀死了他们的父亲尤拉诺斯,然后设局捕获了尤拉诺斯的妹妹盖娅,堂堂天空与风之王,就这么折在两只次代种的手里,是不是有点弱啊?”路鸣泽在一旁叭叭。 恺撒接过了男孩手里的报纸,报纸上写着: 圣母百花大教堂成功封顶,赞美建筑师布鲁内莱斯基以及佛罗伦萨公爵科西莫·德·美地奇。 “完全遵照历史的发展。看起来,这个布鲁内莱斯基在这件事情之后完全投靠了科西莫·德·美地奇。”恺撒说。 “其实,这个事情还有一个疑点。”路鸣泽眨着眼睛,“师兄,师姐,你们不觉得好奇吗?布鲁内莱斯基的真实身份。” “他跟科西莫的很多对话都有很多疑点,包括他的‘血统’,他的‘族裔’,还有他的‘故乡’……” “还有他的‘性别’。”诺诺接着恺撒的话说,“那个科西莫说过一句话,他说:在你们的血裔中,男性和女性的力量,不同。而他应该跟我是属于同一个血裔,我们的言灵都是‘蜃景’。” “他还说过一句话咧,他说:你的价值没有那么高,布鲁内莱斯基。”路鸣泽一双大眼睛闪桃花一样看着诺诺,“那说明你的价值比他高多了,诺诺师姐。” 你以为你是在卖黄梨花金丝木啊,这怎么听都不像是一个好词啊!路明非在一旁吐槽。 “布鲁内莱斯基一直跟着美地奇家族,直到去世。”恺撒说,“在加图索家族的族志中特地有一章是写布鲁内莱斯基的,但族志中只描写了他作为‘建筑师’和‘艺术家’的一面,没有任何的描写可以证实他是一个混血种。看起来他在科西莫身边隐藏了自己的身份。” “他甚至跟美地奇家族的人生下了一个女儿。”恺撒继续说道。 “等等……”恺撒像是一下子想到了某些了不得的事情,“婚礼开始之前,我特地查阅过家族的族簿,我记得,布鲁内莱斯基的那一血脉,传到今天,只剩下了一个人。” “谁?” “卢修斯。卢修斯·加图索。” 尼伯龙根中一片寂静。 在布鲁克林事件之后,卢修斯这个名字早已经在众人脑海里来回滚动一百遍,有关于他的“英雄事迹”也就差着书成册了,但没有想到他还有这种故事没有被发掘。 不过……这似乎可以解释,为什么卢修斯会知道言灵·蜃景可以打开尼伯龙根!因为他的祖辈就是言灵·蜃景的拥有者! “得,这下唯一的血脉也断了,断子绝孙了。”路鸣泽吹了个口哨。他似乎是在庆祝卢修斯·加图索这个“大恶人”终于断子绝孙了。 “看起来,这个老阴逼还有很多秘密没有交代。恺撒师兄,你派芬格尔师兄去调查完那个实验室回来,你接着派他去查卢修斯·加图索好了,这个卢修斯·加图索看着可不像是个好人呐。”路鸣泽说得语重心长。 “或者,还有一个人我们也可以去调查。”路鸣泽小嘴不停,他几乎包揽了寂静中的尼伯龙根里的所有话茬,“那就是——铛铛,绘梨衣小姐!也就是那个日本分部的上杉绘梨衣小姐,她的言灵也是蜃景。对了,她还跟诺诺师姐长得有点像哦,都是大美人。” “不过,要调查绘梨衣小姐可有点难办。”路鸣泽说得煞有介事,“日本分部财大气粗,直接租了学校里的一栋楼,听说改成了公主房。绘梨衣小姐在入学之后只离开过一次她的公主房,就是来布鲁克林帮我们卜卦侧写的那一次。” “听说她喜欢游戏机和洋娃娃。哥哥你要不梳妆打扮准备一下?我听说她从小到大都没有离开过家,她的童年基本上只有自己一个人,你往头发上吐点口水,梳个小黄毛,然后带她逛游乐园,赏樱花和坠束,再给她买点秋叶原的二次元卡哇伊娃娃,很容易就能把到手的。爱情是很简单的哦,在她最无助的时候出现在她的身边,然后给她她最缺少的东西,她就会一瞬间爱上你。然后你就软磨硬泡,软硬兼施,从她手里套取他们日本分部的情报。你知道吗?日本分部可神秘了,他们几千年来都是与世隔绝的,就跟他们那个岛一样,我们对他们的了解太少了,他们要是坏人怎么办?他们这次来学院,真的是天赐良机,哥哥你这个美男计要是不上,那我就自己上了,可惜她长得有点幼,不是我的菜,我还是喜欢麻衣姐姐那种成熟的……” “好了,你闭嘴吧。”路明非实在是忍不了了,他狠狠地堵住了路鸣泽的嘴。这个小恶魔已经开始满嘴跑火车了,他们还在一座尼伯龙根里啊!而他上一次见到那个名叫上杉绘梨衣的女孩已经是不知道多久之前了!这些事情等他们调查完这座尼伯龙根可以整宿整宿地谈。但现在,他们的首要目标还是这座尼伯龙根。 这座尼伯龙根里的十五世纪的佛罗伦萨已经消失不见了,路上的行人、烛火和那座圣母百花大教堂都不见了,这里唯一还剩下的东西就是那个小男孩。 那个手里拿着报纸的小男孩走到了几个人的面前,现在,除了他们几个外来的闯入者之外,这里就只剩下他了。 “要坐马车吗?大人。”小男孩对几人招了招手。 “哪来的马……” 路明非话还没说完,他的身边立马横空多出了一辆马车。马车正好可以坐四个人。 “要坐马车吗?大人。”小男孩又重复着这句话。那明显是尼伯龙根的主人造出来的马车。 “看起来要启程去下一个目的地了。”路鸣泽笑得很开心,“这座尼伯龙根的主人在邀请我们。” “你的马车要去哪?”恺撒看着那个小男孩。 “罗马万神殿,先生。”小男孩毕恭毕敬地回答道。 第三十九章 马车和汽车 小男孩驾着马车,马车在虚无的冷夜里不知疲倦地奔行。男孩不愧是尼伯龙根创造出来的“死物”,前一秒他还是衣衫褴褛风尘破烂的卖报人,后一秒他就风生水起地架起了马车,他架马车的姿势老道而娴熟,马车在尼伯龙根里的运行速度达到了100公里每小时。 虽然这一切听上去很不可思议,但这是真的。因为路明非正驾驶着他那辆从佛罗伦萨某个幸运儿那里拐来的汽车,汽车上显示他的时速是一百公里每小时。 他们当然不会傻到人家让他们搭马车就搭马车,那马车明显属于这座尼伯龙根的主人。而这座尼伯龙根的主人是谁?他们至今还不知道,尤拉诺斯?盖娅?还是他们的次代种,也就是在五百年前大获全胜的科西莫? “老大,师姐,再往前跑,我们可能就找不到回去的路了。”路明非虽然开着车,但他还有闲情逸致回头瞎望。在这座尼伯龙根里,整座佛罗伦萨的城市和建筑带着那些行人npc全都消失不见了,他们眼前只剩下了一片黑色虚无的景色,他们的眼前只有那辆马车是唯一会运动的物体,除此之外,他们就像掉进了一张黑色的默片中。路明非曾经无聊地打着近远光灯,可是他连路面都看不见,整座尼伯龙根像是黑色墨水涂成的漆面。 于是他这个司机就啥也不用干,他的方向盘只用打直,他只用保持在100的时速,因为那辆跑起来四只马蹄都有重影的马车也是100公里每小时。 路明非回头,也只能看到一片黑墨。他们离这座尼伯龙根的入口已经越来越远了,远到他们可能很难再找到回去的路。没有引路的路标,也没有gps定位导航,他们根本就认不清尼伯龙根中的路。 “哥哥,你可是尼伯龙根圣体,你怎么可能找不到回去的路呢?”副驾上的路鸣泽一边说话一边敲着透明的车窗,他透着车窗望出去,可是车窗外什么都没有,只倒映着他黑色的西服和洁白的领带。 “你在说什么?尼伯龙根圣体?”路明非感觉这个小恶魔又在胡说八道了。 “哥哥,你没发现吗?你已经进入过两个不同的尼伯龙根了,一般的混血种一生只会进入一座尼伯龙根,因为那个尼伯龙根一般就是那个混血种的坟墓,但你进了两个,还两个都安然无恙地出来了,现在只不过是第三个而已,后面可能还会有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 “你还是闭嘴吧你。”路明非不用手操方向盘,于是他可以把一只手拿出来捂住路鸣泽的嘴。这个小恶魔的确是在胡说八道,他的确是进过两个尼伯龙根,但他怎么也不像是凭借聪明才干闯出的尼伯龙根,他能从尼伯龙根里出来更像是因为他是个关系户…… “明非,按照你的经验,你觉得……尼伯龙根,会有大小吗?”恺撒问道。 “大小……”路明非愣了愣,他不是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他当然也考虑过尼伯龙根究竟是什么。按照恺撒的说法,尼伯龙根是一个环,尼伯龙根有入口和出口,但尼伯龙根的大小……至少在他的经验里,他还从来没有从尼伯龙根的入口走到尼伯龙根的出口过,也就谈不上说尼伯龙根的大小。 “我们已经以一百公里的时速开了四个小时。但还是没有到达那个人所说的‘罗马万神殿’。”恺撒说,“这是不是说明,其实尼伯龙根也和我们现实的世界一样,存在着一个物理的空间。这个尼伯龙根的空间,已经超过了四百公里。” “那可不一定,恺撒师兄,我们在这里什么都看不见,说不定我们跟着这辆马车在转圈圈呢?兜兜转转,我们又回到原点了。”路鸣泽说。 “那挺好的,开没油了下了车还能步行回到塞尔维提诺酒店,被加图索家族的人逮到了还能说我们四个人一起出来压凌晨四点钟的佛罗伦萨的马路。”路明非一边吐槽一边看了一下油表,他已经脑袋放空了差不多四个小时,一般的汽车加满油可以开500公里上下,再过一个小时他们就要油尽灯枯了。 可是…… “油箱根本就没动!”路明非看了一眼油表,吓得差点从主驾驶的位置上跳起来。 “油表只转了一点点。”路鸣泽也把头凑了过来,他看着汽车上的油表,“看起来刚刚的四个小时,这车根本就没有启动。” “那我们这四个小时是在跑什么?” “有两个可能,一是尼伯龙根的主人在帮我们驱动这辆车,就像我们前面的那辆马跑起来都有了重影的马车一样。第二嘛就是,我们的车被尼伯龙根的主人掉包了,这辆车是假的,就和前面的那辆马车一样,是尼伯龙根的主人造出来的。” “你这说的这两样也没啥区别啊!”路明非大喊大叫,他本能地想要踩下刹车,但是,果然,这辆车完全不听他的使唤。这辆车的匀速100时速根本就不是他车技了得,那完全就在人家尼伯龙根的主人的操控之中! “跳窗!跳窗!”路明非解下了安全带,他想不到还有什么其他的办法。虽然说在知道这是尼伯龙根的第一瞬间他心里就有所准备,但这种突如其来的知道自己完全是被把控的感觉还是让他感觉非常不好。 路明非使劲地想要摇下车窗,以混血种的体魄,从时速一百公里的汽车上面跳下去不过就是一些皮外伤,但在这辆不知道什么来历的汽车里,他们不知道要被送到什么鬼地方! 但是车窗死死地卡住了,那一平方米的玻璃变得比钢铁都坚固,他摇不下车窗,又使劲地敲打,他只感觉到自己的拳头生生地痛。 不仅如此,他还打不开这辆车的门!车没有被上锁,但他根本打不开车门! “哥哥,好像现在努力有点晚了。我们已经到了。”路鸣泽身体前倾,他盯着前面的车窗,好像看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路明非也抬起头,他以为他能看到万神殿。他当然不知道那个卖报纸的口中的“罗马万神殿”是什么,他又不是意大利人,也不是加图索家族的人,不用天天复习古罗马帝国的荣光,他本来想象的是层层天梯,一万座神殿垒至高空,那才配得上所谓的尼伯龙根的万神殿,就像当时康斯坦丁的青铜神殿一样,但他抬起头,只看见了…… 车灯里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空洞,就像地面上被砸出的一个陨石坑,那辆卖报纸的驾驶的马车,一下子落入了那个空洞之中。 路明非甚至都没来得及惊呼,因为,下一秒,他们所在的这辆汽车,也以一百公里的时速冲进了这个空洞之中。 第四十章 罗马万神殿 路明非紧急扣上了安全带,他感觉到一阵天旋地转,他感觉自己好像掉进了一个巨大的抽水机中,恐怖的旋转涡压把他死死地摁在底座上,汽车的远光灯照射着这个巨大的空洞,他们能看到嶙峋的怪石塑像。 此时,车厢里响起了悠长的音乐声,如小河淌水般的古典音乐萦绕在路明非的耳边,那是路鸣泽打开了车载音乐。 “听说音乐能让人舒缓情绪。”路鸣泽看着路明非,“尤其是紧张时刻的情绪。” 舒缓你个鬼啊!那路上漫长的四个小时怎么不见你舒缓啊! “有点太悠扬了,我们需要激昂的进行曲,我们是在战斗!”路鸣泽还有闲情逸致在那里换碟,他很快换了一首激昂的交响乐,小提琴拉着迅疾的音啸。 “意大利作曲家威尔第,《命运的力量序曲》。这辆车的主人很有品位。”恺撒居然也还有闲心在这里跟路鸣泽品味音乐。 “当当,当当,当当当!”路鸣泽模拟着鼓点,“下次卡塞尔学院的运动会,可以拿这首做开幕曲。” “卡塞尔学院没有运动会,自由一日可以看成是变相的运动会,这么一看,这首的确很合适,在狮心会和学生会中门对狙的时候,音乐通过广播传遍学校,有人会喊:我需要一颗弗里嘉子弹。”连诺诺也没事人一样跟他们一唱一和。 全场只有他一个人心提到嗓子眼!他们三个人的语气好像不是在一座尼伯龙根里,而是在一个游乐园!只有路明非感觉自己是在什么飞速摩托表演赛里,自己是那个在圆形圈圈里来回打转的摩托车表演车手。 事到如今,路明非只能双手握紧方向盘,他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在安全气囊弹出的时候保持最后的体面。 —————— 不知过了多久的时间。 “哥哥,哥哥。” “明非,明非!” 路明非终于缓缓地睁开了眼睛,他在被抽水机抽到下水道的旅途中感觉自己的天灵盖都在翻飞,没过多久就陷入了昏迷,一声声呼唤将他从意识游离的边缘拉了回来。 他睁开眼,看见他正趴在方向盘上,油表上的指针还明晃晃地指向满格的位置。 他一下子惊醒了,刚才那些恐怖的回忆一瞬间浸湿了他的后背。 “哥哥,我们下车了。”路鸣泽正坐在副驾的位置上,他看上去一脸的兴奋。 “你昏迷了……大概有10秒钟。”路鸣泽指着手腕的位置,假装那里有一个手表。 好像……的确昏迷了大概10秒钟左右,因为那首激昂的《命运的力量序曲》还回荡在他的耳边。跟昏迷前的那段音乐好像差了有两个八拍。 他身前也没有安全气囊弹出,路明非感觉难以置信,他拉了拉车门,车门松动了。他走下车门,顺着车灯的视线,他看见整辆车完好如初,连一丝刮痕都没有。 在雨水天气里打个划也比这来得车损呐!他甚至怀疑刚才的一切都是幻觉。 “在这辆车坠落的一瞬间,我的镰鼬漂浮在汽车的周围,汽车虽然是在坠落,但它坠落得很平稳,我们虽然失重了,但是并没有失控。”恺撒说。 恺撒老大,真是多谢你了啊!有这种能力你也提醒一下小弟啊!小弟刚才惊魂未定,还以为要跟着弹匣里的镰鼬一起丧命在这抽水机里了。路明非欲哭无泪。 明亮的白色突然亮起,原本虚无的夜色一下子被照亮,这个陷落的陨石坑一下子变得明晰可见。路明非抬起头,他看见了—— 一个巨大的倒立的圆锥体,天顶像是一个豁大的碗口,而在碗口向下,用大理石建造了无数的神的塑像,这些神像排排而立,列了有足足数百层,每一层的“神”神态各异,他们构成了这传说中的“罗马万神殿”。 “倒立的神。”恺撒说道。 对!恺撒这么一说,路明非醍醐灌顶,这些神神态各异,路明非咋一眼看觉得十分诡异,他觉得神像诡异是对的,因为这些神像是倒立的!他们头在下,脚在上,他们祈祷的手势面向黄土,他们是在向土地祈祷,而不是在向天神祈祷! 倒立的神殿!这是一座倒立的罗马万神殿!它的确更像是一个陨石坑,它的碗口是巨大的豁口,但它一路向下,它的横截面在变小,他们所在的地方,是罗马万神殿的穹顶!就像是圣母百花大教堂的那个穹顶一样!这是一个巨大的半圆形穹顶,在宗教中这里象征着天宇! 有人在尼伯龙根里把罗马万神殿倒立了,而他们现在正在万神殿的穹顶!穹顶开了一个圆洞,这里本该是天神与光的倾泻地。但现在这里就是他们的坠落之地。 “万神殿祭祀着古罗马人的众神,他们定期在这里举行弥撒。”恺撒说,“神的份量在越接近穹顶的地方越重,我们所在的这个地方,这里本该有一个神像,属于凯撒大帝,盖乌斯·尤拉诺斯·凯撒。” “这里的神像属于尤拉诺斯。”路鸣泽迅速悟出了恺撒话语中的含义,“我们所在的这个地方属于尤拉诺斯。” “时光倒流了?”路明非有些惊疑,“罗马万神殿是什么时候建成的?” “古罗马时代。公元前。” “两千年前。”路明非有些犯嘀咕,这个时间点,实在不是什么好时间点呐,因为差不多同一时间,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还在大山里幻想着做他的有熊国君王。 “难道,现在他是要给我们表演两千年前的历史了?”路明非有些疑惑,“我记得,上一个圣母百花大教堂里,有人科普过,古罗马的凯撒大帝就是尤拉诺斯作为人类的化身,但是他被刺杀身亡了。他从龙茧里孵化就是一千五百年之后的事情了。” “那个卖报纸的呢?”路明非左望右望,“他现在是不是又要给我们递报纸了?报纸着写着一句话:找到我——尤拉诺斯。” “尤拉诺斯我知道你在门里!你有本事抢男人,你有本事开门呐,别躲里面不出声,我知道你在家!”路明非学着《情深深雨蒙蒙》里的雪姨经典台词阴阳怪气,“怎么?现在又要搞一个凯撒大帝的棺材给我们猜哪个是你吗?” 第四十一章 斗兽场 “臭卖报纸的不敢出现了是吧?哦,对了,我忘了,公元前世界上还没有报纸,活字印刷术还没发明呢。”路明非气呼呼的,他心里的那股“被耍”的感觉越来越严重了,这个尼伯龙根没有青铜城和世界树给他的那种压迫感和荒凉感,这里给他的感觉是——一幕玩弄人的话剧。 一个小孩突然出现在他的眼前,她穿着亚麻色的麻布,浑身上下只有腰腹到大腿的位置遮了一点这种粗麻。 但她干净利落,一把小刀握在她的手心,她的眼神像是捕猎的鬃狮。 “盖娅。”路明非忍不住惊呼,这个小孩他太熟悉了,他再也不会把她看成小男孩了,她是天空与风之王的——盖娅。 尘土飞扬,神殿上忽然传来欢呼声,路明非抬头看去,发现那些神像变成了一个个人,那个碗口一样的神殿,坐满了山呼海啸的人群,一层层往上,像是有数万人。 盖娅的对面走出了一个人,他满身的腱子肉,刀疤和伤痕遍布全身,他拿着一柄长枪,他的一只眼睛是瞎的,另一只眼睛像是要把盖娅吃了。 长枪很快对上了小刀,从外表上看,盖娅不可能是这个男人的对手,但路明非知道,她是盖娅,是天空与风之王! 小刀闪过一刀快银的闪光,不出半秒钟,魁梧的男人倒在血泊中,他的腰腹被盖娅直接拦腰斩断,肠子在地上蠕动。 “这是在干什么?盖娅不是已经死了吗?”路明非感觉眼前发生的一切太真实了,那肠子真的像是新鲜的被切断的肠子,它们还在妄想回到主人的身体里。 “这是古罗马的故事,这里是——罗马斗兽场。”恺撒抬头看着这座罗马万神殿。 “倒立的罗马万神殿就是罗马斗兽场,供奉的众神就是古罗马欣赏斗兽表演的贵族,穹顶的神像就是罗马斗兽场地上表演杀戮的奴隶。 神倒下来就是奴隶,祭祀倒过来就是看戏,万神殿倒过来就是斗兽场。” 一口碗,立起来就是罗马斗兽场,盖起来就是教堂的穹顶…… “这是什么后现代主义者的解构吗?怎么?这只龙研究人类建筑心理学?”路明非觉得这些龙简直就是神经病,有那点时间不如回家研究一下家庭伦理关系! “在人类的历史中,征服是人类欲望顶峰的象征,罗马斗兽场就是这一切终极的产物。它让奴隶们表演角斗或斗兽,猛兽从圈中放出,人被驱入赛台,猛兽要吃人,人要搏斗,只有获胜者才可以活着。但你即便今天活着,明天也不一定,因为你的对手无穷无尽,你不仅要面对野兽,可能还要面对你战场上的战友。奴隶们是没有人格的,他们甚至被编号,被收买,被豢养,用尽一切讨一些贵族的欢心,只是为了让自己能够活下去。” “罗马斗兽场的规则始于凯撒大帝,那就是凯撒大帝征服世界的象征,他四处征服的奴隶有几十万人,罗马斗兽场的表演可以一年四季都不停,因为死掉的表演者会有源源不断的填充。” “青铜城……”路明非一下子脑海里闪过了当时在青铜城里看见的景象,诺顿是青铜城中的主宰,那些混血种和人类为他从山底向山顶驮送塑造青铜神殿的砖石。其实诺顿和尤拉诺斯没有什么不同,在他们眼里,人类和混血种都是拿来享乐的奴隶。 在东西方的人类社会进行到同一个时代的时候,有两位龙族王座上的君王,居然在做一样的事情——征服人类。 一滴血溅到路明非的脸上。那是盖娅又兵不血刃地杀死了一名奴隶,她的小刀快得像是一道闪电,她可是——天空与风之王,没有人类可能是她的对手。 她一连杀死了十位对手,看台上的人类的欢呼声没有停下过,他们用路明非听不懂的语言大喊大叫,路明非看着他们,想起了恺撒的那句话:神倒下来就是奴隶。 盖娅所向披靡,她很快已经完成了她今天所有的“业绩”,她回到了她的笼子中。跟别的奴隶不一样的是,身为奴隶,他们会被关在底层两侧的大门里,那个大门像是八角笼下的准备场,奴隶们会在这里准备他们的武器,而她,她被关在笼子里,和其他的野兽一样。 也就是说,她被这些古罗马的贵族视为是野兽,而非人类。 是啊,没有人看到她会觉得她是一个“人”,她除了长得像人,其他任何一点都不像人。她不会说话,她杀人就像切菜,她躺在笼子里心安理得,她对人类不会表现出喜怒哀乐,她在人类的世界里格格不入,她不像她的哥哥尤拉诺斯,尤拉诺斯是人类古罗马帝国的君王——盖乌斯·尤拉诺斯·凯撒。 “世界上有这种跟社会完全脱节的龙吗?”路明非感觉自己都看不下去了,“我们村村里看到这种龙,一般会说:这小孩废了。” “也不一定没有哦,哥哥。”路鸣泽回答说,“听说在历史上,大地与山之王的弟弟是个智障,他姐姐在外面辛苦工作打三份工,就是为了回家给弟弟一口饭吃。” “什么鬼啊!你这些故事哪里听来的啊!” “瞎猜的。”路鸣泽嘻嘻一笑,“因为在秘党的历史上,大地与山之王从来没有出现过,所以我猜测他们是对姐弟,弟弟是个智障,姐姐不忍心让他出来丢人现眼,于是在外面打三份工。” “很正常的啦,同卵双胎很容易出现的。在医学上,一腹双胎很容易其中一胎因为发育的时候比较强硬,比如说长了个大头,占据了原本属于另一胎的发育空间,导致另一胎呼吸不畅,生下来之后就是个智商不健全的笨蛋。哥哥,说起来,我还得感谢你头长得比较小呢,我们共享了母亲的子宫,否则今天我也八成是个智障。”路鸣泽还在胡言乱语。 “你神经病啊你是我堂弟啊!”路明非忍不住咆哮。 第四十二章 兔子和凯撒大帝 “你看她,就像一只小兔子。你只用给她喂几根胡萝卜,她就能高兴得翘起尾巴来。”路鸣泽看着笼子里的盖娅,她丝毫不觉得自己是被囚禁了,她一个人在笼子里蹦蹦跳跳。 “她好像是在等人呢。”路鸣泽隔着笼子看着盖娅。盖娅的眼睛水盈盈的,像是泛着桃花。 她看着远方的天空,斗兽场上空的明月和繁星毫无保留地照在她的身上,她不吵也不闹,她好像真的是在等着谁呢。 “她在等尤拉诺斯。”恺撒说。 是啊,尤拉诺斯。她还能等谁呢?在这个世界上,她只认识一个人,那就是尤拉诺斯。 天空突然闪过一道疾风,一道人影迅疾地降落,一个男人走到了她的身前。男人穿着一身盔甲,头上戴着桂冠,他像是征战沙场刚回来的将军。 他就是盖乌斯·尤拉诺斯·凯撒,古罗马的独裁者。 看到他,笼子里的兔子立即活蹦乱跳起来,她贴住笼子的铁沿,眼睛直愣愣地看着到来的男人。 男人伸出手去,兔子便伸出舌头疯狂地舔舐男人的手掌,她的眼睛直勾勾的,充满了渴求和欲望。 “乖。最近元老院闹得不可开交,我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抽出时间来看你。”男人说,“听说你今天又是全胜,你的名声已经传到我这里了,他们都说你是‘神赐给帝国的宝藏’。” 男人摸了摸兔子的头,兔子满脸的享受和满足。她又看着男人,她的眼睛里是干柴和烈火。 “乖。等我完成元老院的这些事情再来找你,你记得我给你定下的目标吗?一千场,你只要连赢一千场,你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做我的妻子。” 兔子听到这话,兀自在笼子里转了个圈。 “明天我再来找你。记得,一千场。” 男人说完这句话,便又消失在了高空中,只留下兔子在笼子里做她的黄粱美梦。 …… “怎么这么像是被pua的家庭妇女啊!”路明非忍不住吐槽,“这是什么女频小说里的倾城虐恋吗?男主为了事业放弃女主,女主千里迢迢赶来找男主,男主就说:你要配得上我,我才能娶你。努力吧,杉菜,我道明寺会等你的。” “不是吧,哥哥。”路鸣泽说,“这盖娅可是个傻子,她根本听不懂这些的。她很好骗的,你给她一颗糖吃,她就会觉得你是天下最好的人。更不用说是她最亲爱的哥哥了。在北欧神话里,盖娅杀死她和尤拉诺斯的孩子,可能不是因为她暴戾,纯粹是她不想有任何东西分享她哥哥的爱意罢了。” “他们龙……都这么离谱的吗?”路明非感觉自己有点窒息。他现在感觉这什么龙族的四大君王都是变态,康斯坦丁要诺顿吃掉他,盖娅为了尤拉诺斯杀死了他们的孩子……你们龙是没有什么“相亲相爱一家人”的说法的吗?要不要这么离谱啊! 诺顿和康斯坦丁,盖娅和尤拉诺斯……尤拉诺斯,天空与风之王的哥哥。这个时候的尤拉诺斯就是盖乌斯·尤拉诺斯·凯撒,古罗马的独裁者,他只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来到这里,他只用丢给他的妹妹自己的几根骨头,她就会抱着欢呼雀跃。 说不定就是尤拉诺斯把他关在这里的,对于尤拉诺斯来说,他的妹妹是个累赘,他现在是人类帝国的领袖,他不需要一只疯疯癫癫寻欢求爱的野兽在他身边。她只用像一只兔子一样,呆在这个笼子里,每天只用夜晚来给她一点温暖就可以。 斗转星移。罗马斗兽场很快又来到了白天。这一天,盖娅这只兔子依然人挡杀人,佛挡杀佛,斗兽场里甚至特意为她准备了十只猛兽的盛宴,但那十只猛兽没有撑过一个回合。 她舔了舔自己的指头,好像那里还残留着昨天夜里尤拉诺斯的味道。 入夜之后。 天边下起了小雨,盖娅依然在笼子里蹦蹦跳跳,她像是个小孩子一样容易满足。妈妈只用给孩子说,今天好好读书,晚上睡觉前给你吃一块蛋糕,孩子就可以开心一整天;盖娅也是一样,她只用想到她晚上可以见到尤拉诺斯,就可以开心一整天。 可是,今夜,尤拉诺斯久久没有出现。 天空突然划过一道惊雷,狂风暴雨在天地间席卷。 盖娅很是不安,她探出头去,看着落雨的黑夜。 突然之间,像是殛雷贯穿心脏,她一下子面色通白,无力地躺倒在笼子里。 接着四柄铁剑从天而降,插入了盖娅的双手和双脚,她的身体被牢牢地插在了地上。 王座上的双生子,某种意义上他们的身体存在着一个共鸣点。在几乎和古罗马相同的年代,在万里之外的川蜀大山中,当康斯坦丁被背叛者杀死的时候,青铜神殿中的诺顿也露出了他的破绽! 毫无疑问,尤拉诺斯死了。盖乌斯·尤拉诺斯·凯撒,死于公元前44年,全世界的教科书上都记载着他死亡的时间。关于他死亡的原因众说纷纭,最被采信的说法是长期积仇的元老院策划了对凯撒大帝的谋杀,但他们不知道的是,这其实是一场混血种对于天空与风之王的刺杀。他们不仅要杀尤拉诺斯,他们还要杀死盖娅。 混血种和龙的战争持续几千年。从未停止过。 只是,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之所以死亡,化身成茧,是因为刺穿他身体的是七宗罪之中的“暴怒”,而刺入盖娅身体的不过是四柄铁剑。她的身体很快从殛雷中苏醒,她挥舞着双臂,一双通体雪白的龙翼摧毁了笼子,她的双脚如同小山一样站立,她的龙身高扬而起,铁剑还插在她的翼尖。 她发出嘶鸣,斗兽场里顿时狂风呼嚎,那些大理石塑造的长壁顿时出现了呲裂的裂缝。 她高飞而起,她看到了她的敌人在哪里。古罗马是凯撒大帝建立的国度,它在被建立的第一天就是混血种的国度。就跟诺顿的有熊国一样,龙作为君王的国度,混血种天然就会成为统治阶级的一部分。 第四十三章 屠杀 雷霆和闪电遍布苍茫大地,巨大的风色冰晶开始蔓延,整座斗兽场像是被包裹了一层模糊的雨雾,闪电就在这层雨雾之上劈闪飞流。 混血种在用古老的炼金秘术和龙王战斗,很多卡塞尔学院当代的学生无法想象冷兵器时代混血种是如何跟龙战斗的,在这场战斗中其实可以窥见一些。混血种使用的是古老的炼金秘术和言灵,他们的青铜剑流淌着细致的波纹,他们的身体膨胀,肌肉上的血脉在贲张,那都是他们用炼金秘术强化过的战斗方式,他们用出属于混血种的言灵,岩石和火焰在空中翻飞,还有吸血镰的刀锋在空气中凝聚。 但在地下的路明非看来,这场战斗就像是……一群魔术师在和一条真龙战斗,那些石块和火焰就像是魔术师手里的扑克和帽子里飞出来的鸽子,它们花里胡哨,但是——毫无用处。 他们面对的可是——天空与风之王! 天空与风之王的琉璃梵城很快把斗兽场凝结成固态的风晶,那些混血种有一些就被活生生冻结成凝结的风晶之中。接着是漫天的闪电,闪电像是从天空降下的雷弹,人这一辈子绝无可能见到这么多同时劈下的闪电,但在天空与风之王的领域之中,闪电是由风催动的电晕,闪电的尾端带着极具的高温和能量,那些力量不属于风的力量,但却完全掌控在天空与风之王的领域中! 闪电末端的温度可以达到两万度,在一瞬间,几个混血种就被劈成了焦灰。剩下的残兵折将勉强组织起了一些有效的反攻,他们通过那几柄铁剑捆上了一些铁索,想要把盖娅捆在地上,但几乎是同一瞬间,空气中突然出现了凝结的球形闪电,球形闪电是吞噬一切的巨兽,如乱流般涌动的球形闪电很快吞没了他们,他们连焦灰的尸体都没有剩下。 “他们对于龙的认知呐,不知道该说是无知,还是傲慢。”路鸣泽叹了口气,“可能长时间待在尤拉诺斯身边,对于龙的力量有了不清晰的认知。他们以为能解决得了尤拉诺斯,就可以解决得了盖娅吗?他们之间的差距,可能比哥哥和楚子航师兄之间的差距还大吧。” …… 虽然小恶魔说的话很阴阳怪气,但是路明非觉得他说的是对的。这完全是一场屠杀。 其实,在刚刚的圣母百花大教堂之下,即便有科西莫设计的诡计,那也是一场屠杀。那些混血种和次代种根本就没有可以匹敌天空与风之王的力量,最终盖娅躺入棺木之中,那都不像是死亡,而更像是——吞噬! 盖娅越入高空之中,尖锐的刺歌如同铺浮的音刃,无数尖刀钻入了古罗马人的耳朵之中,然后在一瞬间把他们的心脏搅碎。 此时距离盖娅的身体被插入铁剑才不过过去了几分钟,就这几分钟的时间,整座古罗马的都城已经毁于一夕。 暴雨狂流,雨水在斗兽场里漫灌,整座城市笼罩着死亡的气息。 盖娅拍着白龙的羽翅在城市上空巡游,雨水沾湿了他的羽翼。这个时候,整座古罗马都城中的所有人类和混血种都已经死亡,盖娅曾经毁灭过一个城市,就是现在尼伯龙根中的这一座! 很久之后,她振翼而归。随着轰的一声巨响,血水在斗兽场积患的雨水中溅跃。即便是天空与风之王,她也不是没有受伤,铁剑还插在他的翼尖,铁索拖在雨水里拉拉作响。 她带回了一个茧。她低着头,伸出舌头舔舐着眼前的白茧。她不知从哪儿带回了这个白茧,茧丝在她的羽翼间缠绕。不知不觉,她竟流下眼泪来,眼泪混在雨水和血水中。 很明显,死的那个茧中,就是她的哥哥尤拉诺斯。 尤拉诺斯,即盖乌斯·尤拉诺斯·凯撒,死于公元前44年。 她将那个白茧护在自己的身下,好像狮鹫为茧筑的鹫巢。天空中日月交替,斗兽场中雨水停了,血水也干了,天空不知闪过多少个日月,盖娅都一动不动。斗兽场中凌光闪现,幽白的圣夜将临,那些贵族的看台重新变成了倒立的神像。 此时,盖娅还在那斗兽场的中间,她腹下的白茧还在沉睡。 —————— 时间久久地未动,这座尼伯龙根终于又静止了。 “这傻子就这么被剑和锁链插了一千五百年啊?”路明非称呼她为“傻子”,他是觉得她挺傻的。他知道不应该把龙幻想成人类,但他就是觉得这盖娅就像个傻狍子,还是个恋爱脑傻狍子。 她就这么守了尤拉诺斯一千五百年,她应该最终把这里化成了她的尼伯龙根,就跟康斯坦丁一样。盖娅在尼伯龙根里孵化了她的哥哥一千五百年,最终尤拉诺斯从茧中重生,又化成人类,这次他的代号是乔凡尼·德·美地奇,可是这次他又死了,死于他的两只次代种之手,这次他还把盖娅也一同送进了深渊。 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啊尤拉诺斯!你说说你这么多年都做了什么事啊!除了pua自己的妹妹,就是和人类谈恋爱生孩子被反杀。你是多喜欢人类啊!你费尽千辛万苦也要爬上人类权力的顶峰,然后被自己的次代种轻松拿捏,你简直就是世界上的另外一个诺顿啊! “有点不太对。”恺撒摇了摇头。 “哪里不对?” “看这里。” 恺撒指的是斗兽场之中的两道大门,斗兽场虽然重新砌上了神像,重新看上去像是万神殿的穹顶,但它在两侧依然保留着两道大门。在古罗马斗兽场里,这两道大门是奴隶的入场区,野兽会被关在笼子里,而奴隶会在大门中。斗兽场里的人和兽在厮杀的时候,他们还要磨砺他们的武器。 但现在,那两道大门里不是尘土,也没有铁制的武器架,大门里是板材和玻璃建造的一个空间,它的地面是光滑的大理石瓷砖,它看上去一尘不染。 这绝对不是古罗马或者中世纪可能出现的东西,它跟万神殿和斗兽场都格格不入。 “这是一个无菌室。”恺撒说。 “无菌室?”路明非有些惊疑。为什么在千年前的尼伯龙根,会出现一个无菌室。 “是的,我见过。”恺撒说,“在我很小的时候,家族的庄园里有一个医院,医院里就有无菌室。那时候我的母亲就在这座医院里。” 第四十四章 无菌室 恺撒打开了门。 无菌室对环境有着及其严苛的要求,温度需要保持在18-24c,湿度则需要保持在45-65%,即便是在尼伯龙根里,这里的无菌室也维持着这个标准。恺撒的镰鼬在这个无菌室内打转,这完全是一个极高科技的无菌室,它的墙砖、玻璃、器械、新风都经过严密的设计,风把尘埃送到这座尼伯龙根的远处。 “无菌室一般用来做高精度材料的研发,比如半导体和光电子,还有就是作为最高规格的医疗室或医疗研究,无菌环境能够隔绝大部分病菌,而这些病菌大多都是研究中的‘捣乱分子’。”路鸣泽在一旁说得头头是道。 几个人在无菌室里小心翼翼地翻查。诺诺打开了无菌室里的一个柜子,她一件一件地数着那些医学用品,“甲酚溶液,酒精,新洁尔灭溶液。还有隔离衣,kn95口罩和pvc手套。” “有医生在这里?他在做什么?”恺撒眉头紧锁,“在尼伯龙根里,有一座人类建造的医用无菌室,他们是在研究什么?” “无菌室是世界上痕迹最少的空间,连细菌和微生物都很难存留,所以我的‘侧写’完全没有用。”诺诺摇了摇头。 “看这里!看这里!”路鸣泽朝众人挥了挥手,他的身边是一个医学显微镜,显微镜的数据投射在一旁的屏幕上,黑色和白色的数字在屏幕上跳跃。 “这是什么意思?”路明非看着那花白的数字看得头晕。 恺撒和诺诺也盯着那块屏幕,但他们也长久地思索,沉默不语。 “我的医疗课的绩点只有b。”还是诺诺先说话,“微生物学和医学显像学的课我都翘掉了,我天生就不是跟这些东西打交道的料。只有亚纪师姐那种跟针一样细心的人才能一堂堂听下来那些天书课。” “我的绩点是c。”恺撒也毫不避讳地说。其实恺撒的整体绩点都不高,医疗课这种每年都能学的选修课就更是了。除了言灵课和格斗课,他大多数时候都在诺顿公馆“花天酒地”,或者就是在风洞试验室里和路明非上演男人跟男人之间的碰撞。 “我是d……”路明非的声音嗡嗡的小声。他是d的原因纯粹是因为他太菜了!他在解剖考试上手都在发抖,一刀就把头颅骨切碎了。任课老师大笔一划,路明非的绩点就得了个d。 b、c、d排排坐……如果酒德亚纪或者楚子航在这里,他们或许不用这么窘迫,但在当下,世界的救星好像只剩下了一个…… “当当!全体目光向我看齐!我的医疗课绩点是满绩——s!”路鸣泽果然不负众望,毕竟他几乎是科科满绩。他叉起腰,一脚跳到了那放置显微镜的桌子上,他的神瞳微闪,黄金色的神瞳迅速在无菌室的每一个角落里逡巡。 他是在用神瞳迅速地解析这个无菌室。这个出现在尼伯龙根里的无菌室,它真正在人类社会应用至少也是在二十世纪末。而这座尼伯龙根,它在片刻之前还属于公元前的古罗马。 “这里是一个科技水平接近甚至要超过卡塞尔学院炼金医学部的生物实验室,我旁边的这个显微镜,它的放大倍率大约在200万倍,它是用来研究生物组织的一台显微镜。”路鸣泽说得振振有词,“它实时地显示着生物组织的成分,像水、氯化钠、脂肪这些。一米外的那个屏幕实时显示的是血氧、激素、心腔频率。还有很多,这个无菌室我暂时还看不到头。在其他的研究室中,有专门分析血液的,也有专门分析骨节的,还有眼膜的、耳廓的、呼吸的,我们体检会检查什么,它就在以一百倍以上的精度检查什么。还不止这样,有一些数据标称我从来没见过,比如说:前额叶神经树,神经阻塞囊……单这种类似的名称就有几百个。” “这是针对某种生物的大型检测室。”恺撒说,“这里的所有仪器都是为了实时观测这只生物的生理学数据。” “对喽!”路鸣泽很是赞同,他一脚跳下了桌子,拍了拍手,“看起来,现在那只生物暂时是沉睡的,因为它的很多数据低于平均值。” “龙。”恺撒说。 “是的。一只沉睡的龙。这座尼伯龙根里,有谁是在沉睡呢?”路鸣泽故作深沉。 “盖娅。”恺撒略加思索说出了答案。 “对喽,盖娅,就是我们刚刚在门外见到的那一只。那不是两千年前的幻象,或者说,她曾经是幻象,但在罗马斗兽场重新变成倒立的万神殿的时候,尼伯龙根创造的幻象消失了,两千年前的盖娅和两千年后的盖娅重叠了。我们看见的,就是真正的天空与风之王——盖娅。” 路明非突然感觉到脊背一阵冰寒。刚刚那只沉睡的白龙,那不是尼伯龙根的幻象,而是真正的——天空与风之王!他又见到了一只龙王,不,是两只,她的怀里还有尤拉诺斯的茧! “看起来我们到了终末地。这就是尼伯龙根的主人想让我们来的地方。”路鸣泽倒是看不出一点害怕,他还有闲工夫闭上一只眼睛观测显微镜的镜头。 “这座尼伯龙根的主人……是谁?”路明非的声音有些颤抖。 “天空与风之王——盖娅。”有人回答了他的问题,但不是路鸣泽,不是恺撒,也不是诺诺,不是他们三个人的任何一个!声音从无菌室的深处传来,这个无菌室是一个漫长的甬道,它一眼根本看不到底!他们还没有来得及继续往里探索,但在这个时候,他们听到甬道里传来了一个人的声音。 这个声音,路明非知道他听过,就在不久之前,在恺撒和诺诺的婚礼上,在圣母百花大教堂那副《最后的审判》之下,当时的那个每个人都各怀鬼胎的主座上,恺撒跟他们一个个敬酒,其中有一个人的声音就是他。 “你们不该来到这里的。”一个身影从无菌室的深处显现,他出现在几个人的面前。他有着一头金发和蓝色的狐狸一样的眼睛。 第四十五章 尼伯龙根之环 弗罗斯特。 弗罗斯特·加图索从无菌室的漫长的甬道里走出,他还是那副处事不惊的模样。他丝毫不为在这里见到恺撒和路明非他们惊讶,也丝毫不为这里有一只天空与风之王的盖娅而惊讶。 他好像什么都知道。 他看了看恺撒,又看了看一旁的诺诺、路明非,最后他的眼光停留在路鸣泽身上。路鸣泽还在煞有介事地把玩着那个显微镜。 “怎么?想报仇吗?”路鸣泽感觉到了弗罗斯特的目光,他转过头来。小恶魔的眼睛如流风千转,黄金瞳中闪过跳跃的血丝,一瞬间,巨大的压力浸透弗罗斯特的全身,弗罗斯特直接跪倒在地。 “别弄脏了这里。你的身上都是灰尘。”小恶魔走上前去,他眼中血色印刻进弗罗斯特的心里。 这一幕路明非和诺诺都没见过,但他们也听说过。布鲁克林中弗罗斯特的惊天一跪在守夜人论坛经久不衰,主要是洛朗宁·福斯特这个顶级狗仔绘声绘色,图文并茂。卡塞尔学院的人都认同能坐上加图索家族家主之位的人肯定是只狡猾的狐狸,他在布鲁克林表现的不卑不亢不一定是他的本性,路鸣泽和路明非来意大利参加恺撒的婚礼曾经被守夜人论坛传成是一场“鸿门宴”。 不过,在这里,在一座与世隔绝的尼伯龙根里,路鸣泽见到弗罗斯特的第一眼,也是让他“跪下”……弗罗斯特甚至没有说明来意。 “感觉每次见到你,都没什么好事。”路鸣泽旁若无人地在弗罗斯特身边打圈,他看向弗罗斯特的眼神像是看向一个犯人。 “不过这里倒是一个好地方。”路鸣泽的眼睛环视着纤尘不染的无菌室,“这里是医院,也可以是解剖室,我对你用刑没有人知道。你之前还隐瞒了很多事情没说,现在能好好交待了吗?不要在我面前装疯卖傻哦,我没有那么好骗。我再提醒你一下,在外面嘛,动静会闹得很大,但在这里……你死了也不会有人知道。” 路鸣泽……你跟你在学校里的萌宠小师弟的人设完全不符啊!还好路明非已经看过洛朗宁·福斯特拍的照片,他知道自己这个小恶魔弟弟有时候会“原形毕露”,他的“小恶魔”的身份演起戏来冠绝影帝。 “听好了,我问你第一个问题。你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你是跟踪我们来的吗?”路鸣泽居高临下,像是审讯的君王。 “我只会给你十秒钟的时间。十秒钟之后,我会用手术刀切断你的劲动脉。” “10,9,8,7,3,2,1。” ……不是你这么想动手倒计时也不用少数这么多位吧! 路鸣泽拿起了一旁的手术刀,这把手术刀刀型细小,刀锋尖利,看上去像是切割某种组织器官的刀刃。刀刃飞速划过弗罗斯特的脖颈,手起刀落,路鸣泽舔了舔刀尖上的血迹。 “没意思。”啪啪两声,路鸣泽手中的刀落回了无菌室的桌板上,刀尖上的血迹是弗罗斯特的肩肘上被划了一刀伤口,那伤口根本不深,对于混血种来说,一时半刻就能结痂。 “现在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在哥哥和师姐的面前是不杀人的了,被轻松拿捏喽。”路鸣泽觉得无趣得很,他干脆重新回到了那个显微镜面前,那个显微镜下还能看得见鳞片一样的细胞组织。 真的没有人觉得他要动真格的,因为他们都见过布鲁克林中的路鸣泽,那才是真正动了杀心的路鸣泽。而眼前的路鸣泽,不过是装装腔调罢了。那个时候是路明非失踪了,其实,对于兄控路鸣泽来说,他杀人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路明非。 言灵·神瞳解控了,弗罗斯特重新站了起来。路鸣泽已经懒得理他了,他捣鼓着自己的显微镜。现在盯着他的是三个人,恺撒、诺诺和路明非。 “恺撒,之前你和那位使用‘君焰’的楚子航跟着我的时候,进过这座尼伯龙根。”弗罗斯特对恺撒说。 恺撒无声地点头。 那次的行动他和楚子航复盘过很多遍,他们都清楚地知道自己是被弗罗斯特发现了,所以才会跟丢弗罗斯特的踪迹。他们今天原本的计划就是回到那座尼伯龙根,回到阿尔卑斯山的脚下,在佛罗伦萨突然失联闯入尼伯龙根完全在他们的计划之外。但现在在这里看见弗罗斯特,他们至少可以确认一件事情,那就是——佛罗伦萨的尼伯龙根和阿尔卑斯山脚下的尼伯龙根是同一座! 佛罗伦萨到阿尔卑斯山脉的距离是400多公里,他们原本就打算让路明非以150公里的时速在三个小时内开到尼伯龙根。而在现在的这座尼伯龙根里,他们从那座圣母百花大教堂开车来到罗马万神殿就是完完整整的400公里!那辆汽车以100公里的时速行驶了四小时,在现实世界中,他们就是在从佛罗伦萨开到阿尔卑斯山脉。 恺撒在车上问过一个问题,“尼伯龙根……有大小吗?”,他其实那个时候就在怀疑,这是一个横跨了整个意大利的尼伯龙根,它就像是意大利在另外一个世界的镜像!意大利的镜面之下,他们在尼伯龙根里驾车直行,而如果他们走到尼伯龙根之外,他们就来到了四百公里外的阿尔卑斯山脉! 这个时候,恺撒才真正明白“尼伯龙根之环”的意义。尼伯龙根其实不是拥有一个入口和一个出口,而是拥有——两个入口!它就像是一个半环形,一边的入口接通着意大利的翡冷翠,另一个入口则接连着阿尔贝斯山。尼伯龙根之“环”的含义是,尼伯龙根之中的这个意大利的镜面,和接通的那个现实世界的意大利,两个半环形连接起来,就是一个完整的“尼伯龙根之环”! 如果不是在佛罗伦萨误入尼伯龙根,如果不是在这里看见弗罗斯特,恺撒永远不会明白“尼伯龙根之环”的含义,尼伯龙根的确是有大小的,它是现实世界的完整镜面! 第四十六章 畸形的爱 “我在婚礼结束之后马上赶到了这里,你们不可能比我更快。你们是从佛罗伦萨进入的这座尼伯龙根?”弗罗斯特问道。 “是。” “家族的消息显示,你们还在萨尔维提诺酒店。你们四个人都在那间十四楼的婚房里,没有人看到你们离开了。尼伯龙根的入口是在萨尔维提诺酒店?” 恺撒顿了顿,说:“是。” 路明非愣了一下,他知道恺撒撒了谎。 但撒谎毫无疑问是正确的,恺撒今天既然选择闯入尼伯龙根,那就代表着接下来是他对家族的宣判,他和家族从今天起就站在了对立面。对于敌人,你隐藏在水面下越深,你就越有优势。 “已经很久没有人能够从佛罗伦萨进入这座尼伯龙根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你是被家族选中的人,恺撒。” “你是天空与风之王最纯净的血脉,你体内的龙血返璞归真,你是家族最伟大的筑基者,你会是这个世界的领袖,恺撒。”弗罗斯特的眼睛看着恺撒,执着近狂,很少能见到弗罗斯特这种宗教狂热者一样的眼神。他是低眉的狐狸,他在不同势力中来回周旋,通过手腕和智慧在加图索家族家主的这个位置上坐了十几年。 但在这座尼伯龙根里,面对着天空与风之王和恺撒,他看上去像是个虔诚的宗教徒,他信仰的是——恺撒!恺撒·加图索! “你知道这座尼伯龙根的入口,你早就知道家族的尼伯龙根里藏着天空与风之王,这里是你们造的。”恺撒指着眼前的无菌室。 “是。”弗罗斯特点点头,“恺撒,这些事情本来应该在你接任家主之位之后告诉你,这本来就是你所要了解的第一件事情。即便你今天没有意外闯入这座尼伯龙根,明天我也会带你来到这里,我今天来到这里只是为了给你准备明天的‘仪式’。但既然你已经在这里了,说明这就是告诉你一切的最好时机。” “你想说什么?” 弗罗斯特眼睛扫了一下一旁的路明非、路鸣泽还有诺诺,他的意思很明显:有一些秘密,只有恺撒能听,其余外人需要回避。 “不想说可以不说。”不过恺撒说。 “他们不应该在这里,恺撒。他们应该当作没来过这里。”弗罗斯特固执己见。 “不想说,可以不说。”恺撒说。 气氛陷入了凝滞的尴尬,这种“你们快闪开我们这些大人物要商讨世界的秘密了”的场合,按理来说他们的确是应该回避一下。不过诺诺一脸“我是你们的女主人你们凭什么不让我听”的样子,路鸣泽则是干脆从手边捡了纸和笔,他像是个史官一样眼里发着光,好像即将记录下世界变迁的秘密,只有他路明非一个人在旁边尴尬地扣脚。 恺撒老大倒是个讲义气的硬汉,他在婚礼上就已经把他们四个人绑在了同一架马车上。这对于克劳狄乌斯或者奥古图斯那种人来说就是多了几个眼中钉,但对于弗罗斯特来说,他可能会爱屋及乌……不知道怎么的,路明非感觉恺撒的这个叔父对恺撒有一种“畸形的爱”,这种爱像是宗教徒投射在教冕身上的“爱”…… “好吧,恺撒。”弗罗斯特果然服软了,“你已经是家族的家主,你的确需要自己的一些嫡系,卡塞尔学院至少不会培养庸才。” 弗罗斯特的眼光扫过路鸣泽和诺诺,最后停在了路明非的身上。 他的眼神冷漠,他好像是在说“好吧好像也是会培养那么一两个庸才的”…… “加图索家族是天空与风之王的血裔。”弗罗斯特开始道来,“在大约五百年前,天空与风之王在人类世界的化名是美地奇·加图索,也就是乔凡尼·德·美地奇,在加图索家族的族志中,美地奇·加图索是带领加图索家族从古罗马的衰亡中实现中世纪中兴的重要人物。但族志中没有记载,他就是天空与风之王双生子王座上的哥哥,尤拉诺斯。” “尤拉诺斯和加图索家族的女性结合,诞下了两只次代种,分别是科西莫和洛伦佐,也就是后世所称颂的佛罗伦萨的‘僭主’。我们现在很难去界定次代种是‘龙’、‘人类’还是‘混血种’,但科西莫和洛伦佐无疑更趋向于人类。他们策划了一场对于天空与风之王的谋杀计划,计划成功了,他们杀死了尤拉诺斯,还囚禁了尤拉诺斯的妹妹盖娅。” “你们看见过佛罗伦萨的影像,在圣母百花大教堂之下?”此时,弗罗斯特说,“传说佛罗伦萨的尼伯龙根可以看见五百年前的影像,那是盖娅在尼伯龙根里记忆的化身。家族里有人在佛罗伦萨误入过尼伯龙根,他把他所看到的一切辑录成了书,所以我会知道这些。在你继任家主之位的这一天,你就可以获取这些书的权限,恺撒。” “嗯。”恺撒轻飘飘的没有多说。 “科西莫和洛伦佐杀死了尤拉诺斯,但无法杀死盖娅。那是因为尤拉诺斯本身的力量就远比盖娅要弱小,龙族王座上的双生子力量并不平等。尤拉诺斯在中世纪现世的时候力量已经非常微弱,甚至不如一只常规的次代种,所以科西莫和洛伦佐可以通过古老的炼金药剂杀死他。但盖娅……她拥有着龙族君王中最顶级的力量,在当时的炼金术和科技之下,她几乎是不死的,科西莫和洛伦佐只能囚禁她,把她囚禁在这座尼伯龙根里,炼金术和医学仪器让她每天都脑干抽离,她像个活死人。他们杀不死她,却可以把她当成是实验室里的培养皿。这座医疗室在五百年前还是简陋的炼金实验室,一直到二十一世纪这里才演变成完全的无菌室,这里是炼金术和现代医术的完美结合,它的科技水平超过现在人类最好的医学实验室五十年。” 弗罗斯特说得滔滔不绝,好像那些都是无与伦比的加图索家族的基业!而路明非,他想起了某些往事,某些有关于卢修斯·加图索和参孙的往事!难怪加图索家族能这么毫不费劲地研究参孙,参孙只是一只次代种,而他们早在很久之前就在尼伯龙根里研究了天空与风之王五百年! 第四十七章 研究 “你们在家族的尼伯龙根里,豢养了一只龙王。” “那是家族对我们的馈赠,恺撒。”弗罗斯特对恺撒的反应不以为意,“家族的炼金术能够突破中世纪以来的瓶颈,像火箭一样飞跃,那都是因为天空与风之王!‘暴血’就是从这只龙体内研究出来的秘方。卡塞尔学院的列车上还挂着黑王尼德霍格的画像,但总有一天,他们会揭下所有龙的塑像,上面贴的将是加图索家族的名字,还有你,恺撒!” “你们到底在研究什么?” “很多,龙的组织器官,龙的血液成分,龙的基因序列,甚至连神秘学相关的东西我们也研究。现代医学已经让我们对龙的理解又上了一个大台阶,虽然仍然有许多我们无法解释的部分,但那不算什么,在五百年前,我们对龙的了解还是高高在上的君王,不是吗?现在她却是我们的阶下囚。” “有多少人知道这些?有多少人知道……这里?”恺撒的表情冰冷。 “这个秘密只会由上一任家族的家主交给继任的家主,也就是我会交给你,恺撒。”弗罗斯特看向恺撒的眼里充满了某种‘深情’,“然后你需要组建自己的研究团队。这里的炼金研究,你可以找你最值得信任的人,但你要确保,在他们离开之后,他们的嘴巴是阖上的。你可以通过物理条件确保他们不会乱说,用炼金术也可以,炼金术里有很多种方法可以让一个人完全地‘听命于你’,这些都是五百年研究中的一部分。” “你把人当作工具。” “天空与风之王都是工具的一部分,人为什么不可以?你为什么这么仁慈,恺撒?”弗罗斯特炙热的目光看着恺撒,“你的名字是我的父亲取的,你的名字取自最伟大的皇帝——凯撒大帝!你应该像凯撒大帝一样,仁慈可做不了君王,仁慈只会让你在斗争中失去性命。” “这可是混血种和龙的战争,恺撒。你既然从小看过那么多家族的历史,应该知道那些伪善者的下场是什么,对别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这个“别人”包括你的敌人,也包括你的朋友。你天生就是把无数人的生命握在手里的人,不要拿小孩那种善恶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恺撒……没有说话。他虽然在学校的时候有些贵公子的跋扈和中二,但那是他的某种外壳,他从小就要学习那些血腥的历史,他当然知道世界运行的规则是什么,正如弗罗斯特所说,他的名字取自盖乌斯·尤拉诺斯·凯撒,古罗马历史上最着名的独裁者。 家族的准则,就是这个世界运行的准则。不要让任何人有机会踩在你的身上,龙也不可以。利用你所能利用的一切,甚至包括——天空与风之王。爬上去,爬到顶峰,恺撒! “庞贝知道这里吗?”恺撒问。 “庞贝,呵。”弗罗斯特嘴角吐出一声嘲笑,“他当然知道。但他在位的那几年,不仅家族的事务搞得一团糟,连这里也是。他遣散了我们的父亲在这里的研究小组,然后用精神类的言灵把他们的记忆全部清空,然后……一个人坐在这里发呆。他在家族里经常失踪,后来被证实他是一个人在这里,他自学了一点炼金术和现代医学,可惜,没用,毫无进展,他就这么生生浪费了几年的时间。那几年的时间里,天空与风之王甚至恢复了一些神识,如果不是我及时取代了他的位置,我怀疑天空与风之王甚至会逃出这座尼伯龙根。” “哎呀,那可不行,龙逃出尼伯龙根可就变成人了。”这时候,路鸣泽适时地给这座气氛凝重的无菌室加了一把火,“龙跑出尼伯龙根,第一件事情就是伪装成人类,他们甚至能逃过卡塞尔学院的血统考试。不过嘛,从佛罗伦萨的影像看来,这只盖娅很蠢,她智商有问题,她可能不懂得怎么隐藏自己的血统,那她八成就是个s级,我可不希望再在学校见到一个血统s级的师妹,那我和哥哥会少掉校长的好多爱。” …… 路鸣泽就是这样的,你不要理他,他就是个“聚光灯往这打”的演员,你继续说继续说。路明非很想把这句话说出口。本来房间里绷紧的弦像是一下子被路鸣泽割断了,某种诡异的气息飘了上来。 许多,弗罗斯特才说道:“看起来,你们在布鲁克林的任务里还了解了很多,血统,龙王,尼伯龙根……你们经历的事件都写在布鲁克林的卷宗里,那本卷宗现在还在eva的最底层,需要希尔伯特·让·昂热和董事会一起才有打开的权限。” 等一下!路明非突然想起来了一件事,一件和弗罗斯特有关的事,一件在这个世界上可能除了弗罗斯特以外只有他和路鸣泽知道的事。 “弗罗斯特,你当时去布鲁克林,是为了什么?”他问道。 弗罗斯特明显愣了一下,他低沉下头,似乎是在考虑怎么回答。 “你也可以不回答。不过不回答的话你在我心里的信誉就会大打折扣。而我是恺撒老大的亲信,我可是会在恺撒老大旁边吹耳旁风的!”路明非感觉自己狐假虎威。 “为了家族的一个秘密。”弗罗斯特回答说。 “什么秘密?” “家族豢养了,不止一只龙。” “你继续说。”路明非知道弗罗斯特现在说的是实话,那些有关于参孙的故事,根本不可能有其他人知道。 “你们带回卡塞尔学院的那副龙骨,属于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参孙。而我们研究过那只次代种,很长的时间,一直到它再也没有研究价值。” “你们还……豢养了另外一只次代种?”恺撒的脸上满是不可置信。他根本就没有见识过他们家族的这些疯狂!他根本不知道弗罗斯特、卢修斯和那只次代种参孙的故事,在那只参孙恳求阿帕奇直升机上的他们用七宗罪杀死他的时候,恺撒根本不知道是因为家族的炼金术他才会变成那个样子! 第四十八章 家族 “那是有人送上门的。家族在秘党拥有足够的声望,有无数的人想要给家族献殷勤。那时候我还没有多大,有人给家族送上了一只次代种,他希望通过家族的炼金术对这只次代种进行研究,条件是研究结果需要共享。研究在前几年比较顺利,但后来就被废止了,因为研究出来的炼金秘方并不具备成熟的应用条件。那只次代种最终回到了那个人身边,那个时候我们已经知道,那个‘卖家’,也是一只次代种。” “你们和一只次代种合作?你们疯了吗?”路明非是觉得弗罗斯特真的疯了。他已经在青铜城里看到过这段影像,但听弗罗斯特亲口说出来,他还是觉得他疯了。 “我再重复一遍我刚才说过的一句话:我们很难去界定次代种是‘龙’、‘人类’还是‘混血种’,毕竟我们今天所能得到的一切是来自于我们的先祖——科西莫和洛伦佐,他们也是两只次代种!”弗罗斯特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拔高了八度,他似乎是觉得这样不宜,又冷静了下来,他捋了捋自己的领带。 “在龙裔没有表现出破坏力的时候,家族会倾向于维持一切。但家族也不是傻子,路明非,不要以为世界上只有你的希尔伯特·让·昂热和卡塞尔学院是世界秩序的维护者,既然恺撒已经是家族的家主,那我已经可以说这些。我们一直盯着那个林家早茶里的伪装者,也就是那个跟我们交易的次代种,这就是当时塔克文和帕西他们去布鲁克林的原因,他们已经察觉到了一些异常,他们直接把异常汇报给了我,所以我才要去收拾残局!” …… 原来是这样。 路明非感觉这一切终于解释得通了。加图索家族从一开始就是局中人,不过他们是由那个林家早茶店的次代种参宿拉进的局。他们研究龙种已经持续了几百年,所以才会那么有恃无恐。但他们在秘党伪装得像是高高在上的教冕,他们富可敌国又科技惊人,但实际上他们就是一个窃取了天空与风之王权能的小偷,他们的起家来自于科西莫和洛伦佐的背叛。 “不过你们可没能收拾残局哦。你们唯一的作用是让学院和eva花了大价钱去搞定布鲁克林的媒体和政客。没有你们,我们还能少花好多冤枉钱。”这时,路鸣泽在一旁阴阳怪气。 他一双眼睛笑得像是只狐狸。小狐狸对老狐狸……两只狐狸早在布鲁克林的时候就结仇了,这个尼伯龙根的无菌室里早就是暗流涌动。 “你们应该不止捕获了盖娅和那只次代种吧,你们研究龙种很久了吧。”路鸣泽笑语盈盈,“不要骗我哦,弗罗斯特,不要给恺撒家主留什么不太好的印象。今天出去之后你会把家族所有的档案都交给恺撒家主的吧,我可是恺撒家主的打手,我咬人超凶的。” 说完这句话,路鸣泽真的露出了自己的那一排——狗狗一样洁白的牙齿。 弗罗斯特看了一眼路鸣泽,他似乎是不打算再跟路鸣泽在这里较什么劲,他直接说:“自从盖娅被家族捕获,家族的炼金术就飞跃到了以前几千年都难以企及的地步。家族当然不止豢养了那只次代种。卡塞尔学院全世界寻找龙的踪迹,家族也是,卡塞尔学院成立不过百年,而家族对龙的追寻已经持续了五百年。在五百年的时间里,家族解剖过三只三代种,十几只四代种,还有不计其数的血统低廉的胚胎。在秘党几千年的历史面前,卡塞尔学院只是个学生,卡塞尔学院是加图索家族的后辈。在以前,加图索家族的人从不加入卡塞尔学院,因为家族比卡塞尔学院更懂得培养天才。” “那你们为什么会同意我加入卡塞尔学院?”恺撒问,“因为庞贝吗?我知道他很早以前就认识希尔伯特·让·昂热。” “不,是因为我,恺撒。”弗罗斯特看着恺撒,“你提出卡塞尔学院的申请的时候,提交是在我手里,那时候的家主是我,恺撒,庞贝那个时候正在满世界找他的女人。我同意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家族是爱你的,恺撒。” …… 路明非感觉自己的内心一阵恶寒,他作为旁听者在这里听着加图索家族的故事,这根本就是一部殖民者一样的历史!但他还要听弗罗斯特述说着殖民者对恺撒的爱意。 “混血种和龙之间是不死不休的战争,而天空与风之王的盖娅是我们的俘虏,我们才是胜利者。”像是听到了路明非心里的话,弗罗斯特讲话的时候昂起了头,“记住家族的准则,你不把敌人踩在脚下,敌人迟早会爬到你的头上。这才是加图索家族能够成为秘党第一大家族的原因!不要以为我们可以和卡塞尔学院的自由一日一样过家家,战争是会死人的,恺撒。你来到这里,这就是你的必修课。” “如果我没有意外闯入这座尼伯龙根,你明天就会带我到这里。”恺撒冰山一样的眼神看着弗罗斯特。 “是的。这座尼伯龙根属于家族,它是家族的瑰宝,你会接手他,你将会是加图索家族的掌舵人。你会亲眼看到天空与风之王,你可能会震赫,但只会震赫一会儿,因为真相会告诉你,天空与风之王是你的奴隶!在看见天空与风之王的那一刻就应该知道家族是什么,家族是你的盾牌,也是你的武器!不要像庞贝一样无能又无所作为,恺撒,我想你既然决定接受这个家主的位置,就已经准备好了面对家族的一切。全世界最伟大的力量和权力都会在你的手里,而你看见的这一切就是力量和权力的起源。” 弗罗斯特的眼中是无与伦比的炙热。这个世界的野心家,他们在掌握到权力和力量的时候就会变得无比的膨胀,多巴胺在他们的体内无限制地分泌,他们就是天生的枭雄,但恺撒……是吗? 他从小学习加图索家族血腥的历史,他从小学习狄克忒多最凶狠的刀法,他从小就站在金钱和权力的顶端,他就像是那个封建皇族专门培养的皇子,他天生就是要继承皇位的,所以他的名字是——恺撒·加图索。 虽然他在卡塞尔学院是一个中二跋扈的贵公子,但那可能只是一个他伪装自己的外壳,真实的恺撒……有谁知道真实的恺撒是什么样子?诺诺知道吗?他的那些往事,他跟他的母亲古尔薇格的往事,他跟他的父亲庞贝的往事,他跟弗罗斯特的故事,还有帕西的故事,有多少人知道? 第四十九章 仪式 “你所说的‘仪式’是什么?”恺撒看着弗罗斯特。 “成为真正的加图索家族的家主的仪式,接受龙的冠冕。”弗罗斯特也看着恺撒,“我会为你戴上属于天空与风之王的冠冕,成为家族的主人。” “当然,你也可以拒绝,恺撒。和你的父亲庞贝一样,你可以去当一个家族之外的人。我不会勉强你,一切都是你自己的选择。” “家族之外的人?你说的是庞贝那样的花花公子吗?去当花花公子是有条件的,庞贝当了这个花花公子,但他依然在家族的掌控之中。” “当然有条件,毕竟你知道了家族的秘密,你也可能成为家族最危险的人。你需要生活在家族的监视之下,而且你的孩子必须交给家族抚养,因为你的血脉将会成为家族的继承人,庞贝只有你一个孩子。” “不是,弗罗斯特,我斗胆问你一个问题。”路鸣泽一脸疑惑,“你是去医院检查出来不孕不育了吗?” “你怎么不自己生呢?” …… …… …… 路鸣泽发出的像是灵魂拷问,无菌室内像是一下子冻结了。 不是小恶魔你这是哪根弦搭错了吗你这是杀人诛心啊!路明非像看智障一样看着路鸣泽,诺诺也这么看着路鸣泽。 路明非突然想起来诺诺好像也说过某些关于“不孕不育”的话,就在那个关押他们的白色空间里,她听了加图索家族那些离谱的故事之后说了一句,“那我会选择不孕不育”。他突然觉得诺诺现在的表情充满了某种深意…… “我不喜欢小孩。”弗罗斯特还真的认真地回答了路鸣泽这个问题。 “哇,那就好。”路鸣泽假模假样地拍了拍自己的胸口,“我还以为你不喜欢女人。” …… …… …… 噗哧。路明非忍不住笑出了声,但他又一瞬间忍住了。他觉得在这种神圣而严肃的场合,他的笑有失庄重。 但是没办法,实在是太好笑了。对弗罗斯特这么一个老狐狸说他不孕不育……他感觉只有路鸣泽才能说出这种话,也只有路鸣泽这种小恶魔才能治一治这个老狐狸,你都不知道他的话里面能有多少实话! 庞贝只有恺撒一个孩子,而弗罗斯特没有任何的子嗣。庞贝天天在外面拈花惹草,但他没有拈出任何私生子出来。你们加图索家族这个宝贵的直系血裔,好像真的只剩下恺撒一脉单传了啊! “你的仪式今天可以举行吗?”恺撒看着弗罗斯特,他的面容坚毅得像是雕塑。 “你已经准备好了,恺撒?”弗罗斯特欣喜若狂。 “我不需要准备。”恺撒说。 “来吧。”恺撒伸开双手,仿佛雷霆和狂流皆在手中。 —————— 白龙的身体下插着一根细小的针管,针管插进天空与风之王盖娅的翼膜,紫青色的血管里流出灼流般的血液,血液被输送进无菌室的血液仪中。 白龙盖娅以匍匐的姿态趴倒在地上,但她的身上被插满了这种医学诊疗的仪器,无菌室像是一个巨大的扫描仪,它通过这些仪器源源不断地记录着天空与风之王的数据。 弗罗斯特取了一试管的血液,血液滚烫发热,像是地心的岩浆。这种岩浆具有极强的腐蚀性,龙血对于普通人类来说就是浓硫酸,它能够快速地腐蚀一个人的皮肤。 “这是天空与风之王的血液。在数百年的时间里,我们对它做过无数次研究,但仍然不能够完全解析龙血的成分。它存在着某些无法被剖析的东西,或者说以人类目前的医学技术还无法解析的东西。”弗罗斯特晃了晃那个血红色的试管,哪像是沸腾的红酒。 “所幸龙血在龙的体内不断地重生。他们像是拥有某种无限的造血干细胞,它们的血液无穷无尽,我们才能持续不断地研究龙血几百年。我们不断地研究、实验,才得到今天的成果。” “恺撒,我需要你的一滴血。”弗罗斯特对恺撒说。 “一滴……血?”恺撒皱了皱眉,他有点不太理解“一滴”的含义。 “是的,只需要一滴。” 恺撒没有犹豫,拿起手边的手术刀在自己指上划下一道血痕。 血滴顺着血痕落到弗罗斯特新拿出的石英试管里。现在弗罗斯特的手中拿着两个试管,一个试管里装的是天空与风之王盖娅的岩浆般滚烫的灼血,另一个则只装着恺撒的一滴血。 恺撒的那滴血面对着盖娅的整管血液,就好像是一根火柴面对着火山口的岩浆。 弗罗斯特拿出了一个培养皿,直接把那灼热的龙血倒入其中,此时,那龙血还如岩浆般滚烫沸腾,龙血的温度有几百度,只有龙的躯体可以容纳这种温度的血液。 接着,他把恺撒的那滴血倒了上去,倒在了灼热的龙血之上。 就像一根火柴落入了岩浆口,恺撒的那滴血很快被龙血吞没了。龙血的颜色远比人的血液要更黑,更亮,更浓稠,恺撒的血液就被吞没在这种龙血之中。 “你想说明什么?”恺撒问,“在混血种体内,龙血和人血会争夺身体的控制权,龙血占据上风人就会变成死侍,人占据身体控制权,就会是我们现在的混血种。但那只是混血种,龙王的血液要比所有的龙裔和混血种更纯粹,不可能会有混血种的血液不被龙的血液吞没。” “是的,恺撒,你知道把盖娅的血液注入混血种的体内会发生什么吗?” “爆血而亡,或者沦为死侍。” “大多数是前者。因为混血种的躯体完全无法承载龙血,龙血会使人类的筋脉尽爆而亡。” “当然。人类甚至无法忍受龙王诞育的胚胎,更不用说纯粹的龙血。纯粹的龙血对于人类来说是剧毒。”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恺撒,我们长从天空与风之王的体内,拿到了点燃世界的钥匙。” 弗罗斯特又拿出了一瓶溶剂,这瓶溶剂里装的是一瓶透明的溶液。弗罗斯特把这溶液到上,浓稠的鲜血突然之间开始褪色,沸汤的岩浆一瞬间冷静了下来,很快,那龙血就变成了鲜红的颜色,这种颜色恺撒再熟悉不过了,那就是他划破手指流出的血的颜色! 这瓶溶液,让混血种的血液和龙血逆转了,恺撒的那一滴血吞噬了天空与风之王盖娅的一管龙血,它让混血种——吞噬了龙! 第五十章 成为神! “这是什么?”恺撒看着那瓶溶液,它无色无味,却好像真的是“点燃世界的钥匙”。 “这是龙王体内提取的血清。用炼金术做过改造。” “它能提升混血种的血统?” “是的,它能突破混血种几千年来的那个极限,突破混血种体内的那道天堑,突破——50%!”弗罗斯特的脸上是狂悖的笑意,他的手上握着的是——“点燃世界的钥匙”! “混血种是人类和龙的后代,但混血种更像是人,而不是龙!因为人血在混血种的身体中压制了狂躁的龙血,龙血给予混血种无与伦比的体魄和魔法一样的言灵,但也像是一块石头压在混血种的头顶。无数的混血种通过各种方法提升自己的血统,提升自己体内的龙血含量,因为龙血就代表着力量!在龙的面前,人的那一部分力量不值一提。但几千年来,所有的混血种都失败了,没有任何混血种可以在血统超过50%之后维持人形,龙血中的狂躁因子会迅速吞噬混血种的思维,把他们变成毫无意识的死侍。所有企图越过这条线的混血种都已经死了,没有例外。” “但你手里的这瓶血清,就是超出一切的意外!” “是的,这是家族最伟大的成果,恺撒!”弗罗斯特抑制不住狂笑,“从天空与风之王身上提取出来的血清,用炼金术和最顶级的微观医学逆转了基因序列。它能让你体内的人血吞噬狂躁的龙血,让融合的龙血强化你的体魄和言灵,你可以突破那道屏障,甚至更高,更高……” “直到——成为神!” 弗罗斯特的眼睛望向天顶,好像那里伫立的就是——加图索家族的神! “成为神……”恺撒的眼睛也飘向远空。他的眼中蒙上了一层灰蒙蒙的雾翳。 “是的,恺撒,家族有一天要用天空与风之王的血来诞生新王!” 用天空与风之王的血来诞生新王……加图索家族把这只天空与风之王豢养在尼伯龙根里,用炼金术和医疗仪器研究了几百年,为的就是——吞噬她!就像诺顿吞噬康斯坦丁,他们几百年来在研究的是——混血种如何吞噬掉龙王! 从来没有人这么疯狂过,从来没有人研究过怎么吞噬龙族的君王。秘党里无数的混血种前仆后继,都只是为了把龙种扼杀在苏醒的摇篮里,让这个易碎的世界维持住它表面的美梦。但在这里,在一个存在了五百多年的尼伯龙根里,秘党最大的家族,加图索家族,他们的美梦是——吞噬龙王,成为新神! 而恺撒就是这个被选中的神种。 在场的人愣在原地,在正式执行今天的计划之前,他们设想过无数种加图索家族的秘密,但真正的真相还是令人瞠目结舌。秘党的第一大家族,让恺撒坐上这个家主的位置,是为了让他——成为神! 这个时候,无菌室里发出了猫着脚步走路的哒哒声,在一片沉寂之中,路鸣泽猫着脚步走到了弗罗斯特的身边,他漫画一样的大眼睛直接杵到弗罗斯特的身前,跟他长久地对视。他的眼睛中倒映着弗罗斯特蓝色的狐狸一样的眼睛。 “你为什么不自己来啊,弗罗斯特?”路鸣泽开口问道,“我觉得你才更像是那个想要‘成神’的人吧,恺撒老大的梦想是跟诺诺师姐一起爬珠穆朗玛峰,游大西洋,横渡南极洲,还有移民火星。” ……你这个几个梦想是现编的吧路鸣泽! 路明非虽然在心里吐槽,但他的思绪也一瞬间被路鸣泽拉了回来。刚才弗罗斯特讲的东西过于玄乎,一时间把他给唬住了。路鸣泽这个小恶魔的思路才是对的,不要被弗罗斯特牵着鼻子走,毕竟他可是只纯正宗的老狐狸! “我的血统不够,而且我已经行将暮年,这种方法用在我的身上是浪费。”弗罗斯特说,“我和庞贝拥有同一个父亲,但我的血统不如他,他在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是家族里血统最接近50%的人,他的血统评定远远超过所有的混血种。家族最开始选择他作为家主也是因为他的血统。” “这可就奇了怪了,恺撒师兄的血统也只有超a级。还不如我呢。”路鸣泽笑得弯眉咧嘴,“你要不让我来呢?我也对成神很感兴趣。” 弗罗斯特瞪着路鸣泽,他的眼睛几乎冒出火来。他可能觉得路鸣泽是个“神经病”。 “你不是家族的人,路鸣泽。你可以去找昂热,他会把你当成是自己的孩子。” “那也就是说,我现在可以绕过你然后偷偷自己用是吧?”路鸣泽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既然没什么限制,那可别怪我手下不留情啊弗罗斯特。你那一点远远不如庞贝的血统,想要打赢我,可能要吃掉好几个盖娅才行啊。” 路鸣泽说完这句话,嘴角突然闪过一些邪魅的笑容。小恶魔就是小恶魔,他拥有整个卡塞尔学院最跳脱的思维和——最恐怖的实力。 无菌室里划过一道无声的风。一瞬间,路鸣泽像是道魅影消失不见,再下一个瞬间,他在无菌室的远处突然出现,他的手里还拿着弗罗斯特刚刚用来融合龙血的血清试管! “这一个试剂的血清可以融合一管龙血。要多少血清才能让我真正地成神,弗罗斯特?天空与风之王的龙血可是足以把这整个无菌室淹没,你可不要说只要这一个试剂就可以让我成神。” “路鸣泽!”弗罗斯特对路鸣泽几乎咬牙切齿。 “怎么?你觉得我是在窃取加图索家族的‘神权’吗?”路鸣泽眼神中充满鄙薄,他看上去是个小孩,但他的表情是个高高在上的“高位者”,“还是说,你还隐瞒了什么秘密没有说?我可不怎么信任你,毕竟在我们来到这里之前,世界上从没有人知道你们在这座尼伯龙根里养了一只天空与风之王。” 弗罗斯特的嘴里呲出冷风,他的眼睛开始泛起血丝。路鸣泽已经无数次令他难堪,现在难堪的不止是他,还有——加图索家族。 弗罗斯特看向恺撒。他是一个很有原则的人,在这里,他是恺撒的叔父,但恺撒是他的家主。这里的事情关乎加图索家族最高的秘密,他是在征询恺撒的意见。 “弗罗斯特。回答鸣泽的问题。”恺撒对弗罗斯特说。 第五十一章 龙血 弗罗斯特阴沉着脸,但他还是回答了路鸣泽的问题,他说:“这项技术家族研究了上百年,但直到恺撒你出生之后才有了突破。这项技术的难点不在于灌输龙血,而在于提取血清,我刚才为你演示的这点血清,需要我们花费的时间一年来提取、淬炼和加工。” “我需要多少血清?”恺撒眼神冰冷,“我是说,假如我要成神,我需要多少血清?” “至少刚才的十倍。” “也就是说,你们花费十年的时间才能让一个混血种成神。” “不,是让你成神,恺撒!”弗罗斯特说,“只有你有这个资格,你才是家族的奠基人!” “我会变成什么样?或者说,你们希望我变成什么样?” “拥有完全媲美龙的力量,但依然保留着你现在的思维和躯体。你的血统评定会是s,你体内的龙血含量会低于50%,但你拥有的是完全的龙血驱动的力量,就像是——真正的龙!恺撒,你知道‘暴血’吧,那就是短时间内把人外化成龙的作法,但那种方法只会把混血种推向死侍的深渊,家族研究过很多种提升血统的方法,‘暴血’已经是其中最为行之有效的一种。但家族从来不会让你使用‘暴血’,因为你就是家族的一切,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你而准备的,你会登上混血种的顶峰,你可以直面龙的威光。” 凡人直面龙的威光……不,那时候的恺撒,根本不能被称作凡人,弗罗斯特对他的定义是——成为神! “你们从天空与风之王身上提取血清,然后把她的龙血灌注给我。她最后会怎么样?我指的是外面的那只龙,盖娅。”恺撒问。 “不知道。她在这几百年间越来越虚弱,以前的炼金术不足以杀死她,现在的也是。但人至暮年,可能只是吊着一口气,她或许也是,她的各项指标已经比不过那只布鲁克林的次代种,她或许会死。” “她会死?龙也会死吗?” “虽然我不知道盖娅最终会如何,但龙也会死。尤拉诺斯在历史的长河中就死亡了两次,盖娅也会的,她本来就已经很衰弱了。” “她会蜕化成茧?” “或许吧。龙的最终归宿是茧,他们还会再苏醒。不过,尤拉诺斯第一次死亡的时候是在古罗马,第二次则是在中世纪,下一次他苏醒的时候,或许人类已经可以拿一把手枪就射穿他的心脏了。” “这场战争,人类和混血种才是胜利者。”弗罗斯特继续说,“这一点,卡塞尔学院和秘党的所有家族都会刻在第一页。” “胜利者。”恺撒念着这三个字。这三个字像是某种魔咒。青铜与火之王陨落了,天空与风之王也陨落了,他们陨落的原因何其地相像,都是因为——背叛。背叛者踩着他们的尸体,登上阶梯和高楼,然后宣布新王的诞生。 他就是这个新王。他是家族选定的新王。继承了五百年前家族背叛天空与风之王的果。 “等一下!”路鸣泽又一次打断了两个人的对话,“弗罗斯特,弗罗斯特先生,我是说,有没有可能,有没有一种可能,你们的实验做过对照和临床吗?我们学医的都知道一点,研制一种新药物,从投入研究到产出,中间可能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因为药要是做不好,可能是会吃死人的。你要给恺撒老大换血,提升血统,成为神,就这么草率吗?要是失败了怎么办?龙血灌着灌着突然身体长出尾巴怎么办?下半生待在福尔马林里让我们欣赏八块腹肌和一根龙尾吗?” “我已经给你演示过结果。”弗罗斯特指的是刚才的那瓶血清溶剂的实验。 “这种实验能跟人体实验一样吗?”路鸣泽咄咄逼人,“在我们医学界,你这叫流程诈骗,连只小白鼠都没有的吗?没有临床一期二期三期,你这种在我们科室统统都叫做骗子!” “不。”恺撒突然想起来一件事,听路鸣泽这么一说他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情,弗罗斯特说过“这项技术家族研究了上百年,但直到恺撒你出生之后才有了突破”。恺撒的出生其实是一个节点,在这个节点,发生了一件事。 “你们有小白鼠。”恺撒说,“帕西就是你们的小白鼠。帕西是你们实验的成功品。” 听到这话,弗罗斯特愣了愣。 他长久地沉默,张了张嘴,最终只说了一个字,他说: “是。” “你们曾经在他的身上灌注过天空与风之王的龙血。”恺撒冰蓝色的眼睛里迸出血丝,“不,不止是他,你们挑选了不止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作为我的‘对照组’。如果有十个婴儿,你们应该准备了十组不同的血清,你们不确定哪种血清真正有效。十组血清中只有帕西活了下来,最终他成了我的影子。” 弗罗斯特久久地没有说话,最后他叹了口气,说道: “是的。” 恺撒攥紧了拳头:“你们做过多少个这样的实验?你说你们的研究持续了几百年。” “很多。”弗罗斯特说,“最开始是一些奴隶,后来是一些野心家和背叛者,但这些实验都没有成功。偶然的一次机会,家族发现刚出生的婴儿最适合拿来做实验,因为这个时候他们体内的血统最不稳定,他们是天然的培养皿。” “你们就这么残杀无辜的婴儿?只是为了一个——成神的机会?” 弗罗斯特摇了摇头:“不,恺撒,虽然家族从小就教育你,对别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但这种事不可能包括婴儿,我们不是希特勒。” “真的不是吗?”恺撒发出一声冷笑,“在二战时期,家族还曾经投资过纳粹德国,从德国赚取了价值不菲的黄金。” “那只是一种投注。”弗罗斯特说,“战争不因我们开始,也不会因我们而结束。我们是混血种,我们真正的战争是对于龙的战争。” “你指的战争,就是这种吗?”恺撒指着那培养皿里鲜红的血,“用刚出生的婴儿来当牺牲品,来让我获得成为神的机会?真正的神就在门外,可她已经要死了。” 第五十二章 基因退化 “恺撒,你不必拿道德来审判家族。”弗罗斯特看上去有些愤懑,“我知道现在在你眼里家族是什么。是无所不用其极的黑手党,是掌握世界天平的野心家。卡塞尔学院才是正义的化身,加图索家族只是旧世界的顽党。但卡塞尔学院是家族出资共同建造的,家族是卡塞尔学院的最高董事,我们投资了这个世界70%以上的航空和军工工业,我们派人去最高的远山里和最深的大海里消灭苏醒的龙茧。这个世界,没有权力和金钱寸步难行,谁给装备部提供研究资金和原材料?谁给炼金部提供起源于中世纪的炼金配方?谁为卡塞尔学院建造了诺顿公馆和伊顿公园?都是家族,都是我们。你以为单凭卡塞尔学院可以做到这些吗?希尔伯特·让·昂热和梅涅克·卡塞尔在建立卡塞尔学院的时候,卡塞尔学院还只有一个芝加哥的山头,是家族介入了学院的董事会,卡塞尔学院才发展到了今天。” “我从不会否认,践道者需要金钱和权力。”恺撒说,“野心家和独裁者都明白这个道理,甚至连理想主义者都明白这个道理。但如果家族是希望把我培养成阿道夫·希特勒,你们应该把我从小丢在中东的某个村子里,二十一世纪的意大利和芝加哥很难再养出这样的独裁者。” “恺撒……” 弗罗斯特看着恺撒,看着恺撒冰蓝色的眼睛和雕塑一样的面庞。恺撒一直像骑士一样昂着头,那是因为他不想向家族低头。弗罗斯特说的是对的,在恺撒眼里,家族只是一个给他提供金钱和权力的机器,卡塞尔学院才是他后背的港湾。 那源自于恺撒小时候并不能称得上是开心的童年,他的童年世界在母亲古尔薇格去世的那一天轰然倒塌。在家族里,无数的人视他为眼中钉,他在那些人面前表现得不像是一个小孩,而像是一个恶棍。因为他从小就知道,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在家族里就是被随便揉捏的鱼肉。你看到一个人,无论他是谁,你心里的第一个想法要是:我要把他踩在脚下。 这样他才可以在家族里生存。 只有在弗罗斯特这个“叔父”面前,他才会偶尔卸下心防。他记得他母亲死的那个雨夜,他坐在弗罗斯特开来的加长型轿车后座,弗罗斯特为他开着车。雾气很快模糊了他的车窗,他用手使劲地去擦那些雾气,好像这样他就可以慢一点离开他的母亲。那个时候,弗罗斯特为他打开了车窗,他的车在路边缓慢地开着,教堂旁的树上落下了一朵白花,落在了棺木上。弗罗斯特什么话也没有说,等他摇上车窗的时候,恺撒在心里跟他的母亲久久地告了别。 恺撒对弗罗斯特有一种别扭和执拗的感情。一方面,他知道弗罗斯特是家族的家主,他的存在代表着家族的一部分,而且是最重要的一部分;但另一方面,这个男人在他的童年里恍惚一样地扮演了一点他失去的父亲的角色,当时他在布鲁克林阻止路鸣泽杀了弗罗斯特,就是因为,他的心里还残留着童年时候的恺撒。童年时候的恺撒只有两个亲人,母亲古尔薇格,和叔父弗罗斯特。 其实恺撒很明白,他现在跟家族剩下的唯一联系其实不是庞贝,而是弗罗斯特。 如果连这一点联系也断了的话,恺撒会毫不犹豫地,审判这个家族几千年来所做的一切。 “恺撒,我说过,家族不是希特勒。”沉默了很久,弗罗斯特说,“家族的确会把婴儿当作血清的试验品,但我们不会毫无理由地掳掠家族里刚诞生的婴儿。有些婴儿在出生的时候就是死亡的一部分,我们只会拿这种婴儿做实验。” “出生的时候就是死亡的一部分,什么意思?”恺撒皱眉。 “你记得你的订婚仪式上那个盖厄斯吗?” “记得。我对他进行过审讯,他是非常固执的‘血统派’,在他眼里,加图索家族只可以内部通婚,像我这样的混血种,属于异端者,不能做家族的家主。” “这种人在家族中很多,他们中甚至有一部分人认为血统不纯净的人应该被火烧死,就像中世纪的时候烧死那些女巫一样。”弗罗斯特说。 “奥古图斯。” “是的,奥古图斯就是他们这些人的领袖。你坐上家主的位置之后,首先面对的就是他们的威胁,他们是家族里非常坚定的强硬派血统论者,他们在我管理家族的时候也制造了不计其数的麻烦。” “他们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他们是坚定的家族通婚的践行者。但是家族内部通婚是会出现问题的,这种持续十几代的通婚更是!人类社会是这样,混血种中也不例外!” “基因退化……”恺撒一愣。 “没错,内部通婚会带来基因退化。人类的基因里包含着很多有害的隐性基因,近亲之间的基因相似度越高,有害隐性基因的纯合就越容易出现。进化论的创始人达尔文,他跟他的表妹结婚,他们生育了十个孩子。但十个孩子中,有三个从小就夭折了,剩余的七个孩子,除了一个女儿终身未婚之外,其余的都终生不育。这就是基因退化的恶果。现实社会早就已经禁止三代以内通婚了,但加图索家族还在践行着这种几千年前的传统,而且他们觉得自己是最忠贞的践行者,不容置疑。” “他们诞下先天身体残缺的婴儿的时候,不会觉得自己有错吗?” “不!他们是狂热的信教徒,就像中世纪那些天主教徒一样。他们生下残缺的子嗣,只会觉得那是孩子没有获得龙血的认可。在历史中,本来就有一些人是会被淘汰的,早一些淘汰和晚一些淘汰没有区别。” “狂热的血统论者。”恺撒想起了他在审讯盖厄斯的时候,盖厄斯骂他是“杂种”,他们对血统已经痴迷到了狂妄的地步。加图索家族内部通婚的确可以增加后代出现高血统者的概率,但那也意味着,一部分婴儿,在刚出生的时候,就是被世界淘汰的一部分。 他们称其为“物竞天择”。 第五十三章 成神仪式 “所以,帕西其实是家族通婚的后代。” “是的,他在出生的时候就患有很严重的心脏萎缩,一般来说这种婴儿活不过两岁。在奥古图斯他们眼里,帕西就属于被世界淘汰的一部分。但是血清提升了他的血统,龙血重新塑造了他的身体机能,他获得了部分来自于天空与风之王的力量,他才能活到今天。” 所以帕西才会是恺撒的影子……他的确是家族的试验品,但他是幸运的,当时有十份血清放在十个婴儿面前,他们都是家族通婚导致的先天基因缺陷患者,只有一份幸运的血清可以拯救他们其中的一个人,当时还是婴儿的帕西获得了这份幸运,从此他就成为了恺撒的影子。 原来事情的真相是这样……从来没有人说过这些故事,这些故事可能连帕西自己都不知道。他在很小的时候就被他狂热的血统通婚论的父母抛弃了,他能活下来纯粹是因为运气。 “龙血是可以改变世界的,恺撒。”弗罗斯特说,“这只被捕获的天空与风之王已经帮我们改变了世界,家族的炼金术,家族的现代医学,都是因为她才得到了飞跃。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就是混血种最后的那道坎——成为神,这就是家族留给你的宝物,也是你的使命,恺撒。” “成为神……”恺撒怔怔地念道。 恺撒的眼睛里出现了一丝迷茫。来自古罗马的冰山雕塑、加图索家族的中二富二代竟然也出现了迷茫。 “所以,弗罗斯特先生,你这么着急传位给恺撒师兄,就是为了尽早举行这个仪式吗?”又是路鸣泽及时地在这个无菌室里发出了一些噪声。 “家族已经准备好了一切,没有人比你更合适,恺撒。你在出生那天就被家族寄予厚望,现在你已经成年了,你该承担属于你的使命了。你在婚礼上有一句话说得很对,世界终将是属于年轻人的,也就是属于你的,恺撒。” “说真的,不考虑一下我吗?恺撒师兄?”路鸣泽一双狡黠的眼睛看着恺撒,“你要是不想当什么神,我可以来代劳啊,毕竟我的言灵是‘神瞳’,你不喜欢当神,我可很喜欢!” “弗罗斯特先生,恺撒师兄要是不同意,你可以把这个名额让给我吗?”路鸣泽可怜巴巴的看着弗罗斯特,“其实我入赘你们加图索家族也可以的,我可以改名叫鸣泽尔·加图索,你要是嫌不好听,我还可以改名叫弗罗鸣泽·加图索。你要是还不喜欢,你可以收养我做干儿子,我来给你颐养天年。” …… 弗罗斯特完全没有正眼瞧路鸣泽,他只看着恺撒。 “仪式今天就可以进行吗?”恺撒问道。 “是的,所有东西都在,无菌室里有所有的医疗仪器和炼金容器,我只需要提取一些龙的血液。”弗罗斯特露出了微笑。 “我需要准备什么?” “什么都不需要,只需要躺着,就像做x光检查一样。” “仪式过后,我就将拥有天空与风之王的力量。”恺撒看上去还是有些犹豫。 “是的,混血种的顶峰!甚至是龙的顶峰!盖娅的力量在龙族的四大君王中也是顶级的!” 恺撒阖上了眼睛,他似乎是在思考。 很久之后,他终于睁开了眼睛。他的冰蓝色的眼瞳认真地看着他身边的诺诺,然后是路明非,然后是路鸣泽。 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三个人现在就是恺撒的左膀右臂,他们四个人一起来到这座尼伯龙根,他们应该同进退。 但恺撒却没有说话。他又把视线投向了弗罗斯特,他对弗罗斯特说: “我同意了。” —————— 天空与风之王盖娅的身体匍匐在地,她是一条身体修长的白龙,浑身的白鳞一眼看上去像是鳞蜕的羽毛。 路明非就站在她的身前,他与白龙的眼睛等高,他顺着眼睛往后看,盖娅的鳞角像是生长千年的树根,在那树根上还有无数斑驳的纹印。 那其实是机器留下的纹印,五百年的时间里,无数的炼金术和医疗器械在这只龙上留下了痕迹,现在盖娅的鳞角上还插着一根透明的导管。 然后是盖娅张开的龙翼,她龙翼上凸出的指骨被直接切断,指骨是龙的武器,路明非曾经在青铜城的尼伯龙根里见过参孙使用这种武器。不仅如此,她四脚上的龙爪也被人为切除,她的牙齿也全都不见了,她就像是动物园里的老虎被拔了牙。所有属于龙的尖锐的武器都在时间的长河中被人为除去,她只剩下了这副残缺的躯体。 她的身上还插满了神经导管!从鳞角到双翼再到腹部,她的身体里插满了各种神经导管,正是因为这些神经导管,她的血液、呼吸等各种数据才源源不断地传到医用无菌室里。她已经被研究了五百年。 路明非就站在她的身前,天空泄下的银光照亮了这只残缺的白龙。路明非抬头往上看,罗马万神殿的万座神像还在虔诚地祷告,只不过,他们是在向地下祷告,他们祈祷的神已经陨落。 万神殿倒过来就是斗兽场。 神倒过来就是奴隶。 “这么神秘的喽,成神仪式还不能围观。”路鸣泽在一旁吐槽,”我也想看一眼恺撒师兄是怎么成神的啊,是不是仪式结束身体变得滑溜溜白嫩嫩的,动画片里都是这么演的,那些牛逼哄哄的神子变成神之后身体都会打上马赛克,因为神不需要衣服,神是圣体,衣服这种东西对神来说是累赘。” ……你到底看的是哪部不入流的三级动漫啊! 路明非一脸无语地看着路鸣泽。 在恺撒同意弗罗斯特所说的成神仪式之后,路明非、路鸣泽还有诺诺他们三个人就惨兮兮地走出了无菌室。他们没有一个人提出质疑恺撒的决定,这是一种信任。他们信任恺撒,一同他们也会信任楚子航和希尔伯特·让·昂热。 他们都不知道成神仪式之后会发生什么,这种事情在秘党的历史上从来没有发生过。如果说类似的事情,那只有帕西从一个几乎先天夭折的小孩变成了一个最强的混血种,他的血统极度地接近50%,如果他参加卡塞尔学院的血统评测,他将会是毫无疑问的s级。 现在他们只能等待,等待成神之后的恺撒,如果弗罗斯特是个不折不扣的坏胚,恺撒在仪式之后变成了一只死侍…… 路明非摇摇头,他不敢想象这种事情的发生。如果恺撒变成了一只死侍,他唯一想到的能做的事就是让那个弗罗斯特偿命。 第五十四章 吞噬 “师姐,你在做什么。”路鸣泽问一旁倚在龙背上的诺诺。 “嘘,师姐是在‘侧写’。”路明非看了看诺诺,说。 是的,诺诺是在侧写。在这座尼伯龙根里,尼伯龙根的主人创造的幻影她无法侧写,那座毫无痕迹的无菌室她无法侧写,她唯一能侧写的只有这儿,只有这只通体雪白的龙——天空与风之王盖娅。 她在沉眠,无数的医疗导管插进她的身体,但是她没有醒来。一群身着白大褂、金发蓝瞳的人站在她的面前,他们剥开她身上的鳞片,她也没有醒来。她的血液被导管抽取,她的生命体征在衰弱,她也没有醒来。她偶尔睁开眼,但她的眼睛像是垂上了千斤重,她很快又沉沉睡去。她在几百年的时间里一直就像这样,她是一只任人宰割的羔羊。 “她什么也没做,就这样躺在这里。时间在她的身上凝固了,她的生命一直在衰弱,她只是没有死而已。没有人知道她什么时候会死。这就是龙。”诺诺说。 她从身边掏出了一把小刀,这把小刀她原本准备用来割那个尤拉诺斯的身体,可惜尤拉诺斯消失了,那只是个幻象。但眼前的这只盖娅是真的,这只龙在这里沉睡了五百年。 她咬着牙,割下了盖娅的一片龙鳞。虽然她的医疗课绩点只有b,但她还记得很多医学常识,比如说一片龙鳞就可以分析龙的基因序列,通过基因序列可以得到很多东西,最不济还能填充学院的基因库。执行部假如遇见了野生的龙种,无论它是死是活,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取回它的鳞片! 她把龙鳞揣进兜里。 “师姐,她真的就这样一动不动躺了几百年?”路明非问。 “是的。没有醒来过,也没有施放过言灵。” “怎么?哥哥你觉得她有点可怜吗?”路鸣泽突然蹿到他面前,“老实说,是挺可怜的,没有脑子,被哥哥愚弄,被次代种欺骗,然后被关在这里,像是一个大马猴一样供混血种观赏。不过,我要说啊,她可怜也是自找的,她蠢啊,愚蠢的人是没有办法在世界上生存的,愚蠢的龙也是一样。” “哥哥,可不要跟诺顿和康斯坦丁做了一小会儿的朋友,就把所有的龙都拟人化了哦,他们终究是龙,是我们这些屠龙者猎杀的对象。他们变成人只不过是因为他们要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然后再趁机找机会夺回他们失去的东西。她要是醒着,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我们都杀了。” 路鸣泽说的“她”是指盖娅。路明非知道他说的是对的,在他面前的可是龙!他已经见过好几只龙了,除了诺顿和康斯坦丁,还有青铜神殿上的青铜巨龙“参商”,用将臣犼骨杀死康斯坦丁的“参孙”,还有那个一直躲在布鲁克林的“参宿”,还有……那个在世界树底下的龙茧。他们没有一个是善茬。这里的盖娅也不是,她曾经用言灵毁灭过一座城市! 路明非也把手伏在了盖娅的背上,突然之间,一声龙吟传入了他的耳朵。 那是盖娅的龙吟,他清楚地记得,在盖娅飞入圣母百花大教堂的穹顶之时,她就发出过这样的龙吟。接着她就施放了“高天之歌”。 但此时路明非的身体里没有任何搅动的风刃,她只听到了凄厉的龙吟声在他的脑海中,接着,他仿佛一下子沉入了漆黑的深海中,她的周围是一片看不见底的黑洞。 她的身体趴着,她感觉自己的身体下还有一副身体,她正在与那副身体水乳交融。 尤拉诺斯! 他明白了他现在是什么,她就是那副棺木里的盖娅,现在她正在和尤拉诺斯水乳交融! 他们的身体不断地融合,盖娅只是一个浑身赤条条的小女孩,而她身下的尤拉诺斯是在中世纪活了几十年的乔凡尼·德·美地奇!如此的两副身体水乳交融,她感觉自己的四肢正在消失,她正在和尤拉诺斯融为一体,从今天起,她们将拥有完全之身,尤拉诺斯的智慧和独谋将和盖娅的无与伦比的力量融为一体,他们将进化为——完全的天空与风之王。 吞噬。 他没有猜错,棺木中的尤拉诺斯和盖娅,是在吞噬对方。康斯坦丁说的那句“你要吃掉我吗?哥哥”,曾经在尤拉诺斯和盖娅的身上发生! 一缕清风突然浮过了他的发梢,那个全黑的棺木突然被掀起了棺盖,他的视野里突然出现了天光。 他从某种幻景中苏醒了过来,刚才是他跟这只盖娅的某种“血之哀”的联系,这种事情曾经在那只次代种参孙的身上也出现过,他能够感知到龙的思想。现在眼前的幻景消失了,一只镰鼬正在他的身边。 不,是成群结队的镰鼬,他们像是巢穴中涌动出来的蝙蝠群一样,在无菌室的大门旁疯狂地缠绕。 叮。 一只镰鼬突然变成了吸血镰,无菌室的房门被直接切开了一道裂口。 “不好,恺撒老大有危险!”路明非急忙说。 “闯门!”诺诺把小刀握在手里,一瞬间,她手里的小刀变成了一把数米长的大砍刀,还有晶莹的透片附在刀刃上。那是她用蜃景变出的金刚石刀刃。 她直接一个劈跃,那个无菌室的房门直接被砍刀砍成了两半。 恺撒遇到了危险,他是在向他们发出信号! 诺诺闯进了无菌室,这个时候,房间里的光突然不见了。房间里的光不是尼伯龙根的天顶洒下的天光,而是电力的灯光,加图索家族在这座尼伯龙根里还搭建了一座发电站,用来支撑无菌室里的医疗仪器。 但现在,无菌室里一片黑暗,这座无菌室里的供电出现了问题,一瞬间这里变成了一座黑暗的死城! “恺撒!”诺诺大喊,她手里的金刚石砍刀疯狂地砍着她面前的建筑。她知道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不然恺撒的镰鼬和吸血镰不可能如此地疯狂! 一道金光及时地照亮了她眼前的路,金光像是太阳透彻天地,那是——路鸣泽的“神瞳”? 不,不是! 因为路鸣泽还在她的身后,他的神瞳只会从她的身后投射,但现在,这个照亮一切的太阳来自于她的前方,在她的前方,有一个男人正像上帝一样,太阳悬在他的头顶。 言灵·炽日。 诺诺不认识他,但路明非、路鸣泽和恺撒都认识他,他们见过,在卡塞尔学院的诺顿公馆。 盖厄斯。 盖厄斯·加图索! 第五十五章 盖厄斯 “师姐,发生了什……”路明非冲进了无菌室,他的话说到一半,也突然卡住了。他甚至已经做好心理建设看到一个长出龙爪、十八块鳞片的恺撒,但他万万没想到他看见的是盖厄斯!当时在诺顿公馆发生的事情路鸣泽跟他绘声绘色连说带演复述过无数遍,他当然知道这个盖厄斯! 他曾经被恺撒关在审讯室里,接受精神和身体的双重考验,他在审讯室里骂恺撒是个“杂种”,骂他不配做家族的领袖。他的家族血统论早已经入了魔,对于他来说,恺撒才是家族的异端者。 “哎哟,这不是盖厄斯吗?”路鸣泽也慢悠悠入了场,他看着面前的那轮灼日,嘲讽道,“炽日,言灵序列28,随便拉一个食堂打饭的阿姨血统都比你高。” “路明非,路鸣泽,还有……陈墨瞳?你们为什么会在这里?” “来罗马旅游,怎么,这里不是你们古罗马的着名景点万神殿吗?”路鸣泽笑道。 盖厄斯沉声道:“恺撒在这里,你们在这里也不稀奇。不管你们是通过什么方法来到这里,我警告你们,不要多管闲事!” “恺撒在哪里?”诺诺问道。 “这你们得问弗罗斯特,你们得问他要对恺撒做什么。” “你们和弗罗斯特是一伙的?” “谁说的?”盖厄斯咬牙切齿,“弗罗斯特是家族的叛徒,恺撒也是。” “盖厄斯,话可不要说太满哦。”路鸣泽摇着手指,“我记得你被恺撒师兄关在小黑屋里关了七七四十九天,最近因为婚礼‘大赦天下’才刚把你放出来的。我记得刚才你也在圣母百花大教堂吧,第79桌,座位次8,恺撒师兄可能都没正眼瞧你,毕竟你太不起眼了,只有我这种拥有言灵·神瞳的人才有兴趣多瞧你几眼。” “路鸣泽!”盖厄斯气急败坏,“不要以为你是s级你就可以横着走,血统高的人多了去了,但他们没几个有好下场的!” “虽然这么说……但总比你这个言灵序列28的人下场好多了吧,我要捏死你,可真的比捏死一只蚂蚁还简单呐。” “好!好!路鸣泽,你会为你今天所说的话付出代价的!” 踢踏声在无菌室里响起,那是脚步声,从无菌室的远处传来。路明非释放出了镰鼬,夭矫的风妖精贴着地面,一路穿行,在镰鼬感知到第一声脚步声的时候,这一声脚步声忽然像是叠加了一百倍,百倍响的脚步声像是行军的军鼓。 路明非大喊:“这里不止盖厄斯一个人。我用镰鼬感知到了,无菌室里还有一大波人,至少有一百个!” “很正常。”路鸣泽说,“盖厄斯这种爬卒走狗,当然没能力一个人来到这里,这里可是尼伯龙根呐,他连在阿尔卑斯山脉钻个洞穴都难。” “路鸣泽!”盖厄斯的眼睛里泛出血丝,红日照在他的头顶,更显得他表情狞曲。 他驾着头顶的红日朝路鸣泽袭来。言灵·炽日不是攻击性言灵,它依靠瞬间的太阳闪烁让人眼睛盲目。但现在,盲目的不是路鸣泽的眼睛,而是盖厄斯。他如果脑子清醒的话,在诺顿公馆里,他就应该知道神瞳是炽日的克星。 一瞬间,在盖厄斯的眼里,无菌室内归于黑暗。相反,路鸣泽的眼里闪起了耀眼的黄金瞳,相比于炽日,那才是真正的“太阳”,无菌室内闪耀得如同白昼,而盖厄斯的眼睛里一片漆黑。 “盖厄斯,你如果脑子清醒的话,应该记得你在诺顿公馆的下场。”路鸣泽看着他,“你如果去卡塞尔学院做血统评级的话,应该差不多能评个f,比较可惜,我们学生会只招血统评级b级以上的学生,所以你连给我们当狗都不配。” “路鸣泽!”盖厄斯已经发狂了,他在一片黑暗中横冲直撞,挥出的拳头全都打在了空气上。 此时,一道风刃从远方疾风骤雨般划出,空中的风妖精化作最锋利的刃器。风刃划过盖厄斯的头顶,一刀正中盖厄斯的肩背,巨大的冲击力直接打趴了盖厄斯,盖厄斯扑倒在地,头顶的炽日也消散为了空气。 吸血镰! 这是路明非用出的吸血镰!最近路明非对自己的评价是“世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在青铜城的时候,只有镰鼬是他的常规武器,但现在,吸血镰也是!遥想当年,他啪啪两刀斩断了两具青铜御座的尸体,就消耗了他所有的精神力,但现在,那柄风刃镰刀还架在盖厄斯的肩背上,而他还有心思控制着第二个言灵! 镰鼬!他的镰鼬还在源源不断地为他带回来远处的脚步声,脚步声越来越近了,离他们越来越近。 “盖厄斯,你们来这里干什么?”路明非走上前去。 “干什么?”盖厄斯朝地上啐了一口,“跟你们有什么关系?你们来这里干什么,我们就来这里干什么!” “你们来了多少人?” “所有——全部——!今天,整个加图索家族的人都会在这里,你们隐瞒了这里的秘密,你们这是对家族的背叛!” “可我们也不是你们加图索家族的人啊!” “哥哥,你跟他玩这套走心的是没有用的。”路鸣泽慢悠悠地走了出来,他的黄金瞳如同顶天灼日,“你见过警察是怎么审犯人的吗?第一件事,就是要让他,生不如死。” 此时的他是真正的“小恶魔”,路鸣泽非常适合扮演这种角色,他绝对投入,就像是真正的恶灵附身。 “杂种!” “小杂种!” “你在这里干嘛?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滚回你的可可西里去!” 盖厄斯的眼前出现了无数阴影,那些阴影全都是高大的人头,他像一个瘦弱的孩子,被一群人围在中间。 言灵·神瞳——灵境,路鸣泽可以用神瞳幻拟出以假乱真的幻境,对于血统不高的混血种来说,这种幻境完全就是刻进脑海里的影像,他无法挣脱,只能任由着灵境摆布。 神瞳——灵境,路鸣泽之前一次使用灵境是为了在青铜城给牛顿制造安眠的幻境,再之前使用是为了给路明非考试中透题。这是他最得心应手的言灵的用法,因为,使用灵境,就像在创造世界! 第五十六章 “言灵——炽日?这是什么言灵?” “言灵序列……28?28的言灵?” “28的言灵?那是什么言灵?这种言灵只配给人看大门吧。” “言灵序列28——炽日。但炽日不是家族的言灵,家族的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个言灵。这是火属性的言灵。” 那些阴影中的人头在盖厄斯的脑海里熙熙攘攘,他们像是浮起的漂木,在盖厄斯这艘小船的周围游荡。那些都是假的,但他们无比的真实,就像盖厄斯亲身经历过! 盖厄斯此时抱着头抽搐,他脑海里的幻象深入骨髓,连带起了他的应激反应。在他很小的时候,他就是这样抱着头,他还会捂上耳朵,蜷缩成一个壳。 路鸣泽低头看着他:“盖厄斯,恺撒老大审讯你的时候对你做过调查,调查档案记录从你出生那一天开始,一直到你在诺顿公关拔枪的那一天结束。很不凑巧,我也看了那份档案。其实,你才是血统不纯的混血种。你的言灵是炽日,这是青铜与火之王的火属性言灵,而加图索家族都是遗传至天空与风之王的风属性言灵,其实,你才属于‘血统不纯净的异端’。” “你胡说!” “我怎么可能是异端,怎么可能是!”盖厄斯疯狂摆手,想赶走那些窜上来的阴影的人头。 “你的父亲的确是加图索家族的人,虽然他的血统也很低。不过你的母亲……她就是卡塞尔学院的一个学生,她的血统评级是d。难怪生出来你这么一只废物杂种。” “你胡说!” “来,再试一下你的言灵。听说能在脑袋上多出一个光圈,就像,上帝那样?” “人造灯泡,哈哈哈哈哈哈,这种言灵到底有什么用?” “要还手吗?也不看看你自己的血统!凭你也配!呸!” “呸!小杂种!” “狗东西!” 路鸣泽还在用“神瞳”看着他:“盖厄斯,你因为你的言灵从小被家族歧视。你的血统很低,你的言灵序列只有28,你的言灵甚至不是天空与风之王的言灵,所以你在家族里抬不起头。你觉得是你的母亲造成了这一切,因为她不属于加图索家族,正是因为她的基因才导致你无法在家族获得荣耀。从此,你的心理开始扭曲,你开始可怜巴巴地向那些血统纯正的加图索家族的人祈求,你跟在他们的身边鞍前马后,你费尽心思才成为了他们的一员,他在他们中扮演一只忠心耿耿的狗,因为这样你才能获得他们的认可。太可怜了,盖厄斯,你就像学校里被欺负的小孩,你被人欺负了,没有想着怎么反抗,而是加入欺负你的团体去欺负别人。” “盖厄斯,跟你一起来的,就是当年那些欺负你的人吗?”路鸣泽的神瞳如同神祈降下的圣光,不容置喙。 “……是。”盖厄斯怔怔地说。他完全沉浸于路鸣泽为他塑造的灵境中,他的血统太低了,他对于这种言灵完全没有反抗余地。 “你费尽心思才成为他们的一员。但是你依然格格不入啊。盖厄斯,他们是一支军队,你是唯一的那个送死的冲锋兵。你看,你这个排头兵已经冲到这里了,他们连面都没有露。要不是我们几个卡塞尔学院的大善人信佛吃素不杀生,你现在已经赶去投胎了。”路鸣泽叹了口气,“不过,或许对你来说,投胎也是种不错的选择呢,下辈子投胎做个加图索家族兄妹孪生的产物,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小恶魔啊,小恶魔,这里完全就是你的舞台,你的演出无人能及! 路明非心里暗自地感叹。这种场合实在是太适合路鸣泽表演了,在卡塞尔学院里,楚子航是个面瘫冷男,恺撒是个中二富二代,芬格尔是个终极败狗,根本就没有他这一款的! “盖厄斯·加图索,回答我,你们为什么会来这里?” “是大人带我们来的,他说弗罗斯特在这里,他还说弗罗斯特是家族的叛徒。”盖厄斯喃喃。 “你们来了多少人。” “几百个,都是大人的精锐。” “你说的大人,是谁?” “奥古图斯。” 奥古图斯!路明非脑袋一闪,他记得这个人,在恺撒的婚礼上,他跟恺撒爆发过冲突,恺撒用言灵切断了他的配枪! “你见到弗罗斯特和恺撒了吗?他们在哪?” “……” 盖厄斯刚准备张开嘴,突然之间,一声厉啸划破天地。那是一颗子弹从远处奔袭而来,巨大的后座冲击力让它行进得飞如闪电,它瞄准的是——盖厄斯的太阳穴! “哥哥。”路鸣泽眼神一凛,看向路明非。 “知道。”路明非的风型镰刀一刀砍下,咫尺之间,那颗飞速行进的子弹被砍成了两半。 真的只在毫厘之间,路明非的额头上都冒出了冷汗,如果不是他在尼伯龙根里变强了,他绝对没有十足的把握把这种速度的子弹切碎。 这颗子弹不知道是从哪里射出的,在他们的视线里,他们根本看不见枪柄,也看不见人。子弹像是凭空出现的。 “风王之瞳。”路鸣泽说,“奥古图斯的言灵就是风王之瞳,在教堂的时候,他就用风王之瞳驱动过碎裂的子弹。” “有可能不止一个风王之瞳。”诺诺在一旁说,“我跟恺撒一起看过加图索他们家的人员资料,言灵是风王之瞳的就超过一百个。” “风王之瞳言灵序列号74,言灵序列再加15位就是高危级言灵君焰了。你们加图索家族真是藏龙卧虎啊。” “相比较之下,你的言灵只有28。”路鸣泽有些怜悯地看了看盖厄斯,他站起身,摊了摊手,“盖厄斯,其实,他们从来没有把你当成是自己人。相比较之下,还是我的哥哥更把你当自己人,他刚才还救了你一命。这样吧,我收回刚才说的那句话,我欢迎你加入我们学生会。其实我们学生会任何血统的混血种都收,我们没有血统歧视。因为昂热校长不允许血统歧视,要是我们学生会把‘只招血统b级以上学生’的海报挂出去,第二天昂热校长会冲到你的宿舍给你一枪。昂热校长才是真正的教育家。” 第五十七章 倾天狂流 “鸣泽,接着。”诺诺突然朝路鸣泽扔过来一把剑,那是她用蜃景化出的佩剑。 “还有你的,明非。”路明非也一脸懵逼地接过了一把。 “十三把刀劫法场。”像是知道了路明非要问什么,诺诺先说道。 “啊?”路明非更懵了。 “就是三把佩剑救恺撒。”路鸣泽在一旁做了补充,“不过我不会用剑,哥哥也是半桶水的水平。可惜楚子航师兄不在这里,楚子航师兄才是真正的天涯剑客,一人一剑走江湖,十步杀一龙,千里不留名。” “那这个人怎么办?”路明非指的是还在他们身后蜷着身子瑟瑟发抖的盖厄斯。 “帮他拦着点飞来的子弹喽,要杀他的可不是我们,真死了也只能怨他自己命不好。要是命好的话,回去之后跟恺撒师兄申请去卡塞尔学院进修,我们收他进学生会做小弟,打磨一下他的心性,可能还有救,阿弥陀佛。” 路鸣泽虔诚合十,好像他是个从一而终的出家人。他刚才还说他“信佛吃素不杀生”,其实这句话里面只有两个字是对的,那就是“杀生”。 —————— 路鸣泽走在三人的最前,他的“神瞳”像是太阳照亮了整个无菌室。他们在这个漫长的甬道里行走,玻璃和不锈钢板之下,无菌室里所有的电子仪器和医用机械全部关停,那些显示着天空与风之王血氧、心率还有在她身上敲骨吸髓的仪器全部停下了。这个尼伯龙根在他们几个人到来之前,一直只有这些仪器孤零零地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现在,这些声音停下了,和整稳定的音律被某种暴力因子所破坏,这些因子随时可能在某个地方爆破。 路明非的镰鼬袖展着它夭矫的翅膀,在他们身前一路穿梭。镰鼬一路行进得小心翼翼,路明非甚至不敢派出大量的风潮,因为他知道他面对的是一大堆加图索家族的人!加图索家族的人最擅长的是什么?——是风!他们切断了这里的供电,肯定不是为了给家族省电费,而是为了让这里变成他们的风的领域,他们的言灵才是他们的眼睛,而黑暗是可以迷惑敌人的把戏。在诺顿公馆的时候路鸣泽就试过,他的言灵·神瞳可以蒙蔽很多人,但唯独蒙蔽不了恺撒,因为恺撒的言灵是风属性的镰鼬。 所以路鸣泽的“神瞳”才像太阳一样一直照着,他们不能在黑暗中面对敌人,那是敌人设好的陷阱。盖厄斯这种跳出来抢头功或者是故意被放出来送死的人,根本不是他们的首要敌人。 “等一下。”路明非突然停下了脚步。 “怎么了?”诺诺问他。 “有……”路明非侧过身,一颗子弹从他的身边划过,“危险。”此时他的话才堪堪说完。 “弗里嘉子弹。”路鸣泽在转瞬即逝的弹影中分辨出了那是什么。 弗里嘉子弹,炼金部通过特殊材料煅制的子弹,它不像普通的子弹拥有强大的贯穿力,但它在接触到混血种皮肤的时候就会迅速雾化,弗里嘉子弹感触神经,会造成混血种的暂时麻醉。弗里嘉子弹经常被用作自由一日时卡塞尔学院的疯狂派对,所谓疯狂派对就是一群肾上腺素激发的男男女女在那真人cs,一堆古老的炼金武器配上格洛克、沙漠之鹰、ak-47甚至火箭铳,在学院里杀到昏天黑地,最终的结果是地上躺了一堆被弗里嘉子弹迷晕的混血种,校医务室为了善后还要花掉学院一大笔医疗拨款。 刚才射向他们的就是一颗弗里嘉子弹,这种子弹只对混血种和龙有效,他们早就是有备而来! 咔哒。 上膛。 整齐划一。 枪变成林。子弹变成雨。 枪林弹雨像是被狂风暴雨席卷,弗里嘉子弹是暴雨中的雨滴。当一场暴雨降临,而暴雨中的每一滴雨滴都是子弹,那将会是—— 倾天的狂流! 倾天的狂流在几人的面前出现,暴雨降临了,致密的雨滴结成了密不透风的网,它们被某种暴风席卷,就像是带着地球的引力一样横向坠落!他们冲击的速度甚至超过了重力加速度,他们每一颗都是弗里嘉子弹,这是一场弗里嘉子弹的暴雨,暴雨在他们的面前出现,然后把他们当成了坠落的地面!这个无菌室一下子倾斜了,他们是被雨滴砸落的地面,他们根本触及不到天! 路明非的镰鼬很快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想唤起他的第二把武器——吸血镰,但吸血镰也在一瞬间被暴雨淹没了。他突然明白过来,那是无数的风王之瞳驱动的弗里嘉子弹!奥古图斯曾经在婚礼上用过,用风王之瞳驱动子弹。而当不计其数的风王之瞳叠加在一起,驱动像暴雨一样密致的弗里嘉子弹,就变成了—— 针对混血种和龙裔的死亡暴雨。 “拿来杀龙王的吗?搞这么大阵仗。”路鸣泽缩了缩头。 “小心!后退!”诺诺把路鸣泽一把拉过了自己身后,紧接着,一道巨大的墙壁在几个人的面前显现。那是诺诺用“蜃景”造出来的墙壁,他挪用了无菌室里的不锈钢板,拦在他们面前充当了墙壁。 不锈钢板像是被大雨冲蚀,巨大的劈里啪啦声延绵不绝,几个人没有看到雨,但听到这雨声,都感觉自己身上已经湿了一片。 “师姐,还好你……”路明非“劫后余生”的眼神看向手里握着剑的诺诺。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诺诺的形象习惯性地变成了这种跟你一起砍怪冒险的女战士,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还是个穿着棒球帽吐着泡泡堂的红发巫女。 “哥哥,先别急着拍马屁。”路鸣泽非常不近人情地直接把他的头扭转了回来,让他看着眼前的那个不锈钢板的墙壁。不锈钢板的墙壁突然出现了一片裂痕,这让路明非想起了灾难片中的那种巨轮的甲板。在巨轮将要沉没之前,一个最微不足道的启示就是甲板上出现了小块小小的裂缝,但接着,就是无法挽回的吞没整艘巨轮的滔天大海! 第五十八章 乾坤袋 甲板突然裂开了一道缝,海水将从甲板里无可抑制地漫上来。 有第一道缝就会有第二道缝,每一艘巨轮的毁灭都是从这一小块甲板开始的!很快,这一个不锈钢板连续出现了好几道裂隙,弗里嘉子弹汇成的潮水声哐哐哐打在甲板上,这座巨轮马上就要被淹没了! “是吸血镰!” 路明非感知到了和他一样的吸血镰,原来是有人在用吸血镰切割不锈钢板的墙壁,吸血镰汇成风型镰刀,一刀刀切割着不锈钢板。 但那吸血镰的力量远不是路明非可比的,因为它在同一时间挥舞着上百把!上百把死神一样的镰刀切割着这扇不锈钢板的大门,大门背后就是天罗死狱! “哥哥,君焰。”路鸣泽突然说。 “啊?”路明非楞住了。 “我说让你使用君焰。弗里嘉子弹的本质是液化弹,你用楚子航师兄那种程度的君焰可以把它们全都蒸发成气体。” “我根本就不会君焰!” “啊?你跟楚子航师兄偷偷好上那么久你都没有复制过他的言灵?”路鸣泽露出了很惊讶的表情。 路明非感觉自己像是一个被凭空污蔑清白的少妇……他白了一眼路鸣泽:“我复制过,但是后来换掉了。因为之前用‘君焰’差点烧了一栋房子,诺玛师姐就跟我说,让我暂时不要复制高危言灵,因为我手里的那些言灵不可控。” “那现在……”路鸣泽看着眼前那岌岌可危的甲板,“要不……” “跑!”路鸣泽直接一声令下! 他们现在还有一个选择是快速跑出这无菌室,跑到罗马万神殿穹顶下,躲到天空与风之王的身后,让皮糙肉厚的那只盖娅来替他们承受这枪林弹雨的一切。反正她都已经扛了五百年了,应该也不差这一下。 流水泄洪之际,路鸣泽正要拔腿跑路,他却被诺诺一把揽过身边,跟他一同被揽过身边的还有路明非。他们两人,像是被诺诺“左牵黄,右擎苍”,诺诺身体突然后倾,一瞬间,他们三人像是一同失去了重力,他们从十四楼纵跃而下。 路明非一瞬间想到了一部很经典的日本动漫——《猫眼三姐妹》,那部动漫里,神偷猫眼三姐妹在盗窃完珠宝之后,就会这样,纵身一跃,跃下高楼,跟所有保安和警察拜拜,潇洒地消失在天际中。 什么鬼什么鬼啊!他也不知道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想到这个,但这一切真的是太好联想了,他和路鸣泽就是诺诺大姐身边的二姐和三妹,她们全都前凸后翘……最关键的是,他们刚才的的确确逃脱了!全城的警力都聚集在这里,但是他们逃脱了! 他们在一片虚无中落了下来,前后不过一瞬间的时间,路明非才刚刚照着猫眼三姐妹的二姐的样子比了一个飞天wink…… 唔唔唔唔唔。路明非摇了摇头,让自己离这些不切实际的幻象远一点。 “这是哪里?”路明非问道。 “万神殿外面。”诺诺说,“明非,你记不记得,‘蜃景’拥有改变尼伯龙根的能力。” “对!”路明非一拍脑袋。何止,根据那个卢修斯·加图索的原话,言灵·蜃景甚至可以创造世界。 “尼伯龙根的这个世界就像是设计师用手里的积木搭出来的世界,设计师可以对调尼伯龙根里的积木。”路明非继续说,“我在尼伯龙根里见过两次了,一次是青铜城,一次是……世界树。” “对,‘蜃景’也具备移动积木的能力。言灵·蜃景可以创造尼伯龙根。”诺诺说。 “尼伯龙根是现实世界的‘法外空间’,它不占据我们现世世界的任何一片空间。”诺诺继续说,“明非,鸣泽,你们小时候看过那种电视里的‘乾坤袋’吧,看起来只有一个小袋子,但里面的空间很大,可以装戒指、法宝、武器……吃不完的东西放进里面可以打包冷冻,尼伯龙根就是那个乾坤袋。除了不能冷冻。” 路明非抬头看了看,他怀疑接下来就有人伸进来一张大手把他们几个揪到现实世界的阿尔卑斯山脉去。但那是不可能的。他们还要在这里面对现实,他们还是要在这里面对“加图索家族血统荣光”的那几百个血统离谱的混血种,还有一只天空与风之王。 “在上次事情之后,我悟到了言灵·蜃景的一些本质,所以我现在已经可以创造这个乾坤袋了,我也知道怎么在这个乾坤袋里搭积木。” “所以师姐你就把我们搭出来了?”路明非喜出望外。他看着诺诺,不知道怎么的感觉诺诺跟之前有点不一样了,她明明还戴着那串四叶草耳坠,头发像是樱花海一样落下,但他觉得她跟以前不太一样了。 路明非这才想起自己今天是第一次注意到她的红发和耳坠,明明以前这些都像是碟片一样刻在他的眼睛里。 可能是因为这是在尼伯龙根,从酒德麻衣把他从萨尔维提诺酒店踢下来的那一刻起,他整个人的使命感就让他把恺撒老大的事业放在了人生第一位。 “但是这么使用‘蜃景’非常消耗精神力,所以我能用的次数不多。这次我们要保证一击毙命。”诺诺指了指她手里的剑。 “懂,十三把刀劫法场。”路鸣泽非常骄傲地拍着胸脯。 “接下来我们会回到哪里?”路鸣泽继续问,“万神殿下面?还是刚才那个弗里嘉子弹扫过的地方?” “不,继续往前!”此时,诺诺异常坚决地说,“这是我们最好的一次机会,他们不知道我们会出现在哪里。恺撒跟我说过一句话,他说:‘有一些机会,是此生仅有的唯一一次机会,那么,即便冒着巨大的风险,也要把他的收益最大化,就像一个赌徒那样。’” 这……的确听起来像是恺撒老大会说的话,至少不像是诺诺师姐会说的话。其实诺诺在这一系列事情发生之前,人家还是学校里炙手可热的红发巫女,守夜人论坛‘你最想让她做你的主人’排行榜第一名,但现在,他们一堆人在这里扛着炸药,命系在脖子上。 “准备好了吗?”诺诺看着路明非和路鸣泽。 路明非点点头。他感觉自己就是那个《猫眼三姐妹》的二姐,他在跟着雷厉风行的大姐闯荡江湖。 “准备好了!十三把刀劫法场!”路鸣泽则是性质高昂,明明他打起架来基本上没什么用,路明非还记得他在青铜城中的“卓越”表现,从头到尾就是个高级步兵。 第五十九章 benvenuto 诺诺重新左牵黄,右擎苍,他们三人重新往身后坠去。一瞬间之后,三人眼前的虚无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熟悉的黑暗。 黑暗之中,三人屏息凝气,路鸣泽的“神瞳”也熄灭了。诺诺的蜃景给他们创造了无与伦比的机会,这个机会就像是让他们钻进了四维空间,再选一个降落点点燃一切,但敌人并不知道四维空间的存在,敌人还以为他们现在中了弗里嘉子弹已经全都瘫痪了。 路明非派出了一只小巧的镰鼬,这只镰鼬的风妖精扇动着细小的翅膀。现在的路明非已经可以控制镰鼬翅膀振动的频率,他把一切的振幅都调到最小,他知道这里所有人都是风属性言灵的高手,只有这样镰鼬才有可能逃得过他们的感官。 镰鼬在他们的脚边穿巡,镰鼬在计算着他们的人数数量,另一边,他们的对话也正事无巨细地传回来。 “他们人呢?” “报告!没有他们的踪迹,可能是退回到房间外面了。房间外是什么我们目前还不清楚,要派人去侦察吗?” “不用,先不要管他们,守好我们的阵地。我们的目标不是他们,他们在这里对我们来说是个意外。” “那恺撒少爷……” “是恺撒。注意你的称呼。” “是!那恺撒我们需不需要去处理?” “那不是你该关心的事。他也不重要,他这种只在家族家主历史上存在一天不到的人,都不会有人记得他。你不需要投入这么多热情去关心,以后记得改口了,从今天开始,就没有恺撒这位‘少爷’了,也没有‘弗罗斯特’这位‘老爷’。” “……是。” “59。”路明非轻声说。他的意思是,他的那只镰鼬飞回了他的身边,那只镰鼬告诉他,这个空间里,他们的敌人总共有五十九人。 比预想中稍微少了一些。可能是因为这里还不是奥古图斯的大部队,这里只是他们用来拦截他们的先头部队。 ……那也整整有五十九人呐!这五十九个还都是加图索家族的精英,他们手里握的言灵都是风王之瞳这种言灵序列号为74的言灵,他们如果参加卡塞尔学院的血统评级,基本上都是a级。他们两个s级、一个a级要在这里干倒整整59个a级。 “我用时间零停住时间,师姐你和鸣泽趁机砍掉他们的手枪。”这是路明非唯一能想出的办法。这些人的手枪在恺撒的婚礼上就被切过一次,但万万没想到,才过了几个小时的时间,他们又全副武装站在了这里,这一次他们的武器库里还多了弗里嘉子弹。 “哥哥,可以是可以。但是……”路鸣泽有些犹豫,“你就算切断了他们的武器,他们还有言灵,还有血统。你的‘时间零’只有几分钟的时间,几分钟的时间他们没有任何防备,我们可以把收益最大化。” “你的意见是什么?”路明非问路鸣泽。 “嘭!一颗子弹贯穿一条直线,一条直线把五十九个人串成串。” “好好说话。”路明非没好气地说。 “时间零是无敌的领域!”路鸣泽争辩说,“哥哥,你有看过一部电影叫作《闪电侠》吗?闪电侠拥有闪电一样的速度,在时间零的领域里,我们就是闪电侠!在电影里,闪电侠可以调转射出的枪头,可以把马上要落地的水重新接回杯子里,可以在两辆轻轨相撞的前一瞬间扭转轨道。嘭!他在一瞬间改变了一切,然后看着改变的一切发生。你用时间零,我来当这个闪电侠,我可以确保一颗子弹把五十九个人串成串。” 路明非不想理他。他作为他们猫眼三姐妹的二姐,当然不想听那个平日里白日做梦的三妹的意见。虽然她的话有时候很有用,但大多数时候都是些鸡零狗碎。 “明非,你的镰鼬有没有找到恺撒?”这个时候,诺诺问。 “恺撒师兄?没有。” “其实,我们也不是一定要打。我们的目标是找到恺撒。”诺诺说。 “但是我们不知道恺撒师兄在哪。” “我们现在在的这个位置,是在我们消失的地方前进了大约100米。这个无菌室是一个非常长的一个甬道,既然恺撒不在我们原来的地方,那就一定还在前面。这些奥古图斯的兵不知道我们越过了他们的屏障,我们不用理他们,可以直接往前走。” “有道理!”路明非感觉这个比刚才路鸣泽的“五十九个弹孔”什么的靠谱多了。 “镰鼬。” “懂!”路明非重新飞出了一只小小镰鼬。镰鼬张了张夭矫的翅膀,开始游龙。 言灵·镰鼬就是天生的探寻言灵。路明非想起在青铜城的时候,他们就是依靠叶胜师兄的言灵·蛇和恺撒师兄的言灵·镰鼬获取信息,再跟那些牛鬼蛇神战斗。现在,到了另外一座尼伯龙根,他们得靠他的镰鼬来当侦察机。 他这艘侦察机还得特别小心,特别谨慎。因为整座尼伯龙根里都是跟他一样的侦察机。他们像是在上演一场黑天夜的侦察战,他就是那一艘闯入敌军基地的小飞机,他没有雷达,没有声呐,他纯凭着蛇行的走位在这个完全黑暗的尼伯龙根中探查消息。 只是,这个时候,尼伯龙根,突然猝不及防的,天亮了。 不是路鸣泽使用了言灵·神瞳,也不是那个盖厄斯使用了炽日,这座无菌室变得一下子如同白昼,是因为它重新通电了!电流重新传回到无菌室里,那些灯光、通风机,还有电子显像管、医疗机械、取血管,全都被重新通上了电,电子机械那种紊流的滴答声重新开始在无菌室里响起。路明非的眼前突然有一块东西亮了,那是一块巨大的屏幕,屏幕上蹦出了一句:benvenuto al mio padrone。 那是一个开机界面,开机界面上是他们看不懂的意大利语。在短暂的开机界面过后,一只巨兽的模型360度出现在了在电子屏幕中。她俯首而眠,巨大的身体蜷缩在一起,她通体雪白,却看上去混入了泥土中。 那明显就是天空与风之王的盖娅。 屏幕中突然亮过一道道血红色,那是代表她身体中的血液正通过一根根导管被输送向外,这座无菌室被重新启动了!重新启动之后,那些输血管正在从盖娅的体内汲取龙血! 第六十章 玻璃间 “等等,怎么感觉……有点不对劲。”路明非悻悻地说。 路明非感觉有一股尴尬的气息在他的身上蔓延,他感觉有一些或惊奇或惊叹的目光在他的身上游移。他好像是展览橱窗里的商品,他对着前来参观的客人搔首弄姿,客人们在看到他的第一刹那都愣了一下,接着纷纷开始看他的标签上标注了多少钱。 因为他和诺诺,还有路鸣泽,他们重新降临的地方完全就是无序的。诺诺现在的言灵·蜃景还没有办法完全拟造尼伯龙根,所以……他们三个人,诺诺“左牵黄,右擎苍”,降落的地方是——一个巨大的玻璃窗隔间里。这个玻璃窗分隔了一个个隔间,随着巨大的声响,玻璃隔间唯一空着的天顶被无情地阖上,抬头看,还有巨大的淋浴喷头可以往下洒水。 “这是什么?洗浴室啊?还是蔬菜大棚?”路明非感觉头顶那个花洒洒下的是农药。 “看上去像是那种马戏团的隔间。”路鸣泽说,“方便游客参观,一个格子里装老虎,一个格子里装狮子,老虎和狮子不能装一起,因为它俩生殖隔离。” “奥斯维辛集中营。”此时,诺诺说,“二战的时候,纳粹把犯人关押在不同的玻璃隔间,然后通过毒气将他们全都毒死。因为这里没有任何通风口,所以那些犹太人只能先看着同胞痛苦窒息而死,再一步步轮到自己。那个集中营最可怕的就是它让人在死前感受到绝对的恐惧,因为死亡不是突然降临的,死亡有顺序,在轮到你的时候,你已经眼睁睁地看着你的同胞一个个惨死,眼睛里流出脓血,轮到你的时候,你也不是马上死亡,而是先看到自己的眼睛里流出血,等你死的时候,你看到的最后一幕是你的孩子可怕的眼神。” “恺撒跟我说过,他说二战的时候,很多混血种都在战争中下了注。”诺诺继续说,“二战中,很多技术都突飞猛进,尤其是人体基因学,有混血种借战争的名义解剖混血种,纳粹德国和苏联红军中都有混血种在偷偷地研究龙血,还有古老的龙种。” “这里不仅研究龙,还研究混血种呐……”路明非吞了一口唾沫。他感觉诺诺说的是对的,他甚至脑海中已经浮现出了影像:一个个混血种被关押在这不同的隔间里,巨大的喷头喷下龙血,龙血对于混血种来说是腐蚀性的剧毒,但他们每一个人的房间里都放了不同的炼金药剂,有人能在这场实验中活下来,比如说那瓶炼金药剂是“暴血”的人,他跟帕西一样,是那个幸运儿。 “这弗罗斯特这狗东西究竟隐瞒了多少事情没说?我找到他第一件事要先打断他的腿!”路明非气不过,破口大骂。 “那种事情以后再说!现在先跑!”诺诺大喊着抓住路明非和路鸣泽!他们的运气实在太衰了,还以为能藏在黑暗里靠镰鼬逃出生天,结果传送到了玻璃隔间里成了瓮中之鳖。现在,那些加图索家族的强硬血统派正在外面像看动物一样看着他们。他们惊讶于消失的他们突然出现在了,更惊讶于他们为何把自己关在了玻璃笼子里,成了瓮中之鳖。 瓮中之鳖也就算了,这座断电的无菌室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之间又复活了,巨大的电流正在令这座无情的医疗机器苏醒,电子屏幕上那些鲜红的导血管正红得发亮! 哗啦啦,天上突然下起了鲜红的雨。 不,那根本不是雨,而是——盖娅的龙血! 龙王的龙血对于血统高的混血种来说也是剧毒!那些从天上洒下的都是强腐蚀的浓硫酸! “跑!”诺诺挥舞起手中的长剑,还好她拥有言灵·蜃景,她可以用金刚石做出最坚硬的武器,这里的玻璃用的是特殊的材料,但无论多坚硬的玻璃都抵不过金刚石的切片。 咔。 玻璃隔间被生生切开,风暴顺着切开的裂缝钻了进来。 “跑……”路明非刚说了一个字,他就突然感觉嘴巴里被灌了十四斤西北风,巨大的风流在他的嘴巴里乱窜。 风王之瞳! 是的,风王之瞳,这是加图索那群疯子的风王之瞳!他们最开始是像看动物一样看着出现在玻璃间里的他们,他们看到那个喷洒着龙血的喷头的时候表情也和他们一样感到不可思议,但一看到他们准备逃跑,他们就用风王之瞳挡住了他们逃跑的路! 这群疯子!他们心里完全没有准备给他们留活路,对于他们来说,他们几个名字里都没有带“加图索后缀”的人是死是活都没关系,而那个叫作“陈墨瞳”的,她最好是死。 龙血喷洒到三个人的身上。路明非的血统是s级,他能清晰地感知到龙血溅射在他身上的感觉,就像是他小时候一个人踮着脚尖学做菜,爆炒的油子溅到他的皮肤上,但那只是一滴两滴,而他们现在面对的是——可能足以淹没整个玻璃隔间的龙血!龙血一路漫淋,溅射得玻璃隔间里一片猩红。这一片片玻璃隔间里,每一片玻璃隔间都在喷洒龙血,这好像是一个固定的开关,那个电子屏幕里所有的导血管都鲜红得发亮,这就是——成神仪式! “恺撒。”诺诺突然喊了恺撒的名字。她好像也意识到了不对劲。一个混血种绝对不可能需要这么庞大的龙血。而这些龙血从盖娅的身体里传输到输血管,最终不止流向了恺撒,还流向了这里。这里是什么?这里空空荡荡,除了意外闯入的他们三个人以外,这里什么也没有。那这些早就准备好的龙血的喷洒头是为了什么准备的?难道真的像诺诺说的那样,这里是……奥斯维辛集中营? “言灵·蜃景。”诺诺默念着言灵。元素在她的手里飞快地拆解重塑,他们面前的那道玻璃门面,一瞬间消失不见,然后严丝合缝地卡过了他们的头顶。 