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里来了小厨神》 第1页 [无cp向] 《山寨里来了小厨神》作者:靳冉【完结】 简介: 财务自由的私房菜馆老闆迟言,穿到了未知的古代,成了被土匪捡到山寨的十二岁少年。 为了改善山寨生活,他担起山寨厨子的大任,每天换着花样做好吃的,红烧肉、火锅、烤肉串,全都整起来…… 然后他发现,土匪们并不穷凶极恶,他们曾经都是普通百姓,被逼无奈才上了雾云山,那个善使长枪的小胖子少寨主,也耿直得可爱…… 山寨里自己养猪种菜,不时进山打猎採摘,即使缺少调料,纯天然的食材做出的菜也无比美味,这样的日子,迟言觉得简直是世外桃源。 朝廷派兵来剿匪,山寨早就升起吊桥,军队无法度过悬崖,只好在悬崖对岸驻扎。 他们没想到,对面山寨里的人一点不着急,照样喝着小酒、吃着火锅,香味都飘到了悬崖这边,他们手里的干粮顿时不香了…… 呜呜呜,做官兵哪有做土匪好…… 第01章 桃源寨 「吁……」官道上,狂奔的两匹马突然一个急停。 马蹄扬起的烟尘缓缓落下,这才看清马上的两个人。 一位古铜肤色,身型精干的汉子,看着有三十五六岁,带着个十七八岁虎背熊腰的憨厚少年。 少了马,原路大步往回小跑几步,到路边一处停下蹲了下来,看了看地上的一小堆东西,然后回头喊道:「寨主,这还真是个人!」 说完,他伸手探了探路边躺着男孩的唿吸,继续说:「是个小乞丐,还有唿吸,估计饿晕了。」 「也是可怜,带回去吧!」被称为寨主的男人发话。 「好咧……」少年声音洪亮,中气十足。 他把小男孩拎鸡崽子般抓起放上马背,自己翻身上马后把男孩拢在胸前,快马跟着中年男人继续赶路。 一会功夫,「哒哒哒……」的马蹄声越来越远,路边树上的一片枯叶静静飘下,终是叶落归根。 …… 池言迷迷煳煳中感觉自己全身上下颠簸着,颠得他快吐了,终于被拎着下来,过了晃晃悠悠的一段路,然后才停下来。 「寨主回来了!」 「寨主回来了!」 「寨主好!」 …… 等各种欢唿声停下,一位穿着蓝色夹袄、身材微胖的中年女人从一群汉子中走出来,和寨主打完招唿,径直走到憨厚的少年任虎面前。 「虎子,你怎么抱着个孩子,哪来的?」 「娘,这是我们路上捡回来的,他穿得破破烂烂,躺在路边,就快没气了,估计是个饿晕的小乞丐。寨主看着可怜,就让我带回来了。」任虎和他娘解释。 山寨里都称他娘做任大娘,她四十岁左右,是这雾云山桃源寨的厨娘。 任大娘上前接过孩子:「把他给我吧,你忙着赶路肯定饿了,赶紧先去吃饭,我让抱着他给卢大夫瞧瞧去。」 任虎把男孩交给他娘,放心的追着寨主和兄弟们,去山寨的大食堂吃饭了。 卢大夫是山寨里唯一的大夫,他看任大娘抱了个孩子进来,赶紧让她放在房里的木床上,然后上前查看。他先看了看男孩的脸色,开始给他号脉。 「又是捡回来的吧?这世道,唉……」然后又听他对任大娘说:「脉象虚弱无力,估计两三天没吃饭了,再晚点带回来,估计就饿死了。我先施针把他叫醒,回头你给他餵点米汤,不要着急吃饭,一下子肠胃受不了。」他说完,到旁边木架子上拿出针包。 迟言能听到耳边声音萦绕,但好似仍在梦魇中打转,使劲挣扎着就是醒不过来。他一听到要用针,心里急得直唿喊:「别扎针!别扎针!我自己能醒过来!」 「啊……疼死我了!啊!」结果他还是被扎了人中,疼得彻底睁开了眼睛。 入眼的是两个人。 一位四十岁左右,看着很泼辣的微胖大娘,另一位也是四十上下,是个留着山羊鬍子的消瘦中年男人,都正在低头关心的看向他。 迟言估计自己已经死了,他梦里似乎闻到了煤气味,然后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现在被人拎来抱去,感觉就是个孩子的身材,以多年看穿越小说的经验,他猜想自己是借尸还魂了,也就是所谓的魂穿。 他四处看了看,这屋里的桌子,木架子,都是最简单没有油漆的实木款式。窗子一格格的,还煳着窗纸,室内光线有些暗。 眼前看到的两个中年人,穿的也都是古代衣服。 「这必然是古代无疑了!死了无所谓,反正我早立好遗嘱,死后财产全部捐给慈善机构,有些人肯定是空欢喜了!虽然死了,但还挺高兴的,哈哈哈……」迟言心里竟然还能笑得出来。 他之前表情呆滞,想到这些时,突然笑了,然后又突然意识到现在的场景笑了太诡异,赶紧开口:「咳,咳咳……大爷,大娘,是你们救了我吗?」 估计许久未说话,也未喝过水,他的嗓子有些嘶哑。 「醒了,醒了就好,我去大厨房给他拿碗米汤去,卢大夫麻烦你再看看,也不知道这孩子还有没有其他问题。」任大娘兴奋的说完,就快步走了出去。 迟言想从床上起来,但刚往起一坐,又被无力感和炫晕感拉着躺回去了。 卢大夫也说:「你赶紧好好躺着,别瞎动!」伸手又捏了捏他的胳膊和腿说:「你没什么大问题,就是饿的,养几天就好了。对了,你是从哪来的?家里人呢?」 第2页 迟言没有原主的记忆,哪里知道这些,只好瞎编道:「都没了,我本想来这边投奔亲戚,但亲戚家也搬走了,身上又没有盘缠,然后,就……饿晕了。」 「现在这世道啊!朝廷昏聩、民不聊生,幸有寨主宅心仁厚,我也是得他收留,才能在这里苟活,你以后就在这好好生活吧!」卢大夫忍不住嘆息。 接下来,两人都没再说话,只有药香飘荡在古朴简陋的房间内。卢大夫像是在忧思,迟言则没有力气,也不想说多错多。 任大娘端着一碗米汤进来,打破了满室沉默。 她放下米汤,扶着迟言靠在枕头上,端过米汤准备餵他。 迟言连忙说:「谢谢大娘,我自己喝就行。」 「得了吧,看你有气无力的,别把碗打翻了。」说完,她已经舀出一勺米汤,送到迟言嘴边,见迟言全部咽下,才又舀起第二勺。 「对了,这个男娃子,还没问你叫啥名字?」她问道。 「我姓迟,迟到的迟,叫迟言,我妈......啊,我娘说我说话比较晚,就给我取了这个名字。」他说的当然是自己的名字,至于这个身体的情况,他一无所知。 「名字还挺文邹邹,你叫我姚大娘就行,那位是卢大夫。」姚大婶也介绍里他们的身份。 迟言喝完一碗米汤,胃里其实在渴求更多食物,但他也不敢再吃,久饿的身体,胃的消化能力还要慢慢恢復。 「等你好点就跟我回家吧,刚好家里就虎子一个,他又经常不在,你来我也有个伴。」任大娘想着孩子是任虎带回来的,还是放在她家里比较合适。 「大娘,谢谢您,我以后一定会报答寨主和虎子哥的救命之恩,也要报答您和,你们都是好人,没有你们,我可能早就没命了。」迟言说罢眼角还闪起泪光。 他虽然是个理工男,但却是理工男里的另类,不但审美好,讲究服装搭配,不穿格子衬衫,他还善于社交,口才极佳,曾经他公司里的业界大牛,都是被他忽悠过来的。 但他现在的感激,却是真情实感的,如果没人救他,他可能是穿越就饿死的第一人了。 任大娘放下碗,帮迟言将挡住眼睛的头髮掖到耳后:「这孩子可真会说话,是个机灵的,不像我家虎子,憨厚倒是憨厚,也不会说个话,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娶个媳妇回来。」 「呦!仔细一看,你这娃怪清秀好看的,就是黑了点瘦了点,一会回家我给你烧水洗个澡,等以后吃胖点,长大了肯定是个好看的小哥。」任大婶说完乐了,还偷偷看了看旁边整理药材的卢大夫。 迟言假装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但没有错过任大娘看卢大夫的表情,以及卢大夫回以的微笑,看来两人有情况。 