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何勿思》 血色罗裙翻酒污 中秋清月,虾膜陵下,露始白。 爹娶姨娘入门已有半年,婚前竟不知姨娘不能生育,如今,也渐渐从恩爱夫妻变成枕边客。 家里的日子每况愈下,一日,姨娘趁爹外出,拉着我的胳膊,一路把我送到平康坊,我看不出姨娘的神情,直至老鸨出来,她才挂起那妩媚的笑脸,同老鸨讨价还价。 她拉我到胡同口,“家里养活不了你,只能留你弟弟一个男丁,以后的日子如何,自求多福吧。你,也别怪姨娘。”说完,便头也不回的匆匆在巷口里消失了。 这半年的贫贱夫妻生活也已让姨娘憔悴了些,好在她却对爹十分容忍,或许她也是想好好和爹过日子的。总之,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她。 那一日晚上,老鸨叼着烟斗,用她抹着浓妆的眼睛盯着我打量,“妓女和鸡有什么区别?” 我没敢开口说话。 “妓女有手有嘴有脸,鸡只能被吃。想做什么样的妓女,全把握在你自个手里,想舒舒服服的,门都没有。” “是”我用微弱的声音应道。我懂得,在这姹紫嫣红的精致里,妓女也有属于妓女的阶层网,做人,总要争气。 可奈何,我蠢的一塌糊涂。 明儿就是中秋了,我已来平康里足一年了,可唱弹歌舞的资质却是一众倒数,后天我便满12岁了,若还是这样,自己也不敢想等着我的会是什么。 黄昏,小莺姐让我去后院挑担水来,或许也是对我失望才差使我开始做苦力了。 我挑来满两担水,却不料脚底一滑,摔了个踉跄。 “可有恙”,院里传来一个好听的男声,带有成熟男子特有的雄浑与温柔。 我抬眼望去,是一个有着书生气的高挑男人,眉眼如星月般深邃好看,他朝我走来,举止间又多了几分温柔。 “出血了,得好好上些药,免的留疤”。他轻抬着我的胳膊说道。 “是”,我一时不知该如何应答。 “你是这儿的歌徒吧,真巧了,我正要来教你们一段时间。”他笑了笑。 我不自觉的抬起头望向他,尘世在朦胧的光线里瞬间安静。能常常见他,心里只觉高兴。 第二日,身为老师的他,很快发现了我的愚笨。 晚间下学,他把我留下来。他把门窗小心关上,擦了擦他那把不菲的琵琶。 白天早已传开他多么的厉害,面对我这样的没天分的笨蛋,该是生气了吧。不生气才奇怪呢! “坐”。他清脆利落的说。 “从前,我为一个大人物弹琵琶,没用拨子,只用五指,弹了一首《火凤》,从此,便扬了名。”他摇了摇头,轻笑一声。 “世间百般皆是情,你可懂?把琵琶视若生命,用你的指尖去感受他的温度……”他闭起了眼,一首《火凤》绕梁,我第一次真正体会到音乐的魅力。 “做一个痴情人,你可愿意?”他说罢,便甩袖离开。 他不要答案,他肯教我,就已知答案。 在此后的一年里,我将全部的精力都用来感悟琵琶的弹奏艺术,同样只用五指弹,弹到手指流血化脓,却不觉悲痛。 仍是中秋,平康坊正筹备一个王爷的宴席,琵琶歌女也成了一众秋娘的眼中物,我懂得,老鸨一派会选小莺姐,而他,或许会选我或许不会。 最终,选了小莺姐做琵琶歌女。 “你觉得你能行吗?”他问。 “我能行,我所流的血留的泪不会辜负我,但我不求得名利,一生只与琵琶为伴,不得便不活,足矣。” “哦,不得便不活,我年轻时好像也说过这话来着。”他看着我,“晚上,待她们表演完,你自且上场,王爷不会过问节目里有没有你,记住,定要讨得王爷的喜欢——弹《火凤》吧,王爷会喜欢。” 晚间,如他所言,在一众人的惊诧里,我独自登了那百尺瑶台,《火凤》独舞。 落幕,王爷徐徐望向我,“赏”,伴着这一声响亮的认可,王爷身旁的一众人也都为我喝彩起来。之后,老鸨、秋娘也都作出了钦佩的表情。 这年中秋过后,我十三岁。 十三学得琵琶成,名数教坊第一部。 只是因他。 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 他已离开了,或许是去云游四海,或许,在哪一个地方谋了个小官职,此后,我再也没听过关于他的传言。 后来,我才知道,他弹《火凤》的那个大人物,是皇上。 中秋那夜的王爷,也只是皇上私访人间打的名头。 他把毕生绝学都教与了我。 那日初见,如此温柔、被我一遍遍忆起的“有恙否”,在他在的日子里,我却不曾珍惜。 所谓爱一个人,所谓惊艳,是否正是如此呢? 或许我依旧不懂什么是爱,只是这般念念不忘的,只他一个人。这般温柔待我的,这般痴傻的,只他一人。 时光催人老,弟走从军阿姨死,老大嫁作商人妇。 一日,见一船游行仕人经此地,一时兴起,便交代了此生所遇筹知己。 夜深忽梦少年,梦啼妆泪红阑干。 公子碎碎念:山海难平。能遇见,便已不甚荣幸。 奴亦何辞作吴孟子 乱离人,不如太平犬。 战乱四起,我随爹逃避战乱也离了家乡。 不料路上,却遇见几个流寇,穿着士兵的衣服,却专抢百姓。 那几个蛮横粗鲁的士兵,见了我,态度却忽然变了。 因我是男儿身,却生的肤若凝脂,引起了这几个士兵的恻隐之心。 “这世上,果真有如此美的男子吗?”他们盯着我呆住,而后又把强抢的我的盘缠归还与我。我这才和爹逃脱。 天涯之大,却无处托身。辗转一番,还是和爹动身欲归家乡。 林间,却又遇一道人马。 人马中央,那个年轻的将军见了我,眼里写满温柔,“可否愿意跟我走,与君共享荣华富贵?” 我点了点头。 总算不用颠沛流离了。 回了宫才知,他是帝王。 王没有妃嫔,打猎每每带着我去。我也努力学着王教我的技艺,山野宫殿里,王笑,我亦欢乐。 王对我说,“当册汝为后”,却又顿了顿,“但恐同性致嫌尔”。 我道,“古有女王,当亦有男后。明公果垂异恩,奴亦何辞作吴孟子耶?”他痴,我依旧随他痴了。 几年后,王遭奸臣谋害,我遇未能幸免。 但我无不庆幸,得以与王遇见。 只是我爱的人,是帝王。 王爱的人,恰好是男儿身。 一将功成万骨枯 怅然睁眼,恍若隔世。 我本是一个公司的小白领,却于一个星象异常的夜晚,穿越到了晚唐,战火烧的我无处藏身。 幸好,遇见了先生。 先生于一个集市上买下我,免去我被卖青楼的命运。 他是一个只会关心注书记传的人,走路扬起的风都带着墨香的味道。 我能作他的侍女,也只是运气而已。夫人本不许有丫鬟侍奉老爷,尤其是似我这般美貌的女子,只许男童近身侍奉。 只是我挑水砍柴丝毫不把自己做女子看,更无心修饰自己的美貌。夫人见我并无二心,才许我去侍奉先生。 我本就只是一个21世纪中规中矩的读书上大学工作的平常女生而已,埋头学业和工作,美貌于我,有些小的好处,但也并无大用处。 先生恰好是我喜欢的,样子。 他无心政事和官途,一心只管研究文章,两袖清风不问窗外事。我喜欢他的淡然,他愿平淡,我就陪他平淡的度过一生,每晚看灯烛照着他的脸庞,我伏案在他的翻书声里睡着,就挺好。 可门外就是哀嚎边野,独善其身谈何容易。 窗里的繁华,不是我的繁华。 一日,夫人受了人些贿赂,遭人揭发。 官府要将先生抄家。我不忍心看我那一心不懂勾结的心上人,被迫就此沦亡天涯。 便一人担下所有罪责,最终,还是被卖去青楼。 繁华的长安城里,传遍了贵妃的美貌,骂遍了她的红颜祸水。 男人的懦弱,终究要以女子为代价弥补,可笑。 但,若让我受人**,我不会屈服。 老鸨命人饿了我三天,一顿打骂后将我关了起来。 我趁着发高烧的借口暂时无人看守,便从柴房逃至大街,但很快被老鸨带人追了上来。 迎面撞上一个骑马的将军。 我摔倒在地,望着将军,便昏倒了。 最终,是将军救了我。 我苏醒后,将军亲手为我煎药相喂,问我冷暖饱饥。可是,太多人都不会无缘无故的待我好。他们都只是带着目的而来。 将军让我去刺杀,一个谋反的元帅,以妓女的身份靠近那个人。 我未作回答。 以一个人的命,换几千几万人的命,平息一场战争。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请求。 将军开了口,“我爱过一个女子,世人皆说是那个女子的错,要杀了她。我若能平息战争,或许就能救下她的命。求你,帮我、帮那个女子好不好?”他的语气带着哀求。 “可那个女子已成了那个皇上的妃子,你还甘愿为她做这些吗?”虽然我明知答案,可我还是想听他说一遍这个无比温柔的回答。 “我愿意,我爱他,即使他不是和我在一起,等到平定战乱,只要能平定战乱,怎样都好。” 我只好点了点头。 我的美貌终于派上了一次用场。我被派来,要杀的元帅,很宠我。 我随那个元帅逼进皇宫。终于见到了杨贵妃,确实是惊为天人的美貌,虽然眉眼里掺了些许烟火的纷扰,却依旧美的脱俗。 元帅把贵妃和皇上都关了起来。 我去为贵妃送茶水,她见我进来,温柔的望着我。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这句诗你也担得起。”她看着我说道。 “这是白居易为娘娘写的诗,娘娘居然已经知道了!”我惊讶。 贵妃笑了笑,“我早就知道,只是没想到我居然成了诗中人。” 我愕然看着她,“你,也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吗?” 她点了点头。“这是命运,逃脱不掉的,这是历史的选择,只是选择了我而已。” 她从一开始来到这里,知道了自己的名字,被皇上万般恩宠,就已然知道自己是历史上的杨玉环,她逃过,却逃不掉。 “不过即使已经知道了结局,我还是会这样一路走来,也只能这样做。”她安静了半晌才又如此说。 她已知道了她的结局,那我呢? 历史上没有我的名字。我只是天地间的一个远行客而已。 终于,在我行刺之日,被元帅发现。最终,不是我平息了这场战争。 而是,那个爱着杨玉环的将军,那边塞无数士兵,平息了这场战争。 我只是,在某一天,回到了我来时的地方,学会了,去安然度过平静的岁月,没有战争的岁月。 战争平了,将军成名,身后是万骨枯。 公子碎碎念:为什么薛之谦的理想,是世界和平。因为,这个世界上总是存在着不和平的地方。 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一) 二八年华,在车马很慢的以前,该是一个很美好的词吧。 再过一年多,我就要考大学了。再过两年,我就要变成大人了。 好想快些变成大人。 可电影里那个不太冷的杀手说,人生总是如此。 或许正因世事艰难,那个和我差不多年纪的初中女生,才会给以后的自己写信吧—— 愿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我想,如果当不了李白,那就努力做苏轼吧, 诗酒趁年华。 2016年9月25日 无垠月色倾泻进了黑夜,灯光柔和抚摸着书桌,高二了,我却还能写得下日记。 似乎所有的教室里总有那么有意思的几类人,有人贪玩,有人是学霸,有人好看的不得了,也总有那么一个校草。 我们学校的校草顾叶庭,也和大多数校草一样,是个富二代,喜欢打篮球,是学生会的某某干部,阳光又帅气的大男孩,让全校女生为之倾倒。 不过关于校草的这一切,我都只是听来的我还没见过校草。 至于校花,却名花未有主,班花倒不少,我们班的班花,是沈悠雅,班花们无一例外的都暗恋着校草。 而我,就属于默默无闻的一类人,我几乎没说过话,因为我说不出来话,初三升高中的那个夏天,一场病让我几乎成了哑巴。 但我不是完全的哑巴,像婴儿的第一声啼哭一般,十分神奇的只有在我伤心大哭的时候才能发出声音。 清楚的记得在我成为哑巴的第一个晚上,好漫长又好快。好像一夜就老了好几岁,一夜就把以前的那个自信又喋喋不休的女孩给丢得一丝不剩。 深夜了,快些睡觉吧。 第二天放学,同往常一样。 我推着我的自行车,从学校回家。不同的是,在路上,却遇到一个向我问路的大爷,我便给他指着路,顺带送他一段。 到了一个小巷,那个大爷却伸出一把刀, “把你身上所有的钱都给我拿出来!” 害怕像蛇,从心里一下涌到嗓子眼。我没钱。 他见我不动,就说,“没钱你就把自行车留下来。或者,脱光衣服证明你没钱。” 我仍是不动一下,那个大爷就要伸手过来。 忽然背后一个影子窜过来,把那个大爷踢到在地。 “快滚!”那个高大的影子说。又跟来了几个穿着校服的男同学,大概是这人的好朋友。 我这才抬起头,看我眼前的这个救我的人,有一个词,叫惊艳,有一种感觉,叫小鹿乱撞。 我飞快的低下了头,遏制住这个不良想法。 “喂,你妈妈没告诉你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吗?” 他露出了一对小虎牙,笑的十分有感染力。 我点点头。 他噗嗤笑的更厉害了,摸了摸我的刘海,便擦身走了,“路上小心,你呀!” 走远之前回过头来嘱咐我。 我不知怎么地就到了家,躺在床上,回想起发生的这一幕,不舍得让自己睡着。 一场流星雨引发校园的劲爆新闻。听说,附近的公园里就能看到流星雨。 哪个女孩不喜欢看星星呢。如果能和喜欢的人一起。 意料不到的,命运给了我这个馈赠。却也紧接着,向我收取了代价。 我看着只在梦里见过的流星一闪而过,居然忘了许愿。 于是赶紧抓着这场雨的尾巴,闭上眼睛,认真地许愿。 睁开眼,肩侧却多了一个温度。 是他。 他抬头看着星星,我看着他的眼睛。这一刻,仿佛定格了好久。 肚子里都觉得暖暖的,像有一团火,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我喜欢他。好喜欢他。如果他也能看一看我的眼睛,就会知道。喜欢,是跑不掉的,藏不了的。 我想,即使他没看向我,他眼里的余光若容得下我,也能感受到。 “你还相信对着流星许愿就能实现啊?”他的语气有些清冷,似乎带有些许嘲讽。 我说不出话的。 “你不喜欢说话是不是?”他终于看向我。 仍是沉默。 他站起身来,转身走了,空留一个暗夜里的背影。 请你不要着急走,我马上哭,等我哭了,就能回答你的问题了…… 那个晚上,我再度失眠,初遇你那么欣喜,才第二次相见,就让我觉得心如刀绞。 学校要举行一个联谊会,算是课业繁重的高中生活里的一次难得的放松机会。 星星在天上眨着眼,篝火在地上热烈的烧。 大家围坐一团,他出现了,他不用献歌献舞,都能引起一阵狂欢。 他是校草!童话里的情节,居然发生在我的身上。 他用少年特有的富有磁性声音唱完一曲,又是一阵狂呼。 他不急下场,趁老师都不在,却露出一丝狡黠的笑。 “各位,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今晚,我想向她表白。” 所有人都默不作声。 我看向他,却刚好正对上他的目光。 是错觉!是错觉! 他还是朝我这个方向走了过来,一点点向我靠近,我好希望他能忽然转个方向,又怕如果他真的走向他人,我又会失落。 他走到我面前距我坐的位置不到一米之遥,向我伸出了手。 我的手不自觉的搭上了他的手。他拉我起来,到舞台中央。 我还没做好准备,我想抽手出来,他却握的更紧。 台下哗然。 从此,我被出名。 第二天,迎接我的,却是满校鄙夷的目光。所有的馈赠都有代价。 我不解。 第一排的一个女生,是班花沈悠雅的好朋友,课间,她走到我的座位旁, “喂,你不知道顾叶庭的女朋友是沈悠雅吗?当小三很骄傲啊你!” 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二) 那个女生说完这句话就甩袖愤然走了。我却像遭了一个晴天霹雳。 顾叶庭已经有了女朋友? 难道是我一直都太孤陋寡闻了,所以连这都不知道! 可是,沈悠雅既然是他的女朋友,他又为什么要当着全校的面向我表白? 晚上放学,他来找我要送我回家。 我给他看了一张纸条: “你已经有了女朋友,为什么还要说喜欢我?” 他坚定的看着我, “现在,你是我唯一的女朋友。” 我不想再多问下去,我相信他。 他的表白,彻底的打乱了我一向平静的生活。 过路人平常看我的眼光,都转成了鄙夷。我遭受了许多谩骂,有当着面破口大骂的,也有背后嘀咕的,也有并不关心这些八卦照常生活的。 我和他在一起,给我带来的,并不是恋爱的快乐。 或者说,快乐抵不了忧愁。 我再也受不了这种被人戳着脊梁骨骂小三的生活了,这个标签似乎会在这个学校里一直跟着自己,压的人喘不过气来。 我一向都是一个懦弱且怂的人。而且我还是个哑巴,所以,这个世界有我没我,都一样的。我说服着自己。 我站在河边,十月初的河水,应该不会有多刺骨吧。 身后,传来孩子的嬉笑,和猫的惨叫。 我回过身去,居然是两个十来岁的小孩在虐一只猫! 也真是可笑,自诩为如今生死都看淡的我,却还要管一只猫的事。 那两个小孩在猫的身上绑了块大石头,抓起猫就扔进了河里,做完这一切就欢快的跑远了。真像两个天真无邪的孩子。 我没法呼救,只能硬着头皮跟着跳了下去。 可我并不会游泳,猫还没救得了,就自己先被淹的昏迷不记得后事如何了。 醒来,是在一颗柳树下,一个文静的年轻男子正在打理自己的衣物。 “你醒了。”他发觉了我已醒来。 “你可真逗啊,自己都不会游泳,还跟着跳下去。”他边说边朝我走来。 我心里疑惑,他是路人吗,那只猫呢? “你把我带回家,今天晚上我给你个礼物,作为我们互相的救命之恩吧。”他倒是轻松的说得出口,要我怎么带一个男人回家啊? 他朝我眨了下眼,我还朝他挑一挑眉呢! 只见他就变成了刚才的那只猫,我吃惊的张大了嘴,如果能发出声音,我现在一定是在边嚎叫边尖叫,我恨不得马上从座椅上跳起来。 那只猫呆萌的用他的大眼睛瞧着我,好吧,说实在的,我也好奇是什么礼物。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一定以为自己是在做梦。我现在都以为是在做梦,掐自己一下, 呀~好痛! 该掐这只猫一下,算了,太可爱了,下不去手。 回到家,趁爸妈不在,先偷偷把他藏到卧室,解释一只猫的身世,就该如何打理此猫的猫生,我没有口舌,就得大费周张了。一藏解百忧。 看这只猫,通身黑白相间,黑黑的脸盘上顶着两道白眉,俚语该叫四眼猫。 等我洗漱完,迫不及待的来找这只四眼猫,他早已变成人形,开始翻看着我的书。 见我来,很绅士地微笑向我摘帽行礼。 “姑娘您好,感谢您的救命之恩。我是来自未来世界的时空旅人,很荣幸,您被抽中为穿越时空的体验者。” 我再次惊讶,“你是什么、什么人?” 我居然说的出话来了? “我已经暂时让你的声音恢复了原状,但只有一刻钟。”他解释。 我接着问到,“那你到底是什么人” “你们的先人不是留下一本书《山海经》,里面描写了今天看来的一些异兽,如帝江,六足四翼,浑敦无面目,能识歌舞。”他望着我,又欣然说—— “你们今天想象不出,所以你们不相信。但你不能去说,这些就不存在。我是能自由穿梭时空的旅人,而你是我的实验对象。” 我结结巴巴的问“那,那为什么挑中我呀?” “数据分析”,“而且,你现在也需要,不是吗?” 他说的对,我现在看我的生活像一滩浑水,我不知道该怎么往下走。不如就给自己一次旅行,向时间里找答案吧。 “那我会去多长时间?”我问他。 “穿越时空的一年,相当于现实世界的一个小时。你可以自己设置时间,但是记住,你只有这一次选择的机会,不管在那里怎么样,你都得走完你自己设置的时间。” 我点点头。“七个小时吧,一个晚上的时间,过七年时光。” 不长不短。 “我可以给你一个选择人物设定的机会。”他补充说。 “一切随缘吧。” 他看我已考虑清楚,便开始脱下帽子,摇动他的变魔术一样的黑色细棒子。 我躺在床上,一阵光束闪现。 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三) 梦醒,是江南的黛瓦如苏,燕子低回。 我是寻常农家的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可以开口说话,是我最关心也是最开心的。 和阿爹阿娘待了些时日,有了许多关于古代的新发现。比如那些电视剧里的什么倾城皇妃动不动就震惊天下的桥段大都是假的。 我连当今皇帝都不知道姓甚名谁,别的事就更不会刮到我的耳朵里了。 每天,和阿娘养蚕织布,为耕作一天的阿爹烧柴煮饭。日子总是忙个不停。 我也发现了我的愚笨,织布总是能弄断丝线,即使织成了也实在是不能看不像话,好在我的技艺在不断进步。 虽然在这里每天都是忙着小事,但过得充实简单。我的心态也像从前,变的爱说爱笑了。 就像一句诗里所说,我于一个清晨丢掉所有昨天,从此脚步变得轻盈。 有些遗憾的是,生活勉强自足,仅能衣食,不敢奢求什么风花雪月诗词书画。没有诗书,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有时会来征兵,但我来到这就见过一次官府征壮丁。如今觉得那些什么动不动就杀老百姓的话真是可恶。 正是出身于草根,才学会对草根抱有同情。 不过日子还长,谁知道,明天会是什么样子,跟着自己的心走就好。 二小子,大名孙福,是村子里比较富裕的一户人家的孩子。也是我在这里的好朋友。 日子如果艰难时,总有他来悄悄接济我。 他对我很好,不过他毕竟也才十二岁,总是当着我的小跟班。 那天遇见他,是我跟着村里的阿婆们去山上采茶叶,傍晚回家时,远远看见他在半山腰的小径上兜圈子。 我就脱离了阿婆们的大队伍,去寻他。他应该是迷路了,可如果直接对一个大男生说,让他跟着本姑娘走吧,又显得太不把他放在眼里了。 我就装傻,“嘿,你是发现了什么好东西嘛不舍得走阿,还是你在这里抓兔子呀?” 他听见我叫他,也顺着我给的台阶下,“是啊,刚刚这里我看见是有只兔子的,现在找不着了!”他掩饰着自己的紧张,用肯定的语气夸张的说。 一听就知道他是在骗人嘛,小毛孩儿~ “既然找不到了,那你就跟我回去吧”我对他说。 那天晚上,我成功地护送他回了家。 或许是我保护了他的大男子气概,没戳穿他,不然他还怎么当村里的孩子王呢? 以后,他就对我很好,我也待他极好。 我们常常在有空的时候,爬满所有值得去的芦苇丛、河边,去看日落,圆圆的蛋黄垂在天边,我靠着他。 “有没有想过你以后要做什么?”我问他。 “我想,去武馆,学武。很厉害的那种,打遍天下无敌手哦!”他一脸憧憬的说。 “那真好,那样就没人敢欺负我了,如果有人来欺负我,我就来找你!”我动了动靠在他肩上的身子,离他更近些。 “可是,我们要怎么去城里呢,又该什么时候去呢?”他问我。 “随心,随缘。”我说。 他轻轻点了点头,半轮蛋黄沉入河边,月亮,爬上柳梢头。 邻村有个私塾,汇集着十里八村的比较富裕的男孩子,我一个穷困女生是无缘的。 可我偏巧碰到了这个私塾先生。 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四) 小镇里的多数人,一辈子都没有走出去过。 男耕田,女织布,到了年纪就找个同村或邻村的小伙子成亲,代复一代。 村与村之间有几条路相通,而出镇子的路只有一架陈旧的石桥,桥两侧没有修护栏,也可能本来是有的,时间过于长久就失修消失了。 也许实在是看它年久失修的不成样子,镇长提议召集了一众人,去勘察桥梁,打算重新翻工,也是算作自己年迈退任前做的一件大事情,将来桥旁的功德碑上会记上这个英雄事迹。 不过若是翻修,就有一阵子大伙都出不了镇子了,其实也无妨大碍,本就没多少人会用得着出去。 在勘察这天,我和二小子也跟着看热闹的大伙一块去瞧瞧。 听说有几个有经验的筑桥人去了,也有出钱的大户去彰显面子,也有负责卜爻的算卦先生算算好日子,镇上的私塾先生也被邀请去,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人说话也有分量。 这可谓是今年镇上的大事件了,大街上喧闹不止。我踮起脚瞅了瞅,才勉强透过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看到桥边的主角们。 正在大家争论闲聊时,镇长摆手让大家安静,“大伙儿,接下来我来宣布重修安乐桥的具体事宜!”镇长的话果然威严,大伙儿都安静了下来。 “此桥不得推倒重修。”一个深沉又坚定的声音响起,那人羽扇纶巾的书生模样,该是私塾先生了。 “哦?我倒要看看你这么说有什么理由!”一个富绅挺着大肚囊昂然说,功德碑都刻上自己的名字了,岂能说不修就不修了! “此桥所以百年不倒,就在于其桥下,乃是由万千灵蛇为基,相生相依百年,已与桥成为一体。若贸然修桥扰了灵蛇,恐桥无论如何修筑,终将倾覆。”书生语气清楚的说罢,便沉默不再言。 一众哗然。 “什么?有蛇?你去河里看见了?我刚勘测完,并无不妥。你要是现在能去桥底下给我捞起来几只蛇,我就不修!”勘测的修桥人也疑惑。 可是,若是违犯了风水之类不妥的事,大家也难免心有余悸,仍是议论纷纷。 我挤破人群,出了自己的第一回风头, “先生饱览诗书,见多识广,既然如此说必有他的道理。现在镇子里只有一条出村的路,不如我们把钱拿来另修一座出村的桥,且此桥年月过久,即使重修,也难以牢固了!” 我扯着嗓子大声说。 “是啊,再修一座桥吧!”二小子也忙附和。 可是毕竟人微言轻,修桥之事只是暂时搁置。 说起来我为什么要帮那个私塾先生,或许是他身上的神秘气质,太能吸引像我这样的无知少女了吧! 几日后,我去街上打酒买米,恰好又见了他。 走进酒铺,“掌柜的,装满这壶酒。” 走进米铺,“掌柜的,装满这壶米。” 我还没发觉有什么不对。 “给她装两斤米。”私塾先生已走至我身旁纠正。 “看来你是得学学怎么说话了。”他眼角难得布了些笑意。 我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口误,尴尬的吐了吐舌头。 “我不想无端招惹口舌,所以你不得进入书堂内。”他说完这句话便走了。 从此,我就跟着二小子,一起去了私塾,不过我只能透过后门偷听听而已,而且农忙时也不得空,最后勉强能认识一些古字。 先生教学极其严格,穷困人家书童平时打杂工上课时立侍先生左右,富裕人家在下面坐着也面色恭敬。我也不敢稀奇捣乱。 街上来了一个四处游走以供营生的杂耍团,我也慕名去街上一睹风采,算是给平淡的日子里找找乐头。 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五) 这个四处游荡的杂耍团,确实有两把刷子,虽然依旧是常见的杂技、遛猴之类,其中有一个少年却十分特别。 他的技艺,在今天看来,应该称作是魔术。 如什么大变活人,口袋里变出只兔子,徒手变花之类。 这类魔术的秘密在21世纪已经破解了,巧的是,我也刚好看过几个原理。 但在古代这时候,却是十分稀奇的玩意儿,大伙儿都在为他疯狂叫好,堪称大型追星现场。 那个少年也挺傲气的拿盆来讨赏钱,他走至我身旁,我可没钱啊大哥! “怎么姑娘,难道是在下技不如人,未能讨姑娘放心,故姑娘把我当包子,不理睬我?”他坏笑的瞧着我。 好啊,这是把我说作狗了? 我也坏笑的瞧着他,凑在他耳边,一五一十明明白白的说出他大变活人背后的秘密,他听罢呆了半响。 我也冲他一挑眉头,帅气又利落的就欲回家。 “等等,姑娘!”他朝我追来。 “姑娘,今晚戌时三刻,我在镇外山脚边的亭子等你。”他期待的看着我。 我未所回答,只点点头,抿抿嘴巴,若有所思。 思什么呢?思考一下在这提倡三从四德的古代,大晚上我一个女儿家怎么出来呀!第一次见面居然就提约会了,这个少年不一般呐~ 戌时,好不容易找了个借口才偷溜出家。 未至三刻,他早已在亭子里等着。 清冷的夜色围绕,他站立在那似乎已经好久了,长亭与少年,真是美呆了的绝配!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他并未吃惊。 “姑娘,我做的这些杂耍的秘密你是如何知道的?”他有些严肃的问我。 “那你是如何知道的呢?”我比他还好奇呢,古代就能有大变活人的魔术了嘛? “京城里一位师傅教的。但他只教过我这一个,其余的,是我自己悟出来的。他说我有天分才肯教我。”他低头顿了顿。 “师傅他仅通过听人说话,就能判断所说是真是假,是居于京城里的一位大人。”他看着天空,回忆往事。 “我只是看你表演时,自己摸索猜出来的这一个。不过,你的其他的把戏,我倒都没看懂。” 如今,我只好这么解释。 他忽然握住我的肩,把我转过去正对着他的面庞,他从容看着我的眼睛,拉近彼此呼吸的距离,我感受着他呼吸间的暖流。 “不知姑娘芳名?”他忽然松了手。 “苏云眉。”我为刚才的举止默默松了一口气。 “姑娘且望此天。”他忽然松了手,手朝天空方向指去。 天空上嵌着由星星组成的闪亮的诗句—— 眉晚清浅, 见卿且喜。 我惊讶的看着飘在天上如烟火般闪亮的诗句。 “操纵心术而已。”他似是略施小计。 