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鹊LaPie》 no.1 la pie lapie,开在北京一条很文艺的胡同中段,之所以经营西餐原因有二。 笙是个有着文艺情怀的女人,她想拥有一块地方,不怎么喧嚣的地方,白天招待有缘份的客人吃饭,晚上招待有心事的客人喝酒,西餐显然比中餐更容易搭配酒水。 第二个原因是选了店址之后才知晓的,这条二环里的半民居小胡同,不允许经营任何使用明火的项目,不用明火的中餐想想就知道可以放弃了。 笙是个爱吃也会吃的女人,闲暇时常下厨做几道小菜,可是这些跟开餐厅完全是两码事,那时的她还不懂得这个道理。 一个人距离梦想最近的时候,就像喝大酒还差一口就要醉了,仅剩的理智和清醒只够你端起手中最致命的那一杯而已。 2013年的冬天,她排除万难和屋子的主人签了合同,拿到钥匙那天,她感到压力从天而至,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在下一次见到房东时赚出再缴房租的钱。 之所以说排除万难,是在签约前的一周,原计划合资经营的三个合伙人有一个临时撤了资,这意味着本要三人分摊的第一笔房租一下子变成两人承担。 在找到解决办法之前,几乎没有一夜不失眠。她知道继续下去会很吃力,可不继续呢,将近一年的努力、已经砍好的价钱以及押金都会付诸东流,两难之际她的家人站出来填补了这份空缺,她感激的同时只觉得压力更重了,签约前那晚,她一个人在房间里呕吐。 三年后的春节,还剩下最后一人的她选择结束了营业,离开时有很多东西没有带走,最心疼还是请自己仰慕的大神手绘的那幅五米多高的壁画,她记得大神对她说过的一句话:“壁画有它自身的命运。”她回头最后望了一眼画中那只醒目的花兽,也不知它会等到一个怎样的结局。 此后三年,她几乎不愿再提pie的时光,也慢慢远离了和那里有关的一切。 直到最近,她故作轻松地故地重游,发现那道玻璃门依然紧锁,依然年轻的花兽从深远处与她的目光交汇了! 这一瞬间,最后一道重量从她的肩头卸下来,她想她终于可以开始回忆发生在这里的故事了。 no.2 壶盖 她用食指轻轻敲打着玻璃茶壶壶盖上的圆疙瘩,没有节奏,但停不下来。她无法忍受晶莹质感里的瑕疵,哪怕只是一朵工业操作中自然生成的小气泡,也足以毁掉晶莹本身该有的样子。可恶啊,但愿能把它给敲出来——她这么想着,敲打就开始有了使命感,力道加重。 她在等待一个素未谋面的男人,据说是位刑警。一想到这里,她觉得口干舌燥,指尖微颤地给自己倒了盏玫瑰普洱,一饮而下,在心里第七遍重复了自己的整套作战方案,注意细节,注意逻辑,毕竟对方是位警察。 木楼梯传来沉稳的脚步声,她没有回头,直觉是他到了。 沙哑的男声响起:“服务生,我找一位李小姐,她约在二楼,应该已经到了。” “好的,先生,请跟我来。”一位清秀少年把他带到她的身边,这是二层最隐蔽的角落。她刚要起身,男人用手势阻止了,在她对面坐下来。 他看上去比自己老公要年轻,只是有一样的疲惫眼神,她自顾自地想。 开门见山:“李小姐,我想知道你是怎样拿到我的联系方式的?” “是费了一番周折,但我不方便说,这不是重点。” “好吧,那么你找我是……?” “交换一些情报。也想请您帮帮我。” “哦?”男人左边的眉毛挑动了一下,扯着她发冷的神经跟着跳了一拍。 “我听说您正在办理离婚手续,您可能觉得我这样说有些冒犯,我想我们有必要相互了解一下彼此的处境,因为我知道您爱人离婚后将会和我老公在一起。” “…………”男人下意识地从兜里掏出半包香烟,被清秀少年及时阻止了。 “你老公是?”他烦躁地把烟拍在桌上。 “和程青是同事,他们好了快两年了吧。我是一点点查出端倪的,还跟踪过他们几次,如今已是避无可避了,他决定为了他的爱情净身出户。” “这个结果你不满意?” “我现在还不能放他走!” “哦?”男人的眉毛再次挑动,她有种冲动,想把那截眉骨连同刚才的小气泡一起敲掉。 “我儿子承受不起!他把过激反应带到了学校,老师一次次地找我!当下我只能把这个破碎的家再次拼凑起来,我得先救我儿子!” 男人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等待她恢复平静。 “我和程青已经分居很久了,这其中有许多原因……我们确实谈到过离婚,但并没有提上日程。她经常摇摆,有时想为了孩子再努力坚持,有时想为了自己去争取自由。坦白说,今天之前,我都觉得是我俩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我从没想过她有了别人。” “那么如今你知道了,会加速你们的离婚吗?” “会坐下来认真开始讨论这件事,但不见得有多神速,毕竟这原因和之前的性质不同,恐怕需要谈判的条目会变得复杂。”男人给自己倒了杯茶:“怎么,你希望我俩尽快离婚?你不怕程青她更不肯放手了吗?” “怕有用吗?我倒是想知道她怕什么。” “你觉得我会跟你说吗?” “我觉得你至少有一点跟我是一致的——” 该死地挑眉,她控制不了,只得把手又伸向壶盖上的圆疙瘩。 “你我都不希望他俩在一起得到幸福,因为他们一开始就是不道德的。”她衰弱的神经命令自己暂时闭上了双眼,她得赶在老公逼她签字之前让程青主动放手,为此她可以忍受瑕疵的感觉,恶心的感觉,哪怕是受辱的感觉。作为母亲她可以忍受,她不急于敲掉自己生命里的败笔气泡,她相信她的敏感体质绝不会放过它,总有一日她能够带着些许快感去彻底清除掉,但不是现在。 “李小姐,我想我理解你的感受,你需要我帮你做些什么呢?” “很简单,让她恨我,进而恨我老公。”