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的假面人生》 第一章 出生 堕入此地狱的众生,受苦无间断,其苦楚,持续不断,永无止尽。 ——《无间炼狱》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十分痴情的人。 “只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 从来就是我的梦想。 结果,我却在渣男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可是,人嘴两皮,是非难断! 倘若,颠倒论之,或许亦然? 在进入到我的故事之前,我不得不以一句歌词开篇:“故事里的事,说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 我不想这些,本意是救赎的文字,最后却又骗到了,阅读此书的你。 也请读者朋友们,不要去想当然的,按图索骥。 影响到太多人,现有的人生。 人生终无意义。 但在未终之前,我想给这个世界留下,我曾经来过的证据。 我叫迹天涯。 当然,这个名字是假的。 我是一个,“多重人格障碍症”的患者。 我知道,这是精神疾病的一种。 但我从不认为,我是一个精神病。 因为,这个“多重人格障碍”,是我自己给自己下的诊断。 真正病了的,或许是这个世界,亦未可知。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我出生于东北边陲的一个小城。 如果,你能第一时间便想到,开篇的歌词,出自于哪首歌。 甚至,还能说得出,是哪个电视剧的主题曲,并跟着哼唱起来的话,我们应该就是同龄人了。 自我出生起,直到现在。 我所能回想起的,第一个,带有故事性的画面,就是一台黑白电视上,唱着的一首歌: “咱们老百姓啊,呼嘿,今儿个真高兴!咱们那个老百姓啊,呼嘿,今儿个真高兴!” 演唱的歌手,一边唱着歌,还会一边在舞台上,从左走到右,又从右走到左的,来回溜达。 每溜达到一个固定的距离后,就会跟着节奏抬一下腿。 我还清楚的记得,那副歌是一大串rap。 虽然,这一首歌,与开篇的那一首,毫无联系。 但对于我来说,这一首歌所承载的,却是幸福。 那一天,作为歌词里的主角,我这个“小”老百姓,却比歌里面唱的,还要高兴! 因为,我的爸爸,恰好在电视台正在播放这首歌的时候,端上桌一盘热气腾腾的酸菜馅饺子。 饺子刚出锅,很烫。 我记得我的妈妈,好像还说了一句:“真香!再去给我拿袋醋来!” 我那时的家,是一间平房。 饭桌子,就摆在了卧房的土炕上。 除了卧房外,那个家中可以称为屋子的,就是那个只有一个灶台的厨房了。 所以,当时的卧房,正在被当成“餐厅”来使用。 我刚才特意去查了一下,那首歌是1995年1月30日的春节联欢晚会上,由解晓东演唱的。 查的时候我才发现,从那天起的四个月后,我永远的失去了我的爸爸。 1995年的我,已经产生意识很久了。 所以,那绝对不可能是我记忆中的第一个故事。 但那应该是我现有的人生中,最美好的回忆了。 如果人的一生,只能保留一段记忆的话。 我十分愿意,永远留在,这个画面里。 科学家说,人类的记忆有时候是会骗人的。 但我希望,那段记忆,没有骗我。 因为,除那之外,每一个会有我的父母同框的画面,都是令人恐惧的。 无休止的争吵,时常见血的暴力,就是他俩联手绘制,并赠送与我的,名为“婚姻”的画卷。 其实,从我的个人角度讲,只要不在爸妈身边的时候,我记忆里的童年,其实还蛮幸福的。 因为我有一个,十分溺爱我的爷爷。 据说,在我被爸妈抛弃,无人看管的时候,是我的爷爷,选择了提前退休。 并且把我接到了身边,扮演了我爸妈的角色。 我的大姑,常常会跟我念叨这样一个画面:你爷爷当年,一个不到五十岁的老头。本该是为国家建功立业的(最主要是,为了家族的繁荣昌盛而努力),最好的年华。 脑袋一热,提前申请退休了! 每次我回家,就看见你爷爷,曲膝躺在主屋的床上,一边让你的腿,搭在他的膝盖上,一边紧紧地攥着你的两只手。 然后,他的两条腿就有节奏地,一下一下的往上顶你,嘴里还念念有词道:“飞咯!飞咯!我的大孙子飞起来咯!” 每当看到这个画面,我的大姑就会愤恨地摔门而走。 当时,家里应该是欠了很多钱。 我的奶奶,去了另外一个城市。 给她的妹妹,也就是我的姨奶打工。 姨奶是养“招手停”的,奶奶负责给她卖票。 “招手停”,是那个年代,东北城市中的载客中巴,没有固定的站点。 大街上只要你想坐,只需要对着它一招手,司机就会把车停在你的身边。 那个时候,我才八个月大。 所以,这一段故事,是别人讲给我听的。 在这里复述一遍的目的,只是想说明,当我被整个世界丢在了地上的时候,是我的爷爷,放弃了整个世界,捡起了我。 我并不想卖惨。 对于一个没断奶的孩子来说,只要有口奶喝,就不惨。 再有人抱着,就是幸福的。 是的,在我八个月大的时候,我的父母就离婚了。 我的妈妈,因为受不了无休止的家暴和欺骗,丢下了我,远走他乡。 我的爸爸,当时正在“江湖里”浪迹着。 用奶奶的话说,就是在外边搞一些“刀枪炮”的事。 只是好像走了没多久,我的妈妈就回来了。 当时的我,也不可能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就像,我也不会知道,她究竟是什么时候走的。 至今也没有人,可以给我一个准确的时间。 她说,是因为放不下我,才选择了回来。 而我,自然愿意相信,这句话是真的。 只是,在爸爸死之前的那些记忆里,我就总是在妈妈的家,与爷爷的家之间徘徊。 偶尔,也会在姥姥的家中,混迹几日。 因为,我有一个奇怪的家庭。 爸妈明明离婚了。 我却跟着法理上,本该是净身出户的妈妈,一起生活。 可是,在我和妈妈过的好好的时候,爸爸就总会在某个未知的夜晚,翻墙而入。 然后,用力的砸响,最后一道房门。 吵的左邻右舍,不得安宁。 每次,我都会被稀里糊涂的吵醒。 然后,看着我的妈妈,浑身颤抖的去开门。 当时的我,也一定是颤抖的。 因为,我知道,家里又要打架了。 即便不打架,我也会被撵到厅房,一个人待着。 是的,当时住的平房里,还是有厅房的。 不止是厅房,当时的家里,还有一个院子。 水泥地面,干净整洁。 而保留着我美好记忆的那个房子,就要小了许多。 就在前几天,我与妈妈聊起往事时,她说:“每次这个时候,都是‘大鬼’有需要了,所以才会回来。” “大鬼”,是所有人背地里,对爸爸的称呼。 而我不记得,有没有人当面这么叫过。 第二章 爸爸 除了有需要外,“大鬼”每次回来,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跟妈妈要钱花。 如果我的妈妈,没有钱给他的话,他就会拉着,正在厅房瑟瑟发抖的我,离开那里。 关于这些桥段,我的记忆很模糊。 只有一次特别清晰。 但就算是清晰,也仅是记得一些,早已碎成了片的对话而已。 妈妈说:“你给孩子把衣服穿上啊!” 妈妈说这句话时,很平静,没有哭。 毕竟类似的事情经历的多了,眼泪早就流干了。 爸爸怎么回复的,我忘了。 给没给我穿衣服,我也忘了。 但应该是穿了的。 因为东北的冬天很冷,夜里更是常年保持在零下30c以下。 而我并没有被冻死。 妈妈试着挽留道:“这么晚了,就别带孩子走了吧!明天还得上学呢!” 爸爸信誓旦旦地回复:“上什么学上学!不念了,明天跟爸要饭去!” 我试着表达我的想法:“我想上学。” 当然,我说谎了。 我只是不想跟他走而已,并不是真的想去上学。 事实上,我没得选。 爸爸瞪着眼睛冲我吼道:“” 想了很久,实在想不起来他吼的内容是什么了,所以就不写了。 有生之年,一直在骗人。 在写这篇本意是救赎的文字时,我不想再编瞎话了。 总之,就是他一吼,我就乖乖的跟他走了。 我的内心,其实非常期待我的妈妈可以救我。 或者再争取争取,试着挽留我一下。 但是她没有。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每当想起这件事时,我的内心都会有些怪她。 为什么,她当时就不能不再争取一下? 或许再争取一下,我就可以留下来了。 此时的我,理解了。 她本就自身难保。 被爸爸带走后,我就像以往那样,被他随意地丢到了,爷爷的家里。 而到了爷爷家的我,并没有感到害怕。 在这段记忆里,我的奶奶,当时已经不在她妹妹那里卖票了。 她应该是到邻居家串完门刚回来,看见了我,问我怎么回来的。 我趴在炕沿,朝外边打量了一阵,在确认没有发现爸爸的身影后,壮着胆子回答道:“是''大鬼''从我妈那,把我抢回来的。我妈不愿意让我来。” 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的内心中,很希望我的奶奶,可以把我送回去。送回到妈妈的身边。 但是她没有。 她只是愣了好半晌,才皱着眉对我说道:“那是你爸爸,你怎么能叫他''大鬼''呢?” 那是我第一次学着大人的样子,叫他“大鬼”。 因为奶奶在背地里,也是这么称呼他的。 我以为,我壮着胆子这么叫了,就可以和她是一伙的了。 现在,我明白了,奶奶可以称呼她的儿子为“大鬼”。 而作为“大鬼”的儿子,我却不可以这样称呼我的爸爸。 这个问题,也曾困扰过我很久。 我觉得,这很不公平。 但有了这个第一次后,我就开始试着,当着妈妈的面,这样称呼爸爸了。 我叫爸爸是“大鬼”的时候,妈妈并不排斥,似乎还很开心。 因为这证明了,她的儿子,和她是一伙儿的。 可也就只有在妈妈的面前,我才敢这样叫。 当奶奶训我的时候,我没有反驳什么。 因为其实我自己也知道,这样叫自己的爸爸,是不对的。 “大鬼”,也并不是一个好听的词汇。 当我这样称呼他的时候,心里还会隐隐作痛。 听到别人这样叫他的时候,我也会痛。 在这段记忆里,我除了被爸爸瞪着眼睛恐吓外,并没有遭受到,身体上的伤害。 第二天,我虽然没有上学,但我却过的很快乐。 因为在爷爷家,没有人会管教我。 而且,那个令人害怕“大鬼”,很久都没有再出现过了。 一直到爸爸死,他也始终都没有履行过,带我上街要饭去的“豪言”。 在我下一次见到他之前的日子里,曾经很认真的想过,要饭,应该也是一件挺有意思的事情。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对爸爸的恐惧,到底来源于哪里。 毕竟他死的时候,我还很小。 在他活着的时候,单独给我留下的,那些仅有的几次深刻记忆里,只有一次,是因为他打我。 子不教,父之过。 作为一个八零、九零后,中国的家庭教育,大多还停留在,“棍棒之下出孝子”的理念中。 所以,我并不认为一个爸爸,为了教育而打儿子,会有什么过错。 但我的爸爸,就只打过我一次。 如果他没有死的那么早,或许还会打我很多次。 但是没有如果。 所以在我短暂的拥有爸爸的七年多时间里,他就打过我一次而已。 可就那么一次,便彻底的改变了我的人生观。 还让我的心灵上,第一次有了“恨”的概念。 当然,当时的我,是不懂那种感觉,就是“恨”的。 是在后来的日子里,我才懂得了,那种委屈到了极点的感觉,就是“恨”。 我说过,我不认为爸爸打儿子是错的。 可这并不影响我心中有“恨”。 小时候,我家里应该是很穷的。 我用“应该”这个词,是因为在挨那顿,来自于爸爸的揍的时候,我的心里,还没有产生“穷”的概念。 说的远了。 别人告诉我说,我的妈妈,曾经在我八个月大的时候,离开过我一段时间。 但我也说过,那段故事,我并没有记忆。 在我有记忆的时候,她就已经回来,并把我接走了。 而这次,我被爸爸从她身边接走,在爷爷家等着他带我去“要饭”的日子里,妈妈突然回来了。 那个当时没有试着再挽留我一下的女人,也跟着爸爸回到了,这个最初她拼命离开过的地方。 这是她与爸爸的婚房。 就是在爷爷、奶奶的老宅旁,额外拓展出来的一块地方上,用红砖堆砌而起的,一间三十平米左右的厢房。 那个房子,就只有一个卧房。 与之一墙之隔的,是一条五米长的走廊。 走廊的一端,通着大门。另一端,通着一个二十平米左右的小院。 在走廊靠近大门这一边,有一个灶台。主要是用来冬天烧炕取暖,并不用来做饭。 印象中,我们全家一直都是在爷爷、奶奶住的老宅里,蹭饭吃的。 第三章 说谎 在妈妈又一次,回到我身边的这段时间里,妈妈、爸爸,还有爷爷、奶奶,还有我的老叔、老婶,这一大家子共计七口人,就这样共同生活在,由一个院子连接的两个屋檐下。 后来,我又多了一个堂妹。 但那也是后来的事了。 只说,在挨那顿,最终彻底改变了我人生走向的暴揍时,我刚上小学一年级。 在东北,许多孩子上学都比较早,而我的生日又小。 所以,那时的我,应该是刚满五周岁不久。 现在我怀疑,让我上小学,应该就是爸爸能够成功说服妈妈,重新回到这里的重要理由之一。 没错,在与妈妈单独生活的日子里,我上的那个学,其实就是个幼儿班。 本来在那个幼儿班里,我属于大龄幼儿。 但是在上小学之后,我又变成了班级里,年龄最小的那个孩子。 那个时候,虽然也是义务教育。 但是,我们当时还有个必须交的费用,叫做学杂费。 这个费用一学期一交,数目大概是三十多块钱。 交的时候,说的是每个学期末,会根据使用的情况,多退少补。 在我的记忆里,每次都会退一部分,从来就没有补过。 而我挨揍的故事,就发生在第一学期期末的退费上。 在期末算账的时候,老师提前一天通知我们,每个人都会收到学校的退费,数目是十一块七毛钱。 这个数目,我死都不会忘。 当晚上放学回家后,我便将这个通知,告诉了妈妈。 可真到了退费的那一天,我却没能将这十一块七毛钱带回家。 这笔我清楚的记得,被我放在了桌堂内的“巨款”,在我放学想要将它放在书包里,带回家的时候,就那样神奇的不见了。 我问了很多同学,他们都说没看见。 我相信他们说的话。 可我始终没敢去问问我的老师。 我很怕她,我记得当时的她,是一个姓孙的,五十岁左右的老太太。 我之所以会怕她,并不是因为她对我不好。 只是因为我上学的时候,学校已经开学两个月了。 而我一直就没有勇气,去跟陌生的成年人说话。 事实上,那个时候的我,除了爷爷外,不敢跟任何人提出要求,包括我的妈妈。 更不敢犯错。 当我意识到,钱丢了,可能会是一个很大的错误时,我更不敢去告诉老师。 我不记得,当时是谁接的我回家了。 我只确定,那个人肯定不是我的爸妈。 因为,当我鼓起勇气,将钱丢了这件事,告诉妈妈的时候,她正在家里洗着什么东西。 听到我的汇报后,她当时表现的非常生气,脸瞬间便沉了下来。 但她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 只是冷冷的说了一句:“等你爸回来的时候,跟你爸说去吧!”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知道我完了。 我见过无数次,爸爸动手打妈妈的样子。 我一直觉得,如果把挨打的那个人,换成是我的话,我可能会被打死。 我记得当天吃晚饭的时候,我的爸爸没有回来。 而吃过晚饭后的我,一直很“聪明”的,赖在了奶奶的身边。 因为我知道,我大概率可能会挨揍。 而挨揍的时候,我的妈妈一定帮不了我。 在这个院子里,可能会帮我的那个人,就只剩下我的奶奶了。 因为记忆中,爷爷当时并不在家。 他那个时候,找了“打更”的工作,隔一天一个夜班。 在这里,我是特别愿意相信我的记忆的。 我的爷爷,当时就是不在家的! 不然他一定会救我的。 在我期待着我的爸爸,会像以往那样,许久都不回来。或者直到等我睡着了,他才回来时,他却早早的就回来了。 我不知道他在院子那一头的屋子里,和我的妈妈,都沟通了些什么。 我只知道,当他气势汹汹的,把我从奶奶的怀里拉走时,奶奶并没有开口阻拦。 不仅如此,在我被拉走的一霎那,当我回头求救似的看向她时,我清楚的记得,我的奶奶,她将头迅速地背了过去。 那一瞬间,我就知道,我真的完了。 爸爸先是把我拉到了,他和妈妈住的那屋。 进屋后,我首先看到的,是妈妈那张阴沉的脸。 那是我记忆中,唯一一次,爸爸和妈妈同时对我阴沉着脸。 那个记忆中,一直敌对的两个人,第一次在我的面前,摆出了同仇敌忾的架势。 爸爸在动手对我实施暴力之前,先是黑着脸问了我一句:“钱呢?” 我诚实的回答道:“丢了。” 当然,我也不可能有勇气去说谎。 然后有那么一小段的时间,我失忆了。 之所以说是失忆,因为我不记得在他从腰间抽出那条皮带之前,是怎么打的我了。 我只记得,当他开始拿皮带抽我的时候,嘴里一直在不停的问我:“钱呢?钱去哪了?” 我一边嚎哭着,一边撕心裂肺地回应着:“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钱丢了!” 我是真的不知道,那十一块七毛钱,到底丢去了哪里呢? 我不记得他到底抽了我多久。 也不记得我和爸爸之间,这段措辞简单的对话,到底重复了多少次。 我只记得,这段对话出现了转机,是因为爸爸无意当中,开始改变了问法:“说!这钱你花在哪里了?” 我记得我很诚实的回答过很多次:“我没有花,钱丢了!” 在又挨了无数次鞭笞之后,我的妈妈,很失望的在旁边''加纲''道:“这孩子不说实话,该揍!” 妈妈说完这句话后,理所应当的换来了,爸爸对我更加卖力的抽打。 爸爸嘴里用来给他自己提劲儿的话,也变成了:“还撒谎!还撒谎!” 长大后的我,曾经做过一次智商测试,结果是一百五十四。 单从智商这个层面来讲,我属于人群中比较顶尖的存在。 所以,我从小就表现出了,远超同龄人许多的聪明。 而聪明的我,第一时间便在爸妈的语言转换中,找到了,或许是唯一能从这次毒打中,解救自己的办法。 “别打了,钱让我花了!我错了!” 果然,当我承认错误后,妈妈终于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变回了仁慈的模样。 可惜,我还是有点高兴的太早了。 第四章 谎言 重拾仁慈感觉的妈妈,说话的语气也变得温柔了许多。“早点承认不就完了,何必非得挨顿胖揍才说!” 说这句话时,妈妈的形象,在我的眼中,显得是那么的宽宏大量。 受此影响,虽然我的爸爸,并没有停止抽打我的动作。 但抽打的频率,比刚刚明显要慢上了许多。 可惜,在抽打我的力度上,却没有丝毫改变。 我知道,我离成功自救,已经不远了。 当我的爸爸,开始问我具体的花销明细时,我几乎是毫不迟疑的,便杜撰出了那笔巨款的所有去处。 “我买了一盒水彩笔。” 爸爸狠狠地抽了我一下,问道:“多少钱?” “一块二毛钱。” 我回答的很顺畅。 因为我曾经许多次的,在许多家不同的小卖店,问询过这套十二色水彩笔的价格。 我真的很想拥有它。 爸爸再次狠狠地抽了我一下,问道:“剩下的钱呢?” “一根2b的铅笔。” 同样的一下抽打,加上爸爸同样的一句问话:“多少钱?” “一块二毛钱。” 在我当时的年代,要是有哪个一年级的学生,可以带着一根中华牌的2b铅笔上学,那他一定是土豪中的土豪。 换来包括老师在内的,所有人的羡慕目光。 和那套水彩笔一样,这支2b铅笔也是我的梦想之一。 “还不够!剩下的钱呢?” 当然,爸爸问这句话时,少不了又会用那条宽宽的皮带,狠狠地抽打我一下。 这时,我已经发现抽打的规律了。 也就是说,每产生一句对白,就会换来一下抽打。 于是,接下来我便试着,将我梦想中的物品名称,与价格同时说出。 我认为这样,就可以少挨一下毒打。 “还有一块画图专用橡皮擦,一块五毛钱!” 那是一块,外边被一层纸壳包着的,被切成一个长方体形状的,乳白色橡皮擦。 它的质地虽然很坚硬,但其擦除效果,却要比我用过的,其它有着同样坚硬质地的橡皮擦,强上一万倍。 并且用它擦除铅笔的痕迹时,几乎不需要怎么用力,就能够达到,完全抹去错误的效果。 所以,它也不会伤害纸张。 那种看着纸上的混乱与错误,被一擦而净的感觉,很解压。 有幸试用过一次这种橡皮擦的我,对于那种解压的感觉,十分迷恋。 所以,这块画图专用橡皮擦,也就顺理成章的,进入到了我的梦想清单。 可惜,它的价格,对于当时的大多数普通家庭来说,都是一个绝对的“奢侈品”。 而为了自救的我,第一次可以在名义上拥有了它。 但在我还没来得及去细细享受,那种拥有它的感觉时,妈妈幽幽地说了句:“这才多少钱,还差那么多呢!” 得到妈妈的提示后,爸爸不耐烦地连续抽打了我两下,怒吼道:“快点说,还买什么了?是不是还有剩的钱没有交出来?” 我明明已经将两句话合并成一句去说了,却还是挨了两下“鞭子”。 这让我很无奈。 同时,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只要鞭子还在别人的手上,那挨几次抽,就永远都不会是被抽的那个人,能够去决定的事。 可我不能放弃,我必须换种方式,继续争取着,从挨打的局面中解脱出来。 停止挨揍,是当时的我,唯一的愿望。 我快速地分析着,爸妈刚刚说过的那些话。 虽然,我很想爸爸的猜测可以成真——我的兜里,真的还有剩下的钱,可以交差了事。 但是我没有。 我迅速地抛弃了不切实际的幻想,并用我那聪明的大脑,极速地计算了一下数目。 我已经成功花掉了三块九毛钱,还差七块八毛钱,就能对的上账了。 我继续努力地搜寻着,我的梦想:“南山冰棍,奶油的!我吃了五根!” “南山冰棍厂”,是我出生的那座城市,特有的名牌冷饮厂。 它一共生产两种冰棍,配料以糖水为主的,是一毛钱一根。 以奶油为主的,是两毛钱一根。 可以一次性吃五根奶油冰棍,就是我梦想的极限。 冰棍的价格,在我的城市人尽皆知。 我的爸妈自然也会知道,我也就没有报出单价。 听过我所报的数后,我的妈妈,第一次对我的身体健康,表示出了关心:“你也不怕拉肚子!” 我想说,此时比起拉肚子,我更怕爸爸手中的腰带。 而那条腰带,在我交代完冰棍的事后,也在我的后背上如约而至。 “还有呢?” 我意识到这样太慢了,我必须快点“花完”这些钱,不然我真的可能死掉。 我开始尝试在脑海中,搜刮一些比较昂贵的梦想。 可是,很快我便悲哀的发现,我的梦想,已经全部“实现”了。 我愣住了。 我忘了我当时愣了多久,但肯定不会太久。 因为我的爸妈,一定不会有那个耐心,去等我太久的。 当我的爸爸,再次不耐烦地高举手中的腰带时,我脱口喊出了,平时连梦里都不敢去想的事情:“pia(四声)叽,我买了三大版!一版一块钱!”(东北孩子玩的一种纸壳卡片,是一张上边印上了《水浒传》、《三国演义》、《封神榜》等小说里的英雄人物的圆形纸壳。至于玩法,和时下比较流行的''烟卡''一样。所谓一版,就是印满一张a4纸那么大的一张,一张可以裁出十几个圆卡。) 说完我就后悔了。 花了整整三块钱,去买了那么三张,用来擦屁股都嫌很硬的纸壳子,我一定会被直接打死的。 事实并不出我所料,除了换回一阵暴风骤雨般的抽打外,我的妈妈,好像也上来踹了我一脚。 但我已经无暇顾及这些了,我只想尽快“花光”那些钱。 可是这轮暴打,来的太猛烈了。打的我根本无法静下心,去计算剩余的钱。 幸好我的妈妈也很聪明,原来她也一直在旁边帮我算着账。 “还差三块八呢!” “我还请同学吃冰棍了!请了艾雷、王洋、房柱!一人吃了五根!” 危机之中,我已经实在想不出别的东西了,只能再度祭出了“南山冰棍”以自救。 对于自己的机智,我非常满意。 第五章 信任 在我说出的那三个名字当中,艾雷算是我的半个邻居。我们曾经多次放学时,结伴而回。 王洋是我的同桌。 还有一个房柱,是班级里的特困生。班主任老师曾经组织过同学们去给他捐款,所以我记住了他。 那是仅有的几个,我能够叫得出名字的同学。 听到了我急中生智的解释后,妈妈的仁慈模样再度消失。“有俩钱不知道咋嘚瑟好了!这家伙给你能的,还请别人吃!”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说出这句话时,爸爸停止了打我的动作。 这是我直到现在也无法想明白的事情,或许是因为他恰好在那个时候打累了,而且只差八毛钱,我就可以把账对上了吧! 仔细想想,事实更接近于是他打累了。因为毕竟我说出那三大版“纸壳子”时,所换来的输出,是爆发性的。 凡是爆发性的东西,都不能持续的太久。 总之,当爸爸停下了抡起腰带的手时,我终于得到了喘气的机会,回答的更加从容不迫了。 “还有八毛钱我买了四块打糕。” 打糕,是我们学校门口卖的一种零食,应该是由黏米裹着豆沙制成的糕点。 本来是巴掌大的一块,被分割成了拇指大小的十六块。 一小块两毛钱,四块刚好八毛。 我虽然也很喜欢吃打糕,但还没有喜欢到,可以成为我梦想的程度。 在这里说出来,也只是用来凑数的而已。 事实上,在我刚开始准备杜撰我的具体花销时,就已经想好了,最后要用打糕去凑数的。 幸运的是,在我顺利的“花光”那十一块七毛钱的时候,我还活着。 现在想想,爸爸其实是并没有对我下死手的。 除了我的后背上和腿上,还有屁股上以及胳膊上之外,我的正面以及我的脑袋,那些可能会致命的地方,都没有受到丝毫的伤害。 而且他是拿腰带抽的我,不是拳头,不是脚,更不是棍棒。 所以我受到的都是皮外伤,而不是内伤。 就算是皮外伤,似乎也并没有见血。 看来他只是为了教育我,并不是真的想打我,更没有想过要置我于死地。 我甚至都怀疑我的爸爸当时压根就没有生气,因为我见过他生气时的样子。 那是毫无理智可言的。 否则被他打过的妈妈,也不会每次都要见血了。 我记得有一次,曾经亲眼见到暴怒的他,随手抄起一个玻璃材质的小饮料瓶子,砸向妈妈的头。 瓶子碎了,鲜血一股股的从妈妈的头上涌出,很快便流到了脸上,十分恐怖。 而且爸爸动手打妈妈的时候,时间都不会持续的太久。 至少我见过的那些次,从来都不会像他打我这样,打这么久的。 每次挨打后,妈妈都会休养好久。 而我被打了这么久,还能被我的奶奶领着,走回到院子那边的房子。就证明了我的爸爸,在打我的时候是有理智的。 是的,当尘埃落定后,我第一时间便被我的奶奶领走了。 她应该是很早就等在了旁边的,只是当时的我,一直就没有注意到而已。 我的这顿揍虽然挨完了,但是这段故事却并没有完。 我记得爸爸刚揍完我不久,他就又出去了。 小学放学都比较早,当时又是夏季,天黑的又比较晚。 大概是六七点钟吧,天刚黑没多久,我被奶奶带着,坐在大门口的水泥石堆上和邻居们聊天。(在那个年代,东北平房门口,一般都会用水泥砌出两个石墩。无论门有多小,都会有这么两个石墩。大户人家会在上边放两个石狮子,小户人家就用来当凳子。) 陪着奶奶和邻居们闲聊,几乎是每天都会发生的事情。 而大家聊天的内容,无非就是一些家长里短。 年幼的我,从来就不曾认真的去听过。 之所以那一晚,我会特别留心的记到现在,是因为那天我挨揍时的嚎叫声音太大,一墙之隔的邻居们,当然会听的一清二楚。 因此我为什么会挨揍,便成了当晚的主要话题。 在出来与邻居们聊天之前,我已经和我的奶奶申诉过,我说刚才我是在编瞎话,那钱我是真的丢了,并不是花了。我之所说成是花了,是因为我如果不那样说的话,我的爸爸不会停止揍我的。 我清楚的记得,听过我的申诉后,奶奶的原话是:“那个缺德玩意!不相信我大孙子!我大孙子是从来都不会撒谎的!” 我当时就觉得这是一个悖论,因为我明明会撒谎。 而且,我刚刚还靠着说谎,成功的完成了一次自救。 但奶奶说的又很对,在那之前,我确实是从来就不会撒谎的。 那也确实是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说谎。 而爸爸要带我去要饭,我说我想上学的那次,其实并不能算作是说谎。 那只是隐瞒自己的真实想法,可以归类为骗人。 说谎虽然也是骗人的一种。但说谎是需要费心编造出一个,完全子虚乌有的事情的。 只是从那之后,那个从来就不会撒谎的我,彻底的消失不见了。 如果从这个角度讲,我确确实实是死了。 现在想想,我的爸爸,只是杀死''我''的诸多元凶里的一个而已。 可当时的我,只把他当成了唯一的凶手! 在和邻居们聊天的过程里,奶奶还时不时的让我脱下上衣,给别人展示爸爸的“杰作”。 从每名观看者,那些情不自禁的“哎呀!”声和“啧啧”声中,我猜想那个画面一定是惨不忍睹的。 因为我看不见,而且我很快便忘记了肉体上的疼痛。 我一直耿耿于怀的是,奶奶口中的,对的她大孙子,那迟来的信任。 每当她给新加入到聊天队伍的人群,讲述我挨揍并且屈打成招的过程时,末尾都会加上一句:“我的大孙子,从来就不会撒谎!” 说到这里时,围观的群众也会适时的回上一句:“对对对!小孩子是不会撒谎的!” 而每听到一次这样的对话,我就很想大声问一句:“你们早干嘛去了?” 第六章 触电 我看着这些在我挨揍的时候、被皮带抽的鬼哭狼嚎的时候,并没有站出来。 却在事后,口口声声说着“信任我”的“好心人”们,心中虽无好感,却也没有怨恨。 非但如此,当他们对我的伤口表示关心时,我还会情不自禁地,在内心中对他们还以极大地感激。 这让我十分矛盾。 羞耻心的作祟,让我觉得挨揍本来是一件十分丢人的事情。 但是我挨揍的原因,又成功地获得了大家的同情。 而且在他们的关切的表情和同情的言语中,让我有了一种,他们已经与我成为一伙儿的了的错觉。 我渐渐的喜欢上了,这种被人同情的感觉。 这感觉也让我缓解了许多,心中的委屈。 一开始,奶奶让我露出伤痕给别人看时,我心中还是有着一些抗拒的。 但为了获取更多的,被人同情的感觉,我开始对着每一个新加入的“围观者”,极为配合地脱下衣服。 到最后,我索性就干脆光着膀子,故意的在人群中招摇过市起来。 我恍惚的觉得,在那些“好信儿”的邻居眼中,我后背那些鞭痕其实是光荣的,神圣的,令人向往的。 在邻居们的叹息声中,我不仅彻底地忘掉了疼痛,甚至还开始为自己的遭遇感到阵阵的自豪。 当我正自游走在人前,骄傲地炫耀着自己背后的“荣光”时,妈妈叫我回去睡觉了。 我知道,我的爸爸今天晚上不会回来住了。 听到这个消息时,竟然让我生出了一些失望的情绪。 直到这时,我才发现自己心中隐藏着的,那个最真实的想法。 我是多么的希望我的爸爸,能在我对众人昭示着我的委屈的时候,适时地出现啊! 然后,奶奶便会带头斥责爸爸的武断专横,而我新交下的这些“同伙儿”们,也一定会瞅准时机对爸爸发难,最后演变成群起而攻之。 让他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可以当着众人的面,诚挚地对我道一声歉:“儿子,爸爸错怪你了,对不起!” 然后,我也可以学着妈妈宽宏大量的样子,对他回上一句:“没关系的爸爸,下次记得相信我就好了。我是从来都不会撒谎的!” 可是,爸爸没有回来。 我也始终没能等来,他的道歉。 后来他死了,我便再也没有机会,对他表现出我的大度了。 妈妈胆子小,每当爸爸晚上不在家住的时候,我就会被叫到爸妈的屋子,陪伴胆小的妈妈入眠。 其实我的胆子也很小。 只是每当遇到那些,妈妈不敢去做的事情时,我就会假装自己的胆子很大。 并且自告奋勇的,帮她完成许多她不敢去完成的事情。 比如天黑了,去看看大门关没关严。 又比如,还是在某个天黑的时候,去查看一下院子里的异常响动。 在我挨揍的这个房子里,我常常为妈妈做的,最勇敢的一件事情,就是去帮她开关屋子里的灯。 那是一个被两根裸露着的铜线,控制着开关的灯。 后来学过了物理,我才知道那两根铜线一根叫零线,一根叫火线。 想要灯亮的时候,我就要用手,将那两条铜线搭在一起。 同理,想要熄灯的时候,我就需要用手,再将那两条铜线分开。 本来那两条铜线的外面,应该是有过一个开关的。 我一直就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时候坏的。 我记得,我的爷爷曾经无数次地看着那两根裸露的铜线,愤恨地吐槽道:“这个开关太危险了!” 他还多次表示过,要重新找一个好的开关,将它安装上。 我不记得,那个开关到底是什么时候被修好的了。也不知道,修好它的到底是不是爷爷。 当长大后的我,突然发现它已经被修好的时候,爸爸似乎已经死了很久了。 而我的妈妈,也永远不可能回到那个屋子了。 爸妈的婚房,也已变成了仓房。开始被用来放置一些,许久都用不到的旧物。 当时的我,虽然也被大人教育过“电”的危险。 但我并不知道,它到底会危险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 即便是这样,我还是可以从妈妈每次看见那个开关,露出的那些畏惧的表情中,多少猜得出,“电”,一定会是非常危险的吧! 因为就算是面对总是会把她打出血的爸爸时,妈妈也从来没有露出过,那种畏惧的表情。 大人们都说触电是会死人的,或许这就是妈妈畏惧那两条铜线的原因吧。 在妈妈多次指使我,去替她开关灯的时候,我还真就触过一次电。 当时,我只感觉到手上一麻,然后有一股强大的吸力,自我触电的手指上,快速地袭来。 从我心脏的位置,极速地打了个转后,又迅捷地返回到了,我触电的手指处。 那股吸力,从我心脏的部位离开的时候,仿佛带走了我全身的血液。 然后灯就亮了。 那种感觉,我实在无法用言语去形容,但每每想起来,却都是记忆犹新。 那一瞬间,我的大脑是空白的。 整个人都愣在了原地。 我记得,妈妈当时就在我的旁边,很关心的问了我一句:“怎么了?” 我说:“我好像触电了。” 妈妈问:“什么感觉?” 我说:“我感觉我的手指麻酥酥的!心脏直突突!” 妈妈就笑了,然后这个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又过了很久很久,久到我已经懂得了很多道理以后,我曾经问过我的妈妈:“你当时是怎么想的?” 可是我的妈妈却说:“净扯淡,哪有这回事儿?!” 她总是会忘记许多事情,而我也已经习惯了。 在我的印象中,凡是那些可能会对她产生不利结果的事情,她都不会承认。 在她那些信誓旦旦的反驳中,我也逐渐相信,很多事情她真的是忘了,并不是故意想要回避什么。 虽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想不明白,更不会理解,我的妈妈当时为什么会笑。 她的儿子差一点就被电死了,她是怎么做到还能笑得出来的呢? 直到三十年后,我的孩子上了小学。 我当然很爱他。 第七章 心结 有一天,我那个生性顽皮的儿子,在与同学追逐打闹的时候,不慎从楼梯上摔了下去。 胳膊摔骨折了。 我很心疼。 从医院出来后,当我看见他那只缠着绷带的胳膊,挂在脖子上的滑稽模样时,实在忍不住的好想大笑。 最终我忍住了。 我怕我大笑的声音,也会成为困扰他几十年的心结。 事实上,我的妈妈在面对我的无数次惨痛遭遇时,也就只是笑过那一次而已。 但只有那一次,我便记住了很久。 有趣的是,我清楚的记得,那次妈妈笑我时,我分明也很开心的跟着笑了起来。 当时的我,还不太懂事。只知道妈妈笑的时候很美,那是一种能够让我安心的美。 而在我童年的记忆里,妈妈笑的次数屈指可数。 结果就是,我基本上没怎么体验过安心的感觉。 后来我长大了,也懂事了。再想起这件事情时,却怎么也笑不出来了。 看来有些事,不懂也挺好的。 我记得我挨揍的那晚,依依不舍的从那些同情的目光中离开,回到妈妈屋子的时候,妈妈见到我后说的第一句话,便是很关心的问我:“疼吗?” 我小心翼翼地点了点头。 其实我在外边那些“同伙儿”面前时,明明就已经感觉不到疼了。 可不知道为什么,回到妈妈面前的我,只是被妈妈这么轻轻地一问,我便瞬间又感觉到了疼。 撕心裂肺的疼。 点过头之后,我的眼泪就掉下来了。 但也就只是掉眼泪而已,我不敢哭出声来。 “把衣服脱咯,让我看看。” 因为她不让我在外面光着膀子待着,多热的天也不允许。 她说那样会着凉,着凉了就会生病。 她还说过,如果我是因为没有听她的话,而导致的生病,她是不会管我的。 所以在回屋的路上,穿过那条走廊时,我才刚刚将衣服穿好。 现在她让我将衣服脱掉,我当然会听话。 在我慢慢地将衣服脱了下来时,我才发现,当衣服划过我布满紫痕的皮肤时,竟然是那么的疼。 我很奇怪,为什么我在外边的时候,明明已经反复脱过好多次衣服了,却从来都没有觉得过疼。 在我呲牙咧嘴地脱衣服时,妈妈并没有催促我。 当我转过身去,将那伤痕累累的后背,展示在她的眼前时,她并没有像我触电的那次一样,笑出来。 而是恨恨地骂了一句:“屮他妈的!” 我知道她不是在骂我,我还知道她是在骂爸爸。 我也知道爸爸的妈妈就是奶奶。 但我实在想不明白,这件事情和奶奶到底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妈妈骂爸爸的时候,一定要带上奶奶? 爸爸和妈妈,总是在我的面前对骂。 在他们对骂的时候,就会把“屮他妈的”变成“屮你妈的”。 我知道,妈妈的妈妈是姥姥。 但我还是想不明白,爸爸骂妈妈的时候,为什么要带上姥姥? 因为他们打架这件事,实在是和我的姥姥,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不仅如此,他们还会在“妈”字的前边,加上各种难听的形容词。 当这些经过加工后的“屮你妈”,不断地传进我的耳中时,给我的童年带来了极大的震撼。 每听一句,我的胸口就像被人拿锤子狠狠地砸了一下。 震得我整个人直发蒙。 那个时候的我,不仅从来不会撒谎,还从来不会骂人。 因为,我觉得冤有头债有主,而我还没有学会,那些不去牵扯对方“妈妈”的,骂人的语言。 所以我骂不出口。 在妈妈骂人的时候,我不敢说话,只是继续做一个安静的展览品。 忽然,我感觉到后背传来一阵冰凉,这让我打了个激灵,身子下意识地向前躲开了。 在躲开的瞬间,我便猜出那冰凉的感觉,其实是来自于妈妈的手指。 她又问了一句:“疼吗?” 我在她的语气里听出了心疼,这让我“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我哭的很委屈,我一边抽泣、一边哭喊着说道:“妈妈我真的没有撒谎,那钱我真的是丢了。” 听到我哭喊的内容后,妈妈表现的很平静。 这让我很诧异。 她的平静告诉我,她相信了我说的话。我诧异的是,我一开始这样跟她说的时候,她为什么不相信? 这同时又让我很失望。 我失望的是,如果她一开始就相信了,为什么在我刚开始挨揍的时候,她没有站出来阻拦。 哪怕只是替我说句话也好啊! 所以我又很矛盾。 我不想对自己的妈妈失望,所以我宁愿去接受,她是现在才信了我说的话。一开始的时候,她其实和爸爸一样,对我是没有信任的。 但是这种经历过肉体的拷打,换来的信任,我竟然有种很值得的感觉。 在我来不及想太多的时候,妈妈突然很镇定的问道:“那你为什么要说你花了?” 这种镇定让我觉得,她似乎早就在心中猜出了,这个问题的答案 即便如此,我还是如实地解释道:“因为我不这样说,他就会一直打我。没完没了的打我。我只有这么说,他才能不打我。” “屮他妈的!这个畜生怎么不死在外边呢!屮他妈的!……” 在我的话还没有说完的时候,妈妈便开始没完没了的咒骂起爸爸来。 这证明了我猜的没错,她其实早就知道这个答案了,其实她只是想听我亲口说出来而已。 我的内心忽然也变得很平静。虽然在她的咒骂声中,我依然做着哭的动作。 因为她在替我打抱不平,而我只有继续伤心的哭着,她才会有继续骂下去的理由。 这让我有种错觉,好像一切都只是爸爸一个人的错。 骂着骂着,妈妈突然说了一句:“屮他妈的,他就应该被警察抓住,关起来!” 我仿佛是得到了什么启示般,浑身一震,马上说道:“妈妈,我长大要当警察!” 妈妈问:“你当警察干什么?” 我说:“我要把我爸爸抓起来!” 虽然这样说的时候,我的心里其实挺不舒服的。 而我不知道,为什么会不舒服。 第八章 奔跑 但是听我这样说完后,妈妈却表现的很开心。 我知道,她又把我当成,是她那一伙儿的人了。 在这之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这段对话,还成为了妈妈可以不断地,去跟亲朋好友们炫耀的资本。 在每个聚会的场合,妈妈总会在和大家聊天的时候,突然把我叫过去,当着众人的面,大声地问道:“天涯,你长大了要当什么?” 每当她这么问的时候,我就知道,又到了我的表演时间了。 这已经成为了,每次她与我同在的聚会,必不可少的一个节目。 于是我便乖乖地回答道:“当警察。” 我每次回答完,她都会佯装好奇地问道:“当警察干啥呀?” 这个时候,我便会提高声音说道:“抓我爸!” 然后妈妈就会笑着对众人说道:“你们看吧,连孩子都要抓他爸。你们说他能是个好人吗?” 众人也会纷纷点头附和道:“对,孩子说的都是心里话。”临了还会加上那句:“小孩子是不会撒谎的。” 我忽然觉得,这些大人们真的好愚蠢啊! 我不会撒谎的话,是怎么从我爸爸的腰带下,拯救自己的啊? 而且我明明刚刚就在骗人啊! 我其实真的,好想大声地告诉他们说,我已经不想抓我的爸爸了! 但我最终还是没有说,并且乐此不疲地,重复着这样的表演。 只要妈妈开心就好了,我的真实想法是怎样的,又有谁会去在乎呢? 渐渐的,我爱上了说谎的感觉。 或者说,我爱上了说谎后的结果。 因为,我发现当我试图做真实的自己时,大人们都不会开心。 而每当我伪装成他们想要的样子时,我都会得到奖赏。 似乎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排斥真实的自己。 我觉得我的真实想法,可能都是错的。 因为真实的自己,总是让人反感并且厌恶的。 我开始主动地拾起一个又一个面具,并把他们全部都戴在自己的脸上。 如果我的欺骗,可以让身边的人开心,那我就做一个骗子好了。 既然我的谎言,可以使人产生幸福的感觉,那我很乐意,去为你们变成一个全能的织梦者。 只因我受够了吵闹的人生,我害怕争执的环境,于是我开始不断地妥协。 妥协,不代表软弱。 事实上,自从我开始主动地去变成一个骗子后,我变得越来越勇敢了。 我开始不断地去实现自己的每个想法,不择手段地达成我的每个目标。 事后,我只需要编织出一个完美地谎言就好了。 虽然一开始的时候,我的谎言总是会被揭穿,并且每次都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但那只会磨砺我的逻辑能力,最终使我的每个谎言都可以天衣无缝。 因为从小我就发现了,人们都是愚蠢的。 我第一次主动说谎,还是在那个我挨过揍的房子。 同样是为了我那个并没有真正实现的梦想,那袋十二色的,价值一块二毛钱的水彩笔。 那是一个早晨,刚在爷爷那屋吃过饭的我,在一旁等待妈妈洗漱完毕,然后送我去上学。 等待的过程中,我如以往那般,四下胡乱打量着,消磨着时间。 突然,我发现在屋子门口的立柜上,有一个糖盒。 糖盒的里边,躺着好多好多钢蹦。 多数都是一分、五分的,还有几个一毛的。 自从那次一口气“花光”了十一块七毛钱之后,我就对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那种动动嘴就可以实现梦想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凡是有钱的地方,就一定会有我垂涎三尺的眼。 我开始努力盘算着,怎样才能在不惊动妈妈的前提下,将那糖盒里的钱据为己有。 但我很快便放弃了。 因为糖盒是铁质的,钢蹦也是金属的。毕竟我不是影视剧里的神偷,不可能在拿起钢蹦的时候,不弄出声响。 就在这时,我又发现了糖盒底下,竟然压着一张面额为一块钱的纸币! 在一块钱的上边,还有一张面额为一毛的纸币。 这时我看见的就已经不是钱了,是那套一块二毛钱的水彩笔! 我可太想拥有那套水彩笔了! 虽然还差了一毛钱,但那根本难不住我。 我必须先搞到这一块一毛钱,再去想办法解决那一毛钱的事! 我迅速地侦查了一圈环境。 妈妈在背对着我洗着脸。 这很好。 我又看了一眼表,距离她通常出门送我的时间,还剩十分钟。 我估算了一下自己疯跑起来的脚力,这很足够。 我想了想,最适合买水彩笔的那个小卖店的具体位置,并在心中快速地演习了一遍,我拿起钱跑过去,买完水彩笔,再跑回来的过程。 没问题,我很有自信。 我又瞄了一眼表,时间过的很慢。 好像才过去了几秒钟而已。 当我再次确定,妈妈仍在认真的进行着洗脸的动作后,我果断地将手按在了那一块一毛钱上。 我轻轻地,轻轻地,一点一点地将它神不知鬼不觉地抽了出来,紧紧地攥在了手里。 我又看了一眼妈妈的方向,感觉自己的心已经快要跳出来了! 与我心跳的速度比起来,妈妈的动作就好像是静止的。 我故作镇定地退到了走廊上,蹑手蹑脚地走到了大门口。 那个小小的走廊,在那一刻突然变得很长! 花了有十几秒的时间,我终于走到了大门口。 我悄悄地将门打开出一条足够我挤出去的缝,缓缓地将自己瘦小的身躯穿了过去。 成功后的我,没有丝毫犹豫,飞也似地奔跑了起来。 水彩笔! 我的梦想! 等着我! 我来了! 我一直觉得,我有着强大的短跑天赋。 那段平时要走上十分钟的路,我大概只用了不到两分钟就跑到了。 这个小卖店,并不是离家最近的那一个。 事实上,这是一个我的家人几乎都没有来过的小卖店。 我之所以选择这里,而不是离家近的那一个,是因为近的那个实在是太熟悉了。 那个小卖店的老板娘,认识我家里的所有人。 当然,她也认识我。 我不可能愚蠢到,要去一个会被认出来的地方。 第九章 怂包 我之所以会怕被认出来,可不是因为这买水彩笔钱,是我从家里偷的。 人家开门做生意,卖的是东西。 你的钱怎么来的,来路正不正,那是警察要去考虑的事情。 开小卖店的老板,才不会有闲心去管那些。 只要你给够了明码标价的钱,她就会给你商品。 而这才是我不去那里的原因。 我偷来的钱并不够! 它离我的梦想,还有着一毛钱的差距。 事实上,在决定偷这一块一毛钱之前,我就已经做好了,要为差的那一毛钱,去骗人的准备了。 如果我骗了一个认识我全家人的小卖店老板,我一定会死的很惨。 后来我懂了,这就是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原因。 而那个陌生小卖店的老板,那个和我的爷爷年纪相仿的老头,就很“幸运”的成为了我要去欺骗的目标。 我在一路狂奔至那个小卖店的门口时,特意地没有减速。 我要保持住这种急匆匆地样子,为了使我接下来要演的这出戏,看起来更加的逼真。 我甚至还特意的没有去擦掉脸上的汗,即便那让我感到奇痒无比。 在进门的一瞬间,我还特意很夸张的大口喘了几次粗气。 确定吸引到那个老头的注意后,我才开始擦去脸上的汗。 那个老头对我的态度不是很好,只是冷冷地问了我一句:“买啥?” 他没有像我接触过的其它陌生老人那般,看到气喘吁吁的我,说一些诸如“干嘛这么着急呀”,“傻孩子跑慢点呀”之类的关心的话。 这让后来的我,回忆起这件事时,多少减轻了些许罪恶的感觉。 我很自然的将手中攥着的一块一毛钱递了过去,同时用另一只手的手指,指着我的''梦想'',十分镇定地说道:“我买水彩笔。” 说罢,我便摆出了一副等待取货的表情,不再看他,将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了我的“梦想”身上。 他没有花多少时间,便将那已经被我攥成了一团的钱打开了。 数额一目了然。“水彩笔一块二。” “我知道。” 说这句话时,我的表情很虔诚。 因为我是真的知道。 并且我已经知道很久很久了。 “你这钱不够,还差一毛钱!” “啊?!怎么可能啊?” 说这句话时,我表现的非常震惊。 虽然我在演戏,但却延续了刚刚说真话时的虔诚。 他举起那已经被他展开的一块一毛钱,在我的面前甩了甩,说道:“你看啊,只有一块一毛钱。” “怎么会啊?我明明是带着一块两毛钱出来的啊!” 说这句话时,我带着明显的哭腔,并且尽全力的表现出很委屈的模样。 其实不用表现,因为此时,我的眼泪已经很配合的流了出来。 其实我是想到了自己挨的那顿揍,才哭出来的。 看见我的眼泪,老头的语气却依旧没有缓和。“是不是你刚才跑丢了?” 我收起了眼泪,佯装思考了一下,还看了一眼手心。“可能是吧!” 我看了一眼表,表现出了着急的表情。还特意地提了提肩上的书包。 这个着急的表情是真的,不用演。 我不是着急上学,而是怕回去晚了,被妈妈发现我偷了家里的钱。 我觉得时机差不多了,便将那句在心中酝酿已久的谎言说了出来:“我能不能先带着水彩笔上学去,等到放学后,再给你把那差的一毛钱送过来?” 那个老头明显犹豫了一下,盯着我的眼睛看了几秒钟。 那几秒钟,我很坚决的,与他的眼神保持着对视,同时在自己的脸上写满了乞求。 我太习惯表现出这个乞求的表情了,每当妈妈骂我时,我都是靠着这个表情,消灭了许多次妈妈掐我大腿里子的意念。 “行吧!” 这个老头的犹豫,确实是我始料未及的。 但结果却尽在我的掌握。 “谢谢!” 我很感激的从那个老头的手里,接过了我的“梦想”。 走出小卖店后,我并没有着急起步开跑。 而是先小心翼翼地,将我的“梦想”放进了我的书包,并且认真地拉上了拉链。 在疯跑回家后,我还是比预计的晚了两分钟。 在进门前,我特意擦掉了脸上的汗。 当时,我的脸应该是吓的惨白。 因为妈妈看见我后,只是问了句:“你去哪了?脸怎么这么白?” 这段对话我并没有提前准备,只能如实回道:“我去门口溜达溜达。” 妈妈很生气,这我已经习惯了。 只要我犯错,无论是什么样的错误,她都是这个表情。“要上学了不知道?” 听见她的问题后,我在心中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我知道,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 我实现了我的梦想。 就算以后她发现家里丢了钱,我也不会承认那是我偷的。 我相信她也一定不会怀疑我。 因为我是一个“不会撒谎的小孩子”。 当然,我也不可能去还掉那一毛钱。 其实长大后的我,想过去还。可那时的我,已经没有机会了。 在妈妈质问我知不知道要上学了的时候,我选择了沉默。 并且再次摆出了那个,求人时的懦弱表情。 每当我装成怂包的样子,妈妈就会变得仁慈。 而怂包,也就成为了,我人生当中的第一个面具。 这个面具,让我可以在我的家庭生存的很好,它让我获得了更多的同情与爱。 它让我避免了许多,那些让我恐惧的人,给我带来的伤害。 这个面具让我的妈妈至今都认为,她的儿子是一个胆小鬼。 她不知道的是,我只是在努力的装成她喜欢的样子而已。 她从来就没有试着,走进过我的世界里看一看。而我却一直想在她的世界里,拥有一席之地。 这种愿望,促使我在我的感情生活中,拥有了另外一个面具,舔狗。 我不是真的舔狗,我只是假装自己是条狗而已。 是的,我终于要讲到我的感情生活了。 我是一个渣男。 渣男的人生,感情生活才应该是他的主线,不是吗? 我第一个记住名字的女生,叫陈小航。 她是我的另一个同桌。 第十章 同路 我清晰的记得,陈小航是坐在我的右手边的。 而我的左手边,就是那个前边提到过的,替我“吃掉”了整整五根南山冰棍的王洋。 我坐在陈小航和王洋的中间。 有一个词叫“天生情种”。 那年我刚过五周岁不久,小学一年级,就第一次有了喜欢的人。 而且我还记住了她的名字。 但这并不能说明我痴情,只能说明我是一个记性好的渣男。 我记得她的头发很长,在她的脑袋两侧,还有两条被折成了椭圆形的辫子。 即便是被折成了椭圆形,当那两条辫子垂下来的时候,还是可以够得到她的肩膀。 我很期待,每次有人在她的右边叫她的名字的时候。因为她向右侧转头的时候,会将她的辫子甩起来,打在我的肩上或脸上。 那感觉痒痒的,很舒服。 第一次被她的辫子打到的时候,我连头皮都是麻的。 她的校服里边,总是会穿着一件粉红色的小衫。 她笑的时候,还会有两个浅浅的酒窝。 她的眼睛很小,单眼皮。 她那长长的刘海,落下来刚好会搭在她的眼皮上,这让她看起来很迷人。 是的,那个时候我就知道迷人这个词了。 这也确实就是我当时的想法。 但那并不是我喜欢她的原因。 事实上,我已经忘了我为什么会喜欢她了。 好像就只是因为,从我记事起,她恰巧是第一个,除了我的家人外,跟我有过近距离接触的女生。 说是近,也不过只是一个同桌该有的距离而已。 我想了很久,竟然想不起任何一句我和她之间有过的对白。 我说过,我的记性很好。 却竟然没能记住,我与我第一个喜欢的女生之间的对白。 那只能证明,我们两个可能都没有说过话。 而且,这个推论极有可能是真的。 因为一直到现在也是,我一旦发自内心的去喜欢一个女生,就会失去了与她说话的勇气。 在我喜欢她的日子里,我应该只是经常偷偷地看着她而已。 而当她主动跟我说话的时候,我应该会像个傻子一样,呆呆的没有回应。 次数多了,她应该就再也不会主动和我说话了吧。 但是这并不耽误我偷偷地看她,偷偷地喜欢她。 我认为,我们班的“天生情种”应该是有很多的。 因为我能叫的出名字的三个男生里,就有两个和我一样,是在小学一年级,就知道了去喜欢一个人的。 一个是艾雷,还有一个是房柱。 至于王洋,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喜欢的人。 我可以确定的是,我几乎没怎么和王洋说过话。 我甚至根本记不住他的样子。 如果不是因为那五根南山冰棍,我可能都忘记了还有这样一个人的存在。 因为我的注意力全在我的右手边,我的眼神、我的心,都在陈小航那里。 左边的王洋?谁在乎呢…… 我在这里再次提到他,只是为了证明我的推论。 从概率上讲,在我上小学一年级时,我们班级里的男生,是“天生情种”的比例,不会低于75%。 如果王洋也有喜欢的人的话,那这个概率就是百分之百。 从这一点来看,我并没有什么特殊的。 严格上来讲,艾雷是我的第一个朋友。 不管后来的日子里,他对我怎么样。他都是我的第一个朋友。 我们曾经一起走过一段很长的路。 我说的很长,不是指时间上。而单纯说的是路程上的长。 因为我们放学回家时,是同路的。 我记得那是一个下午,我们最后两节课不上。 学校应该是提前一天就通知了的,可是我忘记了将这件事情告诉给家里人了。 说是家里人,其实就是我的爷爷。 我的妈妈早上上班的时候,送我上学。 而我的爷爷,则是每天接我放学的那一个。 因为事先没有告诉家里,而那个时候家里也没有电话,手机更是许久以后才会出现的东西。 所以那天提前放学后,我便只能在学校的门口徘徊。 其实我早就记住了回家的路该怎么走。 我说过,我很聪明。 但是我怕我的爷爷会提前来接我,那样我们就会错开。 这个时候,艾雷看见了我。“怎么还不走?” 我没有说话。 其实我是在想,要怎么回答才能让自己显得有面子。 因为我知道,他一直都是自己走回家的。 在爷爷接我放学回家的路上,我曾经遇到过他很多次。 他都是自己一个人走,或者跟一些我叫不出名字的小伙伴,边玩边走。 我很想加入进去,我觉得和小伙伴们一起自己走着回家,是一件很酷的事情。 而且,那看起来很自由。 但是,我不敢跟家里人提出这样的要求。 因为记忆中,我提出的要求从来就没有被同意过。 如果我说我是在等我的爷爷来接我的话,我怕他会觉得我不勇敢。 这个时候,他对我提出了邀请:“走呀,一起走!咱俩顺路。” “行!” 我答应的很痛快,而我也没有理由拒绝。 因为我真的很想有个伴。 一路上我们应该是说了很多话,但是我已经不记得都说过什么了。 其实我俩并不能一起走完全程,我们总是会在一个岔路口分开,他向左拐,径直走,再穿过一片百米见方的田地后,就到家了。 而我需要继续沿着那条路走下去。 我俩分开之后,还有一半的路,我是需要自己走完的。 那天我回家之后,爷爷正在和面,晚上的主食是蒸馒头。 我清楚的记得,爷爷看见我时,那惊喜的神情。 他快速的看了一眼墙上的老钟表。 惊的是我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你自己走回来的啊?” 他喜的是,他的大孙子长大了,放学可以不用人接了。 “是,我们今天放学早,我就自己回来了。” “哎呀!我大孙子可真厉害!那么远的路也能记得住。” 他夸了我,我很开心。 但我表现的却很不以为然。“其实我早就记住回家的路了。以后你不用接我了,放学我自己走回来!” 就这样,我俩愉快地达成了共识。 第十一章 朋友 在那天晚饭的餐桌上,关于“天涯长大了,可以放学自己走回家了”这件事,就成了大人们主要的聊天话题。 可惜的是,我的妈妈却并没有参与到这次聊天之中。 事实上,她并没有和大家一起吃饭。 如往常一样,她会在爷爷或者奶奶做好饭的时候,让我把饭菜打过去。 她喜欢一个人在她和爸爸的屋子里吃饭。 那天我的爸爸也没能参与到聊天之中。 他不在家,而且我已经很久都没有看到过他了。 我怀疑,我的记忆在这里出现了混乱。 因为我实在无法确定,那个时候的他,是不是就已经死了? 但如果是那样的话,我的妈妈就不会出现在那个家里了。 所以就只有两种可能。 一、爸爸还活着。 二、爸爸已经死了,而妈妈也永远不会知道,我第一次放学自己走回家这件事情,发生在什么时候。 但就算是她知道了这件事情,她也不会夸我的。 甚至在别人夸我的时候,她一定会很扫兴的说上一句:“都那么大的小伙子了,自己回个家不很正常吗?” 说完她可能还会加上一句:“我上学的时候,哪有人接送啊?不都是自己走。” 即便是如此,妈妈没能参与到大家的聊天之中,我还是会觉得十分可惜。 因为我想看见她的笑。 就算她会说那些扫兴的话,但在别人夸我的时候,她还是会笑的。 在很久很久以后,去往爷爷家的路,就成了唯一一条可以让我有“回家”的感觉的路。 等到爷爷也死了之后,我便永远的失去了那种可以“回家”的感觉。 房柱是我的第二个朋友。 从知道他是特困生以后,我便开始主动留意起他来。 那个时候的我,还不知道特困生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只记得学校组织给他捐款的时候,我很羡慕他的特困生身份。 不止是羡慕他有钱可以拿,还因为当特困生就可以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关注。 虽然那个时候的我,从不主动开口说话。 但是每当有人和我说话时,我都会很开心,并且滔滔不绝的给予回应。 那个时候的我,也不敢主动表现自己。但每当有人需要我表演个节目的时候,我都会毫不犹豫的走上台去。 其实我一点也不害怕站在舞台中央的感觉,甚至还非常享受。 虽然在每次被人邀请上台前,我给人的感觉都是一个怂包。 但我说过,“怂包”只是我的面具。 上台的次数多了,我又总结出了一个规律。 大家都喜欢能够让自己发笑的人,而我似乎很有把大家逗笑的天分。 当时的我天真的以为,只要获得了别人的笑容,就等于是获得了别人的友情和认可。 我非常渴求友情,更需要来自别人的认可。 于是我就有了第三个面具,小丑。 在很多时候,小丑的面具和舔狗的面具总会交替着出现。 说这么多,我只想说比起得到钱财,我更喜欢得到人的关注。 既然我不能成为一个有钱拿又可以受人关注的特困生,那我就只能选择成为特困生的朋友。 我觉得这样在他得到大家的关注时,站在他旁边的我,就可以顺便分享到一些关注的目光。 我想,和房柱成为朋友的过程应该是很顺利的。 顺利到,那个过程都不配在我的脑海中形成记忆。 但我永远记得,我们成为朋友那一刻的标志性事件。 我说“我们”的意思,就是不止是我俩。 在这个标志着我们成为了朋友的事件里,还有艾雷的存在。 那是一个体育课。 我那个时代的体育课,并没有什么具体的教学内容。 无非就是在操场上集个合,点个名之后,体育老师就会宣布解散。 然后我们这些一年级的孩子,就会在偌大的操场上自由活动。 尽情享受整整两个课时的自由,就是小学时期的我,在学校里最大的追求。 利用这段宝贵的自由时间的方式,可以有很多种。但那天,我们三个却破天荒的选择了其中最无聊的一种。 聊天。 我们应该是聊了很多的。 但不知道怎么的,我们仨忽然就聊到了“咱们班你喜欢谁?”的话题了。 当我们三个刚一触碰到这个话题时,表现的都很拘谨。 纷纷顾左右而言他,在还没有一个具体答案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嬉笑着相互起哄。 虽然大家表现的都很扭捏,但我们还是从另外两个人那些不自然的表情中,猜到了其实对于这个问题,大家心里都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 也正因如此,我们才会扭捏。 因为我们谁都不肯成为,第一个说出自己秘密的人。 在当时,“喜欢”两个字,是一个会让人害羞的词汇。 甚至在家长和老师们潜移默化的教育里,我们还会认为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可耻的事情。 这又让我们很矛盾。 因为我们都不想首先去证明自己的可耻,却又都极为好奇那个令别人感到可耻的人,到底是谁。 最后,还是勇敢的艾雷,第一个站了出来。 他终结了我们三个人之间,注定没有结果的拉扯。 艾雷会站出来,我一点也不意外。 因为从我发现他放学时,总是一个人走回家后,我就知道他是勇敢的。 “我喜欢夏萍!”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在艾雷说出这个名字之前,我甚至都不知道我们班还有这样一个人。 当然,我也我不可能会知道的。 因为我的全部注意力,一直都在陈小航一个人的身上。 但我知道以后,难免就会很好奇。 那到底会是怎样一个女生,能让在我心中最勇敢的那个伙伴,露出了我以为只有我才会有的,害羞的表情。 在艾雷说出那个名字之前,我和房柱就已经做好了要一起起哄的准备了。 艾雷的话音刚落,我便开始很大声的笑了起来,那是一个非常夸张的笑声。 我记得我当时好像都已经笑的缺氧了,感觉两只眼都已经直冒金星了,才勉强停止了笑声。 第十二章 秘密 现在想想,当时我可能是只是为了缓解心中的紧张。 并不是真的想要去嘲笑艾雷。 因为我知道,马上就要轮到我去勇敢的说出那个名字了! 那个,我只敢在心里无数次去默念的名字。 事实上,当我发现我喜欢陈小航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勇气叫出她的名字了。 在我大笑的时候,艾雷用力地捶了房柱一拳。 “我说完了,下一个是谁!” 直到这时,我才发现本来在与我的眼神交流中,“约定”好要一起起哄的房柱,竟然爽约了。 他非但没笑,还摆出了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 我以为他和我一样,正处在紧张之中。 区别只是表达紧张的方式不同而已。 见状,我连忙大叫着附和道:“对啊该你了!该你了!咱们按顺序说!” 其实我心里明白,事先我们并没有想好具体的顺序是什么,而我只是先声夺人而已。 乍一看,我们三个人虽然是围坐在一起的。 但只需稍微仔细甄别一下,就能看得出来,房柱更像是坐在了我们仨中间的位置。 按照由近及远的常规顺序发言的话,房柱理应是第二个发言的人。 更何况,艾雷捶的那个人,也是他。 所以,我并不觉得我是在耍赖。 因为,我早就在心中准备好了那个名字。 甚至是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大声说出来了。 房柱没有理会我的催促,他只是用一个难以置信的表情死死地盯着艾雷。 艾雷又捶了他一拳:“看什么看!快说啊!别想耍赖!” 我也在一旁再次催促道:“对啊,快说啊!” 但我只是口头催促,并没有其它的动作。 因为,我从来都不敢主动和其它人有身体上的接触。 尤其是男生。 不是不想,就是单纯的不敢。 房柱还是没有看我。 我感觉他似乎已经忘记了,身边还有我的存在。 此刻的他,眼中好像只有艾雷。 在艾雷抬起拳头准备第三次捶向房柱时,房柱终于开口了:“我也喜欢夏萍!” 艾雷的拳头僵在了半空中。 一旁的我则是惊得张大了嘴巴! “夏萍……”我不得不去正视这个名字,同时在脑海中极力搜寻着。试图找出一些,和这个名字有关的蛛丝马迹。 半晌,无果。 但这个名字却深深的刻在了我的心里。 “这得是怎样的一个女生啊?” 在我默念着这个名字,怔怔地出神之时,就听房柱像似做了一项重大决定般,深深地叹了口气。呢喃道:“算了,我们是朋友。我不和你争了,你去喜欢夏萍吧!” 房柱的这些话,再次震惊到了我。 我人生当中第一次知道,“朋友”这两个字,竟然可以这么重。 重到连喜欢的人都可以去放弃。 试问如果是他们两个谁在刚刚说出了陈小航的名字的话,我是一定不会让的。 “哎……”艾雷也长长地叹了口气,有些气馁地说道:“你一个人放弃没用,xxx和我说过,他也喜欢夏萍。” 我并没有去留心记住艾雷说的那个,同样喜欢着夏萍的人的名字, 因为在听到艾雷这么说的时候,我的心情已经不能简单的再去用“震惊”两个字来形容了。 那是非常非常非常震惊! “我屮你妈的!”这是我在心里说的一句话,并没有真的想去骂谁。 许多脏话我只是骂不出口而已,但不代表我不会在心里偷偷地说。 在这个局面下,我在心里骂出这句话后,觉得特别的爽。 “这到底得是个什么样的女神仙啊!” 夏萍这个名字的出现,已经彻底的颠覆了我的认知。 我永远都想不到,世界上会有一个人,能够得到那么多人的同时喜欢。 虽然那时候的我,并不懂得什么是爱情。只是本能的认为,爱情应该是一对一的才对。 我从来没有去想过,当一个人需要同时面对那么多喜欢自己的人时,该要怎么去做。 空气中又安静了一阵后,艾雷接着说道:“其实咱们班很多人都喜欢夏萍的。” 我已经彻底麻木了。 心里忽然萌生了一种我要是不跟着一起喜欢夏萍的话,多少会有些丢人的奇怪想法。 看着艾雷垂头丧气的模样,我突然来了一股强大的勇气。 我这个人很奇怪,看不得别人垂头丧气,尤其是自己的朋友。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忍不住的想去替人出头。 可是在面对自己的事情时,我却又会十分大度,能忍就忍。 这是我的真实的自我,不是面具。 “我替你去跟她表白去!” “别别别!我求你了!你可千万别去!” 在我心里一直非常勇敢的那个艾雷,突然变得很怂。 我看的出来他是真的怕了。 他连说话的声调都是颤抖的。 看来他和我一样,在面对喜欢的人时,都是个怂包。 而房柱似乎比我还要怂,他竟然主动选择了放弃。 “你怕什么!我这就去!” 说着我抬起屁股就要走。 我之所以会这么着急,除了我真的想去之外,还因为我怕他俩想起来,我还没有说我喜欢的人是谁呢。 而我已经不想说了。 我怕他俩知道我喜欢的人,和他俩喜欢的不一样的话,会很丢人。 是的。 我已经将喜欢陈小航,和丢人紧密地联系到了一起。 虽然当时我觉得我还是很喜欢她的。 至少在我将夏萍的名字,和她的真人合二为一之前,我的心里还是只喜欢陈小航一个人的。 在我要去替艾雷表白,而艾雷坚决不让我去的拉扯中,体育课悄然结束了。 其实就算他让我去,我也去不了。 因为我压根就不知道夏萍到底是谁! 后来,艾磊和房柱同时忘记了,还没有问过我喜欢的那个人到底是谁这件事。 就这样,我知道了他们两个的秘密。 而我的秘密,则永远地成为了秘密。 结果就是,我们三个人成为了朋友。 而我成为了他们两个的头。 在心理层面上,他们两个在我的面前永远都要矮上了半截。 当天下午,我就见到了夏萍的真容。 第十三章 对比 夏萍坐在我的左手边,班级中间的那一竖列,正数第四排,靠着我这一侧的过道上。 而我因为年龄小,个子矮,坐在了班级的第一排。 也就是那是她右手边的那一竖列。 而我永远都忘不了当我回过头,看见她第一眼时的感觉。 从那一刻开始,我知道我的注意力不会再只属于陈小航一个人了。 夏萍的眼睛大大的。 用当时比较流行的一句话就是:她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当我回头看她的时候,恰好与她的眼神产生了对视。 这使得做贼心虚的我,立刻便将头扭了回来。 别看只是那么轻轻的一瞥,我不仅记住了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我还记住了她那自来卷的头发。 那节课,我也就只敢回头看过那么一眼而已。 只是那么一眼,接下来的整节课里,我都是在小鹿乱撞中度过的。 这是陈小航从来都没有给过我的感觉。 接下来的两天,我和艾雷还有房柱三个人之间,再也没有聊过关于夏萍的话题。 放学的时候,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和艾雷同路,结伴而行。 我能明显的感觉到,那两天的艾雷总是心事重重的。 我们就那么安静的走着,并没有像以往那样,总是会聊很多好玩的事情。 其实我是能够对他的心事,猜出个大概的。 只是我不知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故意的不去将话题引向那里。 而我不说的话,他自然是没有勇气去主动和我提起的。 事实上,通过那两天的偷偷观察,夏萍的形象已经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她留着和陈小航差不多长度的头发,扎着一条和其她女同学差不多的马尾辫。 她写字时用的笔,是自动铅笔。 从这一点上,我能猜得出来她的家庭条件在我当时的班级中,应该是属于很好的那一档。 因为在我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自动铅笔还属于新兴事物。 一支最普通的价格,也要在两块钱左右。 而她用的那支自动铅笔,明显就不是普通的。 因为它被做成了长颈鹿的模样,黄色的笔体搭配着褐色的斑点。 一看就知道价格在两块钱朝上。 那已经远远超过了我的“梦想”,中华牌2b铅笔的价格。 但最贵的其实不是那支自动铅笔,而是那二毛一小桶的“软铅”。 作为一个耗材来讲,软铅根本就没法用。因为如果不用力的话,“软铅”写出来的字就会很浅。而只要用力稍稍大一点,它就会断。 结果就是,写一个并不复杂的字,往往都要“送”三四次铅才能完成。 不仅非常耽误写字的效率,而且还很坏心情。 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买五毛钱一小桶的“钢铅”。 这等于是在无形当中,再次拉高了,自动铅笔的使用成本。 我知道,我的家里人是一定不会给我买这种“奢侈品”的。 所以,我也很识趣的,并没有把它列入到我的梦想清单之中。 在我观察夏萍的第一天,她用的应该就是“软铅”。 因为她写字的时候,总是时不时的要去按那个长颈鹿的脑袋一下。 到后来,她就干脆换成了普通的铅笔去书写。 可以看得出来,她应该是很喜欢那个长颈鹿。因为没过多久,她便皱着眉、嘟着嘴,又不甘心地换了回来。 她皱眉嘟嘴的样子很可爱。 我不知道她后来有没有坚持自己的选择,因为很快我就被老师丢过来的粉笔打中了。 这让我很害怕,心中不安了整整一天。 那是我第一次被老师当众责罚。 虽然只是丢了一块小小的粉笔,但那效果无异于是在我小小的心中丢下了一枚大大的核弹。 在核弹的余威中,当天的我再也没敢溜过号。 那也是自从我开始喜欢上陈小航以后,唯一的,全程没有看过她一眼的一天。 这与核弹的余威无关。 是因为我已经彻底的忘记了,要去偷看陈小航这件事情。 第二天的夏萍,还是坚定的选择了那只长颈鹿。 只是我许久都没能再次看到她皱着眉、嘟着嘴的可爱模样。 因为她应该是已经将“软铅”换成了“硬铅”。 我并没有像前一天那样,傻乎乎的只顾盯着她瞅。 这次,我有意地控制了,看她的频率和单次观察的时长。 同时,我还会在每次回头看她之前,留心注意一下老师的动态。 挫折,总是能够使我迅速地得到成长。 这样,我不但增加了看她的次数,还成功地逃脱了,老师的法眼。 但我与她眼神交汇的次数,也不可避免地变多了。 可惜我还是很怂,每次都会触电般地将眼神移开。 虽然,我已经两天没有看陈小航了。 但我觉得在我的心中,我还是喜欢着陈小航的。 因为在我观察夏萍的时候,心里是一直装着陈小航的。 我会将她们两个进行对比。 结果就是,夏萍似乎真的比陈小航要好看那么一点。 “难怪这么多人喜欢夏萍。” 当我有这种想法的时候,我就暗自发誓,一定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我喜欢陈小航这件事情。 虽然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想。 可能因为我是个渣男吧。 第三天下午的时候,又到了我梦寐以求的体育课的时间了。 那个时候的我们,一周有二到三节体育课。 在正式上课,也就是自由活动的时候,艾雷突然把我拉到了一个四下无人的角落。 他的脸憋的通红,却又不说有什么事。 “你把我拉到这里站着干嘛?咱俩还是找房柱玩单杠去吧!” 那个年代,每个小学生都能自学,甚至自创出很多单杠动作。 因为单双杠是我们唯一的玩具。 说完我就作势要走。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不想和他单独在一起待着了。 在我准备离开的时候,艾雷拉住了我。“你为啥上课的时候总看夏萍啊?” 突然被他这么一问,我的心中先是一惊,但一瞬间便想通了原因。 他一定也是在上课的时候,做着同样的事情,才会捕捉到我的秘密。 第十四章 表白 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掩饰什么,我忽然脱口而出道:“我现在就替你表白去!” 听我这么一说,他瞬间阵脚大乱,语无伦次道:“别呀,我屮!大哥你别闹!我屮!” 我没有理会他的哀求,而是用力地甩开了他拉着我胳膊的手,朝着女生扎堆的方向,飞快地跑去。 “哥!哥哥哥!我屮!哥你干嘛去!”他一边在后边追着我,一边大声央求着:“我求求你了啊!别去啊!” 他在我后边喊叫的时候,我忍不住的大笑。 我觉得这很好玩。 毕竟年少,对这种可以让人下不来台的恶作剧,我天生就没有多少抵抗力。 不管一开始的动机是什么,此时的我,已是铁了心的要去替艾雷表白了。 在将将冲至女生堆里之前,我便早已锁定了夏萍的位置。 坦白来讲,从体育老师宣布“解散”之后,我就已经定位了夏萍的位置。 即便是在被艾雷拉到无人处,质问我的过程里,我的注意力,也一刻未曾从夏萍的身上移开过。 当我跑到夏萍的身边时,她正背对着我。 “夏萍!” 在我大声地喊出她名字的时候,我是确信我并不喜欢她的。 因为通常情况下,我若是喜欢一个人的话,是绝对不可能有勇气,当众叫出她的名字的。 当她回过头来,用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向我时,我承认我瞬间就怂了。 我下意识的躲开了她的眼睛,回头看了一眼。 艾雷躲得远远的,同样瞪着一双大大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 相处了这么久,这是我第一次发现原来艾雷的眼睛也是很大的。 而且,我分明在他的表情中,读到了类似于期待的感觉。 这让我的胸中,猛然涌起一股,誓要为了兄弟两肋插刀的豪迈来。 “什么事呀?” 这是夏萍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借着胸中的豪迈劲儿,我自然也顾不上那许多了。 只觉脑袋一热,几乎是吼着说道:“夏萍!艾雷喜欢你!” 在我吼出这句话的瞬间,我心中那股豪迈之力,便瞬间损耗的干干净净了。 也不管她听没听清,我转过身撒就腿逃。在与艾雷擦肩而过时,速度亦是丝毫未减。 直到一溜烟的跑到了男厕所里后,方才大口喘起粗气来。 当然,我们小学的厕所是那种旱厕…… 所以,你懂的…… 紧跟着,我就被那股直冲脑瓜顶的恶臭味,熏的拼命地干呕起来。 这着实把紧随而后跑进来艾雷,吓了一跳。 “你说了吗?天涯?” 他的第一反应,竟然不是关心我的身体。 但我并不介意。 “我~呃…”我一边继续干呕着,一边回答道:“说完~呃…了。你们准备在~呃…一起吧!” “我屮。” 他捶了我后背一拳,这让我觉得舒服了许多。 我挺起腰杆,像个英雄般再次与艾雷擦肩而过,昂着头走出了那座旱厕。 “我屮,哥,你真的说了啊?” 他追了出来,难以置信道。 “是啊,你没看见吗?” “你怎么说的?” “我就说艾雷喜欢你啊!” 艾雷的表情应该是在笑的,只是那笑容却比哭还要难看那么一丢丢。 他就一直保持着那个表情,侧着脸对着我看了好半晌,方才忐忑地问道:“那她说啥了?” 我本想如实的回答说我没听见,因为我表白完转身就跑了。 但又觉得那样太丢人了,所以话一出口就变为了逞强。“她说啥无所谓啊,放学我再给她写封情书就是了!” “我屮!” 他又狠狠地捶了我一拳。 但是这一拳被我躲开了。 “看把你怂的,你就等着看好戏吧!” 艾雷看我的眼神里,多了一抹崇拜的意味。 那崇拜的眼神让我很是享受,我发现做一个勇敢的人真的太棒了。 不觉间,我又拾起了一个新的面具,快乐地把它戴在了脸上。 我想了想,最终觉得,最适合这个面具的名字是,“逞强”。 我们体育课下课,也就是自由活动结束后,老师会再次吹哨集合,统一带队回到教室。 在集合之前的一段时间里,我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就开心不起来。 胸口就好像被人塞进了一大团棉花,憋的我上不来气那种。 整个人就像一个霜打的茄子般,蔫不拉叽的。 我试了几次去假装很开心,可是我发现,我根本就笑不出来了。 整个人都陷入到了,深深的迷惘之中。 而艾雷全程不知所踪。 也是从那天开始,我深刻的理解了一个词,失落。 当体育老师吹响下课的哨音时,我便浑浑噩噩的走到了集合的地点。 我走过去的时候一直垂着丧气的头,对周遭的一切浑然不知。 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自我耳边响起。 虽然我只是在一个小时前,才第一次听过那个声音而已,但我确信那个声音我是非常熟悉的。 “天涯。” 当我如触电般抬起头时,就看见了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正对着我眨呀眨呀的。 那天我又知道了一种感觉,叫灵魂出窍。 在她冲着我眨眼睛的时候,我相信我的灵魂一定是出了窍的。 “啊?” 我匆忙的应了一声。 她又冲着我眨了眨眼睛,可是除了一副躯壳外,我已经没有什么再可以被她吸走了。 只见她靠到了一个和我很近的距离,轻轻地问道:“你刚才,和我说什么?” 听有此问,我毫不犹豫地大声回答道:“我什么也没说!” 说罢,我便用力地把头扭到了别处,不再看她。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声音里,竟然还带着一丝愤怒。 除了愤怒之外,还有害怕。 是的,我记得我当时非常害怕。 我怕她知道了艾雷喜欢她这件事情,我更怕她也会喜欢艾雷。 直到那一刻,我才终于找到了,自己之所以会失落了近一个小时的原因。 我后悔了! 我后悔去替别人出头,高喊着别人的名字向她表白了! “可是,我为什么会后悔呢?” 就在我奇怪于自己心中那深深的懊悔之意,来源于何处时,就听夏萍轻轻地“哦”了一声。 第十五章 情书 当我再次回过头去看夏萍时,就明显从她的大眼睛里,见到了一抹稍纵即逝的畏惧之意。 她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又对着我眨着眼睛看了一小会儿后,便嘟着嘴回到了她自己的位置上。 “天啊,我到底在干什么!” 在前一个悔恨尚未消散之时,我的内心深处又有了新的悔恨。 “我是不是有病啊!我为什么要跟夏萍发火啊!” 那一刻,我满脑子都是着她嘟着嘴,低着头,慢慢回到自己位置上的失落模样。 “会不会她其实是听清了我刚刚表白的内容了,只是故意想让我再说一遍的。” 因为那个时候的我,已经是一个拿演戏当家常便饭的人了。 所以,当我试着揣摩别人的心理时,我便默认那个人也是一个会演戏的人。 “也就是说,她很有可能是同样喜欢着艾雷的。” 而当我这样想的时候,我便又不可救药的,陷入到了新一轮失落之中。 “我为什么会失落呢?如果他俩真的互相喜欢的话,我明明应该为我的兄弟感到开心才对呀。” 虽然当时的我,才不过六周岁左右。 但我的心事,就已经很重了。 就在我麻木地随着队伍,心事重重地朝着班级的方向行进时,我突然瞥见了艾雷那张对我满怀期待,并且充满了崇拜之情的脸。 这让我陡然间想起,我刚刚还吹牛说,我要替他再给夏萍写封情书的! 我说过,怂包只是我的面具。 真实的我,似乎就没有不敢干的事。 除了,和喜欢的人说话,包括叫出她的名字。 回到班级的我,真的第一时间便拿出了我的图画本。 图画本,是一个特殊材质的本。其质感,要比通常文化课所用的本子,厚实了许多。 对应的就是,图画本的价格,也要比普通的本子,贵上了许多。 我记不清具体的价格了,只记得一本图画本,大概在八毛钱左右吧。 因此那个本子,也是我最珍惜的本子。 珍惜到明明一直就很喜欢美术课的我,往往过了整整一个学期,都舍不得在图画本上落下哪怕一笔。 我怕我那丑陋的构图,会玷污到那洁白的纸张。 那也是当时的我,能够拿得出来的,最好的本子了。 神奇的是,从我拿出那个崭新的本子,到我从中撕下一张的过程里,并没有出现我预想中的,心痛的感觉。 相反,我还觉得这一切非常的值得。 只有我最珍贵的本子,才配的上夏萍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 在这之前,我根本就没有写过情书。 唯一那个我可能会写情书的人,我连她的名字都不敢叫出来,更不要说是写情书了。 所以,当我在那张图画纸的左上角,写下了夏萍两个字时,我相信我一定是不喜欢她的。 因为,我不仅敢大声叫出她的名字和她表白,我甚至还敢给她写情书。 虽然,我心里是这样想的。 但情书的内容,我却是这样写的:“我喜欢你,请你以后做我的夫人好吗?” 在我那个时候的词汇量中,还没有出现,诸如“媳妇”或者“老婆”的称呼。 我记得,我那个年代,似乎还没有流行起来“老公”、“老婆”的称呼呢。 我的爸妈,互相之间也不会这么称呼。 爸爸会叫妈妈名字的尾字。 妈妈会叫爸爸为“大鬼”,当然,那是背地里的。 我不记得我的妈妈当着爸爸面的时候,是怎么称呼他的了。 好像根本就没有过称呼。 而我那个时候,总是看一些古书。 古书中,丈夫对妻子的称呼有很多种。 而我唯一能够准确写出来的,就只有“夫人”两个字。 我不想在我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里,会出现拼音代替的字。 那样显得非常不完美。 骨子里的我,是一个偏执的完美主义者。 不管我的生活有多么的破碎,都丝毫没有影响到我对“完美”的偏执。 写这些话时,我是特别虔诚的。 我刚说过,我是一个偏执的完美主义者。 我坚定的认为,说过的话就算是承诺。 所以有时候就算是说谎,只要没有被揭穿前,我便会用一万个谎言去维护第一个谎言的真实性。 我觉得,一个明知道是谎言,却还要去坚守的人,大概率是一个病人。 而当我写下那段文字时,我在它将要被看到的那个人,看到之前,就已经开始相信,我说的话了。 我发现,我竟然是把它当成一句承诺去写的。 我还突然发现,那个已经开始习惯于说谎的我,在那一刻竟然没有说谎。 我是真的喜欢你。 我是真的希望你能成为我的夫人。 我知道,“你”,是夏萍。 我在开头就已经写上了你的名字。 那“我”是谁? 艾雷? 不! 我第一次直面自己的内心。 “我”不是艾雷! “我”是我! 是我喜欢你,是我要给你写情书。 我要你做的是我的夫人。 是我的! 我是迹天涯! 没错,在落款处,我写下了我的名字。 非常醒目,又尽全力去写的工整的,“迹天涯”三个字! 我想我当时一定是疯了。 我猜,当我写下我自己的名字后,我的大脑一定是一片空白的。 因为,我已经不记得,我到底是如何将那封情书,交到夏萍手上的了。 我只记得,应该是在放学之前的一节课。 至于在那之前,那封情书在我的手里攥了多久,我已经全都忘了。 我大概率是把它当成了纸条,委托我的同学们帮我传递到夏萍手里的。 当然,那也是我第一次给人传纸条。 传过去之后,我对她说,一定要等到放学的时候再打开。 其实我不记得我有没有说过这句话了。 有趣的是,我也不记得在等待她打开情书的那段时间里,我到底是怀揣着怎样的一个心情了。 我只记得,她打开情书的时候,下课、也就是放学的铃声刚刚响起。 整个班级,瞬间便被一片收拾书包的嘈杂声填满。 但我的世界,在那一刻却坠入到了深深的宁静之中。 我就那样静静地看着夏萍。 看着她打开了它。 看着她阅读那段短短的文字。 第十六章 警察 我看着夏萍的眼睛,自然地眨了两下。 又看着她的眼睛,忽然睁的大大的。 好像过去了整整一个世纪的时间,她终于读完了我的情书…… 这个时候,下课的铃声真的打响了! 是的,一切都只是我的想象。 此刻,那封情书还被我的手,紧紧地攥着呢! 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我却没有发呆,而是如常地收拾着自己的书本。 我很紧张。 终于,我看见夏萍路过了我,走出了班级的门。 而我似乎已经没了,将情书出去的勇气。 就在我纠结着,是否要放弃的时候,有人重重地拍了我的肩膀一下。 我回过头,就看见了那双属于艾雷的,大大的眼睛。 还有他紧张兮兮的神情。 我发现他的眼睛,正在死死地盯着我的双手。 在这一瞬间,我忽然有了演戏的灵感。 同时,一份周密的计划,在我的大脑中,飞速地生成。 “看看,情书已经写好了。” 我拿着那封落款是我的名字的情书,在艾雷的面前晃了晃。 在他还没有来得及作出反应的时候,我便快速的冲出了班级。 我说过,我很聪明。 而且,我很会演戏。 很快,我便追上了夏萍的脚步。 我所在的一年级,被安排在了教学楼的二楼。 出了班级的门,要走过一条长长的走廊后,才能走到楼梯口。 在追至离夏萍一步的距离时,我便放慢了脚步。 我是在等艾雷。 终于,在我跟着夏萍的步伐,走到了楼梯口处时,我听见了艾雷在后边叫我的名字。 我当然没有理他。 我要开始演戏了。 “夏萍!” “嗯?” “这个给你!” 她很诧异的接过了那张,被我折叠了多次,又再手中攥的已经有些发皱的图画纸。 在她打开之前,我便快速的往三楼跑去。 直跑到了三楼楼梯拐角处时,我看了一眼,跟着我屁股后边跑来的艾雷。 那是一张毫无血色的脸。 我笑了。 我知道,艾雷一定是吓死了。 但我只瞥了他一眼后,便顺着楼梯扶手往下看。 比起艾雷,我更在乎的是夏萍的反应。 我看见她正在边走边低着头,仔细地阅读着,那张图画纸上的内容。 我看见她读完后,迅速地抬头看着我的方向。 事后想想,从我递给她情书后,到我逃到三楼楼梯拐角处的这段时间里,她一定是目送着我的。 不然,她不会第一时间就锁定了我的位置。 在我与她对视的一霎那,我便看见了,她那张似笑非笑的脸。 “迹天涯!我给你告诉我爸!” 她这样冲着我大声喊了一句后,便低着头,加快了足下的脚步。 很快,便消失在了我的视线当中。 听见她的话,我就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 我感觉自己的心跳声,仿佛随时就要冲破自己的耳膜。 我猜,我的脸色一定已经变得比艾雷还要白了。 夏萍的回应,完完全全的,超出了我的预料! “我屮!天涯,你咋写的啊?” 当艾雷这样问我的时候,我才想起来,我的戏还没有演完。 “我好像一紧张把落款的名字写错了,我写成我自己的了!” 说罢,我立刻摆出了一副懊恼的模样。 我之所以要这样说,就是为了无论夏萍会不会接受我的表白,我都可以在朋友们的面前,立于不败之地。 因为我“不小心”写“错”了名字。 如果夏萍答应了我,那就证明她喜欢上了我。 至于是在那封情书之前喜欢上我的,还是在那封情书之后喜欢上我的,都已经不重要了。 我可以假装很委屈的,接受这个歪打正着的结果。 因为我相信,艾雷如果真的很喜欢夏萍的话,就一定不会舍得让夏萍伤心的。 所以,他甚至会求着我和夏萍在一起。 如果他没有那么喜欢夏萍的话,这件事就会很容易的让他死心。 假设夏萍拒绝了我,我也不会丢面子。 因为我“本意”是要帮助艾雷的。 对于一个孩子来讲,因为紧张犯了错,是一件很容易被理解的事情。 我给一个我“不喜欢”的女生写情书,被拒绝了有什么好丢人的? 最重要的是,无论是哪种结果,艾雷都没有理由去怪我。 这才是我最想要的结果。 对于当时的我来讲,可以陪我一起放学回家,同路走上一程的伙伴,要比那些所谓的喜欢,更实际一些。 我不想失去艾雷,这个可以与我同路的伙伴。 没错,虽然我当时才不过六岁左右。 我就已经,可以有着这么复杂的谋划了。 最关键的是,这些还是我一瞬间便想好了的计划。 不得不说,我真的是个天才。 一个天才人渣。 可惜,就算给当时的我,一年的时间去谋划。我也永远不会算到,夏萍会去“告诉她爸”的! 因为换成是我的话,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会想到,去告诉我的爸爸或者妈妈。 我觉得,我的事情永远与他们无关。 那些只会让他们觉得很麻烦。 带给我这种感觉的,主要是我的妈妈。 因为我无论有任何事情,都会换来她对我无比厌烦的辱骂。 至于我的爸爸,我甚至都没有告诉他什么事情的机会。 因为我真的很少能够看见他。 在我被这意料之外的结果,震的呆若木鸡之时,艾雷接下来的话,更是让我掉入到了,深深的绝望之中。 “天涯你完了,夏萍她爸好像是警察!你等着明天她爸来抓你吧!” 我不知道警察到底是什么,我只知道,那是一个有权力抓我的爸爸的人。 对于我来说,能够抓我爸爸的人,那无异于是一个神明。 那是一个,可以和观音菩萨、玉皇大帝、齐天大圣等等,一众神仙划等号的存在。 看来,在我的爸爸,被长大当警察的我抓起来之前,我先要被那个,已经是警察的,夏萍的爸爸抓走了。 在我害怕到恨不得从楼上跳下去,直接一死了之的时候。 房柱,突然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估计是,在看见我和艾雷,放学不往教学楼的出口方向走。而是莫名其妙的,奔向了三楼的时候,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跟过来想要一探究竟的。 第十七章 劝架 房柱看了看如遭雷击的我,又看了看幸灾乐祸的艾雷,好奇地问道:“怎么了?” 我刚要开口,却被艾雷抢先回答道:“他给夏萍写情书了!夏萍没有同意!还要告诉她爸!明天,估计她爸就要到学校,来揍迹天涯了!” 艾雷的反应,以及他所说的话,让我很是失望。 因为,根据我所设计的剧情,此时的艾雷,应该对我所扮演的角色,感恩戴德才对。 即便不是这样,至少也不应该是幸灾乐祸的。 “我要不是因为不小心写错了名字,明天挨揍被抓的那个,就该是你了!” 或许是听出了我语气中的不悦,又或许是艾雷的良心发现。 他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膀,郑重地说道:“天涯,我要和你做一辈子的好兄弟!” 那天,是第一次有人对我说“一辈子”。 虽然那时的我,并不知道,“一辈子”,到底有多长。 但我的内心深处,大概能够感知到,“一辈子”的承诺,到底有多重。 我不记得,当时的我,是否对于艾雷口中的“一辈子”,给出了回应。 只记得,在那之后的几天,艾雷仍然会时不时的跟人谈起,“迹天涯给夏萍写了情书,然后被夏萍告诉她的爸爸了”这件事情。 讲述这些时的艾雷,脸上还是那副幸灾乐祸的表情。 而且,每次艾雷都没有说清,我是为了替他出头,一紧张写错了名字,才导致了自己深陷尴尬境地的。 但我已经不怪艾雷了,毕竟我心中有愧。 而且,那可是要和我做一辈子好兄弟的人。 我怎么会去怪他呢? 后来,我胆战心惊的等了许多天,一直就没有等到,夏萍那个当警察的爸爸,来抓我,或者是来学校揍我。 再后来,没过多久,我们就放暑假了。 在放暑假前的那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是,在回头偷看夏萍的日子中度过的。 我发现,我已经无可救药的,喜欢上了她。 因为,我再也没有,当众喊出她的名字的勇气了。 而在那段长达一个多月的暑假时间里,我似乎又彻底地忘记了夏萍。 不止是夏萍,而是关于学校里的一切,从那一年的暑假开始,直到结束,都不曾在我的意念中出现过。 对于一个不到六周岁的孩子来说,一个假期的时间,已经长到,足够使我忘记自己的学生身份了。 在我上小学后的记忆中,爸妈之间似乎就很少争吵或者动手了。 或许还是经常打架的,只是上学的我,完美地错开了那些画面而已。 可放暑假后的我,重新有了连续的、完整的,在家的时间之后,终于再次拥有了,爸妈打架的记忆。 那是场原因不明的争斗。 事实上,他们二人之间的每次争斗,于我而言都是原因不明的。 当在外面与伙伴们玩耍够了的我,出现在他俩面前时,那场战斗明显已经进入到了尾声。 我首先看见的,是妈妈仰面躺在了地上。 她的长头发,凌乱地搭在了她的脸上,遮住了她的半个容颜。 妈妈没有说话,也没有哭泣。 她就那么直挺挺地躺在那里。 我知道,这场战斗又是爸爸赢了。 我很想去扶妈妈起来,但是我不敢。 因为我那个看起来好似凶神恶霸般的爸爸,正气势汹汹地站在她的旁边。 当爸爸发现了我以后,便恶狠狠地踩了妈妈的手一下,算作这场家暴的收尾动作。 然后他便扬长而去。 当他路过我身边的时候,我吓得屏住了呼吸。 他走开了很久之后,我就只是那么静静地看着,躺在地上的妈妈。 我看着她那只,刚被爸爸恶狠狠地踩了一脚的手,就那么用我肉眼可见的速度,肿了起来。 那手掌上的半个鞋印,也随着妈妈那变得臃肿的皮肉,而被撑的老大。 我的心很慌,不知道自己该干嘛。 妈妈还是一言不发的躺在那里。 好半晌,在我开始怀疑妈妈是不是已经死掉了的时候,她终于开口说话了。 “你去你爷那吧。不用管我。” 我心中还是特别想去扶她起来,但我不敢忤逆她的命令。 在我看来,妈妈说的每句话都是命令。 于是,我便一步三回头的,进了院子另一边的房子。 可刚一开门,我就后悔了。 爷爷并不在屋子里,奶奶也没在。 按照通常的惯例,应该是爸爸、妈妈一开始打架后,爷爷奶奶便识相的选择了回避。 此刻,屋子里坐着的,除了我的爸爸之外,还有住在隔壁的邻居,一个姓郭的胖叔叔。 他在我邻居郭爷爷的子嗣中,排行老二。 所以我叫他郭二叔。 直到现在,我又想起这一幕时,方才猜出,应该是爷爷奶奶在爸妈争吵声起来的一刹那,便做出了去我的郭爷爷家回避的决定。 而郭二叔,应该就是得知我爸妈正在打架的消息后,赶过来劝架的。 可惜的是,郭二叔劝架的水平,似乎并不是很给力。 事实上,在面对我的爸爸时,我的这些邻居们,是没有一个可以给力起来的。 在我的印象中,在我爷爷家那一片,我的爸爸属于玩“刀枪炮”的头子。 也是就说,在我爸爸的那一辈中,凡是混迹社会的人,都是以他的马首是瞻的。 所以,郭二叔的劝架方式,应该就是给我的爸爸,送来了十块钱。 就是那张印着一个留胡子的蒙族老头和一个带着白头巾的汉族小伙的,写着“拾圆”两个字的,第四版人民币。 那是那个时候的我,经手过的,面值最大的钞票。 当我站在门口,犹豫着是要进屋,还是关门离开的时候,郭二叔看见了我,并且替我做出了选择。 “天涯,在门口站着干啥呢?进来呀!” 当我怀着忐忑的心情,经过了厨房的水缸,挪进了他们所在的房间内时,我看见了使我终生难忘的一幕。 我的爸爸,他居然哭了! 那个“大鬼”,一个在我心中,可以与凶神恶煞划等号的人物,竟然在我进屋的一霎那,迅速地用他的手背,在他的双眼眼角处,分别抹了一下。 第十八章 大哥 对于那个经常抹眼泪的我来说,爸爸的这个动作意味着什么,我实在是太熟悉了! 我的爸爸和郭二叔所在的房间,是有火炕的那一屋。 当时他俩分别坐在了炕沿的两边。 而在我走向他俩的时候,我的爸爸是背对着我坐着的。 或许是好奇心的驱使,在感知到了我的爸爸,或许是在哭的时候,我特意选择了一个,可以和他面对面的椅子,坐了下去。 若是换做以往,我是绝对不会选择那样一个,可以被他的视线,彻底笼罩着的位置坐下去的。 只能说,好奇心的力量,实在是太强大了! 那是我记忆中,第一次直视爸爸的眼睛,超过了三秒钟以上。 在爸爸与我对视的这几秒钟时间里,我清楚地看到了一滴眼泪,从他的眼中滴落。 时隔三十年后的今天,我依然清晰地记得那个画面。记得那滴眼泪,是从他的右眼里涌出来的。 发现自己掉泪后,爸爸躲开了我的凝视。 在第一次与爸爸的对视中,我就取得了胜利。 那是我第一次发现,原来爸爸也有不敢看我的时候。 也是从那时开始,我似乎没有像以前那样惧怕他了。 躲开我的眼神后,随着他的嘴唇几番起合,我听见了爸爸沙哑的声音,传进了我的耳朵。 “我这一辈子,只爱缘一个女人。” 听到这句话的我,内心十分的平静。 “缘”,是妈妈名字里的尾字。 这也是爸爸称呼妈妈的方式。 我知道,他口中的那个“唯一”,说的就是我的妈妈。 这也是我第二次,听到有人说“一辈子”。 巧的是,两次都是男人。 我内心之所以平静,是因为我想起了我的妈妈。 那个刚刚还被眼前这个,说着“一辈子只爱她一个”的男人,揍的躺在了地上的女人。 我突然很后悔。 后悔没有扶她起来,就离开了她。 我也突然很想离开。 想去看看我的妈妈,是不是依然躺在冰凉的水泥地面上。 想到这里时,我下意识地将目光,从爸爸的脸上移开了去。 然后,我就看见了,躺在郭二叔与爸爸之间的,那张面额为“拾圆”的“大额”人民币。 看见钱的时候,我好像又想不起来我的妈妈了。 我的眼里,就只剩下了钱。 没错,有一个成语——见钱眼开,说的应该就是我。 我不知道空气安静了多久以后,郭二叔接过了爸爸的话茬:“天涯是不会懂这些的,他还是个孩子。我懂你,大哥!” 每当有成年人,在我的耳边说一个孩子什么都不懂的时候,我就很想笑。 只因自以为是的大人们,是真的很好笑啊! 现在想想,其实他们说的可能是真的。 因为,在他们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或许真的就什么也不懂吧。 而我,只是过早的懂得了太多而已。 因为爸爸是家里的长子,所以邻居们那些与爸爸同辈的人,也会称呼爸爸一声“大哥。” 当“大哥”听见有人说懂他时,“大哥”什么也没有回应。 “大哥”只是将注意力,重新的回到了他的儿子身上。 而“大哥”的儿子,正在两眼发直地,盯着那张拾圆钱纸币。 我看见“大哥”的手,落在了那张拾圆钱纸币上。 他用食指和拇指,轻轻地捏起了那张纸币,就像是捏起了一枚石子。 我看见他捏着那张钱的手臂,朝着我快速地挥来。 只一个眨眼间,那张“巨款”,就被潇洒地递到了我的面前。 “拿着,去给你妈买瓶桃罐头去。” 一听到“桃罐头”三个字,我的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 比初见那拾圆钱时,还要亮上许多倍。 我记得一瓶桃罐头的价格,在五六块钱左右! “桃罐头”,亦是我的味蕾,仍未曾涉足过的领域。 那个让我望而生畏的价格,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哪怕只是想一下,都算是一种奢侈的罪过! 我没有第一时间接过那张钱,而是抬头愣愣地盯着“大哥”,我的爸爸。 当时,我的嘴里,已经溢满了口水。 爸爸问:“知道哪有卖的吗?” 我轻轻地点了点头。然后在心中算了算,忐忑地问道:“剩下的钱给谁?” 当我这样问的时候,其实在我心中已经有了想要的答案。 我想听他说:“剩下的钱,你看看想买点啥就买点啥吧。” 当然,他没有那样说。 他也不会那样说。 事实上,在我有爸爸的这段时间里,我的爸爸从来也没有这样和我说过。 在我脑海中,关于爸爸的记忆里,压根就没有过他给我钱,让我去买东西给我自己的桥段。 甚至有几次,他让我去买东西的时候,连钱都没有给我。 是的,我记得在这件事之后,他曾经让我去过,那个认识我全家人的小卖店,买过十袋三鲜伊面。 严格上来讲,那不能说是买,因为他并没有给我买东西时,要用到的钱。 所以,我是去赊的。 这样说来,他其实是履行过,要带我要饭的承诺的。 只不过,要饭的时候,他并没有出面而已。 我之所以会把那次赊账,定义为要饭,是因为,我猜我的爸爸,最后一定没有去结账。 “剩下的钱给你妈。” 当我的爸爸,说出这个与我心中所想的,并不一样的答案时,我的心中闪过了一抹失望。 我知道,这失望来自于,我原本就不该去拥有的希望。 见我面有犹豫之色,郭二叔自作聪明地替我解围道:“这么晚了,就别让孩子去买了。还是我去吧!” 爸爸对着郭二叔摆了摆手:“没事,天涯可以的。” 随后,他看了看我,命令道:“去吧!” 每当爸爸用这个口吻和我说话时,我知道,我就只剩下了一个选项,那就是服从。 我迅速的接过了钱,攥在了手里,逃也似地离开了那个房子。 当我走进院子时,我并没有立刻去执行爸爸的命令,而是首先回到了妈妈的那间屋子。 不止是为了看看,妈妈是否还在地上躺着。 还因为,我又有了新的希望。 所以,我打算去妈妈那里,碰碰运气。 第十九章 罐头 当我小心翼翼地,打开妈妈的房门时,地上已经没有人了。 由一扇衣柜构成的隔断后边,传来了妈妈虚弱的声音:“谁啊?” “是我,妈妈。” 我应了一句后,便站立在门口,等着她让我进去的命令。 我记得,我当时心慌的要命,但我并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心慌。 “什么事,进来说。” 经过那面,两米长的木质衣柜隔断后,我就看见了,半躺在炕上的妈妈。 当时的她,和衣而卧。 长长的头发,依旧凌乱地披散在她的脸庞。 我低着头,不敢去看她的眼睛。 而我的眼神,恰好就落在了,她那只刚刚被爸爸狠狠踩过的手掌上。 那只手上的鞋印,仍然清晰可见。 只是,在那鞋印之上,已经没了灰尘。 取而代之的,是道道细细的紫红色横线,彰示着爸爸鞋底的纹路。 在那只明显要比以往变大了几圈的手掌上,隐隐还散发着湿气。 看得出来,妈妈应该是刚刚才洗过手。 见我只是低着头,也不说话,妈妈再度开口问道:“你怎么又过来了?” 当她这样问的时候,我已经后悔来这屋了。 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的我,只得撒谎道:“我爸让我过来的。” “大鬼让你过来干嘛?看我死没死吗?” 虽然在妈妈的话里,听不出是什么语气。但我可以确定的是,那语气里边,似乎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哀怨之意。 因为我事先并未想过要说谎,自然也就不会提前想好接下来要说什么。 在我因为紧张,而下意识地紧握双拳的时候,我感觉到了手心里传来的一阵阵刺痛。 我知道,那刺痛,是来自于金钱的“反抗”。 我将手心摊开,将那张“巨款”,呈现在了妈妈的眼前。 “我爸让我给你买瓶桃罐头去。” 说这句话时,我已经抬起了低着的头,看着妈妈的眼睛。 这时,我才发现妈妈的注意力,已经完全被我摊开的手心给吸引过去了。 原来,我见钱眼开的脾性,其实是遗传自我的妈妈。 妈妈一边目光灼灼的盯着那“拾圆”钱,一边难掩笑意地问道:“他哪来的钱?” 觉察到了她好转的情绪,我回答的声音也大了些。“我也不知道,郭二叔和我爸在一起。” 说到这里时,我突然回想起,当我发现这张钱时,它的位置明显要离郭二叔更近一些,遂接着猜测道:“这钱应该是郭二叔给我爸的。” 听到我的回答与猜测,妈妈停顿了一阵。 等她再度开口时,已经不再掩饰语气里的笑意了。“那你会买吗?” 不待我回应,她接着嘱咐道:“一定要买真心牌的黄桃罐头!” 我点了点头,等着她接下来的交代。 感受到妈妈言语中的笑意,我心中那已经熄灭的希望,轰的一下,再度熊熊燃烧了起来。 就在我开始为自己在买罐头之前,先来妈妈这屋一趟的选择,而沾沾自喜的时候,我的耳边,却只传来了她催促的声音:“快去吧,再晚点小卖店就该关门了!” 是的,我多希望妈妈能够补上一句:“剩下的钱,你看看也买点自己喜欢吃的东西吧!” 可是她没有。 我随口应了一声,便转身出去了。 并没有将心底的丧气,流露出半分。 我只是为自己的多此一举,感到了深深的懊悔。 明明知道结果不会改变,我又何必要让自己失望两次呢? 当我离开妈妈的屋子,穿过那条走廊,打开大门,进入到那条漆黑的大街上时,一个令我更加后悔的念头,自心底升腾而起。 “当初郭二叔说要代替我去买罐头的时候,我就不该对余额产生贪念!” 现在好了,我不但没能获得支配剩余金钱的权力,还要硬着头皮,去到这片黑暗之中穿梭了! 当我跑到离我家最近的那个小卖店时,才发现它真的已经关门了。 如此说来,当时确实已经很晚了。 而那个远一些的小卖店,我又因为一个价值一毛钱的谎言,不可能再去了。 摆在我面前的就只剩下了一个选择——去最远的那一个,碰碰运气。 现在想想,当时的我,宁可死在那些只会在黑暗中出没的“妖魔鬼怪”手上,并且为之做好了充足的心理准备。 都没有想过,敢在没有买到黄桃罐头的前提下,返回到那个,有着我的爸爸和妈妈的家里。 在我跑向那个遥远的小卖店的路上,我一度感到了非常的恐惧。 而当我成功买到了,那瓶真心牌黄桃罐头,抱着它走在回家的路上时,我的心里,突然又没有恐惧的位置了。 因为我的心,早已被我怀中的玻璃瓶子,塞满了。 我的意识,已然幻想起,从不同的角度,咬上一口大黄桃时的感觉。 并且沉浸在,那可能带给我的,美妙味觉之中,不可自拔。 而我的大脑,仿佛被注满了糖水一样。 那糖水,随着我的脚步起伏、摇晃,迷的我飘飘然沉醉,又忧伤。 忧伤的是,离家的距离越来越近了。 而我那仅存的一丝理智,总在不时的提醒着我:“醒醒吧,快别做梦了!这瓶黄桃罐头,是爸爸买给妈妈的,并没有你的份!” 当我把那瓶罐头,递到妈妈的手里时,我还是忍不住的,吞咽了一大口口水。 紧接着,她就命令我,赶紧回我爷那屋睡觉去了。 对于我来说,这个关于真心牌黄桃罐头的回忆,也就到此为止了…… 一直到现在,每当我从超市出来时,手里总是会莫名其妙的,就多了一瓶真心牌黄桃罐头。 三十年了,真心还是那个真心,配方还是那个配方。 而我,却已经不再是,从前的那个我了。 其实罐头的保质期,真的挺长的。 买回来随随便便的丢在冰箱里,一两年都不会坏。 可一旦打开了,你却没有第一时间吃进嘴里的话,那就直接扔掉吧。 因为当你下次想起来时,它大概率已经发霉变质了。 等到那个时候,才想起来去扔的话,你需要清理的东西就会很多,很麻烦。 事后,一定不要忘了,再好好的洗一洗手。 第二十章 爱情 时隔多年,我在某一次与妈妈的聊天中,突然就聊到了爸爸。 妈妈说当初她选择和爸爸在一起的时候,身边的人都不同意。 而她之所以会坚持了自己的选择,只是因为爸爸对她特别的好。 妈妈的原话是:“他很爱我。” 她经常会给我讲起一个故事,她曾经不慎感染过肝炎,会传染的那种。 在许多人唯恐避之而不及的情况下,爸爸一个人,承担起了所有陪护妈妈的任务。 因为那个时候的妈妈,很虚弱。 所以,爸爸在陪护妈妈的时候,往往只能是贴身“服务”。 但在护理的过程中,她从没有在爸爸的眼里,看到过一丝一毫的厌恶与避讳。 妈妈也是那个传染病院里,唯一一个,有“家人”,一直陪在身边的人。 我之所以会在家人两个字旁边,打上了引号,是因为,那个时候的爸爸和妈妈,已经离婚了。 从法理上讲,他们已经是毫无关系的两个人了。 还有一次,是妈妈刚知道自己得了传染性肝炎的时候,发生的事。 那时候的她,做什么事情都会小心翼翼的,生怕会传染给别人。 尤其是当她要吐什么东西的时候,一定会事先让身边人离开得老远。 那个时候,爸爸刚去到妈妈的身边,还不知道这项规矩。 当妈妈比划着,让爸爸躲开的时候,爸爸只会愣愣的杵在原地发呆。 半晌,当爸爸终于听清了妈妈含糊不清的表达后,只是随意地摆了摆手,不以为然道:“我既然来了,就不怕被传染!” 妈妈继续含糊不清地威胁道:“那你过来,我吐你嘴里。” 接下来,用我妈妈的原话来说就是:“就看大鬼张个大嘴,美滋滋地就朝我走过来了。” 听到这里时,我其实挺汗颜的。 原来舔狗的属性,也是会遗传的。 可惜,我从未见到过爸爸的舔狗模样。 恰恰相反,我所见到的,都是一条只会对着妈妈疯狂“撕咬”的疯狗。 但当妈妈讲述他与爸爸之间的那些美好过往时,我在她的脸上,看到了类似于幸福的表情。 这让我相信了,爸爸与妈妈之间,或许真的是有过爱情的。 只不过,他们的爱情和我一样,也是一个有着许多面具的存在。 掐指算来,妈妈所讲的这个故事,应该就发生在罐头事件的不久以后。 因为在我的记忆中,在我买过那瓶罐头不久,我的爸爸和妈妈的确同时消失过一段时间。 一直到我小学二年级已经开学很久了,他们两个才又同时回到了我的世界里。 我还记得,在我得知妈妈回来了的那天晚上,我曾经非常开心的跑到了她的房子,想要见她一面。 或许对妈妈的想念,是每个孩子的天性吧。 虽然没有妈妈在身边的时候,我可能会过的更轻松快活一些。 但每次她不在的时候,我还是会忍不住的去想她。 但当我推开门,跑进屋的时候,却被坐在门口的爸爸,阻拦了下来。 我虽然很不解,但我又很害怕,只得小心翼翼地请求道:“我想看看我妈妈。” 爸爸沉着脸,很严肃地拒绝了我。“不行!” 还是在那道衣柜隔墙的后边,妈妈用同样严肃的声音附和道:“不许见,我的病会传染!” 在我还来不及去思考,传染病到底是什么意思的时候,爸爸已经凶巴巴地将我推了出去。 接着,他便重重地关上了房门。 当失望已成常态,眼泪反而变成了一件稀罕的物件。 其实我的情感挺丰富的,既然我的原生家庭不能满足我的正常情感需要,我终将选择去别处得到。 从二年级起,我开始潜意识的将我丰富的情感,寄托在每一个我遇到的人身上。 对于这段时间的记忆,我又出现了混乱。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妈妈回来后不久,我就又搬家了。 其实也不算是搬家,因为被搬动的那个人,只有我一个而已。 那些房子还在那里。 住在里边的人,也只有我一个在变。 我就像一只狗一样,往返于那些成年人的家里。 与其说是搬家,倒不如说成是“换家”更为确切。 无论我的身边,出现过多少人,我也始终是一个人。 虽然我已经无法确定,这次“换家”后,我究竟被换到了谁的身边生活。 但从我被搬去的地点上来讲,那应该是我的姥姥家。 每当想起这次“换家”,我都会有些感激的情绪在里边的。 因为我新换的这个居住地,离我的学校很远。 所以,我每天上学和放学的方式,就从步行,改为了乘坐公共汽车。 我记得,我要乘坐的是2路、6路或者8路公交车。 每跑一个单程,途经七个站台。 往返一次,共计需要一个小时。 每天待在公交车上的这一个小时时间,几乎占满了我整个小学二年级的所有记忆。 即便是放在我现有的人生来说,那全加起来不过一百多个小时的乘车时间,也成为了我最美好的回忆之一。 因为这次“换家”,使我的路友,从艾雷,变成了夏萍。 事实上,上小学二年级的我,换的可不仅是家。 或许是因为我的个子也长了许多的缘故,我还换了座。 我从第一排被换到了第四排。 我的位置也从中间被换到了左边。 于是,我的左手边就是两组之间的过道。 在过道的那边,是夏萍! 我记得,当我拿着我的东西,坐在了夏萍的旁边时,我整个脑子都是懵的。 但那丝毫不耽误我的心里,乐开了花。 我记得坐在她旁边的第一节课,我异常的兴奋。疯狂的频频举手,争抢着去回答老师上课时提出的各种问题。 可接下来的好些天,我依然不敢主动和夏萍说话。 不仅如此,当我只需要微微侧头就可以看到她时,我反而不敢再去看她了。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我“换家”的那天。 当我第一次一个人站在公交站台,等待着属于我的那辆车时,我看到了那个每天都让我魂牵梦绕的身影。 