迟言喝了米汤,人精神了很多,就试着下床,可能本来也只是饿的,身体并没有什么大问题,除了脚刚落地时还有些眩晕,已经可以自己走路了。 任大娘本来还准备抱着他回去,反正也没多重,也就50多斤的样子。现在看他能走路,说明身体问题不大,也就放心了。 告别卢大夫,任大娘带着迟言往家走。 晚上的山风有些凉,迟言打了个哆嗦,人更清醒起来。他这才有机会仔细观察自己所处的地方。 只见四周一片漆黑,远处山影重重,近处只有零零散散的黯淡灯光,从一排排整齐分布的房子里透出。 「我和你虎子哥住最后排靠里边的房子,后面就是山了。」任大娘伸手指了指远处。 迟言根据灯光推断,这个山寨大概有不到一百户人家的样子,也就是一个中型村子的水平。 见他好奇,任大娘指着一处较高大的建筑介绍说是山寨的聚义厅,寨主和少寨主就住在后面的院子里,她不忘补充说:「耿寨主是个大好人,少寨主比你大些,以后你就见到了。」 聚义厅左侧一排房子,里面灯火最亮,是山寨的大食堂。 「每天大家都来这吃饭,也可以把饭菜打回去。逢年过年大家也会发些肉菜,自家也能做点好吃的。」任大娘介绍说。 「大娘,咱们这到底是哪啊?我看这是住在山上。」迟言试探着问,他看着聚义厅,越看越觉得这不是村寨,而是像土匪住的山寨。 「咱们这是晋州雾云山的桃源寨,寨里都是穷苦人,要么是在山下过不下去了,要么是寨主救回来的。全靠寨主侠义,咱们才能在这世道活下去。」任大娘倒是没有隐瞒,而且对寨主极为信服。 迟言听到晋字,猜这里大概是后世山西的某个地方,但他从来没听过雾云山这么个地方,就没再细问。 他们又往里走了两三百米,拐弯后就到了任大娘家。她家是普通的两间泥草房,里面还黑着。进屋后,任大娘摸索着点起油灯,然后端着油灯,带着迟言先进了厨房。 厨房的炉灶一共有两眼,一个放着小铁锅,一个放着个大铁壶。任大娘捡起几块木柴,扔进仍有火星的灶里,没一会,干燥的木柴燃烧了起来。 她搬出澡盆,回身从水缸舀了一些凉水,又将水壶里的热水兑了进去,再将铁壶装满凉水,重新放回灶眼上。 「我去找身你虎子哥以前的旧衣服,你就在灶火旁边洗澡,这里暖和,一会铁壶里水烧开了你自己兑。幸好今年夏天寨里来了会箍桶的工匠,要不咱家还没有澡盆呢。」任大娘嘱咐完,端着油灯找衣服去了。 第3页 一会,她拿来衣服挂在放洗脸盆的木架上。 「谢谢任大娘,虎子哥怎么还没回来?」迟言眼神晶亮,亲切的望着任大娘,好似他们已经是一家人了。 「他啊,估计和寨主还有兄弟们喝上酒了,不过也快回来了,他就一碗的酒量。你先洗澡,我出去看看。」任大娘放下油灯,说完笑着摸了摸迟言的头,就出去了。 迟言低头看着澡盆里的水,借着微弱的光,影影绰绰的能看清里面是个八九岁男孩的脸,除了瘦一些,和他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 这样看来,他来这里,就是命中注定吧! 脱下脏衣服的时候,他感到了衣服里有重量,就重新拿起来检查了一下。原来他的上衣内侧缝了一个暗袋,粗看以为也是补丁,但摸一下,发现里面有个硬物。 他用力扯开了缝着的线,伸手从里面摸出了一块玉佩,拿着仔细看了看,这是块上好的和田白玉,材质十分温润,普通的长方形,类似平安无事牌,但上面有简单的雕花,还有一个字,字很复杂,看着是篆书,迟言看了半天,发现确实不认识。 「没有什么凤之类的花纹,估计不是什么流亡皇子了,可能就是因为值钱,所以才缝起来吧!」迟言觉得自己小说看多了,看到玉佩就想到什么权利斗争,不禁为自己的想法失笑:「哪能一穿越就是皇族呢?」 知道自己估计不是什么大人物的后代,不用肩负未知的使命,迟言放下心继续脱衣服。 他破洞的裤子里面只有一条古代的内裤,叫做亵裤的,长倒是挺长,但是它没有□□,是中空的,迟言觉得穿着好像也啥用。 这条亵裤貌似有些天没洗过,白色的质地已经脏得发黑了,但是手感却非常好,竟然是真丝的,这绝对不是一个乞丐穿得起的。 再加上那块玉佩,迟言觉得原身出身就算不是王公贵族,也是有钱人家。 此时多想无益,还是先洗澡要紧,他还没这么脏过。他拿起任大娘给找的皂角,及其不熟练的洗起已经打结的长头髮,虽然头髮不算特别长,也有二十公分了。 他年少时,很是羡慕一个摇滚歌手的长髮,现在才觉得长头髮洗起来真不方便。 「任大娘,虎子哥喝多了,我们把送他回来了!」一个公鸭嗓子响起,灶膛里的火苗都被震得抖动起来。 「任大娘,你在家吗?」这个声音又问道。 迟言还没反应过来,厨房门被勐的一下推开,一个粗壮的身影走了进来。 第02章 吃早饭 迟言坐在澡盆里,澡盆对他来说有些深,他只露出头在外面,头髮刚洗完,湿答答的贴在脸颊上。 推门进来的是个壮实的少年,个子有170公分左右,但体重估计有150多斤了。 耿少行一进厨房,看到的就是水雾中澡盆里露出的湿漉漉小脑袋,一张黄白小脸,眼睛亮晶晶的,好奇的看向自己。 他一下就惊呆了,这怎么有个不认识的孩子在洗澡?看着长相还有些妖异。 他对不起都没来得及说,他关上门就跑了出去。走了后才想,这有什么不好意思,那个应该不是女孩子,估计是他爹和任虎救回的男孩子。 这时,和他同来的两个人已经把任虎扶到了房间,正要放到床上。耿少行镇定下来,凑上去帮着抬腿。 放下任虎后,三人一起离开。 他们出门正遇到刚回来的任大娘,就告诉她任虎已经把送回家了,任大娘自然是感谢一番。 厨房里,迟言并没有受到影响,默默的继续洗澡,他恨不得拿块北方人爱用的澡巾使劲搓一下才好,原主身上的泥实在太多了,直到水洗成灰黑色,总算洗得差不多了。 洗完澡,他换上任虎小时候的粗布裤子和上衣,挽了挽偏长的衣袖和裤脚。 衣服是普通灰色粗麻布的,缝的补丁却是蓝色的细棉布,实在非常不搭配。补丁的针脚有大有小,一看就知道补衣服的人女红不怎么样。 迟言在现代时,也是蛮追求时尚的,冬天也坚决不穿秋衣秋裤,现在贴身穿着粗布衣裳,觉得十分磨的慌,他终于感嘆:要是有套秋衣裤就好了,那可真是又贴身又暖和。 他刚洗好,就听到了门响。 「任大娘你回来了,我已经洗好了!」迟言洗好自己的亵裤,拧干拿在手中,准备一会找个地方晾起来,至于外衣,他真的不想要了,准备明天扔了。 「哎呦,真是一个清秀小哥呢!」任大娘一进来就盯着洗刷干净的迟言看。「这还是虎子十岁时的衣服,我看着还挺好的,没捨得拆。你穿是大一点,但还能穿两年。」 「我把脏水倒了去,你先在灶台旁多呆一会,要不头髮不干,直接睡觉要得头风的。」任大娘又叮嘱道。 看她拿着小木盆从大澡盆中将水端出来,再倒入脏水桶,迟言赶紧一起帮忙,又一起清洗澡盆。 任大娘见收拾完了,就要拿起迟言放在洗手盆架子上的衣服去晾上。 「任大娘,不用不用,这是我的内衣,我自己晾到住的屋子就行。」迟言假装害羞的说,其实他只是不想任大娘看到亵裤的材质。 「你一个小孩子,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一会你就和虎子睡一个屋,等明天我去寨子里找张小床,挨着他的大床放。」任大娘家是两间卧室,他们母子各一间。 第4页 迟言在任大娘的指引下,进了任虎的房间。他把亵裤晾在床尾,自己尽量靠边躺下,然后把玉佩压在身旁,他想以后万一自己需要钱,典当了也能换不少银子,可得保管好了。 旁边的任虎鼾声如雷,睡得正香。 