她讨厌他眼神里那股子淡定,这让她感觉四个人的生态链里她被甩到了最底层:“你只要跟她如实说明,是我找到你跟你抖出她背叛婚姻的事实,是我给你展示了他俩之间的聊天记录、他给她的购物清单,是我要挟你如果再不管束她就会闹去她的单位,闹到路人皆知。” 她恍惚间竟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一丝真实的欣赏,这让她的方案仿佛得到来自警方的加持:“最后,请你告诉她,你的联系方式是我老公提供的。就这样!” “够狠。”听上去像是一种赞许。 “我需要她明白自己爱上了一个自私且懦弱的人,这种人是靠不住的。” “他真是这种人吗?” “是。我如今比谁都清楚他有多靠不住,可我的儿子还需要靠他,我还得忍受这个过程。”她给他空了的茶杯添满茶:“我请您帮的只有这些,至于您是否打算结束掉婚姻我不想揣测。我们合作拆散他俩其实不只有利于我,您能够看出我老公目前的行事是对自己骨肉都不负责任的,如果程青离婚后带着孩子跟了他,他也不会对你们的孩子负责。” “她没有资格跟我要孩子。” “当然,但她毕竟是孩子的妈。孩子这么大了,对家庭结构印象已经形成,无论怎样打乱重来,对他们来说都会是不小的冲击。” “这些我需要时间再想想。”她见他眉头紧锁,对于他终于也陷入到离婚的焦虑,她甚至有些窃喜。 “不过我可以答应你,按照你说的那些给她施压,这个操作对我没有影响。” “那我郑重地向您表示感谢。” 晶莹的玻璃茶杯,在午后的阳光下发出清脆的碰撞,她如释重负地吐了口气,摊牌后的两个月,她头一次感到由内而外的轻松。 男人接到工作电话,匆匆道了别。她把身体蜷进沙发,眼里多出一束跳动的光。她假装不经意地扭身寻找清秀少年,他正给最靠楼梯的一桌客人点餐。 无须慌张,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把圆疙瘩壶盖夹起来,还没来得及擦拭里面的水蒸气,就直接丢进手袋,再溜到一层买单,迅速离pie。出门时赶上服务员上菜,她瞟了眼托盘,很像她在法国南部吃过的那种豆焖肉,她有点后悔没为自己庆功吃上一顿再走,毕竟这所城市很少能碰上这道法式乡村菜,可惜以后都不能允许自己再踏入这家餐厅了。 no.3 b52 她像只兔子,见过她的人大多会有这样的印象,活泼,可爱,率真,即便不停吃喝也不会发胖的啮齿类动物。认识她,缘于开业前在豆瓣上招聘的一批兼职,考虑到逛胡同的客人有一定比例的老外,笙想着可以聘用一些假期打工的学生。她,是第一个拿着正规简历找上门来的大学生。 熟悉后才知道她是位学霸,关于这点,笙并没感到意外,她脑子里总能浮现出清晰的画面,这孩子是能把厚重繁复的课本都当成肥美的青草,咀嚼之间全给消化掉。她比谁都勤奋,上午给人当家教,下午就来店里打工。pie的时光,正逢她的初恋,没有经验的她恋上了自己的“学生”,确切的说,是没能抵住来自家教对象的疯狂追求。 她以为恋爱就像一场蓄谋已久的大火,纵火者找准了目标,就开始拼命在目标人物周围添柴浇油,趁其意志最薄弱的时刻,啪地一下将油引燃,随后就是一场属于两个人的奋力燃烧。 笙初识她时,她正烧得激烈,勤奋如她,谈起恋爱来也是一样使劲。明明是个目标人物,不知何时竟把自己变成那个不断添柴的人。起初上下班都有男友开车接送,店里组织的活动也无暇参与。不到半年,她越来越晚离店,开始流连于一层吧台,跟着调酒师学凿冰学调酒,偶尔也能蹭上两口。这小兔子,是有点酒瘾的。 终于在一个发薪日,闭店后她拿出全部薪水,请夜班的全体都有——喝大酒。 “是有什么值得庆祝的事吗?”笙对她的行为很迷惑,看着她把薪水像扑克牌一样搓成扇面、捏在手里,跟大家合影留念。 “记录一下这个重要的夜晚,今晚之后我就要恢——复——单——身了!”她豪爽地把整个扇面拍在调酒师面前:“来,给我们每人先来上半打b52!” “姐,这么烈性!牛x呀!”清秀少年一下班就恢复了胡同青年的调调。 不一会功夫,吧台上齐刷刷码了三排b52,不爱说话的调酒师似笑非笑地说:“我私下里不怎么喝鸡尾酒,你们就自己尽兴吧。”说罢,像点生日蜡烛一般在杯口上逐一点火。 她还没喝,就两眼发直地看着那排整齐的蓝色火焰,正发出冷静又不失体面的微光,那光裹着甜腻的酒香,像极了传说中的爱情。 笙接过调酒师递来的短吸管,插入子弹杯底部,一饮而尽。冰凉的咖啡甘甜夹杂着一缕奶香,下肚后迅速翻涌上来一阵火辣的黑朗姆余味,所谓冰火两重天的体验,恐怕才对得起它“轰炸机”的威名。 “来吧,抓紧喝!”笙拍拍发呆的兔子,一旁的胡同青年早已把吸管伸向第二杯。 小兔子没拿吸管,径直端起一杯燃烧的b52就往嘴里送。 “当心别烫到嘴!” 她把眼一闭,三层酒精混着一团蓝色火苗一口吞进嘴里:“就要这个感觉!我就是想体会一下先热后冷的滋味!” “行家啊,你还别说,这款酒就得让火在嘴里灭掉,才能品出最好的味道!”调酒师难得兴奋,可能是鲜少见到如此痛饮b52的酒客。 “那你干嘛还发给我们吸管?”胡同青年显然是略有不服。 “多数人还是怕烫嘴的,不是吗?” “我不怕,烫到才好呢!”兔子说话间干了第三杯。 “就算想喝,也不能一个劲儿地空刷啊!去去,damon,给你姐到后厨找点吃的去!”笙催促着没眼力价儿的胡同青年离开。之所以给胡同青年起了这么洋气的名字,是因为穿上制服的他确实一副清秀模样。带着一脸无辜笑容前来面试的他,给笙留下的第一印象就是既呆又萌。 “姐,我什么也不想吃,我心里冷得慌,就想喝点酒,让心暖和起来。”四杯过后,她脸上泛起红晕,眼神开始游离。 “那也急不得,嘴受得住,胃可受不住!”笙拍拍她单薄的肩膀:“别憋着,有什么不愉快的,吐出来就好,你还这么年轻,没什么是不能放下的。” “姐,我不是放不下,我就是……不明白!