我记得,当她出现在我视野中的一霎那,我的心脏,立即狂跳不止。 第二十一章 卑微 那激动的感觉,比我刚被调整到她的旁边,坐下去的时候,还要强烈了上百倍。 即便如此,我却还是没有上前打招呼的勇气。 现在想想,我怕的从来就不是被拒绝。 而是我打从心眼里就觉得,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与我无缘。 只因我不配。 可内心深处的我,又总是充满了企图。 这很矛盾。 我一面觉得我不配拥有一切,一面又疯狂的渴望着一切。 在我疯狂的渴望着,想要主动与夏萍搭讪两句时,夏萍先我一步开了口:“你是在等2路汽车吗?” 虽然心中慌得一比,可我还是故作镇定地轻轻点了点头。 那时的我,总会将内心的真实想法,隐藏的很好。 这样我才会有安全感。 我本想说,还有6路和8路也可以到达我的目的地,但我没有。 我怕我的终点,不是她的。 “我也是。” 我想说我猜到了你也坐2路了,不然你不会那么问我的。 可是我没有。 “那我们一起吧。” 当我听到这句话时,一种我从未有过的眩晕感觉,直冲脑门。 “好。” 我的声音很轻,语气却很肯定。 紧接着,我就度过了我人生当中最美妙的半个小时。 从那以后,我开始痛恨每个周末,痛恨每一个可以放假的节日。 我习惯了每天上学时,踏上公交车的一刹那,便开始到处寻找她的影子。 每次,如果上学的路上遇到了她,我便会兴奋一整天。 如果相反的话,我也只需要郁闷上半个小时而已。 因为只要到了学校,我就又可以见到她啦。 每次放学,我都会第一个冲出教室。只为了可以早早的跑到学校门口的站点,等待着她的出现。 我怕如果我走的慢了,她就一个人上车走了。 我始终觉得,她只是因为时间上恰好顺路,才和我一起搭车的。并不是真的想要和我坐同一辆车。 如果我错过了时间,她一定不会等我。 而只要我先她一步到了站台,我是可以为了她去错过所有的车的。 直到有一天,在临近放学的时候,她突然和我说:“你今天不用等我了,我今天不回家,要去我二姨家住。” 我屮我当时整个人就愣住了,原来她知道我每天都在等她。 而她这句话的意思,在我看来就等于就是说,她是愿意每天和我同坐一辆车回家的。 但真正让我愣住的,是她竟然主动向我告知了她的行踪。 从记事起,夏萍是第一个怕我等不到她,而先一步告诉我,她的去向的人。 我的妈妈,经常在我的世界里来来回回,从不事先通知。 我的爸爸,一直就是神出鬼没,更是永远不可能提前告诉我他的动态。 恐怕他自己都无法去确定,他的轨迹。 也许,只有我的爷爷是个例外。 从来没有人想过事先告诉他一声,他的大孙子,下一刻会被谁带走,带去哪里。 又或者在什么时候,被人随手丢给了他。 至于我的奶奶,我的姥姥,我的随便一个什么生而有之的亲属,或者是随便一个和我有关系的人,从来就没有提前告知过我,下一秒,他们会在哪里。 我记得,当我听到夏萍的话时,我的眼眶都红了。 她当然不知道,我为何会如此伤心,只当我是因为她不能陪我同坐一辆车了。 我又听见她用安慰的语气说道:“我以后每周三都要去我二姨家住了。但是只住一天而已,明天放学,我们还是一起走!” 在我的心里,我一直把这件事,当成第一次有女生约我的标志。 虽然只是约着一起坐车,但至少是有人约我了! 从这次对话以后,我们便有了默契。 就算是轮到对方值日的时候,我们也会在学校的站点那里,默默的等待着另一个人。 再次放学的时候,我便不用向以往那样,拼命奔跑了。 我会慢慢地跟在夏萍的身后,看着她和她的女生伙伴们聊天,直到在校门口分别。 然后,我便会快步赶到她的身边,并肩走到站台那里,停下来。 一起等着,属于我俩的那辆二路汽车。 神奇的是,我们两个人竟然从来都没有聊过天。 上课的时候如此,下课的时候如此。 上学的时候如此,放学的时候如此。 一起等车的时候如此,一起坐车的时候,还是如此…… 虽然一句话不说,可是我却丝毫没有感觉到过尴尬。 我猜,她也一定不会觉得尴尬的。否则的话,她早就不会和我一起同路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在她的面前,表现的也越发的自如起来。 我记得,她是我第一个敢去提出要求的同学。 而我提出的要求就是,朝她借了那支长颈鹿模样的自动铅笔,研究了一番。 她没有丝毫犹豫,便大方地借给了我。 看着我笨笨的样子,她还主动教我怎么去用它。 而我碍于面子,拒绝了她的好意,假装自己会弄。 结果就是,我成功地把那只长颈鹿给“分尸”了。 在尝试复原了几次,都是无果后,我便只好硬着头皮,将那堆已经被我肢解成一堆零件的“长颈鹿”,还给了她。 我记得当时她是非常生气的,一整天都没有理我。 而我也没有道歉。 因为没有人教过我,要去怎样跟人道歉。 我想说对不起我赔给你。 可是我说不出口,因为我知道我根本赔不起。 我想过攒下我的车票钱,去赔她的“长颈鹿”。可是我怕如果我不能按时回家的话,我会被打死,或者被人“不要了”。 所以除了继续承受着她对我的不理睬外,我别无他法。 那天放学后,我还是如以往那样,默默地跟在她的身后。 在到达站点前的那段距离中,我想了很多。 最终我决定,如果她从此拒绝和我同坐一辆车了的话,我便坐6路或者8路回家。 我惹过我的妈妈生气,经过无数次的尝试后,我已经默认女生都是哄不好的生物了。 只因每次我惹妈妈生气的时候,我只有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后,她才会满意。 第二十二章 街基 而我能想象得到的,夏萍所能让我付出的诸多代价中,没有什么,比她永远不和我同坐一辆车回家这个惩罚,更能让我痛不欲生的了。 那时的我,总会习惯性的将事情往最坏的方向去考虑。 不是因为我悲观。 而是在我已有的生活经验里,压根就没有给过我,可以去变得乐观的基础。 但悲观,并不代表我会认输。 就在我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去接受这个最坏的代价时,夏萍突然停住了脚步。 这时我才发现,她的身边应该已经没人很久了。 因为再往前走几步,就是我们常常一起等车的站点了。 她就那样背对着我,站在了那里。 而我也停下了脚步,低着头不发一言。 作为一个习惯了听候别人宣判的人,我又能说什么呢? “''长颈鹿''我已经修好了!不用你赔了!” 虽然当时的环境很嘈杂,但我的注意力全在夏萍的身上。 所以她开口之后的每一个字,都清晰的传进了我的耳朵。 我不是聋子,也不是傻子。 我是个天才。 我当然知道她的言外之意。 我还知道,在这番心理博弈中,我应该是赢了。 我抬起头,看了夏萍一眼。 虽满心欢喜,但却面色如常。 我轻轻地向前挪了一步,来到了她身边的位置站好。 每次在站点等车的时候,她身边的位置,就会是我的专属位置。 这是我俩的默契。 2路公交车如约而至。 我背对着夏萍,说出了我弄坏''长颈鹿''后的第一句话:“车来了,我们回家吧。” 爱情会让一个懦弱的人,变得勇敢。 它也会让一个本就勇敢的人,找回自己。 七岁的夏萍,让六岁的我,第一次对“明天”有了期待。 那只“长颈鹿”被夏萍修好的那天,是周二。 它的明天,是周三。 周三的夏萍,不能和我一起走。 她要去她的二姨家。 这件事情,使我惆怅了一整个周三。 一定是昨天的“长颈鹿”事件,让我对夏萍的感情升了温。 所以,周三她无法与我同路,这件已经变得平常的事,才会忽然又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使我特别的难捱。 夏萍应该也察觉到了我的闷闷不乐,在那天放学的时候,我觉得她走路的速度,似乎比以往变慢了许多。 而那天的我,从走出班级门起,便来到了她身边的位置走着。 她没有拒绝,我也没觉得会有何不妥。 我们就这样一路并肩走着,谁也没有说话。 直到走出了学校的大门时,她停了下来。 按照以往的惯例,此刻的她,将会转身向左。 而我,将独自一人,转身向右。 在分别前不会道别,也是我俩的默契。 通常来讲,先转身离开的那个人,一定是我。 但那天,我没有。 “你二姨来接你吗?” 我之所以会这样问,是因为我突然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对于我的反常行为,夏萍先是一愣,旋即如实回答道:“不是,她会在新街基站点那里等我。” 我心中虽喜,却依旧神色安然道:“那走吧,我今天也去新街基。” 说罢,我便不顾她的反应,大步朝着新街基的方向走去。 我记得,当时好像有几个我们班的伙伴,走过来问夏萍:“还一起走吗?” 由此可知,每到周三时,夏萍应该都是和她们几个结伴而行的。 而我忘了夏萍是怎么回答的了。 只记得我向前走了没一会儿,她便追上了我的脚步,来到了我的身旁,与我并肩而行。 其实我当时慌得一比,因我压根就没去过新街基。 我只知道它大概的方向,应该是出了校门往左走而已。 即便夏萍不追上来,我也已经决定停下来,等等她了。 结果就是,我又赢了。 那天,是我第一次和一个女生并肩走了那么久。 也是我第一次,为了与另外一个人同路,主动放弃了自己本应该去走的路。 在那个时候,有一句很流行的话,是这样说的:“人生不过就是一辆终点为死亡的公交汽车,每个人都只会与你同路一段。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可以同行的时候,好好珍惜你们的情谊。在分别的时候,笑着大声告别。最终,我们都免不了,要一个人,孤独地驶向,自己的终点。” 我不记得我读到这句话时的年龄,是多大了。 我只记得,我当时很不以为然。 我觉得在属于我的那辆人生公交车中,我一定不会去做一个乘客。 我只会做司机。 我想去哪就去哪。 我喜欢哪个乘客,我就会一直把她送到终点为止。 就算绕路,那又怎样? 多年以后,我曾经和许多女生并肩走过那段,只有两站地远的,笔直的路。 她们也曾给了我这样,或者那样的回忆。 只是,一直到十一年后,我离开那个城市时,我都再也没有机会遇见过夏萍了。 虽然我试过选择了绕路,却还是没能一直送她到走到终点。 只因在我们彼此的那辆叫做人生公交车上,那个年纪的我们,都还没有获得考取驾照的资格。 在我送夏萍回新街基的路上,我俩全程都没有说话。 或许是说了的,只是我已经不记得了。 因为关于那段路上的整个回忆,都被我与夏萍临别时的桥段占满了。 当新街基站点的站牌,刚一出现在我俩的视线中时,夏萍突然拉住了我的胳膊。 虽然我俩已经一起走了一个多学期了,但那却是我俩的第一次肢体接触。 我被她拉的停住了身形,也停止了思考,整个人石化在那里,不知所措。 当我回过头去看她时,就见她微微低了一下头,两只手却依然抓着我的手臂。 (注:这个故事发的生背景城市,是鹤岗。那是一个煤炭资源型城市。在立市之前,先有的是矿务局。 所以在矿务局周围形成的商业区,就被当地人称之为“老街基”。而立市之后新规划出来的商业区,也就理所应当的成了“新街基”。 注意“街”的发音不是“一声jie”,而是“一声gai。” 只要这个发音发对了,你就是半个鹤岗人了。) 第二十三章 街机 我感觉到夏萍抓着我手臂的力道,突然重了一下。 这痛感让我倒吸一口凉气。 “怎么啦?” “我想和你说件事。” 我看见夏萍将头低的更低了。 “啥事啊?说吧。” “就是…那张纸条…嗯…”虽然夏萍的言语有些吞吐,但我还是第一时间便听出了大概。 我俩就只传过一张纸条,就是那封情书。 这段时间,我们谁也没有提起过那封情书的事。 就仿佛,它已经不存在了一样。 看着夏萍突然提起那张“纸条”时的扭捏模样,我的心也跟着提到了嗓子眼。 但我的心情,却是激动多过于害怕的。 夏萍说到那张纸条时,抬头看了我一眼。 在发现我正在满眼含笑的看着她后,她鼓了鼓腮帮子,又皱了一下眉。 很快,她便像是做了什么决定般,一股脑地说道:“我想说你给我的那张纸条,我没有告诉我爸!” 说罢,她便用力地甩开了我的手臂,头也不回地朝着新街基的站点处跑去。 我看着她背对着我跑去,头上的马尾左右乱飞。 我猜,她刚刚用来抓着我肘臂的两只小手,此刻,一定正紧紧地抓着她的书包肩带。 因为当她跑起来的时候,那个大大的书包,却似粘在了她的背上一般,并没有左右晃动。 几秒钟后,我又看到一个成年女子,从站牌下闪了出来。 她对着奔跑中的夏萍,张开了自己的臂膀,嘴里微笑着说了些什么。 我知道,这个人应该就是夏萍的二姨了。 我看着她俩又在那里笑着说了些什么后,同时朝着我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 若是换作以往,我一定会转身就逃。 但这次的我,不但没有逃,还迎着她俩的眼神,抬起了手,挥了挥,以示告别。 当我十分坦然地做完这一切后,便轻轻转地过身,回到了自己应该去往的方向上。 我以为,这将是我与夏萍之间,故事的开始。 没想到,这却是我俩的故事的结束。 我翻遍了记忆中的每个角落,发现虽然夏萍的影像一直都在,但我俩同框的画面,却已无处可寻。 三十多年了,每当我接触到那些关于''初恋''的字眼或事物时,我的眼前都会浮现起那个低头、蹙眉、嘟着嘴的小姑娘。 我的耳边,还会响起那句带着颤音的话:“你给我的那张纸条,我没有告诉我爸!” 也是在那个时间段,我接触到了另外一个,几乎改变了我一生的事物——电子游戏。 那本来是一个“小霸王其乐无穷”的时代,而就在我的家庭条件不能满足我的“其乐无穷”之时,''币子厅'',适时地出现在了我生活中的每个角落。 我一直认为,“小霸王”的出现,实现了我们那一代人的第一次阶级划分。 而没有“小霸王”的我,便自然而然的成为了“穷孩子”的一员。 因为当时售价大约在四、五百元一个的“小霸王”,并不是我们这些穷孩子,可以拥有的东西。 因此,那个只需要一块钱,就能换来五到十次玩耍机会的''币子厅'',也就成了我们这些穷孩子的乐园。 富人有富人的快乐,穷人有穷人的快乐。 曾经我固执的以为,只要是人,就有追逐快乐的权力。 无论获得快乐的方式有何不同,只要那快乐的感受是一样的,那么这快乐就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可随着我慢慢长大,我渐渐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实,越穷的人,越容易沉迷于低级的快乐。 我身边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往往都不会混迹于''币子厅''的。 他们甚至都不会去玩''币子'',因为他们家家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其乐无穷''。 这个世界上,能够获得快感(多巴胺)的方式,有无数种。 而如果得不到引导,每个孩子都会选择那个最容易的方式,去获得。 容易,往往就意味着廉价。 没有钱,我拿什么去高贵? 如果现实生活,不能给人以正向的快乐反馈。虚拟世界的快感,便会趁虚而入。 其实还有一类人,很容易沉迷在游戏的世界里。那就是像我这种,每天都遭受着父母打压的人。 即便有一段时间我过得很富有,可我也还是摆脱不了,那种情感世界的贫穷。 我第一次进游戏厅,是我的老叔和我的二叔一起带我去的。 那时候的他们,也就二十五、六岁。 别看都结了婚,可也还是会被游戏厅的热闹吸引。 进去后,我瞬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那是一个昏暗的小屋,贴着墙壁,摆满了整整十一台大号“小霸王”。 每台“大霸王”的周围,都围满了人。 其中有四台机器,是围观群众最多的。 十五、六岁左右的,围着一台“街头霸王”。 十岁左右的,围着的是“恐龙快打”。 中年人往往都在玩“三国志”。 还有一台猜拳的游戏机,叫“野球拳”的,也围了好多人。 前三种我都很爱玩,也做过围观者。 至于“野球拳”嘛,我只有在后来玩电脑单机游戏,“金庸群侠传”时,才算作接触过这三个字而已。 我这两个叔叔,好像认识那个游戏厅的老板。因为他俩一进去的时候,并没有直接去吧台买币子。 只是带着我,站在“恐龙快打”旁,静静地围观。 我那两个平均身高180的,刚退伍不久的叔叔,往那一站。那些十几岁的孩子,瞬间便做了鸟兽散。 游戏厅的老板,发现了我这边的异象后,连忙抓着一大把“币子”,亲切地叫着我两位叔叔的诨号,就朝着我这边跑了过来。 他一边将那一大把''币子'',塞到了我两位叔叔的兜里,一边热情地招呼道:“玩吧,随便玩,不够了再找我来拿。” 而我的两位叔叔,也不客气,拿着''币子''就投进了他俩眼前的“恐龙快打”机子内,头也不回地坐下去就开始玩了起来。 甚至都没有说一声谢谢。 那老板也在旁边假意看了一会儿。 在看着我的两位叔叔,被那个拎着双刀、砍着一只剑龙尸体出场的大胖boss,连续''吃''掉了四个''币子''后,嘴里嘟囔了一句什么,就摇着头走开了。 第二十四章 沉迷 说实话,我从来没想到成年人竟然可以笨到那种地步。 在我只是随便看了一会儿,就基本上看明白要怎么去玩了的时候,我那两个可爱的叔叔,却还在研究着,要怎么放大招才可以让自己不掉血。 是的,他们俩愣是靠着“a+b”+“投币”这种骚操作,一直打到了boss骑着摩托车的关口。 在看他俩玩的过程里,我始终都没有勇气去提出,由我来试着玩两把的想法。 或许我一开始是有提出过的,只不过他俩一定是这么回答的:“小孩子玩什么游戏?!” 没过多久,在我正兴致盎然的期待着,我的这两位亲叔叔,能够看在我这个唯一的一个观众,一直那么虔诚地,看着他俩表演了那么久的份上,允许我小试一把时,他俩却意兴阑珊的起身离开了。 临出门的时候,他俩还把剩下的''币子'',全都还给了老板。 丝毫没有顾及到,正在一旁两眼冒火的我。 “留着吧,下次让孩子来玩就是了。” 还是老板考虑周到,一看就是做生意的料。 “不用了,孩子太小,不让他玩。” 我虽然小,但是肯定玩的要比你俩好得多! 出了门后,我的老叔很严肃的告诉我说:“不许让你爸爸知道,我带你来游戏厅了!” 听有此话,我二叔也在一旁严肃地补充道:“也不许和你妈妈说!” 其实在我内心深处,我觉得他俩的提醒,完全是多此一举。 这有什么好说的?我说我两个叔叔带我去了新开的游戏厅,看着他俩打了一下午恐龙?一人废了几十个币子,都没过去第四关? 虽然这些真的没什么可说的,但看在他俩那么严肃的面子上,我只好同样严肃的点了点头。 我确实一直都没有告诉过我的爸爸妈妈,我第一次去游戏厅,是我的老叔和我的二叔带我去的。 而且我也不会想到,因为贪玩游戏,我会错过了爸爸的死。 设计出游戏的那个人,一定是一个天才。 他一定是看透了人性中最大的懦弱,就是做事情一定要追求个结果。 当你只需要不停的按下一个按钮,就可以得到一个正向的反馈结果时,人是很容易就会上瘾的。 尤其是,当这个人的现实生活,给他的反馈都是负面的,甚至是完全没有反馈的时候。 沉迷于虚拟,就成了他唯一可以觉得自己还活着的方式。 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就算是看我那两个愚蠢至极的叔叔,在那玩游戏的时候,我的大脑都是极度兴奋的。 更不要说,如果可以自己亲自玩了。 从那天起,游戏厅便成了我的梦想之地。 时至今日,每当我的人生遭遇不顺的时候,我都会去沉迷于游戏一阵。 无论是当初的街机,还是后来的电脑单机,或者是再后来的网络游戏。 一直到我决定写这本书之前的一天,我才又一次,重新将手机里的游戏,全部卸载完毕。 我不知道,那会不会是我的最后一次卸载。 我只知道,在我开始写这本书不久之后,“黑神话-悟空”,它来了…… 在刷了几个视频,看过了所有剧情后,我就当自己已经是玩过了吧。 我已经想不起来,我究竟是在什么时候,第一次自己打开了游戏厅的大门,走进了昏暗。 只记得在许多个无人看管的周末、假期,我将一切可以自己支配的时间,几乎都用在了流连于那些街机之中。 当时最有话语权的游戏是“街头霸王”,最受宠的英雄人物就是“红留根”与“白留根”。 一个游戏厅中,“街霸”玩的最好的那个人,都会被尊称为一声“根王”。 但我最想变成的,却是里边的那个红衣“警察”。 那也是我第一个会玩的人物。 摇杆拉后憋三秒,迅速向前+a或c,就是我最喜欢用的招式。 因为,我就只会那一招。 我从未幻想过自己会成为“根王”,因为我不喜欢那个孤独的游戏。 只要你站在那里,所有人就都是你的敌人。 我历尽千辛万苦,打开这扇门,走进这片黑暗,就只是为了排遣心中的寂寞。 又怎么可能,再去选择那样一个,只会让自己孤独的游戏呢? 我主要去玩的,是像“恐龙快打”这种,可以与伙伴在一起合作的游戏。 可奇怪的是,每当我兴致勃勃的想要加入到别人的队伍时,总是会被无情的拒绝。 或许是因为,我真的比他们小太多了吧。 没有人会在玩游戏的时候,想要带上一个累赘的。 而等我自己玩的时候,我才知道,一个币子最多也是打到第四关而已,就是boss一个影分身,紧接着满屏幕丢飞镖的那一关。 我喜欢那个叫骂声与欢笑声共存的,时刻充斥着吵闹的环境。 我喜欢那一张张盯着屏幕的脸。 虽然大多数时候,那些脸上的表情,都是扭曲而且狰狞的。 但因为他们的注意力并不在我的身上,所以我并不害怕。 其实一开始,我还是挺担心会被老板认出来的。 毕竟按照大人们的定义,会进游戏厅的都不是好孩子。 而且他认识我的两位叔叔,万一认出我并且告了密的话,我就惨了。 后来,我又很想被他认出来。 因为我觉得,他或许会像当初给我那俩叔叔那样,给我也送些“币子”,让我可劲儿的玩。 但是我多虑了。 长大后我明白了,无论他认没认出我,他最后都会装作没认出来的。 在他的眼里,我只是一个年纪小一点的潜藏顾客而已。 我这个人一旦有了目标的时候,就是我最胆大包天的时候。 只要我想去做的事,不做成我是决不肯善罢甘休的! 当我刚一接触到街机游戏的时候,我便将我通过正规渠道能够获得到的所有零花钱,全都兑换成了“币子”。 这些“币子”,最后又转化成了一个个至少可以陪伴我十多分钟,并且不断带给我快感的游戏人物。 很快,我便被这种廉价的快感,迷的是神魂颠倒,百事俱废。 第二十五章 逃学 那种玩游戏时的快感,越是让我着迷。 当我不能玩游戏时的空虚,就会越发的使我难捱。 当我在生活中,已无法找到可以寄托感情的替代品时,那么站在“大霸王”前吼叫着,看着我操持下的人物,在屏幕前恣意地“喋血”,就成了我大脑中唯一的追求。 我对游戏的痴迷越来越严重,我开始不再满足于那种,只有偶尔的情况下才能玩一次,而且玩一次又只能玩那么一小会儿的微弱刺激了! 可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想痛痛快快地玩一次游戏的话,第一缺就是钱,第二就是时间! 而我的时间,又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这样说来,我缺的就只是买“币子”的钱了! 跟家里要是绝对不可能了。 我想买点正常的东西,都不可能给我呢。更不要说要钱打游戏了,那不是找死吗?! 可作为社会最底层的我,又不可能去抢。 毕竟六岁的我,可能谁也抢不过。 要饭的话,我又不好意思。 其实我当时的真实想法是,万一我要饭的时候,人家只给饭不给钱的话,我不是白要了吗? 赚钱的话,我又没有手艺在身。 可就算我有的话,也没法去打工。 因为这事肯定得背着家里人。 到近的地方打工肯定会被发现;到远点的地方打工会耽误了上学,还是会被发现。 那我也就只剩下偷了。 对于一个六岁的孩子来说,我能偷的,也就只有自己家里的钱了。 主要我毕竟是一个有过成功经验的人,我那个价值一块二毛钱的梦想,不就是靠着这个方法实现的吗? 其实我还曾经尝试过,去跟邻居们借钱的,但是我发现我根本就借不到钱。 说是借,在别人眼里,那其实就是去骗。 因为当时的我,根本就没能力还。 我相信我有能力的时候,一定会还的。 可别人不会信。 你看,当人面对一种能够让你舒服的东西,并且为之上了瘾以后,是多么的可怕。 就连做事一向严谨的我,为了能够玩游戏,都打算铤而走险去骗身边人的钱了! 也就是说,我已经不介意会不会被发现了。心里就只会想着,要怎么才能去舒服一下! 而我在邻居那里借不到钱的原因,就得感谢我的爸爸了。 因为他已经替他的儿子我,提前将借钱的那条路,彻底的堵死了。 俗话说的好,兔子不吃窝边草。 我也不吃窝边草。 不是因为我信奉俗话。 而是我的窝边,生来就没有草。 草都被我的爸爸吃光了! 我记得,那天是一个没什么特别的周四。 后来我刚开始接触股票时,会去讨厌每一个周四。 但那天的那个周四,我刚开始的时候并不讨厌它,甚至还有些喜欢在里边。 这样说来,那一天的周四,或许是有些特别的。 只是一开始的时候,我并没有感知到它的特别。 我第一次逃学,是在幼儿园的时候。 说是幼儿园,其实就是一个大一点的人家。 在我逃学的前一天,午睡的时候,我尿了床。 被那个家里的男主人,一个和我爷爷年纪差不多大的老头子发现后,狠狠地掐了我的屁股一下。 之后他还把我撵到了客厅去罚站,理由是我想上厕所的时候,没有提前告诉他一声。 这让我很委屈。 每次我都是拒绝睡午觉的。 因为我知道我有尿床的毛病,并且每次尿床前,我是根本无法预判到我想上厕所的。 而且奇怪的是,每次我睡着了想上厕所的时候,明明都是在厕所里上的啊? 就在我以为,罚站就可以弥补我尿床的过错了的时候,我们幼儿园内,那个负责陪睡的女主人醒了。 在得知了我的尿床行为后,冲过来对着站在客厅罚站的我,又是劈头盖脸的一顿输出。 我已经想不起来她是怎么打的我了,也不确定她到底有没有打到我的身上。 因为当她气势汹汹地朝我走来时,我已经被吓的举起了手,闭上了眼睛,护住了头…… 我记得当天爷爷接我放学的时候,发现我的裤子是湿的,特别的生气。 因为他心疼他的大孙子,就这么穿着一条湿透了的秋裤,溻了五个多小时! 而我也没有忍心告诉他,我尿床后的全部遭遇。 因为我也心疼我的爷爷,我怕他一气之下,会去找幼儿园打架。 我怕他打不过那对儿夫妻,然后他会更窝火。 第二天,爷爷送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就更害怕了。 我怕我拗不过那对夫妻,又要被迫着睡午觉。 然后我又不确定,自己会不会再次尿床。 所以,当爷爷送我到那个,幼儿园所在的单元楼门口时,我主动跟他说要自己走进去。 然后我就躲在了那扇单元门的后面,偷偷地看着我的爷爷,骑上了他的二八大杠,离开了我的视线。 最后我就冲出了幼儿园所在的单元门,跑到了离那幼儿园不远处的,一个沙子堆旁,玩了整整一天! 除了中午的那一段饥饿外,别的时间,我过的都还挺快活的。 在差不多天要黑了的时候,我又特意跑回到了幼儿园那里,等待着我那个骑着二八大杠的爷爷,前来接我的身影。 爷爷看到已经等在门口的我,虽然很诧异,但也没有多想,接上我便回家了。 那年的我也就二、三岁吧。 我说过,我是个天才。 打小起,我的时间观念就很重。 这影响了我的一生。 因为自记事起,我就总被人告知要等待。 我现在还记得,我幼儿园放学的时间,是下午的五点二十。 所以在一年里的每一天,我几乎都可以凭借天空的颜色,判断出是不是离下午的五点二十分很近了…… 逃学的记忆,伴随了我的整个学生时代。 若细算起来,我逃学的时间,大概占了我本应坐在课堂里的,时间总数的四分之一吧! 只多不少! 但那一个周四,是我无数个逃学的日子里,唯一一个记住了具体日期的一天。 那个时候的我,又经历了一次莫名其妙的搬家。 第二十六章 新家 我这次“被”搬到的新地方,就是开头那个,给了我人生最美好画面的家。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事情,我能记住的还蛮多的。 除了那个“咱们老百姓,今儿个真高兴”的幸福画面外,还有一件事情,是我直到现在想起来,仍会忍俊不禁的。 我有一个,比我早出生六个月左右的姐姐。 是我小姨家的孩子。 当年我小姨生下我姐后,母乳一直就不是很够。 因此,当我的妈妈生了我以后,我的这个姐姐,就会经常跑到我妈妈的怀里,和我一起争抢那本该属于我的奶。 因为我刚出生不久,而我的姐姐已是一个比我大六个月的大家伙了。 所以,在我俩一起吃奶的时候,我就会很吃亏。 结果就是,我在吃着自己应得的东西时,还经常要被一个“外人”,“拳打脚踢”的。 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我生来就很憋屈…… 开个玩笑。 其实我和我的这个姐姐,感情还是很好的。 毕竟岁数只相差半年,约等于同龄。 又有“一奶”的交情在,自然会比一般的表姐,更亲近一些。 主要是因为我妈婚姻不幸,所以经常带着我,混迹在我的小姨家,蹭吃蹭喝的。 而被她带在身边的我,和我这个姐姐相处的时间,也就不可避免的增多了。 我们八零后,基本都是独生子女,一家就一个孩子。 说的直白些就是,我们那一代人,在家待的都挺寂寞的,内心深处都挺需要伙伴的。 只要父母那辈走动的多了,我们这一辈人之间,自然也就会与一奶同胞的感情差不了太多。 我的小姨和小姨夫两个人,都属于吃苦耐劳的勤俭持家型人才。 她俩恋爱时,一个是饭店的服务员,一个是饭店的厨师。 结婚后,从承包小吃部做起,历经二十余年,一度成为了,我们当地最大的餐饮业经营者之一。 虽然有很大一部分原因,离不开我大舅的扶持。 所以贵人很重要。 但阿斗还有诸葛亮扶持呢,对吧? 所以自己是不是那块料,也很重要。 很显然,我小姨和我小姨夫,就是那块只要受到贵人扶持,就能成功的料。 只是因为俩人忙于事业,导致我的那个姐姐,从小便被丢在了我的姥姥身边,由老人抚养长大。 所以,她和我的共同点就是,因为父母太忙,导致童年都没怎么在父母的身边待过。 区别则是,她的父母是在忙着赚钱。 而我的父母,则是在忙着干仗! 总之,我俩还算有些共同语言吧,虽然仅限于小的时候。 只不过她属于泼辣型的,而我属于内敛型的。 所以大多数情况下,我都是让着她的。 换种说法就是,我一直都是被欺负的那一个。 但正因为她色厉于外,而我藏智于内。 所以,大多数情况下,我俩闯祸的时候,大人们说的都会是她。 而她也从来都不会去解释。 毕竟她性格强势,哭声往往比别人训她的声音还大。 因此,每当大人们在聚会的时候,点评我俩时,总会说上一句:“姐姐只负责装枪,弟弟用来放炮!” 翻译过来就是,馊主意都是她出的,我只是听话的执行者而已。 这个时候,我就又会偷笑大人们的自以为是。 最成功的反派,就是哪怕你跳出来承认自己是反派时,大家不但不相信,还纷纷觉得你一定是被恶人逼的! 我就是那个成功的反派。 那个时候,我小姨的饭店刚刚扩大了规模。 从一个几十平米的平房小吃部,直接变成了一个,有着二层楼高加一个地下室的,总面积大概一千多平米的大酒家。 一九九五年的鹤岗,这规模足可以称得上是大酒家了 而我的二舅妈,则在我小姨那个酒家的隔壁,开了一个旅社。 我的新家,就在她们那趟二节楼的东边。 当然,我的妈妈,当时自然是住不起二节楼的。 她只能带着我,住在一个半地下的平房里。 虽然我还是想不明白,这次她为什么又从爸爸那里搬走了。 但我或许猜得到,妈妈会搬去新家的原因,一定是为了她们姊妹之间,可以有个照应。 按照当时的情况来讲,其实更多的,应该是我的那些姨娘和舅舅们,为了更方便照顾我的妈妈,有意让她搬到了他们的身边居住。 回忆好像一个解密的过程。 我之所以会努力的搜刮着,那些躺在回忆角落里的,每一个可能被我忽视的蛛丝马迹,其实就只是想搞懂,到底什么是人性? 我到底是一个多重人格障碍的精神病患者,还是一个试图找到人间真理的探险者? 又或许,我只是想知道,人类这样辛苦的活着,到底她妈的是为了什么? 而我的妈妈搬到那里,难道就只是为了开一个电话亭?顺便卖卖报纸、卖卖杂志,再租租书吗? 不是的,她只是想好好的活着。 而要好好活着,就必须要彻底摆脱我的爸爸! 而她的那些有正事的娘家人们,让她拥有了再与命运抗争一次的底气。 矛盾的是,就在这个地方,我们这些“老百姓”,才刚刚度过一个“高兴”的春节呀! 在那个特别的日子里,我的爸爸,我的妈妈,还有我,应该是如歌里唱的那样,是“真呀真高兴”的! 成年人的假期,总是比孩子少了许多。 初七之后,大人们都正常上班了。 我和我的那个姐姐,瞬间变成了无人看管的状态。 只得凑在一起,待在我的新家里作妖。 有一天,我俩的话题,不知道怎么的,忽然就变成了身边那些爱自己的祖辈们。 现在想想,或许是因为每一个被父母丢下的日子里,在我们身边陪着的那些大人,往往都是那些祖辈的原因吧。 可聊着聊着,我们就发现这样很无趣。 因为最爱我的爷爷,她并不认识。 最爱她的姥姥——虽然那也是我的姥姥,又似乎并没有那么爱我。 为了让话题可以继续,我必须找到一个,能够让我俩产生共鸣的人。 第二十七章 烧纸 这时,我想到了那个我俩素未谋面,便已故去多年的姥爷。 我的姥爷,是因为肝癌去世的。 他死的那年,我的妈妈才十六岁。 而我和我的姐姐,还要十年后才会出生。 我将我从妈妈那里听到的,关于我们姥爷的死亡原因与时间,和我的姐姐讲述一遍后,给她听的是一愣一愣的。 我说过,我是个天才。 凡是我感兴趣的事情,我只要听过一次就能记住。 而且我还可以添油加醋的,随时再把它复述出来。 当我讲述到,我们那个姥爷,作为他们厂里的第一个“八级工”,备受周围人尊重时,我看到了姐姐的眼里,泛起了光。 当我描述到,姥爷正处在人生最高光的时刻,却不幸罹患癌症,最终英年早逝时,我看到我的姐姐,已经被我说的红了眼眶。 我感觉时机已到,便开始具体说起,姥爷吃最后一顿饭时的场景。 那天早上,妈妈从家里带了满满一饭盒的饭菜。 如往常一样,在上学前,她先骑着自行车去往医院,给姥爷送饭。 妈妈年轻的时候,属于学校里的运动健将。 因为学习好,人又漂亮,一直就是校花级的人物。 可惜她性格霸道,在哪都是一副飞扬跋扈的桀骜模样。 所以一直是暗恋者众,但追求者少。 说的远了。 我只想说她虽是一介女流,年方十六,但摩托车却已经骑的超六。 更不要说骑个小小的自行车了。 那天她给姥爷送饭的时候,走的还是那条已经走过无数次的路。 却不知为何,莫名其妙的摔了一跤。 人倒没啥事,饭盒却摔飞了出去。 等她连忙起身去看时,却见那饭菜早已撒了一地。 待她将那些饭菜中,没有脏的部分收拢好时,就发现不多不少,刚好剩下了一半的量。 按照惯例,那满满一盒饭菜,本是我姥爷两顿饭的量。 剩下了一半,刚好够吃一顿。 我妈妈也没有多想,重新绑好饭盒后,便继续朝医院骑去。 待来到我姥爷病床前时,她便将骑车摔倒,饭菜洒剩一半之事,当成笑话讲与我姥爷听了一遍。 临末说道:“爸,你先吃这一顿。我放学后第一时间回家,再给你取下一顿饭来。” 却见我姥爷双目轻抬,微微一笑,摇头摆手道:“别折腾了,缘。这些饭,就够了。” 我妈妈当时心比较大,并未细细琢磨。又随便闲聊了几句,便上学去了。 等到中午刚一放学,她便得到了家人从医院带来的噩耗。 我的姥爷,真的就只吃了那一顿饭,就“go”了。 心理暗示,真的是一件挺神奇的事。 人生,一旦走了到关乎生死的阶段,又总是会玄之又玄。 当时我的妈妈一定不会想到,时隔四十多年后,她的儿子,差一点点就用同样的方式,把她也送走了…… 只说当我终于讲完这些后,我那个七岁的姐姐,已是泪流满面。 见此情景,我的鼻子一酸,也跟着掉下泪来。 其实我并不是真的想哭,只是觉得当下的情境,我若不跟着一起哭的话,会显得自己不太正常。 哭着哭着,我突然有了新的妙想,只觉眼下去做,非常应景。 遂提议道:“咱俩一起给姥爷烧点纸吧!” 眼神交汇中,我和姐姐一拍即合。 刚要行动时,她却理智袭来。“怎么烧啊?你会吗?”她四下打量了一番,问道:“再说咱俩也没有纸啊!” 我心中早有主意,明知故问道:“你没见过大人们,给死去的人烧纸吗?” “没有。” 那时我虽小,却已知道东北的民俗。 通常祭祖的时候,都不会让小女孩参与的。 “我知道怎么弄,而且我还知道哪里有纸。” 前文书说过,我妈妈在上班之余,还在家里开了个书摊。 那可是书摊啊,怎么会缺纸呢! 可当我带着她,来到放置报纸,挂着各类杂志书籍的屋子时,却没了继续下去的勇气。 因为我的直觉告诉我,我若将这屋子中的任何一个东西,随便就给烧了的话,等我妈妈回家的时候,她很有可能就把我给烧了。 但有姐姐在身边壮胆,我计上心来。指着周围的纸资源,鼓动她道:“这么多纸呢,你随便选一个吧!” 我的姐姐平日里虽然悍勇,但也惧怕我的妈妈三分。 只见她犹豫道:“咱俩要是把这些东西烧了,我二姨不得生气啊!” 我进一步怂恿道:“没事,反正咱俩是给姥爷烧纸,我妈不会说咱俩的!” “这些书里,哪个最便宜?咱俩烧个便宜点的吧!” 到底是商人世家,耳濡目染。她第一时间就打起了经济算盘。 我也觉得她的话,甚为有理。 顺着这个思路推荐道:“报纸吧!报纸便宜!” 就这样,我俩一人抽出一张报纸后,便退出了那间用来当书摊的屋子。 我的姐姐问道:“去哪烧?” 做事向来走一步看三步的我,早已在前方带路。“去灶台!” 房子不大,转瞬即至。 别看当时我年纪尚小,劈柴生火却早已驾轻就熟。 点燃区区几张报纸,更是信手拈来。 在那之前,我先对我那个已是提线木偶的姐姐,吩咐道:“咱俩得跪在这里烧才行,不然姥爷收不到。” 说罢,我先扑通一声跪在了灶坑前。 待她也有样学样的跪下后。 我便划燃一根火柴,点燃了一张报纸,丢到了灶坑中。 火势刚起,我便“哐!”、“哐!”、“哐!”的一连磕了三个响头。 我姐姐也跟着“咚,咚,咚”的磕了三下。 在她磕头的时候,我又往灶坑中续了一张报纸,学着大人的样子,念念有词道:“姥爷,收钱!您外孙子给您送钱啦!” 这时候,我的姐姐突然“哇”的一声就大哭了起来! 一边哭还一边对着灶台大喊着:“姥爷啊!我想你了!…姥爷啊!呜呜呜,姥爷!…” 她这冷不丁的情绪喷发,吓得我浑身汗毛,瞬间都竖了起来。 第二十八章 姥爷 在姐姐的情绪,彻底失控之前,我拍了拍她的肩膀,提示道:“你小点声。你就是在心里默念,姥爷都会听见的。” 其实我心中没问出口的是:“咱俩明明连姥爷的面都没见过,为啥你会这么想他呢?” 听到我的提示后,她倒是很听话,立刻把“哇哇哇”,调整成了“嘤嘤嘤”。 可惜报纸准备的不够,眼看就烧到只剩下最后一张了。 看着她正处在巅峰的情绪,我又不忍草草结束,这原本只是出于“玩心”的祭祖行为。 我将那最后一张报纸递给她后,嘱咐道:“你撕成一条一条的,先慢慢烧着,等我再去找点纸来。” 听见我的提议,她立刻便止住了啼哭。央求道:“你别走,我害怕!要不咱俩就烧这些吧!” 其实我也害怕。 但我的性格中,有一个很奇怪的点。 就是一旦我身边的人,对某事表现出害怕时,我反而会变得异常勇敢。 一种强出头的欲望,就会自胸中瞬间升腾而起,想止都止不住。 “没事,我一眨眼就回来!” 话音刚落,我已如同离弦之箭一般,飞速冲向到了茅坑的旁边。毫不犹豫地伸出了手,抄起放置在门口,那个专门用于丢弃厕纸的纸篓。 然后,我以同样惊人的速度转身,迈开大步,如疾风般返回原地。 整个动作,一气呵成,没有丝毫拖泥带水,仿佛我早已练习过无数遍似的。 以至于我的姐姐,都还没对我的上句话作出反应时,我便将那满满一纸篓的厕纸,全都倒在了灶坑之中。 “这回纸够多了!” 见我瞬间便搬来了许多“救兵”,姐姐的脸上大喜。 同样不假思索地,便直接那将一整张报纸,也都丢到了灶坑之中。 然后学着我的样子,对着灶坑中升腾而起的火焰,认真地说道:“姥爷!收钱!” 我听见她的语气,明显要比之前硬气了许多。 果然,无论是干什么,钱多的时候,都会比钱少的时候要更有底气! 我们只顾自豪地看着那火焰,欢快地跳跃着。却丝毫没有发觉到,一股淡淡的“米田共”味,正自那狭小的空间中,不断地散发出来。 起先,我俩因为沉浸在,对那位素未谋面的姥爷,无比的思念之中,并未觉察出异样。 等到那“屎”味儿,已经堆积到了一定的浓度之时。我俩早已经被熏的是涕泪横流了。 待到我俩终于意识到,必须得立即逃出那片空间,否则小命难保之时,我俩已经是干呕到连身子都直不起来了…… 就在我俩命悬一线,眼见就要以身祭祖之时,我的妈妈推门进来了。 “呕~!” 这是进门后,她发出的第一个声音。 “嘭!” 随后我又听见了,门被用力关上的声音。 但就因为刚才开门那一瞬间的空气流通,就使得我那快要昏迷的大脑,得到了片刻的清醒。 我提起全身力气,冲着门口,声嘶力竭地嚎叫道:“妈妈啊!快救救我!” …… 我记忆中的第二个画面,是我已经被扔到了一个大大的浴缸里。 我的姐姐,坐在了浴缸的对面。 我看见了我的大姨,站在了姐姐那一侧的浴缸边,正一边笑骂着什么,一边拿条毛巾,用力的在姐姐的身上擦拭着。 紧接着我就感觉到了我的后背上,一阵火辣辣的疼。 我不敢回头去看。 因为我知道我的妈妈,此刻一定正黑着一张脸,同样拿着一条毛巾,在我的身上胡乱揉搓着…… 神奇的是,在知道前因后果后,我的妈妈竟然没有掐我。 甚至连骂都没有骂我一句。 只是憋着笑意,嗔怪道:“上坟烧报纸也就算了。哪有烧擦屁股纸的?” 是的,其实她从来都没有打过我。 当我犯错时,她就只是会用力地掐我的大腿根(传说中的大腿里子)。 老疼了! 那可比打我疼太多了! 大人们都说,我的姥爷是一个脾气非常暴躁的人。 这样说的时候,还经常会拿我的二舅去举例。 因为我的二舅,少年时比较顽劣。所以我的姥爷每次揍他时,都会把他吊起来,拿皮带狠狠地抽他。 此事过后,我的大姨一直吓唬我俩,说我的姥爷晚上一定会给我俩托梦的。 然后就会像揍我的二舅那样,狠狠地揍我俩一顿的。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从来都没有梦见过我的姥爷。 我的姐姐也没有。 如果在天真的有灵,看来我那位传说中脾气暴躁的姥爷,对我们这些素未谋面的晚辈们,包容度还是很深的! 据说这一年清明节的时候,我的妈妈还专门在我姥爷的坟前,就此事替我和我的姐姐,跟我们的姥爷道过歉…… 我能感觉到,虽然妈妈嘴上总说她当时心大,没理会那许多。 但时间过的越久,她对当年给姥爷送饭时,莫名其妙摔的那一跤,就越发的难以释怀。 其实我的记忆欺骗了我,我从来就没有被妈妈“搬”来这里住过。 一切都是我一厢情愿的想象而已。 真相是,她自己从那个“囚牢”里跑了出来,什么行李都没带走。 包括我。 她搬来这里的原因,确实是为了彻底的摆脱我的爸爸。 之所以没有回到原先的那个房子,不止是因为害怕我的爸爸,会第一时间找到。 还因为那个房子,离她的娘家人太远,当她挨揍时,没人可以保护她。 如果是在这里的话,即便有一天被我的爸爸找到了,她也可以第一时间求救。 其实我早该理顺了,本书开篇时,那个美好画面可以出现的前提。 真相就是我的爸爸,早就知道了妈妈的新住址。 只是碍于这周围的娘家人太多,而且我的二舅,也是个挺有实力的“刀枪炮”。 所以处于理亏一方的我的爸爸,自知已然无法像以往那般造次。 便再度对我的妈妈,展开了之前屡试不爽的柔情攻势。 只是我的妈妈,这次明显是铁了心的不会再回去了。 可惜,在她此次离开后的第一个除夕,她还是做出了妥协。 第二十九章 偶遇 而我的妈妈,之所以会妥协的理由,则一定是因为我的爸爸,再次把我当成了,要挟妈妈的筹码了吧。 这也让我们一家三口,有机会一起度过了,那最后一个春节。 现在我才知道,或许是因为我的存在,困住了妈妈的一生。 所以她对我的感情,才会那么的复杂。 那个寒假过后,我便又重新回到了我的爷爷家。 那里不再有我的妈妈了。 妈妈说是因为新家离学校太远,所以才让我开学的时候,回爷爷家的。 我知道她在骗我,可我没有理由拆穿。 因为当时的我,已经习惯了被任何人抛弃。 但我说过,我是一个天才。 只是往返了一次,我便记住了去往妈妈的新家的路。 从那之后,只要有机会,我便会偷偷的跑去那里看一看。 这也算是我第一次,尝试着去与自己的命运抗争。 既然我的妈妈不能来看我,那我就想办法,主动去看她便是了。 妈妈或许是利用那次有病的机会,才得以从爸爸那里再次逃离的吧。 这样说来,我就捋清了我可以与夏萍同路的原因。 我的爷爷为了照看我,主动退休后不久,我的爸妈短暂的和好过一段时间。 在那段时间里,我的爷爷又被他的单位返聘回去,安排了一个打更(夜班保安)的工作。 这个工作的性质,意味着我的爷爷晚上不能在家睡。 后来我的妈妈就病了,需要反复入院。 而我的爸爸,又需要去医院照顾妈妈。 至于我的奶奶,在我的那段记忆里,再次不见了踪影。 为了避免让我又一次变成无人看管的孩子,更是为了避免我的爷爷再次失业,我便被“搬”去了我的姥姥家住。 因此我才有了,可以与夏萍同路的机缘。 只是,当妈妈再度离开爸爸以后,我便又一次被爸爸接回到了爷爷的家中。 即便我的爷爷,仍然上着夜班。 而六岁的我,就不可避免的,需要在那个空无一人的平房里过夜。 我的爸爸才不会去管,我一个人住的时候,会不会害怕。 因为我只是他手中的筹码。 一个可以要挟他最爱的那个女人的筹码。 仅此而已。 这件事,应该就发生在我与夏萍的新街基“情话”不久。 甚至很有可能就发生在第二天! 不然我实在无法解释,为何从那次“情话”之后,我与夏萍之间,怎么就会再也没有任何故事发生了呢? 我记得当我不得不自己住的时候,我便会将那个小小的黑白电视机,开一整夜。 直看到所有的频道,全变成了雪花以后,我才会坐在那个火炕的角落里,“睁着眼睛睡去”。 所谓“睁着眼睛睡去”,其实就是一直睁着眼睛熬着,熬到困意汹涌地袭来,彻底击的溃我的精神后,才任由着它带着我入眠。 这段经历,让我养成了一个伴随至今的习惯。 这个习惯,再后来就变成了宣判我是一个标准渣男的罪证之一。 那就是,只要有机会,我一定不会让自己的床是空着的。 同样的,只要可以不让自己过夜的时候是一个人,我也可以睡在随便一个什么人的床上。 但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现在只说那段时间的我,因为经常会睡的很晚,所以起的也会很晚。 经常起得很晚,就意味着我会经常迟到。 每次迟到,我那个新换的班主任,就会在全班同学面前,一遍又一遍的诘问我迟到的原因。 当我将因为起来晚了,所以才迟到的原因,诚实地告知给老师后,她便会让我在全班的同学面前罚站。 有时,甚至会罚我站一上午。 在她偶尔心情不好的时候,还会伴随着许多羞辱的词汇。 这让我觉得自己很没面子,更让我觉得自己在夏萍的面前,无法抬起头来。 所以次数多了以后,再迟到的时候,我干脆就不进学校了。 这便是我的小学时代,选择逃学的原因。 其实每次因为迟到,我不想进学校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都是想回妈妈的新家去看一看。 平时我都是在下午放学早,或者是没有课的时候,才会跑过去看妈妈一眼。 虽然基本上每次都碰不到她。 但只是在那个家的外边晃上几圈,我的心里也会觉得很满足。 但当我逃学的时候,我反而不敢去了。 我怕妈妈知道我逃学后,会掐我。 其实若只是掐我还好,毕竟肉体上的伤痛,对我来说根本就不值一提。 我主要恐惧的,是她对我的咒骂。 妈妈骂人的内容可难听了。 但最难听的却不是脏话,而是那些贬低和直刺人心的诋毁。 每次被她骂完,我都要缓很久很久很久。 可即便是精神上缓好了,我心里的伤疤却永远都好不了。 所以每次逃学后,我最终的选择,就只能是在各个游戏厅里混上一天了。 后来的我,反而爱上了这种在游戏厅里消磨时间的方式。 人在沉迷一件事情之前,往往都是从看热闹开始的。 在游戏厅泡的久了,我不可避免的陷入到了,想要亲自玩一下的欲望之中。 而我已经很久都没有零花钱了。 事实上,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好像连吃饭都成了问题。 应该是每天就只有晚上,才能吃一顿饭。 也就是我的爷爷,在上夜班之前,给我做的那一顿,包含着第二天早饭的晚饭。 奇怪的是,我的每次想要搞钱的冲动,竟然从来都不是因为想要吃顿饱饭。 看来在底层需要还未满足的时候,我便已经开始有了更高的精神需求了。 虽然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唯一的精神追求,也就只是打打游戏而已。 本来我是可以凭借理智,压制着我想要玩游戏的冲动的。 直到那个周四,再次因为迟到,而选择了逃学的我,在游戏厅的门口,碰到了我的邻居。 他叫孙刚,是一个比我年长两岁的五年级学生。 那天,是他先看见的我。 “迹天涯你干啥去?怎么没去上学?” 第三十章 家贼 在逃学的时候,突然被人叫出了名字,这着实是吓了我一跳。 直到我寻着声音抬眼一看,发现叫我的是孙刚时,方才将紧张的心情,平复了下来。 我们那个时候还没有错峰上、下学这一说法。 通常情况下,全校各年级上、放学的时间点,都是统一的。 我都已经从学校绕了一圈,并且返回到距离爷爷家很近的游戏厅了,孙刚却刚从家里走出来。 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他今天也迟到了。 “你怎么才去上学?” 他揉着肚子解释道:“我早上起来肚子疼,这会儿好了。” 我怂恿道:“都这个点了,干脆别去了。反正你有理由。” “不去上学还能去哪?” 我指了指旁边的游戏厅。“咱俩可以打''币子''去啊!” 听见我的提议,孙刚的眼睛一亮。 但只那么一刹那后,便黯淡下来。“还是算了吧,我没有钱。” 话虽这么说,但我发现他看我的眼神里,明显多了许多期待的意味。 我瞬间便读懂了他的真实想法。 “没事,我知道哪里可以搞到钱!” 我说过,当我的身边有其他人的时候,我就会变得勇敢。 尤其是当我感觉到,这个人有求于我的时候,我的勇气,便会瞬间膨胀到一个,我根本无法控制的程度。 见他还有些犹豫,我拍着胸脯保证道:“相信我!跟我来,我带你搞钱去!”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每一个涉及到团伙作案的刑事案件中,负责教唆的那个,一定会被当成主谋加重处罚。 这一点也不冤。 因为如果没有这个主心骨的话,很多人是不会选择挺而走险的。 做坏事最难的,只是下决心的阶段。 一旦度过了心理上那一关,干起来就会顺风顺水。 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我也不管孙刚同意与否。 我向前一步,拉起他的手,便朝着心中的目的地走去。 他起先还有些扭捏,但走着走着,他的速度甚至比我还要快了。 到最后就变成了,他时不时的还要停下来等着我跟上。 别看他只比我年长两岁而已。 在青春期以前,就是年长两个月,往往都会差出去很多。 “我们这是要去哪?” “去我妈妈家!” 听见我说的答案后,他停下身形,盯着我看了半晌,迟疑道:“你妈能给你钱吗?” “当然不能!” 我回答的很干脆。 “那我们去干嘛?” “放心吧,这个点,我妈妈她肯定不在家!” 听见我越发奇怪的回答,孙刚挠着脑袋,早已是一头雾水。 直到这时我才明白,并不是每个人都与我一样,有过当家贼的经历的。 “你别管那么多了,尽管跟着我就是了!” 在我胸有成竹的催促声中,孙刚的步履亦是变得如初。 从爷爷家附近的游戏厅,走到妈妈的新家,大概需要一个多小时吧。 在这段路的后半程里,除了间或调整方向的必要外,我和孙刚再就没有过交谈。 而我的内心,其实还是蛮复杂的。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 确切的说,是从那次给姥爷“烧纸”之后,那满满一铁皮糖盒钞票的样子,便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漂浮着,挥散不去。 每当我想要去满足一下,玩游戏的欲望时,那盒钞票的样子便会越发的清晰。 没错,我就是在和姐姐给姥爷挑选要烧的“纸”时,才无意当中发现了那个,妈妈用来装钱的铁皮糖盒的。 一份报纸一块钱; 一本杂志一块五; 一本书,出租的话是五毛钱一天; 打电话是五毛钱三分钟,之后每超一分钟二毛钱。 现在想想,妈妈要攒那么一大盒子钱,应该是需要很久的时间吧。 在攒钱的过程中,她一定不会想到,有一天,她的儿子会惦记上那些钱。 她更不会相信,她的儿子在将手伸向她辛苦攒下的财富时,还会带着一个外人…… 所谓日防夜防,家贼难防。 经过我这个家贼的反复确认,证明了妈妈确实如我想的那般,并未在家后,我终于勇敢地站在了那盒钞票的面前。 不知道为什么,在近距离观察那盒以一毛、五毛等面额为主的钞票时,我的内心竟然升起了一抹,类似于心疼的感觉。 我仿佛看见了我的妈妈,她正从一个个陌生或熟悉的人手中,接过了那一张张小额纸币,又将它们小心翼翼地放在了我面前的铁皮盒子里。 很快,一个个游戏机里的角色,又取代了妈妈的样子,从我的脑海中逐一浮现。 我看到他们一边冲我招着手,一边催促着我快点前去赴约,别让他们等的太久! 这让我果断地伸出手去,在那个盒子里胡乱的抓了一把。 当我看见那堆“宝藏”,很明显的空出了一大块后,我又连忙将手松开,瞪着一双眼睛,在那个盒子里仔细翻找着。 同时在心中快速盘算着,要怎么拿、拿多少才能不被妈妈发现。 那个年龄的我,便知道了可持续发展的道理。 与其偷一次就被发现,肯定不如慢慢的偷,更细水长流些。 结果就是,我选择偷了一张一块钱纸币,和一个五毛钱的硬币,还有一张两毛的纸币以及三个一毛的硬币。 共计两元钱。 我深知,做人要讲义气。 得手之后,我看了一眼正呆立于门口的孙刚,对着他拍了拍自己的校服裤兜,在一阵清脆的“啪啪”声后,指了指那个看起来毫无变化的糖盒子,大方地说道:“你也来拿点啊!” 接到我的邀请后,他没有动地方,只是用力地做了几次吞咽口水的动作,随后又盯着那一大盒“财宝”看了一阵。 我看见他双手在他裤兜两旁使劲儿地抹了抹,然后冲我摇了摇头,用沙哑的声音催促道:“我们快走吧!” 我虽然也很紧张,但还是故作镇定地,挤出了一个无所谓的笑容。 “你不拿也行,那一会儿我请你玩!” 我的话音未落,孙刚早已转身逃也似地跑了出去。 第三十一章 贫穷 当我也跟着孙刚的脚步,逃出了那个屋子时,我的心跳,忽然没来由的慌乱起来。 因为我突然发现了一个诡异的事实,我那个素来谨慎的妈妈,在离开时竟然没有锁门! 这就产生了一个致命的悖论。 如果我回家只是想偷钱的话,那么就只有当我的妈妈不在家时,我的想法才有实现的基础。 但如果我的妈妈不在家的话,她就一定会锁门。而无法进到屋子内的我,便无法实现偷到钱的目的。 可现在的结果是,她既没有在家,还没有锁门,所以我才顺利地偷到了家里的钱! 以往我回来的时候,就只会在门口试着喊两声妈妈而已。 如果她在家并听到了我的呼唤,便会给我开门。 如果她没有回音,我便默认她是不在家的。 可至始至终,我从来都没有试过去敲一敲那个门,更不要说去试试那个房门,到底有没有上锁了。 可能我的骨子里,并没有把那个家,当成是自己的家吧。 当我意识到这个悖论时,我便猜到了另外两种可能: 一是我的妈妈其实是在家的,只是没有在这个用作书摊的房间待着。 二是她就在附近,随时会回来! 而无论是哪一种可能,我都必须马上离开,才能保证不被人赃俱获。 心念及此,我立刻狂奔了起来。 不明所以的孙刚,亦是随着我一同玩命的奔跑着。 可刚跑出去没多远,我便有些后悔了。 我想我的妈妈了。 如果她在家的话,就意味着我将错过了这次见到她的机会。 但一想到她发现我逃学后,一定会臭骂我一顿时的样子。 再一想到,她很可能要掐我的大腿里子,而我将会被她掐的鬼哭狼嚎之时,我还是将心一横,加快了逃离那里的速度。 最主要的是,比起我的妈妈,我更想的是能够快点站在“大霸王”前,享受着那挥斥方遒的快感! 那是一个电子游戏厅遍地开花的年代,当我和孙刚都跑累了的时候,就在我俩的旁边,便找到了一个,可以让我俩尽情享受快感的地方。 我记得那个游戏厅的币子,要比其它地方便宜出一半的价格,一块钱就可以兑换到十二枚币子。 这也就意味着,我在这里,只需要付出在别的地方需要付出的一半的钱,就能够获得与其它地方一样的游戏时间。 听到币子的价格时,我兴奋的不行,觉得自己赚大了! 现在想想,这里的币子,会卖出如此低廉的价格,就只是因为那个游戏厅的附近,没有学校而已。 而我要去那里玩,就意味着我要花更多的时间,走更远的路才行。 但那个时候的我,所能支配的财富,决定了我就只配享受,这种廉价的快乐。 虽然我现在知道了,人生最宝贵的是时间。 可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最不值钱的就是时间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真的将我偷来的钱,换成了二十四个币子时,我竟然没有想象中那么兴奋了。 虽然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拥有了那么多的“快乐源泉”。 当我揣着那些,在兜里哗哗作响的币子,徘徊在一台又一台“大霸王”前时,我才深深的体会到了,什么是真正的贫穷。 原来贫穷,并不是一无所有。 而是你明明拥有了一切,却仍然舍不得花出去一分! 我还发现,我其实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大方。 在买币子前,我以为我会毫不犹豫地分给孙刚我所拥有的一半。 可当我捧着那些哗哗作响的“快乐”时,我却一个都不想给他了! 但是碍于情面,我还是忍着滴血的疼痛,分了孙刚五个币子。 然后还慷慨地说了一句:“不够再找我要!” 原来这就是“穷大方”的出处,因为穷人的大方,只需要动动嘴即可。 当我第一次变得“富有”之后,我心底的吝啬,才终于有机会显露无疑。 拿到币子的孙刚,便很开心的去玩“合金弹头”了。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个游戏。 事实上,这个我新发现的游戏厅里,有许多款游戏都是我第一次见到。 除了“合金弹头”外,还有“西部牛仔”、“加强版街头霸王”、“侍魂”等等。 我站在孙刚的旁边,看着他玩的津津有味。 虽然,那是一款可以联机玩的游戏。 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却拒绝了他无数次的联机邀请,就只想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他玩。 看了好一阵后,我还是把币子投给了,我曾经玩过了几次的“恐龙快打”。 可就只是玩了一次后,我便再度流连在各个“大霸王”前,变成了一个默默无闻的看客了。 对于我裤兜里那些哗哗作响的币子,我在下意识里去选择了无视。 事实上,它每发出一次响声,我就会紧张的四下查看一番,生怕被人发现我的“富有”。 偷来的“快乐”,并没有张扬的资格。 这就是做贼心虚吧! 我明明已经有了那么多币子,却还是害怕去尝试新鲜的游戏; 我明明已经有了选择的权力,却还是只敢选择那个我可以操控的领域; 我明明已经有了当玩家的资本,却还是只配当一个卑微的观众。 看来我不仅是一个贼,我还是一个内心贫穷的贼。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我知道妈妈可能在家后,我一直就是魂不守舍的。 但我清楚的记得,当时我的反常,一定不是怕她会知道我偷了家里的钱,才会紧张兮兮的。 不止是因为,我对于自己的作假本领很有自信。 还因为,我知道我的妈妈,是一个只会攒钱,却从来懒得数钱的人。 我也绝对不是因为想她,并且错过了可能与她的见面机会,才会心神不宁的。 因为有了“大霸王”的我,是不会想起任何人的。 但那天就是那么诡异。 揣着满满一裤兜子,梦寐以求的币子。 站在七、八款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新游戏面前,我却总是会心不在焉的。 只因为,我满脑子都是,那个未及上锁的门!!! 第三十二章 疑惑 当孙刚消耗完我起先给他的那五个币子,兴怏怏的来到了我的身边时,我竟然莫名其妙的,将兜里剩余的币子全都掏了出来。 没有丝毫迟疑的,全都塞给了他! “你继续玩吧,我去找我妈了!” 留下这句话后,我便在孙刚那错愕中透着惊喜的表情里,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 我会把币子都给孙刚,只是因为,我无法控制它们在我裤兜里的哗哗作响。 而如果我揣着它们回到妈妈那里的话,就一定会被我的妈妈发现…… 事实上,我想表达的是,我有一万种理由选择不回去。 可那天,我还是鬼使神差般的折返而回。 为此,我还不惜放弃了,好不容易才得到的,我人生中的第一笔“巨额财富”。 当我同一天内第二次站在那个“书摊”的门前时,就发现门已经是开着的了。 我的第一反应,自然是我的妈妈回来了。 “妈。” 我叫了一声,走了进去。 大概十平米左右的,用作书摊的房间里,没有妈妈的身影。 我看了一眼表,并且清楚的记下了那个时间,下午三点。 “或许她在准备晚上饭吧。” 这样想着,我又去位于半地下的灶台和卧房转了一圈。 依然没有发现妈妈的身影。 我记得当时,我是觉得肚子有点饿了的。 虽然一天只吃一顿饭,已经是我那时的常态了。 但常态不代表我就会对饿感免疫。 何况我又是偷钱、又是玩游戏,还要往返奔袭的。前晚的吃的半个馒头,早已消耗殆尽了。 “今天无论如何,我也要与我的妈妈见上一面!” 有了这样的决心后,我又返回到了那个起先没锁,现在又处于敞开状态的书摊门旁。 饿的有些发晕的我,一屁股便坐在了门槛上。两个胳膊肘顶在膝盖上,双手托着下巴,静静地等待着,妈妈的出现。 不知道过了多久,迟迟没有等到妈妈的我,却等到了我的小姨。 从她的眼神里,我能感觉到她明显就是奔着我来的。 而且,她似乎早就知道,我会在这里。 “你回来干嘛了?怎么没去上学呐?” 我并没有回答她提出的问题,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只想见到我的妈妈。 自我记事起,那是我第一次,极其迫切的想要见她一面。 “我妈呢?” “你怎么回来了?为什么没去上学?” 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再次问了一遍,刚才问过我的两个问题。 “我想找我妈。” 我妥协了,只好给出了一个回复,作为她那两个问题的答案。 我看到她的表情很奇怪,眼神也很奇怪。 那是一个似笑非笑,欲哭却又无泪的表情。 从我小姨的反应中,我很笃定,她一定知道,我的妈妈去了哪里。 于是我追问道:“我妈呢?” 她还是没有回答。 我慌了,生平第一次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突然,我见到了我的奶,我的大姑,还有我老婶三个人! 三个根本就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三个我就算是打破了头去想,也想不到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的人! 尤其是我的奶奶!在我当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她甚至都没有在这个城市! 如果在的话,我就不会一个人睡在那个漆黑的平房里了! 可她们三个,真就那样明晃晃地出现在了我的视线里。 我看见她们走的很慢,我的大姑和我的老婶,正一左一右地搀扶着我的奶奶,缓缓地向我走来。 事实上,她们是朝着妈妈的房子走来的。 因为我正站在房门前,所以从我的角度看,她们三人正在走向我。 当我回过头去,想要问问我的小姨,我的奶奶她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时,我却发现,我的小姨她不知何时然竟悄悄地走开了! 我愣愣地站在原地,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难道是发现我最近一直在逃学?她们是来抓我回去上学的?” 我开始胡思乱想起来。 现在看来,我当时的想法,其实挺可笑的。 从来就不重要的我,又怎么可能值得她们如此的兴师动众呢! “那是我偷钱的事情被发现了?” 但我很快便推翻了自己的第二个猜测。 “不可能!只是偷钱的话,不至于要把我的奶奶从另一个城市折腾回来。毕竟我的妈妈自己就可以处理,而且处理的肯定要比眼前这三个极少出现在我世界里的人,更有效果!” 凡事一定要求出个所以然,是我记事起便有的习惯。 就在我继续努力着,试图想明白真相时,我的奶奶终于发现了我。 “天涯!” 我已经站在她们三个对面很久了,她们却在走到离我只有二、三十米远的距离时,才发现了站在她们面前,一直注视她们的,那个只有七岁的孩子,就算那是她的孙子、她俩的侄子…… 仍旧一脸迷茫的我,没有应答奶奶的召唤。 “涯啊!……” 当我的奶奶第二次呼唤我的名字时,已经是带着哭腔了。 我看到她们三个同时加快了脚步,几个闪烁间,我就被一马当先的奶奶,用力地拉了过去,紧紧地抱在了怀里。 那是我的记忆中,第一次被人那么用力地抱紧。 然后,我的奶奶就开始嚎啕大哭起来。 紧跟着,我的大姑也挤了过来。 她伸出双臂,从侧面将我和我的奶奶同时抱住后,也加入到了嚎哭的序列。 我的大脑,仍然在飞速地运转着,“怎么了,到底是怎么了?她们到底是在哭什么?” 这样想着,我又偷眼去瞄我的老婶。 她虽然没有哭的这么夸张,却也在小声抽泣着,还不时的抬手抹一下眼睛。 我不敢去扰乱她们的悲情,只好静静地等着着。 希望她们哭够了以后,可以主动开口,给我一个答案。 “涯……” 终于,我的大姑率先停止了嚎哭。可她在叫了我的名字一声后,便又开始了呜咽。 我只好一直盯着她那张,闭着眼睛、不停哭泣的脸,等待着她可以再次开口,解答我的疑惑。 第三十三章 喜国 又过了好半晌,就在我的耳膜,已经被奶奶的嚎哭声,震的开始有些嗡嗡作响时,我的大姑,终于再度对我开了口。 “天涯啊!你爸没了!呜呜呜……” 她的话音刚落,就听我的奶奶,声嘶力竭地的喊了起来:“啊呀……喜国啊!……喜国!……呜呜呜……涯啊!你爸没了啊!……” 我整个人都懵掉了。 如果不是因为她们已经哭成了一团,场面太过混乱的话。 我其实还是想要问上一句:“那我妈呢?我妈去哪里了?” 因为我还来不及去理解,我大姑对我说的那句:“你爸没了!”,到底意味着什么。 我只知道,在爸爸“没了”的时候,他终于在奶奶的口中,有了自己的名字——喜国。 这个名字,原本是只有我的奶奶当着爸爸的面时,才会叫出口的称谓。 现在,我的爸爸死了,再也无法站在奶奶的面前了,他反而被叫回了喜国,而不是“大鬼”了。 “喜国”两个字,对我来说并不陌生。 并不只是因为,这是我爸爸的名字。 还因为,我曾经偷偷的在一张白纸上,用毛笔写过“喜国”两个字,然后又偷偷的把这张写有我爸爸名字的纸,丢到了燃烧中的炉膛里。 我知道,这是一种诅咒。 我这么做的目的很简单,我想让他死。 虽然,那张写有爸爸名字的纸,刚从我指尖滑落的一刹那,我便后悔了。 但也已经晚了。 那张纸在接触到炉火的一瞬间,便猛烈地燃烧了起来。 当那张燃烧中的纸,又不甘心地颤抖了几下后,便通体化成了一抹碳灰。 爸爸的名字,也融入到了那灰烬之中,在我的眼前消失不见了。 我没想到的是,“喜国”两个字,却永远地印在了我的心中。 直到现在,我还能回忆起,那个名字,燃烧时的模样。 现在,我的爸爸,他真的死了。 好像是我的诅咒,成功了…… 但仍被我嚎哭中的奶奶,紧紧地搂在怀中的我,还不知道“没了”,就等于是“死了”。 因为我已经习惯了,我那个总是神出鬼“没”的爸爸。 我天真的以为,这次他只是像以往那样,忽然消失一段时间而已。 当他想出现的时候,就会再次忽然地出现了。 可是,随着我的奶奶和我的大姑就那样一直哭,一直哭,没完没了的哭。 在她们似乎永无休止的哭声中,我才开始渐渐的察觉出了些许异常,似乎她们口中的“没了”,好像与我理解的“没了”,不一样。 直到这时,我突然注意到,在我老婶的手里,还提着一个塑料袋。 而塑料袋里面装着的,竟然是几沓黄纸! 我认识那个东西,那是烧给死去的人的。 见到那些纸时,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心中暗叫道:“谁死了?” 奶奶的哭喊声,仍旧一刻不停地冲击着我的耳朵。“喜国啊!……喜国……” “喜国?”如梦方醒的我,终于领悟到了一个事实。 喜国,死了。 死的那个,是我的爸爸…… 那一刻,我还是没有想起来“哭”的动作。 只因有更多的困惑,瞬间涌上了我的心头。 “我的爸爸死了,她们为什么要来这里?”、“是为了接我吗?”、“可她们又是怎么知道,我会在这里的呢?不应该去学校找我吗?”、“可就算是学校里,也没人知道我在这里啊!” 一时间,有太多无法解答的问题,搅得我的大脑,快要炸掉了。 我忽然发现,原来最不该出现在这个地方的,其实是我才对…… 又哭了好一阵,我的老婶才轻声提议道:“咱们还是先把这些纸,给大哥烧了吧。” 在那之后,我的记忆就开始模糊了。 只依稀记得,老婶提议后,我便被她们三个人,拉到了二舅妈开的那个旅社门前。 然后,我的大姑,就在地上,用木棍画了一个圈。 随后,大家就开始在那个圈内,燃起了黄纸。 同时,我的奶奶,让我对着燃烧着的黄纸堆,跪了下去。 最后,哽咽着对我吩咐道:“涯,快说,''爸,收钱!''” 我不但很听话的照做了,还做的有模有样。 因为前阵子,我才刚给我的姥爷烧过“纸”。 只不过,现在给爸爸烧的这些,明显要比那会儿给姥爷烧的那些,看起来更“专业”些。 “爸,收钱……” 我说的很小声,我突然觉得一切很玄幻。 “我的爸爸,真的就这么死了吗?”、“为什么要在这里烧纸?”、“我的妈妈呢?”…… 随着又是一连串的问题,在我的大脑中逐个浮起。 我发现我更加的,想要见到我的妈妈了! 在那种急切的心情感召下,我终于掉下了当天的第一滴眼泪…… 我记得,我当时的心情非常复杂,我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了?我好像掉入了另外一个梦境当中。 我哭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爸!”随着一句撕心裂肺的哭喊后,我便彻底的泣不成声了! 原来,我的内心中,竟然也是很想我的爸爸的! “爸!你在哪啊……” 烧过纸后,我就被她们,带回到了我的奶奶家。 1995年5月25日。 这一天,我的爸爸死了。 而我也终于没能见上我的妈妈一面。 我离开那里的时候,妈妈家里的门,依然是开着的。 而我的小姨,再次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的爸爸已经烧过了头七。 她的身边,还带着两个警察。 但那是下一个故事了。 继续说我回到奶奶家的第二天,也就是爸爸死后的第二天。 在那个我已经独自睡了好久的平房内,突然变得异常热闹起来。 我记得,在我睡觉的那个屋子里,也就是我的爷爷、奶奶的房间内,坐满了人。 那其实是一个,只有二十平米左右的偏房。 打开房间的门后,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张两米左右长的老式办公桌。 在办公桌的上面,摆着一台十五英寸的黑白电视机。 进门后的左手边,被一个占据了房间四分之三面积的火炕铺满。 第三十四章 混乱 在进门的右手边,从靠门起,依次是一台缝纫机,一把梨木椅子,一张茶几,然后是另外一把梨木椅子。 随后,是一个可容两人并肩站立的空隙。在空隙的另一边,就是那张老式办公桌了。 我的老叔,就坐在离门比较近的那把梨木椅子上。 坐在另一把椅子上的,是我的十二姥爷。 那是一个有些神秘的老头,亲戚里无论是谁家有了丧事,都会请他出面来操持。 我的奶奶,坐在炕头,正在用一张一百元面值的人民币,在一沓黄纸上逐次按压着。 在我们那的民俗里,这种行为就等于是在给死者“印钱”。而且只有经过了这套工序操作后的黄纸,烧起来才会有“钱”的作用。 除了这种方式外,还有就是手叠的金(银)元宝。但这个成本一般都比较高,而且很花时间。 我那个刚刚死去一天的爸爸,并没有享受到这个待遇。 我的爷爷,盘着腿坐在了炕的最里边,后背紧紧地贴在了暖墙上。 黑着脸,一言不发。 他空洞的眼神,没有聚焦在任何一个地方。 所以,爷爷虽然是睁着眼睛的,给我的感觉,却好似是睡着了一样。 我的老婶,在炕沿的位置坐着,正进行着和我的奶奶一样的工作。区别是,她手里的人民币,面额是五十的。 位于炕梢的我,正倚靠在盛放被褥的红木箱子旁坐着。 目光呆滞,神情萎靡。 我之所以会是这副模样,并不是因为悲伤。 只是受那笼罩在房间内的压抑气氛所影响,我意识到,我只有摆出这副模样,或许才是对的。 从小我就很会察言观色,并且懂得,如何适时的,表现出和大人们相同的情绪。 我觉得只要这样做了,就可以和大人们是一伙的了。 而我的注意力,其实一直都在我的奶奶和老婶的动作上。 当时,我心里想的是,如果只要通过这种方式,就可以成功复印出,能够在阳间消费的钱来,那该有多好呀! 因为那样,我就可以有花不完的钱了! 而我所在的家庭,就再也不用为了钱去吵架了。 后来,我便默默地在心里计算起,一张黄纸,可以“压”出多少张百元大钞来。 同时计算着,印满整整一张黄纸所需要的时间。 如果不计算黄纸本身所需的成本的话,我得出了一个结论:通过这种方式,我只需要花一分钟的时间,就可以获得一千七百元人民币的毛利润。 一个小时,就是十万零两千元! 当我得到这个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无异于是一个天文数字的结论时,我的内心,陷入到了一种未曾有过的兴奋之中。 为了控制住,我内心那爽到快要叫出来的冲动,我赶忙主动提议道:“让我来弄吧。” “弄什么?”,我的奶奶抬头问了我一句,在看到我眼神的落点后,恍然道:“你要来给你爸''印''钱吗?” 我点了点头,算作回答。 “来吧”,奶奶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我听到了她语气中的哽咽。 当我接过她手中的那张百元大钞时,我的心是颤抖的。 只因,那是我生平第一次,握着如此面值的钞票。 我知道,这已经是人民币的极限了。 我印的很认真,也很小心。 每印一次,我的内心就会暗爽一下。 就在我正自陶醉于手中的工作时,就听十二姥爷在一旁对我开口夸奖道:“天涯真是个孝顺的孩子啊!” 听有此话,我的奶奶也在一旁哽咽着附和道:“是呗,我的大孙子,一直就是这么懂事。” 紧接着,我还听见了,来自于没在这个屋子内的,某位亲戚的哀叹:“哎,他才六岁啊!爹就没了,太可怜了!” 我的奶奶,再度含糊着附和道:“对啊!” 听得出来,她的语气是在极力的压制着什么。 这时,我的爷爷,突然没有预兆的嚎叫起来:“啊!……我的大儿子啊!……呜呜呜……啊~~大儿子!” 他一边嚎哭着,一边用手拍着自己的大腿,“儿子啊!……喜国!……” 当拍大腿已经不能缓解他的痛苦时,他便开始每嚎叫一声,便用脑袋用力撞身后的火墙一下。 当他开始这样自残之后,我的老婶,立刻扔下了手中的伙计,冲到了炕里边,拉着爷爷的双手,阻拦道:“你干啥呢爸!你别这样!这不把自己磕坏了吗?” 而我的爷爷,虽然没有反抗,却也没有停止嚎哭。“呜呜呜……我的大儿子啊!……” 其实从我的爷爷刚哭了第一声之后,我便也跟着哭了起来。 当他开始用后脑勺撞墙之后,我便哭的更厉害了!“爷爷啊!你干嘛啊爷爷!爷爷你别哭了!” 我知道,我是急哭的。 在我当时的心中,我的爷爷是唯一可以保护我的亲人。看着他自残的行为,我的心都要碎了。 当爷爷的哭声,刚有些小了下来以后,我的奶奶也开始哀嚎了起来:“啊呀……喜国啊!……喜国!” 在我的奶奶,也加入到了哭嚎的序列中后,我的老叔,腾地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用拳头狠狠地砸了一下墙壁。怒吼道:“哭哭哭,光哭有啥用!屮他妈的我要给我大哥报仇!” 话虽这样说,可我分明看到老叔的脸上,同样挂着泪痕。 紧接着,待在外屋的亲戚们,就冲了进来,二、三成组的,对着我的爷爷和奶奶分别劝慰着。 然后,我的老叔便转身出去了。 而那时的我,则被众人挤到了一旁。无力的站在角落里,看着变得异常混乱的局面,不知所措。 当人多起来的时候,我便止住了哭声。 尤其是当那个,唯一会在我哭的时候,哄慰我的爷爷,也在被人哄着的时候,我更是没有可以哭下去的理由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大概是我刚开始有些烦了的时候吧,场面终于回归到了平静。 我会烦,是因为我觉得大人们的啼哭,根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还很耽误我“印”钱的时间! 第三十五章 遗憾 当我刚欲趁着难得的平静,继续我的“印钱”大业时,我的奶奶,却将我手里的百元大钞要了回去。“你去一边休息吧,我来弄吧。” 我点了点头,虽然内心极不情愿,但还是乖巧的依言坐回到了原位。 继续伪装出一副,颓废的样子。 同时,小心翼翼地观察着,每一个大人的表情。 因为所有人的脸上,都是阴云密布的。所以,我就一定得好好表现才行,绝对不能被别人抓到,任何可以拿我出气的借口! 或许是刚刚得到了一番宣泄的缘故,众人悲伤的情绪,都得到了些许的缓和。 十二姥爷,开始从容地安排起,接下来给我爸爸治丧工作的任务分工。 因为爸爸死的时候,才三十二岁。 就算是,谁都会有死的那一天。 但谁都想不到,我那个平时像头壮牛般的爸爸,会在那一天死掉。 那样平平无奇的一天,在他最好的年华里,突然的“横死”。 家里人自然是不会有任何准备的。 措手不及中,许多工作难免就会做的十分潦草。 最主要的是,通常应该主要负责治丧工作的,死者的儿子,才刚满七周岁而已。 是的,我已经七岁了。 可在前来吊唁的亲戚们的心中和口中,对我的印象,却还停留在六岁时的样子。 多年以后,大家在聊到我幼年丧父这件事情时,还会感慨道:“哎,天涯他爸死的时候,他才六岁啊!” 包括那个我认为是最爱我的爷爷,也是这么说的。 这个世界,好像就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到底是几岁了。 后来,我终于明白,他们不过是要借着我“幼年丧父”这件事情,发表一番感慨而已。 至于感慨内容的真实性,没人会去真的在意。 当初,我因为那“十一块七毛”钱,而被揍的伤痕累累时,围观并感慨着:“小孩子是不会说谎的”那些邻居们。 和现在这些感慨我“六岁丧父”的亲戚们,本质上,其实是同一拨人。 但作为死者的长子加独子的我,却不会因为年龄的问题,就可以逃避本该属于我的一些责任。 除了戴重孝、守灵、捧骨灰盒、抱灵牌、扛灵幡引路,等等这些基本的外。还有沐浴瞑目、摔老盆,等等一些需要在出殡前后,由我来具体操作的事。 在十二姥爷有条不紊的安排中,我看到大家均是频频点头。 只有我依旧是目光呆滞,神情索然。 即便我只是在伪装着难过,可听着那些与丧事有关的新鲜词汇,不断地挤进我的耳朵里时,我竟然真的就陷入到了一种迷茫之中。 当时的我,生平第一次试着去理解,“死”这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 平日里,就算是过年也不会见上一面的诸多吊唁者,让我不再满足于,“死了”,就是“没了”的粗浅解释。 可我想破了头,也没有找出一个,能比”没了”,更为准确的表达。 我的爸爸,他就是“没了”! 没了,就是说,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心念及此,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 恰好此时,我的十二姥爷正在给我安排一项和沐浴瞑目有关的任务。 当然,他是对着我的奶奶说的:“明天,我去给他擦身子。天涯要做的,只是拿酒精,给喜国分别擦擦两个眼皮,就算是给他瞑目了。” 当我的奶奶,回头准备将这个任务转交给我时,恰好就看见了,我刚刚滴落的眼泪。 “你怎么哭了呢,大孙子?” 现在想想,她的问题其实挺搞笑的。 我的爸爸死了,你说我哭什么呢? 可她真的这么问了,我反而不知道要怎么回答了。只好借着刚刚听到的对话,解释道:“我在害怕。” 奶奶好奇地问道:“你怕什么呢?” 我脱口而出道:“我怕明天给我的爸爸擦眼皮时,会把酒精弄进他的眼睛里。” 虽然我回答的内容,并不是我落泪的真正理由,但我说的却不是谎话。 当我听到,需要用酒精给爸爸擦眼皮的安排时,心中确实升起了这样的担忧。 眼睛里不小心进了沙子,都会刺激的人疼痛难忍的。要是弄进去酒精的话,更是会酷刑难捱吧! 但我又很像是在说谎话,因为我明明知道,我的爸爸已经死了。 我也已经懂了,人死了,就不会知道疼了。 我才发现,我其实是在故意装傻。 为了通过无知,去获得更多的同情。 听过我的解释,奶奶的眼泪,也顺着她的眼角,流了出来。 她低下着头,平复了好半晌心情,方才转过头去,对十二姥爷哽咽着感慨道:“你看这孩子多有心,坐在那一边想着他爸,一边还听着咱们说话呢。” 每当我通过自己的语言,成功地调度了别人情绪时,都会特别的有成就感。 于是,我得意地补充道:“我怕我一旦把我爸弄疼后,他会生气。” 当然,我将这份得意的感觉,隐藏的很深。 我明白,在眼前的形势下,这种感觉是一定不会被允许存在的。 听到我最后的补充后,我看见屋子里有很多人都抹起了眼泪。 这效果是我始料未及的。 现在想想,或许是我无知的表现,触动了他们心底的慈悲吧。 他们一定是在想:“多可怜的孩子啊,在还不知道死亡的意义的时候,就要承受丧父之痛了!” 但我其实很后悔,要说出最后的那句补充。 因为当我说过那句话后,我的奶奶,对十二姥爷说出的理解是:“孩子是怕喜国吓唬他吧?” 十二姥爷的回答是:“不会的,喜国不会吓唬他的儿子的。” 奶奶犹豫了一下,决意道:“还是别让孩子弄了吧,再留下心理阴影。” 十二姥爷答:“嗯……那也行!” 我其实很想对他们的决定,提出严重的抗议,但我却没有找到开口的理由。 如今,三十年过去了,每当我想起,只是因为一句谎话,我就永远地失去了,最后一次触碰到我的爸爸的机会这件事时,心中就会涌起一抹,令人窒息的痛。 第三十六章 出殡 在我还拥有爸爸的那些年里,我仅有的两次,受到众人关注的记忆,竟然都是他带给我的。 上次是因为他冤枉我,用腰带狠狠地抽我。 这次是因为他死了。 也正是因为我刚死了爸爸这件事,让我又一次尝到了受人重视的感觉。 所以,在他出殡之前的几天时间里,我非但没有太过悲伤的体验,反而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 仔细想想,这其实挺讽刺的。 在我“怕爸爸会生气。”这句话的威慑作用下,为了不给我留下“心理阴影”的大人们,在我的爸爸出殡之前,便再也没有让我去看过他一眼。 令我没想到的是,他竟然主动来“看”我了。 当然,我俩是在梦里相见的。 那是我生平仅有的一次,双重梦境。 虽然过去了三十年,但我依然记得梦里的每个细节。 第一重梦,是我正在爷爷家门外的街道上,一个人愉快地玩着泥巴。突然似心有所感的抬头瞧去,就看见我的爸爸,正从街道的另一端,远远地朝我走来。 平时我看到爸爸回来时,心中都会很害怕。 并且会在他还没有发现我时,早早地躲开他,藏起来。 但那天我看到他时,内心却是十分欢喜的。 记忆中第一次有了想他的感觉。 于是,我便开心地,迎着他跑了过去。 那也是我记忆中,第一次开心地跑向自己的爸爸。 虽然是在他死了以后,在梦里。 我能感觉到,爸爸他一直在看着我。 而向他跑去时,我也是一直看着他的眼睛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无比的确定,他这次就回来,就是为了见我一面的。 可是,当我刚要跑到爸爸的面前时,他的速度却忽然变得飞快。 与我擦肩而过时,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当我回头去看时,就见他几个闪烁间,便要拐进我们祖孙三代共同住着的那个平房里。 当时,我的心情非常的急躁,立刻掉转身形,拼了命的想要追上爸爸的脚步。 可刚跑出去没几步,我就从第一层重梦境里“醒来”了。 “醒来”之后,我感觉到我的大脑,特别的清醒。 是那种睡了很久,直睡到自然醒后的清醒。 紧接着,我就发现自己正在那个土炕的正中央平躺着。 我还看到我的老婶,正在给我套一条很厚的裤子。是那种只有冬天才会穿的,厚厚的棉裤。 这让我有种害羞的感觉,因为我和我的老婶,并没有那么熟,更不会有那么亲。 但那种被人照顾的感觉,让我觉得很幸福。 更让我感到幸福的,是我的爸爸回来看我了。 是的,当我自第一重梦境里“醒来”后不久,我就感觉到了我的爸爸,正坐在缝纫机旁的梨木椅子上,静静地看着我。 我感觉到,他的眼神很柔和。 在我的记忆当中,那是他第一次,用如此温柔的眼神看着我。 自1995年除夕夜的那顿饺子后,这是我第二次有了幸福的感觉。 虽然是在梦里。 但那种感觉,确是无比的清晰。 从那以后,我明白了,“幸福”本来就是一种感觉而已。 至于获得它的方式,是真实的还是虚拟的,其实一点也不重要。 于是,我很配合地,让我的老婶给我穿上了棉裤。 然后,我便迫不及待地,翻身爬了起来,面对着我的爸爸坐好。 这时,我又忽然发现,他的眼神,是那么的空洞。 原来,我感觉到的柔和,只是因为他的眼神里,已经没了凌厉而已。 而我的“温暖”感觉,只不过是因为在冰天雪地里待久了,忽然被挪到了常温下的一种错觉而已。 “爸。” 我轻轻地唤了他一声。 可他却并未回应我的呼唤,只是继续用那双空洞的眼神,静静地“注视”着我。 当我想要仔细的端详他时,却发现他的脸被一团黑气笼罩着。 即便如此,我还是看见了,他的左脸上,从颧骨至下巴处,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孔洞。 虽然,在我的印象中,爸爸的皮肤一直就不怎么光滑。 但这些孔洞,却明显都是新的,是类似于伤疤一样的东西。 于是,我伸出手去,试图触碰一下那些“伤孔”,关心地问道:“爸,你的脸是咋弄的?” 他的身子微微向后一仰,躲开了我的触碰。 当我想要再度追问些什么的时候,我便自我的第二重梦境里醒来了。 这次醒来后,我发现我还是在那个土炕的正中央躺着。 但与第一次“醒来”不同的是,现在的屋子里,一个人也没有。 我知道,大人们都去殡仪馆,忙活爸爸的丧事去了。 因为明天,他就要出殡了。 直到这时,我才发现,我只是做了“一”场梦而已。 就算那梦里的感觉,再怎样真实,也只是梦而已。 我已经记不得,我的爸爸是在死后的第几天,才出的殡了。 我只记得,在他出殡的前一天,也就是我做梦的那一天,我的字典里,才第一次有了“出殡”这个词。 从那些梦里醒来后,我便第一时间去到了爷爷家门前的那条街道上,沿着刚刚的梦境里,爸爸回来看我时的足迹,失魂落魄地走了起来。 同时,还在心中努力地回味着,刚在梦里与他相处时的感觉。 此刻的我,明明是真的睡醒了,却反而陷入到了某种浑浑噩噩之中。 全无意识的,行走在大街上的我,会在路过的每户人家门口,停留片刻。 还会在遇到每个商店时,向里边张望一阵。 我不记得,自己当时究竟在寻找着什么。 应该是在期盼着,一个永远不会出现的身影,可以就那么忽然地出现了吧。 一如无数个昨日里那般,忽然消失的他,总会忽然的出现。 无知的我,还不知道“出殡”到底意是啥意思。 只是本能地觉得,这两个字,十分的新鲜。 打小起,我就特别喜欢卖弄学问。 好不容易学会了一个,听起来很酷的新词。 我自然是要卖弄一番的。 于是,当我在那些人家,或商店前徘徊时,总会逮到机会,对与我攀谈的每个人,“骄傲”地说上一句:“我爸明天就出殡啦!” 第三十七章 豆腐 一开始,我还天真的以为,当我说出含有这个词的语句时,之所以没有得到我所希望的,赞许目光。 只是因为,这些人住的,离我的爷爷家太近了。 都知道了,我正在经历着“亡父”之痛,不方便在这个时候表扬我。 当我来到了,一户做豆腐人家的门口,继续看似无意、却又有心地朝着里边张望时,我才终于,在与这个新搬来的街坊的交谈中,理解了“出殡”的真正意思。 起先,那个微胖的女老板,问我是不是要买豆腐时,我本以为,我新学会的那个词,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她一定不认识我,才会问我要不要买东西的。 因为,熟悉我的都知道,多数情况下,我就只是会去赊东西而已。 极少会有钱去买什么的我,无论走到哪个商店的门口,都会迎来一个,可怜中透露着些许厌恶的,复杂眼神。 即便是,我那个教会了我赊东西的爸爸,已经死了。 于是,我轻轻地摇了摇头,回答了一句:“不买。”后,便迫不及待地主动开口“炫耀”道:“阿姨,我的爸爸,明天就出殡啦!” 我是一个很会察言观色的人,可以轻易地从别人的眼神里,准确地读出,那个人心中,对我的真正态度。 每当我有了,不属于我这个年龄段会有的“不俗”谈吐时,都可以从别人的眼神里,看到赞赏。 这种赞赏,便是我的精神食粮。 可我一路卖弄过来,得到的却全是可怜。 虽然当时的我,也很喜欢那种来自于别人的可怜。 但一万次可怜,也不及一次赞赏。 当我说出这句话后,那个卖豆腐的阿姨,立刻露出了一副惊讶的神情。 我盯着她的眼睛,期待着她的眼神,可以从惊讶,变成我想要的赞赏。 “谁出殡?” 看着她最后还是变成了“可怜”的眼神,我低下头,失望地答道:“我爸。” 可怜,一如既往地可怜。为什么都是可怜呢? 那个只会让我感到害怕的人,终于再也不会回来了,这到底有什么好值得可怜的呢? “在哪个殡仪馆呀?” “五公里!”我脱口而出道,语气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但当我回答完毕后,突然又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立刻警觉地重新抬起头,认真地打量起,眼前这个微胖的女人来。 其实她并不是真的胖,只是有些地方显胖而已。 当我认真去看时才发现,她的脸,竟是小巧而精致的。 再与她纤细的腰肢凑在一起后,更是与“胖”字毫无干系。 或许,是因为我当时的身材,太过矮小。 抬起头,视线又被其它地方挡住了,根本无法看见她的脸。 所以,才会在初见她时,用“微胖”的感官去形容她吧。 但当时的我,在意的,却只是她的“聪明”。 “你怎么会知道,我爸在殡仪馆的?” 听到我的问题,她看向我的眼神里,闪过了一抹诧异后,又重新被可怜填满。 “哎……”她只是轻轻地叹了口气,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而是麻利地从竹制托盘中,取出了两块豆腐。又扯过一个塑料袋,将那两块豆腐小心地装了进去,递给了我。 “给你,拿回家吃去吧。” 那应该是一盘刚做好的豆腐,氤氲的水气里,还夹杂着淡淡的豆香。 我就只是轻轻地闻了一下,便有大股的口水,自嘴内疯狂地涌出。 看着那诱人地两块豆腐,我先是用力地将满嘴的口水,吞到了肚子里后,方才搓着手,心虚地说道:“我……没有钱。” 其实我已经猜到,她是要白送给我吃了。 只不过,戏精附体的我,随手掏出了一张,更能使人生怜的面具,戴在了脸上而已。 果然,她拿着塑料袋的手,朝着我轻轻一晃,温柔地说道:“拿着吧,我这个豆腐店新开张,在做活动。这是姐姐送给你吃的。” 听有此话,我只好假意忐忑,实则满心欢喜地接过了那个塑料袋。 在接过塑料袋时,我看到了,那个自称是“姐姐”的阿姨,刚刚抽回的手。 还有那被手臂带动的,微微颤动的肩膀。 又低头看了看袋子里,正微微颤动的豆腐。 突然觉得那个画面,挺美的。 多年以后,上初中的我,接触到了鲁迅的《故乡》。在读到了关于“豆腐西施”杨二嫂的片段时,满脑子浮现的,都是那个“姐姐”的样子。 三十年来,我吃过无数块豆腐。却再也吃不出,那两块的味道了。 于是,那也便成了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豆腐。 那天,在回家吃着那两块美味豆腐的过程中,我渐渐地想明白了,“出殡”的意思。 所谓“出殡”,应该就是从“殡仪馆”里出来吧。 而出殡的“殡”字,应该和殡仪馆的“殡”字,是同一个字。 但这个“殡”字,到底应该怎么写呢? 其实我很感谢那个字,在“它”的陪伴下,我充实地度过了,接下来的一整天。 也是因为有了“它”的陪伴,我才会在爸爸出殡前的那一晚,睡的很香。 第二天,被奶奶早早地带到了殡仪馆门口的我,终于见到了“它”的尊容。 在我盯着“它”出神,心中比划着“它”的写法时,我的奶奶,拉着我的手,指着“它”背后的一个房子,轻声地对我说道:“涯,你爸就在里边躺着呢。” 我随意的“嗯”了一声后,便继续全神贯注地凌空临摹着“殡”字的写法。 对于奶奶的话中所指,全然不觉…… 直到她又拉着我的手,走进了那个,据说是躺着我爸爸的房间。 那个大大的房间里,早已站满了人。 在发现我的奶奶,领着我推门而入后,那些人便纷纷朝着我俩走来。 走到了我俩的面前时,又排着队,依次在奶奶的耳边低语几句。 有的,还会时不时地,抚摸一下我的脑袋,再叹息着摇摇头。 这些天里,我早已习惯了这种得到众人关注的感觉。 以至于,我已不再像初“受宠”时那样,对每份善意,都会小心翼翼地回应。 第三十八章 哭丧 事实上,当时的我,正欣慰于,自己终于记住了,那个难写的“殡”字。 并且,为了使自己永不忘却,还一遍遍的,在心中反复地书写着它。 虽然,对于他们耳语的内容,我其实是没有任何兴趣的。 但还是有一个,出现频率很高的词,被我不经意间的记住了。 “''三枪'',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当我因为这个“高频词”的出现,刚开始对奶奶与他们的谈话,生出了些许兴趣时,我的耳朵,便被音响中,主持爸爸葬礼的司仪的声音,填满了。 随着他低沉的声音,宾客们有序的散开,寻位站立。 这时,我才发现了屋子的正中央,赫然摆放着一具“棺材”(太平柜)。 棺材的上面,还罩着一个透明的盖子。 从我的角度看去,就只能隐约地看到,里边躺着的,那个“人”的鼻尖而已。 在我发现棺材的那一刻,眼神便再也没有从那个玻璃罩上离开过。 可我还是太矮了,站的又有些距离。 以至于,无论我如何踮起脚尖,朝着那处张望,也始终无法看见,躺在棺材里边的,那个“人”的面容。 我不是傻子,一瞬间便知道了,那个“人”,一定就是我的爸爸。 那一刻,我只想过去看看他。 我轻轻地试着去挣脱奶奶的束缚,但却明显地感觉到,奶奶抓着我手的力度,越发的紧了。 满屋的吊唁者,都在静静地聆听着,司仪对于我爸爸生平的叙述。 这压抑的氛围,使得我不敢发出任何声响,只得任凭我的左手,被奶奶用力地握着。 我抬起头,去寻找着她的视线,希望她能看我一眼,读懂我的请求,允许我走上前去,细细地看看我的爸爸。 可她却只是默默地注视着前方,始终都没有低头看过我一眼。 而我的头,就只能像个拨浪鼓一般,时而看看她,时而张望着爸爸的方向。 三十二年,哪会有许多“生平”可说? 但短暂的一生,还是被那个司仪,用专业而低沉的语气,讲述了很久。 终于,早已心急如焚的我,等到了他开启瞻仰遗容的环节。 在他的指挥下,人群再度有序地变换了队形,围绕着那个“透明”的棺材,依次缓缓走过。 直到现在我也想不明白,作为死者唯一的儿子,为什么我会被排在了很靠后的位置。 棺材里躺着的那个,可是我的爸爸啊! 哀乐一响,我就毫无征兆的,彻底崩溃掉了。 立刻不受控制地哀嚎了起来。“爸!……爸啊!……爸!” 我突然的反应,把我的奶奶吓了一跳。 但吓了一跳的,又何止是她一人? 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明明没有那么想他,却还是会哭的如此的声嘶力竭? 毕竟在这之前,我没有一滴眼泪是为他而流的。 但我就是想哭,发了疯的哭。 直到看见他躺在棺材里的那一刻,我才发现我竟然会如此的想他。 “爸!……我要我爸!……爸!……啊呜呜呜!……爸啊!” 我开始奋力地想要挣脱,那只束缚着我的手。 我只想过去看我的爸爸一眼,我就只是想要看清他的脸啊! 可是我看不见,我什么也看不见。 我的个子太矮了,我就只能看见一个鼻尖而已! 但是,我的奶奶却死死地抓住我,无论我怎么推搡她,她就是那么死死地抓着我,死死地抓着…… 我哭喊着,拼尽全力地朝着爸爸的方向挣扎着。 我无法去理解,为什么我只是想看我的爸爸一眼,都是不被允许的呢? “放开我!……啊啊啊啊!求求你放开我啊!……我要我爸!呜呜呜!爸!” 在我眼看就要成功脱离了奶奶的控制时,却忽然被另一双更为有力的大手,轻易地拦腰抱起,随意地抗在了肩上。 在我刚一离开地面以后,没有丝毫地害怕,而是连忙窃喜着抬头看去。 却只看到了,离我越来越近的告别厅大门口。 当我再度奋力地扭过头去时,却连爸爸的鼻尖也看不到了…… 虽然我已经记不起,那双有力的大手的主人,到底是谁了。 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到,我对他永远的恨。 在出了告别厅的一瞬间,我便停止了哭泣。 原来,真正的失魂落魄,是不需要伪装的。 就在我脸上的泪痕,尚未完全干涸时,我便被再次出现的奶奶,拉着手,带到了葬礼的下一个流程。 在这个流程中,我先是随之前的那些宾客一起,等在了一个灵棚的外边。 忘了是等了多久,忽然有四个人,抬着一具棺材,从我们这群人的面前经过。 那是一具,被包裹的严严实实的,真正的棺材。 当它出现时,所有人的反应都是愣神。而我却不假思索地,疯了一样迅速地冲了过去。 趴伏在那个棺材的头部,旁若无人地嚎哭起来。“爸!……爸爸啊!我的爸爸!……爸啊!” 紧接着,刚反应过来的,我的奶奶,追了过来,伸手欲拉我起来。 但早有准备的我,十分迅捷地挣脱了她的拉拽。 “这一次,谁也别想再拉开我了!” 就在我一边暗下决心,一边不管不顾地继续着哀嚎时,就听我的十二姥爷,冷冷地说道:“别哭了!这不是你爸。你爸还没出来呢!” 是的,我哭错人了。 但当时的我,心中根本无暇生出任何尴尬的感觉,只是再度止住啼哭,哀求着问道:“那我爸呢?我爸什么时候出来!” 十二姥爷没有回答我,只是递给我一个瓦罐(摔老盆)。 待我接过后,便手指着那个摔老盆,认真地对我吩咐道:“一会儿大家祭拜完你爸后,我让你摔这个盆时,你就朝着地面,用力地摔下去!” 言罢,他顿了顿,看着我的眼睛,非常严肃地重申道:“记住,一定要使出你最大的力气,把它摔到地上。明白吗?” 我愣了愣,低头看了看手中那个,普通花盆样式的东西,又轻轻地掂量了一下。 第三十九章 永别 在接到摔老盆的任务时,我短暂地忘却了爸爸的事情。只全身心地想着,一定要搞清楚此项任务的具体内容才好。 可当我听到那个奇怪地要求时,不禁担忧地问道:“那我要是把它摔碎了怎么办?” 我得提前问明白结果,不能稀里糊涂的就照着做了。 毕竟在我受过的教育里,摔坏东西,可是要受到惩罚的。 而那个“瓦制花盆”,怎么看,都不是一个禁摔的样子。 听过我的问题,十二姥爷先是笑着摸了摸我的头。 随即又收起了笑容,郑重地说道:“我就是要你把它摔碎咯!能做到吗?” “能!” 我回答的很干脆,甚至还差点笑出来。 七年来,我还是第一次被大人反复叮咛着,要去全力地破坏一样东西。 可随着他接下来的一句:“你爸来了。”后,我便再也没有笑的感觉了。 当装载着爸爸遗体的棺材,出现在我的面前时,那被短暂掩盖的记忆,重新喷涌而出。 我再度扑了过去,重复着刚有过的动作,再度撕心裂肺地嚎哭了起来。 因为双手抱着那个碍事的摔老盆,无法反抗的我,很轻易地便被人拉倒了一旁。 我只能一边无力地哭喊着:“爸!……爸啊!……我要我爸!……”一边看着身穿殡仪馆服装的抬棺者,将那具棺材,摆在了我面前的一个“祭台”之上。 刚刚在等待的过程中,我听见大人们聊起过,当祭拜的流程完毕后,爸爸的遗体,就会被推到炼人炉里,进行火化。 我还没有看到他最后的样子呢,他却马上就要变成一捧灰烬了。 在发现此刻收殓爸爸的棺材盖,已经不再透明后。 我才终于意识到,现在,就是我们的永别了。 在十三叔的指挥下,最后的祭拜,进行的很顺利。 我也在重重地磕过了三个响头之后,等到了摔“盆”的指令。 “摔!” 此字一出,我立刻起身站好,将那个摔老盆高高举起,用力的朝着地面,狠狠地摔了下去。 因为动作幅度太大,气血翻滚间,我的大脑还一度出现了阵阵眩晕之感。 “嘭……” 随着一声闷响后,摔老盆应声而……滚了出去…… 是的,那个看起来吹弹可破的“瓦罐”,按理说只要随便一撞,就应该支离破碎的“花盆”,被我那么全力的一摔后,竟然毫发无伤的,滚了出去…… 短暂的沉默过后,人群的窃窃私语之声轰然而起。 按照我们那的民俗来说,有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很不吉利的。 那代表着亡者留恋人间,不愿坠入轮回之意。 也代表着死者的灵魂,选择了去做一个孤魂野鬼。 更代表在这个世界上,还有逝者不愿放下的人。 当时的我,自然是不会懂得这些民俗的。 只是盯着那个滚出去没多远的“瓦罐”发呆,回忆着自己刚做过的动作,觉得十分的不可思议。 在场面有些失控之前,十二姥爷早已弯腰将那个摔老盆捡起来,重新递到了我的手中,吩咐道:“使点劲儿,再摔一次!” 接过“瓦罐”之后,我不忿地点了点头。 随后,再度将它高高的举起,将手臂伸展至极限后,稍顿了顿,瞅准地面上一个看起来比较坚硬的地方,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恶狠狠地摔了下去。 “嘭……” 除了它与地面碰撞后的闷响声,明显比刚才稍大了一些外,结果却是丝毫未变。 甚至那摔老盆滚出去的轨迹,都与之前的那次,完美地重合在了一起。 这次摔完后,我隐约地听见了人群中,传来了阵阵的“啧啧”之声。 对摔老盆的意义尚不知情的我,只把这些杂音,理解成了是大家对我的嘲笑。 你可以说一个孩子学习不行,但你不能说一个孩子搞破坏都不行,那将是对他最大的侮辱。 虽然我一直是背对着人群,但并不妨碍我因此而产生羞愧。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连续两次“搞破坏”失败的我,尴尬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估计置办过无数次丧事的十二姥爷,也是第一次经历这种情况。 只见他亦是皱着眉,愣了一下。 但到底还是经验丰富,他也就只是愣了那么一小下后,便果断地捡起那个“坚硬异常”的“瓦制花盆”,在嘴里快速地嘀咕了几句什么后,亲自将它朝着地面狠狠地摔了下去。 “啪!噼啪!” 那“顽固”的摔老盆,终于在发出了一瞬清脆地“哀鸣”后,完成了它该有的使命。 “哎!”、“哎!” 看着终于碎落满地的瓦片,我和十二姥爷同时叹出了一口长气。 随后,我俩对望一眼,旋即又快速地将眼神错开。 “哎!” 紧接着,又是一声叹息。 当我顺着那声音的来处,再度抬眼去看向十二老爷时,就见到他摇着头,开始指挥众人,进行抬棺入炉的流程了。 而我怀里抱着的,变成了爸爸的灵位。 在盛着爸爸骨灰的托盘,被送到我们这些家属面前的这段时间里,我就一直沉浸在,连续两次“搞破坏”,均以失败告终的沮丧情绪里,不可自拔。 对于当时的我来说,似乎随便一件事,就可以转移我心中,因为父亲新亡,而产生的那些悲伤情绪。 在将爸爸的骨灰,装入骨灰盒之前,十二姥爷先是拿了一双长长的筷子,夹出了其中的头盖骨,摆在了骨灰盒中属于脑袋的部位。 随后,又挑出了两根大腿骨,摆在了骨灰盒中,属于腿部的位置。 最后,他又给了我一个麻线手套,让我将剩余的骨灰,从托盘中,抓到骨灰盒里。 在执行十二姥爷的吩咐前,我的奶奶关切地问了我一句:“你敢吗?” “敢!” 有了“瞑目”事件的教训,这次我回答的很干脆。 我怕我再犹豫的话,又会错过了这次与爸爸“接触”的机会。 事实上,我也真的是一丁点害怕的感觉都没有。 甚至在我一把把的抓着爸爸的骨灰,放入骨灰盒的过程里,我的内心还是极其平静的。 第四十章 得记 又何止是平静? 在装殓骨灰的过程中,我还保持了一颗旺盛的好奇心。 抓第一把时,我是这样想的:“为什么骨灰会这么烫手呢?如果我没带手套的话,一定会被烫起泡吧!” 抓第二把时,我是这样想的:“这两块比较长的骨头,就是爸爸的胳膊吧?” 我还悄悄的,在心里将它与骨灰盒中,被十二姥爷当成是大腿骨的遗骸,进行了一番对比。 “十二姥爷会不会挑错了?我抓着的这根,其实才是爸爸的大腿骨呢?” 直到抓取第三把时,我才想到了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我爸到底是怎么死的?!直到现在都没有人告诉过我,我的爸爸,他怎么突然就死了呢?!” 这时,我的老叔,忽然从围观的人群中,探出了头来,指着托盘中剩余的骨灰,对我的奶奶说道:“妈,你看这些绿色的,是不是火药?” 此言一出,我的周围瞬间站满了一群好事者。 推搡间,弱小的我,再次被挤到了边缘的位置。 使得我那抓着骨灰的手,一时间竟无处安放。 无奈中,我对十二姥爷投去了一个求助的眼神。 收到我的求助信号后,十二姥爷朝人群大吼道:“都让开!让孩子把骨灰装完!” 话音一落,众人立即识趣的为我腾开了一条,可以容我通过的缝隙。 即便如此,却也还是保持着围观的队形。 很快,我便在大家莫名其妙的注视下,与奇奇怪怪的议论声中,装完了余下的骨灰。 十二姥爷走过来,将骨灰盒盖好盖子后,又把它递给了我。 随后,我们一行人便晃晃荡荡地,走到了殡仪馆的骨灰盒寄存中心。 路上,奶奶不止一次地,指着抱着爸爸骨灰盒的我,对众人赞叹道:“我大孙子好样的,喜国得到他儿子的记了。” “得记”,是东北话,形容长辈得到了小辈的福报的意思。是专门对孝子贤孙使用的,规格最高的褒奖之词。 这其实很讽刺。 我只是抱着爸爸的骨灰盒,走了这么一遭后,就得到了如此的殊荣。 待到工作人员,将盛装爸爸骨灰的骨灰盒,放置好以后,葬礼就算是结束了。 离开那里的时候,大人们还不忘互相提醒着:“不要回头看!” 当我这个使爸爸“得记”的“大孝子”,下一次来这里“见”他的时候,已经是二十年以后的事情了。 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我就一直被两个问题困扰着:“爸爸焚烧过的骨灰上,为什会有绿色的痕迹?”,“为什么我的老叔,会怀疑那是火药?” 读过《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的我,当然知道火药是什么。 我不知道的是,它怎么可能会出现在爸爸的骨灰上呢? 这两个问题,又合成了一个更大的疑问:“我爸到底是怎么死的?” 但我却一直都没有鼓起勇气,敢就此事,去问一问我的那些所谓的家人们。 葬礼完毕以后,爷爷家的那个平房,便立刻冷清了下去。 除了我的爷爷、奶奶外,就剩下了我的老叔、老婶了。 其他人,再度消失不见。 一直到爸爸的“头七”之前,也就零星的会有几人,前来探望一下而已。 因为我的爷爷,根本无法承受丧子之痛,所以,他并没有出现在爸爸的葬礼上。 在爸爸的至亲之中,还有一个人,缺席了他的葬礼。 我的二叔。 我的奶奶,一共生了四个孩子。 从长到幼,分别是我的大姑、我爸、我二叔还有我老叔。 在爸爸死之前不久,我曾亲眼见到,他与我的二叔,在我爷爷的家中,发生过一次激烈的“交锋”。 起因,好像是我的爸爸,找我的二叔借钱。 然而,我的二叔不肯借。 于是,我的爸爸便恼羞成怒,用一个铁皮围制成的水舀子,狠狠地砸了我二叔的头。 水舀子被砸出了一个很大的坑。 我的二叔,也被砸的坐在炕上愣了好半天。 他盯着我的爸爸看了许久,没有还手,也没有说任何话。 随后,便摔门离开了。 当时,我的奶奶和我的二婶,都在现场,却无一人敢上前阻拦。 大家都很惧怕我的爸爸。 二叔离开后,奶奶便拉着我,随着我二婶,一起追了出去。 追上之后,我们又一起走了一阵。 直到走出了很远以后,我的二叔突然来了精神。 他大喊着我爸爸的名字,破口大骂了起来。 或许,是因为守着我奶奶的面,他不是很好发挥。因此,骂的并没有多难听。 我只记得,最后他对着我的奶奶,反复重复的一句话:“妈你记住了,就是他死了,我都不会去送他的!” 几个月后,一语成谶。 二叔也没有食言,在送他大哥最后一程的人群里,确实没有他的身影。 按理来说,我妈也应该出现才对。 但她没有来,我却一点也不奇怪。 其实严格上来讲,在爸爸头七之前的那段时间里,爷爷的那个平房,也不算是很冷清的。 因为,就算是在晚上的时候,还经常会有狠狠地砸门声。 每当这个时候,奶奶都会嘟囔一句:“又有要帐鬼来了!” 我知道,奶奶的话,只有一半是真的。 那些人并不是“鬼”。 但确实是来要账的。 爸爸生前欠了很多人的钱,但并不是每份钱,都能做到“人死账清”。 真实情况是,知道他的死讯后,朋友的账,最后都清了。 但亲戚的账,却一分也没跑了。 这期间,喜欢卖弄学识的我,又出了一次大糗。 因为爸爸的死,大人们给我请了很长时间的假。 一直被憋在家里,实在很无聊的我,终于决定主动找个人聊聊天。 本应是首选的,我的爷爷,却一直沉浸在悲伤之中。 他总是黑着一张脸,坐在一个地方,一动不动。 每当看见他的身体,被他抽泣的呼吸,带动微微颤抖之时,我就知道,他准是又想他的大儿子。 只是哭的久了,眼泪已经哭干了。 若不是情难自持地抽泣起来的话,单从外表上,已经无法辨别出,他是否是哭了的。 第四十一章 头七 因此,我也尽量的不去往爷爷的身边凑。 并不是我不想安慰他,实在是因为每当看到我的时候,他只会哭的更伤心! 而我的奶奶,却又总是东家串完西家串的到处溜达,白天的时候基本见不到人影。 我的老婶,白天上班。 况且,我和她又没那么熟。 能和我说话的,也就只剩下我的老叔了。 瞅准一个时机后,我主动找到了他,煞有介事地说道:“老叔,我那天做了个梦!” 当时,老叔刚复员不久,和我爸的感情,也一直都很深。 在他的内心中,对我的爸爸,一直就有一种类似于崇拜的情愫。 这次复员回来,本来是想着要和我的爸爸一起,将那“刀枪炮”的事业,发扬光大的。 总之就是,在各种因缘的促使下,当时的我,在面对我的老叔时,还算是比较放松的。 因为大哥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遗憾中,兴致也不太高昂的他,见我忽然主动找他交谈,随口应到:“梦见什么了?” 开口之前,我原本是想着,要将那段“梦中之梦”讲出来,与他探讨一番的。 但被他一问,我却突然想到了一句电影中的台词。 写到这里时,我刚在网上翻找了好久,始终也没能找到那个电影的名字。 只记得,是一部港产的鬼片。 主角好像有英叔,但却不是僵尸片。 整部电影里,我就记住了一句台词:“父债子偿。” 当时,我并不知道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只是觉得它听起来很酷。 于是,我便牢牢地记在了脑海中。 只是苦于,一直没能找到一个,合适的情境,去使用它。 我还记得,电影中的那个主角,也是死了爸爸后,才被一个“厉鬼”追着说出了这句话的。 