我还沉浸在繁星的浪漫里,山下的马蹄兵戈打破了一切。 我正奇怪何处来的兵马,变魔术的少年说,“是私塾先生。” “什么?”我不可思议的看着这少年,看着私塾先生的身影正骑马在山脚下,率领着众人。 一群车马过桥进镇,顷刻间,哀嚎边野,厮杀血流。而那哀嚎着的,却是我平日里相见的人啊! 我险些摔倒在地。少年扶起我,“我们快些走吧,此地不宜久留。”说罢就拉起我的衣袖。 我不敢相信的看着一切,怪不得他不让推桥重修,他在屠杀完这个小镇后,就命人拆了桥,从此,再无这个镇子。 直至我看到私塾先生的白皙的脸,在血红的战火里显现,于柔弱的书生气下显露出杀伐果断的狼子野心。 是他,打破了我平静简单的生活,就此打住把我推向复杂纷繁的利益的网。 他的一次权谋诛杀,就此改变了我的一生。一步步把我推向,那无边无止、高高在上的冰冷的位子。 闺阁犹思风听雪,折戟微霜著此生。 林先生的所有物(一) (最近在网上看到这件事,感到很震惊。有一些自己的感受,就写了这个故事。不愿消遣,只希给糜烂一丝思考。) 幸福的人有着同样的幸福,不幸的人,有着各自的不幸。 田香今年16岁,正如她的名字那样,是一朵开在农村的花。田香小学毕业后,就挑起筐子,担起了生活的重担。 听说附近的采石场,给的工钱依据能者多劳,虽然苦些累些,但如果亲戚不提这是件苦差事,田香是感受不到这件事是苦的。 有一天,一个村里的大爷去了城里一趟,说是得了份不费力还很赚钱的活,登门来找田香。 田香在剥着豆角,熟练的添着柴。心里充满新奇,听家人的意思,很中意这个工作。 他们没去过城里,感觉能和大城市扯上关系的,都很有诱惑。 大爷在中间跑了几次,谈妥了价格,就带着田香去到了那个城里老板的住处。 在踏进那所豪宅之前,远远的,田香看着这个只在电视剧里才见过的房子,它的装修,它的绿植,它的大门的颜色。 像是有一个无形的手,把田香朝这冰冷的殿堂里推。又像有另一个力量,抓着田香的心,告诉自己,不要来。 就像养肥了的猪,在被送上断头台时,不管愿不愿意,它都是逃不掉的。 眼里的繁华还没跟得上行进的脚步,那个先生,像是一下子出现在田香的眼前。 那个穿着西装,抹着发胶的先生朝田香瞥去,田香察觉到这个突然游离在自己身上的目光。 这是林先生第一眼见到田香时的情景,少女的睫毛在眸边留下浅浅的弧影,出于羞涩侧着身躲在男人身后,脖颈像浮水天鹅般微缩着,少女独有的稚嫩皮肤显出几分晕黄。 这个羞涩的神情,也是林先生以后每每见她时,她的样子。 大爷微躬着腰,喋喋不休的说着,田香听不进大爷对先生说的什么夸辞,想必先生也听不进,因为,先生总是简短低沉的应着几声嗯。 先生出手阔绰,对于这次“买卖”的后事又处理的简洁,大爷很快就满足的走了。田香知道,不知自己得何时,才能走出这座大的令人窒息的房子。 “你叫什么名字?”先生没有表情的面部,开始浮现出笑意,努力抬起嘴角上方的两块肌肉。 “田香,禾田的田,花香的香。”田香努力让自己足够清楚的说出话来。 “今年16了?”先生接着问。 “是,虚岁16,周岁15。”田香老实的补充着,就像是和哪一个平常的人,话着家常。 “叫我林先生就好。” 林先生的所有物(二) 林先生把田香带到要分配给她的房间,简单的带她在这个大房子里认认路,就像是一个转校生,跟在班主任的身后,忐忑的面对陌生的环境。 林先生把田香带到一个安置在户内的运动场地,迎面是一个芭比娃娃模样打扮的人,精致的面庞,华美精致的公主裙,在跑步机上有节奏地迈着步伐。 田香眨了眨眼睛,开始疑惑,这身公主服得多少钱啊?穿着那么漂亮的衣服,居然只能躲在房子里,太遗憾。 那个公主服女生似乎无视了田香的存在,只是在定时定点的完成着时间安排,如果,林先生不吩咐她的话。 林先生转过头望着田香,“你懂家里的保姆该做些什么吗?但我不喜欢千篇一律的保姆,希望你以后能努力符合我的要求。我喜欢有个性的人。”说完对田香露出一丝像小男孩考了满分时的得意笑容。 田香并不能懂,但她不想惹先生不高兴又不想说谎,只是点了点头,至于先生有没有看到这个点头也并不重要。 林先生让田香去自由活动,其实只是去洗漱一下,十点整,田香回到林先生的卧室,给先生铺床理被,先生躺下,关了灯。 田香正想摸黑走出去,先生突然从被里伸出手,拉住了田香的胳膊。 先生不让自己出去。那?先生没说什么,独自酣睡。 田香就站在林先生的床边,望了一晚的星空,泪水一遍遍潮涨潮落,田香第一次学会,站着打瞌睡。 清晨,林先生起床的声响,惊醒了浅睡的田香,差点跌倒。 田香还不懂该怎么伺候林先生的一天,只是呆呆看着公主裙姐姐熟练的忙里忙外的样子。 林先生出门前,告诉田香,她今天可以去自己活动。田香仍只是点头,默默看着先生离去的背影,先生在走远前也和田香对视了一刻。 田香小心翼翼的努力恢复自己日常的生活,公主裙姐姐依旧按部就班的进行着时间安排,不搭理田香。 田香拖着空空的肚子,不敢一个人在家里大动烟火,去做饭烧菜。只是拿起桌上的几颗杨梅,走到窗边。 拉开帘子,明媚又有些刺眼的光线瞬间充斥着一方小小天地。杨梅的汁水,染着田香的唇,两抹碎发被微风浮起。 窗下是一丛绿植,一个白头发穿着白衬衫的男人,朝田香缓缓望来,那个男人伸出手,打了个招呼, “早上好啊,小姑娘。” 田香看着这本是平平无奇的一幕,心里也升腾起温暖的阳光,不禁咧开嘴角,莞尔一笑。 又忽然间,田香觉得自己虽然是站在楼上俯视着那个男人,但是,那个男人却是高高在上的俯视着自己。 田香收住笑容,在那个男人身上定睛停了一眼,就把窗子关上了。 林先生的所有物(三) 上海,四点的夜,星星如水。 几处警车在深凉夜色里闪烁着光亮,紧张感撕扯着空气,每个人都在努力抑制心脏跳动的声响,为接下来的追击做准备。 “阿si .您就让我去吧?你不能因为我是女的,就总不让我去做前锋啊,我保证,有功同享,有罚我自己担,好不好嘛,阿si ~”陆娇娇在无所不用其极的软磨硬泡。 虽然因为娇娇这个过于女性化的名字,受了男同胞些笑话,但娇娇,可不是人如其名的美娇娘。从会走路,到大学毕业,再到如今的刑警实习期,娇娇从来都是巾帼不让须眉,或者,她自己从没把自己当女人来看。 “好吧,那就让你试这一次,万事小心,要是出事,以后你就别想再来前线了!”警官上司不放心的吩咐到。 “是,多谢阿si !”陆娇娇欢快的稍稍整备全身,就朝那几个毒枭追去。 本来是要和张警官来个里应外合,可是郊外林区的地形过于复杂,陆娇娇并没来得及联系张警官,只是孤军奋战不想放跑那几个毒枭。 身后窸窸窣窣地似有脚步声,陆娇娇在一棵大树后保持着戒备。 果然,那几个毒枭就在不远处小声讨论着什么,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陆娇娇努力辨别声音的方向,忽然,脚下一空,世界颠倒,掉落到了一个深坑里。 陆娇娇被摔地得动弹不得,只是呆呆地看着四方陷阱口处的星空,恍恍惚闭上了双眼。 哎呀,胳膊真酸。 咦?怎么动弹不了呢。 动,动,给老娘动! 陆娇娇在心里奋力呐喊。 终于,陆娇娇的这具身体睁开了眼。 陆娇娇看着这个豪华的装饰,警觉的摸了摸这上万的蚕丝被,果然舒服。只是,这具身体,不是自己的了? 陆娇娇惊讶,此时,一个在这具身体里的另一个小姑娘的声音开始疑惑,“你是谁?” “这原本是你的身体?你叫什么名字?”陆娇娇在心里问。 “我叫田香,是这所房子的主人雇的保姆。”田香简短的回答。 “我是陆娇娇,是一名刑警。”陆娇娇简短说道。 “看来,是我摔下陷阱的时候,把自己的脑电波摔出来了。游离到了你的身体里。所以,我,成了你的第二人格。”陆娇娇依旧保持着自己清晰的分析能力。 “我有些听不懂,你能把这个身体暂时让给我吗,我会在脑海里想像一所房子,你先住到那里面去,等我工作完,我再去找你出来,好吗?”田香担忧会被林先生发现异常。 “好。”陆娇娇努力找到田香脑海里的一座海边的房子。 虽然是把身体的使用权,让给了田香,可是陆娇娇依然能够感受到这个身体,对于外界的接触,只是,不算是太清晰。 陆娇娇开始担心,自己的身体就那么躺在荒郊野外,还能活着吗?可是自己的脑电波已经出来了,那个身体即使能存活,也只是一个植物人了。 不行,我得赶紧从这个身体里出来,去回到我自己的身体里! 陆娇娇在田香的身体里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却惊讶的发现,田香和林先生并不是什么简单的雇主与保姆的关系。 林先生,不正常。 还有那个公主裙保姆,更不正常。 他们的关系显然,是主人与物品的关系。而那个公主裙保姆,不知是被驯化,还是遭受了什么打击,自己也失去了反抗的意识。 陆娇娇明白,身为警察,要冷静,也同样要有共情能力。或许那个公主裙,是遭受了什么不能承受的打击,甘愿让自己变成没有心的物品吧。 没有心,没有感受,就不会痛。可是,却也失去了人间的关于快乐的感受啊。 陆娇娇察觉到,林先生正想把田香也变成他的物品,受他摆布。 我去你个喵里个喵的,有老娘在,你敢! 陆娇娇暗自掰掰自己幻想里的手腕,哼,敢和警察斗,看我怎么让你哭爹喊娘! 风花菡萏落辕门 今日爹爹带我与妹妹回了家乡。 要重立声名,就要宴请当地的有名之士,摆一桌酒席,走走过场。 不知是谁提了个主意,论谁出的酒席入场费多就让谁坐前排。用钱来凸显身份,正合诸意,一举两得。 就在大家边谈风月边饮酒鱼肉之时,门外忽一人高呼,“泗水亭亭长,贺万钱——” 举座皆惊。 我朝那人望去,留着乱糟糟的胡须,穿着破布粗衫,手执摇扇。 本只是人群中平常潦倒一人而已,却因一句“贺万钱”,让他看起来倒别有一番气概。 说罢,便走上了宴席,大鱼大肉的吃起来,同爹爹谈笑风生,并耻笑了那些嘲笑他的人。 他可真是个特别的人,又有趣。 当日,爹爹要将我许配给他。 虽他大我一轮有余,但我知道,不该逆爹爹的意思,何况,他真的是个有趣的人呢。同他那样的人,共度余生,轩窗梳妆,养蚕描眉,也不会觉得无聊。 他把我带回了家,一路上给我讲了许多笑话,有不伦不类的,有大逆不道的,他喜欢看我笑起来的样子,说我很美,我的笑声也洒了一路。 回到家,走进里屋,才发现, 他居然有了一个儿子? 并且,那个孩子,几乎与我差不了几岁。 但终究名分上,他该称我作母亲。 纵刘邦骗了我这一回,可我只想同他好好过日子,他的孩子,也是我的孩子。 一日田间劳作,一个算命老翁行经此地,向我讨了碗水喝饭吃。 替我一算卦,惊呼,我是要做皇后的命。 我忙把那孩子叫来, 他又惊呼,是做太子的命。 我不禁高兴起来,不过请您老人家吃了顿饭,倒不至于这般奉承,不过大胆想想,若果真如此,倒也是一桩美事。 刘邦率一众人去充兵,半道上却带着那帮人跑了。 消息传来,官兵抓不了刘邦,就要来抓我。 好你个刘邦,只知道自己跑自己的!弃我于不顾了!你既负我,我便自个儿想办法跑。 我连夜带着那孩子,投奔了外地的远房亲戚,叩首叩的头出血,昏沉了几日,那家人才肯收留我们娘俩。 过了些时日,刘邦混出些名头来了,才记得要来寻我。 我同他,也只是去过着不用耕田的奔波生活。 一日被项羽追击,他竟把他儿子踢出马车,后又想把我的女儿也推下去,好让马车快些跑掉。 我紧紧拽住女儿,求他不要,他却完全不顾我的哀求。 我没想到,他竟是这等无情。听说帝王无情,今日才见到,在成为帝王的路上,就已学会无情。 他才是那个,宁教他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他的人啊! 他早已负了我。 我看着他同一众门客谈笑风生,笑娶我那日同我说笑话一样,问项羽,要不要共食他父亲的肉? 我不懂他只是想救他的父亲才如此说,还是果真能如此做。 我看着他的恶心嘴脸,我也耳濡目染了他的狡诈,渐渐能担得起皇后的担子。 项羽兵败,他终于成了皇帝,而我成了皇后。 只是,他却要纳妾,怪我年老色衰,甚至要废立太子! 呵,你当我还是当年那个被你一再欺辱的吕雉吗?你当这些年,我是怎么坐上这皇后的位子的?是你忘恩负义再先,亦别怪我无情。 这也怪戚夫人,仗着自己的年轻貌美,就要来挑战朝堂的法则。终究只是一个年少无知的女子,同我斗,还是太嫩。 最终戚夫人败下阵来,我让人把她做成人彘,她的美貌,也变得令人鄙夷。 正如我把青春美貌给了刘邦,他却一次次的负我,怪我年老色衰。 我的一个侍从审食其待我极好,他懂我,和他在一起,我仿佛还可以做一个年少无知的闺中小女子。 我纵有手段让那些大臣们对辟阳之宠不敢非议,可我也终究知道,做了即是做了。 刘邦啊,我们终于得了江山。 只是,你早已不是我爱的那个男子。 而我,也早已不再如当年。 这一生,我们一起犯了多少错呢? 除却巫山不是云 瑶台仙子歌舞升平,我摆弄着竹叶点露,仙界煞是无聊,嫦娥仙子正忙着调香制药找点新玩意儿。 姐姐从凡间回来,却是欢喜的很。 “姐姐,可是遇见什么趣事了?”我连忙好奇的问。 “我在凡间听了一首诗,甚是深情。”姐姐面露羞涩的说。 “哦?能给姐姐看上的,是什么神仙诗句呀!”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姐姐眉眼含泪深情道出。 我也怔住了。 “诗是好诗,人,却未知。”嫦娥仙子淡淡说道。 “能写出这样诗句的人,我不大相信他会是三心二意之徒。”姐姐有些决然的说。 那我们且看吧。 那个诗人开始了他的第一段恋情。 寄宿亲戚家,却迷恋上了亲戚家的女儿,不顾流言世俗,年少无知的二人便这样私定终身。可几年过去,那个诗人却移情别恋,一纸休书休了那个少女。少女背负骂名,此时更无了依靠,三尺白绫魂归去。 诗人二十多岁,要成家立业了,娶了一个贤惠的妻子,虽是生活贫贱,却恩爱百般。几年过去,又是一纸休书。 这一次,诗人成名了,娶得也是官宦大家都小姐。可这个小姐,却是同样的下场。为情所伤,最终落得在寺庙里终生做尼姑。 诗人渐渐老了,官场的不得意也让他不再能轻易迷倒万千少女。 至此,姐姐愤愤然说,该给他些颜色瞧瞧。 于是,我随姐姐下至凡间,姐姐化作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女,美的令人颠倒。我便化作一个老妇人。 那个诗人泛舟湖上,见我与姐姐的一叶小舟,靠了过来,瞧着姐姐打量了一番。 “这个姑娘,可否与在下成婚呢?”他试探着问。 