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我嫁京圈二爷,全家后悔了》 第1章 求你 “陆明远。” “我要死了。” “你能不能回来陪我?” 是夜,昏暗的房间里。 并没有开灯,木制框的玻璃窗户大大的开着,冷冰冰的月光没有温度的洒在地上。 林早早披着长发,穿着白色真丝的睡衣坐在空荡荡的客厅沙发上,脚边的影子缩成了小小的一团,似孩子。 瑟瑟发抖着,蜷缩着…… 冷风呜呜地从窗外争先恐后的吹进来,似那无间地狱鬼哭狼嚎,叫的十分凄惨可怜。 而飞舞的窗帘,就像高高在上的阎王一般,俯视着林早早,似在嘲笑她的愚蠢。 她右手死死地拿着电话听筒,紧紧地贴在耳边,身子僵硬,生怕错过陆明远的声音。 不敢动弹。 那卑微的样子,似在等着……等着生命最后一刻的温情,让她幸福地离开这个世界。 也似在等…… 最后的审判! 仿佛等了一个世纪。 听筒里,才传来男人的冷哼声,带着不屑,无情地问,“林早早,你用死来威胁我?” “不是这样的,我……”林早早拼命的想要解释,可是陆明远根本不给她这个机会。 “林早早,你够了!”他打断她脱口而出的话,语气带着深深地厌恶和不耐烦,锋利而又刺耳。 “为了骗我回家,你现在连死亡这种拙劣的借口都能编的出来,你已经下贱到分分钟都离不开男人了吗? “这么离不开男人,要不要我介绍你去会所当小姐啊?那里可以让你睡到各种男人。” “要是遇到你喜欢的,你还可以像十八岁时,故作清纯,不知羞耻,给男人下药,献身上位。” 这一字一句,像刀。 剐着林早早的心脏,很疼。 可陆明远这人,从来都不会在乎她疼不疼,“可惜,林早早,你现在已经四十岁了。” “人老珠黄,身上还有老人味,白送都没男人要,要不是我可怜你,你早就被扫地出门。” “我再警告你一次,当好陆太太这个身份,否则,我让你净身出户,永远见不到儿子。” 林早早肚子很疼很疼,她左手死死地捂着,额头青筋直冒,汗水密布,嘴唇发白。 她其实解释过很多次,她没有给他下过药,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她也是受害者, 可就在这时。 听筒里,却传来女人温柔又好听的声音,“阿远,过来吃宵夜了,我做了你最爱的蛋糕。” “小一诺也喜欢。” 当再次听着这个熟悉的声音,林早早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血腥顿时涌上喉咙,她身子前倾跪趴在地。 吐在地上。 满地的血,染红了眼。 是林薇薇,她的妹妹,在她被拐卖后,林家收养的女儿,鸠占鹊巢,霸占了她真千金的身份。 抢走她的名字、父母、哥哥,将她赶出林家,还成了陆明远心中忘不了的白月光。 她。 回来了。 林早早作为陆夫人,作为替身,又得了胃癌晚期,无钱治疗,如今,确实该给白月光腾位置了。 可惜。 林早早不甘心。 是哥哥带她出去玩,不小心弄丢了她,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千辛万苦回到家。 家里多了一个妹妹,被全家宠成小公主,她要天上月亮,他们也会想方设法摘下来。 他们为了这个养女,将亲生女儿狠狠地踩在地上、践踏,说她不在家的时候。 是林薇薇代替她这个亲生女儿孝顺父母,让丢了孩子的母亲不用日日以泪洗面。 说她是姐姐,得让着妹妹。 说她在乡下待了这么多年,肯定很能吃苦,不像妹妹那样娇弱受不得一点伤害。 怕妹妹受不了打击,隐瞒了她不是林家亲生女儿的事,让她继续当林家真千金。 记忆,走马观花。 眼泪,无声落下。 在她最狼狈的时候,是陆明远,像个王子,误入她的世界,带着笑,带着温柔,将她从黑暗中拉出来。 他曾经。 也应该爱过她吧。 现在,他心中念念不忘的白月光回来了,不确定了,但她却一直深爱着他。 “陆明远。” “求你,回来好不好。” “我真的要死了,我……”她话还没有说完,听筒里已经传来嘟嘟的声音,他挂了。 听筒落在地上。 风止,窗帘不动了。 第2章 重生 林早早年幼的时候。 也是被父母宠在手心,怕她摔着磕着,什么都要给她最好的,所以,她最怕疼了。 却不想…… 最后落得…… 得胃癌,被生生疼死。 她一生的悲剧,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是从哥哥带她出去玩,却把她弄丢开始。 她被人贩子拐走,卖给山里生不出孩子的夫妻当女儿,最开始他们也不会虐待她。 只是让她和村里姑娘一样,做家务,直到弟弟出生,她便成为家里多余的赔钱货。 又打又骂。 可毕竟花大价钱买的,丢了又很可惜,见她长得漂亮,是城里孩子,便留下来给儿子当童养媳。 谁知。 随着她年龄越来越大。 养父看她的眼神直勾勾,让她感觉到恐惧,养母也开始指桑骂槐说她是狐狸精。 骂她是小贱蹄子,不知羞耻,连自己的养父也勾引,甚至还诅咒她不得好死要下十八层地狱。 养父喜欢喝酒,喝醉后,有好几次‘误’入她的房间,养母亲眼看见了也不拦。 毕竟乡下的汉子力气大,打起人来也没有轻重,养母怕遭到养父毒打,不敢拦。 林早早受够了这样生活,终于从家里跑了出来,她被拐卖到这,只是一个没人爱没人疼的孩子。 她说自己被拐卖,让乡里乡亲送她回家,可无人回应,大家冷漠而又司空见惯。 没人帮她。 她只能自己逃。 瘦弱的身躯,连走带爬。 渴了,喝污水,饿了,吃树路边的野菜,翻越了一座又一座的大山,又学着一群小孩爬上火车。 去了隔壁市区,报了公安。 通过她提供的零碎信息,时间久远证据不足,无法认定她是拐卖,便把她送回了林家。 原本以为,等来的是父母哥哥的喜极而泣,却不想进门,得到的是嫌弃的疏离。 林早早低头。 发现此时的自己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脚下的布鞋破了洞,露出满是泥的脚趾。 还有结疤的血痕,整个人看上去又脏又臭,她不是死了吗?灵魂被困在房子里。 看着房子拆迁,修建学校,无所事事的她跟着学生上课,后来科技快速发展,人们用上了智能手机。 她跟着学生,看起了网络小说,刷起了短视频,她微微皱眉,顿时意识到她重生了。 重生到十六岁,刚回到家。 此时的她,为了从大山里逃出来回到记忆中的家,已经好久没有洗过澡了,身上都馊了。 像个乞儿。 是个正常人都会嫌弃。 “爸爸,她是谁啊?” 娇娇带着甜丝丝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是林早早失踪后,林家找来替代她的孩子,林薇薇。 林父欲言又止,似在想怎么说才不会伤害到自己的养女,随后一声叹息声响起。 在养女和亲生女儿面前,他的心偏向了养女,毕竟是养在身边的女儿,有了感情。 至于亲生女儿,曾经爱过,可分开十几年,如今再见,物是人非,不过是熟悉的陌生人。 “她是亲戚家的孩子。” 听到亲生父亲的这个答案,重生的林早早一点都不意外,在他们收养林薇薇代替她的时候。 她在他们心里,就已经算一个死人了,死人不可能再回来,她不应该回来打扰他们一家幸福。 林薇薇捏着鼻子,“爸爸,她又脏又臭,为什么来我们家呀,不会是乡下穷亲戚,又来借钱的吧?” “她……”林父欲言又止。 亲生女儿回来的实在是太突然,打的他们一家人措手不及,根本没有做好任何准备。 林早早笑声从喉咙发出,听着十分怪异,她抬眸,目光坦坦荡荡地看着父母哥哥。 她千辛万苦回到家。 他们不敢认,也没有人关心她是否饿了渴了,而是衣冠端正,高高在上的审视着她。 十六岁的林早早,始终认定血浓于水,父母是爱她的,不认她……肯定有苦衷。 四十岁的林早早,看着父母眼神里的冷漠,终于承认了,他们已经不需要她了。 第3章 离开 林早早回想起上辈子。 在贫困落后的乡下,她生活了十几年,没有读过书,大字不识,连城里都没去过,没太多见识。 贫穷,压垮了她的脊梁,长期封建思想的打压,让她变得自卑,抬不起头做人。 那里教育女性,都说女孩子是赔钱货,读这么多书根本没有用,长大了还不是要嫁人。 说他们应该从小学做家务,以后要做贤妻良母,孝顺公婆,给男方家生孩子传宗接代。 她过够苦日子,她不想再挨饿受冻,她不想每日担惊受怕,生怕养父又喝醉‘误’入她的房间。 为了留在城里,为了留在自己亲生父母身边,她膝盖一弯,直挺挺地跪在地上。 卑微的、懦弱的、没有骨气的、带着最后的期望给他们磕着头,求着亲生父母不要赶她走。 她除了他们,再无家人。 哪怕他们不愿意认她这个亲生女儿,让她当亲戚家孩子、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也,也比回乡下强。 如愿留下后。 为了不被赶走。 她讨好家里所有人。 抢着做一家子的饭,勤快的像小蜜蜂一刻不敢停,收拾擦桌子洗碗,给大家洗衣服,为母亲分担所有家务。 父亲工作忙,上班的时候经常忘记吃饭,胃不好,她每天都会风雨无阻的做一日三餐。 准时给他送去。 大哥说,父母赚钱辛苦。 让她听话懂事些,便不给她一分零花钱,说她待在家里,不缺她吃不缺她穿,无需另外花钱。 知道父母赚钱辛苦,她不愿意多要零花钱,只要给一口饭吃,给衣服穿她便满足。 二哥嫌弃她天天在家吃白饭,赶她出去赚钱,她没有文化,大字不识,没有任何门路。 只能通过别人介绍,去那些黑厂打工,每天干十二小时,没有休息,每个月才给五块钱。 而在正规厂,作为普工,每个月有三十元上下的工资,还有假期、加班费和各种福利。 她不怕吃苦,很努力的活着,打工赚到钱后,第一时间就是给家里人买东西,感谢他们收留自己。 可礼物…… 最后进了垃圾桶。 他们嫌弃质量太差,是便宜货。 三哥说她乱花钱,每次发工资的时候都会找上门,说帮她保管,保管到最后都没还。 哪怕林早早要死了,躺在医院没钱治病,让他还钱,他说钱已经给假千金买小吃和礼物了。 还有四哥五哥六哥…… 真要一一数起来,一时半会也说不完,也不想说了,因为说出来也只会被骂一句。 矫情。 因为不被爱,所以连说一句真话的权利都没有,她所有的痛苦,在他们眼里都不值一提。 她‘欺负’假千金。 所以家里所有人都觉得她在乡下学坏了,觉得她恶毒,已经无药可救了,便将她赶出家门。 迟早都会被赶走,那她没必要留在这个家里,林早早抬头,目光冷冷的直视着自己的亲生父亲。 人到中年开始发福,她的亲生父亲也不例外,那脸团的像馒头,头顶的头发少的可怜。 她说,“我不是来借钱。” “我这就走。” 声音嘶哑,有气无力。 饿的发虚,不想多言的林早早,直接转身,拖着疲惫的身躯,抬起沉重的双腿。 头也不回的走出了大门,让人感到可悲的是,这期间,没有任何一个人开口挽留。 家人不要她了。 她也不要家人了。 哪怕未来一片黑暗,哪怕饿死在街头,她也不愿意像上辈子那样,伏小做低,让人随意践踏。 就这样吧。 第4章 不满 林早早不知。 她这一走,惹了林父不快。 他进屋后,抬手“砰”的一声,将门大力关上,嘴里骂骂咧咧,“她……她这是什么态度!” “只是说一句,她是亲戚家的女儿而已,没有征求长辈的同意,她就直接走了。” “果然乡下长大的,完全不知道尊重父母,没教养,完全有没有把我们放在眼里。” 在他眼里,亲生女儿的生命是他给的,就算受了再大的委屈,也不应该这般不尊重父母。 坐在沙发上的林母,正低着头给小女儿织毛衣,听到丈夫发牢骚,她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声音中充满无可奈何,“听公安同志说,她爸是酒鬼,她妈是十里八村的泼妇。” “都没文化。” “乡野人家。” “怎么能教育好孩子。” 从林早早回来那一刻,知道她养父母家庭情况开始,他们就已经觉得她学坏了,被养废了。 上辈子的时候。 他们看她可怜,觉得还能教好,便留下来,让她多和自己妹妹学着孝顺懂事听话。 这辈子,她在没有征求亲生父母的同意下,便转身离开,更加加重了她学坏的刻板印象。 家里。 有六个儿子。 自从生了林早早这个宝贝女儿,加上年纪小,又可爱,所以父母自然很宠爱她。 可如今,他们膝下有了一个更好的女儿,对于学坏的林早早,他们自然是不想要了。 这是一个很好的借口,她主动离开,他们也少很多麻烦,所以大家都没有阻止林早早离开。 可她真的离开了,大家心里又不是很舒服,觉得……他们好歹是她的亲生父母。 不念旧情。 也得念他们给了她生命。 结果她什么态度,就跟养不熟的小白眼狼一样,不知感恩为何物,态度冷漠,连爸妈都不叫。 不尊重他们。 简直就是不孝顺。 屋里气氛不对,坐在一旁的大哥打破这份安静,“爸,妈,大杂院里的人都知道。” “公安同志不辞辛苦,不仅帮我们家找回来失散多年的女儿,还将她从西南送回家。” “就算她不一定是真的,就这么让她离开,不合适吧?我觉得……还是把她找回来。” “反正她已经十六岁了,也是到了该嫁人的时候,我们作为她的家人,帮她找一个好人家。” “也算仁至义尽。” 好歹是他们的亲生女儿,就算没有了感情,好歹也有一点责任,林父点了点头。 但还是迟疑了一下,“十八岁才能领结婚证,十六岁结婚……是不是早了点?” 林大哥心中早就有了打算,“乡下姑娘十四五岁相看人家,十六岁结婚,办个酒席就行,根本不用领结婚证。” 林父蹙眉,是在思考这件事情的可行性,有些不确定,“你意思是……让她嫁给乡下人?” 乡下人,种地的,始终比不上城里工人,这样安排,他心里多少觉得有些不妥。 林大哥分析道,“她已经十六岁了,是个大姑娘了,家里也不可能一直养着她。” “她没读过书,大字不识,留在城里也找不到什么工作,嫁个乡下老实的男人是她唯一出路。” “城里男人,要求高。” “不仅要女孩家世好,还要求长得好看,有文化,知书达礼,可林早早只会做饭。” “做饭,找保姆就行。” “她在城里找对象,没有任何优势,乡下男人择偶标准不高,会做饭、会生孩子的女的就行。” “她在乡下这么多年,显然早就习惯了乡下的生活,来城里,不一定过不惯。” “不如……” “嫁乡下人。” 第5章 车祸 林早早按着胃,很饿。 被遣送回家的路上,都是公安同志负责她吃喝,但她想着公安同志赚钱也不容易,不敢多吃。 加上今日想快点到家,与自己的亲生父母团聚,六点不到就起床,没有吃早餐,就坐车赶了过来。 现在。 已是下午三点过。 被拐卖,缺少吃食。 饱一天饥一天,得了胃病。 后来嫁给陆明远后,当家庭主妇全心全意照顾他,给的生活费只够一星期饭钱,她得省着花才够。 自己手上没什么钱,便一直没去医院看过,时间久了,便拖成了胃癌,她告诉陆明远。 他说。 她在撒谎。 她身体一直很好,从未生过病,怎么可能得胃癌,只不过是找借口骗他回家而已。 她苦笑。 她是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怎么可能不会生病,只是她生病,大多数都是自己熬着,撑着。 不说。 是不想他担心。 他却以为她不会生病。 她告诉家人,自己得了胃癌,他们觉得她抢了妹妹的对象,说她活该,说这是她的报应。 她自始至终都没有抢过林薇薇的对象,是林薇薇看上了陆明远的小叔,想嫁给他罢了。 可惜人家小叔根本瞧不上她这种主动送上门的女人,自觉被羞辱的她,出了国。 而陆明远事业在国内,为了解相思之苦,便去追与林薇薇长得有些相似的林早早。 把她。 当替身。 不知陆明远知道她得了胃癌,死在家里后,会不会有一瞬间后悔,有没有回来看她最后一眼? 应该…… 不会后悔吧。 她尸体都是外人收的。 毕竟他的白月光回来了,他便不需要她这个长得相似的替身了,连儿子也抛弃了她,也跟假千金亲近。 她站在十字路口,抬眼。 不知何去何从,看着刺眼的太阳神情有些恍惚,身子变得飘飘然,走路也开始东倒西歪。 随着一声刺耳的刹车声猛地在耳边响起,她的身体如断了线的风筝,落在地上。 意外发生的实在太突然,开车的司机大脑一阵空白,他本能地抓着方向盘停了车。 正在后座闭目养神的男人,缓缓地睁开了眼,深邃的眸子透过后视镜看向司机。 只见司机神色惶恐的坐在驾驶位置上,似丢了魂一般,这个心理素质实在不太好。 想到刚才的碰撞,应该是撞到了什么东西,他开口询问道,“小赵,什么情况?” 司机回魂,结结巴巴,“首长,我我我……不是,刚刚有个女的横穿马路,我撞倒她了。” 陆丰年冰冷神情瞬息凌厉肃杀,他厉声呵斥,“撞了人,你就应该第一时间下车救人。” “你一直坐在车里,就能解决问题吗?还不快滚下去!要是人被撞死,你这辈子也完了。” 司机扶着腿欲哭无泪,“首长,不是我不下车,是我第一次开车出事故被吓得腿软。” “能不能请您……” 陆丰年深呼吸,多说无益。 他开车门,大长腿一伸,踩在地面上,身躯微微弯曲下了车,看上去高大威猛很有气势。 可走路时。 却有些瘸…… 是过雷区时,为了救战友,炸到了腿,落下终身残疾,也对他军旅生活画上句号。 他走到车前,看着地上躺着的小乞丐时,目光变得复杂而又耐人寻味,根据现场的情况来看。 司机并未撞到此人。 而此人却躺在车前装死。 第6章 哭了 林早早醒时,人在医院。 那张惨白的小脸暴露在灯光下,看上去有些楚楚可怜,医生说,“经过检查发现。” “这孩子应该是长期挨饿,导致营养不良,气血不足,肝郁气滞等很多问题。” “她是昏倒。” “不是被车撞的。” “是今日没有进食,血糖低,才昏倒,最好不要暴饮暴食,吃点清淡的食物就行。” “对了,她胃不好,回去后,得好好养着,要不然小病变大病,活不过四十岁。” 林早早睫毛轻轻地颤抖着,像是被突如其来的暴雨……淋湿的蝴蝶,那么的脆弱,那么的不堪一击。 她不由地露出一丝苦笑,这个医生说的对,她真的没有活不过四十岁,胃癌吐血而死。 死的时候,她一个人待在空荡荡的屋子,陆明远带着儿子陪着白月光,没回来。 孤独,像大海。 将她吞没,无人救她。 悲鸣不知从何而来,她死死地紧闭着双眼,不想让外人看见她哭,可眼泪还是无声地从眼角滑落。 划过她的太阳穴,划过她那乌黑秀丽的长发,划过小小的耳朵,最后滴落在白色的枕头上。 正好这一幕,被陆丰年和医生看见,就像楚楚可怜的小白花,被大雨无情地摧残。 让人有些同情。 陆丰年粗糙的手指抚上了她的眼角,他粗鲁又无情地将那道刺眼的泪痕给擦掉。 林早早感受到有人碰自己却不愿睁开双眼,反正没有人爱她,也没有人愿意要她。 就算有人糟蹋她,也不会有人阻止,想到这里内心更加悲伤,眼角的泪水越来越多。 陆丰年一愣,他十分厌恶爱哭的人,可那泪水落在他手指上,像烧开的沸水。 让他心底一慌。 经历生死,都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怎么一个小丫头哭,他却心软了呢? 医生,叫夏柏年。 与陆明年是兄弟,从未见他这般对待女孩子过,惊讶地嘴角上扬露出一丝诡异地笑意。 他问,“老陆,你不会是千年的铁树开花了吧,对人家小姑娘……有意思吧?” “我看着小姑娘底子不差,带回家里好吃好喝的养着,以后绝对是一个大美人。” “要是你真有这个意思,趁早带回家去见伯父伯母,你这些年一直在部队。” “婚事也耽误了,再拖下去就成了老光棍,你这年纪,别人孩子都会打酱油了,你还没有结婚。” “你家里也一直在催,反正你这次受伤,不得不病退,不如趁着休息,把媳妇孩子的事情先落实了。” “没这个打算!”陆丰年一心在部队,从未考虑过儿女私情,如今因受伤退下来。 成为了瘸子,心情实在是糟糕透顶,更不想考虑成家的事,打算好好休息一段时间。 夏柏年也没再劝,只是意有所指的提醒一句,“这姑娘的家庭条件一看就不怎么好。” “又一个人穿的破破烂烂地走在大街上,估计和家里人不合,脑子一时想不通,想自杀。” “所以……” “你救了她,可以以救命之恩让她嫁给你,这样你娶她过门,也不是趁人之危。” “不仅解决自己婚姻问题,也应付了家里催婚,还能救这小丫头于水火之中。” “算是……” “做好人好事积德。” 第7章 醒了 夏柏年早就发现了。 床上的小丫头醒了,这些话虽然是说给陆丰年听,但实际上,也是说给她听的。 陆家。 高门大户。 娶媳妇也应该门当户对。 但陆丰年这人,离经叛道。 以前不愿意利用女人来成就自己的事业,以后也不会,对儿女私情也没有太大兴趣。 如今好不容易碰到一个让他心软的主,虽然门不当户不对,但家庭普通很好拿捏。 只要小丫头好好过日子,当好贤妻良母,生个一儿一女,至少能吃饱吃好穿暖穿好。 陆丰年显然看透了夏柏年的那点小心思,但也没有阻拦,第一个敢碰他瓷的人。 确实有意思,印象深刻。 估计这辈子都忘不了,他下意识的猜测着,是不是小丫头知道车里坐着的是他。 故意凑上来。 就是,为了嫁给他。 不是他太自恋,是类似的事情发生过太多次,长得好看,又是军官,家世好。 多少优秀漂亮的女人,都曾想爬上他的床,他不鄙视,男欢女爱是很正常行为。 就是手段…… 有些不光彩。 想到这,眸子一暗。 他整理了一下衣袖,“公安那边正在联系她的家人,应该很快就能找上门。” “小赵,既然你撞的人。” “你就留下来,确定她安然无事再回来,要是小同志有问题,你可以留下联系方式。” “等我有空,再谈。” 说完,便大步流星地走了。 夏柏年无奈,最后看了一眼躺在病床上,小丫头依旧紧闭着眼,沉得住气不看一眼。 无声笑着也离开了。 待病房安静下来,林早早才怯生生地睁开双眼,耳边顿时响起欣喜若狂的声音。 “小姑娘,你醒了,你突然倒在我车前,快把我吓死了,你肚子是不是饿了。” “我给你买了粥,你先喝着,医生说你胃不好,不能暴饮暴食,不能吃的太油荤。” “幸好你没有出事,你真的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这辈子都得悔不当初。” “也幸好我是老司机,及时发现问题刹车,你要是往其他车前走,就没这么好运了。” “你往我车前走,说明我们两个人有缘分,看你瘦的真可怜,等你出院了。” “哥带你下馆子,吃红烧肉、饺子、酱牛肉去,保证把你喂的跟我老家的猪一样,肥肥胖胖。” “也是你运气好,碰见了我家首长,都说他不近人情,可他这人心肠好得很。” “这不,我开车撞人,他不仅不追究我的责任,当然,主要责任还是在你。” “明知道你碰瓷,不是,明知道你是小骗子,不是,反正他还是不计前嫌送你来医院。” “还送到了干部病房,请最好的医生给你医治,还亲自联系公安,帮你找家人……” 这小赵。 话篓子一个。 只要别人不打断,他能一个人自言自语从乡下怎么喂猪,说到给领导开车。 又时不时加几句东风一号发射,以及家里长短、村里村外的各种劲爆八卦。 留下他,就是为了让某个爱哭鬼笑笑,陆丰年站在门外,听着屋内传来的欢笑声。 笑了。 他确实该考虑终身大事。 要不然一直单着,家里催。 某些人不死心,各种下作手段都使的出来,只是小丫头的身份也得好好查查。 虽然不需要门当户对,可他们这种干部家庭,也不需要心怀不轨之人嫁进来。 第8章 警告 林早早的家人,找到了。 来的是林大哥,林知礼。 他身穿白色的衬衣,黑色的西裤自然垂落,落在脚下的皮鞋上,那双皮鞋在灯光下发亮。 擦的很干净。 他是一个与人和善之人,从来不与人交恶,对所有人都彬彬有礼,却唯独把冷漠给了林早早。 他说,“我来接你回家。” 林早早不想回去,可按照法律而言,林父林母是她的监护人,由不得她选择。 而且她刚回来,身无分文,无家可归,不回去,又能去哪?最终还是回了林家。 是小赵亲自开车送的,下车的时候还一个劲叮嘱,“小丫头,身体如果有什么不适。” “记得打电话,打不通,就去大院找我,报我名字就行,到时哥带你下馆子。” “谢谢。”林早早点头。 对于小赵的单纯善意,她真的很感动,眼眶微红,多希望他才是自己的亲哥哥。 他伸手。 没有暧昧。 揉了揉她那小脑袋瓜子。 嘴角咧开一脸宠溺的说道,“傻丫头,眼睛都红了,要是有什么人欺负你,你也可以来找哥。” “你哥我叫……” “赵爱国!” 林早早点头,“记住了。” 她嘴角上扬,那张总是哭哭唧唧的脸蛋上,露出一抹笑,发自内心,好看又甜。 快乐时光。 总是很短暂。 到了分别的时候。 小赵却开始依依不舍起来。 最后上车的时候,却已哭成狗。 多好的一个小丫头,咋就被磋磨的老气横秋,死气沉沉一点都不可爱,直让人心疼。 看到她。 便想起年幼的自己。 他原本也有一个幸福的家,父亲去世后,家里断了经济收入,时常来往跑来借钱的亲戚变了脸。 还说房子是老人家的,他们孤儿寡母没有资格住,大冬天的,将他和母亲赶出家门。 这是想他们死在外面! 那时候,是陆丰年出现。 伸出援助,帮了他们一把,才没让他们饿死,所以看到可怜人,他都想去帮助。 车子驶入黑夜,不见踪影。 林大哥站在一旁冷漠地看着,并没有出声阻止,只是觉得自己这个妹妹不简单。 刚回城里第一天,就勾搭上开车的司机,显然,她没有他想象中的单纯,还很有心机。 能从被拐卖的地方跑出来,确实不是常人能做到,作为亲哥哥,他还是好心地提醒了一句。 “城里人和乡下人不一样,没你想的这么简单,以你的条件……我劝你脚踏实地。” 别为了嫁给有钱人,去当妓,牺牲色相以及自己的肉体,来换取自己想要的生活。 他尊重那些女人选择,可不会赞同林家出这样的女人,毕竟家里还有一个妹妹。 要是林早早敢这样做,他就敢将她关在家里一辈子,他目前的工资多养一个妹妹绰绰有余。 林早早:…… 喝粥后,胃酸。 想吐,不想说话。 她出车祸,差点死了。 作为大哥,却以为她勾搭上了男人,原来在他心里,她这个亲妹妹就这么不堪? 他都不曾过问一句,也不需要她解释一句,就自以为是的给她打上刻板的标签。 明知道是这样的结果,但心里还是隐隐作痛,难受的紧,难受的胃里似刀绞。 见她不说话。 可怜兮兮的样子。 林大哥不由地放软了语气,毕竟是他的亲妹妹,子不教,父之过,父亲不在。 作为长兄,也有责任,也有资格教育,便继续说道,“林早早,回家前我得给你说几条规矩。” “第一,女孩子要自爱。” “这一点你得跟你妹妹学,她从小懂事听话,从来不和不三不四的男人混在一起。” “这样,才能找到好婆家。” “第二,不要用死来威胁。” “因为家里不认你,说你是亲戚家女儿,你想通过自杀,来博取家里人关注。” “我现在告诉你,这是一种丢人行为,也让外人看笑话,我们也会以你为耻。” “你要是真的想死。” “被拐卖到大山的时候,你就应该死了,而不是等到现在,所以以后别在玩这种小把戏!” 第9章 狗窝 “以后。” “你住这。” 和上辈子一样。 林薇薇是家里团宠。 只因她嫌林早早是又脏又臭,是乡下来的,身上很可能带有跳蚤、虱子、传染病。 便不让她进家门。 林家人也这么认为。 如此,回到亲生父母家,她连家门都没有得到进,便被安排在院里搭建的棚屋里。 棚屋,是家里住不下,挨着自家墙壁搭建的临时屋子,狭小,不结实,不透气。 属于危房。 大哥将门打开的那一刻,浓烈的怪味扑面而来,叶早早脸色铁青,却没有说什么。 说了有什么。 她差点被撞死了。 她都躺在医院了。 他们依旧不关心。 棚屋里,堆满了各种杂物。 如今被清理了一半出来,挨着墙壁的位置,放置了一张小床,以前这里是鸡窝、狗窝,现在给她住。 大哥继续给她定着规矩,“薇薇自小身子骨弱,碰了脏东西,就会生病。” “所以……” “以后没有家里人允许,你只能待在这个屋子里,不能随便出现在薇薇面前。” “也不能踏入家门一步,你年纪不小了,家里人会托媒人,给你找好人家。” “你在家也住不了几日,暂且先委屈一下,胡同西边有澡堂,我已打了招呼。” “你直接去洗就行。” “这是你七哥以前的校服,他穿不了,现在便宜你了,这是你妹妹不要的白鞋,你拿去穿。” “还有每日的饭,你不能上桌和我们一起吃,我会喊你其他哥哥给你送过来。” “记住了吗?” 这样的规矩,日后还会加。 家里所有人,天天都在给她洗脑孔融让梨、恣蚊饱血等各种道德绑架的故事。 以至于…… 让她善。 满足假千金贪。 她的家人,妹妹要。 她的丈夫,妹妹要。 她的孩子,妹妹要。 他们所有人,都向着她。 林早早想留在这家,就得守林家所有人立下的规矩,而每条规矩都是为了保护林薇薇。 遵守了大半辈子,像狗一样被他们训的极其听话,落得一个善不得善报的结果。 重生后。 她不想听话了。 知道反抗无用。 身子太虚,有气无力。 不想说话的她,只能沉默,无声反抗着。 换来林大哥无情地呵斥,“林早早,长辈问话不回答,是一件很没教养的行为。” “怪不得你在乡下被养父养母打骂,就你这不讨喜的样子,真的很难让人喜欢。” “你应该学学你妹妹,有礼貌,讲规矩,讲卫生,看见长辈后大大方方的喊人。” “你要是继续这么没礼貌,以后等你嫁进婆家,也会被你公公婆婆不喜欢。” 热水。 从头淋下。 在澡堂的林早早。 闭着眼睛,脑海里不断的回想着大哥说的每一句话,那一句句压抑的她喘不过气。 上辈子,她就是太礼貌太讲规矩太善良,人人都来欺她辱她,根本不把她当回事。 心情好,给颗糖。 心情不好,随意辱骂。 事事都要拿她和林薇薇比,林薇薇是天上的太阳,她就是被人踩在泥里的尘埃。 她诉说自己的痛苦,他们嘲笑她脾气倔、不懂事、没文化、懂个屁,乡下来的还矫情…… 不爱你的人。 你的痛苦就是笑话。 这辈子她选择闭嘴。 将痛苦咽下肚,藏起来,再也不让任何人看见听见,成为他们伤害她的把柄。 别人的家,是避风港。 她的家,是十八层地狱。 想要好好活下去,就得先经济独立,去工作,去挣钱,去买房,就可以远离这家人。 水,进了眼。 她没有睁开,而是伸手,摸向肥皂的位置,就在这时,脑海里却响起一个机械的声音。 【叮!】 【发现可复制物品。】 【是否复制暴击?】 第10章 系统 “这是你的饭。” 洗完澡的林早早,回了屋。 大哥开门出来,将铝饭盒和筷子放在狗屋门口的地上,好似她住的地方有传染病。 让人退避三舍,不敢进。 他提醒道,“这饭盒和筷子以后就是你专属,别人不会碰,吃完了洗干净放在窗台上就行。” 等林早早走向门口时,大哥已经转身离开,留给她一个绝情而又清冷的背影。 她出门去洗澡的时候,家里就传来欢声笑语声,还飘出一股浓烈的饭菜香味,那时他们一家在吃饭。 而此时传来洗碗声,显然,给林早早送的是剩饭剩菜,她弯腰将饭盒和筷子捡起来。 这年月。 粮食金贵。 需要钱和粮票才能买到。 城里粮油还限购的紧,就算是剩菜剩饭也能填饱肚子,身无分文靠着林家活的林早早。 自然没资格挑剔嫌弃。 她左手拿着饭盒,拍掉饭盒底下的尘土,开盖一看,是白花花的米饭配着咸菜。 部分米饭变得色,还有几根零星的蒜苗,应该是吃剩的菜汤全部倒了进来。 她坐回床上。 安静地吃着。 已经吃惯了各种美味,重生回到七十年代,此刻的饭菜,难吃的每一口都难以下咽。 没有油水,还咸。 渴了没水喝,她只能去院里。 对着水龙头喝生水,条件不允许,也顾不上有没有细菌,会不会生病拉肚子。 几大口冷水下肚,将嘴里的咸味去淡了几分,但肚子撑得有些难受,也没什么食欲了。 她将饭盒筷子冲干净后,并没有听话放在窗台上,而是又重新拿回自己的狗窝。 脑海里,却回想着那个凭空冒出来的奇怪声音,复制系统,还能暴击,是什么意思? 复制系统。 作用,可复制万物。 这里的万物并不包括活物和特殊物品,比如活人、人的尸体、人体身上的任何器官等等。 污染垃圾…… 不能复制。 复制过的东西…… 不能再复制。 复制出来的东西…… 也不能再复制。 他人物品…… 未得到允许,不准随意复制。 货币…… 影响社会稳定,不能复制。 复制系统,每天只能复制一次,每次只能复制一样物品,复制时,会出现不同的暴击情况。 使用条件…… 有点苛刻,但聊胜于无。 林早早试探性摸了狗窝里的所有东西,达到条件可复制的东西并不多,直到她摸到铝饭盒。 【叮!】 【发现可复制物品。】 【是否复制?】 “复制。” 【扫描中……】 【扫描成功,铝饭盒一个!】 【复制暴击,铝饭盒x10!】 【复制成功!】 林早早看着凭空多出来的10个铝饭盒,直皱眉头,没有空间,又处在七十年代。 大件的物品,是根本不敢随便复制出来,小件的物品,也不敢大量的复制,容易被人发现。 解释不清来源。 会被人当成小偷。 要是被举报,冠上投机倒把的罪名,要么没收财务,游街,下放农场劳作改造,要么拉去枪毙。 像饭菜,遇到热天,没有冰箱的情况下,复制出大量,会因为储存不当而坏掉,吸引蚊虫。 要是有空间就好了。 有了空间以后,复制东西就可以放在里面,以最低的价格,来达到大量囤物资的能力。 再售卖出去,也能赚钱。 目前没有空间,只能想想。 就在林早早因为复制系统的出现而对未来有一丝期待,对没有空间而气馁的时候。 突然。 脖子发烫。 是她戴的玉出了问题。 第11章 空间 这玉。 是在大山时。 她心善,可怜住在牛棚的老人家没有饭吃,便省下自己的口粮,将窝窝头送给了他。 老人家也没有拒绝,接下了那个窝窝头,并将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送给了她,并叮嘱,藏好。 十几岁的她,当时天真的以为老人家是感谢她给的窝窝头之恩,才会送她这块玉。 后来才知。 他不给她。 也留不住那块玉。 他给她是因她人品好。 借她之手保存私人物品罢了。 林早早回到亲生父母家后,识货的假千金看上她脖子戴的玉价值连城,强行要了去。 这才让假千金…… 侥幸认识了京城陆家太子爷,陆明远,成为他这辈子忘不了、也得不到的白月光。 也是林早早后来死时,都见不到的丈夫,孩子的父亲,这人,深情且有凉薄。 陆家为了感谢林早早给的一窝窝头之恩,让陆老活下去,便让林家其中一个女儿进门。 前提…… 是要归还玉佩。 林薇薇这人高傲的很,看不上陆明远,觉得他是一个胸无大志、只知道啃老的纨绔。 她更喜欢陆明远的小叔,好像叫陆丰年,他当过兵、成熟而有魅力、成功而又自信。 为了嫁给陆丰年,她将那块玉毫不犹豫地归还给了陆家,结果 并未达成所愿。 她伤心欲绝,出了国。 这才有了陆明远将林早早当成林薇薇的替身娶进门,这也是她结婚后才知道的。 要是婚前知道…… 她绝对不会嫁给陆明远。 可以说,林早早大半辈子都活在林薇薇阴影下,明明她才是亲生女儿,才是玉的保管者。 为何,所有人都爱上那个偷走她人生的假千金?这是林早早二辈子都想不明白的问题。 手中玉。 很古怪。 发烫发红。 就在林早早以为会爆炸时,它却突然爆发出一道强烈的白光,眼前的景色快速变换。 她身子一晃,就出现在一口古井的面前,古井上,写着灵泉二字,那字磅礴大气。 古井前,是竹屋。 推开门一看,布置简单。 有一床一柜子一桌一凳,屋里被打扫的干干净净,一尘不染,面积不大,却让人感觉安心。 床上铺着床单,放着枕头,叠着被子,没有任何私人物品,不知这里的原主人是男是女。 不远处…… 有茅厕。 林早早在空间四处张望,还想再找点有价值的东西出来,但一望无际再无其他物品。 这玉…… 是空间。 在林早早意料之外。 当年老人家以窝窝头之恩,将玉送给她,自然便是她的东西,如此,她以后也不会归还。 至于…… 当陆家媳妇,不稀罕了。 为了防止林薇薇再次不顾她的意愿,联合家里人道德绑架,将玉光明正大的抢走。 这次…… 她得藏好了。 每次出入空间,只需随着带着这块玉,脑海里,想着进入空间、出空间就行了。 并没有其他复杂的设定。 她将复制好的十个铝饭盒全部放进了空间,狗屋无窗,门一锁,闷热,而又有味。 受不了的她。 进空间,躺在床上。 现在有了复制系统,有了空间,还意外有了灵泉,她对未来的生活,也开始期待起来。 这辈子…… 她不要家人了。 也不要陆明远了。 她要为自己而活。 第12章 媒婆 “这丫头太瘦了……” 第二日,媒婆早早上了门。 林早早还没有睡醒,就被大哥敲门喊到院中,像货物一样,没有尊严的让人挑选。 这媒婆脸上有老年斑,有四五十岁左右,身子结实的很,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对襟的褂子。 用那吊眼稍子看人,两根黄黄的手指夹着一根劣质香烟,跟男人一样大口抽着。 她伸手,不顾旁人在,就跟给配种的公猪挑母猪一般,大力捏了捏她屁股、胸、肚子。 摇了摇头,很是嫌弃。 上下嘴唇一张一合,时不时露出那口大黄牙,摇着头说道,“你家的这丫头……不太行。” “乡下人找媳妇,虽然不挑,啥样的女人都想要,但你家丫头想要老实本分的好人家不行啊。” “这细胳膊细腿的一看就干不了重活,身子骨差,怕不是三天两头的要吃药,养不起。” “你再看这丫头,唇无血色,指甲泛白,这种不容易怀孕,即使怀孕也容易流产。 “屁股小,也不好生,怕是生一个孩子就得难产大出血,一尸两命,人家可是想生一窝。” “还有肚子平坦,不圆润,按照老祖宗的说法,生不了男娃,是个生女娃的命。” “哪个男人不想要一个儿子传宗接代,生女娃的女人没用,她这样的……只能找二婚带儿子的老男人。” “还有这胸,太小了,生了孩子连奶都产不出来,穷人家买不起奶粉,那孩子不得饿得哇哇叫。” “你丫头……” “你家还是得好好养养,身上多养些肉出来,才能找个好人家,现在可不行。” “现在想找……” “只能嫁乡下的老光棍、二婚有儿子的老男人、鳏夫、娶不起媳妇要想共妻的穷苦人家……” 他们说这话时,根本不避着林早早,那嫌弃、刻薄、尖酸的话语就像刀子刺在她心上。 上辈子,她下跪求亲生父母留她在家里,为了不被赶出家门,她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 包揽家里所有活,家里多了免费保姆的缘故,让大家的日子都过得舒服滋润不少。 不过是给口饭吃,根本花不了几个钱,倒没有急着把她嫁出去,可重生后,她刚回家第二天。 他们便找来了媒婆。 从未怀疑过自己身世的林早早,开始有些怀疑,他们真的是她的亲生父母家人吗? 大哥的话。 彻底将她最后一丝亲情斩断。 他说,“不管什么样的,只要您尽快找一个老实本分的人家都行,我们家不挑,能嫁出去就行。” 媒婆闻言,眉心的皱纹都可以夹死几只苍蝇了,“你想要尽快,那就更加难找了。” “丑话我可说在前面,你想要尽快嫁出去,那只能找脑子有问题的傻子、身子有残疾、有病的男人。” 林大哥沉默了一下。 看了一眼林早早,想到昨儿她勾搭上老男人,得趁着她名声臭之前,还能嫁出去。 要不然名声臭了。 傻子都不娶她这种破鞋,“只要婆家条件好,男人那方面行,能让我妹妹生个一儿一女什么的就行。” 这意思是…… 嫁傻子、残废的都行。 既然大哥说出口,说明这事全家都同意了,不想认她就直说,她不会没脸没皮留下。 居然用这种法子赶人…… 林早早惨淡一笑,心中悲凉。 她其实早就想好了,这家待不下去,这世道不给她活路,与其没有尊严的活下去,大不了跳河。 可如今不仅有了金手指,还来三个,有了活下去的倚仗,她根本无需靠林家活下去。 有了底气。 她上前一步,眼神锐利。 直勾勾盯着大哥,咄咄逼人。 再也不演什么兄妹情,直接撕破脸皮,扯着嗓子大声质问道,“大哥,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可是你亲妹妹,我今年才刚满十六周岁,还没有到结婚的法定年龄,你想把我卖到乡下去?” “嫁给傻子、残废?” 第13章 断绝 十六岁的林早早,骨子里带着自卑懦弱温顺,这是无人护着,长期被打压落下的性子。 被人看不起,很正常。 四十岁的林早早,死过一次后彻底看透了世间虚假,既然善良懂事听话不反抗是错。 为何不走另一条道。 那双温顺如麋鹿的眸子,不知从何时开始,变得桀骜不驯,带着凶光,似要吃人。 落在大哥眼里,似那养不熟的狼崽子般,让人胆寒,这样的妹妹……他可不敢要。 怕她在乡下这些年学坏,养成了极端的性子,伤害林薇薇,赶走她的决定更加坚定。 他一脸怒意,“什么叫把你卖到乡下去!林早早,你这话说的真是让人心寒。” “你已经十六岁了,别人家十六岁的孩子,都可以下乡当知青,自己养活自己。” “为家里减轻负担。” “你千辛万苦才寻回家,父母舍不得你远走他乡,这才没有让你下乡当知青。” “现在城里的工作紧张,基本上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连高中生毕业都找不到像样的工作。” “你看看你,从没读过书,大字不识一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出去找工作都没人要。” “你除了嫁人,你还有其他出路吗?总不能让年迈的父母,和几个哥哥养你一辈子吧?” “你条件本就如此,要长相没有长相,要学历没学历,我们也想给你找城里好人家。” “可你配吗?” “你要是有薇薇一半好,我们也不至于让你嫁到乡下去,媒婆的话你也听到了。” “嫁乡下。” “你都被嫌弃。” “而且乡下有什么不好,住在乡下喝水免费,只要有块地,只要你肯勤奋些,就能吃饱肚子。” “而城里。” “样样都要钱。” “喝水要钱,吃饭要钱,就连电费也要钱,没钱根本活不下去,我们也是为你好。” 他们一句为你好,便想将她推下万丈深渊,林早早身体发寒,身子止不住颤抖。 兄妹争吵,顿时惹来邻居跑来看热闹,他们纷纷点头,觉得林家大儿子说的对。 这十六的丫头,是大姑娘了,继续留在家里白吃白喝父母的不合适,这年月的工作不好找。 嫁人。 确实是不错的出路。 大哥见大家附和,见这个妹妹不反驳了,觉得自己语气重了些,这才好言好语解释道,“你放心。” “我们家就算再穷再困难,也做不出卖女儿,我会让媒婆尽量给你找个老实的好人家。” 尽量? 林早早呵呵。 林家不穷,都是工人。 每个星期都能吃肉,他们只是容不得她这个亲生女儿妹妹罢了,林早早心中有了答案之后。 不再废话,当着邻居的面,认认真真的问了他一句,“大哥,我是不是你亲妹妹?” 林家,为了林薇薇,不会认她这个亲生女儿妹妹,大哥脸色一沉,岔开话题。 “林早早。” “你不要再胡闹了!” “你要是继续这样不听话,那我们就不要你了,到时候把你送回你父母家去。” 他口中的父母。 是指养父母家。 他们一直用这句话来威胁她,让她听话,得到了想要的答案,林早早点了点头。 “大哥,不,林知礼同志,实在不好意思,可能是公安出错,给我找错了家人。” “既然你们不是我亲生父母、亲哥哥,那我就没必要留在这里,我不需要你们可怜。” “我现在就走。” “从此我们断绝关系。” 他们不认她,她也不认他们。 第14章 离家 “林早早。” “你什么意思?” 在大哥的质问下。 林早早不答,直接回屋。 关上门,她穿来的旧衣服,昨日在洗澡时,顺手就洗干净了,料子薄,晾在杆子上早干了。 她麻利的脱下林家施舍给她的旧衣服旧鞋子,折叠放好,换上自己穿来的破衣服和破鞋子。 走出屋。 林知礼,是林家几个孩子里面唯一一个上过大学的人,他自然听懂林早早话里的意思。 只是。 骄傲自负的他不信。 她一个乡下来的、无依无靠、身无分文的丫头,除了依靠林家,根本没地方可去。 正因为此。 才敢肆无忌惮的拿捏她,让她好生听话,只要她懂事些,家里多养她两年也无妨。 可她脾气不好。 刚回家,就离家出走。 靠着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假把式,来博取家里人的关注,还勾搭上了开车的男人。 这样心机深沉妹妹,他们不敢多留,一怕她惹是生非,二是怕她当和男人乱搞。 坏了名声。 影响林薇薇。 林早早向大哥鞠一躬,“昨晚感谢林知礼同志一家收留,你给的旧衣服已换下放在床上。” “我现在就去公安局,说明他们给我找错家人的情况,以后,我不会再来打扰。” 大哥闻言,脸色铁青。 他双眼微眯,直接开口威胁,“林早早,你可想清楚了,今日你敢离开这个家。” “日后,你走投无路,就算你跪下来求我们收留你,我们也不会再心软收留你。” 下跪。 是上辈子的事情。 林早早看着大哥,心想,不会他也重生了吧,自从她嫁给陆明远后,林家人恨死她了。 都说。 她不要脸。 抢了自己的妹夫。 他们也不想想,要不是林薇薇不要脸,抢走自己的玉,就她一个普通工人的女儿。 怎么可能跨越阶级,认识陆明远这个京圈太子爷?想屁吃呢!按照正常的人生轨迹。 她应该找个门当户对的工人,结婚生子,过上普通女人一生,根本不可能读大学出国。 以后,她林早早就是一个无父无母无任何家人的孤儿,人微言轻,多说无用。 她转身。 头也不回的走人。 那身影单薄,似狂风暴雨下的小白花,脆弱的,也是坚强的,有韧性的…… 林家人。 都在屋里看戏。 见她真的走了。 林父又不爽了,“这死丫头,脾气真差,不如薇薇,说她两句而已又闹离家出走。” 林母幽幽叹气,“这丫头,小的时候多乖啊,可惜,在乡下十几年学坏了,看样子也教不好了。” 二哥呵呵,不屑道,“她要离家出走就让她走,真是惯的,要不是她小时候贪玩。” “跑出去玩,也不会被人贩子拐走,害得妈妈伤心欲绝,害的全家为她担心。” “现在自己找回来了,还没有认识到错误,她要离家出走,就让她离家出走。” “就应该再给她一点教训,让她知道,城里可不比乡下,吃喝拉撒样样都要钱和票。” “她没钱和票,吃饭都成问题,更别提住宿,想去外地,还必须找街道办开介绍信。” “等着吧。” “她户口还没落,要是再耽误下去,她会被当成盲流,要么遣返原地,要么拉去农场干活。” “她迟早会回来求我们。” 第15章 帮她 林早早刚走。 司机赵爱国开着车来到胡同。 他哼着红歌,跳下车,将后座放着的各种营养品拿下来,按照林早早家地址走去。 “请问……” “林早早在家吗?” 他这一嗓子,将邻居们都喊了出来,大家窃窃私语,怪不得林家要把林早早尽快嫁出去。 这丫头来大杂院第二天,就有男人提着礼物找上门,怕不是已经在外乱搞上了。 被人找上门。 二哥开门,见是一个男人来找林早早,加上大哥昨日告知,她和一个司机搞上了。 他顿时没好气的赶人走,“去去去,我们家没有林早早这个人,不要再来了!” 说完还将门嘭的一声关上,差点撞到了赵爱国的鼻子,他吓得连忙后退两步。 什么情况? 公安局那边明明说了,林早早是林家女儿没错,昨儿,那个林知礼还将人带回家。 怎么过了一晚,就查无此人,难不成是他遇到鬼了不成,这年月,可不能信鬼。 他便去找邻居打探,“婶子,您好呀,吃了吗?我想向您打探一下林家的女儿,林早早……” 得到打探结果,赵爱国脸都黑成炭了,什么乱七八糟的,找回来的亲生女儿不认。 说亲戚家孩子? 还安排睡狗窝,第二天就领媒婆上门看人,要将其嫁到乡下去,他看着他敬爱的陆首长。 哭唧唧道,“陆首长啊,这孩子多可怜啊,被拐走,好不容易回到亲生父母家。” “却被一个假货替代,现在更是被林家赶出家门,她还是一个孩子啊,无依无靠。” “身无分文,户口都没落,离开林家,大字不识,连工作都找不到,她不得活活饿死。” “您……” “得帮她!” 陆丰年:…… 她倒他车前。 就算不是碰瓷。 他送她去医院治疗,安排住进干部病房,还付了医疗费,今儿又让赵爱国送了一些营养品慰问。 已是仁至义尽。 看赵爱国这架势,是想让他负责到底?陆丰年呵呵,升米恩,斗米仇,好人不是那么好当的。 赵爱国这人,本性良善。 很容易被人利用,他坐在沙发上,喝了一口酒,问,“是她让你来求我的?” 他不喜欢太有心机的女人,也不喜欢愚蠢的女人,他眼帘下垂看着自己的腿,废了。 心中烦闷不已,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人倒霉起来,连一个小姑娘也敢上杆子来惹他。 “不是的。”赵爱国摇头。 解释道,“陆首长,林早早没找过我,我今天去的时候,她已经不在林家了。” “现在下落不明。” “我怕她出事,毕竟是我开车撞了她,她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这辈子都不会心安。” 陆丰年揉了揉太阳穴,脑袋突突的跳个不停,“她是自己昏倒,不是你开车撞倒的。” “可她可怜啊……”赵爱国理不直气不壮的说道,“陆首长,你只需打探她下落就行。” “我会去帮她。” 陆丰年叹气,“天下可怜人多了去了,你帮的过来,罢了罢了,就当做好人好事,下不为例。” 他拿起电话。 拨通了一个号码等了几秒,“帮我接xxx的电话,帮我找一个人,她叫林早早……” 第16章 出路 走出大杂院。 林早早却犯了难。 虽然现在有复制系统、空间和灵泉,但没有食物,在城里,想要买食物就必须要钱和粮票。 饿。 胃开始隐隐作疼。 她站在路边,看着来来去去的路人,竟然有些不知何去何从,现在去找工作赚钱不现实。 第一,她未落户。 这年月户口很重要。 无户口,无介绍信。 会被当盲流,抓进收容所。 按照上面的政策,这些人要么遣送回户籍地,要么送去挖沙、挖水渠、修铁路…… 特别是落城市户口。 更是难上加难,农转城,也不是没有门路,条件也特别苛刻,比如,农家孩子当兵提干。 而现在。 子女户口随母。 就算农村的女孩嫁到城里来,也是农村户口,以后生的孩子,也是农村户口。 没有城市户口。 在城里,就无法按计划分配粮食指标,吃不上国家粮,就得自己想办法买高价粮。 除此之外,也无法正常参与工厂的招工、福利分房、享受更好的教育等等情况。 所以…… 城里人。 不愿娶乡下姑娘。 谁家的儿子娶了乡下姑娘,就跟娶了一个黑人妹妹,会被旁人指指点点看不起。 娶乡下姑娘,还有一点不好,有些乡下的穷亲戚喜欢跑城里来住,这一住就是十天半个月。 吃饭。 敞开吃。 还不给钱和粮。 城里有粮食限量,这一个月的粮就被七大姑八大爷一个星期吃完了,还不肯走。 赶人吧。 又得罪亲家。 第二,工作不好找。 现在的工作岗位很少,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优先本地户口,优先父母是厂里职工。 就算是临时工,都要关系,正因为就业十分严峻,才让年轻人大批量下乡当知青。 只要人勤快些,肯老老实实的待在农村种地干活,至少有一口吃食,饿不死人。 林早早刚从乡下回来,自然是不愿意再下乡,真的去下乡落户,想把户口迁回城就难了。 有兼职。 可以从一些工厂里接一些手工活回家做,但林早早现在连住处都没有,户口都没有。 也没门路,根本接不到。 第三,做买卖是投机倒把。 现在的商店,不管吃喝拉撒都是国营,无私人企业,里面工作人员端的都是铁饭碗。 不会对外请服务员。 这年月条条框框限制很多。 这就是为什么林家人笃定,没钱没票寸步难行,林早早离家出走,肯定活不下去,必定回去求他们。 如果是十六岁的林早早,生活在乡下,没有什么阅历,刚来城里遇到这种情况自然无路可走。 只能依靠家里人活。 但对于四十岁的林早早,和其他人相比,多了一世经验,知道社会未来发展。 加上怀揣几个金手指,虽然不至于大富大贵,但找出一条活路出来,显然没问题。 但万事开头难,这第一步,怎么生存下去,就已经难倒了很多人,她心中已经打定了主意。 先赚钱,再落户。 正常路,走不通。 只能走捷径,卖。 她现在囤的物资,只有昨日复制的铝饭盒十个,拿去国营收购站卖,显然不现实。 国营收购站,属国家单位。 十个完好无损的铝饭盒,按照正常人的思路,别人都不会卖,更别提一次性卖十个。 如此,会被工作人员拉着,询问东西的来源,要是解释不清,会被抓去蹲监狱。 卖私人? 客源不好找。 还会被举报。 那她身上还有什么能卖?又不犯法呢?林早早走到国营理发店的门口,有了主意。 第17章 卖发 “早早。” “你长发真美。” “要是换上白裙就更好了~” 林早早走进理发店,看着镜中的自己,不由地想起了陆明远说过的话。 十六岁的她,偏瘦,如弱柳扶风般,令人心生怜惜,再过两年长开后。 虽不是倾国倾城。 但也是一个美人。 陆明远最爱她的长发,还曾经开玩笑的说,她的这头长发比她本人值钱。 言下之意,她很廉价。 不像林薇薇,是大学生,出过国,回国后开始创业,她在他们眼里是不靠男人的女强人。 林早早想笑。 林薇薇确实不靠男人。 因为某些犯贱的有妇之夫,不直接送钱,会间接的投资,给她介绍人脉和资源…… 她没有直接开口索要,是男人心甘情愿的主动送,就是他们口中的好女人。 而做家庭主妇的林早早。 没有工作,在家里,照顾一家老小,就是废物,说她在家享福还天天开口要钱。 实际上,要的每一笔钱,都是生活费,用于一家人的开支,每个星期几十块而已。 而陆明远给林薇薇投资,直接花了几十万。爱与不爱,白月光和替身的区别就是不一样。 与过去告别,加上她此刻真的需要钱,就从卖掉长发开始,虽然心疼。 可后期还会重新长。 “从这里剪吗?”理发师问。 她的头发,长了十几年,理发太贵,没怎么剪过,都是自己用剪刀修一下。 如今大概有一米多。 不知空间里的灵泉和平时用的水有什么区别,她不敢直接喝,而是用梳子沾了一些梳头。 却不想,被灵泉梳过的头发变得乌黑发亮且顺滑,便生出了卖头发的心思。 果然,她一进国营理发店,理发师看见她这一头长发,顿时双眼发光,爱不释手。 愿意开高价收购。 还免费给她洗发,做造型。 还没来得及开口说卖头发的林早早,便顺势答应了,当长发被抹上高级洗发水时。 她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熏的她脑袋晕晕,冲洗干净后,再开始用吹风机吹。 吹干后,便要剪掉了,林早早多少有些不舍得,可如今她身无分文,就这头长发值钱。 理发师没有开口催,而是让她认真想,在没有剪下来之前,都有后悔的余地。 林早早沉默几秒开了口,“我急缺钱,再多剪些吧。”这长发剪的越长,给的钱就越多。 理发师虽然也想剪长些,可想到面前这位是一名女同志,有些不忍心。 “同志,再剪短一些,那你就只能剪男士头,你真的……要剪这么短吗?” “剪。”林早早毫不犹豫。 见她真的要剪,显然是遇到了困难,要不是有困难,快出嫁年纪的姑娘家家也不会来卖头发。 锋利的剪刀咔嚓几下,林早早只觉得脑袋一轻,长发便到了理发师的手里。 理发师心疼她,便认真给她剪了一个男士头,她底子不差,看上去清爽干净。 有种…… 校园文里写的清冷学霸。 理发师哈哈打趣,“同志,靠着这张白净的脸,你得吸引多少妹子喜欢你。” “结果一问,你是女的。” 林早早笑笑,有些不适应的摸了摸短发,加上她穿的衣服不分男女款,像个假小子。 她小小年纪要一个人生活,像男的也挺好,少些不必要的骚扰和麻烦。 理发师对她头发满意,真的给了高价,是一张大团结,也是她重生后的第一桶金。 第18章 落户 “陆首长。” “林早早并未落户。” “户籍处查无此人!” 林早早重生一次,有着上一世的记忆,自然知道,像她这种被拐卖到其他地方的孩子。 想重新落户,很简单。 她被拐卖到乡下后,养父母家并未给她上户口,是黑户,不用特意销户。 而她原来的户口,如果报失踪和销户,可以重新落户,但她原来的户口成为了林薇薇。 老公安,年纪大,也有些老花眼了,他慢悠悠地查阅着当年的档案文件。 当时林薇薇能入林早早户,是因为林家一口咬定,林薇薇就是失踪的林早早。 现在查明。 林薇薇不是林早早。 户口是不能还回来。 而林家不愿意认林早早这个亲生女儿,老公安的建议,将户口落在原户籍街道集体户。 后期有了工作或者房子,可以随时迁走,现在,只需要让街道办打个证明过来。 早有准备的林早早,将街道办证明拿出来,老公安见没问题,给她落户。 户口。 是手写。 老公安扶了扶眼镜,像树懒般慢悠悠地打开墨水瓶,给钢笔吸了点墨水。 问,“名字写林早早吗?” 林早早,原名林薇薇,但现在林家人不认她,名字和户口都被假千金霸占。 所以。 得改名。 她“嗯”了一声,“林早早。” 公安嘴里念着她的名字,写下了第一个字,李,林早早见状赶忙提醒。 “同志,你……” 可话未说完,便被打断。 老公安嘀咕了一句,“你这小姑娘,要改名怎么不早说,我也觉得早早不好听。” “这样,我给你取一个,保证你喜欢,就叫……向阳,李向阳,愿你未来光明向阳。” 林早早:…… 同志,我是女的! 这名字听着像男的! 可她还没来得及阻止,老公安潇潇洒洒的写下这个名字,还很满意的点了点头。 接下来。 出生日期…… 性别那栏,写的潦草,看着像男又像女,然后是住址,最后哐哐盖了两个章。 将户口本递给了她,语重心长的说道,“小同志,不管过去发生过什么。” “我们都得和过去说再见,要重新开始,做人呢……要向前看,困难是一时的,只要不放弃不抛弃。” “美好的未来……” “在向你招手。” 林早早的情况,特殊。 她是被拐卖的孩子,她拼命逃出来,养父母家不可能回去,亲生父母不认她。 改名。 重新开始。 何尝不是保护她, 以防有些垃圾找上门。 上辈子,她虽然落户在了亲生父母家,可不知为何,她的养父母带着儿子和乡里乡亲找上门。 说她是他们家养的童养媳,辛辛苦苦养了十几年,结果……她偷了家里所有钱跑了。 就跟土匪一样,想要强行把她绑回去,亲生父母不拦,这些人实在太浑,怕惹麻烦。 劝她。 说她养父母养她不容易。 她也到了结婚年龄,与其和陌生男人结婚生子,不如和从小养大她的养父母家儿子结婚。 说是…… 亲上加亲。 是公安来后。 阻止了这场闹剧。 可是她却被养父母家纠缠一辈子,他们就是无赖,不怕坐牢,动不动就要死。 而他们儿子变态,跟踪她,还潜入她的房间,睡她床,用她的牙刷…… 懂得老公安的意图后,林早早鼻子发酸,眼里发烫,站起身,对他深深的鞠了一躬,“谢谢您。” 第19章 怀疑 阳光明媚。 看来是美好的一天。 重生后的林早早,走出公安局,她也没有想到会这么顺利,不仅卖头发顺利拿到第一桶金。 城市户口也到手。 有了城市户口,就可以按计划分配粮食指标,事不宜迟,她直奔户籍所在的街道。 领取了粮油本和副食本,以及部分票,有了这些东西,就可买到定量供应的…… 粮、油、肉、蛋、布、糖、烟酒等物品,还能参与工厂招工,福利分房,享受更好的教育等等。 这一切都是农业户口可望而不可即的,跑了大半天,饿得饥肠辘辘的林早早。 钱有了。 吃饭缺粮票。 便拿着粮油本。 去了粮站,兑换粮票。 她不买粮食,是因为她现在还没有住所,也无佐料,以及烹饪需要的厨具和碗筷。 无法做饭。 买粮食存放在空间,凭空拿出食物来,时间长了,旁人必定察觉其中的猫腻。 因为这年月物资十分匮乏,谁要是经常拿出好东西,必定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还有现在购买粮食,不是想买大米就买大米,有比例标准,细粮占30%,粗粮占70%。 按照规定。 她一个月能买27斤粮食里。 其中只能购买8斤细粮,其余的得购买粗粮,比如:玉米面、高粱面、小米和黄豆。 平时买米都是糙米,唯有过年的时候,排队抢,才给三斤好米,遇到红薯上市时,粗粮可买红薯。 她当年被拐到西南。 平时主食是大米、红薯、土豆等等,对于面食做法不擅长,她不想要面粉,不会做。 不如换成粮票,去国营饭店买现成的食物,囤在空间里,每天复制一次,便可解决每日吃饭问题。 油,是每人每月凭粮油本可买半斤,不买可惜了,自己不用,也可以换钱和当人情。 没有容器。 她用着铝饭盒装油,走人。 还有每月定量的肉,有一斤。 可惜这个点已经买完了,她走出粮站,找了个偏僻位置将装油的饭盒放进空间。 虽然户口办下来了,但她必须老老实实待在户籍地,加上每月粮油都必须到街道指定粮点买。 所以…… 得在林家附近租房。 但租房前,她得先吃东西。 饿得头昏眼花的她,直奔街道的国营饭店,国营饭店吃饭,需要钱和粮票,缺一不可。 刚走门口。 就被拦住。 服务员斜眼。 上下打量了她一眼。 见她穿的破破烂烂,跟个没爹没娘的小乞丐一样,知道她这种人来国营饭店根本消费不起。 便直接驱赶道,“去去去,这里不是你这种人消费的起的地方,不要打扰别人吃饭。” 林早早:…… 不怪服务员狗眼看人低,毕竟衣服是一个人的门面,间接反应出了一个人身份地位。 在卖头发落户之前,她跟乞丐确实没太大区别,她从兜里摸出大团结一张,粮票几张。 问,“我可以进了吗?” 服务员被她那漆黑冰冷的的眸子盯的直发毛,到口拒绝的话,又硬生生咽了下去。 翻了一个白眼,“进吧。” 嘴里还小声的嘀咕两句,“这乞小丐出手就是一张大团结,怕是从别人家偷的吧。” “我得举报去。” 第20章 小偷 “我要六个肉包子。” 林早早走到窗口说道。 她身上只有一张大团结,没有工作收入的情况下,得省着花,馒头便宜但光吃噎的慌。 而肉包子,是白面和肉做的,日常可以当主食,不仅能填饱肚子,还能补充营养。 吃多了,也不会觉得腻歪,复制暴击后,可方便携带,还能当成硬货卖钱、换东西、当人情。 “吃饭要先给钱!”服务员瞅了她一眼,那看不起人的模样,生怕她给不起钱吃霸王餐。 说话的语气加重了些,带着满满的嫌弃和警惕,“肉包子,六个要三角钱,外加三两粮票。” 林早早拿出大团结,又数了三张一两的粮票递了进去,进来前,她不打算在店里吃。 便提前拿了两个饭盒来打包,就在服务员准备找钱时,另外一个服务员拦住了他。 笑呵呵的对林早早说,“这位小同志,实在不好意思,我们这没这么多零钱,你稍等一会。” 十元。 在这年月确实是巨款。 饭店里全是肉的菜,看价牌,也不过是几角一份,看客流量,带着朋友家人来,消费也不低。 大概一桌一两块,十块怎么可能找不开,见服务员的小动作,林早早心知肚明。 皇帝着金子,大家都认为金子是皇帝的,但乞丐拿着金子,所有人都会认为乞丐是小偷。 同理,穿的破破烂烂的林早早,已经被这些人误以为是小偷,这才重生第二天。 她能赚到第一桶金,将户口落户已经很快了,做衣服,要先买布,买布要布票。 林早早在农村穿的都是旧衣服,时常做点缝缝补补的活,做简单款式的衣服她其实会。 可没有缝纫机。 那买好布,就得花钱请专业的裁缝做衣服,量尺寸,做一套,最快也要两三天。 供销社也有成衣,还是现在最流行的的确良,可惜太贵了,她还要租房,暂时买不起。 只能穿着破衣服。 国营饭店的工作,是铁饭碗,工作人员脾气不好看不起人,是大家都知道的事。 只是等一会。 林早早也不着急。 声音淡淡的说了一个“好”,身子慢吞吞的退到一旁,让其他的顾客先点菜付钱。 早就预料到这个情况。 所以她的钱和粮票来源都合规合法,并不会被人抓到把柄,有恃无恐的她暂且等着。 不管来的是居委会,还是公安的同志,她都不怕,正思索……怎么租房子的时候。 “林早早?” 耳边,传来一个熟悉声音,声音中带着一丝不确定,林早早抬眼淡漠的看过去,不是别人。 正是她大哥,林知礼。 她剪了长发,粗看,就像一个假小子,但她那张脸,以及身上穿的破衣服太明显。 他还是认了出来。 见她抬眼看了过来,确实是本人无疑后,便高声质问道,“林早早,你为什么在这里?” 林早早饿。 不想多说话。 但她的沉默,却被大哥误以为是心虚,看着她站在国营饭店内,又被服务员盯着。 心中大惊,开口道,“林早早,你不会因为吃不起饭,跑到国营饭店里偷东西吧。” 此话一出。 全场窃窃私语。 吃饭的顾客们,纷纷查看自己有没有丢东西,有人大惊,“我十块钱和几张粮票被偷了。” 林大哥只是猜测,没想真的有人被偷了,闻言,服务员第一时间把门给关上了。 不能让小偷跑了! 第21章 二爷 “二爷。” “是那位小同志!” 陆丰年病退,成为普通人。 再喊首长不合适,而京城人出于礼貌和尊重,喜欢称呼别人为爷,于是身边亲近的人习惯性的喊他一声二爷。 为什么喊二爷? 因为大爷不好听。 以上是好友夏柏年开的玩笑。 喊陆丰年二爷,第一是年龄,第二是尊敬,第三是因为陆丰年其实有一个大哥。 闹饥荒的时候,大哥小小年纪为了养活妈妈和弟弟,去卖血,省下口粮给他们吃。 后来去当了兵。 听说死了,被炸死的,连尸体都没有找到,这位要是还在,他们这帮人就得尊称一声大爷。 自从家里知道陆丰年病退后,便开始着手他的婚事,不是给他介绍师长女儿,就是亲戚家女儿。 他烦。 不想待在家里。 便来国营饭店吃。 却不想看到一场好戏。 没什么意思,乞丐走到哪,都会人看不起,被人欺,这不过是人的劣根性罢了。 见陆丰年坐在位置上,无动于衷的看着,赵爱国急得不行,他赶紧给林早早解释。 “二爷。” “我看见了。” “林早早进入国营饭店后,直奔窗口,根本不可能偷东西,那个人是诬陷!” 陆丰年,过目不忘。 加上长期训练,国营饭店今日坐了几个人,都长什么样子,都点了什么菜,他心里都一清二楚。 所以…… 林早早一进来。 他就注意到她了。 看着她剪掉了长发,露出清瘦倔强的脸,挺好看,要是放在军营里绝对成军花。 那股不服输的架势,也挺适合去当兵,比躺在床上装睡,哭的可怜兮兮的样子强。 林早早不急。 陆丰年自然也不急。 他不紧不慢的“嗯”了一声,淡漠的说道,“那你想我怎么证明,她没有偷东西?” 他刚刚也看到了。 林早早从兜里拿出了一张大团结,和三张一两的粮票,他可以证明她在国营饭店没偷东西。 可不能证明…… 她的钱票来源干净。 根据好友给的信息,这丫头逃出来的时候身无分文,看她大哥的态度也不像会给她钱和票。 那她一个乡下来的丫头片子,在无依无靠的情况下,是从哪来搞来的钱和票? 这是计划经济的时代,吃喝拉撒睡都要钱和票的时候,她没落户,是无法吃国家粮。 工作,也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有关系的早就内部预定,就算临时工也轮不到她。 自然也无法从正规渠道搞到,他需要她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在确定她没犯法的情况下。 他才能帮她。 赵爱国真的觉得林早早这丫头可怜的很,便对她很相信,“她这么可怜,肯定没偷!” 可怜? 是可怜。 但不一定单纯。 陆丰年觉得这丫头不简单,甚至觉得她有些邪门的很,几岁的时候被拐卖到乡下。 没读过书,却在十六岁时,逃了出来,跨省报案被拐卖后,直奔京市,寻到亲生父母家。 没人在背后指点,他不信。 昨儿刚来到京市,就倒在他车面前,今儿,又出现在他面前,是巧合,还是精心设计? 特别是她一手遮天,连他都查到她的户籍信息,这样的手段说是培养的特务都不过分。 再看看。 不确定。 第22章 叛逆 什么叫先入为主? 就是在刻板印象里,如果有人丢了东西,穿着破烂的人,必定会被怀疑成小偷。 林早早站在原地。 目睹着在场所有人向她投来异样的眼光,看来做衣服这事,也得加快进程。 穿着破衣服,进入饭店这种七十年代的高档场合,太扎眼,容易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最大的麻烦。 当属林大哥。 他看着林早早。 目光冰冷,露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永远都是那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教训她。 “林早早,我花钱去请媒婆,给你找个好人家,你不嫁,你居然跑出来当小偷。” “果然是乡下来的手脚不干净,怪不得你养父母不喜欢你,是我,我也不喜欢。” “既然你这么不听话,也该长长教训,不要看着我,我是不会帮你,你好自为之。” 嫌她丢脸。 他转身就走。 留给林早早一个无情的背影。 任愤怒的食客纷纷涌上来,怕她这个小偷跑了,抓着她不放,要扭送她去公安局。 林早早没有想过跑,爷跑不了,只是目光垂下露出一丝嘲讽,大哥,曾经是她最敬仰的人。 因为他读过书,上过大学,有文化,是知识分子,他懂很多普通人都不懂的东西。 林早早在林家的时候,他也是最照顾她的一个人,于是,她会做各种事讨好他。 依赖他,听他话。 他说,她没有读过书,大字不识一个,没有文化,就少说话,免得得罪人。 她从此少说话。 他说,她畏畏缩缩,胆小如鼠,看着让人不喜欢,就少出门,多在家里做点家务。 她少出门,多做家务。 他说什么,她都去做。 她只是想做他心目中听话懂事的好妹妹,可就算如此,他依旧垮着一张批脸说教她。 不管她怎么做,她都错,永远都比不上他的好妹妹林薇薇,他也只会对林薇薇笑。 都说从小受到打压,十分懂事听话的孩子,都会迎来一场迟来的叛逆,而且来势汹汹。 林早早忍无可忍,对着林大哥的背影骂了一句,“林知礼!你就是一个混球!” “是一个十足的伪君子,仗着自己读过书,就觉得高人一等,看不起乡下来的。” “乡下人怎么手脚不干净,你这么看不起乡下人,有本事,你别吃乡下人种的粮食。” “要是没乡下人种的粮食,你早饿死了,你哪有机会去读书,你就只会在我面前装。” “你出去。” “你屁都不是!” “自命清高,自命不凡,还读书人骨气,读书人骨气就是教你认贼做妹,为虎作伥。” “卖亲妹妹!” “我告诉你,老娘是穷,老娘是乡下来的,但一不偷二不抢,我今日有没有偷东西。” “自然有公安来查!” “由不得你给我乱扣帽子,就冲你识人不清、井底之蛙、先入为主的狭隘主观思想。” “你这辈子!” “都不会有出息!” “没有我林早早,你这辈子都只能当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人,拿着最低的工资。” “这话——” “我林早早说的。” “你最好记住一辈子。” 第23章 不救 林早早敢大放厥词,并不是空穴来风,她是乡下来的,她是没文化,大字不识。 可她在乡下的时候,心底善良帮了不少住在牛棚的人,这些人回城后,都成了大佬。 纷纷来感谢。 只是她将这些恩情,纷纷送给了自己的家人,让林家从一个工人家庭,更上一层楼。 而林大哥,他是六十年代时候的大学生没错,但他这人自命清高,看不起人,也不擅长打交道。 在厂里工作。 被小人打压,不得志。 因林早早,遇到贵人提携,让他进入了国字头单位,娶了领导女儿,过上了朝九晚五的生活。 可他。 从未感恩林早早。 认为自己有今日份成就,是因为他是大学生,有能力,才能让贵人和领导的看中。 被骂的林大哥。 脚步一顿,冷哼一声。 他堂堂一名大学生,根本用不上一个乡下来的、大字不识的小丫头来说教,她没资格。 想用激将法,让他帮她。 想的美,他打开国营饭店的大门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从今以后,他和这个亲妹妹划清关系。 以前想着她可怜,以亲戚家的孩子养在家里,或者给她找一个好人家嫁出去。 现在—— 偷东西。 他家可丢不起这脸。 自作孽不可活,等待她的是牢狱之灾,以后,她跪下求他们,他们也不会再认她。 坐在角落的陆丰年,细细地琢磨着这句话,“没有她林早早,她大哥这辈子都不会有出息。” 字面意思,听上去很通顺,没有太大的毛病,可放在现实生活中,显然不符合逻辑。 大学生的人未来,怎么可能被一个乡下丫头左右,似想到什么好玩的,他眉眼带笑。 道,“有意思。” 赵爱国急得嘴里长泡,“二爷,什么有意思啊,您看,小丫头都要被这群人撕了。” “你咋还能稳坐钓鱼台,你要是现在来个英雄救美,你说不定就能娶个媳妇回家。” 陆丰年蹙眉,不喜。 他最近是不是脾气太好了,连他身边的司机,也敢开他玩笑,这一点都不好笑。 但他今儿在这里看了一场好戏,心情好,连昨儿被碰瓷,花出去的医疗费也不追究了。 自然也不会追究赵爱国一时胆大的口误,“她,才十六岁,还没资格领结婚证。” “娶她当媳妇,犯法。” “以后莫要再提,再说了,现在的口号,妇女能顶半边天,她,林早早,没你想的那么弱。” “她此刻不需要什么狗屁的英雄救美,她需要的是挣脱囚笼,涅盘重生,展翅高飞。” “唯有这样。” “她才能强大到不被人欺,否则自己立不起来,靠山山会塌,靠树树会倒,靠人人会倒。” “可是。”赵爱国担心。 陆丰年打断,“没有可是。” “我不能护她一辈子,你也同样不能,如此,你我只能救她一时,不能救她一辈子,那就是害了她。” 他看着林早早。 目光晦暗,想到了哥哥。 那个小小的少年郎,也是如此张扬自信,可惜,最后魂魄飘荡在外,无法落叶归根。 他知道林早早此刻还没有走到绝路,要不是林大哥不捣乱,等公安来一切都能真相大白。 林知礼。 目光短浅。 识人不清。 井底之蛙。 自命不凡。 见死不救。 这样的人,根本无法委以重任,确实该平庸一辈子,这个名字,他今日记住了。 第24章 反转 “居委会的来了!” “公安同志来了!” 随着两声嚷嚷,国营饭店的大门被打开,大家纷纷看过去,见走进来两名身穿制服的男人。 后面,跟着两名雄赳赳气昂昂的妇女,他们问,“我们接到了举报,说有人偷东西。” “人在哪?” 丢了钱和粮票的男子抓着林早早的手臂走了出来,“人在这,就是她偷了我的钱和粮票。” 居委会打量了二人一眼。 男的穿着工人衣服,应该是某个厂的工人,长的普普通通,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主要是林早早,穿的破破烂烂,就跟乞丐一样,出现在国营饭店,确实挺扎眼。 可看着—— 干干净净。 也不像坏人。 他们可不会狗眼看人低,谁家没几个穷亲戚,自然,穷人也有可能有几个富亲戚。 富亲戚大方,随便给穷亲戚点钱和粮票,让穷亲戚下个馆子,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 他们问,“有证据吗?” 男人答,“有,她刚刚递给服务员的一张大团结和三张一两的粮票,就是我丢的。” 服务员上前,将刚刚收的大团结和粮票都递给了居委会,他们拿在手里翻看两眼。 便指着那个说丢了钱和粮票的男人问道,“你说说,这钱和粮票上都写了什么?” 男人被问懵了,半天没有反应过来什么情况,“这钱和粮票能写什么,不就是xxxx银行……” 居委会哼了一声。 看向林早早,“你说。” 林早早胸有成竹的说道,“钱上面用铅笔写了理发二字,粮票上写了街道补发。” 居委会二话不说,直接将钱和粮票还给了林早早,“说对了,这是你的钱和票。” 男人不服气。 指着林早早大声嚷嚷道,“她穿的破破烂烂,哪里像有钱进饭店消费的样子,这和粮票怎么可能是她的。” “对了,她家里人刚刚都说了,她乡下来的,手脚不干净,肯定是偷的我的钱和票。” “我知道了,肯定是她偷了我的钱和粮票后,趁着大家不注意,偷偷在上面写了字。” “这么有经验……肯定是惯犯,这种手脚不干净的人,就应该抓进监狱严刑拷打,什么都交代了!” 居委会的人。 最烦这种胡搅蛮缠之人。 没证据瞎比比,他们经常战斗也不是吃素的,“你丫的嚷嚷什么,人家穿的破烂,就是小偷吗?” “我看你长的不像好人,是不是就可以认定你是杀人犯,把你抓去严刑拷打再拉去枪毙。” “什么事都要讲证据,你一句东西丢了就说别人是小偷,大家进饭店吃饭谁身上不带钱和粮票。” “你看人家小同志穿的差,穷,好欺负,就说人家偷你钱和粮票,你这种人我看多了。” 你说你,堂堂的一个大男人,连自己钱和粮票都看不住,你说你有什么用。” 男人:…… 这什么情况? 为什么他反而被骂。 他解释道,“诶诶诶,你们居委会的咋回事啊,我才是受害者,我被偷了东西。” “你们不帮我,还骂我!” 居委会翻了一个大大白眼,“你自己东西丢了,是你保管不当,关我们屁事。” “我凭什么帮你!” “你一个大男人诬陷我们我们街道的小同志偷东西,要不是打人犯法,我们不仅骂你,还打你。” “呸!” “什么玩意!” “公安同志,我们两个居委会的可以作证,这小同志的钱和粮票来源合法合规。” “倒是这个男的……” “我怀疑他没有丢东西,反而是借着被偷之名搞讹诈,想骗我们小同志的钱和粮票。” “你一定秉公办理!” 第25章 赔偿 两名公安公事公办,对着胡搅蛮缠的男人说道,“这位同志,我们怀疑你搞诈骗。” “请跟我们走一趟!” 男人一惊,目瞪口呆,“我才是受害者,我被偷了,你们一个个不抓小偷,反而抓我!” “什么情况!” 就在他急的跳脚时,突然从他裤管里掉出一些东西,居委会的人弯腰,将其捡起来。 这一看,好嘛,正好是一张大团结和三张粮票,真相大白,他们居委会没有误判。 “这就是你……” “被偷的钱和粮票!” 男人一怔,有些傻了。 他伸手摸了摸裤兜,发现自己裤兜不知何时破了一个洞,钱不是丢了,而是从洞掉在裤子里。 尴尬! 他嘿嘿一笑。 很是心虚,“这个……好像……确实是我丢的钱和粮票,误会,刚刚一切都是误会。” “我裤子破了一个小小的洞,我不知道,二位大姐,二位公安同志,是我错怪这小同志了。” “但这事也不能怪我呀,都怪刚刚她的家人,是个男的,好像叫什么什么林知礼。” “长的倒是人模狗样的,名字也怪好听,咋就是一个畜牲呢!是他说她偷东西。” “才让我误会我的东西被偷了,我不是诈骗,你们千万别抓我,你们抓那个叫林知礼的去!” 说完。 脚底抹油,想跑。 预判到他下一步动作的林早早,已经死死抓着他的手不肯放,带着哭腔开了口。 “阿姨,公安同志,他刚刚趁着人多的时候,打我,你们看,我脸都被打红了。” “还把我手抓破了。” 这年月,抓到小偷,人民群众都往死里揍,因为他们艰苦奋斗,最恨这种好吃懒做的人。 所以—— 刚刚人群涌上。 人太多了,林早早确实被几个路人打了几下,误会解释清楚了,可赔偿必须给。 男人:! 他解释,“小同志啊,我刚刚只是抓着你手臂,不让你跑了,可我真的没打你啊,你不要冤枉人!” 林早早眨巴着眼。 可怜兮兮,露出十六岁少年才有的委屈样,“可刚刚是你说,钱和粮票被偷了。” “大家为了帮你。” “才见义勇为对我出手。” 男人百口莫辩:“我……” 居委会见状也赶忙附和,“你诬陷人家小同志是小偷,又害的人家小同志被打。” “你一句误会,就想走人,什么都是你说了算,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该送医院送医院,该赔偿就赔偿,你今儿别想跑,跑了,我们也挨家挨户把你查出来。” “去你厂里举报!” 男人真的快哭了,今天出门是没看黄历吗?这都是什么事啊,都怪那个叫林知礼的! 别让他遇到这个傻缺! 今天事因他起,他认栽,“送医院就算了吧,我看她也没啥事,我赔偿还不行吗?要多少钱?” 居委会看了一眼林早早。 算了一个账,“我们街道的这位小同志啊,身子单薄的很呀,被你们这些人打两下。” “不得被打出内伤来,现在看不出什么情况,日后难说,我看随随便便赔偿一百块!” “这事就不追究了。” 男人大惊,“要一百!” 他心疼啊,这可是他干两个月的工资,要是全赔偿出去,回家不得被媳妇骂死。 但为了买个心安,他只能默默掏腰包,“行,给一百就一百,但以后身子不好,不能再赖我!” 第26章 好处 “二爷!” “您神了!” “林早早真的没事!” “还倒赚了一百块!” 赵爱国激动的快飞起来。 他对自家二爷的崇拜之情,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陆丰年呵呵。 这小子,刚刚趁着他吃饭,还偷偷对他咬牙切齿,估计心里骂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 甚至还想着…… 不给他开车了。 看小丫头成功逆风翻盘,他心情极好,还多吃了半碗米饭,大人有大量不和这个小子计较。 直言道,“这小丫头还有底牌没有亮出来,看来她今儿运气真的不错,遇到好人。” 运气好。 也是一种本事。 “这居委会的干事风格,我喜欢,去查查,叫什么,这样的人才留在居委会可惜。” “二爷,我这就去查!”赵爱国虽然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老司机,但不影响他有一颗做好人好事的心。 居委会的人,不知自己公平公正行好事,被惦记上了,他们正死死盯着男人掏钱。 不够。 让他和同行来的同事借。 凑了十张大团结出来,恋恋不舍地递给了林早早,“小同志,今儿是我狗眼看人低。” “误会你了,实在对不住,这钱你好好拿去医院看病,以后有啥问题,千万别找我。” 林早早此刻饿的脸色发白,连唇都没了血色,看着就跟马上要不行的病秧子一样。 这样的人。 他以后都不敢惹了。 真出事,天天躺在医院,他倾家荡产也赔不起,到时候说不定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可怕。 “好。”林早早答应了。 她也没受什么伤,就是被不轻不重的打了两下而已,但当她怒吼林大哥的时候。 把这些人吓着了。 后续也没敢继续动手,她接过十张大团结,也没有数,走向了窗台,“现在能卖肉包子给我了吗?” “我身子不好,不能饿。” “我昨天才在街上昏倒,差点被车撞了,被好心人进了医院干部病房,还付了医疗费。” “我不想今天又昏倒在你们国营食堂,让你们送我去医院,到时候还给我付医疗费……” 她说的认真,说的诚恳。 却把国营饭店的几名服务员吓的脸色一变,钱和粮票都来不及收,赶紧把肉包子塞她饭盒里。 是他们偷偷举报和报案,说她是小偷,才惹来一系列麻烦,要是真的追究起来…… 赔偿赔不起! 还可能失业! 那服务员笑呵呵道歉,“这位小同志,抱歉,是我们影响你在饭店吃饭了。” “这样,今儿,这六个肉包子算我个人掏腰包请客,不收你钱和粮票,你看怎样?” 林早早直接拒绝。 “这怎么行……” 她话还没说完,服务员立刻打断继续补偿道,“我们再送你一份红烧肉,外加一份米饭,你看行吗?” 林早早不答。 怯生生看向居委会。 居委会的都是人精,知道这些服务员狗眼看人低,才让小同志被误会是小偷。 不想被追究。 这才给好处。 居委会的开了口,“小同志,就收下吧,他们也是职责所在,才尽职尽责闹了乌龙。” 言下之意,别追究了。 都是一个街道的,都认识,抬头不见低头见,就算交个好,日后有个困难也能找人帮忙。 “谢谢。”林早早不追究了。 服务员松了一口气,接过她的饭盒打了一份米饭和红烧肉,双手递给了她。 食物! 搞定! 以后不用再饿肚子了! 第27章 租房 误会解除。 公安同志走了。 居委会的也走了。 这年月,大家住房都困难。 根本不会往外租,林早早就算仗着自己重生,也不可能知道,哪家房子会出租。 她也没有什么可信任的亲人朋友可以帮忙打探,挨家挨户问不现实,遇到人贩子骗子就不好了。 如今最靠谱的…… 还是街道的居委会。 通过刚刚那件事可以看得出,居委会的人,不是以貌取人,公正公平的对待每一个人。 “阿姨,等等。” 她追上居委会的人。 二人止步,整齐划一的转过身,看着她,奇怪的开口问道,“小同志,你还有什么事?” 林早早将饭盒递上。 解释道,“医生说,我胃不好,最近不能吃太油腻的东西,所以,这份红烧肉米饭请你们吃。” 居委会的都是过来人。 怎么能不明白,小同志这是为了感谢他们,才跑来送礼,但这是他们工作范围的事。 为人民服务,不需要个人感谢,他们当场义正言辞的拒绝了,“这不符合规矩!” 林早早可怜兮兮,“那……那怎么办呢?我要是不吃,放着就坏了,坏了岂不是要扔掉。” 听到扔掉! 居委会的心疼不已啊! 这可是白生生的大米啊,是香喷喷的猪肉啊,就这样扔掉,岂不是浪费粮食。 墙壁上标语写着。 浪费粮食,可耻! 就算是城里人,也不一定能天天吃猪肉啊,这猪肉,按照计划指标,城里每月每人一斤量。 节约一点的。 都去买猪板油。 想吃肉的,就去买二等肉,这样肥肉可以熬猪油,瘦肉可以包饺子、炒菜什么的都可以。 可收礼不符合规矩。 左右为难之际,林早早直接开了口,“阿姨,是这样的,我是被拐卖到乡下给人当女儿。” “昨儿公安把我送回来。” “可家里人不认我,嫌弃我乡下人,给他们丢脸,说他们已经找回亲生女儿了。” “还想把我以嫁人的名义。” “把我卖到乡下,给那些傻子、残废、有病的男人当媳妇,我没办法,便只能自己开户租房子。” “这是我今儿刚落的户。” 怕居委会不信,她拿出户口。 这年月没什么娱乐活动,谣言八卦之类的传的特别快,以后大家都是一个街道。 就算林早早今日要面子,不说自己的情况,日后这些人也会知道,与其让人背后造谣。 不如先装个可怜换点好处。 居委会和街道办的人认识,自然知道林早早的情况,要不然,他们也不会这么护犊子。 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小同志送礼自然有所求,心里有了数就好办,“你想我们帮你和家里协调?” 林早早可不想再回林家。 那就是一个吃人的地方,能把人吃的骨头渣都不剩,她赶忙拒绝,“阿姨,你误会了。” “我不是让你们协调。” “我是私事想麻烦你们。” “请你们帮我问一下,谁家房子可以出租,我落到街道集体户,还没有地方住。” “想租房。” 居委会想了想。 谁家房子要出租,他们还真的不清楚,但哪里有空房子倒是一清二楚,“这事得问问。” 见没有拒绝,显然有戏。 林早早将饭盒重新递给他们,一脸诚恳的说道,“那麻烦你们一定要帮我问一下。” 求人办事,送礼正常。 这次是个人私事,居委会的没有再拒绝,“我们下班后,会帮你问,你明天来居委会一趟。” 第28章 安排 “二爷。” 赵爱国嘿嘿。 他每次假笑,都没好事。 “你闭嘴吧!”陆丰年知道他想说什么,不想再听到他说话,伸手拉开车门,上了车。 赵爱国趴在窗户上,“二爷,那小丫头没地方住,你不觉得她很可怜吗?” 装可怜? 谁不会。 陆丰年拍了拍自己的大长腿,暼了他一眼,“小赵啊,我腿瘸了,现在是个残废。” “我养活自己都困难,怎么可能再去帮一个小丫头,要不了两天你也不用给我开车了。” “当然。” “你要是能把我腿治好。” “我养那个小丫头一辈子都没问题,不仅喂的白白胖胖,还专门请老师让她读书。” 赵爱国抿嘴。 他偏褐色的眼珠子转动,看了一眼陆丰年瘸了的大长腿,又想着马上就要失业的自己。 自身都难保,犹豫了半天,还是开了口,“二爷,能在我失业前,您能帮丫头找个住处吗?” 陆丰年:黑脸! 赵爱国装作看不见,继续吧啦吧啦的说道,“我是老司机,失业了,依旧是个香饽饽。” “重新上岗没问题,只是工资待遇肯定比不上您给的,但至少饿不死有口饭吃。” “可那个小丫头不一样。” “多惨啊,从小就被那些黑心肝的人贩子拐卖,好不容易跑回来,亲爹娘哥哥都跟死了一样没啥用。” “这么算起来,她跟孤儿有什么区别,在京市无依无靠,没有住处,没有工作,多可怜啊。” “她会不会冷死、饿死、遇到小混混欺负惨死在街头啊,或者她又遇到人贩子咋办?” “捂着嘴,拉上车。” “卖到乡下的傻子,嫁给傻子,还不如嫁给您,嫁给您,至少这辈子都吃喝不愁。” “嫁给老傻子,不仅要满足变态的床事,还给他生儿育女,动不动就拳打脚踢,还要干不完的活。” “二爷,您不觉得惨吗?” 陆丰年哼了一声,“说起惨,我觉得我挺惨,迟早会被你这个话唠给唠叨死。” “得了。” “你不就是看上我那祖上传下来的四合院还有空屋,你去给居委会打个招呼。” “说——” “租给林早早。” “每月租金二元。” “明天去看房就行。” 赵爱国嘿嘿一笑,就知道他家二爷是嘴硬心软的主,“二爷,您真是大大的好人,好人有好报。” “滚!”陆丰年瞪了他一眼。 “好嘞,二爷,我马上滚。”赵爱国嬉皮笑脸的应道,“您在车上稍等一下。” “我去给居委会的说一声。” 陆丰年嗯了一声,他看着赵爱国跑远的背影,笑骂一句,这小子鬼迷心窍。 不会是喜欢小丫头吧。 他抬眸,看向林早早。 小小的一只,春日的阳光懒洋洋的打在她单薄的身上,不刺眼,还带着一丝柔。 目光一停,最后落在了那惨白的小脸上,微微发红,被打的,确实有些可怜。 昨儿在医院,这小丫头昏睡中都在哭,嘴里喊着,我快死了,你能不能回来陪我? 今儿就变了。 这么多人欺负她也没有哭。 胆子不仅变大了,还懂得装可怜要赔偿。 是特务? 还是有……精神病? 陆丰年手指放在窗台上,有节奏的敲打着,病退闲的没事,那个家也待不下去了。 不如…… 去研究一下这个小丫头。 总感觉会从她身上挖掘出惊天大秘密,到时候立个二等功?虽然他现在立功没啥用。 就是闲的~ 第29章 难啊 肉包子可复制。 和铝饭盒搭配无法复制。 目前不知是铝饭盒已复制,不符合复制条件,还是不可以两样以上的物品混合搭配在一起复制。 囤的物资太少。 目前无法实验。 如果单独复制肉包子,可没有大的容器来装,直接扔在空间的地上,岂不是脏了。 实在舍不得浪费一个肉包子复制的机会,林早早只能饿着肚子,去了旁边的供销社。 想买一个大盆。 进去转了一圈,问了价格,怀揣巨款也没法买东西的林早早,只能灰溜溜出来。 这年代真不是人待的地方,有钱都花不出去,得要票,凳子要凳子票,衣柜要衣柜票。 日用工业品也需要券。 俗称工业券,全名日用工业品购货券,发放标准,每名职工按月工资发,每20元发票一张。 上辈子。 十六岁之前。 林早早在乡下。 乡下没有粮票肉票,这一年到头都等着地里的粮食丰收,才有粮吃,过年杀猪,才有肉吃。 回城后。 林早早一直待在林家。 他们怕她手脚不干净,钱和各种票都不过她的手,家里缺什么,林母会负责买。 她只需要负责干家务就行,自然对于买东西需要什么票的事情不是很清楚,很多都是听别人说。 改革开放后。 她才出来打工。 此时的轻工业开始大量且快速的发展后,锅碗瓢盆之类的自然也不再需要工业券。 物质匮乏的年月。 买不到,就无法复制。 林早早就算现在找工作,起码也得等一二个月才有一张工业券,太久了,还不够。 以为赚到钱、解决落户、解决基本温饱,就可以万事大吉,现在看来任重道远。 只能…… 走一步看一步。 没有容器,只能用铝饭盒。 昨天复制的十个铝饭盒,一个装了菜油,一个装红烧肉米饭送居委会,一个装着肉包子。 剩余七个饭盒,还能用。 这年月住旅馆要介绍信,调查身份信息,林早早没有,她只能找个没人的小巷子进了空间。 将饭盒和盖子整齐排列的挨在一起放在地上当容器,再在中间放上一个肉包子。 【叮!】 【发现可复制物品。】 【是否复制?】 “复制。” 【扫描中……】 【扫描成功,肉包子1个!】 【复制暴击,肉包子x100!】 【复制成功!】 看着如小山一般的肉包子,林早早的眼睛都绿了,今天果然是她的幸运日,事事顺心。 连复制暴击,都翻这么倍。 饿得饥肠辘辘的她,解决食物问题后,终于可以敞开肚子吃,她拿起一个暖呼呼的肉包子。 咬了一口,皮软。 再咬一口,肉汁冲进口腔。 香的仿佛肉体灵魂都得到了洗涤,得到了升华,仿佛下一秒就能长出翅膀飞向传说中的天堂。 太好吃了! 好吃的林早早连着吃了两个,觉得胃里有些撑的慌后,才不得不停下了动作。 双手捧灵泉,喝了一口。 吃饱喝足困的慌,脑袋仿佛像一团浆糊,让人无法思考,想睡觉的她,立刻倒在竹屋床上。 肉包子就这么放在地上,空间里应该没有蚊虫爬吧,不知空间有没有保鲜功能? 没有的话。 那肉包子不能久放。 想着想着,她进入了梦乡。 第30章 看房 熟睡的林早早,潜意识一直记着今天要去看房,突然惊醒,猛地睁开眼睛。 想看时间! 发现没有手表! 空间没有黑夜,只有白天。 她正想出空间,看外面有没有天亮的时候,脑海里,却呈现小巷子的情况。 黑漆漆的,还没天亮。 也不知道几点了,无心睡眠的她起床洗了一个脸,短头发根本不用梳,用手撸两下就行。 走出竹屋,看着地上小山般的肉包子,并没有蚊虫在爬,她上前蹲下,拿起一个。 热的~ 在放在鼻子面前。 不臭,和昨儿一样香。 经过一晚上试验,空间有保鲜功能,就是买不到装东西的容器让她有些头疼。 工业券…… 哪里才能搞到? 她吃了一个肉包子,饱了。 磨蹭到时间差不多了,这才出了空间,直奔居委会去,“阿姨,我今儿给你带肉包子了!” 昨儿才吃了红烧肉米饭,今儿又送肉包子,他们赶紧起身,笑吟吟的将她迎进屋。 用干净的玻璃杯,亲自给她倒了一杯刚泡好的茶,“小同志,怎么这么客气啊。” “这肉包子……” “还是你留着吃。” 林早早还有几十多个肉包子吃不完,自然不会再留着自己吃,她推到二人面前。 “阿姨,特意给你们买的,我已经吃过了,我想问问房子的事……有消息了吗?” 这肉包子自然没有再推回来,算是收下了,既然收了人家的礼,自然得给人把事情办的妥妥的。 居委会的阿姨表示,“有,昨儿就问好了,房主愿意出租一间,每个月只收两元,水电自费。” “我带你去看看。” “好。”林早早乖巧应道,起身,跟着走了出去,距离也不远,穿过大门进了四合院。 先是前院,有两名妇女正在晾刚洗干净的衣服,见他们进来,便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再穿过一道门,是主院,院中有个断腿的男人,坐在椅子上,双手正麻利的糊纸盒。 居委会给林早早解释道,“这四合院,属私人,只租给退伍伤残老兵和烈士家属。” “原本是不对外租,可昨儿我试着问了一嘴,对方听说你的情况,表示很是同情。” “便同意你住进来,你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同志住这,安全绝对有保障,没人敢欺负你。” “就是住这,得守规矩。” “房主说了,白日的时候,你可以带朋友回来,但到了晚上,是不可以留宿外人。” 居委会的阿姨一边给她说一边带着她又穿过一道门,来到了后院,这里没有人。 她推开一间小屋子,“这后院原本是房主一个人住,如今腾出一间屋子租给你。” “他住在主屋,不经常回来,但平时喜静,不喜欢吵吵闹闹,特别晚上你住这要注意这一点。” 屋子,不大。 但收拾的干干净净。 挨着墙壁的位置,放了一张架子床,其他物品没有,显然需要她个人添置。 “这房子,中不?” 相比起人口众多、拥挤、吵吵闹闹、乱搭建的大杂院,这四合院里里外外都干干净净。 这么好地方,还便宜。 肯定租,林早早点了点头,“阿姨,这房子我租了,请问我把房租交给谁啊?” 第31章 见面 “二爷!” 赵爱国趴在窗边。 偷看着窗外的情况,见林早早来了,紧张的不行,“您怎么把屋里的家具都搬空了。” “只留了一张架子床。” “要是小丫头嫌没家具,不租了怎么办?她这么可怜,您就不能多发点善心。” 陆丰年坐在椅子上,给自己倒了杯西湖龙井,“我是租房,不是找媳妇,谢谢。” 赵爱国叹气。 他们二爷年纪也不小了,怎么就钢铁直男,不会英雄救美,不会借着租房示好。 继续这样下去…… 不得当一辈子老光棍! 二爷要是一直不娶妻,他妈就不让他找媳妇,说什么对恩人得以身相许,他是男的许个屁。 他妈又说,男的不用以身相许就同甘共苦,这样别人骂二爷是老光棍的时候,他可以当挡箭牌。 这是亲妈! 他嘀咕,“你租房,顺便把媳妇娶回家不正好,那样你家老爷子也不用天天给你安排相亲对象。” 陆丰年品着茶,不答。 “他们过来了。”赵爱国看见居委会的带着林早早来敲门,吓得赶紧往屋里躲。 “陆同志,在吗?” “在,请稍等一下。”陆丰年放下手中的茶杯,站起身,走到了门口,打开了门。 林早早抬眼,便看见一身军绿装的男人站在门口,高大威猛,冷着脸,不苟言笑。 不是好相处的…… “是租房?”他问。 居委会的赶忙将林早早推到他的面前,“对对对,是这位小同志,她想租您的房。” “您看需要签合同吗?” “需要,合同准备好了,进来签字按手印就行。”说完,陆丰年便转身进了屋。 林早早跟随其后,看着他的腿有些瘸愣神,正想的入神,前面的人突然停了下来。 她没反应过来,脑门直直的撞在了男人的后背上,她疼的眼睛瞬间就红了。 这男人的后背是钢铁做的吗?真的好硬啊!她伸手,揉着柔脑门,后退了两步。 陆丰年:…… 这小丫头的脑门是铁锤吗?重重砸在他后背上,真疼,占便宜,也不这么大力。 他后背还有伤! 疼,还不能表现出来。 他铁青着脸转身,眼神阴森森的看着林早早,敲了敲桌面,“你看看合同有没有问题。” 林早早:! 这男人真凶。 以后尽量远离。 她本来没有读过书,大字不识,但她死后,灵魂被困房子里不得离开,房子拆迁修建学校。 无所事事的她,跟着那些学生,将小学初中高中的知识不仅学完了,字,自然也认识了。 她拿起合同,认真看,这份合同是手写,出自陆丰年,内容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她拿起笔,签字。 灵魂体,无法触碰东西,所以她只学习,从未写过字,此刻落笔,歪歪扭扭,将一份完美的笔墨给毁了。 陆丰年看着,没说话。 他调查过,她没上过学,能把自己名字写出来已经很厉害了,怎么能要求她写好。 人无完人。 林早早拿起红泥,将手印按在了名字上,然后放了一张大团结在桌上,“我先交五个月房租。” 陆丰年将三把钥匙放桌上。 道,“主院的门晚上会上锁,后院的门是小巷子,出去走几步就是街区。” “剩下一把是你房门钥匙,如果不是房子的问题,我希望你以后不要来打扰我。” 第32章 求我 拿着合同。 林早早脚底抹油。 第一时间离开了陆丰年家,他气场太强了,和他待在一起,有种说不清的压抑感。 居委会的什么人没见过,可今日见了这位陆同志,总感觉背后发凉,让人喘不过气。 太吓人了! 上过战场,杀过人的,果然都不是好接触的主,见事办成,她也松了一口气。 “小同志,你今儿就可以搬进来住,以后有什么问题,你可以来居委会找我。” “好,阿姨,我送你。”既然后门出去走几步就是街道,林早早朝着后门走去。 居委会的阿姨表示,“就几步路的功夫,你别送我了,等下班,我把你饭盒洗干净送过来。” “阿姨,不急,你先忙工作,等你有空了再送来也不迟。”林早早笑着说道。 巷子狭小,路不宽。 二人还没走出街道,就被来的人给堵住了,正想让他们先走,谁知对方根本不动。 正疑惑之际。 却听到狗叫,“大哥,我说的没错吧,这乡下丫头片子准会回来求我们收留她。” “这不。” “人回来了。” “还喊来居委会王阿姨。” “怎么,想让王阿姨给你说情让我们留下你,行,想留下来,你当着我的面跪下。” “磕三个响头,说,你错了,你再也不敢顶撞大哥,保证听话,让你向东,你不会向西。” 说话之人。 是她二哥,林知义。 仗义,讲义气,胆子大。 不喜欢读书,上学时逃学打群架,有一帮狐朋狗友的兄弟,喜欢耍酷耍帅,桀骜不驯。 他对自己的兄弟、家人、爱人都好,唯独对林早早尖酸刻薄,哪怕她没得罪他。 她只是站在他面前,就好像踩到他的尾巴一般,对着她一阵狗叫羞辱。 他从来不藏自己心思,很直白的告诉她,他不喜欢她,也不欢迎她回家。 觉得她就是一只耗子屎,污染了他的空气,曾经,还恨不得她去死。 那是冬天,他恶作剧,将她推进了河里,不会游泳的她,咕噜两下就沉了下去。 后来。 她醒后。 在医院。 但救她的人不知所踪。 等她一个人回到家时,已是第二天,林二哥看见她了,骂她夜不归宿,不知廉耻。 让她赶紧去做早饭。 寄人篱下,还要靠着林家人生活,没有其他活路的林早早,只能去做饭。 冬日落水,冬日洗衣,没有好好养的她,终落下了寒症,以后都不能有孕。 能不能生孩子,其实对她不重要,因为嫁给陆明远后,他从来都没碰过她。 后来—— 被她天天催着回家烦了。 就抱养了一个孩子给她,让她养,有了儿子后,林早早便有了新的精神寄托。 亲自带孩子,给他喂奶粉,给他穿新衣服,给他做好吃的,送他上学。 结果—— 儿子不和她亲。 只和他爸爸亲,也和他爸爸的白月光亲,辛苦照顾他这么久,换不来一分爱。 有时—— 林早早都怀疑。 是不是自己太糟糕,所以全世界的人都不爱自己,哪怕,最后她付出真心。 死的时候。 她才明白。 真心换不来真心。 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强求来的爱,只会让人唾弃、厌恶和仇恨。 第33章 挨着 这林家人真是搞笑。 她,林早早,都已经和他们断绝关系了,他们还一而再再而三的跑上来攀关系。 既然都断绝关系了,那再见面就是陌生人,所以,林早早并不打算和他们相认。 而是装糊涂,对着身旁的王阿姨疑惑的问道,“王阿姨,他是在跟你说话吗?” 她这辈子认亲,还没有正式见过林二哥,不认识也正常,林大哥站在一旁看着,也没介绍。 她也不会自讨没趣。 王阿姨还没来得及开口,林知义便抢了话,“林早早,你在这里装什么装。” “我在和你说话。” 林早早抬眼,看着他。 平头,穿着一身工装,工装上沾了不少灰尘,双手插兜,满脸不屑,用着鼻孔来看人。 上辈子。 他不爱干净。 穿干净的衣服出去,回来都脏了,是林早早每天都给他洗,才让他穿着体面。 追到了团长的女儿。 在岳父的支持下,靠着一点小聪明和油嘴滑舌,跑货车,下海经商,成为一方首富。 可他一点不感激林早早。 他能追到团长女儿,成为一方首富,他说,是他有本事,是他有眼光有远见。 是兄弟们支持。 和林早早无关。 他们家养她,她每天给他洗衣服,给他介绍相亲对象,不是天经地义的嘛。 哪怕—— 她在寒冬腊月给他洗衣服,坏了身子,他有钱了,也没有想过带她去医院看病。 这辈子—— 没有她。 她倒要看看,这位只知道和狐朋狗友称兄道弟的小混混,能不能靠着自己本事成为人上人。 林早早诧异的看了他一眼,不解地问道,“你……是和我说话?你谁啊?我们认识吗?” 她看他如看陌生人的样子,不像装,确实不认识的样子,林二哥心里不爽。 “我是你二哥,林知义。” 说完,还露出一副快下跪磕三个响头,求哥哥原谅你的样子,真是恶心。 林早早更加不解了,“抱歉,我没有什么二哥,我也不认识你,请你不要来攀关系。” “草!”林知义震惊。 这个乡下来的死丫头,胆子居然变大了,居然不给他面子,让他在外人面前丢脸。 他怒火中烧,“林早早,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你居然敢说不认识我。” “你都找上门来了,还想让王阿姨帮你说情,你就不怕我不让你进林家门。” “王阿姨,林家在附近?”林早早也有些懵了,她上辈子一直待在大杂院,从不外出。 今儿来四合院,走的也不是去林家的路,这林知义怎么会说她找上门呢? 百思不解时。 王阿姨这才解释道,“我问房子的时候,只问了正门,没想过后门挨着林家。” 也就是说。 林早早租的房子,和林家就隔了一条小巷子,都在一条街,做好了再见的心理准备。 但她没想到,房子也挨着。 林早早苦笑着,对王阿姨眨了眨眼,言下之意,我现在退房还来得及吗? 王阿姨表示,小同志,那个陆同志看着比林家人还不好惹,要不……你还是忍忍? 她怕回去退房! 被陆同志埋尸花园! 第34章 是狗 陆同志…… 确实比林家人可怕。 只是往他面前这么一站,就感觉压力山大,林早早宁愿面对林家这帮跳梁小丑。 也不愿意去打扰陆同志。 陆同志可是发话了,如果不是房子的问题,让她不要打扰他,她因为私人原因退房。 属于违约。 就算不退房租,也不过分。 林早早犹豫再三,她房子和林家隔了一条巷子,两道门,他们总不能上门找麻烦。 真上门找麻烦,也不怕。 到时候就把陆同志给请出来,让他往门口一站,那冰块脸,保证比门神还有用。 而且她现在住的四合院,里面的住户都是退伍伤残老兵和烈士家属,安全感满满。 这房子。 她住定了。 要滚,也是林家人滚。 她上辈子和这辈子都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倒是林家人欠了她不少,她凭什么看见林家人就绕道走。 她上前一步,仰着头。 如葡萄的一般的大眼珠子看着林二哥,很礼貌的说道,“你好,我今天刚搬来。” “就住你家旁边的四合院。” “以后大家都会走这条路,抬头不见低头见,我挺喜欢看到你,你要是不喜欢看见我。” “觉得我污染你的空气,你以后看见我,可以绕道走,我绝对不像某些苍蝇一样缠着你。” 说完,她意有所指的看了一眼站在旁边站着不说话的林大哥,饭店的事她还没有找他算账。 “好狗不挡道。” “林知义同志,麻烦你让王阿姨出去,她还要忙着工作,没空站在这里看你狗叫。” 林二哥上前一步。 右手用力,抓着林早早的衣领,将她提了起来,脸对脸咬牙切齿道,“林早早,你居然说我是狗!” 林早早看着他举起来的拳头,笑了笑,根本不惧,迎上他愤怒的目光吐出四个字。 “对!” “你是狗!” 说的超级大声。 “你!”林二哥想打人。 林早早却先他一步,扯着嗓子高声喊道,“林知义,你想打我,那你打啊!” “都说你为人仗义,讲义气,道上混,重规矩,从来不打女人老人孩子。” “今儿,你要是打了我,整个胡同的人都知道,你就是一个只会打女人的孬种!” “我看不起你。” “胡同的人看不起你。” “还有你那帮兄弟,他们也看不起你,我看你以后还怎么在这胡同里称大哥,带着兄弟混。” 胡同的人都知道,林二哥这人重情、重义、重面子,如今这拳头他确实怎么也落不下去。 林早早嗤笑一声。 抓住了他的死穴,更加肆无忌惮了,“林知义,你打我啊,怎么,你怂了,你不敢动手打我!” “你在我面前装什么装,林知礼好歹是大学生,你看你,逃课不学好,成绩倒数。” “别人喊你一声大哥,你还真把自己当一号人物,他们只不过把你当冤大头罢了。” “让你花钱和粮票,请他们在外吃喝玩乐,你呀,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一张长期免费饭票。” “他们背地里嘲笑你,蠢。” “林知义,你听好了,你为了你那帮兄弟,你这辈子,迟早要惹大祸,蹲监狱。” “这话——” “是我林早早说的。” “你这辈子都记住了。” 第35章 滚开 “你咒我!” 林二哥不敢信。 但举起来的拳头,却怎么也不敢落在林早早身上,气的他两个鼻孔大力出气,变大。 连里面的鼻毛都抖动起来,看上去有些恶心,他将她推开骂了一句,“草泥马!” 满口脏话的混蛋。 还真以为自己很酷很牛逼,其实恶心透了,林早早呵呵,“别光在这里耍嘴把式。” “你马上回家去草,你不草,就别在老娘面前说脏话,二十几岁的人了还吊儿郎当。” “滚开点!” 和这种人待久了,她觉得空气都变污浊了,“王阿姨,抱歉,耽误你这么久,我送你出去。” 王阿姨:…… 这小同志,挺凶的! 昨儿饭店他们不出面,估计那男人也讨不到好,“没事,我们居委会也会调节邻里矛盾。” “这是我的工作职责。” “以后,他们敢欺负你,你就来告诉我,我去找他们厂子领导说说他们这种行为……” 居委会的人,难缠。 林家人得罪不起,林二哥不爽的冷哼一声,用手臂,将林早早撞在墙上就朝巷子里走去。 林大哥眼含深意的看了一眼林早早后,不屑的送了她四个字,“好自为之。” 他这话…… 什么意思? 林早早听不懂。 王阿姨也不懂。 两人反应都是……莫名其妙。 林早早又开始假笑,和王阿姨说着话,将其送出了巷子,顺便询问了一下工业券的事。 赵爱国爬墙。 看着林早早远去背影。 这才低头,怨念深重的看着坐在树下的陆丰年,“看吧,您又错过了英雄救美的机会了。” “二爷,您说您这么凶,除了我这个无名小卒不怕死,谁还敢靠近您身边。” “你不主动点。” “那你这辈子都得注孤生。” “幸好,我不是女的,我要是女的,我妈肯定让我赔上一身,无论如何也要我嫁给你。” 陆丰年慢悠悠的喝着茶。 最近心情好,让他对小赵的无礼行为越来越宽容,“小赵啊,你最近胆子越来越大了。” “反正我马上要失业了,以后不用看你脸色上班,我怕啥。”赵爱国胆越来肥,说话也肆无忌惮。 同失业的陆丰年。 他叹气,腿瘸了,连下属都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哦,车子被部队收回去了。” “我不缺司机了。” “但是我腿不方便,缺一个住家的男保姆,要不,我问问你妈,让你留在我跟前。” 赵爱国大惊。 从墙上滑下来。 陆丰年要是开口,他妈为了报恩肯定会答应,他直接哭了,“二爷,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我真的真的知道错了,求您放过我吧,我从小不喜欢做饭,您要是开了这尊口。” “我妈肯定逼我学!” 陆丰年点了点头,“那得看你以后的表现,少说话,多做事,我不想再听到林早早任何有关的字句。” 赵爱国点头。 他就是可怜林早早,希望陆丰年抬抬手,随便扔点什么,就能让小丫头吃饱肚子。 可今日他看出来了,这小丫头还真的不是一般的主,其实陆丰年有一点没说错。 人。 得自己立起来。 要不然靠别人,靠不住。 他们既然不能帮她一辈子,就不要随便出现,给了希望,又将人推下深渊。 但暗中帮助。 还是可以有…… 第36章 借票 “王阿姨,你也看到了,我租的房子就只有一张床,想添点锅碗瓢盆,结果没工业券。” “你看……” “我这种特殊情况。” “组织上有没有什么政策?” 林早早跟着王阿姨,来到了居委会,先咨询一下,能不能通过正规渠道拿到工业券。 要是不行。 那只能剑走偏锋,去黑市,用肉包子去换,实在不行,只能去林家收点上辈子的利息。 昨儿居委会在国营饭店公平公正的办事态度,得到上面夸奖,让他们干工作更加有积极性。 于是,便给她出主意,“小同志啊,你这情况确实困难的很,但组织上没有相应的政策。” “这样。” “我会把你情况往上报。” “上报有程序,要写材料,要让领导审核,要问上面意见,看有什么解决法子。” “这要等很久。” “这样,我组织群众,借工业券给你,你还不起工业券,到时候可以用其他物品抵。” “你看这样行吗?” 林早早秒懂,“行!” 王阿姨见行,让她稍等。 拿着笔和本子,挨家挨户的去借工业券,家里不缺东西的,这玩意就没啥用。 还不如粮票肉票油票布票之类的实在,听到有人需要,还不起用其他物品抵。 纷纷全部拿了出来。 到林早早手上时,数量惊人。 居然有百来张,大家真穷,拿着工业券,贵的东西买不起,便宜的东西暂时不需要。 留着也浪费,能换一点好处,那就换一点好处,明面上是借,实际上以物换物。 可找的借口好,帮助特殊情况有困难的同志,林早早感谢组织,感谢居委会。 她承诺。 必定不会辜负大家希望。 两个铝饭盒已经洗干净了,林早早便顺手拿了回去,刚进门,就看见陆丰年坐在树下喝茶。 陆丰年:! 林早早:! 他放下茶杯,“回来了。” 这是在和她打招呼?林早早脚步一顿迟疑了一下,有些不确定,但还是回了一句。 “嗯,回来了。” 这架势就跟长辈和晚辈在说话,躲在角落的赵爱国叹气,他这辈子要跟着二爷注孤生,好惨。 但说起来,陆丰年确实是林早早的长辈,林早早对陆丰年,也是十分的尊重。 他问,“有什么困难吗?” 突如其来的关系,吓得林早早赶紧摇头,“没有困难,我不会因为私人原因违约退房。” “您放心。” “我对住在这,很喜欢。” 陆丰年“嗯”了一声,端起茶杯,不再说话了,林早早松了一口气,赶紧溜进了屋里。 和大佬说话,压力山大。 她从怀里,小心翼翼地拿出那份陆丰年亲手写的租房合同,他写的字,真好看。 王阿姨称呼他为陆。 她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便在合同上认真找起来,陆丰收,希望丰收的意思吗? 好名字。 唯有丰收。 百姓才能吃上粮食,过上一个好年,饿过肚子的她,明白这名字被寄托了什么样的希望。 “丰收。” “陆丰收。” “谢谢您租房给我。” 小丫头在房里感恩。 陆丰年却住在树下,看着远方,想着要不要在院里种桃花,到时候边喝茶边赏桃花。 桃花还能酿酒…… 第37章 出去 林早早将租房合同放在空间竹屋的桌子上,保存好,这才开门,重新走出了房间。 新房子,只有床。 要长期生活,得添点东西。 要不然家里什么都没有,她又没工作,短期内,以去饭店吃饭为借口糊弄人还行。 长期不开火。 会被人怀疑有问题。 虽然空间里囤了物资,可以解决基础的吃喝拉撒问题,但表面功夫还是要做给外人看。 等改革开放,攒够了钱,就不用合租,到时候直接买套四合院,物资不匮乏了。 街坊邻居也不会闲得没事,天天盯着你吃了什么买了什么,发现异常的行为还要跑去举报。 院里。 又见陆丰年。 他抬眼看着她问,“出去?” “嗯。”林早早点了点头,虽然这人看上去不怎么好相处,但不坏,便没有隐瞒。 她解释,“居委会见我情况特殊有困难,便发动群众借了不少工业券,让我去添置些家用。” 陆丰年点了点头,“居委会的这些同志觉悟很高,挺好的,那你早去早回。” “晚上八点。” “我会锁门。” “好。”林早早有种被家中长辈关心的错觉,多少有些不习惯,她脚底抹油赶紧溜了。 躲在角落的赵爱国叹气,“我的二爷,这是一个表现的机会,您应该跟着去帮着搬东西。” 这茶。 味不对。 陆丰年皱眉,无声叹气,“我现在是瘸子,哪有正常人会指挥瘸子去搬东西。” “我饿了,去国营饭店买点吃的回来,三菜一汤,我不吃辣,要清淡一些。” “哦~”赵爱国起身。 他从司机,升职跑腿小秘。 见他离开,陆丰年将壶中的茶倒在地上,他一个人喝着没意思,不如让下面的兄弟陪他一起。 喝完茶。 他回了屋。 拿起桌上的那份租房合同,摸着上面那个熟悉的名字,幽幽的叹了一口气。 折叠好,放入檀木盒子中保存,上了锁,将其存放在柜子的最里面,关上了柜门。 赵爱国出了后门,立刻收起了嬉皮笑脸,自从二爷腿受伤后,性子就变得有些暴躁和阴郁。 大家都很担心他。 赵爱国敢以下犯上,也只是讨他开心一些,多说些话,要不然憋时间久了会得病。 二爷一个铁骨铮铮的男儿,原本上战场保家卫国,可惜受伤后不得不病退下来。 可以说—— 前程尽毁。 追逐的梦破灭。 心里多少有些难过,可惜他从来不与旁人说,对于自己是瘸子也大大方方说出来。 越是这样,越让人担心。 而且他和夏医生发现,陆丰年对林早早挺关心,嘴上不承认,却是一直在帮她。 可惜。 小丫头太小。 要不然真的可以凑一对。 他记得小丫头今年满十七,明年满十八,现在相处有点感情,明年就可以直接领结婚证。 刚刚合适。 在他走出巷子的时候。 林大哥的身影无声的从后门走出来,看着他远去的背影,眸中闪过晦暗不明。 他小声嘀咕道,“果然,她和司机勾搭上了,要不然也不会有底气和家里断绝关系。” “闹离家出走。” 第38章 又来 供销社。 林早早又来了。 她那一身破衣裳看上去实在是太扎眼,售货员记得,她昨儿就进来逛了一圈。 什么都不买,就走了。 就跟小偷提前踩点,让人不得不怀疑,售货员不耐烦的站起身,皱了皱眉头。 扯着嗓子…… 喊住了她,“喂喂喂。” 她这一大嗓门,立刻吸引了店里所有顾客,就连林早早也站住脚步望了过去。 还以为没自己什么事,正准备先去买个搪瓷盘,复制出来,洗脸洗脚装吃食都方便。 谁知售货员目光十分不爽的、恨恨的瞪了她一眼,手指也指向了她,“喊的就是你。” “我?”林早早莫名其妙。 他们两个又不认识,售货员喊她做什么,顿时脸上露出了……你有什么事的疑惑的表情。 售货员板着一张脸。 跟个领导干部一般,凶狠的嚷嚷道,“这位小同志,你是哪儿人,在什么单位厂子上班。” “昨儿我就看你就来过供销社,今儿又跑来干什么,要是不买东西,就赶紧出去。” 穿的破烂的林早早:…… 没布票,买不到衣服,怪我? 就这么受歧视,是不是以后来这些地方,就会被拦下来,询问身份信息以及钱票来源。 头疼。 硬刚不行。 售货员,是铁饭碗工作。 人家要是心情不好,不卖东西给你都是常事,惹急眼里,直接赶人,举报,报公安。 就算是误会,售货员也没有太大的损失,人家工作职责在内,警惕小偷很正常。 那被冤枉的顾客,就倒霉了,根据上面的走了一套流程,最后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这年月国营单位的工作人员就是牛,得罪不起,林早早也只能先礼后兵。 搬出了自己的后台,“我就是这个街道的人,就住在xxx四合院,你要是不信。” “可以去问……” “居委会的王阿姨。” 都一个街道的居民,居委会的人自然也认识,认识又怎样,她也认识啊,认识又不代表二人熟。 售货员翻了一个大白眼,“就算你是这个街道的人,那你有钱和票吗?你买得起这些东西吗?” “买不起。” “就赶紧走!” “别打扰其他顾客买东西,你要是不听,还继续鬼鬼祟祟的在这里闲逛,我就喊公安了。” 解释了。 对方不听。 林早早拿出副食本,就不走。 副食本指定了购买地方,她去别的地方买不到,“我肯定是有钱和票才来买东西。” “请问。” “穿的破烂……” “就不能买东西吗?” “要是供销社有这个规定。” “行,我二话不说,马上离开供销社,然后去居委会找王阿姨,让她带着我去问问上面领导。” “为什么穿的破烂,就不能进供销社买东西,既然嫌弃我穿的破烂就多发点布票给我。” “有了布票,我就可以买布来做衣服,就不用穿的破破烂烂被你们指指点点。” “我这人坐的正行的端一不偷二不抢三不作奸犯科,我穿的破烂凭什么受歧视。” “穿的破烂也有尊严,你们给不了我一个章程一个解释,就算公安来了,我也不怕。” “有理说遍天下。” 第39章 诬陷 售货员也是看人下菜碟,欺软怕硬,将人吓唬走就完事,见林早早拿出副食本。 又横了起来。 撇撇嘴,没说什么。 毕竟供销社可没有规定,不让穿的破烂的人进来买东西,事情原本就这样结束。 谁知…… 怯生生的声音。 在她背后响起,“姐姐,你昨儿在国营饭店偷了东西,今儿你又跑来供销社偷东西吗?” 此话一出,人群炸开。 林早早转身,看向来人。 怪不得声音听上去很熟悉,原来是她的好妹妹,林家假千金,陆明远的白月光,林薇薇。 这是她重生以来,二人第二次见面,第一次见面,还是上门认亲的时候。 她被林薇薇嫌弃的话语,至今都忘不了,林早早扯着嘴角,露出讽刺的角度。 “说到偷东西,你还是我的前辈呢,某些人啊不要脸,偷了我的名字、身份和家人。” 林薇薇眸底闪过一丝恨意,但转瞬即逝,她依旧如那清纯的白莲花,单纯又无辜。 似受不了打击,后退两步,“姐姐,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只是昨儿很多人看见。” “你在国营饭店偷东西……”林早早眸底深沉,只要想到临死前,知道她不要脸,勾引自己的老公和儿子。 她就怒火冲天,“林薇薇,既然你怀疑我偷东西,那就麻烦你把公安给喊过来。” “而不是在这……” “睁眼说瞎话。” 林薇薇在这片地长大,大家都认识她,加上人长得漂亮,成绩又好,嘴甜,特别喜欢喊人。 大队对她印象很好。 这不,供销社的售货员和她就是好朋友,“林薇薇,别劝了,我这就去喊公安过来!” 而林薇薇也极力劝林早早,“姐姐,你就听售货员的话,赶紧离开供销社。” “要不然公安来了,按照偷窃罪名,你不仅要蹲监狱,还可能会被送到农场改造。” “下农场,很辛苦。” “你肯定受不了,趁着你还没有偷东西,你现在赶紧离开,回家躲着去。” “我还能给你说点好话,让他们不要追究你责任,否则等公安来了我也帮不了你。” 