她用蜃景把阻挡他们去路的玻璃变成了隔绝龙血的屏障,这就是蜃景!在诺诺之前,秘党里从没有任何一个混血种拥有过这个言灵。诺诺的本质是魔术师。 第六十一章 蜃景·切片 魔术师握着金刚石造出来的切剑,她体内的肾上腺素在极速地飙升,几道青筋从她的手臂蔓延到锁骨和蝴蝶骨,诺诺拥有美人胚子一样的骨相,四叶草的吊坠垂着,映衬着她雪白的脖子上暴绽的青筋。此刻的诺诺是完全忘我的女战士,她根本就不是什么柔弱的需要人保护的女子。 言灵·蜃景在她的精神世界里凝聚,不拥有这个言灵的人很难理解施放蜃景时的头脑形态,所有的物质在她的感官世界里被拆解,一杯水变成了氢和氧,一块石头充满了碳酸岩、石灰和其他十七种矿物。 在没有进入卡塞尔学院之前,诺诺也根本没有见过这样的世界,那个世界里所有的物质都没有色彩,只有被拆解的元素成分,她的确就像是一个造物主,她要用言灵去重塑那些不明所以的元素。但她远远没有看上去那么无所不能,她曾经形容过自己,她说自己就像是《超市大赢家》里面的那个家庭主妇。《超市大赢家》是个购物综艺,这个综艺的最后一关是要在固定的时间里往购物车里装东西,在那个时间里你随便装多少都可以,装多装少你都可以带回家。但你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那个时候还留着辫子的诺诺就看着电视里那些家庭主妇手忙脚乱,她们根本不会对货物的价值做估算,有时候倒进购物车里的都是些占空间又不值多少钱的玩意儿,那个时候诺诺觉得她们有点傻。但后来她明白了,人这种生物,一旦脑海里出现了某种倒计时,那她的所有行为就会开始不由自主的失控。诺诺就是那个往购物车里装东西的人,她的确可以装这个超市里的所有东西,但她的时间是有限的,她的言灵不是门口的插花和种树,她的言灵是在组装手枪然后给它上膛。在面对敌人的时候,你们在同时组装这柄手枪,你拆解重塑的速度稍微慢了一点,你就会被敌人拿枪指着头。 诺诺虽然不爱学院里的很多课,但唯独有一门课她学得特别的认真,那就是言灵课。诺玛给她做过专业的特训,让她能够以最快的时间拆解元素,她可不想当什么团队里的拖油瓶。 尤其是……在从世界树下回来之后,她心里的某种预感更加的强烈,她在卡塞尔学院诺玛的研究室待了半个月,那些日子里她见的不是诺玛就是芬格尔。 诺诺用蜃景拆解了玻璃的隔间,将它暂时变成了头顶的保护壳,但无尽的风流从那个空旷口涌入,像是飓风在往这个玻璃隔间里倒灌!那是不知道几个人汇成的风王之瞳,风王之瞳是最精密的小型风团,它精密到可以当作子弹的扳机,但当风王之瞳汇集到一起,就变成了连混血种也难以抵挡的风团和风压! 诺诺、路明非和路鸣泽三个人被飓风狠狠地贴在后背的玻璃上,他们甚至很难发出声音,飓风吹得他们都睁不开眼睛。 风并不是元素,风属性言灵和其他言灵最大的不同是,它没有形体,它天生就是某些言灵的克星,比如说言灵·神瞳,还有就是言灵·蜃景。 “蜃景·切片。”诺诺默念着言灵,风王之瞳吹得她睁不开眼睛,但她还可以依靠言灵·蜃景感受物质。她找到了一个突破口,手中的金刚石切剑一下子消失不见,再下一个瞬间,它出现在了众人的头顶,晶莹的金刚石切片屹立在无菌室的天顶,然后,它化作最锐利的刀锋,一刀斩断了天顶上某根被塑脂包裹的导管。 毫无疑问,那就是龙血的输血管!天空与风之王的龙血在这些输血管里流灌,最终汇聚在这些喷头里洒下,这座无菌室里的输血通道和通风、电力管道一样,是一套非常完整的系统,设计师在设计的时候就已经考虑好了今天会发生的一切。 切片切断了第一根输血管,它一瞬间又在另一个输血管前显现,金刚石切片带着锐利的刀锋,一刀切下,又一刀切下,再一刀切下!诺诺找准了这个无菌室里的四处输血管道,金刚石切片切断了管道的塑脂,顿时,汨汨的龙血在房间里喷溅开,带着灼热和巨大的腐蚀感的龙血在这个房间里四处喷溅! 风王之瞳的飓风之流慢慢变小了,这个时候,诺诺、路明非和路鸣泽三个人才有机会睁开眼睛,这个时候,他们看到整个无菌室里已经笼上了一道恐怖的血红色,那些龙血在鲜红中带着发毒一样的紫黑色,那就是龙血,永远是沸腾、灼热而腐蚀,它混进一汪池水里,整座池水都会在一瞬间变黑。 加图索家族的那些精兵在这血雾之下跳着脚,他们也没想到头顶突然会裂开喷溅的龙血,他们根本不知道头顶是龙血的管道,他们好像只知道执行那个愚蠢的命令,那个命令叫作困住这几个叫作“路明非”、“路鸣泽”和“陈墨瞳”的外人。 琉璃梵城。 巨大的风刃冰晶开始在他们的头顶凝结,这些人不是什么臭鱼烂虾,相反,他们是混血种历史上最训练有素的军队。面对着从头顶喷溅的巨龙之血,他们闪躲了两下之后就想到了对策,巨大的风刃冰晶开始在他们的头顶凝结。风晶先是凝结了紫黑色的龙血,再凝结了那道被切断的输血管道,最后一路凝结到了诺诺、路明非和路鸣泽的身前! “死性不改啊,就是要把我们困死在这里啊?”路鸣泽气得吹胡子瞪眼。 路明非看着在他们身前凝结的透明风晶,他知道那是言灵·琉璃梵城,就在不久前,他还刚在圣母百花大教堂之下看过。在圣母百花大教堂之下,他见证了某场由混血种发起的对龙的战争,那是他第一次知道,混血种也可以组成1+1>2的军队,混血种可以将同种言灵的力量叠加,甚至可以把不同的言灵叠加!不同的言灵可以当作手枪的火与弹,就像用君焰驱动风暴,用风王之瞳加速凝结的风晶,用镰鼬和镰鼬形成共振的鸣潮! 第六十二章 枫叶 诺诺重新扬起金刚石切片,她的蜃景完全无法感知到琉璃梵城凝结成的风晶,这种用不知名力量凝结成的风晶根本不在她所能感知的元素里。她只能用最原始的方法,金刚石切片化作刀刃,刀刃在他们的面前挥舞,挥砍着那些不断生成的琉璃风晶。 但那些风晶被砍断又重来,砍断又重来,简直就像是源源不绝的蜂群!诺诺手中的金刚石切片突然也被凝结上了透明的风晶,这些加图索家族的混血种生成琉璃梵城的速度要远远超过诺诺用金刚石切片挥砍的速度,没一会儿时间,琉璃梵城的风晶已经快凝结到了诺诺的虎口。 诺诺直接松开了手,在她松开手之后,琉璃梵城的风晶已经像是一堵高墙围住了他们的去路。 “混血种的军队!当时在圣母百花大教堂那些混血种也是用这种透明的风晶困住盖娅的!”路明非的话说得飞快,因为不断蔓延的风晶正在挤压他们的空间,他们在跟时间争分夺秒。 “这可比普通混血种的风晶强多了哦。”路鸣泽还有闲心伸出手来,他抚摸着那些透明的风晶。 “军队!军队!”路明非重复着这个词,“他们把言灵的力量叠加了!当年,五百年前,加图索家族就已经有军队的概念了,所以他们才敢来刺杀龙王!” “今天这一套说不定就是五百年前流传下来的呢。”路鸣泽看着风晶中倒映出的自己雪白的领结,他抬了抬头,像是在欣赏自己完美的侧颜,“加图索家族是秘党里第一个知道怎么利用言灵的家族,其他的家族还在过家家的年纪他们已经知道怎么组建混血种的军队了,他们把风属性的言灵拆解再组合,那几个言灵早就被他们玩出花了。” “找到他们的破绽是很困难的,因为每一个破绽都会被他们的其他人补上,就像军阵里出现了一个缺口,立马就会有后备军跟上他的盾牌。”路鸣泽说。 ……真亏你这个时候了还有这个闲心在这里一边“搔首弄姿”一边“卖弄文采”!路明非白了他一眼,果然这种关键时刻靠路鸣泽是行不通的,他就是个绣花枕头,顶多是个王语嫣,你让他磨磨嘴皮子是可以的,你让他帮上忙是不可能的。 路明非开始回忆,他开始疯狂地回忆,回忆在圣母百花大教堂之下那只通体雪白的盖娅是怎么破开的琉璃梵城的牢笼。琉璃梵城是一个超脱物理现实的言灵,没有任何人知道风这种东西也能被凝结成固态的风晶,这就像你在冬天哈一口气你能哈出一把榔头一样离谱! 但这就是言灵,这就是龙,龙族的秘辛在几千年的时间里混血种也没有解密出来多少!他们眼前这些琉璃梵城的风晶还在不断地蔓延,它根本就没有止境!他们已经被挤到了玻璃间里的角落,但这些透明的风晶完全没有停下的意思,琉璃梵城可以把一整座城市都凝结成玻璃的雕塑,它现在就是想要把他们凝结成风晶里的塑像! 这时候,一只手突然搭上了他的后背。 路明非没由来地愣了一下,那只手是一只纤细的女孩子的手,但手上狂烈的青筋暴绽,他几乎能看到青筋里流过的猩红血液。 那是诺诺的手。他看向了诺诺,诺诺的身形被挤在玻璃隔间的小小空间里,她的青筋已经从锁骨延伸到了脸上。她的青筋明晰可见,长在脸上像是两道刀疤,她的眼睛开始泛出代表血统的黄金色,现在的她看上去像是个古老部落里的巫族祭祀。 言灵·蜃景!她将要再一次开启她的言灵·蜃景,她要再一次修改这座尼伯龙根,通过这种“法外之法”把他们传送到无菌室外的世界。 “师姐,你的脸色不太好看。”路鸣泽说。 是的,路明非也看出来了。诺诺现在感觉根本不能称作是正常的人,她暴绽的青筋让她看上去更像是——一只龙。 “师姐,如果我猜得没错,修改这种尼伯龙根所需要消耗的精神力远远要超过我们的想象。这一次你再用这样的力量,你可能会失控。” 诺诺依然把手伸过了两个人的后背。 “不止你会失控,你的言灵也会失控。你根本不知道会把我们送到哪里。这座尼伯龙根有多大?至少有一个意大利那么大。我们可能永远找不到回家的路的。”路鸣泽看着诺诺。他像是一个乖小孩看着自己的姐姐。 诺诺的微亮的黄金瞳终于熄灭了。之前的那一刻没有人知道她在想什么,也没有人知道她在做什么。诺诺就是那种很野的孩子,她在卡塞尔学院的时候经常开着恺撒的布加迪威龙去山顶,有一次她捡了一地的枫叶装在后备箱。恺撒打开后备箱后,看见满载的枫叶,他以为那是诺诺送给他的礼物,还为第一次获得了女孩子的礼物而开心,接着,诺诺就用言灵·蜃景把那满载的枫叶变成了一颗枫树,枫树上挂着她送给恺撒的真正的礼物——一把沙漠之鹰,装备部改造过弹匣,过几天自由一日可以比对面楚子航多射至少十发子弹。 诺诺停下了她的言灵,路鸣泽则是一脸忧伤和憧憬地看向了他,看向了他路明非。 他的意思好像是:靠你了哥哥,这里只有你血统最高,只有你言灵神鬼莫测,对付加图索家族这些不积德的就靠你了哥哥! 我…… 路明非深吸了一口气,他早就知道这个小恶魔不靠谱,关键时候只能靠他自己!他快速清点着自己的弹匣,他的言灵库里有三个言灵,一个镰鼬,一个时间零,一个蜃景…… 等等! 路明非突然感知到了一丝异常。一只熟悉的镰鼬绕过了他的身体。 是的,熟悉的镰鼬。 人其实很难感知到镰鼬,更何况是“一只”镰鼬,但这只镰鼬,它就像是路明非经常绕在指尖的风精灵,他现在对它太熟悉了,熟悉到现在只要一感知到他就知道那是谁在呼唤他! 恺撒!那是恺撒的镰鼬! 第六十三章 恺撒的降临 “恺撒!”路明非突然大喊。 “恺撒师兄?在哪?恺撒师兄在哪?”路鸣泽左右摇头,他是在寻找恺撒的踪迹。 但他们现在的栖身之所只剩下了琉璃风晶之下的这一小片玻璃间,这里甚至都已经塞不下除了他们三人之外的任何一个人! 但路明非知道他在。需要他在的时候他就会在。当时在诺顿公馆,他也感知到了这只镰鼬,当时就是这只镰鼬在告诉他们离开诺顿公馆! 路明非闭上了眼睛,言灵领域全开。他感知着那只镰鼬在他的指尖游动,接着,镰鼬张开了它夭矫的翅膀,它高飞而起,飞上了那琉璃风晶的晶体表面。 这只镰鼬伏在了风晶之上,紧接着,这只镰鼬唤来了更多的镰鼬。一群风妖精从风潮的涌口涌出,这些镰鼬全都挥舞着翅膀,它们奋力地飞着,最后停在了琉璃风晶的表面。 这片琉璃风晶现在已经是一个巨大的透明晶体。加图索家族的这些混血种通过不知道多少人同时释放的言灵·琉璃梵城,创造出了一片本不应该存在这个世界上的巨大的晶体。这时候,这些镰鼬密密麻麻地爬上了风晶,它们伸出手下的爪子,牢牢地抓在风晶的表面。 它们整齐划一地挥舞着翅膀,风声涌动,一个频率在路明非的脑海里显现。 “共振!”路明非好像突然想起来了,恺撒在那个时候在圣母百花大教堂下就说过一句话,他说盖娅用风的振动震碎了琉璃梵城的晶片,在天空与风之王手里,风的频率和共振是一种武器!天空与风中王仅凭她一个人的力量就能搅动风的共振,而他们需要两个人! 镰鼬·共振鸣潮。 镰鼬巨大的风群在路明非的身边扬起,他现在挥使镰鼬完全已经是驾轻就熟。镰鼬群从路明非的身边飞出,它们跟恺撒的镰鼬一样,也全都伏上了那些琉璃风晶的表面,只不过,恺撒的镰鼬是在风晶的一面,而路明非的镰鼬是在风晶的另一面! 恺撒的镰鼬开始挥舞起翅膀,风的频率开始振动。 路明非的镰鼬接收到了这个频率,在恺撒的镰鼬开始挥舞翅膀的第二个瞬间,路明非的镰鼬也对上了频率,两面的镰鼬完全同频,巨大的风潮开始在风晶表面振动! 镰鼬·共振鸣潮! 在上一次他们使用镰鼬的共振鸣潮的时候,他们就摧毁了那座伫立了两千年的青铜神殿!他们不止摧毁了青铜神殿,他们还痛击了那只神殿上的青铜巨龙!当时巨龙跌落在神殿的底端,断壁残垣落在他的头顶,那就是属于风的共振鸣潮的胜利! 透明的琉璃风晶开始出现裂痕,那是强大的共振导致风晶内部出现了巨大的力场。从一道裂痕开始,一切的毁灭就已经开始!而且,无法复回!琉璃风晶甚至没有一道裂缝从里到外碎裂的过程,它是在一瞬间,在出现第一道裂痕的一瞬间,透明的风晶就突然在空中裂成了粉碎!呼啸的风声在空中扬过一道风圈,此时,透明的风晶消失不见,它们已经从固体的风晶裂成了无形的风! 但与此同时,正有同样的琉璃风晶在那些加图索家族的人身上显现。琉璃风晶从地上冒出,一路升起。风晶困住了他们的脚踝,接着是他们的腰腹和四肢,琉璃风晶像是地上冒出的巨树虬枝把他们全都困在了原处! 一个金发蓝瞳的男人从空中落下,他坚毅、高大,一身金发披过后背,他像是一位从天上降临的北欧骑士,他带着某种路明非内心幻想赐予他的圣光和夺目降临,他的右手握着银色短刀——狄克忒多。 恺撒! “恺撒老大!”路明非感觉内心泪如泉涌,他感觉自己就像是等到了意中人踩着七彩祥云来拯救他的紫霞仙子。 “诺诺,造一堵围墙,不要让他们再往前!”恺撒大喊。 诺诺听到了恺撒的声音,她的精神力虽然已经不能够再支撑修改尼伯龙根,但砌挪一道墙还不是难事。一道高墙迅速在众人的眼前升起,它直接隔绝了他们跟那些加图索家族绝对血统派之间的空位,它把他们分隔在了这座无菌室的两端。 但在高墙立起的后一刻,就有巨大的风暴声开始敲击围墙,听声音就像是有无数坚硬的雨滴坠落在围墙之上。 “恺撒师兄,就这么一道墙,想困住他们,可能有点困难。”这时,路鸣泽说,“风王之瞳和吸血镰都有突破墙壁的能力,更不用说他们还是几十个风王之瞳和吸血镰。他们如果去卡塞尔学院做血统评级,应该全都是b级和a级的混血种。” “我知道。我能困住他们。至少能困住他们一段时间。”恺撒说完这句话,他伸开了手掌,巨大的风流从他的手指倾泻,他感知着四周所有的风,最终,镰鼬带着风王之瞳聚集在高墙之上。这一切是无形的,只有恺撒和同样可以操控镰鼬的路明非感知到了一切。 “风的力量的本质是压强,他们想要使用风王之瞳和吸血镰毁掉这座墙壁,就得使用风的巨大的压强。但我在墙壁的另一面创造了了同样的风,他们用什么类型的言灵,我就用什么类型的言灵,他们用多大力量的风流,我就用多大力量的风流。我可以完全感知他们的言灵和风流,再创造和他们等同的风压,现在墙壁两面的力量是完全均等的,这面墙壁短时间内不会出现问题。” 恺撒……恺撒他居然已经可以做到这种事情,他已经可以对风做到这么精细的感知和控制,他在一瞬间感知到了墙的另一面的所有的风压,还可以通过言灵创造相同的风压让墙的两面保持平衡,这……这已经有点不太像是普通的混血种能做到的事情。 “恺撒老大,你……已经成神了吗?”路明非怔怔地看着恺撒。 第六十四章 成为……神 “成神?”恺撒的眼睛中出现了一丝难以捉摸的笑意,他张开手,“是的,明非,我已成神,恺撒·加图索已成神。” 恺撒·加图索已成神……路明非愣了愣,他感觉这句话像是话剧里的台词,这句话从恺撒的嘴里说出充满了某种不真实感。他一时间有些恍惚。 恺撒已经注射了天空与风之王的血清,他拥有了全世界最顶级的血统,因为他的血继界限突破了50%,他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可以突破混血种的这道天堑的人,从今天起,他就将拥有龙王级别的力量,他或许也能从手里发出那些球形闪电…… “他骗你的。”路鸣泽说。 “啊?”路明非又愣住了。 “我说,恺撒师兄明显就是在开玩笑啊。”路鸣泽一脸看傻子的样子看着路明非,“哥哥,掰开你聪明的小脑袋瓜子想一想,如果恺撒师兄已经注射了血清,体内替换了盖娅的龙血,那这些输血管是在做什么?在给我们作法下雨吗?” 路明非抬头,看着那些被琉璃风晶凝结的输血管,他又看了看眼前的电子屏幕。电子屏幕里充斥着血红色,那些鲜血挤爆了盖娅身下的管道,她的龙血正在源源不断地被抽取,强酸一样的龙血正通过这些输血管输送到这座无菌室里的各个地方。 “我跟着弗罗斯特来到了一个地方,应该是手术间,他为自己穿上了白大褂,看起来他为今天等待了很久,他要亲自当这个主刀人。”此时,恺撒说,“不过,我没有准备当这个‘神’。理由有很多,一是我并没有完全信任弗罗斯特。应该说,他已经是整个加图索家族里我最信任的人,但相比较之下,我信任你们要远远超过家族里的任何一个人。我不会把完全毫无防备的自己暴露给一个我不能完全信任的人,即便他是弗罗斯特。” “第二,我不想成为神。虽然这种力量对于混血种来说很诱人,但对我来说,获得龙血的力量,远远不如把七宗罪插进龙的心脏,再给它来一发阿帕奇的地狱火火箭弹。我跟希尔伯特·让·昂热一样,我手里握着的是屠龙的斩刀。或者,我换个说法,我如果把这个选择交给你们,明非,鸣泽,你们会选择‘成为神’吗?” 路明非又愣了愣。他认认真真地思考了这个问题,最终回答道:“我不会。” 他不会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他也对成为神不感兴趣,他对他现在的生活很满意,谁知道成神的“神”究竟是什么样子?他对他现在的生活很满意,他只想像现在这样,当一个卡塞尔学院s级的学生。 在他人生的前十八年,他感觉他的漫无目的的人生就在为一件事而活着,那就是——追到陈雯雯。很离谱。以至于后来他的天那么容易就塌了。他以泪洗面来到了卡塞尔学院,他的天在诺诺被龙的指骨刺穿心脏的那天又塌了。但,到此为止,到此为止了,他已经去过青铜城,甚至去过世界树,如果这些事情还不足以让他明白,那他路明非这二十年真的是白活了。 人在某种时候会陷入某种幻想,觉得某件事情对自己来说是天大的事情,比如说追陈雯雯,比如说像是麻花一样暗恋诺诺,但当一切的心结都在你心里解开的时候,你就会知道,其实那都是年少的自己对自己的幻想,其实人生有很多更重要的事情,也有很多更重要的人,你是为他们活着的,当然,也是为你自己。 所以,路明非活着,来到这里,站在这座尼伯龙根里,其实他的目的很简单,他是为了恺撒和诺诺来的。恺撒老大和诺诺师姐帮了他这么多,恺撒老大推举他当同学会的主席,还送了他一辆布加迪威龙;诺诺师姐……诺诺师姐在世界树下的时候,救了你那么多次,她挡在你的身前,像是一堵盾牌,她为你造了一辆小推车让你快跑……这些都是你欠她的,路明非在心里发过誓,无论诺诺遇到了什么危险,他一定会上。 其实他欠的太多了,他还欠了叶胜师兄和亚纪师姐,还欠了楚子航师兄,还有那个衰仔芬格尔,还有昂热校长,还有……路鸣泽。 他对成神不感兴趣。他剩下的人生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保护这些人,还有卡塞尔学院,他觉得自己的决心跟昂热校长一样大。 “啊,是吗?”路鸣泽看着路明非,他似乎是对路明非的答案有一些小小的失望,“我还以为哥哥你会回答‘是的’。” “为什么?”路明非问他。 “因为……”路明泽的眼睛忽闪忽闪,“因为‘成神’可以帮你通筋塑骨啊,就像武侠小说里那些主角,偶然间习得了绝世神功,练一天三清气窍,练两天健步如飞,两三天上梁揭瓦。你不觉得你的高中八百米都跑不及格的体质严重影响了你的言灵水平吗?我记得你当时在青铜城只用了一招吸血镰就……” “好了,闭嘴吧你。”路明非堵上了路鸣泽的嘴。果然小恶魔的嘴里就吐不出两句好词。 “我没有选择‘成神’还有一个原因。”此时,恺撒说,“因为那是在用龙血替换体内的人血,我其实不是在‘成为神’,而是在‘成为龙’,而成为龙是有代价的,那些混血种诞生的历史……龙和人类交娈,才诞生了混血种,但那些作为母亲的人类,因为无法承受体内龙的胚胎,甚至在龙种诞生之前就死了。” 恺撒说完这句话,屋子里一下子陷入了沉寂。这个话题真的不是一个好话题,路明非忍住自己的眼睛不去看诺诺,他知道这些话最听进去的就是诺诺。虽然诺诺早就表达过先进的“不孕不育论”和“母猪产后护理论”,但没想到这一切在另一个尼伯龙根又旧事重提了。恺撒和诺诺像是某种莎翁笔下的情侣,他们是什么罗密欧与朱丽叶吗?他们是来这世间受苦的? “我觉得我母亲的死也和这一切有关。”最后,恺撒又淡淡地补上了一句话。他努力不让自己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带上什么情绪,但他还是没有完全控制住他的表情,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不自主地抽搐了一小会儿。 第六十五章 成神仪式进行中 “那……这个是什么?”路明非指着那个血腥遍布的屏幕。 “这是——成神仪式。”恺撒说。 “谁要成神,弗罗斯特?”路明非惊讶地问道。 “不,应该是——奥古图斯。”恺撒说。 “奥古图斯?”路明非张大了嘴巴。如果他记得没错,这个奥古图斯刚才在婚礼上还吃了恺撒一瘪。 “我原来的计划是,在弗罗斯特准备开始他的‘成神仪式’之前,拿走他研制的血清,然后离开这座尼伯龙根。从今天起我是加图索家族的家主,这些理应归于我,包括家族的所有炼金秘药也应该属于我,至于‘成神’或者‘不成神’,那都是我无数的可选择中的一部分。”恺撒说,“但是在我准备夺取血清的时候,事态失控了,整个无菌室突然断电。弗罗斯特对这一切明显不知情,他甚至问我‘你究竟要干什么,恺撒’。” “是奥古图斯!” “从结果上推导,应该是他。我走出了那个手术间,然后第一时间将镰鼬飞到无菌室的门口,那是我再给你们传递信息。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我察觉到了空气中无数活跃的风属性的言灵,镰鼬、吸血镰、风暴角、风王之瞳甚至琉璃梵城,那不是普通的言灵,那些言灵用某种卯榫耦合的形式叠加在了一起,那是混血种的军队。那个时候我知道了,奥古图斯在这里。” “恺撒师兄,我们对这个混血种的军队有一种推测。”路鸣泽说,“奥古图斯的军队,应该就是从科西莫的混血种军队流传下来的,当时在圣母百花大教堂的时候,加图索家族就已经知道如何训练混血种的军队。” “家族今天所有的一切都是五百年前的延续,包括血统、言灵、财富和地位,我认同这个观点,他们每个家族里还在位的老人都从五百年前拿到了东西。” “奥古图斯为什么会知道这里?”路鸣泽问。 “弗罗斯特高估了自己。”恺撒说,“他明显没有预料到事态的发展。他不知道我们会来到这座尼伯龙根,也不知道奥古图斯会来到这座尼伯龙根。他以为他的家主当得天衣无缝,但实际上,我和楚子航就跟踪他来到过这座尼伯龙根。虽然当时我们没有什么收获,但那足以说明别人也有可能跟踪他来到这座尼伯龙根。他在家主的这个位置上坐了这么多年,有很多事是妥协的结果,家族内部暗流涌动,他不是他认为的家族的第一人。” “所以,奥古图斯……是来成为神的。”路明非怔怔地看着那些血红色的屏幕,那就是成神的象征,从天空与风之王盖娅的身上汲取龙血,那就是成神的第一步。 “我没有见到奥古图斯,我的第一要务是找到你们,所以我在往回走。弗罗斯特一直在那间手术室里,他没有跟我出来。我的成神仪式并没有开始,我也不知道成神仪式究竟会发生什么。但现在无菌室重新通电,如此庞大的龙血被源源不断地运往这座无菌室,我感觉这就是成神仪式的开始。” “这个‘成神仪式’,只有弗罗斯特知道怎么运行吗?”路鸣泽问道,“他跟奥古图斯关系好不好?如果奥古图斯跟他说:来,弗罗斯特,你那个小侄儿不适合当这个神,这个位置还是由我这个老人来当吧。他会迫于奥古图斯的淫威来为他执行成神仪式吗?” “不一定是弗罗斯特。”恺撒说,“这座无菌室绝不是一个人可以建成的,这些血清、输血管还有成神的手术也不是一个人可以研究完成的。弗罗斯特说过,在这里你需要组建一个完全属于你的部队,肯定不止他一个人知道这一些。” “也就是说,弗罗斯特所说的完全忠于他的部队,早就有二五仔泛滥啦。”路鸣泽笑得很开心,“哇,那他还说得那么信誓旦旦的,什么‘用物理方法和炼金方法让一个人完全忠于你’,我听得一愣一愣的,结果,远远不如我们勇闯尼伯龙根四人组来得情比金坚!” “恺撒,接下来我们怎么做?”此时,诺诺问道。 她刚刚一直没有说话,可能是想要在恺撒面前隐藏掉一些因为修改尼伯龙根造成的身体的负竭。 “带上弗罗斯特,离开这里。”恺撒好像早就想好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如果有可能的话,阻止奥古图斯的成神仪式。但那是我们的第二目标,他成不成神与我们没有直接关系,最重要的事情还是离开这里。这里驻扎着一只奥古图斯的混血种军队,我之前靠eva和学院的那位叫‘薯片’的师姐计算过奥古图斯的混血种军队的战斗力,他们有一百多名血统在a级以上的混血种,他们还知道怎么通过古老的炼金术强化自己的血统和精神力,我们跟他们战斗一定会有巨大的风险。” “我赞同!”路鸣泽直接举起双手,“而且,这帮混血种军队机器人肯定对这里了如指掌,他们甚至知道这座无菌室的通电开关,我们在这里走了这么久,甚至都不知道这里是烧煤还是烧石油。” “断电是为了迷惑敌人,通电则是为了成神仪式。”恺撒说,“他们肯定不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他们的行动速度很快。” “他们唯一没想到的可能就是我们也在这里喽,因为我们是从尼伯龙根的另一个入口进来的。”路鸣泽耸耸肩,“你们说这弗罗斯特也太不靠谱了吧,吹的那么牛,我还以为他可以去竞选地球球长。” “明非,鸣泽,还有,诺诺。”恺撒最后把目光长时间地停留在诺诺的身上,他可能也看出了诺诺身体的一些异常,但他没有说话,只是朝诺诺伸出了手。 诺诺搭上了他的手。 “好了,执行计划,n a,回到那个手术间,带走弗罗斯特,离开尼伯龙根。该计划以我们的人生安全为第一要义,必要时,可以先不管弗罗斯特,先离开这座尼伯龙根。” 第六十六章 风暴角和刀 恺撒提着狄克推多,他走在几个人的最前方,镰鼬群从他的身边蜂拥而出,这些夭矫的风妖精拍着翅膀在这座无菌室的甬道里飞行,为恺撒带回来风的讯息。 “奥古图斯的人分成了几批,刚刚我们看见的是第一批‘排头兵’,他们习惯分线作战,相同规模的混血种军队,奥古图斯手下至少还有三批。”恺撒说,“我在圣母百花大教堂下切断过他们的武器,但现在他们的配枪全都已经换了,意大利有他们两个军事基地。要注意他们手里的弗里嘉子弹,那是他们专门拿来对付混血种的。” “也有可能是专门拿来对付龙的。”路鸣泽说。 “他们的人都是疯子,在圣母百花大教堂下他们还保持了一些体面,那是因为那里接近人类社区,他们不想成为秘党的公敌。秘党的公约是不能在人类面前暴露混血种的力量。但在这里,他们没有什么可顾及的,他们天生就是武器,不要把他们想象成人,把他们想象成是兵器。” “他们就是战时的那种敢死队,他们满脑子都是家族的荣光。”恺撒继续说,“他们甚至对卡塞尔学院也深恶痛绝,因为他们觉得卡塞尔学院‘藏污纳垢’,昂热和弗拉梅尔都是叛道者。卡塞尔学院一点也不纯粹,卡塞尔学院不是在培养优秀的混血种,而是在培养混混和放纵者。比如卡塞尔学院居然允许意大利的弦乐团乘着飞机降落,他们认为人类不应该出现在卡塞尔学院这种地方,人类和混血种就应该严格地区分,在各自的地盘上活动。他们在这件事上痛批过弗罗斯特,当然,还有我。不过我只告诉了他们,让他们不要觉得自己很重要。” “他们在家族里最讨厌的人应该是庞贝,接着就是我和弗罗斯特。本来我第一个摆在明面上的反对者就是奥古图斯,他是家族的肿瘤,他们在家族里是非常顽固的一派,他们对雷内、安敦尼和克劳狄乌斯也全都视作敌人,他们只接纳从古罗马延续至今的加图索家族的纯血种,他们觉得加图索家族的血脉天生高人一等。” “很能理解,毕竟他们的血统来自于加图索家族纯血的融合。恺撒师兄,他们的血统是不是加图索家族里最高的那一批?” 恺撒愣了愣,他认真地思考了路鸣泽的这个问题,随后说道:“是。” “血统让他们天生高人一等,他们自然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喽。就像哥哥知道自己的血统评级是s级的那天晚上,他也高兴得半夜三点睡不着觉,然后大半夜爬起来在守夜人论坛上发帖‘血统s级意味着什么’。” …… “是芬格尔师兄告诉我的!哥哥在守夜人论坛的那个账号还是芬格尔师兄帮忙注册的!” ……路明非恨不得一拳搂在路鸣泽的脸上,这好端端的话题怎么会突然转进到他身上啊? “小心。”恺撒突然一把拉住了路明非。 恺撒闭着眼睛,从他身上飞出的镰鼬群一直在在前面为他们开路,但在突然之间,他的镰鼬群被吹散了,一股巨大的风力在前方吹动,就像是风洞里吹出的巨大的风流,他的镰鼬群被突然之间搅散了。 “言灵·风暴角。”恺撒说,“最纯粹的风力汇聚成风暴角,风暴角的飓风横扫一切。” 恺撒话音刚落,巨大的风力从几人的面前涌动而出,风流带着恐怖的风压席卷一切,路明非只感觉面前像是有一堵高墙直接向他砸来! 言灵·风暴角的风压无可比拟,那根本就已经不像是风,而更像是——破碎然后倒在你身上的天! 路明非曾经感受过类似的风压,就是在恺撒的那个风洞实验室里。他的训练的一部分就是感知那些风压,然后从中找出恺撒的镰鼬! 但他面前的风压何止是风洞实验室里的百倍千倍!这是由血统顶级的风暴角的言灵拥有者所汇集的狂风!他在那些风洞面前还能保持平衡,但他在这些倒压的天壁面前,他感觉他下一秒就要被压成粉碎! “琉璃梵城。”恺撒口中念着言灵,一道巨大的风晶在恺撒的面前凝聚成形。只不过,这些风晶和刚才众人所见的风晶有所不同,这些风晶疯狂地凸起,原来的透明风晶像是多了凸起的冰柱。 那是躁动的风流!风是有速度的,也有方向,用琉璃梵城凝聚成风晶之后就变成了凸起的冰柱!恺撒用琉璃梵城凝结了吹聚过来的言灵·风暴角的巨大风流! 恺撒提起狄克推多,狄克推多闪起幽夜的蓝光,恺撒深蓝色的眼睛和那幽夜的蓝光一样,在无菌室里深深地闪烁。恺撒突然推出狄克推多,一道蓝光像是劈出的刀锋,带着劈山斩海之势不断向前! 那是狄克推多所蕴含的龙王康斯坦丁的精神力!很少有人知道恺撒的狄克推多与楚子航的村雨拥有了足以匹敌七宗罪的力量,龙王康斯坦丁,那个躲在老唐身后的弟弟牛顿,他是世界上最强大的铸剑师,他是青铜与火之王,他在狄克推多和村雨上灌注了他最纯粹的精神力! 磅礴的精神力劈山斩海,琉璃梵城就跟在它的周围。幽蓝色的精神力斩断一切袭来之物,与此同时,琉璃梵城凝结的风晶就在它的周围!刀锋像是在海上劈斩的冰刀,刀锋所过之处,海浪啸鸣,折起的两道浪花被冰刀凝结成了透明的冰晶。 刀锋在某个位置戛然而止,而那两道浪花却还没有停下。浪花溅洒,巨大的海浪扬波而起,冰晶在幽蓝色的刀锋之下迅速地开始凝结,一瞬间,在那刀锋停下的位置,十几个混血种被凝结成了冰晶中的塑像。 “恺撒老大,你说你这水平,真的没有‘成神’吗?你可不要骗我。”路鸣泽这句话说出了一旁还在吞口水的路明非的心声。 第六十七章 街机老师傅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恺撒一步跳入了那被狄克推多劈散了的风暴角中,他的金发在飘散的风流中猎猎作响,他说,“这句话是有一次楚子航说的,我还问过他这句话的含义。” “弗里嘉子弹。”恺撒眼神一凛,对方的攻势像是潮水一样,一波接着一波,根本就不留给他们多少喘息的空间。转瞬之间,密密麻麻如同结网的弗里嘉子弹已经倾天而来,风王之瞳充当了他们后座力的枪柄,所有的弗里嘉子弹飞得都像是厉啸的箭隼! “狄克推多。”恺撒举起手中的狄克推多。 “吸血镰。”锋利的刀鼬从他身边振翅而出。 开——合—— 恺撒的刀法大开大合,刀风丛丛筝鸣,恺撒手握的不止一把刀,不止他手里的狄克推多,还有——吸血镰化成的无数把风刀。无数的刀刃在空中挥砍,它们正中了弗里嘉子弹的弹芯,那结网一样的倾天大雨,那落雨的雨滴像是被凭空一把天幕斩刀横刀截过,所有接触到斩刀的雨滴都被斩碎,碎落在地。 “恺……”路鸣泽才发出一声惊叹,对方的攻势已然再变,第二批弗里嘉子弹犹如天上落下的冰雹,弗里嘉子弹的弹尾多了一层透明的晶壳,就是这层晶壳使它们看上去像是拖了一层冰雹的晶尾。 狄克推多再次砍碎了它面前的第二批冰雹,但吸血镰的刀刃却失效了。狄克推多带着康斯坦丁的精神力,它当然所向披靡,但吸血镰砍在冰雹之上,像是砍在了棉花上。风刃的巨大力量被吸收了,剩下的那些弗里嘉子弹,穿过了恺撒用狄克推多斩下的屏障,巨大的弗里嘉子弹组成的冰幕越过了恺撒,直冲向了恺撒身后的路明非、路鸣泽和诺诺! “琉璃梵城。”恺撒这才意识到这些混血种用琉璃梵城组成了包裹在弗里嘉子弹外的风晶!风晶抵御了恺撒砍出的吸血镰,眨眼之间它们已经越过了恺撒的吸血镰组成的防御层,漫天的弗里嘉子弹冲向了路明非、路鸣泽和诺诺。在弗里嘉子弹接触到人体的那一刻,这些本质是风的透明风晶就会一瞬间消解,然后弗里嘉子弹外溢扩散,把他们这些混血种当场麻醉! “明非,共振鸣潮!”恺撒大喊。 还好路明非早已不是什么吴下阿蒙了,他在看见那些雨滴变成冰幕的时候就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在恺撒喊出他的名字的时候他的镰鼬群已经拍着翅膀飞出巢穴了。镰鼬群飞上了这些冰晶的表层,它们和恺撒的镰鼬一一呼应,并同时振翅!空气中发出哔波的爆裂声,那是镰鼬的共振震碎了那些透明的风晶,漫天的冰幕一瞬间又变回了倾天的大雨。 风的共振可以摧毁琉璃梵城的风晶,这他们之前就已经试过了,可是,琉璃梵城的风晶虽然破碎了,但弗里嘉子弹还没有停下!风王之瞳所带来的巨大后座力还在驱导着这些子弹疯狂地前进。路明非面前的雨幕是一张巨大的天网,只有恺撒用狄克推多斩开的那一片是容人而过的空当。 但那个空当只能过一个人!这中间甚至都没有容许他们思考的时间,敌人的攻势太快了,从大雨到冰幕中间甚至没有他们喘息的时间,转瞬之间,弗里嘉子弹已经来到了他们的身前! 言灵·吸血镰! 这回,是路明非使出了吸血镰。他没有办法,他知道恺撒曾经使用吸血镰砍碎过这些子弹的弹芯,虽然他操控吸血镰的精度和准度都还远远不能和恺撒相比,但子弹就在他面前,他不行也得行。 疯狂的几道风刃在他身前形成,他疯狂挥舞!路明非的这套吸血镰根本没有什么“控制”可言,他就像是战场上看着天上下起了箭雨然后自己拿着两把刀疯狂狂砍的狂战士,或者就像是在打格斗游戏看着对面搓连招自己在那疯狂按键的菜鸡玩家,他也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按什么键,但他知道他不按键他就要死了。 “哥哥,你得这样。”这时候,路鸣泽突然扶上了他的手。路明非愣了一下,他还在疯狂地上下左右键乱按,但这个时候,有一个街机高手路鸣泽出现了,他像是久经沙场的街机老师傅,他握着路明非的手,挥起了路明非手中的摇杆,左——右——下——上——攻击。 啪的一声,路鸣泽握着路明非的手按下了攻击键,近在咫尺之间,所有的弗里嘉子弹都在一瞬间碎裂,失去了弹芯的弗里嘉子弹纷纷碎落在地。 路鸣泽的眼里泛着金光:“哥哥,你这位置把握得一点都不准,还得我的‘神瞳’帮你定位。” “找到感觉了吗?下次再遇到这种攻击,最主要的是要掌控好‘相对位置’。” 相对位置个鬼啊……路明非只感觉路鸣泽真的是个小恶魔,他虽然无法掌握镰鼬和吸血镰,但他刚才那两下好像比恺撒都要游刃有余,他的“神瞳”早就看穿了这些弗里嘉子弹和琉璃梵城,他甚至可能可以看穿镰鼬和吸血镰,对于他来说,风也是可见物之一。 “恺撒师兄,输血管!”此时,路鸣泽对恺撒说。 他们的对话必须言简意赅,因为敌人的攻势如同狂风暴雨,根本就不会给他们留多少喘息的空间。路鸣泽的意思很简单,攻击输血管,那里面是沸腾的龙血! 恺撒立即会意。其实他们直到现在都还没有看见敌人在哪里,和加图索家族的混血种军队战斗就是这样的,这是风与风之间的战斗,在风到来的时候,世界上还没有光。 言灵·吸血镰。 巨大的风形镰刀在恺撒手里凝聚成形,它直接斩向了无菌室的天顶。恺撒的镰鼬能够感知到他们在哪里,虽然暂时还看不见他们的人,但是风已经带回了讯息。风是隐形的斥候,在青铜城中时,叶胜的言灵·蛇和恺撒的言灵·镰鼬帮他们带回了面对青铜巨龙的胜利! 吸血镰一刀斩下,斩断了那些还隐藏在他们目光之外的加图索军队头顶的输血管。 第六十八章 龙血 沸腾的龙血顿时倾注而下,那都是天空与风之王盖娅的龙血,滚烫、炽热,即便是对于a级的混血种而言,那也相当于是强腐蚀性的浓硫酸! 第三波攻势没有攻来,恺撒的镰鼬带回了那些混血种军队的讯息。 “鸣泽,你的想法是对的。他们不知道头顶是沸腾的龙血,他们的人在向后退。”恺撒说。 “但是也拦不住他们很久的。恺撒师兄,你们家族的人都是些臭水沟里的螺丝钉吗?没见过这么难缠的。” “他们从小接受海豹突击队一样的训练,而且他们从不畏惧‘死亡’,他们就是战时的敢死队。他们内心拥有无上的荣光,这种荣光在他们出生的那一天就围绕着他们。他们像苦修士一样生活,他们不会来到卡塞尔学院,他们不知道鱼子酱、仁川牛肉和北京烤鸭,他们可能连芝加哥在美国的那个地方都不知道。” “就像是天主教的信徒。出生死亡,醒来睡着,吃饭喝水,脑子里都只有教义和上帝。”路鸣泽说,“看起来,加图索家族在五百年前的兴起中学习了不少东西嘛,知道怎样训练混血种的军队,还知道怎么样通过精神洗礼控制一个人的信仰,然后就把他们当成是提线木偶一样操控。” “那是家族的必修课。”恺撒说。 的确,路鸣泽说的没错。今天的加图索家族就是五百年前的美地奇家族的延续,加图索的辉煌始于科西莫·德·美地奇,那个次代种才是一切的奠基人。 恺撒率先走向前去,他离开手术室,从这个漫长的甬道中走出,是为了寻找还停留在盖娅身边的他们三人。现在他们又要回到这个漫长的甬道,因为事态已经超出了他们的发展,奥古图斯可能正在“成神”,弗罗斯特的计划已经失败了,他可能成为了别人的嫁衣。 这是一个笔直的甬道,相比于先前的药物试管和电子屏幕,他们现在走过的地方只有静悄悄的回廊,一个个隔间把这里分隔开,每一个隔间里都摆放着不同的测绘、扫描和医疗仪器。 “只有一间是弗罗斯特所说的‘成神仪式’的手术室。我问过弗罗斯特剩下的房间是什么,他告诉我那些都是一般的医学实验室。” “你信吗,恺撒师兄?”路鸣泽摇摇头,“我怎么听着不太信呐。” “这座尼伯龙根里隐藏的秘密应该比我们想象的要多。”恺撒说,“我不会完全信任弗罗斯特,我认为这里可能进行着其他研究。我本来准备夺走血清之后慢慢调查这里,但我们现在没那个时间了。” “恺撒师兄,那个碳炔实验室!”路鸣泽提醒着恺撒,他在提醒恺撒,在他们进入尼伯龙根之前,芬格尔还给他们发过远方的线报,在那个已经被遗弃的碳炔实验室里,还有无数死亡的龙胎,那也是加图索家族研究的一部分。 一道漏气声突然从众人的头顶传来,那道漏气声就像是开水滚烫所发出的滴呜声。众人抬起头,只看见了血红色的泼墨从天而降! 那是沸腾的龙血!天空与风之王体内的龙血!这条寂静的回廊头顶就是那根输血管,输血管一路通往恺撒原来所在的那个成神仪式的手术室,这一整道长廊,除了一个个隔间,就是那条巨大的输血管! “不愧是加图索家族的混血种军队,活学活用啊。”路鸣泽说,“他们知道了这是龙血的输血管,就拿这个来对付我们。” “可惜我们都是真龙之子,是不会怕这个的。”路鸣泽笑笑。 ……真龙之子个鬼啊,你要不在刚才的玻璃间里不要那么狼狈呢?路明非在一旁疯狂地吐槽。没想到加图索家族的这些混血种像是狗皮膏药一样粘着他们,原本以为靠这些沸腾的龙血可以阻拦他们一段时间,只是没想到,你使用的武器可能也会成为别人手中的武器,距离他们走入这座寂静的甬道隔间不过才一会儿的功夫,他们就如法炮制用言灵切断了他们头顶的输血管。 那些紫黑色看上去像是血色毒雾的就是天空与风之王的龙血,所有人看到这些血液的时候都会下意识地以为这是某种毒素,血色的水泡在毒雾中泛漫,如果不是他们亲眼见过弗罗斯特用血清融合了恺撒的血液和这些龙血,没有人会相信世界上有混血种可以吸收龙王的血液而“成神”! “言灵·蜃景。” 诺诺默念着言灵,一道石英玻璃出现在了他们的头顶,石英玻璃充当了他们的保护伞,那些沸腾的龙血滴落在石英玻璃上,然后啪嗒啪嗒溅射开来,那些腐蚀性的龙血落在地上,这些无菌空间的地面也被烫烧出一个个灼洞。 “我们最好速战速决,输血管的尽头就是那个手术室,所有的龙血都被运往那里。我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我感觉弗罗斯特和奥古图斯都在那个手术室里。”恺撒说道。 恺撒的内心并不平静。他回到这里完全是因为弗罗斯特,其实路明非、路鸣泽和诺诺完全是因为他在冒险。但他不可能就这么把弗罗斯特留在这座尼伯龙根里,他不可能让弗罗斯特一个人去面对奥古图斯的军队和正在成神的新王。他不是那种放任不管的人。 他不是庞贝。 “速战速决。”恺撒说。 他重新提起了狄克忒多,他需要尽快打散这些混血种的军队。那些人就聚集在通往那个手术室的必经的甬道上,他们的头顶是沸腾的龙血。其实这些龙血的走向就预示着“成神”的走向,龙血流进谁的身体,谁就是“成神仪式”的那个“神”。 巨大的风声重新在恺撒的周围汇聚,镰鼬、吸血镰、琉璃梵城同时在恺撒的周围聚集,这是恺撒的杀招,他现在可以同时使用不同的风属性言灵,他一个人就是一个混血种的军队,这是他留给加图索家族的底牌之一。 “等一下,恺撒师兄。”这个时候,路鸣泽说,“你听,雨声好像停了。” 路鸣泽说的雨声是指龙血沸腾的声音,的确,劈啪乱溅的声音不见了。恺撒抬起头,透过石英玻璃,那些原先溅射到的龙血已经顺着玻璃滑落,他在紫黑色的血雾中看见了那根巨大的输血管。 的确,输血管里的龙血突然干了,“雨停了”。 “成神仪式好像结束了。”路鸣泽说。 第六十九章 成神者 “仪式结束了?”恺撒眉目紧锁。在这座尼伯龙根里,发生的任何一件事情都没有预兆,谁都无法预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也有可能是断水了。”路鸣泽说,“那条龙的血被抽干了,自然就停水了。” “哦,哦,还有一种可能。”路鸣泽继续说,“输血管内的温度突然降到了零度以下,整根输血管被冻结了。我知道了,是冰雪与冬之王干的!” …… 路明非真佩服路鸣泽都这个时候了还有心情在这里胡编乱造,他瞎编的那个“冰雪与冬之王”根本就不像是龙族的四大君王,那更像是迪士尼里的某个公主。 “我去找弗罗斯特,然后我们尽快离开这里。”恺撒提起狄克忒多往前扬刀开路。他的心里有一种很不祥的预感,这种不祥的预感甚至要胜过他第一次看到教堂下的盖娅、第一次看到那毁灭一切的球形闪电。有什么正在这座尼伯龙根中发生,那停止的输血管就是这一切的征兆。 “恺撒,你是在找他吗?” 一种缥缈的声音突然在恺撒的身旁响起,那声音没有空间,听不清方位,它好像从四面八方投射而来。就像是一个精心设计的录音室,录音室里摆放了十三个音箱,这十三个音箱占据了人的前后左右和天顶的八侧,还有一个巨大的低声音箱就在他的座下。 一个人影突然在空中闪现,它像被随手丢出的货物,一把甩到恺撒的身前,恺撒踉跄地接住了他,他自己也往后退了几步。 那是……弗罗斯特。 恺撒从没见弗罗斯特这么狼狈过,他的金发被打乱,潦草地散着,他那狐狸一样的眼睛像是被人挖空了,他倒在恺撒的怀里,嘴巴里发出干哑的“啊”“啊”的声音。 “老狐狸,送你们团聚了。”那个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简直就像是整个无菌室震动所发出的声音。 “他通过风的共鸣在传递他的声音,他是在跟我们炫耀。”恺撒说。 恺撒通过镰鼬感知到了这种力量,那不是依靠人的声带所发出的声音,那种声音的确来自风的共振。他把整座无菌室都当作了他的共鸣器,这个声音来自于石英玻璃、砖墙地板、医疗机器甚至那个静止的输血管,所以他们才会感觉声音是在从四面八方传来。 “奥古图斯。”恺撒说。 “是我。”他毫不避讳自己的身份。 “你做了什么?” “‘成神仪式’,是这个名字吧?如果是的话,我已经‘成神’了,恺撒。” …… 果然,就是他们想的那个最坏的结果。这个原本是为恺撒准备的“成神仪式”,最终被移花接木给了奥古图斯。 奥古图斯·加图索,他是这个世界上最纯粹的血统论者,他底下的混血种军队都是从古罗马遗传至今的纯粹的加图索家族的血脉,对于他来说,恺撒这种由庞贝和古尔薇格结合而成的混血种应该被钉在十字架上。 “你为什么会知道‘成神仪式’?你胁迫了弗罗斯特?”恺撒问道。 “弗罗斯特可不受人掌控。至少他认为自己从不受人掌控。他在我夺走他的血清的时候还在对我破口大骂,我一脚就让他闭了嘴。” “你没有那么强,奥古图斯。”恺撒说,“你的血统并没有强过弗罗斯特,凭你一个人,你根本制服不了弗罗斯特。你带了这么多人来,不会是让他们给你看门的吧?” 那个声音沉默了半晌,随后大笑:“好,好,恺撒,你比你的父亲和你的这个叔父都强得多。我不知道你会在这里,但很凑巧,你也在这里。无论你是通过什么方式来到这里,都很好。我要告诉你一个消息,从今天开始,加图索家族家主的位置,属于我。” “我本来对这个家主的位置不感兴趣,你如果是在两个月以前跟我说这句话,我会让你拿我们卡塞尔学院学生会一人一架布加迪威龙作为筹码。”恺撒说,“但很可惜,我现在对这个位置产生了一点兴趣,所以我会跟你说:滚。” …… “哇,哥哥,一人一台布加迪威龙诶。”路鸣泽杵了杵路明非,“有钱大发了。你继承了恺撒师兄的学生会主席,你还可以中饱私囊把这些布加迪威龙都拿去变卖,布加迪威龙很保值,二手的也能卖很多钱。” 路明非真的想说你给我闭嘴吧我的好弟弟,你但凡有一点用也不至于一点用都没有。路明非使用了他的言灵,镰鼬扑闪着小翅膀在这座无菌室里漫游,他可不是那个在青铜城里躺尸的路明非了,他知道这种时候他要抓住时机,所以他派出了他的镰鼬。这个奥古图斯把整个无菌室都当成了他发声的机器,但他的肉身肯定也在这里的某个位置。这种看不见形状的敌人,他路明非也不是第一次见,他在青铜城里还见过使用言灵·微波炉烧铸一切的木偶师呢,人家可比你强多了。 …… “好,好,恺撒。原来我答应了庞贝要留你一条命,但我改变主意了,对庞贝那种人的承诺有什么价值?他就像是一条狗。所以,你也想当一条狗吗?恺撒。” “你在说什么?”恺撒皱了皱眉,“你跟庞贝说了什么?” “你不是问我为什么会知道‘成神仪式’吗?你知道原因吗恺撒?” “弗罗斯特的人里有你的人。”恺撒说,“我原来调查过你的混血种军队,虽然大部分都是纯种的加图索家族的后裔,但还是有少数盖厄斯这种人。这种人的确可能投靠你们,加图索家族的某种隐形的荣光让他们天生对你们产生了崇拜。” “你错了,恺撒。”那个声音说,“弗罗斯特是只狐狸,他不会把这种破绽留给我,他的人里没有我的人。但我却知道了这里,我知道了这座尼伯龙根,我知道这里的所谓的‘成神仪式’,我知道这里的所有秘密,因为那都是——庞贝告诉我的。” 第七十章 六个核桃 “庞贝?”恺撒愣在了原地,他没有想过在这里还会听到这个名字,明明弗罗斯特说过庞贝这个废物在这座尼伯龙根里一事无成,他还差点让天空与风之王的盖娅恢复神识。 但——太合理了,或者说,正是因为庞贝这一切才合理了起来。弗罗斯特可不是那种会把尼伯龙根里的秘密外泄给奥古图斯的人,之前恺撒和楚子航跟踪弗罗斯特,虽然他们进入了这座尼伯龙根,但也很快被弗罗斯特甩开了,他们那次根本一无所获。弗罗斯特是最狡猾的狐狸。这座尼伯龙根,这里的有关于龙的秘密,还有血清和成神仪式,根本就不是弗罗斯特的人透露的,而是——庞贝。上一个知道这座尼伯龙根秘密的人,是庞贝。 “是啊,是他,你的父亲,庞贝。”那个声音里充满了轻笑和鄙夷,“这个尼伯龙根,理论上只有家族的家主可以知道,但他已经不是了,弗罗斯特之后的家主是你,你才应该是家族的领导人啊。可他没有告诉你,而是告诉了我,你知道为什么吗,恺撒?” 恺撒没有说话。 “因为,这个家主的位置属于我,恺撒!”整个无菌室开始嗡嗡振动,那好像是奥古图斯在狂笑,“庞贝找到我,那就是因为他认可了我做这个尼伯龙根的主人!他这个没用的东西,他早就看出了弗罗斯特外强中干,也看出了你不堪大用,你真的以为你能接管弗罗斯特的这一切吗?历史上每一次权力的交替都代表着腥风血雨,而不是弗罗斯特一句话就可以搞定的。恺撒,你太年轻了,你知道家族里有多少老家伙对你和弗罗斯特虎视眈眈吗?你以为弗罗斯特真的是为了你才把这个位置交给你吗?那是因为他坐不下去了你知道吗?他的权力被架空,家族里有超过四分之三的人根本不听从于他。庞贝虽然很蠢,但他至少看得清形势,权力交替,现在是站队的时候,而他选择了我,还有谁能够结束家族这混乱的一切?谁有资格获取龙最纯粹的血清?只有我!从今天起,我将统管家族,我才是纯种的天空与风之王的血裔!我将代表加图索家族!” “哦,对了,他还让我每月给他五百万美金的花销,他真的好像一条狗,他只要这么一条狗骨头。不过,恺撒,我得告诉你,你的父亲可是爱你的,他还哀求我,让我当上家主之后不要为难你。我跟他说:看你表现。现在,我要跟你说:看你表现,恺撒。你是狗的儿子,你也可以求我,我也可以给你一个月五百万美金的花销,你可以给你心爱的陈墨瞳公主买施华洛的裙子和十克拉的钻石。” “奥……”恺撒刚开口,他说出的话就被路鸣泽的小奶音咕叽咕叽地打断了,路鸣泽说话的时候嘴巴都翘上了天去,他说,“奥古图斯,你脑子是不是有点问题?” 听到这话,那个声音明显也是愣了一下,才说道:“你想说什么,路鸣泽?” “我说你脑子是不是有点问题?”路鸣泽说话的时候像是老师在训诫不成器的学生,“你看见人家庞贝哭丧着脸跟你说什么尼伯龙根说什么龙的血清你就信啦?你看见弗罗斯特给你示个弱给你演个嘤嘤怪你还真以为他是柔弱的林妹妹啊?你有没有听过中国的一个词叫作‘双簧’啊?庞贝心地那么善良把所有底牌都告诉你啊?他随便撒点谎给你扮条狗你就真信啦?扮狗可容易了汪汪汪叫三声就行了,你不知道狗还会咬主人吗?你看上去活了这么久怎么连点中国历史都没看过啊?越王勾践的故事听过吗?司马懿的故事听过吗?实在不行你就去喝点六个核桃补补脑子,不要在这里大放厥词。” …… 无菌室突然陷入了漫长的寂静,这就是路鸣泽的“能力”,作为“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杰出代表,谁都不知道他会说出什么样的话来。关键是,他在刚才的这段话中加入了大量的中国典故和流行梗语,这些话术连恺撒都听不明白,更不用说是奥古图斯。 “路鸣泽,我知道你是不世出的s级,希尔伯特·让·昂热对你很看重。我也知道你在布鲁克林的事迹,你的言灵可以一瞬间斩杀弗罗斯特。希尔伯特·让·昂热把你保护得很好,除了那次诺顿公馆和布鲁克林,我查不到你太多的资料。可以说,你是我之前最忌惮的一个人。” “是吗?多谢抬举。”路鸣泽躬了躬身,“那么我再告诉你我的另外一个身份,我是恺撒老大的小弟兼保镖,你刚才对我们恺撒老大出言不逊,我很生气。你现在跪在地上汪汪汪叫三声,我可以饶你不死,我还可以收你进我们学生会做一个初级外门小弟。” “路鸣泽!”那个声音突然由共鸣的嗡嗡声变成了干吼的嘶嚎声,那个声音完全不再是四面八方投射而来的声音,相反,它掷地有声,那明显是由人的声带发出的声音。 是奥古图斯! 他干瘦的脸庞直接出现在路鸣泽的身前,他的眼睛像是一柱火炬,死死地盯住一身小黑西装的路鸣泽。 他直接扼住了他的咽喉,路鸣泽被他一把提起,两条小短腿蹬到空中。 “路鸣泽,我希望你听清我的话,我说的是:你是我‘以前’最忌惮的一个人。但现在,我是——神!” “我也希望你听清楚我的话。”路鸣泽被奥古图斯捏在手中,他还笑得开怀,“我说的是:实在不行,你应该去喝点六个核桃补补脑子。你以为你可以那么容易拿到龙的血清吗?庞贝为什么会告诉你这些?有这种机会,他为什么不自己‘成神’?或者,他即便对此无能为力,可弗罗斯特本打算把血清给恺撒师兄,成神的是‘恺撒’而不是你。到时候,跪在地上狗叫的,难道不是你吗?” “你想说什么?路鸣泽?”奥古图斯死死地捏住路鸣泽。 但路鸣泽说话吐气依然平静如流:“我说的是,你难道就没有怀疑过这个‘成神仪式’吗?这不是‘成神仪式’,而是‘成龙仪式’,或者说,是成为死侍的仪式。” 第七十一章 卖拐 “你胡说!”奥古图斯一把将路鸣泽平摔在地,他的眼睛里简直要喷出怒焰,但路鸣泽只是拍拍裤子站了起来,他好像只是刚刚摔了一跤。 “你不信是吗?你再回想一下这一切,你不觉得这一切太顺利了吗?弗罗斯特在交接位置的这一天来到这座尼伯龙根,而庞贝就在这个时候把一切的秘密都告诉了你。他们知道你一定会来到这里的,果不其然,你的整只混血种军队都进入了这只尼伯龙根。你不仅完美执行了他们为你设下的‘成神仪式’,哦,不,是‘成死侍仪式’,除了这个,你还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啊,奥古图斯。现在这座尼伯龙根里可是你的所有家产,你以为你富可敌国,其实你所拥有的最大的财富就是这支军队,一旦这支军队——嘭——爆炸了,你还剩什么呢?奥古图斯,你只是一条狗啊。我给你一根骨头,你还得跪下来舔呢。” “你……”奥古图斯怒不可遏。 “你知道你们家族复兴的秘密吗,奥古图斯?”路鸣泽说话有如发射糖珠炮弹,根本没有给奥古图斯说话的余地,“你肯定不知道,因为那是你们加图索家族最深的秘密,只有继任了家主之位才有可能知道。你以为你们加图索家族是靠什么复兴的你们古罗马的荣光?靠智慧和血统吗?不是,靠的就是‘阴谋’和‘圈套’,佛罗伦萨的僭主科西莫和他的弟弟洛伦佐设计了禁锢天空与风之王盖娅的‘圈套’,这才会有你们加图索家族五百年的荣光,这才会有这座尼伯龙根。而这种事情,五百年后还在上演啊,奥古图斯。哥哥和弟弟,为了一个愚蠢的笨蛋,精心设计了一个圈套。” “路鸣泽。”奥古图斯嘶吼着路鸣泽的名字,但他的眼睛却看着恺撒怀里的弗罗斯特。家族的人都知道庞贝和弗罗斯特不睦,当年就是弗罗斯特夺走了庞贝的家主的位置,所以奥古图斯从来没有怀疑过他们这一对‘兄弟’可能在这设了一个圈套等他。但在这个时候,他又看向了恺撒,他突然想起了一个他一直想不明白的问题,为什么,为什么弗罗斯特一定要把家主的位置传给恺撒,恺撒可是庞贝的儿子! 他甚至还怀疑过恺撒真正的身份,但可能故事没有那么复杂,庞贝和弗罗斯特这一对‘兄弟’,他们可能根本没有真正的反目! “奥古图斯,你化身为死侍可能只剩几分钟了。这样,我先给你诊断一下,你感觉没感觉到你的浑身某个部位,跟过去不一样了。你想,你使劲想,你说实话。” 奥古图斯没有说话,他握着他的手,他随时准备施展出他最强的言灵。 “是你的末梢神经坏死了!”路鸣泽振振有词,“走两步!走两步!没病走两步!你想看病吗,看病就走两步!” “对头!就是是你的腿有病,一条腿短!” “这样吧,我给你调调。信不信,你的腿随着我的手往高抬,能抬多高抬多高,我让你往下落你就随便使劲往下落,好不好?信不信?腿指定有病,右腿短!来,起来!” “走起来,走起来!别空着,腿百分之百有病,别空着,放松!走!走走走!走,快走!走,别想停,你跟我走好不?走起来,一点一点就好了,你走吧。” …… 所有的人瞠目结舌地看着路鸣泽在那表演,小西装白领巾的路鸣泽体态佝偻,一会儿像个机器人一样甩着右腿,一会儿吭哧吭来回走动,最后他直接右腿短路,像是真的右腿神经坏死一样,一高一低,一瘸一拐。 只有路明非知道他在表演什么,表演欲望突破天际的路鸣泽的这场表演,就是——春晚舞台上家喻户晓的那个小品《卖拐》啊!本山大叔忽悠范伟卖拐,就是这段台词。“今天卖拐,一双好腿我能给他忽悠瘸了!” “要什么自行车呀?要啥自行车?”路鸣泽终于念完了这句在中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台词,他似乎对自己的表演很满意,在场的所有人都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只有路明非这个从小和他守着电视机等春晚的本山大叔上场的人才知道他话里话外的含义,《卖拐》的本质是——忽悠。 “奥古图斯,你的骨头和神经正在坏死,那是因为灌到你体内的龙血正在滋生,它们像是滴进清水里的一滴血,这一滴血很快就会把这碗清水变成血红色,你是逃不掉的。”路鸣泽的眼睛泛起金光,他继续说,“这是我的言灵——神瞳,你说你查不到我的言灵太多的资料,今天,在这里,我可以告诉你,我的言灵是最精密的摄像机,也是最精密的分析仪,我可以通过言灵·神瞳观测到你的血液流动,你的神经传导,还有你体表的热量和水分。你可能还没有感受到,但你的体温已经开始慢慢上升了,人的正常体温是36-37摄氏度,混血种可以在这个基础上浮动2到3个摄氏度,但你的体温马上就会超过50,因为只有这种体温才能承受暴烈的龙血因子!摸摸你自己的心脏,奥古图斯!” 奥古图斯,他真的低下头摸了摸自己的心脏,他感受着自己心脏的跳动。死侍的心跳要远远地超过混血种,正像路鸣泽所说的,那是暴烈的龙血因子! 嘭,嘭,嘭。嘭,嘭,嘭,嘭。 奥古图斯感受着自己的心跳,那心跳真的异常地剧烈,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心跳这么快过。 “弗罗斯特!”奥古图斯狞厉地看着弗罗斯特,他现在的表情完全崩坏,愤怒和屈辱混在他狰狞的五官上。巨大的阴翳笼罩着他的头顶,他随手一挥,爆裂的风团从他的手中疾驰而出,直冲向弗罗斯特的脑袋。 言灵·风王之瞳。 只不过,这个风王之瞳的速度,比他在圣母百花大教堂下的那个风王之瞳,快了一倍不止! 第七十二章 意大利土老炮 千钧一发之际,恺撒提起狄克推多。言灵在狄克推多的周围聚集,迎着奥古图斯的风王之瞳,恺撒一刀斩下。 突击而来的风王之瞳被恺撒一刀斩散,康斯坦丁的精神力使狄克推多散发着幽夜的蓝光,蓝光斩断了风团,恺撒的金发在碎裂的风团中猎猎飞舞。 此时的弗罗斯特躺在恺撒的怀里,他像是罹患帕金森的病人,他眼神涣散,身体偶发抽搐。如果不是恺撒护着他,他恐怕已经被奥古图斯的风王之瞳撞碎肋骨甚至脾肺。 “恺撒,你的确比那两个老废物强,即便你被你的母亲玷污了血统,你也比他们强得多。”奥古图斯眼神直盯着恺撒。 “恺撒,我还曾经以为弗罗斯特才是你的父亲。”奥古图斯说,“庞贝那个老东西在你很小的时候就没在你身边,你对他也没什么感情,相比之下,弗罗斯特才是那个把你照顾长大的人。” “庞贝在你出生以后再也没有任何一个孩子,但他是名副其实的种马,他在你今天婚礼结束以后就去了法国巴黎的丽都,你记得这个地方吧,我在婚礼上说过这个地方,在弗罗斯特取代他的前一天,他还在那里一掷千金,他那个时候带了几十个脱衣舞娘回到他意大利的庄园,今天可能也是一样。”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除了你之外没有任何的孩子?难道他会忠于你的母亲吗?还是忠于你这个孩子?所以我曾经怀疑你也不是他的孩子,他根本就不想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他的血种!” “我知道他的想法,家族里有一些人根本就不认可家族,也不认可家族的血统,家族是要培育世界上最伟大的混血种的,而庞贝却觉得自己‘没有自由’。他根本就不配坐这个位置,弗罗斯特比他配一点,但弗罗斯特也做得一团糟。他只会四处周旋,他还根本就没有战斗能力,所以他才会在布鲁克林给家族丢脸!这一个月的时间家族已经够丢脸的了。你的订婚仪式上,新娘陈墨瞳女士失踪了;然后是家族的家主在布鲁克林被一个卡塞尔学院的二年级学生当众要求‘跪下’;还有你的婚礼,恺撒,你今天请的都是什么人?家族给了你几千万美金,你却把你的婚礼办得像是中国农村的酒席!” “你可不要乱说话!”路鸣泽突然冲起来嚷嚷,“我们中国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传家万代,你们意大利土老炮才是土鳖暴发户,不要以为家里挂个文艺复兴的刁牌就可以充当自己艺术造诣门面!” 奥古图斯没有理会路鸣泽,毕竟路鸣泽的这些“专业术语”他根本听不懂,他继续看着恺撒:“恺撒,庞贝和弗罗斯特能当上加图索家族的家主是因为他们的血脉,你也一样。你们这一条血脉是当年美地奇·加图索的血脉,美地奇·加图索主导了当年加图索家族的复兴。但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现在这种维系已经越来越微弱了,在庞贝下台的那一天你们这一条血脉就已经难以维系,家族反对的声音远远不止我一个。如果不是弗罗斯特像只狐狸一样苦苦支撑,你根本没有机会来到这里,去你的卡塞尔学院做你的贵公子吧,恺撒。” “我很乐意做卡塞尔学院的贵公子,我回到意大利,也不是为了家族家主的位置,我要接任的是卡塞尔学院意大利分部的部长。这条任命来自于希尔伯特·让·昂热,而不是弗罗斯特,更不是你。” “哈哈哈哈,恺撒。”奥古图斯疯狂大笑,“你才是那个不认可家族的人,我早就该知道,你在你母亲去世的那一天就失去了对家族的信任。我告诉你,你母亲一定会死,她根本就不是混血种,她根本没有资格成为加图索家族的夫人!” “那我也告诉你,你也一定会死,你根本就不是龙,你根本没有资格成为加图索家族的主人。”说这句话的是——路鸣泽,路鸣泽说话拽得二五八万的。而恺撒……恺撒此时的眼睛泛起了红色的涟漪,在恺撒的心里有一个禁忌,如果不是在这座尼伯龙根里,有这么多人的命运都系于他一身,他早就提着狄克忒多一刀斩下。 “奥古图斯,我建议你现在先少点逼逼赖赖,你先拿把水银温度计量一下自己的水温。”路鸣泽说,“我的‘神瞳’看你现在就是一只吹气的烧水壶,你可不要等你自己烧熟了才反应过来你是杯冰美式,而不是热拿铁。” 奥古图斯终于把眼睛重新转向了路鸣泽,他看着路鸣泽泛着金光的眼睛,那就是卡塞尔学院历史上最神秘的言灵·神瞳,希尔伯特·让·昂热甚至没有给这个言灵定序,但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一个极高危的言灵。 突然,奥古图斯的眼睛里也开始泛起金光,那是代表着血统的“黄金瞳”,只不过,那金光里甚至带着狂谬的血丝,奥古图斯捂住他的眼睛,忍不住嘶吼:“弗罗斯特,你到底对我做了什么?你早就知道这里有一座尼伯龙根,你在研究什么?你在谋划什么?弗罗斯特!” “如果我真的变成了死侍,你们也逃不掉的,恺撒,陈墨瞳,弗罗斯特!死侍是无差别的杀戮者,我能感受到我体内的力量,即便那是龙的力量!我不会放过你们的,我会杀光你们,还有你,路鸣泽!我知道你心高气傲,你以为你自己是少有的s级,但在你之前卡塞尔学院也有很多s级,不要以为他们都是希尔伯特·让·昂热和尼古拉斯·弗拉梅尔,不要以为他们都活了下来,他们大多数都死了,路鸣泽!” 路鸣泽一脸看傻子的表情看着奥古图斯,他掏了掏自己的耳朵,又看向了一旁的路明非,他的表情依然是看傻子的表情,他好像是在说: 我的哥哥也是s级,你怎么好像完全忽略他了啊,奥古图斯! 第七十三章 真相只有一个 “弗罗斯特,你究竟对我做了什么?”奥古图斯捂着自己的心脏,他好像真的像是那个被忽悠瘸了的范伟,他的神经末梢开始土崩瓦解。 “弗罗斯特,你的血清有问题!弗罗斯特,你究竟跟庞贝策划了什么?”奥古图斯的表情愈发地狰狞,他的脸上青筋暴起,紫青色的经脉从他的脸上蔓延到他的胛骨。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弗罗斯特,刚才路鸣泽胡编乱造的那一大段话,只有路明非完全听懂了,所以只有路明非知道刚才路鸣泽完全是在胡说八道,但现在,奥古图斯的脸上真的暴出了青筋,他看上去就像是使用“暴血”过度的混血种。 奥古图斯身上已经开始显现出“龙”的形态特征,他的指甲开始生长,变得尖锐而撕利,雪白色的鳞片像是白羽筑的铠甲,在他的身体上一层层显现,他的头上长出鳞角,身后拖出一条健硕的龙尾,他的肌肉和骨骼都在龙血的催生下变异,他的眼睛中爆发出纯金色的光辉,那是代表极致血统的“黄金瞳”! “弗罗斯特,你原来要对恺撒做什么?”一旁的诺诺把武器抵在了弗罗斯特的脖间,现在,只要是个有眼睛的人都能知道奥古图斯正在龙化,或者说,死侍化。看起来路鸣泽说的是对的,他的言灵·神瞳看出了奥古图斯身上的异变,他正在堕落成死侍! 但是,就在几十分钟之前,这瓶血清和天空与风之王的盖娅的龙血,这场“成神仪式”,本来应该是属于恺撒的!如果恺撒没有逃跑,如果奥古图斯没有横插一脚夺走血清,现在变成龙的,就是恺撒! 弗罗斯特眼神涣散,他看上去就像是个生命走到了尽头的枯朽老人,诺诺把武器架在他的脖子上,他却好像完全没有看到,他只看着面前骨骼异变的奥古图斯,奥古图斯已经没有剩下多少人的体征,他的牙齿突然暴起,两根锐利的尖牙突出骨颚,他连最后的脸部特征都在消失。他突然手掌伏地,两条雪白的羽翼从他的肩胛骨长出,这个时候,他已经完完全全变成了一只爬行类生物,他振动翅膀,飞旋至无菌室的顶端,此时,他的眼里的黄金瞳还在闪耀! 他变成了一只龙! 都不是死侍,而是——龙。 “他成神了。成神了……”此时,弗罗斯特的嘴里还在喃喃。 “弗罗斯特,你个王八蛋!”路明非直接冲到弗罗斯特面前,给了他一记老拳!此时路明非心乱如麻,焦急、恐惧和愤怒都堆在他的胸口,但他知道他要先给弗罗斯特这个老王八蛋来一记老拳!虽然他也曾经怀疑过弗罗斯特的血清,毕竟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情,放在中国一天会有十八个警察给你打电话叫你提防电信诈骗。但他在恺撒的某种信任之下,居然也对这个加图索家族的上届家主产生了一丝丝好感,他还真的傻乎乎地以为加图索家族里有一个真的对恺撒好的“叔父弗罗斯特”,但结果呢?他是要把恺撒变成龙,变成死侍!他是把恺撒当作了他的实验对象!难怪他这么着急把家主的位置传给恺撒,在他的计划里,在恺撒知道家族真相的那一天,就是恺撒变成龙的那一天! “路鸣泽,你早就知道那个血清有问题?”路明非又转向了路鸣泽,“你和恺撒师兄都知道?所以你们早就计划好了夺走血清?” “啊……嗯……”路鸣泽欲言又止,最终,他摇了摇头,“没有啊。刚才那些都是我编的。” “你编的?”路明非瞠目结舌。 “也不算完全是编的。”路鸣泽说,“我从一开始就怀疑这个老头不安好心呐,他为什么要把血清给恺撒师兄呐?他又不是庞贝。奥古图斯有一点倒是说得很对,弗罗斯特比庞贝更像是那个‘父亲’。但他偏偏又不是,而且他不孕不育。你觉得他像不像一个天天盯着自己完美实验品的变态医生?他自己精子活性不够,这辈子注定断子绝孙,就只能拿自己兄长的孩子开刀,他可能每天到夜里都盯着恺撒的照片发呆,夜深了还要凑上去舔两口。” …… 还好路明非早就知道这个小恶魔是什么样子的人,不然他一定觉得路鸣泽疯了!路鸣泽胡言乱语是常态,他根本就没办法从他的那一大堆废话物料里提取出关键信息。他其实刚才跟奥古图斯说的那一大堆话全都是现编的,他甚至加上了一段《卖拐》…… “我只是帮我们拖延点时间,顺便看能不能找到奥古图斯的破绽。他其实也蠢得很,不是吗?他的心理防线其实很脆弱。而且,哥哥,你不觉得我说的有理有据,令人信服吗?那都是经过我严密推理得出来的结论,真実はいつもひとつ,真相只有一个!” …… 路明非真佩服路鸣泽这个时候还有心情念《名侦探柯南》里的经典台词,他好像从来不怕。在青铜城里看到青铜巨龙的时候他没有怕,在腐朽的康斯坦丁把他们送出尼伯龙根的时候他没有怕,现在,一条崭新的人化成的龙就在他们面前,他也依然镇定自若地像是在逛清晨的马路! “他成神了。成神了……”弗罗斯特的嘴里还在喃喃。他被路明非打了一记上勾拳,诺诺的武器就抵在他的脖间,恺撒扶着他摇摇欲坠的身体。 恺撒的表情……很复杂。他其实隐隐约约有猜出路鸣泽话里夸张的成分,但现在,事实就摆在他的面前,奥古图斯——变成了一只龙! “他成神了。成神了……”弗罗斯特还在喃喃。他好像语言中枢坏死了,只会说这句话了。 此时,这只龙,扬着巨大的风翼,降落到了众人的身边。现在的它,张开一片羽翼,就可以笼罩住他们所有人。 龙的黄金瞳睥睨地扫视过他们所有人,最终,停留在路鸣泽的身上。 第七十四章 第一辩手 “怎么?看我年纪小想要欺负我吗?”路鸣泽叉着腰,气势汹汹。 “跑……快跑……”弗罗斯特的嘴里终于吐出了两个新词。 “怎么?我们跑了靠你老胳膊老腿的跟这只龙打吗?”路鸣泽白了弗罗斯特一眼,“弗罗斯特,你放心,我们卡塞尔学院继承了希尔伯特·让·昂热的火之意志,我们都是卡塞尔学院训练的屠龙勇士,我们不是没有杀过龙。等我们宰了这只人不人龙不龙的东西,我们就带你回卡塞尔学院接受审判,你的罪名是‘背叛混血种’,我们会单方面判处你死刑。我会向昂热校长申请当这个执行者,你放心,我的射击课绩点是满绩,我会在你身体上打满一百二十个弹孔但是还让你活着,最后一发地狱火导弹送你归西。” …… 龙的眼睛长久地注视着路鸣泽,他好像是发现了一件称心的玩具。他的眼神像极了人类,他的眼神中透露出思索和狡黠。 “鸣泽,后退。”恺撒提起了手中的狄克忒多。奥古图斯变成了龙,而不是死侍,这说明他的脑部神经并没有坏死,他拥有完整的思维意识,他可不是纯粹被血腥支配的杀戮者! “恺撒,你现在应该向我下跪。” 一个可怕的熟悉的声音在无菌室内响起,那个声音来自于四面八方,像是无数个音箱同时在四面八方投射,那是风属性的言灵引起的声音的共振。 “如果你想活着的话。” “如果你不想活了,我可以给你一个体面的死法。我没有那么讨厌你,至少你还远没有庞贝和弗罗斯特那么令人生厌。你如果归顺我做一只狗,我可以给你根狗骨头啃,就像庞贝那样。” “至于你,路鸣泽。”说到“路鸣泽”的时候,整座无菌室都在愤怒地震颤,“路鸣泽,我会向你保证,等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卡塞尔学院不会再有任何一个s级的学生。” …… 路鸣泽杵了杵一旁的路明非:“怎么感觉某人被牵连了。” “而直到有一天,我会让你们整个卡塞尔学院都不复存在!我会夷平你们芝加哥的山头,希尔伯特·让·昂热和尼古拉斯·弗拉梅尔,他们摧毁了从中世纪以来的混血种和秘党的秩序,弗罗斯特每个月还需要去芝加哥开董事会,真是可笑,在卡塞尔学院之前,所有的秘党会议都在意大利的佛罗伦萨!” “好像也没有被牵连。”路鸣泽的手还杵着一旁的路明非。 …… “弗罗斯特,这是什么?你到底做了什么?”诺诺的武器还架在弗罗斯特的脖子上,事情的发展已经越来越难以预料,他们眼睁睁地看着奥古图斯变成一只龙,但那只龙依然拥有奥古图斯的思维,他还能够通过言灵发出声音的共振,他在告诉他们: 你们全都在劫难逃。 “神……神……”弗罗斯特喃喃的依然只有这个字。 “神……经。我帮你补充一下吧。”路鸣泽在这种场合依然口若悬河,“奥古图斯,你对卡塞尔学院的恨是不是源自于希尔伯特·让·昂热,我记得你曾经去芝加哥拜访过校长,但校长说你既不是他的学生,也不是加图索家族的家主,他跟你没有什么聊的必要。你吃了闭门羹,所以对校长怀恨在心吧。这个事情可是被详细记录在卡塞尔学院守夜人论坛,有一段时间加图索家族在论坛的热度很高,随便一个加图索家族的人都是论坛里的香饽饽,所以有人就把这件事情搬了出来。大家还猜测,其实昂热校长拒绝你不是因为你的身份,而是因为你是他最看不起的守旧派,你想把混血种的秩序维持在一百年前,那时候秘党的各大家族还掌握所有混血种。他在牛津大学上学的时候,秘党在牛津大学还严格划分了党派。那时候世界处于动荡期,混血种也是,不同家族之间水火不容,后来一战和二战爆发,秘党和混血种在战争中下注甚至亲自上台……这就是昂热校长会到大洋彼岸的芝加哥建立卡塞尔学院的原因,混血种需要一片净土,而不是像你一样,视加图索家族高过一切。你就是个潜在的恐怖分子,昂热校长早就看透你了。” “路鸣泽。”那个声音在无菌室中发出哂笑,“我听说过希尔伯特·让·昂热和尼古拉斯·弗拉梅尔都很欣赏你,他们把你视作未来的领袖。你知道昂热的故事吗?他在欧洲的某个庄园执行高危任务的时候,身边是梅涅克·卡塞尔,当时梅涅克·卡塞尔在秘党已经很有名气,追随他的混血种有很多。但那次任务,梅涅克·卡塞尔死了,活下来的是昂热。昂热亲眼看着梅涅克·卡塞尔在他的面前被杀死,但他却无能为力。” “你想说啥?你想说当时你也是梅涅克·卡塞尔的追随者吗?那次昂热的无所作为让你因爱生恨,你纠缠地恨了昂热校长几十年,你去卡塞尔学院找他只是为了跟他打开几十年的心结,然后跟他两个人老泪纵横互相抚摸对方手上的老茧。” “哈哈,有趣,路鸣泽,你太有趣了。如果可以,我会把你做成一只学舌的鹦鹉,放在我的墙头,这样每天清晨都可以听到你在咿呀学语。” “可以啊,非常荣幸为您服务,奥古图斯先生。不过您不必把我做成鹦鹉也可以。我可以每天意大利时间早上七点钟准时给您打一通跨洋电话,意大利语德语法语英语十五种国际语言喊您起床,我还可以十五种语言切换喊您‘darling’,但我需要五百万美金一个月,跟庞贝等价。不管怎么说,我总比他值当,我还给您提供情绪服务呢。” “路鸣泽。在你死之前,我一定会割断你的舌头。” “奥古图斯。在你死之前,我一定会让你跪下来叫我爸爸。” …… 路明非看着路鸣泽,他这一通输出像个身经百战的辩手,他还理了理自己身前的白领巾,好像要上台去发表他的总结辩词。 第七十五章 靠你了 “路鸣泽,你大可以继续说。你的言灵是神瞳,你的神秘来自于你对视觉的掌控,但那对于我来说根本没用,就像当时你在诺顿公馆根本没有办法阻拦恺撒!你没了神瞳,还剩什么?你的一张嘴吗?在割掉你的舌头之前,我允许你说一万句话,我允许你从你出生说到你现在,你今年十九岁,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还扛着枪在战争的前线,那个时候世界上到处都在死人。” “怎么?奥古图斯,你是在这里倚老卖老吗?你是不是还想说你们都是战争泥潭里摸爬滚打过来的,我们都是只会在学校里互射弗里嘉子弹的过家家啊?但实际上是,我们斩杀过一只次代种,那只次代种的龙骨现在还在卡塞尔学院的地窖里。今天婚礼上恺撒老大说的一句话你是没听见吗?那句话原话是昂热校长说的,我再给你复述一遍:希尔伯特·让·昂热说过,世界是属于年轻人的!这句话的含义是,你比我们多活了这么多年,只能证明一件事,那就是你会死得比我们早。”路鸣泽说。 “路鸣泽!”那个声音磅礴作响,“路鸣泽,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说希尔伯特·让·昂热和梅涅克·卡塞尔的故事吗?对于希尔伯特·让·昂热来说,他人生中最痛苦的一天就是梅涅克·卡塞尔死的那一天,他亲眼看着梅涅克·卡塞尔在自己身前死去,而他却束手无策。这种痛苦,我会让你也品尝一遍的,你会是这座尼伯龙根最后死的一个人,我会向你保证,我要你用你的‘神瞳’亲眼看着,他们全都死在你面前!” 奥古图斯的那条龙卷起旋翼,巨大的风暴流在无菌室里汇集。 “哥哥,他的意思应该是他要先解决你,我会是他菜单上的最后一个。”这个时候路鸣泽还有心情跟路明非打趣。 “奥古图斯,你这个废物,软蛋,王八蛋!”路明非突然扯着嗓子对奥古图斯破口大骂,骂完之后,他转头对路鸣泽说,“我也骂他了,他个蠢篮子好像一点就着,他点着之后能不能把我放在最后一个?” “哈哈哈哈,哥哥。”路鸣泽笑得前仰后合,他好像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路明非,面对着龙,他还在这里说着白烂话,关键是,这白烂话里面好像隐藏的不是“怂”,而是某种“勇”。路鸣泽笑得眼睛里甚至流出了眼泪,在那泪光中,路鸣泽的眼睛逐渐金光透亮,他突然站起了身,他的眼睛中带着某种不可言说的威严,他的“黄金瞳”甚至比高悬于空的那只龙还要纯粹。 “奥古图斯,我不会是这座尼伯龙根最后死的那个人。因为,这座尼伯龙根最后死的那个人,是你。” 此刻,他的声音如同天降雷鼓,隆隆作鸣;他的身形如同巨人一样伟岸,巨大的金光从他的眼睛中投射而出,那股金光看上去简直就像是圣柱降临,压倒一切。 然后,他忽然回过了头,他笑得露出了他的小酒窝,路明非这才意识到他还是那个看上去就像是高一刚来报道的小个子路鸣泽,他眨了眨眼睛,对路明非说:“话我已经放出去了。接下来就靠你了,哥哥。” —————— 路鸣泽果然就是个不中用的花瓶!最多就是个王语嫣!他在这里唯一的作用就是随时能够当个大功率的电灯泡而不用担心断电! 路明非在这座无菌室里上蹿下跳,而路鸣泽只用坐在地上开着他的“神瞳”版电灯泡耀武扬威。路明非没由来的开始怀念起楚子航,毕竟杀胚楚子航师兄又帅又能打,他跟这个只会耍嘴皮子的路鸣泽完全就是两个极端。如果楚子航师兄在这里,他的少年宫剑法肯定有办法把村雨插进这只龙的肋骨。 但现在,战斗只能由他这个继承了楚子航师兄三脚猫功夫的剑道新人来打,他和恺撒两个人在奥古图斯制造的风的领域中,偶尔有一只熟悉的镰鼬飞到对方的身边,但更多的时候,他们是在一片风暴海中,直面着暴风和雷霆! 奥古图斯已经把整座无菌室都变成了风暴和海洋,他吸收了天空与风之王的龙血,那些龙血已经改造了他的血统,弗罗斯特说过,那会让他体内的龙血超过50%,那会让他“成神”。 无论是“成神”还是“成龙”,奥古图斯都已经不是普通的混血种。他用言灵一瞬间创造了巨大的风暴海,整座无菌室变成了风暴中的汪洋,所有的机械和仪器都被风暴海高高卷起,卷成齑粉,再像小行星带一样环绕旋转。 整座无菌室已经变成了暴风卷积的海洋,巨大的海浪在空间里无止境地拍打,卷起的风暴带着恐怖的旋转风压,好像任何一点被卷入的物体都会在一瞬间被粉碎。路明非和恺撒就是在这样一片风暴海里维持着自己的身形,他们还要通过镰鼬寻找那只叫作奥古图斯的龙。 但是镰鼬在风暴海中摇摇欲坠,他们面对的毕竟是龙的言灵!那不属于镰鼬、吸血镰或是风王之瞳、琉璃梵城,或者说,它既是镰鼬、吸血镰,又是风王之瞳和琉璃梵城,他融合了所有,他把这里视作了他的领域,在这片领域内,所有的风都是他的武器! 路明非的手里只有诺诺给他做的一把金刚石的切片武器,这种武器在风暴海里根本无从施展,他根本无法接近奥古图斯。就像在真正的大海中,真正的龙卷飓风袭来,他不可能接触到天上布雨的龙王。他根本无法走出他的海面,他的头顶是逆天而起的风龙卷,即便他开着世界上最坚固的直升机,甚至是足以飞离地球引力的火箭,这些风暴也能将他一瞬间撕碎! 他只能依靠着镰鼬勉强感知来往的风流,再在那里摇摇晃晃,他的视觉中慢慢只剩下了一大片混乱的卷积云,除了这些他什么也看不见! 第七十六章 神之手 言灵·时间零。 时间零的领域在路明非的身边展开,这是他第二次在战斗中使用时间零,上一次还是面对着太阳核爆般的烈焰“烛龙”,那一次的时间零,楚子航披着某种铠甲回到了烛龙之中,他用暴怒切断了青铜巨龙的心脏。 那是一个多月之前发生的事,现在想起来却好像是一百年前发生的事情。那次青铜城中发生的很多事情都好像是假的,那棵世界树下也是一样。 相比较起来,这座尼伯龙根中发生的事也就没那么离谱了,不过就是一个混血种变成了一条龙,早在世界树底下就发生过了,那个卢修斯·加图索早就给他变过了。 时间零的领域在路明非身边全部展开,好像有一个无形的球体在他的身边膨胀。那个球体膨胀过的地方,所有的风暴海都变慢了一百倍,旋转的卷积云突然变得清晰可见,齑粉组成的小行星碎带在空中漂浮旋转,整个无菌室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星球的大气层。 时间零和琉璃梵城一样,是难以依靠物理定律解释的言灵,一般人会认为时间零是把周围的物体变慢了一百倍,或者是利用龙的身躯将自己的速度变快了一百倍,但它不仅可以改变物体,甚至可以改变——风。 连风暴的卷积声都在路明非的耳朵中变慢了,呼啸的狂风变成了缓慢的风吟。时间零改变了一切,它好像是神之手拨慢了钟表的时间。 只不过,神之手是有时间的,在这个时间内,他们必须解决一切。 路明非看着那变慢了一百倍的小行星碎带,那些齑粉被风卷起,在无菌室中形成巨大的龙卷。就是这些龙卷形成了巨大的风压,风压让他们所有人都站不住脚甚至睁不开眼,但现在,风的速度变慢了一百倍,连风压都减弱了一百倍,他现在就像站在一个星球的表面,星球表面的光环在围绕着星球旋转,他面前的一切很不真实,但他根本没有时间去管这一切真不真实,他现在最重要的是不要被小行星碎带砸死。 他四处张望,但他根本看不到那条龙,他根本看不见奥古图斯,明明他作为龙的身形远比混血种要庞大数十倍,但他根本就不在路明非的视线中。 只有一种可能,他藏在了卷积的龙卷云中。从小到大路明非都要被科普一个简单的气象知识,那就是风暴的中心是风暴眼,风暴眼的周围是一个风速很高的带,但风暴眼内却是平静的海。在所有的风暴中,眼睛是风暴的最低气压的位置,它的周围往往环绕着高耸的雷暴,但在风暴眼中可能是微风和晴朗的天空。 所以那里也最适合裹藏自己。在奥古图斯汇集风暴海之后,整座无菌室就变成了浩瀚的汪洋,他们在风暴和齑粉中什么都看不见,但现在,借助时间零的领域,他看见了这一片卷积云,卷积云挟裹着那些被撕碎的医疗机械,形成了一片小行星碎带的保护层,而奥古图斯可能就藏在这保护层的中间。 他好像是一个法师在那里吟唱施法,他施咒召唤着风暴和雷霆,然后藏在风暴与雷霆的中间。 “脆皮小法师,等我空投兵造出来砍你。”路明非的手指不自觉地对着空气敲了起来,那是他在模拟《星际争霸》的战场,对付游戏里的那些远程法师,就需要把那些五大三粗的兽人用投石机直接投过去,然后拿起斧子开杀。 如果屠龙是打《星际争霸》,如果卡塞尔学院是《星际争霸》的游戏大厅,那他路明非早就打遍天下无敌手了。可惜现实不是游戏,他不能空造空投兵,他只能自己来当这个空投兵。 他必须在时间零的时间内找到这个脆皮法师的位置,然后以一百倍的速度给他致命一击。 路明非提起了手中的金刚石切片,他鼓起勇气往那小行星带走去,路明非知道那是巨大的风旋,但即便减慢了一百倍,那些齑粉还是在风压中旋转。 旋转的速度就像是路明非在转呼啦圈……路明非在中学的时候还是班上的啦啦队,他站在陈雯雯的身边跟她一起举着那些blingbling的花球给运动员加油打气,他还要跟那些啦啦队的队员一起跳呼啦圈加油操,扭头甩花啦啦啦,摇臀翘腰啦啦啦,再转一圈啦啦啦,一班加油啦啦啦。 要不是他体育成绩太差他也不会沦落到去跳加油操,一般跳加油操的都是女生,还有就是路明非这种体育残废,还有就是当时陈雯雯告白会上扮演“i love you”的那两个圆圈的小胖子双胞胎。 想起来那种生活都已经离他很远了,现在陈雯雯可能还在校园的绿茵场上读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那两个小胖子可能宅在宿舍里开麦打游戏,但路明非的人生已经和他们完全不同了,他现在在跟一条龙战斗,他是在保护世界。 听起来很拽很拉风。实际上也很拽很拉风。路明非永远不会后悔那天跟着诺诺来到卡塞尔学院。 虽然回想起来那天其实很狼狈。但是,永远不会。 路明非提起了他手中的武器,一刀朝那小行星带劈下。与此同时,吸血镰的巨大风镰在他的身边升起,他突然想起了刚才路鸣泽指挥着他的手,挥出的吸血镰像是打街机游戏一样精准。现在,不知怎么的,他感觉他的吸血镰也像街机游戏里踢出的脚,挥出的拳,拳脚一招一式全都砍在了那旋转的风旋上,一瞬间,风旋被他斩开了一道空心。 他身姿一扭,以一种妖艳的身子遁入了那空心之中。紧接着,金刚石的武器和吸血镰的武器加大了马力在他的身前挥舞,他变成了楚子航那样的夕阳武士,一刀一刀砍着面前的风旋的屏障。金刚石切斩齑粉,吸血镰切斩风流,他在那个旋转的呼啦圈里斩出了一条路来,然后向着那康庄大道前进,他正在越来越接近风暴的中心——风暴眼。 第七十七章 男主角 路明非此时感觉自己就是科幻片里的男主角,他一个人走出了航空舱,面对着破碎的小行星带,他连航空服都没穿,他就这么单枪匹马,赤膊上阵,还好他是男主角,主角光环保护着他。 路明非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这么像男主角过,他在一个人闯进龙的领域!昂热校长在这里也不能比他更拉轰了。昂热校长或许可以点起一根雪茄,一声响指,然后说“在这根雪茄的灰掉到地上之前,希望你能看清我手里的折刀”,但他路明非还有无形的风刃镰刀,还有诺诺现做现卖的金刚石切片,他的一只镰鼬还在这风暴海里飞舞,他路明非简直是一人分饰三角! 他的那只镰鼬还在风暴海里摇摇晃晃地逡巡,在奥古图斯施展出龙的领域之后,他和恺撒拿起武器冲进风暴海中,但他们很快就失散了。狂暴的风暴海把他们都变成了大海中的孤帆,席卷而起的龙卷云把他们的周围都变成了狂乱旋转的暴风紊流! 路明非用时间零凝滞了这片风暴海,他提着无形的刀和有形的剑砍开了风暴海的环形风旋,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也能做到这种事情,简直就像是那些玄幻小说里男主角从天而降一掌劈山开海! 路明非已经走进了风暴之中,他身边那些紊乱的气流逐渐变得平静下来,那些旋转的小行星带逐渐被他抛在了身后,他已经走进了一片全新的领域,他从风暴的高雷之墙闯进了风暴眼,而这里的确风平浪静。 所有的电子器械被撕扯形成的小行星碎带都被他甩在了身后,他真正地走进了龙的领域,直面着那只龙——奥古图斯。 路明非这时候才注意到他跟天空与风之王的盖娅有点相像,同样白色的鳞甲,同样生长的龙骨和齿牙,可能是因为他吸收了盖娅的龙血,盖娅的血把他改造成了天空与风之王的血裔。 从血统上来说,他本身也是天空与风之王的子嗣。根据他们在这座尼伯龙根中看到的幻景,天空与风之王的尤拉诺斯在人类的世界有两个化身,一个是古罗马的帝皇凯撒,另一个是佛罗伦萨的银行家美地奇·加图索。奥古图斯是两千年前的凯撒大帝的纯种血脉,他们在两千年前就信奉纯粹的血统,他们信奉的就是天空与风之王的血;而尤拉诺斯在中世纪苏醒之后重新诞下的血脉,到了今天其实只剩下了一个最小辈的传承者,恺撒,恺撒·加图索。 “他成神了”,这话是弗罗斯特说的,或许他也没说错。如今的奥古图斯拥有的就是龙的力量,他施展的完全是龙的领域!就在今天就在几个小时之前,奥古图斯还在圣母百花大教堂下被恺撒用言灵·吸血镰和狄克推多戏弄,但短短几个小时过去,他已经“成神了”,他站在风暴海的中心,他操控着这片狂乱无垠的风暴海洋! 这就是弗罗斯特所说的“成神仪式”,路明非都不敢去想恺撒要是真的接受了这个成神仪式会怎么样。他会不会也全身羽蜕成龙,然后引吭高歌施展龙的领域,他看着眼前的路明非、路鸣泽和诺诺,会不会还会用风的共鸣跟他们对话,他会说:我的银行卡密码是,你们拿去用,卡在我的啊啊啊…… 后面几个啊是他在痛苦的哀嚎,因为龙血在操控他的中枢神经,但他明明还是那个中二富二代恺撒。 路明非都搞不清楚这只奥古图斯的龙究竟是不是完全之龙。如果是龙,为什么他还拥有着奥古图斯的思维和记忆。明明所有的死侍都会神经坏死,龙血会直接破坏人类的生理机构,明明他从活生生的人变成了一只龙,但他用风的共振发出的威胁明明就是奥古图斯的威胁。连语气都一样。 路明非突然注意到了奥古图斯的余光。那是它扭了一下头。 他看见了路明非。在路明非看见他的时候,他也看见了路明非。 但他的动作是凝滞的,因为时间零拨慢了他的钟表,所以在路明非眼里的他动作变得迟缓。他的眼神中出现了一丝怀疑,这个时候,路明非已经提着金刚石的切片来到了他的面前。 他不过也就是几个路明非那么高,几个路明非那么宽,看上去也就是一幢小楼。我看过比你更宏伟的山,比你更高大的海,在那座青铜城中! 路明非直接提起金刚石切片的武器,朝奥古图斯的腿上狠狠砍去! 火花四溅,那是高硬度的金刚石和龙的躯体之间的碰撞。路明非砍了一刀又一刀,砍了一刀又砍一刀,一刀接着一刀,一刀环着一刀。疯狂的火星溅射,路明非没有停下,他的时间零的领域是有限的,但鬼知道这个龙的领域会持续多久。可能以龙的力量,这个领域可以跟随他走出尼伯龙根,直到把整个意大利都毁灭。 所以路明非只能抓住时机。昂热校长告诉过他,时间零是一个“不要让自己后悔”的言灵。如果世界上真的有一个能够让时间变慢的言灵,而那个言灵属于你,那是它在告诉你,不要让自己后悔。 把握你的所有机会,做到你想做的事。用尽一切。 火星四溅。在奥古图斯眼里,那就是路明非一瞬间穿越到了他的身前,然后用武器在空中砍出他看不清的风影。路明非一瞬间砍出了几百刀,那几百刀全都砍在他的右腿,火星燎射,他一瞬间右腿跪倒在地。 接着是左腿,路明非的影子飞也一样挪移到了另一个位置,同样是风影狂舞,这次的火星溅射在他的左腿。 奥古图斯恼羞成怒,正发出一声龙吟,一道隐形的风刃突然正中他的牙关,他吃了一个闷亏。那是言灵·吸血镰制造出来的风刃,数道风刃被路明非排排立起,直冲向奥古图斯的下颚。这一招恺撒也用过,只不过那时候恺撒的对手是青铜神殿上的青铜巨龙——“烛龙”参商! 第七十八章 时间零的领域 路明非的攻势像是狂风暴雨,他在时间零的领域中用尽浑身解数。他把从楚子航那里学会的剑道、从恺撒那里学会的吸血镰全都招呼给了奥古图斯。可惜他手里没有贤者之石,否则他一定要朝这条龙的心脏开一枪。 吸血镰的风刃持续切割着奥古图斯的下颚。与此同时,路明非提着金刚石切片来到了他的前掌,这是由人的手臂演化而成的前掌,支撑着他龙的身躯。 这是从哺乳动物的前臂变成的爬行动物的前掌。路明非记得中学课本上那张代表人类演化的图,猿猴从爬行演变成直立可能过了上千万年,但你奥古图斯从直立变成爬行只过了几秒钟!你简直就是我们哺乳动物的耻辱奥古图斯! 隆—— 路明非的身后传来巨响,那是奥古图斯的双腿被他卸下了鳞片,裸露在空气中的皮肉被他用吸血镰刀刀见血。汨汨的龙血从那皮肉中流出,跟盖娅一样,那龙血像是紫青色的毒素,流进地面发出呲呲的烫滚声。 奥古图斯的双腿吃不住力,直接弯曲跪倒在地,此时,路明非的金刚石切片还在如法炮制火星燎原般切砍着他的前掌。在时间零的领域中,他就像是世界上最快的剑客,这个世界上比他快的可能只有一个人——希尔伯特·让·昂热。 希尔伯特·让·昂热曾经用时间零获得过世界剑道大师的冠军。那时候的他刚从美国海军总部退役,作为混血种的学院领袖,他通过这种方式跟一些特权阶级打交道。他的学校建在芝加哥的山头,他总需要一些方式获取人类世界的一些认可和优惠。比如卡塞尔学院是明确登记在美国高校名录上的一所学校,他对外声称学校是研究“人类历史和文明发展”的,学院里都是一些心怀社会的优秀学子。学校给社会输出过一系列优秀人才,较远的比如冯·诺依曼和詹姆斯·杜威·沃森(dna的发现人),还有最近的比如苏恩熙,她最近为美联储操碎了心。 希尔伯特·让·昂热说这些时雪茄翘得老高,他一直对他将混血种输送进人类社会的计划很满意。在卡塞尔学院建立以前,秘党所建立的混血种秩序是把所有的混血中都严密地切成块,然后分配在不同的家族和阵营中。人类社会的唯一作用是给他们提供资源,他们像资本家血蛭一样牢牢地附在上面吸血,所以二战的时候他们才会在法西斯身上下注。 昂热不喜欢加在他身上的一切头衔,无论是什么海军退役上将,世界第一剑豪,他只喜欢他的一个身份,那就是教育家。他还很喜欢中国的一句古话,叫作“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他在教授路明非“时间零”的时候毫无保留,他跟路明非描述过他在时间零的领域中的所有战斗,包括他在水下两千米用一颗制导鱼雷精准地塞进一只龙种的嘴巴,还有他在喜马拉雅山脉一瞬间转移了雪崩下的十三位同伴。 “我活的时间太久了,但每次使用时间零我都记得。因为只要我用出时间零,我就知道,那是我人生中重要的时刻,我不能让这个时间在我的手里流失。对你来说也是一样,明非。” 路明非知道自己正在经历着这样的时刻,奥古图斯在他的面前,他这一只龙根本就没有什么龙的威严。拜托,你以为我路明非还是什么小卡拉米吗?我可是卡塞尔学院几十年一遇的s级学生,希尔伯特·让·昂热、楚子航、恺撒·加图索的继承人——路明非! 轰。路明非的身边突然传来声响,他正用金刚石切片奋力切砍着奥古图斯的前掌上的鳞片,但一股莫名的力量在他的身前生成。 就像是在奥古图斯的前掌突然生成了一个气球,气球不断地膨胀,起初路明非只感知到了他砍下去的金刚石切片像是砍在了弹簧上,但很快那膨胀的力量接触到了他的腹部,他不止没有办法砍下武器,他甚至被那股力量高高地胀起。那膨胀的气球里是可怕的风压,而接触到他腹部的气球薄膜甚至带着绞动扭曲的力量,如果不是在时间零的领域中,他甚至可能被这股力量直接绞碎! 路明非赶紧后退,他使出了吸血镰。吸血镰带着两道风刃快速前进,但那两道风刃斩入气球之中,就像是金斧子和银斧子掉入了大海之中,没有河神跳出来说“你掉的是这把金斧子还是这把银斧子呢”,只有两道水花闪过,然后吸血镰就被大海吞噬了。 无尘之地! 路明非知道这个言灵!他听说这个言灵是因为帕西。他在那个世界树的尼伯龙根的时候,就已经知道绑架他和诺诺的人是帕西。帕西像是一个幽灵,无尘之地就是他幽灵的领域。无尘之地会形成一个风环环绕的领域,领域的表面是高速旋转的风形气流,气流形成风的结界,结界可以切断一切有形之物,包括——折射的光线。 路明非确定他看见的是无尘之地,因为奥古图斯的身体正在他的眼睛中消失。那其实不是消失,而是无尘之地飞速切割的风环阻断了光线的折射路线,他无法看见投射进他眼睛里的光。无尘之地的领域正在扩大,奥古图斯的身体正在消失,从前臂一直到他的羽喙。 他的眼睛看向了路明非。就算是现在,在时间零的领域中,奥古图斯眼睛转向的动作看上去依然有些迟缓和滑稽,但那并不会妨碍无尘之地的扩张,直至包裹他的全身!到那个时候,路明非要面对的就不是奥古图斯的肉体,而是一片风环的结界! 他好像只有一个选择,在无尘之地真正形成包裹一切的结界之前给这个奥古图斯迎头痛击。现在路明非真的恨自己手上没有一颗贤者之石了,早知道来意大利当伴郎也会碰到龙,包里就应该放一把“暴怒”和一颗贤者之石!实在用不上还可以在婚礼的时候拿出来吹水,然后一把拍在桌上,对桌对面的奥古图斯说: “你再逼逼我一枪把你崩了信不信?” 第七十九章 火树之影 路明非抬头望着那只龙的脊背,他记得楚子航曾经跃上过青铜神殿里那只青铜巨龙的脊背,他在那只龙的脊背上斩下村雨,甚至斩下“暴怒”。而他路明非唯一一次坐在龙的脊背上是康斯坦丁在精神力消散之前要把他们送出尼伯龙根。 没有多少犹豫的时间!路明非现在完全是在用楚子航的思维思考问题,如果是杀胚楚子航师兄在这种场合会怎么做?那当然是提起村雨,纵跃入高山,再于高山之上盛斩一切! 路明非拖着手中的金刚石切片,切片在地上拖出圣烈的火星,他是混血种,虽然没有办法和楚子航一样跳上小山一样高的青铜巨龙的脊背,但他面前的也不是次代种参商,只是吸收了龙血的奥古图斯。奥古图斯只有几个他这么高,以他混血种的力量完全可以做到。 时间零的领域还在这片空间中,他的速度比这只龙快一百倍,也比那个扩张的无尘之地的领域快一百倍!路明非高高跃起,准备一刀刺进奥古图斯的脊背,再往里面就是他的心脏。如果有一颗贤者之石,就可以打碎他的动脉干,让他永世不得超生。如果没有贤者之石,那也可以拔出他手边的格洛克,给这只龙来一枪。 你也不是龙王,你不过就是一只刚刚羽蜕成的n代种,我们卡塞尔学院的地窖里放着数不尽的龙种的尸体,那些都是你的同类,也是我们炼金部研究的原料。你也不要写什么遗体自愿赠与书了,我会把你解剖得很干净的。虽然我医疗课绩点是d,但我敲脑颅骨很有一套。 路明非高高跃起,金刚石切片在空中像是银月,银月直刺奥古图斯的脊背而去。与此同时,数道吸血镰划过风刀,奥古图斯的脊背上是龙的鳞片,但那鳞片也不是无坚不摧的,金刚石和吸血镰足以斩断这些羽蜕的龙鳞! 这个时候,奥古图斯才刚刚转过头来。他的时钟被路明非拨慢了,他的反应速度远远不如路明非,在无尘之地包裹他的全身之前,路明非即将用金刚石切进他的后背! 但在路明非手中的武器即将闪过火星刺进他的脊背的时候,奥古图斯的身形突然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令路明非始料未及。他的龙形,他的鳞片和羽翼,他的羽和喙,尾和角,都忽然间不见了,路明非只看见了一道隐隐约约的人形。 那个人形是——奥古图斯。他的脸是瘦削的方脸,他的眼睛是灰树的火炬,他身影在路明非的眼前一闪,就消失不见了。只剩路明非扑了个空,金刚石的武器直刺在地上。 他不见了。 路明非知道他隐藏在无尘之地的结界中,就像当时帕西隐藏在无尘之地的结界中一样。但他的消失突如其来,在时间零的领域中他本不可能这么快消失进无尘之地的领域,就是看中了这一点路明非才像楚子航一样冲向他的脊背,他本来是在给自己创造最后一个机会。 而且他的消失……诡异至极。无尘之地的领域从奥古图斯龙形趴伏的前掌开始展开,无尘之地的领域是一个不断扩张的球形领域,按理来说最后消失在路明非眼前的应该是他的龙尾,但事实却是一个奥古图斯的人影,一个看上去像是冥顽不灵的老头的干巴巴的人影。 路明非重新朝身前砍出了吸血镰的风刃,风刃在他面前数米的位置沉入了大海。那就是无尘之地的领域,他只能靠这种方法判别领域的位置。 但他没有办法化解这无尘之地!领域的周围是不断切割的风环的结界,他不是恺撒,他根本没有能力闯进那无尘之地的结界。 如果他是楚子航会怎么做?路明非又开始思考这个问题,如果他是杀胚楚子航师兄会怎么做?路明非立马就想到了,楚子航会提起村雨,暴血在他的体内燃烧,君焰包裹着他的身体,他会用肉身走进无尘之地的结界! 这就是楚子航师兄,在他身边你只用坐在副驾驶抱着马桶圈给他加油,他的身上伤痕累累他还会用亮黑色的黑西装遮盖住血迹,然后打开车窗让血腥味随着高速驾驶的车风飘散。 但他不是楚子航,他路明非不是杀胚楚子航师兄,这些他做不到。路明非曾经幻想过等恺撒和楚子航都毕业了,他带着大一的新生外出执行任务会是什么样。他可能嘴里嚼着泡泡糖,手中沙漠之鹰连发,他在时间零的领域中对那个大一的雪色肌肤的妹子说:“看好了,在这里,我允许你失误一百遍”。然后在妹子“激动的心颤抖的手”的身后扶起她握枪的右手,“看好了,我只给你演示一遍”,最后biu的一声,一枪正中敌人的心脏。他只幻想过这些牛逼哄哄的画面,至于那些血淋淋的画面,他一想到那些画面下意识地脑海里出现的还是楚子航和恺撒! 要死!果然还是只学到了“形”而没有学到“神”,他觉得他刚才的那些操作已经很牛逼了,但一旦陷入未知的领域,他还是会不自觉地头脑短路,就连时间零把他的时间拖长了一百倍他还是在这里头脑短路! 希尔伯特·让·昂热评价过他,说他缺少的是什么,是“历练”,或者说,是“经历”。楚子航是孤独的剑客,那是因为他单枪匹马找到了卡塞尔学院,他的内心中隐藏着一个没有挥剑的男孩;恺撒是孤傲的勇者,那是因为他从小就要经受家族那些人的冷眼,那是因为他因为渺小而无能为力的童年。明非,你的童年太美好了,在混血种的世界,你上小学——上初中——上高中的人生太美好了,你最大的挫折是跟陈雯雯告白失败,那在混血种的世界不值一提。 “哪有,我初升高语文考试作文没写完的挫折也很大。”路明非是这么回答昂热的。 路明非缓了一口气,随即握紧了手里的武器。他不觉得自己是废柴,尤其是从世界树的尼伯龙根回来之后。那次就是他的“经历”,这次也是。 在时间零的领域消失之前,他决不可能退后一步。 第八十章 心意相通 两道吸血镰从他的身旁掣出,再次涌入了那狂流的大海。吸血镰被吞没之后,路明非又一次挥出了数道吸血镰,吸血镰从四面八方的位置攻击,然后陷落。 路明非是在靠这种方式测算无尘之地的领域,他又没有办法像杀胚楚子航师兄那样用肉身探风环的结界,他只能这里敲一下那里敲一下,靠吸血镰被吞没的位置测算这个领域的结界。 无尘之地的领域没有再扩张,在时间零的钟表中,无尘之地静止了。现在的无尘之地是一个半径差不多两米的领域,奥古图斯就隐藏在这个领域之中。 两米……这个领域就和初到青铜城的时候酒德亚纪师姐给他们展开的冥照的领域差不多,那时候他们几个人前胸贴后背,一个个前凸后翘,恨不得凹成世界小姐赛场上的超模。 这根本就容纳不了龙!在龙的眼里,人类就是蚂蚁。龙可是世界上最巨大的生物,那只青铜神殿上的青铜巨龙,他足足有百丈宽! 即便奥古图斯不是次代种,在路明非眼里他也是一座小山。但现在,他就缩在这么一个两米的领域里,路明非甚至幻想起他像刺猬一样蜷成一个球。他的脊椎真的有那么柔软吗?不会像他路明非一样稍微弯一下就咔嚓了吧…… 此时,有一股熟悉的感觉缠绕着他的脊椎,他感觉到前所未有的亲切感,就像是被手巧的技师抹了精油,一路点着向下…… 当然不是!那是镰鼬!恺撒的镰鼬!恺撒的镰鼬找到了他!恺撒的那只镰鼬穿越了奥古图斯的风暴海,它肯定是寻到了路明非破开的那道空洞,然后越过茫茫风海来到了他身边! 路明非本能地提起手,那只镰鼬就乖巧地停在他的指尖。路明非感觉自己现在就是什么花丛老手,现在他要派他手尖的这只翩翩蝴蝶去寻他的意中人…… 话糙理不糙。路明非现在和这只镰鼬心意相通,虽然只是飘渺的一只风妖精,但路明非甚至能感觉到它在张开翅膀,镰鼬像是一个舞者在空中起舞。 恺撒知道他施放了言灵·时间零,恺撒也知道他闯进了这片风暴海,他的镰鼬在路明非的指尖张开翅膀,翅膀在空中点着风形,他用镰鼬在空中画了一个图案,那个图案是—— 一个三角坐标轴! 这种东西路明非自从来到卡塞尔学院就已经没见过了!关于它的回忆都埋葬在数学高考模拟卷的第一道大题中。但他能从这个坐标轴中感知到恺撒在说什么,恺撒在说:告诉我位置。 路明非明白了恺撒在找什么,恺撒就像是青铜城中那个拿着贤者之石的楚子航一样,他们都在找一个位置,这个位置是敌人的动脉干,他们要朝这个位置开最后的一枪! 言灵·镰鼬。 路明非施展了镰鼬,一只风妖精从他的指尖飞出,它跟恺撒的那只镰鼬像是两只花花蝴蝶,蝴蝶飞跃风暴的海洋,飞过了被路明非切出来的那个豁口,飞出了这片风暴眼。 路明非从来没有感觉自己跟恺撒这么心意相通过……可能在恺撒建好风洞实验室的那天他们之间就存在了某种不可割舍的羁绊。不要离开村子啊恺撒君;不要拦着我明非君,你不是我,你根本不了解我的痛苦;不,我了解,正是因为我了解我才不能让你离开村子,你离开村子,就再也回不来了啊恺撒君! 路明非自己在那脑补一场感情大戏。楚子航是个话很少的面瘫,芬格尔是个话很多的痨鬼,路鸣泽是个阴阳怪气的小恶魔,在偌大的卡塞尔学院,只有恺撒和他才有这种日漫里的“羁绊”,恺撒还曾经给他买过日本怪异小说里所有跟镰鼬相关的书籍,他还全部给他翻译成了中文!虽然翻译这活是他花钱找芝加哥大学的中文系学生做的……但那也是心意啊!话糙理不糙,理糙情意高。 一道蓝光突然斩断了风暴! 路明非突然身形一颤,他在时间零的领域中发呆,等待着恺撒传回的信息,却有一道竖贯天地的蓝光斩断了风暴海!那还在旋转的小行星碎带突然之间被蓝光斩断,就像是一道引力波斩断了星球的环带! 那蓝光甚至没有停下,他前进的速度像是海上刮起的海啸。它在路明非的眼里也没有变慢!明明这里完全是时间零的领域,那风暴海周围的风暴和碎屑旋转的速度都变慢了一百倍,但这道蓝光完全不受影响,它斩断了风暴,又一直向前,斩向了那个无尘之地的领域! 精神力!路明非这时候才如梦初醒,这是他在布鲁克林见到过的精神力!当时碎裂的龙胎迸发出了无数蓝色的引线,那些引线像是克苏鲁的触须,在整个布鲁克林蔓延。那就是龙的精神力,龙的精神力原来完全不受时间零的领域影响,它们来的时候像是海啸,斩在无尘之地的结界上像是世界上最快的刀。 那无尘之地的领域一瞬间被击碎,那层风环的结界在蓝光斩到的时候就一瞬间消散。风环消失,奥古图斯出现在了路明非的眼里。 那——不是龙,不是龙形的奥古图斯,而是人,是身为“人”的奥古图斯。原来刚才路明非看见的不是幻觉,奥古图斯真的从龙重新变成了人,所以他才能藏在那个两米的无尘之地的结界中! “成神,他成神了……”路明非突然想起来弗罗斯特说的这句话。原来,弗罗斯特没有说谎,他也没有神志不清,他真的没有骗恺撒,那瓶血清和来自天空与风之王盖娅的龙血,真的能够让混血种“成神”。成神的代价是什么?成神或许真的没有什么代价。他们一直以为奥古图斯在那个成神仪式之后成为了彻彻底底的龙,但龙也是可以变成人的,超过50%的龙血并不会让混血种成为纯粹的龙类,他仍然可以化身成人。 就像诺顿和康斯坦丁。 在没有见到世界树下的卢修斯·加图索化身成龙之前,他们不知道混血种可以演化成“龙”;在没有见到今天的奥古图斯之前,他们不知道化身成龙的混血种还可以变回人类。 人对于他所认知的东西存在着天然的缺陷,就像五百年前,那些生活在中世纪的人类不知道福尔马林,不知道医学可以发展到替换人的器官,遇到灾疫他们几乎没有生存下来的可能,那不是因为不存在,而是“不知道”。 就像没有人知道可以像起死回生一样拯救坏死的心脏,只要你说出“不要死”的那个密码。那不是因为不存在,而只是你还“不知道”。 第八十一章 碎雨 纯粹的精神力一刀斩断了无尘之地的结界,在这种最纯粹的精神力面前,无尘之地像是一张薄纸。 毫无疑问,这是恺撒的狄克推多斩出的一刀,也是恺撒隐藏的“最后一刀”。恺撒的狄克忒多在那座青铜城中接受过康斯坦丁的淬炼,龙王级别的精神力注入了这把古老的刀刃之中,它的力量等同于七宗罪。 狄克忒多斩断了无尘之地,精神力像是浩瀚的海啸扑向了人形的奥古图斯,奥古图斯在时间零的领域中变慢了一百倍,但那精神力的海啸却劈山断海而来。 一刀。 归灭。 路明非亲眼看见那蓝色的一刀斩穿了奥古图斯,随后劈砍在地。奥古图斯的右手臂被整条砍断在地,紫黑色的龙血喷涌而出。 风暴海中传来隆隆巨响。路明非抬起头,看见那卷积的碎屑漂浮而成的龙卷云正在倒塌。他现在在风暴眼中,那些小行星带原来以慢了一百倍的速度在旋转,但在这个时候,旋转停止了,整座风暴海像是空洞的宫殿,而这座宫殿正在倒塌! 轰的一声,风暴海轰然倒塌,天上落下了密密麻麻的碎雨。那些都是被飓风碾碎的医疗仪器的残骸,他们没有了奥古图斯的风暴领域的支撑,一下子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风力在托着他们,他们开始从天空掉下。 这个时候,路明非解除了时间零的领域,从他施放领域到现在,已经快到了五分钟,这个领域他也没办法再维持太久。施放时间零对精神力的消耗是巨大的,就连希尔伯特·让·昂热,他的时间零的极限也是五分钟。 在他解除时间零之后,那些碎雨轰然落下,路明非就站在碎雨中间,雨滴落过他的肩膀和头发。他想起从佛罗伦萨开车离开的时候,天上也是下着雨,他们从路边随便夺了一辆车,然后就开始奔赴尼伯龙根的旅程。虽然过程曲折离奇,但结果却没有错,他们真的在这里,在这座尼伯龙根里,迎接大雨的降落。 哗啦啦,那些碎雨全都坠落在底。看上去龙卷之中可怕堆积的小行星带,坠落在地其实也只有浅浅的一层。那座空中高阁的一样的风暴海,完全是奥古图斯用风制造出来的可怕领域。 但是他输了,他现在趴倒在地,右手孤零零地掉在一边。在危机关头,在时间零中变慢了一百倍的奥古图斯堪堪闪过了半个身位,这半个身位救了他一命。但也只是救了他一命,仅此而已,他的右手被精神力一刀斩断,紫黑色的龙血不断地从斩断的肩口流出。那只右手的青筋已经变暗了,整只右手也开始腐化。被最纯粹的精神力斩断的手,精神力像是毒药一样腐蚀着它的血管,这只手已经“死”了。 奥古图斯离“死”也是一步之遥。 “奥古图斯,趁早归顺朝廷吧,你这样造反是死路一条。”路明非也开始学着路鸣泽用一些老祖宗的话跟奥古图斯交谈,他听得懂最好,听不懂也无所谓。 “那是什么?路明非?”奥古图斯趴在地上,他咯出一口鲜血。 “时间零啊。”路明非说,“昂热校长的时间零。你应该听说过吧,路鸣泽不是说你去找过校长,你们之间还有一些爱恨情仇前尘往事……” “我不是说那个!”奥古图斯趴在地上唬出的话还带着怒气。 “哦,你说的是那个啊……”路明非说,“不好意思,你说的是哪个?” “蓝色的……刀。”奥古图斯的语气咬牙切齿。 “哦,你说那个呀。”路明非当然知道奥古图斯说的是哪个,他不过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罢了,这可是他从路鸣泽那里学来的拿手好戏,路鸣泽还有经典的几招,“声东击西”,“阴阳怪气”,“狐假虎威”,“胡说八道”。 “那是言灵·神灭之斩。”路明非说,“言灵序列111,使用神的力量在空中斩出虚无却至极的一斩,这一斩可以把山脉都斩断。” “那是谁的言灵?” “我的啊。”路明非感觉自己模仿路鸣泽说话已经炉火纯青,“我的言灵是镜瞳,你应该调查过我的。言灵·镜瞳可以复制别人的言灵,所以我才会有言灵·时间零。” “序列为111的言灵,根本就不应该属于混血种!整个秘党也没有这么高序列的言灵。尼古拉斯·弗拉梅尔的言灵·戒律序列是106,在记录中,他已经是现存的混血种中的最高序列言灵,已经有几十年没有出现过106以上的言灵!” “你不知道,只是你自己孤陋寡闻而已了。”路明非侃侃而谈,“你知道青铜与火之王的五大言灵吗?分别是绝工、烛龙、天地炉心、将臣犼骨,还有就是神灭之斩,你是被青铜与火之王的神灭之斩斩断的手臂,这下你死而瞑目了没?” “青铜与火之王……”奥古图斯愣住了,他想了想,旋即说道,“那座青铜城,是青铜与火之王的尼伯龙根。难怪青铜城的卷宗会藏在卡塞尔学院eva系统的最底层,难怪布鲁克林会出现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 “你说你自己是不是孤陋寡闻了奥古图斯?”路明非在那嘚吧嘚吧,“那只被我们捕获的布鲁克林的次代种和你们家族还有长期合作呢,你看你什么都不知道。你是不是连加图索家族的人都没认全呐?你可能认的还没有我多呢,我都翻过你们家族好几遍花名册了,当然我主要是为了打起来的时候心里有数……不过,话又说回来,你连这座尼伯龙根的位置都是庞贝告诉你的,你不知道的东西也太多了,这我怎么放心你来坐加图索家族的家主啊,感觉你是个傻啵依。” “路明非!” 奥古图斯怒吼他“路明非”的名字跟刚才怒吼“路鸣泽”的样子一模一样……路明非不禁感慨路鸣泽这一套口胡真的管用,对付这种喜形于色的傻啵依,你随便说两句他都信。 第八十二章 龙和蚂蚁 “明非,我要向昂热校长申请,要你加入意大利执行分部。楚子航那边就不要去了,他更习惯单打独斗。”恺撒的声音在路明非的身边响起。披着金发的恺撒出现在他的身边,他的身侧是诺诺、路鸣泽,还有弗罗斯特。 奥古图斯刚刚所释放的风暴海的领域,所幸没有人受伤,只有他们所在的这无菌室的附近区域变成了一片断壁残垣。这是漫长的一片甬道,甬道的对侧还有奥古图斯的军队,他们随时都可能赶过来。 “奥古图斯重新变成了人。”路鸣泽看着倒在地上的奥古图斯,“看起来他没有丧失心智,他的这种形态,像是什么?” “青铜与火之王。”恺撒说,“罗纳德·唐和牛顿。” 作为少数几个看过青铜城完整卷宗的人,恺撒和楚子航都知道老唐和牛顿就是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和康斯坦丁。他们还知道七宗罪、村雨和狄克忒多都是青铜与火之王交与他们的武器。如果青铜与火之王真的不顾一切要他们的命,他们的上一次尼伯龙根之旅远远不会那么轻松。 “这么看起来,龙其实根本不像是爬行生物,而像是无脊椎生物。”路鸣泽说,“所以我说,龙如果是生物链顶端的生物,怎么可能是爬行生物呢?爬行生物一般都是冷血生物,他们先天残疾,大脑容量一般都小得可怕,还没有情感介质。龙其实是无脊椎生物,就像泡沫,他们可以随意捏自己的形状,现在统治地球的生物是人类,他们就可以把自己捏成人类,要是统治地球的生物是蚂蚁,他们也可以把自己捏成蚂蚁在蚁穴里蹿来蹿去。” ……没有人理会路鸣泽在说什么,像路明非这种人只觉得路鸣泽应该去挂个脑科。 “所以,弗罗斯特说的‘成神’没有错,是我们错了。小弗罗斯特,我们应该向你道歉。”路鸣泽走到弗罗斯特身前,像是大人亲昵小孩一样摸了摸弗罗斯特的头,“小弗罗斯特,原来你真的用心良苦,你是真的希望恺撒师兄‘成神’。你的做法也没错,当人其实一点都不好,会生老病死;当混血种也不咋地,一不小心就变成了死侍;当龙才是食物链的顶端。当龙的话,你不仅可以当龙本身,你也可以伪装成一个混血种,或者你也可以变成一只鸟,一只鱼,一只蚂蚁,还有,一只狐狸。” 路鸣泽哧笑着看着弗罗斯特,但弗罗斯特依然像个痴呆儿一样毫无反应。路鸣泽可能是觉得无趣,便走到了奥古图斯的身边,他捡起了奥古图斯被斩断的那条手臂,那条手臂已经完全变得青黑,路鸣泽捡起来的时候硬邦邦的。 “龙血可以加快细胞的生长,所以那些死侍即便被斩断手脚,在一段时间后还是能重新长出一条来。只可惜啊……”路鸣泽鄙薄的眼神看着躺在地上的奥古图斯,紫黑色的龙血在他的身下汇成河流,路鸣泽随意就把那条手臂扔在了血泊中。 路明非明白他想说什么,路鸣泽是想说:只可惜,被纯粹的精神力斩断,是不可能再重新生长的。精神力对于龙来说是剧毒,精神力甚至可以击穿龙的心脏,比如说贤者之石,再比如说,七宗罪。 路鸣泽突然蹲在了地上,他挑了挑奥古图斯的头发:“奥古图斯,你可以变成蚂蚁让我瞧瞧吗?我觉得我的猜想一点没错。这个猜想如果被证实的话,我可以去向昂热校长申请‘卡塞尔学院年度贡献奖’。原来龙不仅可以伪装成混血种混在我们学校,他还有可能是天上掠食的白鸽,泥土里爬行的蚂蚁,或者是,实验室里被肢解的小白鼠。你如果真的变成了蚂蚁,我可以向恺撒师兄求情放你一马。你记得我说过什么吧?我是恺撒师兄的打手,恺撒师兄是我的老大,他的婚礼还是我策划的呢,他很信任我的。” ……路明非感觉路鸣泽完全把奥古图斯当成了把弄的玩具,他的话里话外不是挑衅就是羞辱。奥古图斯作为加图索家族纯粹血统论者的领袖,恐怕一辈子都没有经历过这种侮辱。 “路,鸣,泽!”奥古图斯趴伏在地的身体发出怒吼,整个无菌室突然震颤了一下。现在的无菌室里,他们目所能及的医疗仪器全部都被毁坏了,只剩下了地面的砖石和一些门板,此时此刻,这些砖石和门板又颤动了起来。 “别激动,奥古图斯。”路鸣泽抚摸着他的头,“你一激动,龙血开始沸腾,你的伤口流血会更严重的。你现在应该做的,是心如止水。心如止水的意思你懂的吗?就是心像是河流一样平静……” 但那根本就不可能发生! “路鸣泽,你会为你今天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无菌室里突然开始没由来地震颤,这个声音不是发自于奥古图斯的声带,而是风引起的整个无菌室的共鸣。这是奥古图斯在催动风的领域,在他的真身现身之前,他一直依靠风的共振在跟他们对话! “还有你们,路明非,陈墨瞳,恺撒,还有你,弗罗斯特!你们全都会死在这里!全部!” “还有你,奥古图斯,斯图奥古,图古奥斯,你也会死在这里。”路鸣泽学着“孙行者、者行孙、行者孙”的样子在奥古图斯的身前略略略,“说大话谁不会,来点真本事啊。不要又像刚才一样,获得龙血了,‘成神’了,还打不过卡塞尔学院的几个学生。真的很丢脸的,奥古图斯。到了昂热校长面前都抬不起头来的。” 巨大的身躯突然在路鸣泽的身前显现。 龙鳞,龙尾,龙翼,还有龙的躯干,一一在路鸣泽的身前显现。那是一只通体雪白的白龙,只不过,他缺少了一半的翅膀,那缺失的龙翼的部位,龙血狂涌,龙血像是喷泉一样疯狂溅射! 一瞬间,他们仿佛回到了当时在阿帕奇直升机上斩杀将臣犼骨参孙的时候,那时候参孙的背上就有一个无法愈合的伤口,伤口里的龙血溅射像是火山! “看起来,你今天的的确确是活不了了,奥古图斯。”路鸣泽说。 第八十三章 高天之歌与无尘之地 “高天之歌。”路鸣泽突然皱紧眉头,他捂着自己的胸口。 “什……”路明非刚说出一个字,他突然感觉自己耳鸣了,他的胸腔像是在有什么东西在无序地搅动,他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搅成了一团。 高天之歌!路明非想起了这个言灵,他在圣母百花大教堂下见过这种言灵。那是天空与风之王微极化小的武器,几万片风割的切片钻进人的耳朵里,然后用这种风割的切片切割人的脏腑。这是演奏出的死亡的终歌,人在高天之歌的领域内根本听不到任何的声音,他们耳膜里疯狂震动的声音其实不是言灵发出的风声,而是,耳腔内机体被切割的声音。 这种攻击是无声的谋杀,高天之歌才是最美妙绝伦的杀手,它可以让一整座城市的人在死亡中安眠,整座城市寂静无声,所有的人死时外表都没有异样,但只要解剖尸体,你就能看到尸体体内的千疮百孔。 路明非疼得在地上打滚,他感觉体内像是有一万把刀在切割,一万把刀在切割着他的脆弱的肠脏,每时每刻他都感觉自己的身体正在被割裂。 路鸣泽的表情也不好过,他现在早就不是那个趾高气昂的路鸣泽了,他在路明非的身边,按着路明非的肩膀,嘴巴一开一合。 他好像是在对路明非说什么,但是路明非听不见。这个时候他的耳朵完全被细小的风团所占领,他感觉自己处于极度的耳鸣中。 路鸣泽还在说着那几个字,他好像说的是四个字。 但是路明非完全不懂!他根本没学过唇语,他也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要靠唇语来交流。他只能依稀看出来路鸣泽说的是四个字。 “无尘之地。” 路明非终于听清了那四个字是什么,只不过他听到的声音是恺撒的声音。 一道巨大的冰晶宫殿在他的身前凝结而成,那是琉璃梵城的冰晶,冰晶凝结成了一层空心的保护壳,把他们几个人保护在了其中。 无尘之地。对,路鸣泽说的是无尘之地,恺撒说的也是无尘之地。他们在圣母百花大教堂下见过的,唯一可以克制高天之歌的言灵是无尘之地,无尘之地可以形成风环的结界,把那些细小的风团都切割成碎片。 现在,他短暂地恢复了听觉,因为恺撒使用言灵·琉璃梵城形成了这个风晶的堡垒,那些快速切割的小型风团暂时被隔绝在了外面。他可能还用镰鼬保护了每个人的耳膜,当时在教堂之下的时候他曾经就这么用过,当时他们面对的还只是五百年前的幻影。 “哥哥,只有无尘之地可以隔绝高天之歌的领域。”路鸣泽对他说。 “我知道。”但你跟我说这个有什么用啊,“我又不会无尘之地!” 路鸣泽凑到他的耳边,轻声说:“哥哥,你可能还没有意识到,恺撒师兄和诺诺师姐都已经没剩多少精神力了,这座琉璃梵城的风晶过不了多久也会被摧毁,在这座尼伯龙根里,只剩你还有战斗力。” ……你不是人啊你就是个花瓶! 路明非心里狠狠地吐槽,但他吐槽完之后转过头看向了一旁的恺撒和诺诺。他这个时候才注意到恺撒脸色煞白,他金色的披发之下是雪白色的塑像,他把狄克忒多抵在手下,像是老人拄着拐杖。 他突然想起来,恺撒在这座尼伯龙根里已经战斗了太久了,他还用狄克忒多斩出了那劈山断海的一刀,他斩出的那一刀是康斯坦丁纯粹的精神力! 这一刀以他目前的力量只能使用一次。这一刀会急剧地消耗他的力量,这一刀的力量比他用镰鼬、吸血镰和琉璃梵城汇成风暴之潮都要可怕,同理,这一刀所需要的力量也大得可怕。现在,恺撒在这里凝成保护壳的风晶,还用镰鼬帮他们阻挡着耳膜上的风团,他已经竭尽所有了。 他只是没有表示出来,因为他是恺撒·加图索,仅此而已。 还有诺诺,路明非突然回想起来,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说话了,自从她想再用蜃景强行修改这座尼伯龙根的想法被路鸣泽制止以后,路明非就感觉再也没有听到过她的声音。 他突然想起了一些很不好的事情。其实诺诺并不是那种会坐以待毙的人,在那座世界树的尼伯龙根的时候,他在被龙的趾骨刺穿的时候,还用了最后一点力量要把他送离那片战斗的场地。如果这一切没有结果,她一定会再用一遍的,那个修改尼伯龙根的秘语。 “恺撒师兄,帕西去哪了?”路鸣泽突然大声问道。 “帕西?”恺撒愣了愣,他也没想到路鸣泽会问这个问题,他顿了半晌,回答道,“帕西在帮我执行任务。” “也就是说,没有人可以用无尘之地帮我们抵御这个高天之歌的言灵。”路鸣泽抬头望了望,“可惜啊,如果帕西一路尾随着我们或者一路尾随着弗罗斯特或者一路尾随着奥古图斯,那将会是绝杀。我们都没想到‘成神’的奥古图斯会拥有序列为107的言灵·高天之歌,他可能也没想过帕西也会在这座尼伯龙根里,而帕西的言灵无尘之地是高天之歌的克星。五百年前的那位加图索家族的僭主科西莫帮我们演示过一切,无尘之地可以隔绝高天之歌的风型切片。如果真的是那样,那真的是连小说都写不出来的剧情,我们的反杀只在一瞬之间。” “他不在这里,说明他不是小说的主角,可惜。”路鸣泽叹了口气,他又望向了路明非,用极低的声音说,“哥哥,这说明你才是这本小说的主角,这个无尘之地的舞台是留给你的。” “我说了我根本不会无尘之地!”路明非觉得路鸣泽有点无理取闹了,他的言灵里的弹匣,装载的分别是镰鼬、时间零还有蜃景,根本没有无尘之地! “你可以现场学啊。你的言灵·镜瞳最强大之处在于,它可以随时复制他人的言灵。” “我去哪里给你复制无尘之地啊!” 路明非喊完这句话,他忽然愣了一下。他想起来了,的确有人在他面前释放过无尘之地,不,是的确有“龙”在他面前施放过无尘之地。而且,就在刚才。 奥古图斯! 第八十四章 默片 可是,那无尘之地已经被恺撒的狄克忒多一刀斩断了,那风环的结界早就消失在了空气中。 而且…… “你为什么知道有人施放了无尘之地?”路明非觉得路鸣泽有猫腻。 路鸣泽的眼睛中泛出了金光:“神瞳。言灵·神瞳,可以穿越风暴,也可以看到无尘之地的边界。” “那你现在还能看到个鬼的无尘之地的结界!无尘之地的领域早就不见了,现在在外面的是高天之歌!” “言灵虽然消散了,但是在时间的领域中,言灵是不朽的,你知道这个世界的时间是怎么流动的吗,哥哥?” “你是在念经吗?”路明非白了一眼路鸣泽。 “世界是一段巨大的默片,我们都是默片中无声的演员。这个世界中还有很多岌岌无名的小角色,他们都没有机会在这部默片中登场。”路鸣泽的眼睛突然黯淡了下去。 “只有你是天生的演员,我可不太会演戏。”路明非觉得路鸣泽在胡说八道。 “戏如人生,人生如戏。每个人都是天生的演员。”路鸣泽挥了挥手,“你看,这里还有一个默片的播放键。” 路明非的眼中真的出现了一个播放键,就在他眼睛的最中央,一个圆圈还有一个播放的三角键。与此同时,他眼前的所有一切突然变成了灰色,琉璃梵城的风晶,恺撒、诺诺还有弗罗斯特,突然全都变成了灰色。 他突然意识到,他所看到的所有的这一切都静止了,只有一个人还有着生命的生息,只有一个人还有着彩色。 路鸣泽。 他感觉这一切好像发生过,在某片血一样的海水里,那时候有人也给了他一个播放键,他对他说:言灵·时间…… 但是那一切都氤氲在他的记忆里,他的记忆像是泡沫一样模糊,他后来也使用过他以为拥有的那种逆转时间的力量,但是,从来没有成功过。 他突然心跳得很快,他预感到某种力量正在接近他。但他知道那种力量是有代价的,他不是第一次体验了,所有的力量都是有代价的。代价是什么,路鸣泽? “你是路鸣泽吗?”路明非问。 “啊?”路鸣泽愣了一下,还是回答道,“是啊。” “我是你的哥哥,路明非?” “是啊。” “这是在哪里?” “我们在时间的长河里。很少有人知道,时间和空间一样,是有坐标的,我们就在这个坐标点上。” “你是路鸣泽?” “……是啊。” “我怎么记不清了。你是路鸣泽吗?” “……是啊。” “我怎么什么都不记得了。你是路鸣泽吗?你是路鸣泽?”路明非突然没由来地心慌,他的眼睛里竟然掉下眼泪来。 “是啊。哥哥。”路鸣泽跑跑跳跳来到他的身边,他那副雕刻一样孩童般的脸就在他面前,他还伸出手为他擦掉了眼泪。 “这里是在哪里?” “尼伯龙根。” “尼伯龙根?”路明非四处看了看,这里的确是一个尼伯龙根。 “不,这只是在我的神瞳·灵境里。你记得吧,我用这个言灵给你copy过期末考试的试卷答案。我们因为被诺玛师姐发现被双双扣了5分。”路鸣泽笑了笑。 “对。所以你才能把他们都变成灰色,你才能在这里加上不可能在现实世界看见的播放键。”路明非如梦初醒,“所以你才能随时随地闯到我的意识世界里,在芝加哥火车站的时候,在三峡水下的时候,在中庭之环的时候,在北京地铁的时候,在东京之海的时候……你随时随地都可以进入我的意识,那其实是神瞳的灵境。” “啊!”