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笑涵》 第一篇 风信满城 第一章 “没出息!”铃铃伸着筷子从锅里捞起一根裹着红油的土豆粉,晶莹剔透,我想提醒她可能还不大熟,又想起来她不像我爱吃煮烂的,最终闭了嘴。 “唉...”随后一声叹息,她收了刚才那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咱俩啊!一个比一个没出息!” 海底捞适时的放起了一首叫“男孩”的歌,也不知道是谁点的,大概同是天涯沦落人,正与我们共苦。 铃铃就是这样,热心肠的爱开导我,却也开导不了自己。这世界上很多事都是这样,分外有趣。 其实我不似她想的那般伤情,相反,还有些不痛不痒。我想的很开,也不是非要一个答案。 她低头收拾那根无冤无仇的土豆粉,额前洒下几根伶仃的刘海,挡住了我想看见的表情。我一直想看见她不那么坚强的模样,可她从不给我机会,也不给她喜欢的那个男孩看见的机会。 所以,她自己蠢,也是活该。都说柔弱是女孩子最好的武器,她始终不上道,谁也赖不了。可是假装坚强真的是错吗?我在思考。 难道,所有都能一个人抗下,就真的不会痛了吗? 那是最后一口,铃铃吃完匆匆离开,她早上六点就要上班,我低头看手机,现在已经是半夜四点,看来她是急着要回家画个妆。 我呆了半晌,一个人踩着细高跟走下海底捞门店坏了的扶梯。这种情景,外人看起来或许有些悲凉,却看不见我心里悬着一轮满月。 我在想他。 我又在想他。 他应该下班了吧?应该回家了,睡觉了吧?我看了看手机屏,还是没勇气点亮和他发一句消息。 一见钟情的概率有多少,他会喜欢我的概率就有多少。 “王笑涵。”我深吸一口气,这个点已经没有车了,他的名字给了我走一个多小时夜路的底气。 我和铃铃一样,明天一天的活。我在这个不大不小的城市到处接演出,是一个不怎么知名的舞者。我接商演,接客串演员,有人找我上课,我也带几节课。缺钱的时候,也接礼仪,穿着高跟鞋站一天的那种,对谁都要笑。 这点我哥就比我强,他比我出名,我在漂泊,他却已经稳定了下来。现在不光跳舞,还开了一家小酒馆。 我们这个旅游城市,小酒馆很吃香,更何况是他那种有故事的小酒馆。 他自己创新,小酒馆里每天晚上十二点开始,就会有人讲一个故事。有好结局的,也有坏结局的,有幸福的,也有遗憾的,总而言之,就是二十多岁年轻的故事。 一个个故事里,让行色匆匆的人们看见暮年的自己,佝偻着腰,或是霜华满鬓,或是衣衫褴褛,踩下一条泥泞的路。那条路上,能将一切一帧一帧放出。 童年、少年、青年、中年,最后是老年。天真,还是荒唐,又或是孤傲、麻木,一切的一切,都是一生。讲故事的人的声音是一把能割破时空的利刃,带着风,将淬凝的生途和喷张的血脉吹成一张张蕴满故事的脸,刻上了他们自己那段虚无的光景。 这就是我不喜欢去光顾我哥生意的理由,那里太容易勾出我苦苦埋藏的情绪,让我好不容易塑造的外壳前功尽弃。 夜里有些冷风,吹得阴阳怪气,叫人摸不清源头,也不知该从哪个方向去迎。就和长辈们口中的美好青春一样,其实乱七八糟,身在其中什么也看不清。 高跟鞋太累脚,要是在从前,我完全可以一个电话打过去,叫我哥开车来接我回家。无论风吹雨打,或是半夜三更,他一定会来。 可是今天不行,他新找了女朋友,这个点了去打扰,我可不想太没情趣。 我心事纷纷,什么也没留意,走着走着,突然感觉身后好像有人蹑手蹑脚的尾随。我以为是铃铃有东西落在我这里了,猛一回头,没有铃铃。 这样一个静夜,十几米外有一个人影,就立在我面前。 白色的短袖,我的腿忽然有些发软。 是他!是他吗? 脑子有些管不住身体,我开始在脑海中编排一场罗曼蒂克的大戏,我暗恋的那个男孩,也在偷偷保护着我。脚也不疼了,我朝那人影靠近的飞快,就好像末世电影里看见了心脏的丧尸。 他垂头看手机,似乎被我吓了一跳。那是一张平平无奇的脸,与我脑海中那个人只有都是男人这一个共同点。 我终于清醒,或许也是因为不论再期盼,心底里也认定了不可能是他,所以才会这么有勇气的上前吧? “有事吗?”他锁了手机屏礼貌的看着我,文质彬彬,在夜里也不会让我觉得他是什么穷凶极恶之人。 我挤出一个笑,摇了摇头。 “你是在等人?”他似乎能洞察我的失落,毫不留情的拆穿了我的伪装。 “没有!”我急速打断。 他打量我,有些犹豫,“我送你回家吧。” 我无心打量他,摇了摇头,还是走了。 “不用了。” 刚刚白往回走了十几步路,我觉得有点亏。穿着高跟鞋的脚,每一步都很艰难。这一点在安徒生那个时代已经有了表达,小美人鱼为了王子,将鱼尾变成双腿,每一步都像针扎,可能就是以此为原型。 我也一样,明知道晚上会走这么远,为了见他一眼的时候自己会好看一些,还是穿了这鞋。 那个男子似乎以为我将他当成了坏人,才会执意一个人走回家。其实不然。 风吹着我和夜,眼前有无数屋舍楼宇,身后有无数屋舍楼宇,可我只有一轮月亮。 今天,铃铃之所以会陪我吃这顿海底捞,都是因为我哥给我的那一席话。 不错,我哥招的那些在酒馆讲故事的人,其中就有他。今天我也是打着听故事的幌子,想去看他一眼而已。谁知道就被我那老哥教育了一通。 我哥说,长痛不如短痛,劝我趁早死了这条心。 我自然知道,喜欢他的姑娘多的超过了我的认知,来酒馆的客人,最少也有四五桌是奔着他去的。可是他一个也没答应。没有女朋友,我喜欢他也不是什么错事,不是吗?我欲言又止。 最后,我哥无奈,“看来,你非得等他有女朋友了才能死心!” 第一篇 风信满城 第二章 我哥自知失言,我却并没有受伤,只是顺着他的话展开了一轮新的思考。 关羽先失了南阳郡,以后荆州九都也会尽数失去,早就明白了的。与之相比,我从未的得到,看过而已,何谈死心。 小酒馆挂着彩灯,我找了个最角落的位置坐着,他在台上缓缓讲着一个新的故事。大意就是,一个让人心疼的男孩,对另一个女孩一见钟情的故事。如果我从没有遇见他,一定觉得这个故事差些意思,不大真实。 可是现在,这种内敛含蓄的故事,已经足够让我的心里潸然泪下。我在酒馆影影绰绰的灯火无法触及的阴影里,看着台上一束追光下的他,此时此刻,我窥见了天光。 “我就知道你在这!” 铃铃吓了我一跳,她的高嗓门改不了,让我有些头疼。 “你怎么知道?”我问。 她用她自以为最精明的眼神回答了我,接而发问,“想吃什么?” “这个点了...”我不大想走,可多看他一眼,心酸好像就多一分。看来我哥那番话也不是完全没有在我心里泛出涟漪。 铃铃眼珠一转,二话不说拉着我上了出租车,于是才会有之后,我在海底捞动用大番心力将他的故事叙述一事。 “你今天一句话也没和他讲?”她不信我。 “你讲这么半天,都是他讲的那个破故事?”她不敢相信。 “你是不是傻?”她快气炸了。 她将菜肉下锅,我不敢为自己的懦弱找借口,适时选择闭嘴,以免她听出我的声颤。 声沉影寂,我没想到,沉默才是彻底激发她的那个导火索。 “你这个蠢货!为个男人这样!要么就下手!要么就赶紧忘了,时间可以抹平一切。”她的新美甲上贴了立体的小蝴蝶,此刻剑拔弩张的拍在桌面上,蝴蝶栩栩如生,我真怕被她吓得飞走。 她和我从前一项意见相和,这也是我们两个投缘的根本原因。可是刚刚这句话,我却不敢苟同。 我敢怒不敢言,故意不去看她瞪圆了的眼,用指尖在桌面画着小圈。 “他有什么好?”铃铃的话音忽然有些悲凉,一瞬恍惚,我竟有些分不清,她问的究竟是我的心上人,还是她自己的心上人。 “他什么都好。”我回答的含糊却坚定。这下,我彻底不知,说的究竟是自己的心上人,还是在替她回答了。 时间搁浅,铃铃终于垂下了睫毛。 “上次还没好好问你,说吧,怎么看上人家的?” “一见钟情。”我觉得有些肉麻说不出口,可又觉得,没什么比这个更贴切的了。 “就一眼。铃铃,我自己也不敢相信啊!你也知道,我从来没有这样...”太阳穴突突跳个不停,好像是什么发动机,将那时的场景重新在眼前播放。 一见钟情,从前我不信,如今终于明白了。一见不能钟,以后也不会钟了。这是多巴胺和肾上腺素带给人的一股神奇力量,能让人心甘情愿的去头撞南墙,一次又一次,撞到仲夏夜的荒原,看连天的野草,烧不尽、望无边。 “喜欢到什么程度?”铃铃在试探,以寻找一个最好的慰藉我的方法。 喜欢到...我思索。 “他若是斧,我是树,他问我修柄,我一样帮。” 铃铃露出了世界末日的表情,开始从锅里捞东西吃。大概是因为被我噎住了。 其实我不是真的像铃铃说的那么不争气,连心意也不敢说。我只是怕打扰到他。 他是一个复杂的矛盾体,看起来干干净净,好看到老天爷心甘情愿偷两颗星放入他眼中。可那星星的光芒下,却埋了太多挖不出的心事。他绝不会开口倾诉,让一切变成迷,让我落入迷里,寻不到出路。 我透过他看见地球周长四十多万公里的绚烂,因此出卖了自己二十多年唯一的心动。 “那就这样吧。也挺好。”铃铃看了一眼隔壁桌的空啤酒瓶,我知道她想喝酒了,可她没有要。“活着够累了,别给自己找罪受。要是个寄托,算好事。” 她比我伤感,确实不是个成功的说客。可当真适合我。 前天我妈还打电话给我,叫我别跟我哥再耗着,回家让我爸给我安排,当个老师,舒舒服服的铁饭碗,比什么都强。 我妈总觉得,她能当我一辈子的避风港,所以我长这么大,一直在被当成个婴儿养。可我骨子叛逆,虽然不说,可就是无法改变。