嗡嗡嗡…… 林薇薇就跟唐僧念经一口一个小偷,林早早见堵不住她嘴,直接抬手一巴掌。 狠狠扇在她脸上,“林薇薇,你是听不懂人话吗?觉得我偷东西就去找公安!” “而不是在这里胡说八道。” “你,你打我?”林薇薇捂着发疼发麻的脸,不敢相信,“我好心帮你,你居然打我!” “打的就是你这种听不懂人话的傻冒!”林早早前世,没少跟着那些学生骂人。 一个漂亮小姑娘,一个穿的破破烂烂的乞丐,是个正常人,也会帮漂亮小姑娘。 于是大家纷纷开口指责,“你这人怎么打人啊,快去找居委会,快去报公安。” “不能让这人跑了!” 林早早站在原地,没动。 要不是林薇薇,她现在东西都买了回家了,打着为她好的名义给她泼脏水。 真当她还是当年那个从乡下来啥都不懂的小姑娘,啊呸,真是披着羊皮的小畜生。 不仅偷别人名字身份,小小年纪心肠还歹毒,自己当小偷,还以为人人都得小偷。 第40章 痛心 所有人。 都看见林早早打人。 还说她在供销社偷东西! 所以,她喜提银手镯一副。 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帮她说一句不公平,都在大声的指责她,骂她,诅咒她去死。 包括来的林家人。 林母泪眼婆娑的看着林薇薇被打红的脸,心疼的不得了,这是她当成宝贝养大的女儿。 她都舍不得打一下,居然被自己的亲生女儿打了,果然,待在乡下这么多年。 学坏了。 教不好了。 她痛心疾首的看着林早早,“你这个孩子怎么会变成这样,我们哪点对不起了。” “你小的时候,家里有什么好东西,我们都紧着你,连你六个哥哥都没有。” “是你贪玩,自己偷偷跑出去被人贩子拐走了,我们这些年也一直在寻你。” “你回来,是好事。” “可错不在我们,也和薇薇没有关系,你心里有什么不满,可以对着我们当父母的说。” “你打薇薇做什么!” “她身子自小不好,老是吃药打针住院,你不在的日子,是她陪着我们。” “代替你孝顺我们,她是多么好的一个孩子,听话,懂事,学习成绩好。” “你怎么能打她!” 这些家人,眼瞎心盲。 林早早看透了,再也不对他们抱任何希望,她冷哼一声,“别给我扯什么母女情深。” “她在供销社,口口声声诬陷我偷东西,我怎么不能打她,我今儿打的就是她。” “她再敢泼我脏水!” “我以后见一次打一次!” 见她不可理喻的样子,林母瞪着一双大眼睛,不敢置信、很是痛苦的摇了摇头。 “你怎么变成这样……” “我为什么变成这样,那你得问问你的好儿子。”林早早年纪小,只记得哥哥带她出去玩。 至于哪个哥哥丢了她? 时间太过于久远,有些记不住了,或许是其中一个哥哥,也可能是两个三个四个…… “什么意思?”林母问。 “什么意思。”林早早笑了,“那就得问你儿子,我为什么无缘无故的被拐卖。” 她也不懂,当时年纪小,哥哥为什么不喜欢她,想丢掉她,难不成是父母偏爱造成? 可惜林家六兄弟,都不承认自己弄丢了妹妹,上辈子她没有得到答案。 这辈子…… 也不想知道。 只希望他们离自己远点。 林二哥嘴里叼着一根烟,双手交叉抱在胸前,靠在墙上,站没站像的说道。 “妈,这死丫头回到家后,满口谎话,嘴里没一句真话,你不要被她三言两语给骗了。” “当年她自己贪玩跑出去,还把锅摔到我们身上,我们再怎么混蛋也不可能弄丢妹妹。” 嘴上的烟,随着他上下唇动弹时不断燃烧着,灰白的烟灰无力垂下,最终掉落散开。 林早早看着他。 多说无益,他们不会承认。 就在他们争执期间,突然林薇薇身子向后倒去,林大哥手快将她抱在怀中。 “薇薇!” “薇薇昏倒了!” 大家手忙脚乱,送她去医院。 林二哥走之前,眼神狠毒的瞪了一眼林早早,“林早早,薇薇要是有个好歹,我不会放过你。” 第41章 无罪 林早早翻了一个白眼。 林薇薇的身体确实脆弱,脆弱的动不动就昏倒,可去医院一看,什么病都没有。 最后—— 医生判断。 可能是精神类疾病。 此类疾病,无法用机器检测。 林家人信以为真,从此以后,把养女宠的更加无法无天,完全没有了底线。 林薇薇要天上的月亮星星,他们都会想方设法给她摘下来,送到她面前,跟着了魔中了蛊。 林早早“啧”一声。 感慨假千金的演技真好啊。 装病都装了十几年,连医院的医生都能骗,和骗子有什么区别,自己就没有这么好的演技。 不是一家人。 不进一家门。 林早早发现,自己都快成为公安局里的常客了,进来跟回家一样,都认识。 可惜给她落户的老公安退休了,没见着,说是回家带孙女去了,以后只能有缘再见。 偷东西一事,无证据。 而且林早早也没偷,经过调查,不过是售货员狗眼看人低,是误会,解释清楚就行。 但林早早打人。 所有人都看见了。 此刻的林薇薇躺就在医院,昏迷不醒,林家就一个要求,希望公安同志严肃处理。 让林早早牢底坐穿。 这就是血脉相连的家人,他们明明已经知道真相了,为了一个外人,依旧恨不得她去死。 打人,是不对的。 可有些人就是贱,偏偏把脸凑上来让她扇,她就如这人的愿,狠狠地用力地扇了一巴掌。 既然敢扇。 便想好退路。 林早早表示。 她是林家女儿。 所以,这属于家庭纠纷。 上辈子,林家人没少用家庭纠纷为借口,光明正大的欺负她,这样旁人也管不着。 如今。 她也是活学活用。 家暴就属于家庭纠纷。 比如,这年月,要是哪家的男人打媳妇,肯定是媳妇做的不好,男人在外赚钱辛苦,她就该被打。 父母打孩子,肯定是孩子做的不对,父母为了孩子好,才跟着老祖宗学习棍棒下出孝子。 以上。 都成了固定思维。 只要发生,都这么认为。 事情不严重,调解为主,调解不了,最后也是不了了之,自家人闹矛盾,公安也没办法。 只能批评教育。 经过多方询问查证,是林薇薇先诬陷林早早偷东西,她才动手给了这林薇薇一巴掌。 医生都说了,林薇薇身子自小不好,她突然昏迷,和被扇耳光没有太大的关系,赖不上林早早。 所以…… 林早早无罪释放。 等她从公安局出来时,天已经黑尽了,零星的路灯照亮前路,路旁的人家传来欢声笑语。 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的林早早,从空间拿出一个肉包子,解恨一般塞进嘴里。 美味冲击味蕾的那一刻,她快乐的眯上了眼,所有的不快,都被美味治愈,消失的无影无踪。 明月照亮前路。 满天的繁星相伴。 晚风跟随,她不是孤独的。 她这一刻是自由而快乐的…… 她一个人漫无目的走在无人的街道,嘴里哼唱着,“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 “迷失在黑夜里……” “请指引我靠近你。” 她在前面走着,唱着。 却没看见,身后跟着一个高大的身影,只是走路的时候一瘸一瘸的,此刻脚步也变得轻快。 唱着唱着…… 林早早止步! 她惊恐喊道,“拐了!” “房东说了,八点钟锁门。” “现在几点了,不会已经八点了吧,陆同志,等等我,您千万不要锁门啊!!!” 说完,她八百米冲刺。 身影很快消失在黑夜里。 陆丰年停下脚步,轻笑一声,无奈的摇了摇头,转身,抄了近路,得给小丫头开门去。 他这房东当的很称职! 第42章 三哥 四合院正门。 距离后院太远。 林早早选择走后门。 巷子里无灯,黑漆漆的,看上去着实有些吓人,她深呼吸,做好心理准备走了进去。 习惯黑暗后。 借着朦胧的月光。 看见不远处站着一个身影。 分不清是人是鬼,这一刻,她心脏仿佛被一只手死死捏住,忘了呼吸,眼见就要到家了。 她不想就这样转身离开,便停住了前进的脚步,带着些许不安,警惕地喊了一声。 “谁!” 她今儿当场打了林薇薇,把林家人都得罪了,按照他们一家子的尿性肯定会报复。 但林家人,此时此刻应该在医院陪着林薇薇才对,不可能这么快出现在这里啊。 难不成…… 是养父母家儿子找上门? 养父是变态,他生的那个儿子也是变态,想到可能是这个人,她后退准备跑时。 却听见拨动打火机的声音,随着微弱的火光亮起,看见一张人畜无害的脸。 是熟人。 她三哥,林知廉。 他从小就有一张好看的脸。 幼儿园开始,就有很多漂亮的小姑娘爱追在他身后跑,喊他哥哥,要喂他吃糖糖。 小学就有姑娘说,长大了,要嫁给他,初中了,有姑娘给他写情书,高中了,有姑娘追他。 他长的好看,想要什么,别人就给他什么,养成了坏习惯,理直气壮找林早早要钱,拿去讨好假千金。 后来。 通过叶早早。 认识了首富千金。 首富千金看上了他脸,让他入赘首富家当女婿,他不用每日辛苦工作,只需陪他妻子吃喝玩乐就行。 他明明有钱。 八九十年代的时候。 他出去玩一次,就是上万。 却在林早早得了胃癌后,不仅不还钱,也不愿意借钱给她,说,她是撒谎精,她根本没有得胃癌。 只不过借生病借口,来博取家人的关注罢了,这种把戏他从小就会,早玩腻了,所以他不信。 后来。 林早早真的死了。 不知道林三哥有没有后悔过他不信自己亲妹妹得了胃癌,估计不会后悔,林家人都没心。 重生后,林早早还没有和林三哥见过面,她便装作不认识,稳住心神从他身边走过。 却不想…… 擦肩而过时。 林三哥抓住了她手臂。 林早早也不得不停下脚步,二人就这样安静的站在黑暗里,一个面朝前,一个面朝后。 不该相交的两条平行线,因为这只手而连在一起,他说,“我在这里等你半天了。” “你是?”林早早问。 “我是你三哥,林知廉。”林三哥回答道,他身上散发着一股淡淡的肥皂味道。 不好闻。 她不喜欢。 心里轻笑一声,无语。 上辈子,林家人不愿认她。 留在家里,也只是想着多一个免费保姆,想着她廉价,便可以随便欺负嗤笑。 他们一家子,看不起她来自乡下,又利用她,利用完后,又像垃圾一样将她抛掉。 而这辈子。 她不要他们了。 他们却一个个找上门,亲口承认他们是她的家人,她的哥哥,林早早垂下了眼帘。 她上辈子,努力讨好了一辈子,都没有换到的认可,如今却轻易听见,可惜她不想要了。 她声音清冷。 带着一丝嘲讽和尖酸刻薄,“抱歉,我爸妈掉粪坑里死了,我是孤儿,没有三哥。” “放手吧。” 第43章 做梦 “看来大哥二哥说的没错,你呀就是一个满口谎话、没有教养、乡下来的的小丫头。” 林三哥没放手。 他手劲很大,林早早根本挣脱不开,“少废话,我来找你,你心里应该有数。” “你打了薇薇。” “这事不能这么算了。” 果然,是给假千金报仇。 林早早后退一步,那双在黑夜里发亮的眸子,死死地盯着林三哥模糊的脸。 问,“你想怎样?” “打我一顿不成?” “你真有本事,就在这,把我打死,你今儿不打死我,就放手有多远滚多远。” “我没有功夫、也没时间和你玩过家家游戏,你要是再不放手,我就喊人了。” 天太黑,没有路灯。 根本看不清对方的脸,但这都不重要,林三哥靠开了口,“我从来不打人。” “听说。” “你在国营饭店。” “和人一起玩仙人跳,骗了一百块钱,这样,你现在和我去医院给薇薇下跪磕头道歉。” “直到她原谅你。” “你再把国营饭店骗来的一百块拿出来,给薇薇买营养品,我就让你回林家。” “这事。” “我就不追究了。” 林三哥别的本事没有,骗姑娘的把戏一大把,唯独钟情当林薇薇的第一舔狗。 什么好东西都往她面前送,可他又没本事,只能从林早早这里要,看来是有备而来。 下跪磕头道歉?还给钱?这天都黑了,还在做青天白日梦,他们真把自己当回事。 林早早言语戏谑,“呦呦呦,林家这么穷啊,白天吃着公家饭,晚上还跑出来干副业,抢劫。” “你们不是嫌弃我来自乡下,身上有跳蚤、虱子、传染病,你们就不怕我钱上也有吗?” “你去不去!”林三哥问。 她不去,他急了,林早早耸耸肩,“道歉是不可能道歉,下跪也不可能下跪。” “等林薇薇死了,我心情好说不定能上炷香,至于磕头就算了,我怕她折寿,没这福气。” “而且这钱啊,我就算拿去给畜牲花,也不会给你们,毕竟我身上有跳蚤、虱子、传染病。” “到时候传染给你们了,你们怪我怎么办!毕竟我来自乡下,人穷志短,担不起这个责任。” “再说了,林知廉同志,你要钱应该找你妈,我又不是你妈,我怎么可能给你零花钱。” “但你想当我儿子,我还嫌你年纪大了,要是我儿子晚上跑出来抢劫,我打断他腿!” 林三哥气急,“林早早!” 他不是来找她麻烦,他只是来给林薇薇场子,大家各退一步,他给妹妹要点赔偿。 她道歉认错。 林薇薇肯定原谅她,他们也会原谅她,到时候就可以让她回家和他们一起生活。 反正他们都是一家人,没必要闹这么僵,成了眼中笑话,双方和解后依旧是相亲相爱一家人。 可惜。 这台阶林早早不下! 林三哥咬牙切齿道,“林早早我告诉你,你要是还想回家,你就去给林薇薇道歉。” “把一百块拿出去,给林薇薇买营养品,让林薇薇原谅,这样大家都不会追究你责任。” 林早早扯着手臂。 犯浑,“我告诉你,林知廉,我这辈子都不会回林家,老娘也不需要你们的原谅,滚!” 第44章 被抓 “你不去!” “也得去!” “是你打了林薇薇!” “害得她在医院昏迷不醒!” “你今晚,必须去医院给林薇薇下跪道歉,直到她醒来,原谅你,你才能起来。” “除了一百块,你以后还得回家来,二十四小时照顾她,做饭端茶倒水倒尿桶,直到她康复为止。” 林三哥仗着男人天生的优势,力气大,不顾林早早的挣扎,大力拖拽着她向外走去。 林早早的手臂被抓的生疼,仿佛骨头都要被捏碎了,“林知廉,放开我!你混蛋!” “谁在哪!” 眼见二人要走出巷子。 随着一声大吼,强烈的手电光照在林三哥脸上,刺的他立刻闭上了眼睛,下意识伸手挡。 而他抓着林早早手臂的手,也瞬间松了一些,趁此机会,林早早挣脱他的挟制。 跑之前。 还不忘大喊,“抢劫啊!” 尖锐刺耳的女声,打破了黑夜的寂静,惊的路边野狗狂吠,林三哥见情况不对,也想跟着跑。 但两个巡逻人员已至眼前。 只闻林三哥嚷嚷着,“同志,我没有抢劫,我家就住在附近,刚刚那个是我妹妹。” “她叫林早早!” 可惜另一个声音不信,还凶狠的吼道,“你妹妹会喊抢劫,老实点,别想跑!” 对于坏人。 防止他们反抗伤人逃跑。 巡逻人员都是下了重手。 男人的天生优势没了,林三哥疼的生理眼泪瞬间飙出来了,“好疼啊,轻点,你们轻点。” “我骨头要断了!” 林早早一路狂奔至后门。 心里不断祈祷着,陆同志千万不要锁门,可刚到门口,她就被一只手拽了进去。 门。 也第一时间关上。 林早早以为碰到变态,吓得差点失声大叫,却被来人先一步死死地捂住了嘴。 “嘘。” “别说话。” “他们还没走。” 听声音,是陆同志! 他的声音压的很低很低,说话的时候,还在喘气,热气呼在她耳根上,很热。 林早早小心脏不争气的怦怦直跳,根本停不下来,不知是……被吓得!还是被吓得! 两人靠的很近。 她闻到他身上的香味,应该是刚洗完澡,连头发,都是湿漉漉的还没干,滴着水。 见是房主,她松了一口气,好似迷路的孩子,终于找到了家,安心,不再害怕。 不知为何,她无条件的、很信任面前的陆同志,便闭上嘴,听着外面的动静。 巷子里。 明显传来两拨声音。 陌生声音:“老实点,别动!” 林三哥声音:“林早早,你给我滚出来,我没有抢劫,你出来给我说清楚,同志你抓我去哪……” 陌生声音:“我在这条巷子里找了一圈,那个姑娘跑了,这人怎么处理?带回办公室审问吗?” “这大晚上的,他鬼鬼祟祟的在这巷子里,谁知道他是抢劫,还是意图不够对女性下手。” “对于这种跟踪狂、变态,宁可抓错也不可放过,抓回去,好好审问怎么回事!” 林三哥的声音,“放开我,那是我亲妹妹,我不是抢劫犯,也不是什么流氓。” “你们放开我,林早早,你给我滚出来,你给他们说清楚,我不是抢劫也不是流氓……” “你们抓我去哪里!” “我妹妹就住在这,你们挨家挨户的敲门搜索就行,我是冤枉的,我不是抢劫犯!” 第45章 应激 声音渐行渐远。 直到安静下来。 两个人靠的很近很近,近到林早早可以清楚的听见陆同志胸膛里,有力的心跳声。 “砰!” “砰!” “砰!” 这心跳,很有节奏。 陆丰年再三确认,见外面的人已经离开,这才松开了捂嘴的手退后一步,拉开二人安全距离。 他说,“林同志,很抱歉,刚刚事出紧急,怕打草惊蛇,才不得不捂住你的嘴。” 要是林早早也被巡逻人员发现,今夜巷子里发生的事,会以家庭纠纷不了了之。 但只有林三哥被抓就不一样。 大晚上,不睡觉,在巷子里鬼鬼祟祟,这一看就是不务正业、想干坏事的青年。 加上林早早喊了那一嗓子。 他今晚否想睡个安稳觉,得被抓回去连夜审问交代,林早早不是十六岁的林早早。 自然也明白其中的道理,陆同志是在帮她借刀杀人,教训林知廉这不要脸的混蛋。 想到这。 她仰着头。 看着他那漆黑发亮的眸子,莫名的情绪犹如惊涛骇浪,瞬间将她的理智淹没。 鼻子一酸,眼眶一热,泪水顺着脸颊无声滑落,这人啊,最怕受委屈的时候,突然被人关心。 不被关心时。 跟无事人一样。 这一关心,情绪绷不住。 滚烫的眼泪,落在陆丰年的手背上,他被烫的缩回了手,退后两步拉开二人距离。 他皱眉。 问,“怎么哭了!” 声音冰冷,没有温度。 好似上级训斥下级,这不厌烦的语气让林早早升起的感动,瞬间又被打回了无间地狱。 他。 不喜欢她。 这世界上没人会喜欢她。 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她的四周仿佛竖起了看不见的结界,像个刺猬,她也不需要他们喜欢! 她伸手,用力的将脸上的眼泪擦干净,带着哭腔的声音却夹杂着狠意,“眼睛进沙子了。” “我回屋了!” 她抬腿,想走。 陆丰年感觉她不对劲。 伸手,抓住她的手腕问,“是他刚才打你了,打你哪了?我现在带你去医院。” 林早早最怕别人关心她,当她以为对方是好人的时候,他们又无情的将她推开。 父母是这样。 哥哥是这样。 老公是这样。 儿子是这样。 她怕了,怕一颗真心交出去,又被伤害的体无完肤,她用尽全力甩开了陆丰年的手。 声音又沉又闷,“你能不能别管我,我不需要你关心,我也不需要任何人关心。” 不要关心我,不要靠近我,不要让我看到任何希望,请让我一个人默默的烂在泥里。 夜太深。 模糊了画面。 他们虽然面对面站着,但陆丰年看不清林早早的脸,林早早也同样看不清陆丰年的脸。 他们两人并不熟,只是房东和租客的关系,见过两面,陆同志的这份突如其来的关心,越界了。 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 在供销社被怀疑成小偷,被家人指责,被抓进公安局审问,好不容易调节好心情。 又遇到林三哥拦路堵人,林早早知道自己有些应激了,她调整好自己的情绪。 “今晚谢谢你。” “陆同志,我会报答你的。” 别人帮她,她都会一一还回去,这样互不相欠了,林早早转身走人,回了屋锁了门。 她后背抵在门背后。 直到院中传来关门的声音,这才进了空间,无力的躺在床上,抱着被子,蜷曲着身子。 完全不想说话,脑海里,将上辈子和这两天发生的事不断重复回忆着,今夜,注定失眠。 第46章 告状 辗转反侧。 久久不能入眠。 头疼欲裂的林早早。 也不知自己几时睡着。 等再次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日中午,她猛然想起,昨日的复制机会忘记使用了。 今日再看,发现复制次数并不会因为没有使用而累计,只能当天使用,过期作废。 每日可以复制一次,以后有的是机会,忘了,少复制一次也没关系,她没必要精神内耗。 新的一天。 得为活下去加油。 显然没时间去难过。 吃了一个肉包子,喝了几口灵泉水后,她才打开门走出去,出门的时候偷偷的看了一眼陆同志家。 锁着门。 人不在。 她松了一口气。 昨儿对陆同志发火,心虚的她现在想起来都很后怕,幸好他老人家大人不记小人过。 没追究。 现在,林早早还不知以什么样的心情、状态、精神面貌面对这位大佬,正好趁着人不在。 她偷偷摸摸的…… 从后门溜了。 昨日采购失败,她今天还得再去供销社走一趟,总不能因为被看不起,就不去了吧。 七十年代不比后来,这时候粮油副食品等都是每月一发,每月都要来指定的地方买。 去其他的地方还不行。 可有这身破衣服在,还有售货员狗眼看人低的态度,让她清楚明白一件事。 今日去。 这些人依旧会为难她。 为了防止再闹昨日乌龙,无功而返,这次她学聪明了,从空间拿着一个铝饭盒装了六个肉包子。 去了居委会。 找到了正打水的王阿姨。 她跟找到了组织一般,倍感亲切的凑上去,“王阿姨,您不知道,昨儿,我还被售货员当成小偷。” “说!” “不买东西。” “你就出去!” “我说我要买,她就说我穿的破破烂烂的是乡下来的,像乞丐,怎么可能买得起东西。” “还问我是哪儿的人,我说我就是这条街的,他们要是不信,可以来居委会问您。” “可谁知。” “我说了您名字。” “他们依旧不依不饶,还说什么王阿姨不认识,他们没听过,反正就是不让我买东西。” “这不,后来闹大了,把我抓进公安局,审问了一下午,回家的时候天都黑了。” 林早早在居委会,添油加醋的告着供销社的状,把昨儿的事情和所受的委屈说了出来。 王阿姨听完怒气冲天。 巴掌狠狠地拍在桌上,“工农兵都是一家人,他们这是什么态度,觉得你穿的破烂,是乡下人。” “看不起你!” 林早早将装着肉包子的铝饭盒推到王阿姨面前,“王阿姨,您帮了我这么多。” “我无以为报。” “只能请您吃肉包子。” “我没有布票,暂时做不了新衣服,只能请您今天陪我去一趟供销社,将家里要置办的东西买好。” 这不是肉包子的问题。 王阿姨是真的生气了。 她放下茶杯,“不就是一个售货员,还真以为继承了皇位能无法无天,他们这样的思想觉悟不行!” “走,我陪你走一趟,我倒要看看他们怎么看不起乡下人,要是这事是真的!” “我就写材料,向上报告,这样的不正之风,不能不管,要在事态未严重时,扼杀在摇篮里。” 第47章 撑腰 王阿姨一进供销社。 售货员笑脸相迎,“王大姐,什么风把你吹来了,稀罕,今天店里来了新鲜的鸡蛋,买两个?” “我给你最好的。” 都是一个街道的,抬头不见低头见,大家也不愿意闹这么僵,可售货员说不认识她。 不认识。 还凑上来干嘛? 王阿姨板着脸,根本没有给他们好脸色,直言道,“我今儿来不是买东西的。” “那是?”售货员疑惑。 王阿姨喊林早早进来。 售货员见是她,想起她说她认识居委会的王阿姨,当时他们根本没当回事。 毕竟住一个街道,谁家有几口都一清二楚,这两个人不会真的是亲戚关系吧。 心里打鼓。 不确定,再看看。 王阿姨也不嫌弃林早早穿的破烂,将她推到身前说,“这是我家的侄女,叫林早早。” “小的时候,被拐卖给别人家当女儿,跑了出来,刚被公安送回来没两天。” “就落户在我们街道办。” 林家的那个女儿,这事不用王阿姨说,大家都知道,但没想到是面前这位。 王阿姨继续说着,“这孩子刚落户,还没有给她布票,所以暂时买不了布做不了新衣服。” “结果。” “昨儿她来买东西。” “因为穿的破烂,你们不仅不卖东西给她,还将她当成小偷,扭送公安局,” “有这回事?” 王阿姨看着在场的售货员质问道,那架势,好似今日不给她一个交代,此事没完。 这居委会的人。 售货员得罪不起。 笑着赔罪,“王大姐,这位是你侄女,她怎么不早说啊,昨儿公安调查过了。” “都是误会。” “既然是误会,那她可以拿着副食本和票来买东西,我们怎么可能不卖给她。” “误会!”王阿姨提高音量。 这供销社的售货员一个个拽的都用鼻孔来看人,是不是误会,她还能不清楚吗? 这事情! 比想象中严重! 她高声怒斥,“我家好好的一个丫头被你们弄到公安局,街坊邻居都看见了。” “你们知道外界怎么传的,都说她偷东西,被公安抓走了,大家亲眼看见的。” “说她是乡下来的,说乡下人手脚不干净,说她是小偷,说她不应该落在我们街道。” “应该赶出去!” “她十六岁,今年满十七,马上就可以相看对象了,明年十八就可以直接领证结婚。” “结果呢?” “你们思想觉悟有问题,看不起乡下人,闹这么一出,把她名声给搞臭了。” “她以后还怎么说好人家,她要是嫁不出去,你们这一个个的承担起这个责任吗?” “大家都是女人,女人为什么要为难女人呢?我们作为女人,不是应该互相帮助吗?” “这丫头,命苦。” “小的时候,被该死的人贩子拐走,如今回来,只是暂时困难,没有布票买布!” “我已向组织反应她的情况,你们怎么能因为她穿的不好,而误会她是小偷呢?” “这事!” “不能这么算了!” “我得向上面反映,你们供销社的售货员思想觉悟有问题,该处理还是得处理。” “要不然……” “大家不得都跟着你们学,看别人穿的破烂,红口白牙,随便诬陷别人是小偷!” 第48章 讨好 售货员都是见人下菜碟。 以前也发生过这种事,知道这些人穷没后台,就算闹大了,直接说一句误会不了了之。 要不然他们还能怎样,天天来供销社门口撒泼打滚,他们可以告他们影响治安。 谁知道这小同志有后台,他们也不着急,客客气气的赔笑道,“王大姐,你消消气。” “我们当售货员也不容易,看着光鲜亮丽,但家里条件也不好,东西少了就要原价赔偿。” “这赔一次两次,大家还能承受的起,这赔多了,不得砸锅卖铁、倾家荡产,你说是不。” “而且保护国家财产,是我们售货员的工作责任,不怪我们把你侄女当成小偷。” “是她穿的太寒酸,加上前天她来供销社什么都不买,这昨儿又来才闹了误会。” “这事,是我们的错。” “我在这里给你侄女赔不是,你看这样行吗?今儿供销社来了一批处理布。” “好料子,原本出口,但生产时机器出了问题,有了瑕疵,只能放在市场高价卖。” “不要票。” “不限量。” “优先内部人员买。” “你侄女,以后也是我亲侄女,这处理布啊,我按内部人员优先卖给她怎样?” 小恩小惠就想将她打发,王阿姨可不稀罕,“要布票,我侄女要,我也能给她借来。” 售货员苦口婆心的说道,“王大姐,你都说了,我们当女人的,何苦难为女人。” “我们这些售货员,也有好几个没说人家,真的失业了,岂不是断了他们未来。” “这样……” “以后店里来了什么好东西,我第一时间告诉你和你侄女,昨日的事就不追究了。” 这话,说的是人话。 “侄女,要吗?” 王阿姨问的,是布。 这是在征求她意见,此事要不要这么算了?要是就这么算了,以后肯定能走后门拿好处。 要是不这么算了。 她直接向上面反映。 他们居委会这里,上面有人特意来这边打了招呼,麻烦他们以后对林早早这种特殊人群多多关照。 这事真闹大了,售货员很可能会被开除,此刻,也不嫌弃林早早穿的破烂,热情地拉着她的手。 “小同志。” “昨儿是我不好。” “你看,你刚搬来,家里肯定有很多东西还没来得及添置,我送你一个煤油炉怎样?” “这个售价。” “十四块五角。” “还要工业券才能买。” “只要你不追究了,我再送你三角四分一斤的煤油,但以后煤油用完了,你得自己来买。” “我可以不给你限量。” “煤油炉这么贵,送我侄女不好吧。”王阿姨想也不想拒绝了,这售货员一月工资也才二十左右。 送这么贵,不现实。 售货员将王阿姨拉到一边,压低声音说道,“王大姐,我呢……就实话给你说吧。” “这煤油炉是残次品。” “而且就两三个,运输太贵,送回厂里去,还要倒贴钱,上面便让我们内部处理了。” “虽然是残次品,但不影响正常使用,我也是顺水人情,就当支持居委会工作。” “帮助特殊同志。” “至于煤油,是我自掏腰包,就当我昨儿狗眼看人低,当给小同志进局子给的赔偿。” “你们看,行吗?” 第49章 买布 售货员给王阿姨面子。 态度好,主动道歉赔偿。 这要真的追究下去,不过是误会了事罢了,大家面上都不好看,兔子逼急了都要咬人,更何况人 王阿姨心中的气早就消了。 她也是见好就收,没有继续不依不饶,都一个街道的,知道心眼不坏,也愿意帮她说好话。 便对着林早早劝道,“丫头啊,你看售货员也是真心悔过了,还主动给你赔偿。” “要不,这事就这样算了,我们不追究了,今儿,你就把煤油炉和煤油拿回去。” “在扯点布。” “做两套新衣服。” “穿着新衣服出去,也不会被人误会是小偷,再来供销社,也有你赵姨护着。” 朝中有人,好办事。 王阿姨出面,售货员不仅不敢给她脸色,还给好处,这六个肉包子送的真值。 冤家宜解不宜结,有利益在,大家都是朋友,搭上供销社这条线,对林早早也有好处。 让王阿姨也好做人。 以后买东西什么的也方便,她点了点头,“我听王阿姨的,昨儿都是误会,不追究了。” 见事解决。 售货员也松了一口气。 自己不用失业了,还能在这里赚点外快填补家用,“行,那你们跟我来,东西都放在仓库里。” 内部消耗的商品,是不会在柜台上摆放,仓库就是一个屋子,里面堆满了货物。 “这是煤油炉。” 售货员提出一个小炉子。 林早早还是第一次见,看上去挺精致,携带起来也方便,就是外面有些瑕疵。 应该是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正常损坏,不影响使用,但顾客拿着血汗钱和票买东西。 怎么可能将坏的卖给顾客,这让顾客吃了亏,也会毁了供销社名声,厂子的名声。 上辈子。 林家里用的是蜂窝煤。 后来嫁给陆明远后,住的陆明远买的房子,他家厨房,用的是煤气灶,煤油炉还真的没用过。 煤油。 也用瓶子打了一斤。 至于处理布,放在桌上。 有几种颜色,虽然有些瑕疵,可普通人根本看不出来,这料子摸上去感觉还挺不错。 售货员说了,这料子好,可以用来做衬衣、裤子和连衣裙,要是喜欢可以多买一些囤着。 要不然。 以后买不到了。 量少,又不要票,价格自然也高,要四块一米,和要布票的花布比,花布要四角五一尺。 换算成米。 要一块三五。 不要布票贵太多了。 而现下最流行的的确凉,也要四块二一米,而这处理布摸上去比的确良还要好。 “赵姨,这三种颜色,分别给我扯四米吧。”林早早咬咬牙,要了白色、蓝色、花色。 现在买布,都要布票,好布更是难求,这样的好事一年能遇到一次就已经很不错了。 囤一点没毛病,要不是钱不够,她还想多买些,而且这三种颜色好看,不仅能做衣服。 还能做被子床单鞋子…… 做好后,不管是自己穿,还是送人情,还是卖,自己都不亏,而且有复制系统,自己也亏不了。 买布。 共计,四十八块。 王阿姨太阳穴猛跳。 她知道林早早有一百块,可这钱也不是这么花的呀,她现在没有正式工作。 又是租房子,又要吃饭,每个月还要交水电费,请裁缝做衣服,也得给手工费。 这钱要是花光了,以后岂不是喝西北风,她不得不提醒道,“丫头,你买的是不是有点多啊?” 第50章 解释 林早早忘不了。 昨天晚上,她被林三哥堵在巷子里的事,他不仅要她去医院,给林薇薇下跪道歉。 还要钱。 还要她当免费保姆。 人长得美,想的也美。 昨儿是巡逻的人出现,将林三哥抓走,但按照他誓不罢休的性子,绝对不会这么算了。 他还会找上门来了,甚至还可能大晚上翻墙,硬闯她的住所,翻箱倒柜都要把一百块找出来。 上辈子。 他没少这么干。 他们是一家人,就算闹到公安那里去,拿的金额不高,也会按家庭纠纷来调解。 最后不了了之。 于是她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告诉了王阿姨,“王阿姨,不是我不想省着点花。” “这钱。” “我不花。” “我也留不住。” “林家人知道我有一百块,先是林薇薇,在供销社诬陷我是小偷,现在还在医院躺着让我给钱。” “后是林三哥,大晚上的把我堵在巷子里,硬拽我去医院,还逼着我把钱拿出来给林薇薇买营养品。” “与其被他们一家子惦记着,想方设法的要走,我还不如全部花在自己的身上。” “他们总不能不要脸,把我身上的衣服扒下来抢走吧,如果他们真的敢这么做。” “我也拿他们没办法,直接动手打他们吧,像林薇薇一样,她直接跑去医院躺着当我给钱。” “我不怕他们来明的,我就怕他们来阴的,到时候真出事,还可能得请王阿姨出面。” 闻言。 王阿姨火大。 她为林早早打抱不平,“这林家上下脑子是有什么大病吧,不认你,将你赶出来。” “还找你要钱!” 这么厚颜无耻不要脸的人,就被林早早遇见了,她补充,“不仅要钱,还要下跪磕头,当保姆……” 可惜。 这些没证据。 王阿姨也拿他们没办法。 想要不被林家人纠缠,最好的法子就是远离林家人,可这年月限制多,户口在哪,人就必须在哪。 是不能随意流动。 没有介绍信,不能出远门。 就算有介绍信,介绍信也是有时间限制。 想离开。 目前就一个法子最简单。 报名下乡当知青,这样可以光明正大离开京市,户口和粮油都会一起迁到乡下去。 隔了千里远,林家人想找林早早麻烦都难,可下乡插队苦啊,很多孩子受不了。 王阿姨叹气。 别人家事,她也不好管。 管吧,她好心给林早早出主意,结果他们相认成为相亲相爱一家人,她倒成了坏人。 不管吧,林早早是他们街道的,还是有困难的小同志,总不能看着见死不救。 她想了想,稳妥回答道,“以后林家人再来找你麻烦,你来找我,我会找组织来帮你。” 有这句话。 林早早放心了。 帮不帮是一回事。 但有门路就行,她是真心实意的道谢,“谢谢王阿姨,你是好人,要是没有你,我可能都活不到现在。” 王阿姨也收了她好处,帮点小忙也无可厚非,“谢什么谢,这本来就是我的工作。” “供销社的事解决了,以后你来买东西,没人会为难你,你现把煤油炉和布拿回去。” “剩下的……” “再慢慢来买也不迟,这钱啊你还是得留点,给自己留条后路,总不能坐吃山空。” “好。”林早早点头。 她抱着东西,回家。 到门口的时候,却愣住了。 第51章 生日 来人。 是林母。 她一个人站在院中。 已成中年妇女的她,脸上的皮肤不怎么好,剪了一个荷叶头,穿着涤卡的蓝色衣服。 搭配着黑色的皮鞋,身材微微发福,腰上的肉特别明显,整个人显得平庸而又普通。 彻底打破了林早早对于母亲这个名字的美好幻想,对于母爱,也不再那么渴望,她已经不需要了。 母亲的出现。 激不起她心中波澜。 可林母看她的眼神,却是母亲看女儿的眼神,带着期待,又夹着说不清的复杂情绪。 林早早垂下眼帘。 林家人都一个烂德行,都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林母的到来,肯定又是为了林薇薇。 她没有逃避离开。 逃避不了,她户口在这。 知道他们迟早会找上门,她能做的便是对他们视而不见罢了,将他们当成空气。 她提着煤油炉,进了院。 房里就一张架子床,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自然不怕偷,她这两日都没锁门,轻轻一推,便能打开。 就在她要进屋时。 欲言又止的林母,终于鼓起勇气先开了口,“林早早,你现在叫这个名字吗?” 她养父,姓林。 取名早早,是让生不出孩子的养父母,早早生出儿子来,和招娣、盼弟、来弟一个意思。 这名字还是仙姑所取,也确实让养父母生了一个带把的儿子出来,从小宝贝不得了。 站在门口,当着女生面尿的远,都能被夸上天,农活不让干,有爹,家务也不让干,有娘。 就等着他十六岁,给他娶个能干的媳妇代替爹娘,养他,照顾他,给他生儿子。 完全当农村太子爷养。 林早早不想解释名字由来,解释了又怎样?亲生母亲会心疼她吗?显然不会。 她问,“有事?” 见她肯好好说话,不顶嘴。 说明这个孩子还有救,只要她听话懂事,那他们当父母的也不会随便放弃她。 林母心中宽慰,笑了。 她一脸慈爱的说道,“孩子,你忘了,今天是你的生日,我给你煮了鸡蛋。” 这年月孩子过生日,并没有什么生日蛋糕,也没有礼物,能煮个鸡蛋也能开心很久。 生日? 林早早有些恍惚。 她重生后,家里没有日历,根本不知道现在是几月几号,突然被这么一提醒。 才后知后觉。 今天是农历二月三十,日子特殊到有时候没这天,自记事起,也没有人给她过生日。 渐渐的。 也就忘了。 没想到,今天是她生日。 她满十七岁了,虚岁十八,还是她的亲生母亲提醒,还说,要给她过生日,给她煮了鸡蛋。 这是上辈子…… 没有过的待遇。 心里微暖,有些感动。 可这感动坚持不了一秒,她想起了上辈子,为了讨好母亲,家里的活全部包了。 以为母亲会夸她孝顺懂事,会多爱她一分,结果她对外说,她是乡下穷亲戚家的孩子。 家里穷的日子过不下了,才来家里当保姆,就给两口饭吃,给两件薇薇穿的旧衣服,比外面请保姆划算。 她这个亲生女儿,在她的母亲眼里只是一个免费又廉价的保姆,直到死,都未获得到母爱。 她不知。 自己做错了什么。 家里都不接受自己。 她不缺这口鸡蛋,“抱歉,我不喜欢吃鸡蛋,你还是带回去给你的宝贝女儿吧。” 声音淡淡,带着疏离。 如果细听,带着嘲讽。 林母脸色大变,痛苦万分。 身子摇摇欲坠似站不稳一般,她不敢相信的瞪大眼,“林早早,你是在怨我这个当妈的?” 林早早:“……” 她不该怨吗? 活着,他们不爱。 死了,也不给她收尸。 第52章 被打 林早早不说话。 但那眼神看出,她怨。 林母心疼的同时,又委屈,那眼泪跟不要钱一般,哗啦啦往下流,那慈爱的脸也变得愤怒。 她质问。 “你怎么能怨我呢?” “你现在年纪还小,没结婚,没生过孩子,不懂,女人怀孕,是多么辛苦的一件事。” “我可是十月怀胎,拼了半条命才把你生下来,与其说今天是你的生日。” “不如说是我这个做母亲的受难日,你知道我生你时有多疼吗?伤口都撕裂了。” “你怎么有脸过生日!” “你要是懂事一点,你应该过来给我下跪磕头,说一句,母亲,你真的很伟大,谢谢你生了我。” “而不是站在这里,和我顶嘴,给我摆脸色,你看看你现在的态度让我多心寒。” 林早早:“……” 上辈子,她就是被这样的言论天天洗脑,母亲伟大,母亲辛苦,他们当孩子的要感恩,要孝顺。 子孝的前提…… 不是母慈吗? 当父母的都不要自己孩子了,他们还有什么脸来让她感恩孝顺,只因为给了她生命? 她刚想到这。 母亲真的这么说出口,“是我给了你生命,你应该感恩,你应该孝顺,你不应该顶撞父母。” “应该听我们的话!” 听话,就是听他们安排。 嫁给乡下老光棍、二婚男? 真当她还是那个十六岁,没有读过书,大字不识的乡下丫头,随意由他们拿捏。 面对母亲愤怒的指控,林早早不说话,手上提着的煤油炉太重,她进屋将其放在地上。 装煤油的瓶子放在地上。 将布放在了床上,林母不依不饶的追到了门口,看着她质问道,“你说话啊,你怎么不说话。” “你是不是知道自己错了,你知道自己错了,你就应该给我这个当妈的说一声对不起。” “说你以后再也不和我顶嘴了!” 都断绝关系了,林早早真的不想搭理林家人,可这家人真的有病,不认他们的时候。 他们嫌弃她,恨不得她滚的远远的,而现在又找上门,她真不懂林家人到底什么意思。 林母的想要的答案。 林早早这里有转身,看着她一字一顿说道,“第一,你生我,不是因为你想要我。 “而是贪图为了一时快活,才有了我,所以你受难日,你应该起怪你的丈夫才对。” “是他让你有孕,是他让你生孩子,是他让你疼,你怎么能怪我,我也没求你生我!” “第二,我感恩,我孝顺,我听话,换来的是什么,是你们不肯认我这个亲生女儿。” “你们不要我!” “为了把我赶出家门,还找来媒婆,想把我嫁乡下去,你知道我这些年在乡下过的多苦?” “你知道我能回来找到你们多么不容易?我前脚刚进门,不求你们爱我。” “但没想到你们这么狠心,让刚出狼窝的我,又去虎穴,你们想要害死我!” “我凭什么还要听话,你们都不要我了,凭什么还要跑来道德绑架我,让我感恩让我孝顺。” “你们真不要脸!” “啪”的一下,气急的林母抬手给了林早早一巴掌,只是打完看着女儿发红的眸子。 愣住了。 后悔不过一秒。 她就不再愧疚。 因为林早早是她生的女儿。 棍棒下出孝子,和长辈顶嘴,不听话,没教养,作为母亲,教育自己的女儿天经地义,打也是为了孩子好! 第53章 要求 这一巴掌。 打的不疼。 林母下手不狠。 只是冲动下动了手。 她不是一个爱打孩子的母亲。 可是她打的第一个孩子,就是她以前最疼爱的小女儿,她心里也很是煎熬,如被火上烤。 林早早看着林母的眼。 就这样站在原地,结结实实的受了这一巴掌,眸中苦涩泛滥,喉咙似有什么堵着,久久没有说话。 完全没想到,林母会动手。 她第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反应过来也没生气,是因为心里想着,就当还她的生恩了。 母女情。 以后再也没有了。 林早早说,“如果你是仗着我母亲的身份,跑来教训我,那我只能说一句不好意思。” “我现在不是你女儿。” “如果你没有其他事,请你马上离开我家,要不然……我会去告你私闯民宅。” 林母失望至极。 看她的眼神,似在看一只养不熟的白眼狼,言语之中更是带着悲凉,“林早早,是我生了你。” “你小时候。” “我还这么疼你。” “恨不得将最好的给你,连你六个哥哥都没有这么好的福气,你怎么能这么对我!” “你怎么这么对我!” 小时候的事太过于久远,林早早不记得了,或许母亲真的对她好过,可也把她弄丢了。 还找了一个假货代替她,不仅用了她的名字,用了她的户口,是认定她死了,回不来了。 既然都认定她已经死了,既然不要她了,何必还要找上门受辱,不想多说,她声音淡淡。 劝道,“你还是走吧。” “这院里住的不是我一个人,要是发现丢了东西,到时候你肯定被怀疑是小偷。” 此话一出。 林母又惊又怒。 抬手又想给她一巴掌。 嘴里呵斥着,“林早早,我可是你妈,你居然怀疑我是小偷,你这是不孝,你会被天打雷劈。” 不孝会不会天打雷劈,林早早不知道,但是愚孝,会让她跌进十八层地狱,痛不欲生,不得好死。 果然。 家暴这东西。 只有0次和无数次。 打习惯了,第二次动起手来,便变得心安理得,没有任何负担,林早早可不惯着。 直接抬手,狠狠的将林母伸在半空的手重重打开,怒吼一声,“你闹够了没有?” “闹够了就滚!” “这里不是你林家,也不是你撒泼的地方,你再在这里胡搅蛮缠,我直接喊人了!” “你!”林母气的身子发抖。 可是她不走,她胸膛剧烈气愤是在隐忍着什么,最后直接撕破脸皮不再装母慈子孝。 她都放下架子,亲自来找这个女儿和解,可这死丫头就是油盐不进,倔的跟驴一样。 就这态度! 就算林家想养在家里,也不敢啊,刚回来没两天,不是偷东西就是打人,还进了局子。 这性子! 迟早捅破天! 林家再有本事也护不了她。 今儿来,除了想让林早早回头是岸,给长辈认个错,让她回家外,还有别的正事。 林母直言道,“林早早,因为你在供销社打了薇薇一巴掌,害的薇薇现在还躺在医院里昏迷着。” “你得对此事负责!” “我和你爸,还有你哥哥都要去上班,没人照顾薇薇,现在,我要求你马上去医院。” “照顾薇薇!” 第54章 赶人 门外。 陆丰年刚回来。 他本无意窥探别人秘密。 原本等二人吵完,再进去。 谁知道林母不依不饶,但他不能出面阻止,这年月思想保守,讲究男女授受不亲。 大龄未婚的他。 无依无靠的小姑娘。 如今住在一个院里,他们四合院里的人,是不会乱说话,可不代表其他人不会乱造谣。 什么老牛吃嫩草,乡下姑娘不要脸勾引城里男人,长得漂亮就是狐狸精勾搭有妇之夫。 陆丰年是男人,又当过兵,长得很凶,名声对他而言无所谓,外人也不敢在他面前胡说八道。 可林早早不一样,她在这里无依无靠一看就好欺负,是个人都敢在她头顶上拉屎撒尿。 她。 缺一个靠山。 居委会虽然能帮她,可清官难断家务事,她和林家是血脉相连的亲人,断不干净。 法律上。 也没有断绝亲子关系说法。 相反,法律规定了父母子女之间具有扶养和赡养的义务,这些义务是无法逃避。 站久了。 陆丰年腿疼。 如万千的蚂蚁爬,疯狂的啃食他的骨头、血肉,虚汗直冒,不久湿透了身上衣服。 这天。 看来要下雨。 他后背靠墙,有些烦躁的掏出烟抽了起来,看着麻雀飞来,叽叽喳喳,最后落在了屋檐上。 院里二人都掰扯半天了,油盐不进的林母还是不走,他终等不下去了,黑着一张脸踏进了院子。 “林同志!” 这一声大呵。 吓着二人打了一个哆嗦。 纷纷闭嘴,投来疑惑的目光。 陆丰年眸子一沉,在林母身上打量了一眼,“租房时说过,不允许带外人回来” “这位什么情况!” 租房时,王阿姨说了,晚上不能带人回来,并不是白天,林早早知道陆丰年在帮她。 现在。 只有他能帮她。 在林母惊愕的目光下。 林早早后退两步,拉开和林母的距离,像个小孩一般,躲在了陆丰年高大的身躯后面。 “此人不是我带进来的,应该是她从前门走过来的,与我无关,你快把她赶出去吧!” 她第一时间撇清了和林母的关系,并希望陆丰年将人赶走,她也不想听她说废话。 “你!”林母看着林早早。 “你!”她又看向陆丰年。 脸上的表情忽暗忽明,只觉得天崩地裂,难以接受,“林早早,这就是你大哥说的……” “你勾搭的那个司机!” “我原本还不信,没想到你真的和这个男的搞在一起,你,你怎么这么不要脸!” “要是被外人知道,大家不得戳你的脊梁骨,骂你婊子,贱人,到时候你还怎么出去做人。” “你跟我回去!” 林母想上前拉林早早,可陆丰年眼神实在是太过于凶狠,她走了一步便硬生生停了下来。 陆丰年以前在部队,不住四合院,这次养伤,才来此地,附近的人并不是认识他。 很显然。 林母将陆丰年认成赵爱国。 司机在这年月确实吃香,可还没结婚两个就住在一起,要是传出去他们林家老脸往哪搁。 林早早不想解释。 解释了这家人也不会信,先入为主的他们,早就认定了……林早早在乡下学坏了。 陆丰年也没解释。 他做人做事光明磊落,没必要和不想干的人解释,“这位同志,麻烦你马上离开我家。” “否则!” “别怪我找公安!” 第55章 嫁我 “你!” “你们!” 林母欲言又止。 自己女儿未婚,居然和一个老男人住在一起,这叫什么,这叫乱搞男女关系。 闹大了。 得拉去批斗。 得带破鞋游街。 得下农场劳作改造。 她气的身体发抖,更怕被连累,心里无比的庆幸,他们没有认这个亲生女儿。 怕丢脸,她也不想将事情闹大,只是看向林早早问了一句,“你真的不跟我回去!” “不回去!”林早早答。 答的毫不犹豫,如果林家人不来纠缠她,她这辈子……都不想和林家人扯上任何关系。 这一刻,林母对这个女儿彻底的失望了,看她的眼神,更是多了一丝无药可救的意思。 但作为一个母亲,有些话她不得不对陆丰年说,“这位同志,我看你年纪也不小了。” “你怎么敢做的出哄骗小姑娘离家出走,和家里闹断绝关系,还未婚就和你住在一起呢。” “请你记住一点,乱搞男女关系是作风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你要是真的喜欢林早早,尽早娶回家。” “否则!” “哪天肚子大了。” “你们两个都得完!” 林母作为长辈,作为过来人,言尽于此,至于他们两个听不听就不在林母关心范围。 她走了。 皮鞋踩在石子路上,发出哒哒的声音,像催命符,让陆丰年紧绷的神经更紧了一分。 从林早早摔在他车前,从他决定送她去医院那一刻起,她好像就成了他的责任。 荒唐。 难不成…… 是他上辈子欠她的? 他堂堂男子汉大丈夫,怎么可能去欺负一个丫头片子,他救了她还差不多。 但看她这样。 不像是报恩。 更像是报仇。 想到这,他嘴角上扬。 这世界上,根本没有上辈子下辈子之说,他转身,看向躲在自己身后的林早早。 林早早目光一直追随着林母离去的背影消失在门口,突然发现陆丰年看向自己。 她吓得后退一步。 心虚,她好像又给陆同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这是第二次,以后可能会有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 他会烦对吧。 在陆丰年开口赶她走之前,她先开了口,“陆同志,你放心,我会尽快找房子搬出去。” “你搬出去?”陆丰年挑眉。 他好似听到什么笑话一般,摇了摇头,打破了她的天真,“你不知道?你在这片地名声都臭了。” 林早早:! 有这回事? 见她还不知情的样子。 陆丰年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这丫头性子单纯,才会被这些人欺负,要是没有人护着,日后恐怕麻烦不断。 他心思百转。 觉得赵爱国的提议挺不错,便开了口,“你刚回来两天,就出名了,说你是乡下来的,手脚不干净。” “说你是打了自己妹妹,才被父母赶出家门,说你勾引有妇之夫,被人找上门。” “除了我愿意租房给你,没有人愿意租房给一个小偷、爱打人、还喜欢勾引男人的小狐狸精。” “我知道。” “这些是谣言。” “可是别人不相信你。” “或许你母亲说的没错。” “你可以选择嫁给我,按照我国颁布的结婚法律规矩,男性二十,女性十八岁,可领结婚证。” “你今天满十七岁,那可以先和我订婚,成为我未婚妻,到明年此时领结婚证就行。” “只要你答应,我可以护你一辈子,不会让别人欺负你,你只需要当好陆夫人就行。” 第56章 拒绝 陆夫人? 听到这个称呼。 林早早就觉得生理性反胃。 恶心,想吐,甚至升起一股怒意。 因为上辈子的时候,陆明远也说过同样的话,嫁给他,她只需要当好这个陆夫人就行。 他会给她一个住的地方,会给她每月的生活费,保证饿不死,最讥讽的是还给她一个别人生的孩子。 其他的…… 比如爱。 比如陪伴。 就给不了。 是不是这天下姓陆的男人,都喜欢娶一个不爱的女人当自己妻子,他们是不是有病。 这样的当上一次就够。 林早早不敢再上第二次当。 她对面前的男人不了解,但大概能猜测出,能在皇城脚下的京城拥有一栋四合院。 可以说明。 陆丰年不是普通人。 他可能有能力护她一辈子。 如果没有金手指在,嫁人,对林早早而言,确实是一条出路,可如今她不想再当男人养在笼中的金丝雀。 金丝雀虽然吃喝不愁,可是当主人不要它后,失去觅食能力的它,会活活饿死。 上辈子的林早早没饿死,可是她却是没钱治病,病死,因为所有人都不相信她得了胃癌。 都觉得她撒谎,只是为了博取家人和爱人关注,所以不给她钱治疗,让她孤零零疼死在房子里。 那种无边无际的孤独,就像望不见底的深渊,似被人掐住脖子怎么也喊不出来。 怕了。 真的怕了。 她谁也不敢信。 她和陆丰年只见过几面。 连他家庭情况、职业、是否结过婚都不清楚,自然不可能随随便便答应订婚嫁人。 陆丰年现在开口实属唐突,而且他除了腿是瘸的,但他长的好看,又有房子,是京市户口。 大把的好姑娘,争着嫁。 那他为什么会看上她,难不成他有什么难言之欲,比如,是杀人犯,或者有精神病…… 林早早觉得自己猜到真相,像受惊的兔子,连续后退两步,彻底拉开二人的距离。 陆丰年:…… 她什么意思? 林早早尴尬的笑了笑。 外面的流言蜚语,她不在乎。 既然解释了没人相信,那就清者自清,爱信不信,名声毁了,最多影响她结婚。 可她没想过结婚。 她现在只想苟着,囤货。 等着改革开放的时候,直接大干一笔,赚点钱,就会搬走,根本不会在此地久留。 她说。 “陆同志。” “您这高枝。” “我可攀不起。” “我现在只想脱贫。” “没想过脱单,我连亲人都指望不上,我怎么会指望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救我于水火。” 她惨淡的笑着。 上辈子,她期待过家人救她,也期待过陆明远救她,后来把希望放在儿子身上。 换来的…… 皆是背叛。 这辈子,她想自救试试。 闻言,陆丰年眸子深沉。 看着林早早的目光,带着探究和好奇,没读过书的乡下来丫头,怎么会懂得先脱贫后脱单? 总觉得,她是特务。 再观察观察,不确定。 他微微抬下巴,居高临下的打量着林早早,怎么看,都只是一个乡下来的穷丫头。 唯有那双眼。 总是带着防备。 似有人要害她一般。 他解释道,“不要误会。” “我不是想占你便宜,是我家里催婚,加上你好像有困难,我才想出订婚结婚这个提议。” “所以……” “你不用着急拒绝。” 第57章 身份 陆丰年说完。 便转身走开,锁了后门。 没再看林早早一眼,回了屋。 他只是听赵爱国的劝,提出一个对双方都有利的条件,他被逼婚,需要一个结婚对象。 她被家里逼得走投无路,需要有人当她保护伞,为她撑起一片天,他没有逼林早早的意思。 也不是非她不可。 毕竟,他想帮林早早。 必须有个合法合理的身份,否则他凭什么自损名声,全力帮她,他也不是圣人。 得知此事的赵爱国。 惊讶的那张大嘴能塞下三四个鸡蛋,愣了好半天,才脱口而出,“什么,你被拒绝了!” 他也确实在往嘴里塞鸡蛋,也不嫌弃噎,直接一口一个,就这样还堵不住他的嘴。 还叭叭叭的说个没完没了,“二爷,你是不是没有告诉她,你是京城陆家人?” 陆丰年坐在凳子上,端着碗拿着筷,正慢条斯理的吃着赵爱国从大院带来的饭菜。 清淡。 全是药膳。 虽不喜欢,可他不挑食,将那些不知名的菜吃进嘴里,未细细品尝便吞咽下肚。 见他不说话。 赵爱国知道自己猜对了。 他屁股像有刺一样坐不住,整个人跟山上的野猴子一般,直接蹲在凳子上。 像招财猫。 对着陆丰年说道,“二爷,你肯定没说你是京城陆家人对不对,你要是说了。” “小丫头怎么会拒绝。” “她是乡下来的,又不傻,你什么都不说,她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和陌生男人订婚结婚。” 陆丰年放下碗筷。 吃两口,便没了胃口。 他轻阖双目,声音没有一丝起伏的问道,“你的意思,我除了京城陆家这个身份。” “我什么都不是?” 赵爱国吞咽的动作一顿。 陆丰年心情好,容他放肆,可真的说错话做错事,狠着呢,“二爷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可是军区一枝花,你是军区最强兵王,你可牛着呢,京城陆家的子弟算个屁。” “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纨绔,还自称什么太子爷,啊呸,什么爷,我看就是小混混。” “我的意思是……” “小丫头有警惕性,你要是说自己是当兵的,能大大的增加她对你的信任。” “到时候水到渠成,你可以领对象回家见家长,她也有人护着,不会被林家欺负。” “互惠互利。” “好事成双。” “明年就能领结婚证,后年再生个小娃娃,你当爹,你上头那位当爷爷,上上头当曾祖父。” 陆丰年未来人生,已经被赵爱国安排的妥妥当当,就差林早早点头同意就行。 “不需要。”陆丰年拒绝。 不知为何,他有预感,就算告诉林早早他京城陆家的身份,她也同样会拒绝。 甚至会远离。 而如今他腿废了。 按照医生的说法,骨头坏死很可能面临截肢,永远站不起来,他根本没想过结婚耽误其他姑娘。 只是今日见林早早可怜,才动了恻隐之心,他给不了她更多,但是护她一生平安没问题。 赵爱国还想说什么,被他一个眼神吓得闭嘴,二爷不去说,他偷偷告诉那小丫头总行了吧。 还没来得及实施,就被陆丰年警告了,“要是我身份泄露,我让你妈把你送下乡当知青。” 赵爱国:! 二爷,你有读心术? 陆丰年:嗯哼~ 赵爱国:闭嘴中~ 第58章 爆了 林早早直接认定。 陆同志肯定是脑子有问题。 才对她这个陌生人发出了订婚和结婚邀请。 所以…… 并未放心上。 重生后,条件不允许。 她已经连着三天没有刷牙了,每日都是用灵泉漱口,现在必须去买牙膏牙刷必须品。 便拿着副食本和工业券,屁颠屁颠的又去供销社采购了,怀揣巨款,根本就不看价格。 买! 毕竟。 钱不能生钱。 换成物品,还能复制。 中华牙膏、牙刷、搪瓷杯…… 洗衣服、洗头波、牛角梳…… 卫生纸、月事带…… 搪瓷脸盆、肥皂、铁皮暖水瓶…… 铝锅、锅铲、铝饭盒、菜刀、菜板、搪瓷带盖盆、搪瓷碗、筷子,火柴…… 盐、酱油、醋…… 蒜、葱…… 她分了好几趟买,来回搬,那风风火火的样,都知道胡同里搬来了个乡下小丫头。 看着物资越来越多,林早早特别有成就感,女孩是没有家的,结婚前是父母兄弟家。 结婚后,是老公家。 而现在她有了自己的家,虽然家具不全,很多东西都没有,但好歹是新的开始。 供销社隔的近,又有熟人,想买点什么,都可以走后门,只要准备好钱就行。 算了一下账,就这些日用品,因为限量的缘故,买的不多,没有买全,就已经花费二十多。 目前需要做衣服。 她选择先复制布。 【叮!】 【发现可复制物品。】 【是否复制?】 “复制。” 【扫描中……】 【扫描成功,蓝布一块!】 【复制暴击,蓝布x!】 【复制成功!】 林早早看着一连串9,真的惊呆了,难不成她今天生日,幸运女神眷顾,复制暴击爆了! 整整十万张四米的蓝布,她以后再也不缺衣服穿了,要是按照原价一米四块卖出去的话…… 完全可以赚百万,要是做成衣服还能翻倍卖,她觉得自己晚上睡觉都要笑醒。 但现在不敢卖。 在七十年代,个人做生意犯法呢?还是什么投机倒把罪,被抓到可是要被送到农场劳作改造。 她现在名声不好,京市又有好多神秘组织盯着身边的人有没有干坏事,林家也在找她麻烦。 先猥琐发育,苟着。 她比划了一下,将四米的蓝布裁成两米,当床单用,再将剩余的裁成一小块一小块。 当洗脸帕、洗脚帕、擦桌子的帕子、洗碗帕……全部扔搪瓷脸盆里洗干净。 院里有晾衣服的架子,她将这些布晾在外面,看着天气,大概一两天就干了。 睡空间的她,也不急。 东西比较杂乱,全扔空间。 又用洗干净的沾水,将架子床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擦一遍,这么折腾下来已经到了晚上。 安定下来后。 她开始要考虑未来。 第一目标,肯定先赚钱。 找工作肯定不现实,她一没学历二没关系三没门路,得看有没有其他赚钱的门路,这样坐吃山空可不行。 而且要恢复高考了,她决定去上学,有了学籍,就可以通过高考离开这个地方。 户口。 也能转到学校。 清华北大她不敢想,她只是混个本科学历,跟着二十一世纪的高三学子日复一日重复刷题。 她在七十年代,考个普普通通的大学应该没有问题吧,不确定,得考了才知道。 吃个肉包子,睡了~ 第59章 买肉 肉票过期了! 买不了肉了! 林早早从噩梦中惊醒,突然想起这是三月最后一天,每月定量的猪肉再不买就过期了。 过期了就作废。 那她就得少买一次猪肉,想想就亏的慌,不划算,看了一眼空间外,天未亮。 也不知几点。 她不敢再睡了。 这年月猪肉少。 买好猪肉得赶早排队,要是去晚了连骨头渣渣都买不到,赶紧爬起来,用灵泉来刷牙洗。 可早上真冷,她穿着破旧的衣服冷的瑟瑟发抖,上牙撞下牙,发出咔咔的声音。 出了门。 吸了吸鼻子,随手扯了点卫生纸放在兜里,趁着夜色浓烈,身影消失在巷子尽头。 她以为她来的够早,谁知道肉摊外已早就站了十几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小同志,是你!”人群里,突然走出一个男人惊喜的喊道,他疯狂的朝着林早早挥手。 林早早走近一看。 是熟人,赵爱国。 这是重生后,第一个关心她的陌生人,她笑着走上去打招呼,“赵大哥,你也来买猪肉?” “是啊是啊。”赵爱国点头。 他一脸无奈,“我妈啊,年纪大了,记性不好,这不,忘了这个月的肉还没买。” “肉票明天就作废了,趁着现在还没有过期,天不亮,就揪着我耳朵,让我出来买肉。” “为了让我妈吃到这口肉,真是遭罪,我来的最早,你看你,漂亮的一个小丫头。” “咋把头发剪了,衣服也是穿的这么少,是不是有什么困难,有困难跟哥哥开口。” “哥哥借你。” 这年月大家挣得都不多,林早早怎么可能要别人的钱,她笑着拒绝了,“不用,我有钱。” 赵爱国叹气。 多好的姑娘,被他开车撞了,也不碰瓷说要一分赔偿,有困难也不说,自己跑去把头发卖了。 当然。 短头发也好看。 这个妹子他是真的认了。 以后她要是真的能嫁给二爷,二爷还得改口喊他一声大哥,想想就觉得超级爽。 这门亲事,他定了。 想远了,八字没一撇。 就二爷钢铁直男,让他追女人根本没戏,又不让他暴露身份,让他当一辈子老光棍吧! 他又叭叭叭的说道,“妹妹,你要是缺钱了,就给哥哥说,哥哥砸锅卖铁都借你。” “谢谢赵大哥,我记住了,以后有困难,肯定去找你。”赵爱国这人靠谱,林早早也不客气。 多个朋友,多个人脉。 赵爱国点了点头,“好,记住就行,别忘了,对了,上次我留的联系方式还在吧。” “你说你,怎么一直不来大院找我?自从那天撞了你,我天天担心你身体有没有问题。” “我第二天拿着营养品去你家找你的时候,你家人说你不在,你是不是从家里搬出来了?” 林早早不知道,赵爱国居然去过林家找过她,而林家人,也没有对她提过此事。 她说,“我从家里搬出来了。” 赵爱国点了点头,“我看那林家人也不是什么好人,搬出来好,搬到哪里去了。” “有空,哥哥去看你。” 林早早告诉了赵爱国地址。 就在这时,猪肉摊开门,人群沸腾变得拥挤起来,林早早还没有反应过来咋回事。 便被赵爱国拽着手腕,动作迅速的走到摊位前,“牛叔,这是我妹子,猪肉先卖给她。” 第60章 付钱 牛叔。 中年汉子。 在大多数偏瘦的年月。 他却长得壮实,站在肉摊前。 嘴里叼着一根烟,冒着星火。 穿着蓝色的工作服,身前挂着一条满是油污的围裙,拿着切肉刀在磨石上大力磨了两下。 发出唰唰的声音。 听到赵爱国的话。 抬眼,瞅了一眼林早早。 天太黑,但有路灯,这丫头穿的并不是很好,还挺瘦,但那双眼睛干净明亮不胆怯,是个好的。 他笑呵呵的说道,“赵爱国,什么妹子,这不会是你找的小对象吧,长得真俊。” “比你俊!” 赵爱国长得吧。 就是一个普通人。 真要说一个特别的地方,就是有个大嘴巴,是个话唠,性子开朗就跟没烦恼一般。 整天傻呵呵,像傻子。 但傻人有傻福,他爹啊,原本是个当兵的,死在战场上,留下孤儿寡母活不下去。 谁知道认识贵人。 安排他去部队当了兵,当了几年兵后,因他母亲身体不好,无人照顾,便选择退了。 他在部队是汽车兵,因为驾驶技术杠杠好,会开,又会修,所以转业被安排给领导开车。 京市户口,端着铁饭碗,工资也不错,家里又有房子,想嫁给他的小姑娘从街头排到街尾。 都二十多岁了,他妈依旧不操心他婚事,说男人嘛,先立业,才去成家的事,不慌。 这不。 赵爱国就单到现在。 陆丰年没脱单,他妈要是知道他谈对象,不得打断他的狗腿,赵爱国赶忙否认。 “去去去。” “什么小对象。” “这是我妹子!” 说这话,还挺骄傲。 也不知道他骄傲个啥,当谁家没妹子一般,当然,就他没有妹子,认个妹子挺稀罕。 也有人觉得他傻。 脑子肯定有什么大毛病,二十好几的人,不找对象,找妹子?还给妹子花钱? 那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赵爱国呵呵:你们不懂! 牛叔笑笑,这是他看着长大的孩子,自然护着些,“那你妹妹想要买什么肉?” 他问赵爱国。 赵爱国看林早早,“妹妹大胆放心的说,这是我牛叔,就跟我妈住一个院的,亲着呢。” 林早早答,“牛叔。” “我要买一斤猪板油。” 这姑娘,还喊人,不错。 牛叔拿起切肉刀,切了一斤猪板油下来,“这一斤猪板油,大概可以出七两猪油。” “小姑娘,看在赵爱国带你来的份上,牛叔啊,自掏腰包送你一块瘦肉,炒菜加里面,嘎嘎香。” “牛叔,给面。”赵爱国嘿嘿。 牛叔抬眼看了一眼,林早早没有带菜篮子来,他用稻草把肉拴起来,递给了她。 “上等猪板油一斤。” “给一斤肉票,一块二。” 林早早刚准备从兜里掏钱。 赵爱国直接把钱给付了,接过肉塞进她手里,“妹妹,这肉哥哥给你付了。” “早上挺冷的,你穿这么少不要感冒了,赶快回去吧,现在回去还能睡个回笼觉。” 林早早还想说什么。 可被挤出人群,赵爱国不看她,看向牛叔,扯着嗓子嚷嚷道,“牛叔,给我来一斤二等肉。” “肥肉多点,我妈爱吃!” 喊完,见林早早站在人群外还没有走,他催促道,“妹妹,别在这里傻站着。” “我妈等着我提肉回去,我不能送你回去了,你赶快回去,路上注意安全。” “好,谢谢赵大哥!”林早早乖巧的应了一声,心想,这人情算欠下了,但没关系。 来日方长,她以后再用其他的东西还回去,如此一想,便不再纠结,心安理得的离开了。 第61章 无缘 她走了。 赵爱国转头。 看着她远去的背影。 久久不能回神,牛叔将这一幕看在眼里,事情不简单啊,将递肉过去的时候问了一嘴。 “真不是小对象?” 这出神的功夫,再回头,肉已到了眼前,差点戳在他脸上,吓的赵爱国赶紧后退一步。 没有被生猪肉糊一脸。 但撞在身后的大哥身上。 大哥也不生气,还伸手用力地扶了他一下,说,“小心”。大家都知道赵爱国有本事。 给大领导开车。 街坊邻居要是遇到点什么困难,求他跟前,他也是能帮就帮,大家都很尊敬他。 赵爱国拍了拍自己脆弱可怜的小心脏,回头问,“大哥,抱歉,刚刚没站稳,没踩到你吧。” “无碍。”大哥回。 赵爱国站稳身体。 接过肉,无奈的开了口,“我说牛叔,您又不是不知道,我妈呀,不让我现在谈对象。” “这是我领导喜欢的姑娘,正在追呢,我帮着照顾一下,让她帮我在领导耳边吹吹风,给我涨涨工资~” 牛叔还想说。 你妈不让谈,就偷偷谈。 到时候生米煮成熟饭,她还能拆开你们不成,直接抱着孙子进门,她能不认吗? 他妈真要闹,大不了他去给他妈说道说道,儿子大了,娶妻生子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怎么能拦着,不像话。 可听到是赵爱国的领导喜欢人家姑娘,正在追,到嘴的话,又硬生生咽了下去。 赵爸去了以后。 赵妈一个女人带着儿子,她又没有工作,靠着一次性抚恤金、打点小工,将儿子养大。 年轻时吃不好、长期劳累,伤了身子的根本,待到年纪大后,身体不好进了好几次医院。 差点就没命了。 还是赵爱国的领导出面,送去最好的医院,请最好的医生,又出钱将人抢救回来。 他要还债、养母。 不能丢工作,那姑娘虽然穿的寒酸,可看的出是个好孩子,两人站一起也十分般配。 可惜了。 有缘无分。 牛叔收了钱和票,劝一句,“你领导喜欢的姑娘,确实不能乱抢,要不然丢了工作。” “你妈那病就……” “你这么优秀,以后啊,肯定还能遇到更优秀的,不要灰心,给你一块骨头。” “回去给你妈炖骨头汤,补补身体去,让她不要舍不得吃,你可千万别说是我送的。” “要不然她又得给我送回来。” “你妈性子……” “要强要面子。” “不愿意欠别人。” 牛叔很早就喜欢上赵妈。 可惜赵妈瞧不上他,说他天天杀猪满脸横肉,就算成了寡妇,也为自己男人守贞洁。 不和别的男人搞暧昧,也不接受他们暗里明里帮助,清清白白做人不给人留把柄。 赵爱国挺喜欢牛叔。 和他妈在一起,他也不反对。 毕竟他不能时时刻刻陪在他妈身边,她妈有个老伴在,有个什么小病小痛也有人陪着。 “牛叔,我没多余肉票,总不能说天下掉下一根肉骨头,我不说她也知道是您送的。” “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我相信您的一腔真情,迟早能感动我妈,您加油!” “回去吧。”牛叔笑了。 赵爱国也不挡着别人买肉,提着二等肉,挤出了人群,看着火红的太阳升起。 心情贼好。 他哼着歌,提着肉。 想着问到了林早早地址,终于可以大大方方进出二爷四合院,不用再偷偷摸摸跟做贼一样。 悠哉悠哉的往家里走,只是还未进家门,就看见他亲妈举着斧头,怒气冲冲的向他砍来! 我去! 小命休矣! 第62章 恩情 赵爱国知道。 母亲不会真的砍自己。 加上她身体不好,便没有和她继续玩你追我跑的游戏,在惊吓过后,又倒转回去。 抢走她手里的斧头,很是无奈的开口道,“妈,你都四十多,快五十的老人家了。” “咋还跟孩子一样,动不动就拿着斧头吓人,你要是磕着了伤着了,儿子得多心疼。” 赵母。 头发全白。 那脸瘦的显骨。 穿着连襟的老式上衣。 这人节约了大半辈子,腿上的裤子破了洞,如今有钱了,也舍不得去做条新裤子,全是打的补丁。 虽穷。 可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连脚上的旧布鞋都不沾一丝尘土,这是一个勤劳的母亲。 她任由儿子扶着回了屋,“你还知道心疼我,你要是心疼我,为何不听老娘的话!” 母子俩相依为命多年,咬着牙终于熬过了最难的时候,现在好不容易过上了好日子。 赵爱国自然希望母亲享福,不管他有没有做错,他都会第一时间哄着母亲选择认错。 “妈,儿子错了还不行。”他将老人家扶到凳子上坐好,像个孩子,蹲在她面前。 趴在她腿上,仰着头。 坦白从宽,“你也知道,牛叔真的喜欢你,他送你骨头,是知道你身体不好,需要补补。” “我说了不要。” “结果他硬塞给我。” “还说,不要让我告诉你。” “是他送的骨头,说了你准生气,谁知道我还没进门,你就跟长了顺风耳一样,就已经知道了。” 那委屈巴巴的语气。 让赵母一口气梗在喉。 她不知道这事,气急败坏,破口大骂,“什么!那姓牛的老东西,又拿东西贿赂你!” 赵爱国点头,“妈,牛叔虽然长得凶了点,但他是好人,您为什么就不能接受他呢?” “您身边有个伴,我在外忙时也不用担心,你不喜欢牛叔,也可以找找李叔王叔……” “有人照顾你,我才安心。” 赵母简直人间清醒,“我都一把年纪了,找老伴还要伺候他们,我是没事找事,有病啊。” “骨头呢?” “我现在就给他送回去。” “这呢。”赵爱国上交证据。 寡妇门前是非多,和其他男人走近了都会被说闲话,所以,赵母不喜欢就要拒绝。 绝不收别人任何好处。 她一直洁身自爱,维护自己的好名声,不是封建迷信立什么贞节牌坊,是为了儿子前程着想。 她儿子当过兵,是国家的人,要是有个乱搞男女关系的母亲,得让别人怎么看他。 年轻的时候,她想过再嫁。 可那些男人简直虚有其表,只看中她的美貌,觉得她儿子是拖油瓶,让她把孩子扔给婆家亲戚。 老了。 想明白了,也不想嫁了。 赵母接过骨头,站起身,准备去找姓牛的算账,但走两步,就及时刹车停了下来。 她并不是为这事,问儿子责。 意识到不对劲,骂骂咧咧转身,看向准备开溜的儿子,“差点被你这个混小子给忽悠过去了。” “我听见街坊邻居说,有人看见你带着对象去买肉,你还给人家付了肉钱。” “有没有这回事?” 眼见母亲就要动怒,赵爱国赶紧解释,“妈,我冤枉啊,那姑娘是二爷心上人。” “真的?”赵母不信。 听说,那女同志穿的不好。 按照陆丰年的家世背景,怎么可能找这么普通的姑娘结婚,怕是她儿子谈对象哄骗她。 “真的,比黄金还真,那姑娘现在啊,就住二爷四合院。”赵爱国睁眼说瞎话。 闭口不提,是租房。 赵母双手合一对着祖宗牌位拜了拜,“祖宗保佑,我们家的恩人终于找对象了。” “儿啊,不是妈妈心狠,不让你谈对象,如果不是恩人,你我早就饿死了。” “是恩人让我们活了下来,如今恩人出了事,他不愿结婚生子,你伺候他走完余生。” “他结婚生子,也算有了一个后,而你也要将恩情报答在他妻子孩子身上。” “我们赵家。” “不会做忘恩负义的事!” 第63章 希望 赵爱国上前。 拍了拍母亲的肩膀。 无声地叹了一口气,“妈,二爷对我们家的恩情,儿子一直记着呢,儿子会报恩。” 见儿子这么懂事听话,赵母心里难受的紧,“爱国啊,是妈没用,是妈连累了你。” “如果不是我身体不好,我们家也不会欠二爷这么大的人情,我也不会让你……” “造孽啊!” “早知道让我死了得了,也不用你背负这么大的恩情,你说,我活着是为了什么。” 说着说着。 眼泪就出来了。 如果不是陆丰年救赵母,赵爱国也就没了母亲,这可是他唯一的家人,是用命养大他的母亲,不能失去。 他拍了拍母亲的后背。 哄道,“您老人家身体不好,不能大悲大喜,放心吧,只要您老人家好好的,我一辈子不娶妻生子都行。” 哪有当娘的,不希望自己儿子结婚生子,赵母早就想抱孙子了,如今二爷有了钟意姑娘,她也看到了希望。 她说,“等二爷结了婚,你也就不用单着了,到时候妈找媒婆,给你介绍好姑娘。” “妈,再说吧。”赵爱国根本无心去谈情说爱,陆丰年退伍,不能开车,那他也快失业了。 未来。 也很迷茫。 赵母没有察觉儿子不对劲。 而是开始琢磨,“儿子,你说那姑娘家里缺不缺保姆啊,要不……我去伺候她。” “我去伺候恩人一家,你也有时间去相亲,谈个对象,我也能早日抱上大孙子。” 赵爱国并未说。 二爷求婚被拒的事。 像二爷这种人,都是姑娘追着他跑,他怎么会追女人,那丫头好像对二爷也没那个心思。 成不成? 都还是一回事。 但如果是二爷喜欢,那丫头有没有这个心思就不重要了,总会有人将她送到二爷床上。 为什么这么说呢? 二爷亲自送她去医院,被不少人亲眼看见了,她早就被打上是二爷女人的标签。 如今她十七岁暂时还安全。 十八岁,能结婚了,就不好说了。 他避重就轻的说道,“妈,那姑娘才十七,想结婚,得等明年,还早着呢。” 这到了年纪,时间过得快,眨眼就到第二年,结婚的事情,肯定的提前准备。 赵母问,“那姑娘叫什么?” “家住来?家里有什么亲戚?我先去送点礼物,提前和她打好关系怎样?” “我老婆子虽然没有什么用,做饭洗衣缝缝补补还是会,我还能给他们带孩子。” “妈,您老就安心在家里待着养好身体,这些活我去做,行不?”赵爱国站起身。 “我还得去饭店给二爷买饭,就不和你说了,肥肉放在盆里,您到时候记得做来吃。” 至于骨头,他没提。 他希望母亲和牛叔在一起,但前提是母亲愿意,他可做不出逼母亲嫁人的戏码。 “好嘞,去吧去吧。”听到要给二爷买饭,赵母催催他赶快去,别把恩人饿坏了。 赵爱国走出家门。 明媚的阳光照下来,却照不到他脸上,他从兜里掏出一包烟,抽出一点用火柴点燃。 二爷找到对象,最高兴的自然是赵母,她哼着歌,脚步轻快的进了厨房,家里没冰箱。 鲜肉放不得。 她切了些肥肉熬点油,剩下的用来炒回锅肉,她儿子爱吃,等他回来做给他吃。 这肉。 她一口舍不得吃。 都给宝贝儿子留着。 第64章 换地 走到无人的角落。 林早早将猪板油和瘦肉放进了空间带盖的搪瓷盆里,她不想让林家人找陆丰年的麻烦。 打算去问问王阿姨,能不能重新给她找个住处,可空手去求人,始终不大好。 天天送肉包子也不行,她一个无业游民,肯定被人怀疑,哪来的这么多粮票。 她拿出昨天裁好的蓝布,去了居委会,熟门熟路的找到了正在看报喝茶的王阿姨。 “王阿姨,早啊~” 王阿姨眼皮一抬,眼珠子转动,看向又找上门的林早早,又是喜欢,又是头疼。 “你这小同志。” “无事不登三宝殿。” “今来又有什么事?”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林早早求人的话还没有说出口,就被王阿姨看穿小心思。 她嘿嘿。 将蓝布放桌上,“王阿姨,昨儿您亲口承认,我是您侄女,今儿侄女来孝敬您。” “你这叫贿赂,我可不敢收,拿回去。”王阿姨并不是贪财之人,什么该收什么不该收一清二楚。 林早早没办法,只能实话实说了,“王阿姨,我今儿来,是有私事想找您帮忙。” “什么事?”王阿姨问。 她给林早早倒了一杯茶,让她坐下来慢慢说,群众有困难,他们肯定要帮忙。 这天早晚都比较冷,林早早穿的少,冻得骨头都僵了,喝了一口热茶缓了过来。 还出了一层薄汗。 这是绿茶挺好喝,还得要工业券才能买茶叶,她买不起,忍不住多喝了几口。 待身体变得暖烘烘,仿佛所有毛孔都被打开,才开口说道,“就是我住的那地。” “不行~” 王阿姨放下茶缸。 抖了抖手中报纸,折叠好。 坐正了身姿,端正态度,板着脸严肃问道,“怎么回事?是有人欺负你不成?” 林早早叹气,“自从林家人知道我住那,天天找我麻烦,如今,连陆同志都被我连累。” “怎么连累法?”王阿姨问。 林早早如实回答,“林母找上门的时候,看见了陆同志,以为我们住在一起,乱搞男女关系。” “这……”王阿姨难住了。 这租房总不能因为你是女的就安排邻居也是女的吧,但二人单独住在一个院确实不合适。 可这房子不是你想租就租,大家住房紧张,自家人不够住,自然不会拿出来出租。 “林同志,你看这样行吗?你先暂时住着,我给你留意一下,谁家房子要出租。” “希望不大。” “你得做好心理准备。” 林早早也知这年月租房难,也没有难为人,“那麻烦王阿姨给我留意一下。” “这蓝布……” “就孝敬您了。” 王阿姨再缺布,也不可能要林早早的,推了回去,“你看你,身上还穿着破衣服。” “还没有做新衣服吧,这布我不要,你拿回去多做两身衣服,总不能做一套不换洗。” 林早早也为此事而来,“王阿姨,我正想问您,这附近哪有裁缝铺啊?” 王阿姨有事要忙。 今儿陪不了林早早。 便给她说了地址,“我们街道供销社旁,有家国营裁缝铺,开在家里,师傅手艺老好了。” “收的手工费便宜。” “我们这条街的人,都在那里做衣服,你去找那做衣服,保证好看又便宜。” “谢谢王阿姨,我这就去。”林早早今日想办的事妥了,便不再打扰王阿姨工作。 至于布,没拿走。 说送人,岂有拿回来道理。 “小同志,你布没拿!”王阿姨拿着蓝布追了出来,哪还有丫头的身影。 这孩子。 人情世故…… 玩的比成人还溜。 第65章 驱赶 做衣服。 光蓝布不行。 蓝布可以做裤子上衣外套,至于内衬,她想用白布做,蓝白搭配颜色分明,好看。 至于花布。 暂时不打算用。 毕竟七十年代保守,大多数人穿的都还是蓝绿灰,只有条件好的家庭穿的独立特性些。 她目前无依无靠,名声还不好的孤女,又加上了林家人时不时的找麻烦胡说八道。 她要是穿的花里胡哨往胡同走,指不定被人盯上,盖上狐狸精、勾引男人的名声。 所以…… 她选择复制白布。 不用进空间,她也能靠着意念操控里面的东西,脑海里锁定白布之后,系统音响起。 【叮!】 【发现可复制物品。】 【是否复制?】 “复制。” 【扫描中……】 【扫描成功,白布一张!】 【复制暴击,白布x999!】 【复制成功!】 暴击率,显然随机。 目前没有抓到任何规律,虽然没有昨日那般爆了,但一千张四米白布也不错。 她拿着四米蓝布和白布,向着王阿姨所说的地址找去,左拐右拐找到了国营裁缝铺。 没开在街上,而是开在胡同的人家户里,没熟人指路,外人还真的不一定能找到。 门上挂了黑板,用白色的粉笔写了裁缝铺三个字,这三个字写的有力而又锋利。 门开着。 刚走近。 便看见一台缝纫机。 旁边有一张满是斑驳、用了不知多少年的大木桌子,桌子上放着尺子、碎布、针线等零散的小东西。 桌旁烧着蜂窝炉,炉上放着一个水壶,有热气冒出,显然烧着热水,这应该是用来烫平衣服上皱褶的…… 屋子不大。 墙壁上还挂着伟人的照片。 两面墙壁上,挂着一根粗绳。 粗绳上挂着做好的衣服,款式看上去都差不多,没有太多花里胡哨的设计,显然是等着人来取走。 林早早在门口站了一会,将屋子里所有角落都打量了一圈,都没有看见任何人。 但旁边有一道门挂着帘子,人应该在里屋,她没有冒冒失失的走进去,而是先喊了一声,“有人吗?” “有人有人!” 随着一声男人的回应。 门帘掀开,走出一个精瘦的小老头,头发如枯草没啥营养,脸上全是岁月不饶人。 干干净净的衣服上,带着蓝色的袖套和围腰,他看了一眼站在门口未进屋的林早早。 只觉得。 此人陌生的很。 小老头在这里住了大半辈子,也干了大半辈子裁缝,这胡同有多少户,每户有多少口人。 他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这年月,人口不能随意流动。 看到陌生人突然出现,下意识的保持警惕,便询问来历,“你是我们这条街的?” “对。”林早早点头。 这年月,胡同的人都认识,突然来了一个陌生人,都警惕,生怕遇到特务、坏人。 他问,“我怎么没见过你?” “刚搬来没两天,您就是这里的裁缝吧。”林早早拿出了蓝布白布,正想说做衣服的事情。 却不想小老头后退一步,打断了她想说的话,“你不会就是那个刚搬来的林早早吧~” 林早早心里咯噔一下。 预感不好,见机行事,还是大大方方承认了自己身份,“对,我就是刚搬来的林早早。” 此话一出。 原本和颜悦色的小老头。 立刻变了脸色,似遇到什么可怕的妖魔鬼怪一般,弯腰,伸手,拿起角落的火钳。 对着林早早大声驱赶道,“你给我滚!你不要再来我这里!我这里不欢迎你这种人!” 第66章 造谣 怕火钳打在身上。 林早早吓得退后一步。 她一脸凝重的看着面前的裁缝,显然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惹得他这么仇视自己。 不管上辈子,还是这辈子,这都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根本不存在什么深仇大恨。 她不解的问道,“同志,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是来做衣服的,你怎么赶人呀?” 见她还是不走,小老头满脸怒容的低吼道,“我不给小娼妇做衣服,你给我滚!” 今儿。 是重生第五天。 林早早忙着赚钱、落户、领取粮油、吃饭、租房……如今才来得及做衣服。 前面穿的破烂,像乞丐,进入饭店、供销社等地方时,被嫌弃,误会成小偷也情有可原。 可如今来裁缝铺做衣服,却被误会成小娼妇,心中顿时堵得慌,完全不能理解了。 这头衔,她可不敢要,要了不得被群众的唾沫星子淹死,“同志,我来做衣服。” “你怎么能骂人?” 小老头双手叉腰,脖子一扬,趾高气扬,原本还想给这个小同志几分薄面。 赶走便是。 可她蹬鼻子上脸。 没完没了,便站在门口,骂骂咧咧的说道,“哼,你有脸做,还怕别人说啊。” “全胡同的人都知道。” “我们街道啊,来了一个乡下小丫头,不得了,嫌贫爱富,看不起农村人。” “非要嫁城里人,父母不同意就离家出走,第一天回来,就在外勾搭一个开车的司机。” “听说那司机有三四十岁,家里有儿有女,家庭幸福,没想到你不要脸凑上去。” “以为是造谣。” “谁知,大伙亲眼看见。” “那男的开着车,提着一大堆营养品找上门,穿的人模狗样,和媳妇闹离婚。” “非要娶你!” “你家父母不同意,你闹离家出走,不仅去国营饭店偷东西,还玩仙人跳骗钱。” “两天不到,又和一个男的住在一起,听说有人路过,还听到你们干那种事。” “真不知羞!” “还没结婚,就乱搞。” “你这种小姑娘,要是放在古代肯定被浸猪笼,不洁身自爱,迟早遭报应。” “我就一个普通老百姓,只想做衣服养家糊口,不管你是不是乱搞男女关系。” “反正!” “我不会给你做衣服,其他裁缝也不会给你做,你最好早点滚出我们这片。” 林早早:…… 原以为自己只是名声不好,没想到还被人造黄谣,传的还这么快,这是想让她在京市混不下去。 她第一时间想到的便是,肯定林家人在背后搞鬼,可是没有证据,自然也无法报案。 这误会…… 得解释。 她看着一脸戒备的小老头,在心里反复组织了一下语言后,这才开口道,“同志。” “我要是真如您所言乱搞男女关系,那我早就被公安同志抓走,哪还能来您这做衣服。” “您要是不信,这样,您老人家陪我去一趟居委会、公安局,将情况说清楚。” “要是如您所言,我乱搞男女关系,不用你们赶我走,自然有法律来制裁我。” “但要是有人暗中造谣,我们也不能随随便便放过破坏邻里和谐的坏分子。” 小老头不去,家里还有一个孙女等着他养,他可不想清清白白之身,沾一身腥。 毁了孙女名声。 他凶神恶煞的赶人,“我小老头也是五十多岁的人,不要来勾引我,你赶快滚!” 第67章 走人 “爷爷~” “您在吼什么?” “您是不是有个人吵架了?” “医生说,您不能再动怒,对您的身体不好,您为什么总是记不住呢?在这样我就要生气了~” 软软糯糯甜甜的声音,突然从里屋传出来,林早早抬眼,看见如葱白的手指掀起门帘。 走出一个小丫头。 两个麻花辫扎着红绳,大眼睛水汪汪很有灵气,穿着碎花的小裙子,长得白白净净挺好看。 小老头听到声。 吓得脸色一白,赶紧转身,将她推进屋里去,不让她和林早早见面,怕这个破鞋毁了孙女名声。 刚刚还凶神恶煞,此刻却变得慈眉善目,“爷爷没吵架,爷爷教训不听话的野猫。” “丫头乖,听话哈,去屋里待着写作业,不准再出来,写完了,爷爷晚上给你做你最爱吃的鸡蛋羹。” 将孙女哄进屋,小老头这才重新回到门口,见林早早还没走,胸口闷头也十分疼。 “你也看见了。” “我有一个孙女。” “我不管你是不是被造谣,我今儿给你做了衣服,明儿,就有人传我为老不尊。” “老牛吃嫩草。” “我一把年纪了。” “半只脚入了土,等死的人。” “毁了名声无所谓,可我不能连累我孙女啊,她爸妈都不在了,还在读书,没出嫁。” “小小年纪名声毁了。” “那我岂不是害她一辈子。” 这年月,普通人没有太多的娱乐活动,大家就爱八卦这种桃色传闻,见风就是雨。 传的多了。 就跟是真的一样。 就跟现代网上八卦一样。 大家从来不管真相是什么,跟风吃瓜,肆无忌惮的当键盘侠,遇到极端的人更是疯狂。 跟踪,找出个人信息,往家里寄棺材泼粪,哪个网友要是帮忙说话,也会遭受牵连。 不想成为别人口中主角,就得远离这些名声不好的人,小老头也是为了保护自己孙女。 林早早没有强求小老头给自己做衣服,只是走之前问一句,“您老知道是谁在背后造我谣吗?” 小老头摆手,“不知道,我不知道,你的事全胡同都在说,你快走吧,别待在我这了。” 二人说话之间,已经有好些人从门里探出脑海,鬼鬼祟祟,眼珠子丝滑的转动着。 林早早见问不出什么,这才抱着布走了,胡同很深,她的影子被拉的很长很长。 似沉重的锁链,锁着她那纤细的双腿,每走一步,都很缓慢,激起一层灰尘。 脏了…… 她的身体。 她的灵魂。 思绪万千,她脑海里想起了陆同志的提议,和他订婚结婚,所有谣言不攻自破。 做好陆夫人这个身份,她又情不自禁想起了陆明远,与他相遇是在十八岁。 也就是明年。 他们会被下药睡一起,从而被抓奸,不受双方父母祝福,为了不被安上乱搞男女关系的罪名。 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成为了合法的夫妻,也过上了有名无实的婚姻生活。 陆家人不待见她这个乡下靠爬床来的儿媳妇,所以,她也从来没见过陆家人。 门不当户不对,陆夫人这个位置不好坐,特别是丈夫不爱,那更是受尽委屈。 她还没走到绝路。 胡同再长,林早早也还是走了出来,金色的阳光如温水一般,洒在她脸上。 像一朵…… 生机勃勃的向日葵。 嘴角微微上扬,神采飞扬。 她猜测,估计是林家人,想靠着造谣就逼她走投无路,从而听他们安排,走上辈子老路。 做梦呢~ 不就是做衣服。 做不了,她可以用布去和人换布票,直接去供销社买成衣,这样做不香吗? 想到这…… 她快步离开。 第68章 换票 这次。 林早早没去找王阿姨。 毕竟王阿姨知道,她只买了十二米的布,她想多换一些,就去找一个没人认识她的地方。 而这年月。 能拥有大量布票的。 只有大厂职工、市委大院的、部队大院的……反正闲得没事,就当是熟悉附近的环境,锻炼身体。 就抱着蓝布。 在附近转悠,不喊卖。 她本来营养不良,有些瘦,乍一看就跟那迷了路的小孩一般,哭丧着脸,似着急的找不到家。 此刻中午,下班了。 出来吃饭、买东西、接孩子的都有,有人看见她抱着布,忍不住多瞧了两眼。 胆大的就凑上来问一句,“这位小同志,布哪买的?颜色质量看上去都不错。” 这一般主动上前来打听的人,都是想买布的人,林早早直接拿出供销社开的单据。 说,“这是亲戚在供销社买的高价布,听说是出口的,好布,有瑕疵才让内部员工买。” “我亲戚就把家里的钱全部拿去买布了,这不,被她老公知道了,气的骂她败家娘们。” “问她,是不是要饿死了全家,并让她把布退掉,剩下的日子,总不能不吃不喝吧。” “这才没办法,就用这布和我家换了粮食,都是亲戚,我家总不能看着他们活活饿死。” “可这布太好了,我们普通人家又穿不出去,这东西又没有坏,退供销社也不要。” “说不是质量问题,不退。” “让她想办法处理,这才没办法就抱着布出来看有没有好心人要,不知阿姨家缺布吗?” 买布。 还得编故事。 装一下可怜。 要不然真不敢买,直接一个投机倒把的罪名抓走,到时候货钱被没收,得不偿失。 “你想用布换粮食?”这位阿姨听出话外音,这小同志的困难,但心动但不敢行动。 这粮食,每家每户每月都限量,自家都不够吃,想多买就得买高价粮,比平时吃的粮食贵几倍。 缺粮。 买一两次高价粮就行。 长期买发的工资受不了。 林早早一脸老实巴交的样子,摇了摇头,“阿姨,我不要粮食,您要是想买。” “这四块一米的布。” “我可以以三块五一米、外加一米的布票价格和你换,要是没布票,就得原价。” 投机倒把。 是低价进高价卖。 而林早早是原价换。 有单据为证,盖了章,说起来也不算投机倒把,而交换的人也心安理得,“那你在这里等等。” “我回家拿布票去。” 林早早看出,面前的女人虽然看上去普通,但打扮过,白色衬衣配着毛衣,外穿风衣。 裤子下,是皮鞋。 这是不缺钱的主,而她认识的也不缺钱,便开了口,“阿姨,我这里还有很多布。” “要是您亲戚也缺布,我都按照刚刚那个价格和你们交换,绝对不多要你们一分一毫。” 这布颜色正,质量好,所说的瑕疵根本看不出来,拿布票,价格还比原价便宜。 那些拿着布票买不到布的人家纷纷拿着布票和钱来换,这十分钟时间不到就换完了。 算了一下账,这一块布四米,她一共换了十块,那就是四十米,按照三块五的价格。 赚了一百四十块。 而布票也有几十张,有叁市尺的、陆市尺的…… 此地不宜久留,准备走的时候,还有一个姗姗来迟的老阿姨拉着她的手,不肯让她走。 嘴里一直问,“小同志,你亲戚家的布要不要换,要换我和他们换,要粮食也行。” “阿姨,我不知道,我可以回去帮你问一下。”林早早空间还有大量库存,但不敢再继续换。 怕被抓。 老阿姨见有戏。 掏出钢笔和本本写了一行字递了过来,“行,你回去问,这是我家的地址。” “要是有。” “你就送上门来。” 林早早看了一眼,这老阿姨居然是部队大院的人,这地她可不敢去,最后含糊说了两句闪人。 第69章 买衣 有钱! 有布票! 有底气! 买成衣不是分分钟的事。 事事顺利的林早早,哼着现代的歌曲,姐就是女王,自信放光芒的脚步来到百货大楼。 像酱油醋盐等日常物品,需要用副食本,到指定的户籍地附近街道的供销社购买。 但有票,想买更高档的物品,完全可以来百货大楼,这里就像后来的大型超市。 货品…… 比胡同供销社全乎。 还有更好的商店,可以买市面上买不到的稀缺产品,里面还包括国外的商品,在这年月叫友谊商店。 友谊商店,不仅要外汇券才能购买商品,还要求外国人才能进入,至于国人不得入内。 但到了八十年代的时候,友谊商店才开始逐渐对国人开放,林早早活着的时候。 被陆明远带着去过一次。 里面的东西对当时身无分文的林早早而言,很贵很贵,她穷怕了,为了给陆明远省钱,什么都没要。 结果…… 遭到售货员不少白眼。 陆明远觉得她上不得台面,丢脸。 就再也没有带她出去过,反而带着自信大方又漂亮的林薇薇,经常出双入对。 他们去各种高档场合,都是林家的女儿,不知情的……都以为林薇薇才是陆夫人。 至于林早早。 他们根本不认识。 林早早按照记忆,去了百货大楼的成衣区域,也不废话,直接拿出钱和布票放在玻璃柜上。 “我要棉毛衫、棉毛裤、布衬衣、涤卡两用衫、的确良裤子、机织毛上衣、尼龙袜、布鞋……” 售货员闻言,拿着衣杆,取下挂着的衣服,拿着算盘,嘴里念念有词的算着账。 棉毛衫:三块八。 棉毛裤:三块。 布衬衣:三块二六。 涤卡两用衫:十五块二。 的确凉裤子:十块九。 机织毛上衣:四块一。 尼龙袜:二块八五。 布鞋:二块八五。 加起来:四十五块九六。 因为有免票成衣,所以布票只要了十几张,看着还有多余,又买了双皮鞋,下雨天穿。 这年月,穿的破烂,东西买的多了,自然被人怀疑,于是,售货员多嘴问了一句。 “小同志。” “咋买这么多?” 做好心理准备对付林早早,依旧吓得心跳慢了半拍,但她依旧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睁眼说瞎话,“这不是马上快到结婚年龄,街坊邻居同事都热情的给我介绍对象。” “家里为了让我相成功,将家里老底都翻出来了,加上平时攒的又找亲戚借了不少布票。” “要不然……” “我也买不起这么多。” 这借口合情合理,谁家结婚不大出血,就算是乡下人,到了这时候也得掏空家底。 售货员闻言,笑笑。 显然见多了这事,见怪不怪,早就习惯,但出于礼貌,还是祝林早早相亲成功。 古有云,言多必失,为了防止出意外,买东西如当贼一般的林早早,说了一句谢谢后,便不再说话。 直接掏钱掏票。 收好商场开的单据。 将打包好的衣服,提走。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很快消失在茫茫人海,再问售货员,他们每天见不少的顾客。 对此人…… 也没太大的印象。 只知道好像是个男的,马上要结婚了,买东西挺神速,快的眼睛都不眨一下,应该是厂里工人。 但林早早离开百货大楼没走两步就感觉不对劲,总觉得的自己被跟踪,回头一看皆是路人。 她上辈子被跟踪过,对这方面比较敏感,此地不宜久留,脚步不停,加快速度。 拐进最近的胡同里面。 趁着四周没人,进入了空间。 与此同时,也有人进入了胡同。 是一个男人,带着帽子,看不清脸,他慢悠悠的朝里走着,然后敲响了其中一户人家的门。 喊着,“嫂子,我回来了。” 看到这一幕,林早早狐疑,难道是自己错觉,但不管怎样,她今儿都不出去了。 第70章 跟踪 林早早没有看到后续。 那户人家打开了门,从里面出来的是一个人高马大的东北汉子,大概二十多岁,有一米八九的样子。 胡子拉碴。 看上去就不好惹。 在看见自家门外站着一个陌生的小瘦子男人,面相凶狠,不像是好人,很是警惕地问。 “你是?” 男人看汉子,都得抬头。 两人隔的很近,很有压迫感。 他看了一眼四周,发现无人后,这才不好意思的笑着退了出来,“抱歉,好久没来嫂嫂家。” “敲错门了。” 说完,他转身。 向巷子深处走去。 这男人面生,从未见过。 汉子也不想招惹过多麻烦,见人走了,随手将门关上,没过多久,男人去而复返。 眸子带着寒光。 发现没有找到人,跟丢了。 就知道乡下来的死丫头没有这么简单,他在附近又绕了几圈,还是没有见到人。 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离开,直接去了医院,白日,林家人都要上班,病房里也没有外人。 他推门走进去。 看着床上躺着的人儿,病怏怏的样子,顿时红了眼,自从林薇薇被林早早打了一巴掌后。 就住进医院。 医生检查过,身体无碍。 但最近几日,她好似陷入了梦魔一般,紧闭着双眼,嘴里总是冒出奇奇怪怪的词语。 什么我的玉佩,我才是他的未婚妻,不要脸,抢我男人,我不会放过你…… 医生也不知什么情况。 他坐在床边,将她纤细的手指握在手心,将其当成珍宝,握的小心翼翼,放在嘴边。 “小妹。” “你醒过来好不好?” “只要你愿意醒来,四哥什么都愿意做,我可以给你报仇,将那个乡下来的打进医院。” “打的她下半生只能躺在床上拉屎拉尿好不好?我还可以去找几个有脏病的小混混去欺负她。” “让她得脏病,让她名声扫地,永远抬不起头做人,让她以后再也没有胆子来欺负你。” 林早早不知。 她刚刚靠着女人的第六感,成功逃过一劫,空间无风,温度也刚刚好,没有外面冷。 但她还是吸了吸鼻子,喝了一口温水,暖了一下身子,肚子有些饿了,空间只囤了肉包子。 她这几日一日三餐吃的都是肉包子,时间长了,都有些腻了,得弄点其他吃食。 明天就是四月一日,又可以去粮站换27斤粮票、半斤油,还能领取一斤的猪肉票。 她吃了一个肉包子,便没有什么胃口了,想着刚从百货大楼买的衣服不能立即穿。 得洗。 她拿出盆。 弄了些灵泉进去。 拆开刚买的肥皂,开始将衣服浸泡打湿,里里外外都搓一遍,那水,瞬间变得浑浊。 她倒掉。 清了三遍,用力扭干。 没有晾衣服的地方,拿着打包绳一头系窗户上,另一头系在凳子上,凳子放桌上。 晾衣服,正好。 提来煤油炉,将煤油倒进去用火柴点燃,放在衣服下面,这样烘烤一晚上。 明天起来。 就可以穿干净的新衣服。 衣服洗完后,她又用灵泉和肥皂洗了一个澡,洗完皮肤干干,然后拿着两张干布。 擦干头发。 裹在嫩白的肌肤上。 灵活的脚丫子换上新的布鞋,舒舒服服的躺在床上,盖上被子,准备睡觉。 日子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她相信只要自己继续奋斗努力,明天会越来越好。 第71章 回家 睡醒的林早早。 茫然的看着屋顶。 没有时间,都不知道现在几点了。 每日过的浑浑噩噩,只知道天黑是晚上,天亮是白天,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得买块手表戴着才行。 手表,在这年月可是紧俏货,不仅要手表票,价格不便宜,听说魔都牌子的要一百二十块。 大多人不一定搞得到。 她如今和居委会的人熟悉,可他们也不一定能搞到手表票,看来此事得从长计议。 还要去买一本日历。 要不是林母前两日跑上门来,提醒她生日,她到现在都不一定知道是几月几日。 她掀开被子,起了床。 拿着桌上的铝制的牙膏,挤在了牙刷上面,伸手摸了摸晾着的衣服,全部都已经干了。 她洗漱完就换上。 布衬衣贴身穿着,套了一件毛衣在身上,外面搭涤卡两用衫,再配上的确凉裤子。 又长又土气尼龙袜穿脚上。 见外面好像在下小雨,她不得不换上新皮鞋,踩在地上的时候,发出砰砰砰的声音。 从头到脚都变得干干净净,全是新的,整个人的精神面貌也变了,这走出去再也不会被人误会乞丐。 不知的…… 还以为是工人子弟。 出空间时,巷子没有人。 她警惕的左右看了一眼,这才快步离开此地,随手将身上的破衣服扔进了垃圾桶。 林家复制来的铝饭盒,使用起来也膈应,如今囤的物资里,已经不缺这玩意了。 直接扔掉,重新开始。 新的一个月,新任务,她直奔街道居委会,又去粮油站,换了这个月的粮票和油。 又去菜市场。 买了一斤二等肉。 春天的时候,应季的蔬菜品种没有夏天多,大多数都还是家里囤的土豆白菜萝卜。 不要票。 林早早随便买了一些。 又去了一趟国营饭店,早上没有饭菜,下雨后,寒气袭来,特想吃一口热乎的食物。 她便买了一份看上去普普通通的清汤面,装在了新买的铝饭盒里,今日就复制这份食物。 【叮!】 【发现可复制物品。】 【是否复制?】 “复制。” 【扫描中……】 【扫描成功,清汤面一盒!】 【复制暴击,清汤面x66!】 【复制成功!】 今日气运一般般嘛,但通过实验发现,比如清汤面,需要盛装的食物其实可以两样物品一起复制。 要是吃完清汤面,她就多了66个铝饭盒,但这些铝饭盒不能再参与继续复制的条件。 因为衣服看上去很贵,这次饭店的人没有再把她当成乞丐,甚至有人怕弄脏她衣服。 故意拉开距离。 人靠衣装马靠鞍,门面功夫真的很重要,直接拉开了人与人之间的身份等级。 买完东西。 去了居委会。 想问问王阿姨。 租房的事情有没有消息。 结果得到的答案很让她意外。 上次帮她的王阿姨和佘阿姨因为表现好,被上面点名夸奖,派去出差学习去了。 等回来。 就升职。 不在居委会了。 看来租房的事情,还得靠她自己想办法,她心情复杂,为了好人能升职而高兴。 又为离开的人离开而难过,她没有朋友家人,好不容易有一两个对她好的人。 就这么离开了。 她应该习惯才对,可重复多少次依旧不习惯,她叹了一口气,只能暂时回租的房子。 只是等到走到巷子口时,却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那,正举着伞,伞下的脸很熟悉。 是陆丰年。 第72章 改口 当林早早的身影出现在这条街的时候,陆丰年就看见了她,且目光一直锁定了她。 直到她一步步走近。 只是一天时间不到,她换上了干净的新衣服,似涅盘重生,洗去了一身脏污。 变得光彩夺目。 他眼皮轻抬,很是意外。 这不像一个乡下丫头,陆丰年更加认定她是特务,要不然解释不清她短时间内。 哪搞来的衣服。 她身上有着独特的气质,好似历经沧桑,经历了生死,看透了人生,潇洒而自如。 她被雨淋着,湿了发,湿了衣服,迷了眼,好似早习惯淋雨,走的不紧不慢。 当她错愕的看着他,不知该不该给他打招呼的时候,他却先一步给她打了招呼。 “林同志。” “你回来了。” 声音严肃而又清冷。 亦如他这个人,生人勿近。 熟悉他的人,知道他对每个人都这样的态度,包括他的家人,面对林早早,他收敛了不少。 正想装着没看见陆丰年,直接擦肩而过的林早早,听到他的声音后,脚步一顿。 她抬眼。 看着他。 他右手举着油布伞,站在黑白的院墙面前,好似被框在老旧的相框里定格了一般。 身穿着军绿装,身姿挺拔,站如松,身上带着不可小觑的肃杀之气,让人想退避三舍。 陆丰年脸上的光,被手上举着的雨伞给遮住了,看上去有些黑、有些沉,有些凶。 特别那双漆黑发亮的眸子,炯炯有神,当他看人的时候,锋利的像一把刀子。 就这么一个人。 昨日突然对着自己求婚。 那么的猝不及防,以及意外。 林早早红润的嘴唇微微张开又闭上,显然一时半刻,不知该怎么面对陆丰年。 他不想见他。 他却主动出现在她面前。 她都知道,他是好人,他可怜她,帮她的同时,又要尊重她那点仅剩的自尊心。 为此,沾了一身腥。 林早早不想连累好人,为了划清二人的关系,她不再称呼他陆同志,而是…… 应了一声“嗯。” 答,“陆叔叔,我回来了。” 虽然她实际年龄四十,要是算上死后的时间,或许更大,可她这具身体很年轻。 喊一声叔叔。 应该不过分吧。 陆丰年辈分大,他在几岁的时候就有了一个侄子,这个侄子和林早早一样大。 喊他小叔。 少年早熟的他,面对林早早喊他一声陆叔叔,并没有感觉到任何不适。 相反,更让他有了一份保护她的责任,他看着她,不说话,突然上前一步。 不知他要做什么,林早早紧张的咽了一下口水,双腿发软,情不自禁的后退一步。 他太凶了! 她有些怕他! 正当她受不了他强势的气场想转身逃跑时,他却已经伸手,牢牢抓住了她的肩膀。 力气很大,却不疼。 他一用力,她身子踉跄撞在了他身上,他身子就跟钢铁做的一般邦硬。 撞得她脸疼! 而他手中举着的油纸伞,突然向她倾斜,为她挡住了突如其来的大雨。 这雨突然下大了,哗啦啦的作响,路人见状,纷纷抱头奔跑,唯有他们二人。 仿佛…… 被困在这场大雨中。 耳边全是雨声,很吵。 林早早和陆丰年一起躲在一把伞下,隔的近,她听见他说,“我以为你不会再回来了。” 她不懂。 什么意思。 第73章 抢男 医院。 充斥着消毒水味。 躺在床上的林薇薇醒了! 她轻呼一声,猛地睁开眼。 茫然的看着雪白的天花板,以及插在手上的输液管,久久不能回神。 直到床边的人儿紧紧的握着她的左手,似怕她丢了一般,十分激动的喊,“妹妹,你醒了!” 林薇薇那如葡萄一般的漂亮的大眼珠子缓缓的转动着,茫然的看向了坐在床边的人。 脑子似生锈卡壳一般,无法正常思考,看着熟悉的面孔,有那么一刻的恍惚。 男人着急,“妹妹,你怎么不说话啊,是哪里不舒服吗?我是你四哥啊,最疼你的四哥!” “四哥?”林薇薇重复。 似很久未说话,那声音听上去好似不真切,暗哑难听,像是隔着塑料袋说话。 林四哥,叫林知耻。 知,是字辈,和大哥二哥三哥名字最后一个字连起来,就是一个熟悉的词语。 礼义廉耻。 见妹妹喊自己。 林四哥红了眼,高兴的。 他笑着应道,“诶,妹妹,你终于醒了,你要是再不醒,我就杀了林早早给你陪葬了!” 林薇薇皱眉,困惑。 她记得四哥认了一个干爹,是混黑白两道,改革开放以后,开了好几家高档娱乐会所。 四十多岁的年纪,便成为了京圈人人惧怕的四爷,林薇薇想要什么,他都给。 而面前的四哥,却是二十多岁的时候,看穿着打扮,应该是七十年代的时候。 她惊愕! 怎么回事? 她记得她回国,陆明远带着他的儿子找上门,她无奈笑笑,只能给他们煮宵夜。 也就在这时,林早早打来电话让陆明远回去,她不想他回去,故意跌到他怀里。 吻住了他的唇。 她一直未嫁,保养的好。 哥哥发达后,对她娇养,日常用牛奶沐浴,上好的护肤品像不要钱一般擦在身上。 又极其热爱运动。 以至于三十九岁的她,依旧如二十多岁白嫩,是个男人都喜欢年轻漂亮的。 不像林早早那个蠢货,为了爱情奉献自己的一生,四十岁而已,就成了黄脸婆。 后续是。 她和陆明远睡了。 从未有过的激烈,让她醉生梦死流连忘返,陆明远还承诺,会和林早早离婚娶她。 原本以为第二天醒来,她会成为光明正大的陆太太,谁知道,突然在病房里醒来。 重生到。 十六岁时。 这一刻她才明白。 她爱上陆明远,这个为她痴情了一辈子的男人,他不是纨绔,他很有本事。 为她,成立了陆薇集团,名下产业涉及食品、医疗、房地产……让他坐稳首富榜。 至于陆丰年。 那个曾经辉煌过的男人。 因救战友,成为了瘸子。 后来更是不自量力,还跑去逞英雄,大冬天的跑去跳水去救人,双腿坏死截肢。 最后吃喝拉撒都要人照顾,至于他救的人,根本没来看他一眼,救别人毁自己一生。 不知图什么。 可他就算残废了,依旧还是那个陆丰年,京圈的二爷,高高在上不喜欢林薇薇。 将她拒之门外。 结果呢?她事业爱情双收。 不像陆丰年被送去国外,靠着陆家养着,他一生未娶,落得孤独终老,死在病床上。 重生一次。 林薇薇不爱陆丰年了。 她这次要嫁给陆明远! 只有他能给她幸福,至于林早早,那个不要脸的小贱人,亏她把这村姑当姐姐。 结果这村姑,看上去老实巴交很听话的样子,其实很有心机,趁着她出国的时候。 趁虚而入,当她替身,直接嫁给陆明远。这次,她绝对不会让林早早得逞! 第74章 变了 林薇薇住的是单人间病房,没人说话的时候,很安静,偶尔听到门外传来脚步声、说话声、咳嗽声。 林四哥见林薇薇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双眼死死地盯着前方,没有平时的温柔。 似被吓坏了一般。 他心疼不已,“小妹,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不舒服说出来,哥哥喊医生给你看好不好?” 听着四哥哄人的语气。 林薇薇这才回神,凄惨一笑,摇了摇头,安慰道,“四哥,我没事,你不用担心。” 虽如此说,可她却红了眼,声音哽咽,就跟受了天大的委屈,这比告状还让人心疼。 林四哥顿时咬牙切齿,为她所受的委屈愤愤不平,张口就骂,“都怪那个乡下来的贱人!” “要不是她打你,你也不会躺在医院昏迷不醒,小妹你放心,你受的委屈。” “四哥帮你找回,我现在就去打的她主动来医院,给你下跪磕头道歉认错。” “要是她不肯。” “我就打的她这辈子都在床上拉屎拉尿,她废了,大不了,我以后养她一辈子。” 正奇怪。 自己为什么在医院。 被林四哥这么一说,林薇薇这才慢慢的回想起,她在供销社诬陷林早早偷东西。 结果…… 被这村姑打了一巴掌。 剧情不对啊,上辈子,林早早为了留在林家,下跪磕头,卑躬屈膝,很是卑微。 像个小丑。 不断讨好家里人。 可是村姑做的再多,也比不上林薇薇一根汗毛,林薇薇是林家的宝贝疙瘩。 谁都会爱着她、宠着她,只要林薇薇一句话,说不喜欢林早早,全家都不喜欢她。 所以…… 林早早不敢得罪林薇薇。 这就导致了……林薇薇让林早早做什么,她就必须做什么,包括下跪磕头认错都可以。 要是林早早不听话,林薇薇就去找父母哥哥告状,林早早就少不了一阵辱骂毒打。 重生一次,她为什么没有留在林家呢?还口口声声当着邻里的面,和林家断绝了关系。 她一个乡下来的,大字不识的村姑,无依无靠,她有什么底气敢不听林家的话! 不听话。 打听话就行! 想到自己被一个乡下来的村姑当众打了一巴掌,脸上顿时火辣辣的疼,心里更是膈应。 她眸中瞬间闪过一丝狠毒,转瞬即逝,此事不会就这么算了,父母哥哥会帮她讨回公道。 她恢复温柔体贴的模样,看着林四哥,如果没记错,他现在应该在乡下插队当知青才对。 私自跑回来,后果很严重,要是被抓住,不仅要受到惩罚,还得被遣送回乡下。 她问,“四哥,你现在不是应该在下乡插队当知青吗?你怎么突然回来了?” “不会有事吧?” 林四哥,家里排行老四。 不上不下,父母疼爱老大和老幺,缺爱的他,被小妹关心,有好吃的都第一时间给他。 他感动的不得了。 两兄妹关系也自然好。 回答道,“我在乡下听到你昏迷不醒,什么都来不及想,连夜拿着钱和票回城来看你!” “幸好你醒了,你要是真的有个三长两短,我恨不得马上去杀了林早早。” “她一个乡下来的狗杂种,她有什么资格碰你,妹妹,她那只手碰的你。” “我去把她那只手废了!” 第75章 不认 林薇薇从小就知道。 自己不是林家的亲生女儿,可林家不愿意她受到任何委屈,便一直对外称她是。 她原本想继续装傻,可林早早却在大庭广众之下,戳穿她不是亲生女儿的秘密。 继续装傻。 就是真傻。 林薇薇摇了摇头,“四哥,姐姐用右手打的我,可是,你不能去打断她的右手。” “因为……” “我知道了。” “我不是你亲妹妹。” “而那个林早早,才是你的亲妹妹,你不要管我了,要不是当年你们误以为我是林早早。” “将我带回家,我也不会鸠占鹊巢,害得姐姐被拐卖到山里,听说她吃了很多苦。” “说她养父喝酒打她,公安对爸爸说的话,我全部都听见了,她才是你的亲妹妹。” “她现在回来了,我不应该再继续留在林家,可是我没有父母,我无家可归,我无处可去。” “我想……” “只有我死。” “姐姐才能原谅我。” 林四哥将小妹抱在怀中,用着脸颊亲昵她的脸蛋,如小时候她哭闹般哄她,“什么死不死。” “四哥不准你胡说八道,我已经听二哥说了,是林早早不听话,才会被自己养父打。” “她一回城,就不要脸,在外勾搭老男人,这种不洁身自好的姑娘,怎么可能是好姑娘。” “她不是我亲妹妹。” “我不会承认她是我亲妹妹。” “薇薇,我的亲妹妹是你,也只有你一个,我不会让她伤害你,也不会她回林家。” “她用右手打你。” “我就废掉她的右手。” “她要是不长教训,再敢跑来碰你,我就让她从这个世界上悄无声息的消失好不好?” 林四哥,脾气暴。 从小喜欢打架,二哥在胡同人缘好吃得开,四哥在胡同就是人人惧怕的恶魔。 记得有一年。 有个小姑娘欺负林薇薇,他知道后,二话不说找上门,将人直接打进手术室。 如果不是林家赔了一大笔钱出来给小姑娘哥哥当彩礼,他现在怕不是已经进了少管所。 两家和解后,小姑娘听说被送到乡下去了,再也没回来,也不知最后是死是活。 从此以后,大家都十分惧怕林四哥,有这个煞星在,再也没有人敢欺负林薇薇。 林薇薇嘤嘤,“四哥,你不准伤害姐姐,我不同意,只要姐姐肯来医院给我道歉。” “我就原谅她。” 她没有忘记,林早早当年用了窝窝头,从陆老手里换到一块陆家未婚妻的玉佩。 只要得到这块玉佩,她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找到陆家,光明正大的成为陆明远的妻子。 林早早是死是活,林薇薇其实不关心,最好是被林四哥打死,但这块玉佩,她势在必得! 林四哥摸着林薇薇的小脑袋瓜子,轻叹一声,“小妹,你怎么永远都是这么善良。” “她就是看你善,才欺你,你却只要求她来给你道歉,这样只会让坏人蹬鼻子上脸。” 林薇薇小脑袋在林四哥手心蹭了蹭,“四哥,她是你亲妹妹,不管她做什么。” “我都会原谅她。” 见小妹如小猫一般在他手心乖巧灵动的样子,林四哥阴霾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 “好,那四哥现在就去找她来医院和你道歉。”但林早早打小妹的右手也必须废掉。 第76章 道歉 林四哥走出医院大门。 他放慢脚步,停了片刻,眼珠子快速转动,警惕的看了一眼四周进出的人员。 正巧此时,阳光照在他黝黑的脸上,眉角一道见骨的伤疤,让那张脸添了几分凶狠。 就跟山上的悍匪,路人见了,都会不自觉退避三舍,生怕惹麻烦上身,遭来无妄之灾。 见路人投来异样的目光,他下意识的低下头,不顾在下雨,直接冲进雨帘中。 双手揣兜,将涤卡的蓝色上衣拉扯着紧紧贴着皮肤,脚下的胶鞋重重踩进水坑。 溅起水花,湿了胶鞋,胶鞋上的泥土落了下来,清澈的水坑瞬间化为一滩浑浊的黄水。 他是下乡插队知青,未经过组织允许偷跑回城,不能让熟人看见自家,便走了小路。 昨儿跟踪林早早,跟丢了。 他便重新回到四合院附近,躲在不起眼的角落,大树遮着,不知的路人还以为他在躲雨。 如潜伏在暗中的猛兽,蠢蠢欲动静待猎物上门,直到林早早出现,他原本想跟上去。 趁着她进入巷子,从背后偷袭,大力勒住她的脖子,拖进死角,打断她的右手。 再带她去医院。 让她给林薇薇道歉。 谁知,从昨儿到今儿,附近不仅多了巡逻人员来回走动外,还有一个男人站在巷子入口处。 站的笔直,像军人,下雨都不曾离开,还有人给他送伞,似在等什么人归来。 犹豫再三,没敢冲动,林四哥虽然天不怕地不怕,可面对军人有种天生的畏惧。 因为这种人,不仅不怕他,经过专业训练的缘故,武力也在他之上,还能抓他。 他要是坐牢,他还能怎么保护自己善良的小妹,至于大哥二哥三哥都是废物。 他不在,他们三个居然拿一个村姑没办法,还让她欺负到自己小妹头上来。 可直到他看见男人为林早早打伞,显然,两人认识,男人自始至终等的人也是她。 雨,消失了。 林早早抬头。 才发现是陆丰年给她打伞,遮住了淋在她身上的雨,也遮住了照在她身上的光。 这是第一次…… 有人为她打伞。 第一次,很有意义,也是铭心刻骨的,她心脏似痉挛了一下,莫名的情绪涌上心头。 她就是这么一个人,只要有人对她好,她就会感动,忍不住十倍百倍还回去。 “陆叔叔,您……” 她声音迟疑,带着不确定。 上辈子的经历,让她开始有些不信任任何人,可心贪婪,忍不住享受这一刻的温情。 陆丰年开了口,“我对突然求婚一事,为你造成了困惑,感到十分抱歉。” “请你不要往心里去。” 林早早“啊”了一声,不知所措,她以为她拒绝了,这事就这样结束了。 没想到。 他会来道歉。 可是他并没有错。 陆丰年继续说着,“你以后有什么困难,可以直接来找我,作为你的房东。” “我有责任。” “保护你的安全。” “以后请不要夜不归宿。” “要是有事,可以让人带个口信回来,或者打个电话,费用,我来报销。” “否则,作为你乱搞男女关系的男主之一,你要是出了事,我会被认定第一犯罪嫌疑人。” 第77章 误会 林早早想说。 她不会连累他。 她会尽早搬走。 可话还没有说出口,便被一个熟悉的声音打断,“好妹妹,你的好哥哥来咯!” 她转头望去,是赵爱国。 他咧着一张大嘴,对她笑的十分灿烂,洁白的牙齿,完全可以去打牙膏广告了。 “赵大哥!” 与面对陆丰年不一样。 林早早看见赵爱国出现在这里,发自内心的高兴,脸上不自觉的笑,自然而然的打招呼。 那笑。 很干净。 看的陆丰年有些恍惚。 他缓缓抬眼,冰冷的目光看向了向着他们奔跑而来的赵爱国,陷入了沉思之中。 许是原生家庭造成的影响,陆丰年的性子自小沉闷,而林早早的性格,也偏内向。 二人在一起。 并不是良配。 倒是赵爱国经历了磨难,性子依旧开朗,就好像没有烦恼,他其实和林早早很配。 他未婚。 年纪也不小了。 加上赵爱国好心泛滥,想要拯救林早早于水火,不如,陆丰年认林早早为干妹妹。 让她嫁给赵爱国。 赵爱国未带伞,跑近后。 才看清,是陆丰年站在林早早的身后,首长亲自为其撑着伞,这待遇,林早早独一份。 他并未凑上去自讨没趣。 林早早上前一步,陆丰年的伞就跟着往前一步,她惊喜的问道,“赵大哥,你怎么来咯?” 赵爱国两手提着东西。 他提起来,让林早早看。 说,“我听二爷说,前天是你的生日,这不,便去买了一些大米、猪肉、菜……” “来给你庆祝一下。” 从未过生日的林早早,愣在了原地,“那个……生日都过了,没有必要再过吧。” 没人给她过过生日,而且二月三十不是年年有,她其实不习惯,谁知道赵爱国很是坚定的说道,“过!” “必须过!” “二爷说了,给你补上。” 林早早迷茫,“二爷是?” 他回到京城,认识的人其实并不多,这二爷又从何来?为什么知道她生日? 为什么要给她补上? 正疑惑之际,却见赵爱国已经走上前,站在陆丰年的面前,规规矩矩的喊了一声。 “二爷。” 陆丰年“嗯”了一声。 林早早瞪大眼睛,转头看向陆丰年,瞬间明白,她妈前天找上门时,他也在。 显然听到那天是她生日。 赵爱国继续说道,“二爷,实在抱歉,我妈听说您要给您的未婚妻补过生日。” “便没有经过您的允许,擅作主张来了,她想报恩,亲自给你们做一顿饭。” “您看?” 陆丰年眼帘下垂。 赵母也是脾气倔强,他当年也是随手帮了他们母子,他们却一直铭记于心。 为报恩。 求着让她儿子跟着他。 这都快十几年了,这恩情其实早该还完了,可她依旧不敢忘,此刻怕是知道。 他受伤。 不缺司机。 想要放赵爱国走。 当母亲的便想让他把儿子留在身边,当奴才保姆使唤,可现在不是封建社会。 赵爱国一个大男人,肯定想有自己事业,怎么可能屈居于他的身边,当一个无名之辈呢? 赵母要来,想开口拒绝。 可赵爱国一脸哀求的看着他,赵母身体不好,情绪不能激动,受不得刺激。 他想。 让陆丰年答应。 只要答应,他做什么都愿意。 第78章 等他 陆丰年眸子深沉。 赵爱国就是一个大孝子。 他的弱点世人皆知,只要能拿捏住他的亲妈,就能彻底的拿捏住他这个人,为己用。 让他杀人放火都行。 原本陆丰年还想着今日撮合赵爱国和林早早,赵母如果嫌弃林早早家世不好。 他可以保媒,成全二人。 结果赵爱国刚刚那一句,林早早是他的未婚妻,直接将他想法心思彻底堵死。 显然赵爱国变相的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只把林早早当妹妹,当陆丰年未婚妻。 其余想法,没有。 被误会,陆丰年也不解释。 林早早是不是他的未婚妻,他心里自然有数,没必要和不相关的人解释太多。 看着自己培养大的孩子,也没有过多为难,“我们今儿是给林同志补过生日。” “她同意。” “谁都可以来。” 此话一出,二人目光灼灼看向林早早,陆丰年是询问她意见,赵爱国是希望她答应。 林早早喉咙一紧,解释道,“赵大哥你可能误会了,我并不是陆同志的未婚妻。” “我……” 大雨,哗啦啦作响。 将林早早声音吞没,模糊。 真相是什么,大家都不在乎。 赵爱国站在伞外,站在雨中,早就淋成了落汤鸡,那湿漉漉的样子看上去很可怜。 要是陆丰年不同意,他也不可能进门,他只能求她,“妹妹,我妈身体不好。” “你就同意她来好不好?” 未等林早早解释完,就被强行打断,赵爱国帮了自己不少,她无法拒绝他的要求。 最终还是点头同意。 见她同意,赵爱国大喜。 陆丰年不解释,以及征求林早早的意见,显然好事将近,脸上笑容越来越灿烂。 真心祝福他们二人能够长长久久在一起,“再喊牛叔来怎样?他老人家炖猪蹄很有一手。” “保证你爱吃。” “可以。”林早早回答。 她补一句,“人多热闹些。” 