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和我分手!我甚至不明白,他这么做到底算不算分手!”她突然用力抓住笙的胳膊,眼睛里满是困惑:“他就那么不声不响地消失了!七天了,我给自己定下的最后期限就是七天……可今天,我还是无法找到他,他是真的不要我了!” “你们之前吵过架?” “没有啊。我还记得他最后一次接我下班,我们在车里坐了很久。我在副驾吃着他给我买的宵夜,是我最爱的盐酥鸡和油炸杏鲍菇……他最讨厌杏鲍菇了,所以很少买这个,也因为难得,我吃得格外开心。他在身旁一声不响地吹凉一杯热可可,喂给我喝。姐,真的没有任何异常!之后送我到家门口,他抱了抱我,那个拥抱,比以往的时间长。我看着他驾车离去,第二天发现他删除了一切的联络方式,不肯再接我的电话,去学校也找不到人,他就这样从我的世界彻底消失了!” “…………”笙不知该怎样安慰她,只好默默干了一杯b52,她不明白分手为什么不能当面好好说清楚,她觉得舌尖在酒精的刺激下微微发了麻,或许就因为根本说不清楚? “姐,你知道吗,我宁可他从没那样炙热地爱过我,至少我不会跌得这么惨。” “你呢?有没有同样炙热地去爱他?” “…………”她似乎更加困惑了:“我从答应他那天起,就一直很努力地谈恋爱。他很宠我,我也非常依赖他,我有时确实很任性,不过哪个女孩没对自己男朋友任性过呢?” “依赖和任性可以是女朋友的标签,可并不是爱的标签。”笙举起一杯酒,递给她:“无论先冷后热还是先热后冷,其实没差,重要的是你有没有真正热过。” “…………” 笙不记得那天小兔子究竟喝了几杯b52,只记得深夜送她回家时,她走到路口那尊标志性的大鼎,趴在灰砖底座上一遍又一遍地呼喊他的名字。凌晨两点的二环路边,从不缺少酒醉的灵魂。 多年后她还是笙家中酒局的常客,她喜欢在笙的面前喝酒,因为可以尽情撒酒疯,可以尽情喝大。她后来也谈过几场恋爱,每次都很用力,却再没找到初恋时的温度。她一喝大就会提到他,提到他就能让自己瞬间清醒。 对于这个凭空消失的初恋,她复原后找到了事故的源头:在那场恋爱中,她加速释放的女友力让他的宠爱燃烧殆尽,他不是不爱了,只是宠累了。他知道她就如同一团幽兰的火焰,明明在燃烧,却永远不烫嘴。 no.4 花兽 这家店的入口是道玻璃拱门,门后一条昏暗瘦长的走廊,视线尽头有幅两层楼高的壁画,画的下方一池细水折了回来。单从门外经过,绝没可能判断出这是个吃饭的地方,他徘徊在门口暗中思忖良久,有一种无法言说的压迫感,自画中那头巨兽的眼窝处散发出来,也不知这里的主人到底是想让人进来,还是根本不想被人打扰。 想到今日的目的,他还是选了这里,希望自己是提早适应了压迫感的那个人,接下来的谈判,难熬的就不光是自己。穿过走廊,视线变开阔,水道两旁一边是卡座,一边是长长的吧台。这并不算稀奇,新鲜的是延水两侧各竖起一面红色砖墙,伸向二楼。这两面墙,每层每侧开了四道拱门,如此看来,一家不大的店面,至少拥有十六道拱门。 他愣在了原地,恍惚间觉得自己被突如其来的怪异感拉入一个异想世界,思绪每穿过一道门,竟如同穿越过往经历的一段因果。飞速流逝的因果,让酸楚上了头,他急忙别开眼,想找个位子坐下来。 “先生,您是坐楼上还是楼下?”一位清秀少年礼貌地打断了他的神游。 “呃……楼下吧,就墙角那个位子,可以吗?”他指着最靠门口的墙角座位,觉得那里最安全,离门口近又相对隐蔽,很方便不欢而散后的迅速撤离。 “当然可以,您是一位吗?” “不,我等一位……朋友。” “好的,这是我们的餐单。您看您是现在点,还是等朋友过来一起?” 他无心吃饭,直接翻至酒水篇目:“给我一杯oldfashioned,其他的等会再说。” “好的,那您稍等。” “请等一下,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咱们这店pie,是什么意思呢?” 少年回转过身,这问题自己不止一遍作答,早已烂熟于心:“是法语里‘喜鹊’的意思。” “喜鹊?”他忍不住献给自己一个苦笑,还真是会选地方:“那壁画里的怪兽是?” “那是花兽,是老板请一位壁画大神设计绘制的。这幅壁画的主题是喜鹊,您往上面看,有象征了春、夏、秋、冬的四只喜鹊。喜鹊身边这两位女子是我们的老板,她们是一对姐妹。最下方的花兽,是连接天上人间的使者,把四季的美好带给众生。在他周围还有各路小仙,小仙的署名是法餐中一些必备的香料。” “真有意思!”他站在中庭,仔细端详了整幅壁画,仰望才发现头顶竟完全是透明的三角玻璃屋脊,中央垂下几组暖黄的球形玻璃吊灯,夜色胶着着灯光,若有若无地打在神秘的壁画墙上,趁得那花兽仿佛一下子活了过来。他像是被什么给吓到,迅速退回到自己的座位。这时,吧台正招呼着出酒,少年把oldfashioned送到他面前:“先生您慢用,有需要再叫我。” “好,你去忙吧,这时间二环准是又堵上了,我慢慢等。” 他挺感激她没有按时赴约,也感激自己先找到这么一处别有洞天的地方,他只是发给她胡同的定位,他觉得单凭她自己是找不到这里的。那样最好,还可以借着这些拱门,好好捋一捋他与她之间的过往因果。 他含了口酒,这家的“古典”用的是烤橙皮调味,舌头迅速被辛辣的波本威士忌占据,逼得胃里蒸腾出足够的热量,咽下后舌尖还残留着来自苦精的苦涩和一丝橙香。他记得她是因《广告狂人》这部剧迷上这款酒的。她刷过那么多剧,美剧英剧日剧韩剧,没被安利过首饰、皮包和化妆品,最多也只是要他请自己去喝上一杯美剧里的鸡尾酒,吃上一盘韩剧里的炒年糕……她真是个会过日子的好女人。 穿过一道拱门,他无法不注意前方醒目的花兽,此刻它的双眼正与自己对视,恍若无人地冲他开口说了话:你从哪里来?