于是,我立即抓住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脱口而出道:“我梦见有一个人跟我说,要父债子偿!” 听有此言,老叔的眼睛,立时瞪的老大,一脸震惊地高声问道:“说啥玩意?” 他的眼睛本来就很大,对着我这一瞪之下,更使我多少有些心虚起来。 但自从有了那次“撒谎自救”的经历后,我睁着眼睛说瞎话的功夫,早已练得炉火纯青。 再加上,我又十分满意于他那满脸震惊的表情,遂用斩钉截铁的语气回复道:“父债子偿!” 再听此言时,我见到他的脸上,闪过了一抹惶恐。 他顿了顿,又做了个吞咽口水的动作后,声音沙哑地问道:“谁说的?” 我努力地回想了一下电影中的剧情,在发现确实是想不起来,到底是“谁”对主角说的这句话后,只好如实地回答道:“不知道。我看不见那个人的脸,反正是个男人的声音。” 再之后,我的老叔便不再言语了。 就只是皱个眉,愣在那里反复思量着,他大侄子跟他讲述的,这个梦境的具体含义。 杜甫有句写给他自己的诗,我在这里斗胆借来一用,以使得我这个喜好卖弄的毛病,能够显得高雅一些:“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 但就算是李白再加上杜甫,“仙圣”合体齐上阵来替我掩饰,也无法遮挡住,我这个七岁孩童的可笑与无知。 只是在当时,看到老叔,已经成功被我的惊人之语,“雷”的呆若木鸡了之后,我便“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了! 在那之后的几天里,我胡编乱造的这个梦境,又变成了老叔,逢人就会讲起的谈资了。 直到有一天,当我的二舅爷,听到了这个讲述后,立刻便摇着头否定道:“放屁!天涯肯定撒谎呢!你以后也不要再说这事了!” 当时的我,虽然表面看起来,像是正自坐在炕头上摆着积木。 实则一直竖着耳朵,美滋滋的听着我的老叔,与人复述着我的“惊人”梦境。 在听到我的谎言被人一语拆穿后,心中立时慌乱了起来。 生怕他们会一时兴起,找我对质。 就在我纠结着,要不要死扛到底的时候,不成想,这件事情竟然就那么过去了。 很久以后,我又经历了许多故事。再回首此事时,才发现我当时的担心,其实是多余的。 因为我的二舅爷,也和我的老叔一样,第一时间便信了我的谎话。 而他之所以会有那么大的反应,只是因为,他更懂得那句话的份量。 并且发自内心的抵触,那句话会不幸的成为现实。 “父债子偿”,当我也明白这四个字的含义时,早已经在不觉间,踏上了替我的爸爸偿还债务的漫漫路途之中…… 到了给爸爸烧头七的那一天晚上,全家人都没有睡觉。 爷爷悲痛的心情,也已缓和了许多。 他带着我,在十字路口烧过纸钱回家后,又特意在进大门的那条走廊上,摆上了一大碗米饭,以及许多其它好吃的东西。 我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说:“你爸今天晚上会回来看我们最后一眼,然后就会永远的离开。这些饭菜就是为了让他吃的饱饱的,离开的路上才不会饿。” 对于没有验证过的东西,我从来都是持怀疑的态度。 但那一刻,我愿意相信爷爷说的会是真的。 因为如果是假的,爷爷一晚上的心血就白费了。 事实上,如果只是站在我的立场的话,爸爸会不会在头七那天“回来”,结果都是一样的。 我在乎的,就只是爷爷的情绪而已。 自从爸爸死了以后,我并没有觉得自己的生活,和以往相比,受到了多大的影响。 因为就算是他活着,我也总是看不到他的人影。 而且,他每次出现时,带给我的又多是一些不快乐的记忆。 如此说来,因为他的离开,我的生活还是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的。 那就是,它终于是在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了。 这件事情说出来很残忍,可摆在那里的事实,却是不容更改的。 虽然爸爸给了我一半的生命,但在我童年里的大部分时间里,使这条生命得以存活下去的,却是我的爷爷。 第四十二章 妈妈 过了午夜十二点后,我的老叔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兴冲冲地去往大门口的走廊上,转悠一圈。 抽根烟后,又会失望地回到屋里。 他似乎是除了爷爷以外,唯一一个相信我的爸爸,真的会在头七那天“回来”的人。 第八天的太阳,如约而至。 因为前晚刚熬过一个大夜,所以当我被一阵敲门声吵醒时,已是晌午时分了。 当的时家里,就只有我和奶奶两个人。 她正在准备着一家人的午饭,处在烹饪关键阶段的她,不方便去开门。 于是她便对着正坐在炕沿旁醒神的我,吩咐道:“涯啊,起来吧。披件衣服,看看又是哪个要帐鬼在叫门。” 对于给“要帐鬼”开门这件事情,我是极不情愿的。 只因我十分惧怕打开房门后,面对那一双双饱含厌恶之意的眼神。 一只脚刚迈入了院子,我便不耐烦地对着门口嚷道:“谁啊?” “涯?开门,我是你小姨!” 当这个完全在我预料之外的访客,自报出身份时,我整个人都麻掉了。 虽然我早已分辨出了她的声音,却还是忍不住又问了一句:“小姨?” “对啊!连小姨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吗?” 在我记忆中,小姨是妈妈那撇的亲戚中,第一个来到爷爷家造访的人。 “你怎么来啦?” “开门再说,我是为你妈的事来的!” 见我迟迟没有开门,小姨的声音已有些愠怒了。 这时,我才发现自己仍在原地站着呢,连忙向大门口跑去。 在路过走廊时,我还发现昨夜爷爷为爸爸准备的吃喝,都不见了踪迹。 “谁来了啊,涯?” 当奶奶的声音传来时,我已经看到了站在门口的小姨。 当我刚欲开口叫人时,赫然发现在小姨的身后,还跟着两个身着正装的警察。 这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面对警察。 顿时便被那两身八九式警服的威武之气,震慑的愣在了原地。 我立刻低下头,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却又忍不住的不时抬眼去偷看,那穿着一身“橄榄绿”的两名警察叔叔。 “你叫什么名字?” 其中一个看起来比较年轻的“橄榄绿”,开口问道。 我已猜到那个声音,就是在对着我说的。 只是突逢此境,我本能地戴上了“怂包”的面具。继续低着头,摆出了一副唯唯诺诺的表情,对那名警察叔叔的问话,佯装不知。 这时,我的奶奶也来到了门口,在看见了那两名警察和我的小姨后,握着炒勺的手下意识地紧紧了。用生冷的语气质问道:“你们来干嘛?” 听有此问,小姨用一听就知道是很刻意的亲切语气回复道:“大娘,我想带天涯去趟派出所,做个笔录。” 说罢,她便用求助的眼神,看了看身旁的两个“橄榄绿”。 这时,年岁比较大的那一个,从兜里掏出了一个证件,在奶奶的面前示意了一下后,开口说道:“您好,大娘,我们是xn派出所的。因您儿子的案件需要,想带孩子去派出所做个笔录。” 奶奶随意的瞥了一眼。 “找孩子做什么笔录?” 虽然她的言语中,还是可以听出些抵触的情绪。但语气却比开始时的生冷,明显缓和了许多。 那名老警察,再度重复了一句:“案件需要。” 奶奶看了一眼手中的炒勺,估计是想起了炉台上正炖着的菜。 犹豫了一下,问道:“用我跟着去吗?” 听有此话,小姨连忙回道:“不用大娘!做完笔录后,我把天涯送回来就行!” 说罢,她拉起我的手便要走。 此刻的我,正在分析着,才刚听到的,那些对话的意思。 一开始敲门的时候,小姨说是为了妈妈的事来的。 但开门以后,警察又说是为了爸爸的案子来的。 “难道说,妈妈的事,和爸爸的案子有什么关系吗?” 想到此处,我看了看小姨,又看了看奶奶,最后将视线,落在了那名老警察的身上。 继续思量道:“可是我的爸爸都已经死了啊,还会有什么案子呢?” 显然,此处并不是求证的地方。 他们也没有要在这里,和我说些什么的意思。 奶奶将我看向她的眼神,理解成了我在向她请示可否动身。遂点了点头,对我说道:“你跟着去吧。” 于是我便看似稀里糊涂,实则期待满满地被小姨拉着,坐上了一辆贴着公安标识的桑塔纳。 还未坐定,我便迫不及待地问道:“我妈呢?我妈在哪?” 八天了,我终于可以问出了,这个在我的爷爷家,已经成为了禁忌的话题。 并不是因为我的爸爸死了,所以我才不敢提起我的妈妈。 事实上,从我的妈妈在我八个月大的时候,丢下我,离开了那个住着爷爷、奶奶的平房后,“妈妈”两个字,就已经成为了一个禁忌了。 甚至,就当别人谈论起这两个字时,我都会用很夸张的表情和动作,刻意地避开。 就算他们谈论的,是别人的妈妈。 我也会躲得远远的。 比如,那个时候很流行的一首歌,叫《世上只有妈妈好》。每当电视或广播中放出这首歌时,我都会倔强地选择换台,或者干脆关掉它们。 我这样做的目的,只是为了证明,我和他们是一伙的。 虽然我早已在私下里,流着泪将那首歌的旋律,默默地哼唱了无数次了。 是的,我能哼唱完整的,就只有旋律而已。 至于歌词。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地孩子,像块宝。投进妈妈的……” 我就只能唱到这里,便会泣不成声。 直到三十年后的现在,依然如此。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都在扮演着一个可耻的“两面派”角色。 因为当我生活在妈妈家那边时,我又会随着他们的谈论,一起抹黑着爸爸这边的亲戚们。 总之,在妈妈这边的亲戚们面前,不要提起爸爸那边的好。 在爷爷这边亲戚们的面前,不要提起妈妈那边的好。 就是我童年里的生存之道。 第四十三章 好好说 而我的爸爸,在他活着的时候,我与他面对面的次数,少到可以忽略不计。 所以,如果非要在那些和我有着同样姓氏的亲戚们中,选出一个代表的话,就只能是我的爷爷。 小姨并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对我嘱咐道:“先别管你妈在哪了!你要是想早点见到你妈的话,一会儿到了派出所,就好好说!” “咳!” 之前问过我名字叫啥的那位年轻“橄榄绿”,在副驾驶的位置,用力地咳嗽了一下后,我的小姨便不再说话了。 那辆警车并没有开出去多远,便停在了一个小卖店的旁边。 就是那个离爷爷家很近的,我和我的爸爸,常常在那里赊东西的小卖店。 随后,我就看见了我的大姨,手里拎着一堆零食,从那个小卖店里走了出来。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立即向小姨求证道:“我的大姨也来了吗?” 还不及小姨回答,大姨已经径直走到了警车的旁边,从我这一侧拉开了车门。 我转头小声招呼道:“大姨。” 因为是第一次坐在警车里,我不敢大声说话。若是换作以往,我一定会很兴奋地和我的大姨打招呼的。 我的姥姥,一共生了五个孩子。 从长到幼,依次是我的大姨、大舅、二舅、我妈还有我小姨。 因为我姥爷死的早,作为家中的大姐,我大姨便一直协助着我的姥姥,照顾着家中的其它弟弟妹妹们。 日子久了,便养成了“傻大姐”的性格。 到了我们这一代人陆续出生以后,又再次成了下一辈人中的“孩子王”。 每逢节假日的时候,我们这些孩子们,便会被集中“关押”在大姨的家里,接受她的“幸福”改造。 虽然我参与到其中的次数,不是很多。 但从第一次去过以后,我就已经把她的家,定义为童年里的“梦想乐园”了。 在看到身为“园长”的大姨时,我一直悬着的紧张心情,终于得到了些许的缓和。 最主要的是,那满满一塑料袋的零食,瞬间便分散了我的注意力。 她看了我一眼,笑着说道:“涯,往里窜窜,让大姨上车。” 当我一边盯着她手中提着的“快乐”,一边给她腾出座位的时候,却听她忽然又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你不是一直想当警察吗?这回好了,先坐上警车了。” 此话一出,我只觉脑袋嗡的一声。 瞬间觉得那些零食,好像也没那么好吃了。 当着真警察的面,被人说出了那些要当警察的无知童言,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其实是一件很难为情的事儿。 随着“嘭!”的一下,关车门的声音发出后,大姨便坐在了我的右手边。 而坐在我左手边的小姨,仿佛是得到什么提示般,兴奋地问道:“涯,你长大了为啥要当警察呀!” “抓!”我下意识地喊出了一个“抓”字后,便迅速地沉默了下去。 我的爸爸已经死了,我还能抓谁呢? 不知道为什么,我那个一向很容易便能猜出孩子心思的大姨,今天却忽然愚钝了起来。 她本应看出了我的难过,更该知道我难过的原因是何,偏偏还是追着我问道:“抓谁呀?” 这时,我突然发现那个老警察的眼睛,正在倒车镜里“死死”地盯着我。 这让我心下一惊,如实答道:“抓我爸……” 听到我的答案后,大姨长长地舒出了一口气。 半晌,又对我说了一句:“一会儿到了派出所,好好跟警察叔叔们说说,为啥要抓你爸吧!” 我的小姨又在一边补充道:“到地方了别害怕,你就实话实说就行!” “咳!” 这次是后视镜中,那双眼睛的主人,重重地咳嗽了一声,阻止了我们的交谈。 当车内的空气,又安静了片刻后。那双眼睛的主人,用一种不容置疑地口吻说道:“让孩子好好休息休息吧,一会儿我们和他聊!” 接下来的路程里,我的大脑一片混乱。 许多看似毫不相干的关键词,逐渐被串联成了一个紧密的整体。 八天前,爸爸死了,妈妈不见了。 八天后,小姨带着警察登门拜访。 当我开始试图捋出一个完整的时间线时,大姨递给了我一根剥了皮的火腿肠。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对送到嘴边的美食,提不起任何兴致。 见我竟然没有立即接过去,大姨诧异地问道:“火腿肠都不喜欢吃了吗?” 而我却再次问出了,初上车时的那个问题:“我妈呢?” 听有此问,大姨下意识地看了看坐在前排的两名警察,欲言又止。 这时,那名年轻的警察,回过头对我说道:“先吃点东西吧孩子,都到午饭的时间了。” 他的声音虽然很友善,但从那身“橄榄绿”后传出来时,却只让我觉得,他的话更像是一种命令。 对于当时的我来说,火腿肠可是个稀罕玩意。那可是“王中王”啊,不是乱叫的! 可惜,我竟味同嚼蜡。 其实爷爷家离派出所的距离并不远,我却度秒如年。 终于,随着一阵轮胎与地面摩擦的声后,老警察熄灭了那辆桑塔纳的引擎。 他对那名新警察吩咐了一句:“你去准备下东西,我先带他们进去。” “好的,师父。” 听到他俩的简短对话,我不禁好奇的想道:“原来公安局里的警察之间,都是师徒关系吗?这和西游记里的师徒关系,是不是一样的呢?” 当我们三人,被那名老警察带进派出所的大门时,路上困扰我的那些问题,立时便被我抛在了脑后。 在走到了一个办公室的门口时,那名老警察对着我的两个姨娘说道:“你们两个,谁来陪孩子做笔录?” 我的大姨问道:“我俩只能进去一个人吗?” 老警察答道:“对。” 大姨对小姨说道:“坤,你去吧。” 小姨点了点头,回道:“行。” 在办公室的门,被关上的一刹那,我又听见了门外大姨的嘱咐:“天涯,一定要好好说啊!” 第四十四章 口供 我看了看已经被关上的门,又看了看正拉着我手的小姨,不解地问道:“到底是让我好好说啥呀?” 小姨刚要开口,却被那个老警察笑着打断道:“一会儿无论我问你什么问题,你只需要如实回答,就是''好好''说啦!” 听有此话,小姨连忙附和道:“对!实话实说就行!” 那名老警察,忽然换了一副严肃的面孔,用一个很慢的语速,对我小姨说道:“一会儿我们问孩子话时,你不许插嘴。也不许对孩子所要回答的内容,进行提示或者暗示。更不许替孩子做出回答!明白吗?” 我的小姨十分乖巧地点了点头,回答道:“明白!” 那名警察从兜里掏出了一盒烟,又从中抽出一根,叼在了嘴里。 他看了看我的小姨,又低头看了看我,没来由的叹息一声后,点燃了那根烟,狠狠地吸了一口。 然后,他别过头去,吐出了口中的烟雾。 当他再度回头看向我时,目光已经温柔了许多。 他指着办公桌对面的一把靠椅,对我轻声说道:“先坐那待会儿吧。等那个叔叔回来后,我们就开始聊天。” 我没有寻求小姨的同意,便按照这个老警察的“要求”去做了。 只因我已敏锐的分辨出,这个屋子里的“老大”,是谁了。 对于老大的话,我只需要照着做了,便不会有错。 随后,他又指着我身后的一把椅子,对小姨说道:“你就坐在那里吧!” 小姨没有丝毫犹豫,也按着老大的吩咐去做了。 安排完座位后,老大自己坐在了我的对面,办公桌里的一把靠椅上。 在等待那名年轻警察的过程中,我的心情也从压抑,逐步变得兴奋起来。 只因我终于来到了一个,可以尽情说实话的地方。 自从挨过爸爸腰带的抽打以后,我已经很久都没有好好地说说实话了。 当老大点燃第二根烟时,他的徒弟拿着一个文件夹,开门走了进来。 年轻警察先是观察了一下屋内的坐序,随后拉过了一把没有靠背的椅子,坐在了师父的旁边。 师徒俩对视一眼后,徒弟问道:“现在开始吗?” 师父点了点头,将那根只抽了一半的烟给掐灭了,重新放回到烟盒之中。 “开始吧!” 徒弟先是将文件夹平放在了腿上,从中抽出了一摞纸,又在办公桌上拿起了一支笔后,摆出了一副准备记录的样子。 开口之前,他先是对我的小姨说道:“我们采集孩子笔录时的规矩,我师父都跟你交代清楚了吧?” “清楚了。” 他继续重申道:“一定要让孩子自己说,否则孩子的口供就是无效的。也就不会对孩子妈妈的案子,产生任何的帮助。明白吗?” 小姨的声音,越发的乖巧起来。“明白。” “对此你有什么异议,可以现在提出来。如果没有的话,我们便开始问孩子的话了。期间未经过我们的允许,你不得再随意开口,明白吗?” “明白。你们问吧!” 在这个徒弟与小姨的对话内容中,我第一时间便捕捉到了一个,极为关键的部分。 “妈妈的案子?”我满腹狐疑地斟酌起,这句话的意思来。“来之前不还说是爸爸的案子吗?怎么到这里后,又变成是妈妈的案子了?” 通过对这个疑问的思考,我很快便将脑海中已掌握的所有信息,成功地关联到了一起。 “警察叔叔之所以会这样说,一定是因为妈妈的案子,和爸爸的案子,根本就是同一个案子。也就是说,爸爸的死,一定和妈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我接下来要说的话,极有可能对妈妈产生很大的帮助!” 想到这里时,我又推导出了一个难以置信的可能:“难道说,是妈妈……” 就在我努力的试图解开真相时,对我口供的采集工作,正式开始了。 徒弟开口对我问道:“姓名?” 听着他冰冷的语气,我再次戴起了怂包的面具,佯装无知地看着他,一言不发。 其实是终于捋清了脉络的我,再度做好了演戏的准备。 虽然接下来我说的所有内容,的确都是实情。 但我还是要在那些,听我说话的人心中,树立起一个值得信赖的形象。 对于一个七岁的孩子来说,最有效的办法,便是示弱,博取同情。 在多年来与大人们的博弈中,这个方法总是屡试不爽的。 果然,看到我的反应后,老大立即瞪了那名年轻警察一眼,训斥道:“注意和孩子说话时的态度!你还是好好记录吧,我来问!” 徒弟尴尬地点了点头,又朝着我笑了笑后,便提起了笔,不再言语。 见到这一幕后,我知道我已经赢了。 接下来,就是我去解救妈妈的时刻了。 重新接过主导地位的老大,用极其温柔的态度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答道:“迹天涯。” 老大问道:“你几岁了?” 我答道:“七岁。” 老大问道:“喜国是的你什么人?” 我答道:“我的爸爸。” 老大问道:“缘是你的什么人?” 我答道:“我的妈妈。” 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被一个陌生人,如此温柔地对待。 如沐春风中,我竟然有些想哭的冲动。 当一些基本的信息,被采集完成后,老大对我的问询,很快便切入到了主题:“你的爸爸和你的妈妈,平时的关系怎么样?” 听到这个问题时,我的脑海中第一个浮现的画面,就是刚过去的春节,我们一家三口一起吃饺子的桥段。 我的眼前,仿佛还能看到,爸爸刚端进屋的那盘酸菜馅饺子上,冒着的热气。 我的耳边,仿佛还在回响着,妈妈的那句感慨:“真香!再去给我拿袋醋来!” 见我一时无言,老大换了种方式问道:“他们两个人,平时的关系好吗?” 可深陷回忆的我,依旧对于他的问题恍若不知。 见状,老大无奈地对着我的身后,使了个眼色。 第四十五章 申冤 得到了老大的“指示”,坐在我后面的小姨,连忙出声提醒道:“涯,警察叔叔问你话呢。你妈和你爸平时关系好吗?怎么不回答呢!” 或许是小姨还想说些什么,我看见老大朝着我身后摆了摆手,打断道:“接下来的事,让孩子说吧。” 小姨的声音一出现,立刻便将我眼前的那幅美好画面,轰击的支离破碎。思绪重新回到现实中的我,只如实地回答了两个字:“不好!” 我之所以会觉得那个画面是美好的,是因为它实在是太过稀少。 少到我翻遍了自己的所有记忆,也仅能找到那一次美好而已。 本就是微不足道的一场意外而已,又何足挂齿呢? 或许是为了方便他的徒弟记录,老大刻意放缓了,接下来问话时的语速。 “说说看,怎么个不好法。” 我答道:“他俩总是会打架。” 老大问道:“是用嘴打,还是用手打?” 听有此问,我先是一愣,旋即“噗呲”一声笑了出来。 不明所以的老大,同样笑着问道:“有什么好笑的呀?” 我止住了笑容,认真地问道:“用嘴打架的,不是狗吗?” 此话一出,正在奋笔疾书的徒弟,也忍不住“噗呲”了一声。 随后,他迎着老大那将要“杀人”的眼神,憋着笑问道:“这段记吗?” 老大又瞪了他的徒弟一眼,随后从烟盒里,翻出了之前抽剩的那半支烟,低头点燃后,继续抽了起来。 徒弟也有样学样地,将手伸向了那个烟盒。却被老大抬手用力地打开了。 “如实记录,写完再抽!” 在觉察到屋内的空气,变得有些紧张之后,我立时收敛起了自己的顽皮。 估计是老大一直以来的温柔语气,让我在不自觉间,摘掉了脸上的怂包面具。 温柔确实是一剂良药,但当时的我,却无法安心接受它的治愈。 赶在老大生气之前,我连忙接着他刚才的问题,继续回答道:“他们每次用嘴吵架时,都会伴随着用手打架。” 老大用力地吸了一口烟,又伴随着一声长叹,吐出了嘴里的烟雾。 “是两个人都会动手去打对方。还是一个打人,一个挨打?” 我答道:“一直都是我爸动手打我妈,而我妈从来都没有还过手。”我顿了顿,补充道:“就算是还手了,她也不可能打得过我爸的。” 老大问道:“你还记得,你爸打过多少次你妈么?” 我答道:“太多次了,记不清了。他们基本上每次在一起,都会打架。每次都是我爸打的我妈。” 随着对话的深入,我给出的回答,也越发的严谨起来。 老大问道:“他们两个人,平时在一起生活吗?” 我答道:“不在。只有偶尔才会在一起。但是基本上他们每次在一起时,我爸都会打我妈。” 我开始在给出的每个答案中,都寻找机会,加上爸爸打妈妈的陈述。 就像是忍了很久,终于可以有人,去替我申冤了的感觉。 事实上,也是如此。 当时我的心里,就是把眼前的两个警察,当成了可以为我做主的“青天大老爷”的。 老大问道:“你爸都是怎么打你妈的?” 听到这个问题,我本能地颤抖了一下。 紧接着,无数血腥的画面,一股脑地浮现在了我的眼前。 太多的恐惧与不安,同时拥挤在我的喉咙之中,堵的我有种窒息之感。 待我大口喘着粗气,想要试着说出一二时,却突然“哇”的一声,不受控制地哭了起来。 获得老大的同意后,小姨从后面,给我递过来了几张纸巾。 她是开饭店的,纸巾自然随身携带。 当我转身接过她的纸巾时,就听小姨轻声安慰我道:“别哭了,快跟警察叔叔说说,你爸都是怎么打你妈的。” 或许是因为小姨的这句安慰,只是重复了老大的问话,所以并不违规。 又或许是因为我突然的哭泣,本来就算做答案的一种。 总之,对于小姨的额外话语,二位警察均没有出言制止。 在我哭泣的过程中,老大又点燃了第三根烟。 他的徒弟,也跟着点了一根。 虽然问话并没有结束。 但这次,老大却并没有禁止,徒弟的吸烟行为。 又看着我哭了一会儿后,老大轻声说道:“你要是不想说,这个问题可以不回答。” 听闻此言,我立刻止住了啼哭。连忙哽咽着回答道:“不!我想说,我要说!” 我之所以会如此的急迫,是因为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个问题的答案,将成为解救妈妈的关键! 老大说道:“那你说吧,我听着呢。”他指了指他的徒弟,“这位叔叔也会如实记录的,放心吧。” 我深吸一口气,小心地维持着脸上的恐惧与不安。 因为心知内容较多,不好记录,我也故意放缓了说话的语速。 “我记得有一次,我看到我爸拿一个玻璃瓶子,用力地砸我妈的头,砸的我妈满头是血;还有一次,我看到我爸把我妈打的都已经躺在了地上,还嫌不够,继续用脚狠狠地踩踏我妈的身体;还有一次,他用菜刀砍我妈的头,砍的我妈去医院缝了好几针!” 讲到这里时,我再度不受控制地嚎哭起来。 虽然爸爸用菜刀砍妈妈的事,我并没有亲眼所见。 但我却并没有撒谎,因为这件事真实的发生过。 当时是因为,我无意当中看到了妈妈头上的疤痕。在询问她受伤的原因时,妈妈亲口讲给我听的。 而我也确实没有撒谎,因为在我的答案中,并没有说这件事是我看到的。 我只是没有明确地说明,它是我听到的而已。 老大似乎抓住了重点,追问道:“你爸还拿菜刀砍过你妈吗?” 我信誓旦旦地回答道:“是的!不信的话,你们可以找到我妈,看看她的脑袋上,是不是有道疤痕!” 说罢,我立刻抬头观察着老大的反应,想验证自己的猜想。 只见他毫不迟疑地点了点头,说道:“嗯,我们会去看的。” 第四十六章 真相 看着老大胸有成竹的表情,我的身体一僵,瞬间便瘫靠在了椅子上。 目光呆滞地望着头顶的白炽灯,任凭那刺眼的光亮,将我的眼神射的涣散。 看出了我的异常反应,老大关切地问道:“你怎么了,孩子?” 同时,他迅速地朝着我的身后,招了招手,指示道:“快去看看孩子怎么了!” 听着老大的吵嚷声,我立即强打精神地重新坐好。揉了揉自己的脸颊,佯装镇定地回答道:“我没事,你继续问吧。” 我知道,从现在开始,我绝对不能有任何事了。 当老大没有丝毫迟疑地说出那句,他会去查看妈妈的脑袋时,我就猜出了所有的真相。 妈妈之所以会突然地消失,是因为她已经被警察抓住了。不仅如此,此刻的她,很有可能就被关押在,眼下的这个派出所之中。 而警察抓她的原因,就只能有一个。 那就是,我的妈妈,杀了我的爸爸! 就在八天前,我逃学去妈妈家偷钱的时候。 我的爸爸死了。 我的妈妈杀的。 所以,此刻我说的每句话,其实都是在给警察提供,可以替我的妈妈,减轻罪责的证据。 即便已经想透了所有的前因后果,可我还是努力地摆出了一副,一无所知的样子。 当小姨按照老大的提示,走过来试图查看我到底哪里出现了状况时,我指了指桌子上的一个水杯,转移话题道:“我想喝水。” 小姨看了一眼那个杯子,犹豫了一下,对老大申请道:“刚才来的时候,孩子的大姨已经在小卖店买好饮料了。我出去一趟,给孩子取进来吧。” “去吧。” 在小姨去给我取饮料的过程中,老大又随意地问了我一些,与案件无关的问题。 我知道,他其实是想要缓解我,看起来的紧张情绪。 而我一边回答着,他那些无关痛痒的提问。一边在记忆中拼命地搜刮着,足以证明我的爸爸,本来就“该死”的罪证。 是的,我才七岁,就已经可以搭建起一个完美的逻辑了。 只有置爸爸于死地,妈妈才有活着的希望。 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刑法第二十条里,有着正当防卫的说法。 只是单纯的以为,杀人就该偿命,欠债就要还钱。 而我要做的,就是不惜一切代价,解救妈妈的性命。 当我的小姨,拿着一瓶可乐返回时,我只拧开随便喝了一小口后,便将那瓶奢侈的饮品,放到了面前的桌子上。 随后立即摆出了,已经准备好,回答下一个问题的样子。 别说只是一瓶可乐而已,就是一瓶琼浆摆在我的面前,也无法在那时,将我的注意力分散丝毫。 老大也喝了一口水,见我神色已然恢复如常,继续问道:“你爸打过你吗?” 我回答道:“打过!就只是因为怀疑,他就拿皮带狠狠地抽我!” 虽然救母心切,可我还是选择用事实说话。 就算是添油加醋,也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夸张表达。 在那个年代,孩子只要没被家长打死,基本上问题都不会太大。 所以,老大只是例行公事的问了一句后,便不再说话了。 他又从烟盒中抽出了两支烟,一支递给了他的徒弟,一支叼在了自己的嘴里。 然后,他拿过已经写好的笔录,认真地看了起来。 待到那支烟吸完以后,老大再度问道:“你还有什么想要补充的吗?” 我知道,这将是我的最后一次机会了。 在老大抽烟、审阅笔录的那段时间里,我早已从爸爸的诸多罪行中,筛选出了一些比较严重的部分。 并做好了准备,只待老大一声令下。 此问一出,我心知时机已到,精神为之一振,高声应道:“有!” 老大被我突然的“焕发”,惊的先是一愣,随后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 定睛看了看我,神情和蔼地点头示意道:“开始吧,我听着呢。” 得到了“开火”的指令,我开篇点题道:“我的爸爸是个坏人!” 话一出口,我的眼泪,便流了下来。 我只是一个七岁的孩子,哪里会有大义灭亲的觉悟? 只是一生一死的取舍之间,我选择了去保住,仍然活着的妈妈而已。 但对着警察,高声喊出那句:“我的爸爸是个坏人”后,从一开始,便被我极力压制着的愧疚感觉,瞬间化成了泪水,喷发而出。 但与委屈或者悲伤的泪水不同,愧疚的眼泪,是不会引起身体的抽搐的。 情绪虽然崩溃,意志却依然顽强的我,立刻连珠炮似地输出道:“在爷爷家的时候,他总是带不同的女人回家。还让我管其中一个叫''妈妈''。就在前阵子,他还一次性带回来两个女人,还说要带着她俩开咖啡馆!” “咖啡馆”,在当时的东北,是一个新兴产业,懂得都懂。 听到此处,徒弟忽然插话道:“嗯,这件事,我们的确得到过一些线索。” “咳!”老大又瞪了一眼他的徒弟,打断道:“好好记你的,别总写错别字!” 随即,他转过头,轻声对我说道:“还有吗?” 我抬手擦了擦,流了满脸的,愧疚的眼泪,给出了最后的回答:“我从小的梦想,就是长大了,能够当一名警察。因为当了警察的话,就可以抓住我的爸爸,让他再也无法打我的妈妈了!” 在让我按手印的过程中,我看到那名年轻警察的眼睛红红的,脸上隐约还浮现着一抹泪痕。 察觉到我的注视后,他尴尬一笑,用打趣来掩饰道:“这老家伙,抽的满屋子都是烟,呛得人直掉眼泪儿!” 在送我们三个离开派出所的时候,我的两个姨娘,又拉着老大,避开了我,攀谈了几句。 这位年轻的警察,趁着那三人不备,在我耳边轻声宽慰道:“放心吧,你的笔录非常重要,一定会帮到你的妈妈的!” 随后,他伸出食指,立于唇边,对我做出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嘘~!” 第四十七章 经过 大约一个月后,妈妈的判决结果便出来了。 正当防卫,免于刑事处罚。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我的口供,确实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又过了许多年,在我多方面的打探与尝试下,才逐渐地拼凑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事情经过。 1995年的春节,刚过去不久。我的爸爸和我的妈妈,在一场激烈的“交锋”后,再次分道扬镳。 而我的爸爸,很快便从一个广州那边回来的朋友口中,了解到了“咖啡馆”这个行业。 很快的,他便凭借着自己的魅力,以及经营“刀枪炮”事业多年,所取得的“江湖”地位,赢得了多位妙龄少女的信赖。 在赚钱欲望的驱使下,这些涉世未深的女人们,纷纷主动加入到了,那个“咖啡馆”的前期筹备工作之中。 就在万事俱备,只差启动资金的时候,爸爸第一时间便想到了妈妈。 于是,他便轻车熟路地来到了妈妈当时的住处。也就是那个春节的时候,我们“两”家三口人,一起吃酸菜馅饺子的地方。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他的怀里,还揣了一把,锯掉了枪管的五连发猎枪。 在东北的八、九十年代,这种绰号为“喷子”的猎枪,几乎成了每个“社会大哥”人手一把的标配。 爸爸拎着“喷子”,在妈妈的住处晃了一圈。要钱虽然无果,但他还是顺利地从妈妈那里,要了点别的什么东西。 随后,他又选择去到了二舅妈开的那个旅社中,准备耀武扬威一番。 爸爸的目的很简单,无非就是想证明给妈妈的那些亲戚们看看,就算“缘”搬到了他们的周围住,他“喜国”照样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谁也拦不住。 最主要的,爸爸就是想去触触二舅的霉头。同为“江湖”中人,总会想着要高过别人一头才好。 毕竟爸爸一直觉得,妈妈之所以会搬到这里,就是因为自恃或许可以依仗,她二哥的威势,就能避免或减轻,爸爸对她的骚扰。 所以,这才是他会揣着一把“喷子”,来找妈妈的原因。他就是准备好了,要跟我的二舅“碰一碰”的。 但或许,爸爸又不是真的想要“碰一下”。因为他一定也知道,我的二舅,出现在那个旅社的概率,其实是极其渺茫的。 因为我的二舅,那时候也是一个不怎么“着家”的人。 所以,爸爸或许就是单纯的,想要去那里立立威而已。想让我的二舅妈,传个话给我的二舅,就说“喜国”来过了,还是揣着“喷子”来的。 不然的话,他也不会在迈入旅社的时候,顺手将那把“喷子”,立在了门口旁的窗台上。应该是紧紧地握着它,以备不时之需才对。 但就是那么极低的概率,竟然真就让我的爸爸“碰”到了。 当时他刚挪步走到了楼梯的旁边,恰好与刚从旅社二楼下来的二舅,撞了个满怀。 我猜这二人,当时应该都没有料到对方的出现。否则他们也不会在相撞之后,默然对视了良久。 熟悉二舅的人都知道,因为他的个子有些瘦小。走路的时候,又喜欢低着头。偏偏他的步速还很快,所以不仅经常撞到人,还经常撞到树。 若是平时的话,或许二人间的这次对撞,笑笑也就过去了。 但那天二舅是从高处往低处走,而爸爸是从低处往高处走。按理来说,这一高一低之间,总会有一个人,能够提前看见另一个人,并主动让开的。 在“江湖”里混久了的人,看待问题的角度,总是喜欢用“江湖”人的思维。在对视的过程中,二人同时得出了一个共同的结论。 那就是,对方一定是故意冲撞自己的。 我的爸爸,平时很注重礼节。 以往的时候,每当遇见妈妈家中,那些比爸爸年长的亲戚们时,都是爸爸先打招呼的。 就算是为了立威,他也一定会选择那种不失礼节的震慑。 如果爸爸只是一个简单又粗暴的人,那一直就是校花级别的妈妈,当初也就不会接受爸爸的追求了。 但这一次,却是我的二舅,首先用冷冷地语气,开口问道:“你来这里干嘛?” 当别人率先失礼的时候,我的爸爸也会瞬间丢掉所有的礼节。见二舅的态度不善,本就是奔着找茬来的爸爸,口舌中自然也不会相让。 于是,他扬起了鼻子,反问道:“我不能来?” 生平最烦看着别人鼻子说话的二舅,立刻愠怒道:“你是不是觉得,你现在行了?” 那个年代,在东北的“刀枪炮”团体里,一旦敌对的双方,在交流的过程中,出现了类似于:“你是不是觉得你行了?”这句话时,往往就意味着,已经到了必须要分出胜负的关键时刻了。 但这句话的使用方式,一般只出现在“老江湖”对后起之秀的质问中。 若没有足够的实力与自信,很少有人会问出这句,将会置对方于绝处的言语的。 被问到的一方,要么选择息事宁人,结果就是颜面扫地,接受实力不济的现实。要么就是放手一搏,决出个高低。 但若是平辈之人用到了这句话,就意味着说此话者,对另一个人,自始至终都是瞧不起的。 对于我的爸爸来说,听见作为平辈的我的二舅,问出了这样一句话,那无异于是一种极大的侮辱。 那个时候的“喜国”,正处于极端的膨胀之中,怎么可能甘心受辱?何况他本就是做足了准备,才踏入了二舅妈的旅社的。 三两句针尖对麦芒的简短沟通后,我的爸爸立刻便返身朝门口走去。 准备拿起他的“准备”,扞卫他“虚无缥缈”的尊严。 就在这时,我的妈妈,刚穿戴好了衣物,从她的家中追了过来。才一拉开旅社的大门,就看到了正朝着她的方向,快步走来的爸爸。 同时,她还立刻便发现了爸爸的眼神,并没有落在自己的身上。 第四十八章 结果 当妈妈下意识地顺着爸爸的视线,侧脸去看时,便赫然见到了,那把正立于窗台上的“喷子”。 她来不及做出任何的思考,只是本能的拿起了那把,被锯掉了枪管的五连发猎枪,并将它紧紧地抱在了怀里。 电光火石间,爸爸已经窜到了妈妈的身前,伸手便去抢拽,她怀里的那把“喷子”。 一拽未果之下,爸爸便恼怒地扇了妈妈一个耳光,同时破口大骂道:“屮你妈的!把手撒开!” 在爸爸转身去往门口,准备取他放在窗台上的“喷子”时,二舅第一时间便意识到了,马上将会出现的,武器不对等的状况。也立刻转身去往楼上,寻取他的“藏货”去了。 所以,当爸爸在旅社的门口,对着妈妈施暴时,二舅并不在现场。 这个时候的我,应该是正在领着孙刚,偷拿妈妈放在铁皮糖盒里的钱。 而我的二舅妈,因为前一晚刚值过一宿夜班,案件发生的时刻,又不是住店的热门时段。 所以,她当时正在旅社的二楼,一个空闲的房间里休息。 一楼吧台内的服务员,是个只有十八、九岁的女孩子。 从我的爸爸刚一进门,掏出那把“喷子”,立在了窗台上的那一刻起,便已经被吓得个半死了。 再见到眼前的暴力场景时,立即便惊恐地蹲到了吧台的下边,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被打的次数多了,妈妈的抗击打能力,早已异于常人。 爸爸全力的一巴掌呼下去,妈妈竟然纹丝未动。 仍旧紧紧地抱着那把喷子,同样愤怒地斥责道:“你上我二哥这里耍啥啊?咱俩的事,非要牵扯这么多人进来干嘛?” 其实妈妈只是感受到了猎枪的威胁,怕爸爸一旦发疯,会伤及她的娘家人。 虽然,她最初搬到这里的目的,确实是有着,可以更好地得到娘家人庇护的考量的。 但庇护,不应该是以生命为代价的。 一生要强的妈妈,非是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是绝对不会去主动给别人添麻烦的。 可就算是走投无路,她也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给别人带来的麻烦,达到了“连累”的程度。 看着从来不肯屈服的妈妈,爸爸更加的狂躁了。 他薅着妈妈的头发,用力地将她的上半身压低,又顺势用膝盖狠狠地顶了一下。 妈妈就算再怎么抗击打,也终归是一个女人。 哪怕是一个男人,被人拿膝盖照着脑袋,狠狠地顶这么一下,登时也会成为一滩烂泥的。 何况我的爸爸,还是一个街斗的高手。 幸运的是,妈妈弯腰的时候,猎枪的枪托,刚好挡在了她脑门的前边。 即便如此,那枪托借着爸爸膝盖的冲撞之力,拍在了妈妈的额头上时,还是使得她的眼前,出现了一片眩晕。 一击不成,爸爸恼羞成怒,发疯般地再次试图夺回,妈妈怀中抱着的猎枪。 眩晕之中,妈妈本已卸了力气。眼见那把猎枪就欲脱手之时,却听爸爸疯狂地咆哮道:“我屮你死妈的!今天我要把你们全家都崩咯!” 听有此言,妈妈忽然又凭空生出了许多力气,双手尽力一握,愣是将那把,已经离开自己怀抱大半的猎枪,再度控制于手中。 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楼梯处传来。 是二舅和二舅妈,正一前一后地,从旅社二楼跑了下来。 跑在后边的二舅妈,对跑在前边的二舅,大喊道:“冰!你要干嘛!” 二舅的手里,还拿着一把枪筒完整的双管猎枪。 在199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颁布实施之前,猎枪在东北,从来就不是什么稀罕玩意。 只有被锯掉了枪管的猎枪,才是“江湖”里的枪。是为了便于隐藏的,被称之为“喷子”的,非法的枪。 像我的二舅手里拿着的,这种枪体完整的猎枪,通常是用来打猎的。也就是有持枪证的,合法的枪。 听到楼梯处的吵嚷声后,爸爸下意识地回头看去。 在看见了端着猎枪的二舅时,他的双眼瞬间变得血红。将那只仍旧抓握在,妈妈怀里的,“喷子”枪口上的手,朝着自己的一侧,全力一抽。 我的妈妈虽然没有回头,但听到了二舅妈的喊叫声,以及她所叫喊的内容后,瞬间便知道了,二舅也在家中。 虽然她并不知道,二舅与爸爸早已见过面,并产生过争执了。 只是看着爸爸那双,逐渐变得猩红的双眼,不觉心中一颤。 才刚被她的潜能,强行压下去的眩晕感觉,再度涌上大脑。 恍惚间,突然觉得猎枪又要脱手,还未及多想,忽而“嘭!”的一声。 枪,响了…… 紧接着,又是一声:“嘭!” 跟着是一个女人的尖叫,同时还有第三声:“嘭!” 片刻后,“嘭…”。 这是爸爸的身体,直挺挺地砸在水泥地面上的声音。 同时,“噗!”。 这是我的妈妈,瘫软在地的声音。 接下来,就是死一样的沉寂。 没有影视剧里的尖叫桥段。 只有刺鼻的火药味,弥漫在空气之中。 待到硝烟散去,我的妈妈,也从短暂的昏迷中,醒了过来。 木已成舟,更无需半分犹豫。我的二舅立即便开车拉着我的妈妈,到xn派出所自首去了。 又过了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派出所来了一辆挂着地方牌照的北京吉普,将爸爸的尸体拖走了。 在他们拖着爸爸的尸体,去往公安医院的路上,还与正往妈妈家的方向,奔跑着的我,迎面交错而过。 当时我的小姨,就在车上,看到了我。 而我则是将兜里的巨额“快乐”,全部都赠予了孙刚后,从游戏厅里出来,只为了想要快点回到那个,没有上锁的房门前,等待着妈妈的出现。 这也是为什么,当我的小姨,出现在了那个没有上锁的房门前时,我会有种,她早就知道,我会出现在那里的感觉了。 以上,就是我通过许多人,只言片语的讲述,拼凑而成的,全部经过。 第四十九章 遗产 只是,在这个看似完整的故事里,始终有许多细节,没有人可以说得清。 比如,那把枪为什么会响了三声。 随后的日子里,我知道了,这三声枪响,全部都发自于同一把猎枪。 我还知道了,那把被锯掉了枪管的五连发中,就只有三发子弹而已。 再后来,我又知道了,那个尖叫的女人,就是我的妈妈。 现在的这个故事,逻辑上已经合理。 但我永远都无法,去验证它的真伪。 因为我永远都不会,主动跟我的妈妈,提及这件事情。 不止是为了,照顾妈妈的情绪。 还因为,我始终都无法原谅自己。在妈妈正自遭受苦难之时,我却在偷着她辛苦攒下的钱财。 如果这不是巧合,那在我决定逃学的那一刻起,就已经错了。因为犯了逃学的错,才拥有了一次,可以改变命运的机会。那是不是就可以理解为,犯错才能拥有改错的机会? 既然是这样,我为何不从一开始,就不去犯错? 如果这只是个巧合,我又何必如此痛苦?就算我赶到了现场,爸爸就不会死了吗? 他死的地方,是他自己走进去的; 杀死他的枪,是他自己带进去的; 枪里的子弹,是他自己装进去的。 虽然枪响时,是妈妈的手握着的。 但我更愿意相信,那只是爸爸错借了妈妈的手,杀死了他自己! 而我口供的内容,就是妈妈开枪的理由。 通过我的叙述,侧面印证了,爸爸确实有着持枪杀人的可能。 这是正当防卫的行为,可以成立的前提。 但在我拼凑出的,那段完整的故事当中,却始终没能找到,妈妈会开枪的原因。 总是喜欢咬文嚼字的我,深知“理由”与“原因”,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的。 “理由”指的是,解释为什么采取某种行动,或持有某种信念的论据与逻辑。 它可以是主观的,基于个人的信念或价值观。 理由,不一定直接导致某事发生。但可以解释,为什么某事被认为应该发生,或为什么某人采取了某种行动。 “原因”则不同。 它通常指的是,导致某事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与情况。 它是因果关系中的“因”,即导致结果出现的直接因素。 只是每年的五月份,我都会一个人偷偷地猜测,那最终射向了爸爸头部的三发子弹,究竟是因何发生的? 如果我拼凑出的那个故事,便是真相的话。那么关于那三枪,我能想到的,最符合逻辑的结果,首先便是在之前的那些拉扯间,妈妈的手指,无意当中落在了扳机之上。 至于那第一枪,便是爸爸最后试着抽出那把“喷子”时,直接导致妈妈的手指,被动着触发了扳机。 紧跟着的第二枪,则是来源于,妈妈受到了第一枪爆炸声的惊吓,下意识地握紧了双拳,再度触发了扳机所至。 第二声枪响的时候,她一定是闭上了眼睛的。 而最后一枪,很有可能,是她突然感觉到,有温热的液体,溅到了她的身上。还有可能是她睁开了眼睛,看到了爸爸,那已经被散弹轰的,只剩下了一半的脸。 在当时的情况下,已经没有什么会比扣动扳机,更能消除恐惧的办法了。 当这个结果,马上就要进入到第三十个年头时,我才终于从妈妈的口中,听到了另外一个版本。 可无论版本怎样更迭,对于结果而言,都已毫无意义。 而且,那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只说妈妈被免于刑事责任以后,案件又进入到了民事调解的过程。 因为妈妈与爸爸的关系,在法理上均属于独立的个体。而当他们离婚的时候,我的妈妈又选择了净身出户。 所以,从法律上讲,爸爸死了以后,我仍然需要在我的爷爷家生活。 如果把我的存在,当成是一笔遗产的话,大家或许就可以理解了。 只有我的爷爷和奶奶,才是爸爸的第一遗产继承人。 当然,我不是遗产。 我是累赘。 但与遗产一样,我的爷爷和奶奶,理应是我这个累赘的第一承担者。 而作为爸爸的家人们,肯替妈妈出具民事谅解书的第一个条件,便是要妈妈的家人们,对抚养我所需要的费用,进行一次性的支付,共计是两万五千元整。 理由是他们认为,我的妈妈已经没有了指望。因为她已经罹患了许多重疾,明日难盼。孩子又那么小,花钱的地方会有很多,自当早做准备才好。 在这个充分的理由支撑下,妈妈的亲戚们,便同意并第一时间全额支付了这笔费用。 这两万五千元人民币,是爸爸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后,从妈妈的亲戚们手中换回的。 这两万五千元人民币,是爸爸的亲戚们,打着我的名义,以爸爸的生命为筹码换回的。 虽然我是个累赘,但这两万五千元,却是笔实实在在的遗产。 在1995年,对于一个普通的家庭来说,这也是一笔巨额遗产。 “抚养费”,是它的名字。 作为被抚养者,我更是这笔巨额遗产的唯一合法继承者。 在计算这笔钱的数额时,是按照抚养我到十八周岁的需要,作为标准的。 而当时的我,只有七周岁。 也就是说,理论上,这笔钱应该被合理地分配在,我未来的十一年人生当中。 但事实上却是,这笔钱在付款的存折上,待了可能都没有十一分钟,便被那些“要账鬼”们刮分干净了。 我说过,爷爷和奶奶一共生了四个孩子。除了我的爸爸外,还有我的大姑,二叔和老叔。 爸爸活着的时候,确实没少给这些人添麻烦。 他死了以后,这些人终于都富有了一把。 虽然,那些富有,都是短暂的。 如果这笔钱的名字是叫“补偿金”,或者随便其他什么巧立的名目。 那么,这样的处理,就是无可厚非的。 可它的名字叫“抚养费”,却一分都没有被花在我的身上…… 但细细想来,我应该也是花了的,毕竟我还活着。 第五十章 嫉妒 虽然袜子漏了,鞋子小了,衣服破了…… 可是,我还活着,不是吗? 衣可蔽体,屋可防雨。 食可果腹,病有药医。 作为一个碳基生物,我又能再有何求? 何况当时的我,压根就不知道,这天底下,竟然还有那么一笔巨款,曾经在名义上属于过我。 多年以后,当我开始有了一定的阅历,再回想此事时,忽然就明白了实力的重要。 只因当时的我,不过七岁而已,所以他们才会如此肆意地,践踏我的权力。 如果我是十七岁,有了抗争的实力,便不会有人胆敢将我小觑! 可人生是一场漫长经历。 只要活着,就不得不接受所有的剧情。谁也无法跳过七岁,直接长大。就像谁也无法永远留在童年里,青春永驻。 回忆里的七岁,继续着支离破碎。 爸爸活着的时候,我虽无人照看,但还可挺直腰杆做人。 现在爸爸死了,我的角色,立时就变成了一只寄人篱下的狗。 爷爷虽然爱我,可他的角色,也不过是一头只能吃草干活的老牛而已。 其实爸爸还是很讲江湖义气的,所以也交下了许多可以“过命”的兄弟。 当听说爸爸是被人“枪杀”的以后,他的这些兄弟们,立刻便扬言着,要替他们的大哥报仇。 但当他们知道开枪的,是他们的大嫂后,那些叫嚣者,皆是噤若寒蝉。 只因他们的大哥,曾经无数次地、在无数个场合、跟无数个人说过这样一句话:“我这一辈子,只爱缘一个女人!” 不久之后,当江湖中人再度聊起我的爸爸时,无论是聊起关于他的哪些曾经,最后都一定会用一个固定的话语结尾:“喜国啊,死得其所!” 事到如今,他那些同辈的人们,也已纷纷地寻他而去。扫黑除恶后的“江湖”,也只剩下了“江”和“湖”。只是一个个网红打卡的旅游景点而已。 我还未找得到一个切入点,可以与我的孩子们,分享我的爸爸的故事。 在那之前,假如我也忽然的死了。我的爸爸,便会随着我,永远地死去了吧。 我曾多次地讲过,我的爸爸曾经从很多人那里借过钱。 我也说过,他死了之后,那些外面的欠款,也就人死账无了。 我刚说过,他的同胞姐弟们,刚刚饕餮了他最后的“遗产”。 我现在要说的是,随后他们便又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不见了。 我说的他们,不包括我的老叔和老婶。 因为爸爸死后不久,他们便搬回到了爷爷、奶奶的那个平房之中。 还带着他们的孩子,我那个两岁的堂妹。 之前,他们本是和我们一起住的。 后来,因为我的老婶怀孕了,爷爷家的条件艰苦,不适合我的老婶调养身体。 所以,他们便一起搬到了,老婶的娘家暂住。 直到后来堂妹出生,老婶也坐完了月子,他们本来是打算过,搬回来住的。 但因为爸爸的原因,最终他们还是选择,继续留在了老婶的娘家。 那个时候,家里被爸爸搞的就像土匪窝一样,每天乌烟瘴气,不时血雨腥风。 没有堂妹时还好。 但有了她以后,只要有一丝办法,谁也不会允许自己的孩子,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 爸爸死了以后,奶奶也留在了家里,再也没有像从前那样,动不动就出趟远门,数月不归了。 或许,她从来就不是,为了打工赚钱才出去。 只是单纯的,想要躲开,我的爸爸吧。 总之就是,我的爸爸没了以后,家中的人反而多了起来。 奇怪的是,即便当初我经常会一个人待在家里。甚至,还要自己一个人,睡在那个偌大的平房中时,我都没有过孤独的感觉。 但当家里的人,重新变多以后,我却一天比一天更加寂寞了。 因为堂妹的原因,我不能再肆意地喊叫,吵闹。更不能再像以往那样,想什么时候看电视就看电视,想什么时候睡觉就睡觉。 尤其是当家中的那头“老牛”,出去干活的时候。我这条无人认领的“狗”,便只能蜷缩在房子的某个角落,等待着人们偶尔想起我时,可以给予我一些施舍。 除了寂寞,我还学会了嫉妒。 当老叔和老婶,还有我的奶奶,抢着抱起我的堂妹时,我会嫉妒。 当堂妹每天都在喝着,和了肉松的大米粥。而我只能偶尔加一点点白糖时,我也会嫉妒。 当堂妹总是换着各种各样的新衣服穿时,我还是会嫉妒。 直到有一天,看着火墙旁的晾衣绳上,挂了满满一排的,只属于堂妹一个人的,有着各种卡通图案的袜子时,我的嫉妒之情到达了顶点。 在我又看了看自己脚上穿着的,露出了四个脚趾头的,已经变成了“脚套”的袜子后,瞬间便想出了一个“疯狂”的报复计划。 在经过一番仔细的侦查后,确认安全的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那排袜子中,抽出了几只有着我喜欢的图案的,揣在了兜里。 是的,是几只,不是几双。我将那些好看的袜子们,无情地拆散了。 趁着大人们不备的时候,打开了炉膛,将它们都丢了进去。 那是我第一次因为嫉妒,而去搞破坏,心跳到不行。 报复虽然成功了,但我却没有感受到丝毫的快乐。做贼心虚的慌张,让我整个白天都在心神不宁中度过。 好不容易挨到了晚上,我早早地便躺到了炕上。 刚闭上了眼睛,准备装睡时,老婶如往常一样,来到我这屋,收拾她白天晾晒在这里的衣物,包括那些袜子。 收完她便出去了,没有任何异常。 过了好一会儿,就在我以为自己已经侥幸过关时,老婶又返身回到了我这屋。 一边嘟囔着,一边到处翻找着。 继续装睡的我,差点就没憋住笑。 她找了一会儿无果后,便又出去了。 当我正自庆幸有惊无险之时,又听到了老叔在外厨到处翻找的声音。 后厨不大,很快他就找到了炉子的周围。 第五十一章 丢了 随着炉盖被打开的金属碰撞声传出后不久,老叔直接就走到了我睡觉的这屋。 与他同时进来的,还有我的爷爷。 虽然我已经紧张到了极点,可我还是躺在那里,呼吸如常地佯装着睡着。 因为我知道,就算是我的恶行不幸地败露了,但只要爷爷跟了进来,我就是安全的。 我会将爷爷比喻成老牛,还因为爷爷有着老牛一样的脾气。 爸爸死了以后,我的安危,就成了那个,唯一会触动爷爷发牛脾气的“点”。 就在不久之前,我因为玩闹,吵醒了老叔午休时的美梦。 于是,带着“起床气”的他,就来到了仍在玩闹的,我的身边。当着爷爷的面,用力地弹了我两下“脑瓜崩”。 五年军旅的历练,加上老叔那本就膀大腰圆的体格。 经受他的两下“脑瓜蹦”后,我立时便疼的咧开嘴,夸张地嚎叫起来。 也是有爷爷在身边撑腰所至,换做平时,我顶多会是咧咧嘴而已。 别说是嚎叫了,估计连呼吸都得憋到老叔离开为止。 我的嚎叫声一出,爷爷瞬间就火了,跳起来就给了老叔一个飞脚。 因为爷爷身材矮小,再加上丧子之痛的打击,更是瘦的已经皮包骨了。 踹在老叔那一米八的大体格子上,自然是效果甚微的。 反弹之下,还使得自己跌坐在了炕沿之上。 或许是因为我在旁边看着,而他又是替我出的头。一击无果之下,爷爷有些恼羞成怒。又立刻坐起身来,狠狠地扇了老叔一巴掌。 这清脆的一声“巨响”,登时便将我吓住了。瞬间便忘记了嚎叫,只顾呆呆地看着事情的发生。 老叔也被爷爷过激的反应,惊的愣了好半晌。 但表情上,他却是极其不服的。 又迟疑了一阵后,老叔指着我,对着爷爷吼道:“你就惯着他吧,早晚把他惯成我大哥那样,看你到时候怎么办!” 此话一出,爷爷瞬间暴走。抽出腰带,对着老叔就是劈头盖脸地一顿输出。 见此情景,我不禁在心中感慨道:“原来当初爸爸之所以会用腰带抽我,是从爷爷这里学到的啊!” 直到奶奶和老婶冲进来,将老叔拉出去以后,这件事才算告了一个段落。 事后想想,就这件事而言,确实是我的不对。 当时老叔的工作,是在矿务局的消防队当班长。 他午睡的前一天,刚值过一个夜班。 消防队的夜班,那可真的是需要彻夜值守的夜班。不是只在岗位上守着就行的,还需要不时的去到各种火灾现场,冲锋陷阵。 所以十分疲惫的他,会在午睡中被人吵醒,生气是很正常的。 何况,我不顾及他人的处境与感受,只顾肆意吵闹的行为,确实是需要受到教育的。 从那以后,我依然在心中怕着我的老叔。并且再也没有当他睡觉的时候,发出过过分的声响。 而我的老叔,也再没有弹过我的脑瓜蹦了! 尤其是当我的爷爷在家时,老叔甚至还会绕着我走。 有了前车之鉴,当袜子事件发生后,因为我的身边,有了爷爷的坐镇,老叔便只能在屋内的梨木椅子上,咬着牙嘟囔着:“这袜子在墙上好好地晾着,怎么就会丢了呢!” 一连嘟囔了好几句,又待了好半晌之后,见我始终泰然自若地装着睡,只得愤恨地走开了。 长大后,我多少有些明白了,其实老叔当时不仅是在说给我听,也是在说给老婶听的。 因为那是个夏天,晚上根本就没有生火。而那几只袜子,自然一定还完好无损地躺在炉膛里,昭示着我的罪行。 但老叔却始终说的都是“丢了”,并没有拆穿我。 他其实是一边在提点着我,一边在告诉我的老婶,袜子就是“丢了”。 既然“丢了”,那就丢了吧! 自从有过那次“报复”以后,我嫉妒的次数也少了。 但羡慕,却是控制不住的。 我很想知道,我的爸爸虽然死了,可我的那个依然活着妈妈,又去哪里了呢? 当时的我,对于什么“净身出户”,什么“抚养费”之类的,都是一无所知的。 我只是不理解,为什么“大鬼”已经死了,妈妈却还是不能把我带在身边呢? 我天真的以为,只要爸爸不在了,就再也不会有人,把在妈妈身边待的好好的我,深更半夜的从妈妈的身边掳走了! 又过了好久,我终于等到了我的妈妈。 当时,爷爷、奶奶,老叔、老婶,堂妹还有我,正在吃着午饭。 全家都在的时候,爷爷家的大门,便只有在晚上睡觉的时候才会关上。 而我的妈妈,当时是坐着一个“老爷车”来的。 所谓“老爷车”,是我们那的说法。 其实就是一个三轮车,再加个车棚。 从理论上讲,你也可以叫它是“三轮出租车”。 起步价两元,路程远的可以和驾驶员自己商量加价,但很少会有超过五块钱的活。 在为期近二十年的国企改革导致的下岗大潮中,有近6000万名下岗职工,集中涌入社会。 1995年,更是下岗人数最多的年份。 而受到下岗潮流影响最深的,自然是作为全国重工业基地的东北了。 在这一过程中,很多工人被迫离开了他们原本以为可以终身依靠的工作岗位,面临着重新就业的挑战和生活的压力。 也正是这一年,“三蹦子”、“老爷车”,开始在我的城市流行起来。 它也成了许多普通的下岗职工们,接受并试图改变命运的标志性物件。 当我的妈妈从老爷车上走下来,发现大门没关后,径直便走了进来。 那也曾经是她的家。 我猜,当她经过那段熟悉的走廊时,应该是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吧。 “涯!” 正在吃饭的我,是背对着大门口坐着的。 当听到呼唤我的声音,是来自于妈妈时,我迅速地转过头去。 我看见了妈妈。 还看见了,她手里拎着的,满满一塑料袋的好吃的。 第五十二章 选择 我还隐约看见了,里面装着的两根红色包装的圆柱体物品。 我知道,那一定就是“王中王”火腿肠了。 可我就只是匆匆瞥了一眼后,便立刻触电般地将头回了过来。 心中担忧道:“我亲爱地妈妈啊!你怎么会选在这个时候过来啊!” 妈妈来看我的那天,爸爸刚死了几个月吧。 在那段时间里,爷爷的家中,再聊到爸爸的死因时,已经不会像一开始时的那样,有什么顾忌了。 而大家的聊天内容中,无一不充斥着,对妈妈的怨恨。 就算他们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的享受到,或者正在享受着,爸爸的离开,给他们带来的“福报”。 或许他们只有在言语中,对妈妈的行为,表示出满满的恨意,才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因为爸爸的死亡,而带给他们的那些“美好”吧! 但当时的我,自然想不到这个层面。 只从那段日子里,大家的对话中知道了,屋子里的所有人,都是恨着这个正在走向我的女人的。 果然,当我回过头后,立时便发现了,刚刚还在谈笑风生的众人,此刻都将脸拉得老长。 而我的老叔,更是将碗一摔,从我对面的位置“噌”地一下站了起来。 然后他便迎着妈妈的方向,快步走了过去。 当我壮着胆子,回头去偷看时,就看见我的老叔,正站在妈妈的身侧。 他眼珠子瞪得老大,指着妈妈的鼻子,高声质问道:“你来这里干嘛?!” 然后我就看见我的老叔,用手“打”了妈妈的头一下。还抬腿对着妈妈的胯骨旁,顶了一下。之后,再度高声吼道:“你特么的是杀人犯!你知道不!” 而我的妈妈,并没有回头看过我的老叔一眼。只是一言不发地,直直地盯着我的方向。 在发现了妈妈的眼神后,我再度将头扭了回来。并用最快的速度,将碗里的饭,一粒不剩地划拉到了嘴中。 然后将那个空碗,轻轻地放在了桌子上后,便若无其事地,走到了平时睡觉的那个屋子中,呆坐在炕沿之上。 全程没有再看妈妈一眼,更没有对她说过一句话。 然后老叔又冲到了门口,踹了那个“老爷车”司机好几脚,大骂道:“屮你妈的!谁让你拉杀人犯到我家的!” 我的妈妈,又在门口站了一阵。 我能感觉到,她似乎还在盯着我的方向。 但我不敢去看她。 我知道,只要再看她一眼,我一定会疯了一样的跑向她,抱住她。 可是我害怕。 如果我那么做了,她却并没有带我走的话,我将会在现在的家中,失去所有的伙伴。 尤其是我的爷爷。 我知道,在这些人当中,他是最恨妈妈的那一个。 如果我连爷爷的宠爱都失去了的话,我将永无安身之地了。 是的,我不相信她会带我走。 因为我已经等了她太久了,她却始终都没有来接我。 等到她真的来了的时候,我已经不再抱有希望了。 于是,我只能在心里默默地念叨着:“妈妈,你快走吧!这里太危险了!快点走吧妈妈!快点离开这里!” 又过了有一会儿,妈妈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再然后,老叔便回来了。 他没有继续吃饭,只是回到了他自己的屋子里,用力地关上了门。 隐约中,我还听到了那个屋子里,似乎传出了老叔的哭声。 我见过老叔打人,下手比我的爸爸还要没有分寸。 但是被他“打”了两下的妈妈,好像连头发都没有掉一根。 多年以后,我曾经跟我的妈妈聊起过往事。在聊到了老叔时,她说爸爸活着的时候,他们的关系一直处的就很好。 而我的老叔,也一直非常的尊重我的妈妈。 当然,妈妈对他也一直很好。 那个时候,老叔和老婶正在处对象,妈妈还经常会给老叔提供“恋爱”资金。 作为回报,老叔会到处帮妈妈搜集公交车“票根”。 在那个年代,“票根”是可以攒起来报销的。 又过了没几年,爸爸的事情尘埃落定。 妈妈与爷爷家的很多人,也和好了。 只是,再也不会如初了。 其实在我默默地念叨着,“妈妈你快点离开这里”时,还有念叨过另外半句话,“那些好吃的,记得给我留下来就行!” 当然,妈妈并没有留下那兜好吃的。 在坐着那个无辜的“老爷车”离开时,她顺手将那些好吃的,全都丢在了路过的一个垃圾堆中。 我想,她当时对我一定是非常失望的吧。 因为她来看我的时候,我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更没有叫过一句妈妈。 甚至在她“挨揍”的时候,我都没有看过她一眼,并且还表现那么的无动于衷。 其实,如果她不是拎着那满满一兜子好吃的,而是只身一人来找到我的话。 我一定不会是那个反应的。 因为那兜子好吃的,就证明了,她只是来看看我而已。 并不是来带我走的。 比起好吃的,我更需要的,是一个家。 我需要的,是一个能够把我接到身边的妈妈。 而不是一个,只有有空时,才会带着一堆好吃的,偶尔来看我一眼的亲人。 是的,我才七岁。 就可以在一瞬间,想明白这么多事情,并且做出“正确”的选择了。 可是这个选择,让我在下次见到妈妈之前,一直都活在了悔恨之中。 正是经历了这种悔恨的洗礼后,我暗自发誓,等我有了能力以后,谁也别想再去伤害我的妈妈了! 那之后不久,好像是我的奶奶,问我为什么妈妈来的时候,我不打招呼。 我说我不敢,我怕你们生气。 听了这句话后,我的奶奶什么也没有说。 只是叹息一声,然后轻轻地摸了摸我的头。 我不知道是,爸爸的事情刚过去没几天,我的妈妈就再次生病了。 那次来看过我,回去之后,她更是一病不起。 虽然我没有问过她,但是我愿意相信,这就是她没有立刻将我接到身边的原因吧。 第五十三章 探视 妈妈病倒之后,小姨又来过一次爷爷家。 说是要带我去医院,看看我的妈妈。 听到这个消息后,我非常想去。 但是我唯一在乎的爷爷,却只是拉个脸子,坐在炕头,一言不发。 既不表态同意,也不表态拒绝。 正在绝望之时,我想到了奶奶。 想到了她听我说出实情后,一边叹着气,一边摸着我头时的样子。 那一刻,她只是一个母亲。 只要是一个女人,都或多或少的,带着一些“母性”。 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可以激发这种与生俱来的,与理智毫无关系的本能。 最伟大的是它。 最卑鄙的,也是它。 最无私的是它。 最自私的,还是它。 在对人性的揣度过程中,我首先去试图理解的,就是“母性”。 换种方式来说就是,从七岁起,我便开始去试着解读女人。 解读我所遇到的,每一个女人。 在解读的过程中,我又得到了各种各样的答案。 在这些答案的帮助下,又使得我现有的人生中,所遇到的每一个问题,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当我自以为是的认为,我已经掌握了成功的密码,并且走在了成功的道路上时,才蓦然察觉,我已经老了。 原来,解题是需要时间的。 而时间,才是最宝贵的东西。 其实解决问题的,从来就不是我遇到的那些女人们。 而是我的时间 我的,生命。 当然,这不会是七岁的我,就可以懂得的道理。 我只是通过对奶奶的解读,找到了一个,可以解决眼下问题的办法。 于是我急中生智道:“我可以去,但是得让奶奶陪我去!” 我没说出来的理由很简单,我怕我去了,就回不来了。 因为妈妈在医院。 就算我只有七岁,也足够去明白一个道理。 医院,不是一个可以让我留下的地方。 当我探视完妈妈后,必然要从医院,也就是妈妈的身边,再次离开的。 如果奶奶不陪着我的话,我怕自己就无家可归了。 因为我要去探视的那个女人,是他们的仇人。 确切地说,是爷爷的仇人。 其实所有人都走出来了,只有爷爷还固执的留在那个圈里,画地为牢。 但在爷爷的家中,奶奶才是一手遮天的“放牛人”。 而且我十分笃定,“放牛人”一定会同意我的提议。 “行!” 果然,她干脆地应了一声后,便从衣架上随便找了一件衣服,套在了我的身上。 然后,她拉起我的手,对着小姨说道:“走吧!” 见状,全家人立即在我和奶奶的面前,腾出了一条通行的路。 临出门前,我偷偷地瞥了一眼,“老牛”的方向。 他的脸,还是拉的好长。 但对于奶奶带着我,去探望他的仇人这件事,他却始终连哼都没有哼一下。 等我见到妈妈的时候,她正倚靠在医院的病床上,吃着水果。 而我的眼睛,只在她的身上停留了不到一秒钟后,便被她床头柜上摆着的一盘葡萄给吸引走了。 对于妈妈,我有些陌生。 毕竟几月未见。 对于葡萄,我却十分向往。 那个年代,交通不便。 在东北,葡萄就成为了一个十分稀罕的玩意。 何况,当时已是深秋。 东北的深秋,并不该是一个新鲜水果可以出现的季节。 是奶奶先跟妈妈开的口,直接切入主题的问候道:“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妈妈回答的很随意:“还行吧。活一天算一天呗。” 说着,奶奶便拉着我的手,来到了妈妈的床边。 “坐那吧,和你妈说说话。” 听到奶奶的指示,我重新将视线移到了妈妈的身上,叫了句:“妈。” 但却仍旧站在原地。 因为我不知道该坐在哪里。 还因为我的裤子很脏,所以不敢坐在那洁白的床单上面。 我怕那样又会被妈妈臭骂一顿。 我很有记性,被人教过一次的事情,就能记住。 前提是,我必须也得认为那件事情,确实是错的。 在那个“妈”字划过嘴边的时候,我竟然觉得有些害羞。 我低下头,不知道接下来还要说什么。 当你想和另一个人沟通的时候,你一定对他是有所企图的。 但我什么也说不出口,却是因为眼前的妈妈,根本无法实现我的企图。 我想有个家,她不能给我。 除了这个,我还想吃葡萄。 当初,她连那瓶黄桃罐头,都没有想过分享给我一些。 现在,如此珍贵的葡萄,我更是不抱希望。 见我俩无言,奶奶继续找话道:“你别跟老疙瘩一样的,他从小就和喜国感情最好。” “老疙瘩”,说的就是我的老叔。 在东北,“老疙瘩”三个字,是对家中排行最小的那个孩子,统一的称呼。 妈妈点了点头,回答的很大度:“我知道,我理解他。” 又沉默了一阵后,妈妈接着开口说道:“这回好了,大鬼死了,你们全家都落得消停了。” 言外之意就是,你们全家都应该谢谢我才对! 站在奶奶角度,她所接受到的信息,就应该是:“你应当感谢我才对,因为我杀了你的儿子!” 此话一出,我立时一惊。 心中暗叫道:“坏了!妈妈这不是找架打吗?天下间又怎么会有这样的道理呢?” 同时,我快速抉择着,要是真的打起来以后,我该站在谁的那一边呢? 帮奶奶? 不可能,我做不到。 帮妈妈? 我不敢,那样我就只能去流浪了。 谁也不帮,做个旁观者? 我似乎又没得选。 就在我左右为难的时候,却听奶奶竟然十分平静的“嗯。”了一声! 是的,对于妈妈的观点,奶奶用一个语气助词,表示了肯定的意思。 而且,在“嗯”之前,她甚至都没有犹豫一下! 我抬起头,不可置信地看着奶奶的眼睛。 虽然不理解,但既然奶奶同意了妈妈的观点,也就意味着,我所担忧的“战争场面”,不会发生了。 这让我心下稍安。 “嗯”过之后,奶奶只是凝神望着窗外。 对我的异样神色,全然不知。 第五十四章 葡萄 半晌,奶奶又呢喃道:“就是不该打死他。哪怕就是打折他的两条腿,把他打残了,让他在家躺着,起码还是个活人啊!” 对于奶奶近似于自言自语的感伤之言,妈妈却很不以为然。 “说那有啥用!我要是知道,他最终会死在我的手里,当初你们就是在我家门口跪死,我也不会答应和他过的!” 听闻此言,我那刚刚才放下去的心,又再度悬了起来。 不免在心中,偷偷对妈妈苦苦哀求道:“我亲爱的妈妈呀,你就不要再咄咄逼人了好吗?人都已经死了,再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啊!” 虽是这样哀求着,可我还是忍不住对妈妈刚说过的那些话,细细思量一番。 按理说,奶奶平时也是个嘴上不饶人的主,却在妈妈的连番吐槽之下,毫无招架之力。 那就只能说明一点,妈妈说的都是真的。 因为只有事实,才会轻易地战胜雄辩。 就在场面一度变得尴尬之时,妈妈终于想起了,还在她身边傻站着的我。 而这时,我已经开始想着,妈妈或许是故意不理我的了。 因为前不久,我才刚刚让她失望过一次。 如果她再不搭理我的话,恐怕我就要自己主动告辞了。 最主要的是,我太想尝尝那盘葡萄了。 既然吃不到,就不要继续待在它身边受罪了才好。 “想吃你就说,别总一直盯着瞅,不丢人吗?” 被人当众说出了心思,我的脸立时羞的通红。 虽然对于心底欲望,我从来都不懂的隐藏。 但该有的矜持,我却一点也不比别人少。 可就算再怎么陌生,到底也是我的妈妈。 在面对她时,我也就没有必要继续扭捏,点头承认道:“嗯,我想吃。” 听见我的坦诚,妈妈很不屑地说了句:“吃吧!” 得到妈妈的指令,我立刻便对着那串葡萄,伸出了我的魔爪。 可就在我刚将一粒玫瑰香,丢进嘴里时,又听妈妈说道:“你这哪是来看我的!分明就是来看葡萄的吧!” 因为我来之前,压根就不知道这里有葡萄。所以我知道,妈妈的话,其实是在开玩笑。 随着我不断地长大,我又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女人开玩笑的时候说的话,往往才是心里的真话。 那是我第一次吃,那种叫做“玫瑰香”的葡萄。 我只想说,这个葡萄实在是太香了。 吃到后来,我的嘴里,已经分不清哪些是口水,哪些是葡萄的汁液了。 就在盘子里的葡萄,以肉眼所见的速度变少时,妈妈终于忍不住了,再度开口道:“你给我留点!别人刚在医院楼下买的,二十二块钱一斤!我还没舍得吃呢!” 听到葡萄的高昂价格后,惊得我一口气没喘匀,差点没呛死。 我的天啊,这也太贵了吧! 伴随着我连续而剧烈的咳嗽声的,是妈妈在一旁恨铁不成钢的唠叨:“你瞅瞅你,吃点东西也没个人样!呛成这样!喝点水吧!” 其实我特别的难受,我感觉在她的语言中,全是对我的贬低。 在我听来,她那些话的意思,翻译过来,无非就是:“你没见过世面!你丢人现眼!你不配吃这么贵的葡萄!” 当我这样想了以后,便强行止住了咳嗽。 就算我的脸,已经憋的通红。 而且,我再也没有看过那些葡萄一眼。 只在心底,升出了一种,想要快点的离开那里的感觉。 与我初闻妈妈病了之后,迫切着想要去到那里时的感觉,一样的强烈。 又待了没多久,见我也始终都没有什么话说,妈妈便下达了逐客令。 临走之前,我看见妈妈递给奶奶一张百元大钞。 奶奶接过钱后,什么也没说,直接就揣进了兜里。 当她牵着我的手,刚一迈出妈妈的病房时,我又开始后悔了。 后悔刚才只顾着吃葡萄了,都没有好好的看一看妈妈。 后悔没有告诉妈妈,我其实真的很想她。 但我又有些安心,因为在她唠叨我的时候,底气似乎很足。 听起来,似乎病的没有那么严重。 玫瑰香的余味,陪伴了我当晚的入睡。 爸爸死后没有多久,妈妈的生活水平,便如坐了火箭般,飞速地提高了起来。 二十二块钱一斤的葡萄,她都可以消费的起了。 那个时候的她,已经开始给我的大舅打工了。 而我的大舅,是我们那个城市中,最早的一批开发商。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可以说是第一个开发商。 妈妈被无罪释放后不久,便找到了我的大舅。 她是这样说的:“大哥,我想跟你干一段时间。你要是觉得我行,你就把我留下来,我继续跟你干。你要是觉得我不行,或者我自己觉得我干不了,那我立刻就走。” 就是这样一句话后,妈妈便辅佐着大舅,一干就是三十年。 俩人一个主内,一个主外。 一路上披荆斩棘,配合无间。 也曾站到过顶点,也曾坠入过深渊。 也曾东山再起,也想完美收官。 如今,他们都老了。 均已刀枪入库,马放南山。 再回首往事时,才赫然发现,一切不过是过眼云烟。 其实妈妈一直就是一个女强人,只是家庭给了她太多的拖累。 可当女强人终于也老了,干不动了。 在医院中孤单地与病魔抗争的时候,才忽然发现,能支撑她的,只剩下了她的家庭。 但那个时候的我,也已人到中年。 而当时的我,还是只有七岁。 当妈妈已经可以吃的起,二十二块钱一斤的葡萄时,我还在为了一个两块钱的转笔刀,被爷爷拿腰带狠狠地抽。 是的,从小到大,我一共只挨过两次真正意义上的揍。 两次的“凶器”,全是腰带。 一次是我的爸爸,它改变了我的人生观,最终让我学会了说谎。 一次就是我的爷爷,它改变了我的价值观,最终让我学会了珍惜。 我喜欢一切和艺术有关的东西,比如画画。 三年级的时候,班级开始流行起,用蜡笔作画。 第五十五章 爷爷 而没有蜡笔的我,第一时间便想到了我的爷爷。 我说过,在我童年的记忆中,我唯一敢去提要求的人,就是我的爷爷。 因为,无论那些要求看起来有多么的不可理喻,只要最后我使出了眼泪大法,最终爷爷一定会选择妥协。 这次也一样。 当我对他提出了蜡笔的请求,而爷爷却要我等到奶奶回来再说时,我便立刻假意哭得不能自已。 于是,爷爷只好顺从了我的意愿,带我去到了一家文具店中。 在去那个文具店之前,他先是去到邻居家那里,借了十块钱。 爷爷不是爸爸,他还是有着一些诚信的。 而且他素来善良,又有文化。 毛笔字写的也很好,经常会帮邻居们写些春联什么的。 而且,他还深谙易学之道,总是会无偿的帮别人起起名字,指指迷途什么的。 所以,他一直就很受到邻居们的尊重。 因此,他一出面,借钱一事就显得特别地容易。 尤其是在与爸爸的遭遇对比后,高下立判。 其实爸爸一开始借钱的时候,也是很容易的。 毕竟有爷爷给他做背书。 可当他借的那些钱,爷爷再也偿还不起后,大家才明白了一个道理,老子是老子,儿子是儿子。 两码事。 记忆中,那是爷爷第一次借钱。 我清晰地记得,当他开口借钱的时候,那副窘迫的的神情。 这让我很心疼。 因为我知道,他是在为我借钱。 可我又很想要一套蜡笔。 所以,就算是心疼,我也还是选择了待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他。 看着他窘迫地开口,弯腰说谢谢,双手合十作揖,然后窘迫地转过身,拉起我的手,去往文具店,购买我心心念的蜡笔。 当时奶奶不在家。 而爷爷的兜里,从来就没有超过五毛钱的时候。 他选择将一切,都交给了奶奶保管。 或许不是他的选择,但钱都在奶奶那里的结果,不会有丝毫更改。 蜡笔二元钱一套。 当爷爷小心翼翼地付过钱,又小心翼翼地将结余揣进兜里时。 我却站在一个转笔刀的面前,怎样都不肯离开。 那虽然不是一个稀罕的物件,但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却着实显得的有些鸡肋。 而我也不说要,也不说不要,就那么站在那里,直勾勾地盯着那个转笔刀。 对于爷爷几次三番的呼唤与催促,我始终充耳不闻。 发现我的执拗后,爷爷走过来,无奈地问道:“这是干啥用的?” 我答道:“削铅笔。” 爷爷问道:“爷爷回家自己拿刀给你削,不好吗?买这个有啥用?” 我皱了皱眉,鄙夷道:“你削出来的铅笔,没有这个东西削出来的好看。而且随便写几个字,笔芯就会变粗,很麻烦!” 爷爷继续耐着性子,尝试着哄道:“走吧大孙子,爷爷下次削的仔细点,也给你削的好看点,行不?” 我不再回答,继续盯着那个转笔刀,一动不动。 见状,那个文具店的老板,连忙开口规劝道:“给孩子买了吧,也不贵,一个才两块钱,挺实用的。” 爷爷有些羞恼道:“不是贵不贵的事,我自己又不是不能给孩子削!” 我反驳道:“可是你削出来的铅笔,都太丑了啊!” 爷爷咬了咬牙,又轻轻地跺了一下脚,见我冥顽不灵,只得极不情愿地,又从兜里掏出了刚才找零的五元钱,愤恨地递给了那个老板。 问道:“能便宜点不?” 那老板迅速地接过了钱,赔笑道:“这都是用上好的钢材制造的,才两元钱,很便宜啦!” 说着,他已经从展柜之中,取出了那个转笔刀,递到了我的手上。 现在想想,爷爷还是太实在了。哪有先把钱给出去,然后才跟人讲价的道理! 得逞的我,虽然很开心。 但却还是不肯满足,变本加厉的,指着展柜中的一套十二色橡皮泥,对爷爷说道:“我还想要套橡皮泥。” 还不待爷爷作出反应,我立刻补充道:“这是明天的美术课上,老师让带的。” 想买什么东西的时候,只要加上一句,是老师让买的。通常情况下,家长们都没有什么抵抗力。 虽然我撒谎了。 但打着“老师让的”名义后,我的心中并没有什么负罪感。 即便老师没有让。 但美术书上,确实是有着橡皮泥的捏制方法的。 那老板一听,立刻将那套橡皮泥拿了出来,放在了玻璃罩上,喜笑颜开道:“四元。” 其实听到这个价格时,我是有些后悔的。 但或许是“老师说的”起了作用,爷爷没有丝毫迟疑的,便从兜里又掏出一元钱,拍在了那个展柜的玻璃罩上。 然后,迅速地拿起了旁边的橡皮泥,随后拉起我的手,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整套动作,行云流水。 一点也不像当初那个,处处犹犹豫豫,凡事小心谨慎的爷爷。 其实我一直在心里偷偷地算计着,他兜里的钱数。 至少还有一元钱。 “爷爷,我想吃冰棍。” 他没有说话,只是加重了脚上的力度,使劲儿地蹬着那个二八大杠的踏板。 转瞬间,风驰电掣。 在到了离家最近的那个小卖店门前时,他停了下来。 把车停好后,又带着我走了进去。 没有丝毫拖泥带水地,便掏出了兜里最后的一元钱,递给了老板。 “奶油冰棍,两根!” 那一瞬间,我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当我举着两个冰棍,左舔一下,右舔一下,满足地回到了爷爷的家中时,我还不知道的是,正有一片乌云,携带着狂风骤雨,势不可挡地,朝着我的方向袭来。 准确地说,其实是我在向着那骤雨狂风,义无反顾地走去。 自寻死路,百折不回。 在我刚心满意足地吃完冰棍,意犹未尽地嗦咯着冰棍杆时,奶奶回来了。 见到了被我摆在饭桌上的,各种未拆包装的战利品时,她好奇地问道:“谁来了?” 我诧异地回道:“不知道啊,我刚和我爷从文具店回来。” 她更加诧异地问道:“你爷给你买的?” 第五十六章 破坏 觉察到奶奶声音中的异样,我没有着急回答,而是本能地选择了沉默以对。 年方七岁,吾已敏感至斯。 生活啊,到底给了我什么? 就在我已经开始对爷爷的“安危”,心生担忧之时,正在灶台旁生着炉子,准备做饭的“老牛”,沉声“哞”道:“是我买的。” 奶奶巡声望去,质疑道:“你哪来的钱?” 爷爷语气如常地回道:“从老郭头家借的!” 奶奶“哼”了一声,刚要出言讥讽。 忽然看到了,正在旁边不知所措地,观察着这一切的我,叹息一声,将话又给憋了回去。 她只是摇摇头,最终什么也没说。 转过身去,到我们睡觉的那个屋子里,换衣服去了。 不一会儿,炉火已经生好。 爷爷看了一眼,又开始嗦咯起冰棍杆的我,笑骂道:“哪还有味了,别嗦咯了!一会儿那毛毛刺再扎着嘴!” 他指了指炉子的方向,说道:“快扔炉子里烧了吧。” 然后,我就听见爷爷低着声音,主动与奶奶找话道:“炉子生好了,一会儿你做饭呗?” 光是听这声音,我就仿佛看见了,爷爷那张谄媚的脸。 据说,爷爷刚和奶奶结婚的时候,并不是这样的。 作为那个年代少有的“文化人”,他在单位的地位很高。 虽然因为出身问题,一度挨过批斗。 但平反以后,还是干到了“五金公司”财务主管的位置。 当时有一句顺口溜,是这样说的:“五金公司点的票,食品公司吃得胖,服装公司穿的靓。” 它所形容的,就是国家刚开始有商业的时候,这三大国营公司的员工们,在社会中所拥有的超然地位。 在票、币共存的年代,“五金公司”的人,就是既有“票”,又有“币”的那一伙儿人。 “票”是买东西资格,“币”是买东西的资本。 那是一个,资本常有,资格却紧俏的年代。 而我的爷爷,是三大国有公司中,最有钱的那个公司的财务主管,其能力可见一斑。 因此,爷爷虽然还是很怕奶奶,但远不至于像现在这般,总是“低三下四”的。 可惜,后来由于爸爸总是打着爷爷的旗号,到处借钱。事发之后,爷爷在公司中的职务只能一降再降。 等到爷爷为了我,悍然地选择退休的时候,已经变成五金公司中的一个普通售货员了。 其实在退休之前,他还是有过一次,东山再起的机会的。 当时,我们那个城市,刚成立百货公司。 急需一名既懂得管理,又懂得财务,最好还要干过销售的人才,去担任总经理一职。 也是爷爷的一个徒弟,后来做了我们那个城市的副市长。 在他的引荐下,政府最终决定,聘任同时满足所有条件的,我的爷爷,去担任那个人人垂涎的百货公司总经理一职。 就在临上任前的几天,突然被我的奶奶实名举报,说爷爷的生活作风有问题。 那个年代,被发妻实名举报。 结果可想而知。 原本是那个城市中,第一批有摩托车的,潇洒的追风者。 最终却变成了一个,骑着二八大杠,到处寻得谋生之法的“打更人”。 但无论爷爷在干什么。 终其一生的时间,他都是在养着那个家的。 生性俭朴的他,更是从来都没有享受过什么。 在终于干不动了的时候,才休息了没几年,便撒手人寰。 太远的事情,我不想太早的说。 只说当爷爷嬉皮笑脸的话音刚落,奶奶便没好气地回道:“不是我做,还是你做啊?除了''糊涂粥'',你还会做啥?” 当奶奶扎起围裙,开始筹备起,一家人午饭的吃喝时,爷爷再度凑了过去。 他搓着手,犹豫了一下,又看了我一眼。 而我识趣地抱着我的战利品,悄悄地走开了。 接着,我就听见了爷爷唯诺的声音:“你给我十块钱呗,我去还老郭头。” 奶奶问道:“还差多少?” 言外之意是,我再给你补多少钱,就能凑够十元,还给人家了。 爷爷回答的很简洁:“十元。” 当时我特想揭发爷爷,说他兜里至少还有六毛钱。 可转念一想还是算了,毕竟那六毛钱,最终应该还是会花在我的身上。 接着,我听到了奶奶用炒勺,用力地砸了一下铁锅的声音。 然后才是奶奶的质问声:“你全花了?” “嗯!”虽然只是一个语气助词,但我能听得出来,爷爷似乎有些不悦。 自从爸爸死了之后,爷爷的脾气也逐渐地大了起来。 觉察出爷爷的情绪变化,奶奶也不再纠缠,又用力地磕了一下炒勺,指示道:“自己去我兜里拿吧!” 在爷爷进屋,从奶奶的衣服里翻找钱财的时候,我已经开始研究起,刚获得的那些战利品了。 具体来说,就是我正在拿转笔刀,饶有兴致地削着一根铅笔。 爷爷拿到钱后,也煞有介事地在我旁边驻足看了一阵。 很快,我便削好了一支,并举着它,在爷爷的眼前晃悠着炫耀道:“你看吧,是不是比你削的好看。你看这笔尖,多锐利!” 爷爷皱着眉,佯装仔细检查了一番后,附和道:“是挺尖儿的。小心点,别扎到自己。” 说罢,他便还钱去了。 在他再次返回的那段时间里,我索性将自己所有的铅笔,正反两面全都给削了一个遍。 当我实在削无可削的时候,突然鬼使神差般地,打起了蜡笔的主意。 本着心动不如行动的原则,我立刻便抽出了一根不太喜欢的颜色,用力地怼进了转笔刀的容纳口中。 是的,蜡笔明显比铅笔粗了许多。 当我试着怼进去的时候,已经感觉到了不对劲。 即便如此,我还是毅然决然地怼了进去。 但进去虽然是进去了,想转动起来,却是非常费劲儿的。 可我又哪里会服输? 就在我逐渐加力的过程中,忽听“咔嚓”一声。 那个在文具店老板的口中,用上好钢材制造的转笔刀,裂了。 制作刀片的钢材,固然是好钢材。 可制作那刀身的塑料,却也真的是塑料。 第五十七章 教育 就在我看着那个,裂出了一道细痕的塑料刀身,正自发呆之时,爷爷回来了。 于是,我赶忙求救似地,对着爷爷吵嚷道:“爷爷你快来看啊,这个破玩意好像坏了!” 当爷爷从我手中,接过那个仍然插着蜡笔的转笔刀时,脸色明显变得有些阴沉。 在他仔细地打量着我的“杰作”时,我却只顾在一旁不断地推卸着责任:“这个转笔刀质量太差了!随便一弄就坏了!咱们应该退货去!” 爷爷又不傻,其实早就看出了它损坏的真正原因。 之所以还打量了那么久,其实是想研究一下转笔刀的构造,以便思考出一个补救的办法来。 我也不傻,之所以一直那么吐槽。 只不过是想通过以往的伎俩,唤起爷爷对我的信任。 而我真正想表达的是:“我不知道转笔刀,不能削蜡笔!” 果然,爷爷第一时间便选择了,相信我说的话。 他将那个蜡笔,从转笔刀中抽了出来,递到了我的手上,语气如常地说道:“这玩意只能削铅笔,不能削蜡笔。” 随后,他又皱了皱眉,嗔怪道:“再说了,你削蜡笔干啥?那玩意也不用削啊?” 听有此问,我邪魅一笑。只是吐了吐舌头,并没有解释什么。 见到我的“可爱”模样,爷爷啐了一口,笑骂道:“杂种屮的!就知道霍霍人!” 他又盯着自己手上的转笔刀,仔细地研究了一番后,将它递给了我,安慰道:“没事,我去下房找个502,给它粘上。再缠上一圈胶带,就好了!” 他说的那个下房,就是原先爸妈住的那个婚房。 在去翻找他口中说出的那些工具之前,他又认真地嘱咐了我一句:“拿好,不许再霍霍了!” 可他才刚一转身,我便立刻将那个蜡笔,重新地插进了那个转笔刀之中。 有过第一次的消磨后,这次插进去时,明显要顺利了许多。 在好奇心地驱使下,我再度不受控制地,尝试着转动了起来。 “咔!” 随着清脆地一声响,塑料刀身,彻底一分为二。 “叮……” 那个钢制刀片,也从刀身上脱离出来,掉在了地上。 爷爷前脚还没落地,就被这连续的两个响声,惊得连忙回头一瞥。 然后,他就看见了一手拿着半个转笔刀刀身,一手握着一根笔头残破不堪的蜡笔,还一脸无所谓表情的我。 看着爷爷那明显已经有些愤怒的眼神,我却还是若无其事地嬉笑道:“这回好了,不用修了。彻底坏了。” 这时,奶奶听到了这边的异样,拎着炒勺,走了过来。 看到了眼前的一幕后,愤恨地对着爷爷说了一句:“你就惯吧!看你又能惯出个什么东西来!” 然后,她便转身继续做饭去了。 临离开前,又吐槽了一句:“啥玩意到手,两天半新鲜。这回好,还没到两天就坏了。” 爷爷没有理会奶奶的讥讽,只是强压着怒火,对我诘问道:“咋坏成这样了?” 现在想想,那应该是我避免那顿暴揍的,最后一次机会了。 我只需要很随意地,承认一下错误。 那件事情,或许也就那么过去了。 但是,我并没有珍惜那个机会。 而是朝着绝路,义无反顾地奔跑而去。 看到爷爷愤怒的表情,我将手中的半个转笔刀,随手地丢在了地上。 同时举起蜡笔,对着爷爷比划了一下,强词夺理道:“这个蜡笔太粗了,我得把它削的尖一些,才能画出细的线条呀!” 我之所以还有时间,能够说出后面的话,是因为,在我丢掉另外半个转笔刀刀身的时候,爷爷已经转身去取他的腰带了。 现在想想,就在他提着腰带回来的时候,我或许还是有机会的。 比如我可以撒腿就跑,等到爷爷消气了,他自己就会把我找回来的。 但是我没有。 因为拎着腰带的那个人,可是我的爷爷啊! 我怎么可能想得到,那个我说要月亮,他立刻就会去焊梯子的老头,竟然会舍得打我呢? 于是,当他对着我,高高地举起了手中的腰带时,我看向他的眼神,还是戏谑的。 我甚至还忍不住地,笑出了声来。 因为他总是会通过吓唬我,来哄骗出我开心地笑声。 比如把我举得高高的,然后快速地放下我,嘴里念叨着:“哎呦!哎呦!爷爷抱不动咯!大孙子要掉下去咯!” 又比如骑着他的二八大杠,载着我到处追风的时候,会突然画起了弧线,然后假意慌张地说道:“快抱紧爷爷,这车把怎么不受控制啦!要摔倒咯!要把我大孙子的屁股,摔开花咯!” 这样的剧情,太多太多了。 这种“恐吓”的玩笑,在我们祖孙俩在一起时的每一天,几乎都会发生。 因此,当爷爷的腰带,迅速而沉重地,落在了我的头上时,我的第一反应,仍然不是他在打我。 而是他玩脱了,没有收住力道,才会打疼我的。 当他抽第二下、第三下的时候。 我才从他的眼神里,看出了愤怒。 虽然我早就看出来,那是愤怒的眼神了。 只是我不相信,那是真的而已。 我吓坏了!连哭都忘了。 整个人好像傻掉了一样,死死地盯着爷爷的眼睛。 然后,我瞬间便感觉到了,一阵撕心裂肺的痛。 不是身体被抽的地方疼,而是好像我的心脏,真的正在被人生生地撕扯着一样。 是真的撕心裂肺。 又抽了好几下吧,我还没想起来哭呢,爷爷倒是先哭了起来! 我看见了夕阳,正从他的背后射过来。 而爷爷的泪珠,正随着他不断举起的腰带,映着一抹抹红光,在他因为哭泣而变得扭曲的双颊上,胡乱地向四下飞去。 在发现爷爷哭了以后,我也跟着“哇”的一声,嚎哭了起来。 打了得有十几下之后,爷爷才想到开口教育我。 “我告没告诉过你,不许霍霍人?!” 我发现爷爷和爸爸一样,都喜欢在每说一句话的间隙中,抽打我一下。 “我告没告诉过你,不能糟践东西?!” 第五十八章 再见,童年! 但与爸爸打我时不同的是,爷爷的腰带,打在我身上的感觉,是越来越轻的。 而爸爸打我时,力道则是非常平均的,每一下都很疼。 还有一个明显的区别,就是爷爷的腰带,是劈头盖脸的打来的,毫无章法可言。 而爸爸的腰带呢,每一下的落点,则仿佛都是精挑细选的,基本都固定在了,我身体的后半部分。 可能在打我的时候,爷爷更偏情绪化一点吧。 而我的奶奶,在我仅有的两次挨揍中,都做了一个理智的旁观者。 在爷爷教训我的语言中,并没有什么新意。 翻来覆去的,都是那两句话。 那两句,我已经听过无数次的话。 我会嚎哭,并不是因为爷爷打疼了我,更不是因为委屈。 只是因为,我知道自己这次是真的错了。 其实,我一直就能够感觉到,自己真的是很过分的。 只不过,当我发现这个世界上,就只剩下了这么一个爱我的人后,我本能的,想要从他的身上,索取的更多而已。 在我极度缺爱的时候,爷爷就成了我的血包。 但是,这个血包炸了。 那一瞬间,我感觉我的天都塌了。 可也就塌了那么一瞬间而已。 当爷爷丢掉手中的腰带,将我抱起来,与我相拥而泣后。 我那个刚刚塌掉的天,便又重新在我的头顶上高悬。 并且,似乎还比以往更加辽阔了。 现在想想,他打的其实不是我。 他每抡起一次腰带,抽的都是那个,在最好的年华,却意外横死的大儿子。 一定是奶奶的那句话,触及了爷爷内心中,最深的悔恨。 或许,爸爸最后会将自己逼上绝路,就是因为,他欠了爷爷这一顿暴揍吧! 对于我来说,在我挨过的这两顿揍中,最大的区别,就是心态。 被爷爷打过一顿后,我不但没有一丝一毫地委屈,反而有了一种无比心安的感觉。 至少,我知道了,每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容忍,都是有底线的。 只有知道了一个人的底线在哪里时,在与这个人相处的时候,你才会有安全感。 而爷爷的底线,就是不希望他的大孙子,会像他的大儿子那样,最终成为了一个“败家子”! 把家里搅得鸡飞狗跳也就算了,最后还枉送了卿卿性命。 虽然成长的过程中,我还是不可避免地,走了许多弯路。 但在我渣男的人生中,却一直都没有走向犯罪的道路。 在我富有的时候,也曾恣意挥霍过钱财。但每次都会在失控的边缘,因为想起了爷爷的腰带,而悬崖勒马,浪子回头。 而就算是我那些所谓挥霍的经历,大多数情况下,也不过是将钱财,大方的给予了一些,更为需要它的人而已。 之所以要将那些行为,定义为挥霍。 不过是因为,它们给我换回的,往往只是一“哆嗦”而已。 我并没能立时便懂得了,这顿胖揍的所有含义。 只是,在那以后,我再没有去破坏过任何东西。 那些蜡笔,那个转笔刀,包括那套橡皮泥。 当然,还包括那两根奶油冰棍。 便已经让我有了足够多的,多到可以让我受用一生的,获得的感觉。 那是一个有底线的人,尽全力给我的,毫无底线的爱。 它们凑在一起,把我的童年,塞的满满的。 满满的,来自于物欲的幸福。 每一个人的童年,都会有一个属于他自己的休止符。 无论是年龄,还是其它什么事情。 对于我来说,我童年的休止符,应该就是爷爷的那顿胖揍吧! 自那以后,我的少年时代,正式开启了。 虽然,我还是只有七岁,离传统意义上的少年,还有着四年的差距。 可既然我已经没有了童趣,也就没有理由,继续赖在童年的时光里,不肯出来了。 在被爷爷打过之后没多久,我又得到了妈妈出院的消息。 再后来,我又得到了,可以每个周末,都去到妈妈那里度过的机会。 让我深感意外的是,这个机会,竟然还是爷爷主动提出的。 现在想想,这或许也和那次胖揍事件,有着一定的关系吧。 而我的爷爷,一定自知无法给我更多的物质帮助。才会为了我的幸福,将爸爸的仇恨,放在了一边。 因为,每次到了妈妈身边的时候,我都可以很好的改善一下生活。 那个时候,刚开始流行旺旺大礼包。 几乎每个周日的晚上,奶奶来妈妈这里接我时,在我的书包里,都会被妈妈塞上一个旺旺大礼包。 原来,妈妈并不是对我吝啬,那个时候的她,只是真的穷而已。 因为,当她的条件好起来之后,我的条件也跟着好了起来。 至少当时的我,就是那么认为的。 再后来,我便彻底的被妈妈,留在了身边。 而我的生活轨迹,也变成了周一到周五,是在妈妈这里度过。 周末的时候,去爷爷的家里。 与之而来的,最大的变化,便是我不得不转学了。 因为妈妈搬入了楼房居住。 而那个新家,离我的老学校,实在是太远了。 当然,因为那个楼盘,是大舅开发的。 所以,妈妈是以成本价购买的。 1996年,花了三万一千块钱,在最繁华的地段,买了一户97平米的楼房。 可笑的是,二十多年以后,还是我们的那个城市,还是那个价格,还能买到同样的房型。 中间的起伏不算,吹掉泡沫以后,一切又都回到了原点。 其实,从心里上来说,搬到妈妈那里以后,我反而没有家的感觉了。 因为,我那个唯一的家人,每天都在忙于事业。 所以,基本上不到了睡觉的时间,是根本见不到人的。 不像在爷爷那里的时候,我的身边,至少都会有一个人在陪着我。 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能够证明爱或被爱的最主要证据,其实是陪伴。 相应的,当我在妈妈的那里,找不到爱的证据后。 我便只好将我所有的感情,全都投给了学校里的那些花儿们。 第五十九章 陪伴 就因为转学,我永远地离开了,那个几乎每天都会陪伴着我一起放学的夏萍。 如果爱的证据,果然就是陪伴的话。 那么,这次离开,就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失恋”。 1995年5月份,爸爸死了之后,我便没怎么上学了。 1996年9月份,我直接升了一个学年。 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将自己在学校中的那些喜欢,和爱情扯上关系。 因为家庭的生活,还是占据了我的大多数精力。 但到了新的学校以后,我的家庭成员直接降至为“零”。 对于我来说,那个新家,就只是一个,能够给我提供温饱的房子而已。 而我的妈妈,基本没有时间同我交流。 她的身体本来就不好,每天还要处理各种高强度的工作。 对于她来说,我的存在,或许就是一个高级护工而已。 听起来,好像并没有那么动人。 可事实,就是如此。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除了先天的血脉联系外,更多的还是需要在后天的相处中,慢慢的培养。 若是单纯的血脉联系,并没有生活基础的话。 就只能通过自我的认知水平,去想象着那种感情。 现在,我们以父母和孩子之间的感情举例。 出于天性的话,你应该会很爱你的孩子。 但是,你的人生经历和认知水平,又决定了,或许你又不是一个很爱孩子的人。 这种无论是爱或不爱的状态,无论你有没有孩子,都已经存在了。 哪怕仅凭着想象,你也可以去构建出那些,爱或不爱的场景。 但当你真的有了孩子,并与其相处之后,一切又会有了改变。 假如你是一个在自我的想象中,很爱孩子的人。 但是,你的孩子偏偏生来就是个魔头,从怀孕的那一天起,便折磨着你。 出生后和成长的过程中,每一刻都在让你失望,或许你便不会爱了。 我是说或许。 假如你的人生经历和认知,决定了你是一个特别讨厌孩子的人。 但是,你还是有了自己的孩子。 她\/他从出生起,就是个天使。每天给你各种各样的正向反馈,让你的人生充满了欢乐与希望。 或许,你又会开始变成了一个,十分爱孩子的人。 这就是相处的重要。 因为事实,往往会超出你的想象。 而真实的相处,才是事实的一部分。 无论我的妈妈爱不爱我,又或者说,无论我爱不爱我的妈妈。 对于我和妈妈来说,从我这次搬到她的身边起,才算是正式开启了,我俩之间,真正意义上的相处。 通过这一段,不受任何人干扰的相处时间,我们母子俩,又重新定义了爱。 虽然,那个时间很短暂。 但我却是幸福的。 我是说,如果跟后面的日子比起来的话,我刚到她的身边,扮演起高级护工角色的那段子日,其实还蛮幸福的。 只是,我的“主人”,大多数时间里,都不在我的身边。 而我的大多时间,都在上学。 但是,那些四年级的新同学们,比我早了整整三年的时间,便互相认识并开始相处了。 所以,刚去到那个班级的时候。 我很孤独。 在同学们互相叫着名字玩闹的时候,我就更加孤独了。 每当我感受到孤独的时候,我就会疯狂地想念我的夏萍。 因为,她给过我一个,来自于陌生人的在乎。 还有,来自于一个同龄人的陪伴。 妈妈在每个周末,或者偶尔不忙的时候,就会去她的一个同学家打麻将。 我就叫她琴姨吧。 妈妈有很多个女同学的名字里,都带个“琴”字。 因此,我就有了许多个琴姨。 这个牌友,便是我记住的第一个琴姨。 所以,当以后的剧情里,再需要出现其它的琴姨时,我可能就需要额外想好多的名字。 起名字,其实挺麻烦的。 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决定在接下来的故事里,将这个琴姨,改名为“麻琴姨”。 麻琴姨有一个姑娘,比我大几岁。 我已经想不起这个姐姐的名字了。 但可以确定的是,我眼里的她,很美。 小眼睛,短头发,个子高高的,还很瘦。 而她的妈妈,也就是我的麻琴姨,却是一个胖胖的女人。 在我很小的时候,便已经开始有了“美”的概念。 我这个漂亮姐姐的家庭条件挺好的,因为她的家中,有一个最新款的小霸王。 虽然,麻琴姨也是一个离婚的家庭。 但与妈妈不同的是,她好像一直就不怎么需要上班。 在这种情况下,还能独自带着一个女儿生活,并且有着很好的物质条件。 这让我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里,对麻琴姨还挺崇拜的。 我很喜欢跟着妈妈,去到她的家里。 倒不是因为她家有小霸王可以玩,而是在那里,我可以碰到那位漂亮的姐姐。 因为姐姐比我大几岁的缘故,所以我俩聊天的时候,往往都是由她来负责引出话题。 每当我给出一些很搞怪的回应时,她便会捂着嘴笑。 然后,她的小眼睛就会眯成一条缝,很迷人。 现在想想,后来的我,会对一些单眼皮的女生尤其感兴趣,应该就是受到了这个漂亮姐姐的影响吧。 她笑的时候之所以会捂着嘴,是为了不让麻姨发现。 因为,麻琴姨每次开始打牌前,都会要求姐姐在楼上好好学习。 而我的妈妈,也不允许我对姐姐有所打扰。 她要考试了,目标据说是一个外地的私立初中。 学校很好。 相应的,想去那里上学的话,对分数的要求也就很高。 中国的教育,其实挺有意思的。 很多所谓的名校,都设置了很高的录取分数。 这样,它们在一开始的时候,便比其它的学校,获得了更优质的学生资源。 同样的教材,这些优秀的学生们,因为更优秀的学习能力,自然会比其它尚未开窍的学生们,更容易取得更好的成绩。 但是,这些明明是学生们靠着自己的天分和努力,才取得的成绩。 第六十章 喜欢看 最后,却全都转化成了学校自己的声誉。 这些所谓的名校,明明是靠着那些优秀的学生资源,以及这些学生们创造的优秀成绩,才有的名气。 但它们在介绍自己的时候,却只是将这些成绩的取得,全部大言不惭地,归功为是自己的师资力量所至。 而学生们个人的努力,则被抹杀的干干净净。 可笑的是,几乎每一年,又都会产生黑马。 所谓黑马,就是那些不是名校出来的学生,却取得了比名校学生更优异的成绩。 天地良心,人家只是开窍晚了而已。 可这又证明了,真正厉害的强者,从不抱怨环境。 而所有优秀的环境,也其实都是强者创造的。 所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就是这个意思。 真正的名校,应该是有教无类。 是培养人才的地方。 一定要有着,无论是怎样的学生,只要是从这个学校走出去,都会有所成长的信心。 而不应该是,提前就设置好一个高高的门槛,渴望让那些本就优异的弟子,扛着学校前行。 怎么说呢,这种“名校”,其实挺不要脸的。 恶心。 既然是一件很恶心的事,我们也就不做过多展开了。 只说麻琴姨,很信任她的姑娘。 认为她一定会在那里心无旁骛地,好好学习的。 就像我的妈妈,也很信任我。 认为我一定会安安静静地待在楼上,不去叨扰到姐姐的学业。 我觉得,我和姐姐都没错。 对于姐姐来说,她是在尽地主之谊地照顾客人。 只不过我这个客人十分健谈,所以她便礼貌的没有冷场而已。 对于我来说,话题都是姐姐提出的。 我作为一个客人,总不能让主人的话头,掉到了地上才对。 事实上,我俩在楼上到底干了什么,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有了这种信任以后,她们才可以心安理得的,坐在麻将桌旁愉快地打牌。 因为在新班级没有伙伴,所以每个周末,可以在麻琴姨家,见到那位漂亮的姐姐,便成了我那个时候的全部期待。 可惜的是,我和她见面的次数,一共才只有三次而已。 次数虽少,但我俩聊天的内容,却是百无禁忌。 我记得,那是一个周末。 妈妈一早起来,便迫不及待地拉着我,奔赴了她的“战场”。 至于早饭嘛,当然是如往常一样。 一个草莓夹心面包,外加一袋牛奶。 “去楼上找你姐吧,不许打扰她学习。自己玩自己的。” 到地方后,妈妈照例交代了我一句,便快乐地坐到了麻将桌旁。 在一阵洗牌声中,我亦是快步地上了楼梯。 当我轻轻地推开姐姐的房门时,她正在低头做着一张卷子。 见到我之后,她并没有同前两次那样,笑着和我打招呼。 只是随意地瞥了我一眼,便继续低头写卷子去了。 当时的我,自卑且敏感。 觉察到她的冷淡后,我便选择静静地坐到了一旁,随意地拿起一本书,假装读了起来。 心中却是在努力地回想着,自己有没有在哪里惹到过她。 “我上楼时的脚步太重了?应该不会。我第一次见她时,可比这次重多了。” 我不停地假设,又不停地推翻。 只试图找出一个,她突然对我变得冷淡的理由。 “那是因为我没敲门?这更不可能了!我从来也没敲过门啊!” 可笑的是,我宁愿如此绞尽脑汁地猜着姐姐的心思,也不敢主动地开口问上一句。 自卑的人就是这样,只会永远被动地等待着。 突然,我听到了笔被放在桌子上的声音。 等我寻声望去时,恰好与那双小眼睛对视。 我本能地想要避开她的眼神,却听她突然开口问道:“天涯,你有总想去多看两眼的女同学吗?” 若是前两次,我俩比较熟络的时候,听到她的这个问题。 我一定会毫不迟疑地,给出我的答案。 可刚被她冷落过的我,再听到如此问隐秘的问题时,却只觉得有些尴尬。 半晌,见我只是眨巴个眼睛,一言不发。 她又叹息道:“哎,可能你太小了吧。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没有特别喜欢看的人。” 说罢,她又拿起了笔,继续写起了卷子。 听有此话,我本能地不服。 立时在心中反驳道:“切,又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大龄儿童!我年龄小怎么了?我不仅有喜欢看的人,还有三个呢!” 想到这,我又在心中盘算了一番。 然后,我又盯着眼前的漂亮姐姐,仔细看了一阵。 她做题的时候,很认真。 并没有察觉我的注视。 就在我看着她的过程里,又将刚刚心中的答案,稍稍做了一番修改。 同时在嘴中呢喃道:“从现在开始,我喜欢看的人,是四个了。” 她听到了我咕哝声,抬头问道:“你说什么?” 我用听起来很诚实的声音,回答道:“我什么也没说呀。” 大场面见多了,在一个小女生面前,说说谎什么的,简直是手到擒来。 见她皱着眉,似有不信。我连忙转移话题道:“那你现在有喜欢看的人吗?” 她回答的倒是很干脆。“当然有啦!” 其实从她开口和我说第一句话起,我俩之间的“隔阂”,便已经消失不见了。 因为,对于当时的我来说,这个漂亮姐姐在我心中的地位,可以说是予取予求的。 她不想说话的时候,我会想是不是我哪里做错了。 但只要她想说话的时候,我便立刻能有一百句回应,蓄势待发。 对于刚才的问题,我之所以会愣神,不仅仅是因为她的冷落。 还因为,我想给出一个,更准确的答案。 但听到她干脆的回答后,我竟然有些没来由的嫉妒。 本能地抗拒着,对她追问出下一个问题。 既然那个答案肯定不是我,我又何必给自己添堵呢? 可想虽然是这么想的,但看到她正注视着我的,那双小眼睛时,我却只能没骨气地追问道:“那是谁呀?” 我会这样问,是因为,她的眼神告诉我,她想要回答。 第六十一章 写信 “哎呀,说了你也不认识!是我班的班长!”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早就料到答案与我无关了。 但听她亲口说出后,我还是有些难过。 “能当班长的,一定是一个很优秀的男生吧!”心里虽是这样想着,但我还是有些不甘。 脱口而出道:“我也是班长!” 话一出口,我立刻就后悔了。 万一她把这事告诉了麻琴姨,然后麻琴姨只需要随便的,与我的妈妈核实一番。 那我随口吹出的这个牛皮,岂不是很容易就被拆穿了吗! 但很快我就发现,自己完全是多虑了。 听了我的话,她只是很随意地“哦”了一声,表示知道了以后,便没有了下文。 人家根本就不喜欢你,干嘛要去浪费时间核实什么? 你是什么,与人何干? 她突然又把笔,朝学习桌上随意一丢。决定道:“算了,不写了。反正爸爸根本就不会看。” 我正在为自己的自作多情,黯然神伤之时,忽然听到她的话语,心下一惊,连忙问道:“你要走了吗?” 上次有听她提起过。 当她的爸爸再次回来的时候,她就会被接到h市生活了。 她答道:“是呀,不然我妈干嘛要逼着我,补这些卷子呢。” 我猜测道:“麻琴姨,可能是比较在乎你的成绩呗。” 听到我的猜测,姐姐不屑地撇了撇嘴。“快拉倒吧!她才不在乎呢!” 说罢,她朝我眨了眨眼睛,悄声道:“她就是单纯的想让我爸知道,我在她的身边,也是会好好学习的而已!” 然后,她又摆了摆手,叹息道:“算了,你不会懂的。” 我已经有些愤怒了,自以为是的家伙怎么就这么多呢? 再说了,大家都是小学生,你只是比我高两个年级而已,有什么好骄傲的呢? 虽是这样想着,我却是神色如常地笑了笑,不置可否。 而我心中的愤怒,大概也就维持了几秒钟吧。便被随之而来的不舍之情,完全替代了。 “那你的班长怎么办?你们岂不是要分开啦?” 舍不得她离开的,明明是我。 可问出口时,我却在担忧着别人的感情。 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只能说那个时候的我,还不太了解人性。 所以才会一心想着,要做个善良的人吧。 听见我的问题,她微微一笑。 从桌案旁的一本书中,翻出了一个信封。 拿出来,对着我晃了晃。 炫耀道:“没事呀,我可以给他写信的。”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如此精致的信封。 免不了满眼的艳羡神情。 又一瞬后,我犹如醍醐灌顶般,抚掌大叫道:“对哦!可以写信啊!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见到我激烈的反应,她诧异地问道:“你也有要写信的人吗?” 突然的兴奋,瞬间冲掉了我的舔狗面具。 听有此问,我忙不迭地点头应道:“是呀!” 她终于对我产生了兴趣:“给谁写呀?是给你喜欢的人吗?” “不是!” 我回答的很果断。 当然,我说谎了。 我其实是想写给夏萍的。 而我说谎的理由很简单,我要在这个漂亮姐姐的面前,保持住一个“单身”的形象。 我才八岁啊!就已经知道如何“假装单身”了。 或许我的天才身份,有待商榷。 但我这个天生渣男的品质,却是如假包换的。 “好吧,你想给谁写都好。” 看来她对我的兴趣,并没有持续的太久。 这时,她忽然拉开了自己的抽屉,拿出了一大摞,印着各种花纹的彩色信纸。 冲我晃了晃后,摆在了桌面上,笑着说道:“这些信纸就送给你吧。到了我爸那边,再让他给我买新的。” “谢谢。” 我礼貌的道了声谢后,便沉默了下去。 那些信纸,我当然很喜欢。 但我同样很喜欢的姐姐,却马上就要离开了。 这难免使我有些惆怅。 接下来的时间里,她便不再和我说话了。 只是在那里哼着歌曲,愉快地收拾着东西。 对于我因为她的离开,而明显变得沮丧的神情,她始终都没有察觉。 又过了半晌,麻琴姨的声音,自楼下传来:“姑娘,收拾好书包,下楼吧!你爸来接你了!其它的行李,他已经装车上了。” “知道啦!马上!” 姐姐对我吐了吐舌头,笑了一下。 那双小眼睛,再度眯成了一条缝。“我走啦!不能陪你咯。你要是没意思的话,就去写信吧!拜拜!” 她只顾自己说完了,那一连串的话后,也不待我有任何反应,便拎起了那个,早已被她装的满满的大书包。 推开了门,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当我刚意识到,此情此景,是需要伸出手去挥动一下,并开口道别一声时,她早已消失在楼梯的尽头了。 连一声“再见”,都没有听我说上一句。 那位漂亮的姐姐,便永远地,走出了我的世界。 在门被关上的一刹那,我立刻便从“离别”的情绪中,解脱了出来。 见惯了离别,我早已学会了接受。 或许,我可以轻易地,从那些喜欢中抽身。 就只是因为,它们都从来都没有走过出我的想象吧。 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对夏萍念念不忘。 毕竟,我俩曾真的,无数次的走在了放学的路上。 当空气变得安静以后,我的心房,重新被夏萍填满。 于是,我便迫不及待地,坐在了姐姐刚才的位置。 从那些漂亮的信纸中,选出了几张我最中意的。最主要的,是那些有可能被夏萍喜欢的。 再将选好纸张,自我面前的桌子上展开。 我搓了搓手心上的汗,又在裤子上蹭了蹭。 取出一支圆珠笔,深吸一口气。 在信纸的左上角,颤抖地写下了那个名字。 “夏萍。” 这已经是我第二次写她的名字了。 名字写好后,我又愣了下来。 不是不知道写什么。 