路鸣泽的表情很复杂,欣喜和茫然都在他的脸上,最后他咀嚼了自己的心情,脸上剩下的表情有些许落寞,他说,“原来你都想起来了,哥哥。” “那是什么?” “一场梦而已。你很快就会忘记的。”路鸣泽说。 “那这个是什么。”路明非指着眼前的那个播放键。 “一场默片的时间帧。很多时候,你离挽回一切只差一点点啊,你只需要这么一点点时间,你就不会一直活在遗憾和后悔中。在人类的意识里,时间是不断往前奔流的长河,但只有我们知道,时间是一场默片的时间帧。你只需要这么一点点时间,你就可以挽回这一切,而有一个言灵可以逆转你需要的这个时间。” “时间负一。” “是的。时间负一。回到你能够挽回一切的时候。” “就像拯救楚子航的那场烛龙。” “你现在要拯救的人不止一个。”路鸣泽笑得露出了他的酒窝,“还有我呢。高天之歌的言灵也会切碎我的身体器官。那可是序列107的言灵。” “你是谁?你是路鸣泽吗?”路明非兜兜转转又问出了这个问题。 “是啊。我是路鸣泽。我是你弟弟。” “不,我弟弟是一个身高160,体重160的胖子,不是你。” “你说的是这个吗?你觉得这个样子比较好看?”路明非眼前的路鸣泽突然变成了一个矮个小胖,矮个小胖完全没有刚才的路鸣泽的那股贵气,他像是个迟早要去新东方的厨子。 “你不是路鸣泽,你是小恶魔。” “我是路鸣泽,也是小恶魔。” “不,我要取消交易,小恶魔。”路明非的声音突然拔高了八度,“我不要和你交易,交易是有代价的。代价是什么?代价是什么?” 路明非一直反复念叨着“代价是什么”,他早就知道这一切是有代价的,但代价是什么? “那这里怎么办呢,哥哥?琉璃梵城是抵挡不住高天之歌的言灵的,它会粉碎,带着所有人一起粉碎。或许陈墨瞳可以用她的言灵带你们离开高天之歌的领域,但她还剩多少力量?她如果一次性带出你、我和恺撒,如果还有弗罗斯特的话,你们可能就要在这里建她的墓碑了。你要不要为她送一株挂满四叶草的藤萝?放在尼伯龙根会很好看的,将来那些走进这座尼伯龙根的混血种都可以看到你们为她刻下的墓字。” “会有办法的。会有办法的。”路明非感觉自己面对路鸣泽就像是范伟面对着赵本山,他只能一直念叨着“会有办法的”,好像他只要这么自我洗脑就一定会有办法,他就能拒绝买下那只拐。 “会有办法的。”路明非突然抬起了头,他看着眼前的路鸣泽。他说完这句便没再重复那种呓语,他好像真的想到了什么办法。 “好吧,祝你好运,哥哥。不过,我会永远在你身边的。不管你是需要交易,还是需要力量。” 慢慢地,路鸣泽也在路明非的眼里变成了灰色,他变回了那个精致的娃娃脸,然后和恺撒、诺诺一样融入了默片中,现在整部默片只剩一个彩色的人,他——路明非! 第八十五章 神灭之斩 路明非这副彩色的身躯在这出黑白默片中拖尾前行。他一路跑到了恺撒的身前,等他站在恺撒身前时,他发现突然之间天亮了,这部默片突然恢复了色彩,恺撒的金发披在双肩,他湖蓝色的眼睛看着路明非。 路明非的脑袋忽然轰的一声,他好像做了一个非常短暂的梦,那个梦是一副古老的黑白漫画。但他突然想不起来了,他不记得梦见了什么。他只记得他要做一件事情,他下定了决心要做一件事情——他要救这座尼伯龙根里的所有人。 “恺撒师兄,狄克忒多。”路明非对恺撒伸出手。 “明非……”恺撒的眼神有些凝重,他把狄克忒多交到了路明非的手里,然后问道,“你要拿狄克忒多做什么?” “我要去斩断这个奥古图斯,就像你刚才做的一样。”路明非把狄克忒多握在手里,他顿时感觉源源不绝的力量澎湃充盈,他好像遥望着一片大海。 他不是第一次握起狄克忒多,在布鲁克林的时候他就握起过一次!那个时候他和楚子航是最后的处决者。他握着恺撒借给他的狄克忒多,楚子航握着村雨和暴怒,他们一起把武器插入了那个爆裂的龙茧! 现在楚子航不在这里,恺撒已经砍出过劈山断海的一刀,他还维持着这个脆弱的琉璃梵城的保护层。剩下的这刀应该由他来了。总不能交给那个中看不中用的小恶魔路鸣泽。 “要我做什么?”恺撒没有多说别的。他不是芬格尔,不是路鸣泽,也不是学校里那个中二富二代恺撒·加图索少爷。现在在这里,他就是路明非的老大,学生会的前任主席,卡塞尔学院意大利执行分部的部长——恺撒·加图索。 “我要一个短暂的保护壳。高天之歌的言灵我挡不住。” “好。明非,来,一刀斩断那个家伙的心脏!”恺撒看向路明非的眼神……用句不太好听的形容,就像是看自家开始会拱大白菜的猪!恺撒的眼里火热澎湃,路明非简直都能听见某种内心os:我家明非终于会拱大白菜了。长大了。 “马上要碎了。”恺撒突然抬起头,那个琉璃梵城的风晶已经出现了碎痕,这种程度的风晶根本没有办法抵御序列号为107的言灵·高天之歌。很快,那些疯狂旋转的小型风团就会重新闯进这篇领域,切入他们的耳膜,然后像小刀一样切割他们的五脏六腑! “你需要多少时间,明非?”恺撒开始准备施放他的言灵。 “我也不知道。越多越好。”路明非说的是实话,他可不像楚子航一样出手行刀还要计算距离、风速和敌我的实力差距,他就是一个莽夫,他行走江湖就是靠的一个“莽”字。 “好。我会给你足够多的时间。”恺撒向他承诺。 路明非注意到恺撒的脸上留下了汗渍。很显然,他没有他说起来那么轻松,他单是维持着这个琉璃梵城的结界就需要大量的精神力。但他根本就不会说不行,在这一点上,他像极了他的那个老对手楚子航。 要是楚子航师兄在这里,现在砍出这一刀的绝对就是那个杀胚楚子航师兄。但他偏偏就不在,他在布鲁克林事件之后一直在医院治疗。所以现在这个使命只有他路明非来完成。他路明非像楚子航师兄一样站了出来。 他可以昂然地抬起头,衰仔怎么可能永远是衰仔?再衰的衰仔也有成长的那一天,他这两年卡塞尔学院可不是白混的,他可是——希尔伯特·让·昂热的得意门生,恺撒·加图索的继承人,楚子航的partner,小恶魔路鸣泽的兄长——ricardo·m·路! 这个拉风的名字还是师姐给他起的。 风晶碎裂,琉璃梵城的风晶被高天之歌切碎。一瞬间,无数的风刃在空间里狂涌,此时,路明非提着狄克忒多一路狂奔。 言灵·时间零。 时间零的领域在他的身边展开,他的时间零的领域还剩最后一点尾巴,他要在这最后的领域中解决一切。 整个世界忽然变慢了,高天之歌的小型风刃在他的四周围转切割,但他们还无法攻破路明非周围的一小片屏障。那是恺撒用镰鼬给他造出来的小型屏障,镰鼬像是安上了最精密的巡航制导仪,精准地制导着每一片切向他的小型风刃。 那是恺撒剩下的所有镰鼬,他剩下的所有精神力都凝聚成了这些保护他的镰鼬。 路明非没有回头,他也没时间回头。虽然他的身后是恺撒、诺诺、路鸣泽,还有那个可怜蛋弗罗斯特,但他没有时间回头。这是一场赌局,赌他会赢。如果输了,如果输了…… 路明非没有再想下去,他的身体里有一个微小的声音,那个声音在说,如果输了,“代价是什么”。 “狄克忒多。”路明非突然向前扔出了狄克忒多,狄克忒多被丢至高空中,散发着幽蓝色的夜辉。接着,巨大的刀柄在狄克忒多的刀身后显现,那是透明晶亮的金刚石切片,聚集在狄克忒多的身后就像是狄克忒多的巨大刀柄! 言灵·蜃景。 路明非早就从诺诺那里偷师来了这一招金刚石的切片。金刚石切片不断在狄克忒多的身后延展,空中汇成了一道狭长的刀流。最终,这种世界上最坚硬的材料握在了路明非的手中,路明非用蜃景创造了足足十数米长的新的刀刃,刀尖是狄克忒多,而刀柄是这个世界上最坚硬的材料——金刚石! 此时,他还在时间零的领域中。那只断了半只翅膀,龙血像是火花一样溅射的“新神”,或者说“新龙”奥古图斯,他的眼神出露出了诧异的神情。接着就会是——害怕,恐惧。 但他已经晚了。因为言灵·时间零拨慢了他的钟表,路明非的速度是他的一百倍! 路明非站在地上,他是一个巨人。巨大的狄克忒多握在他的手里,他看上去比那只“新神”还要高大! “言灵·神灭之斩!”路明非喊出了那句他梦寐以求的台词。十数米长的狄克忒多从空中一刀斩下,在时间零的领域中,那是堪比摩西开海的一刀。他斩向奥古图斯的时候,奥古图斯才刚刚露出了恐惧的表情。 第八十六章 最后一刀 狄克忒多像是一道天刃一样斩下,巨大的嘶鸣声在无菌室里回响,那是奥古图斯的嘶鸣声。他的另一只羽翼被路明非的狄克忒多蛮横地斩断,龙血像是泼墨一样涌出。 他失去了两只龙翼,两只都变成了铁青色的残肢。龙失去了羽翼,就像人类被砍去了双手,他只剩可怜的一副躯干。 失去了羽翼,他都不像是龙,而更像是——某种爬行的无翼生物,比如说,蛇,或者说,爬虫。 他的所有威严都荡然无存,他的身体残破又滑稽,他的头轰然倒地,溅起满地的尘土。 那些尘土都是他用风摧毁的医疗机械的残碎,那些用来测算天空与风之王的仪器都在他的领域中被摧毁,变成了风暴海中的海洋环带,最终变成了满地的尘土。 现在,他的身体扎在这片尘土中,龙血在他被斩断的双肩处狂涌,那些紫黑色的龙血根本喷涌得停不下来! “路明非!你们活不了的!你们全都给我死!” 风的共振带来了歇斯底里的咆哮声。奥古图斯的口中也开始渗出鲜血,地上被染成了紫黑色,看上去就像是哪座工厂排出的化工毒素。 这个时候还嘴硬! 路明非瞪了他一眼。他看着掉落在地上的“神”,这只“神”已经毫无神格。他突然想起了他们掉落的那个万神殿,其实,万神殿倒转过来就是斗兽场,神倒转过来就是奴隶。 他的脑海中突然闪过被他们在空中拦腰斩下的那只参孙,还有青铜神殿中的青铜巨龙,还有那只隐藏在布鲁克林的爆裂的龙茧。他突然意识到他见过的所有龙都已经死了,唯一可能还活着的是消失在尼伯龙根的诺顿。可能当龙的本体出现在这个世界的时候,他的宿命就已经决定了,要么终结一切,要么,就是死亡,或者消失。 此时,狄克忒多在空中变小,它像是一只风筝,重新回到了路明非的手中。 路明非撤去了蜃景的金刚石切片,狄克忒多由此重新回到了路明非的手中。这个时候,路明非也像恺撒一样,一只手拄着迪克忒多的刀柄。 完蛋。屠龙真的是个体力活,为什么楚子航师兄在青铜神殿的时候可以屠完龙之后依然牛逼哄哄?还村雨狄克忒多暴怒三刀流下场?他连头上的头发都纹丝不乱,就像是打了十八层发蜡。可他喘得都透不过气来。 刚才这一刀几乎抽走了他所有的力量,他感觉自己现在的身体已经濒临极限,他又回到了那个高中跑八百米跑完之后的路明非。那时候他只有看到陈雯雯给他递水他才能瞥几眼余光,现在,他的身体好像要不自觉沉睡了,要是有一张床,他可以躺个七天七夜。 还好在倒下前结束了一切。 路明非在心里松了口气。这一刀其实最终还是被奥古图斯躲过了,狄克忒多其实没有斩中他的心脏。但好歹狄克忒多斩断了龙的羽翼,奥古图斯现在像是一条蛆虫一样倒在地上,他的两只龙翼都被精神力摧毁了,他再也飞不起来了,就算他变回人类,他也只是一个双手缺失的残废。 路明非停下了时间零。他一屁股蹲在了地上。 此时,疯狂的风团灌进他的耳朵! 熟悉的感觉再一次袭来!一万把小型的风团在他的脏腑里高速地切割! 言灵·高天之歌! 言灵·高天之歌再度席卷了这个领域,那些锐利的小型风刃一只只飞进了他的耳朵,然后钻进他的肠胃,切割他的肺腑,那可怕的感觉再次席卷而来,他感觉他的身体在被一万把刀切碎! 路明非艰难地回过头,原先他的周围是有一层保护壳的,那是恺撒的镰鼬,但现在……那些镰鼬被高天之歌切碎了!恺撒的周围也没有任何的防备,他、诺诺还有弗罗斯特,全都倒在地上,小型的风刃切割着他们的身体器官,如果不是龙血强化了他们的身体,他们现在肯定是一具尸体! 奥古图斯还是没有死。或者说,这就是龙,这就是“神”,这才可以被称作神啊,即便被最纯粹的精神力斩断了双翼,但他只要没有死,他就依然可以释放出足以毁灭一个城市的言灵!就像那只青铜巨龙,他在两千年前被暴怒洞穿心脏,在两千年后,暴怒拔出他的身体的时候,他还没有死,虽然他奄奄一息,但他还是能释放出毁天灭地的言灵·烛龙! “路鸣泽。”路明非呼喊着路鸣泽。 “报道!”身高160,体重160的小胖子路鸣泽出现在了路明非的身前。 “你是谁?”路明非愣了一下,他又自己摇了摇头,他还以为在高天之歌的领域下出现了幻觉,“路鸣泽,路鸣泽!我知道你有言灵·神瞳,你可以看得懂我的嘴型。路鸣泽,你能不能有点用!这里所有人只有你一点活也没干,你的言灵课,格斗课和设计课都是满绩,你起点作用啊路鸣泽!” “啊?我吗?”小恶魔路鸣泽站在高天之歌的领域中。其实他也不轻松,高天之歌的风刃毫无差别地攻击着他的脏器,但他勉强还能站着,正如路明非所说,他根本没有消耗一点精神力,他最多就是刚才嘴炮的时候消耗了一点口水。 他的表情很无辜,就像是希尔伯特·让·昂热、梅涅克·卡塞尔、弗拉梅尔在联手对抗黑龙尼德霍格,而他一个因为失恋在女厕所流泪的男高中生被推到了屠龙的战场。啊?我吗?真的假的?我来打他?他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行吧。看在我格斗课是满绩的份上。”路鸣泽迈出了脚步。他来到了路明非的身边,他在路明非的眼里看到了某种目光,某种……自己家养了几年的老母鸡终于会下蛋了的目光。 路鸣泽提起了狄克忒多,他没有从楚子航那里学过剑法,但他会基础的格斗。其实现在,也不需要他会格斗术或者剑道,他只需要把狄克忒多插进那只只剩躯干的龙的心脏。 路鸣泽往前走去,这件事对他来说并不困难。毕竟,那只奄奄一息的奥古图斯,他释放的狂暴的言灵疯狂消耗着他的精神力,他的龙血喷涌像是瀑布! 他总会死的,只是需要他现在去补上一刀。 然而,不可思议的事情正在这座尼伯龙根中发生。 路鸣泽睁大了眼睛,这里的事态甚至已经超出了他的预想,他看见的是—— 一个圆形的凝淬的闪电,像是吞灭一切的宇宙明珠,正在吞噬这座无菌室的天顶! 第八十七章 因陀罗之怒 球形闪电! 没有人会误解这东西的来历,它是耀眼的淬炼的明珠,也是吞噬一切的闪电,它根本就不像是地球上可以存在的东西,它像是异世界的法门。 滋滋的电流声在无菌室里响起,一个,两个,三个……球形闪电带着耀眼的光斑在这个无菌室里冲撞,它吞噬了无菌室的天顶,它像是一个黑洞,它碾过的地方一瞬间就化为空洞和虚无。 言灵·因陀罗之怒! 天空与风之王的至臻言灵,他是雷霆和风暴的主宰,球形闪电就是“宇宙之王”因陀罗投下的雷电之环。 球形闪电其实是一种特殊的闪电,在科学界和气象界甚至有专门的球形闪电研究小队。但即便是这些最专业的研究人员,他们也从来没有窥见过球形闪电的奥秘。因为球形闪电只会在偶发情况下出现,它出现在1947年的西伯利亚,出现在1973年的泰山,出现在1990年的丹佛……没有人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出现,所有目睹过它的人都只能形容它为“降落的太阳”,科学界至今都没有找到球形闪电形成的原理。但它今天却在这里,像是天外投射的金色黑洞。人类远远无法理解超出他们认知的东西,比如说逆转死生之术,再比如说,球形闪电。 但这些,都在龙族的言灵秘语中。 奥古图斯居然还拥有了言灵·因陀罗之怒?所有人都被眼前的场景深深地震赫。这完全不同于刚才的圣母百花大教堂之下的因陀罗之怒,那只不过是尼伯龙根的幻象,但现在,这一切就在他们面前,真实的球形闪电比那些幻象更加耀眼,当你眼睛直视时,你甚至会怀疑你在凝视宇宙的眼睛。 现在,宇宙的眼睛正在天空中睁开。 奥古图斯的龙血在地上狂涌,所有人都以为是他释放了言灵·因陀罗之怒。弗罗斯特的成神计划恐怖如斯,居然让一个混血种拥有了天空与风之王最可怕的两个言灵,高天之歌和因陀罗之怒!那是足以毁灭一个城市的言灵! 路鸣泽眼睛看向了弗罗斯特,他的眼中是某种怀疑。现在这种情况,只有他一个人还有余力,但他面对的是一万把切割的风刀和球形闪电!当年科西莫面对着这些,他可是一只次代种,可他也没有什么办法,他唯一的办法是搬出尤拉诺斯的棺木。 但是他们现在哪里有尤拉诺斯的棺木?那个尤拉诺斯早就死了,五百年前就死了,他的茧现在还没有孵化。而且,即便他们有尤拉诺斯的棺木,那只能骗骗那个恋爱脑盖娅,奥古图斯可不是那个脑干缺失的天空与风之王的盖娅,他顶多只是需要吃点六个核桃补补脑子。 风的共振传来回响: “你们在做什么?这是什么?路鸣泽?” 那的确是奥古图斯的回响,是奥古图斯在质问路鸣泽。其实,他们不知道的是,相比于他们,奥古图斯才是真正震慑于这些耀金色的球形闪电的人,因为他没有去过那座圣母百花大教堂,他根本就没有见过因陀罗之怒。 接着,所有人眼睁睁看着,一个球形闪电,闪耀着穿过了奥古图斯的身体,一瞬间,他的最后的躯干中间破灭了一个大洞,他的头颅颤然落地,它的尾巴孤单摇摆。他的身躯以一种诡异的姿势被洞穿了,就像是一块橡皮泥被一个圆盖挖去了一块空心。 他在球形闪电面前的确就像是一块橡皮泥。所有的生物,在球形闪电面前都是一块橡皮泥。 奥古图斯死了。尸骨无存。他被挖去的那块空心,甚至没有滴下龙血。 —————— 【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 盖厄斯攀上了高山。 他气喘吁吁。现在的他,正爬在盖娅的头顶,盖娅的龙角像是雪白的枝桠,但在那枝桠之外,还有一根鲜血淋漓的输血管,紫黑色的龙血正在被这根输血管源源不绝地抽取。 盖厄斯拿出了手里的刀刃,这是他拿来战斗的武器,他本身格斗技巧很差,这把武器他一般只能拿来防身,他更多的时候是依靠言灵·炽日。家族里从来没有人教他格斗术,不对,也是有的,他们在群殴他的时候会说是在教他怎么打架。 盖厄斯一刀斩下,那钢化玻璃制的输血管被他一刀斩断,龙血随着切断的输血管飞舞乱颤。输血管最终掉在了地上,此时,盖娅头顶的龙血终于停止了喷溅。 “mia madre。”盖厄斯眼含热泪,他说的是意大利语,意思是“我的母亲”。 他感觉自己和眼前的这条龙血脉相连,这条龙才是他的母亲。他拥有的本该是她的最纯粹的血脉,他是最纯粹的混血种。 他甚至都能感觉到她的痛苦,身为龙,却被关在这种暗无天日的地方,被无数的输血管插进血管,像是一个人类每时每刻被插着一百个针头。可她是他的母亲啊,没有她,不会有家族,也不会有盖厄斯·加图索。 盖厄斯在今天之前不知道这里是什么,他甚至不知道什么是“尼伯龙根”。但来到这里之后,他就知道了,他们加图索家族最纯净的血脉就在这里,这里——有一只龙啊! 龙,正是因为龙他们才拥有这种力量,正是因为龙他们才能拥有言灵。也正是因为他体内龙血的成分太低了,所以他的言灵是炽日,言灵序列还不到30。只有龙血才能让他们得到力量,那种力量是神的赏赐,他没有得到那种赏赐,那是他倒霉。 本来他应该和他们一样,拥有风王之瞳,拥有风暴角,甚至拥有琉璃梵城,但他的父母把这一切毁了!血统的杂交让他只有一个言灵·炽日,一个没什么用的火属性言灵。从小那些人就瞧不起他,对他拳打脚踢,那是应该的,他知道那都是他那没用的父母的错,他是一个杂交种。后来,他们两个干脆离开了加图索家族,只剩他一个人还在。 但那个时候他已经不一样了,他已经加入了奥古图斯的军队。他加入了他们,虽然他血统很低,但他知道有可以提升下一代血统的方法,混血种,纯粹的加图索家族的混血种融合,他们的血统就会越来越纯粹。 第八十八章 盖厄斯 力量,没错,血统代表的就是力量,他们追求的其实不仅仅是血统,还有——力量!没有力量你就会被别人欺负,就会像他那没用的父母一样被迫离开家门,他在奥古图斯的军队里的时候他们在那里?他们在佛罗伦萨开了一家小面包店,专门做那些难吃的麦穗面包。 他们就这么一点追求。他们甚至不觉得他们自己有错。没什么,盖厄斯早就跟他们断绝关系了,现在他是奥古图斯这边的人,他在这个最纯粹的加图索家族的军队里。他们要是还记得他,记得给他磕头,感谢他为他们洗刷了一点家族里的屈辱。 盖厄斯跃下盖娅的脊背,他像是在一座小山上跳跃,他心跳得飞快。最后他停在了盖娅背后的一根玻璃管上,这根玻璃管不是输血管,而是测量心脉的导管,盖娅的心跳声一声声通过这根导管传到无菌室里,最终形成那个电子屏幕上的盖娅的数据的一部分。天空与风之王就这样在这座尼伯龙根里被全方位的监测,加图索家族拥有天空与风之王几百年的数据,最开始还只是一些粗糙的计算,随着半导体和医疗机械的发展,这一套已经变成了全自动检测装置。天空与风之王的身体数据被全部记录在加图索家族的档案中,只不过,很少有人有查看的权限。 盖厄斯沿着盖娅那小山一样的脊背,一路斩过去,斩断了所有的导管,那些都是插在天空与风之王身上的荆棘,都是刺。他看着那些导管纷纷滑动掉落,心里油然升起一种使命感。 他在拯救家族的先驱,他在拯救最纯粹的那只龙!他,一个言灵序列还不到三十的混血种,却即将拯救一只完全的龙,还是天空与风之王——盖娅! 奥古图斯军队里的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是天空与风之王的后裔,他们的祖先是古罗马的盖乌斯·尤拉诺斯·凯撒,也就是凯撒大帝。古罗马后来覆灭了,就是因为凯撒大帝的那些不成器的后代开放了外族联姻,才让那些肮脏的血一点一点混进了家族的血液。他们的后代一代比一代糟糕,那都是因为龙血在他们身体里被稀释了,血统才是力量的证明,他们却变得越来越像人类,越来越只懂得政治斗争和寻欢作乐,那都是人类这种生物基因带来的劣根。 盖厄斯也曾经在这种废物堆里,但还好,他醒悟了。起初,他只是为了合群,想方设法的混进他们那些纯种血裔的集体里,但他后来得到了奥古图斯的认可!奥古图斯曾经跟他说“你的血统是你天生的,你改变不了,但你可以改变你的后代的血统。相比于血统,更难改变的是思想。是那些所谓‘自由’‘包容’实则是‘浪荡’‘可耻’的思想。路线错了,什么都是错的。家族正在一条错误的航线上越偏越远,只有我才能把他扭转回来。我的船上需要你这样的人,虽然你的血统是‘错的’,但你的思想是‘对的’。只是你的思想是‘对的’,那你就是对的。” 他是对的人!他就是家族需要的人!从那天起他就深信不疑。 盖厄斯一个跃步,从盖娅的脊背落到了地上。盖娅脊背上的导管已经被他全部切断,但她身上还有大量的导管!许多导管并不是在她的身上,也不是在她的背上,而是在她的腹底!那些导管的线路甚至可能埋在地底下,就像屋子装修所埋设的隐线一样。 他对这些隐线无能为力,在他面前的毕竟是一只龙,龙对于混血种来说就是高山。没有混血种可以仅凭自己的力量掀起一座高山,言灵和暴血都无法做到这些。 他看着眼前通体雪白的白龙,他知道在他眼前的就是天空与风之王的盖娅,奥古图斯说过他们来的是什么地方。他在来之前曾经幻想过她的样子,没想到她是一只通体雪白的白龙。她浑身都是白羽一样的鳞片,过了几百年都不见尘埃覆盖,她的龙角像是白雪覆盖的枝桠,龙须像是飘带浮云,她全身所有的尖锐物都被人为除去了,她的棱角和威势全无,她像是俯于此的镇龙石。 这个时候,镇龙石突然动了一下。 千真万确,盖厄斯没有看错。盖娅动了一下,她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她的常年趴伏于地的身体突然站立了起来,密密麻麻的导管从她的腹底连进地底里,盖厄斯感觉他看到的简直是一片灌木林。 她没有办法把身体支撑太高,恐怕也没有办法支撑太久。她勉强站立的四肢还在发颤,她沉睡了太久了,甚至龙血才刚刚在身体里开始循环,她全身所有尖锐的指骨全部被切断,她的龙爪现在还没有再度生长。 盖厄斯感受到了她的痛苦,她在等他。她就是在等他。 盖厄斯提起武器就往那片灌木林中冲了进去,他发疯一样疯狂地挥砍,她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跟盖娅心意相通,五百年的孤独和痛苦全部在他的心里。五百年,整整五百年,被这帮畜生关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地方,被拔去龙爪,去掉翼骨,被当作实验品抽取龙血,直到刚才,还有源源不断的龙血被抽走! 盖厄斯斩断一根导管,就有一处龙血喷溅,这些导管很多都是输血管,这些输血管在盖厄斯砍下的时候还在运作。这些龙血对于盖厄斯来说是剧毒,但他砍红了眼,一点不怕。盖厄斯的血腥气遍布全身,他越砍越欢,一点没有阻碍。等他反应过来时,他已经从盖娅身体的一侧跑到了另一侧,那些钻进地里的导管被他全部斩断了,他以一己之力砍断了束缚盖娅的全部管线。 这个时候,盖娅的腹底像是一片血泊。盖厄斯的身上也是一片血泊。 “madre。”盖厄斯突然热泪盈眶。他在用意大利语喊“母亲”。 他看着盖娅的腹底。他感觉自己是在看自己母亲孕育她的温床。他好像就是从这里孵化、诞生,他就是盖娅的孩子。 第八十九章 灰尘 突然,仿佛高山颤动,盖娅四肢立起,站了起来。其实,在那些导管里,不止有输血管,不止有传输数据的导管,还有一些是向盖娅灌注的炼金毒素。没有炼金毒素可以毒死一只龙王,但它们却可以让龙王无休止地沉眠。现在,所有的这些东西都被盖厄斯斩断了,盖娅已经重新苏醒。 “il mio dio。”这句话的意思是“我的神”,此时盖厄斯泪流满面,他的眼泪混在那些溅射到他的龙血上,可能他都没注意,他的身体浑身肿胀,像是被丢在沸水里滚过一遍一样。 对于他这种低血统的混血种来说,龙血就是滚烫的剧毒。但他毫无知觉,他的神经完全被吸引,他只顾着流泪。 就算现在把他送去急救,他恐怕也得躺一年以上的时间才能痊愈。但他也不需要这样的机会了,因为,一个淬炼的球形闪电在地上显现,这个球形闪电轻易地辗过了他,他从此就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他到死都不知道,在他踏进这座尼伯龙根的第一刻,他的精神力就已经被污染,他是整只奥古图斯的军队里血统最低的人,龙王的威压轻而易举地就碾压了他。在他接近盖娅的时候,他就已经丧失了自我的意识。 不过,不重要,没有人会知道这件事情。也不会有人为他伤心。 他只是一颗灰尘。 —————— 另一处,尼伯龙根内。 “那是什么?”路明非身体里的一万把风刀消失了,他重新站了起来。他知道奥古图斯已经死了,他的身体直接被穿了一个大洞,不可能有生物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活着。但是,那是什么?那一个个耀金色的球体是什么? “球形闪电。因陀罗之怒。”路鸣泽撇了撇嘴,“刚才在圣母百花大教堂下面见过的。现在是一比一复刻罢了。” “言灵·因陀罗之怒,言灵序列116,天空与风之王的终极言灵。”路鸣泽继续说道,“释放者在自身为中心的领域里,利用言灵形成密集如网的电弧,构成明珠般的球状闪电切割敌人。在天空与风之王的领域中,他就是驾驭雷霆和气流的主宰。” “师傅快别念了。”路明非心急如焚,没有人可以在这种球形闪电的领域中还像路鸣泽这样淡定自若,那明明就是世界上最可怕的武器,只要接触到球形闪电,一切都会像被吞没进黑洞一样,失去形体。烛龙烧尽人体至少还能剩下骨灰,球形闪电切断人体就像是……虚空的粉碎机粉碎了人体,物质在球形闪电中消失了,就像是堕入了另一个次元。 “不是奥古图斯,那只能是——天空与风之王。”路鸣泽沉吟着。接着,他抬起了头,黄金色的光束从他的“神瞳”中照射而出,被球形闪电吞灭的天顶之上,本来是一片虚无,但现在,它显示了它的本源。 一条通体雪白的白龙,正翱翔于空。她看上去美得动人心魄,她的机体像是空气动力学研究了几百年研究出来的机体,她全身所有锐利的武器全部被拔除,但那倒更显得她华美而轻盈。她不威,不怒,她像是云翼化成的龙形,她仿佛随时就要入空而走。 只有一点,只有一点让她看上去血腥又可怖,她的身体尤其是腹底布满了紫黑色的血点,那是刚刚凝结的龙血。 “天空与风之王……苏醒了?”路明非震慑在当场。刚刚那只浑身插满导管、奄奄一息的龙王现在正悬浮在空中。还是说,刚才那只龙也只是某只尼伯龙根虚拟的幻象,现在的这只才是她的本真。 “龙的苏醒只在一瞬之间。哥哥,你记得吗?青铜城中的那只‘参商’,在暴怒拔出他的心脏之后之后,他也苏醒了。他上一次活还是在两千年前。相比之下,现在这只也没什么大不了了,天空与风之王可从来没有真正地沉睡过,她的身体之所以不活跃,是因为五百年来加图索家族一直在拿她的身体做实验。” “那她怎么偏偏就今天苏醒了?” “谁知道呢?今天这么重要的日子,还有‘成神仪式’。那个奥古图斯成神失败了,那总有人能成神成功的。哦,不是,是总有‘龙’能成神成功的。与其让一个混血种‘成神’,不如让我天空与风之王成神,我天空与风之王好歹名正言顺!” 路明非真佩服路鸣泽还有心情在这里吊诡,在他们面前的可是——天空与风之王和她的终极言灵·因陀罗之怒!所有被球形闪电击中的人都会一瞬间变为虚无,连同骨肉带血液,全部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们怎么办?我们还有一把狄克忒多。”路明非看着路鸣泽手里的武器。那的确是唯一能够制胜的武器,历史的经验早就告诉他们了,对付次代种以上的龙,只有两件东西有用,一是带着康斯坦丁纯粹精神力的“七宗罪”,二是贤者之石。 “哥哥,以你的剑法,应该可以和楚子航师兄一样把狄克忒多插进龙王的心脏。就交给你了,卡塞尔之光——李嘉图!”路鸣泽直接把狄克忒多丢还给了路明非。刚才他拿着狄克忒多还什么事都没做!路明非本来还以为他能发挥点作用,至少能处理掉那只只剩躯干的奥古图斯,但真正杀死奥古图斯的是盖娅的球形闪电。球形闪电是淬炼的明珠,身体如小山一样的奥古图斯天然比他们危险。 “其实,说不定她也没有那么强。”路鸣泽拍了拍路明非的肩膀,他好像是在安慰路明非,“哥哥,你想想。你蹲坑蹲个三十分钟会怎么样?你的身体会麻得根本站不起来!同理,这只天空与风之王的身体器官已经五百年没有活动了,她即便是龙,也是椒麻龙,她能有多少战斗力?你看她发射出的球形闪电都比五百年前少这么多。说不定她根本打不过你,不信你跳上她的龙背试试看,你如果杀死了她,你就是卡塞尔学院里历史上第一个屠杀龙王级别的混血种,芬格尔师兄会找一百个新闻部的记者刊载你的英勇事迹!” 第九十章 裂隙 “当然,如果你英勇就义了,芬格尔师兄会亲自动笔。”路鸣泽继续说,“其实芬格尔师兄的文笔非常好,他还曾经在守夜人论坛连载过一篇小说,名字叫作《龙族》。” “我看过那本小说。主角是追女孩子没追到一个人躲在女厕所哭的男高中生。”废话!路明非当然知道啦!因为那就是以他为蓝本写的!他在新生一年级的时候和芬格尔是室友,两个人很快混成了狐朋狗友,芬格尔经常和路明非两个人喝得烂醉,然后听路明非讲他那些忠贞而没用的爱情。 他那本小说就是以男主在女厕所哭泣开头的,但故事一直到卡塞尔学院就变成了龙傲天爽文,因为主角的室友是一个身高188十六块腹肌每天出门都有三十个女生环绕发出三维立体尖叫声的霸道总裁。主角在这个霸道总裁的帮助下直接开挂了,半年的时间就干掉了学校的富二代贵公子和冷面杀胚,一个人在雨中独美。 但现在是讨论这种事情的时候吗?天空与风之王还在他们的头顶飘着,他们哪来的时间谈论那本龙傲天爽文。 “哥哥,你没有发现这些球形闪电的数量远远不如之前的教堂下的球形闪电吗?而且,它们都偏离了我们的轨迹。” 的确……这路明非也观察到了。从他们第一次看到洞穿奥古图斯的球形闪电开始,只有零星的几个球形闪电在拖尾摇摆,而当时在圣母百花大教堂下是无数淬炼的明珠!那些明珠不止在教堂里,甚至在空中,在整个佛罗伦萨的幻影中,那完全就是足以毁灭整座城市的闪电雷霆! 但现在,因陀罗之怒完全没有形成那种摧毁一切的可怕领域,那些耀金色的明珠全都偏离了他们的轨迹。就好像是一个羸弱的瞎子投下了毁灭一切的太阳珠子,但她根本无法掌控那些珠子的去向。 “不对。”像是察觉到了什么,路鸣泽的眼神突然变了。路明非很少见到路鸣泽这样的表情,他的表情中混合着凝重和冰冷,上一次他露出这个表情是在布鲁克林,那一次,路明非在布鲁克林失踪了。 路鸣泽带着黄金瞳的眼睛回头望去,在这片依靠“神瞳”照亮的区域里,除了耀金色的球形闪电,剩下的还有——开裂的深渊! 这座无菌室的地板开始开裂,漫长的甬道突然多了一道裂痕,他们还听得到有人声呼救的声音。 那是奥古图斯的军队,发生的这一切令他们完全毫无防备,他们根本没有见过因陀罗之怒,也没有见过开裂的深渊。 但他们见过!他们不仅见过因陀罗之怒,也见过开裂的深渊。当时,在青铜城的尼伯龙根中,他们目睹过一切! “尼伯龙根要塌了。”路明非和路鸣泽异口同声地说。 是的,没错。熟悉的感觉又一次向他们袭来。路明非本来以为接下来是他跟天空与风之王的遭遇战,他本来心里一直在擂鼓,但听到路鸣泽说“她可能是只椒麻龙”的时候他甚至鼓起了那么一点勇气,他觉得自己可能在这场遭遇战中蜕变成楚子航。但现在来看,他根本没有机会变成楚子航,因为——盖娅马上就要死了。 当尼伯龙根的主人濒临死亡的时候,他的精神力维持的尼伯龙根就会开始崩塌。这一点已经被青铜城的尼伯龙根所证实。只不过,那一次,还有康斯坦丁送他们离开尼伯龙根,但在这里?这里只有这只被拔去了全身的指骨,吟唱着因陀罗之怒的天空与风之王。 路鸣泽仰起了头:“她看着像是要死了的样子吗?明明还能施放因陀罗之怒。她一点也不疯狂,她是在平静地等待自己的死亡吗?” “青铜巨龙!”路明非出声提醒路鸣泽,苏醒不代表着活着,那只癫狂释放烛龙的青铜巨龙,他就是用生命在点燃这个永炎的言灵! “是啊。龙族在生命的尽头可比人类要疯狂多了。即便他们可以化成茧再次苏醒,而迎接人类的是永恒的长眠。”路鸣泽感喟着。 他重新将视线平齐,此时,盖娅点燃的这个因陀罗之怒,正以某种诡异的身形在尼伯龙根中穿行。他们原以为是毁天灭地的雷霆风暴,但在洞穿奥古图斯之后,却变得越来越微弱。好像真的如同他们所预想的,天空与风之王的生命走到了尽头,她连维持因陀罗之怒的力量也所剩无几。 这明明是一个好消息。但在尼伯龙根里,却是一个毁灭的阴影。因为——那道深渊的裂缝正在无限制地扩张,路鸣泽的“神瞳”中,那道深渊的裂缝已经扩张到可以吞噬奥古图斯的身体,而且,正离他们越来越近。 “哥哥。你现在需要做出选择。救世主一样的选择。一,是杀死这只天空与风之王;二,是离开这座尼伯龙根。”路鸣泽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如果有,那应该被称作“平静”。 “杀了她有什么用啊?她本来就会死,尼伯龙根也一样会塌!” “好,那你选择了第二个。跑!就像我们当时逃离诺顿公馆一样。”路鸣泽说的话像是在胡言乱语,他根本就没有给路明非思考的空间,或者说,他根本也不需要路明非思考的空间。 他们根本就没有选择! “我们需要一辆交通工具,就像当时的布加迪威龙一样。”路鸣泽说,“记得吗?那是我给你买的生日礼物。” 记得记得!一辈子都忘不掉。因为路鸣泽是贷款买的这辆布加迪威龙,路明非被迫和他一样在啃馒头还债! 只不过…… “这里哪来的交通工具啊!这是在尼伯龙根!” “有的。言灵·蜃景可以制造不存在的物体。只不过你做不到。” 做不到你说个球!路明非快急死了,路鸣泽说话慢吞吞的,而那道裂隙还在无休止地扩张! “那我们还剩一辆交通工具。我们是乘着这辆交通工具来到的尼伯龙根。” “那辆汽车。现在它还停在万神殿的穹顶。哦,不对,是还停在斗兽场的中央。”路鸣泽伸出手,点了点路明非的眉心,他好像是在用这种办法给他打通奇经八脉,“哥哥,时间零。” 路明非一瞬间施展了言灵·时间零。 “哥哥,时间零还有多少余额?” “零。”鬼知道还有多少余额!他根本就没有测算过自己的极限!希尔伯特·让·昂热的极限在时间零的领域中是五分钟,但他在这里根本就感知不到时间!他没有叶胜师兄那种言灵·蛇可以通过感知心跳感知流动的时间,他根本就不知道他还能撑多久时间零的领域! “我帮你在后面又加了个零。正好,零后面加多少个零都是零。”路鸣泽说,“哥哥,在我们被烧死之前回来。你如果回不来,卡塞尔学院会失去他未来的领袖,也就是我,昂热校长的接班人——路鸣泽。” 第九十一章 逃跑 路明非像是荒野中的猎人,奔跑在一片旷野中。 在他们刚走进这座无菌室的时候,无菌室里还是洁白的石英玻璃、精密的医疗仪器,还有绘制着天空与风之王的led屏,但在路明非往回走的时候,所有的一切都不见了。在奥古图斯的风暴海和盖娅的因陀罗之怒中,无菌室已经变成了一座废墟,路明非像是奔跑在一片荒野中。 不止物理仪器不见了,连人也不见了。在他们一路过关斩将的时候,这里还有一小撮几十人的先头部队,还有诺诺用蜃景造出来的高墙。但现在,这些都不见了,那个头顶上顶着一个好笑的灯泡的盖厄斯也不见了,这里只剩下一片荒凉的废墟。 路明非很快乘着时间零的领域跑出了无菌室,这时候,他抬起头,罗马斗兽场的穹顶还洒着清辉,万神殿的万座神像还在向着地面祈祷。 但是天空与风之王不见了,她的因陀罗之怒把万神殿地底的通道切开了一面切口,万神殿直接有一面巨大的裂隙被天空与风之王切断了。 只剩那辆汽车还孤零零地躺在万神殿的穹顶,那些倒立的神像像是在为它祷告。 “还好‘神’不识货。”路明非吐槽了一口。这只天空与风之王在这里沉睡了五百年,她根本就不知道“汽车”是什么,在她被加图索家族捕获的那个年代,人类出行的交通工具还是四脚马车。 路明非飞速上座,踩足马力,汽车开始爆发出轰鸣声。他的眼神瞥见了那个表盘,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的汽车在尼伯龙根中开了近四个小时,但根本没有掉油。也正因为如此,他们这辆临时从大雨中的佛罗伦萨“借”来的汽车现在几乎还是满油! 感谢那个意大利胡子大叔开出门的时候把车加满了,也感谢这辆汽车的设计师大发慈悲没有把这辆车设计成中看不中用的两人座。如果他们今天开到这里的是布加迪威龙,那诺诺和恺撒待会儿只能装后备箱。 哦,还有一个弗罗斯特。如果是布加迪威龙,弗罗斯特只能坐路鸣泽的大腿上。 汽笛轰鸣,路明非一下子把油门踩到最大。汽车的油盘一下子飙到180,他现在还在时间零的领域中,他在不计一切地追赶时间,他可不想回去的时候看见的是空无一人的漆黑的深渊。 “两分三十秒。及格了,哥哥。”还好,这种可怕的幻想没有发生,还有路鸣泽对着他笑靥如花。 “你人形计时器啊!在尼伯龙根里你的表根本就不会转!”路明非狠狠地瞥了他一眼。 “我说的是高中800米跑步的及格成绩。”路鸣泽撇了撇嘴。 “过来帮忙!”路明非白了这个花瓶一眼。在这个尼伯龙根里,路鸣泽真的没有起到任何一点作用,哪怕是一点。 他提起弗罗斯特的身体,和路鸣泽一起把他搬上了汽车的后座。这个弗罗斯特,他从奥古图斯“成神”之后好像就一下子着了魔,他从头到尾只会说一个字,“神……”,他现在眼睛还睁着,但模样像是个老年痴呆儿。 还有恺撒。 恺撒已经昏迷了。在奥古图斯的高天之歌第二次穿刺进路明非的身体的时候,恺撒就已经昏迷了。高天之歌突破恺撒给他的屏障就是恺撒昏迷的证明,恺撒几乎所有的精神力都被用作斩出那跨越风暴海的一刀,狄克忒多像是噬魂之鬼一样吸嗜走了他体内的精神力,他已经是强弩之末。 至于诺诺……恺撒把最后的屏障留给了路明非,他没有留给自己,只分了一点给诺诺。但在高天之歌刺破一切的时候,诺诺也遭受着一万把风刀的折磨,她现在勉强还能保持着一点意识,在路明非和路鸣泽把恺撒搬上车的后座的时候,她强撑着身体自己站了起来。 她的喉腔被高天之歌严重损害,现在还说不出话来。他只对路明非和路鸣泽摆了摆手,然后坐上了后座。她躺在靠背的一瞬间,身体突然瘫软了,她突然之间失去了意识,陷入了沉睡。 路鸣泽有些动容地说:“师姐真是那种顽强得让人心疼的女孩子。你相信吗?如果现在得需要她的力量我们才能逃出这座尼伯龙根,她肯定会义无反顾地做的。” 路明非点点头,他知道路鸣泽说的是对的,毕竟他已经经历过一次。明明是那种穿着红色高跟鞋在t台上也能光芒万丈的女孩子,在尼伯龙根这种地方就摇身一变变成了女战士。 女战士肯定也不是第一天就是女战士。就像路明非,他第一次误入那个青铜城的尼伯龙根的时候,他根本没有今天拿起狄克忒多斩杀奥古图斯的勇气,他当时只想早点把老唐拐走交差。 “哥哥。这里好像只剩我们两个人了。不愧是卡塞尔学院唯二的s级!” “是是是。对对对。”路明非可没有路鸣泽这种好心情在这里商业胡吹。那只天空与风之王还在他们的头顶,这座尼伯龙根还正在崩塌! 路鸣泽乖巧地坐上了副驾驶,他为自己寄上了安全带。 然后,他的眼睛突然爆发出湛金色。“哥哥,你的时间零到期了。”他说。 路明非一瞬间就感知到了路鸣泽所说的“时间零到期”的意思,路鸣泽“神瞳”所照亮的漫长的甬道,那道裂缝原来只是在缓慢地扩张,但在一瞬间,它裂开了一个大口,就像深远的巨兽张开了血盆大口。 时间零的领域消失了,所有的一切都恢复了原样,时间在他们身边流转。 在深渊裂隙扩张的同时,他们还听到了呼喊的人声。有人影从那漫长的甬道中涌现出来,路鸣泽的“神瞳”照亮了他们,毫无疑问,那是奥古图斯的军队。 他们疯狂地逃窜,疯狂地呼喊,不同的言灵从他们的手上释放。可惜,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因陀罗之怒,也不知道什么是崩塌的尼伯龙根,他们不知道该怎么“逃”。他们只看到了路鸣泽的“神瞳”,还有一辆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汽车。 于是他们疯狂地往路明非他们的位置挤压,他们看着那个深渊的巨口,眼里充满了恐惧。他们想离得远远的。但是他们很难做到,因为深渊扩张的速度甚至要快过他们逃跑的速度。 他们眼里的救命稻草就是路明非的这辆汽车。这种本不应该出现在尼伯龙根的东西就是他们的救星。 “哥哥,走。”路鸣泽说,“记得寄上安全带。” 第九十二章 生于枯骨的王者 路明非愣了一下。本能地愣了一下。 “你救不了他们,哥哥。你不是救世主。”路鸣泽说,“即便你是命中注定要拯救世界的人,在末日来临的时候,你也救不了所有人。这种事情已经发生过了。” “不要犹豫,不要软弱,你是生于枯骨之上的王者。” 路鸣泽说这句话的时候,气氛好像突然阴沉了下来,路鸣泽湛金色的“神瞳”突然抹上了一层诡异的颜色,那好像就是枯骨的灰色。 “来了。”路鸣泽突然说。 突然之间,盖娅挥舞着羽翼扭头直下,她像是一道雪白的羽箭,巨大的身体扫过地面,她的眼睛像是两道探照灯,直直地照射着他们的这辆“汽车”。 她应该完全不知道这是什么,在她陷入沉睡的时候世界上还没有这种汽油驱动的四脚机械,但她的眼睛毫无保留地投向了这辆汽车,她只停留了一小会,接着,狂风席卷着雷霆,天空与风之王,盖娅,像是发疯了一样向他们扑来。 “我靠!怎么回事!”路明非猛踩下油门,他的心跳得飞快。还好,他脚下这辆人类工业的皇冠也跑得飞快。汽车迅速升到了180码,狂轰的引擎在尼伯龙根中奏鸣。 “如果开的是布加迪威龙就好了,那辆我给你买的布加迪威龙最高时速可以达到300码!” “那你可以抱着轮胎吃尾气。”路明非的声音在狂躁的汽车好像都悬浮了起来。他的心悬在嗓子眼,他的脚奋力地踩着油门,他感觉他现在的脚力可以把缝纫机踩冒烟,虽然那对于汽车的速度来说没什么用……但也好过路鸣泽在这里咧咧他那辆贷款买的布加迪威龙! 如果现在他们手里是一辆布加迪威龙,布加迪威龙只有一个主座和一个副座,那他路鸣泽真的只能缩成一个刺猬扔在后备箱。 “她疯了!”路明非大喊。那只天空与风之王的盖娅一直在贴地飞行,关键是,她一直像疯狗一样追着他们,巨大的风啸声在路明非的脑海里响起,路明非怀疑下一秒车里就会刮起狂涌的风暴海,然后就是淬炼的球形闪电…… “不,她没有疯,她的目标很明确。”路鸣泽说,“就是我们。” “可能是因为我们的血统比较高,毕竟我们这里至少有两个s级和两个a级。”路鸣泽继续说,“或者,可能是因为我们这里坐着上一任的加图索家主和这一任的加图索家族,他对这些囚禁了她五百年的坏人恨之入骨。” “鬼啊!她哪里知道谁是加图索家族的家主啊!五百年前她遇见的人早就死光了!那时候他们都还不叫加图索!” “那或者,她可能感知到了与她血脉相连的血裔。毕竟,从生物学伦理的角度上来说,恺撒师兄和弗罗斯特是盖娅的……老公的,和其他的妻子生的后代。啊!私生子的后代!难怪恨之入骨!” …… 路明非无力吐槽。他只佩服路鸣泽在这种场合还有心思在这里发散思维,天空与风之王就在他们的身后,她追逐他们就像猫追逐老鼠! “哥哥,你在往哪开?”路鸣泽突然问。 路明非顺着路鸣泽“神瞳”的视线看出去。他刚才完全慌不择路,只知道猛踩油门往远离盖娅的方向开,这个时候他才知道,他们一路重新开出了无菌室!汽车的引擎在轰鸣,银辉洒在汽车的车窗上,他们看出去,还有无数的神像倒立祈祷。 糟了。路明非突然想到一件事,“我们要怎么离开这座尼伯龙根?” “尼伯龙根的一个出口,在我们刚才的位置还有深入的位置,也就是奥古图斯和弗罗斯特进来的地方,但我们根本不知道那个入口具体在哪,而且,那里已经快崩塌了。”路鸣泽说,“那我们只剩一个地方可以走,也就是我们闯入这座尼伯龙根的地方,佛罗伦萨的圣母百花大教堂。” “可我们离那里有400公里!”路明非一边踩着油门一边感觉自己尖叫的声音都出现了哨音,“就算我们用180码的速度开,也要开两个多小时!” “我觉得她倒是还能撑两个多小时。”路鸣泽所说的“她”毫无疑问就是天空与风之王的盖娅,“你不觉得她精神矍铄吗?根本就不像是要死了的样子。她晚饭还能吃二十八个混血种。” “可这座尼伯龙根在崩塌!” “那崩塌的速度也比康斯坦丁的尼伯龙根慢多了。龙的时间是很漫长的,人从奄奄一息到死亡可能只需要一刻,而龙从奄奄一息到死亡可能要十天半个月。”路鸣泽说,“哥哥,你记得那只青铜巨龙吗?他从苏醒到最终死亡,还有心情施放‘烛龙’把我们都烧死。” 我真是信你个鬼啊!路明非感觉路鸣泽这套说法完全没有理论支撑!他唯一的理论基础就是现在他们的地底下的确没有出现那道深渊的裂隙。 “那我们要怎么回到佛罗伦萨?我们在万神殿的底下!这里根本就没有路!” “不,有路。” “哪来的路?”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有了路。” ……路明非恨不得摇开车窗给路鸣泽来一个托马斯大回旋。 “世界上如果没有路,那就由我们来开创一条路!” 路鸣泽语气激昂,他的“神瞳”突然金光大盛,他的“神瞳”像是巨大的太阳,照亮了万神殿上的“万神”。那些神像,他们的面目此时不慈祥,却狰狞;他们的动作不虔诚,却滑稽。他甚至觉得这些神像都不是在祷告,而是在嘲笑。 他们是在嘲笑万神殿下被关押的天空与风之王吗? “哥哥,这个万神殿是斜的,它的穹顶逐渐的收缩,最后变成了我们看见的斗兽场。也就是说,它对于我们来说,其实是一个斜坡,我们要做的,就是冲出这面斜坡!就像那些最顶级的赛车赛道,他们要攀登的是高山的顶峰!” 第九十三章 钥匙 “登你个鬼啊!”路明非大声呼喊,他甚至觉得他声音里带着某种“求救”。万神殿的岩壁近在眼前,路鸣泽却在这里跟他说要勇攀高峰。这里不是《速度与激情》,没有那种可以从山崖上飞出去还能完好无缺的铁皮壳子! “哥哥,不试一下怎么知道呢?把它想象成是你的翅膀,你曾经是拥有过翅膀的,你也是会飞的啊,你是轻盈的羽毛,或者是树上掉落的一片叶子,一阵风就能把你吹起来。” “我会飞你个鬼啊!”而且你突然像是沦陷在《小时代》里悲伤逆流成河是怎么回事啊! “你会的啊,小时候你披着被子,假装自己是超人,然后从二楼的阳台跳了下去。因为拖着被子,风形成了阻力,刚好摔倒的时候被子还给你垫了一下,所以你在骨科医院只躺了十五天。” “你神经啊!”路明非没有想到这个时候路鸣泽还有心情说这些,关键是他对这种穿开裆裤时期发生的事毫无印象,路鸣泽像是随便编了一个路人甲的故事安到他的身上。 “不要害怕,哥哥,有我在你的身边。你要做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踩下你的油门!”路鸣泽的声音像是在大草原上鞭笞马儿。接着,突然间,激昂顿挫的美声男高音在车厢内响起,那声音像是军前的号令曲。 “鲁契亚诺·帕瓦罗蒂,出生于意大利,着名的世界三大男高音之一,这是他最着名的歌曲,图兰朵—今夜无人入睡。哥哥,今夜无人入睡,因为,盛世的华章正在这里上演!” 路明非觉得路鸣泽就是个神经病!他现在讲起话来就像是五百年前的布鲁内莱斯基和科西莫·德·美地奇! “相信我,哥哥,你的终点,是星辰和大海!”路鸣泽的声音慷慨激昂,他不安分的手像是音乐会上的指挥家。此时,美声男高音飙升至最高,帕瓦罗蒂的声音在狭窄的车厢里飘扬,路明非感觉自己整个天灵盖都被掀开了。 哐,哐,哐! 汽车直接撵着万神殿往上攀升!这座万神殿上罗列着万座神像,那些神像都是古罗马时代罗马人心中的神,他们无数次地向他们祈祷跪拜,但现在,一辆来自于二十一世纪的四脚机械正在碾着他们上升! 路明非感觉自己整个人都飞了起来,他什么都不用做,他只用用尽全力踩下油门。他也什么都做不到,他只能用尽全力踩下油门! 那些倒立的神像就在他的眼前,他看着他们的眼睛、脸还有倒立的双手,它们全都被他们碾过!他坐在主驾驶,那些最直观的神像就在他的眼前,那些神,他们一个个被碾过,一个个倒落入那座斗兽场中。神倒转过来,就是奴隶。 “向前进!向前进!向着必胜的信仰!”路鸣泽居然直接在副驾驶上咏唱起来,他没有丝毫的紧张或者担心,明明他们现在所做的一切像是在赶着去地府投胎……但汽车一路在万神殿的岩壁上颠簸,他却安稳得如坐泰山。如果路明非懂得乐理的话,他甚至能看到路鸣泽的所有手势都是正确的,他指挥着管弦乐队、铜管乐队,他指挥着大提琴小提琴大号小号,他就是舞台上的指挥家! 他抬手,汽车就猛冲向上;他顿下,汽车就顿促撵下。带着节奏和野性,这辆四脚机械居然一路撵着“万神”扶摇而上。如果现在有人在万神殿下瞻仰它的英姿,他可能会觉得这是一架飞机而不是一辆汽车! 路鸣泽说的是对的,它即将登上高峰,迎接它的是——星辰和大海! 哐。 哐! 哐…… 汽车突然平地里翻了一个滚,路明非感觉脑海里在倒反天罡。刚才,在他面前的那一塑倒立的神像,突然之间像是活了一样,他竟然一瞬间为他“让了一个身位”,像是酒店门口的门童为他打开了大门,他们一瞬间闯进了神像背后的世界! 这是一个漫长的甬道,不过,不像是刚才那个漫长的无菌室,这里明显显得更为“纯天然”,这里像是一个洞口,洞里只有岩石和穴壁。 “怎么了怎么了怎么了?”路明非才刚从刚才的倒反天罡中恢复过来,他的脚还奋力地踩着油门,汽车在这个甬道里以180码的速度狂奔。 路鸣泽的咏唱声也戛然而止,甚至连帕瓦罗蒂的男高音也中断了,车辆像是一下子被高天之歌静音了。 路鸣泽转过身去,他的眼神中冒出了某种怀疑。 “是我的言灵……”他们的后座上只坐着三个人,恺撒、诺诺,还有弗罗斯特,说话的是——弗罗斯特。他醒了,他从某种呓梦中醒了,他咳了两声,说话的声音带着断气一样的虚弱,“我的言灵打开了……这里的门。” “你的言灵是什么?”路鸣泽的语气是质询,“高天之歌还是风王之瞳?弗罗斯特先生,你的血统并不低,至少不会比庞贝低多少,否则你不可能在加图索家族的家主位置上坐这么久。” “我的言灵是……钥匙。” “钥匙?”路明非愣了一下,路鸣泽也愣了一下。 “钥匙……卢修斯·加图索的言灵也是钥匙。”路明非说。 “卢修斯·加图索……好久远的名字。我知道他,但我已经很久没见过他了,他现在是……是你们卡塞尔学院的客座教授。加图索家族的后裔中有概率会出现……咳,出现言灵是钥匙的混血种。钥匙是血统的证明。” “钥匙是风属性的言灵?你可是天空与风之王的直嗣。” “这个言灵……咳,很神秘,没有人知道它属于何种言灵,但加图索家族中历代……历代都有钥匙的言灵,从古罗马到现在。” “所以你的言灵就是‘钥匙’?” “是的,钥匙……可以打开……可以打开世界上所有的门。” “所以你打开了这座神像。” “不,我是……打开了这座尼伯龙根。” 第九十四章 生存还是毁灭 “你打开了尼伯龙根?” “我打开了所有的通道……出口,包括……这座尼伯龙根。” “我知道了。”路鸣泽突然一脸“我看穿了一切”的表情,“言灵·钥匙可以打开所有的‘门’,甚至连这神像都属于门的一部分。难怪楚子航师兄和恺撒师兄第一次来到这座尼伯龙根的时候被你直接甩丢了,因为你可以打开这里所有的门,无论是存在的‘门’还是不存在的‘门’,你相当于会‘穿墙术’!” “……路鸣泽,你实在聪明。” “一般一般,世界第三。”路鸣泽狡黠的眼睛盯着虚弱的弗罗斯特,他说,“弗罗斯特,虽然‘钥匙’这个言灵很神秘,但在秘党的历史里还是留下了不少的线索。比如那个卢修斯·加图索,我们最近查了他不少的资料,他好像跟你也有一段渊源。” “……我们已经……很久没见了。” “你们先别聊了!”路明非的声音像是尖叫的公鸭,路鸣泽可以和弗罗斯特在这里你侬我侬暗送秋波,但他路明非还握着这辆速度180码的汽车的方向盘!他的脚还直接把油门踩死,要是他一个不小心可能会直接车毁人亡! “哥哥,不要怕,钥匙可以打开这世界上所有的门。”路鸣泽说,“即便在你面前是一道墙,他也可以用言灵为你打开一扇门。所以,你现在也不必回到佛罗伦萨的圣母百花大教堂了。你什么也不用做,你甚至可以双手放松,离开方向盘,你只用踩下你的右脚,轰响油门,让人类的工业革命在这座腐朽的龙族的尼伯龙根中轰鸣!” 你神经啊! 路明非感觉这小恶魔的表演欲望实在是太强烈了,自从盖娅从沉睡中苏醒,他像是变成了剧院里的导演,果然……帕瓦罗蒂的雄浑男高音又开始在车厢里响起,路鸣泽又点亮了这辆车的音响系统,美声男高音几乎要把他飙到天上去。 “哥哥,路已经给你铺好了,轰鸣!持续不断地轰鸣!把你自己想象成是舒马赫,想象成是阿隆索,想象成是藤原拓海!开拓一切吧,哥哥!” 你神经…… 哐,哐…… 在帕瓦罗蒂的男高音之外,路明非突然又感受到了不同的声音。那声音不是通过声音的传输介质传导而来的,而是……这个铁皮壳子正在遭受重击。 路明非抬起头,他一下子像是窒息了。 雪白的羽翼正在他的头顶,毫无疑问那是天空与风之王的羽翼!羽翼上龙血的结痂像是血红色的斑点,他一眼就能分辨出来那是无数输血管留下的血斑,此刻那些血斑就在他们的头顶,像是天空盛开了无数个血红色的眼睛。 而那哐哐的声音,就是天空与风之王的身体在切割这座万神殿!她毫无顾忌地在万神殿的岩壁上冲撞,坠落的岩石砸在他们的汽车顶,把他们的铁皮壳砸出了凹陷。 “她还在追我们!”路明非大喊。 “当然,他从一开始的目标就是我们。”路鸣泽轻描淡写地说,“她只不过是没有用‘因陀罗之怒’,可能是因为她的精神力已经不多了,也可能是……她想要活捉我们。” “她活捉我们干什么!我们又不好吃!” “我们俩不好吃,但其他人可不一定。”路鸣泽说,“哥哥,你记得北欧神话中盖娅的故事吗?盖娅把他哥哥的骨血全部捏死,或者飞到天空中再把他们都摔死。她平等地仇恨那个负心汉尤拉诺斯的所有子嗣,包括他们自己诞生的子嗣,因为她觉得就是那些东西在夺走尤拉诺斯对她的爱。他要尤拉诺斯所有的爱,所有!所以,所有尤拉诺斯的后裔,都不应该活在这世上。” “她神经啊!”路明非破口大骂。这种神奇的脑回路写进女频小说的女反派里都只会被骂脑子不正常,更何况她还是一只“神”,她可是天空与风之王啊! “其实龙王都是有点神经的。”路鸣泽淡淡地说,“记得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和康斯坦丁吗?他们的经典台词是‘哥哥,吃掉我。吃掉我,你就能冲破一切的牢笼’。” …… 这都是什么小时代的剧情啊!果然世界上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甚至包括公龙母龙都是一个巨大的小时代!这个世界讲究的不是打打杀杀,而是爱与纠缠! 巨大的羽翼浮过他们的头顶。那一页巨大的雪白色羽翼已经掠过了他们,路明非看到了完整的盖娅,那只蜷缩的实验品,那只奄奄一息的天空与风之王现在飞过他们的头顶,她突然疾驰向下,立柱般的四肢准备一下子扎进这座甬道的土地里。 她是要拦在他们的前面!她是在阻挡他们逃跑!现在他们的汽车速度是180码,撞上柱子就会瞬间解体,他们所有人都会在这恐怖的冲击力中被撞碎! “哥哥,不要怕,钥匙会打开我们需要的门。” “嗯。” 这声轻声的“嗯”来自于弗罗斯特。在汽车即将撞碎解体的前一刻,这漫长的甬道突然凭空多出了一条塌陷的通道!就像是空间中突然多出了一片地下室!路明非驾驶的汽车一下子开始向下滑行,轰鸣的油门带着下坡的巨大惯性,汽车的速度一直向200以上攀升! “啊啊啊啊啊——” 路明非感觉自己的呐喊都开始在空中飙着回音。他感觉自己整辆车都飞了起来。 “哥哥,不要怕,就当是过山车。在这里飙车总比过山车开到一半悬停在半空里来得安稳多了。” “出口在哪?要到了没?”路明非大喊。他感觉他的话飘出了就立即解体在空气里。 “出口在佛罗伦萨,还有……我算算,两个小时。”路鸣泽这个时候居然还有心情开玩笑! “等一下!”路明非突然想到了什么事情,他的脑袋里一下子嗡嗡的,“龙!盖娅!她还跟着我们,她会跟我们一起离开这座尼伯龙根的!” “这个你倒是不用担心,哥哥。”路鸣泽说,“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龙是很难离开尼伯龙根的。这里像是他们的故乡,或者说他们的家园。诺顿和康斯坦丁都没有离开那里。而当他们真正想要离开那里,离开他们创造的尼伯龙根的时候,他们往往都不会再是龙,而是——一个人。康斯坦丁的身体就是在离开尼伯龙根的时候,变成了‘牛顿’。” “而且,她要死了,不是吗?这座尼伯龙根已经开始崩塌了,不要把她当作高高在上的神,她不过是一座奴隶。” 话说得好听,要不……你来开车啊!路明非心跳得飞快,这个小恶魔只会站着说话不腰疼!他开的这个下坡像是无止境的下坡,他感觉他都已经感知不到周围的存在,他感觉他开的这个汽车壳子像是开出了大气层,漂浮在宇宙里。汽车的探照灯照出去,像是在照宇宙的尘埃。 路明非干脆闭上了眼睛。他把命运交给了路鸣泽和弗罗斯特。这辆车其实都不需要一个司机,它需要的只是一个人形脚踏板,来只鸭子也能做。鸭子的脚蹼还大一些。 他闭上了眼睛。 眼睛一闭一睁,一天就过去了; 眼睛一闭不睁,一辈子就过去了。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 第九十五章 镜面 “哥哥,哥哥。” “哥哥,快看,天空与风之王的盖娅,她疯了,她好像歇斯底里,但她却飞得越来越慢……我们慢慢要甩开她了。” “她好可怜,哥哥。她像一只被主人丢弃的小狗。她是不是快死了?” “她还不会说话。好可怜,她真的好像一只狗啊,她要永远被埋在这座尼伯龙根里了吗?” “哥哥,快看,末日降临了!这是属于天空与风之王的末日吗?哥哥,这是世界上最华丽的景象,你要是不看的话,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你……神……经……啊! 路明非感觉路鸣泽现在就是那种航海路上的人鱼。相传大航海路线上有那种鬼魅人心的人鱼,他们在海礁上歌唱,吸引水手停下船,然后把那些贪心的水手们都拖入海底。路明非感觉自己现在就是那些水手,路鸣泽就是那个哼唱着海妖之歌的人鱼。 他现在是不会做“闭上眼踩油门”之外的任何一件事的,就算他这辆泰坦尼克号撞到冰山上粉身碎骨他也认了。 “哥哥,好可惜,你错过了。你错过了世界上最美的风景,这扇门,要关上了。” 快关吧快关吧快关吧。可别给我不关! 哐。 哐! 哐…… 路明非感觉自己天旋地转,自己驾驶的这个铁皮壳子在空中翻转。他们像是撞到了什么东西,铁皮壳子直接冲了出去。他感觉他在空中漂浮停留了几秒钟,接着,轰隆隆的冲撞声在他的耳朵里响起。 他们在不停地颠簸,就像是在大海上有不停的海浪拍打。他们这个铁皮壳子真的是在撞什么东西,像是岩石或者塑像的什么东西正在被他们一路冲撞而过,路明非感觉自己的这辆泰坦尼克号真的是在跟一座冰山相撞! “哥哥,你可以睁开眼睛了。我们回到意大利了。” 路鸣泽那海妖塞壬一样的声音再一次在他的耳边响起。路明非心里愣了愣,他有一种感觉,他感觉这回路鸣泽说的是真的。最主要的是,他感觉他们这个铁皮壳子要撑不住了…… 路明非睁开了眼睛,他想象过他会看见什么。如果他们还没有离开尼伯龙根,他们极有可能还在那片虚无的岩洞里;如果他们离开了尼伯龙根,回到了意大利,他们可能是在大马路上横冲直撞。 路明非睁开眼,他看见的是—— 斗兽场! 路明非再熟悉不过,万神殿倒转过来就是斗兽场,他们就在一座斗兽场里!两百码的汽车从斗兽场的看台直冲而下,那些围栏被他们不停地撞碎。所以他们上下颠簸,他们在从斗兽场的顶端往底端冲撞! 他们还没有离开那座尼伯龙根?弗罗斯特的钥匙打开的不是离开尼伯龙根的门,而是重回万神殿的门? 不,不太对。路明非本能地觉得不太对。他抬起头看了一眼,现在明明天朗风清,而且,他虽然看到了斗兽场,却没有看到万神殿的万座“神像”,神像本该向着地面跪拜祈祷! 这里只有他们在向着地面冲撞!路明非紧急踩下刹车,但为时已晚,甚至由于急刹车带来的制动力,汽车带着冲击力从看台上一跃而下。路明非飞到了半空中,他看到了斗兽场的中心,那就是古代罗马人让奴隶搏斗的地方,那里现在挂了一块标牌,上面写着: il sito dell’orco di roma。 路明非当然不认得那是什么,那是意大利语,意思是“古罗马斗兽场遗址”。 不过路明非也没有心情去关心这些,也没有心情去关心那些意大利文字究竟写的是什么意思。因为现在他们的这辆汽车正飞在半空中,它直接从半空中冲了出去。他突然想起了《速度与激情》这部拍了不知道多少部的系列电影,这部电影越编已经越变成了科幻片。最新一部的《速度与激情》中,史泰龙直接开着车从一栋高楼的一百多楼冲出,在漫天的玻璃碎中,它冲撞碎了另一大片玻璃碎渣,然后落在了隔壁的高楼! 他感觉自己就在《速度与激情》的片场,因为他还看到了闪光灯。 是游客,路明非一眼就看出了底下那一片人群是游客。因为他们穿着统一的制服,戴着统一的帽子,领头的人手上还拿着一面旗子,旗子上写着中文的“凯撒旅游”。如果路明非记得没错,这是个很出名的国际旅行社,他在国内还看见过这个旅行社的广告。 “哥哥,飞机要准备降落了。”路鸣泽的声音此时在车厢内幽幽地响起,他甚至又点开了音响,帕瓦罗蒂的男高音又开始在车内响起。 nessuno dorme notte……他唱到了“今夜无人入睡”。 可惜他只唱了这一句。因为,下一秒,这个铁皮壳子就重重地摔在了地上。铁皮开始被挤压变形,车上的安全气囊被弹出,帕瓦罗蒂的男高音在一瞬间被撞碎了,他们的前挡风玻璃直接碎成了玻璃渣。 只能说,还好他们全都是混血种,而且血统不俗。龙血改造了他们的身体,否则,他们也会和这些玻璃一样,碎成渣子。 哐——哐——哐—— 汽车连翻三个跟头,直接倒立着扎进了地里。这个时候的铁皮壳子已经面目全非,他们所有人全都被压在了车下。 闪光灯在他们的面前闪起,那是来自“凯撒旅游”的游客们拿起了手机,一辆汽车在大庭广众之下从斗兽场的空中飞了,这如果不是景区的特效表演,那在第二天马上就会成为新闻头条。 路明非被狭小的空间压在车底下,闪光灯在他面前此起彼伏,那些游客从一开始的惊讶逐渐变成了好奇,他们的闪光灯也离他们越来越近。 “这个好像是个中国人。”他还能听到他们的讨论声。 路明非有种动物园里被赏猴的感觉,但现在,在这个地方,这种被赏猴的感觉反而让他的心里放松了一些。他终于意识到了,他们回来了,他们离开了尼伯龙根,回到了现实世界的意大利! 这座尼伯龙根的入口,其实就是来自古罗马的斗兽场遗址。进了尼伯龙根,罗马斗兽场就变成了倒立的罗马万神殿。 如果路明非还记得的话,斗兽场和万神殿,就像当时卡塞尔学院的半朽世界树,繁生和枯荣,那就是世界与尼伯龙根的一对镜面。 第九十六章 开学日 几天以后,卡塞尔学院,男生宿舍。 “来自于美国芝加哥的昂热教授为支持古罗马考古事业的发展,现特向我馆捐献囊括雕像、银器、玻璃器、湿壁画在内的文物18件。昂热教授是旅居芝加哥的着名学者,曾在法国、德国、意大利多处游学。昂热教授热爱古罗马历史……” 路明非看了几眼,这篇发表在守夜人论坛上的文章明显就是学院新闻部发出来的通稿,接下来这篇通稿就要飘洋过海,发表在意大利某份报纸的精装页面上。 是的,希尔伯特·让·昂热现在就在意大利,他正穿着他那笔挺的西装跟古罗马研究院的院长谈笑风生,兴许还会谈到他几十年前在可可西里投资海岸建设、在阿尔卑斯山单板滑雪的英伟事迹。 他是去收拾烂摊子的。路明非他们的四脚汽车从尼伯龙根里突然冲出,在众目睽睽之下直接落在古罗马遗址的中央,一大堆大爷大妈一瞬间拍了成百上千张他们的照片,这些照片在互联网网络飞速传播,路明非的大头照甚至传到了他古早的高中同学群那里,他们那个沉寂了两年的文学社的qq群重新水潮涌动,他们除了讨论路明非还讨论恺撒,就是那个大爷大妈们拍照上传还要po文“这景点里还有金发男模”的恺撒·加图索,由于长得过于貌美如花,恺撒还被人送外号“行走的金发雕塑”。 就是在这么一种情况之下希尔伯特·让·昂热乘坐专机飞到了意大利,他倒是不在意这么一点舆论风波,但他比较在意他的几位学生,路明非和路鸣泽,以及恺撒和诺诺。他来到意大利的时候,路明非和路鸣泽还在被古罗马研究院人员请喝茶,恺撒、诺诺还有弗罗斯特还昏迷不醒。 希尔伯特·让·昂热直接拿出来代表他意大利官方投资人士的名片,并解释说他的几位学生是在研究一个新的课题,课题叫作“f1赛事如何推动古罗马旅游业发展”,并长篇巨论地描绘了卡塞尔学院跟古罗马研究院的合作计划,比如,作为卡塞尔学院的院长,他愿意以个人名义捐献给研究院古罗马一系列文物。 今天就是他们的签约仪式…… 本来这种收尾的事情应该由加图索家族来做,毕竟凭他们在意大利的地位,这种事情不出一分钟就会被埋在水底。但作为加图索家族的家主,恺撒昏迷不醒;而作为前家主的弗罗斯特,他被压在车底时全身失血一样苍白;而那个本想着在那天“一步登天”,成为加图索家族新的掌舵人的奥古图斯,他死了,连带着他所有的混血种的军队都被湮没在尼伯龙根中。 路明非那天在罗马斗兽场的遗迹里时,某种不真实的感觉充斥他的全身。他抬起头,好像能看到那只雪白色的天空与风之王冲破斗兽场的围栏,然后在空中嘶吟。但是这一切没有发生,他们真的逃出了那座尼伯龙根,那座加图索家族创造了五百年的天空与风之王的遗迹,就像康斯坦丁的青铜城一样,它湮灭了,它好像突然就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中。 路明非感觉这一切太不真实了,就好像《数码宝贝》里八个被选召的孩子最后群殴小丑皇,小丑皇却突然之间自爆了一样。那八个拿着神圣计划的孩子回到了地球,数码世界就对他们关闭了,那些数码兽在临走前还对他们殷殷教诲:回去之后要好好读书啊,太一,阿和…… 他觉得这一切很荒诞,就像一本写烂尾了的小说……但事实就在他的面前,假如不是奥古图斯和他的军队的混血种全部在这个世界消失了,他甚至会怀疑这一切只是他的一场梦。 “当当,送快递!”路明非突然听到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谁?”谁会在这个时候找他?还是给他送快递?卡塞尔学院不接受任何快递服务,而且,这个声音,明显是个女声。 路明非推开了门。他看见的是,杏黄色的马尾辫束到身后,脸上带着两颗小酒窝的——夏弥。 “明非师兄。”夏弥笑起来弯了两颗月牙,他把头钻进门内左瞥右瞥。 “师妹!男生寝室!非礼勿视!”路明非当然认识夏弥,作为狮心会的新任会长,夏弥是守夜人论坛上的风云人物,她在守夜人论坛上的热度仅低于“诺诺失踪事件”时期的路明非和“布鲁克林弗罗斯特跪下事件”中的路鸣泽。 “鸣泽师兄不在吗?”夏弥悄咪咪地问。 “他在……图书馆。”路明非说路鸣泽在图书馆也没错。其实路鸣泽是在整理佛罗伦萨那座尼伯龙根的卷宗,就像当时的青铜城事件一样,所有跟龙族相关的事件都要整理成卷宗,卷宗最终要保存在eva的系统里。这次佛罗伦萨的事件,昂热校长将其定性为“s级”事件,也就是说,除了校长和校董会,其他人都不具备翻阅此项卷宗的资格。 “啊……可惜……”夏弥嘴上说着“可惜”,但却笑得灿烂如花,他拿出了一张纸条,对着路明非说道,“明非师兄,请你查收一下,这是你的快递。” “我的快递……”路明非一脸狐疑。他根本就没有订任何的快递,快递也送不上这座芝加哥山头的卡塞尔学院! 他看了快递上的第一项,那上面写的是…… “现金一亿美元。” 路明非差点晕了过去。 “啊,那个!那个是我们这届自由一日最大的金主,五年前毕业的‘薯片’师姐给你的个人赞助,现金一亿美元,现在已经划到你的户头上了,明非师兄。” 路明非感觉自己眼冒金星。他听说过这笔赞助,也听说过这个“薯片”师姐,但他没想到,自由之日还没开始,这一亿美元居然直接划到了他的户头! 有这个钱,他们何必每天去食堂啃馒头去还那布加迪威龙的债啊! “备注:只能用于自由一日相关。如果被发现用于个人行乐,赞助立即取消。” “还有,明非师弟,如果你没有拿到自由一日的优胜,你得补偿姐姐的辛勤付出,就在姐姐面前表演一次脱衣舞吧。如果你为了这个事跑了的话,姐姐会另花一亿美元悬赏你。” 第九十七章 开学日(二) “啊?”路明非愣住了。他感觉自己是什么牛郎店的牛郎,在他面前点菜就是这个叫作“薯片”的富婆师姐。富婆师姐不好别的,甚至不好楚子航和恺撒这种肌肉型男,就好他这个小鸡仔。 “不要让薯片师姐失望啊,明非师兄。听说,为了你,她放弃了自己在巴黎的度假行程,专程回到学校来给你加油助威。” …… 路明非想起来了,当初他们在意大利的萨尔维提诺酒店的时候,那个叫作酒德麻衣的女人就说过这件事情,她们当时的确就是在法国巴黎度假。 某种富婆的垂青突然降临到了他路明非的身上,要是两年前路明非可能还觉得自己撞到了什么狗屎运,但他现在只嗅到了满满的“阴谋”的味道。 行走江湖多年,他早就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所有的馈赠都是有标价的。就像当时被从女厕所带到卡塞尔学院,代价就是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他已经连闯了三座尼伯龙根。 他不是没有听说过“富婆快乐球”的道理,纯爱小伙在轻轻年纪就遭遇了金钱和欲望的双重诱惑,普通人真的很难顶过这一关…… “明非师兄,明非师兄!”夏弥的手在路明非眼前摇晃,路明非终于从某种喋喋不休的幻想中醒了过来。 “明非师兄,接下来是你的第二件快递。”夏弥指着清单上的第二件物品,上面写的是,“‘懒惰’和‘饕餮’” 这是楚子航送他的礼物! 路明非一下子就明白了过来,当时在阿帕奇直升机上,他看见过楚子航所背的青铜箱匣,里边是青铜与火之王康斯坦丁锻造的“七宗罪”,包括傲慢、贪婪、懒惰、饕餮、色欲和暴怒。除了太刀妒忌,剩下的六柄都在楚子航背上的青铜箱匣中。 那是青铜与火之王的康斯坦丁送给他们的礼物,或者说,是那个“牛顿”送给他们的礼物。康斯坦丁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茧,跟他的哥哥诺顿一起,消失在了尼伯龙根中。 路明非摇摇头,强迫自己从这种幻想中清醒过来。他路明非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说不定明天就要去觐见诸神黄昏中黑王尼德霍格的骸骨。 “这两件武器就放在诺顿公馆。明非师兄,在你还在意大利欣赏可可西里花海的时候,我把你的所有快递都收拾好放在诺顿公馆了,你得感谢一下我。”夏弥说。 “谢谢夏弥师妹!”路明非立即正身敬礼。虽然夏弥是狮心会的会长,而他是同学会的主席,表面上来看应该是势如水火。但上一任狮心会会长楚子航和上一任同学会主席恺撒也只是表面上看上去每年都会在自由一日中打得只剩下最后一颗子弹,但实际上,在尼伯龙根里时,两个人合作得天衣无缝。 “楚子航师兄怎么样了?”路明非问道。 “你说楚师兄啊。刚从医院出来,提着刀去亚马逊雨林执行任务了。听说那里出现了一只龙茧,刀枪不入,水火不倾,因此被当地的土着供上了神坛。楚师兄说,三天内,他就能搞定一切回来,减去飞机过去一天的时间,他现在应该在雨林里斩断龙茧。” “放心,那只是一只三代以下的龙茧,可能是因为之前亚马逊雨林里的地震导致地脉变化才被那些土着发现的,楚师兄不会有问题的。”夏弥说。 “啊。”路明非点了点头。他其实不是担心楚子航的安危,他只是……想起了一些往事。楚子航是一个杀胚,他每次执行任务都是独来独往,但他却向路明非抛出过橄榄枝,邀请他毕业以后加入他的执行部十一组。路明非本来不是那种风里来血里去的杀胚苗子,他更习惯坐在汽车的副驾上给楚子航唱啦啦歌,但那次从青铜城的尼伯龙根出来以后,他在心里接受了楚子航的邀请。因为,他知道楚子航为了他们“死”过一次,他带着君焰和暴怒回到过那个烛龙的领域,他杀死过那只青铜巨龙。他没有多说什么话,那个时候,他只邀请了路明非加入他的执行部十一组,然后对他说:不要让自己留下遗憾,明非。 “不过楚师兄没有报名参加这次的自由一日活动。他说,他的自由一日和卡塞尔学院的生活在他毕业的那一天结束了,接下来,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你看,明非师兄,要不是楚师兄退出,你还不一定能拿到这次自由一日冠军预测榜的第一名呢。” “嗯。”路明非有些心不在焉,他还沉浸在那句“不要让自己留下遗憾”中,但他后知后觉,感觉自己听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啊?”路明非张大了嘴。 “嗯?明非师兄你不知道吗?你是这次自由一日冠军预测榜的第一名!” “我记得我离开学院飞往意大利的时候还是一百多名……”路明非当然记得,当时他在帖子翻了十几页才能找到他的名字! “因为芬格尔师兄作弊被昂热校长发现了,他用水军刷的票被清零了,所以他最后的结果是在75名,都是几个老同学给他投的票。他伤心过度,精神有点失常,最近在医院里看心理医生。” 难怪这几天叫芬格尔出来食堂吃牛肉卷都听不见他的声音,路明非还以为他在专心备课,原来是心碎中…… “可是我记得,那时候,芬格尔是第一,你是第二,路鸣泽是第三……” “明非师兄……”夏弥一双狐狸一样狡黠的慧眼盯着路明非,“明非师兄,你该不会不知道吧?鸣泽师兄在前几天宣布他退赛了,他还号召那些投他的人都把票投给你。因为,他接下来要专心陪在昂热校长身边进行学术研究,而你是他的哥哥,他希望你是这场自由一日的胜利者。” “啊?”路明非惊呆了。他感觉路鸣泽在他的心里扭曲了起来,不是变得高大,也不是变得伟岸,而是……变成了拿着“富婆快乐球”的某个富婆。 第九十八章 开学日(三) “而且昂热校长认为这是合理合法的,就像楚子航师兄和恺撒师兄不参赛,他们的票就会落到我和你的身上。”夏弥说,“没办法,狮心会和学生会在学院的历史太悠久了,90%以上的卡塞尔学院的学生都曾经是学生会或者狮心会的一员,他们会把对学校的怀念投射到我们身上。” 路明非心说我何德何能。虽然他已经继承了恺撒的诺顿公馆和布加迪威龙,但他在学生会里更多是起到一个造型上的作用。他更像是一个吉祥物,学生会的大小事务有专业人员打理,而学生会代表强权的标签,以前是恺撒·加图索,那个希腊雕塑一样的男人,现在是路鸣泽,他那段让弗罗斯特“跪下”的小视频现在都还在守夜人论坛的排行榜上。 “鸣泽师兄在学校内外都很有名气,一个是洛朗宁·福斯特当时在布鲁克林拍摄的视频流传很广,学校里其实有很多人看不惯加图索家族,尤其是弗罗斯特,他们也早就想让弗罗斯特“跪下!”;还有就是,鸣泽师兄长得又帅又可爱,他的脸上次还在学校的‘男生颜值榜’中拿下了第一名,力压恺撒和楚子航!”夏弥说话的语气好像他也给路鸣泽投下了这一票。 “顺带一提,明非师兄你拿到了第一百二十一名,比芬格尔师兄高一名!”夏弥说。 ……你个鬼啊!路明非感觉夏弥今天完全就是有备而来。一个狮心会的会长怎么会这么好心来给学生会主席献殷勤?她好像是来摧毁他好不容易建设的信心的。 “所以,恭喜你,明非师兄,鸣泽师兄的那些忠诚粉丝都把票投给了你,你获得了来自于自由一日冠军预测榜第一名的所有礼物!”夏弥笑得花儿一样,他把那张清单放到路明非的眼前,第三份快递是“狄克忒多和四叶草的十二小时随叫随到权”,路明非知道,这是指当路明非需要时,恺撒和诺诺会在十二小时内来到他的身边。无论他在哪里。就算他是在南极洲的冰窟里,或者格陵兰岛的水下三千米,恺撒和诺诺都会在十二小时内来到他的身边。 路明非刚鼻子一热,他就看到了清单里的第四项: 一套eva一比一仿生机甲,装备有高射霰弹枪和激光镭射眼。 第五项: 一只沙漠之鹰,全自动封闭式弹匣,有且仅有十颗子弹,用完一颗少一颗。每一颗子弹都是我精心研制,充满惊喜,ps:其中一颗是我从隔壁偷来的贤者之石。 …… “这是怎么回事啊!”路明非猛拍大腿。 “哦,这应该是装备部那帮疯子搞出来的东西,他们正愁某些科研成果用不出去,可能是怕太危险,出了事故不好交代。”夏弥说,“明非师兄,你知道的,装备部那帮疯子已经憋了很久了,这次自由一日的活动他们都倾巢出动了,学校停机坪上现在他们已经开始造火箭了。” …… “而且是那种能够发射行星轨道炮的火箭。” “他们是要搞第三次世界大战啊!”路明非咆哮。 “差不多。因为自由一日的传统是整个学校百无禁忌。而昂热校长说这次自由一日正值学校一百周年校庆,自由一日将会持续整整一百天。所以这一百天的时间他们都能够不用躲在地底下那些防弹壳里,所有的武器和装备都能摆到台面上来。只不过操作失误的话可能会把整个学校都炸毁。” 你是什么青铜与火之王啊!你以为你是在放言灵·烛龙啊!路明非狠狠地吐槽。虽然他早就知道卡塞尔学院全都是疯子,但他还是第一次将要看到这群疯子真正的疯狂。他们像是躲在洞穴里的蝙蝠群,他们第一次飞到阳光底下时,被人发现他们每个人的翅膀上都绑着十八斤武器。 从第四项到第二十五项,整整二十多份快递都是装备部送给他的大礼,每一份都让路明非瞠目结舌,有一些像是外星来的武器,路明非甚至怀疑有没有可能他在拿到手的第一刻武器就会爆炸…… “放轻松,明非师兄。”夏弥拍了拍她的肩膀,“武器我都已经给你放在诺顿公馆了,装备部的人对诺顿公馆很满意,只不过那里将来可能不太适合拿来举办新生舞会了。” …… 路明非倒是也没有心情举办什么新生舞会。他现在只想直接以光一样的速度飞过这一百天。他能预感到他这一百天会是在渡劫。 第二十六项到第七十项是一些各种零散的奖励,路明非总算没看到有什么幺蛾子。路明非继续往下看,在第七十一项他看见了四个字: 四分之一。 “这是什么?”路明非问。 “哦,这个是鸣泽师兄给你的礼物。我也已经放在诺顿公馆里了。” “这是什么东西?” “是四分之一瓶的六味地黄丸。” ……路明非捏紧了拳头。他心里的那个路鸣泽的形象越来越清晰了,那是一个体态丰腴、巧笑倩兮的富婆。富婆的左手拿着快乐球也就是钢丝球,右手拿着六味地黄丸。 路明非打算不再理他,他又继续往下看,第七十二项: 希尔伯特·让·昂热的一夜春宵。 噗——路明非差点血吐当场。 “明非师兄,这可是昂热校长特意加的,因为他知道学校里有很多学生甚至包括已经毕业的学生对于自由一日胜选许下的愿望就是和他共度一夜春宵,所以他提前把这项权益让渡出去了。他看到这么多卡塞尔学院的优秀学子都为这次的自由一日献才献物,就像那些事业有成的毕业生给学校出手就是捐一栋大楼一样,他觉得他作为校长也该有所表示,所以他贡献了他最宝贵的东西——他的一夜春宵!” …… “不过,我猜测,他的这份礼物可能是专门为你准备的,因为他也给你投了一票,明非师兄。” ……行了。我路明非会自己准备好凤纹绣丝衾和凤鸾春恩车前去侍寝的,我路氏明非也要向全天下证明:我,路明非,当得起这希尔伯特家的天下! 路明非心里的槽火力全开,他的“自由一日冠军预测榜第一名”的奖励还剩下一项,路明非现在终于有勇气去看这最后一项,上面写着: 尼古拉斯·弗拉梅尔的一夜春宵! “哦,那个是副校长看到昂热校长下了赌注,他觉得他也得陪一把。他觉得自己和昂热校长给的东西应该等价,所以他和昂热校长提供了一样的奖励。” 苍……天……啊! 路明非握着纸张的手在忍不住颤抖,他仰起头,感觉自己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委屈和悲痛过。 一粒眼泪划过他的眼角。就像十月的卡塞尔学院,有清风划过漫山的枫叶。 第九十九章 开学日(四) 第二天。 “副校长。” “副校长。” 尼古拉斯·弗拉梅尔被某种声音吵醒,他眯了眯朦胧的睡眼,掀开了窗帘。 太阳还没烧到中头,明明是一天中最适合睡觉的时候,不知道哪个不识数的来敲他的门。 难道是新一期的《花花公子》到了?弗拉梅尔来了点精神。因为昂热禁止任何快递上山,所以这种订阅期刊也只能靠学校的学生给他带上来。他已经很久没有走出过学校了,他感觉只有这大山上才有几十年前那种新开拓的土地和中央大平原一样自由的气息,那些充斥着难闻的汽油味和劣质香水味的地方只会让他折寿。 弗拉梅尔搭上了拖鞋,哈欠了一口,拖着从中国义乌邮来的宽松的睡袍推开了门。 “副校长!” 门外是个矮冬瓜。那个二年级的学生路鸣泽。 “你来干嘛?”弗拉梅尔觉得很扫兴。他听说过这个路鸣泽,很有名,但跟他没关系,他又不是昂热,会为什么学校里新出现的娇嫩的苗子殚精竭虑。 弗拉梅尔顺势躺回了自己的床上。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床边就有十月期的《花花公子》,他突然想起来他昨天晚上就是枕着这本书睡着的,这次十月期有几个拉美的混血女郎,身材爆炸,嘴唇又性感,打扮的又是轻熟风,他来来回回看了很多遍。 弗拉梅尔又重新拿起这本《花花公子》,翻了几页就翻到了那几个拉美的超模,果然身材爆炸…… “副校长。”路鸣泽直接站到了他的床边,嬉皮笑脸的样子。 “怎么?找我借书啊?”弗拉梅尔没什么好脸色,他这种叫作起床气。 “不是。副校长,今天是自由一日的第一天,理论上你应该出席开幕仪式,然后致辞。” 弗拉梅尔停下来想了想,“好像有这个事情。” “是的。因为昂热校长不在,所以现在你是学校的一把手,这个事情只能你来做。” “好了,从今天起我的位置让给你了,你就是卡塞尔学院的副校长了,这件事你来做。”弗拉梅尔打了个滚,侧身躺回了床上。 “副校长。”路鸣泽直接掏出了手机,里面响起了昂热那苍劲的声音,“弗拉梅尔,记得我们为卡塞尔学院铺下的第一块砖吗?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亿块。在中国有句老话,‘桃李满天下’,今天,我们的桃李从世界的各地回来了,昨天他们可能在岩流研究所,在南极考察站,在欧洲太空站,但今天他们都在卡塞尔学院。今年是卡塞尔学院的一百周年,我作为卡塞尔学院的校长,不能在这重要的一天在学校,我很遗憾。所以我希望你能帮我弥补这份遗憾,弗拉梅尔。我会尽快赶回来的,等我解决完意大利这边的事情。” “不要念了。”弗拉梅尔耷拉着脑袋转了过来,昂热好像抓到了他的某种软肋。当他说到“卡塞尔学院一百周年”的时候,弗拉梅尔放下了他手里的《花花公子》的杂志。 “要我做什么?”虽然路鸣泽播放的只是希尔伯特·让·昂热的一段录音,但这段录音还是拿捏了尼古拉斯·弗拉梅尔。 “副校长,很简单的。今天是卡塞尔学院成立一百周年‘自由一日’——也就是‘自由一百日’的第一天,今天学校会聚集所有已经回来参加庆典的学生,你需要向他们致辞,然后宣布‘自由一日正式开始’。” 弗拉梅尔清了清嗓子:“自由一日正式开始!” “好了。你可以拿这段录音去致辞。我在学校里待了快一百年,他们都认识我的声音。” “我是尼古拉斯·弗拉梅尔。”弗拉梅尔又清了清嗓子,“如果还不够,你还可以加上这一段。” …… “副校长。”路鸣泽也有些黑线,“副校长,昂热校长跟我说过,如果你不愿意出面,他会停掉你所有的杂志订阅,还有每天凌晨从山下送上来的鲜牛奶也会取消,他说你每天都需要补充大量的营养,就像青春期的小男生一样。” 弗拉梅尔眼神一沉,他突然严肃了起来:“我记得你叫路鸣泽是吧?s级的学生。” “是。”路鸣泽回答得毕恭毕敬 “s级学生很少见。不要太锋芒毕露,路鸣泽。”弗拉梅尔看着路鸣泽的眼睛居然还带着某种凛意,“如果按照血统论,我和昂热也会是s级,但在一百年前,我和昂热的血统甚至算不上顶级,梅涅克·卡塞尔和秘党里的一些人才是那时候混血种舞台上的明星。但在一百年后,你和路明非已经是这几十年时间里唯一出现的s级学生,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混血种的血统在退化?” “不,混血种的血统不但不会退化,反而只会随着炼金术和胚胎繁育技术的进步而变得更纯粹。s级变少的原因是,混血种都开始知道要隐藏自己。就像加图索家族,你永远不知道他们有多少个s级血统的混血种,恺撒的血统是a级,他的血统在加图索家族中只有中游。” “我知道。”路鸣泽点点头,“副校长。还有一件事忘记跟你说了,前几天我、我的哥哥路明非还有恺撒师兄和诺诺师姐,哦,还有一位应该是你的老朋友,弗罗斯特·加图索,我们进入了意大利的一座尼伯龙根。我把这次的意大利尼伯龙根事件记录在了ita29号卷宗里,按理来说,校长和董事会都拥有这份卷宗的查看权限。您作为副校长,又是昂热校长的朋友,您的权限应该不会低于昂热校长。您可以看一下这份卷宗,相信您会改变您的想法。” …… 弗拉梅尔沉默了一下。他的大脑开始高速运转。很少有人或者事情能够让他的大脑高速运转,上一次他打起精神还是要用言灵·戒律镇压整个卡塞尔学院的言灵的时候,自从昂热放开了这项限制,他几乎都在这个房间里和他的美臀女郎作伴。 第一百章 开学日(五) 弗拉梅尔终于开口了,只不过有些磕绊:“e……e……”他好像在念什么晦涩的咒语。 “eva。呼叫eva。”路鸣泽补充了他的话。那是呼唤卡塞尔学院中心计算机eva的咒语。仅对卡塞尔学院的学生和老师有效。 “你们这些年轻人取的都是什么名字!听起来像是个发电机的名字!”弗拉梅尔撇着脸,“eva。呼叫eva。” 梳着马尾,刘海像是云雾一样蓬松的幻影出现在弗拉梅尔的眼前。这次的eva是夏弥的仿妆。因为夏弥参加这次的自由一日,这是他的某个信息部的粉丝送给夏弥给她拉票的礼物。 “我要ita29号的卷宗。”弗拉梅尔说。 “正在确定权限。正在扫描虹膜。正在识别脸部。正在检索《花花公子》期刊和指纹。”eva发出娇俏的声音,“骗你的,我知道你是尼古拉斯·弗拉梅尔,你拥有ita29号卷宗的查看权限。” “这个发电机是谁开发的?”弗拉梅尔气不打一处来。 “芬格尔师兄。他说这种形象可以增加学生跟她交流的几率,大家都爱冷笑话美女。” “下次让芬格尔增加她的胸围和臀围。”弗拉梅尔翻阅着eva呈现给他的卷宗。eva是一个全息影像,现在在她的身前正是那份路鸣泽誊写的卷宗,那是来自于意大利尼伯龙根的卷宗。那里面记载着加图索家族的故事,故事里有一只——天空与风之王! 加图索家族豢养着天空与风之王,他们是天空与风之王的后裔,但他们却囚禁了他们的先祖。他们的炼金术和血统都得益于那只雪白的白龙盖娅,他们还策划了一场“成神仪式”,但最后,谁都没有成神,只有陨落的半神奥古图斯,还有五百年前就应该陨落的腐朽之神盖娅。 “昂热知道这件事吗?”弗拉梅尔看完了卷宗,抬起了头。 “知道。所以昂热校长他现在在意大利。” “他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至少不是今天,因为今天恺撒师兄和诺诺师姐都还在医院。” “弗罗斯特呢?” “弗罗斯特的伤势比他们都还要更严重。副校长你要是思念你的这位老友,可以在致辞仪式后飞到意大利。或者现在学院的停机坪上还有装备部正在组装的火箭,听说他们的火箭不仅可以飞出地球大气层,还能像飞机一样横地起飞,他们现在还在停机坪那边试验燃料,副校长你可以赶一趟顺风车。仪式结束后出发,太阳绕地球一周的时间内就能飞到意大利,昂热校长还有时间出来迎接你。” “路鸣泽。”弗拉梅尔饶有深意地看着路鸣泽,他说,“你聪明过头了。路鸣泽。” “是吗?”路鸣泽眼睛眯成了一道缝,他笑嘻嘻的,“一般在我们中国人的语义里,夸人‘聪明’是一句褒义词,但说‘聪明过头了’,是一种威胁。” “啊?是吗?那是我中文不太好。”弗拉梅尔自己打了个哈欠,他的身体突然垮了下来,他好像是回到了某种“蓬松”的状态。他整个人像是被那件睡袍包裹住了,他拍了拍自己的啤酒肚,抄起手边的那本《花花公子》就夹在自己的腋下。 “好久没出门了,出去看看这帮小崽子又搞出什么新花样。”弗拉梅尔还从桌边顺上了一瓶啤酒,“火箭这种东西就算了,我当年在新墨西哥州洛斯阿拉莫斯研制原子弹的时候,他们这群小崽子还在玩泥土。” “您还研究过原子弹?”路鸣泽似笑非笑。 “对。我当时还在圣玛丽酒吧喝酒,有一个农场主的女儿和我眉来眼去的,差一点就能搞到床上了。但是奥本海默的人直接从酒吧把我绑走了,我在洛斯阿拉莫斯待了整整三年,唯一能见到的女性是奥本海默的夫人。” “他们没有给你寄《花花公子》的杂志?” “当年没有这种东西。当年的娱乐方式是去马背上打枪,然后把看上你的妞拖回家吹口哨。哪像现在,都是些娘们玩法。”弗拉梅尔眼神中露出了某种沉湎的目光,“我当年是个西部牛仔,跟人玩罗盘游戏。在手枪里放一颗空弹,轮流对着自己脑壳开枪,嘣,被我嘣死的人能从新墨西哥排到华盛顿。” “对。您在华盛顿总统登基的时候就站在他的旁边,在南北战争的时候您一路打到那些奴隶主的南方庄园,美国吞并墨西哥的时候您签的字,阿姆斯特朗踏上月球的那句‘这是我的一小步,却是人类的一大步’也是您给他拟的稿。” “你怎么知道?” “我们村里老头喝醉了也这么说。你们美国农村老头也差不多。” “哈哈,你太聪明了,路鸣泽。”弗拉梅尔灌了一口酒,“‘太聪明了’应该是种褒义词吧?路鸣泽,你太聪明了,难怪昂热这么喜欢你。要是昂热今天死了,他的遗嘱里应该有写让你做卡塞尔学院的下一任校长。” “副校长,刚刚你说把你的位置给我做,其实我也可以从副校长的位置开始做。我现在是昂热校长的专职秘书,昂热校长不在学校的时候,他的事情由我全权代劳,与此同时,昂热校长会把他薪水的四分之一作为给我的酬劳,如果你需要我做这个副校长,我需要90%的酬劳。” “我现在又有点想做这个‘副校长’了。”弗拉梅尔眼睛望向了窗外,他的眼睛中居然还有某种少年郎一样的期许,他说,“我记得当时有一年昂热不在,我把自由一日的主题设成了泳装舞会,那年的胜利者是一个苏联的大胸姑娘。可惜她后来在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变成了死侍。她要是还活着,现在估计也70岁了。” “副校长。往事不可忆,来者尤可追啊。今年卡塞尔学院所有学生都在,甚至连往届的都有很多回校了,里面有不知道多少个大胸妹啊!” “你说得对,这种东西到底是娘们玩意。”弗拉梅尔甩下了那本《花花公子》,一口气把啤酒喝干了,喝完之后,他又从手边捎了一瓶。他脸上浮起红沫,讲出的话中气十足,“昂热不在,终究只有我能镇场子。”弗拉梅尔说。 第一百零一章 开学日(六) “热烈欢迎尼古拉斯·弗拉梅尔副校长莅临自由一日开幕仪式!” 巨大的红色横幅在半空中飞扬,横幅之下,尼古拉斯·弗拉梅尔像个圆滚滚的球墩一样抱着一瓶啤酒走上了台。 人群中爆发出了热烈的掌声和尖叫声,彩色气球开始放飞,大号小号架子鼓的仪仗队嘭嘭作响,男生的口哨声此起彼伏,女生则是挥舞起手中的彩球。 尼古拉斯·弗拉梅尔在学校里还算有点人气,尤其是在他解除学院里的言灵·戒律的禁令之后。他经常在代班昂热做这座山头的山大王的时候搞一些类似于泳装舞会的新玩意,那时候他还没有发福,小腰一扭浑身上下透着一股西部牛仔的感觉。昂热是严禁弗拉梅尔这种和他一样年龄的老东西跟这些祖国的花朵搞师生恋的,所以弗拉梅尔只能趁这种机会在学校里搞点擦边球。 但这些祖国的花朵都爱跟弗拉梅尔玩,因为这个副校长真的是……又风流又骚包,他的点子层出不穷,他还在学校里搞过性转版的化妆舞会,就是男生需要化妆成女角色,比如白雪公主灰姑娘,而女孩子则要打扮成佐罗或者蝙蝠侠,男生要跳女步,女生则是跳男步。那次的化妆舞会弗拉梅尔大获全胜,因为来的男生太少,导致有一半的女生找不到舞伴,弗拉梅尔得以跟这一半的女生都跳了舞。他扮演的是日本动漫《猫眼三姐妹》中的大姐,因为大姐穿衣最暴露。他其实都没有看过《猫眼三姐妹》,只是在《花花公子》里看见过三姐妹的仿妆。 弗拉梅尔受欢迎的另一个原因是,相比于昂热这种把学生捧在手心里的窝窝头派,他更像是一个自由放飞的风筝派。在他代替昂热管理学校事务的时候,他对于学生的要求来者不拒,什么请假半个月去迈阿密海滩潜水,什么申请一只没有孵化的龙茧作为研究对象,他都大笔一挥全部打勾。很多学生都纷纷表示,要是卡塞尔学院的校长是尼古拉斯·弗拉梅尔而不是希尔伯特·让·昂热,说不定“混血种占领人类世界,成为人类世界的主宰”这种提案他也会通过的。 弗拉梅尔清了清嗓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演讲稿来,他开始声情并茂地念到:“金秋十月,桂花飘香,值此秋风送爽之际,我们迎来了卡塞尔学院的一百周年庆典。常言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我怀着无比感怀的心情……” 底下的路明非抚了抚额,他感觉有点不太对劲,于是杵了杵一旁的路鸣泽:“你写的?” “对啊。百度上搜的。改了几个字。”路鸣泽毫不避讳。 难怪有一种中学运动会领导人发言的既视感……不,何止是演讲稿,这整一个自由一日的开幕仪式都充斥着中学运动会的美啊! 这红底白字的横幅,这飘扬的彩色气球,这激昂的运动会进行曲,还有这整整齐齐的一格格方阵,还有他作为方阵领导人举着的“学生会”的牌子,这活脱脱就是一个中学运动会的派头啊! 这一切是路鸣泽组织策划的。他在之前退出了自由一日的参赛名单,就是因为昂热校长临时要去意大利出差,而身为最受器重的s级学生,路鸣泽被委任成了校长的专属秘书,替他安排这自由一日的活动。 于是他就规划了这中学运动会的开幕式,开幕式在董事会那里快速得到了全票通过。通过的原因很简单,一是董事会里的一些秘党的老人本来也不太关注这种学生之间过家家的游戏,二是,那些稍微年轻一点,甚至可能在卡塞尔学院中进修过的董事会代表被路鸣泽的一句话打动了,路鸣泽说:“我们的方阵,代表的既是‘竞争’,也是‘团结’。” 团结的意思是指,方阵像是一个亲密无间的整体,牢牢地黏合住了所有人。比如路明非的这个方阵,隶属于“学生会”,学生会是卡塞尔学院历史上最老牌的团体。除此之外还有代表卡塞尔历史长河的另一大团体“狮心会”,还有代表科技和疯狂的“装备部”方阵,代表严谨和神秘的“炼金部”方阵,还有以卡塞尔学院毕业生为代表的方阵,比如“1978级”方阵,“1979级”方阵。朋友再见,心潮汹涌,路明非刚才还看到这些方阵里的那些各个家财万贯、大名鼎鼎的人物在方阵里老泪纵横…… 总之,当这些方阵出现在卡塞尔学院校园里的时候,路明非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国家领导人都那么爱阅兵仪式,那些学校校长也那么爱运动会开幕式,因为,你站在上面,看到的就是你的天下啊! 路明非现在所在的这个“学生会”方阵,举牌的就是主席路明非,站在他旁边的是副主席路鸣泽,方阵中还有秘书长奥拉薇儿,首席财务负责人安东尼奥,首席武器负责人薇薇安,首席后勤负责人伊莎贝拉等等一百多人。现在这一百多人都团结在路明非的周围,誓要帮助他夺下这自由一日的桂冠! 这些人都是恺撒留给他的,作为学生会的精英,他们在之前还对他颇有微词……主要是路明非太衰了,期末考试又挂了好几门,看上去完全没有办法跟精英派的恺撒相提并论。但他救出了失踪的诺诺,还在布鲁克林的时候和楚子航一起斩杀了那只神秘的次代种,他在学生会的形象一下子拔高了一百倍。 有关于失踪的诺诺和布鲁克林的事件,那都是卡塞尔学院新闻部大佬洛朗宁·福斯特为他一手编纂的。作为芬格尔的马仔,他一手炮制了学院的两颗s级新星路明非和路鸣泽的光辉事迹。作为一个新闻人,他深知新闻和小说的区别,那就是没有区别。他的有关于路明非和路鸣泽的双生子故事在守夜人论坛热度久久不下,也为路明非这次拿下“自由一日预测榜”的头名立下了汗马功劳。 第一百零二章 开学日(七) 路明非其实对什么“自由一日”的冠军没什么兴趣,他也没什么想向校长和董事会许的愿……让学校食堂开个煎饼果子摊算么?他好像也没别的什么要求了。 他现在处于一种无欲无求的状态,像极了一个入定二十年的禅僧。他之所以站在这里,举着“学生会”的牌子,是因为这个牌子是恺撒交给他的。他在这次自由一日中获得了他前二十年加起来都没有办法比的东西,比如恺撒和诺诺的十二小时随时随到权,比如楚子航的“懒惰”和“饕餮”,比如那个“薯片”师姐的一亿美元,他那天查了一下自己卡里的余额,居然真的多了那么多零,他一下子腿都软了,他甚至去守夜人论坛里查了一下这个师姐的长相,因为他怀疑是某个内心空虚的富婆要拿他消遣…… 但这个富婆留在论坛里的照片都是些漂亮得发白的旅游照,路明非去女厕所的镜子照照自己也不会觉得她会看上自己的那种。那个时候,路明非好像一下子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自己真的成了一个恺撒和楚子航那样的人物,这个世界好像有一些东西在围着他旋转。 否则,自己这么一个衰仔怎么可能拥有s级的血统?怎么可能同时得到学生会主席和狮心会会长两个人的垂青?怎么可能连进三座尼伯龙根都完好无损地出来了?还有玩星际认识老唐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他跟老唐认识完全是偶然,但在他屏幕对面那个大洋彼岸的网瘾少年是一只龙。还是青铜与火之王。 是的,他路明非就是天选之子,就是龙傲天小说里的only one,他前十八年衰仔的人生完全是一种错误,或者说是上天对他的磨练。老天爷对他说:明非啊,你是我们这本书的主角,但是怕你骄傲啊,怕主角一上来就天下无敌读者跑了啊,就只能让你受点前十八年义务教育的鞭笞啊。 路明非这下子突然觉得自己腰杆挺直了,原来那些解不出来的数学题和背不完的课文是上天给他的磨练,就像孟子说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形弗乱其所为……” “biu,biu!明非师兄!明非师兄!”几道声音打断了他的沉湎和幻想,那是来自于隔壁方阵的声音。 夏弥。 她举着代表“狮心会”的立牌,她的立牌还特意标了鎏金色,她是路明非夺冠的最大对手,也是现任狮心会的会长。 这个漂亮的小妮子也不简单,她前几天就来找过路明非,表面上是在向她邀功庆祝,向他展示他这个学生会主席在“自由一日排行榜”上获得的报酬。但路明非知道,她其实是故意来扰乱她的心智的,毕竟他在看到那条“弗拉梅尔的一夜春宵”的时候差点晕了过去,还有那些现在放在诺顿公馆里的装备部的武器,路明非怀疑它们随时都会爆炸…… “明非师兄,一夜春宵,好好把握!”夏弥为他比了个加油的拳头。 路明非的拳头也捏紧了……本来他对这自由一日的冠军也不太感兴趣,让夏弥这种美少女拿了也挺好的。但在从意大利回来以后,他心里有了一种强大的荣誉感,他觉得自己就是恺撒的接班人,就是学生会的主席。他要赢,为了学生会,还有学生会上一任主席恺撒,还有学生会上一任副主席诺诺! 衰仔在高中运动会的时候对于班级能拿第几名是无所谓的,因为衰仔无论参加哪项运动都是垫底的秤砣。但如果衰仔突然能够拿第一名了呢?那衰仔就会拼尽一切去努力,衰仔的荣誉感会爆棚,因为这个第一名里面有他的一部分啊,当他拿到奖状的时候,班里其他人都会对他响起掌声。 “明非师兄,准备好武器。”隔壁的夏弥还在跟他说悄悄话。 她的这个方阵是狮心会的方阵,但看起来比路明非庞大很多,因为狮心会的方阵里还融入了很多夏弥的迷弟迷妹和迷哥迷姐,作为实力强劲的萌系美少女,天然外向的夏弥在学校内外都有很多粉丝,她甚至还在学校里组了一只乐队,主打流行摇滚,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夏弥是学校的明星。 其实夏弥某种程度上和他还挺像的,比如他们都爱讲白烂话,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能把事情扯到天际去。但白烂话美少女能成为人人都爱的大明星,白烂话衰仔就只能成为冷酷无情的吐槽机器…… “明非师兄,加油!fighting!”夏弥还在为他加油打气…… “……这次自由一日比赛的规则是。”尼古拉斯·弗拉梅尔已经念到了这次自由一日的规则,“学校的十个重要组织和个人,包括校长会、董事会、执行部、装备部、炼金部、信息部、新闻部、心理部、文艺部和风纪委员会,每个组织可以单独设置考题,比赛内容、持续时间和获胜条件由各自拟定,每一项考核的获胜者可以获得10分,自由一日的‘一百天’结束以后,得分最高者就是本次自由一日的获胜者,可以获得校长和董事会的一项无条件承诺。” “我在此宣布自由一日的第一项考核,也是可以公开的第一项考核,来自于风纪委员会,比赛规则是:疯狂的弗里嘉子弹。在这自由一日的一百天里,学校无限制提供弗里嘉子弹,装备好子弹,射向你的敌人,被弗里嘉子弹命中者即为失败,不再拥有弗里嘉子弹射击权。最终剩下的最后一个存活者即是这项比赛的获胜者,比赛持续一百天,如果一百天后有超过一人以上的人数存活成功,则这些存活的人全部视为比赛的胜利者。” 路明非一时间有些震惊,他不是震惊于比赛内容,而是震惊于这种离经叛道的比赛内容居然来自于风纪委员会,以往风纪委员会对于自由一日里学生的胡作非为深恶痛绝,恨不得在这一天把所有的学生像是猴子一样关进笼子里,但在这“值此卡塞尔学院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日子,他们才是最不重视纪律的人。 第一百零三章 弗里嘉海洋 “我宣布,卡塞尔学院一百周年‘自由一日’,正式开幕!”小老头终于念完了手里的稿子,他把稿子搓成一团,丢在了一旁。他终于完成了这项艰巨的任务,摸了摸自己圆滚滚的肚子,起身拍马走人。走到一半的时候,他像是终于记起来他这个代班校长还有一件事要做,他掏出了手里的格洛克,朝天开了一枪。 那是一枪实枪,硝灰飘扬在半空中。 直升机的轰鸣声突然在路明非的耳边响起,路明非看到一排直升机从停机坪飞到了天上。直升机上烟火盛开,天上落下了不计其数的花火。 那哪里是花火,直升机的舱里装的是——弗里嘉子弹! 弗里嘉子弹落在地上,地上一下子落满了糖果。只在一瞬间,卡塞尔学院就变成了弗里嘉子弹的海洋。 路明非终于明白了刚才夏弥跟他说的“准备武器”是什么意思,在尼古拉斯·弗拉梅尔开枪的那一刻起,整个学校就变成了炼金武器对轰的海洋! 战斗在某个“1978级”方阵中率先开始,一个获得过诺贝尔化学奖的中年男人以某种骁健的身姿迅速提枪上膛,弗里嘉子弹被他破空而出,刚才还跟他勾肩搭背的那个格莱美最佳制作人被他一枪爆头,嫣红的鲜血从他的额头涌出。 男人吹了吹枪头,那意思好像是在说“让你半路出家去搞音乐,搞音乐就算了,居然把当时是你校园乐队吉他手的我忘了,害我在化学实验室待了二十几年,就该给你一枪!” 隔壁1979级方阵也不甘示弱,两个如今在赛里木湖建了个小木屋一起观测野生动物的女人骁勇得像是海豹突击队的冲锋队,两个人背对着背,两把左轮枪圆形扫射。这两个在学校时期就在格斗课上拉下那些文艺研究范的同班同学一大截的女人最终鸣金收兵时,那些在这几十年时期沉迷于“声色犬马”的同学才刚刚把子弹塞进弹匣中。 到处都是开枪声,到处都是鲜红的鲜血,刚刚还欢歌乐舞的大家庭一瞬间变成了最残酷的战场,不计其数的人开始在血泊中倒下。 “哥哥。”路鸣泽突然捂着胸口,他看着路明非,手中是喷涌而出的鲜血,他喃喃道,“哥哥……救我……” 但路明非没有来得及救他,他就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那是一颗不知道从哪里射来的流弹,估计是旁边装备部那些只知道研究武器却连武器都握不稳的疯子手一抖射出来的,那颗流弹正中路鸣泽的胸口,路鸣泽——死了。 …… 死个鬼啊!路明非在那里恨铁不成钢。这又不是他第一次见到自由一日了,也不是第一次见到弗里嘉子弹。那些子弹里都是混血种的麻醉剂,那些嫣红的红色是学校炼金部研究出来的无味番茄汁,他们曾经为了这种番茄汁夜以继日、宵衣旰食,就为了把这种没有任何实用价值的番茄培育出来投入自由一日的战场,好让“死亡”更加的逼真。 所以,路明非明白,这一切看上去血腥又可怖的杀戮,它的本质其实是生日晚会上大家互相抹蛋糕。嘻嘻,你被抹到了,你该被淘汰了,我身上一点蛋糕腻子都没有,所以我就是胜利者! 但是人类实在是太爱抹蛋糕了,无论蛋糕有多好吃都忍不住把蛋糕抹到对方脸上。所以那个诺贝尔化学奖的获得者,那两个赛里木湖的守望者,他们杀气腾腾,即便他们都没有报名参加这次的自由一日,他们这些老家伙回到学校来只是为了跟那些老朋友一起喝酒吹牛,当然,如果碰到了这么好的机会,一定要把弗里嘉子弹射到那些老朋友的身上!以前的自由一日可是一年只有一天! “路师兄,快跟我走。”这个时候,夏弥突然来到了他的身边。 路明非愣了一下,按理来说他们是敌人,夏弥这个时候应该把格洛克对准他的胸口。 “路师兄,放心,我不是你的敌人,你要想想,我要是你的敌人,我会刚才提醒你‘准备武器’吗?” 那可不一定,伟大的明教教主张无忌,的妈妈,就说过一句至理名言,叫作“不要相信女人,越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 “路师兄,我是来找你合作的。是楚子航楚师兄让我来找你合作的。” 路明非听到“楚子航”的名字,一下子就对眼前这个漂亮的女人充满了信任的眼神。话说回来,楚师兄在担任狮心会会长的时候就对他关爱有加,而且他又帅又能打,现在夏弥是他亲手挑选的继任者,那肯定也是又漂亮又能打又对他关爱有加。 他对夏弥点了点头,跟着她一路离开了战场,在一处小角落里藏下。 “路师兄,你真的很好骗。”这个时候,夏弥露出了她那颗小虎牙,她把格洛克抵在了他的胸口。 该死?还是被漂亮女人给骗了?路明非这下是对自己恨铁不成钢了。没想到形势急转直下,这剧情是不是发展得太快了啊?从路鸣泽倒下到他倒下中间还没过几分钟啊! 路明非直接举起双手,这个姿势的意思是“投降”。 “相比之下,另一个路师兄就难骗多了……喂,喂,我台词还没念完啊,你这滑跪的姿势是不是太熟练了啊路师兄!”夏弥在那吐槽。 “你枪都放在我胸口了。”路明非觉得他很无辜。明明夏弥只要一开枪,他也要跟着弗里嘉子弹去睡大觉了。 “如果你刚刚有注意到我,应该看到我根本没有装子弹啊!” “好……好像是。”路明非好像隐隐约约有这个印象,但他其实也没怎么注意夏弥,他的注意力都在那个圆滚滚的副校长和天上的直升机身上。 “我说的骗你是,没有楚子航楚师兄让我找你合作,楚师兄才不会管这些小事,但我知道我这么说能得到你的信任,毕竟你是他钦定的执行部合伙人嘛。”夏弥说,“是‘我’要找你合作,我,夏弥,作为狮心会的现任会长,正式请求和学生会主席路明非在这一次自由一日活动中签订合作协议。” 第一百零四章 美少女的合作 “啊?”路明非懵了一下。张无忌的娘所说的那句至理名言还在他耳边回荡。 “路师兄,我必须要跟你摊牌。”夏弥漂亮的眼睫毛在路明非眼前飞扬,“我要拿到这次自由一日的桂冠。路师兄你帮帮我。” “可我们是竞争对手。” 其实,路明非的心早就软了,这么一个软萌妹子在你面前说“帮帮我”,路明非再坚硬的心也化了。他说出“我们是竞争对手”还是因为刚才学生会主席举牌的身份给了他一点来自于学生会的荣誉感。 “我们是竞争对手,可我们要的东西根本不一样,路师兄。”夏弥说,“路师兄你要的是‘荣誉’,而我要的是‘承诺’。路师兄,其实你根本就没有想要向昂热校长许的愿对不对?你在守夜人论坛的那条帖下根本就没有留言。你就像《七龙珠》里的那只小猪‘乌龙’,就算你真的集齐了七颗龙珠,神龙出现了,神龙问你你要许什么愿望,你也只会说:我要女孩的内裤。然后天上就掉下来一只女孩的内裤,然后神龙就散去了,七颗龙珠重新遗落在世界的各地。” “什么鬼啊!”路明非义愤填膺。夏弥跟他说的那个《七龙珠》的故事他当然记得,他小时候也会幻想自己要是真的集齐了七颗龙珠,他会许什么愿望。所以他看到天上掉下那个内裤的时候惊了一下,但他一瞬间又深深地理解了乌龙,因为那代表的是爱啊!属于许愿者自己最深处的爱,他没有去偷没有去抢,而是名正言顺地让神龙帮他实现了愿望。他是真男人! 但这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啊!他才不是那种骚包,如果他真的拿到了第一名,他还有远大志向要让学校改善广大学子的伙食的! “路师兄,我问过楚师兄,我问他如果是你赢了自由一日,你会许什么愿。楚师兄跟我说,你会在晚饭给学校里每个人加两块牛排。他说你是心里藏着火的人,但你不需要把你的火燃得像是君焰,你只需要在某个时候掀开风衣给大家绽放一下,然后就可以牛逼哄哄地‘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了。比如你屠杀了龙王,而学校里所有人都认为是他楚子航杀的,你也不会出来分辩,你只会待在宿舍里继续啃香肠。” 搞毛啊这个面瘫师哥还是研究心理学的啊?他不是呆呆的连书柜里塞满了情书都会全部拿回去给妈妈的吗? “所以,我会把这个‘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的舞台留给你的,路师兄!假如这次自由一日最后的竞争者最后只剩下了我们两个,我会给你创造最后的舞台。而你将在这次舞台中胜出,但是你最终风度翩翩地看着倒地的我,但是你的台词是‘夏弥师妹,你输了。但我知道,世界是属于昂热校长的,也是属于我的,但终究是属于——美少女的。美少女世界万岁!’然后你就把这次头名让给我。相信我,路师兄,没有比这更牛逼哄哄的事情了,你的名声将会彻底推向宇宙,全世界的美少女都会归入你的麾下,你们学生会将会充斥着萌系美少女、猫系美少女、冰山系美少女、女仆系美少女……而你就是美少女的头子!” …… “美少女头子个鬼啊!”而且怎么这么像是某个淫色系的糟老头子被关进去之前的独白啊!我路明非是喜欢肤白貌美36的,但也没有这么多糟粕的念头啊! “就是一种说法,路师兄。但是道理是这种道理。”夏弥漂亮的眼睛坚定得像是要入党,“路师兄,最后你得到了属于“卡塞尔学院s级学生、混血种未来希望、美少女领袖”的李嘉图·m·路的荣誉和勋章,而我得到了校长承诺的一个愿望。或者我们最后也可以堂堂正正竞争,但在事情发展到那一步之前,我们一定得合作,我们的对手太多而且太阴险了,我们很容易翻车的路师兄!” 夏弥直接扑上来握住了他的手。路明非还可以闻到夏弥身上来自于枫树林一样幽香的味道。 “我……同意了。”路明非点了点头。其实路明非很早就被说动了,具体是什么时候呢?大概就是她说出楚子航评价他是‘心里藏着火’的时候。那个时候他好像看到了浑身燃烧着君焰的楚子航。 “bingo,路师兄!我就知道路师兄是可靠的合作伙伴!”夏弥从怀中掏出了一张褶皱的纸团,她摊开来,说道,“而且,路师兄,相信我,这场比赛,不合作是走不远的。我们的敌人远比想象中危险和心机。” 夏弥的纸团上写的是十个部门,恰恰就是刚才尼古拉斯·弗拉梅尔念到的十个部门,包括校长会、董事会、执行部、装备部、炼金部、信息部、新闻部、心理部、文艺部和风纪委员会。 “你在自由一日开始前就搞到了这份名单?”路明非看着那纸团上的褶子,这纸团不知道在夏弥的手里捏了多久。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信息战也是这次自由一日重要的一部分路师兄!”夏弥的一席话说得路明非有点自惭形秽,他在刚刚才知道这次自由一日的比赛内容,从意大利飞回来之后他基本上的时间都拿来在宿舍睡大觉了。 “路师兄,你觉得我们这次比赛最大的对手是谁?”夏弥看着他。 “嗯……”路明非认真想了想。其实这次自由一日参赛的人并没有那么多,大部分那些牛逼哄哄的归校学子都是回来回馈母校的,他们对于“校长的愿望”这种东西也并不强烈,他们更想把自己也变成“学长的愿望”,所以他们在守夜人论坛上才那么踊跃。他们可以像年轻时候一样参加自由一日的所有活动和比赛,但并不会获得相关的积分,所以…… “应该是排名第三到第十的那几个吧,比如说源稚女。”这个来自日本的学生在这次自由一日预测榜中排名第三。 “错,错,错。”夏弥摇了摇手指,他异常严肃地对路明非说,“我们这次比赛,真正的对手,是芬格尔。” 第一百零五章 大冯兴,弗林王 “芬格尔?”路明非愣了一下。他知道芬格尔因为作弊在自由一日预测榜上一落千丈,他在这次的开幕式上都没有看到芬格尔。 “对啊。你知道这次自由一日的比赛,最大的漏洞是什么吗路师兄?” “是什么?” “最大的漏洞就是,虽然看着是十组十分,虽然看着是一百分,虽然看着每个人的机会都一样,但实际上,根本完全不是这样啊路师兄!”夏弥一脸的捶胸顿足。 “什么意思?” “这十个部门里,掺了水分!非常严重的水分!”夏弥的眼睛像是猫咪,她委屈地瘪着小嘴。路明非觉得夏弥是那种“我见犹怜”的萌妹,这么一个萌妹子在班级里撒撒娇,所有的男生都会愿意每天给她带早饭,帮她值日,还有在她上课看课外书的时候给她打掩护。 “什么水分?”路明非问道。 “这里边,有两个部门,根本完全不用比,就知道谁会拿第一。”夏弥指着那张褶皱的纸张上的两行字。 “信息部……还有新闻部。”路明非念了出来。 “对,就是这两个部门!”夏弥说,“新闻部明明是学校里的十八线部门,但却在这次的名单中,而新闻部的部长是……” “芬格尔!”路明非如梦初醒。 “对!这次比赛里,每个比赛的比赛内容、时间和获胜方式全部由部门自己决定,所以新闻部完全可以把比赛内容确立为‘长得最像芬格尔·冯·弗林斯’的人获胜,他上午公布规则,下午就可以颁奖。整个新闻部都是芬格尔·冯·弗林斯的忠实走狗。相信我,路师兄,我在新闻部卧底了一年时间,在那些马仔和狗仔的眼里,芬格尔师兄就是神,就算芬格尔师兄振臂一呼说‘倒昂热,立芬格,大冯兴,弗林王’,他们也会振臂齐呼‘芬格尔!芬格尔!芬格尔!’的。” 路明非幻想了一下那个场面……他甚至在人群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洛朗宁·福斯特。 这种邪教一样的东西的确就是芬格尔会做的事情啊!他的那个新闻部运行到现在完全就是无法无天,他们甚至扒出来过昂热校长的前女友!当然他路明非的那点情史芬格尔也早都知道,他甚至在去年的某一天突然跟路明非说“明非,你的那个小女友陈雯雯分手了,你要不要发条短信祝贺一下她?”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知道全校几乎所有的八卦!每当他在新闻部办公室里接受朝拜,路明非都感觉卡塞尔学院的大地在颤抖! “也有可能新闻部的课题是‘调查昂热校长的情史’,谁说得最准确谁得分最高……”路明非自己说出的话都有些微颤。 “那他会把课题改成‘调查芬格尔·冯·弗林斯的情史’,谁说得最准确谁得分最高。还要说出恋爱的细节哦,几点几分几秒牵的手,几点几分几秒打的kiss,还有几点几分几秒接受的求婚。对了,诺玛师姐接受了芬格尔师兄的求婚你知道吗路师兄?” “我知道。我还要去做伴郎。”路明非当然知道,他和路鸣泽又是这次婚礼的伴郎。路明非怀疑将来楚子航师兄结婚了他们还要去当伴郎。当然如果昂热校长一大把年纪了春心萌动也结婚了他们可能也要去当伴郎。毕竟他们兄弟俩怎么看短期内也是脱不了单只能互相垂泪到天明的样子。 “所以芬格尔师兄的愿望可能是要给诺玛师姐筹办世界上最好的婚礼!”夏弥眼睛里闪过了一道光,但很快她又恢复了那种谨慎,“但他可能是要整个卡塞尔学院当作他们婚礼的一部分。从校门口开始牵着白丝带,一万五千只白鸽在校中心放飞,我们每个人都要像迎宾小姐一样在校园的大路两旁给他们奏乐,诺玛师姐的婚服有十五米长,头纱上有一百颗南非晶钻,芬格尔师兄穿着国王一样的服饰,他扫视我们就像国王扫视士兵……” “不行不行,我不能因为诺玛师姐就对芬格尔师兄心软。”夏弥在那自言自语,“不让芬格尔师兄拿第一是为了卡塞尔学院的未来!” 路明非深以为然。他当然不是对芬格尔有偏见,他只是没有办法想象芬格尔真的拿了第一会做出什么事情来。可能第二天卡塞尔学院就会改朝换代改姓“弗林斯”,校长办公室的那头鬃狮会换成一只狡猾的胡狼。 “路师兄,你现在应该理解我的担心了,芬格尔师兄就是奔着第一去的。除了新闻部,信息部也是他的地盘。他当年在信息部当过短暂的老大,他带领信息部最尖端的人才开发出了现在学院里的eva系统。而且他把信息部和新闻部两者完美融合,eva充当学校的知心姐姐,无数的少男少女夜晚沉溺在eva的殷切话语中,然后对着她倾诉心理,最后这些少男少女的心声全部被芬格尔师兄攫取,现在新闻部内部还存储着我们每个人跟eva的对话音频,要是他愿意,他可以公开学校里所有人的暗恋对象,也包括你的,路明非师兄。” …… 我暗恋个鬼啊!我喜欢谁谁都知道!而且那都已经过去了。我路明非早就脱胎换骨了,现在我是卡塞尔学院的s级学生李嘉图·m·路。誓要保护卡塞尔学院的男人。 “所以,路师兄,我们天然就少了二十分。而我们的竞争对手芬格尔师兄天然就拥有二十分。在剩下的八十分里,我们每人至少要拿到三十分,而且不能让芬格尔师兄有拿四十分的机会,我们才有机会赢。我们如果不合作,是没有多大赢面的,路师兄!” 明白了明白了啦。路明非万万没想到有一天他的最大的竞争对手会是芬格尔,他们一起在诺顿公馆外喝醉酒大喊“将来这个地方早晚是我的”的时候,芬格尔刚给了他期末考试的一套题库。虽然那套题库最后被证明早就被弃用了,但芬格尔师兄为表歉意,特意去找了诺玛师姐,让她在接下来的言灵学考试中放点水。然后路明非的言灵学考试就挂了,现在还没补考通过。 第一百零六章 防火防盗防师兄 “我刚刚没有看见芬格尔。”路明非说。 他已经很多天没有看见芬格尔了,他们恺撒小分队在意大利的尼伯龙根的时候,芬格尔在利比亚的塔克拉玛干沙漠,他们因为闯入尼伯龙根而被强硬地切断了信号。 当路明非和路鸣泽返回卡塞尔学院的时候,芬格尔也已经完成了恺撒的委托,他从利比亚的航班飞回芝加哥,学校系统上显示他在利比亚待了好几天的时间,他的那份调查报告现在还在恺撒的邮箱里。 “因为芬格尔师兄躲起来了。”夏弥弹了弹她的那份纸团,“路师兄,信息战也是现代战争的重要一环!芬格尔师兄拥有全校最灵通的eva机器人和新闻部马仔,他早就知道这次自由一日的主题是什么。在第一场‘疯狂的弗里嘉子弹’的比赛里,其实获胜条件不是你‘杀’了多少人,而是要存活到最后。也就是说,‘苟’比‘杀’要重要。芬格尔师兄肯定是找个地方藏起来了,等我们自相残杀完毕,他就可以跳出来坐收渔翁之利。” 这的确很像是芬格尔的作风。作为跟他齐名的卡塞尔学院两条败狗之一,芬格尔师兄的格斗技巧和射击技巧约等于零。他路明非虽然从小在学业和体育上都是个拉低全班平均分的秤砣,但不知怎么的,来到大洋彼岸之后还发掘了一点射击天赋,他的射击课程成绩是s,整个学院里名列前茅。 “夏弥师妹,我可能知道芬格尔师兄在哪里。” “哪里?”夏弥的眼睛放着光。路明非觉得这种眼神之下还蕴含着某种隐含词,叫作“你终于有用了路师兄。” “地窖。”路明非说。 “地窖?有道理。”夏弥思索着,“eva的主控系统就在地下,虽然从来没有人看过她的真面目。而且一般人根本没有地窖的通行权,听说里边权限划分得很细,研究动物生长激素和研究植物无重力生长的两个部门完全隔离,互相不能通行。他要是躲在里面,我们怎么可能找到他?” “他总会出来的。”路明非露出一抹神秘的微笑。 “对!路师兄!你说得太对了路师兄!”夏弥猛地一拍路明非的肩膀,“芬格尔师兄不可能一直藏在地窖里,因为除了风纪委员会的比赛之外,其他的比赛他不可能在地窖里就能完成!比如文艺部的比赛内容就是‘校园歌手大赛’,他要是想赢,肯定还会有其他目标!” 路明非本来想说的是“地窖里没有好吃的芬格尔肯定会忍不住溜出来的”,但…… “校园歌手大赛?”路明非听到这词愣了一下,这种词出现在卡塞尔学院这种充满暴力和血腥的学校好像实在是格格不入。 “对啊,准确的名字是‘卡塞尔风华大赛’,一帮文艺青年要举办全校的文艺汇演竞赛。唱歌跳舞甚至杂技一字马或者空手接白刃都可以上台表演,所有人现场投票,票数最高的人获胜。” “我怎么感觉……怎么有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啊!”路明非狠狠地吐槽。 “路师兄,你要是参加过学校的庆典,应该明白大家都是这套流程啊。每个人午饭加个鸡腿,晚饭发个蛋糕,夜宵的泡面免费加肠。再是全校举行‘夸夸我的学校’的征文比赛,写得最让人起鸡皮疙瘩的作文张贴红榜挂在学校进门的大厅上。接着是朗诵比赛、文艺汇演、歌手大赛,还有知名校友演讲,学校光辉展示,校长激励大会。你路师兄回去也能接受师弟师妹的崇拜,听着他们说‘哇,那就是拿到美国卡塞尔学院全额奖学金的路明非师兄诶’,你也能显摆两下,让那些青春期的师弟师妹心里留下你高大的身影。我们卡塞尔学院至少在这种东西上还有些创新呢,我们还有枪战环节。” “哪有这种创新啊!”路明非无力吐槽。他万万没想到,他来到卡塞尔学院以后还要去唱歌跳舞赢取选票。如果中学时代音乐课也要考试,那他毫无疑问也是个秤砣,他跟同学去ktv从不张口,他连唱生日歌都会尴尬得咳嗽。 “路师兄,你可以上去表演一个单口相声。或者可以搭上芬格尔师兄一起表演一个二人转。” …… 你夏弥真不愧是中国的优秀学子,对中国传统文化如数家珍。但这里是芝加哥啊!这些一个个德国人意大利人俄罗斯人哪里听得懂什么单口相声和二人转啊! “等等,夏弥师妹。”路明非后知后觉地看着夏弥手里的那个纸团,“师妹,你事先知道多少比赛内容?你早就知道其中的两项,一项是风纪委员会的弗里嘉子弹,一项是文艺部的歌手大赛,或者是文艺比赛。” “还有一项,心理部的。心理部是言灵比赛,我们需要在纯粹的精神力言灵环境下接受考核。有点像是龙文考试,只不过这次的出题人和审题人都是心理部的人。” “我就知道这三个,芬格尔师兄肯定知道更多。”夏弥耸了耸肩,“别的不说,新闻部的出题人就是他,信息部也跟他脱离不了关系。所以我才说他是我们最大的竞争对手啊路师兄!” “路师兄,你不会半路抛弃我去找芬格尔师兄合作吧路师兄?”夏弥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看着路明非,“我知道你们关系很好,好得能穿一条内裤的那种。但这是比赛不是过家家,好好考虑清楚啊路师兄,只有我是真诚地想找你合作的!你跟芬格尔师兄在一起只会被吃干抹尽,防火防盗防师兄啊路师兄!” 防火防盗防师兄那不是也防我路师兄啊!而且谁家好人好得穿一条内裤啊!路明非在心里狠狠地吐槽。 “不会的。放心。” 路明非直截了当地给了答复。没什么别的原因,夏弥是冷槽系美少女,还是楚子航的指定继承人,她还千里迢迢来给你分享情报,就这几点就够了。至于芬格尔,让他自己去食堂吃过期的牛肉卷去吧! 第一百零七章 富婆和打手 “路师兄。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骗,骗人就是小狗,啃骨头!”夏弥伸出了她的小拇指。 这么幼稚的事情他路明非只在幼儿园啃泥巴的时候玩过! 但他还是伸出了指头,搭了搭夏弥的小拇指。 在搭上夏弥的小拇指的时候,路明非心里闪过了一个很奇怪的念头。夏弥是个大美女,这实在是显而易见,路明非见到她的第一眼就会把她列在人生美女排行榜第一列。 她的美第一眼就能看见,她的五官像是雕琢的玉,她像是清晨降落的精灵。一般面对美女路明非都会有点怂,就像面对陈雯雯他一般都会捡起一本书假装在她身边一起翻页,面对诺诺她会蜷成一个乌龟壳一样的衰仔。但是面对夏弥,他感觉自己潇洒又倜傥,可能是因为他面对的……是一个女版的芬格尔! 或者说是女版的路明非。反正这俩也没有什么区别。 簌。 一把细长的刀突然斜插过路明非和夏弥的中间,刀风凛凛,路明非和那刀柄只在咫尺之间。 一个像是黑夜中的忍者的女人走到了他的身前,她穿着黑色的紧身衣,玲珑有致的线条被包裹得像是黑墨绘下的曲线。她收回那把细长的刀,那是一把薙刀,柳刀长柄,刀刃弯曲。薙刀是江户时期以后女性最常用的武器,那是来自日本的名刀。 毫无疑问,她是酒德麻衣。她在意大利的时候就跟路明非说过,她会来这次的自由一日。只是没想到,两人是以这种方式重逢。 