迟言躺在床上望着屋顶,以为经过如此玄幻的一天,自己会想很多,而且旁边唿噜声那么响,估计会难以入睡。 没想到还什么都没细想,他就睡着了,可能这个身体还是太虚弱了。 第二天起床时,他发现旁边的位置已经空了,任虎酒醒的倒是快。 迟言晾在床尾的亵裤干得差不多了,他琢磨着穿上,系好带子。然后穿上粗布衣服,把玉佩掖在裤带里,才走出房间。他准备先洗漱一下,再找任大娘借梳子梳头髮。 「小言起来了,今天看着精神多了,我刚从大厨房端了粥和馒头,你趁热吃点,你虎子哥自己去食堂吃了。」任大娘刚好拎了个食盒进来,带着一身寒气。 「谢谢任大娘,咱们这都是在食堂吃饭吗?以后我自己去就好。」迟言赶忙接过食盒。 「在那边吃行,打回来吃也行,那些老爷们,没家没舍的,喜欢在那一起聊天吃饭,也热闹些。」任大娘解释。 「您是在食堂做工吗?」 「对,我一会还得过去,先给你送点吃的回来。」 「那您等我一会,我吃完也跟您一起去吧,我也能帮着干活。」 「行啊,不着急,你慢点吃。」 迟言想快点了解这个世界的情况,既然来到这里,就该积极发挥自己的价值才行,而且他对这个未知的世界充满好奇,当然要赶紧出去看看。 他确实非常饿,空荡荡的五脏庙急需要食物的慰藉。虽然粥是小米粥,馒头是高粱和面粉两掺做的,但都是纯天然的,虽然粗糙些,细嚼却有着谷物的香甜,并不难吃。 要是有点咸菜或者泡菜,会更好入口些,迟言心想。 「对了,任大娘,我想借用一下梳子,不知道您家有没有多余的髮带。」吃完简单的粥和粗粮馒头,迟言准备梳头。 任大娘给他找了个深蓝色的布条,池重想了半天女生的马尾巴是什么样的,以他的水平,现在也就是能扎个高马尾了。 结果他的手实在太笨了,用皮筋也许好些,用布条就更难了,他折腾半天,才终于松松垮垮的扎了个马尾。 任大娘看不下去了,接过梳子,三下两下帮他重新把头髮扎起来,盘成一个类似丸子头的小髮髻。 迟言不好意思笑笑,编了个藉口说:「呵呵……呵,以前都是我娘帮我扎的。」 「男孩子都手笨,你虎子哥小时候也是我帮忙梳头,现在他也是胡乱梳的。」任大娘很是理解。 「走吧,我带你去食堂那边看看。」任大娘也不锁门,领着他就往食堂方向去。 太阳已经在山前升起,空气透明而清新,微微带霜的凉气,混着松香环绕着山和寨子。 以前迟言爱用雪松香水,但任何一款香水,都无法与这山中纯粹的味道相媲美。 此时,视线一览无余,他终于能清清楚楚的看到山寨和周围的整体情况,一下被壮美的景观所震撼。 他所在的是个依山势而建的寨子,任大婶家在最后排,是山寨地势最高的地方。后面是一片开垦了的田地,再往后就是大山。 为了保护山寨的安全,防止野兽侵袭,田地外架了高高的栅栏,栅栏外几百米的树木也都砍伐干净,就算有野兽来袭,也能及时发现。 迟言看到后山开垦的田地里有不少蔬菜,大白菜、大葱、萝蔔等还没有完全收起,那里种植的蔬菜应该能满足山上人冬季吃菜的需求。 现在正是深秋时节,山上有些树叶落了,有些还稀疏的挂上树上,但最多的松柏依然长青,远远望去,山石耸立、林木密集,满山一片苍茫。 他转回身向山前望去,那是山寨的一排排房子。走在直通山寨中心的路上,一眼就能看到最前方最大的那栋青砖房子,正是山寨的聚义厅,也是寨主住的地方了。 任大娘给迟言指了指聚义厅左边的五间房子说:「那就是昨晚看到的食堂了!右边五间是存武器和物资的地方。」 迟言点点头,又向前方眺望,聚义厅前是一大片演武场,再往前,就是悬崖边了。昨天经过的吊桥已经升起,下面是几百丈深的大峡谷。 他发现这里山势险峻,山寨规划很是合理,聚义厅左右两侧各一条向上去的小路,三列房屋呈扇形辐射开来。悬崖边围了一圈粗粗的铁锁,可以防止人不慎滑落。 他不禁疑惑,前面的悬崖足有三丈多宽,就凭山寨的几百人,哪来的能力修建出这个山寨和吊桥呢?看来古人的智慧和能力真的不能小觑。 山寨上下山根本没有其他路,只有通过这座吊桥,再穿过对面的小山,才能出去,可见山上的物资运输也是十分不容易。 而且,山的旁边还是山,只有山寨这几里方圆的平台,像是一块洞天福地,也像一处世外桃源,藏在这群山之间。 可能这就是桃源寨的来歷吧! 从战略上讲,这个山寨绝对是处易守难攻之地。只要把吊桥一收,对面就很难攻得上来,山寨三面都是几丈宽的峡谷,后面又是深山,就算想绕山路从后山攻进来,也要看他们能不能爬上来,在深山里走几个月能不迷路活下来。 第5页 …… 食堂的木门开着,为了防寒,门口已经挂上了草编的厚帘子。一进去,迟言发现里面和他想的一点都不一样。 一提到食堂,他想当然的代入现代大学和公司的食堂,或是整齐的一排排桌椅,长长的打菜橱窗,或是自助餐模式,大家排队在长案台上自己打喜欢的菜。 山寨食堂窗子上贴了窗纸,所以室内光线较暗。100多平米的长方形场地,东一张西一张的是规格不统一的木头桌子,靠最里面有一个长条型打菜台,台子后就是厨房,门上挂着布帘。 一位大婶正在案台后打菜,估计和任大娘一样是食堂的帮工。 此时,里面吃早饭的人稀稀拉拉不到十位,其他人应该是都吃完走了。 迟言估计现在大概早上6点多,看来古代的人果然早睡早起啊! 任虎和另外几个兄弟坐在一桌,他早吃完了,正在和大家聊自己下山的事。抬头看到他娘带着一个孩子进来,马上站起来迎上去。 昨晚他喝多了,早上迟言又还没有起床,所以两人还没说过话。 「娘。」他先和任大娘打招唿,在他心里,他娘是最重要的,全山寨的人都知道,虎子最孝顺他娘了。 「小言,这个就是你虎子哥。」任大娘帮他们介绍。 「虎子哥你好,我叫迟言,先要多谢你救命之恩。」迟言早就想感谢任虎了,救命之恩不可是小事,他说完直接深深一躬。 「不用,不用这么客气!」任虎反倒不好意思起来,没想到这个孩子这么客气。他直挠头髮,脸尴尬得红了起来,一看对面小孩还弯着腰,赶紧把他扶了起来。 「好了,你忙去吧,我带小言去后厨房看看,回头我和寨主说说,就让小言也在食堂做工好了,还能给我烧烧火、噼噼柴。」任大娘知道自己儿子人实在,嘴也笨,但心地十分善良。 说到噼柴,刚进食堂的耿少寨主瞥了瞥迟言的身板,心道:「哪来的小娃娃,就这个小身板,能噼柴吗?」 等他看到迟言的脸,顿觉分外不好意思起来,不过转念一想,他和大锤还一起去小溪洗澡呢,反正大家都是男的,看到他洗澡怕啥! 第03章 天蝎男 「小行还没吃饭吗?要不我去帮你热一下,粥都有些凉了。」任大娘热情的招唿耿少行。 「今天有点起晚了,谢谢任大娘,不用热了,我随便吃点就行。」小胖子想到每天早饭都是馒头和粥,热不热也没什么区别。 整个山寨的人都知道少寨主最爱吃,虽然他平时吃的也不少,但都当成任务般吃饱,要不身体怎么这般健康。但当他遇到自己爱吃的时,那双眼放光的样子,就如同山寨这群光棍看到了杏花楼的娘子们。 迟言大方的抬头打量起寨主的胖儿子,虽然他看着确实胖胖的,但却不是虚胖。他身材结实,浓眉大眼,眼神明亮,整个人精神奕奕,带着蓬勃的少年气。 如果他再瘦几十斤,绝对是中学女生喜欢的阳光校草,不像自己,是个假的少年,是藏在男孩身体里的老灵魂,迟言忍不住自嘲。 耿少行见迟言比他矮了一头,体重看着还不到自己一半,觉得该展现一下作为少寨主的亲和力,再招揽个小弟,于是上前问迟言:「你是我爹昨天救回来的吧?叫什么名字?几岁了?」 「少寨主你好,我叫迟言,迟到的迟,敏于行而纳于言的言,今年十二岁。」迟言大方回答。 「什么行?什么言?