因为不听老人言,我当然付出了代价,可依旧乐此不疲。 这个社会,个人下个人的雪,可个人也有个人看见的皎洁。在只剩两块钱的时候,我才认清这个现实。打那以后,我才学会了,心口下的胃是真实的,它会强制性的提醒大脑,浪漫的理想主义不靠谱,需要给活下去让路。 可现在,我似乎又看见了一种新的活法。都说女人是感性的动物,当时我不以为然,可现在我也终于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海明威说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当真不是虚言。原来有的精神真的可以控制胃,让人划着断桨,信誓旦旦的向着大海起航。 这天晚上我过得实在太过充实,洗完澡,我已累的动弹不得,脚疼得以缓解,应该能睡个好觉。 可我没有,灵台清明,硬是闭着眼睛也睡不着。 “52322282523293432282932163238263418263”打开手机,我在备忘录里输进了这串密码,“可不可以不要错过”。 可不可以不要错过?可我该问谁呢?问自己?还是问他? 不愿让他为难,所以我只是自己做出了选择。现在太晚了,明天,给他发个微信吧。 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我找他的时候,并不是恰好想起了他,而是思念再无法压抑。 他的回话总是不冷不热,带着恰如其分的疏离。我问他答,看起来近了不少,可心却愈来愈远。 第一篇 风信满城 第三章 我做了个梦,梦里是七老八十迟暮的铃铃,她到了要落叶归根之际,曾经也亮过的眸,变得迷迷蒙蒙。 她连眼神矍铄的老人都不是了,她就是真实的弥留。可还一直睁着眼,我猜她在想些什么。可是在想什么呢?我不知道。 人常说,最终的时刻,柴米油盐都已经被抹去,只剩最初的悸动。我想起,她曾嗜酒如命。 如果我能为她做些什么,我想该是趁着医生不备,给她再喝口酒。她已经很久滴酒不沾了。 梦里太容易心想事成,伸出手就有好酒,最纯,她喜爱的。 我还未将杯子递到她嘴边,医生和护士洋洋洒洒十几号人突然一窝蜂冲进了病房,与我扭打在一起。 争执、抢夺、轰轰烈烈,你来我往,你进我退,我在混乱中弄碎了酒杯,香烈的气味挥洒,弥漫,填满了原先全是消毒水的病房。 我伸出手,想去够她,可我被医生按的太死,半分动弹不得。 她好像有了什么意识,我隐隐感觉,她是在朝我摇头。 她移了眼珠,对着床头柜的抽屉,就那样闭上了眼,再也没有动过。 她不会动了,连同心跳一起。再也没人带我在夜深人静宵夜,没人不厌其烦听我说心事,没人絮絮叨叨,在我耳边磨茧子。 “我还是喜欢他。”我说。 我习惯性躲闪目光,怕与她怒瞪的眼对上。 半晌,她没骂我。 没骂我。 她没有了。我没有铃铃了。 我反应不过来。以后,我该怎么办? 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没能背着医生,给因为喝酒肝癌而死的铃铃,生前喝上最后一口酒,成了我一辈子的遗憾。 她还有太多的秘密没有让我知道,我突然意识到,甚至那个让她最后思念的少年是谁,我也不曾知晓。 我就这么突然的想起了那个床头柜。不顾一切冲过车水马龙、挨山塞海、接踵人潮、络绎不绝,找到了那个床头柜。 床头柜里放了一个日记本,歪歪扭扭,我能通过那无法辨识的蚯蚓字体想象到,她是如何在扎着针的手下,折腾出这堆文化废弃物的。 横不横,竖不竖。幸而我喜爱解密游戏,否则她最后想说的,必然永远埋进时光。 “一月二十三日:疼...” 第一次,她说疼。还写的这么蹩脚。我终于得到了我的答案,在大年初一这一天,一月二十三日,她用这种方法告诉了我一直想要的答案--原来不说,不代表不会痛。可我如今才知道。 “一月二十四日:我好像忘记了很多事...他叫...” 我还是没得到那个名字,为什么? “一月二十五日:我知道你会来看我...我要快点告诉你...我的时间不多了...可我真的写不了那么多的字了...” 我鼻子好酸,这种感觉太不好受。随着之后越来越出乎意料的笔画,用尽所有脑细胞,我将之后七天所有的只言片语拼凑在了一起。 “最好的喜欢,是我学会了克制。因为他,我学会为了自己。我想你还会告诉我,你放不下。你就是犟。那就去吧,没有遗憾,真好...” 我已泣不成声,喉咙抖得能出血。 我想,我终于明白,她为什么之后不曾再喝过酒了。 她这一生是万里山河,来往无数客,有人给山河添色,有人使日月无光,那个人曾改她江流,可大限到时,终不过是立在山巅上,江河回望。 醒来的第一件事,我给铃铃打了个电话。她没接,估计是在忙。 我又立刻补了一条深情的微信,来弥补自己刚刚在梦中受伤的心。 “你死了吗?”我将消息发出。 “叮!”没过一会,手机提示音响起。 “你丫有病啊!一大早盼我死?” 我没回,在忙着笑。她骂我,可真好听。 今天天气不要太好,好的像他的笑脸,光芒直往人心口的裂痕里照。 我打开了微信和他的对话框,信息还停留在三天前我回给他的晚安。 一切都很平静,可我兵荒马乱,鸡犬不宁。 “我俩拜个把子吧?”消息发出。 他一定会觉得我脑子有问题吧?一个完全不熟的女客人,八竿子打不着边,突然来这么一句。 有的人,越想放弃,越会发觉每一秒的喜欢都在变多一点。 “叮!”提示音响起,惊起我心里的一场海啸。 “哈哈哈哈哈哈哈” “拜个把子?” 果然,他懵了。可我不能懵,我还得硬着头皮继续上。 其实在此之前,我推测了无数他不找女朋友的原因。 或许,因为还不稳定,无心维护感情?又或许,觉得女人太麻烦,浪费感情?还是,没有碰到喜欢的? 我很想告诉他,我并不麻烦。我想陪他度过男人二十岁最艰辛的这段时光,和他一起努力,淋漓尽致的用掉整个青春,十分值得。 我并不吵,不打扰是我的本性,我不需要身边那些女孩子那样时时刻刻的陪伴,只是想听他说一句,忙完了,今天心情很好,我便很安心。 我当然知道男人有责任,会认为我们这些异性总是将一切想的太过简单。这一点,我暂且没有想出一个解决的好办法,或许只能通过时间来证明。 一个扁担两人抬,或许一路,也不觉得烦累孤单了。 但凡女人,都有母性。大概正因如此,才会很容易觉得心中的人令人心疼。就像我一个人偷吃包泡面也不敢告诉我妈一样,她总觉得我不够幸福。 同理,我总能感觉到他隐隐的压抑。 他这样能承载月亮的人,得要驼起过多少的起落呢? 他这样不爱表达的人,只能任凭一切在心里发酵,应该要承受的更多吧? 我想做他的树洞,只是陪着他。如果有一天他想开口,我第一时间将他的牢骚打包。他总会有一天想开口,我不想那一天,他身边空无一人。 其实,如果真到那时,他身边有了一个人,那个人不是我,那也是好的。 “我自横刀向天笑”“一夕光涵月不亏”。 这是我一触碰便会心颤的名字。 王笑涵。 第一篇 风信满城 第四章 晚上下班,铃铃与我相约一起去我哥的小酒馆。 一路上骂个没完没了。她对于我当时连他名字也不知道的情况下,依旧对他念念不忘一月之事始终耿耿于怀。 我心不在焉,只顾忐忑,不懂该如何见他。 直到,噩耗传来。 他今天并不在那里。 坐过山车一样的刺激,刚刚所有为见他所做的设计付诸东流。我甚至连留着下次再用一事也想不到了。 一场雪崩由此而来,袭卷走希望,看起来十分荒诞。 大概是因为,我不过想远远望他一眼。走一程,期许一程,回望一程,目光之所及里没有他。翻山越岭也没有他,可他分明就在这世上,在我的心尖上。 借酒消愁到底是真是假?我此刻只期盼喝个烂醉,一觉睡到天明,再迎来一场猝不及防的失忆。 一切恍如隔世,不大真实。铃铃戒酒了,无人与我对饮,我怕被她看出端倪,只能硬扛。 一个穿着草莓图案花裙的小女孩看准时机过来卖花,她的笑里没心没肺,奶声奶气对着铃铃开口:“姐姐,你好漂亮,买束花吧?这花和姐姐一样漂亮!” 到底是小孩,只看见铃铃心情不错,却发觉不了会有我这个拦路虎,一瞬间按住了动容的铃铃。 我不喜欢花。 “她好懂事,这么小就帮家里。”铃铃对我撇嘴,有些不甘心。 “你怎么知道她是不是怯懦、沉默、妥协呢?为了被喜欢,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我发了狠,在伤害旁人的理想主义里宣泄自己的内心。 铃铃语塞,她不是我这种从来点到为止,不愿意刨根究底的人。可这一次,她什么也没问,随了我的意。 “怎么不说话了?”我等了半天不见动静,好歹良心发现。 她就这样在我眼皮子底下红了眼,睫毛下微光闪动,别过头去,她回答我:“没事。”将一切藏于盈盈眼波。 就这一刻,她让我觉得,我是这世上最糟糕的人。我于诋毁卖花小女孩的恶意,一棒子敲打了一整片。 秉承着这份歉意,连带我思念的他,也一起在心里道了歉。 为自己不合时宜的出现,不控深浅的喜欢,脑海无节制的纠缠,向他道歉。 我突然发觉,原先的苦难并不是白坎挨的。原来我已经学会了一个人看潮起潮落,日升月起。那些孤立无援的时日,早已磨平了所谓的热烈欢喜、年少轻狂、桀骜不驯。这使我不知给自己爱的人少添了多少麻烦。 “为什么在你的眼里看不见悲喜呢?”铃铃缓过神,开始朝我夺命发问。 “哪有?你眼神不好。”我尴尬至极,配不出巧妙的答案。 她没趣:“各家有各家难念的经。可你整这么冷漠,光膈应人来着。看来你压根不需要我安慰,亏我还陪你白跑一趟。” 