酒德麻衣回过头,看着一脸惊赫的路明非和心生疑惑的夏弥,说:“我记得,你们俩不是官配。” 什么……什么鬼啊?路明非万万没想到再次见到这个酒德麻衣,听到的第一句话像是从哪部二次元搞笑漫画里面出来的。 “你是谁?”夏弥当机立断掏出了口袋里的格洛克,对准了酒德麻衣的胸口。夏弥的格斗课和射击课绩点在学校里都名列前茅,她简直就是另一个楚子航。 “她是亚纪师姐的姐姐。”路明非拉着夏弥的袖口,对着夏弥轻声地说。 “我不太喜欢这个称呼。可以叫我麻衣,酒德麻衣。”酒德麻衣把薙刀送回刀柄之中。她把薙刀背在身上,看上去就像是个行走天涯的影武士。 她淡淡地扫了一眼路明非,说:“路明非,比赛开始了,你却不见了。薯片她开了一百二十倍望远镜都找不到你,还以为你变成尸体被压在人堆底下了。” 酒德麻衣扫了眼影的眼角修长,如同绯色的刀锋。她说出的话也像是锐利的刀锋。 “她就让我来找找你。她说不信她看上的宝会这么快就败北。”酒德麻衣说,“还好你没让她失望,路明非。” 那怎么你的语气和表情是这么失望的样子啊!路明非在心里吐槽。 “路明非,如果把你的能力分级,你的智力、体力、武力在混血种里都属于底层的水平拉99个人过来99个人都能压过你。但这么多人都看好你,可能是因为你的血统,你的言灵。也可能是因为……你的运气?总之,我不太理解,但祝你好运,路明非。” 说完这话,酒德麻衣像是黑夜中的浓墨,一瞬间消失在了路明非的眼前。她匆匆地来,又匆匆地走,她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什么鬼啊!简直就像是富婆身边的打手过来提醒他今天晚上富婆要光临要他提前准备好一样,我路明非虽然是个小厮,但也是有操守有德行的小厮…… “路师兄,这是……”夏弥疑惑地看着他。 “富婆身边的打手。”路明非忍不住吐槽。 “她是来干什……” “来提醒我净身入宫。”路明非还在吐槽。可能跟夏弥混在一起,他的槽根本就多到用不完。 此时,一颗闪光弹突然在他们的面前升空爆裂,那个握着闪光弹的人影,正是此前一瞬即逝的黑色人影。接着,一辆直升机飞过他们的高头,无数的弗里嘉子弹从他们的头上倾泻而下。 酒德麻衣暴露了他们的位置!那颗闪光弹就是在暴露他们的位置!她不仅在暴露他们的位置,还引来了弗里嘉子弹的海洋,那些疯狂寻找弗里嘉子弹的混血种,毫无疑问就会向他们这边涌来! “富婆要把我当老黄牛啊!”路明非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形象像是什么被金钱威逼利诱的肌肉小厮了,富婆今天就是要他使出吃奶的劲。富婆根本不允许他苟到最后,她是在对他说: 来,向我展示一切吧,路明非! 路明非掏出了他的格洛克。这种全校学生的统一配枪,最适合拿来装载弗里嘉子弹。他握枪上膛,转过头去。 一片红汪汪的海洋! 炼金部特制的无味番茄汁已经遍布了整个卡塞尔学院。那个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刚刚中了一枪,脸上带着甜美的笑容依偎在那个格莱美制作人的身边,他可能想起了他们一起在卡塞尔学院玩音乐弹吉他的时光;那两个赛里木湖的女战士似乎是杀累了,还有闲工夫坐下来舔舔那些番茄汁;而学生会方阵正在和狮心会方阵举枪对轰,路明非的秘书长奥拉薇儿,还有首席财务负责人安东尼奥,首席武器负责人薇薇安,首席后勤负责人伊莎贝拉,都在这场战斗中逐一挂彩,现在这两片方阵中只剩下寥寥数人…… 整个卡塞尔学院已经没有多少“活人”!这次的弗里嘉海洋来得远比想象中要猛烈,风纪委员会还把比赛时间定为整整一百天,恐怕只需要一个小时就能分出胜负! “路师兄,小心,来了!”夏弥突然说。 路明非看到一道身影飞奔他而来,那是伶人一样的身影,拖着妖冶的风衣和尾妆,在他的梦中也无数次地出现过。 源稚女! 他突然想起了那个“自由一日排行榜”,在这个排行榜中,源稚女排行第三。他甚至没有真正入学,就因为暴露在守夜人论坛上的言灵而声名鹊起。他的言灵是“梦貘”,言灵序列91,是比楚子航的君焰还要更加危险的言灵! 而且,这是一个精神类的言灵。 第一百零八章 源稚女 “路明非?原来我们的s级在这儿。”源稚女在空中拖过残影,他的脸上浮现出轻笑,像是带着浮世绘的仿妆。 他跃过路明非和夏弥的头顶。夏弥拉着路明非藏在了一个灌木丛边,现在源稚女从他们头上一跃而过,他落在地上,迅速地打开弹匣更换子弹。尼古拉斯·弗拉梅尔介绍规则的时候说过,在自由一日的时间里他们无限制供应弗里嘉子弹,这像洒水一样随时从直升机上掉落的子弹海洋称得上是真正的“疯狂的弗里嘉子弹”! 源稚女的动作一气呵成,他转过身来,面对着路明非和夏弥。 “biu!”他还给自己配了音,还对着他们放了一个wink!路明非感觉自己鸡皮疙瘩爬遍全身。 源稚女的格洛克面对着他们,他扣下了扳机。但他在最后的时候稍微抬高了一点角度,子弹直射而出,一个尾随着源稚女前来的卡塞尔学院的老学长被一枪正中,嫣红的番茄汁浸染着他的胸口,他很快倒在了血泊中。 “s级。接下来轮到你了。”源稚女直接把枪口对准了路明非。 “师弟枪……”这个路明非的客套话才刚蹦出嘴边。他原来还想恭维一下源稚女枪法真准。 果然这个学校就没有几个正常人!不是杀胚就是变态,不是变态就是色魔。他和夏弥这种冷笑话二人转组合在学校里都属于三好学生! “师弟,来到这里的第一个错觉,就是会觉得自己天下无敌。”夏弥也拔出了自己的配枪。他甚至抢先源稚女射出了枪里的子弹! 可是路明非知道,他根本就没有将弗里嘉子弹装膛!他枪里的子弹是——完完全全的实弹! 带着火星的实弹直奔源稚女而去。源稚女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惊疑和凝重,很明显他也分辨出了那是实弹而非弗里嘉子弹。千钧一发之际,源稚女侧身闪过,他的身体像是水草一样柔软,他扭曲的身形像是世界上最柔软的体操艺术家,实弹从他的身侧划过,打入他身后的墙壁中,明亮的火星在墙上溅射。 “路师兄,不要惊讶,实弹也杀不了混血种,最多让他留道疤。而你多犹豫一秒钟,就可能会因此输得一败涂地。”夏弥在一旁大喊,“路师兄,装子弹!” 路明非终于反应过来。趁着这点间隙,他和夏弥将弗里嘉子弹海洋中的子弹装弹上膛。他们和源稚女对视,互相的格洛克都对准了对方的胸口。源稚女只有一把枪,而他们有两把。源稚女只能干掉他们其中的一个,而他们中剩下的另一个一定能让弗里嘉子弹在源稚女的身上开花。 在他们对峙的时候,大部队的第二批人马终于杀到,第一批弗里嘉子弹已经被他们像涂蛋糕一样涂在别人的身上了,他们必须寻找第二批子弹。 在这里,路明非瞥见了几个熟悉的人影,比如他在学生会的得力干将伊莎贝拉,还有狮心会里血统仅次于楚子航和夏弥的副会长兰斯特洛,还有几个他根本没想到会出现在这个地方的人,比如那个新闻部的马仔洛朗宁·弗斯特,甚至还有加图索家的老朋友帕西! 刚才方阵里人太多了,路明非根本就没来得及一眼眼扫过去,不然他不会没注意到帕西也在卡塞尔学院!他当然记得帕西·加图索,这个拥有着和恺撒一样金发蓝瞳的加图索家族的人,他是恺撒的“影子”,他在诺顿公馆绑架了诺诺,然后在布鲁克林绑架了他。虽然后来他在恺撒那里听说过他行事的原因,但在这种地方看到他,路明非还是不禁脊背一凉。 他记得恺撒在尼伯龙根的时候说过,帕西当时没有跟他们一起在意大利的弗罗伦萨,是因为他在为恺撒“执行任务”,不知道他的任务执行完了没有。他现在居然出现在了卡塞尔学院的“自由一日”! 如果路明非没有记错,帕西是世界上最接近龙的混血种,他的血统无限接近于50%!他的实力甚至可能超越希尔伯特·让·昂热和尼古拉斯·弗拉梅尔。 “李嘉图?你怎么和狮心会的人在一起?”人群之中,洛朗宁·弗斯特挑着眼看着路明非,“李嘉图,你不能相信她,她是个叛徒!” “他是在说我举报了“新闻部唯一的神”——芬格尔。”夏弥说,“芬格尔师兄在自由一日排行榜上用水军给自己刷了大量的票,票清了之后他最终的排名是七十多名。” …… 路明非抚额,原来是这个事。他当然知道这个帖子,当时他还听芬格尔师兄对着他那个鎏金色的标漆吹了整整一个小时的牛。 “李嘉图,你是部长的朋友是不是?你记不记得在布鲁克林的时候我给你写过一篇专题报导,那就是芬格尔部长委托我写的!李嘉图,你知道吗?我已经七十二小时没有见到芬格尔部长了,我找遍了……” 洛朗宁·弗斯特,这个来自法国的桃花眼的卷发男生竟然当众流下了眼泪,路明非看着他,像是在看某部评分2.0的同性电影。你明明可当万人迷,却为何偏偏为那臭男人迷住了心。 而且……你们新闻部也太像是一个邪教了吧!芬格尔是不是要你们上供你们也全部薪水拿去供奉给他芬格尔啊! “李嘉图,就是你身边这个恶毒的女人搞得部长身败名裂。她潜入我们新闻部,骗取部长的信任,甚至当上了副部长,就是为了有一天给芬格尔部长这一击,李嘉图……” …… 芬格尔本身也没什么名声可以让他身败名裂的。在路明非入学的时候,他就是学院里有名的一条败狗,路明非入学之后败狗的数量就变成了两条。他只有在新闻部这种地方呼风唤雨…… 嘭。洛朗宁·弗斯特的声音戛然而止,他的胸前展开了巨大的红花。 弗里嘉子弹的神经毒素迅速浸满他的神经,他颓然地倒了下去。 开枪的是——源稚女。 “你话太多了。舞台上戏的时候,我希望所有人都能安静,嘘,欣赏表演。”源稚女展着妖冶和明艳的浮世绘一样的眼睛。 第一百零九章 梦貘 源稚女突然涂上了妖艳至极的仿妆,他的眼角绘上了红色的眼影,背后梳起三叠彩的发饰,他耳边的银竹耳坠垂到肩口。他穿着拖至地底的和服,和服上半是极致的黑色,像是倾泻如洗的黑夜,下半则是盛开的曼陀罗花,曼陀罗花盛开了枝桠,在和服上肆意地生长。 路明非只在电视上看到过这种妆造,源稚女现在是盛开在京都的大和丽花,他提起一把伞,伞上是胭脂的红晕。 红晕很快从他提起的伞上晕染到了整片天空,路明非目之所及的整片天空都变成了胭脂的红酡的颜色,源稚女站在人群中间,此刻他是天地的心,是整个卡塞尔学院的中点。他合上了伞,他的伞变成了一把长刀。 长刀在人群中间劈斩,红色的斜影划过残阳。夕阳残照,源稚女像是黄昏投下的杀戮之影。 长刀划过夜影,离他近在咫尺。 “路师兄!路师兄!” “路师兄!” “李嘉图!路明非!” 路明非感觉自己突然一下子失重了,他整个人脑袋一下子被砸在地上,他开始眼冒金星。 但他眼前那胭脂一样的天空不见了,湛蓝色的天空重新出现在他的身前眼前,还有——夏弥。 夏弥那青春系美少女的脸就在他的面前,看到他醒了,夏弥赶紧把他扶了起来,然后对他说:“快跑,路师兄!” 此刻他才终于看到眼前是发生了什么。那些第二批过来抢夺弗里嘉子弹的人,他们变成了舞台上的傀儡,造物的线牵在他们的身后,他们目光呆滞,身形机械。源稚女就站在他们中间,他依然是那副普通学生的打扮,他没有眼影和发饰,也没有伞刀和大丽花一般的和服,他只是脸上化了淡淡的妆。但就是这些妆刚刚让路明非觉得他妖艳无比! 他轻轻地笑着,走在人群中间。 嘭。弗里嘉子弹在一个人身上盛开。他笑了笑,然后手指轻推那个人的额头,这句牵线的傀儡很快倒在了血泊中。 接着是第二具,第三具……那些傀儡在他身前一一倒地,红花盛开在他们的胸口。 源稚女,他才是这个舞台上的傀儡师。 “路师兄,别发呆了,先跑。”夏弥在使劲地驮他这个一百几十斤的身体。 对!不管怎么样,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路明非直接后座力加速。来卡塞尔学院这么久,别的不一定敢说精通,跑路他已经是十分擅长。如果有需要,他现在就可以开着布加迪威龙离开卡塞尔学院,甚至离开芝加哥。接下来无论是去布鲁克林还是青铜门他都熟门熟路。 一粒子弹呼啸着奔向他,但却射偏了。路明非回过头,毫无疑问那是源稚女射出的子弹,源稚女只射出了这一粒子弹,不知道他是故意射偏还是手法不准。但他看着路明非,突然笑了。他这一笑不是什么伶人妖姬的笑,只是一个男大学生的微笑。路明非突然意识到他就是个普通的男孩子,长得也没有楚子航或者恺撒那么超尘脱俗,脸上也只是淡淡的仿妆,刚才的妖艳至极的源稚女好像根本不是真正的他。 他微笑着跟路明非摇了摇手,那个意思好像是在说“再见”。 —————— “夏弥师妹,刚刚是发生了什么?”路明非跟夏弥一路东躲西藏,终于远离了刚才的事发地。现在整个学校里已经没几个“活人”,弗里嘉子弹把卡塞尔学院变成了红色的海洋,如果这个时候有人乘坐直升机飞过芝加哥的这个山头,他肯定会以为这里爆发了第三次世界大战。 “那肯定是源稚女的言灵——梦貘。”夏弥说,“梦貘是极其危险的精神类言灵,会像传说中吸食梦境的梦貘妖兽一样食入你的幻想,你刚才所看见的都是假的,路师兄。” 说起来,这也不是路明非第一次进梦貘的幻境……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他感觉自己快要习惯了。 “那师妹你怎么一点事都没有?” “路师兄,为了这次自由一日的优胜我可是呕心沥血,日夜通勤!”夏弥信誓旦旦地说,“我调查过所有主要竞争者的背景资料。源稚女,男,来自日本分部,言灵是罕见且危险的精神类言灵梦貘。不过梦貘对精神力的需求极其庞大,而且,你可以通过后天的训练抵御一些精神类言灵的影响。这是我们学校的必修课,我还特意去心理部进修过。我现在是精神类言灵抵抗max。” “soga。”路明非点了点头。 “不过我也不知道他的‘梦貘’的极限是什么。他今天同时用言灵控制了几十个人,他的精神力被均等地施加在这几十个混血种上。如果有一天他只用面对我一个人,恐怕我的那些研学经验也没有什么用。” “所以我才需要你,路师兄!”夏弥猛地一拍路明非的肩膀,“路师兄,你是卡塞尔学院几十年不见的s级!你是世所仅有的言灵·镜瞳的拥有者!你是昂热校长的心肝恺撒·加图索的宝贝!你还是这次‘自由一日排行榜’的第一名!路师兄,你一定要帮我走到决赛路师兄!” …… 路明非看着夏弥的星星眼。上一次他看到有美少女崇拜他还是在幼儿园午休做梦时的梦里。 “不过,我怎么感觉还是有点不太对啊。路师兄。”夏弥一双眼睛突然又变成了小狐狸,她看着路明非,“路师兄,按理来说,精神类言灵只有在面对血统比自己低的混血种的时候才会特别管用。像你这种s级,这种言灵理论上你应该仅凭血统就可以挣脱的啊。就像龙文秘语的幻境,血统越高的混血种越容易摆脱龙文秘语的干扰。不像我,还需要专门去进修。” “嗯……”路明非有些沉默不语。其实在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也很怀疑自己的血统是不是昂热校长喝醉酒了随便填的。 第一百一十章 eva 尤其是他在学校面对的还是楚子航和恺撒,这两个超a级的混血种都是bug。每次他站在楚子航和恺撒身边,都会想到那句着名的词:“萤火与皓月争辉”,或者换句话说就是“死宅键盘侠大战跆拳道黑带”。他跟楚子航一起执行任务都只用抱着马桶盖坐在副驾驶,楚师兄欻欻欻三刀砍断一切,然后带你一起在执行部的任务上画下一个s级的评分。 这种情况在路鸣泽入学之后得到一点改善,因为路鸣泽也是s级,而且是全校统一认可当仁不让的s级,这说明他老路家血统就是顶呱呱!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师妹,接下来我们有什么计划?”路明非岔开了话题。 “路师兄,你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这次风纪委员会的弗里嘉子弹的比赛,最重要的一点是什么?” “苟。”路明非立马就回答出了答案。毕竟这个答案深得路明非的心。 “对了,路师兄!自由一日的比赛持续一百天,弗里嘉子弹的比赛也持续一百天。在这一百天的时间里,所有还没被弗里嘉子弹击中的人都是我们的敌人。伟大的五星上将麦克阿瑟说过:如果不知道怎么做,那就去看看芬格尔怎么做。芬格尔师兄才是我们的真正的敌人,像源稚女这么快出尽风头的人是拿不到第一名的。这其实是一场长跑,你在第一圈领先别人半圈,这只代表着你会成为别人的眼中钉,还有,会成为别人眼中的傻子。” “找个地方藏起来。”夏弥继续说,“最好是完全机密的地方,就像地窖一样。” 路明非突然想到了一个地方,完全机密,无人知晓,它的外层是白色塑层一样的保护膜,它的防御程度超过世界上最安全的瑞士银行。 那个卡塞尔学院和世界树的尼伯龙根的交点!恐怕这个世界上除了他和诺诺以外再也没有人知道那里的真相。 “诺顿公馆!”但路明非说出了另外一个地方。可能潜意识里告诉他,那个地方,那个卡塞尔学院和世界树的的交点,是属于这个世界的“禁地”,那才是真正的尼伯龙根,是“死即故去之地”。 —————— 诺顿公馆,一个有着明显欧式教堂建筑风格的公馆,路明非上次来到这里的时候,四十米的大理石长桌横穿整个公馆,水晶灯流淌着波纹般的鎏金色。 现在,这一切都不见了。诺诺失踪以后,这里变成了短暂的“案发现场”,那天留下的盖厄斯开枪的子弹痕迹和弦乐团因为慌不择路没来得及带走的小提琴都保留在现场。本来在诺诺“失而复还”之后,这里应该重新变成学生会舞会和交谊的海洋,路明非作为新任学生会主席,应该款款举着酒杯向他的所有学生会的干部敬酒,然后穿着高挑的燕尾服在舞池中独舞,再随机邀请一个年轻貌美的师妹共舞。但现在么…… 这里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垃圾场! 夏弥把他在自由一日排行榜上赢得的所有奖品都堆到了这里,比如印入眼帘的—— 那个足足有十米高的机甲! 还是eva中的初代机!巨大的蓝色机甲,手中握着红色的金属芯鱼叉,它的造型有点像古早的浪人武士,他长着一只红色的独眼,眼睛像是透澈纯粹的红宝石。 “路师兄,那就是装备部大佬送给你的武器。”夏弥说,“一比一仿造日本动画《eva》制作而成,在动画中是凌波丽的初代机。据说耗费了那位装备部大佬十年的时间,这十年的时间里他光是测试机甲的机舱启动就测试了不下一百次,听说被卡死在机舱里的几率已经降低至1%。他上次被卡死在里面不得不动用装备部的纳米切割机还是在一年以前发生的事情。” “那也没过去多久啊!”路明非忍不住吐槽。 “这只机甲还装备了武器系统,路师兄,你知道那只红色的眼睛是什么吗?” “激……光?”这么酷炫的东西动画里都是拿来发射动感光波的! “你错了,那个就是驾驶舱,你在里面可以操控机甲。而且那个位置采光很好,据那位大佬说,坐在里面可以看到十公里以外的敌人。虽然由于红色外舱玻璃的原因看到的东西都是血红色的,像加了一层滤镜。” “那他怎么不换个普通玻璃啊!” “那可不行,那不就脱离原着了嘛!装备部大佬可是eva的铁粉,脱离原着就等于杀死创意。” …… 路明非无话可说。 “路师兄,你看到那个双叉戟了吗?” “看到了。”路明非还以为那是个鱼叉。 “那个就是这个eva的第一把武器,纯精打造,硬度堪比金刚石,它的原始材料用特殊的炼金术做过淬炼,可以一叉捅穿诺顿公馆的墙壁。” “这么厉害?” “就是手臂操作不太灵敏,你看到这件机甲右手臂上面的窟窿了吗?就是上次试验的时候自己不小心捅穿的。大佬没来得及修复,自由一日的评选就结束了。不过那条手臂不影响这部机甲的正常使用,多了一个窟窿反而让它操作起来更灵活了。” …… 装备部大佬个鬼啊!路明非早就知道装备部各个都是人才,但到这个份上一般都是不敢拿出来吹的啊! “路师兄,你看到机甲中心的那个红点了吗?”路明非看到了,在机甲某个奇怪的好像肚脐眼的位置有一个红点,夏弥说,“那个才是这个机甲的激光武器,必要时他会挺起腰胯,激光正中发射!高功率密度的激光束会使靶材表面急剧熔化,进而汽化蒸发,汽化物质向外喷射,反冲力形成冲击波,在靶材上穿一个孔,应力波的反射造成靶材被拉断,形成“层裂”,层裂破坏可以击落一架飞机!” 路明非什么都没听懂,除了那句“挺起腰胯”。 他这个时候真的理解了那句话,五星上将麦克阿瑟曾经说过的那句话: 装备部的人都是疯子! 第一百一十一章 美少女机甲 “路师兄,这是这部机甲的操作手册。”夏弥从犄角旮旯里翻出一本巨厚无比的册子来,册子还带着那种新打印出来的书纸的清香。 “我这几年的教材加起来也没这么厚啊!”路明非忍不住吐槽。 “总共两千页,我看了一下,大多数都是设计原理和设计手稿,真正的操作说明只有不到两百页。”夏弥说,“或者师兄你也可以使用自动运行模式,这辆机甲已经录入了你的虹膜和指纹,你现在是他的唯二的驾驶员,他还拥有语音识别功能,你只用对他说‘战斗吧,我的宝贝’,它就会开启自动战斗模式。就是它的自动战斗还没有做得特别精准,比如它手臂上那个大窟窿就是上次自动战斗测试的时候捅穿的。” “等一下,夏弥师妹。”路明非觉得这件事情有猫腻,“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 “原本装备部的这位师兄一直以为我会是第一名。”夏弥叹了一口气,她看上去很委屈,“也怪我,这半年了都宣传我呀,叫我咋跟老李头说,这礼我都收了。” 似乎是看出了路明非眼神中的狐疑,夏弥赶紧举手立誓:“放心,路师兄,明码标价,输了就是输了,我不可能在这种地方上对你动手脚。相反,我跟你合作的诚心日月可鉴,玄明可查。” “这座机甲唯二的驾驶员就是你和装备部的那位师兄;你的虹膜和指纹是在入学时收录在学校的eva里的,这位师兄同时也是eva的开发者,所以他也能获取你的虹膜和指纹;还有这些设计手稿,我只是在帮你搬运东西的时候顺带瞅了一眼,那个时候你还在意大利飞回芝加哥的飞机上。路师兄,我对您的敬仰有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您是天上的皓月,我就是地上的莹辉;您是天边的腾龙,我就是路边的蚍蜉;您是t台上的男模,我就是t台下的观众……” “好了好了,知道你语文成绩很好了。”路明非嘟囔着。这还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得到这种程度的夸赞。虽然怎么听怎么像是在拍马屁。但他莫名地觉得很享受,他一瞬间理解了那些古代的皇帝为什么那么喜欢身边只会拍马屁的太监,这谁听了不迷糊啊! “路师兄,这个就是你的变身器。”夏弥从垃圾堆中找出了一个微型手杖来,这个手杖是粉红色的,中间盛开了一朵粉红色的星星。 看上去像是什么魔卡少女樱或者美少女战士的变身手杖!你换个奥特曼的我都认了呀! “你只用按下这个红星,机甲就会连夜奔袭到你的身边。他的内部还内置了全球的gps定位系统,你的这根手杖上也有,他会像自动巡航的无人机一样连夜赶到你的身边。当然,因为他很庞大,因此耗电量也很可怕。他的满容量电池只够他跑两百公里,所以你如果去了布鲁克林,他应该就会在芝加哥的某个边境中途停下,可能停在深山野岭,也可能是停在某个大麦田。你可以打电话找人帮他充一下电,或者你可以等待一下太阳能电池技术的发展。装备部的这位大佬说可能五年后适配于这座机甲的太阳能充电技术会问世,他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但他测试过几款市面上最先进的太阳能电池,效果都不尽如人意” “嗯。”路明非点了点头。他把那个美少女变身的手杖藏进了兜里,他有一种预感,他预感自己一辈子也不会掏出这个东西。 “还有什么要介绍的吗夏弥师妹?”路明非内心的意思是,狂风暴雨都向我而来吧!都来吧! “还有就是,那只沙漠之鹰,它的弹匣是被完全封死的,里面有一颗偷来的贤者之石,但你射出什么样的子弹完全依靠运气,发明人说这是‘幸运佐罗大轮盘’;还有可以抵御核弹级别毁灭的‘诺亚方舟防护舱’,据说就算是核弹在它头上爆炸,它也能安然无恙,它不仅能抵御核弹的爆炸力,还能完全免御核辐射,就是打开比较费劲,听说需要同时四个混血种级别的力量才能打开,打开的时间也比较长,大约需要十分钟;还有爆破手雷,听上去很简单,但实际上突破之处是在于把手雷做成了摔炮的大小,路师兄你记得我们小时候经常玩的那种摔炮吧?就那么一点点小,往地上一扔就是一个手雷,缺点就是习惯了可能直接往地下一扔,然后一颗手雷就在脚底下爆炸了;还有,还有,世界上最顶级的净化器,固液气三态包元,平时放在家里可以净化pm2.5,除尘电离净化和加湿一条龙,想要喝水可以进行蒸馏和十三道过滤净化,还有固体,听说可以把某些消化物重新进行循环,制作出可以食用的……” 路明非在那儿足足听夏弥讲了八个钟头!一直从太阳东升讲到太阳西落,那些装备部的疯子们的“礼物”他一个个瞠目结舌地接收操作说明,还有一些来自五湖四海的乱七八糟的东西他也要一一识别。一路下来,他只有两个感受:一,装备部的疯子完全就是把他当免费实验器,这些不知道哪年哪月就会爆炸的东西他应该一辈子也不会打开,他会把这些都留在这里当一个潘多拉魔盒;二,这么多礼物里,只有那个薯片师姐的礼物最得他心,那可是一亿美元!希望所有牛逼哄哄的师哥师姐都按照薯片师姐的标准来! “还有最后一份礼物。”夏弥指着两人眼前的匣子,那是一个青铜制成的箱匣,青铜深绿色的纹路在箱匣的表面流转,那些纹路像是一条虬结的巨龙。 青铜箱匣。 “七宗罪。” 这里面是楚子航送给他的礼物,日本武士刀‘懒惰’和亚特坎长刀‘饕餮’。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老唐和牛顿,亦即诺顿和康斯坦丁送给他的礼物。 第一百一十二章 七宗罪 “路师兄,楚子航师兄还是最爱你的,你的两把刀有完全合身的青铜箱匣,我的两把刀只有快递包装盒。”夏弥说。 “你的……两把刀?” “对。楚师兄把‘七宗罪’中的懒惰和饕餮送给了你,然后把傲慢和色欲送给了我,作为自由一日中的礼物。路师兄,你不觉得他别有用心吗?” “什么别有用心?” “七宗罪是天主教中的七大原罪,是天主教教义中对人类恶行的分类。而属于你的恶行,是懒惰和饕餮,属于我的恶行,是傲慢和色欲。楚师兄是在说你偷懒怠惰又沉迷享乐,而说我是傲视他人又放纵欲望。” “简单来说,就是楚子航说我是头猪,说你勾引他。”路明非言简意赅地说。 “一点没错。”夏弥狠狠点头。 “那剩下的两把呢,贪婪和暴怒?”路明非在那座阿帕奇直升机中见过楚子航背上的青铜箱匣中的六把武器,除了太刀‘妒忌’,其他六把都被他们带出了尼伯龙根。 “楚师兄带去亚马逊雨林了。现在应该正在砍瓜切菜。” “那他不是说他自己贪婪无度又头脑简单容易动怒吗?七宗罪里面没几个好词,青铜与火之王拿这些名字给武器取名,说不定只是为了让它们听起来比较有逼格。”路明非是不知道为什么在两千年前就在中国的古蜀地陨落的两只龙王所锻造的武器会跟天主教的教义同名,可能那并不是他们沿用了天主教的教义,而是天主教的创始人是青铜与火之王流落在外的后裔。当年的大战逃走的不止“绝工”参宿和“将臣犼骨”参孙,可能还有某只龙裔后来飘洋过海去了欧洲大陆扮演传教士。 路明非打开了青铜箱匣,日本武士刀“懒惰”和亚特坎长刀“饕餮”就静静地躺在箱匣之中,两把长刀流淌着黯蓝色的纹路,纹路流转,像是浮起的水面波纹。 这就是七宗罪,灌注了青铜与火之王的康斯坦丁最纯粹的精神力,是世界上少见的可以斩杀龙王的武器,现在就在他的面前。 路明非提起了“懒惰”,这是一把弯身长柄的日本武士刀,拥有着武士刀传统的刀锋和锻意,路明非见过,在以前看过的那本漫画《浪客剑心》里。因为它刀柄长刀身锋利,还很适合拿来切腹自尽。 路明非又提起“饕餮”,这把亚特坎长刀是直刃刀,刀身和刀头的线条都很笔直,相较于弯刀长柄的武士刀“懒惰”,它更像是刺客手中的一把刀刃。 夏弥突然说:“路师兄,你要带着这两把七宗罪去大战那个源稚女吗?” “谁说的?不应该是你拿着傲慢和色欲去大战那个源稚女吗?我是要开机甲的,我手里还拿着变身器。”路明非说。 “路师兄,那我可提醒你,你可要好好看好你手里的两把七宗罪哦。”夏弥突然凑到路明非耳边,神秘兮兮地说,“我怀疑他们有大动作!” “谁?” “昂热校长和楚师兄。”夏弥说,“路师兄你不觉得奇怪吗?七宗罪出世可是秘党的大事!混血种拥有七宗罪意味着混血种拥有了斩杀龙王的力量!不再是小小的只有一颗还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粹炼出来下一颗的贤者之石,而是足以斩杀龙王的七宗罪,整个秘党都会为之沸腾!” “按理来说这种武器交给楚师兄这种混血种中的个中翘楚是合理的。可是他偏偏一分为三,分给了你和我,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路师兄?” “意味着我们也是混血种中的个中翘楚!” “绝无这种可能路师兄。”夏弥看着路明非,“你是一头猪,而我只是一只花花蝴蝶。” “那我们也是猪和蝴蝶中的翘楚。”路明非也开始跟着夏弥说一些白烂话。 夏弥扶额,她缓了缓,继续说道:“路师兄,你再仔细想想,现在是什么时机?” “自由一日。” “自由一日的时候,哪里的混血种最多。” “卡塞尔学院。”路明非醍醐灌顶,“楚师兄是要捧我们做混血种的领袖啊!” “绝无这种可能路师兄。”夏弥又说了一遍这个话,“路师兄,你再想想,现在自由一日中,卡塞尔学院汇集了全世界大约一半的混血种,七宗罪一旦现世,剩下的一半混血种恐怕也会蜂拥而来……” “这不还是要捧我们做混血种的领袖吗?” “可是剩下的那一半的混血种,大多不是毕业于卡塞尔学院的学生。”夏弥说,“他们可能诞生于古老的秘党,他们的秩序沿自于几百年前的中世纪;或者可能是游走于混血种灰色空间里的赏金猎人,他们追求的不是屠龙,而是绝对的镇压一切的力量;甚至还有靠炼金毒素从二战一直活到现在的老人,他们靠龙血和炼金毒素维持青春,他们一般不会离开他们的故居地,除非……” “除非混血种的世界出现了大动荡,比如说七宗罪现世了。” “对!他们可能会连夜飞到卡塞尔学院,比如秘党的那几位老人,还有学校董事会里那些老古董,他们肯定会觉得七宗罪不应该交到我们几个小屁孩手里,那可是足以斩杀龙王的武器!” “所以我们两个人就是活靶子,全世界混血种的目光都在我们两个人身上。”路明非思索了一下,“那不是还是要捧我们做混血种的领袖吗?” “路师兄……”夏弥扶额,“你的自信心真是天地可鉴,日月可明。” “我只是想说,七宗罪很危险,路师兄。你听说过一句话吗?叫作‘和你能力不匹配的财富,会通过某种方式重新流入社会’。这里也是一样,在我们的能力没有办法完全匹配七宗罪的力量和带来的影响之前,要慎重使用。卡塞尔学院现在可是校门大开啊,路师兄。就算是在以前副校长用言灵·戒律镇压学校的时候,学校里还出现过刺杀学生的事件,我可不想我的最好拍档路师兄倒在黎明的前夜啊!” 路明非晃了晃脑袋,夏弥说了这么多,他终于听懂了她的意思,她是在说:七宗罪,暂时慎用。 “好的。”路明非非常神秘兮兮地说。其实他本来也没有打算用七宗罪,应该说,这个诺顿公馆里的所有东西,他根本一件都没打算用,他现在是把这里完全当成是一座垃圾场。他只祈祷这座垃圾场不要爆炸。 第一百一十三章 长腿和薯片 “雄鸡垒起高塔,巨树镇压生灵,武士举起长枪,英灵长眠于此。” 一道黑衣伫立在塔尖,在她面前是一座拜占庭风格的古老建筑,坐落在卡塞尔学院的中央,建筑的外围装饰着布满暗红色花纹的花岗岩,完整的世界树图案被雕刻在整个外壁上,顶部矗立着一只雄鸡。 英灵殿。 卡塞尔学院的圣堂。 英灵殿的两侧墙壁上挂满了历代屠龙战争中为人类建立功勋的英雄头像,英灵殿每年只会开启一次,用来颁发卡塞尔学院的学位证书。楚子航、恺撒和诺诺不久前刚在这里接受了希尔伯特·让·昂热的拨穗礼。 在英灵殿的一旁,是卡塞尔学院最高的塔楼——守夜人之塔。守夜人于此守望整个卡塞尔学院。守夜人,尼古拉斯·弗拉梅尔,他是学院的守望者,昂热曾跟他说“就算你死了,你的眼睛还是会望向卡塞尔学院的。如果你真的死了,我给你立一块望夫石在这里,这样你就是孩子们永远的守望者了。” 那道黑衣伫立在塔尖,久久地凝望。忽然,有一个穿着宽松呢子衫的女人也爬上了高塔,但她明显不是黑衣那样身手灵活的伙计,她爬了两步,突然一个趔趄,直接往后坠了下去。 “长腿妞救我……”她的话还飘荡在空中,那道黑衣已经先她一步接住了她。两个人像是偶像剧里的男主扶住摔倒的女主一样,在塔楼上摆下一个深情的pose,月光剪下她们清辉的剪影。 酒德麻衣和苏恩熙。她们互相称呼对方为“长腿”和“薯片”。 “长腿妞你如果愿意为我去变性,我愿意嫁给你。”苏恩熙含情脉脉地说。 酒德麻衣扭了一把她的大腿:“可是我不喜欢腿太粗的女人。” “我可以为你去瘦腿,就像《灰姑娘》里那些爱慕王子的姑娘愿意为了王子去缩短自己的脚跟。” “可惜你做不到,你回到五年不见的母校,行李箱里装的却全部是巧克力和薯片。” “那还不是因为昂热校长不允许快递上山,我要买这些很麻烦的,只能往行李箱里塞。”苏恩熙一脸很无辜的样子。 “希尔伯特·让·昂热……”酒德麻衣凝眉。她红色如绯刀般的眼睛看向了远处的英灵殿,英灵殿大门紧密。所有的卡塞尔学院的学生都知道,英灵殿只为离开卡塞尔学院的人而开,比如恺撒和楚子航,他们离开了卡塞尔学院,一个去往了意大利,一个去往了执行部十一组;还有,比如英灵殿殿墙上那些因为屠龙而牺牲的勇士,他们化作雕像,守望着卡塞尔学院一代又一代的学生,守望着他们毕业,加入和他们一样的一代代传承和伟业。 “昂热校长去意大利了,不然今天出场的不是副校长那个啤酒肚,而是昂热校长这头最富有雄性荷尔蒙的狮子。”苏恩熙说,“长腿妞你知道吗?昂热校长是我们全校所有女生的梦中男神,他是那种最受欢迎的大叔,世界上完全找不到第二个可以把儒雅气质和八块腹肌融合得这么好的男人。学校里很多女生找不到对象,都是因为看到过昂热校长,眼光下再也容不下那些凡夫俗子。” “我记得你五年谈了七个。”酒德麻衣冷眼看着她。 “那都是随便玩玩的。”苏恩熙摆了摆手,“眼睛一眨就自己送上门来了,每天早上都要在我家门下等我,说要送我去上班,可是我根本不用上班啊,我手里握的是半个美联储。” “我的真爱是你,长腿妞!我每次环球旅行找的都是你!”苏恩熙缠上了酒德麻衣的小腹,那小腹被锻炼得极为干练,细摸还能摸到腹肌的纹路。 “你看,就算你不是卡塞尔学院的学生,这次学校的一百周年庆典,我带在身边的人还是你。我对你才是真爱啊长腿妞!”苏恩熙的眼睛里充满了小星星。 酒德麻衣也没有摆脱她,她已经习惯了,这只是这个薯片妞油腻的调情方式中的一种。一般她喝多了酒就会开始这样发酒疯。 忽然,一声夜鸦在空中穿过啼鸣,酒德麻衣和苏恩熙的脚下传来了“嘭”的一声响。 酒德麻衣马上警觉了起来。他们在守夜人的高塔,那他们脚下的自然是——守夜人的居室,也就是,尼古拉斯·弗拉梅尔的居室。 “只是酒瓶子碎了而已。”苏恩熙说,“长腿妞你不要把自己包装成随时要去打仗的样子,这里是在卡塞尔学院,那些学生的弗里嘉子弹的药性虽然过了,但麻醉的神经还是会有影响,现在他们都睡得可香了。” “我们底下这个啤酒肚也是一样,他根本就察觉不到我们就在他的顶上。”说完这句话,苏恩熙的眼神突然有些落寞,她望向了脚下,好像透过砖墙可以看到那个躺得四仰八叉、好几本《花花公子》杂志盖在他的肚皮上、刚打翻了一个酒瓶子的男人,她说,“他也老了,尼古拉斯·弗拉梅尔副校长。他也老了。” “他用言灵·戒律镇压了卡塞尔学院几十年,即便他的血统是混血种中顶级的s级,他的精神力也会耗尽的。”酒德麻衣说。 “其实他在用言灵·戒律镇压学院的时候,他看上去还很年轻,他在舞池里扭屁股扭得像是二十多岁的西部牛仔。但在昂热校长让他停止‘戒律’之后,我们再一次看到他,他像是一下子老了几十岁。” “蜡烛在烧灭之前你都看不见他的烛芯。”酒德麻衣说,“有时候人吊着都是一口气,这口气散了,人也就露到了‘芯’。希尔伯特·让·昂热让他停止了‘戒律’,至少可以让他多活好久,如果他现在依然维持着言灵·戒律,他随时都有散架的风险。” “所以我才让人把每期的《花花公子》都送到他的床边!老头子就这点爱好,我必须满足他!我还花钱让《花花公子》杂志社的编辑把这期主题改成了‘热辣沙滩’,因为我知道老头子最近钟爱小麦色皮肤的拉美美女!”苏恩熙说得兴致高昂。 是的,很少有人知道的是,尼古拉斯·弗拉梅尔的杂志全部都是出自这位五年前毕业的学生苏恩熙之手。就像很少有人知道,尼古拉斯·弗拉梅尔已经老了。 —————— 工作压力有点大,可能会不定期断更。 再次感谢读者老爷的支持。 第一百一十四章 投资 “希尔伯特·让·昂热在这个时候却在意大利。”酒德麻衣说,“卡塞尔学院其实充满了危机,英灵殿、藏骸之井、冰窖……卡塞尔学院就是世界上最危险的地方,在过去的几十年时间里学校能够安然无恙是因为希尔伯特·让·昂热和尼古拉斯·弗拉梅尔。现在他们一个老了,一个却在半个地球外的意大利。而因为这次的自由一日,卡塞尔学院现在是秘党的焦点,所有混血种的目光都投射在芝加哥的这座山顶上。” “这不还有我们吗?”苏恩熙说,“比如说我,卡塞尔学院五年前毕业的优秀学子苏恩熙!我还有那么多的师兄师姐和师弟师妹。而且,一个学校如果永远需要两个一百岁以上的老人来保护,那它的未来又在哪里啊?昂热校长说过,未来永远是属于年轻人的。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就看着我,我是那一届的优秀毕业学生代表。” “我记得是因为你投资了学校一栋楼。” “在哪个学校投资一栋楼都值得校长把她裱起来挂在墙上!”苏恩熙振振有辞,“我只是格斗课和射击课绩点差了一点,但我的文化课都是满分!” “那是因为你的言灵是天演,你就像一台天然的高速计算机。你过目不忘,你看完一本书就可以把它完完全全拓印在你的脑子里,你的围棋水平也是世界第一的水平,没有人可以跟你一样在一瞬间就计算出棋盘上最后一个棋子的成千上万种可能。你的文化课就像是开卷考试一样简单。你应该感谢尼古拉斯·弗拉梅尔在你入学之后停止了戒律,否则你的文化课也及不了格。” “长腿妞你……你是毒舌精转世啊!”苏恩熙气呼呼地,她直接上手捏住了酒德麻衣的脸,“长腿妞,要不是老娘拼死拼活地在股票市场给你们俩只战斗妞挣钱,现在你还要在黑煤窑打工呢!你别忘了,你前几天在巴黎度假的钱还全部是我出的,还有三无妞,她在卡塞尔学院的学费也都是我替她挣的!” “我们花的你的钱,应该还不到那天你打到路明非卡里的千分之一。”酒德麻衣说,“我知道你喜欢衰一点的男生,可能是因为他们比较容易掌控,让你有保护与。你之前的那几个男友也都是小奶狗的类型。” “那是因为小奶狗比较懂我!小奶狗可以陪你一起追剧一起吃薯片一起打游戏,而那些油腻大叔只会问你要买哪只股票!你看见小奶狗,整个人一天心情都会变好!因为他会凑到你身边,然后鼻子嗅嗅,最后看着你说‘姐姐你好好香’。” “但路明非不像是会这么说的人,他只会说‘姐姐你今天香水喷多了’。” “路明非还会说‘我这里有瓶六神花露水你要不要试试’。”苏恩熙被自己说的话逗笑了。那天酒德麻衣在弗罗伦萨把小鸡仔路明非拎下卡尔维提诺酒店之后,她就卡塞尔学院s级学生路明非进行了严格的审判,最后酒德麻衣的结论是,薯片妞就喜欢这种小鸡仔类型的男生,恺撒和楚子航那种型男不是她的菜。 可是苏恩熙坚持路明非是一个很棒的男孩子,比如跟他在一起永远不会无聊,他心里藏着一万个冷笑话,在任何一个时间任何一个场合都能击中你的笑穴。 快乐可是世界上最难买到的东西。作为亿万富婆的苏恩熙,她一直对酒德麻衣这么说。 “三无妞呢?”苏恩熙问道。三无妞是她们姐妹三人组的最后一人,俄罗斯人,名字叫作“零”,她和路明非同一年入学,甚至也在路明非的学生会中。 “比赛开始之后她就给了自己一枪。现在正在宿舍里插花。”酒德麻衣说,“她对这个自由一日不太感兴趣,如果不是你强制给她报了名,她可能会一百天都在插花。她现在像是一个入了禅宗的佛教徒,她的爱好是插花、刺绣、泡茶。” “那都是我们老中家的东西啊!虽然我的大别墅里都是这些,但她也不能体验一次就上瘾啊!她可是卡塞尔学院现役的战力第一名,一招扫堂腿能把路明非的膝盖打骨折的那种!” “如果不是你拓印她的指纹模仿她的字迹给她报了名,说不定她现在已经离开卡塞尔学院去尼泊尔进修了,那里有佛族的圣地蓝毗尼。” 苏恩熙知道那个地方,那是释迦牟尼佛的诞生地,是佛教的主要圣地之一。酒德麻衣这么说是想说这只三无妞无欲无求,就像一个入定的僧人。但她的战斗力其实强得可怕,她的真实实力可以比肩楚子航,而且,她的言灵和路明非一样,是“镜瞳”。 她可以和路明非一样复制别人的言灵,但她在卡塞尔学院里低调得可怕,即便在路明非的学生会里,她也是最不起眼的那一个。 可能是上辈子战斗累了这辈子想歇歇。 苏恩熙这么评价过零,其实她也这么评价过酒德麻衣。酒德麻衣是混血种中最快的殛雷,但没有多少混血种听说过她的名字。正因为这样,她才能使用言灵·冥照帮路明非一行人逃过那些加图索家族探子的眼睛,在目前的混血种的世界里,记录在案的唯一拥有言灵·冥照的人是她的妹妹——酒德麻衣。 “别忘了老娘给你们俩发过任务,任务完成之后你们每个人都能得到一亿美金的支票。”苏恩熙拍了拍胸脯,“你们可都是签过军令状的。” 苏恩熙给她们俩下发的任务是:帮助路明非拿到这次自由一日的第一名。 看起来就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所以酒德麻衣才会怀疑这个薯片妞究竟看上了路明非这个小鸡仔什么。 “路明非可是将来混血种的领袖好吗?我现在是在对他做投资。”苏恩熙说得头头是道,“你们要相信一个金牌操盘师的眼光,我投资的股票每年利润不会低于20%,同样,我投资的小鸡仔在以后也会成为混血种的领袖,同时也是卡塞尔学院的校长。他可是希尔伯特·让·昂热的接班人!” 第一百一十五章 继承者们 “我记得你曾经跟我说过一个希尔伯特·让·昂热的接班人,在路明非没有入学之前,他是希尔伯特·让·昂热钦定的继承人。” “芬格尔。芬格尔·冯·弗林斯。” “希尔伯特·让·昂热也喜欢专门挑选败狗做他的继承人?”酒德麻衣有些惊讶,“他的审美点跟你出奇的一致。” “昂热校长的确喜欢芬格尔,不过,让他做继承人这个消息其实没多少人知道。而且,在当年,他还不是一条败狗。”苏恩熙说,“芬格尔·冯·弗林斯,德国人,血统:超a级。他在大一的绩点接近现在的楚子航,在大二的时候带领一披团队研发出eva。如今卡塞尔学院的所有通行权限都掌握在eva系统里,eva开发者的身份寓意着他拥有全校最高的权限,甚至要超过校长希尔伯特·让·昂热。换句话说,他可以去到卡塞尔学院的任何一个地方,包括英灵殿和冰窖。他也拥有查阅卡塞尔学院所有卷宗的权限,甚至包括需要校长和董事会全体通过才可以查看的那些卷宗。昂热校长当然是极度信任他才会让他这么干,他知道混血种和卡塞尔学院的所有秘密。” “那他……” “他是在一次执行完s级的任务回来之后才这样的。”苏恩熙眼神突然有些黯淡了下去,“八年前的——格陵兰。” “八年前,你还在卡塞尔学院。” “是。其实芬格尔是我同届的同学。所以我会说,当年,他还不是一条败狗。当时的他在卡塞尔学院就像现在的恺撒和楚子航,或者说夏弥和路鸣泽,他是最耀眼的那一个。他在开发完eva系统之后,就去执行了当时卡塞尔学院可以委托给学生的唯一一个s级任务——来自格陵兰岛的脉动。当时世界海洋局在格陵兰岛水域里探测到了不规则的水底空旋,就像有一台巨大的抽水机在整个洋流里旋转,学院怀疑与苏醒的龙裔有关,于是派出了当时学院里最优秀的八位学生,这支队伍的领导人就是芬格尔。他们原本的任务只是探索洋流空旋形成的原因,但不知道为什么卷入了巨大的危险中。后来昂热校长把格陵兰岛的任务定义为sss级,即连执行部总部都难以完成的最高危级任务,这些秘密都一同藏在eva的最底层,我也只是通过当时从格陵兰生还的同学才打听到一些消息。” “他们……全都回来了吗?” “足够幸运的是,没有人员伤亡。但实际上,我当时最好的朋友诺玛,也就是现在卡塞尔学院言灵课的老师诺玛,她曾经‘死过一次’。” “死过一次?”即便是酒德麻衣这种刀刃上跳舞的忍者都忍不住吸了一口气。 “是的,他们亲眼目睹一刀冰锥刺过了诺玛的身体,她就在芬格尔的怀里慢慢地死去。但后来他们全都失去了意识,等他们苏醒之后,他们全都在冰岛的岛礁上,芬格尔在烤着篝火和海里捕来的红鱼。” “那种死亡可能只是精神力造成的幻觉。” “或许是吧,但他们所有人都亲眼看到了被冰锥刺穿的诺玛,还有人触摸过诺玛冰冷的体温。他们几个人的记忆都出奇的一致。这是龙文的倾蚀吗?还是……真的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他们也不知道,或许只有芬格尔知道在格陵兰岛发生了什么。” “在那之后,他就变成了……一只败狗?” “是啊。也可能是因为他提前知道了大洋彼岸有一个s级的混血种路明非是个败狗衰仔,为了和他沆瀣一气而提前对自己做了人格改造。”苏恩熙说,“长腿妞,我跟你分析一个逻辑。在一本书里,当所有的人物都跟他有关联的时候,他就是这本书的主角。那么,假如我们是在一本书中,这本书的主角是谁?” “希尔伯特·让·昂热?还是路明非或者路鸣泽?” “不,是芬格尔·冯·弗林斯。”苏恩熙摇了摇头,“在几十年来的第一个s级学生路明非入学的时候,芬格尔是他的室友,尽管那个时候的芬格尔已经博士接近毕业;他还是昂热钦定的接班人,他拥有卡塞尔学院的所有权限和一百多年来学院留下的所有有关于混血种的卷宗,他还是eva系统的研发人,他可以随时摧毁这些数据,如果他不想它们落在别人的手里;他的交际圈从八年前遍布到今天,他认识那些昂热校长的老友,还有今天卡塞尔学院的风云人物,比如路明非和路鸣泽,夏弥和楚子航,恺撒和诺诺,全都在他的交际圈内;他还亲历过当年的格陵兰岛事件,sss级的任务,你觉得他们遇到了什么?” “龙王……” “龙王和尼伯龙根!”苏恩熙直接说出了她的结论,“因为诺玛是我读书时最好的朋友,所以我调查过无数有关于当年格陵兰岛的资料。虽然我没有办法完全确认,但我所掌握的资料和直觉告诉我,他们遇到了龙王和尼伯龙根,在格陵兰岛,有一座龙王的尼伯龙根。” “但他们安然无恙……” “这就是为什么我会说芬格尔才是这本书的主角的原因,那里的秘密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如果他对诺玛和昂热校长撒了谎,那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在格陵兰岛发生了什么。” “芬格尔……”这还是酒德麻衣第一次这么认真地听这个薯片妞剖析一个人,而这个人居然是着名败狗芬格尔。她不是卡塞尔学院的学生,她只是混迹在混血种圈子里的游侠。但即便是她,也对芬格尔有所耳闻,因为他是卡塞尔学院历史上综合绩点最低的教授,也是混血种最‘闻名遐迩’的狗仔。薯片那七个男朋友的故事也是他扒出来的,当时气得薯片差点直接一百张机票订到芝加哥,那一百张机票的票主都是前海豹突击队帮人干黑事的豪爽人士。 “虽然不得不说,我真的不喜欢芬格尔。因为他抢走了我最好的朋友诺玛。”苏恩熙似乎仍然耿耿于怀,“我承认他刚上学的时候是有一些个人魅力,但我不懂为什么他都退化成败狗了诺玛那小妮子还这么死心塌地。他们都要订婚了,但伴娘不是我。” “伴娘是谁?” “是路明非。”苏恩熙小声又生气地说。 第一百一十六章 老板 “路明非?”酒德麻衣愣了一下。在她的认知理念里,在中国的传统习俗中,“伴娘”代表的是女性。 “反正他们的伴郎伴娘团总共就只有两个人,一个是路明非一个是路鸣泽。难道路明非不就是那个最具备伴娘气质的吗?”苏恩熙没好气地说。 “那你硬挤进去也的确不合适。不然,他们结婚的时候,可能一边的伴郎是个纯天然小正太,而另一边的伴娘是一个粗腿欧巴桑。” “好啊,长腿妞你这辈子的能力点全部点在战斗和毒舌上了是吧?”苏恩熙小拳拳锤着酒德麻衣的胸口,然后,她一甩长发,在塔楼上长裾飘飘,她说:“老娘我风姿绰约,我就不信路明非那个庸脂俗粉比得过我!” “可是,有一天,站在你身前的就是路明非这个庸脂俗粉,你还要对他说‘我愿意’。” 苏恩熙幻想了一下那个场景,圣洁的教堂之下,她穿着高领定的雪白婚纱,牧师把她的手交到另一个人手里,问她“你愿意嫁给新郎作为你的丈夫吗,与他在神圣的婚约中共同生活?无论是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有、美貌或失色、顺利或失意,你都愿意爱他、安慰他、尊敬他、保护他?并愿意在你们一生之中对他永远忠心不变?”然后她说“我愿意”,因为她浓情蜜意望着的那个男人,是——路明非! 苏恩熙一下子鸡皮疙瘩爬满身,他感觉这种故事发生在童话世界也是“小美人鱼”那样的黑色童话。他要帮路明非拿这个自由一日的冠军当然不是因为他垂涎路明非的美貌。他虽然喜欢小奶狗但不喜欢小衰仔,路明非完全不是他的菜! 她要帮路明非完全是另外一个原因。她虽然看上去家财万贯,但她其实也是一个打工的,她幕后有一个“老板”,这个老板才是让她能够在二十七岁的年纪成为世界第一操盘手的原因。她的老板爱路明非,爱到无法自拔的那种,他派给她的所有工作都只跟路明非有关。比如她那天准备了ricrado & nono的烟火,但在放完cesare & nono的烟火之后,她询问老板剩下那一半还要不要放完,老板跟她说“不用了,拿去喂鱼吧。” 那可是专门找北美幻影公司定制的专属烟花!花了她几百个w!最后她省吃俭用,运筹帷幄,把烟花转手卖给了迪士尼。最终烟火在迪士尼乐园的某个夜晚绽放了,所有的大人小孩都看见了那个ricrado & nono的烟火,可惜他们不知道ricrado和nono是谁。 老板在招募完她之后,说还需要两个打手,就给了她两个名字,那两个名字中,一个是酒德麻衣,一个就是零。但在最后,他似乎突然改变了主意,她对苏恩熙说“你已经很辛苦了,就让那两个妞休息休息吧”。于是乎,长腿妞和三无妞变成了她的朋友,偶尔兼职一些零工。她们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也没有什么单子可接,酒德麻衣上一次接单就是在意大利的卡尔维提诺酒店,而零上一次领到苏恩熙的任务是要她加入学生会,成为路明非的忠实粉丝。 是的,扮演路明非的狗腿子和粉丝也是他们任务的一环。所以苏恩熙一直觉得老板爱路明非爱得深沉。 “路明非人呢?”苏恩熙问道。她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路明非了,应该说,自从尼古拉斯·弗拉梅尔打响那一枪,她就再也没有在混乱的人堆里找到路明非过,亏她还买了一台120倍的望远镜。 “他和夏弥在诺顿公馆。”酒德麻衣说,“我记得你说过,他们不是……” “他们不是官配!对!我说的!”苏恩熙气势汹汹地说,“夏弥的官配是楚子航!狮心会的现任和前任cp!你有看见过她在自由一日中许的愿吗?她的愿望是加入执行部十一组,十一组就是楚子航的那个组!执行部十一组目前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楚子航,一个就是两年后的路明非!路明非鸠占鹊巢了!夏弥和路明非不是官配,他们更像是情敌!” “这样么……”酒德麻衣有些沉默。她不是薯片妞这种整天泡在番剧和爱情片里的女生,她的人生习惯了和刀作伴,有时候薯片的有些话很难理解,比如她说的官配,还有她说夏弥和路明非是情敌的这件事情。 “那路明非的官配是……你?”酒德麻衣问。 噗——苏恩熙差点吐血三升就地而亡,跟酒德麻衣这种战斗狂妞果然是没什么可说的。苏恩熙觉得酒德麻衣这辈子根本嫁不出去,以后她的人生应该就是陪在她身边做她的长腿妞。 路明非的官配不是她,对路明非来说,她更像是酒店里的妈妈桑。就是那种“路君你还没有找到女孩子吗妈妈桑真是替你着急啊”“路君你胆子这么小不敢跟女生表白你怎么可能拥有真爱呢”“路君我为你和那个女孩子准备好了最好的房间,房间里还有最新买的薰衣草,干爸爹啊路君”,是的,就是这种妈妈桑。 路君的官配另有她人,这个人在老板的下一列计划中。苏恩熙经常抱怨老板,抱怨他要她做的事离谱又费钱,比如说那个ricardo & nono的烟花,她都不清楚她是放了那个烟花还是没有放那个烟花老板会比较开心。 老板给她列的计划看上去根本没有逻辑,像是一个衰仔速成型男的指南,总而言之,就是要让路明非在这次自由一日里拿到第一名,而且,要让他变成楚子航! 就是那个用一把村雨让血迹在雨落前消解,合上村雨返回卡塞尔学院还能看到书柜里女孩的情书的楚子航。老板要让路明非变成这样的人。 听上去就像是天方夜谭,就跟要让她苏恩熙去参加铁人三项然后拿金牌一样离谱。苏恩熙的kpi很重,业绩压力很大,她最近都开始掉头发,不然她也不会这么晚了还在守夜人高塔上踌躇她下一步该怎么做。 第一百一十七章 苏恩熙和芬格尔 他们就像是一个娱乐经纪公司,他们富可敌国的老板不知道哪天从老家农村的犄角旮旯里找出来一个乡野村夫的亲戚,然后要她这个头牌经纪人把他打造成内娱第一爱豆,要求不高,就对标当年的四大天王就可以了。 现在她这个头牌经纪人愁的要死啊!老板那个亲戚是个不折不扣的衰仔啊,在没来到他们公司之前只在他们小镇上参加过文艺汇演啊,扮演的是《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中的一棵树,连七个小矮人的角色都没混上啊! 要是没有酒德麻衣这只一等一的长腿战斗妞在她的身边,她甚至连这个衰仔现在在哪里鬼混都不知道。相比于一年前,这个衰仔是有了一些进步,但还不够,远远不够。他的目标可是楚子航,虽然论头论脸论手论脚不管论什么他都成不了楚子航,但她苏恩熙不能说“不行”,作为老板的优秀员工,她十八般武艺都得使出来,她要施展妙法神通让路明非在整个秘党和混血种中的形象拔高到楚子航的位置! 任重道远苏恩熙! “eva,呼叫eva。”苏恩熙忽然呼叫了eva,在这浓墨月色的深夜,eva大多数是在陪伴失恋的男生女生。她的全息投影形象出现在苏恩熙和酒德麻衣的身前,杏黄色的头发,蓬松的刘海,还是那副夏弥的仿妆。 “eva,帮我调查一下,自由一日的‘疯狂的弗里嘉子弹’游戏中,现在还有几名幸存者?” “你好,苏恩熙女士,欢迎回到卡塞尔学院,卡塞尔学院永远是你的家。”eva的声音甜美又可爱,“正在为你查询‘疯狂的弗里嘉子弹’游戏中的幸存者,最后一个幸存者将会是这场游戏的胜利者,拿到属于风纪委员会的10分。” “eva现在有很大一部分资源专门为卡塞尔学院自由一日使用。”苏恩熙说,“它平时的计算资源很多都拿来潜入那些美国或欧洲在全球各地的基地,拷贝里面的那些洋流、气候、山脉等数据,那些凌乱的数据里面很可能隐藏着龙族复苏的线索。现在这些资源大部分都调遣回学校了,所以,不要怀疑她,她是可以监测全球的超级计算机,这么一个学校的比赛绰绰有余。” “苏恩熙女士,查询这项数据需要一点时间,需不需要我为你点一首好听的音乐解解乏?如果需要咖啡的话我可以向学校深夜食堂点一杯卡布奇诺送到楼上来。”eva说。 “不用了。我可不想待会儿睡不着觉。” “而且,我根本不喜欢喝卡布奇诺,廉价的咖啡因的味道。”苏恩熙又小声说。 “她看起来很像人。”酒德麻衣说。 “因为这套人格系统当年就是芬格尔开发的,芬格尔把她设定成了爱讲冷笑话的美少女。她说设计成这样可以增加学生找她聊天的几率。因为大家都爱冷笑话美少女。” “她知道你在哪。” “跟eva建立通讯一定会暴露位置,这一点学校的学生都知道,eva毕竟是双向通讯。” “eva是有内部权限的。”苏恩熙继续说,“eva在设计的时候有严格的权限划分,只不过大部分人没有听说过。普通学生是1级,重要干部是2级,到了执行部专员这个位置就是3级,学校教授是4级,副校长是5级,校长和董事会是6级。但基于我对芬格尔这个烂人的了解,在校长和董事会之上肯定还有一级,那就是专属于他的7级。” “你是1级?” “我是4级!”苏恩熙气不过,“我可是教授的级别!我对卡塞尔学院的贡献有目共睹,昂热校长还要给我建碑的!” “那我建议你先练习一下瘦腿。到时候一个粗腿妞立在师弟师妹进门的路上,有失风雅。” “长腿妞你少说句风凉话会死啊!”苏恩熙气急败坏。她承认自己最近是有些许发福了,可能是因为乐事刚出了那个碳烤牛排味的薯片……但她是后勤人员,她又不在前线,她就算胖成一只猪也不会影响什么的! “苏恩熙女士,已为你查询到‘疯狂的弗里嘉子弹’游戏中的幸存者。”此时,eva的声音恰如时宜地响起,“正在检查你的阅知权限,恭喜你,你的权限是4级,你有权限知道‘疯狂的弗里嘉子弹’游戏进行到目前的结果。” 酒德麻衣听到这话愣了一下。这eva对话的智能程度好像他们面对的不是人工ai,而是活生生的一个人。她听到了苏薯片刚才所说的“权限”,她的回复里就有“4级”权限。 “疯狂的弗里嘉子弹,来自风纪委员会的自由一日游戏,目前,尚未被弗里嘉子弹命中的参赛人员还有三人,分别是路明非,夏弥,和源稚女。” “只剩下了三个?”酒德麻衣皱了皱眉。这速度未免有点太快了,不到一天的时间,就只剩下了三个生还者。而路明非和夏弥一直躲在诺顿公馆,难道那个来自日本的新生源稚女解决了他们之外所有的参赛者? “怎么可能只剩三个,你至少还漏了一个人——芬格尔·冯·弗林斯。你说是吧,芬格尔?”苏恩熙有些莫名奇妙地说完这句话,接着突然破口大骂,“芬格尔,你从头到尾都没有露面,你根本不可能被淘汰!你故意把你自己的名字隐掉了,就为了苟到最后当你的乌龟王八蛋!我知道你为了这次自由一日处心积虑,你把eva的计算资源调回学校,其实是为了你自己!现在eva是一个巨大的假消息信息源,她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不再可靠,因为你就在她的身边!你在地窖的eva的中心机房!” “啊……”eva那边的“啊”字像是被拉长的信号,信号空洞地持续了几秒,接着,eva突然笑了起来,“还是那么聪明嘛恩熙酱。欢迎你回到卡塞尔学院,不过,这自由一日的第一名我是不会让给你的哦,我还有向昂热校长许的愿呢。当然你如果愿意马上转给我十亿美金我可以放弃这个争夺第一的机会,你还记得我的卡号的吧?当年给你转过18美元,是你毕业的时候请我在食堂吃牛肉卷的钱。” “芬格尔!”苏恩熙气得攥起了拳头,那牛肉卷是芬格尔自己拿走然后说记在她账上的,她这辈子都不可能请芬格尔一次饭! “不客气,恩熙酱。欢迎回到卡塞尔学院。” eva像是芬格尔一样似笑非笑地在苏恩熙面前消失了。接着,没过多久,一辆无人机盘旋着飞上了高塔,无人机上还贴着一个标签“深夜食堂”。 那是装备部开发出来为了卡塞尔学院食堂专门外送的无人机,算是装备部发明的少有的可以投入实用的东西。毕竟,除了它之外,它的那些兄弟型号机都是拿来发射镭射导弹的。 无人机缓缓地落在苏恩熙的身前,上面悬挂着一杯—— 卡布奇诺。 刚做好的卡布奇诺。 “芬格尔!”苏恩熙仰天长啸。 第一百一十八章 兄控和妹控 “疯狂的弗里嘉子弹游戏的幸存者只剩下了我们两个和源稚女!”诺顿公馆里,夏弥抓着路明非的手,“路师兄,我们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 在他们面前的是全息投影的eva,她黄色的马尾让她看上去有点像夏弥。刚刚她为他们整理了一下自由一日的战况,没想到,一天的时间不到,整个弗里嘉子弹游戏的幸存人只剩下了他们三个! 接下来,他们只要把弗里嘉子弹塞进那个源稚女的胸口,他们就可以共享这个风纪委员会游戏的桂冠了! 幸福未免来得太突然了,路明非刚刚还在思索眼前的那个“诺亚方舟防护舱”会不会真的能派上什么用场,比如躲在里面十天半个月避避风头什么的。但战场的局势就在转瞬之间,现在,他们的敌人只剩下了一个源稚女。 那个伶人一样的人,他每次出现都像是戴着面具,他的脸上是浮世绘的仿妆,他似笑非笑似有千面语,他似病似魔似有千重心,路明非觉得他根本不像是来上学的,他像是来索命的。 “那个源稚女,他是什么样的人?”路明非问。 “兄控。”夏弥言简意赅地回答。 “兄控?” “就是迷恋哥哥的大胸肌的意思。”夏弥说,“比如路鸣泽,他也是兄控。他那么一个全校公认的s级,唯一一次失控就是你在布鲁克林失踪的那一次,为了你,他好像可以毁灭整个世界。” 路明非一下子理解了夏弥说的“兄控”是什么意思。想起来,兄控这种东西在龙类的世界也很常见,比如诺顿和康斯坦丁,尤拉诺斯和盖娅,那个小男孩康斯坦丁和那个小女孩盖娅都是不折不扣的“兄控”。 “源稚女的哥哥是……”路明非又问道。 “日本执行分部的部长,源稚生。当年全校绩点第一毕的业,他的战斗力应该超越了楚子航和恺撒。” “超过了楚子航和恺撒?”路明非觉得这有点夸张了,在他心里,楚子航和恺撒一直都是混血种的天花板,有可能在他们之上的只有昂热校长这种人。 “没错。所以源稚女在自由一日的预测榜上才会是第三。他只是一个还没有经过血统检测的新生,但是他的排名压过了一众老牌选手,就是因为他的哥哥源稚生。源稚生在卡塞尔学院就读时展现过惊人的实力,他在大四的时候以学生的身份完成过7个s级的任务,这导致源稚生在整个卡塞尔学院人尽皆知,昂热校长本来希望他可以接任卡塞尔学院执行部的部长。” “但是……他拒绝了?” “是。因为他的家族在日本还有巨大的产业,他必须回到家族本部。他可不像我俩只是来自中国的穷学生,人家在日本的产业可以买下整个索尼公司呢路师兄!” 有时候,路明非不得不佩服夏弥的形容能力,比如她一说“买下索尼公司”,源稚生在他眼中立马就摇身一变从一个战斗狂杀胚变成了坐在一百楼高楼跟无数政界大拿谈笑风生的老总。而源稚女就是这个总裁最宠爱的弟弟。弟弟敲了敲他办公室的门,说他晚上想去看能剧,源稚生就立马买下了整座东京剧院。 哥哥富可敌国,弟弟当然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弟弟出门打扮得浮世绘一样,也有一百个随从在一旁同他扮演几百年前的艺妓。 “源稚女他不仅是个兄控,还是个妹控,路师兄!”夏弥一脸“我有独家大新闻”的表情,“源稚生和源稚女还有一个妹妹,名字叫作上杉绘梨衣,现在也在卡塞尔学院!” 路明非知道她,她跟诺诺长得很像……虽然可能只是一眨眼的像…… “根据我的调查,上杉绘梨衣虽然不是源稚生和源稚女同系族的亲妹妹,但是他们的关系甚似亲兄妹!”夏弥说得头头是道,“他们俩对这妹妹关怀备至,让她享受了家族公主的礼遇。他们绝对不会让她离开家族身边一百米的距离。来到卡塞尔学院之后,他们甚至从昂热校长那里买了一栋楼,他们把那栋楼改造成了公主的城堡,就是为了让上杉绘梨衣在学院有跟在日本一样做公主的感觉。路师兄,这才是豪门啊路师兄!而且,路师兄,额外分享给你一个秘密。可能是因为被保护得太好的缘故,上杉绘梨衣不谙世事,她是那种古早偶像剧中的傻瓜千金,你是有机会的路师兄!” ……我说你这剧情进展是不是太快了啊!刚才还是索尼公司的总裁,是比楚子航和恺撒更强的混血种,现在就变成了傻瓜千金! 而且,就算她真的是偶像剧里的那种千金,那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啊!我路明非铁骨铮铮,脊梁笔直,是绝对不会入赘的!绝对不会! “路师兄,我看你好像心动了。”夏弥一拍他的肩膀,“就这么说定了路师兄!你去勾引傻瓜千金上杉绘梨衣,我去勾引那个霸道总裁源稚生,凭我们俩的颜值和才智,定能将这兄弟俩迷得死死的!这样我们就可以把这个源稚女从源头给他掐断,作为一个兄控加妹控,看到他的嫂子和妹夫跟他在不同战线,他肯定会服软的路师兄!” …… 你是嫂子我是妹夫,你这是占我便宜啊夏弥师妹。 “这样吧,我委屈一下自己,一步到位去勾引一下弗拉梅尔副校长,他现在是代理校长一切他说了算。他这个老色胚喜欢胸大屁股翘的,夏弥师妹你帮我准备两个饱满一点的馒头,我趁夜色偷偷潜入。”路明非跟着夏弥一起在说一些白烂话。 “路师兄,啊!那真是太委屈你了。”夏弥眼睛中泛出皎洁的泪光,她一边眨眼一边说道,“喂,eva吗?帮我在深夜食堂定两个36d的大馒头,对,就现在。” 无人机很快旋着羽翼出现在诺顿公馆的门口,它的底下拖着两个白花花的大馒头。是的,路明非和夏弥就是这样的组合,他们最合适的角色是东北二人转,刘老根大舞台就是他们的归宿。 第一百一十九章 哥哥 “或者,路师兄,你去搞定霸道总裁源稚生,我去搞定清纯小花上杉绘梨衣。我对这种不谙世事的小妹妹绝对是手拿把攥,至于那个霸道总裁,听说他毕业这么多年了至今尚未婚配,按理来说他这种家族太子应该有很多倾慕他的对象,但他连绯闻女友都没有被扒出来过,有没有一种可能,路师兄……” 夏弥不怀好意地看着路明非。路明非当然明白她这是什么意思,她是说:路师兄,有没有一种可能,其实能当这个嫂子的人是你。 ……前脚刚被富婆收买,后脚就要去当霸道总裁爱上我的娇妻,我路明非是什么着名的吃软饭角色吗?我可是卡塞尔学院的s级,是将来要做混血种领袖的男人! “哥哥。”夏弥突然喊道。 …… “嫂子。” 路明非直接一句“嫂子”脱口而出。他跟夏弥吐槽惯了,夏弥喊他“哥哥”他就得喊她这个“嫂子”。毕竟在夏弥源初的计划里,他路明非是这源家的赘婿,而她夏弥就是源家的大儿媳妇,是他名副其实的“嫂子”。 但他忽然意识到了不对,夏弥为什么会喊“哥哥”?这里根本就没有他的哥哥。 路明非知道夏弥其实是有一个哥哥的,她说起过,说她在bj有一个智力有点残疾的哥哥,她的哥哥和她同一天出生,因为出生过程中缺氧导致了大脑萎缩。她说她每年回去都会给她哥哥带一大堆的玩具,那个智力永远停留在三岁的哥哥最喜欢的就是那些玩具。 但这里并没有她的哥哥,这里有的是别人的哥哥,比如说,源稚女的哥哥源稚生,还有,路鸣泽的哥哥,也就是他路明非。但夏弥的哥哥在遥远的bj,就像康斯坦丁的哥哥在遥远的布鲁克林,盖娅的哥哥在遥远的古罗马。 “哥哥。”她又喊了一声,只不过她的声音听上去有些未变声的男孩气。 路明非转过头去,他这才发现在他身边的根本就不是冷槽美少女夏弥,而是小恶魔路鸣泽。 “你醒啦。”路明非没好气地说。 毫无疑问,他又再一次地陷入到了路鸣泽的神瞳·灵境里,这个小恶魔的神瞳无所不能,充当一个精神类言灵随时修改他的视觉也是家常便饭。 “是啊,哥哥。我想死你了。”路鸣泽一蹦一跳到他身边,身体依偎着他。 “黏死了!”路明非一把推开了他。他心里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每次这个小恶魔莫名其妙地出现,好像都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每次这个小恶魔出现,他都好像变成了一只沉在海底的鱼。可他只是一只只有七秒钟记忆的金鱼啊,在大海底他会淹死的。 “今天我不回宿舍了,你自己早点睡。”路明非对路鸣泽说,“睡前记得洗澡刷牙,柜子里还有几片面包和一箱牛奶,明天早上可以起来喝。” 路明非突然觉得自己像个老妈子。自从路鸣泽跟他一起来到卡塞尔学院,他俩就没几天分开过,如果真要算的话,他掉入世界树的尼伯龙根的时候就是他跟路鸣泽分别最久的时候。路鸣泽虽然是个牛逼哄哄的24k纯种s级混血种,但他在某些方面的确还像是个小孩,比如路明非一旦回宿舍晚了,他就会反锁宿舍的门。原因有两个,一是“晚上我一个人睡觉我害怕有坏人”,二是“不顾家的男人就是个野种”。 路明非心说你拳打恺撒脚踢楚子航你有什么必要扮可怜兮兮的小孩和怨妇吗?就算是一只龙跑过来袭击你恐怕也要被你反手一个抓奶龙爪手擒在手下的吧。 “哥哥。”路鸣泽突然看着他。 …… 路明非也看着他,他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神经病。其实……说到“兄控”,路明非真的怀疑路鸣泽也有兄控的嫌疑。这小孩从小就喜欢黏在他身边,身怕他哪一天醒来甩下他跑路了似的。 但是……他从来没有这么黏过,这种什么台词真的会在兄弟之间出现吗?就算是那个“你吃了我吧”“吃了我你就能冲破一切牢笼”的诺顿和康斯坦丁也不会这么说话吧。 路明非后退了几步,他看着路鸣泽。路鸣泽的眼睛里好像还有拉丝。 “你知道什么是兄弟吗,哥哥?”路鸣泽问他。 “爸爸的爸爸叫爷爷,爸爸的兄弟叫叔叔,爸爸的儿子叫兄弟。叔叔的儿子也叫兄弟。”路明非开始吐槽式地念经。 “不,不是那种兄弟。而是……同卵同胎的兄弟。”路鸣泽的眼睛像是炽热的太阳,“一起出生,一起长大,甚至拥有心灵感应,在你感受到痛苦的时候,我也感同身受。” “我考试题目答不上来的时候也没见你感同身受啊!”路明非又往后退了几步,“而且,我们是堂兄弟,堂的!你爹是我爹的兄弟,我爹是你伯。” “真的吗?”路鸣泽直接往前走了一步,他依然是那副娃娃脸,但此刻他好像气势逼人,他说,“你真的比我要大吗?仔细想想,你真的比我要大吗?” “身份证上写的。你要不去找警察叔叔来跟你对质。” “那只是我们孵化的时间不一样,哥哥。”路鸣泽的眼睛突然暗了下去,他说话像是委屈巴巴的,他又重复了一遍,“那只是我们孵化的时间不一样,哥哥。” “你是蛇啊你才是从蛋里孵出来的!我可是胎生动物!不是卵生动物!” “我说的不是那种,而是——恒温箱里孵化的,我们。”路鸣泽笑着,“一个是你,一个是我。他们准备了两份样品,是因为担心其中的一个出现问题,留了一个备份。其实我是不应该被孵化的,因为你已经足够的完美,你已经能够满足他们所有的期待,我的出现……是一种错误。” “你神经啊!”路明非近乎咆哮似地大喊。 第一百二十章 吸血鬼 “我的出现是一种错误。”路鸣泽流下泪来,“你已经拥有了一切,你的血统,你的力量,你的言灵,还有你的龙皇之威,你已经是混血种中的极致。而我,我才是那个出现问题的易损品,我在你之后孵化,我在出生的第一天就差点咬死了一个混血种。我常常意识不到我自己在做什么,有时候我醒来,身边是玩偶的尸体,还有被撕咬开的棉絮;有时候,我醒来之后,躺在我身边的是我最喜欢的那只小狗的尸体,但它的头不见了,它的脖子上全部都是血。我吓了一跳,因为我知道自己在梦里做了什么,我在梦里……杀了人,我欺骗了学校里长得最好看的那个女孩,我骗她去后山一起玩,实际上我是要把自己的牙齿咬进她的脖子,看着她在我面前挣扎,然后失去血色。醒来后我没有看到那个女孩子,但我看到了我的玩偶和我的小狗。我知道,迟早有一天我会真的咬下她的脖子,那迟早会发生的。那迟早会发生。” “你是吸血鬼觉醒啊你路鸣泽!”路明非大声嚷嚷,他觉得路鸣泽应该是什么鬼上身了,还是一只西方鬼名叫吸血鬼。 “我很害怕,甚至于我每天睡觉的时候都会把自己给捆起来。有一天,我又梦到了那个女孩子,她像是世界上最好看的鲜花,也像是世界上……最好吃的鲜肉,我直接咬断了她的脖子,她甚至没有反应过来,就像一个玩偶一样在我面前断了,她的头掉到地上,像是一个保龄球……” “你神经病啊路鸣泽!”路明非真的是听不下去了,这种恶俗的比喻让路鸣泽看上去像是一个真正的恶魔。以前路明非叫他小恶魔是因为他就像《数码宝贝》里那个调皮捣蛋的小恶魔兽,但现在他根本不像是小恶魔兽,而像是那个大boss吸血魔兽。 “但我睁开眼,看见的是你,哥哥。”路鸣泽看着他,眼里是汹涌的热泪,“我咬断的是你的脖子,而你没有死。只有你这样拥有龙皇之血的人才可能没有死,你看着我,跟我说‘不要怕,我不会死’。” “你只是脖子上有一道血痕,后来你买了创口贴贴上,你说这样就没有人看的出来了。从那个时候起,我不再害怕做噩梦了,因为我知道,你会永远陪着我的,哥哥。” “路……”路明非一时语塞了,他没想到这个故事发展到最后还是一个讲兄弟情的故事。 但是,这个故事跟他有一毛钱的关系吗?他路明非可是生在温室中长在红旗下的铁血好男儿,他前十八年做的最过分的一件事情是朝路上跟他大吼的那条狗扔过一块石头。 “你说过,你会永远陪着我的,哥哥。”路鸣泽泪流满面地朝他走来。 “你记得吗?你说过的。你会永远陪着我的,哥哥。无论我变成什么样子,你都会永远陪着我的,哥哥。”路鸣泽像是浑身潮湿,刚从水里出来的雨人。 路明非的脑袋天旋地转,他感觉这一幕他见过,他见过浑身潮湿的路鸣泽,但他想不起来在哪里,他想不起来了。 路明非的脑袋天旋地转,诺顿公馆开始在他的脑海里旋转,那个eva的机甲,那个号称核弹都炸不毁的保护舱,那个放着七宗罪的青铜箱匣,都开始在他的脑海里无止境地旋转。 哐当一声,路明非直接人脑朝地,狠狠地砸在了地上。 —————— 哐当一声,路明非直接人脑朝地,狠狠地砸在了地上。 那是夏弥抓着他的脑袋,狠狠地在诺顿公馆的地上砸出了一个坑。 路明非眼冒金星,他过了很久才缓过劲来。他慢慢地睁开眼睛,看见了跟刚才一模一样的诺顿公馆,还有一个全身戒备手里握着格洛克的夏弥。 “路师兄你也太弱了要是没有我你要在言灵·梦貘里睡上整整一百天!”夏弥大声吼道。 对!路明非一下子如梦初醒,他根本不是在路鸣泽的灵境里!路鸣泽才不会跟他黏糊糊得像是两团泥一样。他虽然的确有点黏,但他只会一边吐槽一边卖萌。刚才在他梦里的那个路鸣泽其实是——源稚女! 源稚女用言灵·梦貘侵入了他的神经,那个梨花带雨的路鸣泽可能背后藏了一把刀。 “路师兄你应该专门去心理部学习精神类言灵的课程!而且,路师兄,就算你没有专门学习过这类课程,也不应该一点反应都没有啊!你的血统是s级,你天生就对别人的言灵有抵抗能力。”夏弥吐槽。 “有没有一种可能。”路明非说,“这个源稚女也是s级。” 夏弥突然回过身看他,她的眼神充满了冷漠。 “路师兄你在血统等级考试里作弊了吧?”夏弥说。 “绝无这种可能。”路明非心虚地挺起自己的胸膛,“我的弟弟路鸣泽也是s级,而且他的实力是公认的。” 路明非不打算再继续纠缠这个话题,毕竟他好不容易才建设起“我路明非真的是s级”的心理防线,他赶紧转移话题说:“夏弥师妹,源稚女在哪里?” “我不知道。”夏弥摇头,“言灵·梦貘是纯粹的精神类言灵,它没有实体,言灵课上也没有提及梦貘的言灵范围。毕竟这是一个极少出现在混血种身上的高危言灵,关于它的资料就像水里的黄金一样稀少。” “那我们怎么办?”路明非问。 “路师兄你可以钻进那个诺亚方舟防护舱里,这样源稚女的弗里嘉子弹一辈子也打不到你身上,我会在每天半夜十二天来给你送晚饭。对了,这个防护舱还有专门的食物运送通道,还带了微波加热功能,隔夜饭也能吃。” …… “那我明天晚饭要吃金枪鱼三明治配鱼子酱。”路明非说,“账从我一亿美金的账户上划。” “那我也要点一份,钱也从师兄你的账上划,就当是我的辛苦费。”夏弥接起这种槽来丝毫不费力。 —————— 最近又有章节被屏蔽了。明明一点颜色都没有! 第一百二十一章 坏女人 “路师兄。”夏弥突然凑近了它,问道,“镰鼬的言灵范围是多少?” “镰鼬……”现在路明非复制了恺撒的镰鼬几乎是卡塞尔学院人尽皆知的消息。因为加图索家族的某些好事者早就把这则情报传得满天飞了,守夜人论坛上还有一篇帖子叫作“恺撒与路明非早已惺惺相惜、情投意合,只可惜呐,那路明非竟不是女儿身”。 “镰鼬是你放出来的一只蝙蝠,蝙蝠可以飞到多远?那取决于蝙蝠昨天晚上吃了多少饭。所以,镰鼬能够飞到多远,取决于混血种的精神力。” “那路师兄你的镰鼬可以到多远?”夏弥漂亮的眼睛看着他。 “一个卡塞尔学院没问题。”路明非说。 甚至有可能能飞出卡塞尔学院,直接飞到这座山的山头。路明非现在感觉自己被打通过任督二脉,体内的精神力变得澎湃而磅礴,他没有测试过自己施放镰鼬的极限,或许能飞到布鲁克林也不一定。 “一个卡塞尔学院,那就是……”夏弥漂亮的眼睛闪着,她又向路明非问道,“那‘神瞳’呢?神瞳的极限是什么?” 言灵·神瞳是路鸣泽的言灵,也是整个混血种史上最神秘的言灵。在路鸣泽之前,世界上没有出现过拥有这个言灵的混血种,甚至没有出现过与神瞳相似的任何言灵,它似乎不属于任何的血系源流。 但它却是如此的……可怕。在布鲁克林镇压弗罗斯特的血月只是冰山一角,神瞳的很多秘密连路明非都不知道。 “我不知道。”路明非直接说。 “路师兄你居然不知道?”夏弥睁大了眼睛。 “不知道很正常。这个言灵刚来学校做言灵测试的时候只会像电灯泡一样发光,差点被评定为言灵·炽日。要不是诺玛师姐慧眼识英雄,路鸣泽现在唯一的作用是在晚上给我们发电。” “诺玛……”夏弥思索了一小会儿。 没错,诺玛应该才是世界上最了解言灵·神瞳的人,路鸣泽和她闭关九九八十一天才研究出了“遮天”“灵境”“蚀刻”这些言灵·神瞳的用法,在那之前路鸣泽的神瞳只能拿来当电灯泡。但现在,言灵·神瞳的秘密已经变成了卡塞尔学院最高等级的秘密,恐怕除了诺玛以外,卡塞尔学院里只有希尔伯特·让·昂热和芬格尔有可能知道其中的一些。 “路师兄,你的言灵·镜瞳可以复制别人的言灵,难道你没有尝试过复制言灵·神瞳吗?”夏弥问他。 “干我们这一行的,切记别跟客人产生感情。”路明非又开始吐起烂槽,其实他想说的是,“言灵·镜瞳是有局限性的,言灵课上学过的啊。比如它并不能直接复制所有的言灵,而且,越高危的言灵在复制的时候就越容易反噬。诺玛师姐提醒过我,说我还控制不了高危言灵,比如楚子航师兄的‘君焰’,我如果复制的话可能会直接烧毁这一整座诺顿公馆,所以……” 所以,路明非的弹匣里的子弹是“镰鼬”、“时间零”和“蜃景”,这几个言灵都是序号在君焰之下的言灵。虽然它们蜕变成过“吸血镰”、“言灵负一”和“审判”……或许他某一天复制了“君焰”就能进化成“烛龙”…… 但这些都不在他的计划之内!他路明非天生言灵圣体有时候就是会不自觉地开挂。他有时候都怀疑自己的言灵是不是真的“镜瞳”,毕竟在混血种的历史上,所有的镜瞳都只能复制一个言灵。他所拥有的言灵更像是跟镜瞳同一个血系源流的……那个高危级言灵! 就像“君焰”的高危级言灵就是“烛龙”一样。 “所以,路师兄,你手里的言灵还是……” “镰鼬。没错。” “要不,路师兄,你复制一下我的言灵,我们来一个双剑合璧……”夏弥笑眯眯地看着他。 路明非突然沉入了大海之中。 像是一只被豢养的金鱼,一下子沉入了大海之中,巨大的海水的压力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感觉自己的意识开始变得模糊,他感觉自己的记忆只剩下了七秒钟。 “还记得我吗?哥哥。”那个小恶魔路鸣泽又一次出现在了他的面前,他穿着帅气的阿玛尼西装,胸前叠着一只白色的领巾,他的笑像是奶茶一样十二分甜。 “路鸣泽!”路明非感觉这一幕真的是一次又一次出现无数次了。但他是一只记忆只有七秒钟的金鱼,每一次他都感觉是第一次。 “哥哥,刚才有坏女人干扰我们。”小恶魔指的当然是夏弥,他恶狠狠地说,“我讨厌坏女人!尤其是那个坏女人!” “学校里的其他女人都很好,诺玛师姐、诺诺师姐、亚纪师姐……但只有这个处心积虑的师妹,她是个坏女人!她一直在破坏我们之间的关系!她是个坏女人!你不要听他的哥哥!” “她是在套你的话哥哥!”小恶魔还在喋喋不休地数落着夏弥,“你不要被她的话术带跑了哥哥!她问你的所有问题都是为了方便在将来干掉你!你才是她的最大的竞争对手!她跟你合作是骗你的!相信我哥哥!” “一定要相信我啊哥哥!只有我是专心为你的!只有我全心全意地爱你!只有我全心全意地爱你……” 只有我全心全意地爱你…… 路明非的七秒钟记忆接着好像一直就是这句话的循环播放,路明非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他只感觉自己眼中路鸣泽的影像越来越模糊,那些喊出来的话也越来越模糊。他感觉大风灌入他的耳朵,呼啦呼啦,那些声音正在逐渐离他远去。 啪的一声,他感觉一张纸片拍到了他的脸上。 他睁开眼,黏在他脸上的是一片巨大的枫叶,他摇摇头,把那片枫叶甩走,接着又有不计其数的枫叶吹向他。 “我靠!”路明非大呼一惊。他是在哪?他是在卡塞尔学院的山头!他整个人正被裹得严严实实的,半个身子探出车窗外,所以才会有不计其数的枫叶吹向他。 毫无疑问这里就是当时他和路鸣泽逃命的那个山头,只不过,这一回副驾驶上的人从路鸣泽变成了他,而驾驶座上的人从他变成了——夏弥。 “路师兄,我就说你应该专门去心理部学习!你也实在是太弱了吧路师兄!你陷入梦貘的速度比猪吃安眠药入睡的速度还要快一百倍!”夏弥在驾驶座上疯狂地向他咆哮。 第一百二十二章 战场 “路师兄,你中了梦貘之后睡得跟死猪一样沉,我怎么叫都叫不醒,所以我只能用这种原始的方法。如果你哪天起来发现自己被风吹半面瘫了记得不要找我要医疗费!”夏弥把他拽回了车内。刚才的他就像是一具木乃伊一样,下半身被捆在车里,但上半身一直在疯狂地在这片山头被风吹雨打。 “你说的办法就是把我晒成人干啊!”路明非叫苦不迭。 “路师兄,心理部的课程上说过,把人带出精神类幻境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的本体经受痛苦。人的神经会因为本能反应而回归自我。要不是学校建在山上,没有大江大湖的充足条件,我一定把你一屁股揣进水里。大水灌进你的鼻子眼睛耳朵,你也不至于现在才醒。” 路明非心说我已经不知道多少次沉溺在水里过了……从那次诺顿公馆诺诺失踪开始,他每次意识失控都好像是沉在水里,他就是一只金鱼。 “路师兄,我把两百五十斤的你拽上车,又风尘仆仆一路把你带到山头,你难道就没有什么话想说吗路师兄?”夏弥踩着油门,风吹过她的云雾般的头发,她看上去像是一只浅黄色的小麋鹿。 “嗯……”路明非想了想,“车钥匙记得还我。” 毕竟……夏弥开的就是当时路鸣泽送他的那辆布加迪威龙啊!银灰色的剑鞘,在卡塞尔学院的山顶划过锋利的锐影。恍惚间,路明非抬起了头,他想起那天天上火树银花般cesare&nono的烟火,一切都是如此的相似,他还以为他们又要去一趟布鲁克林。 接下来他就要给老唐打电话了:喂,老唐吗?对,我要去你家借住几天。 路明非看着天上闪烁的稀疏的星火。 说起来,他曾经还真的幻想过有一天老唐跟他一样成了卡塞尔学院的学生,他们说不定就会一起坐在这山头看星星。 恺撒和诺诺都毕业了,芬格尔当上了教授,楚子航跟着执行部的任务浪迹天涯,这个学校里还有谁可以跟他一起数星星啊?路鸣泽吗?还是…… “下车。路师兄。”夏弥突然一个急刹车,她利落地解下了安全带,走下了车。 “等等……你要干什么?”路明非有点猝不及防。夏弥这个冷槽师妹做起事情来雷厉风行,根本没有给他留足伤春悲秋的时间。 “来一起数星星,路师兄。”夏弥直接打开了副驾驶,把他生拉硬拽拉下了车。 一阵秋风吹过,路明非感觉秋风萧瑟。他就这么站在卡塞尔学院的山头。这座芝加哥数一数二的山脉最顶端是一片少有的荒地,没有纵横和捭阖的枫叶,只有最长的星河和最漫长的夜晚。 路明非一直觉得这里是一个约会圣地!他在路鸣泽带他开着布加迪威龙的那一天就把这里列作了卡塞尔学院约会第一圣地!这里最适合跟他爱的那个人告白,跟她一起在这里数星星,然后数到一百的时候天上突然闪起那个带着丘比特之箭的焰火。 丘比特之箭上面应该还写着ricardo&xx的名字。只是那个人还没有出现。他甚至还没有幻想好那焰火里跟ricardo在一起的那个名字。 现在,他居然又站在了这里,站在他旁边的是一个绝世大美女,但他的内心心如止水。 就像酒德麻衣说的,“你们不是官配”,路明非也觉得自己和夏弥不是官配,一个路明非难道能跟另外一个路明非在一起吗?他喜欢的明明是长发御姐! “师妹,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这个地方的?”路明非转过头问夏弥。他看见夏弥浅黄色的头发被微风吹起,她的发丝上浸了一些深夜的露水。她看上去像是电影里那些毫无死角的女明星。 “你说这里吗?”女明星弯下腰,她提了提自己的裤腿,然后脱下了自己的鞋子。 夏弥露出了她那双雪白的脚丫子。路明非看到这个场景有些幻视,一般在某些青春幻想电影里,这种场景给特写镜头的时候在他们面前的是一条小溪,接下来她就要对身边的男主说“这里我过不去,你背我好不好?” 但他还没有准备好啊!而且不是说了他跟师妹不是官配吗?师妹也不像是那种娇滴滴的女生啊!她反而更像会说:“你个小鸡仔怎么回事?还要师妹背你过河?” “我入学的第一天就发现这里了。”夏弥把她的头发绑过身后,“入学的第一天我就走过了卡塞尔学院的每个地方,因为我知道这里的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可能变成战场。” “啊?”路明非愣了一下。 “路师兄,我在没有入学之前就知道混血种和卡塞尔学院。”夏弥说,“因为我的血统觉醒得很早,还曾经去给猎人组织打过工。” “所以我知道卡塞尔学院对于混血种来说意味着什么。这里是所有混血种的圣殿,只有最高血统的混血种才有资格成为卡塞尔学院的学生。同时,卡塞尔学院也是一个宝库,它的看守人是希尔伯特·让·昂热和尼古拉斯·弗拉梅尔。《龙族血统论》上说,龙王的觉醒预言之地一共有四处,其中两处是在中国,两处是在欧洲。但你不觉得奇怪吗?青铜与火之王的觉醒,是在布鲁克林。” “啊?”路明非这回真的愣住了。因为夏弥说出了“青铜与火之王”。这件事除了他们青铜城小分队,只有诺诺和昂热校长等少数几个人才知道。 “我又不傻,路师兄。”夏弥看着他,“楚子航师兄的礼物是七宗罪,七宗罪是由青铜与火之王锻造的武器,而你们去的地方门口是一座青铜门,随便瞎猜也猜到了。”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路师兄?”夏弥继续说,“龙王沉睡的时候,大多是在几百年前甚至上千年前,那个时候美洲大陆还只有草原和野兽。他们从来不知道这片大陆,但在他们苏醒之后,他们会不自觉地‘靠近’这里。他们化身成人类,化身成混血种,不自觉地接近这座混血种的圣殿。” 夏弥系起的头发在随风飘扬:“这意味着,卡塞尔学院在吸引着这些苏醒的龙族,这里有他们想要的东西。” 风烟漫灌,路明非一下子醍醐灌顶。他一瞬间明白了夏弥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这里的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可能变成战场。 因为所有苏醒的龙族都会……靠近这里! 第一百二十三章 新秩序 “路师兄,你知道吗?昂热校长是所有混血种中的‘神’。”夏弥说,“卡塞尔学院是所有混血种的圣殿,而昂热校长是圣殿中的守护神。我在没有来到卡塞尔学院之前就一直听说着他的名字。希尔伯特·让·昂热,来自于欧洲的冒险家,活了一百多年的银鬃狮子,胸中燃烧着复仇的烈焰,他是混血种威望最高的领袖,他的学生遍布天涯海角。” “而我,就是下一个希尔伯特·让·昂热。我是要成为卡塞尔学院校长的女人!”夏弥一甩头发,她好像一下子高大了十数倍,成为了高山上的镇灵石像,“我要成为最高的山,最远的云,和最闪耀的星星。路师兄,你能看到吗?天上最闪耀的星星?” 路明非一激灵,他赶紧抬起头瞅了两眼。他心说你这个幼儿园文艺汇演的报告词是怎么想出来的啊?活脱脱台湾偶像剧的台词啊!可惜在你身边的是路师兄我,你这个台词完全是浪费了啊! “路师兄,我要是当上了卡塞尔学院的校长,我就提拔你当副校长。你什么都不用做,只用每年策划学校的化妆舞会和泳池派对,就像弗拉梅尔副校长一样。你说我是不是对你很仗义,路师兄?” 是是是真是一个一个梦飞出了天窗!芬格尔当个任课教授都因为当年挂科饱受指责,我这个《龙与言灵学》都还没补考的人怎么敢想去当这个副校长啊! “所以啊,路师兄,现在是卡塞尔学院未来的校长和副校长在这里并肩作战。今天对于混血种世界的意义不亚于当年希尔伯特·让·昂热和尼古拉斯·弗拉梅尔在芝加哥的这片山头画了一个圈。后人说起今天,会说今天是这个世界新秩序开辟的第一天!” 路明非他……他在秋风中瑟瑟发抖。他突然有点后悔今天早上出门只穿了t恤和短裤。至于夏弥说的什么一个圈和开天辟地第一天,他就纯当她在胡说八道。 “路师兄,昂热校长和弗拉梅尔副校长守护了学校一百多年。你想象过没有他们的日子吗?整个学校的秩序都是在他们的手中建立的,从英灵殿,到地窖,到装备部和炼金部,到今天的自由一日,卡塞尔学院所有的规则和秩序都来自于他们。我曾经幻想过我是昂热校长会怎么样,我的大脑里隐藏着龙族和混血种最多的秘密,我的实力让所有的敌人胆寒,但那些敌人并不会藏起来永远不出现,相反,他们像是阴槽里的毒牙,随时准备张开他们的血盆大口,他们已经咬死过很多的猎物,他们还藏着是因为忌惮。” “你想说啥?”路明非有点懵了,他感觉夏弥那个卡塞尔学院的校长梦是真的。 “你知道昂热校长为什么要举办这次的‘自由一日’吗路师兄?” “不是卡塞尔学院成立一百周年庆典吗?” “不,我问过很多人,没有人知道今年是卡塞尔学院成立一百周年。昂热校长和弗拉梅尔副校长在山上画圈的时候只有他们两个人在场,这个时间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 “那说不定就是今年呢?” “路师兄。”夏弥一脸无语凝噎的表情看着路明非。 “行,你继续说。”路明非心说我倒要听听你还能唠出什么来。 “路师兄,在你刚才睡着的时候,守夜人论坛发布了一条帖子,发帖人是‘银鬃折刀’,这是昂热校长的账号。这个帖子一经发布就占据了第一名,帖子的内容很简单,说是将由楚子航出任卡塞尔学院执行部的部长。” “啊?”路明非楞了一下。虽然这一切看上去很合理,但他还是愣了一下。 “执行部部长的位置已经空了很多年,本来物色的是来自日本分部的源稚生,在源稚生拒绝以后一直空着,改由各组组长直接向昂热校长汇报。现在,这个位置交给了刚毕业的楚子航师兄。”夏弥说。 “但楚师兄不像是会接这种活的人呐。”路明非终于想通了这“合理”之外的“不合理”是在哪里。楚子航出任执行部的部长,这件事本身很合理,因为楚子航是怪物,是杀胚,没有几个人有他出勤任务的卓越战绩,甚至连叶胜和酒德亚纪这种七组的组长也比不过他。但正因为他是怪物,是杀胚,他才不像是会接执行部部长这个差的人,他习惯了单打独斗,他一人即是一军,他根本不需要也不想要一整个执行部的手下。 “但他明显是接了。不仅是接了,看上去应该还跟昂热校长经历过促膝长谈。”夏弥说,“因为,紧接着昂热校长的这则声明,楚子航师兄发布了这次自由一日中执行部的比赛内容。” “是什么?”路明非明显感觉到自己心跳加速。 “找到‘妒忌’。”夏弥说。 “妒忌?” “就是七宗罪中的最后一把,太刀妒忌。”夏弥说。 “找到……妒忌?”路明非又愣了一下。因为他从始至终就没见过太刀妒忌,在楚子航的七宗罪的青铜箱匣中,一直只有六把武器。现在,懒惰和饕餮在他路明非的诺顿公馆;而傲慢和色欲属于夏弥;贪婪和暴怒则还在楚子航手中,唯独太刀妒忌,从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 “是。谁第一个找到七宗罪中的太刀妒忌,谁就是这次比赛的胜利者。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路师兄?”夏弥问他。 “意味着……七剑合璧,天下无敌?”路明非开始说烂话。 “不,这意味着,全世界所有的混血种,都知道七宗罪中的妒忌在卡塞尔学院。或许还会有很多人认为,七宗罪,这七把武器,全都在卡塞尔学院。”夏弥说,“七宗罪是炼金史上的秘宝,是青铜与火之王用纯粹精神力锻造而成的足以斩杀龙王的武器,在过去几千年时间里,它一直都像是一个神话,只存在炼金古籍里。但现在,它现世了,还是以这样一种方式现世……” 第一百二十四章 路校长 “就像是《七龙珠》里面,有人突然宣布七颗龙珠都在天下第一武道会一样。”路明非言简意赅地总结完毕。 “太对了,路师兄,我该怎么形容你惊世骇俗的洞悉能力。”夏弥说,“卡塞尔学院现在就是在开天下第一武道会,然后在开天下第一武道会的同时,龟仙人希尔伯特·让·昂热宣布七颗龙珠都在卡塞尔学院。本来卡塞尔学院就藏龙卧虎,堪比混血种的圣殿,无数的混血种都渴望和觊觎这里的宝物呢。现在,昂热校长把卡塞尔学院摊开了,他是准备跟所有人说:欢迎各位来到——混血种的圣域。去寻找大海深处的宝藏吧,那是我藏在最深处的——one piece!” 虽然夏弥二次元的思维很跳脱,但路明非还是听懂了夏弥想说什么,夏弥是想说:“还会有更多的混血种来到学校。不只是卡塞尔学院的毕业生。” “秘党的领袖,猎人组织的幕后boss,还有躲在二战实验室研究龙血基因的战争科学家,疯狂的炼金术士,甚至还有龙血改造的胚胎……所有人都会聚集到这里。这一百天的时间是混血种狂欢的盛宴,它像是血肉的舞池吸引着每一个混血种。而且,这是昂热校长早就想好的。”夏弥说。 “昂热校长是要干什么?集齐所有混血种,然后来一颗核弹,boom的一声毁灭一切?从此尘归尘土归土,你归黄泉我归泥土。混血种这种人不人龙不龙的生物早就该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这个世界是属于……人类哒!”路明非吐槽。 “那我的那个诺亚方舟防护舱就有用了。”路明非继续说,“阿弥陀佛我路明非居然是世界上活下来的最后一个混血种。我绝对不忘师门训诫,我到时候在山上立一面大大的墓碑,把你们的名字都刻在上面。师妹你要是不甘心的话我可以把你的名字刻在第一个。” “路师兄,那个防护舱的操作流程我早就背熟了,而你只是今天看了一眼,如果真的到了那个时候,先进防护舱的也是我。放心吧,我会把你的名字写第一个的,ricardo·m·lu,我还会在后面写上金额,一亿美元,预示着你为这块墓碑捐献了一亿美元。我会把这块碑镶成纯金的。” 路明非的白烂话一套一套的。夏弥的白烂话也是一套一套的。 “路师兄,现在我有点相信你的那套理论了。”夏弥说。 “什么理论?” “昂热校长是要捧我们两个人做混血种世界的新领袖。”夏弥目光坚定地说,“本来我还有点怀疑……当然主要是怀疑你。但楚师兄,不,是楚部长雷厉风行地向混血种世界昭告了七宗罪的妒忌的存在,而剩下的几把七宗罪就在你和我的手里。我们很容易就会成为整个混血种和秘党的焦点,同时,我们也会直面他们的枪口。但是,这就是最好的革新的时机,时局变动的时候就是改朝换代的时候,英雄都是在混乱的时代诞生的,和平时代只会诞生守成的小才。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你准备好了没有,路师兄?不,是路校长。” “你说的这都哪跟哪啊?”路明非忍不住大吼,“而且,你这思维跳跃也太快了!刚才还是副校长,现在一跃就变成校长了!” “这次自由一日的获胜者,毫无疑问就是卡塞尔学院未来校长的有利竞争者。”夏弥说,“昂热校长要在一次比赛中为他的继承人攒聚所有的威望、势力和实力的基础。这么说起来,其实诺顿公馆的那些东西也是昂热校长送给他看中的接班人的一部分礼物,因为最终是他通过了路鸣泽的退赛申请。路师兄,承认吧,你早就已经被拖上贼船了。” 路明非感觉自己百口莫辩。因为他以前一直觉得昂热校长相中的继承人是路鸣泽。 “所以,我找你合作是对的,路师兄。”夏弥继续说,“我预想的画面也是对的。最后,这场自由一日就是我们俩的决战紫禁之巅,我们之中最后的获胜者就将赢得一切,包括混血种的领袖和卡塞尔学院的校长。我们是公平竞争,路师兄。” “你这想的也太简单了吧!我们还有这么多竞争对手呢!我们连第一关的源稚女都没有打通啊!”路明非吼吼。 “啊,差点把他忘了。还以为他不会跟到这里。毕竟这里远远不是他的主场。”夏弥把头发一撇,笑得露出了她的小虎牙。她这个时候赤脚踩在地上,看上去简单纯粹却又明亮动人。 “路师兄,你记不记得我说过,我考察过学校的每一个地方,因为我觉得这里的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可能会变成战场。” “嗯。记得。” “我们现在站的这个地方,就是在我考察之后,认为的,最适合作为我的战场的地方。在这个地方,我不怕任何敌人,即便是一只龙。” 夏弥突然打了一个清亮的响指,她轻轻一笑,然后…… 把她的鞋子扔了出去。 鞋子飞在空中像是乘着浮沙,忽然,一道土墙参天而起。在那土墙之上,夏弥扔出的鞋子正中了一个人影,鞋底带着清脆的“啪”声,把那道人影‘印’在了墙上。 源稚女。 “路师兄,现在我可以给你大概推测一下,言灵·梦貘的精神力范围大约在1.5公里。”夏弥拍了拍手,“我刚才带着你驾车一路狂奔,就是为了甩掉这个阴魂不散的源稚女。而你就是在距离源稚女1.5公里左右的地方醒的,布加迪威龙甩开了他,你也被拖离到了言灵·梦貘的精神力范围之外。而且,刚才很长的时间,他也是一直在离我们1.5公里的地方一动不动。这应该是他的言灵舒适区,在这个区域内,他可以随时施展言灵控制我们。啊,不对,是控制你。” “路师兄,你要是再一次被控制了我会毫不犹豫把你踹下山。事不过三路师兄!”夏弥对着他小声吼道。 第一百二十五章 沙海 “夏弥师妹,你是……故意把他引到这里来的?” “当然——不是,路师兄,我可是为了专程陪你看星星才来的。” 虽然夏弥这么回答,但路明非感觉夏弥话里话外表达的意思都是“路师兄,你就是个醒酒的挂件,看星星这种事我另有人选。” “好了。正好可以看看这个源稚女的真正实力。”夏弥掂起了她的另一只鞋子。不出意料的,这只鞋子也像子弹一样疾飞而出。子弹生生飞行了1.5公里,它像是有一根1.5公里长的牵引线,牵引线的另一头是源稚女那张浮世绘一样的脸。 源稚女没有办法后退,因为在他的身后是一道巨大的亘地而起的屏障,像是在山间横空立起了一面长城。 “言灵·沙海,言灵序列83,言灵命名者估计是南派三叔的粉丝。”夏弥说,“言灵·沙海可以把沙子凝聚成海洋。所谓聚沙成塔,积水成海。” “沙子是粒径为0.074~2mm的固体,握在手心会顺着指缝溜走。但是我能通过言灵把它凝固。”看路明非一脸茫然,夏弥继续说,“简而言之,我就是海滩边捏泥巴的。” “听懂了。”路明非点头,这么介绍果然言简意赅。 夏弥的言灵能力是控制沙砾,这毫无疑问是属于四大君王中的大地与山之王的血系源流。在这一血系源流中,言灵像是土与地之间的地壳之灵,卡塞尔学院在布鲁克林中就曾经使用过这一血系源流的言灵——震脉。他们利用震脉制造了一场小型的地震,然后名正言顺地撤走了八大道唐人街中的无关人员。 但不同于隐蔽的震脉,沙海要更为具象化。镰鼬是在创造最敏锐的风妖精,君焰是在创造最狂悖的火焰,而沙海是在创造——最坚实的土地。土地中的沙砾能被言灵·沙海一瞬间捏成钢筋混凝土。卡塞尔学院上一个使用言灵·沙海的学长后来是建筑学的最高奖普利兹克奖的得主。 一道银光突然闪过。那是在源稚女的身前,一把流萤如盛光流转的长剑横空出世,一剑斩断了夏弥的“子弹”。 长剑就在源稚女的身前。长剑遮掩着他的半张脸和半具身体,也倒映着他的半张脸和半具身体。 长剑好像把源稚女一分为二。长剑之上是倒映着的源稚女,他淡妆,不苟言笑,甚至有些平凡,他像是那种低下头走路不小心撞到人还要连说三声对不起的普通男高中生;但在长剑之下,他妖娆,浓妆艳抹,他疯狂而又糜烂,他画着浮世绘的仿妆,他在画完最后一笔红的时候轻启唇,然后在镜子上留下他鲜红色的血唇印。 “路师兄,心理部的精神类言灵课程上会教你,要避免精神类言灵的干扰,首先要避免与他对视。” 言灵·沙海制造的沙墙突然升起,将源稚女隔离了路明非的视线。 “路师兄,你没有‘神瞳’,你根本不可能在相隔1.5公里的地方看清楚他身上的这么多细节。”像是知道路明非看到了什么,夏弥说,“他的眉眼,他的表情,甚至他头发丝上的汗渍,你都能清清楚楚地看到。那不是你的眼睛看见的,而是你的神经末梢‘看见’的。” “他甚至能通过他的表情的变化控制你的情绪。”夏弥继续说,“人的大脑在不断地接受感官刺激,这些都是精神类言灵的养料。无论是视觉还是听觉甚至味觉、痛觉,每一个神经的接收点都是他闯进你的精神世界的通道。” “看一眼就怀孕。”路明非概括道,“是这个意思吧?” “路师兄不愧是路师兄,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夏弥说话和路明非完全同调,“路师兄,最简单的隔绝精神类言灵的方法其实是——提前让自己的神经休眠。比如说,睡觉,再比如说——切断你的所有神经末梢,人类医学史上曾经有这样的手术,最初它发明的时候是为了缓解那些战争上的士兵的痛苦。后来一代代沿袭下来,变成了医学里单独的一门学科,叫作麻醉。” “你帮我挡着,我两分钟内就可以睡着。”路明非说,“或者你现在可以拿弗里嘉子弹给我来一枪,弗里嘉子弹对于混血种来说就是麻醉弹。” “路师兄你真的是很有悟性。”夏弥掏出了手边的格洛克。她的格洛克和路明非的一样,还装着大量的弗里嘉子弹。 嘭的一声。一枪出膛。 但弗里嘉子弹并没有瞄准路明非,而是瞄准了前方。在弗里嘉子弹疾行的路径上,有两位“先烈”已经义无反顾地奔赴而去了,子弹的终点是——源稚女。 隔绝视线的那道沙墙突然化为了沙漏里的残沙,一瞬间倾颓,那个男高中生模样的源稚女显露在弗里嘉子弹的面前。 夏弥把时间把握到了极致,在沙墙卸下他的“伪装”的时候,弗里嘉子弹正贴近沙墙的边沿,在源稚女看见弗里嘉子弹的时候,子弹已离他只有一拳的距离! 第一百二十六章 沙海(二) 一道鲜红的血液像是焰火一样爆裂,那是弗里嘉子弹里隐藏的无味番茄汁,用作子弹穿膛时鲜血的特效。但那粒子弹其实根本没有击中源稚女,在那之前,源稚女手中的长剑闪过,流光将这颗弗里嘉子弹一斩为二。 番茄汁在刀光下溅成鲜血,鲜血抹在源稚女的脸上。源稚女伸出舌头,舔了舔唇边的血渍。 他恍尔而笑。他像是倾国倾城的妖姬,他在月影和琴声中投下鲜红的绝影,他哀艳而又狂烈,他浓热而又绝情。 “路师兄,我刚跟你说过,要避免跟他对视!”夏弥对他大吼。 哦,对。路明非立马挪过视线。他所见到的所有有关于源稚女的画面都是“假的”,都是源稚女用言灵塑造的欺骗他的假象! “路师兄,看起来这个源稚女比我想象的还要棘手。”夏弥说,“我原来以为他只是一个舞台剧上的演员,靠夸张的表演和舞台上的道具糊弄人的。但现在看起来,他的格斗术也是顶尖的水平,就算没有言灵,他的作战能力也称得上顶尖。” 是的。路明非也看出来了。刚才浮光掠影的那一剑,绝对不是一般人使得出来的。在路明非认识的人里面,他只知道楚子航能够拥有这样的剑术。 “路师兄,看起来把你当作诱饵把他勾引到这里来真的不亏。我感觉今天能看到他的底牌。” “等……等一下,诱饵?” “是啊。路师兄,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他一直撵着你跑。我又没中他的梦貘,他总不能是来找我的吧?” “有没有一种可能。”路明非说,“他是要同时解决我们两个。毕竟他的对手只剩下我们两个了。” “不,路师兄,你难道没有发现他看你的表情特别的暧昧吗?只要你出现在他的视线里,他的眼神就会停留在你身上。我只不过是一只电灯泡罢了。” 路明非的心一颤,夏弥虽然是白烂话祖师爷,一般你只要跟她互吐烂槽就可以,但当她说完这话,他还是不禁汗毛直立。他现在不敢再去跟源稚女对视,但他回忆起从第一天见到源稚女开始,源稚女那伶人般的视线就好像无时无刻不笼罩着他…… “路师兄,我们要不要打一个赌。我们现在兵分两路,我往东你往西,两千米后回头看,他绝对像鬼一样跟在你的身后边。” “可是……他为什么要跟着我?” “可能是,他是一个黏人的弟弟,无论他多么的强大还是习惯依偎在哥哥的怀里。而你的身份就是一个‘哥哥’,他把你想象成那个源稚生了。”夏弥说,“当然,还是一种可能是,你比较弱,柿子要挑软的捏。” “当然我这颗柿子也没有硬到哪里去。”夏弥话锋一转,“所以我们才需要精诚合作啊路师兄!路师兄,你看这源稚女不仅言灵危险,剑法也这么精湛。路师兄,我知道你找楚师兄学习过剑法,楚师兄的剑法胜过很多天下名流,这个时候就靠你这个楚师兄的剑道传人了啊路师兄!” 路明非心说楚子航那套少年宫剑法总共就几招,一天就可以全部学会。但你学得会楚子航的“形”却没有办法学会楚子航的“神”,楚子航的剑法的真正杀招在于他就是个纯种的杀胚,他不知险也不知畏,他的招式只有“杀”而没有“退”。 “路师兄,我有一计。”夏弥突然说。 “什么……?” 路明非话还没有说完,他突然感觉他脚下的土地变成了一片松软的沙滩。他听着身后夏弥的“路师兄,准备好,上!”之后,他突然感觉自己踏上了一片云,还是大圣手中的筋斗云,他在筋斗云上飘洋过海。 言灵·沙海。夏弥用言灵控制了路明非脚下的这片土地,她把土地塑形腾移,路明非脚下的这片土地就是他乘坐的一叶帆。 “路师兄,弗里嘉子弹!”夏弥的声音在他的身后响起。路明非转过头看时,夏弥只剩下了一道远方的残影。 原来你说的“一计”就是个这啊!你说的“一计”就是把你的路师兄扔出去跟源稚女一对一pk啊!你这跟抛妻弃子有什么区别啊! 路明非乘坐的沙海的一叶帆很快把他送到了源稚女的身前。这一路上路明非一直没敢直视就在他眼前的源稚女,因为他一直牢记夏弥老师的教诲,他所看见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都是源稚女“梦貘”的一部分! 但一直到快要到大boss源稚女身前的时候,路明非底下的沙海突然横生枝杈。沙丛云从路明非的身前横贯而出,那是两道亘地而起的树杈,它们在路明非的身前交叉,围成了一个十字叉形,正好遮挡住了源稚女的眼睛。 毫无疑问那是夏弥制造出来的保护他的屏障,夏弥同学毫无疑问是一个靠谱的同伴,因为她虽然为路明非制造了屏障,但还为路明非留下了足够的缝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亘立的叉形,在被遮蔽的眼睛之下,就是正对着路明非的源稚女的身体! 路明非掏出了他的格洛克。格洛克里还装着属于这场战斗的弗里嘉子弹。 与此同时,夏弥的沙海还没有停下。在源稚女的脚边,泥土变成了沙子,逐渐地向上蔓延。那些沙砾像是攀爬的蚁群,他们细致地围在源稚女的脚边,从他的鞋沿开始,爬上他的大腿,接着是小腿,再然后是——腰腹! 转瞬之间,源稚女显露在路明非之前身体已经被沙海包裹成了半个“粽子”,那些攀附在源稚女之上的沙砾全都是夏弥言灵的一部分,那是土地的种子,在夏弥的手里生长,长成参天大树,再把源稚女包裹其中。 路明非感觉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自己现在更简单的差事了。夏弥把他送到了敌人面前,帮他挡住了敌人的言灵,然后一声“定”把敌人临空定在原地,他只用扣动那个扳机,他们的敌人就会倒在血红色的血泊当中。 第一百二十七章 沙海(三) 路明非握紧了手中的格洛克,弗里嘉子弹出膛,伴随着一声枪响,嫣红的血色在路明非的眼前绽放。 只可惜,这血色不是绽放在源稚女的身上,而是绽放在——源稚女提起的长剑上。在路明非射出子弹的那一刻,源稚女手中的长剑正中挡住了路明非的弗里嘉子弹,那颗子弹迸射出鲜红色的番茄汁,看上去像是溅射的鲜血。 “あめのおはばり。”源稚女念词像是咒语。 一瞬间,源稚女手中的长剑血光大盛,它像是吸噬了那流在它剑身上的鲜血。血脉如水流涌动泵张,长剑身上像是长出了高温拓印的纹路,灼烧之血在剑身上蔓延。 “あめのおはばり。”源稚女又重新念了一遍这个咒语。 长剑血光势盛,简直就像是5000度高温熔炼的金水。长剑带着血色直插入土地当中,一瞬间,路明非仿佛耳边听到了洪钟般的“咚”声。 随着这一声“咚”声敲响,那路明非脚下的土地仿佛一瞬间被威势震灵。原本包裹在源稚女身上的沙砾一瞬间土崩瓦解,交叉斜亘在路明非和源稚女中间的沙丛被风轻松吹散。源稚女重新出现在路明非的身前,他手握着那把长剑,长剑布满了血腥色的纹路,就像他画满了浮世绘的妆。 あめのおはばり。 路明非恍惚了一下,他居然听过这段日文,是在那部着名的动漫《火影忍者》里,那个可怜的哥哥宇智波鼬在他的万花筒写轮眼中有一把灵剑就叫作“あめのおはばり”,被这把灵剑刺中的人会被永久封印在醉梦的幻术世界里面。 宇智波鼬,宇智波佐助……还有万花筒写轮眼的幻境和名叫“あめのおはばり”的灵剑,想到这里路明非不禁有些哑然。如果不是源稚女真的就在他面前,是个活生生的人,他简直要怀疑这个源稚女和源稚生是个抄袭小说的人物,他们抄袭的就是《火影忍者》,他们甚至抄了宇智波鼬的灵剑“あめのおはばり”。 路明非作为一个宅男,他最引以为傲的天赋技能是打星际,属于打遍网络无敌手。在打星际之外,如果硬要说他还有点什么学习上的天赋,那应该就是他还有一点语言天赋。因为喜欢宅在家里看日漫,他曾经自学过日语,学到了可以勉强跟着日漫念台词的水平,所以他才会记得《火影忍者》里的这把剑,あめのおはばり,字幕组的翻译是“天羽羽斩”。 只不过,路明非不知道的是,“天羽羽斩”其实是日本历史上的“神剑”,它是日本神话故事中斩杀了八岐大蛇的神剑,也是日本所有剑的始祖,它的拥有者是身为诸神之父的伊邪那歧。 路明非只是个宅男,他对日本所有的了解都来自于《火影忍者》《海贼王》或者是《七龙珠》还有《美少女战士》,他对日本神话的了解仅限于恺撒给他买的有关于镰鼬的轶事小传。不然,他就会知道,现在在他面前的,就是那把日本神话中拯救了世界的“天羽羽斩”。如果他还拥有楚子航那样博学的知识,他就会猜测,其实日本神话中的那些“天照”“高天原”“须佐之男”“天羽羽斩”,都是龙族在那片隔绝的岛屿上留下的历史。 天羽羽斩就握在源稚女的手中,它看上去和这个男高中生源稚女格格不入。它杀戮而又血腥,它的剑尖插入泥土之中,血红色的纹路在泥土中游移,它像是有自我的意识,它游弋而出的灵魂镇压了夏弥的沙海。源稚女握着它,就像是小孩握着重尺。 沙海突然散去,路明非突然与源稚女毫无征兆地对视。 但现在,路明非看见的只是那个画了浅浅的淡妆的源稚女,他像是出门前还害怕被人说“大男人画什么妆”的小男孩,他的眼神落寞又可怜。 难道,这个源稚女就是真正的源稚女吗?他就是个普通的男高中生,走在路上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他的言灵·梦貘,他浮世绘的仿妆,他手上这把血红色的长剑,都是他在这个世界上伪装出来的一部分。 “哥哥。”他突然喊道。 路明非心里一惊。他现在对这声“哥哥”简直已经有了应激性反应,每次有人喊出这个词他都感觉他是秦王,接下来马上就要图穷匕见。 但他只是听到了这声“哥哥”,甚至这声“哥哥”好像都不是喊他的,是源稚女在喊他那个霸道总裁哥哥源稚生。 他甚至真的扭过了头,好像在寻找他的那个哥哥——源稚生。 “路师兄!”这个时候,夏弥一个纵跃来到了他的身边。她依靠言灵·沙海,在这山头移动的速度简直可以比肩布加迪威龙。他直接来到了路明非的身边,接着一个搂腰环住了路明非。 “路师兄,快先撤!此子有猫腻!”夏弥大喊。 路明非当然知道这个源稚女有猫腻。他的长剑上布满了血腥的纹理,但那弗里嘉子弹里的明明全都是番茄汁! “路师兄,他阻断了我的言灵。”夏弥说话速度飞快,“本来我想依靠言灵跟他周旋,毕竟这里是我的地盘。但是他的那把剑展开了一个领域,我的言灵被完全地隔绝在外。” “什么剑还可以隔绝言灵?”路明非一边跟着夏弥后退一边问道。 “不知道!那把剑上可能用了古老的炼金术。”夏弥说,“日本从混血种成立秘党以来就是最神秘的一个分支。他们一直与世隔绝,待在那座小岛上,连明治维新和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秘党里都没有流传过他们的名声。他们的历史在秘党上是一片空白,即使是在现在,像源稚生和源稚女这样的人会以学生的名义加入卡塞尔学院,但他们毕业后也会选择回到日本,他们甚至不接入eva系统,他们所运行的完全是他们的一套准则!” 第一百二十八章 沙海(四) “也就是说,没有人知道这把剑的来历?” “对!就像也没有人知道他们家源稚生和源稚女的来历!”夏弥说,“我很怀疑这个源稚生的血统,毕竟他在学校时的表现已经……完全都不像是个人!我去查了一下他当年的血统检测,我怀疑他在龙文检测的时候作弊了!” “作弊?”路明非听到了一个很熟悉的词。 “没错!路师兄,如果你记得的话,我们在龙文测试的时候,学校会播放一段古老的龙文吟唱,由于我们的血统对龙文的感召,我们会不自觉地陷入龙文的精神世界,然后开始‘失控’。那些失控的表现就是我们体内的龙血对于龙文的感召,表现越癫狂代表我们的血统越高,对龙文的感知能力越强,但是源稚生……他全程,只静坐了几个小时,他交的是一张白卷!” “一张白卷?” “是的。全场只有他一个人交了白卷,那些龙文的咒语对他来说完全就没有用!他就像一个纯种的人类,只有没有血统的人才会对龙文完全没有反应!” “但他明显不是。”路明非说。 “对,所以我怀疑他作弊了!日本分部太神秘了,没有人知道他们隐藏着什么秘密,就像这个源稚女,我们来到这里之前都不知道他手里还有这种‘神剑’!” 夏弥说完“神剑”两个字的时候,源稚女正向他们走来。他的剑浸染着血色的纹路,而那血色此时仿佛扩散了,从它的剑身扩散到了源稚女的全身!那个普通的男高中生源稚女此时披上了血色的眼影,他的脸上青筋暴起,像是两道疤痕划过了他的面颊。 他从男高中生变成了阴槽野鬼,他看上去从一个人畜无害的小白兔变成了横剑沥血的杀胚! “路师兄,我就说这些日本人不太正常。”此时,夏弥说,“我怀疑这个源稚生和源稚女在这种时候来到学校完全就是别有所图!” 源稚女拔出了手中的长剑,这把名叫“天羽羽斩”的神剑血色流窜,跟神情狰狞血腥的源稚女完全就是天造地设。 横刀斩出!源稚女一刻也没有犹豫,他身体飞速奔跑,接着是天羽羽斩在空中划过一道血墨般的轨迹,血腥气在路明非的眼前咫尺而过,那还是夏弥用言灵·沙海挪动了他们的位置,否则那一剑简直可以划断路明非的鼻梁! “路师兄,他都没有用弗里嘉子弹!”夏弥大喊。 路明非一下子反应了过来,这个源稚女自从长剑出鞘,完全像是换了一个人,他此时浑身青筋暴起,甚至身形都像是在不断地膨胀。这令路明非想起了一个人——楚子航,那个在青铜城中走回“烛龙”当中的楚子航。 “他用炼金术修改了自己的身体!”路明非说,“古老的炼金术里有很多可以强化身体的方法,虽然这些方法最终的结果大多是让他们变成了死侍!” “就一个学校比赛他至于嘛!”夏弥嚷嚷,“真要是因为我们他变成了死侍怎么办啊?我们怎么跟昂热校长交代啊?那个霸道总裁源稚生不买通军火商要我们人头啊!” “弗里嘉子弹!路师兄,弗里嘉子弹!”夏弥说。 路明非一下子明白了,她的意思是通过弗里嘉子弹麻醉这个正在通过某种炼金术把自己改造成杀胚的源稚女。 没想到,殊途同归,他们还是要把弗里嘉子弹射到这个源稚女的身体里。 说话间,源稚女身形又至,天羽羽斩在半空中展翅,像是有一只血色的大鹏振翅而来,这一击的攻击范围好像囊括了半张天地。 千钧一发之际,路明非和夏弥的面前立起了一面高墙。但只听见轰的一声,一道折痕切过墙壁,高墙瞬间瓦解。那当然是夏弥的沙海筑起的高墙,但这些由混凝土铸成的高墙在天羽羽斩面前就像是橡皮泥,再加上天羽羽斩天生可以隔绝言灵的领域,只在一瞬间,这一切都土崩瓦解。 “芬格尔师兄的情报有误!为了这次比赛新闻部搜集过所有参赛者的战力情报,这个源稚女居然只排在第十名,理由是‘他就是个法师,近身一碰就碎’。但现在来看,这个源稚女简直战法双休,他的实力比他预想的要强至少十倍,就算他不用那个精神力的言灵估计也能打十个芬格尔师兄!”夏弥一边操纵着两人底下的沙海腾挪闪避一边嚷嚷着。 他们两现在就像是大海上的两片小帆,只能靠这种办法躲避着源稚女这座滔天巨浪。在拿出长剑之后,源稚女简直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他身形如风而且不知疲倦,他简直就是在追杀路明非和夏弥。 “路师兄,本来在这里我有很多旁门左道的,我还以为能像玩小猫一样玩弄这个源稚女。”夏弥说。 说话间,源稚女奔行的位置底下突然出现了一个空洞。那当然是夏弥的言灵·沙海所制造出来的空洞,她把沙海中的沙子一瞬间镂空,源稚女的底下突然之间就多出了一个无土之地。 但夏弥说的没错,这一切在源稚女面前不过是旁门左道。尤其是,他还拥有那把神剑——天羽羽斩。 洞中爆发出血色之光,天羽羽斩一剑插入泥土之中,那汇聚和散开的泥土一瞬间停止了生息,源稚女的腿部肌肉像是世界上最健硕的羚羊的肢体,他直接一个高跃,跃出了洞穴,此时,那把天羽羽斩还在他的手中闪耀。 “あめのおはばり。”源稚女再一次念起了这个咒语。 天羽羽斩的剑身闪过血红色的纹路,那些纹路汇集在半空中,一道红色的剑气在空中凝结。源稚女挥手,那剑气如同天空坠落的一道羽翼,羽翼夹杂着狂风和嘶吼,带着雷霆和敕令,万钧之力滚滚而下,倾向路明非和夏弥滔天而来。 “路师兄,我有一个好消息。”此时,怔怔地凝望着天空的夏弥说,“这个好消息就是,你可以直视他的眼睛了。因为他不用言灵也强到变态。” 第一百二十九章 沙海(五) ……这算个鬼的好消息! “我还有一个坏消息,坏消息就是,他这个架势,好像是把我们当成了死侍。” 路明非凝视着空中的那道血影,那根本就不像是依靠人力可以挥舞出的剑影,跃至半空中的源稚女也根本就不像是人类或者是混血种,其实他更像是——死侍。 他的青筋暴起,骨骼胀裂,他完全就不像是他自己,既不像是那个男高中生源稚女,也不像是那个倾国倾城的艺妓源稚女,他才像是一个死侍。 “路师兄,再不跑的话你会被一剑砍成两半的。”此时,夏弥在他耳边说,“或者,路师兄,你想接下这一剑吗?以剑对剑,像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剑客,就像西门吹雪对叶孤城,接下这全天下最强的一剑。” 路明非斜眼看着夏弥。他心说师妹你没事吧我路明非就继承了楚子航的几招少年宫剑法你就要我去对阵叶孤城,我在旁边看戏都怕被误伤的好吗? “路师兄,你准备好了吗?”夏弥笑嘻嘻地看着他。 “是。我准备好跑路了。我打算回到诺顿公馆跑回那个防护舱里藏起来。” “来不及了,路师兄。”夏弥抬眼望着天空,天空中,血光之影倾天而至,下一秒仿佛就要贯穿天地。 “来!”夏弥如同神澈净明般念完这句词,接着,高山之上响过泥土翻滚和风声呼啸之声。虎啸龙吟,随着夏弥的这句咒语,一把金属中布满细孔的刀带着筝鸣和回响来到了路明非的身前,那是一把亚特坎长刀——饕餮。 七宗罪中的饕餮,楚子航送给他的礼物。 夏弥的沙海为他移山越海带来了这把武器,她早就把这把武器带上了山,她早就知道这把七宗罪会有用武之地。 “路师兄,这可是——七宗罪。”夏弥朝他眨眨眼睛。 鬼。他当然知道这是七宗罪,他也想不到除了七宗罪以外还有什么武器能够抵挡源稚女手中的神剑。而且,这一切的时机实在是恰到好处,当饕餮来到路明非的身前的时候,源稚女也正离他一步之间。 其实他的剑道完全就是三脚猫的水平,不然在青铜城的时候不会是楚子航一个人扛起一切。但现在,好像有某种力量在背后推动着他,他不得不提起这把七宗罪。从今天起,这就是他的武器了。 路明非拿起眼前的亚特坎长刀,突然之间,一股澎湃的力量涌进他的手心。七宗罪中康斯坦丁灌注的精神力像是大海,他像是站在海平面之上,汹涌的海水拍打着他。 屏息,凝神。 无师自通。 好像握到这把饕餮的时候他就握到了那汹涌的精神力,七宗罪中蕴含着超越人类和混血种的力量,他简直无师自通。 路明非朝天上挥出了这一剑,带着饕餮汹涌澎湃的精神力,一声龙吟响彻山头。亚特坎长刀带着龙吟嘶吼,与那源稚女斩出的血光之剑正面相撞。 伧—— 兵器相撞的筝鸣声响彻天地。路明非握着那把亚特坎长刀,他看到了长刀上细致的纹孔,在那纹孔之上,就是与他对视的源稚女。此时的源稚女脸上暴露着两道青色的疤痕,那其实是他暴起的青筋。他的手臂像是注射了成倍的生长激素,不知道比初见时的那个男高中生源稚女粗壮了多少倍。 他就这么拿着手里的武器与路明非对峙。他手里的剑是日本传说中的古剑“天羽羽斩”,这是自上千年前留下来的“神剑”,没有人知道它的来历,所有人都只在日本神话中听说过它的名字。 两把神器十字交叉,两个人也在这交叉的缝隙中对视。路明非其实有些——怡然自得,因为他从握起这把饕餮开始就好像无师自通,那些澎湃汹涌的力量好像原本就属于他。他看着源稚女,源稚女面目狰狞,但他好像还能抽空跳一曲踢踏舞。 路明非看着源稚女,这个新来的大一新生脸上写满了秘密。从他使用梦貘开始,到他现在手里握着能够抗衡七宗罪的神剑。 他就是秘密本身,他是舞台上的主角,所有的灯光都照射在他的周围 “新来的……师弟,你有看过《火影忍者》吗?”这个时候,路明非对着源稚女问道。 第一百三十章 沙海(六) 源稚女没有回答路明非的问题,他只握着手中的天羽羽斩,他手臂上青色的纹路蔓延,像是嗜人的怪物。 “那个,日本的……师弟,你应该看过《火影忍者》吧?《火影忍者》里有一个带写轮眼的忍者叫作宇智波鼬,他杀光了自己的族人,只留下了自己的弟弟宇智波佐助,最后他弟弟还跟他反目成仇……倒霉催的,他死的时候我哭得键盘都湿了。你和你哥哥应该不是这种故事吧,师弟?” 路明非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在这种时候还有时间跟这个源稚女讲这些二次元的东西,明明他们俩手里握的可是两把不世出的神器,他们武器筝鸣相接,武器的交接处幽蓝色和血红色交织缠绕,但他还有闲心在这里跟他掰扯二次元。 “师弟,你是不是用炼金术改造了自己的身体?我听说混血种的历史上有很多这样的炼金术,上次我听说的还是……暴血。”路明非还在喋喋不休,“但是,你应该听说过一句话吧,便宜没好货,便宜没好货啊师弟!这些炼金术都是有副作用的,《龙族血统论》上面教过的!师弟,你要只是为了这次比赛的胜利,完全没必要啊,你面对的只是混血种啊,还是我这种三好师兄混血种,我们握手言和,我明天请你去诺顿公馆跳舞。” 源稚女丝毫不为所动,他的天羽羽斩斩下筝鸣声,而路明非依靠着那大海般汹涌的精神力在奋力地支撑。 “师弟,你要是家庭不和睦,你就跟我说。你哥哥要是欺负你,你可以来找我,实在不行你跟我混,我好歹是卡塞尔学院学生会主席,而且我是这几十年来卡塞尔学院第一个s级,我将来可是混血种的领袖。你跟我混,我罩你。” 路明非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说这些家长里短的,可能是因为,这个源稚女刚刚在言灵·梦貘说的那些东西,那些咬死女孩的故事,那些恒温箱的故事,路明非都记着,不知道怎么,他觉得那些……是真的!混血种家族的故事就是这么邪祟而血腥。他在那个世界树的尼伯龙根里就听过,他听那个卢修斯说起过,这个在二战之后声名鹊起的日本的家族,他们之中充满了秘密,他们还有一个神秘的女孩,叫作上杉绘梨衣,她可以使出那个灭世级的言灵——审判! 路明非看着源稚女,他好像是在看……路鸣泽!不知怎么的,可能是刚刚的梦貘让他把源稚女幻视成了路鸣泽,那个一直喊着“哥哥”,说着“你说过你会永远陪着我”的路鸣泽。 路明非感觉这个源稚女就像路鸣泽,也像那个《火影忍者》里的宇智波佐助,还像……那个说着“吃了我,吃了我你就可以冲破一切牢笼”的康斯坦丁。 要死,这个世界的兄弟情这种东西是被上过什么诅咒的吗?哥哥和弟弟纠缠一生,到死还要抱在一起互相抹眼泪。就像那个可怜的宇智波鼬和宇智波佐助,最后宇智波鼬手指点着宇智波佐助,鲜血留在他的眉心,说着“愚蠢的欧豆豆哦”,他们明明互相爱着对方,比世界上任何人都要爱对方,但是他们面对的结局是一个人死在另一个人的怀里。 “路师兄,你跟他说这些没有用,他根本听不到你说话!”此时,夏弥在他的耳边大喊。 “路师兄,他可能根本就没有意识,否则他不可能不用他的言灵。”夏弥继续大喊,“你离他这么近,他的精神力可以钻入你的神经,那你现在看到的可能是一只狂暴的古龙!” 似乎是为了回应夏弥的话,握着天羽羽斩的源稚女突然斜嘴一笑,他的这声笑里充满了哧嘲和狂狷,一瞬间狂风涌过,大雨瓢泼,路明非在大雨中淋成了一个泪人,在他的对面还站着一个鲜血淋漓的少年…… 梦貘。 此时的路明非清醒地意识到了那是源稚生的梦貘的幻境,因为他手里的饕餮还闪着幽蓝色的光,他提着饕餮正刀对斩,筝鸣声震得他的手臂蜂鸣作响,可怕的压力施在他的手臂上,虽然他什么也看不见,但他知道,那看不见的地方是一把神剑——あめのおはばり! “啊——”路明非怒吼,他用出了高中跑1500米最后的那股劲,他那个时候能坚持到终点都是因为他怕丢人,在这里他不用怕丢不丢人,因为在他身边的只有冷槽美少女夏弥和这个大冤种源稚女。但他怒吼着,所有的力量都汇集在他的手心。 一刀劈斩! 饕餮在空气中斩下一道幽蓝色的裂缝,那是梦貘的幻境被他一刀斩裂,他甚至在自己的心里模拟了那声清脆的玻璃破碎的“咔嚓”声。与此同时,源稚女和他的天羽羽斩出现在他的眼前,那把天羽羽斩与他正面相对,但他这一刀就连是源稚女也始料未及,带着山呼海啸般的狂啸声,天羽羽斩被饕餮一刀劈开,源稚女带着后座力连连后退。 “路师兄?”夏弥惊讶地看着他,“路师兄,你真的是s级。” …… 废话!我路明非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虽然龙文考试里芬格尔帮我做了弊但我还是名副其实的s级! “路师兄,你能挣脱他的幻境了,你不再是那个像蚊子一样一点就睡着的路师兄了!” …… …… 路明非看着手里的那把亚特坎长刀饕餮。到现在,那汹涌的精神力依然像是海浪一样拍打着他,他感觉自己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心潮澎湃过,七宗罪简直就像是——他的武器! 也正是因为七宗罪他才能看透源稚女的幻境,七宗罪在梦貘中也像是有灵气。那梦貘的幻境不像是他用脑部神经挣脱的,那更像是——被饕餮一刀斩断的! “路师兄,小心!” 夏弥的喊声再度响起。接着,路明非看到的是,嘴角带着嗤嗤笑意的源稚女,他提着那把あめのおはばり,他行势如风,长剑在空中挥舞得像是天罗地网,他使出了来自于日本的剑道流,此时的他是一位剑道宗室,而他的对手是——握着七宗罪的,路明非。 第一百三十一章 沙海(七) 剑雨丛丛。在这个夜凉的芝加哥的山顶,血红色的天羽羽斩划下一道道剑影,源稚女手握长剑,他好像是日本传说中的名剑客,他的一招一式都带着宗师之风。 唐竹、袈裟斩、逆袈裟、左雉、右雉、左切上、右切上、逆风、刺突,日式九段剑在源稚女的手中招招见风,他的剑道招式一招一式足见章法,剑势凌厉而决绝,他的龙血锻铸的身躯带来了无比豪横的力量,每次刀剑筝鸣都仿佛带着龙的怒吼。 而另一边的路明非,他手里的招式只有几招——楚子航的少年宫剑法。 楚子航的剑法无敌于卡塞尔学院,甚至无敌于整个世界的剑道流,他背着那把村雨,就那么几招传承自少年宫的剑法,就能把那些剑道大师斩于马下。 但那是楚子航!是卡塞尔学院最着名的杀胚!那些败在他的剑道之下的大师,为了找出自己失败的原因还曾经去探寻过楚子航学习剑道的起源,结果发现不过是一家只招收十岁以下小孩的少年宫剑道社。楚子航就是依靠着他少年时在少年宫学习的几招剑法在这个混血种的世界横行。 路明非学的也是那几招!劈、斩、挑、突、刺,少年宫剑法只有这么几招!剩下的都是楚子航这个杀胚在战斗中的自燃的血性。 路明非和源稚女刀剑相撞,空气中火星四溅。但除了最开始的那一刀,路明非几乎完全处于下风。他的那几招少年宫剑法在源稚女这个剑道大师面前完全就是个小虾米!他挥出一刀,源稚女可以挥出两刀,他一个直劈,源稚女的逆袈裟已经逆转过了180的弧度! 楚师兄误我! 路明非心里吐着烂嘈。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一个三年前还在体育考试上挂科的冤种今天在跟世界上一流的剑道大师对刀,楚子航教他那套少年宫剑法简单至极,但楚子航说“至简至极”,也就是说简单到极致就是至极,你的一刀就是斩断一切的最后一刀。 “路师兄,你的剑法是楚师兄教的。”此时,夏弥的声音幽幽地出现在路明非的背后。 “我看过楚师兄在剑道馆练剑,他握剑的时间可能是一个小时,挥剑的时间可能只有一刹那,但就是那一刹那你会感觉他劈断了一切。这套剑法的真意是——心如止水。心如止水,路师兄。”夏弥的声音还在幽幽绕绕。 心如止水…… 个鬼啊!路明非只心如止水了一秒钟,源稚女的剑锋就像狂风暴雨一样向他袭来,他一时间没招架住,长剑划破了他的衣袖,一道血痕被那把长剑划开。 “路师兄,要观察他的动作,他不可能没有破绽的。”夏弥还在他的身后。 ……但我的破绽更多啊我浑身上下都是破绽!夏弥师妹你别跟那个路鸣泽一样当花瓶你也有七宗罪啊!你赶紧一起来我们双剑合璧啊! 路明非一边心里开足马力吐槽一边喘着粗气:“怎……怎么观察?” “镰鼬。” 对,镰鼬!路明非想到了他手中的镰鼬,镰鼬是夭矫的风妖精,风妖精能带回空气流动的消息。剑风在空中挥斩,镰鼬比他的眼睛更可靠! 风妖精一瞬间展开翅膀夭矫而出,成群的风妖精飞到了源稚女的周围,此时的源稚女还没有停下他手中的剑,剑风挥舞如同织网凌厉密集。 破绽……破绽……夏弥说他会有破绽,如果是楚子航在这里他肯定也会找源稚女的破绽。但源稚女的剑法是顶级剑道宗室的剑法,而且这神秘的炼金术极大地强化了他的躯体,他挥起这把あめのおはばり来完全不知疲倦,路明非根本找不到招式之间的缝隙! “路师兄,这都找不到吗?你可是s级!史无前例的s级!你可是昂热校长最看重的顶级人才路师兄!”夏弥的声音在他身后咆哮! …… 路明非心说你没事情干不如当个啦啦队在后面唱点拉拉歌!夏弥师妹你除了跟路鸣泽一样当个大喇叭花瓶以外一点用都没有! 路明非跟源稚女短兵相接,两个人的兵器相撞,路明非又一次被源稚女一剑镇住一剑挑开,那一剑挑过,逼得他连后退了几步。 此时,一道微风拂过,像是清风拂过他的脸颊,夏弥的声音掠过他的耳边,她说: “路师兄,没有破绽,那就只能制造破绽了。接下来,跟上我的节奏。” 啪。 路明非刚想回过头,他就听见夏弥打了一个响指。这个响指之后,他听见高山之上突然响起了有节奏的音乐,镰鼬巨幅增加了他的听觉的敏感度。他感觉到了那些音乐,那些音乐不来自于风,也不来自于树或叶子,而是来自于——土地。 大地颤动也会形成这样有节奏的音乐,就像是funk那强有力的节拍,一声强鼓点带着三声弱鼓点,每次强鼓点的时候,他都能感觉有什么在拨动他的心弦。 但源稚女没有感受到这些!这些微小的节拍只有他通过镰鼬才能捕捉到!镰鼬放大了一万倍这种震动,只有他感知到了这山脉中的力场! 砰砰砰,嘭!砰砰砰,嘭!砰砰砰,嘭!此刻的山顶好像有一只仪仗队,每次的“嘭”声都好像是小号手吹响了最亮的那片音。 他还在跟源稚女短兵相接,他苦苦支撑,其实他已经想跑路了,就一个自由一日的胜利师弟你至于吗?你现在的样子就像是使用了暴血,那都是我们先烈们屠龙的时候用的,你拿来对付我完完全全就是大材小用啊! 嘭! 小号声突然吹到最大,这一场激情澎湃的音乐表演接近了尾声,吉他、贝斯、鼓还有大号和小号都在做最后的扫尾,灯光在舞台上乱甩,乐队要做最后的安可。 此时的源稚女正挥下他手里的天羽羽斩,然而,乐队的惊弦突如其来地在他的脚下绷断了,他感觉到了不可思议的力量凝聚在他脚下的土地,就像是—— 一场十级的地震正在他脚下发生!而这一场地震,只发生在脚下的这一寸土地。 第一百三十二章 沙海(八) 巨大的力量牵扯住了源稚女,那股恐怖的力量来自于地下,他就像是站在了移动的地壳之上,他的脚下是地球的板块在移动! 源稚女拖起手中的天羽羽斩,他可能也意识到了正在发生什么。但他完全无法维持自己的重心,他脚底下的力量是仿佛地球板块移动的恐怖力量,他的身体在半空中止不住地倾斜,他被龙血强化过的下肢完全无法站稳,他的膝盖直接半跪在地。 挑! 路明非终于用出了楚子航的少年宫剑法里的经典招数——挑。他的七宗罪一个挑跃,直接把那把天羽羽斩挑入空中,剑音蜂鸣,天羽羽斩在空中折转过几个大圈,最终插入这片山头的土地中。 “路师兄,弗里嘉子弹!”这时候,路明非听到夏弥的声音在这座山头高喊。 路明非立即拔出了腰间的格洛克,一颗弗里嘉子弹顺着他的枪膛疾射而出,子弹打在源稚女的腹部,嫣红的血液在源稚女的身上绽开。 那终于是打在源稚女身上的弗里嘉子弹,而不是被天羽羽斩一剑切开的无味的番茄汁。巨大的地壳的力量还在他的脚下蔓延,他完全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一下子趴倒在地。 “路师兄,耶!”此时,夏弥杏黄色的头发扫过路明非的肩膀,她那对酒窝和那双小虎牙出现在路明非的面前,她对着路明非没心没肺地笑着,还冲路明非比了个手。 “耶!”路明非也冲了比了个耶。他上一次有这种美女抚恤英雄的待遇还是高中长跑完之后陈雯雯给他发了一瓶矿泉水。 “路师兄,计划大成功!我们干掉了我们的最后一个敌人源稚女,现在自由一日的第一场比赛‘弗里嘉子弹’的幸存者只剩下了我们两个,只要我们‘活’到这一百天结束,我们都能得到这风纪委员会的10分!”夏弥笑得弯出了月湖。 “一天时间就结束了战斗,跟我们平时的自由一日真人cs一样,一点也不拖沓,回到宿舍还能在深夜食堂点一份午夜煎牛排,大胜特胜啊,路师兄!”夏弥笑得像是只快乐的小猫咪。 路明非放下了手中的七宗罪,亚特坎长刀放到地上的一刹那,他澎湃的精神力像是瞬间被吸走,他像是站在大海边上被海水无尽地冲刷。 等路明非回过神来时,他才意识到自己浑身都是汗,他的手臂像是一瞬间脱臼了,他战也站不稳,只好一屁股坐在地上。 “路师兄?”夏弥疑惑地看着他。 “没事,只是有点……累。这个七宗罪用起来需要……需要大量的精神力,不信你可以试试。”路明非气喘得停不下来。 “我就说路师兄英勇神武,还可以挥得动七宗罪!”夏弥在一旁做了几个甩剑的动作,“其实我尝试过用楚师兄送给我的七宗罪,但是……可能是我血统还不太够,挥起来比较困难。路师兄你刚才使用七宗罪就像是小说里的那些孤胆侠客,咻咻,咻咻咻,七宗罪在你的手里才像是真正的武器!它们在我的手里就是两把哑铃。” “你刚刚那个……是什么?” “哦,你说那个啊,那个是我的言灵!”夏弥似乎很是骄傲,她啪地一声又打了一个响指,“言灵·沙海,可以控制土地,这是属于大地与山之王的血系源流的言灵。所以我才会说这里是我的战场啊,我在他的脚下制造了一场地震,我把一座山脉的的力量移动到了他的脚下。他再强也不过是一只混血种,顶多是一个死侍,他怎么跟大地的力量抗衡。” “路师兄,你现在可以相信我的诚意了吧。”夏弥直勾勾地看着路明非,“你看你现在这个状态,我要是趁你不备,完全可以拿弗里嘉子弹糊你一脸。但我肯定不会这么做,毕竟我跟你拉过勾的,我们要一起走到这次自由一日的最后,比赛的最后是我们的紫禁之巅。”夏弥又像一只小麋鹿一样钻到了路明非身前,她月湖一样的笑眼映衬着她的酒窝和虎牙,她就是那种上学的时候最受欢迎的女生,热情活泼,阳光四溢,她好像从来没什么烦心事,在她的身边你就感觉连太阳都在你的身边。 “路师兄,我要向楚师兄报一下喜。”夏弥说,“楚师兄既然能够在守夜人论坛上发帖,说明他的那个执行部的任务已经结束了,我跟楚师兄说过我要找你合作的,我还跟他说,这是狮心会和学生会的世纪大和解,从今天起,卡塞尔学院的狮心会和学生会会大踏步迈入新时期!从今天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我们可以经常联合召开单身男女的相亲会的呀路师兄!” …… “话说,路师兄,你知道楚师兄有什么……撩拨心弦的对象吗?我知道他们宿舍门口经常有女生送来的情书,那些楚师兄应该都没有拆开看过吧?不然她怎么连很多狮心会里的新人师妹都不认得,里边可有很多都是垂涎他的美貌才来的。” …… 这个夏弥倒是没有说错。路明非曾经去过楚子航那个干净得像是有个处女座老妈子天天打扫的宿舍,在他的书柜里有一整层全都是各种女生给他的情书,有红色蓝色淡紫色青白色的各种信封,有一页两页三页还有一摸就知道厚鼓鼓的像是写毕业论文的信纸……他全都按时间叠在那里,堆得像是小山。他一个都没有拆封过,他还对路明非说“拆开了好像对不起这个女孩子,她可能写了一个晚上,而我却只看了一会儿。” 当时路明非就想说别炫了别炫了楚师兄,人家恺撒是千金富二代人家也没你这么能炫,你这些情书缧起来都已经比我还高了,我怕你再在学校里待两年你这个屋子都要堆不下了。 “没有。”路明非说,“夏弥师妹,老实说,我觉得你的机会很大。” 听到这话,夏弥的头发飞扬了一下,她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绯红。 “真的?”夏弥轻声问道。 “当然是真的。因为你比较不要脸,夏弥师妹。” 第一百三十三章 沙海(九) “路师兄?”夏弥看上去的表情像是要一个鞋板拍在路明非的脸上。 “爱情就是要不要脸的,夏弥师妹。”路明非一脸情圣甚至是花丛老手的样子看着夏弥,“师妹,爱情需要的是勇气,是告白,是今天就告白。马上就去买一束花,找发型师弄一个漂亮的头发,订那家全部都是意大利新鲜原料的米其林三星餐厅,戒指藏在那束花的花蕊里。” 路明非此刻诺诺和老唐附体。他上大学两年,别的不敢说,对于爱情的领悟可以说是脱胎换骨。 他再也不是那个会躲在女卫生间独自垂泪哭泣的路明非了,如果现在再发生一次那样的事情,他会开着他的布加迪威龙从他们的面前闪过,然后说“恭喜你们了不过我很忙我还要去拯救世界我就不看你们秀恩爱了结婚了记得发个喜糖没结婚也不要紧拜拜就拜拜下一个更乖。” “路师兄,你知道楚师兄……喜欢什么样的吗?”夏弥一双求知若渴的眼神看着路明非。 “喜欢……什么样的?”路明非一下子八卦之魂和情圣之魂熊熊燃起,他在这座山头嗅到了久违的爱心泡泡泛滥的感觉。 果然……夏弥对楚子航暗生情愫!路明非以前一直觉得自己在感情上有点迟钝,像只蜗牛一样,尤其是那次告白事件失败以后……但他竟然也隐隐约约嗅到了夏弥对楚子航的粉红泡泡。夏弥在入学的第一天就提交了狮心会的入会申请,半年时间就坐上了狮心会的副会长。狮心会的女生数量要远远多于学生会,因为那里面80%都是楚子航的迷妹! 楚子航就是这么一种人,总是在不经意间散播着帅哥的桃花,连路明非都因为他收到过很多的花束和告白信,因为众所周知楚子航跟他这个s级的败狗关系不一般,他们一起在中国执行过好几个a级和s级的任务,所以突破不了楚子航或许可以从路明非这里突破,花和信就麻烦路明非你转交给楚子航了,多谢你了路明非师兄! “嗯,楚子航师兄喜欢什么样的?”夏弥的那双澄澈的眼睛依然灼灼地看着路明非。 “什么样的……”路明非仔细想了想。 靠北,他跟楚师兄共患难这么久,竟然连他喜欢什么类型的都不知道。他只是偶尔会从他的嘴里听说那些藏在书桌里的告白信的故事。这种优质大帅哥的人生就是这么无聊,喜欢的妹子能从校门口排到校长办公室,他只用担心这些妹子会影响他拔刀的速度。 他好像……从来没有听说过楚子航喜欢过谁,一个都没有。他好像是个老年扫地僧,每天只在乎一件事,那就是他手里的剑够不够锋利。 “路师兄,你不知道吗?” 靠北。他好像真的不知道,他绞尽脑汁想在某个犄角旮旯里想起楚子航说过的哪怕是一点跟爱情有关的故事,但怎么搜肠刮肚翻出来的都是那些女孩子单相思的故事。 “路师兄,你真的不知道吗?”夏弥此时的眼睛像是狐狸一样。 “怎么了?难道我一定得知道吗?我又不是楚师兄的枕边人,也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路明非破罐子破摔。 “啊?可是,楚师兄喜欢的……就是你啊。” …… …… …… 路明非像是块石头怔在原地, 雷闪电鸣声在他的头顶划过。 还有黑乌鸦发出暗哑难听的声音。 “是啊,楚师兄的执行十一组里唯一的组员就是你。他在守夜人论坛里只关注了一个人,那就是你。我们狮心会的会长办公室里有一整面关于你的信息墙。他在医院痊愈之后,唯一问的一个问题是你怎么样了,我每天给他送饭送了快一个月,但是他在出院之后问的第一句话是你怎么样了。” “这就是爱啊!路师兄!这就是爱!”夏弥大声嚷嚷。 路明非赶紧捂住夏弥的嘴让她别嚷了。月明星稀,明月高照,在芝加哥的这个山顶上,在狮心会和学生会百年好合的这一天,你一个狮心会的大美女高喊着你们狮心会的另一个大帅哥爱的是我这个学生会的主席,还是个男主席,这简直就是倒反纲常啊! “路师兄,这么多年其实我一直活在你的阴影里。”夏弥的眼神有些黯淡,“我模仿你的样子,模仿你说话的语气,模仿你走路的姿势,甚至模仿你那些口头禅白烂话。那是因为我一直在想,是不是这样,楚师兄就会更注意我一些。他爱的就是这样独一无二的你,你就是依靠这种贱兮兮的气质吸引了他。那些委曲求全、连递个告白信都脸憋得通红的他见得多了,他就喜欢你这种清尘脱俗的,就像那些电视剧里演的,‘你成功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女人’。” “啊?”路明非的嘴巴张得能容纳一个马里亚纳海沟。 “其实我是温柔型的。”夏弥扭扭捏捏地低下了头,“我是那种贤良淑德的,很传统的女孩子。但是我逼自己去改变,逼自己变得和路师兄你一样。我每天看十万个冷笑话,每天早上起床对着镜子练习微笑,每天晒太阳汲取阳光的养分。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夏弥也不是一天建成的。在今天的夏弥之前,还有成千上万个夏弥,他们有些还不会说话,有些还很木讷,他们模仿着身边的人类,比如说路师兄你,来让自己变得更像人类,来让自己更能获得其他人比如说楚师兄的欢心。我演得很辛苦的,路师兄。” “你没事吧?”路明非想上去探一下这个师妹额头的温度。 “事实证明,卓有成效,路师兄!”夏弥捏紧了拳头,“路师兄,你难道没有发现吗?其实你的这种性格很受欢迎,不仅可以打动那些宅男师兄师弟,还有一些很难搞定的角色,比如说楚师兄,比如说恺撒、陈墨瞳,他们都会成为你的朋友。你人畜无害却又让人忍不住怜香惜玉,你白烂话一堆却又心有猛虎细嗅蔷薇,你简直就是基圈圣体啊路师兄!” “什么……什么圈圣体?”路明非听懵了。 “不重要,路师兄。”夏弥拍了拍路明非的胸口,“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路师兄,记得我们大明湖畔的约定。一起奔向那自由一日的紫禁之巅吧路师兄!” 第一百三十四章 沙海(十) 路明非抚着额,他感觉自己掉入了传销窝,夏弥就是这个传销头头。 他感觉这个夏弥同学是他的plus版,她融合了他路明非、芬格尔还有一部分路鸣泽的特质。她说她是在模仿着身边的人类,结果她就模仿了这个学校最着名的败狗,你是不是对人类这种生物有什么误解啊夏弥师妹! “路师兄,10分到手!有没有觉得你师妹我很靠谱?我说过,这里是我的战场,就算来一条龙在这里我也不会怂的,更可况只是一个源稚女咧。”夏弥依旧笑嘻嘻的。 路明非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源稚女,他的肌肉身躯被强化,直到此刻都没有消散。那把天羽羽斩插在离他几米远的位置,血红色依然如鎏金般发烫。 “他怎么办?”路明非问道。 “好问题。”夏弥也瞥了两眼那个倒在地上的源稚女,她思索了两下,说道,“弗里嘉子弹对于混血种来说是最大剂量的麻醉剂,一般的混血种中了弗里嘉子弹后会昏迷至少半天左右的时间。现在正是午夜,等明天中午食堂开门他就会醒的,路师兄。” “可是他的身体……” “应该是使用了某种炼金术。”夏弥说,“日本分部真是藏龙卧虎,还有这种古老的炼金术。他的身体在这种炼金术下一下子膨胀了数倍。这种炼金术一般是拿来对付那些龙种的,他拿来对付我们两个大学生真是太浪费了啊!” 路明非想起了暴血,恺撒跟他介绍过这种古老的炼金术。他在那座佛罗伦萨的尼伯龙根中也看见过,在古老的战争中,那些混血种就是靠这种级别的炼金术来对抗龙王级别的敌人。虽然实际上,他们在那种敌人面前——只不过是一只蚂蚁。 “你提醒我了,路师兄。”夏弥继续说,“他用炼金术强化了自己的身体,应该也强化了自己的血统。弗里嘉子弹对于混血种来说就是麻醉剂,但是越高的血统,弗里嘉子弹的麻醉效果越不明显。而比如说到了死侍这个级别,一颗弗里嘉子弹只能让死侍沉睡不到三十分钟甚至不到十分钟的时间。” “所以这个源稚女,他不会沉睡半天的时间,或许只有几个小时,或许一个小时都没有。毕竟弗里嘉子弹命中他的时候他正用炼金术强化了自己的躯体。”夏弥下了结论。 “让我来检查一下,毕竟我的龙族血统论和医疗学的绩点都是s。”夏弥走到了源稚女的身边。这个看上去瘦瘦小小的男生,此刻看上去像是小山一样的怪物,他浑身青筋暴起,他的四肢像是能一巴掌把路明非和夏弥拍成肉酱。 “这是龙的体征。”夏弥说。 她又捏了捏源稚女的四肢,她抚摸着那些暴起的青筋,那些青筋好像随时都会爆裂。 “他究竟做了什么?他好像把龙种或者死侍的身体给移植过来了。”夏弥说,“他这是要去干什么?这种强化的躯体,加上刚才的神剑,他说他是要去屠龙我都信。” “日本分部一定在瞒着昂热校长做什么事情。我感觉他们都是一堆不要命的疯子。” 夏弥一边碎碎念,一边扭过了源稚女陷在地上的头。没想到,源稚女的四肢被膨胀和放大,但他的脸依然是那副小男孩的模样,他画着浅浅的妆,他的眉心有几笔粉黛。 夏弥睁开了他的眼球。她在观察他的瞳仁。眼睛是混血种血统的证明,越高血统的混血种,他眼睛中的黄金瞳就会越澄澈。 “他的眼睛没有病变,也没有因为血统而激发黄金瞳,他看起来很正常。” “不,是太正常了,正常得离谱。我需要提取一些他的血液样品……” 路明非觉得夏弥说得很对,他看着眼前的源稚女都有些发怵。他的头和四肢好像是分离的,他的头依然是那个源稚女,但是他的躯体像是某个死侍身上生搬硬凑过来装到他的身上的,他浑身充满了不和谐。看着他现在的样子,他都更怀念那个梦貘之中如同妖姬伶人的源稚女。 “……路师兄,你帮我去取把刀。” 路明非刚想回答一声“嗯”,却只看见,他眼前的源稚女的眼睛里闪过了诡异的血红色,接着,夏弥的手悬在了半空中,她的口中呢喃着,含糊的语义让路明非听不清她在说什么。 接着,源稚女突然如同僵尸骨架一样立起。他的四肢杵在地上,像是一座象山,接着,他的那颗小巧的头咕噜一声横空立起。他那个化了淡妆的脸像是某种爬行生物从人类骷髅堆里捡来装上的头颅,那颗头诡异地看着路明非。 “师妹!”路明非立即明白发生了什么。这个源稚女,他用炼金术强化了自己的血统,把自己搞成了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也正因为如此,那些弗里嘉子弹对他的麻醉效果根本不是半天,甚至不是几小时,而是——几分钟! “夏弥师妹,我建议我们先跑,赶紧退退退退退。我觉得我们得去找一下副校长,昂热校长不在副校长就是学校的头,这里好像已经有点失控了!” 但夏弥完全没有回应路明非。她依然呢喃着,路明非根本听不清她在呢喃什么。 言灵·梦貘。 夏弥中了言灵·梦貘。路明非记得夏弥说过她专门去心理部培训过如何抵抗精神类的言灵,但在近在咫尺之间,源稚女的言灵·梦貘像是种子一样生长进了夏弥的梦境里。路明非甚至怀疑源稚女就是在等待一个机会,等待一个与夏弥近距离对视的机会…… 至于吗师弟?你的对手只是我们两个大学生而不是龙族的四大君王啊…… 路明非还在吐着烂槽,源稚女已经像风一样来到了他的身边。他那健壮的四肢像是小山一样直接把他压在了身下,他与路明非长久地对视。 接着,他掏出了腰间的手枪,对准路明非,一枪按下。 第一百三十五章 沙海(十一) 该死,果然不应该半场开香槟。 路明非闭上了眼睛。他一瞬间就接受了这场比赛的失败,这个源稚女,作为日本分部派出来的怪物,不仅言灵是高危的精神类言灵,还拥有高超的剑术和一把日本传说中的神剑,他甚至用某种炼金术强化了自己的血统和身躯,弗里嘉子弹只能麻醉他几分钟的时间。 或许,连那几分钟麻醉的时间都没有。他明显就是在等待时机,等待夏弥靠近他的时机。 他早就知道他的最大的对手是夏弥,像自己这种只不过就是他竞争路上随便扫掉的喽啰,就像刚才那些像是木偶牵线一样被他一枪枪处决的混血种一样。 好吧,你赢了你赢了,这第一局是你赢了。不过就是一次比赛的10分你至于吗?这么兴师动众还以为你是要去屠龙呢?你可别因为这种比赛把自己弄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死侍啊源稚女师弟! 嘭。 一声枪响。 那就是源稚女按下的一枪,这一枪穿破了路明非的胸口,打在地上擦出凶烈的火光。 路明非感觉到了剧烈的疼痛,这种疼痛他只在一个地方感受到过——那座世界树的尼伯龙根!那时候那只卢修斯化成的龙侍用他的趾骨刺穿了他的身体! 浓烈的血腥味开始在他的身体漫散开来,那是路明非的血,被子弹贯穿的身体里,开始流出他路明非的血。 那根本不是弗里嘉子弹,那是—— 实弹! 一枪实弹击穿了路明非的身体,路明非的胸口被这一枪实弹贯穿,弹孔里流出猩红的血! “你……”路明非吐出了一个字,但他只吐出了这一个字,他的喉咙像是一瞬间被血灌满,他忍不住咳了一口,巨大的血沫被他咳出身体。 此时,源稚女的那张男高中生的脸正在跟他对视。他看上去好像有些惶恐,有些心疼,他有些仓皇无措。 但路明非知道,那些都是假的,都是源稚女“表演”的一部分,因为,就在下一秒,他突然诡异地笑了,他舔了一口路明非的血,他好像无比的满足,那双猩红色的眼睛直愣愣地盯着他。 师弟你应该去看一下医生…… 尤其是心理医生…… 负责膳食调理的医生也应该去看一下…… 路明非一边心里碎碎念,一边眼睛开始模糊起来,子弹带来的剧烈的刺痛感居然已经开始减弱,路明非知道那是因为他的身体已经开始失去意识,打在他身上的是一枪实弹,在三年之前他只能在电视剧里看见这种东西,他还会吐槽电视剧里那些子弹擦枪走火的特效是廉价复制黏贴的。 “路鸣泽,快出来救一下。” 路明非开始在心里呼叫自己这个小恶魔弟弟的名字。没有办法,现在这个地方,他唯一能依靠的好像也只有这个小恶魔了。昂热校长和恺撒、诺诺一起在意大利,楚子航师兄还在亚马逊的雨林里,夏弥师妹中了言灵·梦貘,叶胜师兄和亚纪师姐…… 在这里,在这深更半夜的芝加哥的山顶,他能依靠的好像只剩这个小恶魔了。 其实,他最近一直有意无意地想要跟这个小恶魔弟弟保持一点距离,没什么特别的原因,他只是有一点很阴暗的小心理作祟——他不想一直被人看作那个s级路鸣泽的哥哥,他不想什么事情都依靠这个小恶魔弟弟,他明明觉得自己已经变强了,好像都已经强到可以名正言顺地当这个“s级”,但到了这种时候,他脑海里第一个闪过的名字还是路鸣泽,好像只要这个小恶魔在他身边,他什么事情也不用怕。龙来他可以屠龙,神来他可以杀神。 但这个小恶魔没有出现。 原来他也不是召之即来。还以为他就像那种爽文男主里的守护神,只要男主遇到了危险就会咻一下从虚空里闪现出来。其实不是,他或许已经睡了,毕竟刚才他还提醒他睡觉之前记得喝掉柜子里的牛奶。 哦,不对……他根本就没有对路鸣泽说过那些话,那些话都是在源稚女的“梦貘”里说的。 咳。 咳。 路明非又咳出两口血来。他面前的源稚女已经越来越模糊,他亲眼看着源稚女的眼睛越来越黏红,但他眼里的整个源稚女却越来越模糊。他知道源稚女正在对他使用言灵·梦貘,只是—— 眼睛一闭一睁,一天就过去了。 眼睛一闭不睁,一辈子就过去了。 夏弥师妹说过,应对精神类言灵最好的办法其实是失去意识。 嘭。 一股巨大的气流从路明非的身前闪过,那是一个人影,他像是滑翔翼一样掠过了路明非,他提起了那个变异的源稚女,源稚女的身体看上去像是一座小山,但他以人形的身躯直接提起了这座诡异的身躯。 那是……源稚生。 路明非记得他,日本执行分部部长源稚生。传说中本该是卡塞尔学院执行部部长的男人。 路明非的眼睛已经越来越沉,他已经无法维持住他的意识。在他闭上眼睛之前,他看见的最后一幕是——源稚生抱住了那个诡异的源稚女,然后,源稚女闪过血红的尖牙,一口咬在了源稚生的脖子上…… 第一百三十六章 蛇岐八家 “他们源家是龙和蝙蝠杂交生的吗?你喝我的血,我喝你的血,靠喝互相的血就能完成家族内循环,一辈子不用去医院偷血喝了。”远处的某架豪车里,拿着望远镜的苏恩熙舔了舔自己的手指,那里残留的是她刚刚吃完薯片的余渍。 “没有混血种需要吸血为生。”一旁的酒德麻衣说道。 “那他喝得这么起劲?”苏恩熙瘪了瘪嘴。话虽如此,她一刻也没有停下手里的180倍望远镜,她好像是在看一幕激情大戏,这幕大戏里,源稚生正死死地抱住源稚女,而源稚女则死死地咬住源稚生的脖子。源稚女的牙齿上全是血,那里不仅有路明非的血,还有源稚生的血。 “这个源稚女是个不折不扣的兄控啊,他喝源稚生的血就像刚出生的孩子喝妈妈的母乳。”苏恩熙看得津津有味。 “他可能不是依恋,而是……这种血能让他回复平静。” “长腿妞,这你都知道?你可真是……料事如神。”苏恩熙瞪大了眼睛。这个源稚女,他吸食着源稚生的血液,居然慢慢恢复了神识,他不仅恢复了那双澄澈的眼睛,那被炼金术强化的躯体也开始变化,没过多久,他重新变回了那个人畜无害的男高中生源稚女。 “怎么回事?”苏恩熙看着酒德麻衣。 “我不知道。”酒德麻衣说,“我只是拿了跟你一样的180倍望远镜,然后凭借视觉观察得出一些基础的结论。” “说实话。”苏恩熙一把手刀递上了酒德麻衣的脖颈。 “实话就是,你卡塞尔学院的侦察课应该没及格,不然你应该有机会加入执行部,而不是堕入世道去做赚钱这种最没用的事情。” “长腿妞!”苏恩熙气得直跺脚。 “继续看。”酒德麻衣提醒苏恩熙。 苏恩熙稍微安静了一会儿,其实无论是比拼武力、潜伏还是三围,她都不是酒德麻衣的对手,虽然名义上她是酒德麻衣的债主,但她能把酒德麻衣拴在这儿其实全靠的是她们俩姐妹情深。 远处的源稚女已经恢复了神识,他看见在他面前的是他的哥哥源稚生,一瞬间变得像个孩子。他靠在源稚生的肩上,被他用牙齿咬破的伤口很快就愈合了,只留下几道齿印。 接着,嘭的一声。一声枪响划过山头。 那当然不是路明非或是夏弥射出的子弹,也不是苏恩熙或是酒德麻衣的子弹,那是源稚生的子弹,从他的枪里射出,在源稚女的身上留下了嫣红的血迹。 “怎么?他们是要内循环吗?你喝我的血,我喝你的血。今天你喝我的血长三斤,明天我喝你的血长三斤,你多出来的挤下来给我喝,我长身体了再挤下来给你喝。” “不,不是。”酒德麻衣说,“那是弗里嘉子弹。” 是的,那才是真正的弗里嘉子弹。弗里嘉子弹没有打穿源稚女的身体,相反,它在源稚女的身体上迅速地雾化,那些鲜红色的血迹是卡塞尔学院精心调配的番茄汁。 这次的源稚女,好像真的在弗里嘉子弹的麻醉之下睡着了,他就这么趴倒在源稚生的怀里,陷入了小孩子般的安眠。 源稚生提起了一旁的天羽羽斩。他就这么一手抱着瘦弱的源稚女,一手提着天羽羽斩,他像是黑夜中的游侠,很快消失在了芝加哥的这片山头。 “有一个好消息。”酒德麻衣看着一旁的苏恩熙。 “不要告诉我好消息是这些日本分部的变态是龙跟蝙蝠杂交的后代,我拿点祖传花露水他们就会怕得跟狗一样。” “花露水……可能不行,或许得拿点你们中国传说中的牛黄。”酒德麻衣很认真地说,“我想说的好消息其实是,这次自由一日的比赛,这个‘疯狂的弗里嘉子弹’的比赛,刚刚源稚女被淘汰了,但是你的小宝贝路明非还存活着,因为刚才打他的是一颗实弹。” 酒德麻衣遥望着路明非,理论上来说他中的不是弗里嘉子弹,他的s级的血统完全能让他的身体里的弹伤自我愈合,这也是他们两个人一直没有出手的原因。但这个薯片妞钦点的男面首,他好像真的昏迷了,一颗子弹就让卡塞尔学院的s级陷入了昏迷,也就是说把路明非扔到美军的海军陆战队里面,他可能都会随时被ko……还好夏弥在解除了言灵·梦貘之后已经开始给路明非做包扎,否则她简直要以为这个小白脸要失血过多死在这山头。 “……这是什么地狱笑话吗?”苏恩熙白了一眼这个长腿妞。在很久以前,长腿妞还是一个雷厉风行、杀伐果断的女人,自从被她招募过来跟了她,已经慢慢变成了一个谐星。 “对于混血种来说,实弹的危害其实远远不如弗里嘉子弹,龙血强大的恢复力可以愈合被子弹打穿的伤口,强如死侍甚至感受不到这种子弹带来的创伤,但弗里嘉子弹雾化的液体却可以实实在在地让死侍陷入沉睡。” “但是那个源稚女也没有感受到什么弗里嘉子弹的伤害。你不会想说他的身体比死侍还要强吧?” “或许,远不止死侍,而是……龙。” “龙?”苏恩熙也愣了一下。她秉持着砸锅卖铁也要把路明非捧上高台的理念,她这些日子做的所有事情都是对路明非的保姆级培育,源稚女这个人原来并不在他的关注列表的第一梯队,他的哥哥源稚生和他的妹妹上杉绘梨衣所受关注的位列都远在他之上。 “长腿妞,你有大药。” 苏恩熙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她说完这句话,直接一个媚眼勾上了酒德麻衣,“长腿妞,日本分部在整个秘党里这么神秘,能调查到的资料少之又少,连我的言灵·天演也查不到什么蛛丝马迹。但我突然想起来,你可是……那座岛上的人,你对他们了解多少?” “他们属于日本的黑道,蛇岐八家。”酒德麻衣直接说道。 第一百三十七章 白王血裔 “这个不用你说我也查得到!我还知道他们掌握了日本80%以上的风俗业和赌博业!” “蛇岐八家分为内三家和外五家,其中内三家主掌家族的大权,历任家主都来自于内三家,蛇岐八家的内三家分别是源家、橘家和上杉家。” “源稚生、源稚女还有……那个上杉绘梨衣?” “是的,源稚生是现任蛇岐八家的家主。而除了内三家之外的外五家是犬山家、风魔家、龙马家、樱井家、宫本家,但他们只是内三家权力向外辐射的围众帮派,他们并不具备内三家的血统,也永远坐不上这个家主的位置。” “他们是内三家招收的小弟?” “可以这么说。他们都是一些普通的混血种,偶尔会出一两个天才,但最多也不过是a级的血统。但那些内三家的人,他们全都是……s级!” “全都是s级?”苏恩熙愣了一下。 “是的,如果他们正常通过血统检测的话,只会检测出来他们的血统比路明非这种s级更纯粹。” “但是源稚生来到过卡塞尔学院,他被检测出来的血统是超a级。” “那是因为他们可以修改目前你们卡塞尔学院这种血统检测方式所检测出来的结果,那种龙文秘语对他们来说是无效的。” “无效?” “是。因为目前所有的龙文检测依据的都是古老的龙文,但那些龙文都是来自于黑王尼德霍格和他的子嗣,但他们的血统并不来自于黑王,而是来自于——白王。” “白王?”苏恩熙听到了一个很少能在卡塞尔学院甚至秘党里听到的词。 “黑王尼德霍格的画像挂在你们学校1000次列车的每一节车厢,那是某种带着古老吟唱的拓印,所有登上这辆列车的混血种在看到画像的那一刻就会感受到来自尼德霍格的可怕的威压,他会一瞬间就相信龙族世界的真正存在,画像的作用甚至要强过你让他看见一只真正的龙。”酒德麻衣说,“但是日本分部的人不会感知到那画像上尼德霍格的威压,因为他们体内流的血并不来自于黑王尼德霍格,而是白王维德佛尔尼尔。” “维德佛尔尼尔……”苏恩熙感觉这个白王的名字听上去像是个美国郊区的嬉皮士。她还是第一次听说白王的“真名”,在这之前,秘党中只有少量有关于白王的传说,那些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故事也只是说白王是黑王尼德霍格的翼下之鬼,被黑王钉死在圣山的骨骸之中。 “日本分部的混血种体内流的是白王的血液,所以他们跟其他的混血种有着本质的不同。卡塞尔学院的龙文测验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作用,就像你们中国的英语听力却突然放了一段突尼斯语一样。” “所以源稚生才可以在血统评定上作弊……”苏恩熙如梦初醒,“他才是真正的s级!要不是他在血统评定上作弊了,路明非根本就不可能被传成是几十年来的第一个s级。” 酒德麻衣斜了苏恩熙一眼,她的眼神好像是在说“也就只有你会在这种时候关心那个废柴的血统”…… “日本的混血种在过去的几千年时间里都岌岌无名,以前很多人认为是那座封闭的小岛阻隔了他们与外界的交流,但实际却不是。”苏恩熙脑袋转得飞快,“甚至可以说,他们是故意选择了这个寄居地,他们的祖先选择了这个孤单的小岛,他们的身份才能一直隐藏在秘党之外,大部分混血种都不知道白王的存在,即便是那一小部分知道龙族的历史上曾经存在过黑王和白王的混血种,也会认为白王最终被黑王钉死在了圣山,他所有的子嗣也都被黑王屠戮殆尽。他们根本没想到,其实有一支残留的火种逃到了这个小岛,在这里繁衍生息。” “就是现在的蛇岐八家。” “他们本可以在这座孤僻的小岛上藏一万年,但是大航海时代推进了世界板块的碰撞,那座孤独的岛屿就这样和全世界接轨。一战,二战,还有冷战,这座小岛都是半个焦点,混血种之间存在着天然的‘血之哀’,他们会不由自主地吸引对方,昂热校长踏进这片土地的时候,他们就不可能再隐藏下去了。”苏恩熙说。 她知道一些希尔伯特·让·昂热年轻时候的故事,二战结束的时候,他代表美国的海军在日本参与谈判。可能就是在那个时候,希尔伯特·让·昂热和秘党打开了这座尘封了几千年的岛屿,蛇岐八家开始成为混血种中的一分子。 所以源稚生和今天的源稚女才会成为他的学生。 “长腿妞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我怀疑昂热校长知道的都没有你多。”苏恩熙贼眉鼠眼地看着酒德麻衣,她以前一直以为酒德麻衣就是个冷艳战斗狂,但现在看起来,老板让自己来找这个战斗狂做事是有理由的,她不仅砍人不眨眼,她还有一手大药。 “因为,我本身就是蛇岐八家的人。” “老本家?”苏恩熙想了想,又觉得不对,“那你是内三家的源家、橘家还是上杉家?还是外五家的犬山家、风魔家、龙马家、樱井家、宫本家?”长腿妞刚才说的蛇岐八家里根本没有和“酒德麻衣”相关的家系,苏恩熙过目不忘,她的脑子就是巨大的超算计算机,酒德麻衣刚说过的东西她绝对不可能记错。 “在古老的日本,蛇岐八家中没有外五家,蛇岐八家是白王的八个子嗣后代的家系。”酒德麻衣回答说,“也就是——属于白王的四大君王,王座上的八个双生子的后代血裔。” 第一百三十八章 酒德麻衣 “白王的……四大君王?”这回苏恩熙是真的愣住了,她的脑子里留存着她阅读过的所有关于古龙的典籍,甚至包括那些有关于龙的吟游诗人的絮语和山野村夫的怪谈,她本身就是一个足以匹敌eva的巨大的人形图书馆,但是她的这个图书馆里没有任何有关于“白王的四大君王”的故事。 但是,这一切才是合理的,这一切才是合理的不是吗?在古龙历史中,白王和黑王是镜面的两端,黑王的子嗣是龙族的四大君王,那在被黑王钉死在圣山之前,白王是不是…… “青铜与火之王,大地与山之王,天空与风之王,海洋与水之王,这是黑王尼德霍格的子嗣,也是龙族的四大君王。但是白王的子嗣在龙族历史上没有姓名,可能他们是裂空与隙之王,织影与梦之王,融毁与灭之王,虚无与绝之王,但他们没有留下姓名,因为他们在与黑王的那场大战中……死了。那场战争,黑王尼德霍格是胜利者,白王只是世界树下的残骸。” “长腿妞你这随口胡编的几个名字还够中二的……”苏恩熙在一旁吐槽。 “正因为他们死了,所以他们这四对龙族的四大君王没有什么意义。混血种的书籍中不会记载他们的故事,他们也不会像黑王子嗣一样在龙茧中苏醒,他们只剩下一些混血种的后代血裔在日本这座小岛上生存。” “那蛇岐八家……” “他们就是那八个双生子的后裔。他们逃到日本这座小岛的时候,这个世界上可能都没有诞生第一个人类的王朝。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蛇岐八家内部发生了大清洗,源家、橘家和上杉家是这次大清洗的胜利者,剩下五家的混血种几乎被屠戮殆尽,包括我的那些祖辈。” “但你的先祖活了下来。” “苟且偷生而已。”酒德麻衣说,“藏得像下水道里的老鼠一样。如果不是二战战败,秘党来到了这片土地,还给这片土地带来了大量的混血种,‘酒德麻衣’这个名字都不会以混血种的形式存在。在蛇岐八家统治日本的时候,除了源家、橘家和上杉家,所有被发现的混血种都被会扔到日本海里。” “二战,二战之后……”苏恩熙像是想起了什么,她突然说,“校长!昂热校长找到过你!他希望你加入卡塞尔学院!” “希尔伯特·让·昂热的确是一个有实力的人物。他在‘酒德’家系还在日本浑水摸鱼,想要凭借大量混血种的血统混入洗清自己血统的时候就意识到了什么。我们是他在日本投资的一颗棋子。” “投资的……一颗棋子?” “他不止投资了我们。现在蛇岐八家的外五家里还有很多这样的棋子。甚至蛇岐八家的家主源稚生也是他的学生。他是一个懂得‘谈判’和‘交易’的人,二战结束后蛇岐八家损失惨重,不得不依附他和秘党生存。” “所以源稚生、源稚女、上杉绘梨衣才会来到卡塞尔学院……他们是昂热校长邀请来的。这其中可能存在着一场交易。” “是的。可惜我看不清他想做什么。” “长腿妞你……”苏恩熙贼眼兮兮地盯着酒德麻衣,她质问道,“你为什么当初要拒绝昂热校长的邀请加入卡塞尔学院?这里面有什么鬼?” “当时,我把这个名额让给了亚纪……” “不要骗我长腿妞!我们当初不是说好了互相坦诚、生死与共、和同共息,做彼此的天使吗?” “我没说过这样的话。” “可是我说过!”苏恩熙信誓旦旦,“我发誓,我对酒德麻衣女士忠贞不二,矢志不渝,我愿意为酒德麻衣女士舍生赴死,如有违背,天打雷劈。” “我不信任任何的誓言。在我这里,所有的誓言的有效期都是零。”酒德麻衣说。 “不要逼我跪下来求你。”苏恩熙气势咄咄。 酒德麻衣看着眼前的苏恩熙,她沉默了一下。其实她不太擅长应付这种场面,当时这个薯片妞第一次找到她的时候,她只想不留痕迹地把她甩掉。但无论她甩了多少次,第二天,这个胖女人依然会抱着一包薯片出现在她面前。那个时候她就是这么说的,“不要逼我跪下来求你。” 她的要求也很简单,要她做一个她的雇佣兵。筹码丰厚,一般人很难拒绝。但她是酒德麻衣,她拒绝的男男女女可以从东京排到大阪,但那次她犹豫了,因为她恍惚间觉得自己好像见过这个抱着薯片啃的妞。当时她摇了摇头,还以为有混血种在她脑子里根植了某种精神类的言灵。 她答应这个薯片妞是基于直觉。现在在这里也是基于直觉。冥冥之中她感觉这个薯片妞是什么上帝的令使,她甚至去调查了混血种中是否有存在某种血之哀会让某些同一血系源流的混血种天生的亲近,但可惜,这个薯片妞的确就是出生在中国的土味老妞,而她是那片与世隔绝的岛屿上的“蛇岐八家”,白王的血裔。 而在当了这个土味老妞的雇佣兵之后,酒德麻衣也的确是人生开挂一样的顺利。薯片妞有钱,有钱可以摆平很多事。但在冥冥之中,很多靠钱摆不平的事,在那之后也一桩桩地解决了。酒德麻衣甚至怀疑这个胖女人偷偷给她组建了一个秘密的调查兵团,但实际上,她只是每天在她那个大别墅里十八个屏幕盯着那些红绿的股票。 “我在调查‘蛇岐八家’的真相。”酒德麻衣说,“有关于白王和他的四大君王的事情,秘党里没有人知道,包括希尔伯特·让·昂热。” “你拒绝了卡塞尔学院,是为了调查‘蛇岐八家’的真相?”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开始做这件事情。亚纪比我更适合卡塞尔学院。我是一个独行者。” “怎么这么像是那种滥俗的黑暗中的夜行者的故事啊?长夜漫漫唯吾守望,你是什么蝙蝠侠蜘蛛侠吗?长腿妞你这人设你看就是要拿去刀掉赚眼泪的啊!” 第一百三十九章 胚胎 “我有‘冥照’。”酒德麻衣说。 “所以我才说你是那种专门拿去刀掉赚眼泪的人设啊!这种事情你不干谁干啊!你藏在黑影里,像是一个匿行的忍者,你忍受寂寞,忍受痛苦,忍受十几年如一日的小心翼翼和谨小慎微,一根头发丝你都不允许掉在地上。但那个大boss早就盯准你了,他没有揭发你是因为看你身材还不错,前凸后翘的像是挂在墙上的美女。” “没有人可以看穿‘冥照’。”酒德麻衣说。 “谁说的?我随随便便举两个,恺撒的‘镰鼬’,还有,那个路鸣泽的‘神瞳’。” 酒德麻衣没有说话,她的眼神在听到“神瞳”的时候怔动了一下。 “长腿妞这么危险的事你别再去干了我舍不得你啊!”苏恩熙突然紧紧地抱住酒德麻衣的大腿,“你风里来雨里去的哪一天没了怎么办呀?你要是没了,我可怎么活呀?晚饭吃饭都不香了啊!” “你可以改吃薯片。”酒德麻衣低头看了一眼这个粘腻的女人。她当然知道这个女人在演戏,但她内心居然有些动容。在认识薯片妞以前,她在所有人面前都表现得像一朵带刺的玫瑰,连她那个胆小的妹妹酒德亚纪也不例外。但这个突然闯进她生活的油腻女人仿佛有某种魔力,在她身边你可以卸下所有的重担。她会帮你的。虽然你才是她花钱找来的雇佣兵,但大多数时候都是她在帮你。 她和那个三无妞在这个团队里没出过多少力,大多数时候,她们三个都只用躺在那个薯片妞的几千平的大庄园里晒太阳。 那个时候,薯片妞一边晒太阳一边扒薯片,还会一边说“真正你们派得上用场的时候还没有到,在那之前你们的任务就是好好享受人生”。结果现在时候到了,她和三无妞的任务也只是帮助这个废柴小奶狗路明非赢得比赛。在遇见这个薯片妞以前,她大多数时候都是在日本的下水道或者防空管或者水下近千米的地方探寻蛇岐八家和古龙的遗迹,而现在她只用坐在豪车里陪薯片妞一起欣赏小奶狗的表演。 “蛇岐八家的内三家传承到这一代,只剩下了三个人,也就是源稚生、源稚女和上杉绘梨衣。”酒德麻衣突然说。 “这我知道!我还知道他们的上一辈人只剩下了一个橘政宗,他们蛇岐八家内三家还真是人才凋零啊。” “在完成派系清洗之后,蛇岐八家的内三家一直想要维持血统的纯净性,所以他们严格控制了内三家和普通人类的混血。蛇岐八家凭借混血种的身躯和强大的言灵在日本当了几千年的“影皇”,他们就是黑暗里的天皇,这个权欲滔天的家族最终也成为了二战军国主义的一部分。但他们没有看懂世界的形式,他们是失败者。日本在二战中失败投降的时候,蛇岐八家损失惨重。他们最后的血统最纯正的‘影皇’是一个路明非版的恺撒,整个蛇岐八家最纯粹的血统几乎就要断绝。” “路明非版的恺撒?这是什么抽象的物种?” “他跟恺撒一样,是一个不想做家主的“家主唯一候选人”;他还和路明非一样,人生最大的夙愿是在街边做日式拉面。” “那路明非还有出息一点,他最大的夙愿是跟文艺美少女陈雯雯一起在树荫下看《追忆似水年华》。”苏恩熙说。 “他现在就在新宿千代田区的歌舞伎町,是一位拉面师傅,他最明显的特征是用一把古老的长刀来切猪腹骨。那在很久以前曾经是拿来斩杀混血种和龙侍的宝刀。” “等一下,他……不是橘政宗?”苏恩熙突然意识到这个长腿妞话中有话。 “不是。”酒德麻衣说,“橘政宗并不属于蛇岐八家,他甚至不是白王的后裔。但是的确是他把这个二战时期奄奄一息的家族重新带回了‘影皇’的宝座,源稚生、源稚女和上杉绘梨衣都是他培育的后代。” “一个外人重新带领蛇岐八家走向辉煌,所以他就名正言顺地成了蛇岐八家的家主?他还培育了蛇岐八家的新生代。怎么?拉面老板苦口婆心握着橘政宗的手说:政宗啊,从今天开始我的三胎兄妹就托付给你了,记得晚上给他们每个人都喂牛奶啊,那个大的要95度泡20分钟,那个中的要加点糖,那个小的要奶嘴瓶。” “不。”此时酒德麻衣像是想起了一些往事,她的脸上竟然开始抽搐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她才缓缓说道,“源稚生、源稚女和上杉绘梨衣,他们不是混血种结合诞生的后代,他们全都是——基因遴选的胚胎。” 第一百四十章 鹿野神社 今天是这座山上的小镇一年中最热闹的日子。 沿着山间小径上的雪花石灯被全部点亮,从山下到山顶像是结了一条彩色的绳带。游客们拿着许愿的绘马,吃着新鲜出炉的面团,他们抽祷着一旁小摊上的木签,那些象征着“大吉”的神签让少男少女们心口扑通,少年半跳着将那木签挂到了一旁的树枝上,还为此收获了少女的一个吻。 这里是鹿野神社,今天是一年一度的祭拜大典。 这座山上的小镇只有在今天才特别的有人气,这座由于地势偏远而有些与世隔绝的小镇在今天举行着一年中最重要的祭拜大典,穿着巫女服的巫女将会代表所有人向神献上参祭,以祈求神的祝福。 也只有这种与世隔绝的地方才会保留着这么古老的仪式,小镇里的所有女孩子从出生开始就要学习宫司的典仪,她们是这山间一抹特别的颜色。 此时,人群起了一点骚乱,游客们自觉地让到了两边,那是穿着巫女服的女孩子们提着神楽铃,她们穿过鸟居,绯红的绯袴看上去像是拖在地上的一道红河。 她们穿过了鸟居,踏进了神社,接下来她们将要在手水舍清洗双手和口,以除去污秽,使身心清净。 路明非也在这些女孩子的中间,他看着手水舍的小池里倒映出自己的样子——细长的眉毛,樱花束般的眼睛,淡红色的绛唇。她在这些女孩子中间,她看上去骨架最大,但她却是最美艳的一个。 路明非右手持柄杓,取水,浇向左手。 接着又换用左手持柄杓,取水,浇向右手。 最后换用右手执柄杓,取水,以左手接水后,送入口中。 她含着这一口口水,缓缓站起。这口水在祭祀仪式中叫作“口嚼酒”。鹿野神社的巫女的“口嚼酒”将会被保存在酒枡中,作为对神的参祭。 路明非站起,他跟着神社的巫女宫司,离开了手水舍。接下来要去的地方是拜殿。 路明非站定在拜殿的前正中央,这座小镇上适龄的二十多个女孩子现在全都在拜殿的前正中央,作为鹿野神社的巫女,她们将要对神献上最衷心的参祭。 每次参拜是两个人。她们将要一起进入拜殿,拉动铃绳,接着对神行祭拜礼。最后,她们要将“口嚼酒”放入酒枡中,酒枡会被永远保留在神社,一直到她们出嫁。 “每年都是这一套,都没点新花样。”跟路明非一起的女孩子在走进拜殿之后就对路明非大倒苦水。拜殿里现在只剩下她们两个人了,她机械地拉了拉铃绳,那是呼唤神的仪式,但她的眼里却是不屑一顾。 “我都做了快十年了,口嚼酒都要发酵成乳酸菌了。”女孩子名叫鹿奈川,她是路明非在这座小镇上最好的朋友。她说的是日文,但路明非完全听得懂。好像这些日文在他脑海里已经翻译过一遍。 “也就只有今天会来一些游客,还好有香火钱,否则神社都要经营不下去喽。”鹿奈川摇完铃之后,立马没有了原来那副拘谨躬谦的样子,她的巫女服拖到了地上,整个人也松垮了下去。 “我们其实就是动物园里的猴子。动物园靠猴子吸引游客,神社靠我们吸引游客。”鹿奈川还在说着,“穿着巫女服的女孩子,新鲜可口,矜持又娇作,外面哪有这个物种啊。神社就是靠我们来吸引这些小镇外的人啊,比猴子还不如呢,猴子累了还能在树上挂会儿,心情不好还能不出来接客。” 路明非指了指自己面前的酒枡,他打开这个酒枡,把他在手水舍取的圣水“放”了进去。这个时候他终于能说话了。 “你的酒……”他说话的声音有些畏畏缩缩的。 “没有用了。我明年就不会来这了。”鹿奈川抹嘴一笑。她在进入拜殿之后就把那口水咽了,这里自然也就没有她的口嚼酒了。 “你……” “明天我就要跟爸爸妈妈离开这个小镇了。”鹿奈川说,“他们在东京开了一家小酒馆,客人挺多的,我马上也要跟他们一起去东京了。” “早就不想在这里待了。”鹿奈川大倒苦水,“没有电视,没有商场,没有游乐场,连喝点水都要从井里打。每年只有在祭祀这一天才能看到一点人,像是活在和别人相差两百年的地方。” “不过,太好了,今天就是最后一天了。”鹿奈川伸了个腰,伸完这个腰她好像神清气爽了起来,“太好了,我要去东京了!我再也不用当这里的什么巫女了!我解放了!” “你怎么了?你好像……哭了?” 鹿奈川走到了路明非的身前,她意识到了路明非的阴郁,她们相处得很好,她知道路明非偶尔会陷入这种没由来的阴郁。她自己的眼神也变得忧郁了起来。 “你……是不是舍不得我啊?”鹿奈川小心翼翼地对路明非说,“我知道,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我们在一起玩了好几年了,每次你都会给我带好吃的。上次我一个人在山里摔倒了,走不动路,也看不见人,我一个一个喊我认识的人的名字,喊到你的时候你就出现了,真凑巧,那天还是你把我背回家的。” 路明非点了点头。是的,那天是他把鹿奈川背回家的。其实他的耳朵异常地灵敏,所以那天他是真的听到了鹿奈川喊他的声音。 路明非看着鹿奈川,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期切。 “你不要这样。”鹿奈川却往后退了一步,她有些扭捏地说,“你放心,我不是永远不回来了。每年祭祀大典的时候,我都会回来的。我会来看你的。你想要什么?我给你带礼物。东京什么礼物都买得到,你想要什么?我可以给你买最好的香水,买最漂亮的裙子,还有……” 不,我什么都不要。 我只要——你! 路明非听到自己的内心在这么呐喊。他看着眼前的鹿奈川,鹿奈川穿着和他一样的巫女服,他们一起穿过鸟居,一起持柄杓浇水,一起制作口嚼酒,一年又一年。一年又一年。 你不能走! 他突然肾上腺素飙升,某种狂热的血液控制了他的身体。他突然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来到了她的身后,他的心里默念着“你不能走”,接着,一个手刀,鹿奈川直接晕倒在了他的怀里。 第一百四十一章 秘密基地 路明非像是一只鬃豹一样在山头飞奔。他的背上背着被打晕的鹿奈川。 在这座与世隔绝的小镇上,没有人知道路明非是一个混血种。他的血统能给他带来远比人类要强大的力量,他打晕了鹿奈川,从那座拜殿里影子一般地掠走了。他们现在正打着灯笼喊他和鹿奈川的名字,山里的的清夜慢慢起了雾,灯笼在雾中慢慢地若隐若现。 但他们是找不到他的,人类不可能跟得上一只混血种。 很快,路明非的双脚落地,他停在了一个乱石堆的门口。他扒开了那叠乱石堆,里面出现一个一人高的通道来。 路明非顺着通道走了进去,没走多久,他的脚下发出了一声“吱”响。他点起了一旁的蜡烛,弯腰捡起了那地上的东西—— 那是一个布偶,捏到它的时候会发出吱呀的怪响。它好像就是通过这种设计来提醒它的拥有者:你看我还活着,你快来玩我呀。 “吱”“吱”“吱”。 路明非捏了它三下,每一次它都发出了声音。 路明非把布偶放到了床边。路明非的这张床摆满了布偶和玩偶,有一些像是被咬碎一样,棉絮像是肚子里的肠子一样流在外面。 路明非把鹿奈川也放到了床上。鹿奈川已经晕倒了,以混血种的臂力,她明天也不会醒来的。 路明非环顾了一下四周。这里是他的秘密基地,说是秘密基地,其实很简单,一张茅草和木板铺成的床,床边放着布偶、发卡、梳子还有一些小玩具,那些都是神社的巫女朋友们送给他的礼物。还有一面镜子,镜子前摇曳着妖冶的烛光。 路明非看着镜子前的自己,细眉粉黛,一颦一笑都是个美人。他是非常善于“演”和“艳”的人,他好像天生就有这样的天赋,他可以像扮演风华绝代的妖姬一样扮演自己。 路明非脱下了身上的巫女服,巫女服下是他显得有些宽大的骨架。他用手擦掉了脸上的淡妆,接着,他收回了那妩媚众生的笑容。他不苟一笑地看着那面镜子。 这个时候,他才终于显露出他真正的样子——他是一个男孩子,只是有稍许的清秀。当他不笑的时候,有某种凶狠爬上他的眼角。 “连你也要离开我吗,川。”他自言自语地说,“哥哥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现在连你也要离开我吗?” “你知道吗,川?其实我小时候不是一个人,我还有一个哥哥陪着我。我和哥哥在很小的时候就生活在这里,在山上的这座小镇。我们知道我们是被收养的,我们的养父对我们不好,只有每年那个男人来给他一年的抚养费的时候才会对我们有一点笑容。我们小时候经常以为这座小镇就是世界的全部,其实直到今天我还是这么以为的,你跟我说‘东京’,我其实听不懂,我不知道哪里是东京,山上的东面难道不是东京吗?好像不是,东京好像是一个非常非常大的地方,有一百个山上那么大。我还听那些来山上的游客说过神宫,说过秋叶原,说过天空树,但是这些我都听不懂,我其实很害怕,我知道世界不止山上的这么点,可是我的世界只有这么点。” 路明非沉默了很久,很久,才继续说道:“在我小的时候,哥哥和我吃不饱饭,就去神社里偷游客的贡品。那个时候我们偷偷躲在神社的杂间,还因为晚上吃到了好吃的东西而开心。” 他继续木偶一样地说着:“但是,有一次我们被神社的宫司发现了,哥哥就说是他一个人偷了贡品,最后他被宫司吊挂在树上惩罚。我想救他,可是我没有办法。” “后来,他靠自己挣脱了绳子,他的手指变成了小刀,小刀很轻易地就割掉了绳子。我那时候还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我只知道我的哥哥好厉害,他一个人从那个宫司的魔爪里逃出来了。但是,那天晚上,那个男人来了,那不是他一年过来固定给我们培养费的日子,但是他来了。他不仅来了,还带走了哥哥,从那一天起,这座山上只剩下了我一个人。我好像被遗忘了。” “其实我假扮成巫女是为了向神明许愿。”路明非抬了抬头,好像那里有他的神明,“我在每年的大典上都会跟神明祷告,祈求他可以把我带走,或者把我的哥哥带回来。可是,一年又一年,一年又一年,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愿望从来没有实现过。它不仅没有实现我的愿望,它甚至……还要带走你。你也要像哥哥一样离开我,你也要像哥哥一样,永远,永远,不再回来。” 说到最后,路明非的表情已经变得有些癫狂,血红色漫上了他的眼睛。在镜子之中,他的手长出了锋利的獠牙,他的牙齿像是尖锐的刺刀。 他来到了鹿奈川的身边,他的利爪抚摸着鹿奈川雪白的肤体,他说:“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好吗,川?” “我不会再允许,任何人,离开我身边。” “任何人!” 第一百四十二章 三天 什么东西是永恒的? 天上的星星不是永恒的,夏天的萤火不是永恒的,世间的生物更不是永恒的。 路明非曾经养过一只小狗,在他把它肢解挂起来之前,它每天都想跑。可能是因为跟着他没有东西吃,会挨饿。 那个时候路明非就明白了,活着的东西就不可能是永恒的,它随时随地都会离开你,就像哪天踢掉了一块石头。 只有死亡才能缔造永恒。只有枯朽的腐木才会永远留在你身边,她将与你生生同眠,永生如是! 路明非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狂悸,他的血液里像是有岩浆在流动,他直接对准了鹿奈川的鹅颈,一口利牙凶猛地咬下。 鲜血模糊了他的视线。 无数的鲜血在他的面前喷涌,他的全身上下都被滚烫的血红色所占据,路明非从来没有感觉到这么的满足过,他甚至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蜕变,在复苏,宛如新生! 他如饥似渴,完全忘乎所以,鲜血被他吞进身体里,每一股鲜血都让他心潮汹涌,他在—— 新生! 他在新生! “你最近怎么样,稚女?” 突然,他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一个他每天在夜里都会梦到的声音,一个他思念了无数个日夜的声音。 他一下子惊醒,猛然睁开了眼。 在他面前血肉模糊的身影不是鹿奈川,而是另外一个人。他的脖子被他咬出了一道血印,那淋漓的鲜血现在还没有停下。 他面前的人是——源稚生!他吸的是——源稚生的血。 …… 路明非一下子睁开了眼睛。他一瞬间离开了那个只有红烛妖冶的阴暗的洞穴,他面前是阳光明媚的……病房,还有穿着白大褂的夏弥。 他的嘴里还含着一个枕头,难怪他嘴巴里都是棉絮的味道。 “路师兄你是中了一颗子弹不是中了狂犬病病毒,我好不容易盼到你醒来了,赶紧过来给你贺喜,没想到还要把枕头塞到你嘴里防止被你传染。” 路明非赶紧把他嘴巴里的枕头吐了出去。看起来,他刚才无意识地把自己当成了鹿野神社的那个路明非,他下意识地做出了跟梦里一样的动作。 但那明显就不是他!他最后看见了源稚生,听见了源稚生喊他的名字——“稚女”。 他中了源稚女的言灵·梦貘!他在醒来的一瞬间就被源稚女的梦貘侵入了脑海!这已经不知道是这几天内的第几次了,梦貘入侵他的梦境就像他入侵食堂牛肉卷窗口一样简单! “我睡了多久?”路明非问。 “不多不少,正好三天。”夏弥回答说,“三天时间,外面已经天翻地覆了路师兄!” “什么天翻地覆了?”路明非皱起了眉头。 “大地与山之王苏醒了!苏醒的地点果然是跟传说的一样在中国!楚师兄已经率领大队人马杀到中国去了!他们在北京地铁里见到了镶嵌在岩石里的大地与山之王!那只大地与山之王是智商没有发育健全的笨蛋,楚师兄现在正在通过混血种的智慧把那只笨蛋引诱出山地里。” “啊?”路明非愣住了。 “天空与风之王也苏醒了!苏醒的地点是意大利!现在在欧洲分部的恺撒、陈墨瞳和昂热校长正在和加图索家族一起奋勇杀敌!不过那些名门望族都不太给力,还是得靠校长!昂热校长已经施展出了失传已久的绝学——降龙十八掌,一掌一掌把天空与风之王那只老龙拍倒在地上!” “啊?”路明非这回是真的愣住了。 “还有海洋与水之王也苏醒了!其实海洋与水之王早就苏醒了,八年前就苏醒了!他们正在大海上所向披靡,他们的真实身份是百慕大三角的人鱼!” “编得太离谱了吧夏弥师妹!”路明非终于忍不住吐槽了。他终于听出了夏弥是在胡说八道! “夸张是夸张了一点,不过……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越癫狂的事情越可能是真的啊路师兄!”夏弥还在独魔狂舞。 看着路明非依然一眼看神经质的眼神看着她,她终于语调低了了一些:“好吧,路师兄,你不相信就算了。不要怪我没有提醒过你,你要是屠不上龙不要怪我新闻部得力干将夏弥工作不力!” “好吧,我承认我是夸张了那么一点点,但那不就是新闻学魅力时刻吗路师兄?芬格尔师兄都是这么教我们的。新闻和小说的区别就是——没有区别!” 路明非依然一眼看神经质的眼神看着她。 “好吧,今天转战纪实新闻,我豁出去了!”夏弥说,“路师兄,你在医院沉睡了三天,按理来说,医生检查过了只是一粒普通子弹,就算不是混血种可能也躺不上三天,但路师兄你可能有独特的恢复机制……总而言之你躺了三天,这三天的时间,担心你的人能从罗马排到印度尼西亚。” “楚师兄过来看过你几次,他上次的任务顺风顺水,拥有七宗罪以后他强得简直就不像是人类。这几天的守夜都是他在陪你,他知道有人可能对你这个珍稀动物s级图谋不轨,所以呢,让我白天好好看着你。路师兄你看看自己多有福!要不是楚师兄现在当了执行部部长白天抽不开身,你睁开眼就能看到俊男靓女共侍一夫了!” …… “恺撒师兄和陈墨瞳师姐都已经醒了,他们知道你受了伤,给卡塞尔学院的医疗部打过不下十个电话,最后还是我好说歹说说你就是磨破了点皮才消停会儿。对了,路师兄,恺撒师兄和陈墨瞳师姐给你写了一封信,今天一清早从意大利航运专机送过来的!” 路明非从夏弥手中接过了那封印着鸢尾花烫漆的信封。 “有必要吗都信息时代了发个邮件一分钱不要啊!”路明非忍不住吐槽 “恺撒师兄说是为了仪式感。”夏弥说,“还有就是,你看这新鲜的烫漆可以证明没有人拆开看过里面的内容,这可是信息时代做不到的。” “拆开看看,路师兄,说不定是告白信呢,这么重视!” 第一百四十三章 恺撒的信 明非: 见字如晤,展信舒颜。 我在你常看的那本《萌芽》杂志中学会了“见字如晤,展信舒颜”这种写法,“见字如晤,展信舒颜”的意思是:见了这封信,就好像见到我一样,希望你打开信的时候能够展露笑颜。 希望你看到这一封恺撒·加图索写给你的信能够展露笑颜,明非。 另外,请确保只有你一个人拆开过这封信件。 以下为正文: 明非,我看了鸣泽写的有关于佛罗伦萨尼伯龙根的卷宗,那天关于我们是怎么离开尼伯龙根,我已经完全没有印象。我现在才知道是你带我们离开了尼伯龙根。我欠你一个人情,这个人情你可以无期限无条件地兑换恺撒·加图索的一个承诺。 我在醒来之后曾经回到过那个斗兽场,那个尼伯龙根的入口。我也曾经回到过佛罗伦萨,但是那座尼伯龙根并没有对我“开启”。它好像真的崩塌了,就像那座青铜城一样。 但是这件事情还有很多疑点,家族隐藏了一座尼伯龙根,这座尼伯龙根已经经营了五百年。弗罗斯特和庞贝肯定还隐瞒了很多事情,他们肯定还有很多事情没有说。弗罗斯特受伤很严重,他还躺在医院里。所以,接下来,我会去找另外一个人——庞贝。如果你记得的话,是他把尼伯龙根的事情泄露给了奥古图斯。 奥古图斯已经死了。或者跟着那座尼伯龙根一起消失了。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他和他的混血种军队的消息,他们在一夜之间人间蒸发了。 这件事情我会秘密处理,我不会跟家族上报他们消失的原因,他们在这个世界还留下了一些遗产,我会找人去处理。 帕西现在在卡塞尔学院。其实之前他一直在帮我做一件事情——调查卢修斯·加图索。那个带走你和诺诺的加图索家族的人,他肯定也还有很多的故事没有被挖掘。比如,他其实是那个布鲁内莱斯基的后代。你肯定记得布鲁内莱斯基是谁,他其实不是加图索家族的人,他体内没有加图索的血液。但他和加图索家族的人结合,诞下了家族的后代。卢修斯·加图索就是他的后代。 关于布鲁内莱斯基和卢修斯的故事,我这边已经调查到了一些。布鲁内莱斯基他并不是一个意大利人,甚至不是欧洲人,他是一个混血种,一个寻找龙王的混血种,他真正的身份是—— 一个日本人。 日本分部在整个秘党历史中都非常的神秘,在二战之前,秘党中从来没有出现过他们的故事。但布鲁内莱斯基他在二战前几百年就离开了那座小岛,甚至独自一个人来到了意大利。他是混血种,他是追寻龙王而来的。他最终跟随了科西莫·德·美地奇,那个次代种,他甚至跟美地奇家族(也就是加图索家族)诞下了后代。 我跟日本分部打交道不多,但我知道他们的部长源稚生,还有他的弟弟源稚女和妹妹上杉绘梨衣。明非,当时你在布鲁克林失踪的时候,上杉绘梨衣曾经使用过和诺诺一模一样的“侧写”,她们的言灵都是蜃景。而在诺诺之前,这个言灵从来没有被记录过。 我之所以说这些,是因为我感觉到日本分部像是一颗随时要爆炸的水球。帕西在调查卢修斯的时候中找到了一些他记载的关于日本分部的秘密,他们是混血种,但他们真正的血统来自于—— 白王。 不是黑王尼德霍格,也不是四大君王,他们的力量来自于白王,那个《新约书》中记载被黑王钉死在圣树下的背叛者。 白王。在秘党几千年的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个名字,所有人都以为白王的后裔在那场大战中全死了。但他们一直藏在那座与世隔绝的小岛上。 日本分部的混血种是白王的后裔,这个事情在秘党中恐怕没有多少人知道。卢修斯·加图索一直在调查日本分部,这个一生沉迷于血统研究的人调查过自己的血统起源,他知道自己的力量来源于日本的那个小岛,他的言灵不是风属性的言灵,他的言灵是—— 钥匙。 钥匙可以打开世界上所有的门,所以他才能在学校的地窖里畅通无阻。这个言灵过于神秘,而且非常稀少。现在看来,这个言灵或许跟白王有关。 明非,我知道卡塞尔学院正在进行“自由一日”的比赛,这本来是学生会的舞台,以前每年的这一天我都会和楚子航打到最后一颗子弹。如果自由一日持续一百天,我就会和楚子航打光一百天的子弹。我有时候会怀念卡塞尔学院的生活,怀念诺顿公馆、舞会和自由一日,但昂热校长在为英灵殿的时候告诉过我,他告诉我男人的成长就在这一瞬间,我接过了他给我的学士帽,还有他给我的意大利执行分部部长的任命。 世界终将是属于年轻人的!我一直记得昂热校长的这句话。我和楚子航都很看好你。你才是真正的s级。这次的自由一日是你的舞台,拿下自由一日的冠军,明非! 另外,帕西也在学校。他除了在调查卢修斯·加图索之外,还有一个任务是协助你。如果你在“自由一日”的比赛中看到他,不要对他怀有太多的敌意。 这次的自由一日已经可预知地会引来很多秘党的野心家,我在处理完庞贝和家族的一些事情之后也会回到学校。到时候见,明非。 你的狄克忒多和四叶草。 ps:我的中文书写和语法不太好。诺诺对本文有较大贡献。 —————— 难怪写出来这么一篇又学术又暗含骚包、中二和文艺的信啊,恺撒老大你完全是被夺舍了啊。 看到最后,路明非的眼睛不禁一红。这么一篇长篇大论都像是在写论文的信,竟然被他看出了情深意重,那句“你的狄克忒多和四叶草”和“诺诺对本文有较大贡献”,简直就让她幻视出了一个戴着老花镜点着蜡烛对着这封信一字一句纠错的诺诺! 第一百四十四章 医生 “路师兄,写了什么?”夏弥笑嘻嘻地看着他。 “保密。”路明非把信揣进怀里。这还是一份需要“阅后即焚”的信件,里面不仅有“见字如唔”,有“你的狄克忒多和四叶草”,还有尼伯龙根和龙的秘密,甚至还有日本分部和白王的秘密。 白王的秘密……甚至没有记载在卡塞尔学院的《龙族历史学》和《龙族系谱论》中,预言中,龙族的四大君王终将苏醒,黑王尼德霍格将在无尽的天空中卷起圣骸与烈焰。但在这份预言中甚至都没有出现白王,在龙族的故事里,白王的血裔是战争的失败者,是黑王的阶下囚和坟中骨,他们在那次诸神黄昏中全都变为了灰烬。 而那个日本分部的上杉绘梨衣,她拥有和诺诺一样的言灵·蜃景,她就是白王的后裔,她还拥有那个斩断一切的言灵——审判。在世界树下时,那个卢修斯曾经跟他说过,上杉绘梨衣曾经用言灵·审判斩断过日本海的千人龙侍。 上杉绘梨衣…… 路明非回忆起自己和她偶然一瞥的样子,她的模样和诺诺的模样不知不觉地重合到了一起…… “小气鬼路师兄,亏我每天像照顾丈母娘一样照顾你。”夏弥愠怒地哼了一声。 “哦,对了,路师兄,额外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由于你上次在‘疯狂的弗里嘉子弹’的比赛里表现突出,源稚女公然在守夜人论坛上发帖,说他将来要加入你的学生会,成为你的左膀右臂。” “嗯?”路明非扭了一下头。他感觉这故事里怎么……充满了阴谋。 “他还说自己被你的魅力所深深地折服,最近夜里入睡时脑海中总是不自觉地浮现出你的脸庞。他觉得你就是拯救世界的那个英雄,你以后将会成为所有混血种的领袖。” “他鬼上身了吧?”路明非疑惑地看着夏弥。这种话,只有鬼上身,而且是路鸣泽那个兄控鬼上身才说得出来。 “也有可能是麻痹你的缓兵之计。”夏弥说,“路师兄你可别忘了,他可不是普通的混血种,弗里嘉子弹打中他就像打中一颗实弹一样。他最后还在你身上打了一颗实弹,不是弗里嘉子弹,而是实弹。他今天能打你一颗实弹,明天就能打你一颗贤者之石,实弹杀不死混血种,但是贤者之石会。” “他哪来的贤者之石?” “路师兄,平常肯定没有,但现在是群魔乱舞的时候。”夏弥很认真地看着他,“你别忘了,你也有一颗贤者之石。虽然是在那把大转盘手枪里子弹都快射干了都不一定射得出来……路师兄,我可不是危言耸听,你昏迷的三天,外面的确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不至于是出现大地与山之王、天空与风之王那么夸张,但卡塞尔学院已经完全不是当初的卡塞尔学院……” 咚。咚。咚。 夏弥夸张而深情的演讲被不留情面地打断了,一个金发蓝瞳,穿着白大褂的男人出现在了门口。 “夏弥同学,我需要对我的病人做一次身体检查。麻烦你回避一下。” 夏弥异常的听话,她的手像是周一早上升国旗一样伸过了头顶:“好的,大夫大人。请您一定要把路师兄治个全身通透,我代表代理校长路鸣泽师弟感谢你!” “路师兄,这是我专门为你找的十里八乡口碑最好的医生,记得出院以后拎两把果篮送给人家!”夏弥在出门前还不忘悄咪咪地对他挤眉弄眼。 路明非看着突然闯进的来客,虽然穿着白大褂明显是一个医生,但是他一身腱子肉撑得白大褂有些拥挤,他留着一头金色的卷发,湖蓝色的眼睛,看上去像是某个欧洲的古老贵族。等等,金发蓝瞳…… “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夏弥同学为你请来的主治医生,我叫作塔克文·加图索。” ……等……等一下…… “实际上,来找我的不止他一个。同时委托我的还有另外两个人,恺撒·加图索和芬格尔·冯·弗林斯。” “等一下!”路明非想起来了,“我知道你!你是卡塞尔学院炼金部的人!” “我有好几个身份。一个是医生,也就是在你面前的这个身份;还有一个是研究龙族和人类身体演化的炼金师,我在炼金部主要负责研究死侍;最后一个身份是eva的研发者之一,我当年和芬格尔是同事。”塔克文·加图索一双眼睛像是深邃的海洋看着路明非。 “叶胜师兄怎么样了?”路明非着急得大喊。 叶胜……是的,路明非知道叶胜现在就在这个塔克文·加图索研究室的福尔马林里。路明非是在很久很久以后才知道当时在青铜城里发生了什么。这个消息他甚至不是从亚纪师姐或者楚子航恺撒那里听到的,是昂热校长告诉他的。昂热校长告诉他叶胜现在是福尔马林里的一个样本。 “好消息是,没有变坏;坏消息是,没有变好。”塔克文说,“他的身体现在处于凝滞的状态,就像是一杯被冻结了一半的水。我需要更多的资料来支撑我的研究结果。如果世界上会出现第一个蜕化成人的死侍,那就会是他。” 塔克文·加图索坐在了路明非的床边,他一双深邃的蓝瞳看着路明非:“其实我很早就想跟你见一面,路明非。现在我是你的主治医生,正好我们可以从头到尾聊一遍。” “好。聊什么?” “还是从我的第一个身份开始聊。我是你的主治医生,我得先把你的病治好。” 塔克文突然毫无防备地直接掀开了路明非的被褥,在路明非“流氓啊”的尖叫声还没有爆发出来之前,他的手已经浮上了路明非的腹部。 “你中的子弹直径是5.56毫米,子弹在你腹部靠右的位置留下了创伤。理论上来说,这种程度的伤口不会对一个高血统的混血种造成太大的影响,像楚子航这种人甚至可以顶着十几枪弹孔依然在大雨中奔行得像是死神,但你却晕倒了,你知道为什么吗路明非?” 第一百四十五章 扮猪吃老虎 “为什么?” “因为你在血统评定的考试上作弊了。”塔克文像是看穿了一切似的看着路明非。 ……这世界上是个人都觉得我在血统考试上作弊了吗?我只不过是拿了芬格尔的八套真题试卷而已啊!路明非愤愤不平。 “龙血会塑造人体的结构,s级的混血种天生就有钢铁一样的躯体。如果你在人类社区,你在很小的时候就会觉得自己是天选之子,也会天生感受到‘血之哀’,这些都是混血种的集聚效应,龙的血统会天然地让我们聚在一起。”塔克文说,“尤其你是s级的混血种,你的血统会让你成为天然的领袖,你的龙血会让你从小就展现出过人的天赋。而这种程度的子弹,你仅靠龙血就能自我修复,根本不用在医院的病床上躺上三天。” “你想说什么?”路明非不自觉地往后缩了一缩。他感觉这个塔克文不像是来给他治病的,他像是来挖他族谱的。 “你的恢复速度看上去像是……进不了卡塞尔学院只能在猎人组织打下手端茶送水的f级混血种。” “怎么了?天生体弱不行吗?我娘生我的时候胎位不正,我是个早产儿,生下来就被抱到恒温箱里了。”路明非心里白了塔克文这个金发男一眼。 “s级的龙血会在你刚出生的时候就塑造你的身体,就算你被生下来之后被扔到北极的冰天雪地里,你也能够活下来。”塔克文看着他。 你脑子缺根弦啊你听不懂中文里的夸张和修辞啊!路明非在心里大声嚷嚷。 “但你的确是s级,希尔伯特·让·昂热认可你的血统,恺撒和楚子航认可你的实力,诺玛验证过你的言灵,你的弟弟路鸣泽是当之无愧的s级,无数的事实证明了你的血统。” 是是是我铁定是个s级啊你没看到地球围着我转吗整个卡塞尔学院也围着我转我今年是学生会主席明年就是卡塞尔学院的校长后年就是秘党的领袖…… 路明非在心里默默地吐槽,但塔克文·加图索在后面补充的这句话直接让路明非石化在了原地,他说道: “你拥有s级的血统,却只有f级的龙血塑造的躯体,那么,其实有一种可能……你的身体被上了锁。你需要一把钥匙。” 你的身体被上了锁。你需要一把钥匙。 听到这话,路明非下意识地退到了病床的墙边,他摸了摸他的腰间。他是在下意识地想掏出自己的那把格洛克,但是他现在就是一个病人,他根本就没有格洛克。他神经绷紧,风妖精从他的手边飞出,他看着自己眼前这个金发蓝瞳的男人,他想起了另外一个金发蓝瞳的人—— 卢修斯!卢修斯·加图索!刚才这句话他听卢修斯说过!在尼伯龙根里!就是在这段话之后,卢修斯用言灵·钥匙打开了他的那把锁,他在尼伯龙根里用出了那斩断一切的言灵——审判! 但是这一切没有人知道。唯一可能知道的卢修斯已经死了! “你这个反应……看起来我不仅说对了。而且,你自己也知道这个秘密。”塔克文笑呵呵地看着他。 “你想说什么?” “原来你是在扮猪吃老虎,路明非。” “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说的中文应该没错吧,扮猪吃老虎,意思是在别人面前假装很弱,就像猪一样,然后在不经意的时候展现出自己的真正实力,其实是一只老虎。我在学习中文的时候经常研读一些中国的网络文学,这个词在中国网络文学里很常用。我还曾经就这个问题请教过芬格尔,芬格尔说这是小说的常见写法,他最近连载的那本小说《龙族》也是这么写的。主角在来到卡塞尔学院之前是个不被人看重的衰仔,但是在来到卡塞尔学院之后别人才知道他拥有无敌的血统,这就是扮猪吃老虎。” …… …… 这还能吐槽什么?路明非只能感慨中国文学博大精深。 “看起来你早就知道自己的力量。”塔克文若有所思,“所以你从不怀疑自己的血统。你身上的枷锁……是一种束缚。过于接近龙的混血种,他的结局往往都是——成为龙。这种束缚是对你的一种保护。” 路明非一声不吭。他的内心想法是:对对对,我倒要看看你还能编出什么来! 第一百四十六章 防御矩阵 “你在很小的时候就有了这层枷锁,所以你的血统才没有让你变成独一无二的天才。”塔克文继续说得头头是道,“你的学习成绩、体育成绩甚至女性缘都属于班上的倒数,我查了你的资料,你来卡塞尔学院之前的生活可以用四个字形容:平平无奇。你不像是s级的混血种,甚至不像是混血种,我以前怀疑你是尼古拉斯·弗拉梅尔的某位私生子,他年轻的时候四处留情,他那个时候就很喜欢中国的姑娘,他说她们都很有情调。” …… 这一大段话,路明非都不知道这槽要从何开始吐起。他看着眼前这位金色卷发湖色眼瞳的男人,他恍惚间以为看到了芬格尔。 “路明非,看着我的眼睛。”塔克文突然说。 ……我知道你们加图索家族都是天生蓝瞳像是天山上的蓝宝石,但我也不喜欢跟你们对视!我还是比较喜欢黄皮肤黑眼睛! “路明非,看着我的眼睛!”塔克文直接硬来,抓上了他的手。 路明非被吓得一哆嗦,他被塔克文以一种霸道总裁的姿势拉到了身边,他直视着这个塔克文的眼睛——加图索家族经典的蓝瞳,天山之湖,水中润玉…… 路明非忽然一瞬间觉得天旋地转,他居然一瞬间沉入了那天山之湖中,他带着满眼的天蓝色沉没,他像是被镶嵌进了蓝宝石之中,变成了一块琥珀…… “路明非。你的确就是一个f级混血种的水平。” 听到这话时,路明非刚从天山之湖中被捞起,他离开了那沉没的水底,重新将那天山之湖重收眼底。他终于看清了那湖水其实是塔克文·加图索的眼睛。他使劲摇了摇头,才发现自己依然还在那白色的病房里。 “你对精神类言灵的抵御能力也完全就是f级混血种的水平。看起来,你不止血统被限制,在卡塞尔学院这两年也是没学到什么东西。” 噗……路明非一口老血几乎喷溅而出。这个塔克文·加图索,他说话像是拿着刀的屠户,说一句话就一刀划你大动脉,再说一句话一刀划你心血管…… “所以夏弥同学才会特地委托我做你的主治医生啊。”塔克文笑着说,“实话说,我在炼金部这么多年,已经很少上门出诊,我的出诊费是8000美元一分钟,这几天你累积的医疗费大概在120万美元左右.” “你怎么不去抢!”路明非大吼。 “不过看在夏弥、恺撒和芬格尔的份上,我可以给你打五折,你只需要支付给我60万美元就可以。” “60万美元我都可以造高达了!还是那种8米乘8米的巨型高达!” “唉,我说了只需要60万美元就可以,你硬是要给我120万。那我也没办法,在你们中文里有一句话叫做‘恭敬不如从命’。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路明非。”像是没有听见路明非在说什么,塔克文·加图索还在那美滋滋地说着。 60万,120万……不,不对!你抢钱啊,你这个加图索家族的后代还要从我这里坑这些三瓜两枣啊! 路明非伸出了手,他的面前是这个“笑面虎”塔克文·加图索。他现在觉得他对这个塔克文·加图索产生了错误的认知。他原来以为这个加图索家族的人是混血种中的践道者,就像昂热校长那样。他的研究室里是卡塞尔学院冰窖里的几千具死侍,这些死侍的数据被十几年如一日地记录在案,他在那个深暗的地底待了一年又一年,只是为了拯救那些英灵殿中的勇士。 但现在他在这里,路明非朝他伸出了手,他手里握着的是他的银行卡,这张银行卡在几个月之前是负债几百万的信用卡,但就在几天之前,一位富婆往里面打了一亿美金! 路明非开始嘴里嘟囔着“1008……”那是六位数字,是他的银行卡密码。其实是他加入卡塞尔学院的第一天,也是诺诺拯救他的那一天。 他眼前的塔克文·加图索开始拷贝他的指纹,提取他的虹膜。但他完全无动于衷,他的嘴里甚至仍然还在念着他的银行卡密码,他现在像是一具木偶,机械地执行着“主人”塔克文·加图索给他的指令。 “啪”的一声,银行卡落地。清脆的翻面声一下子把他惊醒,他冷汗涔流。他看着自己眼前的塔克文·加图索,这才发现他好像一动也没动过,只是用他那双湖蓝色的眼睛看着他。 “你在搞什么?”路明非说话都喘着粗气。 “对你做一些基础的测试。”塔克文摊摊手。 “什么基础测试。” “一些……有关于精神力的基础测试。”塔克文说,“如我所想,你在这一块的防御能力无限接近于零。你没有形成专业的精神力防御体系。” …… “我有学过《龙与言灵术》和选修的医疗课,我能够抵御古老的龙吟!” “不,那只是最基础的,是为了保护混血种在面对龙时不陷入无意义的癫狂。而我要说的是——专门的精神力反侵蚀方法。比如说,鄙人——也就是塔克文·加图索所创建的,抵御精神力侵蚀的,托斯卡纳防御矩阵。” “什……什么矩阵?” “托斯卡纳防御矩阵,我刚编的一个名字,这样听起来还挺高端的是不是?其实原理很简单。我不是心理学家,路明非,我的本职工作是一个医生,所以,接下来,我将站在医学的角度告诉你,如何抵御精神力的侵蚀。首先,我需要一把手术刀,这把手术刀,将会切开你的大脑额叶。” 第一百四十七章 大脑额叶 “切开大脑额叶?”路明非听懵了。上次他听到这种说法还是华佗要给曹操开颅治病。 “是啊,大脑额叶控制着人的认知、情绪、疼痛和行为管理。脑科是医学中最复杂的学科,也是医学中的皇冠,迄今为止的人体医学也无法很好地解释人脑的构造和工作原理。没有办法,人在切开颅骨的那一刻基本上可以宣告死亡,否则,我们可以一点一点切开大脑,再慢慢研究大脑和人体的应急反应。” “你想干嘛?”路明非一阵恶寒。 “我说过了啊,切开你的大脑额叶。”塔克文·加图索手尖一转,像是有一把手术刀划过他的指尖。 “你以为是杀猪啊!”路明非咆哮。 “猪的构造和人类有很多相似之处,人类医学已经实现拿猪的心脏代替人的心脏。”塔克文·加图索说得头头是道:“猪的大脑构造也和人类有很高的相似性,猪的大脑皮层和下丘脑的结构和人类尤其相似。但很可惜,这种食用价值大于一切的生物大脑构造还是过于简单了一些,它们的智商相当于人类中一岁不到的孩童。” ……路明非突然很想给这个塔克文·加图索推荐一本书,叫做《母猪的产后护理》。 “路明非,你放心,你可是s级的混血种,即便我切开了你的大脑额叶,你也不一定会死。s级混血种的身体,即便子弹穿过了大脑,也不会立即死亡,相反,龙血会修复你的脑干组织,直到那些神经细胞重新再造。” ……可是我身上中了一颗子弹就得躺三天。我的真实水平是个入不了校的f级! “路明非,要不要试试?我可是世界上最好的医生,我的手术刀连一毫米都不会偏差。”塔克文·加图索笑眯眯地看着路明非。 路明非看着眼前的这个金发魔男,他突然感觉这个金发魔男有点像是电影里的那种疯批研究怪人,这个疯批此生最大的愿望就是把他路明非赤裸裸地解剖。 “我要出院!”路明非大喊。 路明非直接掀开被铺,一把赶到了门边。但当他想打开门把手的时候,却发现门把手像是牢牢地黏在了他的手上。他低头去看,那门把手突然溶成了胶塑,开始在他的手上流淌。 “怎么回事?”路明非回过身看着这个塔克文·加图索,猛然间,他的眼睛开始天旋地转。瞬息之间,他看见这个金发魔男又坐在了他的床边,他依然盖着那床白色的病床被。 “源稚女?”路明非突然警醒起来。他攥住了身边的被褥。 “不是那个言灵是梦貘的日本新生。”塔克文摇了摇头,“你连我的炼金术都抵御不了,更不用说是他的高危言灵了。” “你做了什么?”路明非紧紧地盯着他。 “模拟精神类言灵的炼金术而已。”塔克文说,“在言灵序列表中,已被定序的精神类言灵有接近10个,其中梦貘就是其中最危险的一个。我的炼金术是模拟序列为46的精神类言灵,你连这个序列的言灵都抵御不了,更不用说那个日本新生的言灵·梦貘了。” “你放心,我是夏弥同学请来帮你的,我不会用这种炼金术控制你去做一些离谱的事情。”塔克文举起了手,他的意思好像是他没有恶意,他继续说道,“不过你自己有稍许离谱,路明非。作为s级的混血种,你理应天然能够抵御这种级别的精神类言灵。看起来施加在你身上的‘锁’,可能不止一把……” “我只是一个医生,医生不会开锁。”塔克文继续说,“但我可以教你怎么抵御这种精神类的言灵,在言灵学中有专门训练精神力的方法。” “托斯卡纳防御矩阵。”路明非心里白了这个塔克文一眼。他感觉这个金发魔男不仅是个疯批科学怪人,还是个爱掉书袋的装逼犯。 “对。在教你托斯卡纳防御矩阵之前,我会先跟你说清原理。这里面涉及到人脑的构造学,以及言灵学,还有龙族的精神力学。你确定不由我帮你解剖一下大脑额叶吗,路明非?如果那样的话我解释起来会快很多。” “你也可以解剖一下自己的大脑额叶,这样子解释起来也会很快。我会给你举一面镜子,这样你可以一边给自己开颅一边给我讲解。” “是这样吗?”塔克文轻笑着,他突然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把手术刀,一刀划开了自己的大脑。大脑里飘出来一个脑干。 只不过……实在是太离谱了一点!这脑干一丝血都没有,上面还带了中文注释!上面写着大脑额叶、顶叶、小脑…… 就像是电影里那些全息投影的成像…… “我用炼金术暂时控制了你的视觉。”塔克文说,“大脑额叶的视觉皮层会控制你‘看’到了什么。你眼睛看到的不一定是真实的,因为传到大脑的视觉中枢最终呈现的才是你‘看’到的画面。精神类言灵改变的是你的大脑,是你大脑中的视觉中枢。而有一些控制视觉的言灵,它们控制的其实是你的眼睛。” 路明非听懂了。就是说眼睛有一根线传到大脑,大脑才会呈现影像。言灵·神瞳改变的是眼睛,但言灵·梦貘改变的是大脑。 “所有的精神类言灵都是在改变大脑,在你的血统不够时,精神类言灵就会直接改变你大脑构造。它会使一些本不该出现的东西出现在你的世界,就像一个梦一样。在你睡着的时候,你做的那些梦也不是你眼睛看见的东西,那只是你的大脑在无规律的工作。” “我听懂了。”路明非点头,“所以有人想要用精神类言灵控制我的时候,我只要一枪把自己爆头就能够解脱了。” “理论上来说,一点没错。”塔克文说,“如果有一天你突然发现自己在学校里裸奔,为了你的声誉考虑,你可以一枪崩掉自己的脑袋。” 第一百四十八章 贤者之石 路明非看着这个塔克文,虽然他是个疯批科学怪人的金发魔男,但他说话居然能跟自己保持一定程度的同频!他也是个吹冷空气说白烂话的主。 “精神类言灵的本质就是在控制你的大脑额叶。就像君焰是在控制火焰,镰鼬是在控制无形的风,而梦貘就是在控制人的大脑。”塔克文的手术刀在空中做着切割的姿势,那个大脑额叶被他单独切割出来呈现在路明非的眼前,“当你被施加精神类言灵时,你的大脑额叶会产生肉眼难以察觉的脉震,这种脉震会直接影响你的大脑影像。而这种脉震最可怕的地方在于,它呈现在你脑海里的影像虽然不是真实的,但会传递给你的大脑的感受是完全真实的。人的五感从人的各个器官传递至大脑,你割破了手,摔断了腿,最终的痛觉都会呈现在大脑。而即便你没有割破手,摔断腿,当这些痛感直接传递到你的大脑,你的身体也会做出一模一样的应激反应。因为真正控制你感觉的其实是你的大脑神经。” “你是不是想说……如果我在梦貘里死了,我这副现实中的身体也会死。”路明非想起刚才他咬着的枕头,那明显就是他被梦貘影响的应激反应。 “最极端的情况下,的确就是这样。”塔克文点点头,“所以梦貘才会是高危言灵。如果只是让每个人都睡一觉,做个梦,梦貘怎么可能是高危言灵。” “你能够完全抵御言灵·梦貘吗?”路明非问。 “我吗?”塔克文沉默了半晌,随后笑了笑,“可能行,也可能不行。” “为什么?你不是有那个什么托斯卡,卡什么防御矩阵吗?” “那是一种炼金术,就像暴血可以更改混血种的血统一样。”塔克文说道,“但是暴血永远无法把混血种变成龙,它只会让混血种变成死侍。某些先天的差距不是依靠后天的炼金术可以弥补的。” “你是说,血统?” “是。言灵的比拼最终依靠的是血统。但你是s级,理论上,没有人的血统可以高过你。先天血统加上托斯卡纳防御矩阵,就算是那个日本新生,也入侵不了你的大脑额叶的,路明非。” “记得事成之后转我120万,路明非。”塔克文突然笑着掏出了自己腰间的配枪。这个时候,那个大脑额叶的影像散去了。看起来是塔克文·加图索解除了他的炼金术。 “干嘛?拿枪威胁我啊……”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路明非。” “格洛克。”路明非的回答面无表情。 “嘭。” 路明非还在心里碎碎念,塔克文·加图索突然正对着路明非的眉心扣下了扳机,他的嘴里还念了一个字:“嘭。” 但是子弹没有从枪口射出,只有这个金发蓝瞳的男人的气口吹到了路明非的脸上。 “你神经啊!”路明非吓得一把从床上跳了起来,一把拍掉了塔克文手里的格洛克。 “路明非,不要这么不爱惜别人送给你的礼物。”塔克文捡起了那把被拍落在地的格洛克,塞回了腰间。 “你给人一枪就是礼物啊!那我也要给你一枪!” “这把手枪里根本没有子弹,打一千遍也都是空弹。我就是试验一下你的反应神经。”塔克文摊了摊手,“但我的的确确给你送了一份大礼,这份大礼现在应该是在诺顿公馆里。” “什么?” “一把沙漠之鹰……” “我记得这把武器,但那应该是装备部送的。”路明非记得这把武器,一把不可以更换子弹的沙漠之鹰,里面装了俄罗斯转盘一样的十颗子弹,说是每次发射都会有惊喜。路明非本来打算把它烂在那个诺顿公馆的垃圾场里,和那个高达以及各种各样的惊吓式装备一起。 “我还没有说完。不是沙漠之鹰,而是沙漠之鹰里的一颗子弹——贤者之石。” “贤者之石?”路明非记得,那十颗子弹里有一颗的确就是贤者之石。 “当然,否则装备部怎么可能拥有一颗贤者之石。这种纯粹精神力制造的子弹,这么多年的产量都极其有限,我已经让它的产能至少翻了一番。现在有一颗就在你的手里。” “你想干嘛?”路明非谨慎地盯着这个金发魔男。 “给你的筹码。”塔克文说,“这种纯粹精神力锻造的武器可不常见,你知道这颗贤者之石我是怎么做出来的吗,路明非?” “等一下……你还会造……贤者之石?” “我是整个炼金部里对精神力了解最深刻的人。贤者之石的本质是萃取的精神力,这个世界上我提取出来的是最纯粹的贤者之石。最纯粹,也最强大。” “你啥啥啥都会啊你!”路明非小声嘟囔。 “是啊。因为我是天才嘛。”塔克文头发一甩,那一头飘逸的金发就这么挂在肩上。路明非突然觉得这个塔克文·加图索跟恺撒也有不少相似之处…… “所以希尔伯特·让·昂热才会把死侍的研究权交给我,我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可能研究出混血种和死侍奥秘的人。”塔克文继续说,“我研究精神力,也研究死侍,我还研究——死侍中的精神力。在我之前,从来没有人知道死侍的精神力也可以用来萃取贤者之石。” “等一下,你是从死侍中……提炼出了这颗贤者之石?” “很接近了。”塔克文说,“死侍的形态介于龙和混血种之间。其实混血种也可以用来萃取精神力,但如果我要从f级的你身上提取精神力来淬炼贤者之石,我大概需要六十亿个你。” “也就是说,假如现在地球上的人类全都变成了混血种,你把这些人全都突突了,差不多就可以造出一颗贤者之石了。” “没错。”塔克文点了点头,“但假如是死侍,这个数量就会下降至千以内。如果是未苏醒的龙种,而且是血统极高的次代种……” “你的投入产出比就会达到1:200是吧。”路明非吐了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烂嘈。 “不会那么夸张。但我在这只次代种身上提取出了这颗贤者之石。而且这颗贤者之石的品质要高过以往的任何一颗。” “这只……次代种?”路明非愣了一下。 “是。就是你们捕获的那只龙种,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参孙。” 第一百四十九章 精神力 “参孙?”路明非愣了一下。他当然记得那只参孙,作为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他是唯一一只留下了龙种的次代种。其他的几只次代种,不是已经随着那座青铜城的尼伯龙根湮灭,就是化作了蓝色的引线爆裂成粉碎。 “你们捕获回来的次代种,参孙,它正在重新孵化。不知道它需要多长的时间才能重生,可能是几百年,也可能是几千年……我从他的茧中提取出了纯粹的精神力,用来制造这颗贤者之石。” “我谢谢你了啊。” 路明非其实打心眼里就没有想打开过那把沙漠之鹰。先不用说它被装备部的人打造成了俄罗斯转盘,就那颗贤者之石……路明非也觉得不太吉利。什么时候会用到贤者之石这种武器?那一定是在——直面龙的威光。 “不过你说的这些和那个托卡斯矩阵有什么关系?关键时刻给自己打一枪贤者之石,把言灵·梦貘打醒吗?”路明非问道。 “不是,路明非。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你需要先回答我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是:言灵力量的来源是什么?” “言灵力量的来源是——精神力。”这是诺玛的《龙与言灵术》的课程上的第一堂课的内容。路明非当时非常迅速地联想出来一个类比,就是火影忍者里的查克拉。忍者依靠查克拉施放忍术,混血种就是依靠精神力施放言灵。 当时的路明非以为,精神力和查克拉的区别在于,查克拉是有形的,而精神力没有实体。但他后来才知道,精神力其实也是有实体的,他看不见只是因为混血种身上的精神力过于稀薄。如果粹炼出来,制成贤者之石,它就有了子弹一样的实体。如果像布鲁克林的那只次代种一样爆裂……它就成了克苏鲁一样的触须。 塔克文点头:“是的,言灵的力量来源是精神力。血统越高的混血种,他先天的精神力就越强大。在平时,精神力会像一层浮沫一样飘在你的四周,在击穿这层浮沫之前,言灵的力量无法伤害你。所以我才说,s级的你,天生就应该拥有对言灵的抵抗能力。” …… “在施放言灵时,你的精神力就会汇聚。”塔克文·加图索继续说道,“施放君焰时,精神力会凝聚空气中的火焰;施放镰鼬时,精神力会把风切割成活跃的碎片,风片顺着精神力的轨迹在空中挥舞;施放梦貘时,精神力会侵入你的大脑额叶,对你的大脑产生细微的脉震。正是这些脉震改变了你大脑中枢的影像,导致你进入了梦貘的幻境。” “所以……” “你需要保护你的大脑额叶。在面对精神类言灵的威压时,把你的精神力汇聚在你的大脑额叶皮层,精神力会形成一个保护壳。那个日本新生的言灵无法击穿你的这层保护壳,也就影响不了你的大脑额叶,你也就不会陷入到他为你精心打造的幻境里。” “把精神力汇聚在大脑额叶皮层……怎么做?”路明非怎么听怎么觉得这事充满了不靠谱。卡塞尔学院根本没有任何教你怎么控制精神力的课程,甚至连有关于精神力的课程都没有,那一点旁支末节还是在诺玛师姐的《龙与言灵术》里才提到的。 “托斯卡纳防御矩阵。”塔克文又一次说了这个词,“我取名叫‘防御矩阵’,说明这不是简单的一步就可以做到的,这是一系列的防御措施形成的矩阵,你需要训练很久。鉴于你f级混血种的本质,想要抵御言灵·梦貘这种高危级的言灵,势必要付出超越常人的努力。但我给你制定了七七四十九小周天的疗程,每天劳逸结合,荤素搭配,不会像马拉松拉练一样对你这颗小草苗拔苗助长,认真算起来比你和恺撒在风洞的训练还要轻松很多。” …… “能顺便练出腹肌吗?”路明非开始没由来地说烂话。 “能练出楚子航同款腹肌。”塔克文非常认真地说。 “那来吧。”路明非咬了咬牙。择日不如撞日,他以后还要继承卡塞尔学院校长的位置呢,这么一点精钢锤炼不得不受。 “托斯卡纳防御矩阵,第一步,控制血液流动。”塔克文说,“每天倒立两到三个小时,让你身体的血液从脚底灌注到你的头顶,实现血液的逆循环。” …… …… ? 你以为是脑积水啊!你是练体操还是练跳水啊!路明非心里疯狂吐槽。 “精神力来自于龙血,控制血液流动其实也是在控制精神力的流动。”像是听到了路明非在想什么,塔克文说道,“控制血液其实是大部分炼金术的基础,炼金术的本质就是龙血的汇集、流动,当然,还有异变……” 塔克文突然打开了病房的门,推进来一个移动推车,推车上密密麻麻堆满了书,他从里边一本本抽出书来,“《炼金术概论》,还有《炼金术起源》、《炼金术与中世纪巫术》、《炼金药剂学》、《炼金术与龙血》……总共十五本,这些书你每三天看一本,全部看完基本可以出师。这些书都是由我亲自编写,比外面的假冒伪劣书和卡塞尔学院的教学删减版至少可靠一万倍左右。” …… “这真的是劳逸结合,荤素搭配吗……”路明非欲哭无泪。 “其中有几本是最近刚写的。”像是没有听到路明非的吐槽,塔克文自顾自地说道,“因为亚纪小姐跟我要了所有有关于炼金术和死侍的研究资料,我觉得手头的这几本还不够。这些大部分都是基础性的书籍,但是她要的可能不止这些。所以我把最近几年的研究成果连夜赶了出来。亚纪小姐看书很仔细,她每一本书可能要看十天左右,上次她来还我书,我看见她的笔记比书还要厚。” …… 路明非愣了一下。这些话好像是说给他听的,又好像不是说给他听的。 “我收了。”路明非说。 第一百五十章 炼金术 “路明非,学完这些炼金术基础,你就可以进入实践环节。”塔克文又从身后搬出一本书来,这本书看上去足足有几本牛津字典那么厚,书的封面上印着大大的《托斯卡纳防御矩阵》。 “今天早上刚打印出来的,全世界第一本也是唯一的一本。照着这本书学习,出师之后你可以应对所有的精神类言灵,包括那个日本新生的言灵·梦貘。” 路明非看着面前的那个庞然大物,一下子眼睛有些模糊。他拿过了这本《托斯卡纳防御矩阵》,大概翻了翻,才发现里面大部分是人体结构分解,再往后,神似武侠电视剧和热血动漫里的七经八式和查克拉贯彻小周天的人物图一张张出现在路明非的眼前。 “你练武术啊?”路明非吐槽。 “你如果学习了炼金术,就会明白这些动作不是在教你‘功夫’,而是在教你‘控制血液’,以及‘控制精神力’。” “控制你的血液,甚至……控制你的龙血浓度,来改变你体内的精神力,这就是大部分炼金术的本质。比如说……暴血,你知道‘暴血’吗,路明非?”塔克文的眼睛如同燧钻一样看着路明非。 “知……道。”路明非有些心虚地点了点头。 他知道暴血,他当然知道暴血。他还知道楚子航在青铜城的时候开启过四重暴血。 是恺撒告诉他的。恺撒还跟他说过,其实楚子航才是那个需要被人照顾的人。 恺撒已经远赴意大利,但他还特意叮嘱过路明非要他照顾楚子航。路明非心说我何德何能来照顾这个杀胚楚师兄,就是在这个时候,恺撒告诉了路明非楚子航所使用的四重暴血,他还对路明非说了一句话。 “楚子航就是一台拧开发条的机器,在发条停下之前,他就不会停下。但是当发条停下的时候,你会发现他……千疮百孔。” 恺撒要路明非照顾的就是这么一个千疮百孔的楚子航。“没有楚子航的世界,太无聊了。”这是恺撒的原话。 “路明非,暴血是加图索家族研究出来的炼金术,也是炼金术发展至今的集大成者。”塔克文继续说着,“将混血种的血统拔升,让龙血疯狂滋长,从龙这种神秘古老的物种中借取力量,精神力以几何倍数增长……路明非,如果你参透了炼金术的秘密,你会窥见一些古老的秘密。” “什么古老的秘密?” “在现代科技没有发展之前,在人类还没有激光武器,无法粹炼出贤者之石,甚至还在打火把烧木炭的时代,混血种是怎么和龙族‘战争’的。” “用……龙的力量,来对抗龙。” “是的,世界上只有一种生物,你即便切开了他的大脑,甚至在他的大脑皮质层上用铁剑切开伤口,他依然能活着。你举起机关枪扫射,所有的子弹都射进了他的神经纤维,他依然能抬起眼睛里的怒火。” “龙。”路明非当然知道这个答案。毕竟他曾经见过,在青铜城中,在佛罗伦萨,他都见过这种可怕的先驱。 “造物主是偏心的,路明非。”塔克文·加图索笑眯眯地看着他,“这就是我这么多年来研究龙血和死侍的结论:造物主是偏心的,而且无比的偏心。龙拥有最庞大的身躯,还有最复杂的大脑器官,言灵从龙的大脑开始释放,精神力像是流淌的长河,沸腾的龙血改变着造物主创造的这一切。龙才是这个世界最受宠幸的种族,即便到今天也是这样。” “可惜我拿不到多少的龙种做我们的实验品。”塔克文·加图索叹了一口气,“如果有的话,我的研究速度或许可以加快很多。” 路明非没有说话,他这个时候的台词好像应该是“什么研究?”,但他没有说出口。 塔克文·加图索突然转身,他从身后的推车中拿出一瓶试剂来。这瓶试剂装在石英容器中,浅蓝色的液体在容器中浮动。 “路明非,夏弥同学找我的事情基本上要完工了,这就是托斯卡纳防御矩阵的最后一项——专属于你的炼金药剂。” “炼金药剂?” “炼金术士当然要配备炼金药剂。”塔克文笑了笑,“不过你放心,这不是什么中世纪的女巫的魔药,这是现代科学和炼金术融合的产物。你可以理解成给混血种使用的青霉素。” “青霉素?” “必要的时候打进身体里。”塔克文说,“在你没有练完七七四十九小周天,没有学完炼金术和精神力的真谛的时候,这瓶药剂可以帮你控制你体内的龙血。简单来说,如果你发现你可能陷入了那个日本新生的言灵·梦貘中时,打一针青霉素,药到病除,它能帮助你控制你体内的龙血和精神力。最后,牢记我所说的,把精神力汇聚在自己的大脑额叶皮层,至于大脑额叶皮层在哪里……你应该不需要我再为你解剖一遍了吧,虽然我很乐意现在打开你的脑子。” …… “在中世纪的时候,混血种就是用炼金药剂来为混血种施加‘暴血’。”塔克文继续说着,“暴血的药剂里混合了纯粹的龙血,能够在一瞬间让混血种体内的龙血浓度超越人血,龙血疯狂地改造人的身体结构,使用暴血药剂的混血种一瞬间血统会达到s级甚至超越s级。” 纯粹的龙血……炼制的炼金药剂……加图索家族。路明非脑海里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这种药剂,恐怕是提取自那座尼伯龙根中的天空与风之王——盖娅。 “炼金药剂永远是混血种的一道捷径,从古至今,一直是这样。”塔克文继续说着,“直到近现代,加图索家族才研究出可以依靠自身启动的暴血。但暴血的药剂从来没有被废除,因为炼金术就是混血种‘成神’的捷径。炼金术是上帝为混血种掷下的骰子,很多时候,只有这颗骰子才让混血种拥有了选择权。” 第一百五十一章 进化论 “也就是说,这瓶药剂是给你的,路明非。”塔克文笑着说,“关键时刻打一针,神秘古老的炼金术混合着最先进的生物医学打进你的体内。一瞬间回光返照,返老还童。一夜年轻十八岁,夜夜笙歌不会累。” “那你应该拿去给副校长用,他一晚上能干三瓶。”路明非看着塔克文手里的药剂。这瓶药剂像是取自深山里的冰水,冰蓝色浮游在石英容器中。 “我知道了,你是在担心。毕竟你们的中国文学中经常提到一句老话:是药三分毒。”塔克文冰蓝色的眼睛也像那深山里的冰水一样透澈地看着路明非,“不过你放心,路明非,我给你的这瓶药剂不是‘暴血’的药剂。的确,越强大的力量有越强的副作用,力量总是有代价的嘛。但这瓶药剂充其量只有一个作用,就是通过控制龙血把精神力汇聚到你的大脑,所以它唯一的副作用就是,如果这时候要给你做血检,针要往你额头上的血管戳。” “用不用随你。作为你的主治医生,我已经仁至义尽了。记得转我120万。卡号在这里。” 塔克文居然真的拿出了一张银行卡,他又拿出纸笔抄下了卡号,认真地夹到了那本《炼金术概论》的扉页。 “记得是美元。”塔克文又淡淡地补了一句。 “你坑爹啊!”路明非恨不得把那本《炼金术概论》扔到这个金发魔男的脸上。 “或者,我们也可以做个交易。”塔克文眼神一转,某种凌厉的光从他的眼睛中流转出来,“老实说,路明非,夏弥同学委托我做的这些事情绝对值这个120万。但我也不是一个缺钱的人,毕竟每年卡塞尔学院在死侍研究上的投入可能达到上亿,我随便抽走一点也能衣食无忧。但是,我其实是一个你们中国小说中所说的‘求道者’,我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几乎都待在地窖里的实验室,eva可以证明我每年的个人花销不超过2万美金,我去年买的最贵的东西是ebay上买的二手负离子吹风机……” “什么交易?”路明非打断了塔克文的长篇大论,“你早就想说这个了吧。直接说就行。” 路明非当然不是傻子,他早已经习惯了这种阴阳怪气曲折回环的说话方式。都是跟路鸣泽练出来的。 “我就喜欢跟聪明人说话,你跟夏弥、恺撒和芬格尔一样,都是聪明人。”塔克文笑了笑,他看着路明非,问道,“路明非,你知道我是研究什么的吗?” “死侍。”路明非回答说。 “不太准确。其实,路明非,我这么多年研究的是一件事情,那就是混血种和龙的身体构造。而它们之间的那个中间态,就是死侍,死侍和混血种和龙一样,都是我这么多年的研究对象。”塔克文继续说着,“这么多年在卡塞尔学院,我一直在研究死侍和混血种的区别。死侍体内的龙血含量超过了50%,这是很多年以前就研究出来的结果。龙血压制了人血,改造了混血种的躯体,混血种长出鳞片,长出尖牙,长出龙角,但混血种无法真正地变成龙,他们永远都是半龙半人的怪物。” 路明非眯着眼睛,他的内心在说“你还想说什么你赶紧一次性说完”。 “但是,龙却可以变化成人类。”塔克文继续说,“你不觉得奇怪吗,路明非?从世界上最伟大的物种变成一个远比自己要弱小的物种,庞大的力量都压缩在这么一个人类的身体里,变成人类时,他们完全无法发挥出他们身为龙的毁灭级的力量。” …… 路明非掏了掏耳朵,这套言论他好像在哪里听过。好像是那个卢修斯·加图索,又好像是哪个奥古图斯……哦,奥古图斯也是你们加图索家的人,你们家的人指定是脑子有点不正常。 “查尔斯·达尔文在1858提出了进化论,也就是物种起源。物种起源中说,物种是可变的,生物是进化的。自然选择是生物进化的动力。生物都有繁殖过盛的倾向,而生存空间和食物是有限的,生物必须“为生存而斗争”。在同一种群中的个体存在着变异,那些具有能适应环境的有利变异的个体将存活下来,并繁殖后代,不具有有利变异的个体就被淘汰。最终物竞天择,现在统一整个地球的物种就是人类。” “嗯。”路明非淡淡地嗯了一声。这一套东西全中国人都听说过。 “查尔斯·达尔文的进化论是一种猜想,虽然在科学界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但普罗大众仍然有很多人不认同这种猜想,它们宁愿相信是上帝创造了地球上的数以亿级的生物也不愿意相信生物进化论。”塔克文说,“这种想法也很有道理,难道人类的祖先是海里的鱼吗?还是单细胞生物?那为什么人类无法在海洋里生存?两只鱼的后代无论如何也只可能是鱼,无论是多少万年的环境影响,多少倍的基因突变,鱼都不可能长出四肢。如果有一天地球被潮汐淹没,这个世界变成了完全的水中世界,难道人类的后代就能进化出鳃,就能在水里呼吸吗?” 路明非眯着一只眼。虽然说他的基础科学认知早就在来到卡塞尔学院的时候就被摔得稀巴烂了,但他依然感觉塔克文·加图索接下来的这段话会让他跌掉下巴。 “您的研究成果是什么?达尔文是个大骗子?打倒达尔文还我基督教?”路明非毕恭毕敬地问道。 “不,查尔斯·达尔文的进化论没有错。相反,应该说,达尔文他甚至不是混血种,他甚至不知道世界上存在着一种古老的生物叫作‘龙’,但他却通过科学研究窥得一些‘天机’,他的确是一个伟人。” “所以……” “物种的确是在进化,但这种进化并不是来自于单纯的基因变异,而是来自于——龙。” 第一百五十二章 龙生九子 “龙?” “是的。或者说,即便是基因突变,那也是龙主宰的一部分。”塔克文说,“路明非,你应该知道的吧,把提取出来的纯粹龙血倒进一个鱼缸里,几天之后,你可能能在鱼缸里看见一只长着能够咬碎人骨的利齿的嗜骨龙鱼。纯粹的龙血就可以导致基因突变,你想要鱼缸里的金鱼基因突变为嗜骨龙鱼,需要多久,几千年?上万年?但是沾染了龙血,这个时间可能是几天。” “所……以?你的结论是什么,塔克文博士?” “是龙主导了生物的进化。他们站在食物链的顶端,他滴下的血液就是让这些生物进化的原料。” “嗯……”路明非一时有些语塞。他第一反应是“你这个搞科学研究的和那个卢修斯·加图索一样都是老神棍,他研究的是宇宙起源,你研究的是生物进化”。他一向都对这些研究性神棍没什么好印象,毕竟卡塞尔学院里做研究的一般不是装备部那种物理性疯子就是卢修斯·加图索那种自我洗脑式疯子,但他又仔细咀嚼了一下塔克文说的这句话,“龙滴下的血液是让这些生物进化的原料”,他突然脑子里闪过了一个场景,场景里,无数的人类趴在一只身体被洞穿留着脓血的龙身下,他们疯狂地吮吸着龙留下的血液,那就是他们进化的原料…… 青铜城!两千年前的青铜城,那座陨落的有熊国里,那个昙花一现的龙和混血种的国度里,那些瞻仰着君主诺顿的混血种,就是为了他的“血”和“进化”! “混血种就是人类进化后的物种。”塔克文还在说着,“如果世界上没有龙,混血种就是世界食物链的顶端。一个混血种可以单挑数百甚至数千个人类,人类中绝大部分最伟大的科研成就都来自于那些‘出仕’的混血种。混血种才是达尔文的进化论里这个世界进化的顶端,也就是——我们。” “不对。”路明非觉得有些不太对,“混血种怎么会是人类进化后的物种?混血种明明就是人类和龙的后裔。” “‘繁育’也是基因变异的一种,应该说是基因变异最快的一种。”塔克文笑了笑,“路明非,你是中国人,你应该听说过中国古代神话中‘龙生九子’的故事吧?龙生九子,各有不同,囚牛,睚眦,嘲风,蒲牢,狻猊,赑屃,狴犴,负屃,螭吻,分别是龙与牛、狼、鸟、蛙、狮、龟、虎、豹、鱼九种动物所生。龙当然不仅跟人类诞下了后代,这些生物都曾经诞下过‘混血种’,只不过,很明显,他们都在历史的长河里消失了,因为他们没有能力站在食物链的顶端。” “这……”路明非终于还是愣住了,他没想到惊世骇俗的一句话居然是出现在这里。龙不仅跟人诞下过混血种,还跟什么牛啊狼啊狮子啊老虎啊诞下过混血种,最关键的是,龙还跟青蛙诞下过混血种…… 等……等一下啊…… 路明非扶了扶自己黑线的额头,问了一个问题,“塔克文博士,你是怎么知道龙生九子的?知道龙生九子就算了,你是怎么记住的那九只禽兽的名字?” “你们中国的网络文学里有很多小说介绍了这些传统神话,多看几本就记住了。” …… “你就拿网文当论据啊!”路明非大喊,“你这跟拿贴吧水贴去联合国发言有什么区别啊!” “不是文学,而是——神话。”塔克文依然目光坚定,“人类不可能凭空想象出来他们没有见过的东西。在同一时期,相隔着大陆和海洋的中国和欧洲同时诞生了龙的神话。北欧神话中出现了龙皇尼德霍格,还有诺顿和康斯坦丁,芬里厄和耶梦加得,同一时期,中国的神话里出现了囚牛,睚眦,嘲风,出现了龙的九子。” “我们中国还有山海经,哦,不止山海经,我们还有道德经易筋经七十二章经,我们古代的怪兽连起来可以拍几百季奥特曼不带重样的。这些都跟龙有关吗?” “或许呢?”塔克文眯着眼笑了笑,“那些神话里的怪物,没有流传下来的物种,不就是进化论里变异失败,最终被淘汰的物种吗?他们昙花一现,就像人类中出现的xyy超雄人类或者巨人症的人类,他们或许比一般的人类力量要更强大,不,是强大得多,但他们极度的不稳定,他们就是最终被社会淘汰的物种。” “额……”路明非突然有点被这一整套野路子说服了,虽然这是一个发源于中国网络文学的猜想,但怎么逻辑上显得有那么点道理呢?龙用血液催生了生物的进化,龙的基因改变了那些物种,才让生物在这片地球上不断地进化……繁育也是进化的一种,甚至是最重要的一种,因为繁育诞生的胚胎直接包含了龙的50%基因,后代的基因模组被强行改写,所以才会出现囚牛,睚眦……所以才会出现那么多神话故事中的异兽,所以……这个世界上才会出现混血种,混血种就是龙族后裔中最稳定的后代,是物种进化的证明,如果没有龙,混血种就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生物。 血统,基因,进化,食物链,等,等一下……《龙与血统论》,这一切都跟血统有关! 路明非突然想到了一个人。 “卢修斯。”路明非紧紧地盯着塔克文·加图索,他问道,“这些是不是卢修斯告诉你的?他是研究龙族历史和龙族血统论的教授。” “诶,你提到了一个有趣的名字。本来我还在想要怎么引出这个名字……”塔克文眯着眼微笑着,“既然你提到了他,那这个问题也很明显,这一切的确是他的猜想,但相关的论据可是我提供的,毕竟他不了解中国文学,他根本就不知道龙生九子的故事。” …… 你那个网络文学算个毛的论据啊!你那个要算是论据那我起点中文网早就是各大知网毕业论文引用链接的第一名了啊!路明非在心里疯狂地吐槽。 第一百五十三章 进化链 “所以呢?你想说明什么?龙就是这个世界的创世神呐?龙创造了地球,哦,不,是创造了宇宙,龙创造了物理三大定律,创造了牛顿的苹果和爱因斯坦的脑袋,其实基督教里的上帝,中国传说里的女娲,就是指的是黑王尼德霍格。” “当然不是。”塔克文说,“我又不研究神学,也不研究宇宙学和物理学,我是炼金术士,我是研究炼金术和混血种的身体构造的,我研究的是死侍。” “那你想说啥?” “混血种就是龙通过‘繁育’的手段创造出来的人类的进化物种,而在混血种之上,其实还存在着混血种的进化链。” “进化链?什么进化链?皮卡丘进化成雷丘吗?混血种进化成什么?龙吗?楚子航会进化成喷火龙是吗?” “不是。”塔克文摇头,“是——死侍。” “混血种进化成……死侍?”路明非觉得这金发魔男绝对是脑子被驴踢了,“混血种变成死侍那叫进化吗?那叫堕落。” “不,对于龙来说,混血种变成死侍就是‘进化’。如果你是一只龙,如果你是黑王尼德霍格,你会希望卡塞尔学院有一千个混血种还是……一千个死侍?” “一千个……死侍。” 靠!路明非后知后觉发现自己又被塔克文的这套野路子理论整进去了,他好像真的研究过这套体系很长的时间,彼此之间还有因果论,简直是天衣无缝。 “人类——混血种——死侍,这才是龙族眼里完美的进化链。但是,你记得吗,路明非,在宝可梦的世界里,宝可梦一旦进化,是不可能再退化的。喷火龙永远不可能再变成小火龙,雷丘也不会再变回皮卡丘。” “所以皮卡丘他才不进化啊!皮卡丘多萌啊!要是进化动画的收视率都要砍半。”路明非吐槽,“不过那关宝可梦什么事啊?我们是在讨论龙啊!我们也不是宝可梦的世界啊!我们可是昨天龙要杀你全家今天我们要杀龙全家的世界啊!” “但是道理是一样的,不是吗?人类——混血种——死侍的这条进化链,至今没有人找到逆转链。我这么多年在研究的事情就是怎么让死侍变回混血种,我也不是第一个研究这个的人,从中世纪的时候就有无数的炼金术士在研究死侍,但是从来没有人研究出来成果。有没有一种可能,死侍根本就没有办法逆转回混血种,就像进化论里,人类没有办法再变回猩猩,更没有办法再变回草履虫。” “啊……”听到这话,路明非心里一下子凉了半截。他听到这里,感觉好像这个塔克文是故意来这里告诉他这个消息,他之前说“没有变好,也没有变坏”,他真正的意思是,“他会永远那样——叶胜,他会永远待在福尔马林里”。 “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路明非。”塔克文说,“不过,如果只是这点消息,我没必要跟你说这么多故事,我第一个应该通知的人也不是你,而是亚纪小姐。我来找你,正是因为我有了一个猜测,这个猜测或许就是这条进化链的解。关于这个解法,我需要向你求证一个问题,路明非。” “什么问题?” “你有没有见过……混血种变成——龙?” “混血种变成……龙?”路明非愣住了。见过,他当然见过,他还不止见过一次,在世界树下的尼伯龙根他亲眼看着卢修斯·加图索变为龙侍,在佛罗伦萨的尼伯龙根他亲眼看着奥古图斯“成神”,混血种是可以变为龙的,他已经亲眼见过两次! “这就是我跟你交易的问题。这个问题可以抵消掉120万。我只需要你如实告诉我。”塔克文说。 “不要犹豫不决,路明非。”塔克文拍了拍路明非的肩膀,“我只是需要知道一个答案。有了这个答案,我就有了未来的方向。迷茫之人总是需要海上的一些灯塔的,翻遍所有炼金书籍都得不到的答案,只可能藏在平凡之人所不可到达之处。” …… 这个塔克文的意思……平凡之人所不可到达之处——尼伯龙根!他知道自己进入了尼伯龙根。他是加图索家族的人,这几天他们意大利新娘新郎和伴郎团从斗兽场里飞出的新闻早就传遍了大西洋,他早就猜到了他们进入了尼伯龙根。还是说……他也知道那个碳炔实验室,他也感受过那里泄露的龙文,他也知道那里藏着世界树的秘密。 “路……路同学,你好像有点紧张,你的肌肉都有点紧绷了。”塔克文捏了捏路明非的肩肘,他笑了笑,“哦,不,你也没有肌肉。” ……你少说句烂话会死啊! “路同学,我感觉你不止应该去多学点炼金术、格斗术,还有心理学也一定要加强一下,你这样怎么跟那些老狐狸斗啊。”塔克文叹了口气,“你这神经紧绷,犹犹豫豫,七想八想的样子,答案不是很明显了吗……” “是。”路明非赶在塔克文开口之前赶紧点头,“我回答你的问题了,记得划掉我的120万。” “好的,120万一笔勾销。”塔克文倒是干脆利落,他拍了拍手,志得意满,“这下,这条进化链就齐了,人类——混血种——死侍,然后是——龙,这才是完整的进化链,人类——混血种——死侍——龙,生物进化的终点,其实是龙。” “你的意思是,龙要把世界上的所有生物都变成龙裔啊?什么牛啊老虎啊狮子啊都是不中用的东西,还得是人类接下了这一重任,人类也真争气,衍变出了混血种,还可以进化成纯种的准噶尔老字号龙。以后全世界都是龙,公龙母龙一大堆,一半在天上飞,一半在水里游,剩下的在实验室里等待孵化。” “或许呢?”塔克文丝毫不理会路明非的这一顿阴阳怪气,他像是陷入到了某种自己的幻景里,他的嘴角挂着止不住的笑意。 “你……这么开心?你也是准噶尔老字号?”路明非感觉这个塔克文·加图索阴森森的。 “当然。因为路明非你刚才为我解答了我最大的一个疑惑,我也找到了关于死侍的解。” “什么……解?” “人类——混血种——死侍——龙,这条进化链,其实不是直线,而是一个环。”塔克文在空中比了一个圆环,“人类——混血种——死侍——龙,人类和龙其实是一个相交的一个点。是的,在这条进化链的终点,龙是可以变化成人类的,无数的古籍和吟游诗人的歌谣里都证明了这一点。 也就是说,真正让死侍变回成人的方法,其实不是逆转的退化链,而是继续进化,继续进化,直到进化成——龙!” 第一百五十四章 裂变 “你……你疯啦?”路明非心跳一下子慢了半拍,“你……你接下来是不是还想说,要让叶胜师兄回来,唯一的办法是往他的体内注射龙血,把他变成一只龙?” “肯定远比注射龙血复杂,但的确是要让他进化成‘龙’。”塔克文突然陷入了神思,他的嘴里开始喃喃起“福尔马林”“硒化胺”“多硫八胺液”等等路明非根本听不懂的词。 “你要造龙?”路明非看着这个金发魔男,他感觉这个金发魔男越看越像电影里的那种变态医生,这种文质彬彬的变态医生一般都是电影里的大反派! “不是造龙,是‘进化’。”塔克文说,“我说过了,这只是自然的进化链,就像猩猩进化成为人类一样。” “你脑子进水了吧。”路明非疯狂摇头,“执行部专员在前线屠龙,你在地窖里造龙,你这跟把敌人空投在自己大本营有什么区别?” “路明非,世界的变革需要勇士。”塔克文神情坚定,“在阿姆斯特朗之前,没有人知道人类可以登上月球的表面;在奥本海默之前,没有人知道核聚变可以带来二战的和平。所有的研究都是在科学基础上的裂变,有时候,一次裂变就可以改变整个世界的格局。” “你把混血种都变成龙了,你当然改变世界格局了。谁比得过你啊?爱因斯坦见到你都得给你端茶送水啊,牛顿见到你都得给你倒立插秧啊。到时候黑王尼德霍格复苏了,抬起眼来一看天上成群结队的龙在飞,他还以为自己睡着的时候被人取精造娃去了。” “路明非。”塔克文眼神炽热地看着路明非,他说,“如果你想要成龙,我答应你,我会把试验成功后的第一支试剂给你,只收你120万。” ! 听不懂阴阳怪气啊!那么多年的网络文学白看了啊!路明非气得直哆哆。他意识到这个塔克文·加图索现在完全是魔音入脑,这种疯狂科学家难怪在电影里都只有当大反派的份,他们对心中的某个执念深入骨髓,就像那个卢修斯·加图索,那个傻叉的究极梦想是跟着那个茧研究宇宙起源,要不是诺诺变出来一把锤子一把把他敲晕了…… 路明非想到这里,他突然起了某个邪念,他歪了歪嘴,说道: “这么会装,上辈子是个桶吗?” 一个铁锤突然在他手中显现,那是他使用言灵·蜃景造出来的武器,他想起了那个傻叉卢修斯,要不是他,他和诺诺根本不会掉入世界树的尼伯龙根中。世界树下的事情,除了路明非和诺诺,没有第三个人知道,甚至路明非和诺诺本人,也心照不宣地没有再提起那尼伯龙根里发生的任何事情。那好像只是一个梦,一个虚无飘渺的梦。但那个梦太真实了,它无数次地在路明非的脑海中浮现,有时候,路明非深夜从噩梦中惊醒,湿透的后背会提醒他,那一切都是真的,因为——卢修斯死了。 这个卡塞尔学院的客座教授再也没有出现过,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路明非和诺诺根本没有上报过那次事件的卷宗,他们对外的发言很一致,他们说他们一直被困在那个碳炔实验室里。但他们知道有一个巨大的秘密隐藏在卡塞尔学院的背面,他们只是默契地保持了沉默。 这么会装,上辈子是个桶吗?路明非一直记得这句女王一样的台词。这些逼王装逼犯就是应该直接提锤伺候,不要给他们犯贱的空间。砸晕了直接交给昂热校长,昂热校长不在就交给路鸣泽代理校长,那个小恶魔整治你们这些人也很有一套。 铁锤呼至塔克文的后颈,一道劲风突然从他的身前升起,劲风像是凝聚的化劲,以四两拨千斤的势态擒住了路明非手中的铁锤,路明非完全使不上劲,他再使劲,铁锤更是直接被一股化劲按住,直接撂倒在地。 “言灵·蜃景?”塔克文看着他,“你复制了陈墨瞳的言灵?” 我复制了师姐的脸,还复制了师姐的面。路明非吐着烂槽。他没想到这个塔克文居然不是卢修斯那种绣花枕头,他刚才使用的明显是加图索家族的风属性言灵——风王之瞳,他把风的力量凝聚了,就像是有一张大手出现在他的面前。而且,看他的反应速度,绝对不是一个只会在研究室里研究机械和数据的理工男。 第一百五十五章 塔克文 “不过,路明非,虽然我是个学术派,但你应该打不过我。”塔克文斜过眼睛,他的眼睛中露出一丝金色的微光。他打了个响指,突然间,狂风大作,路明非所在的这间病房窗户被风潮涌入,狂风吹得房内啷当大响,路明非奋力捂着那床棉被才避免了它被大风卷走。 狂风远去,平沙落雁之时,塔克文提着那瓶蓝色的试剂,幽蓝色在他的眼睛前流转。 “路明非,你好像陷入了一个误区。”塔克文的眼睛在试剂下蓝得发光,“你以天之骄子的身份来到了卡塞尔学院,你是几十年未出现的s级,这个学校的所有人都把你当成宝贝。学生会的主席恺撒把你当作继承人,狮心会的会长楚子航把你当作执行部的同伴,还有芬格尔、诺玛、陈墨瞳、夏弥,以及那个日本新生,这些在卡塞尔学院响当当的人都把你当成一号人物,你是不是真就觉得自己是天选之子?” …… “在卡塞尔学院的学生会你可以当主席,但进了秘党你仍然是个小孩。”塔克文说,“秘党的势力延绵几千年。比如我,我只是一个加图索家族的外门人员,家主恺撒·加图索可能都没有听过我的名字,但真打起来,我不会输给楚子航和恺撒。甚至我的主业是生物医学和炼金术,我没有受过卡塞尔学院专业的战斗训练。” “你是天才嘛。”路明非适当地吹了一口气。 “混血种从来不会缺少天才,那些福尔马林里关的都是当年一等一的天才。”塔克文说,“天才是会陨落的,就像划过的流星。那么多年,流星一片片划过,恒星却只有一颗——希尔伯特·让·昂热。” “谦卑,谨慎,谋定,这才是希尔伯特·让·昂热成为恒星的原因。珍惜自己,路明非,不要让自己陨落。至少不要这么快陨落。” 说完这句话,塔克文·加图索把那瓶明晃晃的试剂放下,试剂夹在那些厚到离谱的《炼金术概论》、《炼金药剂学》还有《托斯卡纳防御矩阵》里边,显得格外的晃眼。 “路明非,今天跟你聊得很愉快。结果我也很满意,我们各取所需。记得把这些书全部看完,看不懂的话可以随时向我请教。”塔克文理了理自己的白大褂,他好像要准备退场了,他在听到路明非回答那个答案“是”之后,就已经准备好了退场。 “哦,对了,还有最后一件事,跟加图索家族有关。”塔克文说,“有关于那个卢修斯·加图索,他失踪了。我们都找不出他在哪儿。我跟他有一些学术上的联系,你应该知道恺撒在委托帕西调查卢修斯·加图索的事情吧?我就给他提供了一些帮助。不敢说是全部,但也查到了很多很有用的信息,帕西和恺撒应该会告诉你,毕竟他失踪之前见的最后一个人——是你。” 说完这句话,塔克文·加图索再也没有回头,他的白大褂在病房的门口留下一个背影,便随着关门声不见了。 “eva!eva!eva!呼叫eva!”