我回头看了看姐姐,笑了笑,“可以是可以,只是她还太小了,才十三岁呀。不如等十年后,你来此地寻我,你二人再成婚如何。” 诗人满口答应。 之后十余年依旧是穷困潦倒,硬是到了第十三年才来寻我。 那诗人让我把当日那个少女领出来。我便去寻姐姐,姐姐此时化作一个年轻妇人,又可笑的在身后变出三个娃娃来。 那诗人一见一众娃娃,惊问道“你们怎的言而无信呢!” 我冷笑一声,陪着笑脸“您说好是十年,可如今已是十三年了呀?” 那诗人哦的一声,便垂下来头,双鬓已白的透彻。颓然离去了。 我与姐姐看了这人的痴怨,也无奈回了去。 或许嫦娥姐姐看诗看的更对些。 猿鸣三声泪沾裳 “阿水,快走啊!”大伯气喘吁吁的朝我跑来。 “快,快……” 我馋住大伯, “那日的强盗头子,硬要把你抢去做他夫人!”大伯还不得顺口气,就连忙说道。 阿姐闻声已瘫倒在地,独留我们姊妹二人相依,如今,却要分别不得见了。 “姐,我们一起走!”我拉住姐姐。 “我看谁能走的掉!”满面胡渣的强盗们说话间却已至家门。 “我和你走,但你不许伤我家人!”我把姐姐挡在身后。 “哈哈——我只要你跟我走。”胡渣发出得意的大笑。 “妹妹,你可得照顾好自己,你这常年多病的身子骨,我怎么能放心的下呢?我同你一起去吧,不管怎样咱们不分开。”姐姐不舍与我分离。 我让姐姐不要说胡话,我的身子骨,本就不是长寿的命,少几年又何妨。 我坐上了颠簸的去往山寨的轿子,途中趁机逃脱,却遇官官相护的县令,不想得罪山大王,便对我不问不顾了。 那强盗头子打了我一顿,又踏上了回山的路。 我不甘心,再次逃跑。一路逃至一顶轿子前,旁有马匹相互,似是位做官的老爷。 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普通一跪,叩首, “求大人明查,求大人救小女一命——”我低着头,等着自己蝼蚁般的命运,被人安排。 那轿中的人示意左右停下,身旁人高声问“所求何事!” “求,求老爷救小女一命。那颍川山里的土匪头子,要把小女强抢去做他夫人!" “你且起身,我自会明断。”轿中人应道。 我没想到,他口中轻描淡写的一句明断,居然受得了威胁受得了压迫,真的明断了。 他或许自己也不知,他的这份坚持,真的救了我一命。 穷人真的无以为报,永远只有一句以身相许。 我做了他的丫鬟。 每日,为他煮好茶,焚注香,添些柴,磨好磨,看他深夜伏案认真工作的样子,就觉得不甚欣慰。 他没有娶妻,我不敢妄图,因我不配。我咳的愈发厉害,不能与他举案齐眉,亦不想,他有一个挂念的人,孤独终老。 “阿水,你有没有什么想做的事。”星星挂满天空,他抱我在怀。 “阿水,这辈子做事情总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好好的看过这个世界,一辈子就要过去了,你看星星多美,阿水没有什么心愿,唯愿你能开心度日。”我摸着他的脸。 他的脸蹭着我的脸,我的泪一下涌了出来,如果我能身体健康,我一定会与这个人成婚,我们会生儿育女,能举案齐眉,可偏偏,我只能说,我别无他求。 “我们一起去看看这个世界好不好,我喜欢世间的山河流水,去感受生命的流动的美。” “好啊。” 我们便启程,从长城到阴山,从雪山到萤火,我于一个夜晚离开他。 他从此独自启程,看了世间的,大大小小千姿百态的流水。 出了本书,传了本注,念了个人。 不负如来不负卿 我喜欢呆呆的看庙里的香烛静焚,寺庙的油灯昏黄很温暖,臭阿鼠说我是虚度时光,不好好修炼。 哎,一只小老鼠怎么懂本姑娘的心思呢。我已经四百多岁了,还有几十年就能化成人形了,不过等我当了人呢,我还是喜欢来庙里待着。 庙里的住持,我看着他从小屁孩长成枯老头,我喜欢在他静坐思禅的时候跑到他怀里,换了这么多任住持,只有他不赶我走,即使是逢上收成不好自己都没饭吃的时候。 他总是很安静又木讷,我常觉得他不适合做主持,我对寺里香火钱的了解都比他通透,他却常两袖清风,专注扫地。 一日,他圆寂了。 我寻着他的影,找到了他的下一世,我在寺庙里等着他。果然,没几年他就又回到了这个富丽堂皇的宫殿,可他最爱的仍是前世与我相伴的那个小院。 他长大了,成了一个白皙的美少年。 一日,在龙王谭的节会上,一个少女在诗谜上题到,“玲珑骰子安红豆”。 他皱了皱眉头,会心一笑,“入骨相思君不知”。 那日后,他二人常戏在一处,看的出来,他眉眼里尽是喜悦。 后来,那个姑娘却被家人带离了他,他放着雪域的王不做,开始日日饮酒题诗。 我不忍心看他愁眉饮酒的样子,便化作人形,似那个女子。 投身去了人间,做了一个大户人家的丫鬟,费尽周折却又装作是和他偶遇。 他邀我到庙里,我看他吟诗舞剑,陪他赏雪山巅。 臭阿鼠却焦急的告诉我,“他是佛身转世,你知不知道你如今坏了妖界的规矩。” 纵知道又如何。 我看他酒后题了句诗,人生若只如初见。 我便知道,他终归爱的不是我。 我甘受惩罚,毁了修行。 他是多少次佛的转世,我便以猫身陪他多少世。 奴亦何辞作吴孟子 乱离人,不如太平犬。 战乱四起,我随爹逃避战乱也离了家乡。 不料路上,却遇见几个流寇,穿着士兵的衣服,却专抢百姓。 那几个蛮横粗鲁的士兵,见了我,态度却忽然变了。 因我是男儿身,却生的肤若凝脂,引起了这几个士兵的恻隐之心。 “这世上,果真有如此美的男子吗?”他们盯着我呆住,而后又把强抢的我的盘缠归还与我。我这才和爹逃脱。 天涯之大,却无处托身。辗转一番,还是和爹动身欲归家乡。 林间,却又遇一道人马。 人马中央,那个年轻的将军见了我,眼里写满温柔,“可否愿意跟我走,与君共享荣华富贵?” 我点了点头。 总算不用颠沛流离了。 回了宫才知,他是帝王。 王没有妃嫔,打猎每每带着我去。我也努力学着王教我的技艺,山野宫殿里,王笑,我亦欢乐。 王对我说,“当册汝为后”,却又顿了顿,“但恐同性致嫌尔”。 我道,“古有女王,当亦有男后。明公果垂异恩,奴亦何辞作吴孟子耶?”他痴,我依旧随他痴了。 几年后,王遭奸臣谋害,我遇未能幸免。 但我无不庆幸,得以与王遇见。 只是我爱的人,是帝王。 王爱的人,恰好是男儿身。 天空上面是天空 听说他是个诗人,却总是蓬头垢面。 我最近一次见他,是他穿着陈旧的衣服,顶着乱糟糟的头发,不修边幅。踏进一家店门,向老板要瓶酒喝。 老板把他当要饭的,摆手把他赶走了,还在他身后骂了他几句。 我理解了,为什么说,诗人总是孤独的。 或许他想融入世间,但自己却找不到方法。 我远远的看着他离去的消瘦的背影。风吹进他的裤腿忽忽鼓起,像天上的风筝,摇摇欲坠。 姐姐们边做着手工活,边讨论着应该嫁给哪个还不错的小子,姨娘问我,“咱们小玉长大了想和谁结婚呢?” “我想和,我们家旁边那个诗人结婚!”姐姐和姨娘哄堂大笑。 “为什么呀?” “因为,我能帮他打酒,他会给我写好多的诗,是给我写的诗!”我昂起头非常开心的回答。 姐姐们更加厉害的笑了起来。 或许,是我看到孤独的影子总觉得心里也会跟着彷徨。多少个黑夜,是在他的凝望里度过的。如果他的身边能有个人呢?我不懂结婚的含义,当时只觉得结婚就是总是能和一个人在一起。 一天,在公园里,他坐在长椅上喝着酒,旁边遗落了一封信。 我向他走过去。 “你要和我结婚?”他看着我,露出了大人看待孩子的独有的笑。 嗯,我点头。 “给我写这封信的人,曾经也想和我结婚呢。”他又大喝了口酒,留下泪来。 “我说话算数!”我坚定的看着他。大人们总是骗人,我是小孩子,我不骗你。 他面目表情的闭上了眼睛,似乎,对他来说,睡觉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他以前不是这样的。第一次见他,他还是一个意气风发的学生,是北大的学生。人们都夸他是写诗的天才,他的身上那时总是带着光环。 我第一次见他,是我和我的同桌吵了一次架,不争气的哭鼻子。躲在一棵大树下,怕给别人看见了好丢脸。 他走了过来,看见了我。 “你说,人活着有什么意思呢?”到底只是一个幼稚的孩子,一点打击就能让我怀疑生命,我为赋新词强说愁的问。 他听了,似乎是很无奈,又变得严肃起来。 他没有回答。很久,才说了一句,“我为你祝福。” 可能这个问题他已经思考过很多次了,他的答案不敢告诉一个孩子。 他是一个神童,而我,理解不了神童的话。 一个阴天的傍晚,在微弱的光线里,他拖着瘦弱的身躯,趴在了铁轨上,伴随着一阵呼啸而过的鸣响,他再也没有看见太阳。 他还没有去大海边,看一看那春暖花开啊。 小时候我要嫁的人,没有等我。 即使我已长大,懂得了这是个让人害臊的话。 知我者谓我心忧 四月初的江南,小雨连着黛瓦,夕阳垂在一条河流的薄带上。 一个戴着草帽留着寸把胡须的男人行至我家门前,“小姑娘,能给我碗水喝吗?”他佝偻下腰来问我。 “我这进屋给你倒。”我跨过门栏跑进屋去。 待我倒过水出来时,却见那男人也正在向我张望。 “给。”我把碗递给他。 见四下没人,他却把碗扬起狠狠一摔,一把拽过我,捡起碗块顶在我脖子上,“跟我走,别说话。”他小声说。 我只能小心的跟着他走,见我听话,他便把碗块藏入袖口抵在我的腰间。 眼见就要出了村口,在村口上遇见一个背着算命的招牌的过路先生。 我像是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努力向他投去希冀的目光,朝他动着“救我”的嘴型。 那个先生很机敏的察觉到了,朝我们走来。 “诶——先生我方才为你算了一卦,你恐有血光之灾啊!”那个算命先生朝这个挟持我的人说。 “哦?能有什么血光?”男人不屑的问。 算命先生忽然于腰间拔过枪,直顶在那人的头中央, “没命的那种。”有力又坚定的撂下这一句。 “饶命,饶命——”那男人才松开挟持我的手。 “滚!” “是,是。”***也站不稳的跑走了。 待他跑远,只见那算命先生却掏出枪,瞄准了那个男人。 “别——”我赶在他开枪之前制止他。 他低头瞥了我一眼。 “我不杀他,杀你好不好?”他轻蔑的低头看着我。 最终还是一枪,那个男人倒下了。 “如果你敢说出我的事,你也是和他一样的下场。”他淡然的说。 “你是什么人啊?”我居然笨的,不是先为了保命,而是先满足我的好奇心。 细看他,居然蛮年轻。皮肤虽说不上白皙,却也带着书生特有的气质。 “你叫什么?”他反问我。 “我叫小苗。” “时间不早了,快回家吧。”说完,他便起身要走。 “等等,送你个保命符,以后别再遇着这种事了。”他扔给我一个木刻的文符。 “这个,真的管用吗?”我问。 “假的!”他说完就迈开步子走了,我看着他的背影,忙跑回了家。 细看这个木符,上面居然是一个小小的戏子梳头的画面。 梳子,喻义万事舒心。 戏子呢?他喜欢听戏吗? 这个小玩意儿根本不是一个保命符嘛! 过了些日子,一个戏班来到苏州小镇,我求班主收下我做学徒,后来便随着戏班去了上海。 家国都处在动荡之中。戏子只能在舞台上,在自己的歌唱里寻得自己。 枪声四起,不知道哪天就丢了性命,我想投身军队,为保家卫国做贡献,也不枉这一生,可奈何我资质太平庸,实在也没有什么贡献。 一天收工后,师哥很欣喜的告诉我,他已经攒够了钱,开一家面馆,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 可是,我却还没想好。 上级找到我,让我去刺杀一个人。 我拒绝了师哥。虽然我与这个我要刺杀的人无冤无仇,只知道他是一个军统的叛徒。 “你不是第一个被派去刺杀他的人,只是前几个女特务都给他识破了,现下一时找不到人,你自己要多保重。”上级同志望向我,或许他们也觉得我的可能性不大,可现下唯有让我去试试。 那个人叫梅先生。 我给梅先生唱完了戏,换好旗袍,才应邀去见梅先生一面。 梅先生见我时,问,“你叫什么名字?” “元雪。” “哦这是你的原名吗。” “是的,先生。”我回答。虽然这是执行任务的新身份,可我也能面不改色的回答。 “喜欢看电影吗?”他揽过我的腰。 我轻咬嘴唇。 那一天,都同他在一起,他待我极温柔。 可我对他动不了情。因我心里已住了一个人。 即使已经十年未见,我早已忘了他的样子。 可梅先生却似乎对我动了情。或许是我的错觉,他们那种大人物随便的一点施舍都能让万千女子错以为是爱。 我也见过他的渺小,他身着西装的站在发言台,受着万民的辱骂。他看着保镖拦下愤怒的人群,似乎一切都与他无关,台上站着的也不是他。 晚上,他在我耳边说,他很卑微。 只说这一句话。 我不懂卑微该如何定义,他明明已有尊贵的身份,却偏偏担了骂名,什么样的人才能不卑微呢。 一年后,我还是,动了手。 他倒在血泊里,伸手够我脖间的木符, “你是小苗吧?”他用微弱的语气问我。 我惊讶,却不觉悲哀。 我没有回答,我对他是无情无义的。 为什么他偏偏是个人们口中的卖国贼呢?我爱他,爱那个十多年前的他。 可他偏偏,让我失去了,同他平凡度过一生的机会。 从他一年前第一次见我,看见我脖上戴的保命符,就已认出我。而我,却早已忘了他的样子。 保命符奏效了,以他的命,来抵我的命。 他可能从头到尾都没爱过我,却独独给了我这份温柔,即使这份温柔是已生命为代价。没有风花雪月,只是一份真心而已。他这一生,给了一个小女孩,一份温柔。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独留青冢向黄昏 袈裟浅袭梦绕指柔 僧,本非僧,袈裟实为某一人遗落为他着了去,道是行走江湖方便。纱窗外,月在无边寒冷的荒漠之上空悬着,如今我活到了初见僧时僧的年纪,僧,昭儿终于懂得,你比我年长独自走过的这二十八年,原来是这样长。 秋风画扇,初见似沧海,十岁遇你的那个月夜,余生的遍遍忆起皆是温暖如初,仿佛还是十岁小姑娘。 梅花肆点枝节,星如春水骰复红豆,万家灯火照溪明。阿妈责我于溪边浣衣,辱道纵是黑夜非浣毕不得归。于那一遍遍的浣洗里,流水如寒冰,露重湿素衣,我眼里不觉渗满泪水,只那么任它留着。一阵风从身后打来,一袭袈裟竟披就我影。 我抬起眸子,那一瞬,你的眉眼便刻入我的生命。眼波横为水,眉峰聚如山,君以教我领教。你抬起我冻得紫红的手,眸子低垂着,一双唇似启重闭,我只感受着你掌心的温暖。 你指尖的余温,胜过人间道出耳闻的千言万语。 于我生命里最快乐的时刻,乃吾豆蔻之年往去汝寺,静兮观汝轻敲木鱼藏秋水眸,窗外梧桐萧萧,人间灯火阑珊,纷杂万千于你于我何干。 