妹妹心软就是好说话,赵爱国一直知道,他看向路丰年,“二爷,您看……林同志同意了。” 陆丰年“嗯”一声。 得到回应,赵爱国嘿嘿,“那我带着我妈先进屋,准备今天的晚饭,您和林同志继续。” 看着赵爱国跑远的背影,林早早顿时无语,继续什么?继续站在这淋雨吗? 这一点都不浪漫,还冷。 她腿上只穿了一条的确良的裤子,并不保暖,回去后,她要再在里面穿一条羊毛裤。 她可不想年纪轻轻就得了老寒腿,想到这,她打了一个喷嚏,看样子要感冒了。 “回去吧。”陆丰年说。 “嗯。”林早早应了一声。 林早早不习惯和陌生的男人撑一把雨伞,她向前快步走着,掩盖自己的心慌。 似想甩掉陆丰年。 却不想头上的油布伞依旧执着的撑在她头顶上,似乎要将她困在其中,让其逃不了。 她回了一下头。 发现陆丰年一瘸一拐走的很是费劲,他没抱怨她走的快,而是将油布伞移到她头上。 而他整个暴露在大雨之中,连身上的衣服也淋湿透了大半,却没有露出一丝狼狈。 她真的不懂,他为什么对她好,只是因为他是房东,只是因为他需要一个对象,来应付家里催婚? 想到这。 她放慢了脚步,等他。 第79章 借住 “小贱人,刚来城里,就勾搭上老男人!”看着林早早和一个疑似当兵的搞在一起。 林四哥计划不能继续进行,那狠厉的眸子,眯成一条线,不爽的吐了一口痰。 点了一根烟,抽了两口,见二人身影彻底消失在巷子里,他才尾随跟了上去。 巡逻人员看了他一眼,倒没有阻拦,林四哥路过后门,发现四合院里有不少人。 便不敢轻举妄动,装作路过的样子走了过去,但双眼却在不停的观察四周环境。 他是跑回来的下乡知青,身上是没有大队开的介绍信,要是被熟人发现,跑去举报。 肯定被遣送回乡下,所以路过家门口都不敢进,而是低着头,从巷子另一头走出去。 没有介绍信。 无法住旅馆。 没有粮票,吃不了饭。 记得上学时,有一个同学家里好像挺有钱,反正巧克力不缺,住的房子也很大。 父母都是医生,结果说错话被送到农场改造,如今都没回来,他打算去借住一下。 作为最疼爱小妹的四哥,自然不会让她失望,他承诺她的事,都会说到做到。 白天不能动手,那只能等到晚上,隔壁的四合院布局他熟悉,他从小就爬墙进去玩。 他打算晚上的时候,摸进林早早房间,趁着她睡觉的时候,给这乡下来的一个教训。 让她永远都不敢再动手欺负林薇薇,哪怕她是林家女儿,也比不上林薇薇一根汗毛。 这雨下的没完没了。 除了公交车时不时驶过,人行道上并无太多路人,他也没有太多顾及。 沿着屋檐。 不紧不慢的走着。 按照记忆,来到一栋有些破败的小洋楼面前,他敲了敲门,只听到里面传来男生软绵绵的声音。 “谁啊?” 可无人回应。 只有敲门声不断响起。 男生趴在床上,盖着棉被,被吵得实在睡不着,想着可能是附近小孩乱敲门。 不得不起床去开门。 打算警告他们一下。 他身上还穿着一套棉制的睡衣,那双大脚踩在拖鞋上,露出的小腿却没有太多的毛,他闭着眼走到门口。 将门从里缓缓打开。 还没来得及看清来人,就被暴力猛推在地,脑袋狠狠的撞了旁边桌子,流了不少血。 林四哥走进屋,关上门。 看着地上熟悉的面孔,笑了笑走上前,右脚踩在他胸上打了一声招呼,“夏柏霖,好久不见。” “是你!”夏柏霖惊恐。 这是恶魔,学校霸王,在读书的时候,这人没少欺负他,不仅打他,还抢他零花钱。 “你来做什么?” “要钱吗?我给你!” 林四哥抓着他手,拖进屋。 有钱人的房子就是好,面积大,家具齐全,还放了收音机、钢琴,桌上还放了水果。 他直接去了夏柏霖卧室,打开衣柜找了两件衣服换上,然后用挂在架子上的毛巾擦干头发。 这才不紧不慢的开口说道,“我不是土匪,要你钱干嘛?我只是来老同学这借住几天。” “但我回来匆忙,身上没有带多余的钱和票,这几天,你得负责我吃喝住。” “办完事,我就走。” “你要是敢搞小动作,我就杀了你全家,听到没有。”他蹲下身拍了拍他的小白脸。 皮肤真好。 比女的还嫩。 他忍不住掐了一下,疼的夏柏霖龇牙咧嘴,才放开手,而那白嫩的脸上立刻出现一个红印。 第80章 劝说 林早早不知。 她刚刚又躲过一劫。 现在是春天,应季的蔬菜并没有夏天多,而且一出来就被抢光,最后拍板包饺子吃。 厨房里,赵母负责包白菜猪肉馅的饺子,牛叔负责炖猪蹄,主要是给陆丰年补身体。 林早早作为今日的主角,也没有闲着,坐在赵爱国旁边,拿起凳子上的葱熟练的理起来。 耳边。 雨声哗啦啦。 偶尔抬头,便看见屋檐边的雨水连成一条线,像是雨珠串的门帘子很是好看。 “妹妹~”赵爱国开口。 打破了此刻的宁静,林早早轻声的“嗯”了一声,歪头,看向说话的赵爱国。 他问,“昨儿你去了哪了?” “我上门找你,却等到天黑你也没回,突然夜不归宿,我和二爷都以为你出事了。” “二爷说,是他唐突,突然向你求婚,这才吓得你有家不敢回,很是自责。” “在巷子外等了你一天一夜,你要是再不回来,那他就得去公安局报案了。” “抱歉,让你们担心了。”林早早并未解释自己的去向,但是很感谢他们的关心。 见她不愿说。 赵爱国也没继续问。 将话题放在陆丰年身上。 说他看着不近人情,很凶,实则是好人,不仅救了他们母子,这四合院的人都接受过他帮助。 当过兵,如今受伤,不得已,才选择了病退,家庭条件也算富裕,父母也健在。 上头有不少兄弟,但都已经结婚生子了,陆丰年待在部队多年未婚,年纪上确实比林早早大了些。 但老男人经济条件有保证,林早早要是能嫁给他,以后肯定在吃喝住上不愁。 这是…… 在给林早早说媒? 听出话外音的林早早,笑了笑,直接拒绝了,“赵大哥,我如今还没有结婚的打算。” 赵爱国低着头。 认真地剥着蒜,他说,“我的好妹妹,这世上不管男人女人,到了年纪都该结婚生子。” “你年纪也不小了,明年就可以去民政局领结婚证,如今就该考虑对象的事。” “要是迟迟不结婚,在世人眼里就成了一种捉摸不透的怪物、还被传言有见不得人的病。” “既然迟早都要走进婚姻,为何不趁着年轻的时候,把好男人死死地抓在手上。” “拖到年纪大了,就像下午的菜市场,全是蔫掉的坏掉的蔬菜,最后被低价处理。” “想要从低价处理的蔬菜里挑到好的,得需要时间运气,可那时没时间和资本慢慢挑了,人言可畏。” “你不得不着急,随便找个男人把自己嫁出去,没等到自己想要的爱情,也没有美好的婚姻。” “二爷是个好男人,至少值得托付终生,你没必要着急拒绝,可以接触试试。” “兴许,他比你想象中好,你日子也不用过的这么辛苦,物质上你想要什么他都能给你。” 至于感情…… 那就不确定了。 爱情和面包,能一起选很好。 可大多数人只能二选一,爱情是虚无缥缈的,物质是实打实的能看见能摸到的。 要是活着都困难,他更希望林早早选择物质,想到这,他抬眼看向林早早。 他喜欢她的那双眼睛,干净的好似没有一丝杂质,就好像是世间最纯粹的艺术品。 见他看她。 林早早笑笑,“赵大哥,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这些话,不管怎样,谢谢你,你是个好人。” 第81章 礼物 “妹妹。” “生日快乐!” 晚饭时,陆丰年已经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坐在主位上,周身散发着凌厉的气息。 好似写着。 生人勿近。 赵母和牛叔不敢靠近,坐在了最远的位置,为大家盛饺子,赵爱国和陆丰年长期相处。 显然不惧他,笑嘻嘻的将林早早被推到他身边坐下,“妹妹,你今日是主角,你坐着。” 在赵爱国劝说下。 加上知道陆丰年当过兵,她个人对军人有种天生的信任,便没有再抗拒此人。 赵爱国打的什么算盘,陆丰年知道,也没有说什么,显然默许了他的意思。 这年月。 无生日蛋糕。 吹蜡烛许愿什么的没有。 但送礼物的环节不能少。 赵爱国知道,林早早因为穿的破烂,被人瞧不起,几次被当成小偷,还进了公安局。 好可怜~ 便托陆丰年买来军绿装。 陆丰年也没有拒绝,他只是打了一个电话,便有人送来一套,刚好是林早早尺寸。 知道这丫头不会平白无故的收别人东西,便借着过生日的名头光明正大的送给她。 他将这套衣服塞进她怀里,“妹妹,这是哥哥送你的生日礼物,喜欢吗?” 如今流行一句话,不爱红装爱军装,这军绿装可贵了,大院干部子弟才穿的起。 礼物太贵重。 林早早拒了,“我不能要~” 但赵爱国已经将衣服塞进她的怀里,“这衣服尺寸小,你不要,那我带回去也没人穿。” “我的好妹妹,你就收下吧,这是哥哥的心意,而且那日开车差点撞到你。” “我心里一直愧疚,想着找机会补偿你,谁知找不到人,今儿终于逮着机会了。” “谢谢。”林早早收了。 以后找个机会,找个等同的礼物还回去就行,虽然是朋友,但她不愿意欠别人。 赵母起身。 拿起一旁的铁锅。 说,“林同志,我这儿子昨儿才告诉我你过生日,我老婆子也没来得及准备。” “听说你刚搬过来,还有很多东西没来得及置办,我就送一个铁锅祝你生日快乐。” “妈,哪有生日送锅的。”赵爱国谁都不服,就服她妈,他扶着桌子哈哈大笑,眼泪都笑出来了。 牛叔开了口,“你小子这就不懂了吧,搬新家送锅,是一种习俗,代表好好过日子。” “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一年四季都有饭吃,你妈只是借着生日名头送,是一片心意。” 老一辈子讲究实用,与其送花里胡哨没用的东西,不如雪中送炭送些日常常用的。 牛叔继续,“小丫头,我第一眼就特别喜欢你,你生日吧,我这老头也不知道该送什么。” “我侄子是木匠,听说你家具都还没添置,到时候我让他上门给你打家具。” “谢谢赵姨牛叔。”林早早十分感谢,但她知道,今日都是沾了陆丰年和赵爱国的光。 这外人礼物都送了,现在就只剩下陆丰年,“二爷,你给我好妹妹准备的生日礼物呢?” 三双眼睛。 看向陆丰年。 他清咳嗽两声,“我也不知道林同志喜欢什么,便没准备,但我可以答应她一个要求。” “只要不违法乱纪……” 可他话还未说完,房门突然从外被人给推开,人未出现,声音便先一步传了进来。 “小叔,我来蹭饭了~” 林早早猛抬头,看见来人,全身血液都凝固在了一起,他……他怎么会来这? 第82章 再见 林早早到死。 都没见到的人。 就这样突然出现在她眼前。 她以为过去这么多年,她应该放下了才对,可如今再见,那心依旧很痛很痛。 她站起身,酸意汹涌,就像硫酸朝她泼来,腐蚀着她的灵魂,不可控的红了眼。 她看着他。 她是他明媒正娶的老婆,他可以不爱,但她都死了,他却连她的尸体都不来收。 直到腐烂了,发臭了,才引起邻里的注意,他们打电话通知他回来看看。 他都没有回来。 后来警察来了,破门而出,发现客厅沙发前,女人长满蛆、高度腐烂的尸体。 就算她死了! 陆明远也没有回来! 最后是一个当过兵的男人,为了维护她最后的体面,以保护现场为由,杜绝其他人来观看。 所以…… 她对当兵的有滤镜。 此刻看着陆明远,她喉咙似被无数蚂蚁堵住,失去血色的唇,无力的动了动。 最终什么都没有说出口。 陆父长期不在家,陆明远被自己的母亲宠的没规矩,进门之前,也没想着敲门。 他一进来,也没想到,喜欢清静、不喜欢被外人打扰的小叔家里会有这么多外人。 赵爱国他认识。 跟了小叔很多年。 其他三位看穿着打扮,只是普通人而已,只是,那个站起来的小丫头是怎么回事? 不仅坐在陆丰年身边,还一动不动的看着他,那眼神,就好似认识他很多年一般。 有爱意…… 有恨意…… 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故事。 这小丫头长得还不错,不娇娇弱弱,短短的头发,更有一种清冷的美。 像百合。 很干净。 干净的让陆明远想要将她拉入十八层地狱,看着她堕落,那画面肯定很美。 陆明远可以肯定。 他不认识这个丫头。 但他长的好看,早就习惯被各种小姑娘直勾勾的盯着看,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在场的所有人,谁也没有想到,陆明远会突然到访,也没想到,林早早会突然站起来。 赵爱国喊了一声,“妹妹。” 他带着疑惑的眼神,打量了二人一眼,她眼神说明她不仅认识陆明远,还被欺负过。 陆明远,陆大少。 从小纨绔,不仅喜欢打架,抽烟喝酒玩女人样样都来,他长的好看,大把女生倒追。 他看上的女人,也从来没有逃过他的手心,难不成……陆明远欺负过林早早。 他加重语气。 不确定,“你怎么了?” 林早早这才回神,发现大家都看着她,她猛然想起,这时候的陆明远才十八岁。 他还不认识她。 察觉到自己失态,她坐下,笑的很勉强,满嘴苦涩的开了口,“赵大哥,我没事。” 陆明远也不见外。 没等主人家开口,便带着一身风雨走进来,湿漉漉的鞋子落在地上,留下脚印。 他伸手,关上门。 直接一屁股坐在陆丰年身旁的空位上,拿起陆丰年的筷子,端起陆丰年盛满饺子的碗。 似饿急了。 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嘴上还不断夸奖,“白菜猪肉馅饺子,我最爱吃了,谁做的,做的真好吃!” 吃的时候还不忘问道,“小叔,你家里怎么这么多人啊?今天是什么特殊日子吗?” “爷爷让你回去,你怎么没有回去啊?扬琦姐姐等了一天,她不嫁给你誓不罢休。” 第83章 小叔 小叔? 陆明远的小叔! 岂不是……是林薇薇一辈子都爱而不得的男人,想到这,她机械转头看向陆丰年。 出于礼貌,她从不赤裸裸的盯着一个人看,如今认真打量,才发现陆丰年长得确实好看。 忽略他有些瘸的腿。 宽肩窄腰,五官的线条凌厉中带着柔和,完美而又精致,像上帝亲自雕琢的人儿。 上辈子。 她没见过他。 也不知道他叫什么。 陆家对他很忌讳,都不会在外人谈起,却不想重生后,阴差阳错和他住在一个院。 而且。 就住她家旁边。 他们二人,是不是曾经某一瞬间曾经擦肩而过,却又不识,上辈子的林早早太卑微了。 卑微的总是低着头,见有人来,都不敢抬头看一眼,直到死了一次,成了魂。 别人看不见她,她也不用再在意别人不怀好意的目光,闲的无事的时候,她就开始打量看到的每一个人。 光看外貌。 分不出是人是鬼。 不接触,你永远不知,凶狠的保安大叔会扶老奶奶过马路,长得漂亮的人儿会虐狗。 陆丰年坐在位置上。 未阻止陆明远吃他的饺子,大家刚上桌,忙着送礼物,根本没动过,谁吃都一样。 他不仅没搭理陆明远,对他所说的话也不感兴趣,赵姨见他饺子被陆明远吃了。 便赶紧起身,去小厨房再煮,牛叔起身去帮忙,显然把空间让给这些年轻人发挥。 林早早看向陆丰年。 陆丰年很警觉的望向了她,发现她的眸子里,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绪。 他看不懂。 他问,“怎么了?” 林早早摇了摇头,收回视线。 表面像没事人一样,内心却是惊涛骇浪,手,不自觉的摸向藏在衣服下的玉佩。 她原本想远离陆家人,没想到重生一次后,不仅和陆明远提前见面,还和他小叔搅和在一起。 如果没记错…… 还向自己求了婚。 是不是他已经知道,她在乡下帮助过陆老?还收了玉佩,如今,他是来讨要玉佩? 玉佩是空间。 她不会归还给陆家人。 既然是送给她了,哪有再要回去的道理,就算使用美男计,她也绝对不会还! 陆明远不干了。 小叔啥情况,不搭理他。 居然主动去搭理一个小丫头片子,这完全不符合他性子,陆丰年常年和赵爱国在一起。 对女人没兴趣。 家里一直怀疑,小叔是不是在部队待久了,喜欢男的,看来,面前的小丫头片子不简单啊。 他再次看向林早早。 长得是挺特别,有种乍看很新鲜的感觉,就像吃腻了白菜,突然换一个品种会觉得很香。 他问,“小叔,她是?” 陆丰年瞅了他一眼,并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直接呵斥,“吃饺子都堵不住你的嘴?” “不知食不言吗?” “规矩学哪去了!” 陆明远摸了摸鼻子,尴尬。 十八岁的他,作为一个晚辈,完全不敢和自己的长辈顶嘴,特别是他家小叔很凶。 生起气来。 抄起皮带。 连他的亲爹都打。 识时务者为俊杰,他立刻乖乖闭上嘴,他一会还有事,有求于小叔,自然不敢放肆。 闹僵二人的关系对他没好处,只是那眼珠子一个劲偷瞧林早早,其实看久了,总觉得她好像认识的人。 是谁呢? 第84章 许愿 因陆明远突然到来,有些冷场。 赵爱国立刻又将话题绕回了生日礼物上面,“妹妹,二爷说了,你生日他答应你一个要求。” “说说你想要什么?” “只要不违法乱纪。” “你可以把二爷当神仙,有什么愿望没实现,想要什么东西没得到,都可以向他许愿。” 他给她眨了眨眼睛。 悄悄的提醒她,他白日对她说过的话,要是她愿意,完全可以提出嫁给二爷。 这是一个好机会。 在赵爱国鼓励的眼神下。 林早早看向陆丰年,他没有开口否认,显然林早早提的要求再过分,他都会答应。 她又看向陆明远。 只见陆明远目瞪口呆的看着她,又看了看陆丰年,惊疑不定,满眼写着什么情况? 林早早的愿望,实现了。 她希望死前看一眼陆明远。 这份执念,让她一直被困在他们的婚房里,苦苦等着,直到重生,回到了七十年代。 而这辈子,因为陆丰年的缘故,陆明远出现了,久别重逢后的震惊,很快被冷风吹灭。 天黑了。 屋里开了灯。 在66瓦的灯泡照射下。 这一刻的陆明远,嘴角上。 挂着吃饺子的油渍,真脏。 回忆里刻骨铭心以及美好,彻底被现实打败,心里想着,这人啊,也不过如此。 甚至疑惑,她怎么会傻乎乎爱了她这么多年呢?就跟着了魔一样,还将他当成自己的救赎。 可他。 对她一点都不好。 至于嫁给陆丰年,在赵爱国的劝说下,原本有了些许心动,此刻却绝了心思。 谁知道。 陆家基因里。 是不是都是薄情又深情。 轻而易举得到的东西,都不会被人珍惜,她可不想有一天,她新老公带着又一个女人回来。 告诉她。 这是他真爱。 是她的白月光。 没有资本的女人,与其当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那不如努力,让自己发光发热。 成为优秀的女人,和志同道合的男人肩并肩,兴趣和爱情结合的婚姻才能长久。 思至此。 林早早有了答案。 她认真想了一下,小心翼翼开了口,“陆叔叔,我想上学,您能不能安排我去上学吗?” 六七十年代。 经历停学,义务教育年制也是好几次变化,从十二年变十一年,又变成十年、九年。 读书早的,有些十五六岁就高中毕业了,十七岁,都可以考虑结婚的年纪了。 再去上学,年龄太大。 加上林早早没读过书,总不能让她从小学读起,所以,她这个要求让陆丰年和赵爱国都很意外。 无依无靠的孤女,在没有孩子的拖累下,大多数都会选择一个良人,嫁过去。 生儿育女,便是一生。 就算不想嫁人,按照正常脑回路也只是想要一份稳定的工作,但没有人会去选择上学。 如今高考未恢复,又不能考大学,读到高中也没有什么用,上工农兵大学,也得组织推荐。 去不了,有关系的送农场,没关系的下乡插队,种地,养殖,和上学学的东西没啥太多关系。 这声陆叔叔。 让赵爱国愣住,眸中复杂,这是林早早要和陆丰年划清二人关系的最快法子。 但陆明远听到这声陆叔叔后,又是另外一番意思,见林早早年纪不大,看上去小小的。 便语不惊人死不休,打破了此刻的安静,“小叔,这是你在外生的私生女不成?” 陆丰年:…… 赵爱国:…… 林早早:…… 第85章 干了 77年。 恢复高考。 不限制学历、年龄等…… 这是普通人改变命运、鲤鱼跃龙门的最好机会,随着改革开放,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 是急需高级人才的时候,这时候的大学生毕业,直接包分配工作,甚至可以进入国字头的单位。 随着私企大量崛起,大量国营工厂会被淘汰,端着铁饭碗的工人,也开始下岗,被有文化的大学生代替。 林早早有金手指。 读不读大学都没关系。 不读大学,她能靠着金手指做商人,最多被人吐槽一句,乡下人没文化,暴发户。 可成为大学生,她可以去学习更多自己不懂的专业知识,认识更优秀的人,选择更多不同的人生。 可是她情况特殊,想上学,就得走走后门,找找关系,陆家,是军官家庭。 林早早想上学。 陆丰年一句话的事。 但他没答应,也没拒绝。 只是眸中深沉,“确定?” 就算不嫁给他,她也完全可以提更过分的要求,就当冒昧求婚,给她的补偿。 似对他出尔反尔,不喜。 因对陆明远厌恶,从而对陆家人也有些厌恶,林早早也不想讨陆家任何人的欢喜。 也不希望陆丰年对自己有什么好印象,便端起桌上的白酒,放在了陆丰年面前。 退而求其次的说道,“要是上学的事,让陆叔叔感到为难,那没关系,您今日喝下这杯酒也行。” 她除了上学。 没什么想要的…… 陆丰年看了一眼酒杯,里面的酒满的,是白酒,他端起来的那一刻赵爱国伸手。 阻拦,“二爷。” “您不能喝!” 可他一个眼神,让赵爱国又乖乖坐回凳子上,这杯酒,陆丰年当着林早早的面。 仰头,将刺鼻的白酒液体顺着那薄薄唇瓣,流进嘴里,似染红了那羞涩的舌头。 尖锐的喉结,好几次划动,似要划破皮,破土而出,可林早早看了很久很久。 那皮。 也未破。 看的有些痴了。 陆丰年一口干完,还将杯口朝下示意了一下,他看林早早时,冷眸不知何时微微发红。 像被狠狠欺负,哭过。 看到这一幕,林早早心脏突然狠狠的抽搐了一下,就好像做了十恶不赦的人。 莫名的心虚。 她猛地站起身,碰倒了身后的凳子,结结巴巴,“我吃饱了,你们慢慢吃。” 正准备跑。 手腕被抓着,带着茧子的手指很是粗糙,磨的她皮肤疼,她回头不解的看向陆丰年。 他说,“吃完饺子再走。” 刚刚大家忙着送生日礼物,林早早自然一口饺子都没吃,说吃饱了,根本就是撒谎。 陆丰年拿起筷子,夹起饺子,放在嘴中,细细品尝,赵爱国看的心惊胆颤,二爷不能喝酒! 除了身体不好外。 那就是酒品差,别看着他像没事人一样,凶起来不讲道理,让你坐着,你得跪着。 “我去让我妈煮喜酒汤。”生怕受到牵连,赵爱国赶紧找了一个借口,光明正大对我跑了。 察觉气氛不对,陆明远也跟着站起身走人,“小叔,爷爷让我打个电话回去。” “我先走了。” 二人脚底跟抹油一般。 呲溜一声响,就看到残影消失在门口,不知道是谁,还伸出一只手,贴心的将门关上。 想跑的林早早…… 发现自己的左手腕依旧被陆丰年右手死死抓着,而陆丰年,居然用左手吃饺子。 天赋异禀,牛逼。 看的她好气哦。 第86章 答应 “上学的事。” “我会给你安排。” 陆丰年说完,放了手。 林早早真的看不懂他,灯光照在他身上,影子却小小的一团,不知为何,觉得此刻的他有些孤单。 她今天只吃了一份清汤面,早就饿了,犹豫了一下,想着自己不好好吃饭会得胃癌活活痛死。 天大地大。 吃饭最大。 便弯腰,伸手,将倒在地上的凳子重新放好,坐下,拿起筷子夹了一个饺子认真吃了起来。 香! 真香! 赵姨做的白菜猪肉馅饺子,真的超级超级超级好吃,听赵爱国说加了独家秘方,不外传。 外面买不到。 赵姨包的有多的,这天凉,不易坏,便让她第二天煮来吃,她不客气的收下放空间里。 等明日复制。 就可以多吃几顿。 吃的美滋滋~ 连所有烦恼都忘了! 门外,赵爱国靠在墙上。 知道二爷喝酒了,赵母连饺子都顾不上吃了,便又马不停蹄的去厨房煮醒酒汤。 牛叔寸步不离跟着,看样子二人好事将近,就他孤家寡人一个,站在这等着。 到了晚上,开始降温。 这风吹在身上,还有些冷。 陆明远也没去打电话,而是站在他身边,从兜里,掏出一包云烟来,特级烟,普通人都买不到。 他问,“赵哥,来一根吗?” 赵爱国以前不抽烟,但开车时间长了,特别容易犯困,后来抽上瘾就再也戒不掉了。 屋里和厨房,都是出双入对,没想到他这个单身狗还有人陪着,他心里舒服多了。 “来一根。” 随着“嘶”的一声。 细细的火柴划过火柴盒上,在黑夜里燃起一丝火光,风太大,不得不用手挡着。 点燃了烟。 陆明远听着屋里没动静。 心中好奇的紧,就开口,向着赵爱国打听道,“赵哥,我小叔屋里那姑娘是谁啊?” 他小叔从来不近女色,就跟庙里的和尚一样,大美女站在面前,都不为所动。 可如今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小丫头,却破了戒,不仅许她一个要求,还关心她吃饭。 今儿的太阳…… 难不成打西边出来。 给领导开车,不仅车技好,还有一铁打的规矩,嘴巴要紧,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心里得有数。 赵爱国抬起眼皮,瞅了一眼陆明远,“我就一开车的,这人,你还得亲自去问二爷。” 赵爱国天天跟着陆丰年,陆丰年的事他都知道,不说,自然是不想告诉陆明远。 陆明远心里有数,“赵哥,你我都是明白人,小叔此次受伤,身体情况不是很好。” “家里怕他有个意外,想尽快让他娶妻生子,留个后,你只需要告诉我。” “这小姑娘……是不是我小叔的女人?当然,你不说,我爷爷也会派人去查。” “我真不知道。”赵爱国道。 他叼着烟,看向黑夜,白日向林早早透露了陆丰年的身份,原本以为二人水到渠成的事。 不曾想。 郎有意,妾无情。 陆明远见打听不出来,便没有就继续追问,可是看着林早早的那张脸,却觉得很熟悉。 直到房门从里打开。 林早早走了出来。 陆明远见是她,上前拦住了她的去路,很是急切地说了一句,“有没有人说过。” “你像女附中林薇薇。” 第87章 晦气 “林早早,要不是你长了一张和林薇薇一模一样的脸,你真的以为我会娶你这个乡下来的穷酸村姑。” “滚!” “离我远点!” “每次想到你来自乡下,身上还可能带着跳蚤、虱子、传染病……我就觉得你脏!” 林早早猛地睁眼。 大汗淋漓,大口喘气。 她茫然的看着天花板,看着陌生的环境,意识到自己做噩梦了,梦到她和陆明远的新婚夜。 陆明远嫌弃她这个妻子脏,不愿意碰她的场景,她当时怎么做的来着?苦苦哀求他,给她一个孩子。 只因为陆母想抱孙子。 如今想起觉得,真卑微。 林早早不想重蹈覆辙,昨日陆明远主动上前搭话,被赵爱国拦了,她也顺利回到自己屋子。 她掀开被子,坐起身。 发现自己睡在空间竹屋。 头隐隐作痛,不知是昨日淋雨的缘故,还是被陆明远突然出现吓得,有些不舒服。 她伸出食指。 揉了揉太阳穴。 打了一些灵泉倒进锅里,放在煤油炉上烧,她觉得自己和林薇薇长得一点都不像。 林薇薇是大众女神脸,加上她的性格好、学习不错、又热心助人,才人见人爱。 林早早不一样。 她脸型消瘦,下巴发尖。 看人的眼神冷冷的,就跟别人欠了她钱不还,养母总喜欢骂她垮着一个批脸跟谁看。 说她就长了一张跟死了男人的寡妇脸,看着就让人晦气,很多时候,养母恨不得划伤她的脸。 也不知道陆明远是不是眼瞎,才认为他们长得像,而且,她也不是那种勾引有妇之夫的小三。 像小三。 真晦气。 林早早将牙膏挤在牙刷上,倒了些烧好的温水刷牙,让牙膏沫充分在空腔里化开。 刷完。 哈口气。 牙膏味。 拿着洗脸盆,倒了温水,将脸凑到盆里,双手将温水小心翼翼拍打在脸上,再用洗脸布擦干净。 每日起床,她都习惯性喝一杯温水后,才开始吃早餐,空间有现成的肉包和清汤面。 至于饺子,生的。 早上她想吃一些热乎的有汤汤水水的食物,便选择了清汤面,她打开铝饭盒。 喝了一口汤。 很香,里面应该放了猪油、葱花、酱油、醋、盐、味精……虽然是很家常的食物。 但这年月,依旧很多人吃不起白面和猪油,猪油要肉票,白面要粮票,直接买挂面也要面票。 上辈子,林早早也是在改革开放后,随着各种票退出市场,才吃上一口面条。 未来世界随处可见、很便宜的食物,此时此刻,却珍贵无比,她吃的很慢很慢。 是为了细细品尝这来之不易的美味,也是为了细嚼慢咽,易消化,对胃好。 长期挨饿,她胃口小。 吃了两口就有了饱腹感,她不得不放下筷子,剩下的……只能留着饿了再吃。 想着最近下雨,有些冷。 的确良裤子不保暖,她在里面穿上了羊毛裤,她可没有忘记,她因为没好好爱惜身体。 得了寒症。 导致不孕。 所以作为女孩子。 要好好爱护身体,日常习惯喝温水,冷了注意保暖,多运动,多补充营养。 这样就不会痛经…… 待吃饱喝足、穿戴整齐,她才离开了空间,新的一天,就这么展开了。 打开门。 发现院里湿漉漉一片,看来昨夜又下了几场雨,以为能看到陆丰年和赵爱国。 却不想…… 看到一个脸生的兵哥。 他敬礼,“林同志,你好。” 他简明扼要的自我介绍,“我叫简志刚,是受陆首长委托,安排你上学事宜。” 第88章 不悔 简志刚? 为什么不是赵爱国? 林早早看着这张面孔,意识到什么,抬眼看向陆丰年的房子,冰冷的锁挂在上面。 租房的时候,居委会的王阿姨已经提前给她说过了,房主并不会经常住在这里。 但没想到。 会不告而别。 昨日的温馨就像一场梦,让人觉得不真实,他们相识于租房,结束于她昨晚提的无礼要求。 其实。 他们相识于车祸。 只是林早早当时昏迷不醒。 醒来时,沉浸在自己负面情绪中。 睁眼时,陆丰年已经离开。 所以…… 她不知车里。 还有陆丰年在。 陆丰年知道,她想要和他彻底划清关系,他如她所愿,他走了,以后院里就她一人。 他应该…… 不会回来了。 那林早早勾引男人、乱搞男女关系的流言蜚语不攻自破,也不用再四处找房子搬出去。 有那么一瞬间的失落,但很快被扑面而来的寒风给吹散,林早早很清楚他们不是同类人。 分开。 是迟早的事。 错过嫁进干部家庭? 后悔吗?她一点都不后悔。 就像古代的乞丐,原本习惯了自由散漫的生活,突然被招进了宫,成为皇上妃子。 以为能过上吃香的喝辣的幸福生活,谁曾想,会关在红墙里,处处讲规矩。 看人脸色,动不动被欺负,吃不上饭,不管再怎么努力改变,也洗不了当过乞丐的黑暗历史。 没有强势的背景,看不懂勾心斗角,没有皇上的保护,终会被其他小人害死。 所以…… 普通人生活。 其实也挺不错。 生活还要继续,每日要为柴米油盐酱醋茶烦恼,林早早不可能沉溺于突然的分别。 林早早没上过学。 简志刚提出两个方案。 第一,先去读小学一年级,认字,期间可以自学,通过跳级,在最短的时间内考上初中。 第二,在家里自学小学所有课程的内容,直接安排她读中学,从初一开始。 现在没有恢复高考。 那她其实也不用认真学习,到时候混一个初中文凭出来,以后毕业后找工作也方便。 林早早死后。 灵魂被困在学校里。 闲的无聊,天天当旁听生,听名师讲课,看学生刷题,日复一日,就算傻子也能学会了。 所以她不仅认得字,还能背诵各种课文、数学公式、知识点,连外语都会。 有着扎实的学习基础,自然不可能去读小学一年级,她想要参加77年高考。 就必须得有学籍。 她记得1977年高考恢复第一年的报名条件,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文化水平等条件的…… 工人、农民、知识青年、复员军人、干部和应届毕业生……她想参加就得打造一个上过学人设。 到时候便有了学籍档案,以及知识青年的身份,要不然都知道她没上过学,大字不识。 参加高考,没人信,报名这关就会被会被有关部门卡,就算考上也会有人质疑她作弊等情况。 所以…… 借口她早找好了。 她虽然没有上过学,但在乡下的时候经常去学校听课,认字,小学课程也都会。 简志刚也没过多怀疑,点了点头,“认字,会小学课程那就简单多了,我会带你去办理入学。” “上中学。” 第89章 报名 这年月的学校,因男女授受不亲的缘故,分为男校女校,而四中原本是男校,只招男生。 近几年。 才开始招女生。 林早早虽是这个时代的人,但她被困于小小的家庭之中,信息不发达,对外界了解不多。 也是死后,在那些师生口中才得知,这是一所干部子弟学校,里面的学生都是二代。 当林早早得知,陆丰年安排她来这里时,不由地皱紧眉头,她来这里上学。 岂不是…… 小羊进了虎窝。 她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根本不适合这里,而且她的目标,不是什么清华北大。 只想考个普通大学就行,根本不用上好学校,“简同志,就不能安排我上其他的普通学校吗?” 简志刚似早知她会发问,和善的笑了笑解释道,“林同志,既然你这么想上学。” “又有这样机会,就应该上最好的学校才对,这个机会,并不是人人都能有。” “拥有好学校的名头,就算出了社会,也能凭这个身份,找到一份体面报酬不错的好工作。” “对了,赵爱国走的时候,让我悄悄转告你一声,不要辜负了陆首长的良苦用心。” 林早早:…… 她摸了摸鼻子。 总觉得是她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绝陆丰年,不识好歹,触及了他的底线,而给她的小教训? 想到这。 她轻笑一声。 眉眼弯弯,很是好看。 高高在上的上位者,习惯了别人顺从,岂能让乡下来的丫头骑上头,陆明远就是活例子。 他可欺她,他可出轨,但不允许林早早离婚、心里有其他男人,不管身心都得给他守活寡。 好似与她结婚,不碰她,就是对她最大的惩罚,因为,大家都觉得是她逼走了林薇薇。 相比起陆明远脑残。 陆丰年给的教训正常多了,也对她有益,多来点也无妨,对她而言,不是坏处。 更是一种人生的考验。 孟母三迁,便说明这点,不同的环境,可造就不一样的人,赵爱国是想告诉她这一点吧。 在乡下待了十几年,她骨子里自卑懦弱实在是太强烈了,虽成功走出大山,也依旧带着乡下人的身影。 想脱胎换骨,唯有读书。 四中确实是最好的学校,里面拥有着最好的师资,全部都是别人家的孩子。 有学上就行,林早早没有资格挑剔,简志刚让她收拾行李,带着户口本等证件。 开车。 送她带到四中。 当从高大的校门进入时,便感到了一种肃穆的气氛,完整的院墙外边的世界隔开。 校长带着教导主任,亲自出面带着办理,这一路上开绿灯,入学手续很快搞定。 拿到学生证,领了课本。 简志刚还给她办理了住宿,“陆首长说,你现在是学生,住校安全又方便。” “至于四合院的房子,你也可以随时回去住,请问林同志还有什么要求吗?” “如果没有。” “我得回去复命。” 林早早想了一下,“麻烦你帮我转告一下陆叔叔,我很感谢他的帮助,日后我必定报答。” “好的。”简志刚笑笑。 显然对林早早的报答没有放在心上,不是看不起,是事实,陆丰年什么都不缺。 就缺一个媳妇。 按照林早早的出身,门不当户不对,她也不可能成为陆家的儿媳妇,自然也不需要她报答。 第90章 宿舍 简志刚走了。 并未留下任何联系方式。 也就是说,除非陆丰年主动回四合院,否则,他们二人有生之年,都很难再见。 他。 虽长得凶。 腿有些瘸。 但是个好人。 这是她对陆丰年的初始印象。 四中,除了北边那栋不起眼的二层教学楼外,其他地方主要是由平房小院组成。 这里住校生,并不多。 除了偏远地区的学生,大多数都是走路,学校条件相比二十一世纪自然落后太多。 宿舍,也是小院平房,看上去有些年月,外面写着第几斋,而她在六斋女生宿舍。 当她走进去的时候。 里面已经有了其他学生。 见她进来,他们惊的连忙开口提醒道,,“同学,这是女生宿舍,男生宿舍在隔壁!” 短发的林早早,不是熟人,加上这年月男女衣服颜色款式差不多,不仔细看的话,还以为是男生。 她解释道,“我是女生。” “女生都能这么帅!”大家七嘴八舌,很快安静的宿舍热闹起来,他们宿舍四个人,其中三个叫…… 刘莉、张慧、刁琳琳。 宿舍不大,上下铺,其他床都住满了人,就剩下一个靠窗的上铺,她将行李打开。 将床单被子都拿出来铺上,这时刘莉问道,“李向阳,你爸妈是干什么的呀?” 户口本上,林早早的名字叫李向阳,就算有熟人来学校找,也找不到林早早这个人。 林早早答,“我是孤儿。” 刘莉拿着水果刀,正在削手中的苹果,“我不信,你要是孤儿,怎么进的四中?” “叔叔帮忙安排。” “你叔叔是谁?” “他不让我说。” 见她不愿说,刘莉也没有继续追问下去,只是努了努嘴,觉得林早早有点装。 他们都说了,自己的爸妈是干什么工作的,她凭什么不愿意说,心里有些不舒服。 削了苹果,切成块,分给了一旁的刁琳琳和张慧,但唯独故意忘掉了林早早。 林早早将这一幕看在眼里,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想着等有空了,得去买蚊帐去。 至于四合院,暂时不回去,除了不想再见到林家人外,她总感觉这两天有人跟踪自己。 为了自身的人身安全考虑,以后住在学校挺好,普通人进不来,也无法找她麻烦。 她坐在床上。 拿出课本和笔,借着窗外的光看了起来,虽然大多数知识点她都学过,但也有遗漏的地方。 既然能来学校上学,那她一定要好好的学,这是上辈子,她到死都没有得到机会。 见她学习。 其他人噤了声。 纷纷拿起书看了起来。 不知是年轻的缘故,还是天天喝灵泉影响,她现在的记忆力特别恐怖,基本过目不忘。 甚至理解力也上一层楼。 直到天黑,宿舍准点关了灯,她才打了一个哈欠,借着从背包拿东西打掩护。 实则从空间拿出肉包子,开始吃了起来,囤的物资不多,吃食目前就三种。 肉包子也消耗不少。 看来还要增添更多吃食才行,衣服自己买了一套,赵爱国送了一套可以换着穿。 距离夏天还早,夏装再过一段时间做也不迟,不能再去户籍所在的街道裁缝铺。 得去其他地方。 今日的复制机会还没来得及使用,复制食物需要容器,可复制过的容易无法继续复制。 她现在缺容器。 想了想,她用洗干净的布当桌布,铺在桌子上面,放了一个赵姨包的白菜猪肉饺子。 【叮!】 【发现可复制物品。】 【是否复制?】 “复制。” 【扫描中……】 【扫描成功,白菜猪肉饺子1个!】 【复制暴击,白菜猪肉饺子x999!】 【复制成功!】 第91章 上课 第二日,醒来。 发现舍友都走了。 林早早心里清楚,是昨日她未告知刘莉,她的家庭背景情况,他们觉得她不坦诚。 所以故意孤立她。 林早早伸了懒腰,早就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无所谓,而且她一成年人也懒得和小屁孩计较。 她来学校,是学习。 并不是攀龙附凤,也不是交友。 对于舍友的行为,倒也没在意,看了一下临时课表,发现今天有课,她赶紧起床。 开学已有一段时间。 月考已考了,马上要期中考。 四中都是一群学霸,她这个靠走后门进来的,考的太差,不仅丢陆丰年的脸,更是让自己难堪。 得抓紧学习。 趁着宿舍里没有人在,她从空间里拿出装着清汤面的铝饭盒和筷子,揭开盖子吃起来。 边吃的同时,边刷书。 她要在短时间内,跟上其他同学的进度,将文化课的科目全部学到老师所教的部分。 其中科目包含了。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想追上,这是一个大工程。 她现在过目不忘,记性好,先刷死记硬背的科目,像语文历史之类,至于数学、物理需要刷题。 幸好提前学过,现在自学起来一点也不困难,就当是复习,了解如今初中大概考什么。 今儿第一天上课,个人形象十分的重要,是给老师同学留下第一印象的最好时刻。 不能太随意,也无需太隆重,但至少规规矩矩,她直接换上赵爱国的军绿装,尺寸刚刚好。 似量身定做。 腰上皮带一扣,抬头挺胸。 室友在墙壁上挂了一块巴掌大的塑料镜子,她上前看了一眼,自夸一句英姿飒爽。 人靠衣装马靠鞍,现在她从这里走出去,谁还敢说她是乡下人,谁还敢看不起她。 甚至因为这身衣服,这些人还得怀疑她家里是不是有人在军队,她模棱两可的说辞。 还会让大家猜忌,她是不是有什么大背景,至于会不会有人调查,那与她无关 那是陆丰年头疼的事。 不是她虚伪,爱漂亮,面子工程很重要,这世上好人有,但依旧很多人喜欢看人下菜碟。 从乡下逃出来。 她这一路上没少遭白眼。 收拾妥当后,她按照课表,拿着今天上课所需要的所有课本,边背课本边向教室走去。 这时候小学大多数五年制,加上中间停学潮,所以初一学生大多数才十三岁左右。 她虽十七岁,但瘦弱,看着年纪不大,混在其中其实也不突兀,直到在自我介绍时说出年龄。 全班窃窃私语。 林早早站在讲台上,坦坦荡荡的接受着大家注目礼,在老师的提醒下,拿起粉笔。 在黑板上写出了自己的名字,她很自豪的说道,这是公安同志亲自给她取的名字。 自我介绍后,便开始上课。 全班都是按照月考的成绩排座,她刚来只有坐最后一排,同桌,是一个小男生。 穿的很朴素,身上还有不少的补丁在,但气场很足,让她忍不住想到了陆丰年。 能进四中的同学,大多数都不是普通人,要是狗眼看人低,很容易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她对着小同桌善意的笑了笑,便拿着课本坐下,从兜里掏出2b铅笔,开始刷书。 背诵简单,看一遍就行,但是像语文的阅读理解和作文,她就必须多下些功夫。 最重要的是…… 她写的字,就跟蚂蚁爬,所以在背诵课文的时候,会拿出本子,边背边练习写字。 同桌根本不关心她干嘛,双手一抬放在桌上,头放在手臂上睡觉,老师看见了也没有管。 按照现代小说设定。 这肯定是大佬! 第92章 被放 “它大爷的!” 病房里,传来骂声。 似怕引来护士,还压低了声音。 林三哥自从那晚被公安同志当成抢劫犯和流氓抓走后,连审带关押了好几天。 见问不出来。 今儿,才将他放出来。 白天,家里人都去上班了,心情糟糕的他,刚从拘留所出来,便直奔医院来。 对着醒来的小妹一阵吐槽,“你真的不知道,那个乡下来的死丫头心肠歹毒的很!” “我好心去当说客,让她来医院给你道歉,大家各退一步,我们也好让她回家。” “结果呢?她完全不识好歹,趁着巡逻人员在附近,高声喊了一声抢劫就跑了。” “害的我……” “被抓走关了几天几夜。” “里面的人手黑着呢,听说我对女同志耍流氓,对我拳打脚踢还不留伤,疼死我了!” 林三哥疼的龇牙咧嘴,眼底的乌青很严重,胡子拉碴,显然最近吃不好睡不好。 林薇薇躺在病床上。 那小脸看上去有些苍白,此刻心中翻江倒海很不平静,嘀咕一句,怎么会这样。 三哥这人,花钱大手大脚,工资根本不够他花,上辈子的时候,经常向林早早要钱。 林早早就跟散财童子一样,从来都不会拒绝,有求必应,这一幕,被林薇薇看在了眼里。 心里清楚。 林早早想讨好三哥。 可她不想三哥喜欢林早早,就故意私下向三哥开口要钱,三哥就去找林早早要。 这招。 特别好使。 百试百灵。 他们拿着林早早辛辛苦苦赚回来的血汗钱,在外面装大款,请朋友吃饭,日子过得十分滋润。 回家一看,发现林早早在啃白菜梆子,经常挨冻受饿,脸色蜡黄,变得又丑又瘦。 跟木乃伊一样。 他们一点愧疚都没有。 还嘲笑她,乡下来的村姑,都是喜欢吃白菜梆子,再说了,林早早靠着林家养着。 她给他们钱花,就当抵了生活费和房租了,爸妈和其他哥哥都觉得这样做没毛病。 可如今…… 林早早变了。 变得自私自利。 林薇薇心里嘀咕,林早早会不会跟自己一样,重生了呢?不可能,就她那懦弱的性子就算重生。 也没有这么大的胆子,她不会拿着玉佩找到陆家,让陆家在暗中资助她吧? 想到这…… 她立刻起身。 既然林早早不来道歉,她装病就没什么意思,天天待在医院,闻着消毒水的味道。 没病。 都快待出病了。 不能继续拖下去了,想要嫁进陆家过好日子,她现在必须找到林早早,把玉佩要回来。 见她开始穿鞋,正在发火发气的林三哥瞬间愣住了,“小妹,你怎么起来了?” 窗外。 在下雨。 怕感冒的林薇薇,从衣架上拿起外套穿上,“姐姐肯定是因为我,才和哥哥们置气,不肯回家。” “我现在就去找姐姐,我给她下跪道歉,我请她回家,不让爸妈哥哥为她担心。” 林三哥一着急。 伸手拉住了林薇薇手腕,“你说什么胡话,你又没有做错什么,你给她道什么歉,我不准!” “我家薇薇这么优秀,怎么可以向那个乡下来的死丫头下跪,她还没有这样的资格!” “她不回家,就别回家,我们就当没有这个亲妹妹,臭脾气,肯定在乡下学的。” “我们不能惯着!” “大哥说了,这死丫头啊,早就和司机勾搭上了,到时候等搞大肚子,有她哭的!” 第93章 找来 司机? 林薇薇慌神。 不会是陆家的人吧。 她可不想林早早嫁进陆家,急切的问道,“三哥,你知道那个司机长什么样子吗?” “知道。”林三哥点头。 回想了一下,“那个死丫头回来的第二天,那司机一大早,就提着大包东西上门找她。 “人长得还行,端端正正,身高应该有一米七八吧,哪都好,就是那嘴巴特别大。” 林薇薇闻言,松了一口气,不是陆明远,也不是陆丰年,但她还是要亲眼见见林早早。 不见。 怎么拿回她的玉佩。 她不顾林三哥阻拦,执意上门给林早早道歉,说,“如果不是我在供销社误会姐姐。” “姐姐也不会生气,闹着离家出走不回来,做错事,就得道歉,这是爸妈哥哥教我的不是吗?” 林薇薇说服了林三哥,让他带着自己离开医院,来到了林早早租住的四合院,让人很意外的是。 两家居然住的这么近,就在她家后门挨着,只隔了一条巷子,那颗悬着的心也有了着落。 住这么近,显然林早早还是想家里的人接受她,只要她还念着一点血脉之情。 就能拿亲情拿捏她。 上辈子的时候,其实林家所有人都知道林早早善良,单纯,还特别的重感情。 但是感情这东西,有时候真的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事,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强求不来。 他们不喜欢林早早。 林早早做再多也无用。 她想得到他们亲情,他们利用她起来也毫无愧疚,也正因此让她沦为牲口,为家里人免费服务。 林薇薇上前,敲了敲门。 声音柔柔的喊道,“姐姐,你在家吗?我是你妹妹,我来为供销社那天的事为你道歉。” 结果等了半天,没反应。 林三哥现在一想到林早早,就想到这几日在拘留所受的委屈,见她半天不出来。 怒气冲冲,用拳砸门。 “林早早,开门!” “我知道你躲在家里,你不要不出声,马上开门,要不然,我直接砸门进来了!” 连砸带吼。 连周边的住户都惊动了,纷纷出来吃瓜,可林早早所在院门依旧纹丝不动。 有个邻里手里抓着一把五香瓜子放在嘴边磕着,多嘴一句,“这门从外面锁了。” “住户应该不在家。” 被这么一提醒,眼瞎的林三哥,终于看到后门上挂着的锁,难不成那晚她找上门。 把死丫头吓跑了? 胆子这么小,不应该呀。 林薇薇原以为今天能拿回属于自己的玉佩,前去陆家,没想到……林早早不在家! 林早早不按套路出牌。 林薇薇顿时有些急了,“阿姨,那您知道我姐姐去哪里了吗?她离家出走好几天没回。” “我听别人说,她和一个司机天天搞在一起,家里担心她被男人骗,出个好歹。” “不知。”女人摇头。 她就算知道,也不会说。 怕惹麻烦上身,那天,她亲眼看见了,那个丫头居然和一个当兵的走在一起。 谁敢说当兵的是坏人。 旁人不知情,纷纷提出意见,“哎呦,这年月,乱搞男女关系是要不得了。” “我建议啊,你们两个马上去街道办举报,再去公安局报案,真要闹出事就不好收拾了。” 林薇薇和林三哥对视一眼,林早早必须要找到,他们离开去了居委会和公安局。 第94章 胡说 两人先来居委会。 林三哥知道,居委会的王阿姨,最近几日都和林早早在一起,她肯定知道林早早在哪! 这一问,才得知,王阿姨各方面表现好,被领导调走了,去了哪,他们也不清楚。 说出差。 组织学习去了。 找她,得上她家去问。 人都走了,还问个屁。 王阿姨以前是居委会的小组长,也是这一片胡同代表,她一走,自然有其他人顶上。 顶她位置的,叫韩美林。 她男人是放电影的,每次下乡回来都带了不少老乡送的东西,他们分些不要的玩意给邻里。 刷了不少好感,胡同的邻里都感激他们,为他们说好话,两夫妻自然也在大杂院吃的开。 见二人还不走。 她问,“你们有事吗?” 林三哥来都来了,自然不能这样空手而归,他一张嘴,就是一顿胡说八道。 “你们也听说了吧。” “我有一个亲妹妹,小时候特别的顽皮,偷跑出去玩,结果呢,被人贩子拐走。” “前些日子,才被公安同志找回送回家,回来才第一天,就勾搭上开车的司机。” “回来第二天,那个司机就找上门来了,这不,第八天,我妹妹就凭空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猜!” “肯定是被老男人拐走了。” “被拐卖一次,不长教训,要不是亲妹妹,我们都不想管了,可她是我们的亲妹妹,不得不管。” “我们来,是拜托居委会帮忙找找二人,他们要真在一起,办个酒结个婚也成。” “这未婚的小姑娘,跟着一个老男人跑了,传出去多难听啊,你们说,是吧。” 这年月,居委会连谁家吃几粒米都知道,对于林早早的故事,早就如雷贯耳。 只是谣言。 当瓜吃吃就行。 没想到还真有此事。 乱搞男女关系,是很严重的作风问题,还是亲人举报,居委会不仅要管这么简单。 还要严厉管。 要是二人在这期间还发生了那种关系,那就是犯了流氓罪,比打架斗殴性质还严重。 这事处理好了。 不仅受到上级夸奖,还能调到好单位,王阿姨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韩美林抬头挺胸。 打开笔记本,拿起钢笔。 她其实小学都没毕业,认得字并不多,习惯性装装样子,显得自己与众不同。 她开口问道,“那个勾引你妹妹的男人叫什么?长什么样?住哪里?开的什么车?” 情况属实。 他们会向上反应。 结果林三哥一问三不知,“那司机长得吧……还行,端端正正,穿的人模狗样。” “对了,他嘴巴特别大,至于叫什么名字,住哪儿,开什么车……我就不知道了。” 只知道那男人长相,但这形容的实在太抽象,又没有一张照片,想寻出这么一个人来很难。 居委会为人民服务,他们自然不怕困难,越困难越要勇往直前才能体现他们的精神。 “这样!”她合上笔记本。 站起身,“我们现在挨家挨户的询问调查,看看我们这边街道的人,有没有人见过此人。” “只要他出现在大院,自然有人见过,要是调查到此人身份,我们就去公安报案。” “将二人抓回来。” “务必严肃处理!” 第95章 下课 林早早不知。 林三哥会进拘留所。 她以为巡逻人员调查出误会,就会放人,没想到会这么严重,连审带关这么多天。 此时的法律道德都很严,为了防止连坐,也为了大义,不管亲人朋友,都盯着你是否犯错。 只要一有发现,立刻举报,像林三哥疑似抢劫和耍流氓,为了防止这种人危害社会。 发现就严肃处理。 要是林早早知道林三哥这些日子受的委屈,肯定会大声夸一句巡逻人员干的好。 这种人! 就该关起来多教育! 今天抢劫亲妹妹,逼亲妹妹给别人下跪道歉,明日谁知道会干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但显然…… 他没有接受到教训。 刚出拘留所没多久,就带着假千金上门堵她,还去居委会举报自己妹妹乱搞男女关系。 这是人吗?这简直是畜牲都不如的混蛋!幸好,林早早靠着上学住校,逃过一劫。 但她也知道,这样躲着,并不是长久之计,他们迟早会仗着是她的家人,从而找上门。 这些人,不过是欺负她没有经济能力、无依无靠罢了,认为这样可以随便拿捏。 但她现在独立了,他们自然也拿她没办法,等他们找上门,到时候见招拆招。 而且四中,也不是这些人胡搅蛮缠的地方,只要她不出去,就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随着叮叮叮下课铃响起,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收拾课本陆陆续续离开教室。 学校女生少。 出现一个就引起喧哗。 都是青春期少男少女,在身体激素的刺激下,开始对懵懂的爱情产生了美好幻想。 林早早打扮的像男生,大家也以为她是一个男生,所以,并未在学校引起波澜。 而她室友也不是她的同学。 基本上,大家都和她不熟,她混迹在人群中,抱着书本,随着人流向前走着。 走着走着,不由地开始紧皱眉头,第一天上课,她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老师根本不讲课本内容,这里的学生都实在是太聪明,基本一说就懂,自学没问题。 于是课堂上。 老师延伸了知识点。 林早早有了上辈子死后上学的经验,这才从中判断出,有些是高中以后才学的。 有些是竞赛的题目,可能连大学生都不一定会,难度很大,还有可能会考。 所以林早早现在不仅要学会课本上的所有内容,还得多看课外辅导书,刷竞赛题。 果然,和学霸在一起学习,压力山大,想靠着上辈子的学习经验躺赢,很难。 这里的学子太优秀了,如果不是陆丰年,根本不是她这种普通人能接触到的阶级。 学校里大多数走读。 只有离家偏远的学生住校。 所以一到放学的时间,大家都往校门口外走,人挤人,一眼望去完全看不到头。 这年月,大多数衣着偏朴素,所以林早早根本分不清楚这些学生都有什么背景。 但她知道。 四中有两个团体。 其中一个干部子弟,喜欢高谈政治,另一个便是出身不好但学习优秀,以知识青年为代表。 林早早两种都不属于,政治这东西她完全听不懂,也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 她也不是学霸。 她只是默默努力的普通人。 所以她想等着77年恢复高考的时候参加,就得安安分分的待在这里,不要去招惹任何人。 第96章 拦住 林早早不想被林家人继续纠缠个没完没了,便没有回家,打算以后都在学校吃饭。 昨日教导主任便给她说过,四中住宿的学生其实不多,自然吃饭的人也不多。 早上和晚上吃饭,就几十个同学搭伙凑合一下,倒是中午的时候,吃饭的人偏多一些。 因为除了住校生外,还有一些不回家吃饭的走读生,所以中午的菜也最好。 食堂吃饭。 不像外面的饭店。 在这里,需要提前买饭票。 饭票,光给钱还不行,还需要给粮票,没有粮票,就得把自家的粮食提过来。 买了饭票后,还得提前一天上交给值日生,登记好吃饭人数,再交给食堂工作人员。 食堂得到名单,会按照这个人数来做饭,控制的很死,基本不会多,也不会少。 林早早刚来,没有提前买饭票,也没有找值日生登记,今日饭菜都没有她的份。 来都来了。 总得看一眼吃什么。 心里有数好准备以后饭钱。 毕竟陆丰年同志只安排她到四中上学,至于其他的费用,则需要她自己全权负责。 食堂兼礼堂,看上去多少有些破败,被岁月腐蚀苍老,走进去看里面已有不少学生在排队。 她未排队,而是通过队伍的缝隙走到最前面,其中有人以为她要插队,瞪了她好几眼。 她装作没看见。 通过人群缝隙走到最前面,才看见厨师在给学生打菜,四方的桌子上,放着三个大盆。 菜并不多,就三样。 因为大棚蔬菜稀少的缘故,目前提供的……也是这个季节常见的蔬菜和食物。 第一种菜。 是蔬菜炒肉。 价格看上去不便宜。 足足要三毛,挺贵的。 但现在各种限制,猪肉要猪肉票,油要油票,粮食要粮票,不够吃想再买,得高价买。 能在学校里吃到猪肉,还不用自己做,省了食用油、煤油、水电费,其实挺划算。 外面饭店她去看过了,纯肉菜基本上都要七八角,肉菜混合后要便宜些,素菜一毛多。 听说工厂的食堂有补贴,价格更便宜,但不是厂里职工,就算进去了,也吃不着。 肉菜的量偏少。 排队打菜的学生也少。 其中几个是穿着军绿装,戴着魔都牌手表,这一看,就是家里不缺钱的干部子弟。 他们几个也不藏着掖着,手里拿着铝饭盒,大大方方上前,要了两个菜,掏钱也爽快。 第二种菜。 是油炒的蔬菜,无肉。 价格便宜些,要一角五。 这油是真的舍得放,不仅看上去油滋滋的,闻着也香,并没有打算亏待这些学生。 第三种菜。 是水煮菜。 五分钱一份。 显然为那些家里贫困考虑,还能隐隐约约看见油星子,林早早猜测是刷锅水。 贫困生想吃的好,其实也有一条途径,那就努力学习,争取考高分,拿奖学金就行。 林早早来之前,也想过拿奖学金的想法,看着各位学霸,她顿时歇了这个心思。 她死后上了一次学,带着这些知识重生,占着先机,考大学没问题,但真的和学霸比智商实力。 她差远了。 如果靠着重生捷径去清华北大。 她估计成绩得吊车尾,挂科,无法正常毕业。没实力,还是脚踏实地,不要搞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 她考个普通大学就行,没必要这么卷,她有金手指,也没有必要和这些优秀但贫穷的学子抢。 今日的主粮,是馒头。 听其他同学讨论,偶尔也会供应米饭、煮面、包子什么的,反正做什么,得看采购能买什么回来。 厨师自然随意发挥,学校就一个要求,尽量用这些有限食材,做出有营养的食物。 吃不上饭。 林早早打算走人。 谁知她同桌拦住了她? 这小子看着贼凶贼凶的…… 他想干什么? 第97章 很拽 食堂。 没有桌凳。 大家端着饭菜,和相熟的人找个地方边吃边聊,聊到激烈之处还会辩论起来。 争的面红耳赤各不相让,出口便是引经据典,林早早听不懂,生怕他们打起来。 赶紧后躲。 少部分手里拿着馒头,什么菜都不要,就安静的坐在角落看书,封面是语文课本。 但谁知道内容是啥,看的津津有味,连吃饭都忘了,那着魔的样子似要钻进书里。 似注意到林早早目光。 那人抬头看了她一眼,很是谨慎的将书合拢,重新换了一个比较隐秘的位置坐下。 还有人拿着饭去了宿舍。 林早早的小同桌,叫魏民。 整个人看上去很瘦,似长期吃不饱饭导致的营养不良,但那双眼,如小狼崽。 有那么一瞬间。 她猜测着,这小子是不是陆丰年的亲儿子,但她见不到本人,自然也得不到答案。 魏民领了两个馒头。 又在中间的队伍中,花了一毛五,打了一份油炒蔬菜,他目光冷冷的看了一眼林早早。 “想吃饭。” “跟我走。” 他说完这句话,就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林早早是否跟上来,他好似一点都不关心。 林早早:…… 臭小子。 年纪不大,拽拽的。 让她情不自禁的想到自己儿子。 儿子初中的时候挺乖,从来不用这种语气和她说话,就是从小特别亲近他爸爸。 他爸爸喜欢林薇薇,所以他才亲近林薇薇吧,林早早依旧无法接受儿子背叛。 儿子被陆明远抱回家的时候,还只是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是她将他当亲生的。 不分日夜,不辞辛苦,事事亲为将他扶养长大,他爸爸,就是偶尔回来抱他一下。 生活在一起十几年。 怎么可能会没感情呢? 她甚至在想,这辈子要不要先陆明远一步,将儿子领养回家,这次没有他爸爸的干扰。 他会不会和自己亲近呢?这些她也只是想想罢了,因为儿子这个时候还没有出生。 听陆明远说,儿子是在医院出生,发现时,被亲生母亲抛弃,扔在了厕所里。 那时天很冷,小小一团的他身上连一件衣服都没有,满是粪便和不知名液体,冻的全身发紫。 太可怜。 才被陆明远收养。 林早早知道,魏民想帮她。 知道她刚来学校,还没有来得及买饭票,见她吃不上饭,想分些饭菜给她。 但她并不需要他帮助,但看他穿的破破烂烂,想着初中生是最敏感的时候。 为了和小同桌以后和睦相处,也为了不伤害魏民自尊心,她还是跟了上去。 魏民走的很慢,似等她。 他们一前一后在校园里走着,此刻是吃饭的时间,学生三三两两站在外面并不多。 他端着饭菜回到教室,这才回头看了一眼,见她跟着,便将饭盒盖子放在她桌上。 用干净的筷子,夹了一个馒头过去,又将油炒蔬菜推过去,他坐下从抽屉拿出一个瓶子。 微微一用力便扭开盖子,林早早走近,未看见装的什么,便已经闻到一股浓烈的咸菜味。 他就拿着一个馒头,下着咸菜,狠狠地咬下一大口,那模样,吃的很香的样子。 吃的同时,还不忘说道,“馒头和菜,是给你买的,你不要有任何心理负担。” “给你吃,有要求。” 第98章 随你 果然。 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这个道理没人教过林早早,是她上辈子没读过书,没人教导,用尽一生和命,才换来的感悟。 深刻而又难忘。 所以这辈子她不敢占便宜。 她怕便宜没占着,林家却仗着养她、是她家人的借口,要求她像牛一样,不分黑夜白日的干活。 她不怕干活。 但她怕疼,她不想再得胃癌活活疼死,想到这,她眸子一沉,眼眶微微发红。 双手不由自主地紧握成拳头藏在衣袖里,见有外人在,她闭上眼将所有情绪藏了起来。 魏民根本不知。 他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引来同桌这么大的反应,他见新同桌没有打扰自己睡觉。 也没有多嘴问自己的事情,见她人不错,吃不起饭,便掏出全部家当,给她买了一份菜。 怕她受人帮助,感到自卑。 便找了一个拙劣的借口,提出有要求,他继续说着,“我的要求其实很简单。” “以后不管你考多少名,你必须当我同桌,但不许吵我睡觉,也不许弄出大的动静出来。” 林早早:…… 这要求,不过分。 她问,“你晚上不睡觉?” 要不然怎么上课睡觉,难不成老师讲课如催眠曲,她今日听了几节课并不是。 老师讲的课不枯燥,引经据典,声情并茂,抑扬顿挫……让人忍不住沉浸进去。 魏民大口吃着馒头。 咸菜有嚼劲,咀嚼的时候,两边微微发红的脸蛋鼓起,就跟吃东西的小仓鼠一样很可爱。 他没有回答林早早的问题,继续拽拽的说道,“你以后做我同桌,要记得,少问,少说话就行。” 林早早其实分辨得出,恶意和善意,魏民对她没有恶意,除了必须当他同桌的要求有些无理。 其他都是做人的基本要求,没有人喜欢吵吵闹闹打扰自己学习的同桌,他只是在找借口帮她。 见她直勾勾的看他,魏民心虚的移开了视线,“快吃吧,不然凉了,吃了拉肚子。” 林早早坐下。 接受了小屁孩的帮助,她也挺喜欢他做她同桌,他睡觉,她也正好可以认真听课。 魏民将筷子递给了她。 筷子上,还沾着咸菜。 这年月纸贵,手绢是用来擦嘴擦鼻涕,洗筷子吧,去厕所,觉得隔夜,水房还比较远。 他便解释道,“这筷子,我刚刚夹过咸菜,我没用过,你应该没有洁癖吧。” “谢谢。”林早早说。 快饿死时,她连垃圾箱都翻过,捡过地上食物,生不起洁癖,这是富贵人家才有的毛病。 她接过筷子,拿起馒头。 饭盒里装的是白菜炖粉条,还没冒着热气,食堂给的量挺多,她挑了一些放在饭盒的盖子上。 其余,推了回去。 说,“我吃不了,你吃。” 魏民撇撇嘴,露出很是嫌弃的小表情,不爽,“你是猫吗?只吃这么一点。” 长期饥饿。 会导致胃口变小。 没吃多少,就有强烈不适的饱腹感,这是林早早重生第八天,也是被拐卖后。 回家的第八天。 除了囤物资偏少,没得吃,伤了的胃,也需要时间慢慢养,不能一下子暴饮暴食。 但她没有过多的解释。 “你是住校生吗?” “不是。”魏民答。 吃人嘴短,拿人手短。 林早早并不想欠别人,而且这位小同学看着困难,“那明天的午饭你不要买,我来买。” “随你。”魏民没拒绝。 第99章 不吉 贫困生。 只是家庭困难。 又不是路边的乞丐。 自尊自爱善良的他们,自然不喜欢靠着别人施舍和怜悯活着,也不愿意欠别人。 像这种今儿你请我吃饭,明儿我请你吃饭,才是平等站在一起的同学朋友。 大同桌不请他吃饭,魏民就当热心肠帮助同学,做好人好事,就图个自己开心。 毕竟他帮助别人的前提,就没想过要什么回报,要回报,那不是帮助,是交易。 大同桌主动开口请他吃饭,他们是同学,来回请客很正常,出于尊重,他自然不会拒绝。 吃完馒头的魏民,将桌上的饭盒重新推到了林早早的面前,“我不喜欢吃白菜炖粉条。” “你留着晚上吃吧。”说完,他抬起双手放在桌上,又趴桌上睡觉,后脑勺对着她。 他真的很瘦,身上的衣服很大,完全不合身,露出的脖颈位置,泛着不健康的白。 看到他。 就想到自己儿子。 陆明远虽对林早早刻薄,但对儿子大方,送他去最好的学校,给他买衣服玩具。 想到这她突然明白,儿子为什么喜欢爸爸了,因为爸爸有钱,能给他买很多东西。 至于她这个妈妈。 他说过,妈妈是废物,不会上班赚钱,只会找爸爸要钱,干保姆的活,天天管着他。 她为了他身体健康着想,管他吃饭,为了让他考上好大学,管他上学……这些都错了吗? 只因为不会赚钱,无法给予物质基础,就不算爱,孩子不会突然说这些,肯定是背后有人教。 会是谁呢? 林早早细嚼慢咽的吃着手中的馒头,干的难以下咽,不得不搭配着白菜粉条吃。 四中的学习环境很轻松,下午三点就放学了,魏民听到下课铃声,猛地起身,拿着书包拔腿跑出教室。 不知的…… 还以为他忙着投胎。 林早早抱着书,拿着饭盒,跟随其他同学回到了宿舍,见室友都在收拾东西。 这是准备出去? 刁琳琳见她没有动的样子。 便好奇的问了一嘴,“诶,李向阳,明日周末,又是清明节,你不回家吗?” 林早早没日历。 根本不记得,明天周几,是什么节日,被这么提醒,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 答,“我不回家。” 全校师生以及工作人员都放假回家了,见她刚来,还要留在学校里,也不知为什么不回家。 通过昨儿短暂相处,刁琳琳知道她不愿意说家里的事,也没有过多询问原因。 便好心提醒一句,“你要是不回家,记得明日出去吃饭,放假食堂不开火。” “好。”林早早应道。 三个室友收拾行李,走了。 宿舍便只剩下林早早,她直接锁了门,进了空间,看着满地乱七八糟的物资全在地上。 头疼,便开始分类,吃食划分一个单独区域出来,靠近竹屋,洗漱靠近灵泉。 不知空间里的东西是否能复制,她试了一下复制桌子,结果,复制系统没有反应。 那看来复制系统只能复制她囤的物资,犹豫了一下,目前消耗最大的自然是煤油。 做饭暂时用不上,但得用它烧热水、烤衣服,煤油单独买,价格还挺贵的。 就它了! 【叮!】 【发现可复制物品。】 【是否复制?】 “复制。” 【扫描中……】 【扫描成功,煤油1瓶!】 【复制暴击,煤油x4444!】 【复制成功!】 真是不吉利的数字,是预示着她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吗?原本想着去一趟饭店。 现在不用去了…… 第100章 流氓 大杂院这边,热闹。 居委会的带着林三哥和林薇薇挨家挨户的打听,最近街道有没有来什么陌生人。 不打听不要紧。 这一打听问题严重。 得知消息的妇女们,家里活也不着急干了,都聚集在一起大杂院里,交头接耳的八卦着。 五点时。 林母下班回来了。 听说亲生女儿又失踪了。 只觉得整个人天旋地转,眼前发黑,大脑嗡嗡作响,差点身子不稳摔倒在地。 幸好。 韩美林眼疾手快。 伸手扶住了林母,林母年纪大了,要是这一摔,脑袋砸地上,怕不是得进医院住两天。 林母心悸。 为了找回亲生女儿,她现在也顾不上丢人现眼了,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出来。 “代表。” “我看见了。” 她声音颤抖,不连贯。 短短几个字,牵动人心。 吃瓜的群众立刻闭了嘴,韩美林问,“你看到了那个男的长什么样子?他在哪?” 数十双眼,盯着林母。 想到亲生女儿未婚,就和一个老男人住一起,她很是慌张,很怕被戴上女流氓妈妈头衔。 她怕。 但也不得不说。 毕竟那是她亲生女儿, 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她怕是晚上睡不着,“那男人就在隔壁的四合院,年纪不小,长得凶。” “看着就不好招惹。” “可我那女儿啊,鬼迷心窍要跟着他,我让她回家,她都不跟着我回家。” “你们一定要把她找回来,这次就算是捆着绑是关在家里,我都不会让她出去乱搞了。” “大不了,我不上班,我把我食品厂的工作给我家薇薇,她高中生一定比我干的好。” “我就留在家里,好好教育这个女儿,我要将她引上正道,让她好好做人。” 此刻留在大杂院的都是那些没上班的女人们都凑在了一起,他们一个个都生过孩子。 听到林母这番话,直言母爱真的很伟大,孩子再不听话,当母亲的都不会放弃他们。 其他人为了帮助林母找回亲生女儿,也不再藏着掖着不说了,纷纷打开话匣子。 “来找林早早的男人,我也见过,长得周正,穿的人模狗样,不凶,挺和善一人。” “就是嘴巴大。” “当时还提了好多营养品,有麦乳精、黄桃罐头、水果……他还来找我打探林早早家情况。” 旁人赶紧附和,“那男人我也见过,还是开着车来的,当时车子就停在路边。” 另一个人迟疑了一下,“就昨天早上的时候,我看见林早早和一个当兵的走了。” “手里还拿着行李。” 大家七嘴八舌,将所有的内容拼凑一起后,众人瞬间感觉不对味,那眼珠子一转。 立刻闭了嘴。 她做的出来,还怕人说。 韩美林呸了一声,“这个林早早真不要脸,没看出来,还以为她乡下来的,老实。” “没想到,才回来第八天就和三个男的勾搭在一起,这已经不是乱搞男女关系。” “这是耍流氓!” “我们街道居然来了一个女流氓,这事情的性质很严重,我得向组织上举报。” “也得挨家挨户警告一下,让女人看好自己老公儿子,不要被女流氓勾走了魂。” “那要不要报公安?” “报,肯定要报!” 第101章 醒悟 林早早失踪。 已超过二十四小时。 林薇薇陪着林母,前去公安局报了失踪,可一查户籍,根本没有林早早这个人。 又没有一张照片,光靠着一个名字在茫茫人海找人,显然困难重重,让他们做好心理准备。 此情此景多么熟悉。 熟悉到林母红了眼,那眼泪止不住的往外流,家里孩子多,都是能吃的小子。 吃喝拉撒样样要钱。 没办法,她和孩子爸不得不都去上班,将小女儿放在家里,让她几个哥哥看着。 还买了一盒饼干,要是她肚子饿了,就让她哥哥给她吃,她总是很听话的点点头。 爸妈走了,不哭不闹,听妈妈的话,跟着小跟屁虫一样,寸步不离的跟着哥哥。 可有一天她下班。 听到儿子说女儿贪玩,不肯回家,就偷偷的跑了出去,从此以后再也见不到踪影。 她也是如今天一样,去公安局报案,当时陪她的不是林薇薇,而是林父。 原以为报案有希望,从最开始的期待,到后来失望,她那段时间日子过得浑浑噩噩。 直到林父抱着和林早早长得相似的林薇薇回来,先是哄骗,说是女儿找回来了。 后来才说。 福利院领养的。 林薇薇和林早早一样,从小就是懂事听话的孩子,甚至比林早早表现的还要好。 不仅小嘴甜,学习成绩好,最主要的是还讨六个儿子喜欢,他们当时一口一个妹妹的叫。 林早早就不行。 不知是不是年纪小,父母不在身边,她不怎么爱说话,七个儿子也不怎么喜欢她。 林薇薇扶着林母回到家。 林母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也不说话,那精神状态好似回到了林早早第一次失踪的时候。 她想起来。 她盼了很久的亲生女儿,从坏人魔爪中逃出,历经磨难,才回到她的面前。 可她这个当母亲的是怎么做的呢?第一天,为了不失去养女,避而不见,躲在家里。 不想认亲生女儿,还听丈夫儿子的话,觉得她来自乡下,身上脏,肯定有跳蚤虱子传染病。 养女从小体弱多病,为了养女的身体着想,她居然眼睁睁看着亲生女儿住狗窝吃剩饭。 她刚从乡下逃出来。 他们还找媒婆,把她嫁到乡下去,哪怕男的是鳏夫、老光棍、有病的都不在乎。 只因为…… 觉得亲生女儿丢脸。 林母抬起的右手,完全不敢置信,想起自己还在亲生女儿生日的时候,打了她一巴掌。 林母狠狠地打了自己一巴掌。 喉咙发出呜咽的声音,她失声大哭,“都是妈妈的错,妈妈不应该在你生日的时候打你。” “你回来好不好?妈妈会用各种办法补充你,学坏了没关系,妈妈把你教好。” “不想嫁乡下人也没关系,我们家的女儿,就算没读书,也有文化,也能嫁工人。” 林薇薇见林母如此,膝盖一弯跪在她脚边,抱着她的大腿,“妈,都是我不好。” “要不是我在供销社误会姐姐是小偷,她也不会离家出走,和三个老男人跑了。” “您不要坐着不说话,您这样我害怕,您要是心里不舒服,您就打我骂我吧。” 第102章 怨恨 林母垂下眼帘。 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养女,养在身边十几年,没有血缘,但早就有了母女感情。 舍不得说,舍不得骂,也舍不得打,只是看着这张熟悉的脸,想着失踪的亲生女儿。 想着亲生女儿回来时,狼狈的就像乞丐,作为亲人的他们,不是关心她,而是嫌弃她脏。 却没有一个人关心,她被拐卖的这些年,有没有受委屈,被养父母打骂时,有没有受伤。 逃出来,靠着公安同志的帮助下回家后,肚子饿不饿,要不要吃饭,渴不渴,要不要喝水。 心中。 生起一丝埋怨。 似赌气一般,林母大力推开了面前的养女,不想看到她,便站起身回了卧室。 看着林母头也不回的离开,林薇薇哭了,她喊了一声“妈”,想让她回头看自己一眼。 哄哄自己。 可林母锁了门。 家里就两个人,很安静。 锁门的声音特别的刺耳,无情的就像一把磨锋利的刀,斩断二人之间连接在一起的亲情。 林薇薇惶恐,害怕,对她温柔有爱有耐心的母亲,从来都没有这样对过自己。 可她亲生女儿回来,她就开始变了,就因为自己不是亲生,所以可以抛弃吗? 在外人眼里,听话懂事又孝顺的林薇薇,此时此刻,在外人看不见的地方。 眼底竟然生起了一丝怨恨,自己有没有做错事,明明是林早早偷东西偷男人。 为何却怪在自己头上。 那以后爸爸和六个哥哥会不会也因为林早早,而不喜欢自己,想赶自己离开呢? 想到这点,她害怕。 更加坚定了,不让林早早抢走属于自己的爸爸哥哥,她还要拿回自己的玉佩。 嫁进陆家。 成为陆明远的陆太太。 到时候也不用装女强人,吊着那些恶心的男人给自己送钱,她其实早厌倦暧昧。 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她更加渴望有个家,有个疼自己的老公,有个听话懂事的儿子。 正因为如此。 上辈子,她才回国。 和陆明远滚了床单,就是为了让他和林早早离婚,坐享其成当陆太太。 重生。 有些突然。 但看着自己重回年少,不仅拥有了青春容貌,还拥有着前世记忆,知道77年代的高考题目。 她完全可以考北大清华,甚至可以透露高考题,让自己喜欢的和自己能用到的人考北大清华。 至于林早早,不足为惧。 只是一个没上过学、大字不识的乡下丫头,就算重生又怎样,只会做家务和不动脑子的工作。 根本不可能知道高考题目,远离家人,也只能嫁人,嫁的还是和她一样的下等人。 看着林母的态度,林早早这辈子想跨越阶级当陆夫人,她林薇薇第一个就不同意。 女人想成功。 得对自己狠。 想挽回林母的心,很简单。 不能挽回,她也能离间林母和爸爸哥哥的心。 她去厨房拿菜刀。 眼见三哥走到门口。 便哭着,对着林母卧室的门大声说道,“妈,我知道,我不是您的亲生女儿。” “您的亲生女儿回来了,我又在供销社打了她,您肯定很伤心,我知道我错了。” “既然您不肯原谅我,那我今儿就死在这里,只有我死了,姐姐才肯回来吧。” 说完,她高高举起菜刀,闭眼,假装对着自己手腕比划了一下,同一时间两道门被打开。 “不!” “妹妹,不要冲动!” 第103章 没错 “妹妹!” “你要坚持住!” 林三哥大声吼着。 红着眼,眼眶里噙着泪。 他抱着林薇薇,似抱着脆弱的小公主,朝着医院的方向一路狂奔,直到很多年后。 他都无法忘记这一天,明明医院离的很近很近,他却感觉跑了很远很远的错觉。 他怕,真的怕,怕永远失去这个可爱善良的妹妹,失去亲妹妹的时候他都没有这种感觉。 林薇薇躺在林三哥的怀里,视线模糊,阳光很刺眼,只感觉那天的风很冷很冷,好似血液都凝固在一起。 在崩溃的最后一刻,林三哥冲进医院,大声喊道,“医生,我妹妹割腕流了好多血。” 医生闻言。 吓得赶紧上前救人。 但是在看清楚林薇薇手腕上的伤痕后,忍不住翻了一个大白眼,估计再迟来一会就愈合了。 救屁! 排队! 等着! 听到养女割腕,林母吓得跟丢了魂一般,魂不守舍,哪里还记得亲生女儿失踪的事。 她刚刚还没来得及看清林薇薇伤的是否严重,三儿子抱着小女儿已经冲出了家门。 想去追。 跑到门口。 发现已不见二人身影。 林母只能在家干等着,此时此刻的每一分每一秒对她而言,都是煎熬,坐立不安很是心慌。 不知过了多久,三儿子才扶着小女儿回了家,林母上前问道,“薇薇,你没事吧!” 她目光。 看向女儿的手腕。 伤的是左手,用纱布包着,那血浸透了纱布,形成红色的一团,看起来很是吓人。 听到林母的声音。 林薇薇身子颤抖了一下,她抬眼怯生生的看了一眼林母,眼底,尽是伤心欲绝。 “薇薇。”林母着急。 在看着这个悲痛陌生的眼神后,心底生出愧疚,她脚步一顿,似不敢再靠近半分。 林薇薇猛地收回自己的视线,转头看向旁边的墙壁,脸蛋苍白,泪水无声流下。 倔强。 又委屈。 她在林家。 被宠成小公主。 想要什么,大家都会满足她,就算真的做错了事情,他们都不会生气,还会哄她。 可如今…… 因为林早早变了。 林三哥看见小妹受伤,心里也是堵着一肚子的火,很是不爽,“妈,薇薇可是您亲自带大。” “她以前磕着碰着,您都会心疼好半天,您现在怎么回事!就因为那个乡下来的野丫头。” “您居然逼薇薇去死!” “我没有。”林母摇头。 见她不承认,林三哥更气了。 不顾尊卑,直接吼道,“妈,我都亲眼看见您逼薇薇了,您怎么还死不承认。” “要不是我及时赶回来,您和爸的宝贝女儿就没了,我和哥哥弟弟就没了妹妹。” “您怎么这么狠的心!” “怪不得林早早不听话,我看她就是随了您,她无情,把我送公安局,您想逼死薇薇!” “我真的没有。”林母摇头。 林早早是她亲生女儿,林薇薇也是她养了十几年的宝贝女儿,虽然不想承认。 但她更疼养女。 林薇薇伸手,小心翼翼地扯了扯林三哥的衣袖小声说了一句,“三哥,不是妈妈的错。” “是薇薇的错,薇薇错在不是妈妈的亲生女儿,我要是妈妈的亲生女儿就好了。” “我就会乖乖的听妈妈爸爸哥哥的话,不会离家出走,也不会偷东西,勾引男人惹妈妈生气。” 见养女这么听话。 林母心顿时软了,“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傻,是你姐姐不听话,闹离家出走,偷东西。” “到处勾引男人,你没有错,你打你姐姐也是为了你姐姐好,妈妈不应该怪你。” 第104章 清明 清明节。 是祭祀先祖、缅怀亲人的特殊日子,也在这一天,有学校组织学生去给烈士扫墓。 这一大早。 林家就在准备。 除了需要的香烛纸钱外,还准备了水果、白酒。路程远,又难得放假去乡下。 最近又被林早早闹得,全家都不得清静,昨儿林薇薇更是激动的……闹着要去死。 昨晚商量好了,等给祖宗们扫完墓后,他们一家子打算去踏踏青,亲和大自然,调节一下心情。 乡下没有亲戚。 自然也就没有饭吃。 便又准备了一些简单吃食,有馒头、炒咸菜、花生米、凉拌的猪头肉、水果罐头…… 正准备出发时。 却见林薇薇还在卧室里。 林母被林薇薇这么一闹,早就恢复了神志,什么亲生女儿,早就抛之脑后了。 她伸手,敲了三下门,声音温柔的问,“薇薇,我的宝贝女儿,你起床没有?” 屋里没人回应。 林母尴尬,不知咋办。 知道昨日林薇薇差点被林母逼得没命,心情不好,大家很有默契的没有催促。 “妈,还是我来吧。”见林薇薇不搭理林母,林大哥主动上前,小妹从小最听他话了。 “薇薇,我是大哥,你要是不说话,那我进来了。”屋里人依旧没回应,显然是同意了。 林大哥推门而入。 屋内,关着窗,拉着帘,很是昏暗,宽大的架子床上,小小的人影蜷曲在被子下。 弱小。 可怜。 林三哥走近,坐在床沿上,低声询问,“妹妹,是身体不舒服吗?还是昨日伤的手又开始疼了?” “没。”林薇薇答。 声音胆怯,带着哭腔。 自己小妹从小怕疼,昨儿也是逼急了才干出那种傻事,林大哥真的很心疼她。 说话的语气也变得柔和,也更加有耐心,“小妹,今天清明节,得去扫墓,你不想去吗?” “不想。”林薇薇答。 “为什么不想?”林大哥问。 林薇薇被子下拉,露出一双哭肿的眼睛,可怜兮兮的说,“大哥,我不是林家亲生的。” “我哪有脸去祭拜祖宗。” 林大哥心被刺了一下,很疼。 要不是林早早突然回来,打断了他们生活,林薇薇也不会知道自己不是亲生。 她该有多伤心,多难过啊,差点还死了,这一切都怪林早早,要是她听家里安排。 嫁给乡下人。 也不会闹出这么多事。 反正林薇薇所受的痛苦,在他个人认为,都是林早早造成,这次要是找到林早早了。 他不会心软。 绑,也要把她绑到乡下嫁人。 只要到了乡下,有婆家的人天天看着,再强行生几个孩子出来,没有介绍信。 她也不可能再回林家,更不可能出去和野男人鬼混,女孩子就应该嫁人相夫教子。 林大哥笑着,伸手,轻轻的摸了摸林薇薇的小脑袋瓜子,宠溺的开口道,“傻丫头。” “别忘了,你名字可是进了林家的族谱,不管你是不是亲生,你都是林家女儿。” “你懂事听话又孝顺,每年都拿三好学生的奖状去给祖宗扫墓,祖宗只认你。” “有些人啊,就算是亲生又怎样?在外干出有辱家门的事,林家祖宗也不会认她。” “起床吧。” “小懒猪。” “全家都等着你去给祖宗扫墓,让祖宗保佑你事事顺利,越来越漂亮,未来找个好婆家……” 第105章 扫墓 林家。 京城人。 祖上好歹也出过进士。 当过肥差的小官,风光过。 后来没落了,但生活依旧过得比普通人好,就比如他们住的四合院,就是祖上留下来的宅子。 京城寸金寸土,特别是靠近皇城下的宅子特别贵,就算是当官的也不一定买得起。 而且还是四合院。 虽然在六十年代的时候,被国家征收归公家财产,租给厂里的职工,但他们家人口多。 分了整个后院。 林家也有祖坟,在乡下。 就那几年好的光景里,当官的祖宗掏巨资,从一个富商手里买下一块风水宝地。 找风水先生亲自勘测后。 说的是坟背靠山人丁兴旺,坟前有水财源滚滚,只要不破坏其中格局,吸收天地精华,聚运气。 子孙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必再见往日风光,往日风光,自然指的是那位祖宗中科举,面圣,当官…… 以上说法不知真假。 原本有希望,家里长子学习好,通过高考考上大学,还没有毕业,就突然开始遇到搞运动。 学也无法好好上,最后好好的大学生也搞废了,怀才不遇,进厂当了一个工人。 无法高考,剩下的孩子读到初中高中就毕业了,要么进厂,要么直接下乡当知青。 去种地。 建设新农村。 这恢复往日风光,难。 不管怎样,按照林家族训,为了子孙后代的前程着想,每年都必须来祭拜扫墓望祖宗保佑。 他们一大早就赶到车站,坐上去乡下的中巴车,赶上了这种特殊节日,人比平常多,拖家带口。 幸好家里男人多,轻轻松松的便抢到了几个位置,第一个就让给了林薇薇,第二个给林母。 此时的中巴车,汽油味重,加上有些人不洗澡,身上有味,林薇薇坐下后脸色就不好。 以为她晕车。 林大哥让她睡觉。 到站了自然会喊她。 林薇薇闻言,便伸手打开窗户,闭上眼睛,安静的靠在林大哥的肩膀上睡觉。 车子启动。 时不时抖动。 不知开了多久。 林薇薇才被林大哥唤醒。 她站起身,迷迷糊糊的跟着家里人下了车,冷风吹来困意瞬间消散,乡下的路不平。 坐车久了。 双腿有些打颤。 刚到乡下,就听到不远处传来鞭炮的声音,显然,来扫墓的不止他们一家子。 林父按照记忆,带着一大家子来到了祖坟,那里立了不少青石的墓碑,许久未来,有些杂乱。 林大哥文弱书生一名,不善干体力活,于是,林二哥拿着镰刀带着林三哥将坟边杂物清理掉。 林父则开始点香烛,将苹果装碗放坟前,带着一家老小给各位祖宗长辈磕头,烧纸钱。 “祖宗,爷奶,爹娘,我带着媳妇孙子孙女来看望你们了,你们在下面过得好吗?” “最近林家,不太平。” “出了一个孽女,干出有辱家门的事情,你们若在天有宁,保佑林家平平安安。” “至于那个孽女,是我们当父母的没教好,她要是悔改,我们会给她找个老实本分的婆家。” “要是不悔改,你们接她下去陪你们吧,就当一个粗实丫环使着,让她伺候你们。” 第106章 明白 林早早虽是林家的亲生女儿,可是她却从未给祖宗上过坟,并不是她不孝顺。 是林家人说。 她没资格去。 还拿女人不能上坟的封建迷信给她洗脑,说女人去上坟,会坏了风水,败了家门,让全家人倒霉。 她上辈子活着的时候,根本没有读过书,没文化,大字不识,家人说什么她就信什么。 毕竟在乡下的那些年,那些年龄大的老人也这么说,她始终坚信,虎毒不食子。 父母总不会害自己孩子,而国家天天宣传孝顺是华国美德,她认为听父母的话是孝顺。 唯有孝顺。 父母才会更爱自己。 死后上了学,开了眼界,见识更多的案例后,才知道,她的父母是在pua她。 他们一直以来,没有把她当成血脉相连的亲人,都是把她当成不会累的牲口,给她洗脑。 说她是乡下人没文化。 只能靠着他们过活,他们养她,是多么的伟大,她应该回报他们,她应该多干活来感恩。 直到她再也不能给他们带来任何好处后,她就被当成一无是处的废物赶出家门。 后来才知道。 只是她不能去给林家祖宗上坟,但林薇薇可以,因为他们只认林薇薇为女儿。 所以林家祖宗的坟墓在哪,她都不知道,而且林家祖宗一直保佑的是林薇薇。 要不然。 林薇薇为什么日子过得越来越好,要什么有什么,而她这个林家真正的子孙却越来越惨。 如此清明节。 她也无需去扫墓。 虽然没有孬种,但是她还是保持了生物钟的习惯,早上六点就醒了,推开窗户。 忍不住背诵几句,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这是小学课本里,必背古诗。 洗漱完,有些冷。 她从空间拿出一盒清汤面,坐在桌边小口小口吃了起来,软乎乎的汤喝进身体。 冰冷的四肢才渐渐有了暖意,额头冒出些许虚汗,她是被拐卖到西南地区。 日常正餐,还是喜欢吃米饭,像馒头包子只适合当早餐吃,面条也不是顿顿吃。 大米,粮站那也并不是天天有,到了会通知,得排队,大家抢着购买,不好买。 买生的…… 还要煮,麻烦。 林早早打算直接去饭店。 饭店价格贵,但用的都是好大米,买份煮好的米饭,再复制,想吃的时候端出来就行。 还能加水煮成稀饭,她打算熬些猪油,熬好猪油可用作炒饭,当然拌饭也不错…… 但饭店。 早上不提供米饭。 只有中午和晚上才提供。 她只能在宿舍学习,大概十点左右,这才拿出两个饭盒,用网兜装着,出了宿舍锁了门。 往校外走。 只是刚来,对附近的环境并不是很熟,又没有地图可看,看见门卫没放假。 她直接找门卫打听一下。 门卫是个中年男子,方脸,看着就像好人的样子,“小同学,你为什么不回家啊?” 防止林家人找上门。 门卫是第一道关卡,拦住了。 那就找不到自己,便实话实说道,“我家人不要我了,还想让我嫁给傻子、有病的男人。” 林早早不说。 门卫没看出,这是丫头啊。 长得还挺俊,就是太瘦了。 他问,“是家里太穷?” “不是。”林早早摇头。 门卫叹气,便不再多问,毕竟家家都有难念的经,他一个外人也帮不了什么。 只是看她眼神带着怜悯,“从这边走过去,就有一家饭馆,旁边还有供销社。” “记得吃完饭就回学校。” “不要在外面瞎晃,要不然巡逻人员发现,会把你当成想干坏事的混子抓起来审问。” “遇到危险,回来找我。” 第107章 大妈 林早早按照门卫所指的方向,慢慢走了过去,不知道是不是挨近学校的缘故。 这里不仅仅有饭店。 还有供销社、新华书店…… 饭店的面积看上去还挺大,但现在不是饭点的缘故,里面吃饭的人并不是很多。 这时候没双休,每个星期,只休星期日,今日是休息日,这个点与平时相比多了一些食客。 有大人,有小孩,吃着饭,吵吵闹闹的很热闹,很幸福的一家人,这是林早早一直期盼。 却从未拥有过的。 饭店的菜单不是固定的。 是根据季节有什么蔬菜,以及采购员能买回来什么食材,才让厨师安排每日菜单。 菜单,是用白色的粉笔写在了小黑板上,就挂在墙壁上面,食客路过就能看见。 那字。 写的又很有笔锋。 她抬头看了一眼,心中有数后,走到窗口,“服务员,麻烦你给我来一份米饭。” “还要一份凉拌猪头肉。”说完便将两个饭盒递了进去,“麻烦帮我装饭盒带走。” 林早早身穿军绿装。 站在那,精神抖擞,倒没有出现什么狗眼看人低的场面,服务员按照规定报了一下价格。 “半斤米饭,需要一毛钱,半斤粮票,凉拌猪头肉,五角钱一份,先给钱和粮票。” 林早早从兜里,数出钱和粮票递了过去,服务员收了钱后,才给她打米饭和装凉拌猪头肉。 打完饭菜。 正准备走人。 突然被人拉住了手腕。 抬起的腿不得不又放下,她转头看过去,是一个大饼脸大妈,鼻头有一颗很大的痣。 她很奇怪。 她并不认识此人。 大妈却抓着她不放手。 那双眼睛认真地打量着她的脸,很是怀疑的问道,“你……你是不是那个林早早?” “就是我们胡同那个林家。” “被拐卖到乡下,给别人家当女儿多年,刚被公安找回来没几天的亲生女儿。” 此话一出。 林早早身子一僵。 心里咯噔一下,没想到这么快就被熟人发现了行踪,都说京城有群神秘的组织。 你干了坏事,就算躲在旮旯角落里也能被他们找出来,今日她算是大开眼界。 可她根本没干坏事,用不着怕这些人,她想伸手推开大妈,可大妈抓的很用力。 用力推吧。 摔倒了还得负责。 这种年纪大的人。 全身上下都有点毛病。 摔一跤,往医院一躺板,估计检查费用就少不了,林早早所剩的存款再多也经不起这么折腾。 思至此她稳定心神开了口,“抱歉,这位大妈,您可能认错人了,我不是林早早!” 她没撒谎,户口本上。 老公安给她取名,李向阳。 她进入学校后,大家都只知道她叫李向阳,至于林早早是谁,根本查无此人。 林早早在西南待了时间长,说话带着地方口音,她上辈子虽然回到京城也生活好几年。 可口音不地道。 大妈是地地道道京城人。 耳朵灵着呢,听出她口音就知道不对味,似像非像,便一口咬定,“你就是林早早!” “你知不知道!” “你家人找你快找疯了,知道你跟老男人跑了以后,不仅告知了居委会,还去公安局报了案。” “走!” “你现在跟我回去!” 第108章 不信 跟老男人跑了? 林家在背后这么说她的吗? 林早早嗤笑一声,真是血脉相连的好家人,不把她名声弄臭,不把她拉入十八层地狱誓不罢休。 她都走了,离他们远远的,再也不相见,他们还不放过她,想到这胸闷气短。 曾经期待过亲情,期待越大失,望越大,上辈子他们对她不好,可都没有这辈子恶心人。 她胃里泛酸,难受。 恶心感向上涌,想吐。 脸上唰的一下,变得很是惨白难看,她看着面前的大妈,心里真的是五味杂陈。 如果她真的是被老男人骗走的小姑娘,大妈这行为就是热心肠,是做好人好事。 可惜她不是。 那大妈现在的行为。 就是多管别人家闲事,不分青红皂白,不了解真实情况,给人添麻烦的话,这点就让人头疼。 大妈抓的很用力,拽着她的手腕就向饭店外走,这般做派,生怕她一不留神跑了一般。 林早早身子骨弱。 小毛病又多,现在也才重生第九天而已,不能一口吃成大胖子,身体得慢慢调养。 她根本拽不动大妈。 已经被大妈拽到饭店门口。 手腕处更是隐隐发疼,不得不开口说道,“大妈,您真的认错人了,我不是林早早!” 二人拉拉扯扯,顿时惹来一波人围观,被当成猴子观看的林早早,顿时露出囧样。 大妈见她死不承认。 更加斩钉截铁,“你肯定是林早早,我见过,当时你被公安同志送回来的时候。” “穿的还不是这身衣服,但你后来剪了一头短发,这长相,比我儿子长得还要帅气!” “当时我回家后。” “看着我那个只知道天天啃生红薯、还跑进我被窝放臭屁的儿子,我气的还把他打了一顿。” “不争气!” “长得丑!” “还不干人事!” “不对,咋扯到那个混小子。”说起家里的那个祖宗,大妈能说个三天三夜不带歇口气。 于是。 话题又绕回林早早。 “你说你,小姑娘家家,长得这么好看,什么样的好男人找不到,你咋就一根筋。” “跟老男人跑了。” “不娶你,带着你跑的老男人,那能是什么好男人,他们这种人,就是想骗你身子。” “我看你这衣服,也是那个老男人给你买的吧,虽然值两个钱,但你不能被一套衣服被人骗走了。” “你爸你妈还有你哥哥,都是工人,家里不缺钱,到时候还能给你介绍个正经人家。” 大妈这嘴一开,就跟战场上的机关枪一样突突突个不停,旁人根本插不了嘴。 林早早想起什么,从兜里掏出了学生证,“大妈,这是我的学生证,你看看。” “我真的不是林早早!” 大妈接过学生证打开一看,她根本不认字,可红章她认识,这个作假是违法。 要给抓起来。 林早早肯定没这胆子。 这学生证,是魏民放学跑出教室的时候,从兜里掉落的学生证,正好被林早早捡到了。 原本等着周一归还。 没想到今儿借来用用。 大妈虽然大字不识,可知道林早早是三个字,学生证名字是两个字,“你不叫林早早。” 她问,“那你叫啥?” “我叫魏民?”林早早答。 她抬起右手,指着不远处的四中说道,“大妈,要是您不信,四中就在前面。” “我们可以去问问。” 第109章 呵斥 林早早的故事。 太具有戏剧性。 已经传遍了整个胡同。 连三岁的小孩都知道,她从乡下来的,没读过书,大字不识,刚回城就和三个男人勾搭上。 文盲都能上中学,大妈不信,林早早要是能上学,那她二年级文化,怕不是能上工农兵大学。 大妈很肯定,面前的这个小孩就是林早早,怕她骗自己,便跟着她来到四中门卫这里问清楚。 林早早出学校的时候,和门卫大哥说过话,加上她是女生,人长得俊,身世有些惨。 门卫大哥认识她。 见她被一个大妈拽着回来,出于责任,很是警惕的上前询问道,“同学,怎么回事?” “你不是去饭店吃饭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这大妈怎么回事?……是你家人吗?” 说到最后一句,声音颇沉。 看林早早的眼神,带着鼓励,要是她真的受人威胁,他可以马上将此人给拿下! 扭送公安局,那架势,好似在无声的说着,只要有他在,谁也不能伤害四中的学生。 虽无声。 却胜有声。 给人妥妥安全感。 连大妈也被他突然散发的气势给吓唬住了,门卫大哥当过兵,以前保家卫国。 现在保护学生! 于是,林早早将刚刚在饭店发生的情况告知,门卫得知情况后,大声呵斥大妈。 “您是居委会?还是公安同志?如果您都不是!您有什么资格带走我们学校的学生!” “我知道您是好心,想做好人好事帮助别人,可帮忙,也不能在不了解情况下,在大街上把人拉走。” “知道的,以为您在做好人好事,不知道的,还以为您是人贩子大白天拐妇女儿童。” “我现在很肯定的告知。” “您面前的这位小同志,是我们四中学生,我们四中的学生尊师重道,尊老爱幼。” “成绩优异,品行端正,道德品德高尚,是不可能做出跟着老男人跑的事情。” “您要是再随口诬陷!” “我就报公安,向学校的上级说明,我们四中,绝对不会让外人侮辱我们学校的学生。” 大妈就上过小学二年级,基本没什么文化,如今被门卫大哥训的一愣一愣的,半天没反应过来。 总感觉哪里不对劲。 但又说不上哪不对劲。 门卫大哥却容不得她仔细思考其中问题,“大妈,请您放开我们学校的学生。” “要不然!” “我得对您动手了!” 大妈这才反应过来,她还死死的抓住林早早的手腕,见势头不对,不得不松开手。 她这样子有些像人贩子,门卫大哥不放心,又问道,“麻烦你把证件给我看一下。” “谁出门找姐妹聊天,还随身带证件啊。”大妈说完转身走人,可走了两步感觉不对劲。 她来学校,不是为了核实林早早的身份吗?怎么被门卫三言两语给说糊涂了。 她想知道这丫头是不是林家要找的林早早,至于是不是四中的学生和她有什么关系。 想回去逮人。 却发现四中门已关,林早早早就不见行踪,门卫也不在了,就跟大白天闯鬼了一样。 不行! 这事! 她得回去告诉居委会! 第110章 吃瓜 “韩美林!” 大妈一路小跑。 回了胡同,进了大杂院。 找到了韩美林家,对着屋里正在做饭的韩美林说道,“我今儿看见林早早那个丫头了!” 闻言,韩美林惊喜。 只要找到林早早,揪出和她乱搞男女关系的三个男人,在居委会干出一番成绩。 以后当主任都没问题! 等当了主任后,她还在家里做铲铲的饭,锅铲一扔关掉火,急匆匆走出家门。 “郭大妈,人在哪里?”她准备现在就去居委会,喊几个年轻力壮的去抓人。 这大妈。 夫家姓郭。 大家见了她,都叫郭大妈。 至于她本人叫什么名字,根本没有人知道。 “她在四中!”郭大妈自小眼神好得很,只要见过这人,肯定忘不了,回答的斩钉截铁。 “四中?”韩美林皱眉。 她摇了摇头,“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我不仅亲眼看见,还和学校的人证实过。”郭大妈觉得自己肯定不会认错人。 门卫大哥只说,她是四中的学生,并未说她不是林早早,那她肯定是林早早。 韩美林失望。 知道不是林早早。 自己和主任位置无缘。 她解释,“那丫头被送回来的时候,公安同志说了,她在乡下根本没上过学,大字不识。” “去报案,连公安局三个字都不认识,只得逮着街上的巡逻人员说自己被拐卖。” “她一个没文化的,怎么可能跑去四中上学,她就算上学,也应该去读小学一年级。” 好像是这个道理,原本坚信自己没有看错的郭大妈,此刻也怀疑自己认错了人。 当不了主任。 还得回家做饭。 韩美林不开心。 回屋,开火,继续拿着锅铲炒菜,油少,炒的都糊了,还没有炒熟,只得加些水进去煮煮。 见郭大妈还没走。 继续分析,“我问过,那林早早已经十七岁了,这个年纪都该相看人家了。” “她既然跟老男人跑了,自然不会去上学,您看过哪家男人让自家媳妇去上学的。” “女人嘛不需要有文化,能给男人暖床,能生孩子,能做饭,能洗衣服……就行。” “太有文化,也不行。” “像咱们胡同老王家,媳妇是个高中生,不安分的很,天天闹着想离婚。” “咱们居委会的上门找过她谈了好几次,你知道她咋说,她说女人应该独立自主。” “应该有自己事业,不应该为了生孩子毁掉自己事业,她公婆男人为了让她生孩子。” “让她离职,在家好好的相夫教子,而她为了保住自己工作,居然将孩子打了。” “这女人不生孩子,还是女人吗?我觉得她的脑子有病,闹了这么一出现在好了。” “单位说她太极端,加上她婆家隔三差五的闹,工作丢了,她老公为了传宗接代。” “就把她拉回去关起来,孩子打了没关系,再怀就是,这没过几个月,肚子大了。” “只是人放出来的时候,看上去有些傻傻的,还对着人说,女人要独立自主。” “唉~” “蠢啊~” “女人啊,再有本事,那钱挣的也没有男人多,不工作,有男人养着,多好啊。” “也不知道瞎折腾什么。” 第111章 猪油 前些天连续下了好几场春雨,天晴朗下来后,仿佛在一夜之间,万物复苏开始发芽,植物开始绿了起来。 回来路上。 林早早随手折了柳。 插在头发上,可驱恶辟邪。 又在宿舍门上插柳,可防止邪祟入门,不管真假,想到林家人什么事都做的出来的尿性。 难免下乡扫墓的时候,不会求林家祖宗来害她,毕竟,这世界连重生都存在了,有什么脏东西也说不定。 她按照传统做。 也是为了求个心安。 放假了,学校真安静,从兜里掏出钥匙,打开门,回到宿舍,将饭盒放在桌上。 存款有限。 不打算去食堂吃。 但作为人,得吃饭。 别人发现她不吃饭,总不能告诉别人她天天下馆子,这年月的单位干部都不敢天天下馆子。 从空间拿食物出来吃,完全找不到合适的理由,长期躲着人吃,也不现实。 时间久了。 会被各种怀疑。 这样的话,需要在别人面前吃点简单的东西,比如,煮面条,可惜她没面条票,买不到面条。 那最简单的食物。 还有猪油拌饭,这玩意偶尔吃一次吃贼香,是林早早记忆里,忘不了的美食之一。 为什么称之为美食? 是因为这年月大家都缺吃。 日常吃的大多数都是粗粮,有点细粮都得省着吃,家里炒个菜,油都舍不得放。 少油炒菜。 还得放水进去。 没吃上什么好的东西,就光吃大米饭都香,更别提再加猪油进去,那味道香的……能把人给香迷糊。 做法简单。 猪油+米饭+酱油+搅拌。 猪油、酱油得适量,不管多了还是少了都不好吃,有条件的,可以加点其他配料一起拌。 比如,白芝麻、葱花、以及刚炸的油渣……听说猪油拌饭还有更高级的做法。 林早早没学过,不会。 东西要过明路,自然就不能在空间里做,趁着学校放假没人,她将煤油炉提到屋檐下。 又搬出凳子,拿了菜板和菜刀放上去,将一斤猪板油用灵泉清洗干净后,切丁。 用煤油和火柴,将煤油炉点燃,放上铁锅,将切丁的猪油放进去,开始熬油。 直到锅中猪板油变干。 见差不多了,这才将油渣全部捞出来,熬猪油火候很重要,火大特别容易糊,而且凝固后会不白。 将熬好的猪油。 全部倒进带盖的盆里。 今天的复制机会,还没用。 猪油一顿吃不完,可以等明日再复制,在这之前,她得先复制饭店买的米饭。 无法单独复制的食物,可以和未复制过的容器一起复制,她得把米饭装到没有用过的容器里。 魏民给的饭盒,昨儿就已经用灵泉洗干净了,正好现在可以使用利用,等周一再归还。 【叮!】 【发现可复制物品。】 【是否复制?】 “复制。” 【扫描中……】 【扫描成功,米饭1盒!】 【复制暴击,米饭x50!】 【复制成功!】 看来,今天运气不咋滴,暴击这么点,她将熬好的猪油放进空间里,只留了饭盒。 铁锅剩下的油也不能浪费,她直接倒了一份米饭倒进去,又倒了酱油,撒了葱花。 搅拌均匀。 盛到饭盒里。 又放了一些油渣。 吃完饭,她又拿出课本,坐在桌前开始学习起来,无人的学校,安静的有些舒适。 直到下午的时候。 陆陆续续从窗外传来声音,显然是住校生回来了,就在这时他们宿舍门也被推开。 刘莉走进来。 见林早早一天天不是在学习,就是在学习的路上,也无语了,便将饭盒砸在她面前。 不满的说道,“读死书,只会成为书呆子,要劳逸结合,要多出去看看世界。” 林早早:…… 自己没惹这姑娘。 她咋又生气了呢? 第112章 带饭 见她人淡如菊的模样,刘莉气的顿时涨红了脸,“今天食堂没开火,怕你饿着。” “我把家里的剩饭剩菜全部给你打包回来了,你爱吃就吃,不爱吃,你就扔掉。” 说完,砸门出去。 林早早不饿,晚饭没吃。 正想着饿了随便吃点肉包子,没想到室友会给她送饭,伸手,铝饭盒还是热的。 住校生,家里应该住的远,她怎么做到一直保温送过来?她心里有了些许猜测。 但未说。 打开饭盒。 肉香味扑鼻而来。 是红烧肉和米饭,这哪是吃剩下的,这是特意给她带的,顿时心里不是滋味。 萍水相逢的室友,认识不到二天的时间,中间发生过一点点小摩擦,还给她带饭。 家里人都没对她这么好过,刘莉站在门边面,探头,悄悄从门缝往宿舍里面看。 想看看林早早是不是嫌弃她带回来的饭菜,从而将其扔进垃圾桶,没想到看到她在哭。 立刻急眼了,推门进来。 问道,“你哭什么!是红烧肉米饭不好吃吗?你要是不喜欢,觉得不好吃,那就不吃。 “下次我给你换一个,你喜欢吃什么,到时候我让我小姑给你做,她厨艺可好了。” “原本还做了其他菜,可惜被我像猪的弟弟吃光了,我可是省下自己的那份红烧肉带给你的。” “谢谢。”林早早真心。 刘莉伸手给她擦眼泪,“你说你谢什么,我第一天带着张慧和刁琳琳孤立你。” “我妈听说后,把我严厉的批评了一顿,还让我给你道歉,我又觉得不好意思。” “我只是不想欠你。” “才给你带饭,别多想。” “快吃吧,不然凉了就不好吃了,你不知道,为了保温,我一直抱在怀里让我爸开车送我过来。” “结果饭盒烫死我了,皮肤都烫红了,也不知道会不会留下印子,留印子多丑。” “放心,不会留印子。”林早早拿起筷子,吃了一口红烧肉,她给陆明远和儿子做过。 自己却一口都没舍得吃,今儿也是头一次吃红烧肉,她夹起一块嫩滑柔软,很有弹性。 入口。 肥而不腻。 熟软即化。 刘莉问,“好吃吗?” 知她馋,林早早夹了一坨,塞进她半张的嘴里,“好吃,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说完。 两人相视而笑。 就在这时,门外又响起两道不同的声音,“李向阳,我从家里给你带了烤红薯!” “还有我!” “给你带了炒土豆丝!” 是室友,张慧和刁琳琳。 听到二人声音,刘莉吓得赶紧站起身,正准备藏进被窝的时候,宿舍门已经被打开。 他们进来看见刘莉,又看着桌上的饭,刁琳琳表示,“得,有人快我们一步送来了饭菜。” “某些人,口是心非,嘴上说着讨厌李向阳高傲,装清高,整天装着学习很忙不和我们玩。” “现在又眼巴巴凑上去。” 张慧附和,“这人是谁啊?” 刘莉囧,“你们别说了,我知道我错了,我回家去,我妈用这么粗的棍子打我。” “直接把我屁股打成两半,跟水蜜桃一样,现在还火辣辣疼,你们就原谅可怜无知的我吧。” 刁琳琳将饭盒放下,看向了林早早,扬了扬下巴,“该原谅你的不是我们。” 林早早耸肩。 开玩笑,“看她表现。” 刘莉囧,“你们太坏了,我不和你们玩了,要不然我的屁股下次保准让我妈打成三瓣!” “哈哈……”宿舍里。 传来一阵欢笑声,夜深。 第113章 野种 郭大妈躺在床上。 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 虽然韩美林说了,她肯定认错人了,林早早不可能去上学,但她怎么也不相信自己会认错人。 她虽然没有上过几天学,大字也不识几个,可是她记性好的很,认人绝对不会错。 她推了推身边的老伴。 问,“老郭,你说我今儿看到的那个丫头是不是林早早啊,我觉得韩美林说的不对。” “什么男人不会让自己的媳妇去上学,说不定她男人有文化,脑子憨,支持她上学呢。” “文化人的脑袋,和我们普通人的不一样,老郭,我在和你说话呢,你咋不回话。” 几次睡着。 几次被吵醒的老郭。 彻底火了,他黑着脸朝着自己媳妇吼道,“死婆娘,你也不看看现在几点了。” “你还睡不睡觉!” “你不睡觉我还要睡觉,明天可是周一,我还要去上班,你大半夜的折腾什么。” “那魏民是不是林早早,关你屁事啊,林家不认她,为了一个假货将亲生女儿赶出家门。” “她都走了,你还帮他们找什么亲生女儿回来,我看你就是没事找事,闲的屁儿疼。” “你这么闲,明天把家里盐洗了得了,免得你一天天的往外跑,正事不干瞎忙火!” “也不怕得罪人!” 见自家男人骂的贼凶。 郭大妈不仅不生气,还特别的高兴了,有活人终于和她说话了,“你个男人家懂什么!” “这女人啊,有个好娘家,才能找个好婆家,这丫头小小年纪在外面怎么活。” “不是说了,她在外面勾搭了三个老男人,还和老男人跑了,少管别人家闲事。”老郭翻身。 背对着媳妇,用被子死死捂住自己的脑袋,不想听死婆娘说话,真是吵死人了! 他咋就娶了一个话唠! 娶个哑巴多好,没人烦她! 可郭大妈就跟干了兴奋剂,不仅不困,还越说越有精神,“能同时勾搭三个老男人。” “还能让三个老男人同时给她花钱,也是一种本事,你不知道,她回来的时候像小乞丐。” “昨儿一打扮,就跟大院里出来的孩子一样,俊,不知道的还以为爹娘是当官的。” “当年老林家丢孩子。” “我就觉得有猫腻,你说,家里头的这个林薇薇会不会是老林的在外姘头生的野种啊?” “要不然……” “两孩子长得这么像。” “亲生的刚丢了,就把假的抱回来了,不会是想让野种见光才丢亲生的吧?” “要不然……” “亲生的回来咋不认?” 随着郭大妈喋喋不休,老伴的鼾声再次响起,如打雷,轰轰轰的连门外都能听见。 半夜,去公共厕所起夜的的林薇薇,路过郭大妈家,正好听到郭大妈说自己是野种的事。 脸色。 唰的一下变得难看! 就因为林早早不按照上辈子的剧情走,让自己丢脸,害的母亲变心,也害的自己被造谣野种! 这口气! 她不能忍! 林早早,你就算跑到天涯海角我都要把你找出来,我今日受到的侮辱,必定让你百倍偿还! 第114章 未睡 郭大妈因为林家真假千金的八卦兴奋的一夜未睡,甚至觉得自己猜中了其中的真相。 直到天亮。 嘴巴都说软了。 结果作为唯一的听众的老伴,完全不配合,觉得没趣,她平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嘀咕一句,“好困!” 老郭坐在床沿,穿袜子。 这一晚上,他耳根子就没有清净过,醒着听八卦,睡着了就跟唐僧在耳边念经一样。 他穿好袜子,穿鞋。 站起身,转身,看着床上躺的四仰八叉的女人,狠狠地瞪了一眼这个死婆娘。 阴阳怪气道。 “你还知道困啊!” “大晚上不睡觉,发癫,自个发癫就算了,还拉上我,现在困不是自找的吗!” 郭大妈翻白眼。 晚上拉着他聊天他不聊,现在天亮了,他一口气说这么多,狗男人,只有训她的时候最能说。 男人养家糊口,不容易。 他要骂,就让他骂个够,反正也不会少一块肉,郭大妈想的通,倒也没有还嘴。 老郭继续,“林家的破事,和你有什么关系,那个林薇薇,别看小小年纪却邪门的很。” “你最好闭上你那张嘴,你要是说错话,得罪了她,小心她让你吃不着兜着走!” “我去上班了!” 说完,拉开房门出去。 郭大妈左耳朵进右耳朵出,老伴的警告根本没有放在心里,她满脑子都是真假千金的故事。 经过昨天一晚上的分析,经过总结她得出以下几个结论,四中的魏民肯定是林早早。 假千金肯定是私生女。 老林和老林媳妇,肯定有一个出轨了,那破坏人婚姻的……是不是他们大杂院的? 还是胡同里的? 最有可能的怀疑对象。 是张家的寡妇,她刚进门,男人就死了,孩子都没有生一个出来,却一直没改嫁。 跟着公婆住一起。 听说,她和好几个男人有染,不知道真假,反正没有证据,他们也吃个乐呵。 林家的瓜。 她一个人吃没意思。 出门找其他人聊聊,但在这之前,她得先去一趟林家,告诉林家的人,她在四中看见了林早早。 让林家人去四中找林早早,找到了,可以来向韩美林证实,自己肯定没有认错人! 没找到,那和自己无关,自己也不会有太大的损失,她还顺便看个热闹吃个瓜。 想到就行动。 昨天没睡,今天也不用刷牙洗脸了,刷牙,用牙膏多贵呀,洗脸,多浪费水啊。 她穿起衣服,往林家跑。 谁知道出门的时候,正巧看见了林薇薇背着书包,“薇薇,病好了,去上学啊?” 说完,还瞅了一眼林薇薇的右手腕位置,那里正用纱布包着,她家前儿闹得凶。 外人都听见了。 说是林母因为亲生女儿,想要逼死养女,原本不信,结果人是被抱着送医院。 还见了血,可怕的很。 林薇薇不装昏迷了,出院了,自然要去上学,只是那张小脸依旧苍白的很。 因为林早早失踪,她无法找回属于自己的玉佩,也无法光明正大的成为陆家儿媳妇。 加上林母的背叛,焦虑的一晚上没睡,便没有理郭大妈,扯着书包袋子向着门外走去。 第115章 告知 见林薇薇不搭理自己。 郭大妈努了努嘴,不爽。 便在心里骂了一句,长得漂亮又优秀又怎样,还不是一个见不得光私生女而已。 她一把年纪了,不和这些小孩子计较,便往林家屋子慢悠悠走去,“老林媳妇,在吗?” 林母在厨房忙着。 林薇薇上学要吃早餐,林父和三个儿子上班也要吃早餐,加上男人饭量大吃的多,她煮的也多。 昨儿下乡扫墓,没准备,今儿天不亮,她起来就开始煮粥,弄馒头,现在都还没有歇口气。 累的额头全是虚汗。 年轻的时候不觉得累,这活越干越有劲,如今年纪大了,做啥事都有点力不从心。 可谁让她是女人,是媳妇,是妈妈,照顾一家老小吃喝拉撒,都是她该做的事。 听到有人喊。 她开口应了一声。 转头望去。发现是一个院的郭大妈,这就是一个长舌妇,喜欢在别人背后八卦别人。 林母,不喜欢郭大妈。 但都是一个院,撕破脸皮也不好看,表面功夫还是得维持,“郭大妈,有事吗?” 郭大妈看了一眼厨房。 发现林母可真勤快,不愧是他们大杂院的贤妻良母,这一大早就蒸了不少馒头。 全是白面的,真奢侈。 她家用的都是粗粮,什么玉米面、高粱面,都住一个院,为啥林家就搞特权阶级。 不爽! 但人家会投胎,会嫁人。 全家都是工人,大儿子以前还是大学生,他们这种乡下来城里的……自然比不上。 伤心一会。 就不伤心了。 伤心了也没用。 老郭是乡下人,读过书,认识几个字,来城里办事的时候,碰巧遇见了厂里正在招工。 这才进了城当工人。 让他们一家进了城,虽然不是日日吃香喝辣,但日子过得比乡下好,不用种地,还吃国家粮。 她问,“你一个人咋做这么多馒头啊,老公儿子不帮忙就算了,你家丫头片子也不帮忙?” “她要上学。”林母不悦。 显然不喜欢有人在背后说林薇薇的坏话,女儿那么漂亮,成绩又那么的好,哪舍得她干活。 周瑜打黄盖,这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郭大妈也管不了,憋在心里的话忍不住。 说,“这不是听说你家亲生女儿失踪了嘛,昨儿啊,我看见你家的林早早了。” 林母重新经历一次女儿失踪的打击后,唤醒了她心底母爱,虽然为了养女压下去。 可不看见亲生女儿过得好,她心里就不踏实,总觉得女儿变成如今这样,都是自己害的。 为了让自己安心,她急不可耐的开口问道,“郭大妈,你……你在哪儿看见那孩子的!” 郭大妈根本不说话,那双眼睛直勾勾的看向了桌上,那冒热气的白面馒头肯定很好吃。 林母会意。 拿起两个塞她手里。 她才开口慢悠悠的说道,“昨儿不是清明节嘛,你家去扫墓,我闲的没事去饭店找我姐妹。” “谁知!” “我看见一个姑娘,长得特别像你家林早早,我上前一把抓住她,想把人给你带回来。” “后来呢?”林母问。 郭大妈吃了一口白面馒头。 真特么香,就是没水,也没有咸菜,差点噎死她,她说,“后来她拿出学生证给我看。” “我哪认识字,反正她说自己叫魏民,不是什么林早早,还带着我去四中找门卫对质。” “我现在去找她!”林母来不及脱掉围裙,直接推开郭大妈,大步流星的朝着门外走去。 郭大妈看着她远去的背影,狠狠地咬了一口馒头,“早知今日,当初怎么把亲生女儿赶走。” “真会装。” 她好困,她要回去补觉。 睡醒了,继续找人八卦林家真假千金的事,当年林早早丢了,胡同这么多人。 不可能一个没看见吧…… 第116章 大米 林早早一大早醒来。 见舍友还在睡,便端着洗漱用品,提着水壶,轻手轻脚的走出宿舍,让舍友多睡一会。 她站在院中,刷牙洗脸。 昨儿舍友带的饭菜有剩,她点燃煤油炉,将炒锅架上,将铝饭盒里炒的土豆丝倒进炒。 那味。 瞬间飘到其他宿舍。 特别是男生寝室,大惊小怪的喔喔叫,“我糙,谁大早上在做饭啊,还这么香!” 睡梦中。 都被馋醒过来。 青春期男生,长身体,胃口大,很能吃,平时没有什么油水,吃了没多久就又饿了。 “好像是隔壁的女生宿舍,我出去看看。”其中一个男生动作麻利的跳下床。 穿上鞋。 跑出宿舍。 顺着香味的方向爬上墙头,正好看见林早早将炒好的土豆丝,倒进热气腾腾的米饭上。 “我糙,这么奢侈,大早上就吃米饭炒土豆丝,同学,你这盖饭卖吗?我花钱买!” 林早早抬头。 猛地看见一个人头。 吓得她差点将手中的饭盒砸他脸上,什么爱好,大早上的,不走正门在这里爬墙。 “不卖!”她说。 男生难受,他清口水都被她的饭菜馋出来,她说不卖,从这一刻开始,他讨厌女生。 正准备跳下墙。 回宿舍再睡会回笼觉。 谁知道天籁之音响起,“可以用大米换,四两大米,就可以换这盒盖饭,就只有这一份。” 这一刻开始,男生喜欢每一个善良可爱做饭又好吃的女同学,比如面前这位。 “我换,你等着!” 他跳下墙,进了宿舍。 舍友纷纷问,“谁在做饭?” 男生不回答,从桌上拿起自己的饭盒,从米袋舀了一些大米,那盒大米不止四两。 他多舀了一些,然后在舍友的注视下,跑出了宿舍的大门,“同学,我用大米和你换。” 这年月。 乡下有大米。 乡下来的学生,没有粮票,只能提着粮食来上学,总有那么几个带着大米来。 林早早只是试了一下。 没想到还真能用剩饭剩菜换到大米,不用花费粮票,也不用去粮站排队。 这剩菜剩饭。 是宿舍带来没吃过。 存放空间并没有坏。 林早早没有米袋子,便直接说道,“你把大米和铝饭盒留下,这盒饭你拿走,不用还。” “行!”男生爽快。 放下装大米的铝饭盒,拿着那盒饭走了,原本想找个没熟人的地方吃,谁知刚走出院。 就看到各位舍友如饿虎饿狼向着他扑过来,他惊慌失措,欲哭无泪,“你们少吃点,你们给我留点!” 林早早闻言,笑了。 在学校,钱放在桌子上,不会有人拿,但好兄弟放在桌上的盖饭肯定得吃! 大米到手,多了一个可复制的容易,算起来,林早早不亏,如今囤的物资如今又多了一项。 看来。 以物换物。 是个不错的选择。 但从今儿开始,她要自己开火做饭,有现成的米饭,所以她先选择复制瘦肉。 这瘦肉,还是买肉的时候,牛叔看在赵爱国的面子上送的一点,她拳头大小,不多。 【复制暴击。】 【瘦肉x!】 看来今天运气不错,出现了六个六,六六大顺,事事顺利,她灭了火收拾书本去上课。 第117章 寻来 林早早拿着课本。 来到教室,刚落座。 就听到有人在说,“喂,你们听说了吗?我们校门口来了一个很奇怪的女人,她一个劲的嚷着找魏民。” “是找我们班的魏民吗?” “应该不是,她说的魏民是她的女儿,可我们班魏民是男的,难不成他女扮男装。” “有可能,你们听说过祝英台和梁山伯的故事吗?祝英台就是女扮男装上学。” “那时候不让女生上学,祝英台才女扮男装,现在国家解放了,男女平等都能上学,没必要女扮男装。” “肯定是同名同姓。” 说曹操,曹操就到。 魏民懒洋洋的背着书包,出现在教室的后门,脸看上去很臭,很不爽,就跟有人欠他钱一般。 他座位。 最后一座。 进来就坐下。 然后趴在桌上睡觉。 见正主来了,大家很有眼色的闭了嘴,虽然大家爱八卦,但也是爱学习之人。 这不,都拿起语文课本开始朗读背诵起来,可就在这时,班主任和教导主任一起出现在门口。 “魏民呢?” “出来一趟。” 随着班主任声音响起。 教室里瞬间安静下来,大家都好奇的看向了魏民,看来学校门口的女人,就是来找他的。 难不成…… 他真是女的! 魏民这人真的很冷酷,女生和他说话,他基本不搭理,男生和他说话,他更是鸟都不鸟。 老师和他说话,他翻白眼。 就这么一个问题少年,月考的时候,还能考年级第一,但是他高傲的没有一个朋友。 魏民今日格外暴躁,被点名站起来的时候,凳子和桌子都发出刺耳的摩擦噪音。 他正打算往外走的时候,林早早将学生证递给了他,“魏民,你的学生证掉了。” 魏民看了她一眼。 收下揣兜里,出去了。 林早早知道他去哪,她站起身,从后门悄悄出去,先他们先一步来到了校门口。 她站在树后。 看见了校门外的林母。 几日不见,苍老很多。 身上还戴着围裙,这是突然接到她消息跑来的不成?整个人看上去很狼狈。 她嗤笑一声,何必呢? 林母不嫌丢脸,抓着门卫苦苦哀求,“小兄弟,昨儿我邻居,就在你们学校看见了我女儿。” “她原名,叫林早早。” “但现在叫魏民,是你们四中的学生,她闹脾气,离家出走,好多年不见了。” “我们告诉了居委会,又去公安局报案,你让她出来见见我好不好?求你了!” 门卫。 今儿换了一个。 不认识林早早。 昨儿发生的事也不清楚。 