气势汹汹一番,稍顿:“大不了明天再来呗!你那闷葫芦,注定是个持久战。” 我又被看穿了,万分懊恼,仿佛赤身裸体在她面前。 “是你说要来!我又没有说要见他!”我强行狡辩。 “牛不饮水谁按得牛头低?” 她口才多好?幸而是我的好姐妹。若是死对头,我只剩撞墙一条路。她轻而易举便报复回了我刚刚的冒犯。 “非得把天聊死?”我认输,和女人没办法讲道理,更何况是我进攻在前。 铃铃白我一眼,放过了我这个患难姐妹。 “咱吃点啥去?” 压抑的荷尔蒙刺激感官,我现在没有胃口,只得含糊其辞:“不吃了吧?减肥。” “减什么肥?”她不屑,“咱俩这样,人看已经是营养不良了。再减,你是要去地铁逃票?” 得,我甘拜下风。“那你挑吧,去吃什么?” 她四处环顾一眼,就在这个小巧私密的空间,圆桌圆椅,在昏暗的暖调灯光下,伴着忧伤的音乐,台上一个经验老道的男人已经讲起了故事,酒馆的气氛有点像电影院,带着迷幻又罪恶的吸引力,每个满怀心事的人都被召唤。除了我们两个怪胎。 “吃串吧。”我们不谋而合做出选择。 做夜宵的店面都适合漂泊的人,他们怀揣着一颗居无定所的心,没人去管那些锅底里是不是被人吐过痰,所有的关注点,都在是否能于今夜吞下寂寞。 坐在摇晃的出租车上,今天运气不好,遇到了一个多事的光头司机一个劲数落。 “这么晚了,小姑娘还在外面晃?这要我闺女,可被我打个半死!” 他声音像咳血了的鸭子,碎碎念又活脱是祥林嫂,我疑惑他究竟是否靠这个工作养家糊口,若是如此,想必家里十分拮据吧? 我忙的不行,一边给要与司机干架的铃铃锁着脖,一边还要提防着这个光头司机会不会突然停车来打断我们俩的腿。 “砰!”终于熬到目的地,铃铃用其毕生之力将车门砸出天崩地裂之势,“为什么拉着我!他懂个屁!” 糟糕,我引火上身,她将一腔怒火转移到了我这个受害人和事佬的身上。 “你俩干起来,我们怎么过来?”我小心翼翼,就像在路边安慰刚被人揍完的流浪猫。 嗯...显然,效果不是特别明显,窒息感油然而生,我被铃铃锁了脖。她照猫画虎学我刚才的动作,竟还是个优等生。 “咳咳咳!”我没打算反抗,我觉得这样能蛊惑她早些放过我,终于我赌对了一次。 “丫的!我要给他举报!服务态度太差!”铃铃一把推开我,我朝后踉跄好几步,就这样被弃如敝履。 她还在骂骂咧咧,我尚且不敢贸然靠近,这下换了我做那只被主人遗弃的流浪猫。 “你说!”铃铃猛地一个回头,用那立着蝴蝶的指尖对着我,“你干什么还替他说话!” 这又是一道夺命题,我带着戒备。此时此刻我又发现了自己的一个缺点,我不大会靠巧妙的言语为自己留一个转圜之地。 “你不觉得,他很难得吗?” 第一篇 风信满城 第五章 铃铃被我的反问打懵,“什么?” “他这么大年纪了,还会关心两个陌生的女孩,不难得吗?” “关心?你管这叫关心?”她眼珠几乎瞪得要掉下来,“你丫找虐啊!” 我在暗忖,他即便过得拮据,也不愿改了这恶习。他不可能没被社会打磨过,这样都不改,不是太正义,就是蠢。可是这样的社会,需要这样难得的人,不是吗? “我爸要是知道我这样大半夜闲逛,肯定会打断我的腿。”比起这个司机,哄女孩我还是有些办法的,“我只是想我爸了。” 铃铃也没错,她正青春,年轻人不靠对社会的辩证而活,我也不想打碎她的直率和感情。 我成功的偷梁换柱,将不站自己姐妹一事,天衣无缝的转移成了自己想家,女人心里都有的母爱救了我一命。 她流露出的悲悯告诉我,我就是这样浴火重生的人。一转眼,我俩又手挽着手走进串串店,比谁都亲。 “噔噔噔!”服务员从二楼跑下,问我们要什么锅底。 “鸳鸯吧。”我刚刚在一场劫难死而复生,要给自己留条后路。 “好的,串串自取喔!”服务员指了指冷鲜柜,里头堆着不怎么新鲜的菜品,不过胜在量多,也有了琳琅满目之态。 我不喜欢调酱料,铃铃自己去打,不需要言语,眼神也不用,默契就是如此。 店里正放着一首“阿楚姑娘”,袁娅维深情的嗓音唱的我无理由的心酸。我撑着脑袋看窗外,花花绿绿、灯火惶惶,有一对恋人勾肩搭背,他们正在笑。 他们正快乐,那些幸福,与我无关。或许就是这样,沉浸在爱情中的人都会变成诗人,我也开始伤春悲秋。 就这一刻,我很想要天气突然变化无常,一场急雨瓢泼而来。我就那样走出去,就在雨里,让大自然打醒我。若是还打不醒,我就告诉他,“喂,刚刚下了大雨,你兄弟没带伞,被淋成了落汤鸡。” 这也算有话题了吧?不算尬聊。 可是没有,没有雨,我也没有给他发消息。我只是静静坐在那,还撑着脑袋看着夜里与我无关的人们。 “王笑涵...”我轻声唤,他听不到,我叫不来,却换回了兴致满满的铃铃。 “你说什么?”她问。 “没什么。”我笑了笑,“刚刚外面有一对小情侣,甜的腻牙。” “哪呢?”她搁下料碗,好奇跑到窗口搜寻。 “刚刚上了计程车。”我回答,“开车门的时候,那男的还护住他对象的头。” 铃铃轻啐:“还真当个宝贝了?说不定这样的就得分!” “我也觉得。”口中应付,我抢过了她手中的冰镇矿泉水。 “你干嘛?”她护食般的夺回。 “你不是还来例假?” 她摇头,“完了!” 好吧,我白思量一场。不过这也是为我好,她和我一样痛经严重,每每闹的天翻地覆,我可不想去哄一个被疼痛折磨的女人。 她眸子突然一沉,眼里闪过我看不懂的情愫,不知是不是被她额前那几根刘海所刺。 “那天,和他去看电影,我第一天来。” “啊?!”千言万语卡住,变成了一个“啊”字,她这身板,竟还能撑到去看电影?果然,精神可以战胜肉体。 她知道我“啊”里的问题,耸耸肩,无所谓的回答:“吃了三片止疼药,不碍事。” 好吧,都是不要命的,我无权指责于她。 “真那么喜欢?他叫什么啊?我认识吗?你什么都不跟我讲!”我变成连珠炮,招招致命。 “嗯...”她似乎想说什么,最后还是一笑了之,“不认识。” 我本无心恋战,可她这样直接将话说死,却让我不舒坦。 奈何我养成习惯,人不愿讲的,我从不多问。很多东西,别人不想让我知道是为了我好,我一直懂。 “你好像比我还怂...”我旁敲侧击,“放不下,又不敢下手...大不了也就做不成朋友而已,反正,我们也不是奔着交朋友去的,对吧?” 她开始沉不住气,“咱俩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我觉得有戏,能套出东西来。 我失策了。 良久,她怏怏看我,怏怏地站起身,“走吧,拿串去。” 又是一顿无意义的罪恶宵夜,毫无进展。心里跑了十万八千里,实则,什么也没做。于我、于她、于他,于,她的他。 我俩剩了一大半,各回各家。 从小受到“粒粒皆辛苦”教育的我,忘不了浪费的罪恶。可我善于自我安慰自我谅解,心态使我在这吃人不吐骨头的社会幸存。 “能在浪费中获得乐趣,就不算是浪费。”我找理由,“同理,能发现罪恶的美,那罪恶也是值得。” 又是一个没有车的夜晚,长路漫漫,刚刚的乐趣不复存在,只剩独自消化孤独凄凉。 我打开手机,本是为了照亮,可手不听使唤,又鬼使神差的打开了与他的对话框。 “今天我演出的时候,好像忘了一个动作。” “我中午没顾上吃饭,挣钱可真难。” “我们老板只会压榨员工!你那里呢?我哥会压榨你们吗?” “你今天怎么没有来?铃铃想去听故事,我陪她,没见到你。” “今天串串店人竟然没有爆满,太难得了。吃着都没气氛了。” “铃铃好像为情所困,怎么办?你也是男人,要不要教教我,怎么劝她?” “我在走回家的路上。这鬼天气,白天热的要死,晚上居然这么冷!早知道我多穿个外套就好了。” 删了多少次?我记不清了。我一次次在对话框输入,又一次次看着那些无厘头的文字在删除键下消失。 幸而我所坚信,他绝不会打开这个与我的对话框,我才会如此肆无忌惮,不怕那“正在输入”露出的马脚。 我又想到铃铃。 这世上嘴硬的女孩,为什么不能拥有一个与嘴配套的心脏?明明眼泪都要掉下来了,却还要笑着,再强行开口,“没事,就这样吧。” 我独立于一处夜色中,在年轻人的期待和老年人的释怀下,探寻所谓的人来人往,春去秋来。 第一篇 风信满城 第六章 “叮!支付宝到账三点五亿!叮!支付宝到账三点五亿!” 我被闹铃吵醒,此时此刻,去他丫的三点五亿! 然而,我没砸掉手机,也没闷头大睡。昨夜只阖眼三个小时的我,此刻还是要爬起床,为了今天比闹铃喊得少七个零的工资卖命。 “哦!该死!” 就说为什么今天会变成起床困难户,原来是亲戚光顾,昨天刚刚缅怀过铃铃的我,今天也来了例假。 活着为什么这么难?我又有了无限感慨。 且不说为了那几张薄薄的毛爷爷,一个个人不人鬼不鬼。最痛心的,难道不是人天生的劣根?作茧自缚,自作自受,自己找罪受。 若是心里敞亮,我大可好好休息,也不必受这般苦。这受累的心没有报效祖国,没有回馈社会,空空“隔江犹唱后庭花”,让人心寒。 可这社会...它容不下我啊! 在勿需回应的报答它前,我也需先说服自己,大公无私的基调是感受过善意。见过温暖,方会给予。渴望给予,才谈付出。 然而,我此刻还于风尘萧瑟中游走,于寒意正浓处等待。风雪加身,思念满城。 赶到公司时,我又是那个妆面精致、衣冠楚楚的我。所以我喜爱夜晚多些,那时的人们因为光线受限,普遍看不太清。我做我的鬼,不必披人皮,谁也不会觉得诧异。 止疼片发挥作用,我一边觉得悲哀,用心去品味被麻痹的疼痛,一边屏蔽周边同事三三两两的八卦。 女人多的地方是非多,更何况我们这样的传媒公司,可谓一个壮观的后宫。