在门关上之后,路明非便开始疯狂地呐喊。 他有点要被憋疯了,这个塔克文·加图索刚开始还和他有说有笑,还能蹦点冷槽冷幽默,在路明非铁锤出手之后他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压力锅,他最后的那段话明显就是赤裸裸的威胁,什么学生会的主席是秘党的小孩,什么天才陨落就像是流星,说到路明非心里那大概意思就是“你不要以为你是s级我就不敢动你,跟我斗你还嫩了点!” “李嘉图同学,是有感情问题需要咨询吗?”杏黄色头发,蓬松刘海的eva全息投影在路明非的身前,这个eva依然是夏弥的仿妆,在这次自由一日期间夏弥把eva的形象给包园了。 “我要联系校长,尽快,马上,立刻!” “好的,正在为你接通希尔伯特·让·昂热。滴嘟,嘀嘟,嘀嘟……”夏弥的声音模仿着电话的接收声,eva就是这么的人工智能。 “已为您接通——代理校长。”eva说完这句话,路鸣泽那个大头突然蹦了出来,他眨巴眨巴看着还躺在病床上的路明非。 “哥哥好呀?”路鸣泽朝他抓了抓手。 “怎么是你?”路明非心急火燎,“校长呢?我要联系昂热校长!” “哥哥,但凡你关注一下恺撒师兄和诺诺师姐和昂热校长和西西里的圣罗兰生长时节,你就应该知道现在是意大利时间晚上12点,昂热校长肯定是和圣罗兰一样在汲取月光的星辉啊。简单来说,就是——他在睡觉,所以这些越洋连环call只会接到我这个代理校长这里。” “不,不行,我有非非非常重要的事情要报告昂热校长,再晚可能就来不及了。” “世界上没有来不及的事,除非是煎饼果子要烤焦了。”路鸣泽慢悠悠地说着,“哥哥,有什么事你可以汇报给我,意大利时间早上六点我会统一汇报给昂热校长。” “六点可能就来不及了!” “就六个小时就来不及了……怎么?弗拉梅尔副校长要生了?” “不是,是——有人要造龙!塔克文·加图索,那个炼金术士,他要去造龙!他要把死侍改造成龙!” “哦?造龙?他也会?手艺一脉相承?” “什么意思?什么叫他也会?” “哥哥,你可不要忘了,你已经见过一次造龙了呀。”路鸣泽笑得露出了他的两旋酒窝,“在那个——意大利的尼伯龙根,你已经见过一遍了。奥古图斯在你面前变成了龙,诱导龙化的,就是弗罗斯特的炼金药剂,还有他的——成神仪式。” 第一百五十六章 成神仪式 “成神仪式……” 路明非想起来了,他已经见过一次这所谓的“造龙”,就在那佛罗伦萨的尼伯龙根中。它有另外一个名字叫作“成神仪式”,当时被选中的成神者是恺撒,但最终的成神者是奥古图斯。 塔克文的推测一点都没有错,混血种是可以进化成龙的,这条进化链也的确是一个“环”,进化链的终点“龙”和进化链的起点“人类”是一个交点。奥古图斯“成神”之后,他依然拥有作为人类的奥古图斯的思维,他甚至像诺顿和康斯坦丁一样拥有重塑人形的能力。 所以,难道,真的像他猜测的那样,拯救那些福尔马林里的死侍的方法,不是逆转进化链,而是继续进化,继续进化,直到——成为龙。 唔唔。 路明非甩了甩头,他还是觉得这一切荒唐到头了。如果这个猜测是正确的,那么,要把地窖里的那2000多个死侍变回人类,办法就是……把那2000多个死侍进化成龙。清仓大甩卖也没这么夸张的啊?这个世界,要多出整整2000多只龙。2000多只龙,可以立马在卡塞尔学院再演绎一次诸神黄昏。 “哥哥,你怎么了?那个塔克文·加图索想要把你变成龙是吗?你要是不愿意的话……其实我很愿意的。我现在想想,佛罗伦萨那次真是绝佳的机会,其实恺撒师兄也不愿意,那还不如让给我呢。变成龙以后就可以省去机票钱了,我现在出发,赶在昂热校长起床之前就能到意大利。” …… …… 路明非把刚才塔克文·加图索跟他的对话一五一十对路鸣泽复述了一遍。这些话也会同时被eva记录在案,在六个小时之后飘洋过海传给西海岸的希尔伯特·让·昂热。 “原来是这样啊。”路鸣泽一脸“我还以为有什么大药”的表情,“看起来,这个塔克文和他的远房亲戚弗罗斯特信息不互通啊,不然,他不会不知道,即便他的这条进化链是正确的,他也成功不了。” “为什么成功不了?” “混血种进化成为龙,在加图索家族中被称为‘成神仪式’,成神仪式可没有那么容易批发。哥哥,你记不记得,弗罗斯特所谓的‘成神仪式’,他的药引是天空与风之王盖娅的龙血。” “龙血……”是的,奥古图斯在“成神”的时候,整座尼伯龙根的输血管在疯狂吸收那只龙王的血液。 “而且,虽然加图索家族囚禁了天空与风之王,但直到今天,他们的‘成神仪式’也只能让一个人成神。他们挑选了恺撒·加图索作为那个神,虽然最后成神的是奥古图斯,但……连龙族中的四大君王也只能让一个混血种成神,那个塔克文·加图索又有什么呢?惊世的才华和绝世的智慧吗?还是说,他的血液可以匹敌四大君王中的天空与风之王。” “他是天才呢?” “天才?”路鸣泽笑了笑,“混血种里的天才比步行街里摆地摊卖烧烤的都多。他是天才,你难道就不是吗?我的哥哥。你可是——s级。货真价实的,希尔伯特·让·昂热盖章认证。” …… “哥哥,你不用操心这件事了,不要说6个小时,就是6年60年600年,那个塔克文·加图索也找不到让死侍进化的方法。他甚至都不知道加图索家族囚禁了一只龙王吧?他每天的研究对象只有死侍,哦,还有我们带回来的那只次代种参孙。不过,次代种参孙与天空与风之王盖娅之间的差距,大概有你和楚子航师兄的差距那么大吧。参孙死的时候要是知道自己能作为研究‘成神’的材料,会不会觉得自己‘僭越’了啊。” “放心吧,哥哥,好好睡一觉。最不济,这6个小时的时间也掀不起任何的风浪,如果昂热校长6个小时以后买了意大利飞往芝加哥的第一班的航班,你再全副武装横闯地窖生擒那个塔克文·加图索也不迟。” 听到这话,路明非悬着的心终于放下去了一些。塔克文·加图索那个斯文败类的形象一直刻在他的脑子里,在动漫里,这种人畜无害的一般都是最后的大反派。 而且,在塔克文·加图索离开这座病房之后,路明非脑海里的他不知不觉便和那个世界树下的卢修斯·加图索重合在了一起。他们两个人,一个研究宇宙起源,一个研究生物进化,你们就不能多和你们家主恺撒学习,多研究研究布加迪威龙和沙漠之鹰啊! “哥哥,对了,时间正好,记得查证一下恺撒师兄给你发来的报告。记得阅后即焚,没有火机的话,阅后撕碎了舔舔吞进肚子里也可以。” “什么报……” 路明非正在疑惑,突然间,一张纸条以风鹞一般的姿势从病房的窗缝处横穿进来,这只风鹞稳、准、狠,像是烟芯一样卡在了路明非的耳间。 毫无疑问那是依靠风属性言灵寄送过来的纸条,路明非拆开,上面写着—— 卢修斯·加图索的调查报告。 第一百五十七章 卢修斯·加图索的调查报告(一) 明非: 见字如晤,展信舒颜。 这是我为帕西拟写的开场词,我让帕西把这句话写在开头。 你可以完全信任帕西。你和他都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信任的人。当时我们在佛罗伦萨调查尼伯龙根的时候,帕西正在帮我调查卡塞尔学院的客座教授卢修斯·加图索。这份卢修斯·加图索的档案我让他也同步给你和鸣泽,希望对你们有用。 《卢修斯·加图索的调查报告》 路明非继续往下翻页,这是一份好几页的调查报告,里面记录的不止是卢修斯·加图索他本人的资料,还有这个沉迷于研究宇宙起源、最后却葬身于世界树之下的混血种老狐狸——他手上的研究资料。 姓名:卢修斯·加图索。 年龄:62。 性别:男。 言灵:钥匙。 简介:出生于佛罗伦萨的加图索家族后人,终生未婚。主要研究炼金术、龙族历史和龙族血统论。 人际关系:父亲西塔里·加图索,母亲雷瑞斯塔·加图索。父母早逝。很小的时候就跟随安敦尼·加图索学习炼金术,因此隶属于安敦尼·加图索派系。年轻的时候是弗罗斯特的炼金术导师,后来与弗罗斯特分道扬镳,从那以后断绝了与家族的所有来往,只身来到卡塞尔学院,最后成为了卡塞尔学院的客座教授,直至失踪。 路明非看着卢修斯·加图索的这份“简历”,卢修斯那儒雅风度的照片就贴在右上角。在这些简介的下方是一张人际关系网,这张关系网相比于其他人来说可以是精简至极。除了安敦尼·加图索、弗罗斯特和他的父母之外,只有寥寥的几个箭头。 一个箭头来自于她的母亲雷瑞斯塔·加图索,这个箭头一直上扬,一直指到了五百年前的布鲁内莱斯基。这位闻名意大利的大建筑师与美地奇家族(也就是加图索家族)联姻,他们的后代基本上是一脉单传,传至今日只剩下了一个卢修斯·加图索。 另一个箭头从弗罗斯特外沿,圈了几个名字,包括帕西、塔克文,以及恺撒。 恺撒的旁边是诺诺,诺诺的旁边是上杉绘梨衣,上杉绘梨衣的旁边还有几个名字——源稚生、源稚女,以及,橘政宗。 还有最后一个箭头,从卢修斯·加图索指出,单独指向了一个名字:希尔伯特·让·昂热。 路明非看着这张关系网,稍微停下来梳理了一下。 卢修斯·加图索的先祖是那个在尼伯龙根中出现过的外乡人布鲁内莱斯基,这个恺撒已经在信里提及过。他的言灵能力明显也来自于他的这位先祖,因为加图索家族纯种的血统带给他们的只会是风属性言灵,无论是镰鼬、吸血镰还是风王之瞳、琉璃梵城,都属于天空与风之王留在他们血液中的言灵。而卢修斯·加图索,他的言灵是——钥匙。他还曾经用这把钥匙打开过路明非身上的锁。 而那个布鲁内莱斯基,他的言灵,如果路明非记得没错的话,是——蜃景!和诺诺一样!那个美地奇家族的家主还对他说过一句话,他说:在你们家族里,男人和女人,不一样…… 这就是卢修斯·加图索父母这条线的线索。其他的线索:父母早逝,从小跟随安敦尼·加图索学习炼金术……安敦尼·加图索,如果路明非记得没错的话,他是加图索家族中“顺毛的猫”,他是整个加图索家族中资历最老,也是对炼金术研究最深的人,他拥有一座巨大的炼金古籍藏馆…… 他师从安敦尼·加图索,应该是小小年纪就天赋尽显,所以后来才能做弗罗斯特的导师。他和弗罗斯特一起研究那只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参孙,研究了数十年,可是他后来被弗罗斯特赶出家门,所以才回到卡塞尔学院做一个客座教授,他跟昂热校长应该有一些渊源,路明非记得他曾经说过,他是昂热校长请来解决一些问题的,就是为了解决那个碳炔实验室泄露的龙文。 结果他解决的方法就是闯进尼伯龙根去做那龙茧的养料……上赶着投胎也没这么着急啊!路明非到现在还记得他蹦蹦跳跳往回走,说自己是在追求宇宙的终极时候的模样,那个时候他还真信了,他甚至心里还有点为这个“永恒的求道者”而感动,结果……帅不到一秒,他就被那个龙茧腐蚀,变成了一只龙侍。 混血种是可以变成龙的嘛!你看这个卢修斯·加图索也活生生地就变成了龙嘛!那个塔克文·加图索你也不用费劲心思去找什么混血种进化成死侍的进化链了,所有的这些进化链都摆在你们家族了,一个奥古图斯,一个卢修斯,我唯二两次亲眼目睹混血种的进化都是你们加图索家族的人,你们家的人最容易成龙。 路明非一边心里吐槽,一边盯着关系网中从弗罗斯特外延延申出来的那几个名字: 帕西,塔克文,恺撒。 都是加图索家族的人,甚至有帕西和恺撒自己的名字。帕西和卢修斯的关系路明非知道,帕西就是接受了卢修斯的“委托”才绑走了他和诺诺。那很难说是一个“骗局”或者说是一场“阴谋”……恺撒一直无条件相信帕西,那路明非肯定也是跟着恺撒走。他手里的这份报告毫无疑问就是帕西给他的,他会用言灵·无尘之地包裹自己,他是天生的密探和杀手。他连送一份调查报告到路明非手里都像是电影里的扑克杀手,到现在路明非都没有见过他的真身。 他还把自己的名字也写到这份关系网里了。帕西,塔克文,恺撒……再在恺撒的旁边是诺诺,诺诺的旁边就是日本分部的上杉绘梨衣、源稚生、源稚女、橘政宗。 虽然只是寥寥的几个名字,但好像冥冥之中把一切结成了一个死结,路明非最近经历的所有事情都跟这张关系网里的人有关,包括刚刚离开他病房的塔克文·加图索。 哦,如果硬要说的话,只差一个冷槽系屠龙美少女——夏弥。 第一百五十八章 卢修斯·加图索的调查报告(二) 路明非翻过了这一页,翻到了《卢修斯·加图索的调查报告》的第二页。 卢修斯的人生经历(已知的)。 这是帕西调查到的有关于卢修斯·加图索的故事: 0-2岁:卢修斯·加图索出生于意大利佛罗伦萨。父亲西塔里·加图索,母亲雷瑞斯塔·加图索。 卢修斯·加图索两岁那年,西塔里·加图索和雷瑞斯塔·加图索死亡,死因是家族内乱。那时候是二战结束,家族对二战的投资迎来了结尾,投资了苏联的纯血统派完全占据上风,权力的交接最终演变成内部的大清洗。西塔里·加图索和雷瑞斯塔·加图索成为内部动乱的牺牲品,因为他们不属于纯种的加图索家族后代。 2-26岁:父母去世后,两岁的卢修斯·加图索被安敦尼·加图索收养。安敦尼·加图索维持了家族内部的平衡。卢修斯·加图索在炼金术上展现出了过人的天分,安敦尼·加图索一直将其视作接班人培养。但卢修斯·加图索在家族里并不受很多人待见,因为他的言灵在家族中属于“离经叛道”。后来有一次他得知了父母去世的真相,也得知了他血统的归属——他其实是意大利大建筑师布鲁内莱斯基的后裔。从那以后他一直在调查布鲁内莱斯基,但是没有结果。 27-54岁:作为家族里除了安敦尼·加图索之外对炼金术研究最深的人,卢修斯·加图索开始和弗罗斯特·加图索一起执行“火种计划”。54岁那年,计划宣告破产,卢修斯·加图索和弗罗斯特决裂。 55-60岁:离开“火种计划”后,卢修斯·加图索得知了他血统的真相,他的血统其实来自于一个小岛——日本。他开始在日本调查他血统的真相。另外一个他常去的地方是芝加哥,他跟昂热有不错的私交。这个时候他已经极少回到意大利。 61-62岁:卢修斯·加图索正式担任卡塞尔学院的客座教授。 —————— 第三页:《卢修斯·加图索的言灵报告》 “我在一本古老的炼金古籍中找到了这个言灵——钥匙。相传这个言灵是以血为引,用纯粹的龙血来命令世界上的‘门’打开。我可以打开家里的门,可以打开电话亭的锁,还可以撬开那些傻子的嘴。我拿了家族藏馆里的一件炼金古物,那个几千年没有开封的古物在我的言灵下一瞬间就打开了,这些都足以证明我的言灵就是传说中的‘钥匙’。” “研究言灵·钥匙的人几乎没有。本身拥有言灵·钥匙的人也是少之又少。只有一些古籍中零星有提到这个言灵。我用‘钥匙’撬开了一些人的嘴,不过他们也不知道任何有关于‘钥匙’的事情。我尝试着把这个言灵施加给安敦尼,毕竟他看上去知道家族里最多的事情,但是失败了。看起来这个言灵受血统和能力影响很大,它并不能打开世界上所有的东西。” “今天有一些意外的收获。有一个傻子骂我是‘杂种’,记得没错的话这个词的意思是‘杂交产生的后代’,但我知道我的父母都是加图索家族的人,他们的言灵都是‘风王之瞳’,‘钥匙’这个言灵从来没有被记载在家族的族志中过,即便是基因变异理论上也不会出现相距这么大的言灵。” “撬了十几个人,终于找到了线索。原来我死去的父亲和母亲就是这些纯血统派杀的,他们被杀的原因就是他们不是纯种的加图索人。我父亲的血亲中有一个普通人,而我母亲……她明明是纯粹的加图索家族的后代,她的身份记载在族志里,为什么他们还这么说?” “又撬了有几十个人,还好‘钥匙’可以没有顾忌地撬开他们的嘴巴。原来我母亲的先祖是那位建筑师布鲁内莱斯基,他跟加图索家族的女性诞下了后代。但他没有留下自己的姓,他的所有后代都随母姓,也叫加图索。在最开始的时候,一些后代还会遗传他的言灵,但500年过去了,加图索家族的基因基本上覆盖了他的基因,所以已经没有再出现其他言灵的混血种种。我应该属于基因返祖,我的血系源流突变了,所以体内的另一种血液又冒了出来,我的言灵·钥匙来自于我的这位先祖——布鲁内莱斯基。” “查不到。什么都查不到。查不到任何有关于那个布鲁内莱斯基的资料,所有的记载都只写了他是个大建筑师,大艺术家。他离今天太遥远了,也没有人见过他,我的钥匙也找不到他的资料,世界上也没有第二个言灵是钥匙的人。我究竟是来自哪里?谁能告诉我?” “唯一能找到的有关于布鲁内莱斯基的线索只有他好像有某种‘创造’的能力,他的言灵好像是‘凭空创造物体’。但我查了世界上所有能找到的有关于龙族血统的资料,我查了所有的龙族历史,没有这种言灵。我没找到。” “安敦尼今天来找我,他说要我负责一项重大工程,工程的名字是‘火种计划’,他说我的炼金术水平已经能够和他平起平坐。我问了他一个问题,一直缠绕了我很久的问题:我是谁?我的血统来自哪里?他早就知道我在调查的事情,但他也无能为力。连他这样家族里最有声望、知道最多的老人都不知道我来自哪里?还有谁可能知道?我不知道。” “我问了他第二个问题,第二个萦绕了我很久的问题:为什么我父母死了?但是我还活着。我知道那群人,他们可不是什么会对孩子仁慈的人。相反,他们更恨孩子,因为这些新生命就是血统杂交的证明。但是我活了下来。安敦尼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他赶到血案现场的时候,我的父母已经死了,我并不是他们奋力保护起来或者藏起来的,而是——在要杀我的时候,那些疯狂的血统派在一瞬间全部被定住了,直到他赶过去的时候,他们还像冰冻一样无法动弹,而那时候,两岁的我眼睛里闪着耀眼的黄金瞳。看起来是我的言灵和血统起了作用,那些炼金古籍里介绍过‘钥匙’这个言灵,说这个言灵在宿主刚出生的时候反而是言灵威力最强大的时候,因为这个言灵依靠的是‘龙血’,而婴儿时期的龙血最不稳定。看起来,我现在已经缺失了言灵·钥匙的一部分能力。” 第一百五十九章 卢修斯·加图索的调查报告(三) “‘火种计划’失败了,失败了。果然,这种从一开始就充满了阴浊的浑水的地方根本不可能得到我想要的结果,家族根本就不可靠,不,这里也不是我的家族……” “等一下!”看到这里,路明非实在是忍不了了,他大声地咆哮,“你写小说啊!还有棱有角有声有色有删有减的!你不要跟我说这个卢修斯每天都有写日记的习惯,他那几万页日记被你们一页页挑出来精心摘选出来了,最终拼成了这个样子!” “不,这是精心为你准备的,哥哥。”路鸣泽还在eva的另一端,“这是帕西调查了跟卢修斯相关的十几个地方和几百个人之后整理出来的精简版调查报告,写成这个形式只是为了方便你理解。毕竟你应该看不懂他的那一大堆的炼金数据,也不想看帕西那一大堆的物证和人证。里面还有一些是诺诺师姐的‘侧写’的功劳。我跟他说,可以写成这种日记的形式,这样你一看就看懂了。你应该不会想要那比一整个洛杉矶警察局的卷宗档案还厚的资料吧。而且,你不是最喜欢看《萌芽》和《最小说》了吗……” “好了,别说了。”路明非捂住了eva对面的路鸣泽的嘴,他继续看了下去。 “有人给我提供了一条线索。那个人叫作塔克文·加图索,他也是安敦尼精心培养的炼金术士,他从安敦尼那里听说过我的故事。不知道他用什么方式拿到了这条线索,他说我的血系源流来自于日本。我没有想到过这个小岛,在500年前这个小岛上的人是怎么来到的意大利……但是塔克文·加图索给我提供的线索看上去很可靠,我一个人来到了日本,开始调查我的血统的真相。” “我在日本调查的对象主要是蛇岐八家。这个黑道组织容纳了日本几乎所有的混血种。蛇岐八家共有上三家和下五家,其中上三家掌握着这个日本最大的黑道组织的最高权力,但上三家子嗣凋零,橘家、源家和上杉家,这上三家我能查到的后代只有四个人,源稚生、源稚女、橘政宗和上杉绘梨衣。” “塔克文·加图索给我的线索就是来自于一个女孩——上杉绘梨衣。我的言灵是钥匙,但我的先祖的言灵不是钥匙,我不知道他的言灵是什么,但通过他当年的一些手稿能知道他的能力是‘创造’,而且是‘凭空创造’,像是不需要水泥和瓦片的建筑师。而那个女孩——上杉绘梨衣,她的能力也是创造,她住在一个城堡里,整座城堡都是她的家。她是这座城堡的设计师,每天会有人给他一张画,画里画的都是不同颜色、不同装饰的城堡,而第二天,城堡就会变成画里的模样。这似乎是一种‘训练’。” “我一直通过言灵‘钥匙’观察这个蛇岐八家,主要是观察这个女孩——上杉绘梨衣。我发现她不会说话,她只用书写交流,她常见的人只有三个,他的两位哥哥源稚生、源稚女以及他们的家长橘政宗。她从来不会离开城堡,所有的衣服、食物包括水都只由他们三个人送到城堡。她有几台很古老的游戏机,那些游戏机可以耗走她90%的生活时间。” “我第一次看见她离开了城堡,跟着源稚生。我一路都跟着他们。他们来到了日本的一片近海。我在那里见到了我这辈子见到的最恐怖的景象——狂风嘶吼,暴雨和雷霆像是天地在恸哭,雷光之中,日本海里浪花腾翻,无数的鱼种跳出海域,那些鱼像是杀人鱼,它们都闪着尖刺的利牙。如果没有她在,大浪一定会扑灭海滨的那一座小城,这些可怕的食人鱼中会咬碎城市里的每一种活物。但是她就站在海浪之下,红色的衣裾飘摆,她的手里还拿着那个停在超级马里奥游戏中间的游戏机,她举起手,海浪就这样被她切断了。不止海浪,所有的嗜血的鱼种都被她切断了,不是横中切断,而是一瞬间消失。连暴雨和雷霆都像是被她切断了,天放晴时,她手中的马里奥刚刚跳起来捡到了一个金币。” “我从来没有见到过这种场景,这好像是某种神迹。她的言灵好像不是‘创造’,而是‘毁灭’。为此,我去了一趟卡塞尔学院,我研究炼金术和龙族血统,但我不研究言灵学,卡塞尔学院的言灵体系比我知道得完整很多。希尔伯特·让·昂热告诉了我,世界上的确存在着这种言灵,言灵序列111——审判。” “他还告诉我另外一个消息,那个‘创造’的言灵,也的确存在,但不知道为什么从来没有在历史上被记录下来过,最近因为一个叫作‘陈墨瞳’的新生也拥有这个言灵,才为它定了序。言灵——蜃景,可以随意修改和创造物体。我这个时候才真正确认我的先祖的能力来自于这个言灵,言灵·蜃景。他的确是日本混血种的后裔。我也是。” “我也是。我终于证明了这个观点,因为我找到了世界上另外一个拥有这个言灵的混血种——源稚生。他的言灵是——钥匙。他用‘钥匙’打开了一扇门,不是一般的门,而是那个上杉绘梨衣创造的门。上杉绘梨衣好像不仅可以创造物体,她还可以——创造新世界。” “我亲眼看着源稚生和上杉绘梨衣走进了那道门。他们在那座城堡里凭空创造了这道门,然后消失在了门后。没有犹豫,我也走进了那扇门。门里面是——一座平面的马里奥跳跃世界!我看那个上杉绘梨衣玩了无数遍这个游戏,我不会记错!我看到了金币和蘑菇,我是三维的,但那个世界是二维的。我在他们发现我之前离开了那个地方。那似乎跟那个每天都在变化的城堡一样,是对她的一种‘训练’。” 第一百六十章 卢修斯·加图索的调查报告(四) “我把我看到的所有东西都告诉了希尔伯特·让·昂热,对于我来说,他可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能解开这个谜题的人。但他也对此也很疑惑,他没有办法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另外,他说,他有机会会邀请日本分部的这些孩子来到卡塞尔学院,毕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那个源稚生就是他曾经的学生之一。” “希尔伯特·让·昂热没有调查出结果,但他向他的学生发出了邀请,同时,他还邀请我做卡塞尔学院的客座教授,他说我对炼金术、血统和龙族历史的研究已经超过了世界上绝大部分混血种,他还想请我帮他解决另外一个问题,有关于——卡塞尔学院地窖里泄露的龙文。” “我来到了这个地窖里的实验室,希尔伯特·让·昂热跟我介绍了一下它的来历:卡塞尔学院建造的时候,那个时代最天才的混血种就在芝加哥的这座山头,他们那个时候称自己为‘狮心会的狮子’,他们是一群怀着勇气和抱负的年轻人。但这座山头并不是天然的,连这座山也不是天然的,它是由狮心会里的某个天才混血种通过大地与山之王血系源流的言灵后天堆筑的,在他们刚来到这里的时候,这里只有一柱破开土的参天大树。” “那不是普通的树,它释放着强烈的龙文,普通人踏入这里马上就会陷入糜思和痉挛。为了镇压这种龙文,他们对这里施加了禁制。他们使用了他们所知道的所有古老的言灵和炼金术,都是为了镇压这里不断扩散的龙文。那个年代最天才的混血种都来过这里。在这株大树之上,他们建立了卡塞尔学院,因为他们认为,这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需要混血种来守护的地方。” “但是最近几年,这里泄露的龙文越来越严重,就像是有一株幼苗迫不及待地想要破土,或者说是——有一个茧迫不及待地想要重生。希尔伯特·让·昂热找到了我,因为我是他认为的这个世界上对炼金术和龙族血统论认知最深的人,我可能能帮他找到这里的答案。” “诸神黄昏陨落之时, 大地唱起死亡的哀歌, 骸骨尸囚漫山遍野, 白色的花束结成了茧, 遗骨之躯何时苏醒, 等待造物主的降临。” “我找到了我以前在安敦尼的藏馆里读到过的这本书,这本书写自于大航海时代,我现在可以肯定,那就是某个混血种在这里吟唱出的歌谣!因为,我看见了——全部!诸神黄昏,骸骨遍野,白色的花束结成了茧,我全都看见了,还有她——那个世界的造物主,世界的起源。” “我离她近在咫尺,可又那么遥远。我们就像是在镜面的两端,明明我已经贴近了镜面,但我跟她远在天边!她好像是在另一个世界,就是镜面里的那个世界,但是,镜面?镜面在哪里?” “尼伯龙根!我知道了!那是一个尼伯龙根!尼伯龙根就是镜面下的世界!镜面……我想起来了,有人创造过镜面,我见过相似的镜面,那个——二维世界!那就是尼伯龙根的镜面!有人可以创造尼伯龙根!在混血种当中有言灵可以创造尼伯龙根!那个日本的——上杉绘梨衣!她就是我祖先的同类!” “言灵·蜃景创造镜面,言灵·钥匙打开镜面,这就是我的先祖的真相,他们言灵的真谛是来自于——尼伯龙根!我需要进入这个尼伯龙根,我需要有人帮我创造镜面,我需要有人帮我创造两个世界的交点,上杉绘梨衣?不,我控制不了她,而且她身边永远有那个源稚生,他们对她的看管简直就像是牢狱看管罪犯,我找不到什么好机会的,还有谁?还有谁可以帮我创造这个交点……” “开始执行计划,目标:陈墨瞳。” “计划比我想象的顺利,陈墨瞳的身份在整个家族中属于禁忌,盯着她的人太多了,而有些人——很好骗。陈墨瞳,你放心,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我只是需要你的言灵,我只是需要你的言灵,帮我创造那个世界的镜面。你跟上杉绘梨衣这么相像,我其实也是在给你找一个答案……” 第一百六十一章 卢修斯·加图索的调查报告(五) …… 路明非越看到后面越觉得毛骨悚然。这些都没有错,这些一条一条全部跟他在世界树下的经历吻合。那个被卢修斯骗上道的人就是帕西,他跟帕西合作,让帕西绑走了诺诺,再绑走了他路明非,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打开那座尼伯龙根。 他也如愿以偿了,他如愿以偿地见到了他的造物主——那个苏生的茧。但他最终成为了那个茧苏生的原料!他其实早就被泄露的龙文侵蚀了,那些疯狂的龙文影响了他的执念,所以他死在了世界树下,死在了那座尼伯龙根里。 他之所以知道言灵·蜃景可以创造尼伯龙根,不仅仅是因为他了解龙族血统论和龙族历史,还是因为——那个来自日本的新生上杉绘梨衣!他亲眼见过上杉绘梨衣创造过尼伯龙根!这个言灵,就是日本血裔的秘密。就像他说的,言灵·蜃景创造镜面,言灵·钥匙打开镜面。 所以这本调查报告画的关系网里,在“诺诺”名字旁边的就是“上杉绘梨衣”。对于卢修斯来说,诺诺就是上杉绘梨衣的“替代品”。他是因为忽悠不到那个日本黑道保护起来的公主所以才拿诺诺来当这个言灵·蜃景的替代品,只是实验过程中,他发现诺诺的言灵远没有那个日本新生那么神通广大,所以拥有言灵·镜瞳的他就作为人工言灵升级器被盯上了。他做了这么多的筹划,都只是为了打开那座尼伯龙根而已。只是他不知道,在他打开那个镜面的时候,他的死亡倒计时就已经点亮了。 “哥哥,你还没看完呢。”路鸣泽在一旁友情提醒。他的语气仿佛是后面还藏着金山银山。 路明非翻过了这页卢修斯的自述,下一页的标题是—— 《火种计划》。 这是一个起源于千年前的计划。 火种计划的意思是:承继龙种,薪火代传。 混血种在几千年前就开始解剖和研究龙种,对于当时的混血种来说,龙这种生物是高高在上的天神,但当天神陨落的时候,他们掉落的每一个部件都是闪着光的黄金。 只是,混血种和龙之间隔着天然的天堑,混血种能够捕获的龙种,大多是刚孵化的三代或四代种,或者其他较为弱小的龙侍。在那个武器只有长枪和斧钺的年代,混血种大多是通过炼金术来跟这些龙种搏斗,他们甚至没有福尔马林和石英容器来保存龙种的样品。 加图索家族在几千年前就开始传承一个计划,也就是“火种计划”。那个时候拥有这份血脉的还是凯撒大帝的子嗣,他们在整个欧洲寻找龙种,然后用色雷斯短刀解剖龙种的身体,研究龙的身体构造,反馈给言灵和炼金术。世界上第一本《龙与血统论》的纂书就出自于当年的凯撒大帝的后裔。 但在凯撒大帝被弑之后,古罗马开始不可避免地走向衰亡。这些混血种不得不藏进人群里,中世纪的炼金术士、吟游诗人甚至一部分巫女都是当年凯撒大帝的后裔。只是当时这一族群已经衰落,而且分崩离析,影响力远不如前,火种计划也几乎停滞。 火种计划的重启始于500年前,也就是文艺复兴时期,翡冷翠之王统治这座都城的时候。入仕的美地奇家族依靠强权和铁腕重新掌握了翡冷翠的经济、宗教和政治的命脉,而他们就是加图索家族的前身。在成为翡冷翠的摄政王之后,家族重启了火种计划,家族的混血种开始重新在欧洲各地寻找苏醒的龙种,然后把炼金药剂和双手十字剑灌进那些龙种的心脏。 加图索家族在二战之后已经是混血种秘党中的领袖,二战的投资胜利让加图索家族在秘党中几乎独占鳌头。火种计划更是让加图索家族拥有了混血种中最让人难以望其项背的炼金术,而当时发扬这一切的正是安敦尼·加图索。 安敦尼·加图索是家族里隐形的领袖,卢修斯·加图索就是他在家族里最看好的炼金术士。所以,他把他人生中可能是最重要的一次机会给了他——他们捕获了一只次代种,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将臣犼骨”参孙。 第一百六十二章 卢修斯·加图索的调查报告(六) “火种计划”的意义就是,将龙族的血作为混血种传承的火。 混血种在对龙族的研究中一步步窥见天道。就像是一阶天梯,天梯的尽头是一扇虚掩着散发金光的门。你对龙族研究得透澈一步,你就能往这阶天梯上多走一步。 不,这种说法并不准确。这个加图索家族的“火种计划”,其实并不是“将龙族的血作为混血种传承的火”,而是“将龙族的血作为加图索传承的火”。“火种计划”的秘密,从始至终只有加图索家族的少数人知道。 “火种计划”对外完全保密,加图索家族内部也只有极少数人知道。这保证他们从龙种中窥得的“天道”,完全属于加图索家族,而且只属于加图索家族中的几个人。这个“火种”对整个秘党保密。 这就是卡塞尔学院成立以前整个秘党的生存准则,所有的家族都只扫门前雪。二战的时候,秘党的几大家族疯狂下注,他们投注了资金、枪弹甚至还有生化武器,它们还把自己的混血种送入战场。混血种也渴求权力和地位,甚至比普通的人类更疯狂。 最疯狂的加图索家族就是赢家。赢者通吃。他们开始派遣混血种全世界寻找龙种,“火种计划”就是在这个时候重新启动的。“火种计划”带来的是加图索家族在炼金术和生物医学技术上的爆炸式增长,“暴血”就是这个时期的产物。 卢修斯·加图索作为安敦尼精心培养的天才炼金术士,他接手的就是家族历史上唯一一只次代种——“将臣犼骨”参孙!相传参孙是中国历史上的僵尸之王,它的身体由一根根精钢一样的枯骨组成,它的骸骨组成身躯体架,它无肉也无皮,它不死也不灭。 但它并不是由加图索家族的混血种捕获,它会出现在加图索家族是因为一场“交易”。一位华裔混血种向加图索家族提供了这件“货物”。据他所说,这只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智商残缺,它视他为至亲,对他无限地信任甚至崇拜,但他并不需要一个傻子或是傻龙做他的至亲。它是有价值的,而且在加图索家族可以发挥它最大的价值。 这是一场“交易”,加图索家族需要将所有的研究成果跟这个华裔的混血种共享。研究起初很顺利,参孙体内不死不灭的力量其实是来自于它的言灵——将臣犼骨,言灵赋予它无限分裂再生的细胞,每隔一段时间它体内的所有的细胞都会被替换一遍,它就像是受到任何伤害都能治愈的“金刚狼”。 这是全世界最好的炼金容器。加图索家族以往找到的那些龙种,无论它拥有多高的血统和多么不可思议的言灵,作为炼金的“容器”,它们最多也不过撑了十年。那些炼金原料会像毒素一样侵蚀它们的身体,然后破坏它们的精神力,最终那些龙种大多数都化不了茧,它们最终的归宿是福尔马林里的标本。 但是参孙远远不同,每过一段时间它的身体都会新生,从生物学角度来说,每过一段时间它都会像婴儿一样重新孵化,这也就意味着任何的炼金原料都不会对它的身体造成损伤,它就像一座垃圾处理厂,它可以容纳所有的“垃圾”。 卢修斯·加图索在它身上试验了他所知道的所有炼金配方,无论是什么类型的炼金术,这只龙都不会死亡。加图索家族为它建造了一个全世界最先进的医疗实验站,所有的医疗数据记录下来精确到时间一秒,炼金术的正面效果和副作用在它的身体波动中表现得清清楚楚。在前两年的时间里,安敦尼·加图索藏馆里的炼金藏书被全部试验在这只龙种上,卢修斯新写的炼金报告被全部收录在藏馆里,占了整个藏馆里的50%。 但这些研究,对于卢修斯·加图索来说,远远不是天道的终点。一只不死不灭,每隔一段时间都宛若新生的龙,对于卢修斯这种天才炼金术士来说,他很快就意识到了可能藏在它身体里的秘密—— 永生。 龙相比于混血种和人类来说,它作为食物链顶端的生物,它最大的生物学优势不是金刚不坏的躯体,或是毁天灭地的言灵,而是——永生。它们的寿命远比人类要长十倍百倍,而且,即便他们被杀死,身体烂成脓疮,它们依然可以把它们的龙种藏在茧中,那个茧里包含着龙这种生物的本原,龙茧跨越千年而重生,它们所有的力量都会回到它们的身体。那个茧就像是它们的基因代码的印刻,它们才是那些无数皇帝、道士所追求的“永生”。 在之前,没有人窥见过永生的秘密,甚至都觉得那是那些皇帝和道士痴人说梦的妄想,但只有极少部分炼金术士知道,永生的秘密,不是藏在人的身体里,也不是藏在汞和水银的毒药里,而是来自于——龙。 在那之后,卢修斯·加图索把他的所有精力都投入了“永生”的研究,为什么参孙的身体在不间断地自愈和修复?为什么它体内的细胞会永不停歇地复制?它的细胞里包含了他的所有基因编码吗?所以,每一个新分裂的细胞都可以让它重生。如果,混血种的细胞也可以无限地分裂,如果,修改它的基因编程…… 卢修斯最终没有研究出来永生的秘密,因为,在那之前,有一个来自于几百年前的炼金研究修改了它的研究方向,那是有关于…… 如何控制一只龙。 第一百六十二章 卢修斯·加图索的调查报告(七) 在安敦尼的藏馆中,有一本炼金秘史中记载着一个古老的故事: 提前苏醒的青铜与火之王气息微弱,它的力量甚至不足以支撑他再释放烛龙的火焰。它跨越千年苏醒,时间在它的身上留下残破的伤痕。侍者来到了它的身边,侍者抬起头颅,它要向它的王贡献自己的生命作为冠冕。青铜与火之王站上了它的侍者的颅顶,它的脚下长出熔炉,熔炉像是枝杈在侍者的脑部生长,火焰的铁水在侍者的脑袋里生长出纹路,最终,它与它合为一体,它驾驭着侍者,就像风驰驾驭着闪电,它已归来,以这种浑浊之躯。 一般人很难从这种故事中理解到什么,但卢修斯是天才的炼金术士,它很快从这个故事中谛取了真意:龙王,至少是青铜与火之王,可以使用言灵,控制一只龙。 它用言灵缔结了龙侍的神经纹路。在熔炉生长发芽的时候,那只龙侍就已经脑死亡。青铜与火之王用它的神经替换了龙侍的神经,它借用了龙侍的躯体,用这一只龙的身体来替他度过漫长的苏醒期。 这种力量其实不属于青铜与火之王那毁天灭地的言灵——烛龙。在言灵谱系表中,四大君王中的每一只龙王都掌管着不止一条血系源流的言灵血统,有一些言灵甚至到了近现代也没有被发现,更没有被定序。 一只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它的言灵是传说中永生不死的言灵,它的身体在每一刻都在重生,因为它体内的细胞每一刻都在分裂,那如果……用别人的细胞,替换掉它体内的细胞,或者,用它的细胞,替换掉别人体内的细胞,就像传说中的青铜与火之王操控龙侍…… 卢修斯,这个疯狂的炼金术士很快验证了它的猜想。它使用了古老的炼金药剂,加上基因编码技术,把那只次代种参孙的细胞“注射”给了一只三代种的龙种,这只龙种很快被参孙的基因囚笼所俘虏,成为了参孙的座下囚。参孙控制这只龙种就像青铜与火之王控制它的龙侍。也就是——精神控制。 这个猜想被证实以后,卢修斯马不停蹄地开始了他的第二项研究,而也就是这项研究,让卢修斯的实验遭遇了不可逆转的滑铁卢——卢修斯,他把自己的细胞“注射”进了参孙的体内。 假如是你在那个古老的故事里,你史愿意做那个替死鬼龙侍?还是做青铜与火之王。99%的人都会选择做青铜与火之王。而卢修斯也做出了同样的选择,他把自己的细胞注射进参孙的体内,而且不是一次,是每天一次。他尝试了无数种不同的剂量和无数种不同的炼金配方,实验室里用到了超越人类医学至少二十年的技术,但每一次都失败了。 他真正以为他接近成功的那一天,却是他失败到无法翻身的那一天。 参孙的身体终于出现了反应,在以往的实验中它甚至连一点排异反应都没有,它就像是一汪瀚海,卢修斯的血液倒进这汪瀚海里甚至都不会改变它的咸淡。但这次的实验出现了明显的不同,一是参孙的各项身体指标出现了大幅度的波动,心率、血氧完全处于不正常的波动状态;二是,它的身体出现了明显的异变,被巨大针筒注射的部位出现了大面积的溃烂,以往这种程度的溃烂在卢修斯人眼能够发现以前就会被它自身快速更新的细胞所替换,但这次,这份溃烂永远地留在了它的身体。它那不死不灭的身体没有修愈它破损的伤口! 混血种的血对于龙来说其实是毒药。混血种的细胞对于龙来说也是毒药。 卢修斯花了很多年才明白这个道理。所谓的精神控制,首先需要的是血统的碾压。龙血可以控制人血,但一旦反过来,人的血液对于龙来说就是糜烂的毒药。就像精神类言灵,在面对血统比自己低的敌人时,你是千变万化,是蜃影海楼,但在面对血统比自己高的人面前,你就是一只瞪着眼睛搔首弄姿的狐狸。 卢修斯在他剩下的那段时间里就像是着了魔,但无论他如何地努力,他也穿不过那道天堑。他投入了成倍的资源,全世界寻找炼金术士的真迹,甚至还去中国三峡寻找过传说中遗失的青铜城,但他无一例外全都失败了。当他被弗罗斯特收回职权,看着机械和钢铁碾平了实验室,像一条丧家之犬一样被弗罗斯特碾出来的时候,他其实还坚信他的理论是可行的。至于为什么他没有研究出成果,是因为他还缺少一把“钥匙”,一把无法用他的言灵·钥匙打开的“钥匙”。 他的这次“火种计划”是失败的。对于家族来说,他的实验只在初期有不错的产出比,后续则完全就是毫无意义的重复实验。而对于陷入疯狂的他自己来说,他绝对不会质疑自己的炼金理论,他只是缺少一把“钥匙”,或者说,缺少一个“实验品”。 所以,在离开加图索家族之后,卢修斯跟他认可的这个“实验品”保持着极其周密的联系。也可能正是这种“亲不似亲”“友不似友”的关系,让他们竟然莫名地产生了一种神奇的物质纠缠—— 他们死了。都死了。一前一后。 几乎就是前后脚的事。 第一百六十三章 卢修斯·加图索的调查报告(八) 帕西没有说谎。 路鸣泽没有说错,这份调查报告可能是帕西走遍了卢修斯的每一处足迹,探访了无数人证物证之后写下的。其中可能还有诺诺的“侧写”的帮忙。就比如这个“火种计划”,和路明非在青铜城中看到的完全一致。 就像恺撒说的:你可以完全信任帕西。 就像路明非可以完全信任恺撒。 但“火种计划”的故事到这里还没有结束,卢修斯被弗罗斯特像丧家之犬一样赶走远远不是这个故事的结束。因为,在这个故事的背面,一直还存在着最后一个影子—— 那个把次代种参孙作为“货物”交易给加图索家族的人。 他的真实身份到现在已经昭然若揭——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绝工”参宿,也是那家林家早茶店的管事。他是几千年前遗留下来的次代种,他把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刚苏醒的身体带到了大洋彼岸的布鲁克林,化名为“猎人组织”的混血种罗纳德·唐。罗纳德·唐,亦即诺顿,他吸引了苏醒的弟弟康斯坦丁,并带来了那座沉眠在三峡底的尼伯龙根——青铜城。青铜城打开之后,时光的锁链开始拖动,康斯坦丁死在了青铜城,参孙参宿死在了布鲁克林,在故事的最后,还有两个人也死了,林凤隆死了,卢修斯·加图索也死了,死在了世界树下。 命运就是一个打开的潘多拉魔盒。在最后的钟声敲响之前,所有人都是命运的囚鸟。 路明非不知怎的想到了这句诗,这是某个大诗人写的,他捧在手心来来回回看了大概有两百遍。 对,就是陈雯雯写的。刊载于《文学之芽》,路明非和陈雯雯所驻的那家校园文学社的社刊。 仔细回想一下,三年前他还坐在菩提树下45度角欣赏树叶里漏下的阳光,三年之后他就坐在病床上45度角欣赏龙族和天才炼金术士差点改变世界的阴谋,不得不说真是—— 风水轮流转,山不转水转啊! 路明非继续读了下去。 卢修斯在失去弗罗斯特和加图索家族的资助以后,他心里好像有一股疯火在燃烧。他当然完全无法接受自己的研究被放弃,于是他找到了这个故事中最后的那个人,也就是另外的那个次代种——“绝工”参宿。那个时候,还没有任何人察觉到他次代种的身份,而卢修斯可能就是第一个产生这种怀疑的人。 因为,他卢修斯未竟的事业,居然被他完成了!作为加图索家族的“合伙人”,参宿接收了卢修斯的所有研究资料,包括无数次失败的样本数据。卢修斯把自己的细胞注射入参孙的体内,造成了这只不死不灭的龙种的不可修复的损伤。但同样的实验数据嫁接到参宿的身上,参宿的细胞像是癌细胞一样在参孙的体内生长,等到参孙眼睛通红,神识凝滞时,参宿的细胞已经在他的身体里长成了参天大树! 这就是卢修斯第一次怀疑这个早茶店管事的时候。他知道自己的血液对于次代种来说就是毒药,但这个“捕获”了传说中的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的混血种,他的血液居然能够压制住次代种的血液,这根本就不是混血种所能完成的事情!即便通过“暴血”这种炼金术强化了体内的血液,混血种也不可能压制住一只次代种的血脉! 但他是最完美的研究材料。即便他可能也是一只次代种,他也是最完美的研究材料。“火种计划”又秘密地进行了几年,这个实验的炼金配方已经近趋于于完美。参宿控制参孙的时间变得越来越可控,也越来越漫长。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个参宿的力量似乎与参孙还是存在着无法逾越的勾堑,他永远也无法像炼金秘史中的青铜与火之王一样,灌注熔岩进入龙侍,成为龙侍“永远的主人”。他只能凭借一系列的炼金术和炼金药物,实现这种精神控制的脐带。 青铜城事件发生的时候,卢修斯·加图索正在碳炔实验室里研究诺诺的言灵。但同时,帕西·加图索和塔克文·加图索正在布鲁克林。其实,他们来到布鲁克林都与卢修斯有关。因为,家族里不止卢修斯一个人知道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的秘密!第一个和参宿交易的人正是弗罗斯特·加图索,毁掉卢修斯实验室的人也是弗罗斯特·加图索。卢修斯秘密进行的“火种计划”根本没有办法瞒过家族的眼睛,这种不可控的“精神控制”起初并没有引起弗罗斯特的注意,因为他已经见证过卢修斯的失败太多次了。但在参孙被注射进参宿的“血液”,化为行尸走肉的那个夜晚,加图索家族的暗哨很快就把消息传给了弗罗斯特。弗罗斯特开始重新审视这个几十年前的交易者。 弗罗斯特开始重新与他几十年前的“朋友”进行“交易”,交易内容:未知…… 第一百六十四章 卢修斯·加图索的调查报告(九) “帕西作为加图索家族的影子,他是一把刀,却一直没有握刀的权力。”路鸣泽突然出声打断了路明非的思绪。 “你想说什么?”路明非知道自己这位好弟弟又要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言论了。 “哥哥,提醒你一下,当我们在那座青铜城时,帕西和那个塔克文·加图索正在布鲁克林的八大道唐人街。但他们去八大道唐人街跟我们无关,甚至跟加图索家族的悬赏令和你在诺顿公馆‘拐’走了诺诺师姐也无关,他们是去找那个藏在布鲁克林的次代种的。帕西的行动路线是这样的:他跟卢修斯·加图索合作,利用言灵·无尘之地神不知鬼不觉地带走了诺诺师姐,中间故事出现了一点小插曲,也就是你神经大条地来到了那个化妆间,然后你就这么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替罪羔羊。接着,他在把诺诺师姐交给卢修斯·加图索之后,来到了布鲁克林。注意,他不是一个人来到的布鲁克林,加图索家族的其他人也在布鲁克林,比如那个塔克文·加图索。他们在布鲁克林做了三件事情:第一,和那只次代种谈判,当然,也可能是交易,具体内容我们无从得知,帕西也没准备告诉我们,或者说,他可能也不知道,毕竟,他只是一把‘刀’;第二,把布鲁克林发生的事情通报给弗罗斯特,因为只有加图索家族知道这里藏着的是龙种,而且是一只跟加图索家族存在交易的龙种,他们最好在事情变得无法收拾之前搞定一切;第三,他掳走了你,这是一个意外,因为他完全不知道你会在布鲁克林,甚至连弗罗斯特也是后来才知道的是不?但一切就是这么凑巧,就像‘血之哀’一样,龙血会不由自主地把我们吸引到一起。于是,你就这样猝不及防地出现了,而且你是个菜鸡,他就这么不费吹灰之力地把你带走了。” …… 你才是菜鸡你全家都是菜鸡! 路明非白了这个小恶魔一眼。他万万没想到都这个点了他们还在掰扯布鲁克林的事情。那只布鲁克林的次代种都已经死了,甚至老唐和牛顿都永远被留在那座尼伯龙根了,他路明非在青铜城之后已经世界树古罗马两座尼伯龙根来回游了,他们居然又开始掰扯起布鲁克林的事情。他曾经以为这一切已经翻篇了,学校已经派人承包了八大道唐人街的修缮工作,后续要把那间‘林家早茶’店装修成台球厅,他还以为这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但是——没有!远远没有!就像路鸣泽说的,“龙血会不由自主地把我们吸引到一起”。在他来到布鲁克林之前,那里已经发生过无数龙血凝聚的事情。几千年前的青铜城,一只次代种的阴谋,还有次代种和秘党的交易……他路明非不过就是一个顺便路过看着这一切恰好爆炸的路人甲。 “哥哥,回想一下,帕西和卢修斯是一伙的,至少那个时候他们是一伙的,你觉得他来到布鲁克林是为了什么?” “精神控……制。”说完这话,路明非自己也愣了一下。这个小恶魔明显在诱导他的思路,但这个思路……反而太合理了。那个时候卢修斯对诺诺的研究没有进展,因为诺诺的言灵·蜃景无法打开尼伯龙根。以卢修斯对这个言灵的研究,与他对炼金术和龙族血统论的了解,他很快想到了两种可能的解决办法:一是,找到他路明非,升级这个言灵·蜃景,卢修斯是真正见过言灵·蜃景极限的人,他见过那个日本新生斩杀过日本海的大片龙侍!二就是,找到那个次代种参宿,让他控制诺诺的身体,把他的细胞注射进诺诺的体内,用他次代种的力量,调动这个前所未有的言灵…… “不,不对。”路明非非常笃定地摇头,“帕西不会允许那只龙控制师姐的。他跟那个卢修斯就是暂时合伙,他是恺撒老大的人!恺撒老大和帕西小弟之间的关系就像是一块三明治里的两块面包,他就是想知道师姐的身份而已,他不会让师姐受伤的!” “诶,哥哥,你变聪明了。”路鸣泽突然一个大头钻到eva的影像前面,就像是整个人兑着他眼前的摄像头,他兴奋地咂咂嘴,然后立即给路明非泼了一层冷水,“不过,就像是热血漫的男主学会了嘴遁而已,还不够啊,哥哥。我再教你一招,看不清海上的迷雾之时,把你想象成执船的那个大副。这句话的意思是,把你自己代入成帕西,想象一下,那个时候,他还没有拿到这份卢修斯的调查报告。他是一个被卢修斯这种老狐狸蒙在鼓里的可怜人,他完全不知道尼伯龙根,也不知道那个日本新生,更不知道炼金术中有所谓的‘精神控制’。所以我说他是一把刀,而不是握刀的人。其实他这次跟卢修斯合作可以算得上是他罕见的‘握刀’,他摆脱了弗罗斯特和家族的‘授令’——为了恺撒。啊,对了,如果你听过恺撒老大讲他小时候的故事,你应该知道他第一次‘握刀’也是为了他——恺撒·加图索。诶,这么听上去怎么感觉有点‘基情满满’……” …… “讲重点!不要把热血少年漫变成热血侦探漫再变成热血基情漫!这样下去观众都跑光了!”路明非大吼吐槽。 “重点就是,他不知道卢修斯要做什么,其实他也不知道弗罗斯特和家族做了什么。刀嘛,就要做好刮刃了随时被扔掉的准备。他本来是不打算反抗的,都习惯了。还是恺撒老大要他试着做一下自己,恺撒老大原话是什么来着:我不需要你的保护,我可以保护我自己。” “所……以?” “在布鲁克林的时候,真正握刀的人,不是帕西,而是另外一个人。你已经见过他了。” “塔克文……加图索。”路明非说出了答案,他有些欲哭无泪,“他才刚从我的房间里走啊。” 第一百六十五章 卢修斯·加图索的调查报告(十) “bingo!答对了!”路鸣泽笑得很开心,“哥哥,你记不记得,塔克文·加图索这个名字也在卢修斯·加图索的关系网里。而且,有关于卢修斯的血统和言灵的线索,就是他告诉卢修斯的,也就是说,他才是第一个调查到日本这条暗线的人。在加图索家族中,塔克文和卢修斯可都是加图索家族的天才炼金术士,而他们现在都在卡塞尔学院。” “卡塞尔学院不养闲人。”路明非吐槽。 “加图索家族也不养闲人。”路鸣泽笑笑,“哦,对了,加图索家族还不养闲‘龙’。” “两千年前起源于古罗马的帝王盖乌斯·尤拉诺斯·凯撒,在一场混血种针对龙王的攻击之后慢慢陨落,一千五百年后重新升起,在翡冷翠的教堂里把天空与风之王关进棺椁、钉上涂料,你不觉得听起来有点酷吗,哥哥?这就是秘党最伟大的家族——加图索家族。几千年来未竟的事业,是被加图索家族写进了族志里。龙才是食物链顶端的动物,但他们在这个世界居无定所,他们只配在尼伯龙根里苟延残喘,还要被吸出血液当作混血种‘成神’的材料。” …… 小恶魔就是小恶魔,短短几句话像是露着恶魔的獠牙。在他的话语里,龙这种可怕的生物就是混血种膝下的奴隶,要不是路明非真的亲眼见识过那只天空与风之王盖娅的球形闪电,他也会以为这些所谓的龙王都不过是混血种的手下败将。 “哥哥,问你一个问题,一定要认真回答哦。”路鸣泽突然温柔地说。 “有话就问。”路明非感觉这个小恶魔藏不出一句好话来。 “如果可以选择,你愿意当路明非,还是当——恺撒·加图索?”路鸣泽笑得露出了一丝狡黠。 路明非还是……恺撒·加图索? 路明非一下子愣住了。他还真的想过这个问题,就是在刚来到卡塞尔学院的时候,那时候他和芬格尔被邀请来到学生会的诺顿公馆,恺撒像个王子一样站在聚光灯下,他的金发像是撒了镁粉一样耀眼。那个时候芬格尔跟他说悄悄话,告诉他你眼前这个完美无瑕的男子就是秘党第一大家族钦定的继承人恺撒·加图索,你看他还继承了传说中古罗马的帝王凯撒大帝的名字。他每个学期的可支用资金不少于一亿美金,路师弟我看你也是天纵奇才才能让恺撒·加图索如此看重,你要不找个机会去找他喝两圈,喝个兴起说不定认你做个小弟每年划你五百万美金……哦,对了,他还是诺诺的男朋友…… 路明非的脑子那个时候就突然嗡了一声,好像失去知觉了。恺撒是诺诺的男朋友这件事情太突然了,但也太……理所当然了。他那个时候偶尔晚上对着eva诉苦,说为什么人家出生就豪金万丈随便挥挥指头就是他用不完的钱,而他每天晚上还要苦兮兮地吃泡面,美国的泡面还没有国内好吃…… 人家的起点就是你的终点诶,怎么可能不羡慕呢?人家的布加迪威龙你在上学的时候见都没见过,你在来到卡塞尔学院之前见过最贵的车就是大路上偶尔跑过的奔驰宝马,你连布加迪威龙的车标都不认识,但你一看就知道那一定是一辆贵到离谱的车…… 所以,你愿意当恺撒·加图索吗?假如在你出生之前,奈何桥上的小鬼对你说,你下一辈子投胎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这个衰仔路明非,一个是全世界最名副其实的高富帅恺撒·加图索,你要当哪个? 果然还是…… 要选路明非的吧。 恺撒老大就是看上去威风一点而已啊。在他十几岁的时候,他的母亲古尔薇格就去世了,然后他的父亲庞贝是个花丛君子,他到现在还在追查他母亲去世的真相……他从小就面对着整个世界的敌视,那些高楼,大院,还有美金,还有家族里形形色色的人,都是他的敌人,他接受着家族赐予他的冠冕,但他真正想做的事是把这些冠冕全部都撕碎。 果然,这么比较下来,还是衰仔更适合他啊。衰仔顶多就是被老师骂拉了班里的平均分,顶多就是暗恋班花然后当小丑,衰仔最不济还可以去找个修车店当修理工,但恺撒·加图索……他没有这样的命运,他只有两种结局,戴上冠冕或者……踩碎冠冕。 这种罗马帝国精心培养的帝皇从小就是一个人啊,那些书里都说帝王之相就是什么独霸之气,无父无子,无亲无臣,他这个衰仔至少从小还有一个小恶魔陪着他呢…… “这么难抉择吗,我还以为一秒钟就能给出答案呢。”路鸣泽撇撇嘴。 “我选我自己。”路明非说。 “诶?是吗?”路鸣泽大喜过望,“为什么?因为我吗?” “当然是因为—— 中国人,中国魂,来世还当中国人!”路明非大声地说。 第一百六十六章 土豆泥 与此同时。 意大利。 “土豆,土豆。呼叫土豆。”一股黄鼠狼一样的声音在地洞里游巡,听到这声音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个尖嘴猴腮的家伙在洞里放哨。 “芬格尔。我再说一遍,我不叫土豆。”说话的人有着一头金色的长发,他的眼睛像是冰魄的湖水,在洞穴里都闪着幽暗的蓝光。 毫无疑问,他是恺撒·加图索。 “在地道里说话都是要叫外号的,这你都不懂吗,恺撒·加土豆?否则被人听见不就暴露了!”说话的人声音虽然听上去尖嘴猴腮,但意外地长了一副魁梧的身体,肌肉把他的一身夜行服撑得贲起。 毫无疑问,他是芬格尔·冯·弗林斯。 “芬格尔……” “请叫我‘春泥’。”芬格尔很严肃地说。 “好的,春泥。”恺撒无奈地接下了这个话茬。跟芬格尔一起执行任务,比跟楚子航或者路明非一起执行任务要艰难十倍。芬格尔在机场降落之后对他说的第一句话是“我给我俩取了个组合名,就叫做‘土豆泥’。你知道的吧,我喜欢kfc,我在守夜人论坛有一个id叫作‘肯德基先生’。” “你确定是这里吗,春……泥?我们已经在山洞里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到这里已经连动物也很稀少,空气都开始变得不那么新鲜,再往下可能是沼气池。” 恺撒说话的语气……有些尊敬。毕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芬格尔是不远万里从芝加哥赶到意大利来帮他的。而且这回他什么都不要。上一回塔克拉玛干的任务芬格尔收走了他几百万的佣金,但这一回,他说他婚礼的钱已经攒够了,这回帮你恺撒·加图索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任务执行过程中什么都听我的”。 他就这么悄无声息地从芝加哥的卡塞尔学院飞到了意大利。除了恺撒以外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他的行踪。他说他是搞到了一架来意大利踢足球友谊赛的直飞航班的vip座次,没有航空信息可以查得到他。而且他在卡塞尔学院也已经消失了一段时间,大家都猜测他是为了自由一日的优胜在装犊子。 于是,他就这么神不知鬼不觉地和恺撒组成了“土豆泥”组合,出现在了意大利某个不知名的山脉的深处。 照他自己的说法是,“最近的风声紧得很。因为自由一日,大家都在关注卡塞尔学院。我这个最受期待的自由一日的冠军预备役难免遭人记恨,我只能从头到脚保护好自己。” “土豆,不要着急,相信我的业务水平。”芬格尔挺了挺胸脯,“记得塔克拉玛干的碳炔实验室的任务吗?我春泥一个人出马也是手到擒来!我给你的报告里非常详细地写了那个实验室的情况。那个实验室在七年前完全停运,实验数据停止在七年前,他们没有销毁那里的实验器材,也没有销毁他们实验的‘原料’。可能是因为他们觉得那里有一天可能会被重启……” “那里存放着无数死亡的龙胎。”芬格尔继续说,“你们加土豆家族在过去几百年时间里就在满世界寻找这种东西。龙类在死后会重新化为胚胎,比如青铜与火之王死后就变成了青铜城里的那两个茧。茧里面包含着他们所有的基因信息,所以他们能够重生。你们加图索家族在全世界寻找这些茧,然后把它们带回这个塔克拉玛干沙漠里的碳炔实验室。你记得我在报告里说过这个实验室是干什么的吧,土豆?” “催生。” “催生”这个词是芬格尔说的,更准确的含义应该叫作“催化龙胎的苏生”。那个实验室里研究的东西只有一项,那就是如何让胚胎中的龙种加速苏醒。 所以,芬格尔所看到的那些死亡的龙胎,其实都是实验中的失败品。他们被泡在炼金容器里,炼金术加速了他们苏醒的流程。但这种炼金术催化之下诞生的龙种就像是早产儿,那个实验室里的研究员甚至尝试着像培养人造胚胎一样为他们建造模拟子宫的温室,但他们全都失败了,那些龙胎提前苏醒,但全都在炼金容器里化成了标本。 “我查阅了他们所有的数据,总共有136只龙种被提前苏醒。其中包含一只三代种,四只四代种,十几只五代种。”芬格尔说,“但他们的苏醒全都失败了。你们加土豆家族孜孜不倦研究了这么多年,手段尽出,每一只龙身上都有超过两种以上的炼金药剂,但是,全部失败了。直到——” “直到——七年前。”恺撒记得芬格尔报告里的这个数字。 “是的。数据在七年前戛然而止,所有的龙胎都死在了炼金容器里。但这并不是研究发生了意外,不是苏醒的龙种醒来之后大闹天宫了。一切都在计划之中。研究数据停止了,理由很简单,因为他们成功了。最后的一条研究数据显示一切正常,一只龙种成功苏醒,它的身体指标一切正常,就像是它恢复了属于龙的精神力,重新从茧中苏醒一样。” “所以他们才没有销毁那些‘原材料’。他们甚至连监控设备都还留着。那里根本就不是失败者的坟墓,而是成功者的冠冕。” “是的。他们只是把实验搬离了塔克拉玛干。”芬格尔点头,“我可以理解他们最初为什么要把实验室建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那些原子弹核试验不也是平地一声雷吗?谁能想到秘党第一大家族加土豆家族会把苏醒龙种的实验放在利比亚的沙漠啊?意大利到利比亚的国际航班一天只有一趟。秘党秘党,没有秘密,还算个屁的秘党?你们加土豆家族研究龙种苏醒,说不定人家加菲猫家族还在研究龙猫杂交呢。” “作为加土豆家族的族长,我会把资金投入到龙猫杂交。”恺撒很认真地说。 听了这话,芬格尔一脸惊讶和欣慰地看了恺撒两眼,那意思好像是在说“不错嘛,跟我和明非混久了,都学会吐槽了。不再是那个装得要死的学生会会长了。” 第一百六十七章 土豆泥(二) “我用言灵拷贝了那个实验室里的所有数据,包括研究员的数据。那个实验室里的研究员一共有十三位,不出意外都是你们加土豆家族研究炼金术的天才。”芬格尔说,“不过,有些意外的是,那十几个研究员居然,都还,活着!在电影里,这些人一般都会在实验室清空的那一刻被做掉。” “他们可能是在等我。”恺撒说道,“我比较擅长这个。毕竟,我才刚刚清洗掉奥古图斯和他的军队。” 听到这话,芬格尔又一脸欣慰地看了恺撒两眼。在卡塞尔学院的时候,芬格尔眼里的恺撒是个中二富二代。但现代,他已经变成了一个继承家产的中二富二代。继承家产嘛,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些老东西清理得干干净净。 “我用eva监测了你们加土豆家族的那十几个炼金师,我还追溯了他们这七年时间里的行踪。不出意外,都是狗狗祟祟的。”芬格尔继续说着,“他们几乎没有自己的社交,从不出席任何的活动或者典礼,哦,你的婚礼除外。他们在某段时间会集体地消失,再突然集体地出现,当然了,他们都是些孤僻的老登,也没有人会在乎他们在哪里消失,又在哪里出现。可偏不巧,被我‘春泥’盯上了,我‘春泥’是什么人物?我上辈子可是地下党。地下党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吧恺撒?就是那种忍辱负重在最危险的敌方收集谍报的探子。我调用了最精密的卫星地图,把放大镜放大到意大利的每一条街道,还扒了这七年时间里能扒到的所有线索,终于让我找到了蛛丝马迹。就是这里,土豆。他们放弃了那个利比亚沙漠里的实验室,不是因为那里诞生了毁灭的龙种,而是因为,他们把实验搬回了意大利,这个离他们最近的地方。” “他们是在实验成功后把这一切搬回了意大利。”恺撒说。 “是的。从时间上来说就是这样。他们在利比亚做的所有研究都是为了一个结果,就是怎么加快龙种的苏生。实验成功后他们就回来了,好像这里藏着什么一样。” “听起来像是,这里藏着一个龙胎。” “很像。”芬格尔说,“你们加土豆家族‘解剖’过的龙种数不胜数,还有次代种三代种这种稀罕货。你们这么着急要研制让龙种苏生的炼金术,不会是因为……你们藏着一只未苏醒的龙王吧?” “那加上这只就是两只。”恺撒笑笑。 “天空与风之王王座上的双生子。”恺撒继续补充道。 “我记起来了。你们在那座尼伯龙根里见到了天空与风之王的妹妹盖娅。”芬格尔一拍脑袋。他当然也看过那部翡冷翠的尼伯龙根的卷宗,那是路鸣泽写的,故事从恺撒一行人在翡冷翠被拉进那座尼伯龙根开始,一直到他们冲出古罗马斗兽场结束。只不过,那只被囚禁了五百年的盖娅好像已经死了,那座尼伯龙根随着盖娅的死亡也轰然倒塌,就像当时的康斯坦丁和青铜城。 “那这里这只很有可能就是……” “尤拉诺斯。”两人异口同声。 是的,这个猜测太合理了。因为在翡冷翠的尼伯龙根里,他们亲眼见过五百年前的幻象。五百年前,加图索家族的先祖科西莫·德·美地奇利用尤拉诺斯的尸体重创了盖娅,最终她和她的哥哥水乳交融,在那座圣烛点亮的棺木里长眠。只不过,盖娅没有死,作为拥有四大君王中最恐怖力量的初代种,她被吸攫了五百年的龙血却仍然没有死,而尤拉诺斯早在五百年前的时候就是一具尸体。难道说,加图索家族一边在利用盖娅的力量“成神”,一边在让尤拉诺斯苏醒…… “一王两用,你们加土豆家族还真是够抠的啊,是不是挤牙膏都得挤到卷刃了才行?”芬格尔吐槽,“秘党还担心天空与风之王在欧洲苏醒,甚至卡塞尔学院都在欧洲派了重兵。结果人家早就被你们土豆家族搞定了,你们土豆家族还把人家煎两面,这边熟了翻个面再煎一次,生怕榨不出油来。” “春泥,你有两点说错了。”恺撒说道,“一是,这不是‘一王两用’,而是‘两王两用’,四大君王的王座上都是双生子;二是,卡塞尔学院在欧洲执行分部拥有最强大的人手,不是因为预言里苏醒的龙王,而是因为欧洲比较富有,他们可以随时跑去酒吧里喝酒,或者买张球票看国际米兰踢尤文图斯。” ……你是路明非啊这么会吐槽! 芬格尔忍不住在心里吐槽。这个恺撒是在整个青铜城和翡冷翠的任务里,在尼伯龙根的时候都是跟路明非两个人你侬我侬香消玉殒的吗?你不是脑子缺根弦在模仿路明非怎么接近我吧?你根本就不是搞什么情绪价值的料啊加图索大人!你出生真正的目的是成长成凯撒大帝,然后把罗马帝国里面那些乱臣贼子全都干掉! 第一百六十八章 土豆泥(三) “土豆,我找到了。”芬格尔把手贴在岩壁上,“你们加土豆家族的人藏得也太深了,我把你们家族那十几个研究员这几年的路线绘成点阵图,靠代数和大量的点阵模拟才确定了这个方位。但即便是这样,我们还是在这里摸索了几个钟,这个时间都够我飞回卡塞尔学院给路明非来一个一击必杀了。” “我可以现在给你买票。头等舱。”恺撒说。 “我要一架私人飞机,降落在迈阿密。这次任务结束以后我要好好地在沙滩里贴沙背泥。” “那我们可以一起。这里的事情结束以后,我也要去迈阿密。” “你也要去度……”话说到一半,那个“假”字还没说出口,芬格尔突然闭嘴了。他一下子想到了恺撒要去迈阿密的原因,他才不爱沙滩边的麦栗色大胸女,他是要去那里找一个人,还是一个男人,他的父亲——庞贝·加图索。 “你们土豆家族就是阴沟里的臭老鼠,天天就爱干这种阴湿的勾当,真要翻起来不知道这世界还有多少角落藏着你们的臭水沟!”芬格尔骂骂咧咧,算是抱怨一下他们在这阴湿的洞穴里冒了几个小时的怨气。他终于找到了他想要的东西,那个塔克拉玛干沙漠禁停的实验室实际上就是搬到了加图索家族的老东家意大利。在懂得怎么催化龙胎苏醒之后,他们就把整个实验搬回了意大利,可能这里留着什么他们想要的东西。 “待会儿看到那个尤拉诺斯,是跑还是打,土豆?”芬格尔问。 “不跑。至于打不打另外再说。如果这里真的有尤拉诺斯的话。”恺撒回答。 “还以为你会叫我先跑,你来打他。对你失望了,加土豆大人。”芬格尔吐槽。他把手放在了岩壁上,一道蓝色的折线从他的手心发散,渐渐穿成了数道引线,引线在这片岩壁上蔓延,一直到半片穴壁都布满了蓝色的线条。 “这是你们加土豆家族设计的激光警报线,我现在丢一片土豆片过去应该能烤成土豆泥。”芬格尔还在大力地吐槽,“你们加土豆家族真是不做人了,就这种狗都不来的地方还要做这种杀人的东西,我现在真的怀疑门后就是一只龙王了,土豆。” “我来之前已经做过准备,春泥。”恺撒说,“待会儿你可以先跑,我来殿后。” “我靠这个时候耍什么帅啊!还是拿我的台词耍帅!你这么有种你怎么不把陈墨瞳和昂热校长叫过来一起屠龙啊!我就是个教书匠啊!我是个文科生!” “诺诺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至于昂热校长,他来意大利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他要去见一下他的几位老朋友,比如弗罗斯特和安敦尼。” “我在意大利也有很多老朋友要见的啊!我在意大利也有很多红颜相好的啊!虽然我是个德国人但我从小是在紫罗兰的熏陶下长大的啊!” “回去之后我会送你一幢西西里的酒庄。两千亩。” “一言为定!加图索族长!”芬格尔的另一只手立马握住了恺撒,他的眼里开始冒光,“虽然我曾说过这次任务不收受任何你们家族的金银贿赂,但你知道的,我从小就向往你们意大利风景绮丽的西西里……” “既然加图索族长如此仗义豪言,我等更是义不容辞!”芬格尔的手臂直抵着岩壁,那些蓝色的折线开始迅速地回缩,直至像是万水归巢一样回到芬格尔的手心。 “言灵·机芯。”芬格尔说,“无数微小的电流,能够改变电子线路,我刚刚已经停下了这里所有的防御装置,当然还有警报装置,所有的摄像机都已经被我‘静帧’了,他们所拍摄的画面将会静止,因此也不会发出任何的警报,接下来我们将会畅通无阻,加图索族长!” “开门。” 芬格尔将手放在身前,做了一个双指结印的操作,随即大喝道:“开!” 那岩壁中间果然出现了一道亮色的缝隙,这里的岩壁早就被人开凿过,藏在后面的就是一座以精钢和玻璃铸造的实验室,如果不是芬格尔,没有人会发现在这里还藏着这样的“遗迹”。 可能只有芬格尔的言灵·机芯才能准确地找到这个地方,然后毫发无伤地解除这里的警报和武器装置。所有涉及到电子元器件的东西在芬格尔面前都是一抔沙子,随意他怎么揉捏构筑。 大门打开。万物通行。 “好像在哪里见过……”打开门的那一刹那,芬格尔愣了一下。 门内是一整排整齐的石英容器,林列过去几乎看不到尽头。 “学校的地窖里也有这么一排福尔马林浸泡的石英容器,那是炼金部拿来研究死侍的。”芬格尔说,“唯一不同的是,地窖里那两千多个石英容器大小基本一样,因为容器里都是人形大小的死侍。但这里由外向里,每一个容器的大小都在变大……” “这里的容器里,大部分都是空的。”恺撒说。 “这里的石英容器至少也有两百个,你不会期待这里有二百多只龙茧吧,加图索族长。” “你说你们加土豆家族明天是要毁灭世界我都信!”芬格尔一路小跑进了大门。他用言灵关闭了这里的所有警戒装置。这个隐藏的实验室本来就是一直在运行的,电和光都没有停下来,那些加图索家族的研究员来到这里就是几天前,他们最后来到这里就是恺撒在圣母百花大教堂下的婚礼的前一天。 “接通数据。”芬格尔将手放在了一台实验仪器之上,突然之间,整个研究室的所有研究仪器亮起,芬格尔手心的微小电流像是丝网一样在这些仪器之间巡游,它迅速接通了所有的硬盘元器件,那些实验数据被源源不断地接入芬格尔的脑海中。 在这种时候,芬格尔就是这里的中枢神经,人的中枢神经拥有数以万计的神经脉络,在这里,芬格尔的言灵·机芯也拥有数以万计的神经脉络。 他就是这里的“机芯”。 第一百六十九章 土豆泥(四) 源源不断的数据源从机器和芯片传入芬格尔的脑海里,整座研究室灯火通明,那些石英容器开始微微颤动,有尖厉的嘶鸣声从远处传到两人的耳中。 “137号,158号和199号容器里有苏醒的龙茧。”芬格尔说,“从分解出的代码上看应该是几只四代种。” 恺撒拔出了身后的狄克忒多。四代种的龙种的力量要远远低于次代种和三代种,一只四代种的能力差不多相当于一个排的死侍。恺撒手里的狄克忒多是青铜与火之王锻造过的“七宗罪”,他即便没有办法以一敌三斩下这三只龙种的脑袋,大概率也能全身而退。 “不要着急,土豆,这三只龙种都被注射了炼金药剂。按照成分分析,应该是降低生物活性和血液循坏的药物。它们现在就像是被打了镇静剂的人类,没有太多的战斗能力。” “你要相信你们加土豆家族豢养龙类的能力,土豆。”芬格尔接着说,“你们不是第一天开始干这件事,比这强多了的四大君王你们都养过,这些不过是小菜一碟。” “嗯。”恺撒点了点头。旋即,言灵·镰鼬从他的衣间飞出,蝙蝠潮狂涌而入,一瞬间就飞满了整个炼金实验室。 这些细细嗦嗦的蝙蝠很快为它带回了整片空间的声音,除了仪器颤动的声音,的确还有嘶吼声以及震颤的心跳。这里面的容器容量从小到大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它饲养的是龙种。龙种在龙茧中孵化的时候,可能还只有一个混血种的大小,但在它孵化以后,它可能长成森罗巨物。 “我没有听到龙王的心跳。”恺撒说,“假如是尤拉诺斯,它的心跳会像一千鼓铜钟,我在尼伯龙根中听到的龙的心跳,像是大地震动的声音。” “这里应该没有尤拉诺斯,土豆。”芬格尔说,“你可以不用为我去殿后了,土豆。” “我查了这里所有龙种的记录,他们都被长期注射了炼金药剂。”芬格尔继续说,“就像是一个天生神力的大力士,但是从小就被灌了酥筋软骨散。它们根本就没有多少战斗能力。它们苏醒后没多久就会被运离这里,直到离开的时候那些炼金药剂还没有失效。你一个可以杀它们一群,土豆。” “他们在这里研究什么?他们为什么要把这种龙种运离这里?” “不知道。实验数据里没有记载,那些离开实验室的龙种数据就此停止,可能你们有另外一个实验室,那是一个研究龙种解剖或者什么的实验室,它们接下来的数据被记录在那里。” “另外一个实验室……”恺撒愣了一下,他想到了一个可能…… “尼伯龙根。” “尼伯龙根?我记得,鸣泽的卷宗里记载了那里有一个实验室,但那个不是用来研究天空与风之王的吗?你们在那里没有见到过其他龙吧?” “没有。”恺撒沉下来思考了一下,如果龙种被转移到了那座尼伯龙根,他们没道理在那座尼伯龙根中只见到了那只天空与风之王盖娅,除非…… 除非被转移过去的龙种都死了。 “土豆。哦,呸!不对,是——恺撒。恺撒,我接下来要跟你说一件事。在我说之前,你一定得先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不要暴走。” “不要暴走?”听到这话,恺撒露出了一丝有些轻蔑的微笑,他说道,“我不是楚子航,如果我要拔出村雨,插进那三只龙种的心脏,让这里血流成河,我一定会让你先跑。我知道你只是个文科生。” “准确地说,我是学计算机的,二十一世纪最靠谱的专业。我懂底层架构基因编码主从结构傅里叶变换,所以我才能这么快分析出这里的数据结构,他们甚至还给这里加了密。”芬格尔白白咧咧地说着。他一口气说了好多废话,其实他是不知道要怎么说接下来的这段话,毕竟这些东西对于某个人来说太过于残忍。但他知道,他很需要这段话里的真相。 “恺撒,在这个实验室里,每一只龙种都有编号,那应该是研究员给他们的代号,方便他们记忆和研究,其实在利比亚的那个实验室里也有同样的编号。” “所以?” “我获取了他们所有的编号。这个研究室里的第一个编号,也就是那个第一只苏醒的龙种,它的编号是——gullveig。” gullveig,翻译成中文就是——古尔薇格。 在这座实验室里第一只苏醒的龙种,它的编号是——古尔薇格。 第一百七十章 土豆泥(五) “gull……veig?”恺撒愣了一下。 “gullveig是北欧神话中的女神,她的名字的意思是‘黄金的饮酒者’,根据传说,gullveig是引发……” “不,gullveig的意思不是北欧神话中的女神,那是——我的母亲的名字。”恺撒打断了芬格尔的话,在北欧神话中的确有一个女神叫作gullveig,但他们都知道这个名字代表着什么。 这个名字代表着古尔薇格。 “我的母亲之所以会死,是因为她的体内被放进了一个龙胎。”这句话是卢修斯对帕西说的。这件事情发生的时候,恺撒还是一个孩子。 “她被关在一个医院里。他们就这样把一个龙胎放进了她的身体里。她的体内诞生了龙种。就是这一只。编号……gullveig。” “他们在那以后才知道怎么催生龙种。我的母亲是他们的研究材料之一。他们能够在这里豢养龙种都是因为她……他们利用了她的身体,就像龙族历史里那些龙用女性的身体作为孵化的襁褓。龙种诞生的那一刻就是作为‘母亲’的女性死亡的那一刻……” “土豆……”芬格尔看着眼前的恺撒。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恺撒,他蓝水晶一样的眼睛里泛着血红色的冰丝,狄克忒多握在他的手里格格作响。 恺撒闭上了眼睛。 沉沉地吸了一口气。 “还有什么线索吗?”恺撒问道。 “这里的实验数据在七年前就开始记录了,我没有办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扒干净。我重点查看了那只编号是gull……veig的龙种,它的编码是‘1’,它在这座实验室里待了大约三个月,它的各项指标在这三个月里恢复正常,这应该代表着它正在苏醒。在所有指标完全正常之后,它的状态被标注为‘prepared’,也就是‘准备好的’,然后它就完全消失了。” “它可能被送到了其他实验室,或是……死了。”恺撒说,“prepared,像不像是,被准备好的,端上桌的菜?” “gullveig就是,他们准备好,端上桌的菜。”恺撒说。 “土豆……”芬格尔看着血丝像是虬髯一样在眼睛里生长的恺撒。 “现在的气氛是不是很适合掉两滴眼泪?”恺撒挥了挥他手上的迪克忒多,“小的时候,我经常坐在门口,其实我是在等庞贝。我希望有一天他能把我们带走,离开那座庄园,离开那个白色的冰冷的医院,但他从来没有出现过。最后出现在我面前的是弗罗斯特,他举着一把黑色的伞,告诉我我的母亲走了。我疯了,从地上疯狂抓泥土直接丢到他身上,后来我才发现,泥土里还有一朵白色的花,花上还有我的眼泪。” “我就是把那朵白色的花放进了她的棺木里,我看着她苍白的脸。只有她穿着白色的衣服,剩下的所有人都是黑色。黑色的伞打在天上,连带着落下的雨水也变成黑色的。我走出教堂,我发现我衣服上的雨也是黑色的了,我有点后悔我没有多摘一朵花了,那样的话至少我的手上还是白色的。” “从那一天起我没有再哭过,哭是最没有用的事情。与其自己哭,为什么不让别人哭?恐惧、害怕、悔恨、知道自己错了、知道自己要死了的哭,怎么能不好好品尝?” “土豆……你看上去都有点像反派了。”芬格尔看着冰冷的恺撒,这个时候的恺撒可没有什么贵公子的气质,他看上去像是雨夜里的杀手。 “不过我比较喜欢当反派。”芬格尔也低下了脸,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副墨镜,他很喜欢扮演这种有逼格的黑社会,就像《教父》里的维托·柯里昂。 “说吧,土豆,要我做什么?我知道你们西西里的黑手党都是快枪子,你说五个名字,我干掉六个人。多的那个是我送的。” “这里的数据你全都拿走了吗?” “我的‘机芯’相当于一台超级计算机,回到卡塞尔学院以后我会把这些数据全部放进eva的资料库里。” “那就好。”恺撒说完这句话,他直接提起了狄克忒多。这把被锻制了青铜与火之王的武器被恺撒握在手里。一刀直下!他们眼前的那台研究机械直接被一刀砍断,电流呲了一下,接着便永远地沉默。 与此同时,挥着翅膀的镰刀从恺撒的身边蜂涌而出。这些镰刀带着呼啸的风声,在这座研究室里蹿行。 言灵·吸血镰。 吸血镰仿如冥刀,一刀一刀切割着这个实验室里的炼金仪器,那些血管、熔化炉、精炼机……被这呼啸的镰刀全都一刀刀砍断,电流在这座实验室里呲呲作响。 “记得帮我拍照。”恺撒拍了拍芬格尔的肩膀。 恺撒疾驰而出,巨大的风声在他的身旁席卷。他提着狄克忒多直接来到了实验室的径尾,这里装置着最大的炼金容器,自然也装置着——苏醒的龙种! 恺撒一刀切开了石英玻璃,福尔马林溶液开始喷溅。那只可能没有苏醒的龙种眼睛里的黄金瞳甚至还比不过楚子航,它的尾翼蜷缩,腹部的鳞片还残缺不全。它的眼神与恺撒对视,恺撒只有十分之一个它的大小,但看上去,恺撒更像是那个“龙”。 恺撒直接一刀戳进了这只龙的身体,狄克忒多拔出时,龙血狂溅,它们混合在福尔马林里,在这种透明的溶液里失去活性。 锻铸了青铜与火之王精神力的狄克忒多,正在这里,大开杀戒! “说了不要暴走啊。”一旁的芬格尔一边拍照一边掏出了不知道怎么藏在口袋里的肯德基的包装袋,套在了头上。这个包装袋上刚好有给他留的两个眼孔,可以让他防止被龙血溅射的同时欣赏大戏。 “不过,不暴走也很难的吧。有些人,一辈子高傲;有些人,一辈子冷冰冰的;还有一些人,一辈子怂怂的。但他们都会暴走啊,藏在心里的火,不烧出来,也太难受了吧。”芬格尔又低声说道。 第一百七十一章 土豆泥(六) 巨大的蓝色冰晶开始在实验室里凝结,那是言灵·琉璃梵城凝结的风晶。言灵把风凝结成了晶片,恺撒的金发像是空中的一道金色飞影,飞影拖闪游跃,待他落下时,他的身后是雪山般的冰蓝色风晶。 整座实验室都被他凝固了。传说中琉璃梵城可以凝结一整座城市,风像是冰和雪一样蔓延,刺人的风刀变成固态的晶片。当你听到风的声音时,风晶的牢笼已经在你的身边。 “拍好了吗?”恺撒看着不知道什么时候戴上了肯德基头套的芬格尔。 “小瞧我了。忘了我原来是干什么的了吗?新闻部搞新闻的!拍照登报是我的绝活!小意思,闪电二十五连拍,各个角度的帅照都没有放过。” “那帮我再拍一张。” “怎么?还要摆个ending pose?” “差不多。” 恺撒回过身。突然间,风暴从他的身边涌起,他的金发在风暴中狂涌。他横空跃起,狄克忒多在空中挥舞,那凝固的风晶中被刻下了几个大字: cesare gullveig。 意思是:恺撒·古尔薇格。 “我对外的身份证明是恺撒·加图索,但在我的一些私人账号上,我的名字都叫作恺撒·古尔薇格。”恺撒说。 “我知道,你的qq账号,人人网账号,微博账号,还有一个从来没有公开过 blog账号,名字都叫作恺撒·古尔薇格。”芬格尔笑笑。 “你知道的……挺多。” “小case。我知道你为了追陈墨瞳注册了中国的各个社交软件,可能你只是想扒点她的小资料,比如她喜欢吃什么,喜欢什么颜色。不过很可惜,陈墨瞳的那些社交帐号基本上都是一些小女生式的吐槽,比如昨天梦到了一个好看的耳环今天上网一搜居然没有同款之类的……” “不可惜,我为她订做了一款。” “哇靠土豆你要不要这么装啊!你是不是还要装模作样地说‘网上没有合适的款,我就找了意大利传承五百年的工匠花了五百万去南非买了真钻剔除杂质之后为她订做了那副耳坠’。拜托你这样追女孩子也太……霸道了吧,根本没人招架得住的啊!你别说是追陈墨瞳了你就算是追路明非他也马上跪下来当你的小娇妻的啊!” “我一直以为我很懂爱情。”恺撒突然说,“因为我知道大部分人都没有爱情。我在很小的时候就观察我能见到的每一对夫妻,还有每一对恋人,我知道90%的他们最终都不相爱。爱情的保质期大概只有三年,剩下的都是风一吹就散了。” “我靠土豆你以为你情圣啊!你明明恋爱经历还没有路明非丰富好嘛!你的恋爱观也就能骗骗楚子航那个母单!” “其实明非是一个很好的恋爱对象。他为了你什么都愿意做。你回应他一句,他的心里可能已经过了一百句。” “别说了土豆你再说我都怀疑你要把那衰仔纳入后宫了……” “其实你也是一个很好的恋爱对象。你为了她也什么都愿意做。” “别说了土豆你再说我都怀疑你是楚子航那个情圣大白痴附体了……” “可是有人不是。”恺撒把狄克忒多插在地上,迎面而来的镰鼬吹净了刀柄上的血迹,恺撒看上去像是一个一心无二的刀客。 “我在很小的时候观察我能见到的每一对夫妻和每一对恋人,其实是因为我在拿他们和我的父母作对比。永远不会出现的庞贝,还有永远关在在小房间里的……gullveig,他们可能还没有路边的野狗相爱。她死的时候,庞贝甚至没有出现,他身边的女人有几百个,我的母亲只是其中一个。” “或许她不爱他还好一点呢。至少这样的话,她也不会死。” “土豆……”芬格尔突然有点理解恺撒了。看上去是个中二富二代,其实是单亲家庭的偏执小孩。 “帮我把这二十六张照片发给加土豆家族的每一个人,春泥。”恺撒说。 “每一……个人?”芬格尔看着这个中二的偏执小孩。他有一种预感,他感觉这个长大了的偏执小孩要干一票大的。 “是的。也包括奥古图斯和他的手下。虽然他们已经死了。” “你这怎么这么像那什么‘三年之期已到,我土豆龙王已归位’啊!” “事成之后,除了2000亩的葡萄酒庄园,还有一驾dassault的猎鹰10x飞机。当然,如果你不喜欢这种小型的私人飞机,我可以送你一架空客,顺带赠送德意志航空公司的总署机组。” “成交!”芬格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拍了一下恺撒的手,虽然来之前他一直雄赳赳气昂昂地表示“今儿个我就是来帮小弟一点忙”,但这个中二富二代开价码的姿势实在是太风骚了啊!他很难拒绝。 “小case,看我的了。”芬格尔拍拍胸脯,“当时陈墨瞳失踪,你找我帮忙的时候我就已经扒过你们加土豆家族的数据了,现在又有你们加土豆家族族长做内应,你就算让我给你们全族人发垃圾轰炸短信我也做得到!” “发件人用——cesare gullveig。” “明白!土豆少爷!”芬格尔还装模作样对恺撒敬了个礼。好像他已经成了这个土豆龙王黑手党旗下的第一马仔。 “这里的事情结束以后,我会送你去度假。你应该没有航空驾照吧?在那之前,我可以充当一次你的免费飞行员。” “度假?”芬格尔隐隐约约意识到了恺撒想做什么。 “是的,迈阿密,现在正是阳光沙滩和海浪的季节。正好,我要去那里见一个人。” 第一百七十二章 卢修斯·加图索的调查报告(十一) 另一侧。 卡塞尔学院。 路明非正在阅读着《卢修斯的调查报告》的最后一页,这一页是日本分部的言灵调查报告。 日本分部的统治者是蛇岐八家,蛇岐八家统治着日本的风俗业、赌博业和黑市交易,简单地说,他们就是日本的黑社会。 蛇岐八家的统治权隶属于内三家,源家、上杉家和橘家。前任家长橘政宗,在前两年退位让贤,继任者是日本执行分部的部长源稚生。 源稚生、源稚女、上杉绘梨衣以及橘政宗,就是蛇岐八家内三家仅存的血脉。相传除了他们之外日本还存在着一位“影皇”,也就是橘政宗之前的蛇岐八家的家长。但这位影皇只喜欢在长乐町摆摊卖拉面,就是在他手里蛇岐八家的地位一落千丈,直到橘政宗接过这个位置,蛇岐八家才重新登上秘党的舞台。 源稚生,蛇岐八家现任家主,言灵——钥匙。 即使不依靠言灵,源稚生依旧是混血种中的佼佼者。他在卡塞尔学院的所有格斗课程都是超s。他在大一就作为执行部的编外人员执行任务,他展现出来的战斗素养超过执行小队里的所有人,而他甚至没有使用过言灵。 卡塞尔学院时期,源稚生没有一次展示过他的言灵。只依靠刀法和近身搏斗,学校里就已经找不到他的对手。他不像恺撒和楚子航还有彼此作为绝代双骄,他在卡塞尔学院期间完全就是一骑绝尘,他被当时的学生称为“真正的s级”。 其实他的言灵是——钥匙,言灵学上最神秘的言灵之一。钥匙可以打开世界上的“门”,历来研究言灵的学者普遍认为钥匙依靠的是龙血的“颂令”,最强大的龙血可以让世界上所有的物体“臣服”,这种扭曲事物规则的言灵是修改世界的法则之一。钥匙的力量归属于神明。在混血种的历史上,能够使用言灵·钥匙的混血种几乎都是婴儿,因为婴儿时期混血种的血统最不稳定,此时的他们更接近于“龙”而不是“人”,所以他们才能如同神一样发出“颂令”。 源稚生几乎没有使用过钥匙。卢修斯跟踪过他很长的时间,他使用言灵的次数屈指可数。大多数时候,他只需要一只手就能擒服敌人。当他使出两只手的时候,就是游戏结束的时候。 源稚女,源稚生的弟弟,言灵——梦貘。 梦貘是已知的序列最高的精神类言灵,它的幻影会在一瞬间就侵蚀人的神经。所有梦貘中的神经回路都是真实的,所以梦貘也是最危险的精神类言灵。因为在梦貘中的感官神经会直接传达至大脑,所有的痛苦、疼痛、无法呼吸和死亡的窒息都会直接上达天听,当你在梦貘中死亡的时候,被梦貘操控的大脑会直接断弦死亡。梦貘的言灵序列甚至在楚子航的言灵·君焰之上。 上杉绘梨衣,言灵——蜃景。 当然,还有——审判。 上杉绘梨衣拥有和陈墨瞳一样的言灵·蜃景,这个言灵的本质是“修改”和“创造”,可以类比于游戏中的建模师。但这远远不是她能力的上限,她手上握的真正的武器是——审判。 审判一切,世界的一切都在她的手中。她依然是游戏中的那个建模师,但在这个时候她手里握的只有一个按钮——delete,她掌握着世界的生死大权。宁生,则允生,不宁生,则令死。 言灵·审判,言灵序列——111。这个言灵距离青铜与火之王毁天灭地的言灵·烛龙只差三位。 “你们一家子都是怪兽吗?还是说你们家基因优越随便生一个就是校长副校长级别的怪物?”路明非吐槽。 “当然不是这样,哥哥。”eva对面的路鸣泽非常耐心地为路明非解释,“其实,怎么诞生血统纯度高的后代是一种学问,哥哥。比如说,那个奥古图斯就认为只有两个纯血统者生育的后代才会是高血统的后代。再比如,一般某些特殊血统的后代,家族为了血脉的传承,会给他找来最合适的女性交配。如何让后代血统变得更纯净,这是秘党几千年来最重要的课题之一,研究它的人数不胜数。” “所以我们俩就是这个课题的重要研究成果。因为我们是卡塞尔学院唯二的s级。” “哈哈,这么说的话也很有道理,哥哥。”路鸣泽笑了笑。 “不过,哥哥,你错了。卡塞尔学院恐怕不止我们两个s级哦。龙文考试可以作弊,这一点芬格尔早就告诉过你了。对于某些人来说,s级可以让他一瞬间成为整个学校的焦点。但对于某些人来说,他不需要对外界展示这么高的血统,毕竟,他的血统……可能远远不止s级。” 第一百七十三章 源稚女 “远远不止s级?”路明非倒吸一口凉气。 “对啊。你还不知道吧,哥哥。在卡塞尔学院一百年的历史上,血统评级的最高级不是s级,在s级之上还有ss级以及——sss级。” “ss级和sss级?”路明非感觉天都要塌了。 “啊——”路鸣泽特地拖长了尾音,然后撇嘴一笑,“骗你的哥哥。” “你有病啊!”路明非恨不得把眼前的这些什么《炼金术概论》《托斯卡纳防御矩阵》扔到路鸣泽的脸上。 “哥哥,改改你的坏毛病,不要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喽。”路鸣泽摇了摇手指,“不要别人说是一百年就是一百年,不要别人说有sss级就有sss级,同样,不要别人说跟你合作你就合作。你太火了,哥哥,盯上你这块小鲜肉的人能从芝加哥排到佛罗伦萨。这个世界上呐,骗子永远比傻子多。” “当然,你应该改不了这臭毛病,否则你怎么会这么相信我呢。”路鸣泽吐了吐舌头,他还装出了一个很俏皮的wink。 “eva,切断远程通讯。”路明非一秒钟都不想再看到这个小恶魔了。 “等等,哥哥!”路鸣泽打断了他,“哥哥,糖水蜜剑,苦口婆心;女大不中留,男大不中用;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楚水凄凉地;君不见友从天上来,恶向胆边生……” eva的信号被蛮横地切断了,路鸣泽的不知道是快板还是rap就这么消散在风中。 正好此时,不知是巧合还是……命中注定,路明非听到了敲门声。 门很快被推开,出现在门外的是—— 源稚女! 不是那个化着浮世绘的仿妆,仿佛是戏剧里京都妖姬一般的源稚女,而是那个全身素白,出现在路明非高中文学社也毫不违和的源稚女。 其实他长得完全没有路鸣泽那么精致,也没有楚子航那种每个丈母娘看了都会喜欢的剑眉和星目,他也没有恺撒那种雕塑般的体态。他就像是路明非,丢在高中生堆里都很难注意到他。 但即便是这样,路明非还是情不自禁地往角落里缩了几格。那颗打在他胸口的实弹太真实了,他现在还记得子弹穿透他胸口之后这个源稚女还趴在他身上吸他的血。 “你来干什么?”路明非直接镰鼬启动,风妖精从他的身边倾巢而出。他的言灵·时间零也在一瞬间准备好了,如果眼前这个源稚女拔出枪或者掏出什么天羽羽斩,他就一瞬间施展镰鼬和时间零跳窗跑路。 “我来看你。”源稚女的声音听上去还有一些怯生,“哥哥说,你们中国的习俗是,看望病人要带东西。” 源稚女居然从身后……掏出了一个果篮,果篮里不仅有水果,还有……鸡蛋,红枣和红糖! “你哥花样真多。这一锅能煮碗红糖姜茶,我正好拿来治治大姨妈。”路明非吐槽。他刚才听着这个源稚女喊“哥哥”,恍惚间还以为是那个小恶魔路鸣泽在喊他。 “我要加入学生会。”源稚女说。 ……喂你这转进也太快了吧!你不要以为一碗红糖姜茶就能收买学生会主席啊!我们学生会可是每年都要派发一人一辆布加迪威龙的,你这至少也得上供个一千万才能行啊! “是这样的,你听我说。”心里虽然满腹经纶,路明非还是苦口婆心地劝说,“师弟,每年卡塞尔学院要加入学生会的学生数不胜数,没办法,谁让我们是学院第一大宗门呢。虽然你我是学生会主席,但我们学生会是一个民主的集体,我不能一言堂。你得先去填一张《学生会入会申请表》,然后参加面试,我们总共有一面二面三面,一面是面试你的基础能力,二面是专业考核,三面就是我亲自面试,你要是进了三面,我一定给你开后门。” “我来参加学生会没有别的原因。我是为了你来的。”源稚女说。 ! 听到这话,路明非仿佛当头一棒!他不知道转了什么运了,自从当上学生会主席感觉人生都升华了。上有恺撒楚子航当抱枕靠山,下有夏弥源稚女当迷妹迷弟。要是真的拿了这个自由一日的第一名,那不就像夏弥说的一样,“你的名声将会彻底推向宇宙,全世界的美少女都会归入你的麾下!” 虽然内心汹涌澎湃,但路明非的表面还是波澜不惊,“师弟,我知道我很受欢迎。但是凡事讲究规矩方圆,你看这样,你先填一下《学生会入会申请表》,我去跟一面二面的考官说一下,让他们开个后宫,哦,呸,说错了,是让他们开个后门……” “我是来找你合作的,路明非。”源稚女突然头低了下去,他的表情被埋在阴影中,他说,“路明非,这好像是我们第四次见面。第一次是在开学的列车上,上一次是在弗里嘉子弹的海洋里,但中间有一次你可能忘记了,在诺顿公馆,其实我们见过,只不过那时候我用了言灵,言灵控制了你的思维。” “是的,那次诺顿公馆的事情,我也有份。”源稚女突然又抬起头来。此时他的脸上浮绘满妆,几笔墨描描在眉尾,他潸然而笑,却又似笑非笑。他就像是黄泉里走来的哭刀客。 第一百七十四章 源稚女(二) “你说……什么?”路明非愣住了。 “那次诺顿公馆,我也在。”源稚女说,“我用言灵控制了你。你其实没有见到陈墨瞳,你所‘看见’的陈墨瞳,其实是言灵·梦貘在你眼睛里的幻象。” “你……”路明非伸出一只手指来,但他发现他的手指在战栗,他连说话都哆哆嗦嗦的,他看着眼前这个刹那之间变得风情万种的男人,他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 难怪他一直觉得自己好像忘了点什么,难怪那间诺顿公馆里的那么多细节对不上,难怪他一直觉得自己好像就是一只只有七秒钟记忆的鱼!那是因为他的中枢神经被侵扰了!在那个诺顿公馆化妆间的时候源稚女就已经用言灵·梦貘操控了他的思维! 他一直觉得那一切已经过去了。虽然那个诺顿公馆里发生的事情很难解释,但诺诺已经回来了,他也知道了诺诺消失的原因。一切应该翻篇了,没有人会一直记得那天一脸鸡窝头的他出现在诺顿公馆的闪光灯之下的事情。一切已经翻篇了,就像小说和漫画来到了新的章节,以前写的画的就可以统统扔进废纸篓里了。 但是,没有,还没有。他以为世界树下的事情已经翻篇了,但那个卢修斯的调查报告就在他的手里。就连诺顿公馆的事情都没有翻篇,可能连布鲁克林的事情也没有翻篇,他明天起床就能看到老唐出现在他的床边,他手里还摇晃着牛顿挂在床头的那个风铃。 “秋天落下第一片枫叶的时候,就是夏日死亡的汛期。”源稚女抬起头,他的眼里竟然留下两行清泪,“我好希望那个叫作卢修斯·加图索的炼金师能够成功。我还以为他能成功的。” “你别装了!”路明非听得干呕。他已经受够这些恶心人的装逼犯了,一个个在阴湿的角落里发芽,每次潮突都要顶他一下。还有什么没想到的都赶紧端上来好了!你就说希尔伯特·让·昂热和小恶魔都是跟你们一伙的我全都信! “不装,岂不是太无聊啦?”源稚女忽尔一笑,他一瞬间又变回了那个风情万种的源稚女,风华和绝色都写在他的脸上,他的笑像是波荡众生的倾天一笑。 “路师兄,你愿意相信我吗?”源稚女看着他的眼睛像是在冒出桃花。 “相信你什么?”路明非心里其实在说的是想信你个鬼! “这是我最后一次进入你的世界。”源稚女抬起头四周环顾了一下,好像那就是路明非的“精神世界”。 “这次来只是因为有些话只想对你说。”源稚女说,“我们在这里说的话没有人会听到。你可以相信我的,你可以告诉我所有事情,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的。永远不会。” 我……信……你……个……鬼!路明非在心里摇旗呐喊。 “路师兄,当时遇到你属于意外。”源稚女好像先准备自证清白,“我只是希望陈墨瞳能快点被带走而已。本来计划很顺利的,但是你突然出现了,你为什么会去那里?我离成功只差一点点,我只能用言灵让你不要捣乱。” “我去那里告白,欧呸是告别干你屁事!”路明非小声痛骂。 “路师兄,这一切本来跟你没有关系的。”源稚女说,“那个卢修斯答应过我,他能找出救她的方法。他答应过我的。” “你被骗了傻叉。”路明非直接大骂。 可能是觉得不太文雅,他又重说了一遍:“你被骗了小傻瓜。” “路师兄,那个卢修斯在哪里?”源稚女问,“你应该是最后一个见过他的人。你和陈墨瞳都还在,但是他失踪了。他在哪?” “他死了呗。” “他……死了?”源稚女愣愣地怔在原地。 “对。被我烧成硝灰吹走了。死之前变成了龙耀武扬威,我气不过呀,一棍子给他敲死了。” “你们……杀了他?” “对啊。都变成龙了,不杀白不杀。我们卡塞尔学院的校训就是:见龙一个杀一个,见龙两个杀一双。” 源稚女好像真的信了。他一个人站在原地愣神,他的脸上也没有了原来的神气。 路明非当然知道自己是在源稚女的梦貘幻境中。从看到他的第一眼他其实就掉入了梦貘的幻境。这个源稚女就是个天生的表演家,他在这个幻境里扮演着可怜兮兮的男大学生,扮演着风情万种的绝代妖姬,还扮演着这个痴情的魔怔人。他好像对这个卢修斯千里天涯苦寻弦呢,卢修斯死了他快泪崩了。 “他……有没有跟你说什么?” “说什么?哦,遗言吗?” 第一百七十五章 源稚女(三) “他有没有找到……救她的方法?” “救谁?” “绘梨衣。” “绘梨衣?上杉……绘梨衣?”路明非对绘梨衣这个名字的记忆都在别人的口述里。他跟她唯一的交集就是1100次作为学长和这位新生见过一面,他对她剩下的所有印象都在与诺诺相关的描述里。 她跟她长着一样的红发,她跟她拥有一样的言灵,她还跟他一样,曾经斩出过那把“审判之剑”。 她们很像。这就是路明非对这个叫作“上杉绘梨衣”的新生最大的印象。 “绘梨衣……她是我的妹妹。”源稚女说。 “哪个漂亮女孩都是你的妹妹啊?你们姓都不一样!”路明非吐槽。 “我们只是继承了姓氏而已。其实我们都是恒温箱里诞生的孩子。我的哥哥,我,还有我的妹妹,都是。” “哦,这个你说过了。”路明非还记得这个源稚女曾经通过梦貘的幻境告诉过他,源稚生已经是一个“完美的孩子”,他这个“不完美的孩子”理论上是不应该诞生的。 “我们不知道我们的爸爸妈妈,我们都是‘老爹’养大的。” “哦,橘政宗是吧。”路明非感觉自己都要把这个跟他八竿子打不着的小岛上的黑社会家族底细都摸清了。 “我的哥哥是‘完美的孩子’,但我和绘梨衣都是‘不完美的孩子’,我得救她。只有我能救她。” “只有你能救她?”路明非疑惑了,“你哪来这么大的能耐?你的那个哥哥,那个完美的孩子,比你强多了吧,他是来吃干饭的?” “不,他不知道,他不知道绘梨衣身上发生了什么,就像他也不知道……我的身上发生了什么。” “那你告诉他呗。”路明非吹了个口哨。他感觉自己现在像是一个社会老油条看着一个少年独自坐在天台上中二悲伤。就是不知道这种中二悲伤是不是也是这个演员演出来的。 “不,我不能告诉他。” “为啥?” “因为……”源稚女突然对路明非伸出了手,他提起了衣服的袖口,把衣袖下藏着的手腹露给了路明非。 那是…… 龙鳞。长在源稚女的手上更像是鱼的鳞片。只有几片,但看上去就像是一只死了的鱼黏在了他的手上。 “我不会信的!”路明非看着头皮发麻,但他知道这是源稚女的幻境!他在这个幻境里可以变成一只龙!只是几块鳞片而已,别想糊弄人了。 “我说了,这是我最后一次对你使用言灵。下次我们再见面的时候,你会看到的。真正的我的样子。” “我才不想看。”路明非心说你这些有的没的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是你们日本分部的,我也不是你爹你娘,你哪里来的赖哪里去! “绘梨衣她……比我,更严重。” “啊?”路明非没由来地心疼了一下。 好像是一种心绞痛。 他感觉自己好像是太心软了。明明这一切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啊!而且他根本不知道这一切真的假的。这个源稚女天生就是撒谎的胚子,他的言灵就是专门用来欺骗的言灵。但他说到“绘梨衣”的时候,路明非的心突然开始绞痛,疼得他差点都要哭出来了。 “你……你从头开始说。”路明非捂着心口。 “我们从小就这样,所以我们才是‘不完美的孩子’。”源稚女说,“每天都会变得更严重,每个月都会变得更严重,每年都会变得更严重。有时候我会分不清自己在做什么,我以前不知道这是什么,后来才知道,因为我们是‘失败品’,龙血最终会吞噬我们的,我们都会死的,还是被哥哥杀死。” “为什么……是被哥哥杀死?”路明非觉得这个故事越来越可怕了。 “因为哥哥就是那个‘完美的孩子’。他就是最好的混血种,他是为了屠龙而生的。我们就是‘龙’。” “虎毒还不食子呢。” “但是屠龙者会屠‘龙’。路师兄,如果有一天,你的弟弟,路鸣泽,他变成了一只龙,你会杀了他吗?” …… 路明非听得头皮发麻。他张了张嘴,最后说了一句: “你有病!” “路师兄,我还以为能找到办法的,所以我才希望陈墨瞳被带走,可能他能研究出答案的,他告诉过我的。” “你被骗了你个……小傻瓜。”路明非说到后面语气越来越轻了去,他压压眉头,低声问道,“他告诉过你什么,那个卢修斯?” “他说假如他救得了陈墨瞳,就救得了绘梨衣。她们是一样的。” “她们哪里一样了?” “她们一样的。她们都是恒温箱里孵化的胚胎,就像我和哥哥都是恒温箱里孵化的胚胎一样。” ! 路明非震赫在当场,说不出话来。这个源稚女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好像直接把他的头盖骨掀了过来。 “谁……告诉你的?”路明非感觉自己说话的嘴唇上下瓣都在打架。 “那个,卢修斯。” “你被骗了傻叉!”路明非直接大骂。他现在头皮发麻,他感觉自己全身上下都在战栗。他听到的这些话像是晚上十二点的恐怖小说,他把那本小说烧了那些故事还阴魂不散萦绕在他的脑海里。 “不,他说的是对的,他说的都是对的。”源稚女说,“他说对了我的言灵,他还说对了哥哥和绘梨衣的言灵,他知道我会失控,他还知道我和绘梨衣身上的鳞片……他知道陈墨瞳和绘梨衣有一样的言灵,他还知道我们都是恒温箱里诞生的胚胎……他没说之前,很多事情我不知道。但他说的都是对的。都是对的。” “你被骗了小傻瓜。” 路明非越说这话越觉得没什么底气。他感觉这个卢修斯就是个神棍,就专门拿来骗骗这种未开化的中二青年。他编得太有东西了,难怪之前自己也被骗得晕头转向。 但他……究竟还编了多少东西?他为什么能编这么多东西?他为什么能编出都是恒温箱里的胚胎这种话?他在日本待了那么久,他每天都在调查那个蛇岐八家,他每天都在调查这些人…… 第一百七十六章 源稚女(四) 早知道当时见到他的第一面就应该直接铁锤伺候把他五花大绑,把老祖宗慎刑司里的玩意一一伺候,让他把知道的全都吐出来。也就不至于像现在这样,还要怀疑他究竟是神棍还是骗子。 “我要救她的,我必须要救她。我求求你了,路师兄,他有没有跟你说什么?或者,你知道吗,他在哪里?” 路明非看着眼前这个……脆弱的源稚女。他跟之前那些源稚女都太不像了,他好像真的崩溃了,他就是一个还没有成年的小孩,镇上的唯一的诊所里那个唯一的大夫失踪了,他就抱着他生病的妹妹大哭。 喂!明明你自己也生着病啊,你怎么不哭哭你自己啊! “他真的死了。” 但是他真的死了。那个大夫真的死了。如果最后他没有被那个茧刺穿心脏,路明非可能还会拍拍胸脯说“要不我们去世界树下转转?”但是他真的死了,到现在,已经没有人知道他想做什么,没有人知道他是神棍还是骗子,或者……他真的就是一个大夫。 “真的是你杀了他?”源稚女的眼睛好像一下没神了。 “我没杀他。是……算了,说了你也不明白。”路明非也不知道怎么解释这些事情,总不能说是被黑王尼德霍格的茧杀的吧,而且到现在他也不确定那究竟是不是尼德霍格的茧……这个卢修斯太神秘了,神秘到明明自己眼前已经摆着一本《卢修斯·加图索的调查报告》,他却还有这么多秘密。 “你就当成我们仨被一只龙追杀,然后他死了,我和诺诺师姐活下来了吧。” “你救了陈墨瞳?” “我……”路明非又语塞了。他要怎么界定这个‘救’字啊?他救了诺诺?好像的确有这么一回事,他砍出审判之剑,砍断了半座大山,他的确从那些血红色的茧丝中救出了诺诺。但在那之前,诺诺救过他无数次啊!他用金刚石的切片切断那些毛细血管,用蜃景化作的武器跟那只龙侍搏斗,最后她还造了一辆小推车给他,她让他快跑,“快跑啊,明非”,快跑! “我救过她一次。她救过我……好多次。”路明非诚实地说。 “你救过陈墨瞳?”源稚女看向路明非的眼神就像是看到了一颗救星。 ……不是师弟你这个贵为黑道太子你们家族给你请的中文老师是不是太水了一点啊!此救非彼救,此救非彼救啊! “你能救绘梨衣吗?”源稚女一双炙热的眼睛看着路明非。 “我救……” 说完这两个字,路明非的喉咙突然卡住了。他本来下意识地想说他救不了,他又不是大夫,他也不懂炼金术,他怎么可能知道怎么去救一个身体在鳞蜕的混血种。但他的脑袋在那一瞬间宕机了,他说不出剩下的那两个字,他说不出那个“不”字,他的身体里好像有一台推土机,把他的喉咙死死地钳在原地。 他不能说不行。他不能说不行。他的身体的应激反应在告诉他不能说不行,他一想到他要说那个“不”字,他的心就开始绞痛。 “我救得了。”他非得把“不”字换成“得”字,他才说得出这句话。那个不字让他胸闷难受,说出那个不字比杀了他还难受,他不会说的,他永远不会说那个字。 “你……”路明非抬起头,却发现那个源稚女消失不见了,他看见的是阳光下白得透明的病房,一本两本《炼金术概论》《炼金术与龙血》最终叠成小山那么高,一剂蓝色的药水在里面蓝得发光。刚刚那些好像都是梦境。他的手里握着那几页《卢修斯·加图索的调查报告》,风吹过他手里的纸页,他又翻回到第一页,那张卢修斯·加图索的关系网里,还刻着那个叫作上杉绘梨衣的女孩名字。 上杉绘梨衣名字的左边就是诺诺,右边就是源稚女。 路明非脑袋一沉,他把自己的名字也写了上去。他好像非得这么做他心里才会好受一点。这个卢修斯·加图索关系网里最重要的一个人难道不应该是自己吗?没有我路明非,他这个湿穴老阴逼兴许还要跳出来参加这个卡塞尔学院的一百周年自由一日庆典。 ricardo·m·lu。 神笔飞扬,路明非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写在上杉绘梨衣和诺诺的名字之间。 第一百七十七章 护花使者 “目标已停止施法。请注意,目标已停止施法。” 卡塞尔学院远处的一个不为人知的犄角旮旯里,一个举着800倍望远镜的女人全身上下裹得像个粽子。为了不暴露自己的位置,他藏在了图书馆三楼的杂物间,这个地方平均一年只会来一个人,来的那个人还是自由一日躲在这里的狙击手。 “源稚女被他的哥哥源稚生直接蛮力抱走了。他哥哥好像精神病院的看护人,他这个精神病弟弟随时都能发疯闯祸,源稚生就要随时收拾烂摊子。”女人终于能抽空挑起旁边的薯片咬两口,“没想到路明非才刚醒没多久这个精神病就开始狂轰乱炸,我都怀疑他是路明非的痴情尾随男。” “你这个痴情尾随女也不差,薯片。路明非躺了三天,你就在这里待了三天。”说话的自然是一把薙刀握在手里的长腿妞酒德麻衣。作为薯片高价雇来的保镖,他要在薯片一声令下时提刀出马,确保这个小奶狗路明非能给这个富婆继续提供难能可贵的情绪价值。 “没有意识到我家明非很抢手吗长腿妞?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苏恩熙嚷嚷。 “抢手?的确。就醒来的这点时间,夏弥,路鸣泽,源稚生,源稚女,还有那个加图索家族的家伙……” “你说塔克文·加图索?他什么来头?” “不太清楚。不像恺撒那么有名。似乎是个炼金术士,在卡塞尔学院负责死侍的研究。” “哦,炼金术士,难怪我对他没什么印象。”苏恩熙在卡塞尔学院最讨厌的课程就是炼金术,她讨厌所有要动手的东西,更不用说是这种配方错了一点就有可能爆炸的玩意,她觉得自己随便一动就能几千万上下的芊芊玉手根本不适合拿来调制什么炼金药剂。 “长腿妞,如果是你遇到这种精神类言灵会怎么做?”苏恩熙转头问一旁的酒德麻衣,她似乎也觉得源稚女的言灵·梦貘很棘手。 “拥有精神类言灵的混血种比较少,我只遇到过一个。”酒德麻衣修长的身形靠在窗口,“他跟我的血统有些差距,他最多只能让我产生一些模糊的幻影,我在他反应过来之前就把他解决了。” “你这是在炫耀你的血统吗长腿妞?”苏恩熙黑着脸看着酒德麻衣,她那个修长的侧影像是武侠小说里的女侠。 “源稚女的言灵·梦貘已经是高危言灵,他的言灵序列甚至要高过楚子航的言灵·君焰。这种程度的言灵,像你这种混血种是没有办法抵御的。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利用地形跟他周旋。梦貘的言灵范围比与他序列低两位的言灵·君焰要小得多,这个范围足够我斩出一刀。” “那路明非呢?你有什么办法赶紧给我家路明非支支招啊!源稚女那个狐媚子天天三番两次来勾引我家路明非,我怕他撑不住啊!” 酒德麻衣斜眼瞥了这个插科打诨的小妞一眼,她顿了顿,说道:“根据我的观察,我觉得源稚女对路明非没有什么恶意。” “为什么这么说?梦貘是高危言灵,他完全可以在梦貘里做到他想要的一切!” “但是他什么也没做。”酒德麻衣说,“甚至,路明非正在变得越来越……习惯。被精神控制的第一次,你会感觉很恍惚,但如果是第二次,第三次,第一百次……你就会变得越来越习惯。就像一位武学大师的轻重刀,他的徒弟要学一百次一千次才能习惯,在一千次之后他才可能领悟自己的刀法。” “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酒德麻衣继续说,“他对他很‘礼貌’,我指的是源稚女对路明非。他对路明非施展梦貘的时机很‘友好’。有人进门时,他什么也不会做,只会静静地待在那儿,像一只猫,甚至路明非在跟eva交流的时候也是。只有路明非的房间里没有人的时候,他才会对路明非施展梦貘。” “他还给路明非时间喘气喽?他对路明非施展梦貘是在给他开大师提升班,他在教他轻重刀快慢刀,教出来之后路明非神功大成大业可望!” “梦貘是一个梦境,这个梦境是无法被读取的。”酒德麻衣说,“他对他说了什么,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就像没有办法被破解的加密文件。连神也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 “无法被破解的加密文件?”苏恩熙好像终于理解了酒德麻衣要跟他说的是什么。这不是源稚女第一次对路明非施加言灵,他自从来到这座卡塞尔学院,他的目标好像一直很明确,就是——路明非。他无视了所有人,包括那天山头上的夏弥,他的目标从来只有一个人——路明非! 他对路明非施加的言灵·梦貘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那里面发生了什么,他对路明非好像真的没什么恶意,否则,路明非不可能现在都毫发无伤,甚至…… 甚至路明非那个香饽饽现在还有闲情逸致在那个病房里倒立! 但他太危险了。那个源稚女太危险了,他的言灵是高危言灵,他还会毫无征兆地失控,而且……他是白王的血裔。 “启动b计划!长腿妞,紧急启动b计划!”苏恩熙大声喊。 “我们有……b计划吗?”酒德麻衣有些愣住了,“我们不是一直连a计划都没有的吗?” “有!有!有的!”苏恩熙劈里啪啦大呼小叫,“b计划就是——那个三无妞,叫她不要再在宿舍里插花了!赶紧出来干活了!龙族王子路明非需要专属于他的护花使者!” 第一百七十八章 转院! 数天之后。 “恭喜卡塞尔学院学生会主席——mr ricardo·m·lu成功出院!” 路明非看着贴在眼前的巨大红色横幅,红底白字让它看上去格外地——煊贵。这支横幅上挂着千纸鹤和星星结,各种亮晶晶的碎带被众人抛向高空,落下来形成彩色的银河。来自英国皇室的公主伊莎贝拉作为代表,跑上来在路明非的头上戴上了一个青草结成的花环。一只羽毛立在花环上,看上去像是雄鸡的冠旌。 路明非他……左手捧着朱丽叶玫瑰的花束,右手拿着代表学生会荣耀的金色奖章,嘴角像是久经训练的空姐一样浅浅弯起。咔咔咔,新闻部代表洛朗宁·弗斯特极其熟练地抓拍了路明非这个卡塞尔学院大红人的无死角定妆照,接下来,他将会返回新闻部的战场,用上他数十年的ps功力,把路明非这辈子最帅的照片登上守夜人论坛的首页,确保路明非的金人金装金口碑传到卡塞尔学院和秘党的每一个角落。 这当然是——路鸣泽的杰作!作为学生会的副主席,同时也是卡塞尔学院的代理校长,路鸣泽已经把公器私用发挥到了极致。为了给他这个学生会的主席造势,装备部停在停机坪上的载人平空火箭已经在一夜之间换上了路明非的应援照和应援词,每一次装备部在学校里发疯试验火箭平地起飞全学校的人都能看到路明非的矫跃英姿。 伊莎贝拉,这个英国皇室的公主,现在已经变成了路明非不折不扣的迷妹。在她入学的时候,楚子航和恺撒的威名已经远去,霸占守夜人论坛头条的都是路鸣泽、夏弥,还有就是路明非!那篇有关于路明非斩杀布鲁克林的次代种的报导声名远播,在这篇报导里,路明非手执恺撒的狄克忒多,把刀心插入了那只次代种的体内。彼时血光飞溅,溅射起的龙血把路明非映衬得像是末日下的最后一个武士。虽然这幅导图是洛朗宁·弗斯特受了芬格尔的委托,从几千张照片里辛辛苦苦挑选出来还特意把一旁的楚子航抠掉才完成的作品,但新闻就是胡说,改编就是乱编,路明非的人气还是突飞猛进——至少在学生会和新生里是这样。 “路主席。”伊莎贝拉恭敬地为路明非打开了房门。站在她身边的是学生会首席财务负责人——安东尼奥,一个出产于西班牙的棕发碧眼大帅哥,特长是每天自己梳剪莱昂纳德在《泰坦尼克号》里的经典发型并说自己每根头发和电影里的误差都在1豪米以内;首席武器负责人薇薇安,罗马尼亚出品的暴躁萌妹,梦想是毕业以后加入那个女人都没有的纯男性俱乐部——装备部,然后用大炮把那些恶趣味的宅男统统制服;还有天使脸蛋魔鬼身材的巴西超模吉赛尔,一口伦敦腔的格兰瑟姆……最后是——零。 零·雷娜塔。和路明非同一年入学,同一年加入学生会的俄罗斯女孩。长着一副生人勿近的清冷脸蛋,头发毛绒的银白色,眉眼上像是盖着一层淡淡的雪,可以完美无缝cos任何动漫里的三无萝莉角色。 路明非就被这么夹在学生会精英的人群中间,左牵黄,右擎苍。礼炮在空气中绽放,象征着路明非主席的凯旋大典已经开启,现在是mr ricardo·m·lu启程的时间了。 …… “恭喜卡塞尔学院学生会主席——mr ricardo·m·lu成功转院!” 路明非刚在大小信徒的簇拥下离开医院,他又回头看了一眼。这座以中世纪圣灵医院为原型建设的医院,挂着卢恩文字niflheim,也就是尼福尔海姆。它有近6米高的拱顶和44根柱子。这座医院的原型在中世纪瘟疫时期拯救了无数民众,因此被作为与英灵殿一样的象征建设在卡塞尔学院的山上。 而这里,即将成为…… “路师兄!啾!路师兄!” 路明非又看到了那个留着杏黄色头发的女孩——夏弥。夏弥打着红色的手幅,手幅上写着“恭喜卡塞尔学院学生会主席——mr ricardo·m·lu成功转院!”她看见了路明非,赶紧跟他招手。 夏弥手上的横幅就是路明非在病房里看见的红色横幅的微缩版!看起来她早就知道了学生会给他这个主席搞的隆重的出院仪式。她不是学生会的一员,没有办法到医院里一起给他放礼花,只能守在这里给他见缝插针。 这里当然不止她一个人。今天,在这里,卡塞尔学院医院的门口,乌泱乌泱堆了数不清的人,比之当时自由一日的开幕式上被弗里嘉子弹贯穿的“尸体”阵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夏弥的狮心会方阵,路明非的学生会阵列,那个功成名就的格莱美音乐人,还有他的诺贝尔化学奖的老友,甚至还有毕业了几十年身子骨看上去应该是要在这医院里长眠的老家伙,如今都在卡塞尔学院尼福尔海姆医院的门口。 因为,这里即将进行卡塞尔学院“自由一百日”的第二项考核,来自心理部的考核——穿越尼福尔海姆之雾。 在将医院里的最后一个病人,也就是路明非火速送出院之后,这座尼福尔海姆医院里已经没有任何的病人,整座医院将成为——龙文和精神力的迷雾海洋,第一个穿越迷雾的人,就将成为这场考核的胜利者。 “路师兄!”夏弥指了指她横幅上的“转院”两个字。她的意思是,路师兄,你这根本就不是出院呐!你这是从一家医院转入了同一家医院,你这是转院呐! 第一百七十九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 “路师兄,恭喜你回到卡塞尔学院大本营!现在有一个好消息,还有一个坏消息,你想先听哪一个?”夏弥对路明非说。 “好消息!” “好消息就是,上一次执行部的‘疯狂的弗里嘉子弹’的比赛,eva上显示,还没有中弹的参赛者只剩下了我们两个。所以我们只要美美携手走过这一百天,这10分就是我们的了!” “我知道!”不过这听上去有点离谱,因为这个故事听上去就像是源稚女扫清了他们所有的竞争对手然后特地给他送人头一样。如果那天打在他身上的不是实弹而是弗里嘉子弹,那“疯狂的弗里嘉子弹”比赛的胜利者毫无疑问就是这个日本新生源稚女。他最后打出了一枪实弹,总不可能是因为他出门前弹匣里来不及更换子弹。 源稚女现在也在人群里。他像是孤孑的一只黑天鹅,穿着只有舞会时才会穿整的燕尾服,他一个人在人群中手指挥点,像是一个忘情的艺术家。 没有人知道他在干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路师兄,还有一个坏消息。”夏弥叹了口气,“坏消息就是,这次的心理部的比赛,是那个日本小厮的主场,不好对付啊,路师兄。” “心理部的比赛听上去就像是真的要为秘党选一个新的领袖一样。”夏弥说,“路师兄,你记得血统等级考试时的龙文测验吗?那时候播放的龙文对于混血种来说是一种‘召唤’,血统越高的混血种,他能从龙文中获取的感知也就越多。那段龙文是卡塞尔学院在秘党几千年历史中提取的最高规格的龙文,来自于黑王尼德霍格。所有黑王的混血种后代都铭刻着龙族的血液,这种古老的龙文能够唤醒混血种最纯粹的本能。” “而现在,这座尼福尔海姆医院里,装载着卡塞尔学院所获取到的秘党几千年来的所有龙文!”夏弥瞪大着眼睛,“不仅有黑王尼德霍格,还有四大君王拓印的龙文。通过特殊的扬声器,这些龙文来回交错、传播,就像是光的折线一样在这个空间里跳跃……最后这些光汇成凶猛的海潮,你在一个位置可能同时能听到两千条不同的龙文……” “两千条……”路明非吞了口口水。他也听说了心理部考核的比赛内容,所谓的穿越尼福尔海姆之雾,就是要穿越古老的龙文迷雾。路明非只是不知道卡塞尔学院的库里究竟存了多少的龙文,夏弥说是两千条,这是拿了个录音机在黑王尼德霍格开天辟地的时候就开始录了是吗…… “不仅有龙文测验,还有精神类言灵!”夏弥一脸愁容,“卡塞尔学院心理部部长是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大拿,听说他一直在美国的一家医学实验室工作。他拆解过目前已知的所有精神类言灵,还能通过挥发类的药剂模拟精神类言灵所创造的世界。他最擅长的事情是给人安乐死,一天时间,他就能通过一个人的医学档案给他创造完美的安乐死场景。传说,所有死在他安乐死之下的人死时都带着无比满足的微笑,要是有机会,他们都很想再体验一次同样的服务。” …… 夏弥同学你这是说的什么都市传说鬼故事啊!安乐死的人还想再体验一次安乐死服务,他是嫌自己命只有一条是吗! 不过这条他也听说了,这座尼福尔海姆医院里的确不仅装载了学院里记载的龙文,还像铺地毯一样铺设了大量挥发性的精神类言灵药剂。路明非的医疗课水平就是个d,但他也知道卡塞尔学院研发的这些言灵药剂能实现很多人类常识没法实现的事情,比如说,洗干净你这卡塞尔学院四年的记忆,让你在毕业之后依然能返回人类社会做一个“人类”。 路明非不是主学医疗课程的,他对这些言灵药剂的认知到此为止。但他前不久刚刚体验过,那个名叫塔克文·加图索的炼金术士,他就懂这种言灵药剂,他甚至通过这种药剂为路明非模拟过切除大脑额叶的流程。 所以夏弥才会说这次比赛是那个日本新生源稚女的主场。他的言灵·梦貘是已知的序列最高的精神类言灵,他天生就拥有对这种言灵的感知能力。 “路师兄,现在有一个好消息,还有一个坏消息,你想先听哪一个?” “好消息!”路明非仍然孜孜不倦地追求好消息。 “好消息就是,你是这次参赛的混血种里唯一一个s级,你的龙血能让你天生地抵御龙文的侵蚀和精神力的干扰!” …… “坏消息就是,他们都说你血统等级考试作弊了。其实卡塞尔学院的学生中只有一个真正的s级,就是……” 路鸣泽。 鬼都不要想这句话的落脚点就是路鸣泽。 正好,路鸣泽此时走上了台。他把头发梳成背头,一身紧致的白衬衫,纽扣贲起,外搭的阿玛尼西装上插着一朵嫣红的鲜花。毫无疑问,他是在cosy希尔伯特·让·昂热。 昂热飞往意大利之后,卡塞尔学院就交给了路鸣泽这个校长专属秘书。路鸣泽现在是代理校长,同时也是代理副校长,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跟那个塔楼里的大肚腩守夜人也搞好了关系,副校长不想出面的场合,路鸣泽也可以全权作为代理。 “英灵殿守望的英灵,瓦尔基里遥望的故土。尼福尔海姆飘扬的迷雾,死神在这里徘徊,战士驮着战友鲜血的身躯,噬魂鬼和格伦戴尔藏在迷雾中,大刀和斧钺劈开血路,我们得以离开死亡之地。”路鸣泽念着不知道从哪个搜索网站扒下来的烂诗,关键还念得头头是道,深情动人。 啪,路鸣泽一个响指,天空中开始飘扬起希尔伯特·让·昂热的声音。 “各位同学,很久没见,我依然在意大利,这里有一些事情需要我处理,守夜人论坛上有我在意大利的详细报导。这次‘自由一日’的活动持续一百天,相信我,我至少会在第一百天之前回来,因为我会亲自宣布‘校长会’在这次‘自由一日’中的考核内容。很多人很久没见,希望见到大家的时候大家能像我记忆中一样年轻帅气。男人不要掉头发,女人不要掉眼泪,两个相爱的人不要分离,两个仇人能够冰释前嫌。爱你们的,希尔伯特·让·昂热。” 第一百八十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二) “在我不在学校的时间里,尼古拉斯·弗拉梅尔副校长会继续守望卡塞尔学院,路鸣泽会作为代理校长履行我的部分职责,这一百天的时间食堂免费开放,每天早上学校会从芝加哥空运威士忌蛋糕、澳洲波龙、阿尔巴白松露以及来自中国的锦绣茶王香竹箐,这些都是我送给大家的礼物,希望大家在这一百天的时间里享受卡塞尔学院带给大家的一切。卡塞尔学院永远是你们的家。” …… 这不是你小子路鸣泽拟的稿吧?还“卡塞尔学院永远是你们的家”,这一听就是某种电视剧里的台词啊! 路明非看着台上的路鸣泽,这个以前一直黏着你的弟弟现在是卡塞尔学院的代理校长,听上去就是从学生到秘书到代理校长实现了恐怖的三连跳,但没有人质疑他,就像也没有人质疑身为执行部部长的楚子航…… 嘭! 天空中突然出现了礼炮声,一根银丝带落到了路明非的肩上,路明非抬起头,发现一个巨大的阴影正罩上方,那是一个巨大的热气球,应该是装备部做过改造,巨大的钢漆外芯让它看上去像是钢铁巨兽。然后,众目睽睽之下,这个钢铁巨兽正在…… 喷涂彩带! 红的蓝的紫的,绿油油的黄澄澄的金灿灿的,各种各样的应该是批发自义乌小商品市场的彩带正从这架钢铁巨兽里喷吐而出,卡塞尔学院一下子就成了彩银色的海洋,像是……某个三流酒吧或者家具店正在开业大酬宾。 “请支持学生会主席路明非!” “请支持学生会主席路明非!” “请支持学生会主席路明非!” 三条巨大的横幅,从热气球的吊篮里悬挂而出,红底白字,红是红彻天地的红,字是铁花银钩的字,尤其是“路明非”三个大字,遒劲有力、入木三分,颇有书法大家之风。 银彩带还在随风飘舞,一条彩带不小心沾到了路明非的脸上,路明非赶紧伸手去扒,他摸着脸上的彩带,才发现自己的脸热得滚烫。 “路师兄,有排场!”夏弥对他竖起大拇指。他这才注意到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聚集到了他的身上,本来他刚才在病房里接受学生会干部的钢铁般信仰的目光就已经很坐立不安了,现在这种全场目光聚焦的状态更是让他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他太红了。本来在楚子航恺撒没毕业之前他就是个小透明,但恺撒一毕业他马上被指定当上了学生会主席,然后一次诺诺失踪事件一次布鲁克林屠龙事件再加上这次的学生会狮心会合作,新闻部那帮马仔手都打冒烟了在帮他在守夜人论坛上造势,再加上这次的彩带红幅热气球……他感觉自己好像一家煤老板娱乐公司的三流小明星,这公司不把他捧成顶流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路师兄,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一个?”夏弥依然笑眯眯地看着路明非。 “好消息!”路明非记得同样的对话已经发生第三遍了。 “好消息就是,这次的‘自由一日’是大手笔!昂热校长正好不在,师兄师姐的赞助费像是雪花一样飘过来,目前学校的男生宿舍前正在建一个大号的露天球场,不过球场里既没有足球,也没有高尔夫,你知道吗,路师兄,他们正准备用言灵把那里做成世界上第一个魁地奇球场!” …… 如果路明非没记错的话,魁地奇指的是《哈利波特》里骑扫把踢的那种球…… “还有安柏馆现在无限开放,原来的这个欧式教堂现在是巨大的八角笼,里面奉行1v1无限制格斗原则,言灵可以随便甩,赌注可以随便压,擂台上赢的人大概能拿到不少于百万美金的赌注!