他说,“昨天不是我上班,我们学校没有叫林早早的学生,至于叫魏民的,还真的有一个。” “是初一1班的学生,我们教导主任已经帮你去找人了,你在这里等着就行。” “好好好。”林母点头。 她看着四中的校门,这里是京城最好的中学,林薇薇当年成绩好也没能考进来。 完全不敢相信。 林早早是这里学生。 不管是真是假,只要有亲生女儿的消息,她这个做母亲的都必须亲自来求证。 否则她不会甘心! 第118章 魏怼 没等多久。 魏民跟着教导主任和班主任一起来到了学校门口,他被推到了林母的面前。 教导主任问她,“这位同志,这就是我们学校的魏民,你看……这是你的女儿吗?” 语气上。 显然有些迟疑。 魏民就跟中二少年一般。 双手插兜,桀骜不驯,全身上下都写着,我命由我不由天,誓要和全世界抗衡。 这一看就是男生。 怎么可能是女生。 而林早早,内里看着柔弱,表面上看着文静,少言少语,很高冷,总是暴露出生人勿近的气息。 这两人。 可谓是天差地别。 郭大妈怎么可能认为魏民是林早早?林母看着面前陌生的少年陷入了死机状态。 半天。 都没有动一下。 直到教导主任喊了她两声。 林母才回过神,摇了摇头继续说道,“他不是林早早,他不是我的女儿!” 满怀期待的来找亲生女儿,却发现不是,这样的事情,在林早早第一次被丢时。 发生很多次。 可这次,女儿没丢。 肯定是藏在角落,不愿见她。 林母似疯狂的一般,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朝着学校喊,“林早早,我的女儿。” “我知道你在附近,你出来见妈妈好不好?妈妈知道错了,你原谅妈妈好不好?” “你看不起乡下人,你不想嫁给乡下人,都没关系,我让人给你介绍工人当对象。” “你跟妈妈回家好不好?我们娘俩和你爸爸哥哥妹妹一起好好过日子好不好?” “你学坏了,没关系,妈妈可以慢慢教你,让你学好,我不需要你太懂事。” “你平时只要帮妈妈分担家务,和妈妈一起照顾你爸爸哥哥妹妹就可以了。” “只要你回家好好表现,你的爸爸哥哥妹妹都会喜欢你,也会接纳你,欢迎你。” 见林母如此,旁人见了,怕不是都要说一句母爱伟大,可林早早不为所动。 上辈子,她就按照林母的意思做家务,好好表现,结果呢?这些人没有把她当女儿妹妹姐姐。 只是当保姆。 而林母此次来,这意思也是让她回去当保姆,切,还以为她真的知道自己错了,后悔了。 现在看来…… 自己想多了。 她不想看林母,脏眼。 转身准备走人的时候,懒得和这些烂人过多纠缠,消耗自己的能量,却听到魏民开了口。 “呦,大妈。” “您这哪里是来找女儿。” “您是来找保姆的吧!” 林早早脚步一顿,有意思。 想继续听下去,魏民也不辜负她希望继续说道,“看您穿着打扮,也不穷啊。” “您看您,都知道嫁给城里人吃国家粮,咋这么想不通,还会把女儿嫁给乡下人。” “咋了?” “你是后妈?” “女儿不是亲生的?” “不是亲生的还来找?” “难不成,你男人死了,你儿子也死绝了,你女儿死绝了,你全家都死光光了。” “这才回来找女儿回家当保姆伺候您,人家当保姆包吃包住,还有工资,你发工资吗?” “说错了,这年月,谁家要是敢找保姆,是资本家做派,所以您不敢找保姆。” “便让女儿当保姆,这样的话还不用发工资,您呀,真是把不要脸演绎的淋漓尽致。” 第119章 算计 林母无耻。 心中打的小算盘。 连一个初中生都看得出来。 她真的只是单纯的想找亲生女儿回来吗?并不是,今日郭大妈的话点醒了她。 家里的丈夫儿子女儿,他们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但他们上班上学就不用干家里的活。 可林母不一样,又要上班,又要干家里的活,照顾一大家子吃喝拉撒,累死累活的时候。 都没有一个来搭把手。 自古以来君子远庖厨,男人是要干大事,要赚钱养家糊口,怎么能窝在家里做家务。 林薇薇自小身子骨弱,加上讨自己喜欢,林母舍不得自己养大的宝贝女儿干活。 可林早早不一样。 她在乡下待了十几年,应该会做饭会干活,能吃苦,她回家完全可以帮自己分担家务。 养亲生女儿。 花不了两个钱。 她心里算了一下账,林早早十七岁了,不需要上学读书,她大字不识,也不可能去找工作。 衣服鞋子,完全可以穿儿子女儿旧衣服,不合身,直接把旧衣服拆了缝缝补补又是一件。 家里没有多的房间,但那院里搭的棚子也能住人,她来的第一天晚上不就睡在里面。 至于吃的。 家里男人上班要力气,女儿上学要用脑子,不能省他们口粮,那她这个当母亲的少吃一点。 给亲生女儿就行。 旁人家也是省吃俭用过日子,她家为什么不能这样过,说什么找免费保姆真难听。 当母亲的养女儿,女儿帮家里干点活不是天经地义嘛,总不能让女儿好吃懒做吧。 真的养成好吃懒做,不仅会被外人笑话,以后想找个好婆家都难,这女人只有贤惠,才能讨男人和婆婆喜欢。 等几个儿子都娶了媳妇,等养女嫁了人,他们再给女儿找个老实本分的婆家就行。 最好离家近一些,这样儿媳妇女儿生了孙子和外孙以后,还能让女儿帮着带带。 如今被魏民戳穿,林母并未觉得自己有错,生儿子,不就是为了有人养老送终。 生女儿,不就是为了有个免费的保姆帮自己分担,而且她能仗着母亲身份指挥。 魏民轻笑一声。 看透了林母的想法。 这就是人性,就像给赌徒说,赌博有害健康,可他们依旧戒不了,依旧在赌桌上挥金如土。 赌光了。 再去借。 总想着靠赌博翻身。 就像你给抽烟的人说,抽烟有害健康,他们不仅不愿意戒,还告诉你烟是好东西。 想拉你下海。 林母就是这种人。 对这种人多说无益,最好的法子就是远离,远离渣渣,你会发现世界如此美好。 所以,走之前。 魏民如恶魔一般微笑,声音淡淡的说道,“您女儿离开,是她做的最明智的选择。” 魏民回到教室后,很反常的没有立刻睡觉,而是拿出一张纸,给给林早早写了一段话。 记住。 如果有人想害你。 就彻底离开,不管他们是你家人,还是你的朋友,还是你曾经爱的死去活来的爱人。 不要问为什么? 因为,你无法改变一个人。 你只能改变自己。 你看吧,魏民就是一个十足的中二少年,他明明知道,一个人无法改变一个人。 可是。 他希望林早早改变。 她问,那远离不了呢? 他答,那就一起发疯吧! 林早早今日没学习,她一直看着黑板发呆,魏民怎么会知道林母是来找她的呢? 她想到了。 是学生证。 第120章 赴约 林母。 还会不会来学校找她? 或许会来,或许不会来,林早早根本不关心,因为学校里没有林早早,只有李向阳。 不是学校工作人员,也不是学生的家长,她根本进不来,只能站在门口像小丑一样嚷嚷。 中午放学,林早早心不在焉的回到宿舍,她前脚刚到,后脚魏民就跟了过来。 她问,“你怎么来了?” 魏民不满,双手交叉,放在胸前抱着,拽拽说道,“上次你说的请我吃饭,你忘了!” 忘记此事的林早早,完全不心虚,因为空间有现成的食物,想着自己坑了他一次。 他又帮自己说话。 肯定得犒劳一下,便进了宿舍拿出两个饭盒,打开问,“独家秘方饺子,吃吗?” 魏民皱眉。 不爽,“生的,咋吃?” “笨啊,饺子生的,肯定要上锅煮啊,这饺子现煮的才好吃。”林早早说完。 开始点火,在煤油炉上架上铝锅,提着暖水瓶,将里面稀释过得灵泉倒进去。 经过几日发现。 灵泉应该有美白美颜、提升五官、提高记忆力等效果……应该还有其他效果,暂时还没有发现。 稀释后。 强度不大。 不会让人怀疑。 林早早将煮好的饺子盛到铝饭盒塞进魏民的手心,“你小子……应该不讨厌吃饺子吧。” “凑合。”魏民傲气。 那语气,好似在说,虽然我不喜欢吃,但我勉为其难吃一下,真的很欠揍。 他接过饭盒。 却并未着急吃。 而是从书包里拿出一个精美的盒子,递给了林早早,见她投来异样的目光。 他脸微微发红,显然有些不自然,于是提高了音量说道,“我男子汉大丈夫。” “不能免费吃女生的饭,要不然说出去会被人笑话,喏,我给你带了酒心巧克力。” 这年月。 巧克力可贵了。 还不一定买得到。 像这种写着英文的进口的巧克力,只有友谊商店能买,其他渠道林早早也不知道。 这小子穿着朴素,吃饭都省着花,怎么有钱买这玩意,心里疑惑但并未问出口。 这年月追求艰苦朴素,穷人还是有钱人,真的不能光凭着一件衣服分辨出来。 特别是四中,说不定你某个同学或者校友,就是某个司令家的孙子也说不定。 她一个成年人,拒收礼物,怕伤害小屁孩敏感的自尊心,而且她还没有吃过巧克力。 听别人说好吃,想尝尝,就不客气的收下,“谢谢,我喜欢吃酒心巧克力。” 魏民耸耸肩,露出一副早知道的表情,女孩子不管多大的年纪,都喜欢吃甜食。 “小心吃多了烂牙。” 说完,觉得语气不对劲。 又补充一句,“吃完巧克力,记得一定要刷牙,如果你不想以后一口烂牙的话。” 这小子明明在关心自己,就是表达方式别扭,有礼物收,林早早不和他计较。 “好哒,记住了。” 顺手,拿出了各种佐料。 她养父家那边,吃饺子,是要蘸辣椒,可京城这边好像不是,她便让他随意。 魏民见她收下巧克力。 这才拿起醋倒进铝饭盒,“以后有困难,可以给我说,不管学习还是生活。” “好,有困难找你。”林早早礼貌的笑笑,把他说的当客气话,并未放在心上。 第121章 坚定 临近毕业季。 学校开始热闹了起来。 红色横幅拉的到处都是。 宣传栏上,更是有学生干部站在那里号召这一届的初中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 让他们这些知识青年积极踊跃报名下乡建设新农村,说白了,就是去农村种地。 不想去,也可以,那就必须在毕业前找到一份工作,或者找个对象立刻结婚。 这年月。 初中读两年。 高中读两年。 三位室友都已经十七八了,是高二的学生,这个学期完,就正式高中毕业了。 已经成为成年人的他们,即将离开父母的保护伞,担负起自己人生,得在毕业前,选择好未来的道路。 所以。 他们很忙。 忙着上课。 忙着相亲谈对象。 忙着到处跑工作的事。 只有林早早,都十七岁了,还跟着一群小屁孩上初中,他们真的羡慕嫉妒她不用这么早离开学校。 白天基本看不到室友,晚上随缘碰见,清明过后,学校万物都开始复苏起来。 阳光照在绿植上,显得到处都是生机盎然,让人眼前一亮,教室里更是传来朗朗的读书声。 直到早自习结束。 读的口干舌燥的林早早,端起桌上的茶缸喝了一口温水,正巧听到大家在说林母的事。 “你们听说了吗?” “昨儿那个女人又来了。” “这次还带着公安同志,但今天不来找魏民,直言找林早早,说是她的女儿。” “学校给他们查过了,学生里根本没有叫林早早这个人,那女人不相信。” “说有人在学校看见她的亲生女儿了,绝对不会搞错,还在学校门口跪下了。” “求学校不把女儿还给她,她就跪在学校门口不走了,校长、教导主任现在一个头两个大。” 林早早睫毛动了动。 完全看不懂林母的行为。 她回家的时候,他们不愿意她回去,如今她彻底消失,他们又来求她回去。 这么不要脸,甚至当着外人的面下跪,难道真的只是因为想要一个免费保姆? 还是对她。 还是有那么一点母爱在呢? 想到这,她垂下眼帘,上辈子的教训还不够?怎么可能还对这些人抱着一丝期待呢? 她应该以最大的恶意…… 揣测这些人才对。 只是下跪而已。 下跪只能代表膝盖软。 不用付出感情和物资,便可用最少最廉价的行为挽回一个人,她真的心软,那就是愚蠢! 怎么爱一个人,她其实懂。 上辈子的时候,她真的爱过这些血脉相连的亲人,恨不得把自己所有都给对方。 而林早早回到林家。 林母是怎么做的呢? 上辈子,将她当免费保姆。 这辈子先避而不见,后打着过生日送鸡蛋的名义,实则是让她去照顾医院躺着的假千金。 结果走的时候。 连鸡蛋也带走了。 不管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作为亲生母亲的林母,她没有给过林早早任何东西。 包括最简单的衣服,都是哥哥和假千金不要的,连基础的物质都舍不得给。 更别说感情了。 林母,根本就不爱她。 第122章 辩论 学习。 是有趣的。 也是烦闷的,枯燥的。 大脑需要时间休息,不能一直埋头苦学,于是课余时间,大家也会聊各种八卦。 这不,就有一个同学闲的无聊站起身来问,“你们说,这个林早早是不是我们学校的学生?” “我希望不是!”有人抗拒。 “为什么?” 那人站起身,侃侃而谈。 说,“在我们华国,是以孝顺为传统的美德,古人为了父母,可以卖身葬父、卧冰求鲤。” “作为新时代,接受新文化的知识的青年们,我们更应该传承这种美德。” “而这位林早早,如果真的是我们学校学生,见母亲跪地哀求却依旧避而不见。” “不管其中有什么苦衷,母亲十月怀胎生下我们,给了我们生命和看到这个世界的机会。” “我们应该感恩,就算母亲做错了事,也该原谅,她避而不见的行为让我唾弃。” “让我恶心,让我觉得她丢尽了学子的脸,我以以她同为学子而丢脸,我更是以以她同为校友而可耻。” 学校,是讨论交流的地方,是思想碰撞的地方,关于这种辩论,更是随处可见。 魏民闻言。 双手拍桌,站起身。 顿时吸引了全班注意,整个教室瞬间安静下来,他反对刚才那位同学的说法。 “孝顺是华国的传统美德。” “但古有云,母慈子孝,说明孝顺也是有前提条件,母不慈,子如何孝?” “母亲给予我们生命,让我们见到阳光,并不一定是伟大,可能是贪欢男女之情。” “也有可能是华国几千年传宗接代的思想,也有可能是为了有孩子为自己养老送终。” “这位同学,你说出你观点时,没有将这些因素考虑进去,你主观想法偏激而又片面。” “你刚刚说。” “母亲给了我们生命,让我们见到了阳光,应该感恩,那遇到以下例子。” “我们是不是该感恩呢?” “说古时,有一对父母,为了生儿子传宗接代,可生了女儿,家里穷养不起。” “便将其溺死在尿桶里。” “父母给了她生命,也让她看到了这个世界,可同时,也结束了她的生命。” “女儿该感恩吗?” 那同学一愣,竟没想到反驳的话语,魏民乘胜追击,根本不给他思考的机会。 “不知全貌,应不予置评,你只听信那女人片面之词,就给女儿冠上不孝之名。” “还将自己想法传播给在场的同学,让他们跟着你一样,用着狭隘的目光看世界。” “如果人人如你一般,那我们国家还要法律法规做什么,我们读书是明事理。” “而不是在不知真相的情况下,随意的揣测,当长舌妇,在这里乱嚼舌根!” 这一刻的魏民,不中二。 是意气风发的,是勇敢的自信的锋利的……林早早看着他的眸子闪着耀眼的光。 这就是她为什么要上学? 不读书,拿着金手指,也能过的好,但读书却能开阔眼界,走的更高,看的更远。 国之强。 唯有民强。 民唯有读书。 才能让国家更强盛! 社会在发展,不学习,就会落后挨打,她曾看见过祖国未来,那么的强大,又那么的耀眼。 人人住在高楼大厦,拿着小小的手机就能知天下事,这是他们不曾拥有过的生活。 第123章 教她 那同学还想辩论,奈何上课铃响了,他不服气的坐下,估计这节课的内容都听不进去了。 都在想怎么反驳。 魏民嗤笑了一声。 他最讨厌片面看事情、在不知真相的情况下、又故作什么都懂、高高在上批判其他人的人。 什么玩意。 他坐下时。 发现林早早在看他。 不自在的揉了揉鼻子。 问,“你看我做什么?” 下一秒,他得意的笑,露出两个小酒窝,让酷酷的他,瞬间变得可爱许多。 “我告诉你,不要崇拜哥,哥只是传说,也不要爱上我,我不会爱大我四岁的女生。” 人长的好看,又有正义感,就是长了一张嘴,林早早可不会爱和她儿子一样大的男生。 “放心吧。” “我不会爱你。” 魏民哼哼两声,不满。 他压低声音说道,“人善被人欺,该锋利时就该锋利,不要给别人留下懦弱的印象。” 林早早自小接受的思想,就是要听话懂事,要会做饭,要会做家务,只有勤快才能讨婆婆喜欢。 第一次。 有人教她。 做人要锋利。 见魏民又要睡觉,她用胳膊肘轻轻戳了戳他,“你才读初中,咋就懂得这么多?” “难道……” “你脑袋和别人不一样?” “难不成……” “你是爱因斯坦的脑子!” 突然被夸奖,魏民自然高兴,可他没有表现出来,而是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拽拽的说道,“切,这种事情根本用不着爱因斯坦的脑子,只要有人告诉你,你也能学会。” 林早早酸了酸了,她话语之中带着浓浓的醋意,“羡慕你能有人教,我都没人教。” 随着时间增长的,是年龄。 如果没有主动学习,如果没有从家庭走出去与人结交,每日只会为了男人、孩子、一日三餐忙碌。 并不会增加阅历见识和知识。 魏民虽然年纪小,但从小就开始读书,受过良好的教育,又有家庭环境的熏陶。 年纪大,重活一世的林早早只是提前知道未来发展,学习上阅历上还真的不一定比得上。 “以后我教你。”魏民豪气。 林早早嗯嗯两声,“好哒,谢谢小同桌,以后我们互帮互助共同努力进步,为国家添砖加瓦。” 魏民说教她,就真教。 下课都不放过,“所以呢,做人一定要有自己的主观思想,不能被别人主观思想左右。” “不管什么论题,都能被更多观点推翻重塑,你说的不一定对,也不一定错。” “就像今日我们所言。” “孝顺是华国的传统美德,这完全没错,但是放在前提条件中,又不一定对。” “你唯一能做的。” “就是双耳不闻窗外事,坚持自己初心向前走,走出阳光大道,那是你本事,走独木桥,也是你选择。” 教的认真对我魏民,说着说着还会拿起自己的钢笔,在空白的作业本上写着。 他写的字很端正,与他懒散的性子完全不一样,写完,他将本子递给了林早早。 “除了课本上内容,这些书建议你去读,道理虽然浅显易懂,但需要课外书来增加理解。” 林早早看了一眼。 排行第一的鲁迅全集。 排行第二的是钢铁怎么炼成的。 第124章 又蹭 放学后。 想进步的林早早。 直奔学校图书馆,办理借阅证,按照魏民给的书单借阅了鲁迅全集,然后拿回了宿舍。 只要林早早不出学校,林家人就找不到她,空间吃食种类虽然不多,但也能做出不少花样。 米饭。 现成的。 只需要炒个菜就行。 她前几天,去菜市场买猪肉的时候,顺手买了一些蔬菜,有白菜、萝卜、土豆。 她一个人吃不了多少,可以炒个白菜,虽然复制成品后,可以直接拿出来吃,可成品单一。 直接复制原材料,可以做出各种花样,她如今没有工作,存款还得留着上学用。 今日复制机会没用。 她便对着白菜使用了复制。 【叮!】 【发现可复制物品。】 【是否复制?】 “复制。” 【扫描中……】 【扫描成功,白菜1颗!】 【复制暴击,白菜x999!】 【复制成功!】 白菜在这年月价格很便宜,三分钱就能买一斤,林母在校门口堵人,林早早自然不方便出去买。 她将白菜拿出来,用菜刀直接切成块,放入灵泉里清洗,再捞出来放盆里备用。 这年月没有味精。 炒菜用的佐料也不多。 想要白菜炒的好吃,可以用猪油炒,再加点瘦肉进去更香,可惜她没有辣椒。 她喜吃辣。 将瘦肉切丝,拍蒜切碎。 料备的差不多就开炒,那香味立刻飘了出去,下一秒,墙头出现了人头一个。 正是昨天早上那个男生,他厚着脸皮看着炒菜锅,笑嘻嘻问,“同学,你做饭真香。” “还能用大米换一份吗?” 占便宜一次还不够?林早早直接白了他一眼,“那我不是亏了,得加东西。” 昨儿米饭换菜和饭,林早早没想着赚的心思,只想因为想要大米,便和他换了。 她有了大米。 现在需要其他的物资。 “你要什么?”男生问。 林早早缺的东西挺多,“看你有什么,我需要辣椒、种子、蔬菜水果之类的……” 闻言,男生高兴。 他说,“我有苹果!” “是我昨儿我在学校打篮球的时候,我们学校女生送的,我现在就去拿。” 他嘿嘿两声。 跳下了墙壁。 不过一会,拿着大米和苹果屁颠屁颠的从正门走了进来,“喏,苹果吃不饱,给你。” “你们女生最爱吃水果。” “可这玩意吃不饱,又贵,还不如吃几个馒头实在,它唯一的好处就是不要票。” 看到苹果的那一瞬间,林早早的眼睛亮了亮,她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对方真的有水果。 男同学继续说道,“我找我的舍友问过了,这可是一级的国光苹果,味道不错。” “比红玉品种的好吃多了。” “买一斤都要三角多,价格不便宜,我只有一个,加上大米,能换一份盖饭吧。” “可以。”林早早不反对。 她对这个交易很满意,舀菜的时候还给他多舀了一些菜汤,菜汤泡米饭,也超级好吃! “谢谢~”男生将大米和苹果放在桌上,伸手,将装满饭菜的铝饭盒不客气的接了过来。 闻了闻。 真特么香死人! 第125章 苹果 水果。 免票购买。 但价格偏贵。 这年月农民吃饭看天,收成好就有闲钱,收成不好,干了一年到头还欠公家的钱和粮。 普通工人每个月二三十块,上要养老,下要养小,平时根本舍不得买水果吃。 也就是亲戚领导生病了,才会咬咬牙,跺跺脚,买些水果去医院看望病人。 林早早知道苹果价格。 像一级国光苹果,供销社要卖三毛五一斤,二级的要便宜些,次果的更便宜。 现在最便宜的大米,要一角三分九厘买一斤,还有价无市,每个月排队限量购买。 买一斤苹果。 可以买两斤多的大米。 但苹果并不是生活必需品,吃不起,完全可以不买,对日常生活没有太大的影响。 但大米不行。 如此,大多数人都会优先选择购买大米,大米能吃饱肚子,但是苹果不行。 苹果。 林早早上辈子只吃过一次。 吃的就是红玉,价格便宜,真的不好吃,酸,后来听说,红玉的买来要放一段时间才甜。 不知真假。 至于国光苹果,听别人说味道不错,又脆又甜,还带点酸……反正比红玉苹果好吃。 两个苹果一斤。 那一个苹果就要一角多。 价格真的贵,在这年月很多人没吃过苹果,也只有家庭条件优越的才吃的起。 有这么一个说法,每天吃一个苹果,医生远离我,它不仅有丰富的矿物质和维生素。 还能通便。 可谓是好处多多。 说这么多,都是废话。 其实是上辈子,林早早感觉年纪大时,食欲渐渐开始减退,加上胃不好,很多东西都不能吃。 但重新换到年轻的身体后,变得特别馋嘴,什么都想吃,什么都想去尝试一下。 而且苹果里有种子,她打算试试在空间里种植,看能不能种植出苹果树出来。 种植成功,不用复制,那以后每天都不缺苹果吃,种植失败,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损失。 男生端着铝饭盒,就站在院里吃,显然昨天出去,被那群如狼如虎的室友抢饭菜抢怕了。 吃饭的时候,不说话,气氛显得怪尴尬,二人互相自我介绍后,便随意聊了几句。 这男生叫李文昊。 从乡下考进四中,体育生。 身体素质好,打篮球很好,还代表学校参加过篮球比赛,成绩不错,随随便便拿了第一名回来。 他块头大,加上经常训练,很能吃,乡下带的粮食不够,家里给的钱也不多。 基本都是月初的时候,能吃饱肚子,月末就得饿肚子,没有油水,饿得更快了。 有时并不是真想占便宜,是穷,是想以最少的资源,让自己吃饱肚子而已。 想给家里减轻负担。 他吃饭很快,饭菜三两口就塞进嘴里,两个脸颊鼓鼓的,吧唧吧唧满嘴都是油。 吃的贼香。 吃的同时还一直夸,“你炒的白菜真好吃,谁要是娶你当媳妇就有福气了。” 魏民端着盒饭走了进来。 听到这句话嗤笑一声,“亏你还读了这么多书,结果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女人做饭好吃,不是为了给男人当媳妇,这只是最基本的生存手段,是为了填饱肚子。” “不是用来讨好别人!” 第126章 斗嘴 魏民小小年纪。 但看上去不好惹。 李文昊看向了林早早,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这是你对象?看起来好凶啊!” 魏民阴阳怪气,“你脑子里装的是屎吗?怎么,只要一男一女在一起就是谈对象?” “大清都亡了!” “你辫子还没有剪吗!” “现在都解放了,你爹妈依旧在给你裹小脚不成,让你思想如此的封建愚昧。” “我在这告诉你,我和李向阳同学没谈对象,我们是同学友情,收起你那肮脏龌龊的思想。” 李文昊见魏民不是林早早对象,立刻松了气,做饭好吃、心地善良的女同学。 他得罪不起。 也不想得罪。 要是魏民是她对象,他还得爱屋及乌一下,既然不是,那他也没打算讨好。 他不理魏民。 继续看着林早早问道,“李向阳同学,那你有对象吗?没有的话,你看看我怎么样?” “我自觉的长得还行,身高一八二三,有八块腹肌,谁要是欺负你,我能站出来保护你。” “我不会做饭,所以等我们谈对象以后,你给我做饭就行,我会从乡下带蔬菜和粮食过来。” 魏民站在一旁轻笑一声,双眼看透了一切,“呵~又来一个想来找免费保姆的巨婴。” “你这个小屁孩懂什么,自古以来女主内男主外,这才能构建稳定的家庭关系。”李文昊反驳。 此刻正是新旧思想交替,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都是站在各自利益角度考虑。 林早早没有打断二人斗嘴,在没有娱乐节目的年月,看人辩论挺带劲,他们也乐在其中。 林早早吃了几口饭菜后,就觉得胃撑的慌,她觉得自己是不是该去医院看看胃。 让医生帮忙调理一下。 要不然每日按时吃饭,为什么胃口还是这么小,吃完饭后,她拿起茶缸漱了一下口。 剩余的炒白菜,直接倒进了魏民带来的饭盒里,李文昊看到这一幕,顿时就酸了。 他问魏民,“为什么她对你这么好?看你们也不像一家人?为什么不能对我这么好?” 魏民从书包里,拿出一盒饼干出来,“因为,我不会像某些人一样厚脸皮,白吃。” “我没有白吃,我也拿东西换的好不好!”李文昊气呼呼,二人待遇不一样。 他苹果大米不比饼干差。 为了提高待遇,下次回家,他多带东西来,乡下嘛,山货多,还不用花钱。 魏民:…… 又给大同桌创收的一天。 不用谢,学习雷锋好榜样。 林早早看着小同桌从高冷学霸升级魏怼怼,又继续升级,成为护小鸡的鸡妈妈。 只要有人敢对她不好,他就跟吃了炸药一样,管你是谁,直接开干,什么都不带怕。 林早早也问过魏民,为什么要对她这么好,他一脸嫌弃的看着她说,就看你那小媳妇的样子。 我再不帮你。 就没人帮你了! 真正原因,未知。 但人真的会莫名其妙、不要回报的对另外一个人好吗?魏民说,她想的太多。 没事多做作业。 马上就要期中考了。 她要是考差了,拉低他们班的平均分,拖了全班后腿,是会被班主任请去喝茶。 说不定还要请家长。 林早早的家长一栏,不是林父也不是林母,是陆丰年,她惊恐万状,不敢继续胡思乱想。 又以最大的热情,投身她的学习大业去了,她这辈子,学死,也不能请家长。 她日子过得舒心。 林薇薇却难受至极。 第127章 崩溃 四十岁的年纪。 还跑和一帮小孩上学。 林薇薇真的表示很崩溃。 重生第一天,她为自己能够重返十六岁的年纪,恢复青春容貌而感到十分高兴。 还将77年恢复高考后的高考题目默写了出来,为自己定下了一个远大的目标。 她要考清华北大。 她并不认为这样做有什么不妥的地方,身为一个重生者,有捷径不走,是脑袋有问题吗? 回学校。 上了一天课。 真的快烦死了! 明明是重生者,有捷径,她为什么还要和那些蠢货一样,老老实实的坐在教室上课。 老师讲课也是,跟和尚念经,听得她昏昏欲睡,为什么现在还不恢复高考。 学校学的知识。 她早就忘光了。 让她认认真真坐下来学习,简直比登天还难,每日的作业,她都不写,直接抄同桌的! 退学。 也不行。 此次高考恢复,政审很严格,她要是在档案上留下退学的履历,就是被啪啪打脸。 对于七十年代,她家条件其实还算富裕,可是相比未来,现在过得都是什么苦日子。 爱美的她,想买只口红,结果发现七十年代禁止涂口红,自然没有地方售卖。 八九十年代,可以直接路边打出租多方便,现在都是人挤人全是汗臭味的公交车。 或者靠双腿走路。 现在流行骑自行车。 她家没买,也不喜欢骑。 还有她爱好打麻将,可是现在连麻将的影子都看不到,出去购物,全部都要票。 几个哥哥也还没有发达,她现在都不能用新鲜的纯牛奶沐浴,皮肤都变得粗糙了。 心情焦灼的她,此时此刻只想快点找到林早早,只要找到玉佩,她还上屁的学。 直接去大院,找陆明远谈对象不香吗?只要嫁给陆明远,以后不用自己辛苦赚钱。 家务,找保姆。 作为陆太太的她,每日只需要拿着陆明远的副卡,天天在外面吃喝玩乐就行。 可林早早一个无依无靠、大字不识、乡下来的死丫头,她会跑到哪里去呢? 不会又被拐卖了吧! 就算被拐卖,也得等她把玉佩拿到手,不能嫁给陆明远,她岂不是白重生了。 “叮叮叮~” 随着铃声响起,终于放学了。 林薇薇拿起书包,第一时间离开了让人窒息的教室,当她走出校门的时候。 有一个高个的男生,单手骑着二八大杠,拦在了她的面前,“薇薇,我送你回家吧。” 这男生,叫曹宇杰。 是林薇薇众多追求者里,最普通的一个,别看他现在是厂长的儿子,很风光。 随着改革开放,他爸所在的国营厂倒闭,被私人接手,他们一家都成了下岗工人。 父亲一病不起,母亲靠着做些零散的手工活养家糊口,他也会这今年下乡当知青回不来。 这样没出息的男人,林薇薇自然瞧不上,就连坐他自行车,都觉得降低档次。 “不用送。”她直接拒绝,毫不留情,面无表情的绕开自行车,继续往前走。 回到大杂院,林薇薇老远就看见郭大妈抓着一把瓜子啃,正想装着没看见。 却不想郭大妈的话。 让她立刻停住了向前继续走的脚步,她说,“薇薇,你妈去四中找你姐姐去了。” “怎样?” “找到了吗?” 第128章 坏话 林薇薇闻言。 脸色变得难看。 没想到林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背叛自己,她就真的喜欢那个乡下来的亲生女儿。 还背着家里人…… 去找林早早! 是个正常人都知道,被拐卖到乡下的姑娘,没有一个能够干干净净的回来。 他们都被男人破了处,失去了贞洁,甚至有些被两兄弟、或者儿子、公公一起干。 说不定。 还得了脏病。 毕竟林早早回来时,已经有十六岁了,不是六岁,按照乡下习俗她这个年纪早就结婚生子了。 怎么可能还保留完璧之身,这也就是为什么林家一直不愿意承认这个亲生女儿。 按照传统思想,失了名节的姑娘就该死在外面,而不是回家来,让街坊邻居看笑话。 林薇薇想找到林早早,但又不想林母去找,心里很是矛盾,也没有搭理郭大妈。 臭着一张脸,走了。 郭大妈见她这个鬼样子,咧着嘴露出嫌弃的表情,“不就是一个不知道哪来的野种。” “还给我摆脸色。” “什么野种。”旁人问。 知道惊天大瓜,却无人分享。 自家老伴又不爱听,郭大妈的嘴巴都要憋臭了,如今见有人问她赶忙分享出来。 旁人听完,瞠目结舌,“你的意思是,这个林薇薇其实是个私生女,不可能吧。” 郭大妈拍手。 看了一圈四周。 见无林家人在。 便压低声音对着大伙说道,“怎么不可能,你们看看那个林薇薇,长得多像林父啊。” “这不是亲生的……” “都没有人相信。” 以前,大家都以为林薇薇是林家的亲生女儿,都没怀疑,如今得知她不是了。 父女长得像,那还得了! 众人小嘴微张,你看我我看你纷纷露出惊讶表情,连眼睛都带着炙热的八卦光芒。 林父在外绝对有女人! 还是婚内出轨,可他长得也不像那种人,正因为如此,大家才会这么震惊! 郭大妈继续,“而且你们说巧不巧,这亲生女儿丢了,立刻找回来一个一模一样的回来。” “还记得林父当年怎么对外说的吗?说林薇薇就是他们夫妻走丢的女儿。” “结果呢!” “亲生女儿回来了。” “他们不要亲生女儿,要那个野种,这里面没有点猫腻,都没有人信。” 对,太巧了。 众人也觉得不对劲。 有人好奇,便疑惑的问道,“那当年林早早是怎么走丢的呢?大家还记得吗?” “说是贪玩一个人跑出去了,几岁的孩子,大白天,就在胡同里玩,大家都相互认识。” “怎么会丢?” “更奇怪的是,这个孩子丢了之后,还没熟人看见,你们说奇怪不奇怪。” 郭大妈都提醒好几次。 终于有人明白其中细节,“你的意思是说,林早早没丢,是被林父卖了?” 郭大妈吓得一哆嗦,赶紧摆手大力否认,“我可什么都没有说过,没有证据,你们可不要乱造谣。” 她那样子。 没说,就等于说了。 旁人附和,“你放心吧,就我们院里几个唠嗑,不会把今日说的事情传出去。” “看林家对亲生女儿的那个态度,我也怀疑当初林早早是被她亲爹卖掉的。” 第129章 质问 林薇薇进门。 见林父已经回来了。 窗外的光正好打在他身上,他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低着头认真地看着手中的报纸。 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而林母正在厨房忙碌着,炒菜的香味飘了出来,可是,吃惯鱼翅的林薇薇。 并不喜欢吃家常菜。 而且这年月的蔬菜,并不怎么丰富,加上少佐料,做出来的味道并不咋样。 墙上的挂钟。 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 林薇薇走进屋,想到林母私底下去找林早早,心里难受的紧,脚步越发的沉重。 那双大大的眼睛,就跟坏掉的水龙头一般,滚烫的眼泪一颗接一颗,止不住地往外流。 林父听到有人进来的声音,抖了抖手中的报纸,这才抬眼瞅了一眼,见自己的女儿在哭。 立刻慌了神。 问,“薇薇,你怎么哭了?” 他将报纸合拢,站起身,“是谁欺负你了吗?谁欺负你的你说出来,让你二哥去揍他!” 林薇薇摇头。 她一直哭,不说话。 林父见状,更加急了。 可他一个大男人,也不擅长哄小孩啊,在他认知里,哄孩子是女人的事情。 于是,他气急败坏的朝着厨房里忙碌的林母嚷嚷道,“我说孩子他妈,你聋了吗?” “没听到薇薇哭了吗?你在那里做什么饭啊,赶紧出来,问问薇薇怎么了!” 菜在锅里。 发出滋滋的声。 林母并未听厨房外动静。 听到林父喊,也顾不上锅里炒的半生不熟的菜,关掉火,用围腰擦手上的油走了出来。 问,“怎么了?” 看了一眼林父,垮着脸。 这才发现林薇薇哭,眼睛通红通红的,好似受了天大的委屈,林母心疼的不得了。 赶紧问,“薇薇。” “你怎么哭了?” “是谁欺负你了吗?” 她想用手,给女儿擦眼泪。 发现手上全是水和油,便从桌上扯了点卫生纸,小心翼翼地给她擦掉眼泪。 林薇薇看着为自己担忧的林父林母,这是她的爸妈,她早就习惯了他们只爱她只疼她。 这里就是她的家,她长大的地方,她也不是什么野种,她也绝对不会让林早早回来。 可林母一次又一次的背叛,深深的刺疼了她的心,自己都选择自杀了,都挽回不了她的母爱吗? 她伤心欲绝的林母,眼神之中带着无尽的痛苦,“妈,我是不是做错什么了?” “你不要我了?” 林母一脸茫然,不懂。 她反驳道,“薇薇,你是我的宝贝女儿,我疼你都来不及,怎么会不要你啊!” 妈妈是疼自己的。 会买布给自己做新衣服,大冬天下班会给她带冰糖葫芦,生日给她买大白兔奶糖。 可她亲生女儿回来。 林薇薇不确定了,“既然你没有不要我,那你为什么要瞒着我们去找姐姐呢!” 要是妈妈不能给她一个满意的答案,那她也不要这个妈妈了,她会让爸爸哥哥把妈妈赶出家门。 以后,她攀上陆家,和哥哥爸爸过好日子,让爸爸再娶一个贤惠的当她后妈。 就让妈妈! 和她的亲生女儿! 在外面过苦日子去! 第130章 目的 “文秀婷!”林父愤怒。 直接喊出林母的名字,指着她的鼻子质问,“你居然背着家里人去找林早早了!” “你想做什么!” “啊!说话啊!” 就因为林早早突然回来。 加上她大闹一通,林父不管是在大杂院,还是厂里,都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不用耳朵听,也知道他们在说什么,肯定在说,他的亲生女儿被拐卖到乡下。 被泥腿子糟蹋了! 他亲生女儿不干净了! 让他脸上无光的同时,连带养女也受到了牵连,都说林薇薇是不是他在外和别的女人生的野种! 他工作这么忙! 他要养这么一大家子! 特别是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闹饥荒的时候,粮食紧张,他们剩下口中的粮食才养活小女儿。 小女儿贪玩,自个跑出去玩,被人贩子拐走了,能怪他们当父母的不称职吗? 要是林早早懂事听话,乖乖的待在家里,怎么会被天杀的人贩子拐卖,都是她自个作死。 她怎么不死在外面,最好死的干干净净,这街坊邻居家里还要夸赞她一句贞洁烈女。 可她偏偏选择回来。 回来就回来,可说她两句就闹离家出走,还在外面光明正大的乱搞男女关系。 生怕别人不知道,她已经被男人糟蹋过了一般,给她找个正经人家还不愿意。 她在乡下待了这么多年,肯定早就适应了乡下生活,嫁过去,也是门当户对。 偏偏她心比天高,还看不起乡下人,要和那些有钱的老男人乱搞在一起,迟早后悔! “我。”林母想解释。 却又不知从何说起,最后被激的也发了脾气,“林光忠,你对着我吼什么吼!” “你除了上班,在家里什么都不做,而我呢?不仅要上班,还要做饭做家务照顾孩子。” “我一个人将七个孩子拉扯大我容易吗?我现在年纪大了,我身体不行了。” “我干不动了!” “我舍不得你、儿子、薇薇干家务,我把亲生女儿找回来,让她帮我分担一些家务不行吗?” 林早早没回来之前。 这个家里,母慈子孝,夫妻相敬如宾,各司其职,根本没有发生过这般激烈的争吵。 如今脾气一个比一个爆。 林父也没想到,性子温顺的林母突然发脾气,得知他想找回林早早的理由后。 火气瞬间消了。 林母继续说着,“林早早毕竟是我十月怀胎生下来的,我怎么能忍心看着她一个人在外吃苦。” “她又不上学。” “留在家里给我们做做家务不不行吗?我们当父母的,只需要给她几件旧衣服。” “给她一口饭吃就行。” “你听听,现在外面这些人都在说什么,说我们为了养女,赶走了亲生女儿。” “我这不是为了薇薇考虑,为了家里考虑,才不要脸不要皮,跑去给外人下跪。” 越说越伤心,越说越委屈,林母转身,用手捂住了自己的脸,呜呜地哭了起来。 哭着哭着。 鼻涕也出来了。 还不忘问一句,“我为这个家里为你们付出这么多,你们没有一个人体谅我!” 第131章 主意 “媳妇。” “我错了。” “我不应该吼你。” 林父识时务,立刻道歉。 语气软了,看上去就是好丈夫的模范,他其实一直都知道,家里的一切操办离不开林母。 想继续当甩手掌柜的他,只需要动动嘴皮子,让林母消气,以后便能继续过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林母心里委屈。 默默抹泪,不说话。 林父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想到林早早任性倔强又不懂事,这个家迟早被她毁了。 他问,“秀婷你说你,为什么不把自己想法说出来,你说出来我们可以一起去找林早早。” “我这不是看见薇薇哭了,外面那些长舌妇,天天在背后指指点点说难听的话。” “我脾气一急,这才说话语气重了些,我觉得你说得很对,我们应该把林早早找回来。” “是我这个当丈夫当父亲的考虑不周,既然她刚回家,肯定想和我们多相处一些日子。” “既然她现在还不想嫁人,那我们当父母的只能辛苦一点,多养她一年又怎样。” “我们养着她,她在家里帮你分担家务,也可以让那些背后说闲话的街坊邻居闭嘴。” “这姑娘家家被拐卖,传出去实在不好听,被你这么一提醒,我觉得有了两全其美的法子。” “我们完全可以对外宣称,其实林早早和林薇薇是双胞胎,当年闹饥荒。” “养不活两个婴儿,小的被送去乡下,后来小的生病了,不得不接到城里来。” “大的身体健康,对城里的生活水土不服,才不得不送去了乡下让亲戚养着。” “这样说,不仅能给林早早找个好婆家,也堵了那些胡乱猜测林薇薇身世的八婆。” 当然,这件事,必须要征求宝贝女儿的意见,她要同意,就接林早早回家来住。 她要是不同意。 就算亲生的也不要了。 家里孩子多,多一个少一个对他而言,都无所谓,反正没有养在身边,没有多少感情。 弃了就弃了,而且林早早一个姑娘,未来也没有太大的出息,老了也指望不上。 没必要投入太多精力。 林父慈爱的看向了林薇薇。 细声细语道,“薇薇,我的好女儿,爸爸妈妈永远都会爱你,不会不要你。” “不要哭了。” “眼睛都哭肿了。” “林早早呢,毕竟是我和你妈妈的亲生女儿,要是不接回来,外面风言风语不断。” “妈妈也是为了家里好,为了你的名声好,才想着把她接回来,你觉得爸爸这样安排行吗?” “爸爸向你保证,你永远是我们家里唯一的小公主,至于那个林早早,你把她当保姆就行。” 上辈子。 林早早就在林家就是一个免费保姆,为了讨好家人和陆明远,她专研过厨艺。 做饭。 比林母做的好。 为了拿回自己玉佩,也为了满足自己的口欲,她乖巧懂事的点了点头,“我听爸爸的话。” 林父高兴,“就知道我们薇薇最听话懂事了,你大病初愈,你妈今天特意割了一斤肉。” “给你补补。” “吃饭还早,你哥哥们还没有回来,你先回屋写作业,等饭做好了爸爸再喊你好不好?” 林薇薇小声的“嗯”了一声,她背着书包,回了自己房间,只是脸色有些难看。 如今,爸爸为了接林早早回来,居然也找了这么多借口,看来,爸爸也背叛了她。 她心里不甘心,凭什么她就是假千金,凭什么真千金回来,爸妈都必须处处让着她。 果然。 不是亲生的。 可以随时被抛弃。 第132章 种植 林早早不知。 林家又在打她主意。 知道了也不会有什么想法。 知道血脉相连的家人靠不住,只能靠自己的她,现在最重要的任务是,多囤物资,保证自己的退路。 舍友最近忙的夜不归宿,整个宿舍大多数都是她一个人,不说话的时候特别安静。 白日的时候,有魏民和李文昊两个活宝跑来蹭饭说话,挺热闹,但喧闹过后的冷冷清清。 总是让人感觉有些不适应,她抬眼看着静止不动的灯泡,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这时候可没有后来丰富多彩的网络手机游戏,连大部分小说都是禁书,娱乐的东西实在是太少。 被困在小小的天地之间。 想要了解外面的世界,只有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书籍、报纸、收音机等等渠道。 大脑需要休息,不能总是学习,总得找点事做,不至于感觉自己在荒废时间。 林早早想起,她和李文昊交换来的苹果,反正闲得没事做,不如趁着此刻无事。 种苹果。 苹果只有一个,要是种植不出来就报废了,为了保险起见,她还是选择了先复制。 【复制暴击:】 【苹果x4!】 今日暴击,可以说是有史以来最低的一次,为什么这么低?说明她今日运气差到极点? 看来有刁民想害她。 最近这段日子,还是老老实实待在学校里,哪里都不去为妙,要是实在不行,就请病假离开一段时间。 四个苹果虽少。 但有试错的机会。 她拿出菜刀,将其中一个苹果切成了两半,抠出里面的种子,为了增加种植的成功率。 用灵泉泡一会。 挖土,没农具。 至少得搞一把铁铲,学校有。 她借着挖院子里的土,想种些菜为借口,找门卫大哥借来用一把,然后扛在肩上。 进了空间。 树与树之间得有间隔。 挨的太近会长不出来。 于是,她大致规划出一个种地的区域出来,再画成一格一格的方块,划出一个x符号。 空间面积大,不用省着用,而且她只需要一个意念,不用走路就能到达目的地。 用铲子对着x符号的地方挖土,凭感觉挖出一个深坑,只是身体实在是太弱了。 没干两下。 就开始气喘吁吁。 拿铲柄的手心,被摩擦的火辣辣的疼,还发红,破了皮,可惜这里没有线织手套。 这农活。 真不是一般人能干的! 她气喘吁吁,用手背擦汗。 待坑挖好,将泡过灵泉的种子扔进坑里面,填上土,又用灵泉将附近的地浇了一遍。 如此反复了好几次,累的她腰酸背痛腿突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长出苹果树来。 她拿了一个空的铝饭盒出来,放在刚刚种苹果的区域后,便扔在一旁不管了。 她第一次种苹果没经验,全靠天意,种完后,全身都是汗,黏糊糊的不舒服。 烧水。 又用灵泉水洗澡。 换上干净的衣服后,将湿漉漉的头发擦干,顺手把脏衣服洗了,挂在了绳子上。 …… 而就在这时,黑夜里,突然出现一辆急救车极速冲向军区医院,车门打开后,医护人员抬着担架下来。 直奔手术室。 第133章 轮椅 给林早早庆祝生日后。 陆丰年并不是不告而别,他不是那种没有礼貌之人,而是被强行送进了医院。 通过几日观察。 他的腿恢复情况不太好。 如果不想被截肢,夏柏年建议,他以后还是少走路为妙,日常出行都最好坐轮椅。 国内现在的医疗治疗水平还在发展中,想要保住两条健康的腿,就得保守治疗。 甚至可以试试中医,可中医这些年被打压的厉害,有真本事的可能都出了不测。 要是条件允许的人话,可以去国外看看,但陆丰年身份特殊,加上现在禁止个人出国。 出国,麻烦。 还得动上面关系。 陆丰年高大的身影坐在小小的轮椅之中,怎么看都不和谐,加上当事人脸很冷。 人类都是八卦的动物,夏柏霖诊治完便问了一句,“听说你把那小姑娘藏起来了?” 单人病房,开着窗。 带着暖意的春风吹进来,带着窗外绿植的味道,让陆丰年忍不住微微皱了皱眉。 “你问这做什么?” 夏柏霖双手交叉抱胸前,后背靠在雪白的墙壁上,整个人呈现懒散的状态。 声音温和,“不是我问。” “是别人在问。” “大家都很好奇,被陆丰年关注的小姑娘到底长什么样,知道我和你关系好。” “便都来找我打探,特别是你那侄子对她也挺上心,不会你们叔侄都喜欢同一个姑娘吧。” “那就有好戏看了。” 陆丰年的胳膊肘放在轮椅的两边扶手上,手指交叉,给了夏柏年一个不满意的答案。 “是赵爱国觉得她可怜,让我帮她,仅此而已,无男女之情,我也没有把她藏起来。” “那人在哪?”夏柏年问。 陆丰年抬眼,看向窗外,眼神淡淡没什么情绪,他也没有回答夏柏年这个问题。 “你问这个做什么?” 夏柏年也看向窗外,“男未婚,女未嫁,你也知道,我年纪也不小了,也该成家了,我看那小姑娘挺好。” 那姑娘—— 很弱,还会哭,可又倔强。 明明可以选择走捷径,少走些弯路,可她和其他姑娘不一样,还是义无反顾的选择了一条很难的路。 只是短暂相处过,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总结下来,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罢了。 如果夏柏年想娶林早早,林早早不反对,这门婚事其实也挺不错,他也不会反对。 “你了解过她吗?” “就知道人家小姑娘挺好。” 夏柏年嘴角上扬,笑了,“你肯定派人调查过,你把她资料给我就行了。” 想真正了解一个人,并不是从别人口中听说,应该带着真心去相处,去了解。 陆丰年确实调查了。 只看了基本的档案信息,确定有没有犯罪史,至于详细的资料,却没有去看,“想了解,自己去问。” 夏柏年揶揄的嗯嗯两声,“那你告诉我,你把她藏哪了?我才能去问她啊。” “自己找。”陆丰年道。 夏柏年啧啧,“陆家人都找不到的人,我一个无权无势小小的医生怎么找得到。” “老陆,你就承认吧,你喜欢人家小姑娘,媳妇,得用心追,不是等着她主动送上门。” “主动送上门的,要么就是出来卖的,要么就是图点什么,趁着还没嗝屁。” “去谈一场迟来的恋爱吧,别整天活的就跟和尚一样,连女人都没碰过。” “你怕是……” “打手枪都不会吧。” “你这样不行,那方面要适当的疏解一下,憋久了,对身心健康都不好。” “需要我教你吗?” 陆丰年冷眸送他一个字,“滚。” 第134章 陆老 谁也没想到。 陆丰年以后得坐轮椅。 赵爱国的岗位从开车,到现在推轮椅,心里五味杂陈,不是为自己,而是为恩人。 他在病房门口站的笔直,好几个小护士见他,春心荡漾,跑来问他有没有对象。 他善意的笑笑,没回答。 见夏柏年出来,他才重新进入病房,恭恭敬敬的说道,轻声地喊了一声,“二爷。” “陆家那边派人来告知,陆老病危,昨日夜里被秘密接回来了,在重症监护室。” “让您去看看。” 陆老,原陆家家主。 后来战乱,家族受到影响,他带着族人从军,从一个大头兵混到大将,后来因为一些政治问题下放。 原本不受影响。 是因为他心里愧疚,想惩罚自己,才心甘情愿的待在穷乡僻壤的地方吃了这么多年的苦。 陆家人请他回,他都不回。 别人不知道什么原因,但是陆丰年知道,他的哥哥,陆丰收,当年是被陆老带走。 时隔多年以后,他没有见到自己的哥哥,只闻死讯,以及一些日常用的遗物。 连尸体都没能找到。 为国捐躯,是光荣的事情,可作为家属,是难过的,他恨过陆老,也恨过父亲。 如果不是父亲当年不顾家里,陆老也不会以养他们母子为由,让哥哥去当兵。 他承诺过。 会让哥哥平安归来。 但最后食言了,想到这些,陆丰年眼有些红,他看着窗外深深叹了一口气。 说,“推我过去吧。” 战士接到指令去前线时,都会给家人写一封信,更准确的来说,怕回不来,写的是遗书。 他如今还记得内容,受命之日,则忘其家,临阵之时,则忘其亲,击鼓之时,则忘其身…… 字字如雷贯耳,看的亲人如鲠在喉,保家卫国,哥哥不悔,这是他作为军人的使命。 哥哥也不愿陆丰年恨陆老,如果不是陆老的出现,他们当年很可能死在乡下。 时隔多年。 也该放下了。 轮子在地上缓慢滑动着,发出摩擦的声音,像催命符一般,刺耳而又尖锐。 陆丰年下颌线紧绷,直到来到重病监护室门口,他看见,陆家该来的人都来了。 陆家人见陆丰年坐在轮椅上的,也是一愣,露出很是诧异的表情,知道他受伤,没想到会变残废。 陆家一代不如一代,到了陆明远这代,不愿意从军,吊儿郎当,整天只知道玩乐。 而陆丰年,是陆家年轻一代里,最有希望在部队干出一番成就之人,可如今也成了废人。 陆振东。 是陆丰年父亲。 他身边站着一个比他自己小很多岁的姑娘,是他娶的第三个妻子,也是陆丰年后妈。 叫薛金花。 是父亲原来首长的义女,也是文工团的姑娘,长得标致可人,被父亲一眼看中。 二人三观一致,日久生情,很快坠入了爱河,她走过来说,“丰年,你大伯想见你。” 陆丰年轻声“嗯”了一声,重病室的门被卫兵打开,赵爱国推着他进了病房。 门外,传来陆父愤愤不平的怒吼声,“这小子,真是越来越没教养了,见到亲爹都不吭一声。” 第135章 催婚 病床上。 躺着一个枯瘦如柴的老头。 他的头发稀疏,脸颊凹陷,皮肤蜡黄,憔悴如此,哪还有当年战场上那股杀鬼子的威风凛凛。 老了。 不行了。 身上都插着各种仪器管子,似听到了动静,他眼皮缓缓抬起,露出混浊的眼珠子。 赵爱国见状。 知道他们有话要说,不方便外人听,便识趣的转身离开病房,将空间留给二人。 “丰收。”陆老激动。 泪眼婆娑,“你这孩子,终于舍得回来了,你再不回来,你那个弟弟都快把我恨死了。” 陆丰年摇了摇头,声音冷硬,“我不是陆丰收,我是我陆丰收的弟弟,陆丰年。” 丰收丰年,都代表着农民对着未来美好的期盼,也代表着国泰民安等多重意思。 陆老双眼微眯。 想要看清面前的人,可视野模糊的很,看了很久,才短暂看清那张生人勿近的脸。 见到这张脸,他嫌弃的很,“你不是陆丰收,你是陆丰年,你从小就长得不讨喜。” “跟山里小狼崽一样,见陌生人就龇牙咧嘴,还瞪眼,不像你哥哥,他这人一说一个笑。” “好像不会生气一般。” 陆丰年“嗯”了一声,他哥哥是个很温柔的人,不像强势霸道的父亲,也不像懦弱的母亲。 大家说。 他像早逝的舅舅。 陆丰年和哥哥相反,他从来不知道温柔是何物,可哥哥说,丰年虽然看着凶凶的。 可心底很善良。 山里的小动物受伤了,他都会主动去救治包扎,还夸他,说他以后可以去当军医。 可惜。 陆丰年没当军医。 他步了哥哥后尘。 触景生情,见旧人也心疼。 陆丰年显然不想继续说哥哥这个话题上,他沉声问道,“您想见我,是想说什么?” 陆老对陆丰年食言了,未把他的哥哥送回来,老人家无脸来见他,既然要见。 那肯定是有重要的事。 有些话再不说,可能以后就没机会了,陆老叹气,“丰年,你这性子,比你哥适合当兵。” “你哥性子温柔,善良,舍不得伤害任何人,他不适合当兵,所以当年我想带走的是你。” “可你哥不同意。” “他希望你平平安安长大,做普普通通的人就好,他希望他能给你和你母亲撑起一片天。” “他选择了自己不喜欢的人生负重前行,也是为了让你和你妈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他对我说,他是长子,有义务供养母亲,他是长兄,有义务扶养弟弟。” “他一个人累,总好比三人累强,他不怕累,也不怕吃苦,只要妈妈和弟弟好就行。” “他还说,他希望看到弟弟找到心爱的姑娘结婚,那样他就能抱侄子,侄女也行。” “要是侄子。” “就让他读书。” “跟弟弟一样当军医。” “要是侄女,也让读书,不管未来想走什么样人生,作为大伯的他,都顺着她。” “男孩子调皮,得打,女孩子娇气些,得宠,丰年,你哥哥托我带话给你。” “他希望看到你结婚生子,他希望你带着他的侄子侄女去他坟前喊他大伯。” 陆丰年冷笑一声。 眸子暗沉,声音冷冽,“我哥都死了这么多年了,他怎么让您托话给我。” 第136章 要回 陆家。 年轻一辈里。 就丰收丰年这两兄弟最有出息,可惜啊一个死不见尸体,另外一个成了残疾。 在乡下的陆老,得知这个噩耗的时候差点一口气没上来,但他不能死,他得看到玉佩回到陆家。 就算使用美男计,把陆家的儿郎全部赔进去,也必须把玉佩要回来,他得代替丰收。 将家主位置给丰年。 催婚生子,除了是丰收这个当哥哥所期望的事情,出于私心,陆老不希望这么好的基因再次断送。 丰年废了。 可他能生孩子。 生的孩子,完全可以培养为陆家继承人,去当兵,为了防止有牺牲,还得多生几个才行。 他叹气,“是你哥。” “不久前,他托梦给我的,他说你受伤了,我没有把你哥平安带回来,我对不起你。” “你哥怪我没有照顾好你,他在天上怪我,我对不起他,他现在唯一的心愿。” “就是看你成家生子。” 陆丰年觉得好笑,他就真的笑出了声,“我哥托梦给你,为什么不直接接托梦给我。” “大伯。” “你告诉我。” “他是不是没死?” “他是不是被组织派出去完成什么秘密任务去了?所以,你们现在才联系不上。” 陆老摇了摇头,“丰年,以你哥的性子,他要是真的活着,他怎么能不管你和你妈呢。” 你哥哥这人啊,从小很重亲情,只有死了回不来了,才会看着弟弟受伤也无动于衷。 “我总觉得我哥哥没死。”陆丰年睫毛微微颤抖了一下,声音又沉又哑,可是他拿不出证据。 “只要一天没找到尸体,我都不会相信他死了,他在我心里一直都活着。” 陆老沉默了。 那么温柔懂事的孩子,笑的时候两眼都在放光,好似藏了银河,陆丰收喜欢读书。 他的梦想是考大学。 可他生错了时代,要不然以他的那股聪明,清华北大任他选,而不是死在战场上。 慈,不当兵。 他太善良,不适合杀孽。 可惜啊,他执意要走这条不适合他的不归路,“丰年啊,我原本很看好你哥哥。” “他很聪明,我将他当成陆家的继承人来培养,还将陆家家主的玉佩给了他。” “你哥被认可,他很高兴,他收下了那块玉佩,随身揣着,洗澡都不离身。” “他死了。” “只留下那块玉佩。” “可我下放的时候,为了保住你哥的遗物,将它赠送给了一个善良的小姑娘。” “我这身老骨头我清楚,怕是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你得找到那个小姑娘,问出玉佩下落。” “不管是为了陆家,还是为了你哥哥,不管用什么方法,你都必须找回来!” 只要涉及哥哥的事情和东西。 陆丰年都会去做,陆老这是拿捏了他的命脉,他问,“那小姑娘叫什么?家住哪里?” 陆老闭上了眼睛,说话的声音也越来越小,“她说过,她叫林薇薇,住在京城。” “丰年,你是陆家最有出息的孩子,比你亲爹靠谱,陆家,以后就交给你了。” 见陆老沉沉睡去,气息也弱了好几分,显然和陆丰年说话,已经花了他所有的精力。 陆丰年抬眼,看向窗外。 太阳刺眼的很,明知道床上的人儿不再回应,却依旧开口继续说着。 “陆家,我不会管,你还是自个好好活着,看着你那些不成器的兄弟儿孙吧。” 第137章 无视 赵爱国一直站在门边,听到病房里有动静,立刻开门进去,将陆丰年推了出来。 却被陆家人团团围住。 陆老虽然下放,可关系人脉都在他手里掌控,只要他开尊口,便能给儿孙扫平所有障碍。 儿子辈。 都安排妥当。 孙子辈的都长大了,如今前途未卜,陆家未来,全部都指望着陆老,可不希望他出个什么意外。 陆父大步流星的走上前,军靴踩在地上发出砰砰砰的声音,就跟吹响战斗号角,盛气凌人不可一世。 他面对面的俯视着陆丰年,他的小儿子,眼神锋利的问着,“你大伯和你说了什么?” “与您无关。”陆丰年的声音很淡很淡,好似对陌生人那般疏离,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谁家儿子。 敢给老子脸色! 也就他陆振东儿子! 从来没有把他当老子! 陆父气急,“陆丰年,你给我听清楚了!我是你老子!你大伯找你,怎么就和我无关!” 父亲? 这个词。 陆丰年觉得刺耳。 常年在外,不管自己媳妇和儿子死活,这样的能称为父亲吗?后来更是为了真爱。 反对包办婚姻。 借着新政策,以夫妻分居多年为由,娶了小姑娘,他说,他是负责的男人。 前妻和儿子在乡下伺候他父母多年,没有爱情,但他感恩,依旧会养他们。 直到前妻出嫁为止。 他这样的行为,大家纷纷夸他是个负责的好男人,陆丰年却为此嗤之以鼻。 “小赵。” “推我离开。” 被无视的陆父,不爽。 他一把抓住轮椅,阻止赵爱国推陆丰年离开,“老子问你话,你大伯给你说了什么!” 陆丰年抬头,眸光森冷。 好似回到了儿时,父亲强大的身躯,让他感到压迫和恐惧,这种感觉很久未有过。 但如今他腿废了,无力再和这个叫父亲的男人抗衡,也没有哥哥来保护他。 如鲠在喉,说不出话。 陆丰年扶着轮椅,忍着双腿的剧痛站起身,他从仰视到如今平视的看着陆父。 说,“我是残废,但不代表我不能动,如果您要动手,我不介意奉陪到底。” 陆父伸手。 就想给他一耳光。 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 但被后妈拦住了,她胆子大。 根本不怕陆父,而且这么多双眼睛看着,传出去不好,她直接伸手,扭着他的耳朵让他不得不低头。 “陆振东!你还有没有一点当父亲的样子,没看见你小儿子受伤了,你还敢动手!” “你要把他打出好歹来,我就和你离婚,我可不想落下一个虐待继子的名声。” “疼疼疼,你放手!”陆父脾气暴躁,前两任妻子性子懦弱,都管不住他。 唯有面前这位真爱,不同。 陆丰年懒得看他们二人在这里打情骂俏,直接抬腿往外走去,赵爱国推着轮椅跟上。 直到走出医院大门。 陆老的情况不太好,陆家人心惶惶,代表家主的玉佩,必须早日找回来。 否则人心难测,迟易生变,他说,“小赵,派人去找林薇薇,说只要她归还玉佩。” “什么条件。” “陆家都答应。” 第138章 长出 今日新增物资。 大白兔奶糖一包。 魏民看上去很穷,饭都吃不起的他,却每天都能拿出各种昂贵的零食出来。 完全看不懂他到底是什么样家庭条件,出于对他人品的信任,他绝对不会干偷东西的事。 双方合理交换,他给物资,她包他午餐,至于她从哪里搞来的食材,他也从不过问。 至于李文昊。 他打白条,说下次回家。 去乡下给她摘蘑菇、挖些野菜回来,家里还养了鸡,他可以带些鸡蛋过来。 “亲爱的李向阳同学,今天我们中午吃什么?”每次到了饭点的时候,李文昊来的最积极。 今天他有训练,刚从训练场回来的缘故,大汗淋漓,连衣服都湿透了,身上一股浓烈的汗味。 特别的刺鼻,魏民不适应的揉了揉鼻子,“你真臭,就不能去洗洗,再换一身衣服过来!” 被嫌弃的李文昊,还故意凑到魏民面前,嘚瑟道,“你懂啥,这叫男人味。” “不像你。” “瘦的跟竹竿一样。” “你是不是羡慕哥哥有肱三头肌、八块腹肌,你喊一声哥哥,哥哥带你变男人。” 魏民翻白眼。 完全没兴趣,“听说你物理考了十几分,啧啧啧,头脑简单,四肢发的傻缺。” 林早早无奈。 这两人一见面,就开干。 她已经懒得再看他们‘打情骂俏’的场景,辣眼睛,而是回宿舍将课本放下 魏民和李文昊二人,都只待在院子里,没有进屋,林早早将煤油炉和各种厨具搬出去。 进空间,拿蔬菜的时候,她看见了空间突然多了好几棵树,树上还结了红彤彤的果实。 是苹果! 她种的苹果长出来了! 她兴奋的抬腿跑了过去,伸手,摘下一个苹果,空间里没有蚊虫之类的存在。 所以种植的食物,完全可以不用洗,便可以直接吃,那放在嘴边咬了一大口。 那汁瞬间溅了出来,苹果的香味和浓郁的果肉进入口中,林早早猛地睁大了眼睛。 这苹果! 太好吃了! 是因为加了灵泉种植,比李文昊拿来的更好吃,可以说那个是水果,这个是仙果。 放眼望去,果实累累。 她一个人根本吃不完,而且吃了后,还会继续长出苹果,这是她拥有的第一个无限物资。 爽! 以后不缺水果吃了! 魏民和李文昊,都是她的饭搭子,林早早便摘了几个,拿出空间给他们吃。 结果! 李文昊提议。 光吃苹果,不够劲。 我们做苹果炒肉吧,我听说这道菜很好吃,保证吃一次,你们就会爱上。 林早早:…… 苹果能炒肉。 真的不是黑暗料理吗? 魏民:…… 脸上写着,抗拒。 刁民,你不要害我! 李文昊全身都在用力的告诉二人,“你们一定要相信我,苹果炒肉绝对是一道人间美味。” “只要你们吃过一次,绝对忘不了这个味道,甚至下次下下次还想吃。” “我不会做。”林早早摊手。 见她同意,李文昊龇牙,“我会啊,这个简单,我把制作过程都学会了。” “交给我。” “保证让二位爷吃的满意。” 第139章 新菜 苹果炒肉?林早早真的完全不敢想象,这玩意到底有多‘好吃’,为了防止某人翻车。 让他们饿肚子。 他们还得再准备一道菜。 瘦肉,已经被李文昊预定了,光炒白菜不好吃,林早早看了看空间里所剩的物资。 有了肉菜。 就不用再做肉菜。 看着土豆,就做炒土豆丝。 但土豆量不多,进入复制机会还没有用,就复制土豆吧,也不知道今天运气怎样。 【复制暴击:】 【土豆x!】 看到八个八,林早早简直惊呆了,老天爷是不是在预示,有着滔天的富贵等着砸她头上。 这样的好事,她也只是在心里悄悄幻想一下而已,并未往心里去,因为不现实。 此刻的李文昊一身汗臭,魏民让他先去厕所冲一下,要不然他做饭,汗水和汗臭混在菜里。 这么不爱卫生,谁敢吃! 见时间还早,李文昊猴急猴急的提着一桶热水去了卫生间,从头到脚将自己冲洗了一遍,打了肥皂。 直到身上没味。 才擦干换了干净衣服出来。 林早早的土豆丝切好了,见李文昊回来了,便将厨具让给他,让他今儿大展身手。 李文昊。 不,现在叫李大厨。 拿着菜刀削苹果,技术不错。 从头到尾皮都没有断过,他还向魏民嘚瑟了一下,魏民回以白眼,上下唇动了一下。 没出声。 也知在骂他白痴。 李文昊不在乎,他将两个苹果切成片后,放在一旁备用,然后将瘦肉腌制了一下。 佐料不够,食堂借。 点火,架锅,放油…… 动作熟练,显然做过的饭,待油热下葱花、姜丝、蒜蓉爆香后,瘦肉煸炒,再入苹果片。 出锅。 林早早将锅洗了。 倒油炒了青椒炒土豆丝,辣椒是从食堂找大厨换的,米饭一人一盒,摆在桌上。 三人开吃。 林早早和魏民都很有默契的只吃着炒土豆丝,至于苹果炒肉,实在不敢恭维。 李文昊见他们不吃,拿起干净的筷子给他们夹了这道菜,“年轻人要敢于尝试。” “试试。” “绝对好吃。” 林早早一脸痛苦。 吃了一口肉,这味道她真的不知道怎么形容,菜是好菜,就是不符合她的口味。 至于魏民。 面无表情吃下。 没有发表任何评论。 李文昊问,“怎么样?” 魏民将那盘菜全部倒进了李文昊的饭盒里,“超级好吃,不能浪费食物,你必须吃完!” “苹果炒肉超级好吃,我肯定吃完。”李文昊得意洋洋的夹了一块肉放进嘴里。 下一秒。 脸色微变。 心里想着,魏民下毒了。 他刚想吐出来,魏民已经伸手死死地捂住了他的嘴,“浪费食物可耻,不能吐!” 李文昊双眼含泪。 硬生生咽下了那块肉,看上去十分可怜,就跟在街上,被十八个壮汉欺负了一般。 他将食物咽下。 魏民才松开手。 问,“好吃吗?” 李文昊委屈巴巴含着一泡眼泪坚定的说道,“这次,肯定是我做的法子不对。” “下次,我给你做苹果红烧肉、苹果炒鸡丁、苹果炒牛肉、苹果五花肉……” “男人嘛。” “从哪里跌倒。” “就从哪里爬起来。” “我就不信了,苹果炒菜会不好吃,这绝对是人间美味,喂喂喂,你们怎么把炒土豆丝分了。” “给我留一点!!!” 第140章 真好 李文昊秉着浪费粮食是可耻的行为为口号,将那一盘味道有些怪、疑似被魏民下毒的苹果炒肉。 混合着米饭,全部咽下肚。 结果那天晚上,他就开始一个劲的跑厕所,拉肚子,拉到双腿都跑软了,也蹲麻了。 拉到…… 拉出水来。 直到他终于可以躺在床上,能看到了第二天的黎明的时候,两行清泪顺着眼角落下。 他说,“活着,真好。” 然后眼睛一闭,呼呼大睡。 任室友怎么喊都喊不醒,最后喊来了医生,经过诊断,身体没有什么太大的大毛病。 就是最近是不是吃了什么大补的东西,补过头了,他身体再好一时半会受不了。 没大碍,就是睡着了。 这事在学校传的挺玄乎,说李文昊被睡鬼上身,才醒不过来,要请大师来喊魂。 什么乱七八糟的,林早早完全不信,她第一时间想到了昨天李文昊吃的苹果炒肉。 不是中毒。 应该是食用灵泉种植的苹果产生的后遗症,普通人一次性不能多吃,否则会出现拉肚子昏睡等情况。 原因。 可能是人类的身体太虚弱,无法吃太多有灵气的物品,她喝灵泉也出现此类症状。 后来。 她加水稀释。 才没有出现类似情况。 看来空间种植的苹果,不能随便给外人吃,给也少量,要不然吃死人得负责。 也不能给李文昊,否则他会用来做稀奇古怪的食物,她可不想再尝试苹果炒各种肉了,吃不惯。 看来…… 种的苹果得改良。 开启新的一天复制。 【复制暴击】 【搪瓷脸盆x4444!】 噢,又是不吉利的一天。 魏民踩着上课铃走进教室,刚坐下,正准备趴着睡觉时,林早早伸手过来。 将切成四分之一苹果放在他的桌子上,“我刚刚吃剩的,吃不下了,你吃。” 魏民没嫌弃。 拿起一口塞进嘴里。 昨儿苹果炒肉,他只吃了一口瘦肉,没吃苹果,没想到,今日这个苹果的味道让他挑了挑眉。 不喜欢吃甜食的他,意外觉得这个苹果很好吃,咀嚼的动作都忍不住慢了下来。 似要细细品味! 他吃过不少苹果,有国光、红玉、黄元帅、红香蕉、印度青……都没有林早早给的好吃。 吃完,他还咂吧了一下嘴,就跟小馋猫一般,吃完,还眼巴巴的看着林早早问,“还有吗?” 这样子。 真可爱。 比她儿子还可爱。 但是空间种植的苹果一次性吃多了对身体不好,林早早又不忍心拒绝可怜的娃。 便说道,“苹果,还有,但是每天早上只能吃小块,要不然对身体不好。” 见没得吃。 魏民直接趴在桌上睡觉,可今日他却不困,整个脑子就跟被清洗过一般,特别的清醒。 睡不着。 好无聊。 他只得坐起来学习。 老师进来的时候,居然看见魏民居然在认真学习,惊讶的下巴都快掉下地上了。 魏民学习很好,月考的时候,直接考了全年级第一名,对于这种特殊学生,老师一般都不会多管。 而林早早这个转校生,成绩不知道怎样,但通过几日观察,上课认真,学习刻苦,还带动同桌学习。 这是一个好学生! 老师琢磨着,要不要让她当学习委员,再颁发个三好学生,带动其他人一起学习。 林早早天天刻苦学习。 林薇薇却一点都不想学习。 上课总是走神,坐不住,因为抄作业的事情被老师,要求罚写五百字检讨! 她快要疯了! 第141章 谈谈 林薇薇真实年龄,是四十。 不是十七,她不喜欢学习,因为不想写作业,抄作业,应付了事,结果被老师当成小孩训斥,罚写检讨。 更是让她觉得丢脸。 该死的林早早。 是耗子成精吗?这么能藏。 也不知道她藏在哪,林母说,她在四中,林薇薇根本不信,那个村姑没上过一天学,大字不识。 怎么可能上中学。 她一个文盲,想要装文化人,显然不现实,就一个不认字,瞬间让人啪啪打脸。 学习是循序渐进的过程,无法几天速成,就算林早早要上学,应该上小学先认字才对。 什么四中学生?怕是偷了四中那个叫魏民学生的学生证,冒充四中的学生吧。 四中,里面可全是学霸、很多高干子弟的学校,就她林早早,乡下来的土耗子。 根本不配成为那里学生。 放学了,林薇薇背着书包,走出女附中,正准备回家写作业,却被两个男人拦住。 问,“你是林薇薇?” 林薇薇,因为长得好看,在女附中很有名,经常有很多本校、外校的男生来找她。 早已习惯被陌生人突然搭讪的她,以为来的是爱慕者,便有些不悦的扭了一下眉。 她现在只想成为陆夫人,没功夫应付这些草包,但为了维持她女神的称号。 便甜甜一笑,“我是。” “你们找我有事吗?” 这两男人长得一身正气,有着这年月丈母娘喜欢的国字脸,给人第一印象就是靠谱。 穿着普普通通,全身上下没有任何值钱的物品,完全不是林薇薇喜欢的类型。 男人也不废话,“你好,我们是陆老的亲戚,今日来,是想和你谈谈玉佩的事情。” 陆老。 林薇薇不认识。 但提到玉佩,她便想起。 陆家人说过,林早早在乡下养父母家的时候,救了一个老头,那老头是陆家人。 老头送了林早早一块玉佩,这玉佩对陆家很重要,重要到甚至不惜让陆家子孙娶林早早。 上辈子这个时候,他们是先找到的林早早,可玉佩在林薇薇这里,便又找林薇薇谈条件。 如今,林早早离家出走,消失的无影无踪,她还没有拿到玉佩,他们却找到她谈玉佩的事。 没有玉佩的她,明显底气不足,想要拖延时间,便装作不知情,“我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 说完,便想走。 但被两个男人强行拦下,“开个价,只要你答应归还玉佩,我们可以给你钱。” “你不要钱,也可以提其他要求,那玉佩你留着没用,甚至还可能给你招来祸端。” “你们威胁我!”林薇薇生气了。 她好歹行商多年,曾经结交不少大佬,不是十六岁的小姑娘,大风大雨她都见过。 根本不怕威胁。 真出了什么事,有林早早给她背锅,爸爸妈妈哥哥会帮她,陆明远会当她靠山。 还有哪些追求她的男生,她只需要勾勾手指,他们就会心甘情愿的奉献上所有家当。 她就是上天宠儿。 所有人都必须顺着她。 她何时被人这么威胁过。 男人不卑不亢的解释,“我们并没有威胁你,只是与你商量,告诉你实情。” “你们没资格和我谈,让你们二爷亲自和我谈!”林薇薇根本不给这二人面子。 第142章 心机 陆丰年。 正坐在全聚德包间。 门被敲响,男人走了进来。 恭恭敬敬的站在一米远的位置,低着头回复道,“二爷,林薇薇说想要玉佩。” “得您亲自见她。” 陆丰年品着茶,是普通绿茶。 他对喝茶其实没有太多要求,能喝就行,只是跟着长辈待久了,才会挑茶。 他问,“没提要求?” “没。”男人答。 陆丰年放下茶杯,把玩着手中两个发红包浆的文玩核桃,倒不是装什么文化人。 只是伤了神经。 夏柏年建议,让他多活动活动手指,又不能做剧烈运动,就送了他这个小玩意。 陆老昏迷着。 陆丰年也不知,他是否给林薇薇说过陆家的事,见她点名要见他,有些意外。 倒没有过多怀疑。 他不想在这事上费太多精力,只要对方要求不过分,他都能答应,“带她来吧。” 男人后退几步,到达门边,才转身走了出去,顺手关上门,大家族里规矩多。 陆丰年刚被接到陆家的时候,也不太习惯这些规矩,可待久了,倒也习以为常。 “二爷。”赵爱国喊了一声。 他端起茶壶,给陆丰年杯中倒了些茶,多嘴了一句,“这林薇薇不简单,很有心机。” 杯中茶。 热气腾腾。 陆丰年端起吹了一下。 对于赵爱国的话不以为然。 淡淡开口道,“她手上有着陆家想要的东西,想谈判,不是很正常事嘛。” 赵爱国怕路丰年不知道这小姑娘真正的身份,只得放低了声音,继续提醒道。 “二爷,这个林薇薇就是鸠占鹊巢,霸占林早早身份多年的那个假货。” 林早早。 很久没听见这名字。 陆丰年总是忍不住想起那个躺在床上哭的小姑娘,脆弱的仿佛伸手一碰就会碎了一般。 让人想要抱紧她,保护她。 也不知道她在学校怎样?有没有遇到困难?有没有好好学习?有没有交新的朋友? 他突然有些想念。 那么单纯的小姑娘,也唯有待在学校里,才能保护她,希望她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吧。 既然要找人,林薇薇的身份,陆丰年自然查过,林家的事情,也多少知道一些。 “小赵,这事一码归一码,她是什么样的人,我不关心,站在旁观者角度来分析。” “当年她才几岁,林早早被拐卖与她无关,她被林家收养也不是自己所能决定。” “当替代品也挺可怜。” 陆丰年是军人,军人是不能带个人情绪和主观感情看问题,因为这会影响他们判断。 就像上战场,他们总不能因为敌人可怜,而私自放他们走,也不能因为敌人可恶,而杀害。 他们得听从命令,理智看待任何事和人,以上印象,是在未见林薇薇之前。 赵爱国不爽,“二爷,反正您不准喜欢林薇薇,不然,我妹妹会不高兴!” “她不高兴,我就不高兴,我不高兴,我晚上就去套林薇薇麻袋,帮我妹妹出出气。” 陆丰年闻言。 轻笑一声。“那正好。” “等一会林薇薇要来,你可以当场询问她,是喜欢尿素袋套头,还是麻袋套头。” 第143章 威胁 门从外被打开。 林薇薇走了进去。 她第一眼便看见了坐在轮椅上的陆丰年,身躯凛凛,相貌堂堂,眼神冷冽如寒星,双眉浓密似墨漆。 就算成了残废。 他也依旧那么男人。 她目光肆无忌惮的落在他的脸上,从上辈子开始,她就幻想着想要狠狠咬上他那粉嫩诱人的薄唇。 咬红,咬肿,咬破皮,咬到他直接红了眼,让他离不开她,可是,陆丰年绝情。 不怜香惜玉。 根本不让她近身。 哪怕她在他面前摔倒,受伤,他都只会坐在一旁冷冷的看着,绝对不会伸手扶一把。 陆丰年眸中闪过一丝狠厉,显然不喜林薇薇这样的目光,薄唇轻启打破此时的安静,“你好,林同志。” “你好,二爷。”虽然久别重逢很突然,林薇薇没来得及打扮,但她知道怎么笑才能让男人喜欢。 可她的笑。 落在赵爱国眼里,就成了勾引男人的婊子,不知羞耻,还没有他妹妹清纯可爱。 陆丰年没有发现林薇薇的笑和别的姑娘有什么不一样,而是抬手示意对方,“请坐。” 林薇薇落座。 赵爱国给她倒了一杯十分满的热茶,要是懂点规矩之人,就知道这是主不欢迎客。 让她赶紧滚蛋。 林薇薇看了一眼赵爱国。 心里闪过一丝嫌弃,这人上辈子就不喜欢他,仗着是陆丰年跟前的人,没少给她翻白眼。 他不喜欢她又怎样。 林薇薇最后成为了商界新贵,而他赵爱国呢?只不过是陆丰年养的一条狗而已。 陆丰年一死。 他为了救母,倾家荡产,最后跪着求到了陆明远跟前,林薇薇只是简单提两句,赵爱国以前欺负过她。 陆明远深思熟虑后,就没有出手帮助赵爱国,在不久后,赵爱国的母亲便离开人世间。 为救母,赵爱国去借高利贷,最后还不起被催债的人打成残废,腿废了,开不了车了。 为了还债,只能靠着路边擦鞋补鞋赚钱,而林薇薇不计前嫌,帮他还了债务,不多,才十万。 从此。 二人再也没见过。 正她想的入神时,陆丰年清冷的声音将她重新唤回了现实,“听说,你想见我。” “对。”林薇薇点头。 陆丰年喝了一口热茶,他对这个小姑娘第一印象很差,他很厌恶她,“说吧。” “想提什么条件?” 这没有来的厌恶,直到她脱口而出的话更加恶心,她说,“我想你娶我为妻!” 陆丰年唯一动了娶妻念头的人只有林早早,是可怜她,也是觉得她是个善良的姑娘。 想帮她。 可面前这位,陆丰年讥讽的扯了扯嘴角,“除了这个要求外,其他要求我都可以考虑。” 上辈子。 林薇薇爱而不得。 这辈子,她就想亲自尝尝陆丰年的身子,这么有型的男人,吃起来肯定美味可口。 所以。 她不换。 很是坚决的态度,“二爷,我只有这个条件,你要是同意,我立刻告知你玉佩下落。” “你要是不同意。” “那就当我们没见过。” 陆丰年也不是被威胁长大。 他将杯子重重砸在桌上,杯中的水却一滴未溅出,但他还是拿出了手绢擦了擦手,“不换?” 薄唇动了动,“那只能去你学校找你老师谈谈,或者去你父母哥哥的工厂找他们领导谈谈。” “我要是你。” “我会选择提其他要求。” 第144章 退求 陆丰年这人。 没心,狠着呢。 林薇薇要是继续不识好歹,无理取闹,不归还玉佩,他真的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她虽然很喜欢他,很想要他,但涉及到自己的利益问题,还是会第一时间选择放弃他。 她现在靠林家养着,爸爸妈妈哥哥以后都是她最大的倚仗,他们都不能出事。 她在女附中上学,是人人皆知的女神,为了以后能嫁进陆家,名声不能有损。 思来想去。 陆明远更适合她。 她便开口说道,“我今年毕业,马上就要满十八岁了,家里已经给安排相亲对象。” “希望我今年结婚,所以,我希望我能嫁进陆家,成为陆家儿媳妇,这个人不是你也行。” 提出这个要求。 陆丰年一点都不意外。 他从怀里掏出一张照片,放在了桌子上,推到了她的面前,“这是我的其中一个侄子。” “是我大哥大嫂的儿子,他叫陆明远,十八岁,一表人才,和你正好相配。” “你要是看得上,我可以安排你们今年订婚,你可以搬到陆家来住,等明年结婚。” 照片上的陆明远,还很年轻,还没有成为商界大佬,带着一身纨绔子弟味。 这是林薇薇最不喜的地方,可想到他长得像陆丰年,未来会变得和陆丰年一样成熟稳重。 倒也不是不能接受,“可以,既然我选择退而求其次,再要一个要求不过分吧。” “你先说来听听。”陆丰年完全不介意,反正他的任务,是拿回陆家家主玉佩。 付出代价的不是他。 林薇薇是一个商人,商人很清楚怎么抬高自己的身价,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她想和陆明远门当户对,就得抬高自家门第,工二代,还是差了些,要是家里有人当官,那就不错。 而大哥。 是最好的人选之一。 他是大学生,有文化,要是能够进国字头单位,走仕途,当官,是最好的选择。 如果像上辈子那样,娶了领导的女儿后,马上飞黄腾达,连带家里人也被带飞。 那她不仅是女附中女神,还是工二代,官家属,等恢复高考,更是清华北大的学生。 所以她的要求是,希望陆家安排她大哥进入国字头单位,陆丰年闻言沉思了一下。 问,“他叫什么?” “林知礼。” 再次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陆丰年讥笑一下,就那没脑子的蠢货是大学生? 怕是侮辱了大学生这身份。 就他那是非不分一根筋,进了国字头单位也是被炮灰的份,说不定还会得罪不少人。 但这和他有什么关系,陆丰年从不关心别人未来,“行,我回去会调查他的档案。” “如果真的是大学生,有真才实学,对国家有用,我会向国字头单位推荐。” “能不能进。” “得看你大哥能力。” 林薇薇相信大哥有这能力。 至于玉佩,她说,“玉佩,被我乡下来的姐姐给偷走了,你想要得先找到她。” “她叫。” “林早早。” 说完,她起身准备走人,但还是多嘴了几句,“能不能找到她,就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 “我姐姐很厉害,刚回城,就勾引了三个男人,现在指不定躲在其中一个老男人家生孩子。” 赵爱国:…… 他是谣言老男人一号。 陆丰年:…… 他是谣言老男人二号。 谣言老男人三号,就站在门外等着,这小姑娘当着他们的面,说他们坏话。 他们是那种渣渣吗? 第145章 装乖 林薇薇一离开。 赵爱国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哼了一声,不爽的一屁股坐在凳子上。 烟瘾犯了,胸口闷的慌,他从兜里掏出一包拆了封的大前门,抽出一根点上。 陆丰年也抽烟。 但抽的并不多,都是做任务犯困时、精神紧张时来一根,勉强缓解一下。 不像赵爱国这样上瘾,“少抽点烟,对身体不好,特别在你妈面前。” 二手烟,危害大。 赵爱国明白,他很少在女性面前抽,“我在我妈面前不抽,她老人家闻不得烟味。” “闻了就呼吸不过来,带去医院看过没什么大毛病。”戒烟吧,他又经常熬夜。 陆丰年把玩核桃的手有些发酸发软了,他将核桃放兜里,“经过刚刚短暂的相处。” “我赞同你刚刚说法,这林薇薇不简单,很有心机,心思不像十七,更像四十。” “聪明,掌控时机,重利,目光长远,为自己求姻缘,也不忘把家里扶持起来。” 赵爱国吐了一口烟圈。 将烟按进烟灰缸,蹲下身,给陆丰年按摩双腿,“那您还让陆明远娶她。” 陆丰年不以为然,“她去祸害陆家,和我有什么关系,他们闹得凶,我才能好好看戏不是吗?” 赵爱国仰头。 乖巧的喊了一声,“二爷。” 陆丰年愣了一下,脑海里想起了十几岁的赵爱国,跪在地上求他救赵母的样子。 时间过得真快啊,一晃眼二人都不小了,“你这招装乖,在你妈面前有用。” “在我面前没用。” “有事,就直接说。” “我说如果林早早不愿意归还玉佩,您会不会……”威胁二字赵爱国未说出口。 陆丰年已听明白,“那你觉得我该怎么威胁她?是威胁不让她上学?还是送她回林家?” 显然,赵爱国不想陆丰年威胁林早早,“二爷,她很可怜,有爸妈还活的像孤儿。” 陆丰年看了赵爱国很久。 久到时间都快静止,他才开口问道,“小赵,你在这里给我说个实话。” “你是不是喜欢林早早?” 他目光带着若有所思,“如果你喜欢林早早,我可以当媒人,撮合你们。” “我只是把她当妹妹!”赵爱国说的斩钉截铁,声音之大,生怕别人听不见。 遭罪的…… 是陆丰年耳朵。 他一巴掌将这赵爱国拍开,直言道,“玉佩,陆家必须收回,不管用什么方式。” “后天周日吧?” “对。”赵爱国起身。 陆丰年活动了一下腿,“周日学校放假,正好你这个哥哥去看看妹妹。” “看人总得带东西,二爷,给我妹妹带只烤鸭过去吧,她肯定喜欢。”赵爱国眼睛亮亮的。 意思是要陆丰年付钱。 毕竟全聚德的一只烤鸭,要八至十块,抵得上普通工人半个月的工资了。 吃烤鸭,就得趁着热乎,赵爱国提议,“要不要直接请她来全聚德吃烤鸭?” “也不是不可以。”陆丰年不反对,“但是她不会来,收了你的小心思。” “为啥?”赵爱国不解。 为什么,陆丰年手指不自觉地敲打了一下桌面,“她看见我,就会跑。” 赵爱国大惊,“二爷,您是不是趁着我不在,对她做过什么不爷们的事。” “咱们不能当渣男。” “您做了就得负责!” 陆丰年:??????? 第146章 高兴 林薇薇走出全聚德。 春暖花开,明媚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亦如她此刻的心情,幸福的不得了。 虽然重生一次,那个村姑不按照上辈子的轨迹走,让她无法正常拿回玉佩。 甚至影响了家人,逼得她不得假装自杀,将母爱抢回来,可那又怎样。 她依旧是上帝的宠儿,父母哥哥依旧爱她,陆家也给她递来了飞黄腾达的橄榄枝。 以后,她就是名正言顺的陆夫人了,再也不用偷偷摸摸的当小三偷男人。 至于林早早,算个屁。 她再怎么努力,也改变不了她是一个乡下来没读过书大字不识被多个男人玷污过的下贱货色。 就像她上辈子,靠着当替身嫁给陆明远又怎样,自己只需要吹吹耳边风。 她就被嫌弃。 守了一辈子活寡。 多可怜,大字不识。 想找个工作都没人要。 去工地干体力活,都比不上男人,而且工地上,根本不要干活的女人,只要被男人干的女人。 林早早离了林家,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嫁人,而且只能嫁给和她门当户对的泥腿子。 老老实实待在乡下种种地,再生七八个孩子出来,每天为柴米油盐担忧,晃眼就是一辈子。 林薇薇想抽烟。 伸手想去摸包,发现自己重生了,她不爽的咂吧了两下嘴,也不知道四哥怎么回事。 说好的打断林早早右手,让她来给自己磕头道歉,可这都过了好几天了。 依旧没什么音信。 按照时间点,陆老快死了。 林薇薇冒领林早早的功劳,也不会有人去细查,反正他们长得很像,也拥有同一个名字。 可重生后,很多事情都发生了改变,不再她的掌控之中,为了防止意外发生。 林早早这村姑还是得除。 她要是乖乖听大哥的话,嫁到乡下去好好过日子,大家都皆大欢喜。 要是她依旧不识好歹,那就让四哥找一帮小混混强了她,失了贞洁。 就算她对陆家有恩,也依旧当不了陆家媳妇,陆家人隔夜,陆明远也隔应。 她呀。 只配去红灯区。 当站街女苟且偷生。 想到这,她走路的脚步也变得轻快很多,女神抄作业的名声,传出去不好听。 除了要写检讨。 在毕业前,她还是得好好学习写作业,等毕业,她就嫁给陆明远当陆家媳妇。 吃香的喝辣的。 根本不用像其他女生一样,要么下乡当知青,要么等着上面分配一个累死累活工资还少的工作。 或者嫁给一个普通的男人,生个孩子,看婆家脸色过日子,过着鸡飞狗跳的日子。 未来一片光明。 回到大杂院的时候,她又看见了郭大妈在和一帮老女人在那里扯着东家长西家短。 心情好,路过的时候,她还主动打招呼,“郭大妈,刘大娘、七婶,你们下午好啊。” “好。”郭大妈嘴角抽抽,也不知道这个野种高兴个什么劲,赶走了人家亲生女儿,确实该高兴。 她最近一直盯着老林,就看老林和隔壁的寡妇有没有一腿,可惜二人根本没有私下接触。 林薇薇没有读心术,不知道这群大妈想什么,她回屋后,就拿出作业本和钢笔。 想着。 四哥到底去了哪? 第147章 四哥 林母下班回家。 突然被一个男人捂着嘴,大力拽进附近的小巷子,她啊啊大叫,剧烈的挣扎着。 直到耳边。 传来熟悉的声音。 她才冷静下来,“妈,是我,林知耻。”是自己四儿子的声音,她不敢相信的瞪大眼睛。 林四哥放开捂住母亲的手,林母这才转身抬头看向来人,发现真的是自己的四儿子。 原本长得白白净净,很俊,可乡下插队没多久,后变得又黑又糙,脸上还有些伤疤。 老四的性子自小就不怎么好好,长了一张凉薄脸,眼神有点阴郁,面相还有点凶。 就像村口恶狗,谁惹他一下,必定像疯狗一般死咬着不放,此次下乡,应该没少被欺负。 “老四。” “你受苦了!” 林母摸着老四脸上的伤,哭了。 这年月,每家每户都必须有孩子下乡当知青,林母林父自然舍不得女儿去吃苦。 这些年陆陆续续的便让老四老五老六下乡,下乡真的苦,从精神到肉体的折磨。 精神上。 少小离家,去偏远的地方。 语言上也不通,不仅吃的上面不习惯,连生活也不习惯,受了委屈也没家人,叫天天不应。 肉体上。 他们是当农民。 农民是要下地干活。 不是后花园种菜,种一点点菜就完事,农村的地很多,这一亩就是666平方。 要是生产队地多,农民和知青就跟牛一样不歇气的干,劳动强度大,累的直接尿血。 你要是不干,就没有工分,没有工分就吃不上粮食,吃不上粮食就得活活饿死。 林四哥曾经怨恨过父母让他下乡当知青,但他当年下乡也有要求,就是不能让妹妹下乡吃苦。 妹妹过的好。 他吃的苦算啥。 对于林母突然的母爱,林四哥有些不能接受,他沉默的站在那让人看不出情绪。 “你这个孩子。” “回来了怎么不回家?” “走,回家去,妈妈今儿给你做好吃的去,你妹妹要是知道你回来,肯定很高兴。” 林母拉四儿子的手就想走,发现他站在原地不动,“妈,我听说薇薇生病了,便从乡下悄悄跑回来的。” “不能回家。” “要是被居委会的人发现,他们肯定会向上面举报,派人把我押回生产队去。” 林母震惊,知道自己四儿子胆子大,没想到居然大到逃跑,“你这个孩子怎么能偷跑回来。” “要是被抓着怎么办?” 待在农村没出息,林四哥打死也不会再回去了,“妈,您已经有薇薇这个女儿。” “您为什么要找林早早?” 林母答,“妈年纪大了,林早早又是你们亲妹妹,我找她回来,帮妈妈分担一下家务不行吗?” “薇薇同意?”林四哥问。 “薇薇同意了,她孝顺,也心疼妈妈不容易。”林母说到这里很是欣慰,养了一个好女儿。 既然是妹妹同意了,林四哥就不再多说什么,“妈,我最近一直跟踪林早早。” “她被一个穿军装的男人送进四中,我进不去,您可以让公安带着您进去找人。” “那你咋办?”林母问。 林四哥说道,“妈,我现在待在很安全的地方,我不会再回乡下了,您不用担心我。” “您只需要照顾好自己和薇薇就行,我得走了。”见有巡逻人员过来,他下意识要躲。 “等等!”林母从兜里掏出几张大团结塞在他手里,“你这小子自小就有主意。” “妈管不了你,这些钱你拿去揣在身上用,要是用完了,就悄悄来找妈要。” “好。”林四哥点头。 收了钱,他便快步离开。 林母心事重重的回到家,根本没有看见身后跟着一个人,仔细一看,是郭大妈。 她整天闲的没事,就四处找人聊天,结果,亲眼看见林母和一个男人拉拉扯扯。 我糙! 林母不会出轨了吧! 第148章 秘密 林母回到家,魂不守舍。 她坐在凳子上,又站起身。 心里嘀咕着,四儿子从乡下跑回来的事,她必须保密,不能让居委会的人知道。 抬眼看了看时间,发现不在了,便压住心底不安,进了厨房,开始准备今日晚饭。 做好饭后,她便去敲林薇薇的房间的门,喊了一声,“薇薇,别写作业了,出来吃饭了。” 吾生病,浑浑噩噩几日,忘作业……坐在书桌前的林薇薇落下检讨的最后一个字后。 才放下手中的钢笔,她发现长期写字导致中指左边起了茧子,害的她手指也不漂亮了。 抬头,看向窗外,夕阳西下很漂亮,坐久了,不舒服,她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胳膊脖子。 这才开门慢悠悠地走出卧室,饭桌上已经摆好了香喷喷的饭菜,而且都是林薇薇最爱。 “妈,今天什么好日子,您居然做了红烧肉。”说完,饥肠辘辘的她拿起筷子吃了一块。 嗯! 美味! 林母厨艺一般,但红烧肉却是她的拿手菜,是跟着他们食堂的厨师学了两招。 见女儿喜欢吃,还吃的开心,她心里也跟着高兴,也不枉费她今日忙碌了大半天。 她将炒好白菜放桌上,白菜还冒着热气,显然刚出锅,香味四溢,闻着就让人直流口水。 平时炒白菜,没加肉,今儿加了肉进去,变得更好吃些,今儿是为了给女儿补身体。 这才去买了一些猪肉,“你呀,身体不好,得多吃点好的补补,这个月不是发肉票了。” “我便让你二哥一大早去供销社买了一斤一等猪肉回来,爱吃就多吃点。” “妈。”林薇薇红了眼。 她感动的说道,“您真好!” 看着母亲重新回到她熟悉的样子,她感动的都快哭了,她只喜欢爱她的妈妈。 不喜欢爱林早早的妈妈,如果妈妈要将爱分一半给林早早,那她宁愿不要这个妈妈。 和被拐卖失了贞洁的村姑当姐妹,她觉得丢脸,要是被同学朋友知道了,都会看不起她。 林母幽幽叹气,眼帘下垂。 看着养女手腕留下的那道丑陋伤疤,很是自责,她怎么能为了外面长大的女儿而怪自己养女。 为了补偿她,她才做出加倍的疼爱她的决定,“薇薇,是妈妈不好,最近对你关心少了。” “才让你胡思乱想,妈妈可以保证,你永远都是我最疼爱最优秀的女儿。” “谁也不可以代替你在妈妈心中的位置,所以,不管林早早回不回来,这都不会改变。” 林早早回来,也不过是一个免费保姆而已,林薇薇马上就要成为陆家的媳妇了。 心情大好。 也不和林母计较这些。 而且林母在父亲、哥哥、自己眼里,就是一个免费保姆,伺候他们吃喝拉撒。 现在想想。 这个妈妈可有可无。 但是就算她不想要这个背叛自己的妈妈了,但也绝对不会便宜乡下来的村姑。 她笑着大方的说,“妈,我知道了,等爸爸哥哥回来,我要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林母问。 “先暂时保姆秘密,等爸爸哥哥回来了我在说。”林薇薇神神秘秘的样子,笑的阳光灿烂。 林母被她三言两语勾起了无限的好奇,她问,“宝贝女儿,就不能向妈妈透露一点?” 见妈妈想知道,林薇薇勉为其难的透露了一点点。“妈,好消息是是关于我和大哥的好事。” “要是成了。” “您以后就跟着享福了。” 第149章 惊喜 除了四哥五哥六哥下乡插队当了知青不能回来外,这个点,家里所有成员都到场。 天黑了。 屋里开了灯。 其中林父、林母、林大哥、林二哥、林三哥、林薇薇围着摆满饭菜的饭桌坐着。 饭菜还冒着热气。 今日加肉的香味浓郁,很是丰盛,没有林早早的时候,他们一家都是这么温馨幸福。 林母见人齐了。 这才开口说道,“薇薇说,她有好消息要告诉大家,还说,以后我要跟着享福了。” “薇薇,有什么好消息,难不成是你……谈对象了?”林三哥很是期待的问出了口。 林父点头赞同,“薇薇今年就高中毕业,满十八岁,是个大姑娘了,也确实该谈对象了。” 眼见林薇薇要毕业了。 就算她不着急,为了不让她下乡当知青,林父也会安排媒婆给她相看对象。 对象必须是地地道道的本地人才行,以她这么优秀漂亮,工人子弟随便她挑。 原本还想给家里人一个惊喜的林薇薇,结果被家里人猜中了小心思,那惊喜就不再是惊喜。 她佯装生气的说道,“啊~你们怎么都这么聪明啊,全部都猜到了,那我还怎么说。” 林二哥摇头,无奈。 提点了她几句,“你呀,从小藏不住事,什么事情都写在脸上,大家肯定猜的到。” “说说吧,男方家是哪的?是我们老京城人吗?如果不是,这门婚事我不同意!” “为什么?”林薇薇疑惑。 林二哥拿起桌上的干净的筷子,给她夹了一块红烧肉,“薇薇啊,要是你远嫁。” “我们平时都见不到你,要是婆家欺负你,我们当哥哥的都不知道,到时候怎么给你撑腰。” 姑娘家家远嫁到外地,大多数日子都不好过,人生地不熟,生活习惯、语言都不一样。 当媳妇。 样样顺着婆家意思来。 也没有娘家的倚仗,遇到有良心负责的好男人还好说,正常结婚过日子就行。 要是遇到人渣,那可就惨了,被公婆丈夫欺负了,锁在屋里家暴,都没有人帮忙。 他们大杂院不就有一个。 林薇薇很自信。 自己婚后会很恩爱。 见林二哥这么关心自己,她心里很高兴,等她嫁进陆家,就算没有林早早。 她也能让陆明远帮忙,等改革开放,安排让二哥开货车,下海经商成为首富。 大哥当官给她撑面子~ 二哥赚钱给她钱钱花~ 她保证道,“二哥,你就放十万个心,我这个对象啊,是老京城人,我不需要远嫁。” 听到是老本地人,林家人都松了一口气,他们怕林薇薇死活要远嫁,到时候不同意也得同意。 现在没有这个顾虑。 林大哥问,“你和你对象是怎么认识的?和你一样是学生?还是已经毕业在上班?” 林薇薇重生后,还没有和陆明远见过,想着上辈子他爱自己爱的死去活来。 这辈子也一定会继续爱自己,便开口说道,“大哥,他呀,是大院里的干部子弟。” “家里,都是军官。” 闻言,全家都惊喜万分。 林母更是激动的流下泪,没想到他们能和干部家庭当亲家,“我家薇薇就是厉害,还能嫁进军官的家庭。” “妈妈以后。” “真的靠你享福了。” 第150章 激动 自古以来,都是养儿防老,以后给林父林母养老的……自然是林家的六个儿子。 作为女儿的林薇薇。 不是什么养不熟的白眼狼。 自己不是亲生,但林父林母依旧这么爱自己,她自然也不会忘记他们的好。 她飞黄腾达,自然也不会忘记家里每一个人,“妈,您以后享福可不是靠我这个女儿。” “而是靠大哥。” 听到这话,众人诧异。 他们纷纷看向林大哥,而林大哥一脸莫名地看向林薇薇,不知道她这是什么意思。 家里人都知道,林大哥是家里唯一的大学生,原本指望着他以后飞黄腾达。 可惜遇到不好的年生,有学识却怀才不遇,只能进了厂子当一名普普通通的工人。 大学生和没文化的普通人干同样的活,就跟高高在上的白天鹅进了臭气熏天的老鼠窝。 厂里同事觉得他抢了他们饭碗,就故意孤立他,找麻烦,还有小人暗中举报多次。 举报他是坏分子。 可证据不足,不了了之。 林大哥大学生身份,不仅没有成为他助力,还在特殊岁月成了他人生的一个污点。 加上他祖上当过官,其他人怕惹麻烦上身,都没有好人家愿意把自家姑娘嫁给他。 这就导致林大哥年纪不小了却依旧未婚,明明有一身才学,却无处施展,得不到抱负。 别人说这话,或许是在嘲笑林大哥没本事,可林薇薇说这话,他深信不疑。 “妹妹,别卖关子了,大哥等不及了,是大哥也有什么好消息了吗?”林二哥问。 “嗯!”林薇薇点头。 家里现在最关心林大哥结婚生子的事情,可着急没用,外人都怕林大哥成分有问题,这事还得看缘分。 难不成。 林薇薇有法子? 在大家期待的目光下,林薇薇也不吊大家胃口,“我呀,特意求了我对象的小叔。” “我说。” “我大哥是大学生。” “在厂里当普通工人,实在是有点大材小用,就问他可不可以安排大哥进国字头的单位。” “然后……” “他答应了!” “他说,他可以推荐大哥进国字头单位,但能不能进去,就看大哥的表现了。” 闻言。 林大哥激动。 他已经开始语无伦次了,“薇薇,你的意思是……我有机会进国字头单位了?” “嗯!”林薇薇点头。 他当年上大学,不就是为了和老祖宗一样当官,走仕途,带着全家过上好日子。 原本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不可能实现了,没想到这个好消息来的这么突然。 还是自己妹妹为了自己所求,求的对象的小叔,这一刻,他都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但他在心中暗暗发誓,不管事成不成,以后会加倍对这个妹妹好,与林薇薇对比起来。 林早早就是一坨屎,不听话,不懂事,还尽给家里找麻烦,干出有辱家门的事。 “薇薇,谢谢你。” 林薇薇笑笑,“大哥,你不用谢我,你是大学生,你优秀,我才能给你争取这个机会。” “但是现在有个麻烦,那就是林早早回来的那天,偷走了我对象给我的定情信物。” 第151章 确定 “什么!” “那死丫头偷你东西!” 林父闻言,气的将筷子狠狠地砸在桌上,恨不得打死林早早,他们到底造了什么孽啊。 生出这么一个女儿出来,要是知道她是个报应,当初生下来的时候,就该活活饿死。 那天的事情,林母记得,林早早回家并未进家门一步,她怎么可能偷林薇薇的东西呢? 心里虽然有一些疑惑,但并未问说出口,因为她相信自己养大的女儿绝对不会撒谎。 薇薇要是撒谎,那这世界上就没有好孩子了,至于林早早,乡下养大的孩子穷怕了。 家里的养父母没有好好教导,跟着外面不三不四的人学坏了,手脚不干净很正常。 林大哥更是后悔,为了维护家里人面子,不想被外人非议,他提议把林早早找回来。 没想到,她就是一个养不熟的白眼狼,家里好心让她嫁人,她居然看不起乡下人。 离家出走,还勾引老男人,和三个老男人乱搞男女关系,偷东西还偷到家里来。 她坏到骨子里了,这种人已经教不好了,早知道就让这个妹妹在外面自生自灭,不应该带她回家。 林二哥林三哥,也是对这个亲妹妹更加厌恶了,他们就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女生。 简单一句话。 就让全家都讨厌林早早。 林薇薇心里别提有多痛快。 这么多天的憋屈,终于在此刻一雪前耻,不过是乡下来的一个村姑,想和她斗,没门。 可惜林早早不在家里。 要不然可以故意诬陷是林早早是贼,说她偷家里东西,让其牢底坐穿,永远都无法回林家。 上辈子的时候,林薇薇也用过这招,毕竟林早早没回来之前,家里没丢过东西。 她一回来,家里就丢东西,不是她偷的还能是谁偷的,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 就算没证据,也百口莫辩,且这辈子都得背着贼的名声,走到哪里都会被人唾弃。 怕林薇薇婚事因为林早早的原因出问题,不管是林早早还是定情信物,都必须找到。 于是林大哥赶紧开口问道,“薇薇,你对象给你的定情信物是一件什么东西?” “我们想办法给你拿回来。” “是一块玉佩,一面是龙凤呈祥的图案,另一面刻着陆字。”林薇薇靠着记忆叙述道。 并且提醒,“要是我不能找这块玉佩,我对象就不会娶我了,大哥进国字头单位的事也就黄了。” 两家人成为亲家,亲家才帮忙,不是亲家,人家为什么要浪费这个时间和人情。 这个道理大家都懂。 为了女儿婚事,为了大儿子的前途着想,林母表示,“你们四哥偷偷从乡下跑回来了。” “他不敢回家,见我去四中找林早早,就偷偷告诉我,他看见林早早进了四中。” “明天我去找公安同志去学校,就算一间教室一间教室找,我也得把她找出来。” “让她还薇薇玉佩。” 大字不识的林早早为,何会突然进四中,林薇薇想不通,估计是进去当清洁工 林早早一直不回家,对林薇薇而言就是一个不定时炸弹,必须让这个村姑回来。 怕林家人对她不好,又把人给吓跑了,这次林薇薇便开口乞求道,“妈,姐姐偷我玉佩肯定不是故意的。” “她肯定是喜欢。” “才会拿去玩玩。” “你不要对她凶,我们让她回家来,给她讲道理,她一定归还玉佩改邪归正。” 第152章 失败 【复制暴击:】 【暖水壶x0!】 林早早最近一直待在学校,没有增添新物资,便从已囤的物资里挑选一些急需的复制。 复制物资的同时,还能顺便看看每日的运势如何,新的一天,总不能比昨日差。 结果! 复制为0! 复制还能失败? 第一次遇到这种事? 还是说……她今儿的运气彻底跌到了谷底,要是有负数,怕是她还倒欠系统! 许是为了应证她的想法。 门外传来一阵骚动,林早早顺着大家看的方向看去,发现林母和公安一间教室一间教室的找人。 原以为找不到人,林家人便不会再来,却没想他们真的没完没了,是有病吗? 林早早不解。 不知林家到底想怎样? 她走投无路回家的时候,他们无情的将她赶出家门,连血缘都不顾,嫌弃的不得了。 她清醒了,免得沾一身腥,选择离开,彻底远离这些人间渣子,他们却又班都不上,天天跑来找她。 是良心发现,后悔了? 发现她真的是他们的亲生女儿,又想大张旗鼓的认回去?这样的可能性极低。 这年月,大家生的孩子多,就像林母直接生了七个,根本做不到个个都爱。 没养在身边。 更加没有感情。 林家人全部都是无利不起早的存在,除了他们认定的家人,其他人在他们眼里都是外人。 “你不躲吗?”魏民问。 林早早看着小同桌,不知道是不是每日投喂苹果的缘故,他精神状态变得很好。 不会上课睡觉了,就是太瘦了,以后需要多吃点,“我又没犯罪,没想过躲一辈子。” “想好回家了?”魏民问。 林早早什么都没说,但他就好似什么都知道一般,聪明的很,“家?那不是我的家。” 对她而言,那是牢笼,在那里的生活,跟黑奴没什么区别,根本没有任何尊严。 “他们马上就要来了,那你打算怎么办?需不需要我帮你?”魏民神采奕奕,双眼带着光,跃跃欲试。 只要林早早开口。 他上刀山下火海都可以。 什么,你问他们感情为什么突然变得这么深,年少的感情,没有成年人的权衡利弊。 年轻人总是想着怎么拯救世界,永远都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成年人则需要考虑怎么赚钱养活一家老小。 她问,“你要怎么帮我?” 魏民狡诈一笑,露出两个小小的酒窝,开玩笑道,“把那个家烧了,你就不用回去了。” 林早早眼睛一亮。 她怎么就从来没有想到这个好主意,“小同桌,你大大的不错,给了我灵感。” 见她当真,魏民立刻一脸严肃为大同桌普及了法律知识,“放火危及公共安全。” “属于犯法行为。”他可不想她因为他一句话,让她直接被抓进监狱,日后看着她唱铁窗泪。 “谁说我要放火了。”林早早眨巴着眼睛,“我只是煮饭的时候,不小心把油撒了。” “火沿着油。” “不小心把房子烧了。” “真可怕,要是最后追究起来的话,我不会做饭,但是家里的人一直逼我做饭。” “我一个孩子有什么错,就算要追究责任,也要先追究监护人的职责,小同桌,你说对吧。” 魏民:…… 大同桌黑化了,咋办? 他犹豫了一下,“大同桌,我会加紧学习法律知识,出事了,你需要律师,我免费替你辩论,帮你减刑。” 第153章 证明 就在二人说话之间。 教导主任已经带着林母和公安同志来到他们的教室门口,老师也在此刻停止了讲课。 走过去询问,什么情况? 经过双方友好短暂的交谈,得知他们的来意后,便点了点头,只能让他们进教室找人。 林母走上讲台。 她双眼急切的向着每个学生的脸扫过去,再看到最后一排林早早的脸上时。 眼泪模糊了视线,她激动的喊出了声,跌跌撞撞走下讲台,不可思议的朝着亲生女儿奔来。 “林早早!我的女儿!我终于找到你了!你知不知道,你闹离家出走,害的妈妈一阵好找!” 全班哗然,原来,最近这个老女人想要找的孩子,就在他们班,他们还骂过她不孝! 不对! 她是女孩子! 她长这么帅! 怎么是女孩子! 女的比男的还要帅,这世界上还有天理吗?教室里,好几个男生表示抑郁了。 唯独林早早,像局外人。 坐在位置上,冷眼旁观着林母自我感动、自欺欺人的样子,只觉得胃里翻涌的厉害。 恶心。 想吐。 在人前爆发的母爱,在人后露出嫌弃的嘴脸,形成鲜明对比,更加凸出了她的虚伪。 在她乌黑发亮的眼珠子里,林母的身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近到二人面对面。 就在林母想要抱住自己的亲生女儿,用眼泪和母爱诉说着她失踪后的心酸历程。 魏民已站起身。 将林早早护在了身后,挡住了想要拥抱亲生女儿的林母,他个子不高,年龄小。 却理智的可怕,声音清冷而又狠厉,“这位大妈,您说她是你女儿,您有什么证据吗?” 闻言,林母顿时只觉得荒唐,“她就是我女儿,我为什么还要证明她是我的女儿!” “不信,你问她。” 魏民很听话,转身。 认真地看着林早早的眼睛,就像法院的法官一般,严肃的看着庭下的当事人一般。 很郑重其事的询问道,“请问这位同学,面前这个大妈,是你的母亲吗?” “不是。”林早早答。 魏民得到答案,很满意。 转身看着林母嗯哼一声,“大妈,你也听到了,她不承认你是她的母亲。” “所以,她不是您的女儿。” 林母来的时候,早就预料到会有这样的场面,她一点都不慌,胜券在握。 很是自信的说道,“就算她不承认,她也是我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女儿。” “我们母女血脉相连,除非生死,否则这辈子,什么都不能把我们分开。” “也永远断不了。” 魏民不信这些大白话。 问,“您如何证明?” 这是谁家的孩子,这么皮。 林母顿时有些恼怒,“我不需要证明,我们就是母女,请你不要挡着我们母女相认!” “你为什么不用证明?”魏民不依不饶,“出门需要介绍信,火车站买票需要户口本。” “买粮油需要粮油本。” “出门办事,事事都需要证明文件,你一句她是您的女儿,就想带她回家?” “在没有证据,你三番五次想要强行认亲,我完全可以合理的怀疑……” “你是人贩子!” 第154章 骂名 “我不是人贩子!” 林母着急,她来找亲生女儿回家,怎么就被认定人贩子,她可不能背负这样的名声。 她看向躲在魏民身后不说话的林早早,很是生气,连说话的语气也加重了几分。 带着责怪,又带着长辈对晚辈的语重心长,“林早早!我知道你还在生妈妈的气。” “你闹脾气。” “也要有个限度。” “你不能不认妈妈啊!” “妈妈可是十月怀胎,疼了整整一晚上,伤口撕裂,流了好多血才生下你。” “你不认妈妈,不仅让妈妈感到心寒,在场的同学老师教导主任公安都会知道你不孝。” “不孝的孩子会被雷劈,你的档案上也会留下不孝的评语,影响你未来前程。” 看吧,林母每次都这样,会用这些话给林早早洗脑,让她有负罪感,让她愚孝。 她选择听话,林母就像那高高在上的奴隶主,挥舞着手中鞭子更加猖狂的对她打压和侮辱。 尽情掌控林早早人生。 她选择不听话,林母就会在她面前哭着说自己不容易,然后到处说她不孝顺不感恩。 这招,百试百灵。 魏民闻言,眸中怒火冲天。 他直接提高了音量,强行打断她的话,“大妈,我一个初中生都听出来了。” “您在这里!” “您当着我们!” “您威胁我的同学!” “不仅我听出来了,我的同学、老师、教导主任、公安同志,应该都听出来了。” “你在这里。”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 “光明正大的威胁我的同学,如果她不认你这个母亲,你就让她冠上不孝的骂名。” “我没有!”林母否认。 她真的没有想到,面前的这个小孩居然这么聪明,大人的话外音,他都能听懂。 上次也是这个小子,毫不留情的戳破她的小心思,让她在众人面前下不了台。 魏民步步紧逼。 不给对方喘息的机会,“你真的是她妈妈,为什么会做出毁了自己女儿前程的事?” “这是正常人能干的出来的事情吗?如果我同学真的有您这样的母亲。” “我为她。” “感到可笑,又可悲。” 见自己理亏,说不赢这小孩。 林母仗着自己大人的身份训斥道,“你到底是谁家的小孩,大人的事情你少管。” “滚开!” 魏民字典,没有滚字。 他质问道,“小孩咋了,小孩不是人吗?请问我们国家有哪条法律规定了。” “小孩不能帮助自己有困难的同学?小孩遇到人贩子,不能自救,也不准让旁人救吗?” “您说您是我同学的妈妈,您不仅拿不出证明,连她真正的名字都不知道。” “您算哪门子妈?” “她说了,她叫林早早,她哪还有其他名字啊!”林母也被搞糊涂了,她根本不知道林早早改名的事。 魏民也没故意提真名。 连女儿名字都不知。 这个母亲当的失败。 他懒得和她废话,直接看向了公安同志,“公安同志,我同学不叫林早早。” “我、我同学、我老师都可以证明,我现在怀疑这个大妈不是我同学的妈妈。” “除非她拿出证据。” “否则,请你们不要打扰我们学习,现在是上课时间,不是她胡搅蛮缠时间。” 第155章 提醒 “我自己生的女儿。” “我要证明什么啊我。” 魏民先发制人,让林母自证,逼得她不知所措,拿不出任何证据她表示十分委屈。 再说了,这个世界疯了吗?怎么可能需要一个母亲,去证明女儿是我女儿的荒唐说法。 魏民故作诧异。 这个证明很简单,是个正常母女都能拿的出来,便提醒一句,“如果我同学是您的女儿。” “您想证明。” “其实很简单啊。” “如今孩子户口随母。” “您只需要将您家的户口本拿过来,将我同学那一页给大家看,上面必定写着你们是母女关系。” 农村人。 去医院远。 大多数家里生孩子。 生了没有上户口,也正常。 可城里出生的孩子不一样,城里有两种情况,在医院出生,有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要是在家里让接生婆帮忙接生,街道的居委会,他们会第一时间上门核实情况,登记。 毕竟涉及口粮问题。 出生孩子必须上了户口。 作为城里人,要是不上户口,那以后就吃不上国家粮,就无法按计划分配粮食。 听到要户口本证明,林母脸色变得难看,原本属于林早早的那页户口,成了林薇薇。 而林早早回来。 根本没有落户到家里。 她支支吾吾半天,“她刚回家,我们还没来得及给她办理落户,我现在就带她回家办理落户。” 只要落户到户口本上,写上母女关系,那么林母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仗着母亲身份。 掌控林早早的人生,而且法律还管不了,林早早就算离家出走不认母亲也没用。 “没落户?”魏民不信。 “您拿不出户口本也行,既然孩子是您生的,我同学的出生证明有吧,她总不可能是黑户吧。” 林母愣住。 林早早的出生证明,也成了林薇薇的,也就是说,当初他们就是把林薇薇当成林早早。 各项证件档案都没换。 什么都拿不出,魏民无语。 他一脸嫌弃,“来四中上学需要本地户口本,没有本地户口本我同学不可能坐在这里上课。” “大妈,她真的是您要找的女儿吗?您不仅不知她名字,连她落户都不知道。” “快走吧。” “别打扰我们上课。” 其他同学也看着不对劲。 以前他们骂林早早不孝,现在看来事情没这么简单,他们自然是站在正义的一方。 纷纷起身说道,“大妈,有户口本有出生证明就拿出来,拿不出来,说明您不是她妈!” “不是她妈,您就不要在这里耽搁我们时间了,我们还要上课,您快点离开吧。” 连老师也开了口,“大妈,我还要给学生上课,既然您无法拿出证据,就离开吧。” 这一刻,所有人都起立,站在了林早早这方,正义,永远都不会被邪恶打倒。 被孤立的林母。 心里难受的紧。 她伸手想推开魏民。 想亲自问问林早早,她心怎么这么狠,不认她这个母亲,看着母亲被欺负也不站出来说一句。 果然,没养在身边的孩子,长大了都不亲,亏她几天前因为林早早失踪而伤心。 还害的林薇薇自杀,现在想想就觉得特别后悔,可魏民却如钢铁般站在原地。 林母推不动。 想到林早早偷了林薇薇对象送的定情信物,今日不管如何,都要把人带回去。 她一咬牙。 豁出去,不要脸了! 第156章 下跪 “林早早。” “妈妈错了。” “妈妈给你下跪!” 就在众人震惊的目光下。 见局势对自己不利的林母,直接破釜沉舟,膝盖一弯,朝着魏民所在的方向跪下。 老人朝年轻人下跪,会让其折寿,不管这种说法是真是假,林早早在这一刻推开了魏民。 魏民是一个好孩子,正义,做好人好事,她不能让魏民代替自己去受这种子虚乌有的诅咒和骂名。 但她自己却没有选择躲开,依旧坐在凳子上,冷着脸,结结实实受了母亲这一跪。 她不怕折寿! 也不怕死亡! 更不怕天打雷劈! 林母这一跪,她受的起! 林家所有人欠她的,只是这一跪可还不清,林家上下所有人不都喜欢喊人下跪吗? 总有一天。 他们都得给她下跪。 其他人见林母给女儿下跪,原本坚定的心开始动摇,母女之间能有多大的仇恨。 甚至有些人想喊林早早你不要闹脾气,快认你母亲吧,自古以来虎毒不食子。 哪有母亲会害自己孩子。 林早早对于众人异样的目光,无动于衷,没办法,以孝为美德的传统思想里。 作为女儿。 总是很吃亏的地方。 因为不管母亲做错什么,他们都会用一句生恩堵住女儿的嘴,所以母与女身份不对等。 也永远无法对等,这就是几千年来,为何很多儿女都无法摆脱父母的阴影,因为会被世人骂。 别人会怎么做,林早早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想破局,那就得担上不孝名声。 她悠闲的翘起二郎提,胳膊肘放在桌上,撑着下巴,“大妈,您当着这么多人的面。” “以母亲的身份给我下跪,是打算让所有人知道,我不孝,逼母亲下跪?” “让大家唾弃我吗?” 见林早早终于舍得见自己,林母惊喜,“早早,妈妈错了,跟妈妈回家好不好?” 当初。 林早早回家认亲。 下跪磕头,才让林家留下她。 如今风水轮流转,林家的人给她下跪,她是阿猫阿狗,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想让她回去。 没这么简单。 她说,“大妈,不好意思。” “我觉得我同学说的很对,您得证明,我是您的亲生女儿,我才能和您回去。” “你一拿不出户口,二拿不出出生证明,我怎么知道您是我的亲生母亲呢?” “毕竟谁家亲生母亲,会不知道亲生女儿的名字,我可以合理的怀疑您是人贩子。” “如果人贩子一跪,就能逼着人认母亲,那这个世界还要法律法规做什么。” “都一把年纪了,吃的盐比我们多,怎么听不懂人话,别在这里跪着耽误我们上课。” “公安同志,麻烦你们把人带走吧,等她能够证明我是她亲生女儿了,我自然会和她回去。” “林同志,走吧。”公安同志对于林母的所作所为也有些不满,强行将人从地上扶起来。 拖走。 林母边挣扎边大喊,“林早早你个白眼狼,你回家第一天就偷了你妹妹的玉佩。” “你必须还回来!” 林早早瞳孔放大,很吃惊。 林母怎么会知道玉佩,难不成她也重生了,不可能,亦或者是陆家已经找上门了。 第157章 军师 林母此次来。 偷鸡不成蚀把米。 反而间接的给林早早送来一个惊天大秘密,如果陆家找上门要玉佩,她肯定不还。 可玉佩是空间载体,根本无法和其他物品一样藏入空间,想要找到可以说轻而易举,搜身就行。 至于复制,不现实。 空间里的物品不能复制,那空间的载体应该也不能复制才对,待明日试试就知道结果。 但成功率不大。 若如这种超科技的物品烂大街了,那所有人为其疯狂,这个世界必定走向末世。 为何这么说? 你可以想想,有了空间。 杀人可不见尸,失踪人口哐哐暴涨,更加延伸了贩卖人口、移植器官、婴儿买卖等等。 复制系统的存在。 有个前提条件,就是在不影响整个社会的秩序、让普通人有个健康的生存环境下合理复制。 沉思之间。 魏民用胳膊肘戳了戳她。 她抬眼看过去,只见他压低声音说道,“在这个社会,只要有钱有权有势有关系。” “弄个出生证明文件很简单,华夏是以孝顺为美德的社会,不管父母犯过什么错误。” “就因为一句生恩,你就得无条件原谅他们,所以,今日只是暂时将其赶走。” “你还得做好回家准备。” 在这年月,一个女孩子,想要脱离原生家庭真的很难,唯一的途径就是嫁人。 嫁人,就是泼出去的水,是婆家儿媳妇,和娘家再无瓜葛,也就逢年过节的时候走动。 娘家上门找麻烦。 婆家自然会为其撑腰。 可换成上学、工作,要是像现在天天来闹,领导会劝和,要是影响太大,会直接开除。 嫁人吗?林早早情不自禁的想到陆丰年这个人,目前为止,他确实是一个很好的避风港。 他有权有能力,可以护她,只要不爱,应该不会有上辈子的悲剧发生,但她暂时还不想走到这一步。 “怕?”魏民问。 “不怕,就是嫌麻烦。”林早早摇了摇头说道,重生的意义是什么,自然是弥补上辈子的遗憾。 对她而言,爱情家人可有可无,她想读书,她想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想开启新的人生,好好生活。 完全不想和烂人纠缠。 魏民右手撑着下巴,懒洋洋的看着她说道,“你知道解决不了麻烦的时候,最好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是什么?”林早早问。 从小到大,没有人教过她如何保护自己,她真的不知道,遇到麻烦,应该怎么应对。 真要说一个的话,那就是遇到困难的时候,找公安同志,可公安同志不是万能的神。 警力有限,优先办理大案,像家庭纠纷事件,他们只能以调解为主,没有证据的事件,立不了案。 在林早早期盼目光下。 魏民这才缓缓开口,“当遇到麻烦自己无法解决的时候,那就制造更大的麻烦。” “甚至可以做出一些伤害他人的利益,就有人无条件的站出来,和你一同抵制不公。” “事情影响越大,解决问题的速度也就越快,当然,这也有触及违法的可能。” “举个例。” “当人贩子要拐卖小孩,小孩在无法抵抗的情况下,可以损坏别人的贵重财物。” “别人贵重财物被损坏,肯定不能让人贩子走人,闹大了,公安自然也会第一时候来。” “小孩虽然被解救,但根据法律法规,也面临损坏重大财物赔偿的可能。” “赔钱和赔上一生,赔钱自然是最好的选择,毕竟能用钱解决的事情,都是小事。” “所以。” “回家不可怕。” 