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江湖》 第一章:信使 对于刀客而言 刀,不是一种兵器 不是朋友 不是寄托 不是希望 刀是一把尺子 丈量其他生命的同时 别人的尺子也正丈量着自己 暴雨嘶吼,倾泄而下,沉沉的雨滴顺着叶脉轻轻划过,落在泥里,树叶颤抖着沉痛哭泣。 刀客的脚步在华山小道中如岁月般艰难而缓慢的印下一个个脚印,斗笠上滑下的雨水形成一个整齐的水帘。他的全身早已湿透,握刀的右手已冻的发白。 乌云下的华山暗如昼夜,分不清方向,他已迷失许久。 直到他脚上的鞋几乎被泥泞的山路磨破,乌云才稍稍散去,风雨逐渐变得柔顺,雨水从怒击变成亲吻,他摘下斗笠抬头辨了辨方向,眼前只有黑乎乎的一山压一山。 这是他第一次来华山,如果不出问题,解决这件事后,他再也不会踏入这片山林。 冰冷的雨水渗入他的躯体,不仅让他肩上的伤口开始疼痛,刀客的旧疾也复发了。 他弯下腰,剧烈的咳嗽,咳的撕心裂肺,咳出一滩滩浓浓的血水,散发着从胃里带出的恶臭。他抽搐,他无助,他倒了下去。五脏六腑撕心裂肺的疼痛,冷汗顺着他额头上暴起的青经滚滚而下,与这雨水交融,缠绵。 他恨不得给自己一刀以得解脱。 刀客还很年轻,明年不过是他的第二个本命年,强壮的身躯曾经在饥寒交迫中行军三五个月而不觉疲惫,他的刀在千军万马中将敌人的鲜血不择而噬。然而冥冥之中主宰一切的神明在赐予他强壮体魄的同时,也赠予了他永远无法治愈的病。 也许,完成友人在死去前托付给他的事情后,他真的可以找一个安全的地方,静静死去。 那么,在那之前,纵然恶疾蹂躏他生不如死,也不能倒下。 像死蛇一样倒在地上的刀客休息片刻后,他又站起了身子,找到了一个樵夫问路,终于分清了路的方向。 守门的剑童表情如这雨水一样冰冷,问他何事,是烧香祈愿,还是求仙问药。 两个字从刀客苍白的嘴唇里轻轻吐出:“送信。” 他没有把信递给剑童,因为他说这封信必须自己亲自交给掌门人。 事先没有拜帖定见不到掌门。 刀客今却很轻松就见到了。 “是汤剑离汤前辈的信。”剑童把这句话传给掌门人后,先是得到了掌门一个惊讶的表情,又得到了掌门一个“请他进来”的手势。 信笺并没有被淋湿,这封信被两层油纸包着,还裹上了一层丝绸,掌门人接过刀客小心翼翼递上的这封信,沉思了许久。 大殿上鸦雀无声,刀客站在一边盯着掌门人,七八个华山弟子盯着刀客。 半晌,掌门人拆开了信封。 信上的内容并不多,掌门却读了许久许久,脸上露出一种很诡异,很奇怪的表情。 这时,他将信折起,跟刀客说:“是汤剑离的笔迹,我认得。” 刀客回道:“了然。” “他这封信是什么时候交给你的。” “他临死前,让我一定要亲自送到华山掌门手中。” “能为他千里送信,你与他的关系一定不浅。” “不错。” “看你只有二十出头,怎会与四十多岁的汤剑离有深交?” “他有恩与我,曾救我一命。” “你叫什么?” “叶雨。”刀客说出这两个字的声音不轻也不重,既不傲慢,也不礼貌。 大殿开始渐渐开始骚动,掌门的脸上也掠过一丝不详的表情,已经在叶雨身上观察许久的大弟子忍不住直接问道:“阁下腰间配着许刀,难不成是从许国来的?来我大卫国境内,莫不是细作?” 兵荒马乱的年代,人人自危。 掌门做了个手势阻止大弟子,不过这的确也是他想问的。 叶雨淡淡说道:“我只是一个信使。” 大弟子怒声说道:“许国践踏我大卫国的疆土,杀我族人,弑我百姓,你知道不知道?” 叶雨回道:“在我许国的家乡,也有卫国留下的恶行。” 华山派毕竟是武林正宗,掌门自持身份,不愿以多欺少,也不愿惹是生非,便挥挥手让叶雨离去。见掌门如此这般,憋了一口气的大弟子也不再说什么。 叶雨不走,除了送信,他还有别的事。 “你的剑,汤大哥说很快,我想看看。” 众人色变。 掌门厌恶的挥挥手道:“你回去吧,想切磋武艺,要先下一封战帖,这是卫国的规矩。” 叶雨道:“我不是卫国人,也不知道有这规矩,我今天既然来了,还请拔剑。” “放肆!”大弟子的长剑已经出鞘,龙吟声长啸破空,剑尖指向了叶雨:“阁下是来寻仇的?” 叶雨淡淡说道:“你还看不出来吗?” 掌门用沉默来默许大弟子的行为,在江湖上,因无礼而人头落地的事很正常,仿佛只要抓住你某句话说的不够恭敬,那么杀你就是理所应当的。 叶雨顺着剑脊望向大弟子,说道:“我要找的人是掌门,不是阁下。” 大弟子冷冷道:“狂妄之徒,掌门岂会与宵小之辈动手。” 要面子的掌门自己心里如明镜一样清楚。 他高高的坐在太师椅上,头发已经有些发白,拼搏了几十年,讲尽了仁义道德,用尽了阴谋诡计,今天才能舒舒服服的坐在华山掌门人的位子上,他的武功可以以一种不丢脸的方式败给江湖上的一流高手,那样输不掉他此刻得到的一切。但他永远不能输给无名小卒,赢了,别人说你欺负后生晚辈,输了,将是晚年最大的耻辱。 他的剑已很久没有为了打倒别人而出鞘,他的剑上钳满了从天下搜罗来的珠宝,早已不再是他年轻时拼杀的工具,已成为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就像他道袍上用金线秀出的花纹,只是告诉别人我现在很满足的佐证。 叶雨不同,他还年轻,没有身份,没有荣耀,他还无畏。 他的刀以一种华山派从来没见过的角度刺来,大弟子愕然的一刹那,手里的剑已经脱手,叶雨冷冰冰的刀削断了他几根头发后,温柔的架在了他脖颈上,轻轻吻了一下。 叶雨的眼神如这刀刃一般冰冷,冷的似乎已将一脸愕然的大弟子杀死。 掌门命令弟子全部退下,拿起佩剑从太师椅上站起,他知道,“切磋”和“寻仇”有时候就是一回事儿,道:“便与你走上几招。” 叶雨道:“你是不是对汤剑离的死有所愧疚。” 汤剑离的死似乎是华山很敏感的话题,每当叶雨说起这个名字,弟子们的神情就会变得很警惕。 掌门抬手阻止正要发作的其它弟子,道:“多说无益,拔刀吧,请。” 他剑上的松纹层层交错,是用上好的精铁锻造百日而成,铸剑的工匠想必也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能手,除了剑鞘上,剑格上也钳着耀眼的珠宝,每天都有专门的弟子,用白布蘸着烈酒将剑身擦拭的一尘不染,散发出一种正大光明的神圣之光,往日里沾染的鲜血早已被时间洗涤干净,这把剑最后一次杀人,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这把剑已成名太久,剑的主人年轻时曾千里追杀恶徒,这些年来大公无私的品德,加上不久前受卫国朝廷的册封,编入军队赐他兵权,华山这一派在江湖上声望顿时大增。 叶雨也拔出了他的刀,他的刀造型有些奇特,这是许国特有的形制,弯如柳叶,刀长二尺七寸。 这柄许刀在卫国人眼里是恶魔的象征,用的烂铁粗糙无比,刀光暗淡无色,没有任何花纹和珠宝点缀修饰,就这样一把无名的刀,能与华山掌门的剑走上几招,已经是三生修来的福气。 可是,只要你细心的观察一下就会发现,在叶雨的刀上,那些细缝里,那些擦洗不到的血槽和刀格上,粘着洗也也不掉的血迹,这把刀杀的人太多,离现在并不久。 叶雨在许国的军队里做步兵头领时,已不记得这把刀在金戈铁马中究竟斩了多少人,他也从未仔细的去擦拭过这把刀,因为今天擦干净了,明天又将嗜血。 掌门捻起一个剑诀,考虑到对方是后生晚辈,便抬手请他先出手。 华山派的武学以道法为中心,讲究阴阳五行,太极八卦,一招一式飘逸潇洒,阐释宇宙万物的大道,这种精神贯彻了华山派的一切,就连掌门道袍上的金线花纹,其中也必定有阴阳道法的学问。 叶雨只是听说过,并没有见识过,也不知道那把剑的名字,当掌门的长剑破空刺来时,他才领略到其中妙不可言的学问。 华山的剑法与他在战场上遇见的敌人不同,每招每式都英姿飒爽犹酣战,剑风瑟瑟的同时,掌门的呼吸匀称不急,想必他在吐纳方面也下了很多年的功夫。 而叶雨,甚至没有刀法可言,从来没人教过他什么是刀法,战场上更不讲究身法好看不好看,能从尸堆里爬出来的就是好汉。 叶雨避开每一招的动作都显得不太好看,甚至有些狼狈,大殿上的华山弟子都露出了轻蔑的表情,叶雨在地上打了个滚,闪过一招时,甚至能听见有人忍不住发出的轻笑。 他湿漉漉的衣服在地上滚闪时沾满了泥尘,掌门则白衣飘飘的站在原处,那不急不慢的身姿惹得弟子们好不崇拜。 只有掌门他自己发现这其中有些不对劲。 果然,两人又交上手时,掌门才发现,纵然叶雨狼狈不堪,其实自己一点便宜也没占到。 在他独步天下的华山剑法中,仅有的几处破绽只有他自己知道,叶雨既不懂其中的武学,也不懂其中的奥秘,他只是凭着一种杀敌时的直觉,向那套阴阳大道的剑法中猛斩一刀。 钳满珠宝的成名宝剑就在刹那间陨落了,飞出数丈钉入木柱时,就像灿烂的流星融入沉沉黑夜。 大殿上的七八双眼睛里失去了光芒,他们崇拜如神一样的掌门面如死灰,他从不知道失败的感受,现在他感受到了。 叶雨的刀停在掌门心口,掌门的脸上写满了懊悔,他将要重新拼搏数年,换回的荣耀才能让世人忘却今日败给无名小卒的耻辱。 “阁下师傅是谁?何门何派?” “我没有师傅。” “莫打诳语,没有人教,怎么可能练成打败我的刀法。” “沙场斩卫国人无数,算不算。” “年轻人好大的口气。” 叶雨不懂每招每式的道理,不懂阴阳八卦的玄学,他在沙场学到的,仅仅是如何保命,如何用刀杀死敌人。 掌门的脸色十分难看,他嘴上还是说道:“开天窗说亮话,你是不是替汤剑离来报仇的。” “我若真想寻仇,这一刀早已刺穿你的心脏。”他收回了刀,说出了这句话。 叶雨离开华山时最后对掌门说了一句话:“他死前对你们若有只言片语的杀意,天涯海角,我都会诛杀你。” 汤剑离并不是带着恨意闭眼的,他死时很安详。 叶雨走的很快,生怕随时会生出杀念,他的刀已杀惯了人,这一路上他不止一次动过杀意,武林正宗的那套点到为止他并不擅长。他更怕当着别人的面会疾病发作而失去尊严。 被他深深克制着的杀意不仅仅是汤剑离死去前的眼神,因为那双眼睛没有看到在他自己死去后,他宅院里发生的那一幕人间惨剧。 那几个柔弱的女人和刚学会走路的孩子,一条条生命在叶雨的脑海里掠过,他努力不让自己不去回忆这些,他的路途还剩下很多,事情还没有完结。 雨停了,叶雨摘下了斗笠,朝气蓬勃的泥土里钻出了新的生命,小花小草迎风而立。 如果轮回真的存在,那么,它们接受雨水和春风的抚慰并不是为了快些长大,是为快些死亡,好让自己的生命重新投胎进入轮回。 下山时叶雨又碰见了那个指路的樵夫,樵夫远远的招手,以为他是去华山的道观还愿,便问他是否还愿了。 叶雨回答还愿了,华山派很文明,比至少比丐帮文明。 叶雨至今搞不明白,为什么一群要饭对叫花子凑到一起,怎么就敢号称天下第一大帮。 一群饭都吃不饱的却人心怀天下,仿佛这乱世靠要饭就能救赎,这多少有些荒诞。 丐帮帮主从叶雨手上接过那封信时,从他难看的脸色里能看出他并不喜欢汤剑离这个人,他忍不住按了按肩膀上隐隐作痛的伤口。 不识字的帮主把信递给了旁边的一位长老。这不怪他,整个丐帮认识字的手指头都能数的过来,如果识字,或是会一门手艺,也不至于四处讨饭流浪。 流浪的乞丐并不可怕,可是当成千上万的乞丐聚在一起,高喊聚义的口号时,这支乌合之众便值得重视了。 长老读过信后,把嘴凑到帮主的耳边轻轻转述。 帮主的脸色越发难看,听完后一把抢过信件,三下五下撕了粉碎,愤怒的扔在眼前的叶雨身上。 叶雨并不发怒,幽幽道:“肩上的伤口可好些了?” 这话不是问候,是赤裸裸的挑衅,因为那是被汤剑离打伤的。 帮主怒了,道:“你是汤剑离的什么人?” 叶雨道:“朋友,信使。” “你叫什么?什么来历?” “叶雨。” 帮主看着他手里许国造型的刀冷笑:“好大的胆,许国人竟在我大卫行走,不怕死么?” 叶雨道:“不怕。” 帮主怒的从地上坐了起来:“反贼!我丐帮现有兵权,随时可以将你碎尸万段。” 叶雨鄙夷的说到:“受了招安,小人得志,我区区一条小命,用不着拿兵权吓唬我。” 帮主气得脸红,问道:“想必你带着不止一封信吧?” “四封。” “我这是第一封?” “第二封。” “第一封你送到了哪?” “华山。” “下一封你去送给谁?” “黑苗寨。” “你果然是来替汤剑离报仇的。” “我不是。” “把信都留下,你活着离开。” “我不留。” 帮主欣赏他的胆量:“有这份胆色,在许国安身立命多好,何必来卫国摊这趟浑水,结交汤剑离这等忤逆之辈。” 叶雨道:“你说什么?” 帮主道:“我说你不必来卫国惹事。” 叶雨道:“你说汤剑离是什么?” 帮主道:“我说他是忤逆之辈。” 叶雨道:“不愿做卫国的走狗,便是忤逆?” 被他骂成走狗,帮主怒火中烧:“取我打狗棒来!” 叶雨等的就是这个,他的恨一直无处可泄。 那是一根碧绿色的棍棒,玉石雕成,深深的墨绿色,不知是玉石本色,还是叫花子们常年累积的污浊之物。 这是丐帮的信物。 帮主接过这根棒子后,整个人顿时精神大振,他和丐帮其他的叫花子一样,饿的消瘦如柴,皮包骨头,衣服稍微干净一些是他和其他叫花子唯一的区别。 “你既然带着刀,想必武功也是非凡,敬你是条好汉,我跟你一对一,绝不会以多欺少,丐帮一向很公正。”帮主一边说一边打手势让身边的叫花子们退开,道:“但是丑话说在前头,我这打狗棒要是失了手,把你打残打废甚至打死,只能怪你技不如人。” 叶雨不讨厌这种公正,但帮主的肩膀上有伤,这不公平。 他拔出刀,在自己的肩膀上使劲一抹,瞬间,鲜血涌出划破的衣服,顺着刀刃滚滚而下:“我也公正。” 帮主圆滚滚的眼珠子瞪如灯笼,心里犹然生出敬意。 打狗棒挥动起来时尘土卷绕,这套棒法独步武林,也不知打伤了多少英雄,打死了多少恶犬。 只可惜这套棒法的名字叫做打狗棒法,只会打狗,不会打人。叶雨的刀虽没有名号,至少杀人,不曾杀狗。 刀光闪过,江湖上威名赫赫的打狗棒就飞了出去,刀刃稳稳停在帮主的天灵盖上,只要再往下一寸,就能要他性命。 帮主恐惧的刹那,刀却收了回去,随即自己肩膀上的伤口被叶雨狠狠切了一掌,他整个人都软了下去,疼的冷汗滚滚而下。 “你不该说汤老哥忤逆。”切在帮主身上的那一掌就是为了强调这一点,叶雨收回刀,正要走,帮主的话又让他停下了脚步:“你真不是来报仇的?” 叶雨道:“我说了,不是。” 帮主道:“那你究竟来此作甚?” “送信。” 叶雨走的时候很匆忙,因为他刚跨出大门,帮主就下令让人围住他,一定不能让他这么轻松的就离开。等那群蓬头垢面的叫花子闻令围堵过来时,叶雨已不见了踪影。 从这里到黑苗寨要十天的路程,叶雨一路走走停停,中间吐了几次血,甚至昏迷过两次,这段路他十四天才走到。 他一直在思考,汤剑离死去时看待人间的眼神,是不是太过于温和了。 对于叶雨而言,汤剑离不仅是他敬重的人,还救过他的命。 那是一个秋天,叶雨带着病从许国流浪到卫国,这段逃亡的路把他折磨的遍体鳞伤。直到他盘缠散尽开始讨饭,他终于在一个饥寒交迫的夜晚饿倒在了路上。 行人匆匆,兵荒马乱的时代视生命如草芥,若不是那晚汤剑离刚好从这里路过,叶雨也许真的就活不成了。 汤剑离那天没有带着随从,是他亲自背着叶雨回去的。他把叶雨安置在耳房,那天夜里叶雨好几次醒来,干净的床榻被他咳出的血水弄的又脏又臭。 汤剑离命人换了床单被褥,第二天请了附近著名的郎中为他瞧病。 叶雨这条命算是保住了,他视汤剑离为恩人,在汤剑离连忙摇手扶他起来的尴尬中,感激的磕了一个响头。 直到他问起汤剑离:“我是许国人,你为什么救我。” 汤剑离说:“都是人命。” “天下那么多人要救,偏偏救了我。” “能救一个便救一个,总不能让你饿死在路边吧?” 自那以后,叶雨对汤剑离就有了一种如同宗教一般的崇拜。 汤剑离告诉叶雨,自己经营的汤氏镖局在卫国威名赫赫,他把自己这家镖局的荣耀,一点一点的告诉躺在病床上的叶雨。 叶雨致死都不能相信,这样一个人格伟大的仁义君子,最后会落到那么悲情的下场。 在那个春风绵绵的午后,汤剑离死前的最后一刻,他只让叶雨陪着自己,叶雨是他死后唯一可以托付和信任的人。 桌上摆着一把剑,叶雨觉得有些奇怪,汤氏镖局没人使剑,汤剑离甚至不太喜欢剑,但这里为什么会有一把剑呢?叶雨感觉到一丝不详的预感。 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汤剑离精力充沛的嗓门变得有些低沉:“你应该知道,自刎,是我唯一的选择。” “我不知道。” “如果我不死,华山和丐帮那些人是不会放过我家人的。” “他们是名门正派,不至于连女人和孩子都不会放过。” “那黑苗寨呢?他们是一群杀人不眨眼的土匪。” “我们逃吧,天下这么大,他们找不到我们。” “只要我活着,他们就会找,他们是受了卫国朝廷招安的人,许卫二国正值交战时期,到处是官兵和探子,我们能逃到哪里?” “只要我们逃到一个足够隐秘的地方,没人会发现的。” “我这八个老婆,三个孩子,加到一起十几个人,目标太大,藏不住的。七姨太和八姨太还怀着身孕,眼看下个月就要生了。我不想让然他们活的暗无天日,提心吊胆。” “那你自刎又能解决什么问题?” “他们的目标是我,和我的家人无关,只要我死了,镖局散了,他们就会各回各位,卫国再无汤剑离,再无因镖局而生的恩怨。” “镖局是你一辈子的心血,你怎能忍心?” “这和我老婆孩子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我早料到有今日的结局。我已经摘下汤氏镖局的招牌,镖师和趟子手们已经被我遣散了,他们都是和我出生入死的好兄弟,我不想让他们卷进来。” “他们走的心安理得?” “他们也有家室,不得不走,况且我还告诉他们,谁要是敢不走,我汤剑离就不再认他们做兄弟。” “那么我呢?” “我比你大二十多岁,我们却情同手足。你很善良,干干净净,你现在是我唯一值得信任和托付的人。” “你需要我为你做什么?” 汤剑离递过来四封信,道:“我死后,把这几封信交给华山,少林,丐帮和黑苗寨,记住,一定要亲自交到他们掌门的手上。这很重要,千万不能落入其他人手里。” 叶雨道:“是他们害得你成这样,你还给他们写什么信?” “各为其主,不怪他们。”汤剑离说道:“镖局这些年积攒的财富一大半都分给了弟兄们做遣散,还有一半剩下的交给你,嫂夫人们和孩子就托付给你了。” “你让我带着嫂子们走?” “我活着的时候,她们是汤剑离的夫人,只要我一死,她们就变成了几个普通寡妇,过不了多久就会被世人遗忘,那时候她们就真的安全了。” 做过雄鹰的男人,学不会变成犬儒。 汤剑离死的时候很安详,仿佛一点痛苦都没有,剑离剑离,他一生都不曾使剑,最后却用剑让自己离开了人世。他离去前的眼神,如同他刚来到这世上,哭声停止时那般安静,他最后吩咐叶雨,他的死是自己选择的,不是别人逼迫他的,送信给那些掌门或帮主时,不要滋事,不要找他们寻仇,带着宽恕的心,去结束汤剑离这一生的恩怨情仇,佛祖才会在冥冥之中保佑他留在世上的八个女人和几个孩子。 汤剑离大丧那天,阳光很毒很烈,灵堂上哀嚎痛哭,他的八个老婆和孩子在哀乐里撕心裂肺,他们唯一的依靠就这么突然走了。 叶雨跪在灵堂前很平静,没有流泪也没有过激,他用坚强把泪水流在了心里,以此给这些女人和孩子们一些信心。 叶雨在灵堂前咳血晕厥过去时,已经在地上跪了两个半时辰,他一天未曾进食,难以名状的悲痛如一根看不见的铁棍,将他狠狠的打到在地。 几个女人手忙脚乱将他抬进后堂,她们真的乱了阵脚。 苍白的灵堂上,那一滩叶雨留下的血水格外扎眼,就在女人们清理的时候,几个不速之客便闯了进来,就好像事先约好了一样。 华山掌门,少林方丈,丐帮帮主和黑苗寨寨主都各自带着人前来吊唁。 遵从汤剑离死前的吩咐,他的尸体摆在灵堂中间,不要管什么死者为大和一些狗屁的忌讳,他们如果想靠前仔细端详尸体,就让他们看,让他们看的明明白白,千万不要阻止。 果然,华山掌门上前仔细查看,生怕汤剑离没死透或者诈死。汤剑离的考虑并不无道理,只有让他们完全相信自己真的死了,死的彻彻底底,汤氏镖局在江湖上真的不存在了,这场恩怨才能了结。 几个女人不知道自己的丈夫跟这些名门正派究竟有什么纷争,只知道自己的丈夫是因这些人而死,还知道这些人受了朝廷的诏安,各个封官加爵。她们泡在泪水里的双眼不安的看着一个陌生人摆弄自己已死去的丈夫,她们恨这些人,却又无能为力。 除了华山掌门,丐帮帮主的行为也让她们感觉愤恨,这些叫花子哪里是把这里当做大丧的灵堂,分明把这当做了喜事,把白花当做了红花。他们就像一群饿死鬼投胎,围坐在给唁客们准备的饭桌前,吃起酒菜来一点都不客气,大声喧哗,一点都不懂礼数。 倒是少林的方丈看起来很和蔼可亲,说了几句安慰的话,经过大夫人的同意后,便带着弟子们给死者念起了超度的经文。 汤剑离的判断并没有错,在他活着的时候,这八个女人的身份是汤夫人,他死去后,这些人女人就成了不值一提的寡妇,他实在是低估了黑苗寨寨主的色心色胆。 黑苗寨主的恶行中,做的最极致的就是采花,也不知伤害了多少良家妇女,下至还未发育成熟的少女,上至步入中年的美妇,他都可以通吃,甚至有人说他连母猪都试过。 这八个披麻戴孝的女人虽然素颜,可那楚楚惹人怜爱的眼泪,是个男人就会想要保护她们,她们并不老,八姨太今年不过才十七岁。知晓汤剑离已死,寨主脸上原本挂着“大仇得报”的快意,看见这八个女人后瞬间荡然无存。 “嫂子们,还请节哀,你们还得继续活下去,如果不嫌弃,可以来我的寨子里住,我一定待你们如亲嫂子一般。”他说这句话时的表情,几乎浓缩了天底下所有嫖客的欲望,当年他的亲嫂子,就是被他奸污后含恨自尽的。 如果此刻叶雨在,一定会把他按在地上,一拳一拳把他的牙一颗颗打落。 可惜叶雨不在,几个女人和孩子吓的哭声都停了,最后还是掌门打的圆场,替她们说了几句话,黑苗寨寨主才放弃了这个念头。 寨主无理的举动是叶雨后来听嫂子们说起才知道的,现在想起来,他仍然恨的咬牙切齿。如果寨主不是土匪强盗,如果能讲道理一些,仗义一些,也许汤剑离就不必自刎。 想起这些种种,叶雨忍不住摸了摸身上的信,他已经决定,送信时,只要寨主胆敢有只言片语的不敬,就一刀要了他狗命。 第二章:阴亲 叶雨已经走到离黑苗寨最近的镇上,经过十四天的长途跋涉,他打算好好睡一觉,明天一早就去寨子送信。 镇上只有一家落脚的地方,这里既是酒家,也是客栈,也是妓院。叶雨只需要一顿饭菜和一张床,楼上的淫歌秽曲和女子们的笑声就当自己没看见。 他要了些简单的饭菜,对问他要不要找个漂亮姑娘陪他过夜的老鸨摇了摇头,自顾自的吃起来。 给他端茶送水的是个十多岁的小丫头,梳着一条乌黑的大辫子,消瘦的脸上堆积着常年吃不饱穿不暖的艰苦岁月,她身上不合身的衣服显然也不是她自己的,可能是这里哪个窑姐穿剩下的。 她一双渴望的眼睛顺着叶雨的刀看了他一眼,叶雨也看了她一眼,这一对视,吓的她立马转身出门,她似乎很容易受到惊吓。出门前,她偷偷的看了一眼桌上已经被叶雨吃的差不多的残羹剩饭,咽了咽口水,眨了眨眼睛,终于还是转身迈出了门槛。 忽然一声闷响,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出现的老鸨一脚把小姑娘踹在地上,嘴里不干不净的骂道:“你个小婊子手脚怎么这么慢,是老娘没给你吃饱饭吗?楼上的客人催了半天茶水了。” 小姑娘吓的手忙脚乱从地上爬起,一个劲的点头认错,看见这一幕叶雨心里很难受。 “当着客人的面,这样可有些失礼。”叶雨说这句话的时候,拿出一串铜钱放在桌上,说:“这是房钱和饭菜钱,多出来的,就当给这丫头的赏钱。” “失礼失礼,多谢客官,客官要是喜欢,我让这丫头陪你。”老鸨收起铜钱时,还恶狠狠的瞪了小姑娘一眼:“把这位客官给陪好了,不然等着吃鞭子!” 她的话并不是在故意吓人,叶雨看见这小姑娘的脖子上和手背上的确有一道道触目惊心的鞭伤。 常年活在压迫之下,常年的饥饿如一双看不见的双手,将她捏的又小又瘦,脸上没有一点朝气。 叶雨把剩下的半碗汤给了她,还有一个只咬了一口的馒头。 她一口一口很小心的吃着,不敢快,也不敢慢,仿佛只要有一点差错,就会迎来一顿鞭子。 “多大了?” “十一岁。” “家人呢?” “都死了。” “你叫什么?” “这里的人都叫我小木。” 窑姐们都有一个顺口又好记的名字,叶雨充满怜悯的双眼似乎已经预见到这个叫做小木的姑娘几年后在这里接客时的无奈,那时没人在意她的真名叫什么,嫖客们只会在意小木会不会伺候男人。 “在这里多久了?” “几个月了。” “你知道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不就是客栈吗?” “你知道不知道楼上那些漂亮的姐姐们是做什么的?” “不是很清楚,只知道她们每天都要陪男人睡觉。” “那你知道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怎样?” “不知道。” 叶雨沉默,小木的命运,不过是芸芸众生里诸多悲剧里的一个。 小木的一双小手放下了筷子,吃饱后,脸上有了点血色,她感激的对叶雨说了声谢谢,随后好奇的问了起来:“大哥哥,你是从哪里来的?” “许国。” “啊!许国,我听人说,那里有很美丽的草原。” “是啊,我家乡的草原一望无际,牛羊肥壮。” “那你还去过什么地方?” “去过海边看过大海。” “大海是什么样子的?” “是蓝色的,比草原更辽阔。” “那你吃过冰糖葫芦吗?” “小的时候吃过。” “是什么味道的?” “酸酸甜甜的。” “好吃吗?” “你没吃过吗?” “没有,听人说很好吃。” “那你吃过什么好吃的?” “我喜欢吃苹果。” “我也喜欢。” “大哥哥,那你见过萤火虫吗?” “见过。” “我听大人们说,萤火虫是绿色的,在晚上的时候还会发光,是真的吗?” “真的,我家乡的夏天晚上,到处都有萤火虫。” “真想有机会能看到。” “你离开这里,去外面的世界,一定有机会能看见的。” “他们不让我走,有一次我逃跑,被他们抓回来狠狠打了一顿。” “你不想留在这里?” “当然不想,我想离开这里,去吃冰糖葫芦,去看大海。” “你就不想看看辽阔的草原?” “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去看的。” “那你打算怎么离开?” 问道这里时,叶雨很茫然,他清楚的知道,等小木长大,用自己年轻的身体伺候过一万个男人,也未必能换到赎身的银子。 也许,等她见过银子金子的魅力时,就再也不想离开了。 果然,小木只知道自己想去外面看看,却不知道用什么办法,她无助的低下了头。她还是个孩子,不知江湖险恶,不懂人心叵测,甚至连自己是个身处丑恶环境里的可怜人都不知道。 不出意外的话,许多年后老鸨会把小木推进小黑屋,一个大腹便便的陌生男人在小木惊恐的尖叫声中扒掉她身上的衣服,她不再相信男人,不再渴望草原和萤火虫,从此以后世上多了一个可怜的窑姐。 叶雨想救她,却很犹豫,他的事情还没做完,带一个小丫头在身边是累赘。 思考许久之后,他对小木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带你离开这里。” 小木有些吃惊:“真的吗?” “真的。” “大哥哥你是不是就是大人们嘴里说的大侠?” “我不是。” “你怎么带我离开,他们会拿鞭子抽我们的。” “不会的,我拿银子赎你。” 叶雨身上还有几百两银票,别说是赎一个未成年的小丫头,就是赎这里的头牌都绰绰有余了。 可是老鸨并不同意,到不是嫌银子少,她说:“客官,这小丫头还是黄花闺女,好几个人都在争抢这丫头的初夜,这大买卖我都还没做,怎么能让你赎人。” 小木眨着一双大眼睛,问叶雨:“初夜是什么?” 叶雨没回答她,他对老鸨说:“我多给你银子。” 老鸨显得很为难,摇着手里的花帕子说:“客官就不要为难我们了,我们这儿有好多漂亮姑娘,比如小玉小桃,小仙小诗,各个儿都是沉鱼落雁之貌,何必非得要这个还没长大的小婊子呢?” 叶雨道:“别说了,你开个价。” 老鸨急了,道:“客官不要逼我,让我难做人。” “买个人而已,你行个方便。”说话间,叶雨递给她一块碎银子:“要有什么难言之隐,但说无妨。” 老鸨犹豫半晌,还是经不住诱惑,咬咬牙接了银子,道:“罢了罢了,我说与客官听便是,但你一定要保密,切莫说是我说的。” 叶雨点了点头答应。 老鸨对小木说:“你先出去,我有事跟客官说。” 叶雨给了她一个宽慰的眼神,小木才一脸疑惑的退出去。 屋里只剩下两人,老鸨道:“实不相瞒,这不是银子的事,其实小木不是我的人,是别人买了这丫头,放在我这寄养而已。这人我开罪不起。” 叶雨道:“这人是谁?” 老鸨道:“便是那黑苗寨的寨主,这一带的人都不敢招惹这山大王,谁都不敢不给他面子,他不高兴了可是会杀人的。” 叶雨的表情有些扭曲,冷哼一声,并没有说什么。 老鸨并没察觉到叶雨的异样,继续说:“我劝你最好也别去惹他。” 叶雨道:“他买这丫头做什么?” 老鸨长长叹了口气,眼里竟有一点惋惜:“说来话长,寨主原本有两个儿子,二儿子今年十五,活的好好的。至于那大儿子,也不知道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几个月前忽然就死了。” 叶雨冷笑一声,似乎知道这件事,道:“可是被人杀死的?” 老鸨一惊,道:“可不是么,好好的一个人,非要跟人争强斗胜,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寨主为此一直很伤心。” 叶雨道:“这与这丫头有什么关系?” 老鸨道:“算命的说,少寨主死前并无婚配,怕黄泉路上走的孤独,要找个人成婚,冤魂才能投胎转世。按照习俗,寻个早逝未出嫁的女子,就能配此姻缘。可是算命的说,如果找个活人,不仅能让少寨主早些超度,还能保佑子孙后代荣华富贵。” “所以寨主托人买了小木,算命先生说这丫头的八字与少寨主最为般配,让她在黄泉路上作伴,少寨主泉下有知才走的安心。挑个良辰吉日,给小木喝一碗黑狗的血,再用符咒引火,祭了这丫头,与少寨主合葬一处,这婚配也就成了。” 叶雨听的脊背发凉:“你们要烧了那孩子?” 老鸨连连摆手,道:“莫要乱说,是寨主,这里面没我的事。” 叶雨道:“他为什么把这孩子寄养在你这里?” 老鸨道:“离今年最好的黄道吉日还有七个月,算命先生说,在那之前,如果能让这丫头陪陪少寨主的阴魂,那这段姻缘就更加美满了,少寨主的坟头离这不远,寨主便把这丫头寄养在我这里了,我得罪不起,哪敢拒绝。” 叶雨道:“那孩子知道不知道这事情?” “她不知道,客官千万不要告诉她,别吓着她。要不是可怜的少寨主死的早,也用不着她配婚。”老鸨的目光里竟有对少寨主的怜悯之色。 叶雨冷笑:“这样算起来,这孩子也算他未过门的儿媳妇儿,他居然把儿媳妇儿寄养在窑子里。你胆子倒是也大,竟敢拿这孩子赚钱。” 老鸨连忙摇头摆手:“不关我的事,这是算命先生的主意,他说这婚配的只有名分,并无事实,因此还需找一个八字与少寨主一模一样的人,在黄道吉日前一晚,代替少寨主成了夫妻之实,这婚配才算完成。” 叶雨目光完全冷透,道:“寨主在哪里?” 老鸨愕然道:“他每天晚上都会来我这喝酒。” 这世上大多数是愚昧的人,信着愚昧的事。 叶雨走出屋子时,小木安安静静的站在走廊尽头等着,看见叶雨出来,她欣然的笑了笑。 叶雨笑不出来,他心中满不是滋味。 老鸨本想用黑苗寨的威名镇住叶雨,因为没人敢惹这位山大王。 但她没想到,叶雨敢。 这样正好,省去了走一趟黑苗寨的冤枉路,今天晚上汤剑离的信和小木这两件事一起解决。 寨主逛窑子的时候不喜欢有人跟着,所以他都是一个人来,今天他来的很准时,逛窑子他绝不会迟到,他那张又肥又丑的脸上,比天下所有嫖客的祖师爷还令人作呕。 就在这他儿媳妇受苦受难的妓院里,他笑眯眯的左右手各搂着一个姑娘,又是亲又是闻,没有一丝丧子之痛,丝毫看不出是这个男人是几个月前刚死了儿子的人。 桌上的酒菜一口都没动。 叶雨走进来时,寨主眼睛都没抬一下,毫不避讳的跟两个女人说说笑笑,他早已习惯了这样。 直到叶雨将信递上来时,他才撇了一眼。 寨主把右手搂着的女人推开,拿起信一边读,一边问叶雨:“你和汤剑离是什么关系?”他的左手并没有闲着,被他搂着的女人又是嬉笑又是嗲声说话。 叶雨道:“朋友,信使。” 寨主道:“听说同样内容的信,华山和丐帮也各收到一封。” 叶雨道:“不错,是我送去的。” 寨主狂笑了几声:“幼稚,姓汤的太幼稚了。这么幼稚的人居然也能娶到那么漂亮的八个老婆。”说完这个,随手就把信放在火炉上烧了,仿佛信上只写了一堆废话。然后伸出粗糙的右手一把拉回刚才被他推走的女人,继续抚摸起来,毕竟这才是他认为重要的事。 寨主余光看见叶雨还在,站在原地并没有走,头也不回的说道:“如果没有其他的事,你就快走吧,我这还有事要办。”说这句话的时候,他那双又肥又短的手就开始去脱女人衣服了。 叶雨道:“我要赎小木。” 寨主这才发现老鸨的身后跟着小木,他的动作停住了,目光停在了叶雨脸上:“你给我滚。” 叶雨道:“我有银子。” 寨主道:“你缺女人?” 叶雨道:“不缺。” 寨主道:“你知道不知道她是谁?” 老鸨使劲给叶雨使眼色,让叶雨回答不知道。 叶雨毫不领情,道:“这不重要。” 寨主望了望身后的小木,道:“丫头,你说呢?” 小木闪躲他的目光,慌乱的摇头。 她不知道这些大人在说什么,可也听得出不是什么好话。 老鸨打着圆场:“二位别急,买卖都是慢慢谈的。” 寨主愤怒的将一个酒壶砸在地上摔粉碎:“没得谈,再不滚,我就打断你的腿。” 叶雨忽然发现,纵然他赎走了小木,这世上还会有第二个“小木”焚于少寨主坟前,想到这里,他后背直直发凉,心中燃着熊熊怒火:“我要带走她。” 寨主推到桌子抽出佩刀时,她怀里的两个女人吓的缩成了一团,寨主脸色变了,变的像个男人,像个刚刚丧子的父亲,变的不像嫖客。 寨主的刀刺入叶雨的肩膀时,若不是叶雨的刀长一些,今晚躺在地上的就会是叶雨。 叶雨就是靠着比对方长出些许的刀,迎身受了对方一刺,才在电光火石之间割下了寨主的头颅。 小木第一次看见人头在地上滚动的样子,沾着地上酒壶的碎片滚到角落,所过之处留下一条血径。 叶雨的刀砍断寨主脖子时,力道看起来很轻,寨主的头与脖子分离,滚落在地下,轻的好像一点声音都没有。鲜血从他脖子切口处喷溅而出,喷在饭菜上,喷在那些女人的脸上,她们发出了这辈子最恐惧的尖叫声,就连她们第一次接客时的嘶喊声也不过如此。 叶雨走之前,并没有问吓的钻到桌底的老鸨小木赎金多少,因为在她看来,这孩子不能再一次被卖掉。 叶雨拉着小木离开这里时,窑子里的打手们操起家伙追了出去。。 青草披着月色在风中摇曳,蚯蚓刚刚翻过的土壤,嫩的就像小木的小脚。 她的小脚在月色下一浅一深拼命奔向自由,汗水湿了她的鬓发,喘息声干枯了她的嗓子。 “大哥哥,我们能不能歇一会儿?” “不能,我们很快就会被追上。” “我跑不动了,我们不能找个地方躲起来吗?” “此处一马平川,没有能藏人的地方。附近的山头都是黑苗寨的地盘,久留不得。” 一个踉跄,小木摔倒了,粗糙的泥土划破了她稚嫩的脸蛋。 叶雨停下,趁着月色他看见不远处,火把冒起的浓烟越来越近。 “还能走吗?”叶雨扶起小木问道。 “我的脚好痛。”小木急的快哭了。 叶雨抱起小木,背在身后:“抓紧。” 小木细小的手臂绕在叶雨脖子上,紧紧抓住。 身后的火把和脚步声越来越近,小木明显感觉到叶雨的呼吸和心跳越来越重,渐渐的,他开始咳嗽。 她恐惧,她无助。 分成五路的追兵,其中一路就是这时候追上他们的。 火把照耀之下,七八个健硕的大汉将两人团团围住。 叶雨放下小木,拔出刀的时候,忽然身后飞来一个绳圈,将小木套住拉走,将她塞进早已准备好的一只麻袋。 她拼命挣扎,不断喊着“大哥哥”。 凶刀出鞘,必有血光。 “不要怕。”小木听叶雨说完这几个字后,身边便响起了打斗声,喊杀声,惨叫声。 当麻袋被人打开,月光透入时,她看见满脸鲜血,满目杀气的叶雨。他伸出沾满鲜血的手,将她从麻袋里救出来。 七八个大汉齐刷刷倒在地上,死了五个,还有两个捂着咽喉抽搐,过了一会儿,也死了。叶雨的刀还在滴血,和流淌在地上的血汇入一处。 “从今天开始,再也不会有鞭子抽你。”叶雨在月色中跟小木这么说的时候,她脸上吓的没有一点血色。 叶雨道:“你怎么了?” 小木缩着身子道:“这些都是你杀的?” 叶雨默认,他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小木喃喃道:“好可怕。” 叶雨道:“别怕,现在你自由了,再也不会有人打你。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看大海就看大海,想吃糖葫芦就吃糖葫芦。” 叶雨将沾了血的袍子脱下扔掉,安慰小木:“现在我们暂时安全了。”说完,他似乎气力已尽,加重咳嗽起来。 小木问道:“你怎么了?” “无妨。”叶雨挥了挥手,问道:“你在这里有没有见过一位算命先生?” 小木想了想,道:“见过,他来过几次。” 叶雨道:“他找你做什么?” 小木道:“没做什么,就是看了看我,后来老妈妈说,这是给我相面,替我算卦。” 叶雨道:“知道不知道他在哪里?” 小木道:“不知道,只听老妈妈说他是附近镇里最灵的算命先生。” 既然是最出名的算命先生,找起来自然不费劲。 第二天清晨,叶雨就领着小木进了镇子。 这是小木吃过最甜的炊饼,热腾腾,白嫩嫩。 叶雨胡乱咬了几口炊饼,就在集市上打听那位最灵的算命先生。 他们来到算命先生的卦摊前时,小木刚刚吃完最后一个炊饼。 写着“心诚则灵”的麻旗下,算命先生惬意的摇着羽扇,瘦小的身躯裹在一件天青色的宽袍中。 