你并不属于这里! 他吞下一口酒,心里回答自己也回答它:我从花开的地方来,我为她归属这座城市,我即将和这里的一切告别,我会不会就此和她永别? 他的故乡在大理,他从一进门就想这花兽真是来错了地方,它难道不该去花开的地方镇守才更合适吗?北京,花真是少得可怜!难怪它一脸怨气地瞪着自己,它也想为并不顺遂的境遇喝上一杯吧。 在家乡,曾有他文艺的梦想,和这里的老板一样,他也有家属于自己的小店。他与妻子开了间民宿,他不怎么费心,只是在店里喝酒、看书、弹吉他打发时间。后来,他们有了自己的儿子,操劳的妻子开始生出埋怨:“孩子和铺子,你总得管一样吧!”妻子给他机会先选,他没有犹豫就选了孩子,理由是自己不善经营和管理,他宁可花时间多陪陪儿子。几年光景,他善于经营管理的妻子跟他提出离婚,她说他变了,不再是当初那个拥有梦想和情怀的少年,她爱上一个比他更文艺的房客。他甚至没有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离家时他只有几箱书和一把吉他,仅剩的这点文艺并没有背叛失去一切的他。 他打算换个城市重新开始,想去厦门,另一个有花有海的地方,他曾在那里度过自己最美好的大学时光。她的出现改变了他的决定。她是他的大学同学,彼此的初恋。他们像很多大学情侣一样,因毕业选择不同的城市而分手。她回到北京,不久后嫁给一个富二代,再不久离了婚,分到很多钱。他也离婚,只分到了自由。她听说他恢复单身,通过老同学联络到他,邀他来到她的城市。他俩都以为,经历过那么多沧桑之后重拾旧爱,如同打开一坛陈年老酒,凭借那股后劲儿,就足以支撑往后余生。 如果故事到这里就结束该有多好,他一饮而尽,又要了一杯oldfashioned。 北京,对他来说是按住快进键在播放的纪实片。他放下了吉他,学着接触各种各样的生意人,他不明白这座城市的人明明赶着工作、赶着结婚、赶着生子、赶着养老,还偏要在推杯换盏间装出一副悠然自得的惬意模样。他更不明白他曾经引以为傲的文艺情怀,在哪个时间点、哪个岔路口被篡改了模样,放到如今的朋友圈里竟被沦为装逼的笑柄。为避免自己说出更多奇怪的话,他慢慢减少了阅读的时间。 幸好他还有她,她让他的一切付出变得值得。她知道他很难在这座城市建立归属感,她知道他会介意他们之间避无可避的贫富差距。她很小心地保护他们来之不易的爱情,她一度变回那个学生时代贪恋小日子只求小美满的女孩。她等他辛苦工作回来,只求一起抱着“全家桶”刷上几集美剧。她是他心甘情愿交换的一切文艺与理想。 直到——她慢慢把日子过成他过去的模样,只想求个安稳,她想跟他要一个孩子。他的犹豫和推拖,彻底伤到了她。她觉得自己的全部付出竟然换不来一个孩子,对爱情的失望让她彻底疯狂。她开始疑神疑鬼,怀疑与他认识的一切女性,她确信他不要孩子一定是因为有了其他女人。他的工作圈子和生活圈子,被她搞得一团糟。 第二杯的苦味比第一杯来得浓烈,他晃晃手中的杯子,难道是橙皮不够香?他其实非常爱她,他并没有别的女人。他只是还没融入这座善变的城市,无法说服自己这么快就和这座城市拥有一个孩子,他觉得这样的解释她听不懂。他离过一次婚,也曾有过一个孩子,他不敢想象那孩子心里是怎样看待他的。他对自己想不明白的事,从不敢再次去尝试。他敢重新去爱一个女人,却不敢再次扮演一个父亲。他知道这些心里的情结,还需要时间去捋一捋。可她,并没有给他时间,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他恐怕又要被赶出一个家庭,继而被赶出一座城市。他知道自己有不对的地方,他可以再去争取,也可以去妥协,可他心里并不情愿。他说不清自己到底在执拗什么,或许只是想活成一部分理想该有的样子,那究竟又是什么样子呢?他觉得自己像是一头困在北方的花兽,凶猛的美好只存在于定格的春天。 他给自己点了第三杯oldfashioned,她还没有找到这个地方。 no.5 酥 lapie最初的菜单上有一道点心,是专门为老人和小孩准备的。从外形上看很像一棵棵迷你版的胡萝卜,其实是用胡萝卜榨汁和面做成了酥皮,再往里面填满马苏里拉奶酪、烤培根和洋葱碎混合而成的馅料。发明这道菜的师傅以前是做粤菜出身,所以烤出来的点心有那么点中西合璧的味道。胡萝卜酥一度很受欢迎,成为餐厅里的热销菜,直到那位师傅终于被某大酒店的后厨挖走,这道菜也随着他的离去销声匿迹了。 他走后就再没人能烤制出完美的胡萝卜酥,馅料倒不是问题,只是那蠢萌蠢萌的小胡萝卜造型,无论如何也无法复制出来。无奈之下,新印制的餐单同一个名牌——“酥”,下方的配图由原来的胡萝卜酥换成了经典的拿破仑酥,虽说新面点师调制的吉士酱口味香醇到无可挑剔,但笙的心底总有一种遗憾,觉得这道菜失去了之前的趣意。 果不其然,这天店里来了一位女子,带着一个约莫五、六岁大的小女孩,指名要吃消失了一阵子的小胡萝卜酥。清秀少年暗自叹了口气,面对小女孩水汪汪的大眼睛,实在不忍心扫她的兴致。 “女士,是这样的。我们店之前的面点师离职了,如今没人能做胡萝卜酥。您看看我们新餐单里的拿破仑酥,是面点师的拿手点心,甜而不腻,您女儿一定会喜欢的。” “…………”女子脸上微有愠色,压低嗓子嘟囔道:“她可不是我女儿。” “啊!实在不好意思……真是抱歉!”清秀少年此刻很想咬掉自己的舌头,老板再三强调不要随便臆测客人之间的关系,自己这脑子永远管不住那无处安放的满腔热情。 “阿姨,我还想吃上次那个酥。”小女孩为记忆中的美味做出努力。 “人家不是说没有了吗?酥都是一个意思,你这次试试甜口儿的,不见得比上回差。”