第158章 谋划 林早早眼睛一亮。 理论知识加举例,虽然没有经过亲身实践,导致似懂非懂,但她觉得这个法子超级好。 甚至有了很多想法,恨不得现在就回家,学习那齐天大圣孙悟空大闹一次天宫。 不。 这一次肯定不够。 最后被压五指山五百年又怎样?只要自身有足够的实力,最后西天取经归来还成了佛。 子孝前提,母慈。 子不教,父之过。 爱情前提,忠贞。 她一生坎坷,遵纪守法,从未干过违背道德的事,不应该在自己的身上找原因。 应该从这些人的身上原因,更应该让他们付出代价才对,既然他们不愿意放过她。 那不如送他们下地狱。 魏民还继续说着,“你知道请神容易送神难吗?他们既然不择手段让你回去,你大不了回去。” “你们都是一家人,他们如果真心对你好,那咱们好好过日子,不闹什么幺蛾子。” “如果他们对你不好,甚至还用道德绑架这一套的话,不妨试试我说的法子。” 林早早一点就通,乐了,“就比如我们刚刚所讨论的……做饭不小心烧了厨房?” “这是一场意外。” 魏民点了点头,“是的,不会做饭烧了厨房,可以是意外,也可以是一场持续的意外。” 林早早:??? 见她不懂,魏民详解。 继续说道,“你不会做饭,他们应该放弃让你做饭,可他们不愿意放弃还愿意用命陪你的话。” “这可以是一场……” “持续性的意外。” 很多问题,只要不做,就可以避免发生意外,可明知有危险,还逼着人去做。 那大家都要承担风险,可总有人不愿意承担这个风险,怕死的人会站出来说两句公道话。 林早早好奇的眨了眨眼,“我聪明的小同桌,你怎么懂得这么多,你父母到底是做什么的?” “我爸是公安。”魏民道。 他在心里补充道,但他死了。 林早早星星眼,“你爸肯定是一个很厉害的人,他是不是以前的那种神探,聪明绝顶。” 爸爸被夸。 魏民真心高兴。 但他实事求是,不神话每一个职业,“公安也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而已。” “没你想的那么神话。” “你妈呢?”林早早好奇。 “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罢了。”魏民说起自己妈妈,带着些许情绪。 林早早敏感,察觉到这个问题问的不对劲,关于别人的隐私没有再多过问。 但同时心里好奇,能吃得起外国巧克力,爸爸是公安,却吃不起饭,这怎么看都觉得诡异。 由于小同桌帮忙的缘故,她决定以后多多投喂小同桌,这么聪明,让其长高长壮一点,以后得为国家多做贡献。 作为男生,他太瘦了。 想到这,她拿起铅笔,既然以后要回家,肯定要好好谋划,狗窝,她肯定是不会住。 不让林家大出血,她改名跟他们姓得了,她欠的工业券未还,作为未成年。 可以让父母归还。 还有买东西的钱,应该让他们掏才对,怎么着,也得先让他们拿个几百块出来。 林父林母林大哥林二哥林三哥都在厂里上班,林四哥林五哥林六哥下乡当知青。 现在家里唯一没赚钱的只有林薇薇而已,花销除了日常吃喝肯定有不少存款。 不怕他们拿不出来。 第159章 聊聊 今天周六。 只上半天课。 中午放学,学生们陆陆续续的离开学校,住校生们回寝室就开始收拾行李准备回家。 林早早抱着课本,走出教室,就看见了教导主任站在走廊上,这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 梳着中分头,穿着中山装,戴着方形眼镜,总是板着一张严肃的脸,不怒自威。 见林早早看向他,他对着林早早和善的笑了笑,问,“李同学,我们可以聊聊吗?” 不是命令。 是商量的语气。 这是他对她的尊重。 林早早点了点头,没反对。 孤男寡女单独待在一起,被人发现少不了闲话,要是被人污蔑成男女关系,后果严重。 现在正是饭点,教导主任便请林早早去国营饭店,在公共场合,只要举止不亲密。 就算被人发现,也不会造成太大的误会,他们可以一边吃饭一边聊聊关于林母的事。 为了林早早的名声着想,教导主任还是喊上了一个女老师,三人来到饭店坐下。 点了菜。 有林早早没吃过的。 比如芙蓉鸡片,蟹黄豆腐,拔丝山药,其中拔丝山药挺贵,黑板上的价格要0.55元/份。 便宜的,就是炒鸡蛋和炒土豆丝了,主食教导主任问了二人意见后,点了三份米饭。 他给林早早倒了一杯茶,放在她面前,“李同学,想必你也知道我喊你来聊什么。” “学校,是教育的地方,可是林同志打着寻亲生女儿的名义天天来闹,影响恶劣。” “这样闹下去不是办法。” “我可以让门卫将她驱赶,也可以让公安同志将她带走,但这不是最终解决问题的法子。” “在解决此事之前,我得先在这里问清楚一件事,林同志,就是你的亲生母亲吧?” 如果是十六岁的林早早,她会很肯定的回答,是的,这个女人,就是自己的亲生母亲。 可如今。 她四十岁。 站在上帝视角,重新看了一遍这一家子的行为,她沉默了很久,经过深思熟虑的思考后。 才说出了自己此时此刻的内心想法,“实不相瞒,我也不确定她是不是我的亲生母亲。” “我从小就被拐卖到西南,对儿时的记忆已经很模糊,是通过公安同志帮助回到了家。” “可是他们亲口对外人说,我不是他们的亲生女儿,而是来城里投靠他们,乡下亲戚家的女儿。” “甚至我回家第二天,他们急不可耐的寻来媒婆给我找对象,想将我尽快嫁到乡下去。” “哪怕对方是傻子都行。” “如此行径,加上他们亲口对外所说,我不是他们亲生女儿,所以我无法回答您这个问题。” “至于他们为什么从最开始否认我是他们亲生女儿,现在又以亲生父母的身份找上门来。” “下跪也要求我回去,我想可能是想利用我来达成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吧。” 教导主任伸手。 扶了扶眼镜框架。 事情比他想象之中的要复杂,这已经不是单纯的父母孩子闹不和离家出走的戏码。 甚至无法调解。 想要让林母不要继续跑来学校闹事,除非能够证明,林早早不是林家亲生女儿。 他呢,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教导主任,可没有本事查这种事,但是他想到了李向阳监护人。 陆丰年。 第160章 想法 “李同学,我在冒昧的问一下,你和陆丰年是什么关系吗?”教导主任问道。 能让陆丰年亲自开口,让其安排走后门,送进四中的姑娘,肯定和陆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只要陆家愿意出面帮忙,这种小麻烦可以直接迎刃而解,根本不需要学校出面。 不是学校不愿意出面,是这件事情解决方式不恰当,会引来更大的舆论风波,上面问责,更加麻烦。 可林早早的答案,却让他呆愣了好半天,意料之外,很是失望,完全不敢相信。 她的答案是。 “房东租客的关系。” 京城的陆家,别人想攀关系都攀不上,而面前的这位,却恨不得划清二者关系。 除了男女关系外。 他真的想不出陆丰年为何会帮助一个被拐卖的小姑娘,谁家房东会用天大人情送租客四中上学。 是可怜吗? 陆丰年在京城,虽然是有大善人之名,但他以往救助对象,都是当兵的以及家属。 林早早完全不符合这个条件,天下的可怜人多了,为什么偏偏选择了帮助她。 他犹豫片刻,出于大局。 还是开口说道,“李同学,在我们华夏,是以孝顺为传统的美德,林同志这一跪。” “要是传出去,不仅学校声誉受到影响,连带你个人档案也会划上不光彩的一笔。” “对你未来影响很大,不管是推荐上工农兵大学,还是包分配工作,都会阻碍重重。” “我的意思是。” “你可以请陆家帮忙。” 刚和陆丰年划清关系的林早早笑了笑,“这种小事,怎么能够麻烦陆家出面,岂不是大材小用。” “而且。” “陆家也不一定帮。” 林早早知道,自己上辈子在陆家的地位连条狗都不如,她何必热脸贴冷屁股,自找没趣。 教导主任闻言,头疼。 要是此事被宣传出去,肯定会被人说,四中,亲生母亲为认亲给亲生女儿当场下跪。 这是教育的失败…… 要是全国人民得知此事,就算有四中护着,那林早早背负不孝的骂名,前程尽毁。 舆论战,对林早早一个无权无势的孤女没有任何好处,她就算想发声,也没人给她这个机会。 他将其中利弊告知。 林早早点了点头,“这位林同志下跪求亲生女儿认亲,传出去确实骇人听闻。” “可我们也不是理亏之人,我本是被拐卖人口,可怜人,不知自己亲生父母是谁,情有可原。” “如我同桌所言,只需要林同志拿出证明,向所有人证明我是林家的亲生女儿。 “我便认下她这个母亲,跟她回家,可她现在拿不出这个证明,总不能因为她下跪。” “我就认母。” “我们是法治社会,所有事情都应该讲原则讲证据,要不然十个女人跑来给我下跪。” “认我当女儿,我就认十个女人为母亲吗?那这样的话,我岂不是有十个母亲。” “传出去。” “大家都觉得荒唐。” “要是大家觉得这样没错,那以后人贩子更加猖狂,随便上街拉着一个小姑娘就下跪。” “说是她母亲,那这个社会岂不是乱套了,华夏,讲情理,但也得讲法律。” “主任。” “您说是不是?” 第161章 法子 “你说的好像又有道理。”教导主任紧皱的眉头逐渐松开,见林早早心里有主意。 他心里也有个底,不至于处于被动状态,虽然处理起来麻烦,但也不是没有解决法子。 饭菜上桌。 香味扑鼻。 教导主任作为长辈。 他先动了筷子,还不忘招呼二人不要客气,“刘老师,李同学,这家饭店厨子做的菜好吃。” “多吃点。” “好。”林早早和女老师纷纷拿起了筷子,出于礼貌,都先夹距离自己最近的菜。 教导主任表示,“李同学,我们只是私下聊聊,你也不要有任何心理负担。” “你这样的情况特殊。” “加上你放在学校档案上,没什么实质性的信息,我只能私下找你了解一下情况。” “真要出了什么问题,只要你没干违法违纪的事,学校都会保护你,老师也会保护你。” 保护是有前提。 林早早的履历得干干净净。 可谁也无法保证,她被拐卖期间,没有发生过什么事,林早早知道教导主任在担心什么。 她笑着说道,“主任。” “我知道你一心为了学校,我作为学校的学生,自然不会给学校带来麻烦。” 这是承诺,如果情况不对,学校可以随时将其劝退,她绝对不会有任何怨言。 集体利益。 大于个人利益。 她总不能因为个人原因,而将学校和所有师生全部拉下水,陪着她一起共沉沦。 还给陆丰年带来麻烦。 陆家欠她,这个小叔叔不欠她。 既然林家一直纠缠不清,那她就不跟林家人客气,想让她回家,想利用她。 那必须得付出惨痛的代价,他们不是最在乎假千金,那她拉着假千金一起沉沦。 反正她现在孤家寡人一个,名声被搞臭了,大不了换个地方生活,有金手指在。 国内待不下去。 就去国外也行。 可林薇薇这个天之骄女这么爱惜自己的羽毛,真的愿意背负上同样的骂名吗? 想到这,林早早也不再隐瞒,将自己的想法全部告知,“主任,林家的情况有些特殊。” “在我被拐卖后,林家便找来一个和我长的一模一样的姑娘代替了我的身份。” “所以林家想找出证据,证明我是林家亲生女儿,就得先证明林薇薇不是亲生。” “林薇薇不是亲生,却又和我长得像,为什么呢?是不是她是私生女呢?” “对比母亲给女儿下跪,我想大众对私生女的身份,或许更加感兴趣也说不定。” 是呀,如果有人真的用林母下跪大做文章,他们也可以用鸠占鹊巢的私生女来回击! 不一定发生,但为了以防万一,教导主任趁此机会,又多了解了一些关于林家的情况。 有上辈子的记忆在,林早早对林家情况一清二楚,如吐豆子一般全部曝了出来。 这顿饭。 大家吃得很愉快。 教导主任爽快掏了钱。 林早早免费蹭了一顿大餐,站起身走出饭店的时候,肚子都撑撑的,真美味。 她忍不住打了一个饱嗝,正准备抬腿回学校的时候,她突然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还没来得及看清面孔,那人就已经钻进巷子里,她站在原地想了很久很久。 也没想出,那人是谁。 第162章 八婆 林母被赶出四中,连一同来的公安同志,也对她进行了一顿严厉的批评教育。 林薇薇的体贴。 林早早的冷漠。 两个女儿对比下来,林母原本对这个亲生女儿仅存的一点点愧疚,在这一刻消失的无影无踪。 但林早早必须回家,她是自己的女儿,自己拼了半条命才生下她,不管家里怎么对待她。 这生恩,得还。 自己不要求她给钱,只希望她回家后,多帮帮自己分担一些家务活就行,这样要求不过分吧。 可要这么证明女儿是女儿,难不成……真的要向外宣布,林薇薇是养女? 那薇薇肯定会很伤心。 今儿算是认亲失败,要是拿不出证明文件来,以后想再见林早早一面都困难。 她愤愤不平的往家走,路过供销社的时候,想着家里的蔬菜吃完了,便进去买了一些。 提着菜。 刚回大杂院。 郭大妈就跟狗闻到了屎臭,立刻凑了上来,她笑容满面的从兜里抓出一把五香瓜子嗑着。 一脸八卦的问道,“老林家的,听说你今儿阵仗搞得大,带着公安同志去四中找女儿,结果怎样?” “肯定找到了吧。” “我跟你讲,咱们老祖宗最讲究血脉相连,亲生的,不管你怎么对她,都亲。” “不是亲生的,就不好说,你对她再好,但只要你有一次对她不好了,她就会怀恨在心。” “等时机一到,她就会跟那个农夫和蛇的故事一样,恩将仇报,狠狠地咬你一口。” “这不是亲生的,养在身边养的再亲,也是给别人养,哪天人家父母找上门。” “屁颠屁颠。” “就跟着别人走了。” “只有这亲生的才靠得住,就算没有养在身边,也是亲的,没感情,到时候你接回家好好待她。” “她也是感恩的。” “亲母女哪有什么隔夜仇。” 郭大妈的意思,希望他们一家能团聚,别为了一个假货,而和亲生女儿闹僵。 可听到林母耳里。 就变了味,好似字字句句都在戳她心窝子,什么亲生不亲生,她家薇薇不是亲生也是懂得感恩。 知道将自己哥哥弄去国字头单位上班,但这事没成,怕被人举报搞小动作。 她没敢往外说。 至于那个林早早。 回来就没干过人事。 林母见不得别人说她家林薇薇的不是,气不顺的她,直接没有给郭大妈好脸色。 “关你屁事,八婆。” 她低声骂了一句,直接走人。 郭大妈一愣,站在原地半天没反应过来,她就是打听一下林母有没有找到女儿。 好心劝说了两句,林母为什么要当着自己的面骂自己啊?后知后觉发现自己被骂后。 顿时气的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糙,你个背着男人偷汉子的娼妇。” “凭什么骂我!” “要不是老娘,你丫的还不知道亲生女儿在四中,特么的一句感谢都没有。” “还骂我!” “做好人好事容易嘛!”郭大妈郁闷,不解气,朝着林母的后背吐了一滩口水。 “你才是八婆!” “你全家都是八婆!” “到时候等着我抓到你们在外乱搞男女关系的证据,我就举报到居委会,让你们带破鞋游街!” 第163章 伪造 林母用钥匙,打开家门。 气冲冲的进了屋,将买来的菜放在了桌子上,拿起杯子,从水壶里给自己倒了一杯凉白开。 凉白开咕噜咕噜下肚,那火气才稍微压下来一点,林父下班回来,拿着报纸进了屋。 见林母在。 问,“怎样?” “人找到了吗?” 林母将水杯放在茶盘里,“人在学校找到了,就在四中,和一帮初中学生在教室上课。” 林父脚步一顿。 诧异的看着林母,好似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一般,嗤笑一声,“她一个没文化的跑去初中教室上课。” “她听得懂吗?” 林母撇撇嘴,十分嫌弃。 说,“她大字不认,能她听得懂什么课,我看她呀,去学校就是为了乱搞男女关系。” “你这话什么意思?”林父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将手上的报纸放在桌上。 从桌上拿起开封的烟盒,抽出一根烟,用火柴点燃。刺鼻的烟味瞬间席卷这个屋子。 夫妻几十年,林母早就习惯了这股烟味,她坐在凳子上,“有个男生特别维护她。” “我看啊。” “这二人八成有一腿。” “原以为乡下丫头老实。” “真没看出来,她小小年纪,就跟成精狐狸精一样,饥不择食,老少皆吃,也不怕得脏病。” “别说气话。”林父道。 学校,自古以来都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就算要乱搞男女关系,也不可能跑到里面去乱搞。 四中,他自然知道,里面有不少的干部子弟,他们这样的家庭,可得罪不起这些大少爷。 林母这话。 要是被有心人给传出去。 被人家父母知道了,人家父母只需要说一句话,就能让他们全家失业,得不偿失。 “我能不气吗?”林母回想起女儿无情的面孔,瞬间红了眼,那眼泪大颗大颗往下落,真的伤心了。 “知道她又失踪,我当时有多急你也看到了,我生怕她又被该死的人贩子抓走了。” “赶紧去报案。” “得知她的消息,我都不要这张老脸了,我班不上了,我第一时候眼巴巴的跑去找她。” “结果呢!” “她躲着!” “不认我!” “我是她亲妈,她不认我,她怎么能不认我,我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给她下跪,求她回家。” “她无动于衷。” “还让我拿出证明,证明她是我的女儿,她才跟我回家,我哪里拿的出证明。” “她出生证明和户口,现在都是林薇薇在用,我总不能说林薇薇不是亲生。” “霸占亲生女儿身份吧。” 林父抽着烟,沉默了一会。 目光深沉,带着思索,“上次我跟你说,对外宣传,林薇薇和林早早是双胞胎还记得吗?” 林母迟疑。 她问,“你的意思是?” 林父笑笑,“不就是一张出生证明文件,我和医院的人熟,明儿就去让他们补一张就行。” “等周一你拿去学校,到时候她不回来,学校也会劝她回来,咱们华夏以孝顺为美德。” “容不得她乱来。” “以后对外统一口径,他们是双胞胎,只是当年闹饥荒,不得已送走一个去乡下。” “后来薇薇的身体不好,养父母家没有办法送回,然后两家交换孩子,让他们带走了林早早。” 第164章 打扮 周日。 晴空万里。 大家都放假的好日子。 也是去学校看妹妹的好日子。 赵爱国一大早起来,洗澡洗头换上干净的衣服,再用发膏,骚包的将头发梳的整齐发亮。 中分? 太像汉奸。 二八侧背,有男人味。 他对着镜子左照照右照照,觉得完美,他从饼干盒里拿出一张大团结和几张粮票。 这才走出屋子。 胡同里的人见了他,都觉得他今日格外光鲜亮丽,有人打趣,“爱国,打扮这么好看。” “是去相亲吗?” 被夸好看,赵爱国心里自然一阵暗爽啊,这帅气的脸庞,是从爸妈那遗传来的,别人羡慕不来。 “不相亲。” “得陪领导出去办事。” 问话的人点了点头,“原来是陪领导办事,确实该穿的正式一点,不然太掉面。” 和遇到的街坊邻居问了一声早,他这才走出胡同,去附近的饭馆买两根油条。 咬了一根。 路过报摊买了份报纸。 现在没车了,他靠双腿走路直奔大院,靠刷脸进去,通行证都不用拿出来,都熟。 来到陆家,还没进门,就听到家里传来陆父的怒吼声,“我怎么生出你这个报应!” 显然,来的不是时候,屋里正上演着伦理狗血大戏,赵爱国一个外人兼下属,不好掺和。 他站在门口,正犹豫要不要进去的时候,就见大门哐当一下,从里面被人打开。 他吓得后退一步。 陆父怒气冲冲走出来,在看见是他后,那脸变得更黑了,“他大爷的一群二椅子!” 骂完,狠狠撞着他的肩膀,擦肩而过,疼的赵爱国龇牙咧嘴,他招谁惹谁了! 莫名其妙。 陆父更年期到了吧,带着这个想法他进了屋,看见路丰年正坐在饭桌旁吃早餐。 国民最爱的早餐,豆浆油条包子粥,至于旁边放的面包牛奶西式早餐,是给陆丰年妹妹准备的。 对。 没听错。 陆丰年还有妹妹。 同父异母的妹妹。 陆父这辈子娶过三个女人,前两个都是父母安排的包办婚姻,最后一个是真爱。 大妈,年纪轻轻生了三个儿子,后来大出血死了,亲妈,生了陆丰收陆丰年两兄弟。 小妈,年纪不大,就生了一个女儿,家里男多女少,这个小女儿自然受家里人喜爱。 宠的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完全没了样子,根本没人管的住这个疯丫头,想一出干一出。 见赵爱国进来。 陆丰年问,“吃了吗?” “吃了两根油条。”赵爱国也不把自己当外人,坐在桌边,闻言,保姆就从厨房为他盛来粥。 “你一个大男人光吃两根油条怎么够,再吃点。”陆丰年将肉包子推到他面前。 还冒着热气。 显然刚出锅没多久。 陆丰年拿起他带来的报纸,展开放在眼前,微微低头翻看了起来,阳光沐浴在他身上。 似寺庙里塑金身的佛像。 威严,而又耀眼。 得,二爷就是二爷,在家穿个家居服都好看,不像他,大早上的捯饬了大半天才有个人样。 有对比。 才有伤害。 加上早上无缘无故被骂,小脾气也蹭蹭上涨,赵爱国拿着汤勺喝了一口粥,“二爷,您爹刚刚骂我二椅子。” “我心里不舒服。” 第165章 老登 陆丰年抬眼。 看向赵爱国,没说话。 只见他伸手,拿起一个肉包子继续说道,“我什么都没做,就无缘无故被骂,我好冤枉。” “我这一世的英名就这样猝不及防的毁于一旦,您就不给我一个解释吗?” 那样子。 就跟受了委屈的小媳妇。 他恶狠狠的咬了一口,要是被他妹妹知道了他是二椅子,不要他这个哥哥了咋办! 自从有了妹妹后,他不仅在乎起自己的形象问题,还在乎自己的名声,乐此不疲。 陆丰年将目光落回报纸上,声音淡淡,“二椅子,就是二把手的意思,不用在意。” 赵爱国:! 他此刻想掀桌,“二爷,您把我当三岁小孩哄,二椅子明明是指不男不女。” 陆丰年移开报纸,瞅了一眼赵爱国,沉声道,“你长得不男不女吗?我怎么没看出来。” “很爷们。” “不要胡思乱想。” “老爷子更年期到了,喜欢发脾气乱说话,医生说,这种症状他们治不了。” 赵爱国来了兴趣。 他一脸八卦靠近,“二爷,你爹又催婚了?这次介绍的哪家亲戚的女儿?” 赵爱国虽然是司机,可也同时帮陆丰年处理过私事,陆家的事他自然知道一些。 甚至比外人知道的还要多,可这种涉及隐私的秘密,却不能对外说,他嘴都要闭臭了。 他和陆丰年两人在外,虽说是上下级,可长久相处下来,也算得上自己人。 陆丰年便没有过多隐瞒,“这次介绍的姑娘,是我小妈舅舅家的姑娘,叫什么盼弟。” 赵爱国震惊。 不可思议,“什么!你小妈舅舅家姑娘!你小妈舅舅不就是一个乡下泥腿子!” “好吃懒做,天天上门打秋风拿东西不说,还让你小妈给他钱盖房子娶媳妇养儿子。” “他女儿。” “怎么配得上您。” 找真爱,农村城里无所谓。 可父母直接干涉儿女婚姻,不找门当户对的也就算了,甚至不为其前程着想。 找个人品又穷又差还上不得台面的岳父是几个意思,是想毁了亲儿子不成? 爱八卦的赵爱国,忍不住多嘴了一句,“二爷,您说个实话,陆振东不是您亲爹吧。” 陆丰年呵呵,“是亲爹。” “他说我一个残废了,没用了,现在能娶个乡下姑娘就不错了,娶小妈舅舅女儿。” “还能亲上加亲,以后照顾我这个残废也尽心尽力,他们当父母的也安心。” “啊呸,我看这是后爹,二爷,您受委屈了。”赵爱国咬牙切齿,恨不得吃人。 “我受什么委屈?”陆丰年很是不解地看向赵爱国,“不就是被骂一句残废。” “又不会掉一块肉。” “受委屈的是我亲爹,我小妈又想要钱给娘家,找他闹,他心疼媳妇,找我出气。” 赵爱国:…… 这老登,没救了。 陆丰年继续看报纸,“红姐从乡下带来一只老母鸡,我让人送去你家了。” “让赵姨补补身体。” “空手登门不符合规矩,我派人买了八大件,等去见林早早的时候你带上。” 听到妈妈和妹妹有礼物收,赵爱国被人骂二椅子也高兴,骂一句就有好处,天天骂都行。 他一个大男人。 拿得起放得下。 他表示,“二爷,我在这里替我妈妈和妹妹谢谢您,今生无以为报,我来世给您做媳妇。” 陆丰年:…… 这人,恩将仇报。 第166章 小妈 “呦,爱国来了。” 吴侬软语的声音,突然从二楼传来,赵爱国抬头望去,只见一个风韵犹存的女人。 穿着丝质的睡裙走下来,在那轻薄的布料下,可以清晰的看清那丰满的双峰。 待走近。 扑面而来的是一阵浓郁不知名的花香,熏的赵爱国脑袋发昏,就跟被下药一般。 那眼啊。 不由自主地看向那翘臀。 丰满的就像一件艺术品,让人口干舌燥,不知是不是故意,女人走过时故意撞了一下赵爱国。 然后。 在桌旁落座。 笑吟吟看向赵爱国,那模样就跟成精的狐狸精,成年男人真的很难抵抗这样的诱惑。 这女人。 正是陆丰年小妈,薛金花。 薛金花的母亲,艺名叫金花,从小长得漂亮可人,他爹为了让儿子娶媳妇。 十三岁,就将她卖进了那烟花巷,运气好,还未被糟蹋,就被有钱的老爷看中。 为其赎身。 当了十一房姨太太。 在烟花巷学了不少伺候男人的本事,原本受老爷宠爱,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可惜手脚不干净,偷东西帮衬娘家,最后被活活打死,连唯一女儿也被赶出家门。 尸体。 都没人收。 扔在乱葬岗。 薛金花长相性子随了母亲,长得漂亮,脑子也不好使,嫁进有钱人家不知享福。 天天倒腾好东西回娘家,补贴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穷亲戚,却换不来一句好。 “陆姨。”赵爱国恭恭敬敬的喊了一声,这种下九流要是放在以前,必定让人唾弃。 可人家嫁的好。 硬是靠着狐媚子的功夫,将陆父迷的抛妻弃子,带着她双宿双飞好不快活。 唯一可惜。 她生的是女儿。 要是生出一个儿子出来,怕不是今儿这个家里,都没有陆丰年的位置。 薛金花很漂亮。 是个男人都为她心动。 可惜,陆丰年不是正常的男人,对于她的美貌和撩拨完全无动于衷,要么是下面不行。 要么就是一个只喜欢男人的二椅子,喜欢的还是赵爱国这样的厚脸皮二椅子。 小妈出现,陆丰年听到声音,但头都没有抬头瞧一下,好似报纸里有黄金屋一般,让人欲罢不能。 薛金花笑笑,“爱国,你要是女的就好了,这样我们丰年啊,就能娶你进门。” “老爷也不会一大早对他发这么大的火,可惜你是男的,天天和我们丰年走一起。” “不合适。” “你说是吧。” 都七十年代了,这小妈还以为在解放前,还喊什么老爷,喊的赵爱国鸡皮疙瘩都出来了。 他尴尬的笑了笑,“陆姨,您这话啊,我可真听不懂,男的怎么不能和男的走一起。” “部队都是男的。” “陆政委也在里面,总不能因为您的一句不合适,就把部队男的换成女的吧。” “您可真会开玩笑。” 薛金花拿起面包,优雅的掰成小块,那红唇微微张开,咬着如葱白的手指,吃下了面包。 她喉咙发出呲呲的笑声,也不知是不满,还是在假笑,“爱国啊,还是如往常一般。” “没一点眼力劲,脸皮厚,丰年现在残废了,是个没用的废人了,以后啊,全靠着他爹养着。” “他自身难保,以后啊,也保不了你和你妈了,我要是你,就赶紧换个主子当狗。” “找条活路。” 说到这,她笑吟吟地看向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陆丰年,很是亲切地说道,“丰年,你说是吧。” 第167章 要钱 “小妈说是,就是。” 陆丰年一个大男人,对于女人的挑衅,并不想过多的废口舌与其争论,没必要。 在家里拌一两下嘴,无所谓,但要是传出去,不知的,还以为继子容不下后妈。 毁了自己的名声,反而成全别人的美名,实属不划算,虽然这小妈天天想毁他名声。 夺走管家权。 可惜,她脑子不怎么好使,有一点点小聪明,但都算计在为娘家要钱要东西上。 陆丰年抖动了一下手中的报纸,翻向了下一页,见他这样,薛金花高兴的冒泡。 继子也有听话的一天。 她一高兴,直接将玻璃杯中的纯牛奶一饮而尽,这纯牛奶,硬生生喝出国外美酒的味道。 让人微醺,让人幸福,按照华夏人老百姓的话来说,突然有种农奴把家当,翻身做主的爽快。 刚刚铺垫这么多,她主要的目的当时是要钱,他亲爹要不来,只能她这个当小妈的亲自出马。 心里想着,这把绝对稳了,“丰年啊,那囡囡要一百块请全班吃饭,应该没问题吧。” 赵爱国:! 我的乖乖。 要一百块吃饭。 吃的是龙肉吗? 普通工人的工资才二十,赚五个月才有一百,这一百块,可以养活一家老小五个月。 这薛金花,啧啧,真敢狮子大开口,不当家,不知财米油盐贵,不赚钱,花起钱不手软。 “当然有问题。”陆丰年说道。 他确实残废了,成为废人,可陆家现在依旧他在管家,亲爹和小妈花光了自己的钱,都得伸手向他要。 见这个继子不给钱,小妈的脸色顿时变得瞬间难看起来,问,“有什么问题?” 陆丰年表示,“国家干部都不敢带着一帮人在外大吃大喝,您女儿怎敢这么嚣张。” “难道你不怕……” “被人举报到部队去。” “到时候老陆被罚,扣了工资,撤了职,你们一家子下个月就要喝西北风去。” 薛金花咬牙切齿,前面的三个继子,亲妈死了,靠着老爹养活,都对她毕恭毕敬。 生怕她吹耳边风,怕他们老爹将他们赶出去,就这个继子,亲妈没死,还和她对着干。 连亲爹也管不住他,她气的全身都在发抖,“陆丰年,囡囡可是你的亲妹妹。” “你亲妹妹生日,你当五哥的总该意思意思一下,她拿着钱,请同学吃饭有什么错。” “你就是恨我,恨我从你妈身边抢走你爸爸,可我没抢,是你爸按照当时政策。” “分居多年离婚,我才嫁进你们陆家来,你可以看我不顺眼,你可以报复我,但我女儿无辜啊。” 这些话,陆丰年这些年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可他的心就是一个石头,完全捂不热。 冥顽不灵,薛金花无奈,只能一脸幽怨的看向一旁的保姆,“红姐,正好你来评评理。” “你二儿子成了残废,如今成了废人,我和老陆有良心,不嫌弃你们母子是累赘。” “还养着你们母子。” “我这个当小妈的,还积极给她安排婚事,将我舅舅家的宝贝女儿介绍给他当媳妇。” “我当后妈容易吗?结果呢?他完全不领情不说,连一百块都舍不得给我女儿。” “早知道,我当初就不劝老陆把你们母子接回来,现在也不用在这里为你们伤透脑子。” 说着说着,那泪水就跟不要钱一般落下,“就因为我没生儿子,陆家人看不起我。” “我和我女儿命好苦。” “丰年。”站在一旁的红姐看不下去了,开口劝道,“你小妈也是为了你好,你就听她话。” 第168章 亲妈 红姐。 陆丰年亲妈。 陆父的第二任妻子。 男人都跟着小狐狸精跑了,她不仅没觉得有问题,还觉得自己男人有本事,自己配不上选择离婚。 跟着来当保姆。 伺候前夫一家人。 性子懦弱、没有主见,是那种离开了男人,就活不下去的主,就跟那菟丝花一样。 还特别的善良大度,她要是坚强一点,大哥也不会去卖血当兵最后死无全尸。 大哥说过,不管母亲怎样,都生过他们,养过他们,所以,母亲万般不好。 陆丰年都得养着她。 可她不要儿子养,她一心就想留在陆父身边,当个保姆,看着他,都心满意足。 陆丰年没办法,成全她。 见她此时开口帮着薛金花一起劝他,他冷了脸,“红姐,您是以什么身份和我说话?” “如果是陆家保姆,那您没有资格和主子讨价还价,我们说什么您听着就行。” “如果您是以母亲的身份和我说话,那麻烦您离开陆家,儿子自然会给您养老送终。” “我。”红姐局促。 她头发黑中带着白,面容苍老有些消瘦,显得老态,穿的朴素,还打着补丁。 她低着头,双手捏着围裙,唯唯诺诺,眼神破碎,要不是陆家人说她是陆丰年的亲生母亲。 恐怕。 连外人都想不到。 亲妈来给前夫当保姆,真的不怕毁了儿子名声,赵爱国装瞎子聋子埋头认真喝粥。 整个屋里,就他吃东西吞咽的声音,红姐站在那不知所措,“丰年,妈……妈只是为你好。” “你现在毕竟残废了,是废人了,以后得靠你亲爹,你还是听你后妈的话。” 她说完。 无人应。 赵爱国自然不敢应。 离婚的前妻跑来当保姆,第三者却成了当家的女主人,他一个外人没资格多嘴。 只能安静吃早餐,这肉包子做的真好吃,粥也好喝,红姐的厨艺真的无可挑剔。 怪不得陆父和薛金花都要将她留在身边,说是亏欠,养着她,实则是缺保姆。 薛金花美滋滋,吃着面包,看着好戏,二爷又怎样,亲妈还不是给人当保姆。 许是过了一秒。 也或者过了一分钟。 陆丰年才后知后觉、大发慈悲的开了口,“说完了就下去吧,这个家没您说话的份。” “丰年。”红姐红了眼。 但身为母亲,她还是哀求的看向薛金花,“薛妹妹,丰年受伤变成残废,遭受打击。” “说话上得罪你,你千万别往心里去,什么首长女儿,这样的好姑娘咱们丰年现在攀不上了。” “农村丫头也挺好,农村人朴实能干,没有太多心眼,要是嫁给丰年,必定一心一意对他好。” 见她识趣,薛金花也赶忙递台阶顺嘴说道,“红姐啊,你别担心,我舅舅说了。” “陆丰年拒绝这么快。” “是不知我那表妹好,他过几日就把宝贝闺女给送家里来,到时候两个人处处说不定就有了感情。” 红姐一脸感激,“谢谢薛妹妹为我丰年操心,这亲事好,亲上加亲,我儿有福了。” 赵爱国:…… 不理解,表示尊重。 陆丰年:…… 看不懂,表示尊重。 他将报纸折叠好放在桌上,看向了吃完早餐的赵爱国,“小赵,吃完了就走,” “好!”赵爱国应道。 领导家的八卦少听,要命。 听到要去见妹妹了,他立即站起身,将陆丰年准备好的大八件提在手里。 推着他的轮椅,立刻走人。 还没走到门口,就听到薛金花气急败坏的声音,“丰年,你还没给我囡囡钱呢!” 第169章 关门 林早早脸色苍白,身子直挺挺地躺在草地上,在空间以身入实验,反复试验。 她发现。 种植苹果。 可以得出三个等级。 暂且分为高、中、低级。 种子泡过灵泉种植,得到的是灵苹果,高级,味绝佳,其中灵气充裕,赶上灵泉的效果。 普通人。 肉眼凡胎。 不适宜食用。 吃一个会出现身体不适,拉肚子等情况,大量服用,身体承受不住灵气可能会爆体而亡。 种子未泡灵泉种植,但用灵泉湿润土地,用灵土地催生,就跟打农药一个效果。 中级。 味佳,有灵气。 普通人可长期食用,对身体日积月累的改善,增强体质,美白美颜效果,延年益寿。 最差的是低级。 种子不用灵泉泡,也不用灵泉浇水,长出来的就是普普通通的国光苹果。 林早早松了一口气,要是在空间种植的苹果普通人无法吃,那种来也没用。 可如今发现其中规律,她便开始抠出其中种子,大面积种植,不管以后能不能用上。 只要种植成功,就能不断的长出新苹果,这可是无限物资,比有限物资香! 苹果的成功,说明其他水果也能如此炮制,种植一次,日后都不会缺。 但一次性收割的水稻小麦蔬菜不适合大面积种植,种地太累,她身体熬不住。 也没这么多时间。 要是抓个免费劳动力进来就好了,可惜她不想暴露空间存在,要不然也不会这么累。 就反复使用灵泉的效果,就差点魂归故里,她身体还是太弱了,得加强锻炼。 多吃点有营养的东西。 林早早拍了拍手,拿着一个中级苹果吃了起来,空间灵泉种植无农药,无虫。 健康又美味。 要是换成钱就好了。 但现在时机不成熟。 她出了空间,这个月的月底就要期中考试了,不想拖后腿的她,准备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正打开物理书,准备刷题。 没想到门外传来敲门声,今日学校放假,魏民和李文昊都不可能来跑来蹭饭。 难不成…… 是室友回来了。 带着这个疑惑,打开门。 发现门外站着的是赵爱国。 他将手上提着的东西举到林早早面前挥了挥,笑的阳光灿烂的说道,“妹妹,我来看你了!” 林早早一喜,“赵大哥!” “你怎么来了!” 他的笑,真的很治愈人心,林早早每次看到他的笑容,都发自内心的开心。 赵爱国说,“妹妹,不仅我来了,二爷也来看你了,还特意给你买了好吃的来。” “八大件的点心。” “全聚德的烤鸭,” 听到陆丰年这个名字,林早早的笑容顿时僵住,如果陆家知道玉佩在她手里。 那此刻来。 就是为了要回玉佩。 这是空间,她不可能归还。 可如果陆家强行抢走,那她只能逃之夭夭,内心挣扎之间,她落在了赵爱国身后。 目光对上陆丰年那双意味深长的眼睛后,她吓得一哆嗦,直接将门“咚”的一声关上。 赵爱国:? 啥情况? 咋把门关上咯~ 妹妹,我还没进去啊! 第170章 选择 下一秒。 门重新被打开。 在外面谈事不方便。 以防被外人听见,赵爱国只能推着陆丰年进了宿舍,将大八件和烤鸭放桌上。 便走出宿舍。 关上门,在门口守着。 于是,整个宿舍里,就剩下林早早和陆丰年大眼瞪小眼,气氛好不尴尬。 她问,“陆叔叔,您腿?” “医生建议坐轮椅。” 既然建议坐轮椅,说明双腿的情况不太好,但是陆丰年并没有继续往下说。 医学方面,林早早也不懂,想着中级苹果有灵气,对人的身体有益处。 也不知道对腿有没有效果,便拿出一个说道,“陆叔叔,我给你削苹果。” 陆丰年“嗯”了一声。 “宿舍住的惯吗?” “住的惯。” “室友好相处吗?” “好相处。” “有人欺负你吗?” “没有。” “学习怎样?” “还好。” “期中考试有把握吗?” “有。” 两人一直尬聊,都是长辈关心晚辈的问题,陆丰年沉思一下继续说道,“校长给我打过电话。” “希望你此次期中考试能交出满意的答卷,不然,留你在学校他也很为难。” 林早早将削好的苹果递给了陆丰年,笑着说道,“我不会让陆叔叔失望。” 陆丰年伸手接过苹果,放在嘴边浅浅的咬了一口,“此次我来你知道为什么吗?” “不知。”林早早摇头。 苹果入口,味道挺不错,陆丰年很是意外,“你妹妹说,陆家的玉佩在你这里。” 林早早眼观鼻鼻观心,故作惊讶的说道,“陆叔叔,您是不是搞错了,我没有妹妹。” “林薇薇。”陆丰年抬眼。 未等她开口说什么,他继续说道,“这块玉佩对陆家很重要,必须收回。” “就算你跑到天涯海角都没有用,我可以坐在这和你谈条件,但陆家其他人就不一定了。” “你现在有一个选择,归还玉佩,我可以答应你一个条件,前提是不能涉及违法违纪。” 林早早抬眼。 正视陆丰年眼睛。 玉佩随身带着才能进空间,藏起来就失去了作用,而且她不一定藏的住。 “还有第二个选择吗?” 拥有玉佩者便是陆家家主,绝对不可能落入外人手里,除非成为陆家人。 陆丰年显然看出,林早早不想归还,笑道,“有,那就是成为陆家媳妇。” 说到这。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打照片出来推到林早早面前,“这些都是陆家未婚的子孙。” 林早早看了一眼。 陆家的基因真的不错,个个都长得一表人才,要是陆明远要是长得丑,她也不会爱上。 但这些人。 比陆明远还要好看。 她随手拿起一张,他声音磁性而又温和说出此人履历,“这个是陆家孙辈长子,在财政局工作……” 这些人,林早早上辈子都没有见过,但都是人中龙凤的存在,在各个领域发光。 只有陆明远,曝光在大众的视线中,虽说是京圈的太子爷,可被养废了。 但陆家的基因,以及陆家的人脉关系,让他剑走偏锋,选择从商走出一条属于他的路。 可这堆照片里,并没有陆明远这个人,她好奇的问道,“陆明远怎么没在其中?” 第171章 包括 “陆明远?” 陆丰年很是诧异。 他想到上次林早早生日。 她看见陆明远后所表现的异常,让他开始产生怀疑,沉默片刻才问,“你喜欢他?” 但根据资料显示,林早早和陆明远私底下从未接触过,那日,应该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我不喜欢他!”林早早回答的毫不犹豫,那眼神坚定的……好似马上就要入党。 喜欢渣男,会倒霉一辈子,她才不想再倒霉一辈子,“我就是好奇,问问而已。” 陆丰年给的这些人。 都是陆家预备的下一任家主。 也就是说,林早早此时此刻挑中了谁,谁就是下一任家主,至于他们是否喜欢,不重要。 家主不需要爱情,只需要一段稳定家庭,合格的妻子,林早早不合格,陆家可以培养。 陆明远,是他同父异母大哥的儿子,有些小聪明,但难堪大任,他不配成为下一任家主。 但如果林早早执意选他。 陆丰年也不会反对,反正,陆家未来与他无关,他只是陆老手中的一把刀。 代管着陆家事宜。 见林早早不喜欢,他也没有表现出任何意外,“他配不上你,我已经给他选了未婚妻。” 上辈子,林早早从未听过陆明远有什么未婚妻,她一脸好奇,“他未婚妻是谁啊?” “林薇薇。” 听到这个名字。 林早早简直要炸毛! 咋回事?林薇薇不是一直爱的是面前这位,她为何选择嫁给陆明远,难不成她也重生了! 要不然此次她未留在林家,为何林薇薇会提前知道玉佩的事,还让陆家来找她! “为什么是她?”林早早问。 这一刻的她,变得咄咄逼人,好似被冤魂上身,就连眼神也瞬间变得锋利起来。 在她温顺的外表下,藏着蠢蠢欲动的灵魂,似要破壳而出,似要涅盘重生。 凶狠的,似想杀人。 陆丰年答,“因为……” “她叫林薇薇。” “并告知我玉佩下落,我已答应让她嫁给陆明远,并且推荐他的大哥进入国字头单位。” “不可以!”林早早抗拒。 她说,“林薇薇不可以嫁给陆明远!林知礼那种人,也不配进入国字头单位!” 陆丰年若有所思的观察着林早早反常的行为,淡淡道,“我已经答应,不会出尔反尔。” 闻言。 林早早一脸失望。 她以为她离开,林家就不会踩着她的尸体往上爬,没想到,还是让他们逮住了机会。 林薇薇长得和自己相似。 要是真的重生,她会不会利用上辈子的记忆,和自己救助的大佬接触,获得好处? 林早早虽然被拐卖。 但她一直没忘自己叫林薇薇,家住京市,所以她告诉陆老以及那些人,她名字和家庭地址。 没想到,家里多了一个林薇薇让她钻了空子,林早早重生,第一时间想的不是复仇。 是因为她想好好的活一次,弥补遗憾,做上辈子想做却一直没有机会做的事。 比如,上学。 可不代表,她会眼睁睁的看着林家人如上辈子一样,踩着她的尸体,飞黄腾达。 绝对不可以,她不答应,“陆叔叔,只要您不帮他们,您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陆丰年看着她,不答。 林早早继续说道,“您腿不是受伤了吗?我可以帮您治,可以保证让您恢复到健步如飞。” “包括。”陆丰年迟疑。 还是说出口,“嫁给我?” 林早早并不惧怕婚姻,只要不像上辈子一样爱上,她就不会再受伤,也能全身而退。 她站起身。 走到陆丰年面前。 俯身,靠近,手扶轮椅。 将高大威猛的他,困在小小的轮椅之中,沉声问道,“是不是只要我嫁给您。” “您就可以不帮助林家人?” 第172章 绿帽 陆丰年时间精贵。 并不喜欢在一件无意义、与他无关的人和事情上过多浪费时间,他与林薇薇的交易。 只是用最快捷的法子,公平公正双方满意的情况下,利益互换,利用陆家的资源获得到想要的东西。 他没任何损失。 但林早早如此问。 那他的答案是,“可以。” 不仅可以,如果林早早选择嫁给他,他甚至可以帮她落井下石让林家人后悔。 林早早看着他的眼睛,确定他有没有撒谎才继续说道,“只要你不嫌弃我过去。” “那我嫁您!” 毕竟,在这场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里,林早早并不吃亏,吃亏的是陆丰年。 因为,陆丰年长得好看,让人赏心悦目,他有钱也有权,就算腿废了,也比普通人强。 他腿,用灵泉应该能治,但是怎么治还未研究出法子,但林早早在外名声并不好。 回家不过几天,就背负着一身谣言,林家是个麻烦,养父养母家也是个麻烦。 和她在一起。 得担一定风险。 林早早不爱陆丰年。 目前为止只是把他当恩人,现在更是利用,她未到结婚年龄,现在答应嫁给他。 并不代表一年后会嫁,暂时可以拖延时间,不用归还玉佩,借着他来对付林家。 陆丰年也不爱林早早,只是他现在需要一个对象应付催婚,以及完成陆老任务。 两个人在此刻凑的很近,炙热的呼吸交缠在一起,四目相对,不知谁的心脏突然剧烈跳动了一下。 娶林早早,就代表着,要承担起陆家这个责任,他其实更希望林早早归还玉佩。 但想着家里催婚,他可以帮面前的这个姑娘,这个姑娘也可以帮他完成结婚任务。 为什么选她? 因为她无依无靠。 就算想闹幺蛾子。 也能第一时间按住。 这样,家里亲妈,就不会稀里糊涂的被小妈和亲爹联合洗脑,给他再安排什么对象。 毕竟哥哥遗愿,让他代替他,孝顺亲妈,给亲妈养老送终,也希望他结婚生子。 他命。 是哥哥给的。 哥哥的话,他不得不听。 便说道,“林薇薇会成为陆明远未婚妻,至于他们最后会不会结婚,我不会管,你可以亲自去拆散他们。” “至于林知礼。” “他虽然做人愚昧无知,甚至有些刚愎自用、冥顽不灵,但他是大学生,有真才实学。” “此刻正是缺人才的时候,他进入国字头单位当一个普普通通底层工作人员挺不错。” “你觉得呢?” 底层工作人员没权利,钱少,活也多,不是一个好差事,要是得罪领导被穿小鞋也正常。 陆丰年不会出尔反尔,既然答应就会做到,这是他做人的原则,但有人去搞破坏,他不会管。 “林知礼心比天高,他进入国字头单位,可不会只当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作人员。”林早早说。 能入仕者。 有几个不想往上爬。 陆丰年是男人,清楚这一点,“我知道,可是以他的性子,往上爬的几率不太高。” 刚愎自用,没脑子,人情世故不咋样,这样的人都能爬上去,想想都不太可能。 “几率不太高,不代表没有,他可以攀上领导女儿。”林早早说的很肯定,好似这事肯定会发生。 陆丰年认真想了一下,“那我给他介绍一个怎样?我有一个熟人,她女儿跟着对象下乡当知青。” “不小心搞大了肚子,对象不愿意负责,现在需要一个老实无法高升的女婿娶他姑娘。 “还得将他孙子养大。” “他会娶?”林早早不信。 林知礼,自命清高,根本看不起这种不守妇道的女子,怎么会心甘情愿的当接盘侠,除非这人是林薇薇。 他或许不介意。 甚至有时她都怀疑,她的几个哥哥都喜欢这个假千金,要不然怎么都被她迷的神魂颠倒。 第173章 阳谋 自命清高。 也甘愿为前途折腰。 这是读书人所渴望的未来。 陆丰年斩钉截铁道,“他为了进入国字头单位,肯定会心甘情愿的当接盘侠,选择入赘。” 入赘。 是男人耻辱。 还是这种门不当户不对、女方家强势的情况下,让其戴一辈子绿帽,可以让男人一辈子抬不起头。 这招! 真损! 明知其中利害关系,但却能够让林知礼心甘情愿入局,这比骂人打两巴掌还要狠。 玩阴谋。 不如阳谋。 她这个未婚夫心真脏,但林早早喜欢,她不擅长的东西,为何不借助旁人的力量。 她俯在他耳边,“未婚夫,过不了两天,我就要回家了,那我等你好消息。” 暧昧的语气、炙热陌生的气息、瞬间冲进了耳道,陆丰年缓缓地垂下了眼帘。 他没病,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如此撩拨,遇到旁人,怕不是早就将其给办了。 他伸出手,避开特殊部位,用手背对着她的脖子,将她推开,让二人保持安全距离。 问,“不喊陆叔叔了?” 林早早随着他手背后退,站直了身体,“不喊了,喊了,你也不给我发压岁钱。” “还白占我便宜。” 算起来,陆丰年实际年龄比他小些,“未婚夫,你身上挺香,希望以后我们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就在这时,好久没出现的系统声音突然在脑海里响起,林早早闻言,惊讶的瞪大了眼。 【叮!】 【复制系统升级!】 她一直觉得每日复制一次,限制条件又多,这系统有些鸡肋,没想到还能升级。 每日复制次数。 居然提升至2! 升级的条件是什么?她目光看向陆丰年,是因为答应和他结婚,才触发的吗? 不确定! 升级就好! 她正愁空间里还有很多东西没来得及复制,现在不愁了,“未婚夫,你真的是我福星!” 她一激动,没忍住,伸手去捏了捏他的脸,捏到变相,对上那双漆黑冷漠的眸子。 写着不爽。 这才反应过来! 这位不是她儿子,是她林早早得罪不起的大佬,她赶紧松开双手,后退一步。 心虚,赶紧找了一个借口,将人直接赶走,“那个,女生宿舍,男生不宜久留。” “那我们就此别过。”还没有等陆丰年说话,她已经动手推动轮椅,将他推出宿舍,大门一关。 后背靠在墙上,心脏砰砰砰的跳个不停,她扶额,上辈子儿子每次考试满分,她都捏他脸。 捏习惯。 捏的大佬脸上。 陆丰年:…… 赵爱国:! 他问,“二爷,您刚刚是不是在里面对我妹妹做了丧尽天良的事情,不然为什么被赶出来了?” 陆丰年未回答赵爱国问题,待两人离开学校后,发现,外面正停着一辆军绿吉普车。 从上面跳下来一个士兵,他对着陆丰年敬礼,“首长,上级派我来接你去军校。” “走吧。” 陆丰年病退,可惜了。 现在国家正是急缺各种人才的时候,上级的意思,让他去军校,给学生授课。 培养更多像他这般优秀的人才出来,他原本拒绝了,可如今要养媳妇,便同意了。 林早早站在门口。 听见二人走院的声音,顿时松了一口气,看着桌上的礼物,忍不住说一句。 陆丰年真是款爷。 烤鸭一只最少要八块,大八件的点心也不便宜,最重要的是答应了,可以不用归还玉佩。 她先试着复制空间玉佩,提示此物危害社会、超出本世界物质,不能复制。 只能复制其他东西。 【复制暴击:】 【烤鸭x!】 【大八件x!】 啊啊啊,现在囤的物资又多了两样,美好的未来再向她招手,解决基础温饱问题。 后勤有保障。 她以后无需再躲。 林家,她一个不放过。 第174章 担心 林父一大早就出去了。 临近下午三四点的样子才回来,他手里拿着一张纸,一脸喜气洋洋的进了家门。 “媳妇,你看,我把什么拿回来了,是我们亲生女儿林早早的出生证明!” 家里爷们的作用,就是解决娘们解决不了的问题,他今天出去,就把事情搞定。 林薇薇在屋里写作业,听到爸爸笑的如此开心,还一口一个亲生女儿叫着。 生怕她听不见一般。 这是在暗示,她不是他们亲生女儿吧,想着林早早马上就要回来,她就不开心。 林早早应该像上辈子一样,以乡下穷亲戚女儿待在家里,而不是以亲生女儿的身份。 她应该是低贱的,她没文化大字不识的乡下村姑,有什么资格和自己抢夺爸妈和哥哥的爱。 越想越难过,心里委屈,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爱了自己一辈子的爸妈都变了。 那哥哥们也会变吗?他们会不会也因为林早早的回来,不要自己了,只要他们的亲妹妹? 门里。 林薇薇在无声的哭。 门外。 是林母惊喜万分的声音,藏不住的兴奋,“老林,你真把亲生女儿的出生证明弄来了!” “对!”林父点头。 他将出生证递给了林母,林母拿在手里查看,有两张,其中一张写着林早早名字。 另外一张,是林薇薇。 弄的是双胞胎,于是二人出生日期都有变更过,最终按照林薇薇的生日来。 4月1日,农历。 实际上,林薇薇年龄,比林早早还要大上一岁,可为了让林早早名正言顺照顾林薇薇。 便让林早早当姐姐。 按照林薇薇生日,那两人月底就能满十八岁,相亲结婚的事,也可以提上行程。 医院证明,手写,还盖章,这出生证明是真的,不是造假,可以拿去相关部门查实。 林父为此事跑了整整一天,口渴的嗓子都冒烟了,他拿起水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咕噜咕噜往嘴里灌,“明儿你就可以拿着这两张证明,带着公安和居委会的一起去学校。” “有了它。” “林早早不认你这个妈,也得乖乖认,到时候接回家,落户后,你想让她干什么,她就得干什么。” “不听话!” “使劲打,打到听话为止,亲妈教训女儿,居委会管不了,公安局也管不着!” 林母将出生证小心翼翼地放在桌上,嘴里责怪道,“孩子不听话细心教导就好。” “打什么打,我还指望着这个亲生女儿心疼我这个当妈的,帮我分担一下家务。” “要是打跑了,以后别指望着我一个人干家务,这次我们必须把亲生女儿认回来。” 林母的话,像针。 扎的林薇薇难受,这亲生女儿还没有回来,就心疼上了,还不允许爸爸打。 要是回来,不得护着。 林薇薇抬头,看着窗外,开始迷茫起来,要是林早早回来,要抢走属于她的一切。 那她怎么办? 现在哥哥还没有出人头地,她也不认识陆明远,要是家里断了她的经济。 她不得饿死。 她得尽快让大哥进入国字头单位,让自己有个靠山,还要早日嫁给陆明远才行。 有陆明远撑腰。 林早早算个屁! 第175章 玩死 在卧室的林薇薇。 不想听到爸妈继续说他们的亲生女儿了,她红着一双眼,默不作声的离开了家。 她知道,她现在已经无法阻拦林早早回家,这种挫败的滋味,她好多年没尝试过了。 明明上辈子一直顺风顺水,小的时候有爸妈宠着,长大了有哥哥宠着,后来有陆明远宠着。 就因为该死的林早早,不按照上辈子的轨迹走,如今全部都变了,泪水无声滑落。 早知道。 就不重生了。 她不需要恢复青春。 因为她有钱有颜,天天美容护肤运动,保养的好,四十岁的年纪依旧像二十岁的小姑娘。 不像林早早那个黄脸婆,又老又丑,不打扮自己,陆明远带她出来,都嫌弃丢人。 京圈太子爷,被一个大字不识的村姑睡了,让他不得不娶,最后成了京圈的一大笑柄。 是林薇薇如一道光,代替林早早陪在他身边出席各种场合,才让他不至于这么难堪。 是的。 外人所知陆太太。 不是林早早,是林薇薇。 要是不重生,陆明远答应了她会和林早早离婚,那现在,她就是名正言顺的陆太太。 根本不用回到这穷困的年月里,天天吃糠咽菜,她现在想吃鱼翅,想吃熊掌,想吃大闸蟹。 正郁闷之际。 被人堵住了路。 林薇薇抬头,发现是浩哥。 二哥的兄弟之一,也是林薇薇的护花使者之一,他问,“我的好妹妹怎么哭了?” “是有人欺负你吗?要是有人欺负你,你告诉浩哥,浩哥帮你揍回去,眼睛都哭肿了,好可怜。” 浩哥,是改革开放后,下海经商最早的一批人,不仅先一步成为万元户,后来更是房地产大佬。 林薇薇忠诚舔狗之一。 他后来听从家里安排,娶了一个老实媳妇,但依旧被她随叫随到,让他给她投资,眼睛都不眨一下。 对于自己有利之人,林薇薇都会亲近,她摇了摇头声音哽咽很是可怜的说道,“浩哥,没有人欺负我。” 说完,那眼泪流的更多了,大颗大颗落下,就跟断线的珍珠,让人好不可怜。 浩哥心疼不已,“没人欺负,你怎么会哭?你给我说实话,你是不是遇到什么事情了?” “不哭了。” “说给浩哥听好不好?” 林薇薇真的好委屈,委屈的已经绷不住,无处诉说,情绪崩溃,直接失声哭了出来。 她说,“浩哥,我才知道,我是林家养女,爸爸妈妈要把他们亲生女儿接回家。” “他们不要我了。” “什么!”浩哥气愤。 他嚷嚷道,“你这么好!” “林家人不要你!你二哥是吃屎的吗?不是给我们这帮兄弟说过,要保护你这个妹妹一辈子。” “他亲妹妹我知道,不就是被人拐卖到乡下给男人当媳妇,被人糟蹋的村姑。” “她一个女生,失去了清白怎么还有脸回来,我要是她,恨不得找根绳子上吊。” “呸!” “真不要脸!” “那村姑还没回来,就让你受这么大的委屈,不行,我现在就去找你二哥的麻烦去。” “让他给兄弟一个交代,给你一个交代,他要是敢让那个贱人回来,我们玩死他们兄妹!” 第176章 赚翻 “李向阳!我从乡下给你带山货来了!”第二天一大早,隔壁李文昊嚷嚷着进了院。 左手提着一只咯咯叫的小母鸡,右手提着红伞伞白杆杆,看着林早早在吃早餐愣住了。 “我天,什么条件,大早上就吃烤鸭,你是不是趁着我回家,悄咪咪的发大财了。” “家里人送的。”林早早说完递给了他一包新的烤鸭和大八件,“今儿午饭备不了。” “你将就吃。” “这还将就!”李文昊瞪大了眼睛说话语气都提高八个调,就这一只烤鸭抵得上他爸种一个月地了。 “幸好,幸好我带了小母鸡,要不然这烤鸭我真吃不起,喏,小母鸡你偷偷养着。” “每天下一个蛋,这样你就不用去供销社买鸡蛋了,还有这些蘑菇你煮熟了吃,要不然容易躺板板。” 林早早早就想在空间养点鸡鸭鹅这样的家畜,可这活禽啊,得有票才能买到。 供应不足,平时不一定买得到,基本上还要等到过年过节的时候,菜市场那边才会限量提供。 没想到。 李文昊为了蹭饭。 居然还给她送来一只刚长大的小母鸡,“这可是鸡啊,你爸妈知道你送人,不得打断你的腿。” 李文昊笑的贼精,“这是我在山洞里偷偷养的,家里人知道,也以为是我吃了。” 这年月乡下养鸡,都规定了一定的数量,超过了,就是资本家做派等等口号。 林早早不客气的接过小母鸡,却不想天籁之音的系统声音在耳边响起,提示可以复制。 根据系统的规则,大多数活体是不能复制,比如人和人体的器官等,没想到,鸡不再规则之类。 她赶紧提着小母鸡回了宿舍,往空间里面一扔,为了防止他们弄脏其他食物,她特意远离中间地带。 丢在空间最远的地方。 空间随林早早意念而动,她用棍子画了一个圈,下令鸡不能离开这个范围。 它就老老实实待在原地,养鸡需要粮食,而她目前唯一的粮食就是大米了,还未复制。 鸡也可以喂熟米饭。 【复制暴击:】 【母鸡x!】 【大米x!】 看着一连串的9,看着已经堆成小山的大米,林早早觉得,今日是个好日子。 系统升级。 不止次数提升。 暴击翻倍都这么多。 她将大米撒向咯咯叫个不停的鸡群,又用铲子,挖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水道出来。 将稀释过的灵泉倒进去,小母鸡吃饱喝足,就开始咯咯的下蛋,下一个还不够,有的连续下四五个。 逆天了,按照这趋势下去,她的鸡蛋可以供应整个国家,甚至整个世界都可以。 就是有些废粮食和水。 学校的水,要收费,她得在空间挖个池子,吸一些湖里的水进去,储存喂鸡。 最重要的是,鸡蛋这种硬货,可以拿去供销社直接换钱换东西,还是合法渠道。 赚翻了! 她以后妥妥的养鸡大户! 等改革开放,包产到户。 等她攒够钱,她就包一个山头,将这些鸡全部放出来,便可以大批量出售鸡蛋。 普通人消费能力不行,就卖普通的鸡蛋,定价可以便宜些。而带灵气中级鸡蛋,可以高价卖给有钱人。 当然,以后得事情谁知道会怎么发展,她要继续读书,以后做生意的事还得认真规划。 林早早吃完烤鸭,又装了一些普通苹果和中级鸡蛋给了李文昊,感谢他为她提供这么好的物资。 吃完早餐,林早早就踏着小碎步去了教室,果不其然,林父已经带着公安、居委会到场了。 第177章 挑事 林二哥。 昨儿加班。 搞了一个通宵。 今儿才把机器修好。 他打着哈欠一路走回家。 衣服上满是油渍,还一股味。 袜子穿了好几天没洗,穿着鞋,那味都飘出来了,原本有女的看他长得好看,想搭讪。 见他邋遢也没了兴趣。 他对这些一无所知,路过饭馆的时候,从裤兜里摸出粮票和钱出来,两根油条一两粮票六分钱。 豆浆有原味咸口甜口,他比较喜欢吃甜口的,糖贵,所以甜口的豆浆要五分钱一碗。 他端着油条豆浆刚坐下,那帮胡同的兄弟们纷纷走来,坐在他的旁边,故意挑事,“林二哥。” “你还喝豆浆吃油条,你不知道爸妈都不要薇薇了,今儿还亲自去四中接你亲妹妹回家。” “你亲妹妹,我知道,是那个被拐卖到乡下,被很多男人糟蹋的村姑吧,哈哈!” “我要是你亲妹妹,遇到这种事情,我都没脸回家,她怎么好意思回来!” “她不仅厚脸皮回家,刚回来就和好几个老男人勾搭在一起,胡同里的人亲眼看见了。” “就是,我们薇薇哪点比他差了,聪明,漂亮,成绩好,你爸妈居然要赶她离开。” 林二哥很困。 他大力抹了一把脸,让自己清醒清醒,“你们说什么啊,薇薇支持林早早回来。” 玉佩的事,不方便说,他也没有过多透露,但爸妈去找林早早的事情,是全家同意。 “支持个屁!”有人朝着林二哥碗里吐了一口痰,但依旧不解气,“你爸妈连出生证明都打来了。” “跟胡同里的人说,林早早就是他们的亲生女儿,今儿,他们就得把人接回家。” “她还没回来。” “你爸妈就开始偏心,林薇薇昨儿眼睛都是红的,她支持那个村姑回家,会躲起来偷偷哭。” “林二哥,今儿我把狠话放在这里,林薇薇是你妹妹,也是我们兄弟伙的妹妹。” “你这个当哥哥的既然护不住自己妹妹,那我们这些当兄弟的也不服你。” “林早早要是回来,我混道上的不打女生,但是以后我们路上看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走!” 这帮人放完狠话,就去学校。 要是林早早敢欺负林薇薇,他们这些人是不打女的,但可以让其他人动手。 林二哥吃完油条,看着豆浆里泡着发黄的痰,恶心的想吐,心情也特别地烦躁。 听到薇薇昨儿偷偷哭了。 他得去学校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要是亲妹妹欺负薇薇,不管怎样也不能让她回家。 就算回家,也得让她受点教训才回来,要不然猴子当霸王,不知道这个家的主人是谁。 至于兄弟狠话。 他根本没放在心上。 不就是打架,谁怕谁。 就是亲妹妹被拐卖被男人糟蹋这事让他在胡同里没面子,大家看他目光都带着戏谑。 不像以前给他面子了,他筷子一扔直接去了学校,门卫拦着不让进,他直接翻墙进去。 刚走到办公室门口,就听到林早早的声音,“林家有我就没有林薇薇,有林薇薇就没有我。” 听到这话! 林二哥二话不说。 推开门,大步走进办公室,朝着林早早就是一巴掌,“林家只有林薇薇,你算个屁!” 第178章 闹事 “草!” “打人!” “打你m!” 听说,林家来认女儿。 生怕林早早被这些心怀不轨的人欺负,李文昊和魏民从教室偷跑出来,躲在窗外偷看。 却亲眼目睹了林二哥发疯,进来就开始打人,年轻人,热血上头,李文昊二话不说。 嘴里一边骂一边拿起早就准备好的石头冲进办公室,朝着他的后脑袋瓜子狠狠砸去。 见了血。 尖叫声四起。 公安同志在场,第一时间制服了李文昊,却不想林二哥转身朝着他一拳挥去。 同样被制服。 林二哥不服。 扯着嗓子叫嚣着,“林早早你这个婊子,我真的是小看你了,你才回城十几天。” “居然让这么多男的站出来给你出头,你行啊你,不管老的小的都被你勾的魂都没了。 “你来四中上学,你穿上这么贵的衣服,怕不是也是这些男的给你花的钱!” “你是不是被拐卖在乡下的时候,就被很多男人上过,才会把这些男的玩弄于股掌之间。” “啊呸,也不怕得脏病,我要是这个学校的校长,我第一时间就把你劝退!” 叮叮叮~ 下课铃响起半天。 班里的同学都知道,林家认亲的事情,都跑来办公室看热闹,没想到会听到这么劲爆的内容。 喧哗声四处响起。 “她被拐卖过。” “她被男人上。” “她花男人钱。” “怪不得魏民和她走的近,还经常去女生宿舍吃饭,原来二人在乱搞男女关系。” “我还看见她啊,和我们学校篮球队的李文昊走的近,李文昊天天给她买中午饭。” 流言蜚语如龙卷风,很快在同学之间传开,大家看林早早的眼神如带上了有色眼镜。 他们此刻对林早早猎奇,又看不起,连带帮她的魏民和李文昊都受到了舆论的影响。 嘴角火辣辣的,是林二哥打的地方,林早早心中窝火,她皮鞋踩在地面上。 发出哒哒哒的声音,最终皮鞋停在了林二哥面前,她走过去,抬手就狠狠的给了他几耳光。 打的他脸颊发红,耳朵嗡嗡叫个不停,双眼冒金星,可这几巴掌依旧打不醒他。 他怒目圆睁,死死地盯着林早早的眼睛,似那山中豺狼虎豹,要将生生她撕碎。 林早早根本不惧他目光,“林知义,说你蠢,你还真蠢,别人说什么你信什么。” “你知不知道。” “造谣犯法!” 林二哥根本不惧,“你说我造谣,那你有证据吗?有本事你当着这么多人的面。” “证明你是处女!” “证明个屁!老娘永远不需要和你证明。”林早早咬牙,又狠狠的给了他几巴掌。 没人阻止。 因为林二哥说的太过分。 造谣立案,是需要一定的证据,甚至几句污蔑的话语,不一定达到立案的要求。 这就是为啥很多人污蔑他人,却不惧怕,维权很难,那要怎么对付,最好法子就是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 林早早俯身,在他耳边。 小声说道,“林知义,今日你在学校毁我清白,那明日我也让你在工厂和胡同成为过街老鼠。” “造谣。” “我也会。” 林二哥“呸”了一声,他不是被吓大的,根本不带怕事,“有本事来,看我们谁先干死谁!” 第179章 选谁 林母林父彻底傻了。 他们都已经拿出出生证明,证明林早早是他们亲生女儿,借助公安、居委会和学校。 已经和林早早谈好了,让她今天回家,这老二怎么突然来了,还在这里胡说八道。 不知道家丑不可外扬吗? 为了家里的名声着想,他们都给旁人解释,林早早这些年一直寄养在乡下老家,不是被拐卖。 结果这倒好! 自家人把真相捅出去! 这老二就是一个蠢货,林母站起身质问,“老二,你干嘛,你怎么一进来就打你亲妹妹!” 林二哥心里也憋着火。 自己被亲妹妹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抽了这么多耳光,结果父母就在旁边看着没有拦。 亲生女儿一回来,他们就不要林薇薇了,现在连亲儿子死活都不顾,意识到这一点,难受。 他愤愤不平。 歇斯底里的大声嚷嚷着,“我干嘛!你们还好意思问我干嘛!你们不要林薇薇了。” “跑来认这个村姑!” “你们怎么能这么无情,林薇薇可是你们一手养大,你们怎么可以为了亲生女儿不认她!” “今天你们敢认这个村姑,带她回家,那从今现在开始,你们就没有我这个儿子!” “你们最好好好想想,到底是亲生的儿子重要,还是亲生女儿重要,你们看着办!” 自古以来。 养儿防老。 女儿没有儿子重要。 只要父母脑子没有出任何问题,他们都会选择儿子,林二哥对这一点很是自信。 再则,林早早一个被拐卖、声名狼藉、大字不识的村姑,都比不上儿子和养女。 没利用价值。 她活该被弃! 林早早啧啧两声。 儿子女儿二选一,林二哥真的为了不让她回家,费尽心思,连亲生父母都不要了。 林薇薇就这么好? 值得他赌上所有? 可惜啊,家里没有一个人曾为她拼过命,唯一为她拼过命的,是大冬天跳下河。 将她救起。 却不留名的陌生人。 如果可以,她希望这辈子能够遇到这个人,用尽所有去报答他,偿还上辈子恩情。 林二哥不想她回去,她这次偏偏不如他的愿,后勤保障充足,基础温饱没问题。 她现在有的是时间,和他们玩玩亲情游戏,她看着林父林母,很是无奈的说道,“我说过。” “您的这几个儿子,肯定不愿意让我回家,还会说,林家有我就没有林薇薇,有林薇薇就没有我。” “现在你们相信了吧。” “看来我还是别回去了。” “我不回去,你们一家阖家欢乐团团圆圆,我回去,你们不仅要失去女儿,还得失去儿子。” 林二哥懵了。 原来,他刚刚在门口听到林早早说的那句话,表达的是他们几个兄弟心里想法。 除了下乡的弟弟,在家的兄弟也确实是这么想的,别说什么血脉相连,没有感情,就是没有感情。 血脉相连这说法真有用,为何女人结婚,就是泼出去的水,再回娘家就是外人。 自古以来,血脉相连这个说法,不如性别男管用,要是生的儿子,父母金山银山都给。 要是生的女儿,就是给婆家养的媳妇,不能回娘家和兄弟争家产,女人只能是别人母亲妻子女儿。 所以。 林父林母怎么选择呢? 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二老。 要是他们选择林二哥,那林早早立马走人,以后他们再拿出生证明来,估计外人都不会搭理他们。 第180章 再闹 今日林母来。 就是为了让亲生女儿回家。 至于这个二儿子,想断绝关系,怎么可能,只要血脉相连,法律不承认断绝关系这个说法。 除非人死! 轻重缓急她分的清。 现在只能让二儿子受委屈。 她大声呵斥,“老二,你二话不说打你亲妹妹你还有理了,还不快给你亲妹妹道歉!” 在场这么多人看着,要是继续闹下去,大家都不好收场,而且也是老二的错,是他先动手打人。 魏民站在林早早的面前,将她护在身后,说出了她的心声,“最好跪下来道歉。” 林家这些人,不是一直希望林早早给林薇薇下跪道歉嘛,这一个个就跟活在封建古代一般。 现在反转了。 林早早也挺喜欢看这些人给自己下跪道歉,怕折寿?怕雷劈?完全不存在! 结果这话就跟刺激到了林二哥的某根神经一般,“要我给你下跪道歉,你就做青天白日梦吧!” 好好认亲日。 被闹成这样子。 这还是大庭广众之下。 林早早都不敢相信,她要是跟着林父林母悄悄回家,在没人看见的情况下。 他们又会怎么对自己! 说不定晚上绑着,堵嘴。 趁着没人看见,直接卖给乡下的汉子当媳妇都有可能,人性这东西,完全经不起考验。 上辈子,林早早能安然无恙的待在林家这么多年,是因为她自愿受委屈当吃亏者。 可现在她不愿意受委屈,继续当吃亏者了,林家人不愿意了,自然暴露出另一张面孔了。 所以她想回去,就必须大张旗鼓打着亲生女儿的名义回去,她要是出了什么事。 林家人。 都得负责! 林早早无奈的叹了一口气,“你们也看见了,不是我不想回去,是你们林家人不欢迎我。” 林二哥造林早早黄谣,林父林母也没有阻止,其实,他们私心不希望林早早出现在公众面前。 那一瞬间,他们想的是林早早被退学也不错,这样就能老老实实待在家里干活。 可林早早根本不惧。 林母林父联合学校领导、居委会和公安同志,给她做通了思想工作,眼见要成了。 怎么能在这里功亏一篑,林母对着林知义大声呵斥,“林老二,你要反了天不成!” “马上给你亲妹妹道歉,你要是耽搁了你大哥和你妹妹的事,他们会恨死你!” 此话。 外人听不懂。 可林早早听懂了。 有陆丰年提前告知,让她知道了林家此次来认亲,别有用心,是想要找回陆家给的玉佩。 有了玉佩在手,仗着自己是陆老的救命恩人,林薇薇能向陆家提的更多的要求。 因为陆老只说了,玉佩给了京市林薇薇,上辈子的陆老,话未说完,就直接去了。 那陆家。 也只认玉佩。 林早早后来能嫁陆明远,也是因为二人稀里糊涂睡在了一起,并不是所谓恩情。 林二哥也听懂话外音。 他眼睛一亮,知道怎么让林早早被学校劝退了,“正好公安同志在场,我要报案。” “就是她!” “林早早!” “偷了我妹妹的玉佩。” “那玉佩的其中一面,刻着龙凤呈祥,另一面,刻着陆字,你们可以搜她身。” “要是身上没有。” “现在就去搜她的寝室,肯定能搜到,只要搜到,她就是小偷,像她这种品性败坏之人。” “不配成为四中学子,就应该将她赶出四中,让她这种毒瘤渣子下乡劳改去。” 第181章 讽刺 “报案?”林早早嗤笑。 她一脸嫌弃,目光肆无忌惮的打量着的脏兮兮、身上还带着一身臭味的林知义。 林家人一点长进都没有,还是只会玩栽赃陷害这一套吗?换汤不换药,有意思吗? 经过两次被诬陷小偷。 这次林早早一点都不上当,而是掷地有声的质问道,“林知义同志,我想问一下。” “你说我偷了你妹妹的玉佩,你有证据吗?你要是没有证据,那就是在公报私仇,报假案。” “你当着公安同志的面,你不仅在这里光明正大造我黄谣,还诬陷我偷东西,报假案。” “这么算的话,几种罪名加在一起怎么也得抓进局子里,关个十几天才放出来吧。” 林知义咬死林早早,“哼,我林知义敢作敢当,不是吓大的,只要你让公安搜身。” “就知道你是小偷!”最后一句说的铿锵有力,让其他人也渐渐开始怀疑林早早是小偷。 对于吃瓜群众投来异样怀疑的目光,林早早不屑一顾,“这么说你没有证据。” 她提高音量,“没证据,你凭什么搜我身,你又有什么资格,让公安同志搜我身!” “就一句,你怀疑。” “那我选择怀疑你杀人,我是不是可以报案,让公安把你抓去严刑拷打审问一番!” “还有,你在这里,你说你妹妹玉佩丢了,请问,谁真正见过她这枚玉佩?” “你见过吗?” “你爸妈见过吗?” 是林薇薇告知林家人,她有这么一块玉佩,但是林家人却从来都没有见过。 林二哥沉默了。 林父林母也沉默了。 他们总不能说见过,真的见过,要是问他们玉佩真正的样子,他们也说不出来。 只知道玉佩的其中一面是龙凤呈祥,另一面写着陆,是圆的还是方的都不知道。 林早早这辈子跑的快,玉佩还没有被林薇薇给抢走,自然,林家人都没有见过。 他们要是敢撒谎,她就敢当场戳破他们的谎言,从而坐实,林二哥报假案。 沉默。 是最好的答案。 林早早冷笑,“要是大家都没见过,突然说不见了,那这东西真的是属于你妹妹的吗?” “林知义,我现在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正常人丢了东西后,第一时间应该去公安局报案。” “是你妹妹东西丢失。” “你得让她这个当事人亲自去公安报案,先证明自己有这样一件物品,再告知丢失时间地点。” “公安同志才能帮你们寻找丢失物品,而不是不报案,让你在这里大吼大叫乱诬陷人。” “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林二哥理亏,说不过,便开口辱骂,“乡下来的死丫头,你牙尖嘴利又怎样。” “你就是一个。” “千人骑万人压的货!” 林早早脸色难看,这个林二哥,就是一根筋,莽夫,没脑子,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我是被拐卖,作为我血脉相连的家人,你们不痛恨人贩子,却再三侮辱我。” “公安同志,我报案,你们亲眼见证此人造我黄谣,诬陷我偷东西,还报假案!” “我希望!” “你们对此人严肃处理!” 公安同志点头表示,“这位小同志,关于此事,我们会肯定严肃调查处理!” 林知义。 被公安带走! 前有林三哥耍流氓、抢劫被抓关着审了好几天,此次变成了林二哥,下次又是谁呢? 第182章 落幕 林老二被公安同志抓走。 林母急得嘴角冒泡,她想上前说点什么,但对上林早早讽刺的目光,瞬间闭了嘴。 现在最主要的事情是,认下亲生女儿,让她跟着他们回家,老二那混蛋没少在外惹事。 此次也让他长长教训。 可他们无动于衷的行为,却让林二哥彻底冷了心,他双目赤红,最后看了他们一眼。 便头也不回的走了。 林母对上老二的目光时,心虚,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他们会失去这个儿子。 可随即想,不可能。 血脉相连,不可能断。 荒唐的闹剧就这样落幕。 看着同学们吃瓜的身影,林早早只说一句,“是非自有曲直,公道自在人心。” 都是学子,读过圣贤书,如果因为别人三言两语蛊惑,那这些人未来也走不远。 “散了散了。”都是跑来看热闹,如今没有热闹看了,许是林早早最后一句话起了作用。 大家走后,很有默契的没有讨论此事,学校是读书的地方,不是判案的法院。 他们现在最应该关心的问题是接下来的期中考试,老师说了,此次没考好,得请家长。 林早早对着魏民眨眨眼,这些道理都是他亲自传授,她问,“小同桌,我毕业没有?” “还行。”魏民摸鼻。 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为了保证他师傅的尊严,他决定了以后私下系统的学点法律知识,再多看点书。 “李文昊,没看出来,你这次真的爷们!”林早早抬眼看向了李文昊,给他竖起一个大拇指。 他突然冲进来走林二哥,是谁也没有想到的意外,“但下次千万不能这么莽撞了。” 她很感激有人为自己出头,但出头的时候也要保护自己,不能为了帮人毁掉自己前程。 李文昊嘿嘿笑了两声,他伸手挠了挠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我刚刚也不知道是咋回事。” “看见你被打,我当时火气蹭蹭蹭的往上涨,脑子一热,就提着石头冲进去就是干!” “现在冷静下来,也吓了一身冷汗,要是那人有个好歹,我今儿怕是得进局子。” 石头打脑袋。 力道过猛很容易死。 现在想想,都有点后怕,谁也不想年纪轻轻有大好前程的时候,背负杀人犯名声,最后被枪毙。 不仅让家中父母没脸,人生也就完了,这种错误犯一次就行,他下次不敢了。 魏民乐呵,“他呀,肯定是担心你长期免费饭票没了,这才会火急火燎的去救人。” 他们三个人,都是靠着吃饭,才维持起来的塑料友谊,说不定哪天有钱了,关系也就断了。 林早早乐呵,“那行吧。” “为了感谢李同学今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李同学以后的饭,我全包了。” 李文昊惊喜。 这就是抱大腿的快乐。 可他男子汉大丈夫,不允许吃软饭,“那怎么行,我还是拿东西换,不能让某个矮子看贬了。” 魏民不客气的怼了回去,“我现在只有十三岁,是正常身高,不是矮子。” “让你多读书你不信,现在连基本常识都不懂,果然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得。 两个活宝。 又吵起来了。 林早早看向林父林母,回家吗? 那回家吧,不给他们整点幺蛾子,他们还真以为能以亲生父母的身份,拿捏住她人生。 第183章 翻找 “早早。” “你二哥……” 林母为老二说情。 但林早早却并不想听。 而是再次反问,“今儿您也亲眼看见了,林家其他人并不欢迎我回去,你确定要我回去?” 她问的认真。 今日,林二哥因为她这个妹妹,和家里闹决裂,明儿说不定其他儿子,也跟着走人。 说不定未来某一天,林家最后落得妻离子散的结局,可林母显然没有想过以后会发生什么。 “你真的愿意回家了?”林母惊喜万分,她都做好准备,林早早今日不跟着她回去。 那她天天拉着居委会的人和学校领导谈,让学校和他们一起给林早早做思想工作。 给她施压。 逼她回家。 暂时的躲避,是为了先解决温饱问题,是为了活成一个人,是为了站在阳光下。 然后,被这些人大张旗鼓的请回家,她不是那个下跪,卑微求着林家收留的亲戚女儿。 她现在是。 林家亲生女儿。 就是让林早早恶心的是,要和林薇薇当双胞胎姐妹,但一想到她现在回去。 就要抢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她血都沸腾了,林家证明她是亲生女儿请她回家。 只是一个开始。 好戏还在后头。 她现在答应回去,可不是当什么免费保姆,既然是亲生女儿,她的待遇应该在林薇薇之上。 在林母期盼的目光下。 林早早点了点头,“您不是已经拿出证明,向所有人证明了我是您亲生女儿。” “我现在和您回家。” “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好好好,我们回家!”想到丢了十几年的亲生女儿被找回,林母内心五味杂陈。 自我感动的抱住了林早早。 是的,轻易得到的东西,没人珍惜,这一哭二闹三上吊求来的东西,反而变得珍贵。 人啊。 就是贱。 林早早忍着恶心。 没有伸手推开林母,而是笑着说道,“爸,妈,现在放学了,正好,我们一起回家吧。” “回家!”林父点头。 “我们一起回家!”林母点头。 她用手背抹了一下眼泪,“反正家离学校近,既然要回家,那以后我们不用住校了。” “回家跟着爸妈一起住,你的寝室在哪儿?妈妈跟着你去寝室收拾一下行李。” “好啊。”林早早没拒绝。 收拾行李是假,找东西是真。 知道他们此次是来找玉佩,对于他们找出这个借口一点都不意外,她行李不多,重要的都在空间。 她便带路。 带着林父林母来到女生寝室。 门锁着,室友都不在,林母进去后悔问,“女儿,你睡的哪张床?妈妈给你收拾行李。” 林早早站在一旁,后背懒洋洋的靠在墙壁上,伸出食指,指向了自己睡的床。 “我就是睡的那里。” 话音一落,林母就急不可耐的当着林早早的面翻找着,连床单下面都没有放过。 可惜。 没有。 都没有。 那玉佩肯定在林早早身上。 现在搜身,林早早肯定不愿意,要是生气和他们翻脸,那前面的戏不就白做了。 不急这一时半刻,等他们回家,大门一关,到时候搜不搜身,不都是他们说了算。 林母想到这,这才开始认真的为林早早收拾行李,铺盖一卷,完事,至于其他东西,没。 林早早还要回宿舍住,怎么可能让他们把东西全部带走,带走了,被林家人贪了咋办。 便直接说,搪瓷面盆和热水瓶什么的,她买不起,都是借室友的用,林母没有怀疑。 她知道林早早有一百块,但没工业券,也买不到搪瓷面盆和热水瓶等物品。 而魏民和李文昊。 也开始行动起来。 第184章 撑场 李文昊回到宿舍。 对着这帮饿死鬼、喜欢抢他饭吃的室友问道,“兄弟们!今天有个免费饭局去不去啊?” 室友们一致抬头。 惊喜到了忘乎所以。 直接跳下床,用行动证明了他们此刻的激动,“免费的饭局!还有这种好事情!肯定去!” 他们一个个年纪不小了,都在谈对象了,这才月初,就把生活费给谈的没剩几块钱了。 天天饿着肚子,吃西北风,谁给他们吃的就是亲人,“昊哥,你是不是在那发财了。” “你这么抠门!” “居然请我们吃饭?” “太阳难不成从西边出来了。” 李文昊啧啧两声,这帮损友平时喊他死鬼,有饭吃就是昊哥,这帮塑料兄弟情。 完全没眼看。 他回道,“发什么财啊发,是我妹妹,就隔壁女寝的那位妹妹,请你们吃烤鸭的那位。” 李文昊带回来的烤鸭和大八件点心,可是一口没吃,都被这帮饿死鬼抢光了。 他继续说道,“今儿她和亲生父母相认,要带她回家,她哥哥不喜欢她。” “今儿还在办公室,当着所有人的面,狠狠地打了她一巴掌,我这个当哥的怕妹妹回去受欺负。” “找你们这帮饭桶兄弟,去给我妹妹撑腰去,我们今儿就一个目的,要告诉这些人。” “我妹妹,她不是一个人,她背后还有我们这帮哥哥在,以后谁要是欺负她。” “就算是亲哥。” “我们也照样不放过。” 室友得知其中的原因后,也是很仗义,“吃人嘴短,拿人手短,既然我们吃了她给的东西。” “自然得帮忙办事。” “咱们把篮球队的喊上,教练五大三粗看上去就很能打,把他也忽悠过去。” 撑腰嘛,肯定不能穿一身破烂过去,他们赶紧脱了身上补丁衣服,翻箱倒柜,将军绿装穿起! 没有! 找同学借! 魏民这边去了教室。 就说林早早认亲成功,现在欢迎各位同学去她家玩,边说边发大白兔奶糖。 大家还想继续吃瓜看后续,便同意了一起去,于是乎,林母林父带着林早早出了寝室。 正准备离开学校回家时,就看见女寝外面不知何时,站了一群人,大多数都是学生。 但其中混了几个看着不好惹、人高马大的成年人,他们一脸懵,这是什么情况? 魏民和李文昊则悄悄的给林早早点了点头,林早早表示收到,“爸妈,这是我学校的同学和老师。” “他们知道我今天认亲成功,特别高兴,想跟着我回家看看,二老应该没意见吧。” 林母为难,“女儿,你看家里什么都没准备,要不你过几天再请同学老师回家行吗?” “阿姨,不用准备什么,吃的东西我们自己准备好了。”李文昊提着大米蔬菜鸡蛋等食材。 林母脸都绿了。 这死小孩,刚刚还在办公室还用石头砸她儿子的头,她是一点都喜欢不起来。 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她也不好意思说什么,只能松口,“家里小,你们去了不要嫌弃……” 林母话没说完,李文昊不耐烦的催促道,“阿姨,我们肯定不嫌弃,赶快走吧。” “对啊,快走吧,我们肚子都已经饿了。”跟着李文昊的都是体育生,人高马大,站在那就唬人。 林父林母对视一眼。 心里不悦的琢磨着,林早早在学校都交了一群什么朋友,看着和街头混混没啥区别。 不会搞什么幺蛾子吧! 第185章 敲锣 年轻人。 花样多! 魏民不知从哪找来的铜锣。 也不嫌丢脸,走到胡同的时候边走边敲,“恭喜林家找回失散多年的真千金!” 林父:…… 能给我留点脸不? 林母:…… 好尴尬,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林早早:…… 小同桌,只是认亲成功,回家演戏而已,没必要高调到敲锣打鼓搞得就跟中了状元游街一样。 李文昊:嘿嘿。 妹子,这你就不懂了吧。 这叫阳谋,告知天下人,林家找回失散多年的女儿,那所有人都认识你关注你。 到时候林家人想对你不利,周围的人第一时间就能发现,这一传十十传百。 不得被唾沫星子淹死。 当然,我们大张旗鼓的来。 也是警告这些人,你背后有一大帮‘娘家人’撑腰,让他们不敢随便欺负你。 要是有人欺负。 你告诉哥哥们! 哥哥们帮你找场子! 林早早:…… 那继续尴尬着吧。 反正,她也不用在这个胡同待多久,林家人不是不想外人知道她的身份,偏不如他们意。 果然,胡同里的人,听到了敲锣打鼓的声音,不管男女老少,纷纷跑出来看热闹。 “这个小姑娘不是林家乡下穷亲戚家的女儿,我记得她不是勾引三个男人,跟着老男人跑了吗?” “咋又回来了!” “听听,恭喜林家找回失散多年的真千金,什么乡下穷亲戚的女儿,分明是亲生女儿。” “这位真千金,那屋里那个就是假千金,还以为郭大妈在外胡说八道,没想到是真的。” 大家的窃窃私语声,魏民显然也听见了,他无感情的敲着锣,顺口改了词。 “林家父母为了找回失散多年的亲生女儿,三顾茅庐,并拿出林早早是亲生儿女的证据。” “感动天感动地,感动了公安同志和居委会,在大家努力下,终于让他们一家团聚。” “真是可歌可泣的佳话!” 李文昊狗腿的走出人群,“这是林早早出生证明,大家要是不信,都可以来看看。” “医院开的证明!” “签了院长名字,盖了红章,绝对不可能有假,要是有假,欢迎大家去医院举报他们开假的出生证!” 还真有人不怕事。 凑上来看,不仅看,还看的认认真真生怕错过一个标点符号,“这出生证明不对啊!” “名字怎么是林早早?” “我记得林家亲生女儿,当年取名不是叫林薇薇吗?那出生证明,也应该叫林薇薇,不叫林早早!” “出生时间都不对,我记得清清楚楚,他们亲生女儿出生时间是闹饥荒的农历二月三十。” “这里写的是农历四月一日,日期都对不上,这明显是假的,你们被骗了咯。” 都是一个胡同,哪家孩子哪天出生都知道,特别是林早早,她出生的时候闹饥荒。 日子特殊,又在农历少有的二月三十上,当时家家户户饭都吃不起,自然记得更清楚。 对外说双胞胎,林父是为了林薇薇毕业后立马嫁人,才将林早早的生日改到和林薇薇一天。 连户口本都改过。 这出生证明本没想给外人看。 没想到,现在居然被胡同的人传着看,他着急的站出来,“肯定是你们记错了。” “我亲生女儿是农历四月初一在医院出生,我是他们的父亲,我记得清清楚楚。” “当时生的双胞胎,因为养不活悄悄送出去一个,后来小的个生病被送回来,大的送到乡下去。” 人家父母都说没错,旁人也不会多嘴什么,只是看林早早的眼神带着些怪异。 魏民问,“叔叔。” “您真没错?” 林父一口咬死,“我是他们的亲生父亲,我绝对没有搞错,林早早和林薇薇都是我林家的女儿!” 魏民在他耳边。 狠狠敲了一下锣。 是真是假,现在已经不重要。 人不要脸,谁都救不了,他大声嚷嚷,“大家都听见了吧,林早早,就是林家亲生女儿,如假包换。” “为了庆祝亲生女儿回归,今儿林家请大家吃认亲宴,大家下午都不用做饭,都来吃。” 林母脸色大变。 他们哪来这么多粮食! 第186章 住处 听到林家办认亲宴。 胡同里的人也不做饭了。 不管男女老少,只要在家的都跟着他们来到林家院里,就算不吃饭,吃瓜看热闹也不错。 林早早也不含蓄。 上来就给林家一个难题。 认真地问,“爸妈,既然我是你们亲生女儿,我现在回家了,那我住哪个房间啊?” 林父:…… 林母:…… 有种被架在火上烤的感觉。 街坊邻居都看着,他们总不能安排亲生女儿住狗窝吧,真做了,不得被唾沫星子淹死。 可家里…… 已经没有多余房间了。 林父林母的房间,肯定不能让给亲生女儿,她的几个哥哥以后要成家,也不能让出房间。 至于林薇薇。 她被接回林家,被安排睡在林早早房间,她自小就不喜欢和旁人睡,她的房间也不能给林早早。 就在他们为难之际。 郭大妈站在旁边看热闹。 多嘴了几句,“林早早啊,她刚回来的时候,他们爸妈说,她是乡下穷亲戚的女儿。” “还安排她住狗窝。” 她指着院里搭的棚,“你们打开门看看,就是那里,里面堆的满满当当的杂物。” “房间让给假货睡。” “亲生女儿睡狗窝!” 魏民闻言,抬腿一脚踢开了狗窝的门,大家抬眼望去,发现狭小黑暗满是臭味的空间。 真的有一张小床。 他脸色难看,没想到。 大同桌这么可怜,但她却不从不装可怜求取别人同情、帮助,这家人真不是人。 他看向林父林母。 言语愤怒,“叔叔阿姨,你们口口声声说林早早是你们亲生女儿,让她回家就是为了让她睡狗窝?” 原本该有少部分同学。 指责林早早不孝,让亲生母亲给她下跪,如今见她亲生父母居然让她睡狗窝,直接三观崩塌。 林母脑子转的快。 他上前赶紧解释道,“上次让她睡狗窝,是因为没确定她是我们的亲生女儿。 “加上她回来的突然,家里没有多余的房间,先将就一下,现在不可能让她再睡狗窝了。” “那我睡哪?”林早早问。 家里没有多余房间,林母根本没有给林早早准备房间,本就打算让她继续睡狗窝。 现在只能尬笑,“早早,你同学老师在,先让大家吃饭,晚上妈妈给你安排房间好不好?” 等人走了安排? 那就是安排住狗窝? 林早早第一次住,是走投无路,是迫不得已,现在她不受这气,不惯着林母了。 她直接问,“妈。” “您的意思是……” “您根本没有给我安排房间?” 直接戳破林母心思,“既然您没有安排房间,那为什么还要认我这个亲生女儿,还要我回家?” “难不成?” “像上次一样。” “让我睡狗窝,吃剩饭,还让媒婆把我卖到乡下嫁给傻子、有病残疾的老光棍?” 这些事,胡同的人都知道,但是学校的人不知道,胡同的人就悄悄给学校的人讲什么情况。 有些事情,由林早早说出口没人相信,可是由外人来说,那没有人会怀疑是假的。 李文昊站了出来。 愤怒的嚷嚷道,“阿姨,你家什么情况!您可是来我们学校三四趟,就为了认亲生女儿带回家。” “现在认亲成功带回家,您连房间都没准备,不会真的是想让林早早睡狗窝吧!” 其他人附和,“就是!哪有亲生父母让女儿睡狗窝的,亏我当时还骂林早早不孝。” “现在,我赞同魏民说法,母不慈,子如何孝,我赞同林早早不认亲生父母!” 魏民不知何时。 已坐上高高的墙头。 他一边敲锣一边大喊,“让亲生女儿住狗窝,把亲生女儿卖到乡下嫁给傻子、有病残疾的老光棍的亲生父母。” “我们宁愿不要!” “父不仁,母不慈,兄不善,如此凶恶家庭,子如何孝,林早早,我们支持你不认亲生父母!” 这一人喊。 所有人跟着高喊。 “林早早,我们支持你不认亲!” “林早早,我们支持你不认亲!” “林早早,我们支持你不认亲!” …… 第187章 垃圾 成年人的世界。 夹杂太多权衡利弊。 做什么都缩手缩脚。 但少年的世界,勇往直前! 被他们这一闹,连路过的陌生人都知道林家父母做的缺德事,简直是丧尽天良! 林早早站在人群中。 看着大家为她撑腰,红了眼。 世界黑暗?人性泯灭?都没有关系,只要不放弃,我们总有一天可以从黑暗走到光明。 世上有恶人,也有一群可爱善良的人,他们能明辨是非,为正义而勇敢站出来发声。 所以。 你处在低谷。 别着急,再努力努力。 走出去,好好生活,和志同道合的朋友出去聊聊天,遇到困难,大家想办法解决就行。 这一群人大声嚷嚷。 直接把附近巡逻人员和居委会的人也嚷嚷来了,这年月,非法聚集搞事情会被抓。 生怕他们闹事。 纷纷进来询问怎么回事? 魏民站在围墙上说着,“今天,是林家父母找回失散多年的亲生女儿,要办认亲宴。” “特意邀请我们这些同学老师以及街坊邻居做客,谁知道,林家把亲生女儿带回家。” “不仅没有安排房间,居然还想让她住狗窝,我们作为她的同学校友老师看不下去。” “嚷嚷两句不犯法吧!” 在这边街道,不管你家要办什么宴,都得先向居委会申请,申请通过才能办。 要不然突然来这么多人,聚众闹事出事了,谁负责!居委会的直接问林家父母。 “这大杂院,整个后院都是你家在住,把亲生女儿找回来,都腾不出一间吗?” “住狗窝?” “亏你们想的出来!” 魏民讥笑,“既然林家安排不出房间,林早早,我们走吧,这样的亲生父母不要也罢。! 生怕亲生女儿走了。 林母赶紧喊道,“你们别着急走啊,住什么狗窝,她的房间早就安排好了。” “为了培养姐妹感情。” “林早早和妹妹住一个房间。” 林母想息事宁人,可是林早早不愿意,“妈,我可不习惯和别人睡同一间屋子。” “我不是你的亲生女儿吗?为什么哥哥妹妹都能有自己房间,我就没有呢?” “是因为我被拐卖,这些年没有陪伴在您身边,所以您对我没有感情,不爱我。” “才偏心。” “对我区别对待?” 要是家里没有多余的房间。 要是她的六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都挤在一个屋子,林早早和林薇薇睡一起又何妨。 可不是! 他们一人一个房间! 为什么到了林早早这里! 她就必须委屈自己将就别人? 林母一个头两个大,“你这孩子咋说话的,你住校,不也是四个人一间寝室。” 宿舍和家能一样吗? 扯淡呢! 林早早嫌弃,“既然家里没有房间,既然我要和旁人一起住,那我为什么不住宿舍,要跟着你们回家来住。” 同学老师听出话外音了,林家根本没有安心认亲生女儿,认亲怕不是有其他目的。 便有人不耐烦的问,“你家到底有没有多余房间,没有房间,我们就回学校!” 有人阴阳怪气的讥讽,“都说母爱父爱伟大,结果把亲生女儿认回来,连房间都没有。” 在众人施压下。 林母没有办法,只能先哄骗林早早,将她带到林薇薇房间,“以后这就是你房间。” “我一个人住这个房间?”林早早不敢相信,这是林家除了林父林母外,最好的房间。 “对!”林母硬着头皮说,等这些人走了,她说两句好话,让林早早和林薇薇睡一个房间。 林早早上辈子来过,当然知道这是林薇薇房间,她也不相信林母会把最好的房间让给自己。 于是。 她看向魏民。 魏民第一时间接到信号,立刻带着李文昊一帮人冲进去,“既然这是林早早的房间。” “那我们帮她打扫吧!” 说完,拿进来一个搪瓷盆,放在地上,然后将屋里的东西如扔垃圾一般,全部扔进盆里。 “你们在干嘛!” 就在这时,姗姗来迟的林薇薇背着书包回到家,便看到这些人扔她的东西。 她气的快哭了! 第188章 哭吧 干什么? 当然扔小三垃圾! 东西扔了还不够! 魏民当着林薇薇的面,拿出早就准备的火柴盒,抽出一根划燃,然后弹进了盆里。 林薇薇最漂亮的裙子,遇火立刻燃烧了起来,顿时,呛人的烟和火光一起出现。 “我的裙子!” 林薇薇扒开人群。 跑到盆边,想抢回裙子。 那可是的确良裙子,很贵,是她十七岁生日的时候,大哥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可火太大,她伸手刚碰见,就被火灼烧了一下,疼的她赶忙缩回了自己的手。 好疼。 眼泪瞬间流下。 她跪坐在地上,仰着头。 眼珠子转动,看着烧她衣服的魏民,看着不再落魄重新回到这个家的林早早。 最后,目光看向了站在人群中的林父林母,“爸妈,你们为什么要扔我东西?还烧我东西!” 林薇薇被当成小公主,被所有人宠了一辈子,可以说,从小到大都没有吃过苦头。 只要她说一句,她想要天上的星星,都有人买下一个未知的小行星以她的名字命名。 为什么重生一次? 所有事情都变了? 上辈子事事如意,这辈子为何事事都不如意,她到底做错了什么,要这么惩罚她? 难不成。 是因为她和陆明远睡了? 可是陆明远一直爱的是她,是林早早不要脸,趁着她出国,当她替身,和陆明远搞在一起。 不爱的才是第三者,她只是抢回属于自己的男人,她没错,她永远都不会有错! 她不想重生了。 她想回到未来。 上辈子的爸妈疼爱她,六个哥哥都是大佬,陆明远爱她,她还有很多追求者。 他们给她开公司。 以投资名义免费给她送钱,她事业有成,房产无数,拥有着十辈子都花不完的钱。 重生除了恢复青春。 却没有给她带来一点好处。 知道未来变化又怎样,现在还没有恢复高考,也没有改革开放,普通人的每一天对她而言都是煎熬。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她不想再继续过这样的穷日子了,越想越觉得委屈。 那眼泪大颗大颗落下,说不出的伤心欲绝,她喃喃自语,“你们为什么烧我衣服?” 女人漂亮的衣服,比他们的生命还要重要,如今,却被这些人直接给烧没了。 林母慌了。 她只是暂时骗林早早。 说林薇薇的房间是她的房间,谁知道这帮人会冲进来扔东西烧东西,跟土匪一样。 这么多人在场看着。 她没法给林薇薇一个合理的交代。 只能等这些人走了,再把林早早安排到老四的卧室里去,反正老四不回家,空着也是空着。 暂时给她住。 等她把户口上到家里。 生日年龄改了,那她今年农历四月初一就满十八岁,到时候安排她嫁个附近的本地人。 林母上前抱住林薇薇,“我的乖女儿不哭不哭,烧了没关系,妈妈以后重新给你买。” 说的好听。 林母根本买不起。 林母虽然在厂里上班,但她每个月的工资不过二十多块左右,全部都用于家用。 根本没钱给林薇薇买一条的确良裙子,“妈,这是我的房间,你为什么让这些人进来。” “你为什么让他们进来扔我东西烧我东西,是姐姐回来了,你们想赶我走吗?” 第189章 装嫩 阳光透过玻璃窗户,撒在凌乱的房间之中,以林早早为首的这帮人就如同土匪。 站在那。 桀骜不驯。 他们目光不屑,居高临下的看着林薇薇,她就如同受尽凌辱的公主,破碎而又美丽。 怪不得林薇薇以前特别喜欢欺负她,看着她吃苦、哭泣的样子笑的特别开心。 现在位置对调后。 林早早才终于发现,将敌人踩在脚下,看着敌人哭泣,其实是一件特别爽快的事。 看着他们母女情深,抱在一起的样子,林早早嗤笑一声,打量着屋子里的布置。 木架子床上挂着蚊帐,床上的棉被是上好的红色绸缎,上面的图案是龙凤呈祥。 天花板的中央挂着一个贝壳的风铃,有风吹进来的时候,便能听到叮叮叮悦耳的声音。 衣柜里挂满了漂亮衣服,桌子上堆满了书籍笔纸,这些都是林早早从未有过的。 从未羡慕嫉妒过。 可如今她嫉妒羡慕了,连说话的语气也带着酸味,“原来,这是妹妹的房间啊。” 她停顿了一下,“不对,我看过你的出生证明,你是农历四月初一生出生的,比我早生一年。” “林薇薇,你比我大一岁,你怎么好意思装嫩,当我妹妹,还开口喊我姐姐呢。” 林薇薇此时此刻恨死林早早了,要不是她不按照上辈子的剧情走,自己的生活也不会变得不顺。 她就是一个害人害己的扫把星。 林薇薇低声怒吼道,“林早早,这是我的房间,你没有资格进来,你给我滚出去!” 说完不解气! 还伸手,捡起地上的瓶子! 大力的朝林早早的身上砸去。 对于这种恼羞成怒、不疼不痒的反击,林早早一点不生气,还慢悠悠的躲开了。 瓶子落地,发出砰的一声巨响,犹如噩梦惊醒,“妈刚刚说,这房间以后归我了。” “该滚的。” “好像是你。” 闻言,林薇薇猛地看向林母。 被泪水蒙住的眸子之中,透着不敢相信,“妈,她说的是真的吗?不是真的吧!” 是! 她答应了。 让林早早回来。 可明明大家都商量好了,林早早回来,只是当一个免费保姆,继续住狗窝吃剩饭。 不会影响林薇薇的地位,可如今林早早刚进门,就霸占她房间,不仅扔她东西,还烧她东西。 简直欺人太甚! 主要有外人在场,林母现在什么都不能说,“薇薇,等妈妈晚上的时候给你解释。” 但还是不满的说了林早早几句不是,“林早早,我说过,这房间以后归你。” “可房间是你的,你也不能让这些人扔薇薇的东西,还放火烧,这样做很危险。” “妈。”林早早委屈。 继续说道,“是您说,特意给我安排的这个房间,我同学朋友以为这些垃圾没有要。” “才好心帮我整理房间。” “把不要的垃圾处理掉,您也没说这是林薇薇房间,也没说这些东西是她的。” “是您没说清楚,您为什么要怪我呢?难道是因为我不是您的亲生女儿?” “您才这么对我?” “可我不是您亲生女儿,那您为什么要三番五次来学校,让大家逼着让我认您这个母亲。” “逼着我回家呢?” 第190章 赔你 林母总不可能说。 我喊你回来,是因为你偷了林薇薇玉佩,我们把你骗过来,准备没人的时候搜你身和行李。 抢回玉佩。 也不能说,是因为妈妈如今年纪大了,不想承担母亲妻子的责任,想让你回家接替干家务。 她这次学聪明了,并没有被林早早的那番话给绕进去,而是避开这些敏感问题。 就事论事大声呵斥,“林早早,这些都不是你们乱扔东西乱烧东西的理由!” 林早早点了点头。 确实扯远了,那就回归眼下最重要的问题,“那您告诉我,这房间……是不是我的?” 林母张了张嘴,想说不是,可是目光一转,发现屋里、窗外、门外,几十双眼睛看着她。 只能硬着头皮答,“是!” 林早早拿起桌上的钢笔。 上面写着英文,还是国外牌子,可她呢?活了一辈子到如今,连钢笔都没一支。 凭什么林薇薇不用努力,就有人给她送来最好的东西,为什么人与人的命运差别这么大? 她不服! 林家的东西,她嫌脏。 不想要,就毁掉,她直接将那支钢笔扔进火盆,“既然是我房间,那我清理房间里的垃圾有错吗?” 那支钢笔。 是二哥送她的生日礼物。 林薇薇身子瑟缩,完全不敢相信的看着这一切,她的东西全部都被林早早毁了! 果然,真千金一回来,这个家里就没有她的位置了,血缘大过十几年感情。 这更加让她坚信,上辈子那样欺辱林早早没有错,她不欺辱真千金,那她就是被欺辱那个。 想到这,她情不自禁地捏紧了袖子下的拳头,她恨不得现在就给林早早几耳光。 可现在处境。 容不得她肆意妄为。 来日方长,此刻的她,暂时委屈伏低做小又何妨,她吸了吸鼻子,“我知道妹妹怨我恨我。” “觉得是我抢走了爸爸妈妈和哥哥,所以妹妹砸我东西,烧我东西,我都没有怨言。” “妹妹想要我的房间,我让出来便是,你总得给我时间,把自己的东西搬出来。” “那些……可都是哥哥送我的生日礼物,你把它们都毁了,哥哥们会很伤心。” 美人一落泪。 所有人的心都跟着碎了。 有好几个男生你看我我看你,有些心虚,互相询问,我们几个是不是做的太过分了? 欺负女生,实在太掉面子,这么对比起来,林早早咄咄逼人的样子有些太过分。 林薇薇没少用这招以退为进博取大家的同情,林早早早就防着她来这一手了。 装可怜,谁不会。 林早早比她可怜多了,“姐姐,你不要冤枉我啊,我真的不知道这些是你的东西。” “也不知道这是哥哥们送给你的生日礼物,是我同学朋友不知情的情况下。” “好心帮忙,不小心毁了你东西,是我们错了,我拿去医院卖血的钱赔给你好不好?” 林早早从兜里抓出一大把零花钱出来,有一分,有一毛,有两毛,最大面额是五毛。 她蹲在地上,将这钱小心翼翼地放在了林薇薇的面前,“姐姐,这些钱够不够啊?” “不够的话,我现在就去医院卖血去,卖一次血,给二十块,要是卖二次血,就有四十……” “医生说,人的血啊,会再生,我不怕血被抽光。”说着说着林早早眼睛红了。 泪水落下,但她还在笑,就是说的话让人心疼,“就是抽血的时候,有点点疼,但我能忍。” 她很怕很怕疼…… 可没有人在乎。 他们只会骂她乡下来的村姑,骂她是被拐卖的姑娘,骂她在乡下失了清白,骂她没文化,是个蠢货。 可如果她没有被拐卖,那林薇薇的人生,就是她的人生,那她可以正常的接受教育,去上学,父母疼爱。 自信大方漂亮。 而不是大字不识。 被困在大山十几年,骨子里的卑微,渴望亲情,走投无路,只能下跪求亲人收留,笨拙的讨好。 这些人! 未尽她的苦! 她也未找他们索要什么! 凭什么来骂她!来欺负她! 第191章 羞辱 听到林早早去卖血! 在场胡同的、学校的都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他们窃窃私语,原本对林薇薇还有些同情。 可对比起来。 林早早更可怜一些。 人只有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会去医院卖血,血能再生,可抽血多了,身体会变得很虚弱。 怪不得林早早脸色苍白,嘴唇泛白没有血色,整个人看上去很瘦很虚弱的样子。 而且他们听说,有人卖血,得了艾滋病,惨的嘞,这病治不好,要长期吃药,穷人家根本负担不起。 都卖血了。 谁吃得起这么贵的药。 林早早这辈子,有了金手指她当然没有卖血,可是上辈子,她吃亏在没文化大字不识。 只能进黑厂打工。 林三哥总是找他要钱。 她不给,林三哥就威胁她,要是她不给钱,他就向爸妈告状,将她赶出家去。 被赶出家门。 她将无处可去。 被逼得没有办法,她先是将自己的长发卖了,可头发卖了很久都长不出来。 听旁人说。 血可以卖钱。 她又去卖血! 而林三哥和林薇薇拿着她卖头发卖血的钱,在外面请同学朋友去下馆子吃大鱼大肉。 她卖血的钱。 只够他们吃一顿饭。 多么的讽刺,又多么无情。 最重要的是,他们两个人都知道她被:不怀好意的人骗去卖血,他们却没有出面阻拦! 还私底下逼着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去卖血,林早早如今回想起来,她为自己无知而痛心。 她为家人的凉薄而绝望,林薇薇和林三哥都不是缺钱的人,就像这个屋子里的东西。 随便拿出来一样,都比她卖血的钱多,可是他们就喜欢将她踩在尘埃的样子。 恶劣。 坏到骨子里。 林早早应该是恨的。 可她恨不起来,因为觉得恨没有任何意义,没有杀伤力,他们也不配她恨。 林薇薇看着地上的钱。 都是小面额的纸币,加起来,怕是两块钱,她只觉得羞辱,这点钱跟打发叫花子有什么区别。 是的。 林早早就是羞辱她。 鸠占鹊巢,霸占别人身份,可以说她当初年纪小,当时由不得她选择自己人生。 所以。 成为假千金。 不一定是她的错。 可是当林早早回来,林薇薇不仅没有表达出愧疚和友善,也没想过将身份归还。 还联合家人来羞辱她,将她踩在泥里,让她卑微,抢走她的玉佩踩着她的尸体往上爬。 这辈子,林早早绝对不会给林薇薇这个机会,既然她不做人,那大家一起别当人。 林薇薇抬眼,看着林早早,那双黑白分明的眼底里,对她全是不怀好意的厌恶。 林早早俯在她耳边。 说了两个字,“小偷。” 说完她站起身,居高临下的看着这母女俩,说,“妈,既然这个房间还没给我收拾出来。” “那我今儿暂时不住了,我租的房子还没退,我带同学朋友老师去那边玩。” 她又对其他人说道。“我妈和我姐姐最喜欢诬陷别人是小偷,你们出去的时候得让他们看清楚。” “你们没有拿东西,要不然到时候被抓进局子,我也没法子把你们捞出来。” “要不要现场脱衣服,让他们检查我们身上没藏东西啊。”李文昊说完就开始脱上衣。 脱衣服?搜身? 魏民可不会如他们愿。 他很是嫌弃的一脚踩在脚边的棉被上面,落下一个脚印,“这些东西也不值两个钱,丢了,我赔就是。” “走走走。” 就在林早早想要离开时。 林薇薇却突然站起身,那单薄的身体挡住了林早早的路,缓缓抬头,目光凌厉的看着她。 说,“林早早,你不提醒,我还忘了,你偷了我的东西,你以为你还能从这里走出去。” 第192章 索要 林早早脚步一顿。 她停下了前进的脚步,目光转到林薇薇那双哭红的眼睛上,在眼珠子里看到了自己。 那个被困在屋里无数年,却得不到解脱的过去,每次都是这招,林家人玩不腻吗? 她问,“我偷了你什么东西?” “你偷了我的玉佩!” 听到林薇薇的回答。 林早早忍不住笑出声。 有些人当小偷久了,以为什么东西都是她的,她就是防他们来这手,才带着人来没亲自动手。 “林薇薇。” “你要相信。”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大家都站在这里看着呢,我进这个屋,只碰了桌上的钢笔,至于什么玉佩,有人看见了吗?” “没有看见!”魏民答。 其他人附和,“我也没看见!” “我们也没看见!” 林早早好笑的看着林薇薇问,“听见了吗?根本没有人看到什么玉佩,你就说我偷的。” “你知不知道,你的好二哥,就是为了帮你,诬陷我偷你玉佩,现在已经被公安同志抓走了。” “我在这里好心劝你,不要惦记自己不该惦记的东西,否则,你会后悔一辈子。” 林早早说完,伸手,就将林薇薇狠狠地推开,面无表情的……看着她惊恐地向后面的桌子摔去。 头也不回的走出房间。 只闻身后传来一声巨响,以及林母惊慌失措的声音,“薇薇,薇薇,薇薇你没事吧!” 姗姗来迟的林大哥,堵在了大门处,他背着光站在那,整个人都处在黑暗之中。 他的脸很模糊,看不清。 但不用看清,也知道他脸色很难看,因为林早早伤害了他最疼爱的妹妹。 “大哥?”林早早喊道。 眸子里带着一丝笑意,似天真无邪,又似嘲讽,“你站在这,是准备教我怎么做人吗?” “不用你教,我会。” “林家的规矩,就是以林薇薇为首,她要是哭了,是我错,她要是受委屈了,是我错。” “是不是这样?” 林大哥沉着脸。 显然不悦,他抬腿。 向着林早早走了过来。 嘴里还威胁道,“林早早,你真的是无药可救!你今儿要是不归还林薇薇的玉佩,就别想从这个大门好好走出去。” 林早早站在原地,未动。 李文昊和魏民带着一帮兄弟走过来,挡在了二人之间,林大哥不得不停下脚步。 他黑沉沉的眸子,却依旧死死盯着林早早的眼睛,就好像看一个死人一般。 林早早只觉得十分好笑,“归还什么?玉佩?大哥,你确定这个玉佩是林薇薇的?” “如果你确定玉佩是林薇薇的,那我现在就可以打电话给她未婚夫家,请她未婚夫来。” “让她未婚夫一家都知道,她不要脸,不仅冒充别人救人的功劳不说,还想抢别人的东西。” “你说,这种喜欢偷走别人东西还撒谎的姑娘,会不会引得未来公婆厌恶,而拒绝让她嫁过去。” 林大哥却不以为然,“我相信林薇薇不会撒谎,有本事你就给她未婚夫家打电话。” “好吧,魏民,请你跑一趟腿,打这个电话。”林早早拿出一张早就准备好的小纸条。 上面写着一个座机电话,“就告诉二爷,林薇薇不仅冒充我,还诬陷我偷玉佩。” 听到二爷二字。 林薇薇不装死了,立刻从卧室冲出来,她看着林早早手上的小纸条,吓得脸色苍白。 “不能打电话!” 第193章 让走 林早早知道二爷。 就代表着,陆丰年已经找过林早早了,林早早能进四中,说明他们已经达成某种交易。 那玉佩。 自然被陆家拿走。 她记得陆老去世,是在她生日前后这段时间,所以,林早早绝对不能给陆家打电话。 要是揭穿她冒充救人之事,肯定会落下一个不好的名声,陆明远娶了自己也不会正眼看她。 她不仅要嫁给陆明远,还要成为陆明远的白月光,只有成为白月光,才能被他捧着。 要不然就他京圈太子爷身份,根本不把普通女人看在眼里,他身边,从来不缺优秀的女人。 而且。 陆丰年没心。 按规矩办事,不讲情面。 林薇薇先魏民一步,将林早早手中的小纸条抢走,她看了一眼上面的数字。 是二爷家的座机电话,上辈子,她打过无数遍,熟记于心,直到这个号码变成空号。 她想也不想。 立刻将小纸条撕毁。 没有拿到玉佩的林薇薇。 在陆老没死之前,就敢光明正大的冒充陆老的救命恩人,她真是作死,为自己挖了一个大坑。 林早早亲眼目睹着她惊慌失措的样子,意味深长的笑了笑,她就算把自己幸福毁掉。 也要拉这些人下地狱。 林薇薇想嫁进陆家,当陆家的儿媳妇,也不是不可以,只要毁掉她的名声便可。 让她和自己上辈子一样,拿着几十块的生活费,养着别人的儿子守一辈子活寡也不错。 假千金的人生。 原本属于真千金。 真千金的人生。 也本来属于假千金。 林早早只是让其回归正轨。 那这辈子,她,林早早,来当陆明远的白月光,至于林薇薇,则来当她的替身。 林早早看向林大哥。 见他一脸错愕,她笑了笑,很是开心,“你相信的妹妹,显然没你想象中的完美。” 林早早绕过林大哥。 想出去,林大哥拦住了她。 林早早一点都不着急,有恃无恐的停在了原地,转身看向了林薇薇,语气不急不缓的问道。 “你说,二爷听你的话,还是听我的话,我要是跟二爷说,让陆明远不娶你。” “你说。” “他会不会答应?” 陆家现在,是陆丰年当家。 他背后指挥人,是陆老,以及得陆老授权的各位长辈,陆家小辈的婚姻由他做主。 林早早,才是陆老真正的救命恩人,她提的要求再过分,陆丰年都不会拒绝。 林薇薇自然清楚这一点,虽然心不甘但还是开口说道,“大哥,让妹妹走吧。” 这次。 林大哥没拦。 林早早走出林家。 大杂院的空气,不咋好。 人太多,全是杂物,显得拥挤而又凌乱,也没有什么植物,住在这里让人觉得很压抑。 她不喜欢这里! 她更喜欢陆丰年四合院,总是收拾的干干净净,也喜欢学校,清净而远离是非。 可惜。 以后要回来住。 虽然也住不了几天。 但想到能霸占林薇薇房间,给林家找点麻烦,也挺不错,今天抢房间,明天又抢点什么呢? 正沉思之间。 她看见了林三哥。 正站在门口对她龇牙咧嘴。 听说那晚,他被抓去关着连续审问了好几天,出来的时候人不人鬼不鬼,林早早想到这里就觉得十分解气。 于是,对着他挑衅,暗中不客气的竖了一个中指,嘴唇一张一合骂了一句,“傻逼!” 第194章 傻子 “你!” “骂谁傻逼?” 林三哥严重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出了问题,不然这个村姑怎么会有胆子指着他鼻子骂! 这可是他家,是他的地盘,林早早居然猖狂到跑到他家来骂他,到底是谁给她的勇气? 十几天前,她站在自己面前还是个小垃圾,说话都得低着头,现在牛逼哄哄。 就跟要带人干群架。 林三哥啊,就是靠着一张好看的脸蛋,吃女人软饭的小白脸而已,根本不足为惧。 也是仗着自己是男人,力气大,仗着林早早身体瘦弱虚弱,好欺负,趁天黑没人想带走她。 说白了,就是一个欺软怕硬的窝囊废罢了,林早早阴阳怪气,“谁应谁是傻逼!” 她又没指名道姓,可有些人就喜欢对号入座,说明他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傻逼。 “林早早,你才是傻逼,你全家都是傻逼!”林三哥真的生气了,生气到口不择言。 林早早一愣,再一愣,听完他辱骂后噗呲一声笑喷了,“你说的对,我全家都是傻逼!” 生怕其他人听不见,扯着嗓子对着其他人说道,“我三哥说,我全家都是傻逼!” 顿时,众人纷纷对他投来异样的注目礼,林早早是他亲妹妹,他全家和她全家都是一家。 林三哥:? 我骂错了吗? 林三哥:! 我应该没骂错吧! 但看众人的反应,自己好像骂的有问题,还没等他猪脑子想清楚哪里出了问题。 喜欢做好人好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魏民同学,已经站出来,双手交叉放在胸前。 目光落在林三哥身上,用着可怜的又无可救药的眼神,好心的总结,“确实是傻逼。” “骂人。” “把自己都骂了进去。” “我长这么大,见过蠢的、脑残的……还是第一次见骂自己骂的这么理直气壮的傻逼。” “我建议你家里人,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去看看,要不然拖到晚期,可能就没救了。” 魏民这小子一张口,就没有一句好话,当然,他侠骨丹心,只骂坏人,不会骂好人。 大家听完。 哄堂大笑。 笑的林三哥脸都绿了。 他从小到大,不都是被漂亮姑娘捧着,被男的羡慕,这还是第一次,在这么多人面前丢脸。 他一脸怨毒地看向了林早早。 都是这个村姑,她都被拐卖到乡下了,为什么还能回来,养父母家是饭桶吗? 小姑娘都看不住! 林早早抬眼,对上林三哥怨恨的目光,心里咯噔一下,似想起什么,但转瞬即逝。 什么都没抓不住。 她心脏猛地跳动一下,似乎很难受,脑袋遭到重击一般,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李文昊见自己长期饭搭子被吓着了,他眸中闪过怒意,这林家人都是傻逼。 专门挑弱的欺负。 他上前一站,直接挡在了林三哥的面前,大高个大体格,遮住林三哥的光。 他不爽的说道,“你那是什么眼神?有怨气对着我来,欺负我校友算怎么回事!” 李文昊篮球队的队友们见状,也纷纷上前,直接将林三哥围在一个小小的圈里。 个个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显得林三哥像一只只会嘎嘎叫的小鸭子,可怜弱小,只能仰着头看着这群人。 传说中又高又壮的黑皮体育生,不是他这种天生吃姑娘软饭的小白脸能惹不起的。 林三哥:…… 熊熊怒火。 瞬间……萎了。 萎了…… 第195章 请客 当年。 害她被拐卖。 会是林三哥吗? 是年纪小,记不住了? 还是当时发生过什么,让她忘记了这段记忆呢?林早早心慌气短,很是难受。 站在林早早身边的魏民。 发现了她的不对劲,他压低声音问道,“大同桌,你没事吧?是哪里不舒服吗?” 明明今日大太阳,林早早此刻却觉得很冷很冷,对这样的天气好似有些熟悉。 不想让这小孩担心自己。 林早早压抑住心中的不安,摇了摇头,声音嘶哑的说道,“不要担心,我没事。” 最难熬的日子她熬过了,大不了就是一死,她没必要害怕林三哥刚刚的眼神。 今儿闹得差不多了。 街坊邻居、居委会、巡逻人员都在这看着,闹的过火了,那他们都得进局子一日游。 要不是这么多人看着,要不是打人会被抓起来,林早早真的很想将林三哥吊打一顿。 大家都是好心来帮自己,自然要感谢大家,最直接感谢就是请客吃饭,这是最基本的人情世故。 这么多人去下馆子,怎么算都不划算,钱不是大头,主要是她没有这么多粮票。 在家里做饭。 很大程度减少成本。 见时间不早了,她就招呼大家离开林家,“魏民,还有李文昊,你们招呼大家去我租的房子做饭!” “好嘞~” 跟来的人。 林早早不是太熟。 她便在前面带路。 从后门走进胡同巷子。 带着大家一起来到了陆丰年的四合院,和陆丰年确定结婚后,他便将四合院的所有的钥匙全部交给了她。 除了他的房间外。 其他地方都可以自由出入和使用。 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都是未婚夫了,虽然他们之间,是属于成年人互惠互利的交易。 林早早没矫情。 不客气的收下。 这帮学生都不会做饭。 李文昊这小子贼聪明,为了能成功蹭饭,来之前,居然把学校食堂的厨师给喊来坐镇。 正是人群之中。 又高又壮的那位。 不愧是重量级的人物! 这人听说是专业厨师,小的时候还跟着宫廷里的御厨学过,说的特别玄乎,也不知真假。 反正食堂里的饭菜,林早早只吃过那么一次,就是魏民看她可怜,请她吃的那次。 吃起来吧,味道也就是正常的家常饭菜,好吃,下饭,但并没有太惊艳的地方。 估计是…… 吹牛吧。 有些大人最喜欢在一群小孩子面前吹牛,显摆自己,当然也有可能是真的。 他一个人提着大米和蔬菜,直奔小厨房,还放了话,让他们这些小娃子不要进来捣乱。 厨房里。 油、佐料什么的都很齐全。 林早早如今物资还算充足,加上有陆丰年当挡箭牌,解释不清楚物资来源。 就说是他给的,也没有人会过多怀疑,怀疑也不敢去问正主,便不再如过去抠门。 拿出钥匙。 打开自己房间的门。 从空间取出不锈钢面盆,将空间鸡下的蛋装在其中,又抓了一只母鸡出来。 