我听不懂这些文绉绉的话。」耿少行有些难以置信,对迟言上上下下又打量了一番。「你确定十二岁了?看着也不像和我同岁的样子啊,我看你也就八九岁。对了,那个迟......什么言,你几月份的生日?」 这个年龄当然是迟言编的,而且他故意编大了一点,这样以后做什么事也方便。只是他没想到寨主家的胖儿子竟然也是12岁,他看着起码像14、5岁了。 至于生日,他干脆说了前世的生日,农历九月十五,阳历是十月底,他就是女生不太喜欢的天蝎男。 他太阳星座天蝎,上升星座、月亮和金星都是天秤,所以外型非常好,又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很多人对他的第一印象,都是大方得体、亲切随和。但其实,这只是他的面具罢了。 「你九月十五的?你竟然比我大!我是十月十八的生日。」耿少行更加难以置信。 之前创业时,迟言组建团队,都会先拿到队员的出生日期,分别和他们合一下星盘,看哪些人更适合和他做搭档。后来公司的成功,也看出他用人方面的优势。 迟言对耿少行的生日大概做了阴阳历换算,只要没有闰月,他应该是个射手座,看对方的样子也确实有点像。可惜算不出他的上升和月亮星座,但看他冲动的样子,估计有白羊座的成分。 不过他转念一想,在穿越古代的剧本里讲星座,貌似有点缺少依据,干脆放弃了继续研究对方星盘的想法。 耿少行本来想装一回大哥,却没想到新来的小男孩比他还大,人却又瘦又小,说话还一副文绉绉样子。虽然长相「凑合」,但性格实在不是他喜欢的,于是干脆不再说话,直接打饭去了。 迟言看着耿少行的背影,他身上是一套较新的蓝布衣裤,但袖口和裤边都有些短了,而且还有些紧,一看就是他今年又长高长胖了。 第6页 迟言低头看看自己的衣服,又肥又大,果然身材差距太大了。他从前那么注意穿着打扮,现在也没条件,反正小孩子没有身材可言,只能是有的穿就行了。 他和任大娘一起进了厨房,看到后厨房非常简陋,和他私房菜馆的高科技厨房没有一点可比之处。这里只有一个长条型的木架子案台,简单的三口大铁锅,案台放了不少白菜、萝蔔等,墙角则堆着一堆噼好的木柴。 迟言35岁卖了公司,就彻底财务自由了。他闲着无聊就发展起自己的爱好,开了家私房菜馆。 他开菜馆当然不是为了赚钱,反正就全凭自己的心情,做什么菜客人就吃什么,一天中只有晚上开业,一周也许营业3、4天,也许出去度假半个月,反正开得十分随心所欲,但食客却趋之若鹜。 没想到现在竟然又到厨房工作了,看着简陋的大铁锅,这他还真不会用。 他估计任大娘会安排他帮摘菜、洗菜和烧火。摘菜、洗菜没问题,但说到烧火,他只有野营的经验,要烧厨房的大铁锅,还真的发憷。 等耿少行喝了两碗粥,吃了三个馒头走了,早饭时间也结束了。 任大娘说他们要收拾厨房的杂物,备好晚饭的食材,然后就可以回去休息,未时再来做饭就行。 迟言听到她说晚饭,开始还迟疑,后来才想起古人一天是吃两顿饭的。他知道过午不食的说法,这里去是下午四点左右吃第二顿饭。 「这就是昨天晚上寨主和虎子带回来的孩子吗?」刘婶看了看迟言精緻的小脸,忍不住问道。 任大娘点头:「对,就是他,你说也怪可怜的,你看他这么瘦,家里也没什么人了,自己差点饿死在外面。我想着以后让他来厨房给咱俩打个下手,刚好现在山寨人比以前多了,厨房就咱俩也有些忙不过来。」 接着她又开始感嘆:「幸好咱们跟着寨主来了山上,算是安稳下来了。虽然日子没有多富裕,但这世道能有口饭吃,就是很多人求之不得的了。」 刘婶也应和道:「谁说不是呢,寨主带着兄弟们劫富济贫,也是在刀尖上舔血,我们在山上的也不能吃白饭,要多干点活心里才能安稳。」 「就是可惜小行他娘了,多好的人啊!」任大娘又念叨。 迟言听她们的对话,更确定了这里就是个土匪住的山寨。但似乎他们并不是什么人都抢,做的是劫富济贫的侠义行为,抢的都是贪官污吏,抢到的钱财也不都带上山,会分一部分给穷苦百姓。 而且,他也从交谈中听出外面世道似乎不太好,耿少行的娘似乎也不在了,那这到底是什么朝代呢?他还没有听到答案,但却不太方便问,只能慢慢打听了。 食堂每天吃饭的人不少,刘婶用大盆发面,迟言帮忙洗菜,任大娘则负责切洗好的萝蔔、白菜,刘婶发完面后也跟着一起切菜。 迟言看满满四大盆的萝蔔条和白菜片,忍不住在厨房四处看了看,确实没有一块肉,也没有其他什么菜,看来晚上就只吃萝蔔和白菜了。 「任大娘,晚上咱们做什么菜啊?」迟言假装好奇的问。 「这些都是新收回来的白菜和萝蔔,大家自己在山上种的,简单煮煮就很好吃了。」任大娘说。 「看来就是清水煮了。」迟言心里想。 白菜的做法那么多,蒜蓉、清炒、凉拌,或者醋熘,都很好吃,还可以腌成酸菜或者泡菜,就是不知道这个时代有没有这些做法。 萝蔔同样可以凉拌,做丸子,或者炖排骨、牛腩,还可以腌酸萝蔔、晒萝蔔干,做法多着呢。但任大娘说只是清水煮煮,估计就加点油盐,那确实没啥好吃的了。 「任大娘,咱们山寨里有学堂吗?」迟言想起耿少行嫌他文邹邹,像是没怎么读书的样子,作为少寨主难道也不找个夫子吗? 「学堂?那没有,不过姚副寨主每三天会教寨里的孩子们认字,他可是山寨最有学问的人。你要是有兴趣到时候也跟着一起学吧!听你说话挺斯文有礼的,在家上过学堂吧?」任大娘看出迟言对读书有兴趣。 「以前在家识过几个字,会的也不多,要是能多认识些字就更好了,以后出门也能少受些骗。」作为现代人,迟言当然知道读书的重要性。 「小言说的对,你虎子哥也说要认些字才方便,但他认识几个字就觉得够用了,现在也不好意思和小孩子们一起学。」任大娘颇为骄傲,他们母子没来山寨前,可是送了儿子去读了一年学堂的。 可惜后来虎子他爹出了事,就读不起书了,能活下来都算老天爷照顾。忆起往事,任大娘带上了几分低落。 …… 备完菜和任大娘回家,她也不闲着,开始扫地、擦灰、洗衣服,迟言也跟在旁边帮忙,又端水又递东西的。 任大娘觉得迟言怪贴心的,任虎小时候都没像他这样懂事,他虽然孝顺,但不会一直粘着,没有迟言这样恰到好处的让人感觉很舒服。 「你这套旧衣服实在太破,看来没法补了,我洗洗晒干留着纳鞋底吧!」任大娘拎着迟言之前那套破衣服说。 「这……这个不太好洗了吧!」迟言觉得这衣服又脏又臭又破,他只想扔了了事。 「扔了太可惜了,能纳好几双鞋底了。」任大娘节省惯了,这些布肯定捨不得扔。 任大娘换了三次水,才把衣服洗得差不多,迟言赶忙接过拿出去晾晒。 第7页 中午时,任大娘让迟言休息,自己则在自己家里的小厨房忙乎起来,过一会,端了煮鸡蛋非让迟言吃。 迟言确实不习惯吃两餐,看着鸡蛋就觉得更饿了。他瘦得皮包骨,确实需要补充营养,但他不会一个人吃独食,坚决分给了任大娘一个。 虽然只是白水煮蛋。但对很久没吃过肉的迟言来说,这简直是神仙美味了。 任大娘见他硬是不吃,才把蛋端到了厨房,自己也没捨得吃,留给了任虎。 山寨现在虽然能保证大家的一日两餐,但也都是粗茶淡饭,物资整体上还是比较缺乏的。肉一般要等到杀年猪或者去山里打到野味才有,平时就是几种简单菜蔬,米饭是小米,面也是杂面,白白的面粉也就过年吃饺子时才捨得用。 所以也不能怪耿少行嘴馋,他们父子从来不搞特殊,和大家一样吃大锅饭。他又胃口特别好,就算不爱吃的粗面大馒头也能吃上四、五个,他还爱练武,所以长成了壮实的小胖子。 下午,任大娘煮菜,刘婶揉面蒸馒头,迟言自然是负责烧火。好在刘婶提前引着了火,迟言只要加柴就行,倒也没有什么太大难度。 