你要是缺钱了可以去那里卖身路师兄!” ……路明非心说我都亿万家财了哪还在乎这个啊。 “还有……” “还是说坏消息吧夏弥师妹。”路明非感觉自己再听下去就要听到食堂门口办泳装派对的故事了。 “坏消息就是,路师兄,现在的卡塞尔学院是混血种的天堂,你能在这里体会到所有刺激荷尔蒙的东西,但我们在的地方却是——混血种的地狱!这次的自由一日心理部的试炼在很早以前就放出过风声,极致的龙文加精神类药剂制造的幻境,在之前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考核,所以现在敢站在这里的都是卡塞尔学院狠人中的狠人。他们有的人来到这里不是为了这个自由一日的桂冠,而是为了体验这辈子还没有体验过的东西。” 路明非左右看了看,他一下子就意识到了夏弥说的是对的,因为人群里那几个看上去头都要埋到脖子里的家伙,如果他没记错的话是1940年的诺贝尔化学奖奥兰多·劳伦斯,1950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奥托·赫曼,还有50年前的执行部部长索罗门托……路明非知道这些人还是因为卡塞尔学院的英灵殿上刻有他们的雕像,用来铭记他们为混血种和人类所做出的杰出贡献。 钢铁气球,彩炮礼花,魁地奇球场,安柏八角笼,还有跟爱因斯坦同时期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同台竞技,这就是卡塞尔学院!或者说,这才是卡塞尔学院啊!卡塞尔学院都是疯子!这里是疯子的舞台!以前那个谦恭温良、自由一日多花了经费还要被风纪委员会指着鼻子骂的卡塞尔学院不过就是希尔伯特·让·昂热铁拳治理下的假象罢了。 第一百八十一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三) “穿越尼福尔海姆之雾,圣殿之上是驱散迷雾的灯塔。”路鸣泽念完了诗,正了正自己胸前的领结,“接下来由我代昂热校长说明这次自由一日心理部比赛的比赛规则。在我身后的尼福尔海姆医院就是这次比赛的场地,踏入这扇门,各位选手就进入了尼福尔海姆的迷雾中。在尼福尔海姆的迷雾中找到出口,第一个走出出口的人就是这次比赛的胜利者。” “路师兄,看来我们这次是竞争对手。”夏弥说完这句话,突然端正地举起了手,她说话的方式也是班级里最光正的那种学生的说话方式,“老师,我想问一下,‘出口’指的是什么?出口有什么明显的标志吗?” 路鸣泽笑笑:“寻找出口也是这次比赛的考核内容之一。不过,相信我,任何人,只要在看到这个出口的时候,就一定意识得到这个地方就是‘出口’。” “那……假如有两个人同时走出了‘出口’,胜利者是一个还是两个?” “两个。”路鸣泽的回答言简意赅。 “里面有什么?”有人问。 “有‘迷雾’和‘危险’。注意,尼福尔海姆之雾是面向混血种的试验,不要以为这是在过家家,一旦踏进了这扇门,你们面临的就是至少可以达到执行部a级任务的试验。如果你没有信心独自面对一个执行部等级为a级的任务,停机坪上的航空火箭可以把你带到这个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迈阿密、三亚、大堡礁都能一键到达,装备部售价美元。” 路鸣泽说话的语气好像他真的就是卡塞尔学院的校长…… “还有什么问题吗?”路鸣泽见没有人说话,便说道,“由于我们这次比赛参赛者已经超过了一千人,为了奉行‘不堵车,不塞路’的原则,我们将按照随机抽签的方法决定进入尼福尔海姆之雾的顺序。最后,昂热校长还有一句话送给大家。” 啪的一声响,空中又开始播放起希尔伯特·让·昂热的声音: “你所见到的,不一定真实;你所未见的,不一定不存在。世界如同高原,英勇的攀登者得以看见全貌。勇敢地攀登吧,无论你是谁。” —————— 1257。 这就是路明非的烂手气。 在所有参赛人员里排名倒数第一个。 也就是说,他是所有参赛者里面最后一个进入尼福尔海姆医院的人。或许排排队等他进到医院的时候,第一个进去的人已经在出口开香槟了。 毕竟这只是一个医院,一个6米高几百米宽的医院,拥有的床位不过也才几百个,但是今天要在这里挑战这什么“尼福尔海姆之雾”的混血种有1257个! “路主席,我在里面等你。”学生会里第一个进门的是穿着白色印花裙的伊莎贝拉,这位英国皇室的小公主在裙子里藏了一把十七世纪流传下来的指节铜环刀,她其实是一位好斗的战士,但是在皇室里毫无用武之地,来到卡塞尔学院她才觉得“找回了自己”。 学生会里第二个进门的是薇薇安,她直接头戴巴拉克拉法帽、手持ak步枪、背上一杆rpg-7火箭筒,她看上去不像是要参加什么比赛,而是什么国家爆破部派来负责把整座医院轰平的。 这次的比赛不限制你使用任何的武器,甚至不限制你不能伤害任何的混血种同胞——危及性命除外。 接着是安东尼奥、格兰瑟姆、吉赛尔……他们都走进了尼福尔海姆之雾。学生会这次的战略是把路明非送上宝座,其他人都是路明非的助手,他们每一个人都像是敢死队一样,路明非每次看见他们坚毅的眼神内心都会忍不住想“我究竟何德何能……” 接着是零,然后是隔壁狮心会的会长夏弥,夏弥在进门前还特地拍了拍路明非的肩膀: “路师兄,记得跟我合作!我特地去买了两根绳子,到时候我们手绑着手,脚绑着脚,同手同脚走出来!” 最后宽阔的天地间终于只剩下了路明非一个人,路明非抬起头,那架钢铁气球的红色字幅在太阳下是如此的耀眼,晃得他眼睛生疼…… 他走到了门口,路鸣泽就在那里等他。他取下了身前cosy希尔伯特·让·昂热的那朵红花,放在鼻尖嗅了嗅。 “哥哥,好久不见。”路鸣泽笑得两个酒窝像是旋梨,“把你留在最后一位,是因为有话想要跟你说。我们有多久没有两个人独处了?现在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说的话不会有第三个人听到。” “好啊,我就知道你连抽签都要作弊……”路明非心说我就知道我不可能真的那么衰。 “不是作弊,是开挂。”路鸣泽摇了摇手指,笑着说,“人生是需要开挂的哥哥,不然你怎么跟命运作斗争呢?” “哥哥,进了这扇门,我就不能帮你了。”路鸣泽看了一眼那紧闭的大门,好像那是通往另一个世界的纳尼亚大门,路鸣泽说,“在里面,你得靠自己。” 第一百八十二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四) “当然,你也可以靠伊莎贝拉、安东尼奥、薇薇安、格兰瑟姆、夏弥、源稚生、叶胜、酒德亚纪、楚子航、恺撒……”路鸣泽一口气说道,“还有霍英生、格兰纳姆、伊德尔瑞兹、纽曼……哦,后面这几个是卡塞尔学院地窖里死侍的名字,算是我们的师兄和师姐。” ……你赶快闭嘴吧你。 “哥哥,你有没有发现,你一直很被动。”路鸣泽说,“在感情中你很被动,你好像觉得你就那么看着高高在上的陈雯雯,或者诺诺师姐,你就能得到他们的爱,但你最多得到的不过是可怜;在卡塞尔学院你很被动,你被动地挑选舞伴,被动地选择学生会,被动地当上了学生会主席,你没有争取,这一切也不是唾手可得,你甚至没有要‘得到’什么的决心,这些东西到你的手上好像是一种误会;在屠龙的任务里你也很被动,如果恺撒和楚子航可以搞定一切,你更愿意躲在角落里当一个啦啦队,你偶尔的暴起是因为什么?是因为不甘心,不愿意,还是因为……不可能。你不可能让这一切发生,这才应该是你的底气。你是独一无二的s级,你是命中注定枯骨之上的王者,你是拯救一切的英雄。鲜花和气球都是因为你而绽放的,你的选择和你的力量足以影响整个世界,这才是你——ricardo·m·lu!” “能不能别越讲越中二了……”路明非忍不住吐槽。 “其实我一直想知道,没有我,你能走到哪里。”路鸣泽继续说着,“没有我,你会不会来到卡塞尔学院,你会不会是卡塞尔学院几十年来的第一个s级,你会不会在面对龙王的时候直视龙的威光,你会不会当上学生会的主席,还是……你依然只是一个衰仔,你连第一关都没有过,陈雯雯拒绝你的时候你就崩塌了,你与龙族的世界始终隔着一层透明的墙。三峡事件的时候你在三峡大坝旅游,暑假打了两个月的零时工才攒出买动车和住青旅的钱;bj事件的时候你就在那个一号线的地铁里,你一直梦想着去天安门看升旗,你看到地底升起乌鸦群,却不知道那是龙血基因污染的蝙蝠镰鼬;恺撒结婚的时候你就在那个斗兽场,恺撒飞出那座尼伯龙根的时候你给他拍了一张照,发在微博上po文‘意大利男人都这么精壮的吗’,你是跟着国内的廉价旅游团来到了意大利,旅游团里所有的推销安利你都没吃,你的钱是给洗车行修车胎挣的,你大学学的汽修,好歹是门手艺。” …… “你跟他们近在咫尺,却永远跟他们一线之隔。就好像是——尼伯龙根和我们的世界。”路鸣泽说。 …… “你没事吧?”路明非探了探路鸣泽的额头。 “没事。只是被龙文污染了。”路鸣泽笑笑,“龙文从尼福尔海姆医院泄露到了门口,我的言灵·神瞳还能看到龙文的咒语。” “你没事吧?”路明非又皱着眉头试了试路鸣泽的脸颊。 “哥哥,好像开始了。”路鸣泽突然头转向了身后,他看着身后那扇医院的大门,好像那是如同布鲁克林青铜门一样足以打开异世界的大门,路鸣泽说道,“哥哥,这里面的龙文和精神力并不简单,大多数的混血种连第一关都过不了。不过,大多数的混血种本来也没有打开出口的资格。只有最高血统的混血种,只有能改变世界的混血种才有打开出口的资格。” “你在里面放了什么?”路明非感觉这个小恶魔又在玩什么猫腻。 “尼福尔海姆医院里的‘东西’不是我放的,它们主要来自于昂热校长,我最大的贡献是在他旁边吹了一下枕边风。”路鸣泽说道,“不过,在知道‘尼福尔海姆之雾’的考核内容之后,我为哥哥你殚精竭虑,我还特意准备了一份礼物送给你,应该能帮你度过这次的九九八十一重劫难。” “礼……物?”路明非有一种很不祥的预感。 “四分之一。”路鸣泽突然横空抓起了一把东西,像是飞花掠影一样塞进了路明非的嘴里,“的六味地黄丸。” 唔唔唔……路明非被路鸣泽的手捂着被迫品尝着某种祖宗智慧的香甜苦辣,他突然想起来这就是名单上写着路鸣泽送给他的自由一日的礼物。 “好了,哥哥,你变强了。”路鸣泽塞完某种黄色小药丸,拍拍手掌,还念了一下那句经典台词,“治肾亏,不含糖。” “路……”路明非刚想发飙,路鸣泽又是突然横空一道飞踢,一记肉眼难以察觉的飞踢踢到了路明非的大腿上,他完全吃不住力,一下子被踢到了大门里。大门被打开了一道光缝,他透过那道光缝最后看见的画面是——小恶魔路鸣泽冲着他摆了摆手,然后说: “就决定是你了,上吧,路明非!” 第一百八十三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五) 门缝关闭。最后剩下的那点光缝都被吸走,路明非置身于一片黑暗中。 路明非突然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堆叫嚣着要去鬼屋结果因为害怕落在队伍最后一个的人,他的同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跟他走丢了,他也没有办法回头,他只能摸着黑寻找出口。 “夏弥师妹?”路明非小声地吐着气。 声音在空气中传递,没有回声。 “伊莎贝拉?薇薇安?安东尼奥?”路明非的学生会护卫队也没有回应他的声音。他好像置身于一个巨大的黑色空洞里。上一次有这样的体验还是在佛罗伦萨的尼伯龙根。 言灵·镰鼬! 路明非施展出了言灵·镰鼬。在这种地方,可能只有镰鼬和蛇这种言灵是可靠的。 夭矫的风妖精立即从路明非的身边飞出,它们在空洞的四面八方巡游。 风妖精源源不断地为路明非带回讯息,它们像是被困在了一个密闭的空间里,这个空间密不透风,镰鼬根本无法依靠风的力量逃脱。 “负心汉,我杀了你!” 路明非突然听到远处传来一声撕心裂肺的喊声,那声音凄厉而幽怨,像是个被缠绕三千年的幽魂。只不过…… 那是个男的声音。 与此同时,一层白色的薄雾开始在路明非的身前漫起。顺着薄雾,路明非慢慢看见了眼前的景象—— 飘渺弥漫的薄雾,像是海平面和天际线一样无边无际。到处都结满了巨大的冰层,路明非正踩在结实的冰层表面。一道凉意从路明非的脚下渗透上来。 除了冰层和薄雾之外,这里再没有任何的其他物质。这里就像是一个因为远离恒星而常年温度在零下几十度的冰球,这里根本没有办法诞生任何的生命。 “负心汉,杀!杀!杀!” 没有原始诞生的生命,只有误入此地的卡塞尔学院混血种,比如…… 路明非眼睁睁地看着他的两位师兄,那位诺贝尔化学奖得主和那位格莱美最佳音乐制作人正在冰层上人工肉搏,两个人都被打得鼻青脸肿、披头散发,他们像是最原始的野兽,打到忘情之处还直接拿嘴咬对方的肩膀。 那位诺贝尔化学奖得主明显武力值更高一筹,而那位格莱美音乐制作人明显因为沉溺于靡靡之音而缺乏基本锻炼,他从拉尔夫·劳伦专门定做的西装被对方撕开了一个口子,露出了他圆润的小肚腩。 诺贝尔化学奖得主趁机一击必杀,一记后空绞手翻把格莱美音乐制作人腰肢撵断。他好像终于出了口恶气,还蹲下来拍了那格莱美音乐制作人的脸颊两下,口中还念念有词: “鬼佬,让你不带我做音乐!” …… 路明非看得冷汗直流。没想到尼福尔海姆医院还是个寻旧仇的好地方。在这里ko老情人……哦,不,是在这里ko老仇人都没有人知道是你下的手。 “路主席。” 路明非突然听到身边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是伊莎贝拉!那个今早上为他戴上冠冕,庆祝他成功出院的萌妹子!路明非心说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让我在进入尼福尔海姆医院一刻钟不到的时间里成功集齐了第一个队友。 她穿着漂亮的白色印花裙,一双玉足踩着米色高脚鞋,她像是涉过浅滩的麋鹿,小麋鹿很快来到了路明非的身边。 “伊莎贝拉,你有没有看到安东尼奥、薇薇……”路明非的“薇薇安”中的“安”字还没有说完,突然他感觉到了一阵冷风,那是急蓄挥出的刀风,还好他一直散布着镰鼬的妖精之翼,这些危险的信号一瞬间就传递回了他的大脑。 路明非急速侧身闪过。还好他早就不是吴下阿蒙了,如果他还是那个刚被诺诺拖来卡塞尔学院的路明非,这一刀恐怕要割破他的喉咙。 “伊莎贝拉?”路明非看着眼前这个穿着白色印花裙的英国小公主,她的手里握着一把指节铜环刀,那是中世纪的时候女性用来防身的武器,这把指节铜环刀身上淬着亮光,那明显是装备部特意锻造过它的材质。 “我可以的。我必须更强。我必须留下来!”伊莎贝拉突然开始变得歇斯底里,她环腿挥刀,印花裙随着她的动作大幅度地摇摆。她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女刺客,就算是站在冰层之上,她的动作也完全是最凌厉最连贯的动作! 第一百八十四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六) 糟糕。她失控了。 路明非立马就明白了,这位来自英国皇室的公主已经失控了。现在的尼福尔海姆医院是完全被龙文和精神类言灵掌控的地方,血统不足的混血种很容易失控。 “伊莎贝拉,我是路明非,卡塞尔学院学生会的主席,你的师兄!”路明非一边侧身闪过伊莎贝拉的攻势一边试图跟他对话。 但伊莎贝拉好像完全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她的高裙摆摇起裙风,她的印花裙和高脚跟完全没有影响她的出刀速度。她手中的指节铜环刀挥舞起来就像致命的牵丝绳。 不知道这个来自英国皇室的公主来卡塞尔学院之前经历过什么。从她的身手来看,她可能是那种别人在白金汉宫庆宴而她自己一个人在宫殿外练指节铜环刀的人。 “言灵·冰渊。” 路明非突然之间倒了一个趔趄,他低头看去,才发现底下的冰层裂开了一道空缝。 不,不是冰层裂开了空缝,而是冰在一瞬间化成了水。路明非脚踩的冰层突然变成了一段湍流的小溪,路明非下意识退了一步,看着那水流在冰层上流淌。 但这些水明显不是无根之水,在这种不可名状、不可理喻的地方,突然有凝结的冰层变成了水流,想也不用想是伊莎贝拉的言灵! 言灵·冰渊,隶属于海洋与水之王血系源流的言灵。可以一瞬间把冰融化成渊海一样的水流,同样,也可以把水流一瞬间凝结成刺骨的冰芒。 路明非所站的位置突然沉了下去,这一次的攻击比之前来得更加的迅疾而猛烈,他甚至完全意识不到发生了什么,就像坐上了升降机一样突然坠落。 他的下肢很快被水流融没,还没等得及他蹬脚跃出水坑,他突然感觉脚下传来了呲咔的冻结声。只过了一晌的功夫,他脚下融化的水流就已经结成了冰层,而他的下肢已经被牢牢地凝固在冰层中。 与此同时,伊莎贝拉正提着指节铜环刀飞驰而来。她的进攻动作行云流水,她微倾的下躯预示着她的下一把刀将对准路明非的脏腑。 “楚子航师兄,现在理论上你应该跳出来救我了。”路明非一边看着脚下的冰层一边碎碎念。对方使用的言灵是海洋与水之王血系源流的言灵·冰渊,那相对应能够解决这一切的言灵就是君焰。君焰一开,八百里内皆是焚土。 但是,楚子航没有出现。他也不会出现的。他根本就没进尼福尔海姆医院,他现在是卡塞尔学院执行部的部长,是路明非的考官之一。 听起来好像就是某个以前成天跟你喝酒吹水的兄弟变成了你的领导一样。路明非和楚子航有过几次“兄弟之交”,包括但不限于一起执行任务路明非在车里睡大觉楚子航单枪匹马搞定一切,还有跟他说“喜欢她就去打爆他的车胎”什么的。这个师兄其实婆婆妈妈的,他看待路明非应该就像看一个不成器的弟弟吧,如果可以,他愿意把他抽屉里的情书分一半给这个弟弟。 不过还好,这个弟弟长大了。虽然可能只是他自己以为的长大了。但有时候,楚子航不在身边的时候,路明非也觉得自己能够搞定一切。 言灵·吸血镰! 路明非言灵全开,锋利的镰刀从路明非的身边升起,巨大的镰刀由上而下,带着尖锐的爆鸣声砍在囚固路明非的冰层之上,与此同时,路明非伸出手掌,他正对着伊莎贝拉横劈过来的指节铜环刀,念道: “言灵·蜃景——拆!” 路明非还加了一个“拆”字,这样子喊出来他好像是那些动漫男主角一样在卍解一切。 他也的确做到了卍解,最近一段时间他感觉自己已经渐渐摸到了蜃景这个言灵的一些门道,可能是世界树下那次“审判之剑”让他体悟到了一些物质的本源。 “水。”路明非念道。 水就是世界上最常见的物质,也是言灵·蜃景最容易拆解的物质,它只由两种元素组成,氢和氧。一般的水里可能混合着很多杂质,要是真的把言灵·蜃景融汇贯通的话,应该能去做一个免费的滤水器或者免费的制盐机。 但在这里,他不需要这些,他只需要最纯粹的水。 一道冰砺开始在伊莎贝拉的指节铜环刀上凝结,冰砺蔓延得很快,在伊莎贝拉反应过来的时间,指节铜环刀已经被凝结成了冰刀,冰刀的刀柄甚至不断地蔓延,一直蔓延到了伊莎贝拉的手腕。 第一百八十五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七) 路明非用言灵·蜃景拆解了这里的冰层,这里的冰层是纯粹的氢和氧,他把水拆解又重塑,当水蔓生在伊莎贝拉的指节铜环刀上时,极低的气温直接把水凝结成了冰砾。 与此同时,路明非的吸血镰重劈向了他脚下的冰层。这吸血镰的风刃虽无形,却力重千钧,路明非脚下的冰层直接被吸血镰砍成了冰碎渣,渣滓一块块碎落在地上,路明非趁机跳出了囚禁他的“渊海”。 “停!” 路明非又念了一个字的咒语,这个时候,伊莎贝拉刚挣脱开冰砾的束缚。那蔓延至手臂的冰砾只捆住了她一小会儿,毕竟她的言灵·渊海可以消融所有的冷凝冰,正对面跟她玩这些“冰”与“水”的把戏,路明非绝对不是对手。 所以路明非又释放了另一个言灵,言灵·镰鼬之上是吸血镰,言灵·吸血镰之上则是——琉璃梵城! 巨大的风声开始呼啸,带着尖锐的呼鸣声,风片席卷冰层之上的大地。路明非感觉自己身边风卷残云,那是最原始的来自于旷野之上的风声,风声齐筝,一瞬间冰层之上像是有万马奔腾。 透明的结晶开始在伊莎贝拉的脚下汇聚,很快,这些结晶从伊莎贝拉的高脚鞋蔓延至她的腰腹,接着是双手和指节铜环刀。哐当一声,指节铜环刀掉落在冰面上,那是路明非的一把吸血镰挑掉了她手上的武器。 同时施放言灵·琉璃梵城和言灵·吸血镰,这也是路明非从恺撒那里学来的绝招,想当年在青铜城里用出一把吸血镰就四肢残废,路明非感觉自己现在完全就是脱胎换骨! “放开我!我不应该在这里!我不会被困在这里的!”伊莎贝拉还在琉璃梵城的风晶中挣扎。可惜,她的言灵·渊海根本控制不了这种无形的风晶,她甚至应该根本没见过这种琉璃梵城铸成的风晶。 “师妹。”路明非走了上去,“你被精神类的言灵干扰了。你还没有学习过精神类的课程,你尝试着把你的精神力汇聚到大脑皮层……额,或者说,大脑额叶,你知道大脑额叶是哪里吧,就是……” 路明非说的都是在医院的时候那个塔克文·加图索教他的,不管有没有用,至少他现在没有像伊莎贝拉和那两个旧情人一样陷入疯狂的呓语里。 “要不我帮你倒个立?”路明非说,“倒立能让你的血液迅速地往下流,龙血汇聚到大脑,也会天然帮你抵御一点精神力的侵袭的……” 陆明非的确就是在医院里倒了一天又一天的立,有时候他甚至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要去参加什么杂技表演秀。 “你是不是不想回家?”路明非又说道,“作为前辈,我十分万分地理解你的这种想法。当公主听上去很好,实际上嘛,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被监视被管教。烧烤不能吃,奶茶不能喝,随时随地都有记者要给你拍照,你给他臭脸他还要骂你不亲民。没什么好玩的,还不如一刀插他脖子上,跟他说再偷拍就干他全家。这里才是你的家,伊莎贝拉,卡塞尔学院才是你的家,学生会才是你的家,欢迎回家,伊莎贝拉。” 路明非说得口干舌燥。他也不知道这么说有没有用。他不知道伊莎贝拉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他还没来得及给学生会每一个忠心耿耿的干部做背调。他这么说是好让自己一个人在冰天雪地里面对着一具风晶冰雕不那么难堪和尴尬。 “路师兄!” 路明非又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再熟悉不过,这几天和他一起星夜兼程,还要跟他同手同脚一起走出尼福尔海姆医院出口的—— 夏弥。 “路师兄,你来得好晚,等得妹妹我好苦!”夏弥一路奔到了他身边,跟他大倒苦水。 “你也就比我早了不到三十分钟!” “路师兄,天上一天,地上一年。你在卡塞尔学院的三十分钟,我在尼福尔海姆里已经过去十几天了。” “可是你和我刚才看到你的时候一模一样啊,连妆都没有花。” “路师兄,那是我用了变成尸体都保真的365天不干胶套装。”夏弥瞄了远处一眼,那个格莱美音乐制作人亲手“手刃”了叛徒诺贝尔化学奖得主之后,正在疯狂地对他进行拷打,包括但不限于骂他“负心汉”,哭诉“当时的吉他弦乐还是我扫的”,“成名作的demo loop是我当时的小样”“要不是当时被化学研究院关在大山里一定要跑到格莱美现场扇他一巴掌”等等等等。 “路师兄,这里有挥发性的精神类药剂。”夏弥说,“应该是言灵·心冢,某种放大精神执念的言灵。这种言灵就像梦境一样,会把你平时的神经记忆重复然后放大。你平时的一些想法会被言灵扩散,最终占据整个大脑,这个时候你的思维会完全被这一个执念占领。比如说你平日里最渴望萌妹子,你这个时候就会幻想一百个萌妹子围着你,你就是萌妹子的king!” “所以……夏弥师妹,你就是我幻想出来的萌妹子之一吗?那麻烦你把头发留到长发及腰,我对我自己的幻想还是有要求有底线的!”路明非跟着夏弥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烂话。 “路师兄,我的执念也是有要求有底线的。从进入尼福尔海姆医院开始,就有一个声音像是魔鬼一样诱导着我,他的声音是蘸了冰糖的柠檬气泡音,那个声音一直在对我说……”夏弥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格洛克,他直接对准了路明非的胸口,笑着说出了最后一句话:“送他上路!” 第一百八十六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八) 嘭。 一声枪响。 不过这把格洛克并没有瞄准路明非的心脏,它瞄准的是——伊莎贝拉。 巨大的嫣红绽放在伊莎贝拉的胸口。 嘭。 没有任何的迟钝,一枪紧接着又是一枪。夏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射出了两枪,这一枪击中了那个诺贝尔化学奖的得主,他砰然倒下,正好与他的旧仇人相偎而依。 “两发弗里嘉子弹,搞定。”夏弥收起了手中的格洛克,吹了吹枪口的灰。 “师妹你不去气球摊上射气球真是屈才了。”路明非说。 “一般一般。路师兄,只不过是比你更辣手摧花而已。”夏弥说道。 两个人没有任何的震惊或者怜悯,因为他们都知道夏弥的格洛克里面装的是弗里嘉子弹。卡塞尔学院里“弗里嘉子弹海洋”的比赛还没有结束,就算只剩下了路明非和夏弥两个参赛选手,这场比赛也还没有结束。学校的直升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从天上投送弗里嘉子弹,就像学校的校庆要给学生投喂庆典蛋糕一样。 “路师兄,其实他们在被言灵控制的时候就已经出局了。”夏弥走到了那被风晶困住的伊莎贝拉面前,她把掉落在地的指节铜环刀捡起,放到了伊莎贝拉胸口的口袋里,她有些心有戚戚地说道,“一个小女孩,离开保护她的屏障,一个人走进另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她随时都可能会死。秘党的家族可不是一个英国皇室能够比的,你还有很多路要走啊,伊莎贝拉。” “你认识她?”路明非有些疑惑,她不是疑惑夏弥看上去和伊莎贝拉很熟,他其实是在疑惑夏弥说话的方式像是一个老成的师姐,或者说,也像是希尔伯特·让·昂热。 “路师兄,本来我是要把他拉到我的狮心会的!”夏弥听上去有些怨怼,“英国皇室的公主,只身一人来到卡塞尔学院,此生的奥义是追求血之哀的真谛和自己的命运,这不是一听就是主角胚子吗?可惜她被你迷住了,应该是洛朗宁那篇关于你在布鲁克林的报导煽动性太强了,洛朗宁他还特地帮你做了十五级美颜你知道吗路师兄!你那张浴火屠龙的照片看上去比楚子航还要楚子航,比恺撒·加图索还要恺撒·加图索!” …… 那都是芬格尔顺手的事…… “路师兄,你知道我每夜梦醒之时,有多羡慕你吗?”夏弥的眼角突然挤出一滴眼泪,“你拥有整个学校最高的血统,拥有校长最多的垂青,拥有学生会最多的萌妹,拥有最强的混血种的弟弟,你还拥有楚师兄最多的爱!我每天每夜,睡觉醒来,醒来再睡觉,无时无刻不是想着怎么模仿你,我每天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想直接魂穿到你身上啊路师兄!”夏弥说到最后语气竟然有些咆哮。 …… “额……师妹,演技稍微有那么一丢丢瑕疵。”路明非呲着眼睛,“不如路鸣泽和源稚女。” “哦,是吗?”夏弥立马正色,她捋了捋自己的马尾辫,说道,“看来学习如何做一个人类的时间还太短,还没有办法模仿到精髓。” …… 要是在往常,路明非还能跟夏弥就这种过家家的白烂话说上一整天,但这里是在尼福尔海姆医院,他们刚刚把一位师妹和一位师兄射成了昏迷状态。一共有1257名混血种在这座尼福尔海姆医院里,所有人的目标都是那个传说中的“出口”。 “师妹,你有没有见到其他人?”路明非问道。 “这里是一个天然的分割线,路师兄。”夏弥说,“有人在进来的第一刻就开始失控,有人的眼睛像是看到了圣域,不同的人向这里不同的四面八方处跑去。落在旅途中的人已经出局,但那些找到目的地的人也不一定能够找到属于他的圣地。” “什么意思?” “路师兄,你知道这里是哪里吗?” “尼福尔海姆医院。” “不,这里是尼福尔海姆。” “这……有什么区别?” “尼福尔海姆是北欧神话中最初的两个原始世界之一。在北欧神话中其义是“雾之国”,这是个终年充满云雾,寒冷的地区。世界最初之泉赫瓦格密尔就位于这里。在世界还未诞生之时,它便位在金伦加鸿沟的北边末端,飘扬的风雪形成浓雾永远笼罩着这里,赫瓦格密尔泉流出的水在这里冻结成巨大的冰层。” “这是北欧神话中的故事。”路明非也知道这个故事。作为卡塞尔学院的学生,北欧神话是他们必读的书目之一。 “尼福尔海姆医院的名字取自于北欧神话中的尼福尔海姆,因为其中的赫瓦格密尔泉是治愈一切的圣泉。但卡塞尔学院的尼福尔海姆医院高6米,占地面积几千平,那只是混血种用大理石和石砖砌成的模仿中世纪的建筑,那里面没有赫瓦格密尔。” “但这里是一大片冰层,看上去像是在南极。”路明非听懂了夏弥在说什么,他在说进入医院大门之后一切都变了,他说道,“这是龙文和言灵制造的幻象!” 第一百八十七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九) “是吗?”夏弥抬了抬头,“但是,路师兄,你不觉得奇怪吗?如果这是龙文和言灵制造的幻象,为什么我能看到你,你也能看到我?还是说,其实我也只是你眼中的幻象而已。” “路师兄,记得我们的龙文考试吗?考场内会播放古老的龙文,那其实是黑王尼德霍格残留的龙文拓印。听到龙文的混血种都会陷入‘幻视’的状态,这种幻视会让每个人不受控制,血统越高的混血种所受到的龙文铭刻就越强,他所能幻视到的东西也就越多,学校就是依靠这种方式识别混血种的血统的。”夏弥继续说,“但是龙文不会让混血种共通啊,也没有言灵可以让所有混血种都共通,精神类言灵即便施加给不同的人,它制造的也是‘幻象’而不是‘环境’。我们是不可能在同一个幻象中互射弗里嘉子弹的,你看不见我,我也看不见你。” “你是说,这里的大冰层……不是幻象?”路明非突然感觉脊背一冷。 “答对喽,路师兄。”夏弥非常欣慰地点点头,“尼福尔海姆医院里,藏的其实是‘尼福尔海姆’,传说中的圣泉之地。” “可是明明在之前这里还是一个医院,我是最后一个被送出医院的病人……” “路师兄,再仔细想想,在你出门的时候,这里还是白大褂和盐水吊瓶的医院,再进来的时候,这里就变成了尼福尔海姆的冰层,这是怎么做到的?” “机器猫的任意门?”路明非感觉自己的回答有点破罐子破摔,“在言灵学中存在一个言灵叫作言灵·门,它能创造世界上任意一个地方的入口?” “额……好像也……也有点道理。”夏弥看上去有点无语,“但混血种的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个言灵,否则哥伦布早两千年就可以发现新大陆了。” “那这里其实是……地窖?学校在地底下藏了一大片未解封的冰层。”路明非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想起了那棵半朽的世界树,世界树就在卡塞尔学院的底下。卡塞尔学院地下隐藏的世界远比地上要更广阔。 “不,不是地窖,这里一眼都看不到尽头……”路明非突然一下子如梦初醒,因为那半朽的世界树让他想到了一个地方,一个打开之后通往异世界的大门,那里是…… “尼伯龙根。”路明非说。 “答对喽,路师兄,一点就通机灵小不懂啊路师兄!”夏弥拍了拍路明非的肩膀,“路师兄,你进过尼伯龙根的吧,在青铜城的时候。我还在新闻部的时候调查过你们青铜城任务的蛛丝马迹,我推测出那里是一座尼伯龙根。知道尼伯龙根的混血种不多,我是其中的一个。” “你……进过尼伯龙根?” “是啊,在我还没有来到卡塞尔学院之前。”夏弥非常潇洒地甩了甩头发,“路师兄,我说过的吧,以前我是一个‘猎人’。我满世界做一些猎人组织里的灵异任务,龙血会让我不自觉地被一些龙族的印记吸引,所以我就会来到一些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是哪里的诡异的地方。我在bj的时候误入过一个停运的地铁站,那里停着一辆不会停止的地铁,地铁在北京城巡游,但在任何一个站点它都不会开门,它只会在它的入口停下,它的起点就是它的终点。一架穿越北京城的幽灵列车诶,我吓得魂都要没了。但我运气比较好,我顺着我来时的路,没想到重见天日了。但从那天起,我再也没有去过那个地方,我连bj的地铁都再也没有坐过,因为那架地铁还是烧煤的,烧煤的你懂吗路师兄?车上没有任何的乘客,连驾驶员都没有,只有我一个人,我看向车窗外,只能看见我自己的影子。”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一个尼伯龙根。”夏弥继续说着,“尼伯龙根也没有记载在卡塞尔学院的书籍上,这是一个禁密,只有极少数人才可能找到尼伯龙根的秘密,就像只有极少数人在此生中有机会去到一个尼伯龙根。” …… 路明非听得有些发愣。但他知道夏弥没有说谎,因为她说出了尼伯龙根的一个本质:尼伯龙根是一个环,它的起点也是它的终点。 “怎么样路师兄?自由一日结束以后有没有兴趣跟我去趟bj?我还记得那里的入口,说不定那里有一只龙王呢?拯救世界的机会就在你的眼前啊路师兄!要是你有点不放心的话,还可以叫上楚子航师兄,他现在可是执行部的部长,他手里还有两把‘七宗罪’,有他在绝对不会失手的路师兄。” …… 真的是谢谢你了夏弥师妹,现在尼伯龙根就是我的家,加上你的北京地铁我已经一共要去五座尼伯龙根了。青铜城——世界树——佛罗伦萨——尼福尔海姆——北京地铁,我早就知道我身上全部都是尼伯龙根的印记,我就是先天尼伯龙根圣体,或许我就是复生黑王尼德霍格的钥匙阿门! 在心里默默地吐槽完,路明非问道:“但是为什么学校里会出现一个尼伯龙根?而且,在不久前,这里还是一个医院。” “这应该是比赛考核的一部分。”夏弥说,“找到尼伯龙根的出口,这才是这次考核的真正目的。” “但是很多人不知道这里是一个尼伯龙根。这里甚至有数不清的龙文和言灵,他们很多人连第一关都过不了。”路明非看了看眼前被冻成风晶冰雕,弗里嘉子弹打在胸口的伊莎贝拉。伊莎贝拉当然是勇士,但她还没有接受精神力的训练,她就是刚入学那会的路明非,那时候的路明非连枪都握不稳。 “这说明这次的‘自由一日’不是过家家,路师兄。”夏弥说,“他们准备了很久的。他们真的要推举出混血种新的领袖!” …… 谁家好人要造一个尼伯龙根来推举领袖啊!而且现在都是什么年代了,讲究的是三权分立全民选举,你让所有混血种排排坐,一人一票童叟无欺也能选举出一个新领袖!我路明非头一个把票投给你狮心会会长夏弥! 等……等一下。路明非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他下意识地认为是有人“造”了这座尼伯龙根。明明他去过不止一座尼伯龙根,青铜城、世界树、佛罗伦萨……这些几千年的遗址重见天日的时候,历史的痕迹拂过掩埋了千年的灰尘,这里是北欧神话中尼福尔海姆的迷雾和冰层,这里远远比那些青铜城和万神殿都要更“古老”,但他竟然下意识地以为是有人“造”了这座尼伯龙根。 因为它的入口在不久前还是尼福尔海姆医院?因为他知道卡塞尔学院还隐藏着另外一座世界树的尼伯龙根?不,不单单是因为这些,还因为—— 他在前几天才刚刚知道这个世界上的确有人可以人为创造尼伯龙根,拥有言灵·蜃景的混血种可以创造尼伯龙根,比如说—— 那个日本新生,上杉绘梨衣。 以及,诺诺。 第一百八十八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十) “路师兄,你记不记得路校长的那句话?” “哪句?”路明非心说你这句“路校长”也叫得太顺口了吧! “当你看到出口的时候,你一定意识得到这个地方就是‘出口’。”夏弥说,“一片尼福尔海姆的冰层上,一眼就能意识到‘出口’的地方,那是一个什么地方?” “嗯……”路明非想了想。 “有没有一种可能……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路明非转过了身。 尼伯龙根是一个环,它只有两个口,而它的入口就是它的出口。 答案或许就在眼前!只要转过身,往回走几步,那里就是这个尼伯龙根的出口! 最深的谜团隐藏在最不为人知的角落。有些时候,你找不到答案不是因为你不够聪明,而是因为你没有触及问题的核心。 路明非立即撒开腿往回跑去。 “路师兄,你干什么?”夏弥的声音逐渐回荡在风中。 哼哼,这你就不懂了吧夏弥师妹?这次的考试考核的根本不是对龙文和精神类言灵的适应程度,而是——发现这是尼伯龙根,然后意识到尼伯龙根是一个环。 这是有关于尼伯龙根的试炼。 学吧。你就慢慢学吧。 很快,路明非看到身前出现了一道亮光,那好像是门缝泄露进来的阳光。 出口离他近在咫尺。他往前推去,那光缝仿佛正为他敞开,金光沐浴他全身。 “夏弥师妹!”路明非回头招呼夏弥。哼哼,他可不是什么忘恩负义的负心汉,他还是记得他跟夏弥的承诺的,他要和夏弥一起离开这座尼伯龙根,同手同脚,同心同结,一起成为这次心理部测试的获胜者! “快……”路明非的“来”字还没有说完,忽然一阵冰冷的寒风朝他席卷而来,那寒风像是凝聚了九重洋流之中的冰旋,他被包裹其中完全睁不开眼睛,巨大的寒风之力推动着他在不自觉地滑行。 等寒风散去,他终于能够睁眼时,他看见了夏弥就在他身边。 “夏弥师妹,快……跑。”路明非终于补上了最后一个字。 “路师兄,那好像是尼伯龙根的某种禁制。”夏弥说,“它在阻止我们回头。这个尼伯龙根好像是活的。” 不。 是这座尼伯龙根有一个主人。 尼伯龙根是有主人的。这他在青铜城的时候就见过了。那座青铜城的主人是青铜与火之王的康斯坦丁,而他在前不久刚周游一圈回来的佛罗伦萨的尼伯龙根,它的主人是天空与风之王的盖娅,至于那座世界树下的尼伯龙根,它的主人可能是那个龙茧——黑王尼德霍格。 那这座尼福尔海姆的主人…… 这时,路明非的眼前突然飘落了两片花瓣。在漫无边际的冰层上突然飘落两片花瓣,这简直闻所未闻。但这里是尼伯龙根,在尼伯龙根里出现什么都不用奇怪。 路明非伸开了手,花瓣就落在他的手心。 那是樱花。路明非知道,在那部很出名的动漫《秒速五厘米》里,有一句很经典的台词: “如果,樱花掉落的速度是每秒5厘米,那么两颗心需要多久才能靠近?” 两瓣樱花落在他的手心,樱花互相交叠,就像两颗靠在一起的心。 路明非的心,不自觉地,砰的一声,跳了一下。 “路师兄,这是一个叉。”这时,夏弥凑过来说,“两片花瓣组成了一个‘x’,这个的意思是,禁止回头。不能回头,路师兄。” …… “这是这座尼伯龙根的警告。”夏弥说,“我说的没错,这座尼伯龙根像是‘活’的,有一双眼睛无时无刻不注视着我们。” 夏弥遥望向天空。尼福尔海姆的天空也像是冰层,它澄澈如洗,没有任何一片云彩,就像是画家偷懒忘了给它涂上颜料。 “我知道了,这是——言灵·神瞳。”夏弥说,“这一切都是路校长的杰作,路师兄,他是这次比赛的考官,他盯着尼福尔海姆医院里的每一位参赛者。” 路明非也望向了天空,但他并没有感觉到有一双无处不在的眼睛,他好像看到了一个有着深玫瑰红色眼睛,穿着白色巫女服的女孩。 这好像就是她用言灵·蜃景创造出来的世界。这整座尼伯龙根都是她的“城堡”,就像那个马里奥世界一样。 “走吧。”路明非把手里的两朵花瓣放进了兜里,他就把这当成是这个玫瑰色的“主人”送给他的礼物了。 第一百八十九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十一) 路明非和夏弥走在巨大的漫无边际的冰层上。 由无源之水结成的冰层,空荡而无垠,按理来说,这种地方,根本就没有“路”。但随着路明非和夏弥的深入,在他们的面前,正有一条路清晰可见。 那是由混血种的“尸体”堆成的路。一具一具横陈在冰层上,像是有人从天上撒了一把豆子,这些豆子——这些混血种,正横七竖八地落在冰层上。 “安东尼奥?”路明非在尸体群中看见了他学生会的老熟人,那个西班牙籍的安东尼奥。他正横陈在冰层上,在他的身边还有不下十具尸体。 “他已经出局了,路师兄。”夏弥蹲下试了试他的体温,探了探他的鼻息,“不过,还好,精神不稳定,身体还是稳定的。你就当他是睡着了,路师兄。” “路师兄,这里还有打斗的痕迹。”夏弥摸了摸安东尼奥身体旁的冰层,冰层上还有一道裂隙,那道裂隙平整规则,像是被什么武器横切了一刀。 打斗的痕迹在安东尼奥的身边蔓延。来自执行部的执行官,来自于狮心会的a级混血种,还有二十年前毕业在美国军界呼风唤雨的一位师兄,全都被砍翻在地,武器在他们的身侧留下粗粝的伤痕。 “路师兄,我感觉我们越来越接近真相了。”夏弥说。 “什么真相?” “尼福尔海姆的真相,还有——自由一日的真相。” “真相……是什么?” “昂热校长在寻找最接近龙的混血种。” “什么?” “路师兄,这次的尼福尔海姆的考核是龙文考试的升级版,可能你血统过高,所以没有察觉。但我越往前走一步,就越能感受到巨大的精神力的压迫。混血种在这种环境下是会失控的,比如我们刚才看见的那个英国的小公主伊莎贝拉。失控的混血种会攻击同类,招架不住的混血种会比失控的混血种更早倒下。这也就是说,血统不够的混血种和战斗能力不过关的混血种都走不到尼福尔海姆的终点。” “所以……他们都倒下了。” “这可不是寻找出口那么简单。能走到出口的人,本来就不是一般人。”夏弥突然水灵灵地看着路明非,说,“路师兄,要是有一天我也被龙文或者言灵控制了,你要‘处决’我,可不可以把弗里嘉子弹打准一点,弗里嘉子弹准一点的话,我的身上能不那么痛一点。” …… 路明非心说到时候是谁射谁的弗里嘉子弹还不好说呢。毕竟前几天还是你开着布加迪威龙带我在学校的山顶甩风,那个被言灵·梦貘控制的人是我而不是你啊! 嘭! 路明非突然听到前方传来了响亮的爆炸声,一个头戴巴拉克拉法帽的女孩突然高高跃起,她的身形飘摇在漫长的冰层之上,她身背着火箭燃料助推器,被点燃的火焰在向下喷涌,巨大的座推力把她推向高空。 嘭! 又一发火箭炮弹,她手中的rpg-7火箭筒直接炮弹出膛,火箭炮闪着尾焰在空中急速滑行,像是倒坠的流星。流星拖尾,直接轰中冰层。尼福尔海姆的冰层直接被轰出一个大洞,巨大的烟雾弥散。 “路师兄,是那个日本新生!” 在烟雾弥散之后,那个出现在灰雾边缘的的确就是那个日本新生源稚女!他手握着那把来自日本的名刀天羽羽斩,他举刀挥斩,一道道刀风罡斩而出,刀风带着锋锐声爆鸣,尖锐的啸声中,那弥散的烟雾被刀刀斩散。 轰! 又是巨大的轰鸣声爆炸,火箭筒里的火箭弹又一次冲发而出。这个靠着火箭筒“飞”在半空中,投射火箭弹像是弹弹球的人正是路明非的“旗下大将”薇薇安,这个以装备部为目标的女人改造了这杆rpg-7火箭筒,火箭筒上安装了后座力助推装置,这个装置能帮助她随时飞上高空,掌握最顶级的视野,然后给敌人来一发致命一炮。 而她的目标正是那个日本新生——源稚女。此时的源稚女穿着那身黑色的燕尾服,燕尾在风中摇摆,他握着那把天羽羽斩,突然,他的眼中黄金色盛起,巨大的金色投射在那发朝他而来的火箭弹上。接着——一闪!源稚女拔刀挥刀收刀只在一瞬之间,就这么瞬息之间,那枚火箭弹被源稚女横刀斩断,火箭弹像是一瞬间被斩断了燃芯,分成两瓣掉落在地,悄无声息。 第一百九十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十二) 火箭弹熄了火,但薇薇安的进攻还没有停止。她提起手上的ak步枪,朝着源稚女的方位不停地扫射。 这也是一把改造过的ak步枪,步枪里装的是混合弹,弗里嘉子弹和实弹以1:1的比例混合,弗里嘉子弹是对于混血种的麻醉弹,而实弹是对于混血种的阻击弹,杀伤性和麻醉性混合在薇薇安手中的ak步枪里,一枪一枪潮涌一样朝源稚女射去。 但枪火之下的源稚女甚至没有闪躲,他完全没有闪避的意图,他直视着空中的薇薇安,金黄色的黄金瞳让他看上去像是某个神祈诞生的圣子。圣子长于白雪和冰层之上,圣子手握天羽的羽穗,弗里嘉子弹的血红色在他的身侧绽放,致密的子弹声打穿冰层,但他岿然不动。 他握住天羽羽斩,刀风挥斩,大开大阖。他像是某个刀风流的宗师,弗里嘉子弹和实弹都被他罡斩弹开,在他的身旁形成了一道刀风的壁垒,所有的攻击都被他隔绝在外! 轰。 薇薇安又射出了一发火箭弹。 她的做法是对的,源稚女目前的形式在“守”而她在“攻”,源稚女在寻找转守为攻的时机,她就必须在攻击的间隙变化。源稚女的刀风是为了扫荡飞来的子弹雨,那她就必须转为沉而重的火箭弹,这是一枚足以炸毁一座别墅的火箭弹! 轰! 果然,火箭弹在源稚女的位置引爆,巨大的灰尘漫起,那是火箭弹爆炸的烟芯。在卡塞尔学院,互射子弹互射火箭弹都是正常的,毕竟这里是疯子的世界,这可是——自由一日! 烟雾漫去。源稚女出现在烟尘中。 他依然站着,他的燕尾服被炸毁了尾裙,他的天羽羽斩插在冰层中。 但他在笑。他在止不住地狂笑。 他突然全身青筋暴起,他的双腿一瞬间膨胀,冰层被他压陷,他的手臂变得宛如绿巨人一样粗壮,天羽羽斩被他重新握起。天羽羽斩原先是一把近人高的长刀,如今再看上去,只是巨人手中的一把短刀。 他突然蹬腿而起,一瞬间他跳到了半空中。这次的跳跃使他变成了和薇薇安战斗中“居高临下”的那一位,他的弹跳已经完全不是普通混血种可以拥有的弹跳力。 薇薇安愣了一下。但她没有手软,也没有犹豫,ak步枪直接数枪连发,弗里嘉子弹和实弹往空中的源稚女直接扫射。源稚女毕竟不是她,他不可能真正地会飞,他又没有长出翅膀。 但她依然被她接下来看到的一切震赫在当场。源稚女既没有冲锋,也没有拔刀,他也没有使用他的言灵·蜃景,他做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动作—— 他直接伸出手,抓住了一颗弗里嘉子弹。他精准地从一排扫射的弹星中找到了一颗弗里嘉子弹,子弹没有爆裂,而是被他掐在了两指之间。接着,宛若武侠小说中一阳指一般的招式出现在源稚女的手中,那颗子弹被他用两指射出,远比薇薇安的ak步枪的后座力还要更为迅猛,子弹飞驰而出,直接击中了薇薇安的身体。 巨大的鲜红色绽开。那是弗里嘉子弹接触混血种的身体后开始雾化,红色像是盛开的鲜花,在薇薇安的身体上蔓延。 她突然失去了意识。手中握着的ak步枪掉落在地。她的身体也维持不住火箭筒助推装置的平衡,她像是一片羽毛一样掉落在地。 在她坠落在冰层之前,源稚女接住了她。此时的源稚女已经恢复了他本来的样貌,穿着燕尾服的他化了很浓的妆,他看上去像是舞台上千回百转的歌艺,歌艺仿佛正在舞台上抱着他死去的爱人,只不过,这个歌艺还握着那把天神赐予杀生者的宝刀——天羽羽斩。 “路师兄,看上去这里的这些尸体全都是这个日本新生‘杀’的。”夏弥说。 “看出来了。”路明非点了点头。那些冰层上的“伤痕”就是天羽羽斩的刀痕。 “他有一万种方法可以让你出局。”夏弥说,“言灵,武器,还有……刚才那是什么东西?六脉神剑?” “可能是——暴血。”路明非说,“就是某种在一瞬间提升你血统的炼金术。可能日本那边有这种炼金术,或者这种炼金术的翻版。他提升了自己的血统,把自己变得和龙一样。” 路明非说到这里,咽了一下口水。可能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他对混血种变成死侍或者龙侍这种事情还留有巨大的阴影,从叶胜师兄躺在福尔马林溶液里开始,混血种和龙的界限好像一下子被打破了,卢修斯,奥古图斯……还有眼前的这个源稚女,他们和死侍与龙这种物种的距离就在一刹之间。 第一百九十一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十三) “路师兄,他好像朝我们走过来了。” “路师兄,他已经没有对手了,这里我们还能看到的混血种都已经被他干掉了,不管是失控的还是没失控的混血种都不是他的对手,我怀疑他就是个货真价实的s级路师兄!他还是小说里那种家有传承的宗门人士,宗门里法宝武器一大堆,宗门人士你懂的吧路师兄?就是天龙八部里的星宿派,诛仙里的鬼王宗,我们两个小小的散修很难打的啊!” ……要是我没记错的话,星宿派和鬼王宗,都是反派吧。 “路师兄,这里不是卡塞尔学院的山顶,我的言灵在这里会大打折扣,而且他经过上场战败之后,肯定对我的言灵有所提防,路师兄,我感觉接下来要靠你了路师兄。” ……路明非心说上次在卡塞尔学院的山顶这个源稚女也没有输吧,如果他装载的是弗里嘉子弹,那输的就是我们。 “路师兄,他!他!他…… 他跪下了。” 猝不及防,源稚女直接跪倒在路明非的身前。他的燕尾服被子弹射得千疮百孔,他被炼金术强化的肌肉贲起,让他这个千柔百媚的歌伎看上去像是隔壁健美大赛临时被抓到台上充数的滑稽人员。 此时此刻,他跪倒在地,他的身体才开始“退化”,他跪倒在地挤压了冰层的双腿开始肉眼可见地缩小,他支撑着身体的双臂开始褪去血脉喷张的青筋,等他终于变成了那个细小又瘦弱的源稚女,他才终于抬起头来。 他看着路明非,他的黄金瞳一点一点地褪去,最后他的眼睛就看着路明非的眼睛,路明非感觉这种感觉似曾相识,就像是…… 就像是当时在梦貘的梦境里,扮演着源稚女的“他”也是这么看着……源稚生。 “救……她。”源稚女说。 说完这句话,源稚女直接身体一斜,倒在了冰层上。 “路师兄,他好像……屈服在你的威压之下了路师兄。”夏弥看着侧躺在冰层上,浑身僵硬的源稚女。 不。 不是。 是暴血。是暴血或某种与暴血类似的炼金术在一瞬间提升了他的血统和精神力,但这种炼金术是不可逆的毒药,龙血在混血种的体内沉积,最终混血种会在“进化”的链条上不可逆转地堕落。暴血结束以后他混血种的躯体会被龙血侵蚀,那就是一瓶毒药。 “路师兄,看起来,他也没有以一敌百的超能力,他在弗里嘉子弹的比赛上可是一路砍瓜切菜。”夏弥说,“是因为上场比赛大家都消耗在激情对射上了,还是因为这次尼福尔海姆的全明星阵容比上次更豪华?毕竟多少只听过名字的前辈都来了。还是因为……他的言灵在尼福尔海姆并没有那么好用,同样有精神类言灵,尼福尔海姆还多了几千年前流传下来的龙文。” “还是因为……他的身体出现了问题。”夏弥蹲了下来,她伸出手去,想握住源稚女的手臂。 “师妹小心!”路明非赶在夏弥之前拦住了她。他这句话几乎是脱口而出。他下意识的反应让他拦住了夏弥伸出的手,相反,他把自己的另一只手臂搭在了源稚女的身体上。 果然…… 是鳞片。 凹凸不平的鳞片,像是在源稚女的肌体上披了一层鱼的鳞甲。但没有人会在燕尾服的里面穿鳞甲,那是龙的鳞片,就像是……就像是叶胜师兄身上的鳞片一样。 路明非挡住了夏弥。这是他下意识的动作,他下意识地在保护源稚女,他在保护他的秘密。虽然他跟他完全无亲无故,甚至这个源稚女还莫名其妙地朝他的身体打过一枪,他还几次三番地用梦貘闯入他的梦境。按理来说他现在就应该一枪弗里嘉子弹直接送他出局,但他下意识地在保护他,好像保护班上来大姨妈的女生。路明非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到这个形容,明明那个时候他就是个无人在意的衰仔,根本没有人需要他出手保护,但他一直觉得保护遇到这种事情的女生这种事情很帅。 有些人就是会遇到一些难以启齿的事情的啊。就像他暗恋陈雯雯,还有暗恋诺诺,这是他自己认为的藏在心里最深的秘密。有一天他把这个秘密告诉了一个人,他可能是小心翼翼,可能是内心龃龉,可能是假装死皮赖脸实际上脸烧到脖子根,但他只要对他说了,那都代表了——他对他的信任。 第一百九十一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十四) 源稚女的身体突然开始了蜕鳞。 路明非的手就放在源稚女的胸口,他能明显感觉到源稚女的身体在蜕鳞。那些凹凸不平的鳞片突然开始像冰山一样融解,冰山像是被烈日消融,路明非重新抚摸到了海面。 他现在感知到的才是真正的混血种或者人类的躯体。 源稚女睁开了眼睛,他一瞬间应激地往后躲去。他本能地用两只手护着自己的身体,冰面上倒映着他被硝灰抹上的妆容和遭乱的头发,他像是如梦初醒一样,开始乱糟糟地整理自己的燕尾服和头发。似乎是终于梳整完毕,他重新在冰层上站了起来,他看着路明非,又看着夏弥。 “啊咧,路师兄,师弟的眼神就像是昨夜一夜宿醉,一觉醒来发现你俩衣衫不整一样……” ……你这都什么破形容啊而且不应该是昨夜一夜宿醉一觉醒来发现我们仨衣衫不整嘛明明现在这里是三个人不是两个人啊! “我会对你负责的。”路明非开始说烂话。 “路师兄,我……在等你。”源稚女对路明非说道。 “啊?”路明非愣了一下。这个刚刚“手刃”了一百多个混血种的源稚女居然说是在等他,这种话听起来好像是他是个刽子手,而路明非是绞刑架上的犯人。 “哇哦!”夏弥还在一旁起哄。 源稚女把眼神转到了夏弥的身上。 “怎么,你也在等我吗?师弟?我事先说明,虽然我现在和路师兄是短暂结盟的状态,但狮心会和学生会是不能同时招收同一个学生的,这是卡塞尔学院一百年来……” 夏弥的话没有说完,因为源稚女根本没有这种意图,他直接拔出了兜里的格洛克,一发子弹朝夏弥直接射了过去。 “师弟,你这叫……偷袭。”夏弥反应迅速,她侧身闪过了这发子弹,随即手中的格洛克持枪上膛,她一边上膛一边嘴上说道,“你被狮心会永久禁止了,源稚女。” 接着,夏弥手中的子弹连发。一颗颗弗里嘉子弹从弹匣里接踵而出,夏弥的格斗技巧和射击技巧绝对都是顶尖,她几乎是在一瞬间就闪躲了源稚女射出的子弹,而此时她弗里嘉子弹连发,一瞬间子弹形成了密制的包围网,那些子弹在夏弥手中仿佛根本没有后座力一样。 源稚女直接举起了天羽羽斩,他精准地判断出了夏弥这些弗里嘉子弹的所有方位。夏弥的攻击虽然水泄不通,但她没有薇薇安的火箭筒那种武器,弗里嘉子弹对于混血种的躯体来说是极致的麻醉药,但没有火箭弹,所有的弗里嘉子弹对于天羽羽斩来说就只是普通的弹壳! 天羽羽斩此时是最坚固的盾,源稚女挥舞着这面盾牌,那些水泄不通还有复杂路线变化的弗里嘉子弹全部被他看穿了。他左右闪躲,接着天羽羽斩挥舞,弗里嘉子弹被全部弹开,冰层上开始暴绽出血红色。 “师弟,现在道歉的话我会送你一个布偶小熊。如果被我打趴了再道歉的话我只能送你尼福尔海姆医院三百六十五日游了。”夏弥的攻势完全没有衰减,她看到弗里嘉子弹没有效果,竟然直接放弃了远程火拼,而是直接改成了近身肉搏。 夏弥在冰层上就像是一个顶级的冰嬉舞者,她的步伐和身体节奏完全没有因为这里是冰层而削减,甚至更加如鱼得水。她趁着源稚女抵挡弗里嘉子弹的间隙快速地来到了源稚女的身边,她像是一只鱼,或者说,一条矫跃的游龙。 她游过了源稚女的天羽羽斩,直接一个反手擒拿抓上了源稚女的手臂。 还从来没有人尝试过用这种打法,源稚女明显愣了一下。他很少拿出天羽羽斩,更不要说是在使用天羽羽斩的时候被人握住手臂。但他眼前的这个人是夏弥,狮心会的主席,她来到他身边的样子仿佛鬼魅。 她看上去像是武侠里的某个顶级宗师,她用的是太极拳是八卦掌是乾坤大挪移,她依靠的是“泄劲”和“化劲”。她的手掌打在源稚女的手臂上,虽然力量软绵绵的,但这酥绵却一下子着了劲,源稚女顿时感觉手臂酥麻,天羽羽斩直接从他的手中脱落。 夏弥直接伸手握住了天羽羽斩的刀柄。这是一把日本古刀,刀身如细月,刀柄如流萤,天羽羽斩握在夏弥的手中,突然血光色大甚,从刀身一路蔓延至刀柄,一道道细长的红色的血线漫布在刀上,像是饮血的刻痕。 “你们对它用了什么炼金术?”夏弥握着刀柄的手在不停地颤抖,“它吸收了你的血?” 这一幕他们在卡塞尔学院的山顶上也见过。这种血腥邪祟的东西他们之前从来没有听说过,但秘党之所以是秘党,龙族之所以是龙族,就是因为他们的秘密无穷无尽。 夏弥直接松开了手。她没有再纠缠。她的选择是对的,因为那血腥的纹路已经漫上了她的手掌。她的手指突然血色大涨,她手上的青筋一瞬间变成了红色的血管。 “这种事情,可能得去问青铜与火之王。”夏弥甩了甩手。 “早知道我也带武器来。你这是作弊,师弟。”夏弥一边说话一边躬下了腰,此时天羽羽斩已经回到了源稚女的手中,夏弥从身侧像一条小蛇一样溜了出来。 她溜回了路明非的身边。 “师兄,我不是他的对手。接下来得看你的了,路师兄。”她拍了拍路明非的肩膀。 第一百九十二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十五) …… 你还什么都没干啊师妹!你要是不说我还以为你是在跟他一起跳双人舞啊师妹! 看到夏弥后退,源稚女立即转守为攻。他的手中也握着格洛克,这种卡塞尔学院人手一把的枪械这几天全都填满了漫天飘洒不要钱一样的弗里嘉子弹。执行部“弗里嘉子弹海洋”的比赛在明面上还没有结束,这种装载了特殊炼金药剂的子弹是所有人都热衷的“玩具”。 他对着夏弥子弹连发,但夏弥在冰面上完全是神出鬼没,那些连射而出的子弹没有一颗打中夏弥的身体。 “师弟,你也太针对我了吧,我跟你无冤无仇,顶多就是在学校山顶上给你上过一课。”夏弥一边在冰面上漂移一边吐槽,“你是霓虹人,我是老bj;你是唱戏的,我是吉他手;你是黑道太子,我是追梦女大。怎么看你跟我都不应该有任何关联,就算出现在同一本书里也只会一个在第二章一个在第三章。” “还是说,你其实跟我也无冤无仇,你就是……嫉妒我。”夏弥突然眼神一转,某种轻俏和狡黠出现在她眼睛里。她突然躲在了路明非的身后,双手直接架起了路明非的肩膀。她就像是花样滑冰里的双人舞者,只不过她是那个托举的男步。她托着傀儡木偶一样的路明非,正面面向源稚女滑行。 这一招实在是立竿见影。可能是源稚女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诡异的女托男双人舞步,他握着格洛克的手直接停在了扳机口,他没有再射出哪怕是再一颗子弹。 “路师兄,我猜对了。”夏弥说,“他就是嫉妒我罢了。他的目标从始至终只有我一个,他想干掉我然后跟你双宿双飞!” 是的,刚才源稚女的所有子弹都射向了夏弥,他所有的攻击都是针对夏弥的,他好像就没有看见路明非一样。但在学校山顶上的时候,这一切明明刚好相反…… “路师兄,你的个人魅力疑似有点高了。是个男的或者女的是个混血种或者龙种都会靠近你。你就像是花丛中最艳丽的大王花,每一只来采摘的蜜蜂第一眼看到的都是你。为了你仅存的那点蜜,我们一只只蜜蜂还要大打出手。路师兄,你就是卡塞尔学院的花魁!”夏弥就躲在路明非的身后,他的声音像是震耳欲聋一样传进路明非的耳朵里。 “昨天是楚师兄,是恺撒和陈师姐;今天是源稚女,是日本分部的混血精英;明天就是苏醒的龙种,是藏在混血种里的龙王。路师兄,你的身体散发着某种气味,你自己可能闻不到,但所有体内有龙血的人都能感受得到。可能这就是天生媚骨,路师兄。” …… 路明非心说夏弥师妹你赶紧别编了。我现在是你手上的人质,但源稚女可是个随时会失控的疯子,他要是一心狠,咱们俩这乐高叠叠乐很可能一枪两命。 “源稚女,你想要什么?我们可以谈谈。”夏弥突然掏出了格洛克,然后一枪对上了—— 路明非的脑袋。 ……喂喂你是不是搞错了师妹!哪有拿自己人威胁敌人的啊!你这跟反派有什么区别啊! “好了,你双宿双飞的对象现在在我手里。说吧,师弟,说得我满意了我就放了你的路师兄,说得要是不好……哼哼,小心我辣手摧花折枝富贵!路师兄可不是你,上次你的一颗子弹让他在床上躺了半个月!” 不是半个月,是七天……七天伤口就愈合了,比一般的人类还是要快很多的…… “你不能再往前了。”源稚女看着夏弥,又低下头看了看地上的“尸体”,他说道,“他们也是。” “为什么?” “里面有龙文,还有精神类的言灵。弗里嘉子弹没什么痛苦,但是精神折磨很痛苦。” “我们知道里面有龙文和言灵,但这就是自由一日,师弟。这位新来的师弟,我得提醒一下你,我们不是来过家家的,要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话,卡塞尔学院山脚下有一家托儿所,那里面比较适合你。” “我的言灵是梦貘,我比你们都知道这种折磨的痛苦。”源稚女说话低着头。他好像是一个怯生生的第一天来上学的男大学生,但他在不久前明明还是一个风情万种的杀神。可能伎艺就是拥有这种天生装扮自己的能力,他随时能伪装成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人格。 “我知道所有精神类的言灵。我会模仿那些言灵。那些言灵可能是痛苦、欺骗、伪装、泡影……我全部都学过,然后再把它们放进言灵·梦貘里。那会让我更强。”源稚女说。 第一百九十三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十六) “师弟,你不会想说你是蛊海中培养出来的蛊王吧?”夏弥说,“就是那种,你们几百个先天精神类言灵的圣体被关在一个小黑屋里,你们每天都要释放言灵互相攻击。每天醒来,小黑屋里的人都会越来越少。最后小黑屋里只剩下你一个人,你害怕极了,你说,那些小男孩小女孩都哪去了?唉呀,都被你杀了呀。” 夏弥说话的语气带着轻松和跳脱:“不要把自己幻想成可怜的小孩哦,师弟。带有‘血之哀’的混血种天生就是和人类社会格格不入的崽。你看路师兄,从小到大都是班上的吊车尾,暗恋的女生在女卫生间里拒绝了他,他只能一个人在女卫生间哭泣,比你惨多了,师弟。” …… “不是在女卫生间拒绝我的!不对,她根本没有机会拒绝我好嘛!”路明非气得发抖。 “不好意思,路师兄,这个故事太有名了,流传有好几个版本。”夏弥对着路明非悄咪咪地说。 “师弟,跟我玩猫腻,玩过一次可玩不了第二次。”夏弥清了清嗓子,继续对源稚女说道,“我怎么知道你会对路师兄做什么?上次你用实弹打穿了他的身体,这次我怎么知道你不会换成镭射炮、火箭筒或者钢丝球?路师兄只有一个,他可是我们卡塞尔学院的优质资产!” “你走不到终点的。”源稚女摇了摇头。 “为什么?你这么肯定?这尼福尔海姆是你家吗?” “他们都倒在前面。”源稚女回头望了望,那是看不见底的一大片冰层,“龙文会侵蚀他们的神经,他们会……失控,他们会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还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是只有我而已。” “前面倒了多少人?”夏弥问道。 “很多很多。”源稚女说,“他们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们是无序的。” “什么意思?”夏弥说完这句话,她的眼神瞳孔突然放大,她愣了一下。 她一瞬间就明白了源稚女说的是什么意思,因为她看到了一个裸男正毫无顾忌地朝他们冲过来!那个裸男一边裸奔一边举着格洛克漫天扫射,那些射出的弗里嘉子弹最终化成红色的焰火,像是在为他疯狂的裸奔行动庆祝。 最终,他被冰层上的“尸体”绊了一下,手中的格洛克脱落,挥舞在空中最终坠落。与此同时,他也一头扎进了“尸体群”里,渺无声息。 “格兰瑟姆?”路明非一眼认出了这个疯狂的裸男,那是他学生会的成员格兰瑟姆,跟伊莎贝拉一样来自于英国。 “他是在逃跑。”源稚女说,“从龙文浓度高的地方跑回龙文浓度低的地方,但他的身体已经被这种程度的龙文压垮了,在他踏进那片迷雾的时候,他就已经失控了。” 夏弥拖着路明非来到了格兰瑟姆的身边,她看着这个连头发都卷得英伦风的男人,直接蹲下了身。 她脱下了自己的外套给他盖上,接着像是老中医一样,从下至上按压着格兰瑟姆的身体,先是腿部,再是腰方,再是肩胛骨,最后一直到他的眼睛。 “症状和伊莎贝拉差不多,失去意识,但是身体没有发生异变。”夏弥的眼睛瞟了远处的源稚女一眼,她好像是在说,那个青筋暴裂、像是换了一个人的源稚女才是真正的危险品。 “不过,路师兄,这个日本新生说的可能有点道理。”夏弥小声地对路明非说,“在我们的龙文考试结束后,血统低的学生都是会被送到医院的,当然我知道像你这种s级完全不会受到影响。” 这……夏弥说的倒是没错,他路明非的龙文考试也是守夜人论坛上历年流传的奇人轶事之一。当时在龙文考试的教室中,突然开始吟唱起古老的龙吟,那声音不像是来自于任何依靠电磁波储存和播放的电子设备,而像是有一只古龙就在你身前吐着龙息!教室里的其他混血种都开始癫狂、撕扯,或者哭泣、蜷缩,还有人开始脱下衣服撞碎了教室的玻璃,那是他本能的恐惧和逃离。但路明非非常安静地静坐在原地,他其实也出现了幻觉,只不过他的幻觉是——他和路鸣泽两个人坐在天台吹风。 路鸣泽比他小一岁,那时候他还在国内上高中,他们就坐在楼顶那个天台,那时候下了雨,他们可以看到雨中半座城市泼了灯光五光十色的倒影。路鸣泽在天台上甩着腿,问他去美国过得怎么样,他就说着他碰到了红发师姐废柴舍友什么的。路鸣泽问他,如果从今天开始,他们就这样分别了,一个人在芝加哥,另一个人就在这座城市雨幕的倒影下,他会不会想他。 他觉得可能是自己离开这个小恶魔弟弟太长时间了,所以才出现了幻觉。他就随口说道:会想的,每逢佳节倍思亲呐!这个时候,这个小恶魔消失了。而路明非的试卷上——画着他和头发飞舞的小恶魔坐在天台上遥望着雨幕和城市的星光。 一年之后,路鸣泽入学,他的龙文考试的答卷和路明非一模一样。守夜人论坛甚至盛传过“两男坐天台”就是s级混血种的标准答案。但除了他们之外,再也没有混血种能在龙文考试中画下这副图案,因为他们——根本是“无序”的。 因为那是黑王的神谕。对于混血种来说,即便只是黑王的一句吐息,就足以跨越千年让混血种臣服。 “师弟,我们来打个赌怎么样?”夏弥突然笑了笑。 “打……什么赌?” “既然这里这么危险,那我们就打赌谁先失去意识。如果我先失去意识,你就用你手里的弗里嘉子弹打我一枪;如果你先失去意识,我也会把弗里嘉子弹打在你的身上。谁先失控,谁就是这次比赛的输家,就将失去和路师兄‘双宿双飞’的资格。但如果是路师兄先失去意识……那我们就各往路师兄身上开一枪,我俩握手言和,一起同手同脚走出尼福尔海姆。从今天开始,我跟你合作。”夏弥说。 ……喂喂喂不要随随便便就把我像商品一样甩来甩去啊! 顿了顿,源稚女说道:“我同意。” 第一百九十四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十七) ……喂喂喂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 “放心,路师兄。”这时,夏弥探到了路明非的耳边,轻声说道:“路师兄,你的血统是最高的s级,你最近还特训过精神力,如果这场比赛只有一个人能走到终点,那绝对是你。如果我失控了,不要管我,跑。就算我赢不了,我们哼哈二将里也一定要赢一个!这个日本新生……源稚女,他绝对对你有所企图,他几次用梦貘侵入你的梦境,我怀疑他是要从你这里找什么东西。不要相信你看到的任何东西,因为这里的任何东西都有可能是幻境。如果我不能保护你了,你一定要保护好你自己,路师兄。” 说话的时候,夏弥对着路明非狂眨眼睛。 说完之后,她又敲了敲路明非的肩膀。 “师弟。”她又喊了声远处的源稚女,“师弟,现在我们三个人是一条心了,用中国的老话说,我们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来,过来拜见一下我们的老大——李嘉图!” —————— 夏弥所说的“过来参见我们的老大”的意思就是…… 夏弥在右,源稚女在左,一人一把格洛克顶住路明非的腰腹。他们虽然现在都拜在路明非的门下,但随时都准备好了给对方来一颗致命的弗里嘉子弹,当然也准备好了给路明非来一颗弗里嘉子弹。 路明非现在就是两人之间的玻璃墙,或者是金牌调解师、闲人马大姐,他维持着冰层上三个混血种小心翼翼的平衡,两个人只有同时把枪口对准他才不会开始突然拔枪扫射。 “夏弥师妹,要来根香蕉吗?”路明非没由来地开始说烂话。 “哪来的香蕉?” “师弟你要吗?”路明非又问源稚女。 “我不饿。”源稚女说。 “你这属于没口福。”路明非有些恨铁不成钢地说,“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去呢。” 他突然蹲了下来,在一具横陈在冰层上的“尸体”上来回刮索,终于——让他搜刮出了两根香蕉。 躺在地上的“尸体”是他在学生会的部下吉赛尔,这个副业是巴西环球小姐的混血种是今天他在尼福尔海姆的冰层上看见的第二十一个学生会成员。先前在医院病房的时候他给她塞了一大堆水果,他的原则是“不浪费”,“不放弃”,“不妥协”,病房里客人送来的三瓜两枣全都被他带走了。 没曾想在这里还有妙用。他们在这座尼福尔海姆的冰层上已经漫无边际地走了快两个时辰,沿路看见的除了“尸体”还是“尸体”。 这里完全是由“尸体”组成的尼福尔海姆的雾海。最开始他们还能看见伊莎贝尔、薇薇安这样跟你短兵相接的混血种,现在他们只能看见尸体堆成的“人路”。 世界上本是没有路的,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在尼福尔海姆里也成立。世界上本是没有路的,倒下的混血种多了,也便成了尼福尔海姆的天路。 这几乎就像是一条指引的信标。空旷的冰层上,横陈的尸体一具接一具,他们都在通往出口的过程中“夭折”,倒在冰层上。他们的手还指着远处,但他们的身体已经无法负竭尼福尔海姆的龙文。 他们所有人都被龙文和精神力所吸引,但也被龙文和精神力所摧毁。他们像是朝圣的信徒,但他们都倒在了前往布达拉宫的阶梯上,那里稀薄的氧气让他们无法再向前。 “来,师妹,来一根。”路明非倒是没有任何的心理包袱。如果他被龙文干扰失去意识,那他也就是挨夏弥和源稚女各一颗弗里嘉子弹。弗里嘉子弹雾化快、无伤痛、无残留,怎么也好过挨一发实弹要在病床上修养半个月。 “多谢路师兄请客吃大餐!”夏弥接过了路明非手上的香蕉,她一边大快朵颐一边说道,“路师兄,你有没有发现这里有什么变化?” “什么变化?” “这里的人变少了,但也变强了。” “什么意思?” “她是我们看到的第一个a级的混血种。”夏弥说的是吉赛尔,“整个尼福尔海姆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血统测验的场地。血统越高、实力越强的人能够走得越远。” “所以我们见到的第一个人是伊莎贝拉。”路明非说。 “是的,一个刚入学、没有受过任何精神力培训的新生会倒在最前面的位置。接着是c级,b级……1247个进入尼福尔海姆的混血种,a级以下的混血种接近有1000个,我们一路上已经见了947个,她是我们见到的第一个a级的混血种。” “但她不是战斗型的。”路明非说道。吉赛尔是巴西着名的超模,她在卡塞尔学院也是以小麦色皮肤和惊艳的身材比例而闻名。她对格斗技巧和炼金术都不感兴趣,她最喜欢的是喝酒和走t台。不在卡塞尔学院的时候她是叱咤风云的女明星,她一年365天有300天不在卡塞尔学院,她最近回来是因为在守夜人论坛上看到了路明非屠龙的英姿,她觉得这个眼里带着火和光的男人值得她守护。 “是的,说明接下来是一道分界线,路师兄。从这里开始,a级的混血种也会受到干扰。” “好。”路明非沉吸一口气。他又吐了一口气,看着夏弥,“你怎么知道那947个都是a级以下的混血种?那里很多都是毕业几十年的前辈!” “路师兄,信息战也是现代战争的一部分。”夏弥敲了敲自己的脑袋,“这次自由一日的考试里有两科属于信息部和新闻部,虽然这两个部门很水……但是!但是!这至少说明了信息战的重要性。在这次心理部的考核名单出来之后,我就连夜研究了所有的参赛者,我记下了他们所有人的血统和言灵,毕竟他们都是我们俩……哦,不,是我们仨获胜路上的对手。” 第一百九十五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十八) ……倒是也不用把我们三个形容成是刘关张,好师妹。 “我们三个人还没有受到严重的精神力的侵蚀,这得益于我们的血统。”夏弥继续说,“我是a级,路师兄你是s级,这位……牛得要死的源稚女桑,估计也是个s级。路师兄,如果我待会儿第一个倒下了,记得告诉俺娘俺不是孬种!” …… “记得把娘的地址告诉我,我会给她写信的,师妹。”路明非顺着夏弥的话吐槽。 “起雾了。”源稚女突然说。 源稚女伸着手,迷雾像是漂浮的云掠过他的手尖,他轻轻一吹,那迷雾突然开始风一般弥漫,迷雾飘散成了雾海,笼罩了整个尼福尔海姆。 “你做了什么?”夏弥问道。 “我什么也没做。我只是看见起雾了。”源稚女说。 尼伯龙根在重组! 路明非一眼就看出这里在发生什么!尼伯龙根不是现实世界,他曾经在尼伯龙根里见过遮天蔽日仿佛城墙的青铜门,也见过五百年前的圣母百花大教堂和翡冷翠,但那些都不是用真正的青铜和水泥造出来的,那是尼伯龙根的主人创造出来的产物。尼伯龙根的主人可以拆解和重塑这个世界,就像言灵·蜃景一样。 所以言灵·蜃景才会被卢修斯·加图索视作创造世界的言灵,理论上这种力量和尼伯龙根的力量是同源的!除了龙族以外,已知的混血种里只有两个拥有这种力量,诺诺,还有——上杉绘梨衣! “小心。”路明非护在了三人的最前头。没想到有一天他也能在尼伯龙根里打头阵,以前这个角色一般属于楚子航、恺撒或者诺诺,但现在他们都毕业了,他是这里最年长的大三的师兄,他是学生会主席。 “路师兄,你的蕉……”夏弥愣愣地看着他。 “我的蕉?”路明非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的香蕉,他才咬了一口,香蕉皮都还没剥到底,但它在路明非的手上开始了“鳞蜕”。他手里的香蕉皮上长出了鳞片,被咬了一口的缺口处突然长出了龙的犄角,龙鳞遍布全身,剥开的蕉皮变成了矫跃的翼片。它就这么活生生地在路明非的手里变成了一只迷你的羽龙。它挥挥翅膀,飞入了高空中。 看到这种情形,夏弥立即三下五除二啃光了手里的香蕉。 “路师兄,你浪费粮食了。”夏弥说道。 这个时候谁还管你什么浪不浪费粮食啊! 路明非立即言灵·吸血镰握在了手中。在尼伯龙根里,所有的异象都是预兆。尼伯龙根的确和言灵·蜃景同根同源。拆解然后重塑,这就是尼伯龙根。把水变成氢气和氧气,把矿石变成金刚石的切片,把香蕉变成龙,虽然最后一个听上去有点离谱……但这就是尼伯龙根! “路师兄,它飞走了。” 那只香蕉变成的龙飞在雾海中,顺着它飞走的方向,迷雾也正在一点点散开。它像是一只箭隼,在空中笔直地冲刺,它划破了云雾,尼福尔海姆的迷雾重新散开,出现在路明非面前的是—— 一只龙! 不是香蕉幻化成的那种小龙,而是——真正的龙! 那看上去像是一只来自东方的龙。龙的鳞片像是栩绘的波纹,鳞片一直延伸到眼睛,然后有如祥云般的纹路勾勒开,祥云连接着一双浮云般的耳朵和倒钩的犄角,黑色的鬃须布满了他的下颚。它有如盘坐在冰层上的守卫,它的眼睛看着路明非、夏弥和源稚女,他仰天发出吐息,撕裂的嘶哑声从他的嘴中吐出,龙吟在整个尼福尔海姆中回荡。 龙侍…… 参孙。 夏弥和源稚女没有见过。但他见过。在他们面前的这只龙是龙侍“参孙”,它是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将臣犼骨参孙! 但参孙已经死了!青铜与火之王的四只次代种,全部都已经死了!参孙死在了纽约州的上空,当时楚子航把七宗罪插入了它无法弥合的那个伤口,它像是气球一样破裂。它的龙骨最后被卡塞尔学院回收,还放在学院地下的冰窖里。 “路师兄,多大的香蕉能变成这么大的龙啊。”夏弥像是打量着一只巨大的奇行种。 …… 路明非刚想吐槽说按照能量守恒定律全芝加哥的香蕉都不够分的,但他一瞬间就意识到了夏弥话里暗含的意思——这只龙侍参孙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参孙。参孙的的确确是死了,这只参孙不过是尼伯龙根创造出来的幻景,就像是翡冷翠的尼伯龙根里那只五百年前的天空与风之王盖娅和圣母百花大教堂一样。 这座尼伯龙根里有古老的龙文,有精神力的言灵,还有尼伯龙根的主人创造出来的幻景,这里根本就不是一般的混血种应该来的地方。 所以那些血统不够、实力不足的混血种都没有来到这里。这里是精心设计好的前往圣域的天路,只有最强的混血种才可以走到最后。 “路师兄,看起来这里是第二关呢。”夏弥说。 第一百九十六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十九) “它不是真正的龙。它没有龙的气息。”源稚女说。 好嘛好嘛你们两位神人都没有见过参孙的本体但只凭一眼就判断出了它不是真正的龙,就你们俩这个水平谁能斗得过你们啊! “路师兄,来了!”夏弥托住路明非的肩肘,参孙的龙首在此时扶着冰面划过,冰砾被龙的下颚凿穿,细碎的冰子在路明非的眼前扬过。 一线之隔,路明非被夏弥和源稚女托举着直接后退了一大步。参孙一击未成,直接遥遥而起,它径直飞入了半空中,垂眼下望。 “你们两个……不用这个时候还拿枪指着我吧!”路明非咆哮。 “路师兄,你不懂。”夏弥说。 “我不懂什么?” “你不懂。其实你现在是一具幽灵,你只是一个灵魂的形态在这里,就算我们开枪了,弗里嘉子弹也只会射向对方而不是射向你。” …… “我信你个鬼啊!” 路明非咆哮! 参孙也在咆哮! 它的嘶哑的咆哮声在尼福尔海姆中回荡。它的声音像是在泣血,带着无穷的痛苦、哀怨和不甘,路明非看着它,它的眼睛里漫出了瘆人的血红色。 为什么…… 为什么和那个时候一模一样…… 它的样子,它的声音,还有它的眼睛,都一模一样。 还有——言灵! 言灵·将臣犼骨! 参孙飞至半空中,它的羽翼高高撑起。它的翼节中是根根翼骨,翼骨支撑起了它双翼巨大的屏障。现在,这些翼骨正在从它的身体里剥离。一根,两根,三根…… 从参孙的身体里剥离出来的翼骨,就是将臣犼骨中的“犼骨”。犼骨拥有无限再生和无限繁殖的能力,十根翼骨从它的身体里剥离,高悬于天。十根翼骨漆黑森罗,就像是参孙用犼骨铸造了一个十字噬魂法阵。 “路师兄,看着有点离谱,像是玄幻小说。”夏弥抬着头,“我们就是青春小说里的校园乐队三人组,现在面对的是一本随便挥挥一根手指就能毁灭地球的玄幻小说。” “难道我的吉他会拥有一弦断清波的能力吗?”夏弥假装扫了个弦,“还是我们的源稚女桑一开嗓就能震出超越极限的超频波次,他在东京歌剧院苦练多年,是为了有朝一日跟奥特曼一起打怪兽。” “还是……路师兄你!”夏弥突然转向了路明非,“路师兄你神功有成,一招乾坤大挪移偷星移月,刹那间天地变换,大道磨灭。” ……师妹你再多说两句宇宙都要坍塌了。 “来了。”源稚女说。 声随形至。 十根犼骨组成密不可分的囚牢。它们虬韧着生长,它们不是单纯的直形,而是弯曲的编织的森牢。它们组成了一个小山般的堡垒,互相交织的犼骨编成了万钧重压,遮天蔽日的阴影从天顶朝他们盖了下来。 “あめのおはばり!”源稚女喊出了这个咒语,那在日语中的意思是“天羽羽斩”,那就是他手里的神兵——あめのおはばり天羽羽斩! 天羽羽斩在源稚女的手里散发着血红色腥光,这种颜色像是从他的骨血里抽离出来,漫漶了整把天羽羽斩。 源稚女提刀,挥斩! 两道血红色的罡斩刃气从天羽羽斩的刀风里扫出,一刀!两刀!两刀血红色直接斩断了牢笼里正在密密麻麻编织的犼骨,犼骨牢笼直接被斩开了两道豁口。 “走。”源稚女说。 师弟你今天扮演的是无声无形的冷酷侠客是吗?路明非突然觉得源稚女在今天有那么一点点像那个杀胚楚子航。 天羽羽斩罡斩开道,看上去无懈可击的犼骨森牢实际上也就是一个编织的麻袋。源稚女在前,路明非在中,夏弥在后,三人就这么向着那个豁口的位置一路狂奔。 虽然他们两个人的格洛克都还顶着他的腰腹…… “它在缩小!”路明非突然大喊。他看出了这个犼骨牢笼的变化,它在变小,就像是一个盖向他们的笼子,因为缺了一个豁口,所以它在变小!原先它的大小足以盖住一座住宅,但它在变小,它要盖住的没有那么多东西,其实只有他们三个人! “路师兄,根据能量守恒定律,它在变小,所以它的密度在变大。”夏弥说。 对!它并不是盲目在变小,犼骨没有办法抵御源稚女手上的天羽羽斩,那是因为它的密度还不够!现在它在缩小,缩小的同时它的犼骨的力量会更加的集中。犼骨编织的牢笼缩小十倍,它的密度就会变小十倍! 果然,源稚女又挥出了两道罡斩,但这两道罡斩完全没有办法斩出跟刚在一样的豁口。这个犼骨森牢像是有灵的,它在被斩破的一瞬间就找到了化解的方法! 第一百九十七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二十) 言灵·吸血镰! 吸血镰从路明非的手中释放,这种无形的风质刀刃路明非已经再熟悉不过,接着源稚女斩出的两道罡斩,路明非的吸血镰旋斩而过,带着巨大的风斩之力,吸血镰一刀斩在了犼骨的结帘之上。 在源稚女斩开的切口之上,那犼骨又重新被斩开了一小道豁口。 果然,路明非猜得没错,虽然缩小的牢笼的确增加了这编织的犼骨的密度,但这毕竟不是真正的“将臣犼骨”!这只是尼伯龙根的主人造出来的幻景!在翡冷翠的时候他就已经体验过了,当时的天空与风之王发出刺人的刀戈——高天之歌,还有球形闪电像是吞噬一切的明珠。但在那圣母百花大教堂之下,他们全都活了下来,因为那只是尼伯龙根虚拟的幻景,那比真正的高天之歌和因陀罗之怒削弱了不知几倍。 所以他的吸血镰才斩得动这犼骨编织的囚笼,因为这远远不是真正的将臣犼骨,这远远不是那个足以抗衡青铜与火之王的火焰、不死不灭也无止无休的终极言灵! “快走!”路明非大喊! 他们现在这个奇葩的三人关系居然在这个牢笼里还在维持。源稚女率先跳出了那个豁口,他把右手的武器换到了左手,右手一个拉拽,把路明非也拽出了豁口。落在最后的是夏弥,路明非握着她的手,他握到了格洛克的枪柄,顺着这种机械冰冷的手感,路明非卯足了劲,他想一把把夏弥拉出洞口,这个犼骨编织而成的牢笼还在缩小! 不,不止缩小,这犼骨还在重生!那被天羽羽斩和吸血镰斩开的豁口正在重生!骨头在重新生长,肉灰色的骨质滴着涎液,它们像是人身上重新生长的组织,带着细胞分裂的新鲜的骨质,张开吞噬一切的血盆大口。 戛然而止。 洞口在最后被关闭了,而此时,夏弥才刚刚探出半截身体。 路明非拽不动她,犼骨生长得太快了,此时就像是阖上的巨齿,夏弥刚好被卡在它的牙口。 “路师兄,用武器!”夏弥喊道。 她的下半身还被犼骨卡在笼内,她使劲扭着身子却没有一点办法,这是犼骨结成的牢笼。还好它不是真正的属于侍者参孙的“将臣犼骨”,否则夏弥的身体恐怕已经被切成了两段。 言灵·吸血镰! 路明非重新施放了言灵,巨颚镰刀带着风声呼啸而去,两把镰刀砍在将臣犼骨的巨齿之上。 他想用这种办法重新切断犼骨,但这犼骨好像突然拥有了灵魂!它早就见识过路明非的风型刀刃,它的犼骨在顺着牙口的位置生长,骨头在迅速繁殖增生。它好像早就预料到了路明非砍出的这两刀风刃,快速长出的犼骨正好被风刃削断,但夏弥依然没有办法逃出这结狱之笼! 她甚至又被吞进去了一些,这些犼骨像是滴着涎液,在把夏弥吞噬进它的磅礴大口中。 “师弟,あめのおはばり!”路明非对源稚女大喊道。吸血镰毕竟只是风型的刀刃,它的威力完全没有办法跟天羽羽斩这种神器相比。它的吸血镰已经很难在短时间内赶上犼骨增生的速度,但是天羽羽斩可以!那把淬炼了炼金术的神兵才是这座尼福尔海姆中最强大的武器。 长刀拖行的声音重新在冰层上响起,那是源稚女提起了天羽羽斩,月弧似的圆刀在冰面上刮过冰砾。源稚女的右手握着那把银灰色的长刀——天羽羽斩。 接着,响起了一声,枪声。 源稚女的右手握着天羽羽斩。 他的左手握着格洛克。 他没有挥出那一刀,而是——按下了扳机。 弗里嘉子弹顺着编织的犼骨囚笼的方向飞去,擦过了路明非的眼前,他瞄准的是—— 夏弥。 嘭。 爆裂。 嫣红的鲜花在夏弥的身上绽放,那是弗里嘉子弹爆裂后喷出的“鲜血”,一瞬间,弗里嘉子弹爆炸雾化,神经毒素开始在夏弥的身体里蔓延。 那个犼骨编织而成的牙口,它突然“呲溜”一声,像是巨兽嗜口,一口将夏弥吞噬其中。 犼骨重新繁殖增生,它现在是真正遮天蔽日的堡垒囚笼,而夏弥,就被裹在它的堡垒囚笼中。 第一百九十八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二十一) “你疯了!”路明非气得发抖,他直接质问源稚女,“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 “我知道。”源稚女回应的眼神看上去冷静又无辜,他说道,“那是弗里嘉子弹。” 他的意思好像是,那只是弗里嘉子弹,中弹的混血种只是会短暂的昏迷而已。她出局了,那个叫作夏弥的女孩,她出局了,仅此而已。 “你把弗里嘉子弹打我胸口,来!”路明非直接把自己胸口抵了上去,但枪口对刀胸口,与他对视的源稚女低下了头。他收回了格洛克。路明非看不清他的表情是愧疚还是委屈还是后悔,他根本看不清源稚女。 他就是一个演员。 言灵·吸血镰! 路明非的吸血镰化作两把大砍刀,疯狂地砍着那个犼骨的囚笼。虽然这只是卡塞尔学院的一个考试,虽然他知道夏弥中的只是弗里嘉子弹,虽然他知道她只是昏迷了,就像伊莎贝拉和薇薇安一样,但他讨厌这种感觉,非常讨厌,极其讨厌。 他明明在青铜城里已经经历过一遍了,他已经经历过将臣犼骨的牢笼杀死龙王康斯坦丁。虽然那是龙,还是青铜与火之王。但,就是这只青铜与火之王,把七宗罪送到了他们身边,把他和路鸣泽送出了即将倒塌的尼伯龙根。没有康斯坦丁,他们青铜城小队会永远被留在那座湮灭的尼伯龙根里,他们都会死,甚至没有人会知道他们死在哪里。 有时候他分辨不出康斯坦丁的人格,他在两千年前就是个痴情的兄控,他在两千年后还是那个痴情的兄控。他像是传说中的龙王青铜与火之王吗?任何一只死在那次事件中的次代种都比他更像是青铜与火之王。 将臣犼骨杀死了龙王。 将臣犼骨足以杀死新生的龙王。 那就是他在那次青铜城事件中所下的结论。而现在,将臣犼骨囚困了夏弥,她只是一个混血种,她跟龙王之间还差了十万八千里! “她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这里只要我们两个人。”源稚女说。 “你骨科啊?有病就去治病不要在这里发疯!”路明非根本就没有正眼看源稚女。 “她走不到终点的,留在这里是她最好的选择。”源稚女说。 “你是她爹还是她妈啊你替她做决定?你爹跟你说‘你走不到终点留在这里是你最好的选择’你怎么想?怎么你要不要切腹自尽啊?”路明非继续两把大砍刀砍着犼骨囚笼。这个囚笼在不断地缩小,缩小,它好像是在消化它肚子里的“食物”。 源稚女还是低着头,他的眼睛闪烁。他今天好像扮演的是一个天天在班级擦黑板的学生,因为瘦弱,他每天都低着头,书包压垮了他的脊背。 “我会有我的选择。”源稚女突然抓住了路明非的手。他的眼睛和路明非长久地对视。路明非居然从他的眼神里看出了某种光,好像是萤火虫在他眼睛里闪耀。 他抓住了路明非的手,把路明非的手放在了自己的左手臂上,那是……凹凸不平的鳞片。那是他鳞蜕之后身体中“病变”的一部分,他在梦貘的梦境中已经跟路明非说过。 就像是暴血一样,他的身体正在越来越接近于“龙”和“死侍”,这些无法消退的龙鳞就是“病变的”证明。刚才他身体腹部的龙鳞是他使用炼金术的后遗症,那种鳞片消退了,但那是暂时的,总有一天,他的全身会长满龙鳞,就像……叶胜一样。 “路师兄,这是绘梨衣的世界。”源稚女说。 “我知道!”路明非脱口而出。 “你果然知道!”源稚女的眼睛里出现了某种欣喜。 …… 路明非感觉源稚女是把他当作了某个救世主。是啊大慈大悲路明非菩萨居然一眼就看穿了这是上杉绘梨衣创造的尼伯龙根,那么多教授和杀胚都不知道,但你路明非知道了,你不是天才是什么? 其实路明非也没有什么确凿的证据,他就是顺水推舟理所当然。他没有任何的证据,唯一算作证据的是他攥在口袋里的两朵樱花,只有你们日本人会拿“樱花”这种东西当作信物的好吗?我知道你们的女孩子都喜欢取名叫sakura。那些二次元里都会说“sakura酱最好了sakura酱”。 “其实,我知道我也是走不到终点的。但我知道,你可以!”源稚女眼神殷切而热烈地盯着路明非。他好像真的把路明非当作了救世主,他的眼神是二次元里那种日本男生看迪迦奥特曼的炙热。 “因为我是s级?”路明非试探性地问。 “因为你是——路明非啊!”源稚女说,“你是——路明非。你是我在卡塞尔学院听到最多的名字。” …… 那都是新闻部尤其是新闻部部长芬格尔以及新闻部得力干事洛朗宁的鼎力功劳! “路师兄,对不起。”源稚女突然说。 你……道什么歉? 路明非有些应激反应。他不理解这句道歉。他感觉自己已经完全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与理解源稚女。他好像每时每刻都会扮演着一个新的人格,现在是一个随时鞠躬私以马赛的源稚女。 血色突然从源稚女的天羽羽斩中渗透出来。 青筋在源稚女的身上暴起,源稚女的身体突然膨胀,他原本娇弱的男高中生的身体突然一瞬间变成了世界健美冠军。不,甚至不止于此,他的头上长出突起,他的眼睛旁突然多了两道眼影般青色的纹路,那是——他龙化的证明。 “你当你这是生病吃药啊!”路明非直接大吼。他完全理解不了源稚女,从那个“我会有我的选择”以后他就完全理解不了源稚女。如果刚才对夏弥开枪还可以理解成是自由一日的竞争,但现在他的所作所为已经完全超出了一个正常人的范畴,他像是一个思维随时断线的精神病人! “あめのおはばり!”源稚女重新喊出了这个咒语,这个咒语在日语中的意思是“天羽羽斩”。他握着天羽羽斩,鲜血从他的手中渗透,滴到天羽羽斩上。 那血色像是滋养的精华,一瞬间,天羽羽斩血芒大甚! 第一百九十九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二十二) 他像是龙人,或者像是半个死侍,他身上一半的身体特征都已经变成了“龙”。血红色从天羽羽斩漫布了他的全身。 他像是皮肤疵裂,血管一瞬间全部占据了他的所有表皮层! 他是一个“非人”,一个“非人”握着一把“神兵”天羽羽斩。他根本就不像是这个地球上的生物,他跟那些石英容器里的死侍也有差别,他脸上的鳞片只占据了他半面,他就像是人和龙融合了一半的产物,他还保持着部分人的体征,他还有源稚女的眼神和……表情。 他像是叶胜。是的,他就像是叶胜师兄。叶胜是冰窖里唯一一个没有完全死侍化的混血种,现在路明非看见了第二个,而他正在这里——大开杀戒。 源稚女曲着身子,他强健的下肢弓起,巨大的弹力起速。脚底下的冰层被震碎,矫越的身姿闪出疾风,他一瞬间来到了犼骨囚笼之前。 あめのおはばり! 天羽羽斩,如狂风骤雨,如水榭银河,如狂斩罡风,一刀一刀斩在囚笼之上。血红色在空气中挥斩刀风,每一刀都是血戾狰狞。 血色斩在囚笼之上,那些因为缩小而密度陡增的犼骨在此时淬了血的天羽羽斩面前仿佛就是玻璃碎片,每一刀、每一斩都能让囚笼碎骨裂片。 源稚女挥刀如鬼魅,他非人的身躯展现的是非人的速度和力量。那个和路明非、夏弥在卡塞尔学院山头皇城pk的源稚女完全不是最强的源稚女,眼前这个不像人、更像鬼的源稚女才是真正的强者源稚女! 源稚女横刀、立刀、三转折刀,他以普通人完全无法捕捉的速度斩断了犼骨囚笼这个“玻璃房”。 一瞬间,灰屑纷飞。 只在一瞬间,源稚女就用手中的天羽羽斩斩碎了整个犼骨囚笼。 言灵·镰鼬。 在这时,路明非补上了他的言灵·镰鼬。 夭矫的风妖精迅速从他的身边飞出,风妖精们在空中有序地震着翅膀,它们飞到了碎裂的“玻璃”中间,无数细碎的风妖精在那飞舞,它们的翅膀上带着那些散落的灰屑,那就是被斩断的犼骨。 路明非是在阻止这些犼骨重新“凝聚”。他现在对这种言灵都有所提防,他在青铜城中见过青铜与火之王的言灵,无论是天地炉心还是将臣犼骨,那都是依靠言灵驱使和凝聚的绝世之力。而言灵·镰鼬可以依靠纷飞的风妖精把断裂的原质“隔绝”。这一招恺撒就曾经用过! 此时,源稚女弯下了身。 他抱起了那个倒在地上的女孩。 他抱着那个杏黄色头发的女孩,女孩的身上还沾满了红色的番茄酱。 他把女孩抱到了路明非的身边,他用他细长的手指把女孩的衣领理了理。 夏弥,狮心会主席,被弗里嘉子弹打中胸口,神经毒素让她瞬间失去了知觉。她出局了,不仅是在尼福尔海姆的考核中,也是在弗里嘉子弹海洋的考核中。 “对不起,路师兄。”这个布着鳞片的“非人”源稚女低着头。 “我可真是谢谢你了啊。”路明非没好气地说。他现在觉得这个源稚女就是个精神病人,他大抵是患有什么精神分裂症、人格分裂症之类的精神疾病,他一秒钟能够切换一个人格。你看现在的他,看上去是个肌肉猛男,哦,不,是肌肉猛龙,但是他扭扭捏捏的样子像是个先天缺爱的小学生。 路明非蹲下了身,他看着眼前这个杏黄色头发的夏弥。巨大的血沫在她的胸口绽开,她就这么躺在冰层上,她的睫毛落了一些冰粒。 路明非这才注意到夏弥其实非常漂亮,她漂亮得甚至像是捏出来的。她不像是陈雯雯,也不像是诺诺,虽然陈雯雯和诺诺也是美女,但夏弥的美像是没有瑕疵,她的整个身体构造都像是遵照了某种黄金分割比例。 “师妹,其实你和楚师兄真的还蛮配的。”路明非不禁感慨。 废话,美女和帅哥当然天生绝配啦。走在路上狗都要回头多看两眼。 他以前没有发现,或者说没有注意到,可能是因为夏弥是个先天吐槽圣体,跟她在一起就像跟芬格尔这个烂人在一起。你会去注意芬格尔长了几块肌肉他的肱二头肌练得怎么样吗?你只会吐槽他的话太烂太密像是个全自动吐槽机。 “师妹,俺对不起你,也对不起楚师兄。”路明非吐着烂槽。他脱了自己的外套为夏弥盖上。这里是尼福尔海姆,是一座尼伯龙根,这次的考试夏弥已经出局了,这已经是无法逆转的事实。但他还得继续走,他还得走到终点,不是为了争口气,也不是为了什么自由一日的第一名,他就是想看到这整座尼伯龙根的样子。这是那个日本新生上杉绘梨衣创造的世界,这是她的尼伯龙根,如果自己猜得没错,她可能是——通往尼伯龙根的钥匙。 这次的尼福尔海姆的考验绝对不是空穴来风,路鸣泽说过,这里面的东西是来自于昂热校长,而他在旁边吹过一些“枕边风”。从自由一日开始,路鸣泽就像是跟他“分开”了,接下来的路,都得他自己来走,接下来的尼伯龙根,都得他自己来看。 “路师兄,说对不起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什么。”夏弥突然睁开了眼睛,她睫毛上的冰粒被抖落,她睁开眼睛,看着路明非。 “不过那句‘你跟楚师兄还蛮配的’还是说得挺对的。”她突然坐了起来,接着直接拔出了腰间的格洛克。格洛克直接抵在源稚女的胸口,夏弥瞬间出弹,一颗弗里嘉子弹直接在源稚女的胸口爆开,红色在他的胸口结成了血花。 “记得这招你在学校的山头也对我用过。师弟。”夏弥对源稚女说,“装死然后来一枪。装死谁不会啊。” 第二百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二十三) “师妹你……”路明非有点咋舌。刚才还在躺尸的夏弥突然在他面前秽土转生了。 “师兄,一点障眼法而已。”夏弥伸出了右手,她的手势像是结印,他的食指和中指间夹着一颗弗里嘉子弹,她哼哼笑笑,“师兄,我早就知道这次风机委员会弗里嘉子弹考试的内容,当然要备点后手。可惜这种招式用不了太多次,本来是拿来对付你的,路师兄。” “概不外传啊,路师兄。下次要是我们在英灵殿殿顶皇城pk,你记得在我倒下之后给我再补一发弗里嘉子弹。”夏弥一边说话,一边又朝源稚女开了一枪,弗里嘉子弹打在源稚女的身上爆绽。 但源稚女丝毫没有被这两枪影响,他甚至连身形都没有晃动一下。那些打在他身上爆绽的弗里嘉子弹对于他来说好像就是一些番茄酱,还没有他身上的血管鲜红绽裂。 “路师兄,如果我猜的没错,弗里嘉子弹对现在的他不起作用。”夏弥说,“他现在的身体更像是死侍,或者说是——龙。” “你用了什么炼金术?暴血?还是某种更古老更纯粹的炼金术?”夏弥摇头,“暴血有极其强大的副作用,它是推向你坠落的深渊。你这个炼金术也不会更好,师弟。你告诉我是谁让你这么做的,我去给他一枪。” 源稚女却没有回夏弥的话,他只是说道:“子弹明明打中你了。” “我的子弹明明也打中你了。”夏弥也说。 “恺撒和楚师兄中了弗里嘉子弹之后都会立即昏迷,你却跟没事人一样。”夏弥继续说着,“你的身体已经不是正常混血种的身体。你这算是……死侍吗?我知道一枪弗里嘉子弹解决不了一个死侍,弗里嘉子弹程度的毒素要麻醉一只死侍至少需要到十枪以上。” “那我就打十枪。”源稚女说。他的说法好像夏弥才是那个“死侍”。 突然间,源稚女的身形变成了魅影。他“非人”的身体在这片尼福尔海姆的冰层上影绰难见。路明非只能看到一道游移的虹影在他的眼前漂浮着。 接着是不断射出的弗里嘉子弹。源稚女高速移动的动作连带着他射出的弗里嘉子弹都变得踪迹难寻,一枪又一枪,一枪又一枪,一枪枪的的弗里嘉子弹在冰面上滑行,最终——嘭,嘭,嘭,全部打在了尼福尔海姆的冰层上。 冰砾碎裂,却未曾见“血”。 被攻击的目标——夏弥,这个狮心会的新任会长闪过了所有的动作。无论源稚女射出的角度多么的精妙,无论他是在哪个时机射出的哪个方位的一枪,所有的弗里嘉子弹都被夏弥一一闪过。 她像是精密的反制导弹,所有的攻击都被她化解。她很谨慎,也很沉稳,她不像源稚女一样透露着一枪枪的“杀机”,她寻找机会的时机比源稚女更敏锐。源稚女射出了十枪,她才会射出一枪。 但第一枪有效命中的人是她。路明非看到地上溅射起无数的冰砾,接着一朵鲜花绽放,那是源稚女的虹影中多了一道花束。那就是弗里嘉子弹绽放的红花。 一枪命中。但是,仅此而已。源稚女的速度没有任何的减慢,他射出弗里嘉子弹的速度也没有任何的减弱。那一颗弗里嘉子弹对他来说好像根本就没有效果。他已经接过两发子弹了,再多一发又会怎么样呢。 两人就这样在冰面上周旋,子弹一发接着一发,冰砾一碎接着一碎。尼福尔海姆的冰层上已经从平整的冰面变成了千疮百孔,每有一颗弗里嘉子弹射出,就有一个无辜的冰孔受伤。 1,2,3…… 60,70…… 121,122…… 路明非已经无聊地开始了数起了数,这是两人射出的弗里嘉子弹的数量。这么多弗里嘉子弹足以瘫痪一只次代种,但对于夏弥和源稚女来说,这场战争才刚刚开始。 从始至终,只有夏弥打中了源稚女无足轻重的一枪。两人的攻势都没有减弱,两人的防守都愈加地无懈可击。这两个人像是维持了一种默契的平衡,他们简直就像是在跳双人舞! 而且,他们战斗的区域无论如何扩大,总是默契地绕了他一圈。弗里嘉子弹总是在离他五米以外的距离爆裂。冰层上千疮百孔,但他的身边整洁如新。 就像是孙悟空给他的师傅唐僧画了一个安身的火环。 吼—— 路明非听到天上传来了怒吼声。那是侍者参孙的吼声,它好像终于反应过来了,它终于意识到它的将臣犼骨不可能再“凝聚”和“复原”。它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它不知道在那些犼骨的碎屑之上还有无数飞跃着的夭矫的风妖精——镰鼬。 失去了言灵,它直接从天上疾驰而下,带着疯狂狰狞的嘶吼和因为没有骨翼而显得有些柔软的双翼,它像是一只大型的蝙蝠,蝙蝠马上就要撞击冰层! 这个时候,路明非终于说出了那句他一直想说的经典台词: “别打了,你们不要再打了!” 你们这样是打不死人的! 第二百零一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二十四) 我知道你们两个都是不世出的高手,我知道你们两个就像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你们在这尼福尔海姆的冰层上能大战三天三夜。 但是,不要再打了。 就当是给我这个学生会主席一个面子。 “言灵·时间零。” 路明非喊出了他的咒语。 此刻,他感觉自己就像是希尔伯特·让·昂热一样掌控一切。拥有时间零的混血种就是拥有这种面对一切都闲庭信步的能力,当时间变慢的时候你会感觉你自己在操控一切。 源稚女的鬼影突然之间变慢了,路明非看清了他的动作,他疾射而出的弗里嘉子弹并不是没有章法,他在预测夏弥的路线,他每一枪的轨迹都开在夏弥行动轨迹的下一步上。 夏弥的脚步也在时间零中变慢了。路明非这时候才发现,相比于源稚女,夏弥的脚步才是真正的“神鬼莫测”。每一颗看上去将要打中她的弗里嘉子弹全都只是堪堪擦过了她的衣尖,她像是拥有某种触电感应,她总能在危险的最后一刻化险为夷。 看上去就像是属于恺撒和楚子航这种极致的战斗狂人的战斗……不,甚至感觉比恺撒和楚子航都更“精准”更“耐心”。恺撒和楚子航如果两军对垒,那应该是互射两枪知道双方棋逢对手之后开始对轰意大利炮,或者干脆面对面坐下来开始比拼罗盘子弹。不像这两个人,明明招式尽出,却又天衣无缝。 “师妹,别打了。”路明非来到了夏弥的身边。一颗弗里嘉子弹刚刚擦过她的衣袖。 “师妹。真的别打了。”路明非又重复了一遍。 在时间零的领域中,弗里嘉子弹的弹道清晰可见,路明非看着夏弥又躲过了一颗子弹,接着,她抬起了她手里的格洛克。 看起来,她准备开始她的反击了。 不过,此时,路明非就站在他的身边。 路明非直接夺过了夏弥手中的格洛克。 他突然想起了自己看过的一部电影,是一部超级英雄电影——《x-man》,x战警。x战警都是些身负异能的超人类,里面就有一个号称拥有世界上最快速度的x战警——快银。每次轮到他出场时,电影就会进入子弹时间,世界的一切都会变慢,只有快银在时间中穿梭。此时电影总是会响起舒缓的bgm,快银就在这流水一样的bgm里像是花蝴蝶一样翻飞,他一会儿摆好马上要掉碎在地的盘子,一会儿调转敌人的枪口,一会儿扶老奶奶过马路。等bgm停下时,一切都照着他预想的发展:盘子摆放如初,敌人的子弹在空气中对射,附近轰隆隆吵作一团,但老奶奶的老花镜都没掉。 他现在的耳朵里就播放着这样的bgm,他感觉自己身轻如燕。 他夺过了夏弥手中的格洛克,直接把枪对准了天空。砰,砰,砰……接连不断的枪响,路明非没有任何的停顿,直接打光了弹匣里的子弹。 枪里的枪子打光了。兜里的也不能放过。路明非三下五除二,把夏弥兜中揣着的弗里嘉子弹也打了个精光。 接着是你——源稚女! 路明非来到源稚女身边的时候,源稚女的脸上刚露出了些许惊讶的表情。他的眼睛中所感知到的应该是路明非在这个尼福尔海姆的冰层上瞬移,接着突然天上就发射了连绵的烟火。 别着急,你也一样! 源稚女的天羽羽斩别在身后,他生出利刃的手掌中握着格洛克。路明非轻轻一挑,这把格洛克也落入了路明非的手里。 接着同样是火树银花,天空中的子弹像是飞泻而上的流星。 “师弟。”路明非对源稚女说道。 言灵·时间零——解除。 “师弟,别打了。”路明非确保源稚女听到了自己的话。 他解除了对源稚女的时间零。在这片时间零的领域中,他可以选择“变慢”的角色,也可以选择“变快”的角色。现在,源稚女和他一样,在这片领域中听着专属于“快银”的bgm。他们在一条同样的时间的长河中。 “师弟,你可以解除你的炼金术了,这里没有你的敌人。”路明非说。 “就算这里有你的敌人,你也没必要用这种炼金术。”路明非继续说着,“这里还有我诶,学生会的主席,卡塞尔学院的扛把子。我可是希尔伯特·让·昂热钦定的s级,我见过的龙王级别的对手没有十只也有五只。” 路明非数着,“烛龙”参商,“将臣犼骨”参孙,“绝工”参宿,还有可怜的诺顿和康斯坦丁,还有那只盖娅,自己完全没有撒谎。 第二百零二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二十五) “师弟。我见过和你身上这种很像的炼金术——暴血,在一个师兄身上。”路明非说着,才发现自己说的不对。他其实不止见过一个,他见过当时青铜城里走回烛龙火焰中的楚子航,他后知后觉才知道那是“暴血”,但他其实不止见过这一个,还有另外一个……当时他们青铜城六人组,还有一个人躺在地窖里没有醒来,他现在身上的体征就是暴血后的体征。 “你看上去很拉风,很无敌,弗里嘉子弹打你身上也跟挠痒痒一样。是啊,那些变异的死侍也觉得弗里嘉子弹就是几颗玻璃弹珠。你知道‘死侍’这种东西的吧,就是那种身上长着……” 路明非突然语塞了,他脑袋里想说的是“就是那种身上长着龙鳞的家伙”,但他眼前的源稚女的身上就长着龙鳞。他像是龙化到一半的死侍,他体内还有一半人类的血液让他保持着理智。但这种龙化是不可逆的,那些龙血像是癌细胞,将会永远在他身体里虬土扎根。 “这个样子,不好看,是吗?” 源稚女突然笑了,他好像看透了路明非在想什么,他的笑带着某种看破红尘般的恍然和轻魅。就这么一瞬间,路明非突然想到了那部电影《艺妓回忆录》,他仿佛看到的就是一个艳压海棠的艺妓。她在今天休台回乡,她临走前看了这个囚困她一辈子的楼台一眼,那个时候她就是这个表情,她是放下了一切却又不甘心,她是看透了一切却又不舍得,命运囚困了她,她一直都没有走出来。 他突然仔细地端详起了路明非,他伸出他细长的手指,尖锐的指甲顺着他的发沿一直往下。他侧着脸,余光瞥向路明非的眼睛。 他是在—— 化妆。 是的,虽然看上去是什么奇怪的含情脉脉,但路明非一眼就看出了他是在化妆。因为他见过,因为他见过——在源稚女的梦境里。在那个叫作鹿野神社的地方,源稚女有一个秘密基地,基地里有一面镜子,他每天就是对着那面镜子一个人化妆,他没有朋友,唯一称得上是朋友的是被他咬碎的娃娃。 他把他的眼睛当成了镜子,他好像突然进入了熟悉的“扮演”环节,离他最近的“眼神清澈”的大学生路明非就成了他装扮的镜子。 他细细地抚拭着自己的脸,他打理着自己的眉毛和眼睫,最终,他对着“镜子”抿了抿,像是为自己涂上了口红。 一切梳妆完毕,他脸上的鳞片开始褪去,他显现出人的皮肤的五官,他终于变得像源稚女了,只不过,他的头发乱蓬蓬的,他的脸上暗淡无光,他的嘴唇白得像是失血,他像是一个因为早上迟到而随便扒拉了两下出门的大学生,他刚才的“对镜贴花黄”就是对着空气在张牙舞爪。 “果然是不太好看啊。”源稚女说。 他对着他的“镜子”笑了笑,接着,他好像失去了力气,一个跟头便扎在了路明非的怀里。 “说了不要打了啊。”路明非说。 路明非看着到在他怀里的源稚女,他莫名地想起了一个人——楚子航。明明一个是冷面杀胚,一个是千面演员,在这种时候倒是蛮像的。 “你说你逞什么强啊,大一新生就乖乖跟在师兄师姐后面就好啦。他们会屠龙,会做菜,一个个把刀当菜刀,然后把菜刀当刀。他们会开布加迪威龙,还会把布加迪威龙分你开,你要是想开布加迪威龙的话我可以借你一辆的啊,租金只收你1刀一天,哦,我忘记了,你家里跟索尼差不多有钱……” 路明非顿了顿,想好了接下来说些什么,他说道:“既然你都是富二代了,你家里是不是有索尼的ps游戏机?还有xbox和任天堂是不是全都有?我看见过你妹妹手里的掌机,你一定也有对不对?那你说你在这里搞这些干什么?我小时候路过电玩店根本就不敢进去,因为电玩店要八块钱一个小时,那时候我一天的零花钱是一块,拿来买五毛钱的咪咪能买两包。” “你们有钱人是不是都喜欢玩这些呐,在你们那里叫作‘极限运动’,没有这种炼金术活得太无聊了是不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懂不懂呐?觉得没事做你可以跟我一样拿红点打星际,那个玩一辈子都不腻。” “别吵了!” 路明非突然有些怒气。他不是在跟源稚女或者夏弥发怒,他现在觉得在卡塞尔学院混一年有一年的道理,没想到在这里他还真有点像师兄的样子了。 他是在跟天上的那条龙发怒,明明是个冒牌货,明明在时间零的领域里飞得比一只蚊子还慢,但是龇牙咧嘴,面目狰狞。别装了上辈子是个桶啊! 言灵·风王之瞳! 路明非施展了言灵·风王之瞳。这一招是恺撒的婚礼上学的,他发现加图索家族的风属性言灵在某种程度上都有相似之处,他路明非学会了镰鼬就能学会吸血镰,还有什么风王之瞳、风暴角都差不多。他最近越来越感觉自己打通了任督二脉,毕竟他可是——s级! 剧烈的风团在空中凝聚。风王之瞳和镰鼬不同,风王之瞳是集聚化的风团。镰鼬是漫步天地的风网,而风王之瞳是横冲直撞的气团。 气团搅动了天上的弗里嘉子弹,在时间零的领域里这些子弹还洒在天空中,而现在,所有的弗里嘉子弹都被风王之瞳汇聚在了一起。 路明非抬头看了看,本来觉得子弹海像烟火还挺好看的,不过,可惜了,马上就要炸成番茄酱了。 言灵·风王之瞳! 风王之瞳驱使着天上的子弹,所有子弹瞬间被汇集,然后,像是流星坠落一样—— 击中了龙的背翼! 一瞬间,巨大的嫣红绽裂,夏弥和源稚女手中的所有弗里嘉子弹此刻都变成了射在这只参孙背翼上的弹药。参孙腰腹受到重击,它像是一座桥被陨石砸弯了脊梁骨,它在空中发出咆哮的嘶吼声,最终轰隆一声,翻倒在地。 第二百零三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二十六) 言灵·时间零——解除。 时间泛过深海,命运的涟漪在时间的长河中波荡。 随着时间零的解除,参孙轰然倒地,巨大的飞灰在地上扬起。随着参孙的“陨落”,连带着镰鼬之间的将臣犼骨都烟消云散,尼福尔海姆的冰层上白茫茫一片,只剩下路明非和夏弥、源稚女三个人。 源稚女已经变回了那个穿着燕尾服的男高中生,他才刚刚从某种炼金术中“挣脱”出来,这种炼金术明显有着巨大的后遗症,他脸色惨白,像是画上了很浓的妆。 夏弥走到了他身边,在那一板一眼,舞枪弄棒,龙飞凤舞,她像是模仿着刚才路明非一代宗师般的动作,然后凑到路明非身边问道:“路师兄,刚才你欻欻欻……刷一下?就干掉了?” “小case。”路明非不动声色。 没错,就是他李嘉图的杰作。 虽然……他取了一点巧。因为他知道这只参孙的“弱点”。 在参孙的后背上,有一个被灌注了无数的炼金药剂导致连言灵·将臣犼骨都难以弥合的伤口,楚子航就是把七宗罪插进了这个伤口中才真正杀死了它。 他们面前的这是冒牌货是那只参孙的百分比复刻,它的模样、言灵、声音都跟那只已经化成龙骨的参孙一样,所以它自然也继承了——那只参孙的伤口。在它的后背上,有一个熔岩岩浆般的巨大伤口,路明非的风王之瞳就是把弗里嘉子弹的海洋倾泻进了这个巨大的伤口里。 不知道那个日本新生上杉绘梨衣是怎么在尼福尔海姆中完完整整复制了那只次代种,除了力量的差距,它们简直一模一样。但那个日本新生根本不可能见过那只龙侍参孙,它被带回卡塞尔学院的时候已经是一副龙骨,难道…… “路师兄,你打干了我的弗里嘉子弹。”夏弥掏掏自己的弹夹,里面的确是空空如也。 “一颗都少不了,不然怎么屠得了龙。”路明非说。 “路师兄,你用了校长的时间零。”夏弥狐狸般狡黠的眼睛盯着路明非,“你刚才使用时间零的时间至少有5秒钟,换算成时间零的领域里就是……算了,我也不知道时间零的换算公式,但我记得昂热校长使用时间零的极限差不多是10秒左右,也就是说……路师兄,你至少是一半的希尔伯特·让·昂热,你离世界上最强大的混血种只有半个身位,你深不可测啊路师兄!” 路明非没有说话。他这个时候也很想像楚子航一眼神冷漠刀口渗血,或者像恺撒一样金发飞扬披风如旌,但他不知道怎么的,下意识地拍了拍夏弥的肩膀,又拍了拍源稚女的肩膀,说道: “别打了,你们别打了。” 你们这样真的是打不死人的。 “我们都已经没有弗里嘉子弹了路师兄,再想打就只能八角笼里打ufc了。”夏弥把没了子弹的格洛克插回腰间,她看着源稚女。 她的眼神中充满了狐疑:“师弟,你从第一次见到路师兄就这么黏着路师兄,追他要追到卡塞尔学院的山顶,开枪要实弹打他胸口,把他打晕了之后还要舔他的胸口,你的所有的言灵·梦貘都只对准他一个人,现在还要像林黛玉一样躺在他怀里,你是不是……” “你是不是……”夏弥意味深长地看着路明非,又意味深长地看着源稚女,意味深长地看着源稚女,又看着意味深长地路明非。 “打住!”路明非及时地打住了夏弥的幻想。 “路师兄,这世界上有一种人呐,就是会莫名其妙地对自己的长辈产生某种依恋。弟弟妹妹崇拜哥哥和姐姐,认为比自己大几岁的哥哥姐姐就是世界上最威武最英武最伟大的人,他们认为自己离开了自己的哥哥姐姐就没法活了,你见过这种人吗路师兄?” “宇智波佐助啊?”路明非开始说烂话。 “不,是那种很孤独的人呐。”夏弥的眼睛突然开始变得很深情,“两个人相依为命,跨越千年,一千年的时间,都只有他和他作伴,他再次醒来的时候,看见的却是他的坟冢……” “你在说什……” 恍惚之间,路明非的眼神模糊了起来,他的眼前开始出现了某种模糊的影像。影像中,有人用青铜筑起高塔,高塔围绕群山峰岭。高墙连绵,群山连脉,就这样,群山之间筑起围绕一切高墙,高墙直通寰宇,将群山隔成了森漆巨塔。巨塔之中,有一只巨龙脚踏山峦,引吭而歌。 第二百零四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二十七) 青铜与火之王——诺顿! 路明非记得清清楚楚,他在青铜城的壁画里看见过这只巨龙。当时在他身边一起看这壁画的还是老唐。 “路师兄,是龙文。”夏弥的声音重新在他的脑海里响起。他眼前的青铜高塔逐渐褪去,尼福尔海姆那空旷的大冰层重新出现在他的视野中。 “应该是青铜与火之王的龙文。那些都是‘青铜之力’。”夏弥捂着头,看起来她也受到了这龙文的影响。 “你没事吗?日本新生?”夏弥转向了一旁的源稚女。源稚女是在场三人中唯一一个看上去丝毫不受影响的人。 他摇了摇头。 对!他可是——白王血裔!青铜与火之王的龙文可能对他毫无影响! “还好路师兄有先见之明,打光了你的弗里嘉子弹。不然你现在肯定还要朝我开两枪。”夏弥说。 “不会。”源稚女说,“我听他的。” 他的眼睛看着路明非。 喂喂刚刚让你们相亲相爱你们也没有听话啊…… 突然,熟悉的迷雾重新在三人的面前笼聚,淡淡的白雾在尼福尔海姆之上漂浮。 “电影里的转场特效啊你是,每次都要来。”路明非吐槽。 不过,正如同路明非所预想的那样,当迷雾散去之后,青铜高塔在路明非的眼中消失了,就连那座一成不变的尼福尔海姆大冰层也变了样子—— 在路明非三人面前,出现了蜿蜒绵长的河流。不是一条河流,而是数条!每条的曲线都各不相同,每条都淌着奔涌的流水,每条都看不见终点! 在冰层之上,出现了蔓延无底的河流。它们像是突然出现的,就像刚才的侍者参孙和它的将臣犼骨。 这些都是这座尼伯龙根的主人的“杰作”。 “密基尔河……他们还还原了这个呢?”夏弥咧着嘴,她转向路明非,说道,“路师兄,密基尔河,传说中尼福尔海姆通往圣泉的河流。但在北欧神话里,这是一座没有终点的河流,求道者在这里虔诚地寻找终点,但他们在找到终点之前就全部疯了,因为他们无论怎么走,这条河都没有终点。而当他们回头时,他们也找不到起点。” “那圣泉……是在哪里?这不是通往圣泉的河吗?” “圣泉在故事的另一页。”夏弥说,“它们之间像是被撕掉了一页。前一页是走不到终点的河,后一页就是能够治愈一切的圣泉。但中间的那一页没有被流传下来。不过,神话嘛,很正常,神话都是没有逻辑的,有逻辑叫作‘历史’。” “所以,我们……” “往前走啊,路师兄!很明显,我们刚刚通过了有关于青铜与火之王的试炼,当然主要靠的是s级混血种——你!接下来的这一关就是尼福尔海姆的密基尔河,走过密基尔河,等待我们的就是赫瓦格密尔泉。如果我猜的没错,赫瓦格密尔泉就是尼福尔海姆的终点,在北欧神话中,圣泉才是尼福尔海姆的核心,瓦基里战士都是在这里恢复他们战损的伤躯。” “有道理,就是……”路明非现在也觉得这座尼福尔海姆就是一座直肠子,它完全就没有任何的弯弯绕绕,从路明非踏入这座尼伯龙根开始,它就像是有一个指南针一样指引着前进的方位。那些倒在地上的混血种是天然的指引罗盘,再然后是侍者参孙,再接着就是密基尔泉,这座尼福尔海姆不会出现任何无意义的东西。当然,那朵樱花除外。 只不过…… “这里有这么多条河,通向的是不同的方向,我们走哪一条?”路明非问道。 “路师兄,这里总共有四条河,而‘四’在龙族的历史中是一个特殊的数字。”夏弥说道。 “龙族的四大君王。”路明非如梦初醒。 “叮咚,答对了,路师兄。”夏弥说,“路师兄,我猜啊,这里其实是卡塞尔学院的‘分院帽’。” “分院帽?”路明非记得这是那本叫作《哈利波特》的小说里的词汇。 “对,在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里,分院帽把每一个入学的新生分为四个学院的学生,分别是格兰芬多、赫奇帕奇、拉文克劳、斯莱特林。我有时候都怀疑jk罗琳是卡塞尔学院毕业的学生,她其实非常希望把卡塞尔学院分成青铜与火、大地与山、天空与风、海洋与水四个学院,这样,每个学生都能在入学时快速地找到自己的血系源流,比如我就是‘大地与山’,楚师兄就是‘青铜与火’。” “那我呢?”虽然路明非觉得夏弥扯得有点过分了,但他还是出声问道。 “‘你’就是卡塞尔学院最终没有这么分的原因。”夏弥拍了拍路明非的肩膀,“除了四大君王之外,卡塞尔学院中有一部分混血种的能力直属于‘黑王尼德霍格’,甚至还有一些言灵到现在也没有被研究出血系源流,比如,我们这位可爱的新生。” 夏弥指的是源稚女。 “龙族的秘密还很多呐,不像《哈利波特》的世界,从第一集大家就知道最终的反派是伏地魔。”夏弥语重心长地说道。 —————— 不好意思,漫长的出差之后是住院。 我会努力恢复更新的。 第二百零五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二十八) “对了,路师兄,你去让这个日本新生发个誓。”夏弥突然说道。 “什么誓?”路明非有点摸不着头脑。 “要他发誓:从现在开始,我绝对不伤害狮心会会长夏弥。如有违背,天打雷劈,株连九族!” “啊?”路明非愣住了。 “路师兄,你还没看出来吗?他现在只听你的话,他是你的小猫咪。”夏弥说,“可能是为了方便在你放下戒心的时候一刀被刺你,也可能是因为跟你有过几次‘梦貘’的交流之后看上你了,想让你做他家的妹夫。总而言之,他在这座尼福尔海姆里对你很暧昧,他只听你的话。他之前想干掉我不是因为跟我有仇,而是我影响了你们俩独处。” “啊?”路明非觉得自己在夏弥面前好像有点神经迟钝。 像是听到了夏弥的话,源稚女走近说道:“我已经没有弗里嘉子弹了。” “我也没有弗里嘉子弹了。”夏弥看着他,“但你还有一把刀呢。刀在你手里还会变红。” “天羽羽斩不会真正地斩向混血种。”源稚女说。 “原来这把武器名叫天羽羽斩,我记得这是日本神话里斩杀八岐大蛇的武器。”夏弥眼睛笑着,说道,“师弟,你原先使用这把天羽羽斩的时候,看上去并不是你在控制它,而是它在控制你。” “我知道。”源稚女说。 ……我知道? 路明非倒对这答案有点吃惊。他知道源稚女会失控,他失控的样子就像是死侍。他觉得源稚女像是一个从小在基因实验室里长大的小孩,他的程序被严格地编码,什么时候是那个执伞倾城的艺妓源稚女,什么时候是那个腼腆的男高中生源稚女,什么时候是大开杀戒的杀胚,什么时候是楚楚可怜的弟弟,这些都好像被写在他的程式里。 他全是人格,但用另外一句话说:他没有人格。 “我把它留在这里。”源稚女突然把天羽羽斩插进了冰层中,然后说道:“现在我的身上没有任何的武器。” “这可是你说的。”夏弥转向路明非,说道,“路师兄,苍天在上,厚土在下,你可听到了。” “嗯……”路明非扯着嘴巴“嗯”了一句。他感觉自己现在是什么婚礼上主持仪式的牧师。 “路师兄,要是这个日本新生再偷袭我,我保证和他打到大道磨灭为止。”夏弥义正言辞地说完这句话,轻点着脚步走了出去。 他走向了密基尔河。 在尼福尔海姆中突然多出了四条河流,神话中没有终点的密基尔河。这四条河流分布在尼福尔海姆的四处,它们蜿蜒曲折看不到尽头,唯一能看清的只是它们通往不同的“终点”,它们完全不相交。 按视觉惯性来说,这四条河流会通往完全不同的终点。但如果按照北欧神话中的说法,它们反而会殊途同归,因为它们的目的地只有一个——赫瓦格密尔泉。 夏弥在那四条河流的起源地各自逗留了一会儿,她似乎若有所思。 这种凭空出现的河流毫无规矩可言,简单地说,它没有“源头”。它的水源像是尼福尔海姆的冰层,但那冰和水的截面完全不具备“消融”的特质,即便是在冰层上,那水源也像是突然截断出现的。 “还是不够真实啊。”夏弥嘟囔着。她走过了四条河流的源流,最终,回到了路明非和源稚女的身边。 “路师兄,是龙文。”夏弥说道。 “什么龙文?” “看起来是学院在世界各地找到的龙文。它们把龙文散布在四条河流的周围。我猜的一点没错,这是一顶‘分院帽’。”夏弥说道。 “四大君王的龙文?”路明非问道。 “是的。混血种对于与自己同一血系源流的龙文会更敏感,因为他们‘血脉相同’。那些‘祖先的召唤’会让他们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做出反应,这也是我们血统等级测验的原理。” “要不要来试试,路师兄?”夏弥笑着,“你是天之骄子?说不定你会和所有人都不一样呢?哈利波特拿起分院帽的时候,有两个学院向他发起了邀请。如果是你,我们的s级路师兄,说不定,不是他们在向你发起邀请,而是——你在向他们要求臣服。” 第二百零六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二十九) 臣服……臣服个鬼啊…… 路明非不是第一次接触龙文,除了入学的血统测试里的黑王尼德霍格的龙文之外,他还在两个地方接触过龙文,一是那座青铜城,他在那里看到了两千年前沦陷的有熊国;二是那个碳炔实验室,他在那里看到了诸神黄昏之后漫山的茧。 一只青铜戈弋在路明非的手中出现,路明非一个突刺,刺穿了眼前人的喉咙,鲜血冒流, 他眼前的那个“死人”穿着青铜覆身的铠甲,他胸前的青绿色突然被喷溅的鲜血浸染,那不是因为他被刺穿了喉咙而喷涌出的鲜血,那是——路明非喷出的鲜血。 路明非低下头,一只身后而来的长矛正洞穿了他的身体…… 路明非马上抽离了出来,他现在在面对龙文时还有一定的清醒意识,他还能意识到自己是在龙文的诅咒中。在以前,这些龙文会导致他脑部神经的深度睡眠,他会深度沉浸难以抽离,而现在,这些龙文更像是浅度睡眠,他能依靠自己的意识脱离。 “路师兄,看起来是一场大战。”夏弥在他的身边,她在之前也感知了这段龙文。 “我看到了。”路明非说。 他甚至不是第一次看到,在那座青铜城的时候他就完整地见过一遍。那是青铜与火之王陨落时的肖像,身着青铜铠甲的军队互相屠戮,最终鲜血染上战旗,血旗在漫山遍野的尸体骨堆上飘扬。 “青铜与火。如果楚师兄在的话,分院帽会在他的耳边低语。”夏弥故意神秘兮兮地说,“吾儿啊,青铜塑造你的身甲,永火燃烧于心,感知我的力量吧,从今天起,我将赐予你青铜浴火的铠甲。楚子航,变身!” ……你以为你在扮演什么铠甲勇士吗?路明非在心里吐槽。 “路师兄,你们是不是杀死了青铜与火之王?”夏弥突然问道。 “啊?”路明非愣住了。 “你们执行了一次神秘的s级任务,任务的卷宗被藏在eva的最底层。这次任务大家都认为是布鲁克林击杀次代种的任务,但奇怪的是,任务是从一座青铜门开始,却是在布鲁克林的唐人街结束。而且,一只次代种,他不应该拥有‘七宗罪’这种武器,除非他窃读了神权。” 路明非咽了口口水。那次青铜城的任务当然留下了很多疑点,他只是没想到夏弥能剖析得这么准确,她仅仅依靠的是守夜人论坛上的几篇帖子和楚子航送给她的两把七宗罪。 “我们没有杀死青铜与火之王。青铜与火之王也不在我们的世界。我们仅仅是杀死了几只次代种。”路明非说。 青铜门事件是昂热校长要求保密的事件,可能里面牵扯的故事过于离奇,甚至牵扯到一座从长江三峡挪移倒布鲁克林的尼伯龙根。路明非只能这样含糊其辞,不过他说的话倒是一句没错,他们的确仅仅只是杀死了几只次代种,青铜与火之王的康斯坦丁死了,不过是死于他的次代种,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消失了,但他们完全不知道他消失在了哪里。他会再次出现吗?或许会,但也许是在漫长的几千年以后,等康斯坦丁的茧重新孵化以后。 不过,夏弥倒是也没有继续追问。她只是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对路明非说道: “路师兄,学院从世界各地搜集了龙文,然后放在了这座尼福尔海姆里。混血种对龙族的了解除了来自于那些古老的神话、吟游诗人的诗歌以及流传下来的卷本以外,靠的就是这些世界各地搜集到的龙文。” “龙文除了印刻在石板上,纂摹在雕塑物上,还有可能通过回响留存在某个空间中。混血种通过言灵和现代机械收集了这些东西,最终海纳百川,就可以形成类似于这座尼福尔海姆的空间。” 夏弥的意思好像是说,混血种已经可以和龙一样,通过“人为”的力量,制造一座完全拟真的尼伯龙根…… “路师兄,来,接着来看第二座。”夏弥说着,她把路明非带到了第二座河流。 “路师兄,来试试看吧,试试你是青铜铠甲还是海洋铠甲还是天空铠甲还是大地铠甲。”夏弥说。 ……你以为你真的是铠甲勇士啊! 不过夏弥这么一说,路明非感觉龙族里的四大君王搞个混血种的样子再搞个装甲形态是可以无成本去cosy一出铠甲勇士…… 第二百零七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三十) 一阵模糊的虚雾飘进路明非的眼里。 