香焚绕处,你抬起眼眸,柔声道:“昭儿,汝愿吾为何等人。” 我低眸一笑,不加思索道:“昭儿喜欢的人,是个大英雄,是真男儿悯怀天下,感万千悲苦,并成为给平凡的人带来温暖的大英雄。” 你苏然一笑,“好,好,那么昭儿也答应我去做一个大英雄好吗?” 我撇撇嘴,疑惑道“女儿家怎么做大英雄,昭儿愿作陪在大英雄身边的女子。” 你只拂衣眼波似水辰星海,我望着你,喃喃道,大英雄,我答应你。 吾为汝所应之事,必九死以至而无悔。 倾其半生观望你的时光,我时常想,若可为汝当之一二事,赠丝余欣喜,吾必往。 君之白发生星河,吾之青丝结红豆。 只叹,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落雁惊世,奈何双飞 一日,提亲的媒婆踏进我家门槛,阿妈笑脸相送。我提裙匆寻僧,僧微怔,道,“昭儿,世间女子总归要与人为妻谋生的,你莫不是——” 我点点头,是的,我只愿与你为妻。 你沉哀漠叹,道,“我该想到的,昭儿怎会愿意嫁给平常之人。” 只是我那时太年幼,竟不知你已误解我点头,是我要嫁给富贵人家之意。 你只道,“古有沉鱼之貌美绝色,今就不可有落雁之女子吗。”又道,“明日集会,昭儿你于青柳桥旁观柳回眸,我自会祝你有落雁之名。” 我忙摇头,“我哪里有沉鱼落雁之美色,世间女子美过我的甚多。” 你释道:“美貌女子是甚多,可声名却难筹得,若有声名,自会把你的美貌越传越奇,何必担忧真真假假。” 那日,如愿桥柳回眸,确有落雁于街,如愿声名远扬。 随之而来的,是皇城的一乘轿。 启程那日,我寻僧,竟不知是此生最后一次相见。 僧以脱去袈裟,披上战袍。 于这些岁月里,发生了太多战乱,死了太多人,僧终于也要担起男儿的职责了。我痴望僧影,不惊怀疑我温柔善目的僧,可还是眼前人吗? 僧,若你哪怕说一句话,我都会不顾一切的追随你,皇城,不去了,盛名,亦不享,我只愿追随你。 可你只远远回过头忘了我一眼,便骑马纵身而去。空余我原地痴了好久。 画师只接了一袋又一袋的银子,违心做着画。画师抬头撇我一眼,“你家极贫穷吗?” 我道,“非也,只寻常人家,银子亦只做道义之内的寻常之事。” 画师大怒,画板骤响,我只甩身而去。 僧,请原谅我这一次。以貌侍人之事,昭儿不为。昭儿宁愿一辈子做一个小人物,也不苟且。 几年后。 被封为公主的消息传来,我一面未曾见过的皇帝指我去和亲。 罢了,若非与你相伴,于谁为妻又有甚差别。 只是那日,皇帝见我之时,竟惊了半响,似惊似悲似悔,到最后也只是归于平静。 “婚书一纸,汝且去吧。” 载着大汉的兴衰而往。 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 时光漫漫,此爱遥遥 僧啊,我本以为心里装着一个人,就会有勇气度过漫长无边的岁月。 但我发现我错了,为一个人而去度过一个漫长的时间,是艰难的。在这期间我给皇帝写过信,我想回家乡,可一来,回去谈何容易。 于艰辛与忍辱中,我终于明白,人,是要靠自己而活。 僧啊,前面的生命你是昭儿的信仰。后来,昭儿自己掌握了自己的命运,昭儿肩负的使命昭儿要自己担。 如今,我的使命终于完成了,我的所有自由生命与身体,都奉献给了世人,我的归去,属于你。 僧啊,于这疾病无可救药之际,昭儿忽然明白了一些道理。昭儿想到一个行走江湖的僧人,突然不行走了,或许也是为了我才停留的吧。只是昭儿懂得太晚了,太多年怪你无情。 你别怪昭儿。昭儿也懂得,一个停留在某处许久的人突然启程也是为了实现某个承诺吧,僧,你已是我的大英雄。后来,你告诉我,那日落雁是真的,又如何呢?女子之貌一生只事一人,吾亦如此。 月色落幕,朦胧里,仿若又看见僧向我浅笑,声声唤我“昭儿”。 红尘累人,繁华落尽。来生,我们会在一座桥边相遇吗? 清早,那个装满太阳的男人(一) 幸福的人有着同样的幸福,不幸的人,有着各自的不幸。 田香今年16岁,正如她的名字那样,是一朵开在农村的花。田香小学毕业后,就挑起筐子,担起了生活的重担。 听说附近的采石场,给的工钱依据能者多劳,虽然苦些累些,但如果亲戚不提这是件苦差事,田香是感受不到这件事是苦的。 有一天,一个村里的大爷去了城里一趟,说是得了份不费力还很赚钱的活,登门来找田香。 田香在剥着豆角,熟练的添着柴。心里充满新奇,听家人的意思,很中意这个工作。 他们没去过城里,感觉能和大城市扯上关系的,都很有诱惑。 大爷在中间跑了几次,谈妥了价格,就带着田香去到了那个城里老板的住处。 在踏进那所豪宅之前,远远的,田香看着这个只在电视剧里才见过的房子,它的装修,它的绿植,它的大门的颜色。 像是有一个无形的手,把田香朝这冰冷的殿堂里推。又像有另一个力量,抓着田香的心,告诉自己,不要来。 就像养肥了的猪,在被送上断头台时,不管愿不愿意,它都是逃不掉的。 眼里的繁华还没跟得上行进的脚步,那个先生,像是一下子出现在田香的眼前。 那个穿着西装,抹着发胶的先生朝田香瞥去,田香察觉到这个突然游离在自己身上的目光。 这是林先生第一眼见到田香时的情景,少女的睫毛在眸边留下浅浅的弧影,出于羞涩侧着身躲在男人身后,脖颈像浮水天鹅般微缩着,少女独有的稚嫩皮肤显出几分晕黄。 这个羞涩的神情,也是林先生以后每每见她时,她的样子。 大爷微躬着腰,喋喋不休的说着,田香听不进大爷对先生说的什么夸辞,想必先生也听不进,因为,先生总是简短低沉的应着几声嗯。 先生出手阔绰,对于这次“买卖”的后事又处理的简洁,大爷很快就满足的走了。田香知道,不知自己得何时,才能走出这座大的令人窒息的房子。 “你叫什么名字?”先生没有表情的面部,开始浮现出笑意,努力抬起嘴角上方的两块肌肉。 “田香,禾田的田,花香的香。”田香努力让自己足够清楚的说出话来。 “今年16了?”先生接着问。 “是,虚岁16,周岁15。”田香老实的补充着,就像是和哪一个平常的人,话着家常。 “叫我林先生就好。” 清早,那个装满太阳的男人(二) 林先生把田香带到要分配给她的房间,简单的带她在这个大房子里认认路,就像是一个转校生,跟在班主任的身后,忐忑的面对陌生的环境。 林先生把田香带到一个安置在户内的运动场地,迎面是一个芭比娃娃模样打扮的人,精致的面庞,华美精致的公主裙,在跑步机上有节奏地迈着步伐。 田香眨了眨眼睛,开始疑惑,这身公主服得多少钱啊?穿着那么漂亮的衣服,居然只能躲在房子里,太遗憾。 那个公主服女生似乎无视了田香的存在,只是在定时定点的完成着时间安排,如果,林先生不吩咐她的话。 林先生转过头望着田香,“你懂家里的保姆该做些什么吗?但我不喜欢千篇一律的保姆,希望你以后能努力符合我的要求。我喜欢有个性的人。”说完对田香露出一丝像小男孩考了满分时的得意笑容。 田香并不能懂,但她不想惹先生不高兴又不想说谎,只是点了点头,至于先生有没有看到这个点头也并不重要。 林先生让田香去自由活动,其实只是去洗漱一下,十点整,田香回到林先生的卧室,给先生铺床理被,先生躺下,关了灯。 田香正想摸黑走出去,先生突然从被里伸出手,拉住了田香的胳膊。 先生不让自己出去。那?先生没说什么,独自酣睡。 田香就站在林先生的床边,望了一晚的星空,泪水一遍遍潮涨潮落,田香第一次学会,站着打瞌睡。 清晨,林先生起床的声响,惊醒了浅睡的田香,差点跌倒。 田香还不懂该怎么伺候林先生的一天,只是呆呆看着公主裙姐姐熟练的忙里忙外的样子。 林先生出门前,告诉田香,她今天可以去自己活动。田香仍只是点头,默默看着先生离去的背影,先生在走远前也和田香对视了一刻。 田香小心翼翼的努力恢复自己日常的生活,公主裙姐姐依旧按部就班的进行着时间安排,不搭理田香。 田香拖着空空的肚子,不敢一个人在家里大动烟火,去做饭烧菜。只是拿起桌上的几颗杨梅,走到窗边。 拉开帘子,明媚又有些刺眼的光线瞬间充斥着一方小小天地。杨梅的汁水,染着田香的唇,两抹碎发被微风浮起。 窗下是一丛绿植,一个白头发穿着白衬衫的男人,朝田香缓缓望来,那个男人伸出手,打了个招呼, “早上好啊,小姑娘。” 田香看着这本是平平无奇的一幕,心里也升腾起温暖的阳光,不禁咧开嘴角,莞尔一笑。 又忽然间,田香觉得自己虽然是站在楼上俯视着那个男人,但是,那个男人却是高高在上的俯视着自己。 田香收住笑容,在那个男人身上定睛停了一眼,就把窗子关上了。 禅馋(一) 商业街最近新装横的咖啡店,在这个十八线小县城里成为了少男少女们散心闲逛后的好去处。 苏叶正提着大包小包,努力跟上同桌陈菲雪的大快步子,两人已经唧唧喳喳的在街上乱窜了一上午,仍是热情未减。 显然,陈菲雪要溜进这家叫可意的咖啡店,歇歇脚养足精力再接着和苏叶乱蹦去。 逛街时的女人,总有种十足的默契,一个眼神都不用,就能知道身旁那个女人中意那样东西。并且往往,好朋友,会一直紧跟在这个逛街主力军的身后。 不过苏叶至今都无法想明白,为什么咖啡馆也会能人满为患? 苏叶喜欢一入口就能吃到大口甜味的甜点,对于咖啡这种高深莫测的品味,实在是却之不恭,不过偶尔去尝尝鲜也还能接受。 苏叶和陈菲雪找了两个靠窗的位子坐了下来,两人大眼对小眼,面对面坐着。苏叶看着菲雪咕噜噜转着的大眼珠,心头莫名涌上一丝伤感。 不知道以后,还会有几次机会能和菲雪像这样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她们已经在同一张桌子上度过了高中三年。 时间放佛成了贼,飞快的搞着小动作。三年时光,说过去就这么过去了。这个暑假过后,就要各奔西东了。 苏叶已经忘了那天,是怎么点的单,喝的哪种咖啡,又是如何告的别。往床上一瘫就只记得,白天满身疲倦时的感觉。 苏叶最终还是报了经济学专业,18岁不用考虑买房吃饭,28岁总要考虑。 苏叶有时也会笑笑自己,还没真正年轻的追过梦,就要老态龙钟的安于生活了。 而陈菲雪,报了社会管理类的专业,打算以后如果能考上公务员,对于一个女生来说就很圆满。 看似劳累生活里的平常一天,苏叶却没注意到 ——在她走进那家咖啡店,路过一个靠窗正拿咖啡匙搅拌白糖的穿着西装的男人身旁时,那个男人修长脖颈间佩戴的璞玉在一瞬间重新闪烁起荧光,隔了百年的光亮。 终于找到了,没白辜负我昨个去费心讨好孟婆。男人心里这么感慨,随之是嘴角勾起的似有似无的笑。 九月,大学开学的日子扑面而来。 苏叶一个人硬着头皮提着行李箱站在校门前,抬眼看见别的家长和新生正在校门外饶有兴趣的合着影。 苏叶不懂,一个校门会有这么值得拍。苏叶已经腾不开手去记录开学第一天了,谁让自己非嚷着要锻炼锻炼,不让爸妈来送呢。 大伞棚下在新生接站点上坐着的学长,热情得迎了过来。之后就是找宿舍、领物资一条龙服务。 回宿舍的这一路上真要感谢学长学姐们,苏叶才抽出空小小的歇一歇胳膊。 四人间宿舍里的人员,都已先后到齐。大家或热情或文静的打着招呼,但都带着小姑娘对未来的憧憬。 第一天晚上没有课程,苏叶和舍友照着地图欢快的把这偌大的学校逛了好几遍。因为苏叶是个路痴,每次去到新学校,第一天都得是这样的套路重演,以防今后迷路。 晚上十多点,苏叶躺在床上,听着附近不知道是干什么的警报声嗡嗡的响了几分钟。在这短暂的吵闹之后,夜晚突然显得格外静了起来。 苏叶,一下子,几乎是没有缘由的大颗大颗落起了泪,体会着泪水灌满鼻腔的酸楚感。 过了些时候,听不清是哪个方位也传来了小声啜泣的音调。当黑夜把悲伤遗忘,第一个晚上就这么睡过去了。 苏叶虽然来到这所大学的时间并不长,并且一直都是默默无闻之辈,不过对于学校里那些鼎鼎大名的厉害人物还是有所耳闻的。 最出名的学长分别是蔡文生和吴凯二位,前者是学习成绩超牛的大神。后者嘛,则既是***又是富二代,还是学生会主席,还会说唱跳舞……闪光点吧啦吧啦说不尽。 总之一句话,吴凯是迷倒万千学妹的最受欢迎大男神。 厉害的学姐嘛,有好几位,不过都是以易云雅为大姐大,能当大姐大中的大姐大的,通常都符合白富美这个特点,易云雅就是这通常中的一位。 而今天苏叶,非常幸运地通过开学来自己的努力,有幸能与易云雅一众人受邀至礼堂做学习报告发言。 人生地不熟的苏叶,糊里糊涂的才终于找到要做报告的礼堂的位置,正要大腿一迈踏进礼堂门,易云雅一众人也在身后侧来到礼堂。 “喂,你也是来做报告的学生吗?”一个易云雅身边的学姐开口说。 “是的,学姐。”苏叶恭敬的说。 “那你就不知道去租套晚礼服再踏进这个礼堂的门吗?”那个化着精致妆容、身材有些丰满的学姐撂出这句话。 学姐露出些似是同情又似是无关己要的异样眼神,便不再过问苏叶,拖着自己那小巧的半高高跟鞋、穿着漂亮的像电视剧里演的那种晚礼服,带着年轻姑娘们特有的自信来迈进礼堂气派的大门。 苏叶想不到,在大城市里,参加礼会居然真的需要盛装出席。于是担心起自己清汤寡水的朴素衣着,是否会让校领导们怀疑起自己的认真态度。 赶忙想掉个头换身衣服,却早已来不及。 “姑娘,乱花狂絮迷人眼,在下已寻姑娘良久,如今归去否?”那个身着西装、腕间一环朗格手表的男人不知何时走到苏叶身旁。 苏叶看着这个帅气又异常豪气的男人恭敬的像她行礼,觉得他是不是认错人了? 男人露出职业化的微笑,严肃里带着不可抗拒的力量。没有等眼前这个女孩回答,就轻轻拉起她手腕间的衣服走到一辆红色法拉利跑车旁。 男人开车门,两个人都坐进了这辆豪车里。一个露出冷静,一个几乎压抑不住疑惑。 “姑娘,闭上眼睛。”男人开口。 虽是依旧疑惑,苏叶还是轻轻吹下眼眸,关闭光明的通路。 “可以了。”男人开口。 “呀!”一瞬间的功夫,自己身上居然穿着一件裸色晚礼服!真要以为是见了鬼了,等等,他不会真的…… “姑娘,且莫要疑惑。”男人轻搭着苏叶的手腕,陪同苏叶一起踏进那个大的令人窒息的礼堂。 如果是苏叶自己,一个初出茅庐的小丫头在这盛会里,只适合不引人注意的在角落里待着。 可如今,多了一个气质出众的他,有着能够轻松碾压这谈笑风生的全场人的气场。 在苏叶上台作报告之后,人们注意到那个坐在苏叶身旁的年轻有为的男人。 很快,一个中年领导坐到男人身旁,攀谈起来。男人递出名片,领导的脸色由试探转为惊讶,后来又由惊讶变为欣喜,最后扬起满意的嘴角。 学姐们也是固然要抓住机会试探一下这个男人,易云雅派那个有些丰满的同伴过去,那个同伴向男人打听完,露出震惊的神情久久不能恢复。 在苏叶终于做完报告,跨着男人随人流涌出礼堂时,学姐们的眼神已变成关照,恨不得要托起苏叶的额头来亲亲。 