两大盆的白菜,任大娘只放了半勺油,迟言看到后想说:「油是不是有些少啊?」但他没好意思开口。他明明看着厨房有好几罈子油,任大娘咋就不捨得多放点呢? 第04章 疙瘩汤 任大娘节省惯了,她做菜确实没什么油水,山寨里的人也会抱怨,但寨子里从上到下厉行节俭,所以大家就是背后说说,毕竟能吃饱饭就很好了。 迟言这么个做菜讲究的人,可真是看得直着急:两大盆白菜您就直接倒锅里了?您是翻炒一下啊!怎么直接就加水开始煮了? 萝蔔还是这样煮?这两个菜的做法有什么区别?那还不如直接煮成一锅算了! 他心里再着急,也没法说什么,谁让他只是个刚被捡回来的小孩,还是个吃白饭的。 任大娘做完菜,又和刘婶一起蒸馒头。几口大锅一开锅盖,厨房里雾气腾腾,新一轮馒头也蒸好了。 迟言觉得刘婶的馒头蒸得真是不错,不是纯白面的,却很松软,细细嚼着,能感觉到谷物的原味,有麦芽糖淡淡的甜香。 只要配上点汤,随便什么西红柿蛋花汤、紫菜蛋花汤,他现在都能吃上两个,不过只能想想罢了。 第一锅出来的时候,刘婶先给了他一个,他完全忘了什么八大菜系、法国大餐、日式料理,一会就把一个粗面馒头干掉了,虽然还是有点噎得慌。 任大娘和刘婶也各吃了两个馒头,一会她们要收拾,打饭,很难准点吃上饭,所以一般会先垫一下肚子。 开饭喽!!! 寨子里的人蜂拥而至,一个个端着大碗,有秩序的排着队。 「呀!今天有萝蔔汤,还有白菜汤,你吃哪个? 「任大娘做菜好吃,我想都来点,就怕不够。」 「今天馒头蒸得也好,我能吃五个!」 「估计过几天就能进山打猎了,到时候就有肉吃了!」 「哪里有肉啊……」 「好久没吃肉了……」 排队的队伍边往前挪动,边兴奋的聊着天,看得出他们对现在的生活都很满意。 任大娘和刘婶两个人同时打饭,队伍行进得很快。 迟言也不闲着,拿着扫帚开始整理厨房。白菜根、烂菜叶子和萝蔔根刚才直接扔到了地上,他都认真扫到簸箕里,准备一会倒出去。 忙完这些,他又洗了手,将案板上最后一盆馒头端到打菜的案台,刘婶她们忙得腾不出手。 好在馒头不重,他也端得动。任大娘看他端着大盆馒头过来,赶紧接了过去。 迟言把盆给了任大娘,一抬头,看到了外面排队的小胖子耿少行。 这次他站在一个中年男人的旁边,两人眉眼间细看有一点相像,直觉告诉迟言,这位就是寨主,也是他的救命恩人。 耿寨主也看到他了,先是疑惑一下,然后似乎想起来了。 迟言洗了澡后虽然还是又黄又瘦,但眉眼间难掩精緻,丹凤眼眼角微微上翘,鼻樑又高,脸很小,看着很精緻秀气,让人很难和之前的小叫花子联繫到一起。 「寨主,小言年纪小,我让他在食堂跟着烧火、打杂,你看行吧?」任大娘和寨主提过,但还是再确认一下。 「行,挺好的,你们这也需要帮手。」耿震点头,在他看来,这些都是小事,怎么安排都无所谓。他要考虑的是怎么搞钱买粮买布,让山寨的人过上吃饱穿暖的日子。 虽然维持山寨不容易,但在外面看到遇难的人,他还是忍不住带回来。姚显副寨主就总说他,让他不要随便就救人回来,他总是忍不住。老百姓活着都不容易,他能帮一个是一个啊! 迟言当然不会错过感谢的机会,这会儿已经绕出厨房门,走到耿震旁边就是深深一躬:「迟言多谢寨主救命之恩!」 「不用多礼,留在这好好帮任大娘她们干活就行。」耿寨主点点头,为自己又多救一个人感到欣慰。 小胖子又深深看了一眼迟言,然后兴致缺缺的装了一大碗白菜汤,又拿了四个大馒头。他瞅着迟言端馒头盆都费劲的样子,颇有些看不上。 耿寨主和儿子一样打了白菜汤,拿了几个馒头,端着回家了。 第8页 食堂人慢慢散了,案台上的馒头和菜也刚好要没了。 正当任大娘准备收拾的时候,草编门帘被掀开,进来的是一位二十三四岁的男子,他一身灰色长衫,身材瘦削、斯文俊秀,就是脸色苍白,似乎带着病容。 「姚副寨主,你又来这么晚!」任大娘笑着招唿。 姚显看木盆里只剩最后两个馒头,眉头皱了一下:「只剩两个了,我拿走你们吃什么?」 「没事没事,我们刚才已经先吃一个馒头了,一会还可以煮点杂面疙瘩。」任大娘把盆端起来,让姚显放心拿走馒头。不过白菜汤也没有了,只有装萝蔔汤的盆还剩个底,真有些不好意思给副寨主。 「算了,我回去喝茶。」姚显看着孤零零的几根萝蔔条和一点汤底,没有什么食慾,就只拿了馒头。 见姚显要走,任大娘想了想说道:「姚副寨主,要不你等一会,我做点杂面疙瘩,你不嫌弃一起吃点吧!」 姚显看了看饭盆里的两个馒头,点了点头,找了个位子坐下。 坐下后,他开始沉思:山寨不能一直这样,还是要改革。比如食堂,就不能这样随意打饭,很容易出现分配不公的情况。 迟言在厨房里整理木柴,也听到了姚副寨主的疑问。 其实他来食堂后就觉得山寨的分配方式不合理,大锅饭平均分配不但剥削了干得多的人,也让其他人产生不劳而获占便宜的心理,时间长了,队伍也不好带。 他觉得哪怕採用贡献点结算的方式,都比现在强,但他肯定不会去提建议,一个新来的孩子,那样肯定会引起怀疑,还是低调谨慎为好。 任大娘要做的面疙瘩,就类似现在说的疙瘩汤。迟言见她直接把两葫芦瓢水倒进锅里,看来是准备把水烧开再放白菜和面疙瘩煮。 迟言实在忍不住了,本来他正在期待吃点有汤水的食物,没想到又是白水煮。 他在心里默默给自己编了编身份,然后说:「任大娘,那个……其实我爷爷和我爹就是做厨子的,我看他们做面疙瘩一般是先在锅里放一点油烧开,放白菜丝翻炒一下,然后加水煮开,再放面疙瘩,最后加一点酱油、胡椒粉调味,出锅后也可以放些葱花、芫荽(香菜)增香。」 任大娘瞪着眼睛看着迟言,一副「你在说什么?」的表情,做个疙瘩汤搞这么复杂。但她听到了关键词,他说家里祖辈做厨子的,那肯定能做饭了。 「那要不你来试试看,你说的做法太复杂了,我听都没听过。」 「我……可以吗?」迟言见任大娘已经把锅里的水往外舀了,有些不可置信,这就让他负责做菜,这也太信任他了吧? 迟言正求之不得,他先切了点葱花,拿过勺子舀了一点油放入烧干的铁锅内,又加入白菜丝,然后用铁勺子轻轻翻动。 任大娘和刘婶都在旁边目不转睛的看着,觉得看到了什么了不得的、新奇的东西。 面疙瘩任大娘已经准备了,但大大小小的非常不均匀,还有很多干面粉。 迟言趁着等水开的时间,又把面疙瘩重新处理了一下,做出的疙瘩大小均匀,圆嘟嘟的,每个都是小指甲大小。在做饭这件事上,他有强迫症,实在不能忍受做出来的东西不好看。 水开后,他把面疙瘩下锅,加入适量盐后,迟言问任大娘有没有酱油。 酱油他们厨房也是有的,只是任大娘很少用,她也是捨不得用。迟言要,她才找了出来酱油罈子,擦了擦罈子周围的灰尘。 迟言倒是不客气,舀出一点酱油,观察了一下颜色,用手指蘸了一点尝一下咸度,确定这个酱油品质还不错,颜色介于现在的生抽和老抽之间,所以只适当加了一些。 芫荽是没有的,迟言也知道山寨现在只有白菜和萝蔔和大葱,至于还有什么其他菜,他还得慢慢了解才知道。 疙瘩汤做好了,满满一个大瓷盆,大小均匀的小疙瘩,汤上面漂着油花,他还用大葱上面的一点绿色叶子,切成细丝,洒在汤上面,增添了一丝绿意,让汤看起来更加诱人。 任大娘先盛了一碗给姚副寨主端了出去。 看到面前这碗疙瘩汤,姚显明显一怔,这种疙瘩汤他在食堂从来没见过。「任嫂子,这是你们私下吃的?」姚显语气里有一丝不悦,直接问出了口。 任大娘听出了姚副寨主话里的意思,连忙解释:「误会了,我们可不是自己开小灶的人,你可能想不到,这是寨主刚救回来的那个孩子池言做的,我也是才知道他还有这个本事。」 