我原先所奢求做的完美,不过只想她们唇齿下轮到我的时候,眼中无讥讽,言语无偏颇。后来,在发现这些我无论如何去做也是徒劳无功时,还是放弃了。 世上很多事不都是这样?并不是努力就会有回报的,比如,我现在依旧想念的他。 不过,我依然开心。因为这些本身,已经足够美丽。就像我所产生的期待,还有他的轮廓。 美丽的东西存在,这才是真正的意义。而我最终发现并感谢,这才是上天的馈赠。 “哎!晚上一块蹦迪去啊!”邻桌同事突然拍我,我疑惑扫视,见周围一圈女孩憧憬的眼,心中了然——看来我来前便约好了。 “我不去了。来例假,我得回去补觉。” “哎呦!没事,不让你喝,去玩玩嘛!”她还不死心。 我不了解,究竟是什么带给她们这么大的动力?工作性质,我们很多时候需要跳一天不带休息,就这样,晚上还有精力拿着白天蹦跶挣来的钱,晚上再花去蹦跶?难不成看上酒吧的dj或是销售了?那大概率成不了。我看的通透。 “要不,你们也别去了?等放假我们一起?”我以进为退,属实高明。 她们怎可能为了我放弃今夜的猎杀时刻?自然支支吾吾,讲起到时再约的搪塞之词,正合我意。 而我,戴上耳机,开始听音乐编舞,为后天接的一节舞蹈课做准备。我喜欢舞蹈,喜欢音乐,喜欢绘画,喜欢学习所有未知的东西,因此我能从中寻得找乐子之法,从对他的沉溺中的得到短暂的脱身。 当然,除了看文字。 从见到他之后,到现在,我已经一点文字也不敢去读了。我生怕看见什么,哪怕只是一句日落,也足够我展开无限遐想,从而戳痛牵连着脑海的心脏。 就是这样,有了他以后,就变得如此脆弱,可又那么坚强。 收工之后,我独自去了我哥的酒馆。今天我真想喝一杯,遂不曾告知戒酒的铃铃。 我沉下气,当真不奢求见他了。今夜,我只为了酒和故事。 然而天不从人愿,昨夜我苦寻他无果,今日不为他而来,偏偏讲故事的就是他。 我还在我的角落里,他还在他的追光下。 就这样,他自人潮中来,予我一场空欢喜。他自我身侧而过,携风带雨,我避无可避。我不再敢看他,乱了昼夜,失了四季,久病难医。 他在讲,一个男孩,爱上了一个女孩。女孩得了抑郁症,男孩便偷偷将她的药换成了蜜桃味的糖果。可是后来,女孩还是离开了,男孩在女孩永远消失的那间病房,始终不愿离开。 他讲的太过声情并茂,鸡尾酒两杯下肚,我已无法自拔,完全陷入了那段故事的主人公里。那时我也爱上了故事里那个让人心疼的女孩,我成了那个绝望的男主,弄丢了自己的灯塔。 在失态的前一秒,我离开了酒馆。不是怕他看见我被泪水抹花的妆容,而是怕自己意志决堤,将一切全盘托出。 我多希望他不是一个人,他若是些其他,哪怕是场暴风雨,我尚且也可奋不顾身一回,撑着伞也要爱他。若他会觉得撑伞欠缺诚意,那就淋着雨,淋着他,去爱。 爱这种情绪能将人变得无尽卑微,吞噬人的认知,将黑白明暗,都篡改的无足轻重。 出门这条路不过十几步,我渴望走出,又怕走出。到了门口才不解,为何这条路这样的短? 其实是他在离去,我始终在原地,大城小街,大道小巷,看他渐去渐远渐无信。 眼里蒙着雾,我打开手机备忘录,将今夜输入。 “94423262924321624131826352216262439343932162” “真想再多看你一眼”。 今日没有铃铃陪我宵夜,笙歌的烟花场里无我立足之地,我需回家醒酒,或是在无人的封闭空间再行放纵。 一步三喘,其实今日时间尚早,还能打上车。可是习惯过于可怕,我已不想打车回家,养成的习惯再改掉,对我这样的“醉归人”而言,过于艰难。 手机在震动,微信在响,不知是谁在找我,我一概不想搭理。 我享受此时的孤立寡与,将自己与外界的沸反盈天隔绝,获取难得的寂静。 在脑海中,我又编织了一场大戏。主角自然是我与他,地点,是那个高朋满座的小酒馆。 在那里,我将所有隐晦的爱意喊到嘶哑,将他眼底看的尽兴。耳边千万人欢呼嘲弄什么,我不关心。 第一篇 风信满城 第七章 回到了家,我正处于一个醉与清醒的临界点,不上不下,最是难受。 灯暗月斜时候,故意做出被世界遗弃的我,一如没充电的手机、没水银的温度计、没发条的八音盒、没太阳的天、没盐的海。 我看着桌上的玻璃杯,桌上的玻璃杯看着我。 曾经很长一段时间,我的备忘录里和日历里没有诗篇,只有无间隙的贱卖自己体力与脑力的日期。全勤奖使我心力交瘁,也许,我应该放肆一回? 玻璃杯还静着,它不给我答案,亦或是默认。 请假?请假...请假! 我请了假。 接连,翻箱倒柜找出来我哥之前落在我家的一瓶茅台酒,眼不眨手不抖的倒在了自己二百五十毫升的喝水杯里。 二百五十?我有点想笑。 其实我也没有那么伟大。如果真的那样无私的爱,我早就心甘情愿的放手了。他开心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 可我不是,我口口声声的爱,终于在此时此刻,为了自己的自私付出代价。 人真的不能毫无保留的去依赖,那样会变成融入骨血的习惯。在你终于明白,想要抽离之时,才会发现你改掉的根本不是什么习惯,失去的也不是哪个人,而是自己最后的精神支柱。 我端起酒杯,放肆过一回,雁过无痕,明天,就放下了。 终于,我开始放声大笑,抽噎无止。铃铃说我眼里看不见悲喜,她自然不懂,我克制悲哀,我有多悲哀。 谁还能知道,为何我夜夜三四点不得安眠?为何我食不下咽?我又究竟在熬些什么? 烈酒下肚,我也不知道答案了。 第一件事,我摇摇晃晃,拆下自己的枕套丢进洗衣机。至于有没有放洗衣液,谁能记得? 那里面装了太多心酸的泪和发霉的梦,我要彻底清除。 阖上洗衣机翻盖前一秒,我又跑到了窗前,喝醉的人行为普遍让人费解,我也不能够理解。 我对着看不清的星星许愿,我说,我是不是还能再坚持坚持? 分明,那遥远的星,我听见了它的回答。 它说:“别许愿了。我真的很累了。” 它说它累了?我笑的停不下来,是啊,星星都累了,我也累了。那就,这样吧? 就这样吧。 “咚!” 洗衣机被关上,枕套在里面被卷成一团,很快,它所承受的一切,都会被带走。 我听着轰隆隆的声音,那是梦覆灭的声音。我不想再去讲这个世界的坏话了,这一切,都是我自找。 “霸王别姬”那个电影了怎么说的来着?“人纵有万般能耐,终也敌不过天命”,对,就是如此,不经历一遭,我如何能大彻大悟? “嘟嘟!”手机忽然响起,我本不想接,可看见是铃铃,还是按下了免提。 “喂!你回家了吗?外面下大雨了!你记得撑伞啊!” 她的声音好像一个摆渡人,正在为我做一个接引仪式。 下雨了吗?我感官失灵,只是不解,这场与昨夜擦肩而过的雨,究竟是想来告诉我什么? 雨...若能早来一日...若是昨夜... 罢了,我笑,“雨太大了,撑伞也没有用了。” “什么意思?”铃铃的大嗓门将我的酒劲杀去大半,“你把伞打的朝下一点不就好咯?” “不是。”我答:“我的意思是,无所谓了。” “你说什么?” “没事。”我又端起杯子咂一口,辣的呛眼睛,“我在家了,下不下雨的无所谓。你注意安全。” “还有。”我补充,“我放手了。我不喜欢了。” 意识最后一刻,我在备忘录输下最后一句话。 这是最后一次,我发誓。 “228223428293439121433132428221916361326934362414121439421439332228242824393638251432163514353322221” “不出意外的话,我们应该再也不会有交集了吧?” 第二日,我是被铃铃活生生摇醒的。尚没因为宿醉不适的我,被她摇的头晕目眩,胃里直翻腾。 当代独居女性,为了以防忘带钥匙这种常见的可爱错误,都会再配一把备用钥匙放在靠谱的人那里,我也如法炮制,才会有此时铃铃一祸。 “可以啊你!打电话也不接!一个人躲着喝大酒呢!” 我浑身酸痛,好容易抬起眼皮,才发现自己原来睡在了茶几上。 她哭笑不得,想骂我又无从开口。 “你今天不去上班?”她问。 我这才反应过来,连忙反问,“你今天不用上班?” 完蛋,她眼里刷的冒出火星,从沙发底下摸出我的手机,砸在我面前。 “你看看,从早上七点到现在,我给你打了多少电话!还以为你死了!” 嗯...我看着六十多个未接电话,哑口无言。 “一进来你丫还直挺挺躺在桌上,我还真以为你出什么事了!” “所以...你今天休假?”本来想问她怎么这么闲,可是强烈的求生欲提醒我不要作死。 “休什么假!老娘怕你出事,这不才请了假!” 哦...她做营销,那里没有全勤奖。 “好吧。”我四下望去,没什么能招待她的了,索性放弃。“你自便,我再睡会。” 她眼疾手快,捏住我的后脖颈,“睡什么睡!睡也回床上睡去!你看这桌子给你造的!” “一起睡吧。补个觉,下午出去玩。”我也不是冷心冷肺,洗了个澡,彻底清醒,恢复了感恩与愧疚的能力。 今日和昨天有着一模一样的阳光。可是沐浴阳光的我,却不再是昨天的我了。 我还记得昨夜的誓言,我放下了。从今天开始。 铃铃绝口不提昨夜我的口不择言,大概是也没将我的疯言疯语放在心上,又或许是想留于我一丝颜面,这使我分外感激。 她身上有淡淡一股好闻的熟悉味道,黄透的日光将一切幼稚催熟,夹杂着飞驰的未凉的心,一路艳烧到了天边。 第一篇 风信满城 第八章 喜欢过的心就是揉皱了的纸,如何熨烫也无法将痕迹全部抹平。 我不确定能用多长时间将他遗忘,或许一月?一年?十年?又或许根本没办法将他遗忘。但我知道,我就会一直像现在这样了。