而是有太多太多的话,不知从何写起。 于是,我便只好盯着她的名字,将我俩分别后,发生过的那些事情,一幕幕地在自己的眼前翻阅着。 第六十二章 禁忌 可兜兜绕绕,反反复复地想了一大圈之后,才发现除了那个变故外,其它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不值一提。 但毕竟是第一封信,总不能上来就写一些,苦大仇深的内容吧? 当时的我,虽然学识有限,且词汇量暂时匮乏。 但什么时候说什么话的本领,却早已从生活中学会。 多番斟酌之下,我忽然想起了老师的谆谆教诲:“写文章嘛,最重要的,就是要有真情实感。” 于是,“我想你了”四个字,就成了那封信的开篇。 接下来,洋洋洒洒的四大张信纸,我便通篇贯彻了这一主题。 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对一个人,承认了自己的“想念”。 事实上,有太多的人,出现在了我的想念中。 爸爸死了,我想他。 在爷爷家的时候,我想妈妈。 现在跟着妈妈一起生活后,我又很想我的爷爷。 刚刚跟随着她的爸爸,去往h市上学的漂亮姐姐,我想她。 自己一个人,睡在那个平房里的时候,我想身边有个人,是谁都好。 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以及不同的场景下,我总会想着不同的人。 只是,在我写信的那一刻,他们全都变成了夏萍。 那些个场景是真的,那些个想念是真的。 那些个我所想念的人,也是真的。 我只不过,是将那些一直没有启齿过的想念,全都灌注给了同一个人而已。 在信中,夏萍成了我生活中的全部,成了我的太阳,我的希望。 我说过,我对任何艺术形式都很感兴趣。 不止是美术,还有音乐。 事实上,音乐才是唯一贯穿了我一生的热爱。 而当时的我,能接触到的,也不过是一些流行音乐而已。 写信的过程中,我忽然想到了,刚才那个漂亮姐姐收拾东西时,哼唱着的那首歌曲。 于是,在那封写满了各种想念的信中,我便使用了那首歌的歌词,做为了全文的结尾。 “莫名,我就喜欢你,深深地爱上你。 没有理由,没有原因。 莫名,我就喜欢你,深深地爱上你 从见到你的,那一天起。 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你如果真的在乎我! 又怎会让无尽的夜,陪我度过? 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你如果真的在乎我! 又怎会让握花的手,在风中颤抖? 莫名,我就喜欢你,深深地爱上你! 在黑夜里,倾听,你的声音! ——此致。 想你的:迹天涯” 落款完毕后,我不禁在心中,狠狠地感谢了一下,那位漂亮的姐姐。 若没有她才刚的哼唱,我是绝不会想到,可以有如此贴切的结尾的。 当然,后来我知道了,我最该感谢的人,应该是《你知道我在等你吗》的词曲作者:张洪量先生。 我不知道,自己是在何时患上多重人格障碍的。 或许,是从我主动戴上了,那一个个面具的时候,才开始的吧。 在我的身体里,住着无数个角色。 准确地说,我体内的“灵魂”数量,应该是“n+1”个。 其中,有“n”个是自己。 而那个“1”,则可以是我需要的任何人。 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给别人写过信。 是不是每个人写完信,都会自己再去看一遍。 而我看的信的原因,却不是为了要修改什么。 只是本能的,想去扮演一下,夏萍的角色。 是真的扮演,而不是想象。 因为在读信的过程中,“夏萍”会被信里的内容感动。 甚至,“夏萍”还留下了,同样思念的泪水。 在信的结尾处,“夏萍”看着“天涯”的名字,想起了那个中二的男孩,曾与她无数次的结伴,走在了放学的路上。 想起,她曾拉着那个小男孩的胳臂,轻声告诉他说:“我没有告诉我爸!” 合上信纸,“夏萍”呢喃道:“我也很想你,迹天涯……” 就这样,明明是一个人的大脑,却同时涌起了两个人的思念。 结果就是,那副超载的“躯体”,立时哭的不能自已。 好像我的妈妈,现在也正承受着这方面的困扰。 我见过无数次,她给别人发微信的时候。明明都已经发出去了,却还是会认真地,重听一遍自己发过的语音。 假如,她发了一段长度为30秒的语音。那么,当她再听一遍的时候,就会额外多付出30秒的时间。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其实是一种很浪费生命的行为。 我曾经就此事,对她进行过多次的“亲情提示。” 却永远只会换来一句:“我的事你少管!管好你自己的事得了!” 又扯得远了。 只说现在,当加倍的“思念”,恣意地攻击着我的身体之时。 时刻保持着清醒状态的那个“我”,突然听到了,来自于楼梯间的,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我”立刻叫醒了,正在那里“互诉衷肠”的“两个人”,并瞬间“夺回”了自己身体的支配权。 而我重新“掌权”后,做的第一件事,便是迅速地打开了一扇窗户,毫不迟疑地将那封,已经塞到了信封里的信件,丢了出去…… 早恋,是那个年代的禁忌。 我有一个比我年长六岁的哥哥,是大舅家的孩子。 人帅、钱多、性格好。 自然很受女孩子的欢迎。 在他的学生时代,曾经接到过一封,来自于同班女同学的“密信”。 是我的姥姥,给他收拾书包的时候,无意当中发现的。 不到半天时间,这件事就被姥姥那边的亲戚们,人尽皆知了。 于是,那一整个周末的两天时间里,我见到了无数波次的大人们,或结伴或单独的,找到了我的哥哥。 或苦口婆心地劝说,或语重心长地教育; 或耳提面命地诱导,或言辞尖锐地批评。 翻来覆去的,就只是为了阐述一个观点:“禁止早恋!” 当时,我也在场。 因此,很幸运地,全程参与到了,那场持续了两天多时间的,“主题教育”活动当中。 虽然,我只是个配搭。 可也还是在那场“立意深远”的活动当中,汲取到了属于自己的“深刻的教训”。 第六十三章 坐庄 这个教训就是,要想爱情活的长久,就一定要时刻注意保密! 这一次,我没有说谎。 当时的我,就是我那么伟大。 在明知自身难保的情况下,脑子里想的,却还是要尽全力的守住,我的爱情。 在聆听大人们对哥哥的教诲中,我意识到了,自己其实是和哥哥犯了同样“罪”的。 我也早恋了。 事实上,若从细处去审视的话,我比哥哥的罪行,还要更为严重一些。 因为,在哥哥的早恋故事里,他是收情书的那一个,属于被动的从犯。 而在我的故事里,我是写情书的那一个,作为“早恋”的发起者,我属于主犯。 前文中,我们已经分析过。 主犯要受到的惩罚,自然会比从犯重。 即便大人们当着我的面,有效地惩了前。 但那个虽然惶恐,仍然无法放弃所爱的我,却没有因此而毖了后。 通过这件事情,我只是将心中的那些喜欢,全都小心地转入到了地下而已。 既然是地下,我便绝对不能被人发现。 因为不能被人发现,我便只好将那封,刚引得“两个人”痛哭流涕的信件,“无情”地丢了出去。 开门的是麻琴姨,她看了一眼,正伫立于窗口的,神色慌张的我。 笑了一下,随口问道:“在窗户那看啥呢。” 听有此问,我不假思索地回道:“没什么,有点闷。开窗户透透气。” 其实,这是妈妈常常会吩咐我去做的一件事情。她心肺功能不好,总会觉得胸口发闷。 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会命令我去打开窗户,让她透口气。 所以,我相信,当我用出这个理由搪塞麻琴姨时,是没有表露出任何破绽的。 我总是会下意识的,记住生活中那些反复发生的小细节。 然后,在某个需要的瞬间,将它们转化成我手中的武器。 突然,一阵穿堂而过的凉风,吹乱了屋内的书本。 麻琴姨关上了房门,提醒道:“天冷了,别在窗户那站着了。再冻感冒咯!” 我“嗯”了一声,裹了裹衣服。 却还是挡在窗户旁,一动不动。 她也没有理会,只是去到了一个柜子旁边,打开了柜门。 一边翻找着,一边对我解释着来意。 “你们娘俩真有意思,一个怕冷,一个怕热!” 话音刚落,她便从那个柜子之中,抽出了一个毛毯。 对我比划了一下,吐槽道:“上我家打麻将,还得让我给她备个毯子披腿上!” 说着,她见我还是固执地站在窗户旁,便径直朝我走了过来。 手指着另外一边的窗户,提示道:“你在这边玩的话,可以把那边的窗户开着。这让风直接吹着,非感冒了不可!” 看来那些细节,只会救你一时。 自作聪明的掩饰,根本无法救得你的一世。 在我还未想到拒绝之法时,麻琴姨已经来到了我的身边。 当然,在她关窗户的时候,更是一眼便发现了那封信。 她一只手指着那处,一只手拍着我的肩膀。 问道:“天涯你看,那是不是一封信?” 我虽面色惨白,却佯装无事地顺着她手指的方向,假意打量了一阵。 我扔信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在她家二楼的窗户外边,紧挨着的,便是另外一户人家的房顶。 虽然那户人家只有一层,但那么近的距离,只要不是瞎子,你甚至可以在那房顶上,看清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石子。 见我并不言语,她进一步指引道:“就在那里,看见没?离那个烟囱挺近的!” 自知避无可避,我只好先“嗯”了一声,算作回答。 同时,迅速地在心中谋划着,下一步的应对之法。 麻琴姨很快便察觉出了我的异样,略一思索后,讶异道:“你扔的?” 我当然没有承认,可是也没有否认。 这种近似于人赃并获的局面,我本能地选择沉默以对。 毕竟那封信里的落款处,明明白白的写着我的名字。 真计较起来,只需找个梯子,取下那封信打开一看便可。 事实面前,再完美的谎言,也是徒劳。 当时,我只是祈祷着,麻琴姨可以稳重些,不要将这件事闹大才好。 我甚至已经开始,提前酝酿起了眼泪。 想着一旦她开口质问我的话,我便哭着求她替我保密。 若是被妈妈知道了,只怕我会死的很惨! 那可是早恋之罪啊!高压线啊! 就在这时,麻琴姨忽然邪魅一笑,悄声问道:“是不是你妈写的?”她将耳朵凑到了我的嘴边,进一步追问道:“偷偷告诉我,她给谁写的?” 我有些厌恶地朝后躲了躲,只说出了三个字,却同时回答了她提出的两个问题:“不知道!” 我本想马上承认那是我写的,毕竟不能让这盆“脏水”,没来由地泼到了妈妈的身上。 可侥幸心理作祟下,我还是选择了继续沉默。 这时,我听见了妈妈的声音,自一楼楼梯处传来:“能找到了不?找不到拉倒了!我披件衣服得了。让你帮我找那么半天你都不去,非赶我坐庄了,你来勤快劲儿了!” 听有此话,麻琴姨冲我撇了撇嘴,小声嘀咕道:“看你妈多不讲理,我给她找毯子,她还不乐意了。” 之后,她冲着楼下回了句:“来了!找到了!” 然后,是妈妈渐行渐远的声音:“快点的!心眼都让你长了!” 麻琴姨打开房门,刚迈步准备离开时,又忽然停了下来。 转身对我嘱咐道:“再觉得闷,就开那边的窗户哦!” 看来,她还是一开始就信了我说的话。 如果是这样,那么她看到那封信时,所说的那些言语,其实就只是些玩笑话而已。 虽然,一直到她们的牌局结束,我都是在忐忑中度过的。 但我还是依据对妈妈的了解,成功说服了自己,一切都是安全的。 因为,如果我败露了的话,妈妈一定忍不到结束,便会冲到楼上,对我修理一番的! 结果,在那天回去的路上,妈妈却突然愤恨地问道:“你麻琴姨上楼都干啥了,待了那么老半天?” 第六十四章 学妹 妈妈的问话一出,我浑身汗毛倒竖! 一股深深地绝望,直冲天灵盖。 心脏狂跳不止,连正常呼吸都无法做到,更不要说开口回答什么了。 对于我的沉默,她倒是没有像以往那样咄咄逼人。 但我偷眼去看时,却见到她的脸色,早已变得极为难看。 那一刻,我满脑子都是她每次生气时,歇斯底里的样子。 比如,对我说一些,诸如:“和你那死爹一个样!一天天撒谎聊屁的!”之类的,我虽极其反感,却又无力反驳的话语。 又比如,问一些,诸如:“一点用没有,干啥啥不行!我养你干啥啊?”之类的,我也找不到答案的奇怪问题。 但比起这些,我最怕的却是那句:“滚回你爷家吧,一点也不听话!我不要你了!” 说她是威胁吧,可每次她都真的会打开房门,用力地将我推出门外。 拉扯间,还曾经撕坏过我的一条秋衣。 你要说她就是真的不想要我了吧,可每次我徘徊在门外,希望破灭,准备摸黑回到那个,只有我一个人是外人的爷爷家时,她又会打开房门,背靠着灯光,像个天使一般,把我请回到她的房子里。 十分宽宏地,赐予我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 虽然大多数的时候,我是真的不知道,自己究竟错在了哪里? 但我此刻的处境,则与往日大不相同。 在她家的时候,她要想撵我走,至少还得开个门,再把我往外推一下。 现在她要抛弃我,只需要加快离开的脚步,把我往大街上,随便的那么一丢,就可以做到了。 又或者随便叫个老爷车,然后扬长而去,留我一个人在原地零乱…… 当我想到这里后,身边每路过一个老爷车,我都会心惊肉跳一下。 就在我已经快要准备好,接受再次被妈妈抛弃的命运时,却听她再度幽幽地开口道:“下次再也不去她家玩了!本来今天运气老好了,结果刚开始连庄。她就到楼上去了,还美其名曰替我找毯子!就是想断了我连庄的气运!” 听到她这一连串的吐槽后,我立时安心了不少。 原来无论是麻琴姨还是妈妈,至始至终,她们所在乎的,就只是打麻将那一件事而已。 尤其是麻琴姨。 就算是没有那封信,她也一定会再找一些其它的什么理由。 总是就是想方设法的,也要在楼上多拖延些时间的。 因为她要破坏妈妈的,“气运?” 这个词还是我第一次听到,便被我牢牢的记住了。 当它第一次从妈妈的口中出现时,我感觉到了她对它的深深在乎。 受此影响,在我还没有建立起科学的世界观以前,对于这个词,我也陷入到了深深的迷恋。 迷信的人不一定都会好赌,但好赌的人,一定都很迷信! 见我还是一言不发,妈妈转移话题道:“你在楼上都干嘛了?” 根据我的经验,此刻她真正关心的,并不是我到底干了什么。 因为,她从来就没有关心过。 所以,她真正的目的,其实是想在我的回答中,找到我的破绽。 这样她就可以顺利地迁怒于我,以便发泄从别人那里获得的不满情绪。 因此,我不假思索的说谎道:“我在看书。” 果然,她如果真的关心的话,一定会再问上一句,“你在看什么书”的。 但是她没有。 而是直接断言道:“一天天净看那没有用的书,学习的书你是一点也不看!” 这个时候,我本应继续选择沉默以对,才是最好的应对。 可是我没有。 而是尝试着将话题扯回到“气运”上来,但话一出口,就变成了:“麻琴姨说是你让她取的毯子。” “净扯淡!我就进门的时候,随口说了句:''你家太冷了,下次来得带个毯子来。''” 虽然,我没有继续得到关于“气运”解释,但我还是成功转移了火力。 妈妈的情绪宣泄点,终于回到了“正主”身上。 “结果她也没动地方啊!偏偏等到我连庄了,她才来勤快劲儿了!妈的!从小她心眼就多!” 听到此处,我就着妈妈的话,诚恳地建议道:“没事,咱下次不去了!” 我说的是心里话。 因为姐姐走了之后,那个地方,已经再没有吸引我的地方了。 当然,最主要的是,我仍然担心着,万一麻琴姨突然对那封信的内容,来了兴趣的话,我的行迹就会败露。 就在我以为自己可以和妈妈达成共识,而这个话题也将要告一段落之时,妈妈却坚决地否决了我的提议。 虽然,那个提议,明明就是她自己提出的。 “没事,照去不误!从小我就压她一头。这点小伎俩,咱不怕她。” 虽然我俩没有达成共识,但听到妈妈嘴里的“咱”字之后,我还是觉得很开心。 因为,那一刻,她再次把我当成是和她一伙的了。 后来的日子里,我曾无数次地想起,那封其实并没有人在乎的信。 我常想,那两个为了自己的“气运”而斗法的女人,好像在无意之中,改变了我这个无辜者的命运。 但我耿耿于怀那封信的日子,却并没有持续的太久。 很快,我新转去的那个学校的新班级里里,来了一位新的同学。 正是因为她的到来,我便不再是班级里的新人了。 虽然,她也才不过只比我晚去了一个月左右而已。 她叫王娇娇。 或许因为我俩都是新人的缘故,所以班主任把她安排到了我的旁边。 因此,王娇娇同学,就成为了我的新同桌。 她是跳级上来的。 在老师当众说出这个信息时,我十分佩服她的勇敢。 因为那时的我,连和陌生的高年级学生说一话都不敢。 作为一个女生,她却敢选择跳一级,直接坐到了那些原本是高年级的学生堆里。 但这些,都不是最终促使我决定去靠近她的原因。 我想要去主动接触她,只因为每当我面对她时,心中都会升起一股,我是个高年级大哥哥的心态。 第六十五章 如果云知道 这种“牛逼”的感觉,对于常年处在“社会最底层”的我来说,无异于是十分诱人的。 无论我怂的有多么逼真,舔的有多么投入。都不能改变,那些只是面具的事实。 骨子里的我,其实是一个挺大男子主义的人。 而那个让我发现了自己这个品质的人,就是王娇娇。 虽然,当时的我并不知道,她的年龄,其实还要比我大上几个月的。 我只知道,这个沉默寡言的小姑娘,似乎特别需要别人的关注。 尤其是在全班同学们,因为相互早已熟识,开始叫着名字追逐玩闹的时候。 她都会静静地待在一旁,或是看着书,或是写着那些,永远也写不完的习题。 在她的身上,我似乎看见了,曾经那个初来乍到的自己。 我本能的认为,她一定也是很需要伙伴的。 于是,我便主动扮演起了,那个伙伴的角色。 总是会时不时的找出一些话题,与她主动攀谈一阵。 而她呢,又每次都不会让我冷场。 渐渐地,我们开始有了说不完的话。 当然了,大多数的话题,都是我硬往上凑的。 因此,我也出过不少的糗。 当时,我俩经常会分享一些,自己的喜好。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和她已经算是朋友了。 有一次,在下课休息的间隙里,她突然拿着一张明信片,指着上面的一个单眼皮女生,与我分享道:“我很喜欢听她的歌,家里有许多都是她的磁带。” 我快速地瞄了一眼明信片上的文字,然后夸张地附和道:“我也喜欢诶!许茹芸嘛!你看她的单眼皮,多好看!” 她问道:“那你喜欢她唱的哪首歌呢?” 天地良心,我当时听歌,是从来不会去注意,演唱者到底是谁的。 虽然后边为了赶时髦,也假装追过一段时间的星。 但只有我自己明白,在面对那些歌星时,喜欢,已是我能付出的最高情感了。 崇拜? 不好意思,我这一生,就只崇拜一个人——毛泽东! 扯的远了。 只说当她问我喜欢许茹芸的哪首歌时,我的脑袋自然是懵掉的。 我哪里知道,她都唱了什么? 就连她的名字,我都是那一刻才知道的! 虽然,凡是被我听过的歌曲,只要前奏的第一个音符一响,我立时便能听出它的出处,并且跟着哼唱下来。 可她既然问了,我又不能不回答。 情急之中,只好问出了一个同样的问题,试图先稳住她一阵。 “挺多我都喜欢的,你呢?最喜欢哪一首?” 我原本想的是,无论她的答案是什么,我就只需要跟上一句,“好巧啊,我也是诶!”,便可以顺利地蒙混过关了。 但是,当听到她说:“我喜欢那首《如果云知道》。”时,我灵光一现,自作聪明地回复道:“这首还行吧,但我更喜欢的,是那首《风中有朵雨做的云》。” 说罢,我还开口唱了几句:“风中有朵雨做的云,一朵雨做的云。云的心里全都是雨,滴滴全都是你~” 唱罢,我还满怀深情地看了她一眼。 同时,在心中赞叹着:“我屮,这段歌词,可真是太能表达我的心意了!” 当然,我也没有忘记,为了自己的机智,疯狂点赞。 或许是我的深情眼神,太过于摄魂。只见她的神情一滞,下意识地回复道:“这首歌我也很喜欢听,但它好像不是许茹芸唱的吧?” 听有此话,我虽心虚,却还是固执地坚持道:“当然是她唱的啦。” 见她眼神依旧迟疑,我继续解释道:“你看,她叫许茹芸。所以她的歌曲里,总是会和''云''扯上关系。比如,你喜欢的那首《如果云知道》。对吧?” 我觉得,我说的非常有道理。 因为,我确实是根据王娇娇说出的歌名,才联想出“许茹芸的”另外一首歌的。 她应该也被我严丝合缝的推理所折服,似有所悟地点了点头。 半晌,自言自语道:“我怎么就不记得,这是许茹芸唱的了呢?看来我得回家再翻一翻磁带了!” 当时,我已经对自己的论据,深信不疑了。 因此,在听见她的呢喃后,我还颇为不忿地回怼了一句:“翻去吧!如果这首歌不是许茹芸唱的。那么它的名字就该是,《风中有朵雨做的其它什么东西了》!” 在这里,我不得不郑重地,向孟庭苇女士,说一声抱歉。 对不起,我真的是很久以后才知道,那首歌其实是由您演唱的。 不知道王娇娇同学,最后到底有没有去求证这件事情。 我只知道,后来的她,再也没有和我聊起过许茹芸了。 就算没有流行乐,我俩还是可以聊其它的话题。 当我知道她还有一个亲戚,也是我们班的同学后,我立刻便有了一个新的伙伴,张童。 在心里,我一直是把他当成我的大舅哥去相处的。 因为,我听王娇娇说过,张童是她的表亲。论起来,她还应该管他叫一声哥的。 虽然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从来就没见过,她俩在班级里说话。 如果王娇娇,是我妹妹的话,我一定会缠死她的! 许多年以后,我终于有机会,对此事进行了一番求证。 原来,她俩属于远亲。 张童的姥爷,是王娇娇的姥爷的三弟。 换句话说就是,她俩虽亲,但是不熟。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张童和她之间,可能都没有我和她之间,更为熟悉一些。 我屮,可惜我当时不知道。 不然的话,我绝对不会在那小子身上,浪费那么多时间的。 当我对王娇娇,连续示好了大概一年的时间吧。我俩的关系,却始终都没有进一步的理由。 现在想想,那可是小学五年级啊,朋友们。 还是太早了。 就算再进一步,又能怎样? 但当时的我,已经在妈妈的身边,生活了一年之久了。 一年的“面壁”生涯,我实在是太寂寞了。 我必须要找到一个出口,去装载我那无处安放的情感世界。 所以,我决定开启“曲线救国”的思路。 第六十六章 六脉神剑 所谓“曲线救国”,其实就是“大舅哥路线”。 事实证明,人只要是全身心的想去做一件事情,并肯付诸于行动的话,或许不会成功,但一定会有一个结果。 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就是这个道理。 到了九岁的时候,班级里的绝大多数同学们,都有了简单的性别意识。 男生和女生之间,泾渭分明。 原本男孩子之间,想要熟络起来,可能只需要一句话就够了。 何况,我已经有意无意的,找张童说过好多次话了。 因此,很快的,我便和他,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来到妈妈身边的我,虽然寂寞,但也乐得自在。 除了偶尔犯错时,还是难免会被妈妈大吼着,要将我赶回到爷爷家外。 对于家庭,我已经没了之前的恐惧。 因为没了爸爸以后,家中再也不会出现,那些见血的“战争”了。 因此,我渐渐地寻回了那个,没有烦恼的小小少年,应该有的模样。 虽然妈妈总是没空搭理我,但至少那段时间里,她就只属于我。 所以,我的性格,也逐渐的外向了起来。 当然,使我变得外向的最主要原因,是心底那股,总想找机会,在王娇娇同学面前展示自己的,意念作祟。 包括但不局限于,哗众取宠,助人为乐,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等等。 一切我自以为可以在她心中加分的事情,我都会努力去的尝试。 但外向的,毕竟只是表面。 当时的我,还是没能完全走出,自卑的困境。 虽然,我对王娇娇同学,那丝毫不加掩饰的长时间示好,以及因此而表露无疑的居心,早已是路人皆知。 说来惭愧,我几乎是对全世界都昭示了,自己对王娇娇的喜欢。 但面对被喜欢的那个主角时,我却始终是开不了口。 我还天真的以为,只要我一天没有对她亲口承认,王娇娇就会一直被蒙在鼓里。 就算发展到后来,哪怕我只是当众叫一声她的名字,都会引来全班同学的起哄。 用现在的话讲,就是哪怕全班同学都已经磕起了我俩的cp,我却还是坚定的认为,王娇娇同学,她就是不知道,我喜欢她这件事的。 张童也不例外。 他似乎早就猜到了,我接近他的真正目的。 因为,他总会在我快要对他失去兴趣的时候,突然蹦出几句,王娇娇在家里时的形象。 比如,他会说:“过年去我妹家玩的时候,我总喜欢躺在她家的钢琴上睡觉。” 以便给我传递一个,王娇娇会弹钢琴的信息。 他还会说:“相处的时候,我们会非常注意保持距离的。我连她的手都没有牵过!” 言外之意是,王娇娇同学,很,清纯? 当我努力理解着,张童给我讲这个故事,是要表达什么时,却被我抓住了一个无法容忍的细节。 我大叫道:“我屮你为啥要牵她的手?” 张童很无辜地回道:“我说的是,我没牵过她的手啊!” 我不依不饶道:“没牵过就没牵过,你为什么会表现的那么遗憾?” 张童无辜到了极点。“我什么时候说我遗憾了?” 我继续质问道:“不遗憾的话,你为什么会耿耿于怀?” 张童无奈地摇了摇头,说道:“你好像有病,那是我妹妹诶!我们不可能的!” 我不忿道:“在小说里,表哥和表妹之间,不就总是会暧昧不清的!” 张童兴致勃勃道:“哪本小说?” 我想了一下,回复道:“《天龙八部》!这里边的慕容复和王语嫣之间,不就是表哥和表妹的关系吗?” 张童犹豫了一下,反问道:“王语嫣最后不是跟了那个小和尚吗?” 我鄙夷道:“那个小和尚叫虚竹,他的另一半是梦姑,西夏公主!你个白痴!” 说罢,我又捶了他肩膀一下,讥讽道:“你到底看没看过《天龙八部》?” 张童耸了耸肩,诚实地回答道:“没有。只是听我的那些哥哥姐姐们聊起过。” 他顿了顿,问道:“你看过?” 我仰头看天,骄傲地回道:“当然了!我妈以前开过书摊!我看过的书可太多了!” 他眉眼含笑,讨好道:“能不能借我看看?” “不能!” 我之所以会回答的如此坚决,是因为家中的书,早已经被妈妈全都处理掉了。 看着他失望的表情,我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但是,我可以讲给你听。” 他大喜道:“行啊!你真够意思,天涯!” 我说道:“作为交换,你得经常给我讲讲王娇娇的故事。” 他答应的很痛快。“没问题!” 半晌,见我无言,他试着央求道:“要不,你现在就给我讲一段呗。” 我略一思索,回复道:“你听说过''六脉神剑''吗?” 说着,我伸指做剑,在他面前“biu~biu~biu~”地比划了一番。 听着我嘴里发出的拙劣“音效”,张童一脸艳羡地问道:“没有!这招一定很厉害吧?” 我收起了“指剑”,尽力的摆出了一副“高人”姿态。 回答道:“那是当然!这可是《天龙八部》里最强的武功之一!” 看着张童心驰神往的表情,我知道,我已经成功吊起了他的胃口。 “你知道这招,最后被谁练成了吗?” “被谁?” 九岁的男孩,就是这么容易被吸引。 当时的张童,已经完全被我掌控。 我又故意沉吟了一阵,方才给出了答案:“段誉!” 说罢,我再度捏起了“指剑”的手势,目光凌厉地看向他,沉声问道:“你知道段誉是谁吗?” 张童认真地思考了一下,踟蹰道:“我听过这个名字,好像是个高手!” 我张开双臂,将“剑尖”对准了他。 继续沉着声音说道:“段誉,是王语嫣的守护神!” 就在张童似有所悟的时候,我突然怪叫一声,朝着他的前胸,就是一顿“乱剑”。 一边杵他,我还一边念念有词道:“看我不打死你这个慕容复!让你再对我的王语嫣,有非分之想!” 第六十七章 救命 就在我狂风骤雨般的一阵“biu~biu~biu~”中,“慕容复”,举手投降了…… 从那天开始,王娇娇同学,就成了我的“王语嫣”。 而我呢,自然就扮演起了,那个痴情的“段誉”角色。 但与金庸老先生笔下的故事,略有出入的是,我这个“段誉”,和“慕容复”之间的关系,还是蛮好的。 因为,“慕容复”时常会缠着我,问一些《天龙八部》里的故事。 而我只能连唬带蒙的,将还能记住的一些片段,强行拼凑到一起。再经过我的一番“艺术加工”后,以说书的形式,讲予他听。 因为那本书,我并没有看完。 理由很简单,妈妈是非常抗拒我去看一些,与课本无关的书籍的。 为此,我便只能偷偷地看。 结果就是,我经常会被她抓到,然后臭骂一顿,再将我的书籍没收。 但我又特别的喜欢看书,各种各样的书。其实不止是书,而是所有带字的东西,只要被我发现了,我都会仔仔细细地从头到尾阅读一番。 在许多个被妈妈关在家里,却又不给我书看的日子里。我就会去翻看家中的各种说明书,电子产品的,生活用品的,包括各种药品的。 其中药品的说明,我看的最多。 因为,妈妈常年被各种疾病困扰。 所以,在她的家中,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各样的药物了。 从1997年开始,妈妈更加玩命的,投入到了她的事业当中。 虽然之前的她,也是一个工作狂人。 但这股劲头,却从1997年开始,更加的澎湃起来。 之前她那么努力,或许只是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 顺便再报答一下,大舅对她的知遇之恩。 但1996年的时候,也就是妈妈刚把我接到她身边不久吧,婚姻的不幸叠加她青少年时期的任性,再结合那段时间工作里的拼命。 很快,她又再次病倒了。 其实,奶奶带着我去医院探望妈妈的那次,她就已经病的很严重了。 只不过,当时鹤岗的医疗水平不是很高,医疗条件也很差。 许多疾病,连一个明确的诊断都做不出,就更不要说去治疗了。 但妈妈的病则不同,当她又一次被送进医院后,很快便得到了一个明确的诊断。 只是参照当时鹤岗的医疗水平来讲,医生拿到结果后,就只是对妈妈,交代了这样一句话:“回去想吃点啥吃点啥吧!身边别离人!” 她得的,是风湿性心脏病。 人在感染了a组乙型溶血性链球菌后,如果不尽早治疗,就会发展成全身的炎症。 那段时间,她经常莫名其妙的发烧,就是心脏瓣膜发炎后,导致病变引起的。 但她却一直当成普通的感冒发烧去治疗。 大多数情况下,连消炎药都不肯吃,只是打个退烧针了事。 直到二尖瓣开始严重返流,导致她已无法生活自理,直接卧床不起后,才想到要做一次全身的检查。 结果就是,鹤岗的医院明确表示:“医无可医!” 就在妈妈的家人们,都已经开始为她准备后事的时候,二舅妈偶然从旅社的一个住客口中得知,北京的阜外医院,似乎可以治疗这个疾病。 治疗方法,是“置换心脏”。(其实就是换一个二尖瓣,用人工瓣膜替换掉原有的病瓣。) 在当时人们的认知中,“置换心脏”,无异于天方夜谭。 当听到这个荒谬的治疗方法后,我的姥姥,第一个站出来表示反对。 因为,这个治疗手段的背后,还跟着一个,相当于是天文数字的治疗费用。 最主要的,在又经过了一番详细的打探后,得知了这个手术的成功率,才只有千分之三而已!(现在成功率已经很高了,若是由优秀的心外科医生操刀的话,成功率甚至可以无限接近于百分之百。) 用姥姥的原话说就是:“有那钱,扔水里还有点响声呢!” 其实姥姥心疼的不是钱,而是那些需要凑钱给妈妈治病的,她的其他孩子们。 何况,大家才刚为妈妈凑过一次钱,也就是我的那笔抚养费。 妈妈当时刚从爸爸的事情里解脱,别说积蓄了,没有饥荒就已经是个奇迹了。 如果没人给她出这份钱的话,等死,就是她唯一的选择。 在开这个关于是否去北京试一试的家庭会议时,妈妈就在小屋里躺着。 当姥姥的话语传进妈妈的耳朵里时,她已经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这时,又是我的大舅,她的大哥,站了出来。 力排众议道:“如果我们不知道这病有治疗的方法,咱也就认了。现在既然听说了,去北京还有一线希望。我们却放弃了的话,我一定会后悔的。” 然后,是我的二舅,紧跟着表态道:“对,必须试一试,就算最后没救活,咱起码都没有遗憾了!” 然后,我的大姨说道:“我虽然没钱,但是我可以去医院照顾缘。” 然后,是我的小姨。“我的饭店刚开业,脱不开身。但二姐回来之后的事,交给我就行了。我可以负责她恢复期的调理工作。” 姥姥一直守寡,独立带大了所有的孩子。心肠虽软,但性格却是坚毅。 我猜,她一开始会说出那样的话,是想一个人背起所有的责任,不想给其他子女压力。 即便,这个责任,还有一个很难听的名字,叫“见死不救”。 如今见孩子们都表了态,自是老泪横流,万分欣慰。“就我没有事,到时候我陪着缘一起去北京,直接在那陪护!” 接着,我的大舅再度发言道:“老二(他是在叫我的二舅妈),你去楼上,把进门起的第五个地板抠开,里边有个信封,装着一万美元。你拿出来,明天去银行换成人民币,然后买最近的票,带着缘和咱妈,去北京!” 妈妈曾说过,大舅从小就喜欢攒钱。 而我的大姨呢,就会经常组织其它的弟弟妹妹们,合起伙来偷大舅的钱花。 第六十八章 大猫! 在那个年代的东北,一个边陲的小城,就知道将钱换成美元存起来。大舅的眼光,可见一斑。 听见如此安排,二舅也开口附和道:“媳妇,咱家存折里的两万块钱,你一并取出来带上,我明天开车拉你们去北京!” 姥姥家那撇的亲戚们,都是生意人。 那个年代的生意人,手里基本上都不会留有太多的积蓄。 在生意人的概念里,钱是要放在外边“生钱”用的。不是用来放在家中或存在银行里,生虫子用的。 生意人的眼中,只有生意。 钱,就是他们的生意。 而那一天,妈妈的两个哥哥,一次性拿出了,他们所有的“生意”。 那一刻,他们放弃了生意。 只为留住,他们妹妹的命。 那个时候,想从鹤岗开车到北京,只能走国道。 因为妈妈手术的那一年,距离京哈高速建成通车,还有四年的时间。 全程两千公里,他们开了四天。 每天休息的时候,二舅安顿好他的妈妈,媳妇还有妹妹以后,就会搂着一把枪刺,去车里睡觉。 因为他要守护车中装着的,他妹妹的命。 事后,每当姥姥十分心疼地念叨起这件事时,二舅都会十分自豪的回上一句:“这次,你们看出来个矮的优势了吧?我要是个大高个的话,在车上睡四天,估计早就''窝挺''死了!” 本就病入膏肓,再加上四天的舟车劳顿,当妈妈终于抵达北京阜外医院的门口时,早已是奄奄一息了。 每次妈妈讲到这里时,都会感慨一句:“我这一生,一直都很幸运。” 事实上,她也确实很幸运。 妈妈入院的那天,阜外医院刚好在筹备建院四十周年的院庆。 与她一同“入院”的,是被阜外医院特意请来,参加院庆活动的,来自于全世界的心外科医疗专家们。 而且她刚一入院,就更幸运的,被选为了,院庆当天的,手术展示病历。 因此,在家人们只知院址,却仍旧求医无门的时候,妈妈竟然稀里糊涂的,就得到了世界级专家团队的会诊。 到了院庆那天,院方一共准备了三台手术。 在这里,我无法继续用“幸运”两个字,去形容那天的结果。 因为三台手术,最终只成功了两台。 第一台,是一名只有五周岁的小男孩。 妈妈是第二台。 第三台,是一名五十周岁的,刚步入老年门槛的男子。 对于那名孩子的家人来说,那一天的院庆,最终没能与他们有关。 我找不到语言去形容,当我知道这个结果后,内心所受到的震撼。 正是这件事情,在只有八岁的,我的心中,构建出了一个,基础的世界观模型。 当时的我,并不知道它究竟是什么。 直到,许多年以后,我无意当中读到了《道德经》里的一段话。 方才真正顿悟了,我八岁时就已经摸到了门槛的,世界的真谛。 那句话的原文,是这样说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原来,在别人的眼中,我们,都是蝼蚁。 谁也不会在谁的世界里,真的存在。 而我们自以为很重要的一切喜怒哀乐,若站在全人类的角度去看待的话,都是那么的不值一提! 就像,那三台手术。 失败者,难免怨天尤人。 成功者,自然喜气洋洋。 可对于医院来说,那不过就是三台手术而已。 就像我的故事,对于你们来说,不过是芸芸众生的“一本书”而已。 是感同身受,还是索然无味。 都不重要。 但整个世间的一切,似乎又都存在着一种很复杂的因果联系。 宇宙,其实是一个整体。 随便一个结果的改变,整个世界都将不会再是它现在的样子。 假设三十年前,失败的是第二台。 就不会有这本书的出现。 我将不会是我,你也将不会是你。 我们之间,就将永远斩断了,我在屏幕前写,你在屏幕前看的缘分。 但那个孩子还活着,又会改变一整个世界的因果。 世界虽然玄妙,但它不是“薛定谔的猫”,它没有如果。 有的,只是你看到的结果。 现在的结果就是,当妈妈刚从麻醉中醒过来时,有一个老外,一边拍着她的肩膀,一边用蹩脚的中国话,赞叹道:“大猫!大猫!” 妈妈当时没听懂,过后询问她的主刀大夫后,方才得知。那名可爱的国际友人,其实想表达的是:“你的命真大,像猫一样!” 因为他学到的,第一个来自于中国的文化知识,就是:“生命力顽强的病人,都是猫。因为在中国,猫可以有九条命!” 妈妈还说,在她被推进手术室之前,姥姥还曾拉着她的手,反复安慰道:“缘啊!你放心去吧!孩子你不用担心,我们管!” 每当说到此处,她一定会皱着眉,狠狠地吐槽一句:“哪有那么安慰人的?我都不愿意接她的话,她一点没看出来!还一个劲儿的说!” 说罢,她还会对着我再补充一句:“我当时就是考虑你!爸都没了,不能再没有妈了!所以才坚持挺过来的。不然,我是真的活够了,没啥意思!” 她说的话,我信。 最后,她总会以这样一句话,作为结尾:“我这条命,是你姥家人一起救得。我欠他们的!尤其是你大舅,人得知道感恩!我得拿命报答他们!” 从那天开始,她似乎就再也没有为了自己去活着了。 报恩的强烈意愿,也成为了她活着的唯一动力。 为了我,妈妈坚强地活了过来。 但她活着,却是为了她的大哥。 而她在我的世界里,缺失的这近三十年中,我曾经偷偷地怪过她无数次。 但当我写下这段文字时,我突然就理解了她。 知遇之恩加救命之恩。 无论是哪一种恩情,都值得人们用一生去报答。 何况我的大舅,同时满足了两种。 这其实和“忠孝不能两全”,是一个意思的。 我一直以为,最终把我推向渣男角色的,应该是我的家庭。 第六十九章 论道 直到此刻,我才明白,做出每一个人渣决定的,从来就是我自己。 但当时的我,并没有这么高的觉悟。 对于我来说,整个1996年,就只发生了两件事而已。 一是我转学了。 虽然离开了夏萍,可我遇到了王娇娇。 二是手术后的妈妈,重获了“新生”。 并且,她还重新找到了,活着的意义。 当时间刚一进入到1997年,我有了一个,名为“段誉”的新角色,并且找到了自己的“王语嫣”后,我才终于体会到了,妈妈口中的“意义”。 然后,我又搬家了。 庆幸的是,这次我不需要转学。 因此,我还可以继续做我的“段誉”。 而这次搬家的理由,是因为妈妈最终决定,将她的第一个楼房,出租出去。 因为,那个楼房所在的位置,是“二道街”。 1997年的鹤岗二道街,约等于是民国时期,北京的“八大胡同”。 如果你们还是不懂,我可以告诉你们,二道街的另外一个名字——“窑子街” 我并没有想给自己的城市抹黑。 因为,那个年代,每个城市中,一定都会有着一条,“这样”的街道的。 既是男人的欢愉,也是时代的眼泪。 那是除了“老爷车”外,普通的下岗职工们,接受并试图改变命运的,另外一种形式。 但妈妈执意搬离那里,并不是为了效仿“孟母三迁”。 就只是因为,她的一个经营此行业的同学,相中了她的那个房子,所在的地点。 当时的妈妈,并不缺钱。 虽然,她才刚刚经历过一场,花掉了“天文数字”的手术。 但有趣的是,手术后的她,生平第一次变得富有。 当时,大家一共给她凑了差不多十万元人民币。 而住院期间的全部花销,是七万多一点。 因此,她有了结余。 当妈妈准备将这些结余,归还给大家时,大家是这么跟她说的:“你留着花吧!刚做完这么大的手术,需要营养。拿这钱多买点好吃的,补补身子吧!” 我必须要承认,姥姥那边的家人们,真的很有爱。 所以,一个家族会发达,或许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原因。 但“团结友爱”,一定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 但是,妈妈并没有将这些钱,用于营养的花销。而是小心翼翼地,将它们全部都存了起来。 当时,她将那个存折交给了我,并对我说出了,这么一番话:“这是咱家所有的钱,你放好咯。如果哪天我突然死了,来不及交代遗言的话,这就是我能留给你的全部财产。” 然后,她便看着我,将这个存折,放到了卧室的地毯底下。 其实她说这句话时,我是将信将疑的。 信的是,她确实是准备,将那些钱留给我的。 疑的是,她换的那个“二尖瓣”,是当时最贵的,纯进口的“机械”瓣膜。 当然,这也意味着,那是最贵的一个。 有便宜的,使用寿命却只有十年。 在做出抉择时,还是大舅拍板定夺道:“既然换了,就换最好的!” 大夫说,如果保养的好,身体又无其它疾病的话,这个瓣膜可以使用七十年。 那一年,妈妈才三十三岁。 我始终认为,当妈妈一百零三岁的时候,这个世界上恐怕已经没有我了。 所以,当她拿着存折,说出那番话时,我才会有所怀疑。 因为,我不相信,她会死在我的前面。 果然,不久之后,她就拿出了这些钱,并以其为基础,“倒腾”起了房子。 最终,积攒下了巨额的财富。 我不想过多的去讲述,她赚钱的漫长过程。 因为,在当时的我看来,那个过程与我没有丝毫关系。 扯的远了。 只说既然妈妈当时并不缺钱,却还是肯将自己的房子租出去,经营“时代的眼泪”。 就只能说明,妈妈的那个同学,一定是给她开出了一个,她无法拒绝的价码。 不然呢?总不会是因为同学感情吧? 在搬家之前,我已经通过对《天龙八部》的评说,彻底的掌控了张童。 后来,我的听众越来越多。 其中有个叫崔勇的,和张童一样,属于我最痴迷的粉丝。 后来我搬家了,和他俩还成了同路人。 因为那个时候的妈妈,周末也不怎么休息了。 她已经全身心地,投入到了报恩的事业当中。 恨不得全年无休。 因此,每当周末的时候,我就经常会自己在家。 而张童和崔勇,就总是会跑到我的家中,听我讲各种各样的故事。 不止是《天龙八部》,因为我看过的书,实在是太多了。 当时,社会上非常流行一本名为《万事不求人》的地摊书籍。 其实妈妈也很喜欢看书,而且看的比我还杂。 像这本“成人版”的“十万个为什么”,她自然是要收入囊中的。 那本书里,涉及到的知识面很杂。 但最吸引我的,却只有两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叫“周公解梦”,属于玄学。 第二个部分,叫“人身奥义”,属于医学。 那一年的我,懵懵懂懂,迷迷糊糊。 第一次对医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是受到了“人身奥义”的影响。 在诸多医学分支中,无论你掌握与否,都会伴你一生的,便是“生理健康”的相关知识。 虽然家庭与学校,关于这方面的教育,总是遮遮掩掩、晦涩难懂。 但我们这些孩子,还是在大人们那些欲说还休的表达中,理解到了一个最基本的原则,“男女授受不亲,交往要有距离”。 其实,我并不确定我的那些同学们,是否理解到了这一层。 我只能确定的是,我已经理解了。 当时的我,刚背诵过一首诗。 这首诗,恰好又是陆游写给他儿子的:《冬夜读书示子聿》。 “古人学问无遗力,少壮工夫老始成。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初读时,只觉朗朗上口,未解深意。 直到,我又听到了“神农尝百草”的故事后,方才恍然。 第七十章 分离 “草味各异,入口即觉。” 想要真正悟透一个道理,只有亲自去“尝”试一下,才是最行之有效的办法。 以人的身体为本的医学,更是如此。 因此,对医学开始产生兴趣的我,便开始了,从自己的身上,去研究医学的过程。 有了张童和崔勇的加入后,我便带着他们两个一起研究。 最先进入到我们探讨范围的,就是“性别”的问题。 在那之前,我先是将我看过的“人身奥义”,对着他们添油加醋地讲解了一番。 在二人面红耳赤地表情中,我提出了第一个断言:“从医学的角度讲,咱们男人的成熟,应该是有标志物去证明的!” 其实他俩对这些事情,也有着自己的接触与理解。 听见我的断言,张童首先提出了赞同,并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是的,标志物就应该是裤衩的大小!” 听有此话,崔勇紧跟着附和道:“对对对,我爸就跟我说过,男人穿大裤衩,男孩穿小裤衩。” 得到崔勇的赞同,张童也连忙点头回应道:“是的,我也发现我爸的裤衩,要比我的大很多!” 我正聊着“肩膀头子”,张童却给我回了句“胯骨轴子”。 驴唇不对马嘴也就算了,崔勇竟然还与张童的观点,达成了一致。 这等于是我刚才说的话,在某种意义上,完全被他俩无视掉了。 虽然,这让我觉得自己很没面子。 但是,我又实在找不到证据,可以反驳他俩的观点。 因为,我的学医道具,从来就只有自己。 我的爸爸,压根就没带我去过公共浴池。 很小的时候,都是妈妈和姨娘们,带我去洗的澡。 因此,截止到当时,我去过的都是女浴。 即便是这样,对性别的差异,我也是十分陌生的。 因为每次洗澡的时候,我就只顾着玩水了。 从来也没想过,要去观察一下身边的女人们,到底与我有什么不同。 说来挺可笑的,直到那一年,我无意当中接触到了,“医学”上的知识后,才开始去试着探索出,男人和女人之间,最本质的不同,究竟是什么。 这距离我第一次给女孩子写情书,已经过去了三年的时间。 当他俩通过,对自己爸爸的裤衩的观察,而初步达成共识后,我便不打算就着这个话题继续纠缠了。 可我又心有不甘,换了个方式,再度表达道:“按你俩的说法,谁的裤衩要是穿起来小了,是不是就是成熟了?” 他俩若有所思间,我提议道:“要不我们现在比一比,看看谁的裤衩穿起来,有点小了吧?” “行!” 张童同意的很果断,他似乎很有自信。 崔勇却是面露难色,不置可否。 见状,我趁机挤兑道:“咋的,你的是不是不敢比啊?” 崔勇怯怯地答道:“这个时候比,我肯定吃亏!” 张童愣了愣,旋即恍然,明知故问道:“为啥?” 崔勇答道:“因为,我刚刚才上过厕所!” 听着他俩的对话,我似有所悟地捶了张童一拳,拆穿道:“你是不是憋了一泼尿?想作弊?” 他坏笑一下,算做承认。 我也嘿嘿一笑,坦白道:“我也是!” “哈哈哈!” 一阵短暂地沉默后,我们三个无知少年,便一齐没心没肺地开怀大笑了起来! 笑了有一阵,张童突然催促道:“哎呦!还比不比啦?别笑了!我要憋不住了!” 听有此话,我又很夸张的笑了起来。“哈哈哈哈!” 事实证明,笑声果然是会传染的。 在我的引诱下,张童一边憋着笑,一边憋着尿,抬起屁股,捂着小腹就冲向了厕所。“算了,不比了!你赢了!我是憋不住了!” 就这样,我第一次体会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成就感。 在我和张童上厕所的间隙里,崔勇突然分享道:“我还知道一个办法,可以产生变化!” 听有此话,我连裤子都还没提上,便回过头,急切地追问道:“什么办法?” 崔勇答道:“去年的时候,我被蚊子叮过一次!裤衩瞬间就显小了!” 我和张童对视一眼,同时打了个寒颤。 再想象一下那个画面,以及那个痛苦的滋味后,我俩一起忍俊不禁道:“这个方法还是留着你自己用吧,太狠了!” “哈哈哈哈哈!” 在无数次涌起的欢声笑语中,我们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周末。 但所有的愉快,都在妈妈当晚下班回家后,我开口向她求证,白天那个关于“医学”问题时,戛然而止。 我记得,听过我的问话,妈妈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 但又与以往生气时的那种难看,有着很大的区别。 像是那种,想笑又不敢笑,想发火又找不到理由,很尴尬又无力解决困境的难看。 即便是我这个极其善于察言观色的人,也无法在妈妈那个复杂的表情中,分辨出其中隐藏着的真正意思,到底是何。 但无论是什么,只要不是生气,我便不会害怕。 可等了好半晌后,我还是没有得到任何回答。 那天,妈妈没有吃晚饭。 只是随手给了我五元钱,让我去楼下的小卖店,自己买点吃的。 当我回来时,她便将自己关在了房间里。 一直临到睡觉的时间,才抱着我的被褥走了出来,将它们丢到了次卧的床上。 背对着我,冷冷地说了句:“你长大了!从现在开始,你必须得自己睡了!” 说罢,她便板着脸,重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内。 等我反应过来时,她已经再度关上了房门。 那是继爷爷用腰带抽打我之后,我第二次有了,“天塌了”的感觉。 其实“男大避母,女大避父”,本就是一件约定俗成的事情。 可惜,当时的我,安全感极度缺失。 家中任何的风吹草动,在我的眼里,都是别人要抛弃我的征兆。 那晚,我蹲在了妈妈的房门口,就像“哭丧”一样,一遍又一遍的,声嘶力竭地哭喊着:“妈妈,我错了!妈妈你别不要我!你别让我自己睡!我害怕!” 虽然,我并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但有一件事,我是始终确定的。 只要是妈妈“不要我”了,那就一定是我错了。 我断断续续的,哭了得有将近半宿的时间吧。 妈妈顶多是偶尔吼一句:“别哭了!我死了啊?一个劲儿的哭!哭什么哭!” 其余的时间里,无论我怎样的发誓祈愿,她始终是不发一言。 人真的挺奇怪的。 就在不久以前,我总是没人管没人问的时候,并不觉得自己被抛弃了。 甚至,在我总是要被迫着,一个人睡在那个平房里的时候,我也没想过去抗争或者跟谁申诉。 这才在妈妈身边,生活了不到两年的时间,我便再也无法独立生存了。 原来,最痛苦的,不是生来孤独。 而是让你充分地感受到了爱与陪伴后,再把你打回到寂寞的原型。 当我意识到,自己的哀嚎,终归无用时。 我便抽泣着,回到了那个自己的房间。 再次被人遗弃的感觉,搅的我一夜未眠。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我听到妈妈那边的门响了。 没来由的害怕,吓得我迅速地闭上了眼睛,佯装睡着。 第七十一章 拥抱 又安静了有一会儿,再没觉察出什么异样响动后,我又悄悄地睁开了眼睛。 然后,便看见了妈妈身影,不知何时,来到了我的床边。 正在静静地端详着我。 虽然她的神情有些疲惫,但我能感觉到,她看向我的眼神,很温柔。 我认识那个眼神,里面是久违的母爱。 “妈。” 我轻轻地唤了她一声,眼泪便再度流了出来。 见我“醒了”,她慢慢地对我张开了双臂,慈爱地说了句:“来,拥抱一下。” 听有此言,我登时便从床上跳了起来。 确切地说,让我从床上跳起来的,其实不是“我”,而是我的“灵魂”。 妈妈的话音刚落,“它”便先我一步,闪现而至了。 刚一接触到妈妈的怀抱,我本还有些克制的眼泪,彻底决堤了。 妈妈只是轻抚着我的背,一言不发。任凭我的眼泪,打湿了她的肩膀。 半晌,见我哭够了,她轻轻地推开了我,含笑说道:“看你那脸哭的,''魂儿画的''!赶紧洗洗去吧!早饭我们去包子铺吃。” 我“嗯”了一声,在与妈妈擦肩而过时,才发现她竟然没有穿拖鞋。 我们新搬来的这个房子,是租的。 水泥地面,没有装修。 东北的秋天,很冷。 那是我有记忆以来,妈妈第一次拥抱我。 可惜,那也是我最后一次,与妈妈相拥。 从那一天开始,我和妈妈之间的关系,便渐行渐远了。 现在,我还会时常的想起,那次在妈妈怀抱之中的感觉。 它与那次我关灯时,被电流从身体中穿过的感觉,极为相似。 吃过饭后,妈妈说一会儿有人带我去洗澡。 我很诧异地问道:“你不带我去了吗?” 她回答道:“你长大了,我不能再带着你去女浴了。让人笑话!” 我不再言语。 这个理由,昨晚我才听过一次。 那是我第一次,讨厌长大。 因为,我无法理解,为什么长大,一定要与分开划等号。 接我去洗澡的那个人,我认识。 是一个领导的司机。 他还有一个身份,是妈妈的追求者。 爸爸死了以后,妈妈的追求者很多。 她上学的时候,就是个校花。 守寡的那年,更是女人最有魅力的时候。 近两年在工作上的拼命三郎作风,于当时的社会上,更是名声在外。 垂涎者、爱慕者,几乎快要踏破了我家的门槛。 但妈妈却始终拒人于千里,似乎不为任何人所动。 那段时间里,最能使妈妈与我开怀的八卦,就是谁谁谁家两口子又打架了,谁谁谁家正在闹离婚。 并不是幸灾乐祸。 实在是因为刚从那种梦魇中解脱,无处宣泄心中的喜悦。只得从别人的困苦中,体会到那种扭曲的安慰。 其实,每次我都是在假装的,配合着她的快乐而已。 于我而言,那都是别人的喜乐。 既然是别人的事,就不会值得分散我的宝贵精力,去谈论或者关注。 所以,我俩最初的决定,就是再也不找了。不想再去陷入到,那些可怕的因果之中。 就我们娘俩,相依为命,挺好的! 那个时候,港台的许多电视剧,已经开始在大陆上映了。 经常会有男女主角接吻之类的,亲密的镜头出现。 每当此时,妈妈就会用手捂住我的眼睛,不许我看。 一开始,我还会很配合地闭上眼睛。 后来,我见她虽然不让我看,自己却总是看的津津有味的。 心里难免有些不平衡。 于是,再有这些镜头时,我便先一步伸出手去,遮住她的眼睛。 她吓了一跳,虽然没有反抗,但还很疑惑地问道:“你挡我的眼睛干嘛?我是成年人了,可以看!你是小孩,所以不能看!” 我用早已准备好的理由,回复道:“你看啥看?你都没有这个时候,有什么好看的?” 然后,她就笑了。 那个笑容,其实挺苦涩的。 我知道,我似乎又触碰到,她的伤心之处了。 刚到妈妈身边的那两年,是我的心智,成长最快的两年。 虽然在那之前,我就已经过早的失去了童年。 我总是会说出一些,与我的年龄极不相符的话语。 仿佛在那个家中,我才是家长。 而我的妈妈,才更像是一个,需要我照顾的孩子。 比如,当她和她的那些同学、朋友,甚至是一些毫不相干的邻居们,哭诉着那些悲惨的过往时,我都会沉默以对。 待到人群散去,我在安慰她的同时,又会像个长者般,对她规劝道:“那些事情,就不要和别人再提及了!除了让自己难过外,并不能改变什么结果!关心你的人,帮不了你,只会心疼。那些不关心你的,也只能是当成个笑话去听而已!何必呢!” 我这样说的时候,她就会安静的听着。 像个乖巧的孩子。 渐渐地,她便再也不会和别人提起那些曾经了。 等我真的长大后,方才明白,其实妈妈从来就没有变得坚强。 她只是为了我,学会了伪装勇敢。 后来,我读到了鲁迅的《祝福》。 在看到了祥林嫂的悲惨结局时,难免会在心底,生出一丝庆幸。 妈妈终于没有活成一个笑话。 我也并没有被狼叼走。 虽然,我的良心,可能是被狗吃了。 再后来,妈妈有过几次动摇,试图让我在她的那些追求者中,选一个出来,允许她去接触一下。 被问的急了,我终于给出了自己的答案。“选择岁数最大的那一个,就是那个退休老干部。我看他挺好的。” 对于这个答案,妈妈很惊讶。“为什么呀?是因为他总会给你买各种鸟吗?” 那个老头,当时是一个退休的某市局局长。那一年,突然流行起了养鸟热。 而他知道我也喜欢后,便总是会提着装有各种名贵鸟类的笼子,登门拜访。 我的喜欢,虽然是真的喜欢。 但我不会养,也真的是不会养。 也就几个月的时间吧,我一共养死了大概有十多只鸟。 后来,那个老头便来的少了。 第七十二章 小庞 好像一个季节都没有过完,那个退休老干部,便与那些鸟一起,彻底的消失在了我的世界里。 从记忆中抽离的我,很认真地回答道:“因为他岁数大,死得快。当那么大的领导,肯定有钱!只要他一死,我们就可以继承他的遗产了!” 听闻我的回答后,妈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通常情况下,只要她一笑,我一定也会跟着笑的。 但那天,我却一脸严肃的疑问道:“这有什么好笑的?我说的不对吗?” 然后,妈妈便不再言语了。 有那么一段时间,她总是会把我的“选择”,当成一个笑话,讲给好多人听。 末了,她还会轻叹一声,摇着头表态道:“算了,不找了!” 她没有说出的话是:“我儿子,不愿意让我再找。” 当时的我,真没觉得这是个笑话。 因为,那并不是我用来反对她再找的搪塞之词。 也就是说,那确实就是我的真实想法。 虽然,我也是真的不想她找。 我害怕家里又多了一个人后,还要过以前那种日子。 最主要的,我不想再失去我的妈妈。 我知道,这或许很自私。 但这件事情,我做不到无私。 所以,当妈妈流露出,要找一个试试的想法时,我才会诚挚的建议她去找一个岁数大的。 如果死得快,又有钱拿的话,我也不是不能考虑忍上那么一阵。 因此,当妈妈的另外一个追求者,来接我去洗澡的时候,我也并没有表现的很热情。 当然,我也没有表现的很反感。 因为,我确实挺爱洗澡的。 还因为,我终于可以去男浴池考察一番了。 带我去洗澡的那个人,姓庞。 因为她的年龄比妈妈要小上几岁,所以大家都叫他小庞。 背地里的时候,我和妈妈也是这么称呼他的。 小庞那个时候才二十多岁,有没有过恋爱经验我不知道。唯一确定的是,他还没有结过婚。 大学刚一毕业,就考入一个机关单位上班了。 据说,他的情商很高。用东北话说就是,这个人很有眼力见,会来事。 再加上有学历,因此很受领导的赏识。参加工作不久,便被领导安排在了身边,担任司机一职。 在那个年代,凡是能给大领导当司机的,就等于是受到了重用。 只要不犯什么原则性错误,最后一定会受到提拔。 九十年代的大学生,也还算是个稀罕东西。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小庞还算是一个挺有前途的小伙子。 那个时候的妈妈,已经通过自己的工作成绩,证明了自己的价值。更是因为一奶同胞的关系,而成为了大舅的左膀右臂。 作为城市里的第一个民营开发商,在很多工作环节上,自然会与许多部门、机关的领导产生接触。 妈妈与小庞的认识,便是通过那个领导介绍的。 确切地说,是小庞主动跟他的领导提出的申请,想要认识这么一位结过婚,丧偶还带着一个儿子生活的女强人。 其实,无论前边有多少个复杂的前缀与修饰,只要最后加上了“女强人”三个字,就很容易得到男人的青睐。 何况,妈妈还是一个漂亮的女强人。 所以,前途光明的小庞,会成为妈妈的追求者,我一点也不意外。 虽然小庞在普通人中,或许算是很出色的那一个。 但若是将其摆在了,妈妈的众多追求者之中再去看的话,他又会再次变得普通。 其实,妈妈从一开始就没想过,与小庞有什么太深接触。只不过碍于领导的面子,也没有明确的拒绝而已。 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都想不明白,在那么多追求者中,妈妈偏偏要选出这么一个“普通人”,每周带我去洗澡。 而且,他每次带我去的地方,还是“二道街”上,新开的一个最大的浴池。 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它的装修,已经属于特别豪华的那一类了。 虽然来到妈妈的身边以后,我的生活条件,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好。 但到这么豪华的地方洗澡,我还是觉得很没有必要的。 毕竟我的精神世界,还深陷在“贫穷”之中。 最奇怪的是,我那个一向节俭的妈妈,在知道小庞带我去的奢华洗浴后,不拒绝便算了,竟然还很支持。 当然,她支持的理由,最终还是没能跳脱出她的节俭:“去那挺好,反正他去那不用花钱。” 听闻妈妈的话后,我眼前一亮,连忙好奇地问道:“为什么不用花钱?他是那的老板吗?” 对于我的询问,妈妈明显有些嗤之以鼻。“他要是那么有钱,可以开的起那么大的洗浴中心,何必还要受那给人当司机的气?” 听过她的回答后,我多少有些失望。 在我的意识中,从来不愿意欠下人情债的妈妈,竟然愿意让小庞带我去洗澡,或许是因为,她有了接受小庞追求的意思。 那如果小庞是个大老板的话,我还是可以委屈一下自己的。 是的,当时的我,就是那么的嫌贫爱富。 穷日子过久了,对于有钱人的生活,我有着本能的向往。 而且,我特别想要拥有那种,可以不劳而获的财富。 虽然,妈妈已经明确地否定了我的猜测。 但我还是心有不甘地追问道:“他既然不是老板,为什么去那里洗澡可以不用花钱?难道,因为他是领导的司机?” 这就是那时的社会风气,即便是我这个九岁的孩子,也早已懂得,权力,是个好东西了。 毕竟包括我在内的许多家庭,引导孩子对未来的职业规划时,“当大官”,永远都是首选。 在老百姓的心里,当官就意味着有权。 而只要有了权,就一定会有钱。 那是一个,全民拜金的时代。 换句话说,那是一个,“三百六十行,行行为赚钱”的时代。 但同样是赚钱,却只有当官的赚钱,才是可以站着赚的! 妈妈自然是第一时间,便听懂了我的言外之意。 而她的表情,继续维持着刚才的不屑。 第七十三章 正道 就在我天真的以为,这次的猜测,应该已经无限接近于真相时,妈妈却冷哼一声,再度推翻道:“那个领导之前的司机,就是因为总打着领导的旗号,在外边勒拿卡要,才被领导换下去的。小庞又不傻,前车之鉴摆在那里,他怎么可能重蹈覆辙!” 这下,我彻底的懵逼了。 按照我当时的认知,已然无法想得明白,一个人怎么可以做到,既不是那个洗浴中心的老板,又不是因为手中拥有权利,却仍然能够在那么高档的地方,拥有免单的资格的呢? 突然,我想到了我的爸爸,以及他未竟的“事业”,脱口而出道:“小庞也是个''刀枪炮''的头子吗?” 我的话音刚落,妈妈立刻鄙夷道:“快拉倒吧!你看他文质彬彬的,哪有那两下子?” 其实,妈妈对于小庞“文质彬彬”的评价,我并不是十分苟同。 因为他单独在我面前的时候,还是挺“活泼”的。甚至让我有一种,想开口管他叫“哥”的冲动。 事后想想,这其实就是他高情商的体现吧! 见我皱着眉,摆出了一副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架势。 深知我执拗脾性的妈妈,不但没有直接开口解密的意思,反而与我打起了哑迷,突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那个洗浴中心的位置,是在哪?” 听有此问,我不假思索地回答道:“''二道街''啊!” 回答已必,我见妈妈只是盯着我,笑而不语。略一思索,恍然道:“在咱以前那个家的楼下!” 妈妈点了点头,进一步提示道:“那个房子是谁开发的?” “我大舅啊!” 虽然她提出的问题,我都知道答案。 但把它们凑在一起后,我却还是没有搞懂,这与我最初问出的那个问题,究竟有何关系。 只得央求道:“哎呦,妈妈,你就直接告诉我,到底是咋回事吧!” 妈妈叹了口气,面色逐渐变得凝重。 她看了看我,将眉眼一低,语重心长地说道:“你记住,男女之间,就没有真正的感情!全是有目的的利用关系而已!” 这并不是我第一次听到,她用这样的话语,去评价男女之间的关系。 虽然我心底并不同意,甚至还很反感。但每次面对她如此严肃地告诫,我都只能是点着头,假意着接受。 虽然经过两年的相处,妈妈已经不再像开始时那般,使我感到陌生和恐惧。 但我却还是不能,完全的对她打开心扉。 因为,我知道内心中的自己,是多么的顽劣与任性。 我怕一旦不小心露出了真实的面目,她会再次的离我而去。 所以,在妈妈身边的大多数时间里,我还是刻意地选择了,去夹着尾巴做人。 见我摆出了,她想要的那副深受教诲般的模样后,她才终于解开了谜底。 “那个洗浴中心的老板,租的是你大舅公司的门市。但他装修花了太多的钱,刚开业的时候,为了揽客,又各种赔本赚吆喝。导致第二年交房租的时候,资金有些吃紧。想跟我商量,能不能将租金算股份,年底的时候,以分红的形式再给公司。” 或许是血脉里的商人基因太过强大,从小,我就对各种涉及到投资的事情,十分感兴趣,并且一点就透。 当妈妈说到这里时,我迫不及待地表态道:“那可挺划算啊!我去洗澡的时候发现了,那地方的人可老多了!肯定能赚到比租金还多的钱!” 我顿了顿,又自作聪明地补充道:“再说了,你不是讲过,只要是开''窑子''的,都是暴利行业!” 虽然我才九岁,但是谈及社会上的许多现象时,妈妈并不会对我有所避讳。 因此,从她把我家之前那个房子,租给她同学的那天起,我就已经知道了,“窑子”,到底是干什么的了。 妈妈的原话是:“开妓院的,都不差钱。她愿意高价租,咱就租给她!反正最后,咱们肯定也不在那住了!” 其实她说了很多,但我确定自己记住的,就只有前半句:“开妓院的,都不差钱!” 因为,我当时已经看过了许多,“封建礼教”类书籍。受虚伪的“君子”思想,荼毒颇深。 对于这些伤风败俗的行业,还是有些羞于启齿的。 我说的“羞于启齿”,指的是羞于开口谈论而已。其实在我的内心深处,对那些“羞于启齿”的内容,一直就是十分好奇,并且甚为向往的。 所以,在补充那句话时,我便将“妓院”一词,转换为了,听起来稍稍含蓄一些的,“窑子”二字。 听过我的补充,妈妈瞪了我一眼。教育道:“你大舅那么大的开发商,得要脸的!要是连这钱都赚,传出去能像话吗?” 其实妈妈说这句话时,远比我写出来的样子,要严肃得多得多。 也是从那一天开始,我才有些懂得了,赚钱这件事情,其实是有着高低贵贱之分的。 听到妈妈的训话,我吐了吐舌头,识趣的闭上了嘴巴,原本不打算再插话了。 但脑子里,却是忽然灵光一闪,不禁抚掌大笑道:“哈哈,我知道了!所以你让小庞代替你们公司,去和那个老板做这个生意,对不对?” 妈妈明显愣了一下,意味深长地盯着我,看了许久。 直盯到我的心中,已经隐隐有些发毛了,方才叹息一声,颇为担忧地说了句:“你以后可得走正道啊!绝对不能学''大鬼''!” 对于这种关乎到“政治正确”的事情,我自然是不能马虎,立刻便用一个十分夸张的语气,严重抗议道:“我怎么可能像他呢!以后不许你再这么说我!” 说实话,其实每次别人说我某些地方像我的爸爸时,我还是很开心的。 无论他们说的是长相,还是性格。都会让我心底生出一种,类似于“归属感”的情愫来。 因为,只有那个时候,我才能相信,原来,我也是一个,有爸爸的人。 第七十四章 意难平 虽然看起来,我的生活,是从爸爸“没了”之后,才开始变好的。 但我还是会想他。 可这又让我很矛盾,我虽然想他,却又不想再过以前的日子。 换句话说,我想他。但并不代表,我是在想他可以重新活过来。 或许我想的,其实从来就不是我的爸爸。而是一个,叫做“爸爸”的角色吧! 当妈妈突然规劝我要走正道时,我的真实想法却是:“哈哈,这次一定被我猜对了吧!我可真是个天才!” 可惜,接下来我俩的对话,证明我又一次猜错了。 妈妈说:“你以为人家一个没结婚的大小伙子,为什么愿意上赶着追求我?” 我说:“因为你漂亮呗,还有钱!” 妈妈先是一笑,随后正色道:“小庞那个条件,上赶着追他的大姑娘有的是,比我漂亮的更不在少数!而且,我哪来的钱?钱都是你大舅的!小庞天天围着领导转,有钱人更是见多了!” 她顿了顿,接着问道:“你看我平时,搭理过他吗?” 我点了点头,算作回应。毕竟在我的印象中,这是妈妈第一次主动找他。 就只有这一次,还是为了我的事。 不知道是不是猜透了我的心思,妈妈话锋一转,直截了当道:“小庞接近我,其实就是想从我这里,找点赚钱的机会。正好那个老板暂时缺钱,我就介绍他们两个认识了。至于小庞入没入股,哪来的钱入的股。就不是咱们该操心的事了!” 听到此处,已知大舅和妈妈,最终还是没有参与到这份赚钱的生意之中,我不禁长长地叹息了一声。 见我仍是心有不甘,妈妈有些愠怒地教训我道:“不该赚的钱,碰都不要碰,想一下都是罪!我这也算,还那个领导的一个人情了。若是把人家介绍的人,直接就晾在了一边的话,显得咱们有点装''大''了!” 说罢,她也叹息一声。“现在没办法,等你再大一些。或者,我跟你哥商量一下,以后让他带你洗澡去。” 感受到妈妈言语中的无奈,我胸膛一挺,颇为不忿地反驳道:“你不是说过,我现在就长大了!那我就能自己洗澡了!下次咱俩一起去!我去男浴池!” 言罢,那萦绕在我心头的隐忧,忽然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只因,我豁然发现,如果妈妈真的考虑过,答应了小庞的追求的话,就应该是我们三个一起去洗澡才对。 毕竟我曾经看到的,都是一家三口一起去的。 我还是非常抵触,一个更像是哥哥的人,会有成为我“后爸”的可能的。 现在,既然已经感觉了,妈妈与小庞刻意保持的距离,我也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而且,我真没觉得,自己洗澡,有什么难的。只是我的妈妈,总会把我当个孩子,一直放心不下而已。 其实,这几次小庞带我去洗澡的时候,也不过是将我往浴池里一丢,人就不见了。 直到我快洗完了的时候,才会短暂的出现一阵。把我擦干抹净、穿好衣服后,再将我送回到妈妈的家中而已。 当我将这个经过,又跟妈妈讲过一遍,以证明自己一个人完全可以搞定时,她只是皱着眉,撇了撇嘴,吐槽了一句:“妈的!男人都一个样!” 后来,她便再也没有让小庞带我去洗过澡了。只不过,和我一起洗澡的伙伴,又变成了我的哥哥。 当我真的长大后,才终于想明白,在我洗澡的间隙里,小庞究竟去了哪里。 因为,那个洗浴中心的前缀,还有“男士”两个字。 长大后的我,也成为了这种,只招待男宾的,高档洗浴中心的常客了…… 妈妈其实是一个很不讲理的人,当她需要我独立的时候,就会用一句:“你已经长大了!”来推脱自己的一切义务。 当她需要我接受,那些近似于奴役的指令时,却会用完全相反的一句:“你还太小,啥也不懂,好好听我的安排就行了!”来剥夺我的所有权利。 我常常会想一个问题,如果我们娘俩真的是一直相依为命的话,是不是我就会永远逆来顺受的,过这着一辈子了。 最终,活成一个典型的“妈宝男”? 那些本是为了“生存”,才戴在脸上的面具,是不是就会成为我真正的样子? 世界没如果。 妈妈最终还是找了一个伴。 巧的是,那个人也姓庞。 区别是,这个姓庞的,比妈妈大了八岁。 所以,我们都叫他老庞。 就在妈妈不让小庞带我去洗澡后不久,家中又发生了一件事情。 那是一个很平常的晚上,我正赖在妈妈的屋里,看当时刚在我们城市电视台上映的《神雕侠侣》。 那是在1995年就由香港tvb拍摄完毕的,由古天乐和李若彤分别饰演杨过与小龙女的那版。 额外说一句,就因为这个电视剧,李若彤女士,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是我的梦中情人。 而“尹志平”这个角色,更成为了我一辈子的意难平。 当然,我并不是为了“杨过”不平。 我是为了,自己不能在“那一刻”,变成“尹志平”而不平。 虽然,那个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尹志平”到底对“我的小龙女”做了什么。 只是本能的觉得,那是一件让人无法原谅的事情。 既然无法原谅,就让我去背负那个骂名好了! 那天,我正看的那个剧情,刚好就是那个挨千刀的“尹志平”,准备对“小龙女”趁人之危的那个桥段。 就在我心脏狂跳,热血沸腾的关键时刻,妈妈又命令我回避了。 虽极不情愿,但母命难违。 恰好我当时的心情,又是极度的悲愤。 正碍于在妈妈的身边,而努力克制着,想要好好捶胸顿足一番的冲动。 所以,当她不准我继续看接下来的画面时,我便索性直接躲到了客厅之中。 但是,就在我刚一挥拳,准备发泄时,却听到了一阵重重的敲门声! 第七十五章 报警 我们那个城市的电视台,晚上播放电视剧的时间,一直就是雷打不动的八点。 一集电视剧,加上中间的两次广告时间,刚好一个小时。 而像那种关键的剧情,肯定会被“无良”的导演,剪辑到每一集的结尾处。 也就是说,当我家的房门,被重重地敲响的时候,至少已经是晚上九点以后了。 “你在外边折腾啥呢?”妈妈喊道。 “不是我,有人敲门。”我解释道。 之所以没去应门,是因为通常情况下,在那个时间段里,我家是压根就不可能会有外人来访的。 因为大家都知道妈妈身体不好,晚上是需要休息的。 “砰!砰!砰!” 敲门的声音很急促,也很响!听起来,外面的人就像是在砸门一样。 妈妈也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看了看仍在不停发着巨响的房门。声音有些颤抖地,小声问我道:“这么晚了,会是谁呢?” 其实从门响的那一刻,我便已经紧张的要死了。 因为,我想起了太多个曾经。每当晚上响起这种敲门声时,就意味着,那一定是“大鬼”又回来要账了。 可看到妈妈那张被吓得惨白的脸时,我瞬间就变得勇敢了起来。 既然“大鬼”已经死了,我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我对妈妈摇了摇头,故作镇定地说道:“不知道,我去问问。” “砰!砰!砰!……” 在这个过程中,敲门声仍在一刻未停地吵嚷着。 看着那个在灯光下,正不断往外散落着灰尘的房门,我深吸了一口气,高声问道:“谁啊?” 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用比我大得多的嗓门,怒吼道:“开门!” 我心下一惊,回头看了正倚靠在主卧门边的妈妈一眼。想从她的表情中,判断出她是否认识这个声音的主人。 妈妈用手指了指门,小声说道:“你问他找谁,是不是敲错门了。” 得到这个指令,我立刻朝着房门处,高声质问道:“你谁啊?你找谁?” “嘭!” 回应我的,是一下比刚才还要用力的撞门声。听起来,那人好像是狠狠地踹了我家房门一脚。 说实话,我当时真的要吓死了。 但我的旁边,却是明显比我还要恐惧的妈妈。 于是,我再度提气一口,朝着门外“大喝”道:“你找谁?” 门外那人,用极不耐烦地语气回复道:“我找谁?我他妈的回家!快开门小b崽子!” 听见他的回答后,我整个人愣住了。 因为我知道,这个房子是妈妈租来的。“难道,是房子的主人回来了?”带着这个疑问,我再度与妈妈对望一眼。 这时,妈妈已经坐在了餐桌旁的一把椅子上,目光有些呆滞。 迎着我的眼神,她无力地摇了摇头。 虽然她没有说话,但我能感觉到,此刻的她,已经害怕到了极点! 紧接着,又是“嘭”的一声巨响。 我回头再看向房门时,感觉到那门附近的墙体,仿佛随时就要被震裂开了一样。 在看过妈妈那无助的样子后,我已经彻底的丢掉了内心的恐慌。 那一刻,我就只想保护她! 于是,我毅然决然的,朝着房门,又迈近了一步。 我这突然的动作,却把妈妈吓了一跳。 她慌张地冲我喊道:“你干嘛?别开门啊!” 我没有理会,妈妈那明显已经有些走样的声线,继续面向着门的方向,大喊道:“你敲错门了!赶紧走!这不是你家!不然我报警了!” 当我将警察祭出来后,门外确实消停了一阵。 可就在我以为,已经将那个不速之客成功吓走了的时候,敲门的声音却再度响了起来。 “砰!砰!砰!快他妈开门!我要回家!” 当我发现,在我心中无敌牛b的警察,似乎也无法阻止门外之人时,那刚被我压制下去的恐慌,瞬间便涌了上来。 而我的妈妈,全程都是一言未发,似乎是被吓傻了。 见状,我将心一横。转身对妈妈怂恿道:“咱报警吧!让警察把他抓走!” 我故意说的很大声,就是想让门外的人听到。 不知道是不是发现我要动真格的缘故,门外果然又消停了一阵。 见妈妈仍旧默然不语,我也顾不上那么多了,直接冲到了卧室里,拿起电话就拨出了“110”三个数字。 对于报警的电话,我其实是十分熟悉的。 那还是在“二道街”住的时候。 当时,安装完电话后,电信公司会给每户人家都送一本厚厚的“号码簿”。 在那本“号码簿”上,登录着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所有居民用户的电话号码。 喜欢看书的我,自然不会错过那本,厚厚的,足可以消磨掉好多时间的宝贵“秘籍”。 虽然,妈妈当初开过电话亭。但因为畏惧于那个按分钟收取的,高昂的通话费用。我一直都没有舍得,尝试一下打电话的感觉。 当然,主要实在也是无人可打。 古人云:“开卷有益”。 现在看来,古人诚不欺我。 那本写满了名字与号码的电话簿,带给我的最大收益,就是让我知道了,在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免费的电话! 原本我就总是想着,一定要找个机会,亲自打上几通电话,才能缓解“电话”这个新鲜玩意,带给我的,满满的好奇之心。 自从知道了“免费电话”这回事后,我便本着“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原则,果断的拿起了电话,照着“号码簿”上的免费电话,挨个的打了过去。 起先的时候,我都是接通音只响了一声,就赶忙挂断。 但很快的,“120”与“119”的工作人员,便将电话回拨了过来。 接起电话后,我只能以”对不起,打错了”为由,匆忙地解释过去。 可等了好久,也不见“110”的打回来。 于是,我便“聪明”的以为,报警电话是没有来电显示的! 也就是说,我可以尽情的“骚扰”这些警察叔叔们,完全不用担心被抓住。 第七十六章 顽劣 得到这个答案后,我立时兴奋到不能自已。 再度拿起电话,无比自信地拨通了“110”的电话。 这一次,提示音才刚响了“半声”,那边便迅速地接起了电话。 这让我有种,那位接警员,正坐在电话旁边等着我的感觉。“您好,这里是鹤岗市110接警中心,请问您有什么事?” 当时,我也是被关的太寂寞了。 而且,有过那次“笔录”经验后,对于警察这个角色,我已经没有那么害怕了。不但如此,我还觉得他们其实都挺亲切的。 所以,当听到电话那头的温柔女声时,我竟然没有一丝的紧张。 对于她的问题,我诚实地回答道:“我没事。” 听过我的回答,她温柔地劝慰了一句:“小朋友,没事就不要乱打报警电话了!” 然后,便挂断了电话。 但我却并不打算接受她的规劝,因为我太喜欢这个可以免费聊天的“游戏”了。 于是,我又将电话拨了过去。 “喂,您好。这里是……” 这次接电话的,是位男警察。我没有等他说完标准的接警用语,便提出了自己的要求。“我想找刚才那位阿姨接电话!” “嘟~嘟~嘟~” 我的话音刚落,那边便再次挂断了电话。 这让我有些错愕。 但紧接着涌上心头的,却是恶作剧的快感。 当时,我已经十分笃定,这些警察叔叔们,肯定是“抓不住”我的了。 原来,人在处于绝对隐蔽的角落时,就会将心底的阴暗,表露无疑。 脱掉身份的束缚,人性往往不堪入目。 这和“键盘侠”的心理,应该是一样的。 于是,我再度拨出了那个号码。 这次,接起电话的,还是上一个警察叔叔。他用一股极力压制的愤怒语调,警告我道:“你要是再乱打报警电话,我们可要告诉你的家长了!” 听到这种威胁,我十分嚣张地回复道:“你告诉去吧!我不怕!” “嘟~嘟~嘟……” 电话又被挂断了。 就当我极不服气地,准备接着打下去的时候,妈妈回来了。 与她一起回来的,还有三个麻友。 然后,我便乖乖的躲到卧室里,看电视去了。 又过了没一会儿,家里就来了一个警察,还带着一个电信局的人,要把我家的电话线给掐断…… 后来我才明白,人家没有拨回来,是因为纪律需要。怕我这边真的遇到危险,打草惊蛇。 其实电话接通的一刹那,别说是电话号了,就连我的住址,人家警察叔叔们第一时间就已经掌握了。 那次事件,妈妈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只是冷冷地对我说了句:“别有下次了!” 其实就算她不说,我也不可能再敢有下次了。 这可太吓人了! 其实,像这种类似于乱打报警电话的荒唐错误,我还是没少犯的。 仔细想想,“调皮”二字,已经不足以形容小时候的我了。 刚住楼房的时候,我还往楼下的人群里,丢过一个只吃了一口的大柿子。 那个柿子得有多大呢? 就是我那个小姨家的姐姐,抱着那个柿子啃的时候,可以完全挡住她的大半张脸! 是的,我做这件事时,我的姐姐也在现场。 自从那次“气运”事件后,妈妈虽然嘴上说不服。但事实上,她却极少再去麻琴姨家打麻将了。 当时,也是个周末。 这个时间,也是饭店最忙的时候。 无人看管的姐姐,自然就被妈妈带回家,与无人看管的我一起作伴了。 而我无人看管的原因,自然是妈妈要进行她的麻将大业。 那时候,她还没去手术呢。所以,不用“报恩”的她,每个周末都会休息。 当时已是中午,姐姐说她饿了。 但妈妈那边的牌局,却没有结束的意思。 于是,我便只好带着姐姐,去厨房翻找一些,可以充饥的食物。 而那个“光彩夺目”的大柿子,一眼便进入到了我的视线。 可姐姐只是咬了一大口后,就说她不想吃了。 当时我可能是有点恼火,心想你不吃咬它干啥!这还咋吃了! 妈妈不是得过肝炎嘛,所以我从小受到的教育,便是不要吃别人咬过的东西。 因此,看着那个巨大的柿子残骸,我的内心还是觉得非常可惜的。 所以,我试着威胁道:“你快吃了吧!这你要是吃不完,被我妈发现了的话,肯定会训你的!” 听有此言,她捧着那个大柿子,盯着看了好半晌,对我央求道:“我的好弟弟啊!快帮姐想个主意吧,我真的不想吃了!” 她说这句话时,我正在看着楼下熙来攘往的人群发呆。顽劣之心骤起,指着那些“脑袋”,怂恿道:“那你就丢下去吧!毁尸灭迹!” 听到我的建议,姐姐眼前一亮。很显然,她被我这个“屮蛋”的主意,深深地吸引了。 可是,她举起那个大柿子,对着人群比划了老半天,却始终没有真的丢下去的勇气。 只得将那个大柿子,捧到了我的面前,哀告道:“弟弟啊!我不敢!” 我这个人,最听不了身边的人说不敢! 于是,我毫不犹豫地接过了那枚“导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着人群就用力地撇了出去。 最终,我俩亲眼看着那枚“导弹”在空中画出了一道完美地弧线后,精准地砸在了,一个正在街边和一个卖锅碗瓢盆的小贩讨价还价中的男子脸上。 在击中那人的瞬间,我和姐姐便立刻蹲了下去。 虽然人声嘈杂,我并没有真的听见那名“不幸者”的惨叫。 但若不算高度的话,我与他的直线距离,也就只有个二、三十米吧。 因此,即便是只有一个瞬间,我还是隐约地看到了,他被大柿子击中后,张开了便再也没有合上的嘴。 根据他的嘴型,还有那死死捂住脸的动作,我还是可以脑补出,他的嚎叫声,正在我耳边徘徊的情形。 我只能说,幸亏当时我家住的是二楼。 这要是再高一点,估计那天我闯下的,就是一个大祸了! 第七十七章 不贰过 即便我俩动作“神速”,却还被眼尖者,发现了踪迹。“就那个二楼,我刚才看见了两个脑袋,一闪就不见了!” 不久之后,就见那个小贩,带着那个半边脸肿的和柿子一样大的“不幸者”,一齐来到了我家,砸开门,与妈妈讨起了说法…… 赔了多少钱,我并不知道。 反正他们走的时候,貌似对处理结果,还挺满意的。 当躲到床底下的姐姐和我,被妈妈揪出来的时候,姐姐就是一个劲儿的哭。 而我,则是低头不语。心里快速盘算着,一会儿被“撵”走的时候,该要带上些什么行李才好。 最后,妈妈依然只是留下了那句:“别有下次!”的警告后,这个事便不了了之了。 我说过,凡是我真正意识到错了的事情,一定不会犯第二次。 后来,我有幸全文拜读了《孔子》。 在“雍也”篇中,我知道了,这个“不贰过”的品格,与孔子的高徒,颜回先生,还挺像的。 虽然旧的错误,都得到了及时的改正。但我却一直沉迷在,不断“尝试”新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比如,搬到这个新租的房子后,当我因为“长大”,而被迫着自己一个人睡的时,我又在无意当中,开辟出了一个新的“作妖”方式。 我这个人吧,小时候特别懒。 懒到什么程度呢,就是夜里有尿的时候,宁愿憋的半宿都睡不好,也不愿爬起来,花一分钟去解决一下问题。 尤其是天冷的时候,就更会选择“宁死勿动”了。 某一天,我正在自己的床上,走来走去的背着政治题。忽然发现了床尾靠墙的位置,有一根取暖用的主管道,纵贯全楼。 只需略微靠近一看,便可明显的见到,那根取暖水管与楼板之间的封堵,非常的不严密。 环绕水管一圈的,是一段一厘米左右宽的缝隙。 也就是说,一切可以穿过这条缝隙的物品,都可以在重力的作用下,由上一层楼,轻松地漏至下一层楼内。 天知道我发现这个“漏洞”时,到底有多么的兴奋! 在我的眼里,这不就是我一直梦寐以求的,能够实现不用下床,便可以“小解”的天然“小便池”吗! 就在我小心翼翼又万分忐忑地,陆陆续续又持之以恒地,对准那个完美的“漏洞”,“小解”了得有大半个月的时间吧。 始终未发生任何异常。 包括起先我最担心的尿骚味,亦是从来未曾在我的屋内出现过。 一开始,我还仅是在睡梦中有“急”,需要解决的时候,才会启用那个“备用”小便池。 其实,我从一开始,便猜到了那些“腌臜”,究竟流去了哪里。 书读的多了,我已然在蒙蒙中懂得了,“物质不生不灭,不过是以各种形式,在宇宙间来回交流转化而已。”这个看似高深,实则粗浅的道理。 只不过,以往的“作案”时间,都被我选在了夜深人静时。 因此,才可以很侥幸的,一直没被楼下的邻居发现而已。 但长久的平安无事,终归还是麻痹了我长期紧绷的神经。 对恶作剧的向往,最终左右了我的选择。 那个“漏洞”,既然可以使得液体流通,自然也是可以让声音往来穿梭的。 当被“安乐”迷惑的我,特意的憋了一泼“溲”,早早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在明明听见了,正不断从那“联通”处传出的,来自于楼下的交谈声后,还是决然地站在了那根供暖水管的旁边,对准了声音传出处,任凭心中的“恶趣”,指引我走上了一条,毅然求死的“康庄大路”。 “爸!爸!快来!爸!快来看!”,我“求死”之举刚一开始,便从楼下传来了一阵女子的喊叫声。 我自然早就知道,那楼下是有人的。 所以,当声音传来时,我并不害怕。 相反的,我还在努力地控制着,想要狂笑不止的冲动。 只因这泼“小解”,我憋的实在是太久了。 所以,当一个中年男人,闻讯赶来的声音,自那楼下传来时,我才只“撒”了一半而已。 “怎么了姑娘?” “爸你快看!楼板又漏水了!” 现在想想,那个女孩的声音,其实还蛮好听的。 只是在当时,我哪里会有心情,去欣赏什么声音? 若不是“大业未成”,我早已经笑的手舞足蹈,前仰后合了! 就在我被那猛烈的笑意,冲撞的心肺欲裂之时,又听那中年男子感慨了一句:“我屮!这特么的楼上跑水了吧!” 此话一出,那个女子紧跟着描述道:“不知道啊,那块楼板,总是在半夜滴答水!这还是第一次,有这么大的水流呢!” 我本就被那不敢出声的笑,折磨的浑身颤抖不止! 再听到他们父女俩的交流,更是完全不能自已,直接笑的跌坐在了床上,将剩下的那点“溲”,全都“撒”在了自己的裤子里。 不一会儿,又是一个中年女子的声音,自楼下传来。“怎么了?” 女孩答道:“楼上好像是跑水了,现在没事了!” 女子对那个男子说道:“明天你去楼上问问吧!你看咱家那吊顶上,那么一大片''河楞''(东北话,水渍的意思。),应该不是漏一天两天了!” 男子“嗯”了一声,算作对那个女子的回应后,又跟那个女孩交代道:“你睡不着的话,就盯着点,再漏水了喊我!” 在他们的对话中,我知道了,这次肯定是在劫难逃了。 于是,我就在一会儿无声大笑,一会儿惆怅万分的复杂情绪中,焦虑而又不失“快乐”的,度过了那个无眠的夜晚。 等我上了高中,在看到《无间道》的系列电影时,每当听到“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这句台词,我便总会想到,这件童年里的荒唐事。 然后,在大家莫名其妙的眼神中,狂笑不止…… 因为当夜,我压根就没睡。 所以,第二天,天一亮,我便借上学补作业为名,早早地选择了溜之大吉。 第七十八章 道义? 当我艰难地度过了,那惶惶不安的一整天后。 妈妈还是没有骂我,更没有打我。 甚至连那句:“下次别再犯了。”的警告,都没有对我提及过。 只是很平静地讲述了,在我上学后不久,楼下邻居叫开了我家的房门,对妈妈没有管教好家中熊孩子一事,提出了严重的抗议。 而妈妈呢,则是诚挚的表示了歉意。作为补偿,还对楼下“遭殃”那屋的吊顶与墙面,进行了一次翻新式的修葺。 大舅的集团,是一个集开发、建筑等,一切与房子有关的工程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司。像装修这种小活计,更是信手拈来。 所以,我撒尿事件的善后工作,并没有费任何周折。 根据以往的经验,妈妈越平静的时候,其实才是事情最严重的时候。 因此,接下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表现的都挺乖的。 凭空回忆了这么多,我就只是想证明一件事情。 我的妈妈,她是一个十分有担当的女人。 虽然生活中的她,表现出来的,总是一副十足的小女人模样。 但只要是遇到那种,需要兜底和承担后果的事情,她一定会当仁不让地站出来,替家人摆平一切难题。 可就是这样一个,有着伟大担当的女人,却在家门被不速之客砸响的那个晚上,表现得是那么的弱小与无助。 只是因为,那个不断响起的砸门声,刚好触动了,妈妈心底最深的痛。 在心理学上,还给这个反应,起了一个专属的名词:“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 在应激“发病”时,她甚至已经失去了,站起来的力气。 就算有她的儿子在身边,努力解决着发生一切。但她的儿子还是太小了,那样一个自己还在不断闯祸的小男孩,又怎么可能解决得了,生活中的所有麻烦呢? 我报警后不久,派出所的公安便来到了现场。 经询问得知,砸门的是一个醉鬼。 用他的话说就是:“我喝多了,认错门了!我家在这户人的楼上住!” 了解了前因后果,民警就离开了。 随后,楼上又下来了一个女人,敲着门,诉说着迟来的抱歉。 这件事,也就这样过去了。 虽然,我很想相信,那个人就是喝多了而已。 但是,当我也开始喝酒以后,方才发现,原来人是喝不多的。 有时候越喝,甚至还会越清醒! “砸寡妇门,挖绝户坟。”一直就是东北人心中,最深恶痛绝的两大行为。 那个借着酒劲儿,砸我家门的败类,我只由衷地希望他,可以不得好死。 开个玩笑。 其实我早已懂得,这就是人性。 起因,或许是某一天,我那个貌美如花的妈妈,在偶然间,进入到了楼上那个男人的视线里。 经过长久的观察,他最终确认,妈妈是孤身一人,带着一个毫无战斗力的“小b崽子”,独自生活。 于是,便借着那个醉酒的晚上,壮着胆子,砸响了我家的房门。 道义? “道义”如果是常态的话,就不会一旦出现一个讲“道义”的人物故事,便会在历史里大书特书一番了。 正是因为稀少,所以才需要弘扬。 但若不是因为那些所谓的“道义”,都太过于反人性的话,又怎么可能会稀少?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这才是现实。 如果不能给那些讲“道义”的人,创造一个可以供他们“活着”,并且活的比其它人更好的社会环境,就只是单纯地弘扬那种“道义”的话,对广大民众来说,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甚至,说这是一种其心可诛的犯罪行为,亦不为过! 那一晚,妈妈应该也没有睡好。 而我,则几乎是一夜未眠。 那晚,我在被窝里偷偷流了许多眼泪。 我真的很恨自己。 恨自己还不够强大。 不能只需站在那扇门前,就可以将一切危险,拒之门外。 不能保护我的妈妈,让她不再害怕。 当我再次暗自发誓,一定要努力变强,永远摆脱“小b崽子”的软弱形象时,妈妈却很快便用她的行动告诉我,她再也不需要我的保护了。 因为,就在砸门事件之后不久,“老庞”出现了。 当这个人,拿着给我买的一双新鞋,被妈妈领到了我的面前时,我就知道,我又要失去我的妈妈了。 “老庞”,当时是我们那一个开木材加工厂的老板。 在那之前,还曾是我们那一个看守所的管教。 因为个人问题,被开除了公安队伍。(他自己说是因为遭到了打击报复,以及亲属牵连)。 在那个年代,总会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发生。 “人嘴两张皮,是非难断清。” 信便信了。 不信,亦无需多言。 在跟我妈之前,他还有过一段婚姻,生了两个姑娘。 一个比我大一岁。 还有一个,比我大很多。具体大多少,我也记不住了。当时这个大姐,已经参加工作了。 在这段婚姻与我的妈妈之间,他还跟他们厂子的一个会计,有过“一腿”。 那个会计,是个有夫之妇。 据说,因为“老庞”的介入,那个会计的丈夫,最后选择了上吊自杀。 妈妈讲到这里时,我立即表示出了强烈的愤慨。并严肃的提出了,反对她与这个人交往的意见。 可惜,那个时候的妈妈,已经不能听进去任何人的意见了。 包括我的。 其实,仔细想想,我又算什么呢?就是一个“小b崽子”而已,她凭什么要听我的意见呢? 妈妈从来就是一个任性而独断的人。 当初,决定跟爸爸在一起时,她也是顶着全家人都反对的压力,毅然奔赴到了,那段注定不幸的婚姻之中。 当然,这与我的爷爷、奶奶,在爸爸的哀告下,上姥姥家提亲被拒绝后,选择了跪在地上苦苦哀求,也是有着一定原因的。 而那个会计的原配,那位窝囊的丈夫,连生命都敢放弃,却不敢让自己的生命“炸裂”一次的男人,才是真正的“怂包”! 第七十九章 放逐 都说“死者为大”。 我却不敢苟同。 因为,我看到的真相是,并不是每个逝去的生命,都值得尊重! 当然,这个观点并不是我提出来的,而是由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首次写道:“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 后来,又被毛主席引用在了《为人民服务》一文中。 当初,妈妈好像是因为爸爸的案子,与这个“老庞”,有过一面之缘。 然后,又因为工作的机缘,二人再次相遇。 妈妈说,当时是老庞先认出的她,并主动与她套的近乎。 在知道了妈妈依然单身后,这个“老色批”,便开始对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他才刚刚使得一个“怂包”自杀,就因为妈妈的出现,对那个不知是可怜、可悲,还是可恨的会计,选择了始乱终弃。 当然,也有可能是在重新遇到妈妈之前,就抛弃了那个会计。 但谁又知道呢? 就算我记得清楚,也不过是人云亦云而已。 真相,无从考证。 只能说,妈妈从那群紧密围绕着她的“小蜜蜂”中,最终选择了这么一个人,应该是天时地利的凑巧吧。 她对自己的蛮横脾气,还是有着一定的认知的。 因此,在想要“重续”的时候,便首先排除掉了,许多所谓的“领导”,和一切可能跟“领导”有关的选择。 用她的话说:“当领导的,哪个没有点脾气?我这么任性,人家凭啥惯着我?到一起最后还是得干仗!所以,一开始干脆就别往那边去''嘲楞''!(东北话,尝试的意思。)” 刚好那段时间,妈妈开始负责起,大舅公司的一切采买工作。 作为主要建材之一的,木材的加工经营者,老庞,自然便比其它人,有了更多的,与妈妈接触的机会。 从后来我所亲见的,他们的相处方式中,大概也能猜得出,一开始老庞追求妈妈时,得是多么的能言善“舔”。 天地良心,无论是“老色批”,还是能言善“舔”,我都没有想要贬低老庞的意思。 只是想既实事求是,又客观公正地,用最贴切的词语,陈述这件事情而已。 毕竟,在以后的婚姻生活里,他确实将妈妈宠上了天。 还是用妈妈的话来讲,就是:“我如果说石头是树上长的,老庞就得说那石头上还连着枝呢!” 原来,能做到“指鹿为马”的,不止是权力。 还有爱情。 如果非要从历史中,找出一对儿人来,去类比她俩的话,也就只有乾隆与和珅的关系,最为神似了! 其实,我懂的,妈妈选择老庞的最主要原因,是他的木材厂,可以很好的创造财富。 还是那种,既心安理得,又两全其美的财富。 那是一个房地产的黄金时代。 有了大舅这棵擎天巨树,再有了老庞的木材厂后,妈妈就可以既保证给公司提供最好的木材,又可以乘着企业发展的东风,赚取自己的利润。 当然,在这种左手家庭右手公司的权衡中,想做到绝对的公正,肯定是要有着一颗最起码的良心,来做“秤砣”的。 在这一点上,我可以保证,我的妈妈,做到了绝对的问心无愧。 自从“乾隆”有了“和珅”以后,那满朝文武对于这位“皇帝”来说,也就不值一提了。 我这个“御前侍卫”加“太子”,更是在那些“血雨腥风”的考验中,被贴上了“不称职”的标签,遭到了“永远地”放逐。 许多年来,我从未怨过妈妈会找别人。当然,我也没有这个资格。 我也没有怨过,她没有时间管我。毕竟,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她赚的那些钱,最后都会属于我。 我更没有怨过,有了爱情的她,会没有多余的关心留给我。因为,我已经习惯了无人关心的生活。 我就只想她能好好的,是幸福的,快乐的。 就可以了。 三十年来,我唯一怨的,就是她没有管我,没有陪我,更没有关心过我,却在我走上弯路的时候,大义凛然的指责我,谩骂我,诋毁我。 我怨的,是她挂在嘴边的那句话:“你的一切,都是你自己造成的!你做错事情,是因为你不听我的话!” 我听什么话? “这不行,那也不行”的话吗? “不许早恋!” “不许玩游戏!” “好好学习?” 是不是每个父母,就只需要对自己的孩子,说过了这三句话,就等于是完美地履行了,为人父母该承担的一切责任了? 我用你说吗? 圣贤书我看了一箩筐,还需要有人再去教我道理吗? 照这么说,是不是每个学校,就只需要将“校训”写在了墙上,被学生们看见了,就等于是,已经尽到了“教书育人”的责任了? 世界上最容易使人妥协的一句话,便是:“脚上泡,都是自己走的。怪不得别人!” 发明这句话的人,一定他妈的是一个推卸责任的高手! 很小的时候,我便找到了,对这句话的最有力反驳:“雪崩之下,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这个世界,最终会变成了这样一个屮蛋的样子,是他妈每一个活着的人,都有的责任! 借用顾炎武先生,在《日知录·正始》中的一句话说,就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其实,如果妈妈仅仅是推卸责任的话,我还是可以非常理解的。 但我最受不了的,是她所说的、做的一切,明明都是在对我表达着:“迹天涯,你的存在,对我来说,就是他妈的一个拖累!” 却又总是在我选择离开,准备一个人消失不见,想要还她一个轻松快乐的人生时,跑过来狠狠地抓紧我,不肯彻底地抛弃我,永远在我最心灰意冷的时候,又突然给我一种,她还需要我的错觉。 羽.泉,有一首叫做《冷酷到底》的歌。 在这里,我不得不写下这段歌词,用以表达我长久以来的心情。 “我宁愿你冷酷到底, 让我死心塌地忘记! 我宁愿你绝情到底, 让我彻底的放弃! 我宁愿只伤心一次, 也不要日日夜夜都伤心! 我宁愿你冷酷到底, 请别再说……我爱你! 啊……!” 第八十章 伤心太平洋 在“乾隆”刚一开始宠信“和珅”的时候,我也曾试过抗争一下。 比如,当我想明白自己失宠的原因,大概率是与我的能力不足有关时,我便开始去试着,让自己变得强大。 这第一步,便是努力学会打架。 当然,除了是想要重新获得“皇帝”的宠信外,我也是有着其它的私心的。 比如,在“王语嫣”的面前,树立我的“勇武者”形象。 那个时候,“古惑仔”的电影,已经开始在大陆的各处录像厅内,频繁上映了。 从未去过录像厅的我,虽然还没有看过,可也还是受到了类似的影响。 处在黑社会活动尚比较猖獗的大时代背景中,在“拳头硬”才能讲道理的思想教育下,我们那一代人,对那种凭“本事”过活,一走一过前呼后拥,一言一行“万众仰望”的“社会大哥”,有着难以抗拒的向往。 尤其是像我这种,在原生家庭得不到关注,生性又是极度耐不住寂寞,内心渴望着集体生活的人,更是对那种虽有今天没明天,但活着的每一天都有“乐趣”的日子,怀揣着深深的憧憬。 《周易·系辞传(上)》有云:“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 纵观我现有的人生中,凡是与我交集颇深的人,基本都有着与我近似的童年经历。 单亲的、离异的、出轨的、留守的;父母忙于生计,无暇看管的;或者长辈要求太严,以至于在家中完全丧失自我的。等等,等等。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凡是与我有共鸣的“同志”,十个就得有十个人的原生家庭,都至少在我所提到的这些问题中,占有一样。 即便是全不沾边,他或她身边的亲戚们,也一定会有这样的人存在! 总结起来,最能够代表我们这些独生子女们的,心理现状的一个词,也就只有“寂寞”二字了。 最可怕的,从来就不是无人看管。 而是寂寞。 又说远了。 且说一直在我上六年级之前,我从来未曾主动与任何人发生过争执。 其实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两个叔叔,经常带着我,去欺负周围邻居家里,那些比我岁数大的孩子们。 说实话,每次他们被我的叔叔们吓哭时,我其实还都挺不好意思的。 但那些孩子们,自然不会看到我心中的恻隐。他们看到的,都是在两个无聊的大人带领下,对着他们耀武扬威的“小混蛋”而已。 偏偏那些孩子们,在受了“我”的欺负后,他们的家长却拿“我”毫无办法。 拿我的叔叔们,更是无计可施。 只因为我的爸爸,他俩的哥哥,是“喜国”,是“大名鼎鼎”的“江湖大哥”。 后来,爸爸死了。 我的两个叔叔,也都有了自己的工作。 那些被我的两个叔叔,带着我一起欺负过的孩子们,也都长大了。 而我,却落单了。 于是,我就成了住在爷爷家附近的众多小伙伴中,唯一的一个,总是被欺负的人。 现在想想,后来那些邻居家里的,我的同龄人们,之所以会那么热衷于拿我寻开心,也是一种天理循环的报应吧。 但被欺负的时候,我又从来都不是因为不敢而不还手。 我怕的,是自己失手。 一旦将人打坏了,甚至打死了时,无人能够替我摆平后果。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丰富的,被欺负的经历。 还因为,我知道自己的心中,藏着一只暴虐的野兽。 所以,上学后的我,才会尽力地避免着,与其他人产生冲突的可能。 直到六年级,老庞来到我的世界之中后,为了与他争宠,我决定做出改变。 当时,我们的学校里,有着一个自诩为“八大天王”的小团体。 那是一群,本来不会与我产生任何交集的孩子们。 但对于他们的威名,我却是“如雷贯耳”。 即便这样,对于他们,我亦是毫无畏惧可言的。 并不是因为没有交集,才不怕。 而是因为我当时的好友,叫李博。 他虽然不是“八大天王”的成员,却有着远比“八大天王”还要强的实力。 在那些平均年龄只有十二岁左右的,小学六年级的同学中,李博已经十五岁了。 男人在二十岁之前,差一岁都会差出去很多。 而李博与我们之间,差了整整三岁! 这是什么概念? 当我们还在研究,能不能找到机会,偷偷牵一下欣怡对象的手时,这小子,已经开始研究怎么才能亲上嘴了! 在这里,我真的不是想要教坏小朋友。 但在我还是个“小朋友”的时候,我就在李博这个“大朋友”的口中,学会了一句,绝对不该是我这个年纪的“小朋友”,应该知道的“骚嗑”:“没事搔搔小jb,陶冶陶冶心情咯!”(他教我说这句话时,用的还是听起来十分蹩脚的粤语!) 虽然,当时的我,并没有这个爱好。 也实在无法理解,没事挠挠那个地方,与陶冶心情,究竟是怎么扯上关系的。 但当他趴在我的耳边,悄悄教我说这句话时,我还是笑的很开心。 因为,他在对我说出这番耳语前,特意地左顾右盼了好久。 也就是说,他在告诉我一个秘密。 既然是秘密,也就是只能告诉给最好的朋友听的。 那一刻,我就知道了,这个学校中的“天王之王”,已经拿我当最要好的朋友了。 在发生那件事后,他还当着众人的面,亲口宣布了我的这个猜测。 那是我记不住具体日期的,某一天。 放学后,我穿着一套别人送给我的漂亮新衣裳,正得意的下着楼梯。 那是一套全身紫红色的,类似于丝织品的,于光明处会闪闪发光的衣服。 当妈妈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后,送礼的人也越发的多了起来。 作为她唯一的儿子,我当然就成了这些礼品的最大受益者。 在我走路时,嘴里还哼唱着一首,时下比较流行的歌曲。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应该是由任贤齐演唱的,另外一个版本的《神雕侠侣》片尾曲,《伤心太平洋》。 第八十一章 小b崽子 故事发生时,估计我正好是唱到了那句:“我等的船还不来!我等的人,还不明白!” 因为,每当我唱到这里时,一定会下意识地闭上眼睛。还会在心里浮现出,“王语嫣”每次看向我时,那谜一般的表情。 直到二十多年后的现在,我偶尔心血来潮,唱起这一段,来抒发感情时,依然会习惯性的闭上眼睛。 虽然,我等的那个人,已经不再是那个“王语嫣”了…… “诶,你这衣服不错哦,挺好看的!” 在我闭着眼睛、哼着歌,心里想着当时的那个“王语嫣”时,突然听到了这么一句赞美之声。 我知道,那一定是说给我听的。 因为,这一天之中,我已经无数次的听到,类似的向往之词了。 稍有区别的是,之前听人表达羡慕时,我都是睁着眼睛的。 “寂寞默默沉没……哎呀我屮!” 受到被人夸奖时,心底涌起的骄傲指引,那一天,我闭着眼睛的时间,比以往明显久了许多。 以至于,我已经开始唱下一句歌词时,与不知何时站在了我前方的人,撞了个满怀。 当时的我,早已不是当初那个,不好意思将脏话说出口的单纯小孩了。 对于“国骂”里的“我屮”,更是张口就来。 当我睁开眼睛时,就看见了一张,堆满了艳羡神情的脸。 整整一天,我都在接受着这种表情的注视。 但此刻,站在我的面前,如此看着我的人,可不是一名普通的学生。 我认识他。 他叫李雨田。 那可是我们学校的“八大天王”之首,一个赫赫有名的人物。 当然,他并不认识我。 事实上,在我穿上这身衣服之前,他很有可能从来就没有正眼瞧过我。 在学校里,他可是常常被前呼后拥的存在。 不知道为什么,那天的他,也是一个人走的。 在我盯着李雨田看的时候,他的眼神却一直在我的身上打量着。 这让我的心里,闪过了一丝自卑。 “我就知道,他这种人物,怎么会在乎我呢?他只是被这套衣服,吸引到了而已。就算这套衣服,被穿在了一条狗的身上,他也会如此认真地端详的。” 想到这里时,我又有些没来由的自豪。 “哼,就算是''八大天王''之首,又能怎样?在漂亮衣服的面前,还不是会和那些普通人一样,只有羡慕的份!” 我微微仰起了头,索性也仔细打量起,眼前这位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来。 他的个子,可以用矮来形容。 因为,像我这种,只能在班级前三排晃悠的选手,还要比他高上了半头左右。 再加上,他那明显十分消瘦的身躯,我开始怀疑起,那所谓的“八大天王”,或许只是徒有虚名而已。 不然的话,像这种“菜鸡”的体格,是怎么能够,在以“武力”论高低的“八大天王”中,混到了老大的位置呢? 就在我刚刚萌生出,“我上我也行”的错误想法时,在经过了一段不短的时间后,李雨田抬起头,终于第一次与我的眼神,产生了交流。 可也就只有一瞬,他便又将注意力,移到了我的衣服上面。 “你这身衣服在哪买的?真好看!” 虽然他说这句话时,语气还是挺友善的。 但我却十分的不爽。 因为,按照我受过的礼节教育来说,他应该在请教问题时,先对我有个称呼。 比如“同学”、“哥们”,或者是我们东北人常用的那个词,“兄弟”之类的。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从头到尾就只对我说了一句“诶”,便算做打过了招呼。 见我始终一言不发,拦住我的去路,主动向我打听事情的李雨田,反倒首先表示出了不耐烦的情绪。 他再度抬起头,盯着我的眼睛,喝问道:“问你话呢!你这衣服在哪买的?” 听着他已由友善,变成了命令的口吻,本就有些恼火的我,将心一横,反问道:“你他妈的是不是瞎?为什么挡住了我的路?” 当我说出这两句话时,他的表情立时变得十分错愕。又盯着我看了好半晌,方才讷讷地问道:“你说啥?” 他本是因为太过出乎意料,才流露出来的愚钝反应,被我错误地理解成,是对我的畏惧所至。 因此,自以为取得了心理上优势的我,将胸膛一挺,破口大骂道:“我说我屮你妈,你是不是瞎!挡我路干嘛?” 因为是放学的时间,当我开始对他狂喷之后,我俩这处空间,瞬间便被人群围了起来。 他们一会儿看看我,一会儿看看李雨田。 皆是一头雾水。 现在想想,他们一定很奇怪,学校里是什么时候蹦出的这么一号人物?竟敢对着久负盛名的“八大天王”之首,“国骂”伺候? 看着越聚越多的围观群众们,我也越发的嚣张了起来。 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被人如此的众星捧月! 受此鼓舞,我还主动推了李雨田一把。继续大骂道:“屮你妈的,你妈了b的,小b崽子!以后走路看着点,知道不?别瞎了呼哧的!” 尤其是在骂出了那句“小b崽子”后,我感到了一阵从未有过的惬意。 同时,也深刻地理解了,那个该死的醉鬼,为什么会这样骂我了。 原来,这种打心眼里瞧不起人的感觉,是如此的舒服。 当我伸手去推李雨田时,还清楚地听到了人群之中,隐隐响起了一阵惊呼之声。 在当时,我只把这些啧啧之声,全都当成了对我的敬仰! 毕竟,我可能是这个学校里,第一个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把“八大天王”之首,“踩到了脚下”的男人。 即便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被我这么用力的一推,而且还是在台阶之上,重心不稳的时候,那李雨田竟然只退后了一步,便定住了身形。 如果我能够在当时,就发现了他的身手不凡之处,我一定会登时便收敛起我的全部嚣张,立刻带起我的“怂包”面具的。 第八十二章 天王之王 但极端的膨胀,已然蒙蔽了我的理智。 隐约间,已经感知到了些许危险的我,仍旧选择了继续逞强。 稳住自己的身形后,李雨田只是抿了抿嘴。环视了一圈,已是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众人。又定睛看了看我,嘴角闪过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紧接着,他又朝我点了点头,用一个极低的声音说道:“走,咱出了学校再说!” 看着他逐渐变得阴狠的眼神,我自觉有些不妙。但碍于围观者众 ,我还是继续嘴硬道:“走就走!我还怕你不成?小b崽子!” 不管待会儿是何局面,至少现在,我得保持住气势,先骂个够本再说! 但我的“英雄”形象,大概也就维持了不到两分钟吧。 伴随着我一刻未停的叫骂之声,很快,我俩便在人群的簇拥下,走出了学校的大门。 由于我俩是一前一后走着的,李雨田在我的前方,距我一步之遥。 在我疯狂骂街之时,他始终都是一言不发,只是迈着大步,“行色匆匆”地在前方带着路。 并没有过类似经验的我,还以为这位传说中的“八大天王”之首,已经完全被我的嚣张气焰震慑住了,只是想着快点逃之夭呢! 可他一只脚才刚一迈出学校的大门,便立即转过身来,面对着我站好。 就在我还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之时,他又极速地向后撤了一步。身形稍稍一滞,便卯足了全身的力气,对着我的胸口处,就是一记凶猛地飞踹。 我的身体,由于惯性的原因,正向着他的方向移动。