任大娘往外一端疙瘩汤,迟言就知道自己疏忽了。 卢大夫、任大娘和刘婶都好忽悠,可是姚副寨主似乎不像普通人。自己身份不明,还会做明显不属于这里的食物,身份、来处都很可疑,都还没想好怎么圆谎。 姚寨主要是问的话,他要怎么解释?他根本不敢再瞎编啊,越编漏洞越多,什么叫作茧自缚,说的就是他了…… 迟言在厨房里抓心挠肝,就怕姚显叫他出去问话。 「哦?我也听说寨主又救回来一个孩子,没想到还会做饭,真让人有些好奇了!」姚显淡淡道。 「是啊,可是一个能干的好孩子呢!」任大娘显摆般说完,回头对着厨房喊道:「小言,快出来给姚副寨主问好。」 第05章 素包子 「好的,来了!」迟言脑细胞迅速更新换代了一遍,也没想到什么好主意,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 第9页 「姚副寨主好!」迟言在姚显桌前站定,对着面前书生打扮的男子礼貌问好。 姚显看着这个又瘦又小,却淡定自若的孩子,他说的是官话,没有方言口音,绝对不像是小乞丐,应该有良好的家世才对。 迟言刚见到任大娘、孙大夫时,听出来他们说的并不是标准的普通话,他都能听懂,但不会说这种方言。他说普通话,他们也能听懂,但他没想到,这个时代普通话竟然也是官话。 「你是从京城来的?」姚显问道。 迟言瞬间判断出这时的京城也说普通话,于是回答:「是的,我爹娘在京城开店做生意,后来遇到意外双双辞世,财产被霸占,我被赶了出来,本想投奔远房亲戚,但没有找到,一路流落到这里。要是没有遇到寨主和虎子哥,我就死在路上了。」他可最会讲故事了,那是张口就来。 「唉!」姚显嘆了口气,他不让寨主没事总救人回来,天下可怜人多的是,都救回来了,山寨人越来越多,以后拿什么养?可是小孩子马上要饿死在路边了,就算是他,也不忍心不救啊!没想到这孩子竟然还会做饭,也算意外之喜了。 姚显根本没想到小孩子能编这么多谎话,而且还一派真诚。他看迟言又黑又瘦的样子,一定是吃了很多苦,颇心疼的说:「就留在食堂,好好跟着任大娘吧!」 「谢谢副寨主,我本来也无处可去,山寨收留了我,我也不能在这白吃白喝,以后我会在厨房努力干活,报答大家的恩情。」迟言继续表决心。 姚显见迟言口齿流利,说话头头是道,就问:「你以前读过书吧?」 「在家时上过学堂,但只是启蒙,读的书不多。」迟言一个理科生,读书时就不喜欢文言文,繁体字认识但不会写,就算曾经是top1的研究生在这也没用。 姚显点头:「读书使人明理,我在山寨每三日开班教大家读书识字,你也可以来听。」 「谢谢姚副寨主,我早点干完厨房的活就过去上课。」迟言是肯定要去上课的,他想趁机多了解一下这个世界。姚副寨主是读书人,知道的天下大事肯定也多。 聊了这么多,迟言知道自己之前想多了,山寨并没有人怀疑他的身世,估计这里并没有什么仇敌或者危机,并不担心有身份不明的人混进来,当然也是因为寨子里的人都很淳朴善良。 「好了,大家都赶紧吃饭吧!」姚显发现大家都在等他,就没再多说什么。他端起碗,拿起筷子,连汤带疙瘩吃了一口。 厨房三人也各自端了一碗,坐到旁边的一张桌子。 「味道不错!」姚显点头,脸上带着惊喜,这个口味,他以前确实没有吃过。 「呀,我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面疙瘩汤。」刘婶也非常惊讶。 任大娘看大家都说好吃,连忙也尝了一大口:「真的好吃!小言竟然有这么好的手艺,寨主真是给我们厨房捡了个宝回来。」 「小言,你有这般手艺,怎么还差点饿死,可以去找一个酒楼打杂呀?」刘婶突然问。 迟言反应非常快,立刻皱起小脸:「酒楼一看见我这个样子,连大门都不让我进去。」 「就是啊,哪个酒楼会让小乞丐进去,不打他就算好的了。」任大娘也跟着附和,她也是体验过世态炎凉的。 气氛稍有些沉闷,大家都不再说话,默默的吃饭。 迟言终于吃到了自己做的东西,虽然调味料缺乏,但肯定也不会难吃,他对自己的手艺还是很有信心的。 果然,就和他想的一样,虽然是杂粮面,但小疙瘩带着面香,汤里融合了白菜的清香,吃起来也是味道十足。如果有些肉丝,应该会更美味。要是有番茄和鸡蛋,那就更好了。 但他不都知道这个时代有没有番茄,于是转念告诉自己:还是不要想那么多了,珍惜眼前的美味吧! 任大娘和刘婶吃得眉开眼笑,姚显和迟言却都斯斯文文,虽然速度也不慢,但看着就是赏心悦目。 在寒冷的天气里,一碗最普通的,甚至上不了正席台面的疙瘩汤,却在这个深秋,给他们到来了无比的温暖。 迟言想起了自己创业的时光,那时候他们经常加班,外卖吃腻时,他也下厨给大家做过疙瘩汤,几个年轻人抱着碗谈笑风生、畅谈未来的日子,真是十分让人怀念啊! 当时他喜欢的那个她还开玩笑,说迟言真是「贤惠」,谁能和他在一起可太有福气了。可最终,她还是嫁人出国了。 迟言摇摇头,让自己从回忆里走出来,以后他就是一个不知身世,在不知道的生活的12岁孩子了。 一切都是空白,重新开始,对他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迟言就和任大娘一起到了食堂,刘婶也已经到了。 「小言,我们早上一般也是蒸馒头,煮玉米煳煳或稀饭,你看有没有什么新花样?」刘嫂不在意迟言是不是小孩,他可是厨师世家出来的。 「早饭?」迟言心想那可多了,从南到北,从中到外,早饭的品种多不胜数,他爱吃虾饺、肠粉、凤爪,也喜欢热干面、豆皮、米线,或者烤片吐司涂上黄油,喝杯咖啡,也是很好的,可是现在没有材料,他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呀! 他想了想,又看了看厨房里现有的食材,说:「要不我们做菜包子吧!」 第10页 「菜包子?因为现在没有什么馅,而且厨房之前就我们两个,人手少忙不过来,确实很少蒸包子。现在萝蔔、白菜、大葱都收回来了,做包子也行。咱们面已经发好了,准备包子馅也快,要不今天就是这个好了。」任大娘点头说。 「我看咱们厨房有些干蘑菇和木耳,可以泡一些做包子馅吗?」迟言先问任大娘。 任大娘好奇的问的:「这些也可以做馅吗?能做当然可以,之前蘑菇都是拿来炖肉,没想到还可以做包子馅。要不馅我来剁,你来调味。」 「好的。」 剁好的白菜、蘑菇,木耳装在大木盆里,迟言又加入葱花、盐、酱油和油。放油的时候,任大娘直心疼,这比她平时的用油量得多一倍,但她忍住没喊心里默念:算了,难得吃好点,而且菜馅包子确实要油多一点才好吃。 「要是有点海米调味就好了!」迟言说。 「那是海货,咱们这边很少有。」刘嫂子笑道。 迟言也是为难,这里真是要啥啥都没有啊,甚至连姜都没有,也不知道谁是负责下山採购物资的。 不过山寨背靠大山,山货应该不少,但厨房见到的只有木耳和蘑菇。以后如果有机会,他也想跟着去山里看看,说不定有什么发现呢,后世吃的很多菜最开始也是山里野生的,都是人们慢慢尝试才知道能吃的。 因为是素馅,迟言调好后直接用筷子夹起一口尝了一下:「嗯,味道还不错,比想像中好吃。」 可能因为这个时代的食材完全没有化肥和农药,所以简单调一下味道,馅料吃起来就非常不错。 包子馅一般要稍微咸一点点,因为之后还要包上发面的皮,这样咸度就刚好了。 