苏叶问,“你和他们说了什么?” “只是介绍了下我的背景,顺便说了句我是你的表哥。”男人轻描淡写的回答。 “那,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如果以后别人问起这个表哥的名字,苏叶也好回答。 “谢娘。”男人利落的说。 “噗哈哈——”苏叶抱着有些愧疚的眼神还是忍不住笑意,一个大男人会取名叫某娘? “今晚我告诉你的那些校领导、学姐等人的,不是我的原名,而是苏景辰。方便做你的表哥。” 平白得来的好哥哥,不要白不要。 男人摘下西装领口处的璞玉,为苏叶戴上。 “这块玉给你,如果你以后遇到了危险,我一定会出现在你身边。” 眼底,是温柔的对视,灯光流转,一眼万年。 禅馋(二) “啊——”宿舍阳台上传来一阵尖叫。 苏叶揉揉眼,只见舍友钱悠被吓的跳脚,牙膏泡沫溢满因受惊而大张着的嘴巴,一手拿牙膏一手拿漱口杯,直直地呆在原地。 “有,有老鼠……”钱悠为自己的失态颇感抱歉。 “不过现在已经跑了。”钱悠又小声补充道。 苏叶见状,又心疼又觉得钱悠呆呆的样子实在太蠢萌。 钱悠拿起杯子狠狠灌一口漱口水,开始了小八卦, “听说今天给咱们上课的思修很有意思,连续好几年给评为最受欢迎的教授呢!” “是不是他上课风格很幽默啊?” “他上课是很幽默,不过更让人关注的是他的爱好,他喜欢读易经和道学,会算卦,甚至还在给咱们学长上课时,推断出有一个人是偷溜过来蹭课的,说是什么从呼吸就能感受出来气场不一样……总之,神叨叨的。”钱悠一口气八卦完,露出满意的小梨涡。 苏叶也不禁要感慨一句居然能遇到这么有意思的老师。好在昨天已经遇见过一次离奇的事,对于这种事多少能有些接受的准备。 “哎呀,坏了,都七点多了!”苏叶一拍脑门,今天居然睡过头了! 这时,一个在阳台,一个在床上的二人,才意识到上课快要迟到了。 钱悠拉着苏叶急匆匆的吃过早饭,手拉手大喘着跑到教学楼。 眼看着爬上这层楼梯拐角就是教室了,冲在前面的钱悠却在拐角处一头撞到一个高大男人的怀里。 钱悠不禁哎呦一声,揉揉头,但这样把“初抱”送出去,更多的是害羞。 钱悠只眼光一扫这个男人便飞快的低下了头,“对不起啊。”虽说是意外,也总得先 道歉再说。 不过这句道歉等来的可不是没关系也不是有关系,而是一句—— “这个姑娘,我是曾见过的。”那个男人瞧了一眼钱悠,没有来由的说了这么一句话。 “哈哈,您是把我当做林妹妹了,还是该说您是宝玉哥哥呢?”钱悠给对方这么冷不丁的一句话逗乐了。 铃声没有眼力见的绕在走廊里,让这段对话没了下文。 身为局外人的苏叶,突然反应过来,这不会就是思修教授吧? 于是赶忙拉着钱悠一鞠躬,抬起腿脚就要迈进教室。 那个男人,却抬起眼眸盯着苏叶的背影,“这个味道,也很熟悉……” 苏叶、钱悠二人刚坐下,就看到刚才那个男人也走进了教室,看来他真的就是那个传说中的思修教授。 “同学们好,我是大家的思修课老师,我姓龚,大家可以叫我龚老师”…… 一节课下来,不止苏叶和钱悠,全班同学都已经被思修教授的魅力迷的神魂颠倒,学识渊博,风趣幽默,还简直帅的让凡人不要活了! 中午下课后,钱悠先回了食堂,苏叶还在慢慢悠悠的赶在去食堂的路上。 “苏叶请留步。”苏叶回头,是龚老师。 “你的这个玉佩,是哪里来的?”龚老师问到。 苏叶摸着自己脖间的玉佩,玉佩已经变得温热。 “是,是一个表哥送给我的。”苏叶有些心虚的说,想必如果龚老师懂得玉,多少会起疑吧。 “嗯,是块好玉,只是不知姑娘是否是这玉的主人,能否担得起玉的反噬。”说完,龚老师便提着公文包走了。 苏叶的心里却像是被穿针引线一般的滋味,那个人怪,这个人也怪。 大学里的活动络绎不绝,苏叶参加了一个中秋节舞蹈排练的活动。 苏叶平常纯粹靠着在手机上自学些舞蹈、唱歌之类,本来高二打算走艺考,学表演。却最终没有勇气,放弃了自己的爱好。 靠着平时的基础,苏叶的舞蹈才能在这排练的一排女生里也还算是中等水平。 很有气质的女老师正在给大家安排表演的站位,由于苏叶个子不算高,又有些瘦,就把她安排到了前排的位置。 这时,一个女生愤愤然指出“苏叶的衣着太土了,会让人笑话的。” 大家伙也都默不作声。女老师也就把苏叶朝后调了调。 苏叶顶着这个尴尬的时刻,红着脸艰难排练完最后几分钟。走出练舞室,眼泪就在眼咕噜里打转了。 虽然自己平时从小学到高中,对衣着审美从不开窍,不过以前还小,不用考虑,现在就到了不得不提高自己品味的时候了。 苏叶一路低着头回到宿舍,平复自己的悲伤心情,谁知到了宿舍,却遇上了连夜雨。 隔壁宿舍总是丢三落四的丢钱,全宿舍人都怀疑是那个乡下来的红脸女生偷的,虽然不明说,但暗里的挤兑和小偷的称号也让那个女生难堪不已。 刚上大学还没成年的小丫头,最终还是在今天退了学,小偷的称号,当不起。就这样,用自己飞蛾扑火式的惨烈,去挽救未知的可能。 苏叶的情绪在一瞬间爆发。 晚自习的时间,苏叶溜出了校门,去透透心里压抑的气。 江边,一滴眼泪落到玉佩上,昨天的谢娘表哥出现在苏叶眼前。 “苏叶灰姑娘,别垂头丧气的了,现在王子带你去挑水晶鞋。”谢娘俏皮的说。 苏叶笑了出来,眼泪也更加止不住了,为什么这个男人不嫌弃自己的愚笨卑微呢,怎么真的会有人呢? 谢娘看着苏叶今生第一次对他露出的深情与期待的目光,也笑了出来,“人管不了的事,就让鬼来管吧!” 苏叶第一次体会到当苏格格的感觉,有谢娘这个“皇阿玛”在身后,指导着奢侈品牌店的店员给苏叶一件件的搭配,教着苏叶自己该怎么学会搭配。 一个晚上,化妆品店,包包店,还有第一次去坐摩天轮,都是和他。 苏叶最后还是一件件的退了回去,不然真该被怀疑自己是哪来的钱了。 说实话,苏叶第一次见谢娘,把自己身上那身土里土气的衣服,变成奢侈的晚礼服,看着自己身上闪烁的光芒,看着眼前的毫无恶意谢娘,纵然他不是可被苏叶触摸的人,苏叶也毫无保留的就此沦陷。 何况,谢娘,总不嫌弃哭鼻子出糗的自己。 谢谢你啊,谢娘。 遇见那么温柔的你,连今晚的星星都温柔起来。 今夜,不关心人类,我只想你。 c剪不断理还乱 学校每年都会招收新老师进来,本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但今年新进的两个老师,却因颜值而成功在学生里引起热议。 一个教形体专业的男老师苏老师,一个是化学专业的女老师于老师,一个是高富帅,一个是白富美。 苏叶正抱着书,在学校林荫路下走着。迎面居然看见了谢娘! “当演员怎么能不学学形体呢?所以我就进来教教你啦!”谢娘边说边搔首弄姿,对苏叶搞怪。 他是谢娘,他也是苏景辰。 他就是那个高富帅老师。 苏叶看着眼前调皮的谢娘,真难想象他站在教室里当老师的样子。 “我把你弄来参加舞蹈社团了啊?可别说不来!”谢娘嘟嘟嘴,又是让苏叶不可抗拒的话。 苏叶用课余时间去上谢娘的形体课,当然,上课时正经的谢娘,名叫苏景辰。 上课时,简直男神帅炸天。绅士,有风度,高贵,几乎一切高大上的词汇,都已经被社团里的学生无所不用其极的用来形容苏景辰了。 同时,学校里也传开了苏景辰大男神是苏叶的表哥!这让苏叶,一夜红遍校园。真实上演了一部霸道总裁是我哥的剧本。 女学生们纷纷向苏叶示好,希冀苏景辰的电话号码能花落自家。苏叶,却很无奈,因为自己都不知道苏景辰的电话。 而在苏叶身旁每天充当贿赂分赃者的钱悠,却高兴的大吃特吃起那些零食来。 苏叶,越来越觉得,钱悠被思修课龚老师吸引,每天张口闭口都是龚老师的段子或者是人生大智慧,而龚老师上课时的眼神,不经意间,却感觉总是游离在苏叶身上。 在苏叶身上的目光,不止龚老师一处,还有那个新来的化学老师,于木槿。 苏叶偶然遇到过于木槿一次,只是擦肩而过,可女人间,独特的感知,让彼此都知道,她,不是善茬。 转眼,就要来到期末考试。 一个学期结束了,那个隔壁宿舍的偷钱贼被发现了出来。人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居然,就是宿舍里那个脾气活泼、热情助人的大姐大。这让大家都颇感意外。 虽然女生宿舍间都出于原则,做到了守口如瓶,可究竟有多少人知道,就不得而知了。 毕竟,她的错,已经让另一个人毁掉前途去替她弥补了。 苏叶这时开始希望,举头三尺能有神明了。 这种流言蜚语的新闻,如同石子入河般,不久就被人们遗忘掉,生活,就又归于平静。 不变的是,女生们依旧对校草吴凯异常迷恋,易云雅依旧是女神级的童话。 苏叶和钱悠开始为寒假做起了准备,就像小松鼠在小树洞里静心储备过冬的粮食。 “那你来我家吧!” “哎呀,大冬天发传单好冷的!”“我们做些小生意吧,自己当老板娘。” “那我们卖些什么好呢?” 在考完期末的那个晚上,苏叶和钱悠的最终计划是: 钱悠因为家里人都去了海南忙生意,决定去苏叶家过年。二人打算去摆地摊,倒卖一些小饰品。 二人心满意足的规划完毕,瘫倒在床上,露出满意的神情,就昏睡了过去。 计划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当钱悠随苏叶回到家,一件件的处理完,摆摊的用具、去哪里抢摊点、怎么定价这一系列问题之后,忙了一天的二人各自回房间到头就睡。 谢娘却在关灯的那一刻出现在了苏叶的床头,苏叶看着黑暗里的身影,她知道是他。 “我好累啊,你给我讲讲睡前故事。”苏叶难得撒娇一回。 谢娘坐在床头的椅子上,看着黑暗中苏叶脸庞的轮廓, “从前,有一个和尚,爱上了方丈。于是,那个和尚,后来成了方丈。”谢娘轻声在苏叶身旁说着。 苏叶用嫌弃的语气说,“这是什么故事啊,重新讲!” “从前,有一个吐泡泡的鱼,爱上了天边的鸟。于是,那个鱼,被鸟吃掉了。” “嗯……”苏叶呢喃两声,便没了意识,悄悄入梦了。 “从前,有一个女国师,爱上了一个将军。于是……” “我爱你,我为这个世界抱歉。如果你能开心一天,我的世界就多了有意义的一天。我好希望今生你可以少留一滴眼泪,我的璞玉,也能少一分疼痛。” 谢娘为苏叶盖上被角,逐渐消隐在黑暗中。 苏叶和钱悠接下来每天都在捯饬卖小饰品的事,摸清套路,生意渐入佳境。 谢娘有时会来光顾,“不知姑娘,这只簪子怎么卖呢?” 苏叶瞅着他,“无价!但如果你要买,就免费给先生吧?”二人相视而笑。 在一旁的钱悠就总是充当电灯泡,吃狗粮吃到撑,不过也乐得自在。 钱悠有时会想起龚老师,自己每次见他总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但是,还没见到龚老师,就先见到了于木槿老师。 在谢娘走后,于木槿就接着出现在地摊前。 苏叶和钱悠虽然疑惑,但还是对于老师有礼貌的打着招呼。 “苏叶,我想买你的那块璞玉。”于老师用一种冰冷的眼光直望着苏叶。 苏叶为难,“这,这是一个表哥送的,转手相卖有些不妥……” 于老师冷冷盯着苏叶脖间那块璞玉,用平淡的语气冷冷说道“几百年了。”后语气又转为愤怒“几百年了!”眉毛扭到一簇,于老师面露绯红。 狠狠打量了一下苏叶,便转身朝着谢娘离去的方向走去。 苏叶觉得,于老师和谢娘似乎有某种关系,龚老师,仿佛也认得这二人。 这复杂的关系,苏叶暂且想不通,还是就安心的卖自己的小耳环、小手链、小项链吧…… 虽然对于苏叶,世间所爱,谢娘都尽心尽力去办。一开口,就能有无数名牌包包。但是,苏叶还是宁愿,去忙活一个寒假,去赚买得起一个名牌包包的钱。 虽然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但也总要学会自食其力,不负遇见,不负余生。 c剪不断理还乱 听说苏叶寒假里也回了家,一起长大的好朋友陈菲雪刚到家,就要来找苏叶。 不过让陈菲雪惊讶的是,苏叶的家里多了一个女人和男人。 一个是钱悠,一个则是站在苏叶房间里的谢娘。 陈菲雪惊讶,苏叶什么时候变成双性恋了?那么大尺度的吗?苏叶变了,,,不过我喜欢! 苏叶无奈笑笑,赶紧嘘嘴把陈菲雪和钱悠都拉进了卧室,简短地向陈菲雪介绍了谢娘,这个远到天际之房的表哥。 谢娘突然说,“苏叶,我要带你去横店。” 陈菲雪和钱悠惊讶地望着这个又帅又神经的男人,苏叶却觉得意料之中。自己早晚都要去一次的。 苏叶点了点头,陈菲雪和钱悠就更是不解。 苏叶问陈菲雪,“雪雪,你能和钱悠一起照顾饰品生意吗,接下来的半个多月我想去横店。”苏叶抱着希望的眼神。 陈菲雪却担心“小姑娘啊,一直听说外面的世道很危险的,你为什么要去啊?要赚钱,我们一起去做做更赚钱的生意,觉得横店好玩儿,我们去旅旅游就回来。”陈菲雪劝说。 苏叶看着着急的陈菲雪和钱悠,两个都是自己的好朋友,但自己,却把自己的演员梦埋藏的太深。她们俩至今都不知道自己想做的事。 苏叶说,“其实,我一直以来想做演员,就像我们都有自己渴望做的事。而且也不用担心啦,有谢娘陪着我。” 就这样,获得了钱悠和陈菲雪的支持,谢娘带着苏叶,坐上了飞去横店的专机。 谢娘说,“去横店只是让你见识一下,娱乐圈的鱼龙混杂。如果你见过之后,还是想做演员,我会给你请好的表演老师,来教你。” 苏叶看着眼前,这个,一切都以自己为中心的谢娘。苏叶还只是带着自己的感性去看世界而已。而谢娘即使已经看过世界的沧桑轮转,却还是愿意陪一个小女生圆梦。 如果一辈子都能和谢娘在一起该多好,苏叶想。 去往横店当群演的手续,算不上复杂纷繁,但只靠两条腿反复的跑,也足够累人。 这一切,都是苏叶在自己做,谢娘一下飞机,就没了人影。 虽然疑惑谢娘到底去了哪儿,不过苏叶还是很乐意自己去感受生活。 一个人去旅行,才能看得见风景。两个人去看风景,就要把一半的注意力都在另一个人身上了。 在横店的第一个晚上,苏叶见识到了什么叫蜗居,十几平的房子,简单的家具。苏叶,没有吃饭,倒头就睡。 第二天凌晨早起,就拿着昨天加的几个群演群,开始抢报邀约。 不过苏叶一个上午也没有邀约。直到下午,才抢到一个没有台词的小宫女的戏份。 这样的生活重复了两个星期。在苏叶还有几天就要启程回家准备开学时,却多管了一件闲事。 日常等戏拍的日子里,苏叶都是和大家来八卦群演。见识了横店的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苏叶感觉自己一下子老了好几岁。 晚上像往常一样的收工,一个主演小鲜肉却要把一个女群演强行带走。