重心跟着刚抬起的右脚,刚好处在将落未落,悬于半空之时,被他这势大力沉地纵身一踹,整个人直接后仰着倒飞了出去! 当我刚一“起飞”时,还能感觉到我的身后,应该是有着一群“观众”的。 可我才刚一到了半空,便明显感觉到我即将“飞去”的那个方向上,立时就被人群腾出了一大块空隙。 以至于我可以毫无阻碍的,极为充分地,释放掉了刚刚从李雨田那里获得的,全部的“动力势能”。 随着一声所有人都可以听到的闷响,和一阵只有我能听到的“呲啦”声后,那个刚刚还嚣张到“飞起”的我,重重地落在了地面之上。 虽然在一段极短的时间内,我就遭受到了连踹带摔的接连两次重击,头脑发昏,眼前眩晕。 但我还是瞬间便对眼下的形势,做出了精准的判断。 “完了,看来我这生平第一次尝试着与人打架,就因为踢到了一块带刺的钢板,悲惨收场了。” 心下正自这样想着,就见一个“瘦小”的身影,从我鼻孔所对的人群中,朝着躺在地上的我,大踏步地“袭来”。 不是那“八大天王”之首,还能是谁呢? 就在他刚蹿至我的身边,抬起一只脚,眼见就要对着我的脸部,堪堪踩下之时,我瞅准时机,双拳紧握,用尽全身的力气,“哇~!”的一声,嚎哭了出来。 既然悲惨已成定局,我又何必再去吝啬眼泪。 我这突然起势的恸哭“攻击”,立刻便起到了效果。 就算是那“八大天王”之首,亦是登时便被我嗓子眼里,不断发出的尖锐音波,“震慑”的呆若木鸡。 只见他一只脚悬在半空,踩下来也不是,收回去也不是。那错愕的表情,比我刚开始对他施展“国骂”之时,还要夸张。 就在气氛有些尴尬之时,突然自我头顶的位置,闪出来一个高大的人影。 只一瞬间,便来到了李雨田的面前。 因那人影是背对着我的,所以我并未看清,他对“踩踏者”具体使用了什么“招数”。 就只看到两人刚打了一个照面的功夫,那位本欲对我的面部进行“踩踏”的施暴者,便连连地退后了好几步远! 若不是身后有人扶持了一把的话,估计他的结果,应该和我现在的差不多。 仰面倒地,是必须的了。 同样的摔倒,就只因为他是强者,就会得到扶持。而我是个弱者,在栽跟头时,便只会让人避之唯恐不及, 局势陡变,我也立时止住了恸哭。迅捷地一个翻身,便从地上撑坐了起来。 虽然那个人影并未回身,但仅从背影上,我还是瞬间便认出了此人是谁。 能在我败局已定的时候,依然对我施以援手的;面对“八大天王”之首时,还敢挺身而出的,正是我的好朋友,学校里的“天王之王”,那个十五周岁的“准青年”小学生。 李雨田重新稳住了身形后,对着那突然杀出来的身影,怒喝道:“李博,你干嘛?!” 同为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他们当然早就认识。 “准青年”没有搭理李雨田的问话,而是回头看了一眼。 那时,我已经站了起来,正拍打着身上的灰尘。抬头与他关切的眼神对视一下后,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在李博与我的眼神交流间,李雨田又在一旁聒噪道:“你为什么帮他?这是你班同学吗?” 这时,我才发现,原来这个刚刚还一副“人狠话不多”模样的“八大天王”之首,在面对明显要高出他一头的“天王之王”之时,话竟然也会出奇的多了起来。 理由很简单,碰见我这种名不见经传的小货色,人家直接可以动手,当然就没有废话的必要了。 而碰见了实力远在其上的对手时,才不得不开口强烈谴责一下,试着挽回一些自己失去的面子。 见我无碍,李博也冲我笑了笑,转身面对李雨田,礼貌,而又不失威严地宣布道:“这是我最好的朋友!谁打他,我就打谁!” 此言一出,我竟感动有些想哭。 李雨田也愣了一下,抗议道:“是他先骂的我!” 李博摆了摆手,制止了无意义的掰扯,反问道:“那你还要打呗?” 感受到场间,瞬间变得凝重的气氛,我赶忙上前几步,站在了李博的侧后方。 浑身紧绷,死死盯着李雨田的方向。 第八十三章 心疼 有了李博在身边后,我那“威武”的表情,仿佛是一条突然有了依仗的“狗”。 李雨田的神色上,虽然依旧写满了不服。但终于还是忌惮李博的实力,撇了撇嘴,又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后,便转过身去,穿过人群,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事情已毕,自知已无什么热闹可看的人群,也自发地散去了。 当那方热闹的地域,就只剩下了我和李博二人后,他才开口问道:“你咋得罪他了?” 我顿了好半晌,既不想骗他,又不好意思讲出事情的真实经过,只得摇了摇头,岔开话题道:“你刚才使得什么招数,一下就把他打出去了那么老远。” 听到我近似于恭维的问话,李博摆出了一个武侠片中的架势,一本正经地回答道:“降龙十八掌!” 见状,我只是撇了撇嘴,不予置评。 对于刚才发生的事,我始终觉得有些难堪,自然是没有什么心情,与他打趣的。 或许是猜出了我的心思,李博也不再多问,只是看着李雨田离去的方向,主动对我提议道:“这几天放学,咱俩一起走吧。那小子可不是什么善茬!” 听出了他的保护之意,我不屑地逞能道:“我才不怕他!” 话虽如此,但接下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放学的时候,我都果断地选择了与李博同行…… 那天,回家的时候,我在门前徘徊了好久。 因为,那件漂亮的衣服,我就只穿了一天,便破了好几个洞。 当我被李雨田踹的仰面倒地时,听见了那一阵“呲啦”声后,就已经猜到了这个结果。 丝料高贵,注定不是我这种,常年在泥土里打滚的人,能够驾驭的品种! 可惜,我完全多虑了。 妈妈看见我衣服上的破洞后,就只是随便吐槽了一句:“啥好东西只要到了你手,也就是两天半新鲜!”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这一刻,在对我的评价上,她与奶奶达成了出奇的一致。 一路上,我准备了许多理由,想要解释身上的各处漏洞。 在面对妈妈时,却连一句说出口的机会都没有。 因为,她压根就没有兴趣,想去知道原委…… 我的第一次打架,虽然以被揍收场。 但李博后来的出现,却意外的开启了,我对于交朋友一事的热衷。 至于“王语嫣”,我也终于决定,要将我们的关系,再进一步了。 六年级的我,天才的本质,也终于开始在学习一事上,发光发亮。 因为王娇娇同学,似乎是一个只知道学习的孩子。 为了吸引到她更多的关注,我也只好在学习一事上,投入了更多的精力。 很快,各科成绩的第一名,便成了我的囊中之物。 但使我一战成名的,却是因为一道,据说是出自于全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的原题。 当时,六年级的所有班主任,看见这道复杂的难题后,便相约着,拿回去给各自班级里比较聪明的学生,试做一下。 结果就是,整个学年组,只有我一个人,给出了正确的答案。 更夸张的是,我连草纸都没用。 就坐在座位上,愣是靠着硬想,得出的结果。 最夸张的是,整个学年组的老师,虽然早就知道此题的答案,却无一人能够想明白,为什么最终会是这个得数。 因为他们自己也做过一次,却怎样都无法算出,这个正确的结果。 这还只是数学一科。 在语文上,有一次期中考试的作文题目,是《给妈妈的一封信》。 我所写的内容,除了感情是真实的,故事却大多数都是胡编的。结果就是,被当做了范文,全校展览。 尤其是我的班主任,在看过我写的作文后,一度哭得不能自已。 为此,还专门找了我的家长。 当我的妈妈,皱着眉,读完了我写的《给妈妈的一封信》后,就只''捏着鼻子'',说了这么一句话:“净他妈胡扯,哪有这些事?” 然后,便留下了我那个善良的董老师(班主任姓董),在懵逼中凌乱。 妈妈确实维护了她的自尊,但从那之后,每当想起此事时,董老师总是会变着法的找点茬,狠狠地揍我一顿以泄愤…… 女人啊,一旦动了真情,再发现自己被骗了以后,报复心是真的强啊! 总之吧,我的整个六年级,正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个学年。 自从当众骂过李雨田之后,再面对任何人时,我都有了胆敢与之“碰一碰”的勇气。 在面对女生时,我也从唯唯诺诺开不了口,变成了厚着脸皮大胆出击。 而我之所以会拼命取得这些成绩,本意上,也不过是为了积累下足够的资本,以便对王娇娇发起最后的冲刺。 事后想想,其实是王娇娇首先对我示的好才对。 已经第三个年头了,就是班级窗台上摆着的那盆仙人掌,都知道我喜欢她这件事了。 但这个女主人公,却永远都在跟我装傻。 在许多个细节里,我能明显地感觉到,她对我其实也是有意思的。 比如,有一次上课的时候,我俩唠嗑被班主任抓到了,老师却只把我一个人叫起来训斥。 因我不服,争辩了几句,她就开始扇我的嘴巴子,把我从讲台前面,一直扇到了教室的最后一排。 在那个年代,老师体罚学生,简直就是天经地义的事。从没听说过有哪个傻帽,会将这事情,告诉给家长的。因为,那只会换来另外一顿,更严重的暴揍! 虽然被老师揍的是我,但哭的,却是王娇娇。 确切的说,老师刚一动手打我,她便趴在了桌子上,抽泣了起来。 这一哭,就是连续的两节课。 我记得,中途下课的时候,周围的同学还特意跑过来纷纷起哄道:“哎呦!哎呦!迹天涯挨揍,王娇娇心疼哭咯!” 若是平时,她一定会否认的。 但那天,她却用持续不断的眼泪,默许了大家的猜测。 哭到最后,我甚至都开始有些恨我的班主任了。 第八十四章 萌妹妹 我恨的理由是,这个善良的董老师,为啥不早点揍我呢!? 若是早点揍我,是不是王娇娇就可以早点心疼我了! 还有一次,也是因为我挨揍。 而这次揍我的,还是我们班的一个女同学。 那是一次运动会上,在一个接力赛跑的项目中,我们班的同学,进入到了决赛圈。 为了一睹“自己人”的风采,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加油助威,我们班这些热心地看客们,便纷纷离开了自己的座位,一窝蜂地挤到了最前排去呐喊。 人头攒动间,被挤到了后边的,个子又偏矮一些的女同学们,为了看的真切,更是直接站在了马扎上面。 或许是童年里的阴影太多,我的朋友虽多,却都不会交心。 这里的“不会”,是“不懂得”的意思。 我自以为热忱地,爱着我所遇到的一切。 但事实上,却仅能为我所在意的事情倾心。 比如,当同学们都在为了本班的队伍加油的时候,我的内心,却总觉得那些似乎都与我无关。 只是假装合群地,跟着一起欢呼而已。 除了李博和霍崇林外,我甚至想不起来,另外两个参加接力赛的,都是谁了。 可即便是李博,在那一刻,亦是并未进入到我的视线。 而我之所以会记住霍崇林。 那是因为,我严重怀疑,这小子便是站在凳子上的王娇娇同学,眼神里正在关注的人! 我会有此怀疑,是根据“慕容复”所言:“我的表妹,似乎已经有了喜欢的人。种种迹象表明,那个人很有可能就是霍崇林!” 作为我们班的体委,他当然也参与到了接力赛之中。 而向来不曾对“体育”项目,表现过太多兴趣的王娇娇,竟然不顾以往的“淑女”形象,立于高处、“望眼欲穿”。不是在了望着心中所“喜”,还能是在干嘛? 注意力全在她身上的我,又怎能不醋意大发呢? 但作为一名普通的观众,我所能做的,也只是搬来了另外一个马扎,摆在了她的旁边,小心翼翼地攀爬了上去,与她并肩而立。 推敲着节奏,准备随着她一起,给跑道上的运动健儿们呐喊助威。 可惜,那百米接力的正常比赛时间,稍纵即逝。我连助威对象的样子,都还没有聚焦到呢,比赛却已经结束了。 本着“来都来了”的原则,我还是假意兴高采烈地大喊了一句:“加油!” 我的本心,其实是想让王娇娇知道:“我与你同在。” 结果却是,因为观赛时太过全神贯注,她并未注意到,我是何时出现在她身边的。以至于于这冷不防的一声呐喊,直接吓了她一跳! 寻着我不合时宜地加油声,她回头便看见了一个“悬空”的侧脸。 接连受到听觉上与视觉里的两次惊吓,难免本能的用力一推。 于是,我便顺着她推动的方向,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在我那完全失去控制的身体,完全坠落到地面上之前,我的头部,先是与吴萌的前额,发生了一次激烈地碰撞。 吴萌,是我们班的班花。 那是连李博这种大龄小学生,都曾经去喜欢过的女生。 虽然我挺花心的,但在这之前,吴萌确实从未入过我的法眼。 这与我的自卑,毫无关系。 就是单纯的不喜欢,那种咋咋呼呼的类型。 事实上,那天,才是三年以来,我和吴萌的第一次交流。 当我狼狈地,从马扎堆里爬起来时,吴萌正在捂着自己的额头,撅个嘴,一双眼睛恶狠狠地盯着我。 在她的眼角处,还挂着两滴新鲜的泪珠。 见状,我也顾不得自己身上的酸痛,赶忙上前给予以诚挚的关切。 我陪着笑,用尽量卑微地语调致歉道:“对不起呀,你没事吧?” 面对我的道歉,吴萌一言不发,还是保持着撅嘴捂额的动作。 而且,在她白皙的脸颊上,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涌起一抹抹红晕。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会脸红的女生。 更是我第一次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吴萌了。 可惜,我没能第一时间懂得,她的这次脸红,却是她“发飙”前的征兆。 我只能说,言情小说真是害死人啊!在我看过的所有书中,凡是对女生脸红的描述,无一不与“娇羞”有关。 在那之前,从来没有谁告诉过我,人在极度愤怒的时候,脸部也是会充血的啊! 看着眼里的“娇羞”,我的大脑闪过了一丝恍惚。 开始自作多情地想着,会不会是因为这次偶然的“碰撞”,在我和吴萌之间,迸发出了“异样”的情愫。 所以,她才会脸红至此。 甚至,她那恶狠狠地眼神,在我看来,都变成了一种蕴含着某种感情的暗示。 也是我一时心窍所迷,竟然鬼使神差般地伸出手去,想要揉一揉她的额头。 “啪!” 吴萌用力地打开了我的脏手。 在发现我的神情,已经开始变得戏谑后,她的眼神里,亦是增添了许多厌恶。 我认识那个眼神,甚至还很熟悉。 但陡变的局面,使我根本来不及做出该有的反应。 当时,她是坐在马扎上的。 而我则是半弯着身子,探着一张大脸,刚好挡住了她抬眼处的全部视线。 在与她眼神交汇的一刹那,我敏锐地捕捉到了,一股浓浓的“杀意”。 这时,我才想到要跑。 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只见她迅速地抬起了,那只原本用来捂着额头的手,朝着身体的后方,伸展出了一个极为夸张的角度。 稍一停顿后,便全力地朝着我的脸部挥来。 跑,虽然是晚了。 但想闪躲掉这种,事先经过了蓄力的攻击,对我来说,却是小菜一碟。 身子只拼命向后一仰,便避免了,脸被拍肿的命运。 但那阵从我眼前刮过的掌风,再加上这发起的太过突然,下手又明显毫不留情的一击,还是震慑的我精神,有些恍惚。 而且,我还是太过低估,眼前这位班花“萌妹妹”了! 第八十五章 我恨我痴心 当时的我,还并未特意训练过自己的心理素质。 尚未达到,苏洵在《心术》中所描写的那种:“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的高深境界。 在面对“萌妹妹”的攻击时,即便是迅捷地躲开了,但还是会本能地闭了一下眼睛。 但也就在我的一个眨眼间,一击不成的吴萌,并未肯就此罢休。 而是趁势起身,另一只手朝前一抓,直接薅到了我的头发上。 此时,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东北那些追求个性鲜明的社会大哥,在头发的造型选择上,却是出奇的一致。 只因那统一的寸头,是无法用手去抓取的。 也就不会在有朝一日,沦落到被人薅着头发,压弯了身子,一顿扁踹的狼狈境地。 女生本就比男生发育的要早。 尤其是到了十一、二岁的时候,除了天赋异禀的少数男生外,大部分的天空,还是要靠着本班的女孩子们撑起的。 这吴萌站起来后,立时比就我高了整整一头!再被她拽住了头发,用力往下那么一压,我更是比她矮上了半截有余! 现在想想,得亏了“萌妹子”脚下留情,只是一只手薅着我的头发,另一只手在我的后背上,胡乱地拍打着。 这要是心血来潮,用上了泰拳里的招式,一顿膝顶肘击的话,估计我就是不死,也是半个残废了。 试问哪个社会大哥,敢给自己留下这个隐患? 就连我这个“小透明”,在遭此一“难”后,一直在上高中之前,便再也没有允许自己的头发,超过一寸之长了! 打了得有半分钟吧,她可能是有些累了。终于肯松开了,抓着我头发的的手。在最后推了我一把后,算是终止了对我的暴行。 毕竟是个女孩,体力上比起男孩子来,还是有些吃亏的。 其实,我并不是不敢反抗。 只是天生“贱骨”,总觉得女人生来就该被男人爱护。 更是因为见过太多次家暴,才会本能的认为,打女人的男人,只会被全天下所唾弃! 当然,我会有这个理念,也是离不开妈妈对我长久以来的教育的。 后来,我学到了一个词,叫“pua”。 与之一对比,方才恍然顿悟。原来我自儿时起,便受到的的教育,竟然是一种精神控制! 虽然我不是“社会大哥”,但也有着自己的面子。 就在我深觉颜面扫地,却又碍于受到的教育,始终无法对一个女孩子,握紧拳头。只能盯着吴萌那仍旧红扑扑的脸庞,左右为难,不知所措之时,王娇娇同学,赶来救场了。 其实,在我挨揍的时候,就已经听到了“王语嫣”的劝架之声。 虽然收效甚微,但我也还是颇为感激的。 毕竟,劝架的,就只有她一人而已。 倒不是我人缘不好。 实在是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同学们又都沉浸在,对刚过去的接力赛的喝彩声中。 等到发现我这边的“惨剧”时,全戏早已经到达了尾声。 “差不多得了,一会儿还有咱班的比赛呢,你俩别打了!” 有了王娇娇的这句话,我也就有了可以逃离现场的,“堂皇”的理由。 我忍了,并不是因为我怂了! 而是因为,一会儿还有班级的比赛。 这叫为了大局出发,所以才不跟娘们一般见识! 受到的伤害多了,我便学会了,主动替别人寻找伤害我的理由。 似乎只有使自己相信了,每一个伤害我的人,都一定有着她的苦衷。我才会心安理得的看着自己,被社会虐的体无完肤。 在这个故事里,如果我没有主动搬来那个马扎,贱贱地站了上去的话,就不会有后来的遭遇了。 所以,我不怪王娇娇会推我,那是我自找的。 更不会怪吴萌会揍我,因为,她也是无辜的。 当我的真心,被不同的人,一次又一次地碾碎后,才终于悟透一个道理,在一段关系里,主动并不会输。 只有认真,才会输! 在那个被刘德华的《忘情水》和《中国人》刷屏的年代,我却迷上了他的一首老歌,《我恨我痴心》。 虽然当时的我,唱来唱去,也只是能够唱明白最后两句歌词而已。 “未恨你负义,我恨我痴心!未恨你负义,我恨我爱错!” 但只这两句,已足够表达所有。 在王娇娇之前,我曾经给自己设置过一个原则。“一旦我喜欢的人,心中有了其它人的话,我便一定会选择放弃。” 只因我无法接受自己的喜欢,心中还有其它的喜欢。 但在遇到王娇娇以后,我才发现,这个原则是多么的“吹弹可破”。 一个“被吸引”的人,是没有权力挑剔的。 可给了我信心去更进一步的,却是在那个春季运动会不久之后,所发生的一件事情。 六年级的我,早已不是那个,只会偷偷看着心中的喜欢,却永远不敢表示什么的懵懂少年。 确切的说,我从来就是一个,会把“暗恋”做的人尽皆知的人。 若要再讲的实事求是一些的话,就应该是,我压根就是一个,不知道什么叫做“暗恋”的人! 所以,王娇娇对我的每次“友好”,都被我心安理得地当成了,那是她对我俩“关系”的一种默许。 因为到了六年级的时候,我已经可以做到,趴在桌子上,睁着眼睛,歪着头,盯着她,一看就是一个中午了。 临近毕业,同学们之间的话题,便总会有意无意的,与“离别”二字,扯上关系。 从小,便对“离别”十分熟悉的我,自然并没有为此,去特意的准备过什么。 直到,那个看似平常的午后。 当我拿着,被我刷的干干净净的,我俩的饭盒,返回到座位上时,王娇娇突然对我说出了一个,惊天的秘密。 我之所以会用“惊天”二字,来形容这个所谓的“秘密”。 是因为这件从我认识王娇娇那天起,就已经存在的事实,张童竟然替她隐瞒了近三年之久。 第八十六章 艹亻忄 我倒没有怨“慕容复”的意思。 恰恰相反,经此一事,我只觉得这个“慕容复”,似乎比金庸先生笔下的那个,更靠谱一些! 震惊之余,我刻意地压低了声音,尝试着确认道:“也就是说,你的妈妈也是一个人,带着你生活的,对吗?” 我会用“也”字,是因为自从我的那篇,《给妈妈的一封信》,被善良的董老师,拿去全校展览后,我是一个单亲家庭里长大的孩子这件事情,已是人尽皆知。 虽然,我并不觉的这有什么。 生活就是生活,只要不去与人对比,便永远都不会存在好坏之分。 我说的是那种,被称之为“好”,或者是“坏”的感觉。 但“生活”,却是有着明显的,“特别”或是“普通”的区分的。 我震惊,是因为我一直认为,自己的“生活”,应该算是“特别”的那一类才对。 无论是我的邻居们,还是我的各种亲戚家里的那些同辈人中,像我这种,早早便死了父亲的人,一直就是一个,极其的“另类”的存在。 对于我的疑问,她先是点了点头,随后又立即摇了摇头,更正道:“但是,我的爸爸,他还活着。” “哦。” 不知道为什么,听过她的回答后,我竟然有了一丝丝,本不该有的失望感觉。 见我有些没来由的难过,王娇娇进一步解释道:“但也和死了没什么区别了,他离开我和妈妈的时候,我都还没记事呢。” 我点了点头,一时想不出,接下来要说什么才好。只得摆弄着手里的饭盒,缓解着有些尴尬的气氛。 那一瞬间,我很想与她分享一些,在《给妈妈的一封信》中,我所没有写过的,真实的故事。 但最终,我还是没有开口。 那个时候的我,已经读过了鲁迅先生的《祝福》。 我才不要,成为“祥林嫂”那样的人物! 其实,我很理解王娇娇的心情。 我知道那种,虽然“他”还活着,但他却从来不曾看望过你,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说句自私的话,那真的是比“他”死了还要难受。 见我仍是一言不发,王娇娇岔开话题道:“我看这个饭盒,算是白洗了。” 我能感觉到,她其实是在照顾我的情绪。但明明是她才刚跟我说过一件,使她比较难过的事情。 按理说,应该我去安慰她才对。 于是,我便将那些不美好的记忆,随着饭盒一起,重重地放在了课桌之上。 又将双手,伸到了她的眼前,来回翻转着,抗议道:“我在洗饭盒之前,就已经把手洗干净了。不信,你摸摸看!干不干净!” 她还真的盯着我的手,假意认真地“检查”了好一阵,方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见状,我又将自己的双手,朝着她的方向凑了凑,坏笑道:“光看没用,你得实际的摸一下,才能知道它到底有多干净!” 她撇了撇嘴,瞪了我一眼,抬起她的手,用力地将我的手给打开了。 “玩你自己的去。” 王娇娇又说了这么一句后,便从我的桌子上,取走了她的饭盒。 那个时候,我俩之间,就一直维持着,这样一个很微妙的局面。 我可以假装伸懒腰的时候,将手偷偷地搭在她的凳子靠背上,摆出一副环抱着她的姿势。 她不但不会介意,有时候,还会装作无意地,靠在椅背上小憩一阵。 让我的手臂,可以与她的后背,有一小段“亲密接触”的时间。 但我却不可以,主动牵起她的手。 或者,要求她主动靠近我一些。 可惜,这都是我猜的。 当时的我,也就只敢偷偷摸摸地,搞一些“正大光明”的小动作而已。 在嘴上,我从来就不敢对她说出那句:“我喜欢你”。 更是从来不敢,对她提出过什么要求。 现在想想,如果我当时真的那样做了,或许结局就会不一样了。 当然,生活没有如果。 再次被她“拒绝”之后,我只好十分“听话的”,在那无趣的摆弄着自己的饭盒,排解着心中的“不满”。 过了好半晌,她突然递给我一张,只写了三个偏旁部首的纸条,神秘地说道:“上初中后,我就会改名字了。” 聪明如我,自然瞬间便猜到了,这个纸条的意义。 我拿起它,对着王娇娇扬了扬,笑问道:“那这三个偏旁部首,就是你的新名字里,所包含的咯?” 她点了点头,顿了顿,认真地说道:“你要是在毕业之前,能够猜到这三个字是什么的话,我就可以答应你一个要求!” 听到此话,我眼前一亮。 略一思索后,兴奋地问道:“是什么要求都可以吗?” 她不再看我,轻声呢喃道:“只要我能做到的,什么要求都行!”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我哪里还会迟疑?立刻便翻出了字典,全身心地翻找了起来! “就这,还需要等到毕业吗?放学前,我就能把答案给写出来!” 我已经记不得,自己到底找了多久。 更记不得,我一共写出了多少个组合,拿到她的面前去求证。 我只记得,接下来的每一天,只要一有时间,我便会拿起那本新华字典,认认真真地翻找起来。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赶在了毕业之前,我知道了那个答案。 一定是我的赤诚与执着,感动了上苍。 最重要的是,感动了王娇娇同学。 某一天,看着我尝试了无数次,依旧无果后,她从我的手中,夺回了那张纸条。 一阵唰唰声后,答案跃然纸上。 其实,里边的每个字我都猜中过。 而我没猜中的是,它们三个的组合方式。 在这里,我不得不感慨一下,汉字的博大精深! 要想随机地抽出其中三个,排列组合起来,变化的又何止万千? 我那迷人的老祖宗们啊!您说您发明这么多字儿是干嘛呢? 当她将写好了答案的纸条,重新递回到我的手中时,我的内心,不免一阵唏嘘。 第八十七章 抚养费 终于,我忍不住愤愤然道:“再给我一点时间,我马上就可以猜到了!” 她看了看我,没有说话。 我看着她的眼睛,继续争取道:“那我还可以对你提出要求不?” 她不再看我,一言不发。 我继续狡辩道:“而且,你当初说的是,只要猜出这三个字就可以了。我都都已经猜到了啊!只是,没有给出过正确的组合而已……” 我的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连我自己也听不清了。 直到放学,我便也再也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 话虽然没说,但喜欢她的事,我却是一件没少地,继续做着。 比如,特意当着她的面,将那张写有她未来名字的纸条,裁剪成了一颗“心”型的模样。 在将这颗“心”,装入我的文具盒中时,还故意地搞出了很大的声响。 那阵子,我被妈妈借口有事,再次丢到了爷爷的家中,生活了一段时间。 现在我才明白,她能有什么事? 不过是在给自己和老庞,创造一些二人空间而已。 当然,这是我猜的。 我很希望,我猜的是错的。 且说我重新回到了爷爷的家后,因为有了妈妈作为倚仗,终于活得不用再像以前那样,总是小心翼翼的了。 因为,我终于有了自己的家。 虽然,我也才刚把那个家,当成是自己的不久而已。 而且,又是不久之后,那个家,在我的心中,便再次与我无关了。 但至少,这次回到爷爷家的时候,我第一次有了,自己是个“且”的感觉。(“且”,在东北话里,一般指一些比较重要的客人。) 最明显的区别,就是我在写作业的时候,甚至还敢要求他们出去,留我一个人在屋子里,以防被人打扰。 若是换做以往,被要求出去的那一个,只会是我。 仔细想想,貌似在这次“故地重游”之前,我在爷爷家的地位,就已经有些超然的变化了。 那还是我刚被妈妈,彻底的接到了身边生活的时候。 一开始,妈妈总是会莫名其妙的,对我发邪火。 而我呢,则主打一个,“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任他横,明月照大江。” 想不到的是,这句我从《九阳真经》中,偷学到的上乘“心法”,在面对妈妈的无理“暴虐”时,还真就起到了奇效。 日子久了,她也终于萌生了,不再对我这个“三棒子打不出个闷屁”来的无聊选手,继续施展“毒舌”攻击的想法。 作为条件,则是我必须给我的爷爷打电话,管他要我的“抚养费”。 是的,其实妈妈总是对我发邪火的理由,从一开始就不是莫名其妙的。 她一直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甘和目的。 既然,是换成了“净身出户”的妈妈来养我。 那么,将那笔爸爸用生命换来的“抚养费”给要回来,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其实,从妈妈第一次对我发邪火时,我便知道了“抚养费”的存在。 只是那时的我,是根本就没有勇气,开口跟一个如此爱我的老头,张口去要那么一大笔钱的。 即便那些钱,或许原本就该属于我。 所以,每当妈妈想起这件事,对我大骂着说出心中的委屈时,我便只能选择沉默。 无言以对,是我唯一的应对。 但只有八、九岁年纪的我,终究还是没能顶得住,她那几乎是日夜的“折磨”。 于是,在第无数次遭受到暴风骤雨般的语言攻击后,我终于妥协了。 “别骂了!我现在就给我爷打电话!我求你了,以后别骂我了!”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便是我拿起电话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电话里,我并没有说是什么事。 事实上,电话接通后的每一个字,我都是在重复着妈妈的指示。 “爷,你来我妈这里一趟呗,我想和你说点事。但是在电话里说不清,必须得见面说。” 爷爷来的很快。 在他敲响妈妈家的房门后,妈妈便立刻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里,关上了门,由我一人面对,接下来的一切。 开门后,我只是随便地叫了一声“爷。”算是打过了招呼后,便不敢再去看他的眼睛。 显然,爷爷也是十分的局促。 在换拖鞋的时候,还把鞋给穿反了。 我将他让到了屋子里,在餐桌旁的一把椅子上坐好。 然后,自己坐在了他的对面。 我低着头,沉默。 他看着我,沉默。 良久,就在我的全部心理建设,眼见就要崩溃之时,还是爷爷首先开口问道:“怎么了,崖?叫我来,是有什么事吗?” 他说话时的态度,一直就是那么和蔼。 我深吸一口气,强行压下了,想哭的冲动。 继续低着头,沉吟了好半晌,方才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脱口而出道:“爷,我想要我的抚养费!” 我的话音刚落,便见到爷爷的瞳孔,猛然一缩。一抹深深地窘迫,瞬间挂在了他的脸上。 我再度低下头,不忍见到他的难堪。 只是觉得,胸口处,很痛! 当时,我好想大声说一句:“爷,要是拿不出来,你就带我走吧!” 可是,我终究还是没能说出口。 因为,妈妈的身体不好。留下下她一个人生活,我不放心。 又过了好半晌,爷爷方才呢喃着,从嘴里挤出了三个字:“没有了。” 我再怎么不好意思,可毕竟还是问出了口。难免会想着,可以得到一个答案。 但“没有了”这三个字,却是我始料未及的。 我下意识地追问道:“怎么会没有了呢?” 爷爷顿了顿,避开了我的注视,回答道:“都还账了!” 这是他从进门起,第一次没有看着我。 对于当时的我来说,知道这些,就已经足够了。 我转过头,看了一眼妈妈的房间,屋门紧闭。 虽然,我已经没有了,再想问些什么的意思。 但爷爷还是掰着手指头,跟我说了好多好多。 可我却一句也没记住。 只是,从这件事起,每当我再次回到爷爷家,小住几日时,可以明显的感觉到,所有人对我的态度,都有了微妙的变化。 第八十八章 宣泄 爷爷的家中,再也没有人,对我说过一句重话了。 其实,我一直很不理解,妈妈为什么一定要逼着我,去和爷爷提及抚养费的问题。 直到有一天,她无意当中,与我说出了,另外一个真相。 那天,妈妈加班到很晚才回来。 在这之前,我平均每十分钟,就会给她打一个电话。 一共打了得有十几通吧,每次也都只是问一句,“你啥时候回来”,仅此而已。 人类真的是一个很奇怪的动物。 以前,我总是会一个人待着,并且谁也找不到的时候,再多的孤独我都可以忍受。 但自从有了妈妈,又有了电话,随时都可以找到人的时候,我却连一分钟的寂寞,都无力承担了。 或许我有的,只是一个所谓的家而已。 但在这个家中,我却一直没能得到,属于自己的安全感。 原来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真正的勇敢。 他们只是心中没有倚仗,被迫着选择了坚强。 我不相信有人,一直会“回来”。 所以,每当我一个人的时候,就会恐慌。 因为“没有”,所以才会没有所谓。 只有“拥有”的人,才会患得患失。 其实,从第三通电话开始,我便听出了,妈妈语气里的不耐烦。 但我当时的心理活动就是,只要她能回来,别说是骂我了,就是掐我一顿,甚至将我打个半死,还留口气就行。 总之就是一句话,只要不失联,让我咋的都可以。 妈妈回来后,连鞋都没脱,便在站门口,对我喝问道:“你想干啥啊?一个劲儿的打电话?紧着告诉我在忙!我在忙的!” 我特别想说,我什么也不想干,就是想你回来,我一个人在家害怕。 但我知道,那并不是一个很好的理由。 于是,我揉了揉肚子,找借口道:“我饿了。” 我的话音刚落,妈妈一下就火了,将脱剩一半的鞋,随便朝着两边一甩,大喊道:“就你知道饿!我上一天班了,我不饿吗?冰箱里啥都有,为什么不自己做饭吃?” 听到此话,我瞬间便愣住了。 因为我知道,冰箱里除了一些水果外,其实什么也没有。 但是我不又敢反驳,因为她一定会说:“有水果就不错了!要是在你爷家的话,你能想吃水果就吃水果吗?” 主要是我真的很奇怪,她难道就没想过,即便是什么都有,她的儿子也得会做才行啊! 在我愣神间,妈妈已经打开了冰箱的门。 果然,即便是发现了里边,并非如她所想的那样后,她还是对我嗔怪道:“这不有苹果吗?不能先垫吧一口吗?!啥也干不了!我要你干啥?” 依照以往的经验来看,我猜妈妈今天的工作情况,应该是挺不顺心的。 我虽然极其委屈,但也只能默默承受。 毕竟寄人篱下,吃人嘴短。 但我的“九阳神功”,在那一天却突然失去了作用。 即便我一言不发,她却依旧不依不饶。 “我一天天上班累的要死,还得经管你!真是欠你们老迹家的!” 这个时候,我已经有些后悔,给她打了那么多电话了。 明明一个人也挺好的,至少不用挨这种,精神上的折磨。 我决定远离这个是非之地。 躲到了厨房,翻出了米袋子,打开了电饭锅,准备蒸锅大米饭去。 菜虽然不会做,但大米饭我还是会蒸的! 听见了厨房的响动,刚换好衣服的妈妈,继续对我吵嚷道:“你跑厨房折腾啥去了?” 我答道:“焖饭。” 她大骂道:“等你焖好饭,都他妈的得几点了?现在才想起来焖饭?谁家好人半夜吃饭?做好了给鬼吃啊?” 逃避失败,我只得将那些炊具,各归原位。返回到客厅,又徘徊了一阵,坐在了餐桌旁。两眼目视前方,等待着她宣泄的够了,空气便可以重归宁静。 可惜,那天的妈妈,似乎有发不完的火。看起来,丝毫不像是工作了一整天的样子。 “你说那‘大鬼’,自己不想好,作死就算了。为啥非要把我拖累上?” 自从爸爸死了之后,“大鬼”这两个字,便很少出现在我和妈妈的话题中了。 事出反常,必有蹊跷。 我虽未搭话,但还是竖起了耳朵,试着从她接下来的只言片语中,解密出她发火的真正原因。 “还有你那个死爷!当初那钱是他要的,我们家也给了,他也拿走了。然后法庭都宣判完了,他把钱花光了,完事还到处上访去,说什么‘凭啥杀人了还可以无罪释放呢?’!” 在她一连串的吐槽中,我终于捋清了事情脉络。但并不擅长做“是非题”的我,也只能保持沉默。 “那他妈是法庭依法判的正当防卫!”随着一阵急促地脚步声后,她从屋内走了出来,站到了我的面前,质问道:“咋的,你们老迹家的意思,就非得死的那个人,应该是我呗?” 此话一出,我已了然了妈妈的意思。明显是又到了,需要我来表态的时间了。 “你不能死!你死了我怎么办?只有你能管我,他们都不会管我的!” 说句这话时,我还特意地带上了哭腔,并适时地掉下了几滴眼泪。 心中的另一个自己,突然蹦了出来,指着“我”的鼻子,鄙夷道:“迹天涯啊迹天涯,你他妈的可真会装啊!” “我”不忿道:“不装怎么办?你有别的办法吗?帮不上忙就滚一边去!少他妈在这里说风凉话!” 这边的两个“我”,正在交流间。那边的妈妈,已然通过我的“表态”,情绪逐渐变得平稳。 当我以为,这段风波终于可以到此为止了时,她却忽然又想到了什么,柳眉倒竖,再度愤恨道:“明知道自己没理了,还跟人家法官说,得让他妈把孩子接走!屮他妈的,你他妈的不想管孩子,为什么当初要管我家要抚养费?” 说罢,她盯着我的眼睛,摆出了一副,必须要给她一个,合理回答的意思。 第八十九章 豆腐脑 但我又哪里会知道呢?你们大人做事的时候,何时曾想过,要在事先跟我商量一下的? 就只会打着我的旗号,做着你们自以为对的事情。直到出现不好的结果了,却想要我给出一个答案。 我拿什么给? 半晌,见我一言不发,妈妈再度逼问道:“说啊!那抚养费去哪了?” 听有此问,我立时便摆出了一个,十分无辜地表情,睁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盯着妈妈的脸,接连眨了好几下。 在充分展示过自己的“纯真”后,方才疑惑道:“前阵子,我爷来的时候不是说过了?钱都被他还账了啊!” 事实虽是如此,我却瞬间后悔起,当初爷爷掰着手指头,跟我解释钱的去向时,我却没有认真的去听了。 这要是被妈妈盘问起来,我回答不上来的话,少不了又是一顿批斗! 但我话一出口,妈妈立即尖声反驳道:“去他妈的吧!还还账了!我都知道了,''大鬼''死了之后,外边的那些欠账,基本上全都抹了!那些钱,明明就是让他们家人给分了!” 虽然我早已猜到了这个结果,但被人“提着耳朵”告知后,心里难免还是会有些悲愤。 可我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得低下了头,将“舞台”完全留给妈妈。 却不曾想,她接下来说的话,直接杀死了我的全部希望。 “我要不是怕你那个死爷,到处乱讲的话,我才懒得管你呢!抚养费我都出了,就该让他家人管你!” 这些话里的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刀子,插在了我的心上。 痛的我张大了嘴巴,却始终无法呼吸。 这个症状上次发作,还是在做笔录时。 那一次,我是为了救眼前这个,“懒得管”我的女人。 她并未发现我的异常,继续自顾自地宣泄道:“我他妈的什么也不怕,就怕因为这件烂事,再给你大舅的名声抹黑!那么大一个开发商的妹妹,却连自己孩子都不管!我已经给家里添了够多的麻烦了!你大舅是做生意的……” 接下来,她应该还说了好多话。 但我却一个字也听不进去了。 从头到尾,她都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 至始至终,她在乎的,就只是她的大哥而已。 就连将我接到身边,也不过是为了,保护她哥哥的名声而已。 我还天真的以为,是妈妈主动要求,想把我接身边的。 而我的爷爷,之所以最终同意了我的选择,是因为爱。 或许爷爷的出发点,确实是爱我的。 只是,他用的这个,将我送回到妈妈身边的办法,却陷了我一身的不义。 而我的妈妈,原来才是这个故事里,最迫不得已的那一个。 正是从那时起,我才深深地意识到,我竟然是这个世界上,最多余的那一个。 还是从那时起,我以生命起誓,一定要活成一个,被全世界所需要的人! 我要做一个,有用的人! 可惜的是,沿途用力过猛,走了太多的弯路。 还一度错误地认为,有意义的生命,就是要有一个牺牲奉献的人生。 毫无原则地牺牲奉献,或许是错的。 但至少没有只知一味索取,混吃等死的人,错的那么离谱。 说到这里,我突然想明白,到底是发生了哪件事情,最终使得爷爷,动了将我送走的心思。 有一段时间,我们的城市,进行过一次,老城区供水管道的改造工程。 当施工进行到,爷爷家所在的那片区域时,住在那一片的居民们,便需要集中去到一户姓孙的人家,挑水吃。 前文我们提到的那个叫孙刚的,便是这户人家的孩子。 因为他家有一个水井,所以不会受到停水的困扰。 在爷爷排队等着打水的过程中,闲来无事的我,便和小伙伴们一起,跑出去玩耍了。 这时,忽然来了一个卖豆腐脑的,特意凑到了我们这群孩子的周围,有一搭没一搭地叫卖了起来。 起先,我们玩的正兴,皆是不予理会。 那“叫卖者”见我们不为所动,便打开了装豆腐脑的铁皮桶盖子,瓢出来一碗,撒上了卤子,坐在地上,自顾自地吃了起来。 时值晌午,本就饥饿。再被那豆香味一刺激,我们这群平均年龄不到十岁的孩子们,却又哪里还能受得了? 只一瞬间,便就地解散。各回各家,讨要钱财去了。 自知爷爷兜里“余粮”不足的我,并没有参与到回家讨钱的序列。 只是留在原地,垂涎着那豆腐脑的诱惑。 那“叫卖者”见只剩下了我一人,便将手中的瓷碗,朝着我举了举,笑问道:“想吃吗?” 喝“糊涂粥”已经快喝吐了的我,咋可能不想吃那香喷喷地豆腐脑呢? 小时候的我,经不起任何诱惑。 口舌之欲,一直就是我最大的弱点。 经他一问,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直接便走了过去。 连“想”字都懒得回答,直接便指着那满满一桶豆腐脑,豪气地说道:“给我来一大碗!” 他看了看两手空空的我,疑问道:“你有碗吗?” 现在想想,如果他问的是,“你有钱吗?”,或许还会叫醒,已经“鬼迷心窍”的我。 也就不会发生,后面的尴尬了。 但生活,没有如果。 我指了指他的碗,爽快地说道:“用你的!” 虽然,我并不记得,那一碗豆腐脑的味道,究竟如何了。 但直到现在,每当可以决定,早餐吃什么的时候,豆腐脑,便永远是我的首选。 当我将空碗,递给那个“奸商”时,他用一只手接过了碗,另一只手对我伸出了一根食指。 笑着报价道:“一块钱。” 我说道:“我没钱。” 他一愣,笑容已经有些僵硬。不甘心地追问道:“你家大人呢?” 我诚实地答道:“在老孙家排队,等着挑水呢。” 这时,那群回家讨钱的孩子们,已经陆续的返回了。 拿着碗的,一定便是讨钱成功的。 那些两手空空、垂头丧气的,一定便是讨钱失败的。 第九十章 无地自容 至于那些脸上还挂着泪痕的,便是失败之余,还遭到了家里训斥的。 而那位“奸商”呢,因为要招呼“客人”,自然也就暂时没空搭理我了。 凡是美味,皆有两“香”。 这“一香”,自然便是吃到嘴里后,唇齿间的香。 但只有“二香”,才是真正的香。 它需要你用极夸张的语言或表情动作,对别人表达出,你所尝到的那个“香”。 无论是“香”的感觉的存在,还是人的客观的存在。 都需要“互动”,也既是需要与非己身的“他人”或“他物”,“相互产生作用”,才能证明“存在”的真实性。 我们最初产生自我存在的意识时,也是通过与身边万物的互动,才能佐证自我的存在的。 我们先是自己听到、闻到、看到、触摸到。 然后再被人听到、闻到、看到、触摸到。 于是,我们就与这个世界之间,建立起了最基本的联系。 深谙此道的我,更是趁着这个难的的机会,对那些泪痕未消的伙伴们,分享起豆腐脑的味道来。 一边分享着,还一边还找那些讨钱成功,并且已经开始喝上,那热乎乎美味的“同僚们”,印证着我的描述。 在我正自沉浸在,“我有,你却没有”,的低端幸福感觉中时,那个卖豆腐脑的“奸商”,终于做完了最后一份生意。 他挑起了,挂着自己全部“营生”的扁担,冲着我扬了扬头,“和善”地说道:“走吧,小孩,带我找你家大人要钱去。” 我之所以会如此卖力地,分享着豆腐脑的美味,除了是为了炫耀外,也有着想替他多招揽些生意的动机。 当然,我最真实目的,也是希冀着,他可以为此对我免单。 见他毫无“道义”可以言,我不免有些失望。撅着嘴,不再说话。 “奸商”等了一阵,见我始终没有带路的意思,沉着脸催促道:“走呀,小孩,难道你想赖账吗?” 那些刚刚被我“勾搭”的,口水横流的小伙伴们,听闻此言,尽皆恍然。 瞪着幸灾乐祸地眼神,讥讽地看着我俩这边。 所谓善恶到头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那一刻的我,就纯属于“现世报”。 我只是脸皮厚,但不是不要脸。 却又无法改变,没钱可付的事实,只得如实解释道:“你就是去找我家大人也没用,我爷也没钱。” 这时,已经把碗舔的干干净净的孙刚,挤到了我与“奸商”之间,左右看了看。 在他拿着碗的手里,隐约还可以看见,一张面额为一元的纸币。 我不禁心下一喜。 毕竟,我可是慷慨地请他玩过“大霸王”的人。 就在我以为,孙刚会念在,才过去不久的交情,替我结了,这碗豆腐脑的花销时,他却对着那个“奸商”,如此说道:“你跟我走吧,他爷就在我家打水呢!” 听有此言,我只觉有一万只“草泥马”,自心中奔腾而过! 有了那个“忘恩负义”的家伙打头阵,刚被我“馋哭了”的小伙伴们,亦是纷纷附和道:“对对对!我们也知道他爷在哪,你跟我们走吧!” 在他们簇拥着那个“奸商”,奔赴爷爷所在之地前,还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 那个眼神,与我给那些没吃到豆腐脑的人,描述完豆腐脑的味道后,舔着嘴唇看着他们时的,一模一样。 我又在原地,滞留了好半晌,却仍旧不见那名“奸商”,从孙刚家中出来。 心觉不妙,快步赶去。 那打水的队伍,还是排的老长。 我赶到现场时,爷爷正一只手提着扁担,一只手拎着两个水桶,向前挪动一个身位。 在他的身侧,站着那名“奸商”。一只手对着爷爷指指点点的,嘴唇还不停地起起合合,明显是在嘟囔着什么。 从他的神情上来看,说的应该不是什么好话。 其它排队打水的邻居们,大多都是目视前方,或者将头撇到与爷爷相反的方向。 故意回避着,来自于那里的“热闹”。 爷爷在邻居们的心中,还是颇有威望的。 这些善良的邻居们,也只能用这种“视而不见”的方式,维护着爷爷的颜面,不至于完全扫地。 那群“没安好心”的小伙伴们,此刻正在各自的家长身边站着,神情中除了不忿,便是沮丧。 一看就是,刚被大人们“修理”过的样子。 可以想象,当那个“奸商”,与爷爷讨要豆腐脑的花销时,这些孩子们,应该是跟着一起起哄了。才会被家长们,拉到了身边“教育”。 我才刚挨过爷爷的揍不久,便又闯了“新祸”,一时也是不敢上前。 只得站在门口,遥望着里边的情况。 孙刚家当时的条件很好,属于大户人家。 几十个人,携带着水具,集中到他家的大院子里时,看起来仍旧没有多么拥挤。 在那个“奸商”比比划划的时候,爷爷始终未与其产生过任何交流。 除了间或朝着水井的方向,移动一个身位外,更是再无一处多余的动作。 交涉无果,“奸商”终于选择了放弃。 重重地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后,便挑起自己的“营生”,骂骂咧咧地离开了孙刚家的院子。 路过我时,还极为鄙夷地啐了一口。 显然,他还是留有了余地的。 在“啐”的时候,是对着一侧的地面,而不是对着我的脸。 那一刻,我深深地理解了一个词:“无地自容”! 但我明白,更难堪的那一个,应该是我的爷爷才对。 于是,看着那个“奸商”走远后,我便忐忑地来到了爷爷的身边,低声叫了一句:“爷。” 他没有理我。 一直到打完了水,他甚至都没有看过我,哪怕一眼。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的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应该是用意念,强行将自己封锁在了一片空间之中,完全地与世隔绝了吧! 因为只有这样,他才可以支撑自己,坚持执行完手中的打水任务! 第九十一章 命 当我一言不发地,跟在挑着满满两桶水的爷爷身后,回到了家里时,他没有像以往那样,立即便将水桶中的水,倒在水缸之中。 而是如释重负般,将它们随意地丢在了一旁。 回到了小屋中,和衣躺在了炕上,一直到晚饭之前,再也没有出来过。 爷爷曾说过,我的八字里有五个水。 是个天纵奇才。 注定才华横溢。 但要融化掉数不尽的“金银”,方可成材。 他没有说的是,我的八字里还有五个桃花。 水性杨花的“花”。 注定滥情一生,难有皈依。 “命”,是生而有之的,谁也无法抗衡。 “运”,却是后天能够掌握与改变的。是一个人所做的每个选择,带来的结果。 只要你能在做出选择的时候,摆脱来自于“命”的束缚,便可以掌控自己的人生,逆天改命,行大“运”! 当时的我,自然是想不到这个层面的。 只是,当爷爷给我讲述这些时,不知为何,我竟凭空生出了一股,想要对抗自己的“命”的强烈意愿! 但这接连发生的事情,终于使得爷爷,认清了自己的命。 他已注定无法给我提供,可以使我成材的大量“金银”了。 于是,便有了前面那个,最终“陷我于不义”的故事。 我的人生,进行到这里,还一直都是我随波逐“命”的结果。 但那天,回到爷爷家中,我借口要写作业,将所有人都赶出那个小屋后,立刻便从文具盒中,翻出了那张,已被我裁剪成“心”型模样的纸条。 看着上面写着的,王娇娇同学的,未来的名字。 我第一次,试图做出,与“命”无关的选择。 “今天,你将未来的名字,告诉了我。而我却只是希望,我的未来,可以有你。” 这是那天,我给王娇娇写的“表白信”中的第一句话。 “三年前,你我皆是新人。 只因我早你几天,便成了你的学长。 恰如一卵双生,我却先行一步。 但这就是命,你得认!” 第一段,我总结了我们的相识。 “那一天,你成了我的同桌。 安静如你,却如一声激雷,炸醒了我的春梦。 从此,我的眼中,填满了你的样子。 我的耳中,只可听闻你的声音。 我的心中,有了一个你。” 第二段,我直抒心意。 “有一天,你突然问我,《如果云知道》,会是怎样? 那一刻,我却是在想,''如果你知道'',该有多好。” 第三段,我借忆入题,承上启下。 “对不起,我并不知道,你想知道的,是什么。 但是我知道,我喜欢你。 三年了。 三年里的每一天,我的心,天地可鉴。 三年里的每一分,我为你,纷纷扰扰。 三年里的每一秒,你对我,妙不可言! 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就让我,成为你的未来!” 第四段,我发动总攻。 “或许,你还不了解真正的我。 其实,我和你一样……” 第五段,我简略地介绍了一下,真正的自己。 “盼,回信! 喜欢你的,天涯。” 这是我表白的结尾。 爱的字眼太沉。 当时的我,无力启用。 那并不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喜欢。 却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为了表达“喜欢”,绞尽脑汁。 因为我俩早已熟识。 所以,第二天与她相处时,我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异常。 挨到了放学后,我便将那封表白信,偷偷地塞到了她的书包中。 并不是不敢当面交给她。 实在是,想给她一个惊喜而已。 我坚信,她一直在等我去表白。 霍崇林?快别闹了!那一定就是一个误会而已! 当天晚上,我又一次几乎是彻夜未眠。 整晚都在幻想着,她给我回信的内容。 王娇娇的字,写的非常好。 经常被各科老师,点名称赞。 她的作文,写的也非常好。 在我接触过的所有女生中,可以说是唯一一个,与我有得一拼的人。 我俩若在一起,说是琴瑟和鸣,稍显附庸风雅了些。 但若说是举案齐眉,那绝对是实至名归的! 最主要的是,我俩有着类似的童年经历,可以呵护对方的敏感,理解对方的“神精”。 就在我期待着,王子和公主就要快乐地生活在一起时,在接到我“表白信”的翌日,她却像是什么都有没发生过一样。 咱就说,六年级。 就那封信的写作水平,说是平淌全部小学生,不算自负吧? 但她只字未提也就算了,竟然还完全无动于衷。 整整一天,无论我怎样明示或者暗示,她就是不搭那个茬。 “难道她没看见那封信?” 这样想着,在临放学前的一节课,我便故意在假装伸懒腰的时候,将自己的笔,极为“不小心”又十分“巧合”地,掉进了她的书包里。 “哎呦!书包拿来,我的笔掉进去了!” 不待她做出反应,我立刻便抽出了她的书包,放在了我的腿上,仔细地翻找起来。 过了有好半晌,她才用一个极为平静地语气,询问道:“找到了吗?要不我替你找找?” 我没有搭理她,极不甘心地,又认真查找了一遍。 笔肯定是找到了,“表白信”却不见了。 “奇了怪了,既然不见了,她就应该是看过了才对啊?怎么就会没有一丁点反应呢?” 我正愣神间,她再度催促道:“要放学了,你要是打算背着我的书包回家的话,记得帮我把作业也写咯。” 听有此话,我侧过头去,直视着她的眼睛。 她也不躲闪,与我对视良久,神色如常。 见我仍无归还之意,她索性又递过来一本,放学要带回家的书,微笑着说道:“那你一定记得把字写的好看一点,别被老师发现了!” 眼见玩笑就要成真,我连忙将她的书包,双手奉还,推脱道:“拉倒吧!就你那字,跟那打印机打出来的一样,我可模仿不了!” 她接过了书包后,便没再说什么了。 “难道,她是想要学我?也准备偷偷把回信,放到我的书包里,同样给我一个惊喜吗?” 第九十二章 电脑房 心念及此,我邪魅一笑。 为了使得我接下来要演的戏,看起来更真实些,我开始''大声''嘟囔道:“哎呀,咋还不放学呢!尿急啊……” 放学铃声一响,我立刻便冲了出去。 当然,我还很“粗心”地,将书包留在了座位上。 本着“做戏就要做全套”的原则,我还特意去到操场另一头的旱厕,绕了一圈,方才志得意满地,返回到教室之中。 由于心情大好,我还在三位留守的值日生,看傻子一样的眼神中,抢着将班级的地面,从里到外的拖了两遍。 要不是着急回家看“回信”,我还想把班级里的玻璃都给擦咯。 往日里,那个双肩背着,都嫌沉重到步履维艰的大书包。 在那天,被我抱在了怀里,尚觉得身轻如燕,健步如飞。 跑到家中,面对着奶奶做好的一桌子饭菜,我大手一挥,豪迈道:“我不饿,你们先吃。我去写作业!” 自从摇身一变,成了“且”后,我在爷爷家中,也是一个会被人“等着吃饭”的“高级”存在了。 可也就过了不到五分钟吧,当我宣布自己不饿时,大家迷茫的表情还挂在脸上,仍未退去呢。我又垂头丧气地坐回到了饭桌旁,那个常年属于自己的位置上。 “给我来两个馒头!” 我属于那种,蹬鼻子就上脸的选手。 自从感觉到在爷爷家的地位,有了显着的提高后,也试着过上了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类似的“朝令夕改”行为,大家更是见怪不怪了。 我那个最先吃完下桌的堂妹,看见了小屋中,铺满了一炕的各种书本后,趴在炕沿边,冲着我大喊道:“哥,你是不念了吗?” 接下来,过了大概有一周的时间吧。 皆如那日一样,还是没有王娇娇的回信。 也没有回应。 什么都没有…… 又过了有一阵,就在我已经开始怀疑,自己或许从来就没有写过那封表白信的时候,去邻居家串门的奶奶,破例地回来的很早。 刚一进门,她便心事重重地找到了我。双手捧着我的脸颊,认真地问道:“你是不是给老王家那个小丫头写情书啦?” “哪个老王家?” 在那之前,我确实是不知道,王娇娇竟然是我的邻居! 奶奶问道:“王娇娇是不是你的同学?” 我答道:“是啊!” 奶奶说道:“那没错了!她的妈妈刚才来找我了!说你给她的姑娘写情书了!” 听有此话,我不免心中一喜。 想着近水楼台先得月,有了奶奶这层关系,我和王娇娇这事,不就板上钉钉了嘛! 但毕竟早恋是“红线”,我自然是不敢承认的。 只是含糊不清地“嗯”了一声。 奶奶倒也没有深究的意思,只是十分认真地提醒了一句:“离她姑娘远点!不然她妈就要亲自找你了!那虎娘们,不好惹!” 这句近似于恐吓的劝告,确实起到了效果。 我重重地点了点头,算作答应。 可我的心中,却是更加开心了。“难怪王娇娇同学没有回应,原来这封表白信,是被她的妈妈先看到了!” 虽然我始终都没有想明白,为什么她的妈妈,要忍了这么久,才找到了我的奶奶告状呢? 直到许多年以后,已经改名为“艹亻忄”的王娇娇,躺在了我的怀里,方才揭秘了一切。 既然是以后的事情,就暂且放到以后再说吧。 只说第二天一早,在班主任的安排下,我和王娇娇便再也不是同桌了。 显然,始作俑者,又是她的妈妈。 然后,我俩便再也没有说过话了。 很快,我的小学生活,亦是永远地结束了。 在小学毕业后,那个漫长的暑假里,我接触到了电脑。 一款叫做《三国群英传》的游戏,一玩就是二十多年。 那个时候,妈妈的钱包,也越来越鼓了。 和老庞陷入“热恋”的她,更是再无精力搭理我的事情。 寂寞之余,我便重新打起了她钱包的主意。 大概一周一偷,一次一百。 偷来的钱,自然全都贡献到了“电脑房”里。 那个时候,八块钱一小时的拨号上网,我虽然消费不起。 但两块钱一小时的单机游戏,我还是手拿把攥的。 我该怎么形容,妈妈当时对我的疏忽呢? 那个租来的房子,并不大。 每天晚上九点,我便会蹑手蹑脚地跑出去,到家附近的那个“电脑房”中包宿。 连续一个月的时间,她竟然会毫不知情。 比游戏更吸引我的,是“电脑房”里边的人。 因为有着共同的兴趣,我们总会有着说不完的话题。 老板娘,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姐姐。 虽然,我从来没有见过老板。 但那样一个年纪的女孩,若背后没有老板支持的话,应该是开不起那样一个电脑房的吧! 每次看见我时,她都会与我十分熟络的聊天。 在我玩游戏的时候,她便会静静地坐在我的旁边,为我的各种精彩操作,由衷地欢呼雀跃。 基本上固定在凌晨三点左右吧,她还会给我煮上一桶泡面。 包宿钱才五块。 一桶康师傅泡面的价格,是三块二。 因为,泡面是送的。 所以,每次吃着泡面时,我都会有大赚特赚的感觉。 大多数的晚上,整个电脑房中,就只有我们两个人而已。 那时,她还是会选择,安静地陪在我的身后。 或许,她也是很寂寞的吧。 为了防止被妈妈和老庞发现,我必须要在每天早上六点之前,返回到家里。 这个“安全”的时间点,自然是我事先经过了长期的观察后,得出的结果。 每次我离开的时候,那个姐姐,一定会站在门口,目送我很久。 那段时间,电脑还算是个比较稀罕的东西。 在许多人,连开机键都找不到在哪的时候,我就已经可以进行简单的维修工作了。 无论硬件还是软件。 包括重装系统什么的。 虽然现在看来,都是些基础操作。 但在当时,我已经是一个“大神”了。 第九十三章 搓衣板 电脑房中所有的顾客,无论是遇到游戏里的疑问,或是电脑上的难题,首先想到去求助的那一个,永远是我。 我也很享受那种,成功帮人答疑解惑后的成就感。 毕竟,从那时起,“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便是我的全部追求了。 那个姐姐,经常会和我开玩笑,说:“天涯,要不你来我这里打工吧!” 虽然我每次都是笑而不语。 但在心中,却早已偷偷地答应过了无数次! 如果,妈妈最终能够同意,让我在“电脑”这个行业,深耕一番的话,估计现在的我,应该会是福布斯上的一号人物吧? 生活没有如果,结果摆在眼前。 只说这纸啊,终究是包不住火。 临近开学的时候,我的“行迹”终于还是败露了。 妈妈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 作为惩罚,她让我面对着墙壁,跪在了一个搓衣板上。 每当看见,网上有那么多人,说可以“跪一天搓衣板”时,我就特别想好奇地问上一句:“你们真的跪过吗?” 一天? 别吹牛b了好吗。 制作搓衣板的木料,可是很有讲究的!别的不说,首先这质地,就必须要选那种十分坚硬的! 非“实木”,不可胜任! 跪在那满是“横楞”的搓衣板上,只需要十分钟,就会让你“酸爽”到要爆! 而且膝盖骨,无论“胖、瘦”,都是一层小薄皮,包着一块脆弱的骨头。 这个主意,好像是我的二舅妈出的。 说实话,这个惩罚方式,真的是一点也不好。 虽然折磨的效果拉满。 但对于“治病救人”来说,最重要的“震慑”效果,可以说是几乎为“零”的。 被罚跪在上面的那两个小时,疼是真的疼。 虽然我每动一下,妈妈便会在后面踹我一脚。 但毕竟亲生儿子,她踹的并不疼。 所以我宁愿挨踹,也会每过几分钟,就小动一下,暂时缓解缓解,膝盖处不断传来的酸痛感觉。 只是妈妈一直没有想明白,我最大的问题,其实是寂寞。 偷钱是错的,玩物丧志也是错的。 但只要不解决掉我的寂寞,这些错误,我就只会甘之如饴地一犯再犯。 熬过了那艰难地一上午后,妈妈终于放过了我。 虽然接下来的几天里,她一直对我阴沉着一张脸。 但每次到了饭点,她还是会提醒我吃饭的。 而且,自从为了“抚养费”的事情,对我发过两次邪火后,她已经很久都没有,说过要把我撵到爷爷家,或者诸如“不要我了”之类的话了。 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正是在不断的犯错,与不断的被原谅中,慢慢形成了“安全”的感觉。 但若是没有底线的原谅,就只会培养出一个恶魔。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在我充满了“骚动”的少年时代,还未确定自己是被“偏爱”的之前,便已经开始逐渐有了,“有恃无恐”的感觉。 对我的处理,虽然暂时结束了。 但是那个没有任何手续的,开在居民楼中的“黑电脑房”,却被妈妈找人查封了。 我终于还是连累到了那个,每晚都会给我煮泡面吃的,善良的姐姐。 那个年代,去个电脑房啥的,属于挺普遍的现象。 所以,我始终认为,这个姐姐,其实挺无辜的。 因为到后期,她已经不再管我要钱了。 她可能,就只是想有个伴。 而刚好,我那时又很寂寞。 这有错吗? 在我上初中之前,妈妈便和老庞领证了。 初中开学的那一天,我又多了一个新姐姐。 她是老庞的二姑娘。 和我同一年上的学。 在妈妈的支持下,老庞的木材厂,也扩大了规模。 从原址,搬迁到了,我们那一个叫做“大杨树”的乡镇中。 那是一个占地三十亩的大院。 之前是干什么的,我已经想不起来了。 因为“建厂”还需要些时日,而我的家中,又多出了一口人。 所以,我们便在“新木材厂”的附近,又另外临时租了一个房子。 那是一户平房。 前后两个院子。 我们租住的是前院。 那户人家的主人,住在后院里。 她家也是一个离婚的女人,带着一个十岁的男孩,独自生活。 那个男孩叫石头。 因为那个时候,我开始拜读起了《水浒传》。 “拉帮结派”的故事,对于一个男孩子来说,天然就有着深深地吸引力。 书中描写的,那些与我所接触过的“刀枪炮”世界,完全不同的“江湖义气”,很快便迷住了我。 所以,在我们当邻居的那半年时间里,石头便成为了我的“义弟”。 我这个二姐,学习不是很好。 毕竟,有我这个天才做对比。 那时候的我,“花痴”本性已经完全展露。 每当看见那些大街上走着的,稍稍漂亮些的女人时,便会深深地领悟一次,童年里的那首歌谣。 “小小子,坐门墩,哭着喊着要媳妇儿!” 若是遇到一些,比较不符合“大众审美”的女人,便会本能的产生抵触情绪。 说句话,都会烦。 对不起,我很俗。 真的不太可以接受那些,“一步三喘”的“大码”异性。 当然,健康爱笑,天生福相的人,不在此列。 其实我接受不了的,从来就不是丑。 而是蠢。 总之,我就不是很能接受,我的这个二姐。 只能说,这其实也是她的幸运。 因为,我已经开始时不时地研究起,李博当年告诉过我的,那个关于如何“陶冶心情”的“秘密”了。 而我和这个二姐,在那半年的时间里,一直被安排在,同一张床上睡觉。 现在想想,这也是家长的一种失职行为。 难道,他们忘了,“男女授受不亲”了吗? 那个时候,我俩经常可以看到许多,描写直白的故事类书籍。 尤其是,蒲松龄先生所着的:《聊斋志异》,我俩更是爱不释手。 因为对姐姐的不感兴趣,所以我几乎不怎么跟她说话。 只有分享故事时,才会闲聊几句。 好在,我俩始终是头尾颠倒,并且各盖各的被子。 第九十四章 父母 到了晚上的时候,更是谁也不理谁。 但我的那个石头“小弟”,因为常常与我俩一起玩到很晚,所以有时候,便会留在我俩的屋子里,和我们一起睡。 而每当石头弟弟,出现在我俩之间,充当“调和品”后,我们仨便会天南地北地畅谈起来。 有一个周末,我俩刚分享着,看过了一本,针对《聊斋志异》的解密书籍。 恰好那天,石头又在我俩那屋留宿了。 于是,当天晚上,我们便围绕着“杂志”里,那些灵异中带着些许“深奥”的故事,畅所欲言地聊了起来。 年少无知,青春懵懂。 当我们试着去深入分析,那些“引人入胜”的故事,究竟“胜”在何处时,却始终难觅真谛。 突然间,我想到了那本《万事不求人》当中的“人身奥义”篇章。 结合着那些故事,以及“奥义”里的教导,再加上一些自己掌握的医学常识。 在优秀的语言组织能力加成下,我为新姐姐和石头弟弟,恶补了半宿的“健康课”。 在关键节点上,我还特意借鉴了,那些医学书籍中,很“动人心弦”的语言表达方式。 讲解到精彩之处时,石头弟弟干脆将头蒙在了被子里。害羞地吐槽道:“哎呀!这是我这个年纪能听的嘛!?” 话虽如此,借着微弱的月光,我还是看见了两只耳朵,被他“无意”地露在了外边。 我又不是没从他的年纪里待过,深知这种来关乎人类身体的医学知识,对于我们这些孩子来说,有着多么致命地诱惑力。 而且,在他们那些,既羞愧又挣扎着想听的纠结模样里,我体会到了一种,可以肆意支配别人情绪的快感。 在这种美好体验的指引下,我更加卖力地描述起,那些“不可描述”来…… 不知讲了多久,二姐突然万分热诚地感慨道:“哎!被你说的,我好想快点长大啊!” 听有此话,我头皮一麻,脱口而出道:“我也是!” 然后,就是死一样地沉默。 没有人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们便在各自的冲动与幻想中,沉沉地睡去了。 我写这段故事,就只是想说明,在孩子们成长的过程中,“医学”教育的缺失,其实是挺悲哀的。 再然后,没多久,新木材厂便投入使用了。 我们全家人,自然也搬到了厂子里生活。 在那个偌大的院子中,妈妈早已安排她公司的建筑队,按照她的设计,建造出了一套供我们全家人居住的平房。 我和二姐,也终于有了各自的房间。 现在想想,冥冥之中,我对她从一开始便有的抵触情绪,从某种意义来说,反而成为了对我俩的一种保护。 生而为人,一旦到了青春期以后,总会面对那种,突然降临的,基于医学的,本能反应。 在这之前,只要接受过科学的,生理健康教育。 能够正视这种感觉,其实与饥饿的感觉,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可以明白这种感觉,只不过是比“饥饿感”,“觉醒”的晚了一些而已。 便可以尽早的走出,成长的迷雾。 “青春期”,往往意味着身体与自我意识的二次觉醒。 这一几乎被固定了的“时期”,又是人类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测试出来的最佳“觉醒”时间。 从出生起,直到“性”的觉醒。我们要在十几年的时间里,跟着我们的父母,或者我们的族群,学会处理爱与生存的关系。 即是我们首先要从被爱的感觉里,学会爱人的方式。 再从观察父母或族群,如何获得食物等生活资源,以及如何处理各种人际关系的方法中,效仿、并最终掌握,属于自己的生存之道。 然后,再去“觉醒”人类的繁衍需要。 这样,就可以保证,你是先有了养活自己的能力;或者在族群中,已经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并且有了自己的作用后,才有的,繁育属于你的下一代的行为。 只有这样,人类的生育行为,对于整个人类族群来说,才会是一个有益的行为。 否则,就只是“率性而为”的到处“甩籽”的话,人类是永远得不到进化的。 也就更不会孕育出,可以最终主宰了世界的高级文明了。 所谓高级的“文明”,就是能够保证每一个被生下来的孩子,都可以得到很好的教育与抚养的文明。 纵观整个人类历史,最应该被传承下去的,应该是这样一句话:“为了孩子一切,一切为了孩子!” 这里的“孩子”,指的是全人类的孩子。 社会是从何时开始变得屮蛋的? 文明是从何时开始退步的? 就是从他妈的凭着一时冲动,开始到处“甩籽”开始的! 从生了他妈的一大堆孩子,却不懂得、没学过当爹妈的人越来越多的时候,开始的! 可这又能怪谁呢? “性”的教育欲语还羞,社会发展到最后,连人类最基本的需要,都不敢去正视了! 生命,一个如此庄严而又沉重的话题。 在人类腐朽的思想中,变成了“欲望”,遮遮掩掩,横加抵制。 繁育,一个如此光荣而又神圣的使命。 在人类盲目追求发展,追求金钱的过程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生而不养”,“养而不育”的,恣意妄为的人。 比起这些人,那些自知没有能力,而选择不生育的人,反而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有“责任心”的人! 科技的进步,真的引领了人类的进步吗? 你真的确定,你有被引领到吗? 你真的确定,你有分享到,这个伟大的世界,带给你的伟大体验吗? 你会当父母吗? 你的父母,会当父母吗? 你的族群,有教育过你,要怎么去当好一个父母吗? 你能通过,对整个人类社会的观察,就可以轻松地学会,要如何去当好一个父母吗? 看着那些“成功”的父母,你有没有过一丝绝望? 因为,你没有他们成功。 所以,作为一个社畜的你,注定无法复刻那种“成功”的模式! 社会好不好,孩子说了算。 问问孩子们,你们幸福吗? 可是,无论幸与不幸,孩子们,终究还是会长大的。 就算,你的心理,仍然固执地像个孩子。 因为,身体的成长,是不可逆的。 已经长成的我们,又可以为那些,正在成长的孩子们,做些什么呢? 第九十五章 道德 即便是一个“孤儿”,也是可以在没有父母、族群等,可供参考的“老师”的陪伴下,自动获得那些,已经被刻在了基因里的,最原始(野蛮)的生存技能的! 一个长期无法吃饱,甚至压根就吃不到东西的人,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在空虚的“胃囊”支配下,将一切可以入口的东西,疯狂地填入肚腹。 只因,生命是独立于意识的存在。 当它感觉到自己的存活,受到了威胁时,就会完全跳过“你”的意识,直接支配“你”去干出任何事情。 只要可以,继续维持“它”的存活! 就算你的意志力,已经强大到,可以对抗来自于自己“生命”的各种指令。 比如,那些绝食而死的“卫道者”,一定天真的以为,是自己为了“道义”,主动终结掉的,自己的生命。 事实上,却是你“生命”的忠实“臣属”之一——你的胃,在生命的指令下,慢慢地“吃”掉了你“自己”而已。 你以为的“自”杀,最终还是“他”杀! 什么叫“命令”? “命令”,就是来自于“生命”的指令。 它的优先级,永远要凌驾于一切选择之上。 这才是真正意义的,“生命至上”! 除了不惜代价地救活生命外,还要记得给天下的生命,当然,也包括给自己的生命,开辟出一片,可以为“自己”而活的土壤。 又说的远了。 只说当时的我和新姐姐,并没有什么“崇高”地信仰。 没有受过家庭、学校、社会等,外界教育的我们,仅是两个,只懂得服从于本能指引的,小小少年而已。 去你妈的道德是非,它绝对不会在无人事先告知的前提下,自动产生的! 而真正的道德,又绝对不应该是建立在,违反人性的基础上的! 凡是违反了“人性”最基本诉求的“道德”,都他妈的是那群,“吃饱了撑的”的人,闲来无事,研究出来,为了束缚那些,“吃不饱”的“下等人”的! 什么才是“上等人”呢? 我认为,所谓“上等人”,就是那些为了维护和扞卫自己,作为一个“人”的最基本需求,可以得到满足,而勇敢的去战斗,并愿意为此牺牲的人! 而那些只知绝望地忍耐着,眼睁睁地等待着,自己作为一个“人”的最基本欲望,反将自己“吃掉”的人,便是“下等人”! 人长到了一定的年龄,如果没有适时地接受,正确的指引与教育的话,走上弯路是一定的事情。 这个弯路,包括、但不限于,面对这种与生俱来的欲望时,在满足方式的选择上,会降低甚至放纵自己的标准。 以及,在对那种“饥饿感”的过份“探寻”中,不可避免地,陷入到“自我慰籍”的泥潭。 因为,在“下等人”与“上等人”之间徘徊着的大多数,都是那些“普通人”而已。 搬入新家后,是我长那么大以来,第一次有了自己的,不是租来的,独立的空间。 我很喜欢。 喜欢到在那住着的三年里,只是一张床的摆放位置,我便反复地折腾了不下二十次。 与“归属感”同等重要的,便是“拥有感”了! 初搬入到那里时,我所爱看的书籍,已经“顺利”地转入到了,一切与“成人”有关的类别上。 当然,每次看完,我还是会热衷于,和我的新姐姐,分享一番的。 但也就局限于,将那些有着“精彩”描写的书,转交给她的,文字上的分享而已。 自从搬到那里以后,我俩便基本上没有语言上的交流了。 她一直都很嫉妒我的优秀。 因为,我俩是一个班的。 所以,各科老师对我的“特殊”关照,她都看在了眼里。 大多数时候,相同的错误,老师在批评我的时候,往往只是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 一旦轮到了她的头上,则往往会被上纲上线地骂的狗血淋头。 在那个,只要一个孩子的学习成绩好,就等于什么都好的年代。 即便是我这种,性格有缺陷的孩子,照样可以成为,班级里的“标杆”。 仔细想想,这个姐姐的性格,一开始的时候,其实挺好的。 她极为善谈,唱歌又特别好听。 那个“大码”的身体,可以很好地支撑她,发出很嘹亮的乐音。 即便是李娜的《青藏高原》,她也可以不降key地完美演绎。 她曾经无数次地试图接近我,想与我做一对快乐地姐弟。 而我却从来都没有想过,去接受她。 每次给她的,都是冷冷地回应。 独生子女的自私,被我展现的淋漓尽致。 我不肯与她分享我的一切。 我害怕她会抢走我的母爱。 而我那个,占有欲极其强烈的妈妈,又已经逐渐地,剥夺了她获得父爱的权力。 比如我们搬到的新家,离我俩的学校,有着一段开车都需要十五分钟才能赶到的,遥远的距离。 就因为妈妈心疼油钱,更因为,她不想让已经是“她的”老庞,继续像以往那样,宠爱着他的姑娘。 便让我们两个少年,每天步行上下学。 明明是一个,条件优渥的家庭。 却在妈妈的苦难教育理念下,生生将我俩搞成了“特困生”。 我还好一些,毕竟是个男孩子。 而且,从小便已经习惯了,各种长途跋涉。 但这段不短的距离,却苦了姐姐了! 她的身材,本就略胖一些。 又遇到了我这么一个,生性喜好与人“竞争”的“路友”。 从她来到我家的那天起,我便在暗地里,处处与她较劲儿。 即便是在学习成绩上,她已是对我望尘莫及。 因为她比我大一岁,又是赶上了女孩子的发育期。 因此,她的身高比我高出了很多。 举个例子,在班级里,我坐在第一排。 而她呢,则是凭“实力”坐在了最后一排。 眼见身高竞争无望,我便开始在行进速度上,下起了功夫。 每次我俩同行的时候,我便会故意走的飞快。 第九十六章 竞争 用姐姐经常挂在嘴边的话说,就是:“跟天涯一起走路,就和那奥运会里的''竞走''似地。我都快跑起来了,还是追不上他!每次都走的我出了一身的汗!” 每当她吐槽此事时,我都恍若未觉。 只会在下一次同行的时候,用更快的脚步回应。 她初期开朗的性格,或许与她生来便有个姐姐,有着很大的关系。 而且,就算他的父母离婚了,却应该都是爱着她的才对。 至少,每当看见她与老庞撒娇时,我能感觉到,后者的眼里,浮现出的那股,来自于父亲的宠溺之情。 我之所以会说她是被爱的,是因为那时的我,就已经知道,一个人的撒娇对象,永远只会是,那些真正给了她们,“被爱”感觉的人。 但有了妈妈的介入后,我能明显地感觉到,老庞甚至连和他姑娘正常地说话,都不太敢了。 每次吃过晚饭,姐姐便会一个人回到屋子里,关上门。 当我下次看见她时,往往就是第二天早上了。 起先的时候,我一般会赖在妈妈与老庞的屋中,借着看会儿电视的理由,多在妈妈的身边待上一会儿。 当然,每次都待不了太久,便会在妈妈的催促与唠叨中,兴泱泱地被赶出来。 然后,憋着一肚子怨气的我,便会用拳头,使劲儿地在我那屋的墙壁上,凿砸一番。 在一阵“咚咚”声中,过不了一会儿,老庞便会在妈妈的指使下,再次将我“请”回到他们的屋子里,重新逗留一阵。 看着我那双“血迹斑斑”地拳头,妈妈还会十分怜爱地问上一句:“疼不疼呀?” 我虽然不会搭话。 但那一刻,我的沉默,震耳欲聋。 可次数多了,我的“以拳捶墙”行为,便再也换不回,妈妈的“怜爱”了。 再以后,我也与姐姐一样,只要吃过晚饭,便会径直回到自己的屋中,“享受”孤独。 但我的门却不会关,因为那个时候,我还养了一只猫。 叫欢欢。 每天晚上,它都会回到我的屋子里睡觉。 如果关门的话,它便会在门口连挠带叫的。 吵的全家都不得安宁…… 其实,我的性格,适合养的是狗,而不是猫。 那只叫做欢欢的猫,与我相伴的三年多时间里,没少遭罪。 我曾经揍过它无数次。 比如,它在我床上拉屎撒尿的时候。 或者,趁我不在,将我养的金鱼,全都捞出去吃掉的时候。 还有,它挣扎着,不愿意我给它洗澡的时候。 更多的时候,则是我单纯地为了,利用“揍猫”的行为,证明自己的“不好惹”。 事实上,我从未放弃过,与老庞争宠的行为。 除了打架外,我还开始了,掩饰骨子里那些“妇人之仁”的尝试。 小时候的我,经常会哭。 奇怪的是,那些使我“梨花带雨”的理由,在大多数人眼里,却又都是些窸窣平常的小事。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情处。” 从小受到的教育,让我不得不将“眼泪”,与“软弱”画上了等号。 这让我天真地以为,之所以大多数人都无动于衷的事,却总是会把我搞哭,那就只能说明,我比大多数人,都要软弱的多得多! 比如,我曾经养过一只屎壳郎。 当它不知为何,死在了那座,我为它精心准备的纸壳房子里时,看着它那僵直的身体,我哭的不能自已。 又比如,我曾经养过一只小乌龟。 养有月余吧,因为怕小乌龟寂寞,我又往乌龟缸里,扔进去一只,被我从小姨饭店中,“拯救”出来的河蟹。 第二天,我便看见了那只河蟹,正朝着那只乌龟,“友好”地伸出了自己的“钳子”,“捅捅咕咕”地玩耍。 我惊喜地大喊道:“妈!你快过来看!这螃蟹正和小乌龟玩呐!” 当妈妈在我的呼唤中,匆匆赶来后,只定睛一看,便笑着说道:“你再仔细看看,那哪是玩啊!这乌龟不是让螃蟹给掐死了吗!” 在妈妈的提醒下,我才霍地发现,这河蟹哪里是在玩耍? 它正用自己的钳子,一下又一下地,夹着小乌龟那只剩一丝细皮,还与身体相连的头部。 握着小乌龟的尸体,我再次哭的不能自已。 那只“以怨报德”的河蟹,更是直接被我清蒸伺候。 如果这些眼泪,只因我与那些生灵之间,有着情义相托,尚情有可缘的话。 还有一次更夸张的,则是别人给妈妈送来的鲤鱼,被我养在了家里的浴缸之中。 趁我出门与邻居玩耍的时候,她未经我的允许,捞出来了一条宰杀,准备午时烹饪。 恰好回家的我,又目睹了全部的宰杀过程。 看着已然开膛破肚,脏腑全除,却依旧张合有度的鱼嘴,我指着尚未成尸的鱼体,悲悯地对妈妈哀怨道:“你快看啊妈妈,那鱼嘴还动呢!” 说罢,我崩溃大哭,直到浑身抽搐。 即便如此,午饭的时候,我最终还是没能经受住,鱼肉的美味诱惑,吃的比谁都多! 哭是因为真的心疼。 吃起来,也是真的好吃! 从这时起,我开始讨厌起,拥有着虚假“慈悲”的自己。 为了彻底地洗刷掉,这个“弱者”的形象。 我开始有意寻找,那些“杀戮”的场面。一边瞪着一双颤抖的眼睛,仔细观摩。一边口是心非地抚掌大笑道:“真好!真刺激!我也好想动手试一试,那种剥夺它物生命的快感!” 即便我的内心,早已疼得要死! 但那又如何呢? 只要我不承认,我就是坚强的! 为了证明自己的“暴虐”,我开始努力创造着,一切可以表现出自己“残忍”的机会。 有一次,老庞杀鸡的时候,我还特意凑到了一旁,主动要求,帮他控制那只,试图做出最后挣扎的公鸡。 当那个我只是随便想象一下,都会难过到浑身颤抖的画面,真的在我眼前放映时,我的心脏,立即便攥成了一团。 而那一刻,我却只想证明,老庞能做到的,我也一样可以做到。 第九十七章 灰褐色的狗 当我的双手,一触碰到公鸡那温热的身体时,我立刻便后悔了。 当老庞开始拔除公鸡脖颈处的羽毛时,我更是想马上就松开双手,飞也似地逃离那里。 但是,我没有。 我只是紧咬牙关,加重了手上的力度,恶狠狠地压着,公鸡的身体。 使出了吃奶地力气,握着那双触感粗糙的鸡爪。 听着公鸡那不停从嗓子眼里发出的“咕咕”叫声,我不禁猜测到,是不是被我用力握着的疼,要比老庞拔它脖颈处羽毛的疼,更甚呢? 终于,它的脖子已经光秃秃的了。那圈裸露的皮肤,看起来与肉摊上摆着的那些同类,毫无差异。 前事已毕,老庞对我嘱咐了一句:“握住咯,千万别松手!” 我“嗯”了一声,并未言语。 当老庞提起那把,准备杀鸡之前,便在磨刀石上打磨过很久的菜刀时,我知道,最关键的一刻,终于要来了。 我屏住了呼吸,倾听着自己的心跳声,和菜刀割着公鸡脖颈处皮肤的沙沙声。 第一刀划下去后,公鸡浑身剧烈地颤抖着,那有力地翅膀,努力地做着扑腾的动作。 可惜,我早已在老庞的指挥下,把握住了它的翅根。 公鸡的意识,虽然是在飞的。 但它的身体,已然失去自由。 第二刀划下去后,公鸡嗓子眼里的“咕咕”声,戛然而止。 我看见它的眼皮,无力地眨巴了两下之后,还是选择停在了睁开的位置。 一股鲜血,从它那已被割裂的喉管处,呲射而出。 老庞提示道:“接着碗!” 我又“嗯”了一声,将那些不断呲射的鲜血,对准了碗口“施放”。 我咽了口唾沫,想润一润干涩地喉咙。 却发现我的嘴里,比我的嗓子眼里还要干。 在我放血的时候,还能够清晰感觉到,膝下的公鸡,依旧做着垂死的挣扎。 它每动一下,我的心,就跟着抽动一下。 但我却目不转睛地盯着,全身心地感受着,那条鲜活的生命,从我手中,逐渐流逝的过程。 气氛异常安静,只有我的心跳声,还有公鸡的血液,呲在饭碗里的哗哗声。 看着逐渐升高的“液位”,老庞忽然嘟囔了一句:“不行,刀口还不够深,血流的太慢了。” 说罢,他一只手拿起菜刀,一只手提起鸡头,对着血流处,就欲补上一刀。 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敢”,我突然提议道:“这刀让我来划吧!我想试试!” 老庞停下了挥刀的手,看了我一眼。 对视间,我感觉到了,他看向我的眼神里,满满的诧异。 我知道,妈妈曾对他讲过许多,关于我的那些,“爱哭”的故事。 我还知道,每一个故事的结尾,妈妈都会感叹一句:“涯是个善良的孩子。” 我没来由地笑了一下,笑的很开心。 那一刻,老庞彻底的迷茫了。 这个在“缘”的口中,见到杀鱼都会哭到抽搐的,无比“善良”的孩子,正睁着一双“恶魔”般的眼睛,朝他讨要着菜刀,想要亲手终结掉,一只鸡的生命。 半晌,他摇了摇头,算做对我的提议的拒绝。 第三刀划下去后,公鸡还是微微地颤抖了一下。 过了这么久,它依然活着。 或许,它其实早就死了。 从它做为一只“鸡”,被生出来的那一刻起,它就已经死了。 其实,我们都已经死了。 从我们做为“生物”,降临到这个“三维”的世界上起,我们就已经死了。 但若死亡永不降临,生存亦将毫无意义。 无论最后终结我们的,是时间还是屠刀。 都让我们的生活里,有了生出希望的理由。 当时的我,自然不会有如此深邃的思考。 只是从那以后,我终于有了一个,叫做“恶人”的,新的面具。 对这个面具的使用,几乎伴随了,我的一整个青春期。 每当身边有外人的时候,我便会将它牢牢地“贴”在脸上。 那只可怜的欢欢,便是在我决定开始“锻造”这张面具的过程中,出现在了我的生活里。 当一片空间只剩下我俩时,我才会给予它最无限的宠爱。 可一旦有了旁人在场,我便只会对它展露我的“冷酷无情”。 所以,无论是老庞,还是姐姐,都十分想不通,这只本该有着“高傲”性格的猫,为什么会如此的“贱?” 怎么就会心甘情愿地,跟着一个如此“残暴”的主人? 只有妈妈,见过我对欢欢的“好”。 每当老庞和姐姐感叹时,她都会在一旁叹息道:“涯以前不这样,对小动物都可有爱心了!谁知道现在是咋的了!” 而我,则是充耳不闻。 只要妈妈一天不能相信,我已经是一个,“残忍”到值得“依靠”的人了,我便会继续着,这些“暴虐”的表演。 其实欢欢还不算可怜,毕竟它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外边“野”着的。 在那个偌大的木材厂里,有着数不尽的老鼠,可以供它玩耍、享用。 睡觉的时候,又只有我和它而已。 那个时候的我,对它当然是极其温柔的。 真正可怜的,是那只刚出生没几天的小狗。 它连名字都没有。 却成了我一生的痛。 为了防贼,起先老庞开小木材厂的时候,便养着一条巨大的黄狗。 那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大的一只“中华田园犬”! 搬迁到这个大木材厂以后,若是只养一条狗,便显得有些捉襟见肘了。 于是,老庞便从乡下,拉来一条已经临产的土狗。 想着从小养大的狗,会更忠诚可靠一些。 拉来没几日,那只母狗便生下了八条犬崽。 我可真是太喜欢狗了! 于是,我便把所有的闲暇时间,全都用来泡在了狗窝的旁边。 看着那一窝可爱的狗崽子们,我的心都要融化掉了。 其中有一只,全身灰褐色,尾巴尖有一撮白毛的幼犬,因为老是抢不到奶喝,长的便比其它兄弟姐妹们,明显小了一圈。 越是瘦小,便越是抢不到奶喝。 恶性循环之下,它更是有了,随时夭折的迹象。 第九十八章 天使 在单独面对猫狗时,我也就没了,隐藏善良的理由。 于是,那几天,我便总是人为地干预着,那群狗狗们的,“抢奶”活动。 最直接的方式,便是将那些“身宽体胖”的“大个子”们,推到一边。 然后,将那只看起来随时会饿死的小狗崽,放到到母狗的怀里,奶量最足的那一只奶旁。 直到,看着它玩命地吮吸够了,我才会满意地离开。 因为我若是走的早了,它一定会被那些“兄弟姐妹”们,重新挤到一旁的。 我清楚的记得,那是一个周六。 吃过早饭,我便如前几日那般,跑到了狗窝的旁边。对那群狗崽子们的吃饭秩序,好好的组织了一番。 由于作业颇多,我便只维持了一会儿,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内。坐在地上,翻找着一会儿需要用到的书本。 没防备我离开时,遭到了那只,得到过我许多偏爱的,“弱者”的尾随。 我的房间,与那个狗窝,分别位于那个“大平房”里的两端,对角而立。 那段近二十米远的距离,对于一只出生仅有几天的小奶狗而言,可以说是“翻山越岭”的。 我不知道,那只连眼睛都还没有完全睁开的小狗,是怎样寻着气味,翻越了重重“山海”的阻隔,来到我的身边的。 当我发现它时,它已经距我,只有几步之遥了。 它仰着头,鼻孔不停地开合着,用力地嗅着周遭的气味。 软弱的四肢,撑着它瘦小的身体。坚决地朝着我的方向,执着地挪动着。 与我的距离近了,空气中属于我的气味,也就更加浓了。 它停下了身体,又用力地嗅了一下。确定了我的位置后,加快了倒腾腿脚的频率。 笨笨地,朝着我的方向,“奔跑”起来。 那一刻,我知道了,什么叫做,“为我而来”。 虽然,我很想迎过去。 但终于还是,一动未动地,看着它,离我越来越近。 最后跑的那几步,大概花光了它的所有力气。 在离我只有一指的距离时,终于不支。因惯性的作用下,它的身子,整个向前跌去。好似经过了精心计算般,恰好将它的下巴,搭在了盘坐于地的,我的小腿上。 亲眼目睹了,这个“为爱奔赴”的全过程。 我的心,已然痴了。 深深地陶醉在,那种被某物,以生命相依托的,奇妙感觉里,难以自拔。 就在我眼神迷离地,享受于当下的,名字为“信任”的,美好画面之中时,妈妈宛如“爱心少女”附体般的可爱笑声,忽然自我门口处传来。 “你们快来看这小狗,跟个小孩似地,就往天涯的腿上一趴,太好玩了!” 那一瞬间,我也觉得妈妈说的很对。 再看我腿上趴着的那只小狗时,仿佛真的就变成了,一个需要被爱的婴孩。 “它一定是把我,当成了它的爸爸吧!” 我正这样甜蜜地想着,忽然又听见了,闻讯赶来的老庞,笑着感慨道:“这小狗谁也不找,就找天涯。看来是与这孩子有缘分啊!” 人一旦对另一个人,有了“敌视”的偏见。便总会不自觉的,从那人的正常语言中,曲解出许多不友好的意思。 “难道,他是在说我,活的好像一条狗吗?”我开始分析着,老庞话里的''真正''意思。“不然的话,一个人,怎么会和一只狗有缘分呢?” 其实,我最介意的,并不是这个。 我喜欢狗,自然也十分愿意,去变成一条狗。 我真正无法接受的,是被老庞发现了,那个“善良”的,同时也就意味着,是“软弱”的自己。 心念及此,我面色一变。 毫无怜悯地,抽出了被压着的小腿。 已经将重心,完全贴伏在我身上的小狗,便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听到耳边传来的,那一下微弱的撞击声。我的心,仿佛也跟着一起碎掉了。 它挣扎了一下,站了起来。抬起头,又嗅了嗅,找准了我的方位后,没有丝毫迟疑地,重新将它的下巴,搭到了我的腿上。 见此情景,妈妈笑的更开心了。 “你看它,跟天涯小时候一样一样的,赖嗒的,赶走赶不走!” 老庞也在一旁,笑着附和道:“小狗儿和小孩儿,本来就是一样的。” 听着一旁的“乾隆”与“和珅”,一唱一和地絮叨,我知道,我努力经营的“恶魔人设”,眼见就要崩塌了。 那一刻,我的胆边,忽然生出一股“凶气”。抓起了那只小狗,在妈妈与老庞错愕的目光中,站起身来,快步走到了门边。 在不知道是她俩谁发出的惊呼声中,将那只“爱错了人”的可怜小狗,恶狠狠地对着狗窝的方向,丢了出去。 我最初的想法,是想将它摔向地面的。 但我只是想个演戏而已,并不是真的想“虐杀”掉它。 所以,临脱手的时候,我便将它着朝远处,丢了出去。想借着一段滑翔的距离,卸掉大部分的力气。 “啪”的一声后,那只可怜的小狗,便落在了远处的瓷砖上。 听着耳边传来的,一阵细碎的哀嚎声。 看着地面上,小狗那不断扭曲的身体,和它周围,摔出的一滩“狗屎”。 我只是愤恨地说了一句:“烦死了!” 便将头转了过去。 回到房间,重新坐在地上,胡乱翻找着书包,心乱如麻! 妈妈“哎呀”了一声后,又失望地说了句:“这孩子,咋变成这样了呢!” 老庞一言未发,顺手拿起了附近的拖把,便收拾地上的狗屎去了。 是啊,我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 我终于可以,控制住自己的眼泪了。 可是,我好像,已经把自己杀死了? 现在想想,命运其实无数次地,尝试过拯救我。 “美好”,也曾无数次地,关照过我。 但每次,我都亲手,将她们击打的粉碎! 那只可怜的小狗,好像没有活过那个晚上,便永远地离开了,这个并不值得它留恋的世界。 或许,它本是命运,赐给我的天使。 第九十九章 装b犯 如果,我接受了它的陪伴与治愈。 我就一定会有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生吧! 在那之后的无数个日夜,每当我哀怨着,自己不被人爱时,却从来没有想过,那些悲惨的经历,其实都应该是我的报应才对。 又或者,人的天性,就是“贱”。 用生命去爱你的,往往嗤之以鼻。 对你爱理不理的,反而趋之若鹜。 后来,我听到了一首,李宗盛写的歌,叫做《漂洋过海来看你》。 如泣如诉的歌词,是这样写的: “为你, 我用了半年的积蓄, 飘洋过海的来看你。 为了这次相聚, 我连见面时的呼吸, 都曾反复练习。 言语从来没能将我的情意, 表达千万分之一。 为了这个遗憾, 我在夜里想了又想, 不肯睡去。 记忆它总是慢慢的累积, 在我心中, 无法抹去。 为了你的承诺, 我在最绝望的时候, 都忍着不哭泣。 陌生的城市啊, 熟悉的角落里, 也曾彼此安慰, 也曾相拥叹息, 不管将会面对, 什么样的结局。 在漫天风沙里, 望着你远去, 我竟悲伤的, 不能自己! 多盼能送君千里, 直到山穷水尽, 一生和你相依! 一生和你相依……” 在这通篇的,关于爱情的辞藻里,我却仅能想到,那只没有名字的,通体灰褐色,尾巴上有一撮白毛的小狗。 没有来生,没有如果。 三十年了,我很想它。 虽然,爱哭的我,从未有一滴眼泪,是为它而流。 从那之后,我便再也没有去过,狗窝的附近了。 那一窝八只狗崽,最后活下来的,也仅有一只而已。 在那个年代,细小病毒,对幼犬而言,等同于绝症。 能够侥幸活下一只,已是奇迹。 但我清楚的知道,在死去的那七只幼犬中,有那么一条,害死它的,一定不是绝症。 而是,绝望。 又过了一段时间,老庞直接买了四条成年狗。 再加上大黄和那条母狗,以及那唯一存活下来的“铁蛋”后,木材厂里,便有了七条狗了。 再后来,小姨家的那个姐姐,知道了这个情况时,便给我起了一个,“老八”,的外号。 称呼虽然戏谑,我却甘之如饴。 初中的生活,与小学比起来,有着很大的不同。 比如,用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我都没有交到,新的朋友。 男孩子,一旦长到了青春期的时候,若是缺少了“父亲”的陪伴,就会变得十分内向。 既不能加入到,已经开始抱团的女生阵营。 又不知道,该如何与男生相处。 也正是因为,身边没有“主心骨”的存在,我便不自觉的,发展出了“慕强”的心理。 身边那些个性鲜明的男同学,便成了我刻意去效仿与追随的目标。 这一点上,其实在我的小学时代,便已初见端倪了。 不然,我也不会成为,“天王之王”李博的至交好友了。 区别是,小学的时候,我还是愿意做一名“小弟”的。 但到了初中,我就只想,由自己来当“大哥”才好。 当然,在争取做“大哥”的过程里,我还是不可避免的,挨了许多次揍。 最活该的一次,是一个冬天。 课间操后,我们各个班级,如往常一样,排着队,依次往教学楼里走着。 不知道哪个调皮的同学,丢过来一个雪球,刚好砸在了我的头上。 吓了一跳的我,大喊了一声:“我屮!” 在同学们的嬉笑声中,我一边从脖颈里,往外掏着冰凉的雪,一边继续叫骂道:“我屮!谁啊?” 半晌,无人承认。 我忽然觉得,这种可以对着人群,破口大骂的样子,非常的“酷”,像极了一个“大哥”。 于是,我索性走出了队列。 昂着头,对着正自我眼前,不断穿梭而过的“校友”们,嚣张地骂起街来:“我屮你妈的!到底是谁啊?小b崽子!谁扔的雪球不敢承认?” 骂正酣时,我还掐起了腰。 “屮你妈的!小b崽子!你站出来,看我不干死你的!我屮……哎呀!” 终于,有位看不下去的“大侠”,忽然从三班的队伍里,冲了出来,照着我的胸口处,就是一拳。 一击过后,那人盯着我的眼睛,全身紧绷。 看起来,应是随时准备对我,再来上一“电炮”的样子。 “是我扔的,怎么的啊?” 这突然杀出的“程咬金”,立时便止住了我的嚣张气焰。 其实我心里明白,这雪球肯定不是他扔的。 从方向和力度上来看,那真正的罪魁祸首,应该早就回到了班级了才对。 很明显,眼前的这位“大侠”,就是单纯的看我不爽,想要好好教训一下,我这个“装b犯”而已。 字虽然打了这许多,但事情发生的过程,却是快到我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 几乎是在他出手的同时,又有一个身影,自他身后窜出,对着我的小腿,就是一记侧踢。 “问你话呢!我俩扔的,怎么的啊?” 攻击虽轻,但效果却很“重”。 只一瞬间,我的精神便有些“错乱”了。 不然的话,我的眼睛里,怎么会出现了“重影”呢? 直到定睛再看时,方才了然。 那渐次出手的二人,竟然是一对儿双胞胎兄弟! 本来若是一人,我或许真会干上一架! 但面对这转瞬而出的两人——还是有着同样装束、同样面貌、同样表情的哥俩时,我的全部战斗意志,霎时间便被“清零”了。 当时的我,只知道如何动嘴“点炮”。 却并不知道,如何“动手”打炮。 事实上,我还从来没有动手打过人呢! 骂过的人,倒是不少。 这就造成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 生性孤傲、爱装b的我,总是会乐此不疲地,与人发生矛盾。 却永远不知道,发生矛盾之后,要如何解决。 甚至连“被揍”的时候,我都不知道该如何还手。 但我又从来都没有过,“怕”别人的感觉。 我说过,我唯一“怕”的,是随时会“失手”的自己。 第一百章 裤子 因为,每次与人发生矛盾时,我就会特别的兴奋。 脑海中,只会萌生出,将与我发生矛盾的人,各种“暴揍”的画面。 是的,在我当时的概念里,没有“点到为止”,只有“一击毙命”! 说到这里,我只想感谢那些,用“生命”为这个世界,留下了许多,能够启发心灵、指点迷津的文字的先贤们。 正是您们的指引,才让没有受到“父亲”教育的我,在走向社会之前,便知晓了人间正道。 比如,“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又比如,“双拳难敌四手,好汉不吃眼前亏!” 我也很想感谢,那个读书无数的自己。虽然,我学过的那些“道理”,曾无数次地,成了我人生的束缚。 但至少,它们也曾无数次地给过我,可以心安的理由。 在这种,以一敌二的局面下,我已经认栽到,准备扮演“韩信”的角色,承受“胯下之辱”了。 正相持间,我班的班长,张鹏,站了出来。 在我眼里,他是一个,走路都带风的男人。 仿佛对任何事情,都有着迷一样的自信。 比如开学第一天,老师在讲台上问:“谁想当班长?” 当时,我就非常想举手。 当然,最终我没敢举手。 我猜,应该会有很多同学,和我的心思是一样的。 想,却不敢。 空气安静了只有几秒钟吧,张鹏连手都没举,便说了句:“我想!” 然后,竟直接就走上了讲台。 老师又一连问了三遍:“还有人想要竞争一下吗?” 结果就是,无人应答。 没有投票,没有竞争。 只此一人,顺利当选。 又比如,此刻,他只是冷着一张脸,站在我们三人之间,左右看了看,沉声问道:“咋的了?” 那对儿双胞胎兄弟,也被张鹏那虽不高的个子,但是强大的气场,给镇住了。 一时无言。 空气又沉默了一阵后,张鹏用不容置疑的口吻,对着我说了句:“走!” 就这样,我如获大赦般,在那兄弟两人迷茫的目光中,跟在张鹏的身后,顺利“得救”。 我也不是从来没有动手打过人,只是我动手的时候,从来都没有意识。 往往都是吵着吵着,突然就出了手。 一下过后,对方懵逼,我也懵逼。 而每一个主动对我动手的人,又都只有两种情况,一个,是装b装不过我的时候,二一个,就是吵架吵不赢我的时候。 记忆中,无论是装b,还是吵架,我压根就没输过。 无论是跟谁,从没有败绩。 类似的事情,发生的多了。我终于意识到,原来我真正怕的,是打完架的后果,会给妈妈添麻烦。 深陷工作与爱情的她,受不了任何来自于我的麻烦。 初一的时候,张鹏救过我两次。 虽然,我俩其实没有什么交情。 我虽然没交到什么朋友,但在那张“小丑”面具的加成下,还是吸引到了许多,“看客”的目光。 经过多年打磨,耍宝、逗趣、接老师话,这班级搞笑三件套,我使用的已是炉火纯青。 那个时候的我,天真的以为,只要是获得了别人的笑容,就等同于,获得了别人的喜欢。 所以,那段时间,我一直都活在,自己人缘超级好的心理暗示中,喜不自胜。 我想要的,就只是被人关注。 只要得到了关注,我才不会去管,那些关注我的人们,是何动机。 为了改变,没有朋友的苦恼。我开始主动与人分享起,我的秘密。 比如,我曾经的,全部喜欢。现在,已经改名叫“艹亻忄”的,我的“王语嫣”。 我俩初中的时候,也是一个学校。 她在三班,我在七班。 那对儿双胞胎兄弟,便是他的同班同学。 因为“王语嫣”的存在,我与三班之间的缘分,远不止此。 但故事,却是从我所在的七班,开始的。 身为班级里的“小丑”,我所演绎的,都是一些幽默的“独角戏”。 但当司职搞笑的我,突然遇到了,创作的“瓶颈”期时,便不得不将主意,打在了其它人的头上。 于是,我开始试着,拿别人取乐。 那个不幸地,被我当成了取乐对象的人,叫做马旭。 我会选择他的理由,有很多。 比如,他又瘦又小,学习不好,调皮捣蛋,常年挨批。 而我取乐的方式,就是当众扒他的裤子。 太他妈的损了! 虽然,我每次都是打着,惩罚他上课乱说话,影响别人学习的堂皇借口,执行拿他取乐的本质。 但我却没有说过,我会去惩罚他的原因,就只是因为,他打不过我。 当时的我,是非不分,所以,只懂得欺负弱小。 起先,我还会趁其不备的时候,才对他的裤子出手。 每次,看着他慌乱地提起裤子,拼命遮掩自己暴露的隐私时,我都会笑的涕泪横流。 全班同学们,自然也是大笑哄堂,直冲云霄。 作为报复,马旭便总是给我讲述,“王语嫣”在三班时,被人追的故事。 我的“王语嫣”,一直就很优秀。 初中的时候,她写的小作文,便经常会发表在“鹤岗晚报”上。 所以,有很多人追她这件事情,我并不觉得稀奇。 只是,没有爸爸这件事情,越发的成为了,我心中的一道坎。 因为,我就只有一个,忙到根本没有时间管我;每当我给她添了麻烦,便会狠狠地骂我一顿的妈妈。 所以,面对任何喜欢的东西时,我便越发的没有自信,不敢争取。 尤其是上了初中以后,我的视野逐渐开阔。 人越长大,就越会与周遭的世界比较。 越是比较,就越会清楚地知道,自己没有的,是什么。 这也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越是长大,越是孤单吧。 总而言之吧,过了“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小学时代后,我才突然意识到了,大多数的同学们,都有一个,叫做“爸爸”的存在,给他们撑腰的。 而我,什么也没有。 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立刻便得出了,自己不配与人竞争的结论。 第一百零一章 情敌 因此,当马旭同学,添油加醋地向我描述着,那些“王语嫣”的追求者们,是何等地优秀时,我便只能选择,更加卖力地扒着他的裤子,以解心头之恨。 这个不断重复地恶作剧,一直持续到我被班主任抓了现行,而找了家长,方才终止。 通过多日来的“锻炼”,他已经习惯性的,在走路的时候,双手插兜了。 说是双手插兜,其实就是通过一个“隐秘”的方式,让自己的双手,可以紧紧地攥着自己的裤子而已。 那一天,偷袭不成的我,便选择了正面进攻。 众目睽睽之下,我强行把他按在了地上,手脚并用,褪掉了他的裤子。 他应该也是一个,没人管教的可怜孩子。 因为,我发现他的裤衩上,还有两个破洞。 在大家的嘲笑声中,他第一次怒了。 连裤子都没提上,便朝我冲了过来。 又瘦又小的他,当然不是我的对手。 一个腾挪间,我便躲开了他的攻势。 反手一推,他便撞在了身后的课桌上。 随着课桌一起,翻倒在地。 因为偷袭他之前,我已经蓄谋了太久。 强行进攻的时候,又耽误了太多时间。 在经过后面这么一折腾,课间的十分钟,很快便过去了。 赶来上课的班主任,发现了眼前的混乱场面,又问询过事情的经过后,立刻便做出了,要找我家长的决定。 因此,在那节课上,心乱如麻的那个,除了马旭之外,又多了一个我。 其实,那天我就是单纯地,想要找茬揍他一顿而已。 因为,在之前的一节课上,他跟我说,“王语嫣”的追求者中,有一个人,是他的邻居,也是他的哥哥。 还说,他的哥哥,长的人高马大,知道我的存在后,一直就想教训一下我。 很早之前,我便知道,马旭口中的“哥哥”,到底是谁了。 他叫王龙,以初一新生的身份,在学校的春季运动会上,以八百米2分18秒的成绩,破了学校的记录。 在我们四中,也算是个名人了。 为了交朋友,我早已将自己喜欢“王语嫣”的秘密,分享给了许多人。 很快,便在新的学校,再次达到了,人尽皆知的程度。 每当她出现在我班的门口,或者偶然间出现了我俩同框的画面时,我们班的同学们,便会一起起哄。 而我,则会露出,得意中又稍显“害羞”的神情。 我很喜欢那种,能够得到众人起哄的感觉。 那会让我有种,自己就是“宇宙中心”的错觉。 到最后,我已经分不清,我到底是真的喜欢“王语嫣”,还是仅仅把她当成一个,可以立起“痴情人设”的工具了。 在维系“人设”的过程中,我自然不可避免地,被那位“名人”,以“情敌”的身份,知晓了存在。 青春期的男孩子,只会向往那种力量上的较量。 对于学习的好坏,还是提不起太大的兴趣的。 因此,当马旭说王龙想要教训一下我时,我还是有些心虚的。 但在那之前,我自然是要,先好好教训一下马旭才是! 就在我为“找家长”的结局,感到忧虑不安之时,下课的铃声,响了。 坐在第一排的马旭,回头拍了一下,坐在第二排的,我的桌子。 低声威胁道:“你等着!我现在就去找我哥揍你去!” 撂下这一句狠话后,他便快步冲出了教室。 说实话,一开始马旭跟我炫耀,他与王龙之间的关系时,我其实是不信的。 我严重怀疑,他就是在吹牛b。 因为,我就总是会拿一些有的没的,乱吹一气。 比如,“我们当年的“八大天王”,那都是我的手下败将。尤其是那个“老大”李雨田,更是被我踹到地上,哇哇痛哭,拉都拉不起来。” 又比如,“我们学校的''天王之王'',是我最好的哥们。我俩在学校里,那是叱咤风云,人人仰望的存在。” 当然,这件事是半真半假的。 叱咤风云的是他,我只是“跟班”而已。 而我俩之间的交情,早已终止在,1999年的夏天了。 反正,我初中的班级里,又没有我小学的同学。随便我怎么吹嘘,也无人可以拆穿。 就在我一边怀着,马旭或许也是在吹牛b的侥幸心理,一边畅想着,我终于将自己吹过的所有牛b,全部实现的那一天,会是多么的风光之时,马旭回来了。 他再次用拍桌子的方式,叫醒了正做着白日梦的我。志得意满地说道:“你出来!” 看着他挑衅地眼神,我“嚯”地一下,从座位上,腾身而起。 仰着头颅,握紧双拳,跟他走出了班级的大门。 当时的王龙,身高在一米七五左右吧。 而我呢,大概也就是一米六零多一点。 经他一对比,我仿佛真就是个“小b崽子”。 看着赫然出现的“名人”,我的身体,瞬间紧绷。为了即将出现的“碰撞”,兴奋不已。 很明显,马旭并没有吹牛b。 “哥,他就是迹天涯。” 说了这一句话后,他便站在了王龙的身侧,同时给了我一个,耀武扬威的眼神。 我认识那个眼神。 当初,我站在李博的身边,看向李雨田时,用的,也是这个眼神。 我并没有理会,马旭的得意。 只是与王龙对视着。 盯着他比我大了一圈的脑袋,心里想的,全是我的拳头,如雨点般打在上面,打的他抱头鼠窜的样子。 兴奋之余,我的身体,也开始颤抖起来。 或许是我的颤抖,被王龙理解成了,是因为畏惧所至。 他不屑地冷哼了一声,又用拳头,不轻不重地,捶了我的胸口一下。 喝问道:“就你欺负我弟啊?” 听有此问,我瞬间有些恍然。 这哥们专程来找我,就只是为了给马旭出气的吗? 按照马旭的说法,他应该是为了“王语嫣”才对啊? 我这个人,一直就比较实在。从来都是,人家说什么,我就信什么。 面对他的意外理由,我下意识地回了一句:“我也不知道,他是你弟啊!” 第一百零二章 伤害 走出门口之前,我原本已经做好的心理建设,是以“情敌”的身份,接受王龙的挑战。 并准备将自己血液里,濒临失控的战斗基因,以“爱”的名义,好好抒发一下。 可偏偏我这个人,生来又很讲理。 既然他是以“弟”之名出师,而我又确实欺负了他的弟弟。 从事实上讲,我反而成了,不占理的那一方。 毕竟,我们班真正的“老大”,我的班主任,才刚刚判定了我的“全责”。 我要是再因为相同的事情,犯了另外一个错误的话,明天找家长的时候,估计就是凶多吉少了! 正权衡间,王龙又推了我一下,威胁道:“现在知道了吧!以后不许欺负我弟弟了!” 我看着他的眼睛,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随便应允下来,显得太怂。 表示拒绝,又会激化矛盾。 照此情景,难免战斗一番。 无论胜负如何,都只会在找家长之前,节外生枝。 犹疑中,张鹏再次出现了。 同样的气场,同样的眼神。 同样的台词,同样的结局。 这件事情,也就这么过去了。 找过家长之后,妈妈并没有太过深究。 除了那句“别有下次”的老台词外,并没有再多说一句,其它的废话。 班主任也没有,再次提起过这件事情。 这让我天真的以为,像我学习这么好的孩子,只要不去触犯刑法,也就没有什么错误,是不可以原谅的。 从那之后,我便再也没有扒过马旭的裤子了。 也再没有,对他有过任何欺负的行为。 这与王龙,毫无关系。 只是因为,透过马旭裤衩上的破洞,我看见了,曾经的自己。 每当想起,他无助的眼神时,我便会对那个,只敢对弱者下手的自己,深恶痛绝。 换位思考之下,我觉得马旭对我,还是太仁慈了些。 也是从那时起,我再未去取笑过任何人。 弱者变强的方式,有很多种。 但一定不包括,欺负比自己更弱的人。 但真正让我,彻底戒掉“扒裤子”这个无聊游戏的,却是在我大姨家的时候,发生的故事。 留在妈妈的身边以后,我参与到大姨家那个“乐园”的次数,自然便多了起来。 那是一个如常地周末,“灵光一闪”的我,将大舅家的哥哥的裤子,在其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当着众人的面,一撸到底。 哥哥的隐私,就这样瞬间被我公之于众,一览无余。 恶作剧成功的我,自顾自地笑了半晌,方才豁然发现,我的这些亲戚们,并没有像学校里的同学们那样,与我一同取笑哥哥。 瞠目结舌间,更多的还是对我,怒目而视。这其中,还包括我的两个,花容失色的姐姐。 短暂的沉默过后,当年已经是十八周岁的哥哥,立刻便对着我这个调皮的弟弟,好一顿无情地教训。 晚饭的时候,我又被家里的长辈们,轮番警告了一番。 大家一致将我这个行为,定性为“流氓行径”。 从此之后,我知道了,这个叫“隐私”。 于众人间,是不可外露的。 虽然我的内心,仍是无法理解,这些生而有之的“东西”,为什么要遮遮掩掩? 你知道我有,但我偏偏要装作我没有。 我知道你有,但你偏偏就是不给我看。 难道客观的事实,还会因为别人看不见,就不存在了吗? 成年人的虚伪,可见一斑。 但既然所有人都那样说了,我也便只好在“嘴上”,暂时地接受了。 那个年纪,发生了许多事,都是我无法理解的。 比如,我和姐姐偷看医学杂志这件事情,终于败露了。 那是一节英语课上。 我班的英语老师,是个男的,姓杨。 因为,我的英语成绩总是满分。 所以,这个杨老师对我,还是非常不错的。 因此,在他的课堂上,我便总是很放松。 越是害怕孤单的人,越是热衷于分享。 就像现在,越是寂寞难耐的人,就越是喜欢发朋友圈一样。 当时的我,发现了那些“医学”里的“奥妙”后,便决定带到学校,与同学们分享一番。 在那之前,我当然是先要让自己一饱眼福。 杨老师那些无聊的讲义,我早已倒背如流。 他的课,也就理所应当的,成了我“溜号”的专属时间。 以往的时候,他抓住我上课看小说后,都只是会友善地提醒一下而已。 偏偏那天,我看“杂志”的时候,他竟然选择了没收。 经过一系列的教育,我已经明确的知道了,我看的东西,属于“超纲”的书。 对于我们这个年纪来说,其“高压程度”,是远甚于“早恋”的。 受此影响,每次读着那些,使人脸红心跳的文字时,我都会怀着深深地罪恶感。 所以,当杨老师从我的手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抽出那本“杂志”时,我的脑袋“嗡”的一声,感觉天都塌了! 但冷静下来,想到平素里他对我的纵容,或许可以原谅我此次的过错,亦未可知? 可惜,我还是高估了自己的地位。 