任大娘和刘婶是包包子的熟手,她们速度比迟言更快,迟言做私房菜,刀工和手工不差,但并不算十分厉害,他主要讲究的还是视觉上的美感和味觉上的雕琢。 水开上屉,大概一刻钟,打开锅盖,胖唿唿非常可爱的大菜包子就出锅了! 包子整整装了两盆。接下来,三人又装满空锅,继续蒸下一轮包子。山寨食堂吃饭的有近二百人,这么多肯定是不够的。 等待开锅的空档,任大娘给每人拿了一个皮薄馅大的包子。「咱们先尝尝,这包子一看就好吃。」 迟言接过包子,不管烫不烫了,一口就咬了下去。蘑菇、木耳的鲜和白菜的清香融合在一起,慢慢咀嚼中,食物已经顺着食道滑进胃里,满口留香。 「小言,你这真是大厨手艺,这包子比城里的肉包子还好吃!」刘婶不吝夸奖。 任大娘边吃边点头:「太好吃了!我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大包子。我看咱们得再多蒸几锅,要不今天肯定不够吃。」 「馅看着不够了,再拌估计来不及,要不咱们蒸馒头?」刘婶看了看剩下的面和馅。 任大娘想了想:「要不剩下的少放一点馅吧,有包子谁还吃馒头啊!」 「只能这样了!」刘婶也说。 吃完包子,三个人接着干起活来,包包子、蒸包子、起锅,再包再蒸,在厨房氤氲未散的雾气中,三人忙忙碌碌了一早上。 虽然包子好吃,但早饭也要有点粥,蒸完最后一锅,任大娘又去熬起了玉米面煳煳。 山寨里有起得早的兄弟,已经来到了食堂门口,他们感觉闻到的食物香气和以往有些不同。 「今天闻着味道,像是吃包子啊!」 「不可能,还没去打猎,也没杀猪,哪有肉?」 「是没有肉味,但闻着也挺香。」 …… 刘婶在里面开了食堂的门,几十个人一下子涌了进来,但进来后还是有序排着队的。 「真是包子啊!」排在第一的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单身汉,看到包子十分激动。「给我来四个!」他本想要六个,但没好意思,得给后面的人留点。 刘婶带着布手套,拿了包子给他。 他也不要玉米面煳煳了,直接拿起一个包子就咬上了一大口。好在包子是提前蒸好的,现在已经不是很烫,要是新出锅的,舌头肯定要烫出泡来。 「呜呜呜……兄弟们,今天的包子太……」话还没说完,他又急忙咬了第二口。 耿寨主带着儿子一进来,就被食堂热闹得像过节一样的氛围吓了一跳:「今天这是怎么了?」 耿少行则第一时间发现了,大家手中拿的、嘴上吃的大包子,而且食堂里谈论的似乎也是今天早饭。 「寨主好,今天食堂吃大包子,可好吃了!」 「小行,今天的包子你肯定喜欢吃。」 众人上前打招唿,但说到的话题仍是今天的早饭。 帮忙打饭的迟言默默感嘆:「这里的人也太可怜了,吃个菜包子都能高兴成这样!」 第06章 演武场 「你们一大早起来包包子,真是辛苦了!给我来4个,再来一碗玉米煳。」耿寨主点头道。 「寨主和兄弟们吃得好我们就高兴!」任大娘边说边打好了粥和包子。 「任大娘,包子还够吗?我想要6个。」等寨主打完饭,终于轮到了耿少行,要不是看盆里包子不多了,他肯定来10个了。 「别怕不够吃,今天包子管够,我们特意多蒸了几锅,就是后面的馅稍微放少了点,皮有些厚,但一样好吃。」任大娘笑呵呵地说道。 第11页 耿少行端着6个包子,开开心心找桌子坐下,并没有和寨主坐在一起。他也顾不上和其他人聊天,直接拿起一个包子,咬了一大口。 虽然任大娘说后面的包子馅小一些,但他还是一口咬到了馅,未及咽下去,他的眼睛已经亮了。 「这比金悦楼……」 「你什么时候去过金悦楼?」同桌小眼睛少年好奇的问。 「这比金悦楼旁边那家包子摊的包子都好吃啊!」耿少行咽下包子,终于把话说完。 「吃东西不要说话,容易噎到。」小眼睛男孩失望道。 耿少行三口两口吃完一个包子,又拿起了一个,然后看了看同桌少年说:「大锤,你可别小看那家包子摊,很有名气的,买包子起码要排队一刻钟。不过我觉得,没有咱们食堂今天的菜包子好吃,任大娘和刘婶怎么突然厨艺大涨了?」 「是啊,以前做的好像没有这么好吃,可惜是菜馅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去打猎,杀猪也行啊,肉包子肯定更好吃。」叫大锤的男孩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快了,树叶落得差不多了,山里也容易发现动物,我爹也说等收完菜就组织大家去打猎,就是现在天气还不够冷,肉冻不上。」 「可以先打一次猎直接吃,天冷再去一次嘛!」大锤想到肉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要打猎了吗?真的太好了!」旁边桌的一个兄弟听到说打猎,也好奇的凑过来问道。 其他几个人已经吃完早饭,兴奋的聊着打猎的事。耿少行心无旁骛,继续心满意足的吃着包子,他打算等大家都打完饭再去案台看看,如果有剩下的,他还能再吃几个。 耿少行边吃边琢磨:山寨这些人啊,只知道包子好吃,但他们不知道为什么好吃。那是因为除了白菜,馅里加了木耳、蘑菇,不但能提鲜,还给包子增添的不同的香味,怎么之前从来没想过木耳和蘑菇可以做包子馅呢?难道任大娘突发奇想了? 今天姚副寨主来的不早不晚,也吃到了热乎乎的包子,不用猜,他都知道是迟言调的馅,要不怎么食堂做出来的素包子都这么好吃了。 山寨众人吃完早饭,心情都异常舒畅,果然早餐吃得好,让人一天都有好心情。 就连耿寨主也没有平时看着那么严肃,弟兄们和他打招乎时,觉得他脸上也有了笑意。 山寨里最怕耿寨主的,还是他儿子耿少行。寨主打孩子可是真打,所以耿少行也是真怕他爹。 比如现在,饭后大家休息一刻钟,就都在聚义厅外的演武场集合。 不论春夏秋冬,严寒酷暑,只要不是下大雨大雪出不来,除了老弱妇孺,其他人都要例行集合,统一训练一个时辰。统一训练完,可以自己找对手练习,也可以向其他人挑战。 迟言和任大娘她们收拾完厨房,就到演武场前,坐在台阶上边晒太阳边看大家训练。 以迟言的观察,这的训练和现代比,还是不够正规,大家站的东一个西一个,也不成行成列,而且练的都是「嘿嘿哈哈」的基础招式,看不出武功厉不厉害。 直到做完基础练习,他们开始捉对对打,互相挑战,看着才精彩有意思起来。 迟言看到耿少行向任虎挑战,周边的人给他们让出一块空地,不少人也都放下练习用的木棍、木剑,观看他们的比试。 任虎用的木刀,耿少行则是一根长木棍,看招式,使的是长枪。 两人有来有往数招,耿少行每次攻击,任虎都能化解,却并不主动攻击。连迟言这个啥也不懂的,也看出任虎的武功明显在耿少行之上。 耿少行使尽招数,看任虎还是游刃有余的样子,有些不服气,牙齿咬紧嘴唇,收枪后重新发力,使出一招潜龙出水,直向任虎胸前刺去。 任虎半身向后一仰,轻松躲过这一枪,再一侧身,一手抓住长枪顺势向后一拉,耿少行一个狗吃屎,趴在了地上。 「承让!」任虎拱手。 「等我再练一年,一定能打败你!」耿少行不用大家扶,自己站了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发狠道。 耿寨主走到场中,点头对任虎说:「不错!」 然后看了一眼自己狼狈不堪的儿子,严肃道:「速度太慢了,不如你吃饭速度的一半,什么时候能把吃包子的速度用在出枪上就行了!」 「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 围观的兄弟们都笑了起来,又想起了早上刚吃过的包子。 