安安静静,不温不火,不焦不躁,在心里,将他埋下。 我曾怀着一颗赤子之心,天真的,与社会生存法则背道而驰的爱过,这本就该是我一生中,最为安慰的事情。 好容易熬到了休假,我本想独自享受一日美好的假期时光,却不料原先差点与我捅破那层窗户纸的郭阳敲响了房门。 当时,在敏锐的察觉到他要吐露心声之际,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与他成了拜把兄弟,这于我而言是将他推远。 说来好笑,我也曾与王笑涵说过,要与他做拜把兄弟。可那时,我竟觉得,是在与他亲近。 打开门,郭阳咧嘴直笑。我看见他打了发蜡,手上拎着个女士包,好像是什么的新款,我记不得,也不喜欢。 出于此时对他“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义气,我无法将他拒之门外,毕竟,他曾遇过的那道惨烈境遇,都是因我而起。 “做什么?”开了口,我还是有些不耐烦的。 果然,他将包递到我面前,丝毫不将自己当成客人,理直气壮的坐上了我的沙发。 “这钱要是换成排骨,得多香?”我将包扔了过去,抱臂靠在门边瞅他,“我不喜欢,你拿回去吧。” “拿回去浪费了,我一大男人,又用不了。”他开始自己拿起桌上纸杯倒水喝,比我哥来还心安理得。 “拿回去送人喽。”果然,一见不能心动的人,再怎么见也没办法心动。尤其是见多了,像我这样,纵使心里再愧疚,也实在压不住厌烦,“你来干嘛?” “带你出去转转。” “呦?有什么好转的?莫不是发了横财,换了新车,找我给你试车?”我打趣。 他忽然有些不大自然,“你怎么知道?咱俩还真是心有灵犀。”说罢,将保时捷的车钥匙搁在了桌上。 我想死。怎么长了张嘴就这么碎?这都能说准?本是想搏他面子,叫他早些知难而退,这下成了什么心有灵犀的酸言。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我晕车。”我已无法得体的管理表情,“昨累了一天,得补个觉。” “不光坐车!”他忙道:“还有...” “你是闭眼挖了矿山?”我在灾难降临前及时打断,“我真的要睡了。” 他吃瘪,还不醒悟,“那你喜欢什么?我下次带你去。喜欢什么东西,我再带给你。” “我喜欢...”我思索,“我喜欢不喜欢我的。兄弟,你没戏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伸手不打笑脸人,我却能在此情此景与他彻底撕破脸。 不说别的,就为了男人的自尊,他就该有多远滚多远。再立下毒誓,定要让我这样有眼不识金镶玉的鼠目寸光之辈,日后悔不当初。 我万万没想到,他居然... “我可不喜欢你,你该怎么表示表示?” 他一定是听不懂人话吧?还是我表意不明? “我的意思是,我不喜欢你,再怎么样也不喜欢。你喜不喜欢,我都不喜欢。你别浪费感情了。”看来他并不是成年人,还不能明白顾左右而言他就已经是拒绝,我只好直冲要害。 “巧了!”他说:“我正喜欢你不喜欢我,送你什么你也不喜欢!” “...” “能告诉我为什么吗?”他问。 “哪有这么多为什么?”我无奈。 “你说了,我就走。” 好吧。最后一次了,还是该有些体面,我最终作答。 “我曾经想要去摘星星。可爬了一半,还是怕了。后来跌下来,此后,再不敢抬头,看它一眼也不敢了。” 他终于走了,带上了那个不招我青眼的包,还有我屋里遗留的垃圾。 恶战结束,比高考还难,终于解决他。关上房门片刻,世界清明。 被他闹的心情不佳,我也没了歇息的兴趣,打了电话叫铃铃出来解闷。 “郭阳可真是造了孽,摊上你,上辈子刨了你家苞米地吧?”我俩随便找了家烤鱼店坐着,铃铃今天画了个温柔的妆,与此时的咯咯笑不停及其不搭。 “能不能有个正经?”我懊恼。 “好好好,祖宗,你说了算。”她喝口茶润嗓子,“说实话,人挺好的,又帅又有钱,对你又不差,干嘛不要?” “不喜欢。”我夹起鱼肚子上最肥美那块肉丢进她碟中,希望能堵住她的嘴。 “你,你尽喜欢不喜欢你的呗。”她不屑,“靠喜欢填肚子呗。” “给你你要不要啊?” “那不行,姐妹夫,不可欺!”她说的煞有其事,“说真的,这么个人,能让你少奋斗二十年!” “我差那二十年?”我得了二两染料,便想着开染坊,怼她不亦乐乎,“怎么,你不也没找个二十年嫁出去?” “咳咳咳!”她被我呛到,连着咳,又用茶去顺,憋进好几大口。 “我说,我都想开了,你也快些想开吧。”我替她顺着背,“纵有四海,横有八荒,前途无量,来日方长!” 她终于收拾好又是鼻涕又是眼泪的脸,幽幽对我一眼。 “你最好能说到做到。” 这句话,让如今智者般劝她的我,想起那个像傻子一样自我折磨的自己。 “当然!”口说无凭,我亮出三根手指。“我没再想他了!也没再睡不着觉。这么多天了也没见他,没再想过给他发信息。而且...” “其实。”她突然开口,“你不用这样给我解释的。” !!! 我猛地惊醒。言多必失。 可是没有办法。我下定决心,也不是这么快就会有成效的。他曾让我见到阳光,又将我送入黑暗。无言做到这一切的这个人,又与我心上是同一人。所以说,这一切,哪有这么容易?可,也是迟早的事了。 “唉。”铃铃一声长叹,转而将刚刚一切抛诸九霄云外,带我聊些近日趣事。 第一篇 风信满城 第九章 铃铃说,她曾冒着大雨,只为了再走一次和她那个心上人走过的路。 刻舟求剑不是傻子的故事,是心酸的故事。包含了多少的不甘与绝望在其中? 可是这段时间下了这么多次雨,我再没有看她去见过谁。 越是清醒的痛苦,就越触动人。 她说,清醒和理智,都是半条命换回来的。因为崩溃没有用,还得自己收拾残局,没人会替她擦屁股。 可是,她不是请假来陪了我?为什么? 拜她所赐,我记忆重现,夜里又做了一场大梦。 梦里,我于一片五彩缤纷的花海与他相遇,他在我眼前,风下白衣猎猎,正看着我微笑。 一如既往的温柔。唯独予我的温柔。 而我不懂珍惜,咄咄逼人,问他为何躲我,避而不见,是为了留着给谁? 花香拂过,那是他的味道,便是梦里我也无法忘怀。 “你在想谁?回答我。” 他注视着我,眼里是三月的莺飞草长,是我不敢摘下的那颗指路星。 “你。”他低语。 我只听得见心里马儿的嘶鸣,常年冰霜下的寒被他大年三十般的暖驱散,千里落英缤纷,终于这一刻,与我有关。 独自宿醉那日,我将与他的所有埋在了心底。隐藏比释放轻松,胆怯的我不必花费勇气。 可我忘记了,那是一颗种子,是埋不得的。种子,无时无刻不在生根,然后,会在一个谁也想不到的时刻,探头冒芽而出。 “真要如此吗?”他问:“宁愿遗憾,也要忘了我吗?” 简简单单十一个字,让我在梦中大彻大悟醍醐灌顶。 天地相遇,有了岁月。岁月相遇,有了永恒,而我与他相遇,才真的有了生命。 一切尽意,百世从欢,在爱与失落循环往复中坚持。 我开始瞒着所有人去爱他。在梦中。 记住他的样貌,然后躲进人群,不虚此行。 图什么呢?不图财,不图色,不图开心,甚至连在一起,也没有想要去图。 “能不能不要离开?” “你还在吗?” “你会一直在吗?” “你能一直在吗?”我止不住颤抖。 “我不想醒来!” “叮!支付宝到账三点五亿” 垂死梦中惊坐起。我醒了。武侠小说那些一梦白头的故事,怎么可能发生在二十一世纪的我身上? 我万分不解,为何明明在记忆中只占据了千万分之一的人,会这样的难忘。 我好像卡进了老天爷的什么bug里,来来去去,逃遁无门。可我不能这样,我不能被系统清除,不想同病毒混迹。 “再坚持一次吧?”我尝试。 很快,我就放弃了。 铃铃说的对,清醒和理智都是半条命换回的。我已失了半条命换得如今,怎么能再去触碰,损伤最后半条命? 我删干净了手机备忘录中那些无人看懂的暗语。将写满他名字的那沓纸撕碎,冲进马桶。 这世上有一种东西,叫无字碑。英雄大多无名,能被人记住的,在历史长河的比例中,可谓寥寥无几。 而像武则天这种,自愿无字碑的大人物,始终得我敬佩。而我也终于有机会,能靠近这个中国女性第一人。我同她一样,此时立下一块无字碑,什么也不必留了。 我什么也不要了。 从仙坠落人间,我现在需要做好一个吃喝拉撒的俗人。 油麦菜三块五一斤,香芹两块钱一斤,小葱两块三一斤,西葫芦两块,土豆七毛,青椒一块,排骨四十五,牛肉七十...... 这个离家甚远的城市,房价从六千一平开始,上不封顶。一顿外卖,再便宜也要十五块。电费一块五一度,水费五元一吨。 现在,我一月房租两千,一场演出从一百五到三百五不等。有时旅游旺季,一天四五场演出不在话下,虽然累得头晕脑胀,可是支付宝进账还是令人分外欣慰的。 等到了淡季,一切便不容乐观。可能两三天接不上演出,我就得去接些做些客串演员或者礼仪的活。再抽空去帮各处工作室带几节课。现在工作室大都只要全职老师,兼职越来越不好做。 我似乎又找到了新的动力。活着,总需要个动力不是吗?我难道真的不喜欢钱吗?钱都不喜欢,那我该喜欢什么? “叮!” 刚到公司,我直奔排练厅而去。没什么需要编的舞,我自己练练也是好的。可是手机响起,我不得不先行打断我的“动力”。 “在上班吗?记得抽空给爸妈回个电话,爸妈惦记着你呢。” 原来是我哥发来的微信语音。 “我刚跟妈通过电话。她说不晓得你每天忙什么呢,也不敢打搅你。她问我你最近过得好不好,吃的好不好,能不能把觉睡够。” “你说你,女孩子家家的,一天天非乱跑,回家呆着多好?