熬到下课铃声一响,我便忐忑地来到了讲台边,唯诺着哀求道:“杨老师,我能把书拿回来不。” 他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冷冷地回道:“我一会儿就把它交给你的班主任,你找她去要吧!” 说罢,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教室。 从杨老师的眼神中,我可以清楚地判断出,其实,他从来就没有我想的那样,在乎过我。 那时的我,便总是会将别人的礼貌,错误地理解成,是对我的在乎。 换句话说,就是我已经“贱”到了,只需要一个礼貌的微笑,便能轻易地使我,付出全部的真心。 同样的,我又不自信到,只是一个冷淡的眼神,便可以让我灰心丧气、诚惶诚恐。 甚至,还会浇灭我的全部热情。 自卑、敏感、脆弱,还很贱。 就是面对人类时的我。 但我面对除了人类以外的,其它任何东西,或者面对一切事情时,我又会变得十分勇敢、坚毅、乐观,还很自负。 所以,我总是很容易的,便可以获得,那些世人眼中的成功。 却总是无法体会到,真正的快乐。 这可能就是原生家庭,所能给一个人带来的,最大的伤害吧。 第一百零三章 繁衍 从来没有人教过我,要怎么处理人际关系。 大人们教会我的,只有虚伪与背叛。 除此之外,就是蛮横的管教,与随时降临的抛弃。 还有的,便是永远带着条件的爱。 如果爱,果真就是一种交换的话。 谁又真的稀罕? 童年里爱的缺失,注定我要用一生去修复。 当杨老师连内容都没看,便收回了,对我的所有温柔时,我便瞬间明白了,他其实早已忍我很久了。 是我对他长久以来的不尊重,最终导致了今天的结果。 就算我当时看的是数学书,他或许不会没收,但还是会对我发飙的。 原来,涉及到自尊的时候,每个人都很脆弱。 尤其是当一个人的地位,远在你之上的时候,一定不要天真的以为,可以成为他的朋友。 当班主任,把我叫到办公室,当着我的面,“紧张兮兮”地,拿出了那本杂志。 看着她如临大敌、少见多怪的样子,我不禁想到:“真是个''单纯''的大人啊!会不会她的孩子,其实是领养的呢?” 心念及此,当她将那本杂志,像丢蟑螂一样,丢到我的面前,并再次宣布,要找我的家长谈一谈时,我突然就释怀了。 毕竟我的妈妈,可是“亲自”生的我。 而我的姐姐,也是老庞和别人生出来的。 既然书中写的事情,他们都做过。 也就不会翻脸骂我的吧! 可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决定,就算是死,我也得拉个垫背的! 于是,在和妈妈汇报,又要找家长这件事时,我的原话,是这么说的:“妈,我上英语课的时候,偷看一本和我姐一起看过的杂志,被老师抓到了。班主任要找家长谈一谈。” 翌日晚间,吃饭的时候,屋子里的气氛,十分压抑。 最终,妈妈还是决定派出了老庞,处理此事。 自从与妈妈重组家庭后,那是他第一次对我黑着一张脸。 他将我叫到了姐姐的屋子里,让我俩坐好。 然后,一张脸,涨的通红。憋了好半天,也没能找出一句,合适的“开场白”。 我倒是毫无怯意,毕竟垫背的就在旁边,他又能把我怎样? 我所在乎的,不过是妈妈一人而已。 除她之外,在这个世界上,就再没有任何人,能够管得了我了! 所以,当他终于选择,用和班主任一样的表情与方式,将那本杂志,重重地拍在了桌子上,质问我俩,“为什么会看这种书时!”,我非但没怕,还差点笑了出来。 不过,姐姐随之而起的哭声,还是瞬间提醒到我,此刻,可不是一个该笑的时候。 我顿了顿,如实回道:“觉得好玩,就看了。” “甜言蜜语、阿谀奉承”,老庞或许是信手拈来。 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教育,则明显不在他所擅长的范畴。 听闻我的实话,他又沉默了好半晌,方才又憋出了一句:“以后不许看了!听见没?再让我发现,看我不收拾你俩的!” 没想到,全程不过两句对白,他便进入到了收尾的陈词。 对于这个结果,我自然是十分欢喜的。 但面上,却是适时地摆出了一副,极为“悔不当初”的表情,真诚地答应道:“嗯,听见了!” 解散,交差,皆大欢喜。 我以为,这件事已经结束了。 却不曾想,对我的惩罚,才刚刚开始。 很快,妈妈便没收了我的一切,与学习无关的书籍。 我视为生命的一切,我的全部寄托,我看世界的方式,我的思考,那些文字,一夜之间,全都被付之一炬。 我没有抗争,甚至连挣扎一下都没有。 比那只,曾在我手中逝去的公鸡,更快速地接受了自己的命运。 本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原则。我不得不将看书一事,转入到了地下。 包括但不限于,等到大家都睡觉了,蒙在被子里看;继续在学校里的上课时间偷看等等。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一句话能够成为俗语,流传千年,自然是经过了实践论证,无比正确的。 千禧之年,是一个关于“末世”谣言四起的年代。 当时的地摊文学中,有一本叫做《2000年中国将向何处去》的人文社科类书籍,我读的是如痴如醉。 某一晚,深陷其中缜密逻辑不能自拔的我,终于还是被妈妈抓了现行。 除了书被没收的处理之外,临走时,她还狠狠地给了我一“巴掌”。 以往那些,掐大腿里子的惩罚,于我而言,不过是一种过激的“玩笑”而已。 因此,在我的理解上,这是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动手打我。 火辣辣的是脸。 疼的,却是心。 事到如今,我还是不能原谅她。 为什么别的家长,都在想着法的创造条件,去鼓励、支持孩子看书的时候,我却要因为看书而挨揍。 我看过“yellow”书籍是没错,可在我广袤的涉猎中,那种“繁衍”类的知识,毕竟只占了极少一部分啊。 严格来说,这种知识,本该占据人生的一半以上才对! 呜呼!我可怜的国人啊,何时才能完全摘除,心灵上的束缚! 许多年以后,也就是现在,“吃播”大行其道。 看着那些大快朵颐的主播,极尽诱惑之能,只为勾起看客们的食欲,好在“胃动力”的促进下,为那些“迷人”的食物买单。 当然,这个理所应当的,被视为合法。 可是,这种“不择手段”,激发人类“饮食”欲望的行为,又与激发人类“繁衍”欲望的行为,在本质上,有何区别呢? 自从有了“广告”以后,其内容,皆以能够激发顾客们的生理欲望,为第一准则。 试问,“繁衍”的欲望,就不在生理的欲望之内呗? 观美景、赏美食,治疗食欲减退。 看帅哥、评美女,促进血液循环。 明明是一致的行径,凭啥后者,就要偷偷摸摸的进行呢? 连最基本的欲望,都压制了。 拿什么去“繁衍”? 第一百零四章 囚笼 连“繁衍”都困难了,拿什么去“生息”? “繁衍生息”都做不到,还妄谈什么文明?恬谈什么进步? 自宋以后近千年,朱熹理学大行其道,天理、人欲,分而论之。 除了底层人的思想与行为,被束缚了以外,那些狗屁皇帝与统治者们,少生一个孩子了还是少纳一个小妾了? 就是那位“儒学大家”朱熹本人,记录于史的尚有一妻二妾。 以年逾六十,白发之体,纳娶佛门比丘尼,年方二八之姿。 天理何在?人欲,又有何罪? 堵不如疏,疏不如导。 既然无法抹杀其存在,何不大方置其于光明? 善恶一念间,好好引导即可。 莫要再让许多少年,如我一般,只敢于黑暗中,苦苦求索。 还要背负许多,精神上的枷锁! 这些,是我当时的认知,带来的思考。 后来的我,又领悟到了一句话:“美人怀,是英雄冢。” 取材自,近代诗人马君武的一首诗,《哀沈阳》。 “赵四风流朱五狂,翩翩蝴蝶正当行。 温柔乡是英雄冢,哪管东师入沈阳?” 美人关,英雄尚且难过。 更莫说,我们这些布衣百姓了。 既然繁衍是人类的终极追求,为了社会的发展,当然不能让你轻易的满足。 太轻易的,就可以满足,终极的追求。人也就没有了,奋斗的目标。 有些事情,做之前,你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刹那过后,你唯一想做的,就只剩下睡觉了。 至于是什么事情,做过的,都知道。 看一看,听一听,动动手,就让你解决了问题。 然后,再进入到无边的“贤者时间”,不思进取。 社会还怎么进步? 牛马不“骟”,怎会甘心干活? 看过动物世界的都知道,每个哺乳动物的族群,想要稳定发展。 永远都是允许一部分实力强大的,先得到满足。 然后,再将那些实力弱小的,全都“骟”掉! 放在人类社会中,直接“骟”掉,有点太过于违反人权。 所以,就设计出一个制度,人为的拉长,你获得满足的区间。 在奔赴“刹那”的过程里,顺便创造出,那些“可歌可泣”的人类文明。 说的远了。 只说我的妈妈,总是一言断定:“除了学校以外的知识,都是无用的。” 相应的,像我这种,总是将课本以外的书籍,抱在怀里的人,就等于是一个浪费生命的人。 为了不让我继续浪费生命,她开始对我实施,“囚笼”政策。 比如,周末的时候,将我关在家中。 没有书,没有笔,也没有本。 为了保护我的“眼睛”,自然也不会有电视。 为了防止我“越狱”,门窗自然也是反锁的。 有的时候,我的“监禁”地点,也会是我的姥姥家。 但只要内容不变,就算将地点放到了火星上,又能怎样? 一样的寂寞,一样的无聊。 对于一个少年来说,都是一样的,生不如死! 这种日子,大概持续了有半年左右吧。 通过这半年的“折磨”,我对“自由”二字,有了深刻的认识。 至此以后,“自由”,便成了我一生的追求。 我躁动的青春时代,亦是在无边的“囚禁”中,悄然而至。 在那些无书可看的,寂寥的假期里,我终于开始有了大量的时间,可以对诸多医学知识中,关于人类身体构造的部分,详细地研究一番了。 事情的起因,是我无意当中发现,偶然的生理觉醒中,我竟然会在非憋尿的状态下,毫无征兆的,有了憋尿时的状态! 在进入状态的同时,我的小腹处,还会涌起一股,奇怪的,难以控制的,无明业火! 要不怎么说,人就不能无所事事呢! 只要一没事,为了不虚度光阴,这人啊,必然就要找出点事才好! 无事可做的我,便对着这个医学变化,认真地研究起来。 厕所,就成了我最好的“实验室”。 我记得在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因为小腹下边痒,我便多挠了几下。 被妈妈看到后,立时便得到了极其严厉的训斥。 当时的对话,是这样的。 妈妈问:“你摸那干啥?” 我答:“刺挠。” 妈妈怒道:“你看哪个正经人,没事老摸那?” 我答:“不是没事儿,是刺挠!” 妈妈大怒道:“刺挠也不许挠!那地方不许碰!” 我不解道:“尿尿的时候,也不许把着吗?” 妈妈愤怒道:“还犟嘴是不?除了尿尿的时候,别的时间,就是不许碰!” 从那之后,再偶尔痒的时候,我便会躲到一个极其隐秘的地方,怀着深深的罪恶感,悄悄地挠上几下。 痒的时候,挠一下都是错。 我这闲着无事的时候,主动去研究,岂不是罪大恶极了? 在这种,来自于心灵深处的枷锁的束缚下,我第一次对自己身体构造知识的探秘活动,进行的并不是很成功。 那一整个下午,我都在反反复复、来来回回地自实验室里进出着。 伴随着觉醒后的莫名冲动,我快速地躲进了“实验室”。 在对医学模型的观察了解过程中,忽然想起了妈妈的话,罪恶感涌起,“风平浪静”。 站起身,冲出实验室,坐在床上,或者椅子上发呆。 脑子里突然又浮现出,我生平所接触过的,那些“魂牵梦萦”来。 小龙女,王语嫣,赤木晴子,梦姑,马夫人…… 聊斋里的狐狸精, 西游记里的老鼠精、女儿国国王, 红楼梦里的薛宝钗、袭人、林黛玉, 水浒传里的潘金莲、扈三娘, 封神演义里的苏妲己、邓婵玉。 等等,扈三娘? 哎!邓婵玉! 那一刻,就连我曾一度看不上的矮脚虎王英和那个小矮人土行孙,都成了我羡慕的对象,以及迫切想要成为的人。 浮想联翩间,医学知识再度入脑。 学习的渴望,疯狂的好奇。 势要焚尽一切的无明业火,再度升起! 返回到实验室中,观察,研究…… 罪恶感,再次涌起…… 束缚! 难过,心烦,大火再次平息。 站起身,整理好实验器材,走出实验室…… 想要学习,控制不住的想要学习。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第一百零五章 以父之名 成长的烦恼,变化的困扰。 教育的缺失,无人指导的探索,走向歧路,已是必然的结果。 被不能与时俱进的“传统”,和虚伪的“道德”,层层套牢的成年人,在面对孩子们时,总是被动的处于,开不了口的尴尬境地。 那些无人管教,无人可说的孩子们,便只能靠着自己的想象与双手,自行探寻。 妈妈的“囚笼”政策,很快便“成功”地,将我从书海里,“解脱”了出来。 我也终于发现了,比看书,更有意思的事情。 那就是,“审视”自己。 原来,我自己也可以拥抱自己。 原来,皮肤被人触摸的感觉,是那样的美妙。 即便,触摸自己的,其实是自己的双手。 但是,我完全可以凭借着自由的想象力,将这双手,演绎成是别人的。 它们,可以是任何人的! 那种“实实在在”的,“被爱”的感觉,使我很容易便突破了,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被称之为“道德”的,心理防线。 每当我用心体会着,这种在对医学的探索中,偶然间获得的,“被爱”的感觉时,我的身心,便会很自然的,有了一些显着的变化。 随着“底线”的不断突破,我研究这个医学变化的时间,也越发的长了起来。 从一开始的浅尝辄止,到后来的持之不懈。 一秒,一分,一刻钟,到最后的一个小时起。 从只有一个人,被关“禁闭”的时候,躲在厕所里。 到后来的,即便是家庭聚会的时候,我也会长期霸占着马桶,任凭人群,反复催促。 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在量变的堆积下,我终于第一次体验到了,质变的飞跃。 飘飘然如临仙境,恍恍惚似坠迷雾。 头晕兮不能自已,心悸兮无有归处。 我他妈的这辈子,第一次爽到爆炸! 看着那些一反常态的爆裂反应,我差点就把自己吓哭了! “完了!我他妈的不是把自己研究坏了吧?!” 当我惊慌失措地站起身,准备收拾一下实验的结果时,只觉脚下一软,又一屁股坐了回去。 “完了!我一定是要死了!不然怎么会浑身无力,只想躺下呢?” 虽然,我很快便下定了,必死的决心。 但还是挣扎着,赶在“死掉”之前,重新起身,把实验室打扫的干干净净。 “接下来,就该是找个地方,静静等死了吧?在哪都好,总之不能死在厕所里!太窝囊了!” 心念及此,我又晃晃悠悠地,来到了姥姥的卧室中,和衣躺在床上。 那是一个周末。 全年无休的妈妈,将“囚禁”我的地点,选在了姥姥家。 而我的姥姥,则是去打麻将了。 我一边回味着,那仍萦绕在我全身每处神经的,奇妙感觉。 一边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那段时间,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没有悲伤,也没有遗憾。 没有目标,也没有追求。 就连无处不在的寂寞,也已消失不见。 如果我就这样死了,全世界应该都会很开心吧! 可是,我真的,就要这样死了吗?! “不行!你不能死!”脑海中有一个声音,如闪电般,击中了颓然的自己。 “你还没有当上国家元首,统一世界呢!怎么能就这样死掉?!” 我蹭地一下,自床上腾身而起。 眼前一黑,又跌坐了回去。 可我的精神,却清醒了许多。 “我还有梦想!必须要振作!” 我们那代人,有我这个梦想的,不在少数。 在我仅有的几个,少年时代的朋友中,便有李博与张童,和我的梦想相同。 少年之自由,在于心之野望。 不是不怕嘲笑,而是压根就不觉得,这个梦想,有什么可笑之处! 当受到梦想召唤的我,精神重新焕发之后,便清晰地感觉到,自己应该是脱离了,死亡的威胁了。 “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是不是犯了天条了?难道是惹怒了神明,受到了什么惩罚吗?” 暂时甩开遥远的梦想不谈,不明所以的我,再次研究起,那个差点害死自己的“罪魁祸首”来。 很快,我便再度得到了,科学的回应…… 真是他妈的造孽啊! 自那之后,我便沉迷于此,不可自拔。 一连二十几年,屡戒屡破,迷途难返。 尤其是,初窥门路的那半年时间里,我甚至会在与爷爷、奶奶共同躺在一个火炕上;出门在外,与妈妈、老庞共处在一个房间中;在大姨家,与我的两个哥哥一个大姨夫,同在一个地板上打地铺,等等,一切有人的地方,熬到自以为大家都睡着了的时候,乐此不疲地研究着,量变与质变的转化。 重复着寻找,医学的奇妙。 周杰伦的每首歌,我都喜欢听。 尤其是,《以父之名》。 如果你与我有着相同的经历,又恰好听过这首歌,或许,你便会理解,我所想表达的意思。 一首歌,见仁见智。 每当我重复一次,这样“罪恶”的行径后,便总是会哼起这首歌,聊以慰藉,随之而来的空虚。 尤其是那一句:“没人能说,没人可说,好难承受。荣耀的背后,刻着一道孤独……” 请允许我,以这首歌词,作为这一段故事的结尾。 感谢,黄俊郎先生! “微凉的晨露,沾湿黑礼服。 石板路有雾,父在低诉。 无奈的觉悟,只能更残酷。 一切都为了,通往圣堂的路。 吹不散的雾,隐没了意图。 谁轻柔踱步,停住。 还来不及哭,穿过的子弹就带走温度。 我们每个人都有罪, 犯着不同的罪, 我能决定谁对, 谁又该要沉睡。 争论不能解决, 在永无止境的夜, 关掉你的嘴, 唯一的恩惠。 挡在前面的人都有罪, 后悔也无路可退, 以父之名判决, 那感觉没有适合字汇, 就像边笑边掉泪, 凝视着完全的黑, 阻挡悲剧蔓延的悲剧会让我沉醉! 低头亲吻我的左手, 换取被宽恕的承诺, 老旧管风琴在角落, 一直一直一直伴奏。 黑色帘幕被风吹动, 阳光无言地穿透。 洒向,那群被我驯服后的兽。 沉默地喊叫沉默地喊叫, 孤单开始发酵, 不停对着我嘲笑。 回忆逐渐延烧, 曾经纯真的画面, 残忍地温柔出现。 脆弱时间到, 我们一起来祷告: 仁慈的父,我已坠入。 看不见罪的国度。 请原谅,我的自负。 没人能说,没人可说。 好难承受! 荣耀的背后,刻着一道孤独。 闭上双眼,我又看见, 当年那梦的画面。 天空是蒙蒙的雾。 父亲牵着我的双手, 轻轻走过, 清晨那安安静静的石板路。” 我,慢慢睡着。 天,刚刚破晓… 第一百零六章 论迹 大概是我上初中二年级的时候吧,老庞养的那只大黄狗,被人下药给毒死了。 当年,监控还没有普及。 但我们基本上可以猜到,到底是谁下的毒。 在那个诺达的木材厂里,还有一个自建国后便住在那里的“坐地户”。 那个院子,是妈妈租的。 在租房协议里,不包括那个“坐地户”所在的平房。 因此,我们就成了“邻居”。 一开始的时候,大家关系处的都还挺好的。 那户人家,是一对六十多岁的老年夫妇,还带着一个,和我相差没几岁的孙子,一起过活。 这个孙子的名字,叫大宇。 刚一出生,他的妈妈就跟人跑了。他的爸爸,另组家庭后,将他往爷爷、奶奶的家中一丢,便再也没有管过了。 他就成了一个,父母健在的“孤儿”。 老两口,没有工作。 靠着那点微薄的政府救济金,供养一个孙子,捉襟见肘。 木材厂里,总是会丢一些小东西。 老庞知道了,也不太介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 直到一天晚上,素来安静的大黄,突然躁动异常。 紧接着,老庞就看见了,那对老两口,正在用一个自制的小推车,试图往院子外边,运送一整根原木…… 然后,木材厂里就多添了几只狗。 只是除了大黄外,其余六只,把院子里的一切原住民,都当成了“家人”。 又过了很久,那只唯一会冲着老两口吠叫的大黄,便惨遭了“毒手”。 大黄死的时候,我的姐姐,哭的梨花带雨。 她们应该是一起长大的,感情很好。 受到悲伤的气氛感召,再加上大黄平日里,与我的关系也还不错。 因此,我也陪着她,掉了许多眼泪。 包括在吃大黄的肉的时候,我也是一边流着泪,一边咀嚼的。 有一个词,叫“鳄鱼的眼泪”。 说的,应该就是当时的我。 刚进入青春期不久,我便学会了成年人的虚伪。 只不过,我的虚伪,比成年人更甚。 爸爸还活着的时候,如果没钱了,又馋肉的时候,便会去别人家偷狗。 除了自己吃外,还会卖给狗肉馆。 再后来,他和他的小弟们,还将此搞成了一个产业链。 疯狂时,曾一度养活了两个城市的所有狗肉馆。 那些开店的老板,还在背地里,给爸爸起了个外号,“阎王”。 也是多行不义吧。 妈妈跟着爸爸吃狗肉的时候,嘴里还会埋怨着:“找点正经事不行吗,天天偷狗吃。” 每当这时,同样是将狗肉吃到肚子里的爷爷,便会替爸爸找补道:“没钱,还想吃肉,不偷咋整?” 爸爸意外横死后,爷爷便将狗肉,彻底给戒掉了。 我知道,他是想给爸爸赎罪。 多年以后,爷爷也离开了我。 赎罪的工作,便由我来接替了。 虽然早在大黄之后,我便再也没有吃过狗肉了。 大黄被毒死后不久,妈妈便叫来了她的同学,到木材厂里打工。 那是我的另外一个琴姨。 她的主要工作,就是当门卫,记录早晚进出木材厂的所有人和物。 说穿了,她不过就是妈妈安插在老庞身边的,一个间谍而已。 琴姨晚上睡觉的时候,就住在大门口那边的值班室里。 距值班室不远的地方,便是那对儿老两口的家。 木材厂的选址,毕竟是乡下。生活条件,并不是十分便利。 因此,当我这个琴姨,想要洗澡的时候,便只能是趁着夜深人静,打两桶热水,自己躲在值班室里,拿条毛巾擦拭。 但只洗了两、三次吧,她便宁可坐车去很远的镇里洗,也不在值班室里洗了。 因为,琴姨最后一次在那里洗澡的时候,发现了隔壁家的,那个叫做大宇的孩子,竟然趴在窗户上偷看。 大宇的年龄,应该是只比我大一岁。 但他发育的,却明显要比我早很多。 乍一看去,好像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大小伙子。 我俩的关系,原本一直还挺不错的。 他虽然不爱说话。 却总是喜欢听我说一些,书里的故事。 但发生那件事后,我便不怎么与他接触了。 虽然,我很理解他的行为。 甚至,我也经常会有类似的想法和冲动。 但是我明白,想和做,其实是两码事。 因为,我有幸看过了,王永彬先生所着的《围炉夜话》。 其中有一句,是这么说的:“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无完人。” 人的“命”,确实是从出生起,便注定好的。 以“人”的角度看,我与大宇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初始的“命”,更是极为相似。 但只因我们的父母,做了不同的选择,才有了不同的结果。 因此,往小了说,一个人的“命”,就是他的父母、家庭。 往大了说,一个人的“命”,便是他的祖国。 你出生起便拥有的所有现状,就是你不可更改的“命”。 这个“命”,会塑造你最初的三观。 若是任凭“命”的指引,每个人的结局,都会变得一眼可及。 所谓“运”,则是你出生后,遇到的每个人和每件事。 在“命”定的三观里,你会如何处理这些人和事,也是注定好的。 “运势”好的人,遇到的,便会是一些好人和好事。 “运势”差的人,遇到的,自然是恶人与糟心的事。 从“运”开始,你便可以在主观上,改变一些结果的走向了。 其实我们这个国家,已经在试图尽早的,介入到每个孩子的“运势”之中了。 我说的,就是强制性义务教育。 可惜,“命”的力量,还是很强大的。 人又都是感情的俘虏,鲜有人可以做到,只是为了改“命”,便彻底的脱离掉,原生的家庭。 不想改“命”,又处理不好“运”的馈赠,却依然想要改变人生的,就需要用到“风水”的工具了。 我说的风水,可不是动辄“逆天改命”的迷信。 而是有着“中国风水第一人”之称的,古建筑学家王其亨教授的讲义。 恕我才疏学浅,无法展开讨论。 第一百零七章 变心 当我回过头来,再度想起这个,叫做大宇的孩子时,忽然就明白了,面对“命运”,人类也并非总是无能为力的。 后来,随着我也搬离了木材厂以后,他和我之间,便彻底的断了联系。 因此,我并不知道他的近况,究竟如何。 只是由衷的祝愿,他可以成为一个好人。 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在不停地成为着,别人的“运势”。 我们的一举一动,所带来的结果,最后又都演化成了,整个国家的“命运”。 可惜,当时的我,远没有如此高的觉悟。 只能作为一个“浮萍”,在处理自己的“运势”时,服从“命”定的摆布。 自从学会了,靠双手“解决”问题后,我的性情,越发的不一样起来。 最直观的变化,就是我竟然会开始与妈妈犟嘴了。 再也不是那个,她说什么,便是什么的小绵羊了。 对于我的这些变化,妈妈也曾多次提出过抗议:“你再这样,我就不喜欢你了。我说啥你都不听!” 为此,我只做出过一次回答:“我要是这么大了,还啥事都听你的,你就该哭了!” 妈妈疑惑道:“我有啥好哭的?孩子那么听话,我说啥是啥,我开心还来不及呢!” 我认真地回答道:“那我不就成了一个,不会自己思考的弱智了!” 妈妈就笑了。 自那之后,她便更加心安理得的,沉溺于她的爱情了。 虽然,我还远没有自己想象的,那般成熟。 又过了没多久,我的那个姐姐,便被她的妈妈接走,远赴山东,一起生活去了。 其实,在我这个家庭里,她应该是很孤独的。 唯一同龄人的我,基本上不怎么理她。 她唯一的亲人眼里,又只有自己的“新欢”。 在班级里,因为有我做对比,她又不怎么受宠。 因此,当她的妈妈,又嫁了一个有钱的老公,重组了家庭,并向她抛出了橄榄枝后,她便没有丝毫犹豫地同意了。 能够呆在妈妈的身边,本就是每个孩子的愿望。 就算没有这一切,姐姐也是不能免俗的。 所谓“一白遮百丑,一醉解千愁”。 有着一直不错的学习成绩,做为保护,妈妈与学校之间,除了避无可避的家长会外,基本上就断了一切联系。 因为自从姐姐走了之后,再没有人,可以给她带去,我在学校里的信息了。 之前,没有老庞的时候,我在学习之余,总要连带着照顾一下,大病初愈的妈妈。 现在的我,就只需要,尽情享受我的青春了。 在向来畏惧的妈妈面前,我尚且已经开始,流露出桀骜的秉性。 就更不要说,在学校里,面对同龄人时的我了。 有了马旭事件的自我反省后,我终于开始将挑战的目标,放在了那些,看起来更强的对手上。 也就是那些,言行间总是透着一股,“老子天下第一”的张狂劲儿,一看就是,被家里“娇生惯养”的同学们。 很快,一个叫袁飞的,便进入到了我的视线里。 他虽然不是我们班最莽的,但却是离我最近的。 坐在他前排的我,总是会被他的桌子,强占了许多,本该属于我的空间。 开始的时候,我总会忍着他。毕竟我刚从“囚笼”里,被放出来不久。并不想再犯什么错误,重新被抓回去。 可自从他的新同桌,变成了丽娜后,我便再也不愿做那个,看起来总是被欺负的弱者了。 丽娜,便是我新的喜欢。 喜欢的原因,是她很厉害。 每次我逗她的时候,她都会把我的后背,掐的青一块紫一块的。 那掐人的手法,丝毫不次于,我的妈妈。 青春期里的喜欢,与童年时期的喜欢,有了本质上的不同。 我开始往那些“在一起”的幻想里,加入了许多“生理上”的桥段。 随着被掐次数的增多,我那个总是新伤叠着旧伤的后背,亦是越发的“坚硬”起来。 与之相匹配的,我对丽娜的着迷,亦是越发的浓厚起来。 甚至,当我发现,她不是只会掐我一个人时,我还会感到阵阵的悲哀。 尤其是听说,她已经对我们班一个叫陈峰的同学,芳心暗许后,我更是神伤了许久。 一开始,我还以为,是我对她的喜欢,还不够明显。 或许,还因为“艹亻忄”的存在,在丽娜的心里,我应该是早已心有所属的。 所以,她才会越过我,选择了陈峰。 她不知道的是,我听马旭讲过,我对“艹亻忄”的心,早已经死了。 在“扒裤子”事件以后,也是受到了“破洞”的感召,通过我诚心的多次示好,马旭与我的关系,很快便得到了修复。 到最后,他甚至还成了我的“密探”。 以往,本是为了气我,才讲述的那些故事。到后来,就演变成了,对我的“汇报”。 某天一早,他心事重重地找到我。 开口第一句便是:“你的‘王语嫣’,变心了!” 我虽吃惊不小,但还是佯装镇定地问道:“怎么了?” 马旭回答道:“昨天放学,王龙跟我说,他跟‘王语嫣’表白了!” 我问道:“她同意了?” 马旭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继续陈述道:“下课的时候,王龙突然挡住了,想上厕所的‘王语嫣’的去路,伸出了一只胳膊,对她说:‘你要么做我的女朋友,要么亲我胳膊一下。否则,你别想过去!’” 马旭看了看,已经面如死灰的我,叹了口气,继续汇报道:“相持了没多久,‘王语嫣’就咬了王龙的胳膊一下。然后,便笑着走开了!”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王龙还给我看那个牙印了!老深了!” 虽然,我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没有和“王语嫣”说过话了。 可在我的生活里,她却是无处不在的。 抛开小学的三年不谈,就是在初中,我也被人拿她开了一年多的玩笑了。 就算是假的,也多少会有点,变真的意思了。 何况,我这本来就是真的呢! 第一百零八章 根号二 在那个讲究“男女授受不亲”的时代,“王语嫣”竟然张嘴咬了王龙! 这意味着什么?已是不言而喻了吧。 聪明如我,更是瞬间便脑补出了许多,这一年里,“王语嫣”与王龙之间,必然有过的,无数次互动…… 为了掩饰自己的落寞,我还是装作无意地提醒道:“那咱俩可真得好好祝愿一下,你这位好‘邻居’,能够走运了!我的奶奶,认识‘艹亻忄’的妈妈。用我奶的原话说就是:‘那虎娘们,可不好惹!’” 此言一出,马旭愣了一下。与我对望一眼后,皆是哈哈大笑。 笑声很大,恰好盖住了,我的心碎的声音。 愈合的时间里,丽娜便适时的出现在了,我的世界。 随着后背处“痛感”的累积,我也暂时地忘掉了那些,“失恋”的心伤。 在心爱的女人的面前,男人总会不自觉的,想要展现力量。 那一天,午休过后,临上课前。 袁飞再次习惯性地,将他的桌子,推向了很靠前的地方。然后,便自顾自地趴在桌子上,趁着上课前的几分钟,闭着目,养起神来。 若是换做以往,我不但不会抗议,还会再将凳子向前挪一挪。 一是因为从小受过的,来自于老叔的“教育”,在别人睡觉时,尽量不要吵到他。 二是因为我的身材,一直就比较瘦小,占不了多大地方。而且,缺乏安全感的我,已经习惯了,让桌椅之间的距离,刚好可以容纳我的身体。 但这一次,蓄谋已久的我,在袁飞的桌子,刚一“侵入”到我的地盘的同时,便拿后背,全力的向后,狠狠地拱了一下。 对于我这个,完全出乎他意料的反应,他自然也是毫无防备的。 我这全力一拱,直接将身后的他,挤成了“人桌合一”的模样。 “睡梦”之中,一口气差点没上来,袁飞用力的咳嗽了好半晌,方才缓过那个劲儿。继续保持着,与桌子合为一体的姿势,诧异而又虚弱地问道:“迹…天涯,你,咳,想干嘛?!” 我挺直着后背,头也不回地沉声应道:“不干嘛。你的桌子,占了我的地方了,帮你挪一挪而已。” 说罢,不待他有何言语,我又颇为高冷地,补充了一句:“不用谢!” 数年后,丽娜曾与我聊起过这件事情。 她一边模仿着,袁飞瞪着个大眼睛的懵逼表情,一边笑着说道:“接下来的整整一节课,他啥也没干,就那么死死地盯着你的背影,眼睛都没眨一下!” 我看着她的可爱模样,故意用嘲讽的语气,回复道:“你学的不像!” 她十分不服地辩解道:“怎么不像了!就是这个样子!”说着,她还努力的将眼睛,瞪得又大了些。 我凑近了她,佯装仔细地看了看后,认真地回答道:“你是小眼睛,单眼皮。‘袁大头’的眼睛,可比你的大太多了!” 听过我的解释,她瞬间撅起了嘴,又将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盯着我看了半晌,从牙缝中,挤出了一句,威胁意味极其浓重的话来:“嫌弃我的眼睛小了,是吗?”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除了捧起她的头,献上深情一吻外,我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只是在当时,对于身后的杀气,我自然是没有察觉的。 不过,已经习惯了蜷缩在角落中的我,突然拥有了那么大的空间,其实还挺不习惯的。 但为了不给袁飞造成一个,我已经有些心虚了的错觉。我还是全程维持着,一个类似于“审阅奏折”的姿势,上完了那节课。 身体上,虽然不太舒服。 但心理上,倒是因为长久的压抑,终于得到了释放,而感到了无比的惬意。 与下课铃声同时响起的,是一阵猛烈的,桌椅相撞的声音。 好在自知此战不可避免的我,早有防备。 在临下课之前的五分钟,便身体微向前倾,提防着,随时可能来自于身后的偷袭。 否则的话,被这势大力沉的一撞,我起码得缓上个一两分钟才行。 对于最多持续个三、五分钟,就能分出胜负的单挑来讲,我这一、两分钟的迟缓,无疑是致命的。 按照我对袁飞的了解,当着老师的面,他应该不敢造次才对。 没成想,老师还没出门,他竟然率先发难。 声响发出后,我俩这一方天地,立时便吸引了全班的目光。 当然,也包括,提着教具,正准备离开的欧阳老师。 欧阳老师,是教几何的。 当时的年岁,大概在四十左右吧。 凭着不到1米5的身高,获得了全校同学们集体授予的,“根号二”的美誉。 但最让欧阳老师出名的,却并不是她的身高。 而是她的独门秘术——弹跳正反七连扇! 据说,曾经将我们上两届的,一个身高近两米的学长,扇的是抱头痛哭,还尿了裤子。 对于这个秘术的具体施放方式,更是众说纷纭。 但其中流传最广的一个说法,是这样讲的:“但见那欧阳老师,上半身微一弯曲,霎时弹射而起。随着她那几乎抡出了残影手臂,一阵摇曳后,就听‘啪啪啪啪,啪啪啪’的连续七声脆响。接着,在一团粉笔灰凝成的迷雾中,‘根号二’,飘然落地。” 还是多年以后的那个画面,与丽娜刚温存一番之后的我,就着刚才的话题,感慨道:“你说‘袁大头’当年是不是疯了?欧阳老师都还没走呢,他竟然就敢对我发起进攻了?” 脸颊绯红的丽娜,闭着眼睛呢喃道:“你以为他傻吗?他是桌子卡住了,没用好力气,才搞出那么大动静的。他当时看着欧阳老师的眼神,都快吓哭了!” 当时的我,并没有以为他是傻子。 我坚定的认为,他一定是被我突然的反抗,所带来的情绪,在经过了四十五分钟的发酵后,气的失心疯了! 不知道身后的他,是什么样的表情。 反正此声响一出,我用的可是一个满脸无辜,又十分无助的表情,看着我亲爱的,欧阳老师的。 第一百零九章 黎明帮 在欧阳老师的死亡凝视中,我和袁飞皆是一言不发。 又过了有一阵,就在我暗自思讨着,待会儿要怎么面对,身后的那个“疯子”时,欧阳老师终于提着教具,离开了班级。 我调整了一下身体的角度,想回身瞥一眼袁飞。 可当我的眼神,将要掠过丽娜的时候,便不自觉的停留了下来。 她正低着头,整理着才刚的课堂笔记。 我又顺着她的视线,看向她俊秀的字迹,心中一阵恍惚。 全然忘记了,我最初想要回头的理由。 直到,一个a4纸大小的黑影,裹挟着一股强烈的劲风,快速地朝着我的右脸袭来。 我的心神,全都落在了丽娜的身上。 等我感到不妙之时,早已躲闪不及。 只得用我的半张侧颜,结结实实地挨了这一下。 袁飞的叫骂声,与我的侧脸,被课本击中的“啪”声,同时响起:“我屮你妈!” “我屮你妈!” 我的神情,只微微一滞,便立刻以一句变调的“国骂”,返还了过去。 腾身而起,朝着他的面门,就是一记左手直拳。 我本就是左撇子,而且经过了近两年的“捶墙训练”,这一拳只要是击中,我便很有自信,能够让他立刻就失去全部的战斗力。 可惜,这一拳还是被他匆忙抬起的胳膊,挡了下来。 一击之后,我又随手抄起了一本书,准备朝袁飞丢掷而去。 却听见一声女子的厉喝,随之响起:“放那!” 不是丽娜,还能是谁? 心神激荡间,我立马满脸堆笑,依令将书放好。 还在上面轻轻地拍了拍,以示尊重。 她这声厉喝,应该是也吓了袁飞一跳。 就看他歪个大脑袋,痴痴地看着丽娜的方向,一只手还下意识地,揉着刚遭重击的胳膊。 胆敢对我心爱的女人,露出这种不敬的表情,我不免怒意又起,站到了过道之上,手指着袁飞,大骂道:“屮你妈的!来!你出来!外边宽敞!” 那袁飞被我一骂,自然也是不服,站起身后,对身旁的丽娜,不温不火地说了句:“让我出去。” 早已等不及的我,见他对丽娜,又是这副不敬的态度,立即迈步向前,对着他的大脑袋,再度挥出一记左勾拳。 我的身体,正随拳风前倾,却不防备时,自我的侧后方,胯骨附近,踹过一只脚来! 陡然生变间,我又哪里能够反应? 那来的极为迅猛的一脚,直接便将我踹回到了座位之上。 忙抬眼去看时,就见到了姜闯,正昂着头,睨视着我。 在我眼角的余光里,隐约还看见了袁飞的脸上,瞬间露出了一抹,难以掩饰的得意。 又是以一敌二的局面,又是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那一瞬间,我只觉得自己眼前,一片茫然。 一股深深地绝望,自心底某个角落,汹涌地袭来。 这到底是为什么? 为什么,他们都有朋友? 我回过了头,不再看姜闯,也不再看袁飞。 虽然,我没有一丁点,怕的感觉。 但是,我忽然觉得,很孤独。 非常的孤独! 那是自小学毕业以来,我第一次,有点想念李博。 下课十分钟,弹指一挥间。 上课的铃声,响了。 这一次,我又输了。 人这一生,最初的需求,就是找到自己的“根”在哪里。 如果像我这样,生来便无根。 那这一生,便将会永远的困扰在,寻根的怪圈里,寸步难行。 原来,我一直寻找的,从来就不是爱情。 而是一个,可以寄托我全部信任与安全感的,叫做“根”的东西。 它可以是一个人,一件事,也可以是一个地方。 一开始,我以为这个“根”,应该有个名字,叫做“家”。 但总是有着无“家”可归的感觉的我,便只能全神贯注的,对待一件事,或者一个人。 所以,当我渴望爱情时,眼里便只有那些花儿。 当我渴望友情时,便结交下了李博。 无论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当这些人和事,不得不离开我时,我便会立刻的,投入到下一段感情里。 又或者,在一开始的时候,我便没有投入过太多。 因为,我害怕离别。 看起来,“熊瞎子掰苞米”的故事,在我的身上,似乎总是会反复地发生。 但我明明是一个,总会固执而又轻易地,在每张赌桌上,都投注了“一生”的人。 我只是习惯了分别,不敢挽留。 我只是不敢奢求永恒,不是不想。 我只是想活着,才不去在意,别离带给我的伤痛。 不在意,不代表不疼。 只是身边无人,呻吟去给谁听? 其实,每离别一次,我便死了一次。 人都已经死了,哪里还会有呻吟? 正自沉吟间,我的后背,又传来了一股,熟悉的拥挤之力。 我知道,那是袁飞在趁机“反扑”。 他一定是以为,姜闯的突然出现,使我怕了。 姜闯,是我们班的一个,黑黑的、壮壮的,人缘很好的男生。 这些标签,看起来似乎都很普通。 但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身份——“黎明帮”的“帮宠”。 所谓“黎明帮”,指的是那个,原属于黎明小学的“派系”。 那是一个神奇的学校。 千禧年之后,经过了几轮严打,鹤岗的江湖上,除了成功上岸的几个“大哥”外。 其余的,非死即伤。 要么,就是混得一把年纪,狗屁不是,图耗了青春岁月。 要么,就是进了监狱,日夜铁窗,悔恨断肠。 旧有的时代,一去不返。 须牢记,人间正道,是沧桑! 可惜,在2000年,群魔乱舞仍犹在。 在上一辈人的熏陶下,还是有着许多,在旧年代幸存下的“小卡了咪”们,继续进行着,末日的狂欢。 那是一个,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的,“末法”时代。 在这个黎明小学中,有一伙儿平均年龄在二十岁左右的混子,熬到了2000年,终于崭露了头角。 成为了那个年代的学生群体中,错误的“模范”代表。 尤其是,那个为首的王群。 第一百一十章 团伙 王群的名字,在当年所有疏于管教的“不良青年们”心中,可以说是奉若神明,亦是毫不夸张的。 据传,他在那个小学毕业的时候,真实年龄,已经到达了夸张的25岁左右! 现在想想,王群当年经营自己“团伙”的思路,很简单。 就是抱定了这一个小学,以从中筛选出,那些追求“浮名”的富二代,官二代子女们。 并根据其听话的程度,以及能够提供的“价码”高低,一届又一届的,从这些权贵子弟中,捧出几个学校的“扛把子”。 再将他们送往各个初中、高中以后,继续“捧”着。 这些本就娇生惯养的“二代”子弟们,到了各个初、高中就读以后,为了维护自己小学时期的虚名,就必然会有,需要再次调动,以王群为首的,这个混子团体的时候。 利益,便随之而来。 出动一次的规模,出动人物的级别,制造的“效果”,等等,都可以明码标价。 而且,既然是帮“权贵”们出头办事,因此,也不需要太过考虑后果的处理。 本就是针对“孩子们”出手,自然也就不需要,搞出什么人命、重伤害之类的大案。大多数时候,仅是出面吓唬吓唬,便足以平事。 就算不小心惹出些“是非”来,人家“二代”背后的“一代”们,亦会出面摆平。 除了大力扶持各个权贵子弟们,获得他们想要的“虚名”外。 王群团体的另一面,自然便是努力吸收着,那些家庭条件很差的;父母不在身边,又渴望集体生活,缺乏关爱的;没钱没势,仅凭一腔热血,就想混出个名堂的;特别是一些,深受“古惑仔”系列电影影响的青少年们,等等,以壮大团伙的“威势”。 他们最初的十三名核心人员,就是有着以上家庭情况的十三个人。 一开始的时候,王群就是带着这些人,聚众一方,并自诩为“黎明十三少”,在黎明小学一代,闯出了一番“虚名”。 又借着那些权贵子弟们的升学路线,逐步在全市各个学校之中,蔓延着自己的势力。 由此,又顺便发展出了,这个团体的第二个“利益增长点”——讲和。 当许多没有门路,偏偏还想要“学坏”的孩子们,不慎惹到了这些“权贵子弟”们时,为了“自保”,他们便只有选择“掏钱”,找到王群团体,出面说和。 否则,便只有挨顿胖揍了。 鲜有“勇者”,肯“豁出去”,试着反抗一下的。 总之,他们就是靠着这种,“两面通吃,四处卖好”的模式,不断地满足着,许多无知的青少年们,心中的诉求与幻想。 使得无数穷人家的孩子们,心甘情愿地变成“打手”,以获得他们所需要的“利”。 又使得无数富人家的孩子们,成为了所谓的“头目”,以获得他们所需要的“名”。 说来说去,也只不过是一群趋炎附势,恃强凌弱之流而已。 但对于那些,穷苦人家里出生,又没有学习天分的孩子们来说,那又似乎,是他们可以得到利益的唯一出路。 毕竟,如果他们的实力足够强的话,强到可以和现在的“美国”一样。 那他们的这套行为模式,便可以称之为是“大国智慧”了! 美国不也是如此,用随便印出来的“美元”,一面在全世界到处扶持政权和反对派,同时又从各个派别与国家中,斡旋获益的吗? 可惜,王群和他的团伙们,不是“美国”。 他们只是东北的边陲小城中,一群无所事事,曾经又有着一腔热血的,“无为”青年。 他们的老大王群,最终的归宿,也不过就是带着自己的小弟们,开了一个五金商店,买卖五金工具、螺丝钉,间或又收收废品而已。 但至少,他还活着,没有进监狱。 作为一个底层人家的孩子,在那个年代,能够混成这样,其实也还不错。 说的远了。 只说当时,他们应该是刚将触角,从黎明小学向外延伸不久。 在四中,他们力捧的那个权贵子弟,叫做赵阳。 赵阳的爷爷,是我们市财政体系里的某位高官。 这个姜闯,便是赵阳最好的朋友。 但与赵阳不同的是,姜闯的出名,靠的既不是混,也不是武力。 当然,也不是学习。 而是所有叫得上名的混子们,都跟他玩的很好。 光是这些混子们,跟他的关系好也就算了。最神奇的是,就连这些混子的家长们,也都非常的喜欢姜闯。 用赵阳经常挂在嘴边的原话说,就是:“姜闯,你说我爸是不是眼神不好?为啥我周围的朋友都被他骂了个遍,偏偏唯独就只让我跟你在一起玩呢?” 每到这时,姜闯就会笑而不语。 因为,这样的话,已经有太多人和他说过。 他也早已经习惯了。 总之,谁要是惹了姜闯,就意味着是惹了赵阳。 谁要是惹了赵阳,就等于是惹了“黎明帮”。 和“黎明帮”比起来,我曾经小学里的“八大天王”,就好像是在“过家家”一样。 而我的好朋友李博,虽然也捞了个“天王之王”的名头。 但其骨子里,和这些职业混子们,则是完全不同的。 在李博的心中,学习,才是他真正的追求。 我会成为他最好的朋友,靠的,也是我一直都比他强的学习成绩。 和其它的孩子比起来,他只是因为更早的进入到了青春期,所以,才会显得更加的“热血”了一些而已。 但到了中学以后,像李博那样“热血”的少年,无处不在…… 所以,此刻的袁飞,有了非常充足的,可以嚣张的资本。 因为,面对着有了“热血青年团团宠”撑腰的他,我这个独来独往的“小卡了咪”,只能认怂。 结局,当然也如他所料。 感受到后背的“反扑”之后,我不但什么都有没说,反而很“识趣”地,又向前挪了挪凳子。 重新蜷缩在,属于自己的角落里。 第一百一十一章 计划 与袁飞交手的这一败,于我而言,并不算什么。 何况,真正打败我的,是姜闯。 输给他和他背后的“黎明帮”,不算丢人。 但我的下一战,却一定不能输! 因为,那个人,是陈峰。 那可是,丽娜的芳心所属啊! 袁飞的背后,会有姜闯的存在,确实是我始料未及的。 但陈峰的身边,始终都有着两个好兄弟,如影随形这件事,却是全班的同学,都有目共睹的。 陈峰这三人的父辈之间,彼此都是同事。 因此,他们三个也算是发小了。 在与陈峰交手之前,我必须得保证,自己的身边,也得有拿得出手的几个朋友才行。 因此,角落中的我,开始筹备起一项“伟大”的计划来。 我要交朋友! 交许多,得力的朋友! 因为,我的身材矮小。 所以,我现在交朋友的渠道,就总是出不了班级的前三排范围内! 因此,我交到的,都是一些,和我一样的“小b崽子”们。 这些人,自保尚且无力,又怎么会帮我打架呢? 就像刚才,所有人都在看我的笑话时,他们连出来拉架的勇气都没有! 当然,也有可能是姜闯的出现,使得他们都被吓住了! 其实,在我们那个年代,学校里的前三排,可以说是卧虎藏龙的。 比如赵阳就和我一样,坐在了第一排。 就算,当时的他,足足比我高了一头。 只不过,我与他之间,有着一道深深的鸿沟。 这与家世无关。 只因在他的眼里,我还不够资格,可以成为他的朋友。 最主要的是,在成长的过程里,他所受过的宠爱,对我来说,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不同的经历,势必又会产生不同的三观。 三观都不同的人,又怎么可能会成为朋友? “除非,我可以成为,像姜闯这样的人!” 随着思考的深入,我终于在我的计划里,找到了一个确切的目标。 “要成为他,自然就要先走近他,才能更好的学习他!既然像袁飞这种,泯然于众的普通人,都可以获得姜闯的友情。那么,我也一样可以!”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便开始主动的,靠近那个,曾经一脚把我“踹醒”的人。 我的心情,虽然是刻意的。但我的表现,却是尽量自然的。 那个年纪的我,便已经深刻的明白了,共同的爱好,是交朋友的最佳敲门砖。 因此,我开始关注姜闯的兴趣爱好,了解他喜欢的音乐、动漫和体育运动。 每当他参与其中时,我也会尝试着加入,并展示出自己的热情与天分。 很快,他便开始主动找我,一起讨论这些话题,分享相关的看法。 没错,我俩之间的交往,从事实的层面来说,是他主动找的我。 天才如我,很快便在他所感兴趣的那些领域里,达到了一些较高的水准。 以至于我俩聊天的时候,往往都是由我来引导着话题。 渐渐地,他对我的态度,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而我,也终于明白了,他的人缘,为什么可以那么的好了。 姜闯是一个心很细的人,很会照顾别人的情绪。 而且无论是与谁说话,他都是一样的语调和表情。 用一个词去形容,就是“不卑不亢”。 无论他是在面对赵阳,这个名义上的学年“扛把子”时;还是在面对我这个,被他当众“踹过一脚”,却连屁都不敢放一个的“小卡了咪”时,都是一样的谈笑风生。 虽然在那些“爱好”里,我永远都高他一头。 但在为人处事上,他却教会了我很多。 有时候,他还会明确地告诉我,哪些事情是错误的。 当我发现,他虽然有很多的“混子”朋友,但自己却从来都没有“混过”时,我的内心,其实是非常震惊的。 他总是有着清晰的想法,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该怎么做。 可惜,我却从没有想过,要听从他的劝诫。 因为,从靠近他的那一刻起,我就是想“混”的。 一年之后,当我开始越走越歪,而他又对我无能为力时,便只能默默地,对我送上一声叹息了。 当我俩的关系,开始好了之后,他便不怎么接触袁飞了。 我肯定是从未挑拨过的。 只是,当我觉察到这件事情时,我便立刻又找了一个机会,与袁飞“摩擦”了一番。 在动手之前,我很认真的问了姜闯一句:“我现在要揍他,你不会又突然踹我一脚吧?” 他摇了摇头,嘿嘿一笑,回答道:“你俩的事,跟我没关系。” 在与姜闯“学习”如何交朋友的,这近三个月时间里,我也顺便的,装了整整一个学期的“孙子”。 好几次,袁飞故意对我挑衅时,我都是以避为主,从不反抗。 他的内心中,一定是觉得,我已经对他怕的不行了,才会无所忌惮的,一次次用各种方式,“欺负”着我。 当我开始和姜闯形影不离时,他也一定是认为,我是被打服了,才会选择去当“狗”了。 他不知道的是,如果姜闯真的只是把我当成了小弟的话,我是绝对不可能,与他相处了那么久的。 袁飞更不会知道的是,那三个月的时间,我每天晚上都在家练“拳”。 如果,他能够注意到,我拳头上面,那越来越厚的茧子,或许,他便一定会有所收敛吧。 可惜,没有如果。 得到了姜闯的“保证”后,在当天放学的时候,我便故意走在了袁飞的前面,并且走的很慢。 还没出校门,我便等来了袁飞不耐烦的催促:“好狗不挡路不知道吗?傻b!” 我佯装未知,继续迈着龟速的步伐。 只因我觉得,这种程度的叫嚣,远配不上我长达三个月的“准备”。 很快,他便提高了声音,开启了带上家长的辱骂:“屮你妈的迹天涯,你是聋子吗?快点走啊!” 看着纷纷侧目的人群,我却觉得还是不够。 上一次,你让我在全班的同学面前颜面扫地。 这一次,我便要让你在全校的同学面前铩羽! 心念及此,我回过头,笑着对他说了句:“出了学校再说,外边宽敞!” 第一百一十二章 信息中转站 说这句话时,我瞬间就想到了李雨田。 “原来,他当初的心情,就是这个样子的啊!”这样想着,我转过了头,不再搭理袁飞。深吸一口气,嘴角不自觉的,向上扬起。“这种胸有成竹的感觉,真好!” 袁飞应该是愣住了,但空气只安静了没有几秒,他便再度对我破口大骂起来。 一如当年,那个不停对着“八大天王”之首,施以“国骂”之礼的我。 当然,区别是,袁飞骂的,只是一个“小卡了咪”而已。 而且,在诺大个四中里,骂人的他,也只是一个小透明。 既然“战书”已下,我便加快了足下的脚步。 在袁飞眼里,我这无异于是临阵脱逃。 “你别走!屮你妈的。这时候想起来要跑啦?晚了!” 他的话音刚落,我竟真如他所言,迈开腿,朝着学校大门口的方向,疯跑起来! 我只想快点到达指定的地点,而不是在学校里引发骚乱,招来了老师,“坏”了我的“好事”! 见我撒腿就“逃”,袁飞立马来了精神,亦是大踏步地追了过来。 “你别跑!看我不干死你的!” 他虽然叫嚣如常,但毕竟身材偏胖,跑动中又要骂人,难免气息有些紊乱。 听着耳后不断传来的,夹杂着气喘的叫骂声,我终于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 “傻b,这个时候知道哭了!你站住!刚才不挺狂的吗?” 显然,我这突然出现的诡异笑声,被袁飞理解成了,是悔恨的哭声。 我俩就这样,一前一后的,跑了有半分钟的时间吧,终于迈出了学校的大门。 早在一个多月前,我便物色好了一个,找回“场子”的绝佳地点。 那就是,出了学校门口,右拐十几步远的炸串摊附近! 虽然,作为离开校区的必经之路,那里总是会挤满了人。 但出于长久以来形成的“默契”,在排队买炸串的学生,与赶路回家的学生之间,总是会留有一条,可供两人并肩同行的路。 那条长不过十几米的小路,还有一个别名——信息中转站。 无数“奇闻异事”,在四中人尽皆知以前,都必须要经过,扎堆在那条小路两旁的热心“观众”们,“加工”传播一番才行。 没错,我老早便想好了,要在这里,“打”出一个“未来”! 于是,当我到达“信息中转站”的一瞬间,立时便止住了身形。 凝神倾听着,不断自我身后传来的声音。 判断着,袁飞与我之间的距离。 “怎么不跑了?大傻……啊!” 我大概蓄力了有两、三秒钟吧,才终于等到了,袁飞的脚步声、叫骂声,还有他的身体,靠近我时的破风声,“三声一体”。 “就是现在!”随着心中的一声暗叫,我立刻便挥出了一记,卯足了劲儿的右手勾拳! 同时,全身一起使劲儿,向左后方,回过身去! 为了保证出其不意,一击必中,我才选择了背对着袁飞。 作为一个左撇子,只有向左后方回身,才能使上力气。因此,我才选择用右手,挥出了这第一记勾拳。 借着“拳力”的带动,我的身躯,很顺利的,便完成了转体的动作。 而我迅速转体的势能,又反过来,增补了许多“拳力”。 这出自于非“惯用手”的一记勾拳,打在了来势汹汹的,袁飞的身上时,瞬间,便将他打成了“僵直”。 以至于,他嘴里发出的“啊”音,都没有我的拳头,打在他肚子上,发出的震动声大! 在我的右勾拳,击中他的刹那,我便已经完全转过了自己的身体,面对着他站好。 没有丝毫停顿的微一弯腰,稍一蓄力后,我又对着他的“大脸”,挥出了一记,足足攒了三个月“能量”的,打在墙上都会有个小坑的,左手勾拳! 不知道是该算他命大,还是该算我“命好”。 眼看我这记左勾拳,就要击中袁飞的侧脸时,他“哇”的一声,吐了… 本就被我的第一拳,打的摇摇欲坠的身体,在这干呕之力的牵动下,立时便不受控制地,迎面栽了下去。 最后,我这估计会将他的颧骨,撞的粉碎的一记左勾拳,便只是擦着他后脑的头皮,一带而过。 因为,我是蓄谋已久。 所以,当时的我,神智无比清醒。 因此,对于趴在地上,吐的好似一滩烂泥的袁飞,我并没有继续痛下杀手。 其实,我本来是想要蹲在地上,问他一句:“服不服?”的。 可看着满地的呕吐物,稍稍有些洁癖的我,还是选择了站在一旁。 袁飞又干呕了几下,在发现自己已经吐无可吐后,便将趴着的身体,调整成了,躺着的样子。 他背着的书包,刚好就成了“枕头”。 袁飞一只手捂着肚子,一只手指着我,嘴巴微张,似乎想要说些什么。 见他仍有不服,我重新握起了,已经自然摊开的手心,又朝着他的方向,挪近了一步,紧贴着他的身体,俯视着他的眼睛。 心中祈祷着,他可千万不要说出,哪怕半句,不敬之语了!因为,我已经感觉到了,那种莫名的兴奋。 这种兴奋,便是我失控的前兆。 袁飞应该是看出了,我眼神中的杀气。他缓缓地闭上了眼睛,不再与我对视。收回了指着我的手,搭在了正捂着自己肚子的,另一只手的手背上。 半晌,他做了一个,极为夸张的,吞咽口水的动作。 看着他已经有些颤抖的嘴唇,和那双闭上后,便再未敢睁开的眼睛,我知道,他怕了。 我抬起头,环视了一圈,已经将我俩这方区域,围的水泄不通的人群。 极力控制着,想要大笑的冲动。 我的目的,达到了。 接下来的事,就交给“信息中转站”的“工作人员”们,去处理吧! 我迈开步子,朝着学校的方向走去。 为了这一战,我还将自己的,重达二十几斤的大书包,特意地留在了班级里。 这要是忘带回家,导致完不成作业的话,明天准会挨批的! 第一百一十三章 送她回家 在我想要穿过“包围圈”时,人群立即便自发地,为我闪开了一条路。 耗时三个月的谋划,却只用了两拳,便结束了战斗。一切来的太过容易,我突然有些空虚。 空虚之余,还有一丝丝紧张,促使我的两条小腿,忍不住的,发起抖来…… 我假意目视前方,缓步前行。 实际上,却是在凭着眼角的余光,偷偷地打量着,两旁的“观众”。 期待着,可以出现一个认识我的人,此时此刻,高声喊出,我的名字! 可惜,当“迹天涯”三个字,第一次被人叫出来时,已经距离“事发”的地点,很远了。 “迹天涯,你咋又回来了?” 当这个声音出现时,我正低着头,逆着放学的人群,迈步通过学校的大门。 心中正自惆怅着,“万一无人知道,打人者是谁的话,我岂不是白打了?” 那个年代的孩子们,想“出名”的心理,和现在的孩子们,想当网红的心理,应该是一样的。 在那个缺少正向引导的年代,“打架斗殴”,便成了最有效的出名捷径。 因为人声嘈杂,再加上心事重重。 我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分辨出声音的主人。 只是继续低着头,对着这声“迟来”的呼喊,随便回了一句:“我忘带书包了,回学校取一下。” 听过我的回答,那本应与我擦肩而过之人,却停在了我的面前,追问了一句:“袁飞呢?” 直到此时,我才听出这声音的主人,赫然便是杨凯! 杨凯,是陈峰的那两个好友之一。 作为从上一届留级下来的人,又高又壮的他,更是那三人之中,最能打的一个。 想要击败陈峰,对于现在的我来讲,可以说是手拿把攥。 但我迟迟没敢动手的原因,正是因为,对于杨凯的忌惮。 与他一起留级到我们七班的,还有一个叫李靖的人。 此人的实力不详,背景不明。 但作为初二学年名誉上的“扛把子”,“黎明帮”力捧的赵阳,对李靖那频频主动示好的态度上来看。 李靖其人,深不可测。 虽然杨凯从不与李靖在一起玩。 但谁都知道,杨凯是由李靖罩着的。 因此,就算我可以侥幸打得过杨凯。 却还是没有那个自信,可以敌得过那个,连赵阳都会退让三分的李靖的。 总之,现实就是,我若想通过武力的手段,与陈峰竞争丽娜的话,只要有杨凯梗在中间一天,我便永远都没有赢的机会。 但通过与姜闯相处的时间里,所得到的启发,我又想到了另外一个办法。 那就是,曲线救国! 也即是用同样的办法,找机会和杨凯成为朋友! 当然,从实际的角度出发,“攻克”杨凯,明显要比“攻克”姜闯难得多得多。 因为,姜闯与袁飞的关系,不过是在七班萍水相逢后,偶尔又可以同行一段的,“路友”而已。 但杨凯与陈峰之间,可是发小的关系啊!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再大的困难,也无法动摇,我得到丽娜的决心! 至少这个方法,远比打赢他们,更为可行一些! 虽然计议已定,但在这之前,我却始终未能找到一个,可以与杨凯“破局”的机会。 想不到,我俩之间的第一句对白,话题竟然是“袁飞”。 见我面露迟疑,并不作答,杨凯又笑着补充道:“我刚才人听说,袁飞追着你,跑出了学校大门。看你自己回来了,就想着问一下,没别的意思。” 言语间,充满了解释的意味。 听着这个,一直被我暗自视为“威胁”的人,突然对我流露出的“善意”之举,我竟有些不知所措。 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笑了笑,又指了指学校大门的方向,认真地回答道:“不知道这会儿他在干嘛,反正我回来取书包的时候,他是在地上躺着呢。” 听闻此言,杨凯先是一愣,旋即,对我摆了摆手,说了句:“你快去吧!待会儿锁门了!” 在路过我的时候,我分明看见了他的脸上,挂着一抹不易察觉的讥笑。 我回过头,看着他的背影,心中想道:“他一定是以为,我在吹牛b吧!毕竟这三个月的时间里,每次袁飞找我茬的时候,都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的……” 想到此,我摇了摇头,又摸了摸,刚开始有些酸痛感觉的拳骨,继续朝着班级走去。 “事实胜于雄辩!明天,他们就会知道,小丑,到底是谁了!” 都说无巧不成书。 事实却是,无巧,不成“人生”。 所谓“冤家路窄,缘浅红颜。” 若不是充满了巧合,又何来这许多感慨,流传世间? 只说那一天,值日的人里,竟然有丽娜! 当我风尘仆仆的,自班级门外赶来时,直接与她撞了个满怀! “我去!”,我喊道。 “哎呀!”,她叫道。 眼神交汇间,一阵钻心的剧痛,伴随着些许“奇痒”的感觉,自我肋下传来。 “哎呀!哎呀!……”换我叫苦不迭的“哎呀”着。 她一边对着我的“软肋”,连拧带拽,一边厉声质问道:“你这么着急干嘛?是不是故意撞的我?” 我一边握着她的“毒手”,试图阻止她的施暴,一边极力解释道:“哎呀!不…哎呀!不…哎呀是!” 丽娜挣脱了我的手,指了指门边,含笑说道:“我刚拖完地,别踩脏了!你的书包在那呢!” 我一边呲牙咧嘴地倒吸着“凉气”,一边拿起自己的书包,斜挎在肩上。 临了,还不忘诚挚地对她称赞道:“你可真是个母老虎啊!” “你!” 我的话音刚落,她的柳眉早已倒竖。待到她将欲再次对我展开进攻之时,却哪里还能看得见,我的影子? 其实,我并没有跑远。 就着这个难的的机会,我毅然决定,今晚,我要送她回家! 当我再次穿过那条“信息中转站”时,人群已然散去。 只有少数几个,刚打扫过班级卫生的同学,星星两两的走在,回家的路上。 第一百一十四章 出名 上了马路,我立刻便闪身进到了一条胡同之中,等待着丽娜的出现。 对于当时的我来说,追女孩子,可是要比打架难太多了! 只因我受到的教育,都是要考虑别人的感受与看法,没有“自我”的概念。 而我喜欢的女人,又总在变。相应的,不同的女人,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喜好。 对于丽娜,我又不太了解。 不知道该戴上哪些面具,才能获得她的青睐。 毕竟,我又不是人民币,做不到人见人爱,我见犹怜。 最主要是,当时的我,并没有“获得”人民币的能力。 事实上,是我还没有认识到,“钞能力”,可以解决掉百分之九十九的爱情难题。 剩下的百分之一,就只是因为你的“钞票”,仍不够多而已。 终于,在经过了一番“漫长”地等待后,丽娜的身影,悄然而至。 与她并肩而行的,还有她的另一个同桌,马艺。 看着并非独行的丽娜,我反而在心中,长长地舒出了一口气。 “看吧,不是我没胆量送她。实在是她的身边有人,我不太方便而已!” 当我为自己的“懦弱”,找了一个充足的借口后,一个“送她回家”的计划,就这样被我“理所应当”地,改成了“尾随”。 她家距学校,步行全程,大概需要半个小时左右吧。 但她与马艺同行的时间,却仅有十分钟而已。 也就是说,在我第一次“尾随”她回家时,有三分之二的路程,是我俩“独处”的。 在这相距“二十米”的独处中,我不确定,她是否发现过我的存在。 只是她全程都没有回过头,看过我哪怕一眼。 在学校的时候,没机会我也会创造机会,去挨她的揍。 但真到了只有我俩的时候,我却连上前打个招呼的勇气,都没有了。 被动。 那时的我,面对真正的“心动”时,便只敢“被动”着等待。 终于,我“目送”着她,拐过了最后一道弯,又一个人,补足了我俩所距的“二十米”后,她便彻底的消失不见了。 “这一次虽然有些仓促,但至少,我知道她的家,住在哪里了!也算收获满满!” 如此想着,我又看着她“消失”的地方,轻声说了句:“明天见。” 是真的有发出声音的,“说”出了这句话,而不是心理“想”着。 那时候起,我的病,应该就已经很严重了。 “下一次‘送’你回家的时候,我一定要走在你的身侧!” 决心暗下,我亦是迈起了愉快地步伐,去往,我该去到的地方。 可惜,我对自己还是有些高估了。 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一直到初中毕业,我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时间,都选择了‘送’她回家。 但无一例外的,全是“尾随”。 怂,是一种病,无药可医! 老庞的二姑娘离开以后,我便可以坐车回去了。 先是步行半个小时,走到新街基的“中心站”,然后坐上11路“招手停”,再经过了十五分钟的车程后,便会直接到达,木材厂的大门口。 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我便又搬家了。 没办法,家里是搞“开发”的。 妈妈又是“炒房”的。 居无定所,已是常态。 虽然,我搬入的房子,地点越来越繁华,环境也是越来越好,面积更是越来越大。 但“家”的感觉,却是每搬一次,便越发的模糊一次。 一直在我离开那个城市以前,唯一没变的,便只有爷爷家的那个平房了。 直到最后,当那个平房也被拆了迁。 在鹤岗,我便再也没有家了。 在我教训了“袁飞”的第二天,他并没有来上学。 通过“信息中转站”的传播,再加上他第二天的“缺席”事实。 关于“迹天涯一拳就把袁飞打倒在地,还吐了满地血”的“坊间传闻”,不胫而走。 主动找我说话的人,忽然就多了起来。 尤其是那个,坐在第六排,与我这个坐在第一排的选手,永远都不会有交集的杨凯,还特意在第一节课下课的时候,翻越了“人海”,找到了我,拍着我的肩膀,笑着称赞道:“你挺狠啊!昨晚我出去的时候,看见袁飞还在地上躺着呢!” 突然被我的下一个“目标”,当众“认可”,我立即便沉不住气地揉了揉自己的拳头,用一个十分夸张的语调感慨道:“还说呢!那袁飞的头是真硬啊!我这手现在还疼呢!” 因为我的声音很大,坐在第四排的姜闯,听见我的言语后,亦是笑着调侃道:“就他那大脑瓜壳子,看着就硬!” 姜闯的话音刚落,周遭的吃瓜群众们,立时便发出了一阵“附和”地笑声:“哈哈哈哈……!” 至此以后,“袁大头”,就成了袁飞的唯一“名字”。 在大家嘲笑“袁大头”的时候,我的心中,自然是没有丝毫怜悯的。 与马旭不同,“袁大头”这个家伙,一直就是故意找茬的那一个。 用现在的话讲,就是他一直在扮演的,都是一个“霸凌”别人的角色。 作为一个“反抗者”,我有着“道义”上的绝对正确。 在见识过“群嘲”的力量后,我便暗自发誓,无论如何,一定不要成为那个,被众人嘲笑的对象。 从未受到过关注的我,第一次尝到“出名”的快感后,便彻底的踏上了一条,永无“归期”的路。 一个人,尤其是青少年,一定要有眼界。 就算无法真正去“见到”世面,也一定要想办法让他知道,还有一个远比你所见过的,大得多的“外面”。 不像我,早早地,便开始了“坐井观天”。 我的新家,位于新街基的“中心站”旁的一个小区之中。 处于绝对的,“市中心”的位置。 因此,只要我想,绝大多数的同学,便都可以成为我的“路友”。 我第一次有了,可以选择,谁来与我同路的权力。 作为回报,我的第一个选择,自然是姜闯。 又或者说,这是我俩的“双向奔赴”。 第一百一十五章 上电视 姜闯的骨子里,是极其不愿,与那些“混子”们为伍的。 搞笑的是,他极力摆脱的,却是我努力争取的。 他除了学习不好以外,拥有着我想要的一切。 在与姜闯的交流中,我逐渐知道了,他有一对儿爱他的父母,和完整的家庭。 正是这些,给了他足够的安全感。 才让他至始至终都不需要,在家庭之外,寻找那些,可以证明自己存在的东西。 他还有一大票兄弟,随时待命,愿意去帮他“打架”。 无论是现在的“黎明帮”,还是将来的一个“后起之秀”,都在他真诚的感化下,愿意与他为友。 最令我生羡的,是后来的他,还有了一段,十分唯美的爱情。 总之,姜闯是一个,堪称完美的朋友。 可惜,那时的我,不配拥有。 当我为了心中的“理想”,决定放弃他的友谊时,也就意味着,我选择了一个,我自己想要的,度过青春的方式。 2001年,发生了很多事情。 那一年,“流星花园”的余温,仍在大陆蔓延。 一向标新立异的我,是第一个将周杰伦的音乐,带到四中的人。 也是在那一年,jay发行了那张,最终奠定了他歌坛地位的专辑,《范特西》。 一首朗朗上口的《简单爱》,几乎成为了我们班的班歌。 转瞬间,他便引领了一个时代。 那一年,我的个子疯涨。 不到一个学期的时间,我便由一米六零,长到了一米八三。 那一年,我们班换了个新的班主任,是教化学的魏老师。 在初三新开的这门化学课上,我的第一次考试,便以98分的成绩,冠绝学年。 排名第二的,是66分。 那年的试卷,是魏老师亲自操刀,试图杀一杀这些,处于人生关键阶段的,无畏少年们的“锐气”的。 一战而杀出重围的我,立刻便成了她的“心头之好”。 那一年,已经流连于许多电脑游戏,近三年时间的我,又一次被妈妈抓到之后,得到了,她此生给过我的第一个承诺:“你只要考全班第一,我就给你买个电脑,在家玩!但是在这之前,你不许再碰!” 说到这次被抓住的原因,那可真是“惊天地,泣鬼神”的! 继续往返于爷爷家和妈妈家的我,很快便发现了一个“漏洞”。 那就是,出于对我的信任,他们从来就没有想过,要沟通一下,我是否到达了“指定”的位置。 因此,我便可以在每个周末,都以去爷爷家为借口,找一个“黑网吧”,快快乐乐地包上一宿。 那一年,宽带终于得到了普及。 上网的费用,也终于从八块钱一小时,降为了两块钱一小时。 对于许多平民来说,“网上冲浪”,依旧稀罕,却不再遥不可及。 正所谓:“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不过如此。 比如“包宿”的价格,依然是非常良心的“五元”。 这刚好,又与我每天中午的那顿盒饭钱,保持了一致。 所以,我只需要一周饿上一顿,便可以攒下,“包宿”所需的花销。 不巧的是,那段时间,全市的“黑网吧”治理活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某一个周五,由市文化局牵头,联合市公安局与电视台,对各个容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开展了一次集中的执法曝光。 正是有了那次执法,我生平第一次以“大头贴”特写的形式,有了上电视的经历。 当时的老百姓们,可选的频道并不多。 地方台的晚间新闻,几乎是家家必看的节目。 因此,一夜之间,我的“光辉”形象,家喻户晓…… 凌晨时分,我正玩的起劲儿。 对这忽然出现的一伙儿人,全然未觉。 不知道那个扛着摄像机的叔叔,对着我全神贯注的侧脸,到底拍了多久。 只是,当我觉察到这个,定会让我“成名”的,“黑色机器”时,还特意对着它,做了半天的“鬼脸”! 一时间,妈妈家的电话,都快被“好心的”亲朋好友们,打爆了! 新闻播出时,我正坐在爷爷家的黑白电视机前,等待着周末的“电影放映厂”。 刚熬过一宿的夜,又补了一天的觉。 我的精神,正是极好的。 以至于,电视画面中,突然出现了我的形象时,我立时便手舞足蹈地与爷爷炫耀着:“快看啊,我上电视了!” 已经半眯着眼睛,打起盹来的爷爷,听见我的吵嚷后,立刻便带上了老花镜,对着电视机,仔细地观摩起来。 在确认开始做“鬼脸”的那个孩子,果然便是他的大孙子时,登时便笑的合不拢嘴了。 他一边抚掌大笑,一边喊着奶奶的小名:“云啊!快来看,咱大孙子上电视了!” 那天,大姑恰好在奶奶家做客。 正与她在外厨聊天的奶奶,听到了爷爷的呼喊后,连忙随大姑一起,三步并作两步,闪入了小屋之中,嘴里大叫道:“哪呢?!哪呢?!” 此时的电视画面,已然切往了别处。 也是光顾着寻找画面了,竟没人注意到,新闻播报的内容。 又过了半晌,始终没能再度等到我“露脸”的亲戚们,不无遗憾地,向爷爷求证道:“天涯真的上电视了吗?” 爷爷摘下了老花镜,揉了揉眼睛,有些哽咽地回答道:“我都看见了,就是咱家天涯!” 奶奶亦是受到了爷爷的情绪感染,拍着我的肩膀,兴奋地问道:“你是因为啥上的电视啊?” 已经听清了“真实内容”的我,脸色铁青。 但碍于面子,我自然不会承认。灵机一动,杜撰道:“因为我玩电脑的技术,特别好!” 话音刚落,我的大姑,立时便赞叹道:“我早就说过,我的大侄子是个人才!” 听到了这屋的热闹,我的老婶,也从她的房间,领着我的堂妹,凑了过来,问询道:“在那屋就听见你们吵吵巴火的,咋的啦?” 还是我的大姑,激动地解释道:“天涯出息了!因为电脑玩的好,上晚间新闻了!咱爸看见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打比赛 大姑轻轻地,捏了一下爷爷的胳膊,笑着问道:“是不是,爸?” 爷爷斩钉截铁的“对”字,只说了一半,便被骤然响起的电话的铃声,掩盖掉了。 离着电话最近的我,刚一接起,立刻便对着,自听筒处传来的熟悉声音,忐忑地叫了声:“妈…” 我虽然看不见电话那边的画面,但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妈妈黑着一张脸的愤怒表情。 知道接电话的是我后,她用一个,极为冷淡的语气,问道:“你昨天干啥去了?” 听有此问,我的心下一惊,瞬间便猜到了,事情已经败露的结果。 上了全市的晚间新闻,长达几秒钟的脸部特写。 自知狡辩无望,我只好瘪着嘴承认道:“我昨晚去电脑房包宿了。” 那个时候的妈妈,与爷爷家这边的关系,已经缓和了许多。 尤其是我的爷爷,甚至还接受了,妈妈所安排的,在工地上当保管员的工作。 因为,他们放不下我。 所以,才选择了,放下仇恨。 当然,也不排除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人穷志短! 即便如此,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他们之间也还是不会有电话往来的。 听闻电话那边,是我的妈妈后,大姑激动地在一旁雀跃道:“快告诉你妈一声,你因为电脑玩的好,都上电视了!” 奶奶笑着接话道:“她妈能不知道吗,估计她也是在电视上看见了。不然咋会突然来电话?就是为了告诉咱一声的!” 在大家的对话中,渐渐捋清了事情脉络的老婶,亦是由衷地,加入到了赞叹者的队伍之中:“哎呀妈呀!那天涯可真厉害!这孩子从小就聪明,那时候我就说过,他长大了指定错不了!” 我的那个堂妹,更是一脸崇拜地看着我。 而我的爷爷,亦是满脸堆笑,不时点着头,对那些溢美之词,表示出深深地赞同。 与电话这边,洋溢着的,浓厚的“节日气氛”所不同的是,电话那边的妈妈,对我歇斯底里地破口大骂声:“你他妈的,你可真行啊你!你说我还能信你啥?刚他妈的好两天,你又去电脑房你?你他妈的,你丢人都丢上新闻了!有你这样的吗?不玩能死吗?……” 见我回过一句话后,半晌再无下文,只是拿着电话,涨红着脸,“嗯”、“啊”地答应着,还是我的大姑,率先发觉了异常。 她止住了笑容,对着仍在喧嚣的众人,摆了摆手。 当这边的空气,逐渐宁静下来以后,座机话筒里的嘈杂声,便显得越发的清晰了。 在妈妈翻来覆去的叫骂声中,大家亦是觉察到了,随时可能出现的,剧情的反转。 老婶忽然对着仍旧“满眼星星”的堂妹,看似没来由地吼了句:“你别在这屋待着了,赶紧洗漱睡觉去吧!” 说罢,还不待堂妹作出反应,老婶便拉着一脸懵逼的她,快步离开了这处,“是非之地”。 除了耳朵稍有些背的爷爷,笑颜依旧外,大姑和奶奶的脸上,均已挂满了尴尬。 终于,妈妈或许是骂的累了,顿了顿后,说了句:“让你奶接电话!” 在我依照命令,将话筒递给奶奶的间隙里,大姑向前一步,按下了免提键。 奶奶看了大姑一眼,撇了撇嘴。虽然不太满意她的“好信儿”行为,但还是将话筒挂了回去。 对着座机上的麦克风处,回了句:“喂,缘啊,你说吧,我听着呢。” 没有称呼,也没有寒暄。妈妈直截了当地说道:“天涯昨天晚上干啥去了,你知道吗?” 奶奶看了看我,回了句:“不知道啊?他不是在你那吗?” 我低着头,满脸羞臊。 但脑子里,却是在极力思考着,辩解之法。 顺便盘算着,要如何自救。 妈妈的声音,继续在座机的外放功能中,昭示着我的罪过:“在我这啥啊在我这!他昨天上学走的时候,就跟我说晚上要去你家住!” 虽然我仍旧低着头,但还是能够感觉到,奶奶那仿佛已经“钉”在了我身上的眼神。 不止是奶奶。 屋内所有人的目光,此刻,都“笼罩着”我。 横竖一死,我心下一沉,破釜沉舟道:“我昨天晚上打比赛去了!怕你们不同意,才撒谎的!” 因为是免提,所以我的反驳之语,妈妈自然也听的清晰。 空气又安静了几秒钟后,妈妈再度高声骂道:“不好好上学,你打什么比赛打比赛?打比赛就有理了啊?一天天撒谎聊屁的!哪天死外边都没人知道!你奶你爷一天天的就惯着你吧!惯出个‘大鬼’那样的还不够!还惯!能惯出个啥好玩意来?” 听着妈妈越发放肆的言语,我赶忙提醒道:“开着免提呢!你小点声说就行,我能听见!” 爷爷只是耳背,不是耳聋。 自觉没理的他,也是无言。 站起身,叹了口气,转身出去了。 其实爷爷也挺无辜的。毕竟这个事,和他惯不惯着我,似乎扯不上关系。 但他也已经习惯了,每当我犯了错误,最后背锅的那一个,永远是他。 听到我的“提醒”,妈妈果然安静了下来。 可也就只有几秒钟吧,她便再度撒起泼来:“开免提咋的开免提?正好我不用一个一个的说了!我告诉你们,这孩子就是欠揍!我这一身病,我可打不动他!你们看着办吧!一天天的,欻点空就往电脑房里钻!早晚把自己玩废了!孩子丢了都不知道!在外边玩了一宿,不知道问一下吗?” 听着妈妈越发无理的埋怨,我是汗流浃背、如坐针毡。 一种连累了所有人的负罪感,压的我有些喘不过气来。 虽然如此,我还是有些庆幸,包括妈妈在内的所有人,似乎都没有怀疑过,我所辩解的内容。 “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咬死了,昨晚自己就是为了‘打比赛’,才去的电脑房!” 就在我决心暗下之时,对于妈妈这种逮谁怪谁的无理言语,终于听不下去的大姑,突然拿起了话筒,对着那边反驳道:“孩子到这个岁数了,就是贪玩!你当妈的自己不看紧点,在这里怪这个怪那个的?” 第一百一十七章 木头 因为,电话已被拿起。 所以,便中止了免提。 我已无法听清,电话那边的妈妈,究竟又说了些什么。 只是,大姑的情绪,越发的激动起来。“你忙你就有理了啊?忙就可以不管孩子了?孩子没爸了,妈还不管,能不学坏吗?” 听着大姑愈发高亢的声音,我的眼前,突然出现了,当初,妈妈提着一兜子吃的,来看我,却被老叔给动手“打”出去了的画面。 我想起了,当时那个,为了自保,竟然连看一眼妈妈的方向,都没有勇气的,懦弱的自己。 无数个日夜里,每当我想起那一刻,都为自己的软弱,感到懊悔不已。 我又想起了当时,对自己许下的誓言。“等我有了能力以后,谁也别想再去伤害,我的妈妈了!” 看着已是面红耳赤的大姑,我已经听不清,她嘴里说的内容,究竟都是些什么了。 我为什么要听清呢? 难道是为了判断出,大姑说的内容,是否有道理吗? 她在教训着的那个人,可是我的妈妈啊! 我一直坚守的对与错、是与非,在那一刻,都不重要了! 我看到的,只有我的妈妈,正在遭受着,他人的“伤害”! 我有能力吗? 什么是能力? 等? 我等得起吗? 妈妈等得到吗? 还有,下一次吗? 如果可以,就算是死,我也想要回到上一次的机会里,在老叔动手之前,便放下碗筷,勇敢的跑向我的妈妈,用力地抱住她。 大声地,喊出那句心底的话:“妈,我想你啦!” 就算,最后的我,会无家可归了,又能怎样? 至少,那一刻,我终于回到了妈妈的怀里,不是吗? 至少,我再也不用一直活在悔恨之中了,不是吗? 生活没有如果。 这一刻,便是永恒。 更何况,今时不同往日。 在这里,我是客人。 我的家,在妈妈那里! 或许,大家还以为,我是因为被妈妈痛骂一顿,更是因为犯错后的自责,才会泪流满面的吧! 当我突然嚎叫着,从炕上一跃而起,撞向我的大姑之时,他们的表情,应该是错愕的吧! “你给我闭嘴!我不许你说我妈!” 讽刺的是,我这句明明该是对着大姑说的话,实际上却是拿起了话筒,特意说给了电话那边的妈妈听。 看似癫狂,实则清醒。 绝不允许任何人,再次伤害我的妈妈,是真。 趁机演戏,却也是真。 大姑在毫无防备之下,被我用力一撞,直接跌坐在了,旁边的梨木椅子上。 等她反应过来,指着我的鼻子开骂时,我已经对着电话那边,说出了第二句话:“妈,等我,我现在就回家!” 前后不过一瞬间,场面便无可避免地,陷入到一片混乱之中。 事已至此,除了硬着头皮,继续佯装“失控”外,我哪里还有其它的选择? 面对着,不断冲我高声痛骂的大姑,我只能用着比她还要高的语调,以阻止着她的声音,进入我的耳膜。 其实,我的大姑,还算是一个比较有素质的人。 她骂人的方式,更偏向于摆事实、讲道理的那种。 因此,虽然我听不清,她到底都骂了我些什么。 但可以肯定的是,里边一定没有什么“脏话”。 眼见骂着不爽的大姑,就要对我动手的时候,我的奶奶,挤到了我俩的中间。 她先是把刚站起身的大姑,重新推坐到了椅子上。 然后,又把我拽到了厨房,对我说了句:“在这等着,一会儿奶奶送你回去。” 最后,她对着听到异动,从大屋里探身出来,想要查看一番究竟的老婶,吩咐了一句:“去小屋,把天涯的书包拿来。” 三言两语间,风波平息。 我却依然抽泣不已。 在送我回家的路上,奶奶一言未发。 冷静下来的我,只是在心中忏悔着:“对不起了大姑!这一次,我必须作出选择!” 其实,我的大姑,对我还算不错的。 除了爷爷选择提前退休,在家照顾那个,被“父母”抛弃的我的故事外,她还总会帮我回忆着,另外一个,我始终都没有一丁点印象的情节。 某一日,大姑抱着刚会说话不久的我,上街赶集。 偶遇了一个,和我差不多年纪的小朋友。 当时,那个小孩儿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着一个蛋卷冰淇淋。 而我,则是指着那个小孩儿手里握着的“美味儿”,万分诧异地,对我大姑说道:“看,木头!他在吃木头!” 大姑顺着我的所指,看了好半晌,方才恍然顿悟。 原来,我是把那个孩子手里握着的蛋卷,因为颜色相近,而错当成了木头! 怜惜间,大姑便眼含热泪,立刻给我也买了一根蛋卷冰淇淋。 于是,我才吃到了,人生当中的第一根“木头”。 虽然,我与我的大姑,极少见面。 但几乎每见一次,我都会在她不厌其烦的讲述里,再“吃”一次,这根“木头”。 当时的我,确实是每“吃”一次,就会感动一次。 只是现在,再度回想起此事时的我,便仅剩下了好奇。 我好奇的是,爸爸用生命给我换回的那笔“抚养费”中,是否支付了,这根“木头”的花销呢? 说到这里,我突然又想到一件轶事。 据说,当初大姑陪着奶奶,“认领尸体”的时候,爸爸身上的“bp机”,忽然就响了。 在那个“恐怖”的氛围中,这突然的响声,差点没把旁边的医务人员吓死! 后来,这个在1995年,价格高达两千五百元人民币左右的,“摩托罗拉精英王”,便挂在了大姑的腰间。 如果,那笔“抚养费”还不够的话,那么,再加上这个“bp机”呢? 或许,我还是有点太过“狼心狗肺”、“忘恩负义”了! 毕竟,当初大姑给我买那根“蛋卷冰淇淋时”,是没有想到,会有后来的“抚养费”与“bp机”的。 我所不能接受的是,明明已经有了这些后,她为什么还是要一提再提? 时间,终会抹平一切痕迹。 如今的我,早已原谅一切。 还会在这里,写下这些“记得”。 不过是想证明,我们曾经来过。 第一百一十八章 凯旋 下了车,奶奶又将我送至妈妈家的楼下后,便止住了身形。 对我嘱咐道:“回家别再惹你妈了,该道歉道歉。别总偷摸去电脑房了!实在爱玩电脑,就让你妈给你买一个!她有钱!” 说罢,她便转身去往,公交站的方向了。 公交车虽然已经休息了,但还有“招手停”。 在奶奶的诸多嘱咐中,也就只有前两句是靠谱的。 我实在想不通,已经年过半百的奶奶,是怎么会有,我的妈妈,能够给我“买电脑”的天真想法的? 而且,她是怎么判断出,妈妈“有钱”的呢? 因为,在大多数需要花钱的对白里,妈妈给我的回答,永远都是:“我没钱!钱多难挣啊!” 其实,在回来的路上,我就已经无比笃定。 我的妈妈,今天,是一定不会骂我的。 当我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迈进家门时,妈妈正在沙发上坐着。 虽然黑着一张脸,但我知道,她心中所“怪罪”的那个人,已经不再是我了。 果然,见我回去后,她主动开口关心道:“这么晚了,你是怎么回来的啊?” 我站立于门口,鞋还未换,便开口回复道:“我奶送我回来的。” 因为,刚与大姑吵架的时候,用力有些过猛。所以,我的声音有些沙哑。 泪痕未消的脸,再加上这有些沙哑的声音,无疑是给我当时的形象,加了不少的分。 妈妈难掩心疼地问道:“你的嗓子怎么哑了?” 对于这种,答案显而易见的问题,我自然是无需多言。 一滴“适时”滑落的眼泪,成功地解释了一切。 依据这么多年来,我对妈妈的了解。 我知道,这一次,赢定了! 看着落泪的我,妈妈的神色,立刻便从怨憎,切换成了怜惜。“还在门口站着干啥?快进屋吧!” 在我依令换鞋、进屋的间隙里,她又随口问了句:“你奶给你送到楼下,就回去啦?” 妈妈应该早就知道,奶奶是不会轻易登门拜访的。 奶奶亦是早就知道,妈妈是不会对她提出邀请的。 两个聪明的女人之间,一旦产生了问题。 那就只能说明,两人之中,一定有一个人,是在装傻。 无法拆穿的我,只是“嗯”了一声,算作回答。 做完进门前的准备工作后,我便假意“心虚”地,蹑着手脚,目不斜视地,朝着自己的房间走去。 走至一半,妈妈便提出了,我意料之中的命令:“你过来!” 我立刻按照她的吩咐,“小心翼翼”地走到了她的面前,立定站好。 她问道:“你回来的时候,你大姑都说啥了?” 我答道:“我光顾着吵架了,没听清她都说了啥。” 她憋笑道:“那你都说啥了?” 我其实也想笑,但还是佯装愤怒地回复道:“我说你凭啥跟我妈喊!你管过我啥啦?我没人要的时候,你在干嘛?” 她终于不再隐藏情绪,笑着赞叹道:“算你有良心!” 看着妈妈的笑容,我的心底,忽然涌起一抹悲哀。 难道她就没有感觉到,在我的言语中,所暴露出来的,一个“致命”的问题吗? 当我的父母,都还健在的时候,我怎么会就沦落到了,“没人要”的下场了呢? 当然,我不是没有问过。 妈妈的答案是:“都怪你爷!” 驴唇不对马嘴。 逻辑“满分”! 我虽没了言语,她却心情大好。 毕竟她的“宝贝”儿子,终归还是跟她“一伙的”。 在这之前,得有将近三年的时间,我俩都没有说过这么多话了。 尤其是近两年,我与她在一张桌子上吃饭的次数,都是屈指可数。 我早上起来时,她还没起。 中午,我在学校解决自己。 晚上放学后,她已经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看着电视,等着老庞去了。 周末,她加班,我游荡。 直到,我今天犯了错误。 并且在关键节点上,做出了“忠心耿耿”地选择后,她才终于肯在百忙之中,挤出了这么久的时间,陪我“谈谈心”的。 这件事,在我的心里,形成了一个错误的判断。 “犯错=得到关爱” 心路历程虽多,耗费的时间,却是很短。 片刻的沉默后,妈妈突然毫无预兆地,主动对我承诺道:“下次考试,你只要考了班级第一,我就给你买个电脑!” 听到此话,我的头皮发麻,汗毛倒竖! 瞪大了眼睛,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抬起头,看向她时,我早已热泪盈眶。 我一边在心中,佩服着奶奶的“远见”,一边用颤抖而又不失兴奋地语调,开口求证道:“真的吗?” 妈妈努力地,板了板脸,沉声回道:“我说的话,还能有假吗?” 得到她的肯定回答后,我立时便欢呼雀跃了起来。 因为,她提出的这个交换条件,对我来说,实在是太简单了! 虽然,距那最近的一次考试,我只考了第十三名而已。 但天地良心,这个成绩,是在我从未将学习,放到过心上的前提下,随意取得的。 我说过,只要是面对那些,不需要和人接触的事时,我都是极端自负的。 正心花怒放间,妈妈又补充了一句:“在这之前,你不许再踏入电脑房半步!”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我始终相信,选择,大于努力。 本该是一败涂地的“挨揍”剧情,愣是被我演绎成了,犒赏三军的“凯旋”。 就只是因为,关键时刻,我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但我之所以会如此开心的理由,却与躲过了惩罚,毫无关系。 除了是因为,那个梦寐以求的电脑,第一次变得唾手可得了之外,还有一个关键的因素,那就是,妈妈对我提出的这个要求,恰好与我下一步的计划,不谋而合。 我的新班主任,睿智的魏老师。 因为第一次化学考试的成绩,对我有了更多的关注后,第一时间便发现了,我对丽娜同学的“异样”情愫。 于是,魏老师在一次闲聊中,有意无意间,对我说出了一段,几乎影响了我一生的话。 第一百一十九章 流星雨 “从综合成绩上来看,排名第三的丽娜,明显要比排名第十三的你,强上了太多。” 且不论与我做对比者,乃是我心头之好。 天生喜欢争强的我,就是拎出一个陌生人,说他在与我相同的领域,强我多矣。 我亦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所以,魏老师的话,是鞭笞也好,激将法也罢。 我均选择了,照单全收! 电脑,我所想也。 丽娜,我之梦也。 只需随便考个第一,则可梦想成真矣! 就算不会做生意的人,也可以一眼看出,无论从哪方面讲,这都注定不会是一个赔本的买卖! 2001年,我的人生中,第一次有了一个,十分明确的目标。 那也是我这辈子,离梦想最近的一次。 多年以后,我才终于理解了,魏老师真正想对我说的,那句潜台词是:“眼界,决定了你喜欢的层次。实力,决定你是否值得拥有。人类,都有着‘慕强’的基因。尤其是女人。” 2001年,还发生了一起,在我的一生当中,亲眼所见过的,最令我震撼的天文现象。 那就是世界公认的,被称之为“流星雨之王”的,发生在当年11月份的,那场“狮子座”流星雨。 那个晚上,激动的我,曾无数次的邀请我的妈妈,可以与我一同欣赏。 现在想想,如果她能够知道,那晚的夜空,究竟发生了什么的话。 是否就会为了一次次对我的拒绝,而感到遗憾呢? 那个晚上,面对着数不清的流星。 我却只是反复许下,同一个愿望。 “我要考上清华大学,顺便娶丽娜为妻!” 我不是一个好高骛远的人,只会期许一些,触之可及的愿望。 当时的我,有着绝对的自信,可以实现我的理想。 那满天的流星雨,不过是一种点缀而已。 更像是一个个路标,指引着我,不要迷失了方向。 2001年,是我猛烈“燃烧”着的一年。 通宵达旦地学习,简直是家常便饭。 凉水洗头,只为可以清醒。 说是“头悬梁,锥刺股”,亦难表达,我当时努力之万分。 我的妈妈,终于又开始,允许我徜徉书海了。 当然,那时的我,亦是第一次开始,对书本上的内容,产生了兴趣。 《黄冈兵法》、《海淀题库》,全是我去书店,主动购买的。 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各样的校外参考,各个学科的拓展思维,等等,等等。 我像个疯子一般,狂热地汲取着,书中的营养。 不止是学习。 为了有一个强健的体魄,我还每天都做二百个仰卧起坐,一百个俯卧撑。 脑子累了,就活动活动身体。 身体累了,就继续书海遨游。 全身心地实践着,毛爷爷关于要“野蛮其体魄,文明其精神”的光荣指示。 我想成长,我要成长。 流星雨虽然只有一晚,但出于自我鞭挞目的的许愿的活动,却实实在在地,贯彻了我的每一天睡前。 每天,我都会被梦想叫醒。 每天,我又会为梦想,拼尽最后一丝丝力量。 上半学期的期末考试,很快便在我的竭力奋发中,悄悄地到来了。 星光不负赶路人,我终于以总分高于第二名整整五十分的断崖式领先,取得了当次考试的全班第一。 放眼整个学年,我的成绩也只是比第一的那个,少了三分而已。 在当时,四中的第二,就等于是全市的第二。 第一的那一个,一直是第一。 他的三年,都在努力。 第二的我,第一次第二。 而我的三年,却只努力了三个月而已。 让我始料未及的是,当超额完成任务的我,准备讨回,属于自己的奖励时,妈妈却失言了。 当我兴奋地,向她汇报完我的成绩,并竖起了耳朵,等待着她对我的溢美之词时,她却只是冷冷地说了一句:“班级第一有啥好骄傲的,不还是跟学年的第一,差了三分吗?” 我早已习惯了她的贬低,但只有我自己知道,为了取得这个成绩,我究竟付出了多少的努力。 所以,我还是满怀希望地辩解道:“人家三年都在学习!我才学了几天啊!你看着!下一次,我就轻松把他拿下!小小一个学年第一而已,手拿把攥!” 随后,我又抢先一步,补充声明道:“四中的第一,就等于是全市的第一了!” 说罢,我的内心中,已经忍不住地,为了自己的优秀,欢呼赞叹起来。 当我以为,全市第二的成绩,一定可以获得妈妈表扬时,她却只是撇了撇嘴,不屑地回复道:“你快闭嘴吧!可别在那吹了!等真考全市第一再吹吧!话谁都会说!先把事情做到了再吹!” 这一大盆冷水浇下来,我的热情,早已熄灭了大半。 可对于她的强词夺理,我又无力反驳。 只好极为不甘地嘟囔道:“当你的儿子,实在是太累了!好不容易考了个全班第一!你还让我考全市第一!我估计我真考了个全市第一后,你还得让我考全省第一!” 听见我的抱怨,妈妈出言打断道:“全省第一算啥!你得考全国第一!才配当我的儿子呢!” 我虽然自负,并常常自诩为天才。 但我不是自不量力。 世界上的天才,又何止万千? 全国第一。 说来简单。 我还真没有那个自信,胆敢妄言,能够轻易地摘取,那座“桂冠”! 所以,妈妈的话,在我听来,就等于是说:“做我的儿子,你还不配!” 沉默,无言,心已碎。 有一个词,叫“欲哭无泪”。 我以为,这已是最大的绝望。 但接下来的对话,让我知道了,还有更大的绝望,叫“哀莫大于心死!” 缓了不知道多久,终于在将要拥有的,“电脑”的宽慰下,重新把自己的心情,劝解好的我,沉声祈求道:“至少,我实现了当初的目标,考了全班第一了。你是不是该给我买电脑了,妈妈?” 在我俩那段沉默的间隙里,妈妈一直若有所思。 当我终于鼓起勇气,要求她兑现“电脑”的承诺时,却不曾想,这竟会瞬间点燃了,她的怒火。 第一百二十章 永别了,少年! “就这样还舔脸买电脑呢?为啥人家能考学年第一?不就是因为人家不玩电脑,三年都好好学习了?你是咋好意思说出口,自己就学了几天的?” 见到她的赖账之举,我还是试图争取道:“可是我已经考第一了啊!你答应过我的啊,考第一就给我买电脑的!” 听我开始以承诺相“要挟”,妈妈索性直接耍起了无赖:“什么叫我答应你的?我答应你的事多了!你还答应过我一堆事呢!你都做到了吗?大半夜不睡觉,跑出去玩电脑!还敢让我给你买电脑,我可真惯着你!” 碍于电脑的诱惑,抱着仅存的希望,我继续小心翼翼地解释着:“那都是以前的事情了啊!自从你说过之后,我就已经不出去了!咱说的不是这次的事吗!我已经考第一了啊!” 妈妈一定已经意识到了,自己是没理的一方。 因为,她终于开始歇斯底里起来。 “考什么第一考第一?不还差三分吗?你啥时候答应我的做到了?上次我抓到你,你不也说不去了吗?最后多出息啊!不还是上电视了吗?那搓衣板我看你是白跪了!” 虽然我的脑袋,已经是嗡嗡的了。 但还是心存幻想地,试图与她讲理道:“就是那次上电视之后,我就再也没去过了啊!不然怎么考的第一啊?咱一开始说的是班级第一!高我三分的那个,是学年第一啊!” 显然,妈妈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要与我讲理。“什么这次那次的?你哪次有记性了你?你就是玩电脑玩废的你!我还给你买!别说了!等你考学年第一的时候,再说吧!” 那一刻,我的世界,瞬间便失去了,所有的“意义”。 失望…… 失望透顶…… 这都是我的活该吧! 毕竟,她说的都是真的。 既然,我曾经可以,对答应过她的那些事情,说做不到就做不到。 那么,这就算是一种,对我报复吧? 可是,我还能相信谁呢? 我的努力,又是为了什么呢? 被最亲的人愚弄!是何等的绝望? 三十年后的今天,在想到这件事时,我突然就原谅了妈妈。 因为,跪过搓衣板的我,又上了晚间新闻后,妈妈应该也是绝望的。 并不能因为你是孩子,就可以被人无限地原谅。 也不能因为她是家长,就要时刻保持,菩萨心肠。 但就算说破了天际,我也终归只是个孩子。 尤其是,当我又读到了“曾子杀猪”的故事后,看着那类似的桥段,却是截然相反的处理方式。 最终让那头,因“诺言”而死的猪,可以随曾子一起,名垂千古。 对别人家长的羡慕,无力改变的现状,青春期的冲动,合在一起,联手将我的青春,推入到了,无边的黑暗之中。 自那之后,一切的美好,已经永远的,与我无缘! 其实,如果那一次,我能够清醒地认识到,并且勇敢地接受,世界的真相。 或许我的人生,一定会有不一样的结果吧。 但生活,没有如果。 结果就是,我彻底地杀死了,心中的少年。 又或者,他并没有死。 只是被我永远地,囚禁了起来。 凡事,皆有两面。 这件事情,最该教会我的道理,本应是:“人活于世,永远不要寄希望于别人的善良。” 到什么时候,还是得自己强大。 可惜,我终于还是选择了一个,错误的变强方式。 急于求成的我,只想着要快速变得有钱,好能支付我的一切“想要”。 努力学习的结果,不但没有给我带来任何正向的反馈。 反而,因为那次深深地绝望,让我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想到“学习”两个字,就会恶心,想吐! 我与学习之间的关系,也从相互依偎,变成了水火难容;从荣辱与共,变成了不共戴天! 2001年,连同那个少年一起,被终结于,妈妈对我的失信。 其实,2001年以前,我已经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想要一切。 至于“电脑”之类的,其实只是一个个附带品而已。 这种需要假借别人之手,才能拥有的东西,从其本质上来说,都与我无关。 因此,我才敢说,在2001年以前,凡是我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得到的东西,我都获得了成功。 比如,这个全市第二的成绩。 人生,总是为“想要”而受罪。 我并没有看见,自己的拥有。 仅是带着缺失,来到了2002年。 这一年,迎接着那个少年的,将会是又一次,求而不得。 这一次,几乎击碎了我的全部自信。 为了继续证明,自己的无所不能。 更是为了摆脱,电脑“事件”,带给我的伤害,从这一年开始,我完全荒废了自己的学业。 我的整个青年时期,研究的重点,都是人性。 这场最终跨越了二十余年的“修行”,就是始于2002年。 原来,人,才是最难“搞定”的东西。 历经无数次的情感沉浮,我才终于悟透了一个真谛,想要“搞定”另一个人的最有效的办法,从来都不应该是,在“人”的身上下功夫。 而是将心思,花在你所擅长的事情上。 最好的猎手,应该以猎物的形式出现。 只要你所拥有的一切,使得那些你想要“搞定”的人,产生了反过来要去“搞定你”的欲望时,你才可以永远的立于不败之地。 别寄希望于人性,就永远不会失望。 把自己活成灯火,黑暗才会远离你。 但2002年的我,还没有领悟这个道理。 我只知道,妈妈让我失望了。 我只想去寻找到一个,可以不再让我失望的人。 丽娜,便是我的下一个目标。 那一年,我将自己qq上的网名,第一次改成了“中国人”三个字,沿用至今。 那一年,我第一次接触到了,那款叫做《传奇》的网络游戏。 直到动笔写这本小说的当天,我才将它从我的电脑和手机上,完全卸载。 第一百二十一章 不忘初心 我《传奇》里的第一个人物,是一个女道士。 她的名字,被我起成了“丽娜”。 每当我想“她”的时候,就会操控着这个女道士,陪我行走在,玛法大陆上的每个角落里。 比奇省的堂皇,盟重省的凄凉。 祖玛阁的凶险,沙巴克的野望。 它们合在一起,便是一个少年,所有的幻想。 现实里的丽娜,在那一年,正式与陈峰在一起了。 在这之前,通过近两个月时间的“精诚所至”,我已经成功打入到了,杨凯等“铁三角”的内部。 突破口,却不是我一开始选定的杨凯。 而是他们中的第三个人,罗宁。 袁飞被我揍了之后,有整整三天都没来上学。 在他归来之前,老师便安排罗宁取代了他,成为了丽娜的新同桌。 也就是我的新后桌。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谋划多时的我,很快便利用这次“近水楼台”的机会,与罗宁打成了一片。 再加上杨凯对我的印象,一直就不错。 所以,没过多久,形影不离的,就是我们四个人了。 只不过,陈峰是受到另外两人的“拖累”,被动成为我的好友的。 也难怪他会对我产生排斥的心理。 毕竟,只要是长了眼睛的,就能够看出来,我对丽娜的“司马昭之心”。 用罗宁转述的,陈峰的原话就是:“你们两个最好离迹天涯远点,那小子我根本就看不透他!” 说这句话时,我刚帮罗宁打过一场架。 目标,是三班的一个,又高又壮的选手。 那也是一个,只敢欺负弱者的怂包。 我要是有他的身材和体格,估计就是五、六个我与罗宁这样的人,都是无法近身的。 其实,我也不知道罗宁与这个“壮士”之间,究竟有什么矛盾。 只是,一听说罗宁要找的,是三班的麻烦之后,我立刻便表示出了,浓厚的参与兴趣。 原因很简单,我与三班有仇! 虽说“冤有头,债有主”,可当我终于有了报仇的实力后,我的“仇人”,却被体校特招走了! 于是,我便只好把怨气,全都撒在了,三班的其它成员身上。 而且,即便是我与“王语嫣”之间,已经没了交集。 但我骨子里,还是希望我的名字,能够不时地,出现在她的耳边。 因此,在那场短暂的战斗过程中,我一个人,便提供了占比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输出。 那个身材魁梧之人,全程护头,连一下基本的反抗都没有。 战斗结束后,罗宁诧异地问道:“你认识他?” 我答道:“不认识,他叫啥啊?” 罗宁答:“刘毅。”顿了顿,追问道:“不认识,你为啥下手这么狠?我还以为你俩有仇呢。搞的我都插不上手!” 我揉了揉,有些酸麻的手掌,笑着答道:“他惹了我的兄弟,就是和我有仇!” 感动之余,罗宁才对我转述了陈峰的话。 我笑了笑,不置可否。 当时的罗宁,也是处于青春期的初始阶段,正是热血沸腾的年华,总是到处与人发生争执。 而我呢,则化身为打手,到处替他伸张“正义”。 他的那两个发小,陈峰与杨凯,则突然变身成了好好少年。 每遇争斗时,他俩总会选择退缩,避让,甚至视而不见。 这种本该是正确的行为,却被我和罗宁错误地理解成了,是不讲义气的做法。 臭味相投间,我与罗宁的关系,自然是越走越近了。 相应的,我与姜闯的关系,则是越走越远。 因为,他总是会在我与人刚打过架后,对我进行一番教育。 包括但不限于:“你跟他们瞎掺和啥!你们根本就不是一路人!”、“根本就没你的事,你往前冲啥?” 每听到此,我就特想反驳一句:“你这么懂事,为何当初会帮袁飞踹了我一脚呢?” 神仙只救,自救之人。 在我自己没有想开的时候,任何人的说教,都只会让我反感! 渐渐的,不帮我打架,还总是“拖我后腿”的姜闯,便永远地,被我排斥于朋友圈之外了。 那个年纪的男孩子之间,争强好胜已是常态。 受到妈妈失信的刺激,我虽然放弃了学习,但对身体素质的锻炼,却是持之以恒地坚持了下来。 强健的体魄,再加上我爆发式增长的身高,使得当时的我,很快便成为了班级之中,任何人都不敢小觑的存在。 尤其是当我取得了全班第一的成绩后,就连一向不屑与我为伍的赵阳,都开始主动找我搭起讪来。 可当我与赵阳走的近了时,罗宁他们却不乐意了。 总是会“善意”地提醒我说:“你总跟他玩啥,你俩又不是一路人!” 这让我很困惑。 姜闯说我和罗宁他们不是一路人。 罗宁他们说我和赵阳不是一路人。 那我到底是哪一路人? 最搞笑的是,上了高中以后,我曾无数次地看见,罗宁开始主动巴结起赵阳来。 又是送礼,又是请吃饭的。 难道是因为,你们都想独自拥有我吗? 在这里,我必须要感谢一下姜闯。 受他的影响,我也终于变成了他。 但我比他苦恼的是。 我的朋友很多。 但我的朋友之间,却经常不是朋友。 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了一个道理。 国王,是不需要“选队”站的。 因为,国王自己,就是一队! 当时的赵阳,已然成为了四中的“一哥”。 像我这么“傻”的人,自然成为了众人拉拢的对象。 只有我自己心里明白,我是想借着他们的“东风”,扯起属于我自己的大旗。 从实力上讲,小打小闹的罗宁等人,与已成规模的赵阳相比,后者更能实现我的目标。 但我却最终选择了前者。 不仅是因为罗宁他们,更需要我,在他们那里,我更能找到存在感与价值感。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不忘初心”。 比起扯旗,我更需要的,是可以有一个人,能够成为我心底的“归宿”。 当时的我,便把丽娜,看作了那个归宿。 第一百二十二章 我是真的真的很爱你 从耗尽了全部的力量,就只换回了一句,“下次再说”后,我便已对身边的一切,失望透顶。 那时,丽娜,就成了我唯一的“救命稻草”。 就算,我只能看着她,倒在别人的怀里。 但至少,我还能看到她,不是吗? 因为,我的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 所以,开家长会的时候,同学的爸妈们,对我的名字,皆是如雷贯耳。 因此,除了帮忙打架外,朋友们在我的身上,还挖掘出了另外一个作用。 那就是,当我们这一伙人,想要聚会的时候,一定要由我来作为名义上的组织者,一个一个的给他们的家里打电话,才能成功将它们约出来。 包括丽娜在内的所有人,通常情况,只要是打着我的旗号,都能够被家长们,放心地“放”出来。 就算是玩到晚上九、十点钟,甚至偶尔夜不归宿,亦是不会挨到任何训斥。 不知道姜闯是靠着什么,取得的家长们的信任。 反正我是靠着实打实的学习成绩,博得的好感。 当然,夜不归宿的时候,丽娜便不能再打着我的名义了。 她会跟父母说,是去马艺家住。 那个时候的我们,法定节假日里,最常选择的聚会方式,便是去唱一整天的歌。 一开始的时候,我还以为丽娜与陈峰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些捕风捉影的风言风语。 直到,我考了全市第一的那个假期。按照约定,我打了一圈的电话,除了解救出“罗宁三人”组外,还解放出了丽娜与马艺两人。 由于是刚放假不久,因此大家兜里的零花钱,都还有些结余。 唱歌,便成了首选。 在成行之前,我的心情,自然是无比激动的。 为此,我还特意地,准备了许多首,适合“表白”的歌曲。 在家练歌的时候,从来不曾对我恶语相向的老庞,都被我折磨的,忍不住第一次对我发出了怒吼:“你能不能别唱了?讲话了,还让不让人活了?!” 我的歌唱水平,其实还蛮好的。 但唱的再好听,也不能从早上七点,一直唱到凌晨一点,除了吃饭上厕所外,毫无休止啊,对吧? 何况,我还连续唱了三天呢。 如此说来,老庞对我的忍耐度,还是挺强的。 作为一个继父,他对我还算可以。 但毕竟是继父,羊肉贴不到狗肉身上。 感激,永远不会变成感情。 我的妈妈,那段时间,不知道又去忙了什么,已是多日未见了。 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终于是熬到了“表演”的时刻,有着“十年功底”的我,便当仁不让地,担负起了开场的职责。 2002年,正是f4大火的年份。 在他们的诸多歌曲中,除了《流星雨》和《第一时间》外,传唱度最高的,应该便是言承旭的那首,《我是真的真的很爱你》了。 有多少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们,正是借着这首歌的歌词,喊出了自己的心声的呢? 又有多少暗恋里的不甘,随着第一个音符的响起,便再度被压抑下去? “听说感情要慢慢累积, 由不得让我放肆任性。” 有多少人,就是被这第一句歌词,洗脑成“舔狗”的呢? “怎么我循规蹈矩, 拼了命付出, 你没有回应?” 有多少“舔狗”,是从这第二句歌词里,试着觉醒的呢? “听说感情难免力不从心, 亦步亦趋却不见踪影。” 又有多少觉醒后的“舔狗”,是在这句歌词的安慰下,不自觉地,再度摇起了尾巴? “你给的眼神好比, 大热天里, 一道冷空气!” 一个“舔狗”的自我修养,就是可以把对方随便的一个眼神,全都当成甜美的肉骨头去热爱。 “我是真的真的真的很爱你, 以为付出了一切, 就非得有意义! 你给的难题, 我不曾逃避, 谁叫我已爱你成性!” 不怕“舔狗”动了情,就怕“舔狗”认了命。 “总有一天可以用力紧紧抱住你, 毕竟继续的呼吸, 也要有点目的。 一身的伤痛, 委屈的痕迹, 在你防备的眼睛里, 都是零!” 最怕明明认清了现实,偏又对未来充满希望。 作为许多热歌的作词人,陈镇川先生,可以说是佳作满车。 但这一首,让多少人产生了,作词的人,好像在你的脑瓜顶上,安了监控的错觉? 全情投入着唱歌时,我总会下意识地会闭上眼睛。 当时的我,理解这首词作的深度,远没有此时这么深刻。 只懂想借着歌曲的高潮部分,对丽娜表达着那一句:“我是真的真的很爱你!” 顺便期待着,“总有一天可以用力紧紧抱住你”这句,能够早日成真。 当我从“深情中”醒来,睁开眼睛,借着昏暗的灯光,看到了那幅甜蜜的画面时,我的心灵上,瞬间便遭到了亿万点的暴击! 我的“梦寐以求”,正做小鸟依人状,偎靠在陈峰的怀里! 我屮! 什么叫寒风刺骨? 什么叫肝胆俱裂? 原来人在极度的震惊与极度的悲伤下,嘴里是真的会有苦味的! 在收尾的旋律中,站着落寞的我。 没有掌声,没有喝彩。 甚至,都没有人看我。 就在我不知所措到,已经开始有些尴尬的时候,丽娜突然从陈峰的怀里,弹坐而起。 我看着她,于众人中,第一个,将目光投向了我。 薄唇微启,又第一个,开口对我说道:“唱完了?” 听有此问,我愣了一下,心中竟然有些安慰。 好歹,我想唱给她听的那个人,终于还是听到了,不是吗? 正思量间,下一首歌的前奏,悄然响起。 丽娜冲着愣神的我,摆了摆手,高声喊道:“快把麦克风拿来啊!这首歌是我的!” 这个旋律我熟,那是周慧的《约定》。 那个年代的网络上,非常流行一种,叫做“sh动画”的东西。 一款匠心独运的“sh动画”,是一首歌,可以在网络中大火的关键。 比如,雪村的那首,《东北人都是活雷锋》。 反过来,一首扣人心弦的流行歌曲,亦是很容易便带火一段,做工粗糙的“sh动画”。 《约定》这首歌,就属于这种情况。 第一百二十三章 约定 这首歌,亦是在我的歌单里,伴随着我,度过了无数个在网吧包宿的夜。 只是,那一天过后,我便永远地把“它”删除了。 音乐如果成了伤害,也就没了存在的意义。 就算这首歌描写的,是一段美好的爱情。 但那爱情,与我无关。所以,我不想听。 并不是每个人,都是陈小春。 可以把“我爱的人,不是我的爱人,她心里每一寸,都属于另一个人”,唱的无怨无悔,那么痴情。 “舔狗”,只是我的面具。 真正的我,是匹野狼! 既然是面具,那它的作用,就是“手段”。 手段的存在,是为了“得到”! 压下了心底涌起的神伤,我立刻挤出了一张笑脸,背对着屏幕,并没有如以往那般,丽娜说什么,我就做什么。 而是拿起了另外一个麦克风,递给了她后,又将我手里捏着的那个,凑到了自己的嘴边,厚着脸皮,笑言道:“周慧的《约定》,我也会唱!咱俩一起唱呀!” 丽娜没有理会我的合唱申请,接过我递过去的麦克风后,直接就交给了身旁的陈峰。 她站起身,与我擦肩而过。去到点歌机旁,将那首已经“错过”了许多的《约定》,又重新放了一遍。 再度路过我时,回给我一个礼貌的微笑后,便从我的手中,抽出了那支麦克风。 转过身,回到自己的位置。 贴着陈峰,坐了下去。 前奏已过,主音响起。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丽娜的歌声,竟是如此动听! “远处的钟声回荡在雨里, 我们在屋檐底下牵手听。 