看似荧幕上的光鲜亮丽,都不过是一场伪装。 苏叶想,在见识了生活的艰辛之后,并不是所有人都想再去反抗。若那个女孩自愿,自己也无话可说。 偏不料,那个女孩,却在奋力挣脱那个小鲜肉的臂膀,她不想被他带走。 苏叶见状,毅然决然,“喂,你住手!” “怎么,你要来多管闲事吗?”小鲜肉一个眼色,车旁的两个保镖就把苏叶给抓进了车里。 剧组的一众人,不敢多言语,背后的关系链谁也惹不起。 苏叶的眼睛被布条紧紧蒙住,手脚也被绑了起来,扔到后备箱。 小鲜肉在车外悠然说道,“去把那个女人,送给我干爹。” “是。”浑厚的男音。 苏叶第一次像现在这么怕过,不敢去想,那些电视剧里的干爹是什么样子,又会对自己做些什么。 车子骤然停了,苏叶被抬到冰凉的大厅。 “这是我的干儿子孝敬给我的吗?”大厅里那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响起。 “哼,王总可别有了新欢,就忘了我这个旧爱了。”一个娇羞的女声嗔怪道。 这个声音,好熟悉。 蒙住苏叶眼睛的布条被保镖扯掉,苏叶蜷曲在地上,抬起来眼, 那个在王总身边的女人,正是易云雅。 那个如童话般美好的校花,那个无数少女心中高贵的模样。 苏叶一向仰望的女神,今天被自己这近若咫尺的看着。 苏叶的眼神显出一阵冰冷又迷惑,而易云雅,却慌了。 易云雅故作镇定,用白皙的手指抚摸着王总油腻的面孔,“我看今天这个女人,长得不算出众。王总今天就来陪我吧!好不好,嗯?”易云雅用一种酥软的语气说道。 “好,今晚我接着陪你。”王总拉起易云雅的手。 “愣着干什么,把那个女人关到仓库里,等王总回来再处置。”易云雅厉声对众人发布号令。 王总抱起易云雅就走进里堂的卧室。 苏叶不敢想,不敢听。被保镖带到昏暗的仓库里,一直蜷缩着。 过了好久,仓库的门咯吱被打开,一阵光线透进来。是显得凌乱又绝望的易云雅。 “你快些走吧!”易云雅对苏叶冰冷的说,易云雅已经用自己救了苏叶。 “为什么?”苏叶的泪水布满眼眶,几乎要透不过气来。 “我的父亲,今年做生意被人暗算了。陪的血本无归,把我献给王总,才免去一家人流落街头甚至是去坐牢的命运。”易云雅没有表情的说。 “我不会去告诉任何人的。”苏叶咬咬牙保证。 “王总得意不了多长时间了。”易云雅用更加没有波澜的语气说道。 然后便扶起苏叶,走出了这个肮脏的地方。给苏叶打了辆车,回到了住处。 禅馋(三) 苏叶悻悻回到了狭小的住处,亲眼见到易云雅一事,又遭此一劫,被吓得额头渗满汗珠,急急打包行李想要回家。 转念想一想,已经买了三天后的车票回家,就再在这里安安分分的呆够三天再回去吧!阿弥陀佛,可别再遇到昨天那帮人来找事复仇啊! 举目四望,无亲无靠,谢娘也不知道是去了哪里,苏叶带着黯然失落的心情,在床上翻来覆去。 “努力——奋斗——”隔壁房间的一个十七八岁的丫头,总会在晚上朝着窗户外满身热血地喊着这么两个词。 让苏叶想起了电影里的周星星,在脚下一片翻滚着拍打而来的浪潮里,伸出胳膊腿,大喊“努力,奋斗”时的样子。 苏叶在一阵如潮水般的思绪里入睡。 第二天一大早,苏叶幸运地又得了一个小宫女的戏份。赶来剧组的时候,大伙都已经忙活了起来。 苏叶看到石阶旁边蹲坐着一个闭目沉思的柔弱男子,眉目颇有几分女子般的清秀。苏叶看着他的样子,像是着迷了一般。 看着看着,苏叶不觉打起了瞌睡,支撑着下巴的手骤然滑落,苏叶被这个自己的瞌睡惊醒。或许是昨晚太累了,苏叶这时伸出胳膊打了个大大的懒腰。 “2月18日8点14分,在你踏进大门后走了325步后,站在距离狮子石像0.7米地方,你的左手微抬到距你的嘴巴0.1厘米的位置的时候,花了3秒的时间,打了今天你的第一个哈欠。” 那个眉目清秀的男子,淡然的抬起眼眸,漫不经心的说着。 苏叶看着这个男子,在说的是自己吗?苏叶已经被一连串的数字弄晕了,无法理解这样清奇的表达方式。 “同理,在你继续走了375步之后,打了第二个哈欠,持续时间为5秒。”男子用细弱游丝的声音补充。 “你干嘛偷窥我啊?”苏叶不解。 “既然你那么困,今天还干嘛执着的跑过来呢?”男子看着苏叶。 “我不来,不来,,咦?你干嘛在这里傻坐着呢?”苏叶巧妙地转移了话题的关注点。 “我有一个戏份,是演一个盲人,我在找不用眼睛看世界的感觉。”男子不急不慢的回答。 “那你是怎么记得这样毫秒不差的?神童啊?哎,你高考多少分啊……”苏叶开始喋喋不休起来。 男子起身,显然是受不了苏叶的唠叨了。苏叶心想,我还受不了他的唠叨呢! 但也要承认,他还是蛮有意思的。 “哎,你叫什么名字?”苏叶问那个起身要走的男子。 “姑袖。”男子顿足回答。 剧组门外却来了一众人。 “让开,都让开!”带头的那个群头喊嚷着。 群头带着一众人来到剧组门前,一把推倒站在门中央的姑袖。看着苏叶,得意地径直走来。 “得罪了王总的人,还想接着在这儿混?小丫头片子,今个儿非得给你点颜色瞧瞧!都给我上!”那个群头对着身后纹着纹身、颇有复古式杀马特风格的喽啰们吆喝。 苏叶不禁一咬牙,完了!王总还是不放过自己,该来的还是来了! 片刻功夫,两个杀马特喽啰逮着苏叶的胳膊动弹不得。剧组里的人敢怒不敢言。 “通通住手!”门外,走来一个穿着黑衣,民国时特工模样的人。 一个喽啰见了,忙附在群头的耳旁嘀咕:“老大,这个人有些功夫。” “怕什么,我们这么多人还打不过他!”群头不以为意。 “且慢,我不是要你们放开那个女孩,我是要你们放开那个男孩,我徐段,便与各位井水不犯河水!”特工服男人说。 什么?苏叶被弄懵,不是应该英雄救美吗,放下个姑娘不理睬,去救了个男的? 群头也见状同意,命喽啰们放了姑袖,苏叶在喽啰们手里只觉欲哭无泪。 “我看你们今天谁敢动她。”熟悉的那个霸气的声音,是谢娘,是苏景辰! “今天谁敢动苏叶一根头发,我就让他爬着出去。”谢娘狠狠说道。 “你是什么人?”群头疑惑地发话,苏叶一个小丫头,背后还有势力罩着? 谢娘一张名片甩到群头的大脸上。群头摸索着捡起名片,看完忙用颤颤巍巍的手作揖, “苏总,误会误会,我们没事了,这就走,您大人有大量,别和我们这些有眼无珠的人计较!”群头见风使舵,陪着笑脸,招呼着手下喽啰们快走。 “哼,一群哈巴狗别对着我来舔,还不快滚!”谢娘依旧是凶狠的语气。 “是,是。”群头众人连忙抓着机会走了。 “怎么样,有没有哪里受伤?”谢娘三步并两步地着急去问苏叶的情况。 “我没事,这次还是多亏了你。”苏叶看着谢娘,感激的说。 “多谢今日苏总的仗义相助,他日相见,必当涌泉相报!”徐段轻腕着姑袖的手,向谢娘道谢。 “无妨,但祝诸君万事顺意。”谢娘还礼。 待徐段和姑袖走远,看热闹的大家逐渐散去。 谢娘把苏叶揽进怀里, “我来晚了,小池污秽不容卿,随我共归自由居吧。”谢娘安慰此时因受惊而显得格外疲倦的苏叶。 今天的闹剧就先这么过去了。 c喜欢你,胜却人间无数 “我现在就让人去包机,你随我回家吧。”谢娘对苏叶说。 “可是我订了三天后的票……”苏叶显然还是舍不得那张好几百的车票啊。 “退了就是。”谢娘随意一说,便拉起苏叶的手,走向了不远处的红色法拉利。 黛瓦白墙的横城里,一点红色,显得刺眼而高贵。无数女群演,带着羡慕的眼光看着苏叶坐进法拉利里,像是坐在千万的人民币里面。 谢娘送苏叶来到住处收拾下行李,看着拥挤又闷不过气的房子,心里满是心疼与愧疚。 房租大娘感慨着告诉苏叶,“我这房子啊,总是租不了长住的客。总是看着小姑娘,小伙子,来来走走。姑娘啊,万事可得想好了,要做就得懂坚持啊!” 苏叶点点头,同大娘的劝慰道谢,很快收拾了行李。 坐在包机上,苏叶看着地下,高楼大厦也在瞬间变得渺小,提着公文包的人们匆匆走过,小的像移动的点。 “你还想做演员吗?”谢娘问道。 “嗯,我想,我会坚持的。”虽然很难,苏叶已经见识到了,可是心之所向,值得素履而往。 “别怪我,不能陪你。在做演员这件事上,我不想因为自己,而扰乱了你的判断。我,或许陪不了……”谢娘没有说完。 “我懂。”苏叶抿了抿嘴角。 “好了,先把这些放一放吧,接下来啊,我要让你开开心心的。”谢娘看着苏叶,笑着说。 下了飞机,谢娘把苏叶带到了一栋别墅旁。 苏叶疑惑,“你不送我回我的家?” “来我家住吧。”谢娘拉着苏叶袖口的衣服,把苏叶带到了家里。 “这么大的房子,你都不多雇几个人来服侍你啊?”苏叶看着冷清的房子。 “我不习惯热闹。”谢娘淡淡说。 开学的日子转眼来到。 苏叶在学校里遇到了易云雅,远远的看着那个自信而美丽的她,她已经把王总那件事给悄然埋了起来。 苏叶看着现在仍能没有忧伤的易云雅,也为她高兴。 和谢娘在一起住久了,发现他这个男人,还蛮有小女人心思。 每天早上,都会早起,精心准备今天该烧什么粥,该用小火烧更好,特意规定保姆阿姨几点来帮忙,唯恐惊扰了还在睡懒觉的苏叶。 谢娘给苏叶找了有名的声乐老师、舞蹈老师,还有表演老师。在苏叶不在学校的时间里,苏叶就在谢娘家里,跟着老师们学习。 舒服自在的日子总过得很快,一晃眼,又是几个月的时光下去了。 苏叶躺在软和的大床上,最近几天自从遇到了于木槿老师几次话,就总是反复得做着一个梦。 梦里,是谢娘牵着于木槿的手,两人依偎着散步,欢声笑语充斥着耳旁。 苏叶每次梦到这幅情景,都要惊醒,一开始是伤心的醒来,后来就变得疑惑。 这种梦,如果告诉谢娘,他必然是要生气,怪自己每天在胡思乱想。 苏叶决定去河边散心,初夏的风,拂过河面的涟漪,水下,是鱼和虾米的岁月静好。 苏叶想起,谢娘曾给自己讲的鱼和鸟的故事。 自己就像浮出水面呼吸的鱼,在橘黄的水天相接处,仰望着谢娘这只飞鸟。 和谢娘在一起久了,苏叶以为自己对他的喜欢会变得平淡,可是,却是每天每天,见他一眼,喜欢就更加安耐不住地要夺门而出。 可是谢娘,却像个呆头和尚,怎么毫无动作呢? “噗通”远处水面泛起水花,惊乱了苏叶的思绪。 不好!是一个小孩掉进河里了!苏叶不会游泳,第一反应是向四方张望呼救。 没想到,居然真的有人,是于木槿。 那个新来的化学老师,还好有她! 苏叶看着于木槿,眼前的一幕,让苏叶不可思议,却又莫名觉得是在意料之中。 于木槿并未跳入水中施救,而是双手合十一挥,那个小男孩就从水中,摆脱了地心引力,轻轻落到了岸边。 苏叶赶忙打急救电话,跑去小男孩身旁查看情况。 于木槿穿着一身军绿大衣,踩着一双高跟鞋看着苏叶。 “如果今天落水的是你,我绝不会救。”于木槿说完就在河岸边走远了。 苏叶知道,或许是自己哪里得罪了于木槿老师,所以她才说气话的吧。 远处,是龚老师的暗中观察。 龚老师追上于木槿。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还迟迟留在人间?”龚老师阻断了于木槿的去处。 “别在我面前装正直大义,你若真有大义,刚才为什么不救?却躲在暗处来抓我的把柄。” 于木槿和龚老师四目相对,紧张的氛围似乎要把四周的空气擦出火花来…… 苏叶等到120来,接受了男孩父母的不停道谢之后,才脱身回去。 已然是,昏天,黑地。 凄风,冷雨,簌簌落下,不容商量。 雨中人独立。 昏暗的归去处,是撑着伞,朝苏叶走来的谢娘。 一把伞,倾在苏叶的身上一大半。 苏叶握着谢娘冰冷的手。 “谢娘,我喜欢你。”苏叶用着略微颤抖地声音说出来。 我喜欢你,你难道不知道吗? 苏叶的手握着谢娘的手,更紧一些。 谢娘看着苏叶湿润的碎发,若是前生,你也能这么告诉我,该多好啊? 可是,我没有资格让你爱。 谢娘揽苏叶入怀,用下巴抵着苏叶的额头碎发,感受着苏叶的体温。 “我也爱你。”谢娘几乎是由心说出了这句话,不知对错,不问前程。 禅馋(四) 校草吴凯和苏叶夜里约会的消息,很快传的沸沸扬扬。 苏叶被钱悠问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了吴凯?苏叶觉得很不好意思,自己对吴凯,只能说不是那种喜欢。 可吴凯却并没有退缩不认账的意思,从此开始了浩浩荡荡的追妻之路。 学校要办一个端午节篝火晚会,舞台上唱跳的帅哥很多,可是都抵不过吴凯,随便地往那一站,就是响震天的欢呼。 晚会的最后,老师们都已经走尽了。吴凯作为压轴人物闪亮登场,先是一阵狂欢。好不容易才平息了这阵欢呼。 吴凯用酥炸了磁性嗓音献歌一首,唱完并不急着下台。 而是拿着话筒,郑重其事的宣布: “各位,我喜欢上了一个女生,今晚,我要向她表白,希望她能做我的女朋友!” 一片哗然。 苏叶惊讶的看着吴凯,正对上他朝向自己的目光。不是吧?不是我,不是我…… 吴凯的步子朝苏叶一点点逼近,直到走到距离苏叶不足十公分的地方,苏叶第一次被一个男同学靠的这么近,苏叶的呼吸被吴凯的胸膛压迫的变得很快。 吴凯伸出手,笑起来露出小虎牙。 苏叶看着眼前吴凯伸出的手,时光仿佛被按下暂停键,连每一次心跳都能感受的很清楚。 苏叶几乎不自觉的搭上吴凯的手,可是,自己明明喜欢的是谢娘!不,我不能再同意吴凯!可是,吴凯,又很帅,不,帅也不行! 苏叶想抽出手来,吴凯却握的更紧。 苏叶随吴凯回到舞台中央。 若苏叶还是当日那个被嫌弃老土的默默无闻的女生,想必台下会是一片唏嘘。可如今,因为苏景辰在学校里的地位,让苏叶已经变得没人敢欺负了。 甚至,是仅次于易云雅的地位。 “各位,我喜欢的人,就是苏叶!”吴凯自信地展开笑容,宠溺地看着苏叶。 正在苏叶左右为难时,谢娘出现了。 谢娘径直走到苏叶的旁边, “苏叶还未成年,我不许你现在和她谈恋爱。” 谢娘同样郑重的宣布。 “我记得苏叶的生日是在三天后,我想今晚算是我送给苏叶的成年礼物了。”吴凯看着谢娘。 “那就等三天后,苏叶成年了,你再来找她告白吧!”谢娘就这样在大庭广众之下把苏叶带走。 舞台下,是无数女生的心伤。 吴凯倒像是中学生告白似的,认真筹备起了苏叶三天后的生日,颇有追妻路遥遥,吾将不懈求索的精神! 吴凯让人在学校教学楼上,贴满横幅,一条条的横幅上,都是大大的: 苏叶,我喜欢你! 在男生和女生的宿舍楼上,又让人张贴了另一副横幅: 祝苏叶十八岁生日快乐! 这让苏叶哭笑不得。 苏叶本来就因为帅气的男神老师——谢娘,给自己弄出来了些名气,如今更是全校闻名了。 苏叶躲着同学们的唏嘘目光,去找吴凯把他拉到隐蔽的地方。 “喂,你怎么能这个样子啊?我会不好意思的!”苏叶不满。 吴凯却把苏叶拉得离自己更近了些,“你未婚,我未娶,敢问姑娘,同小生在一起,有什么值得脸红的?”