卦桌上摆着几只乌龟壳,一桶挂签,几枚铜钱和纸笔,就是他算人生死的全部道具。 “你认识不认识她?”算命先生听叶雨连个招呼都不打直接质问的时候,被对方的无礼扫尽了悠哉的脸色,他认出小木后,脸色便沉了下去。 见他不语,叶雨又问道:“你是聋子?” 算命先生道:“这位兄台且好些说话,我见你目有血光,此非吉兆。” 叶雨指着对方问小木:“是不是这个算命先生?” 小木点了点头。 “砰!”的一声巨响,叶雨一把掀翻了卦摊,乌龟壳和卦签撒了一地,引来了街上行人的目光。 小木见叶雨拔出了刀,惊然问道:“你要做什么?” 叶雨道:“杀了他。” 小木愕然。 算命先生也是个见过世面的老江湖,此时此刻仍然气定神闲的坐着,摸了摸长须,掐指算了算,道:“想必昨晚老寨主就死在阁下手中的。” 叶雨道:“你消息倒是挺快。” 小木拉了拉叶雨衣袖,道:“大哥哥,我们走吧,不要杀人。” 叶雨道:“他是个坏人。” 小木道:“他做什么坏事了?” 叶雨不愿让小木知道自己原本要被活祭的事,跨前一步按住算命先生,长刀高高举起时行人们纷纷尖叫。 “且慢。”千钧一发之际算命先生喊道:“我只是摆个小小的卦摊,都是寨主的主意,是他想给儿子说个亲事,谁都不敢得罪他,我只能顺着他的意愿说话,这件事与我毫无相关。” 叶雨冷冷道:“原来你算的不是命,是人。” 算命先生道:“都是为了糊口。” 小木急的快哭了,她一双小手拼命拉住叶雨举刀的手,道:“我们走吧,不要杀人。” 叶雨吼道:“如果他要杀你呢?还走吗?” 小木一惊,也不知是叶雨的语气,还是听到别人要杀她,吓的瞬间眼泪夺眶而出,一双小手却将叶雨拉的更紧。 眼泪让叶雨的手松了。 “好,我们走。”叶雨流露出一丝不忍,咬了咬牙,放下了刀,轻轻握住小木的手,消失在众目睽睽之下。 这是他第一次放过屠刀下的生命。 小木擦了擦鼻涕眼泪,问道:“大哥哥,他真的要杀我吗?他又不认识我。” 叶雨道:“等你长大了,就知道这样的人有多坏。” 长街繁华之处,算命先生许久之后才长松了一口气,替人测了一辈子生死的人,面对自己生死一线之间,竟也吓得他瘫坐在地上,大小便失禁,屎和尿染指了那件原本干净的天青色袍子。 繁华尽头,小木开始试探着去感受自由的呼吸方式,她慢慢放下恐惧,披上希望的外衣。 叶雨问她有没有地方可以去或落脚,小木摇头,反问:“那你呢?” “我要去一个地方。” “我可以跟着你一起去吗?” “可以。” 在去之前,叶雨给小木买了套新衣服,樱草色的布料,粗糙的针线活儿,虽不奢华,却是一套新的衣服,没有刺鼻的香水味,一件盖住她身上的伤,只属于小木的新衣服。 她摇曳在春风里,裙摆婆娑,仿佛自己身披着全世界最华丽的衣服,淳朴的笑容经久不息,那时的小木,懂得了自由给人带来的愉悦。 她瘦小,她脆弱,只要给这个小生命如雨滴一般渺小的善意,她就能忘却过去所有的苦难。 叶雨脸上也难得露出一抹微笑,仿佛人性的恶已暂时远离。 如果光阴可以停滞不前,那就定格在此刻的春晨吧。 少林并不远,他带着一路蹦蹦跳跳的小木来到这座古刹时,月亮已经高高升起。 方丈读完叶雨送来的信后,脸色非常平静,对叶雨既无防范也无敌意,他平静的有些超乎寻常,叶雨忍不住问他:“你不怕我来寻仇?” “我知道你不是,你没杀华山的掌门和丐帮的帮主。” “我杀了黑苗寨的寨主。” “他种下的因,应得此果。。” “汤剑离的死,你们都难逃关系。” “人间有三千因果,十有八九人不胜天。” “你与他有十年交情,可曾尝试回天?” “国仇家恨,凭我一个老和尚,螳臂挡车。” “你也觉得汤剑离该死?” “他与卫国朝廷作对的那一天起,他的结局就已注定。” “如果不是你们咄咄逼人,他也许就不会死。” “年轻人,许多事,你只看见了表象。” 方丈把信折好,念了声阿弥陀佛,继续说道:“我也知道汤剑离不是反贼,他只是厌恶战争。在他死后,他愿绝笔写下这四封信让你一一转递,劝我们不要助纣为虐,劝我们不要给卫国朝廷卖命,劝我们不要徒增杀戮。凭这点,他就不算小人。” “汤剑离与丐帮向来不和,能自降身份劝说丐帮,这已不符合他的处事方式,可见在大是大非面前,他有属于自己心中的对错,我与他相交十年,若老衲但凡有一丝把握挽救他性命,一定会竭尽所能。” 有太多肮脏之事被遮蔽,一些连汤剑离都看不穿的事,叶雨只能看到眼前,看不穿因果。 方丈修了一世佛法,也只能看到过去的因果,对于未来的凶吉,他依然只能在佛祖面前参禅打坐,试着可以领悟一二,他把这番道理讲给叶雨听,不希望改变什么,只希望他能懂得,有些生命的逝去,从诞生一刻,上天就已经替他安排好了。 那是几个月前的事,卫国和许国的战火烧了整整二十年,卫王从登基的那天起,就没有享受到一个帝王应该享有的人间富贵。 他的桌上每天都堆着从前线送来的战报,多半不是大捷的喜讯,前线的将领每天都在要求增兵增粮。这战火肆虐的年代,哪来这么多兵和粮饷呢? 卫国把大部分的兵力压在前线,好不容易稳住了局势,这时卫国境内却成了空壳,导致各地盗匪蜂拥而起,流民四散,民不聊生,黑苗寨从几十个人的小山寨发展到一两万人的地方势力,四散逃难的人纷纷加入丐帮,这些烦恼让才四十多岁的卫王看上去像六十多岁。 卫国朝廷内部分成两派争论不休,一方主张安内必先扰外,大军决不能后撤,只要后退,许国就会乘胜追击,卫国在几个月内就会被吞并。 另一方则主张立马抽回部队镇压境内盗匪,若境内都控制不了,民心不稳,就算拿下许国,这江山也无法长久。 卫王在双方之间摇摆不定难以决断时,大丞相献上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丞相说,前线的局势好不容易刚稳定,兵力决不能抽回,这是国之根本。如果一面控制前线的局势一面镇压国内的盗匪,这场战火怕是再烧上二十年也不灭。 卫王问丞相有没有一石二鸟的计策,丞相点头,轻启朱唇吐出了两个字:诏安。 目前丐帮和黑苗寨的人数最多,假如把这两股力量招入麾下,盗贼之患立马可解,再把这些人送上前线当炮灰,一举歼灭许国,天下可定矣。 不但丐帮和黑苗寨要招进来,那些潜在的反抗势力也要招进来,比如汤氏镖局,人数虽然只有几百,但这些人都是练过武的镖师,江湖经验老道,靠他们押送粮草物资最合适不过,必要的时候,不用训练就可以马上送到前线。 问题是这三支力量加在一起还是是乌合之众,想要师出有名,笼络其他浪迹江湖的侠士,便需要一些正派的旗号,比如天下武学正宗的少林和华山。把这两个势力招进来,天下足可定矣。 足智多谋的卫王早也想到过这个办法,没有实行是因为心中一直有几个很深的疑惑和死结,现在他把这几个疑惑告诉了丞相。 第一:江湖草莽散漫惯了,如何才肯归顺朝廷。 丞相的回答很简单,只要许诺足够多的荣华富贵,立下军功后再加官进爵,做散漫的草莽,远不如做散漫的大官儿舒服。 第二:这批人毕竟不是朝廷的人,如果他们将来立功了,势力大了,会不会叛乱。 丞相回答的依旧心思缜密,灭了许国后,只要发现他们有一丝的叛意,该赐死的赐死,该砍头的砍头。 第三:杀几个头目倒是不难,可剩下的喽啰怎么办? 这一点丞相也想到了,他告诉卫王,所谓的江湖侠士,要么扬名,要么图利,满嘴的狗屁仁义道德,不过就是一群势利小人。尤其是丐帮,且不用说天地大道,只要把一根肉骨头扔在两个叫花子前,他们自己就能打起来。 退一万步说,大功成后,杀自己的人,总要比杀许国的士兵简单。 会藏弓烹狗的猎人,才是聪明狡猾的猎人。 仿佛这所有的一切,全部都已掌握在卫王和丞相的掌心里,他们在密室里定下诏安之策的那一刻,便已注定了这世间许多人的生死。 叶雨只能看到汤剑离不受此诏安而惨死的皮表,国与国之间的杀伐是他作为年轻人无法看透的。 方丈道:“卫王用诏安之计扩充军队,提早结束战争,这并没有错。” 叶雨道:“荒谬,他以为谁都会为他卖命?” 方丈道:“少林寺是卫国的国寺,杀敌是为了止杀,止杀是普度众生,老衲责无旁贷。” “华山呢?” “华山常年受朝廷恩惠,佛道本是一家。” “丐帮呢?” “丐帮里的弟子随时就会饿死街头,给他们一口饭,上战场又如何?战死也比饿死街头壮烈。” “黑苗寨呢?” “他们是真正的盗匪,受了诏安,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去许国掳掠,在卫国境内再也没人敢惹他们。” “汤剑离呢?” “汤氏镖局不作恶,日子过的很太平,受了诏安没有任何好处,这才是汤剑离致死不肯归顺的原因。” “你们既然看的清楚,为什么不放过他?” “少林,华山,丐帮和黑苗寨受了诏安,卫王一定会怀疑我们是否忠诚。丞相早已考虑到这点,便召集我们,让我们去劝说汤剑离。” “只是劝说?” “我们得到的命令先是劝说,如若不成便可动武。此举一来可以试探我们是否对朝廷忠心,二来可以杀鸡儆猴告诉其他人不愿归顺的下场。” “你们还未动武,他却已自刎。” “除了我们,还有卫国的丞相,卫国的皇帝,许国的敌兵,是我们所有人的因,才导致了汤剑离最后的果。” “我知道,他死的时候并不恨你们。” “你呢?” “我恨。” “所以你假称自己是许国人,送信的时候想杀人。” “不是假称,我真是许国人。” “若要替他报仇,我的命你尽管拿去,作为汤剑离十几年的朋友,我有愧与他。” “替汤剑离报仇要杀的人太多,我报不起。” 若真要报仇,卫王才是罪魁祸首,若不杀他而只杀眼前的方丈和华山掌门这些人,那只能证明叶雨是个弱小的人。 他也想过去刺杀卫王,可那几乎是世上不可能的事,如果两国的国君那么容易被刺杀,许卫两国的战火也不至于烧上二十年。 最后,叶雨告诉方丈,汤剑离有他自己不得已的苦衷,方丈问他是什么,叶雨却沉默不语。 临走前,叶雨问方丈:“如果佛祖显灵提早告诉你,你们那么做会逼死汤老哥,你会不会改变做法?” 方丈闭眼,毫无悔恨的说道:“不会。” 屋外下着小雨。 小木在门外等候了许久,她看见叶雨出来时的脸色和进去时已大不相同,他的神色仿佛失去了某一样特别重要的东西,再也找不回,寻不见。 那时的春天,还飘细雨,细如烟,暖如火,缠绵,润物,像一层白纱笼罩着镖局。 汤剑离打发走前来下诏安圣旨的特使,这是两个月来第三次圣旨,汤剑离的态度很坚决,再来三十道圣旨,他也不受朝廷诏安。 他知道抗旨的后果,卫王一定会有下一步动作,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下一步棋,竟然是他结交了十年的朋友带着别人闯进他的宅子。 方丈,掌门,寨主和帮主他们来的时候都带着手下,人数加起来有几十人。一开始,大家都还是和颜悦色的说着话。 汤剑离告诉他们,镖局上下的镖师和趟子手加在一起有两百多人,大多都是身强体壮的年轻力士,最年轻的也有二十五岁。 这些人都是和自己出生入死的弟兄,汤剑离看着他们一天天长出胡须,一个个成家立业,他们的孩子一天天长大,除了镖师,他们多了父亲和丈夫的身份。 如今,凭什么皇帝老子一句话,这些人就要去沙场当炮灰,他们的老婆孩子怎么办?他自己的八个老婆和孩子又怎么办? 这里的日子并不富贵,却很充实,他们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养活一家,过年过节还能吃上肉,可现在,为什么逼着这些人妻离子散? 汤剑离几乎用一种嘲讽的眼神看着眼前的人,这些人大部分都年轻,甚至有些可笑,这其中成家的没几个,他们不懂得一个男人对待妻儿应尽的责任。 有人对汤剑离说,卫国是为了保家卫国才去打许国的,作为一个卫国人,难不成娶了老婆生了娃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做缩头乌龟?放着国仇家恨不管不问? 汤剑离听到别人这么说,愤怒的拍案而起,道:“如果要保家卫国,那我就在卫国杀敌,让我带着弟兄去三千里外许国境内杀人,老子死都不干。” 这些人都听说过汤剑离的脾气,尤其是方丈,所以他说了几句打圆场的话,带领众人暂时离开。 这些人第二次来的时候,也是谈的不欢而散,有人提议干脆不要谈了,直接杀了汤剑离提着人头去卫王那里邀功领赏。 大势所趋,汤剑离知道凭一己之力无法回天,他开始安排后事。他取下镖局的招牌,遣散了镖局里的下手,托人给那些还在外面走镖的人带信,让他们不要回镖局。 这些人第三次来这里时,汤剑离的脸上已有了觉悟之色,他坐在院子前,手里拿着陪伴了他几十年的铁枪。 大部分人都是第一次看见这杆铁枪,在他们不认识汤剑离之前,一直认为他的名字里既然有个“剑”字,想必一定是使剑的。 只有方丈清楚,“剑”字的后面跟着一个“离”字,冥冥之中便已注定他不可能成为一个使剑好手。 汤剑离从习武那天起便认定,行走江湖,剑,绝不是最趁手的杀人兵器,他试过了所有能找来的兵器,最后选择了枪。 枪也不是最好的杀人兵器,至少比剑实用,至少更适合他马战走镖。 春风卷走树叶上的雨滴,阳光如少女的心思一般忽明忽暗。 现在这杆铁枪就在汤剑离的手里拿着,他的人挺的如这铁枪一样笔直。 对面的人又跟他讲了一遍家国天下的大道理,汤剑离只问了一句:“我带着老婆孩子远走高飞,江湖上再无汤氏镖局,我的兄弟中有愿意归顺的便归顺,不愿归顺的也不勉强,这样,你们能不能放过我?” “不能。”这两个字是帮主说的,他们得到的命令很简单,劝降不降便可动武。 “你们再来十遍,再劝二十遍,我也不归顺。” “如果抓住你老婆孩子,你归降不归降?” “你敢?” 帮主敢,他为了坐上帮主的位置,做了许多比这更加需要胆量的事,他也不回话,带着人大步流星的向院子内部走去。 汤剑离的铁枪刺来时无声无息,无光无芒,这看起来简单的一刺,是汤剑离用了二十年时间练就而成的。 不偏不斜,刚好刺入帮主的肩膀,他还未来得及喊疼时,整个身体已经被汤剑离踢倒在地,顺势拔出铁枪,鲜血如雨溅在汤剑离脸上。 帮主在地上喘着粗气,顶在他太阳穴上的枪尖将他整个脑袋死死压在地上,就像一只死狗。 “原来丐帮的功夫远不如要饭那么在行。”汤剑离把目光抬起来扫向众人:“还有谁敢上前?” 黑苗寨的少寨主敢。 众人里,十七岁的他是最年轻的,就像他腰间上个月刚铸的长刀,锋芒不藏,仁慈不露。 少寨主抽出长刀,传来了汤剑离轻蔑的笑声:“小娃娃年龄不大,胆量倒是不小。” 回他话的,是这柄长刀。 凌厉,狠毒,要不是汤剑离的臂力过人,只怕拦下这刀的长枪早就被震飞了。 汤剑离叹了口气,道:“年轻人初入江湖,动手前都不打声招呼,一点规矩都不懂,你爹都没教你么?” 寨主怒道:“儿子,跟这种小人不必讲规矩,杀了他。” 汤剑离道:“来,我替你教教儿子。” 当着众人的面,少寨主自然不肯放过眼前可以一战成名,扬名立万的机会。 少寨主的刀法大开大合,既不给敌人留空,也不拿自己的命当命,每一刀都有足够的把握置人于死地。 这样的招式倒是很合汤剑离的胃口,因为他的枪法也是如此。 唯一的不同,是汤剑离比少寨主多活了二十几年,已懂得霸道的武功若学不会收势,是活不了太久的。 只走了两招,少寨主才发现自己真的太年轻,江湖并不是相信的那么简单。因为汤剑离的长枪,在电光火石之间穿透了自己的心脏。 “小娃娃,下辈子别忘了学点规矩。”汤剑离这句话,是少寨主在世上最后听到的声音,长枪从身上拔出时的疼痛,是他在人间最后的体悟。 “儿子!儿子!”寨主大惊失色,怒火攻心,双眼瞬间就充满了血丝,他确认少寨主没了心跳后,悲愤道:“狗贼,给我儿子偿命。” 说话间,他拿起了儿子的刀,胡乱向汤剑离砍去。 汤剑离来者不拒,长枪卷风而起,回身一个反刺,就刺中了寨主的手腕,长刀应声而落。他不给寨主反应的机会,转身又是一刺,直取对方咽喉。 眼看离咽喉不到一尺的距离,这一枪却落空了,华山的掌门出手了。 汤剑离感觉长枪一软,忽然泄了力道,掌门的长剑如一条软鞭,轻轻粘住长枪,一压一带,便救下了寨主。 “寨主,切莫强攻,以免再有人员折损。”掌门的话很中肯,他懂得用武功以外的东西杀人:“我们从长计议,一定替令公子报仇。” 汤剑离也怕自己寡不敌众,虚张声势的大声道:“不要欺我镖局无人,不想死的,都滚出我的宅子。” 眼见汤剑离一两招间就杀了少寨主,也不知道镖局深处埋伏着多少人,没人再敢出头,他们觉得应该从长计议,想一个完全之策对付汤剑离,比如夜间偷袭,比如干脆放一把火。 “给我等着,定要你给我儿子偿命。”寨主既然能说出这句话,汤剑离就知道他做得到。 离开前,方丈看了一眼汤剑离一眼,汤剑离却不去看他。 夜幕降临的很快,汤剑离已入了绝境,他们会召集更多的人来,他的铁枪纵然神勇无比,也不过勉强自保,他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老婆和孩子。 他要找一个值得托付的人,叶雨赶回镖局的时候,大局已定,他只能默默的看着汤剑离在自己面前无悔无恨的离开人间。 假如自己在第一时间就能赶回来,能不能改变什么呢? 叶雨反复思考这个问题,街上的熙熙攘攘仿佛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 路上的行人匆匆来,匆匆去,他们都赶着去自己想要去的地方,也许忙着回归故土,也许出门做生意,也许是逃难的流民,也许是正去报效祖国的义士。 小木问叶雨,我们现在要去哪里。叶雨答不出,他呆呆的摇了摇头。 叶雨瞥眼看见街边有卖冰糖葫芦的小贩,他想起小木说起过。 他用一个铜钱买了一串给小木。 小木高兴的欢呼雀跃,这几颗山楂,就让她忘了一切,忘了那用鞭子打她的老鸨,忘了过去的苦难。 这时,叶雨问她,你要去哪里。 小木还是回答没地方去。 叶雨便问她,那有没有你想去的地方。 小木一双被雀斑围住的眼睛眨了眨,说:“我想去看海。” 叶雨便带她去。 小木第一次看见卫国的海,海风从她的衣袖灌入,轻轻抚慰衣服下的鞭伤,那瘦小的身体仿佛得到了某种力量,她奔跑,她呼吸。 她脱掉鞋子踩在海水里,厚厚的小嘴唇轻吻着溅起的海水,原来海水真是咸的。 小木的笑容里不见许卫两国的战火,看不见人与人之间的争斗,尽管她在罪恶的泥潭里活了那么久,她还愿意相信人间总是多美好。 她还小,叶雨不禁想到,她长大后,被男人骗了,懂得了人间悲剧,看尽了生死离别,还会不会有今天这样的笑容。 叶雨这么问她的时候,小木有些愕然,她说:“为什么骗我?哪样才是人间悲剧?” 如果人的寿命只有十岁,也许这个世界真的就完美了。 叶雨不知道能陪她多久,但至少眼下可以带她看看这个世界,他又问小木想去哪里。 小木说:“这里都是水,世界上有没有什么地方,是一滴水都没有的?” 叶雨回答说有,那是卫国的边境,一片和大海一样一望无际的沙漠。 叶雨并没有告诉她沙漠的另一头就是许国,当初他就是穿过这片沙漠来到卫国的。 沙漠里的凶险不言而喻,小木还不知道,她的表情如第一次看见大海时那么兴奋:“好美。” 叶雨在沙漠里行军过,他知道这里远没有小木以为的这么美,却不说破,就让这个弱小的生命活在美好里吧。 “为什么世上会有大海,也有沙漠呢?” “太阳下都会有影子,有大海和沙漠,又有什么奇怪的。” “这里有什么好玩的吗?” “有。” 不远处有个绿洲,只需一个时辰的脚力。 这片绿洲并不大,花花草草却异常旺盛,树上还有熟透的果子。 到了这里,空气马上就凉快了许多。 小木摘下两朵花,一朵给了叶雨,另一朵自己戴在了头上。 她欢笑,唱着听不懂的小调,一双小脚在草地里蹦蹦跳跳,追着不知名的花蝴蝶。 “你喜欢这里吗?” “我好喜欢,可是这里太小了,如果能大一点就更好了。大哥哥,有没有一个地方,到处都是鲜花,到处都是蝴蝶?” “有,我带你去。” “远不远?” “不远,走十天就到了。” 这是卫国最美的山河,漫山遍野的鲜花,繁密的树丛里有小兔小鸭,成群结队的蝴蝶四处摇曳。 小木在草地上打滚,衣服和脸上蹭满了芬芳的泥土,她快乐,她自由。 叶雨给她擦了擦脸,告诉她这里到了晚上,就会有萤火虫。 小木就靠在树上等天黑,等着等着就睡着了,叶雨将她唤醒时,亮如碧盘的月亮已挂在漆黑的苍穹里。 繁华星辰一般的萤火穿插在小木指缝间,她随着萤火虫奔跑,沉沉的黑夜里,只有她纯纯的笑声。 叶雨告诉她,对着萤火从许愿会很灵,多大的愿都可以。 小木问他可以许几个愿望,叶雨说只要心诚,随便几个都可以。 她便跪在地上虔诚的祈祷,闭着一双眼睛开始许愿,许了一个又一个,那一个个可爱又渺小的愿,是从她内心最天真的深处发出的。 许着许着,她就睡着了。 叶雨轻轻的将长袍盖在她身上。 这一夜叶雨想了许多。 他发现,无论自己杀多少人,都不会给他带来任何快乐。可当他简简单单的对一个人好,没有任何私心杂念的付出,反而会收获心灵上莫大的慰藉。 这种欣慰,是他杀一辈子人都无法得到的。 他从没仔细的去欣赏过这些他曾走过的风景,直到他看见小木天真无邪的笑容,才发现这些景色正如她的笑容一般美丽。 汤剑离已经不在了,他的八个老婆和两个孩子也跟着去了。假如有一天,无论是卫国的国君,还是丞相,或者归顺朝廷的那些正人君子,都能被自己一一诛杀,那时候的他,会快乐吗? 爱一个人,远比杀一个人要简单。 清晨的露水晶莹通透,小木被叶雨撕心裂肺的咳嗽声唤醒。 她心目中高大挺拔的大哥哥此刻瘫坐在一边,一口口脓血从他的嘴里喷洒出来,和露水融合在一起。 小木慌神,不知所措的问叶雨怎么了。 叶雨勉强的笑了笑,摆了摆手说不碍事。 晨光下,小木一双明亮的眼睛里忽然有了一种恐惧,道:“大哥哥,你是不是病的很重。” 叶雨道:“放心吧,死不了。” 小木道:“你真的很勇敢。” 叶雨抚摸着小木的小脑袋,道:“曾经有个波斯商人,给我讲了一个传说故事,你要不要听?” 小木兴奋的点点头,道:“我要听。” “那是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一个比波斯还要远的地方。”叶雨娓娓道来:“那里的人信奉一个狼首人身的神,这个神会把每个死去之人的心脏和一根代表真理的羽毛,放在一个天平秤两边。一个人生前做的坏事越多,心脏就会越重。做的都是善事,那么心脏就会越轻。在这个天平秤上,如果心脏比羽毛轻的话,那么这个人就能去到天堂与诸神永生。如果心脏比羽毛重的话,心脏就会被恶魔吃掉,这个人也将被打入地狱。” 叶雨顿了一下,道:“我相信自己的心脏一定比羽毛更轻,所以,大哥哥不怕死。” 小木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叶雨道:“小木相信这个传说吗?” 小木笑道:“大哥哥说的,我就信。” 叶雨道:“所以你千万不能做坏事,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小木道:“我记住了,我一定做一个大哥哥这样的好人的。” 叶雨愁苦的叹了口气,他从不相信这个传说,人死后若真有一个天平秤,仅仅是手上所沾的鲜血都足以将天平秤压垮。 很久没说这么多话的叶雨有些疲倦,他还能走路,还能继续前行,他已习惯这种折磨。 小木问他现在去哪里,叶雨告诉她,要带她去看一看人间真正繁华的地方。 这一次他们走了二十天,吻雨吞风,穿山过林。 一路上,小木蹦蹦跳跳走在叶雨前面,走累了,叶雨便背着她走。 她的身体很轻,叶雨听着背后的鼾声,一点儿也不觉得乏累。 直到有一天,小木问他:“大哥哥,你觉得世界上最美的地方在哪里?” 叶雨回答:“我家乡的草原。” 与大海和沙漠一样,家乡辽阔的草原一望无际,遍地牛羊,湿润的空气里尽是青草的芬芳。 “那么美的草原,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去看看呢?” “看不到了。” “为什么?” “因为我回不去。” “为什么?” “以后告诉你。” 叶雨不愿勾起那些痛苦的往事。 过去的时候,似乎每做一件事都带有某种目的,可达到时又并不觉得快乐。 而现在,他带着小木走过的每一步路都没有任何目,任何利益,他反而觉得轻松,甚至愉快。 他从来没有仔细去体会过人间的奢华,直到他带着小木来到了这里。 这是卫国的一座大城,战火还未烧到这里。 城里的百姓安贫乐道,街上的人慌慌张张为生计奔波。 除了糖葫芦,叶雨带她把这座城里的美食尝了个遍,还给她买了一双丁香色的绣花鞋,一支竹制的发簪。 夜晚的时候,小木拉住叶雨的衣角,踩着绣花鞋走在灯火阑珊的大街上,看灯笼,吃糖人,她从来没见过这么热闹的城市。 她满足,她无忧。 她听着小桥的流水声,嘴里唱着不知从哪听来的小曲。 “大哥哥,你就真的不想回到家乡去看看草原么?” “想,但我回不去。” 这个夜晚,叶雨把自己的过去告诉了小木,除了她,他只对汤剑离讲过。 他本该把这件事深深藏在心里,不应该跟任何人提起,可每当小木提起草原时,他又忍不住的想把自己的往事告诉小木。 那一年的冬天,叶雨还穿着许国的盔甲。他在沙场上为许国征战多年,当了一个小小的步兵头领。 那天晚上,叶雨在离开元帅府前,偶然经过元帅的卧房。 这天元帅刚好不在,奇怪的是,卧房里居然有声音。 难不成有贼? 叶雨轻手轻脚的走到窗下,悄悄捅破窗户纸向里看去。 卧房中原来是元帅夫人的动静,可为什么这个女人会发出阵阵呻吟声?又痛苦,又享受。 叶雨的心跳加快,他的脸涨的通红,他第一次看见元帅夫人婀娜的身体。 元帅夫人今年三十岁出头,她的身体圆润而饱满,声音磁性又风情。 此刻,她正以一种奇怪的姿势躺在龙凤床上,一丝不挂,如水蛇般柔软的蠕动着,汗珠将她散落的头发黏在了肩膀上,她紧紧咬着薄薄的上唇,极力不让自己发出声,可偶尔还是有几声忍不住的喘息声。 紫棠色的裙子和衣带扔了一地,两双鞋子在地上东倒西歪。 趴在夫人身上的人不是元帅,叶雨认识这人,他是元帅的副手。 叶雨曾和他一起上阵杀敌,算起来,也有同过生死的交情。 副手今年还不到三十岁,正是男人身体最强壮和饥渴的年龄,他终日打熬筋骨,那一身硬如石块的肌肉正无声的向世界呐喊,无论给我多少女人,都能将其一一征服。 此刻他汗流浃背的伺候着夫人。 叶雨痴呆呆的看着。 也许只是夫人单纯的空虚,也许是因为今年已经五十多岁的元帅力不从心。 “谁在外面?”屋里忽然传来夫人的一声喝问。 叶雨一惊,赶紧站起身来向院子外跑去的同时,副手衣衫不整的推开了房门,只看见叶雨的背影穿过院子消失在黑暗里。 叶雨一路狂奔回到兵营,躺在榻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他不知道副手有没有认出自己,假如认出了,他会怎么样?假如没认出,他是否应该把这件事告诉元帅? 元帅的内心并没有他外表那样看起来坚实,他可以丢城丢地,却无法忍受男人最大的屈辱,行军打仗的人更加受不了背叛。 直到天亮他也没想好,他一夜无法合眼。 门是被人用脚粗鲁踹开的,几个元帅府的士兵带着绳子风风火火闯进来,一把将叶雨从床上拽起来,二话不说,很熟练的就将他绑的严严实实,一点反抗的机会都不留给对方。 刺眼阳光让叶雨睁不开眼,他被扭送到元帅府时,仍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 脸色铁青的元帅等了许久,已不耐烦,一双紧握的拳头一看见叶雨,就有一股马上扑过去把他打死的冲动,很快,这种冲动就被他忍住了。 站在他左边的副手面无表情看着叶雨。 元帅夫人坐在丈夫的右边,此时正梨花带雨的哭啼着,擦眼泪的象白色手帕都哭湿了,一看见叶雨,就扭过头扑在将军怀里哭的更大声。 “可知你犯了什么事?”元帅目露凶光问着叶雨。 “不知道。”叶雨回答的很干脆。 元帅站起身子的同时顺手操起了椅子,一把砸在叶雨身上。 叶雨倒在地上,椅子碎了一地。 元帅粗大的脚掌踩在他头上,又问了一遍:“知道不知道你犯了什么事?” “不知道。”叶雨还是这么回答的。 “你个淫贼,敢做竟然不敢当。”夫人哭啼的说道。 “我做了什么?” “昨晚你闯进我的屋子,色胆包天,竟然敢轻薄与我,夫君,你要替我做主啊。”夫人说的真真切切,让人无法产生一点怀疑。 叶雨现在明白了,昨晚自己被副手认出来了,现在他们动作快了一步,恶人先告状。 “你有什么证据?”叶雨替自己辩驳。 下人拿来一条紫棠色的裙子,上面有几道撕开的口子,正是叶雨昨晚看见扔在地上的那条裙子。 “昨晚我不从你,你便要霸王硬上弓,把我的衣服都撕破了。”夫人这么说的时候,踩在叶雨头上的脚又加重了几分力。 “幸好我昨晚及时赶到,你才没有得逞。”副手开口说话了,说的平平淡淡,很从容,就像他勾引那个女人上床时那么真诚。 夫人接话道:“夫君,这人好几次言语轻佻,有一次竟然还偷了奴家一双鞋。我念夫君平日里公务繁忙,才一直没有告诉你。可我万万没想到,他昨晚竟胆大包天到直接对我动粗。” 叶雨大声道:“我从来没偷过你的鞋。” 副手道:“你敢不敢让我们搜一搜你住的屋子?”他的语气很有把握。 叶雨的心沉了下去,他知道自己掉入了一个深不可测的陷阱,他沉默的不说话。 很快,去搜查的人回来了,同时带回了一双女人秋香色的鞋。 元帅认得这双鞋,这是去年夫人新做的鞋。 他一把揪住叶雨的衣襟,一双眼睛瞪得溜圆:“你还有什么话说?” “元帅,他们栽赃我,和夫人通奸的是他,昨晚我看的清清楚楚。”叶雨说这话时焦急的指着副手。 可没人会相信,这实在太荒诞,太滑稽。 副手道:“昨晚我在营中读书,随从们都能替我作证”一晚的时间显然足够副手安排好一切,叶雨只能恶狠狠的瞪着他无可奈何。 “我与元帅出生入死十几年,忠心耿耿,我的为人元帅很清楚,你不要狗急跳墙乱咬人。”副手说这句话的时候还是很从容。 一个是跟了自己十几年的左膀右臂,情同兄弟,一个是平日里从没说上话的小小步兵头领,元帅很清楚谁的话能信,谁的话不能信。直到多年后元帅寿终正寝时,他都不觉得错杀叶雨,副手依然是好兄弟,夫人依然是贞洁烈女。 “我军中竟然有这等淫贼,拖出去给我砍了。”元帅说完这句话,副手和夫人偷偷的对视了一眼,露出一个“大功告成”的眼神。 叶雨此时此刻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有些事知道的太多,真的会送命。 第三章:旧疾(一) 两个押着他的大汉膀大腰圆,缴了叶雨的刀,收了他腰间的匕首,脱去他的甲胄,又将他全身上下搜了个遍,押向军中的断头台。 叶雨身上的绳子绑的很紧,他试着挣脱了一下,就迎来了两条大汉的几记重拳。 多年前,叶雨在牢房里见过俘虏,他们被绑在柱子上,品尝着世间最有滋味的酷刑。 软骨头的,随便几鞭子就把知道的情报全部招供了。骨头硬的,就能享受到许国祖传的手艺——在保证不断气的情况下,将一整张人皮完美拨下,再铁骨铮铮的好汉也扛不住。 叶雨听说过卫国的酷刑,手艺比许国更加考究,也许只要听一听,酷刑不用动就能逼人招供了。 没有尊严,没有出路,连自尽的机会都没有。 叶雨宁愿被万箭穿心也不想在卫国的牢房里惨叫死去,所以在他参军的第二年,他就为此做好了准备。 他用一个夏天的时间,打磨出一对二寸长,锋芒外露的钢针。 叶雨把这对钢针巧妙的藏在两只鞋的鞋底,轻轻扣动暗处的开关,两只针就会从鞋底脚尖弹出。 钢针在剧毒里浸泡过,只要划破人的皮肤,毒性就会随着血液涌入全身,不用一盏茶的时间就能毙命。 若某天自己在战场上被俘,就用这两枚钢针自尽。敌人就算搜遍他全身,也不会想到他的鞋底藏有乾坤。 除了自尽,在极端的危险关头,这两枚针或许也能派上某种用场。 叶雨多么希望这两枚针就这样暗无天日的躺在鞋底里,永远都不会派上用场。 可是这一天还是到来了。 他忽然半真半假的咳嗽起来,和昨天一样撕心裂肺。 押解他的大汉知道这是叶雨的旧疾,他们并不在乎,叶雨自己也不会在乎,他的人头一会儿就要落地了,有没有病都一样。 摇摇晃晃又走了几步,叶雨整个人如醉汉一样倒在了地上。 两人骂骂咧咧弯腰去扶叶雨,眼里尽是不耐烦。 叶雨两只脚悄悄的相互扣动鞋子上的机关,两枚银针便从鞋尖上露了出来。这个动作反复练过不下千次,就是为了在危急关头保证万无一失。 就在两个大汉弯腰的刹那,叶雨叶雨揪准时机飞起两脚。不偏不倚,脚尖一左一右刚好踢中两个大汉的咽喉。 闪着蓝光的毒针深深刺入了喉咙。 两人双双捂着脖子一步步后退,鲜血从他们的指缝喷射而出,喉咙里有声音却说不出话。他们倒下,充满恐惧和不可思议的双眼瞪的溜圆。 很快,毒性就像一只看不见的蛇缠绕在他们身上,他们在地上打滚痉挛,发着呜呜的鼻音。就在这份痛苦中,叶雨背着身子捡起掉在地上的匕首,反手割破绳子,也不等着两人咽气,便拿着自己的刀仓皇逃走在瑟瑟秋风里。 元帅接到叶雨逃跑的消息时,已经过去了一个时辰。他用最快的速度派遣手下去追,派探子沿途传信拦截。 早已熟知军中事物的叶雨轻车熟路,靠着一匹快马怒奔六个时辰,逃出了许国边境。 一直到马匹累的口吐白沫,他才在一个小山坡上停下来。他走的很着急,除了配刀,他什么都没带。 夕阳的另一头就是自己出生的许国,那片肥沃的乐土将他抚养成人,他用自己的血汗报效这片大地的养育之恩,可现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不再欢迎他。 家乡草原的芬芳从这时开始成了记忆,也许这一生,他再也不能像过去一样仰面躺在家乡草原看星星。 他知道,不用三天,许国的所有城防就会收到命令,盘查人员时注意一个叫叶雨的逃兵。 在许国,逃兵是死罪,根据各种情况有不同的死法,腰斩,砍头或车裂,只要执行官的心情不好,千刀万剐也不过是一句话的事。 他穿过沙漠,翻山越岭偷偷进入卫国用了整整二十天时间,很快便混入一群如军队一般浩浩荡荡的流民中。 叶雨漫无目的在卫国四处流浪,走过城镇,去过海边,穿过森林,后来,他又带小木来过此时流浪过的地方。 直到有一天,他用身上最后一个铜板吃了一碗面,便真的山穷水尽了。 一连三天滴水未进,饥饿像两个看不见的手掌将他的脸颊深深按了进去,咳嗽时几乎能把整个肺都咳出来。 也许自己早就该死了,何必硬撑到现在呢? 他绝望的时候,不求苍天,不问佛祖,不信神明,若冥冥之中真有善神,人间岂有多苦难。 命运这只无情的手依然将他按在地上,用尽可能的力量折磨他,还带着一种听不见的笑声。 叶雨绝望的闭上了眼睛,倒在街上,后脑勺重重的落在青石砖上,涌出一滩美艳的血迹。 他像死狗一样倒在街上,太阳就快下山,路过的人早已习以为常,没人去管,没人去救。偶尔遇见一个好心人也不过上前看一眼,摇摇头叹息一声世道炎凉便走开。 直到他生命中最重要的过客出现救了他,这个人就是汤剑离。 不信诸神,叶雨相信缘分,他和汤剑离是一种缘分,和小木是另一种缘分。 所以,他把自己痛苦的过去告诉小木,仿佛她那双渴望的眸子可以救赎自己的灵魂,可他知道这并不可能。 小木静静听他说完时,眼神里依然充满着探索世界的渴望:“大哥哥,你不想回去看看草原吗?” 叶雨道:“战乱结束后,我会回去看看的。” 小木道:“那是什么时候?” 叶雨木纳的说道:“总有一天会结束的吧。” 那一天一定很遥远。 他不知道自己的病会在什么时候将自己折磨致死,也许明天,也许永远。 尘事已了完,小木不过也是人生里的匆匆过客,正如他也是许多人一辈子里的过客。 叶雨尽可能的满足小木的快乐,她没有童年,没有欢笑,现在好不容易得到了一直渴望的自由,不管将来怎样,此时此刻就让她快乐下去吧。 他们在秋风里看日落,在草香中听雨。 叶雨看着前面蹦蹦跳跳拽着风筝线的小木,仿佛人间的战火早已远去,神明许诺的天堂已经降临。 他每次病发的时候,总觉得就要死了,当那种钻心的疼痛过去以后,他又觉得全身充满了力量,他早已麻木这种折磨。 这次发病时,他也和平日里一样去坦然面对,就好像躺在床上窑姐早已习惯粗鲁嫖客的蹂躏。 叶雨整整咳嗽了一夜,天亮时,他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苍白的嘴唇像他的身体一样颤抖着。 他以为第二天就能好,第二天恶化的时候他又觉得第三天能好,第三他觉得第四天就能好,直到第五天,他发现病情正一天比一天重。 终于,在第五天日落的时候,他口吐白沫瘫倒在地上,再也不敢奢望明天能有所好转。 这五天,只有小木在他身边陪着,她一直对叶雨说:“没关系的,我已经跟萤火虫许了愿,让大哥哥的病早点康复。” 叶雨说:“小木,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你怎么办?” 小木的眼神很吃惊,她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你为什么会不在?你去哪里?” 叶雨说:“我也许活不久了。” 小木说:“不可能的,你说过跟萤火虫许愿很灵的。” 叶雨说:“你相信吗?” 小木说:“我信大哥哥。” 叶雨需要一个地方安静的疗养。 这是座很边远的小镇,这里的客栈小店败落的就像屋檐下的燕巢一样,街上卷着黄沙,黄沙又吹起路人破落的衣袂。 他们在镇子上唯一的客栈里住下,客栈里只有粗茶淡饭,来往的客旅非常杂乱,他们背着匆匆收拾的行囊,带着各自的故事,天没亮就去往只有他们自己知道的目的地。 经客栈掌柜的指路,小木去镇上唯一的医馆请来了唯一的大夫。 大夫是个快五十岁的小老头,留着两片很刺眼的小胡子,从缝着补丁的衣服能看出他过的也不富裕。 他给叶雨把脉已经有一炷香的时间了,期间叶雨断断续续的咳嗽,小木静静的候在一边。 她从没见过叶雨这样虚弱。 “你这病有多久了?” “太久记不清了,小时候就有。” “久病难医,只能开些药慢慢调理。” “看过我的大夫都这么说。” “我给你开一副药,一定要按时服用。你的病情正逐渐加重,断了药,可能随时会死。” 小木随着大夫去医馆里取了药,遵守大夫的嘱咐熬了几个时辰,她见叶雨在潮湿的床榻上东的瑟瑟发抖,于是又在屋里点燃了火炉。 