幻想教堂里头那场婚礼, 是为祝福我俩而举行。” 两句唱罢,我已如痴如醉。 头皮发麻间,我甚至都忘记了呼吸。 在我看着丽娜,一脸“花痴”相的眼神中,陈峰那粗糙的声线,突兀地“杀”进了我的耳朵。 “一路从泥泞走到了美景, 习惯在彼此眼中找勇气。 累到无力总会想吻你, 才能忘了情路艰辛。” 被突袭的“噪音”,惊醒了心神的我,立刻对陈峰抗议道:“哎呀,你快别唱了,让丽娜唱吧!你唱的太难听了!” 我的声音虽然很大,但却丝毫没有影响到,二位演唱者的投入。 从丽娜挽起陈峰胳膊的那一刻,她俩的世界里,便再也容不下任何外界的声音了。 那一瞬间,我竟从她俩的身上,恍然间看到了妈妈与老庞的身影。 一股深深地委屈,涌上心头。 一滴眼泪,毫无征兆地,滑落脸庞。 “你我约定难过的往事不许提, 也答应永远都不让对方担心! 要做快乐的自己, 照顾自己, 就算某天一个人孤寂!” 在她俩的合唱声中,茫然失措的我,当罗宁和杨凯二人,均已走至我的面前时,竟全然未觉。 直到他俩嬉笑着,一人拽着我的一只胳膊,将我拉到沙发上,把我按坐下去,并给我递过来一块西瓜时,我才重新回过神来。 罗宁拍了拍我的肩膀,又摇着头,用力地摆了摆手,没头没脑地安慰了一句:“别哭了,不值得!” 我自嘲一笑,辩解道:“谁哭了?!” 杨凯也抬起一只手,搭到了我的肩膀上,在一旁笑着打趣道:“你没哭,我哭了!” 我们仨聊天的声音,虽然挺大的。 但却丝毫没有影响到,旁边那对儿,甜蜜的人儿。 倒是坐在角落里的马艺,偷偷地掩了掩嘴,笑意盎然。 我知道,那并不是嘲笑。 “你我约定, 一争吵很快要喊停。 也说好没有秘密彼此很透明。 我会好好的爱你, 傻傻爱你。 不去计较, 公平不公平!” 虽然,一首动听的歌曲,因为陈峰的参与,而被演绎的“稀碎”。 却也并不妨碍,“约定”里的美好! 一曲已毕,我心已碎。 罗宁与杨凯二人,相互看了一眼,突然跑到陈峰与丽娜的面前,夺过了麦克风后,又分别来到了我和马艺的身边,起哄道:“你俩也来一首!情歌对唱!” 我与马艺的关系,处的一直就不错。 毕竟,她是丽娜的同桌。所以,每次为了哄“主角”开心的时候,我总要顺便再逗一逗“配角”的。 我知道,这对马艺来说,很不公平。 因为,站在马艺的角度,她自己才是真正的“主角”。 可惜,这是我的回忆。 不是她的。 但这个世界,其实又很公平。 因为那一刻,站在丽娜的角度来讲,我也只是一个“配角”而已。 她当时眼中的“男主角”,是陈峰。 罗宁与杨凯起哄的时候,她正与他的“男主角”,小声嘀咕着什么。 被我们这方的热闹吸引,并搞清楚状况后,陈峰突然就来了精神,瞬间加入到了,起哄的队伍,高声附和道:“对啊,天涯!你会唱的歌那么多,跟马艺也对唱一首嘛!” 这小子,心眼太多了。一直就盘算着,想借马艺之手,摆脱我在丽娜那里,对他的威胁。 不过,他也有点,太小瞧我的“执着”了! 我正思量间,马艺开口推辞道:“不行,我不会唱歌!” 听有此话,丽娜突然变得,比陈峰还要兴致高昂,抚掌欢呼道:“没事马艺,天涯会的多,让他带带你。你就小声跟着哼哼就行!” 说罢,她看了看我,还朝我挤了挤眼睛,笑问道:“对吧,天涯?” 那一瞬间,我很想骂人。 我的真心,你可以不要。但你也不能随便就把它丢给别人吧! 对我来说,这像极了一种侮辱。 但受到气氛烘托,更是为了,照顾马艺的情绪。我只好清了清嗓子,拎着麦克风,凑到了马艺的身边,提议道:“《知心爱人》,你肯定听过吧?” 她看了我一眼,神情复杂地点了点头,小声回了句:“听过,会一点。” 当时的我,只要面对的,不是心中所爱。举手投足间,便会自信满满。早已不再是当初那个,自卑的男孩了。 虽然,我的自卑,是刻在骨子里的。 但至少表面上,我已经是一个,“风一样”的男子了。 即便,大多数时候,我的“风”,更像是疯癫的“疯”。 第一百二十四章 令狐冲 当马艺委婉地表示,愿意同我合唱之后,丽娜再度抚掌大笑道:“《知心爱人》好听!我现在去给你俩点!” 话音未落,她已“弹射”起身,雀跃着“跳”至点歌机旁,开心地操作起来。 我的心理素质还行,懂得何时要强颜欢笑。与马艺的合作,是那次聚会中,唯一一首获得了满堂彩的作品。 作品本身,平平无奇。 是演唱的人,惹听众遐想。 那是我第一次,面对别人的欢呼,产生了反感的心态。 那也是最后一次,在只有我们几人之间的聚会里,有马艺的参与。 我不知道,这是否与我有关。 只是《知心爱人》之后,直到散场之前,我全程再没有与马艺交流过半句。 就这样,我快乐而又悲哀地,度过了一整个假期。 隔三差五,我便会费尽心机地,从妈妈那里要到钱。然后,将所有人都约出来,“顺便”,再叫上丽娜。 罗宁与杨凯,自然不会拒绝,我所推出的,“免费的午餐”。 陈峰与丽娜,更是非常乐于享受,我给他俩创造出的,相处机会。 我这个“舔狗”,兜了很大一圈,请了所有的人,就只是为了,能够见她一面。 “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舍得让你,让你向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 刘若英在1998年发行的这首,叫做《很爱很爱你》的歌,直到2002年,才通过网络的传播,得以大火。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流行歌曲是最能反映,时下人们的思想状态的事物。 每个时代,都不缺乏“舔狗”。 但只有2002年,可以被称之为,“舔狗之年”。 尤其是当年的六月份,随着李圣杰推出了那首,《痴心绝对》以后,“舔狗文化”,正式成为了全年的主流,并且走向了巅峰。 又经历了一个学期的打造,临近毕业的时候,我的“痴情人设”,已经无限的接近于完美。 以至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只要提到“痴情”二字,大家便会第一时间,想到我的“样子”。 甚至,我的名字,还多次出现在了,各对儿“小情侣”之间对话之中。 “情浓”之时,女方总会追问男方一句:“你对我,会像迹天涯对丽娜一样好吗?” 同样的对白,还会出现在,许多男方追求女方的关键节点上。 “我可以答应你的追求。但你要保证,以后会像迹天涯对待丽娜那样,去对待我。” 仿佛是一夜之间,我的“女生缘”,忽然就好了起来。 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有许多女生,愿意接近我,并听我说话。 会为我的行为,感到不值。 会为我的下场,感到惋惜。 痴情付出了两年,却总是为人做了嫁衣。 学习好、讲义气,却沦为了“备胎”的命。 只有我自己明白,越是得不到的东西,我就越是想要。 其实,我也非常痛苦。 无私、伟大,只是我的“演绎”而已。 那时的我,对待丽娜的表达,已然不再含蓄。 就算是当着陈峰的面,我也经常会对丽娜,非常认真地说:“我只希望你是幸福的,我就是快乐的。” 真他妈的虚伪! 我的内心,恨不得你们立刻、马上就分手,才好呢! 我也曾无数次地,想要放弃。 但又总想着再坚持一下,或许就会产生奇迹。 主要的是,丽娜给我的感觉,总是像在给着我某种机会。 那会让我有种错觉,如果我半途而废了,就一定会后悔。 “有志者,事竟成。 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 苦心人,天不负。 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在这两句,挂在我们班级墙壁上的,“毒鸡汤”的洗脑下,“咬定青山不放松”,便成了我唯一的选择。 那个时候,任贤齐先生,刚倾情演绎了《笑傲江湖》不久。 “王语嫣”与我“失联”之后,“令狐冲”,便成了我新的“身份”。 为此,我还在自己的课桌上,满满当当地刻下了“令狐冲”三个字,聊以自省。 当然,毕业的时候,为了那个课桌,我还赔了学校八十块钱。 故意破坏公共财物,学校却只让我付出了一个如此低额的赔偿金,其实还挺良心的。 我会以“令狐冲”自诩,是因为当我闭关之后,我的“小师妹”丽娜,竟然真就跟“林平之”在一起了。 伤心欲绝、悲愤难平的我,像极了颓废寥然、生无可恋的“大师兄”。 “失去了你,赢了世界又何妨?” 毕竟,在“流星雨”的愿望里,“娶丽娜为妻”,占有了一半的比例。 其实,如果我的家庭,能够让我明白,我是一个,值得拥有全世界最好的东西的人。 或许,我便会有一个,更高的目标与追求。 但我的家庭,只告诉了我,你的命运,只能被别人主宰。 你想要的一切,只能来自于别人的施舍。 既然伤害我的,是“人”。 我便只想着,要从“人”的身上,重新找回,“失去”的“自己”! 我只有去“征服了”,一个“人”以后,才可以寻回,失去的“自信”。 更何况,我仍深陷在“电脑事件”的余威里,不可自拔。 因此,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我基本上一页书也没看过。 每天不是在打架,就是赶在帮人打架的路上。 即便如此,升学考试前的最后一个月,我还是凭借着以往的成绩,在因为打架,而没能参加上选拔考试的前提下,被学校破格选入了“火箭班”中,进行深造。 鹤岗,虽然是一个没有大学的城市。 但鹤岗一中,却是一直都是全省前三的存在。 直到现在,一中的“清北率”,在全省范围内,依旧是处于“遥遥领先”的位置。 但诺大个的一个城市,竟然就只有这一所高中,才有升学率可言。 若是进入了其它的学校,“二本”,基本上就是极限了。 因此,每年的中考,就等于是鹤岗的高考。 一中,就是鹤岗的“清北”。 第一百二十五章 铁路村 只要是进入到了四中的“火箭班”,就等于是提前拿到了,免费进入一中的门票。 凡事皆有例外。 四中是匹骏马,我很有幸地,成为了它偶然失去的“前蹄”。 记忆中,在去“火箭班”报到的前一天,我又逃出去包宿了。 因此,起来晚了的我,便成为了这么多年里,第一个在“火箭班”的报到日中,来迟了的选手。 那天的我,无论从任何一个角度看,都不像是一颗,能够进入到“火箭班”,享受到重点培育的“种子”。 当然,这是那些未来的“清北”、“985”学子们眼中的我。 从我迈入“不良序列”的第一天起,就注定与在座的好学生们,永远地分道扬镳了。 除了原属于七班的人外,其余的“好学生”们,竟然都不认识我这个,已经是在四中,“赫赫有名”之人。 我的名字,他们其实是知道的。 他们想不到的是,这个曾被无数老师挂在嘴边的“天才”,竟会是如此模样! 在这个语文、数学、化学的单科成绩,始终学年第一;随便写手“打油诗”,便可风靡全校的“才子”身上,哪里还看得见半点,学生该有的样子? 当时的我,留着“樱木花道”式的,“圆寸”头型。阳光下,还映衬着一抹腥红。 这抹红色,其实是我从五块钱一瓶的劣质染发膏中,精心挑选出的“绚丽紫”色。 布满花纹的白色衬衫上,隐约还泛着不知道是谁的血迹。 因为经常打架,难免与人拉扯。 衬衫上的七颗纽扣,被人扯丢了六颗。 仅剩的一颗完好的,又是常年不用的第一颗。 因此,第一次面对四中“精英”们的我,约等于是“赤膊”着上身的。 那也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出现在,这个优秀的“阶层”里了。 我的座位,被“新”班主任,安排到了中间两组的第四行列。 我的前排三人,正对着我的那个小子,三年后,考入了北京大学。 他左边的那个女生,因为低估了自己的实力,以清华的成绩,被哈工大录取了。 他右边的女生,考入了浙江大学。 我左边的男生,考入了清华。 我右边的男生,上半学期期末考试的时候,和我在一个考场。 考数学的时候,被最后一道大题,给难哭了。 当他哭的时候,我已经开始在演算纸上,无聊地默写起了歌词。 我清楚的记得,那首歌的名字,叫《星晴》。 这位哭泣的男同学,三年后,被香港大学免了全部的学费,特招录取了。 我后排正对着我的女生,考入了复旦医学院,后来又去了协和医学院,读了研究生。 其余的一男一女,我记不住顺序了。 只确定的是,一个考入了清华,一个考入了北大。 因为,故事是真实的。 所以,我不想提及他们的名字。 这还仅是我所在的那个“九宫格”中诸位,最后的去向。 若是放眼全班,结果可想而知。 至于我去了哪里,还是稍后解密吧。 虽然世间所有的生物,最后都有一个统一的归宿。 但不同的路,总会看见不同的风景。遇见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对白。 你属于哪里,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 如果走错了路,遇见了那些,本不该与你同路的人。 你的人生,将注定是孤独的。 因为,无人可以理解你的想法。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 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但在“欲说还休”之前,我却沉迷于红尘之中,活成了一个,话多的哑巴。 我的嘴,总在“滔滔不绝”。 我的心,却是“大门紧锁”。 谁都进不来。 我,也出不去…… 我没有自命清高。 我这条烂命,何高之有? 我也没有妄自菲薄,从碧落到黄泉,尚有人间。 不是说只有考入好的大学,才能证明人生的成功。 因为,人生很长,路很宽。 罗马很远,脚下即是吾乡。 明代诗人曹学佺先生,曾有一幅,着名的对联遗世: “蝇营狗苟贪妄欲,人猿如何再作揖。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一命、二运、三风水”,这决定人生走向的三要素里,我已被前两条,牵着走出了很远。 好在接下来的二十年,我努力地把握住了,可以改变人生的第四把钥匙。 “积阴德”。 翻译过来,就是“做好事”。 只是为了弥补,自己做过的,那许多坏事吧。 除了在“火箭班”报到后的当天,我便再没有去到过,那个班级中上课了。 无论是黑板上,老师的粉笔,不停划在上面的“支呀”声; 还是我的前后左右,同学们的钢笔,“奔跑”在课本上的“沙沙”声, 都仿佛在时刻提醒着我说:“迹天涯,你走吧,走的越远越好。因为,你已经不再属于这里了。” 那一天,终于熬到了放学的我,回到了自己曾经的班级。想要翻找一下,我遗落在原先座位上的东西。 重新分班以后,全学年的学生们,均被打散在了各个班级之中。 我的七班,除了班牌与班主任未换外。其它的,均已物是人非。 坐在我的“老”座位上的那个“新”的同学,叫王震。是临毕业前,才转入四中的。 他还有一个同胞哥哥,叫王骁。 是“铁路村”里,有名的混子。 “铁路村”,虽冠以“村”名。 事实上,却是一片区域蛮大的镇级单位。 更是我们城市中,下岗工人最多的一个镇。 素来以民风彪悍,闻名于“市”。 严打之前,无数在市区中叫的上号的“社会大哥”,都曾经有过,在铁路村里“折戟沉沙”的经历。 因为那一片,实在是太穷了。 与铁路村“为敌”,除了可以获得些许“虚名”外,实在是没有任何利益可取。 因此,那一片,渐渐的,便成为了“无主之地”。 无论是谁,只要说是“铁路村”出来的,基本上就已经是无人敢惹了。 毕竟,哪个“穿鞋”的,都不会在不损失利益的前提下,愿意去与一个“光脚”的死磕。 单是一个无名之辈,从“铁路村”里走出来,就有如此威慑力。 更何况,王震的哥哥王骁,还是铁路村中,一个“有名”的存在呢! 第一百二十六章 黄雾 有了背后的王骁照应,王震才刚一来到四中,便立刻成为了,校园里的“一霸”。 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 真正让他在豪强林立的四中里站住脚的,靠的却不仅仅是他哥的“名声”。 长得人高马大的他,来到新学校之前,还在体校练了好几年的散打。 本想着走职业散打这条路的他,因为在遴选省队名额时,被淘汰了下来。才不得不被家里人,重新送回到了,正常的校园之中。 换句话说,把王震扔到四中,就好像是把一个刚从“nba”里退役的选手,扔进到一群乡镇篮球少年堆里,那般夸张。 当我站在王震的面前,无视了他的存在,径直翻向我曾经的课桌内,想要寻找我可能遗落于此的“眼镜”时,王震立刻下意识地,握紧了我,正伸向“他”的桌堂的手,喝问道:“你干嘛?!” 在四中的最后一个学期里,不分昼夜,一逮到机会就往各种“网吧”里钻的我,终于成功地,将自己的眼睛玩成了近视。 其实,我早就近视了。 只是一直挨到了,不戴眼镜已经无法正常生活后,才在妈妈无休止的咒骂声里,配上了人生中的第一副眼镜。 她咒骂的内容,即便我不说,大家应该也是可以想象的。 无非就是:“该!让你他妈的玩电脑!这回好,把眼睛玩瞎了吧?有能耐你别让我给你配眼镜啊?你不厉害吗?戴啥眼镜啊戴眼镜?” 处于这种绝对“理亏”的境地时,我只好使出了“九阳神功”,去默默承受着,来自于妈妈的,所有的输出。 我之所以会将这个故事,安插到这里。 只是想说明,我在找眼镜的时候,并不知道在我曾经的座位上坐着的,竟然是王震。 在475度的,我的眼里,一切众生,尽皆平等。除了一团朦胧的黄色皮肤,顶着一头模糊的黑色头发外,我看不清任何人的五官。 因为,之前的我,并未与新来不久的王震,有过什么交集。 所以,当他的喝问声响起时,我亦是无法在第一时间,分辨出声音的主人。 我只看见了一团“黄雾”,正在冲着我大喊大叫。 经历了半年的“热血燃烧”后,我已然膨胀到了极点。就算是面对着四中的“一哥”赵阳时,我亦是可以谈笑风生,甚至脏话连篇。 虽然我的内心,还是会怕。 但我已经掌握了,可以控制心中恐惧的办法。 那就是,在我生出“怕”的感觉时,用另一个“我”,去提醒“自己”说:“不要怕!你怕的时候,对方也在怕!你只要比对方多撑住一秒,就可以赢了!” 何况,这才只是一句“无名小子”的“喝问”而已,离“怕”字,可还有着一段距离呢! 但当我试着用力抽回自己的手时,方才察觉出一丝丝不妙来。 抓住我手腕的,分明就是一把“钳子”! 我一边在心中暗叫道:“这人好大的手劲儿啊!”一边定睛看了看眼前。 可除了一团“黄雾”外,还是什么都没有。 “这是哪里来的光头呢?竟然不认识我?” 正所谓:“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 只觉得面子受损的我,哪里还有那搞清楚状况的耐心? 已经“久经沙场”的我,早习惯了先下手为强。 因左手已被掣住,我只好将右手的五指,全力张开,朝着那团“黄雾”上,脸部的大概位置,就挥出了一记“铁掌”。 随着一声清脆的“巨响”后,我的左手,瞬间便获得了自由。 随后,我便看到那团“黄雾”眼睛的位置上,在中了这一巴掌后,立时就变大了不少。 四中毕业前一个月的分班方式,是按照学校的大榜,从前到后,从一班到七班的顺序,依次将学生们,安插进去。 如果说,一班是书生们“论道”的主场。 那么,七班,就是体育特长生们“比武”的天下。 我们原先的七班,以赵阳为首,主打的就是一个团结。 尤其是排名后十的,以“体育”为主的“热血青年”们,更是“义”字当先。 我这边刚一“扇脸”为号,留守在七班的那些老伙计们,立刻便从“四面八方”,“闪现”而至。 就连当初那个,让我“威名远播”的“袁大头”,亦是在此刻,与我“冰释前嫌”。 一马当先的他,更是第一个抱住了,那“团”刚回过神来,腾站起身,就要对我拳脚相向的“黄雾”的后腰。 当然,这是事后战评时,我才知道的事情。 我不是真的瞎子,虽然分不清,这忽然涌过来的一大群“谜团”,各自的“归属”。 但从这些人,只是七手八脚地控制住了,我眼前“黄雾”的行为上来看,准是我七班的兄弟们没错了。 突然有了“主场”心理优势的我,更是甩开了膀子,又是一记左手直拳,直接便击中了那团“黄雾”的下巴。 按照以往的经验,凡是中了我这一招“必杀”的对手,基本上都会瘫软在地的。 因此,当拳骨处的痛感,反馈到我的脑中时,我也便放松了警惕。 指着那团“黄雾”上,看起来像是鼻子的地方,叫嚣道:“在他妈的七班,敢跟我狂!服了……嗯!” 这王震的体格子,绝对是我的生平所仅见。 自以为胜券在握的我,仿佛看见了一只暴怒的“大猩猩”,只一个蓄力间,便挣脱了五、六只“小猴子”的束缚。 当那居高临下的一拳,因为拖着“重物”,极为缓慢地,照着我的头顶,捶过来的时候,早已惊骇莫名的我,甚至都忘记了躲避。 “嗯”地一声闷哼,代替了本该发出的“吧”音。 本想说出“服了吧”,再加上个问号的我,遭此一击后,便刚好对着王震,发出了心底的呼喊。“服了。” 但“服了”二字,在心里想想是可以的,若真的要让我说出来,则是万万不可能的! 第一百二十七章 魏老师 那头“大猩猩”,刚一击中我后,便再度被那群“猴子”们,合力按回到了座位上。 当我“真的”变猛了以后,便不需要在打架的时候,靠着满嘴脏话,给自己“壮胆”了。 但是,那句可以“提劲儿”的“我屮”二字,却仍是然难以省略。 于是,我强忍着头顶上火辣辣地疼痛,咬了咬牙,压制住心底的惊骇。随着一声气沉丹田的“我屮”后,就欲再次上前,与这团“黄雾”搏命一番! 就在我将动未动之时,魏老师的声音,如同一声炸雷,突然自我耳后响起。 “王震!你要干嘛?!” 东北的小混混们,都讲究个“尊师重道”。 尤其是像魏老师这种,经常能与学生们打成一片的“大朋友”,更是深受“坏小子”们的喜爱。 自从有了这种中考前的“分班”制度后,魏老师便一直执教每一个“三年七班”。 放眼整个学校,就连那个令无数少年“闻风丧胆”的根号二,都不敢说可以完全胜任,“武馆”里的“馆长”一职。 事实上,魏老师能够“号令群雄”的倚仗,从来也不是“武力”。而是靠着对这些“努力装成大人模样”的孩子们,发自内心的理解与尊重。 因此,她才刚一现身,混乱的教室里,仿佛被人按下了静音键般,瞬间就变得鸦雀无声了起来。 与其他人稍有不同的是,从相识起,便受到了她诸多偏爱的我,却不是被她的声音,止住了“杀意”。 真正“吓”到我的,是她喊出的那个名字。 “王震?”我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心中暗叫道:“我屮,我竟然把王震给揍了?” 正迟疑间,魏老师已经从我的身旁经过,站到了我与王震之间。背对着我,冲着她眼前的王震,沉声训斥道:“我告诉你王震,不管你以前什么样,在七班给我就老老实实的待着!我争取用一个月的时间,把你的文化课给补上去。听见没?” 那头“大猩猩”,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站起身来,颇为委屈地解释道:“老师,是迹天涯先动的手,把我给打了!” “我屮,王震认识我?”我的心情,也随着二人间的对话,变得越发地复杂了起来。“看来我还是蛮有名地嘛!” 听见王震的辩解之词后,魏老师回头看了我一眼。 而我呢,则是立刻便惭愧地低下了头,不敢去看她的眼睛。 我并不是为了打架,而感到惭愧。 在我荒废学业的这段时间里,唯一觉得对不起的人,便是面前这个,一直对我满怀期望的魏老师。 她只瞥了我一眼后,便回身对王震说道:“你少跟我俩扯!他那小身板,能打过你吗?” 站在我的角度,这句话虽然有些“难听”,但魏老师说的,却是实情。 身高一米七五、体重62.5公斤的我,与身高一米九零、体重一百多公斤的王震相比,“身板”着实是小了点。 如果,当时的他是站着而不是坐着的话,估计我动手之前,一定会好好掂量一番的。 掂量后的结果,一定是礼貌地问候道:“同学你好,请问有没有看见一个眼镜盒?” 现在想想,魏老师之所以会这样说,似乎并不是出于对我的信任,而是她的一种策略。故意借着当众“捧”王震的机会,消减一下这个“大块头”的心中,对我的仇恨。 因为,她的话音刚落,王震就“嘿”地一声,笑了出来。 他这一笑,“局内”的紧张气氛,自然就缓和了不少。 魏老师再度回头,对我问了句:“放学不赶紧回家,跑这干嘛来了?” 我继续低着头,嘟囔了一句:“我的眼镜找不到了,想看看是不是落在班级了。” 听过我的原由,王震立刻接话道:“是这个吧?” 我循声望去,就见到了一双大手,正拿着一个对比下显得十分“小巧”的眼镜盒,递在了我的面前。 “这传说中的王震,不会是被我给揍怕了吧?”我才刚一动了这个,自以为是的心念,立刻便被头顶那火辣辣地疼痛,唤回到了现实。“他在认识我的前提下,从一开始就没有对我客气过。如果不是有着‘老七班’的兄弟们,奋力阻拦的话,估计现在的我,已经开始满地‘找牙’了吧!” 正犹豫间,魏老师再度开口提醒道:“既然王震给你找到了,你还不谢谢人家?” 都这个岁数了,还要当众接受“师长”的礼节教育。我不免觉得有些羞臊,皱了皱眉,一边接过了眼镜盒,一边极不情愿地说了句:“谢谢。” “极不情愿”,只是我的伪装而已。 其实我心里明白,若是不好好把握住这次说“谢谢”的机会,恐怕我接下来的遭遇,就算是说上一万句“对不起”,也无法挽回了。 冤家已解,魏老师又对众人呵斥道:“还围在这里干嘛?都回自己座位上坐着去吧!” 众人依令归位的间隙里,她又对仍在原地的我,柔声说了句:“你还待在这里干嘛?是想再听听我讲课吗?” 魏老师的话,刚一入耳,我的鼻子,瞬间一酸。只觉得有一股热气,自胸中涌出,梗在了我的嗓子眼里。 我吞了吞口水,还是没有说话。 我知道,只要我开了口,立刻就会哭出来。 “不听就赶紧回家吧!再好好看看书,马上就考试了。你没问题的!考不上一中,别来见我!” 当她说完这些话后,我连“嗯”一声的勇气,都没有了。 转过身,快步冲出了班级的大门后,才允许自己的眼泪,夺眶而出…… 二十多年过去了,我终归还是没能找回自己的“脸”,能够再见我的魏老师一面。 更不敢再回首看看,自己曾自信满满地,对她说过的那些豪言。 “魏老师,你看着,下次考试,全学年第一的那个,就要换成是我了!” “好,我相信你!” 第一百二十八章 普通朋友 “魏老师,你等着,我一定会让你,为有我这个学生而感到骄傲的!” “嗯,我等着!” “魏老师,在我考上清华大学的学子宴上,我一定拉着你上台。对全世界宣布,我是你魏海英的学生!” “行!” 魏老师,我虽然最终上了一中,但却不是考上的。 差了三分的我,是掏了一万块钱,自费上的。 魏老师,我…… 随着阅历的丰富,我渐渐总结出了一个道理,有些该花的钱,真的不能省。 因为,即使你“这里”省下了,便一定会在“那里”花出去。 如果,妈妈当初能够拿着这一万块钱,给我买电脑的话。 估计,就不用最后拿它去给我买“分数”了。 以上两点,是我当时的想法。 其实,父母可以给你生命,已然是一种恩赐了。若能再保你衣食无忧的话,便等于是尽到了责任。 是我太过贪心,总想要的很多。 妈妈是一个极度自我的人。 作为她的儿子,我只是比她更加自我了一些。 我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开始,变成了一个只知道索取的人。 我一边渴望着被爱,一边又渴望着自由。 一边想从妈妈那里得到金钱,一边又想着可以脱离她的束缚。 人类的自私本性,在青春期的我的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 我只想要主导自己的人生,这有错吗? 妈妈已经尽全力的给了我一切,她又有什么错呢? 那些最终没有给我的,只是她认为是对我有害的而已。 女人的控制欲,超级可怕。 失去了尊重的爱,只会把人逼疯。 当本该考上一中的我,得到了一个没有考上一中的分数时,妈妈非但没有骂我,反而拉着我到处炫耀。 “我儿子考一中,就差了三分!厉害吧!” 如果,是和我的那两个,与我同届的,二舅与小姨家,与一中录取分数线相比,分别差出了80分和100多分的姐姐相比的话,我这个只差三分的弟弟,自然是“优秀”的。 只有我自己心里明白,在第三年的最后一个学期,我从没有翻开过,任何一本教材。 确切的说就是,从分班第一天后,我便再也没有上过学了。 早上起来,背着书包,直奔网吧。 熬到放学的时间后,再回到家中。 吃过晚饭,回到房间,研究“医学”。 已经到了那个时候,没有人会去管你了。 临毕业前,丽娜主动与陈峰提出了分手。 分手的理由里,虽然没有我。 但我却认为,自己终于等到了机会。 于是,我便加紧了追她的力度。 而她给我的回应却是:“你是我这辈子遇到过的,对我最好的一个男生。我不想失去你,所以我不敢和你在一起。我怕分手后,我们就连朋友都做不成了。而且,这段时间,我不想再分心去思考那些理感情上的事。所以,我想让你当我的哥哥,行吗?” 听到这个回应时,虽然我的心里,瞬间涌现出了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但我的回答却是:“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但我不会做你的哥哥!只希望等你想要再次拥有一段感情时,可以第一个想到我。在这之前,我会一直在你的身边,守护着你!” 在她落泪的一瞬间,我觉得,我赢定了! 在这之前的一天,我们刚举行过一次,大型的同学聚会。 算做对七班的告别。 那一天,我第一次喝了许多的酒。 临散场时,我借着醉意,无数次大喊着丽娜的名字。 她只回头看了我一眼,什么都没有说,便跟着马艺,结伴离开了。 我继续坐在饭店的椅子上,一杯又一杯的喝着啤酒。 那一天,我并不是一个人。 在我的周围,环绕着六、七个女生。 我真的喝多了,控制不住的哭。 这些女生们,便在一旁叽叽喳喳的劝着我。 我每喝一杯,就会哭着对她们说一句:“你们都不懂我!” 然后,她们就会合声对我回上一句:“我们懂!” 我只是喝多了,却没有喝醉。 头脑异常清醒的我,非常好奇,我的女生缘,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竟然好成了这个样子? 在我不知喝到了第几瓶的时候,突然一个叫李洋的同学,拽着一把椅子,立到了我的面前,坐了下去。 她的手里,也拎着一瓶新打开的啤酒。对周围吼道:“都别劝他了!他不是想喝吗?今天我陪他喝!” 说罢,他指着我的鼻子,用一个十分坚定地语气说道:“迹天涯,来,开喝。从现在开始,你喝多少,我就喝多少!” 那一瞬间,我很懵b。 在这之前,我和李洋之间,连一句话都没有说过。 我很纳闷,她为什么要陪我喝酒呢? 难道是因为,她喜欢我吗? 虽然这样想着,我还是假意醉道:“你陪我喝也没用,你也不懂我!” 话音刚落,我身边的女同学们,回答的话语,立刻就变成了:“不!李洋是最懂你的!” 听有此言,我也不再说话,自顾自地吹了一整瓶啤酒,想要让李洋“知难而退”。 没想到,那李洋却不废话,亦是毫不犹豫地提起酒瓶,仰头就灌了进去。 经此一幕,我心动了。 不管她是不是真的如我所料,是一个在角落里,偷偷暗恋我的人。我觉得,我似乎都可以接受这样一个,愿意陪着我的女生。 心动之余,我也心疼了。 因此,我瞬间就不想喝了。 只因我害怕,陪着我的李洋,会喝的难受! 后来发生了什么,我就不太记得了。 我的头脑虽然清醒,但身体真的是不胜酒力。 我应该是喝断片了。 事后,也没有人去帮我回忆一下,我断片之前的故事。 只是第二天,我和丽娜之间,便有了那段对话。 因此,我和李洋的故事,也就没有“然后”了。 只因我以为,我已经得到了,丽娜用“眼泪”许下的承诺。 我要守着这个承诺,等待着她,再度需要一段感情的那一天。 就这样,陶喆的那首《普通朋友》,便伴随着我,度过了上高中前的一整个暑假。 等待, 我随时随地在等待, 做你感情上的依赖。 我没有任何的疑问, 这是爱! 我猜, 你早就想要说明白, 我觉得自己好失败。 从天堂掉落到深渊, 多无奈! 我愿意改变。 (what can i do?) 重新再来一遍。(just give me change) 我无法只是普通朋友。 感情已那么深, 叫我怎么能放手? 但你说: ''i only want to be your friend.'' 做个朋友。 我在你心中, 只是just a friend。 不是情人。 我感激你对我这样的坦白, 但我给你的爱, 暂时收不回来。 so i 我不能只是be 你的朋友! 我不能只是做你的朋友! 第一百二十九章 班长 高中的一切,都是新鲜的。 习惯了做什么事情,只要稍稍努力一下,立刻就能得到反馈的我,因为丽娜始终不能同意我的追求,而给我带来的沮丧。叠加着成长的过程中,我的家庭,带给我的失望。使得初上高中时的我,寂寞的感觉,到达了顶点。 我之前那些朋友们,除了杨凯外,基本都上了一中。 但只有丽娜一人,是自己考上的。 分班的时候,我在十八班。 一中为了不浪费学生们的宝贵时间,选择在高一就分了文、理。 本着“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原则,妈妈让我学了理科。 当然,这一次,我和妈妈的选择,是一致的。 虽然,我和妈妈的距离,在那段时间里,是最远的。 为了摆脱丽娜对我的影响,更是对心中那个,迫切想要有一个“归属感”的追求。 我生平第一次,将全部注意力,放在了集体的生活中。 努力去和新班级里的每个人,无论男、女,都用心地交着朋友。 我这么做,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在上高中之前,便给自己定下了一个,要当班长的目标。 由于我从来就不是一个,会掩饰自己野心的人。 所以,很快的,我新交下的这些“小伙伴们”,便开始用“班长”的称谓,去与我打招呼了。 当时,我们班有一个叫张猛的同学,自信、开朗。一看就是那种,家庭幸福的孩子。 那种幸福的家庭,培育出来的孩子,对我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因此,在遴选班级干部之前,我俩便已经玩的非常好了。 他的高中目标,是要当班级的团支部书记。 所以,我俩便经常旁若无人地,互相调侃着对方。言行举止间,仿佛他已经担任了书记,而我已经担任了班长一样。 虽然截止至目前,我还没有真正谈过任何一次恋爱。 因为骨子里的自卑,我又从不相信,有人会真的喜欢我。 即便是偶然出现了李洋之类的人,我也会因为没有安全感,而选择了放弃。 我只相信那些,通过努力得来的东西。 相应的,我也就不配拥有那些,从天而降的幸福。 但这又并不妨碍我,极度膨胀的自信。 真正到了竞选班干部的那一天,自以为胜券在握的我,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大篇演讲稿。 我以为,我会像当初的张鹏一样。站上去,表达自己的意愿。然后,顺利当选。 我以为,我远比张鹏优秀的太多。而且,我远比他准备的充分。 可惜,半路杀出的丁祥,很快便将我的梦想,击打的粉碎。 这哥们的中考成绩,在我们班排名第一。学习好也就算了,他长得还有点帅。神似现在的当红小生,易烊千玺。 至始至终,我都不知道自己还有一个“竞争者”的存在。 而且,当大家对我开着“班长”的玩笑时,这个丁祥,也对我表示了明确的支持。 所以,演讲后的我,便从容地回到了座位上,踌躇满志地等待着,“实至名归”的那一刻。 不成想,却等来了随我之后上台演讲的丁祥。 当时我的内心,是极其错愕的。 “我屮,还他妈可以这么玩吗?原来世界上真的有口是心非的人?” 丁祥的演讲,看似毫无章法,但却主题鲜明。 他“吭哧瘪肚”了老半天,都只是在反复强调着一点:“我从小学起,考试成绩一直就是第一。所以,从小学起,我就一直是班长!” 刚开学一周左右的时间,同学们彼此都还不太了解。他反复强调的事实,都是大家能够看见的东西。 在班级的花名册上,第一个人,确实就是他。 因此,他的吞吞吐吐,在同学们的眼中,都被理解成了沉稳。 与之相对应的,我的那篇辞藻华丽的演讲内容,就成了一些不切实际的“画大饼”了。 而且,我那些八字还没一撇,便以“班长”自居的行为,在同学们看起来,更像是一种“浮夸”。 所以,在最终投票的时候,丁祥的票数,比我高了整整一倍! 如果,当时的我,能够通过这次失败,痛定思痛。意识到“学习成绩”,才是衡量一个学生好坏的最重要参考。 并且重新找回那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自己的话,或许一切,便会是另一个结果了。 这就好比是一轮企业面试,你拿着北大的录取通知书,我拿着高中的毕业证书。 就算我确实有着,比你牛b的多得多的真才实学,企业也一定不会去花时间,了解一下仅有高中文凭的我。 只要是个正常的面试官,都会在投简历的第一阶段,就把我刷掉,而把机会留给北大毕业的你。 就像现在,我各方面都比那个丁祥强百倍。 而且,我如果不是整整半年没有看书的话,此刻一定是在一中的“火箭班”,竞选班长呢。 丁祥“全校第一”的那个成绩,放在全市,可能都进不了前一百名。 我当年全校第二的成绩,放在全市,就等于是全市第二的存在。 可当年是当年,现在是现在。 人生路虽长,却没有任何一个事件,可以独立的存在。 你做的每一个决定,最后都会影响你的一生。 当我放弃了学习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此刻我竞选班长时的失败。 在一个班级中,“优秀”才是主流。 我当初选择了当“不良”的极少数,就决定了我今天的票数,一定会比“优秀”的丁祥少。 我的第一个高中班主任,是一个岁数偏大的,教物理的女老师。 她其实第一眼就看出来了,丁祥不是一块当班长的料。所以,在我演讲完毕的时候,她就拉着丁祥去到了门口,跟他商量着,想让他担任学习委员一职。将班长之位,让与看起来更合适的我。 但大家都是青春期,正值叛逆。丁祥理所应当的对老师的提议,表示了拒绝。并且毅然决然地走向了讲台,开启了那段,三句话不离“‘老子’一直第一的演讲。” 第一百三十章 集体 当时,我和丁祥都不会想到,他这个“与我为敌”的决定,竟最终改变了,许多人的一生。 即便是落选了,我却还是很有风度地,为这个结果而喝彩。 当我决定去珍惜、去爱这个集体时,就意味着,我一定会尊重这个集体做出的,每个选择。 作为安慰,班主任问我愿不愿意当体委。 我却选择了,担任文艺委员一职。 既然大家都不了解我,那么我就继续努力,获得大家的认可就是了。 就算当不了班长,我仍然可以践行,我演讲稿里的“承诺”。 最主要的是,我并没有认输。 你丁祥不是班长吗,那我就当那个,能够“控制”班长的人就是了! 十八班的成员构成,良莠不齐。 其中有一个叫李毕的,是某位任课老师家的孩子。 他好像根本就管不住自己的嘴,每天不是在搞乱课堂纪律,就是在搞乱课堂纪律的路上。 作为我们班的班长,丁祥却从来都不敢去维持班级的纪律。 可能在他的旧有经验里,所谓班长,不过就是挂个名而已。只需要学习好就行,其它的什么都不用做。 现实却是,就算丁祥敢管,李毕也一定不会听他的。 连老师们说的话,李毕都充耳未闻,他丁祥又算个什么玩意? 因为始终搞不定李毕,所以我们那个班主任,便搞不定任何其他的,调皮捣蛋的学生们。 那段时间,我才相信了,原来“一颗老鼠屎,真的可以坏了一锅汤!” 也就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吧,许多任课老师在来十八班上课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捏着鼻子来”,又“捏着鼻子走”的。 我心里明白,对于李毕这种欠揍的选手,能够解决问题的,只有拳脚! 所以,为了我的集体。我还是决定,对李毕出手了。 过程不表,只说效果,立竿见影。 可惜的是,经过了一个多月的纵容,李毕早已恶习难改。虽然在班级的时候,因为我的压制,比以往要收敛了许多。 但我没想到的是,他竟然把“搞破坏”的目标,放到了学校的公共设施上去了。 那种疏散指示标志,被他逐个楼层,手脚并用的砸了个遍! 结果就是,他的名字,挂着十八班的前缀,在学校的广播中,被连续通报批评了整整一周时间。 正所谓“墙倒众人推,破鼓万人捶。” 在十八班被通报期间,更有无数任课老师们,陆续去到了校长室中,报告了一些关于这个班级的其它劣迹行为。 当然,这些是我后来知道的。 当时的我,正沉浸在,开学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人缘却已经好到了顶点的甜蜜体验中,难以自拔。 我已经靠着文艺委员之职,完全架空了班长的作用。 十八班,是唯一一个每节课上课前,都要播放流行歌曲的班级。 而我选放的每首歌曲,当然都是大家投票确定的。 几次大型班会,更是由我来主持。 那个班长丁祥,早已在潜移默化间,变成了我的跟班。 在我特意靠近他的这段时间里,除了教他逃课,带他打架外,还试着捧他“出名”。 更是利用自己以前积累下的“人脉”,带他见识到了许多,“年轻人”该见到的世面。 我的出发点,除了是想要教会丁祥,怎么去当一个班长外。更想让他为自己当初与我竞争的行为,感到后悔。 那个时候,十八班的钥匙,也在我的手中。 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个开门的是我。 每天放学后,最后一个锁门的,也是我。 因为,我在用心爱着十八班的一切。 到最后,我也就不在乎谁是班长了。 我已经,把我的十八班,当成了我的家去守护。 确切地说,我已经把那个班级,当成了是我唯一的家。 班级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我的家人。 而我深沉的爱意,很快便获得了真挚的“回报”。 在我过生日的时候,班级里有一半以上的人,给我送了礼物。 全班同学,还一起给我合唱了,《祝你生日快乐》这首歌。 在听到众人合唱的那一刻,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体验到了“家”的感觉。 那一天,也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一天。 甚至,比当年吃那顿“酸菜馅”饺子时,还要幸福! 我第一次知道了,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着,“幸福的眼泪”。 什么丽娜,什么这、那的,都不重要了。 我只想永远地,和我的十八班在一起。 后来,我装着那一兜子“生日礼物”回家时,还特意在妈妈的面前,显摆了一番。 却只换来,她极为鄙夷的一句:“送一大堆破烂而已,有啥好得瑟的!” 那一刻,我虽然很失望。却并没有像以往那样,难过太久。 因为,我已经有了自己的集体。 在那个集体中,我很重要。我的付出,大家都看得到。 这个集体,给了我家的感觉。 凡是在家庭中,得不到爱与尊重的孩子,便会很轻易地,被这个社会上的随便一点善意所打动。 自那之后,就算为了十八班去死,我都心甘情愿! 我笃定,如果再选一次班长的话,我一定会被全票当选的。 在十八班,我完成了一个学生可以完成的一切。 却唯独忘记了,要去“好好学习”这件事。 而那个年代,“学习”,才是衡量一个学生好坏的唯一标准。 最初的丁祥,不止夺走了我的“班长”之位。 他还夺走了我的喜欢。 她是我的同桌,叫尹媂。 我是个渣男,所以在遇到尹媂的时候,我很快便忘记了,自己许下的那个,要等丽娜的承诺。 我俩初相识时,尹媂好像挺烦我的。 这让我十分纳闷。 丁祥是那种,易烊千玺式的“奶油类”帅哥。 而我属于陈冠希那种,棱角分明的“痞帅”类型男。 这是后来,我遇到的许多女生们,对我的统一评价。 可惜当时的我,因为骨子里的自卑,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直到我学会了“照镜子”以后,才突然发现了,自己竟然是个“帅哥”的事实。 第一百三十一章 白乌鸦 当尹媂对我表现出反感时,还没有发现自己是个“帅哥”的我,曾一度怀疑,是不是因为自己太丑了呢? 我这个人,“贱”是“贱”了点。却也有着自己的自尊。 面对着一个,明显很烦自己的人时,我是绝对不会,主动去打扰的。 日子,也就这样“井水不犯河水”地过了起来。 但毕竟是同桌,难免接触颇多。 经过了大概半个月的相处后,在一个寻常的午休时间里,尹媂突然没头没脑地,主动对我说了句:“你好像和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虽然她长得不算出众,但却是我喜欢的类型。所以,我偶尔也会偷看她几眼。 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因此,当她主动跟我说话时,我倒也没有装大,立刻便好奇地回问道:“你以前认识我吗?为什么会这么说呢?” 虽然她主动与我开了口,却还用着以往面对我时,那个皱眉撇嘴的表情,回答道:“我也是四中的。” 听到这个答案时,我才恍然顿悟。 也难怪她会烦我,一个全班第三的好学生,自然是不会喜欢我这个,名声在外的“恶霸”的。 我尴尬地点了点头,表示收到后,便不再说话了。 但那天的尹媂,兴致似乎很高。 见我已不言语,她却继续自顾自地点评了起来。“我第一次见到你时,是在四中‘火箭班’的报到日那天。当时你迟到了!我看见你的妆容时,还以为是哪个‘地痞流氓’来学校找事,被老师们抓到了,放在‘火箭班’里,‘展览示众’的呢!” 融入十八班的集体后,我又开始想要做一个“好人”了。对于曾经的荒唐,自然是不愿再度提及的。 所以,当她“点破”了我当时的“形象”后,我突然感到了一阵羞愧! 因此,我礼貌地咧嘴一笑后,便选择了继续沉默。只想要快点结束这个,“无聊”的话题。 和尹媂当同桌半个多月了,当我已经开始怀疑,自己可能是遇到了一个“哑巴”的时候,她却在那天,突然化身成了一个“话痨”! 虽然对于她提出话题,我已经表现出了很明显的回避意图。 她却还是不依不饶地刨根问底道:“你之后去哪里了?为什么再就没来上过学?” 眼见回避无望,我只好撒谎道:“我病了!前阵子刚好!” 她继续问道:“什么病这么严重,休了这么久?” 我想到了妈妈的病,脱口而出道:“心脏病,差点手术,还好缓过来了!” 见她若有所思,我又想将谎话编织的更完美些,便接着补充道:“我这个病,是家族遗传。我的妈妈,就在我很小的时候,因为这个病手术了。”怕她不了解什么是‘二尖瓣置换术’,再问起来,免不得又要多费许多口舌,我干脆夸张道:“连心脏都换了!” 说罢,我情不自禁地叹了口气,下意识地呢喃道:“我差点就没有妈妈了!” 听有此话,她咋舌道:“太可怕了!”顿了顿,又说了句:“不过你还挺有孝心的。” 短短数语,我突然有了一种,终于遇到了知己的错觉。感动间,竟然还差点落了泪。 我揉了揉鼻子,化解掉心中涌起的异样情绪。笑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孝顺的?” 她回道:“感觉。”说罢,扬了扬头,自信满满地补充道:“千万不要小瞧了女人的感觉,很准的!” 我撇了撇嘴,佯装鄙夷道:“切,见我第一面时,你不还错把我当成了流氓吗?” 她白了我一眼,反驳道:“本来我也没看错啊,你就是‘流氓’!”说罢,她叹了口气,嘟囔道:“这也不怪你,男人都一个货色!天下乌鸦一般黑!” 听有此话,我也无奈地叹了口气,盯着她看了半晌。那副看破红尘的“嘴脸”,瞬间使我产生了兴趣,笑问道:“那你刚才为啥要说,我和你想象中的不一样呢?” 尹媂是一个,十分直接的女生。这一点,和我妈的性格,倒有几分相似。或许,这才是她最初吸引我的地方吧。 对于我问出的这个问题,她立刻便给出了一个,很干脆的答案:“一开始,我以为你是一个‘臭流氓’!” 此言一出,我一边抬起胳膊,凑到了自己的鼻子前,极为配合地,假装闻了闻。一边暗自感慨着:“真是造化弄人啊!又是一个无知的少女,被我的‘假面’所欺骗,错将‘心性淳朴’的我,当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坏蛋了!” 她又开口补充道:“接触了一段时间后,我才发现,你竟然是一个有文化的流氓!” 不管我是不是一个真的流氓,但至少我的内心,确实是把自己定义为一个“文化人”的。 而且,我的流氓外表,也是我煞费苦心,努力经营的人设之一。 因此,听到尹媂的如上断言时,我的“知己”之情,不降反增。看向她的眼神里,竟又不自觉地,填入了些许感激之意。 我笑了笑,心情大好,贫嘴道:“你是想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嘛?” 她又白了我一眼,抿了抿嘴,不置可否。 从态度上,我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她初见我时,对我那不加掩饰的厌恶之意,已然通过这番对话,消散于无形之中。 既然她对我没了“敌意”,我也大可不必继续装什么深沉。主动开启了第二个话题,与她攀谈道:“你知道神农架吗?” 她点了点头,回答道:“听说过,那里好像有野人吧?怎么了?” 见她有了兴趣,我故作高深地摇了摇头,沉声道:“野人的事,不过是个传说而已,真假难辨。我想告诉你的是,据可靠消息,神农架里有一种乌鸦,是白色的!” 她张了张嘴,欲辩无词。 见状,我趁热打铁道:“既然天下间的乌鸦,并不都是黑色的。那天下间的男人,也就不可能都是一个样的!” 第一百三十二章 道义 当我在这番言语中,使出了三十六计里的第二十五计,“偷梁换柱”之法后,尹媂已然没了招架之力。 于是,我盖棺定论道:“你会如此悲观,只不过是之前的你,没有遇到过好的男人而已!” 看着她鼓着腮帮子,蹙着眉,努力寻找着论据,想要继续维护她的论点的可爱模样,我瞬间觉得有些“沦陷”。 我别过头去,不再看她,稳了稳心神,目视前方,很认真地说道:“不过现在你走运了,因为你终于遇到一个好男人了!” 余光中,我见她侧过头,努力地盯着我的侧脸,看了好半晌。方才用一个一听就是装出来的不屑语气,质问道:“你说的那个好男人,不会是你吧?” 我亦是恰如其分地回过头,直视着她的眼睛,‘电光火石’间,庄严地宣告道:“我会证明给你看的!” 话音刚落,就见她的脸颊,闪过一抹绯红。 刹那间,我忽然想起了吴萌。曾有过的,“血”的教训,明确地告诉着我,并不是所有的脸红,都代表着“娇羞”! 我本能地向后躲了躲,忐忑道:“你也没必要这么激动!来日方长,我们事儿上见就是了!” 她并未经我所历之事,自然也就不会明了,我的话中真意。 绯红褪去,冷颜归位,一如平常。 事后想想,当时的她,应该是以为我在嘲笑着,心绪起伏到脸都红了的她吧。 我这个人,有时候挺“拧巴”的。 只会“玩笑”着说出,心里的话。 也许,总是“朝三暮四”的我,始终未变的“热爱”,便唯有“装b”一项吧! 我始终坚信,自己就是一个百分之百的好男人。 在尹媂“天下乌鸦一般黑”的抱怨里,我明确地感觉出,她的骨子里,应该是一个期待“奇迹”的人。 思量至此,我那该死的“好胜心”,亦是同时膨胀到了极点。 “我要做她的奇迹!” 这是当时的我,心底的呼喊! 这些年来,我一直就想找机会,可以做回一个好人。 我一直等待的,就是那个需要我“拯救”的人。 那一刻,我心中悄然升起、并且越发浓烈的情愫,正不断地提醒着我说:“眼前这个叫尹媂的女人,就是你要等待的那个人!” 一个记忆中常年“淋雨”的人,势必会磨砺出,两种截然相反的性格。 一种,是要拉着全天下的人,陪他一起“淋雨”。 还有一种,就是愿为天下人撑伞。 既然我的内心,早已被生活,击打的粉碎。 那就让破碎的我,去呵护这天下间的纯真吧! 这是当时的我,最真实的想法。 就算我自己的生活,过的水深火热,一塌糊涂。但我却始终看不惯,身边有谁不相信,美好的存在! 救苦救难,是我最新的梦想。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经过了一下午的“深思熟虑”后,我便正式展开了,对尹媂那不是追求的“追求”攻势。 一时间,我对她那些无条件的好、无底线的纵容、无死角的保护,纷至沓来。 自出生起直到现在,只要我能想象得到,并且办得到的,所有对人好的方式,均在尹媂的身上,轮番尝试个遍。 不出几天光景,我对她的“特别”,再次人尽皆知。 但又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的我,没有任何过分的想法或奢望。 我对她的好,好的很单纯。 因为,我只想做一个好人。 那段时间,我与大猛和丁祥二人,已经结成了“路友”。 形影不离间,大有已成十八班“铁三角”之势。 左手“书记”,右手“班长”的我,无论走到哪里,都俨然一副“王者之姿”。 正所谓:“小心得天下,大意失荆襄!” 在我开始对尹媂“好”了之后,与我那两个路友的谈话内容,便不自觉的全都成了她。 我虽说者无心,却没防备丁祥那厮,竟然会“听者有意”。 神鬼不觉下,他竟然对尹媂秘密地展开了追求。 我的“追”,无欲无求。 他的“追”,可是真的下手啊! 讽刺的是,后知后觉的我,没有怪他也就算了,还tm的想方设法的帮他出谋划策! 因为此事,我还和张猛的关系,突然就处“掰”了! 当时的我,刚知道了丁祥在追尹媂的事不久。在共同的“喜好”加持下,难免就有了更多的话题。 因为还未适应那个,突然“长大”的自己,所以在聊起男女之事时,多少还有些拘谨。 某日放学,我与丁祥和张猛,如常的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 “书记”身高步大,走在前方,一马当先。 尾随其后的“班长”与我,正对尹媂一事,窃窃私语。聊至兴处,不免嬉笑一番。 “书记”闻声,回头好奇道:“你俩笑啥呢?”眼神中,满是分享的渴望。 “圣贤书”看得多了,行事时,我难免过份追求道义。 要是我自己的事,自然可以坦荡示人,无需隐瞒。 偏偏我与丁祥聊的,是他要追求尹媂这件事。 出于“道义”,也即是对丁祥“隐私”的保护,我下意识地收起笑容,冷淡地回了张猛一句:“没啥事。”眼神躲闪,回避之意尽显。 听见我的回答后,张猛的神情,突然变得十分复杂。更有许多失望的意味,夹杂其中。 气氛正有些尴尬间,丁祥却突然对张猛开口坦诚道:“我要追尹媂,你也帮我想想办法呗!” 此话一出,张猛的表情,变得更加复杂了。 估计他一定十分纳闷:“这全班疯狂炒作的cp,不是迹天涯与尹媂吗?咋又成了你要追她了呢?你们玩的可是真开啊!” 张猛的想法,是否果真如此,我不敢确定。 只是丁祥坦白之后,我tm的倒成了那个“假假咕咕”之人了! 一个晃神间,张猛便伸出胳膊,笑着环搂住丁祥的脖子,学着我刚才的样子,用着比刚才的我,更加“明显”的,回避的方式,趴在丁祥的耳边,小声嘀咕了起来。 第一百三十三章 三人行 没说几句,张猛与丁祥二人,便自顾自地开怀大笑了起来。 那一刻,化为“透明”的我,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是一个大傻b! 我去你妈的“道义”。 这个世界,压根就没有“得道”!。 有的,只是“得到”! 刹那间的彷徨后,我甩了甩头,压制住了“黑化”的自己。还是决定,再给心中所一直坚持的,那份濒临崩塌的“信仰”,最后一次机会。 我倒是要看一看,“王道”,是否真的无敌? 那是我第一次,靠着自己的意志,抵御住了别人的影响。 没有再次放弃,做一个好人的努力。 接下来的日子里,张猛与我逐渐疏远。到了最后,更是形同陌路。 我不怪他。 或许他初与我交往时,也是一片赤诚的。 是我对他的“防备”,寒了他的心。 世间最宝贵的,便是真心。 最易破碎的,也是真心。 至少在这件事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于人多处,莫要耳语!” 心若坦荡天地宽,你丁祥喜欢尹媂,我迹天涯也喜欢尹媂。 你追她之前,没有考虑我的感受。 现在我要追她,便也再无需考虑你的想法了! 于是,我一边愉快地做着好人,享受着日益增长的人缘;一边心无旁骛地,继续“追”着尹媂。 可毕竟是被丁祥施了先手,占足了先机的他,到底早了我一步,牵上了尹媂的手。 但我却没有像对丽娜时那样,得知她与陈峰在一起后,选择了退让。保持着一个朋友的身份,该有的克制。 而是继续着,我对尹媂那远超友谊的,无微不至的关怀。 同时,我又不忘与丁祥,诚心地交着朋友。尽力地扮演着,一个好兄弟该有的样子。 在这之前,我已经很磊落地告诉过他:“从现在开始,我要和你公平竞争了!” 我的这个做法,丁祥虽然表现如常。 可那尹媂,倒是率先绷不住了。 迫于左右为难的压力下,她竟然主动与我分享起了,她的一篇日记。 大概的内容,我记得是这样写的: “寒风如刀,刮得人脸生疼。 一场雪后,地面如镜。 哎,偏我又是一个,天生就没有平衡力的女孩子。走在这光滑的地面上,真是寸步难行! 正犹豫时,耳旁传来了他的声音:‘看你小心翼翼的样子,是怕摔倒吗?’ 他是我们班的班长,长得眉清目秀的。若是看不仔细,到像个女子。 最近几日,他总会趁机拿我取乐。 我虽欲反驳,奈何实力不济。 算了,任他笑吧! 大不了原地站着,等他走得远了,我再继续前行也不迟。 我的主意方定,他的声音,却已到了我的耳边。 ‘让我牵着你走吧!’ 男女授受不亲的,他这是要占我的便宜吗? 我本不欲理会,却忽觉一个大手,霍地抓住了我的手腕,拉着我就向前走去。 恍惚间,只怕摔倒的我,本能地反向抓去,竟就这样,与他十指相扣了! 他的手很暖。 就这样吧,我也不算太过吃亏!” 尹媂也是一个文思细腻的女子,这篇日记的内容,我虽不敢保证字句不差。但有着“过目而不忘其意”本领的我,能够肯定的是,我已将她所记录的那段故事的要义,完美复刻如上。 看过之后,我只由衷地,在心里赞叹道:“我屮他妈的,这丁祥果然是个高手!这一回合,我输的是一点也不冤!亏我还常以‘影帝’自居!这他妈‘扮猪吃老虎’的本领,我还差的多呢!” 心服口服中,我又想起了前日里,还曾大言不惭地教导过丁祥,要如何获得女孩子的芳心呢! 我屮他妈的! 真是江湖路险,人心难测啊! 痛定思痛间,我面色如常。 合上日记,微笑着归还给尹媂后,云淡风轻地说了句:“挺好的,祝你们幸福。” 我的话音刚落,尹媂紧绷的神情,瞬间便放松了许多。 我知道,这些日子里,她一定是深受折磨的。 毕竟,我与丁祥是兄弟。 然后,我又对她好到了极点。 最后,她却“背着我”,和丁祥“相扣了十指”。 如今对我的坦白,或许是想让我知难而退吧? 从这一点上来看,尹媂真的是比丽娜,强了不止百倍!至少她直来直去,不拖不欠,坦坦荡荡!丽娜却是犹犹豫豫,瞻前顾后,得陇望蜀! 哎,不过这也是家庭环境所致吧! 若生来五谷丰登,谁又想去当个贼人呢! 《管子·牧民》有云:“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丽娜之所以是丽娜,自然有丽娜的苦衷。只是于当下无用,我们暂且不提。 仅说我见那尹媂眉宇方舒,不免怜爱之心又起,正色道:“‘祝你幸福’,是我站在朋友的角度,对你俩的期许。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会放弃追你的行为!毕竟,你俩还没有走到,结婚生子那一步呢,不是吗?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心甘情愿地,靠在我的肩膀!” 语罢,我纵声大笑! 来吧丁祥,第二回合,正式开始! 尹媂茫然叹息了一声后,便不再与我说话了。 说实话,丁祥遇到了一个,像我一般的人物,也算是他的劫数吧。 但我又真不觉得,我有什么错。 毕竟,至始至终,我都是那个,光明磊落者。 我要当班长,我就说了,并且做了。 我喜欢尹媂,我也说了,并且追了。 还都是在他之前说的、做的、追的。 是他主动选择了撬我所爱,我只是选择了“照单全收”而已。 我不是没有,靠“暴力”解决问题的实力。只是觉得,那个手段,有点太低级了些。 而且,对来自于郊区,从未见过“社会”样子的丁祥,使用暴力,我于心不忍。 马旭裤衩上的破洞,仍在时刻提醒着我,永远不要欺负弱者。 最主要的是,丁祥是十八班的成员,就是我的家人。 我是绝不会,对自己的家人使用暴力的! 我要赢,就要光明正大地赢! 女人我要! 兄弟,我也要! 第一百三十四章 把你宠坏 有时候,我也会想,是不是因为我先一步架空了丁祥的“班长”地位。自知反攻无望的他,才会选择在“感情”这条路上,对我开辟了第二战场。 自幼缺少父爱的人,无论男、女,一定会不自觉的,从遇到的每一个男人身上,学习“雄性”的概念。 至少我的成长,便不可避免地,受到了我所接触过的,每一个同性朋友的影响。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择其不善者而改之!” 感恩每次遇见,让我逐渐优秀。 胜者为王,败者寇。 在情感战场上,我所用的,还是在“班长”之争中,取胜的那套老办法。 在每一个下课的时候,当然,也包括放学,以及所有的周末,尽量把丁祥约出来,带他到处见见“世面”。 目的是让他没有时间,与尹媂接触。 上课的时候,我就会充分利用,“尹媂的同桌”,这个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近水楼台地“对月示好”。 我虽然从没真正意义上的,谈过恋爱。 但我却将每次“失恋”的原因,总结成了一句话:“只要距离拉开了,美就没了!” 像丁祥这种,一看就是有着丰富恋爱经验的男生,自然是不会如我这般“痴情”的。 而且,面对这种“一边是友情,一边是爱情”的局面时,他又明显没有我的“经验丰富”。 渐渐的,他自己就开始主动疏远了,与尹媂之间的关系。 “君子不夺人所爱”,只是表象。深层次的内涵,应该是,“同爱之,‘深’者得!” 丁祥爱惜面子,远胜于其它。 而我只追求结果,不择手段。 我俩之间,没有对错。 有的,只是不同的取舍。 生活中,我处处给足丁祥想要的面子; 众人前,一口一个“班长”,叫的无比亲昵; 私下里,因他年长我一岁,我还以“哥”相称; “社会上”,我又凭着自己的人脉,带着他结识了许多,“传说中”的人物。为了维护丁祥的面子,我还特意在向每一个“名人”介绍他时,都是这样说的:“这是我的大哥,叫丁祥。” 在我以“捧杀”为主的无解“阳谋”下,热爱“虚名”的丁祥,很快便放弃了抵抗。 既然大家都是涉世未深的年轻人,那心中所“求”,自然大同小异。 我让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获得了我以荒废学业为代价,“真刀真枪”拼回来的全部“荣誉”。 为了守住这种“荣誉”感,实力为“零”的他,便只能对我更加依赖。 孙悟空再牛b,他也打不过流沙河里的沙悟净! 想要在心理上,完全征服一个人,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把对手拽出他的“舒适区”。想办法将其拉到我们熟悉的领域,再与其一决雌雄。 你只要能把老鹰拉到水里,就是小虾米,都可以随便“捅咕”它两下! 在班级其它人的眼中,我才是对尹媂最好的那一个。 事实上,如果不说的话,大多数人是根本就不知道,丁祥与尹媂之间的关系的。 甚至,在我偶尔的“疏忽”中,若是他俩走得近了,还会有人跑来跟我告状。 其中有个叫刘志的男生,平时跟我的关系,处的也还不错。 此人虽然其貌不扬,但却很招女孩子喜欢。也不知道是凭的什么本事,总是在班级里左右逢源,到处“招猫逗狗”。 即便是这样,他却并不讨厌。作为一个男生,连我都非常喜欢,与他相处时的感觉。 他时常挂在脸上的笑容,虽然不“美”,但却很真。每天无欲无求,遇到什么事情,都是一副嘻嘻哈哈模样的松弛状态,很是让人神往。 但就是这么一个,看起来毫无立场,处处“以和为贵”的伙计,甚至都因为偶遇了丁祥与尹媂之间,“背着我”嘀嘀咕咕的样子,而特意跑到我的面前,提醒我道:“你小心点丁祥那小子吧!别你把人家当兄弟,人家却在你背后,偷犯‘江湖大忌’!” 看过《古惑仔》系列电影的,自然都知道,所谓“江湖大忌”,指的到底是什么。 每当大家这样提醒我的时候,我都会洒脱一笑,统一回复道:“人是自由的人,心的归属才最重要。没事的,随他们去吧!” 很快,我便占领了“道德”的制高点。 离名正言顺,差的也不过是临门一脚而已了。 只要丁祥继续爱惜他的面子,那么,碍于面子,他便一定会作出抉择。 早晚而已。 我自然是不急的。 因为,尹媂早已被我无死角的“溺爱”,宠得“找不到北”了。 作为文艺委员,我还利用自己的“特权”,为当时的十八班,定下了一个班歌。 由杜德伟演唱的,《把你宠坏》。 每天,至少播放一遍。 每次,我都会伴着音乐,深情地望着尹媂,纵声高歌。 洗脑的节奏,纯爱的歌词。 很快,便使得她彻底沦陷。 “把爱的细胞都打开, 大脑中充满着, 蠢蠢欲动的期待。 不是我想把你宠坏, 实在是你厉害, 让我舍不得离开。 我预感, 你是为我而来, 不容一秒发呆。 若是错过你, 一百年都感慨。 所谓感情路, 冤家路窄。 现在都明白。 从今后, 看着你好, 看着你坏, 我都捧在怀中, 全部都爱。 看着现在, 看着未来, 我都想让你, 在我纵容里被爱! 曾经为了自己, 一直都随感觉面对爱。 不勉强不刻意来对待。 而你让我改变了心态, 有一种, 真相大白。 一发难收拾, 想去爱!” 就这样,我与丁祥,在尹媂那里的一进一退间,胜负已分。 此时我的人设,早就不是一个“舔狗”了。 而是一个“霸总”。 如果说,我就是十八班里的“王”。 那么,尹媂就是大家唯一能够接受的“后”!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这个班级里,除了我之外,几乎已经没有男生去和尹媂说话了。 在我势不可遏的“进攻”下,丁祥亦是主动的与尹媂之间,划清了界限。 第一百三十五章 陆逊 当十八班里的所有人,都将尹媂默认成了,是我迹天涯的私有“领域”时,“女主角”自己,终于也认了命。 面对着我给予她的,那些“宠爱”时,她也终于不再抗拒。在接受的同时,偶尔还会带上,看似极力掩饰,实则昭然若揭的,甜蜜的笑容。 天地良心,我可从来就没有威胁过任何人。 这一切,都是我那些可爱的“家人”们,对我自发而成的“厚爱”! 在我们那个年代,学校总会在每一个学期中,组织一次“看电影”的集体活动。 那个电影的名字,我已经记不住了。 我也不可能记住。 因为,在那场电影中,我的全部注意力,都在丁祥与尹媂的身上。 在这之前,我本来是要和丁祥坐在一起的。 毕竟,我俩是兄弟嘛! 可在进入到放映厅前,尹媂却突然当着我的面,叫住了丁祥。 她先是红着脸,看了我一眼。在与我的眼神,交汇的刹那,便立即如触电般,迅速的避开了。 不明所以的我与丁祥二人,就这样被尹媂挡住了去路。 但她却不说来由,只是低着头,沉默不语。 因为,她在拦路之前,叫的是丁祥的名字。所以,我又不好率先开口。 就在场面逐渐走向尴尬之时,尹媂像是做了什么决定般,握了握垂于身体两侧的拳头,抬起头,看着丁祥,缓缓说道:“待会儿,你和我坐一起吧!我想和你聊聊!” 此话一出,我的心头,立时一紧。 虽然疼是疼了些,可我却一点也不慌。 只有我知道,牵过手的他俩,才是实际上的“情侣”。 但经过了这么久的战斗后,我深知他们的“关系”,早已名存实亡。 不然的话,尹媂也不用特意寻找着这个机会,去与丁祥聊些什么了。 确切地说,她们应该是早就约好,要坐在一起了才正常。完全没有必要,在临放映前,才极其“偶然”的相邀。 如此看来,我这无死角的“防御”,还是起到了应有的“效果”! 所以,当尹媂明确地表示出,要和丁祥坐在一起的愿望时,我只是十分有风度地,微微一笑,拍了拍丁祥的肩膀,便先他俩一步,昂首挺胸地,走进了放映厅中。 “我特么的一定得抢占一个,绝佳的侦查位置!好能监视他俩的一举一动才好!” 心念及此,我便先鬼祟地,选择了最后一排,靠过道的位置坐定。以待根据实际情况,再做适时调整。 那是一个,“窥”感极强的角落。 可惜,随后而至的他俩,还是在第一时间,便发现了我的位置。 礼貌一笑后,他俩便选择坐在了我的左前方不远处。 “偷窥”不成,我便只好观看“现场直播”了! 从他俩在我的视线里,并排坐下去的那一刻起,无论我再怎么“胸有成竹”,也还是不可避免地,“战战栗栗”了起来。 毕竟丁祥这哥们,可是连续“偷”了我两次家了! 这“黑灯瞎火”的环境下,万一他再来一次“破釜沉舟”,搞出些什么大点的“动作”来的话,我这再好的形势,也难保不土崩瓦解啊! 都说江东出鼠辈。(江东的父老乡亲们,对不起了!要怪,就怪罗贯中老先生吧!) 名声虽坏,却也并不耽误人家吕蒙,“白衣渡江”,大败关羽;更不耽误人家陆逊,“火烧连营”,完败刘备啊! 他俩也就坐下去了几分钟吧,我便已然心乱如麻。胡思乱想间,更是将丁祥那“小白脸”的形象,与陆逊的书生模样,合二为一。 “妈的,要不我还是过去一趟吧!可不能再吃了‘骄傲’的亏了啊!” “不贰过”,是我毕生的追求。 当我深吸一口气,刚欲起身,“亲往杀敌”,以绝后患之时,尹媂突然站了起来。 她的身躯,刚一站的笔直后,便没有丝毫犹豫地,移步到了过道之上,转过身,面向我,缓步而来。 当时的鹤岗,只有一个能看电影的地方,叫工人文化宫。 在那个“电影院”里,就只有一个放映厅。 放映厅很大。 大到将我们整个高一学年,全都装进去后,却还是没能坐满。 因此,我所在的最后一排,只零星的坐了几个人而已。 虽然,我几乎每天都在与尹媂见着面。 更是每天都在与她说着话。 可就算是说着那些,极为“肉麻”的情话时,我也从来都没有如今天这般,紧张、焦虑、手足无措过! 她离我不远。 走得再慢,也用不了几秒钟而已。 但就是那么几秒钟,却好像是走过了几年! 我数月来的期待,就这样悄然而至。 当她已经来到了我的身边时,我却还是木然地望着前方,一动不动,仿佛死了一样。 直到,我听见她的声音含笑,在我的耳边响起:“你不打算给我让个地方吗?” 那一刻,自以为全程掌握着,这场“追、逃”大戏主动权的我,瞬间变成了,尹媂手中的提线木偶。 身份转换间,我也只能是她说什么,我便干什么了。 并肩而坐中,我俩又沉默了半晌。 还是她,率先开口道:“你不想知道,我和丁祥都聊了些什么吗?” 因为她手中的线,暂时只控制住了我的身体而已。所以,我那习惯“装b”的灵魂,还是可以如常地指使着我,骄傲地回复道:“如果你想说的话,我倒是愿意听听。” 相识已久,尹媂早已习惯我的“无理”。 她顿了顿,沉声道:“我跟他提出了分手。” 听到此话,我的第一反应,自然是欢喜的。 但却不知道为什么,在那些欢喜中,又夹杂了许多落寞。 或许是在我的视线里,丁祥那孤单的背影,使我有些感同身受吧! 我虽然一直将他视为对手,但也确实把他当成了朋友。 如果,你也有这么一个朋友,你说什么,他就做什么。 那么,只要你还有点良心,就会如我一样,不会忍心去做一些,伤害这个朋友的事情的。 第一百三十六章 回家 可落寞的成分再高,终究也抵不过,欢喜的力度。 既然尹媂那样说了,我不禁好奇地问了句:“那他是怎么回答的?” 听有此问,尹媂立马学着丁祥的口吻,如实回道:“他说,‘我知道了。你快点去找天涯吧!他在等你呢!” 此话一出,我他妈竟然有点感动。 但感动之余,我不免又有些郁闷。 心中自嘲道:“我屮他妈的!本来是个大获全胜的局面!被他这么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后,却愣是给掰成了‘五五开’的结果!” 男人之间的关系,挺有意思的。 可以是兄弟、父子,也可以是敌人、对手。 但绝对不可以是朋友。 因为,“朋友”,是平等的关系。 而男人之间的相处,永远都不会平等。 只会在一番“明争暗斗”后,达成一个暂时的平衡而已。 如此说来,我和丁祥的关系,便从来都不是朋友了。 就在我为他在最后的时刻,展示出的“翩翩”形象,感到些许不爽之时,忽觉自己的肩膀一沉,尹媂竟然就那么毫无征兆地,将头靠了上去! 同时,在我正对她那一侧的脖颈处,迅速地传来了一阵,酥痒中又带着些许温热的,异样感觉。 “酥痒”的,是她的头发,蹭在了我的皮肤上所致。 “温热”的,是她的呼吸与体温,正不断地侵蚀着我的“肩头”。 这是我这辈子,有记忆以来,第一次与妈妈之外的女生,如此近距离的接触。 心潮澎湃间,不免全身僵直,头皮发麻! 好半晌后,她又喃喃地说了句:“你赢了!” 是啊,我不止是赢了。 我还赢“麻”了呢! 尹媂果然如我当初所言,主动地将她的头,乖乖地靠在了我的肩膀之上。 可接下来,我要干什么呢? 嘴上的功夫再厉害,不过是脸皮厚点即可做到。 但见了真章,到了该“动手”的时刻后,我却和她玩起了,“一二三,木头人”的幼稚游戏! “真金不怕火炼,狗肉难上大席”! 我这块偶然间,上了大席的“狗肉”,从她靠过来的那一刻起,便已化成了一滩“烂泥”! 接下来的时间,直到电影散场,我俩就保持着这个姿势,默然不语,一动未动。 时钟,或许偶尔可以停摆。 时间,却从不会为谁停留。 如果世界,可以定格在那一刻,该有多好? 当结尾的字幕,滚动至最后一行时,没有彩蛋,灯光骤亮。 偌大个放映厅中,便只剩下了我们两个,“依依不舍”的观众。 终于还是到了,“分开”的时候。 依然是她先开的口:“我们还在这里待着吗?” 话音刚落,早有进场打扫卫生的工作人员,替我做出了回答:“那两个同学,电影都散场了还不走?等啥呢?快走吧!别耽误我们下班!” 人总是这样,明明可以潇洒的离开,却偏要拖到狼狈之时。 如果说,刚才我的浑身酸麻,乃是受外界刺激下,血液极速流通导致。 那么,当我被人驱赶之时,全身无力到难以站立的症状,则是由于保持着一个姿势近两个小时后,全身血液停滞太久所引起的。 见我摇摆不定,身躯不稳,尹媂取笑道:“麻了?” 我虽呲牙咧嘴,不置可否。心中却称奇道:“同样是一动不动,为啥她就没事呢?” 正迟疑间,忽然一声闷响,她已跌坐在地。 “哈哈哈哈!”我一边大笑着,一边下意识地起身,想要将她扶起。却自顾不暇,同样趴在了,她一旁的地面上。 哎!现在想想,我是真的愚蠢啊!多难得的一次“意外”,我为啥偏偏瞄准了地面去趴下呢? 但我的愚蠢,又何止这一时? 在送尹媂回家的路上,我明显感觉到了好几次,她对于我应该牵着她手走的暗示。但我却只是因为,想起了她那篇日记中的内容,而自顾自地吃起了醋。 负气之余,我便全程都对着她的暗示,佯装未觉! 当时的我,总想着还有明天,还有下次。 既然来日方长,我又何必急于这一时? 当我天真的以为,美好的高中生活,才刚刚开始。而我的初恋,亦将随着我的青春,在我所热爱的十八班之中,激烈燃烧。 当历尽千辛,自从出生起便孤苦伶仃的我,第一次来到了幸福的门口。只差一步,便可到达那梦想的彼岸时,命运,却再次跟我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电影日”后的第一天,回忆着肩膀上甜蜜的“沉重”,为赢“麻”了的感觉,兴奋到一夜未眠的我,如往常般,早早地来到了学校,打开了班级的大门。 那时候的我,只把妈妈和老庞的家,当成是睡觉的地方而已。 只有每天上学,亲手打开十八班的大门,并将自己的身体,挪入教室中时,我才算完成了,“回家”的行为。 初尝幸福滋味的我,犹如服下了一剂猛药。 虽然一夜未眠,我却像是被某种“魔神”附体般,有着使不完的力气! 无处宣泄中,我毅然决定,将我的“家”,彻彻底底地打扫一遍! 就这样,我哼着歌曲,扫把与拖把轮番上阵,“七扯咔嚓”间,便将“我家”的地面,“焕然一新”。 时间尚早,余力尚足。 我又拿起了抹布,将“家人”们的桌椅板凳,逐个的擦拭了起来! 八十五个人,就是八十五套桌椅。 当我擦拭到一半的时候,便陆陆续续地有家人“回来”了。 我的这种行为,虽不常见。 但无论是多么“不正常”的事,只要做事的那个人是我,大家便会觉得,一切又似乎都正常了起来。 受到我的感染,许多人还会与我一起,做着“不正常”的事情。 就像那天,“早来”的“家人”们,看到挨个擦拭座椅的我时,免不了会问上一句:“你干嘛呢天涯?咋还搞起大扫除了?” 我如实回答道:“来的太早了,又待着没事干。看到大家的桌椅有些脏了,就想着擦一擦,顺便消磨一下时间。” 第一百三十七章 活着 这句话,如果是换成别人来说。或许听者们只会觉得,这个人可能是有病。 但说这句话的是我,他们不但会会心一笑。还会拿起另外一块抹布,学着我的样子,去擦拭那些,我还没有来得及擦到的桌椅。 若“桌椅”的活干完了,他们还会主动去擦拭门窗! 毛主席说过:“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赤诚的爱,终有回响!” 等到班主任来上班时,教室内虽不敢保证一尘不染吧,但至少窗明几亮。 那一天的她,脸色非常不好。愁容满面的坐在讲台后的椅子上,对于“办公场所”的显着变化,全然未觉。 现在想想,十八班的“问题”,其实早就很严重了。我这个“文艺委员”,先是利用手段,架空了“无知”的班长。然后,又利用“善良”的同学们,架空了班主任在一个班级里的威严。 如果是大学的话,倒还正常。 但那是高中,还是一中。是诺大个鹤岗市,在教学领域,唯一拿得出手的“作品”。 在这个只追求成绩的大型集体中,怎会允许有这么“牛b”的班级存在? 牛b到,班主任就像某个任课教师一样。而任课教师,不过就是某个随时会被赶出班级的“打工人”而已。 我们这群花着父母的钱财,不能给社会创造价值。只会吃饱了撑的没事做,到处惹是生非混日子,还自以为是“燃烧”热血青春的年轻人。围绕在我这个,好像全世界都欠我的,谁都对不起我的“垃圾”人身边。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不好好学习也就算了,脑子里还净想一些荷尔蒙的“事情”。 高喊着“年轻就是资本”,坐井观天。怪叫着“不自由、毋宁死”,夜郎自大! 于人性,我们或许没错。 于天理,物竞天择。不能适应社会,又无力改变现状的我们,发展下去,被淘汰掉,已是唯一结局。 活着的人,才有资格讨论“对、错”。 我提前透支着自己的青春,不惜“自焚”,以求存在的感觉。却要拉着整个十八班,八十五名同学一起,去为我“殉葬”。 还美其名曰:“我爱你们,你们都是我的‘家人’!” 那时的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自私。 只十分的笃定,我就是在赤城的爱着,我所遇到的一切。 那个我连姓什么都没有记住的,高中时期的第一个班主任,在临上课前的晨读中,就那么黑着脸,心事重重地坐在那里,一言不发。 班级的多媒体大喇叭里,正播放着谢霆锋的《活着viva》。 那些激昂的节奏和热血的歌词,与挂在班主任脸上的阴云,极不相符。 晨读的时间放流行歌曲,全一中估计也就只有十八班才会这样了。 若不是那天的我,尴尬的不知道该与坐在我身旁的,满脸通红的尹媂,说些什么才好。只能呆坐在椅子上,目视前方的话,我是绝对不会注意到,那位在“我的”十八班,已如“透明”般存在的班主任的。 直到课前的预备铃声响起,她才终于抬起头,恰好与目不斜视的我,眼神交汇。 她迟疑了一下,对我说道:“天涯,把歌关了吧!” 若是换做平常,我一定会推脱一句:“不急,离上课还早!到时候我会关的!” 但那天,我刚好想要暂时地脱离开,这有些“局促”的处境。所以,在听到班主任的吩咐后,我立刻便逃也似地弹射而起,快步来到了多媒体讲台旁,熟练地操作了起来。 我离操控台的距离,显然不是最近的。但我不发话,没人敢关掉我放的音乐。 当然,就算他们敢关,也关不掉。 因为操控台的钥匙,在我的手上。 随着歌曲一同停止的,还有班级内的嘈杂。 当一件事情已经形成了习惯,太过明显的变化,难免引起人群的好奇。 又是反应迅捷的李毕,首先打破了沉默,尖声吵嚷道:“这不还有时间吗?咋关了呢!我还没听完呢!” 他本欲再说些什么,发现我的瞪视后,只好瘪着嘴,眼神逐渐变得“无辜”。 我知道,他其实是想替我说话。 我看了看表,又好奇地看了看班主任,亦是想她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毕竟放歌这件事情,是我这个文艺委员掌控的“领域”。就算她是班主任,也不能随意干涉。 “你回座位上去吧,我有个事要宣布。” 长久以来,这还是她第一次用那种不冷不热的态度,和我说话。 被吊足了胃口的我,下意识地选择了乖乖顺从。 就在我走向自己的座位时,她低沉的声音,再度自我背后响起:“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接下来的期末考试后,将会有三个班级,被取消‘番号’。我们十八班,就在被‘拆’的三个班级之中。” 那天,好像是班主任第一次对着我们,说“我们”。 第一次之后,这个“我们”,便很快将不再是“我们”。 她的话音刚落,我便感觉自己的灵魂,仿佛瞬间被人抽空般,一片茫然。 虽然我并未停下脚步,但继续行走着的,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就这个事,我说完了。你们准备上课吧!” 当“我们”再次变成“你们”后,我听到了一阵急促的脚步,紧跟着,便是开门的“吱呀”声。 我的“尸体”,回到了自己的座位,转过身,坐下去。空洞的眼睛,望着空荡荡的讲台。心脏仿佛停止了工作般,独自攥着全部的血液,不再向外输送。瞬间干瘪的血管,使得我的肉体,再也无法感受到任何温暖。 冷,彻骨的冷。 战栗,止不住的战栗。 突然,我眼前的画面,开始有节奏地晃动了起来。 原来是尹媂,正在轻摇着我的胳膊。 “天涯,天涯……” 在她轻柔而又急促的呼唤声中,我那逃逸的灵魂,重新回到了体内。 我转过头,看向她。 很陌生。 第一百三十八章 假面成真 “天涯,你别吓我!你怎么了?你有心脏病,千万不能激动!” 我笑了,我是骗你的啊,傻瓜! 在这种氛围中,我的笑容,应该是十分“诡异”的吧! 不然为什么我一笑,就把她给吓的趴在桌子上,哭泣起来了呢? 我转过头,不再看她。 我想哄她,可是我回不了神。 我忽然发现,十八班里的,所有的家人们,此刻,都在回头注视着我。 那些迷茫的眼神里,似乎都在等我拿个主意。 而我又能有什么主意呢? 诡异的笑容,再度自我脸上浮现。 两行热泪,顺着我的脸庞,滚滚而下。 我的脸,应该是冷冰冰的。 因为,那两行眼泪,很烫! 让我始料未及的是,早已与我不再亲密的张猛,竟然是第一个开口安慰我的人:“没事的天涯!咱们都不走,哪都不去,就不拆!” 终于有人打破沉默,许多人立即附和道:“对!咱们就不走,看学校能拿咱们怎么办!要不咱们现在就集体找校长去吧!” 群情激奋间,李毕亦开口对我说道:“哎呀!多大个事啊!你哭啥啊天涯!咱们八十五个人,一起去抗议,准没b事!” 此话一出,李毅大骂道:“你快闭嘴吧!屮你妈的!不他妈的因为你,害的咱们班被全校连续通报了一周的时间,咱们班能拆吗?我看就把你一个人踢出去,正好!” 又有许多人,对李毕指指点点地附和道:“对啊,大傻b,就怪你!” “也不能全怪我吧?跟我有jb毛的关系?我还能有这么大的能耐?”对于这个罪名,李毕明显有些不服。 李毅朝李毕丢过去一本书,大骂道:“屮你妈的,你还犟嘴!我现在就干死你!”说罢,他就欲起身。 “你们别吵了!” “就是啊!光吵吵有什么用啊?还是想个办法吧!” 都说女孩子是情绪化的动物。但在这一刻,她们的表现,却明显比班里的男孩子们,要理智的多。 “拆班”噩耗,带来的混乱,一直持续到了上课铃声已经打响,却仍无停止的迹象。 看着眼前的纷扰,我的大脑却是一片空白。 “主意”一向很多、很正的我,突然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我看了一眼,仍趴在我身旁的桌子上,轻声抽泣的尹媂。 又忍不住的,嘴角上扬。 我也不知道我在笑什么。 可能是因为,她哭泣的行为,让我觉得自己,并不孤独吧? 不止是尹媂。 所有人的激烈的反应,都在告诉着我,这一回,我不再是孤单一个人。 可除了让离别的痛苦程度,成几何倍数的增长了外,“人多”又能改变什么呢? 茫然之中,我站了起来,离开了座位,径直走出了班级。 在路过李毕的时候,他迅速地低下了头,表情还有些惭愧。 “雪崩之下,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所以,十八班被拆这件事,又怎么能只怪李毕一个人呢? 我忽然很纳闷,作为我们班的班长,丁祥为什么会出奇地安静呢? 因为我一直都没有听到,对于十八班即将原地解散这件事情,他发表过什么看法。 心念及此,我前行的脚步,停顿了一下。很想回头看一看,丁祥此刻的表情。 “呵。” 可最终,我只是情不自禁地笑了一下后,便决然地走出了班级。 他是哭是笑,是吵是闹,是痛不欲生还是喜不自胜,又能改变什么呢? 既然什么都改变不了,他的表情,也就没什么好看的了。 当我刚一从座位上站起来后,班级内立刻便恢复了安静。 虽然,我没有与任何人做过眼神上的交流。 但我相信,在我从座位上走出班级的过程里,一定再次吸引到了,所有人的目光。 他们一定还在等待着,我可以说些什么。 我从来就不是一个自不量力的人。所以,对于这种事情,我比谁都清楚,结局不会因为我说了什么或者做了什么而更改。 但我又必须要有些“不寻常”的反应,才能对得起大家的“期待”。 “默然不语,走出班级,消失一天。” 就是我唯一能够想到的,可以暂时“解决”问题的办法。 只要我一个人,代替所有人去做出了“反应”,十八班就会暂时的“运转如常”。 当我走到门口时,才发现我们的数学老师,已经站在了那里。 她将一摞教案抱在胸前,脸上还挂着一抹奇怪的笑容。 从她匀称的呼吸中,可以看得出来,她应该是站了很久了。 在我路过她时,她看了我一眼,并没有问我要去哪里。只是闪过身,给我腾出了一条,离开的路。 直到后来,我又知道了一个事实。 那三个将被取消“番号”的班级,是由整个学年的所有任课老师,通过不记名投票的方式,公选出来的。 当我知道这个事后,我也才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会觉得数学老师的笑容,是奇怪的了。 因为那个笑容,是只有胜利者在面对失败者时,才会露出的表情。 包括十八班在内的,这三个不幸“早夭”的班级,都有着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团结”。 而且,在这三个“团结”的小集体中,都没有“老师”的位置。 现在想想,在高中之前,说一个班级“团结”,却不是团结在老师的周围,这本身就是一种问题。 在得到“分班”消息的那一天,是我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没有目的的逃课。 又或者说,我是有目的的。 我的目的,是为了让同学们都看到我逃课了,而选择的逃课。 从那一刻起,我再次活在了别人的“目光里”。 “假面”戴得久了,便与皮肤粘连到一起,再也摘不下来了。 我活着。 却在做着,别人认为的,我应该做的事情。 就像作为十八班的“无冕之王”,我的班级被拆了,我就应该做出些“过激”的反应,那才正常! 我会逃课,只是因为,我想证明自己是正常的! 第一百三十九章 痛苦 我不敢去变得真实。 因为真实,会“杀死”,在十八班的“我”。 那个“我”,才刚刚拥有了,梦想中的一切。 就算,我马上又要失去这一切。 据说,我逃课的那一个上午,有许多人在找我。 其实,我就待在了足球场边,一个本应是很容易被人找到的地方。 但直到放学,我也始终没能等来,找到我的人出现。 十八班的“拆班”事件,与以往我经历过的那些离别,有着很大的不同。 妈妈第一次丢下我的时候,我才只有八个月大。 无所谓。 因为爷爷在抱着我,我还有奶粉可以喝。 爸、妈离婚,一次又一次打架分开的时候。 我虽然会恐惧,会害怕,但还是无所谓。 因为爸、妈本身就没有时间陪我。早已习惯了独处的我,只要看不见他俩打架的画面,就感受不到伤害。 而我早早便没有了爸爸这件事情,只会成为一生的隐痛。这痛会一直伴随着我,直到我的死亡。 我却永远不会因它而死。 在以往匆匆而过的那些个学校里,我又只是一个,随波逐流的过客而已。 与那些个“喜欢”的分别,亦不会使我真的伤心太久。 因为,我本来就是一个,习惯了“离别”的人。 直到,我拥有了十八班的那天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我第一有了,“主人”的感觉。 我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家”。 我第一次有了,看起来都是围着我转的“家人”们。 我还第一次看见了,爱情的样子。 这一切,随便单拎出来哪一样去舍弃,都将带来常人难以承受的苦楚。 而我要面对的,将是同时失去这一切的痛! 那些别人生来就有,而我却生来即无的人和事,我虽羡慕,但从未嫉妒。 可一无所有的我,终于通过孜孜不倦的努力与求索后,才刚有了一切,却眼见就要失去。 当时的我,如何挺住,这种比你得了绝症,大夫又给了你一个明确的死亡时间,还要难过的痛苦? 眼见着要死,是全世界失去了你。 痛苦的,是别人。 十八班的“拆班”,对我来说,是给了我一个,将要失去全世界的倒计时。 肉眼可见的,是生不如死! 在进入到青春期里最躁动的年纪后,真正的“自我”,才刚出现不久。 所有的感受和情绪,都处在最敏感、脆弱的阶段。 随便一点变故带来的后果,都会被无限放大。 我的天,终于塌了! 我试过去求助我的妈妈,希望她可以帮帮我。 毕竟她的大哥,我的大舅,已经是我们城市中的一号人物了。 据说,他还曾经有恩于我们学校的校长。 也正因此,妈妈才只花了一万块钱,便让我自费入了一中。 若按照“市场价”收取,应该是三万。 但当我带着“阻止拆班”这个天真的目的,找到妈妈时,却理所应当的遭到了拒绝。 妈妈的原话是:“你好像有病!就为这点事找你大舅去说话?张嘴三分利,不赔也够本!你咋想的你?拆个班而已,多大点事!你是不是早恋了?要和你喜欢的女生分开了,难受是吧?” 她还说了很多,但我已经忘记了。 因为我的心,已经随着那最后一点点希望,死了。 我大概确实是恋爱了。 但纵有一万个尹媂,也抵不过一个十八班在我心中的分量。 “家”都没了,“爱”往哪放? 我原计划,只逃一天。 然后,就真的像个癌症晚期的患者一样,努力去珍惜,那仅存的,可以和“家人”们相处的时光。 但我却一直逃了很久。 尹媂也找了我很久。 中途我和她见了两次,相顾无言。 她帮不了我。 我也帮不了自己。 谁都帮不了我。 我也帮不了任何人。 事实上,除了我之外,似乎谁都不需要帮助。 我已经“死”了。 临期末考试前几天的一个深夜,我还潜入到了学校之中,回到了十八班,用四张桌子,拼成了一张床的形状,在上边睡了一宿。 夜晚黑灯的教室,有一种静谧的美。 月光洒在桌子上,折射着我的孤独。 我以为,我一定会失眠。 而我也确实就是那样准备的。 我想睁着眼睛,好好陪着我的十八班,再待最后一晚。 只因我还没有见过,午夜的它。 结果,那却成了我这辈子,睡过最踏实的一觉。 一个人的时候,我总会因为寂寞而失眠。 但躺在十八班里时,我的心早被熟悉的一切,塞得满满的了。哪里还容得下,寂寞的位置? 我是真的很痛苦。 但一开始时,我并没有真的像自己表现出来的“那样”痛苦。 直到为了“痛苦”而痛苦的痛苦,叠加上这件事情本来带给我的痛苦,才构成了一个,足够将我击垮的痛苦。 天塌后不久,我也垮了。 期末考试,我没有参加。 拆班的那天,那些“幸存”班级的班主任,拿着分配到各班的名单,来到了十八班的门口。点着名字,分享着各自的“战利品”。 这个过程,是尹媂后来说与我听的。 连期末考试都没有参加的我,又怎么会去到分班的现场,被人像个“东西”一样,点来点去的呢? 我承认,那一刻的我,表现的很懦弱。 只因我的“假面”,不允许我表现出勇敢。 结果就是,因为我的缺考与“失踪”,老师找到了校长,校长找到了我的大舅,大舅告诉了我的妈妈。 然后,妈妈又找到了我。 搞笑的是,找到我时,她竟然又没有骂我。 她总是后知后觉的,对我表示出理解与爱。 每当“命悬一线”的我,请求她的帮助时,她永远只会给我补上“最后一击”。 然后,再使尽浑身解数,把已到鬼门关口的我,强行给拽回来。 乐此不疲。 最后,我去了十班。 新班级的班主任,对我很好。 这或许与妈妈在见她的第一面,就慷慨地送了她一个玉镯子,有一定的关系吧。 但这并不能改变,我的高中生活,注定要在痛苦里度过的结果。 第一百四十章 四大魔头 从未拥有过的人,不会痛苦。 拥有过再失去,才会痛苦。 很少有人,会因为贫穷而自绝于世。 那些“跳楼者”,往往都是拥有过一切,再又在一夜之间,失去了一切的人。 “看成败,人生豪迈。不过是重头再来!” 在这之前,我永远都想不到,有那么一天,我会被刘欢老师的歌曲所激励。 可当我真的又一次试着拿起书本时,却发现我已经无论如何也看不进去了。 在尹媂与丁祥之间,我选择了后者,作为十八班的延续。 每次下课,我都会跑到丁祥的新班级门口,把他叫出来,胡乱攀谈一阵。 当赵阳带着“黎明帮”的势力,进入到一中之后,很快便“打”出了自己的威名。 借着以往的交情,我经常会与他熟络地互相打着招呼。 当然,当时我确实是天真的以为,和他结下友谊的那个人,是“我”。 直到后来,在偶然的一次聊天中,我才知道,原来是他和他背后的“太子党”们,早就调查过我的身份。知道了我的大舅,是本地的第一开发商。 换句话说,无形之中,我其实一直是在受着妈妈的保护。 他们之所以会“尊重”我,或许一直就与“我”无关。 除此之外,还有我的表哥。也就是我大姨家的那个孩子,是继我的爸爸那一辈人之后,最新崛起的下一代“大哥”。 进入千禧年之后,“社会”与官场之间,基本上完成了相互依存型的捆绑关系。 如果没有保护伞的话,即使你混的再“硬”,也不过就是个随时“进宫”的“江洋大盗”而已。 真正的“大哥”,必须要有官二代的参与,才能被“社会”所承认。 在我意识到,自己其实是手握着一手王炸之前,我已经自以为是“单枪匹马”地,战斗了很久了。 我的生活,曾经有过无数次,回到正轨的机会。 比如我的新班级,就是一个“正常”的,以学习为主流的优秀集体。 在这个集体中,像我这种人,自然是找不到存在的感觉的。 但在丁祥的班级,我却很“出名”。 在他们的眼中,我虽不是“黎明帮”的人,但却是“黎明帮”的朋友。不仅如此,就连学校里的“太子党”们,看见我也总是客客气气的。 但在十班这些“读书人”的眼中,什么太子党啊,什么“黎明帮”的,不过是一群无所事事的“笑话”而已。 只会遭人唾弃。 位置不同,眼界就不同。 同样是一泼屎,农者看见了“生物肥”;医者拿去分析了病理;人看见了脏东西,主动选择避开;狗却看见了食物,摇着尾巴猛扑了上去。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翻译过来就是:“在同一个事物中,你看见了什么,相应的你就会是什么。与这个事物的本质,毫无关系。” 所以,当你看见了一条狗在吃屎,好心好意的想要阻止它,甚至揍它时,它一定不会感激你。它只会觉得,你是要和它争抢那泼屎去吃! 那段时间的我,就像一条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着一泼“屎”的狗。 只会对每一个试图阻止我“吃屎”的人,一边吠叫着,一边露出我锋利的牙齿。 当丁祥的同学们,都为他能有我这么一个,经常会出现在他班门口,找他玩耍聊天的“朋友”,而表示出羡慕与嫉妒时,丁祥也对“屎”的味道,产生了浓厚的好奇心。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认识了他们班级的,一个叫做吴鑫的哥们。 我猜,应该就是吴鑫对我的崇拜,最终影响了丁祥的“判断”。 但最可能的是,因为丁祥自己非常喜欢这种,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走在我的身边,就可以受到众人“追捧”的感觉,才会非常乐意与我“厮混”的。 通过吴鑫,我又认识了他的表哥,王宇。 那是一个,真正想“混”的人。 王宇和我们同届,是矿务局中学的学生。 在十班待的极其无聊的我,便总会约着他们一起逃课。 他们也从未爽约。 任何时候,只要我想,他们就会奉陪。 后来,几乎形影不离的我们,逐渐有了自己的名号,“四大魔头”。 名号有了,自然就要排排“座序”。 因为赵本山的关系,姓吴的吴鑫,便很自然的排在了“老二”的位置。 我很想当老大。 因为我确实就是这四个人里,最大的“魔头”。 可我还是假惺惺地,拿出了三张扑克牌,把排名交给了“命运”。 最终的结果,抽到了a的丁祥成了大哥, 吴鑫是二哥, 吴鑫的表哥王宇,是三哥。 我他妈的成了老四。 虽极不情愿,但愿赌服输的我,还是就这么亲切地叫了起来。 我是一个,找不到生活目标的人。 所以,我总需要有一个人或集体的出现,让我可以为了他\/她\/它们,努力地活下去。 尹媂与我之间,经常互相写写纸条。 但距离远了,我与她的感情,也就有些淡了。 事实上,距离只是个借口。 真正让我俩的感情变淡的,是我与丽娜之间又产生了联系。 但说穿了,这还是距离的远近,导致的结果。 丽娜的班级,与我的新班级,在同一个楼层。 而尹媂的班级,在我的楼上。 有好几次,我拿着“回信”去找尹媂的路上,偶尔碰见丽娜时,心里都会觉得不好意思。 总觉得是我辜负了自己的承诺,有点对不起丽娜。 现在想想,我可真他妈是个大傻b啊。 人家和陈峰在一起的时候,何时又曾考虑过我的感受呢? 承诺,应该是说给“信”的人听的。 谈恋爱不是“自嗨”,两个人的事凭啥你一个人去承受? 直到某一天,我偶然间读到了两汉时期的《古艳歌》,方才有些释怀。 “茕茕白兔,东走西顾。 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原来千年以前的老祖宗们,便有着与我同样的烦恼了。 或许我念念不忘的,并不是旧人。 只是当初那个,单纯的自己罢了。 第一百四十一章 渣男 最是未得到,从来最想要。 如果,一开始我便和“艹亻忄”分在了一个班的话,便不会有后面的人出现了。 如果,我忽然遇到了夏萍的话,可能我又会毫不犹豫地放弃所有人,毅然决然地奔向,“童年”的自己。 但生活,没有如果。 我并不是真的想“混”,骨子里的我,还是一个爱学习的孩子。 当打架、逃课的事情做的多了时,我也会感觉到无聊。 于是,在十班的第一个期中考试前,我再次努力地看了几天书。 结果就是,我考了第三十名。 这是一个,自视甚高的我,无法接受的成绩。 当习惯了,一旦努力,立刻便会取得成功之后,我极度排斥这个,仅在“中游”的自己。 我记得小学的时候,我第一次考试考到了第五十名。 当妈妈嘲笑我时,我还会十分认真地安慰她道:“别怕妈妈,这有什么好丢人的。在我的身后,还有二十多个人呢!” 当我尝试过、并且习惯了“排头”的感觉后,再落入“中层”时,竟然痛苦到想死! 于是,我又开始耍了起来。 这次是真的耍,没完没了的耍。 在家里耍。 只为迫使我的妈妈,找人再给我转到文科班去试一试。 很快,妈妈便妥协了。 她总是无法抗拒,我以学习为理由的要挟。 又或者,她只是为了弥补,因为当初她的“食言”,而给我带来的伤害。 她和大舅的事业,做的越来越大。 而我却变得越来越“穷”了。 吃得饱,穿的暖的我,并不是真的贫穷。 而是当我有了更多的野心与需要后,才开始变得“贫穷”的。 那段时间的我,疯狂的爱上了篮球与足球。 我可真是天赋异禀。 尤其是足球。 在中国,聊足球。其实挺搞笑的。 但中国真的不缺足球人才,缺的是培养人才的制度。 是家长们,不允许自己的孩子们,走向以足球谋生的道路。 当然,就算允许。也极少有人,可以花得起那份“重金”! 当年,想要从一个城市队,一路踢到国家队。没有个五百万以上的投入,基本上想都别想。 可就算你进了国足。想上场踢一次球,根据相应的赛事大小,那也都是明码标价。 花钱买来的“热爱”,便只有去“踢假球”,才能把花掉的钱赚回来。 就像当官一样。 你的官帽子,是拿钱买来的。 总要再换回更多的钱,才不会吃亏的,对吧? 愿意散尽家财,只为荣誉。实现信仰,只为做好事的人,还是极少数的。 不然的话,也就不会偶然间出现那么一两个后,便会青史留名了。 华夏文明万年,有过名字的众生,又何止千亿。 因“廉”而留名者,屈指可数! 其概率是何其的低? 说的远了。 且不要说踢足球为生了。 就算是以足球为乐,我的妈妈都会大骂我不务正业。 有同样遭遇的,不止是我。 在我们学校,总与我一起踢球的那些伙伴们,各个身怀绝技。 可最终,无一不是在家长的胁迫下,放下了足球,走上了高考的独木桥。 其实妈妈在我的身上,花了许许多的钱。 但却始终未曾给我买过,一双八十块钱的足球鞋。 当然,也未曾给我买过一双,稍贵一点的篮球鞋。 类似于这两双“鞋”的事情,在我的生命里,发生过太多太多次了。 也正因为此,我才更加的厌学。 我只想早点赚到钱,实现自己的各种小心思和小愿望。 许多年后,当我在三亚的一个小区里,看见了许多本地的孩子们,光着脚丫,踩在水泥地面上,“飞天遁地”的玩着篮球时,我真的汗颜了! 再想到当初那个,心念着篮球鞋而怨天尤人的自己时,羞愧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内心极度自卑的人,才会苛求身外“装备”的好坏。 打篮球的快乐,从来就与鞋无关。 负罪于电脑事件也好,感怀于一直没时间管我也罢。 妈妈最终还是花了钱,又给我转到了文科班。 高一还没上完,我就已经去了三个班级了。 因此事件,坊间开始谣传:“这他妈的鹤岗一中,好像是迹天涯他家开的!想去哪就去哪!想干啥就干啥!” 受此感染,我的“名声”,更加的响亮了。 相应的,另外三个“魔头”,亦是随着我一同“扬眉吐气”了起来。 我所在的文科班,是七班。 班主任叫王金花,是教历史的。 在我加入之前,同样是受到“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感召,班级里一共才有五十五名同学。 这与理科班动辄七、八十的人数,有着鲜明的对比。 更关键的是,这五十五名同学里,男生只有十人。 也就是说,直到我去了之后,七班才终于凑出了,一个男子足球队的人数。 但这些,不是重点。 当然,你们看到的,男、女人数1:5的夸张比例,也不是重点。 重点是,丽娜,就在这个班级里! 天地良心,转班之前,我真的不知道我会来到丽娜的班级的。 我真的就是想换到文科试一试,看看自己能不能把学习成绩跟上来。 毕竟,语文一直就是我的最强项。 可他妈的报到那天,在发现自己竟然和丽娜分到了同一个班级之后,我的所有目标,立刻全变了。 兴奋莫名的我,瞬间便决定,先将学习的事情放一放。一切,就等我把丽娜追到手里再说也不迟! 毕竟,我是一个天才! 只要我想,就没有办不到! 我才刚一坐到,王老师给我安排的新座位上后不久,便收到了丽娜传来的纸条。 “我好开心啊!当你进到班级的一刹那,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前阵子,你和我说你要转文!我还以为你在开玩笑呢!欢迎欢迎,热烈欢迎!呱唧呱唧!哈哈哈哈……送你一万个笑脸!” 看着熟悉的字体,我亦是感到了一阵眩晕。 长久的期待,仿佛就要成真! 渣男就是渣男! 第一百四十二章 信仰 当我回复丽娜的小纸条时,尹媂已经彻底的被我抛到了九霄云外! 在装b天性的促使下,思来想去的我,只潇洒地写下了这样一段话:“开心就好,也不枉我,为你而来!” 俗话说的好:“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从出生起,我们便会在周围人的胁迫下,做着一些不是发自内心的事,说着一些言不由衷的话。 凡是过着集体生活的动物,皆有两面性。 一面是“天性”,即真正的你。 一面是“社会性”,即别人眼中的你。 “社会性”的你,又分为“内、外”两层。 内层,即在“家人”面前的你。也就是在“亲密关系”中的你。 所谓“命”好的人,就是在“内层”关系中,可以大胆地做真正的自己,不用担心受到伤害的人。 外层,也就是在非“亲密关系”的,“外人”眼中的你。 所谓“运”好的人,当然就是在面对外人时,也可以率真的做“自己”,并且被大家所接受的人。 “命运”好坏,从来就与贫、富,贵、贱,毫无关系。只与你所经历的一切,带给你的心境有关。 还有什么“命运”,能比开心快乐的做自己,更好的呢? 许多在“亲密关系”中,得不到“满足”,甚至童年的记忆里,压根就没有“亲密关系”的人,便会分不清“里、外”。 这又会走向两个极端。 要么,就是对遇到的每个人,都视如家人,极其热忱。 要么,就是对遇到的每个人,都视作外人,极其冷漠。 我就是那第一种人。 而无论是以上哪种,都注定是一个“孤独”的人。 为了更好的融入“社会”,我戴上了一层又一层的面具。 这就导致了,别人喜欢的那些个“我”,都不是“真我”。 如果说,我费尽心机的追来了许多“幸福”。却反过来要被这些“幸福”,将“真我”囚禁。 那么,这些“幸福”还算是“我”的吗? 既然,“真我”已经被“囚禁”。 那么,到底是谁在享受着,这些“幸福”呢? 答案是,那些爱上你的那些“面具”的人。 收到我回过去的纸条后,我曾几度回过头,与丽娜的目光,有过数次交汇。 在她的眼神中,我确实看到了,如她所说的那样,由衷地开心。 这眼神让我开始相信了,自己在丽娜那里,真的非常重要。 但在第一节课下课的时候,我还是如约地去找了尹媂。 十八班拆班以后,她与我相处时,逐渐变得“扭捏”起来。 除了将头依偎在我的肩膀上那次外,我俩在没有过任何身体上的接触,就连手都没有牵过。 不是我不想,更不是我没有机会。 而是没有过类似经验的我,不敢这样去做。 “古书”看得多了,难免受到“封建思想”的荼毒。 “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深植我心。 张韶涵有一首歌,叫《亲爱的那不是爱情》。 有一句歌词,很能表达,我当时的心情。 “你说过,牵了手就算约定。” 我虽然没有真的说出过这句话,那时也还没有出现这首歌。 但并不影响这句话所表达的意思,成为了那时的我,心中的“信仰”。 可这个“信仰”,只会阻止我不去主动对心爱的女生做出“造次”的行为而已。 并不代表,我不会对“亲密”的行为,作出回应。 所以,我和尹媂当时没有进一步的最主要原因,除了是我没有经验并且心怀“信仰”外,还一个就只能“怪”她不够“主动”。 我并不觉得,需要女人主动的男人,有什么丢人的。 因为,那或许说明了,我是真的“爱”她。 自幼起,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遇到“爱”,就会变得克制。 只有面对“不爱”的人时,我才会放纵。 因为,骨子里,我还是那个,自卑到不敢去“爱”的人。 不知从何时开始,尹媂总会在言语中,试着“拿捏”我一下。 我明白,这是多日的相处里,我给她的一种错觉。她相信我为了她,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 但她的“拿捏”,又不是那种强势的“掌控”。更像是一种,女孩子的撒娇。 可受到原生家庭的影响,我总会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自己脆弱的“自尊”。 当时那个,自卑且敏感的我,便总是将这些个本意是“撒娇”的“拿捏”行为,错误地理解成了,是对我的一种不尊重。 我确实可以为“爱”放弃一切。 但在这“一切”里,始终都不曾包括,我的“自尊”。 尹媂知道我转文后的班级,竟然是七班后,立刻便表露出了一副,类似于沮丧的表情。 我和她做同桌的期间,也曾和她聊起过丽娜的故事。 所以,我不但非常能够理解,她会沮丧的原因。而且,还会很骄傲于,她这种等同于是“吃醋”的行为。 当时,我很想解释一句:“我不是故意去的七班,这是学校随机分配的结果。” 但我又觉得,这句话听起来,就好像是在说:“我最终能和丽娜一个班,都是‘缘分’使然!” 十分钟的下课时间,很短。 她不说话,我亦无言。 分别时,我还第一次,先转过了身。 在“阴盛阳衰”的七班,我的前后左右,全是女生。这让我第一次体验到了,什么叫“美女如云”。 在我的前排,坐着一个叫做于白的女生。 她是我的初中同学。 在初中的时候,她就坐在了我的前排。 她的年龄,比已经早上了一年学的我,还要小了两岁。 于白的家中,有着许许多多的课外书籍。或许,这与她爸爸的职业,是位作家,有着一定的关系。 凡是我能叫得出名字的“国、内”外名着,她家几乎均有所藏。 因此,初中时那个嗜书如命的我,便总会向她借书看。 截止到我与于白重新被分配到一个班里之前,我所看过的所有书中,得有近三分之一的数量,是从她那里借阅的。 第一百四十三章 替身 因为借书一事,我一直对于白心存感激。 即便她的人缘,从初中起就不是很好。像我们那次毕业聚会,她就是少数的几个,没有被邀请到的同学之一。 那时的我,正值“花痴病”晚期,总觉得女人天生正确。 只把她人缘差这件事,归咎于是因为她的岁数小,不懂得处理人际关系。然后其它人,又不懂得“怜香惜玉”所致。 虽然她的性格,我也十分反感。 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圣母婊”吧。 自己“小肚鸡肠”天经地义,却总是要规劝别人“大度”。 初中时,我曾经丢过一支心爱的钢笔。 上课时,我看着它掉在了地上。 下课后,再去找时,它竟就那么不翼而飞。 这期间,只有前排的于白,低过一次头。 所以,我严重怀疑,钢笔是被她藏起来的。 只是,我没有证据。 为了缓解心中的苦恼,我便将那支钢笔,想象成了,是“租书”的费用。 于白也是一个“花痴”,曾“暗恋”过许许多多的人。而且,她也如我一样,总会将自己的“暗恋”,置于“明处”。非要搞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才好。 我能感觉到,这似乎也是她努力经营的“人设”之一。 因为我不太喜欢这种,总是一副“孩子气”的姑娘。所以,我对她并不感冒。 若不是为了借书,她应该如同我初中里的其它女同学一样,与我之间,属于那种连一句简单的“对白”,都不会产生的关系。 直到我俩这次偶遇后,作为一个“老相识”,她便成了继丽娜之外,在我初来乍到七班之时,第二个与我聊天的人。 在第二节的临下课前,当着所有人的面,她以这样一句“谬赞”,作为了我们聊天的开始:“你可真牛b!” 被夸,虽然是件好事。但无缘无故的被夸,还是使得“实事求是”的我,一头雾水。 “你指的是哪方面?” 见我不明所以,她撇了撇嘴,近一步“拆穿”道:“别装了!我知道你为什么来七班!” 说罢,她又朝着丽娜所在的方向,挤了挤眼睛。“你能为了她,做到这个份上,太让我佩服了!” 话说到这里,我已知她所言之意。笑了一下,不置可否。 脑海中浮现的,却是一节课前,尹媂脸上的沮丧表情。 想想也是有趣。 习惯了待在角落里,等着被别人“选择”的我。竟有一天,也要去面对,“选择”别人的难题。 当时的我,自然不会知道,自此以后,类似的“选择”题,将会伴随我的一生。 现在想想,一直令我恐惧的,其实是寂寞。 如果,“爱”是无悔的付出。 那么在有了自己的孩子以前,我似乎从来就没有真正去爱过任何人。 一直以来,我所追求的,不过是可以有一个人,能在我的世界里,取代“妈妈”的位置。 