女子看上去想尽快结束这个话题:“就要这个拿破仑酥吧,再来两杯热拿铁,给她一杯温牛奶。” “好的,女士。您点的是一客拿破仑酥、一杯温牛奶,还有两杯热拿铁……”清秀少年照例重复了女子的点单:“请问是还有一位客人吗?我是否给您再加一套餐具?” “不用了,就她一个人吃东西。我和我朋友陪她,只喝咖啡。” “好的,您稍等。” 她靠向沙发旁的飘窗,意兴阑珊地望着一层水池里扎堆儿觅食的鱼。再美的东西,到了饥不择食的时候都毫无美感可言。食欲,让它们一扫往日悠然自得的惬意模样,顾不上梦幻飘渺如拖地晚礼的神仙尾巴,只知道挤破头去争抢那点口粮。她脸上的笑容挂着几分伤感,自顾自地说:“吃相可真是难看啊。” “阿姨,安叔叔怎么还没来?” “应该快了吧。”她抬头看到服务生把一盘精致的拿破仑酥摆到小女孩面前:“你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等叔叔来了,我们问他要不要在这家吃晚饭。” “就在这里,就在这里吃!这里有鱼,吃完饭我想下楼去看鱼!”小女孩手舞足蹈地表达着自己的意见,抓起餐叉伸向眼前的甜品。“喀嚓”——拿破仑外层酥皮的破碎声,成功吸引了女子的眼神。 “看起来还真是酥脆呢,怎么样,好吃不?” 小女孩生涩地用叉子挑起一块沾满吉士酱的酥皮塞进嘴里:“唔……好吃,甜甜的,可香啦!阿姨,你要不要尝尝?” 女子看她嘴角沾的点心渣,伸手过去帮她擦拭:“阿姨不吃,你喝口牛奶吧,别噎着了。阿姨问你啊,是这个好吃,还是小胡萝卜酥好吃?” 女孩眉毛一扬,夸张地瞪大眼睛:“当然是这个好吃!我最喜欢吃甜的啦。但是安叔叔说,他和我都不爱吃胡萝卜,可胡萝卜里有很多营养,我俩要试着从小胡萝卜酥开始,努力爱上胡萝卜!” “是吗,我怎么没听他提到过。”女子别开了目光,注意力回到楼下的池子,那群美丽的身影,此刻已恢复到悠然的日常,抹干净嘴后,优雅——是可以迅速归位的包装。她的他,是不是也像它们一样,从不顾及吃相,只因为有把握在吃完之后迅速地粉饰太平? 她第一次见到对面这个孩子,是在京郊的一所度假村,那天他把她领到她的面前,说是他同事的女儿,他们还有会议要开,只好烦请她帮忙照顾一下孩子。他说他特别喜欢这小女孩,因为和他小时候长得有点像,脸颊都是肉嘟嘟的,还有对不太明显的酒窝儿。她看着他宠溺地掐着小女孩的脸蛋儿,有那么一刻,她想为他生个属于他们的孩子。 她无意间问起女孩的妈妈,他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厌烦:“她好像周末也要加班,一会过来给孩子送几身换洗衣服就走。我先去会场了,你自己能应付吧?” “没有问题,我带孩子去看鱼,花园里有一池的锦鲤,很漂亮。”这么想来,她第一次陪这孩子玩就是一起看鱼,陌生的两个人,大手牵着小手,目睹一群美丽生物的狼狈吃相。孩子欢喜得不得了,甚至她妈妈过来送衣服也顾不上打招呼,只专心地盯着池塘里那几身名贵的花衣裳。 她礼貌地和这位辛苦的母亲寒暄几句,孩子长得和她一点也不像,妈妈的容貌相对普通了些。不过十分钟的会面,她觉得人家只是嘴上表示感谢和歉意罢了,她隐约从她离开时的回眸里看到一丝怨气,或许是自己想多了吧。 “哇塞,小公主一个人在享用美食,竟然不给安叔叔留一口!”声音从她背后传来,是她男朋友没错了。 “你怎么这么晚才到,咖啡都凉了,给你叫点别的吧?”她看见他走到自己对面,贴着“小公主”的身边坐下来。 “临出门被她老爸叫去接收一份传真。他们两口子今晚都要加班,咱们就带着孩子在外面吃好了再回吧。” “嗯,那你叫服务生拿菜单来,你俩点吧,我吃什么都行。”她早知道会在一起吃晚饭的,每次帮他同事看小孩,他都是又出钱又出力的,尽可能争取在“小公主”面前表现成完美叔叔的模样。“小公主”和他的感情也真不是盖的,她小心地用叉子托起一片裹满酱汁的酥皮,颤巍巍地送入他的口中,眨着大眼睛等待着赞许。遭遇珍馐美味撞击的夸张表情,还真是如出一辙,两个人笑出同款蜻蜓点水式的酒窝儿。 她不安地挪了挪屁股,烦躁地抿抿下嘴唇,看着服务生在一旁等待着点餐,她提出:“我想点杯酒喝。” “好哇!可惜我开车了,不能陪你喝。难得你有兴致,就来杯红酒吧,配一份法式香煎小羊排,如何?”他愉快地翻着餐单,一项都是他替她做决定,并没有留意到对面反常的神情。 “可以。” “我要一份乡村豆焖肉,多来点餐包。那么小公主呢?必须是你最爱的奶油培根蘑菇意面,对不对?givemefive!”他忘情地与她击掌:“对了,亲爱的,你要不要再加一份这个酥,真心不错,就当是餐后甜点了。” “不要!”她生硬地回绝:“我……,我不爱吃这么易碎、又爱掉渣儿的东西。” “阿姨,要嘛,要嘛,真的好好吃!”小女孩积极地怂恿她接受叔叔的建议,毕竟那块不大的点心就这么给吃完了,心里还有些不满足。 “没事,我们点上!叔叔就很爱吃这个,阿姨她不懂美食,既然人家管这个叫‘酥’,哪有不易碎不掉渣的道理?还好咱俩都喜欢它脆脆的口感。服务生,另外再加一瓶姜汁汽水,谢谢。” 她忽然觉得实在也没什么好气的,对面这一对,或许才是前世的情人吧。此时此刻,自己倒显得有那么一点多余。她不再插嘴,只专心地喝自己杯中的红酒,专心地切自己盘中的小羊排,专心地观察对面的一举一动,默默地衡量着心底滋生已久的猜测。 她又要了杯红酒,这家的红酒后味醇厚,喝起来全无酸涩,她很想试着做一回贪杯的人,可惜自己并没有那么容易喝醉。他不同,他也喜欢喝酒,只是很容易醉。她最近常忆起一年前他的一次醉酒,他大红着脸,笑容可掬。他在她怀里讲述了一段有关他朋友的秘闻:他有个朋友特别倒霉,新婚期间约着几个同事在自己家吃火锅喝大酒,几乎所有人都喝倒了。