小木喂叶雨喝下汤药,替他理了理被角,把火炉拉近一点,做完这些的时候,她稚嫩的小脸上已满是疲倦。 叶雨静静的看着小木做完这些,他不知道这个弱小的生命能坚持多久。 “小木,你真的没有可以投靠的亲人或朋友吗?” 叶雨忽然这么问,小木吓了一跳。 “我没有。”小木怔怔的回答:“假如我有,你是不是就要赶我走了?” “没错。” “为什么?” “我是个累赘。” “你救我的时候,我也是个累赘。” “你不是,那时的我的病还没这么重。” “大哥哥也不是累赘,我能为你熬药,给你端茶送水。” 两人沉默。 “你是不是觉得,其实我才是累赘。”小木哽咽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已泣不成声。 她的泪滴晶莹通透,透彻的没有一丝大人间的勾心斗角。 “如果你真这么认为,只要大哥哥一句话,我现在就回到老妈妈那里。”小木的语气里并没有威胁和胡闹,她是真心的,叶雨所有的判断在她眼里都是正确的。 叶雨还能说什么? 如果可以,他真希望小木永远留在自己的身边,可他又真的担心留不住。 那一声声咳嗽就好像死神绕在他身上的锁链,随时会拉走他的生命。 沉默许久,叶雨说了四个字:“不,你留下。” 第三章:旧疾(二) 小木擦了擦眼泪和鼻涕,露出一种她这个年纪本不该有的坚强,她说:“大夫说按时吃药就能好的,银子还很多,我会每天给你按时煎药,我们还要等有机会去看你家乡的大草原呢。” 曾经叶雨也像她这样坚强的面对自己的病,可每当病魔以一种毫无希望的姿态折磨他的时候,这种可笑的坚强正逐渐减弱。 现在他看见小木那双闪烁又真诚的眸子,这种坚强仿佛又回来了。 这一夜他又是在一声声咳嗽中迷迷糊糊睡去的,在他最虚弱的时候,梦魇又将他带到了他不愿回忆起的过去。 正是从那一天起,他的咳嗽变的更加频繁,更加剧烈。 那是一个阴沉沉的夜晚,大雨将天地间冲刷的一尘不染,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潮湿发霉的味道,湿乎乎的道路上满是泥泞。 镖局浸泡在一股死一般的沉静中,正等候着一首安魂曲。 人都睡了,只有一间屋子里的桌上点了一盏油灯,昏暗的照在叶雨和大夫人的脸上。 哭了好几天的汤夫人两眼无神,她的脸湿了又干,干了又湿,透着一股本不该在她这个年纪会出现的粗糙。 她因憔悴仿佛老了很多,双鬓甚至多了几丝白发。 从她的神情中能看得出来,她找叶雨谈话之前,是经过慎重思考的。 “我二十岁嫁给他,如今已经十三年了。他是我唯一一个男人,他强壮,他勇敢,他真诚,敢爱敢恨,他得到了我所有的爱,这种爱,甚至在我生了孩子以后,都未曾减弱半分。” 汤夫人很平静的说着:“他是个浪荡的男人,如果他还活着,他一定还会再娶更多的妾。但我仍然无怨无悔,我依然爱着他。” “就算将来我老了,他不要我了,我对他的感情仍不会变。” 叶雨不懂女人的这种感情:“何苦呢?” “他虽然不愿为了我放弃一切,但他是个随时愿意为我去拼命,为我去死的男人。现在是为了我还年轻的美貌,将来我老了,他依旧会为了这份几十年的感情为我去冒险。” 这点叶雨懂,性命并不是男人最重要的东西。 “他开镖局,娶了七个小妾,他为了保全众人性命自刎而死,他一生中所做的所有决定我都义无反顾没有半句怨言,我相信他。” 叶雨静静听着。 “可是这一次,他错了。” “哪里错了?” “他不该将我们八个女人和两个孩子托付给你,这样做总有一天不会有好下场。”汤夫人顿了顿,继续说:“他生前,我爱着他的肉身,他死后,我不能让他名声败坏掉。” “为什么不会有好下场?” 汤夫人的目光变的稍微温和了一些:“你和我的丈夫一样,勇敢,聪明,但你还年轻,很多事你还不懂。” 叶雨等着她继续说。 汤夫人说:“二夫人比我迟进门一年,可年纪比我大六岁,论姿色,是我们八个里最好看的。你知道的,女人在这个年纪是需要男人的。她能守得住一时的寂寞,也许一年,也许两年。可五年十年呢?她守得住吗?万一哪天她找了别的汉子,我丈夫就成了戴绿帽子的鬼。” “我一定可以为他终身守寡,可六姨太和七姨太都还不满二十岁,她们现在说可以为我丈夫终身守寡,将来呢?就算她们自己愿意,她们娘家人恐怕也不愿意,一定会给她们另说姻缘。” 叶雨道:“你想太多了。” 汤夫人的目光很笃定:“就算这些女人都是忠贞烈女,架不住一些臭男人惦记,毕竟我们几个的姿色都还算不错。” 这点不假,汤剑离的女人们各个都可倾城倾国。 “我的丈夫不在了,也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惦记我们,比如那黑苗寨的寨主,一看他就是个色胆包天的人,那天在灵堂上,我的丈夫尸骨未寒,在那么庄严的地方竟还敢轻薄我们。” 叶雨握紧拳头:“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会杀了他。” “他想得到我们,还有很多人会想,威逼利诱,保不齐我们八个女人能撑多久。” “有我在,没人敢。” 汤夫人的目光里没有半点蔑视,她的语气里透着一个嫂子的关怀:“孩子,凭你一个人,做不了许多事,你可以保护我们一时,却保不了一世。或者,你可以一世保住一个人,却不能一世保住所有人。” “退一万步讲,假如有你在没人敢伤害我们。时间久了,外人会怎么看我们?风言风语四起,说你霸占了八个嫂子,说我们刚死了丈夫就跟了别的小白脸。” 叶雨道:“人言不可畏。” “我畏,我的丈夫活了一辈子,不为别的,就为了一个好名声,不负别人。他牺牲自己性命不仅仅是为了保全所有,也为了死后不留下骂名,不被别人说胆小懦夫。” 叶雨道:“那你打算怎么做?” 汤夫人又一次避开叶雨的目光的方法不是转头,她闭上了眼,两行冰冷刺骨的泪水从她脸颊上滑落。 她这次流泪不像之前在灵堂上那因失去挚爱的悲伤,这两行泪在她脸上写满了凄美。 窗外黑洞洞的夜,远方的安魂曲仿佛已经响起,安抚着孤魂野鬼。 “刚才晚饭后,我熬了一锅莲子汤,给精力憔悴的妹妹和孩子们补补身体。”汤夫哽咽,她流着泪,带着一种绝望,又带着一种解脱,断断续续的说道:“每个人都喝了,我也喝了一碗,我偷偷在汤里下了足量的毒药。” 叶雨的瞳孔放大,寒毛竖起,吃惊的说不出话。 汤夫人掩面而泣:“我怕他在黄泉路上孤单,我要去陪他,妹妹们也都要去。这么做,也是为他保住名声,保住我们名节。” 叶雨看着汤夫人,就好像看着全世界最狠毒的女人:“他为了保住你们,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可你这样做,让他的牺牲毫无价值。” 汤夫人道:“只有我们一家老小死绝了,他们才会放过镖局,他的牺牲才真正有价值。” 叶雨道:“可对他来说,你们才是最重要的。” “我知道。”正因为她知道,所以她才痛哭,如果可以,汤夫人多么希望牺牲的人就是自己。 “你是不是想说,为什么我连孩子们都不放过呢?” 叶雨点点头,一个孩子是汤夫人的骨肉,一个孩子是四夫人生的,七姨太和八姨太还怀着身孕。 “他是我们的一切,也是孩子们的一切,如果我们和他都不在了,孩子们要怎么活?不如让他们平平静静的随我们而去,反倒是一种解脱。” 叶雨还想说什么,张张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最后,我有一个请求,把我和我丈夫的尸首放在同一具棺椁里。” 叶雨无法理解汤夫人内心的挣扎,永远无法理解。 这一夜,他喝了醉了,仿佛把过去二十多年来错过的酒全部喝掉了。 他从醉生到梦死,那天清晨的露水落在泥土里,哀怨的奏着一支安魂曲。 八个貌美如花的女人整齐的躺在眼前,她们的美貌还没因失去生命而消失,她们的眉宇间还留着昨日梨花带雨的惆怅,大夫人脸上还留着昨日胭脂色的妆容。 两个不到十岁的孩子躺在她们旁边,稚嫩的脸庞并不像刚刚死去,而是还没睡醒。 这幅画面在叶雨的记忆里定格了一辈子,每每浮现在他的噩梦里,永生永世。 潮湿空气里的发霉味道似乎永远无法散去,叶雨头疼欲裂从噩梦中醒来,下意识的摇了摇头,似乎这样可以快一些忘掉昨晚梦里的回忆。 除了冰冷的阳光,迎接叶雨苏醒的还有小木端上来的一晚药汤。 叶雨的喉咙里干的直冒火,喝下汤药后他感觉好了许多。 “大哥哥你总算醒了,你知道不知道你整整昏迷了两天?”小木因为照顾叶雨,看上去憔悴了一些。 叶雨有些吃惊,马上又回过神了,睡两天和睡一晚上的感觉相差并不会太大。 小木又问道:“你感觉好些了吗?大夫说这个药特别管用。” 叶雨道:“好一点了,再给我一碗药。” 小木道:“好,你等我一下,上次抓的药已经喝完了,我再去抓一些。” 叶雨道:“银子还够么?” 小木笑道:“够的很,你放心。” 她在叶雨的包袱里随意抓了抓,拿了银子就跑出客栈。 随着刚苏醒而带来的疲惫让叶雨又在床上躺了下去,他并没有注意到小木身上细微的变化。 许多男人就是因为没有注意女人细微的变化而失去这个女人的,叶雨也不例外。 小木穿着不知道从哪儿捡来的一双破鞋,对她来说有些大,稍微走快一点就会掉出去。 那双叶雨给她买的丁香色绣花鞋不见了。 她第一次穿上那双绣花鞋时,开心的原地打转,她多么想永远不会长大,就穿着这双鞋一辈子。 小木骗了叶雨,银子早就不够了,她伸进包袱里的小手其实什么都没拿走。最后一块碎银子在昨天结了房钱,她为了给叶雨买药,在当铺里用几个铜板的价格卖了那双还不算太旧的鞋。 她不愿告诉叶雨这些,她只希望大哥哥能安静养病。 可现在,年纪轻轻的小木无计可施,她第一次发现钱的重要性。 她迷茫的跪在大夫脚下,流着泪苦苦祈求了许久,好心的大夫才长叹一声,又给了她一包药。 小木开心的拿着药,风风火火的跑回客栈,秋风从她膝盖上因跪了太久而磨出的破洞里灌进去。 当然,叶雨并没有注意到这些,他像一个好几天没喝到酒的酒鬼那样,将小木刚熬好的药一饮而尽。 叶雨嘴上说好一些了,但他的身体告诉自己其实一点都没有好转。 无论希望有多么渺小,小木都不愿放弃,只要叶雨还有一口气在。 第三章:旧疾(三) 第二天,小木又跑去大夫的医馆里,一如既往的跪下来,甚至有点无赖,她的膝盖穿过破洞和冰冷的地面贴在一起。 大夫有些不耐烦了:“你已经来我这里跪了好几次了,我开医馆也是做生意的,也要养家糊口的。” 小木拉着大夫的裤子不放,她祈求大夫发发善心,救救自己躺在病床上的亲人。 她哭的比昨天更伤心,泪珠在她圆滚滚的脸蛋上打转。 小木带着哭腔说道:“大夫我求求你了,只要你再给我一些药,让我做什么都可以,我真的没有办法了。” 大夫转过头来,他第一次用心的打量着小木。 小木今年十一岁,还没成年,女性优美的曲线还没有孕育出来。 她身上散发着少女们未成年时独有的气质,那种气质很短暂,再超凡脱俗的女人,一旦过了年纪,这种气质都会烟消云散,无一例外。 小木的脖子,她的小手,她的眼泪,悄无声息的演奏着那种气质。 大夫看的有些痴了,他转过目光,四下看了看,确认没什么人后,往医馆里面看后,警惕的把门关上。 从门缝里射进的阳光勉强把屋子里面照亮。 大夫摸了摸两撇小胡子,问道:“真的什么事都愿意做?” 小木点了点头,她很真诚。 大夫说:“站起来。” 小木便站起来。 大夫说:“把外衣脱了。” 小木便把外衣脱了。 大夫说:“再脱。” 小木便继续脱。 大夫说:“把贴身衣也脱了。” 小木的目光里有些恐惧,她犹豫了。 大夫摆了摆手,说:“你把衣服穿上走吧,让你的大哥哥病死算了。” 这下小木没有犹豫,她脱了,就像她在大夫面前跪下时义无反顾。 阳光在小木幼小的躯体上扫过,在她身上带起一阵鸡皮疙瘩。 大夫咽了咽口水,痴痴的靠近小木。 小木害怕的一步一步往后退,一直到角落里无路可逃。 大夫说:“你放心好了,我什么都不会做的,我只是在你身上摸一摸,研究一下小孩子的骨骼生长,对我们行医之人来说,这叫摸骨。” 小木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为了大夫祖传秘方的药,她相信了。 大夫常年制药的双手泛着灰色的光芒,粗厚的老茧如同树皮一样粗糙,和小木吹弹可破的肌肤形成鲜明对比。 这双手在小木的身上像毛毛虫一样缓缓移动,去触碰那些本不该被触碰到的部位。 脑海里一片空白的小木怔怔站在原地,她知道这是一种伤害,可她又不知道如何去消除这种伤害。 大夫的脸涨得通红,他的双手变的有些颤抖,他从没有触摸过像小木这样稚嫩的皮肤,他很沉醉。 那双手毫不怜香惜玉的蠕动着,这双手只要稍微用点力,就能在小木的身体上留下淡淡的划痕,他的动作如他的呼吸声一般开始变的急促。 “把裤子也脱了!”大夫语气变的有些凶狠。 小木又犹豫了,恐惧像一道闪电穿透她全身,又像一桶冰冷的水将她淋湿,除了冰冷的指尖因为恐惧而在微微颤抖,小木整个身体都不知所措的僵住了。 大夫正想说什么,此时紧闭的门被上门求医的病人敲响了。 他的眼神在略过一丝不不甘心后,定了定神,低声的说道:“快,快把衣服穿上。” 大夫很讲信用,他给了小木一包足够叶雨服用几天的药。 小木还不太懂这几服药是用自己身体换来的,直到许多年后她才懂得女人可以用身体换到一切的道理。 她对那个大夫没有过多的感激,从大夫让她宽衣的那一刻开始,她就认定摸骨不过是他胡说八道。 小木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叶雨,她心里有一种不知从何而来的恐惧让自己把这件事瞒了下来。 叶雨也没发现小木恍惚的眼神,剧烈的咳嗽让他精神处于崩溃边缘。 小木端上一碗刺鼻的汤药,很小心,生怕一不小心就洒出这来之不易的药。 自由是叶雨给她的,现在,她用自己的身体作为报答,这个弱小生命里一切用言语无法表达的感恩,此刻浓缩成了这一碗浓浓的汤药。 如果叶雨知道这碗药的来历,就算病死他也不会愿意喝。 可他不知道,更悲哀的是,这碗药下去后,叶雨的气色并没有好转。 叶雨气若游丝的对小木说:“小木,我觉得自己就快死了。” 小木的镇定只有一瞬间,泪水像是泉水从她的眼睛里冒出来。 她痛苦,她伤心,她流泪。 叶雨的手替她擦了擦泪,怜爱的抚摸着她的脸颊,他的目光里也描绘着和小木同样的伤心和不舍。 叶雨的手温暖而有力,曾经这只手给予过小木最真诚的温暖,这双手带着她去到许多她本以为一生都不会看见的风景。 现在,这双手的主人就快死了,如果可以,她多么希望抚摸自己身体的不是那个大夫,而是这双手男人的手。 叶雨说:“不要哭,死并不可怕。” 小木道:“真的吗?” “人死后,不过是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而已,一点都不痛苦。”叶雨道:“出生前,我不存在于世界上,那时的我没有记忆,没有知觉,就像熟睡了一样,死了以后的感觉,和出生之前的感觉是一样的。” 死后和出生是相对的,这是叶雨在杀了足够多的人才悟出的真理。 在那个死寂的夜晚,小木把对上苍的祷语华成了泪水,抓着叶雨的手几乎哭了整整一夜。 那时的叶雨并不知道,也许在某种程度上,那个夜晚是他最后一次看见小木。 任凭小木的哭声多么痛彻心扉,病魔那双无情的大手还是将叶雨按倒。 他陷入沉沉的昏迷,在意识还没有消亡之前,叶雨感觉自己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然,叶雨还留着一丝微弱到感觉不到的呼吸,就像一道光芒,从死神的指缝间穿了过去。 叶雨还是活了下来,因为在他昏迷的时间里,有一双小手不断的给他喂药,为他擦身子,为他盖被子。 叶雨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他偶尔有的模糊意识感觉到,每过一段时间,那双小手就会拿着一块温润的毛巾为自己擦脸,给自己推拿按摩。 那双小手力气很小。 每次推拿按摩后,那双小手就会搂起自己的脑袋,把温度适中的药一勺一勺的喂下去。 如果自己的意识能够恢复,能够开口说话,叶雨多么想对小手的主人说一声谢谢。 这样的感觉叶雨持续了很久,那双小手做的事每天都在重复着,只是叶雨奇怪的感觉到,喂进自己嘴里的汤药,正一日一日渐渐变淡。 小手每天熬药的砂锅里,药材一天比一天少,她没有钱买更多的药。 小木最后一次亲自给叶雨熬出的那碗药,已经淡的像一杯茶了,这么小的计量,喝一辈子,躺在床上的叶雨也无法恢复半分。 小木端着这碗药走进屋子时,她被门槛绊倒了。 一声脆响后,药碗在地上如一个烟花一样绽放开来,淡如茶的药撒了一地,冰冷的地面蹭破了小木的额头。 小木哭了,她躺在地上撕心裂肺的哭了,哭的如叶雨昏迷之前那个晚上一样伤心。 她仿佛也被一只看不见的无情大手按在了地上。 叶雨全然不知。 在昏迷中,叶雨感觉不到这个世界的变化,他看不见小木的心酸,听不见那个孩子的哭声。 他能感觉到的是,那双小手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双成年男子有力的大手。 那双大手做着和小手一样的事,给他擦身子,给他喂药,给他按摩。 和之前已经淡如茶的汤药不同,这双大手喂进自己嘴里的药,又苦又浓。 叶雨不知道这是谁的大手,至少不会是小木的小手。 这双粗糙的大手上长满了老茧,动作虽然熟练老道,却没有了之前那双小手的细心和怜爱。 叶雨整整昏迷了四十天。 在一个草青花香的清晨,温暖的阳光洒在叶雨四十天没有睁开的眼皮上。 叶雨有了意识,他缓慢的睁开了眼,从他本以为已经堕入的地狱回到了人间。 他醒来后看见的第一个人是那双大手的主人,他是小客栈的店小二。 小木不见了。 店小二说,十几天前,那个叫做小木的孩子给了自己一大包药和几块碎银子,然后就不知道去了哪里。 叶雨又问他药和银子是哪儿来的,店小二说药肯定是大夫那里拿的,银子就不知道了。 叶雨问他小木走之前的情形,店小二也摇摇头说不出什么,只回答说小木临走之前,是哭着离开的。 躺在床上的叶雨头皮一阵发麻,他感觉到一丝不祥,他让店小二去把那大夫请过来,看看他知道不知道些什么。 店小二跑出去一炷香的时间就回来了,他又摇了摇头,告诉叶雨那个大夫不愿意过来。 叶雨不喜欢店小二摇头的动作,直觉告诉他小木的离开和那个大夫一定有某种关系。 他顾不得虚弱的身子,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他打算亲自去问那个大夫,走之前,他拿起了刀。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 第四章:远走(一) 店小二没有阻拦这个跟自己毫无关系的房客。 大夫的医馆阴暗潮湿,阳光照进来感觉不到一丝暖意。 大夫看见叶雨走进来时,先是一瞬间不可思议的恐惧,随后打着哈哈说恭喜叶雨痊愈了。 叶雨抱刀深深做揖,这是对这个大夫的感谢。 随后,叶雨问他小木的情形。 一听到叶雨问这个,大夫的目光就变的闪躲起来,他背过身子继续捣药,摇摇头说不知道。 他的目光里透着一缕和医馆里同样潮湿的气味,仿佛用再绚丽的阳光,也无法清除干净。 叶雨又问了两遍,大夫还是不回答。 叶雨定了定神,抬高声音又问了一遍:“那个叫小木的孩子呢?” 大夫不耐烦了,也顾不得他手里拿着刀,挥挥手也提高了嗓音:“跟你说了我不知道,你赶紧走,在床上多躺两天,我看你气色不好,还不能下床走路。” 刀从鞘里出来时快的像一道闪电。 叶雨把刀架在大夫脖子上时的动作却非常小心。 “我再问你一遍,小木呢?”叶雨的声音和刀一样冰冷。 大夫吓的跪在了地上,仿佛是被刀按下去的。 “别,别杀我。”大夫吓的发白的嘴唇颤抖着说。 叶雨道:“告诉我那个孩子去哪儿了。” 大夫冒着冷汗的脑袋连连点头。 就算大夫不说,叶雨也不会杀他,毕竟自己的命是靠着这大夫的药救活的。 大夫的药透着发臭的苦涩,肮脏又浑浊,就好像叶雨自己的生命一样。 也许也因为这把刀的主人累了。 等大夫说完后,叶雨才发现自己错了。 他完全错了。 救自己的不是眼前这个龌龊的大夫,而是另一个幼小的生命。 如果一切可以再重来一遍,叶雨会选择安安静静的在小木怀中和泪水里闭目死去,至少那样,不会亏欠那个孩子太多。 至少那样,叶雨就不会带着愧疚去面对接下来几年的征程。 吃惊和愤怒让叶雨握刀的手颤抖,他用尽全身的力气一脚将大夫踢出老远,踢的大夫口吐鲜血。 然后,他头也不回的冲出医馆,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奔向小木离去的方向。 叶雨刚昏迷的那几天,小木在希望和绝望的夹缝里,专心照料着叶雨,她不知道砂锅里浑浊的汤药能否救活叶雨,她却没有放弃。 她没有选择,她坚忍,她祈祷。 有一次,她小心翼翼的脱掉叶雨的衣服,用温润的毛巾给他擦身子,叶雨的胸膛厚实强壮,散发着男人的刚强不屈。小木将耳朵贴在叶雨的胸膛上,听着从深处传来的一声声心跳。 很有节奏,很微弱。 一想到这个心跳的主人也许再也醒不过来,小木趴在叶雨的胸膛上失声痛哭,泪水划过坚实的胸膛,就像微弱的希望在绝境中悄悄流逝,看得见,却渗不透。 她无助,她彷徨。 每一次药不够的时候,她就跑去跪在大夫面前,跪的膝盖都破了,她仍然义无反顾。 人们经常能看见这样的画面,那个叫小木的小女孩,每次带着一双满怀渴望的眼神走进医馆,一炷香时间后又失魂落魄的从医馆里走出来,衣衫不整的她,目光变的呆滞,仿佛刚哭过。 走出来时,她坚强的目光里又多了一份希望,因为每次她都是带着一包药出来的。 她无怨无悔,只要能救活大哥哥,这一切都值得,哪怕承受她这个年龄不该承受的痛苦。 大夫给的药一次比一次少,浑浊的汤药到最后淡的就像一杯茶,小木那双充满期盼的目光也如这汤药一样,一日比一日暗淡。 直到有一天,凶神恶煞的店小二将她一脚踢出客栈,用最肮脏的字眼咒骂小木,让她带着那个半死不活的病人滚出去,告诉她不能续房钱,就不能继续在这里住。 小木跪在地上拉着店小二的裤腿苦苦哀求了许久,店小二才勉强同意让她多住一天,明天一早要是还不能续上房钱,立马滚蛋。 没人知道这个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多少承受力,她游走在崩溃的边缘,一次又一次,却不曾倒下。 走投无路的小木又一次跪在大夫前面,这一次,她很主动,没等大夫开口就自行脱掉了衣服。 因为除了药,她还想跟大夫借银子。她年纪还小,但早已懂得更多付出就会有更多回报的道理。 一听到银子两个字,大夫伸向小木的双手停住了。 大夫说,不要说什么悬壶济世,什么医者父母心,这种道理说破天,也说不破大夫也是做生意的这个道理,大夫也要吃饭。 每次小木都是留着泪来的,这次她的泪更浓更咸,止不住的哭声演奏者一曲乱世的人间悲剧。 大夫给小木出了个主意,他说他最近认识了一个过路的人贩子,有的是钱,把自己卖给人贩子,倒是可以换到一些银子。 和大夫预想的一样,小木马上就答应了,他看得出小木的决心,他看得出只要有一线生机救活那个床上的病人,小木什么事都愿意做。 人贩子的模样邋遢的就像那张卖身契一样,小木把手指印按在这张改变她命运的纸上时并没有太多的犹豫。 就这样,小木又一次失去了自由,换回了几大包药和一些银子,她把药和银子交给客店的小二后,没有停留太久,因为面相不善的人贩子催促她快些跟自己走。 最后,小木是流着泪离开的,跟着那个人贩子离开了这小镇,消失在人心叵测的江湖中。 她不知道今生还能不能有缘再看见叶雨。 她不知道未来能走向哪里。 她不知道人心究竟有多险恶。 她不知道大夫从中赚取了一大笔回扣。 她不知道店小二也中饱私囊了一部分。 她不知道那几包药能否救会叶雨。 她不知道旁人为何对自己指指点点。 甚至,她连叶雨的名字都还不知道。 但她至少没有带着太多的愧疚离开,大哥哥给了我自由,那自己能回报给他的,也是自由。 她知道这样做值得,这就足够了。 那一年的小木,十一岁。 这一年的叶雨二十四岁,那个孩子为他付出了她自己能付出的一切,可直到分开,竟然连这个孩子的全名都不知道,只知道她叫小木。 第四章:远走(二) 他从大夫所指的北方走了十几天,沿途逢人就问有没有见过一个叫小木的孩子。 人们只是摇摇头,也许乱世的人不愿多管闲事,也许他们真的不知道。 两人就像在茫茫大海里被淹没的沙子,曾经短暂的相逢不过是几辈子攒下的一点点缘分,被浪花一卷,一个仍在漆黑的海底,一个被拍上了岸,注定再无重逢之日。 汤剑离也好,许国和卫国的仇恨也好,那些往事现在变得都不重要,寻找小木才是叶雨活下去的全部动力。 机会如砂粒一样的渺小,叶雨的征程仍然前行。 随着无数个被他问过的人摇头,他的脚步慢了下来,眼神中那种急躁和焦虑正逐渐退去。 随之代替的是一股深不见底的恨意,对那个大夫和人贩的恨,对逼死汤剑离的恨,对自己的恨。 他打算回去杀了大夫,当他踢开那个医馆的门时,才发现这里已空无一人,大夫已不知去向。 后来人们告诉他,大夫在不久前离开了,去了别的地方谋生。 那天夜里叶雨喝醉了,就在小木消失的那个客栈里喝醉的,尽管他不断咳血,也没有停下酒杯的意思。 烈酒混着血水划过他喉咙那一刻的折磨,仿佛可以稍稍缓解灵魂上的痛楚。 酒能让人随时结束,却永远无法解脱。 第二天醒来,叶雨又和昨日一样踏上征程,这一次他向南走。 路上,他碰见了一位老僧,白眉白须,从他年轻穿到现在的僧袍上已满是补丁。 叶雨和往常问路人那样问他:“老和尚,有没有见过一个叫小木的孩子。” 老僧摇头:“未曾见过。”说完,他毕恭毕敬的行了一个佛礼。 这发现刚才“老和尚”三个字有些失礼,叶雨也回了一个佛礼。 “你找了多久?” “几个月。” “其实,我也在找一个人。” “找谁?” “我的师弟,我们失散了整整四年。” “对不住,这一路上我就见过你一个和尚。” “无妨,如果施主愿意,你我二人可以结伴而行一段。” 于是叶雨便跟着他走。 老僧所在的卫国寺庙被许国的士兵占领了,庙里只有他和他师弟两个和尚,就是在那次的变故中,他和师弟失散的。 老僧用极其简短的描述说起自身经历时,语气和眼神里没有一点恨意,仿佛这一切是佛陀在冥冥之中安排好的,没有怨言,没有痛苦。 他早已放下一切,已得解脱。 叶雨并不理解,爱与恨本身就是两种无法分离的感情,没有恨,哪来的爱。 只不过很多时候,爱像一副坚不可摧的铠甲将人包的严严实实,恨并没有消失,只是很隐秘的藏匿在连自己都无法看见的深处。 老僧是这么回答叶雨的:“你说我什么都放下了,你觉得放下的是什么呢?” 叶雨答不出来,老僧仍然执着于寻觅他的师弟,他并没有彻底放下尘世。 “这世上你所见到的,没有哪个人可以真正放下,佛陀放不下普度众生,老衲放不下师弟。” “那你究竟放下的是什么?” “仇恨,痛苦和无常。” “你是怎么放下的。” “一日一月,照四天下,此为一小千世界。一千个日月小世界,为一中千世界。一千个中千世界,为一大千世界。宇宙有三千个大千世界,每个人的喜怒哀乐,七情六欲,甚至是佛祖的慈悲,不过是三千大千世界里一粒尘埃,又何必为这一粒尘埃所苦呢?” “我悟到了。” “悟到什么?” “我应该放下仇恨。” 他憎恨的人太多,那些人如泰山一样耸立在人间,没有某种力量可以铲走,他终其一生都难以复仇。 那是一种凌驾在仇恨之上的仇恨。 老僧看得出来,他说:“可你放不下。” “还请大师点化。” “拿起和放下是并存的,能拿起多少,就一定会放下多少,试着执念于某种在仇恨以外的事,也许此恨可得解脱。” “我应该拿起什么?” “你拿起了小木,寻她已经成为你此生的修行。” “你我都在寻人,他们也许改名换姓活在一个没人能找到的角落,甚至化成了尸骨,人间这么大,你我都懂,寻不到的。” “寻找,是为了不丢失自我。” 两人分手前,叶雨毕恭毕敬的给老僧磕头,唤他大师。 “大师,我真的害怕有一天,我还未寻到她,就已经放弃了。” “她是你的因,未必是你的果,寻到和寻不到都是缘,是因果。”老僧递给他一个小锦囊,道:“到了那时,你打开这个锦囊方可放弃。” 老僧离去前,留给叶雨一段意味深藏的话。 “欲度化世间众生,佛却说我是众生。 一边求道,一边苦行。 不求修得正果,只愿修得脱离众生。 任狂风暴雨,任星辰来去。 不为流言蜚语所动。 不为因果无常所苦。 大千不过是手中的尘埃。 万物不过足下一草一木。 未生的人,是归后的我。 肉身归时,不忘初心所念。” 这是老僧最后留给叶雨的话,他看着老僧灰色的背影渐渐远去,直到消失不见,跪在地上的叶雨才站起身子,继续寻觅这因果。 红尘就是个婊子,你本想将其忘记,她却会主动找上门来缠住你。 叶雨经过一个不知名的小镇,在经过城隍庙的时候,遇上了一个人,又把他拉回了乱世红尘。 这个人是汤氏镖局的趟子手,叶雨认得他,他也认得叶雨。 他告诉叶雨,汤剑离死后,他的追随者们并没有全部解散,还有一部分忠于汤剑离的镖师聚拢了起来,正在四处找寻镖局里流落江湖的镖师。 这个人告诉叶雨,现在找到的镖师有五十几个,三天后的子时,在往此地向南三十里的一座山庙里聚会,有要事相商。 叶雨问他是什么事,这个人说他也不知道,只知道领头的人是大镖头。 大镖头是跟了汤剑离时间最久的人,每当汤剑离不在场时,他就是龙头大哥。他一身武艺有一半是汤剑离传授给他的,几十年下来,他几乎就快成为第二个汤剑离。 大镖头也使枪,快意恩仇。 汤老板在世时常常说,很多人都有左膀右臂,可我不需,我有大镖头就够了。 人们不在乎大镖头的过去,因为此时的大镖头的的确确是一个光明磊落的男子汉,刚正不阿,也正因为如此,汤老板才很放心的在自己不在的情况下把镖局交给他打理。 现在大镖头大张旗鼓的召集汤剑离旧部,想必一定有大事,叶雨经过简单的思考后,决定去赴此约。 三天后的子时,孤零零的山庙里有火光,方圆数里内无人无户,选在这么隐蔽的地方聚会,也许真的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叶雨在山庙门口被人拦了下来,让叶雨出示腰牌。 在颠沛流离中,叶雨的腰牌早已不知去向,幸好叶雨也为汤剑离做了几年事,有人认出了叶雨,这才让他进去。 庙堂中间生着篝火,五六十人围着篝火站成一圈,都是叶雨熟悉的脸庞,仿佛又回到了当年走镖的岁月。 大镖头似乎一点变化都没有,走路依然虎虎生风,说话中气十足,跟每一个来的人打招呼,嘘寒问暖。 他如一尊石像,挺拔的站在篝火前,手里握着的铁枪映着火光寒气逼人,红缨如火花在风中摇摆。 他看见叶雨走进来,只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说话,显得不太欢迎他。 等手下告诉大镖头所有人都到齐后,大镖头中气十足的咳嗽了几声,众人便停下说话。 第四章:远走(三) “今日召集大家,能来的,都是汤老哥的好兄弟。不能来的也一定有苦衷,我也不强人所难,在此先感谢大家能够前来。”说完,大镖头抱拳弯腰作揖。 “汤老哥不在了,汤氏镖局也不在了。可是汤家对我的大恩大德仍然不敢忘记。几位嫂夫人的惨状历历在目,尸骨未寒,让我难以入睡,考虑许久,才决定召集大伙儿过来,共讨大事。” 众人还在疑惑大镖头所说的大事是什么,大镖头倒是先讲起了自己的历史:“我十四岁就跟着汤老哥,到现在已经三十多年,大哥救过我的命。相信在场的诸位也有不少受过大哥的恩惠。” 有人忍不住点了点头,汤剑离给了他们一个安身立命的机会,有不少人甚至连命都是汤剑离给的,比如叶雨。 “大哥死的太冤了,我一直在自责,当时在外面走镖的我为什么不快点赶回来,若我早些回来,悲剧就不会发生了。”大镖头的目光落在一个人身上,众人顺着他的目光望去,便看见了站在角落的叶雨。 叶雨面沉如水,不说话。 大镖头道:“叶老弟,当时在场的只有你。”这叶雨进来后,大镖头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叶雨低下头:“我有责任,如果我聪明一些,嫂夫人们也许就不会死。” 大镖头叹了口气,道:“你还太年轻,怪不得你。” 叶雨道:“汤大哥那么信任我,我却保全不了他的家眷。” “嫂夫人性格刚烈,做出那样的事也是无法避免的。”大镖头道:“我们连弥补的机会都没有,但是大哥的恩德我连万分之一都没有报答,将来我在九泉之下如何面对他。” 众人都惭愧的低下了头。 “所以我决定,无论如何,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不能让大哥无辜惨死。”大镖头咬着牙说了这句话:“各位都是武艺高强的好汉,知恩图报,怎能苟且与乱世?” 人群里马上有人问道:“你打算做什么?” 大镖头思考了半晌,用一种下定了决心的口吻说了两个字:“报仇。” 这两个字说的中气十足,似乎千军万马都理当不了这两个字前进的脚步,窜起的篝火为之摇曳。 众人先是一惊,然后交头接耳。 叶雨忽然说道:“找谁报仇。” 大镖头道:“华山的掌门,少林的方丈,丐帮的帮主,黑苗寨的寨主,包括卫国的王,出谋划策的丞相,他们都得凶手。” 这太疯狂,太不切实际,有人摇头为大镖头的狂妄叹息。 叶雨道:“就凭我们?” 大镖头道:“够了,前一阵子,就凭你叶老弟一人便杀了黑苗寨寨主,更何况我们现在有这么多兄弟。” 叶雨道:“那只是碰巧寨主落单了。我去过少林和华山,重重保卫,杀进去谈何容易。” 大镖头道:“我们跟着大哥走镖的时候,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不就是杀几个人吗?只要我们众志成城,此仇一定能报!” 有人点头赞许,也有人提问:“一个掌门,一个帮主,毕竟只是一介布衣,可是卫王,那可是住在重兵保卫的皇宫里,我们不可能得手。” “大哥生前结交的朋友太多太多了,只要我们能联合这些人的力量,加上我们这里几十人,人才济济,杀进卫宫何愁不能。”大镖头道:“此仇非保不可,管他是皇帝老子还是江湖草莽,一年不行我就五年,五年不行就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就算我死了还未报得此仇,也要让我后人继续复仇。” 大镖头继续说道:“想一想大哥一家的惨状吧,男子汉的命就是为报恩而生,男子汉的热血就是为大义而流。” 众人被说的一阵热血沸腾。 大镖头高声呼喊:“现在,有没有人愿意与我一起为大哥报仇!?” “有!”众人齐声高喊,声音震的篝火冲天飞舞。 “我不强人所难,如果你们有难处不愿趟这趟浑水,我也理解。”大镖头忽然高举铁枪,大声道:“如果你们是知恩图报忠义的好汉,就举起大哥给你们的腰牌,跟我去报仇,管他刀山火海,千军万马!” 一个个铁骨铮铮的男人二话不说,纷纷解下腰牌高举起来,生怕举的比别人慢。 大镖头朗声大喊:“报仇!” 众人也跟着齐声大喊“报仇!” 大镖头喊一声,众人就跟着喊一声。 一只只高举在黑夜的手,一个个写着名字的腰牌,一声声对汤剑离的忠诚,他们坚守的大义,如他们在黑夜里握紧腰牌那般有力。 英雄好汉们的胸膛如一个火炉照亮了这漆黑的夜,给这荒无人烟的山庙带来一丝温暖。 如果汤剑离还活着,他一定不会相信自己在这世上有这么一群讲义气的好兄弟。 但是,叶雨一直静静的看着,不知是他没有腰牌,还是不想复仇。 于是后来大镖头独自把他拉倒角落,问他什么想法。 叶雨反问:“这么大的行动,你有没有计划安排。” 大镖头道:“只要兄弟们齐心合力,一定能成功的。” 叶雨道:“我如果不参加,你会不会怪我。” 大镖头道:“你的刀是镖局里最快的,少不了你。” 叶雨道:“镖局这么多兄弟,不缺我这把刀。” 大镖头急道:“你是不是担心我做事没有计划?你放心,计划我们一定会制定的。” 叶雨看着他,淡淡说道:“何必呢,汤家已经不在了,你这么做,什么都弥补不了。” 大镖头冷哼一声:“我看你就是怕事,要不然,当时你为什么不杀了少林的方丈和华山的掌门。” 叶雨道:“你既然知道这件事,那也一定知道汤大哥临终前吩咐过我,不要为他复仇,以免更多的人无辜惨死。” 大镖头沉吟,他知道叶雨不是个怕死的人。 叶雨道:“更何况,华山守山的弟子足有百余人,我根本无法潜入。我好不容易见到掌门,如果当时一刀杀了他,那我一定也活不了,那又如何把汤大哥的信送完呢?如果我连汤大哥的遗愿都无法完成,那还谈什么报恩,谈什么义气。” 说了这么多话,叶雨又咳嗽起来。 大镖头道:“你的病还没好?” “最近越来越严重了,也不知道能活多久。”叶雨道:“我的时间不多了,我想做一些我自己的事。” 大镖头又冷哼一声:“我都听弟兄们说了,你该不会去找那个小秋娘吧?” 叶雨的目光里仿佛闪过一道雷电,忽然抬起头,透着深深的寒意看着大镖头:“我敬重你的为人,不要那么称呼她。” 大镖头迎着他的目光对视,久久无语。 叶雨道:“我们都是一类人,只不过用了不同的方法报恩而已。” 大镖头听着。 “汤大哥活着的时候希望大家的小日子过的好一些,死后,也一定不希望大家不顾自己的妻儿,去为一件没有意义的事拼命。” 大镖头道:“你认为报仇没有意义?” 叶雨道:“这一定不是最有意义的事。” 大镖头的语气里充满了轻蔑,道:“那你要做什么有意义的事?” “我累了,我不想杀人了。”叶雨道:“我要找到那个孩子。” 大镖头知道自己说服不了叶雨,却又不肯放弃。 叶雨道:“我要走了,如果你们看见那个叫小木的孩子,一定要想办法通知我。” 他正要走,大镖头喊住了他。 “等一等!”大镖头轻呼道:“你知道不知道卫王有多可恨?” 叶雨回头,听着他继续说。 大镖头道:“其实汤大哥不愿归顺朝廷,还有别的原因。