又舒坦!妈一天就担心你了!人家闺女都是妈妈的小棉袄,就你,尽让咱妈操心。” “你跟我啊不一样的!我是男人,妈都说叫你别那么拼,没钱了她给你打,家里不差你的。别说妈了,你要差钱,我这也不能亏着你啊!” “赶紧给妈报个平安吧!这两天我有点忙,你晚上麻溜滚我酒馆来,我有事交代你,听见没!” “好哦...”再配一个可爱的表情包,我给我哥回复。 又打开了我妈的对话框,聊天内容还停在两个星期前,我妈教训我不要老吃外卖,没事多跟朋友出去转转,别一个人闷头忙活。不差钱。 不差钱...又是不差钱... 按下语音键,我开口:“妈,我哥跟我说了,你下次直接给我发微信就好了嘛!还绕一大圈。我就演出的时候接不上电话,你发语音我看得到的呀!我...挺好的,都挺好...” 语音被我拖到删除的位置,没发出去。 眼泪砸向手机屏,我又慌忙用手背去拂。我不能让我妈听见抽噎的声音,谁知道,本是开心的冒泡的声音,会在那句“挺好的”上破功。 不差钱吗? 为什么不差钱?为什么不差钱! 第一篇 风信满城 第十章 人说,凤凰被逼到绝境,浴火淬炼,方能涅槃重生。 我也想“涅槃重生”... 还练舞吗?我看着落地镜中的自己,那里面,本该是我最应好好去爱的人,可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关爱过她了。她现在看起来,还是同原先一样的模样。或许比以往更温柔了些。 可谁会知道她为何变成这样呢?除了我自己,还会有谁呢? 练吧... 可是,还为什么要练呢?都说了,不差钱... 那我该做些什么呢?我是谁?我为什么要活着?靠什么活着呢... 或许我应该回家待一段时间,好好陪陪我爸妈。 我做了新的计划和打算。当然,这一切结束于挑选机票的环节。——为了以防我一个女孩子到处乱跑不安全,我爸妈将坐飞机火车等一系列事宜绑定了我哥的手机号码。也就是说,我若出行,必得通过我哥。 问题不大,反正晚上我也要去找我哥的。 可是去酒馆... 再一低头,我认真看了时间,星期四的中午十一点三十四分。我想起来了,上一次没有见到他,也是星期四。 星期四,是他的休假日! 我终于带了脑子。其实这是个双重保险。我哥的酒馆,讲故事的员工晚上九点才上班,我只要七点去,一定不会有什么问题的!更何况,他今天休假。 旁人见我神采奕奕,自然不知我心事重重。 “小燕,我今天有事要早点走,刚好没演出,晚上你帮我打个卡!”我坐回位置,掏出卡轻轻推到了邻桌那个同事手边。 “你怎么了?一会失落一会又期待的!晚上要去干嘛?” 心里咯噔一声,似乎有一根绷紧的弦被她审视的眼刀轻易割断,弹开,将我重伤。 “家里有点事,我哥找我。”我强行镇定。 老实讲,我不是一个说假话的人。所以于我而言,最痛苦的未必是那些生离死别,求而不得。诚实的人说谎话,痛苦的人露笑颜,贫穷的人参加同学聚会,离异的人参加婚礼,哪一样不是人间深渊? “好吧~”小燕尾音一转,继续在工作日程上做功课。我猜她是在盘算下一次蹦迪的时间。这几天上班,她几乎每天都带着淡淡的酒气。 我方才又明白了一个道理,原来自己那些看似极具仪式感的秘密,其实根本与他人无关。他们和我一样,对于旁人,根本无力关心。 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发现,这就突然让我懂了,我并不是一个人在孤军奋战。她们亦是如此,同我一样,我也不知道她们一张张笑脸下,究竟有些什么。这大概就是会有那么多“醉归人”的原因吧? 她们昼伏夜出的“觉醒猎杀时刻”,背后究竟是哭还是笑?除了她们自己,谁也不知道。 三点一十四。 四点一十三。 五点零一...五点零二...... 我不懂,为何今日的时间会过的这样慢。 难道,时间本就不是同时空平行的单位,而是同人心相同的单位?这就能说通了,为何人在快乐时,时间总是过得这样快。 终于到了,六点半,我将一下午看着秒针滴答滴的煎熬心路历程翻篇,提起包冲到了电梯口。 好死不死,向来慢的能被拄拐老太太“超车”的电梯,今日还满员。我们顶楼,等它光顾一轮,至少要十分钟。 而我走下去,可能可以节省五分多钟。 那我... 我没有走下去,以太过劳累为借口,也许...我还能再等一轮电梯。 如果下一轮也满员怎么办? 那就再等! 这是不可抗力,对吧?就像我始终不晓得我哥那里的员工轮休表一样,都属于不可抗力。 十分钟后,电梯到来,空无一人。 对于不可抗力,解决方法唯有推测。推测错误,也是寻常有的。 有了这些心理建设,打不上计程车也没什么好让我心情起伏的了。六点半离开公司,八点多才到达我哥的小酒馆,并不是始料未及。 时间尚早,酒馆里还没有客人。他们普遍奔着十二点的故事而来,提前四个小时的,只有可能是看上我哥或者是他的小姑娘,提前过来蹲点。 很庆幸,今天我一个也没看见,只有我哥那个新女朋友在酒柜前不知忙活什么。 “我到了!你在哪呢!没瞅着啊!”我发出语音催命,一个人呆着看他们忙活,多少有些尴尬。 “叮!” “路上了,刚进货去了。你先自己玩会。”他同样语音不紧不慢的回复我。 糟糕。一个人无所事事之时,我就会开始胡思乱想。这会我主要琢磨的对象,便是那张举足轻重的机票。 真的就要定机票吗?还是... 我关掉了微博里刚刷掉的“喜欢的人,哪怕忘的再彻底,再见一眼还是喜欢”的这种心灵鸡汤,神游般,不顾那些打扫卫生的员工诧异的眼神,走到了台上正中的位置坐下。 到了晚上,这个位置就会打下一束追光,将位上的人置于如梦似幻当中。还有些抽烟的客人做辅助,缭绕的烟穿梭荡漾至追光下,通过丁达尔效应,在客人眼中翩翩起舞,像人心般变化无穷,无从推敲。 那时,身在其中的那个人,便是我的神明,我还是记得。 我遗忘了一件以前一直作为常识的事。现实的残忍之处,往往在于,当你愿意放下身段与它妥协之时,他却未必就愿意和你妥协了。 冰镇了的啤酒在我哥那女朋友的手下排队,叮铛有声,冷气四溢,大热天里,连眼睛都是凉的。 “啪”的一声,灯光师开始试光,台下骤黑,独我头顶大亮,强光刺激,一瞬间使我有些看不真切。 耳边突然开始沉寂,时间变得缓慢而悠长,我能想象到酒馆外,夕阳在今日忙碌的烟火气下,正同即将来临的黑夜边缘,交换一个深情的吻。 眼前似乎有风拂过,吹尽风尘处,那个原先受我宠幸多次的角落,变得澄净清澈。 是他! 我看见了他,白色的t恤,他在那个角落,与追光下的我对视。 清晨绽放的杜鹃花,深夜航船的渔火,操劳母亲的周末,南方的第一场初雪,在我眼里。 此时此刻,田不成田,海不是海,沧海桑田,桑田遇沧海。 涅槃重生? “9121624192432163422162” ----------终---------- 第二篇 九八鸢尾 第一章 “因为是把所有好运都用来相遇了啊!” 我听不懂日语,通过字幕获取信息。 这是我尾随她的第三日,她穿着一身白裙子,陷进沙发里,抱着不知道几斤重的厚被子,将空调温度调到最冷。 电视里放着一部日本动漫,声音被放到最大,老实讲,吵的我有些心慌。 屏幕光色变幻,打在她仿佛被吸血鬼光临过的脸上,诱惑着我认真去端详。 她直直睁着眼对着光茫起始处,那是一种童稚的专注模样,乍一眼看去,应该所有人都会被她的神情所骗。可我知道,电视里在放些什么,她不知道。 她根本没有在看电视。 我深吸一口气,跨出步子,坐在了她的身边,那样空洞的瞳孔比空调的效果还要好,让我全身冰冷,手心凉凉腻腻。 我期待着她有可能礼貌的分一半被子给我,可我也知道,这不可能。 她看不见我,正如她看不见电视里正播放的那部精彩动漫。 用不了五分钟,我被动漫吸引,她一动不动,并不打扰我。明明是她开的电视,现在却好像变成了她在陪我看。 两集过后,我迷迷糊糊睡着,就靠在沙发上。大概是困到极限,才能对调到最大的电视声音充耳不闻。 昨天尾随她回家时,半夜一点多,门外突然急促巨大的砸门声吓我一跳,继而就是吵吵闹闹的咒骂声,什么天天扰民啊,没素质啊,问候祖宗十八代什么的,我也听不太清。她一点反应也无,任凭人家自行疲惫放弃。 等再睁开眼睛,她的手机屏幕始终亮着,粉红的卡通壁纸正显示,凌晨五点十九分。 不知道忽然醒来的理由是她从下午两点到现在为止终于动了,还是屋里实在太冷,就像个酒窖,冷气不是突然的,是一点点朝骨髓侵蚀的,同理于温水煮青蛙,我就好像什么劣质的酒,正被温度强行换血,更改口感。 她眼里依旧无神,直直走到冰箱,抱出一桶肯德基全家桶那么大的冰激凌,这是三天前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在便利店柜台买下的。 当时不光店员诧异,我也被她盲目打冰激凌的动作震到,才会没由来多看了一会,以至于鬼使神差,跟着她回了家。 我很想知道,她这是在做什么。 刚刚那部动漫好像播完了,她换了一部,大概是在我睡觉的时候。总之电视里又是一部全新的动漫,她还没来得及调整。 我注意到,每次新的一部动漫打开,最开始都会是二倍速播放。而现在这部正播放的片头曲,也正是二倍速。 她光着脚跳回沙发,眼中闪出片刻灵动,那是她在急切,要将电视调回正常。 那桶冰激凌被她抱在怀里,也没有勺子,她用手抓着送到嘴里,很快便指尖粉红,像被冰激凌同化,变成了草莓味的碎碎冰。 一口一口,她吃了满手满脸,始终匀速,还是一样的眼睛,呆滞的对着电视屏幕。 