这时忽然领导来电话叫他朋友回单位加班,他想也没想就放下一屋子喝醉的人独自离去,结果他老婆竟然趁着酒劲和其中一个人发生了关系。 “他后来发现了没有?”她记得自己那天格外激动,因为控制不住心底泛起的恶心,以及对那个倒霉男人的深切同情。 “没有,不过……慢慢他开始有所顿悟,随着他孩子一天天长大,身边越来越多的朋友都说孩子长得不像他也不像他老婆。唉,你说倒霉不倒霉?” “那孩子像谁呢?难道像他同事?他老婆一直还出轨那个男人?” “怎么可能!奇就奇在,那个同事就只跟他老婆发生过那么一次关系,可孩子偏偏就越长越像他。” “这有什么奇的,这是十足的恶心好不好!你应该劝劝你那位朋友,如果真有疑虑,不如去验验dna,彻底做个决断也好过整日承受折磨。” “这天下的情感岂是你想得如此简单容易?做了检测就没有回头路了,毕竟是一手拉扯大的孩子,哪有说放就放的?男人,有时候也是很脆弱的,他恐怕过不了自己那一关。” 又是一声清脆的“喀嚓”——男人面前的拿破仑酥被拦腰截断,女人回过神来。她呆呆地看着那盘悲伤的点心,一层酥皮一层吉士酱几粒蓝莓再一层酥皮,享用它的人似乎钟情于咀嚼脆弱夹击下裹挟着碎片的绵软酱汁,吃到底还不是满嘴的稀碎,弄不好还会抖落一身,难有个好看的吃相。 “我吃好了,先下楼去看鱼,你俩慢慢吃。”她从容地喝完杯中的残酒,捡起躺在沙发上的手包,径自下了楼。男人没有拦她,兴许觉得女友是抢先下去买单的吧。她没再多做停留,义无反顾地离开了餐厅,没看一眼那池中的鱼。她心生决定,从此不再流连吃相不佳的生物。 她想她不需要检验也可以做出判断。毕竟,除了当事人之外,没有人能够知道只发生了一次关系就能致人怀孕这样隐秘的细节。她笑着摇摇头,还好,自己抵住了那张笑脸的诱惑,没有再为他生一个孩子。 no.6 姊妹 她选了靠近中庭的位置坐下来,上次也是这个角度,她可以很清晰地看到整幅壁画。最吸引她的,不是威严醒目的花兽,不是四只发福的喜鹊,而是靠近上方的一对女子。那对女子口吐仙气,自上而下地俯视她,身形大都被抽象的线条所遮挡,识别度仅在于双生般的头颅。她和她像也不像,倘若仔细看,可以看出靠上面的那位面容略消瘦,眼睑更细长,表情稍显冷漠,下面这位线条圆润些,眼角斜睨着貌似她的女子,仿佛被另一个自己分了神。上次她被这对女子吸引,问了老板她们的由来,老板说那是一对姊妹,果然。 她始终觉得身体里住着自己的姊妹,年轻时看日本漫画《娜娜》就有了这样的幻想,她不认为这是属于独生子女的寂寞症候群。或许她从来都不认同表面上的自己,她看起来是个乖巧懂事的女孩,她更希望自己能够勇敢而叛逆,从小就渴望,然而始终不敢,后来她与自己达成了和解,她相信体内住着一位姊妹,拥有与自己截然相反的另一面,这就够了。 乖巧懂事的她,在该谈恋爱的年纪谈恋爱,在该结婚的年纪结了婚,在该要小孩的年纪准备生小孩。她与老公在备孕的时候光临了这家餐厅,老公说找到一家名为“喜鹊”的店,或许能给他们带来好彩头。果不其然,不出一季的光景她就怀了孕。她感到如释重负,有那么一刹那,她觉得她几乎是完成了身为一个乖巧懂事的女人该完成的大部分阶段性重要任务,她觉得当妈妈并不会让自己衰老,打卡的人生却让她无法再年轻。 三个月产检,她被安排做了第一次b超,橡皮章大小的黑白造影图让她初识了她的孩子,这是上天送给她的一份大礼,然而上天还很擅长恶作剧,不忘同时附赠一份代价给她,在靠近孩子的位置,医生发现了一颗瘤子。见惯不怪的医生从容地安慰她,虽然还没取出来,但从瘤子的尺寸来看像是个良性的,因为瘤子比三个月的孩子还大,体积大良型的机率也就大,她第一次面对偌大的幸运却笑不出来。医生建议她拿掉孩子,摘除瘤子的手术必定会影响到孩子的生长发育。她拒绝了。 她知道医生的建议总有趋利避害的倾向性,她觉得并不是没有别的出路,只不过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她为了造影图上一面之缘的轮廓,她赌上别的可能,从那天起她呼唤出身体里勇敢的姊妹。她去了很多家医院,挂了最难挂的专家号,每每得到同样的建议,让她身边的亲人一个个开始接受了现实。老公最先劝她放弃这个孩子,让她专心解决瘤子。婆婆明里暗里劝她不要跟人提起瘤子,觉得不好听会让人产生歧义。妈妈最心疼她,把她接回娘家,母女俩抱头痛哭,她记得妈妈在她耳边说的话:这次就算了吧,以后还有机会,妈妈总得先顾你啊,我们不能冒这个风险。 不到三十岁的她,第一次尝到绝望的滋味。绝望,不只是事关生死的大问题,它可能只是一种找不到出路的空洞感,当这种空洞感漫无边际地被放大,你——如临深渊。 她一个人躲在屋里,拒绝沟通,在百度上一遍遍搜索子宫里的这位不速之客——畸胎瘤。她记得婆婆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被吓到忘记了表情管理,忍了很久才忍不住通过儿子提醒她,千万不要对外声张。她病急乱投医,四处跟同学同事打听医院的时候,每次脱口而出这个词都会遭到来自婆婆怨愤的眼神,她也曾一度觉得自己是不是得了不怎么光彩的病。 搬回娘家后,她收集了很多关于这个病的资料。神奇的是,这种瘤子的病因在医学界尚不确定,据说它属于胚胎在母体内形成后留下的原生组织,它更像是没有机会进化、无法完成发育的概念上的“双胞胎”。不知是不是看到这些的原因,她忽然感到不再那么恐惧了,莫名其妙地充满信心,觉得自己是能够看到孩子出生的。她儿时的那些幻觉,仿佛又开始起作用了,她不觉得那个瘤子是自己孕育的概念上的双胞胎,她觉得它更像是自己的另外一个分身,那个无缘见到的同胞姊妹——她从存在就充满风险,因为她天生反骨,因为她拒绝顺从。她此刻就守护在她们共同的孩子身边,她不会伤到他分毫。 