烟雾散去之后,路明非的眼中点起了天灯。 那是一只八角天灯,挂在房屋的屋檐,蜡烛在天灯内燃着灯芯,烛涎滴落在天灯里。 “寒冬腊月,火烛小心,水缸满满,灶仓清清。”路明非一路敲着竹梆,走在堂庙之间。 快至巳时,路明非的打更活计即将结束。他正打了个哈欠,摆了摆手里的竹梆子,准备回房休息。 忽然间,他听到了音乐之声。一番粗乐过去,又是一番细乐,如此三叠。 他有些好奇,打更十五载从未听过这种声音,像是一个粗犷的老人在细声吟唱。他循着声音找去,发现声音来自于一座庙宇。那座庙宇的门口是一座塑像,塑像怒目圆睁,红髯红袍,那是祭祀的“火神”,那是一座火神庙。 路明非推开殿门,刚刚想去看个究竟,只见一个红球从殿中滚出,腾空而上。那个红球离他只有咫尺之差,巨热的火气擦着他身体扶摇而过。 路明非倒吸一口冷气。那是一个火球,剧烈的火焰汇集而成的火球。他当了十五年打更人,火是什么样子他最清楚。 但他完全无法预料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因为这一切已经超出了他的想象—— 一个特大火球在空中滚动。巨响声中,天空丝状、潮状的无色乱云横飞,有大而黑的蘑菇、灵芝状云像柱子那样直竖于城中。 刹那间,天昏地暗,尘土、火光飞集,天崩地陷,万室平沉。整座城内,木材、石块、人体、禽尸像雨点那样从天空中降下。数万间屋、万多人都被炸成粉状,瓦砾腾空而下,衣物远飞撕扯。 …… 路明非从这难以名状的惨状中抽离了出来,他额头上渍满了汗水。龙文带给了他近在咫尺的沉浸感,那些血肉和火球好像都在他的眼前。 “这是什么?”他下意识问道。 “爆炸。”夏弥神情严肃。 “爆炸……”路明非若有所思。 “路师兄,你有没有研究过中国的龙族异志?”夏弥继续问道。 “中国的龙族异志?”路明非摇了摇头,“没有。” “在我们卡塞尔学院里,有一个人翻过所有与中国相关的龙族异志,无论是几千年前还是最近,无论是神话故事还是乡野传说,他一本一本全都翻过,每本书上都做了密密麻麻的笔记。” “楚子航!”路明非脱口而出。 只有楚子航没日没夜泡在图书馆和剑道室。路明非知道他研读过在他权限范围内的所有与中国有关的书籍和卷宗,。当时在青铜城,他是唯一一个知道“有熊国”的人,那得益于他几年如一日老僧般的钻研。 路明非问过他为什么,他说他在中国陷入过一个梦,他要找到这个梦的梦因。他觉得这个梦因与龙有关。 “对,就是楚师兄!”夏弥说道,“在刚进入学生会当牛做马的时候,我天天跟在楚师兄的身边,他学什么我学什么,他看什么我看什么。所以我知道,楚师兄读的一本书里记载了一起爆炸,这起爆炸发生在中国的封建时期,被认为有可能是龙类苏醒引起的爆炸。” “王恭厂大爆炸。”夏弥继续说着,“在明朝天启年间,用于制作火药的王恭厂突然爆炸,爆炸波及几千米,总共死了两万多人,就连当时的明朝天启皇帝都差点被爆炸吞没。这起爆炸的成因至今仍然是个谜,它与3600多年前发生在古印度的“死丘爆炸”、1908年发生在俄罗斯西伯利亚的“通古斯大爆炸”并称为世界三大自然之谜。” “人为难以解释的原因往往都会引导向龙族。在古龙的传说中,龙族的四大君王,青铜与火之王,大地与山之王,天空与风之王以及海洋与水之王,有两位龙王会复生在中国,剩下的两位则会复生在欧洲。路师兄,你看这里的龙文,是不是预示着当年的王恭厂大爆炸或许跟一位龙王的苏醒有关?” “他在明朝苏醒,一直活到了现在?”路明非听得头皮发麻。假设这种猜测是正确的,那这位龙王苏醒在400年前。他制造了这起王恭厂大爆炸,那身为龙王的他现在在哪?龙王可以化形成人类,可以永生不死。那只天空与风之王的盖娅,她从古罗马一直活到了今天,直到几天之前她还在尼伯龙根里释放着吞灭一切的球形闪电。 “还有……他是四大君王中的哪一个?”路明非继续问道,“爆炸火焰之力,难道是青铜与火之王吗?” 可是青铜与火之王那个时候还沉睡在三峡的水底。路明非这么想着。 “这我也不太清楚,路师兄,毕竟单从一些异志传说和碎片化的龙文里是很难找到特别精确的线索的。”夏弥说。 第二百零八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三十一) “不过我猜测是大地与山之王。”夏弥说,“因为四条河中,只有这里对我的‘感召’最强烈,而我的言灵的血系源流来自大地与山之王。” 大地与山之王制造了四百年前的王恭厂大爆炸,当年的王恭厂就是在现在的……bj。 “师妹,我记得你在bj的时候误入过一座尼伯龙根……” “是啊,我登上了一座永远不会停靠在站台的地铁,那其实是一座尼伯龙根。” “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 “极其有可能!”夏弥跟路明非心有灵犀,她狠狠点头,“所以我才说让你跟我一起去bj出勤,到时候斩杀了龙王可是名誉天下路师兄!” “如果路师兄你觉得我们孤儿寡母的战斗力太弱了,我们可以一起去找楚师兄,他一定对这种任务很感兴趣!”似乎是看路明非有些犹豫,夏弥趁热打铁。 …… “这种事,要从长计议。”路明非打了个马虎眼。这种随便去一个地方出差就能误入一座尼伯龙根就能遇到龙族的四大君王的事实在是太像是会发生在他路明非身上的事了。卡塞尔学院对全球的洋流、山脉甚至天上的臭氧层都做了7*24小时的无间断监控,但这些监控发现龙王的概率还不如路明非打星际时随手加了一个跨洋好友。 这就是路明非。 “还有两条河,这说明分院帽还有两个名额,四大君王中还有两个座位,我们过去看一下。”路明非转移了话题。 —————— 第三条河的龙文是—— 两千年前的古罗马。 路明非不需要深入就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两千年前,古罗马的帝皇——凯撒大帝遭遇刺杀,这位龙族和人类的双重君王就此陨落。而当时还被他以某种奴隶的姿态“豢养”在斗兽场的妹妹盖娅升入高空,卷起雷霆和风暴。高天之歌和因陀罗之怒摧毁了整座城市,她带着尤拉诺斯的遗骸陷入了沉睡。等尤拉诺斯再次苏醒时,已经是一千五百年后的中世纪。 路明非看着龙文里的盖娅飞至高空,跃迁的球形闪电中,她像是昭告一切的天地敕令。每一个亲眼目睹这场盛迹的人都不会怀疑龙是毁灭一切、带来诸神黄昏末日的生物。 路明非赶紧抽离了出来。 “天空与风之王。”他说道。 “很明显,雷霆与风暴的主宰——天空与风之王。”夏弥说,“无数的研究者认为天空与风之王将会在欧洲苏醒,尤其可能会在意大利。因为天空与风之王的血裔集中在意大利及意大利往外延申的地中海地带,他们认为天空与风之王很有可能在那里绵延了子嗣。” ……就是恺撒嘛。 路明非在心里嘀咕。分院帽的这一个位子对于他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吸引力了,这里的龙文属于天空与风之王。 而他已经亲眼见过天空与风之王了。当时那只盖娅的龙颚就在他驾驶舱的车顶。球形闪电从他的身边扫过,他随时都可能尸骨无存。那些消失在尼伯龙根里的混血种可能永远都不会留下他们存在的证据,被青铜与火之王杀死可能还能留下青铜铸造的尸体或者骨灰,而被因陀罗之怒杀死的人可能已经沦为了某种量子坍缩态。 路明非和夏弥来到了最后一条河流。如果猜得没错,这一条河流属于海洋与水之王,这是在龙族历史上流传资料最少的君王。 龙文再一次弥漫了路明非的眼睛,他感觉自己一瞬间浸入了大海之中。 他好像曾经有过这种感觉,像是被海洋包裹的一个襁褓。他蜷缩着身子,某种液体包裹了他的全身。 他动了动,这才发现自己没有肢干,他像是一只无脊椎生物,或者干脆就是一只草履虫。 他只能感受到那种液体在滋养他的身体,他开始慢慢地变化,他开始长出鳍,长出鳃,长出摇摆的尾翼。他慢慢长开了眼睛,他终于看到了阳光浸透的海洋,蓝色,亮晶晶的,像是蓝宝石的晶片。 他想翻个身,忽然之间,整片海洋被他卷起了涡流。他想吐个泡泡,忽然之间,巨大的海浪腾翻而起。 他往海洋的最深处游去,他要游到地球的最深处,好像那里才是庇佑她的港湾。在海下一万米,甚至更远,那是没有任何生物可以到达的角落,他终于又蜷缩起身子,沉沉地睡去。像是一只草履虫。 …… “这是什么?海洋生物进化史吗?”路明非感觉自己遭受了欺骗。堂堂的龙族君王,唯一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被包裹着睡觉。 哦,还有吐泡泡。 “这可能是当年学院在马里亚纳海沟探险时拾取的龙文。”夏弥说,“可能是一只与世无争的龙族君王,因为待在水里久了压力太大整天只想睡觉。” “那挺好的,我可以把它从‘卡塞尔学院入侵危险名单’里划掉。”路明非吐着烂嘈。 “不,路师兄。假如有一天地球板块变迁,卡塞尔学院从山头中间开裂,一分为二。到时候我在东卡塞尔学院,你在西卡塞尔学院,中间就是横亘一万米的海沟,那海洋与水之王还是有可能入侵卡塞尔学院的。”夏弥接着路明非的烂嘈。 “不过,路师兄,我还是要提醒一下你。”夏弥继续说着,“海洋与水之王是历史上流传故事最少的四大君王,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因为……它在海底睡觉。而人类和混血种在二战之后才能把潜水仪开到那么深的地方。”路明非觉得自己这个答案充满了逻辑和思考。 “不,不仅仅是因为这个原因,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什么原因?” “水。”夏弥神秘地吐出了这个答案。 海洋与水之王的“水”。 第二百零九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三十二) “水?”路明非有些疑惑。 “对,海洋与水之王的‘水’。”夏弥解释道,“路师兄,不知道你有没有观察过,混血种的言灵的血系源流来自于王座上的四大君王以及黑王尼德霍格。但来自于四大君王的言灵血系其实不止四条,而是八条,每一只龙族的君王拥有两条血系源流的言灵。” “双生子……” “龙族王座上的四大君王都是双生子。”夏弥眨眨眼睛,“所以,路师兄,在混血种的世界,兄控或者妹控都是遗传。” …… 夏弥知道双生子的故事。不过这也不奇怪,她毕竟是狮心会的新会长,她每天跟楚子航念经结业的时间比路明非上学的时间都长。 而且,她说的这套理论,似乎很有道理。 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和康斯坦丁,他们主宰的是两种力量:青铜,与火。青铜御座、绝工和将臣犼骨的力量都来自于青铜之力,这种力量也是铸造之力。而炽日、君焰和烛龙的力量则来自于纯粹的火焰,那是燃烧产生的爆裂的光和热。 同理推算,其实天空与风之王的力量也有两种源泉。不过,不是天空和风,而是“风”和“雷霆”。镰鼬、吸血镰以及风王之瞳和高天之歌的力量都来自于风,但天空与风之王最可怕的那种力量,那种像是宇宙殛光吞没一切的力量,那种球形闪电,它的本质是“雷霆”。 所以,海洋与水之王,它王座上的双生子代表的力量是什么? 其中一种毫无疑问是控制水的力量,或者,用更本质的说法说,控制h20的力量。刚刚伊莎贝拉所使用的言灵·渊海,把水凝结成冰,再把冰融化成水,其实本质都是在控制这种地球上最常见的物质。 但夏弥说的……水? 路明非疑惑地瞧着夏弥。 “路师兄,水是世界上最‘柔软’的物质,它可以被放置在任何的容器里,容器是什么样子,它就会是什么样子。海洋与水之王的一种力量,就是‘创造容器’。” “创造容器?”路明非有点听懵了。 “当水是液体的时候,它是捏不住的,它没有形体。但是当它凝结成固体,它就有了一个完整的形状。海洋与水之王的一个能力,就是创造水的这个容器,然后把它凝结成固体。” “所以?”路明非觉得夏弥的说法实在是有点抽象。 “路师兄,接下来的这个说法只是我的个人猜测,没有任何的数据指证。”夏弥像是个故作深沉的老学究,她凑到路明非的身前,神秘兮兮地说,“龙族为什么可以化形成人类,就是因为他们可以改变装载自己基因的这个容器。” “也就是说……”夏弥继续说着,“它们可以把他们的身体变成‘水’,然后,它们给自己装了一个壳子,可能是四千年一遇的大美女,可能是脏兮兮的小孩,也可能是……一个机器人,一条狗,一包泡面。总之,它的壳子是什么样子,它就会是什么样子,因为它的本质是‘水’啊。” 啊……嗯…… 路明非一时语塞。 嗯……额…… 路明非想了很久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虽然他知道夏弥的思维一直很跳跃,他比那个整天泡在图书馆的楚子航要“跳脱”得多,但是这套理论,还是打得他不知所措。 过了很久,他才问了一个问题。 “但是这个能力,好像不止海洋与水之王有啊。” 对啊,就连那个刚刚‘成神’的奥古图斯都有。他接受成神仪式之后,他还拥有奥古图斯的思维和人形,总不能说他也拥有海洋与水之王的血系源流。 “这我就不知道了,路师兄,我说了只是猜测嘛。”夏弥摊摊手,“海洋与水之王流传下来的资料实在太少,不知道是被学院隐藏了还是它的确就没怎么出现在人类世界中过。” “它都在十万米睡觉它怎么可能出现在人类世界。”路明非吐槽。 ……等一下! 路明非又想起了一个理论,他感觉自己最近被这些歪门邪说荼毒太久,等于是在科学里硬穿插了神学宗教学还有杂交水稻学等等知识,但夏弥说的这些还有刚才他幻视的龙文的的确确让他想起了一件事情,那个塔克文·加图索说的—— 生物进化论。 地球的生物进化靠的不是适者生存,或者说不是单纯的适者生存,龙文基因的‘污染’和‘杂交’才是生物进化的关键。 他还说过,假如现在地球完全被大海淹没,世界上没有剩下任何的陆地,人类也是不会进化出任何的水下呼吸器官的,所有的人类只会在一瞬间全部被淹死。但是…… 龙可以! 那只沉睡在一万米水底的生物,它就是——龙!它可以用容器重新塑造它的肉体,它可以长出鳃,长出鳍,它可以沉眠在海底,也可以飞至万米的高空,因为它的本质是‘水’,它可以塑造躯壳。它才是生物进化的关键…… 路明非一下子毛骨悚然。 从来没有人想过这些。能想到生物进化论的只有塔克文那个疯子,能想出“水”的容器的只有夏弥这种学术脱线派。能同时知道这两点的只有他路明非,他还是完全被动接收。他们可能觉得他是s级所以他学习能力嘎嘎棒,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古往今来融会贯通,但其实他高中理综从来没有超过200分。 第二百一十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三十三) “师妹,你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路明非问夏弥。他感觉这些知识已经超出了卡塞尔学院《龙与血统论》或者《龙与言灵术》的知识范畴。 “路师兄,天道酬勤!”夏弥满脸眼泪婆娑的样子,“路师兄,为了追上楚师兄的步伐,我不得不整个暑假都待在图书馆。我已经写完了我在卡塞尔学院的第一篇论文,名字叫作《言灵的微分拆解和递增》。我一直在想,为什么言灵的排列会像是元素周期表,会不会,创造元素也是龙族的一种能力……” 夏弥说起来细致入微、鞭辟入里。她从元素周期表说起,再谈到原子质子和电子,再是某些可怕的数学公式,路明非越听得越像是在听某种天书…… 路明非心说你们狮心会代代任任都是学霸,不像我们学生会。我们学生会上一任主席是个金发模特、中二富二代,这一代主席是个横行江湖的衰仔。我们学生会主打的就是一个出其不意。 “……好了,路师兄,现在该你选择了。”夏弥讲完了她的听起来足以硕士毕业的论文,转向对路明非说道,“路师兄,你的‘分院帽’告诉了你哪个名字?是青铜与火,天空与风,海洋与水,还是——大地与山?” 青铜与火,天空与风,海洋与水,还是——大地与山? 不,都不是。 夏弥说龙文对它的“子嗣”会有某种天然的感召,因为同样的血系源流代表着同样的血脉,混血种正是由于体内流淌的龙血才会拥有言灵。但刚才,无论是王恭厂大爆炸,还是青铜城,还是两千年的古罗马,路明非都没有“感召”的感觉。 在他面前,众生平等。刚才的一切像是一场电影,还远远不1000次列车上那画像里黑王尼德霍格一样的符咒。 “师弟,你选哪一个?”路明非招了招不远处的源稚女。 “我?”源稚女指了指自己。 “对。你来选。”路明非点点头,“哪里对你的感召最强烈,你就选哪一个。” 源稚女脸上露出了一丝错愕的神情。他神情有些黯淡,摇了摇头,说道:“我不知道。” 他说的是“我不知道”…… 路明非是故意把这个问题抛给源稚女的,因为他知道源稚女是“白王血裔”,这种在龙族历史上只记载了只言片语的族裔看起来并不能清晰地感知到黑王后裔的龙文。 而且,刚才源稚女的状态像极了一个懵懂的学生,他没有下意识地装作无所谓或者岔开话题,他好像真的不是在“扮演”…… “这样吧,我们投票表决。”倒是路明非这时候藏了个心眼子,毕竟小恶魔之前老妈子一样地千叮咛万嘱咐,不要轻易地相信任何人,包括他小恶魔也一样。 “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我们现在开始是相亲相爱一家人!”路明非高举旗帜。 三个人很快亮出了票面。投票的结果明显应该显而易见—— 大地与山之王。 因为三个人里,只有夏弥是大地与山之王的血裔,她的言灵是大地与山之王的言灵·沙海。而路明非的言灵·镜瞳和源稚女的言灵·梦貘,如果路明非猜得没错,一个属于黑王尼德霍格,而另一个属于白王维德佛尔尼尔。毕竟它们的能力一个属于“复制”,一个属于“精神”。这两种类型的言灵都不在四大君王的八条血系源流中。 于是,结果是—— 路明非和源稚女把票投给了大地与山之王,而夏弥把票投给了海洋与水之王。 “师妹,你的感召呢?”路明非感觉自己说话的语气像是恨铁不成钢。 夏弥摇摇头:“路师兄,哈利·波特在分院帽里也听到了赫奇帕奇的声音,但他也没有选择赫奇帕奇,分院帽只是给了每个人一个选择,而不是给每个人一个答案。” 第二百一十一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三十四) “我选海洋与水之王。”夏弥继续说着,“是因为藏书馆里关于海洋与水之王的资料最少,正好这次有机会可以多了解一点,我需要多攒点写论文的材料。说不定,将来能写出龙类化形原理的人就是一个叫作夏弥的天才少女呢。某一天天才少女因为这篇论文名噪寰宇,昂热校长可以名正言顺地把卡塞尔学院院长的位置禅让给她。” “而且……”她又神秘兮兮地说,“路师兄,你听说过卡塞尔学院八大诡案吗?” “八大诡案?”路明非只在少年包青天里听过这种说法。 “是的,被刊登在守夜人论坛,作者‘开往春天的地铁’,记载了卡塞尔学院自建校以来的八大诡异事件。” “有印象……那是你写的吧。”路明非吐槽。 “那不是重点!重点是,八大诡案是我呕心沥血探查了无数事迹,寻访了无数前辈写出来的,因为这篇文章,我在大一就破格提升了新闻部的副部长!”夏弥神采飞扬,“这八大诡案分别是:副校长一夜白头案、地窖少年飘血案、s级吞枪自杀案、s级考试舞弊案、学院山头秃顶案、武装试验场焚毁案、校园八卦隐泄案,以及……格陵兰案。” “你至少有一半是凑数硬编的吧!而且听起来这里边怎么还有我的事啊!”路明非吐槽。 “路师兄,虽然其中有一些是由于新闻部‘解说就是胡说,新闻就是小说’的宗旨为了噱头编进去的,但里边也有大料,比如……格陵兰案。”夏弥说,“八年前,卡塞尔学院的考察队来到格陵兰岛,探查紊乱的洋流。但那次探查洋流的任务最终成了卡塞尔学院的悬案之一,那次格陵兰岛的卷宗至今还在eva的最底层,没几个人知道在那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等一下,你当时在新闻部!”路明非问道,“是芬格尔让你去查的?” “很敏锐啊,路师兄。”夏弥说道,“的确有芬格尔师兄的一部分功劳,那个时候他没日没夜地待在地窖里,我们就负责为他查一些当年格陵兰岛的资料,你知道我们查到什么了吗路师兄?” “什么?” “那段时间,格陵兰岛发生了和当年一样紊乱的洋流!”夏弥说,“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当年他们是进入了某座门,或者是进入了某座尼伯龙根,那也是那扇门和尼伯龙根重新开启的时候。” “你觉得他们当年是进入了尼伯龙根?” “还是海洋与水之王的尼伯龙根。”夏弥说,“能造成洋流级别的数据紊乱,极有可能就是一只初代种。而海洋与水之王的其中一种力量,就是控制‘海洋的洋流’。” “不,不对。”路明非还是觉得不对劲,“如果是这种级别的数据,学院肯定也监测到了。当年的事情一般的学生不知道,昂热校长肯定是知道的,他不会无动于衷的。” “不……学院的态度可能和芬格尔师兄的态度一样,‘永远别回到那个地方,因为那个地方是……地狱’。” 听到这话,路明非的心里咯噔一下。芬格尔从来没有跟他提起过哪个地方,他平时一般都是死皮赖脸地过来蹭饭。他一直以为自己的这个败狗师兄是个资深二人转杂技演员,但他偶然听到他当时的英雄事迹才知道他当年是恺撒、楚子航一样的人物。 “都说狗熊也能变英雄,没想到英雄也能变狗熊。”当时的他叹了一口气,好像对这个败狗师兄恨铁不成钢。 但他就是从格陵兰岛回来之后才变成败狗的……什么样的事情会让一个恺撒或者楚子航变成一只败狗,食心咒?精神控制?人格替换? “所以,路师兄,我选海洋与水之王。”夏弥说。 “路师兄,虽然说‘少数服从多数’,虽然说‘相亲相爱一家人’,虽然说我们还要同手同脚走出这座尼福尔海姆,但接下来的这段路,或许我们可以分开走。都说条条大路通罗马,我们的目的都是赫瓦格密尔泉,说不定还能终点见。”夏弥说。 听到这话,路明非一时有些犹豫。他突然感觉自己和夏弥这个时候有点像楚子航和恺撒了。对于楚子航和恺撒来说,合作是为了更好地完成任务,但他们拿出来都是独当一面的混血种。每个人都有自己想去做的事情,人不可能和另外一个人永远地绑定。你的路是在你的脚下,你这一生走过来的路注定和任何人都不同。 “师弟,你选哪个?”路明非问源稚女。 “我跟着你。”源稚女说。 “好,那我选——大地与山。”路明非异常笃定地说。 第二百一十二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三十五) 其实路明非选大地与山之王有一个私心,一个刚刚冒出来的私心。 是为了楚子航。 路明非听说过楚子航的一些故事,比如他并不是由卡塞尔学院招生部在中国招收的学生,他根本不在卡塞尔学院混血种招生的名录里。 他是靠自己找到了芝加哥山头的这座学校。那个时候他只有18岁,他闪着黄金色的瞳孔出现在卡塞尔学院的校门,说他要成为卡塞尔学院的学生。 他跟家里的说法是他被芝加哥大学录取了,他的家长还给他办了盛大的升学宴。但只有他自己知道,那则粘着雄鹰徽章的录取通知书是伪造的。他的确买了飞往芝加哥的机票,但他的目标是芝加哥的卡塞尔学院。 关于他如何找到的卡塞尔学院,以及他在来到卡塞尔学院之前经历过什么,路明非也不是完全清楚。他只是听楚子航说起过,说他在小时候失去了一个很重要的人。 而在离开青铜城之后,楚子航还躺在医院里的时候,恺撒告诉过他他们在那座尼伯龙根中的对话。 楚子航的确失去了一个很重要的人,而且是在一座尼伯龙根中。 当事物的结系在尼伯龙根上,路明非很难不怀疑和龙王有关。在传说中,四大君王中的两只将会苏醒在中国,其中一只是青铜与火之王,而另一只极有可能就是大地与山之王。 现在,青铜与火之王已经陨落了,诺顿和康斯坦丁都已经消失在了青铜城中。那么,最有可能和楚子航相关的其实是大地与山之王。 路明非原先没有想到过这层,但夏弥一遍遍在他身边提到那座永不靠站的地铁和尼伯龙根的时候,他的脑海里冒出了一个想法,那就是: 楚子航一定会去的。 如果把这件事告诉楚子航,他一定会去。 他在全世界执行任务,但他去得最多的地方其实是中国。不是因为他有什么近乡情更怯的基因,而是因为他向昂热校长申请了所有来自中国的b级以上的任务。 路明非后知后觉才意识到,他在寻找所有与中国有关的龙族的线索,他是在寻找那座尼伯龙根。 如果有一天,楚子航在守夜人论坛发布了一则招募令,招募混血种一起去他当年的那座尼伯龙根,路明非肯定也会报名的。他可能会在宿舍里犹豫半天,但他肯定会和楚子航一起。可能出发前还要在食堂把所有好吃的劈里啪啦都点一顿,但他一定会去的。 因为他是楚子航。 仅此而已。 —————— 片刻之后。 路明非趟在尼福尔海姆的河流中,诡谲的迷雾很快弥漫了他的眼睛。 “林老三,来!”一声粗犷的叫声在洞穴里回荡。 “来了!”路明非也吼了一声。他其实是在给自己壮胆,这里黑黢黢的,即使有火把,能见度也只有几米。他们在地下一路深入,离入口已经很远。如果这里发生了什么意外,所有人都会被石头埋成尸坑。 路明非把手放在穴壁上,粗糙的岩石上还有渗下的水。这里看上去没多少人工的痕迹,他们一路上没有看到任何的镇钉、棺木和陪葬品,唯一支撑他们继续往下走的是这里还有“路”。 是的,他是一个倒斗的,其他人都叫他“林老三”。他们一行总共七个人,其中刚才喊他“来!”的是队里的老二,他们都喊他“二哥”。而他们的大哥是一个看上去有点书蒙子的年轻人,他很少说话,偶尔开口也是慢条斯理、女人拉线似的。按他们那里的话说,穷讲究。 他排行老三,在队伍里的任务却最重,因为他拥有一项很特殊的能力,甚至可以说是神迹,叫作“引雷”。 一般倒斗,遇到紧闭的墓穴或者大门,他们会先探南七星斗,也就是找“机关”。每一个墓穴的建造师都会给墓穴留一个逃脱的机关,以免自己被当成陪葬品死在墓穴里。这个机关就变成了后世人找墓穴的引索。 如果找不到这个引索,倒斗人就会用另外一种更偏激的办法,也就是“引雷”。就是用轰炸的火药直接把大门炸平。但这么做也有不好的地方,一是动静太大,而干这一行的最忌讳“惊扰先人”;二是,如果火药的剂量把握不当,连带着炸毁了墓穴的结构或者山里的行脉,他们所有人都得死在这里。 所以,林老三就成了干这个的最好的好手。因为他天生有着一项别人没有的技能,甚至可以说是神迹——它可以用手创造“引雷”。 第二百一十三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三十六) 路明非将手掌放在岩壁之上,骤然间,一道殛雷从他的掌心穿击而出。只听见“轰”的一声,他们眼前的岩壁轰然倒塌,石块滚落,一道通道出现在众人面前。 这就是出现在路明非身上的“神迹”,他在很小的时候发现了自己可以从掌心发射这种殛雷,他可以用手掌击穿一扇铜门。 这种神迹放在倒斗中就是天然的倒爷,所以他干上了这一行。倒斗一般都是两到三个人,一个寻脉探路看风水,一个拿铲拿刀当恶人,还有一个就是他,他负责开山和开路。 这次的队伍有七个人,是因为那个书生,也就是那个书蒙子出了大价钱。他还说事成之后还有一半,而且“墓里的东西随便拿”。 这一趟干完下辈子都可以不干了,路明非和几个弟兄就是抱着这种心态来到的这里。他们甚至提前做了一些心理准备,因为越大的活计越刺毛,这在倒斗这一行算得上是共识。 岩壁碎裂,一条巨大的空洞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刚才招呼路明非的老二走了上去,他拿出了腰间的探金斗。探金斗是一个有着壶制口的铜器,看上去像是一只袖珍的天鹅。探金斗放在地上,它突然开始了抽搐式地旋转。一般来说,它能感觉墓室的穴位,因为墓穴在建造的时候讲究天圆地宽、四方围来,探金斗就是靠这个原理制造的找主墓的工具。 但现在它完全失控了,它抽搐着旋转,完全停不下来。这种异象他们之前从来没见过,看上去就像是四面八方每一个地方都是主墓! 但他们来这里这么久了,连一丝跟墓穴有关的东西都没见到过,无论是镇钉还是遗塑还是陪葬玉,他们一个也没见过,他们看到的只有一个又一个的空洞。他们曾经还以为自己在鬼打墙。 “别找了。”这个时候,一行人中的老大,也就是那个书生,他拍了拍老二的肩膀,说道,“到了。” 他抬了抬头,火把伸到远处。 诸行逆流! 路明非一下子头皮发麻,他看到了此生都不可能忘记的场景: 一个几丈高、需要他仰望才能看到头的卵镶嵌在岩壁里,那个卵像是活的,因为他还能听到风一样规则的呼吸声。地上寸草不生,连苔藓都没有,只有光秃秃的一片。而从岩壁上滴落的水,正在逆流向上!借着火把,他明显能感觉得到那颗卵所在的地势高,而他们站立的地方地势低。但那些滴落的水正在逆流!他们像是被那颗卵的呼吸吸噬了,沿着光秃的地面被吸到了那颗卵的身边。 这时,那个书蒙子蹲了下来,他拿出了腰间的匕首,在自己的手指上划了一刀。 血滴立即滴到了地上,然后—— 一瞬间,那血像是吸溜的长蛇,它在地上极速地滑行,然后哧溜一声被那卵吸走。 卵体发出了暗红色的腥光,闪暗交替数次,终才停下。 “原来你藏在这里,找了你好久呢。”那书生说道。 “这……是什么?”路明非咽了口口水。 “你,上去。”书生没有理会路明非说什么,他对路明非指了指。 “这是什么?”路明非又问了一遍。 “待会儿你就会知道的。”书生笑了笑。可能是路明非的错觉,他的笑在火把下像是渗了咸腥的血。 但是路明非无法拒绝。他感觉这个人在他的面前就像是“皇帝”,有一种无形的威压笼罩着他。自从这个卵出现,他一瞬间感觉自己抬不起头来,他感觉自己卑微到了泥土里。 他往前走去,最终按照书生的指示,把手掌放在了那个凸出的卵旁边的岩壁上。他跟那个卵只有咫尺之隔,它甚至能看到那个卵上粘腻的血丝。 “言灵。”书生说。 “什么?”路明非愣了一下。 “就是用你的能力。”书生微点点头。 路明非稳了稳,他掌心的殛雷突疾而出,一瞬间,他面前的岩壁碎成了石块。 石块脱落后,那岩壁后被隐藏的东西才慢慢显露出来。 那是另外一个卵。这个卵相比于刚才他们看见的那个就小了很多,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大小,它的颜色暗黄,相比较下来它毫不起眼。 “你还把姐姐藏起来了啊,芬里厄。难道当年你姐姐是先你而死的吗?她死在了你的怀里。”书生感喟着,说着没有人听得懂的话。 “这是……什么?”路明非有些害怕了。他是本能地感到害怕,有一种可怕的压迫感萦绕在他的身边,这种压迫感好像要把他推进深渊。 “这是什么?这是什么?”书生自顾自地笑了笑,他的笑声里充满了讥讽和鄙薄。他突然伸开了双手,他手上的火把把他照得通红。 他好似将要拥怀天下,狂笑着说道: “这是什么?这是——什么? 让我来告诉你吧,凡人。 这是——龙!” 第二百一十四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三十七) “龙?”路明非下意识地觉得眼前的这个人疯了,但那股可怕的威压在告诉他这一切都是真的。 “是的,龙。”书生说道,“真龙天子,真龙天子,只有龙的遗嗣才配掌有这一切。” “你知道这是哪吗?林老三?”书生问路明非。 “这是墓室。”路明非颤颤巍巍地回答。他感觉自己在这里就像是一只蝼蚁,他时时刻刻都得低着头,他时时刻刻都得表示臣服。不然他就会死。 “不,我指的是——上面。”书生的手指着天顶。他的意思是:上面,地上,那是什么? “上面……是顺天府。”路明非回答。 “是的,顺天府!顺天而成!顺天府!”书生越说越激慨,“永乐大帝把帝都从南京迁都到北平,改名顺天,就是因为这里是顺应天道之地!” “顺天而成,何为顺天?何为——顺天?”书生又看向路明非。他好像把路明非当成了一个说书台下的看客。 “何为顺天?”路明非喃喃着。他不知道,他不知道什么“何为顺天”,他只知道先都在此,所以必有墓陵。 “真龙之子,龙兴之地。龙脉在此,才有顺天!” 真龙之子。 龙兴之地。 龙脉在此。 才有顺天。 书生的声音在这座洞穴里回响,这些声音传到路明非的心里,路明非突然感觉耳边有龙吟激荡。 这里是……龙脉。龙兴之地,在风水中,指的是“两山一川,祥岚瑞霭。龙者何?山之脉也。土乃龙之肉,石乃龙之骨,草乃龙之毛。藏风聚气,山环水抱。” 但在这位书生的口中,龙兴之地,指的是—— 真龙诞生的地方。 这里有一条真的龙! “不相信也罢。能看到这一切,你们这辈子也值了。” 啪啪。 书生拍了拍手,从人群中走出了一位平平无奇的中年人。这个中年人是和书生一伙的,但大事小事都是书生在张罗,他除了吃饭就没张开过嘴巴,众人一度以为他是个哑巴。 他走到了那两个卵面前。 那就是“龙”的卵,你需要抬头才能看到它的顶部。不,那都不是它的顶部,它还有另外一部分还镶嵌在岩壁里,这里能看见的还不是它的全貌。 但仅仅就能看到的这一点,它已经是个能包裹他们七个人的庞然大物。 “耶梦加得。”书生说了一个现场没有人能听懂的词语。 只有那个中年人听懂了他在说什么,只有他听懂了“耶梦加得”的含义。 他向前走去,他离开了那个庞然巨卵,走进了被路明非用掌心雷轰开的那片通道。那里藏着一个更小的卵,这个卵颜色暗黄,像是被另外一只卵保护在岩壁之间。 如果连卵也有弱肉强食的话,那么,这一个卵明显属于“软柿子”。 “带走耶梦加得。”书生说。 他指的“耶梦加得”好像就是那个卵。他们最终的目的是带走这个名叫“耶梦加得”的卵。这里没有墓葬,也没有陪葬品,有的只是一个叫作“耶梦加得”的卵。 那卵里面孵化的——是真龙! 虽然路明非根本没听过也没见过什么真龙,但直觉告诉他那就是真龙的卵。这个卵孵化了……里面会出现一只龙。 龙脉,指的是——在顺天府的地底下,埋藏着真正的龙! 那中年人走到了那只“软柿子”的卵面前,他拿出了腰间的匕首,接着——直接一刀切断了自己的手掌! 那五指的手掌掉落在地,像是蠕虫一样在地上爬动。还没等众人惊讶于他这一诡异的举动,不可思议的事情还在发生。 那在地上蠕动的五指,突然之间开始抽丝剥茧一样变细。那些指头里的关节和指骨,像是被人用针线挑了出来。一根根指骨被拉成无限细长。那中年人只不过切下了一只手掌,转眼之间,这洞穴里就像长满了蜘蛛的丝穴! 而这个洞穴里怪异的事情还没有停止。那被切下了一只手掌的中年人,他既不吭声,也不叫疼,好像刚才切下的不是他的手掌,而是他面前的石头。 他被切下来的手掌关节上也看不到任何的血迹,只有某种褐黄色青铜一般的纹路。他好像根本就不是人,他是某种青铜做成的青铜器。 接着,那被切断的关节突然之间又开始重新生长。他的手臂开始向外抽搐蠕动,那被切断的关节突然之间又重新粘合。一种不可名状的褐黄色液体在他的关节处生长,不一会儿,他那被切断的手掌又重新在他的手臂上长了回来。 而此时,洞穴里那指骨拉成的丝线还在疯狂生长! 第二百一十五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三十八) “少见多怪。”像是看出了路明非心中的惊疑,书生甩了甩袖子,说道,“想想你手上的惊雷,那是言灵·诡雷。你以为那是什么神迹吗?那就是龙赐予你这种龙嗣的力量,其实,你也是‘真龙之子’。” 我是真龙之子…… 路明非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今天所见到的一切已经超出了他的认知,他觉得自己是在做梦。 那切断在地上的手掌已经化成了无数的绵长的丝线。这些丝线一根根缠上了那个暗黄的卵。最后,像是裹粽子一样,丝线把卵裹得严严实实,还留了一段牵丝在那个中年人的手中。 “带走。”那个书生说。 他们的目标就是这个卵,他们从始至终的目标就是这个卵,这个卵里面装的是什么?如果照他们说的,那里面是一只——真龙!他们要带走一只真龙! “你们还是有点用的,至少你们能像狗一样找到狗洞。”书生似乎心满意足,他拍了拍路明非的肩膀。 在场没有人说话,书生一共找了五个倒斗的,这五个都是路明非知道的倒斗的行家。但在这书生面前,所有人都像是一条狗,还是一条被训诫的狗。他每说一句话,这句话都像钉子一样牢牢地钉在他们的心里。 他在发号施令。他们就是他手里牵的狗。 现在他们的手里牵着一只新的“狗”,这只“狗”的本源是一只——龙。没有人知道他们要拿这只龙做什么,这里是龙脉,这里是龙兴之地,这里有一对龙卵,而他们要拿走其中的一只! 书生又走到了另外一只卵的面前,他伸出手,抚摸着卵的卵壳,他甚至贴起耳朵,把自己靠在这只卵的卵壳膜上。 “心跳。芬里厄,你的心跳。”他自言自语,“芬里厄,现在还不是你苏醒的时候,耶梦加得也不是。你太庞大了,我处理不了你,也消化不了你。不过这只是暂时的,我会进化的,我会一步步变得比你们所有都强大。吞噬同类,这是你们教我的。当年,你们也是吞噬了无数的同类才能被选上,不是吗?最后剩下你们八个,你们是胜利者。” “可惜啊,胜者不能长存。你们和他一样愚蠢,不然,不会一个个都要藏在这种地方等待苏醒。” “你的姐姐,耶梦加得,她会是我成神路上的第一步。我知道她在你们中是最弱小的一个,你们诞生的时候,父亲赐予了你‘力量’,而赐予了她‘智慧’。智慧在未苏醒之前什么都不是,她就是我成神最好的养料。我会感谢你的,芬里厄。还有你的姐姐,耶梦加得。” “我会好好地把她孵化,然后吞下她。等我足够吞下你的时候,我会再回来找你的,芬里厄。希望你姐姐的味道不会让我失望。” 书生擦了擦自己的嘴唇。 他像是心满意足,准备离开这所谓的“龙兴之地”。他转过头来,看着他们几个一同来倒斗的狗。 一瞬间,他的眼神冰冷刺骨。 “留在这里。”他说道,“芬里厄,你得感谢我,这是我送给你的养料。” 他说的“留在这里”的意思是——杀了他们! 毫无疑问,他根本没想过让他们活着离开! 他从一开始就计划好了一切,他要找的不是墓室,而是龙。而他们几个倒斗闻味的狗,根本没有资格离开这里。 他想逃,其实他很早以前就想逃了。但是他根本迈不开腿,他的腿像是灌了铜水,无形的压力从他的头顶灌到他的脚趾。如果那人说一句“跪下”,他一定会立马跪下。 他说“留在这里”。那他一定会留在这里,最后他会变成什么?他说,会变成另外一个卵的养料…… 那个牵着丝线的中年人,他手中的丝线突然间开始生长。那些丝线像是蔓生的荆棘蛇,在地上蜿蜒生长。 荆棘的蛇首很快来到了他们面前,离他们只有咫尺之间。而此时他们倒斗的几个人,全都因为威压跪倒在地,他们的嘴巴也像灌了一百斤铜水,根本就张不开! 这时,那书生来到了他的身边,他揪起他的头发,直接把他的头提了起来。 “其实你还有点价值。不过你家里人也不止你一个,等你死了,我会再培养一个的。”书生直接把他提起,然后轰地一声甩到了岩壁上。 他看上去就是个文弱书生,但他提起他就像提起一个小鸡仔。他手臂的力量根本就不是正常人。 “动手。”他说道。 第二百一十六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三十九) 一瞬间,地动山摇! 路明非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猛烈地晃动。整座山、整片地都在晃动!他突然一下子滚了个趔趄,一块石头从穴壁上掉落,砸在他的身前。 他紧紧地抓住地上的泥土。他这才意识到他现在可以动了,那可怕的威压消失了。那爬行在地上的荆棘蛇也在晃动不知所措,显然现在发生的事也在他们的预料之外。 “芬里厄!”书生怒不可遏,他的指头关节捏紧了,发出爆裂的响声。 “你疯了,芬里厄!你要提前苏醒?”他冲着那个卵大喊,“你知道这么做的代价是什么吗?人类的胚胎提前苏醒的代价是死亡,你以为你能好过吗?你苏醒的时间至少还要百年,你一旦钻出这个茧,你一万年也离不开这个地方!” “你的身体完全没有成熟,你想干什么?你的肢体如果在这个时候破茧,你将永生永世没有办法恢复。你的大脑也没有发育完全,你会沦为毫无智商、只会蛮力的废物,你真的要这样子吗?芬里厄?你可是——龙啊!你可是——龙!” “废物!废物!废物!”书生气急败坏,他破口大骂,但他好像没有能力阻止这些,发生在这里的一切好像已经超出了他的想像。这个卵要提前苏醒了,还是提前了整整一百年。路明非不知道龙的孵化时间是多少,但他知道人的胎卵提前了一个月可能就是九死一生。 “废物!废物!废物!”书生还在气急败坏,他似乎没处发泄,只能朝他身边的那个中年人动怒。他直接朝那个中年人甩了一巴掌,大喊,“废物!” “废物!给我阻止他!”书生的脸上青筋暴起。 但那个中年人完全无动于衷。他的所有用断掉的手掌造出来的荆棘蛇都蜷缩在地上,他好像一瞬间蔫了。他什么也不敢做。 “几千年过去了还是这么废物。养你不如养条狗!”书生气得满脸涨红。他龇牙咧嘴,四处张寻。他好像终于找到了发泄目标,那一同前来倒斗的队里有个躲在角落里的,就是那个“老二”,先前一直幺五喝六的,现在被吓得尿裤子了,一滩污渍瘫在地上。 “废物!”书生还在恶骂。他像是为了出口恶气一样,直接跑到那个“老二”的身前。他一把把那人提了起来,不管那人颤抖的嘴里吐出什么话,他都当没有听到,反正他也不在乎这些人的死活。他关心的从始至终只有那两只卵。 他直接把人提了起来。接着一个横摔,那人被他直接甩出去几丈远,甩到了那个卵的身前。 接着,近在眼前。 那个卵突然出现了一道裂缝! 裂缝突然开口,从中钻出了一个血盆大口。血盆大口带着尖厉的獠牙,一口将那被甩出去的人撕咬得粉碎。 “芬里厄,你果然蠢得可以。你一辈子都这么蠢,你接下来还会这么蠢,你就永远待在这里做你的镇龙石吧!” 他嘴上发着狠话,但心里却纠结万分。这座地穴在塌陷,在他面前的是苏醒的龙种芬里厄。他看上去知道自己完全不是芬里厄的对手,但他还在审时度势,他不甘心就这么回去。 “废物,用你的犼骨!”思虑再三,他还是先冲跟他一起来的那个中年人大吼道。 但那人却摇了摇头。他全身上下所有的器官都在说着“不”,连那断指化成的荆棘蛇都在地上摇尾乞怜。 “他就是个提前苏醒的傻龙,这你也怕?你究竟有什么用?你怎么不当年跟他们一起死?”书生直接拽起中年人的衣口。 但那人还在摇头。他的表情里甚至还有一些“求饶”的意味。 书生想拽起他的衣口,想像刚才一样把他丢到那卵的面前,但他使劲拽了拽,却没有拽动。 他的脸涨的通红,不知是恼羞成怒还是气急败坏,他冷笑了笑。 “废物东西,总有一天我会让你永远听我的话的。记住是永远!” 第二百一十七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四十) 此时,那血盆大口钻出了卵巢,它甚至伸出了一只前掌,这个时候,路明非才终于看清了这是一只什么生物。 那是一只漆黑如铁的黑龙,它的身上长满了崎岖的山凸般的棱角,它的眼睛是铜褐色,它看上去像是一座镶嵌了黄玉的小山。 它张开口,刚才被扯碎撕咬的人尸还有血团粘在它锋利的牙尖。它发出咆哮的怒吼,整座洞穴地动山摇。 它铜褐色的眼睛直直地盯着那个牵着线的中年人,它似乎找准了目标,前掌扒拉着地面,身体疯狂地前驱。 隐藏在卵后面的身体这个时候才暴露在空气中,那是一条溃烂的龙躯,没有鳞片也没有骨翼,像是被铁水滚浇过。它根本没有发育完成,但即便是这样,它也拖着它的半残的躯体在疯狂地前驱! 它的目标是那个卵,那个被他们偷走的卵,即便只有一只前掌和一个龙颚,他也要不顾一切代价地拿回那个卵! “言灵·绝工。”那个书生默念着什么咒语,他的眼前瞬间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盾牌,那个盾牌刚好挡在了龙冲撞的前躯上。 但即便是这样,巨大的冲击力还是直接压到了盾牌上。龙发出了一声嘶吼,前掌奋力地后顶,终于,带着恐怖的冲击力,书生连同盾牌被撞到了一旁的岩壁上。 噗——书生直接被撞出了一口鲜血。 但那龙还是完全没有要停下的样子,它还在棘突而行,它的出现在卵巢外的躯体像是被大火烧伤后的残躯,它就拖着这副躯体在地上爬行,他一路爬到了那个卵的面前,那个卵里是“耶梦加得”。 它张开它的嘴,它好像是要把耶梦加得含入嘴中。 “畜生!”书生吐了一口血沫,它重新开始念起那句咒语,“言灵·绝工!” 苏醒的龙突然发出一声凄厉的嘶鸣,它的躯体一下子停了下来,它撕扯着自己的前掌,嘴里的撕唳愈发的刺耳。 那是在地上生出了数个刺枷。刺枷原本是猎人狩猎的工具,但在那地上横空而出的刺枷,远比普通刺枷大数十倍,那巨大的铁钩和尖刺,正钉在这只龙的前掌上。尖刺刺过掌心,烧伤般的龙血淌到地上。 “废物,走!带上耶梦加得,走!”倒在地上的书生大喊。 他是在朝着那个中年人大喊:带上那个耶梦加得的卵,快走! 他们就是冲着这个卵来的,只要带走了这个耶梦加得的卵,他们就没有白来。 但那个中年人,他直面着龙的威光,他的眼睛与那双褐铜色的眼睛对视,他的双腿开始止不住地战栗发软,他大气也不敢出。 最终,他直接跪了下来,他手中的丝线交缠,把“耶梦加得”呈贡给了他面前的苏醒的龙。接着,从他的断掌处生出的那些丝线一一回拢,融合消失在他的身体里。 “你在干什么?废物!废物!废物!你在干什么,废物!”书生气得浑身发抖,“他就是一只刚苏醒的龙王,他就是一只刚苏醒的龙王啊!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也是龙,不是他就可以高高在上,你也可以!杀了他,吞下他!杀了他!杀了他!啊!啊!啊!你就是一个废物!你杀了他!” 书生歇斯底里的声音在洞穴里回荡,而此时,耶梦加得的卵已经被含入了龙的口中。 “啊!耶梦加得,我的耶梦加得!”书生直接瘫软在地上,他的最后一丝防线好像崩溃了。他刚才的颐指气使荡然无存。他在这只龙王面前的气焰只维持了一会儿,龙从卵中苏醒以后,他就变成了一个歇斯底里的疯子。 “你不过就是一只残缺的龙,芬里厄!你不要以为你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神!”他似笑非笑地啸叫,此时泥土翻滚,一个个刺枷从土里生了出来。那都是足以夹死猛虎猎豹的刺枷,一个个夹在这只“芬里厄”的前掌,夹在它的滚烧的躯体,还有他的凸起的鳞片上。 没有人帮他,他就自己来!他也有言灵,他也是龙,他也可以弑神! 只可惜,事与愿违。 因为在他身前的是,最强大的龙王——芬里厄! 某种不可思议的扭曲正在这座洞穴里发生。 先是书生通过言灵·绝工造出来的刺枷突然以某种诡异的姿势张开,像是一个气囊被吹了气,它一下子变得奇形怪状,接着,嘭的一声,气囊爆裂,刺枷脱落,像是一叠污泥一样瘫软在地。 接着是书生的那面盾牌,它好像变成了一块水做的豆腐,它涨大而又缩小,最终以某种接近铁铲的诡异的样子嵌进了岩壁中。 再接着是岩壁,这些岩石也开始扭曲,像是被人揉成了泥沙。它在被卷积,被揉捏,这些坚硬的岩石看上去就像一些掺水的沙塑。 最后是——人。 路明非看到自己的身体也开始扭曲,他的手被卷成了麻花,接着是脚,接着是头,还有——心脏。 他像是一个泥塑小人,被工匠直接揉成了泥饼。 他将在这里,回归某种扭曲的永恒。 第二百一十八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四十一) 路明非从这一场幻境中抽离了出来。 他明明白白地知道那是龙文的秘语,即便在那洞穴中时,他也有半梦半醒的属于“路明非”的意识。他从那几百年前的故事中脱离了,可能是因为—— 这一切结束了。 那个听上去叫作“芬里厄”的卵提前苏醒,扭曲了一切。他带着另外一个叫作“耶梦加得”的卵回到了巢穴中。“耶梦加得”和“芬里厄”不该在那个时候苏醒,他们就像诺顿和康斯坦丁一样,本该沉睡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尼伯龙根中。 有一个人改变了这一切。不,那不应该称作“人”,而是一只龙种。 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那只已经被斩杀在布鲁克林的——“绝工”参宿。 而另外一只,将断掌结成丝线的,毫无疑问就是另外一只次代种,如今化成龙骨被保存在卡塞尔学院的——“将臣犼骨”参孙。 虽然他们的样子看上去和之前路明非看到的有所不同,但他们的言灵确凿无疑。敢于直面龙王的威光,梦想吞噬龙王实现“进化”,只有他。 “两千年只做这一件事,愚公移山都不如你啊。”路明非吐槽。 最后那个芬里厄用某种力量扭曲了整个空间,那好像是属于他的某种言灵。 耶梦加得和芬里厄,某种扭曲形体的言灵,《龙与言灵术》中大地与山之王的终极言灵是…… “师兄,你醒了。”源稚女站在他的身边。 “你没有给我来一枪,有进步。”路明非拍了拍他的肩膀。虽然他已经提前把源稚女的弗里嘉子弹打空了,这个日本新生也没有提着那把天羽羽斩。但这里只有他们两个人,理论上刚才他可以给他来个十八段摔。 “路师兄,看那边。”源稚女指着河流的远处。 路明非顺着源稚女手指的方向望去。那是两个混血种,从学龄上来说是路明非的师姐,她们毕业于十年前,现在在赛里木湖当护林员。她们工作的宗旨是: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我给一枪。 相传她们是在一次远渡赛里木湖的任务中相识,然后毕业后直接留在了那儿。学院里有人猜测她们留在那是因为某只龙种的余毒需要很多年才能消除,还有另外一种说法是她们是坚定的自然主义者,她们待在那就是为了让那些破坏美丽的赛里木湖的家伙全都挨两颗枪子。 但现在,她们一人单手跪地,腹部像是陀螺仪一样在冰上冲撞;另一个则是一只手提着什么,另一只手敲击着什么,像是个梦中入定的老僧。 别人看不出什么,但路明非一眼就看出了怎么回事。她们被龙文影响了!她们一个在扮演那个提前苏醒的芬里厄,一个在扮演那个王恭厂爆炸之前的打更人! 龙文直接侵入了她们的神经,她们的行为是龙血对她们的“感召”。 “师兄,其实龙文对每个人的影响是不一样的。”这时,源稚女开口说道,“每一个混血种体内的龙血就和基因一样,有不一样的序列,所以每个人从龙文里感知到的东西会不一样。” “就像卡塞尔学院的龙文考试,每个人的答案不一样,因为他们在考场的龙文里看到的东西就不一样。大部分混血种能看到的都是很少的片段,而且,他们醒来后,很可能会完全不记得当时发生了什么。”源稚女说,“因为龙血控制了身体,那种龙血就像中毒一样。” “哥哥告诉我的。”源稚女说这话的时候心里好像还有点小骄傲,“哥哥跟我说,每个混血种其实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失去意识,有时候这些事情没有发生是因为他还没有资格。就是说他们太弱了,根本遇不上真正的龙,他们没有被龙血控制的机会。” “可能你能看到的是最多的,所以你受到的影响也最小,路师兄。因为你是s级。”源稚女说。 …… 龙文考试、龙文侵蚀、大地与山之王、王恭厂大爆炸还有那个提前苏醒的“芬里厄”以及那个扭曲一切的言灵,这么多问题在路明非脑海里捣糨糊,他还没有把这一切捋清楚,但他现在必须有一个问题要问。 “你们为什么来卡塞尔学院?”路明非问道,“我是说源稚生,还有你,还有上……还有那个女孩子。” “是昂热校长邀请我们来的。” “请你们来喝茶啊?”路明非没好气地说。 “我不知道。”源稚女摇了摇头,“哥哥是家长,家族里的事情只有他和父亲能决定。” “那你呢?你可是今年卡塞尔学院的新生。”路明非说。 “那是哥哥安排的。不过,我想,这里可能可以治病。”源稚女小声地说,“卢修斯说的。” 卢修斯!卢修斯·加图索!又是他!路明非记得这段故事,卢修斯说治好了诺诺就可以治好上杉绘梨衣。但他的目的只是去那个世界树的尼伯龙根而已,他根本不在乎是诺诺还是上杉绘梨衣,他只是需要一个人帮他打开尼伯龙根的入口,而那个开门的人最后是他路明非。 而且,卢修斯已经死了。他已经死了。 “你的手……”路明非指着源稚女的手臂。他知道在那袖子之下是鳞化的手臂,那上面有非常清晰一块块鱼鳞一样的纹路。 “除了那里,还有……”源稚女看着路明非,他轻轻地点了点自己的头。 他好像是在说自己的脑子。他会失控,失控了的他就像那些被龙文侵蚀的混血种一样,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完全不会记得自己曾经做过什么。 等等…… 等等…… 路明非突然意识到自己一直以来好像忽略了什么。从自由一日开始源稚女就一直跟着他,夏弥说“他的目标只有你一个”的时候他还不太相信。但假如这一切是真的,那他…… 他一直以来忽略了一件事情,就是为什么源稚女要用言灵·梦貘入侵他的神经。那是攻击吗?却又不像。那可能是因为——有些话,当他们面对面的时候,不能说出口! 每次他们对话的时候源稚女都含糊其辞,他根本没有正面清晰地回答过任何问题,他说话就跟一个还没学加减法的小学生一样,难怪路明非一直觉得他在演戏。他说话的样子一直偷偷摸摸又小声得要命,就好像是…… 就好像是,每时每刻,都有人在监听着他。 “有人看着我?”路明非问道。这个时候,他的手指向的是源稚女。 源稚女愣了一下。他后知后觉地张了张嘴巴,这个时候他的嘴唇竟然在止不住地颤抖。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是这样。有‘鬼’。”他说着说着,却又开始疯狂摇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是猜的,我是猜的!” 第二百一十九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四十二) “那上杉……”路明非眼神莫名地有些心虚,他问道,“那……那个女孩呢?跟你一起的那个女孩。” “她跟我不一样。”源稚女摇了摇头,“我们有些地方很像,但有些地方不一样。救她,路师兄,救她。” 救她…… 路明非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话,路明非一直心说我何德何能,我是华佗转世吗能包治百病,而且你们日本分部一个个牛气哄哄的怎么还需要我一个卡塞尔学院在读生来救。 而且我才见过她一面啊,只在那辆列车上见过一面。但我好像已经成了她命中注定的救星。 路明非掏了掏自己的口袋。那里还有两片樱花花瓣,那是用言灵·蜃景创造出来的花瓣。樱花在日语中译为“sakura”,路明非看过那部动画神作的,《秒速五厘米》。如果,樱花飘落的速度是每秒钟五厘米,那么,两颗心需要多久才能靠近,我又应该用什么样的速度生活,才能与你再次相遇。 樱花代表的是最短暂的别离和最美好的重逢。 “你带我去找她。”路明非说。 说完这句话,路明非觉得自己像是什么鬼火黄毛少年,于是他想了想,说道:“她不会怕生吧。” 好了,说完这句话,路明非感觉自己是什么搞笑番里抱着鬼哭小孩的怪叔叔。 “或者……你可以假装带我去你家吃饭。就是那种城堡里的大少爷邀请穷小子回家的剧情,然后你们一列大理石长桌长十米,摆满了刺身和牛鱼子酱。我就刘姥姥进大观园,你们把我的位子安装在她的身边,我就找机会跟府上的小姐套近乎。小姐喜欢什么?赏花喝茶还是搓麻将?如果这些都不是,我打游戏也有两把刷子。我的真实实力是《星际争霸》国服前十名,我记得小姐有很多游戏机,她喜欢玩哪个?我可以三天三夜不睡觉玩通关,然后跟她找共同话题……” 路明非越编越觉得口干舌燥,他越说越感觉自己都不是上门吃饭的,而是上门吃软饭的。 路明非话还没有说完,他突然感觉一阵天旋地转,空洞和黑色挤压了他的神经,他一瞬间沉入了黑暗中。 等他醒来时,他正翻下了地铁的月台。月台下的通道里空无一人,他一路走到了等候的站台,站台上写着三个字“立新站”。 只有他一个人在等车。 这是一座孤单的地铁。 没有让他等很久,红色的一双警示灯很快打破黑暗向他驶来。那是一辆老式的苏联制地铁,编号苏dk11-g201,车头上还漆着路明非看不懂的俄文。 地铁在路明非身前停下,它自动打开了车门。但门里空无一人,白色的钨丝灯照亮了整座车厢。 除了列车长和乘务员之外,恐怕没有人再见过无人的地铁。他一部跳上了车,左右看了看。空荡无人的车厢看上去像是穿梭时光的甬道,同样的座位、钢柱、玻璃和扶手无限制地重复和堆叠。你从这边走到那边,又从那边走到这边,其实看到的东西没什么区别。你以为你走近了,其实你走远了。你以为终点变大了,其实起点就在你的身边。 路明非干脆坐了下来,望着玻璃窗外。 玻璃窗外是人,形形色色的人。他们中的女士穿着吊带,男士穿着花衬衫或者中山装。他们在列车停下的那一刻蜂拥上来,又有一群人在那一刻蜂涌下车。 但车上只有一个人,从始至终只有路明非一个人。钨丝灯闪着寂寞的白光,他左右望去都是看不到尽头的重复的车厢。 列车开过了一站又一站,一站又一站。终于,它在一站停下了,大门在路明非的眼前打开。 路明非下了车,此时的站台上写着三个字—— “立新站”。 第二百二十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四十三) 路明非走下了站台,这个站台虽然也叫“立新站”,但它除了一块牌标以外空无一物。路明非没走几步,连站台上的瓷砖都不见了,剩下的只有泥土和石头。 路明非掏了掏口袋,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瓶盖来。他大拇指一弹,瓶盖“钉”的一声向上翻起,几个周圈之后落到了地上。 “正面还是反面?”他像是自己在问自己。 没有人回答他。 也是,在这种地方,怎么还会有第二个“人”呢。 没有人,只有一条舌头从黑暗中呲溜而出,它卷起了瓶盖,接着又卷起了路明非,某种柔滑的黏液包裹了路明非的身体。 他好像是习惯了这种“包裹”,路明非被舌头卷起的时候,心中油然而生的居然是“熟悉感”。 他像是回到了母亲的襁褓之中,某种最原始、最和谐的液体包裹着他。 等他终于被放在地上、重新站起身的时候,舌头的主人就在他的身前。那是一条漆铁的黑龙,长满了嶙峋凸起的鳞片,它的眼睛是褐棕色,像是一块黄玉。它的舌尖轻轻一弹,那瓶盖应声翻起,又掉落。 “正面还是反面?”路明非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瓶盖停下了,是正面。仔细看的话,瓶盖的正面还刻着一只雪山白熊。 黑龙用舌头把瓶盖推到路明非的身前,它凸露在岩石外的龙首摇晃着起舞,它像是在炫耀它投出来的瓶盖是正面。 “投出10万次正面,我就回来了。” 这是他当时跟它说的。每次出门,他都会说:投出10万次正面,我就回来了。 黑龙的舌头卷起,它从黑暗处叮叮咚咚地卷出了一堆瓶盖,这些瓶盖有的刻着雪山白熊,有的刻着几条跑道,各样式的垒在一起像是一座小山。 路明非蹲了下来,他一个一个捡着:“北冰洋、太子乐、健力宝……这么多了。” 它喜欢叮叮咚咚听起来有响的东西,所以他给它带回来过鼓、吉他、陀螺、毽子还有三用机,还有一台电视机。这里条件有限,那台苏联产的palestra电视机接上了电视线也是一片雪花,但它听雪花声也能听很久。 它最喜欢的还是瓶盖,喜欢跟他猜正面反面的游戏,它好像怎么玩也玩不腻。所以每次他都说“投出10万次正面,我就回来了”。他在外面每待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会回来这里,差不多这个时间它就投完了10万次正面。 “今天再教你一个好玩的。”路明非直接坐了下来,他就坐在黑龙的身前。黑龙乖乖地倚倒,它的龙首倚在地上,两只眼睛聚精会神地看着他。 “这是一个叫作德克萨斯的地方发明的。你要说德克萨斯在哪里,就是我们所在的地方的背面。”路明非从兜里掏出了一副扑克,他说,“这个叫作德克萨斯扑克,也叫德州扑克或者德扑。” 他每次回来都会教它一个好玩的,从踢毽子到打陀螺再到翻瓶盖,这次他要教的是“德州扑克”。 “这个游戏可以最多10个人参加,最少就是两个,今天就是我们两个。”路明非说着,“我手里的扑克一共有52张牌,没有王牌。每个人分两张牌作为‘底牌’,你看现在我发了四张牌,我们都有两张,这两张牌现在还是盖着的,我们都不知道是什么。 接着,我会陆续发出五张朝上发出的牌,这些牌叫作‘公共牌’,就是你和我都能用的牌。对了,现在我的身份是‘荷官’。我的一个身份是‘荷官’,另一个身份是玩游戏的玩家。 现在,我跟你都有两张面朝下的底牌,还有五张谁都可以用的公共牌。我先来讲一下,最终我们是要拿两张底牌和五张公共牌凑成五张最大的成牌,然后和其他人比大小。这里面的牌型一共有10种,从大到小分别是皇家同花顺、同花顺、四条、葫芦、同花、顺子、三条、两对、对子,最小的是高牌……” 路明非非常仔细地讲完了德扑的规则,德扑并不复杂,一个十岁的小孩你教他两遍他就能学会,所以路明非认认真真地教了两遍。 “好,我们来玩一把。这一把我是荷官。” 路明非重新开始洗牌发牌,他在自己和黑龙的面前都发了两张盖着的底牌,接着又放出了五张公共牌。 “现在可以查看自己的底牌。”路明非非常娴熟地像那些荷官一样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黑龙伸出了它的前掌,它的龙爪像是一把尖刀闪着寒芒,它小心翼翼地挑起了那两张底牌,然后簌地往上丢起。两张牌在空中哗啦啦地落下,像是下了一场雨。 那是一张红桃j和一张红桃a,落在地上的时候是正面。 黑龙的寒芒在空中来回闪烁,那是黑龙在得意地摇着它的手掌。 它把手指推到路明非的身前,它推了推路明非身前的那两张底牌,然后做出了一个向上高抛的动作。 它的意思好像是“轮到你了”。 第二百二十一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四十四) 路明非也直接抓起那两张牌就往天上扔去,两张牌在空中慢慢悠悠地飘下来,落到地上的时候依然是背面的盖牌。 “你赢了。”路明非摊了摊手。 那黑龙听了这话,直接手舞足蹈了起来,他的脑袋在空中晃荡着,两只褐棕色的眼睛在黑暗中像是摇摆的灯笼。 路明非难得苦笑了笑。他收回了铺在地上的扑克,把那些明牌和盖牌都收回了自己的口袋里。 他在拉斯维加斯待了一个月,因为他要“学习”,他要学习得更像这个时代的人类。他要在金碧辉煌和金玉其外之中找到这个时代的平衡。他甚至扮演了半个月的荷官,因为他敏锐地察觉到荷官才是全场最通懂人性的那个人。 他从拉斯维加斯回来的时候带上了这副德扑,他不是怀缅那里的生活,更不是有什么牌瘾,他只是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测验人性和智慧的工具。在拉斯维加斯,有钱人带不走东西,聪明人才带得走东西。 但他测试出来的结果是它把这个当成了翻瓶盖一样的游戏。它还是没有办法理解正和反、大和小之外的东西。 “芬里厄。”他说道。 空气中传来了一声嘶吟,那是芬里厄的声音。它就是那条黑龙,它只有前掌和龙首凸露在岩石外面,其他的都是没有长成、溃烂的躯体。 它靠在了他的身边,它的鳞片紧紧地贴在他的身上。他伸出手,可以触摸到它的眼睛。 它褐棕色的眼睛里倒映出了他的样子。其实她是一个女孩,穿着白点红的上衣,打着金色的浪卷,她长得极为漂亮,的确就像是赌场里那些美艳的荷官。 “学她们的样子。”她说道,“比较受欢迎。” “现在已经不是我们沉睡的那个时候了。混血种藏在人群里,龙藏在最深处,藏在高山中、洞穴里、深海下。”她继续说着,“现在,我们还要学着跟他们一样,藏进人群里。当年的失败我们都是牺牲品,窃权者夺走了一切的冠冕。” “野心者总是蠢蠢欲动,愚蠢者任人宰割。我们不能犯和以前一样的错误,芬里厄。” 她抚摸着芬里厄的鳞片。其实她也知道,芬里厄无法理解她在说什么,提前苏醒之后,芬里厄还丧失了一部分记忆能力,它所做的一切事情只有一个极为原始的内核驱动,那就是保护她。 “这次没有找到什么食物。混血种在捕猎龙种,他们在拉斯维加斯甚至有一个执行小分队。我只能搞到这个。”她从口袋里掏了掏,拿出了两瓶试管来。这两瓶试管里是某个研究所提取的龙血,纯度不是很高,但已经是她这一个月找到的最好的东西。 她苏醒也才没有多少时间。由于化茧时受到过外力的应激,加之是在芬里厄的嘴中孵化,她刚苏醒时力量极其羸弱,这么多年过去了还只恢复了一部分。 芬里厄的牙齿嗑断了试管的试剂瓶,那看上去只有芬里厄牙齿缝一样大小的试管直接带着玻璃和血液被黑龙吞了下去。 芬里厄生龙活虎,它凸露在岩石外的鳞片和龙颚都在跳舞,它高兴了,开始哗啦啦地捣鼓那些瓶盖。瓶盖被它抛起又甩落,抛起又甩落,声音听上去像是落下了漫天的钱币。 “你得要更好的食物。得要更好的食物。”她看着欢呼雀跃的芬里厄,眼神逐渐沉了下来。 芬里厄需要“食物”,它需要食物才可以恢复。这种程度的损伤不是靠时间就可以修复的,当你在茧中时,茧还可以帮你恢复力量,但你一旦提前苏醒,所有的创伤就会直接裸露。这种程度的创伤不是依靠外力可以恢复的。芬里厄需要“食物”,而且是“最好的食物”。 “其实,当时,你可以吃掉我的。”她突然说道,“其实,我才是你最好的食物。” 第二百二十二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四十五) 路明非突然从梦境中惊醒,那瓶盖、德扑还有黑龙都在他脑海中消失了,尼福尔海姆的冰层和迷雾近在眼前。 “怎么回事?”他感觉到地下的冰层在震颤,尼福尔海姆像是发生了一场小型的地震。 龙文里的故事其实没有结束,路明非现在终于意识到自己对龙文的感知力远超常人,他清楚地看到了龙文中记录下的一。那个苏联式地铁,那个立新站,那个北冰洋和太子乐的瓶盖,还有那个玩德扑的“芬里厄”和“耶梦加得”,他甚至能预料得到梦里的那个“耶梦加得”想要说却没有说出口的话。 “为什么不吃掉我,吃掉我,你就可以……” 靠!那一瞬间路明非头皮发麻。这是什么戏剧里的经典戏码重现吗?这句话他已经听过一遍又一遍了,居然在这里还要再听一遍!怎么你们龙族就是要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吃掉我、我吃掉你是吗? 那个梦境里假扮着拉斯维加斯荷官的人类就是从那个卵里面苏醒的耶梦加得,而提前在“顺天府”时代就苏醒的是芬里厄。芬里厄由于破茧提前苏醒,只留下了半条残肢,它的智力像是三岁的小孩。耶梦加得在为它寻找“食物”,还是在拉斯维加斯赌场一边扮演荷官一边为它寻找“食物”…… 听起来怎么这么像是单亲三孩妈早上做保洁中午送外卖晚上摆地摊的故事啊喂! 龙文从路明非的脑海中消散了,那个单亲三孩妈也从他的脑海中消散了。他重新站在尼福尔海姆的冰层上,巨大的震动从他的脚底传来,他不得不先站稳他的身体。有关于大地与山之王和它的三孩妈的问题得等到以后再说。 “怎么回事?”他问他身边的源稚女。在他进入龙文幻视的状态中时,只有源稚女一直守着他。 “突然发生的。没有看到人。”源稚女也摇了摇头。显然他也不知情。 大地在震动。 这是路明非的第一反应,他甚至第一时间联想到了夏弥的言灵·沙海。但他脚下的是尼福尔海姆的冰层。沙海可以控制山脉,甚至可以模拟地震,但是,沙海可以控制冰层吗?这里是在尼伯龙根中,是在尼福尔海姆的冰层之上…… 轰! 巨大的冲击撞击在冰层上,这一回路明非明明白白地感知到了。巨大的冲击力从冰层底直冲而上,就像是有一个巨大的直冲钻在冲击他脚底下的冰层。难怪他会从龙文中惊醒,这种级别的冲击力不亚于一场真正的地震! 但是他脚底下是冰层!冰层里怎么可能再有直冲钻一样的冲击力?难道冰层中还有地穴一样的空洞吗? 可是这里是尼福尔海姆,是一望无际的冰原,顶多有一条代表着大地与山之王的分流,就算冰层底下有空洞,也找不到可以通往空洞的路啊。 等等! 分流! 分流合则入海,海分流则成河。路明非突然想起了有关于尼福尔海姆的那个传说: 尼福尔海姆的终点只有一个,那就是赫瓦格密尔泉。 无论密基尔河有多少条,尼福尔海姆的终点始终只有一个,也就是说,所有的分流通向的终点是同一个。 这四条完全不相交的密基尔河怎么可能通向同一个终点?他在这里走了这么久,根本就已经看不见第二条属于其他四大君王血系的河流了。他跟夏弥同学也已经失散了不知道多久了。 不,不对! 看上去永不相交的河流通向的是同一个终点,这就是尼福尔海姆的终点,也是这次自由一日考核的终点。这座尼伯龙根是那个叫作上杉绘梨衣的新生创造的,她创造了尼福尔海姆的冰层,创造了密基尔河,她肯定也创造了赫瓦格密尔泉。 赫瓦格密尔泉就是她创造的终点,这是人造的谜题,通往赫瓦格密尔泉的谜题参照了北欧神话。 四条看上去完全不相交的密基尔河的确有一个共同的终点,因为,这个终点—— 在密基尔河的水下! 路明非直接一个健跃,跳入了密基尔河中。 第二百二十三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四十六) 路明非在以前上学的时候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老天生错的孽种,他来到人世间这一趟主要是为了给别人衬托敞亮的人生。他的学习成绩在班级上属于秤砣,一个人可以狂拉班里好几分的平均分;他的体育也是属于跑1500米可以被别人绕一圈的水平,那一次跑圈,老师在走神,还以为他路神人跑了个全班第二,当时就感激涕零握着路神人的手说这下咱班的运动会有希望了就靠你了明非。 当时陈雯雯就在他旁边,她是女生组,跑完800米之后在休息,也不知道路神人被别人拉了一圈,当时她看向路明非,眼神中竟然有一丝崇拜!毕竟她也是文艺气质组,这种风尘火燎的事情也不是她的专长,当时路明非就捶胸拍腹:就交给我了老师! 所以就有了后面路明非跑生跑死跑到最后气若游丝的故事,当时陈雯雯给他拿矿泉水的时候,他恍惚间还以为灵魂出窍看到了天使…… 不过,不管怎么说,那次运动会是他前十八年的衰仔人生的高光时刻。因为他真的跑完了,他真的跑完了。他为了那次运动会每天都要去体育场上跑一会儿步,虽然对比旁边的那些能人他更像是在散步……但不管怎么样,他跑完了,他真的跑完了,他还收获了他人生前十八年难得的正面评价:有气儿。 有气儿的他来到了卡塞尔学院才发现原来老天在创造他的时候没有偏心,他原来也是有点基因的偏爱在里面的。他的射击课成绩在卡塞尔学院是前几名,他的潜水课成绩居然也是全学校第四,比他高的只有三个人:恺撒、诺诺和零,那个时候他甚至还感慨过:“原来‘有气儿’是这个意思……” 他要不是生在红花红旗红领巾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是生在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说不定他的小资天赋早被人发现了!路明非还这么跟路鸣泽吐槽过,但路鸣泽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他说: “那是为了保护你,哥哥。你没有发现吗?你的能力不是拿来求生的,而是拿来求死的。” 此时前十八年求生、后八十年求死的路明非在密基尔河的河水中下潜,他能憋很长的气,他可能上辈子是属乌龟的。他一路下潜,眼睛不断地左右巡视。 四周都是雪白的冰层,河水中也没有任何的生物,不说鱼虾什么的,连水草都没有,这里不像是自然界的河流,而更像是人工泳池。 正是因为这是个人工泳池,才更像是那个日本新生上杉绘梨衣用言灵·蜃景建造的世界。 路明非也复制过言灵·蜃景,这个言灵创造活物的难度要远远大于创造非活物和器械。所以这个尼福尔海姆才是成片的冰层和清澈得像是天上倒下来的河流。因为这些都是纯粹的水,成分是最简单的h20,创造这种东西所消耗的精神力是最少的。 路明非敲了敲身前的冰层,非常厚实,完全不像有空洞的样子。 他又游到了另一边的冰层,同样,没有任何的裂缝或者缺口。 他找不到那个产生震动的空洞层,按理来说这么大范围的震动,这个空洞层一定不小,但路明非在水下潜游了这么久,他没有看到任何空洞层的迹象。 轰! 巨大的冲击力又一次传来,路明非在水中也感知得清清楚楚。整条密基尔河都在颤动,就像是一缸水被搅翻了一样。 一缸水…… 对!一缸水! 路明非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他奋力地继续往下潜去。 毫无杂质的水流还在继续翻搅,路明非像是一只鱼缸里的金鱼。他一边吐着泡泡一边奋力地游向水缸的缸底。 这里不是现实世界!根本就不能用现实世界的思维理解问题!为什么冲击力一定是来自于冰层中的空洞?或许,这里的冰层根本没有空洞,往前没有终点,往两边也没有终点,往下才是终点! 这是一缸水啊,创造世界的人是一个捧着游戏机玩跳金币的女孩,她对于世界的认知都在那座城堡里,她才是这个游戏的建筑师,她想把这里建造成什么样子这里就会是什么样子! 光! 果然,路明非逐渐下潜,他看到了水面下的光。果然,他猜得没错,不知道为什么,他在这座尼伯龙根里和它的主人上杉绘梨衣心有灵犀,他能猜得到她这个设计师在这个世界里创造了什么。 这是一个水缸!其实尼福尔海姆的冰层和密基尔河都是水缸上的造物。真正的世界隐藏在水缸之下,在密基尔河的河底,有一个缸底一样的冰层。打破这层冰层,他就能穿过这个小小的水缸洞天,抵达新世界! 路明非直接伸手朝那光晕摸去,他预感得到那是一片薄薄的冰层,只要拳头轻轻一敲,他就可以打破这尼福尔海姆之雾的谜底,他离终点只剩一步之遥。 他的手—— 伸出了水面。 “诶?”路明非愣了一下。 他根本没有触摸到冰层,他的手直接触空。接着,他把头也潜了下去,这时,他直接浮在了水面之上,如果从远处看去,他就像是一个举着莲叶的河童。 他钻出了水面! 他好像根本不是在下潜,而是在上潜!他直接浮出了水面,重力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两极翻转,他浮出了密基尔河。密基尔河是一座没有托底两面全部都是水的“悬河”!他就这么出水芙蓉一般地钻出了水面,他现在还能看到河流两侧冰层上的人影! 一把古刀拖地,手中刻有俱利迦罗的枪弹连发,在冰层上速度快得像是闪电—— 源稚生! 第二百二十四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四十七) 这是世界的另一面,在尼福尔海姆的冰层中,隐藏着世界的镜面。路明非穿过了密基尔河,现在来到了世界的另一面。 在这里,路明非第一个见到的人是源稚生。 源稚生正拖着大刀从他的身边划过,那把镌刻着铭文的古刀刀背拖地,在冰层上刮起溅射的冰砾。 “フツノミタマ。”源稚生念着某个日文的咒语。 这句话的意思是:布都御魂。 路明非知道这个词,因为他在源稚女拿出那把天羽羽斩之后特地上网查过。天羽羽斩是日本传说中的宝刀,而在日本传说中,与这把刀齐名的还有另外一把: フツノミタマ布都御魂。 源稚生拖着布都御魂的刀影,他的速度极快,他拖过路明非身边时路明非只看到了一层尾影。 平地生雷! 源稚生越跑越快,他拖尾的刀影甚至闪出了某种电弧。 振刀! 源稚生猛地振刀,刀风被他大开扫起,一道圆月横扫于空,他横扫的对象是—— 索罗门托。 前代执行部部长索罗门托! 路明非在自由一日之前没见过索罗门托,他只在英灵殿的塑像中见过这个双手持剑、如圣骑一样肃穆殿立的前代执行部部长。相传,在整个卡塞尔学院中,年龄最大的不是希尔伯特·让·昂热,而是索罗门托,他甚至是希尔伯特·让·昂热的老师。 如今他就站在这里,他第一个找到了尼福尔海姆和密基尔河的秘密。虽然他并不参与自由一日的角逐,但这个尼福尔海姆是所有混血种的圣地,来这里的人都是死神中的阎罗,阎罗中的死神。现在,前任执行部部长索罗门托就站在这里,他的对手是源稚生。 源稚女横刀扫来,索罗门托也立起了他的“圣剑”。从他的掌心之中,突然生出了一把长剑。那长剑带着灰色的剑刃,一剑与布都御魂横空交叉! “フツノミタマ。らいでん!” 源稚生的念语之下,布都御魂电光蜂鸣。呲裂的电闪带着蜂鸣,源稚生一刀斩下,直接把索罗门托掌心的长剑斩成了粉碎! “言灵·晷冕。” 路明非的心中突然响起了“咚”的一声,接着是摇晃的钟表声,滴答,滴答…… 路明非像是进入了催眠师的梦境,他看着钟表在他的眼前摇晃,滴答,摇晃,滴答…… 噔! 他突然猛地惊醒,此时距离他沉浸在钟表声中过去不知道多久,但他面前的战局已经出现了变化。 这里多了一个人! 卡塞尔学院心理学教授——富山雅史。 “昂热校长是怎么做到的……”他还在一边碎碎念。 路明非认识富山雅史,这个平易近人像是个古早上班族的教授是路明非入学时的心理辅导员。他曾经为路明非这个几十年难得一遇的s级新生做过专门的心理辅导,主要目的是让路明非这棵独苗不要有一天想不开吞枪自杀。 路明非记得学院里有一个传说,传说那些四年学业结束后想要返回人类生活做一个普通人的混血种最后进的就是富山雅史的办公室。这个看上去非常好说话的上班族会不知不觉间洗去你的记忆,然后为你编造一整套非常完整的大学记忆。从他的办公室出来之后,你就变成了一个完完整整的隔壁芝加哥大学毕业的毕业生。还有毕业证。 言灵·晷冕,就是这个言灵,极其稀有的精神类言灵,言灵序列88。这个言灵可以强行抹去人类或者混血种的记忆,因此常被用作卡塞尔学院后勤去处理混血种在人类世界捅下的烂摊子。 言灵·晷冕的另一层含义是“时钟”,“晷冕”的真正译义是“时钟的皇冠”。它可以像时钟一样拨动你脑海中的记忆,它可以让你回到来卡塞尔学院的第一天,甚至可以让你回到你出生的第一天。 没有想到这个言灵还可以拿来战斗,刚刚路明非的确是陷入了刹那间的停滞,而这种停滞的时间在战场上几乎是致命的。 “源稚生,你是这一关的守关人?”富山雅史问道。 “是。”源稚生没有多说话。 “没想到校长找了你……他是存心的吧。这里简直就是地狱。”富山雅史小声念道,“还好我提前找了索罗门托前辈。” “我还以为来这里可以做心理部特训,没想到是执行部特训。”富山雅史还在小声碎碎念。 “总之,索罗门托前辈和我是一起的。我很早之前就认识他,我帮他清理过一些不太愉快的回忆。没有他,我估计挺不过第一关……” 如果是源稚女在的话,他可能会回一句“那你还是倒在第一关会比较好,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但源稚生没有说话。 路明非没有想到穿过密基尔河之后就能马上看到一出大戏。刚才冰层的震感很明显就是索罗门托和源稚生打斗引起的震动。索罗门托是第一个穿过密基尔河的人,他在这里遇到了“守关人”源稚生。这个前任执行部部长和未上任的执行部部长马上就天雷动地火,路明非才能找到漏洞钻过来。 他不打算出手,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出手,真打起来他估计就是挨擦的边角料。卡塞尔学院执行部部长是什么水准?现任的执行部部长可是——杀胚师兄楚子航! 第二百二十五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四十八) 天雷动地火,二番役——开战! 没有几句寒暄,刀剑声马上响起。先出手的是索罗门托, 他的长剑被斩断,但是他的手掌举起,一把剑刃又重新在他的掌心凝聚成形。这把剑比原先的长剑窄小了不少,依然是某种古朴的灰色。 索罗门托挥起短剑,源稚生也迎上了布都御魂。刀剑火拼,筝鸣声不绝于耳。 不过索罗门托手中的剑是短剑,论大小,它只有布都御魂一半不到。短兵相接,索罗门托明显更需要“巧劲”,他需要看清源稚生的每一个动作,然后在每一个卡口正面迎击。 而他把这一切做得天衣无缝。索罗门托在执行部是一个传奇,他是执行部上任期最早的执行部部长,也是任期最长的执行部部长。执行部部长是整个卡塞尔学院中最危险的位置,因为他永远都在直面龙的威光。但索罗门托在这个位置在坐了整整四十年。四十年的时间,他身边的同伴老去、死去,还有冻在冰窖中,只有他永远握着手中的“圣剑”。 索罗门托的掌心剑挡下了源稚生的每一次出击,他的出招比源稚生更凌厉。如果说楚子航是天生的剑道家,那索罗门托就是剑道的大成者。他的一招一式像是看穿了源稚生的所有动作,他的掌心剑在短兵相接中接下了源稚生每一次挥出的布都御魂。 突然,他在刀剑交加中直接来了一个短剑反握,直接一剑割在了源稚生的手臂上。 一道血痕被剑锋割出,源稚生轻哼一声,他看了一眼自己手臂上的血口,拖着布都御魂退后了几步。 与此同时 言灵·晷冕。 在一旁的富山雅史的手上没有任何武器,据路明非所知,他的这位心理学教授平日里不太喜欢打打杀杀。他最喜欢的事情是逛守夜人论坛,他还是芬格尔那本连载小说《龙族》的忠实读者,他曾经特地上门拜访拜托芬格尔为他在书里编一个名叫“富山雅史”的高人气角色。 但他有一套自己的战斗方法。言灵·晷冕是在人脑海里调拨的时钟,它的本质是精神类言灵,它可以影响人脑海里存储记忆的海马体。你的精神力越强大,你所能影响的记忆就越庞大。 富山雅史的血统是a级,而源稚生的血统……可能是s级。按照龙族血统论与龙族言灵学,血统等级相差越大,言灵的影响力就会越低。尤其是在战斗中,混血种一旦对精神力的言灵有所防范,这种言灵的影响力就会更低! 但富山雅史敏锐地抓到了“时机”。他作为心理部的专员,拥有“晷冕”这种稀有言灵,日常除了为执行部擦屁股之外,还会被点名要求参与某些执行任务,所以他拥有自己的一套非常熟练的“战斗技巧”。 他其实要做的不会很多,他只需要把握一个“时机”。 现在,时机来了! 言灵·晷冕! 富山雅史施放了言灵·晷冕,他调拨了源稚生的时钟。 他把时钟调回了——源稚生被索罗门托的短剑刺中的那一刻! 源稚生轻哼一声,他看了一眼自己手臂上的血口, 源稚生轻哼一声,他看了一眼自己手臂上的血口, 源稚生轻哼一声,他看了一眼自己手臂上的血口…… 源稚生一直在重复这个动作,好像有三道剑痕刺过了他的手臂,但实际上,从始至终,他只受了一遍伤。 富山雅史调拨了他的时钟!他那受伤之后短暂的记忆被富山雅史删除了,他的记忆被拨回在手臂受伤的那一刻,所以他一直重复着下意识的操作! 与此同时。 索罗门托伸出了左手。 他的手心突然长出了灰色的树枝一样的枝杈。他像是一棵巨树,蜿蜒虬折的枝干从他的手心生出。枝杈直接绕住了源稚生的手臂。 接着,枝杈之上又长出了枝杈,那分而出的枝杈绕在了源稚生的布都御魂之上。 不一会儿,枝杈缠满了源稚生的右臂。这些枝杈像是拥有某种生物的灵性,它虬缠着,直接拽下了源稚生手中的布都御魂! 第二百二十六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四十九) 将臣犼骨! 路明非一下子如梦初醒,原来索罗门托的言灵是将臣犼骨! 那把剑并不是他“掏”出来的,而是用他的骨头“造”出来的。他就像那个次代种参孙一样,可以用身体里的骨头制造他想要的一切。 这可以解释为什么他原先造的是长剑,而后来造的是短剑。因为他压缩了犼骨的密度,越密致的犼骨才能拥有越高的硬度。他在和源稚生短兵相接的第一刻就判断出只有这种短剑才挡得下源稚生的布都御魂,他看上去处处被掣肘,实际上处处都找准了卡点。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他是希尔伯特·让·昂热的老师,也是整个卡塞尔学院年龄最老的老人。因为将臣犼骨每天都在重塑他的身体细胞。他可能不会像参孙一样永远不死不灭,但将臣犼骨足以让年过一百的他看上去还是个中年人。 “年轻人……看起来有点打不过啊是不是。”路明非一个脑袋露出水面,在那吐槽。 他说的年轻人是源稚生,此时,源稚生的布都御魂已经被横生而出的犼骨拽落在地,那些犼骨简直比墙上的牵牛花还要缠人,它们像是引颈蛇一样从源稚生的手臂缠到了小腿,又从小腿缠上了腰腹。 “大和和宇智波鼬大战桃地再不斩啊这是。”路明非还在那里吐槽。 没办法,这种抛弃了冷兵器转而花里胡哨的打法实在是太像火影忍者了。那手里长出枝杈的就是木遁·降诞界树,那精神类言灵就是宇智波鼬的万花筒·写轮眼,布都御魂就是桃地再不斩握着的断刀·斩首大刀。 对上了,都对上了。龙族世界与火影世界最大的区别就是,卡塞尔学院拥有中文造诣更高的言灵学老师,否则言灵·君焰就被翻译成火遁·豪火球之术了。 “ニッサン!” 对上了,也对上了。这声如假包换的“ニッサン!”听上去声音就是“尼桑!”,尼桑就是火影忍者里宇智波佐助对宇智波鼬的经典称呼。如果芬格尔那本《龙族》里写到了日本篇,出现了一对叫做源稚生和源稚女的兄弟,那路明非一定要告他人设抄袭! 等等,现在好像不是吐槽的时候,刚才的那一声“尼桑”,绝对没有第二个人喊得出来! 源稚女! 他也浮出了水面。不,他直接跳出了水面,带着滴落的水珠,天羽羽斩血光大盛。 原来他是跑回去拿天羽羽斩了!他原先抛下天羽羽斩是为了兑现跟路明非的承诺。但现在,他又重新拿上了这把武器。他好像早就知道源稚生在密基尔河的对面,他也知道源稚生遇到了危险。 他直接拖起天羽羽斩直冲而去,他的眼中没有其他人,只有他的哥哥源稚生。 “这就是兄控吗……”路明非吐槽。 “路师兄,看起来,这个世界的兄控弟控姐控妹控都很危险。”路明非旁边突然传来了又一个熟悉的声音。 “路师兄,你在这里干什么?扮河童吗?”她直接钻到了路明非面前,眼神中是迷茫的疑惑。 夏……弥。 ……真快啊,才一小段广告的时间,写在小说里不知道有没有两章,他们相亲相爱尼福尔海姆三人组又聚齐了。 “难道……这就是赫瓦格密尔圣泉?圣泉难道是一座温泉?路师兄你是在泡温泉吗?”夏弥说完,也直接跳入了水中。 ……这下好了,这下河里有两只河童了。 “我知道了,路师兄,你是在这里偷看他们打架吧,这个位置视野是挺好的。” …… 其实,路明非完全不用“偷看”。他的河童帽就这么大摇大摆地摆在这里,源稚生、富山雅史和源稚女都从他的身边风一般划过,但他们没有一个人在意他。他们连跟他打招呼的功夫都没有。 他就是一段空气。乌鸡帮老大和毒蛇帮帮主在这里约了打架,他就只是一个偶然路过的路神人。 “师妹,你怎么来了?”路神人直接开启了嗑瓜子模式。那边的源稚女刚用天羽羽斩斩断了源稚生身体上的藤芽。 “我听到了冰层下传来的震动,于是就怀疑冰层下面别有洞天,我就钻过密基尔河过来了。” 跟路明非的心路历程一模一样。倒不如说这种程度的震动不怀疑才是有问题的,更不用说夏弥还是使用言灵·沙海的高手,她天然就对震动有着更敏锐的感知力。 “你在海洋与水之王那儿看见了什么?”路明非问。 “什么都没有!”夏弥大为抱怨,“不知道是我的血统等级不够,还是我不隶属于海洋与水之王的血系源流,还是本来那里就没有海洋与水之王的龙文。总之我无论走了多远,都感知不到一丁点异象,我唯一能感知到的水就是密基尔河的水。” 可能学院本身也没捕捉到多少海洋与水之王的龙文。路明非这么想。本来在混血种的历史中,有关于海洋与水之王的传说与故事就是最少的。人类对于海洋的探索甚至还比不上人类对月球的探索。至少人类曾经踏上过月球,但他们从未踏入过真正的深海。 “本来还想拿这个去跟芬格尔师兄邀功。说不定可以用这个办法把芬格尔师兄引蛇出洞。” …… 芬格尔根本就没有参加这次“尼福尔海姆之雾”的比赛。他已经失踪了,从自由一日比赛开始他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可能真的和夏弥说的一样,他知道这个比赛能赢的办法不是“冲”而是“苟”。他天然就拥有一百分中的二十分,他只要找准时机再拿下两三场他就基本上赢定了。 “路师兄,你在这里多久了?”夏弥就泡在他的身边。他们两个真的很像是两只河童。 “几分钟。”路明非说。 “那他们打了多久了?” “算上我们听到震动的时间,应该不超过十分钟。”此时冰层上对打的人群此时分成了两队,源稚生对上了索罗门托,源稚女对上了富山雅史。但源稚生似乎是对源稚女的到来有些不解甚至是不悦,他朝源稚女摆了摆手,似乎是在示意他“走开”。 “路师兄,那现在似乎不是我们在这里看戏的时候。”夏弥说。 “怎么?你也要上去打?”路明非有些吃惊,他问道,“你要站哪一边?” 如果要路明非上场,他也不知道自己要站哪一边。这四人组里他最熟的是心理学教授富山雅史,但他跟源稚女的交情又是那种扯不断理还乱的像绳子一样搅在一起的交情。关键是,他觉得自己上了也打不过。 “不,我是说,路师兄,该走了。”这时候夏弥直接跳出了水面,她说道,“路师兄,密基尔河的终点就是赫瓦格密尔圣泉。圣泉肯定就在这附件,而那很有可能就是这整座尼福尔海姆的终点。路师兄,胜利就在眼前,无论他们是谁,无论他们在这里打得有多好看,我们只需要越过他们,找到赫瓦格密尔圣泉,胜利就是属于我们的。还记得我们樱花树下的约定吗?我们要同手同脚走出尼福尔海姆,绳子我都还带在身上呢。” 第二百二十七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五十) “有道理!”路明非也哧溜一声跳出了密基尔河。他看戏看久了,忘记了自己也是个剧中人。如果第一个穿过密基尔河的人不是索罗门托而是他,那现在被源稚生拿着布都御魂追杀的就是他了。 “路师兄,你觉得这个源稚生会不会就是这座尼福尔海姆的最后一关了?能到这里的都是路师兄你这个级别的人了。”夏弥问道。 …… 虽然师妹你这招非常捧杀,但路明非还是仔细回想了一下。从踏入尼福尔海姆到现在,他所认识的人几乎已经全军覆没。伊莎贝拉、薇薇安、安东尼奥……还有他的各位前辈,连驻守在赛里木湖的那两位号称卡塞尔学院女瓦格里的战斗天花板级别人物都倒在了密基尔河。龙文对于混血种的侵蚀是致命的,更不用说是在这种通过精神类炼金药剂加强过龙文腐蚀的地方。 能走到这里的只有索罗门托这种混血种中的佼佼者,他的言灵已经是“将臣犼骨”这种接近龙王级的言灵。富山雅史则是帮助他度过龙文和精神力言灵的帮手,他是卡塞尔学院最资深的心理部专家。至于路明非和夏弥,他们更像是捡漏大师…… 两个人狗狗祟祟地在冰层上走着,那边的索罗门托和源稚生还在激战,索罗门托的木遁·降诞界树已经演化得愈发夸张,他的整个人已经虬成了一枝树根,疯狂的枝杈从他的身体往四面八方生长,他像是披上了圣衣的世界树,源稚生和源稚女手持布都御魂和天羽羽斩在圣树中劈砍。 “路师兄,你在大地与山之王那儿……看到了什么?”这时,夏弥问他。 “地铁,龙王,德州扑克……”路明非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要不是亲眼所见,他做梦也想不到一只龙王会在地铁里打德扑。 路明非说完了那个倒斗的故事,又说完了地铁和德扑的故事。这两个故事之间可能已经间隔了几百年。 “……然后索罗门托和源稚生的大战就开始了,震动从冰层一直传到另一面,我就被惊醒了。”路明非说完了他所见到的所有故事,故事其实不长,只是很离奇。 “路师兄,看起来,你对龙文的感知力远超常人。一般的混血种对龙文的感知都是片段式的,不会有这么多细节。你甚至看清了瓶盖上的‘太子乐’,太子乐可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饮料。”夏弥若有所思地说。 “说到细节……”路明非想起了什么,他问道,“师妹,你知道有一个地铁的站点叫作‘立新站’吗?” “立新站……1971年,北京地铁一期通行,运营区段就是立新站到bj站。后来一号线改线,立新站被废弃。现在已经没有人再见过这个站点,这是一个不会再开启的站点,路师兄。” “尼伯龙根!尼伯龙根在地铁里!”路明非大喊。 “路师兄,我早就说过了尼伯龙根在地铁里。”夏弥扶额,“我是不是还跟你说过,我还踏入过这座地铁,那是一座永远不会停下的地铁。” “一座永远不会停下的地铁……”路明非这下完全相信了夏弥所说的话。这段龙文极有可能也是混血种在bj收集到的龙文。混血种就是会被无缘无故地牵引进尼伯龙根中,那种地方像是感召他们的圣域。 “路师兄,你有没有在龙文里看见过我?”夏弥问道,“说不定我误入尼伯龙根的画面也被龙文记录下来了。那个时候我还带着一个随身听。还好我有随身听,否则我一定被那人不人鬼不鬼的地方吓死。” “那倒是没见过。只见过一个身材比你好十倍的美女荷官。” “那种身材是不健康的路师兄!”夏弥义愤填膺。 “不过……路师兄,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在自由一日结束后跟我去一趟北京地铁?我一个人不敢去,但是有你就不怕了。当然,还要带上楚师兄。” “那可能是大地与山之王……” “照你的说法,只是提前苏醒的大地与山之王,路师兄。他只是一个连德州扑克都玩不明白的傻子。” “龙会不会玩德州扑克有什么关系啊!他们出生的年代世界上连纸都没造出来!” “傻子是很好骗的,路师兄。”夏弥直愣愣地看着他,“蛮攻不行可以智取,龙要是真的有那么强大,当年失败的就不会是他们,我们现在可能还是他们的下酒菜。但是躲起来的是他们,化成茧等待苏醒的也是他们。要是拿了屠龙令,我们杀了大地与山之王,昂热校长都要暂避我们锋芒。” …… 路明非心说夏弥师妹你是没有进过青铜门,没有下过世界树,没有龙王吐着球形闪电追杀你。要是真的经历过这些,你绝对不敢说“躲起来的是他们”这种话。 即便是你的楚师兄,即便是楚子航,也没有在这种地方必生的把握。他是见过的,他见过他走回烛龙的火焰之中。 “他们打完了吗?”路明非转向了一旁。 “好像还没有。” 何止没有,他们激战正酣。源稚女明显是用出了他的言灵·梦貘,索罗门托一瞬间浸入了他的梦貘幻境中,他的木遁·降诞界树停滞了。但富山雅史明显有所准备,他是心理学的专家,更是精神类言灵的专家,他突然从兜中掏出了一瓶炼金药剂,药剂瓶被他摔碎,某种气体漂浮在冰层上。 “言灵·晷冕。”他又施展了言灵。索罗门托的时钟被他直接调回了言灵·梦貘之前,那一段梦境被他直接删除了! “怎么感觉我们是在作弊……”路明非有点心虚。源稚生是这关的守关人,这种级别的守关人理论上不脱层皮是过不去的。 “路师兄,作弊不可耻。作了弊还赢不了才可耻。”夏弥振振有词。 “你说后面会不会还有更大的boss在等我们啊?比源稚生还强的混血种……” “谁?楚师兄?”夏弥摇头,“楚师兄没有来这次的尼福尔海姆,他去迈阿密了。昂热校长也不在,他还在意大利。索罗门托就在这里。还有谁会比源稚生更强?副校长吗?他已经几十年没有使用过言灵·戒律了。” ……我也不知道啊我就是瞎说的。 路明非真的就是瞎说的,他的心里有点没由来的慌乱。他时而眼光瞥向远处的源稚生和源稚女,时而狗狗祟祟地走在冰层上。他明明没见过几次这个源稚生,但他的心理好像是见到了教导主任。 他好像有一种见家长的恐惧感,他很害怕源稚生突然质问他“你为什么没照顾好他们”。 他们指的是源稚女和……上杉绘梨衣。 可能是跟夏弥开玩笑的时候真的把自己当成了这个传说中的黑道家族的赘婿…… 第二百二十八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五十一) 路明非的余光瞥着源稚生。这个来自日本的黑道领袖穿着黑色的风衣,布都御魂在他的手中大开大合。他突然也看向了路明非,路明非注意到他的眼睛细长,眉落角处还有一颗黑痣。路明非突然意识到他和源稚女长得还有点像,不是像那个男高中生源稚女,而是像那个……在鹿野神社对着镜子的源稚女。 源稚生也注意到了他。他突然把手中的布都御魂插入了疯狂生长的枝杈中,他的口中默念着某种咒语,突然之间,那木遁·降诞界树凝滞了,疯狂生长的犼骨突然停了下来。 三步两个健跃,源稚生直接来到了路明非的身前。 “路明非。”他说道。 “到!”路明非直接一个激灵。 “路明非。稚女之前的事,我代他向你道歉。”源稚生说。 “没事,没事,我就是挂了几天盐水。”路明非意识到源稚生说的可能是那次源稚女给了他一枪的事情,他连忙摆手。 “还有今天多谢你对稚女的照顾。”源稚生说。 “哪有,都是他在照顾我。” “他在终点等你。”源稚生说。 嗯…… “啊?”路明非直接“啊”出了声。本来面对这个黑道太子,他只是下意识地用传统客套话应付一下,但他这句没头没尾的“他在终点等你”,他直接愣在当场。 谁在终点等他?总不可能是源稚女,因为源稚女还在握着手中的天羽羽斩和索罗门托厮杀。源稚生口中的“他”甚至是不折不扣的中文,路明非都分辨不出是“他”还是“她”。 但源稚生也没有再说话。他的那句咒语虽然让索罗门托的犼骨停止了分裂,但明显只是暂时的。就这么三句话的功夫,那巨树之根就又重新开始了虬长。源稚生不得不大踏几步,重新拔起了他的布都御魂。 “路师兄,吼吼,你作弊!”夏弥在一旁一针见血地指出。 “绝对没有!” “那是谁在终点等你?” “说不定是我的亲友团呢?安东尼奥、薇薇安、伊莎贝拉……”路明非越说声音越小,因为这些人都已经在你福尔海姆中躺下了,那唯一剩下的就是,“路鸣泽?” “路校长给你透题了?”夏弥问道,“他把你抽签抽到最后一个不会也是作弊的吧,你在进尼福尔海姆之前他是不是告诉了你什么?或者给了你什么东西?” “没有。” 路明非心说小恶魔那家伙要是真有那么好心他早就状元及第、八方来朝了。虽然他的确是故意把他抽签抽到了最后一个,也的确给了他什么东西,但那是—— 六味地黄丸! 四分之一瓶的六味地黄丸!治肾亏,不含糖! “可能是芬格尔呢。到终点一看,芬格尔师兄早就拉着出门的门把手了。拜拜了师弟师妹们呐冠军是我的了。”路明非开始说烂话。 “那我觉得更有可能是那个日本新生上杉绘梨衣。路师兄,你没觉得你这个大舅子对你很中意吗?会不会源稚女就是他派来试探你品性的,他给你一枪是为了试试你的身体素质。呵,挨不过这一枪的人可做不了我们日本黑道的女婿。”夏弥也开始说烂话。 “哦,那我是不是马上就要拥有日本所有的迪厅和酒吧了?作为黑道女婿拥有这么点业务线不过分吧,那我要跟总部申请把天赋带到秋叶原,我要在那里开发黑道女仆cosy店!”路明非义愤填膺。 “路师兄,以你的姿色和才干,干女仆店屈才了。你其实可以去那边开一家牛郎店,再把自己打造成牛郎头牌,你如果缺端茶送水的我可以免费,我夏某人平生不爱别的,就爱看俊男靓仔!” …… 两人就这么神经兮兮地在冰层上吐着烂槽。路明非有些庆幸跟他一起参赛的是夏弥而不是楚子航,如果楚子航在尼福尔海姆,他现在一定提着村雨在施放君焰。 他甚至可能会在进入尼福尔海姆的第一刻就想用君焰烧尽整片冰层,他会觉得冰层之下藏着尼伯龙根的秘密。楚子航从来就不是一个按常理出牌的人。 夏弥说他去了迈阿密。迈阿密…… “路师兄……”夏弥突然停下了脚步,她一脸愣住的表情。 路明非顺着夏弥的目光看过去,一瞬间,他突然汗毛竖立! 冰层开裂了!天羽羽斩和布都御魂齐齐插在冰层之上,巨大的裂缝在冰层之上蔓延。 然后,源稚女的身体突然开始畸变,他突然长出了鳞角和龙尾,他的手爪像是锋利的刀具。 冰层一直开裂到路明非的身前,他的眼前瞬间漫起一层迷雾。 第二百二十九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五十二) 诸神黄昏陨落之时, 大地唱起死亡的哀歌, 骸骨尸囚漫山遍野, 白色的花束结成了茧, 遗骨之躯何时苏醒, 等待造物主的降临。 …… 世界树! 那是世界树下泄露的龙文! 路明非又重新见到了那世界树下的一切! 路明非的神识终于从那龙文中挣脱了出来,他止不住地喘着粗气。刚才他所看见的一切太过于真实,他简直以为他又落入了那座世界树的尼伯龙根中。 那漫山遍野的白茧,那腐蚀的世界树,他甚至能想象的到那隐藏在某处的鲜血滋养的龙茧…… 黑王,尼德霍格。 卢修斯说,那就是黑王尼德霍格。 诸神黄昏陨落之时, 大地唱起死亡的哀歌, 骸骨尸囚漫山遍野, 白色的花束结成了茧, 遗骨之躯何时苏醒, 等待造物主的降临。 路明非还记得这首卢修斯·加图索口中所念的吟游诗人的歌谣,那其实就是以前的混血种在泄露的龙文中所看见的世界。那座尼伯龙根与卡塞尔学院相隔只在咫尺之间,卡塞尔学院的地下就是一棵世界树。 只有很少的人知道这些,他和诺诺从世界树下回来之后非常默契地保持了沉默。可能他们都不愿意相信那是真的。 但那一切偏偏就是!那个尼伯龙根和卡塞尔学院之间只差一个入口,一个由言灵·蜃景打开的入口…… 绘梨衣。上杉绘梨衣。 路明非突然想到,这个世界上能打开那个入口的人可能只有三个。一个是诺诺,虽然她之前并没有成功;一个就是他,他的镜瞳可以复制蜃景的言灵;还有一个就是上杉绘梨衣,这里是她创造的尼伯龙根! 他们在做什么?昂热校长和小恶魔在做什么?源稚生和那个日本新生上杉绘梨衣在这里做什么?他们拷贝了世界各地的龙文,甚至还有卡塞尔学院世界树的龙文,他们在这里铺满了各种龙文和言灵的陷阱,他们用蜃景造了一条“将臣犼骨”的次代种。这个尼福尔海姆绝对不是今天才出现的,他们为这次的“尼福尔海姆”设计好了一切。 是不是,连源稚生、源稚女和上杉绘梨衣来到卡塞尔学院,也早就是设计中的一部分…… “他”在终点等你。 或者,“她”在终点等你。 谁?究竟是谁在终点等他? “师妹……”路明非把头转向了一旁的夏弥。 但是,夏弥……不见了。 他的身边空无一人。 路明非一下子冷汗涔流。刚才陷入龙文中时,他的意识完全沉浸在世界树下漫山遍野的白茧中,他其实完全意识不到尼福尔海姆中发生了什么。 等他从龙文中挣脱时,夏弥已经不见了。那弥漫的龙文肯定也影响到了她。这里的龙文甚至比路明非在碳炔实验室所感知到的龙文更强烈,可能是这些疯子用某种炼金药剂或者言灵机械放大了这里的龙文,还有一种可能—— 现在那个实验室里泄露的龙文远比路明非那时候更强烈! 就像溃堤的大坝,泄露的洪水只会越来越猛烈。 巨大的顿挫声在冰层上响起,那是披上了一层鳞甲的源稚女在冰层上疾行。他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直接奔袭至富山雅史的身前,一个抬手直接扼住了富山雅史的咽喉。 这个时候,富山雅史才刚刚从龙文的幻景中醒来,他的表情一开始是不可思议,但转瞬之间变成了痛苦。源稚女的手上此时长满了铁青色的鳞片,每一块鳞片都闪着青光。 富山雅史开始挣扎着去拿他兜里的药剂瓶,那可能是他提前准备用来抵御龙文侵蚀的炼金药剂。但他才刚把药剂瓶拿到手中,一把尖刺的尾刀直接戳碎了那些容器瓶,各种颜色的液体洒到了冰层上。 那是源稚女的尾椎。他长出了不属于人类的后尾,这种攻击方式也不属于人类。他的尾后针刺穿了富山雅史手中的药剂瓶! 嘭,一声枪声响起在你福尔海姆的冰层上。 那不是源稚女的枪,他枪中的子弹早已被路明非打空了。那也不是路明非手中的枪,路明非的枪还别在身后。 那是源稚生射出的一枪! 子弹直接打在富山雅史的胸口,嫣红一瞬间绽裂。那是弗里嘉子弹,在这一瞬间,鲜红色宣告了富山雅史的出局。 第二百三十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五十三) 地上的圣树突然长起了竖亘而出的枝杈,那些枝杈从地上突刺而起,像是一把把尖刀刺向了源稚女! 哼! 源稚女轻哼一声,他直接把富山雅史丢到了一旁,侧身躲过了刺向他的犼骨尖刀。 接着,他的肩胛骨上长出了两只青鳞遍布的羽翼!羽翼撑起,源稚女的整个身体直接开始贴着犼骨的枝杈低空滑行! “少儿片变武打片变科幻片啊!”路明非在一旁吐槽。 他撇着眼睛瞅了一眼源稚生,源稚生刚抱住了被源稚女丢出的富山雅史的身体,把他横躺到了地上。 那一枪毫无疑问是源稚生开的,但那只是弗里嘉子弹。在那个当口,路明非很难判断源稚生是为了让富山雅史“出局”还是让富山雅史“解脱”。 现在,尼福尔海姆的冰层上,他们似乎只剩下了索罗门托一个对手。 源稚女已经进入了某种“超然”的姿态。他贴着犼骨低空飞行,索罗门托的尖刀被他以各种诡异的姿势刀刀闪过。 带着某种睥睨和决然的姿态,他的龙翼突然插入了那些生长的犼骨中。源稚女的龙翼在那些灰质的犼骨中割出一道道裂口。他发出轻蔑的低笑,接着突然腾空而起,如同箭隼一样冲向了冰层上的索罗门托。 “该隐。” 千钧一发之际,索罗门托念了一句奇怪的咒语。接着,那些横生而出的枝杈突然之间全部缩回到了索罗门托的身体中。索罗门托突然开始缩小,他的身体像是被一个塑压模具压模出形,他一瞬间变成了只剩巴掌大小。 突然变小的索罗门托看上去就像一只扁掉的气球,源稚女直接擦着冰层从他的身边滑行而过。 “布耶尔。” 索罗门托又念了一句咒语。此时,在地上陡然升起了五段犼骨,那五段犼骨结成了某种奇异的囚笼之阵。囚笼之阵直接参天而起,困住了源稚女。 接着,笼阵开始缩小,它们像是绞杀的钳字,直接把源稚女围在了一座牢狱之中。 犼骨的本质是骨头,这一招路明非曾经也见过,来自于真正的龙种——“将臣犼骨”参孙。他甚至见过从天而降的九道犼骨龙柱! 源稚女被困在囚笼之中,突然,浓烈的血腥之气自笼阵中散布,鲜血滴到了冰层上,一路渗出。灰色的犼骨笼阵像是骨头缝里被钻入了血丝。 血丝突然渍出了牢笼,一瞬间无数道血丝溅射!一把长刀在笼阵中硬生生砍出一道豁口,豁口处,刀尖显现。 天羽羽斩。 那仿佛才是天羽羽斩真正的样子,血红色的纹路流淌,鲜血拓印着魔谲的纹案。传说中日本黑道喜纹身,喜纹枫叶、牡丹、艺妓、般若,他们会把纹身纹在身体的每一处皮肤,以此彰显“黑”与“势”。而天羽羽斩之上的血红色的纹路,纹的是—— 蛇。 八头之蛇。 蛇口轻嘶,红信吐戏,一瞬间,整座犼骨囚笼全部被血色浸染。血红色像是溶解的血液,那些犼骨全部被融化在了血液中。源稚女的半龙身重新在冰层上显现,血色披着他的鳞甲。 “巴巴托斯。” 索罗门托念出了他的第三个咒语。 如果路明非对希伯来文或者古希腊的故事有所了解,他会知道索罗门托的这些咒语其实都是来自于希伯来文中的“所罗门七十二柱魔神”。在卡塞尔学院研究龙族历史学的圈子里有一句流传甚广的话,叫作“研究龙族历史的尽头就是北欧神话,而北欧神话的尽头是希伯来文”。 在场没有人知道这位希尔伯特·让·昂热的老师还是研究龙族历史学的大师,也没有人知道他的这些招式是源自于希伯来文的神话还是希伯来文的神话是来自于古老的龙族。 索罗门托在卸下执行部的重任之后就逐渐消失在了混血种和秘党的视野里。有时候,人活得太久了,就会不自觉地开始习惯独处。“世界是属于年轻人的”,这句话是有道理的。因为,在不属于你的时代,你熟悉的人渐渐地老去或者死去,被剩下的你,总是太孤独了啊。 第二百三十一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五十四) “巴巴托斯”的犼骨扬起巨风,那是高速旋转的骨翼卷起的流层风压,“巴巴托斯”制造的是高速旋转的骨翼风压。 此时,源稚女的血迹被巨风吹散,他原先沐浴在血海中的鳞片上覆满了尖血丝。他的双眼红透了,看上去就像是血月降临。 ……参孙。 路明非突然想起来,他曾经看见过这种眼睛,他曾经看见过这种血腥的杀意,来自于青铜城中的那只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将臣犼骨参孙。他在刺杀康斯坦丁的时候,也是这双眼睛。 “有人模仿我的脸,还有人模仿我的面是吗……”路明非无声地吐槽。他又悄悄地瞥了一眼一旁的源稚生,源稚生不知为何看上去一脸疲态,他扶着手里的布都御魂,间歇性地喘着气。 “完美的那一个,是吗……”路明非记得源稚女说过,他说源稚生才是“完美的孩子”,而他和上杉绘梨衣,都是“不完美的孩子”。 “如果有下辈子,一定要当个独生子女。”路明非默默地吐槽。他感觉,在龙族的世界,兄弟姐妹好像是一种诅咒,双生子则更是。 “阿加雷斯。” 此时,索罗门托的进攻依然如同水银泻地,滴水不露。这次的他直接化身而成了一只身披灰斗篷的枭羽射手,枭羽射手的手中握着犼骨制造的反曲弓,一只利箭在弓上成型。 那是犼骨制造的弓,也是犼骨制造而成的箭。没有人会像索罗门托一样日复一日地练习弯弓曲箭,这种古老的武器早就退出了历史舞台。但索罗门托不同,他的犼骨可以塑形,也可以定力,他可以控制骨质的密度。 历史上鲜有人见过“将臣犼骨”这种接近龙王级别的言灵,他们身体里的骨头就像是水。水凝结成冰,犼骨就可以凝结成利器;冰融化成水,犼骨就可以溶为一抔沙泥。 “阿加雷斯”所凝结而成的箭就是犼骨铸成的利箭,它的箭尖极度地尖锐,你如果正对着它,你几乎看不清它的存在,它就像是一根磨到极致的针。因为索罗门托的犼骨将其截面极度地压缩,在微米和纳米这种词发明之前,索罗门托就已经把“阿加雷斯”的箭凝结成了这种程度的武器。 但犼骨与任何其他的物质不同。任何其他材质打造的物体,小则代表着轻,细则代表着软。但对于犼骨来说,越小,越细,则代表着越“密”,代表着你把犼骨都压缩到了你制造而成的利器上,代表着,这一根细长的银针利箭,足足有上百斤! 索罗门托弯弓挽月,一根肉眼几不可见的利箭,在空中拐过常人难以看清的弧度,它的目标是—— 源稚女。 “艾利欧格。” 索罗门托的进攻依然没有停下,这是他念出的第五个咒语。艾利欧格在魔神中代表的是—— 蛇! 一条细长的灰蛇突然从冰层上蹿出,它蜿蜒折行,从源稚女的小腿缠上了他的腰腹。它缠过了层层鳞片,蛇口张开,直接咬住了源稚女的天羽羽斩!源稚女下意识地低下头去,它终于看清了那是一只犼骨化身的灰蛇。而就在此时 天发之箭,一晌即至。 艾利欧格的犼骨之箭,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白天之下,冰层之上,已全无人形的源稚女,一支利箭直接穿过了他的胸口。那支利箭甚至在穿过他胸口之后,还凿穿了地面上的冰层。而它的后截尾,还留在源稚女的胸前上下摇晃。 这支箭,恐怕足足有两米! 索罗门托避开了心脏。 这是路明非的第一个反应。他在刚才的一瞬间简直没办法呼吸,但他的第一反应是索罗门托避开了心脏。在这种地方,面对的是源稚女……他看起来已经不像是混血种而更像是死侍,但索罗门托的攻击还是避开了心脏。 路明非真的很想说不要打了不要打了我们赶紧出去然后我带你去看病。但在这里他说不出口,因为源稚生就在这里。在源稚女的口中,源稚生就是那个“完美的孩子”,他这个“不完美的孩子”是会被他哥哥杀死的。虎毒不会食子,但屠龙者会杀死他堕落为龙侍的弟弟。 现在源稚生就在这里,他已经看到了一切。这个“不完美的孩子”在这里完全显露出了他不完美的一面。那道世界树的龙文好像就是为他而准备的。 就好像是失业了说是去创业却被发现在外面修脚店,就像是大马路边十块一件的衣服买来穿在身上被人认出来是盗版纪梵希,就好像是……就好像是陈雯雯被人大喊着告白而你也准备了花和告白词。就像是小心翼翼地掩盖着手上的鳞片却在心爱的哥哥源稚生面前直接变成了半个龙侍。他还是喊着“尼桑”冲出去的,真是愚蠢的欧豆豆啊源稚女。 源稚生走到了源稚女的身边。他把手伸向了源稚女的心脏,此时,那里还有咸腥的血。 第二百三十二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五十五) “言灵·钥匙。”源稚生念着。 他的手触摸着源稚女的心脏,某种力量灌注进源稚女的身体里。 这个力量好像是某种镇静剂,源稚女狂悖躁动的身体居然慢慢地安静了下来。源稚生伸出手去,他把自己这位半人半龙的弟弟拥入了怀里。 源稚女靠在他的怀里,他就像是一个几岁的婴儿,他的身体在源稚生的怀里挣扎、吵闹。最后,他直接牙齿咬在了源稚生的肩上。但他的牙齿不是婴儿的牙齿,而是龙的牙齿,他尖锐的利牙直接把源稚生的肩膀咬出了一个血口。 他吮吸着源稚生的血。那些血被他吞进肚子里,他像是在“进食”。 路明非看着眼前这诡异的一幕:一只龙侍像是吸血鬼一样吮吸着自己哥哥的血液,而他的哥哥正把他抱在怀里。 等等,他突然感觉这一切似曾相识。 对了,他曾经见过的。在鹿野神社,那个“源稚女”就曾经想要咬住那个名叫鹿奈川的女孩的脖颈。但当他清醒过来之后,他看见的人是他的哥哥源稚生。 “匠心工艺十年传承,牢记使命不忘初衷啊。”路明非碎碎念吐槽。 可能源稚生的血统极高所以他血液里的龙血能够让源稚女沉静,也可能是源稚生的血液里使用了某种特殊的炼金药剂。总而言之,每次源稚女失控,他都得喝源稚生这么一口血才行。 “对了,你还喝过我一口呢!”路明非突然想起来他好像也充当过一次补血包。在卡塞尔学院的山头,源稚女朝他打了一枪实弹,那个时候他就趴在他的身体上,用舌头舔他留出来的血。 “惯犯啊你是!”路明非愤愤不平。他好像有点明白了为什么当时源稚女朝他打的是实弹而不是弗里嘉子弹,可能他要的是他的血,而不是要他在风机委员会的考试中出局。 “你侬我侬含情脉脉啊。”路明非直接坐在了冰层上。不知道为什么,此时尼福尔海姆的冰层维持了一种诡异的平衡,索罗门托没有再进攻,源稚女也没有再发疯,他就那么静静地靠在他的哥哥源稚生的身上,他真的就像是一个哭闹着要母乳的孩子,源稚生的血就是他要的“母乳”。 突然, 血月! 突然,路明非的眼睛中降下了鲜红的血月。在尼福尔海姆这座空荡的冰层中,突然落下了一颗被鲜血裹满的血月。这个血月的表面布满了血孔,它降落在冰层之上,它在喷张,鲜血像是挤破的脓肿一样在渍流。它就在路明非的身前,它庞大得像是坠落的太阳! 接着,路明非的脑子里响起了可怕的摩擦声。呲,呲,呲……呲,呲,呲……由远至近,由轻至响,就像是燧钻钻破石头的声音。不过,他听得越来越清楚,越来越清楚,那燧钻钻的不是石头,而是—— 他的脑子! 言灵! 路明非立马反应过来了,这不是尼福尔海姆的异象,也不是哪里泄露的龙文,而是——精神类言灵! 他的大脑额叶在受到攻击!他看过那个塔克文·加图索扔在他病房的每一本书,也测试过他能拿到的所有模拟精神类言灵的炼金药剂。有些精神类言灵会直接攻击你的大脑,这种言灵是世界上杀伤力最恐怖的言灵,它会在你的大脑里生出一把刀,它是世界上最精密的脑科医生,如果你的精神力不如这个言灵的拥有者,你会在一瞬间就脑死亡。 《托斯卡纳防御矩阵》。 路明非想起了这本书。不管有没有料,他像是那些武侠小说的男主角修炼武林秘籍一样把这本书上的那些招式认认真真地都学了一遍。如果没有那几天在医院的勤学苦读、宵衣旰食,路明非怀疑自己没到密基尔河估计就挂了。 《托斯卡纳防御矩阵》上讲的抵御精神类言灵的方法其实万变不离其宗,就是要把自己的精神力汇集到大脑皮层。就像别人戳了一枪你要拿盾牌,别人打了一枪你要穿防弹衣一样。精神类言灵是攻击大脑的武器,《托斯卡纳防御矩阵》就是在保护你的大脑。 路明非的武学传承包括但不限于每天倒立不少于三个小时,每天抽血三管然后不靠外力从针管中吸回你的血,还有强行改变自己的血管位置、流动方向和速度等等。龙血的流动代表着精神力的流动,会控制精神力的流动才是强者。 路明非直接一个猴子捞月,整个人倒立立在冰层上。这是人为加速血液流动的方法,虽然很土但是很管用。接着,吸星大法、乾坤大挪移、斗转星移、八卦阵……那些书籍上被路明非重新起名的招式路明非一一用出。路明非越来越感觉自己不是省油的灯,放到金庸武侠世界里估计也是个狠角。 第二百三十三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五十六) 一瞬间,路明非突然感觉眼前的血月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吐着泡泡的水。他不知怎么的又一次变成了鱼缸中的金鱼,只不过,这一回,他是倒立着跃入了水中。 他就这么鱼肚翻在水上,在那来回蹦跃,蹦跃。他一边吐着泡泡,一边遥望着冰层的天际线。 不知道蹦跃了多少次之后,他终于翻出了鱼缸。此时他的鱼肚子还翻在水面上。 他看见一张清冷的脸出现在他的面前,那张脸上有着金色的眼瞳和亮到发光的头发。她的脸架极小,肌肤像是白雪,她的胸前挂着一个锤子和镰刀组成的红旗徽章。 “李嘉图,主席。”她对着路明非说道。 “零?” 零·雷娜塔蹲着,她的金发垂在他的眼前。由于她离路明非实在是太近了,路明非不得不看着眼前这个冰山一样的女孩子。她是标准的斯拉夫瓷娃娃的长相,纤瘦素白,身材娇小,五官精致,像是从小练习天鹅舞的舞蹈演员。她穿着斯塔夫绸布的衣裳,裙子上纹着翩飞的蝴蝶。她把手放到了路明非的下巴上。 “主席,你这样会脑充血。”她说。 “难道主席是在……观察?”零顺着路明非的目光看过去,她甚至也学着路明非的样子,开始头朝着冰层,身体倒立。 就这样,尼福尔海姆的冰层上,一男一女两个混血种,像是被人塑反了的两具冰雕,倒立着扎在冰层之上。 “不用叫我主席。”冰雕男说。毕竟卡塞尔学院里没有人称呼他为主席,恺撒在位的时候也没人叫他恺撒·加图索主席。 “可以叫我路师兄。”冰雕男说。毕竟这座尼福尔海姆里的善男信女都称他为“路师兄”。 “可是我跟你是一届的。”冰雕女说。 啊……零跟他是一届的,路明非几乎已经忘了这件事。零·雷娜塔是和路明非一届入学的新生,她的血统是仅次于路明非的a+,她在卡塞尔学院的各项成绩都是属于可以贴起来挂红榜的名次。她的言灵序列和路明非相同,都是言灵·镜瞳。但路明非几乎忘了零·雷娜塔是和他同期入学的学生,因为她除了上课之外,几乎不会出现在卡塞尔学院的其他地方。传说这个冰山萝莉的此生志道是成为佛教的蓝毗尼圣女,她的寝室里种满了天山红茶叶。 零是在什么时候加入学生会的路明非也记不清了,他只记得零加入学生会的推荐人是路鸣泽。路鸣泽还跟他隆重介绍过这位斯拉夫人,他的说法是“目前学生会缺少这一款的萌妹”,所以路明非才会下意识地以为零是他的师妹。 “那叫我路明非就行。” 路明非和零的接触仅限于他出院的时候给学生会欢迎大队里的零塞过一把红糖。哦,还有潜水课的时候一起学过怎么在水下更换氧气瓶。 “你是怎么来的?”路明非没话找话地问道。 路明非在尼福尔海姆的冰层上看见了安东尼奥,看见了薇薇安,看见了伊莎贝拉,其实唯独没有看见零。但他居然现在才意识到他的学生会护卫团没有全军覆没,他的萌妹后援队还有一位冰山系萌妹,她跨越了千山和万水来到了你身边,现在正在与你一起倒立。 “走过来的。”零说。 “哦……那挺远啊。” 路明非感觉他们俩人现在尴尬得就像是出门相亲撞见的男女,关键女方第一次见他他是在墙边倒立,然后女方二话不说也跟着他一起倒在墙边。 这是什么过命的交情和第二天就吹的爱情剧本啊。路明非对斯拉夫萌妹了解不多,他对斯拉夫人的印象也仅停留在伏特加和战斗白熊身上。 “路明非。钥匙。”零突然说。 什么?什么钥匙? 等等,他看到了什么?他现在倒立在冰层之上,他看到了什么?他看到了—— 冰层,在开裂! 是的,他没有看错,冰层在开裂。而且不是刀割缝隙一般的裂口,某种峡谷天渊一样的裂口正在尼福尔海姆的冰层之上开裂! 除此之外,路明非还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冰层之上的源稚生,他站在索罗门托和源稚女的中间。在之前,索罗门托和源稚女还在大动干戈,一个使用着言灵·将臣犼骨,一个挥舞着天羽羽斩,但现在,他们两个人都“定”住了。 真的是“定”住了,像是中了武侠小说中的“点穴”。接着,从冰层上升起了无数漆青色的锁链!锁链像是触手巨蟒一样穿天而起,直接捆住了索罗门托和源稚女。 而源稚生就在这些蠕行的锁链中间。不,如果说这些是克苏鲁巨兽的触手,那源稚生就是那只巨兽本身。因为,他突然平地而起,锁链像是从他身体里长出的触须,这些触须支撑着他的身体,将他高高托举而起。 他高高立起,他一边的锁链锁着索罗门托,另一边的锁链锁着源稚女。 他掏出了腰间的手枪,一枪弗里嘉子弹射向了索罗门托,一枪弗里嘉子弹射向了源稚女。 第二百三十四章 尼福尔海姆之雾(五十七) 枪声划破天际,路明非一个激灵,他直接站起了身。此时的尼福尔海姆上维持着一种诡异的平衡,带着不死不灭犼骨的索罗门托和带着天羽羽斩的源稚女像是天秤的两端,他们终于保持了平衡,不过这种平衡是由源稚生一个人带来的。源稚生仅靠自己一个人就可以让索罗门托和源稚女两个人归于平静。 言灵·钥匙。 不,那不仅仅是言灵·钥匙。 路明非突然意识到,言灵·钥匙的本质不仅仅是“钥匙”,还是—— “锁”! 世界上有一种言灵可以打开任何一把“锁”,就有一把“锁”可以锁住任何一扇门。 所以卢修斯·加图索在他婴儿时期才能活下来,因为他先天的言灵·钥匙“锁”住了那些来杀他的混血种,因为刚出生的他血统最不稳定,他的言灵力量在那时反而处于巅峰;所以源稚生才能让源稚女恢复平静,那依靠的根本就不是他体内的龙血,而是他的言灵,能让龙化的源稚女平静下来的力量是——言灵·钥匙! 所以当时在世界树下,卢修斯才会摸着他的胸口对他说:你的身体被上了锁……打开锁的力量,和锁住一切的力量,本质就是同一种力量! 钥匙的背面是锁,言灵·钥匙的背面就是言灵·锁。这个言灵可以打开一切,也可以囚锢一切。 “路明非。钥匙。”零还在对他说。 现在他听懂了零的意思,这个斯拉夫萌妹的意思是,要他用言灵·镜瞳复制源稚生的言灵·钥匙。 他的四个弹匣里的确还剩下一个弹匣。他的前三个弹匣里装的是言灵·镰鼬、言灵·时间零以及言灵·蜃景,这三个言灵分别来自于恺撒、昂热校长和诺诺,而他剩下的最后一个弹匣里,装载的是—— “言灵·钥匙。” 路明非手掌伏地,言灵·钥匙启动。某种不可思议的力量在接触到冰层的那一刻开始蔓延,冰层突然裂开了一道缝隙,那是言灵·钥匙打开的“门”。 其实,在零提醒他之前,他就复制了言灵·钥匙。准确地说,他在听到源稚生说出“言灵·钥匙”四个字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复制他的言灵。 他剩下的那个弹匣,本来就是留给“钥匙”的。从世界树的尼伯龙根回来之后,他就想好了要把最后一个言灵留给“钥匙”。 理由很多。多到路明非觉得自己的隐藏属性是狡猾的狮子。有些事情他都埋在心里,他偶尔也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很固执的小孩。 他甚至在这之前,在另一座尼伯龙根里就曾经尝试着复制这个言灵,只不过那一次他没有成功。现在,又一个言灵·钥匙的拥有者就在他的面前,他还知道了钥匙的另外一个本质—— 锁。 此时,无数的锁链像是《蜘蛛侠》里的章鱼博士的触须一样将源稚生高高托起,他地底下的深渊在开裂,但他丝毫不以为意。 不,他当然不会在意,因为那就是他打开的。 那就是他用言灵·钥匙打开的深渊。正如同路明非使用言灵·钥匙打开的眼前这道缝隙。 源稚生脚底下的锁链就像是他的双脚,那裂谷般的深渊对于他来说根本无足轻重。锁链直接攀上了90度的斜峰,他在那深渊的层壁上完全就是如履平地。很快,他就消失在了路明非的视野中。 “蜘蛛侠么?”路明非有点惊叹。在亲眼见到之前,他怎么也想不到言灵·钥匙还有这种用法。 “路明非,走。”零拉起他的手。 “去哪?”路明非一头雾水。 “终点。” “你说跟着源稚生就是终点?” “是。”零非常坚定地点头。 “我会摔死。”路明非说。 “不,你不会。”零金色的眼睛异常地坚定,这个斯拉夫姑娘此刻看上去就像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那个跟保尔柯察金私定终生的姑娘。路明非感觉她下一秒就要说出“因为你是共产党员”。 “钥匙。”零继续说着这个词。话语间,她的脚底下也长出了锁链。 …… …… 见鬼了。路明非心说你是什么游戏里的npc吗?突然出现,突然派发一个任务,这个任务做完你就可以获得一大笔经验哦,就可以升级获取新装备哦。哎呀你的等级还不够,技能还没学会呢,放心,我兼职你的技能导师,来我这里包教包会! 在言灵档案中,零拥有跟路明非一样的言灵,言灵·镜瞳。唯一的区别是她的弹匣中只有一个槽位,而路明非天生就有四个。但这其中的差别就像是皮卡丘只会一个十万伏特和皮卡丘还会高速移动、铁尾和电网。所以零好像就是那个天生的npc啊!之前那么多年你在卡塞尔学院种红花完全是屈才了啊! “路明非,跟我一样,用钥匙。”零说。说话间,她的脚底下锁链横生,她直接长出了源稚生同款章鱼博士触须! 她的眼神坚定地看着路明非,那就像是游戏里的npc对玩家角色的殷切期盼,她仿佛是在说:来,跟我学,按q就是火球术…… 路明非突然感觉眼前的这个斯拉夫萌妹真的有一种共产主义的使命感,她的眼神中透露出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 “路明非。再晚的话就晚了。”零说道。 零说完这句话,那横生的锁链直接长到了路明非的脚下。言灵·钥匙长出的锁链直接将路明非托起。接着,零伸出了双手,几根锁链缠绕,将路明非整个人裹起,送到了零的手中。 零·雷娜塔。斯拉夫人,血统等级a+,言灵镜瞳,学生会成员,看上去像是在俄罗斯大剧院跳舞的芭蕾舞演员。 她就这么公主抱起了路明非。言灵·钥匙的锁链在尼福尔海姆的冰层上攀行,速度快得像是在开200码的迈巴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