换句话说,我一直渴望的,其实是“被爱”。那些“假装”是爱别人的“面具”,不过是我为了获得“被爱”的手段而已。 所以,我也从来都没有真的去“珍惜”过,那些我“求”来的“爱情”。 一直到中午放学之前,我再也没去找过尹媂。 本来我俩的“约定”,就只是“落脚”之后,第一时间向她通报一下,我最终的去处而已。 既然“约定”已经完成,我便没了再去找她的理由。 自从十八班被学校“打乱”了之后,我俩便已经在事实上“走散”了。 我之所以还是会想她,只不过是因为,在那段“美好”的回忆里,恰好有她而已。 在七班的第一个上午中,我和丽娜互相传递了无数张“纸条”。即便是下课的时候,我俩也是以“条”传情。 传来传去,也不过是一些各自的近况。 十八班散了,每个人都第一时间融入到了新的集体之中。 因为到处“流浪”而变得“怨天尤人”的我,只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便将重新遇到丽娜这件事情,当成了是“命运”对我的补偿。 我俩的最后一张纸条,是她突然问我:“你和尹媂相处的怎么样了?” 因为我“流浪”到十班时,经常会遇到丽娜。 所以,作为“故人”,我亦是与她聊过许多尹媂的故事。 看着纸条上的问题,我陷入了好一番沉思。 “既然一开始我就跟她明确地表示过,‘我是为你而来。’为什么她还是会问我,关于‘尹媂’的情况呢?” 思来想去间,我忽然意识到,丽娜可能依旧是把我当成了,“简单”的“朋友”。 心念及此,我立时升起了一股深深的“不服”之气。 我骨子里的自卑,是原生家庭带给我的。 我个性里的骄傲,却是我生而有之的。 那个骄傲的我,绝不允许,这个世界上会有我得不到的“东西”! 既然尹媂已然被我“征服”,丽娜便重新变成了我的目标。 就这样,我果断地在纸条上,撒下了一个“美丽”的谎言:“尹媂,只是你的替身而已。从头至尾,我的心中,都只是喜欢你一个人而已。现在我来了,她就已经不重要了。” 写下这段话时,我的良心,确实受到了极大的谴责。 我心里明白,那不是我的本意。 我只是在做一个,别人眼中的“我”,应该做出的决定。 比如在于白的意识里,“不远万里”来到七班的我,若是最终没能与丽娜在一起的话,就会是一件让她难以理解的事情。 我渴望被人理解。 所以,只要能够获得别人的理解,我才不会去管他们所理解的那个人,究竟是不是真正的“我”呢! 我才刚来到七班,如果就落得了一个“花心”的评价的话,那会让我抬不起头去做人的! 因为,身边无人。 所以,才会在乎每一个人。 那时的我,所求的,不过是一个好的“名声”而已。 接到我的回答没多久,丽娜很快便又传来了一张纸条。 “不要这样!你和尹媂挺般配的!” 第一百四十四章 捉迷藏 我当然知道我俩般配!还他妈的用你说吗? 尹媂比你单纯,比你可爱,比你对我好万倍!比你直接,比你干脆,比你更加了解我! 但那又怎样呢?我只想要你! 我也分不清,我到底是“贱”!还是心有不甘! 可能我就总想证明自己的正确,然后又被妈妈打压了太久。所以,就习惯于向每个“看扁”我的人宣战吧! 越是不被认可,我就越是想着要去证明我的“优秀”,和你们的“愚蠢”! 在“叛逆”心理的作祟下,我终于做出了一个,背叛本心的决定。 习惯了“痛苦”的人,便总是会下意识地选择那些,能够给他带来“痛苦”感觉的人和事。 因为熟悉,才有安全感可言。 再多的鲜花,对于屎壳螂来说,终是无用的。它只要“粪球”。 一直到中午放学的铃声,响了很久之后,我却仍在极力构思着,如何才能让丽娜相信,并且愿意接受,我的心中,“只有她一人”的美丽“谎言”。 于白的同桌,是一个叫石尘的女生。慢声慢语的她,给人的感觉,非常的内向沉稳。 那天,比别人总是晚了半拍的她,是最后一批走出的班级的同学。 本质上,我还是喜欢这种文静的女孩。所以,在我晃神思考间,注意力却不自觉的飘在了,慢吞吞地收拾着东西,准备放学的石尘的身上。 当我目送着她的身影,走出了门口,暗笑着她走路的样子,好像个“树懒”时,她却反身回来了。 她才刚一进门,就在第一时间与眼神仍旧逗留在门口处的我,产生了对视。 发现我竟然是正在看着她后,她便迅速地低下了头。半晌,轻声说道:“迹天涯,有人找你!” 说罢,她便“极速”地闪身离开了。 那只可爱的“树懒”,仿佛在一瞬间,变成了“猴”! 骤逢此“变”,我不免目瞪口呆。 正迟疑间,尹媂竟出现在了七班的门口。 “怎么的,请不动你吗?” 在她开口之前,我便已经起身迎了过去。当她声音落地时,我早已来到了她的面前。 与她才一相顾,我用了整整三节课的时间,才艰难做出的那个,背叛本心的决定,立刻便发生了动摇。 “虽然‘扭捏’了些,可尹媂确实是个好姑娘啊!” 这样想着,我便朝她挤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 受着“负罪感”的折磨,我不敢去看她的眼睛。低着头,嘴里咕哝了一句:“放学这么久了,你怎么还没回家吃饭去?” “我在楼梯口等你很久了,也不见你出来。” 听闻她在等我,我不禁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面色红润,笑靥如花。 这时,我又发现她的手里,还握着一封信。许是用力过猛,在她捏着的部分,已然有些褶皱。 见我目光落在了她的手上,她立刻将那封“信”,藏在了身后。 我只好又抬起头,再次看向了她的脸。 她的脸,更红了。 我并不愚笨,早已猜出她的来意,取笑道:“既然是给我的,还不快拿出来?” 虽被我一语拆穿,她还是佯装镇定。迎着我的眼神,将那封褶皱程度更深的信,递到了我的面前,用一副命令的口吻,对我说道:“拿去吧!不许现在看!你在这里数一百个数,等我走远了你再看!” 太他妈的幼稚了好吗! 哎!也只能怪我,早早地便失去了“童趣”。在我的家庭教育中,并没有“撒娇”的土壤! 看我皱个眉,也不言语。她再度催促道:“快数啊!” 为了不破坏气氛,我也只好轻叹一声,耐着性子,假装数了起来:“1…2…3…4…” 见我乖乖就范,她满意地笑了笑,仰起头,沉声提醒道:“必须要数够一百个数,才可以看哦!” “14…15…16…” 为了不“前功尽弃”,我只好一边继续数着数,一边朝她点了点头,表示“遵命”。 心中却想着:“在我的耐心耗尽之前,你还是快点走吧!” 听出我的语速变快,她立刻转过身去,逃也似地离开了我的视线。 “哎呀,你慢点数啊……” 当她的“嘱托”声,从楼梯拐角处传来时,我早已返身,回到了班级之中。 我数个锤子我数! 临就座前,我本能地盯着,丽娜那处,早已空空如也的桌椅。 或许刚一放学,她便从后门离开了吧! 那封信,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收到,女孩子的正式表白。 可笑的是,“过目而不忘其义”的我,竟然记不住,其中任何一句完整的话了! 对于一切可以猜到结果的事情,我便总是不会太过“上心”。 从决定追尹媂的那天起,我便不加掩饰地对她表示了喜欢。 在十八班被拆之前,从未间断。 行动上,我更是对她做到了持之以恒的“宠爱”。 那个时候的我,还是一个非常追求“名正言顺”的人。 就算她已经将头靠在了我的肩膀上,又能怎样? 没有开口的“喜欢”,就不算喜欢! 何况,刚遭逢“拆班”打击的我。哪里会有闲情雅致,去陪着谁到处“绕圈圈”? 在我最需要尹媂的“勇敢”时,她却只顾和我玩着“捉迷藏”的幼稚游戏。 当我来到了七班,和丽娜“共处一室”后,她才终于有了危机感,想通过一封信来和我“明确关系”。 是不是稍稍晚了些? 总之,终于等来了她的“喜欢”时,我忽然就没那么喜欢了。 但毕竟是第一次成功“追到”女孩,我还是决定再给“自己”一次机会。 虽然关于那封表白信的内容的记忆,大部分已经缺失。但我可以确定的是,自己接下来的行为,是按照信中的“约定”去做的。 大概的意思就是:“如果你同意的话,必须在下午上学之前,来我家找我!” 经常送尹媂回家的我,当然知道她家的位置。 她家的小区,与一中之间,只隔着一条叫做“学府路”的马路。 第一百四十五章 一门之隔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小区,也是妈妈的公司开发的。 在去往尹媂家那条不远的路上,我不仅“期待满满”。 甚至,还有点“小鹿乱撞”! 连日来,一直让我久久回味的,便是当初她的头,靠在我肩膀上时的“酥麻”感觉。 但过去了这么久,我俩却只有过那一次亲密接触而已。 成长的过程中,缺少拥抱与抚摸的我,患上了一种叫做“皮肤饥渴症”的心理疾病。 凡是患有这种病的人,对身体上的接触,都有着极度的渴望。 但因为爱的缺失,和那些贯穿了整个童年的,“被拒绝”与“被打压”的记忆,使得这些患者,往往又从来都不敢主动去表达出自己的渴望。 更不敢有任何“僭越”的行为。 比如,主动去碰触那些“外”人。 “闷骚”,便是这类人的统一“代名词”。 大概在我七、八岁的时候吧,爸爸刚死不久,我亦是刚被妈妈接到身边。一次和她走在路上时,偶遇了一位母亲,正抱着怀里的孩子,与我俩擦肩而过。 自我记事以来,妈妈便从来都没有像这样抱过我。 在我的记忆中,一次都没有! 我的爸爸,也没有抱过我。 看着那对儿与我擦肩而过的母子,好不容易来到妈妈身边的我,做了好一番心理斗争,才终于鼓起了强大的勇气,对她提出了那个,在我看来,无异于是个超级大胆的要求:“妈妈,你能抱我一下吗?” 她回答的很干脆:“你都多大了,我哪还能抱得动你了!我有病你不知道吗?大夫说我凡事都得注意,不能劳累!你那么沉,我怎么抱你?抱犯病了你给我看啊!” 她说的很对,是我自私了。 我明知道她才刚手过术!怎么还能够提出,这么无理的要求呢? 我怎么可以这么不懂事呢? 自那以后,我便再也不敢奢望,有人能够抱抱我了! 除了被人抱着外,我最大的憧憬,便是爸爸、妈妈可以站在我的左右两边,分别牵着我的两只手,带着我漫无目的的向前走着。 所以,每当看到别人的爸爸、妈妈,把自己的孩子,护在中间,牵着手向前走的画面时,我都会驻足观望很久,很久…… 而我的爸爸、妈妈,在我记忆中的第一次“联手”,却只是为了“杀死”那个,“从不说谎”的“我”。 如此说来,我应该早就发现,自己究竟要的是什么才对。 我希望的她,是一个可以主动抱抱我的人。 我希望的她,可以对我拥有无底线的信任。 以往送尹媂回家时,我都是把她送到楼下即回。 我知道,她信中的“约定”,其实还“隐藏”着一个,对我的考验。 因为,对于她家的具体楼层和门牌号码,她就只对我说过一次而已。 在尹媂的口中,那些如“乌鸦”一般黑的男人们,都有着一个共同的缺点——“对女人说过的话,过耳就忘!” 像我这么心细的“白乌鸦”,自然是极其罕见的。 所以,她的这个考验,于我而言,就等同于是“送分题”。 在我爬着楼梯时,心中免不了要“浮想联翩”一番。 “待会儿开门的时候,她会抱住我吗?”、“万一她抱了我的话,我该怎么回应呢?”、“哎呀,会不会我的‘成人礼’,就要在那即将到来的‘干柴烈火’中完成了呢?” 随着思想的进一步“龌龊”,无数个研究“医学”的夜里,那些幻想中的画面,亦是纷至沓来。 面红耳赤间,我终于来到了她家的门前。 在反复将门牌号码,与我记忆中的那个,确认了多次后,我深吸一口气,礼貌地敲了三下门。 在等待应答的间隙里,我忽然心生担忧:“我屮,我是不是有点冲动了?这大中午的,万一她家还有其它的长辈,我该怎么办呢?” 心念及此,我连忙整理了一下衣服。“空着手也就算了,总不能在形象上扣分吧!” 字多时少。 不一会儿,门里便传出了尹媂的问询声:“谁呀?” 听着她那明显是紧张到已经有些颤抖的声线,我不禁莞尔,含笑回道:“是我,迹天涯!” 她用有些吃惊的语气说道:“你还真的找到了!” 虽然门仍未开,但我已然确定,她的家中,果然就只有她一人。 我提着的心,即已放下。也就轻松的,在门外与她贫起嘴来:“你也不看看我是谁!那可是神农架的稀罕物种!” 若换作以往,每当我自夸之时,她一定会与我“斗”上几嘴的。 但这次,却只换来了一阵长长的沉默。 见她许久都没回音,我又礼貌地敲了三下门。笑问道:“人呢?开门呀!” 半晌,依旧无言。 我只得抬起手,又敲了三下。 “别敲啦!我正背靠着门口站着呢!与你只有一门之隔!” 她的声音虽然清脆,声线却仍是那么的“飘忽”。 我一手撑着门,低下头,将脸贴近了她“后背”的位置,耐心规“劝道”:“我都已经如约地来了,你为啥不打开门,让我进去呢?” 话音刚落,她便立刻回答道:“我不敢!我怕我会冲动!” 听有此言,我心中那只刚刚安稳些的“小鹿”,瞬间便重新躁动了起来。 只觉得有一股热浪,在我的体内胡乱翻涌着。 我试着吞了吞口水,想要缓解一下这没来由的“口干舌燥”。再度诱导道:“开门吧,别怕。只要我能保持理智就好啦!” 说着,从来就十分抵触“幼稚行为”的我,竟然还念起了一段童谣:“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妈妈已回来!” “求求你啦!你快走吧!我现在的形象太差啦!真的不好意思见你!” 不知为何,在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她有些烦。 这种磨磨唧唧的性格,我也是真的十分讨厌! 尤其是刚刚假意“幼稚”过后,我的忍耐,亦是快要到达了极限。 可本着“来都来了”的原则,我还是轻声哄劝道:“有什么不好意思地呀,你那么美,形象怎么会差呢!快开门吧!好不好!” 第一百四十六章 咫尺天涯 “你能想象,一个女孩子,脸红的发烫!还披头散发的样子吗?” 我特么的当然不能了! 若不是理智尚存,我真的差点就把这该死的防盗门给“炸”掉! “那我走啦!” 我虽如此回了一句,却仍在原地站着。 半晌,无言。 我原地转了一圈,便往楼下走去。 妈的,折腾我这一圈,又来这么一出!走了走了! 心虽如是想着,脚却只是下了几个台阶后,便拖着心有不甘的身躯,乖乖地返回到了她的门前。 “咚、咚!” 我的敲门声,已然失去了礼貌。 “你还没走嘛?” 她的声音,很快便与防盗门的“震颤”,产生了“共鸣”。 “你不说话,我走的也不放心呀!你确定不给我开门了是吗?” “你走吧!让我缓缓,把自己调整好了,我就去找你!” “嗯!” 没有再见,没有道别。 我不喜欢被人愚弄的感觉。 就像我最不能理解的,便是电视剧里演绎的那些昏君,总会心甘情愿地被“美人们”捉弄的敲断。追逐打闹间,都已经将其抱在了怀里,还要被人挣扎着跑了出去。看着那些“贱人”,摆出了一副就是让你“吃不到”的样子。竟然还不生气? 只能说这些昏君的脾气,可是真他妈的好啊! 若换做是我,谁要是敢“跑”的话,腿他妈的直接敲断!一个个的惯地臭毛病,还反过来耍起“寡人”来了! 我只喜欢那些,躺下劈开或者趴下撅好的人! 总之就是大家都别浪费感情,更别浪费体力。 干脆利落,直奔主题,挺好! 可以缠绵悱恻,但少来故作矜持那一套! 你可以自己动。 但别乱弄一气后,又拒绝我动! 总之吧,回去之后的我,饭都没吃。 气饱了! 一整个午休时间,我都待在自己的座位上,想着与尹媂的过往种种。间或又看了看周围稀稀两两的陌生女孩儿们,突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正自感慨着,这一路以来的“颠沛流离”之时,丽娜吃完午饭回来了。看着我一脸惆怅的样子,含笑问道:“你怎么来的这么早?” 我答道:“我压根就没去吃饭。” 她问道:“怎么不吃饭呢?” 我答道:“不想吃,没胃口!” 她抿了抿嘴,欲言又止。 我朝她一笑,哄骗道:“我大老远来找你一趟,你都不陪我吃饭。我自己怎么能吃得下呢!” 她皱了皱眉,神色虽然复杂,但心情应是不坏。顿了顿,说道:“明天吧,我请你!” 我摆了摆手,说道:“你能陪我就行,明天我请你!” “咳!咳!”亦是吃过午饭,回到班级的于白,站在了丽娜的身后,轻咳了两声。对回过头去看她的丽娜,笑着说了句:“我是不是回来的太早了?” 丽娜微微一笑,什么也没说,便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我没有搭理于白看向我时,那双类似于“起哄”的眼神,趴在桌子上,佯装睡觉。 心里却是一团乱麻。 想着的人,亦是从尹媂,变成了丽娜。 什么叫“作茧自缚”?到处说谎的我,现在的处境便是。 什么叫“水性杨花”?见一个“爱”一个的我,跟谁都“痴情万种”的样子便是。 若不爱,可以放手。 现在想想,对于尹媂,我应该是爱的。 但当时的我,却选择了伤害。 心绪翻涌间,我头脑一热,竟决定提笔,给尹媂写下了一封“断情信”! 通篇谎言,终为一章:“对不起,至始至终我都在骗你,我从来就没有喜欢过你!一直以来,我只是将你当成了丽娜的替身而已!如你所见,我转了文科,也是为了她,与你无关!” 现在想想,我是真他妈的有病! “果是天堂有路我不走,地狱无门我偏要闯!” 近在咫尺的幸福,我偏要亲手撕碎。去追求那段,从头到尾都只是给我带来了痛苦的感情! 尹媂真的很好。 可惜我心里有愧! 我深深的觉得,我不配和这么天真的女孩在一起! 而且,我实在做不到,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心里却装着别人。 现实却是,丽娜也好,尹媂也罢,似乎都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或许,我最终选择了丽娜,就只是因为心有不甘吧! 凭什么你当初要选择那个,处处都不如我的陈峰? 凭什么你明明都分手了,却还是不肯给我一个机会? 下午第一节课的课间,当尹媂从我的手中,接过那封信的一瞬间,我便后悔了。 她是笑着的。 脸是红着的。 多好的女孩啊! 第二节课刚一下课,她便来到了我班的门口。托了七班的一个叫做尹航的姑娘,把我叫了出去。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面如土色”。 更是我第一次体验到,什么叫“杀人”的眼神。 后悔了整整四十五分钟的我,见到她时,自然是笑着的。 我迎着她,走了过去。 我的步伐很慢。 她迎着我,走了过来。 她的步伐很快。 距我只有两步远时,我看见她原地腾空而起。 那一瞬间,我还看见她刚还“面如土色”的容颜,竟瞬间变得那么“红润”。 “啪!” 我的脸,迅速地疼了一下。 我的眼镜,也被扇飞到了我右侧的不远处。 遭逢这种事情,我非但没有迷茫,甚至还早有准备。 很平静地去到一旁,弯腰捡起了我的眼镜。 简单打量了一下,幸好没坏。 树脂的镜片,确实很适合我这种总是“挨揍”的男生。 将眼镜重新佩戴好后,我又抬头看了尹媂一眼。 “红润”褪去,“死灰”复来。 又有一团“黑影”,自她手中飞出。我没有躲闪,任凭“它”击中了我的胸口。 不疼。 我低头一看,却原来是个纸团。 那熟悉的“纹路”,一看便知,乃是我刚才写给她的那封“断情信”,被她团成了“球”。 等我再次弯腰,捡起这团“暗器”时,尹媂便彻底的离开了我的视线。 一中真的很小,兜兜转转后,我竟还能与丽娜分到一班。 一中又似乎很大,常常逃课,在校园里四处游荡的我,再见尹媂时,已是两年之后了。 第一百四十七章 远亲不如近邻 书上说,永远不要试图为已经发生的事情去后悔。就算时光可以倒流,凭你当时的心境与认知,你的选择,只会依旧。 我却认为,作者一定是想为自己的行为推卸责任,才会大言不惭地如是说。 刚刚挨过“揍”的那一整节课,我便只做了一件事情——将那个被我重新打开后的纸团,撕成了无数张细小的碎片。 “迹天涯被一个女生,跳起来扇了一个大嘴巴子”这件事,很快便在七班里传开了。 “八卦”,是人类的天性。 女人尤甚。 在七班这个几乎堆满了女人的地方,我的“浪子”人设,更是在“挨揍事件”的版本不断迭代中,被那些“八卦”爱好者们,自发的替我树立了起来。 对于那个年纪的大多数女生们来说,有故事的男生,要远比有钱的男生,更加地“诱人”。 她们不愁吃穿,只苦无趣。 那些“老实”的男生们,只会让她们觉得无聊。 这也是当初面对丽娜时,她没有对我提起兴趣的原因。 “舔狗”想要得到一个女生,最有效的办法,便是当着你喜欢的那个人面,去“舔”别人! 只因女生们最大的幻想,便是希望成为一个“浪子”的最后一个女人。 这是一切过着群居生活的动物们,遗传了几百万年的基因所决定的。 只有“王者”,才配“繁衍”。 也只有“王者”,才有哺育下一代的能力。 相应的,那些能够得到“同性”青睐的男生们,在其它女生眼中,便自然而然地拥有了“王者”的滤镜。 比起自己的眼光,她们更愿意相信的,是那些“同性”们的选择。 所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就是这个道理。 因此,才总会发生那种,一个人,被许多人同时喜欢;更多的人,却被大多数人所无视的事情。 后来,我渐渐懂得了,这是因为,人类在“择偶”时,往往都会“盲从”。 “社会化”的他\/她们,总会下意识地选择那些,被社会大众所认可的“异性”,作为伴侣。 当我这个“浪子”,如一颗炸弹般,被投入到了七班之时,就仿佛是那“唐僧”,闯入了女儿国一样!立时便引起了,这些“女王”们的躁动! 虽然七班的其它是个男生,亦是个顶个的优秀。但毕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还有什么事情,能比让“圣僧”还俗、“浪子”回头,更加具有挑战性和成就感的呢? 于我而言,在七班“出名”之后的我。既不是“唐僧”,也不是“浪子”。 而是那“猪八戒”,误闯了“盘丝洞”! 其实我挺好奇的,唯一知道全部真相的丽娜,为何没有替我去解释。偏要任凭那个“为她而来”的“痴情”男子,被人生生地扣上了一顶“浪子”的帽子! 我也有问过她原由。 她却只是笑而不语。 所以,至今我也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 只是,从那以后,我只能一边努力地克制着,“蜘蛛精”们的诱惑。一边努力地追求着,丽娜与我之间关系的转变。 还好我俩的感情,发展的极其顺利。 因为,我终于可以在送她回家的时候,走在她的身旁,而不是跟在她的身后了。 这一次,我再没像以往那般心急。只是心照不宣地,任凭我俩的感情,逐渐地升温。 怡然自得地过着那些,“等花开,盼蝶来”的日子。 直到有一天,她忽然画了一幅画给我。 画里的人,一看便是我。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她竟然还“藏”着这样一个“妙笔生花”的手段! 画的背面,是一串英文。 “what can i do ? i fall in love with jayzhou !” 她正面画着我的肖像,背面却写着爱上了“周杰伦”。 这让我有点难受。 虽然是个人就知道,我也喜欢周杰伦。 说它是表白吧,“with”的人并不是我。 说它不是表白吧,画里的人,又明明就是我。 这又让我很反感。 我说过,我是一个,追求“干脆利落,名正言顺”的人。 她这“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样子,是我最不能接受的。 我可不想再当那个,“自作多情”的大傻b了! 于是,我传过去一张纸条。问道:“什么意思?” 她回道:“字面意思。” 我问道:“你画的是我吗?” 她回道:“我原本是想画周杰伦的。可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画着画着就成了你的样子了。” 我问道:“那你只是想告诉我说,你爱上了周杰伦吗?” 她回道:“如你所见咯。” 我实在是太受不了别人跟我兜圈子了!想了老半天后,咬了咬牙,索性直接质问道:“那你不爱我吗?” 她回道:“我们不是说好了,现在不想这些问题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笑脸)” 我任性道:“可是我突然想了,怎么办?(哭脸)” 她回道:“忍着!(笑脸)” 我问道:“那我要是忍不住了呢?” 半晌,纸条再没传来。 我回过头,看向她的方向。 她竟然在认真听课! 我尼玛的,瞬间感觉有点委屈。 于是,我也拿起了书本,假装认真地看了起来。 不一会儿,英语老师走到了我的旁边,抽出了我手中的历史书,看了一眼,又还给了我。对大家自嘲般地说了一大串英文后,又自顾自地翻译道:“虽然你们班主任是教历史的,但英语可是三大主科之一,高考占了150分呢!” 哄堂大笑。 我暗叫了一声:“屮!” 费了半天劲,却怎么也找不见自己的英语书了! 正急躁时,我的新同桌,一个叫何月的女生,将她手中的书,往我这边推了推。 示意我和她一人看一半。 这明显是雪中送炭的行为,立刻便得到了,我向她投去的感激目光。 见到如下情景,英语老师又说了句:\"a distant rtive is not as good as a close neighbor.\" 随后,翻译道:“这就叫,‘远亲不如近邻’!” 第一百四十八章 共白头 英语老师的话音刚落,我便下意识地与何月相视一笑。 我的新同桌,是七班之中,在我的审美里,排名前三的女生。 她的老家是江浙一带的,因为父母在这边做生意,才来的一中就读。 “吴侬细语,婉约雅致”的她,就算不自报家门,也是一眼可辨的,标准的江南美女。 像这种美女,我自然是没有主动去喜欢的勇气的。 何况,我的心中,还有丽娜。 所以,在何月与我同看一本书之前,我俩并没有过其它的交流。 当天放学的时候,下了一场很大的雪。 天地间,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 我虽然自幼在北方生长,却依旧对这早该见怪不怪的大雪,情有独钟。 因为,丽娜又一次无视了我的表白。 所以,我的心情本来是有些难过的。 直到走在雪中时,苦闷的心绪,才得到到一丝缓解。 因为负气,我一整个下午,都没有再与丽娜传过半张纸条。 我不爽的是,她好像并没有她说的那般在乎我。 不然的话,她为什么可以做到,想不理我,便可以真的不看我一眼呢? 在我送她回家时,原本想的是,她不说话,我便也不说话。 却因为这场意外的大雪,使我有了率先“退步”的借口。 “这雪好大啊!” 我以一句废话开头。 “嗯。” 丽娜点头应了我一句。从回复的速度上来说,她应该是等我先开口很久了。 这让我有些难受,为什么和她在一起时,我总是会“输”呢? 而且,我看她和陈峰在一起的时候,似乎挺恩爱、挺主动的啊,为啥到我这里,就变成了“装b犯”呢? 虽然不爽,但毕竟有“求”于人,我还是耐着性子继续套话道:“下雪天,真美。” 她回道:“是呗。我也很喜欢下雪天。” 我当然知道你也喜欢了。很久之前你就和我说过了好吗! 我将话锋一转,叹息道:“可惜,雪总是会化的。” 她说道:“这才十二月份而已。等到雪化的时候,已经是好几个月以后的事情了。你惆怅的是不是太早了些!” 我轻叹一声,大脑中快速分析着,根据现有的聊天进度,我该如何组织语言,才能让她对英语课上的那个问题,给我一个明确地回答。 思索间,我进一步地强调了“结果”:“就算将冬天的持续时间,拉长到好几年那么长。但只要时间过了,雪也终究还是要化的呀!” 丽娜的逻辑能力,显然不如我的优秀。听过我的话语,她思索了好半晌,方才缓缓开口道:“你当这里是南、北极嘛,哪会有那么长的冬天!再说了,就算是今年的雪化了,明年的雪还是会回来的!” 从丽娜的语言中,可以很明显的听出来,她是一个知道享受过程的,乐观的人。 而那时的我,却是一个只看重结果的,悲观主义者。 见第一步沟通无果,我决定启用我最擅长的说谎技能,发动奇袭。 “或许吧。只是明年的雪,就已经不是今年的了。而且,也许那时,我就不能陪你看雪了!因为,我或许再也见不到明年的雪了。” 我的话音刚落,她立刻停下了脚步,止住了身形。侧过脸,直直地盯着我的眼睛。 在她的眼神中,满是不加掩饰的关切与惊疑。“你怎么了?为什么会见不到?你要离开我?去没有雪的地方了吗?” 我避开了她那热切的目光,心中很满意于她的反应。忍住笑意,认真回道:“我病了,不一定能活到那个时候了。” 她问道:“什么病?” 我答道:“心脏病,家族遗传。” 她问道:“很严重吗?” 我答道:“最近犯过几次。如果缓不过来,就会死掉。算不算严重呢?” 她的眼神变得惊慌,声音亦是有些颤抖起来:“好模好样的,怎么会犯心脏病呢?” 说罢,她竟然还流出了两行泪来。 我很想伸手,去替她擦拭掉眼角的泪珠。 但我不敢用手去触碰她的脸。 虽然已经开始自责于,自己骗她的这个行为。可我又十分沉迷于因此而换回的,她对我的关心。所以,我并不想过早地对她坦诚。 只是借着她的问题,打趣道:“每天对你朝思暮想的,想犯病的呗!” 若换作以往,一般我说出“这种话”时,都会把她逗笑的。 但那天却没有。 她还是一脸悲戚的低着头,思索了好半晌,方才呢喃道:“你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不要吓我。我已经离不开你了!” 那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感受到自己的重要。 “原来,我也是会被人离不开的吗?” 自她说出这句话后,我的心底,立时便有一种类似于“成就感”的东西,疯狂地滋长起来。 那一刻,就算是为她去死,我也会毫不犹豫的。 因为我的妈妈,言语中一直就将我视作了拖累。 在她与老庞的家中,我基本上是没有存在感的。 现在好了,终于有人,可以“在乎我”到,已经离不开我的程度了! 若是换做现在,“剧情”都已经进行到这个桥段了,理论上,我是应该要抱住她的。 虽然当时的我,也是这样想的。 但我还是不敢。 我最大的勇气,就是抬起了手,搭在了丽娜的肩膀上,郑重对她承诺道:“放心吧,我一定不会离开你的!” 那天的雪,真的很大。 只不过是驻足说了几句话的时间而已,雪花便将我俩的头发,尽皆染成了白色。 容颜未改,已共白首。 “两处相思同淋雪,今生也算共白头”! 原来,我已经见过她白头时的样子了。 可惜,我已经忘了。 刚刚说过永远都不会分开的两个人,就这样有了彼此人生中的,最后一场“共同”淋雪的镜头。 人真的不能随便说谎。 更不能随便开口“诅咒”什么。 当时的我,怎么都不会想到,我的“自作聪明”,竟会一语成谶。 那个冬天,果然成了我俩“在一起”时的,最后一个冬季。 第一百四十九章 跳进黄河难洗清 那晚我回家时,妈妈竟然在等我。 按照惯例,当我回家的时候,我那个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妈妈,一旦出现在了客厅而不是卧室的话,就意味着一定是我犯了什么“错误”被她知道了,然后她要与我聊一聊的。 说是“聊天”,事实上也不过就是她骂我一顿,然后我听着而已。 但自从进入青春期后,我便不会只是听着了,往往也会对她那些全靠着自己的想象与怀疑,凭空捏造出的,先入为主的观点,进行着“暴跳如雷”的反驳。 我才刚一进门,她便黑着脸,“阴阳怪气”地对我指责起来:“我说怎么一个劲儿的要转文呢!原来是为了个女生!” 听到此话,我的第一反应当然是否定。 毕竟我是真心觉得自己已经跟不上理科的节奏了,才会选择去的文科。 因为那时的我,还是想要考个好大学的。 我无法接受那个,排名不靠前的自己。更接受不了,那个连课堂上的讲义都听不懂的自己。 这才是我折腾到文科班的真正目的。 否则的话,我完全可以一开始就选择为了丽娜去读文的。没必要在绕了一大圈之后,才“姗姗来迟”。 “爱情”于我而言,只是一种心灵上的“寄托”。 我已经用自己三心二意地行为,证明了这种“寄托”,可以是任何人。 如果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的话,又何必去外界,追寻什么“寄托”呢? 但我的妈妈,似乎永远也看不到这一点。 她始终认为,我就是因为“早恋”分了心,所以学习成绩才会一降再降的。 可那天的我,面对妈妈的“无理”指责时,还是在第一时间选择了沉默。 因为,我的心里有愧。 在七班“偶遇”了丽娜之后,我确实是忘记了,“转文”的初心。 但我的沉默,却让妈妈更加确信了自己的“猜测”。继而对我破口大骂道:“我他妈的花了那么多钱供你上学,里外折腾的。是为了让你处对象去的啊?再说了,你看上的是个啥好玩意也行!” 很明显,我若是再不解释一下的话,妈妈只会无休止的骂下去。 于是,我开口反驳道:“我是想好好学习,才去的文科。不是为了追谁!” 见我还敢辩解,妈妈的火气更大了。用更高的声调大骂道:“你他妈的还跟我解释啥啊你解释!我都知道你是为谁去的了!不就是那个丽娜吗?你他妈的初中不好好学习,没考上一中,就是因为她!” 一聊到初中,我也“火了”,对妈妈大吼道:“我不是!我是因为当初你答应我的事没做到!才会……” 我的话还没说完,妈妈立刻便声嘶力竭地打断道:“你快闭嘴吧你!我还得为你做啥你才能满意?我告诉你,我就是欠你的,我也早就还够了!自己早恋分心,学习跟不上了,反倒怪起我来了!遇到事情永远都不知道先从自己的身上找原因!我告诉你,脚上泡都是自己走的!” 不知从何时起,我的任何反驳,都会触碰到妈妈的“逆鳞”。就是任何事情,都不能有半点怪她的意思。哪怕只有一丢丢,其效果都会像是点了一个火药库一般。 而且她总会翻小肠。每次骂人,都会将各种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拿出来对你没完没了的数落个遍!骂的我好几次都想去死! 可为了“活下去”,我就只有极力怒吼着反驳,才能保证自己的心脏,不会被她骂“炸掉”。 “事情根本就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你别骂我了!这都是哪跟哪啊?” 她当然是不会管你都说了些什么的,她只会关心自己骂的够不够爽! “不是啥不是?你班主任都给我打电话说了!你天天跟丽娜传纸条!上的什么课都不知道!就这样还念啥念,趁早别念了!还能给我省点钱!” 此话一出,我瞬间就不吱声了。 “事实”摆在那里,这回我就算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于是,我索性就摆出了一副,“既然如此,那你就爱咋咋地吧”的样子来。 那时的我,已经不再害怕妈妈会不要我了。 我甚至还非常期待,她可以彻底的放弃我。 我可以去流浪,去搬砖,去干什么都行。只要能够不再挨她的骂,让我咋的都好! 可她却总是在关键的时刻,又会突然的安静下去。甚至上一秒还在强烈地表达着,“恨你不死”的极端情绪。下一秒又会像个没事人似地,跟你嘘寒问暖起来。 这个时候,我便只有缴械投降。 那天也是一样。 在我已经开始准备“听候发落”时,她的声音却毫无预兆的变得温柔了起来。 “那丽娜有啥好的?一家人都嫌贫爱富的!再说了,你要是真的喜欢她,是不是得比她学习好才行?我听你们班主任说,丽娜在你班考试能考第七。你至少也得考个前十名才行吧?男人要是没能耐,就是娶到媳妇了,那媳妇到时候也得跟人跑咯。” 那个时候的我,还是一个“纯爱战士”。 虽然“爱情”从来就不是我的全部,但我却很讨厌有人去亵渎它的“神圣”。 于是,我再度开口反驳道:“不是所有人都跟你一样,别总把人想的那么坏!” 我的话音才一落地,立刻便像捅了马蜂窝一样。 妈妈“再度”炸毛道:“我他妈的咋的了我?啥叫不是所有人都跟一样?要都像我这样还好了呢!我哪笔钱不是自己认认真真赚的?不是我又当爹又当妈的养你,你能有今天?还在你们老迹家那个破平房里窝着呢!能上得起学吗?” 为了打断她那些,势要让我“去死”的数落,我只好高声解释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凭啥说人家丽娜嫌贫爱富?” 听有此问,妈妈立时来了精神,用骄傲的语气回复道:“我想查一个人,还不简单?那个丽娜,以前是不是处了个对象,叫罗宁的?” 第一百五十章 手机 听到妈妈将丽娜与罗宁“连”到了一起,我立刻反驳道:“你快拉倒吧!你这都是哪听来的?她啥时候和罗宁处过对象了?她之前是有个对象叫陈峰的,处没俩月就分手了!” 妈妈发现我对于她的调查结果,竟然会一无所知后,先是一愣,随后微微一笑,讥讽道:“那是丽娜的妈妈亲口说的!我还以为你知道呢!” 我回道:“呵!那也只能说明你们这些家长们,还是太不了解自己的孩子了!” 对于我这句,明显是有“怪她”意思的言语,妈妈并没有像以往那般反应剧烈。而是露出了一个,像看傻子般的讥讽眼神,自信满满地问道:“罗宁上初中时,是不是带手机上学?” 我心下一惊,顿时有种不祥的预感。回答道:“是啊!怎么了?” 进入千禧年之后,手机虽然已经不再是奢侈品,但也远没有像现在这般普及。成年人尚且“十难有一”,就更不要说一个初中的学生了。 也正是因为没有普及,所以四中也就没有不允许带手机上学的规定。 放眼整个四中,罗宁也是第一个带手机上学的学生。 这个连“财政局高官家属”赵阳都不曾拥有的“高端设备”,在学校里还是引起了一阵不小的轰动的。 其实,若真的和我比起来,罗宁的家庭条件,顶多算是一般。只是因为他的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便跟别人“跑”了。当然,据说是他的爸爸不安分在先,才有他的妈妈,效仿于后的。所以,心里有愧的他的爸爸,便非常的惯着他。 因此,他才在物质生活上,看起来总是高过我一大截的。 虽然我也有一个溺爱我的人——我的爷爷。 但是,我的爷爷,他没有钱。 而这个手机的来由,其实也是有典故的。 因为罗宁和四中的“校花”,曾在同一个补习班里补课。青春期的他,偶遇了这么一个“美人”,难免心神激荡。飘飘然间,竟然主动摸了那位“校花”的脸一下。 可那位“校花”的对象,又岂能是“等闲之辈”? 此人叫刘荣,乃是我们那某系统内的一位高官之后。也是留级下来的他,与赵阳、李靖等“校霸”的关系,更是匪浅。 刘荣得知此事后,便纠集了一大票“狗腿子”,将罗宁堵在了班级里,好一顿“霸凌”。 因为有了赵阳的“站台”,一向团结的七班,在那一刻选择了集体“噤声”。 就连罗宁“三人众”的另外两人,杨凯与陈峰,亦是选择了“无视”。 怪只怪我和罗宁当时的关系,还没有好到“那种”程度。否则的话,我一定会冲过去,陪着罗宁一起挨揍的。 那时的我,虽然在面对自己的事情时,经常会比较怂。但为了朋友,我是真的会去“两肋插刀”的! 至少不会像杨凯那样,站都站起来了,却在赵阳的一个眼神后,又选择了坐下。 不久之后,杨凯曾经感慨过这件事情,“无论换成任何人,我都会过去的。就是赵阳往那一站,我就怂了!我是真的怕他!” 他这样说时,我们只是笑笑,谁也没有说什么。 只是从那以后,他们三个便再也没有那么好了。相应的,罗宁便与我的关系,越走越近了起来。 等到了高中时,他更是不再与那两人接触,我也就成了他唯一的朋友。 那次被人群殴以后,罗宁便生了一场病。在医院输了七天的液。 其实罗宁并不是被人揍住院的。 无论是刘荣,还是他带的那一众喽喽们,下手就像“过家家”一样。 当然,像“抢对象”这种事情,本就是“形式大于意义”。 比的不过就是个“气势”。 所以,刘荣也就没必要下手太狠。 只要从名义上,赢了罗宁就好。 只怪后者的气性特太大。这场病,纯属是他自己给自己气出来的。 罗宁的爸爸,当时就要找刘荣的爸爸“说道说道”。 却早被后者登门拜访。 几番道歉过后,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等罗宁再度上学时,腰间便多了那款摩托若拉牌的,第一款带手写笔的翻盖手机。 我猜测,他获得手机时的画面,应当是这样的。 罗宁的爸爸,掏出了自己的手机,递给了罗宁,安慰道:“明天带着这个上学!再遇到什么事情,第一时间给爸爸打电话!谁都靠不住,还得是你爹我!” 重新归来的罗宁,除多了一个手机外,还新添了一个口头禅:“不值得!” 那个假期,我们一众人唱歌时,他就是用“不值得”这三个字,规劝对丽娜“执迷不悟”的我的。 当妈妈突然提起了,罗宁初中时期用手机的事情时,我之所以会觉得吃惊,乃是因为我从未对她提起过。 虽然,我也十分羡慕。 但我知道,这种羡慕,不会带来任何“好的”结果。如果说了的话,就只是会换来妈妈的一顿臭骂而已! 更何况,对于绝大多数“新奇”的玩意,我早就见怪不怪了。 因为我的妈妈,什么都有。 她的那些“有正事”的亲戚们,还有那些亲戚家的孩子们,也是什么都有。 天天在“富人堆”里呆着的我,什么没见过? 罗宁的一个“破手机”而已,简直不值一提。 即便,我还是什么都没有。 但在妈妈的“教育”下,我早已经习惯了,“穷鬼”的身份! 作为一个“穷鬼”,我就只能看着别人的富足,馋的直流口水! 只要是别人的东西,从来就与我无关。 “穷鬼”,就只配拥有那些最差的东西。 我只配捡我的哥哥姐姐们,淘汰下来不要的“垃圾”。 这就是我的妈妈,拼尽全力教会我的东西。 她让我觉得,我的人生,就不配得到幸福。 她让我觉得,我就只配去“废品回收站”里生活! 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与我无缘。 关于幸福的东西,我连想一下都是错! 但我从不怪她。 只因她给了我,最宝贵的生命。 第一百五十一章 资格 事实上,我根本就没有怪妈妈的理由。 因为她自己过的,也是那么的清贫。 就算她的银行卡里,存着一个足够让我们全家都可以实现财富自由的数字! 其实,在世界的范围内,可以称得上财富自由者,还是有挺多的。 但精神之自由者,却不过寥寥。 就像许多年以后的我,忽然意识到,自己竟然也是个“富二代”时,却在自出生起便被带在身上的精神枷锁的束缚下,只敢在“无人”处,偷偷地“挥霍”那些金银! 远事不提。 只说见到我的惊疑后,妈妈神秘一笑,继续讥讽道:“人家丽娜的妈妈亲口说的,从初中起你就上赶着追求丽娜。只不过她一直都没有搭理你而已。因为人家看上的,是那个全班最有钱的罗宁!因为罗宁上初中的时候,就带手机上学!” 初闻此话,我犹如遭逢晴天霹雳般,目瞪“狗”呆! 如果,妈妈说的是真的。那么,许多当初我想不明白的点,就突然可以捋顺了! 本来我还奇怪,丽娜与陈峰毫无预兆的突然分手之后,为什么还会经常与我们“四人众”聚会呢? 亏我当初还自作多情的以为,丽娜是因为放不下我,才会如此的! 讽刺的是,每当丽娜主动与罗宁“打趣”时,我还以为她是和当初的我一样,为了最终能与我产生交集,才会先故意对我身旁的诸人,大费周折一番。 就像《罗马假日》里,那个经典的桥段所演绎的那样。 “为了和你握手,我握遍了所有人的手。” 原来,丽娜从来就没有过那么多想法。 当初的她,就是单纯的想要接近罗宁而已。 我屮! 我还天真的以为,她是怕我在那个“看起来”的,我的“好朋友”陈峰的面前尴尬,才故意与罗宁“处的”也很好的。 原来,我他妈的才是被“顺便”的那一个! 这也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陈峰刚与丽娜分手没多久,罗宁会突然很认真地,问过我一个特别奇怪的问题:“你是不是非常喜欢丽娜?” 这个问题的奇怪之处就是,它本身完全就是一句“废话”。 即便如此,我还是不厌其烦地回答了一句:“是啊!怎么了?” 听到我同样是一句“废话”的回答后,罗明说了一句更加奇怪的话:“那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 自从这次对话以后,罗宁便主动与丽娜之间,明显地疏远了许多。 我虽狐疑,但终是不以为意。 如今听到妈妈的“调查”结果后,方才有了一种“通透”之感。 震惊之余,更多的却是屈辱。 不甘之下,我心中竟瞬间的闪过了一次,很想要去“报复”的想法! 看着我那阴晴不定的脸色,妈妈又絮絮叨叨地数落了我好久。 除了乖乖听着之外,我哪里还有颜面,再去反驳什么呢? 我虽一直自卑,却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魅力”。 骄傲的我,只将一切“失败”,归结于是自己的“不敢”所导致。 那一刻,知道了“真相”的我,自尊,碎了一地! 见我始终不发一言,妈妈终于也是骂的累了。又愤恨地说了一句什么后,便回到了她的房间里,睡觉去了。 不一会儿,老庞走了出来。看了我一眼,没有说什么,便径直去往厨房,给我热饭去了。 半晌,对我和颜悦色地说道:“趁热吃吧!吃完放那就行,明天我再收拾!” 我佯装无事地“嗯”了一声。 本以为将毫无胃口的我,那天晚上竟然吃了整整半锅米饭! 于我而言,那胀痛了一宿的“胃”,便成了一个“体面”的,可以“失眠”的借口! 第二天一早,我看到丽娜时,发现她的脸色也不是很好。只与我的眼神,有过刹那的交汇后,便低下头,沉默着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很明显,班主任王老师,并没有偏袒谁。应该是对我俩的家长,很公平地分别告了状。 在昨晚的那场雪中,难舍难分的两个人。才不过一夜之间,就仿佛重新变成了一对儿陌生人。 第二节课的课间时,终是心有不甘的我,还是给她写了一张纸条。 纸条的内容,只有一句简单的关心:“你怎么了?(下节课再回就行,好好听课。)” 我之所以要加上括号里的内容,本是想着避免尴尬。怕万一她不回的话,我也算是提前给自己预留好了“台阶”。 可刚将这纸条递到她的手里,我就后悔了。 “画蛇添足”后,我那原就不怎么诚心地关切,立刻就变成了令人讨厌的“明知故问”。 稍加思索,便可以猜到王老师向丽娜的妈妈告状的内容,一定会包含这一句:“孩子上课不好好听讲,总跟迹天涯传纸条!” 果然,一直到中午放学,丽娜都没有对我回复过半个字。 可等待的时间里,我却并没有变得消沉。相反的,我还在接下来的课间里,戴上了“小丑”的面具,异常活跃地与周遭的“美女”们,大声地“互动”着。 不只是为了,可以在旁人的“欢声笑语”中,掩饰自己内心的慌张。更是想在其她女孩子对我的“欢喜”中,重新拼凑起,昨晚“碎掉”的自尊。 好在大家都很“配合”。 尤其是何月、于白还有石尘三人,更是受我的“风趣”感染,笑的前仰后合。甚至有些我自己都觉得很“冷”的幽默,她们亦是会喜笑颜开。 这让我有种错觉,她们似乎喜欢我很久了。 只是,她们笑的越大声,我却反而越寂寞。 因为,我很想丽娜可以成为她们中的一个。 就算她真的曾经为了“钱”,而短暂地“追求”过罗宁,我也没有怪她。 我又凭什么怪她呢? 既然从我当众表达喜欢她的那天起,就已经言之凿凿地宣誓过,要“不计付出”、“不求回报”了,也就意味着,我一开始就放弃了,怪她的资格。 熬到了中午放学时,丽娜终于来找我了。 第一百五十二章 厌烦 当时,我正与那三位“小迷妹”们,“快乐”地讨论着,那一年最流行的电视剧,《金粉世家》的相关剧情。 其实我一集都没看过。 因为电视机在妈妈与老庞那屋。 我的房间里,除了一张单人床与一套桌椅外,就只有四面墙壁而已。 于白正与何月就着班级里的哪个男同学,更像“七少爷”这个角色而聊的兴起时,默默倾听者石尘突然悄声说了句:“我觉得迹天涯就挺像的!” 电视剧我虽然没有看过,但那首由沙宝亮演唱的主题曲《暗香》,我却是如雷贯耳。 所以她们讨论具体的剧情时,我就只是逮到机会,在一旁哼唱两句歌曲,算做参与进去了而已。 聊着聊着,忽然听到妹子们给我分配了一个称谓里带个“爷”字的角色,便下意识地觉得,这个角色一定不会是个“小卡了咪”的! 正思索着要不要坦然接受之时,又听到何月忽然也压低了声音,附和道:“我看行。你说呢,于白?” 当我顺着何月的问询方向,将眼神移到了于白的身上时,就见于白朝我挤了挤眼睛,又对着我的身后,努了努嘴,似笑非笑道:“别聊了‘七爷’,你的‘冷清秋’来了!”。 此言一出,何月与石尘便也同时住嘴。各自收拾着东西,起身离开,吃午饭去了。 看着大家的反应,我自然立时就猜到了来者是谁。只是“强颜欢笑”了近两节课的时间后,我的精神难免有些疲惫。 脸部用来控制表情的肌肉,更是在丽娜的声音,在我耳旁响起的一刹那,完全松懈了下来。 换来的画面就是。 她只是很随意地叫了一下我的名字,我便感激的“热泪盈眶”了起来。 丽娜说道:“你哭什么?” 我回道:“我没哭!” 丽娜说道:“你的眼泪还在眼角挂着呢!” 我假意打了个哈欠,又“帅”气地用两只中指,快速地伸到眼镜片后,分别擦了擦眼角,辩解道:“我只是困了而已,昨天晚上被‘胃痛’折磨的一夜未眠!” 丽娜没有理会我胃痛的原因,只是继续没好气地说道:“我看你刚才还挺有精神的嘛,怎么一看见我就困了呢?” 听出了她话里的醋意,我的心情瞬间大好,嬉笑着转换话题道:“我们中午吃什么?” 丽娜撇了撇嘴,没有搭话,将头一甩,径直朝门外走去。 除了“摇着尾巴”快步地跟过去外,我还能有什么其它的选择呢? 在学校的食堂里吃过午饭后,我俩便漫无目的地在操场上溜达了起来。 行走时,我俩还会偶尔在不经意间,互相撞一下肩膀。 其实除了彼此没有在语言上承认过对方的“身份”,没有过牵手、拥抱等亲密行为之外,单从我俩相处的方式以及外人的眼中看来,丽娜与我的关系,俨然便是一对儿“情侣”了。 若换做以往,我早该知足。 可人之欲壑难填,总会得陇望蜀。 尤其是随着青春期的深入,以及“皮肤饥渴症”症状的加深,这种“心照不宣”式的相处方式,已经彻底无法满足我与异性接触时,那不断增长的“贪念”。 特别是像我这种深耕“医学”事业多年的人,更是无法忍受这种,像小孩子“过家家”般的“纯洁”友谊。 而且,我的心眼特别小。与丽娜在一起时,总会想到当初她依偎在陈锋怀里时的画面。 还会“想入非非”地渴望着,如果能够将当时的陈锋,换成是我的话,那感觉该有多么地舒服。 “渴望”的久了,我就很想要真的试一试。因此,每当丽娜近在咫尺时,我都会“焦躁难捱”。 那一天,当我俩在操场上漫步之时,谁都没有说话。 对于昨晚分别回家后,各自发生的事情,亦是只字未提。 就在我的思想,再度“神游”天际之时,丽娜突然提出了一个,令我十分“抗拒”的话题。 “你真的只是为了我,才转的文科吗?” 说谎多年,我早已发现了一个“真理”。那就是,只要坚持“死鸭子嘴硬”,再假的谎话也照样可以是真话。因为只要你不承认,谁都拿你没办法! 于是,我坚定地回答道:“除了你之外,还有什么可以成为我转文的理由吗?” 想想也是讽刺,我跟妈妈说的是真心话,她却老是不肯相信。 我跟丽娜说的是假话,她却深信不疑。 我的话还未说完,她便再度开口道:“那你可不可以再为我做一件事情?” 进入青春期后,我多了一个保留至今的“毛病”。那就是,我可以主动的为一个人做任何事情,只要我愿意。但是一旦有人主动要求我去做什么的话,我便会十分地反感。 就算是真的按照要求去做了,也基本上就会是我主动为她\/他去做的最后一件事了。 这或许就是所谓的“叛逆”吧! 丽娜似乎并没有发觉我的异常。 即便我没有搭话,她也还是自顾自地提出了她的要求。“你可不可以为了我好好学学习,争取下次考试进个前十名?” 听着这个与我的妈妈如出一辙的要求,我竟有些恍惚。同时在心底自嘲道:“原来你们对我的要求,竟然就这么低吗?傻子们,我当初可是为了你们考过第一的啊!” 见我还是一言不发,她突然停住了身形。看着我的眼睛,用命令地口吻说道:“听见没啊?” 我可以扮演“舔狗”的角色,但是你不要真的把我当成一条只会伸出舌头“舔人”,不会露出獠牙“咬人”的狗! 我凝视着她的眼神,看着她胸有成竹的表情,不禁冷笑了一声,反问道:“那你能不能先答应我一件事情呢?” 发现“舔狗”竟然还敢谈条件,她的柳眉倒竖,连我想的那件事情到底是什么,都没有问一下,便推脱道:“你先考进前十名再说,好吗?” 那一瞬间,我的厌烦,到达了顶点。 第一百五十三章 猪刚鬣 或许是在妈妈那里得到的“应激反应”吧,我极其抵触这种有条件的“给与”。 讨价还价式的付出,只会让我的一切“得到”,显得是那样的廉价! 我做一切事情,出发点都是很简单的“我愿意”。 可你偏要在这种“愿意”的前面,提前设置了一个目标。除了将”甘之如饴“,变成了”味同嚼蜡“外,什么用都没有。 因为,一切“条件”的言外之意便是,如果你做不到,你就不配! 我爱你,可以只是因为你是你。 但轮到你爱我时,却变成了你只会爱那个做到了什么的我。 凭什么? 就只凭我先动了心?示了好?就要挨欺负?受压迫吗? 我皱眉思索了那么久,丽娜竟还是对我的异样恍若未觉。依旧步步紧逼道:“不然我们就分开吧!” 此言一出,我微微一怔,反问道:“我们现在,算是‘在一起’的吗? 听有此问,她的神情也是一滞,半晌,开口说道:“你不要转移话题。我在问你能不能答应我的要求!” 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我也索性不再隐藏自己的渴望。追问道:“那我现在算不算是你的男朋友?” 丽娜回道:“不是说好了以后再说吗?” 我也学着她的样子,逼问道:“那要是没有以后呢?” 丽娜反问道:“怎么就没有以后了?” 虽然我有心脏病这件事情,是在说谎。但才不过一晚,她竟然就给忘了。这让我十分难过。一股深深地“不值”感,更是油然而生。 随之而来的愤怒,亦是让我的理智,暂时地“下了线”,脱口而出道:“你是不是喜欢过罗宁?” 她愣了一下,直视着我的眼睛,坦诚道:“是啊!怎么了?” 是啊,那又怎么了?我也喜欢过好多人啊。 她的坦荡,让我的气势,瞬间就弱了下去。 我低下头,不再看她,亦是不再说话。 但她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继续就着这个话题,‘畅所欲言’道:“我喜欢过陈锋、陈前、罗宁、李帅还有你,怎么了?” 我屮,她竟然一口气说出了五个名字。这特么的让我很是无语。 好在这些人里边,还有一个“我”的存在。也算是护住了我脆弱的“自尊”。 为了挽回一丝薄面,我借机赔笑道:“那你现在喜欢的,就只剩下我一个了呗?” 话一出口,我便开始忐忑起来。万一她的回答是否定的,我又该如何是好? 结果是,丽娜并没有回答。 她连话都没有说一句,便转身离开了。 这让我有种错觉,她似乎正用她的行为,给了我一个回答。“不是。” 突如其来的“冷战”,贯穿了接下来的每一天。 太久的委屈与不甘,让我毅然的决定,这一次,我绝不会首先认输! 快三年了,每次都是我先服软。如果,我俩之间的最后一个问题,答案果然就是像我理解的那般,我也就没有了再坚持下去的必要。 相反的,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我坚信,自己一定可以等到她的妥协。 却不曾想,这一等,就是一年之久…… 这期间,我彻底的化身成了解除封印后的“猪刚鬣”,重新回到了“盘丝洞”里的那些“蜘蛛精”们的“怀抱”之中! 可“无所谓”装的再久,也不会真的就“无所谓”。 伤口不治,便只会化脓。 那段时间,我也彻底的忘记了自己转文的初心。 为了逃避丽娜,我又开始逃起课来。 得到消息的我的妈妈,一开始还会恶狠狠地骂我几句。但次数多了,忙于工作的她,渐渐的也就将我放弃了。 甚至我就算是几天不回家,她也不会多问我一句。 被家庭遗弃,被爱情伤害。 兜里没钱,眼里又没有未来。 那个时代,似乎特别流行我这种充满了“颓废范”的男生。 当七班的女孩子们,发现我已经很久都没有给丽娜传过纸条,并且很久都没有与她成双结对的出现之后,我的生活,反而变得热闹了起来。 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个“江南美女”何月,更是经常会带些零食给我。 那个沉默寡言、内向沉稳的石尘,更是忽然就变得话多了起来。当然,仅局限于是与我聊天之时,才会这样。 我不是木头,自然能够感觉到,这些女孩子们,对我的“特别”。 曾经是碍于心有所属,才会一直对她们敬而远之。 可既然我的“所属”,已经放弃了我。那我也就没有必要再像个傻子一样,信守什么承诺了,对吧? 于白年龄虽小,却是我接触过的女生里,心眼最多的一个。 每天“跳来跳去”的她,特别喜欢得到别人的“关注”。 她的每个做法,我都能秒懂。 每次看着她,我就仿佛是在看着曾经的自己。 并不欣赏,但却亲切。 可惜,她的人缘并不好。 不像当初的我,至少还是交下了几个朋友的。 其实我俩最初在七班相遇时,彼此还是瞧不上的。 因为,她了解初中时的我。 只“暗恋”头筹的她,怎么会看上那个,正从底层慢慢向上“攀爬”着的我呢? 但当于白也发现,七班的那些女孩子们,竟然特别喜欢围着我转时,便也利用起曾经的“交情”,主动与我套起了近乎。 和之前的“君子之交”所不同的是,后来的她,是真的在向我示好的那种。 比如,某一天,她主动地请求我,可以做她的“哥哥”。 而我也很痛快地便答应了下来。 当初丽娜也对我提出过这种要求,我却选择了拒绝。 因为,我这个人很“死板”。天真的以为,哥哥就是哥哥,妹妹就是妹妹。 那是非常“纯洁”的“友情”关系。 虽然,在当时的年轻群体中,已经非常流行这样一句话了——“先叫姐,后叫妹,叫来叫去叫媳妇儿!” 但对于白,我却始终是坦坦荡荡,问心无愧,一丁点杂念都没有的! 我会答应她的请求,或许只是因为当时的我,恰好正处于那个存在感为零的时候吧! 第一百五十四章 哥哥 虽然,我还没有过给人当“男朋友”的经验。 但当哥的经历,我可是实实在在的有过的。 而且,我还有着两个超级无敌优秀的榜样,摆在我的面前。 看着我从出生起,成长至此的你们,应该猜得到,我说的那两个榜样,是谁吧? 对于“哥哥”这个身份,从小耳濡目染、如雷贯耳的我,第一时间便进入了角色。 在于白一口一个“哥”的叫声中,我也渐第一时间,便将她当成了我的亲妹妹般去对待。 而有了我这个“哥哥”以后,她最喜欢做的事情,却是打着我的旗号,到处去认“嫂子”。 已经开始和我“眉来眼去”的何月,便是她去认的第一个“嫂子”。 三十多年来,我经历过无数个女生。但能让我和她相处时,感觉到快乐的,却只有三人而已。 除了夏萍外,何月便是那第二个。 漂亮、温柔的她,和我在一起时的每一秒,眼里便只有我。 我这个骨子里的大男子主义者,很享受这种来自于美人的崇拜。 但我那颗早已千疮百孔的心,又拿什么去支撑,如此“完美”的“爱情”呢? 要怪,也只能怪她太好了,我不忍心去伤害她吧。 那时的我,只想做一个不上学的“坏孩子”。 “坏孩子”需要的,是一个可以陪他一起逃课的人。 但我做不到,去拉一个从不会逃课的好女孩,去做出逃课的事情。 每当于白对她半真半假地叫着“嫂子”时,她都会笑的很甜蜜。 如果我在一旁的话,她还会偷偷地寻找着我的眼神。 但我却只会适时地将目光移至别处,避免与她对视。 我很怕,自己会再度沦陷。 因为我的内心,还在期待着,丽娜的妥协。 我很怕,会再次发生类似于尹媂的故事。 看起来,我似乎一直在笑着。 还一直在带动着每一个人,与我一起欢笑。 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内心,已经处在崩溃的边缘,很久了。 我又开始过着,每天都要挨骂的生活了。 可我又不得不和妈妈说话。 因为,我没有钱。 我要吃午饭,需要钱。 偶尔会买些文具,需要钱。 我爱踢足球,那些二三十块钱的鞋子,便总会被我踢的“破洞漏底”。所以,我总要买鞋子,还是需要钱。 每次因为这些事情,和她要钱时,她都会骂我。 “钱多难挣啊!”、“啥用没有,花钱一个顶俩!”、“我没有钱!爱上哪要上哪要去!”…… 每要一次钱,她就会这样讥讽我一次。大多数情况下,甚至还会骂的比这些更加难听! 就算是,她基本上每次都满足了我。 可每一次,我付出的都是我的自尊! 到最后,我已经完全不想再回到那个家了。 可我又很怕回到班级,面对那么多女人。 特别是那个,我一直在等却等不到的女人。 无家可归,无处可往,便是我当时的状态。 那阵子,我不想继续上学的欲念,已经到达了顶点! 只因我不想再伸手去跟任何人要钱了! 我想要去打工!我想要自己赚钱! 可是每一次我有了这样的想法,并且真的要去付诸于实践时,妈妈又会说一些类似于这样的话:“我挣这么多钱,将来不都是你的吗?”、“只要你能读下去,读多久我就供多久,读到啥段位我都供的起!” 从实际上讲,妈妈对我,其实从来都不曾吝啬过。 比如她会为了我,被人骗了很多很多的钱,只是为了治疗我的看起来像是“鼻炎”的小毛病。 我只是不理解,她为什么会那么享受将我的自尊踩到脚下反复摩擦的感觉呢? 除了逃离那个压抑的家庭以外,我不想上学的另一个原因,就是想去证明自己是有价值的。 在我最没有存在感的时候,这个“哥哥”的新身份,确实是给我续了一段时间的“命”。 那时候,于白正在暗恋美术特长班里的一个文艺生。那小子叫啥我已经忘了,但长得确实是挺帅的。 是那种,就连我这个百分百的纯爷们,大街碰到了都会忍不住要多看上两眼的帅。 某一天,刚逃课踢过一场球的我,回到班级里,就发现了那个一向“大了虎刺”的于白,竟然趴在桌子上痛哭着。 作为她的哥哥,我当然要走上前去关心一番的。 但任凭我好话说尽,于白却怎么都不肯回答我的问题。 看着她哭到颤抖的身体,我确实是有了一些心疼的感觉。 正焦急之时,小狼替于白回答道:“你这个哥咋当的?你妹妹为啥受伤你都不知道?” 说这句话时,小狼的表情是含着笑意的呢。 我知道,她说的是玩笑话。 但这段玩笑话里的每一个字,却都击中了我的内心。 你可以怀疑我的能力,但你不能怀疑我的“责任感”。 就算在这之前,我和小狼连话都没有说过一句。 因此,我微一愣神后,立刻不忿地追问道:“谁欺负我的妹妹了?” 小狼回答道:“一个大帅哥!” 听有此话,我环视了一圈教室,眼神从每一个男同学的脸上划过,故意提高了声音,再度问道:“哪个帅哥?” 发现了我逐渐变得凶狠的眼神,小狼连忙摆了摆手,解释道:“哎呀你别问了,反正不是咱班的!” 我怒道:“那是谁?快告诉我!” 被我问的急了,小狼只得坦白道:“是‘美特班’的xx。你要干嘛呀?” 她的表情很尴尬,说话的声音也很低,似乎为刚才对我开的那个“冒失”的玩笑,感到了一丝后悔。 于白不知何时已经止住了哭声,听着我俩的对话,抬起头央求道:“哥你别去找xx!跟他没关系,是我贱!我是因为看见了他在操场上和别的女生并肩走在一起,所以才哭的。他根本就不知道我的存在!” 如果于白早就说清楚一切,或许我会换一种方式来安慰她。 现在才说,已经晚了。 因为,从小狼对我发出质疑的那一刻起,这件事情,便与于白无关了。 第一百五十五章 大帅哥 得到了“罪魁祸首”的准确消息后,我立刻便转身走了出去。 其实,我的愤怒是演的。 但我要做的事情,却是真的。 我觉得我必须要这样去做,才能维护住自己的“光辉”形象。 为求稳妥,我先是去找了丁祥。 “走,跟我去干个人!” 受我“关照”已久,他倒也不含糊。问都没问一句,便跟我气势汹汹地“杀”了过去。 到了一楼的美特班门口后,我也没有废话,对着他们班的教室内,大吼了一声:“谁他妈的叫xx?” 由于刚上高中不久,我的全部精力就都花在了“十八班”身上,所以,当时的我,只能算是一个“籍籍无名”之辈。 虽然初中时打下的基础很好,可毕竟与那些“太子党”和“黎明帮”的成员们,仅是熟识而已。并没有太多的时间,随他们一起到处“招摇过市”,闯些“威名”。 所以,在凭着一时热血,闯入美特班叫号过后,迎着那些纷纷侧目的眼神时,我还是有些心里没底的。 尤其是看到了xx那张“俊美”的容颜以及高出我一头的身材后,我还有那么一丢丢的后悔。 但本着“来都来了”的原则,从小便见惯了世面的我,还是第一时间就稳住了心神,指着那个随着我的问话声站起来的身影,佯装硬气道:“你出来一下。” 说罢,我便转身往走廊这边靠了靠。竖着耳朵,听着他们教室里的动静。心中暗自决定道:“一旦里边出现了类似于‘大队人马’躁动的声响,我立刻就拉着丁祥逃之夭夭!” 好在搞艺术的人,似乎都不太团结。看见出来的只有xx一人后,我的心下稍安。在与他眼神交汇的刹那,我更是第一时间便捕捉到了其中的畏惧之意。 在童年里那些复杂的家庭关系的历练下,我察言观色的本事,远超常人。 既然xx怕了,那后面的事,也就好办了。 我快步走过去,想要抓住他的脖领,却因为身高的劣势,只抓住了他胸口处的衣服。盯着他那已经不敢与我对视的双眼,故意压低了声音说道:“走廊人多,你跟我来,我问你点事。” 与此同时,我已拽着他的校服,不由分说地将他拉往了楼梯间的方向。 让我始料未及的是,在拽xx的时候,我甚至都没有用力。他就像一只被吓傻了的猎物般,一边顺从地跟着我用力的方向,一边用颤抖地声音开口问道:“哥,我咋的了?” xx的这种状态,我可太有体会了。人在恐惧之时,大脑只会一片空白。 一时溜号间,我差点就笑了出来。 为了掩饰我的心软,我没有回答他的问话,而是看了丁祥一眼。却发现这小子竟然也在憋着笑意。 还好在我的眼神提示下,丁祥第一时间便心领神会,从后面推了xx一把,低吼道:“少废话!待会儿再说!” 其实在跟我前来“滋事”的路上,我已经简单地和丁祥交代了事情的经过。他全程就只说了一句话,“那这小子可挺冤啊!” 丁祥这哥们的三观,一直就挺正的。这可能才是我与他一起相处了那么久的真正原因吧。 在楼梯间的对峙中,xx由于受到了丁祥的威胁,只是瘪着嘴,战战兢兢地等着我的“宣判”。 我本就不太喜欢欺负人,看见他的怂样后,瞬间就没了“输出”的欲望。可迫于箭在弦上的形势,我还是狠狠地怼了他的胸口一拳。憋了半晌,才整出了一句:“说!你都干啥了!” 终于得到了允许开口的“命令”,xx稳住了身形,一脸懵逼道:“哥,我啥也没干啊!” 我特别期待他能还个手啥的,这弱弱的回答,只让我有种一拳打在了棉花上的感觉。正准备“败兴而归”时,眼角的余光,突然瞥见了藏在二楼楼梯拐角处的于白。 为了更好的实现此行的真正目的,我只得又狠狠地怼了xx一拳,叫骂道:“你他妈的自己干啥了不知道吗?” 毕竟通过别人的转述,其维护光辉形象的效果,要远强于我自己去说。 如果转述者是“当事人”的话,效果更会翻倍。 我当时最想要的人设,便是“负责任”。 换成通俗的话讲,就是“罩得住”。 目的,是让“全天下”人都知道,跟着我迹天涯混,无论是男是女,都将受到我全方位的保护。 长久受到忽视的人,势必发展成两个极端,要么泯然众人,毫无存在的感觉;要么化身“救世主”,存在感爆棚。 很显然,我不可救药地滑向了“后者”。 只是苦了xx了。 他索性靠在了墙上,真的皱着眉想了好一会儿,方才委屈巴巴地说道:“哥,我真不知道。你还是直接告诉我底错在哪了吧,我改!” 妈的,白瞎这个长相了!这么帅气个小伙儿,竟然特么的是个孬种。看着他畏畏缩缩地怂样,我在心中回答道:“错就错在你长得太帅了,大傻b!” 心念及此,我又偷瞄了一眼于白的方向,却恰好正与她的眼神对视。 自知“行踪败露”的她,立刻便转身逃开了。 战果已成,这位在我的故事里,连名字都不配拥有的“大帅哥”,也就彻底的没有了利用的价值。 主要是我怕再不结束这场闹剧的话,丁祥就要笑出声音来了! 于是,我伸出食指,连点了xx的胸口三下,甩出了一句:“没事的时候就好好反省反省自己,想想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事情!” 接着,我便转身离开了这个,感觉都快吓尿裤子了的“大帅哥”。 丁祥跟在了我的身后,直到离开xx很久以后,方才大笑着埋怨道:“我屮,下次这事你可别找我了!太他么的欺负人了!估计那哥们到现在还懵逼着呢!我又不好意思笑,我屮憋死我了,眼泪都快憋出来了!” 我耸了耸肩,也笑着回了一句:“我他妈的哪知道这哥们会这么怂!” 第一百五十六章 姐妹情深 最后相视一笑,我与丁祥便各回各班了。 刚推开七班的门,我便看到了比之前更多的人,正拥挤在我的座位附近,安慰着重新趴在桌子上,“痛哭”着的于白。 见有人多,我立刻摆出了一副“凯旋者”的姿态,昂首阔步地朝着自己的座位走去。 一路上,众人纷纷侧目,同时还伴有阵阵窃窃私语之声。 但我的注意力,却并没有停留在我的座位周围,而是下意识地飘向了丽娜所在的方向。 她正低着头,看着一本教材。 这让我的心中,陡然升起了一股没来由的失落之感。眼神却依旧停留在丽娜的发端,希冀着她可以抬起头,恰好与我的视线重叠。 足下凭着身体的记忆,继续朝着自己的座位走去。不经意间,竟与一人撞了个满怀。 待我侧过头去看时,才发现是小狼待在了本该属于我的位置。 因刚与我的身体发生过碰撞,她的头明明是抬着的,眼神却飘在了地面之上。 她给我的感觉,很像是害羞,脸却是扬着的;像是不满,但又“低眉顺目”。 我正犹疑于她的表情时,却听她似怒又笑,似笑又羞地轻声呢喃了一句:“迹天涯,我没想到你这么‘虎’!” 在东北,说一个人“虎”,通常不会是什么好话。但在贬义词里,“虎”字却是最高的赞美。因为它代表着一个人具有讲义气、有热血、天不怕地不怕等优秀的品质。 虽然,被冠以“虎”字者,往往也意味着,此人是个“傻b”。 但至少也是一个令人尊敬的“傻b”。 所以,当小狼说我“虎”的时候,我还是很开心的。 我正恍然间,她忽然转身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之上。 虽然至始至终,她的眼神都没与我有过任何交流。但她的脸,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之中。 她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美女,但却恰好长在了我的审美里。 又或者说,从那一刻,我才发现我的审美“变”了,竟对“大眼睛”的女生有了兴趣。 她的眼睛很大,一头长发微微带卷。 哦,或许我的审美从来就没有变过。 她长得有些像夏萍。 但却远比夏萍好看。 像个,洋娃娃? 那一整节课的大部分时间里,我都在想着小狼的样子。我只是十分好奇,她到底是哪里吸引到我了呢? 现在想想,其实一开始吸引我的并不是她。而是她眼中、口中的那个我,恰好便是当时的我,非常想要去成为的自己! 正神游之时,于白突然传过来一张纸条。 “谢谢你,哥!” 我笑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觉得于白跟我当初的我特别像!甚至可以说是简直一模一样! 因此我一眼就看出来,她的第二次哭,根本是装的了! 我当然没有拆穿她,也实在没有那个必要。 确切地说,她表现的越夸张,反而越是对我“有利”。因为,那会替我省去好多“自吹自擂”的语言。 于是,我提起笔,有模有样地回了一句:“我的妹妹,必须活的比谁都要骄傲!以后喜欢谁直接跟哥说,哥替你去表白。胆敢不同意的话,哥就把他打到同意为止!” 我特意写了这么多,只是想通过于白的嘴,将这些内容,以最快的速度,传遍全班同学的耳朵! 我回复的纸条刚刚传出,就感觉到有人轻轻地撞了撞我的胳膊。 正在上课的时间,能在这个位置触碰到我的胳膊的,也就只有我的同桌,那位“江南美女”了。 我正欲回头去看时,就发现了另外一张纸条,被何月按在桌子上,悄悄地滑到了我的面前。 她是个乖乖女。 即便我俩是同桌,她也不敢在上课的时间,和我说话。 传纸条,便成了我俩唯一的沟通方式。 “你刚才打架去了?” 我就知道,于白绝不会让我失望。看着何月清秀的笔迹,我快速地脑补了一下,刚刚于白声泪俱下地对大家哭诉着,我是如何与那位“大帅哥”交涉的全过程。 那一瞬间,我还顺便脑补出了,那些听众们,对于白奉上的一双双“艳羡”地眼神。 “艳羡”的内容,自然是因为她有我这么一个“好哥哥”。 这种爆棚地存在感,令我十分满意。心神荡漾之际,我还是佯装吃惊地给何月回复道:“你怎么知道的?” 何月回道:“刚才于白回来都跟我们说了!” 我画了一个笑脸,算作回复。 何月写道:“你没有受伤吧?” 我回道:“怎么会?能伤到我的人,还没有出生呢!” 何月回道:“以后不要随便打架了好不好,我很担心你!” 我屮!看着这段近似于表白的文字,我在发懵之余,还是有一些感动的。虽然我俩真正的相处尚不足月,但已经可以获得了这位美女的担心。 这让我又有那么一点点骄傲。 但正处于“叛逆期”的我,还是本能的拒绝了她的提议,狡黠地回复道:“我可不是一个随便打架的人,是那小子欺负咱妹妹在先,我才揍的他!” 看到我的纸条后,何月的脸上,立刻升起了一抹红晕。我知道,她一定是被那个“咱”字,撩拨了心神。 半晌,她又写下了这样一句,传了过来:“那你还是少做让我担心的事情吧,我的心脏可不好。” 我也笑了,想不到她还是一位与我“同病相怜”之人。 我本以为,这是她一句玩笑话。直到一年之后,她果然因为心脏的问题,休学了半年,我才意识到,她从一开始,对我就很认真。 可惜,那时的我俩,早已成为了陌路。 这件事过后不久,石尘也成了我的妹妹。那是在一次半真半假的玩笑中,我主动“认领”的。 而不知何时,小狼突然就成了于白的“姐姐”,并且二人还总是形影不离的。 因为我是个“后来者”,所以对七班原有的人际关系,并不是十分了解。 看着“姐妹情深”的小狼与于白二人,我只当她俩很早便已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只是我才刚刚发现而已! 第一百五十七章 野百合也有春天 不觉间,我和丽娜已经好久都没有说过话了。虽然我的女生朋友,在那段时间里也突然的多了起来。 但她们都不是丽娜,而且每当她们被我逗的越开心,我对丽娜的想念便会越是多上一分。 我的状态,开始变得很差。比孤独无伴时的时候,还要差。因为我要伪装的次数与时间,亦是随着朋友的数目“水涨船高”。 我只有更频繁的逃学,才能给自己争取到一些“喘息”的机会。 我常去的那个网吧的名字,叫“纵横”。日子久了,我与老板的关系也混的熟了。所以只要是我去消费,他就会将门口的那台“老板专用”电脑让给我玩。 钱虽照收不误,但因为那台电脑是整个网吧中,唯一配置外放音箱的。所以,能够尽情播放自己喜欢的音乐的我,在那个网吧里的“特权性”,还是挺明显的。 有一天,已经近一周时间没有上学的我,正单曲循环着周杰伦的“爱在西元前”,熟练地操控着“丽娜”,在传奇的“地牢”里砍着蜈蚣。 整理包裹时,突然发现了一个“道术”+2的极品“坚固手套”。正仰天长笑欣喜若狂之时,突然从网吧门口进来了一高一低的两个熟悉的身影。 那个高的,径直走到了我的身旁,拉来了一把椅子,坐到了我的旁边。 那个矮点的,直接去到了我后边稍远点的空座上。 对于我逃学的去处,同学们人尽皆知。 所以她俩能够出现,我一点也不意外。 只是当我的身边,坐了位“大美女”后,那个“道术”+2的“坚固手套”,瞬间就没那么香了。 沉默了半晌后,终于还是我先忍不住开口道:“你怎么来了?” 南方女子独有的‘靡靡之音’,自我耳边回复道:“好几天没见你了,过来看看你。” 通过电脑屏幕的反光,我可以隐约看见她的眼睛,似乎正与电脑前的我对视。 那一瞬间,我的心跳有些慌乱。握着鼠标的手,都忍不住的有些发抖。 为了防止被她发现我的颤音,我决定不再说话。 但“恋爱”的感觉,还是“撞”的我有些飘飘然。 长这么大,何月或许不是第一个,在我没有对她展开追求之前,便主动对我示好的女生。 但她却是第一个,满足了我对一个女生所有幻想的人。 而她的“完美”,只会让我自卑。我总觉得她喜欢的那个,并不是真正的我。 我很害怕,当她发觉真正的我是什么样子时,就不会再喜欢我了。 空气只宁静了没多一会儿,她再度开口道:“我想和你在一起,可以吗?” 虽然我早有预感,但真的听到何月如此直接的表白时,我的脑瓜子还是嗡的一声,瞬间就停止了运作。 对待这种事情毫无经验的我,竟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 就在我思考不及之时,何月又一次轻声追问道:“你不说话,算是一种拒绝吗?” 我快速地瞥了她一眼,又重新回过头,盯着电脑屏幕中,正在奋力与蜈蚣作战的“丽娜”,心中立刻闪过了一丝尴尬。 像被捉了奸一般,心脏立刻就提到了嗓子眼处。我毫不迟疑地用快捷键将画面切了出来,佯装是要换首歌播放。 在歌单中翻找了一阵后,我灵光一闪,立刻选定了周杰伦的那首“可爱女人”。 如果一定要在何月的身上,找出些瑕疵的话,那就是她似乎对音乐并不像我一般感兴趣。 因此,这也让我俩之间少了许多共同的话题。 比如当我放出了这首十分“应景”的歌曲后,她却还是一脸平静地看着我,眼神中写满了等待回答的情愫。 虽然差了那么一丢丢的心有灵犀,但毕竟我还信奉颜值即正义。 可这种场合,若是只回答个“行”字,又显得有些草率。想用动作去表达心意,我又不敢。 略一思量后,我回复了一句反问:“你觉得我有拒绝的理由吗?” 哎,如果硬要再找一些瑕疵的话,那就是何月对语言的敏感程度,也不是很高。她愣了一下,很认真地问道:“你说什么?” 我只得又重复了一句:“我说,我似乎没有拒绝你的理由。” 她继续确认道:“那你就是同意了呗?” 我回道:“嗯!” 她浅浅一笑,说了句:“那我先回去了,不打扰你玩游戏了。” 我很想说要是有人陪我的话,谁愿意没事在虚拟世界里找存在感呢! 可她这么说了,“装b犯”附体的我,也只是又回了一个“嗯”字。 她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停顿了一下,开口问道:“你明天会去上学吗?” 我抬起头,看了我人生当中第一个名正言顺的“女朋友”一眼,她可真漂亮啊! 我正欲开口留她陪我多待一会儿时,眼角的余光忽然瞥见了正在我俩身后坐着的石尘。 她双手插兜,低头不语。一个大大的书包,和她瘦小的身躯极不相符。 那一瞬间,我又有些心疼起这个“电灯泡”来。 我感觉她很像曾经的我。 当我坐在陈峰与丽娜的身后,看着那两人“打情骂俏”之时,似乎也是这副垂头丧气的神态。 我能感觉到,石尘也是喜欢我的。 我这个突如其来的春天,似乎有些过于“热烈”了! 迟疑间,我也就不忍心留下何月,放石尘一人落寞地回去了。 既然是俩人一起来的,就让她们两个结伴一起回去吧! 这样想着,我便只是点了点头,对何月说了句:“嗯,我去。” 何月翘起了嘴角,含笑说道:“好,那我等你。” 我也点头微笑,算作回应。 “那我走咯,明天见!”说过这一句后,她便站起身,回头喊石尘离开了。 “明天见。” 在石尘路过我时,我本想和她打个招呼,毕竟从名义上来讲,她也是我的妹妹之一。 却被她抢先开了口:“拜拜,哥!” 说这句话时,她还是低着头,没有看我的眼睛。 第一百五十八章 被天狗吃掉的青春 我朝石尘挥了挥手,又说了一次:“明天见。” 由三个字构成的同一句话,就这样完成了对两个人的“约定”。 目送着她俩离开后,我赶忙将电脑切回到了传奇的界面。 随着一顿“快进”的动画,加上一声销魂的“啊”音后,我的屏幕,一片“暗淡”…… 小退、重新进入游戏,一气呵成。 打开包裹,仔细翻找。那个在当时市值一百元rmb的“道二坚固”,不翼而飞…… 用掉四大包“随机卷轴”后,我终于操控着“丽娜”,返回到了角色的死亡地点。却哪里还有那件装备的影子? 哎,真是有得必有失啊! 女人,果然只会影响我拔刀的速度! 可不管怎么说,在经过了近十年的“孜孜以求”后,我终于也是一个有女朋友的人了! 第二天,我如约来到了学校。 对我的“归来”,表示出欢迎与关切的,不止是何月。 被人重视的感觉,还是挺好的。 继十八班之后,我又一次有了一丝“集体生活”的感觉。 但与以往那种全班都“爱”我的情况所不同的是,在这个集体中,大家对我个人的看法,明显呈现出了“男女有别”的两个极端。 女生们,都特别喜欢与我相处。比如她们光是给我起的昵称与绰号,就有七、八个之多! 那些占比较少的男生们,却都视我为眼中钉、肉中刺般。 这也可以理解。 本来我就是一个“外来人”。结果才来没几天,便将班里的女生们一个个搞的“五迷三道”的。 就算是文科班“肉多狼少”,也难逃“熟悉的地方找不到美”的定论。还是有许多男同胞们,仍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 看着“夹七带八”的我,怎么可能会顺眼呢? 好在此班中比较“拔尖”的几个人,都是从四中出来的。就算再怎么不爽于我的存在,但迫于我的“威名”下,倒也不敢真对我怎样! 严格上来说,何月虽然是我的第一个女朋友,但却不是我的“初恋”。 我虽然欣赏她的漂亮,喜欢她的温婉,但却无味于她的平淡如水。 我所追求的人设,虽然是“虎”。 但并不影响面对女生时的我,还是那么的“胆小如鼠”、“泾渭分明”。 我与何月“处对象”的方式,就只是每节课下课的时候,一起在操场上肩并肩的走一圈,或者在中午放学的时候,偶尔一起吃个午饭而已。 因为她是住校生,所以独处时间最多的晚上,我俩却只能“分道扬镳”。 就算当时的我俩有手机,也不会有足够的钱,可以煲得起那昂贵的“电话粥”! 我俩也没有电脑,聊不了qq。事实上,那时的她,都还不会使用电脑。 偶尔的时候,她会给我写信。 在信中,也会写一些诸如“离不开我”的暧昧情话。 可惜的是,有过丽娜的“教训”,再看到这句“蜜语”时,我已然不再相信了! 何月确实满足了我对一个女生所有的要求。但那都是小时候的幻想。 现在的我,长大了。 已经不再满足于这种“过家家”式的相处了。 主要是我太他妈的怂了!作为一个男人,别说“逾越雷池”了,就是往边上走一走的勇气,我他妈的都没有。 这也就注定了,何月不会是那时的我,所需要的“她”。 当我发现,这种有了所谓“名正言顺”的女朋友的感觉,也是那么的“无趣”而且“乏味”后,对何月也渐渐没有了初在一起时的“兴奋”。 如果我能够再幼稚一点,我一定会满足于这种有人疼爱的幸福。 或者我能够再成熟一些,我也可以引领这个“乖乖女”,找到人生的乐趣。 如果是历尽沧桑后的现在,或许我还会娶她…… 但当时的我,才刚刚摸到了浪子的门槛。连外面的风景都还没有看过,又怎么会有“回头”可言! 让我十分诧异的是,自从我真的与何月在一起后,于白便再也没有叫过何月一声“嫂子”了。 或许是因为我大部分的下课时间,都用来与何月闲逛。没了多余的空闲,再去与于白等人一起“逗趣”吧。当何月将我“独享”之后,她的身份,也就从“她们”的“姐妹”,变成了“敌人”。 许多年后,“宫斗剧”大行其道。当我也受限于电视节目的稀少,而看了诸如《甄嬛传》等少数几部经典剧目后。才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凡是有幸“集万般宠爱于一身”者,必然要承受“集万千怨恨于一身”的重压。 我虽然不是皇上,但却与太多的女生,产生过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在我与何月满操场悠哉游哉的日子里,那些“失宠”的人,自然便结成了“联盟”。 与于白形影不离的人里,又多了一个石尘。 当我刚对何月有些厌倦之时,小狼突然因为调座的缘故,成了我的新同桌。 巧合的是,在她成为我“新邻居”后的第一节语文课上,刚好要学一首由郭沫若先生所写的,叫做《天狗》的现代诗。 从来不会主动学习的她,在全班一起朗读这首诗时,竟然念的出奇的卖力。 从读到开头那句,“我是一只天狗呀”时起,她更一直满眼含笑的将小半张脸,侧向了我的方位。 初听不觉,昏昏欲睡。 再听恍然,惊坐而起。 “哈!原来你在骂我是天狗!” 听到我的指责,她佯装无辜地看了看我,故作吃惊道:“哇,原来你就这首诗里写的‘天狗’啊!” 小狼不是第一个给我起绰号的女生,但被人以狗“相称”,我多少还是有些本能地抗拒。瞪了她一眼后,便别过头去,重新酝酿起了睡意。 见我不理,她却不依不饶道:“‘迹天狗’,你好贪心啊!” 听有此言,我抬起头,下意识地问道:“我怎么贪心了?”忽然又觉有些不妥,连忙改口道:“你才是‘迹天狗’呢!” 第一百五十九章 小狼 感觉到了我的“气愤”,小狼将我桌子上随便打开的那本语文书,翻到了此时正在学着的页数上,指着那首诗的前几行,认真地解释道:“不是我说你贪的,是郭沫若说的!他说你又要吞月亮,又要吞太阳,还要吞掉全宇宙呢!” 顺着她的所指,我又“一目十行”地读过了余下的全文。 直到我切实地体会到,作者描写的那个“我”,是何等地暴虐与压抑后,竟有忽然与其产生了一种“灵犀相通”之感! 郭沫若的《天狗》,原文如下: “我是一条天狗呀! 我把月来吞了, 我把日来吞了, 我把一切的星球来吞了, 我把全宇宙来吞了。 我便是我了! 我是月的光, 我是日的光, 我是一切星球的光, 我是x光线的光, 我是全宇宙的energy的总量! 我飞奔, 我狂叫, 我燃烧。 我如烈火一样地燃烧! 我如大海一样地狂叫! 我如电气一样地飞跑! 我飞跑, 我飞跑, 我飞跑, 我剥我的皮, 我食我的肉, 我吸我的血, 我啮我的心肝, 我在我神经上飞跑, 我在我脊髓上飞跑, 我在我脑筋上飞跑。 我便是我呀! 我的我要爆了!” 说实话,按照我当时的阅历,除了字面的意思外,是无法去了解到这首现代诗中表达的真正意境的。 当然,现在我也理解不了。 但就仅从字面而言,我还是很喜欢这种“气吞山河万里”的感觉的。 也就是在那么一瞬间,我便接受了这个新“绰号”。 只是作为“报复”,我也对小狼反击道:“如果我是一只‘天狗’的话,你就是一只小母狼!”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 华夏文字,何止万千。 当我第一次想要给人起绰号的时候,却只想到了“狼”字。 那时的我,受到了《狼图腾》的影响,极其喜欢以“狼”自居。但这却与那本书中所描写的“狼道”精神无关。 我喜欢狼,只是因为在狼的社会里,它们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 除了那本书外,我还看过一篇与狼有关的短文。 说是在那个到处“打狼”的时代背景下,某生产队抓到了一公一母两只狼。 从这两只狼的相处方式上看,很容易便可以判定出它俩的“夫妻关系”。 这对儿“夫妻”因为自己的生存环境被破坏,无处觅食。迫于无奈,只得将狩猎目标放在了生产队圈养的羊群身上。却在初犯之时,便被聪明的人类抓了个正着。 与人群所携带的狗群搏斗之时,那只母狼更是受了重伤。 不知是出于“恶作剧”的考量,还是想要好好惩罚一下这对儿胆敢侵犯人类利益的“夫妻”,生产队并没有直接将它俩处死。而是将他们同时囚禁在了一个铁笼之中。 一不提供食物,二不提供水源。就希冀着可以看到,这对儿饿极了的“夫妻”,最终自相残杀的“名场面”。 母狼已经受伤,公狼却生龙活虎。站在“人性”的角度去分析,这幕“闹剧”的结局,应当早已注定。 但其结果,却超出了所有人的意料。 翌日深夜,一阵响彻云霄的狼嚎声,惊醒了生产队诸人的美梦。待到众人披着衣裳,拿着手电筒,赶到那个铁笼旁边查看究竟时,就见到了那只矫健勇武的公狼头部,早已被母狼啃咬的只剩下了骸骨。 使每个人都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明明已经奄奄一息的母狼,是如何战胜这只白天还在抖擞精神的公狼的呢? 看着母狼那幽怨的眼神,不寒而栗的众人,陆续返回到了各自的屋中。 出于好奇,生产队并没有对那只“幸存”的“母狼”,做出任何处理。只是任由其在笼子中自生自灭。 余下的半个月,那只母狼更是在其“丈夫”血肉滋养下,日渐恢复如常。 等到众人再度想起这只母狼并且看到了那浑圆的肚子时,方才恍然顿悟。 原来,这竟然是一只怀孕的母狼! 早知此事的公狼,一定是主动选择了死亡。只为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它的妻儿得活! 震惊之余,众人更是羞臊难当。思己度“狼”,他们相信自己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只说阅过此文的我,整个人都是汗毛倒竖。 因为我坚信,自己一定会做出与那只公狼一般无二的选择! 至此以后,“狼”这个生物,便成了我的精神图腾。 但在我与小狼尚不熟识之时,便能对她以“狼”相称。不得不说,这似乎是一种冥冥中的注定。 从此,我俩无论是传纸条,还是日常打招呼时,均会叫着独属于对方的昵称。 也是从那时起,小狼才开始正式成为了“小狼”。 在我成为“迹天狗”后的第二天,小狼不知道从哪里搞了一只小半个手掌大的小狗玩偶来。 下课的时候,她便两只手抱着那只玩偶,像招魂似地念叨着:“天狗啊,天狗,天狗狗!狗狗!” 我若是不理她,她便会装出一副生气的样子,冲着我吵嚷道:“我叫你呢迹天狗,你咋不说话呢?” 当我问她啥事的时候,她却又扭过头去,撅着嘴说道:“没事了!” 过不了一会儿,她会再次“握着”那只外型为史宾格的玩偶,继续叫魂道:“狗狗啊!狗狗…狗狗!” 有了上次的“教训”,一般我都会立刻转过头去,问她要干嘛。 这时,她便会一脸无辜地看着我,佯装不解道:“我也没有叫你啊!我在和我的狗狗说话呢,你是我的狗狗吗?” 我追过的女生有很多,喜欢过的女生更多。但小狼却是唯一一个,从我俩相识起,便掌握了主动权的那一个。 这也是我第一次,经历女生的“撩拨”。 在与包括我当时的“正牌”女友何月在内的许多女生相处时,她们就只会闷闷的不说话。让毫无经验的我,只能拉着她们到处“压路”。 有了小狼做对比后,我便再也回不到那些无趣的“童年”之中了…… 第一百六十章 水莲花 虽然每次我都知道小狼是在逗我,可我却每次都心甘情愿地,一直掉进她那些拙劣的“陷阱”。 循环往复,乐此不疲。 不觉间,我情感的天秤,已经彻底地倾向于小狼那一方了。 渣男那“朝秦暮楚”的一面,在从我“有了”小狼的那一刻后,展现的淋漓尽致。 因为我与何月之间的关系,虽是“名正言顺”,却也实在是“毫无波澜”。 就连行事一向高调的我,亦是没能将我俩的“恋爱”行为,在七班中搞出多大的水花。 尤其是我与小狼“交好”之后,以于白为首的“失宠”阵营,立刻便借机重新占领了我的“时间高地”。 分身乏术的我,在沉迷于“于白”那方的热闹之后,对于“正宫”何月那里,也只能是越发的冷落了。 一个人若只是耳根子软,其实并不会给身边的人,带来多大的伤害。 但如果这个人除了耳根子软,还很“要面子”的话,那么一旦受到了小人的“蛊惑”,便很容易寒了身边人的心。 尤其是当“于白”玩笑中的“嫂子”,真的成了她的“嫂子”之后,我这个妹妹,竟然开始有意无意的跟我念叨起何月的“坏话”来。 比如何月曾经与谁谁谁暧昧不清;又比如何月有多么的滥情,曾追过许多人,但都被拒绝了等等。 言外之意,就是这个在我的眼中无比纯情的“大美女”,根本就配不上我。 天地良心,我又“何德何能”? 没办法,那时候的我,就总是为了别人而活。 仿佛任何一个外人的眼光,都能左右我的决定。 所谓“昏君”,不过如此。 究其根本,我之所以会错失那么多的美好,不光是因为我不配,还因为我就是活该! 就算与何月在一起时的我,心中是多么地安逸。 我也终于还是为了那些莫须有的传言,忽视了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感受,渐渐地与何月疏远起来。 贱人,就是不配别人对他好! 但何月却并没因为我的冷落,而有什么怨言。 她总是微笑着,等我偶尔把她想起后,再平静的与我压着马路。 多么好的一个孩子啊! 就凭我当时的“软弱”性格,她就只需要对我说一声:“作为我的男朋友,你为什么不多陪陪我?” 或者再多表现出一丢丢的“占有欲”,对我哀怨一句:“你能不能不要总和别的女孩子走得太近?” 我都会乖乖地靠拢在她的身边,目不斜视。 我不是真的浪子!我是一匹信仰一生独爱一人的“狼”啊! 但我渴望的,却热烈的爱情! 虽然,何月总是会给我写一些情话。 可能,她在等待的,是一个敢于“采花”的男人吧。 偏偏她等到的我,却是一个只懂得“赏花”的男孩。 有一首脍炙人口的诗,相信你们一定听过: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 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每当读到类似的词句,我的脑海中,便总会想到何月那张,可以称得上是“闭月羞花”的脸。 当何月继续静谧着等待时,我的心,却早已在不觉间,被喧闹的小狼,整个地占据了。 因为她总是用那只“史宾格”调戏我,更是在言谈中,经常流露出想要养一条狗的愿望。 我也是爱狗之人。 毕竟在我的童年里,还是有着许多关于狗的记忆的。 因此,我便将小狼的愿望,当成了一件心事。 有一段时间的我,是一旦别人提了要求,我就会烦。 但遇到小狼之后,我竟开始下意识地,将她每次言语中的“喜欢”,都深深地记在心间。 并且寻找着机会,可以为她一一实现。 可能,我那被丽娜伤过的心,直到遇到小狼时,才重新勇敢了起来吧! 在一个寻常的周末,亦是一次偶然的机会,走在街边的我,遇到了一个流动的卖狗商贩。 他推着一辆“二八”自行车,挎着一个装了四、五只狗崽儿的篮子,静静地站在了路旁。 无需吆喝,亦可一眼便知,他站在那里的目的。 经常身无分文的我,忘了那天为何兜里竟然会有积蓄。虽然不多,但支配一只土狗幼崽的花销,还是绰绰有余。 一番简单地讨价还价后,我俩很快便以四十块钱的金额,愉快地达成了共识。 那是一只全身白色的“中华田园犬”。 抱着怀里的小生命,我就近找了一个电话亭,给小狼拨通了一个传呼。 留言的内容为:“有事,速回电话,‘天狗先生’。” 她回话的速度很快。 我的语言很短:“你在哪?” 电话那边的她,诧异地问道:“怎么啦?” 我的心情虽然“荡漾”,语言却依旧很“酷”:“别问那么多,告诉我你在哪。” 她回道:“我和于白在新街基溜达呢,你要来吗?” 我答道:“等着,我马上到!” 在我跑动的过程中,那只可爱的小狗,就在我的怀里一直哼哼唧唧地“伴唱”着。 十分钟后,我出现在了小狼的面前。 迎着她一脸懵逼的目光,我“缓步”朝她走去。距其半步之遥时,我停了下来。 看见我怀里的小狗后,她的眼睛一亮。 不待她开口,我便将这条小生命,双手奉上,笑言道:“送你的!你不是一直想要养一条狗吗?” 她的眼神,从喜欢,变成了惊讶。小心翼翼地接过了那只小狗,抱在了怀里。温柔地抚摸了两下后,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 我曾经送过无数人东西,或大或小。但却只有在小狼的眼中,读到了感动。 习惯了她平时“咋咋呼呼”模样的我,本以为收到这个礼物的她,会喜形于色的抚掌欢呼、惊声尖叫。 却不曾想,她竟就那么安静地抱着那只狗,温婉异常。 与我对视了几秒后,她忽然轻轻地低了一下头,略带娇羞地说了一句:“谢谢!” 她说“谢谢”时的侧脸,很美。 许多年来,我一直试图找到一个词语,或者写下一段话,可以记录下小狼的那个表情,给我心底带来的震撼。 直到有一天,我读到了“渣男代表”徐志摩写过的一段诗句:“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才发现这世间里的美,果然都是相通的。 第一百六十一章 牵手 狗已送出,梦想达成。 我轻声说了句:“走咯。” 不待她再有何反应,我便潇洒地转身离开了。 随后的几日里,我就像无事人一般,一切如常地与小狼进行着正常地交往。 只有她每天和我“汇报”关于那条小生命的情况时,我才会就此事与她聊上几句。 不将对人的好,挂在嘴边,往往最能体现一个男人的风度。 就在我俩的感情,因小狗的催化下,而逐渐升温之时,她却突然找到了我,十分哀怨地说道:“我可能没法继续养小白啦!” 我心中虽惊,脸色却是如常,平静地问道:“怎么啦?” 她惆怅地叹息一声,回答道:“它总满屋拉屎尿尿,快把我妈给折磨疯了!” 我点了点头,即便我并没有过亲自养狗的经历,但还是故作老成地开口道:“狗得训练,才能学会去哪里上厕所。” 她的情绪很低落,踌躇了一阵后,缓缓开口道:“你能把狗取走吗?我妈已经下了最后通牒,‘有狗没她,有她没狗’。” 看着她快急哭了的样子,我很随意地说了句:“可以啊。” 见我答应的很痛快,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抿了抿嘴,感叹道:“哎,等以后我有了自己的家时,一定要养一只狗!” 当她说这句话时,我的内心正在纠结着,要怎么处理这只无辜生命才好。 分神中,下意识地回道:“嗯,以后我们自己养!” 当一句话里,有了“以后”,就是有了期待。再加上“我们”,这句话就会变成了承诺。 我还在思考着小狗的去处,却没防备,听到我的“承诺”时,小狼那突然变得清澈的眼神…… 虽然当小白被搬迁至妈妈给它安排的“新家”时,也意味着小狼对它的饲养,暂告了一个段落。 但我和小狼的故事,却很快便迈向了一个新的开始。 总体来说,这个小小的生命,还是光荣地完成了,历史赋予它的“使命”。 与小狼第一次“分手”的时候,我曾经去到妈妈单位的基地中,探望过“小白”一次。 那时的它,虽然只是半大小狗,却是十分的健壮。因其活泼机敏,倒变成了一个看门护院的好手。也算是得到了一个很好的归宿吧! 那段时间,七班突然来了一个叫做闫梦的新同学。 她是从我们上一个年级回读来的。 因为她的座位,被安排在了小狼的附近。 所以,她俩很快便成为了朋友。 再加上于白一起,共同组成了一个全新的“铁三角”。 因为爱学习的石尘,与每天瞎胡混的“铁三角”格格不入。所以,她很快便被排除在了一同玩耍的序列之中。 女孩子之间的爱恨情仇,我也不是很懂。只能凭借肉眼的判断,觉得这新三人组之间,应该是“情同姐妹”的。 闫梦在回读之前,有过一段短暂的“社会经历”。加上年龄又比我们都大,因此也就成了我们共同的“大姐”。 “铁三角”逃学的时候,便总是会拉上我一起。 无力独挡三名女生的我,便会拉上丁祥与吴鑫作陪。 很快,我们就组成了以我为首的六人分队。每天游荡在校园内外,损耗着父母的钱财,挥霍着自己的青春。 时间多的时候,我们还会再拉上王宇一起。 四大魔头加上三位姐妹花的组合,很快便成为了那一带的靓丽风景。 历时近四年的“寻觅”,我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团体”。 可惜在这个“团体”中,一开始就没有我的“正宫”。 最是热血的年华,男男女女凑到一起,难免会产生化学反应。 某一日,我受于白邀请,陪着她们三姐妹一起去滑旱冰。 恰好那天的丁祥与吴鑫,都没工夫陪我。 硬着头皮独自赴约的我,只好在角落里,看着她们三人在旱冰场里“翩翩”。 确切的说,是两个人。 于白并不会滑。 这让我十分纳闷。她在这里组局的意义,到底是何呢? 其实我的水平,也只是能够保证不摔倒而已。 所以,当小狼与闫梦起哄着,让我去教一教我的“妹妹”时,我立即便诚实地推脱掉了。 主打一个陪伴的我,本就对这项运动不是很感兴趣。只随便滑了一阵后,便坐到场边休息去了。 看着乌烟瘴气的场中诸人,我忽然觉得有些陌生。 当我真的打开了,我所追求的那个世界的一角,窥探到了里边的消极与自由时,才意识到骨子里的自己,或许并不属于这里。 索然无味间,我正欲起身离开,却看见了一只雪白的手,朝我伸了过来。 待我抬眼去看那只手的主人时,就看见了小狼那张似笑非笑的脸。 “走呀,姐带你滑几圈。” 按照我当时的怂样与装b的本能,类似的事情,就算在我面前发生一万次,也会有九千九百九十九次的概率,我会假装无视或者直接拒绝。 但那一天,竟真的发生了那万分之一的情况! 甚至连万分之一秒的犹豫都没有,我便伸出手去,握住了小狼的手掌。 牵着她,绕着那个不大的旱冰场,缓慢地滑了两圈。 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牵女生的手。 当这个我在梦里幻想过无数次的桥段,真的发生了的时候,我的内心,竟然无比的平静。 平静到不可思议。 似乎这一切,都是那么的理所应当。 没有以往的心脏狂跳,更没有那些忐忑不安。 就是那么的,平静。 我感觉到小狼的手掌,逐渐变得湿润。 于是,我回过头去。 却见她的目光呆滞,躯体僵直。像个木偶般,任凭我带着她的身子,漫无目的地前移。 见状,我的足下,亦不再发力。借着惯性,带着我俩回到了那个“牵手”的原点。 她还是半低着头,没有看我的眼睛。不知是不敢,还是“神游四海”而未归所致。 总之,这模样与她刚才“调戏”我时的“嚣张”,判若两人。 就在我也不知道接下来要说些什么才好时,自我俩的身后,突然传来了“啪叽”一声。 第一百六十二章 修电脑 我俩下意识地寻着声音的方向,回头看去,就见于白正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 不待我去搀扶,离她更近的闫梦,早已“飘然而至”。她停在了于白的身边后,立刻便对其伸出了友谊的小手。 不曾想,却被于白挥手打开了。 “不用,我自己起来!” 闫梦神情一滞,看起来似有发火的预兆。抬眼却看我与小狼一眼。视线游移中,最后定格在了我俩仍旧牵着的双手之上。 随后,她又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再度对于白伸出友谊之手时,怒意已然尽消。 “起来吧,姐带你滑!” 在这莫名其妙的一幕中,我虽然猜出了一个大概的原由。但又不想去面对,所以干脆选择了装傻。 小狼却轻轻抽回了她的手,低声说道:“你快去哄哄你妹妹吧!她好像生气了!” 我佯装不解道:“她生什么气?” 小狼说道:“女生的事,你不懂的!” 我不懂个屁我不懂。要不是嫌你们女生太麻烦,我才懒得装不懂呢! 心虽如是想着,面上我却摆出了一副标准的懵逼表情。 见状,小狼也不再言语。丢下了我,去到了于白的另一边,与闫梦一起将其夹在中间,教我们共同的“小妹”,学滑旱冰去了… 那天直到分别时,我便没再怎么与小狼说过话。 她亦是不再同平时那般,对我开一些“放肆”的玩笑。 只有于白,总要找着机会,阴阳怪气几句。 我们“青春小分队”的这次聚会,最终散的不是很愉快。 我也没功夫去深入的揣测,大家的反常。只是有了这次“牵手”的尝试后,异性在我心中的神秘感,终于也是又少了一层。 第二天刚一上学,小狼便传张纸条问我说:“你和于白到底是什么关系呀?” 我回道:“就是兄妹啊!她不也是你的妹妹吗?” 我回答的很诚实。 其实我很想再加上一句,“我是因为看起来你俩挺好的,才会继续跟她好的。” 但总觉得这样说有些不妥,犹豫了一下,便也作罢了。 现在想想,我还是太过于在乎“虚名”了。 人呐,还是诚实点好。如果你真的在乎一个人,就一定要对她说出心中的真实所想。 越是真情,越是经不起半点误会。 小狼回道:“我感觉她对你的感情,应该不是兄妹那么简单。” 她所说之言,我亦早有感觉。只是不想伤害曾经的“自己”,所以才一直维持着良好的距离。 主要我以为于白和小狼的关系是好的,总怕我若是单方面的冷落了前者的话,会使得后者为难。 毕竟,我一直将与小狼的熟识,理解成了是以于白为媒介的。 可我还是装傻道:“不会的,你感觉错了。兄妹关系,已经是我俩的极限了!至少我对于白的感情,也就仅能局限于此了!” 小狼再没有回复我,我也没有再找她。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铁三角”之间依旧“姐妹情深”。只是在这三人之中,不再有我的参与。 早已习惯了这种断崖式“决裂”的我,还以为我与小狼之间的故事,就只能终止于此了。 期间,我曾想过去我的“正宫”那里转转。可有着感情洁癖的我,却无法在牵过了别人的手以后,再去坦然的面对何月。 现在想想,感情这东西,真的很奇怪。 与何月在一起时,我会心跳,会激动,会刻意伪装出一个相对光辉的形象。 虽然,她是我“名正言顺”的女友。但我俩在一起时,如果无话可说的话,气氛就会显得非常尴尬。 因此,我便总是要绞尽脑汁的想一些话题,才能与她相处。 可面对那个到现在我还象做梦般,不知道为何突然就牵起了她的手的小狼时,我却会非常放松。 虽然牵手的“责任”,并不在我。 但细究起来,我也并不无辜。 只是在我俩牵手后那静寂无言的微妙气氛中,我才第一次知道,原来就算与一个人在一起时,互相沉默着,也是可以感觉到舒且没有尴尬的。 在“青春小分队”濒临“解散”的第三天,小狼终于找到了我。 “我听说你电脑玩的挺好的,是吗?” 虽然整整两天未有过“交流”,我却不觉得陌生。 那是一个虽不期待,但确实又在等待着的状态。 “还可以吧,怎么了?” 自从牵手之后,小狼再面对我时,完全像变了一个人。 那个“大大咧咧”的她,彻底的消失不见了。 就连说话的声音,也开始变得很轻:“我家的电脑坏了,你能去帮我修一修吗?” “可以啊!什么时候?” 见我答应的如此痛快,她显得很开心。 “今天中午吧!” 我知道她家在哪,上次取“小白”的时候,我曾经去过一次。 新鹤小区,鹤岗第一个综合性大规模建筑群。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我大舅开发的。 “没问题!” 明明约定已成,她的脸上却忽然闪过了一丝没来由的“凝重”。踟蹰了半晌,仿佛做了什么决定般,看着我的眼睛,开口说道:“那中午放学,我们一起走吧!” 在去往她家的路上,小狼一直都是心事重重的。我也没有刻意去找什么话题。 因为,我是“被邀请者”。 所以,我不觉得我要为了“话题”而付出努力。 终于到了她家的单元门口后,小狼先是对我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然后,一边在门禁那里输入着她家的门牌号,一边自言自语道:“我先确认一下,看我爸妈是不是真的不在家!” 看着她“鬼祟”的样子,我竟然也跟着紧张了起来。 门铃声一连响了两个循环后,她才放心地吁出一口气,掏出了钥匙。一路上的焦虑神色,终于得到了缓和。露出了当天的第一个笑容,对我说道:“走吧!” 那个时候的鹤岗,还没有高层住宅,最好的小区标准,也不过就是“六加一”。 因此,并没有电梯。 与她爬楼的过程中,我就一直在想一件事情:“修个电脑而已,为什么家里不能有人呢?” 第一百六十三章 名副其实 进门之后,我便直奔主题道:“电脑在哪?” 在准备更换拖鞋的一瞬间,我心中突然涌起了一个窘迫的想法。“妈的,袜子得快一周没换了!不会熏到她吧?” 还好她指了指书房的方向后,便径直去往厨房,给我倒水去了。 她家很大。 装修的,也很豪华。 毕竟有书房的家庭,在我们那个城市,并不多见。 我的妈妈,坚定的认为,房子是用来卖的。 一个早晚要出手的商品,她自然不会去下本钱装修! 所以,从迈进小狼家的第一步起,我便开启了“自卑”的模式。尤其是看到了那台心心念的家庭电脑时,我更是有一丝恍然。 情绪没有酝酿的太久,我便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声。立刻不着痕迹的祛除掉心中的惶恐,装作见多识广的样子,坐在了电脑前,“优雅”地开了机。一边随意地敲打着键盘,一边老练地问道:“哪里出问题了?” 她沉吟了半晌,方才呢喃了一句:“你看看吧,我也不知道。就是觉得开机有点慢。” 那个时候,“360”还没有问世。 我的电脑技术,更是远未达到可以改变开机时间的水平。 但为了不露怯,我还是故作高深地鼓捣了一阵,才佯装失望道:“估计得重做个系统了!”我回过头去,认真地说道:“可惜我今天没带系统光盘,要下次才能给你修了!” 小狼端着水杯,低着头,对我的言语,恍若未觉。 就在我以为,她是因为我没能替她解决问题,而感到失望时,却见她忽然摆了摆手,很随意地说了句:“没事,那就不弄了!反正我爸只是用它下象棋而已,我从来都不玩。” 看着我疑惑的眼神,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道:“我就是那天听到我爸抱怨了一句,‘这电脑咋开机这么慢呢!’,到时候让他自己去想办法吧。” 听有此话,我只当她是看出了我的“无计可施”,才故意这么说,想要给我留个台阶而已。 如果真是这样,那反而让我感到了些许难堪。 沉默间,她将水杯递到了我的面前。 “喝点水不。” 我才刚一接过水杯,她便转身去到了客厅的沙发上,坐了下去。 还没等我将水喝到嘴里,她又拍着自己旁边的空位,招呼我道:“过来坐会儿吧。” 这是我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到女同学家做客。 更是我第一次,与一个不是亲属的异性,共处一室! 暧昧的气氛,还是让我多少有些不自在。 可我毕竟是个男人,总不能在面对着一个弱女子时,还要扭扭捏捏的吧? 于是,我很“潇洒”地走了过去,按照她的“指示”,坐在了她的身旁。 但直到我喝光了杯子里的水,她都没有再开口说过任何一句话。 这也是我第一次,与小狼在一起时,因为不知道说什么,而感觉到了尴尬。 好在我立刻便找到了话题,指着她家的电视,打破沉默道:“我家的电视,也是tcl牌的!” 可惜,我这句话却像一颗落入深渊的石子般,没能得到半点回音。 空气安静的,已经可以听到了彼此的心跳。 空气又安静了好一阵,就在我已经快要准备起身告别之时,小狼竟突然毫无预兆地,从我的身后,伸出了两只手臂,紧紧地抱住了我! 当我的胸膛,被她的双臂锁住的一瞬间,我便感觉到浑身上下的每个细胞,仿佛都随着心跳的节奏,不断地炸裂开来。 在我隐隐感到有些窒息之时,她又将整个上半身,完全地贴靠在了我的后背上! 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被人从后背抱住。 更是我这一生,第一次被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人,紧紧地抱住。 只是一刹那,我就被她下了“封印”,丝毫不能动弹! 我的身体,虽然被“点了穴”。 我的大脑,却在飞速运转着,试图搞清楚眼下的局面! 现在想想,当初的自己,也真是搞笑。都他妈被一个女孩子“熊抱”住了,还搞清楚个锤子的情况? 当小狼的呼吸,吹在了我的后脖颈处时,我先是感觉到了一阵酥麻。随后,便是全身血液的剧烈翻涌。 又保持了这个姿势有好几分钟后,我才终于冲破了“穴道”,试着回过头去,想要看看身后的那只“抱抱熊”。 但我才刚一动弹,就被她推着我的下巴,又给扭正了过去。 “哎,抱过太多人了,我都没感觉了!” 直到现在我也想不明白,她当时说这句话的目的,到底是啥。 气我? 费尽心机的把我约到她家,突然抱住我,难道就是为了气我吗? 我俩远无怨,近无仇。她完全没有这么做的理由! 掩饰? 她想掩饰内心的慌张? 可我一点也没看出来,她哪里表现出慌张了啊! 反倒是我,慌得一b! 讽刺的是,即便是遭到了这句“语言”暴击,我却依旧没能清醒。还是任凭自己的身体,完全被小狼“锁死”在怀里。 其实我特想回一句,这可是我第一次被人抱着!这感觉太他妈的好了!你怎么会没有感觉呢?我他妈的被这感觉刺激的都要哭出来了好吗! 哎,只怪我还是太没经验了。但凡用点心去感受一下,也可以猜得到,小狼完全就是在“口是心非”! 她若是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又怎么会一抱就是一个多小时呢? 抱到后面,我甚至出现了呼吸困难、眼冒金星的缺氧症状! 直到午休时间将过,我才终于“得救”。 除了那个被她阻止了的“回头”动作外,在她“放开”我之前,我全程都在扮演着一根“木头”! 原来我真正在乎的,并不是“名正言顺”,而是“名副其实”! 比起口头上的“同意”,我更在乎的是“牵手”。 比起“牵手”,我更在乎“拥抱”。 比起“拥抱”,我当然更期待那个,我还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下一个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