她在出嫁前的房间里蜕变成为另外一个自己,她打开手机通信录,从“a”的位置开始拨打电话,寻求一条出路,当打到“x”的段位时,她终于找到了救命稻草。她的稻草是位男同学,这彻底激怒了她的婆婆。她并没有理会那些听起来让人不舒服的言语,从此后坚定地把那位男同学视作自己的恩人,如果没有他的帮助,她不可能在半年多后生下一个健康活泼的孩子。这个孩子,出生在她的一念之间,出生在只剩下一个人的坚持里。除了感激她的恩人之外,只有她自己知道,她还要感激藏在她体内的孪生姊妹。孩子出生那天,她被取了出来,她看着自己的分身,百感交集地流下了眼泪。被替换了,她知道那个曾经的自己被彻底地替换掉了,从此后她可以从容地去做一个勇敢而叛逆的女人。 一年之后,她常独自光临这家“喜鹊”餐吧,选择中庭的位置坐下来,此时的她,已经恢复了单身。她望着眼前这幅画中的双生姊妹,宛若隔世。连体的头颅,让她再一次想到那个伤她至深的字眼——畸。病痛不会让人变扭曲,它只会让人更坚强。真正可怕又伤人的畸形,难道不是人心吗?重获自由的她,如今再看这对姊妹,竟然美得如此自然,又自在。 no.7 世界尽头 那些走失的人,究竟到哪里去了? ……………………………… 笙每天中午之前到店,不是周末的日子,这时段胡同里只有零星散客。她习惯慢悠悠地在胡同溜达一圈再回店,闹中取静的步履通幽,配上北京风情的晴早阳光,可以从精神上缓解来自经营的压力。 pie的门前经过,往胡同的最西面走,店铺不像东边那样集中,隔三差五是仍在这里定居的人家。遛鸟的大爷哼着小曲擦肩而过,靠近巷尾的小花园里,如无意外的话会遇见一位奇怪的大叔,他从来都是一个人,眼中看不见旁的,无论天气如何都会穿一双鲜红的长筒丝袜,独自在花园中央锻炼,是位注重保养的奇怪大叔。 笙来到胡同西口,进便利店买上一个肉包和一杯豆浆,身处一条只允许开西餐的胡同,便利店可以成全她的中国胃。她捧着包子边吃边往回走,按照这个步率,可以在进店之前解决掉自己的早午餐。刚走了几步,就看见前方不远处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往墙上的宣传栏里贴布告。 “刘会长,又有什么通知啊?”眼前这位,正是胡同商户和居民共同推举出来的会长。 “不是什么通知,帮着老邻居贴个寻人启示。我这边印了不少,刚好要挨家去发,您看能不能在‘鹊儿’也帮着贴上一张,万一碰到有印象的人呢,您说是不是?”会长是地道的老北京,他称呼我们店从来都自动省略掉前面的“喜”字。 “成,我回去就贴在吧台边儿上,晚上来喝酒的人多,顺便帮您打听打听。” “那先谢过了,回头有什么消息,立马通知我。” “行嘞。”笙拿着寻人启示边走边看,是位头发花白的婆婆,有轻度老年痴呆,走失时身穿菱形格纹马甲,没有带包和其他随身物品,调取的胡同监控显示她于前日上午从胡同西口离开,至今未归。笙眉头微拧,默默为这位“初次见面”的婆婆感到担心,北京最近的夜晚,天气开始转凉了。 走进“喜鹊”,找了卷双面胶,把寻人启示贴在吧台旁边的红砖墙上,清秀少年探过身来一看究竟。 “老板,这是西边那户许家奶奶吧?怎么走丢了!” “你认识?”清秀少年之所以来店里打工,起初正是因为他住在隔壁的胡同,对附近环境可以说是门儿清。 “是啊,小时候老给我们买糖葫芦吃,人可好了,唉!” “离开家时什么也没带,估计就没想着去远处,怎么会找不到呢?” “老板,我跟你说,你可能不信,最近咱们城区走丢了好几位,我爸说这指不定是被什么组织统一给接走了呢。” “别吓唬人,什么组织能专门干这种事!” “许奶奶不好说,毕竟有些糊涂了,兴许会记不得家。可xx胡同那边刚走丢一位小姑娘,都初中生了,怎么就会找不着呢?还有我发小儿他爷爷,一个多月前走没的,到现在还没找着人呢,你说是不是发生得太密集了点?” “…………”笙就手从吧台取了瓶“野格”,给自己倒上一杯,仰脖灌了进去。不是被清秀少年的话吓到,只是想起记忆深处有类似的事,在她年幼时发生过,长大以后,她也曾有过类似的推论,虽然一样的不了了之。 “我说老板啊,咱们该做的都做了,很多事也只能听天由命……”忘记告诉你们,我们这位出生在胡同里的清秀少年,是位典型的双鱼座男子:“老板,你可别喝多了啊,一会不是还要跟丁老师开发新酒吗?甭没研究出新品,先把自己个儿给撂倒了!” “对了,我把这茬儿给忘了。” 丁老师pie的调酒师,在北京几处热门商区的酒吧闯荡多年,调得一手好酒,只是过于保守,酒单始终没有让人耳目一新的尝试。笙决定凭着自己对酒精的绝对热情,以及多年积攒又无用武之地的文艺情怀,帮他开发几款有意思的新品。 她顶着胃里慢慢翻上来的香热,看了一眼墙上的寻人启示,忽然有了主意——要做一款取名为“世界尽头”的鸡尾酒。 “世界尽头?……是不是有点太丧了?”丁老师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地问了句。 “灵感来源自村上春树的一本小说《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书里描绘的世界确实有那么一点丧,但是……怎么说呢,很有后味,我希望我们的这款酒也是。” “具体给我讲讲,看咱能不能碰撞出什么火花?” “这是一本充满现实意义的奇幻小说,‘世界尽头’是一处有着独角兽出没的风情小镇,‘冷酷仙境’是赛伯朋克时代的未来东京。主人公切换身份进入两个世界,最后决定放弃科技高速发展却日益冷酷的大都市,选择在无欲无求的‘世界尽头’了此残生。” “那可真够丧的……” 笙瞥了瞥墙上的寻人启示,继续讲述:“我想表现的是这个‘世界尽头’,它更像是座乌托邦。