卫王想让汤氏镖局负责押运粮草,这是比在前线冲锋陷阵更加重要的任务,他怕汤大哥途中反叛,要求汤大哥交出家眷作为人质。” “这件事我的确不知道。”叶雨思考了一下,道:“我知道你心意已决,仇恨已在你心中发芽,劝你一句,为了一个人复仇,不知道要多少无辜的人要枉死,不值得。这不是复仇,这是起义。” 大镖头又想说什么,叶雨打断了他:“不要问我是非,我心中已有对错。” 叶雨带着另一个汤剑离的秘密消失在黑夜里,一个只有他们两人知道的秘密,叶雨答应过汤剑离谁都不可以说,连大镖头都不可以。 这个秘密,最好永远没有第三个人知道。 第五章:流浪(一) 流浪,是一种孤独的修行。 有人修了一年,有人修了一世。 修了一年的,他们回家了。 修了一世的,他们得道了。 有人流浪在远方,有人停泊在近处。 也许回家,也许悟道。 流浪不是旅途,流浪是赎罪。 赎今生的,也赎来世的。 流浪不是折磨,流浪是解脱。 忘了大志,远了尘世。 二十四岁的叶雨琢磨着老僧留给他的话,继续在茫茫人海寻觅着。 人贩子一般都会把年轻的女子卖到青楼和妓院,所以每到一个地方,叶雨一定会先去这两个地方打听一下最近有没有新来的一个叫做小木的姑娘,得道的回答通常都是让他失望的。 也有可能会卖给大户人家做丫鬟,只要有机会,叶雨也会在这方面打听。 不过叶雨最不肯放过的还是人贩子,只要碰上人贩子,甭管什么货色,命能不能保住先不说,反正人贩子手上的“货”统统都会被叶雨解救。 几年下来,杀过的人叶雨还数的过来,救过的可怜人,已经数不过来了。 一开始叶雨还以为这也算是积德行善,后来发现那些逃离人贩子魔爪的奴隶,胆大有力气的变成流氓地痞,没力气偷鸡摸狗变成流民,没本事没胆量,没力气也没运气的,只能活活饿死街头。 叶雨已经分不清这究竟是恶还是善。 从南到北,从东到西,留下的脚印日渐沉重,如同叶雨日复一日的咳嗽声一样。 随着时间的推移,希望越来越渺茫。小木这时应该已经亭亭玉立了,越来越难找,也不知道多少个无尽的黑夜里,叶雨想着放弃,想着解脱。 有钱的时候,叶雨能在旅店里睡个好觉,吃碗热面。但更多时候是没钱的,他只能在荒郊野外生火取暖,睡过山洞,睡过大街,偷过别人的鸡,和叫花子一起要过饭。碰上大户人家办红白事,能幸运混进去的话,就可以饱餐一顿。 骗过别人,也被人骗过。 叶雨总是告诉自己,自己是亏欠小木的,如果找不到小木,就让自己孤零零的流浪,直到累倒在某个无人的地方,然后安静的死去。 希望最强烈的一次,是叶雨打听到一个叫做“木姑娘”的青楼女子。 那是一座深宅大院,青漆黑瓦,小楼建的很雅致,看门护院的膘肥体壮。 叶雨进不去,因为他肚子里既没有墨水,也没有银子。 他只好连续好几天坐在青楼对面的茶摊上,喝着粗茶,向茶博士打听木姑娘的消息。 茶博士说,木姑娘今年十八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长得非常好看。要想见一见木姑娘,不但要大把银子,还得有吟诗作对的文采。 叶雨问他要多少银子,茶博士说,这楼里,看门护院的,端茶送水的,贴身丫鬟和老妈妈,加起来十几个人,每个人都要打赏钱,加起来少说要两三百银子吧。 除了银子,还要对出木姑娘给的对子,破了木姑娘的棋局,听出木姑娘弹的曲子,写一副木姑娘看得上的墨宝,才能走进闺房和木姑娘一叙。 茶博士知道的就只有这么多,关于木姑娘是哪里人,是如何来到这里的,等等这些问题他都不知道,毕竟他没见过木姑娘。 叶雨推算着小木的年纪,今年应该刚好十八岁,也许这个木姑娘真的就是小木。 靠银子靠才华走正道见到木姑娘是没指望了,叶雨思考着能不能趁着夜色翻墙进入。 叶雨最担心的不是打草惊蛇,而是就算见到了木姑娘,他如何判断对方是不是小木,时间过去了七年,她还能记得自己吗? 这天他依旧像往常一样在茶摊上喝茶,一个下人打扮的人走上前来,邀请他到自己主人家里,说是有事相求。 叶雨问他是什么事,下人说:“不知道,主人让你到府上一叙,他知道你想见木姑娘。” 叶雨先是一惊,表面仍然很平静的问道:“你主人是谁?” “李公子。” 这个地方姓李的有很多,但李公子只有一个,李府也只有一个。 叶雨在茶摊上的几天时间里,看见过一个打扮的温文儒雅的中年人进去过青楼好几次,后来才知道这人便是李公子。 李府很大,比元帅府大,比镖局大,比叶雨去过的任何宅院都大。 前后一共九进,花园里的花花草草叶雨虽然叫不上名字,但他知道一定是很名贵的品种。池塘里的假山也不知道是什么石头,想必是从很远的地方运来的名石。 下人领着叶雨穿过院子来到客堂,这里的摆设看上去很讲究,字画摆在最合适的位置,颜色也很细腻,就和这里的家具一样精致。 叶雨不认得字画出自那位高人,也不知家具的材质,至少他知道下人端来的茶碗是羊脂玉的,他在元帅府上见过羊脂玉的器皿。 下人告退后,听闻叶雨到访后的李公子便从后堂迎了出来。 李公子看上去四十多岁,胡须修的很整齐,素雅的藏青色长衫,虽不如客堂那么华丽,却很干净,头上盘着儒雅文人才有的发髻,腰间闪闪发亮的玉佩点缀出了他的财富,他的地位。 他的声音很细,细到叶雨要竖起耳朵才听得清他说的话:“叶先生光临寒舍,蓬荜生辉,李某恭候已久。”他弯腰作揖的动作不慌不忙,很有礼貌,很有儒士风范。 叶雨道:“李公子如何知晓我姓叶?” 李公子微笑道:“茶博士告诉我的。” 想必自己想见木姑娘的事也是茶博士告诉他的,叶雨道:“李公子有何差遣。” “不敢不敢。”李公子摆了摆手,轻声说道:“小可已为阁下备下薄酒,还请移步后院,且先用过酒菜。” 叶雨的肚子的确饿了,也不管这李公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要,先吃顿饱饭再说,这大户人家的酒菜一定能管饱。 果然,饭菜不但管饱,和叶雨想象的一样丰盛,一桌酒席十七八个菜,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地里种的,煎炒烹炸,精致的很,这可不是随随便便混进大户人家的红白事能吃上的佳肴。 叶雨也不知道塞进嘴里吃的是牛肉还是猪肉,也不知道灌进肚子里的酒酿了多少年。 期间李公子没什么动筷,只是偶尔喝点酒,微笑的和叶雨交谈,看来这个人平时的饭量很小,这一桌酒席是特地为叶雨准备的。 所谓的交谈,也不过是李公子说着自己宅院里的花花草草,说着这一方还没受战火所伤的百姓安贫乐道,埋头吃饭的叶雨偶尔接一两句话,大部分都是李公子一个人在说。 细心的李公子看见叶雨放下筷子,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显然是吃饱了,问道:“先生可吃饱了?” “饱了。”叶雨拱手道谢:“李公子,你我素不相识,有什么事,明说无妨。” 李公子挥了挥手,厅里的下人便都撤了下去,只剩这两人和一桌残席。 叶雨沉思,看来真的有事。 “叶先生,卫国和许国连年征战,卫国的将士浴血奋战,保家卫国。”李公子道:“战火虽然还未能烧到这里,可身为卫国的子民,一直也想有一个可以报效国家的机会。” “我是个读书人,上阵杀敌的事我做不来,但只要有立功的机会,也一定在所不辞。我得道消息,朝廷的圣旨马上就要下来了,要加重这里的赋税,筹集军饷。”李公子道:“李家在这里经营了三代,颇有名望,圣旨下到刺史大人那里以后,筹集军饷的重任有可能会落在我李家身上。” “李家深受皇恩,为了前线那些为国捐躯的士兵,尽此绵薄之力定当仁不让,可是。。。”说道这里,李公子无奈的长叹了一口气,喝了口闷酒。 叶雨问道:“可是什么?” 李公子道:“这重担要是落在我身上,我李某光明磊落,一定好好为朝廷效力,倒也罢了。可若落在奸人的手里,也不知会从中搜刮多少民脂民膏,不管将士的死活,不顾卫国山河。” 叶雨道:“奸人?”他已听出这是个肥缺。 李公子道:“叶大侠有所不知,除了我李家,这里还有个王家。人丁不及我李家兴旺,可这王家和刺史的关系走的很近,这筹集军饷的大任十有八九会交给王家。” “那王府的王员外,是个见钱眼开的小人,为人阴险诡诈,让他去筹集军饷,不但苦了这一方百姓,也苦了前线作战的将士。” 李公子又是一阵长叹,仿佛国难当头。 叶雨道:“王员外就是奸人?” 李公子点点头。 叶雨道:“李公子为何与我说这些?” 李公子看了一眼叶雨手里的刀,柔弱书生的眼神忽然一扫而光,随即泛起一股杀意,压低嗓子说道:“小可见你使刀,眼里有杀气,便想请义士为我杀此奸贼,为民除害,保这里百姓一方平安。” 叶雨沉默。 李公子话锋一转,道:“我知道你想见木姑娘,小生与她是相识,可以为你引见。”李公子顿了顿,忽然正襟危坐,郑重说道:“当然,凭叶大侠的气度,就算没有这木姑娘,为了惩恶扬善,想必也不会推辞!” “等我消息。”叶雨没有推辞,只要有找到小木的希望,杀一个人算什么,更何况这王员外也不是什么好人。 李公子是个很懂人情世故的人,他先交给叶雨二十两金子作为刺杀行动的花销,并作出郑重承诺,这件事会完全保密,事了拂衣去,没人会知道是谁杀了王员外。 两人约好五日为期限,之所以是五日,是因为五天后,刚好是木姑娘的生辰,李公子会特地去拜访木姑娘,借机为叶雨引见。 叶雨也看的明白,生辰只是个幌子,给你五天时间去杀人才是实实在在的意思。 五天时间杀一个人并不算太容易,更何况还是杀王员外这样有身份的人。 李公子却一点都不着急,今日虽然下着绵绵细雨,却没有昨日那样寒冷,也许是院子里的美景暖色,也许是炉子里的米酒很热。 华丽异常的李府,最雅致的还是院子里的小亭,李公子在亭子里温着酒,听着绵绵细雨打在芭蕉叶上的声音,他向来是个有雅兴的人。 一壶酒下去,他觉得全身上下都热血沸腾,尽管已年近五十,可他还是对女人很有兴趣,现在他只想做点让自己放松的事。 他把府上最美的女婢拉近自己的卧房,毫不客气的在榻上享用,那一炷香的时间里他仿佛自己回到了二十岁,他向来是个很有欲望的人。 他没有像过去一样在鱼水之欢后一脚把女人从床头踢下去,而是很温柔的为女婢披上衣服,亲吻她的额头,就像新婚之夜对新娘那般深情。 他今天心情之所以这么好,是因为他还在床上流汗的时候,下人前来禀报,说是王员外忽然失踪了。 李公子当然知道王员外为什么失踪了,看来叶雨得手了。 第五章:流浪(二) 他穿好衣服又一次来到小亭里,下人给他斟满一樽还温热的酒。 李公子带着干掉敌人的快感仰头一口饮尽杯中酒,嘴角浮现出一个很儒雅的微笑,透着满足,透着狡诈。 他向来是个心狠手辣的人。 就算叶雨没有得手,他也不在乎那二十两金子。就算叶雨把这件事捅出去,凭他的名望,也绝对没人会相信叶雨的话。必要的时候,他还可以找自己的一批手下干掉叶雨,尽管他不想动用自己的人杀人。 这也是他为什么要找叶雨这样一个外人杀王员外的原因。 他向来是个善于算计的人。 五天时间过的很快,全城都在传说王员外失踪的事情,期间当然也有人来问李公子是否知晓其中缘由,李公子当然说不知道。 不仅如此,他还表现的很担忧,派人去找王员外的下落。周边的人为此暗暗佩服李公子的仗义,在这里,人们眼里的李公子向来是个儒雅,善良,讲义气的雅士。 叶雨也很谨慎,这五天时间都没出现,直到第五天的下午,他才来李府敲门。 李公子等了他很久,他亲自迎出来,连上依旧挂着文士的微笑。 大厅很明亮,比叶雨第一次来这里时还明亮。 “事情办成了没有?”李公子迫不及待的问。 叶雨点点头。 李公子道:“你怎么处理的?” 叶雨道:“我把他埋在了城外二十里的一处乱葬岗里。” 李公子很满意,他知道叶雨的用意,等人们发现的时候,尸体早已经腐烂的认不出来了。 叶雨道:“现在,你要带我去见木姑娘了。” 李公子向来是个很讲信用的人,说到做到。 青楼是个高雅的地方,为此,李公子不但自己换了身衣服,还特地送了叶雨一套非常华丽的锦服,以此才配得上青楼的底蕴。 等到他们全部准备好时,已经黄昏了,正是逛青楼的好时辰。 本来叶雨也要过了琴棋书画等等考验,才能登门入室一睹木姑娘芳容。但学富五车的李公子早已把这些游戏玩儿了个遍,在他的请求下,老鸨和护院们才破例让他带叶雨进去,他们实在不好意思拒绝李公子那和气的微笑。 当然,他们更拒绝不了李公子的赏钱,是过去的两倍。 世上永远不缺为了女色掏钱的男人。 小楼的青漆很厚重,院里异常安静整洁,将院外鱼肉市井完全隔绝,主人似乎不食人间烟火。 叶雨的心跳很重,他紧张的脸色微微变红,若不是脚步走过木板铺着的过道发出声音,李公子一定会听到他紧张的心跳。 李公子之前也好奇的问过叶雨为什么一定要见一见木姑娘,叶雨只是淡淡的回答说:“她可能是我失散的亲人。” 然后李公子也没问太多,他不想知道其他人的过去,也不想别人知道自己的过去。 叶雨当然也问过他木姑娘的过往,李公子只能摇头说不知道,他是真不知道,除了和木姑娘吟诗作对外,他只知道木姑娘的美貌。 推开木姑娘的闺房,小小的屋子里虽不华丽,却很温馨,就像小木在叶雨的记忆里那样温馨。 木姑娘隔着白纱坐在里屋,只能隐隐约约看见她的轮廓,却看不见她的五官,叶雨目不转睛的盯着。 “给二位公子沏茶。” 她的声音很柔,叶雨使劲在脑海里对比着和小木的声音。 李公子很随意的接过婢女给他倒的茶水,看来他是这里的常客。 白纱的另一头没有声音,却响起了琵琶声。 曲子悠扬,一曲琵琶一千年。 李公子用手里的折扇打着拍子,很仔细的欣赏,就算他已经听过好几遍这曲子,他也听不腻。 叶雨的内心很急躁,恨不得马上站起来扯掉白纱,一睹木姑娘真容。 他没有这么做,也许是觉得这么做不礼貌,也许是害怕白纱另一头的人不是他要找的小木。 叶雨还是忍了下来,找了这么多年,何必急在这一时呢?万一她就是小木,惊了她怎么办? 琵琶声止,李公子用折扇一边鼓掌,一边笑道:“每次听到木姑娘的琵琶,都会有不同的心境。” 木姑娘轻声道:“李公子今天是什么心境?” 李公子道:“我的心境已经尽兴了,我这位朋友还没有,他想见见你,他有话问你。” 白纱的另一头沉默了,叶雨仿佛能感觉到另一头正有一双眼睛盯着自己看。 半晌,木姑娘才说道:“既然是你的朋友想和我说悄悄话,李公子。。。。” 还没等她说完,李公子识趣的站起来:“好,李某不打扰二位叙旧。”说着他就走出了屋子,临走前还在桌上放了赏钱,很有教养的关上了门。 “小木?”叶雨迫不及待的问道。 木姑娘皱起了眉头:“小木?很久没有人这么叫我了。” 一股热血涌上叶雨的头,早已坐不住的叶雨不愿再去管那些礼教禁忌,一把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白纱前面。 木姑娘轻轻的先叶雨一步掀起白纱,她的容颜就像沐浴在阳光下的秋菊,泛着金色的光芒,印在了叶雨的双眸里。 她的眉毛修的很细,及腰的长发乌黑而柔软,发髻上插着李公子送她的玉簪,青碧色的裙子虽将腰裹住,她的妩媚却已透过纱裙。 她的胸口如山峰鼓起,早已不是个孩子,脖颈上的项链紧紧贴着她雪白的肌肤。 木姑娘和记忆里的小木已完全不一样,不一样到叶雨完全辨认不出。 “你。。你还认得我吗?”叶雨像个孩子一样,仿佛刚刚找到失散已久的妈妈。 “我们见过吗?” “我是叶雨啊!”叶雨很少这么激动:“以前你叫我大哥哥。” 木姑娘皱着眉头道:“我不认识你。” 叶雨急道:“你是小木吗?” 木姑娘道:“我是。” 叶雨道:“你是不是被人贩子拐来的?” 木姑娘黯然道:“把我卖到这里的,并不是人贩子。” 叶雨道:“那是谁?” 木姑娘道:“我的父亲。” 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为了一口饭卖儿卖女的故事每天都在发生,这淡淡的四个字,叶雨已经能想象到木姑娘悲惨的过去。 叶雨失望的瘫坐在椅子上,木姑娘说道:“看来我不是你要找的小木。” 他久久说不出话,这种抱着巨大希望后又失望的打击他已经历许多次,却仍然不习惯,仍然为之痛苦。 木姑娘不知道是看出来了,还是她原本就很懂男人,她安慰道:“叫小木的人不多,你一定会找到的。” 叶雨点头,类似这种安慰他一开始听到时,全身总能燃起斗志,可现在,听习惯了,早已无法带给他任何力量。 木姑娘迟滞的看着眼前的陌生人,眼睛不会说话,却已经表达了她心里的意思:对不起,我帮不了你。 叶雨离开屋子的时候只说了两个字:“告辞。” 只有两个字,道不尽离别,道不尽绝望。 李公子在楼下等他,看见让他失魂落魄的表情,有些惊讶。 叶雨道:“她不是我要找的人,我要走了。” 李公子当然不会阻拦,杀了王员外,走的越快越好。 “临走之前,李某还有什么可以效劳的?” “给我一匹快马。” 李公子毫不客气就把自己府上最膘肥体壮的蒙古大宛马送给叶雨,他向来是个大方的人。 宝刀配英雄,骏马赠好汉。 叶雨骑着马,头也不回的消失在了这是非之地。 “十步杀一人,事了拂衣去,好汉,好汉。”李公子默念着李白的诗,望着叶雨一人一骑渐行渐远的背影,这是他送别叶雨最高的礼遇。 他无所谓叶雨是谁,无所谓他为何要见木姑娘,无所谓叶雨的过去,李公子只要知道,王员外死了,为民除了害,这就够了。 骑在马上的叶雨脸红的发烫,这是他第一次骗人。 快马驮着叶雨向南奔出四十里,在一间荒废的茅屋前停下来。 王员外的眼神很恐惧,他已经被绑在这里整整五天,若不是外面的阳光透过缝隙射进来,他都无法分辨白天和黑夜。 他的嘴里塞着稻草,只有每天早上叶雨给他喂饭的时候才会把稻草取下。 五天前的下午,细雨绵绵的一天,李公子在他的亭子里听雨,王员外则在他城外的马场里骑马。 叶雨潜入马槽的时候,空气开始变得湿润,一场大雨即将来到。 马夫和小厮进屋躲雨,王员外的两个贴身护卫招呼他快些下马,进屋烤火避雨。 雨最大的时候,一条黑影从马槽窜了出来,马夫和小斯还没反应过来,已被黑影挥出的两纪闷拳打晕。两个护卫听到响动立马抽出腰间的刀向马槽奔来。 只可惜他们遇到的也是用刀的叶雨。 第五章:流浪(三) 叶雨的刀收回鞘时,两个护卫已经倒在地上,他们的刀断了,鼻子也被打扁了,肩上各挨了一刀。 在以前,叶雨一定手起刀落收了两人的命,他现在变了。 变得柔软,变得懂得为生命叹息,在他的獠牙之上,长出了慈悲。这也是两个护卫此刻唯一值得欣慰的事。 正骑马回槽的王员外看见这一幕时,吓的从马上摔了下来,他来不及上马,只能弃马夺路狂奔。 因为叶雨已经向他走来。 王员外没练过武,身形却也还算矫健,跑的很快,这和他长期喜欢骑马有关。 叶雨虽练过武,怎奈身有疾病,没跑几步就气喘吁吁,开始咳嗽。 在这荒郊野外,叶雨整整跑了七八里地才追上王员外。 若不是他捡起一块大石头扔过去砸中王员外,兴许还要多跑几里地才能追上他。 王员外的后背被石头砸中,吃痛踉跄倒地,他跑不动了。 躺在地上喘着粗气,喝问道:“你是谁?” 叶雨的回答很简单:“杀你的人。” 王员外变了脸色,他看得出叶雨是个说得出做得到的人,他腰间的刀看起来平平无奇,却能感受到这把刀曾经杀过很多人。他更清楚自己是个有仇家的人。 他马上翻身跪倒在地,给叶雨磕了几个响头,磕的额头都出血了,有强烈的求生欲望。 王员外说尽了这辈子从未说过的敬语,用虔诚而怜悯的口吻让眼前的人绕自己一命。 他的样子看起来很狼狈,见叶雨半天没有反应,吓得大小便失禁,弄脏了他精致的雪青色马服。 他求着求着,开始流泪,开始痛哭,一开始叶雨还能听清他嘴里说的是什么,什么要多少钱给多少钱,只要放自己一条生路,将来一定知恩图报,后来就渐渐听不清他说的是什么,只听到他口齿不清的哭腔,眼泪和鼻涕交融的声音。 叶雨原本敬重不怕死的英雄,瞧不起这些贪生怕死的懦夫,他们懦弱,他们无能,他们渺小。 可是小木走进了他的生命,使他懂得每个人都是三千大千世界里的微尘,每个渺小的生命都有活下去的权利。 也许是厌倦了,他发现自己从未倾听过那些刀下亡魂临死前的悲悯。 现在,他的心已被某种力量变得多情。 他让跪在地上全身瑟瑟发抖的王员外站起来,拿出随身携带的绳子把王员外结结实实的绑了起来。像牵着一条狗一样,向野外的无人区走去。 他们走了很久,才遇到那间荒废的柴屋,他们就在这里度过了五天。 一开始,王员外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不仅仅因为自己被老老实实的捆在柱子上,更因为害怕叶雨随时会杀了他,后来叶雨明确的告诉他,自己决定放他一条生路,只要他老实一些,乖一些。 于是王员外渐渐的不再害怕,趁每天早上叶雨拿掉塞在自己嘴里麻布喂他吃干粮的功夫,向叶雨套话。 问他是谁指示,花了多少银子,目的是什么。 叶雨当然不会回答,比起出卖李公子,他更在乎能否见到青楼里的木姑娘。 所以叶雨一个字都不愿多说,喂完吃的,就把稻草重新塞回王员外的嘴巴。 叶雨曾问过他认识不认识青楼里的木姑娘,得到否定的答案后,叶雨就再也不想听到王员外说话,一个字也不愿听。 王员外没有反抗,很老实,很乖,他觉得能捡回一条命已是上天莫大的恩赐,能继续活在世上享受荣华富贵比什么都重要。 他决定回去后一定要去庙里烧香还愿,开仓放粮,积善积德。 王员外消失的几天,王府派出全部人手在城内寻找,甚至端茶送水的丫鬟都派出去了。 第一天他们就找到了马场,可是醒来的马夫小斯和两个护卫除了说自己被一个黑影打晕以外,什么事都不知道。 王府的人也没找到那间荒废的柴屋。 之所以荒废,就因为所在的地方太偏僻,高高的树林如铜墙铁壁包围了柴屋,想必已经荒废了几十年。 他们一定找不到,所以叶雨才很放心的把王员外绑在这里。 第五天的早上,叶雨胡乱给王员外喂了些干粮就匆匆忙忙走了。 这是他第一次离开王员外,王员外觉得很奇怪,因为直到黄昏才回来的叶雨,是骑着一匹快马回来的,还穿着一身看起来很雅致的华服。 王员外发现叶雨的眼里有莫大的失望之色,他猜不出叶雨经历了什么。 叶雨盯着王员外看了许久,说了一句话:“不知道放了你是对还是错。” 叶雨没有取下他嘴里的稻草,王员外自己会取出来,因为他身上的绳子已被叶雨解开。 王员外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刚打算说一番千恩万谢的话,叶雨却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他知道放了王员外,也许这附近的百姓会被他以筹集军饷的名义盘剥,可他实在下不了手。 骑着快马离开,马蹄扬起一阵尘土,好马。 王员外走出柴屋,终于再一次沐浴在阳光里,呼吸到自由的空气。五天的疲倦和屈辱仿佛瞬间就不在了。他消瘦的脸颊仿佛有了血色,深深陷入的眼窝似乎也有了精神。 自由,真好,并不强烈的阳光让他第一次感受到阳光原来是这样的温暖。 自由,不是指肉身是否可以随心所欲,而是指有没有一个可以安放灵魂的箱子。 许国的元帅曾经是这个箱子,后来这个箱子把叶雨赶走了。然后汤剑离成了另一个箱子,可现在这个箱子死了。 小木是叶雨的第三个箱子,这个箱子现在消失了。 从此叶雨自由的肉身再也找不到一个可以安放灵魂的箱子。 他问过许多人,一生中最快活的是什么时候。 有人说洞房花烛夜,有人说金榜题名时。 有人说大仇终报,也有人说找到失散的亲人。 有人说是在桌上赢得人生最大豪赌的时候,也有人说是在某个窑姐的胸口上流汗的时候。 乞丐说有吃不完的剩菜剩饭时,流民说小时候有家回,有地种,没有战乱时。 剑客说初入江湖快意恩仇,一战成名的时候,将军说夺下许国某座城池的时刻。 少女说心仪的情郎来提亲时,老者说孙子出生时。 人们常常也反问叶雨,你最快活的是什么时候? 叶雨说,是和一个孩子浪迹天涯的时候。 可悲的是,饥饿的乞丐会有饱餐一顿的时候,输光的赌徒也会有翻本的一天,他们的人生还剩下许多快活。 叶雨没有,他疲倦了,他想放弃寻找安置灵魂的箱子。 他摔倒在一片迷雾里,雾里有水流声,他决定在这里放弃,于是他打开了老僧赠予他的锦囊。 叶雨本以为无论锦囊里是什么,他都可以得解脱,都可以放弃,可是却错了。 锦囊里的东西他看不懂,是一块手掌大小的粗麻布,上面用墨水写着一个符号。 一个不太简单的符号,好像是一个字,又好像是一幅画。为了搞清楚麻布上写的是什么,他整整走了一天路,在路人的指引下来到一座香火旺盛的寺院。 寺院的老和尚告诉他,这不是画,这是一个文字,是佛经里的梵文,所以叶雨不认得。 这个梵文翻译成汉字就是“焚”。 叶雨问老和尚,这个字是什么意思?为什么那个老僧要让自己看过这个“焚”字后才能放弃。 老和尚说,焚,就是焚烧,烧成灰烬。 叶雨不懂。 老和尚用蜡烛点燃这块粗麻布,不一会儿,就烧的干干净净。 “悟了吗?” “悟道了。” 叶雨走出寺院的时候,在心里发誓,再也不会有轻言放弃的时候。 他能想象到,老僧一定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和自己一样艰难的前行着,没有目的地,也没有希望,但他仍不会放弃,如他所言,寻找,是为了不迷失自己。 希望就好像是瘾君子的毒药,只要一点点,哪怕明知道前面就是黑暗,至少在这一刻,是快活的。 给叶雨这一点点毒药的人,是一个少年剑客。 第六章:十年(一) 剑客的年纪和叶雨差不多大,一身乌色劲服,背后的长剑和他的目光一样锐利,随时准备着杀人,用眼神或者剑都可以。 剑客知道小木的下落:“你要找的小木,在向南一百里的一个闭塞小村庄,外人找不到。” 叶雨兴奋的两眼发光:“能带我去吗?” “七两银子。”这是他带叶雨去找小木的价码。 叶雨很疑惑:“为什么不是五两,不是十两?” “我只需要七两银子。” 于是,叶雨去当铺卖掉了李公子给他的一身华服,再加上身上的盘缠,把七两银子双手献给剑客:“现在我们能走了吗?” “不着急。” 他们来到这里唯一一家玉器店,剑客用七两银子买了一支青玉发簪,显然是他早就看好的,他小心翼翼的把发簪收好。 小巷幽暗狭窄,路上散发着常年不干的湿气,两人留下的脚印深浅不一,叶雨跟着剑客走到小巷最深处的屋子。 屋子外,一个妙龄少女坐在一块青石上等候,她看见剑客走来,一双大眼睛就笑开了,笑的脸红羞涩,笑的情窦初开。 叶雨站在树下,远远看着剑客走向少女,红色的剑穗和少女的长发,在小巷的晨风中摇曳。 剑客从怀里摸出玉发簪,递给少女的时候,她的脸因羞涩红如剑穗,在剑客耳边轻声细语。 叶雨听不见他们说什么,也能猜到那只属于他们二人的海誓山盟,不禁升起一丝羡慕之情。 剑客将玉发簪轻轻插入少女的发髻,紧握她的双手,细细嘱咐后,收起情郎的温柔,便回首离开了。 少女依依不舍看着他乌色的背影没有挽留,她知道自己爱慕的情郎一定要去做一件很重要的事。 红色的剑穗离少女头上的发簪越走越远,小巷的晨风,奏着一支无声的离别曲。 叶雨跟在剑客的后面,问他:“她是谁。” 剑客沉默不语没有回答。 叶雨换了个问题:“你叫什么?” 剑客道:“不要问。” 叶雨道:“你练剑?” 剑客指了指自己的剑不说话,仿佛已经在回答:你是不是瞎子?我带的是剑不是刀。 叶雨问道:“你认识小木?怎么会知道她在那里?” 剑客道:“你跟着我走就对了。” 叶雨没有再问别的话,因为剑客说:“我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你要是再多问一句,就马上滚。” 想不到还有比叶雨话更少的人,也许他把所有的话都留给了心爱的少女,叶雨索性闭上嘴,打算一个字都不多问,为了找到小木,这点脸色不算太难看。 剑客似乎也看出了叶雨眼里的不信任,说道:“那个村子叫牛家村,小木就在那里。” 只要这一点光明,真假与否,足以让叶雨前行下去。 哪怕这时候剑客忽然消失了,叶雨也一定会去那个牛家村看一看。 剑客忽然道:“你还有没有银子?” 叶雨道:“还有一点。” 他们来到镇上最大的酒馆里,要了几斤煮牛肉,几斤烧鸡,一坛说不上名字的酒。 剑客一点都不客气,自顾自的吃起来,他看上去不饿,却一定要这么多菜肴摆在桌子上。 叶雨问道:“我们是赶路还是吃饭喝酒?” 剑客瞟了他一眼,看出他话里的意思:“你要认为我是骗子,现在就可以走人。” 叶雨当然不会走,倒不是因为拿不回已经花完银子,万一他不是骗子呢? 剑客今天喝了很多酒,饮尽了此生不平,饮尽了前路漫漫,醉倒在床上时,手里仍拿着酒杯。 一直到第二天日晒三竿,他醉眼迷蒙的醒来。一睁眼,就看到叶雨一脸怨气的坐在自己对面。 “我们要赶路了。” 叶雨的语气里有些不耐烦,甚至有些抱怨,可剑客仿佛听不见,慢慢悠悠的从床上爬起来,还让小二端了壶茶过来。 剑客不紧不慢的用过早点,喝完一壶茶,才拿起他的剑,对叶雨说了一个字:走。 他们向南走,只要走的快一些,天黑就能到。 他们也真的走的很快,除了中间停在一个茶水摊上吃了些东西,他们一直没有停歇。 黄昏的时候,他们在一个小山坡上,隔着一片小树林遥遥望去,就看见了一个小小的村子。 牛家村只有百户人,在一座山脚下,十分闭塞,如果不是有人带领,外人真的很难找到这里。 炊烟从破旧的房屋里袅袅升起,使这原本贫瘠的地方,增添了一份家的暖意。 如果小木在这与世无争的小山村里,过着一贫如洗,却十分充实的生活,也比在外面的花花世界里快活。 想到这里,叶雨感到有些欣慰,他迫不及待的加快脚步。 “等一等。”剑客停下了脚步。 叶雨回头。 晚风如少女的手,轻轻拂过背后的剑穗,他的脸上写着某种难以名状的惆怅。 叶雨问他:“等什么?” 剑客没有说话,他轻轻的解下背后的长剑,缓缓抽出。 那并不华丽的剑鞘里,藏着一把寒光逼人的古剑。 刃口锋利,吹毛断发。 叶雨看不懂,剑客替他解释:“拔你的刀。” 叶雨道:“为什么?” “你不拔刀,就很容易死在这把剑下。” “你要杀我?” “不错。” “与你素不相识,为何杀我?” “有一个人却对你恨之入骨。” “谁?” “李公子。” 叶雨的心沉了下去:“他人在哪里?” 剑客道:“已经死了。” “怎么死的?” “王员外派人杀的。”剑客道:“因为你放了王员外,他才有机会派人去杀李公子。” 叶雨道:“王员外怎么知道是李公子让我去杀他的?” “王员外的仇敌只有李公子一个人,正如李公子的仇敌也只有王员外一个人。” 叶雨咬牙:“我早知道王员外不是好人,当时真不应该手软放了他。” 剑客淡淡说道:“这世上没有什么好人和坏人,他们两个人都是为了争取筹集军饷的肥差。不管是谁,搜刮民脂民膏的事实一定不会为此改变。” 叶雨道:“既然李公子也不是什么好人,你为什么替李公子复仇?” 剑客道:“因为他是我的养父。” 叶雨懂了,这份恩情,与李公子是什么样的人无关。 剑客抚摸着剑脊,道:“我的一身武艺是他花重金请高人传授的,给我吃给我穿,这把剑,也是他请上好的工匠为我打造的,生逢乱世,这份恩情太重了。” 叶雨道:“既然要复仇,你一开始为什么不直接趁我不注意杀了我?” 叶雨第一次见他笑,剑客笑的朝气蓬勃:“我在李公子那里除了学会武艺,也学会做人的道理,要堂堂正正,光明正大。” 剑客丝毫不认为自己很幼稚,他的目光移动,定格在远方的牛家村,道:“你的刀很快,学了这么多年剑的我,也想领教一下,况且,我还有求于你,如果暗杀你失败,我就没机会说话,也没机会让你帮忙了。” 自称自己不喜欢说话的剑客现在话变多了,他继续说道:“如果我死了,请你一定要把我的尸体带回牛家村,送到村口向北第四户人家,我奶奶一个人住在那里,她老人家一直等着我这个孙子回家。” 这才是他引叶雨来到牛家村的真实目的,用知道小木下落为借口。 叶雨冷冷说道:“把我骗来这里,我为什么还要听你的话?” 剑客又笑了:“因为我像一个男子汉一样报仇,你不会拒绝的。” 叶雨道:“你走吧,你的养父已经死了,杀了我,他也不会活。” 剑客道:“我的剑在手里,我不走,你也别想走。” 叶雨道:“何必呢?你家里还有个奶奶。” 剑客道:“我们的村子太贫穷,我十岁就出村谋生,二十年过去,什么苦都吃过,本来活不下去的,是李公子收留了我。比起奶奶,这份恩情也不得不报。” 叶雨道:“还有个女子等着你回去,你一定答应过她会回去的。” 剑客的眼里似有痛苦之色:“男欢女爱算得了什么,我负了她,所以那天我才把自己喝醉。” 叶雨道:“你应该回去找她,带着她去见你奶奶。” 剑客看了他一眼,道:“我不是你。” “她老人家看见自己的孙儿带着孙媳妇儿回家,可能这就是她晚年最高兴的事。”叶雨道:“而且,我也已经不想杀人了。” 剑客沉默。 叶雨道:“你为什么不先去看一眼你奶奶?” 剑客道:“我怕看见她老人家,就失去了杀你的决心。” 话已说尽。 第六章:十年(二) 长剑如一条发光的蛟龙,从像大海一样深邃的剑鞘里抽出。 右手持剑的剑客,左手已捻起了剑决。 马步是师父教他的,剑决是古老的剑谱里悟到的,江湖教会了他将二者合一。 他相信自己全身上下没有一处破绽,就连他师父当年也是这么说的。 师父不但教会他用剑,也教会他君子使剑,一定要儒雅,要大气。 赢,要赢的英姿飒爽,输,也要输的潇潇洒洒。 他刺出的每一剑,都蕴含着道家的思想,一个剑客该有的光明正大。 甚至在他出剑的那一刻,他的眼神,他的招式,就已经表明了自己代表正义,长剑所指,皆是邪恶。 别人用剑换来名誉和虔诚,而叶雨的刀,不过是为了在这冷冰冰的世界保护自己。 他没拜过师父,也没看过刀谱。 他杀过人,杀过很多很多人,他拔刀同时就可以杀人。 叶雨的刀如一个黑影从刀鞘里窜出,没有任何架势和停顿,这条黑影就迎向剑客的剑。 刀剑相接,火花如流星一闪即逝。 长剑脱手飞起,无力掉在地上,剑客的虎口被震的生疼,他难以相信自己苦练了十年的剑,竟然被击落了。 叶雨道:“你走吧。” 剑客的目光如他的脸色一样瞬间失去色彩,他第一次感觉到被人羞辱。 叶雨看出他的痛苦,也看出他的生命还很年轻,道:“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剑客咬牙:“我整整学了十年的剑。” 叶雨道:“你没杀过人,我杀过。” 剑客弯腰捡起剑:“那你为什么不杀我。” 叶雨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又说了一遍:“你走吧,你奶奶还在等你回去。” “我不走。”剑客很坚决:“只要你还活着,我就不走。” 叶雨道:“何必呢?” 剑客的剑又一次刺向叶雨,比刚才更快,更狠,他的杀意更浓。 就在他刺来的那一瞬,叶雨的刀刃已到他跟前,剑客只看见黑色的刀光闪过,自己手里的剑又飞了出去。 叶雨的刀刃没有停下,在他的脖子上轻轻划出一道血痕,他的目光里已有杀意。 剑客的目光暗淡了下去,他第一次感觉到死亡离自己这么近。 叶雨道:“杀人不是什么神圣的事,活着回家,才有意义。” 他收刀回鞘,他相信剑客已经悟得了生命的真谛,在这春风里活着,回到故土侍奉年迈的奶奶,一定比死去更有价值。 于是他把离去的背影留给剑客,这样的背影只会留给朋友,不会留给敌人,尽管连他的名字和年龄都没有问。 可是叶雨也和那剑客一样,都还年轻,都还不懂人性的扭曲,他不愿相信仇恨可以将人完全改变。 剑客致死都认为自己这么做是正确的,报恩和复仇,是男子汉活在这世上唯一的价值。 他的剑不再向之前两次那样光明正大,他使出了师父教他最凌厉的一招。 这是他师父毕生的绝学,教他的时候,师父说,这一招的杀机太重,只有与人同归于尽时才可使用。 现在这一招已经在叶雨的背后使出来了。 叶雨听到背后的长剑破空之声,下意识拔出了刀。 前两次没有杀意是因为站在他眼前的剑客是君子。现在,在他背后突然偷袭的剑客只是个小人。 滚烫的热血划过叶雨的刀尖,弥蒙的血雾在空气里四散,剑客倒了下去。瞪大的双眸致死都不相信这本可以与人同归于尽的一招,竟然失手了。 叶雨的目光也黯淡了下去,心里忽然升起一股莫名的悲壮,仿佛倒下的是自己,而不是别人。 他伏在地上开始咳嗽,污浊的液体顺着他的嘴角留下。 小巷昨日的晨风已成诀别,那个少女再也等不回自己的情郎。 也不知过了多久,叶雨才吃力站起来,凝视许久眼前的尸体后,背在了身上。 他进入牛家村时,天已经黑了。败落的村子人烟稀少,一进村他就找到了剑客说的那间破屋子。 他不敢进屋,他害怕看见一个老人失去孙子的泪水,害怕看见这本该团圆的日子变成了死别。 他把尸体放在门口,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脚步很急促,生怕走的慢一点就会被人发现。 在山坡上,叶雨还是听见了一个老太太撕心裂肺的哀嚎声,划破长空,彻响天际。 可怜的奶奶等了十年的孙子回家时已是一具尸体,也许她在世上再也没有亲人,也许她再也没有继续活下去的勇气。 叶雨想到这些就觉得自己是个罪人,他的眼睛已经湿润。 他在一个肮脏的泥潭里洗手,污水和泥土染满了他的双手和脸,他没有停下的意思,依旧疯狂的,一遍一遍的洗着,只为洗净粘在身上的鲜血。 或许剑客还不懂得团圆的意义,不懂得人间除了仇恨,其实还有许多美好的事。 泥潭边的叶雨,想起了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次团圆。 那是十年前的中秋节,叶雨走完一趟镖,赶在月圆之夜前回到了镖局。 汤剑离穿着三姨太亲自为他做好的新袍子,用料并不名贵,做工也有些瑕疵,却包含了三姨太对这个男人所有的爱。汤剑离很满足,四处跟人炫耀自己的新袍子。 一直跟在他身边的大镖头也很高兴,仿佛这件新衣服是穿在自己身上一样。 月饼是大镖头这趟走镖回来时捎来的,有五仁馅儿的,也有芝麻馅儿的。 为了这顿中秋宴,厨房几天前就开始忙活了,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田里种的,把能找到食材都找来了。 