她好像不用吃饭,这三天,她都是这样靠冰激凌填肚子,冰箱里还有四桶,我是记得的——那个老冰箱只放得下五桶。 “冰激凌吃多了,女孩子会变胖的。”我尝试劝阻,想让她吃些主食。显然没有什么用处,她听不见。她发觉不到我的存在。 这也就是我一直尾随她到现在的原因,我非常不理解,为什么她会发觉不到我——看不见我,听不见我,触碰不到我。 我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可于她,却奇异的有些不同。我好像曾经在哪里见过她,可我想不起来。 她苹果肌圆圆的,这是一个爱笑的象征。但我第一眼见她到现在,她始终面无表情,无悲无喜,空空的双眼,靠发呆度日。 “能不能再让我见他一眼!”电视里突然传来尖叫,我心惊,跌碎了手边一直没洗的玻璃杯。 字幕翻译的准确性着实有待考究,我总觉得,这样温情的内容,不该以如此心惊肉跳的方式传播。 她似乎也被吓醒,又似乎不是。像受惊的兔子,眼中有光流转,转眼变为猎鹰,从沙发跑到门口,又到卧室,绕去厨房,进了浴室,最后甚至打开了衣柜和冰箱的门,就连盥洗池下的储物柜也没有放过。 是在找什么吗?或者...是在同什么捉迷藏吗?我不大懂。 她里里外外的翻天覆地,我却生怕这时床底下会多出一双血淋淋的红眼睛,恰好被她寻出。没办法,她不开灯,这样黑暗的空间里,恐惧是本能。 我只觉得,她眼中有东西时,有些好看。 我究竟是否认识她?或是,见过她?那又是在何时?在何地?完全想不起来。 她还是放弃了,光着脚,抱着冰激凌放回冰箱,最后一点一点将我打碎的玻璃杯碎渣放进了另一个玻璃杯,泡进了厨房的水池里。一切恢复如前。 电视放它的,她睡她的。毫不讲究的,就按着她最顺的姿势,直接歪倒在沙发上。 其实... 她是侧枕在了我的腿上。尽管她是感受不到的,可我还是不敢乱动,怕将好不容易能阖眼一会的她招醒。 我想只有在此刻,我才能片刻的得知她的目的。她的所有行为无一不令人捉摸不透。 比如,她用了一整个卧室囤满了葱,被放成枯黄的干皮,可她从没吃过。我只见过她吃冰激凌。 比如,她似乎不用上班,也不用上学。手机里最开始常有叮叮当当的响,她每次都会看,可一次也未曾回复。 她什么也不做,就是每天对着电视里放着的动漫发呆,和手机一样,都调到最大声。 冰激凌吃完了,她就会出去买,每次都在同一家便利店,每个口味都打进那个最大的纸筒里,味道混在一起,我想想都知道那样的四不像不会好吃。 家里吃完了冰激凌的纸筒堆成了小山,她也不管,不丢出去,任其自生在角落自灭。会不会生蛆?我保留质疑。 “嗯...” 她忽然动了,睫毛微颤,在睡梦中呓语。 是做梦了吗? “王笑涵...” 心中咯噔一声,像被子弹贯穿而过,空间时机的连接轨迹被撕碎,我头痛欲裂。 她是谁? 她竟...唤我的名字? 第二篇 九八鸢尾 第二章 我被时代的工业创新吵醒,睁开眼,才发觉是吹风机。 她在我熟睡时偷偷醒来,还洗了澡,现在穿着一身黑裙,站在落地镜前吹头发。 水珠顺着一绺一绺的发丝滚落,透进黑色布料里,最终消失不见。伴着庞大的轰隆声,我注视着,好像注视着地狱。 她要出门吗? 她出门了。可是时间线是晚上。她又坐在电视前,直到太阳完全落山,才打开了一个粉色的小盘,用食指抹着盘里亮晶晶的色块,混乱的涂在眼皮上。 只有黑色吗?她涣散的眸子被映的更沉。我倒觉得,不如不涂来的自然好看些。 我以为她是要去买冰激凌,正疑惑于家里还剩下几桶,可她在分岔路口转弯,打断了我的冥想。 那不是去便利店的路。 她走了很久,穿出灯红酒绿的巷口,沸沸扬扬,绕过火热的串串店,隔壁的快餐馆被衬的十分凄凉,经公交站,踏在落叶上,我故意踩得咯吱作响。落叶下的污水藏太好,我没留意,溅脏了裤脚,她始终没有回头。 还有多远?我准备放弃,或许可以在原处等她回来。我不信她会一去不回。可...... 条条大路通罗马,她若不从这条路回来,或是打车回来,会不会就是最后一次见她了? 可我,还没知道她为何认识我,为何会在睡梦中唤我的名字。我还不知道,她究竟是谁。 我还是想知道她要去做什么,这或许会对我的探索有些帮助。 小酒馆里烟雾缭绕,迷幻的彩灯影影绰绰,我拖着沉重的腿,随她一同坐在角落。 酒馆里的布置精致小众,正前方有一个木阶的小舞台,中间立着一个话筒,还有一个斑驳了的高腿椅,沧桑又独特。 我想我大概知道这里,每到午夜十二点,就会有一个落魄人走上这个孤寂的舞台,坐在这椅子上,对着话筒,绘声绘色的讲一段属于当晚每个客人的故事。 这是我上班的地方。 每个午夜出现在舞台上的那个落魄人,是我。不光是我,我不是孤寡,事实还有很多同事,和我一起,在午夜对无关之人倾尽所能,带给他们有关的情感。 这也就是连续这么多日不上班,也没有人寻找我的缘故。我自始至终从未重要。只是一个不痛不痒的工作,地球离了谁也不会不转。 她就安安静静坐在角落,不吵不闹,好像不存在一样,也没有人上前招待她,向她推荐一杯适合她今夜心情的鸡尾酒。是我不在的这几天,他们开始如此怠惰? 也有可能向来如此,只是我不曾在意。他们的事,与我无关。 然而,此刻的一切,只是暴风雨来临前短暂平静的假象。冰川峡谷常年沉睡,它经不起任何欢愉。哪怕只是一声浅淡的笑,也足够调动每一片微不足道的雪花的力量,凝结成死神,铺天盖地而来,雪崩就此诞生。 而我此刻,正经历这一场雪崩。 我看见了那一声触发雪崩的号角,冲出了那激发人泪水和荷尔蒙的小酒馆。 我死了。我听见,他们说,这段时间都没有故事了,因为,王笑涵死了。 我想我知道,为什么她会看不见我了。 我是如今是个孤魂野鬼,人怎么能看见鬼?她又没有阴阳眼。 那么...我回忆昨夜她胆大包天在黑夜搜寻,而我却胆怯躲在沙发后的模样,说不出的讽刺。 她是被鬼缠上了啊... 那么...她所做一切,是什么?在缅怀?缅怀我? 笑话! 对于这种笑话,我如今别无它法,唯有破坏,来获取片刻心安。我在酒馆外的无人道路拼命张牙舞爪,拳头砸向了墙壁,有血迹印上脏兮兮的老墙。可是没什么用,没人听见我的嘶吼,甚至,被打烂的指节也不会痛了。 我冷静下来,像游乐场摔伤未曾被父母注意的孩子,开始自行愈合伤口。想来排斥灵异故事,于现在的我而言,到达了知识盲区。 我为什么没有去什么地府喝孟婆汤?为什么不知道自己死了?又为什么,会不记得她是谁? 或许我该去查查资料,最起码能知道我该去哪,去做什么,不必现在这样漫无目的飘飘荡荡。 我接受现实的速度很快,上一秒还在担心会碰到其他游荡的鬼,这一秒,就已经将他们当做自己的同伴了。 人,或者鬼,都应该去寻找自己的同类一起,不是吗? 没有公交车了,我只能靠“十一路”——自己两条不值钱的腿,走到恐怖电影高频出现的场景——图书馆。 真是要命,原来鬼也会累。不过得大于失。我获得了新知识,找到了为什么图书馆会是鬼高发出现场景的原因,看来那些拍恐怖片的导演还真不是故弄玄虚,确实有两下子真本事。不过,他们又是从何得知?发人深思。 夜里的图书馆怪瘆人,灯泡也不知多久没换了,比小酒馆里的服务生还要消极怠工,明明灭灭,莫说看书,就连走路也要一步三顿,以免狗啃泥。 我还是走了出来,先去门口便利店买了一个十二块的手电筒。装备是打硬仗是否取胜的重要因素。紧接着,肚子恰时想起,提醒我体力也是基础。 我拐去路边一家塑料门面的快餐店,里头一共只有四张白面蓝边的桌子,油腻腻的,是苍蝇温馨的家。 “一碗打卤面。”我对吃没什么大讲究,填饱肚子就好。 老板面骨宽大,梳着和桌面一样油腻的中分,金鱼眼的眼袋掉在颧骨上,完全没有生意人该有的讨好的笑。 “什么嘛!真是差劲的服务态度!”我对着老板的背影暗自嘀咕。 几分钟后,他一手夹着廉价香烟,一手将一只大碗砸在我面前,我觉得此时比碗里稀少的打卤面更吸引我的,是他居高临下的大鼻孔。我坐着,他站着,我一览无余。 打卤面里的青菜不鲜,酱汁很咸,肉又太少,面不劲道。倒不如两块五的泡面来的划算。可我有个习惯——泡面是用来喝汤的。真是可惜,打水漂了辛苦挣下的血汗钱。 第二篇 九八鸢尾 第三章 路边砖角里围了几棵古树,盘根裸露在泥土之外,参天而起,叶子近巴掌大小。它们记录着时间长河其中的一段,对这一篇专属的岁月进行证明。 时间是不留余地的。 而我又将它弄丢了一块。 我的伤口还在流血,或许应该包扎一下。鬼也需要包扎吗? 耳边还有深夜人们的营营耳语。 “要死啊?这么拼!现在还不收工,就不怕撞鬼?来打麻将喽!”老板的电话响起,那头好像是什么海鸟捕食的声音,又沙又拼命,极其难听。 老板回应着嘎嘎的笑,将烟灰弹在地上,用脚尖撵平。 “鬼来喔!哪个惧?” 我突然觉得,或许不必亲自走一趟那图书馆,这个老板话里话外似乎有着足够的底气。 “老板,这么晚还开着店,生意怎么样啊?”我先行客套。 “不怎么样。”他挂了电话,继续翻白眼抽烟,好像在抽自己的灵魂。看来当年虎门销烟果真势在必行,我不敢想象此时老板手中的烟草替换成大烟的模样,哪里来的“东亚病夫”? “呃...”我迎难而上,“老板,通宵开店,会不会撞鬼?” 他突然幽幽看我,眼里直勾勾的,射出阴森森的光。 “鬼也吃面?哈哈哈哈!”转而整张脸笑的皱成一团,真是难看。 “你是不是鬼?”话音顿住。 我定在原处,一动也不敢动,成了被抓包的小偷,不能呼吸。人能否对鬼造成实质性的伤害?