吴凯用文绉绉的语气回问。 “这……”还没等苏叶想想下文该说啥,吴凯就一抚弄苏叶的刘海,来了个摸头杀。 “身为我的女朋友,我会让你很有面子的!”吴凯一笑,就接着忙活自己的告白仪式去了。 苏叶无奈。 谢娘这时候开始苦闷起来,自己都没和苏叶告白呢,居然就被一个小屁孩抢了先! 想想那天苏叶在雨中向自己告白,自己居然只是抱了抱她,真是太愚蠢! 哎,好好的机会,就这么溜了。谢娘在疯狂地进行着心理上的自我批评。 生日这天,苏叶简直想找个地方躲起来。 大早上,吴凯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上千多玫瑰,在女生宿舍楼下摆成心形,玫瑰花上洒着某个一线歌星今晚的演唱会,捡者有份。 晚上,吴凯特意等苏叶散学,带她来到学校的操场,满是人工做成的仿真萤火虫,橙黄的光亮晕染在整个校园。 吴凯忽然正经起来,拉起苏叶的手。 大事不好!吴凯又要告白! 苏叶此时“哎呀呀——我肚子疼!”成功转移话题。 “怎么样了,要不要紧?来,我抱你去医务室!”吴凯二话不说,就把苏叶公主抱抱在怀里。 谢娘的身影已在操场处出现,逼近抱着苏叶的吴凯面前。 “给我!”于是,苏叶就从被吴凯公主抱,变成了被谢娘公主抱。 二人眼光对视,刀光剑影。 “哎,那个,吴凯,今天我玩的很开心,咱们改天再见啊!”苏叶努力调和气氛。 “好,既然是你的表哥——苏老师要带你走,我也无话可说。回去你要好好休息!”吴凯暂时从这眼神对决里解放出来,对苏叶一笑。 谢娘把苏叶抱到法拉利旁,以车为墙,来了个壁咚。 谢娘看着苏叶绯红的面庞,苏叶已经悄悄闭上了眼睛。 她在等着他的吻,她说过,喜欢他。 谢娘也闭上好看的眼眸,朝苏叶的唇缓缓靠去。 在距离不足一公分的时候,谢娘停住。 自己对苏叶的感情,为什么让自己不舍得吻她?谢娘第一次正式思考,自己对于苏叶的,究竟是怎样的感情。 苏叶睁开眼睛,看着未等到的谢娘的唇,主动吻了上去。 唇齿纠缠,心扉似遭遇暴风雪,又似突遇艳阳天,忐忑,却依旧要爱。 似是有,半壕春水一城花。 而此时,主动把初吻献出去的苏叶,并不知道,自己现在所遇见的一切,在以后的纠纷里,不过是过眼云烟。 也想不到,自己以后会成为那样精明圆滑的女子,一任群芳妒。 更不知,眼前的这个男人,会让自己甘入佛门,本愿斩断情丝,奈何心犹乱。 佛门三载,归来时已是无爱无恨,只一个何先生而已。 谢娘,苏叶的心里再也装不下你了。 可眼前,苏叶看不到,想不到。 禅馋(五) 苏叶被校草吴凯和男神老师谢娘的争宠折腾的疲惫不堪。 当了风云人物,才知道以前当一个小人物的自在之处。 好不容易清净下来,苏叶打算在图书馆里待会儿,座位大都被占完了,苏叶就溜摸着坐在一个男生对面的空座位上。 “你就是,苏叶吧?”那个男生意识到对面来了人后,抬起头看着苏叶。 “是的,你是?”苏叶问。 “蔡文生。”此时蔡文生也好奇,这个传的沸沸扬扬的,叫苏叶的女生,究竟是什么样子。 苏叶惊呼,“哦!就是那个,学习成绩非常厉害的那个学长啊,久仰久仰!”苏叶没想到,这么一位大神居然会坐在自己对面。 蔡文生一笑,“同学过奖。” 苏叶的肩头忽然落了一只手轻拍上来,“嘿,苏叶,你在这啊!”钱悠喘着气。 “哎呀,你的校草哥哥,又给了我爱豆的演唱会门票,贿赂我——让我把你约出去见他……”钱悠嘟嘴。 苏叶摇头无奈,好吧~_~ 苏叶就从还没坐热乎的座位上起身,同蔡文生告别,去赴约吴凯。 果然,谁都可以遇见你,唯独我,不可以。 蔡文生的心里,似乎回忆着什么。 接下来的一年时光,都是在吴凯和谢娘的争宠中度过。很快,吴凯和易云雅那些学长学姐的毕业,打破了这种争宠局面。 临近毕业。不料。 易云雅和王总的关系在学校里传开。 听到同学们的议论纷纷,苏叶开始是惊讶,随之而来的是不安和害怕。 那天,在仓库里救下自己的,是易云雅。而那件事,除了自己,还有谁看见了? 不论终究是谁将这件事传了出来,易云雅能不怪到自己的头上吗? 苏叶忐忑不安,心不在焉的下着楼梯。 转角,是一处冰冷的目光投来,易云雅绝望的目光。 “你知不知道我已经大四了,还有两个月就要毕业了?你晚几个月说出来会死啊?你就不能等我不在这里了、看不到那些议论的嘴脸的时候再说吗?为什么要让我受那么多的嘲讽、议论!你——”易云雅的质疑与愤怒在瞬间宣泄出来,让苏叶心底一沉。 “不是我,请你相信不是我说的,这件事……”苏叶的声音发抖,她已经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此时几乎丧失理智的易云雅,那个曾高高在上的校花,如今却被弃之敝履。 “今日,你给我的痛苦,我会让你加倍偿还。”易云雅绝望的目光已经转变成一种凌厉,一种死而后生的坚强与冷漠。 “对了,王总已经倒台了。我的家族也重新崛起了,你的好日子,也快到头了。”易云雅离开前,对苏叶一瞥,绽出阴冷的笑。 苏叶的心似乎被猛然纠起。 不好的预感,在这个暑假到来。 苏叶一放暑假就急匆匆得去找一起长大的好朋友陈菲雪。 去到陈菲雪的家门口,才发现,陈菲雪正用一种悲伤又哀怨的眼神默默望着自己。 苏叶想不到,有一天,陈菲雪会用这种眼神来看向自己。 “我怀孕了。”陈菲雪的声音软弱无力。 “什么?哪个混蛋!”苏叶大骂,怎么敢让这个陪了自己十几年的姑娘怀孕! “是,谢娘。”陈菲雪的语气没有波澜,像是钢琴的最低音琴键发出的声响,闷重,却就在那里响着。 苏叶不禁一笑,“什么?”苏叶以为自己听错了。 转而,大脑才反应过来,那个让陈菲雪怀孕的男人,原来是谢娘啊,居然,是谢娘! “几个月前,不知道为什么,我在大学里遇见他。就和他喝了一杯,醒来后才发现,我们躺在一张床上,没有穿衣服……” “不要说了,你不要说了!”苏叶嘶吼,用了半生的力气。 苏叶看着陈菲雪,她该安慰她,打算以后怎么办。自己要不要从谢娘和陈菲雪的关系里退出来? 可是,谢娘先遇见的是我啊,是我比陈菲雪先喜欢的谢娘啊!可是,谢娘,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苏叶落着泪,悲伤的看向陈菲雪,最终一句话也没有就跑开了。 璞玉上沾了泪,谢娘出现在苏叶面前。 “陈菲雪怀孕了,是不是真的?我是不是在做梦啊?”苏叶质问。 谢娘沉默。 “你究竟还有什么事瞒着我!” “我来告诉你,他还有什么事情瞒着你。”走来的,是龚老师。 “从前,有一个将军,为了能夺得自己喜欢的王妃,便杀戮天下。自封王爷。可是,王妃跳崖也不从,那个将军因杀戮太多,遭到的报应就是永生永世不得再与王妃相见。那个将军便用百世轮转换今生守护王妃四年的时间。等待王妃转世的百年间,将军一直游离在人间。如今已经到四年了,你也该随我去了。”龚老师最后冰冷的望向谢娘。 为什么,你不是王,而是那个将军。王妃的爱人,不该是王吗? “前生,你为了回生丹杀了我的妻子,今生此月,在我和你的决斗中,你又误杀了钱悠,你实在是罪孽深重!”龚老师补充。 “你杀了钱悠!”苏叶朝谢娘胸口砸去,不敢相信,此生也是这样的结局。 “你怎么能这样!”雨点淅淅沥沥,苏叶的眼眸被雨点打湿。 说话间,龚老师已然向谢娘出手。 一个人影,挡在谢娘前面。 是于木槿。 受了龚老师致命的一击,于木槿口吐献血。 “不,谢娘的时间还没到,该随你走的人是我!我去求神差,用我的百世轮转去换谢娘的一世安好。你该带走的人是我,请你放过谢娘!” 于木槿在说话间,化作无数繁星,几欲消失。 “我爱谢娘,可是谢娘爱的是你,我不知,是否,是我做错了什么?”弥留之际,于木槿看着苏叶,一滴泪,滑落。 错的,是我们。 此般便做了结,龚老师转身便走了,空留谢娘和苏叶两人在雨中独立。 “你走吧,此生不复相见。”苏叶的泪已流干了。 为你流的泪,成了星星。 流了许多泪,才有了漫天星河。 此生,我们还是不要见了。 身后的谢娘,此时没有挽留。他深知,自己已然留不住。 骗了她,欺了她,负了她,伤了她。 以为再来一生,就会有不一样的结局,却终究还是这般命运纠葛。 闲敲棋子落灯花(一) 流云变幻,千载且逝。 只听絮叨起末日之说,也有反说当下是最辉煌的时刻。 一个星球与另一个宇宙相逢交织,燃起时空的烈火慢歌,也引出对文明的终极定义。 只知道目前这一行人,是从茫然人海里抽出来实验的对象。 2100年的9月15日,举世皆知,选取了66名实验对象,投入人类文明的前期,以此探索人性与文明的进一步发展。时称“66拾夕计划”。 这66个实验者来自各行各业,但彼此并未谋面,不知对方身份。所投去的时空,也不知是几何几夕。 这66人中也有拒绝参加者,当然,最后无一不参加。参加的诱惑,或许只有实验者和参加人才知道了。 这个名为“沈沫”的20岁的平平无奇大学生,是根据地理位置为经,出生时日为纬随机抽选来的。最惹人注目的,是她有着顶过两头牛的体重。想必夸张了些,190斤,沈沫哀叹,人不是牛,这体重才是牛。 在简易又显得空阔无边的房间里,两名穿着黑西装制服的人把沈沫搀到一个机舱里,关闭舱门前,礼貌的说着“祝您旅途愉快。” 一顿黑浑晕眩,这个机器响起僵硬板直的声音“您将被初置为13岁少女的体貌,宽心体验,您的归期讲根据您在异世的经历由系统计算得出。” 沈沫疑虑“那我会是什么身份呢?” “根据物质水平,共66个身份设置,目前可供您自由选择的身份还有10个。”机器简明回答。 “如果还有平民家的小女生身份,就给我吧。”那些高端华丽或是特异精端的身份,还是留给那些更能有所研究贡献的人去选吧。至于自己,只想得过且安的完成旅程,沈沫如是想。 倥偬流顿,怅然觉醒,已隔千年万里。 思绪渐渐清晰,眼前战火狼烟,马啸军令驶过,当是乱世。乱世常儿女,如何得偷安。 此人此身,倒确实是个小女生了,不过,何来寻常平民人家呢?不过孑然一身而已。 这坑坑的系统倒有一点作为补偿,就是此时这个变为13岁少女的沈沫,身材只略显丰腴,相当于现实的缩小版,五官与之前差异无大,不俗亦不为天色。 身着一袭素衣,落入这抱子而泣、易女食之的哀嚎如野,同鳏寡孤独者漂离在人间巷陌。只是沈沫知道,自己这异世者心态是这沧茫灰暗里的不同色调。 肚子低沉的咕噜起来,无论如何,得先找到个地方落脚。 看这巷陌街道的错落有致,此地当是一处都城。 沈沫奔着几个包子铺、面馆里走去,本想打个下手安身,却在店铺外就远远听见掌柜人的哀嚎,空空米缸,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墨色晕染,冷色如剑。虽属早秋,夜色不算冰冷,但为安全着想,仍是要趁早歇歇脚,只是客栈难觅。 身后两个布衣男子注意到了沈沫,双方一个眼色传达,偷偷跟溜在沈沫后面。 “看姑娘独身良久,不知姑娘来这稼城做甚?”一个年老些的男子问道。 沈沫心存戒心,搪塞道“投亲。”“我姨娘在前头等着我呢。”沈沫又补充道。 “姑娘,你这姨娘不知真假,不过我这赚钱的路子倒是真有,不如姑娘随我回去,换大把银子如何?”另一男子挑明来意。 “这里穷的半滴阳春水都不见,哪有赚钱的路子。你们速躲开,否则我就叫人了。”沈沫严声回应。 “哈哈,叫人?叫谁?我倒要看这乱世是管人的规矩多,还是愿意分杯羹祝我二人者多。”男人得意且自信,对于乱世的生存之道,他们精通太多。 “你们快滚开。”沈沫只能用严厉的叫骂来掩饰自己的无力,难道岂要不到半柱香就被人贩子拐卖了?这要被研究出来不成了奇耻大辱了~ 软磨已过,两名男子打算动粗,拉扯着沈沫。任凭沈沫大骂。 街头响起马蹄,马上人英姿高大,身边侍从亦精神规矩。只他们目视前路,对路上哀嚎早已熟视无睹。 “公子救我,结草衔环”什么叫死命抓住最后一棵救命稻草,沈沫算是体会到了。 马蹄声慢下,白马鞍上公子凝视着沈沫,“慢。”终于开口。 随着几声“吁”令,侍从好奇听着公子的吩咐。 公子未发言,一个机灵的侍从已懂。“你们,放开这个姑娘。”一包银子砸落。 “多谢,多谢大人。”那两布衣男子点头哈腰满足的离开。 “看这女仆有几分乖巧气,便送去我师傅府上吧。”公子给侍从吩咐罢,便驾马消失在这通途。 那个机灵侍从恭敬的把沈沫扶上马,便驾马起身。沈沫这才发觉,自己还并未对那人道谢。 “请这位小哥,回头替我向你家道谢。”沈沫小心开口。 “哈哈,得了吧,想谢我家公子的人多了,姑娘还是把这感谢留着,好好伺候咱家公子的老师——杜侯爷吧。”机灵侍从笑意温柔。 “小女子明白,不知您尊姓大名,日后相见好再相谢。” “我叫张仁,至于我家公子吗,姑娘日后自会知晓的。”侍从答道。 “那张仁公子,怎么不问我的名字呢?”沈沫疑虑这相交不知名。 “哈哈,我只对我要磕头谢恩的大人物的名字有兴趣,姑娘的名字还是留给你的意中人知晓吧。”张仁刻薄打趣,尽显直男体质。 不过也言之有理,尊姓大名的大人物都叩谢不完,谁会去知晓一个无关重要的人姓甚名谁呢。 “姑娘也是走运,能去侍奉杜侯爷,侯爷可是出了名的一心只读圣贤书,不干涉这外界世俗。想必也不会亏待了姑娘。”张仁嘟囔。 “如此……多谢。”言简意赅,沈沫开始恍惚起来,似乎是晕马,亦或晕起这世俗来,看着夜色划破高高城楼,难免不恍惚起来。 暮云舒卷,城楼万丈,恍惚金鳞间,沈沫看见文武百官在向自己朝拜……赶忙摇摇头,看来真是要晕马了。 人马吁停,杜侯府的门户,坐落眼前。 府门旁立着两名看门男仆,倒颇和电视剧里有几分相像。 张仁带沈沫前去给侯爷请安,却被告知侯爷出门访学去了。 为了给沈沫个身份交代,便去拜访了侯爷的正室,王夫人。 沈沫在一旁听着张仁和王夫人的寒暄,未免有所举止不周,便不敢抬眼正视屋内,只悉心听着。 寒暄过半,王夫人佯装热情瞅瞅沈沫,“不知姑娘家里可还有什么亲人,可有读过几天书做过几天事吗。” “原是有个姨娘在家中,只因战乱分离至今未寻得。未读过书,也未出过家门侍奉。”沈沫发挥着想象力自圆其说。 “原道此般,虽说女子无才为好,不过女儿家肚中无点文墨也难能侍候好他人。既是如此,那就给我家小世子当陪读丫鬟吧,姑娘也好习得些书气。”王夫人心里很满意自己的静心安排。 “多谢夫人!”沈沫谢恩,不知该如何行礼,便用万能的作揖吧。 王夫人和张仁被这不标准的作揖惹笑。 “还有待调理啊。”王夫人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