丰富的同时还很新鲜,鱼是前天刚钓上来的,还在水缸里用河水养了两天。刚丰收的蔬果还带着霜,现杀的牛羊也是镖局里最肥最大的。 甚至,汤剑离还把自己一直舍不得喝的美酒也都拿了出来,一改之前大碗喝酒的豪放,拿出了自己珍藏许久,十分考究的酒具器皿。 叶雨回来时挂着笑容,他当然没忘记捎回几盒豆沙馅儿的月饼,谁让汤剑离两个嘴馋的孩子最喜欢豆沙馅儿的。 风餐露宿走镖日子,难得今年所有人都能回来,汤剑离已经记不得上一次大团聚是几年前的事了。 这一顿中秋宴足足开了二十张十人桌,镖师们把酒言欢,把昨日的奔波劳累抛在脑后,把明日新的的镖程忘却在酒里。 汤剑离享足了名誉和地位带给他的快意,只有和这些多年的兄弟相聚一堂,把酒言欢,对他来说才是最珍贵,最快活的。 先喝醉的是大镖头,他比汤剑离还开心,已经许久没有如此放开怀抱畅饮了。 平日里滴酒不沾的几位夫人,今天也兴致高昂的喝了几倍。 反倒是汤剑离自己,小口小口的喝着酒,他今天不想醉倒,他想多享受享受团圆的幸福。 圆月如玉盘,伸手可摘。 天快亮的时候,宴席才渐渐散去。没喝醉的睡在床上,喝醉的睡在桌上。 汤剑离看着叶雨,道:“我们再饮几杯?” 叶雨道:“好,我们喝醉。” 汤剑离亲自给叶雨倒酒,道:“我本想忍住不说,可我觉得还是要先告诉你。” 对面的叶雨双手接过酒杯,道:“什么事?” 汤剑离一口饮尽杯中酒,这是他今晚喝的最痛快的一杯:“也许,这是镖局最后一次中秋宴。” 叶雨很镇定,似乎早就料到这一天:“是不是朝廷里有消息?” 汤剑离黯然点了点头:“卫王已经决定把镖局编入军队,除了镖局,还有少林,华山,丐帮和黑苗寨。过不了多久,招安圣旨就会下来。” 叶雨道:“镖局区区两百人,派上战场能有什么用。” 汤剑离道:“可是少林和黑苗寨人多,四股势力加在一起不可小觑。都是练武的,一上战场就能杀敌。” 汤剑离又给自己到了一杯酒,继续说道:“招安,不过是卫王一句话的事。他手握几十万大军,我们这些江湖草莽又哪来的能力反抗。” 叶雨当然知道汤剑离不愿归顺,道:“也许,镖局的兄弟们和你想的不一样,说不定他们愿意上阵杀敌,建功立业。” 汤剑离摇了摇头,道:“很多弟兄们十几岁时就跟了我,这么多年过去了,成家的成家,生子的生子,走镖是他们自己决定的,可是从军,我不能替他们决定,也无权把他们送上沙场。” 两人沉默,汤剑离连喝三杯酒,醉眼已有些弥蒙,深邃的目光仿佛可以将叶雨穿透:“你是许国人,我更不愿强迫你为了我屠杀自己的国人。” “尽管我知道,如果我真的让你与我一同杀戮许国,你也不会拒绝的,甚至没有怨言。”汤剑离继续道:“因为你的命是我救的,你是个懂得报恩的人,哪怕让你做些不愿意做的事。” 叶雨道:“这份恩我一直欠着,还不完的。” “我不要你还,也不会强迫你。”汤剑离淡淡说道:“这些年你替我走镖从未失误,该还的,也都还了。” 汤剑离推开酒杯,直接拿起酒壶牛饮,抖了抖身上的新袍子,道:“恩仇没有尽头,人间快活的事并不多,比如我身上的新衣服,我见了太多恩恩怨怨,才懂得珍惜眼前的快活。现在要把这份快活拿走,去沙场的尸堆里舔血求生,我做不到。” “保家卫国本应该是男儿的使命。”汤剑离拍着叶雨的肩膀,道:“除了舍不得自己和兄弟们现在的快活日子,还有一个原因我一直没告诉你,这是我最深最深的秘密。” 叶雨微微吃惊,道:“是什么?” 汤剑离站起后退一步,仰天快饮,直到壶中酒尽,才把酒壶小心翼翼的在桌上放下,注视着坐在眼前的许国人,释怀的笑了,道:“我也是个许国人。” 叶雨吃惊的差点把手里的杯子掉在地上打碎,忍不住也站起来,吃惊的说不出话来。 他终于知道汤剑离宁死不肯归顺除了不愿弟兄们去送死,更因为是他不愿去屠戮自己的国人。 直到现在叶雨才发现,自己并不了解眼前的汤剑离,他一定也和自己一样,在许国有某种痛苦的过往,才会沦落卫国。他一直隐藏自己是许国人的身份,甚至连汤剑离这名字,也并不是真实的。 这并不妨碍叶雨对汤剑离的尊敬,汤剑离的人格反而在他心中更加高尚,他用他的方式,保卫着故国的山河。 现在,汤剑离不仅是自己的恩人,还是自己的同胞。 那一晚的中秋夜,叶雨带着这个秘密难以入眠。直到过了这么多年,回忆起那个夜晚,什么卫国人,许国人,恩恩怨怨,在他心中都已模糊,唯独记着的,是那天晚上朋友们团圆的欢笑声。 第六章:十年(三) 这一切叶雨已经失去,人们怀念的,总是已经失去而再也找不回的东西。 他已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只有过去,没有未来。 整整十年了,就算真的能找到小木,也许他也早已忘记该如何面对。 这十年,他流浪,他回忆,他痛苦,只有在醉后的梦里与小木重逢,他的灵魂才得到片刻安宁。 十年,在卫国的国土里,被路过的军队抓住过,被江湖术士欺骗过,和流民一起逃亡过。 面对种种苦难,神明对他唯一的眷顾就是让他活下去,用很痛苦的代价活下去。 他也时常倒在荒野,倒在城镇,倒在河边,不停的咳嗽,不停的呕吐。 每一次他都觉得自己就要咳死了,却又奇迹般的活着。 树枝上最后一片绿叶开始枯萎,秋色已笼罩正片大地,寒冬将至。 衣着单薄的人在风中发抖,叶雨也在发抖。 他已习惯寒冷,如同早已习惯了饥饿。 这一群流民少说有几百人,在人群中的叶雨,除了目光稍微显得锐利些,和其他人并无不同。 逃荒的流民顺着道路向南前行,前方有什么他们也许并不知道,可每个人都知道身后一两百里就是许国的兵马,所以他们走的很快,希望再走几天,就能找到一个落脚的地方。 树皮,野菜,嫩草,都是他们充饥的食物,身上带着干粮的人,则会找一个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吃。 当这座雄伟的城池出现在人们的眼前时,走了十几天的队伍,从五六百人减少到不到四百人。 有些人是中途向其他地方去了,更多的是饿死或病死。 现在,这充满痛苦的旅程已经结束,人群对着眼前的城池欢呼雀跃,生机就在眼前。 可是很快,人们就发现城门是紧闭的,不让人进,也不让人出。 叶雨当然知道这是为什么,人群是后来才知道原因的。 告诉他们城门为什么紧闭的是一个将军,将军站在城头俯瞰眼前的流民,中气十足的说:“许国的兵马就在前面,我的目的就是为了守住这座城,为了防止有细作混入,城门不开,不能进,也不能出,违令者杀无赦。” 一些早已饿红了眼的男人不听劝告,他们冲到城门前,疯狂的敲,疯狂的骂,他们想进城。 过了一个时辰,城门前多了几具尸体,是被城楼上的弓箭手射杀的,然后就再也没人敢去敲门。 有些人绕过城池继续前行,而更多的人,则都因为体力不支而选择在城墙下歇息,叶雨属于体力不支的人。 这一休息就是好几天,城墙下不断有人病死饿死,也不断有新的流民到达这里。 城楼上一些好心的士兵,心中不忍,便冒着违背军令的风险,偷偷往城墙下扔食物。 叶雨在城墙下浑浑噩噩好几天,唤醒他的是饥饿,催他入眠的是疲倦。 在不断涌入的流民里,叶雨看见了从远处走来的一位故人。 十年过去了,他仍然穿着十年前青灰色的僧袍,满满的补丁。他的胡须比过去更白,化缘的瓷碗破了一个口。 老僧的眼神和十年前相比,仿佛更加看透因果,参透生死。 他走的比过去更慢,随时就会倒下,背也比十年前驼了。 从他的身影里能看出,一路上他走的很艰苦,他在远处看见叶雨时弯腰行佛礼的动作显得很吃力。若不是叶雨及时扶住了他,也许他就真的就要倒下了。 老僧还认得叶雨,叶雨也还认得老僧。 叶雨扶着老僧在地上坐下,四目相对,久久无语。 过了很久,叶雨才开口问道:“与大师一别,已整整十年。” 老僧上下打量着他,叶雨消瘦了,岁月如一把刻刀在他脸上留下了痕迹,时光化作一根根扎人的胡须留在叶雨的络腮上。 老僧道:“十年,弹指一挥间。” 叶雨道:“大师,可曾寻见你的师弟?” 老僧转着念珠,反问道:“你呢?” 叶雨黯然道:“我未曾寻得。” 老僧道:“给你的布囊打开了么?” 叶雨道:“打开了,烧了。” 老僧露出了微笑,道:“既已悟得,缘分自有汇聚之时。” 叶雨道:“与你师弟的缘分呢,可曾汇聚?” 老僧道:“阿弥陀佛,还没汇聚,相信冥冥之中一切安排自有其道理。” 二人又一次四目相对,未能寻到心中之人,能在茫茫人海遇到故人,也是一种缘分,也是一种继续寻找下去的动力。 叶雨拿出身上最后一块素饼,递给老僧,道:“大师一定饿了,我这还有不少干粮,你先用,这是素饼,不带荤腥。” 老僧接过饼,道:“诳语,这明明是你最后的干粮。” 被他看穿后的叶雨不知所措的低下了头。 老僧道:“你是个好人,不忍独食,若推还与你,你肯定不愿。”说着,老僧把饼掰成了两瓣,一半放在自己化缘的碗里,一半递过去还给叶雨:“这饼与你我都有缘。” 也不等叶雨同意,老僧就把半块饼塞回给叶雨。 然后他从地上站起来,把自己的半块饼掰成了两瓣,给了旁边两个饿的奄奄一息的孩子。 老僧重新在地上盘腿坐下,生逢乱世,他仍然保持打坐参悟佛法的修行。 叶雨道:“乱世民不聊生,难得有大师这样的人仍保持着善心。” 老僧道:“佛度我,我度佛,我度众生,众生度我。” 饿殍遍地,众生不知何时才能得普度,有人信,也有人不信,老僧信。 老僧一双充满佛性的目光变得温暖,以一个老朋友的口吻,真挚,忠诚,轻轻的问叶雨:“这十年,你过的怎么样?” 男人的威严不允许流泪,叶雨的眼眶却已湿润:“我很孤独。” 整整十年了,他竟然找不到一个愿听他说孤独二字的人。他本以为说了就能解脱,直到现在对一个老朋友说出自己的过去,他才发现自己反而更孤独,更痛苦。 寒风很快将叶雨的泪痕吹干,他也问老僧:“你呢?” 老僧笑了,笑容里没有一点抱怨,没有一点痛苦:“天地万物,日月星辰,芸芸众生,都在伴我一路前行,我并不孤独。” 叶雨道:“你眼里的众生是等着普度的,我身边的众生却时常要害我。” 他又想起自己杀过的人,那些该杀的和不该杀的,杀完后悔或者不后悔的。 老僧道:“生是肉身活着,死是灵魂醒了,每个生命在苏醒后,善善恶恶,恩恩怨怨,都已成过往云烟。” 人性的善恶叶雨还未看透,老僧却已参悟。 许国的追兵一天比一天逼近,城墙下的人渐渐散去,还留在原地的,要么是快死的活人,要么已经是死人。 老僧不愿离去,他所信仰的佛法让他留了下来,他握住逝者一双双冰冷的手,默念着超度的经文。 无论逝者的手干净不干净,也无所谓逝者的手是不是流着血水,流着浓水。 叶雨问他:“是不是超度的经文念完了,他们就能去到极乐世界?” 老僧道:“有缘的自会去,无缘的,十遍经文也去不了。” 叶雨道:“既然如此,为何还要替他们超度?” 老僧道:“他们本不该死去,经文是为了让他们在黄泉路上不孤单,念给他们听,也念给我自己听。” 整整一天一夜的时间,老僧不停的在躺倒的尸体间来回穿梭,嘴唇干的已开裂,也没有停下的意思。 叶雨能想象到这十年里,老僧念过最多次的佛经,就是超度的经文。 梵经快而平和,念经的人无怨无恨,叶雨听不懂经文的意思,想必一定包含着佛祖对此人间最怜悯的慈悲。 老僧圆寂时很安详,他盘腿坐化在一块干净的地上,非常祥和,没有一点痛苦,脸上甚至还带着一丝慈祥的微笑。 他给这里的每一位逝者都念完了经文,悟透了生死,他没有一点遗憾。 直到太阳初升时,朦朦胧胧醒来的叶雨才发现老僧已逝。 刹那间,仿佛人世间所有的故人都已离他远去。他对着老僧的佛身,本想放声大哭一场,可是一阵深入骨髓的孤寂涌上心头,他竟然悲痛的一点声音都没有。 老僧被火焰包围的时候,仍然保持着坐姿,随着他一起火化的,还有一朵叶雨找来的莲花,这是叶雨对他最后的祝福。 他把全部的生命都奉献给了世人,上苍没有还给他什么,甚至连他的师弟都没还给他,可叶雨知道他走的路是自己选的,就算重活一次,老僧还是愿意为了愚昧的众生,不求回报献出自己的所有。 死后虽无人为他念自己生前为别人念过无数次的经文,可是有叶雨为他在地上沉沉的磕头,以及,那一朵已在火焰里化作灰烬的莲花。 无生无死,无怨无悔。没有极乐,没有地狱。 叶雨随着人群离开这座城池前,他把老僧的骨灰埋在土里,如同乱世随处可见的无名坟。 几十年后,在老僧的坟头上,长出了一颗巨大的树,这就是他的碑,树上茂盛的嫩叶就是他的墓志铭。 第七章:故人(一) 烈阳高照,秋风穿过树枝,吹过湖泊,拂过人们褴褛的衣衫。 叶雨随着人群毫无目的向前行走,希望在下一个遇见的村落或城镇暂时落脚。 远处的马蹄声和飞扬的尘土越来越近,人群开始紧张,开始恐惧。 迎面浩浩荡荡走来的,是一支卫国的精锐。 整齐的军容,威武的军旗,马弓手的箭闪闪发亮,步兵的长矛泛着银光。 人群下意识的退到路旁,给这支威武之师让路。大军昂首挺胸,大步流星向前走,仿佛世人给他们让道是理所应当的。 很快,眼尖的士兵在流民中认出了同样衣衫褴褛的叶雨,确切的说,是认出了叶雨手里的刀,弯弯的刀,是许国特有的。 叶雨发现有人盯着他,逃避已来之不及,因为七八杆长矛已经架在了他脖子上,十几个马弓手已把弯弓拉成满月,瞄准叶雨。 他们已经准备好,只要一声军令,立马就能要了叶雨的命。 军令没有下来,一个黑布口袋却下来了,把叶雨的脑袋紧紧包住,什么都看不见。 叶雨的刀被缴了,带上了脚镣,一条麻绳将他的手紧紧捆住。 “走!”身后的士兵一声怒喝的同时推了叶雨一把,一杆长矛就顶在他的腰眼上,随时都能捅进去。 叶雨问道:“去哪里?” 身边有个声音说:“跟我们走就对了。” 叶雨又问了一边:“去哪里?” 这次回答他的是一阵拳脚,于是接下来的行程里叶雨很安静。 当叶雨头上的布口袋被拿掉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地牢里。 漆黑的地牢里只点着一盏油灯,离这稍远一些的地方就完全看不见了。 这里潮湿,脏乱,还透着一股血腥的恶臭。 油灯摆在一张小小的案桌上,桌上除了有简陋的笔墨纸砚和一壶凉透的茶,还放着叶雨的刀,坐在案头后面的是一个穿着狱卒劲服的武官。 “叫什么名字。” “叶雨。” “你是许国人?。”武官看着案头上叶雨的刀,一边磨墨,一边明知故问,旁边的狱卒一边把叶雨捆在柱子上。 叶雨道:“如何?” 武官道:“卫国无人敢用许国的刀,你既然敢用,就证明你是许国人。” 叶雨咬牙,道:“那你还问?” 武官道:“持许刀入我大卫,多半是细作,只要你肯交代,肯投降,保你不死。” 叶雨道:“如果我不是呢?” 武官挥了挥手,两个狱卒会意后便撕开了叶雨的衣服,露出叶雨宽厚的胸膛。 武官指了指一边,道:“这根鞭子已经在盐水里泡了好几个时辰。你不回答,就让这根鞭子来问你。” 这根乌黑的鞭子现在正泡在一个烂木桶里,鞭子上还沾着上一个受刑人的血肉,想必伺候完前面一个人后,洗都不洗就泡在了盐水里。 叶雨道:“就算刀子问我,我也不是细作。” 武官道:“你还不知道卫国鞭子的味道,不比刀子好吃。”他使了个眼色,旁边的狱卒已经把木桶里的鞭子拿出来。 叶雨闭上眼,冷汗已布满他的全身,他做好了迎接痛楚的准备。 直到鞭子打在他身上发出一声脆响,如一把屠刀撕开他的皮肉,盐水浸入他的伤口,陌生的血肉与他的皮肤交融一起,才发现这疼痛是他所忍受不了的。 武官居然笑了,道:“滋味儿不好受吧?所以,你赶快交代。” 叶雨冷笑:“我也希望自己是许国的细作,交代一些你想知道的事,也不用吃鞭子了,可我真的不是。” 武官叹了口气,熟练的挥挥手,道:“继续。” 他说继续,士兵便继续,鞭子如狂风暴雨抽打在叶雨的身上。 一开始,叶雨咬牙忍着一声不吭,打了十几鞭以后,疼痛终于使他崩溃,他哀嚎,他嘶喊。 “停。”武官道:“趁你还能说话,交代了吧。” 叶雨吐了口血,道:“好,我交代,但是这太机密,你上前一步,我悄悄告诉你。” 武官很满意,他站起来靠近叶雨把耳朵凑过去,道:“你说,我听着。” 叶雨的答案是一口带着血的浓痰,狠狠的啐在武官的脸上,肆意笑叹。 武官怒的一把夺过鞭子,亲自上阵,疯了一样抽打在叶雨的身上。 鞭子打散了他轻蔑的微笑,他喊叫的几乎喘不上气。 武官越打越怒,直到打累了,才扔掉鞭子擦了擦额头的汗停下来,到最后除了这个名字以外,他什么话都没问出来。 “给我关到地牢里,不准给他吃,不准给他喝。”武官恶狠狠的吩咐下面的人。 牢房里没有床,没有桌椅,连窗户都没有,只有冷冰冰的地和一个同样冷冰冰的大铁锁,将他与外界所有的一切隔绝在这狭小的空间里。 累了只能坐在地上,困了只能睡在地上,拉屎撒尿,也只能在地上。 一起关在这的,还有几只老鼠和数不清的蟑螂。 俘虏了一个许国细作的事很快就传快了,先是监牢里的卒,再是军中的士兵,接着是小头领,再后来,这支军队的统帅将军都知道这件事了。 这种小事本不用将军亲自出马,可将军一听道叶雨这个名字,便片刻按耐不住,前往地牢。 十年前的将军,还只是个镖局的镖头。 叶雨简直无法相信昔日的大镖头竟然做了卫国的将军,甚至在将军亲自打开牢门,一双大手紧紧将他的双手握住时,叶雨还是难以置信。 叶雨激动的说:“竟然是你。” 将军同样激动万分:“真是叶老弟?”他上下打量叶雨,十年了,他的头上已长出了白发,皱纹已爬上他的眼角,可他眉宇间的气色,还是十年前的叶雨,一点都没变。 叶雨苦笑,道:“你们把我当成了细作。” 将军回头吩咐道:“快来人,把他的手铐和脚镣打开,牵我的马来!再去把颜先生给我请来!” 第七章:故人(二) 马是高头大马,发亮的毛发,上好的马鞍。 一身鞭伤的叶雨骑在马上,将军在前面亲自为他牵着马。 “先去我府上,颜先生是这一代最好的大夫,治你的伤不算什么。” “上次一别,已经十年,我还是我,你却做了卫国的将军。” “这十年,你过的怎么样?” “有时候好,有时候不好,你呢?” “也是有时候好,有时候不好。” 叶雨笑了:“你现在过的看上去不错。” 将军没有承认,也没否认,他银色的铠甲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秋风吹起他朱红色的披风时,露出了他腰间嵌满珠宝的剑鞘。 叶雨知道眼前富丽堂皇的将军府,只有立下汗马功劳的人,才配享有这么大的府院。 一个人过的好与不好如果是可以靠荣华富贵衡量的话,那么将军一定过的很好,叶雨一定过的很不好。 他看上去不再是十年前的镖师,也不再是十年前高呼为朋友报仇的好汉,他变的懂得享受。 享受美酒,享受好肉。 这十年的快活,已经让他原本八块坚如磐石的腹肌九九归一,成了一个圆滚滚的将军肚,和他腿上长出的赘肉一样肥硕。 他和叶雨刚迈过门槛,七八个下人就围了上来伺候,替他脱去披风,解下佩剑。 “把叶老弟安排在客房,再找几个人十二个时辰轮班伺候,找几身干净的衣服,再熬一锅安神的药,催颜先生快些来。”将军一边吩咐下人,一边亲自扶着叶雨去到客房。 客房打扫的一尘不染,随时等着迎接将军的客人,换了一身干净衣服的叶雨在同样干净的床榻上躺下,身上的鞭伤疼的他连话都不想说,可他竟然深深的感觉到一阵安全感,这种放下全部戒备的感觉,已经很久没有了。 “对不住了兄弟,我的人对你下手太狠了。”坐在叶雨床前的将军惭愧的说道。 “不怪他们。” “和十年前相比,你憔悴了,这里很安全,再也不会有人拿鞭子抽你,你在我这里好好的安心养伤。” “是你的人把我打成这样,我当然要在这里好好养伤。” 叶雨说完的时候笑了,一种对久违朋友的笑。 将军也哈哈大笑:“你放心,等你这鞭伤好了以后,我每天要拿好酒好肉喂你,把你喂的胖上个十几二十斤。” 叶雨笑道:“看你变胖了,在吃喝这方面一定比过去有经验。” 两人又是相视一阵欢笑。 喂叶雨喝下安神药的和把药端过来的是同一个女婢,透着一丝甘甜的苦药划过叶雨的喉咙,顿时舒服了很多。 叶雨本有许多话要问他,将军却轻轻按下他的身子说:“什么都不要问,什么也不要说,你休息好后,想问什么就问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叶雨点点头,药性和他的疲倦同时袭来,不一会儿便沉沉睡去,这是他十年来睡的最安稳的一次。 将军问下人:“颜先生什么时候到?” 下人道:“已经派人去催了,一两炷香的工夫应该就能到。” 将军点点头后继续很有耐心的守在叶雨的床前。 阳光透过窗纸轻轻的照进来,洒在叶雨的脸上,洒在将军的铠甲上。 能在这乱世再一次碰到故人,将军不禁感叹。 颜先生并不是个男人,她是个女人,颜先生本不是对她的称呼。 这座边远的小城里,只有一家医馆。 坐堂的大夫,抓药的伙计和账房的先生都是同一人,姓颜,这里的人都称呼他为颜先生。 颜夫人在生孩子的时候难产去世,自那以后,颜先生便和儿子相依为命。 那时这座小城还不在卫国的边境,随着许国战线不断的前移,才成了如今的边镇。 颜先生的孩子长到七岁时,花了一笔不算太大的价钱,托人从人贩子那里买了个曾经在窑子里待过的十一岁的小丫头,既是童养媳,也是医馆的杂工。 窑子里出身总归是不好听的,他不许这个丫头再叫过去的名字,颜先生管她叫丫头,他儿子管她叫姐姐,这里的人喊他颜丫头。 开始的几年日子过的很平静,颜丫头每天除了打打杂以外,颜先生也会传授她一些简单的医术。虽寄人篱下不自由,倒也过的心安理得。 这一切安宁是在颜先生他儿子十二岁那年打破的。 眼看着过了年就可以成亲了,许国的铁骑却终于踏进了这里,浴血的士兵已杀红了眼,刀斧手们歇斯底里。 他们进城后烧杀掳掠,恨不得将这里所有的活物杀光,若不是将军及时带着人马赶到,这座小城便要归了许国。 也是从那时起,这里成了边境,将军一直在这里镇守。医馆的颜先生和他十二岁的儿子死在了许国的铁骑下,那一天,十六岁的颜丫头在后院的枯井里躲了整整两天才保全了性命。 颜先生不在了,医馆和颜丫头还在,丫头这些年也学了些浅薄的医术,于是,她便成了坐堂的大夫,抓药的伙计和账房的先生。 一开始,这里的人瞧不起一介女流坐堂,一直过了很久,她才靠着自己从医书里学来的本事获得了人们认可的目光。 被她瞧好的病人称赞她是颜先生在世,再后来,人们干脆就直接称呼她为颜先生,是一种尊敬,一种认可。 十年的岁月已让她亭亭玉立,她不再是窑子里的下人,不再是那个流浪的小木。 她说不上颜先生和他儿子的死对她来说是不是一种打击,至少他们死后,她再一次呼吸到了自由的空气。 无人知晓颜先生来这里之前的过去,因为这并不重要,人们只需知晓她是个好大夫,就足够了。 颜先生刚到将军府,将军就毕恭毕敬的亲自迎了过来,为她引路。 “我的一位朋友不小心被误认为许国的细作,被人抓进牢里吃了几鞭子,还请先生受累给看一眼。” “鞭伤并不难治,涂抹一些金疮膏就可以了,将军的府上一定有不少,特地请我来,想必一定是你很好的朋友。” “是啊,我们十年没见,又在我这里吃了鞭子,如果不把这里最好的大夫请来亲自给他瞧一瞧,我就太不够朋友了。” “既然是你朋友,怎么会被人误认为许国的细作?” 将军长长的叹了口气,道:“这就说来话长了。” 说话间已经到了客房。 将军为她推开门,带她走进屋子,带她走到床前。 叶雨还在没醒,他的脸已憔悴,他的刀已陈旧,他的青丝里已掺杂白发,他的一切一切,现在都映在了颜先生的眼里。 十年了,再一次遇到叶雨时,小木已经二十一岁。(记住本站网址,,方便下次阅读,或且百度输入“xs52”,就能进入本站) 第七章:故人(三) 时间如一把刷子,如一泼冷水,把小木的过去刷干净,把记忆冲淡。 不知叶雨还能不能认出她,小木却已认他不得。 “给我一盆热水,一块干净的毛巾,还有干净的白布,”小木一边放下药箱,一边轻轻的对将军说。 她一进门就注视着叶雨,目光里却无半点激动,透着和对待其他病人同样的温度。 “下手可够狠的,把人打成这样。”小木一边用热毛巾为叶雨擦拭伤口,一边说道。 将军道:“幸好我发现的及时,如果再晚一点,他真被当做了细作,下场就更惨了。” “都是为了卫国,我理解。” “他的伤怎么样?碍不碍事?” “不碍事,上点金创膏就可以了,每天换一次药,不到一个月应该就可以结疤。” “先生,有个事还得跟你商量一下,我这个朋友的事,还请你不要说出去。” 颜先生心领神会,猜到这病人十有八九真的是许国人,不然也不会被当成细作,便道:“将军放心。” 将军抱拳深深作揖,笑道:“有劳先生了,谢谢。” 颜先生摆摆手,道:“将军言重了,能在这里经营小小医馆糊口,全靠将军照顾,应该我谢谢你才对。”说完,颜先生起身收拾药盒。 将军道:“先生不嫌弃的话,就在这吃了饭再走。” 颜先生道:“不劳烦了,医馆还有病人。” 将军拿出一串铜钱递给颜先生,道:“这是诊金,先生笑纳。” 颜先生连忙推辞,急道:“不可不可,往日里全托将军照顾,这诊金是万万不能收的。” 一个弱女子怎么推得过膀大腰圆的男人,将军硬塞进她的药箱里,笑道:“先生时常来我帐下为弟兄们治伤治病,不是我照顾你,是先生照顾我们。” 将军亲自将颜先生送出门,绕过假山,穿过庭院。 走过长长的回廊,阳光穿过栅栏,印在颜先生破旧的药盒上,将军看了看四周无下人,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问颜先生,道:“先生,之前我求你的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颜先生听闻此言,似乎吃了一惊,用加快脚步的办法避开将军的目光,匆忙的说道:“再让我考虑考虑。” 将军道:“先生深明大义,定要慎重考虑。” 他目送颜先生离去的背影,一直到她消失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才转过身来,这是他对客人最高的礼遇。 阳光将他的铠甲晒的闪闪发亮,英气逼人,但是他眉宇间偶尔流露出的刹那不安,仿佛诉说着他有许多不可告人的秘密。 叶雨醒来的时候,将军已经为他备好了一桌精致的菜肴。 和过去他大鱼大肉胡吃海塞不同,现在他吃的精致了,青菜切的整整齐齐,长短一致。栗子鸭汤煲的浓而不腻,一颗颗栗子圆润饱满,显然是经过仔细挑选的。烤牛肉又嫩又香,也不知道腌制了多久。几道卤味冷菜也很讲究,用的一定是十年以上的老汤,就连摆在盘子里装饰用的黄瓜和香菜,也是出自老厨子之手。 酒也不再是过去镖局里常喝的烈酒,而是一壶爽口淡雅的清酒,小小的酒壶似乎也在告诉客人,适可而止,喝的是风雅,品的是三分醉意。 这一桌只会出现在儒生屋里的精致菜肴,现在出现在了将军的府里,叶雨忍不住微微笑了笑。 无色透明的清酒倒在羊脂玉的小酒杯里,叶雨喝完一杯后不急不慢的放下酒杯,笑道:“才过了十年,你好像变了,这酒一点都不烈。” 将军大笑道:“那是我以前还不懂事,这几年我才发现,其实喝到五分醉就停下,比喝醉了要舒服的多。肉也一样,不一定要大口的吃,小口小口吃,汤也小口小口喝,其实也很痛快。” 叶雨道:“难怪,原来是吃的喝的太讲究,所以才吃的现在这么胖。” 将军笑道:“是啊,以前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一日三餐,一点儿肉都不长。反倒是现在吃喝细了,下午有点心,晚上有宵夜,一天吃个六七顿,反而吃胖了,你说好笑不好笑。” “确实好笑。”叶雨微笑道:“毕竟你以前是个走镖的,风里来雨里去,吃不好喝不好。现在做大将军了,可以命令别人给你做最好吃的东西。” 饭后,叶雨才知道将军讲究的程度远不止于此。 长白山的参茶,甘甜适中,叶雨说不出品种,相比是珍贵无比的。就连剔牙用的竹签,也是非常名贵的竹子。 将军和叶雨坐在茶桌上,跪在地上的茶童为他们在紫砂壶里蓄水。 酒足饭饱后的叶雨喝了几口茶,想了想,还是问出了口:“你是怎么当上这个将军的?” 听到这个问题,将军挥了挥手让跪在地上的茶童退下,他站起身,缓缓的脱下身上的衣服。 和他古铜色肉躯共同映入叶雨眼里的,是一道道数不清的伤疤,有箭伤,刀伤和烧伤。 “现在,你知道我是如何当上这个将军的了吗?”将军一边穿上衣服,一边问道,平淡的语气,仿佛昨日的金戈铁马早已远去,只有眼前享之不尽的荣华富贵。 叶雨点点头:“原来,你说十年里也有过的不好的时候,就是指这些伤。” “不算过的不好,这点伤没什么,死不了人。” “那什么才是过的不好?” “跟我一起从军的兄弟战死的时候。”将军放下茶杯,语重心长的说道:“跟我从镖局里出来的有五六十人,这些人都跟我从了军,保卫卫国的山河,十年过去了,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我这个将军的帽子,是弟兄们用鲜血换来的。跟埋在地下的这些兄弟比起来,我现在过的很好。” 这五六十人里,自然有不少叶雨认识的人,听到这个消息时,忽然升起一阵凄凉,不禁重重的咳嗽起来。 将军皱起眉头,道:“你的老毛病还没好?” 叶雨苦笑:“都说是老毛病了,治不好了。” “改天我让颜先生过来替你看看病。”将军补充道:“下午你睡着时,就是颜先生给你看的伤,开的方子,她是这里有名的医生。” 叶雨道:“那我有机会,一定要好好感谢感谢这位颜先生。” 将军道:“我用了五年的时间才当上一个小小的步兵头领,也就是五年前,许国的铁骑打到这里,我带着人马赶到,解了围城之急,镇守在这里,安抚百姓,五年过去了,我也平步青云,从一个步兵头领做到了一个镇守边疆的大将军。” 叶雨很欣慰,因为将军和十年前相比,最大的变化不在于眼前的酒肉奢靡,而是他放弃了复仇,放弃对汤剑离的执念。也许弟兄们死的很惨,但至少是为了国家而战死的,他们的光荣事迹将被卫国史官写入史册,名流千古。 不枉他做一个懂得放下仇恨的大丈夫,做一个保家卫国的好男儿。 “来,我有样东西给你看。”将军一边对叶雨说,一边起身。 第八章:复仇(一) 穿过客堂,二人走进一个比客堂更大的屋子。这屋子里没有一件家具,如果放兵器的架子也算家具的话,那这就是唯一的一件。 这是将军的练功房,除了十八般兵器外,还有沙袋和木桩等练武的器具。将军想给叶雨看的,是一杆寒光逼人的铁枪。 叶雨一看见这杆枪眼睛就亮了,又激动又兴奋,仿佛碰见了久违的朋友,他认得这杆枪。 这是汤剑离的枪。 将军道:“为了找回汤大哥的枪,废了我不少时间。” 铁枪还是和十年一样银光发亮,每天都有专人擦拭的枪尖一尘不染,仿佛从没杀过人,就像是刚铸好时般崭新。除了白色的枪穗换成了红色这一点变化以外,枪尖上还刻了两个字:戮情 “它还是和十年前一样。”叶雨看见戮情两个字时,问道:“这是你刻的?” 将军点点头。 叶雨道:“是什么意思?” 将军道:“我使这杆枪杀敌时,感觉汤老哥还在,一直没有离去。十年前,汤老哥不愿归顺。我不忍心用他的枪去做他本不愿做的事,便找来工匠在枪头上刻下这两个字,戮情,就是割舍感情,断绝个人的感情,只有这样,我在沙场上才能定下心杀敌。” 等到杀够了人,立足了军功,将军就从一个义士变成了土财主,开始花天酒地,沉迷享乐。 叶雨可以理解,当年他在许国的疆土上浴血奋战时心中所想的也是如此,等打完了仗,立了军功领了赏钱,就买几亩田,盖个小茅屋,养几头牛羊。 叶雨现在会忍不住羡慕将军,他做到了自己以前想做但没做到的事。 这座城里最大的酒楼里,酒保和小斯们绕着戏台四处忙活,迎接今天的满堂彩。 戏台上的乐师们统一穿着紫红色的长袍,只有给大人物表演的时候,他们才会穿的这么隆重。 这座城里最大的人物就是将军。 台后的戏班子忙着化妆,比平时更仔细,更小心。他们今天要给自己的恩人唱戏,没有这位恩人镇守在这里,他们只能食不果腹的流落江湖。 这里的人分两种,一种怕将军,还有一种感激将军。 无论哪种人,只要将军一声吩咐,他们都愿意在毫无好处的情况下为将军服务,甚至为他卖命。 戏台班子属于第二种人,他们愿意分文不取的为将军表演。 酒楼的老板则是前者,他时常忍受前来以“赊账”为名义吃霸王餐的将军。 但是今天的将军,看上去既不是霸王,也不是将军。 他今天一改往日里一身甲胄,取而代之的是一身象牙色的便服,看上去随和许多,脸上还挂着豪爽的笑容。 酒店的老板也笑开了花,将军今天不但不是吃霸王餐的,还给了他二两银子,说是结之前赊的账,多出来的权当是赏钱。 “今天我有客人,多备些好酒好菜。”将军这么对酒店老板说的时候,老板才恍然发现这是认识将军以来对自己语气最温和的一句话。 老板几乎就要把将军看成亲爹,一改往日里糊弄将军的态度,毫不吝啬的命厨子把最好的肉下了锅,把最好的酒开了封。 将军的客人当然就是叶雨。 台上热热闹闹唱起来的时候,叶雨虽然看不懂,但知道这一定是一出好戏,就和杯里的酒,碗里的肉那样好。 “想不到你一个粗人,竟然也爱上了听戏。” “以前在道上走镖,后来在沙场上杀敌,大半辈子过去,现在累了,趁现在日子还算平淡,我得抓紧时间享享福。” 在这享福的除了将军,还有满场其他的看官,不知道是来白听白看的,还是将军请来的。 这时,在这吹吹打打好不热闹的酒楼里,在人群攒动的屋檐下,忽然出现一个柔弱的身影,那是颜先生踏着无声的脚步,缓缓从楼梯上走下来,披着一件天青色的披风,眼里少许的倦意是刚为某个病人问诊后留下的,显然她不习惯这热闹的氛围。 将军敏锐的一双鹰眼一瞥就看见了她。 他的眼神似乎有种魔力,被这双眼看见的人就会被刺一下,颜先生顺着这种感觉望去,就和将军的一双鹰眼对视上了。 颜先生发现是将军,便微微一笑,点点头表示打招呼。 将军一边回以微笑,一边对身旁的叶雨说:“你看,那位就是给你治伤的颜先生。” 叶雨顺着他的目光寻找,道:“哪位?” 将军道:“就是披着斗篷的那位,刚从楼梯上下来往门口走的那位。” 叶雨这里看过去,只能看见颜先生的背影和她头上的发髻,虽看不见她的面貌,却也辨出了是个女人,不禁皱起眉头,道:“颜先生是个女人?” 将军哈哈大笑:“称先生的就一定是男人吗?你看这台上演虞姬的这位角儿,却是个男人。” 叶雨若有所思道:“我应该过去跟颜先生道个谢。” 将军按下正要起身的叶雨,道:“道谢可不是这么道的,她想必是来这出诊的,这里人多嘴杂的,你冒然前去道谢,不合礼数。过几日她来为你复诊的时候,你再好好跟她道谢不迟。” 叶雨微微笑道:“想不到你不但吃喝享乐变的讲究,这人情世故也变的很讲究。” 将军哈哈大笑,随着台上一声高亢的唱腔,他忍不住鼓起了掌,高声喝彩。 他鼓掌,人们便跟着鼓掌。 将军在赏钱上也变的讲究,亲自到后台,把一块碎银子双手交给戏班的老板。 给的少了,怕人说自己小气。给的多了,怕人家承受不起。所以每次将军打赏,都给的不多不少刚刚好,只有这样,才能换来别人尊敬的目光。 能遇到叶雨这个故人,将军真的很高兴。每天都在将军府上好生款待,让厨子换着花样做各式各样的佳肴。 天气好的时候,他还会和叶雨在练功房里走上几招,活动活动筋骨。 地窖里藏了好多年的好酒,将军毫不吝啬的每天开上几坛,与叶雨大笑对饮。有几次,甚至和叶雨一直喝酒喝到天亮。 也不知过了几天,地窖里的酒喝了大半,不知是将军请来的,还是颜先生主动上门的,这天她来府上为叶雨复诊了。 颜先生来的那天,下着瓢泼大雨,将军打着伞亲自站着门口迎接他。 在阵阵雨声里,颜先生人还未到,她身上的气味却先扑进了叶雨的鼻子。 那是颜先生身上独有的药香,闻着有些苦涩,并不刺鼻,给人一种精神气爽的感觉。 颜先生进屋后,将军亲自双手接过她身上的披风,抖了抖挂在上面的雨水,屋子里的药香就更浓了。 “这位便是颜先生。”将军又指了指叶雨,道:“这是我朋友,叶雨,上次先生已经见过。” 叶雨,对于颜先生而言,这是个她从未听过的陌生名字,就连十年前的叶雨他自己也未提起过。 对于叶雨而言,颜先生不仅是个陌生的名字,更是个陌生的人,陌生的脸。 他的目光在颜先生脸上停留了许久,没有任何温度,任何闪亮。 他已认不出眼前的人,在他的记忆里,已把小木的一颦一笑定格在她十一的年岁。 叶雨没有说话,抱拳深深作了个揖表示感谢。 叶雨轻声咳嗽的时候,十年的时光早已带走她记忆里熟悉的声音。 颜先生白净的右手搭载叶雨铜色的手腕上,这轻轻的肌肤之触,本该是重逢的触碰,现在却仅仅是一个医生替一个病人诊脉。 半晌,颜先生收回手,淡淡说到:“鞭伤已无大碍,脉象平稳,暂时诊断不出咳嗽的病因,先给你开个补气活血的方子,调养调养。” 这是十年后小木对叶雨说的第一句话,竟是个陌生的声音。 叶雨苦笑:“有劳先生,我这病从小就有,看了很多医生也不见好。” 颜先生道:“如果一直无碍,想必只是你身子比较虚而已,多调养调养。” 颜先生走的时候,依然是将军亲自送她出门的。和上次一样,四下无人后,将军小心翼翼的问到:“先生,之前拜托你的事,考虑的怎么样了?” 和上次不同,颜先生似乎早有准备,没有像之前那样吃一惊,而是很镇定,很严肃,甚至带着几分拒绝的意思说到:“将军,这件事我会慎重考虑,考虑完的时候一定会告诉你。” 也不知道究竟拜托了她什么事,将军一个八尺高的大汉在这小女子面前竟然显得唯唯诺诺起来,连忙道:“那是那是,相信先生一定会仔细考虑的。” 将军回到叶雨的屋子里,穿好衣服的叶雨刚好放下刚喝完药的空碗,道:“我一直觉得这里少了点什么,只是说不出来。” 将军饶有兴趣问到:“少了什么?” “女人。”叶雨道:“看见颜先生,我才发现你身边缺个女人。” 将军哈哈大笑,道:“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认为的人。军功有了,将军府有了,金银财宝有了,本应该还有个国色天香的夫人,再加十几个姿色更加动人的小老婆。” 叶雨道:“可你没有,甚至连窑子都不逛。” 将军道:“可能我对这方面真的不感兴趣吧,倒是喝酒吃肉,耍枪弄棒的事,我一日都不能不做,不然全身都不舒服。” 叶雨道:“你没变,你还是十年前的那个镖师。” 将军道:“那你呢?已到了而立之年,身边似乎也缺个女人。” 