让李文昊拿去厨房,交给厨师自由发挥,做鸡汤是最好的,所有人都能吃到。 又拿出一些普通苹果出来,让魏民拿出去分给其他同学,还有胡同的人也来蹭饭。 也一视同仁。 就在林早早在屋里忙时,门外传来魏民嚷嚷声,“我们四中的学生怎么可能乱搞男女关系!” 第196章 名声 林早早! 居然是四中的学生! 胡同里的人听到这个消息,都惊呆了,以前只是听郭大妈提过一嘴,以为是开玩笑。 现在人家学校的人来证明! 什么情况?胡同不都在传林早早是乡下来的村姑,不仅没上过学,连大字都不识吗? 谁来说说。 大字不识。 怎么会去上中学! 就算是天才,也得先认字,认字后,才能学其他东西,所以林早早这个情况。 不是应该上小学一年级吗? 可她都十七岁了,要是和一帮六七岁的娃娃一起上一年级,传出去不得笑死一帮人。 而且她家里人不是对外传,她跟着老男人跑了,怎么可能跑去四中上学呢? 大家都是本地人。 都知道,四中啊,可是京市有名的干部子弟学校,普通人想进去,必须得成绩拔尖才行。 并不是什么阿猫阿狗的都能随随便便进去,特别是林早早这种,在正常人认知里。 被拐卖。 大字不识。 乡下来的村姑 爹不疼,娘不爱。 无权无势也没有钱。 又在外乱搞男女关系。 名声都烂大街了,她这辈子,只能找个老实巴交的男人嫁了,怎么可能去最好的四中上学。 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胡同里的人完全不敢相信,可这些小孩都说林早早是他们同学校友,连老师都出来作证! 魏民那张嘴。 死的都能说成是活的。 在听到关于林早早的这些流言蜚语后,直接站起身,大声辱骂造黄谣的人居心叵测不安好心。 还嚷嚷着。 四中师生,齐心协力,要是有外界人中伤他们,全体师生都会来找这些人麻烦。 半真半假。 将这些人唬的一愣一愣的。 特别还有同学说,其父是公安局局长的时候,那些喜欢大嘴巴的人吓得再也不敢编林早早是非。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当他们吃了国光苹果和香喷喷的饭菜后,更加肯定,林早早不是跟着老男人跑。 而是遇到贵人了! 这国光苹果贵着呢! 像他们这些普通人,平时都舍不得买来吃,没想到,人家林早早直接拿出来送人。 还一次性送这么多。 这算下来,不得好几十。 哎呀,不得了咯,林家的这个亲生女儿发财了,结果林家还守着那个假货宝贝的不行。 做的菜更不得了。 全部都是用猪油炒菜,那猪油真的舍得放,他们吃一口下去,香的让人直迷糊。 胡同里的人,好多要脸呢,加上林早早名声不好,好多人都没有来林早早这蹭饭。 结果脸皮厚的。 不仅吃了,走的时候,林早早还送他们鸡蛋,感谢他们来参加她的认亲宴。 他们回去一宣传,没去吃的没占到便宜的肠子都悔青了,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也从这天开始。 林早早的名声两级反转,以前都是骂,现在都夸她不得了,说林薇薇都没考上四中。 她却在四中上学,还和公安局局长的儿子是同班同学,还认识贵人,发了大财。 直接成了别人家孩子,也成了胡同里孩子需要学习的榜样,名声大噪,也不知是好是坏。 林早早的日子是越来越好,可是此刻的林家,却不再是往日阖家欢乐的场面。 第197章 真怂 的确良的裙子,烧没了。 还有其他的衣服,像垃圾一样,被乱七八糟的扔在了地上,被人来回踩了很多鞋印,全是泥。 七十年代的衣服。 对于后来的八九十年代、千禧年的人而言,布料不怎么好,款式其实也不怎么好看。 林薇薇作为一名重生者,早就穿惯了国际的大牌,显然不喜欢这年月的垃圾衣服。 可没有办法啊,这些衣服,是在这年月是最好的,也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 她现在还是一个学生,还没有改革开放,大家思想未放开,衣服还是那几个款式和花色。 哥哥们也没有发达,陆明远也没爱上自己,她根本没有钱,也没布票去做新衣服啊。 在这一刻。 林薇薇恨死林早早了。 漂亮衣服都是她的命,她还想打扮的漂漂亮亮,让那些男的喜欢自己,给自己花钱。 林早早毁她衣服。 比杀她还要难受。 林三哥走进来看到屋里一片狼藉的场面,又看见妹妹黯然失色的坐在屋里哭。 他心中窝火,却又找不到发泄的地方,最后一脚踹在门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可不顶事! “薇薇。” 见三哥喊自己。 林薇薇不应,垂着眼。 收拾自己的东西,林母不是想让她把房间让给她亲生女儿吗?她现在就让! 不就是破屋子,谁稀罕,还没有她别墅的房间大,让给那个没见过的村姑又何妨! 林三哥真的没想到,村姑胆大包天,不仅带人砸了林薇薇房间里的东西,还把二哥送进了监狱。 她要上天! 等那帮学生老师走人。 他大步流星的去找她麻烦。 可刚走到后门,脚步一顿,赫然发现隔壁四合院的门口,不知何时开始站了一个当兵的。 此人。 正是简志刚。 林早早被林家父母认亲成功带回家的消息,已经被人第一时间告知了陆丰年。 他正在忙着交接工作事宜。 无法赶来,便打了电话,让简志刚来,让他二十四小时保护林早早人身安全。 他站在门口正闲的没事,却见林三哥出现在他家门口,看怒气冲冲似要找事的样子。 简志刚抬眉,对其挑衅。 顺便抬起双臂往上弯曲,显摆了一下自己的肱二头肌,爆炸的肌肉,瞬间将衣服绷紧。 眼神确认过了。 是林三哥这个小白脸惹不起的对象,他看的脸都绿了,这当兵的没事站林早早家门口干啥。 简志刚最不怕事,手痒痒的,特别想打一架的他,开口问道,“兄弟,有事?” “谁特么和你是兄弟!”惹不起,躲得起,林三哥第一时间关上院门并锁好。 简志刚看到这一幕。 嫌弃的撇了撇嘴,“真怂!” 还以为能痛痛快快打一架,没想到就是一个纸老虎,欺软怕硬的东西,没劲。 看到厉害的,屁都不敢放,直接灰溜溜走人,他一个飞身双脚踩墙上跳上墙头。 视野不错,正好看见林家和林早早院子的情况,他从衣服兜里抓了一把瓜子看戏。 而就在这时,巷子口出现一个黑长的影子,在原地站了几秒后,又匆匆转身离开。 简志刚有所察觉,转头望去,并未发现人,他没有追上去,怕调虎离山家,他现在任务是保护林早早。 第198章 偏心 “妈!” “您到底怎么回事!” “你为什么让林早早带着一帮小混混进薇薇的房间,现在好了,东西全砸了,衣服也烧了。 “您满意了!” 林三哥心中憋着一股气,不发泄出来,难受的慌,他又回到客厅,对着林母一阵输出。 从林早早离开,林母就一直坐在凳子上,连饭都没有做,厨房里,还是冷锅冷灶。 只听到隔壁时不时的传来欢笑声和怒骂声,说林家草包一个,这么优秀的女儿不认。 又说林早早根本就没有什么双胞胎姐姐,其实是假货,也不知道林家脑子有什么毛病。 让假货代替真千金。 骂还算了,没想到,没过一会儿又传来一阵阵香味,现在家家户户吃油都省着。 林早早豪气。 请客吃饭,炒的菜,那油啊,跟不要钱似的一个劲放,香的街坊邻居都迷糊了。 最重要的是! 还炖鸡汤了! 现在正巧是饭点。 胡同的人,看着桌上的馒头和咸菜以及飘着一点点油的炖菜,瞬间没有了胃口。 那林早早回来才几天啊。 原本跟乞丐一天吃不饱穿不暖,现在就开始大鱼大肉,比他们这些人过得还滋润。 见儿子吼自己。 林母也很委屈,“林早早带着同学老师敲锣打鼓回家认亲,闹得全胡同的人都知道。” “我总不能让她睡狗窝吧,要是这样安排,胡同里的人不得戳我们一家脊梁骨。” “我要是知道,她会带着这么多老师同学回家,我肯定会提前收拾一间卧室出来。” “给外人做做样子。” “再说了,薇薇马上要毕业了,毕业就要结婚了,我总不能因为林早早毁她名声。” “没有办法,这才借着姐妹住一间屋子为理由,想着,今儿先把事情糊弄过去。” “谁知道他们跟土匪一样,进屋二话不说,就开始扔东西,烧东西,我都没反应过来。” “这事能怪我吗?” 林父冷着脸,坐在沙发上。 手指夹着的纸烟一根接着一根的抽着,地上烟灰积了一层,烟锅巴被按在烟灰缸里。 他们谁也没想到,林早早会带着学校的老师同学回家,便安排了她继续住狗窝。 毕竟对外宣传, 是乡下亲戚家的女儿,来城里投靠亲戚,安排睡狗窝,已经是天大的恩情了,外人不会说什么。 可如今…… 是亲生女儿,不好糊弄。 而且林早早今天做的过分,就算房间特意给她安排,她有什么权利砸家里东西。 反了天了! 现在不回家,管不了她。 等她回家住下,到时候门一关。 她就算孙猴子在世也翻不了天,这女儿在乡下已经彻底学坏了,不教训教训真要上天。 林三哥不服气,“妈,就算没有安排房间,您也不应该带林早早去薇薇的房间。” “还说特意给她安排!” “现在京市住房紧张,家家户户面积不大,好几口人挤在十平方的屋子多的是。” “那狗窝不差啊!” “至少还能让她一个人睡在一个屋子里,总比其他人家,儿媳妇和公婆睡在一个屋子强。” “根本不是这个理儿。” “您明明就是见自己的亲生女儿回来了,觉得薇薇不是亲生的,便开始偏心了!” 此话一出,躲在屋里的林薇薇更加委屈了,她撒气似的将那些脏衣服扔进盆里。 衣服脏了。 她不要了! 这个坏妈妈她也不要了! 第199章 赌气 林薇薇打包自己东西,抱着。 走出卧室,林家人听到动静,纷纷抬眼看向她,她却仿佛没看见他们自顾自的往外走。 “薇薇。”林大哥伸手。 将她拉住,“你去哪?” 林薇薇停下了脚步,她不想看到林母,那双哭红的眼便一直死死地盯着地面。 破罐子破摔,“林早早才是妈妈的亲生女儿,妈妈让我把房间让给她,我让!” “谁叫我不是亲生的,我一个外人,我没资格住最好的房间,我应该去住狗窝。” 说完,她想甩开林大哥的手,可甩不开,林大哥将她抱怀里,拍了拍她的后背。 耐心地哄着,“薇薇,大哥知道你今儿受委屈了,没关系,等林早早回家住后。” “我们让她给你下跪道歉。” “要是她不愿意,我们就把她绑了,关在家里房间,不给她饭吃好不好?” “饿她几天。” “她就听话了。” “大哥。”林薇薇失声哭了。 “你送我的生日礼物,就是那条的确良裙子,我准备今年毕业的时候穿,结果被林早早烧了。” 妹妹一哭,林大哥心疼的不得了,“乖,不哭了不哭了,哭多了对眼睛不好。” “不就是一条的确良裙子,哥哥发工资再给你买,妹妹毕业了,要嫁人了。” “肯定要穿新衣服,我再去借些布票回来,到时候买些布,给你多做两件衣服好不好?” “至于摔坏的东西,有爸爸妈妈哥哥在,我们重新给你买新的好不好?不要再生气了。” “我没生气。”林薇薇抽噎。 林大哥笑笑,为她擦掉眼泪,“没生气,还闹着要去住狗窝,那狗窝是人住的地方吗?” “里面又脏又臭,眼见这热天马上快来了,到时候里面满是虫子,你身体不好,怎么受得了。” 林薇薇自然不会去住狗窝,要是家里人真让她住,林大哥进入国字头单位的事。 她就不帮忙了。 幸好,大哥没有像妈妈一样老糊涂,但她还是小声说道,“可妈妈让我把房间让给林早早。” “要是不让,胡同里的这些人肯定都得骂爸爸妈妈为了一个假货虐待亲生女儿。” “我不想爸爸妈妈被骂,我也不想被其他人说成假货,大哥,我该怎么办?” “呜呜~” 林大哥沉思片刻,“林早早今日闹这么一出,不就是觉得……薇薇抢走了她的一切。” “想夺回,才带着同学老师打着亲生女儿的身份回来,现在大家都知道她是林家亲生女儿。” “还给她安排最好的房间,那我们就暂时如她的愿,将薇薇的房间让给她住。” “老三搬来和我住一个屋,薇薇搬到老三那个房间,等风头过了,我就安排林早早嫁人。” “不行,妈还指望她多留在家里帮着分担家务,她也不会嫁人。”林薇薇说道。 回到家。 嫁不嫁,由不得她。 真不嫁,下药,将男的往林早早屋子里一带,把门窗锁上,直接生米煮成熟饭就行。 林大哥如此想着,“她一回家,就闹得家宅不宁是个祸害,妈,您再辛苦几年。” “等我娶了媳妇。” “让您儿媳妇回来帮你。” “林早早,绝对不能留,这次就算是不择手段,我也得让她嫁到乡下去,永远回不来!” 第200章 想媳 大儿子年纪不小了,再过几年就要奔三的人了,再不结婚,就真的成了老光棍。 让他娶妻一直都是家里最头疼的事情,家里人都没想到,大学生的身份害了他。 但耽误其他儿子。 家里一直不敢提他婚事,还是上次林薇薇带来好消息,最后才开始频繁的提起。 城里的姑娘家,都怕受牵连,不敢与其联姻,乡下姑娘无所谓,只要嫁到城里吃商品粮就行。 可大儿子清高。 根本看不起乡下来的村姑,认为他们粗鲁、没文化,家里穷,他可不想养丈母娘一家。 他想娶的姑娘,不仅要有漂亮的皮囊,还得有内涵,有文化,能和他风花雪月。 也能像自己母亲一样,边工作,边承担家里所有的家务,还得和他一起更爱妹妹。 至少给他生两个儿子。 儿子没女儿贴心,儿子以后传宗接代给他养老送终,再生一个女儿当贴心小棉袄。 他这想法。 林母觉得他得注孤生。 但现在不一样,只要他这次能进入国字头单位,那家里的门槛肯定被媒婆给踩烂。 现在不是姑娘挑她儿子,而是她儿子挑姑娘,儿媳妇,乡下姑娘肯定不要,大儿子不喜欢。 普通的工二代也不要,以前他们高攀不起,以后,他们家是这些人高攀不起的存在。 她大儿媳妇,肯定得是厂长女儿那种级别才行,这样才能配得上儿子国家干部身份。 要是能娶上领导女儿更好。 不仅对大儿子的事业有帮助,到时候大儿媳妇不干活,她也心甘情愿的伺候着。 有了儿媳妇。 这亲生的女儿瞬间不香了。 毕竟,亲生女儿是给婆家养的赔钱货,养的再好,以后也得去婆家伺候婆家的人。 娘家人根本得不到什么好处。 林大哥是大学生,很聪明,家里的事情全家都会征求他意见,如今见他发话了。 林母也不再继续纠结,“娶儿媳妇好,有了儿媳妇,我这个当婆婆的也能轻松些。” 儿媳妇进门。 就得帮着干活。 这是华夏传统美德。 要是不想干活,会被外人嘲笑,是好吃懒做的女人,不管街坊邻居还是娘家人,都会指责。 闹剧。 有了结局。 不知是谁肚子咕咕叫。 大家才意识到还没吃饭。 林大哥发话了,“妈,现在时间不早了,大家肚子都饿了,您赶紧去厨房做饭吧。” 林母肚子也饿了。 她赶紧站起身,边向厨房走边说着,“现在做饭来不及了,今儿啊,吃挂面。” 家里一日三餐吃什么东西。 都是由林母安排,家里的其他爷们不管,林薇薇不说,林母也会做她爱吃的菜。 林早早必须回家,那房间肯定得收拾出来,林薇薇将自己东西搬进了三哥卧室。 相比起其他的臭男人,三哥从小臭美,屋子收拾的也干净,还喷了香香的东西。 在这个家,林薇薇最不喜欢靠近的便是二哥了,二哥工作原因,身上总是脏兮兮的。 身上还有一股机油味汗臭味,让他爱干净一点,他总说,这样才有男人味,他们女生不懂。 吃完挂面。 林母马不停蹄的去收拾林薇薇的屋子,那些砸坏烧坏的东西要不得了,只能扔了。 家里没有多余床单被子。 林母便将狗窝的那套拍打一下,就这样铺在了床上,至于林早早带来的被扔进狗窝。 他们嫌脏。 直到忙到晚上。 林家的屋子才关了灯。 黑夜将世界笼罩,林家人翻来覆去的睡不着,都在想着等林早早回来怎么收拾她。 第201章 邪门 林家算计林早早。 林早早也在被窝里写写画画算计林家,回家抢林薇薇的房间,只是第一步而已。 可惜她不擅长害人,都没有什么太好的主意,最后眼睛一闭,直接和周公聊天去了。 没住校,但要上学,林早早起的比平时早,她打着哈欠,拿着洗脸帕来到水池面前。 扭开水龙头。 弯腰低着头洗脸。 早上的水还真凉,很快将困意去的七七八八,洗完,还用搪瓷锅盆接了不少水拿去喂鸡。 鸡养多了也是一个大麻烦,要粮食,要水,得把鸡和鸡蛋换成物资或者钱票才行。 她一边想着怎么处理一边开始今日复制,昨日,厨师将陆丰年的那一大盆猪油全部吃完了。 她今儿得给补上。 看了看没复制的物资。 如今人情世故得多送东西。 在酒心巧克力和大白兔奶糖二者之间,她选择了复制大白兔奶糖,这个老少都喜欢。 【复制暴击:】 【猪油x!】 【大白兔奶糖x!】 系统升级后,暴击的次数真的是大幅度上涨,美好的一天,就这样开始了。 收拾妥当的林早早打开门,准备去上学,结果看见门外站着一个人,不是别人,是简志刚。 她愣住,“你怎么在这?” 简志刚见她出来,站直身体礼貌的笑了笑,“你好,林同志,我是接到上级命令,来保护你。” 应该是陆丰年安排。 这就是作为她未婚妻的待遇吗?林早早不解,“我不需要别人保护,你还是回去吧。” 简志刚好没有一丝意外,好似早就知道她会这么说,“抱歉,我也是奉命行事。” 这是他的工作。 林早早也不能让别人失业。 便没有再多嘴,而是拿出钥匙锁好门,向着胡同外走去,走到半路被郭大妈拦住了。 她一脸热情的凑上来,“我就说我没认错,你就是林早早,还装什么魏民骗我。” 林早早并不讨厌郭大妈。 要是其他被哄骗被拐卖的小姑娘能遇到她这样的热心肠,说不定还真的能救人一命。 她赶忙附和,“是是是,大妈您眼力好,在人群中一眼就把我给认出了,比我那个亲妈厉害多了。” 郭大妈那是一个得意。 虽然她没有太多文化,可是她记性好,见过的人都不会忘记,她引以为豪。 她压低声音八卦道,“你亲妈脑子犯糊涂,就是被家里那个假货唬的团团转。” “你不知道。” “就在前几日,你亲妈得知你失踪后,着急的不得了,第一时间就跑去公安局报了案。” “还说对不起你。” “原本脑子都清醒了!” “结果怎么着,就是家里的那个假货,又哭又跪,居然在你亲妈面前上演了一出自杀戏码。” “把你三哥吓得,直接抱着她去医院,我们都以为她快死了,结果只是手腕割破一点皮。” “就是虚惊一场!要是去医院晚上那么几分钟,说不定那伤口都愈合了。” “她闹这一出,硬是让你妈又开始犯糊涂,偏着她,这假货真的邪门的很。” “我怀疑她是不是会什么控制人心的邪术,就苗族下蛊那种,你刚回来得小心点。” 第202章 告密 闻言。 林早早很意外。 原来,家里曾上演过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这是以前从未发生过的事情。 她只是重生选择离开林家,没想到产生蝴蝶效应,当时什么都没做,便让他们起了内讧。 被万千宠爱的林薇薇。 居然也有这么卑微的一天。 为了能够留在林家,为了挽回林母的心,也会又哭又跪,虽然没有跪在她的面前。 但是心里也挺爽。 不得不说,林薇薇能成功,完全不是意外,她很有心机,利用自己的优势和感情来拿捏人心。 她会用美貌来征服每一个对她有用的男人,用亲情来利用每一个家人,林早早在这方面很欠缺。 “对了!”似想起什么。 郭大妈眼珠子快速转动,贼兮兮的看了一圈四周,抓着林早早的胳膊,将她拉到角落。 简志刚站在远处看着,很识趣的没有阻拦,也没有跟上来,反而转过身帮他们盯梢。 郭大妈便压低声音说道,“前段时间不是说,你把那个假货打的住院昏迷嘛。” “刚出院,她就跟林家老三找上门,找你,来势汹汹,这一看就是找麻烦。” “这林家老三也不是玩意,你以后要是回林家,不仅要提防那个不知哪来的假货。” “林家老三,你也防!” “林家真的不是东西,他们在外说你不检点,和老男人搞一起,还传出三个老男人。” “啊呸,你要是有这能力,还能被他们赶出家门,我看就是那个假货在暗中搞你。” “不想你回家!” “昨天你敲锣打鼓的回来,还以四中学生身份,直接啪啪打脸那些嚼你舌根说你坏话的人。” “居委会那边的韩美林正在调查你乱搞男女关系的事,咱们没做过,别让人栽赃陷害了。” 郭大妈继续说道,“丫头,我看好你,你才是真千金,你应该夺回属于你的一切。” “把那个假货赶出家门。” 这郭大妈还真有趣,真假千金都被她一个老古董玩明白了,显然平时没少吃瓜。 但见她如此厌恶林薇薇,林早早好奇的问了一嘴,“郭大妈,你和林薇薇有仇?” 她是那种小心眼的人吗?郭大妈拒不承认,压低声音,“这话问的,小看大妈不是。” “我怎么可能和一个丫头片子有仇,我就是看不惯男人女人出轨,小三当道,私生女上位。” “咱们作为无产阶级,应该要团结起来,坚决抵制这种不良的作风问题。” 郭大妈说这话的时候,那是一个正气凛然,听的林早早的血液也开始沸腾起来。 “郭大妈!” “你思想觉悟挺高!” 林早早竖起了大拇指,真心的夸了她一句,又从兜里抓了一把大白兔奶糖给她。 胡同里有这号人当搅屎棍。 以后都不缺热闹,“郭大妈,我还要上学,就不和您在这多聊了,这大白兔奶糖您拿去吃。” 看着大白兔奶糖,郭大妈的眼睛都亮了,她嘴馋,就喜欢吃这些甜甜的糖。 可是太贵了,她家男人一年到头都舍不得给她买一次,见这丫头出手这么大方,她心情也高兴。 也不再废话,“丫头,去吧,好好上学,天天向上,你家要收有个什么动静。” “我第一时间告诉你。” 第203章 嫉妒 这一路上。 胡同里认识的、不认识的。 都和林早早热情的打招呼,昨儿只不过是请他们吃了一顿饭,送了一些东西而已。 今儿,全部对她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果然,与其大张旗鼓的去解释流言蜚语。 去报案。 都不如花钱收买人心。 有钱了,放屁都是真理。 魏民年纪不大,却早就看透了社会的本质,当然,钱在这个社会并不是万能的。 还包括地位权利。 普通人家,家里人要是在厂里当个小领导,家里不沾边的亲戚,都会提着东西上门认亲。 都是一样的道理。 胡同里的人,在看见林早早身后跟着一个人高马大,疑似当兵的,纷纷小声的八卦起来。 问,这人是谁? 有知情人表示,这位你们都不知道,就是最近传言中,和林早早乱搞男女关系的男主之一。 但看二人的样子。 不像是在乱搞男女关系。 但还是有人偷偷跑去通知居委会的韩美林,当事人都出现,宁可抓错,不可放过。 就在大家疑惑时,只见简志刚微微弯腰,在林早早的耳边小声说了一句什么。 还指了指马路的方向,林早早抬眼看过去,发现路边停了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 车门打开。 与林早早乱搞男女关系的二号男主,也在这一刻闪亮登场,只见赵爱国弯一下腰。 从车上走下来。 他抬头,热情的挥舞着右手。 送了林早早一个如太阳般炙热的笑脸,让人看了心情十分美好,他朝着她走过来。 热情的打着招呼,“妹妹,早上好啊,有没有想哥哥啊,哥哥今儿特意开车来送你上学。” 林早早:…… 其实学校不远。 根本走不了几步路。 完全没有必要这么大张旗鼓,可就在她想拒绝的时候,简志刚已经拉开了后门。 林早早猝不及防的……对上了那双黑白分明、深邃不见底的眸子,跟被猛兽盯上一般。 是陆丰年。 他不苟言笑的时候。 看上去真的很凶很凶。 全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 让人很意外的是,他今儿居然穿上了军装,凌厉的杀气,与军装可以说是绝配。 军人,穿上这身军装,就该是严肃而又端正的样子,他看着她淡漠的说道,“上车!” 是命令的语气。 后来林早早才知道,这语气其实并不是装帅,或者故意针对谁,是在部队长期训练下养成的习惯。 林薇薇今天也要上学。 当她走出胡同,亲眼看着林早早上了陆丰年的车时,她不敢相信的瞪大了眼睛。 凭什么她追了陆丰年这么多年,他都不正眼瞧她一下,如今却对这个村姑这么好! 她不服! 她不爽! 她心理不平衡! 她想上去质问陆丰年,她重生前可是大学生,她漂亮,她优秀,她后来更是商业新贵。 她哪点比那个村姑差! 那个村姑,除了会做饭外,什么都不会,就是一个只会让男人养着的废物而已! 这个村姑凭什么赢过她! 她胸膛剧烈起伏,内心压抑不住的愤怒,而就在这时,居委会的韩美林姗姗来迟。 “林早早和她的奸夫呢?” 来的这么慢,早跑了! 这居委会的也是胀干饭的,没什么用,要是他们早点来抓住几人,对峙之下。 把林早早的名声搞臭,说不定陆丰年知道林早早的真面目,从而厌恶她,远离她。 她绝对不让林早早抢走她的家人和爱人,陆丰年她不要,也不能便宜林早早! 她要想法子! 毁掉林早早! 第204章 她想 窗户关着。 车里很安静。 赵爱国认真地开着车。 简志刚目视前方,似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大家都很有默契的没有开口说话。 这诡异的氛围,让没有安全感的林早早,不自觉的往门边的位置移了一下下。 直到陆丰年开口。 彻底打破了这个平静。 他淡淡地问了一句,“昨儿回家,可受了委屈?” 只是短短一句话,让林早早愣住了,原本不委屈,可不知为何心酸的红了眼。 不被爱、不被重视的人,真的最怕突如其来的关心,她目光看向后视镜的时候。 对上了陆丰年的眼睛,他说话的时候,声音没有温度,他看人的时候,也没有感情。 但不知为何。 这句话就像有种魔力。 让她莫名的感觉到委屈。 如果这话换成赵爱国、魏民问出口,林早早都不会这么失态,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为什么偏偏在陆丰年面前绷不住自己的情绪,有那么一句话,会哭的孩子有糖吃。 林早早在这一瞬间,突然就不想当听话懂事的孩子了,不仅没好处,还受尽委屈。 当坏孩子虽然被骂,可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且他们改邪归正,就可以得到夸奖。 于是她猛地抬头。 转过去,目光灼灼地看向问陆丰年,“那我要是受了委屈呢?我作为你的未婚妻。” “你会帮我?” 她只是随口一问。 并没有想过,真正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如果不是因为赵爱国,不是因为陆老。 他们两个人,一个是可望不可及的军官,一个是被拐卖大山拼命跑回来的小可怜。 永远不会有交集。 灰姑娘爱上王子,是因为灰姑娘本是伯爵家庭,门不当户不对的牛郎织女是永远不可能在一起。 林早早也不想当牛郎。 自私自利的将天上的仙子拉下凡间,就为了有个媳妇热炕头,给他生儿育女。 但这一刻,她迫切的想知道陆丰年的答案,哪怕她骗骗也好,吃苦久了,就想吃点甜。 陆丰年对上那双炙热而又咄咄逼人的视线,深思熟虑后问,“你想我怎么做?” 这就是他给她的答案。 他声音一如往常一样,没有任何温度,但沉了些许,让人永远捉摸不透他的喜怒哀乐。 赵爱国听出来其中味来,咱们钢铁直男二爷潜台词在问,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你开心。 是的。 这位。 根本不不懂什么叫爱。 他有一个不负责、常年不在家的亲爹,一个软弱无能只能靠儿子活下去的亲妈。 一个天天没事找事的小妈,最靠谱的大哥,在他小小年纪去了部队,他没长歪已经是万幸。 人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外界的人看二爷,只看见他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 其实。 苦头没少吃。 要不是大爷当年扛起亲爹的责任养活亲妈和亲弟弟,他们早在大饥荒的时候饿死了。 林早早有那么一瞬间的疑惑和不解,不确定,她反问,“我想怎么做?你就怎么做?” “嗯。”陆丰年点了点头。 他同意林薇薇嫁入陆家,成为陆家的儿媳妇,也同意林大哥进入国字头单位。 是快速完成陆老的任务,反正陆老只说了名字和地址,是否找错人,那都不重要。 陆家。 就是一个狼窝。 有小狐狸作死往里跳。 搅浑这趟水,他挺乐意。 至于林早早,她和他结婚,她想从中搞破坏,他自然不会阻拦,这是他那天的原话。 他今日的这句话。 让林早早打开了潘多拉魔盒。 释放出人世间的所有邪恶,其中有着贪婪、虚伪、诽谤、嫉妒、痛苦等等。 她想试一下魔盒威力,“如果我想让陆明远和林薇薇下乡插队当知青,可以吗?” 第205章 神灯 “可以。” 陆丰年回答的毫不犹豫。 这淡淡的语气,就好似在和她讨论今儿的天气不错,我们中午吃个炸酱面的口吻。 他不仅同意了! 还开始安排下乡当知青事宜。 询问她的意思,执行力杠杠。 知青是批量下乡,而下一批下乡则安排在毕业季,目前各大中学以及街道的居委会。 正在号召各大学生报名。 他可以让校方和居委会积极给林薇薇做思想工作,至于陆明远,他一句话的事。 林早早震惊,原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可以这么容易,只要肯向面前的这个人开口。 赵爱国总结的一点都没错,那就是,她完全可以把陆丰年当成阿拉丁神灯。 随时随地许愿。 说不定就实现了呢? 想到这,她噗呲一声,忍不住笑出了声,乌云瞬间褪去,哪里还有刚才的委屈。 不得不说。 抱金大腿。 不劳而获的感觉,真的特别爽。 明明可以走捷径,为何偏偏选择吃苦,有些苦并不会锻炼人心智,反而会毁了一个人傲骨。 而且这捷径并不犯法,对于一个成功者而言,人脉,只是其中一种手段而已。 陆丰年看着她。 双眼微眯,显然有些懵,不知她为何突然发笑,脑海里,闪过家里的那两个女人。 其中一个是为爱卑微、自愿当保姆的亲妈,另外一个没事找事、天天要钱补贴娘家的小妈。 忍不住在心里吐槽了一句。 果然,女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生物,他一点都不适合和女人相处,对于结婚自然也犹豫。 不知道面前小丫头为什么会突然发笑,他只能开口询问,“是我说错了什么吗?” 回味了一下用词。 并未有唐突的地方。 见三双眼睛盯着自己,林早早尴尬的碰了碰鼻子,“你没有说错什么,我突然想起一个笑话。” “特别好笑!” 陆丰年:…… 赵爱国:…… 简志刚:…… 你看我们信吗? 林早早扬了扬下巴,鼻孔朝人傲娇的看向窗外,直接露出一副不信拉倒的样子。 这样子。 还是跟魏民学的。 距离毕业季,还有几个月。 那陆明远和林薇薇下乡当知青的事情还早,她一点也不着急,着急也没有用。 不管陆丰年是在哄她玩,还是真的把两人弄下乡当知青,此刻有他这个答案就够了。 果然。 会哭的孩子有糖吃。 她笑了笑,“那陆明远和林薇薇下乡插队当知青的事情,那就麻烦二爷多费点心。” “最好安排在最穷最苦的地方才能打磨心性,你应该不会舍不得你亲侄子吃苦吧?” 陆丰年轻笑一声。 她心中的小九九,显然逃不过他的法眼,虽然二人目前为止,还没有定亲。 但他却已经站在未婚夫的角度,对她这个未婚妻全权负责,他以前对她说过。 她嫁给他,他才能有身份和立场来帮助她、保护她,所以,他是这么回答她的感谢。 “不用谢。” “是我应该做的。” “而且陆明远是陆家人。” “学习成绩一般般,是陆家最废的那一个,如今他和林薇薇一样即将高中毕业。” “整日无所事事。” “还在外惹是生非,就算你这个未来婶婶的不提他下乡,我也得安排他外出磨练磨练。” 闻言。 林早早有些惊讶。 上辈子,陆丰年并未安排陆明远下乡插队当知青,不对,陆明远毕业后一直缠着她。 难不成。 他为了不下乡。 才选择追求她? 第206章 要说 林早早心一沉。 如果陆明远上辈子真的是因为不想下乡当知青而缠上她,那说明,他对她的好都是装的? 也是。 京圈太子爷。 怎么会喜欢村姑。 她也是猪油蒙了心,以为自己遇到了真爱,遇到了一个能对自己好一辈子的男人。 十几岁的小姑娘,真的好骗。 给一颗大白兔糖,就能带回家。 至于陆丰年,比路明远好一点的地方是,从头到尾都没有骗过她,他明说需要一个妻子。 他不骗她。 车子停在了学校门口。 陆丰年不方便下车相送。 便将一个旅行包和两个铝饭盒递给了她,“旅行包里,是给你准备的一些东西。” “啊?为什么给我买东西?”林早早看向旅行包,看不出里面有什么东西,但鼓鼓的,还不少。 “未婚夫责任。”陆丰年答。 解释的简单明了,今日来。 除了送她上学,问她是否在家受委屈,送东西,其实还有重要的事情要说。 他继续说道,“按照我们传统习俗规矩,既然我们要结婚,那我们得见一下双方的家长。” “商量一下结婚的事。” “按照你现在的年龄,今年我们可以先定亲,订婚,明年的这个时候再领结婚证结婚。” “你最近去了解一下你家这边的风俗,需要多少彩礼,有其他要求都可以提出来。” “所以这周末你得腾出时间,我带你去见一下家中的长辈,礼物什么的你不用准备。” “我会让小赵提前备好,你只需要出个人,空着肚子,安心去吃饭就行。” “有问题吗?” 林早早上辈子和陆明远结婚是抓奸在床,连家长都没见过,就被迫去民政局。 匆匆领了结婚证。 然后被安置在陆明远房子,开启了婚后生活,婚前失贞,会被婆家人看不起。 她这样的女人,别说定亲,连娘家人都嫌弃她丢人现眼,婆家自然连彩礼都不会给一分。 从未走过这些流程,完全不懂定亲订婚有什么区别,她原本想着自己未到年龄。 要结婚。 必须还要等一年。 没想到陆丰年已经开始在为二人未来作打算,而且是经过深思熟虑且询问她意见。 并未因为她年纪小而忽视她的想法,很尊重她,林早早答,“都听你的安排。” 陆丰年点头。 他对这方面也不是很懂。 但人肯定要带去给陆老和至亲长辈见面,走一个过场,免得有些人瞎介绍。 “至于铝饭盒里,装的是家里红姐做的锅贴和小米粥,你带去学校趁热吃。” “我现在在军校挂职,你可能无法联系上我,以后简志刚会二十四小时跟着你。” “你遇到了麻烦,可以直接跟他说,他要是解决不了,自然会来联系我。” “好……好哒,”林早早迷迷糊糊的收下了东西,显然还没从自己要结婚的事情回过神。 简志刚也跟着下了车。 林早早先回宿舍,将旅行袋放在桌上,打开一看,很意外,里面居然是各色各样的衣服。 春款夏款睡衣都有,连小裤裤小背心都准备了,大可不必准备的这么齐全! 不是的确良。 摸一下布料,和林早早卖的出口布料还要好,不知是棉布,还是真丝,反正看着就很高级。 特别那白色衬衣。 摸着丝滑冰冰凉凉,垂直感感很好,造型上,也和市面上普通衬衣不太一样。 似专门设计。 是陆丰年为她定制? 应该不可能吧,她将这些衣服全部放回旅行包,直接扔到了空间,在学校还是低调点。 第207章 早餐 来的早。 还没开始早自习。 林早早坐在位置上。 小心翼翼地打开了铝饭盒。 发现其中一盒装了酥脆的锅贴。 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很是好吃的样子,数量还不少,满满一大盒,另外的一盒装了小米粥。 她喜欢吃锅贴,拿着筷子夹了一个放在嘴里,超级好吃,是肉馅的,为了以后天天能吃到美味。 她夹出一个偷偷放空间的碗里,又将小米粥分了一小半出来,等着以后复制。 “哇,吃的什么,好香啊。”李文昊就跟长了狗鼻子一般,闻着香味就寻了过来。 前桌同桌还没有来,他不客气的坐在别人位置上,眼巴巴的盯着林早早的锅贴。 林早早并不知道。 陆丰年今日会送早餐,今日复制机会已用,现在不能复制,她便护着早餐,“没你的。” 李文昊:! 可怜巴巴 他也想吃。 但不能和饭搭子抢,他嘿嘿的笑着问,“我都看见了,这是你对象送的爱心早餐吧。” 对象? 算是吧。 没有感情。 但要结婚的对象。 但她没有过多解释。 知道李文昊平时训练强度大,他总是吃不饱,林早早从空间抓了一把糖果出来。 “你吃这个吧。” 看着奶香奶香的大白兔奶糖,李文昊眼睛都直了,“还是我们李向阳同学仗义。” “不像你小同桌,抠门。” 说曹操曹操到,被说抠门的魏民提着书包,拽拽的走进教室,眸子狠狠地瞪了一眼李文昊。 背后说人坏话,还被人听见,李文昊伸手,尴尬的摸了摸鼻子,当做没有这回事。 知道他脸皮比城墙厚,魏民懒得和他计较,“怎样,我们昨天走了,你家里人没找你麻烦吧。” “他们不敢。”林早早说。 被魏民和李文昊带头一闹,亲生父母虐待亲闺女,全胡同的人都盯着,他们暂时不敢轻举妄动。 魏民嫌弃这家人,“他们暂时不敢作死,闹得过火,但风头过了,就不一定了。” “你确定回家住?” 林早早吃了一口小米粥,里面放了蜂蜜,挺甜的,“等他们把房间给我收拾好。” “来学校请我回去,我再回去看看他们准备做什么幺蛾子,再决定怎么拆家。” 说完。 她夹起一个锅贴。 趁着魏民张嘴说话不注意的时候,直接塞进他嘴里。 魏民:…… 李文昊:! 他急的跳起来,“为什么这个小矮子能吃你的爱心早餐,我就不能,李向阳同学,你偏心。” 大高个,看着香喷喷的美味在眼前不能吃,要是大家都不能吃他心里也舒服。 可为什么魏民能吃! 林早早翻了一个白眼,重新夹起一个递给他,“他小,正在长身体,需要营养补补。” “你只能吃一个解解馋。” 李文昊这人很好哄,给吃的就是亲娘,上一秒怒气冲冲,下一秒喜笑颜开。 “谢谢~” 他不客气地伸手接过锅贴,放在嘴里咬了两下,“这锅贴真的好好吃,你对象哪买的?” “他家里人做的。”林早早也夹起一个咬了一口,外皮酥脆内里香的不得了。 好吃! 李文昊还想要。 林早早是能拿出两个中级苹果出来给他们分,“早上吃苹果有营养,你们吃苹果吧。” 好吧~ 李文昊咬了一口苹果,原本不抱任何希望,却发现,这苹果比以前吃的都好吃。 魏民不挑食。 有苹果,他就吃。 林早早吃完,李文昊趁着要回教室,要出去为借口,主动接下洗饭盒的任务。 林早早美美的吃完早餐,就开始新的一天,而林家,也在为亲生女儿回家。 特意用心。 为她准备一顿晚饭。 第208章 吹吧 “老林媳妇!” 郭大妈笑呵呵的又来了。 那热情的劲,好似前几日的矛盾根本不存在,那脸皮啊,比四九城的城墙还厚。 大家都住同一个大杂院,抬头不见低头见,平时吵吵闹闹很正常,除非是断人前途。 否则第二天,基本又是笑呵呵的凑在一起聊家常,林母也习惯了,也虚伪的应了一声。 “郭大妈来了。” 郭大妈似看不懂脸色。 见林母站在池子边洗碗,撸起袖子顺手帮她一起洗碗,“今儿,来是告诉你好消息。” “供销社啊,进了带鱼,窄的,特别便宜,二毛五就能买一斤,还不要副食本!” “自从大年三十那天,家里吃了一次炖带鱼后,我家男人儿子啊,天天馋着这一口。” “你买不买?” “要买我们一起去。” 林母听到这消息,心动。 这年月水产少,运输保存问题,淡水鱼又贵,还有价无市,那渤海湾的大对虾只出口。 在京市,平时能吃上的海产,就四种海鱼,有大黄鱼、小黄鱼、平鱼、带鱼,大多数还是过年时限量提供。 家里老少,都喜欢吃。 见她犹豫,郭大妈明白。 林母这是想买,他们家都是厂里职工,又不缺三瓜两枣,吃个带鱼还是吃得起。 她催促,“赶紧的。” “我给你洗碗,你去屋里揣几块钱去,我们一起去供销社排队,要不然去迟了,就买不到带鱼了。” 林母闻言。 便不再犹豫。 将双手冲洗一下,便赶紧回屋拿钱去,等出来的时候,郭大妈已经麻利的洗完了碗。 二人也不再耽搁。 直奔供销社,街坊邻居都得到了消息,家里不缺钱的纷纷赶来,眼见队伍排的老长。 还是郭大妈明智啊,用一颗大白兔奶糖,就让一个小屁孩老老实实站在那帮她排着队。 二人插入队伍中。 正好排在前面第十位。 带鱼虽然数量不多,为了让更多人买到,每个人都限购了数量,就算你有钱想多买点都不行。 “老林媳妇也来了!”见林母,大家对她都是客客气气笑脸相迎,当然不是给她面子。 给的是林早早面子。 就有人说了,昨儿她亲生女儿可是出手阔绰,大米饭、猪油炒菜,还送苹果鸡蛋,这一顿得花不少钱。 还问林母。 你女儿认亲宴。 你们家为何不去吃。 家都被砸了,林母哪还有心情去吃认亲宴,原本以为小孩子小打小闹吃点水煮白菜完事。 哪曾想还有苹果。 林母想去吃,可林早早根本没有邀请她,她也没脸去吃,但为了要面子她得装。 “什么认亲宴,那是孩子老师和同学来家里,当父母的没办法,这才咬牙掏钱掏票给粮食。” “让孩子请客。” 这话的信息量可大了。 有人琢磨一下,开始发问,“你的意思是,林早早这孩子请客,是家里给的钱票?” “对啊。”林母叹气。 说道,“这孩子,说我们对薇薇太好了,嫉妒,刚回家,不仅抢自己亲姐姐房间。” “还闹着要办认亲宴。” “我们当父母对她的愧疚,实在没办法,只能给钱给票,去亲戚家借粮食办了认亲宴。” “这不,昨儿办完认亲宴,今儿又闹着要吃带鱼,不给吃,就闹脾气,我们当父母的只能咬牙买。” 郭大妈:…… 我天,林母太能吹牛了吧。 今儿林早早一大早就去上学,根本不在家,供销社有带鱼,也是郭大妈通知林母。 何来女儿闹着吃带鱼?怕不是她家里的假货闹着吃带鱼吧!这样睁眼说瞎话真的好吗? 第209章 带鱼 郭大妈想说两句。 还没说出口,排队的队伍动了,马上就要轮到他们买带鱼了,她赶紧掏钱出来。 吃瓜很重要。 但家里的男人赚钱养家辛苦,就馋嘴,想吃这口炖带鱼,当媳妇的虽然没有太大本事。 天天只知道嗑瓜子,找人说东家长西家短,偶尔满足一下老公口腹之欲还是能做到。 男人宠她。 她也宠男人。 这才是一个家。 至于儿子想吃,那都是沾他老子赚钱养家的光,她美滋滋的拿着带鱼回到家,做炖带鱼去了。 林母也抢到了带鱼。 回去的路上有人问,她都会对外说是林早早嘴馋,闹着想吃,特意买来做红烧带鱼给她吃。 老京人。 最爱吃红烧带鱼。 做法也简单的很,先把带鱼裹上面糊,两面煎一下,起锅烧油,油热了放几粒花椒下去。 葱姜蒜炝锅,再倒酱油水。 开了锅,把带鱼放进去,等着咕嘟那么一小会,再在出锅前,淋一下锅边醋。 直接三大碗米饭干起! 这鱼汤要是放凉了变成冻,那就更好吃了,还没做出来,林母就馋了,说的连街坊邻居也馋了。 荷包没几个子,也跑去买。 可惜去晚了,带鱼早就卖光了,他们只能闻着邻居家的鱼香味,就着咸菜米饭。 为啥吃咸菜? 家里油根本不够吃。 所以家家户户都备着咸菜。 林母哼着歌,在厨房忙着,还有大半瓶豆油,为了这口带鱼,她今儿也是大出血。 那豆油跟不要钱一样,哐哐的一个劲往锅里倒,有这么多油,那菜做的都不难吃。 很快。 香味四溢。 关住门窗,也关不住这味。 不算上次吃剩饭,今儿是林早早正式回家的第一顿饭,为了哄好女儿,让她以后帮自己做家务。 她今儿下了血本,除了带鱼。 还去买了一块钱的瘦肉,瘦肉最便宜,切丝炒了一大盆白菜,再弄了一个鸡蛋汤。 林大哥下工回家。 便闻到了肉味,想着家里如今多了个妹妹,便紧皱眉头,“妈,今天不过年不过节您怎么买肉了。” 像林早早这种不听话,在外乱搞有辱家门的妹妹,她根本不配吃林家的东西。 想到妈还做给她吃。 心里就有些不舒服了,甚至还担心林薇薇生气,毕竟林薇薇让他进国字头单位。 他如今更宠这个妹妹,见不得她受丁点委屈,也见不得林早早过得比林薇薇好。 林母笑呵呵,“今天啊,供销社限量供应带鱼,窄的,特便宜,只要两毛五一斤。” “想着薇薇爱吃,就买了些。” 林大哥走进厨房,看见锅里的红烧带鱼,两毛五,比猪肉便宜,他也爱吃这一口。 “带鱼我们自家吃,等林早早回来随便给碗白米饭咸菜就行了,养不熟的白眼狼,没必要吃太好。” “街坊邻居知道了,岂不是说我这个当亲妈的虐待亲生女儿。”林母也是个要面子的人。 林大哥不以为然,“这年月,家家户户都是这样过日子,谁家能天天吃肉啊。” “不挣钱。” “有的吃就不错了。” 第210章 没回 做好了一桌子饭。 林家人陆陆续续回来了。 看见今儿桌上居然有带鱼。 原本哭丧着脸,就跟死了亲爹亲娘的林薇薇,也忍不住小小的惊喜了一下。 缺衣少粮。 就盼着吃一口好的。 他们根本没有等林早早回来的意思,见全家里人都到齐了,便围着桌子坐下,直接开饭了。 那带鱼更是被林大哥端到林薇薇的面前,紧着她先吃,其他人也识趣没抢。 林母对外说。 给林早早做的带鱼。 最后被家里的吃光,吃的一块不剩,连碗上的汤,都被米饭拌着弄干净了。 根本没有人想起,要给林早早留一口,至于菜,也吃完了,就剩下一点锅巴饭。 林早早专用铝饭盒没扔,林母将剩的米饭倒进去,就这样放在灶台上,直到变冷变硬。 时不时还有虫子光顾。 这就是她这个做母亲的,给亲生女儿留的饭,坛子里的咸菜冬天腌的,还有很多。 也不怕她多吃。 原本林家人,坐在客厅。 还想着等林早早回家后,给她定一些规矩,可他们从黄昏等到天黑,从天黑等到熄灯。 望眼欲穿。 人都没有回来。 想给林早早好看的林大哥,都已经放了狠话出来,准备今天收拾她,让她别在外丢人现眼。 结果。 等了一晚上空气。 他脸都绿了,“看吧。” “姑娘家家,夜不归宿,不知道又和哪个老男人在外乱搞去了,这样的妹妹我可不敢要!” 林三哥也附和,“爸,妈,既然玉佩已经不在她手上了,我觉得她回不回来都无所谓。” “这死丫头心狠着呢,前几天才把我送进局子里,昨儿又把二哥送进去。” “要是真让她回来。” “说不定她脑子发疯,得把我们全家都送进局子里,我怕了,以后就当没有这个妹妹吧。” 林薇薇坐在角落,不发话。 以前她说一句不喜欢林早早的话,林家人都会想方设法赶走林早早,还会帮着她欺负林早早。 可如今…… 她不确定了。 在大哥没进国字头单位前,在没有嫁给陆明远前,她还需要留在林家,便放低自己存在感。 林父抽着烟。 放了话,“以前对外说,林早早是亲戚家女儿,她走了也就走了,没人说什么。” “可如今我们亲自证明,她是我们家的亲生女儿,要是不让她回家,街坊邻居不得戳我们脊梁骨。” “她必须回来!” “要不然,她在外干了什么丢脸的事情,我们林家也跟着遭殃,孩她妈,明天去学校接她放学。” “好好说,好好管着,我不求她有多大本事,也不求她孝顺我们,但她不能在外惹是生非。” “最后把户口落了。” 事就这么定下了。 林家人没有在说话。 至于林早早呢?在宿舍。 林家人昨儿请她回去,连房间都没有准备,她自然不会主动回去,谁喜欢冷脸贴热屁屁。 带鱼。 她是吃不上。 可她空间有米饭、烤鸭、母鸡、瘦肉、蔬菜、大八件的点心、苹果、白菜猪肉饺子…… 不缺林家那口吃食。 第211章 投喂 林早早的被单。 都被林母拿回林家了。 她宿舍和空间的床,现在都无法正常睡觉,陆丰年让赵爱国送来了新的被子被单枕头褥子。 棉被还是绿色绸缎面。 质量摸上去杠杠好,这应该是家里手工制作,盖在身上的时候还有一股淡淡清香。 她学习加练字到晚上十二点整,到新的一天,终于停下手中的铅笔揉了揉发酸的手腕。 她查看空间里,目前所缺物品,虽然她想复制锅贴和小米粥,但吃食暂时不缺。 生活上的用品缺太多,目前复制出来最划算的……自然是赵爱国送来的新铺盖。 市面上一床棉被,做下来最便宜得几十块,光有钱不行,还得有布票、棉花票。 普通人家的女儿要嫁人,都得提前攒好几年的布票棉花票,家家户户紧缺,都不一定借得到。 【复制暴击:】 【被子x!】 【褥子x!】 林早早这次奢侈,不节约了。 空间弄一套,宿舍弄一套,被林家拿走的被褥,直接不要了,被林家人碰过,嫌脏,嫌膈应。 就当给林薇薇的赔偿。 这一夜,除了林家人迟迟没等到林早早,表现十分的不高兴外,其他人都挺高兴。 住宿舍。 都不用闹钟。 到点了,外面就传来吵闹声。 林早早打了一个哈欠,亲爱的三个室友好久没回来,今天是星期三,得上课。 她闭着眼,穿上了衣服,摸索着床沿下了床,拿着洗漱用品,直奔水房而去。 随意吃了一个肉包子,拿着课本就去上课,月底就要期中考试,为了不成为倒数。 吊儿郎当的学霸们,也开始认真起来,就连魏民最近也拿着笔在本子上写写画画。 虽是天才。 但也要学习。 不学习的天才没见过。 她顺手将一个肉包子,趁着他说话的功夫偷袭,塞进他嘴里,还将中级苹果放他抽屉,让他记得吃。 魏民:…… 大可不必这样喂! 他不是三四岁的小孩! 李文昊:! 我都没这样的待遇! 你个小矮子知足吧!!! 林早早最近热衷于这样投喂天才小朋友,恨不得一天将其养成小胖子,肉嘟嘟的肯定可爱。 喂他。 比喂她上辈子的儿子强。 魏民小朋友只吃一口她的饭,就站出来,敢无条件无原则的为她,和全世界作对。 至于儿子。 不提也罢。 没有对比,没有伤害,和魏民相处久了,她才意识到自己儿子有多白眼狼。 但始终养了这么多年,多多少少有些感情,希望他这辈子能够遇上一个比她还要好的母亲。 才不至于被小三后妈忽悠。 眼见老师走了进来,魏民默默的拿起课本挡住了半张脸,就跟胖乎乎的小仓鼠一样。 那小嘴一动一动的,远了看着好像是在早读,其实在吃肉包子,这些伎俩老师一眼看透。 但没有管。 初中这些学生,正在长身体的时候,不吃早餐对身体不好,不影响学习和他人,就当没看见。 而且魏民最近表现很好,上课没有在睡觉了,对于这种学霸,管的自然宽松些。 老师最近看李向阳同学,越看越喜欢,能带动同桌学习,真的超级棒棒哒。 至于她的流言蜚语。 她不信,还警告班里的同学明事理,不要被一些捕风捉影的谣言而对他人有偏见。 这样的好孩子,给安排点奖励才行,进四中的学习成绩不差,评个三好学生?还是送点有意义的奖励? 日子。 就这样悠闲平淡过着。 眼见要放学的时候,林母今天提前请假下班,来到了学校,准备接林早早回家。 第212章 接她 学校。 外人不能进。 特别是林母这种来了好几次撒泼打滚闹事之人,是重点被关注特殊照顾对象。 所以她被拦在门口。 没办法,她只能拉着一个好说话的小同学,请他帮一下忙,让他去一下初一一班。 告知林早早。 她妈在学校门口接她回家。 这位热心的小同学,出于做好人好事,帮她跑了一趟,初一一班没有林早早同学。 但大家都知道,林早早就是李向阳,李向阳就是林早早,虽然不知她为什么会有两个名字。 但并不影响她在这上学。 户籍档案是李向阳,如果有人想私底下查林早早户籍档案,自然是查不到。 就算报案说林早早失踪,根本没有这号人存在,公安局那边,自然也不会立案。 而林家,根本不关心林早早的另外一个名字,没问过,只要不是原来的名字林薇薇就行。 所以至今为止,林母都不知道林早早还叫李向阳,早就落户在了街道集体户。 他们只关心林早早被拐卖的时候有没有失去清白,有没有在外做丢人现眼的事。 要是被外人知道了,他们这些当父母的住在大杂院都没脸,当然,还想从她身上压榨出好处。 通俗一点来讲。 林早早三个马甲。 原名,叫林薇薇。 但林薇薇这个名字,已经被林家给了假千金,自然不会归还,也不允许她要回去。 林早早,是亲生父母家以及养父母家都知道的名字,是被人贩子拐卖的女儿,是被买来的女儿。 而李向阳,是她的另外一个马甲,是新的人生,是一个随时跑路不受两个家影响的身份。 听到林母来接自己。 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这么急不可耐,是家里缺免费保姆,需要她立刻走马上任? 林早早慢悠悠的收拾课本,今天要做的作业,在老师在黑板写出题目的那一瞬间。 她当场就写出了答案,实在是太简单了,全书内容记住,在灵活套用公式就行。 就语文麻烦,要写作文,按照这个趋势下去,期中考试应该没有太大问题。 魏民站起身,他今日并未如往常一样第一个离开教室,听到林母来,要求林早早回家。 他有些不放心。 开口询问,“大同桌,你一个人回家住,有没有危险啊?要不要我们跟你一起去?” 魏民只是一个初中生。 虽然懂得多,少年老成。 可依旧还是一个孩子,林早早不想连累他,“放心吧,姐姐从你这里出师了。” “此次回家,绝不吃亏。” 魏民一脸我不相信的样子。 他个人觉得,林早早的智商没这么高,长得就好欺负的样子,没了他肯定吃亏。 那皱眉陷入沉思的样子,就跟第一次当爹,担心女儿在外被小黄毛欺负一般,纠结。 就在他欲言又止的时候,林早早的双手已经捏在他小脸上,“小同志,多笑笑。” “别苦大仇深的样子,你是不是忘记了,你才十三岁,还是一个小朋友。” “要记得多笑笑,平时多吃点肉肉,长胖胖,长高高,不要让李文昊喊你矮子了。” 魏民:…… 说话就说话。 为啥捏我脸啊! 第213章 学三 林早早走出校门。 就看见了林母,自己回来不过才十九天而已,她脸上皮肤更加蜡黄,眼下有了乌青。 满头黑丝。 渐渐有了银丝。 怕是最近晚上都没睡好。 确实睡不好,被拐卖的女儿突然回家不仅让他们丢脸,还天天闹出各种事情出来。 哪像上辈子,自己回来后,老老实实待在林家,埋头苦干,帮着林母干家务。 让她从繁杂的家务中,彻底解脱出来,平时除了上班外,就跟着现在的郭大妈一样。 揣着瓜子,在胡同里讨论着东家长西家短,聊着八卦,吃着各种第一线原生态瓜。 回家,等着吃饭就行。 那逍遥日子过得太开心,连皮肤都变好了,后来随着潮流兴起了打扮,瞬间年轻十岁。 反观林早早,年纪轻轻,没时间也没钱打扮,就被两个家庭硬生生催老十岁。 确实蠢。 她不否认。 但那不是她错。 没爹没娘教的野孩子,总不能让她一出生就什么都懂,这辈子她不会重蹈覆辙。 去特么的听话懂事! 这世界上经久不衰的骗局,就是要做一个听话懂事的孩子,要无条件孝顺父母! 心绪翻涌之时。 东张西望的林母,终于从一堆学生里找到了林早早的身影,她一脸高兴的走上前。 问,“你这孩子,怎么回事?昨儿放学不回家?今儿放学这么半天了,才出来?” “我在这等你半天了,你要是再不出来,我又得去找公安同志,说你不回家。” 魏民说了,吵架要想赢,气势不能输,绝对不能露出畏畏缩缩好欺负的样子。 所以。 气质很重要。 别低头,得抬头挺胸。 于是林早早双手揣在兜里,下巴微微扬起,斜眼看人,学着魏民那桀骜不驯的语气。 冷冷说道,“呵,房间都不给我准备,就想让我回家,是想让我睡狗窝吗?” “我又不是狗。” “我睡什么狗窝。” “当然,要是你们一家子觉得自己是狗,是畜牲,我不介意你们去睡狗窝。” 这话听得林母不舒服了。 她好心来接亲生女儿放学,林薇薇都没有这种待遇,结果刚见面没说两句话。 就被刺了一顿 她不悦,“你这孩子,你咋回事啊?我这个当母亲的刚刚就是好心的问了你一句,关心你一下。” “你说话咋带刺!” 是不是关心,大家心里清楚。 林早早懒得和她装母女情深的场面,耸了耸肩表示,“你们先不做人,还想让我做人。” “抱歉。” “我做不到。” “房间收拾出来没有,我可不想回去又看见里面一堆着垃圾,清理起来可麻烦了。” 林早早此刻态度。 更加证明了这是她真面目,那她最开始回家认亲,就是装出懂事听话的样子。 林母心中如此想着,这孩子她真的能教好,真的能让她改邪归正回头是岸? 她有些做不到,但不管如何,此刻却要接这个女儿回家,为了缓和两个女儿的关系。 她帮林薇薇说好话,“你姐姐知道你要回来,高高兴兴的把房间收拾出来了。” “你以后啊。” “还是得多向你姐姐学习。” 还没等林母话还没说完,林早早已经无视她的存在,大步流星往前走。 拒绝任何形式pua! 让她学林薇薇,学她时间管理大师,同时养一缸鱼?还是当小三勾引有妇之夫? 第214章 表脸 受魏民的影响。 林早早最近脑子里多了很多整人的计划,就好像一夜之间突然开窍,什么都懂了。 就差亲自实验。 但饭呢,还是要一口一口吃,这局呢,要一步一步布,她现在有大把的时间和他们玩。 刚走到胡同。 林早早便看见了总是在第一线吃瓜的郭大妈,她正站在那和胡同的大妈们嗑瓜子。 见她回来,眼睛瞬间亮了,就跟见了亲生女儿一般,立即亲切的凑了上来。 那嘴啊。 立刻叭叭叭的说道。 就跟机关枪一样,“丫头,你回来了,呦,不得了,还是你妈亲自接你放学。” “不错不错,这才有阖家欢乐的样子,都是血脉相连的一家人,哪有什么隔夜仇。” “我跟你说。” “你亲妈还是爱你这个亲生女儿的,昨儿就差点拿着大喇叭,挨家挨户的告知大家。” “说是他们出钱,给你办的认亲宴,又说你闹着吃带鱼,她疼自己女儿这些年在乡下吃苦。” “还特意买带鱼回去红烧,没想到,昨儿你没回来,但没关系,你妈这么疼你。” “这带鱼啊,肯定给你留着,就等着你今儿回家吃,你今天可是有口福了。” 林母上前,几次想阻止郭大妈这个大嘴巴时,她已经三言两语把昨儿林母对外吹牛逼的事说完了。 她可不是夸林母。 是在说,她忒不要脸! 也不想林早早被蒙在鼓里。 这孩子没得一点恩惠,稀里糊涂背了败家的坏名声的同时,还让林家得了好名声。 天下哪有这种好事。 反正她一个外人看不下,他们林家欺负一个孩子,都是亲生的还往死里坑。 有这样当爹妈的吗? 林早早闻言,没生气 就是笑有点诡异,不像活人。 她顺着郭大妈的话,看向了林母一脸惊喜,“妈,原来是你们出钱给我办的认亲宴。” “郭大妈今日要是不说,我都不知道呢,原来你们对我这么好,我太感动了。” 原本。 认亲宴的开销。 她没算林家头上。 没想到,林家人不仅亲口承认还大肆对外宣传,那她就不能客气了,得找他们报销。 林母呵呵,没敢应。 林早早却没看出她尴尬,依旧自顾自的说道,“妈妈,您还给我留了带鱼,太好了!” “我就喜欢吃带鱼。” “你今天不会让我失望吧?” 林早早龇着牙,那模样……好似要将她生吞,林母心虚的腿肚子都开始发软。 带鱼昨儿买回去后全部红烧了,没人想着给林早早留,觉得她不配吃,所以被家里人全吃光了。 现在想买也买不到。 她从哪儿给她留带鱼。 想到她认亲回家第一天,就因为没有给她安排房间,她带人砸了林薇薇屋子里的东西。 今儿。 她没吃到带鱼。 不会掀桌子吧? 而且,在确定林早早今天肯定会回来后,大儿子可发了话,为了给她一个教训。 让她认清自己身份。 今晚,他们家吃忆苦饭。 忆苦饭,每个地方不一样,他们家准备用麸子和玉米面混合后,蒸成窝窝头。 还得故意把忆苦饭做到猪都不愿意吃的程度,因为这忆苦饭,越难吃,越被鼓励。 忆苦思甜的效果就越好。 最好在林早早那份加沙子。 要是她不吃,那就是她的思想态度有问题,应该让整个大院的人对她批一下斗一下。 忆苦饭简单,林母早就做好了放锅里热着,但带鱼没有,她现在重新做晚饭来的及吗? 第215章 干妈 今儿这饭。 是鸿门宴。 肯定是吃不成。 林早早也没想吃成。 势单力薄的她,顶着亲生女儿的身份回家,肯定吃亏,得拉一个镇的住这些人的帮手才行。 就跟那孙悟空,他一个猴大闹天宫的时候,没人帮他说一句话,还将锅往他身上背。 单打独斗,始终比不上关系户的后台发力,于是,她拉战斗力杠杠的郭大妈一起去林家现场吃瓜。 便热情邀请,“郭大妈,我真的特别感谢您,要不是您在饭馆里一眼认出我。” “我也不会和亲生父母相认,您是我的恩人,我应该请您吃饭,择日不如撞日。” “正好,我今儿回来,我妈不仅给我留了带鱼,肯定还准备了其他好吃的饭菜。” “您跟着我一起去吃。” 郭大妈昨儿家里,炖带鱼。 她就吃了一点点,其他的全被男人和倒霉儿子抢光了,就跟饿死鬼投胎没眼看。 男人觉得她吃少了,对不住她这个媳妇,所以晚上的时候,特别地给力伺候她。 那带鱼真好吃! 如今林早早提议,去林家吃,她还真有些馋了,不管吃不吃得上,吃瓜她肯定去。 “那怎么好意思。” 想吃是一回事,但成年人接到别人邀请,总得婉拒一下,答应太快被骂厚脸皮咋办。 肯定会被嫌弃。 林早早直接拉着她的胳膊,就跟亲母女一样,亲热的说道,“您啊,就跟我亲妈一样。” “怎么会不好意思,走吧。” 郭大妈也喜欢林早早的很,因为她长得帅,比儿子帅,看着就赏心悦目,让人喜欢。 她也不推脱了,直接认下这个闺女,“行吧,以后啊,你就是我干闺女,我以后是你干妈。” “今儿去你家吃带鱼。” “明儿,我去菜市场买点肉给你包点饺子,让你见见你干爹、干弟弟去。” 林早早故意气林母,答应的也爽快,“干妈,那说好了,明儿给我包饺子哈。” 郭大妈也答应的爽快,“包!肯定包!又花不了两个钱,我第一次认干闺女。” “好东西拿不出手,饺子肯定吃的起,不够吃,到时候让你干爹和干弟弟少吃点。” “也要把你肚子填饱。” 两人亲昵的样子,比亲生母女还要亲,站在一旁的林母,醋的眼睛都红了。 凭什么自己的亲生女儿,不对自己好,却对她的死对头好,还一口一个干妈干闺女。 啊呸! 不要脸! 自己生不出闺女! 就跑来抢别人闺女! 林早早根本不看林母越来越难看的脸色,继续说道,“那干妈和我回林家吃带鱼吧。” “走着!”郭大妈爽快应下。 上一秒认干亲,下一秒就又回到带鱼,林母几次张口,想说家里没准备什么饭菜。 谁知道话还没有说出口,林早早就干脆利落的拉着郭大妈大步流星的往家走。 这郭大妈可是大嘴巴。 她啥都知道,什么老光棍钻寡妇窝,儿子不和儿媳睡,跑去和亲妈一被窝。 东家的男人是个软蛋,媳妇生的孩子居然是公公的种,这些八卦都是被她传出来的! 林家名声! 也得被郭大妈坏掉! 第216章 捧杀 “郭大妈,去哪儿?” 胡同里,全是认识的熟人。 他们走两步就碰到一个,郭大妈今天也心情好,见人就是,“这是我刚认得闺女,林早早。” “以后你们看见我干闺女,都客气点,别乱嚼舌根,要不然,我上门找你们算账。” “我干闺女孝顺的很,她妈给她做了红烧带鱼,说要请我这个干妈吃,孩子一片心意。” “当干妈的怎么舍得拒绝,说好了今儿去她家吃红烧带鱼,明儿我请她去家里吃饺子。” 邻居们酸了酸了,“林家就是有钱哈,昨儿吃红烧带鱼,今儿又吃红烧带鱼。” “不对啊,今儿我去供销社和菜市场,都没看见买带鱼的,老林媳妇哪买的?” 林母心里苦涩,家里没带鱼,她从哪给这些人变出带鱼来,正想找个借口圆过去。 谁知道郭大妈那嘴快,“昨儿老林媳妇说了,刚回家的闺女闹着要吃带鱼。” “特意买回去给她做,她昨儿上学没回家,没吃上,林母特意给孩子留了。” 邻居纷纷夸,“老林媳妇是我们这个大杂院里,唯一不重男轻女还疼闺女的好妈妈。” 这叫啥?捧杀。 捧的越高,摔得越狠。 林早早也发话了,“干妈,各位大娘,我也觉得我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妈妈。” “她知道我在乡下受了十几年的苦,特意把家里最好的房间让给我这个亲生女儿住。” “我真的好感动,母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存在,还给我留了我最爱吃的带鱼。” “我还没吃过带鱼,我亲妈做的红烧带鱼,肯定是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美味。” “我在乡下天天吃忆苦饭,伤了胃,好吃的东西看着嘴馋,但都不能多吃。” “各位大娘,要是你们不嫌弃是昨儿留的剩菜,就跟我一起回去尝尝带鱼味。” 带鱼,老京市人都爱吃这口,听到林早早邀请,各位馋虫立刻上脑,纷纷响应。 于是,吃带鱼组团,瞬间从一人发展到十几个人,来的都是郭大妈情报站人员。 显然,没有一个人怀疑,林母疼女儿的行为,他们认为她对假千金好,那肯定对真千金好。 大家成群结队往林家走,林母也畏畏缩缩跟在后面,心里祈祷林父林大哥早点回来救场。 可直到走到家门口,都没有看见他们的身影,原来,知道回家要吃忆苦饭。 林父带着儿子女儿先去下馆子,等吃饱喝足后,再回家陪着林早早做做样子吃忆苦饭。 至于为什么不喊林母一起?都觉得是她往家里带来麻烦,也想惩罚惩罚她的意思。 “老林媳妇,开门啊,我干闺女上学一天,肚子早饿了,现在就等着吃这口红烧带鱼。” “老林媳妇!” “老林媳妇!” 在街坊邻居一声声的催促中,林母哭丧着脸,双手颤抖的掏出钥匙上前开门。 她不敢想象,要是林早早知道家里没有给她留红烧带鱼,会不会把家给砸了? 甚至? 把房子烧了呢? 亲闺女砸东西烧房子,只要不危害他人,自家人闹矛盾,公安局也管不了这种家庭纠纷。 咋办? 谁来救救她! 第217章 鱼呢 见林母手抖。 半天开不了门。 郭大妈实在看不下去了。 上前抢走林母手里钥匙,嘴里还不断嘀咕着,“老林媳妇,你咋回事,咋开门也手抖?” “来,我来帮你开门,我告诉你手抖是病,你最好去医院看看,天桥的三大爷就是手抖。” “没过两天,人就去了,医院都没去,直接拉去火花,这人年纪大了,病就是多,得防着点。” 林母今儿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她是有病吗?不就是被你郭大妈嚯嚯的。 要不是郭大妈大嘴巴,林早早怎么知道家里吃带鱼,也不用那猪脑子好好想想。 就那一点点带鱼。 红烧后就这么一小盘,家里六个人分着吃都不够,怎么可能多的留给林早早第二天吃。 可郭大妈说话就跟机关枪一样突突突,她好几次插话,都没能插进去,还把街坊邻居引来了。 可昨儿是她亲口对外宣传,林早早闹着吃带鱼,今儿要是没留那昨儿找回来的面子又没了。 郭大妈是林家的老熟客了,她三下五除二,将门给打开了,不用林母带路便直奔厨房而去。 嘴里还不停地询问道,“我说老林媳妇,你给我干闺女留的红烧带鱼在哪啊?” 林母没应。 郭大妈只能自己找。 厨房煤炉上,正放着一个蒸锅,锅里冒着热气,这一看就是今儿煮的下午饭。 郭大妈上前揭开盖子,结果是窝窝头,她翻箱倒柜找了半天,什么红烧带鱼,连毛都没有看见。 只能无功而返,“老林媳妇,厨房里没有红烧带鱼,是端到客厅去了吗?” 她又去客厅。 桌子上干干净净。 林母见这么多人,实在瞒不下去了,只能开口找借口,“昨儿买的带鱼坏的,给扔了。” 供销社的售货员小孙,今儿正好休息在家,路过看热闹,没想到听到这话。 她顿时急了,“老林媳妇,你这话什么意思,你在说我们供销社买的坏的带鱼给你。” “你这是污蔑公家!” 污蔑公家这么大的罪名,林母可担不起,她赶紧改口,“是我做坏了,不是买的带鱼坏了。” 郭大妈啧啧两声。 白眼一翻根本不信,“老林媳妇不是说你,亲生女儿回来,没红烧带鱼也就罢了。” “不说买一斤猪肉了,连菜都舍不得炒一个,就煮一锅窝窝头,你在这膈应谁呢。” 林母脑子此刻快速转动,就在焦急万分的时候,突然想到了没在家的儿子。 于是,便睁眼说瞎话,“这不是儿子在乡下当知青,来信说,收成不好。” “饿肚子,要钱要票,我们当母亲的看不得孩子受罪,这才把钱和票都寄到乡下去了。” “这个家里,又不是林早早一个人吃窝窝头,我这个当妈的,还有她爸爸哥哥姐姐都吃。” “谁家生活没有困难的时候,都是为人父母,郭大妈你用得着这么咄咄逼人!” 其他人附和,他们下乡当知青的儿子女儿吃不饱,都寄信回家要钱要票买粮食。 这一局。 林母完胜。 就在她得意洋洋时。 却有人站出来,直接戳破了林家的算计,“老林媳妇,你说谁家媳妇咄咄逼人!” 第218章 愚蠢 来人。 是老郭。 郭大妈的男人。 他从人群中走了进来。 今天陪领导吃饭,喝了点小酒。 所以脸微微发红,衣服上还沾了些酒气,似不悦,他瞪着一双牛眼,狠狠的瞪了一眼自家媳妇。 让她管住嘴,不要多管闲事,她就是不听,能怎么办,自己娶的媳妇,只能自己护着。 他看向了林母,“老林媳妇,你在这说谁家媳妇咄咄逼人,谁家媳妇欺负你了!” “我看是你欺负我媳妇!” “我刚从国营饭店出来。” “全部都看见了,你在家里装可怜,带着亲闺女吃窝窝头,老林却带着儿子女儿下馆子。” “点的还都是三菜一汤,点的都是肉菜,有红烧狮子头、溜鱼片、京酱肉丝、起油豆腐汤。” “这一顿饭下来,得花好几块,你把这叫没钱,老林媳妇,做人真的不要太缺德。” “毕竟是自己亲闺女,祖宗在天上看着,就算是一个闺女,也不应该这么刻薄。” 林母闻言,大惊。 林父带着儿女下馆子,根本没有跟她说!自己在这个家,累死累活伺候一家老小。 就算出去吃饭。 他们绝对不可能不喊自己。 她不敢相信的摇了摇头,觉得老郭在唬她,“不可能,老林说了,今儿家里吃忆苦饭!” “不仅要感谢伟人给我们安稳的生活,还要亲自体验儿子女儿这些年在乡下过得苦日子。” “只有感同身受,他才能去理解体贴儿女,才能当好父亲,他怎么可能了带着儿女下馆子。” 老郭摇了摇头,“愚蠢。” 那忆苦饭做的这么难吃,除非单位学校工厂组织活动,提高大家的思想觉悟。 谁没事在家吃那玩意,吃了不是胃痛,就是拉肚子,身体遭罪,还浪费粮食。 这林家,有大病! 懒得和林母多费口舌,转头看向了郭大妈,“你还站在这干嘛?儿子饿了不知道吗?” “还不回家吃饭去!” 这才是胡同里的真爷们,钱他挣,家他养,事他平,听他话,当媳妇的只需要在家做做饭照顾儿子。 看着媳妇被欺负,还要站出来说两句公道话,郭大妈如今是越来越崇拜自家男人了。 她看着林母。 也是一脸嫌弃。 母亲女儿同为女性,但当母亲的却带头霸凌自己女儿,“老林媳妇,家里困难。” “是从亲生女儿回家就开始困难的吗?亲生女儿没回来前,你家可是吃白面馒头,红烧带鱼。” “做人啊,真的不要太丧良心,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小心以后遭报应。” 说完,郭大妈拉着林早早的手说道,“干闺女,走走走,你爸带着哥哥姐姐去下馆子。” “你妈却拉着你吃忆苦饭,不知道你天天在乡下吃吗?她这哪里是忆苦饭。” “这分明不想你这个亲生女儿回家,走走走,干妈做了饭,虽然没有红烧带鱼。” “但炒菜有肉!” 林早早故作为难的样子,“我妈特意为我做了饭,接我回家,我不吃一口就走,不好吧。” 这话听到众人耳朵里就变了味,特意接女儿吃忆苦饭,这是后妈才干的出来的事吧。 啧啧啧~ 第219章 没完 趁着大家在。 林早早进屋。 将锅端了出来。 弯腰,直接将其放在地上,让大家都能清清楚楚的看见锅里只有一些窝窝头,没有红烧带鱼。 她笑吟吟的对着街坊邻居说,“我妈啊,今天着急忙慌的把我从学校接回家吃窝窝头。” “那她蒸的这个窝窝头,肯定很好吃,今儿虽然没有红烧带鱼,但我在这里请大家吃窝窝头。” 她蹲下身,热气扑面而来,就在这时有个小孩凑了过来,吧唧着小嘴,特别想吃。 看林早早的眼神都冒星星,她从中拿起一个递了过去,小孩馋嘴好吃,他拿起就往嘴里塞。 窝窝头是粮食,自家人做的,总不至于吃死人,如此,大人在旁边看着,并未出言阻拦。 孩子想吃,就让他吃,都是邻里邻居,总不可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下毒害孩子, 可小孩刚咬一口,就呸呸呸的往地下吐,窝窝头的食物中,居然夹着沙子和血。 大人见状,吓的赶紧蹲下身查看小孩的情况,“小四,咋回事?怎么吐血了?” 被喊小四的小孩,龇着牙给妈妈看,满口血腥,他说,“妈妈,窝窝头好硬,牙齿好疼。” “呜呜~” 小四他妈从孩子手里抢过剩下的窝窝头,扳开一看,顿时瞪大了眼,气的发抖。 这哪是窝窝头! 这是要命的玩意! 她生了四个孩子,前三个都是女儿,遭尽了婆婆白眼,最后生了儿子,才母凭子贵。 儿子是她宝贝。 现在受伤了怎么能忍。 气的她拿着窝窝头就往林母脸上招呼,愤怒的吼道,“你这是人吃的窝窝头吗?” 被窝窝头砸脸的林母。 不疼,但羞辱极强,还被这么多街坊邻居看着,她脸都绿了,“这是粮食做的窝窝头,怎么不是人吃的!” 小四他妈呵呵。 捡起那个扳给大家看。 嘴里大声嚷嚷着,“大家来看看这是人吃的窝窝头吗?里面居然加了大量的沙子石子。” 大家一看! 还真有沙子石子! 看林母的眼神,变了。 林母被盯的心慌,“忆苦饭,做的越难吃,越难以下咽,就更能表现无产阶级的感情。” “我们厂里组织吃忆苦饭,就是这么做的,你们这些没上班的自然不懂。” 在这大杂院里,好多妇女都没有工作,他们当着家庭主妇,靠着自家男人养着。 以前没觉得有问题,男主外女主内,男人赚钱,他们当家庭主妇也付出劳动。 现在落在林母口中变了味,小四他妈不服,“上班的就了不起,是工人就能欺负贫穷老百姓。” “我不管忆苦饭该怎么做,今儿你家窝窝头把我家小四的牙齿给崩了,你得赔我儿子牙齿!” 林母也是委屈,“又不是我让你儿子吃的窝窝头!我凭什么赔你儿子牙齿!” 小四他妈也得理不饶人。 是胡同里出了名的泼妇。 可心里也清楚的很,林早早只是一个小姑娘,好心给儿子吃窝窝头,她有错吗? 她没错! 而且出事了,找一个小姑娘负责不顶事,得找她爸妈,“你不做这害人的窝窝头!” “我儿子牙齿能崩吗?” “我儿子吃的时候,你也没提醒里面有沙子石子,老林媳妇,今天你不给我一个说法。” “我和你没完!” 第220章 剪赖 这窝窝头! 原本是给林早早做的! 谁知道她会给别家小孩吃,这扫把星回来后,他们这个家里就没有过过一天安生日子! 林母也是气。 气的她胸口发闷,难受。 被小四他妈嚷嚷,头也疼。 她不服,“我做的窝窝头,又不是给你儿子吃的,他自个嘴馋乱吃东西,和我有什么关系。” “你这个当亲妈的,就应该好好管管,今天知道吃到沙子石子,明儿说不定掺了耗子药的馒头。” 原本这事。 你少说一句。 我少说一句。 赔礼道歉就完事。 大家都是街坊邻居,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小孩崩了牙齿,以后可以再长出来。 其实也没有多大的事情。 可林母气头上,口不择言。 将小四他妈的怒火蹭蹭蹭点燃点爆,“好啊,老林媳妇,我儿子才五岁,你就这么狠毒。” “居然诅咒他吃掺了耗子药的馒头,以前我生闺女,你在我面前显摆自己有六个儿子。” “嘲讽我是一个生不出儿子的赔钱货,今儿新账旧账一起算,我撕了你这个毒妇的嘴!” 小四他妈冲上去,在林母没反应过来前,拽着她的头发,就开始左右脸扇巴掌。 两人很快扭打在一起! 旁人见状,赶忙上前拉架,唯独郭大妈和林早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站在一旁看戏。 郭大妈抓出一把瓜子,分给了林早早一些,“你妈这些年名声都挺好,出门人人夸。” “也不知道最近中了什么邪,都不做人事,老了老了,原本开始享儿女福气。” “她却开始老糊涂了。” 林早早嗑着瓜子,发现这瓜子是五香的,炒的又香又好吃,也不知道郭大妈在哪买的。 她看着被打的林母。 心中母亲美好的形象也越来越模糊了,“她啊,不是老糊涂了,是变得贪心了。” 人都这样,穷的时候,大家遵纪守法道德感特别强。有钱了,欲望被填大了,就想要更多。 就像未来发展。 现在上个中专都是牛逼,后来大学生牛逼,再后来恨不得自己儿子都上清华北大。 现在人人都想当工人,以后也只有学习不好的、没有出息的才会进厂打工。 未来的商人为了挣快钱,过上人上人生活,无底线,大量加入各种添加剂。 林薇薇能成为商界新贵,除了有一群男人投资,拉关系,还因为利润极大。 成本几分钱的面膜,以美白补水的效果宣传,再加上品牌和明星效应,高价卖出几十块一张。 连林早早都不敢保证。 未来的自己能否守住本心。 郭大妈蛐蛐一句,“走吧,我们也去拉架,要不然以后有人得说你这女儿不孝。” “好哒。”林早早将未吃完的瓜子揣进了荷包里,抬眼,看见窗台上有一把剪刀。 就顺手拿起,走进乱成一团的人群中,嘴里假惺惺的嚷嚷着,“你们不要打我妈!” 嚷完,趁着混乱,将剪刀塞进小四他妈手里,“阿姨,窝窝头只是崩了你儿子牙齿。” “牙齿还能长出来,你怎么能剪我妈头发,剪成赖子头,她以后还怎么出门啊!” 小四他妈:! 我没剪你妈头发啊! 谁塞给我一把剪刀! 对啊,牙齿崩了能再长,头发剪了也能再长,于是,她拿着剪刀就往林母脑袋招呼。 第221章 炸裂 “咔嚓咔嚓。” 头上一松一凉。 林母眼睁睁的看见自己的头发从半空中掉落在地,她站在原地,愣了好半天。 再想谁的头发掉了,直到大家看她的目光怪异,她才伸手摸着自己被剪掉的头发惨叫一声。 “我的头发!” 小四他妈也罢手了。 她举着剪刀说道,“今儿,你做的窝窝头崩了我儿子的牙齿,我剪了你头发,咱们扯平!” “扯平你m!”林母暴怒。 直接骂出了脏话,她上前,想要抢小四他妈手上剪刀,也给她也剪一个赖子头。 小四他妈眼疾手快,直接将剪刀往屋顶一扔,“呦,老林媳妇,你咋这么输不起。” “我儿子牙齿崩了,以后还能再长出来,我不要你赔偿,只是剪了你头发。” “你有必要这么生气吗?又不是不能长出来了,你这人了,啥时候变得这么小气吧啦了。” “开玩笑都输不起。” 林母看着剪刀被扔到房顶,她气的全身发抖,“张军媳妇,有你这样开玩笑的吗?” “那我也开玩笑!” “张军和他嫂子搞在一起,他嫂子生的儿子,其实是张军的种,你被戴绿帽了都不知道。” “天天嫂子嫂子的喊着,谁知道嫂子和小叔子早睡一起了,还把私生子当侄子。” 闻言,张军媳妇脸色铁青,这种事情能开玩笑吗?她气的胸膛上下剧烈起伏。 指着林母,“好啊,说我男人和嫂子搞在一起,那你男人又是什么好东西!” “这胡同的谁不知道。” “这林薇薇就是你男人和外面女人生的野种,当年他故意弄丢你们生的女儿。” “就是为了把野种光明正大的带回家养,那女人我可见过,长的比你漂亮!” “听说啊,是八大胡同出来的,是你男人背着你出去嫖,没擦干净嘴,才生下野种。” “你胡说八道!”林母气极。 张军媳妇笑的春风满面,“我有没有胡说八道,等老林回来,你亲自问他啊!” “你生的不是双胞胎,要不是他在外偷吃,他怎么能带回来一个和你们女儿一模一样的姑娘。” “难不成……” “是他和他亲妈生?” “我可听说了,你公公去世的时候,你婆婆伤心欲绝,你老公为了安慰自己亲妈。” “天天睡一起。” “算算时间,正好是你家林早早出生的前一年吧,谁知道晚上有没有发生什么!” 此瓜实在是太炸裂了,直接震惊了在场所有人,大家看林母的目光,带着可怜。 “不是这样的!”林母解释。 可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除非拿出铁证来,要不然,大家更喜欢这种炸裂的瓜。 张军媳妇呵呵,“别解释了,解释就是掩饰,我男人出轨嫂子,你男人出轨外面的女人、亲妈,咱们扯平。” 郭大妈私下的时候,找过张军媳妇悄悄问过,问她说的这些是真的吗?她神秘的笑笑。 说,这男人啊,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就是裤子里的那点事儿,真假不重要。 有人信就行。 这炸裂的瓜,不保真。 没证据,当八卦听听就行。 当然,最意外的当属林早早,她没想到一个窝窝头,会引发一场来势汹汹的风雨。 不用她去造林家黄谣,就直接有人当了她的嘴替,毕竟张军媳妇是胡同里的老人。 看来此次回家住,也不是没一点好处,林家作死,她在一旁煽风点火也挺好的。 第222章 放水 赖子头。 就是头发被剪的坑坑洼洼,看上去秃一块,而旁边又有头发,跟没开荒的土地一样。 像癞蛤蟆。 林母这样。 完全没法见人。 街坊邻居就开始劝林母,“老林媳妇啊,趁着天没黑,赶紧去国营理发店找师傅修修。” “要不然,明天顶着赖子头去上班,严重影响厂里形象不说,还会被领导批评。” “同事们问起,也没面子,都不好意思说因为一个掺了沙子石子的窝窝头被人剃了赖子头。” 林母此刻也顾不上林早早了,进屋拿了一块布,揣着钱和票,将脑袋包的严严实实的出了门。 其他人见没热闹看了,也纷纷离开给男人孩子做饭,郭大妈走之前问林早早,真不去家里吃饭? 林早早摇了摇头。 规矩她其实懂,这年月去别人家吃饭,都要提前说一声,家家户户都缺粮食。 有客上门。 也好提前准备。 要是不提前准备,家里没有多余粮食,你上门蹭饭,只能让主人家饿肚子。 而客人也不能双手空手上门,就算是血脉相连的亲人,也必须带着礼物上门。 不管贵重。 都是一份心意。 这是最基本的人情世故。 郭大妈今日确实没有准备林早早的饭菜,她真要是去了,大不了自己吃挂面。 她不去,那就约好第二天去她家吃饺子,饺子这东西,在这年月只有贵客上门才准备。 郭大妈这人其实就是一普通人,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但心肠并不坏。 等人走光了。 四合院整个后院。 就只剩下林早早一个人。 世界好像在这一刻突然被按下了静音键,彻底安静了下来,画面也定格在这一刻。 她站在那。 有些恍惚。 眼珠子缓缓转动,看着青石板的地上扳碎满是灰尘的窝窝头,看着一地长短不一的头发。 看着敞开无人的大门,看着没开灯的屋子很暗,熟悉的画面纷纷涌上心头。 曾经无数次幻想回家,曾经在这个家里受尽委屈,曾经被赶出家门无家可归。 眼眶一热。 所有回忆面目全非。 这个家,她不喜欢了,也不再稀罕了,想着自己空间里十万只母鸡还等着水喝。 不能浪费学校水,她自己租房的房子要交水费,而现在水费每吨的价格是0.15。 她没工作,能省就省,去找免费的湖,没时间,回自己亲生父母家用点自来水不过分吧。 她默默走到水池面前,手心朝上捂住出了出水口的位置,将水龙头扭到最大。 却未听到水声。 原来,水被引到了空间前几天挖的水道里,那些鸡听到水声,就跟渴了大半辈子。 咕咕咕的跑过来喝。 水道挖的不深,淹不死,它们跳进水里喝水也不会淹死,至于水污染不用担心。 滴一滴灵泉。 立刻变得干干净净。 水道挖的很长,放水时间从下午到晚上,林家人也没回来,显然把她这个亲生女儿忘了。 林早早没有手表,也不知道过去多久,直到肚子饿得咕咕叫,手才松开水龙头。 顿时,安静的后院,传来哗啦啦的水声,水声不断,门没关,地上的垃圾也没有人收拾。 偌大的后院。 已不见林早早身影。 第223章 做鸡 林早早并未进林家门。 而是提着一只母鸡,光明正大的回了自己租的四合院,厨房的灯亮着,她走进去一看。 是简志刚。 在55瓦的大灯泡下,他站在煤气罐旁,哼着歌,看着锅里烧着的水,似要下挂面吃。 见有人进来。 他转头望了过来。 发现是林早早有些惊讶,立刻站直了身体,“林同志,你不是回家了吗?怎么回来了?” “回来吃饭。”林早早说。 简志刚这才看见了她手上提的那只母鸡,看着挺肥,应该很好吃,“你要做鸡吃?” “嗯。”林早早道。 “这母鸡你想咋做?”简志瞬间来了兴趣,双眼发光,连准备下的挂面也放下了。 有鸡吃。 谁还将就吃面啊! “没想好。”林早早摇头。 就是回来的时候,想着林家存心膈应她,还要吃什么忆苦饭,不就是为了给她一个下马威。 告诉她。 家里谁说了算。 她偏偏不想如他们意。 想做顿好吃的气死他们。 简志刚笑出一口大白牙,“这母鸡挺大的,要是你不知道咋吃,可以给我做吗?” “我当兵那会,体能不合格,被连长直接扔进了炊事班,跟着各位大厨学过几手。” “做饭味道还不错。” 炊事兵的厨艺,无需质疑。 肯定做的好吃又营养。 不用自己做饭,林早早当然乐意至极,便将母鸡递给了他,让他随意发挥不用帮她节约。 简志刚接过母鸡。 原本逍遥自在的母鸡,开始变得惶恐、剧烈挣扎,不安分的咯咯叫了起来。 他直接一刀下去又快又狠,然后拿着一个碗放在地上,接从鸡脖子流出来的血。 鸡血可是一个好东西,不管是凉拌还是炝炒,都不错,当然,鸡血粉丝也好吃。 简志刚一边放血一边让鸡血凝固起来,嘴里嘀咕,“我还以为你在家里吃。” 杀鸡场面。 林早早受不了。 她将视线移向墙壁。 声音淡淡,“林家的东西脏,不敢吃,怕吃了,血都要拉出来,也不想被惯上小偷名声。” 林家的食物,她吃一次,他们就要让她百倍还回去,还让他们在外背了好名声,不划算。 简志刚心里乐呵。 直接问出了口,对于这种闻所未闻的事情很好奇,“吃啥脏东西还能拉血?” “我还真想见识一下,这能拉血的食物,但你放心,我做的饭菜干净,保证好吃又有营养。” 拉血。 只是比喻。 林早早并没有解释。 简志刚也没有追问,“这鸡养的挺肥,你看这样行不,拿一半炖鸡汤,拿一半做土豆焖鸡。” “剩下的鸡杂,炒来吃。” 这鸡的价值,直接被利用到最大化了,没有浪费一点,林早早自然不反对。 她答,“可以。” “需要我帮忙吗?” 简志刚做饭就跟打仗一样。 两个火一起开工,还要时不时转身洗菜切菜,动作迅速,“不需要帮你,你等着吃就行。” 原本很费时间的菜,他居然在很短的时间做了出来,看的林早早佩服不已。 去的陆丰年屋吃饭。 林早早拿出来几盒米饭,简志刚也没问哪里来的,拿起碗筷就大口大口吃起来。 林早早也吃。 吃一口,眼睛亮了! 哎呀妈呀,这菜做的太香了! 就凭着这个厨艺,要是天天能吃上这口,林早早都想嫁给他,咋做的这么好吃! 好吃的迷糊! 第224章 光明 林父带着儿女下馆子。 原本想着吃完就回家,逼林早早吃夹着沙子的忆苦饭,不吃就说她思想觉悟有问题。 乡下来的村姑,大字不识一个,没有什么见识,随便吓一吓,以后就老实听话了。 可吃饭吃到一半,遇到了厂长带着人来吃饭,林父为了和领导套近乎,陪着喝酒。 这酒啊,还是林三哥跑腿,去供销社买的红星白酒,喝酒怎么少的了下酒菜。 又点了开花豆。 要是来一碟炸花生米更好。 可惜的是,这年月的花生紧缺,唯有过年的时候,拿着粮油本去粮站限量购买。 直到改革开放八十年代初,外地的人来京市卖五香花生米,这玩意才开始不缺了。 酒虫下肚。 根本停不下来。 直到天黑,林父才红光满面的送走了厂长一行人,带着儿女慢悠悠的走回家,嘴里哼着歌。 得意洋洋。 厂子说了,林父是厂里不可缺的技术骨干,踏实能干,让他最近好好表现表现。 上面的意思,等自己这个厂长调其他单位,那很大的几率由林父来坐厂长这个位置。 奋斗了大半辈子,不就是为了坐上厂长位置,如今终于快实现了,林父自然高兴。 就是想到家里的那个女儿,就感到头疼,他如今升职在望,这死丫头可不要坏了他事。 要是她老老实实的待在家里帮助媳妇做点家务,他现在的工资多养一个女儿没关系。 要是她不老实听话,依旧还是在外和不三不四的人乱搞男女关系,那不要怪他当父亲的不仁。 想到这。 他眸中闪过一丝狠厉。 就像老王家的那个媳妇。 刚嫁过来的时候,仗着自己读过书有文化,也蹦哒的厉害,不愿意当家庭主妇。 说什么女人要自主。 为了工作打掉了孩子。 最后怎样? 还不是婆家闹的丢了工作。 被自家男人关在家里几个月,要是不听话直接拳打脚踢,再饿两顿就听话了。 现在放出来了,大着肚子,虽然有些痴傻,但听话,老老实实在家当家庭主妇。 不再想着去上班挣钱。 女人嘛,工作再努力,挣得也没有男人多,与其挣那三瓜两枣不如待在家里。 把男人公婆伺候好,把孩子给照顾好,不用累死累活上班,还有男人养,多好。 他要是女的,他都愿意找个男人养自己,自己就在家里享福,可惜他是男的。 只有命苦的份。 等他升了厂长,就让自家的媳妇辞职,不用工作家务两手抓,到时候儿媳妇生了孙子。 还能帮着带带孙子。 未来一片光明,林父乐呵呵的走进了自家院子,可刚走进去就发现里面漆黑一片。 只听水声哗啦啦作响。 借着月光,发现水龙头被扭到了最大,“到底是哪个天杀的,把我家水管开着就跑了。” “不知道浪费水可耻吗!” “这一吨水要一毛五,这不知放了多少小时,这一天下来,怕不是要交几块水费。” “几块都够买几十斤粮食了,真是缺德丧门星的货色,别让老子逮着你!” 骂着骂着。 突然传来惨叫! 响彻了整个胡同…… 第225章 养你 树上。 鸟儿叽叽喳喳。 明媚的阳光,从玻璃窗户照在床上,被中的女孩轻哼一声,迷茫的睁开了双眼。 有那么一瞬间。 她以为自己还在林家,还在陆明远家,脑子的第一想法,是赶紧起来给他们做饭。 困意退去! 瞬间清醒! 但看清屋中布置,是在她租的房子后,这才冷静下来,她现在有了自己的房子。 也不用林家和陆明远养她,她无需在卑微的讨好他们,可以随心所欲的过自己的生活。 想到这。 心里舒服。 林三哥被抓。 蹲了几天监狱。 现在林二哥被抓。 不知道什么时候放出来,而且他还当着这么多人放狠话,和林家人断绝关系。 他这么要面子。 肯定不会回林家了。 林大哥的事,陆丰年安排。 林母昨儿被剃成赖子头,估计现在出门得戴帽子,最近应该不敢出面找自己麻烦了吧。 见林家人一个接着一个的倒霉,她觉得整个世界都光明了,见窗外的天亮了。 新的一天。 复制床单和枕头。 还要上学的林早早,不得不爬起来,进空间洗漱完才出门,正想着今天早上吃什么。 却不想打开门,发现简志刚已经把早餐做好了,天气很好,适合在院里吃东西。 他一点都不客气,直接将陆丰年家里的桌子椅子都搬了出来,摆的跟路边摊一样。 见她出来。 他操着地道的京味。 为其隆重介绍,“林同志,昨儿你请我吃鸡,今儿,我请你吃鸡丝馄饨,配油条。” 闻着味就很香,走近一看,就感觉很好吃的样子,是否色香味俱全,就得尝过才知道。 经过昨日一起吃饭的感情,简志刚和林早早两个人关系,进化为和谐的饭搭子。 他做。 他们一起吃。 林早早也不客气,坐下。 简志刚双手递过来筷子,“油条在胡同买的,鸡丝馄饨,是我用厨房现有的材料做的。” “可能和街上吃的不一样,缺少的佐料,用了其他替代品,你尝尝味道怎样?” “是不是缺了什么?” “是否需要继续改良,你放心大胆的评价出来,有人民群众真实的批评,才有进步。” 真正的厨师。 不是按照配方做。 而是根据食材特点来做。 她吃的时候,还为她讲解这道美味,鸡丝馄饨,历史悠远,是以面粉、猪瘦肉等为原料。 煮熟捞至碗中,撒上葱花香菜海米紫菜,舀上鸡汤,夹几根鸡肉丝放进去。 林早早接过筷子。 先吃了一口鸡丝馄饨。 那味道怎么形容!人间美味。 说人话,就是汤味鲜美,馅满鲜嫩,皮薄滑润,每一口都散发着浓郁的香气。 疲倦的身心,都在这一刻得到了极大的治愈,仿佛春暖花开所有事物都变得美好。 好吃! 好吃! 真的太好吃了! 她猛地抬头,目光炙热的看向简志刚同志,就像看到了一个宝,惊喜不已。 那颗死了很久的心,在这一刻活跃起来,她突然感觉自己又有了爱的能力。 要是李文昊在这,肯定也会无法自拔的爱上简志刚,这无关男女感情,这是美食的共鸣! 实在太激动了,激动的直接将心里话给说出了口,“简同志!你缺媳妇吗?” “你看我嫁给你行不行!” “不要彩礼,不要房子,也不要存款,只要你天天做饭给我吃,我挣钱养你都行!” 正在军校吃早餐的陆丰年,莫名其妙的打了一个喷嚏,总感觉发生了他不知道的事。 第226章 被拒 简志刚正喝水。 听到这话,吓的刚喝进嘴的水直接顺着口鼻喷了出来,呛的人脸色发红直咳嗽。 幸好他反应极快,没有对着桌子的食物喷,而是转身,对着无人的地方喷。 心想: 这小同志! 太敢说了吧! 给他十个胆子! 他都不敢抢陆首长女人! 而且,林同志怎么看上他了? 他没有陆首长好看,也没有陆首长家世好,他唯一的优点,做饭确实有天赋。 去了炊事班,又被魔鬼训练加上专业师父倾囊相授,那厨艺,嘎嘎的快速上涨! 但说起来。 陆首长当年也是刺头。 成绩样样好,得上级喜欢。 但不服管教,天天和另外一个刺头干架,被扔进了炊事班,做饭的手艺其实也不差。 就是他坐到今天这位置,年纪大了,不能像年轻人那般随意,要有首长的样子。 得端着,得严肃,要不然,下面的兵不可能服他,当领导,其实也是一门学问。 而且他现在很忙。 要不断学习,要参加考核,要备课,要上课,要开会,参加各种工作组…… 私下。 还要配合医生积极治疗。 管理陆家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他们当兵真的不闲,每天都忙的起火,休息时间并不多,除了炊事班,根本没空去做饭罢了。 他尴尬的抽出鸳鸯手绢,很是狼狈的擦了擦嘴巴鼻子,“不好意思,林同志。” “虽然我没有对象,但我有喜欢的姑娘了,她这些年一直在乡下等着我回去娶她。” 果然,好男人不对外流通,从小被好姑娘预定了,林早早都羡慕他乡下的青梅。 能遇到这么一个厨艺好、长的不错、异地恋、心里还依旧能一直惦记着她的男人。 看来只有陆明远那种渣男,才会在市场上流通,林早早想起这个人,就咬牙切齿。 见她失望。 简志刚又继续道,“但是,你以后想吃饭,也可以让我做,只要你提供食材就行。” 简志刚不是保姆。 林早早怎么好意思开口让他给自己做饭,只是突然吃了美味,再吃自己做的家常菜。 心里落空空的。 总觉得缺点什么。 完全不得劲的样子,有点像大晚上的时候,肚子饿了,却又刷到了吃播的视频。 简志刚还在说着,“比如你昨天带回来的鸡,是我从未见过,属于最好的食材。” “我很想问。” “这鸡你从哪买的?” “我想给我乡下父母、兄弟以及青梅送些回去,我掏钱,按照黑市价格也行。” 好东西,从来都不怕贵,最怕的就是有价无市,简志刚显然很想买这种鸡。 对于自己人。 林早早都不会小气。 东西来源不好解释,她只能找了个借口,“同学山里养的,到时候我帮你问问还有没有。” “那谢谢!”简志刚笑笑。 有未来陆夫人亲自出马,这事肯定没有问题,想着她以后要和陆丰年结婚。 肯定缺保姆。 他想到自己青梅。 让她照顾陆首长肯定不行,孤男寡女容易招来流言蜚语,但照顾林早早没问题。 于是试探性问道,“林同志,我青梅做饭也好吃,她从小就喜欢研究这些。” “还买了各地菜谱,不管你想吃哪个地方的菜,她都会,要不,我让她来这给你做饭?” 就在这时! 院门被哐哐砸响! 听到敲门声,简志刚警觉。 心里慌得一批,不会是陆首长听到林同志告白杀过来了吧,他真的没有想过和他抢人! 第227章 谁啊 “谁啊?” 简志刚喊了一嗓子。 门外却没有应,以为是陆首长回来了,他便叼着油条去开门,谁知道门一打开。 就看见一张怨夫脸! 简志刚认识这人,林知礼。 林早早的大哥,陆首长正准备给他下套,没想到,他居然一大早找上门来了。 阳光明媚的早晨,听着叽叽喳喳的鸟叫,闻着花香,品尝着人间美味,简直就是一种享受。 谁知道晦气上门。 他不悦,“有事?” 上次,林早早和一个司机勾搭在一起,这次又换一个,这死丫头真是无药可救! 看着妹妹的奸夫。 他没好气问,“林早早呢?” 这不善的口气,就跟一大早吃了炸药一样,简志刚可不会无缘无故的受这窝囊气。 直言道,“不在!” 说完就想关门,林大哥却已经伸手强行推开门走了进来,就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 主人家都不欢迎,他还一个劲往家里冲,简志刚抬手,大力抓住了他的胳膊。 让他往前走的脚步,硬生生停在了原地,“我说了不在,你是听不懂人话吗?” 男人和女人比力气,自然男人占优势,如此,林大哥此次来是想强行带走林早早。 可男人和男人比力气,林大哥还真的不一定比不过,简志刚的手指就像钳子。 抓的他整只手臂无力。 他脸色瞬间变得难看,嘴唇泛白显然不好受,“我来找我妹妹,你有什么资格拦我!” “你妹妹?”简志刚阴阳怪气的打量了他一眼,长得人模狗样,干得都不是人事。 他问,“你有证明吗?没证明就少在这里叽叽歪歪,这里是我的地盘,你无权进入。” “证明?”林大哥不屑。 语气傲慢,不可一世,“这套说辞对我没用,她那点小心思,哄哄我爸妈还差不多。” “哄我?” “没戏!” 他可是读过圣贤书,不是那个文盲的村姑可比,玩心机,她那点道行根本上不得台面。 怕是。 背后有高人指点她。 指点了又怎样?林早早再怎么折腾也洗脱不了被拐卖、已经丢了清白的事实。 就像杀人犯,永远都只能是杀人犯,并不会随着时间推移,而让人忘记她的过去。 她的过去。 就是原罪! 她这辈子。 顶着这项原罪。 不仅找不到一个好男人,还可能永远生活在底层,像臭水沟的耗子见不得光。 大家都长着眼睛,可以亲自看看身边那些被拐卖回来的女孩,又有几个不受歧视。 就算嫁人。 男人都会嫌弃她身体脏。 她脏不脏,林大哥无所谓,最烦的是她脏,还想着拉着林家人一起陪她沉沦。 每每想到这些。 他心情就特别烦躁。 连说话语气也越来越尖酸刻薄起来,“她要证明,带着一帮人敲锣打鼓大张旗鼓的回来认亲。” “不就是为了回到林家!” “林早早,你赶快给出来,我找你有事,你要是再不出来,那你这辈子都别想在踏进林家一步!” 正在嗨皮嗨皮吃着鸡丝馄饨的林早早听到这话,顿时乐了,还有这种好事! 那她更不能出去了! 第228章 火葬 等了半天。 没有回应。 只有一只麻雀飞过的时候,往林大哥头上拉了一泡屎,不知道是不是嫌弃他太吵了。 林大哥:…… 感觉头上有些湿。 像是下雨了,可他抬头。 看了一眼天空,并未下雨。 那刚刚是什么落在他头上了? 他伸手,摸了一下头发,感觉黏糊糊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放在眼前一看。 好像是……鸟屎! 是为了应证他的猜测。 又有一只麻雀从他头顶飞过去的时候,又拉了一泡屎,正好落在他的手上,和头上的一模一样。 林大哥:! 真是是鸟屎! 将刚刚那一幕完完全全看在眼里的简志刚,终于憋不住,抱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 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看吧,作恶多端,连天上的麻雀都看不下去了,连拉两泡屎,表达它们内心的恶心。 原本还想吃炸麻雀的简志,刚看在它们这么识趣的份上,决定了今日放过他们。 世间美味很多。 没必要杀友军。 见林大哥一脸不敢相信,还在怀疑自己人生的时候,简志刚很肯定的告诉了他。 “就是鸟屎!” “还是两泡!” “看来,麻雀还真的爱往你身上拉屎,你是不是很久没洗澡,才让麻雀以为你是厕所!” “哎呀,刚刚只忙着吵架没有注意,现在仔细一闻,你身上真的有股臭味。” “这臭味怎么说,就跟几百年没洗过的汗脚,污染空气,你还是赶快滚吧!” “我家!” “没有什么林早早!” 只有李向阳,但他就不说这个名字了,这是林早早的马甲,以后她得靠着这个身份过更好人生。 免得被渣子缠上。 当然,名字不是固定。 以后还能改,林早早以后不喜欢李向阳了,还能跟着陆首长一个姓都没问题。 陆向阳? 太男生? 但男生名字。 才不会怀疑她是林早早。 林大哥看着手上鸟屎,作势就要往简志刚身上擦,他吓得一脚将他踹出了大门。 然后! 迅速关上! 他的身子,得为青梅守身如玉,什么臭男人,根本不配碰他一下,哪怕衣服都不行! 男男也要保持一定距离,他又不是二椅子,他是只想早日娶青梅回家的钢铁直男一枚! 被一脚踹出去的林大哥,重重摔在地上,手上擦破皮,身上骨头也在隐隐作痛。 他骂了一句,“该死!” 他此次前来,不是找麻烦,是真有事找林早早,于是费劲的从地上爬起来。 这四合院,他根本进不去,那只能扯着嗓子喊了,“林早早,我知道你在家!” “你不要里面装聋作哑,除非你从此以后不踏出这个门,让你奸夫守着你!” “否则!” “你去哪!” “我闹哪!” “你去学校!” “我就闹到你们学校去!” “我会让你同学老师校领导都知道,你不孝顺,看见亲爹出事了也不管!” “你这种白眼狼!” “迟早会天打雷劈!” 林大哥正骂的欢,她叼着油条打开了门,“你说什么,你说林父死了,要送火葬场吗?” “作为亲生女儿!” “我可以出火葬费!” 林父:…… 我觉得我还能再抢救一下! 第229章 啊呸 “跟我走!” 见林早早出来。 林大哥似很着急。 伸手,就想拉她离开。 这哥们有前科,不是好人。 林早早可不敢随随便便的跟他走,要是他突然脑子抽风,罔顾律法,把她卖到乡下咋办? 她手里。 还端着未喝完的鸡汤。 见他突然靠近,直接动手。 吓得她直接将那碗鸡汤端到半空,往他头上一盖。 湿漉漉的河童出现! 在金闪闪的阳光照耀下,可以清楚的看见黏糊糊的液体,顺着他头发流在脸上脖子上。 林大哥有种说不出的恶心。 而罪魁祸首就是面前这位,他那不学好的亲妹妹,他怒火冲天的将头上的碗砸在地上。 问,“你干嘛!” 林早早一脸无辜。 她装傻嘀咕道,“我才想问你要干嘛,上来就想摸我,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吗?” “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吗!我是你亲哥!”林大哥气急败坏,恨不得给林早早一耳光。 相比起林大哥愤怒。 林早早则一脸从容。 连说话也变得慢吞吞,“亲哥就不是男人吗?再说了,亲哥玩起来更变态。” “我可不学林薇薇,连自己的干哥哥都要搞,还一次性搞几个,也不怕生孩子得畸形。” 这是什么虎狼之词? 林大哥睁大了眼睛。 震惊不已,这是她一个小姑娘能说的话?果然,跟那些小混混混久了,能学什么好。 可关系林薇薇名声。 他不得不呵斥道,“林早早,你在胡说八道什么?林薇薇是我的妹妹,是你姐姐!” “嘴巴给我放干净点,在让我听到你说什么搞不搞,信不信我撕烂你的嘴。” 林早早好怕怕。 她赶紧后退了一步,“你看,你急了,要是你们没有乱搞,你可以大大方方承认。” “你冲我发脾气干嘛?” “发脾气,说明却又此事,你真的喜欢自己林薇薇,看来被我说中了,我天啊。” “你们真的好变态!” 林大哥咬紧了后槽牙。 不悦的声音好似从牙缝之中挤出来,“林早早,你不要太过分,我只是把林薇薇当妹妹。” 是啊。 男人都有一个好妹妹。 林早早点了点头表示。 她能理解他这种喜欢,以后来人的说法,叫做……爱情未满,亲情友情以上。 她啧啧两声。 说,“同样是妹妹,你们和林薇薇可以亲亲抱抱举高高,对我就厌恶至极。” “不用解释了。” “解释就是掩饰。” 说到这还故意扯提高音量保证了一句,“大哥,你放心,你和林薇薇乱搞男女关系的事!” “我绝对不会对外乱传,反正你们没有血缘关系,我作为亲妹妹支持你们在一起。” 路过的吃瓜群众:!!! 有人瞪大了眼睛,“怪不得这林家老大这么大年纪了还不结婚,原来是喜欢自己林薇薇。” “以前看他们两个就觉得不正常了,没事天天搂搂抱抱在一起,原来是没有血缘关系。” “我看啊,这林薇薇一点都不像养女,倒是像林家给六个儿子养的童养媳。” “正常,有些人家抱女儿养,养大了就让她嫁给自己儿子,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 “啊呸,不管他们两个人有没有血缘关系,小小年纪不学好,居然勾引男人,真恶心!” 第230章 照顾 “林早早!你!” 林早早胡说八道。 直接将林大哥气的心梗,到嘴的话硬是半天没说出来,看吧看吧,有些人就是这样。 他可以造别人黄谣,林早早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就开始受不了了。 开始急了。 这只是开始。 林家人在外造她谣。 她肯定也得一一还回去。 反正她不怕被人造谣,自己户口本上的名字叫李向阳,但他们造谣的是林早早。 法律上。 不承认林早早。 她都已经想好了,等快高考的时候,再改一个名字,以另外一个名字上大学。 迁走户籍。 林大哥抬起手腕。 看了一眼手表,发现时间已经不早了,他还忙着去上班,没时间陪她在这里瞎扯。 便直接下达命令。 道,“你现在马上跟我走!” “去哪儿啊?”林早早不走,懒洋洋的问了一句,就跟没长骨头一样,靠在门上。 林大哥说出此次上门原因,“爸昨天回家的时候摔伤了,现在正躺在医院里没人照顾。” “你去医院照顾爸去。” 原来,昨儿胡同里传来的惨叫声,是林父发出来的,林母和林早早离开时。 并未收拾。 任装着窝窝头的锅放门口。 估计林父回来的时候,院里太黑看不见,加上喝了酒,脑子眼神都不得劲。 不小心踩在锅上摔倒了一个狗吃屎,年纪大了,不如年轻人,说不定摔坏脑子摔断腿都可能。 看吧。 作恶多了。 遭报应了。 连老天都在帮自己。 林早早双手交叉放胸前,“原来爸爸昨晚摔伤了,好可怜,我还以为他摔死了。” “正想着要不要去医院卖血,给他凑点火葬费,再买一块坟地,表达女儿的孝心。” “既然没死,那就好生生的躺在医院养着,我就不能去了,今天周四,我还要上学。” “等死了。” “你再来通知我。” “慢走不送!”林早早想回屋。 林大哥却先她一步,伸手拦住了她的退路,“林早早,那可是你的亲生父亲!” “他摔伤了!” “你居然不去照顾?” 这个问题问得十分好。 很有一定的哲学道理,于是她反问林大哥,“大哥,同为儿女,你为什么不去照顾爸爸?” “因为我要上班!”林大哥回答的理直气壮,他要上班,就可以把自己责任推给别人。 他要上班,关她屁事。 林早早阴阳怪气道,“哦,原来你要上班啊,你是工人,你好了不起哦。” “爸都摔伤了,你作为儿子,你请不了假吗?这个时候了,你还想着上班!” “有你在,请什么假!”林大哥不悦,请假要扣钱,而且林父摔倒需要人长期照顾。 他不可能长期请假。 现在就属林早早最闲。 既然她已经回家了,成为了这个家的一员,她现在有责任和义务去照顾林父。 林早早撇撇嘴。 有好事想不起她。 有坏事第一个想到她。 她表示,“实在不好意思。” “你要上班,我也要上学,你不能请假,我也不能请假,爸爸不是生了这么多儿女吗?” “谁爱去谁去。” “反正我不去!” 第231章 理由 伤筋动骨一百天。 要是摔断腿躺在病床上,那这期间吃喝拉撒,需要有人二十四小时不离身的照顾着。 如果是十六岁的林早早,没经历过,也没遇到过这种事,不知道其中弯弯绕绕,肯定去了。 可她四十,见过不少儿媳妇在家伺候瘫痪的公婆,什么拉屎拉尿都在床上十分恶心。 林大哥的意思是,让她当免费护工免费保姆,去照顾林父,他真的喜欢做白日梦。 林大哥见她不愿意。 心情更加烦躁,对她更加不喜。 他从兜里掏出手帕,动作不爽的将身上黏糊糊的鸡汤和恶心人的麻雀屎擦干净。 可根本擦不干净。 必须要用肥皂洗才行。 嘴里解释道,“妈不在家。” “你四哥五哥六哥都下乡当知青了,你二哥被你送进了局子,你三哥要上班。” “你姐姐要上学。” “现在就你最闲,你不去照顾爸爸,谁去,不要再闹脾气了,赶紧跟我去医院。” 听完这理由。 林早早不爽,“你有病啊!” “你是不是耳聋了,没有听清楚我刚刚说的,我说了,我要上学!不能请假!” “什么叫我最闲!” “你们上班上学就忙,我上学就最闲,还自称大学生,你连人话都听不懂吗?” “我说了。” “我不去!” 林大哥讽刺。 根本看不起林早早。 言语之中带着轻蔑,“就你,大字不识,没上过学的村姑,你去学校能听得懂课。” “别闹了行吗?” “薇薇都说了,你不过是借助她的关系,让她未婚夫帮你,让你去四中上学。” “说是上学,你根本听不懂,实际上是想在四中找个有钱有权的男人,既然你不喜欢乡下的男人。” “只要你去照顾爸,我给你介绍工人,干部子弟不是你这个村姑能招惹的起的。” “不要给家里添麻烦!” 林大哥带着有色眼镜看人的性子,没少被人找麻烦,可他依旧如此,不愿意改变。 林早早也没打算纠正,他如今得罪的只是普通人,进入国字头单位还这样。 那有的是人收拾他。 现在就等着陆丰年安排。 于是她选择左耳进右耳出。 人淡如菊的“哦”了一声,“林家没养我,我也没义务和责任帮你照顾你们爸。” “我是上学,还是勾引男人,都和你林知礼无关,谁家亲爹,谁去照顾。” “我反正不会照顾。” “你上班,不能请假。” “就让上学的林薇薇请假,反正她毕业就要嫁人了,上这么多学不工作,也没用。” “嫁人后。” “会生孩子。” “会照顾公婆就行。” “趁着嫁人前,多尽尽孝心也是好的,说不定婆家知道了,还得夸她几句孝顺懂事。” 林薇薇从小就被家里宠着,都是家里人照顾她,她连最基本的家务都不会做,怎么会照顾人。 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她必须去上学,要复习,怎么可能有时间精力去照顾林父。 林早早不一样。 乡下人,能吃苦。 会做饭,会照顾人。 见威胁对她已经没有用,林大哥直接问,“林早早你直说,你怎么才愿意去照顾爸爸?” 第232章 敲诈 既然林大哥求自己。 林早早自然得狮子大张口。 反正她不答应,这些人也不依不饶的想利用自己,那不如将利益最大化再说。 她扳着自己的手指算了算,“请高级护工十块钱一天,要是需要做饭,那就二十块一天。” 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也才二十多块,她一天就要二十,那一个月就是六百。 她这和抢有什么区别? 林大哥气的转身就想走。 可是想到林父一把年纪了,还躺在医院没人照顾,拉屎拉尿都没人管,传出去不得说他们这些儿女不孝。 而且。 他必须尽快好起来。 现任厂长昨晚可说了。 林父技术骨干,名声又好,很有希望成为下一任厂长,让他最近好好表现。 医院里。 医生是看病。 不可能亲自照顾病人。 护士负责照顾病人,但不可能尽心尽力照顾,吃饭拉屎拉屎还是得靠自家人。 想到这。 他从兜里摸了摸,摸出一把零钱出来,抽出其中一张大团结,递给了林早早。 “这是今天的工资。” “不需要你做饭,到时候去食堂买就行,就一个要求,把咱爸给照顾好了。” 大团结。 就是十块钱。 在七十年代还是很值钱。 林早早不可能和钱过不去。 她笑呵呵接过钱,“早给钱不就行了,大哥放心,我今天一定好好照顾咱爸。” “你好好去上班,不用带我去医院,你直接告诉我他在哪个医院就行了,我找不到可以问人。” 这一百八十度大转变,让林大哥愣了一下,这样的亲妹,其实也没有这么讨厌。 他语气也软了几分。 将林父所在的医院地址病房告诉了林早早,便快步离开,他上班不能迟到。 要不然。 那帮没文化的又要找他麻烦。 现在可是紧要关头,他有可能进入国字头单位,妹妹要嫁给干部子弟的家庭。 父亲要升厂长,他不想在这个时间节外生枝,在卧薪尝胆一段时间,再收拾这些人。 见林大哥走人。 林早早努努嘴。 去照顾林父?不可能。 林薇薇那个假货都干不了伺候人的活,那她这个亲生女儿……自然也干不了。 十块钱。 到时候花二角。 请别人去照顾。 刚好可以买一斤多粮食。 这二角看上去虽然很少,但按照普通工人一个月按照三十天二十块工资算,那一天也才几角。 现在行情就是如此。 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工作,有份活干就不错了,穷人自然不会过多挑剔,还感谢你给他活路。 她答应去医院,是想顺便去做个全身检查,有病早治疗,她可不想和上辈子一样。 胃病变胃癌。 最后被判死刑。 根本无法治好,只能吃极其昂贵的止痛药止痛,可是她连止痛药都买不起。 每日吃不下饭。 恶心想吐,瘦成皮包骨,照镜子时,她都不想看见镜中的自己苍老又消瘦。 长期喝稀释的灵泉。 身体确实越来越好。 但她不放心,灵泉可以促进植物快速生长,那是不是也可以促进癌细胞快速生长。 有空的时候还是检查一下,心里安心,要不然心里一直害怕得胃癌,总不是好事。 第233章 帮助 “林同志。” “你要去照顾你爸?” 简志刚刚刚一直站在门后,保护林早早的人身安全,自然将他们兄妹的谈话一字不落的听进耳朵里。 林早早正想着,她把陆丰年家的碗给砸碎了一个,准备买一个一模一样的给补上。 却见简志刚已经提着扫帚和洋铲走了出来,将地上的碗碎片给收拾的干干净净干净。 又弄了一些煤灰。 将油腻腻的地面摩擦干净。 这样不管是他们日常出门,还是路人走过的时候,都不会轻易受伤,也不会滑倒。 由此可以看出,简志刚是个心细、眼里有活的男人,他的那个乡下青梅以后有福气了。 不像陆明远。 他要是生气,就会乱发脾气,砸东西,从来不顾后果,有次直接将碗从楼上往楼下扔。 路人受伤了。 最后赔点钱了事。 没办法,他是京圈太子爷,他就算一天一个新老婆,都有大把的人恭维他,讨好他。 谁让人家有个好家世。 脱离原生家庭,脱离悲剧虚假的豪门婚姻生活,从小小的牢笼飞向更广阔的天地。 和更多优秀的人相处后,才发现这些人的卑劣,才知道世间原来如此美好。 所以。 为了更好生活。 她得继续努力往上爬。 关于照顾林父的事情,她也没隐瞒,“去看看,不照顾,到时候花二角请个护工就行。” 这年月,没有护工,家人生病都是家里人照顾,但也有人请旁人照顾的也有。 就像现在明面上没有保姆,但有钱有权的人家,会将亲戚接来家里住,实则就是保姆。 听到林早早要请人。 简志刚瞬间来了兴趣,“那个林同志,我们院里有个嫂子,叫张贵英,家庭困难。” “她男人死在战场上,她一个女人要养三个孩子,还有公婆,你看能不能请她?” “她这人,踏实能干,不会偷奸耍滑,只要给钱,她保证把人给你照顾的妥妥当当。” 人啊。 谁没个困难的时候。 现在林早早有了能力,帮助一下也没问题,她犹豫了一下,“她会不会嫌二角少啊?” 简志刚实事求是,“她没正式工作,日常帮人补补衣服,从厂里接点手工活。” “糊一百个火柴盒,只赚五分钱的加工费,糊四百个,才二角,这活也不是天天干。” “这钱不少了。” “干一天,可买些粗粮,剩余的钱还能买点菜,你这个对他们来说是高工资了。” 林早早现在有了金手指。 才觉得现在生活好过起来。 每天吃香的喝辣的,稀少昂贵的苹果也能天天吃,可依旧有很多人,还在底层摸爬滚打。 他们一年到头根本吃不到多少油、猪肉,粗粮大于细粮,吃的馒头都不是白面,而是玉米面。 由于缺少食物的缘故,家家户户都腌制咸菜,馒头下着咸菜就能当一顿饭。 虽然未来人人都能吃上饭,但现在依旧有很多人得熬着,过完当下苦日子。 于是她掏出五角。 递给了简志刚,“你去问问她去不去,要是去,先照顾一天一夜,工资五角。” “不要照顾太好,我爸要撒尿拉屎什么的,让他憋着,要是肚子饿了,就让他饿着吧。” “我先去上学了。” 第234章 猪料 张贵英家里。 来了媳妇娘家人。 她忙前忙后倒水。 打开柜子,想拿点好东西出来招待,但里面空空如也,最后一粒粮食都被吃干净了。 她局促不安的回到桌边。 双手手指纠缠在一起,勉强的笑了笑,“大哥大嫂,你看,你们好不容易从乡下来一趟城里。” “我却没什么东西招待。” 张大哥打量了一眼屋子。 只有十平方,自家妹妹和公公婆婆四个孩子住一个屋,还不如乡下房子宽敞。 他端起杯子。 喝了一口水。 这才开口说明来意,“我们也只是带着孩子来城里看病,顺道看看你过的怎样?” “都是一家人。” “不用在意那些礼节。” “爸妈在家挺担心你和孩子,我是你大哥,你要是有什么困难,就说一声。” “大哥能帮,就帮。” 张贵英也实在没了办法,“大哥大嫂今儿不来,我明儿也会下乡去寻你们。” “你们也知道,我男人死了,什么值钱的都没留下,就留下公婆孩子让我一个人养着。” “我又没正式工作,没日没夜的做些小工,赚的那点钱,也只能勉强维持生计。” “钱,我努力努力,能挣到,可那粮票我实在弄不来,现在家里没米下锅了。” “我饿死。” “也不能让孩子公婆饿死。” “你们能不能想点办法,弄点不要粮票又便宜的粮食,我给钱,不够我可以去卖血!” 张大哥沉默。 这年月,家家户户的粮食都不够吃,特别是家里生的孩子多,更是头疼。 就算他们乡下种粮食,都要先交公粮,剩下的送到大队,大队按照工分人头发放。 想要粮食。 就得买高价粮。 高价粮,张贵英根本买不起,这才求到了自己大哥面前,又便宜又不要粮票。 哪有这么好的事。 张大哥也为难的很。 但是又不能不管自己妹妹和外甥死活,总不能为了帮妹妹让自己媳妇孩子饿肚子。 就在他不知如何是好时。 他媳妇开口了,“妹妹,有一个法子可以搞到便宜的粮食,就怕你们不愿意吃。” 张贵英虽不知什么意思,但有了希望自然不放过,便一口保证道,“只要是粮食,我们都愿意吃!” 有了她这句话。 当嫂子的才敢放心大胆的开口继续说,“我们乡下养殖户,可以去粮站买定额的猪料。” “这猪饲料。” “是带壳的红高粱。” “是好粮食,我们乡里的人家都舍不得给猪吃,全部都磨成面,自家人吃。” “正好,我们家养猪,有这个名额,我们可以帮你买猪料磨成面,但这钱得你自己出。” “有30斤,要2.82,那一斤的价格只要九分四厘,这比买大米还要便宜。” “最主要的是……” “还不要粮票。” 后期加上磨面的钱,大哥大嫂帮忙也要意思意思一下,她这个妹妹总不能当白眼狼。 将近三块。 她从哪里搞这么多钱。 看得出她很为难,但他们当大哥大嫂的已经尽力帮忙了,再多也无能为力。 就在她迷茫的时候,简志刚却大步流星的走了进来,“嫂子,有个事情想和你商量一下。” 第235章 要干 “大兄弟。” “你怎么来了。” 张贵英送走大哥一家。 见他来,搓了搓手,赶紧拿干净的杯子给他倒水,“你来怎么不提前给我说一声。” “我好歹也准备准备。” 贵客上门,都得留下吃饭。 这是最基本的人情世故,她家里现在一粒粮食都没有,窘迫的都不好意思说出口。 张贵英家什么情况。 他们部队兄弟都知道,私下能帮就帮,“嫂子,你先别忙了,我有正事和你说。” “你说!”张贵英停下动作。 简志刚这才解释道,“我这里有个活,五角钱一天一夜,要求去医院照顾病人。” “我去!”听到给五角,缺钱的张贵英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就算给两角她都去! 今儿真是喜鹊叫。 好事自动送上门。 她此刻激动的心脏怦怦直跳,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生怕不要她,只能再三的保证。 “大兄弟,你放心,这病人我保证好好的照顾,不让你们担心,让你们对得起给的钱。” 张贵英她一个女人真的不容易,自家男人不在了,她撑起一个家,养了七口人。 她特别能干,做小工、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做饭、让孩子去上学、照顾两位老人。 简志刚自然信她。 可林早早的意思,可不是让她好好照顾,“嫂子,照顾这个人其实不用上心。” “最好是拉屎拉尿让他憋着,肚子饿了让他饿着,反正,就是让他不好受。” “啊?”张贵英惊讶。 第一次听到这么奇葩理由,她不解的看着简志刚,想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此事。 说来话长。 简志刚简短解释一句。 说他们欺负陆首长的未婚妻。 这四合院,在陆丰收名下,他是个大好人,这里的人,大部分是他们救助。 后来他死了。 陆丰年为了自己哥哥,将这份善意温暖传达了下去,才会继续帮他们,让他们免费住在这里。 可以说。 这两兄弟都是他们的恩人。 听到有人居然敢欺负恩人的家人,张贵英磨刀霍霍,“大兄弟,我心里有数了。” 见她明白。 简志刚将地址和名字告知。 张贵英虽然和林父都是一个街道的,虽然隔的近,但他们一个前院一个后院。 出门不是一条道,平时很少碰到,但居委会有个事喊开会,好歹见过几次面。 认识。 但不熟。 简志刚将五角递给了她。 不干活就先给工资,哪有这样的道理,张贵英想退回去,但简志刚拦住了她。 说,“钱,你先收着。” “那人摔伤了腿,后面要不要继续请你,还得看林同志的意思,你暂时干一天。” “行,我现在就去!”既然收了钱就得给人办事,张贵英赶紧解下腰上的围裙。 给家里公婆说道,“爸妈,我有事要出去,晚上不回来了,你们照看一下孩子。” “要是肚子饿了。” “就找邻居借点粮食。” “就说,过两天我乡下的大哥大嫂会给我们家送粮食来,我们过两天就还。” “知道了。”婆婆应了一声。 但那阴森森的眸子看简志刚的眼神带着不对劲,好似是他要拐走他们儿媳妇一般。 第236章 歪歪 医院。 林父躺在床上。 