还是未知,但我知人类共性——铲除异己,所以此刻不敢轻举妄动。 “大男人怕鬼呦!”他发出嘲笑,明明叫人厌恶反感,我却松了一口气。这样的玩笑,一次已经足够惊心动魄。 “老板,你知道鬼吗?”我硬着头皮陪笑。 终于成了,他抬头看我,变成了一个正常人。其实,每个独自度过深夜的人都想跟别人说说话吧?哪怕我这样一个陌生人也是好。 当然,这是他并不知道我是鬼的前提条件下。 “鬼不可怕,厉鬼才可怕。”他从堆满杂物的桌上拽出一个电饭煲,用龟裂的手从里面抓出一枚茶叶蛋,在我碰都不愿碰的桌角一磕,“脏东西头七过不好,就会在人间游荡。吃一个不?”他将剥了一半的茶叶蛋朝我示意。 当然拒绝!我没有洁癖,可也不是什么东西都往嘴里塞! “那鬼留在人间,会做什么?” “嘁!”他还不屑起来,亮不出一张好脸。“我哪个知道鬼做什么?我又不是鬼!不过--”话音一转,“听说鬼会记忆不清,也不知道自己死了,照记忆做事。还有的是被用心的人招来,游荡什么的。” 他说的乱七八糟,估计没上过学。也是,上过学的人,怎么可能像他这样,连最基础的礼貌都没有。 我做总结,鬼会记忆缺失,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那就是我现在的状态。照记忆做事?所以我还知道那个小酒馆,还为翘班一事心惊胆战?这就说的通了。 可是,“被用心的人招来”,这是什么意思?用心的人...是不想让我死的人吗? 那么,为什么我没有回到父母身边?难道... 是她! 我恍然大悟,她是在与我捉迷藏啊!那夜,她是在找我!怪不得她不怕床底下血淋淋的眼,她就是在等着撞鬼!那么,打碎玻璃杯就是灵异事件喽? 她是我什么人呢?我依旧想不起她。难道是我的女朋友?我可不记得我有这么一个女朋友。我不记得我有过任何一个女朋友。 那是?我思路断层。或许该去找找我是怎么死的比较要紧。 “附近的派出所在哪?”我问。 老板一愣,我才发觉这样问法不大妥当。 “我有东西丢了,想去警察局备案。” “哦。”他舒一口气,“出门左转,直走。到路口你再问。” 问?朝谁问?这个点了,刚刚最后的路人都回家了,我要问鬼吗?出现危机,还是同类能帮同类。 我丢下钱,匆匆离去。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来这家恶劣的店! 大晚上去派出所查自己怎么死的,会把那些警察吓得全军覆没吧?我还存着善心,不想在死后还损阴德。 没去派出所,我照原路返回,朝她的家走去。还不知道该怎么离开这里,明天再想办法吧。但在离开前,我想先知道她的名字。 淡紫罗兰的曙光在晨雾中变得冗杂,明星已坠,点燃天边。 天快亮了,我这才能知道,原来已经走出这么远。我得在天亮前回到那个地方,鬼不能见阳光,这点常识我还是有的。 另一则,我怕若是没有在天亮前赶回,短短一天,记忆又出现什么纰漏,将她忘了,将刚刚好不容易打探的消息也忘了,又是一个新的明天,周而复始,我永不得轮回。 不过... 听说深山幽谷这种地方,都会有茅屋竹篱,住着得道高人。我若寻到那里修行,是不是有机会得道成仙? 不问世事,别有一番悠闲逍遥。 好吧,鬼人说鬼话,且不说二十一世纪还是否有这样的政府遗漏危楼,光说吃喝,就是无解之题。我也没有修炼之法,不想去萧条的再死一次。 今日体力消耗太过,我想我能连睡个三天三夜。不知道她在做什么。 当然,应该也就是开着空调窝在被子里看动漫吃冰激凌吧?她在家没有做过别的事。 其实我有点想骂人,如果没有她招我回来,我现在是不是已经安然无恙的按照冥冥中的轨迹转世投胎了?或许因为耽搁这几天,错失下辈子大富大贵之家? 可能我会像风流倜傥的天蓬元帅一样,投成猪胎。他能成佛,可我却得上桌,这不公平。可他有九九八十一难,这样比起来,我能快点进锅,开启新一轮幸运抽奖,再度投胎,也是好事。 我脑海不断运转解闷,终于看到了路的尽头,那栋她住的矮楼。 竟有一丝明媚。鬼的眼睛真奇怪。 第二篇 九八鸢尾 第四章 门竟然没有关!她竟然大晚上不关门? 她好像喝醉了,眼里变得迷离,可脸上还是像朵快散去的云,又白又淡,看不清感情。 我太累了,借用了她的沙发,倒头就睡。我不会占她的空间,她坐在沙发上用手机打游戏,我躺在她隔着被子的腿上,对着终于能休息一会的电视屏幕。 黯淡的液晶屏幕能照出人影,里面是疲惫的我,还未来得及看清她,我已半梦半醒。 “你回来了,对不对?”她在问自己。恍惚间,我听见她去关上了门。继而,风声不再,我彻底安眠。 我梦见了一条冰凉黏腻的蛇,又细又长,粉色的鳞片还会反射出流沙般的金闪。它盘踞着,吐着信子,眼里略过人的喜怒哀乐生老病死。 我躺在一块嶙峋的怪石上,后背凉的生疼。那蛇让我反胃,我还想再睡,可它却扭着身子朝我靠近。从我的小腿,带着粘液朝上游走,大腿,到小腹,胸膛,最后覆在了我水肿的双眼上。 我的讨厌呢?似乎被它冻住了。我突然觉得它很乖,似乎养一条蛇,也是一件又新潮又酷的事,不是吗? 它为什么会这样粘着我?它也没有伤害我。蛇难道不是吃肉的吗?还是说,它想要我做主人?这是心意相通的注定吗?我想问,可我动弹不得。 等等! 我突然想到一事,还是说,它就是一条生性爱与人亲近的蛇?它对所有人皆是如此? 我开始有些不平衡。我不觉得我比那些市侩的嘴脸要差。 四肢好像被铐住,我拼命用力,企图挣脱,我要问个明白,再带它回家养起来。虽然不知道它该如何养,不过我想我可以回家百度,还可以给它买一个很好看的窝。 当然,如果它不喜欢睡在没有自由的地方,那么其它地方也可以,它可以自己挑选,甚至我的床。只要它喜欢。 我也拥有了新宠。 那样,我的家门将不再是什么冰冷的合金,而是一个结界,封锁了一片别有洞天。我会因它成一个传奇。 它对我心中人性自然而然的转变一无所知,只顾替我的眼睛消肿。或许它就是山海经未记载的神兽,专为迷茫之人排忧解难的,是我在玷污它,我企图打扰它的修行。 可我不在乎,它激起了我的贪念与自私,我更加用力的挣扎,怕它任务完成,离我而去,而我将失去将此一遭的“神宠”。 身上忽而有了力量,一个不备,我因惯性如箭般弹起。没有能够抓住它,反而惊醒了自己的梦。 失望油然而生,原来我并不特别,也无上天眷顾得些机缘巧合,只不过大梦一场。本想再睡,可意识不清时却又狼狈的被吓落沙发。 她也睡了,与我重叠在一起,我忘记了自己如今只是一只记忆混乱的鬼。 我落荒而逃,出门前不忘顺走了她的大黑伞,那伞足够将我完全笼罩。 当务之急,需要尽快解决我的疑惑——鬼究竟是什么,我现在到底算什么。 至于我究竟是怎么死的,暂且搁一搁。先知道我是否会有什么还不知道的能力,再去复仇不迟。 当然,我也可能是自己不小心就死了,这都不重要了。事实已经如此,也不必过多计较了。 午后的人们各怀心事,我是一个另类的存在,打着大黑伞,幻想自己呼吸进灿烂的阳光。 不算喧闹,也不算寂静的街道,于现在的我而言,一切都刚刚好。 白天的图书馆与夜里截然不同,最奇怪的现象,便是那里有父母带着孩童,有带着金丝边眼镜的老人,有看起来痞里痞气的社会人,却甚少有莘莘学子进我的眼。他们不该是最该学习的人吗?也许现在是在学校吧。 人一旦被逼迫做一件事情,那么这件事情便会渐渐与本心背道而驰,真是一个糟心的定律。 学生一样,我也一样。人都讨厌被约束,可自由这两字,却有这么多条条框框,冲出边界,也就到了尽头。 手电筒还被我装在兜里以备不时之需,我按照简介牌,走上三层的灵异故事区。 或许之前的借阅人会用食指沾着唾沫翻书页?也有可能一手拿书,一手举着沾满酱料的肥油鸡腿。我避开所有的故事集,只寻找简介。 我只要知道鬼到底是什么便好,至于里面的故事,或有可歌可泣的篇章,可我敬而远之。本心而言,我还觉得自己是个人类。 “鬼畏热,喜阴冷。活人阳气旺盛,食冰减阳气。” 书上白纸黑字记载。 怕热吗?我倒是没觉得自己有什么怕热,喜欢躲着阴冷地方的转变。 不过这么说起来,她将空调调低,只吃冰激凌,难道是因为我? 她竟信这个? 她好像有点蠢,我觉得。不管是这些无用功的事,还是无法发觉我的存在,都表明了她是一个蠢女人。 可是...我为什么会想到这个蠢女人?她与我有何干? 我开始专心浏览书籍,从各页蛛丝马迹中寻找自己的影子。 “鬼,七日一个轮回。每过七日便会清除一次记忆,继续按照生前记忆最深刻的事情行动。若十五个轮回还没有达成心愿转世投胎,将永远陷入轮回中,成为孤魂野鬼。” 这一段介绍看起来有些靠谱,可是与我竟全然不贴合。我哪有什么生前最深刻的记忆! 重复行动,就是四处游荡?尾随一个莫名其妙的女孩子回家?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 之后都是些说鬼记忆会出现偏差的事,说鬼常常记错一些事情,把自己的事记成别人的,又把别人记成自己。 反正都是在说我脑子不好的,我看不下去。我觉得自己不是那些傻鬼,我现在还是睿智的。除了做出了一些反常的事,对于自己是怎么死的这件事一无所知以外,其他都可以算个正常“人”。 天黑了。图书馆要关门了。 文字看的我心浮气躁,我想去看动漫了。 可能是习惯吧,也或许我本身就喜欢看动漫,那样懒散的日子总让人无法割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