叶雨道:“我这样的人,哪个女人愿意跟我。” 将军道:“还在找十年前你要找的人吗?” 第八章:复仇(二) 叶雨黯然点了点头。 将军道:“算起来,那个孩子现在也二十几岁了,再看见她时,你还能认出来吗?” 叶雨摇了摇头,道:“我不知道。” “你也没变。”将军道:“只要你愿意,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 叶雨没有接话,他是自己的朋友,这里却不是自己的家。 他已漂泊太久,早已忘记家的感觉,穿在身上的新衣服和每日的酒饱饭足都让他不适应,有时还会让他感到不安。 于是在四天后的早晨,他打算辞行,离开这里。 他收拾好自己简单的行李,还没走出屋子,将军就像往常一样随和的走了进来。 看见这一幕他很吃惊,紧紧拉住叶雨的手,问到:“你在做什么?” 叶雨道:“正打算向你辞行。” 将军上下打量叶雨,道:“那你的行李呢?” 叶雨指了指腰间的刀,道:“在这里。” 将军的心沉了下去,一个漂泊了半生的人,一把刀是他全部行李,他无法想象叶雨这么些年过的何等孤独。 “我知道你迟早要走的,”将军道:“但你的伤还没好,别着急走,再住上十天半个月,把伤养好,再把自己养的白白胖胖再走也不迟。” 叶雨道:“我的伤已经好了。” 将军看着他毅然决然的双眸,长叹了一口气,松开他越握越紧的手,道:“我在这里驻扎了五年,身边只有士兵和军令,你可知这滋味?” 叶雨道:“我知道,我也行过军,打过仗。” 将军道:“你就不能留下来多住些日子,多陪陪我这个老朋友么?” 叶雨道:“你应该娶个老婆,再生一堆孩子,让他们陪你。” 这句话仿佛说到了将军的痛处,他长长叹了口气,道:“你说的有道理,这些年除了打仗外就是吃喝享乐,娶老婆的事倒是真的耽搁了。” 他转过头看着叶雨,道:“你看,现在我没老婆孩子,所以你真的得留下来陪陪我。” 叶雨道:“你要我留多久?” 将军一听这话,高兴的笑出声来,连忙搭着叶雨的肩膀往外走,嘴里一边说:“最好留到我娶老婆生孩子为止。走,现在先陪我去喝酒。” 酒有饮尽时,人有离别日。 酒比过去的更醇,肉比昨日的更香,仿佛只有用这种方法才能把叶雨留住。 有时候将军还会变得像个孩子一样赖在叶雨的屋子里不肯走,有说不完的话,聊江湖,说国家,讲战场。好几次天亮了,他们才放下手里的酒杯,将军才会闭上他肥胖的嘴。 叶雨陪着这位老朋友又是十天半个月的大酒大肉,直到某天晚上睡前,他发现自己的肚子竟然不知不觉大了点起来,他心里忍不住一阵苦笑。 他心里刚刚萌生出离开这里的念头,将军总会及时的出现,完全不给他说辞行的机会,拉上他就直奔有好酒好肉的地方。 今夜漆黑的苍穹没有一丝云朵,圆月亮的有些透明,有些刺眼。今夜的好酒好肉和昨日的无异,只是今晚的将军,仿佛有心事。 也没喝多少杯,酒量向来很好的将军竟有些醉了,他的嘴里散发着刺鼻的酒气,一双迷蒙的醉眼看着眼前的叶雨,道:“叶老弟,你可知,我带的这支军队经过五年的休养生息,已是卫国最精锐的一支军队。” 叶雨道:“看得出来。” “再过段时间,九月初九重阳节,卫王会御驾亲征,率领大军来此与我会师。”将军道:“自从收编了黑苗寨和华山派,卫国势如破竹,战无不胜。再与我会师,一鼓作气,直捣黄龙,许国的气数已尽。” 听见自己的国气数已尽,叶雨的眼里闪过一丝山河已破的痛苦。 将军继续说道:“到了那时,这天下再无乱世,再也不分许国人和卫国人,所有子民都是卫国人。” 叶雨忽然问道:“黑苗寨的寨主现在是谁?” “老寨主的次子。”将军道:“十年前你杀了老寨主的第二天,他第二个儿子便接过寨主的位置。卫王为了笼络新寨主,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当上驸马后,还让他官拜卫国大都督。” 叶雨道:“少林的方丈呢?” “他常年陪着卫王,为他读佛经,为死去的将士超度,为出征前的将士祈福。”将军苦笑:“这老和尚和华山的牛鼻子命都很长,现在都还活着,牛鼻子读过不少兵书,现在已经是卫国的军师了。” 叶雨道:“他不休到了?” 将军长长叹了口气,道:“我脱下镖服换上铠甲,华山的道士们何尝不是呢,他们也脱下了道袍,穿上甲胄。丐帮的叫花子也不再要饭,这就是乱世。” 叶雨无言以对。 将军道:“之所以让你留下,就是希望等到与卫王会师。我替你谋个偏将的职位,等灭了许国时,凭你的本事,立大功肯定不难,到时候荣华富贵享之不尽,不用再受四处漂泊之苦。” 叶雨冷笑一声:“许国还在,我就还是许国人。” 将军道:“许国马上就要不在了,到时候你也会是个卫国人,你现在是不是许国人并不重要。在这乱世之中,为自己的后路做些打算又有何妨。” 叶雨道:“新寨主一定视我为杀父仇人,他一定不会让我好过。我与华山和丐帮也都有梁子。” 将军道:“国仇家恨面前,这些个人恩怨都是过往云烟。只要你愿意,我在卫王面前替你说话,没人愿与你我为敌。” 叶雨似乎有些生气了,他站起来,道:“你不要忘了,汤大哥当年就是被这些人逼死的,我不愿寻他们复仇已仁至义尽。” 将军道:“你以为,我愿意和这些人共事吗?汤老哥的仇我现在还记得。” 叶雨道:“也许你说得对,天下再也不分许国人和卫国人。可这都与我无关,我早已不愿杀人。” 将军道:“看来,我是留不住你了。” “我留在这里,不是因为身上有伤,也不是为了从你这得到什么好处,更不是为了杀人。”叶雨道:“我只是陪陪老朋友。” 将军的眼里居然泛起了泪花。 叶雨道:“如果你还提这些,我明天就离开。” 将军道:“好,我不跟你提,我们是朋友,不分许国和卫国,我们喝酒。” 叶雨重新坐下,道:“好,我们喝酒。” 这一夜他们都醉了,醉的彻底,醉的舒服。 直到他们醒来。 醒来后头疼的厉害,止不住的呕吐,把昨晚吃进去的鸡鸭鱼肉统统吐了出来。 叶雨一边吐,还一边咳嗽,又咳出了血。 颜先生看到这一幕脸上挂着一丝怒色,她一边给两人倒醒酒汤,一边道:“下次你们多喝点,最好把肝脏都喝烂了,好照顾我这小医馆的生意,顺便照顾一下临街棺材铺的生意。” 将军打着哈哈道:“是是是。” 颜先生道:“将军你身体好,喝的再醉也无妨。可是你朋友身子本身就不好,经不起你几顿酒。” 将军笑道:“这不是有颜先生在么,死不了。” 颜先生白了他一眼,把一碗醒酒汤先递给叶雨。 隔着碗里升起的热气,叶雨半睁着眼望了一眼颜先生,道:“有劳先生。” 颜先生道:“你身子弱,下次别喝这么多酒。” 叶雨点点头,喝完醒酒汤才总算不咳嗽,倒头便又睡去。 在这边远小城的将军府里,似乎藏着某种不为人知的事。 伴随着街边艺人传来的二胡声,颜先生的娇弱的背影消失在长街尽头,她身处闹市,却透着和叶雨一样的孤独。 叶雨醒来时已黄昏,橘色的夕阳射进窗户,照在已经冷透的醒酒汤上。 这碗汤一饮而尽后,叶雨的喉咙总算舒服了些,不过头还是涨得厉害,他决定接下来的两天里一滴酒都不喝。 将军却不这样想,睡了一觉后,他气色很好,脸色红润,谁都看不出他就在几个时辰前还醉的一塌糊涂。 既然头也不疼,喉咙也舒服了,那就要继续喝,难得有个朋友这里。 叶雨拒绝了,他苦笑:“今天放我一马,明天再喝。” 将军道:“不喝酒,你打算喝水吗?” 叶雨道:“我想喝点颜先生的醒酒汤。” 将军四下望了望,道:“醒酒汤喝完了,没有了,我们还是喝酒吧。” 叶雨道:“这里喝完了,颜先生那里一定还有不少。” 将军叹了口气,道:“好吧,今天先放你一马。你先去颜先生那里把醒酒汤喝足了,最好喝撑,明天我们兄弟再痛饮一番。” 如果没有过去的恩怨情仇,也没有国仇家恨,仅仅是喝酒这个问题,也足以让叶雨考虑赶紧离开这里。 他的步伐朝着颜先生的药铺前进时,心里已经盘算着明天如何向将军辞行。 第八章:复仇(三) 假如明天将军还留他,那叶雨便打算后天一早不辞而别。 过去的十年里,他穿过无数个没有小木的城镇,对他而言,这里也不过是个他不愿停留的没有小木的陌生之地而已。 颜先生身上散发的药香如同她稚嫩的年岁一样,青涩,纯粹。 尤其是那一双常年和药草接触的双手,带走了她这个年龄本该有的白嫩,每当这双手在药箱里翻腾的时候,为人把脉的时候,反倒多了一种她这个年龄本不该有的母爱。 这双手刚刚写好一个方子,顺着指尖望过去,一个虚弱的人影走进了这小小的医馆。 医馆里的灰尘在黄昏的残光里飞扬,落在土里,沾在叶雨的脸上。 “酒醒了?”颜先生看清楚是叶雨后,随口问了句。 叶雨道:“人醒了,酒还没醒。” 颜先生道:“炉子还热着,要不要再给你熬一锅醒酒汤。” 叶雨苦笑:“我正是为此而来。” 砂锅里的汤比锅还黑,倒在白净的瓷碗里,这汤看上去就更黑了。 热气透过叶雨的鼻孔,仿佛一个酒徒闻到了酒香,随便吹了吹,就一饮而尽。 颜先生又给他倒了一碗,道:“你从哪里来?” 叶雨道:“很远的地方。” 颜先生道:“打算一直留在这里吗?” 叶雨道:“不,明天我就走了。” 颜先生道:“到哪里去?” 叶雨道:“不知道,应该也是一个很远的地方。” 颜先生没说出来,她脸上已经写满了莫名其妙。 叶雨解释道:“我在找一个故人,她不在这里,所以我要继续往前走。” 颜先生道:“将军可是个神通广大的人,还是你朋友,有没有帮到你。” “没有。”叶雨道:“也习惯了,这乱世里与人失散的,又何止我一人。” 他叹了口气,又喝了一口汤,忽然问道:“你呢?从哪里来?” 颜先生也苦笑了一声,说道:“也是很远的地方。” 叶雨道:“这医馆里就你一个人吗?” 颜先生转过身子给炉子加了点柴,不知是火小了,还是她不愿让人看见自己的表情,道:“以前我夫君和我公公都在,后来许国人打到这里,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轻描淡写一句话,叶雨已能感受到她失去亲人的痛苦,这一路上他看到了许许多多的人间悲剧,可这一瞬间,他还是忍不住为之颤抖了一下。 “总有一天,战火会结束,乱世会过去的。”叶雨说的很真诚,他相信那一天总会到来。 “这句话人们说了很多年,许国和卫国还是打个不停,要不是有将军在,我也早就死了。”颜先生忽然压低声音,道:“再过些时日,御驾亲征的卫王和其余几路兵马在这里与将军会师,到时候又不知有多少人妻离子散。” 叶雨有些吃惊,道:“你怎会知道这件事?” 颜先生感觉到叶雨也知道这件事,道:“将军说的。” 叶雨不假思索的点了点头。 颜先生道:“这里马上就要不太平了,你赶快离开也好。” 叶雨道:“你呢?” 颜先生还没回答,一个脚步声忽然传了过来。 来人是将军府的仆人:“叶先生,时辰不早了,将军特地派我来请您回府用膳。” 叶雨站起身,道:“好。” 仆人弯着腰对颜先生行了个礼,道:“颜先生,我家主人吩咐,先生若有闲暇,不妨移尊驾,来府上一聚。” 颜先生笑了,道:“你家主人就算喜欢热闹,这一年到头也不知道要请我吃几顿饭。” 叶雨道:“你去吗?” 颜先生取过挂在墙上的披风,抖了抖灰尘,小声说道:“明日你就走了,就当给你践行。” 十年过去了,她似没有长高多少,也不知是这披风太大,还是她身形过于瘦小,把她整个人都紧紧的裹在了披风里,仿佛这样才有安全感。 “明日你走之前,来我这一趟,我给你些草药带在身上。”走在仆人身后几丈远的颜先生小声对身边的叶雨说道,声音很小,却和脚步踏在青石路上那么清脆,一清二楚的传到叶雨的耳朵里。 叶雨感激的说道:“先生真是个好大夫。” 颜先生道:“你是病人,还是将军的朋友,既然是将军的朋友,也便是我的朋友。” 叶雨道:“我到觉得,你是拿将军当恩人。” 她先生没有否认,她不愿离开这里的原因之一,就是为了报恩。 颜先生道:“将军是个好人,我已经很久没看见他这么高兴了,你要是走了,他一定会舍不得。” 叶雨道:“我知道,所以还请先生一会儿不要告诉将军我要离开的事。” 颜先生惊讶:“你打算不辞而别?” 叶雨低头:“有可能。” 颜先生道:“如果你真的当将军是好朋友,最好还是跟他当面辞行,我相信他是个通情达理的人。” 一桌的好肉好菜一筷都未动,倒是好酒已经被将军喝了不少。 将军看了看没有兴致的叶雨,又看了看寡言的颜先生,粗大的右掌拍了拍叶雨的肩膀,道:“怎么?饭菜不合二位的胃口?” 颜先生接话道:“将军三天两头请我来这吃饭,怕是真的有些吃腻了。” 难得听颜先生说句俏皮些的话,将军忍不住乐了:“那就喝点酒,我的酒可是这里最好的。” 也不等颜先生答应,将军就给他倒满了一大杯酒。 颜先生连连摆手:“我向来不喝酒,将军你又不是不知道。” 滴酒不沾的颜先生的拒绝将军早已习惯,倒是叶雨,抬头看颜先生的眼神里,竟然有一丝渴望,他希望她为自己喝下这杯酒,当做为自己明日的离去践行。 给不会喝酒的人灌酒,是全天下酒鬼共同的毛病。 颜先生看出他眼里的意思,但她伸向酒杯的手不是将酒端起,而是向前推了推:“我真的不会喝酒。” 她对酒的排斥,就算拿刀逼着她,她也绝不喝一口,闻都不闻,这些都写在她脸上。 夜已经很深,送颜先生回去的是两个将军府的侍卫而不是叶雨,将军硬拉着叶雨陪自己继续喝酒,所以叶雨只好留下。 “你们少喝点。”颜先生离去前的这声嘱咐两人并没有听进耳朵里,倒是颜先生来时路上说的话,叶雨一直在心里思考。 差不多等到将军喝到五六分醉的时候,放下酒杯的叶雨,郑重的说道:“明天一早,我就要走了。”说完,他十分仔细的观察将军脸上表情的变化。 将军意外的平静,仿佛早就料到:“你没有不辞而别,就真的拿我当朋友。” 叶雨道:“如果你也拿我当朋友,明天一早,就用一杯清酒为我送行。”说完,他开始咳嗽。 将军不理会他的咳嗽,道:“你跟我来。” 说完他就起身,仿佛在这一瞬间,他的醉意已经全部消散了。 叶雨跟在他身后,看不出将军眼里的决绝,他不懂将军,也猜不到接下来将军要告诉他的秘密。 几个火盆被将军手里的蜡烛引燃,这宽敞的练功房瞬间变的明亮起来,把这里的十八般兵器照的寒光逼人。 尤其是汤剑离的戮情枪,在这所有的兵器里显得格外显眼。 “这是汤镖头留下的枪。“将军抚摸着枪杆,自言自语的说道,叶雨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将军的话是一阵枪风,他挥舞起这杆枪的一瞬间,枪尖未到,风已到。 这忽然的变化使叶雨大惊不已。 他下意识的抽出刀,没有迟滞,在枪风还为袭来的时候他就下意识的握紧了刀柄。 刀拔的很快,这把刀早就成为叶雨身体的一部分。 枪尖离叶雨还很远,足有二尺,却已停在半空。叶雨的刀在挡下这一刺时,他的眼里写满了疑惑。 长枪的一刺,刀的一档,就像二者相交时擦出的火花那般短暂,转瞬即逝。 “你做什么?”叶雨带着一丝怒意问道。 收回枪的将军仿佛变了一个人,淡淡说道:“果然没看错你,十年过去了,你的刀还是这么快。” “又如何?” 将军谨慎的关上门,这里就成了密室,无论他们说什么,外面的人都听不到。 将军道:“我希望你留下。” “理由?” “杀人。” “杀谁?” “卫王,方丈,丐帮帮主,华山掌门,所有当年逼死汤老哥的人。” 第九章:梅花(一) 叶雨冷笑:“原来你一直在骗我。” 将军的语气里透着杀意:“这十年,我一刻都没忘记当年复仇的毒誓。” 叶雨道:“你当上了卫国大将军,应该忘了。” “我没有忘。”将军的眼里满是苦楚,这种痛苦已经折磨了他很多年:“兄弟们都死了,只剩我一人,我不能忘。” 将军继续说道:“当年,凭我们几十人的力量,根本没有办法透进皇宫,在重重御林军的保卫下刺杀卫王。于是我们决定,受卫王的诏安,立下军功,当上将军,才有机会接近卫王。” “终于,五年前我官拜将军,一直在等一个机会,等一个一口气能把这些人全部杀掉的机会。” 叶雨道:“两军会师,就是你等的机会?” 将军点点头:“我一人之力,没有十分的把握,我需要一把足够快的刀。” 叶雨看着手里的刀,道:“我就是那把刀?” 将军又点点头:“对,你就是。” 叶雨怒了,他很久没有这么愤怒了:“原来这一切都是假的。你把弟兄们都害死了,还杀了我那么多许国同胞,只是为了报仇!” 将军道:“只要能报仇,我自己这条命也可以送进去。” 保家卫国,垒起的枯骨,不过是复仇的垫脚石。 “何必呢?当一个将军不好么?与卫王统一天下,从此再无战火,不好么?”叶雨激动说道:“你有没有想过,许国就要败了,天下就要和平了,杀了卫王,这战火又不知道要烧多少年。” 将军冷冷说道:“天下与我何干,我只要卫王的人头。” 这句话如一盆冷水从叶雨的头上浇下去,他的脊背开始发凉,他看着眼前的将军,道:“原来这十年你一点都没变,还是想着复仇。” 叶雨道:“你这个将军是假的,你为卫国杀敌是假的,为了百姓是假的,把我当朋友留下也是假的,只有复仇是真的。” 将军不理他的讽刺,恭恭敬敬的把长枪放回架子上,道:“汤老哥的仇不报,我死不瞑目。” 叶雨看着那杆枪上的两个字,冷笑道:“我现在才知道这两个字真正的意思。” 戮情,断绝的不是与汤剑离的情谊,而是对世间一切的生命的情谊,为了深深牢记汤剑离的仇,就算牺牲一切都值得。 将军转过身,以一种卫国人对许国人的口吻说道:“你是许国人,杀了卫王,为同胞复仇,岂不如了你的意愿?” “我早已忘了什么卫国人,许国人,我更愿意世间没有战火,做一个天下人。”叶雨又冷笑:“你留住我,本以为是我们兄弟之情,没想到却是为了让我替你杀人。” 将军申辩道:“你只说对了一半,我留你下来,有一半真的是兄弟情谊。” 叶雨道:“我该不该信你。” 将军竟然也怒了,他咆哮道:“如果我不把你当自己兄弟,何必把这秘密告诉你。你别忘了,汤老哥对我们有恩,此仇不报,你良心会安吗?我知道你当年也很想复仇,只不过没有机会罢了,现在有一个大好的机会摆在我们面前,你为什么不把握?” 叶雨怔住了,这一瞬间他才发现,自己这十年来真的变了。自己当年何尝没想过复仇呢,自己当年何尝不为大仇不得报而痛苦呢。 “是不是为了找一个女人,就把男人该做的事都给忘了?”将军喝道:“你忘了汤老哥是怎么死的了吗?忘了八位嫂夫人吗?连他两个孩子你都忘了吗?” 叶雨握紧拳头,他的心仿佛被长枪刺穿一样疼痛,他发现自己真的忘了这本不该忘了的大仇。 将军看出他表情上微微的变化和松动,趁热打铁说道:“十年了,你找的人不知是死是活,说不定再找一百年也找不到。但现在,一个可报大仇的机会就在我们眼前,你甘愿视而不见吗?” 说道这里,一颗眼泪从叶雨的眼角悄悄滑落,他又何尝不知道呢。 将军拍着叶雨的肩膀,竟有赴死的意愿:“兄弟,别再想了,那不过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女人,忘了天下,忘了过去,忘了一切,和我一起,杀了卫王,为镖局报仇!” 叶雨忍住没有哭泣,他已经习惯了忍住流泪,只有他自己知道这种压抑有多么深邃。 大厅是将军府上个最大的屋子,这里足以站下千余人。 大厅的最深处,走上一个七层的台阶,是一张雕满麒麟的红木太师椅,上面铺着波斯商人那里买的软垫子,气派程度丝毫不输给卫国的龙椅。这把椅子,就是这里最尊贵的位置。 将军抚摸着这张椅子,对叶雨说道:“我住进这里的那天,就请这里最有名的木匠,足足花了十一个月做了这把椅子,因为有一天,我会让卫王坐上这张椅子,让他死在这张椅子上。” 他带着叶雨绕到麒麟椅后面,蹲下身,拉开了地上的一个三尺见方的暗门,打开后,有一个小小的空间,刚好可以躲一个人,道:“这个暗门和密室非常隐蔽,旁人完全不会发现这里有个暗室,就算站在上面也发现不了。这是我自己亲自做的。因为这个秘密不能让别人知道,因为将来有一天,卫王会坐在这张椅子上喝酒,会有一个人躲在这里,用刀划破卫王的喉咙。” 叶雨道:“这个人就是我?” 将军道:“你来了就是你。你若不来,我也会找别人。” 叶雨道:“这么说,除了我以外,你心中还有其他人选?” 将军点头,道:“有无数个人选,我帐下也有刀快的人。” 叶雨道:“如果我的刀没那么快,是不是就不用躲在这里了?” 将军道:“镖局里你的刀最快,你有这个使命。” 叶雨道:“卫王为什么要坐在这里喝酒?” 将军道:“因为重阳节那天,他带着众人来此与我会师之日,我会为他接风洗尘。他是王,我是臣,我当然要把上座给他坐。” 叶雨道:“其他人坐哪里?” 将军走下台阶,指着大厅两边的两排椅桌,道:“他们会坐在两旁。” 叶雨看着两排椅桌,道:“这些椅子的后面,是不是也有一个暗门,暗室里是不是也有一个刺客?” “没有。” “为什么?” “与其大费周折做那么多暗门,还要防止被人看出破绽,还要考虑一般的刺客是否一击就能杀死方丈和掌门,不如想一个更隐秘,更有把握的计划。” “什么计划?” “在酒菜里下药,岂不是比做密室,安排刺客更容易?” “致命一类的毒药味道太重,那些老江湖一闻就能识破。” 将军得意的笑了,他显然很满意自己滴水不漏的计划:“瞬间致命的毒药做不到无色无味,但蒙汗药可以,只要让他们失去力气,丧失反抗的能力,就足够了。” 叶雨道:“据我所知,配置出一副无色无味的蒙汗药,也不是什么简单的事。” 将军道:“这里刚好有一位此中高手,可以配置出无色无味的蒙汗药。到了那天,我再命厨子做一些味重的川菜,就算再老道的江湖大侠也辨识不出来。” 叶雨咽了口唾沫,有点不敢置信,但他还是问道:“你说的高手,就是颜先生?” 将军道:“是的。” “原来当年她得你救下时,你已经想到了现在的一切。”叶雨低声道:“如果她不是个用药的高手,你还会不会施恩,还会不会拿她当朋友。” 将军淡淡说道:“也许会,也许不会,我不知道。” 第二天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洒下时,本该离开的叶雨没有离开。 他一夜未眠,十几年前的一笔旧账就像一团麻绳把他的脑子死死捆住,剪也剪不断。 颜先生看见叶雨,显得有些诧异:“你怎么还没走?” 叶雨道:“你不是让我临走前来你这拿点药么?” 颜先生道:“是啊,天没亮我就开始等你了,太阳都出来了你还没来,我还以为你忘了,先离开了。” 叶雨很无奈:“将军又把我留住了。” 颜先生伸向药柜拿药的手缩了回来,奇怪的问道:“你不是说,一定要离开么?” 叶雨苦笑:“每次想离开,将军总是有办法把我留住。” 颜先生道:“他倒真的有本事,这次又是什么原因把你留住的。” 叶雨压低了声音,轻轻说了两个字:“卫王。” 颜先生的目光里仿佛亮过一道闪电:“卫王?” 叶雨道:“将军说,你负责无色无味的蒙汗药,我负责一把足够快的刀。” 颜先生大吃一惊,眼里闪过极近厌恶的不情愿:“他把你也拉下水了?” 叶雨道:“我和他的仇是共同的,我本就是水中人。” 颜先生愣了,她只是个边城一个小小的医师,卷入了她本不该卷入的事。 叶雨低头看着自己手里的刀,眼神里竟有一丝往日的快意恩仇,是杀人后带给他的痛苦:“这把刀已经跟了我十几年,杀过敌人,仇人,小人。现在这把刀有可能要躲在一个角落里,杀一个也许是我在这世上最后的一个仇人,也是这世上最有权势的人。” “你能杀了这个最有权利的人,这把刀岂非才是最有权利的?”刺杀卫王的秘密就这样被叶雨三言两语道破了,颜先生反而觉得很释怀,很放松,不用再对叶雨保持原本的警戒。 叶雨道:“如果没遇到将军,它只是普通防身的刀。” 颜先生看出他眼里有一些畏惧之色,道:“那你在怕什么?是不是对这件事没有把握?” 叶雨道:“这我不怕,我有把握一击必杀,先生的药呢?” 颜先生道:“将军一年多前就开始让我调制无色无味的蒙汗药,经过反复的实验,这一剂药已经做到将军要求的无色无味,只需少量混入酒中服下,用不了一炷香,人就会全身乏力。” 叶雨竟然有些钦佩:“这么厉害的药,有没有名字?” 颜先生摇摇头:“害人的东西,何必取名字让人效仿,留世人传说呢?” 叶雨道:“既然是害人,先生为什么还要做?” 颜先生道:“一开始我拒绝,怎奈将军好几次好言相劝,他又有恩于我,这才不得不为他这么做。况且他也说了,这件事如果我不做,他也会找其他人做。到时候别人的药做的不够好,重阳节万一出了岔子,岂非还害了将军。” 颜先生指了指医馆门口两侧的一副对联,叶雨看了后才彻底理她的不情愿。 “但愿苍生皆无病,何愁架上药生尘。”这幅对联经过岁月的洗礼已经开始剥落,一个医者的慈悲就藏在一道道风霜里。。 颜先生道:“你呢?已经下定决心了吗?” 叶雨摇摇头,道:“我不知道,我心心念念只想找到故人,过去的恩怨我早就忘了。” 颜先生感叹:“原来这才是你害怕的。” 叶雨道:“若卫王死了,这里也会不太平,你怎么打算?” 颜先生反问:“你呢?” 叶雨道:“如果能活下来,便继续前行。” 日晒三竿的时候,将军在他的屋子里看着地形图,在沙盘上调兵遣将,他很谨慎的告诉站在身旁的叶雨:“只要得手,缴下卫王的兵符,其他人中了蒙汗药动弹不得,局面就控制住了,所以你可以放心,我们很安全。”自从昨晚说出他这十年来隐藏的秘密后,将军仿佛就变了一个人,不再一副玩世不恭的态度。 叶雨道:“卫王一死,世间再无净土,我能活着走出这里,未必能活到寻得故人。” 将军道:“大仇得报之日,你一定会忘了这些小事,岂不痛快!” 叶雨道:“那时朝廷不会放过你,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将军早已想好:“退隐大漠,天下再无我这个将军。” 叶雨冷笑:“你是不是小看了卫国的铁骑,怎么可能会让你活着走出卫国。” 将军道:“我一人一骑渐行渐远,目标小,他们抓不住我。再大的网也只是网,而我很小,可以穿过网眼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叶雨一愣,他又发现一个将军深意的安排:“原来这就是你不愿成家的原因,只是为了报仇以后,孑然一身,更加容易脱身。” 将军叹道:“多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如果你能理解我,到了那天你一定不可以失手。” 叶雨还是没下决心,他又问道:“卫王死后,两国又要为此死很多人,你忍心?” 将军冷笑:“是两国的王为了一己私利,为了地盘和人口,才让战火烧起来的,人不是被我害死的,是他们。” 叶雨道:“我不认同。” 将军挥了挥手,不耐烦的说道:“你我都不用认同,你只需要记住,卫王是我们的仇人,这就足够了。” 如果是十年前,叶雨一定会理解他现在所做的一切,因为那时他和汤剑离坚若磐石的情谊还未远去。 第九章:梅花(二) 那是一支用血肉写成的镇魂曲,而现在,这种情感仿佛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他记忆里慢慢淡化。 十九年前的春天,白雪还未化尽,卫国的梅花开的正艳。 如果不是极为重要的镖,汤剑离不会自己亲自押运,显然这次的镖是一笔不小的买卖。 镖车有五辆,拉车的马是镖局里最膘肥体壮的良驹,二十个镖局最精锐的趟子手斗志昂扬,四人一组负责一辆车,随着镖车走在卫国的春色里。 走在最前的汤剑离,他的头上还没有白发,骑着一匹极为珍贵的白马,长枪上的白缨和他的披风在春风里向一个方向随意摇曳。 白马的脖子上挂着一只玉制的铃铛,发出独特的铃声,为这支队伍鸣铃开道。江湖上的四方好汉,闻此玉铃,必退舍三分。 离汤剑离最近的,是一杆一丈多长的镖旗,青布金字:汤。 江湖上只有一家姓汤的镖局,只要是在道上混的,看见这杆旗都要退避三分,就好像一阵清风吹过一条长街,把街上的灰尘扫的一尘不染。 不管是占山为王的匪寇,还是拦路抢劫的绿林好汉,都会买这杆旗的面子。他们惹不起这杆旗的镖局,更因为每年都会收到这家镖局的买路钱。 于是,汤氏镖局的镖几乎可以在卫国的土地上随意行走,信誉是这个国家最好的。 当然,遇到一些不愿收汤剑离好处或者嫌好处太少的人,以及一些不买汤剑离面子的硬汉,难免还要动动刀子流流血。 后来这些好汉又都变成了软蛋,毕竟刀子不如金子好吃。 而现在,这杆象征着镖局荣誉的旗,正在风中轻轻被吹起。 旗手只比汤剑离小一岁,跟着汤剑离走南闯北许多年,已经成了汤剑离的影子。 能成为汤剑离心腹,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第一次接过这杆旗的时候,就歃血发誓,人倒旗不倒,这么多年来,他也一直坚守着这誓言。 “弟兄们,再走四天就到了。这次买卖不小,到时候领了赏钱,大伙儿一定要好好喝几杯。”汤剑离这句话中气十足的传到队伍里,镖师们听了无不士气大振。 每次分发赏钱都毫不吝啬,这也是他能得到他人尊敬的原因之一。 “你不是一直攒钱想买一匹好马么?等做成了这笔买卖,你的钱也差不多够了。”汤剑离对旗手这么说的时候,他的眼里竟然也涌现出一丝美意,仿佛自己才是那个得到好马的人。 旗手竟然有些不好意思:“大哥莫要取笑我。” 汤剑离笑了,笑的很随和,笑的出了声:“这有什么,宝马配英雄。我知道你在马贩那里定金都付了。” 旗手道:“和大哥的这匹白马相比,我那不算什么好马。” 汤剑离道:“是什么品种?” 虽然上一句话还自谦说什么不是好马,可汤剑离这么一问,旗手回答的时候,脸上还是抑制不住堆满了自豪,仿佛自己的马就是这世上最好的马:“蒙古马,黑色的。” 汤剑离也不禁赞叹道:“黑色的蒙古马,很少见的品种,想必毛发一定很漂亮,块头也不小。” “哪里哪里,块头不大。”旗手嘴上这么说,还是掩饰不住他眼神里的骄傲。 汤剑离摆摆手,随意的说道:“唉,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有什么好谦虚的。男子汉,就爱块头大的马,个头小的女人,你说是不是?” 旗手道:“怪不得几位嫂夫人都如此这般小巧玲珑。” 这次不但汤剑离笑了,队伍里所有人都笑了。 汤剑离喜欢别人跟他开开玩笑,喜欢所有的手下都把自己当朋友看待,而不是高高在上的总镖头,他喜欢这种感觉。 但是很可惜,老天爷今天和他们开了一个不好笑的玩笑,这个玩笑让汤剑离的白马变成了红马,是鲜血的那种红色。 第一支箭来的很快,快到就算所有人事先都有所防范都无法阻挡。 但是这支箭既没有瞄准汤剑离的人,也没有瞄准他的白马,仿佛瞄准的是空气。 只听到弓箭破空之声,卷着一丝梅花的香气,这支箭就到了这里。 “砰!”的一声巨响,这支箭竟然炸开了,炸出一团白烟,就在这一瞬间,整个队伍都陷在了滚滚浓烟里。 “护镖!有埋伏!!”浓烟熏的旗手睁不开眼,他还是拼尽全力撕心裂肺的高喊出这几个字。 在众人的喊声中,十几支箭又从同一个方向射来。这一次,队伍中有人中箭倒下了。 杀喊声中,二十多个蒙面大汉从树林里窜出来,手里拿着亮晃晃的兵器。他们显然在这里已经埋伏了很久,蓄势待发的等着这一刻,就像一群伺机许久的饿狼终于看见了猎物。 他们不但体力充沛,显然还为这次劫镖预谋了许久。他们分成两队冲进押镖队伍的位置,刚好把一个长蛇形的队伍斩成三节,首尾不相呼应。 冲进队伍前面的几人,挥刀斩断了旗杆,镖旗落在地上扬起的尘土和白烟混在了一起。 冲进队伍后面的人,见人就砍,毫不留情。 先是放倒镖旗打击士气,再是趁乱杀的人措手不及,看来他们事先策划了许久。 旗手错愕看着镖旗落地,还来不及悔恨,就听到汤剑离的喊声:“不要乱了阵脚,他们人不多!” 他嘶喊的时候,已拉马回首,向队伍的尾部猛冲过去。 长枪本无表情,此刻却能感觉到浓浓的怒意,所到之处,必有血溅。 等白色的马冲到最后时,已有三个蒙面人被刺倒在地,溅起的鲜血染红了那支玉制的铃铛。 旗手已经抽出腰间的刀,砍倒了一个敌人,正向镖旗跑去时,另外两个蒙面人又向他围了过来。 “护住镖旗!”汤剑离又一次高喊的时候,所有人都全神贯注的对付眼前的敌人,根本没办法去理会倒在地上的镖旗。 汤剑离又拉马回首,向镖旗的方向一阵猛冲,绕过镖车,一路狂奔又刺倒一名敌人。他冲到镖旗前,翻身下马,举起掉在地上的镖旗。 “这帮土匪什么来路,劫镖都不符合规矩,兄弟们下手不要留情。” 汤剑离的喊声如一支镇魂曲传到每个人的耳朵里,他们的余光看到了汤家的镖旗又一次摇摆在春风里,他们更加拼死杀敌,护镖。 现在,那杆一丈多长的镖旗成了汤剑离的武器,如一条长龙直入,砸在敌人的天灵盖上一击毙命。 旗手这时虽然毫发无损,但他已经被四个敌人包围住,面对四人的兵器,眼看马上就要吃亏了。 幸好汤剑离距离他不远,看见这一幕时迈动步伐,一个燕子三抄水,举起镖旗就向一人砸去,那人脑壳瞬间开裂毙命。 旗手趁机一个转身挥刀一砍,他身旁的一个敌人中刀倒下。就在他这一转身之间,漏出一个巨大的破绽,另一个人的刀就向他的后背刺了过来。 “小心!”汤剑离大声提醒他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旗手来不及转身,镖旗太长挥动不过去,那一刹那,他下意识的向这边一扑,档下了这刀。 旗手反应过来转过身,敌人的长刀已经刺穿了汤剑离的右臂。 刹那间,汤剑离的右臂上仿佛忽然生出了一个血色的瀑布,鲜血滚滚而下。 看见这一幕,旗手立马杀红了眼。抢前一步,用尽全身之力一刀砍在那人肩膀上,随即飞起一脚踢在那人胸口将他踢飞老远。 人是飞出去了,刀却留在了汤剑离的右臂上。汤剑离的力气似乎还未使尽,拨回镖旗向另外两人挥去,将他们击倒,旗手趁机配合补了两刀。 “大哥!”旗手扶住差点倒下的汤剑离,豆大的冷汗从他的额头上滚滚而下,他把镖旗交给旗手,忍着疼咬着牙说:“护住镖旗!” 汤剑离的鲜血顺着右臂流到旗手身上,滚烫的仿佛灼伤了旗手的皮肤。汤剑离忍着疼命令道:“帮我把刀拔出来!” 旗手咬着牙,毫不犹豫的替他拔出了刀,汤剑离的右臂上好像喷泉,一股血雾喷在了旗手的脸上。 汤剑离没有作罢,他挑起地上的长枪,又一次冲向敌人。 长枪所到之处,必有血溅,五步一刺,十步一杀。 二十几个强盗只剩下五六个,毕竟不是镖师们的对手,过不了多久,还站着的五六个人也都躺下了。 当然,众人还没丧失理智,留个了活口,汤剑离这才如释重负长长松了口气。 弟兄们都围了过来,拿出白布替汤剑离包扎好止血,此时他的右臂已经疼的失去了知觉。 “你是怎么护镖旗的?为什么会让汤大哥替你捡起镖旗?为了救你他还负了伤!”一个怒气冲冲的镖师把旗手推到在地,骂道:“你就是个废物!连镖旗都护不住!有人偷袭你居然也不警惕!” “镖局做了这么多年生意,这还是第一次被人夺了镖旗!”随即,其他几个镖师也都纷纷开口声讨,说的旗手深深低下头,一句话都不吭,自责和羞愧让他无地自容。 “都住口!你们以为护镖旗是很简单的小事吗?”汤剑离忽然开口。 “可是汤大哥,丢了镖旗也就算了,还让你受了这么重的伤。” “都是出生入死的弟兄,流点血而已你们哪儿来这么多废话。”汤剑离冷哼一声,他的声音很虚弱,依然掩盖不了他语气中天然自带的威严:“我们明显中了别人的埋伏,不去问问剩下的活口,倒先开始埋怨自己人。” 众人不再说话,汤剑离看了下狼狈的队伍,叹了口气说道:“要是每趟镖,都要如此这般的杀一场,咱这镖局的生意早就做不下去了。”随即,他给旗手使了个眼色,旗手会意,一把从地上抓起活口,扔在汤剑离面前等他发落。 汤剑离盯着活口看,抬了抬手,旗手马上心领神会,一把扯下对方蒙着脸的黑布。 活口是个八尺高的大汉,黑皮肤,麻子脸,一脸凶神恶煞,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角色。 可现在,这个看上去很凶猛的男人,跪在地上不但吓的尿了裤子,还惊出了一身冷汗。 汤剑离张张发白的嘴唇,轻轻问道:“这趟镖出发前,没人会知道我们走的是这条路,你们既然能在这里埋伏,那就表示有内应,说吧,你们的内应是谁。” 活口吓的直哆嗦:“说出来,能不能绕我一命。” 汤剑离道:“只要你不骗我,你全家老小的命,我都饶了。” 活口先是一愣,随即才反应过来,要是说错了,汤剑离要杀自己一家。 “快说。”汤剑离又一次开口时,活口二话不说伸手指向一人。 这人是队伍里比较年轻的趟子手,和活口完全相反,趟子手长的细皮嫩肉,如果不是这身劲服,看上去就是个白面书生。 包括汤剑离在内,众人都是一愣,谁都想不到这个和自己朝夕相处的年轻人,竟然会出卖自己。 身上一点伤都没受的趟子手面沉如水,显然他已经默认了,或许也是因为众人将自己围在中间,他也不打算反抗和否认了。 “现在,我可以走了吗?”活口忽然开口问道。 汤剑离说话算话,没有为难活口:“你走吧,江湖见,如果想好好活下去,你最好别再遇见我。” 他走的时候,比埋伏在角落里忽然杀出还快。 汤剑离强忍着伤,缓缓走到趟子手前面,语气里充满了愤怒,只问了三个字:“为什么?” 趟子手淡淡道:“我需要钱还赌债。” 汤剑离咬牙:“那你为什么不跟我借?一定要劫镖吗?” 趟子手低下头道:“谁让这趟镖太值钱呢。”他的表情已经做出了为财而付出代价的准备。 汤剑离怒道:“我们五六年的交情,还比不上一趟镖吗?你是不是从来没拿我当朋友?” 趟子手长相虽然细皮嫩肉,骨子倒是硬得很,道:“镖头,何必说那么多,当我决定这么做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后果。” 汤剑离道:“好,是条汉子,镖局的规矩你应该懂。你放心,我会照顾你全家老小,也会替你还了赌债,也不会把你今天做的事说出去。” 出卖镖局的人必须死,这是镖局的规矩。 趟子手有些激动,道:“镖头,下辈子我还替你做事,保证不出卖你,你信不信我?” 汤剑离道:“我信你。” 没人质疑汤剑离的这份诚意,甚至连从他手里接过长枪的旗手,也没有丝毫怀疑。 应趟子手最后的要求,汤剑离受了他跪在地上的三个响头,以表知遇之恩。 汤剑离向他深深作揖,是回礼,也是对他最后的告别。 旗手的长枪刺穿趟子手的心脏时,仿佛读懂了他临死前的悔恨。