头被纱布缠着,右腿也被打了石膏固定,谁也没想到,他只是摔了一跤而已。 居然这么严重! 看来人不得不服老。 要是二十出头的时候,就轻轻摔这么一下,站起来又是一条英雄好汉,哪有那么多屁事。 但他也算很幸运,有些年纪大的只是摔了一跤,人就死了,他能好好活着已是万幸。 都怪林母那个女人。 不好好在家,还把锅和窝窝头放在门口地上,黑灯瞎火的根本看不清楚,是个人都会摔倒。 原本他有望升厂长。 现在好了,要躺着养一个月才能下地,根本不能去上班,等他回去,还有屁的搞头。 他心里是哪个气呀。 那个林早早简直就是他们家的灾星,回来至今都没好事,看来得想办法弄走才行。 孩子小。 被拐卖正常。 这大了。 不好被拐卖。 最好的办法,还是大儿子的说法靠谱,嫁到乡下去,有了结婚证在,就是婆家人。 想跑。 也跑不了。 不同意,就生米煮成熟饭。 可惜他现在腿不能动了,林母那个死女人又不知道去了哪,要不然先带林早早去落户。 改了出生年月后。 那这个月的月底,她和林薇薇户口上的年龄,满十八岁,就可领结婚证了。 林母不在,儿子上班,女儿要上学,都没有人来照顾他,虽然大儿子说了。 让林早早来! 可现在都十点了,也没有看见人影,他还没吃早餐,现在肚子饿得叽里咕噜叫。 昨儿喝了不少酒。 此刻尿意也上来了。 再不来人帮他,他就快要憋不住,尿在床上了,可他一个大男人尿床上不成笑话。 而照顾他的护士。 都是水灵灵的小姑娘。 他还要脸,不好意思使唤人家给他把尿,正愁眉苦脸,心里窝火的不行的时候。 病房门。 从外被打开。 张贵英匆匆走了进来。 林父认识她,男人当兵的,但死了,是个寡妇,她一个人养着四个孩子和公婆。 长得好看。 身材又好。 虽不是绝色,但和家里的媳妇比起来,那就是一个天仙,胡同里那些好色的男人。 没少在背后蛐蛐她。 还有人开黄腔,说睡过她。 还说她跟以前八大胡同里那些出来卖的姑娘一样,主动的很,还会各种各样的花样。 那滋味可销魂了。 最重要的是还不要钱。 只要给一小袋粗粮就行。 好些男人信了他的鬼话,犹豫了好几天,终于没忍住,大晚上的拿着粮食偷偷摸摸找上门。 结果被张贵英举着扫帚朝着脑袋打,被灰头土脸的赶出了四合院,寡妇门前是非多。 大家知道她清白。 可还是忍不住想开她那方面玩笑,毕竟这么好的女人,没有男人睡,晚上多寂寞。 他们这是拯救她。 就这么一个名声不太好的女人突然找上门,林父怎么也想不到她要做什么? 难不成…… 是喜欢自己? 自己虽然还没升厂长。 但好歹也是厂里技术骨干,长得一表人才,工资也比那些普通工人高许多。 像这种寡妇。 想找个依靠。 喜欢自己也正常。 第237章 不动 就在林父歪歪 幻想着张贵英对他告白。 还哭唧唧的扑在他的怀里,说这辈子都离不开他,想给她生个大胖小子的时候。 张贵英上来。 直接掀开他被子。 林父吓得目瞪口呆。 完全不知她想做什么。 正愣神之际,她掀开他的被子还不够,还伸手要来扒他的裤子,他吓得的死死抓着自己裤腰带一个劲后退。 “那个张贵英!” “我是良家妇男!” “我是有妻子有孩子的男人,就算你喜欢我,你也不能光天化日之下对我做这种事!” 林父真的吓住了,这寡妇太凶猛了,谁家大白天偷情,就算偷情,也要等到晚上没人的时候。 张贵英知道那些臭流氓,没少在外编排她坏话,可她一个寡妇,家里没有男人撑腰。 说了也只能说了。 她只能当做没听见,“我是林同志花钱请来照顾你的人,现在我需要给你脱衣服擦身子。” 男女授受不亲! 张贵英不可以给他擦身子! 要不然,被人随随便便安个流氓罪,他这辈子就毁了,特别是这人是林早早请来的人。 和林早早沾边的都没好事。 他现在是能躲就躲,但心中还是窝火的很,他厉声质问道,“林早早为什么不来照顾我?” “我可是她的亲生父亲,我摔伤了,住院了,她就请一个外人来照顾我就想完事?” 见他不配合。 张贵英顺势停下了动作。 她只是吓吓林父,没真的打算给他擦身子,只要有了男女授受不亲这个观念。 那他后续拉屎拉尿都不敢让她帮忙,“林同志要上学,学校那边也不能随意请假。” 她一个文盲。 去上什么学。 她上学也是混日子。 林父心里是这么想,也是这么说出了口,“她上学重要?还是亲生父亲重要啊?” 他觉得,她身为女儿,见到亲生父亲生病了,肯定第一时间来照顾,而不是去上学。 张贵英偏不配合他的想法回答这个问题,而是义正言辞道,“当然是上学重要!” “要是上学不重要,你的其他儿子女儿为什么不来?连你媳妇也没有来!” 其实。 应该林母来照顾他。 可是林母直接人间蒸发。 现在林早早最闲,他也只能指望林早早这个亲生女儿,甚至开始理解起林母想要林早早帮忙的心思。 “我儿子上班,不能请假,这是正事。我女儿优秀,马上就要期中考试了,不能耽误。” “我媳妇……” 原本脱口而出的话。 又被他硬生生咽了下去。 现在儿女媳妇都不在这。 躺在床上无法动弹的林父,只能靠张贵英一个外人帮忙,心里实在是憋屈的很。 想着钱都花了。 不用岂不是浪费。 便理直气壮的指使起来,“张贵英,我肚子饿了,你现在马上去给我买点吃的来。” 谁知道张贵英根本不动,还找个凳子坐下来,“抱歉,我只负责照顾,不负责帮你买东西。” 林父:! 这个死林早早。 给他请的什么人。 这是请来照顾他的吗?这是来监视他一举一动的吧,还是来看他笑话的吧。 第238章 憋着 林父生闷气。 躺在床上不说话。 熬了几个小时,不吃不喝。 膀胱还憋着一泡尿,他实在快受不了,抬头看了一眼张贵英,发现她正在缝衣服。 “我口渴。” “你给我倒杯水总可以吧!” 现在他躺着动不了,求人得有求人的态度,不得不放低态度,退而求其次。 结果—— 张贵英停下动作。 眼珠子转动,扫了一圈病房。 见桌子上空空如也,理直气壮的开口说道,“病房里没有水,也没有杯子。” 意思。 没水。 你继续渴着吧。 听完这话,林父都想掀床板砸人了,这是欺负老年人,欺负他目前残废动不了! 但现在就张贵英在。 没有其他人来照顾他。 他只能压着心底火气,耐着性子教她,“医院可以租水壶,提着水壶去水房。” “花一角钱。” “可以打一壶水。” 张贵英哦了一声,“没钱。” 这寡妇穷的饭都吃不起了,确实没钱,这点她没撒谎,林父只能伸手掏腰包。 摸了一下,空的。 再摸一下,没钱。 这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昨儿晚上请厂长等人吃饭的时候,钱全给老三买酒付账了。 昨儿还是老大付的医疗费,现在他四个荷包一样空,想要喝水吃饭就得等儿子下班。 想借病友水喝。 结果病友一直咳嗽。 咳多了,还朝着地面吐了一口浓痰,那口黄黑分明的牙齿显得格外刺眼。 病友看他一脸急切的看着自己杯中的水,他嘿嘿笑了两声,“这位大哥想来一口?” 他一个激灵。 瞬间不渴了。 赶忙摇头,“不了。” 生怕被逼着喝,收回视线。 谁知道这位病友有没有什么肺结核的传染病,他要是喝了这水,被传染了咋办? 为了小命。 还是忍了。 这狗日的一天,太难熬。 忍到最后,膀胱都要炸了。 他一脸菜色,十分为难的看向张贵英,“那个……你给我找个瓶子、盆什么的行不?” 知道他憋不住了。 这次张贵英动了。 去护士那里找了一个废弃的玻璃药瓶,只是瓶口特别小,拿来的时候林父脸都绿了。 他想尿尿。 但这口太小了吧。 不管怎样,终于尿了。 但尿完,又想上大号了。 他看了看自己吊着的腿,这才住院第一天,想着媳妇儿女们都不来照顾自己。 心里开始不舒服。 直到林大哥下班,风尘仆仆的赶过来,手里还提着饭盒,但里面空空如也。 厂里食堂职工饭菜有补贴,价格相对比外面的饭馆便宜很多,而且有肉有菜。 可在厂里吃。 不能带出厂。 林父终于看到了曙光,他痛哭流涕,“我的好大儿啊,快,快扶爸去上厕所。” 刚进病房的林大哥,皱眉。 显然不情愿,他以后可是要进国字头单位当干部的人,怎么可能扶别人上厕所? 可看了一圈。 林早早不在。 弟弟也不在。 也没人帮忙。 无奈,只能扶着亲爹去厕所。 还找了一个凳子让他坐下,他还要在一旁扶着,看着他拉屎,下一秒臭味袭来。 传来噼哩叭啦声音,熏的林大哥的脸都绿了,恶心的一直干呕,这些都是林早早的活。 她为什么没有来! 第239章 驴脸 “林早早!” “你给我出来!” 半夜,门被砸的哐哐响。 林早早嫌弃太吵,直接进空间小屋睡,顿时世界安静下来,她抱着被子翻了一个身又睡着了。 昨天下午。 约好的去郭大妈家吃饺子。 结果郭大妈实在太热情,给林早早煮了二十个猪肉大葱馅饺子,那猪肉真的舍得放。 还是二等肉。 肥肉瘦肉都有。 吃着口感不柴也不会腻。 特别是那佐料,更是不要钱似的往肉里倒,还加了鸡蛋,味道真的杠杠好! 老一辈人的厨艺,好多都有点真传在身,她还将这饺子好吃的秘诀告诉了林早早。 让她以后自个做来吃。 太好吃了,好吃的根本停不下来,撑得一直打嗝,最后郭大妈还想给她再煮十个。 林早早赶紧拒绝。 以至于到了晚上十二点,撑得依旧睡不着,便去空间种苹果,运动运动消化一下。 又整理了一下物资,复制了锅贴和小米粥两种食物,直到半夜两点,才睡下。 现在天王老子来了! 也不能打扰她睡觉! 林早早做了一个很长很长梦,梦见她成为庄园的奴隶主,尽情的挥舞着自己的小皮鞭。 让林家人当牛马。 疯狂的压榨他们。 让他们给她干活。 在他们日日夜夜不休息,流着血流着汗,为自己创造无穷无尽的财富,不得不说。 这梦。 真香! 看了一眼窗外,天亮了。 今天要上课,她不得不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提起暖水瓶,往搪瓷面盆里倒热水。 然后打着哈欠,去卫生间蹲了十几来分钟,再去洗漱,换上了另一套干净的衣服。 昨儿吃的实在太多了。 回来的时候,便让简志刚不用给她准备早餐,所以,她今天早餐得自己解决。 她先喝了一杯温水,拿起中级苹果,切成小块放在碗里,边吃边背了一下课文。 吃饱喝足,才打房门,慢悠悠的走出房间,这天气是越来越好了,鸟语花香。 从院门出去时。 就看到一张拉长的驴脸! 差点吓死林早早了,大清早看到这玩意真的晦气,来人不是别人,正是林大哥。 见她出来,他高声质问,“林早早,我喊了你晚上,你是耳朵聋了听不见吗?” “有这事?”林早早问。 相比起林大哥的憔悴。 林早早现在可是精神饱满。 这人啊,只要把自己的小日子过好了,心情好了,精神面貌也就变得不一样起来。 现在她看着面前的这张驴脸,都觉得很顺眼,就跟看见大肥羊自动送上门让她宰。 她连吵架心思都没了。 林早早被拐逃回来,才21天。 她现在脸蛋都圆润了不少,白里透红很是好看,林大哥见她人淡如菊的样子,更加来气了。 这样子。 丝毫不知道自己错了。 他高声质问,“林早早,你昨儿答应过我,去照顾爸,你为什么没有去?” 林早早笑笑。 从容应对,“大哥,我呢……” “确实答应你去照顾咱爸,但没答应亲自去啊,毕竟,我要上学不能请假。” “我便托人。” “给我爸请了一个特别会照顾病人的阿姨去照顾他,怎么,那位阿姨难道没有去?” “她要是没有去。” “那我得找她退钱了!” 第240章 谈判 “她去了!” 林大哥不耐烦。 语气也带着不爽。 音调一直拔高,“但是咱爸拉屎拉尿她不管,还让他憋着,那屎尿正常人能憋的住吗!” 是个人。 都憋不住。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最后怎么处理的? 于是,林早早带着看戏的成分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爸这么大的年纪了。” “拉屎拉尿可以自己去,他不会还像一两岁的小孩子一样,拉在裤兜里了吧?” 林大哥:…… 昨儿,才帮亲爹擦屁屁。 那恶心的场面,让他至今都有些倒胃口,就算去澡堂洗了澡,换了身干净衣服。 也总感觉身上一股屎臭味,恶心的吃饭都没胃口,他现在完全不想提起此事。 便不再继续屎尿这个话题。 而是强势命令道,“林早早,今儿,你必须去照顾爸爸,我看着你去医院!” 林早早一点都不急。 而是反问道,“大哥,我去医院照顾爸爸,那他拉屎拉尿我也没办法啊。” “女大避父。” “男女授受不亲。” “我也不能扶着爸去男厕所。” “要是我和爸爸坦诚相待,被人知道岂不是骂爸爸老流氓,自己的女儿都不放过,把自己女儿当媳妇使?” “所以……” “我去照顾。” “和我请的人去照顾。” “并没太大区别,我请的人年纪大,照顾人有经验,力气也大,但我瘦胳膊瘦腿什么都做不了。” “你确定我去?” 林大哥想的是林早早最闲,最适合去照顾爸爸,完全忘了,她性别女,很多事情不方便做。 可惜不知妈跑哪去了,连班都没有去上,这照顾爸的活,应该是她和林早早一起。 他问,“不能找个男的?” 这话问的,完全没有一点生活常识,“大哥,这城里男的大多数都有工作。” “而且他们也不干这种伺候人拉屎拉尿的活,但你要是加钱,也不是不能请来。” 听到她要钱。 林大哥冷哼一声露出不屑。 真当他赚来的工资都是大风刮来的,开口就要十块二十块,“昨儿给了你十块。” “你没去医院。” “今儿还想要钱,做梦!” 林早早笑笑,“大哥,你这话说的真难听,请人帮忙是不是要送礼开工资。” “亏你还是大学生,还在厂里上了这么多年班,基本的人情世故都不懂吗?” 他要是懂。 就不会混这么惨。 林父那边确实需要人照顾。 他们做儿女的确实忙着上班上学脱不开身,“二十块照顾一个月,拉屎拉尿都要做。” “要干就干。” “不干拉倒!” 十块一天,确实不现实。 二十一个月,基本抵得上普通工人的工资,加上昨儿给十块,三十一个月。 算得上高工资了。 林早早也不想被他们一家子没完没了的纠缠,直接一口应了,“可以,就二十一个月。” “对了,妈呢?那天不是去学校接你了吗?”林大哥想起了消失的快两天的林母。 “我不知道啊,可能理头发去了吧。”林早早说的不清不楚,林大哥听的莫名其妙。 理什么头发? 要去理几天? 第241章 去向 林母去了哪里? 自从那日被张军媳妇逮着,剃了一个赖子头后,她第一时间去了国营理发店。 可谁知依旧没有拯救回来,头顶秃了好几处,理发师建议,直接剃光头,再一起长出来。 只有那些蹲监狱的男人才会被剃光头,她一个女人剃光头,走出去,岂不是被人笑话死。 可没有办法,还是剃了。 胡同的街坊邻居亲眼看到她被剃成了赖子头,要是顶着一个光头回去,不得被人笑话死。 为了面子。 她也不能回去让人白笑话。 拿出布,包着光溜溜的头,趁着晚上没有什么人,悄悄的跑回了娘家躲着。 第二天。 让娘家人打电话。 向厂里请了病假。 天天躲在卧室里面,大门也不敢出,上厕所都用尿桶,晚上偷偷出来倒掉。 可娘家。 住久了也不行。 她弟弟成了家,弟媳当家。 这大姑子突然回来不提,当亲戚住一天也就算了,可这已经连续住了二天了。 看样子,还打算等着头发全部长出来再离开,那头发一时半会能长得出来吗? 这不。 吃饭的时候。 亲妈只是问一句。 今天怎么吃窝窝头? 弟媳开始阴阳怪气,“妈,家里粮食定额供应,现在家里多了一张口,不得省着吃。” 毕竟是自己亲闺女。 亲妈自然护着,“你大姑好不容易回来一次住几天,能把家里吃穷不成!” 弟媳将碗砸在桌上。 语气不善,“是吃不穷。” “他男人是厂里的大领导,不缺我们家这一口,跑来我们家吃什么白饭。” 儿媳妇一闹。 亲妈也不舒服。 拍巴掌嚷嚷,“她不是被人剃了头发,才来家里暂时躲躲,你说话怎么就这么刻薄了!” “这些年,她也没少往家里送东西,都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你有必要这样吗?” “我这老婆子,没缺你吃没缺你穿,我女儿回家住几天,你都给我摆脸色。” 弟媳冷笑。 她一屁股坐在凳子上,拿起窝窝头恶狠狠的咬了一口,“送哪点东西,谁稀罕啊。” “当年。” “她嫁给林光忠。” “你们二老没少补贴她吧。” “还说什么大姑夫有出息,有大房子,以后能帮衬我们,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结果呢?” “房子被国家收了,也不愿意给我们住,人家日子越过越好,送些不值钱的东西回来。” “别人的东西。” “我也不稀罕。” “当年我女儿被逼着下乡,我让大姑子大姑夫帮忙,安排进厂里工作,当个临时工也行。” “总比下乡强。” “结果呢,他们说安排不了,进工名额都给了自己儿子,他们也无能为力。” “还说下乡好。” “有粮吃,有肉吃。” “给孩子扔了十块钱,说让她在乡下好好表现,说不定能通过招工早日回城。” “这都多少年了啊。” “我女儿刚去乡下,天天来信说日子苦,受不了,还被一个男的纠缠上了。” “让我能当爸妈的想想办法,我去求了大姑子,结果呢,她说她也没有办法。” “女儿说我们不帮她,彻底死心了,连信都不往家里寄了,她现在是死是活我们都不知道。” “大姑子先对我无情!” “我还能对她好脸色!” 第242章 要怨 这些话。 儿媳妇天天说。 当婆婆的刚开始还愧疚。 时间长了也听烦了,文母不由的呵斥,“这都过去多少年的老黄历了,你还一一翻出来数。” “她家小四小五小六,不也下乡了吗?这么多年,也没有喊苦喊累要死要活。” “就是你这当妈的太宠孩子,才把那个丫头养的娇气,不就是种种地干干活。” “有什么辛苦的。” 孙女几年没消息,就这态度。 弟媳也是心寒的很,“妈,种地干活不辛苦,您啊,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也是。” “谁让您会投胎。” “年轻的时候是个小姐。” “您父母又让您嫁给了一个疼您爱您的好男人,他养了您大半辈子,没让您受过累。” “年纪大了,又有儿子养您,儿媳伺候您,您连苦都没吃过,怎么会知道种地干活累不累。” “要怨。” “怨我女儿不会投胎。” “投到没用的爹妈身上。” 文母将筷子一砸,“还要不要好好吃饭了,数这些有用吗?数了你女儿能回来吗?” “要是能回来我天天数!” 林母听见亲妈真的动了怒。 她在屋里待不住了,赶紧出来安慰,“妈,都是我没用,当年才没帮到弟媳。” “你不要生气。” “弟媳,我知道,你怨我。” “我也不妨给你透露,这次你侄女攀上高干子弟,全家军官,要是她能顺利嫁过去。” “你女儿回来。” “不也是一句话的事。” 看看,别人的女儿留在城里嫁给干部子弟,而她的女儿下乡被那些流氓欺负。 同为女孩。 命运却不一样。 这就是个人的命,得认! 而且,那个叶薇薇能是什么好东西,从小就不是个东西,什么好东西都要抢。 小时候她男人给女儿买了一件漂亮裙子,林薇薇看见了就要,不给就抓花女儿的脸。 从小心思就歹毒! 林家从大到小还护着。 要她指望林薇薇,不如去指望路边的一头狗,路边的狗喂了一块肉,它都知道天天给她看家。 弟媳呵呵,“当年啊,我没指望上大姑子,现在啊,我更不敢指望上那野种。” “你啊~” “还是哪来回哪去。” “我们家不欢迎你!” 林母心塞塞,真的不舒服。 就因为弟媳女儿下乡当知青的事情,闹得一家不得安宁,为了家里安生。 她有娘家不能回。 这都过去多少年了,心里还记着这事,“薇薇靠不上,林知礼你总该相信吧。” “薇薇说了,她已经求了她未婚夫的小叔子,将她大哥安排进国字头单位。” “以后啊。” “林知礼就是国家干部。” “他表妹在乡下,他这个当表哥的总不能不管,我家三个儿子都还在乡下。” “你以为只有你一个急,我不急吗?”林母急,特别是老四那个牲畜偷跑回来了。 她真的怕他被抓! 到时候被抓住,扭送回乡都是小事,怕是回去了,说他偷跑,肯定会罚他。 他那性子。 肯定又要闹。 弟媳吃着窝窝头,眼帘下垂,不再说话了,不是信林家人,是想给女儿留个希望。 第243章 表扬 自从林母消失,林父住院,林家人瞬间不蹦哒了,林早早继续背着小书包上学。 “叮铃铃~” 林早早第一次。 踩着铃声冲进教室。 老师都来了,正站讲台上。 差一点就迟到了,她气喘吁吁的坐在座位上,赶紧拿出语文课本翻开,开始今天的早自习。 魏民趁着老师背着他们的时候,小声询问道,“喂,你今天怎么来这么迟?” “是家里头欺负你了?” 林早早从兜里掏出纸巾。 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但全身依旧在冒热气,“放心吧,我从你这里出师了。” “他们欺负不到我。” “相反,他们一个接着一个跟着倒大霉,作为弱势群体,我一个小孩斗不过他们。” “便借着群众力量。” “把矛盾问题转移。” 于是,林早早便将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告知,最后得出一个结论,自作自受。 要不是林母没良心。 在窝窝头掺沙子给亲生女儿吃,也不会被剃赖子头,最多被骂后妈恶毒心肠。 要不是林父使坏。 提议吃什么忆苦饭,也不会在外吃饭喝酒,大半夜回来踩到地上的锅摔断腿。 这叫啥? 因果报应。 要是他们没小心思,像平时一样好好的在家做饭吃饭,哪有那么多的荒唐事发生。 就是小四那个孩子遭了点罪,崩了牙,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小孩牙齿会重新长。 林早早心里过不去,去郭大妈家吃饭的时候,提了一些苹果和鸡蛋去张军家赔礼道歉。 毕竟这事因自己而起。 林家与张军家交恶,那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交好一下,也不是什么坏事。 日后。 还多一个帮忙说话的人。 就算不帮忙说话,林早早提着东西光明正大的上门赔礼道歉,也能落下一个好名声。 她不吃亏。 就在这时。 班主任敲了敲黑板。 说道,“大家都安静一下,我有事要通知,期中考试的时间学校安排下来了。” “四月23、24两天,就是下个星期四星期五,周六放假,大家最近好好复习。” “此次考试,是对同学们学习情况的考察,要是有同学退步,或者考的不好。” “都会请家长。” “家长不来,那我们老师也会亲自上门家访,请同学们认真面对此次考试。” “对学习吃力、赶不上进度的同学,也可以开展一下互帮互助,互相学习。” “在这!” “我要夸奖李向阳同学!” “自从她来到我们班,不仅积极学习,还带动了魏民同学一起认真学习。” “老师很是欣慰,这样的同学肯定要大力表扬,我父亲,曾经是一名科研者。” “为了科研事业,奉献一生,他很抱歉不能陪我成长,给了我不完整的人生。” “他便送我一支钢笔,说这钢笔是一名伟人送赠,感谢他为祖国付出一生。” “他临死时,让人将他的荣耀留给我,希望我和他一样,为祖国为人民奉献。” “可我做不到他这么伟大,只当了一名老师,我现在将他的这份意志给李向阳同学。” “李向阳同学,艰苦朴素,不畏困难,积极向上,好好学习,是个好同志。” “可她至今用的都是铅笔,就算如此,她依旧每日认真学习,每日练字。” “希望李向阳同学,拿着这支钢笔在期中考出好成绩,也希望你未来人生发光发亮。” “希望其他同学向她学习!” 林早早坐在那,一脸错愕。 她没想到自己好好学习,竟然受到了老师的夸奖,鼻子微酸,不知该说什么。 她从未想过。 她在老师眼里。 是这么优秀的人。 伟人所赠,父亲荣耀,她何德何能接受这份至高无上的礼物,她声音哽咽的喊了一声。 “老师。” 她想说,她不配。 可老师却走到她面前。 将那支钢笔郑重其事的交到她手里,拍了拍她肩膀说,“孩子,你是最棒的!” “不要放弃!” 那笔,如千斤重。 第244章 压力 林早早拿着这种钢笔。 恍恍惚惚坐下,整个人还沉浸在老师的表扬之中,感觉就像一场漫长而又不真实的美梦。 不敢相信。 也不愿醒过来。 她说,“魏民你听到了吗?” “老师表扬我,还送我这么有意义的钢笔,我拿着都有些发虚,觉得不配。” “你说,我要不要找一个盒子将它供起来?它应该放在博物馆,而不是在我手里。” 东西太贵重。 根本舍不得用。 而且意义不一样。 这是伟人和科研者曾经使用过的钢笔,它应该是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荣誉。 它的存在。 不能用货币衡量。 也不该被批量复制。 魏民笑笑,“我第一名,老师都没舍得把钢笔送给我,老师真的很看好你,也是鼓励你。” “我都有些嫉妒了,但李向阳同学,你要相信,这支钢笔,你值得拥有。” “你的刻苦努力学习,大家有目共睹,你不能因为自己的过去,而否定自己。” “你要相信。” “你是最棒的!” “钢笔的意义。” “就是使用它。” “而使用它的同时,它的故事也在时刻的提醒着你,将这份荣耀传承下去。” “要是放在博物馆,除了让它蒙上一层灰外,没有任何实质性上的意义。” “你应该拿着它。” “创造更好的未来。” 魏民伸出双手,将她手中那支无处安放的钢笔,插进了她上衣胸前的口袋里。 林早早点了点头。 不由自主地挺胸抬头,精神面貌瞬间变得不一样,“好,放学我就去买墨水。” “买最好的墨水。” 她笑,魏民跟着笑。 阳光不知何时,从门外争先恐后的照射进来,星星点点的洒在了林早早的脸上。 这支钢笔,有几十年历史,虽然老旧,但被保养的很好,摸上去光滑细腻。 它曾经在重大决策文件上签过字,也在科研数据上留下笔迹,魏民拍了拍她肩膀。 “大同学。” “这次期中好好考!” 林早早狠狠地点头,老师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表扬自己,还赋予自己这么大的意义。 她表示,“此次考试,我一定会全力以赴,小同学,不好意思,这次我要和你抢第一名。” 学霸。 从来不惧怕竞争者。 人只有相互竞争,才会发现自己的不足,才会进步,否则,虚无的第一名。 迟早懈怠而退步。 但学习是魏民强项,“那我们比比,此次考试,我们谁能拿全年级第一名。” 其他同学见状。 开始起哄,“谁赢了,就请我们吃一顿大餐,谁输了,也请我们吃一顿大餐。” 魏民挑眉,“得,不管输赢,捡便宜的都是你们,这样可不行,你们要吃大餐。” “也得加赌注。” “啥赌注?”其他同学也开始跃跃欲试,他们成绩咋样,他们自个清楚,考第一不可能。 但有好处。 肯定参加。 魏民表示,“我和林早早要是考了年级第一,那我们这学期的值日你们全包了。” “当然。” “不管输赢。” “我们都请你们吃饭。” 这么算下来,其他同学都能占到便宜,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赌约就这么成了! 林早早:…… 压力山大。 得好好复习了。 第245章 买墨 放学后。 林早早直奔供销社。 她走到文具柜台前。 发现墨水都有好几个牌子,有英雄、红岩、鸵鸟……根本不知道哪个牌子好。 虽然她不知道哪个牌子好。 但这里的售货员肯定知道。 与其自己瞎琢磨,不如直接让售货员推荐,“同志,麻烦你给我一瓶最好的墨水!” 售货员笑了笑。 看得出来,她是一个很和善的姐姐,说话也温温柔柔,“这些墨水都很好。” “但卖的最多的是英雄牌。” 这说话真的也是一门艺术,不贬低任何牌子,还能推荐出顾客喜欢的牌子。 林早早是第一次买墨水,没有亲自用过,但她曾经见同桌用的好像是就是英雄牌墨水。 便道,“那要英雄牌的。” 售货员闻言,打开了柜子。 将手伸了进去,指着里面英雄牌墨水问,“你要纯蓝色的,还是黑蓝色的?” 林早早愣住了。 她忘记问小同桌了。 此次期中考试,是要用纯蓝色墨水,还是黑蓝色墨水?虽然她没正儿八经上过学。 但也知道。 有些学校考试。 是规定了用什么笔、什么颜色型号,来都来了总不能不买,“两种都要,多少钱?” “四角。”售货员拿了两瓶。 好钢笔,当然是等着考试的时候用再用,至于平时练字,可以买一支便宜的。 林早早问,“钢笔咋卖的?” 售货员为其介绍道,“钢笔有金笔、铱金笔,其中金笔的质量是最好的。” “但价格昂贵,最便宜的也要九块,你是学生,没必要买这么贵的钢笔。” 九块,在这年月确实太贵了,林早早存款足够买一支金笔,但是她舍不得浪费。 售货员并不是看不起人。 而是根据顾客的实际情况真心考虑,她继续说道,“我推荐你买铱金的。” “铱金价格相对便宜一些,高级铱金的只需要二三块,质量也有所保证。” “当然!” “还有几角的。” “质量肯定就没这么好。” “要么干写不出油,要么写着跟拉稀一样漏墨水,最后弄的满本子满手都是。” “写着手感也差。” “但主要是价格实惠。” 林早早想着自己是初学者。 没必要挑贵的,最后选了高级铱金笔,还是个牌子,叫什么……612永生钢套高级铱金笔。 价格死贵死贵,要了2.3。 钢笔加墨水,完全够一个普通家庭好几天的生活开支了,这钢笔也是奢侈品。 等以后不缺钱了,她要买一打金笔回家摆着,显摆一下自己也是文化人? 此想法一出。 觉得自己有些暴发户。 林早早看了一下其他东西。 又要了一张带日历的年画,五个本子,还发现了小闹钟,小闹钟里面还有小鸡在啄米。 是魔都厂生产。 问了一下价格,7.28。 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20块,技术工以及领导高些,所以这个价格的闹钟受众群体不大。 便不要工业券。 毕竟谁家愿意花大价钱给孩子买这个,小半个月的工资填进去,都不吃不喝了。 但林早早还是咬牙买了。 不能看时间真的很痛苦,永远不知道几点了,手表买不起,弄个这玩意也不错。 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后,她才出了供销社,今天周六,只上了半天的课。 见时间还早,她打算去医院看看林父还活着吗?顺便让医生给她做个全身检查。 胃癌。 是她上辈子的心病。 第246章 医院 满是消毒水的医院。 病人抱着肚子一脸痛苦的坐在凳子上,家属则站在一旁,耷拉个脑袋,双眼迷茫面如死灰。 看他们衣服满是补丁,条件不是太好,脚下胶鞋都破了洞,但手里却提着鸡。 他们言语着急,“医生,我们带了自家养的鸡,我们可以用鸡抵手术费吗?” 医生对这种事见多了。 伏案写着病历本,头也不抬的回一句,“不行,医院只收现钱,你们拿去卖给收购站吧?” 家属都快哭了,“我们是第一次来城里,人生地不熟,根本不知道收购站在哪?” 有些人在农村待了一辈子,根本没有走出来过,有些人也是因为家里人得病。 逼不得已,才来到陌生的环境之中,身上没有钱,不敢乱走,做什么缩手缩脚带着怕惧。 林早早闻言。 上前,“鸡怎么卖?” 见有人愿意买,他们就跟找到了救星,“小同志,我家养的鸡,有两只母的一只公的。” “养的很肥。” “每天能下两个蛋。” “您看,十块行吗?” 市场价,只要二块左右。 他们喊的价偏高,但市场鸡需要票才能买,有价无市,像这只鸡下蛋鸡买回去不亏。 她不要。 别人也抢着要。 林早早空间只有母鸡。 正想着怎么搞一只公鸡,没想到在医院里遇见了,她直接掏了十块钱出来。 “我要了。” “谢谢您,小同志,您真的是大好人!”说完家属放声痛哭,直接给林早早跪下了。 看吧。 陌生人得到帮助。 都知道说一声谢。 只有林家人不会。 这钱有了,手术费攒够了,孩子的手术也被安排上了,他们急匆匆的去缴费。 医生见她年纪小。 好心开口提醒了一句,“这三只鸡你买贵了,你父母知道了肯定会骂你。” 林早早笑笑,“没关系,鸡是其次,主要是做好人好事,能帮助他们我很高兴。” 思想觉悟很高。 医生没再说什么。 而是接过她手上的单子。 认真看了起来,“身体没什么大问题,至于你说的胃口小,属于正常现象,没胃病。” “身子有些虚,除了需要吃点有营养的东西外,平时的时候多运动一下就行。” “不用吃药。” 得到自己身体健康,并没有任何异常,林早早松了一口气,这才提着三只鸡离开。 去住院部。 有家属看见她提着的鸡。 便有人拉着她悄悄询问,老母鸡卖吗?我家里有人生病,正需要炖老母鸡汤补补。 林早早说了实话。 这三只鸡,都是她是从病人家属那里花高价,十块钱买的,主要是做好人好事。 想要。 那一口价。 一只三块五。 多赚一角多,不过分吧。 看这病人家属穿着打扮,看着就不是缺钱的主,她居然直接要了两只老母鸡。 给了十块。 林早早:? 她说给多了。 结果病人家属说,要不是她这个小同志做好人好事,自己也买不到这么好的母鸡。 多的,就当鼓励她以后继续做好人好事的资金,林早早哭笑不得,还能这样算? 干部同志。 觉悟就是高。 她收下十块,提着剩下的公鸡找个没人的地方扔进了空间,便直奔病房而去。 刚走到门口。 就听到林三哥的声音,“爸,大哥,妈好几天没回来了,也不知道去了哪儿。” “家里都没有人做饭洗洗衣打扫卫生,我衣服穿臭了没人洗,薇薇回家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 “林早早大字不识,她去上什么学,她学的懂吗!你们让她回来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不行吗?” “家里又不是养不起她。” 第247章 离婚 来的早。 不如来的巧。 林早早停住了脚步。 听听他们又想做什么妖。 病房门开着,她看见病房里只有林家人,没有外人在,他们说话便没有顾及。 林母不在的这段日子,林父也不好过,这外面请的护工哪有自家人好使唤。 “是养的起,但现在是她勾搭上有钱的男人,不想回来,我总不能逼着她回来!” 林三哥表示,“爸,您可是她的亲爹,她是您的亲生女儿,您让她回家,她能不回家吗?” “妈当初都能将她逼回来,您为什么不能,薇薇马上期中考,您总不能让她天天回家没饭吃。” “我和大哥衣服都臭了,还有你的衣服都腌入味了,家里没人干活不行啊。” “她不回家,您就去找居委会找公安局,实在不行,就说那男的拐骗您女儿!” “老大意思呢?”林父问。 林大哥阴沉着脸,“现在最要紧的是让妈赶紧回家,让她带着林早早去街道把户口落家里。” “只要有户口在,她就是林家的人,跑不了,到时候你们想怎么使唤林早早都行。” “但为了安生,还是得给她找户婆家,既然她不想去乡下,我们就在城里给她找。” “到时候挨得近,爸妈有个事情也能喊她来帮忙,而我们家管教不了她,就让婆家管着。” 林大哥此次松口,是他意识到爸妈年纪大了,他们做儿女的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 根本不可能亲自来照顾,又不愿花钱请外人,身边始终要留一个人在身边。 这个人就是林早早,只要她愿意照顾好爸妈,他们当哥哥的以后发达了,自然忘不了她的好。 林父也意识到一点。 他也希望身边留一个听话孝顺的孩子,目前一个都没有,他问,“你妈有消息了吗?” 胡同里的事,都不是秘密。 林大哥打听到了前因后果,便将情况告知,“那天是我考虑不周,我应该回去。” “也不至于让妈被张军媳妇剪了赖子头,她最近请假没上班,应该在姥姥家。” 林父闻言。 犹豫了一下。 说道,“因为你表妹的事情,你妈和你们舅妈闹得不愉快,她很多年都不回你姥姥家了。” “现在回去不可能吧。” 当初外甥女下乡当知青,文家人求上门,想着都是亲戚,他其实也想帮忙。 可他们运气不好,正巧这时候有外人提着东西求到他这里,还塞了不少钱。 他暗示文家人也出点钱,可他们仗着是亲戚想让他免费帮忙,根本得不到一点好处。 没办法。 他将招工名额给了外人。 反正文家穷,打好关系也没有什么用,还是一个无底洞,他巴不得媳妇早点和娘家闹掰。 直接断了两家关系,以后都不用往来,过年过节都能省下不少钱,媳妇也不用帮衬娘家。 媳妇回不来娘家,就没退路,只能安安生生的待在家里伺候他们一家老小。 没想到了几年不联系。 现在又联系上了,就林母那张不牢靠的嘴,肯定把儿子进国字头单位和女儿嫁干部子弟的事说了。 文家知道。 肯定又得赖上他们家。 他赶紧吩咐,“老三,你马上去你姥姥家,让她赶紧回来,家里没有她都乱成什么样子了。” “我住院都没人管!” “不就是被人剪了一个赖子头而已,有什么大不了,买个帽子戴着不就行了。” “她要是今天再不回来,你就告诉她,我和她离婚,哪有当媳妇的天天住娘家的道理。” “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林光忠没本事,连自己媳妇都养不起,让媳妇回娘家白吃白喝。” 第248章 不离 “好!” “我这就去找妈!” 林三哥这次特别积极,因为厂里的漂亮姑娘都嫌弃他臭了,说他不爱卫生。 衣服穿了好几天都不洗,再没人给他洗衣服,他都打算直接请假不出门了。 你问他为什么自己不洗? 笑话,哪有男人做家务的,他们家的传统,男主内女主外,洗衣服就该是女人的活。 为什么不让林薇薇洗? 舍不得自己妹妹洗,而且她以后可是要嫁干部子弟,哪能干这些保姆的活。 只有林早早那种乡下村姑,是天生的贱命,最适合干伺候人的活,可惜她不回来。 林三哥走出病房的时候,原本站在门口的林早早不见了,笑话,得到情报不立刻走人。 是打算留下来当免费保姆吗?她可没这么贱,马上要期中考试,没空和他们掰扯。 不如回家复习。 林三哥直奔姥姥家。 进屋就看见舅妈冷着脸。 就跟谁欠了她钱一样,虽然他不喜欢这个舅妈,但还是规规矩矩的喊了一声舅妈。 然后才问,“我妈这几天是不是在您这?她都好几天没回家,现在家里乱成一团。” “恩,她在屋里,你自个进去找她吧。”舅妈虽然不喜欢林家人,但也没有和小辈翻脸的意思。 显然女儿回城的希望,还是得靠林家人,心里虽然不甘心,但也只能低头认命。 “那我去找我妈了。”林三哥如释重负,他和舅妈在一起感觉压力山大,赶紧闪人。 进了里屋。 见林母顶着平头,坐在床上帮着姥姥缝衣服,他语气不善,“妈,你怎么好几天不回家啊!” “你知不知道,家门没人做饭也没人洗衣服打扫卫生,爸也摔断腿住了好几天院。” “他说了!” “你再不回去!” “他就和你离婚!” 此话一出,文家人都惊了。 这年月的女人离婚,就跟古代的女人被夫家休了一样,根本抬不起头做人。 在城里还算好一点,有份工作,离婚了也能活,但在乡下,女人要是离了婚。 就跟杀了人。 不得了,十里八村都知道。 婆家将儿媳妇赶出门,而娘家觉得丢脸,不会让女儿回家住,甚至直言让其去死。 无处可去。 流言蜚语不断。 好多被生生逼死。 毕竟好人家都不会娶二婚的女人回家当媳妇,只有穷的揭不开锅和有病残废的才娶。 所以。 大多数不支持离婚。 而且离婚不是你想离就能离,还得需要合理的理由,比如,女人不能生,就算你不想离,也逼着让你离。 林母此次回娘家。 除了被剪赖子头不方便回家,也是生气林父,他带着儿女下馆子,却不喊她。 故意不回去。 就是为了给他们教训。 让他们知道,这个家离了她,他们都不想过好日子,但没想到才回娘家几天。 他就要闹着离婚! 她熬了大半辈子,眼看着儿女都长大了,马上就要过好日子,她怎么可能离婚! 她不离婚! 她赶紧起身问道,“你爸怎么回事?怎么摔断腿了?林早早不是回家了吗?” “她没有给你们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吗?你说你这个孩子,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 “你们咋不早说!” 第249章 试试 说起林早早。 林三哥一肚子的气。 自从遇到这村姑,就感觉家里就没有安生过,他觉得,她就是一个扫把星。 “还林早早!” “她根本就没回家!” “大哥让她去医院照顾爸,她直接要了三十块,请别人去照顾,别人照顾哪有自家人照顾的好!” “林早早是谁?”文母问。 关于亲生女儿回来的事情,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林母一直没有告诉娘家人。 如今被问起。 才掐头去尾。 抹掉他们做过的恶事。 简单的说了一下,这孩子被拐卖后,自己逃了回来,在公安同志的帮助下回到了家。 但因为不确定是不是亲生,最开始没认,后来为了林薇薇,便说两个孩子是双胞胎。 林母闻言。 直呼糊涂。 她道,“当初孩子丢的时候,你急的不得了,班也不上,不分黑夜白天的出去找。” “如今好不容易回来。” “你怎么能将其拒之门外?” “她再怎么不好,也是从你肚子生下来的孩子,她能平安回来,你应该高兴才对。” “她现在长大了,也懂事了,以后陪在你身边,还能孝顺你,就算不亲也是一家人。” “你呀!” “死脑筋!” 这女儿不用自己养。 自己长大了,回来了。 家里不仅多了一个劳动力免费帮忙干活,嫁人了,就算不要彩礼,也能收点礼钱。 逢年过节的时候走动走动,做女儿的肯定要给爸妈送东西,捡了这么大的便宜,居然还嫌弃上了。 她要是多出一个女儿,晚上做梦都得笑醒,亲不亲不重要,就算不亲也能经常走动,都是赚! 林母也有些后悔了。 要是林早早回家的时候。 自己这个当妈的要是表现的热情一点,这个女儿也不至于离开,现在也有人帮自己分担家务。 自己女儿想什么,文母一眼就能看出来,“现在后悔也来得及,毕竟是血脉相连的亲母女。” “将孩子带回家,先哄哄,安排房间,送点衣服鞋子,把感情处好了再说其他。” 林三哥闻言。 有些不乐意了。 凭什么让他们要讨好那个乡下来的村姑,他们给她狗窝住,给她一口剩饭吃。 她就应该感恩戴德。 还要他们哄着她,做梦呢! 便没好气的说,“这林早早可没你们想的那么简单,她啊,现在可不得了。” “在外和几个老男人乱搞男女关系,闹得沸沸扬扬,大字不识的村姑还上了四中。” “根本不愿意回家。” 站在门外偷听的舅妈。 听到四中,眼睛瞬间亮了。 这个林早早有本事上四中,那是不是可以让自己女儿回城?虽然希望不大。 但不试试怎么知道? 林家人她不指望了。 但林早早这个孩子,她小的时候自己还抱过,挺讨人喜欢的孩子,比林薇薇那个野种强。 她偷听了一会。 知道林早早就住在林家隔壁的四合院,便回了屋,将自己塞在柜子底下的盒子拿了出来。 求人办事。 肯定得送礼。 当初这东西她原本要送给林母,可惜她不配,如今也只能去找这个外甥女试试。 第250章 宠丫 林早早回了家。 刚进院就闻到了香味。 正好奇是谁在做饭,便见赵爱国从厨房大门探出脑袋,“妹妹,你放学回来了!” “肚子饿了吧!” “饭马上就做好了!” “你可有口福了,今天我们吃虾仁跑蛋、锅塌豆腐、糖醋鲤鱼……还有螃蟹。” 林早早闻言,十分惊喜。 这都是大菜,特别是虾鱼城里不好买,她问,“赵大哥,今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吗?” “居然吃这么丰盛?” 这年月物质不怎么丰富。 大家就图一口美味,别说林早早馋,怕是外人听到这菜名都得羡慕嫉妒恨。 林家吃口偏窄不咋的带鱼,都觉得日子美滋滋,有盼头,赵爱国直接鱼虾螃蟹一起上桌,简直爽歪歪。 赵爱国凑上来。 压低了声音,“林家不是没让你吃上带鱼嘛,还让你那个掺沙子石子的窝窝头。” “这不。” “这事让二爷给知道了。” “他说自家丫头自己宠,绝对不能受委屈,别人家丫头有的,你也必须得有。” “便让战友帮忙,捎了不少鱼虾过来,都是新鲜的,养在水里,就放在水池那呢。” 好听的话谁不爱听。 不管真假,吃够苦头的林早早现在可愿意听了,“赵大哥,陆丰年什么性子我知道。” “这话是你说的吧。” 被识破,赵爱国哈哈笑。 他没有否认,“二爷虽然没有说这话,但他心里肯定是这么想的,我只是帮他表达出来而已。” “我可以向伟大的领袖发誓,这鱼虾真的是二爷听说你在家没有吃到带鱼,立刻打电话让战友捎的。” “二爷没谈过对象。” “从小就知道打打杀杀。” “和一帮男的厮混在一起。” “身边女性就只有他妈,还有家中的一个女性长辈,我跟你说,这两脑子都不正常。” “他和女性接触少,所以没说过什么情话,也不会照顾女人,但他此次买海鲜就是表达的这个意思。” “妹妹。” “你要信我!” “我们二爷就是口是心非,心口不一,死鸭子嘴硬,脑子一根筋转不过来的直男!” “有时特招人牙咬咬,但他就不改性子,还说自己不是票子,不需要人人喜欢,他高兴就行。” “还讲究男女平等,经常把女的当男对待,完全不知道啥叫怜香惜玉,又爱讲规矩讲原则。” “但他是个好人。” “绝对值得托付终身。” “要是哥今天说的话不对,你以后要是结婚不幸福,行,哥不结婚,也要负责你一辈子。” 关于陆家那些乱七八糟的事,赵爱国没有告诉林早早,有些事情,得当事人亲自说。 亲眼看,也就是说,明儿陆丰年带着林早早回家见家长,她就知道陆家的情况。 陆丰年什么样的人。 别人说的林早早不会信。 她见过,有些对外是好男人,但回家却窝里横,对妻子家暴,对儿女发脾气。 所以想知道一个人怎样,得亲自接触,自己去分辨好坏,而不是听别人说。 于是,林早早也不在这个话题上过多讨论,而是问,“赵大哥,陆丰年知道你在背后说他坏话吗?” 赵爱国嘿嘿。 眼珠子一转压低了声音,“不,我当着他的面也说,二爷气的牙咬咬,但又干不掉我。” “因为我开车技术最好~” 第251章 寡妇 林早早去看了一眼池子。 有螃蟹、虾、各种鱼,除了今日做来吃,还剩很多,她问,“剩下的你们都要带走吗?” 赵爱国没有隐瞒。 他直话直说,“你一个人肯定吃不完,到时候全死了就可惜了,二爷便发话了。” “给你留些,至于多的,分给四合院的其他人,让我和简志刚也带些回家去。” “好,给我每种都留点。”林早早不客气的吩咐道,她一个普通人搞不到这好东西。 见到了。 肯定得弄点进空间养着。 陆丰年送给她的东西,就是属于她的东西,她刚刚试过了,这些鱼虾螃蟹都能复制。 到时候在空间挖个水池,加水加灵泉,应该能养活,就算死了,有保鲜功能也不怕。 那她以后囤的物资里面,就多了水产,以后不仅能天天吃鸡,也能天天吃鱼虾螃蟹。 这日子越过越有盼头。 她还琢磨着要不要在空间里养些猪,可是她凭空变出一头猪来实在解释不清楚。 想想还是算了。 去菜市场可以买到当天杀的新鲜猪肉,完全没必要如此折腾自己,她主要精力不是搞养殖。 见林早早要,赵爱国自然一口应下,“好,没问题,这鱼虾肯定都是你优先选。” “我们只是顺道沾光。” 至少二爷从来没有往四合院送过鱼虾,保存运输都是大问题,费时费力费关系费钱还容易死。 以前送的都是易保存的大白菜土豆红薯萝卜,便宜又能吃饱肚子,让四合院住户过个好年。 当然。 不是抠门。 是粮食和肉不好搞。 二爷是自掏腰包帮这些人。 除了送吃食,平时这些住户家里有个急病急事求到他面前,他也得出钱出力。 住在这里的人,家里情况都不怎么好,又拖家带口,二爷也没有指望他们以后还。 林早早看了一圈。 并没有看到陆丰年。 便问,“他今儿回来吗?” 说了这么多好话,林早早终于关心了一下二爷,赵爱国感动都快哭了,好似养了多年的儿子要娶媳妇了。 “二爷要回来。” “他最近很忙,要很快适应新的工作,要备课,要写报告,还要参加各种会。” “早上四五点就起床,半夜一两点还不睡,腿疼了都不说一声,妹妹你得好好劝劝他爱惜身体。” “这么拼命不是事!” “医生说了他腿情况不好,再这么折腾下去,可能面临截肢,要是不截肢以后可能会危及生命。” “他这么拼下去,能活三年,都能被他弄到半年,我也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但我知道,他心里不好受,他又没一个说话的知心人,妹妹,他以后只有你了。” 林早早啊一声。 这担子有点重。 她承担不起,话题太沉重,她直接问到,“陆丰年这么折腾?不会是想让我当寡妇吧!” 虽然他死了,作为他妻子可以光明正大的继承他遗产,可林早早完全不想以这样的方式得到好处。 发死人财,膈应。 还得背上一个克夫名头,不划算。 两个人正小声的蛐蛐着,却见陆丰年被人从外推了进来,这一看,眼底全是乌青。 显然晚上没睡好。 林早早决定和他好好谈谈,自己嫁给他,可不想成为寡妇,许是她目光太炙热。 陆丰年对上她的目光。 第252章 谈啥 林早早迎了上去。 从外人手中接过轮椅。 她神情严肃的将他推到正厅,为他倒了一杯热茶,“陆丰年,我觉得我们需要好好谈谈。” 告状完毕! 为了防止殃及无辜。 赵爱国跑了,他从厨房拿起一个空瓶子,“妈,要是二爷问起,你就说我去打酱油了。” 此时不跑。 那一会跑不了了! 陆丰年看着门外逃跑的身影,心中了然,他今日忙完公务,就着急忙慌的往家里赶。 确实很渴,但没想到林早早会主动帮他倒,这就是有媳妇的好处?有人关心有人疼? 他伸手接过茶杯喝了一口。 只是一杯普普通通的绿茶而已,今日也喝出一丝清甜出来,他看向林早早问,“谈什么?” “谈……”林早早一直看着陆丰年那双锐利的眸子,知道他这人不喜欢弯弯绕绕的那一套。 便直入主题。 道,“我不想成为寡妇。” 林早早话音一落,陆丰年的手不由的僵在半空,他想过很多可能,没想过林早早会说的话。 他诧异。 问,“你为什么会这么说?” 他声音很沉很低,带着磁性。 林早早蹲在他面前,将手搭在了他的双腿上,仰望着他,“赵爱国说你最近拼命工作。” “工作很重要。” “但你得身体也很重要。” 林早早站着,陆丰年坐着,他就得仰望着她,如今她蹲下身,放低了自己姿态。 四目相对。 心,莫名一动。 但动到一半,林早早的话却又将他给泼醒,“你答应过我,你要帮我对付林家人。” “你要死了。” “那我不是亏了。” “不仅没得到好处,还落下寡妇克夫的名声,那我到时候找谁伸冤,总不能去地府找阎王伸冤让你赔。” 陆丰年看着她的眼睛,看了很久很久,是啊,他如今对其他人而言还有点利用价值。 不能死。 陆老需要他坐镇陆家,母亲需要利用他留在父亲身边,小妈希望从他身上多弄点钱补贴家里。 现在…… 还有她。 心中思绪万千。 他嘴角扯了扯,想笑一个。 却又笑不出来,“你放心,你的事情我没有忘记,会处理好,但需要时间来处理,不会让你失望。” 至于会不会成为寡妇。 这个他真的不能保证。 除非医学奇迹,要不然,他绝对不会截肢,与其没有尊严的活着,成为他人累赘,不如死去。 林早早知道。 自己话说错了。 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又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爱上陆明远,让她毁了一生。 她不敢爱了。 她垂下眼眸,又不想伤害面前的男人,心里极其矛盾,有谁能告诉她该怎么做? 陆丰年轻轻叹了一口气。 不想将这份沉默继续下去,“我忙了一天,肚子饿了,你去厨房看看饭做好没有?” “好。”林早早点头。 两人都没说破心思,又恢复平时相处的样子,林早早起身,转身离开了正厅。 陆丰年看着她背影消失。 坐在轮椅上久久不能回神,好似整个身影和环境融合在一起,成为了一件摆件。 他其实明白她的意思。 她单纯不想他死,和他哥哥一样善良,明明知道人善被人欺,还保留这份善良,真蠢。 这世道…… 只有自私自利才活得久。 第253章 奖励 简志刚、赵母、牛叔三人,在狭小的厨房里面忙碌着,做好饭菜,便请二爷上桌。 他坐主位。 林早早被安排在他身侧。 结果除了他们两个人外。 其他人都去小厨房吃?说什么和领导吃饭不自在,她和领导吃饭也不自在好不好! 她起身也想跑。 可是陆丰年发话了,“吃完饭再去找他们,要不然,你去了,他们也会让你回来。” 林早早无奈,坐下。 如坐针毡,她拿起桌上筷子,正犹豫吃什么,却见陆丰年给她夹了虾仁跑蛋。 嘴里还说着,“听你们学校的老师说,你最近学习很努力很刻苦,多吃点虾补补吧。” “我其实也没怎么努力。”林早早并不是谦虚,不知道是不是喝了灵泉的缘故。 记忆很好。 理解力也变得很好。 学习起来一点都不吃力。 就是练字有点费时费力,她真的下了苦功夫,但写的那字跟虫爬一样,跟陆丰年完全没法比。 她也想写一手漂亮的字,但这个无法速成,如今应付写作业考试应该没问题。 林早早情况陆丰年知道。 在农村没上过学,突然跑来城里上学,读书不吃力肯定不可能,除非她是天才。 最先给她压力,是她想上学,他也希望她在学校好好学习,不要动歪心思,走捷径。 可得知她真的努力学习,又不希望她有太大压力,便道,“其实你不用这么努力。” “就算你考试不及格。” “我也能保你初中毕业。” 初中都学不明白,那自然没有必要去读高中,要是她愿意,他可以送她学技术,也可以进厂。 林早早知道。 陆丰年是真的为她考虑。 身为一个房东,他其实没必要帮自己,那一次又一次为自己让步,也是因为他是好人。 换成其他人可不会管闲事。 人要知足,不要太贪心,贪心过头永远都不会满足,而林早早就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 她龇牙笑了笑,“你放心,你让我上学,我绝对不会让你失望,这次我要考第一名。” 她笑。 陆丰年也跟着笑。 对于她如今自信满满的样子很满意,果然,环境能改变一个人,“你挺有信心。” “当然!”林早早应道。 她露出上衣口袋中的钢笔,将今日老师对她的夸奖说了一遍,自信满满很有信心。 看着这支熟悉的钢笔。 陆丰年忍不住笑了,他没有告诉林早早,她的这位老师其实收集了很多旧钢笔。 每次都用同一套说辞。 鼓励上进家庭贫困的学生。 但这招很有用,至少陆丰年也上过这种小儿科的当,但这些钢笔质量真的不差,用着挺不错。 看着这支钢笔。 他意识到自己疏忽了,没有给林早早准备一支专门的钢笔,看来得去找人定制一支去。 第一次养孩子,难免会有想不周全的地方,“好,那期中考试,你要好好考。” “考了第一名。” “我将这个四合院送给你。” 正在吃虾仁跑蛋的林早早听到这奖励,吓得直咳嗽,她赶紧捂嘴不满的瞪了一眼陆丰年。 眼神问他能不能靠谱点,谁家孩子考试第一名送四合院啊,他敢送,她也不敢要! 未来价值上亿,要命! 第254章 求上 林早早还处在震惊中。 却在这时,赵爱国小心翼翼地将脑袋探进来问了一句,“妹妹,门口有个自称是你舅妈的女人找你。” “要不要见?” 舅妈?林早早想了一下。 自己确实有个舅妈,因为舅妈女儿下乡当知青的事情,她和林家的人闹翻了。 上辈子挺惨。 知青大返城的时候。 舅妈的女儿一直没有回来。 连工作都顾不上了,她和舅舅拿着家里所有积蓄一起下乡去找,结果人没找到。 听说死了。 问怎么死的,似有忌讳,大家都闭口不提,问尸体在哪,他们指了指粪坑。 他们要是早点来。 可能人都不会死。 舅妈觉得自己害死了女儿,直接疯了,舅舅不离不弃,花光家产给舅妈看病。 他们上辈子没有太多交集,只知道舅舅来林家借过钱,林父借了一百块后,再无往来。 这辈子…… 舅妈怎么会找上门。 林早早犹豫了一下。 开了口,“让她进来吧。” 见她同意了,赵爱国这才把人带进正厅,就是一个普通女人,眉目中带着刚毅。 是个性子烈的。 舅妈规规矩矩走了进来。 没有敢乱看,心里暗潮汹涌,没想到这个四合院不好进,居然有人站岗,这里面住的人不一般。 舅妈只知道这个外甥女攀上有钱的男人,但没想到和当兵的有关,这哪是乱搞男女关系。 这是抱上大腿。 林家人眼瞎,挨这么近,这都看不见,整个屋子里,就一个年轻的小姑娘。 眉目和林薇薇相似,但仔细一看却有不一样,她激动的问道,“你就是薇薇吧。” “不是。”林早早冷漠。 那个名字已经脏了,她一点都不想要了,别人喊她这个名字,她都觉得恶心。 舅妈也觉得那个名字恶心。 她解释道,“我知道你现在叫林早早,但你小时候叫林薇薇,我是你舅妈,我小时候还抱过你。” “你还记得吗?” “不记得了。”林早早道。 她当时年纪小,能记住自己家住在哪,记住自己父母哥哥就已经很不错了,至于亲戚印象不深。 听到这话,舅妈并没有表现出失望来,而是肯定了她的话,“那时你还小。” “不记得也很正常。” 要是记得,那她就是假货。 无事不登三宝殿,林早早不想和林家有关的人在这里寒暄拉关系,更何况他们不熟。 便打开天窗说亮话,没有在过多拉扯废话,“不知你此次来找我是有什么事情吗?” 舅妈看了看林早早。 又看了看她身边坐着的男人,看着气度就不是一般人,她决定今儿就不要脸皮一次。 她将怀中的盒子拿了出来。 揭开了盖子,露出里面的东西,微微向前倾斜,让他们能够看清楚里面的东西。 “林早早。” “这是我祖上传下来的玉镯。” “我知道这个现在不值钱,但我现在最值钱的就是这个玉镯,我希望你帮帮你表姐。” “她下乡当知青,已经很多年没给家里消息了,我这个当妈的没办法联系上她。” “又怕她有个三长两短。” “你能不能打听一下她消息,要是能让她回城那就更好,只要你能帮我,这玉镯我给你。” 第255章 喜吗 玉镯。 林早早挺感兴趣。 现在虽然不值钱,拿在手里可能还是一个烫手山芋,但改革开放后却能秒变天价。 她站起身。 走到舅妈面前。 看都没看她一眼,直接伸手,从盒子里拿出玉镯,舅妈站在原地并未阻拦。 这是真心来求人帮忙。 林早早心中有了答案,便开始把玩着手镯,她其实一点都不懂玉,自然分不出真假,但复制系统可以。 【扫描中……】 【扫描成功:】 【玻璃种平安镯x1。】 看来,这是真玉镯,没有用假货来糊弄她,就是心里有些疑惑,玻璃种是玻璃做的镯子吗? 作为外行,真的傻傻分不清楚,她拿着玉镯重新回到了座位,将其递给了陆丰年。 “她是来求你。” “不是来求我。” “办不办你随意。” 陆丰年接过了玉镯。 陆家上百年家族,能在乱世活到至今,也有这些老物件,估计在某个老宅里不见天日。 他接触不多,不是识货的主,但这不重要,他问林早早,“这玉镯你喜欢吗?” “还行。”林早早答。 陆丰年将玉镯放桌上,他对这玩意不感兴趣,玩这种易碎物品,还不如玩枪实在。 “既然还行。” “那就留下吧。” 林早早不想为难陆丰年,让他自己做选择,如果此事不好办,完全不看她面子拒绝就行。 没想到。 他答应了。 赵爱国评价的没错。 他就是一个心软的神。 陆丰年给林早早夹菜,“饭菜凉了就不好吃了,这位同志留下来一起吃个家常便饭吧。” 话音一落。 赵爱国递给了舅妈碗筷,让她坐下吃饭,他个人其实挺讨厌吃饭的时候说正事,影响干饭。 “谢谢。”舅妈惶恐的接过碗筷怯生生的坐下,看到桌上的菜后,不由得瞪大眼睛。 这是家常便饭? 谁家家常便饭大鱼大肉啊,还有螃蟹和虾啊,搞得比过年还丰盛,林家是草包吧。 还嫌弃林早早被拐卖过,乱搞男女关系,要是她女儿乱搞男女关系能找到这种,乱搞又咋了! 人活着。 不就是为了好日子。 总比下乡苦哈哈的种地强。 什么尊严、道德、脸面都没有她女儿好生生活着强,但她还是给自己留了一点底线。 只夹了一些蔬菜吃。 陆丰年和林早早看见后,什么都没说,慢悠悠的吃着饭,品尝着这来之不易的美味。 唯独苦了赵爱国。 有外人在,他不能离开,站在一旁看着他们吃,他也想吃,希望他妈给他留点菜。 陆丰年故意没让他离开,私底下打小报告不好,林早早忽视了赵爱国求救目光。 不是她不救他。 是她刚求了陆丰年,现在又求的话有些不太好,太贪婪了,但为了表示感谢。 林早早赶紧给陆丰年夹菜,他吃完鱼,她给他夹虾,他吃完虾,她给他夹豆腐。 陆丰年:? 你家夹菜。 是流水线模式? 中间断一下会罚钱那种? 林早早:? 他看着我干什么? 难道是不想我夹菜了? 四目相对,两人互相打哑迷,完全不懂对方在想什么,最后两人很默契的继续吃饭。 吃完饭。 陆丰年才开口,让赵爱国带着舅妈出去,让她留下她女儿的名字、年龄、下乡地点。 以及她家的联系方式。 第256章 抱抱 在这个家。 根本不用林早早干活。 他们吃完饭,赵母和牛叔第一时间笑呵呵的进来收拾,她想帮忙,都被他们强烈阻止。 说她还是个孩子,读书重要,让她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去,这些活就交给他们这些老骨头干就行。 反正他们闲着也没事,能帮年轻人多干一点事一点,没办法,她只能跟着陆丰年进了他房间。 他房间很大。 布置的也很简单。 干干净净整洁有序。 她也是第一次知道。 陆丰年房中有座机电话,怪不得不允许外人随便进入,他坐在椅子上拿起听筒拨了一串数字。 等了几秒才开口说道。 “帮我接通……” 他办事风格,雷厉风行。 陆丰年见她看着他,他也安静的看着她,与第一次相比,她气色好了很多。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脸色苍白的好似马上快不行了,他将她舅妈女儿的信息告诉了听筒里的人。 便挂了电话。 以为林早早心急。 便立刻告知她情况,“你表姐所在的生产队没有电话,得等第二天他们下乡亲自去大队找人。” “其实……不用这么急。”林早早犹豫了一下说道,刚吃完饭,他连休息都顾不上,便又开始忙正事。 他是铁人吗? 陆丰年起身,走到她面前。 望着她,“家里有人失踪,最着急的是爱他们的人,我很能理解你舅妈的心情。” 他在帮她。 也希望有一天有人帮他哥哥。 想到哥哥,陆丰年胸膛很空,很难受,他伸手,第一次越矩,将林早早抱在了怀中。 林早早没反抗,任他抱着。 时间好似在这一刻静止,没有任何暧昧,就是简单的抱抱,让疲惫的人感到一丝暖意。 陆丰年问她,“我特意找裁缝给你定制的衣服,你为什么不穿?是不喜欢吗?” 他朋友挺喜欢研究服装。 没事就喜欢画衣服款式,他看着挺喜欢,挑了些市面上没有的图样给她做衣服。 颜色素净,款式简单,设计上保留了舒适感,就算穿出来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不是。”林早早答。 她解释道,“我是学生,又在学校,我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没必要穿的这么高调。” “明天见家长要穿正式一些,我明天穿你给我做的衣服,绝对不给你丢脸。” 陆丰年要是真的嫌弃林早早给自己丢脸,就不会选择让她结婚对象,既然选择,便不会后悔。 男人婚姻可以没爱情,但不能没有责任和经济,他既然选择娶她,自然对她负责到底。 林早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们两人就是正常说话,说着说着怎么莫名其妙的就抱在了一起? 等天黑。 她回了自己房间。 才后知后觉脸红。 就跟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情一样心脏怦怦跳,明明当时抱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还很舒服,有安全感。 直到晚上睡觉的时候。 林早早满脑子都还是陆丰年宽阔的胸膛,衣服上淡淡的肥皂味道,以及他身体的温度。 睡不着。 实在受不了了。 她直接扛起铲子,在空间里面嘿咻嘿咻的开始挖水池,养鱼虾肯定是要分开养。 池子还得挖几个,累的她双手酸软,满头大汗,可就算如此,她今夜也无心睡眠。 差点忘了。 今天没复制。 【复制暴击:】 【公鸡x!】 【油x!】 何止她无心睡眠。 陆丰年坐在书桌旁。 他手执着钢笔,在厚厚的本子上勾勒出一个熟悉的脸庞,是林早早疯狂给他夹菜的样子。 第257章 胡言 第二天,周日。 休息日,大伙不上班。 林母已经回到了林家,怕被别人看见自己平头,丑丑的不好看,在家都戴着帽子,也不出门。 知道女儿给丈夫请了护工,她就没有必要去医院照顾,每日负责做饭就行。 现在最要紧的一件事,就是带着林早早去落户,于是,她做好早饭交给张贵英儿子后。 便去找林早早。 敲了半天门没反应。 才有邻居好心告诉她,“老林媳妇别敲门了,我看你女儿跟着三个男的出去了。” 女儿给丈夫请护工,她以为女儿变好了,讨好家里人,是想和他们好好过日子。 没想到。 她居然还在外乱搞男女关系。 请护工的钱,就是这些男人给的吧,真脏,看来大儿子说的对,他们当父母的管不了女儿。 就找个狠厉的婆家管着。 等落了户口,改了出生日期,那林早早这个月月底就满十八,可以光明正大给她找婆家。 就算她不嫁,只要户口捏在他们手中,她不想嫁也得嫁,这种家庭纠纷找公安同志也没用。 有个不嫌事大的邻居路过,阴阳怪气的夸道,“呦,老林媳妇,你女儿真有本事。” “被拐卖十几年回来。”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这些年在十八胡同当鸡,这一次性给你老林家找了三个女婿。” “以后啊。” “你就有大把的福气享了。” 此话一出,林母脸烧的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她怒斥,“你胡说八道什么!” “我胡说八道?”那女人不服。 扯着大嘴巴嚷嚷,“我们胡同的人都亲眼看见了,你这个女儿长的跟狐狸精一样。” “走在路上都会勾引男人,刚回来时还低调,在外乱搞男女关系不让人看见。” “如今。” “大摇大摆的进出。” “我要是有这样的女儿,我都没脸出来见人,肯定亲自举报,将她送进监狱去。” 她这一嚷。 胡同的人都出来看戏。 说的太难听,有人听不下去。 便劝了两句,“你少说两句吧,那还是一个孩子,而且,她可是郭大妈的干女儿。” “郭大妈你又不是不知道,只要被她盯上,你家祖宗十八代干得缺德事,她都能给你翻出来。” 那女人不屑。 直接叫板上了,“还孩子,说出来也不害臊,我们家丫头十五岁就出来工作帮衬家里。” “林早早十七八岁了,她算哪门子的孩子,我像她这么大的时候,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也就现在政策好,女孩子十八岁才能领结婚证,要我说,女孩子就是给婆家养的赔钱货。” “应该九岁结婚!” “还有那个郭大妈算个屁啊,不就是乡下来的泥腿子,让她男人踩了狗屎运好进了厂。 “让他们一家跟着进了城,要我说乡下人就该待在乡下种地,跑来城里和我们抢国家粮吃。” “呸!” “不要脸!” 女人骂的正欢。 有人提醒,“郭大妈来了。” 那女人跟老鼠见了猫,趁着人多赶紧溜了,众人见状,纷纷露出鄙夷的眼神。 林母觉得没脸,也走了。 第258章 同意 今天是跟陆丰年一起见家长的日子,林早早起的很早,穿上新衣服便跟他一起出了门。 车子一路开到医院。 他们进入了干部病房。 没想到几十年后,林早早能够再次见到陆老,可他行将就木,各种针管插在身上。 冰冷的药物正延续着他最后的生命,陆丰年声音淡淡,“医生说,也就这几天了。” 每个人都会死亡,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似听到了动静,昏迷好几天的陆老睁开了双眼。 眼珠子混浊。 再也没有了年轻时的光彩。 他看了看陆丰年,又看了看林早早,有气无力的问,“丰收,你带着媳妇回来了?” 每次来。 陆老都会认错。 陆丰年总是不厌其烦的解释。 他说,“我是陆丰年,丰收是我哥。”冷硬的声音在病房里响起,带着回音。 陆老老了。 老糊涂了。 脑子不好使了。 他认真想了很久很久,“是陆丰年那个混小子啊,你呀从小就是一个刺头。” 他目光看向林早早,干干净净精神抖擞的一个小丫头,便问,“这是你媳妇?” 陆丰年嗯了一声。 见是这小子的媳妇,陆老这次可看的认真了,要是娶的媳妇不好,他去了下面。 陆丰收肯定会怨他。 只是老眼昏花,看了半天也看不清楚,便道,“丫头,走近些,老头我老了,看不清楚。” “陆老,是我。”林早早走到了病床面前,开了口,带着一口不地道的京话。 陆老听出了这个声音。 “这姑娘我认识。” “她说她叫林薇薇,被人贩子拐卖到山里,当时那些人想搜我身,我就对老天爷说。” “来个好心姑娘,帮忙保管一下你哥哥的玉佩,没想到,这丫头傻乎乎的跑来了。” “将自己的粮食给我吃,她和你哥哥一样,都是善良的孩子,可善良的人没善报。” “丰年。” “我又梦见你哥了。” “他说这小丫头,是他亲自给你找的媳妇,只有你这个浑小子能好好保护她。” “好。”陆丰年声音哽咽。 只要是哥哥想让他做的事情,他都会去做,眼睛不知何时红了,他深深叹了一口气。 见他答应。 陆老连声说了三个好字,“陆丰年,你哥哥总说,你是个好孩子,你前途无量。” “他太善良,不像你,心狠毒辣什么都做得出来,陆家的担子以后就交给你了。” “还有丫头,你回家了,我真的很高兴,有空回去看看小安,他帮你逃跑,被打断了腿。” “他日子不好过,那小子一直喜欢你,可惜你们都是善良的孩子,他护不了你。” “你们这辈子无缘。” “你们都要好好的。” 小安,这个名字早就被林早早忘记了,如今再次被提起,她隐隐约约想起了一个瘦瘦的小男生。 在乡下的时候,他们两个人并没有太多交集,陆老为什么会认为他喜欢她?还帮她逃跑? 时间过去太久。 她记得她逃跑的时候,被村里人发现了,当时是夜晚,他们所有人拿着火把追,后来她听到了一声惨叫。 是小安吗? 可是陆老没有给她答案。 他又沉沉的睡了过去,林早早的身份征得了陆老同意,她有资格成为陆家儿媳。 接下来,就是去大院见陆丰年的父母,至于这些人意见,不重要,但也要走一个过场。 第259章 意见 走之前。 见陆老嘴唇干裂。 林早早便提议喂水。 陆丰年没有反对,直接让下面的人送来一杯干净的温水,以及一包未使用过的医用棉签。 趁着背对大家。 她滴了一滴灵泉进去。 不敢加太多,凡骨肉体承受不了强大的灵气,多了会爆体而亡,特别是这种虚弱的病人。 她用医用棉签沾了被稀释的灵泉水帮陆老润了一下嘴唇,那水顺着嘴唇缝隙流进口腔。 量不大。 旁边有人盯着。 林早早也不敢做太过分。 剩余的水也不敢留下,抬手,直接倒进窗台只有土的盆中,就在她转身的那一瞬间。 绿芽破土而出,由于灵泉水量太少的缘故,以至于绿芽刚破土就停止了继续生长。 做完这一切,她跟着陆丰年离开了病房,陆老能不能好转起来,就看天意了。 滴— 滴— 滴— 病房里。 只有仪器的声音。 上了车,陆丰年道,“陆老既然承认了你是陆家媳妇的身份,那你得跟着我回大院住。” “大院那边人杂,很多人脑子有问题,可能有些不好相处,说话什么的不好听。” “你把他们当空气就行,他们不会对你做什么,当然,平时上学的时候依旧可以住校。” “但家庭聚会、逢年过节、有客人上门等特殊情况,你都必须回来主持安排。” “订婚后,你得学着管家,我的工资以及所有家庭收支,都必须由你亲自来管。” “要是觉得难。” “我安排人帮你。” 林早早一脸迷茫看向陆丰年。 她记得自己上辈子结婚后,没有这么多屁事,为什么换成他,就有这么多条条框框。 她心里这么想。 也直接问出了口,“为什么嫁给你要做这么多事?你开工资吗?工资低了我不干!” 陆丰年也没办法。 陆家是一个家族。 他坐的位置与旁人不一样。 他只好解释道,“要是放在古代社会,你嫁我,当的是当家主母,所以事情比较多。” 现在都解放了。 怎么还有家族在? 林早早不解,“那个……陆家的人口有很多吗?不可以让陆家的其他媳妇管吗?” 陆丰年没隐瞒,“是有点多,大部分在老家,近亲住在家里,但他们经常不回来。” “除了逢年过节,也会时不时的上门来要钱,你要是应付不了,就让他们找我。” “至于工资?钱在你手上,你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把陆家败光了也没有关系。” 林早早点头,明白了。 见她没有问题,趁着去陆家前。 陆丰年继续说道,“既然我决定要结婚,那陆明远的婚事也得安排上行程。” “叶薇薇也会住进大院,除了商量我们的婚事,还得安排他们两个下乡锻炼的事宜。” “你要是觉得安排有问题,可以提出来,至于你大哥的事,我这边已经安排好了。” “到时候让他和女方相亲,等他同意入赘女方家,才会安排他进国字头单位。” “我没意见!”林早早道。 陆丰年想起陆老的话,于是征求她的意见,“关于小安的事,你决定怎么处理?” 如果小安真的因为她断腿,她肯定不会不管,“接京市来看看他的腿能不能治。” “好。”陆丰年同意。 车子也在这时开进了大院。 第260章 管管 上辈子。 林早早没资格进陆家门。 被拐卖的女人就跟杀了人,让大家对她抱以最大的恶意,相反,林薇薇被捧为贵客,可以自由出入。 而这一次。 她光明正大的走了进来。 只是刚走进门,陶瓷的杯子就狠狠的砸在他们的脚边,陆父气急败坏的怒吼道。 “你这畜牲还知道回来,我以为你死在外面了,你小妈好心好意给你介绍对象。” “你家不回,打电话不接,派人去不见,你真以为你翅膀硬了,我这个当亲爹的管不了你了!” “我告诉你!” “盼弟是个好姑娘!” “她这几日都住在我们家里,和你亲妈一样老实能干,会做家务,还会照顾人。” “你娶了她,就算你以后双腿截肢了,只能躺在床上拉屎拉尿,也有人愿意伺候。” “你小妈也是为了你考虑,你不要让她伤心了,你不想娶也得娶,明天你们就打结婚报告!” 林早早以为。 她家够热闹了。 没想到陆丰年家也挺热闹。 看来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像那种阖家欢乐的剧情,是不是只有电视上才有? 陆丰年冷漠的看着陆父,脸上表情没有任何变化,陆父说的没错,他翅膀确实硬了。 要是不硬。 早就被赶出家门。 他从轮椅上站起身。 拉着林早早的手腕,“我的婚事您已经不用操心了,哥哥和陆老已经给我选好了妻子。” “介绍一下。” “我未婚妻,林早早。” 大家这才注意到,跟在陆丰年身后的林早早,长得眉目清秀,穿的素雅,看着听话懂事。 很好欺负的样子。 盼弟,在厨房帮红姐干活。 在听到陆丰年回来后,她想看看自己未来男人长什么样子,在看到那张英俊的脸庞后。 生出非君不嫁。 却不想,他有未婚妻。 两个人对比起来,她打扮老土皮肤粗糙,林早早看着十几岁,花儿一样的年纪。 而她看上去就跟中年妇女一样老气,但看林早早那样子就不是一个会照顾人的主。 盼弟相信,只要给她时间,她把陆丰年照顾的妥帖,让他知道她的好,他们两个肯定能日久生情。 陆父小时候读书不多,又在乡下长大,有股莽劲,加上战乱的时候敢往前冲,挣下了军功。 他和盼弟一样想法。 娶妻娶贤,只有一个好妻子,才能照顾父母,照顾好孩子,让男人无后顾之忧的征战沙场。 陆丰年这个情况可以说,前途尽毁,娶个漂亮的他根本守不住,说不定还给他戴绿帽。 还不如娶一个丑的贤惠的好好过日子,于是第一次见面,他对林早早满满恶意。 “陆丰年,你丫头看着也才十几岁吧,长得漂亮又不能当饭吃,她懂怎么照顾人吗?” “小小年纪就穿的花里胡哨,看着就不像是一个本分的姑娘,你娶这样的回家!” “是想给你戴绿帽吗?是想给列祖列宗蒙羞吗?我看你就是故意和我这个亲爹反着干!” “红姐!” “还不出来管管你儿子!” “不知道他从哪带回来一个狐狸精准备气死老子,你管不好儿子,你就滚回乡下去!” 第261章 求她 想嫁进陆家。 看来没这么容易。 林早早是一个战五渣,显然帮不上什么忙,便按照陆丰年所言,将这些人当空气。 听到陆父要赶自己走,红姐直接吓哭了,她离了男人就活不下去,她不能离开这个家。 她求着儿子,“儿啊,你爸也是为了你好,才让你和盼弟结婚,你为什么不听你爸爸的话。” “盼弟是个好孩子,她一来就帮妈干活,老实本分,做饭好吃,是个会照顾人的好儿媳。” 看着她哭。 陆丰年无动于衷。 从小到大她都是这样,遇到事情就叽叽歪歪哭个不停,完全没有一个当妈的样子。 他都习惯了。 这样的人,当空气就好,反正她性子懦弱,除了会哭着求人,没有任何伤害能力。 红姐心寒。 她这个儿子。 从小血是冷的。 不像她大儿子,她一哭,他就会想办法解决问题,好似无所不能,可惜他死了。 见小儿子不听话。 她只能去求林早早。 她说,“小姑娘,阿姨求求你放过我儿子吧,你年轻漂亮,以后什么样的好男人找不到。” “但丰年不一样。” “他腿废了,治不好了,他以后还要靠着他亲爹养,你肯定不想和他过苦日子吧。” 林早早摸了摸鼻子,虽然被骂,但这些人骂她狐狸精不是在变相夸她漂亮吗?所以她生气不起来。 站着挺累。 陆丰年不和自己腿过不去。 他拉着她的手腕绕过了地上了碎片,坐在沙发上,“说够了吗?说够了就去做饭吧。” “我刚带着未婚妻从陆老那里赶过来,肚子都饿了,早点开饭,吃完谈谈订婚的事。” “丰年。”红姐哭着喊着。 陆丰年懒得惯她,直接冷声呵斥道,“要我说多少遍,在这个家,您只是一个保姆。” “想当我妈。” “想教育我。” “请离开这个家。” “不用您前夫,儿子也会给您养老送终,如果您还是选择留下,那您就闭嘴!” “要不然,不用爸赶您出这个家门,我也会将您赶出去,让您一个人在乡下自生自灭。” 此话一出。 红姐立刻闭嘴。 她真的不敢教育这个孩子了,他心狠着呢,真的敢将她这个亲妈扔在乡下不管不问。 他以前就这么干过。 她怕,她无助的看向陆父,她眼神在说,她尽力了,别赶她走,她离开他会死。 陆父也只是说气话,没想真的赶走红姐,第一是对不起她,也感谢她照顾他父母孩子。 以及成全他和薛金花。 第二,她做饭确实好吃,薛金花不喜欢干家务,有红姐在,家里都是干干净净没有一丝灰尘。 见劝儿子没用。 陆父只好让她去做饭。 让盼弟把地上碎片扫干净,要是薛金花伤了脚,又要和他闹,他这小媳妇最怕疼了。 林早早看出来了,这一屋子的人看她都不顺眼,“陆丰年,我以后得住这里?” “你确定他们不会吃了我?” 陆丰年笑笑,“放心,他们不敢对你做什么,你要是害怕,以后就去住宿舍。” “我要回家时就去接你?” 第262章 好烦 “家里来客人了?” 林早早正纠结,选择和陆丰年结婚是对还是错,可是不结婚就要归还玉佩的时候。 却不想,楼上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温温柔柔很亲和,她转头望过去是薛金花。 上辈子,她是陆明远妻子,看见这位得喊奶奶,当然,她当时没有资格见这位。 在这个家里,一般都是陆父唱黑脸,薛金花唱白脸,陆丰年都已经习惯了。 只见薛金花端着一盘水果,搔首弄姿的走到了茶几面前,她亲切的和林早早打着招呼。 “小妹妹,你好啊。” “这是我家振东买来的苹果,说是国光的,味不错,你不要客气,拿着吃。” 薛金花一靠近。 林早早就闻到了一股香水味,她对气味挺敏感,没忍住,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薛金花问,“小妹妹,你这是感冒了?我家备了感冒药,我现在就去给你去取。” “不用了,是你身上的香水味太浓了,我闻不习惯。”林早早赶紧阻止,让她离自己远点。 薛金花笑吟吟的走远了些,坐在旁边的沙发上,拿起一个苹果,红唇微张咬了一口。 “哪有女人不爱喷香水的,我看你剪了一头短发,你不会是男扮女装吧?” 陆丰年拿起桌上报纸。 随意翻阅了一下,代替她回了这个问题,“香水除了祭祀外,用在人身上是为了掩盖体味。” “后来香水和女人挂钩,也只是资本家为了卖香水而制造的一种营销方式。” “但实际上。” “男女都有喷香水的习惯。” “也有人身上没有体味,没有臭味,他们对气味过敏,不需要喷香水来熏死旁人。” 那香水喷的跟杀虫剂一样,特别是有些人身上有臭味和香水混合,那味道真是别提了。 林早早对气味敏感。 她个人不喜欢喷香水。 也不能理解一个人身上干干净净没有味道,为什么要喷香水,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香水味。 她支持陆丰年想法。 看着二人同仇敌忾,薛金花心里就不爽,“小妹妹,你不知道,我家丰年从小不和女孩子玩。” “他从小喜欢和男生玩,晚上睡觉都不分开,长大了也是如此,我这才误会你是男生。” 林早早不说话。 也拿起报纸看了起来。 这薛金花看着是个好相处的,但明显不怀好意,她还是少说少错,免得被人套话。 薛金花整天看着陆丰年那个死样就已经够烦,现在他找一个对象,也和他一模一样。 不是一家人。 不进一家门。 真的好气哦,她一生气,就喜欢找老陆的麻烦,“老陆,你不管管你儿子。” “你看看他进屋这么久,连小妈都不喊一声,他是不是不喜欢我这个小妈啊。” “他一定是怨我,怨我抢了他妈妈的男人,这个家我待不下去,我不活了。” “陆丰年!”陆父大吼。 陆丰年抖了抖报纸,“今天我带未婚妻上门见父母定亲,是来商量订婚的事。” “谁要是活的不耐烦,继续给我找不快,我就让谁家的七大姑八大姨下岗,回乡下种地去。” “再让谁家的女儿下乡当知青锻炼锻炼去,免得整天闲在家里没事找事。” 第263章 凶嘛 继子发威了。 薛金花立刻不闹了。 她装作无事发生的样子,哼着以前百乐门歌女最爱唱的那首……玫瑰玫瑰我爱你。 去厨房看看今儿红姐做了什么好吃的东西,发现炖了猪蹄,这个美容美颜她喜欢。 炒韭菜,味特别重,她不爱吃,老陆喜欢吃,糖醋排骨,这是陆丰年喜欢吃。 炒土豆还行,她女儿喜欢,红姐是个心细的女人,这个家里所有人的口味她都记得。 这时。 门开了。 陆明远抱着篮球进了屋。 居然看见陆丰年和林早早光天化日坐在他家沙发上,他脚步一顿,心中惊涛骇浪。 他们怎么会在这里呢? 出于礼貌,他迟疑了一下,先向长辈打了招呼,“小叔,您回来了。”然后才坐在沙发上看着林早早。 问,“你是林薇薇?” 林早早见陆明远,早就没了上辈子轰轰烈烈的爱意,反而看到他就来气,听到他说话更来气。 特别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说她长得像小三的时候,忍不住怼道,“你才是林薇薇。” “你全家都是林薇薇。” 陆明远尴尬的揉了揉鼻子,他只是问她一句,这么凶干嘛,那模样就跟要吃人一样。 是林薇薇有什么不好。 林薇薇长得漂亮,成绩好,他们大院好多男生都喜欢,有些还专门跑去追求。 可惜这姑娘洁身自好,说读书期间不谈恋爱,要谈恋爱也要等高中毕业才行。 就这句话。 陆明远对她挺有好感。 陆丰年看出林早早情绪不对。 不知二人以前是不是发生过什么不愉快的事情,但那都是过去式,他不关心。 他只关心当下,便开口道,“她不是林薇薇,以后你可以直接喊她小婶就行。” 陆明远震惊。 瞪大了眼睛。 目光在二人身上游走,“她是我小婶?她看上去比我还小吧!小叔,您老牛吃嫩草。” 陆丰年:…… 他年纪也不大,才二十多岁,算什么老牛吃嫩草,这小子,不会说话就闭嘴。 懒得和他斗嘴,“对了,陆老给你安排了结婚对象,正是你喜欢的林薇薇。” 喜欢一个姑娘是一回事,可是让他结婚是另外一回事,陆明远心里瞬间不舒服了。 原本对林薇薇还有点好感,如今直接成为反感,“小叔,陆老还在医院病房里躺着呢。” “他怎么可能有时间给我安排结婚对象,我看您安排的吧,我现在还小,还没玩够。” “结什么婚。” “我不结婚。” “等过几年再说吧。” 陆丰年可不惯着他,“是林薇薇仗着对陆老有救命之恩,要求陆家报恩,指明要嫁给你。” “所以。” “你不想结婚也必须结。” 林薇薇不是说过,上学期间不谈恋爱吗?现在还没毕业,她就着急忙慌的想和自己结婚了。 心口不一的姑娘,他不喜欢,“按照结婚法,领结婚证,男生必须年满二十岁。” “我年龄不到,不能结。” 陆丰年自然考虑到这一点,他早就有了安排,“现在确实不能领证,但可以先订婚。” “正好,为了给陆老冲喜,我和你小婶这周六在高级饭店定几桌办订婚宴。” “你爸妈天天喊着穷,说没钱给你娶媳妇,那就这周六,你和林薇薇和我们一起办订婚宴。” “办完订婚宴,你们两个就响应号召,报名下乡当知青,我会安排你们去同一个地方。” 第264章 嘲笑 听到下乡当知青。 陆明远急了,“小叔,你让我娶自己不喜欢的姑娘就算了,你为什么还让我下乡当知青?” 陆丰年冷笑一声,“陆明远,你居然还好意思问我为什么?你看看你的堂哥堂弟。” “不是被推荐上工农兵大学,就是进了国字头的单位,读书不行,就进了部队锻炼。” “你看你。” “高中毕业。” “无所事事!” “吊儿郎当!” “你爸妈求到我这。” “让我给你安排出路。” “但你看你,学习不行,去单位也没资格,又不愿意去部队吃苦,进厂当普通工人又觉得没面子。” “你说你能干什么!” 陆明远拉着一张驴脸,不爽。 他不是不聪明,他就是被自己亲爸妈惯出一身懒病,“反正我不结婚,我也不下乡。” “行。”陆丰年点头。 并没有硬逼,“你不干。” “那家里也不会养闲人。” “我会断了你的零花钱,你以后不靠家里,你就算出去杀人放火,我都不会阻拦。” 陆明远气馁了,他就是一个高中生而已,比不上中专生,也比不过工农兵大学生。 不靠家里。 根本找不到好工作。 让他当一个底层的工人,他又不乐意了,每个月当孙子,累死累活的才挣二十块,他不乐意。 他退了一步,“小叔,能不能只结婚,不下乡当知青,你看看我,哪里是种地的料子。” 对于此事。 没有讨价还价的必要。 陆丰年一言堂,“下乡一年表现好,我让你上工农兵大学回城,毕业后,安排你去清闲部门坐办公室。” “半年可以吗?”陆明远继续讨价还价道,他从小被家里宠着,连家务活都没干过。 种地。 不是要他命。 陆丰年哼了一声,“再讨价还价那就下乡待够两年,要不是你爸妈求到我这里来,我根本不想管你。” 陆明远不敢讨价还价了,暴躁的抓着头发,他垂头丧气的样子像条丧家之犬。 林早早不由地乐了,她笑的实在太开心,陆明远抬头一脸莫名其妙的看向她。 正想发脾气,却发现她笑起来的挺可爱,比不笑冷冰冰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讨喜很多。 莫名的…… 心跳了半拍。 他问,“你笑什么?” 林早早龇牙,毫不掩饰自己对他的厌恶,“看你倒霉的样子,我就挺开心。” 陆明远就觉得奇怪了,“我们好像不认识吧,为什么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 “就对我有敌意?” 这个问题他一直想不通。 他以前没遇到林早早,自然没有问,如今人就在眼前,他就想问个清楚明白。 “不认识。”林早早答。 这辈子他们确实不认识,也不想认识,她继续说,“我就是单纯的看你不顺眼。” 这小姑娘好有个性,是陆明远喜欢的类型,要不是小叔在,他真的好想狠狠欺负她。 看她哭的样子。 他每次咬着嘴唇,就是在打坏主意,林早早知道他这个习惯,便赶紧贴近陆丰年。 这时候的陆明远性子恶劣,经常搞恶作剧,比如,抓虫子扔进女生的衣服里。 他就对林早早这样做过,看她哭了以后,就哄她,告诉她,刚刚是开玩笑。 其实虫子还在他手里。 如今重新回看过去,林早早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年少的她,怎么会对这么讨厌的男生动心。 第265章 要啊 薛金花走了过来。 动作优雅的坐到沙发上,看着陆丰年问道,“这周六办订婚宴,是不是太着急了?” 说这话的时候,她眼睛不自觉扫向林早早肚子,心中猜测着,是不是怀上了才这么着急。 陆明远被这位奶奶带着,也看向了林早早的肚子,他十八了,自然懂什么意思。 陆丰年见二人。 冷哼一声,“我确实不着急,我还可以等个几年再结婚,但你们得问陆老的情况是否等得了这么久。” 陆老的心愿,就是看着陆丰年结婚生子,要不然他死不瞑目,这就是为什么家里一个劲催婚。 连对象都安排在家里住下,要是陆丰年不同意,薛金花下点药让他和自己外甥女生米煮成熟饭。 按照陆丰年的性子,要是真的生米煮成熟饭,就算不喜欢这姑娘,也会负责到底。 谁知道。 他带了一个女的回来。 薛金花撇了撇嘴,除了陆老。 没人能让陆丰年改变主意,识时务者为俊杰,“那小远,你今儿回去跟你爸妈说说。” “周六你订婚,蹭你小叔小婶的订婚宴,让她通知一下亲戚,别到时候没人去就尴尬了。” “哦。”陆明远不满。 他不想结婚,订婚也不愿意,他得罪不起小叔,那就只能让林薇薇自愿退婚。 心里打着小九九。 但他没表现出来。 薛金花好歹也是一个小妈。 继子结婚她肯定要关心一下,要不然别人又得骂她是恶毒后妈,容不下继子。 反正闲的没事,就当聊天了,她看向了一旁少话的林早早问,“那你家彩礼要多少?” “要不要买三转一响,三十六条腿?你家那边出什么嫁妆?不会是抱着两床被子来吧。” 定亲,应该两家父母正式见面谈订婚彩礼的事情,现在林早早没有带父母来,薛金花也只能问这个小丫头。 陆丰年让林早早提前问,她忙着好好学习就忘了,家人不靠谱,她身边的人都没有结婚,他们也不知道。 正不知如何答。 陆丰年直接开了口,“结婚定在明年,以后她会以未婚妻的身份住在家里,平时上学会住校。” “不用置办太多的东西,工资我会全部上交给她,她看中什么东西直接买就行。” “彩礼嫁妆不用你们操心。” “还有,我今天第一次带未婚妻上门,你们这些当长辈的是不是该表示表示?” 薛金花:…… 早知道要给钱。 就应该出门打牌去。 她笑哈哈,“丰年,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没工作,靠着你亲爹养着,我哪里拿的出好东西。” 她有没有钱。 陆丰年门清,“小妈,我记得当年您嫁给我爸时,他送了不少金银首饰给你吧。” “像什么翡翠的玉镯、大小黄鱼儿、玉坠……您确定您这个当小妈的不给儿媳妇东西?” 薛金花郁闷。 他没从陆丰年这里讨到好处,反而被他敲诈一笔,她十万个心不甘情不愿。 “丰年,这些都是违禁物品,见不得光,你怎么能拿出来害我的好儿媳妇,你说对不对?” “家里没外人,您给了外人也不知道,没有人会举报,”陆丰年为她解了后顾之忧。 薛金花:…… 她讨厌这个儿媳妇。 趁着二人还没结婚,她一定要盼弟和这个继子睡一起,到时候陆家的财产都是她的。 就在她咬牙切齿的时候,陆明远厚着脸皮也来了一句,“奶奶,别忘了你孙媳妇的见面礼。” “见你m!”薛金花暴脾气,谁要她钱,就跟要她命一样,对着这个便宜孙子就是一顿输出。 人没来,还惦记她东西,做梦!还没有见到这个孙媳妇,她就已经开始不喜欢这姑娘了! 上赶着嫁的姑娘。 能是什么好货! 她不敢欺负儿媳妇,还不能欺负欺负孙媳妇,傻逼玩意,又来一个和她争家产的! 都怪老陆。 当初生这么多。 晚上不让他上床! 第266章 见礼 被骂的狗血淋头的陆明远,乖乖的闭上了嘴,不敢再提给他媳妇要见面礼的话题。 薛金花这个疯婆娘,连他亲爹妈都不敢招惹,谁叫人家命好,被他亲爷爷使劲宠。 这个家。 除了小叔。 就是他亲爷爷说一不二,要是哪个儿子孙子敢在他造反,他取下皮带就往死里打。 惹不起惹不起。 当初小叔就差点被亲爷爷活活打死,自己身子骨弱,可没有小叔那一身铁骨经得起打。 见他吃瘪。 林早早坐在一旁哈哈笑。 恶人自有恶人磨,他以前嚣张跋扈,原来也有害怕的人,她顿时对薛金花好感蹭蹭上涨。 敌人的敌人,就是友军。 见林早早又笑他,陆明远心里生起异样的感觉,好似并不讨厌,甚至能引起她关注而开心。 但表面上。 他还是凶凶的。 对着林早早龇牙。 这一幕正好被陆丰年看见。 青春期的男生,就喜欢做一些奇怪的事情吸引喜欢的女生,但林早早是他长辈。 作为小辈。 不得对长辈无礼。 他心中不喜,提醒了一句,“陆明远,下次要是再让我看见你对你小婶龇牙。” “我把你牙打爆。” 陆明远立刻闭嘴,委屈。 这个家他地位最低,连这个新来的林早早地位都比他高,他今晚得回家向爸妈诉苦去。 薛金花心不甘情不愿上了楼,从自己的百宝箱里挑挑拣拣,每一件都是她的宝贝,舍不得送。 想拿十块钱打发林早早。 但陆丰年坐在一旁盯着,没有办法敷衍了事,她挑了最小的金镶嵌红宝石耳环。 送给这个五儿媳妇。 还不忘咬牙叮嘱一句,“我这个当婆婆的可是将自己最好的首饰送给了你。” “你以后可要好好孝顺我!” 林早早笑笑,没接这话,要孝顺也是她儿子孝顺,和她这个儿媳妇有什么关系。 又不是自己逼她送的。 这耳坠成了自己的东西,就可以查验真伪,于是她毫不客气的启动了系统。 【扫描中……】 【扫描成功:】 【金镶红宝石耳坠x1。】 这年月这些都是都是违禁品,不值两个钱,但等改革开放,这玩意价值蹭蹭上涨。 加上昨日舅妈送的玉镯,如果将两样物品都复制出来,那她一夜暴富不是梦,心动不如行动。 想到着。 她立刻复制。 【复制暴击:】 【玻璃种平安镯x!】 【金镶红宝石耳坠x!】 陆父装死,他最近把钱都拿来养媳妇了,没多余的钱,不想给儿子对象见面礼。 但在陆丰年再三提醒下,这才不情不愿的掏口袋,从兜里掏了一张皱巴巴的十块,还是他私房钱。 红姐作为亲妈,自然也要给,可她两袖清风,家里有点好东西都拿出去帮助别人。 她给了承诺, 说给林早早织毛衣。 吃完饭,红姐就给林早早收拾出客房,就在陆丰年隔壁,她进去后就开始学习。 陆明远路过的时候,见门没有关严实,看见里面有光,忍不住朝里面瞅了一眼。 却见林早早坐在书桌前,专注的写着字,这一幕不知为何,感觉莫名的熟悉。 当晚。 他做了梦。 第267章 也重 “啊!” 陆明远猛的睁开眼。 发现天亮了,他猛地坐起身。 看着窗外的的太阳大口大口的喘着气,晶莹剔透的汗水顺着眉毛流进了眼睛里。 他眨了眨眼,直到呼吸渐渐变得平缓,昨晚做了一个梦,梦见林早早嫁给了他。 但他却从来没有碰过她,他们收养了一个特别可爱的儿子,被她教的聪明听话又懂事。 最后。 她死了。 胃癌死的。 他死了,他才知。 他爱她,他离不开她。 不,这不是梦,他重生了。 意识到这一点,他现在立刻马上就想见到他的老婆,他翻身跳下床,连鞋子都顾不上穿了。 光着脚。 打开门。 像一个为爱冲锋的少年。 怀揣着一颗激动的心,向着林早早所在房间飞奔而去,老婆,上辈子是我年少不懂事。 不知你的好。 这辈子,我们好好过日子。 越靠近林早早,他心跳越快,特别的紧张,就跟第一次和女生约会的愣头青,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 他想告诉她,他爱她。 他敲响了林早早的房门。 他站在门口,静静的等着房间门被打开,他已经做好了将她拥入怀中,亲吻她。 可是—— 房门紧闭着。 但小叔的房门被打开。 林早早穿着小叔的睡衣从里面走了出来,陆明远愣在原地,感觉四肢百骸都僵住了。 他问,“你睡在小叔屋里?” 林早早嗯哼一声,并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但陆明远却误以为,她回答的是。 她和他小叔睡一屋。 他摇了摇头,不敢置信。 觉得甚是荒唐,他质问着她,“林早早,你是我老婆,你怎么能和我小叔睡在一个屋!” “你还要不要脸!” 骂人的话正准备脱口而出。 可想到他是重生,林早早这辈子和他不熟,她现在单身,按照正常逻辑来讲,她和哪个男人在一起他都管不了。 他重生终还是慢了一步。 他从未碰过的老婆,居然被自己的小叔给睡了,他心中懊恼,自己为什么不早点重生。 那样他们就可以重新开始。 这辈子他绝对好好对老婆。 他们不仅可以收养养子,他们还可以生自己的宝宝,他们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四十岁。 老婆死了。 他才深刻的体会到。 平平淡淡、母慈子孝、温馨有爱的家庭是多么的难得,可他余生却再也不能拥有。 她死了。 再也没有人在深夜他醉酒的时候给他煮醒酒汤。 她死了。 半夜回家再也没人给他留灯。 她死了。 再也没人给他做可口的家常饭菜。 她死了。 屋子里空荡荡没有一点人气。 在陆明远不可思议的目光下。 陆丰年从屋子里走了出来,他穿着睡衣,站在林早早身后,“你一大早敲你小婶房门有事吗?” 陆明远看着两人,懊悔,痛苦和无助,他垂头丧气的转身,地上的影子越拉越长。 晚了。 都晚了。 陆丰年眯眼,“他怎么了?” 林早早笑了,“他呀,可能是做了什么噩梦了吧,口口声声说我是他老婆。” “老婆?”陆丰年疑惑。 “就是妻子的意思。”林早早说完就打着哈欠回了自己房间,他们根本没有睡一个屋。 只是她衣服被红姐收去洗了,她让陆丰年给他找一套衣服,谁知道陆明远来了。 她回到房间。 将房门关上。 后背靠在冰冷的门背上,脑海里不断的重复着陆明远的话,心想他不会也重生了吧? 他不爱自己。 林薇薇刚回国,他便带着儿子去找她,他们两个才是真爱,自己夹在中间算个屁。 这辈子。 成全他们又何妨。 渣男贱女正好配一对。 第268章 被绿 重生的陆明远。 此刻一点都不想看着老婆投入其他男人怀抱的样子,也不想看着他们甜甜蜜蜜。 待在这个家,让他窒息。 他连早饭都不吃了,直接换了衣服洗漱完,就走了,走的时候房门重重的关上。 他就跟孤魂野鬼一样。 漫无目的的在七十年代的街道上走着,脑海里不断的想起了他和林早早的曾经。 他第一次看见林早早。 就被她那干净的眼睛给吸引,看着她怯生生、像小兔子一样容易担惊受怕的样子。 他就喜欢欺负她。 看她哭红眼睛的样子,然后再去安慰,想看她依赖自己、喜欢自己、离不开自己的样子。 他就是这么坏坏的~ 他最开始不知道是喜欢。 他就觉得生活无趣,想找一个玩意打发这无聊又漫长的时间,所以总喜欢找她玩。 他看出。 她喜欢他。 他很享受被她喜欢。 他就像一个事不关己的局外人。 看着这个小丫头一点一点为他沉沦,不可自拔,他朋友说的对,小姑娘都很好骗。 他们恋爱脑。 说两句好听的话。 他们就会无可救药的爱上你,会为你做一切事情,他试过,在倾盆大雨的时候。 让她去给他送伞。 她去了,很狼狈。 全身都淋湿了,可怜兮兮的就觉得很好玩,他像个英雄一样出现安慰她两句,她就高兴的摇尾巴。 真傻~ 邵炎宇推了推他,“远哥,今天怎么跟丧家犬一样没精神,要不要去刹海去溜冰?” “不去!”陆明远没心情。 “那你给兄弟说说,你到底怎么了?难不成为情所困?”说到这邵炎宇哈哈大笑。 陆明远缺女人吗? 不缺,就他家世,那些姑娘倒贴都愿意,可惜陆明远根本瞧不上,纯情的很。 “有烟吗?”陆明远问。 邵炎宇赶紧伸手掏腰包,从里面掏出一包未开封的问道,“只有京市的红牡丹,别人送的,要不要?” “要!”陆明远道。 邵炎宇直接一包扔给他。 陆明远拆开包装,抽出一根熟练的叼在嘴上,拿起桌上的火柴划燃,点燃了烟。 魔都的红牡丹香,京市的红牡丹有些苦,就跟他此刻的内心一样苦,真难抽。 他问,“邵炎宇,你说,有一天你媳妇跑了,和别的男人睡了,你会怎么办?” “什么!”邵炎宇震惊。 站起来就去找菜刀,“远哥,你说,是哪个女人绿了你,我现在就去砍死他们全家。” 陆明远二指夹着烟。 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看着朋友像猴子一样上蹿下跳,烦,“你给我坐下,我打比方。” 邵炎宇坐下了。 也抽了一根烟,“特么的,敢玩我,我要是遇到这样的女人,我先上了她。” “再找人轮了她,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占完便宜我不好受,我也让她不好受,” “她不洁身自好。” “我让她下地狱。” 陆明远深呼吸,吐了一口烟。 上辈子他都没碰过林早早,这辈子凭什么让小叔糟蹋了,“那如果你舅舅抢了你女人呢?” 邵炎宇脱口而出,“我舅舅,那就是一个魔鬼,他要是抢我女人,我屁都不敢放一个。” “还得双手奉上。” “这天下女人多的是,我没必要为了一个女人把小命折进去,远哥,你是不是被女的绿了?” 第269章 懂屁 和朋友聊天后。 陆明远更心烦了。 邵炎宇就一小破孩,他十几岁懂什么叫爱情,张口闭口就是被绿,真是让人火大。 再听他继续说下去,他怕自己忍不住动手揍这小子,小小年纪,却有一张喷粪的嘴。 以前咋没觉得这小子欠抽呢?他站起身来,将手中的烧了一半的烟戳进烟灰缸。 冷冷的说道,“我走了。” 邵炎宇也跟着站起来,“你去哪儿?是不是要找那个女生麻烦,我叫几个兄弟跟着去。” “敢绿我远哥,找死!” “今儿,我们给这种不识好歹的女生一个教训,让她明白,我们远哥不是她一个女生能绿的!” 陆明远太阳穴突突跳个不停,这小子会不会说人话,“去吧,他是我小叔的女人。” “握草!”邵炎宇惊呆。 他结巴了,“你小叔的女人,哥们我看你还是放弃吧,你小叔特么的连自己亲爹都打。” “你根本打不过。” 陆明远懒得和他继续废话,将桌上的红牡丹和火柴顺走,揣进了上衣口袋里。 重生后,他如上帝一般,高高在上的俯视着众生命运命运,小叔现在虽然是陆家掌权人。 但就在今年冬天。 他会跳水救人后双腿坏死,面临截肢,加上不能出国,而错过最佳治疗时间。 后来陆家的权利落到了他爷爷的手里,爷爷自然不留余力的利用关系人脉和金钱培养自己的孙子。 至于大伯家那一房,随着陆老、陆丰年的死亡而加速衰败,京市不缺他们这样的天才。 在没有后台支持的情况下,他们识时务,纷纷留在了基层和地方,彻底远离了京市这个政治中心。 而陆明远在全家支持下经商,成为首富,陆家所有人靠着他养着,他顺理成章掌控了陆家。 高处不胜寒,他赚够了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钱,身边不缺女人了,突然又想念过去的家。 想起自己老婆。 邵炎宇见陆明远失魂落魄的样子怕他出事,便赶紧跟了上去,“远哥你去哪儿啊?” “要不要哥几个聚聚,喝点小酒吃点凉拌牛肉,再找几个姑娘来跳交际舞什么的……” “不感兴趣。”陆明远现在的灵魂可是五六十多岁,看过了真正迷人眼的花花世界。 玩过高端局,哪还能和一帮小破孩玩一块,直到走到四中门口,陆明远才停下了脚步。 他不知道自己为何来这里,直到看见林早早和一帮男生有说有笑的从学校走出来。 他怒火蹭蹭上涨! 上辈子的林早早。 明明就是一个内向、不爱说话的小姑娘,存在感真的很低,很容易被人忽视。 她没有朋友,她总是孤零零的站在角落,羡慕的看着别人,就跟路边的流浪猫一般,很可怜。 陆明远花心思主动靠近,主动招惹,用了好长的时间,才让她渐渐的喜欢他依赖他离不开他。 可重生以后一切都变了。 她不是没人要的小可怜,她是他小叔的女人,她不再没有存在感,她光彩夺目。 她不是大字不识没有文化的乡下村姑,她是四中的学生,她不再孤孤单单,她有了朋友。 显而易见。 她这个被拐女。 没有家人疼爱。 也不需要他来救赎了。 想到这陆明远心里憋屈的慌,他目光死死地盯着林早早,心里说着她是他的。 她只能是他的! 这个念头一出无法压制。 他二话不说,直接冲上去抓住了林早早的手腕,咬牙切齿道,“林早早,你跟我走!” 第270章 撞见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 连林早早都没反应过来。 人就被大力拖拽出去好远。 正跟她说话的男生站在原地愣了很久,才反应过来事情不对劲,正准备追上去的时候。 没想到被邵炎宇给拦住了。 他就跟小流氓一样当街警告,“小同学,那女生是我远哥的对象,我劝你你少管闲事!” 特么的! 真以为初中生是吓大的! 他打不过,但可以摇人啊! 他直接朝着门卫大声喊道,“门卫大哥,这人和他兄弟联合,绑架我们学校的女生,你管不管!” 此话一出! 人高马大的门卫立刻转身。 瞪着一双关公眼,朝着邵炎宇冲来,吓得这小子转身就跑,“远哥,兄弟真的是舍命帮你追对象!” 陆明远的力气很大。 抓得林早早手腕生疼。 她死死掐住他的手臂,想要挣脱他的手心,“陆明远,你这个混蛋,你给我放手!” 陆明远就跟疯了一般。 愤怒烧光了他的理智,此时此刻根本听不进去人话,将林早早硬拖带拽拉进了一个无人阴暗的小巷子里面。 将她狠狠地摔在了墙壁上。 在她被撞得头昏脑胀时,他双手撑着墙壁,不让她跑,将她禁锢在小小的角落里。 四目相对。 她惊慌失措。 他赤红了眼。 他胸膛激烈起伏。 已尽力压制着心中愤怒。 他厉声质问,“林早早,你怎么能和其他男生有说有笑,你这么做我小叔知道吗?” 林早早看着他生气的样子,只觉莫名其妙,他又不是她老公,他有什么资格管自己? 见她无所谓的样子。 陆明远更气了,“你说,我要是告诉小叔,你不洁身自爱,在外和别的男人乱搞。” “他会不会和你退亲呢?” 林早早就这样看着他,就是想看看他到底想做什么,明明这辈子他们就见过两面。 没有什么交集,也不会再发生什么给他下药的事情,他现在自由了,不用和她捆绑成为夫妻。 可以光明正大的和他的白月光结婚生子,这些不都是他想要的,他为什么还要来招惹自己? 爱吗? 爱个屁! 要有爱? 上辈子也不会为了林薇薇,娶她羞辱她,不和她圆房,也不愿意让她给他生孩子。 见她不说话。 陆明远以为她害怕了,便继续威胁道,“林早早,你也不想成为别人口中不守妇道的女人吧。” “也不想成为被退亲后,再也嫁不出去的女人,只要你和小叔说,你不嫁给他。” “我就帮你保密。” 陆明远就是这么贱,拥有的时候不珍惜,失去了,也不愿意她投入别人的怀抱。 可惜林早早不如他意。 对于他的威胁嗤之以鼻,“你信不信,就算你告诉你小叔,我和其他男人睡过。” “他也会和我结婚。” 陆明远身子一僵,想起他们两人昨日睡在一个屋子,说明他们早就发生了关系。 按照他小叔传统性子,哪个女人把身子给了他,他就负责一辈子,哪怕被绿了。 见他不说话。 林早早乐了。 笑道,“你也知道,你小叔是个很负责任的男人,就算你告诉他,也改变不了我和他要结婚的事实。” 小小的巷子里。 树叶被风吹,发出哗哗声音。 少女依靠在墙壁上,笑的灿烂的看着面前的少男,画面唯美,让姗姗来迟的陆丰年有些吃味。 第271章 证吗 “林早早,过来!” 僻静的巷子,突然响起陆丰年的声音,陆明远和林早早转头望去,只见男人在巷子出口。 他紧抿着唇。 坐在轮椅上,沉着脸。 他背后是满天的金光照耀着,那么的刺眼,那么的夺目,林早早脸上笑意未退。 她对上他的那双眸子,平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二爷,如今眸子变得深邃吓人。 林早早听话。 推开了陆明远。 她转身向他走去。 但刚走了两步,右手就被死死地拽住,还是那么用力,陆明远从来不管她会不会疼。 她回头。 看向陆明远,“放手!” 不知为何,陆明远心中升起怪异的感觉,觉得自己要是真的放手了,就会永远失去。 他不想失去她。 无论他好坏,唯有面前这个单纯的女人,自始至终爱的都是他这个人,不像其他女人那般拜金算计。 他早就厌倦了花花世界,如今只想浪子回头,和她好好过日子,再生两个孩子,那他人生就圆满了。 不管眼前的女人是否听得懂他所说的话,他压低声音,偏执的在她耳边说着。 “林早早。” “你是我老婆。” “你不能跟他走!” “你应该爱我,我们明年的时候就会领结婚证,你会跟我回家,我们还会有一个儿子。” “我们一家三口会过得很幸福,至于小叔,他的腿治不好,他是残废,他会死。” “你应该不想当寡妇吧,你去和小叔退亲,和我在一起,这个世界上,只有我爱你。” “小叔冷血。” “他连自己亲爹都揍,他不会爱上任何人,他只是把你当成应付催婚的工具人。” “你们两个在一起不会幸福,你要信我,我是你最好的远哥,你忘记了吗?” “你说过。” “你只会爱我。” “你只会嫁给我。” “你要当我妻子给我生孩子。” 陆明远所说的这一切,都是上辈子发生的事情,此时此刻的林早早可以确定。 陆明远重生了。 不仅重生,还给她画大饼。 可惜林早早已经不是上辈子的林早早了,出轨的男人,她不要,也不再相信他。 陆丰年见未婚妻的手被陆明远死死地抓着,两个人靠的很近,近到呼吸都快交缠在一起。 还说着他听不见的话。 显然,陆明远真得当他残废了,不中用了,连他的女人也抢,他从轮椅上站起身。 直接忽略腿上传来的疼痛,向着二人大步流星的走去,抬手,拉住林早早手腕。 直接一脚将陆明远踹飞在地,他呕的一下,吐了一口血,“陆明远,我还没死。” “你对你小婶放尊重点。” “下次再让我看到你对你小婶动手动脚,不怀好意,我废了你这个小畜牲。” 陆丰年趴在地上。 疼得半天都没爬起来。 他看着陆丰年,“小叔,林早早是我老婆,你不能娶他,你娶了她,你会被世人唾弃抢侄子女人!” “你老婆?”陆丰年轻笑。 “有结婚证吗?没有结婚证就别在这里跟着我瞎比比,我陆丰年不用在意世人眼光。” “他们唾弃我又怎样?能改变自己狗屎一样的命运吗?能影响到我的生活吗?” “陆明远。” “你要记住。” “做人呢,只要足够优秀,有能力,爬的高,站的稳,就不会口口声声说着在意世人眼光。” 陆丰年说完。 拉着林早早的手腕。 离开了阴暗肮脏的巷子。 走进了人流涌动的街道上。 林早早好奇的回头看了一眼,陆明远还坐在满是尘的地上,眼神死死地盯着她。 好似在无声的说着,林早早,你是我的,你只能是我的。已经偏执到无可救药的地步。 第272章 疑点 陆丰年拉开车门。 让林早早上了车后座。 然后门一关,自己并未上车。 他后背靠着车门,目光锐利的盯着巷子,周身散发浮躁的情绪,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 正准备抽出一根。 但手僵在半空,愣了一会。 又将烟放进口袋,脑海里响起医生嘱咐,让他少抽烟,林早早还说过不想当寡妇。 今儿还让他发现。 自己未婚妻和侄子不清不楚,要是他死了,侄子和小婶搞在一起也不好听,他棺材板也盖不住。 他脸微扬。 阳光撒在他那冷硬的面庞上。 早该想到二人之间有猫腻,从林早早第一次见陆明远不对劲,陆明远还在那装傻。 如今他宣布要和林早早结婚,陆明远坐不住原形毕露,只是他怎么没有查出两人有过交集。 反倒是…… 陆明远多次提起林薇薇。 林早早就是林薇薇,那在乡下的是真林薇薇还是假林薇薇,为何二人都知道玉佩? 城里这个林薇薇如果是假货,那她又是谁,他没查到,这小姑娘就好像凭空冒出来的一样。 她第一次出现,就是被林父亲自带回家,说她是林薇薇,那他得好好查查林父。 没等多久,大概一分钟,便见陆明远抱着肚子缓缓的走到他面前,声音嘶哑喊了一声,“小叔。” 陆家规矩。 见长辈得叫人。 就算有天大的仇恨也得憋着,要不然,根本不用陆丰年出手,陆父就得扬皮带。 这招很有效果。 至少让他们这些同父异母的兄弟们同在一个屋檐下相亲相爱,虽然心底怨气不少。 可陆父看不见就不会管。 陆丰年冷冷的看着陆明远,这小子除了长的年轻好看一些,在整个陆家里算是一个废物。 林早早眼瞎。 怎么会看上一个废物? 这是他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他站在原地不说话,陆明远就不能离开,“周末订婚,记得让你爸妈去陆家说订婚的事。” “小叔不去吗?”陆明远问。 他这人性子扭,他喜欢过林薇薇没有错,可是别人逼着娶她,他又不乐意了。 和上辈子一样,他喜欢逗林早早可以,但是林早早对他下药上位,他就不爽。 再说了。 林薇薇喜欢的是小叔。 小叔不要她,她才看自己一眼。 有时间得不到,就越想得到,最后到手了,就没有意思,他都已经睡过她了,那股喜欢劲也没了。 陆丰年觉得莫名其妙,“你爸妈和你未来岳父岳母谈订婚的事情,我们去干嘛?” 这意思是? 他们还没有见过家长。 是不是只要林家父母反对他们的婚事,那林早早就不能嫁给小叔,陆明远想到这。 隐隐期待起来,“林早早和林薇薇是姐妹,也是林家父母女儿,她结婚应该告诉家里一声。” 陆丰年耻笑一声,“谁告诉你林早早是林家女儿了?我和你小婶的事情轮不到你插手。” 林早早不是林家女儿?怎么剧情和上辈子不一样了呢?为什么他重生一次都变了? 透过车窗。 他看见了林早早。 她坐在车里,看着他笑,好似在无情嘲笑他傻逼,可就算如此,他也觉得这个笑很好看。 他还回了一个笑。 第273章 脑病 “砰~” 车门被关上。 陆丰年上了车后座。 而陆明远被关在车外,他站在那里没有走,就盯着林早早,那眼睛好似要将他牢牢绑住。 赵爱国没上车,如此车里就林早早和陆丰年,两个人不说话,气氛瞬间变得紧张。 这有种和前夫见面。 被现任抓奸的错觉。 林早早想了想,还是主动开口打破了此刻的平静,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怎么突然来了?” 陆丰年的目光看向后视镜。 看着镜中的她恢复成一脸冷漠的样子,又想起了她在巷子里对着陆明远笑开花的样子。 心里不痛快。 又不知为什么。 沉默了良久才回答道,“简志刚打电话给我,说你在学校门口被陆明远带走了。” “你们发展到什么程度了?我们现在还没领结婚证,要是你现在想退亲还来得及。” 林早早炸毛。 谁要嫁给渣男,她这辈子死都不想和陆明远沾上关系,很是嫌弃的赶忙撇清两个人的关系。 “什么发展到什么程度,我和他才见过两面,他就口口声声说我是他老婆。” “陆丰年,我现在严重怀疑你这个侄子脑袋有病,我建议你送他去精神病院看看。” 看她样子不像撒谎。 陆丰年姑且信她,“好,我会安排人送陆明远去精神病院检查,要是有病……” “那就住院治疗。” 车的隔音效果很好。 站在车外的陆明远,并未听到二人对话内容,要是知道他就真的不敢招惹林早早。 可惜。 他不知道。 所以在作死的路上使劲蹦哒。 赵爱国和简志刚上了车,回去的路上陆丰年问道,“你回家认亲的时候,可有告诉家里人玉佩的事?” “没有。”林早早答。 和调查的一样,林早早回来认亲当天就离开,饿晕摔倒在他车前,随后送进医院。 又联系林家带回,她回去后家门未进,住在狗窝,去了澡堂,期间和林薇薇无交流。 和大哥谈话也不涉及关于玉佩的事情,但林薇薇却知道玉佩的来历甚至知道他。 但玉佩在林早早手中,那林早早才是下乡的林薇薇,那城里的林薇薇如何知道玉佩。 矛盾点在这。 车子驶入了大院。 刚进屋,就闻到了饭香。 红姐已经把饭做好了,她看着林早早跟着儿子回来,欲言又止,又看了看盼弟。 盼弟住在家的这几日,表现的特别好,是各位婆婆眼里喜欢的贤妻良母类型。 虽然长得不怎么好看,但好看并不能当饭吃,她其实更希望盼弟当她的儿媳妇。 可每次她想发表意见,但接触儿子冷冰冰的眼神后,又没了勇气说出心里话。 最后只能求助的看向薛金花,让她帮帮自己,薛金花心里骂了一句这女人真蠢。 居然让她帮她儿子,她不知道自己想争夺陆家的财产吗?但蠢一点挺好的。 要是不蠢。 她也不敢留男人的前妻在家里当免费保姆,于是笑着眼神示意告诉红姐没问题。 林早早只是一个小丫头,很好拿捏,以后住在家里,陆丰年又不能二十四小时守着。 小鬼都有打盹的时候,更何况人也有上厕所的时候,到时候她这个后婆婆出马。 还不是手到擒来。 第274章 洗脑 刺耳的电话铃声响起。 被红姐接起,不知道听筒里的人说了什么,她应了一声是,就看向陆丰年。 “丰年。” “你电话。” 陆丰年没坐轮椅。 他走了过去,接起。 趁着这个机会,薛金花拉着林早早到旁边说道,“小丫头,你爸妈都是干什么的?” 昨儿陆丰年在。 没有打听林早早家事。 如今这小子在忙,她自然没有了任何顾忌,放心大胆的问,连红姐和盼弟都凑了过来。 陆丰年正在接电话。 看到这一幕,不由的微皱眉头却没有阻拦,他薄唇一张一合,正和听筒的人说着什么。 只是目光一直盯着她。 林早早早就知道会被人打听家庭情况,直接胡编乱造了一个,“我爸妈死了。” 死了。 没家人。 就不用废话了。 这句话一出,将薛金花到喉的话硬生生堵住,她脑子慢了半拍直接脱口而出。 “咋死的?” 林早早瞎编,“出车祸。” 不得不说这孩子真可怜,年纪轻轻就死了爹娘,薛金花忍不住想到了自己死去的亲妈。 她以前不叫薛金花。 姨娘生的女儿,都没正儿八经的名字,大家都喊她老十八,就是薛家第十八个女儿。 后来她用母亲的艺名,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薛金花,至于母亲真名却没人记得。 “小丫头,我们都是可怜人,我从小就死了妈,后来被赶出家门,回了爷爷舅舅家。” “可爷爷舅舅家里穷,根本养不活我,我总不能坐等着活活饿死,就出去找活路。” “结果救了一个军官。” “他听说了我的过去,为了感谢我,认我当干女儿,还给我介绍了军官对象。” “要不然。” “我也不能过上好日子。” 完全没看出来,陆丰年的小妈还有这么悲惨的过去,但林早早安静的听着,根本没有接话。 她妈对她哭惨时,是为了让她当免费保姆,那薛金花对她哭惨肯定另有目的。 见这个小丫头不配合,薛金花只能继续说下去,“所以啊,姐姐亲身经历让我明白。”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女人嫁男人,不就是为了有一个依靠,你呀听姐姐一句劝。” “找男人不能找帅的好看的,那都不中用,特别是你这种,死了爸妈没有娘家依靠。” “更要找有钱的有权的,有男人护着,就算你是一个孤儿,都没有人敢欺负你。” “但陆丰年不行。” “他虽然是我的继子,但我是女人,女人要帮女人,我不能帮着他骗你。” “我给你说个实话。” 薛金花瞅了一眼陆丰年。 见他还是接电话,放下了心。 压低了声音继续说道,“陆丰年这次受伤,不仅伤了双腿,还伤了男人那个位置。” 林早早:? 那个位置? 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 如果真的是这样,她是不是以后可以光明正大花陆丰年的钱,还不用履行夫妻义务。 还有这种好事? 见她若有所思的样子。 显然听懂了什么意思,薛金花继续加猛火,“你真的嫁给了他,以后夫妻生活方面肯定不会和谐。” “到时候怀不上孩子,外面肯定会说你是不下蛋的母鸡,不会说他那方面不行。” 第275章 介对 在这个社会上。 要是哪家女人不能生孩子,就跟犯了法一样,人人见了都唾弃,还会劝男的赶紧和这女的离婚。 找个能生的。 这是林早早上辈子经历过,她特别明白其中的苦楚,后来陆明远抱回来儿子。 闲言碎语才少些。 可依旧有些人会说,这孩子不是她亲生的,以后肯定靠不住,还是得趁着年轻自己生一个。 她去检查过,能生。 可是不管她用了什么法子,陆明远就是不愿意碰她,最后被弄烦了,直接不回家。 陆丰年看见她眼帘下垂,神情恍惚,眉眼之间露出一丝抑郁,他不由地沉了眼。 薛金花误以为林早早害怕。 