那里的居民可以长生不死,作为代价的是他们必须牺牲掉自己的影子,放下原有的思想、记忆,选择全新的生活。在这样一座小镇,总有金色的独角兽出没,镇中心竖起没有时间刻度的钟塔,四周是密不透风的高墙,生活在这里的人忘记了曾经,忘记了身份,被安排一份适合自己的全新职业,他们有的做了守门人,有的做了读梦人。”笙又给自己倒了杯野格,她看看瓶身印着的双角雄鹿,虽不是独角兽,但有着同样的坚挺英武,她一饮而尽,觉得自己的记忆也跟着陷入了飘忽。 “老板,打住啊……请恕我孤陋寡闻,没读过这本书。不过听你的描述,倒是个挺美的意象。我有个建议,你看看可不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再做改良。有那么一款酒,名为‘goldendream’(金色梦幻),是以意大利加里亚诺香草酒与君度力娇酒作为基酒,混合了橙汁与奶油调制而成的金黄色的橙香鸡尾酒,我觉得这款酒很符合你口中金色独角兽出没的意境,我们可以用它做些改良。” “听上去是个不错的主意,你按着这个想法去努力。我的建议是,可以更改一下基酒的比例,尝试加入半盎司或一盎司的日本清酒进去,更符合我们取名的渊源。味道上你来把关,我负责想一想该用什么杯形,以及杯口的装饰。” “那就行动起来吧!”丁老师仿佛被突然注入了活力,在吧台组柜里选了好几瓶酒,兴趣盎然地开始了他的调配。笙忽然想起上回经过隔壁胡同的进口食品超市,看到过一款粉蓝、粉红和纯白三色拧成螺旋的棉花糖,刚好可以用来加工成独角兽充满童话色彩的兽角。二话不说,揣上手机就赶去采买。 用了整个下午的时间pie的第一杯“世界尽头”就这样诞生了。 一盎司日本清酒、半盎司香草酒、半盎司君度,加冰混合橙汁与可尔必思摇匀,用倒螺旋的冰淇凌鸡尾酒杯装满金黄色的液体,杯口边缘插上一枚半径切口的整片圆柠檬,象征着没有时间刻度的钟,一根透明的长酒叉穿过整片金黄直至梦幻尽头,露出来的世界顶端竖起一朵圣洁的兽角。 “这世界尽头未免也太美好了吧!”被邀请赶来试酒的“小兔子”忍不住发出惊呼,她激动地用食指点了点可爱的兽角:“我听呆萌说,你今儿是受了寻人启示的刺激,非要开发这款酒?” “尝尝吧……” 小兔子嘬上一口金黄色的液体:“嗯,丁老师的手艺自然是没话说!最有意思的是,你们怎么会想起加入可尔必思的!真是绝了,跟清酒的米香刚好搭上!” “世界的尽头看似美好,但归根结底还是个冷酷的幻象。”笙拿起一杯新完成的酒,入口时的确多了股清凛的冷香,更好地中和了香草酒的甜腻,让人在回味中陶醉又不失清醒。 “这款酒,是不是有什么故事?” “想做这个是因为今天发生的事,让我想起了我的表哥。他也和寻人启示上的婆婆一样,什么东西也没带,就一个人离家出走了。”笙看见小兔子换上一脸忧伤的神情,忙拍了拍她:“不用这样,我并不觉得这是个悲伤的故事。” “我的表哥在很小的时候因为发高烧用药错误导致了智力障碍,但他的这种障碍并不是那么根深蒂固,可以说是时好时坏的。我记得小时候家里人吃西瓜,他趁大家不注意跑去厨房把切好的西瓜每块都吃掉第一口,被舅舅好一顿揍。那时姥爷跟我说,你哥他一点也不傻,他知道西瓜最甜的就是这第一口,这是西瓜的心,也是糖分最集中的地方。后来随着年纪增长,他发病变得频繁,舅舅怕他误伤到小孩,很少再带他来家里玩。可我从来就不怕他,相反的,从小性格怯懦的我非常喜欢和他在一起玩。他总是捋着我的头发轻声唤我妹妹,虽然有时候难免控制不住会加重力气弄疼了我,但我从来都忍着不哭,因为怕他会因此挨揍。我不知道他是否真的明白我对他的喜爱,渐渐地他学会用哥哥的姿态来保护我。我记得那是我六岁那年,在山东老家比北京提早一年就读小学,我入学读一年级。有天下学做值日,表哥来学校接我,刚好看到我被班上的男生用水泼了一身,他气得说话开始结巴,我知道那是又要发病了,他大声喊道:‘不许……不……许欺负……我……我妹妹!’,然后抄起一根苕帚把我的同学打了,那几个家伙倒在地上爬不起来,蜷缩着身子一直呼喊:‘傻子打人了,傻子打人了!’学校老师把我舅舅叫来领人,打那儿以后我就再没见过他。半年后,我和妈妈随军移居到北京,听说他因为益发频繁的发病被舅舅关在一个上了锁的房间里,不再与外人接触。他十五岁那年,自己偷着从房间里跑了出来,放了一把火把舅舅积攒多年的邮票全都烧了,没有拿家里的任何东西,就这样一个人不告而别,再无音信。” “天啊……太……你们就没找过他吗?” “找过,可那会儿并没有现在的科技发达,没有摄像头,没有网络,也没有手机……我舅舅舅妈急疯了,到处张贴寻人启示。后来,听一位舅妈的同事提起,曾在铁路附近遇上过很像表哥的人,他就沿着铁路一直走,人家叫他也没有回应。我舅妈让舅舅留在家里等消息,她自己沿着铁路线找了整整一年……没有好消息、但也没有坏消息,她回家时据说已是满头白发。” “唉……都是可怜人呐。” “上午呆萌跟我说,他爸爸认为存在某种组织,他们把那些离家出走的人都召集在一起,带走了。” “嗨……老板啊,呆萌说的话……你可别那么当真。” “不,我相信。更准确的说,我想那不是什么组织,而是一个地方——一个遥远的地方。那些对这个世界只剩下失望的人,他们心甘情愿地放下一切,放下过往,放下记忆,就会被召唤到那个地方。在那里,不需要有时间就不会有生死。在那里,不需要有货币就不会有欲望。在那里,有最适合他去完成的工作,就不需要拥有额外的智慧。唯独悲伤的是,那里有高高的围墙,隔开了通往我们这里的一切,进去的人就再也无法回头……”笙偷偷地抹了把眼角的泪水,缓缓挂上一个微笑。 “那里就是——世界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