也是从这一刻起,他决定这一生都要追随汤剑离,直到献出自己的生命。 汤剑离仍然命令旗手扛旗,还把自己的长枪交给他,道:“我的右手拿不了枪,这一路上要辛苦你了。” 他接过的不仅仅是镖旗和长枪,还接过了汤剑离的信任。 旗手扶着汤剑离翻身上马,白马已被鲜血染红,马上的汤剑离回头对旗手说道:“我的右臂伤了又何妨,你就是我的右臂。” 从此以后,旗手就真的成了汤剑离的左膀右臂,后来他当上大镖头。这是他最高的荣誉,最光辉的生涯。 这趟镖走完后,汤剑离厚葬了出卖他们的趟子手,替他还了赌债,履行承诺照顾好他们一家老小,告诉他们趟子手是护镖而死的,是个真英雄,真好汉。 领了赏钱的旗手不但从马贩那里领回了马,还用剩下的钱买了两副他认为很好的马鞍。 一副给自己,还有一副送给汤剑离做礼物。 这不是最上等的马鞍,却是汤剑离最重视的一副马鞍,因为这是他的朋友,他的兄弟,用血汗换来的钱送给自己的。 汤剑离换下原本一直在用的那副上等货色的马鞍,改用这副马鞍。 经历十几年风雨,这副马鞍一直伴随着他,直到后来汤剑离离开人世。 如今,那匹白马和那副马鞍已经不在了,弟兄们也都不在了,除了长枪外,只剩下大镖头和叶雨。 这几日叶雨每每想起大镖头和汤剑离的过去时,内心的踌躇之情油然而生,或许,昔日的大镖头,今日的将军,所坚持的事是对的。 当他对这份大恩大仇徘徊不定的时候,他又漫无目的的走到颜先生的医馆前,似乎能感知到医馆里的那个人,和他有着一样的迷茫。 “如果是十年前,这件事我一定不会犹豫。”叶雨对颜先生这么说的时候,得道了一个类似的回答:“如果我没有行医,也许也不会犹豫。” 叶雨忽然发现,自己和颜先生的一类人:“论报恩报仇,我们应该做,尽管很不情愿。” 颜先生道:“我们都找不到一个拒绝将军的理由。” 叶雨道:“你要报恩,我要报仇。” 颜先生不愿谈这个话题,她柔性的嗓音忽然把话题变了:“再过些时日,梅花就要开了。” 叶雨道:“梅花也能入药吗?” 在医馆的后院里,种着一颗小小的梅树,此时虽未开花,却已能预见冬季时的美艳。 “种这棵树,不是为了入药。”颜先生淡淡说道:“五年前,将军来到这里打跑了许国的兵,我才能活下来。为了报答将军,我就栽种了这棵树,每年冬天梅花开的最艳的时候,我会剪下梅花最艳的花枝,给将军送过去,以示我一直记着他的恩情。” “年年如此,今年是第六年,我相信这梅花之礼,不应该间断。” 叶雨道:“他更希望你能送过去一副药。” 颜先生低下头,眼里写满了不情愿:“那是副害人的药,害了别人,也会害了他自己。” “你杀过人吗?”颜先生忽然问道。 叶雨道:“杀过。” “为什么呢?” “以前为了国家,后来为了情义,再后来,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 “杀卫王呢?是不是也不清不楚?” “嗯。” 将军府的后院的几十颗梅树,是今年刚种下的。叶雨回到将军府路过梅花林时,才忽然发现将军种树真正的深意。 他想用这种方式告诉颜先生,我不缺梅花,我缺其他东西。 “九月初九的重阳节,就是卫王来这里与我会师的日子。”将军这么说的时候,叶雨掐着指头在算:“不到一个月了。” “十年了,终于快等到头了。”将军说:“你也差不多该去把刀磨的锋利一些了,这把刀看上去有阵子没杀人了。” 叶雨道:“真的很久了。” 将军道:“这十年你过的很不容易,我也希望卫王是你杀的最后一人。” 他走在前面,叶雨跟在后面,这条路叶雨已经很熟悉了,是通往将军府酒窖的路。。 穿过长长的回廊,在厨房的院子里,一个幽暗的地道伸向地下,这里就是将军府的酒窖。 叶雨以为将军又要喝酒,他却错了,将军自豪的拍着一个五百斤的大酒坛,笑道:“我还有一件事没告诉你,其实这一大坛酒,才是我这里最好的酒,是我亲自用最精良的糯米酿成。” 叶雨淡淡说道:“这是给卫王留的?” 将军道:“不错。这一坛酒最醇香,酒味最浓,把药下在这里面,神仙都闻不出来。我住进这将军府的第一件事,就是酿这一坛酒,那时我就在脑海里看见了卫王死时的样子。” 将军继续说道:“我从很远的地方请来的一帮厨子也到了,他们做的一手好川菜,又浓又辣又香。” 叶雨打断道:“想必下了药,神仙也是闻不出来的。” 将军满意的拍着叶雨的肩膀,笑道:“对,这一切做起来的时候,比我之前想象的要简单的多。” 计划并不复杂,可将军整整等了十年的执念,让叶雨不禁一阵毛骨悚然。 他也流过血,杀过人,爬过尸堆,他本该是个连死都不怕的人,这一刻竟也畏惧了。 叶雨也不知自己为什么害怕,他把这个疑问丢给颜先生的时候,不知道能不能得到一个合理的回答。 “我连死都不怕,为什么觉得将军很可怕?”叶雨口吻里充满了疑惑,眼神中泛着恐惧的迷茫。 颜先生悠悠说道:“男人有时候很奇怪,明明没死过,却老是说自己不怕死。你不是我第一个见过说不怕死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叶雨尴尬的张了张嘴,竟说不出话。 颜先生道:“我知道你杀过人,也知道你胆子大,可是,你知道一个人可以死的有多惨吗?” 叶雨道:“有多惨?” 颜先生脸上浮现出作呕的表情,道:“我见过全身皮肤都被火烧干净的人,在床上流着血浓,挣扎了二十多天才死。我见过一个五岁的孩子不停的呕吐,不停的抽搐,咬着舌头死去。我见过得了麻风的花姑娘被人架在火堆上活活烧死。我见过八十多岁的老人躺在床上,什么都吃不进去,肚子涨的跟怀了九个月身孕那么大,疼了十几天才撒手归去。” 叶雨道:“这都是你的病人?” 颜先生点点头,道:“你们江湖好汉一刀下去倒是痛快,可你没见过这些被病魔折磨的人。他们都怕死,他们都知道活着有多好。” 她话锋一转,忽然问道:“你知道人死后,会去哪里吗?” 叶雨反问:“你觉得呢?” 颜先生的目光里流露出往日的追忆,那是十年前一个男人对自己说过的,遥远而古老的神话:“在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那是一个比波斯还要远的地方。那里的人们信奉一个狼首人身的神,这个神会把每个死去之人的心脏和一根代表真理的羽毛,放在一个巨大的天平秤两边。一个人生前做的坏事越多,心脏就会越重。做的都是善事,那么心脏就会很轻甚至没有重量。在这个巨大的天平秤上,如果心脏比羽毛轻的话,那么这个人就可升往天堂与诸神永生。如果心脏比羽毛重的话,这个心脏就会被恶魔吃掉,这个人也将被打入地狱。” 颜先生讲完这个古老的神话,她才发现叶雨的眼里有某种令人捉摸不透的呆滞,问到:“怎么?你也知道这个传说?” 她当然捉摸不透叶雨早已回到了过去的思绪,他呆呆的说:“很多年前,我从一个波斯商人嘴里听到过。” 颜先生好奇了起来:“好巧,告诉我这个说法的人,也是从一个波斯商人嘴里听到的。” “后来,我把这个传说讲给了一个十一岁的小姑娘听。”叶雨仔细辨认起颜先生的容貌时,他的眼睛竟因为兴奋而充满了血丝,这是十年来,他心跳最快的一次:“告诉你这个传说的人是谁?叫什么?” 颜先生想抓住叶雨眼里的异样,却没抓住,她不敢相信,不敢奢望,不知因何发白的嘴唇,呆呆说道:“我不知道他的名字,那时我叫他大哥哥。” 叶雨拼命让自己急促的呼吸放慢一些,尽可能的用自己认为平静的口吻继续问道:“你今年几岁。” 他的声音在颤抖,颜先生能感觉到对方正努力控制着情绪,她自己现在也正控制着同样的一种情绪:“二十一。” “我是大哥哥,你是小木吗?” 第九章:梅花(三) 只这一刹那间,颜先生全身热血翻滚,她不敢相信眼前这个留着胡子,披头散发的男人,竟然是自己等了整整十年的大哥哥。 她的回答是一声再也忍不住的抽泣,如鲜血般滚烫的眼泪夺眶而出,掩面而泣。 这一刻,小木似乎失去了所有的力量,眼泪穿过她的指缝,湿润了本已干枯的岁月。 她高兴,她悲伤,她离别,她重逢。 他整整寻觅了十年,面对这一瞬而来的重逢,叶雨全身硬的像石头,在这颠沛流离的十年里,他每天都在脑海里雕刻小木的模样,他本想好了一万句和小木重逢时说的话,现在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这一刻颜先生仿佛不再是医者,她还是十年前那个爱哭的姑娘:“你真的是大哥哥吗?” “我是。”说完这两个字,两行泪水如刀锋划过叶雨的脸颊,然后,他也哭了。 那是一个经历过人间悲剧后,一个男人彻底被某种力量击垮的哭声。 叶雨这一生流过许多不必要的血,却从没有流错过一滴眼泪。就像许多痴情的男人那样,总把眼泪留给别离与重逢。 “大哥哥,我是小木。”小木抓住叶雨的手,就像十年前那样随意,就像十年前那样毫无保留的哭泣。 而叶雨,也像十年前那样看着,唯一不同的,是他不再像以前那样安慰她,而是陪着小木一起流泪。 他们的泪水里流淌着懊悔的苦味,恨自己为什么没能认出对方。 小木道:“我恨自己,没能认出大哥哥。” 叶雨摇头的时候,泪水在空气中飞溅:“是我老了没用,没能认出你来。” 纵使生命化作灰烬,堕入无间炼狱,也要奔向有你的地方。 树影婆娑,小溪潺潺。秋风吹下树上今年的第一片落叶,掉在已开始刺骨的溪水里。 叶雨的灵魂得到了救赎,他把自己浸泡在这寒冷的小溪里时,竟是温暖的感觉。 甚至在他起身,溪水划过他赤裸的胸膛时,他的脸上还洋溢着一丝温暖的笑意。 等候他的,是小木一双绵绵的玉手,替他撩开头发,洗尽铅华,取下落在他头上的那片枯叶。 “头发要经常洗一洗,人才显得精神,不然头发会打结的。” 一把红木的梳子,轻轻梳过已被秋风吹干的长发,这本该是丈夫对妻子做的事,现在梳子却拿在小木的手里。 她表情写着不忍,低声道:“才十年,就有这么多白头发。” 叶雨反而显得很无所谓,微笑道:“如今找到你了,再也不会长白头发了。” 小木道:“我帮你把头发盘起来,那样看上去才威武一些。” 叶雨道:“好。” “你有多久没有修剪胡子了?”小木用剪刀一边给叶雨修着胡子,一边问到。 叶雨道:“我也忘了有多久。”他眼里流露出的满足不是因为修剪了毛发,而是身边有了一个帮自己做这件事的人。 小木为叶雨盘起的发髻不是许国的,也不是卫国,而是一个道家的混元髻。修过胡子的叶雨似乎年轻了好几岁,比十年前在许国做补兵头领时还要威武。 红如枫叶的夕阳落尽,小木带着叶雨回到了她的医馆。 今天的医馆里除了药味,还多了一股油烟味儿。 小木炒了鸡蛋,炖了一盆肉,煮了一大锅白嫩嫩的米饭。 她自己平日里吃的很少很简单,甚至大部分都吃素,今天却有肉,她很高兴。 叶雨道:“今天这么高兴,为什么不来点酒?” 小木道:“你的身子应该少喝酒,再说了,我这也没有酒。” 叶雨没有因为无酒而扫兴,相反,他今天的饭量很好,他一口气吃了三大碗米饭,吃的就像一个孩子,米粒粘在他的脸上。 小木笑呵呵看着他狼吞虎咽。 世上最可口的饭菜不是大酒楼里的山珍海味,而是家里简陋的粗茶淡饭。小木不是他的妻子,但在吃这顿饭的时候,叶雨却学会了这个道理。 “要不要再添一点饭?” “够了,明天再多吃一点。” 这里没有酒,只有茶。 不是上好的茶叶,喝进肚子里仍然很温暖。 叶雨道:“这几年,你过得好不好。” 小木回答的时候很平静:“我过的很孤独。” 叶雨的心里涌起一股共鸣,他又何尝不是呢?他能读懂小木眼里早已习惯孤独的决绝。 小木知道对方过得也很孤独,她一双小手轻轻握住叶雨的大手,安慰道:“现在你找到我了,以后,无论你走到哪里,我都会跟着你,就像以前那样。” 她不必问叶雨愿不愿意,因为根本没必要问,她看出叶雨眼里绝不愿意再接受离别的坚决和痛苦,他已经用眼神默认。 “所以,有件事你一定要做出决定。”小木的表情忽然变得少有的坚决:“忘了过去,不要复仇,不要再跳入重阳节的这趟浑水。” 叶雨看着他,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小木道:“其实你很清楚,重阳节那天,要了卫王的命也许不难,可是卫国大兵的重重包围下,你根本不能活着出去。” “我知道你不是一个怕死的男人,但我希望你为了我好好活下去。不然这十年过的又有什么意义。难道你好不容易找到我,就是为了告诉我,你要去杀人,要去送死吗?” 小木长大了,她不再是以前那个不懂事的孩子。 叶雨动容道:“如果我们离开,你想去哪里。” 小木想了想,道:“去草原,去比你家乡更远的草原。” 叶雨发现她其实没长大,因为她说去草原时的神情,和十年前好像并无两样。 塞外,牧马,放羊,奶酒,马琴。 叶雨忍不住在脑海里勾画出草原的画面,这是一条比复仇之路好走的路。 叶雨道:“我可以不报仇,那你呢?可以不报恩吗?” 小木道:“如果报恩的代价是再一次失去你,我宁愿做一个忘恩负义的人。” 她说的忘恩负义,岂非是另一种更高尚的知恩图报? 叶雨淡淡道:“我也更希望你能做一个普通的人,不要卷入这场纷争。” “我们可以过得清贫一些,过得辛苦一些,也比卷入这些是是非非要好。”小木柔声说到:“再说,你对我也有恩,我也要回报你。” 叶雨道:“不,是你对我有恩,当年是你把自己卖给人贩子,换来一点银子给我买药。” 小木道:“是你把我从妓院里赎出来的。如果没有你,我早已沦落风尘。” 叶雨道:“你把自己卖掉的时候,这份恩已经报了,是我欠你的。” 小木挽着他的胳膊,轻轻说到:“大哥哥,我们何必计较谁欠谁的情,谁欠谁的恩呢?我觉得你是个好人,并不仅仅是因为你对我有恩。” 叶雨道:“我懂。” 小木道:“你以后再也用不着找我了,因为我会一直跟着你。” 这肉麻的话从她嘴里说出来竟一点都不害臊,叶雨苦笑:“你的脸皮还真厚。” 小木眨了眨眼睛,忽然道:“现在还有个问题,我们怎么和将军交代?” 叶雨还来不及思考,这时将军却忽然出现了。 医馆的门虚掩着,将军直接推门进来了。 “半天不见你,我就猜到你肯定在这里。”将军笑道:“走,我们去吃饭。” 吃过晚饭的两人不由自主的接受了,不知是否是因为对将军有愧。 他们三人现在坐在将军府的饭桌上。 一桌美味佳肴,叶雨和小木没有一点胃口,不仅仅是他们吃饱了。 倒是将军吃的很开心,一连吃了两盆饭,才发现他们两人没动几筷子:“二位,不合胃口?” 两人沉默。 将军终于发现他们有些不对劲,这才放下筷子等着他们开口。 叶雨的声音还是很平静,尽管他内心也很不忍:“有件事,我要告诉你。” 将军道:“你说。” 叶雨道:“颜先生,就是我这十年来一直要找的人。” 将军的嘴巴张大了,就好像做好准备吞下一只大苹果,他简直不相信这世上竟然有这么凑巧的事。 他的脑子开始飞速的旋转,故作镇定试探说道:“缘分真是奇妙,你们居然能在茫茫人海相遇。这样也好,等过了重阳节,我们做完那件事,你们就可以找个好地方,安安静静过日子了。” 叶雨道:“我们两人打算在重阳节前就离开。” 这话说的干脆,意思表达的很清楚。 他本以为将军会跳起来大喊大叫,没想到对方出奇的安静,就好像他早已料到。 他也想过将军会直接抽自己一个耳光,然而他伸过来的手并没有这么做,而是给叶雨倒了满满一大碗酒。 他没说话,叶雨却知道他的意思。于是他二话不说,端起碗仰头就把酒喝完了。 小木只能在一旁心疼的看着这一幕。 碗刚放下,将军又给他倒满了一碗。 叶雨还是没说话,仰头喝完。 将军又给他倒满了第三碗。 这次叶雨没喝,因为这第三碗酒被小木端了过去。她喝的比叶雨还干脆。 将军的表情里有一丝不悦,压着一丝怒火,道:“先生向来滴酒不沾,今天倒是不客气,海量。” 将军不再倒酒,他所幸把一大坛酒放在小木前面,一字一顿说道:“你喝。” 只见小木毫不犹豫,举起酒坛,就往她樱桃小口里灌进去,每一口,都带着深深的亏欠,他们决定把这份大仇留给将军,让他独自一人承担。 叶雨看着她的喉咙一伸一缩,把这烈如火的液体灌进肠子,心里不是个滋味。 将军今天显然不想便宜了两人,等小木放下已经喝干的酒坛时,他已经揭下另一坛酒的封口,放在小木面前。 叶雨道:“老哥,你不高兴了?” 将军道答非所问,挥了挥手,道:“喝酒。” 小木终于开口了,道:“是不是喝完这坛酒,我们就可以离开了?” 将军冷哼一声,轻蔑看着眼前这个女人,眼里再无往日的尊敬,不愿和她说一个字。 他有种感觉,颜先生不仅夺走了自己的一个朋友,也打乱了他的屠龙计划。 小木推开叶雨向酒坛伸来的手,又瞪了他一眼,道:“你不能喝酒。” 她也不会喝酒,可现在,她愿意为这个叫做叶雨的男人去做一切事,喝酒又算什么。 她把这坛酒喝完,感觉到胸口闷的就快爆炸了一样,她发誓,走出这个门以后,从此再也不喝一滴酒。 她怕将军还给逼酒,怕自己在这里倒下去,所以她拉起叶雨的手就要走。 她滚烫的手仿佛有一种力量,轻而易举就把叶雨这个大男人从椅子上拉了起来。 他们没走出几步就停了下来,不是将军喊住他们,而是小木忽然倒了下去。 她醉了,她只是个女人,一个一生都没喝过酒的女人。 叶雨扶住她,心里的滋味很复杂,他转过头看向将军。 他不怪将军,一点责备的意思都没有,心里反而有一种无法用言语表尽的愧疚。他知道小木已经改变了自己,就像十年前改变自己那样。他的心里再一次放下仇恨,比十年前更加彻底。 将军看着叶雨,冷冷说道:“你是不是真的已经决定在重阳节前离开了?” 叶雨说不出口,他避开将军炯炯有神的怒视,缓缓点了点头。 然后,他弯腰抱起小木,迈着步子走出了将军府。 小木在叶雨的怀里,整个人都散发着酒气,像从酒缸里刚捞出来一样,她闭着眼睛痴痴问道:“我可以摸一摸你的刀吗?” 叶雨道:“可以。” 白净,柔软,小木那双如刚刚熟透的春笋一般的手,抚摸在冰冷又坚硬的刀鞘上,这时她却笑了,痴痴的笑。 叶雨道:“笑什么?” 小木痴笑着摇头:“我也不知道,只是觉得你还是和以前一样,有时又不太一样。哪里不一样,我也不知道。” 叶雨也是直到很久以后才知道自己哪里变了,除了死在这刀下的冤魂和自己的手以外,从来没人触碰过这把刀,就连十年前的小木也没碰过这把刀。 此刻叶雨还不知道这小小的变化:“你也有些不一样了,你从不喝酒。” 小木道:“那是我欠将军的。” 叶雨道:“以后不喝酒了,你不喝,我也不喝。” 小木道:“以后也别杀人了,你劈柴,放牧。” 叶雨道:“那你呢?” “我可以织布,喂马,也可以看着你劈柴,放牧。”小木又笑了:“如果你愿意,我们还可以找一个风水好一些的地方,挖个坑,把这刀埋了,因为我们再也不需要。” 叶雨没有一丝犹豫,他似乎已经预见自己在一个夕阳西下的春天,在一片茫茫的草原上,挖一个坑,埋下这把刀,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等过几天,自己就会在这茫茫草原里忘记埋刀之处。 这把刀本是他不可放弃的生命,是唯一陪着他能走下去的寄托,现在,他已不需要这种锋芒。 叶雨道:“埋了后,找一把斧子,再找一根鞭子。” 小木红晕的脸上泛起笑意,道:“再给我找几枚绣花针。” 叶雨道:“闲暇时,你还可以背着药箱去附近的村落行医。” 小木拉住叶雨的手:“我要每天给你熬药,你比以前咳的更厉害。” 叶雨道:“我已经越来越习惯了。” 小木道:“不,你要摆脱这习惯,你应该活下去,活到满头白发,活到满脸的皱纹,活到一百岁。” 小木今夜的梦是白色的,她跪在将军脚下,不停磕头,不停赎罪,她不敢抬头去看将军的脸,漫天飘着梅花,一颗颗梅树在四周生长,很快又一颗颗枯萎。 叶雨醒来时,看见的是小木递来的一段梅枝:“每年我都会给将军送一段梅枝,今年也不应该例外。” 叶雨揉着睡眼迷蒙的眼睛,道:“为什么这么着急送?” “因为我们要快些离开这里。”小木道:“我们什么时候动身?” 叶雨道:“越快越好,你收拾好行李,我们可以随时走。” 小木笑道:“我已经把行李收好了。” 叶雨愕然,望了望四周,道:“我怎么没看出来?” 小木指了指桌上的一个药箱和一个包袱,那就是她的行李。 叶雨道:“就这么一点?这里的东西你不要了?” 小木摇了摇头,道:“都不要了,我只想快点离开,趁你现在还没改变主意。” 叶雨道:“好,那我们现在就走。” 小木道:“离开前,要先把这段梅枝交给将军。” 叶雨拉起小木的手,道:“好,我们这就去,这就去跟他辞行,这次他就算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不会留下。” 小木轻轻推开叶雨的手,柔声道:“我亏欠将军,我没脸见他。” 叶雨道:“好,那你在这里等我,我去找他。” 小木道:“帮我转告将军,我有愧与他。” 叶雨道:“我很快就回来,不会让他再有机会把我留下。” 小木道:“将军要是与你喝辞行酒,你也不要贪杯。” 叶雨道:“我只喝一杯,喝完就走。我只想快些带你离开这里。” 小木道:“你真的想好了吗?” 叶雨道:“想好了,这里只有仇,只有刀剑,我们去一个只有你和我的地方过重阳节。” 小木的脸上莫名泛起一阵红晕,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有这种感觉,她似乎感觉到自己和眼前这个男人与十年前相比,有什么地方不同了。 “快些回来,我等你。” 这是小木把叶雨送出医馆时最后跟他说的话,就像叶雨捧着的梅枝一样缠绵。 将军的脸色如同叶雨递上的梅枝那样黑,他冷哼:“这是什么意思?” 叶雨道:“颜先生说,她每年都会给你送一段梅枝,今年也不例外。” 将军冷笑:“往年都是春天梅花开时送过来,今年怎么提早了。” 叶雨道:“她马上就要跟我走,怕是等不到春天了。” 将军道:“那她为什么不自己来?” 叶雨道:“她觉得对不住你,没脸见你。” 将军道:“你呢?你就有脸见我?” 叶雨道:“如果我留在这里过了重阳节,我会没脸见她。” 他不善言辞,也怕将军多说什么,抱拳辞别:“告辞。” “叶老弟。”将军喊住了他:“汤大哥的仇,你真不打算报了吗?” 叶雨的回答就是回过头,大步跨过门槛,转身离开这里。 这是十年来他见过最温暖的太阳,全身轻松的仿佛随时可以飘起来,穿过云彩,飞过山林。 他没有表情,眼里却很容易让人察觉到,这是一个了无牵挂的男人。 一个男人连最深的仇人都不恨了,还有什么放不下的。 他的心中只剩下小木,只剩下远方的草原。 他决定路上找一根竹子,做个笛子,吹儿时吹过的许国曲子给小木听,他甚至已经让这曲子在脑海里回荡。 “我回来了。” 叶雨回到医馆,没有笛子,没有许曲,也没有小木。 只有一张倒在地上的桌子,以及散落在地上的包袱。 叶雨的头皮瞬间发麻,他喊着小木的名字,把这小小的医馆翻了个遍,甚至还打开柜子看了看。 小木消失不见了。 这地上的狼藉告诉叶雨,小木不是自愿消失的。 他下意识的发疯冲出医馆,直奔将军府,并且带了刀。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 第十章:重阳(一) 叶雨把将军眼前的桌案一把掀掉,桌上的梅枝也随之掉在了地上,他很久没有这么愤怒了:“是不是你做的?” 他没问是什么事,面沉如水的将军却冷冷回答:“是我做的。” 叶雨道:“为什么?” 将军道:“你和颜先生要是都走了,卫王就不好杀了。” 叶雨道:“你把她藏哪儿了?” 将军道:“过了重阳节,杀了卫王,我就会告诉你。” 叶雨把刀放在了桌上,眼神似乎已经出鞘:“我要你现在告诉我。” “要是不说,就想杀我?”将军眯着眼睛看着他的刀:“你最好不要那么做,我死了,你就再也找不到颜先生了。” 叶雨愣住,刹那间,十年重逢的暖意,瞬间转做离别的痛苦。 将军道:“我既然已经这么做了,那么就表示考虑的很周全,你放心,颜先生现在很安全,我已经让人带她离开这里几百里,你找不到的。只要我们好好配合,杀了老贼后,你们就能团聚。” 叶雨冷哼:“我要是不配合呢?” 将军道:“如果你不在乎颜先生的死活,可以不配合。” 叶雨一瞬间的震惊后,刀光如闪电般划过,稳稳停在将军的脖子上,他已经很多年没这么动怒了,也很多年没这么大声说话了:“要是敢动她一根手指,我就不念旧情要了你的命。” “我连她一根头发都不会碰,只要重阳节那天你乖乖躲在暗室里。”将军悠然说道:“你也放心,我会让人好吃好喝伺候颜先生,不会让她受苦,好让她安心制药。” 叶雨道:“她不会同意的。” 将军道:“颜先生会同意的,因为我告诉她,如果拒绝,你就会死。” 一阵怒血冲上头,叶雨诧异的说不出话,一口脓血瞬间从他嘴里咳了出来,弯下腰不停的咳。 这也似乎是他十年来咳的最厉害的一次,咳的他喘不上气,咳的他青筋暴起,从嘴里挤出两个字:“小人!” 对于接下里几天发生的事,叶雨的记忆里只有不停的咳嗽,咳到天亮,咳的睡不着觉。 几天后,将军安慰叶雨:“我派去安顿颜先生的人回来了,还捎回了两包药带给你,说是治你咳嗽的。” 叶雨接过他递来的药,冷冷说道:“真没想到,你是个做事这么狠的人。” “叶老弟,没什么狠不狠的。”将军又从身上掏出一包东西,叹道:“这也是一起捎回来的,颜先生已经把迷药配好了。” “一个治病救人的大夫,佛者?仙者?”将军又叹了口气,道:“说什么不愿害人,都是狗屁。” 叶雨沉默。 将军继续说道:“你也一样,说什么自己放下了,说什么不愿再杀人,也是狗屁。” “杀了卫王,你我就是陌路人。”叶雨给将军留下这句话后,眼里透出的神色已把自己与对方的过往恩断义绝。 将军看出来了,但他不在乎。 最后,叶雨问道:“是不是卫王死了,你就会把她安然无恙的还给我。” 将军郑重的拍着他的肩膀,真挚的说道:“我答应你,只要事情办妥了,一定毫发无损的把她还给你。” 这是叶雨认识他以来,听他说过最真诚的一句话,尽管他狠毒,他卑鄙,此时此刻的承诺也是让人确信的,就像将军闪着光芒的双眸一样。 接下里几天,叶雨不再看见将军,他把自己关在小小的医馆里,用医馆里磨剪子的磨石,细心的磨起他的许刀。 这把似乎已经老去,有些生锈的刀,在磨石上来回摩擦几日后,又泛起昔日的寒光,成了一把屠龙的刀。 就像一把尺子,在这阴暗的角落里,丈量着千里之外一个帝王的生命。 他一次次忍不住咳出浓血,腥味染指了这里,将军当然看不见这一切,就好像这几天叶雨也看不见将军一样。 将军先用几只狗试了颜先生的药,然后自己也亲自试药,只要在酒菜里放入微量,喝不了几杯,吃不了几口,用上几柱香的时间,人立刻就会感到全身麻痹,动弹不得。 他很满意,他心里最大的一块石头放下来了,那几天他笑的很放松,无论是走进妓院前,还是离开妓院后。 妓院是个文人大夫的风雅场所,并不欢迎大老粗,若不是将军这个身份再加上他花了足够的银子,那里的女人依然会瞧他不起。 将军不在意花钱,更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大仇得报之日越来越临近,他需要宣泄,需要满足,需要赎回那些生命中悄悄溜走的欢乐。 他尝遍了许多男人一生都没尝试过的女人,她们或美艳,或高贵,或娇羞,直到最后,他也没能总结出自己究竟喜欢哪种女人。 他不在乎,他只需要宣泄,只需要在做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件事之前,得到某种独特的抚慰,让自己平静下来。 一直到重阳节前几天晚上,将军和叶雨才又见面了。 那天夜里天上下着冰冷的细雨,披着月色的白净,挥洒在边城的每一块瓦片上。 见面的地方在将军府,就在麒麟座的暗室旁。 将军从袖子里拿出一个玉制的铃铛,问道:“你还认得这物件吗?” 叶雨点头,道:“这是当年汤大哥的马铃。” “这件东西跟了我很久,马儿已战死,只剩下这铃铛。”将军道:“重阳节那天,我会观察他们,待他们确实已经中毒,时机成熟,便会摇响这支铃铛,你立刻动手。” 玉铃铛清脆悦耳,隔着暗门也能听的十分清楚,他亲自试过很多遍。 叶雨淡淡道:“当年范增示意项王杀沛公,也是以玉为号,好一个鸿门宴。” 将军笑道:“原来你知道。” 叶雨道:“读过一些兵书。” 为了试一试叶雨的刀够不够快,将军准备好了一个稻草人,坐在王座上。 叶雨躲在暗室里。 座下的将军,两只手藏在袖子里,轻轻晃了晃,响起了一阵清脆的玉铃声。 铃声一响,宝座后面的暗门就忽然打开了,一条人影弹起,叶雨手里的刀衬着烛光,只轻轻闪过一闪,稻草人的人头便和这刀光一样轻轻落下,无声无息。 草头并没有飞出去很远,刀锋划过稻草人的脖颈时,轻的几乎没有声音。 将军忍不住拍手称赞:“好快的刀,我本想把这草人在水里泡一泡再让你试,因为那样更像人的皮肉,可想想还是用这没泡水的草人让你试,才显得出叶老弟的本事。果然没看错你,这件事真的不难办。” 叶雨道:“刺王,真的这么简单?” 将军忽然变得语重心长起来,他用一种敞开心扉的口吻说:“你看看这偌大的将军府,看看我库房里堆着的金银财宝,看看我酒窖里藏着的好酒,看看我的吃穿,有没有想过,我为什么这么富足?” 叶雨道:“为什么?” 将军道:“这都是我跟卫王主动要的赏赐,为的就是告诉他,我是个废人,我什么野心都没有,立下军功只为贪图享乐,只要不断赏给我金银珠宝,我什么志向都没有,让他觉着我就是个忘了汤剑离,只知道在他面前摇头摆尾的一条狗。” 叶雨冷笑:“你不是只好狗。” 将军道:“得手后,我会马上用一句话告诉你颜先生在哪里,你从大堂的后门走,那里把守的士兵还没搞清楚状况,你可以很容易就脱身。至于我,你不用管。其实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脱身,我也不在乎,你一定也不在乎。这些都不重要,取了卫贼的人头才是最重要的。” 叶雨道:“这么做很冒险,你可以在这埋伏一批刀斧手,这样更容易得手。” “没有用的,卫王做事及其谨慎,他进府前,会派亲卫队进来清场,除了几个仆人,闲杂人等都会被清出去,根本埋伏不了人。”将军叹了口气,道:“就连厨房他都会派人盯着,每道菜都要验毒,颜先生能配制出无色无味的蒙汗药已经非常不容易,普通的蒙汗药马上会被发现,更别提剧毒。” 叶雨道:“她既然已经做出药了,那你可以现在就告诉我她在哪里,你大可放心,因为就算我知道了也不敢去,你可以威胁我,只要我前脚走,你后脚就让人杀了她。” 将军叹了口气,道:“叶老弟,我也这么想过,可是我这传令的速度万一要是没你去的快可怎么办?再说了,你也可以不用亲自去,找个朋友,也可以替你去把这差事办了。” 叶雨淡淡说道:“我没朋友。” 将军道:“我们已经十年没见了,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没朋友,为了以防万一,还是不让你知道的好,你说对不对?” 叶雨冷哼,道:“最开始,我还有点报仇的冲动,现在已经完全变成一场交易了。” 将军挥挥衣袖,道:“无妨,你要一个女人活,我要一个男人死,各取所需而已,叶老弟非说这是交易,也无所谓,那咱就把交易做到底。你要的女人,她现在活的生龙活虎,可你这杀人的手艺,是不是要练的更娴熟一些?” 说完,他指了指角落,叶雨顺着他的手望过去,才发现大堂的角落里堆着几十个早已经做好的稻草人。一个个没有生命的假人,衬着摇曳的烛光,透着让人不舒服的诡异。 叶雨道:“就算你不说,我也会多练练。” 重阳节,菊花开的正艳。 天亮前,将军焚香,沐浴,披甲,出城五十里迎驾,这是卫王应该享有的尊重。 二百骑兵跟着将军从南门出发,全城的百姓受令聚在城门口,迎接王的到来。 太阳还没出来,他身上的甲胄印着晨光闪着金色的光芒,若不是今日卫王驾到,城里的人甚至会误以为他就是天下的王。 他只是众生中小小的微尘,就连这二百最精锐的骑兵,也不过是落入江河的雨点。 将军先看见的,是卫王所率部队里的开路先锋,那是三匹乌黑的骏马,马上的士卒勇猛威武,中间一骑竖起的大旗上,烫金大字“卫”。 见到大军,将军和二百骑兵翻身下马,以示尊重。 这支部队浩浩荡荡足有二十余万人,骑兵至少就有三四万,黑压压的一片,就像一条不见尾的神龙,扬起的尘土足以把二百骑兵没入黄土。 丐帮帮主走在队伍前面,经过十年的征战,他摇身一变,从一个乞丐头子变成了大将军,也让丐帮的叫花子们穿上了新的衣服,刀枪代替了原本的乞讨的竹棍。 十年过去了,帮主眼神里已不再有饥饿,身体比以前壮硕了许多,有时候感觉比十年前更年轻,比与他骑马并行的驸马还年轻。 驸马正而立之年,是卫国建国以来最年轻的大都督。英姿飒爽,腰间挂着卫王钦赐的佩刀,只看他俊秀的外表,根本无法想象这个漂亮的男人,是个夜里拿鞭子抽打女人的禽兽,是发泄完后一脚把公主踢下床的驸马,更不敢想象他就是当年老寨主的二公子。 自从十年前老寨主死后,他之所以没有继承父亲留给他一山寨的人马和财富,是因为卫王不仅能给他一颗大都督的官印,还能给他一个漂亮的公主,以及一把精致的佩刀。 获得这些的代价又是那么轻,仅仅是把黑苗寨的山头烧了,让弟兄们充军,这是多么划算的买卖。在沙场上征战了两年后,出来的弟兄才死了一半,年轻的驸马更加觉得这是人生中最划算的一笔交易。 尤其每次蹂躏过公主后,第二天喝着酒跟人炫耀着公主的美味时,他就觉得自己这个驸马很威风,而这一切仅仅是牺牲一半弟兄换来的,他常常会带着满意的微笑。 痛苦的公主当然不能理解这一切,她好几次跪在卫王前面苦苦哀求,流着泪告诉父亲,那个畜生在经期的时候都不会放过自己,甚至把衣服脱掉让卫王看自己身上的伤。 有十几个姐姐的公主无法理解父亲,正如卫王无法理解公主一样,明明只要牺牲掉自己一个女儿,就能让黑苗寨死心塌地的为自己卖命,这么划算的买卖,这个不孝的女儿怎么就是不懂为父的苦心呢? 卫王并不担女儿寻短见,他有十几个女儿,随时可以再赐一个给驸马,他要让这个年轻人永远做驸马,永远替卫国卖命。 这一切牺牲和交易都是为了打败许国,就连走在帮主和都督后面的少林方丈也不例外。 十年岁月让方丈苍老了许多,他的背更驼,长须已不见青色。当年他带着几十个僧侣出走少林寺的那一刻起,他就不再是方丈,只是个又老又顿的和尚。 他用自己的方式普度众生,每一次出征前都带着僧侣们咏经诵佛,保佑将士平安归来。每次祈祷后,老和尚又会带着僧侣们重新安排法器,开始超度亡魂的仪式,因为他知道许多人是回不来的。 纵然这乱世残杀众生如草芥,纵然这乱世让跟着他的僧侣一天天变少,纵然他看着身边的人做着肮脏的交易,老和尚仍然保持着一颗慈悲的心,遵守僧人的每一条戒律,徒步行军,忍饥挨饿,尝遍人间疾苦,与众生的苦难融为一体。 老和尚度人度己,这十年对他而言是一次漫长的苦行,对华山的掌门来说,也是人生中最艰苦的修行。 为了修道,掌门忍痛打破一条条原本自己恪守的戒律,他开始喝酒,吃肉,骑马,换下道袍,这一切,都是为了更好的行军打仗,为了不拖累别人。 只要守住卫国山河,自己这小小的戒律又算得了什么,卫王钦赐的军师头衔,又算得了什么。 他的剑从江湖杀到华山,从华山杀到沙场,从沙场杀到帅帐,如今已有数年未曾杀人,因为卫王告诉他,自己是个难得的智囊,应该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于是,他接过军师大印,寸步不离卫王的身边,替他出谋划策,分忧解惑,如果不是他头上盘起的发髻是道家的番天印,早已看不出军师是个道士。 这次卫王御驾亲征,破城杀敌,排兵布阵,每一条重要计策都是军师亲自策划,事无巨细,任劳任怨,不求任何回报。 如今到了这边城,传令兵告诉他大将军带着二百骑兵出城迎接,也是他走到卫王身边亲口汇报的。 如果这二十万人马是一条长长的巨龙,那卫王就是那颗闪烁的龙眼,他的光辉让这条龙有了朝气的精神,让这饥饿的龙,随时准备吞噬所有敌人。 卫王身上的铠甲被满满的龙纹包围,每一条龙摆着不同的姿势,或张牙舞爪,或呼风唤雨,无不凶猛异常。这是卫国唯一一件带有龙纹的铠甲,龙饰在军中并不犯忌,只是将士们更愿意把龙作为卫王专属的纹饰,以表尊敬之心。 铠甲上的龙迎着朝阳初升,年轻又有活力,就像卫王的气度一样,虽然他的容颜已经开始老去,但他知道,只要还能骑在马上,攻破一座座城池,为祖国开疆拓土,自己便永远年轻。 卫王胯下的白马是卫国特有的品种,擅冲锋,力气大,为了和将士们同甘共苦,马鞍并没有十分豪华,唯一的不同是这匹马上有一支丝绸的布口袋,用金线绣着一个闭眼龙首,却不见龙身和龙尾。 这支华丽的口袋是卫王出征前命工匠赶制,为许王准备的,他要亲自砍下许王的头颅,装在这个口袋里。 当秋风吹起这支口袋时,将军的身影就入了卫王的视线,还有他身后齐整跪在地上接驾的二百士卒。 “末将恭候大王驾到。” 卫王抬手不说一个字,他身旁的军师示意说道:“将军辛苦了,起来吧。” 隔着好几丈远的卫王看着他从地上起来后,与他对视了一眼,便是给予这个镇守边城将军的所有尊重。 尘土飞扬,透过每个人的甲胄,吹起长枪的红缨。 第十章:重阳(二) 将军在前面为大军引路入城,帮主和与他并驾齐驱。 帮主道:“将军,眼前这战事如何?” 将军道:“我在这守了五年,许国的兵马不敢来骚扰,加上许国在其他战线的节节败退,我这城里五万士卒日日操练,已经固若金汤了。这次会师,少说也有二十五万人,休整几日,一鼓作气,直捣黄龙。” 帮主笑道:“将军这么能干,杀了许王后,你我一定升官进爵,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将军也笑了:“叫花子们算是享福了,原本跟着你沿街要饭,想不到马上就能当官了。” 帮主忽然叹了口气,道:“只可惜了汤老镖头啊,他要是还在,一定能立大功,名留青史。” 将军摆了摆手,打趣道:“这都八百年前的事了,提他做甚,汤老哥不在了,我不是还在么?我可以替他立功,我可以替他名留青史。” 帮主佩服的拍着将军的马屁股,道:“还是将军识时务啊,当年如果汤老镖头有你这觉悟,那他今天不管是在江湖还是朝廷,一定是一号大人物。” 