继续添油加醋道,“你别看陆丰年现在活的好好的,跟没事一样,医生说了。” “他大概就活这两年。” “他要是真的死了,你也没能给他生个一儿半女,我们当公婆的也不可能白养着你这个儿媳妇吧。” “你以后顶着寡妇的名声,再想找个好男人都困难,他现在受伤连工作都丢了。” “身上也没有几个子,到时候突然嗝屁,遗产一分都没有,到时候好日子没有过上。” “你不得哭死!” “当然,你现在还小,认为爱情重要,但爱情不能当饭吃,结婚了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 “哪样不花钱?” “男人新鲜感都很短,今天你漂亮他喜欢你,明天其他女生漂亮,他又开始喜欢其他女生。” “我建议!” “趁着还没有领结婚证,赶紧和他退亲,看你这么漂亮,姐姐给你介绍更好的。” “正好我们大院有个军官,早年的时候丧妻,因为工作的原因一直没有再娶。” “名下只有一个儿子,但他儿子结婚了,没住一起,你要是嫁给他就是享福。” “要是你愿意。” “我撮合你们在一起。” 薛金花很有信心,像这种想攀高枝的女人,肯定会心动,到时候林早早嫁给军官,不亏。 她表妹也能嫁给陆丰年,这是两全其美的好事,她怎么这么聪明漂亮又善良。 薛金花正说的起劲。 突然一道冷冷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小妈,这人既然这么好,不如我把妹妹嫁给他享福?” 此话一出。 薛金花不干了! 她咋咋呼呼的嚷嚷道,“你妹妹年纪还小,她怎么可能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 说完。 愣住。 她捂住嘴。 咋就把真话说出来了。 陆丰年翻了一个大白眼,这小妈就是一个没脑子的货,“你女儿不能嫁六十多岁的老头。” “我未婚妻就可以?” “她也才十几岁,做人不要太缺德,不然容易得报应,下次再敢打林早早主意。” “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陆丰年拉着林早早手腕离开。 薛金花站在原地没敢拦,这小妈当的真憋屈,这个继子完全就没有把她当成妈对待。 她无奈看向红姐。 说道,“红姐,我尽力了,我这个小妈都为了你儿子考虑,但你儿子不听我话。” “你好歹是陆丰年亲妈。” “你态度强硬一点,你完全可以私底下去找林早早说,说你不同意她进陆家门。” “让她不要脸不要皮的缠着你儿子,小姑娘脸薄,你这么说了她肯定识趣离开。” “要是陆丰年知道了。” “你是他的亲妈,他也不会把你怎么办,真要赶你走,我和老陆第一个不同意。” 红姐犹豫,“我……” 她鼓起勇气,“我试试。” 第276章 不娶 红姐发现。 她想靠近林早早都难。 陆丰年直接发话了,林早早马上要期中考试,谁都不能打扰,谁要是影响到她。 让她没有考好,那就全都滚蛋,这话显然是对薛金花、红姐、盼弟三个女人说的。 至于陆父。 他身为长辈。 不可能对一个小姑娘使坏。 而且叶早早不姓陆,也不是陆家的子孙,她一个外人,也轮不到他这个姓陆管。 就算日后成为了陆家儿媳妇,但哪有当公公的亲自下场教训儿媳妇,他还要脸呢。 儿媳妇不好。 他也只会教训儿子。 管不好自己的媳妇。 如此这几日,林早早回来吃过饭就开始学习,陆丰年在一旁坐陪,硬是没人敢大声说话。 陆丰年原本梦想是当军医,他成绩自然不差,初中知识对他而言,简直就是小儿科。 他拿起桌上的铅笔,工作忙完就拿起课本,直接圈出重点,让林早早主攻这方面知识。 以前林早早学习。 根本分不出什么是重点。 反正看见知识点就全部学习。 如今有了陆丰年指挥,直接攻打敌人中心,她进步神速,论有一个好老师的重要性。 想到老师的夸奖。 她学习更有劲了。 靠男人,真的不如靠自己多学点知识考个大学,八九十年代的大学生含金量很高。 只要有工作。 就算老公不给家用。 自己也能挣钱养活自己,不至于天天过手心朝上日子,买个菜都要记账报账。 生怕她乱花钱,每个月二十块的生活费,还是她每次张口要的,不要还不给。 但陆明远说过。 他可以给女人花钱。 但他最烦女人找他要钱。 京圈太子爷给老婆生活费每个月二十块,给外面的女人买包,上万块都不眨眼。 啧啧啧,不知情的都以为她老公有本事,每个星期给她几千几万,说出去也丢脸。 她真的不明白男人思维。 被林早早吐槽的陆明远。 被小叔教训一顿后,他暂时没有回大院,想要和林早早复合,那就先解决掉他和林薇薇的婚事。 便直接去找了他妈苏听荷。 苏听荷听到自己儿子要和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儿结婚,她差点就想拿刀出来砍人。 她丈夫就是老实人。 从而导致她急脾气,“你小叔怎么回事啊!他是腿废了,脑子也跟着出问题了。” “你就算再差,但你好歹是陆家的子孙,你小叔给你堂哥个个联姻的都是干部的女儿。” “最差的也是文工团姑娘,那还是你大堂哥自个有本事,不靠陆家进了国字头单位。” “谈了一个自己喜欢的姑娘,你小叔在不在家,我亲自找他去,为什么陆老报恩拿你还人情。” “让他给你安排一个轻松活少工资又高的好工作,他居然让你下乡当知青。” “他是不是看你同父异母的大哥不顺眼,还是看我不顺眼,不就是没事上门找他多要了几次钱。” “你爷爷都没说什么,他反而抠抠搜搜,他要是能把你爸安排在油水肥的单位。” “我至于不要脸不要皮的求上门吗?儿子,我们不下乡,那姑娘我们也不娶。” “你小叔也不能拿你咋办!” 第277章 长大 陆明远坐在沙发上。 翘着二郎腿,鞋尖朝上。 不耐烦的从兜里掏出那包从邵炎宇那顺来的红牡丹,抽着发苦,如他现在的心情。 这样的他。 让苏听荷陌生。 她记得自己儿子不抽烟。 很阳光的一个大男孩,平日里就喜欢打打篮球,没事就和一帮朋友骑自行车去刹海滑冰吃饭。 现在这张稚嫩的面孔,却露出不该有的成熟,比他亲爹还要亲爹,有些像他爷爷。 他将烟点燃。 吐了一个眼圈。 成熟老练的说道,“妈,小叔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陆老当年将陆家权利交给他。” “他不能把我怎么办?” “但他一个电话,就能让爸、让你和你娘家人从哪来来滚哪里去,我总不能让你们失业。” 苏听荷呆呆的看着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儿子,觉得他长大了,终于替爸妈考虑了。 她激动的快哭了。 做父母的总有老的一天,他们不可能庇护儿子一辈子,还是希望他尽快成家立业有一番作为。 她表示,“儿子,没事,就算爸妈你舅舅舅妈他们全部失业,我们也不能让你进火坑。” 失业了。 有什么关系。 他们夫妻可以回大院啃老,在顺手拿点东西填补娘家,她丈夫小妈不就这么干得。 她公公还支持。 儿子学亲爹,儿媳妇学婆婆,应该没毛病,谁叫她小叔子先不做人,那他们也不做人。 要不好过。 那大家一起不好过。 现在还没有改革开放,陆明远虽然有大把大把的赚钱法子让他立刻成为首富。 但政策没有落实下来之前,他现在就算是一条翻江倒海的巨龙,也得先乖乖的盘着。 陆老没死。 陆丰年还掌控着陆家的权力。 陆明远想要翻身,最好的机会就是今年冬天,陆丰年跳河救人的时候双腿坏死。 不得不退居二线。 所以他不能下乡。 至于林早早嫁给小叔,他现在不着急,他们明年才能领结婚证,他有的是时间谋划。 将她老婆抢回来。 爸妈是他靠山,不能倒。 他解释,“妈,我的意思是直接从林薇薇下手,你去找她谈谈,让她自愿退婚。” “挟恩图报也有个度。” “她找陆家要点钱、要个正式工作就行了,也不看她自己什么身份,还想嫁进陆家。” 苏听荷也是这个意思。 说恩情,这恩情也不大, 完全没必要把自己的宝贝儿子给赔进去的道理,她还是中意干部家庭的姑娘。 只有这样的好姑娘,对自己儿子未来的事业才有帮助,让他在陆家才能站稳脚跟。 只要在陆家站稳脚跟,陆家才愿意大把大把的资源培养,她问,“她不同意退婚呢?” 陆明远眼一沉。 林薇薇是个有分寸的女人。 他能给她,但不能她开口要。 上辈子这一点她做的很好,这辈子她应该没这么愚蠢,虽然很意外她主动要嫁给她。 “她要是贪得无厌,那就别怪我心狠手辣,我陆明远的媳妇可不是那么好当的!” 苏听荷支持,“对,我陆家的儿媳妇可不是那么好当的,我现在就去找她,她家在哪儿?” 第278章 辱她 中午放学的时候。 林薇薇和同学走出校门。 正好被门卫看见,他赶紧扯着嗓子大力挥手喊住了她,“林薇薇,林薇薇,这里!” “有人找你!” 听到有人喊自己名字。 林薇薇停止了脚步,疑惑的望了过去,发现来人是陆明远的母亲,苏听荷。 这是一个很强势的女人。 三四十多岁,长发盘着,穿着到膝盖的风衣,冷着一张脸,和其他单位干部一样干练。 她来? 是谈婚事的吗? 想到这个可能,她激动的都想放声大笑起来,自己终于可以摆脱这该死的贫穷生活。 过上人上人的生活。 在林薇薇打量苏听荷的时候。 苏听荷也在打量林薇薇,确实有几分姿色,但以前住在大院,没少见文工团里漂亮的姑娘。 漂亮姑娘见得多了。 反而觉得林薇薇一般。 自己儿子瞧不上也正常。 而且对他们这种家庭而言,只是长得漂亮没啥用,他们更喜欢门当户对、强强联姻。 说白一点。 正妻有利用价值才行。 至于漂亮的,不就是为了满足男人那点小欲望,在私底下偷偷养着不就行了,没必要带出来。 站在校门口谈正事不方便,见现在是饭点,苏听荷便带着林薇薇来到了高级饭馆。 高级饭馆不收粮票。 但实行高价销售,高价菜肴,还得提前预约,要是揣十块钱进来都吃不了什么。 苏听荷随便点了两个菜。 便看着这姑娘直入主题,“你是林薇薇吧,我是陆明远的母亲,你可以喊我一声阿姨。” “阿姨您好。”林薇薇坐好,小嘴微张乖巧喊道,毅然把自己代入了儿媳妇的身份。 哪有婆婆不喜欢温顺听话的儿媳妇,林薇薇礼貌的样子很得人心,可是家庭出身低了些。 苏听荷颇有些遗憾,“你这姑娘长得挺漂亮,又是女附中的学生,思想觉悟应该很高。” “应该响应号召,下乡建设新农村才对,这么着急忙慌的嫁人,实在是不妥。” “你觉得呢?” 为了小姑娘自尊心,她说的很委婉,就希望林薇薇明白一点,陆家不想要她这个儿媳妇。 林薇薇闻言。 恍如被人狠狠打了一巴掌,脸烧的慌,原本以为和陆明远结婚是水到渠成的事。 没想到被拒了! 上辈子她追求陆丰年,被陆丰年瞧不上,这次换成陆明远那个纨绔居然还是被拒? 她到底差哪了? 她实在不甘心。 便找父母当借口,“阿姨,父母把我养大不容易,他们希望我毕业后就结婚生子,我怎能让他们伤心。” 如此孝顺。 却让苏听荷恶心。 想到了家里的那个后婆婆,就因为太孝顺,天天拿着婆家的东西补贴娘家的人。 害的原本该是他们的东西,全进了外人肚子里,原本对林薇薇还有一丝喜欢。 如今全是厌恶。 说话也不客气,“你爸妈希望你嫁你就嫁,你爸妈以后希望你死你难不成就去死。” “十七八岁的年纪,就一副恨嫁的模样,哪有男人喜欢,这么恨嫁,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肚子怀上了。” “想立刻找个接盘侠。” 第279章 难堪 林薇薇红了眼。 她哪受过这种委屈。 想不到重生一次,在公共场合被人指着鼻子变相骂不要脸,就差直接说她乱搞男女关系了。 苏听荷说话大声,见旁人投来异样的目光,更加难堪,情绪上来了也顾不上扮演乖乖女。 “阿姨。” “您可以不喜欢我。” “但你没必要侮辱我。”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父母都是传统的人,他们让我接受良好的教育的同时。” “也希望我能早点嫁人,这又有什么错?国家婚姻法都规定十八岁可以领结婚证。” “难不成十八岁结婚的女孩都不洁身自爱?而且这周六订婚的事情我还不知道。” “您怎么能怪我着急。” 苏听荷这人急性子,最烦说两句话就开始哭哭唧唧的姑娘,和她家那个后婆婆一样。 “你别在我面前哭。” “我不知道你和陆丰年在私底下达成了什么交易,让他逼着我儿子和你在五月订婚。” “但我儿子说了,他不喜欢你也不想娶你,要是你有点自知之明,就去找陆丰年说退婚。” 听到陆明远不想娶自己,林薇薇脸又白了几分,不敢置信,上辈子他可是很爱她。 不仅给她砸钱,还带着她出席各种高级场所,别人说她是他妻子,他都没有反驳。 结婚后,更是为了她守身如玉,不和林早早洞房,如今她甩了陆丰年,选择了他。 他为何又不要自己? 这中间到底哪里出了问题,前世的记忆好似对她没有任何用处,现在每走一步都迷茫。 服务员端来了菜。 就算有外人在场,苏听荷说话依旧刻薄伤人,毫无顾忌,完全没有给林薇薇留一点颜面。 “我要是你。” “我就要点钱,或者求陆丰年给你安排一份体面的工作,而不是在这里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身份,也想赖上我儿子,言尽于此,你好自为之吧。” “饭钱我付了!” “你一辈子也没来过高级饭馆吃过饭吧,今天好好吃,以后怕不是没这机会了。” 说完该说的话。 苏听荷也懒得再和这个小姑娘继续废话,主要是看着林薇薇委委屈屈就跟被她欺负一样。 真烦! 她讨厌这种姑娘! 不大气,小心思多。 日后真成了她儿媳妇。 天天看着那张哭丧脸,怕是饭都吃不下去,什么玩意,上不得台面,带出去都丢脸。 皮鞋踩在地板上,走的很快,发出啪啪啪的声音,急促而又尖锐,让林薇薇难堪而又愤怒。 这死女人凭什么看不起自己,自己未来可是商业新贵,什么好东西没有吃过。 她不稀罕这高级饭馆的菜,见四周的食客投来异样的眼神,难堪的她起身直接离开。 只留下几盘菜在桌上。 还冒着香味热气,看上去就十分好吃的东西,浪费粮食可耻,见客人离开后。 防止招来蚊虫,服务员上前,赶紧收拾干净,将两盘未动过的菜端到了后厨。 嚷嚷道,“兄弟姐妹们啊,今儿我们中午加餐了,客人没吃,剩下的糖醋里脊~宫保鸡丁~” 听到加餐。 后厨立刻传来欢声笑语。 第280章 大院 从饭馆出来。 林薇薇不知何去何从。 明明今日是大太阳,照在身上暖洋洋才对,她却觉得很冷很冷,走在路上被人撞了都没反应。 觉得难堪,她连下午的课都没有去上,冷着脸回到了家,趴在床上呜呜的哭着,十分委屈。 等林母回到家。 听到屋里传来哭声。 走进去一看,是女儿在哭。 心疼的不得了,赶忙进去问,她这是怎么了?是不是被外面的坏小子给欺负了? 林薇薇摇头。 她打了一个哭嗝,“妈,我对象妈妈找上门,让我退婚,说我对象不愿意娶我。” “我该怎么办?” “怎么会这样?”林母问。 明明水到渠成的好事,为何如今变卦了,林薇薇举着将今日和苏听荷聊天内容全盘托出。 林母出主意,“你们结婚,关他妈屁事,别人要是问起,你就说家里父母逼着你结婚。” “你也是为了孝顺,你对象小叔不是支持你们在一起吗?不如你去找他说说。” “我现在就去找他!”林薇薇眼睛亮了亮,现在陆家是陆丰年做主,只要他同意。 其他人不同意也没用。 林薇薇按照上辈子的记忆。 寻到了大院门口,以前她在大院里住过,里面就像一个小社会,有着自己的办公区。 还有着生活区、学校、食堂、礼堂、服务社、俱乐部、游泳池……应有尽有。 没有通行证。 外人是不能随意进入。 林薇薇刚踏入这个范围,就被哨兵强势拦住,并且一脸严肃的询问她身份信息。 还没来得及回答,不远处驶来一辆吉普车,听到声音的她,赶紧转身看了过去。 看到后座上的陆丰年,那冷硬的脸庞在阳光下变得更加深邃,他目不斜视的看着前方。 对于窗外站着的人儿,连个眼神都不给,还是老样子,冷漠的让人无能为力。 像那高高在上的神,除了身边亲近的人,旁人连触摸他衣角都是一种奢望。 他身边好像坐着一个女人,似说了什么,他转头耐心讲解着,她走近想看清楚那人是谁。 被哨兵拦住。 就在车子从她身边驶过时。 她看见了,看见他身边坐着的女人,不是旁人,是林早早,那个乡下来的村姑。 她从来没有和陆丰年同坐一辆车过,为什么林早早可以?心中的妒火似要将她烧死。 看见林早早。 她都忘记了拦车。 吉普车就这样开进大院。 尾气不客气的排泄向空气,刺鼻的味道带着地上的尘土飞向林薇薇,她不由地咬紧后槽牙。 但面上。 她依旧表示礼貌。 微笑着告诉面前哨兵,她叫林薇薇,是陆家未来的孙媳妇,她来找陆丰年有事。 陆首长的车刚进去,哨兵目光异样的打量了她好几眼,这才拨打了内部电话。 确定信息后。 让她稍等,有人出来接她。 大院里是不能随意走动,进去走几步就会遇到巡逻查身份,外人进入需要专人带。 不知什么情况,接她的人久久没有出来,林薇薇只能站在大院门口着急等着。 日落西山。 仿佛被人遗忘。 第281章 怪真 就在林薇薇第五次找哨兵,让他再联系陆丰年的时候,赵爱国才吊儿郎当的走了出来。 来这么晚。 是他故意的。 就是看她不顺眼。 心机女,真以为陆家的门这么好进,还想嫁给陆明远,陆明远那小子就是一个混不吝。 被家里溺爱大的小魔王,做什么都由着自己性子来,以后谁嫁给他谁倒霉。 还有他妈也不是一个善茬,挑儿媳妇的眼光高着呢,还想过让司令家的女儿嫁她儿子。 也不撒泡尿看她儿子配不配,对于林薇薇这种普通家庭的姑娘,她肯定看不上。 真结婚。 估计连家门都进不了。 二爷故意乱点鸳鸯谱,就是恶心他们一家子,“林同志,陆首长知道你为什么来。” “他说了,陆明远家的态度怎样不重要,婚事照旧,这周六将会在饭馆为你们举行订婚宴。” “记得不要错过。” 他说完,正准备走。 “等等!” 但林薇薇却出声喊住了她。 似有话要说的样子,于是他抬起的腿又默默收了回去,目光淡淡的看向她问,“还有什么问题吗?” 看见林早早的那一刻,林薇薇已经不关心婚事了,她问,“我能见陆首长吗?” 她想去陆家。 看看林早早是不是在陆家。 赵爱国打了一个哈欠,声音懒散的说道,“陆首长现在很忙,没有空见你。” 陆丰年确实很忙,正忙着给林早早复习,出各科目的试卷,助她此次期中考试拿下第一名。 “那我能见陆明远吗?”林薇薇现在想亲自问问陆明远,为什么不愿意娶她? “他今日没回陆家。”就算回了陆家,他赵爱国凭什么给一个欺负他妹妹的假货传话。 林薇薇等了很久。 都没有看见林早早出来。 心中不甘心,便又问,“请问林早早是在陆家吗?她是我妹妹,我刚刚好像看见她坐陆首长的车进去了。” 赵爱国眼睛一眯。 露出危险的眸光,“林同志,我只是一个传话的,其他事情我都不知道。” “你还是回去吧。” 不管她问什么,他都不会说。 林薇薇回去的路上,脑海里不断的回放着陆丰年耐心和林早早说话的样子。 心里大骂,骗子! 都说陆丰年不近女色。 那他和林早早怎么回事,他是有病吧,好姑娘看不上,偏偏喜欢被人糟蹋的村姑。 陆明远不愿娶她…… 不会是因为林早早在陆家颠倒黑白,要不然陆明远那么爱她,怎么可能不想娶她。 回家的时候。 大哥三哥都回来了。 正坐在正厅等着她吃饭。 她心情闷闷,林大哥看出来了。 便问道,“薇薇,我听妈说,你对象妈妈找你,让你退婚,是怎么回事?” 林薇薇坐在沙发上。 将自己心里想法说了出来,“大哥,我看见林早早了,她坐在我对象小叔的车上。” “我怀疑。” “我对象退婚。” “是林早早说了什么。” “是不是她说我是假千金,说我霸占她的名字身份,说我不要脸赖在林家不走。” “是不是她在陆家说了这些,让我对象妈妈不喜欢我,当众羞辱我要求退亲。” 第282章 结吗 “又是林早早!” 闻言,林三哥气的砸东西。 “这死丫头就是我林家的克星。” “自从她回来后,我们一家子就没有一件事情顺过,现在还想毁林薇薇的婚事。” “她到底想做什么!” “大哥,你读的书多。” “你来分析分析这个林早早到底什么意思,她毁掉薇薇婚事,对她有什么好处?” 林三哥读书不行。 脑子不好使,只能问大哥。 林大哥摩擦了一下手指,对于这个问题完全不过脑,直接回道,“能有什么好处。” “不过是为了博取家人的注意,希望我们爱她、接她回家而已,小孩子把戏。” “我觉得没这么简单!”林三哥直接否定,“我觉得她肯定是想报复我们一家子。” 林大哥冷笑一声。 他根本看不起林早早,自然将其贬低到尘埃,认为她没有这样的脑水害人。 认为老三想多了,言语之中带着不屑,“她一个农村来的村姑,你别高看了她。” 林三哥桃花体质,认识的漂亮姑娘多,哪个有心机哪个单纯他一眼就看出来了。 他觉林早早不简单,“大哥,是你小看她了吧,薇薇刚谈了对象,她就上了人家小叔的车。” “谁家村姑有这能力。” “要我说……这林早早不除,今儿毁了薇薇的婚事,明儿就毁了大哥前途。” 林大哥沉默了。 涉及自己利益,他认真反思。 他太自以为是,从而错过很多小细节,如今被老三这么点了一下,不得不认真回味起来。 林早早漂亮,靠着身子上位也不是什么稀罕事,不足为惧,当下要关心的是林薇薇婚事。 他问,“那这婚还结吗?” 林薇薇下个星期就满十八。 满十八后,办完订婚宴,正好把结婚的日子今年定下,那今年就可以领结婚证。 家里人都希望她毕业后,不下乡不工作,嫁个好人家,生个儿子,过好日子。 林薇薇也是这么打算的。 靠自己,不如找个好男人,“我去找了对象小叔,他说下周末订婚宴不要错过。” 林大哥皱眉。 觉得此事蹊跷。 有些不悦,“今天20号,距离24号没几天了,这周六订婚宴是不是太着急了?” 陆家就算是高门大户,像订婚这样的事情好歹和他们家商量一下,直接通知怎么回事? 看不起林薇薇? 也看不起他们家? 不管林家人再怎么不满。 当得知订婚宴在高级饭馆时,觉得陆家还是看中他们林薇薇,要不然也不会安排这么好的地方。 订婚,并不需要请太多人,只请关系近的亲戚就行,林家到林父这辈人丁凋零。 加上家中长辈过世,老家的穷亲戚也渐渐疏远,嫌弃麻烦,就没有再多走动。 林母娘家衰败,不成气候,林父有意撇清关系,所以,到时候参加订婚宴也只是他们一家子。 根本无需请外人。 婚事虽然照旧,林薇薇因为被陆明远母亲当众羞辱的事情,心情不怎么好。 根本无心复习,脑子一直想着林早早和陆丰年在一起的画面,自己喜欢的男人。 被自己看不起的村姑抢走了,颇有些不甘心,林早早不回家,她拿她没有办法。 同一个夜空。 陆明远和一帮兄弟在一起,他心情不好,啤酒一瓶接着一瓶,想着怎么拆开林早早和自己小叔。 第283章 夜袭 半夜三点。 陆明远醉醺醺的回了大院。 酒精不仅没有麻痹神经,反而让他心更疼了,那个一直爱着他的女人不要他了。 烦躁! 愤怒! 想杀人! 走到家门口。 以前不管他多晚回家。 林早早都会给他留一盏灯。 可如今屋里漆黑一片,他醉眼朦胧看不清楚,进屋的时候不小心踢到凳子。 重心不稳。 重重摔在地上。 很疼,头也很晕。 他翻身大大咧咧躺在地上,喃喃自语,“林早早,你是我老婆,你怎么能跟我小叔在一起!” “你这是出轨!” “你不守妇道!” “你死了要下十八层地狱!” “你这么怕疼,你怎么受得了下油锅,没事,老公来拯救你,你不是想给我生儿子。” “生!” “今晚我们就生!” “有了我的孩子,你肯定会回到我身边,我不能让你犯错,我不能让你下十八层地狱。” “我得拯救你。”他努力的从地上爬起来,然后扶着扶梯栏杆,跌跌撞撞的向着二楼走去。 林早早的房间,在小叔旁边,他走到门口推了推,发现锁了,锁了没有关系。 他知道哪里有钥匙。 他推开书房的门,家里所有房间的备用钥匙都锁在抽屉里,抽屉钥匙就放在其中一个柜子里。 他借着窗外的月光,闭着眼,从柜子里摸出了抽屉钥匙,然后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打开了抽屉。 从里面找出一大把钥匙。 他左手固定住脑袋,让脑袋不要动来动去,太晕了,他眯着眼,右手在其中挑选客房的钥匙。 拿到钥匙。 他站起身。 抽屉柜子以及书房的门没关,就大大咧咧开着,向着林早早房间走去,没有开灯。 只见黑影穿梭在楼道之中,最后停在了其中一个房间门口,他将钥匙插进了锁孔。 扭动,随着轻微“咔嚓”声,锁开了,他站在门口沉默很久,呼吸沉重好似站着睡着了。 可下一秒。 他猛地推开门。 走了进去,透过窗户照射进来的月光,清清楚楚的看见了床上微微拱起的被子。 他老婆。 就睡在里面。 上辈子错过的洞房花烛夜,今天就补上,他将门关上,怕有人进来坏了他的事。 又反锁上。 似怕吵醒梦中的人儿。 他呼吸不自觉的放轻了,脚步也跟着放轻了,他们近在咫尺,他们又将重新开始。 他走到床边,坐在床沿上,“老婆,我三生有幸才娶到你当老婆,可我却有眼无珠。” “你死了。” “我才发现你的好。” “上辈子我对不起你,可是你知道吗?你死了,我就没家了,我每次回去都是空荡荡的房子。” “没有人为我留灯,没有人给我煮爱吃的饭菜了,没有人再问我工作累不累。” “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我离不开你了,可是你死了,我却不敢回去看你最后一眼。” “我怕。” “怕你不去投胎。” “冤魂不散,缠着我。” “我找来大师,将你的骨灰和水泥混合,在家砌了一扇墙,还用符纸将你镇压在其中。” “我错了,我后悔了,当我想把你骨灰找回来的时候,囚你的房子被推平,成了学校。” “然后。” “我重生了。” 第284章 酒醒 “老天让我重生一次,肯定是让我认清自己的心,来补偿你,我错了,我真的知道自己错了。” “我们重新在一起,这辈子我会好好对你。”陆明远说着说着,俯身紧紧抱住了拱起的被子。 他身子前倾。 闻着熟悉的体香。 想要亲吻老婆的脸。 就在嘴要下去的时候。 忽然腰间多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死死的抵着自己的腰子,看不见,但脑海里却想到了枪。 这玩意普通人没有,可进了部队的人有,他惊的后背发凉,喝的醉醺醺的大脑瞬间清醒。 身子僵硬不敢动弹,也想起了小叔对他的警告,要是再动小婶,就废了他这个小畜牲。 “小~” “小叔。” “是您吗?” 他说话的声音不利索,带着一丝害怕,他还不想死,心里祈祷一定不要是小叔。 可熟悉的声音。 击碎了他最后的一丝希望。 “酒醒了?”陆丰年的声音又低又轻,带着某种不知名的压抑,冷冰冰的暴戾。 陆明远浑身血液凝固。 原本想背着小叔,和老婆生米煮成熟饭,等林早早成了他的女人,怀了他的孩子。 那她和小叔婚事就此罢休,小叔就算怪罪起来,为了林早早,为了肚中孩子,也不会杀了他。 家丑不外扬。 还会让他们结婚。 他哪里想到,小叔会睡在林早早的房间?床上只躺着小叔一个人,说明林早早不在。 生死时刻。 他脑子快速的转动着。 赶忙为自己找开脱的借口,“小叔,您怎么在我房间,我今天肯定是喝多了走错路房间。” “我现在走。” 他起身,想跑。 可衣服被拉住了。 他一身刺鼻的酒气,今夜确实喝了不少酒,白的啤的混着喝,完全不要命的架势。 陆丰年闻到浓烈的酒气。 他嗯了一声,“喝多了。” 那漫不经心的语气,好似在问吃了吗?可场景不对,让人捉摸不透,让人猜不透他此刻的心思。 是不追究? 还是不追究? 陆明远喉咙发紧。 只觉得今夜的事情没这么容易忽悠过去,亲爹妈不在家,爷爷也管不住小叔。 两个后奶奶也不可能帮他。 现在没有人能救他,想到这,他心中一阵后悔,他怎么这么猴急,就不能等小叔不在家的时候干。 可如今说什么都晚了。 陆丰年被自己侄子压着实在是不舒服,便用那硬邦邦的东西戳着他,让他好好坐好。 他坐起身。 屋里很黑,看不真切。 言语玩味的说着,“喝多了,就走错房间,你房间的钥匙能打开客房的门吗?” “我怎么不知道。” 陆明远心里咯噔一下,完了。 酒壮怂人胆,他今天喝多了,脑子也跟着糊涂,拿了备用钥匙后并未清理现场。 只要去书房看一眼。 就知道他今夜不怀好意。 知道他跑不了,陆丰年直接收了家伙,下了床,赤着双足开了灯,他居高临下的看着侄子。 看着他窝囊样。 又想着他今夜行为。 为陆家出了这么一个畜牲而感到悲哀,他拿起床上的皮带,慢条斯理的卷在手上。 “陆明远,喝多了,就可以随便进其他姑娘的房,我记得……陆家没有这样的家风吧。” “陆家的规矩,你应该知道,做错了事,就得受罚,我不想多废话,动作利索点。” 第285章 受罚 陆明远咬着嘴唇。 他认为自己没做错。 林早早是他明媒正娶的老婆,他睡他老婆有错吗?是小叔不仁义,抢走了他老婆。 凭什么他要受罚! 他心里自然不服,想转身走人,可是陆丰年站在门口,他打不过,根本出不去。 他目光看向了窗户,二楼,跳下去死不了人,可是没等他跑出去,铁定被抓回来。 陆丰年也不催。 拿着皮带就站在原地。 目光阴冷的看着这个离经叛道的侄子,怎么也没想到他会做出夜袭女生房间的混蛋事。 特别是他今夜的真情告白。 不管其中的内容是真是假,连他这个接受过教育、不信鬼神的人全部听完后,都有一种不寒而栗。 要么就如林早早所言,他这个侄子脑子有问题,应该送去精神病院好好的治疗治疗。 要么他就是一个畜牲,人都死了还不让人安息,搞歪门邪道,居然将骨头和水泥砌成墙。 将人的灵魂镇压在房子里。 不得离开,也不得轮回,不管这么做到底有没有用,这是正常人能干出来的事? 陆丰年一直都知道。 陆明远被家里父母宠坏了,有点小聪明,但不用在正道上,同父异母的大哥多次让他帮忙安排工作。 就这畜牲,急功近利,总是想走捷径,不安分守己,为了磨练他性子才一直让他这么混着。 没想到啊没想到,居然让他混成今天这样,夜袭姑娘的房间,他想做什么,不用问,也知道。 在他暗藏杀机的眸光下。 陆明远心里自然清楚,他犯了小叔的忌讳,也犯了陆家家规,今日这顿罚跑不了了。 跑了,还会加倍还回来,他吞了吞口水,最后只能脱掉上衣,老老实实跪在地上。 光洁的后背在橘黄的灯光下显得那么白嫩,显然,平时养尊处优,没有受过任何磋磨。 陆丰年走了过来,问,“陆家的家规还记得吗?现在,给我一字不落的背出来。” “我不让停。” “你就不能停。” 身为陆家的子孙。 从小就会背这玩意。 陆明远自然记得,他开口,“陆家家规,和善心正,语言必谨,举动必端,处事必公……” “和善心正,你心正吗?”陆丰年双眼微眯,右手高抬,手中皮带狠狠地朝着这畜牲后背抽去。 惨叫声响彻整个屋子。 在陆丰年房间里睡的迷迷糊糊的林早早被吵醒,她睁开眼睛,想听听哪里传来的惨叫声。 可四周一阵安静。 肯定是做梦,有些冷,她翻身将身上被子将自己捂的严严实实,合上双眼又陷入了梦乡。 她做了一个梦。 梦见自己回到了现代。 自己不在学校,而在墓地。 只见赵爱国早已白发苍苍,满脸皱褶,显然上了年纪,他瘸着一条腿,站在她的面前。 但他看不见她, 赵爱国身边站着一个道士。 他们正说着话,赵爱国说,“二爷要是知道陆明远负了林早早,当初肯定后悔让他们结婚。” 那道士却用浮尘扫了扫墓碑上的灰尘,“有因必有果,这都是他们的劫难。” 现在讲科学,赵爱国根本不信什么因果,“魂魄被困了这么久,她还能投胎吗?” “天机不可泄露。”道士说话的时候神神叨叨的,也不知道装神弄鬼还是真有本事。 林早早听不懂,她顺着赵爱国的目光,发现她坟墓旁边埋的不是别人,正是陆丰年。 照片上的他还很年轻。 他死的时候有三十吗? 第286章 规矩 “滴滴滴~” 林早早的小鸡啄米闹钟响了。 她睁开了双眼,发现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轻轻洒在了房间的各个角落。 今天还要上学。 她不得不爬起来去空间洗漱。 换上干净的衣服,见养的鸡还没有死,就随便复制了两样存货后,这才开门出来。 那脚还没有迈出去,便看见地上趴着一个要死不活的人,她吓得捂着小心脏赶忙后退。 仔细一看。 居然是陆明远。 看样子,刚从她屋里爬出来。 上半截没有穿衣服,后背血淋淋的很是恐怖,而正好此时陆丰年带着一身戾气走了出来。 原本想喊她起床。 见她已起,便绕过地上某个不知名的畜牲,拉着她的手下了楼,“红姐准备好了早餐。” “吃了就去上学。” 林早早没有忍住。 回头瞧了一眼陆明远。 发现他没死,抬头的时候正好看见他哭红的眼,她心中好奇的很,“你侄子咋了?” 那模样就跟失恋发疯,然后被十八个壮汉狠狠揉捏了一番,可到了陆丰年嘴中却变成了。 “他昨晚喝醉了,自己把自己摔得鼻青脸肿,不用管他。”昨晚的事他并未告知林早早。 怕吓着她。 那后背明明是被打的,怎么可能是摔得,林早早一脸你把我当三岁小孩哄骗的样子,不服气。 陆丰年笑笑。 将她安置在餐桌上,“我让红姐给你做了小笼包,你喜欢吃辣椒,还特意给你做了辣椒蘸水。” “谢谢。”林早早喜欢。 她还没有忘记陆明远,好奇心催促下她问道,“他到底怎么了?你打他了?” 见她这么好奇,准备砂锅问到底的样子,陆丰年没有继续隐瞒,轻轻的嗯了一声。 满足一下她的好奇心,但说的含糊不清,“按照陆家的规矩,做错事,就得受罚……” 至于陆明远犯了什么错,不管林早早怎么问,陆丰年都没说,她无奈只能换了一个话题。 “那个……陆家有什么家规,要是我不小心犯了错,那我是不是也会被打啊?” 她可怕疼了。 可经不起打。 陆丰年知道她心里想什么,接下来的话让她安心,“媳妇犯错,她的丈夫受罚。” “所以。” “你犯错。” “被打的是我。” 林早早啊了一声,“为什么?” 薛金花懒洋洋的走过来,她坐在餐桌旁,打了一个哈欠,将桌上的小笼包放到自己面前。 她爱吃,顺便帮陆丰年回答了这个问题,“连自己媳妇都管不住的男人,能成什么大事。” “自然要罚。” “还得罚双倍。” “为了少受皮肉之苦,所以,陆家男儿娶妻的时候都很谨慎,都只会娶贤。” “这样体罚好吗?”林早早看着陆明远后背皮开肉绽,没有一块好肉了,也心惊胆战。 不是心疼。 就是害怕。 薛金花咬了一口小笼包,“能让丰年亲手打的半死人,说明做的事情快违法了。” “不打死就算轻的。” 说到这她也好奇,“所以,这明远到底做了什么丧尽天良的事,让你抽了他一晚上?” 林早早竖起耳朵,偷听。 可惜陆丰年什么都没说,只是让人把陆明远抬出去,好像说是送精神病院。 林早早:! 真送精神病院! 第287章 金笔 陆明远身上盖着白布。 被医护人员从二楼用担架抬出家门的时候,脑袋耷拉着,四肢下垂,看样子好像死了。 林早早心一揪。 正当她想看仔细一点。 却不想眼前突然一黑,陆丰年已经伸手捂住了她那双眼睛,似知道她在想什么。 开了口,“放心,死不了,杀人犯法,看着吓人,只是皮外伤,疼几天就好了。” 他温和的声音中,又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狠厉,直到陆明远被送上车他才移开了手指。 林早早看着陆丰年。 这一刻的他,让她觉得陌生。 他还是赵爱国口中那位心软的神吗?他并不是一味的仁慈和善意,他骨子里还带着狠厉。 连亲侄子也能下死手。 怪不得陆家人怕他,只不过也能理解,人不狠,怎么能坐稳现在的位置,爬到如今高度。 见她不吃小笼包。 反而眼神怪异的看着自己。 陆丰年问,“看我做什么?” 似从她眼神里读出其他的意思出来,继续问,“是怕我?你放心,我不动手打女人。” 林早早摇了摇头。 语气坚定的回道,“不怕。” 女人天生善良,而林早早的善良里少了锋芒,是个人都能欺负她,她应该学习陆丰年。 该狠的时候。 就该下狠手。 让对方一次性长教训。 林早早不怕,但盼弟怕了。 昨夜的惨叫她听得清清楚楚。 在好奇心的催促下,她偷偷摸摸跑去楼上偷看,她从没想到这么一个好看的男人把人往死里打。 简直就是恶魔! 所以薛金花让她想办法勾引陆丰年,还给她那种药的时候,她吓得直摇头,说不敢。 第一次见陆丰年情窦初开,才过去几日,今儿就吓得躲在厨房,不敢看陆丰年一眼。 生怕被他打死。 别人怎么看自己,陆丰年一向无所谓,躲着他,不敢招惹他,更省了不必要的麻烦。 昨儿的事。 也警告了屋里这些人。 见林早早吃完早餐,便开车送她去学校,对他而言,这只是最普通平常的一天,没什么不一样。 “给你。” “什么?” 陆丰年递来一支钢笔。 林早早不明所以看着他,不知道他什么意思,他解释,“老师奖励的钢笔,你舍不得用。” “先用着我的。” 林早早拒绝,“我有,不用。” 却不想那支刚买的钢笔被陆丰年给拿走了,又将自己的塞到她手心,“练字阶段,须用好的钢笔。” “才能写出一手好字。” 林早早眨巴了一下眼睛,有些不相信,“是这样的吗?”她一副我不傻,你不要骗我的样子。 陆丰年嗯了一声。 既然是真的,林早早就不客气的收下了,用复制系统扫了一下,确实是好钢笔。 是金笔。 笔尖是黄金打造。 笔身上面还有三个大写字母,分别是lfs,不是陆丰年简写,“这是什么意思?” “我哥名字,陆丰收。”陆丰年说起这个名字时,连紧绷的下颌线也变得温柔。 他哥不仅善良,也是一个难得的好苗子,上学的时候,总是轻轻松松就能拿下第一名。 这是他的第一支钢笔,陆老亲自给他定制,有名字简写,后来随着遗物被送回来。 意义非凡。 林早早知道,陆丰收死了,他的遗体一直未找到,在陆家祖坟只立了衣冠冢。 她问,“那你还给我?” 陆丰年答,“你现在比我更需要它,而且我哥这人善良,他肯定会保佑你此次考试拿下第一名。” “明天就期中考了,好好考,考了第一名四合院归你,这几日忙,我无法来接你。” “你暂时住在学校,哪里都不要去,有事打我电话,周六早上我来接你参加订婚宴。” 第288章 送医 陆明远以为。 自己只是喝醉了。 犯的一个小错而已。 也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 小叔用皮带抽了自己一晚上,应该就消气了,不会真拿他怎么办,毕竟他爸和小叔是兄弟。 虽然不同母,却同父。 他亲奶是原配,亲奶死了,他亲爷才娶了继室,原配和继室之间不认识也没矛盾。 小时候,他们家住城里姥姥姥爷家里,小叔他们则在乡下,两家不存在什么恩怨。 好歹有血缘关系,不至于把他杀了,为了陆家的名声着想,也不可能把他送监狱。 没想到! 小叔把他送到精神病院! 这是正常人待的地方吗? 正常人被送到这里来,没有精神病都得逼出精神病来,这不,刚进门就听到里面鬼哭狼嚎! 陆明远真的慌了,要是小叔一手遮天隐瞒他的下落,那他爸妈永远都找不到他。 那他岂不是一辈子被关在精神病院,他不要当疯子,他吓得转身就想往外跑。 却不想大门从他身后被关上。 无处可逃,身边还有一群人虎视眈眈的盯着他,他一脸惶恐,“你们想干什么。” “我可是陆振华的亲孙子!” 这病人刚进精神病院,情绪都十分激动抵触,医生护士都有了相关的经验。 他们笑着安抚陆明远的情绪,渐渐靠近,“陆同志,你别紧张,我们不会伤害你。” “我们只是给你治病。” 陆明远身为一个成年人,自己有没有病,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他大声反驳着,“我没病!” “你们放我出去!” 陆明远此刻就像被受伤的猛兽,被困在笼子里,他一脸警惕的看着这些医护人员。 眼神示意。 让他们不要靠近。 医生依旧笑的如暖阳,声音温和的说道,“陆同志,你放心,我们只是坐下来好好聊聊。” “要是确定你没有病,我们自然会给你开出院证明,绝对不会让你在这里久留。” “怎样?” “聊聊?” 陆明远直接拒绝,“我没病,不用你们来证明,现在立刻马上放我出去!” 见沟通无效。 医生看向其他人。 陆明远也注意到医生眼神,并读明白其中意思,他们这些人想强来,可他只有一个人。 顾前就不能顾后。 此地不宜久留,他得逃出去找他爸妈,想到这里,他立刻向着大门的方向跑去。 可下一秒。 他被人从背后死死按在地上。 只见他一脸惊愕,双眼瞪圆。 寒意从脊梁骨直窜而上,令他全身上下的汗毛根根竖立,愤怒挣扎大声怒吼,“你们想干什么?” 医生无奈,“陆同志,由于你不配合积极治疗,我们也没办法,为了防止你受伤。” “只能给你穿上束缚衣。” “你们这些混蛋,放开我,我没病,也不需要治疗。”可不管陆明远怎么挣扎。 都徒劳。 他全身都被困在衣服里,根本挣脱不开,只能被他们压着带进了黑黢黢的房间。 卡在椅子上坐好。 而两名医生,坐在他面前的桌子后面,打开了灯,照在了他那张苍白无血色的脸上。 光刺眼。 他闭上眼。 屋子的门被关上。 唯一的自然光也消失。 第289章 重复 这屋子。 没有窗。 看不见黑夜白天。 就一盏大灯一直照着陆明远的眼睛,照的时间太久了,他根本睁不开眼睛。 不得不眯着眼睛看人,但他看不清眼前的医生到底长什么样子,他们坐在那里。 时间久了。 他就出现了幻觉。 他好似看见林早早穿着一身带血的白衣站在旁边,目光阴冷的看着他,厉声质问他。 她都死了。 他为什么不回来。 他想说对不起,可林早早却不愿意原谅他,反而对着面前的两个白无常哭诉。 说他如何欺负她,要求阎王一定要狠狠惩罚他这个负心的男人,陆明远摇头喃喃自语。 “我没有。” “我真的没有。” 可一个男人清冷的声音,又将他带回了现实,“你没有什么?没有想过进你小婶房间?” 黑夜里。 没有时间。 陆明远不知道过去多久了,他很困,他想睡觉,后背火辣辣的疼,脑子浑浑噩噩。 简直生不如死。 可那声音阴魂不散。 铿锵有力,“陆明远,你为什么半夜闯入你小婶的房间?你想对她做什么?” “你们是从什么时候认识的?你说她是你的老婆,你能拿出相关的证据吗?” “你说你是重生?” “那未来是什么样子?” 这些问题被翻来覆去的问。 最开始陆明远还是沉着应付,编着各种各样的谎言,什么喝醉了,不小心走错房间。 可后来他很困。 这些人根本不给他思考时间,脑子很浑,快问快答时间久了,他后来说了什么,自己都不记得了。 每当他快睡着的时候。 他们会用各种方式把他吓醒。 他精神崩溃了,他放声哭着,他大声嚷嚷着,“小叔,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你放我出去吧!” 可这里的医生很冷血,他们看着他痛哭流涕无动于衷,“陆同志,只要你配合我们回答完所有问题。” “我们就会放你出去。” “请你配合。”说完,又拿起手中的钢笔,在纸上写写画画,公事公办的态度。 将刚刚的问题又重复询问。 桌上的本子上,已经写满了各种密密麻麻的文件,他所说的每一个字他们都不放过。 只要这个问题的答案,和上次回答的不一样,他们过了一会又绕回去重新询问。 陆丰年来的时候。 陆明远已经两夜一天没有合眼睡觉了,最后全靠着本能,机械的回答着这些问题。 “你怎么证明你重生?” 陆明远呼吸急促,脸色涨红。 又是这个问题,这个问题被询问了无数遍,他再也受不了了,不再听话也不再配合。 剧烈的开始挣扎起来。 高声大骂着,“你们这些医生都是骗子,这些问题翻来覆去重复问,根本回答不完。” “你们就是想替我小叔关着我,折磨我,啊啊啊,放开我,陆丰年你这个混蛋!” “我自愿接受了家法,你凭什么送我来精神病院,我爸妈就我一个宝贝儿子。” “我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他们不会放过你,陆丰年,你听到了吗?你抢侄子老婆的混蛋!” 医生见病人情况不太好,防止他精神崩溃,不得不让护士给他打一针镇定剂。 昏睡之时,他看见门开,门外有光照射进来,轮椅的轮子划过地面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是小叔来了。 第290章 猫腻 昏睡过去的陆明远。 被几名医护人员扶着,带去了单独的病房,为其脱掉了束缚衣,将身体擦洗干净后。 再将后背的伤重新上药包扎。 防止他醒来情绪激动,做出伤害到自己的行为,便将他手脚都固定在床上。 他疼的直皱眉。 就算失去了意识,但强烈的求生意愿让他不断的低语着,“小叔~小叔我错了~” “我真的错了~” 他后面还说了什么。 声音太轻,根本听不清。 陆丰年冷眼旁观的看着,并没有丝毫动容,他和医生直接去了私密的办公室。 办公室布置很简单。 就一张一桌子和两把椅子,刷的雪白的墙壁,连钢笔等危险物品都被锁了起来。 就算病人误入。 也找不到利器。 但面前有一扇窗,窗外是一棵开粉色小花的树,是什么树,陆丰年并未仔细研究。 他问,“他情况怎样?” 医生随手关上了门,拿着笔记本坐在了椅子上,他翻看了一下笔记本的内容。 经过一夜一天的询问。 得到的结果并不是很好,“你要做好心理准备,你侄子可能真的有精神病。” “哦,怎么说?”陆丰年问。 医生拿着病历本分析着,“在我们和陆明远沟通的中途,他曾出现了幻觉幻听。” “眼神飘浮。” “多次不自觉的看向了某个墙壁位置,嘴里还不断地嚷嚷着,对不起她,她是病死的,不是他杀。 “她死和他无关。” “让她不要去找他。” “中途喊过几次的老婆,可确认他口中的她是一位女性,这女性对他很重要。” “但她突然病死了,他精神受到强烈的刺激,但他不自知,心里带着愧疚和不甘。” “不断幻想着自己重生了,想要和这个女人重新开始,他喝醉酒误入你未婚妻的房间。” “可以确定。” “是他将你的未婚妻,当成了这个女性,从这一点可以得知,这女性长的像你未婚妻。” 现在相信科学。 不相信封建迷信。 陆丰年安静的听着医生说着,手指不自觉的敲打在腿上,心里却开始分析着。 林早早。 被拐女。 没读过书。 除了不会写字。 却认字,上初中。 三番五次出现在他面前。 他怀疑过她是特务,也只有特务在伪装成乡下人的情况下,依旧掌握着各种知识。 可是林早早背景简单。 被拐逃回来的途中有没有被人掉包不好说,毕竟,林薇薇和林早早不是亲姐妹。 但他们也长的很像。 说明这世上长得像的大有人在。 特别是林早早初见陆明远时表现的异常,他们不仅仅只是认识,甚至还有感情纠缠。 但那时陆明远表现茫然,很显然他不认识她,过了不到一天,他表现的很反常。 似受到了什么刺激。 看林早早的眼神带着男人对女人的占有欲,还说她是他老婆,而林早早否认认识陆明远。 这两人有猫腻。 敲打的手指停了下来。 心中已有了自己想要的答案,陆丰年看向医生,问,“你说,这世界会不会真的有重生?” 第291章 研究 医生未答。 而是打开抽屉。 拿出了烟灰缸和火柴。 将手中的草稿纸点燃,大家作为成年人,心里都清楚,有些问题不需要准确的答案。 他将手中笔记本放在桌上。 推到了陆丰年面前,“你要的东西全部在这里,是留,还是销毁,你自个做决定。” 这笔记本里,详细的记录了陆明远本人回答,重生前后的记忆,听上去有些像科幻小说,真假有待查证。 陆丰年翻开查看。 春,陆老死亡。 夏,林薇薇以救命恩人的身份住进了陆家,并且要求嫁给小叔,被小叔拒绝。 冬,小叔跳河救人,腿废。 来年,林早早十八,她在我猛烈追求下,喜欢我,为了嫁给我,给我下药,我们两人发生了关系。 小叔逼我娶她。 前面内容一扫而光。 但看到这里的时候。 陆丰年眸中划过一抹凉意。 林早早和陆明远结过婚?他们曾经是夫妻?如果两人是这关系,就更加证实二人反常举动。 心绪翻涌,他将这一页纸撕下来烧掉,“你的人靠谱吗?”他可不想陆家人被749局注意到。 见他脸色不是太好。 医生修长白皙如白骨的手指划过薄唇,意味深长的笑了笑,显然知道他们叔侄爱上同一个女人。 他此刻很好奇。 那女人长什么样子。 让千年的铁树开花。 他说,“医生守则,不可泄露病人的隐私,绝对靠谱,怎样?能把陆明远送给我研究研究?” 重生人士,难得。 除了研究他的大脑外。 肯定还得研究研究他的身体结构和寻常人的有什么不一样,否则别人不能重生,为什么他能重生呢? 陆丰年继续翻看着笔记本后续的内容,声音淡淡的说道,“我国禁止人体实验。” “这周六。” “他得去订婚。” “订完婚会安排下乡。” “只有今明两天,你可以从他嘴里套取更多有用的信息,别把人给我折腾死就行。” 这人真冷血。 医生摩擦手掌。 露出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你就放心吧,作为一名专业的医生,我不让病人死。” “他就死不了。” “那我不陪你了,我要珍惜时光进行一项跨世纪的伟大实验,门在后边,您自己回去,不送。” 医生听到有戏,立刻站起身去,整理了一下白大褂,脚步从容不迫的向着病房走去。 陆丰年见此什么都没说。 他留在办公室里,看完笔记所有内容,为了防止被其他人看见里面骇人的内容。 便用火柴全部点燃。 扔进了垃圾桶里,火光在深不见底的眸中闪烁,如果没猜错,林早早也有可能是重生了。 只有重生。 才能解释的通。 她不是特务,却从一个文盲,变成了一个知识分子,此次期中考试会告诉他答案。 虽然有些匪夷所思。 为了防止有人怀疑。 陆丰年第一时间将她的户籍档案给转移走,放入了秘密部门,并完善了一些内容。 姓名:李向阳。 学籍:红旗小学。 来历:军人遗孤。(父母身份保密级别。) 林早早是林早早,李向阳是李向阳,以后这是不同的两个人,陆丰年用手拨弄着轮子。 直到笔记本烧成灰。 他才离开了办公室。 却不想大哥大嫂找了过来。 他们上前对其厉声质问,“陆丰年,你什么意思,你凭什么把我儿子送精神病院!” 第292章 自信 他这位同父异母的大哥,烂泥扶不上墙,靠着媳妇强势,才在陆家有立足之地。 他们对陆丰年而言。 根本不足为惧,面对他们的质问反问道,“你们儿子有精神病,你们当父母的不知道吗?” “怎么可能?”苏听荷不信。 陆丰年将另一份病历交给他们夫妻二人,“医生诊断出,你们儿子有精神病。” 他们伸手接过病历,认真的看了起来,上面详细写出陆明远现在出现的症状。 “我儿子幻想自己有妻子?他妻子还病死了?”这字他们认识,可连在一起怎么读不懂。 他们儿子一直都很乖,有大把的女生追他,可他连对象都没有找过,哪里冒出来的妻子。 在他们疑惑中。 陆丰年警告,“大哥,大嫂,要是你们管不了陆明远,让他再来骚扰我未婚妻。” “那下次不仅仅是家法伺候,送精神病院这么简单了,我不介意大义灭亲送他进监狱。” 送监狱,说明他们儿子此次干的事情不仅违背了陆家家规,还触犯了法律底线。 自己儿子有病。 弟弟好心送医院。 他们当大哥大嫂的也不好再多说什么,苏听荷和丈夫不放心,留在精神病院陪着儿子。 但他一直昏迷。 直到下午才醒。 他缓缓睁开双眼,目光茫然的看着天花板,半天没有反应过来,自己在什么地方。 却在此时此刻。 听着熟悉的声音,“明远,你醒了。” 陆明远眼珠子转动。 看向了床边的苏听荷,“爸妈你们怎么来了。”他说着就要起身,发现自己被绑着。 瞬间想起,自己被送到精神病院的事情,他大惊,问,“你们怎么绑着我,放开我!” 苏听荷心疼。 她说,“儿子,是你小叔说你被诊断出有精神病,他让你在医院好好接受治疗。” 陆明远气急败坏。 他咬牙切齿,“妈,我没有精神病,是小叔,是他抢了我老婆,他们还睡在一起。” “老婆?”苏听荷听不懂。 七十年代,老婆这个词还没有普及,陆明远只能解释,“老婆就是媳妇的意思。” “就是我喜欢的姑娘。” 苏听荷迟疑,又惊又喜,没想到儿子长大了,想结婚了,“你喜欢的姑娘是?” “是林早早,对陆老有恩的那个姑娘,她应该嫁给我才对!”陆明远捏紧拳头。 为什么林薇薇要嫁给自己,为什么林早早和小叔搞在一起,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他至今都想不明白。 难不成他们也重生了。 想到这个可能,他呼吸急促。 如果林薇薇重生了,她完全可以代替林早早嫁给小叔,那自己就可以抱得老婆归。 两全其美。 如果林早早重生了,那说明她记得他,还爱着他,那他只要放下脸追求哄她开心。 她肯定会原谅他。 自家儿子什么德行,苏听荷清楚得很,被她宠坏了,想要什么,都必须弄到手。 她劝道,“明远,这世上好姑娘多的是,你想要什么样的,妈都给你找来。” “你抢不过你小叔……” 陆明远自信满满,他可是一名重生者,未来世界变化胸有成竹,怎么可能害怕小叔这个残废。 而且。 他坚信。 林早早还爱着自己。 只需要哄哄,她就会回头。 他压低了声音,“妈,陆老和小叔活不长了,他们今年就会死,到时候就是我翻身的时候。” 第293章 考完 明天。 就要和前夫一起订婚了。 林早早心里说不上什么滋味。 考完期中最后一场考试,她走出考场的时候,阳光刺眼,这天气也越来越暖和。 许是为了那句,我哥哥会保佑你考试拿第一名,她用了陆丰年给她的钢笔答卷。 很顺利。 中途没出任何意外。 连平时写的歪歪扭扭的字体。 随着这支钢笔变得整整齐齐,就好像有人在冥冥之中,握着她的手在教她怎么写出一副好字。 很温柔。 很有耐心。 随着人流,准备回宿舍。 没想到李文昊如一只哈士奇笑呵呵的拦在了她面前,“李向阳同学,为了庆祝你第一次参加期中考试。” “今儿晚上。” “我们吃烧烤!” 林早早一脸问号。 第一次期中考试都要庆祝? 还未等她捋清因果关系,李文昊却已经拉着她的手腕往前跑,没做好准备的她惊呼一声。 他们穿过人群。 微风轻轻打在脸上如挠痒痒,她喘着气,旁边的学生看见他们跑来赶紧闪开一条道。 整个校园,充斥着欢笑声,吵闹声,大家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没有勾心斗角。 广播里。 高声唱着,“阳光灿烂~白云为我铺大道~东风送我飞向前~金色的朝霞在我身边飞舞~” 这是林早早上辈子从未经历过的青春,不用卑微到尘埃,不用过寄人篱下的日子。 不用讨好任何人,不用早早步入婚姻,承担起贤妻良母的责任,她现在就是一个独立自由的人格。 不再是谁的女儿,不再是谁的妹妹,不再是谁的妻子,不再是谁的儿媳妇,不再是谁的妈妈。 她不是只配当免费保姆,她可以和同龄人一样上学,她可以肆意的挥霍着青春,做自己想做的事。 到地方的时候。 发现不止有李文昊。 还有魏民,还有他们男女寝室的室友,见人齐了之后,大家纷纷骑上了自行车。 他们打算去外面人少的地方搞烧烤吃,可是林早早从未骑过自行车,她不会骑。 不会骑,小问题。 李文昊拍了拍后座,“上车,你昊哥带你,十几年的驾龄,保证不会让你摔。” “好嘞~”林早早应道。 她不客气,上了自行车后座。 魏民张了张嘴,想要阻止,但他瘦胳膊瘦腿根本带不动大同桌,又看了李文昊一身有力量的肌肉。 让他带着也安全。 李文昊带头往前冲,“出发了!” 魏民等人紧随其后,他们一起冲出了校园,在宽阔的道路上向前行驶,渐渐消失在道路的尽头。 路边。 停着一辆吉普车。 陆丰年坐在上面。 本来是接林早早回去,发现她和同学出去玩便没有说什么,“陆明远那边怎么样了?” “他答应订婚。”赵爱国答。 陆明远必须答应订婚,他又不是傻子,想离开精神病院,订婚,是最好的机会。 否则。 小叔真关他一辈子。 他刚重生,太激动,加上习惯了当上位者,为所欲为,这一时半会让他低头听话确实不习惯。 但当他意识到,如今他还只是陆家的一个废物,还没成为首富,也没有成为陆家掌权人。 便选择了潜伏,静待时机,只要陆丰年出事,他就可以将自己老婆从小叔子那里抢回来。 他女人脏了。 也不会允许让给别人。 第294章 烧烤 “到了~” 随着“吱嘎”一声。 李文昊双手扶住自行车,单脚落地,刹车,停在了郊区的一个四合院门口。 林早早从车后座跳下来,发现附近并无什么人家,绿水青山,是个好地方。 今儿。 他们在这搞烧烤。 大家用石头堆了一个可以烧烤的火坑,将烧红的炭放进去,再放上铁钳子。 李文昊从屋里提出食材。 有肉有蔬菜,“李向阳,以前你请我吃饭,今日,你昊哥给你烤地地道道的烧烤。” 在七十年代。 羊肉牛肉都比猪肉便宜。 但大多数只供应给回民。 李文昊为了请林早早吃饭,这段时间没少捡废品卖,攒了不少钱,才搞到这些肉。 就是羊肉有些膻。 林早早主动接了洗肉的活,在水里加灵泉,那羊肉的膻味立刻消失的无影无踪。 而且肉质也变得更好。 今日忙着考试,复制机会还没有使用,空间已有了猪肉,她不客气的复制了牛肉和羊肉。 复制完毕后,这才磨刀霍霍,将肉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然后用竹签串在一起。 天黑了。 满天繁星闪烁。 院里的灯泡昏黄。 大家坐在火边,三三两两聊着,李文昊变身大厨,亲自给大家烤肉串和蔬菜。 边烤边得意的自夸道,“喂,李向阳,摸着良心说,我烤的烧烤味道不错吧。” “很好吃。”林早早笑笑。 李文昊骄傲的嘴都要笑歪了,摇头晃脑的说道,“炒菜我不行,但比烧烤。” “没有谁比我厉害,我这人从小就馋嘴,爱吃,在乡下的时候,家里没粮食。” “我天天想吃肉,咋办?” “我就上山去掏鸟窝,在粮食仓库抓田鼠,拿着弹弓打麻雀,还有知了蜻蜓蚂蚱也能吃。” “那时候小,又穷,没有太多的佐料,将这些东西放火上烤,加点盐巴就是美味。” “本来还想带你和魏民去乡下玩几天,可是我今年高二了,马上就要高中毕业了。” “以后离开学校,天南地北可能再也见不到了,在学校的最后一段时日里。” “我真的感谢李向阳同学,没有看不起我是乡下的,我厚着脸蹭饭也没嫌弃。” “是个好人。” 时间一晃好快。 校友都要毕业了。 他们离开学校后,就得变为成年人了,要承担起大人的责任,养家糊口,娶妻生子。 林早早从火堆里。 扒拉出一个红薯来。 结果把她手指烫的呼呼疼,她赶紧抓住魏民的耳垂,魏民早就习惯了她不按常理出牌。 放弃了挣扎。 很懂事的将红薯用报纸裹起来剥皮递给她,她嘻嘻两声,问,“那你毕业后打算做什么?” 其实。 李文昊挺迷茫。 他翻着烤串,“学校建议下乡当知青,但我本来就是乡下人,读了这么多书。” “家里人自然希望我以后进厂进单位,但现在岗位紧张,不仅毕业生在找工作。” “下乡知青也在抢招工名额,这工作一时半会也找不到,我想了想,想去当兵。” “你们觉得怎么样?” 这年月,穷人当兵是条出路。 林早早点头很支持,“当兵挺好的,我对象就是当兵的,你要是去当兵,我可以让他给你安排。” 此言一出。 李文昊和魏民炸了。 生怕她被坏男人给骗了,他们异口同声道,“你什么时候有对象的?我们怎么不知道?” 第295章 未来 “对啊。” “我有对象。” “明天就订婚了。” 林早早红唇一张一合,吃着烫烫的红薯,又甜又香又好吃,吃完嘴里哈气都是一股热气。 李文昊顿时急了。 顾不上继续烤串,目光盯着林早早急切的问道,“李向阳,你给我们说句实话。” “明天订婚,是不是你家里人逼你的!要是!我明天就带着一帮兄弟去把订婚宴砸了!” 见他这么激动。 林早早也有些意外。 她此刻也顾不上吃红薯,赶紧解释道,“放心,这次不是家里逼的,是我自愿的。” “那人怎样?”李文昊担心。 生怕她被骗了,林早早认真想了想才答道,“他这人挺好的,又是当兵的,肯定靠谱。” 这句话魏民不赞同。 皱着眉头反驳,“那不一定,当兵的又不全是好人,他叫什么,家住哪里,我去给你查查。” 林早早没隐瞒。 将陆丰年的信息告知了魏民。 魏民听完后,表情不大对,先是瞪大了眼,又陷入了沉默,久久没有说话。 林早早问,“你认识?” 魏民小声的嗯了一声,没有否认他和陆家的关系,“按照辈分……我见了他得喊他一声小叔。” “哇~那你以后不得喊我小婶!”林早早震惊,小同桌居然变成了她未来侄子。 魏民嗯了一声。 只是表情阴阴的,不高兴。 李文昊见他这死样就不爽,“魏民,你那啥表情,林早早当你未来小婶不好吗?” “以后你们离开学校,也能经常见面,不像我,以后没有介绍信,连城里都来不了。” “李向阳同学,明天你订婚,我能去参加吗?我和魏民可以坐娘家人那一桌。” “可以啊。”林早早没有家人,而李文昊和魏民两人,就是她的半个娘家人。 听到有戏。 李文昊兴奋不已,“那魏民,我们明天一起去,不管怎样,好歹要给我妹妹镇镇场子。” 魏民沉默着,没说话。 林早早看出他的异样,又想到初见他时,能吃的起高档零食,却没多余钱吃饭。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魏民不愿意说,林早早也没强求,他们继续吃着烧烤,说着未来。 李文昊决定了。 他毕业后去当兵,争取提干,留在部队里,以后争取当军官,当林早早的后台。 志愿宏达。 可他努力一辈子,也不一定达到陆丰年的起点,魏民心不在焉的吃着烧烤没打击他。 烧烤配啤酒,有滋有味,李文昊问,“魏民,林早早,你们以后毕业想做什么?” 魏民还小,先读书。 没想到毕业后干什么。 而且这年月,毕业也只有几条路可走,要么下乡当知青,要么去工厂进单位,要么当兵。 林早早则迷茫。 前世她就是一个家庭主妇。 死后上了学,没人指点,对未来其实很迷茫,她只想到读书,读书后又要做什么却不知。 见他们都不知道未来干什么,李文昊将他们安排的明明白白,“魏民学习很厉害。” “我猜……他以后不是教授,就是专家,至于李向阳同学,是女孩子,嫁人挺好。” 林早早谁也没说。 她期待的未来,希望遇良人,但不止是围着爱情家庭转,她不想单纯当相夫教子当贤妻良母。 更希望爱情家庭事业孩子兼得。 要是陆丰年和陆明远一样,让她放弃一切回归家庭,当个免费保姆照顾别人孩子。 那她会选择治好陆丰年的腿,趁着改革开放的浪潮,离开京市,去他们找不到的地方。 四合院外,车上的陆丰年似有所觉,在精神病院的陆明远,也猛地抬头看向夜空。 她。 跑不了。 第296章 来接 吃完烧烤。 天色不早了。 晚上骑车不安全。 他们便在四合院住下。 由于大家吃撑了,睡不着。 便进了屋,关上门窗,拉上窗帘拿出收音机,悄悄放着丽君的黄色歌曲,又称靡靡之音。 音响里响起欢快的调子。 是一个女人在唱,“我一见你就笑~你那翩翩风采太美妙~跟你在一起~永远没烦恼~” 李文昊将林早早拉到了屋子的中央,随着音乐,带着她跳交际舞,嘴里还喊着一哒哒二哒哒。 林早早根本不会跳舞。 好几次踩错节奏,把李文昊脚趾头都踩肿了,他硬是咬牙没有吭一声跳完一个歌曲。 见他一脸惨样。 众人哈哈大笑。 其他人也加入交际舞队列,为他们最后的青春肆意的疯狂着,要不然离开学校。 承担起大人责任。 就再也不能这么洒脱。 林早早跳的气喘吁吁,帮众人倒水去,吃饱了,疯够了,大家坐在椅子上。 三三两两的聊着天,聊的最多的就是自己前程,有人哭,有人笑,她的三位室友。 其中一个靠家里关系,进入运输公司干出纳,另外一个在家里安排下嫁给工人。 剩下一个家里没关系,这段时间相亲对象也不如意,不是大龄带娃的二婚男,就是无业游民。 家里的意思。 她哥哥要结婚了。 家里房子住不下,让她下乡当知青,把屋子腾出来,给哥哥和未来嫂子当婚房。 还让她不要忘了父母恩,去了下乡好好干活,多挣工分,到时候挣了钱粮就给家里寄来。 林早早安静的听着。 出于善意,只是提醒了一句下乡不要着急结婚,继续学习,最近几年很可能恢复高考。 说是说了,别人信不信就和她没有关系,实在太困了,她最后躺在床上睡着了。 再醒来。 已是第二日。 她从床上爬起来,其他人也被她吵醒了,“李向阳,今日周六放假不上课。” “你怎么起这么早啊?” “我今天订婚!”林早早道。 李文昊没睡醒,特困,打了一个哈欠,“差点忘了,你今天订婚,我送你回去。” 魏民也起来了。 三人洗漱完毕就离开,其他人迟点回去都没关系,但他们走出四合院的时候。 赫然发现门外居然停着一辆吉普车,简志刚从副驾驶跳下来,为林早早打开了车门。 后座。 坐着陆丰年。 也不知道他来多久了。 看见他的那一刻,林早早居然有丝心虚,有种女儿出去玩,不告诉家里长辈的错觉。 她上了车。 问,“你怎么来了?” 陆丰年就在车里睡了一晚。 脸上却无困意,只是声音有些暗哑,“答应过你,周六早上来接你参加订婚宴。” 林早早想问的是。 他是怎么找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但见他一脸严肃,心脏跳动不由地慢了好几拍。 最后改口道,“那个,我能带两个朋友去参加订婚宴可以吗?他们是我娘家人。” 陆丰年看了一眼窗外。 看见李文昊和魏民后,声音淡淡的说道,“你需要做什么,并不用征求我同意,想做就做。” 陆丰年开车来接林早早去饭馆订婚,而林薇薇那边却久久没有等到陆明远上门。 第297章 没来 今天林薇薇订婚。 天公作美,阳光明媚,是一个好天气,寓意这桩喜事老天认可,必能顺顺利利。 林家人一大早起来隆重打扮。 林父穿上了毛料中山装,林母换上压箱底列宁装,林大哥白衬衣加蓝色的裤子。 林三哥对着镜子摸头油,将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至于林二哥自从那日被抓后再无音信。 林四哥躲着不敢见人,订婚举办的仓促,乡下当知青的林五哥林六哥根本赶不回来。 林薇薇小心机,扎了一个简约甜妹麻花辫,也穿了一条布拉吉,配上高跟小皮鞋。 衣服和鞋子都是大哥花了两个月的工资给她买的,她站在镜子面前看着自己美美的。 笑的合不拢嘴。 今天作为女主角的她。 必定艳压全场,不仅迷的陆明远眼花缭乱永远离不开她,还惊艳的让其他男人也移不开视线。 市面禁止卖口红,她就用红纸放在嘴唇中间抿了抿,让她的含珠唇更加诱人。 她还不忘在脸上涂抹雪花膏。 让肌肤看上去白里透红,唇红齿白,就像一颗成熟的水蜜桃,正等着让人采摘。 订婚宴。 中午开席。 他们等着陆家人来接。 林父瘸着腿不方便走路。 他看了好几次时间,又看了一眼门外,怕陆家人找不到,还让林三哥去大门口蹲着。 要是看见他妹夫。 就赶紧把人给带进来。 他们等啊等,等到太阳从东方升起,等的花儿都蔫了,林父着急的都快上火了。 他问,“这都十点半了,陆家人为什么还没来?薇薇,你真的没记错日子?” “是今天订婚吗?” 林薇薇都有些不确定了。 但陆家人性子她知道,绝对不会做出出尔反尔的事,上辈子的林早早,只是一个被拐的村姑。 陆家人就算不喜欢她,可她和陆明远有了肌肤之亲后,陆家依旧同意她进门。 陆丰年不可能骗自己,那唯一的变数就是陆明远,他母亲说过,他不想娶她。 明明上辈子爱她爱到为她守身如玉的地步,为何重生一次,他就变了心呢? 呵~ 男人~ 得不到永远在骚动~ 得到了就不再珍惜~ 她开始认真反思,是不是自己真的太恨嫁了,才导致陆明远这辈子不想娶自己。 毕竟年轻时候的陆明远,玩心很重,无心家庭事业,对于青春期朦胧的爱情也是因为性。 见这孩子沉默,不说话。 林父只得看向身为大学生的大儿子,“老大,马上就要到点了,总不能干等着。” “现在怎么办?” 林家人没见过陆家人,也不知道他们那边什么情况,不管说结婚还是订婚都是林薇薇一个人在说。 他们怕她被骗了。 林大哥也是第一次遇见。 订婚当天,男方迟迟不来人,但他们已知道订婚的饭馆和时间,“让老三去饭馆看看什么情况。” “如果今日没人办订婚宴,那只能去陆家问问什么意思,我们林家虽然比不上陆家。” “但也不是可以随便戏弄的阿猫阿狗,必定要让他们给我们一个满意的说法。” 第298章 出院 陆明远被当精神病。 关在精神病院里过了几天猪狗不如的生活后,他开始认真反思后,收敛了锋利。 学着隐忍。 伪装回陆家最废的小辈。 他被放了出来,长期被绑的手脚得到了自由后,连空气都变得格外的香甜美味。 今日是他订婚的日子,也是他老婆和小叔订婚的日子,想着自己老婆投入其他男人怀抱。 心里酸涩,五味杂陈,很不是滋味,想夺回自己老婆,可重生后,他没有这个立场和资格。 他只能一遍又一遍的说。 肯定是林早早没有重生,要不然上辈子的时候,不管他对她做了什么畜牲的事。 她都会无条件的原谅他,继续深爱着他,她无依无靠,身无分文,她离不开他。 她如果真重生了,怎么会舍得他难过,给他戴绿帽,心中隐隐不安是怎么回事? 他后背靠在墙上,四十五度仰着头,看着刺眼的太阳,内心又庆幸,今日只是订婚仪式。 没有领结婚证前,小叔和林早早不是合法夫妻,那他依然有机会,夺回自己的老婆。 按照陆家规矩。 这种正式的场合,身为小辈的他必须先到场,然后耐心的等着各位长辈来。 他站在门口。 从兜里掏出那包红牡丹,漫不经心的看着远方,他迫切的想看到今日的林早早。 他将烟点燃。 上辈子,他年轻气盛。 怨恨林早早下药爬床,结婚的时候没给她任何仪式,领了结婚证,就把她领回家。 按照他对女人了解,在今日这场订婚宴场合,身为女主的林早早,必定会隆重打扮一番。 她其实很漂亮。 可是她前半生被拐卖,过惯了穷日子,导致她上辈子抠抠搜搜,舍不得花钱来打扮自己。 思绪万千。 越想越没劲。 就在这时,林三哥来到了饭馆。 他一眼就看见了站在门口抽烟穿的不错衣服的陆明远,但并不知道他就是自己未来妹夫。 便笑呵呵的上前。 热情而又礼貌的打探道,“这位小兄弟,我向你打听一下,今儿饭馆有人办订婚宴吗?” 陆明远认识林三哥。 小白脸一个,靠女人上位。 会玩,不是二代,却在这个圈子混的风生水起,“有,今儿陆家包了整个饭馆办订婚宴。” 听到陆家有办订婚宴。 林三哥松了一口气,只是觉得有些奇怪,“实不相瞒,我妹妹和陆家今日订婚。” “可迟迟没有人来接,我就想打探一下怎么回事?可门口站着人,不让外人进。” 当然没人接。 今天主角是林早早。 林薇薇现在算哪根葱。 想到着陆明远自嘲一下,被轻视也是因为他在陆家地位低,订婚都要蹭小叔宴席。 说出去贻笑大方。 可他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林薇薇也是,都已经警告她了,让她自愿退亲。 可她不仅不退亲,还跑到小叔那里告状,既然她这么上赶着想让林早早打脸。 那不如成全她。 陆明远吐了一口烟圈。 他慢条斯理的开了口,“你妹妹叫林薇薇吧,既然她这么急切的想嫁进陆家。” “当陆家的儿媳妇,就让她赶紧来饭馆,要不然错过了吉时,就当她悔婚。” 第299章 嫁不 林三哥回到家。 将陆明远的话原封不动的转告给了林家人,林父气的当场就把手中的搪瓷杯子狠狠砸在地上。 他愤怒吼叫。 “陆家人什么意思!” “订婚日子地方直接通知,到时候了还不来接,他们大院就了不起,我们工人阶级也不好惹。” 他无能狂怒。 也改变不了什么。 他抬眼,带着深深地担忧。 目光小心翼翼地看向了林薇薇,只见自己的宝贝女儿脸色唰的一下变得苍白无血色。 身子轻轻颤抖着。 好似马上就要倒下。 幸好大儿子手快,及时将她抱在了怀中,手指触碰到她冰冷的皮肤时,有些心疼。 “薇薇。” “你没事吧?” 众人目光,看向林薇薇。 只见她原本灵动的眸子,在此刻失去了原有的光彩,她目光受伤地望着家中的每一个人。 嘴唇微颤。 她缓缓地摇了摇头。 仿佛用尽全身力气一般,声音低沉且沙哑,“爸,妈,大哥,三哥,是薇薇我太不争气了。 “让你们丢脸了。” “都是我的错啊!” 都到了这个时候。 林薇薇想的是给家人丢脸了,而不是自己被陆家人羞辱,这么好的女儿妹妹,他们心疼无比。 不像那个林早早,在外干了丢人现眼的事情,还死不悔改,真的不怪他们偏心。 是个正常人。 都只会疼懂事的林薇薇。 林大哥见不得自己好妹妹受到这样的委屈,眸光一沉,带着无尽愤怒和不能被人践踏的尊严。 直接发话了,“此事与你无关,是陆家人欺人太甚了,妹妹,与其嫁过去受委屈。” “那我们不嫁了!” 轻飘飘一句不嫁了。 让林薇薇身子一僵,她双目含泪摇了摇头,声音带着万般无奈,“大哥,我不进陆家。” “那你进国字头单位怎么办?你寒窗苦读,成为大学生,不就是为了出人头地、大展抱负!” “我不能这么自私,为了自己幸福而牺牲大哥前途,哪怕陆家百般羞辱我。” “为了大哥。” “我都必须嫁。” 这一句话直接让林大哥泪目,林薇薇虽然不是她亲妹妹,却为了自己前途牺牲自己。 再看那个乡下来的林早早,费尽心思,让家里认她,林家迫于舆论压力,承认了她身份。 她依旧夜不归宿,在外乱搞,亲爹摔断腿她也不管不顾,还让亲妈被外人剃了赖子头。 老二老三被她送进监狱,唯有自己聪明,没有上套,这个家……迟早被她毁了。 都是妹妹。 为何差距这么大? 在前途和妹妹幸福之间,林大哥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薇薇,要是我的前途需要牺牲你。” “那我甘愿一辈子当工人,既然陆家看不起我们,我们也没必要攀高门受委屈。” 嫁入高门,看着光鲜亮丽,如今还没有进门,只是订婚,便一而再再而三羞辱。 那真的嫁进去。 能有什么好日子。 林早早不按照上辈子剧情走,打断了林薇薇节奏,她心情清楚,此时嫁进陆家不是好时机。 可她没有办法,是林早早将她逼到这个地步,高门媳妇不好当,可她如今没有退路。 她找不到比陆家更好的人家。 她劝说着,“大哥,虽说现在工农兵一家亲,但想要出人头地,还是得进国字头单位。” “只有你进了国字头单位,陆家才不敢随便欺负我,弟弟妹妹也能得到你的照拂,挣个光明前程。” “爸妈哥哥这么爱我,我怎么只顾自己幸福,就算受再大的委屈,我都必须嫁!” “陆家没人来接,要我自己去订婚宴,那我自己去,不就是走几步路而已,没关系。” 第300章 被拦 陆明远依旧站在门口。 没有等到林早早出现,却看见林薇薇一家姗姗来迟的身影,穿的跟跳梁小丑一样,真不嫌丢人。 他直接转身,头也不回的进了饭馆,还给看门的人说了句,不允许任何外人进来。 如此。 等林家人到来时。 却被拦在了门口,不管他们如何解释都是一句话,“不好意思,今日不对外营业。” “闲杂人等不得入内。” 此刻时间,十一点三十分。 距离订婚宴开始,还有最后三十分钟,要是不能进去,林薇薇不到场就算退亲。 林三哥是这里常客。 对里面环境很熟悉。 既然正门进不去,那他们只能走后门,他拉着林薇薇的手说道,“薇薇跟我来。” “你们去哪儿?”林母问。 可回应他们的是消失的背影。 他们站在门口不知所措,今日是薇薇订婚,他们当父母哥哥的自然不能离开。 站在二楼窗边陆明远,看着这一幕无语的撇了撇嘴,上辈子,自己怎么会喜欢这样一个女人。 表现的与世无争。 如一朵盛世的白莲花。 结果和那些陪酒女一样庸俗,口口声声说爱,还不是上赶着嫁,不就是图他的钱财。 如今回头一看。 只有林早早,什么都不图。 用着真心一直在爱他,可惜他年少不知珍惜,将珠玉当成石子,把真石子当成宝贝。 林三哥拉着林薇薇来到后门,这里门没锁,是厨房和仓库的位置,有工作人员进出。 他们趁着没有人看见,从这里进入了饭馆,饭馆一楼空荡荡,好似无人的样子。 听声音。 好像在楼上。 林薇薇此刻必须见到陆丰年,只要他开口,那她的父母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进来参加她的订婚宴。 可上到二楼。 又被人拦住了。 林薇薇不得不重复解释,她是陆明远的未婚妻,叫林薇薇,今日是他们订婚的日子。 此人打量了一眼林薇薇。 他不认识,但知道,今日陆家有两人订婚,对于她偷偷摸摸的进来完全不能理解。 又看了看林三哥。 他说他是她的哥哥,可依旧被人拦住,“林薇薇可以进,其他闲杂人等不能进去。” 林三哥直接火了。 他嚷嚷,“今天我妹妹订婚,我当哥哥的为什么不能进,你们陆家人是不是欺人太甚!” 可不管他怎么生气,面前的人无动于衷,就像一个只会执行上级命令的机器人。 马上就要到吉时了。 不能在这里继续拖延时间了。 林薇薇只得劝林三哥,“三哥,能不能让我先进去,问问我对象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其中肯定有什么误会。” “等我问清楚。” “我就让人出来接你们。” 好好的订婚宴,闹得不愉快。 为了自己妹妹幸福,林三哥此刻就算有一肚子的气,也得憋着,“妹妹你去吧。” 林薇薇点了点头。 刚上二楼,就有人带路。 偌大的正厅,坐满了人,除了主位还有空余,她刚想去主位,却被拦住了。 “林同志。” “你位置在这。” 带路人将她带到靠门的位置,林薇薇今日可是女主角,怎么可能坐在不起眼的位置。 她问,“你们是不是搞错了,我今天订婚,我应该坐主位,不信你们可以问问陆丰年。” 此言一出。 哄堂大笑。 第301章 态度 林薇薇站在原地。 不明所以的看着众人。 不知道他们为何要突然发笑,是她说错话了吗?难不成……今天不是她订婚? “没安排错。” “请林同志坐下。” 作为今日女主,林薇薇却被安排在不起眼的角落,其他人看着她的时候眼里带着嘲讽。 他们窃窃私语说着什么? 可是她却一个字都听不到,心里异样,感觉不舒服,最后还是坐在安排的位置上。 她旁边有个空座,没来人,不知道是不是陆明远的位置,她一个人坐在哪。 没有一个人和她说一句话,哪怕她主动问对方陆明远和陆丰年为什么还没有到。 旁边的人也是礼貌微笑回一句,让她稍安勿躁,耐心等着就行,便没有了下文。 她只能保持优雅和微笑等着,心里不停的安慰着自己,自欺欺人道,陆家是大家族,规矩多也正常。 至于林早早。 也来到饭馆门口。 她并未注意门口站着的几人,正准备推着陆丰年进门,却不想有人喊住了她。 “林早早!” 她抬眼望去,是大哥。 他们在这,她一点都不意外。 今天是林薇薇订婚宴,他们是为了她而来,只是不知他们为何在门口,没有进去。 就在疑惑之际。 林大哥却上前对其质问,“林早早,说!是不是你记恨你姐姐,在陆家说了林薇薇坏话。” “才让陆家要退亲?” 林早早这几日忙着考试,并不知道外界发生了什么,对于陆明远退亲也很意外。 林薇薇上辈子不是陆明远白月光吗?这次她不夹在两人之间了,他们就不会爱了? 难不成…… 三个人的恋爱比较刺激? 她一阵恶寒,陆明远退亲,和她有什么关系,这黑锅她不背,“你们大可放心。” “林薇薇的婚事不变。” 狗男女在一起挺好,不会再跑出去祸害其他人,林早早说完,正准备进饭馆。 没想到被拦住了。 林早早看向林大哥。 不知道他何意,却听他放软了语气,“你姐姐今日订婚,你就别进去了捣乱了。” “家里人知道,你在乡下吃了不少苦,不想嫁到乡下,我们当初确实考虑不周。” “大哥给你认错,等过几日,林薇薇和你生日的时候,我们帮你落户家里。” “正好你和你姐姐都十八岁。” “她嫁进陆家后,我们会给你介绍城里工人,到时候你留在城里,在婆家受了欺负,娘家也能帮你。” “爸妈对不起你,想补偿你,平时你也可以多回家陪陪他们,我们一家子好好过日子。” “以后别闹了行吗?” 说的情真意切,连林早早心都软了几分,她本就不是心狠之人,但听到最后一句别闹了。 她觉得荒唐。 被拐卖,家里不要她。 她只是在这不公平的世道里努力的活着,她闹什么了?人卑贱就该被人看不起? 被人践踏? 为了不被人践踏。 她努力往上爬又有什么错? 林早早不仅往上爬,还要爬到这些人达不了的高度,她想要的远远不止要林家所有人遭报应。 她没忘记那些可恶的人贩子,也没有忘记卖她的养父母,她一个人的力量太弱了。 想要世间坏人都下地狱,想要女性在这世界上有发言权,那上学读书只是第一步。 这一刻。 她对未来要做什么更加清晰。 林早早冷了脸,目光阴沉,不知何时带着一丝戾气,“我的事轮不到林家操心。” “大哥还是让开比较好,我进不去,那你好妹妹的婚事说不定真的就要黄了。” 第302章 恼怒 林早早言下之意。 落到林家人耳朵里,就成了今日不让她进饭馆,就要破坏林薇薇婚事,她怎么这么恶毒。 林大哥愤怒,“林早早!” “你到底想怎样!” “家里不嫌弃你被拐卖,被那些乡下泥腿子糟蹋过,已经认你了,还让你回家。” “为了让你体面嫁人,对外撒谎说你和林薇薇是双胞胎,说你这些年养在乡下。” “你还想怎样!” “林薇薇没有抢你人生,是你贪玩被人贩子拐走,家里找过你,没有找到。” “你不能怨林薇薇!” 林早早双手捏紧了轮椅。 眼眸下垂,喉咙里堵的慌,“我该不该怨恨林薇薇,大哥你心里真的没数吗?” 她抬起头,目光灼灼。 言语犀利,“我回来后,她做了什么,你们心里真的没数吗?不想我认亲。” “不想我回家,装病昏倒,在外乱造我黄谣,你们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吗?” “你们不仅知道,还纵容她这么干,我很想问,为什么,大哥,我不是你亲妹妹吗?” “为什么你们要把我当成仇人来对待,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小日子,做过人神共愤的事。” “让你们这么欺我辱我。” “当年我是不是贪玩被拐卖,我会去查,我不会为自己未犯过的错承担责任。” “还有,林薇薇为什么能嫁进陆家,她心里清楚,为什么陆家不待见她,她心里也清楚。” “亏你还是大学生,自以为看透人性,确实傻逼一个,被一个小女生耍的团团转。” “就你这智商,还想进入国字头单位大展抱负,我看,你这辈子都只适合干不用脑子的工人。” 林大哥恼怒。 他堂堂大好男儿,大学生,居然被大字不识的妹妹骂,她有什么资格骂自己。 抬手。 就想给她一巴掌。 教教她什么是尊重兄长,却不想林早早的反应比他还快,反手扇在了他的脸上。 林大哥上辈子,不就是靠着岳父爬上高位,要不是有人罩着,他早就被人弄死了。 只能说。 他命真好。 仗着自己大学生身份,狂妄自大根本不把任何人放眼里,又装君子又是小人。 林大哥呆愣。 打人的手僵在半空。 他捂脸,“林早早,你打我,我可是你的大哥,长兄如父,你打我,你就不怕被雷劈。” 林早早不承认,“我没打你,是你想打我,我只是正当防卫而已,大家都看见了。” 众人点头,“对,我先看见这小伙想打人家小姑娘,小姑娘只是伸手保护自己。” “好好的大小伙,居然当街欺负人家一个小姑娘,真是丢了我们男人的脸。” “男人打女人,还是男人吗?我呸,还大学生,我看,连我这个乡下泥腿子都比不上。” 群众眼睛雪亮的。 你一句我一句,让林大哥再也找不到任何狡辩的借口,这个妹妹越发的让人刮目相看。 以前打她,受着。 如今,学会当众打他。 果然和小混混待久了,学坏了。 他眸中闪过一丝戾气,“我妹妹和有妇之夫乱搞男女关系,我当大哥的教训她又有什么错。” “你们这些人,未知全貌,在这里乱嚼什么舌根,我今日打她教训她也是为她好!” 他话音一落。 戏谑的声音响起,“好一个颠倒黑白泼人脏水,这就是大学生的素质,今日我可算见识到了。” 第303章 认识 陆丰年坐轮椅上。 将两人对话听得清清楚楚。 怪不得林早早名声差,都是被自家人造谣,亲人造谣,外人肯定不会怀疑内容真实性。 他拍了拍巴掌,夸道,“好一个颠倒黑白泼人脏水,这就是大学生的素质。” “今日我可算见识到了。” 林大哥指向了他,“大家都看见了吧,就是这个男人有妻有女,还勾引我妹妹。” 残废。 咋勾引? 众人有些不信。 陆丰年笑笑,“林知礼,你好歹是大学生,进国字头单位,不仅要查祖上三代。” “还得查道德品行,我劝你三思而后行,莫要为了争一时之气,毁了自己前途。” 林大哥目光死死盯着陆丰年,他进国字头单位的事情,除了他们自家人知道。 连林早早都未曾告知,为何他却知道呢?心中万分惊恐,他虽然狂妄自大。 但不是傻子。 这么一提醒,他闭嘴。 没有敢继续胡说八道,甚至开始怀疑起陆丰年的身份,他迟疑了一下问道,“你是陆家的人?” “认识一下。”陆丰年点头。 说道,“我是陆明远的小叔,陆丰年,也是林早早的未婚夫,在这里澄清一下。” “我不老,也未婚,没有什么妻儿,如果有什么疑问,你大可在这里问清楚。” “千万别在乱造谣,否则上面知道你品行败坏,就算我推荐你进入国字头单位,也难。” 林薇薇没有告诉他们,她对象小叔是个残废,林大哥目光看了看陆丰年,又看了看林早早。 他说。 林早早是他未婚妻。 陆家不是高门大户,忽然看得上林早早这个被拐的村姑,就靠她长得漂亮? 原本还想把林早早当人情,介绍给其他人,谋取好处,如今看来却行不通。 短短一瞬间。 内心震撼,如翻江倒海,久久不平静,原本还想说什么,可是林早早已经推着陆丰年进了饭馆。 他想进去。 被拦住了。 林早早嫁给陆丰年,那不就成了林薇薇的小婶,按理说,两姐妹嫁到同一个婆家是好事。 可林早早怨恨林薇薇,要是也嫁入同一个婆家,那林早早肯定会欺负林薇薇。 到时候他们进了陆家的大门,就是陆家的人,他们林家管不着,也没有资格管。 就算妹妹被欺负,他们看不见,也无能为力,怪不得林早早同意林薇薇嫁给陆明远。 就是为了仗着长辈的身份压林薇薇一头,逢年过节,怕不是还得给她下跪磕头。 不! 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林早早绝对不能嫁给陆丰年! 那怎么在不毁妹妹的幸福,又不毁自己前程的情况下,毁掉林早早的婚事呢? 既然正常路走不通,那就不要怪他不择手段,如果林早早在陆丰年面前失了身。 是个男人。 都不能忍受吧。 心里,顿时生出一个残忍而又完美的计划,不是他这个当大哥的想毁掉亲妹妹。 是她。 不听话。 不听话就得被教训。 林早早似有察觉,回头。 正好对上林大哥阴冷的目光,他从来不会认为自己错,自私自利的人怎么会错。 这一刻。 林大哥站在阳光下,像猎人。 而林早早站在四四方方的门框之中,好似被困着的猛兽,似看透了他的心思。 她轻笑一声头也不回的向前走,不要指望这些人后悔,永远记住他们丑陋的一面。 这句话。 说的没毛病。 第304章 不用 “怎样?” “想报复吗?” “现在取消林薇薇和陆明远的婚事,可以让她这辈子都背负上不好的名声?”陆明远循循善诱。 他这人最懂怎样打落水狗。 只是他不屑这么做,他一个大男人去对付小姑娘,说出去丢人,有点仗势欺人。 如今小肚鸡肠。 也只是为了林早早。 这样做只是让林薇薇名声不好听罢了,对她没太大影响,其他男人依旧前赴后继的为他付出。 她结婚挺好。 有夫之妇,再去勾引男人。 不用她管,陆明远也会出手。 陆明远这人毛病很多,除了不喜欢女人找他要钱,也特别厌恶自己的女人给他戴绿帽。 只要一经发现。 把人往死里弄。 渣女,就该渣男管。 让他们狗咬狗窝里斗,挺好。 婚姻,对有些人而言,是甜蜜的港湾,对有些人而言,是永远爬不出来的地狱。 “不用取消,要是可以,让他们尽快结婚更好。”林早早声音淡淡毫无波澜。 有了结婚证,家暴不犯法,反而成了家庭纠纷,这些她都经历过,也看了不少。 家人对她而言。 已经不重要了。 曾经的爱人,也是一坨屎,她也不稀罕了,特别是,她现在只想往上爬,不想被屎纠缠。 饭馆里。 有人带路。 他们来到了二楼。 却在那里,林早早看见了消失了好几天的陆明远,瘦了,看来在精神病院的日子不好过。 而她。 出席今日自己的订婚宴。 并没有像林薇薇一样精心打扮。 依旧穿着平日着装,身上透着少女的干净清爽,意气风发,不知是不是和他小叔待久了。 少了些许女人味,多了一丝属于军人的刚毅,犹如那带刺的玫瑰,美中带着锋芒。 她变了。 不再是那个懦弱的小兔子。 是从内到外的蜕变,那双冰冷的眸子更是划清二人距离,她的心里没有了他。 她又没变。 她说,除了演员需要化妆外。 女人无需打扮的漂漂亮亮取悦任何人,这一点男女应该都一样,干净清爽就行。 陆明远是不甘的,她只是一个被拐女,大字不识的村姑,她目光短浅应该跪在地上仰望着他才对。 她是女人。 她是他的老婆。 她的责任只有一个。 嫁人生子,不让人类灭绝。 两个人在一起生活这么多年,虽然陆明远没说出真心话,但林早早看懂了他心中的想法。 要是没有金手指,林早早早就被家人吃的骨头渣子都不剩。要是没有陆丰年,她根本斗不过陆明远。 陆明远目光火辣的看着林早早,像看囊中之物,更像看奴隶,从容不迫的走到了陆丰年面前。 恭恭敬敬的喊了一声,“小叔。” “病好了?”陆丰年问。 陆明远低着头,垂着眼。 心里不爽,但还是一副恭恭敬敬的回答道,“医生说好了,我可以出院了。” 他有没有病,能不能出院,医生说了不算,而是陆丰年说了算,“既然病好了。” “今日又订婚了,那就好好和你未婚妻过日子,莫要肖想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是。”陆明远答。 “进去吧。”陆丰年知道这些话他根本没听进去,毕竟,陆家人都等着他和陆老死。 第305章 婚书 不再看陆明远一眼。 林早早推着陆丰年,进入到了正厅,原本以为里面没有多少人,大概就陆家父母在。 却发现。 里面人满为患。 这些人在看见他们后,立刻安静下来,纷纷起立,站直身体,对着陆丰年行来注目礼。 陆家长辈依旧坐着,年轻一辈里面,唯一没站起来的便是林薇薇,她目前是外人,便没管。 但她看见林早早和陆丰年、陆明远走进来那一刻,心都在颤抖,更加确定自己被退亲。 肯定是林早早在搞鬼。 林薇薇好恨,恨林早早既然被拐了,为什么还要回来,要是她不回来自己就不会受这么多委屈。 可惜。 她身影被人群掩盖。 林早早站在光处,根本看不到她的身影,林薇薇不甘,她才是那个被众星捧月那个。 林早早不配。 她的疯狂,林早早看不见。 陆丰年看见这些人后,开口对着林早早小声地解释了一句,“这些都是陆家人。” 陆家长辈。 除了陆老外。 就是陆父和他小妈,他们坐在主桌,至于红姐,她甘愿为保姆,连出现在这里的资格都没有。 至于其他人。 不是他同辈就是他的晚辈。 陆老有五个孩子,其中结婚生子又有孩子。陆父生了五个孩子,陆丰年的亲大哥死了。 不算老家的亲戚,只是他们两家加一起,有几十口人,这里有一大半得喊陆丰年小叔、叔公。 在陆家人带领下。 林早早推着陆丰年带来主位。 刚坐下,陆丰年开了口,“陆家受祖上庇护,从乱世……如今世道已不同。” “不兴三书六礼。” “身为陆家子孙,不敢忘陆家家规,也不敢忘先辈为我们打下江山换来和平。” “应遵循一切从简原则。” “今日请大家来,其一是告知大家,我要结婚的喜讯,其二是让大家见一见我的未婚妻,林早早。” “其三望陆家列祖列宗见证,我愿和林早早结两姓之好,今日,按照陆家规矩。” “写下婚书。” 有人送来红纸金笔墨。 陆丰年抬手,左手执笔,沾上金墨,眼帘下垂,犹豫了一下,婚书内容大同小异。 他却写的不一样。 他写一句,旁人念一句。 “一纸婚书。” “陆家林家列祖列宗见证。” “若负佳人,便是欺祖,欺祖之罪,身死魂灭。佳人负卿,那是卿之责,愿代替其永无轮回。” 陆丰年写上自己名字。 却并未让林早早落款。 待笔墨干透这才交给她,压低声音,“还有一年时间,若后悔,将其撕毁便可。” 只要未领结婚证前,她都是自由身,但婚书一出,那她就是陆家认准的媳妇,得进族谱。 订婚成。 陆丰年目光。 看向了林薇薇。 只对大家通知了一句,“今日也祝贺陆明远和林薇薇订婚,望他们执子之手白头偕老。” 林薇薇怎么也没想到。 她订婚就只有一句话,面都不用露一下,而今日订婚宴的主角是林早早,自己只是沾了她的光。 同为林家女儿。 同是嫁进陆家。 为何待遇差这么多。 不平衡,让订婚成功的林薇薇依旧不爽,想不通,想不明白,要不是陆家人在。 她恨不得砸了这订婚宴。 在林家,有父母哥哥护她,可在陆家,她屁都不是,她最后满嘴苦涩的吃了林早早的订婚宴。 好嫉妒。 好想林早早死! 第306章 敬酒 林早早双手捧着婚书。 脑海里一直重复着其中内容。 她不敢置信的看着陆丰年,他是不是知道了什么?才会在大家面前写下这句…… 佳人负卿。 那是卿之责。 愿代替其永无轮回。 也就是说,他在警告在场所有陆家人,若日后林早早做出什么对他不利的事。 都是他的责任,与她无关。 甚至绝情到,若她负他,他宁愿永无轮回,那也就意味着,他们再也不能相见。 而在场的陆家人,对婚书内容也没有任何异议,无人反驳,好似理应如此。 后来。 她问过陆丰年。 他有爱过她吗? 他看她的眼神带着怜悯。 女人自小被规训需要爱,好似没了爱天就会塌了一样,所以他的回答自始至终都没有变。 他说。 责任比爱重要。 与其给你虚无缥缈看不见的爱。 那我更愿意给你资源、金钱、权利和尊严,助你高飞,而不是只能靠男人而活的女人。 爱。 只是欲望的一种。 除了爱,这世间还有更美好的事情可以追求,他希望,她不要整日围着男人转。 他希望。 她能睁眼看整个世界。 正愣神之际,陆明远带着林薇薇走到她的面前,他看她的目光炙热而又势在必得。 但隐忍又克制。 喊出另一个称呼,“小婶。” 老婆变小婶,成为自己长辈,多么的讽刺,可惜没有人能懂他心中的苦涩。 他端着手中的酒杯说道,“祝贺您订婚快乐,愿您和小叔执子之手白头偕老。” 这不是真心祝福。 现在虽然解放了。 但陆家的传统规矩依旧延续了下来,写下婚书,得到陆家人认可,女方就是男方家人。 得上族谱。 至于结婚证。 只是得到社会认可。 陆家人对结婚证并不看重。 而身为陆家人,那陆家其他人都得改称呼,改口,得给红包,陆丰年给她准备了一大包。 陆明远是晚辈。 作为长辈的林早早,自然得给他发红包,她拿出红包递给了陆明远和林薇薇。 真心的祝福道,“小婶小叔也祝你们两人订婚快乐,早日结婚,早生贵子。” 早日锁死。 不要出去祸害别人。 陆明远伸手去接红包,不安分的手指碰到了林早早的手,上辈子,她体寒,手脚冰冷的。 这辈子。 她的手很暖。 暖的他想握住。 林早早嫌弃恶心。 将红包直接扔到了地上。 陆明远不生气,他笑了笑。 老婆第一次送的红包,他肯定要好好收着,他懒散的身躯,第一次在她面前蹲下。 身上的风衣太长,遮住了修长的大长腿,在别人看不见的情况下,他单膝跪在地上。 捡红包时。 仰望着她。 那张俊朗的面孔,脆弱而又吸引人,那卑微的样子,似在求婚,又似在求她宽恕。 林早早后退了一步。 完全没想到他的胆子大,关了几天精神病院,还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对她做这些无用的行为,他是疯了吗? 陆丰年漫不经心的喝着酒。 目光淡淡的看着二人,薄唇微微扬起,嗤笑一下,将杯中辛辣一饮而尽,压住心底的异样。 被忽视的林薇薇。 眼睁睁的看着陆丰年给足了林早早尊重,又见陆明远像个舔狗一样讨好林早早,她快气疯了! 这一天。 陆丰年喝醉了。 陆明远也喝醉了。 林薇薇回家哇哇大哭。 林早早回家后,鬼使神差的将婚书复制了份,这才安心睡觉觉。 今天最高兴的应该只有陆家那些小朋友,他们都得到了红包,红包面额是12块。 12块! 可以买好多零食! 小朋友的快乐就这么简单! 顿时对林早早喜欢的不得了,恨不得她天天订婚,那样他们就能天天拿红包。 至于林薇薇。 他们一点不喜欢,他们都改口了,结果她铁公鸡一毛不拔,还给他们摆脸色。 第307章 立威 第二天一大早。 林早早还在睡梦中。 就被一阵敲门声惊醒了。 她还没有睡醒,闭着眼,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下了床,打着哈欠,将门打开了。 陆丰年只是看了一眼。 便将房门重重关上了。 林早早站在门边一脸懵。 她眼睛睁开一道缝隙,看着紧闭的房门,不知道什么情况,但看了看时间,已经早上八点钟了。 确实该起床了。 她洗漱完,换好衣服,熟门熟路的下了楼,见陆丰年正坐在餐桌面前看报纸。 便坐在他身边。 看了看今日早餐,是肠粉! 红姐真是无所不能,各个地方的小吃都会做,便问陆丰年,“你敲我房门做什么?” 陆丰年头也不抬。 答,“下次开门把衣服穿好。” 林早早想了想,自己穿好衣服的啊,也没露不该露的地方,睡衣宽松露了锁骨。 面前这位好男人,非礼勿视。 她拿起筷子,开始吃着肠粉,却听陆丰年继续说道,“吃完早餐,和我去一个地方。” “好哒。”林早早点头。 没问去哪儿,反正他不会害她。 陆丰年放下报纸,将一个盒子递给了林早早,“这是我的存款和工资表,想要什么随便买。” “至于陆家的资产,详细的记录在账本之中,锁在书房,你可以随时去查看和挪用。” 林早早接过盒子。 漫不经心的打开一看。 以为里面没有多少东西,结果装的挺满的,里面不仅放了银行存单和工资条,还有钱和各种票据。 看工资条。 每个月141块。 陆丰年解释,“那是在部队时候的工资,如今调到军校任职,每月只有六十六块。” “工资虽然低了些,但还有些存款,用于你个人开销,以及采购结婚用品应该足够。” 林早早拿起存单一看。 好家伙,居然有二千块,大概是他一年多工资,在七十年代,算得上有钱人了。 还放有钱和票,不少。 林早早没有直接数,将盖子给盖上了,“你工资我保管了,陆家资产账本我就不看了。” “好。”陆丰年应道。 正吃的香,结果传来一个讨厌的声音,“林早早,长辈都没上桌,你怎么能先动筷吃了起来。” “你这样很没礼貌!” 林早早见林薇薇出现在陆家。 她一点都不惊讶,陆家规矩,订婚后女方便得进男方家学规矩,这规矩不包含林早早。 正想说话。 却不想陆丰年先开了口。 呵斥道,“你一个晚辈,怎么用这种态度和长辈说话,陆明远呢?没教你陆家规矩?” 陆明远昨儿喝醉了。 回家就睡觉,现在都没醒。 他连多余的话都没有和林薇薇说过一句,怎么可能告诉她,陆家有这规矩。 她委屈,“他还在睡觉。” 陆丰年嗯了一声,“既然进了陆家门,就要守陆家的规矩,等陆明远醒了。” “让他好好的教你。” “你第一天上门不懂,我今日可以不和你计较,再让我看见你用这种态度和长辈说话。” “那让陆明远自己来书房。” 这个规矩林早早记得,陆家的女人犯了错,不会罚女人,但会追责其父亲、丈夫、儿子。 才订婚第一天。 林薇薇就闹出幺蛾子。 为陆明远默哀的第一天。 他上次被打,背还没好吧。 第308章 训斥 “呦~” “这一大早挺热闹~” 薛金花今日喷了香水。 自从知道陆丰年和林早早不喜欢闻香水味后,她故意喷了致死量,打算今天熏死这小两口。 结果还没来得及下楼熏死这小两口,她先被熏的呼吸不顺,生怕把自己给熏死了。 她赶紧打开窗户。 吹了一会凉风才缓过来。 心情不美丽,没害到人。 差点把自己给害死了,她平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眼泪不争气的从眼眶流了出来,被香水熏的~ 下楼时。 有惊喜。 听到吵起来了。 她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快步走下楼梯,眨巴着眼坐到了餐桌旁,她可听说了,林薇薇和林早早是姐妹。 不是亲的那种。 以后家里热闹了。 她最喜欢看姐妹撕逼。 她看着桌上的肠粉,开心。 红姐给她端来一盘猪肉沫鸡蛋馅的肠粉,她说了一声谢谢,美美的拿起筷子开吃。 还不嫌事大故意多嘴一句,“丰年,林薇薇刚来陆家,不懂规矩我们可以理解。” “可林早早来家里住了好些日子了吧,她见了长辈不喊人,是不是也该罚?” 见有人帮自己说话。 林薇薇露出感激的神色。 薛金花对这个孙媳妇笑了笑。 她可没忘,陆明远那个废物,为了这个孙媳妇,还张口向她索要见面礼,这也不是一个善茬。 相比起林早早这个儿媳妇。 薛金花其实更讨厌有心机的林薇薇,刚来陆家,这一大早上打扮的跟孔雀开屏一样。 那衣服领子也不扣好,恨不得开叉到锁骨下面,就差将那雪白的一团给露出来。 干啥? 勾引男人? 这孙媳妇没一点分寸。 这个家里,不止她未婚夫。 还有她爷爷、小叔,她其他的堂兄堂弟也会时不时回来住,她衣服穿这么漏了,别有用心。 要不是老大家单位分的房子,太小,根本住不了这么多人,她才不愿意这个狐狸精来大院住。 什么玩意! 她心里骂的欢。 可面上却一脸慈爱。 这伪善的面孔,也就骗骗刚来的新人,陆丰年一脸不屑,“小妈,她为什么不喊您。” “您心里没点数吗?” “要不要我提醒您,前几天您都做了什么?您要是真的追责,那我也不防当一次坏人。” “作为儿子,您犯错,我没有资格罚我父亲,可是,我可以断掉家里所有开支。” “反正我爸那点工资,养活您没有问题,就是您要帮村娘家,可能有些困难。” 这个家里开支。 都是陆丰年管。 而陆父的钱都给薛金花了。 直接被拿捏命脉的薛金花。 立刻打哈哈,“人老了,看我这记忆,我都忘了,林早早在楼上就喊过我了。” “她没有不喊人。” 又不悦的瞪了一眼林薇薇。 要不是她大清早的找林早早的麻烦,自己也不会嘴快来这么一句,差点阴沟里翻船。 于是厉声呵斥道,“你还站在这里干嘛,你爷爷和你未婚夫还没有吃早饭。” “他们爷孙爱吃肉包子、青菜瘦肉粥,还不快去做,真是一点眼力劲都没。” 第309章 吐槽 这啥情况? 上一秒还帮她说话。 下一秒就对她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她是来陆家当媳妇,不是来当免费保姆。 而且同为陆家媳妇,凭什么林早早就可以睡到自然醒,然后什么都不做可以吃早餐。 而她必须早上六点起床,还要给未婚夫和他爷爷做早餐?林薇薇心里这么想。 也这么问出了口。 对于林薇薇提出的不公平,林早早根本没说话,依旧安心的吃着香香的肠粉。 陆丰年当初答应娶她,让她搬进陆家来住,对她的唯一要求,就是不要干违法的事。 至于家务。 默认和她无关。 这次不用陆丰年反驳。 薛金花就给了林薇薇一个大大的白眼,好似在无声的讽刺,你以为你是皇亲国戚。 嫁进陆家当祖宗。 咋想的这么美呢? 别人家娶媳妇是什么情况,薛金花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但进了陆家的门。 就得守陆家规矩,这女孩子嫁进陆家来,就是给陆家当媳妇,虽然现在解放了。 老思想淘汰了。 但端人饭碗,就得被人管。 他们养着这帮小畜牲,让他们干点家务过分吗?薛金花直言,“人家林早早有陆丰年养。” “你有吗?” “你不想干活!” “可以,你让陆明远养你啊。” “但他现在一没有工作,二没有收入,他爸妈分了一套房,只有二十平方根本住不下。” “都十八九岁的人了,还伸手向爹妈要钱,在家里白吃白住,现在还靠着他小叔给他娶媳妇。” “家里养一个废物就够了,现在养两个,你不做点家务,你好意思在家吃饭吗?” “不想当免费保姆,行啊,我给你算算账,现在买菜做饭买肉电费水费哪样不要钱?” “我也不要多的。” “你们小两口每个月上交四十块的生活费,还有粮票、肉票,超出的部分你们小叔补贴。” “只要你交了生活费。” “你天天睡到自然醒,我都不会说你一句,就算饭做好了,给你送房间也行。” 林薇薇咬了一下嘴唇。 她自个要是有钱,怎么可能天天想着嫁到陆家过好日子,谁知道刚进门第一天。 连口热乎饭都没吃上,就被当着林早早的面训斥了一顿,要不是陆明远以后会成为首富。 她根本不会嫁给他。 薛金花呵呵,“不交钱。” “还叫苦来了。” “我长这么大,就没有见过你这么懒的媳妇,才订婚,进门第一天就开始抱怨。” “想当初我嫁给你爷爷当新媳妇的时候,根本不用长辈说,第一天天不亮就起。” “又是给他做菜包子,又是煮小米粥,将他脏衣服拿去河边洗,晚上还给他暖被窝。” “男人在外赚钱干大事养活一家老小,女人就该自觉点,做好大后方后勤工作。” “我们那时候的男人女人都有责任心,不像现在的年轻人,接受了新思想。” “结果呢?” “懒得很!” “这当孙子的天天在家啃老不赚钱工作,这带回来的孙媳妇也不想干家务。” “我们当奶奶的当爷爷的是欠了你们这些小辈不成,气死我了,个个都跟讨债鬼一样!” 第310章 阴阳 林薇薇愣在原地。 这不是她想象中的婚后生活。 她想象中嫁进高门,应该是婆媳和睦,有丈夫疼爱,有保姆服侍,有花不完的钱和票。 而不是当免费保姆一样,伺候男方一家老小,伺候男方长辈算了,为什么还要伺候林早早? 她一个村姑。 被人玩烂的贱货。 就应该嫁给乡下老实人。 凭什么她嫁进高门,能在婆家睡到自然醒,有丈夫护着,丈夫还将工资交给她保存。 这原本是她的人生。 她应该坐在陆丰年身旁,而林早早应该代替她干免费保姆的活,为什么重生一次都变了。 不甘。 不爽。 可惜,这个屋里所有人,都不关心她是否受了委屈,薛金花骂着,林早早吃着肠粉。 陆丰年看着报纸。 要是换成林家,爸妈哥哥见她不开心,肯定第一时间上前哄了,哪能让她这么罚站着被外人训斥。 见她一脸死人样。 看着就让人倒胃口。 这娶的哪里是孙媳妇啊,这简直就是祖宗他大妈,这一个个的都是不省心的东西。 薛金花捂着心口,“你是听不懂人话吗?还站在这干嘛,不快去厨房给你爷爷和男人做早餐!” “我不会做饭,我也不做!”林薇薇赌气,直接撂挑子,不干了,今儿她要做饭,日后不得她天天做。 家里饭菜都是林母做。 后来林早早来了林早早做。 再后来家里发达了,会请专业的厨师上门做饭,她是真的十指不沾阳春水。 在她认知里。 做饭是保姆的事。 得,这孙媳妇,比儿媳妇还要硬气,薛金花筷子一砸,“谁家当媳妇的不会做饭。” “你特殊,你不会,你爸妈怎么教你的,连饭都不会做,你不会难道不知道去学吗?” 林薇薇脾气也上来了。 直接怼道,“我爸妈响应号召让我读书认字,是为了建设祖国,不是让我来当免费保姆的。” 陆明远起了床。 出来时特意打扮了一下。 看着站着的林薇薇,问,“在屋里就听到客厅吵吵个不停,怎么回事啊?” 林薇薇还没来得及说什么。 薛金花直接恶人先告状,“还好意思问怎么回事,你这个未婚妻不得了。” “第一天上门,就把自己当成皇太后,不得了,出言不逊,直接教训你小婶。” “还问同为陆家媳妇,为什么林早早不干活,偏要她干活,她不当免费保姆。” “啊呸,我就没见过当媳妇有不干活的,你妈当年嫁进陆家,也在家里学了两年规矩。” “再说了,我们家有红姐,有盼弟,人家做饭好吃,干活又麻利,我们家不缺免费保姆。” “你和你爷爷爱吃肉包子、青菜瘦肉粥,我让她做,让她学着怎么当媳妇。” “以后你们小两口搬出去了,她这个当媳妇的还能给你做饭,可她说不会,也不做。” 陆明远闻言。 不屑的冷笑一声。 让林薇薇退亲不退。 如她愿,进了陆家门,现在又不愿意好好当陆家媳妇,大清早被骂也是活该。 他阴阳一句,“林薇薇,你该向小婶好好学习,小婶做饭洗衣服样样都会。” “你是嫁进陆家当媳妇,不是当太太,要是学不会规矩,这结婚证也没有必要领了。” 第311章 冷漠 陆丰年抬眼。 若有所思的看了一眼陆明远。 手指头不自觉地敲打在桌上,林早早从未在人前展现自己做饭洗衣服样样都会的样子。 这小子跟缺心眼一样,天天嚷着自己重生的智商,会成为未来首富?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怕不是利用了陆家背景人脉,在外勾结奸商做着缺德违法的生意,赚的也是黑心钱吧。 是个人都知道,想要一夜暴富除了聪明、命好外,那剩下的法子都写在刑法中。 站在一旁的林薇薇。 身子轻颤,目光受伤。 上辈子,陆明远和她说话都得细声细语,生怕大声一点都会吓着她,不会让她受一点委屈。 陆明远嫌弃林早早是村姑。 嫌弃她被拐卖过,认为她被男人糟蹋过,下药睡他,也是为了掩盖自己不是处的真相。 毕竟那一晚。 林早早没落红。 重生之后为什么变了? 陆明远居然让她学林早早? 学她什么?学她勾三搭四和几个男人不清不楚?学她为了活下去躺在床上叉开自己的大腿当婊子? 学她不要脸给男人下药掩盖自己不是处?她再也受不了这种委屈,捂着脸哭出声。 转身跑回了房间。 却没有任何人安慰一句。 这个家里的人,真冷漠。 见陆丰年一直盯着自己,陆明远不自觉的摸了摸鼻子,“小叔,您看着我干嘛?” “难不成……” “我眼睛里有眼屎。” 他从容不迫,带着挑衅。 陆丰年面露鄙夷之色,“我觉得侄媳说的对,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你们上学读书。 “应该建设祖国,而不是待在家里洗手作羹汤,当一名家庭主妇,你们最近收拾收拾。” “我提前安排你们下乡。” 原本是想等毕业季,让他们随大部队出发,但现在已经没必要了,早点送走,少些麻烦。 听到要下乡,陆明远脸色变得难看,他目光不自觉的看向林早早,想知道她此刻想法。 可惜。 她炫了一盘肠粉。 又乖乖端着空盘子去厨房,让红姐再给她做一份,至始至终都没有看陆明远一眼。 以前的林早早满眼都是自己,如今她的目光不再自己身上,心里落空空的不是滋味。 他不想下乡。 但这事轮不到他做主。 便只能找借口,“小叔,我爸妈就我一个儿子,我要是下乡期间出了什么事,他们肯定会恨你。” 陆丰年将看完的报纸折叠好。 放在了桌上,活动了一下手腕上的表问,“我记得你今年满十九,还没有断奶吗?” “干什么都离不开你爸妈,既然离不开,那行,让你爸妈陪你一起下乡怎样?” 他很人性。 有问题立刻想法子解决。 陆明远目光微眯,带着危险的意味,他父母下乡,那陆家以后岂不是陆丰年一人做大。 他父母不能下乡,要是他们跟着下乡,那陆丰年死了,二伯家肯定会讨好爷爷,霸占所有家产。 不会让他们一家回城。 他一肚子的怒火没地发,要不是林薇薇,他也不至于被逼到如今这个地步。 知道小叔主意不会变。 这才不爽的起身,直接去了林薇薇的房间,很快,里面传来砸东西和吵架的声音。 很激烈。 第312章 真晦 屋里传来林薇薇哭声。 哭腔里带着不可置信,大声的质问着陆明远为什么打他,在厨房偷吃的饱饱的林早早。 惊呆了。 陆明远打林薇薇? 那可是他白月光,上辈子呵护在怀里生怕她受一点委屈,重生之后剧情咋变了。 难不成是她没在中间夹着,他们就不会谈恋爱了?真贱啊,就喜欢玩三人行。 玩出轨偷情比较刺激? 她端着一盘切好的苹果出来。 拿起一小块,亲自喂到陆丰年的嘴边,小声的蛐蛐着,“喂,陆明远受啥刺激了?” 陆丰年看着嘴边苹果。 看着薛金花戏谑的目光,犹豫了好半天,薄唇微张,咬住,第一次被人投喂。 不习惯。 耳根子烧呼呼的…… 就在此时,陆父也下了楼。 听着孙媳妇屋里传出的哭声,微微皱眉,“怎么回事?怎么刚进门就哭哭啼啼?” “真晦气!” 老一辈的人,多少有些迷信,谁家正常人一大早就哭,外人不知情况的听见了。 还以为家里死人了。 陆父这人不爱吃肠粉,红姐就给他下了一大碗面条,端上桌的的时候香味扑鼻。 吃饱的林早早又馋了。 薛金花冷哼一声,“还不是你好孙子的未婚妻,不愿意做家务,嚷着要建设祖国。” “丰年就让他们下乡当知青,结果你孙子不愿意了,进屋两个人就开始弄出大动静。” “生怕我们听不见。” “也不知道演给谁看。 “自己窝囊,没本事。” “怕吃苦不当兵,又不愿意放低身段去工作赚钱养家,还在家里搞家暴打媳妇。” “我要是生一个儿子。” “我绝对让他好好读书,身体好就让他从小跟着你这个当爹的强身健体,去当兵保家卫国。” “身体不好,就去学技术,进工厂当一名光荣先进的工人,至少养活自己没问题。” 薛金花有一个心病。 就是没能给老陆生一个儿子,她是传统的女人,认为生儿子才能给婆家传宗接代,才能在婆家立足。 至于女儿。 她也疼爱。 可这世道对女人不公平。 她女儿长大后,必须要出嫁,嫁了就是婆家人,以后陆家财产也没有她的份。 运气好,如她一样,有丈夫疼着爱着,运气不好,如红姐一样,被男人抛夫弃子。 婆家。 比不得娘家。 总得受些委屈。 她这个当妈的还活着,自然能给她撑腰,但她死了后这些继子根本不会管她女儿死活。 她贪财,除了帮衬娘家,让自己有个后路,也是为了给女儿未来一个保障。 老陆虽然靠谱,自己女儿肯定会管,可他儿女孙子孙女都多,女儿真嫁人了,他也不一定能管。 陆父知道娇妻心思。 他暗中搂了搂她的腰,在她耳边说悄悄话,“我晚上努力努力,让你一胎二儿子。” “流氓。”薛金花赶紧推开了丈夫,儿子儿媳都还在,他不要脸,居然大庭广众之下说这种话。 不害臊。 她心脏砰砰跳,看了一眼林早早和陆丰年,确定他们小两口没有听见后,松了一口气。 可下一秒。 林早早将苹果推到她面前。 认真说道,“小妈想生儿子,那就得多吃吃我带来的苹果,保证你一胎三宝都没问题!” 薛金花闹了一个大红脸,“你个小姑娘家家懂什么,我这么大年纪还怎么生。” 话虽然是这么说。 可那手很自觉拿起一块苹果。 第313章 响应 得知自己要下乡当知青。 林薇薇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按照七十年代婚姻法规定,领结婚证,男二十,女十八,陆明远今年十九无法领证。 那陆丰年还一口答应她,让她今年领结婚证,骗子,得知真相的她呕的要死。 陆明远下不下乡,她不管,她自个吃不了苦,她绝对不会下乡,从昨晚就开始琢磨。 怎么才能不下乡? 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林母把工作让给自己,就怕陆家人暗中搞鬼,强行让她下乡。 她绝对不认命! 第二日,她上学。 却被叫进了办公室,吃了一肚子的气,上面的意思是,像他们这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应该给其他同学做带头作用,积极响应学校的号召,报名参加下乡插队当知青。 当知青一年。 要是表现优异。 可推荐上工农兵大学。 工农兵大学算个屁,等恢复高考以后,它的含金量直线下降,根本比不上高考考上的大学。 林薇薇没傻到和老师面对面硬刚,只是说一句考虑考虑,就拿着报名表回到教室。 “薇薇,你也要下乡啊!”说话的是他们班长,不仅是三好学生,还是学生优秀干部。 她上辈子,就是积极下乡插队当知青,结果呢?嫁给了一个三十多岁的老光棍。 从此留在农村,未归。 后来她过得也挺惨,农村重男轻女思想严重,每家每户需要太子爷继承皇位,就是宅基地和土地。 结果她肚子不争气,生了十几个女孩,女孩不能继承宅基地和土地,加上后来赶上计划生育。 那些女孩送的送,扔的扔。 最后也没生出一个儿子,被婆家嫌弃了一辈子,老公后来跟村里的寡妇好上了。 寡妇给他家生了儿子,于是开启了二女一夫的生活,村里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老师建议我去。”林薇薇垮着一张批脸,不高兴,明明上辈子老师没有建议,这辈子为什么建议了? 好气哦。 班长也劝道,“下乡好啊,老师说了,下乡一年,要是表现优异,可以上工农兵大学。” 林薇薇明明知道班长以后的悲惨命运,可她没提醒,就像一个事不关己的旁观者。 并未打算插手,还推波助澜,似看好戏一般支持道,“下乡好,那你赶快报名下乡吧。” “好哒。”班长老实点头。 她一个人下乡插队当知青,她有些害怕,现在有熟人一起,那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她提起笔,填了报名表。 写完又转身问,“薇薇,你报名表写完了吗?要是写完了,我帮你一起交上去。” 林薇薇摇了摇头,“我还没有来得及填,你把你的报名表给我吧,我写完了一起交上去。” “好。”班长没有怀疑。 将报名表给了林薇薇。 林薇薇看着这张报名表,心里开始了算计,她不能下乡,只能用其他人的充数。 于是。 她提起笔。 开始模仿班长的笔迹。 写上班长的名字和各项信息,两份同样的报名表,上面的领导就算发现了,也以为搞错了,不会追究。 但这样做还不保险。 上课铃响起,她心不在焉的打开了课本,林早早回家的事,下乡报名的事,都让她心烦意乱。 为什么重生后事事不顺。 四哥也是一个废物,说好的打断林早早手,如今却消失的无影无踪,她该怎么办? 她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突然有了主意,实在不行,让林早早代替她下乡插队当知青。 她则代替林早早去四中上学,然后多结交一些干部子弟,对她以后也有好处。 可是,怎么才能让林早早心甘情愿代替她下乡呢?突然,她灵光一闪有了主意。 第314章 婚约 “薇薇。” “你哥哥找你!” 午休时间,有同学喊。 正在刷题的林薇薇,听到哥哥找自己,她愣了很久很久,显然没有反应过来。 她哥哥很少来学校找她,有什么事都可以回家再说,她想到什么,猛地站起身。 穿过满是课桌的走廊,快步向着学校大门跑去,果不其然,来找她的是林四哥。 “四哥!”她激动地喊道。 也不顾旁人的眼光,扑进他的怀里,委屈巴巴的说,“四哥,你怎么才回来。” 见林薇薇哭了,林四哥心疼的不得了,“那个村姑回家后,有没有欺负你了?” 说起此事。 林薇薇委屈。 她直接告状道,“四哥,爸妈是不是要把我赶出家门,结果妹妹一回家。” “他们就把我房间让给她,还让她烧了大哥送我的生日礼物,还有二哥送的钢笔……” “呜呜~” 越说越伤心。 林四哥心疼坏了。 他掏出干净的手绢,小心翼翼的给她擦眼泪,“别伤心,哥哥去打她好不好?” 林薇薇摇了摇头。 她另有安排,只打林早早一顿怎么够,她要让这个村姑下十八层地狱永不翻身。 才能偿还她所受侮辱,“打人会坐牢,我不想四哥坐牢,四哥,我该怎么办?” “学校说我是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让响应号召,带头下乡插队当知青。” “可我不想去。” 下乡插队当知青,林四哥一个爷们都受不了,更别提林薇薇被家里宠大的娇娇。 她不能去! 但是他很清楚。 林薇薇要是不答应去。 学校领导、居委会的都三番五次的上门做思想工作,“那就让林早早代你去。” 见林四哥上套,她继续引导着他往自己想的方向发展,“妹妹肯定不会去。” “她要是敢不去,那我打的她不敢不去!”林四哥相信,暴力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林薇薇有些怪林四哥。 要是她提前将林早早打断右手的话,将人带到医院,让她拿到玉佩的话。 就不会有后面这些麻烦。 现在打人有用,她就不会这么苦恼了,“四哥,已经迟了,她和我未婚夫搞在了一起。” “妹妹,你是什么时候有未婚夫了?四哥怎么不知道,他叫什么家住哪?”林四哥惊讶。 怕妹妹被骗,赶紧打听。 林薇薇欲哭无泪,“我未婚夫是干部子弟,住在大院里,他全家都是军官。” “本来约定好了,等我毕业,我和他就结婚,可如今……要被林早早抢走了。” “哥哥。” “你帮我好不好?” “我不想下乡插队当知青,我喜欢我的未婚夫,他也很爱我,我必须嫁给他。” 林四哥将林薇薇抱在怀里。 如珍宝一般疼爱,“妹妹,四哥帮你,四哥怎么能不帮你,你要四哥做什么。” “四哥都会去做!” 林薇薇小声抽噎着,“四哥,前几日我听外地人说,妹妹在乡下定了娃娃亲。” “她未婚夫,就是养父养母生的儿子,她都有婚约了,她怎么还能抢我的未婚夫。” “听说她跑了,她家里人担心的不得了,全村都在找她,你可不可以跑一趟西南。 “告诉她乡下的养父母,说他们女儿在京市四中,他们肯定会来京市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