将军道:“都过去了,现在我们都是卫国的将士,保家卫国是我们为人臣子的使命。” 帮主欣慰的笑了,将他胡子吹起的秋风仿佛来自春季,之前他还担心将军会把汤剑离的仇记在自己头上,现在看来他是个放下个人恩怨,专心替卫国打天下的好将军,好男儿。 他并不知道将军此时此刻在脑海里演练着一招招杀死自己的动作,并不知道眼前的城里已摆下一局鸿门宴,并不知道那张麒麟椅后面的暗室里,正藏着一个屠龙的刺客。 暗室黑的透不进一点阳光,叶雨不禁感叹将军在做这个暗室时下了多大工夫,他盘腿坐在地上,头部离门还有一尺距离,只要听到玲响,他就能起身推开头顶上的门,一刀刺进麒麟椅上卫王的脖子。 叶雨听到大堂里四下忙碌的仆人,又闻到酒菜的香味,大概知道宴席准备到什么程度了。 先进大堂的是卫王的亲卫队,仔细检查了每一个角落,清离了原本看门护院的侍卫,确认这里安全无误后,才让众人进场。 第一个传进大堂的声音,是都督爽朗的笑声:“大王你看,好气派的将军府,将军为了迎接我们,可是费了不少心血。” 将军道:“这都是末将应该做的。”还未开席,藏在袖子里紧握玉铃铛的手却已紧张的流汗。 众人目光穿过厅堂,目光聚在了最高最深处的麒麟宝座,各自暗暗佩服宝座的庄严肃穆。 连坐惯了龙椅的卫王,在这张椅上坐下时,也不经意露出一丝惊讶。 精致的酒菜佳肴,盛在白净的盘子里,米色的酒穿过壶嘴,流入酒樽。 开席后,卫王先端起酒樽,道:“诸位辛苦了,这杯酒,敬大家。” 他的声音低沉,每个字都说的清清楚楚,就连酒穿过他喉咙的声音,都透着一股令人敬畏的威严。 开席后,饥肠辘辘的众人放下一切戒备,狼吞虎咽,烈酒就着麻辣的川菜流进肚子,没人发觉这酒菜里有丝毫的不对劲。 期间,将军不停观察着众人神色和桌上酒菜,他在等一个最合适的时机摇响袖子里的铃铛。 壶里的酒慢慢变浅,盘里的肉渐渐变少,时间一点点流逝,这一刻,将军等了整整十年,现在,他只需要再沉下心来等候片刻些许,大仇便可报得。 他右边的席位坐着帮主,左边的席位坐着都督,等铃铛响起叶雨杀出的那一刻,他会趁众人吃惊的瞬间,把藏在靴子里的匕首插进帮主脖子,再回身割断都督的咽喉。 接着再解决对面蒙汗药发作的的老和尚和军师,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 他把到时候自己要做的动作在脑海里一次次演练,旁人从他沉着冷静的表情上,丝毫感受不到正坐在一个深不可测的陷进里。 可就在将军等候时间再流逝一些的时候,意外却发生了。 麒麟椅上的卫王忽然站起,离开席位,走下台阶。 他左手拿壶,右手持杯,走到军师席前,为自己倒了满满一杯酒。 军师见状连忙起身时,卫王为他的杯里倒满了酒,他的声音低沉,充满了真诚与感谢:“这一路打过来,军师是我最感谢的人。若没有军师出谋划策,排兵布阵,别说拿下许国,就连我们能不能活着到这里都是个问题。也正因为有军师在,我才敢亲自带兵出征。军师,且满饮此杯,预祝我们带着许贼的人头班师回朝。” 烈酒灌入军师嘴里,没有洒出一滴,甚至没沾到他的胡子,他把这杯酒当做卫王的嘉奖,一滴都不舍得浪费。 “大王过奖了,能替卫国出犬马之劳,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军师,下一步我们怎么走?” “许国现在只剩下二十六座城池,且成一字长蛇状,兵力一共只有七八万。地形我们也都很清楚了,让大家在这里休整三日,三天后早晨出发,先打蛇头,穿肠而过,拿下这二十六座成,天下可定。” “打蛇七寸,使其收尾不可相顾,岂非妙哉?” “若打七寸,先要绕开好几座城,这对我们不利,万一敌人出奇兵,把大军和后方切断,我们孤军深入就很危险了。只有先打蛇头,再打蛇颈,七寸,蛇身,最后收掉蛇尾。” 卫王点点头表示同意,军师继续说道:“我们现在的二十五万人在攻城战中,人数并不占优势。越接近蛇尾我们的人就越少。但是,许国的气数已尽,军心涣散,这二十六座城不见得要一座座强攻,中间还能靠智取和离间夺城,有些城还会主动开门投降。所以,天下很快就是大王的了。” 卫王朗声笑了,笑的很释怀,笑的很满足。几代先辈都完不成的大业眼看就要在自己手里完成,他能预见后世人们为自己立碑时扬起的尘土。 将军脸上挂着微笑,但他的心已经沉到了谷底。千算万算,却从没算过卫王如果离开宝座和众人喝酒怎么办。他眼睁睁的看着卫王和军师说话,看着时间一点点流逝。 如果卫王回到宝座之前,众人发现酒菜里有蒙汗药怎么办? 如果真的那样,在门外的护卫闯进来控制自己之前,自己能否一招击杀卫王? 想到这些,将军忽然觉得自己是个愚蠢的人,居然想出了这么一个愚蠢的计划。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暗暗祈祷卫王赶紧坐回宝座。 卫王今天的兴致很高,他走到老和尚席前,脸上仍然带着笑意:“大师,我知道佛家不进荤腥,且以茶代酒,让我敬大师一杯。” 老和尚行了一个佛礼,接过卫王为自己倒满的茶。 “我知杀戮不是好事。奈何许贼昏庸无能,暴戾无道,解万民于水火的方法,也只剩杀戮。”卫王这么说的时候,语气中的确有些许不忍。 若不是生逢乱世,他本不是一个喜好杀戮的君王。 老和尚淡淡说道:“世人皆苦,众生皆是杀戮。” 将军的手心里已满是冷汗,口干舌燥,时间像他的血液,正一点点被抽干。 他凝视着卫王没完没了地与老和尚说话,时不时的用余光瞥一眼宝座,他感觉自己已经失去了对这个计划的控制。 将军的担忧并不是没有道理,卫王走向都督之前,他与老和尚的对话整整有一炷香时间。 躲在暗室里的叶雨也感觉到事情有些不对劲,他只能通过卫王的声音判断自己离他很远。 已经出鞘的刀黯淡无光,握刀的手已渗出冷汗。 “帮主,我知道你是最忠心的。当年诏安的时候,最先接受的就是你,这杯酒敬丐帮。”卫王就算很真挚的表达感谢时,语气里仍非常自然的流露出一种王者之气。 这十年里数不清和卫王对饮过多少杯,可帮主每次接卫王的酒仍像第一次那样小心谨慎:“我们叫花子不懂什么道理,只知道为国捐躯一定是对的。” “天下打下来后,丐帮可以改名了,再也没人称你们叫花子,再也没人敢瞧不起你们。” “都是仰仗大王的恩泽。” “灭了许国后,帮主最想过什么日子?” “天天吃狗肉。” “这有满足了?” “弟兄们要了一辈子饭,每天被狗咬,各个恨的牙痒痒。叫花子不奢望留名青史,只想再也不被狗追,每天吃狗肉。” “不就是狗肉么,这还不简单。”卫王放声大笑:“将军,这里可有狗肉?” 卫王忽然跟自己说话,将军一怔,连忙道:“有有有,这就让下人宰几只狗,帮主要清炖还是红烧?” 帮主毫不客气的说道:“红烧,多放葱姜去去膻味。” 几杯酒下去,众人的脸色都微微泛红,呼吸逐渐变粗,蒙汗药在他们没有发觉的情况下已经发作,现在已经是动手的最佳时机,再拖片刻,恐怕就要漏出马脚。 卫王却还没有回宝座的意思,现在有必要改变计划,将军决定亲自动手。卫王下一个敬酒的人就是自己,等他走近自己,趁他放松戒备的一瞬间,左手掐住他的脖子,右手抽出匕首刺进他胸口。 他已经顾不得下一步如何杀掉其余四人,刺死卫王才是首要目的。 卫王与帮主说话间,将军在心里做好决定的同时,也给自己倒满了一杯酒,等着卫王。 半晌,卫王和帮主说完了话,变故又发生了,卫王竟然迈了几步略过自己,直接走到都督的席前。 卫王从将军眼前走过时,将军本想直接动手,可距离有丈余,中间隔着酒案,自己还跪坐在地上,根本无法得手,也或许,卫王是要回到宝座呢?于是这个念头转瞬即逝,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仇人从眼前走过。 可他的心又再一次沉了下去,卫王又在都督前停下脚步和他说话。 “你离开公主南征北战,不管是对你还是对公主,我都心有不忍,这杯酒我以一个父亲的身份,一个岳父的身份敬你。” 都督大笑:“男女之事不足挂齿,不敢与保家卫国相提并论。” “难为都督了,为了这国家,连令尊留给你的家业都顾不上。” “不敢,比起一个小小的黑苗寨,娶了公主才是小婿三生修来的福分。” 谁没死过弟兄?谁没流过血?将军的功劳与在场的人相比并不逊色,可卫王为什么不给自己敬酒? 倒不是觉得心里不平衡,将军只是怕这其中是否另有含义,他想不通,猜不透。 就连只能听到声音的叶雨也觉得卫王对将军的态度不太寻常,难道卫王已识破这鸿门宴? 说不定卫王认为自己才是功劳最大的人,最后才敬自己呢? 他心里这么揣测的时候,马上就发现自己错了,卫王再一次迈开步子,不是向他,而是走上台阶,走向宝座。 将军总算松了口气,无论这其中有什么含义,都不重要了,只要他坐上宝座,他马上就摇响铃铛。 他这口气松到一半又卡住了,卫王走到一半停下了,站在台阶上,背对着众人,一改刚才的语气,冷冷说道:“都督,收了他的兵符吧。” 将军大吃一惊,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都督的手已经伸了过来,道:“将军,请吧。” 他看都不看都督一眼,死盯着卫王的背影,大声道:“为何?” 都督替卫王回答:“这是军令。” 将军的口气也变了,道:“交出跟了我整整十年的兵马,难道连个解释都没有?” 都督拍着将军的肩膀,无奈的说道:“将军,你可知,早在十七年前,卫国本有一次绝好的良机可以歼灭许国?” 将军道:“不知道,那时我还只是个镖师。” 都督道:“时势终有轮回,十七年前的大势,竟与今日惊人相似。那时,我大卫国集结全部将士,整整二十六万人马,与许国做最后一次决战。” 都督的目光里似有十七年前的金戈铁马:“如果那一战卫国赢了,这天下早就是大王的了。” “那时我大卫国兵强马壮,粮草充足,还有一个百年难得一遇的将才,骁勇善战,无人可档。大王当时对这位将军十分器重,把六万士兵交给此人统领。因此,吞并当时只有十五万人马的许国,已是探囊取物。” “只可恨苍天无眼,不佑我大卫。大战前夕,这个握有六万兵符的小人,竟忽然反水叛变。带着部将断我粮草,杀我守将,我大卫国未战先败。” 将军问道:“为何叛变?” “因为许国对他承诺,只要愿意投靠,灭了我大卫国后,天下可以分他七座城池。”都督冷笑道:“我大卫国岂能输在小人手上,靠着剩下来的十几万人,虽然丢了几座城池,但终于还是守住了我大卫山河不破。” 将军淡淡说道:“难不成,都督认为许国也愿意分我几座城池?” 卫王忽然转过身,这是他第一次正眼看着将军,道:“将军若真是忠君之士,便交了兵符,断了旁人揣测。”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本就是大王的。”将军醒悟到第一目标是卫王的人头,大权早已是身外之物,管他旁人如何看待自己,便伸手探向怀里的兵符。 都督接过兵符后,除了将军以外在场的所有人都长长松了口气,仿佛背后的刽子手终于放下了屠刀。 “这次大王御驾亲征,手握二十万兵马,剩下的兵马,真想不到就掌握在这小小的兵符中。”都督端详着手里的符,怪笑道:“兵符是死的,人是活的,也不知将军手下的人,是听命与这兵符,还是听命与将军?” 他说话间,举手做了手势,门外便进来四个武士,两个手持手链,另外两个手持斩首大刀,显然事先早已准备好。 “这是什么意思?”将军怒道:“兵符交了还信不过我?” 都督安慰道:“得胜凯旋之日,一定替将军立一块墓碑,写满将军的丰功伟绩,留给后人歌颂。” “小人!”将军指着都督的鼻子大怒骂道:“我带着镖局的兄弟在沙场厮杀,如今大战当前,你们居然要取我性命。” 说话间,四个武士已经走到将军跟前,将他围在中间。 将军定了定神,道:“都督,倘若我真受了许国的收买,现在我离你不过几步远,随时可以要了你的命,你信不信?。” “你可以试试。”一旁许久未说话的军师忽然开口,他站起身的同时,右手已按住佩剑,眉宇间布满杀意。 将军心中闪过百念,他离卫王有二十余步,倘若一个箭步从四个武士间冲过去,冲破阻挡在前面的帮主,甩开都督,再拔出靴子里的匕首插进卫王的喉咙,他最多只有两成把握。 就在他刹那的思考间,帮主忽然双目圆睁,大声喊叫:“酒菜里有毒!” 众人顿时一惊,这才发现全身上下竟在不知不觉间使不上半点力。 都督拔刀的时候只觉得全身一点力气没有:“你才是小人!” 卫王扶着护栏气力全无,指着将军时仍没有慌神:“杀了他!” 将军再也来不及多想,快如闪电,如疾风冲出去时,已决心血溅五步,留命于此。 “拦住他!”帮主恐惧叫喊的同时,将军的匕首已经来到了他眼前,动作快的惊呆众人。 一刹那后,帮主捂着脖子,鲜血从他指缝渗出,止都止不住。 将军离卫王只有七步之遥,只要再一眨眼的功夫,他的匕首就能插进卫王的咽喉。 千钧一发之际,屠龙的匕首却停住了。 老和尚的左手如一只钳子夹住了将军的手腕,随即右掌猛切击落了匕首,还没等将军反应过来,一招少林的大擒拿手,已把将军整个人按到在地上。 眼尖的军师发现将军的手里捏着一只玉做的铃铛,大呼道:“他有暗号,有埋伏!快杀了他!” 四个武士举着刀正要把将军乱刀砍死时,忽然“砰!”的一声巨响从麒麟宝座后面传来。 这是叶雨打开暗门用力过猛发出的声响,众人回头望过来,发现宝座后面忽然变出一个人来时,已经来不及了。 寒光破空,来的好快,一柄许国的弯刀,已经架在卫王的脖子上。 第十章:重阳(三) “谁敢动,我就杀了你们的大王。”叶雨说话声不大,每个人却听的清清楚楚。 这句话如一句古老的咒语,把所有人像石头一样定在原地,还让卫王的额头瞬间渗出冷汗,一股寒意瞬间凝固了他的脊背。 “愣着干什么!别管我!杀了他!”将军冲着叶雨大喊:“你快动手!快啊!” 卫王语气慌张:“且慢,万事可商量。” 叶雨道:“好商量,先放了将军。” 老和尚上下打量叶雨,慈祥的双眼仿佛遇到了故人,道:“你先放了大王,老衲便放了将军。” 叶雨道:“若先放了你们的大王,我和将军都活不了。” 老和尚的目光依旧慈祥:“若先放了将军,大王的命也是不保的。” 帮主此时已经躺在地上,抽搐越来越微弱,断气前,只剩下一双圆睁的眼睛恐怖闪烁着,看着门外百余名武士提枪冲进来将这里团团包围,是他在人间最后看见的风景。 大堂里百余人静的出奇,卫王第一次感觉到死亡离自己这么近:“你是谁?” 叶雨道:“不要问,想活命,就放了将军。” 卫王道:“你放了我,我们就放了他。” “好,我们去城外交换。”叶雨朗声道:“统统退后,给我让路。” 卫王的命被人拿捏在手,武士们不敢不从,闻声立马后退。 “别动,不许后退。”卫王傲慢道:“要换,就在这里换。” 将军撕心裂肺的大喊:“莫要跟他啰嗦,杀了他便是!”话音刚落,他便发现叶雨眼里的苦楚。 他彷徨,他无助。 叶雨不能问小木的下落,现在他的刀若落下,丢的不仅是他们两人的命,还有小木的。 他尽量镇定,冷冷道:“这里这么多人围着我换,卫国的王一点诚意都没有。” 老和尚道:“老和尚一辈子不打诳语,只要你放人,我们一定不伤你们性命。” “老秃驴!放你娘的屁!诳语没打过,却害过人的性命。”将军还在使劲挣扎。 老和尚生怕叶雨受将军言语刺激,便高举慈悲的右手,握拳运功,狠狠落在将军的后脑勺上,顿时便将他击昏过去。 叶雨一惊,来不及多想一脚踢在卫王膝盖上,疼的他立马跪在地上,众人吓的冷汗滚滚而下,只听叶雨急道:“都给我老实点儿。” “退后。”叶雨又命令一次,透过卫王的肩膀,顺着刀尖,他终于看见武士们缓缓退后。 老和尚泰然自若,反手捡起地上的匕首顶住将军的脖子,道:“莫要轻举妄动。” 叶雨道:“你为什么没中毒?” 老和尚道:“老和尚不酒不荤,只吃些许素菜,吃的也不多。” 叶雨道:“不喝酒不吃肉,老和尚却要杀生?” 老和尚道:“这匕首与你的刀一起,你若轻举妄动,这匕首便会要了你朋友的命,杀人的不是和尚而是你。” 震惊过后,都督总算定下心来飞速思考,他猜测这刺客别有所图,他凑到军师的耳边,道:“稳住他,我去把这府上所有的人都抓起来,盘问一遍,看这其中有何隐情。” 军师点点头,都督便悄然退下。 叶雨见状连忙说道:“站住,你去哪里?” 军师急急挥手让都督撤走,自己则挡住叶雨的视线,口气平淡,答非所问:“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十年前,我被一把与这一模一样的刀伤过。”军师的目光锐利如鹰,道:“你是不是许国人叶雨,汤老板的镖师。” 老和尚总算认出叶雨,念着佛号,道:“想不到十年过去,叶施主还是没将仇恨放下。” 叶雨冷冷道:“那时我没有机会报仇,现在有了。” 卫王忽然道:“汤老板是自刎的,为何向本王寻仇?” “连他八位夫人和两个孩子,都是自愿服毒自尽的。”叶雨道:“但如果没有卫王,这一家人可以活的很好。” 卫王怒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他宁肯做一个懦夫,也不肯归顺朝廷,这岂非不是君子所为?” 叶雨道:“这偌大的卫国,如果连一个懦夫都容不下,谈什么天下苍生?” 卫王道:“如果卫国人人都做懦夫,那是大卫的不幸。汤剑离当年若肯放下私欲,他一家老小又岂会死于非命?大好男儿连精忠报国都做不到,他不配做丈夫,不配做父亲。” 叶雨怒道:“如果没有战乱,他就是个好丈夫,好父亲。” 卫王的语气依然傲慢,毫不在乎自己的命就捏在别人手上,仿佛已看穿叶雨有不落刀的苦楚:“那他更应为国效力,天下安定后,他才能心安理得为人夫,为人父。我看你也是个敢作敢当的好汉,竟为这种人念念不忘寻仇十年,不懂得报效国家,枉费你这堂堂七尺男儿身。” 叶雨道:“为国捐躯才是好男儿吗?” 卫王冷哼道:“至少比做懦夫强。” 叶雨道:“如果汤剑离是许国人呢?” 众人怔住。 叶雨道:“大王好像忘了我也是许国人。” 一滴浓稠的冷汗滑下卫王的脸颊,顺着下巴滴在了他胸前的铠甲上。 “他不愿归顺与你,只是做了一个许国人该做的事。”叶雨继续说道:“卫国杀我族人,破我山河。大王既然这般敬重爱国志士,我这个许国人现在便杀了卫国的王,替许国的亡魂报仇,你看如何?” 卫王道:“杀我?难道我的命在阁下眼里比天下苍生更重要吗?我一死,两国之间的战乱还不知要延续多久,枉费两国为了天下太平而裹尸疆场的烈士。” 叶雨道:“苍生?你也配说苍生?卫国的王不配,许国的王也不配,苍生是因你们而死。” “我见过卫国的士兵,屠城时整整杀了五万百姓。他们把尸体上的衣服扒掉,堆成一座山,一把火烧的干干净净。”说话间叶雨忍不住恶心想吐:“我也见过卫国数万流民逃离家乡,路上他们易子而食,千里的树叶被吃的干干净净,所过之处不见青草,只留一路人骨。” “我见过一个父亲,白天把自己七岁的女儿抱走,天黑时他一个人回来,端着一锅煮熟的肉。那天夜里孩子的母亲疯了,她抓住丈夫要跟他拼命。” 叶雨顿住没有说下去,他反胃,他难受,卫王没发觉叶雨的反常,问道:“后来呢?” “天亮的时候,那孩子的母亲也变成了一锅肉。”叶雨道:“我不知他们是许国人还是卫国人,也许他们自己也忘了,更不在乎。” 卫王道:“阁下没有阻止这惨剧吗?” 叶雨道:“太迟了,我偶然路过时,那孩子的母亲刚刚下锅。” 卫王道:“禽兽,他不配被人称作父亲。” 叶雨道:“我也这么觉得,所以杀了他。” 卫王像听到一个大快人心的故事一样笑了:“杀的好。” 叶雨道:“后来我再也没杀这样的人,因为这样的人实在太多,他们是恶人,却很可怜。” “老和尚,用佛家的话说,战乱是因,这些枉死的人便是果。” 老和尚还没来得及作答,都督的声音已经从门外传过来:“放什么因果的狗屁?原来你就是叶雨,家父当年就是死在你手里!” “犯上作乱,还不束手就擒。”都督说话间走进来,将两颗血淋淋的新鲜人头扔在地上,动作随意利落,就好像扔了两个烂西瓜,道:“这将军府的人嘴真硬,不杀两个人还真摸不清你的底细。” 叶雨斜眼看了一眼,冷冷对卫王说道:“卫国就是这样对待苍生的。” 卫王非常不悦,黑着脸对都督说道:“这两人是谁?” 都督指着叶雨对卫王道:“是几日前服侍他起居的仆人。” 卫王道:“那又如何?” 都督道:“这边城里有位叫颜先生的女大夫,是他的故人。不知为何,这位女大夫忽然不见了。一番打听下,才从仆人的嘴里得知是被将军藏在了某一处地方。” 叶雨惊的刹那间便僵住了。 都督道:“此番行刺,便是将军拿颜先生的命逼迫他的。如果我没猜错,这酒菜里的蒙汗药,就是这位颜先生调配的。” “从来没见过话这么多的刺客,他拼命想保住将军的命,就是为了知道颜先生的下落。”都督眼里透着掌控全局的胜利,道:“这些事做的极为缜密,世上却没有不透风的墙。只要卫国想从一个人的嘴里问出些事,还没有问不出的,比如颜先生的下落。” 叶雨道:“这事只有将军知道,休想诈我。” 都督道:“将军有没有告诉你?把一个大活人藏起来后,总得有个人回来报信吧?” 叶雨道:“我不信。” 都督道:“这人已经给我们二百人带路去找颜先生了,等把人头带回来你就信了。” 叶雨看着卫王的背影,不见其双眼,仍能感受道他语气中的鄙夷:“原以为阁下是为了汤剑离,看来高看你了,置苍生不顾,竟只为了一个女人。” 叶雨道:“拿一个女人威胁,你们卫国人真卑鄙。” 卫王轻蔑的笑声里藏着怒意:“一个在酒菜里下药,藏在暗处的许国人,却说我卫国卑鄙,可笑。” 叶雨急道:“你放了那个女人,我就放了你。” “堂堂卫国的王,岂能向你低头?既然已有二百人去取她性命了,放不放我,悉听尊便。”卫王道:“如果你只是要个女人,何必如此大费周章,只要愿意归顺卫国,赐你三千卫国美女又有何妨?” 叶雨怒了,他忽然抓起卫王的衣襟,大声道:“给我备马,不然现在就杀了你。” 卫王道:“不备,有种现在就杀了本王,让你和那个女人跟我一起死。” 军师忽然打破这僵局,道:“你放了卫王,我来做你的人质,只要你答应,我保准你平安无事。” 卫王大怒:“放肆,岂能与许贼妥协。” 军师道:“恕罪,保全大王的安危才是燃眉之急。”军师见叶雨仍然拿捏不定,便朗声对外面说道:“备一匹快马,准备好干粮和水。” 军师转过身,将佩剑解下,道:“我中了你的蒙汗药,身上也没有武器,你大可放心。若还犹豫下去,就追不上那二百士兵了。” 叶雨咬咬牙,无可奈何做出决定:“我要两匹快马,连在一起,把将军绑在马背上。把两匹马牵到院子里,让我能看见。” 老和尚的掌力非凡,直到将军被结结实实捆在马背上也没醒来。 两匹马准备稳妥,卫国的士兵统统退下没有阻拦,一眼就能望到将军府的大门,没有阻拦,叶雨才道:“先告诉我颜先生在哪里。” 军师道:“你把人放了,再告诉你不迟。” 叶雨道:“好,你将双手绑在身后,过来。” 军师照做,众人也让出了一条路。 叶雨左手抓过军师,飞起一脚将卫王踢出老远,右手回刀夹在他脖子上,缓步向前。 “弓箭手,射杀此人,莫要伤到军师。”卫王后退两步,忽然大声命令。 叶雨惊道:“你出尔反尔。” 卫王冷笑:“军师答应你的事,与我何干。” 都督连忙道:“大王三思,军师还在他手上。” 军师道:“都督,保住大王是做臣子的义务,我区区一条性命又有何妨。” 卫王肃然起敬:“不亏是卫国的好男儿。” 叶雨怒骂道:“都是卫国的小人!” 数十弓箭手引弓的刹那,老和尚忽然高声喝止:“慢!大王三思。。” 军师大声打断他:“老和尚你闭嘴,莫要替这许国刺客求情,他是卫国的祸患,给我放箭。” 许国的刀穿过军师的胸口,鲜血喷洒而出,在空气中绽放成一朵朵血花,一阵阵血雾,大厅里静的出奇,仿佛溅在叶雨脸上便瞬间凝固的鲜血。 叶雨舍命往大门跨出三步,军师已被七八支箭射穿。 这二十余丈的距离,叶雨听不见军师倒下的声音,听不见卫王和都督的咆哮,听不到老和尚对军师的呼唤,更听不见弓箭破空而来。 他只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脚步声,以及脑海里不断回想着的一个名字。 “小木。” 直到他骑上快马,怒驰出院时,他都感觉不到一只箭已射入左臂的疼痛。 快马亡命狂奔,街上的人连忙闪躲,扬起一路尘土。 卫国的弓马手们得令骑马追赶时,叶雨已经出了这小小的边城。 阳光穿过枝叶,如繁星点点洒下。 叶雨跑了一个时辰,避开大道走小路,入了丛林隐秘之处,在一颗大树下停住。 将军被叶雨用水泼醒睁眼首先看见的,是叶雨那双足以射穿自己的双眼。 这双眼睛怨恨,恐惧,愤怒,他疲倦,他疼痛。 “颜先生在哪里?”叶雨问道。 “卫王还活着吗?” “我问你颜先生在哪里。”叶雨愤怒。 将军的苦笑里透着绝望:“看来最终还是没能替汤老哥报仇。” 叶雨道:“我杀了掌门。” “也好。” “把颜先生藏好后回来报信的人在他们手上,这会儿他们已经在去的路上了,你快说颜先生在下落,来不及了。” “这次没得手,怕是以后再无机会了,我没脸去地下见汤老哥。” 叶雨一把拽住将军,往地上死死一按,咆哮:“你快说!” 两人双目对视,久久没有说话。 半晌,将军淡淡说道:“这里很快就会被他们找到,我们会被包围,什么都来不及了。” 叶雨冷笑:“是不是一开始,就没打算我们能活着出来。” 将军默认。 叶雨道:“可现在我们活着,趁追兵还没到,我求你快把小木还给我。” 十年来,这是叶雨第一次求人。 马蹄声伴着尘土传来,远处的丛林人头窜动。 “来的好快。”将军仰天长叹:“现在我终于明白汤老哥为何再三嘱咐我们不要替他报仇了。” “十年时间,断送了镖局几十个兄弟的性命,大仇也不得报。草莽匹夫,终归不是屠龙英雄。” “你忍着点。”将军按住叶雨的左臂镇定说道:“你还要赶两天的路,不要让这箭伤裂开。” 将军折断箭头,用恰到好处的力道弹指间拔出断箭,解下腰带替他绑紧大臂止血,缓缓说道:“汤老哥死后,镖局几经易手成了宅邸。几年前,我借他人之名买下了宅子,现在,颜先生就在那里。” 叶雨苦笑:“我早该想到的。” 将军道:“你放心,我命人好生照顾颜先生,她很安全。到了那里,你只需说你叫叶雨,是我的朋友便可。” 叶雨惊道:“你不和我一起去?” 将军道:“追兵眨眼就到,到时候谁都走不了,我在这里替你断后。” 叶雨怔住:“你一个人抵挡不了多久,何必把命留在这里?” 将军释怀的笑了,心中那颗吊了十年的石头终于落下:“这是我欠你的,也欠汤老哥和镖局兄弟们的。” 叶雨解下身上的刀递给将军,道:“留给你。” “前面还有敌人,你自己留着防身吧。”将军笑着摆摆手拒绝了,他从衣袖里忽然变出一把短刀:“这把刀,本想紧急之时自己取卫王性命,看来要用在别处了。” 将军拉着叶雨上了马,别过头,决绝道:“你走吧,我去替你引开追兵。” 叶雨不忍看他,只说了两个字:“保重。” “叶老弟。”将军忽然喊住他。 叶雨拉马停住,身后响起将军的声音:“替我跟颜先生说声抱歉。” 那是叶雨从他嘴里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马蹄绝尘而去,留下身后朋友与卫军的杀喊声。 他不知道那个男人能撑多久,他告诉自己,自己一定要撑下去。 第十一章:尾声 数十年漂泊,无数次生死离别,叶雨却如同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学不会去习惯那些自己不喜欢的悲鸣。 三十四岁的叶雨,他年少,他奔波,他鲜衣怒马。 道有千万条,人们总喜欢挤在一条路上走。 路上的马蹄印清晰可见,叶雨顺着一路追赶。 累了,他就吃一点干粮,渴了,他就喝几口水,伤口痛了,他就咬牙忍着。 一天一夜,若不是胯下之马累的几乎虚脱,他根本不愿停留片刻。 两个时辰后,迎着曙光再次出发。 天蒙蒙亮时,晨风里终于看见马蹄扬起的尘土。 这是一道狭长的山谷,被两侧二十余丈高的山夹在中间,是通往镖局唯一的路,没有小道能绕,没有屏障可以躲避,叶雨就是在这里追上两百铁骑的。 他还在斟酌自己是否能和过去一样冲锋陷阵时,二百铁骑里就有人发现了他。 “来者何人,哪里来,到哪里去?” “路人。” “你用许国的刀,可是许国人?” 叶雨思索间,几只卫箭已破空射来。 他翻身下马,以马做盾,总算没有受伤。 二百铁骑训练精良,引弓怒射,不一会儿就将叶雨的马匹射成了筛子。 十名下马的士兵右手持枪,左手持盾,缓缓逼近查看许国人是否死了。 十人围近时,许国的刀客右手挥动了一下。 刀光如惊鸿闪电,两颗人头喷血飞起,刀客眨眼间布满杀意。 两颗人头还未落下,叶雨已夺过了一个盾牌。 卫国的滕盾轻便,耐用,箭不穿,刀不进。 就是靠着这个盾牌,叶雨为自己杀出了一条血路。 十人全部倒下时,他背部也多了一道刀伤。 刀上淌着卫国人的血,叶雨提着刀往前冲过去几十步,如雨水般的箭已将盾牌射出了好几个窟窿。 一半卫兵下马,一半卫兵骑马绕圆,整齐划一,训练有素,将他围的水泄不通。 叶雨还没忘记沙场教会他的东西,他看准了这是二百轻骑兵,没有重甲护身。于是他盯着一个方位,挥刀拼命突围。 只要搅乱他们阵脚,也许还能活着出去。 许国的刀客,力大刀狠,斩了七八人后,终于冲破了步兵的包围。 这时,他弯下身子,施展开许国的斩马术。 一刀斩了马脚,马上的人跌落时,挥手补刀,一气呵成。 一连斩落七骑,有些后面的骑兵又被前面的残马绊倒,卫军的阵脚瞬间就乱了。 头领拼命嘶喊指挥战斗,在他斗志昂扬的时候,许国的刀来了,就像一道飞起的闪电,来的好快。 头领的头并没有落在地上,而是被叶雨抓住头发提在空中。 他在许国做步兵先锋时也不知斩杀了多少卫国的将领,不知多少次让无数卫兵跪在沙场缴械投降。夺得首级他立刻会大喊:“你们的头领阵亡了,快投降!” 现在他说这句话时已没有过去的狠劲,却让人更加为之动容。 也就在这时,叶雨来的方向响起了马蹄声,阵势足有百余人,也不知来的是谁。 叶雨感觉不妙,大喊:“快投降!” 卫兵们都停下了,只道这阵马蹄声必定是许国的伏兵。 他们知道许国的规矩,对待俘虏宽厚,对待顽命抵抗的人格杀勿论。 有人带头扔掉了马刀和盾牌,马上就有人跟着做。 叶雨还没来得及松口气,来者的声音先到:“不准后退,违令者斩。” 都督率领一百余人,浩浩荡荡开进了山谷。 叶雨问道:“将军呢?” 都督冷冷道:“死了。” 叶雨已经料中。 都督望着遍地尸首,道:“为一个女人,值吗?” 叶雨淡淡道:“你为了公主而屈身受招安,也不过是为了一个女人。” “我只能装作贪图公主,若和卫国朝廷抵抗,我的山寨早就被移平。”都督叹道:“你是条好汉,我不会拿颜先生一个女子为难你,说吧,怎么了断。” 叶雨道:“我已经放了卫王。” “可你杀了军师,还有家父。” 都督的佩剑是卫国最宽的一把剑,百炼精钢铸成,虽不是卫国最锋利,却是除了卫王的佩剑以外最尊贵的。 剑指南方,卫国的大军就开到南方,剑指许城,便有卫国的大军围城,所指之处必有血光。 这把象征权利的佩剑极少亲自动手杀人,仅有的几个,也无一不是许国英豪。 现在这把足有手掌般粗的卫剑已经出鞘,衬着都督逐渐布满杀意的目光闪闪发亮:“此战不为两国,不为军师,不为帮主,只是为了家父之仇。” 都督补充道:“我死了,你就能离开,我的人不会为难你。” 叶雨道:“那你带这么多人过来干什么?” 都督道:“是卫王的命令,他嘱咐我一定要杀了你。但这杀父大仇,我一定要亲手得报。” 叶雨肃然起敬道:“你是个大丈夫。” 都督道:“你也有仇人,一定能理解我。” 叶雨点头:“我理解。” 叶雨拔出刀时,都督说道:“我的剑杀过很多许国的好汉,你要小心。” 叶雨满不在乎:“我的刀也杀过不少卫国英雄。” 天下的规矩千千万,当两个男人拿起武器以命相搏时,往往只有一种规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都督的剑力道刚猛,剑气纵横,势压千军,刀档则断,刀迎则伤。 他粗壮的臂膀拔剑时,叶雨就已经察觉不能与他硬拼,要赢在速度,赢在招式。 宽剑刺来,叶雨舍身向前,弯下身子向前探去,一招斩马术的刀法砍了他右脚,顺势探到都督背后,回过身,一弹指间,许国的刀就从都督后面的脖子刺了进去,刀尖从咽喉处插出。 叶雨看见都督落在地上的剑上有血,才发现自己胸口在方才一招之间,被对方的宽剑划伤了。 刀拔出,都督就倒下,圆睁的双目直到现在还不相信自己死了。 “厚葬你们的都督,愿他是我杀的最后一个卫国人。” 暴雨倾斜,嘶吼而下。 刀客带着伤,骑马狂奔许久,他疼痛,他疲倦。 忽然,一个惊雷劈下。 仿佛老天震怒,马儿受惊,一声嘶叫后将叶雨摔在泥地,独自跑走。 任由叶雨如何呼喊,马儿也没有回头。 他滚落在泥潭里,旧疾复发,他蜷缩着身子剧烈咳嗽,咳出了鲜血,额头咳出了青筋。 胸口,左臂和背后的伤口裂开,鲜血淌入地下,他的疼痛与这雨水一同落在大地之上。 他不能倒下,大雨的尽头有他想见的人在等他,他要去重逢,他要追赶上小木离开后整整十年的足迹。 骑马要一天的路程,叶雨在大雨中整整走了三天。 黄昏,夕阳如一道神光照耀着镖局,照耀着叶雨苍白的嘴唇,破烂的衣衫。 他推开镖局的门时,小木正在院子里磨药,暖暖的夕阳撒在她身上,安详,平和。 小木看见这个衣衫褴褛的人忽然出现,她惊恐,她失措。 直到她的目光认出是叶雨时,叶雨的脸上才终于露出一丝宽慰的笑意。 然后他放松,接着就倒下去了,倒在了夕阳下,倒在了血泊里,倒在了重逢中。 他疼痛,他疲倦,他想休息。 金疮药如小木的素手,温柔的缠绕在叶雨的伤口上,捂住鲜血。 叶雨两天没醒,小木两天没睡。 第三个夜晚,晚风轻轻吹起叶雨的眼皮。 他伸手时没有摸到自己的刀,他彷徨,他恐惧。他无助的从床上弹起,惊动了一旁沉沉欲睡的小木。 “我的刀呢!?” “在这里。” 刀洗的干干净净,仿佛从未杀过人,不见鲜血,不见污垢,轻轻的被小木捧在手里递过去。 叶雨握住刀,他惊慌失措的脸色才安定下来,语气仍像惊弓之鸟:“快走,这里不能久留。” 小木柔声道:“你快些躺下养伤,这里没有追兵。” 叶雨看见小木毫发无损,才宽心:“真的没有追兵?” 小木道:“你都昏迷两天了,要有追兵,早就到了。” 叶雨道:“他果然是个守信用的人。” 小木道:“你说谁?” 叶雨道:“杀死将军的人。” 小木惊道:“将军死了?” 叶雨脸上没有表情:“我也差点死了。” “卫王呢?” “活着。” “他会不会再来找我们?” “一定会。” 小木的脸上多了一层忧郁的神色,叶雨道:“将军让我跟你说声对不起,他很后悔这么做。” 小木道:“这是我欠他的,我不怪他。但他不应该让你去冒险,不应该要挟你。” “都过去了,以后再也不会有人逼我去杀人了。”叶雨淡淡笑道:“我饿了。” 小木喜道:“你要吃什么?” “有馒头吗?” “有,我再熬一锅鸡汤。” “我能喝点酒吗?” 小木想了想,道:“有一坛做药引子的酒,你有伤,只能喝一点。” 这几个白净的馒头,是叶雨十年来吃过的最干净的馒头,没有污垢,没有鲜血。 他真的饿了,狼吞虎咽吃的很大口,若不是一碗鸡汤下肚,他怕是会噎死。 小木道:“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叶雨摇头道:“我不知道,你呢?” 小木道:“我也不知道。两国大战在即,你应该找个安静的地方,把病养好。” “曾经有个术士说,我的病活不过三十岁,现在多活了几年,已经赚了。”叶雨道:“我也恨这病,若不是我这病,当年也不会害得你卖身换药。” 小木道:“你还记不记得,那时我曾和你说过,想去看一看草原。” 叶雨点头:“记得。” 小木道:“我们离开卫国,离开许国。我们去塞外,找一片安静的草原,好好医你的病,好不好?” 塞外,草原。 叶雨从不敢奢望那样平静的生活,现在对面的人已经把这生活的钥匙递到了眼前。 小木倒了两杯酒,一杯给叶雨,一杯给自己,道:“如果你愿意,我们就干了这杯酒。” 温润的药酒流过她细嫩的咽喉,她红润,她安静。 她把杯子放下,叶雨还愣神看着自己,便道:“你不愿意?” 叶雨连忙摇头:“我只是从不敢想象能与你一起去塞外放牧。” “我怎么会不愿意呢?”说完这句话,叶雨端起的不是酒杯,而是抱着酒坛,没有一丝犹豫,眼神坚决,毫无保留的仰天豪饮。 “你有伤,怎么能胡乱喝酒?”小木急忙抢过他的酒坛,发现叶雨已经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这一刻,他不在是个大男人,只是个终于迷途归家的孩子。 他痛哭,但他不再孤独。 迎接他哭声的,是小木脸上两行晶莹通透的泪水,落在杯中,落在他们心里。 迎着烛光,两人相拥而泣,让彼此的眼泪交融一起,彼此心中画出同样一副草原美景。 那是命运第一次对他们温柔相待。 离开前,叶雨跪在汤剑离坟前磕下的头,扬起的纸钱,是他对恩人最后的谢罪,也是对江湖的告别。 山脚下的几个和尚正在做法,吟唱着地藏经,祈福两国的苍生太平。 梵音将一男一女的身影送落夕阳,将他们送出不再留恋的尘世。 塞外一望无际的草原,并不是叶雨的家乡,却胜似家乡。这里没有许国人和卫国人,没有战乱,没有恩怨情仇。只有风吹过牛羊的声音,只有牧民祥和的生老病死。 纵使命运几乎将他们化成灰烬,只要留给他们一丝真情,他们在辞世前仍愿温柔以待。 几十年后,小木亲手将叶雨埋在这片草原下,她的目光并没有离别时本该有的不舍。 因为叶雨离世前许诺过她:来世,我们还能重逢。 相视一笑,叶雨安详离世,仿佛这一生过的不曾有一点波澜。 小木把最后一捧黄土洒下,叶雨脸上仿佛还带着微笑,离别的凄美伴随着他最后的一呼一吸。 几年后,叶雨的坟旁多了另一座矮矮的坟作伴,坟下的人已分不出这究竟是重逢还是离别。 他们用一生的岁月,仍无法说尽重逢与别离之间的苦海。 那一天,下着毛毛细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