迟言也忍不住笑了,他看小胖子气鼓鼓的样子,脸都成了一个包子了,回想他吃包子时,确实三口两口就是一个,真让人疑惑,这样能吃出滋味来吗? 「唉!山上日子真是清苦,我要努力给他们改善改善伙食。」迟言默默地想。 他一抬头,发现任虎站在他面前:「小言,练过武没?要不要一起练习,你那么瘦,练功夫不但能强身健体,也能多一份自保的能力。」 「我……我能行吗?」迟言从来没有接触过这方面的东西,健身房都没去过几次。 「怎么不行,你年纪小,身体轻灵,先练剑试试,我教你基本招式。」任虎坚持道。 迟言真的动心了,在古代做个老百姓,面对的危险可比现代多得多,练了武功,就多了一份自保的能力。 「那我试试?」他还是有些不太自信。 第12页 「怕什么,来,我给你找把木剑!」任虎伸手把迟言拉了起来。 迟言亦步亦趋,跟在任虎后面,走到了演武场。 「先站好,这样拿剑。」 「这是起式,你照着我的动作来。」 「动作要有力量,不要轻飘飘的。」 「你要知道你拿的是剑,不是烧火棍!」 …… 任虎平事话不多,看着就是很憨厚老实的一个圆脸少年形象,可是练起武功,气势马上凌厉起来。虽然他用的是刀,但是教起剑术来,也是有鼻子有眼。 他看迟言晃晃悠悠的样子,心里直嘆气,但嘴上还是在鼓励他:「下盘要稳,不能晃。」 「这样吧!今天先不学招式了,你先练习扎马步,每天先扎半个时辰。然后再练习走梅花桩,等底盘练稳了咱们再学剑招。」任虎决定还是先给迟言打基础。 「半个时辰,那就是一个小时啊!」迟言心里默默哭泣,但任虎态度认真,他也不好反驳,只好咬牙坚持。 耿少行输给任虎,又被老爹骂了一顿,正心情不好呢,一看迟言被罚扎马步,瞬间好奇的看了过去,心里忍不住嘲笑起来。 过了一会,迟言腿就开始酸了。他一抬头,发现自己面前出现一个大约4、5岁,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好奇的围着他转。 「哥哥,你别晃,你腿也不能抖啊!」 「你看我的,我比你稳多了!」说完她也做出扎马步的姿势。 可爱的小脸,稚嫩的声音,迟言本来觉得小女孩好可爱,没想到她说的话这么不讨喜。 「哥哥就是现在太瘦了,身体不太好,等我身体养好了,肯定比你厉害多了。你扎得稳,那是因为你腿短。」迟言说完,才发现自己竟然跟一个几岁孩子一般见识,不会身体变成小孩,智商也跟着回归了吧。 「你这个哥哥坏,人家才不是小短腿!我今天还吃了一个大包子,我很快就长大了!」小女孩也不扎马步了,气得找自己娘去了。 迟言随着小女孩的身影看到了她娘,是位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子,也是他到这个山寨后见到的最漂亮的女子了,有着不属于山寨的端庄大方之美,让人联想到大家闺秀。 迟言虽然觉得她这样的美女不应该出现在山寨,但和自己也没什么关系,于是继续专心扎马步,就算动作不标准,毅力他可不比别人差。 美貌娘亲轻轻安抚自己的女儿,一个高个子男子也走到她旁边。「敏儿是不是去欺负那个哥哥了?我也练完了,咱们一起回家吧!」 「是那个哥哥欺负我,说我是小短腿!」小女孩生气道。 「哦,那敏儿回去多多吃饭,很快就长大了!」 「嗯嗯……」 一家三口手牵着手走了。 演武场上很多人的目光都看着一家三口离开的背影,满眼羡慕。 「要是我有这样的娇妻幼女,真是封侯拜相我都不换啊!」 「你可别做梦了,马家嫂子以前可是大家闺秀,家里被陷害才流落到此,人家马大哥识文断字,功夫又好,长得更是一表人材,你哪样能比的上。」 「唉,我其他虽然不行,但我以后肯定听老婆的话啊!」 「那你也得有老婆才行啊!」 「哈哈哈……」 在大家的谈笑声中,迟言终于扎够了半个时辰的马步,腿已经完全不会走动,直接瘫坐在地上。 任虎这会儿和寨主等人到聚义厅议事,演武场上也没几个人了。 耿少行还拿着木棍,反覆练习着出枪,叫大锤的小跟班在旁边看着。 看到迟言瘫坐在地上,耿少行嗤笑一声,还是走了过来,低头看了迟言一会,然后伸出手:「你可真是没用,我拉你起来!」 第07章 土豆呀 迟言抬头看向耿少行,胖胖的少年眼神清澈,身材也圆圆的,但伸出的手却不胖,看着骨肉匀称而有力,手一看就是常年练兵器的,手心已经有了老茧。 「谢谢!」 迟言拉住耿少行的手腕,缓缓站了起来。一站起来,他很快松开手,然后用手慢慢捶打自己的双腿,尽量缓解麻木的感觉。 「看你细胳膊细腿的,腿都没有敏儿粗,还好意思笑别人小短腿,赶紧多练练,别出去给咱们桃源寨丢人。」耿少行扫了一眼迟言的腿讽刺道。 「瘦小一点起码轻盈,有的人像大笨熊一样慢吞吞的更好笑。」迟言忍不住像小孩子一样反击。 「那你就是小瘦猴!竟然敢说我是大笨熊,你等着,等我把速度练起来给你们看!」耿少行气唿唿的走了,又拿起棍子继续练习起来。 迟言心想,自己怎么又孩子气起来,一直以来沉稳专业的形象呢?不过转念一想,现在他本来就成了孩子,孩子气就孩子气吧! 能重回少年,是多少人想拥有却无法实现的梦呢!他想,自己可真是应了那句: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那就少一些顾忌,肆无忌惮一些吧! 他慢悠悠的走回任大娘家,边走边感受这山中美景,竟然有一种置身梦境的感觉。这一切,确实是真实的吗?还是现代的自己做的一个梦…… …… 晚饭前,一个大婶来食堂送菜,迟言凑上前一看,竟然是两筐土豆,这让他更迷惑了,现在到底是什么年代?土豆竟然已经有了。 第13页 那位大婶还说,明天就要开始收秋菜了,要把山寨自己种的菜全收起来,天气越来越冷,估计要下霜了。任大娘和刘婶表示明天收拾完厨房也去收菜。 当天晚餐,食堂做的就是大锅的土豆烧白菜。 本来迟言觉得做炒土豆丝不错,但二百来人的伙食,得切多少土豆丝啊,还是土豆条炖白菜条好了,这个也蛮好吃的。 今天做菜的还是任大娘,但她听了迟言的建议,先多加了些油炝锅后翻炒一下白菜,再加土豆,加水,然后才是放酱油、盐等调味料。又把菜小火多煮了一会,出锅时果然不像平时那样稀汤寡水,汤稠了很多,味道比也平时好很多。 「哈哈哈,看来我也是做大厨的料,竟然做出这么好吃的土豆烧白菜,我自己都有点不相信!」任大娘笑容满面,十分自豪。 晚餐虽然就这一个菜,但做了满满两大锅,也足够整个山寨的人吃了。 他们三个人依然每人盛一碗菜,拿一个馒头,先填一下肚子,一会还要帮大家打饭呢。 迟言对今天的土豆炖白菜很满意了,起码可以打八十分了,果然菜还是要有油水。 还有就是,土豆真是好东西,无论土豆丝、土豆片、土豆条、土豆块,还是土豆泥,怎么做都好吃。真感谢这个时代有土豆,老百姓也不至于饿死了,他心想。 「对了,这里的人知不知道土豆可以做粉条呢,粉条也是好东西呀,配肉更是好吃,砂锅土豆粉也很不错呢。」迟言心里琢磨,「如果他们不会,我就说在家里学过做粉条好了,今年冬天怎么也要让大家都吃上粉条!」 …… 第二天开始收菜,但也是姚副寨主讲课的日子。任大娘让迟言先去上课,任虎还在家里翻找出以前他用过的笔墨纸张。 迟言自己也很欣喜,今天听课说不定能趁机问问现在的年代呢,或者找姚副寨主借些书来看,那样就了解的更清楚了。 他拿着简单的笔墨纸,没有砚,高高兴兴的像小学生第一天上学一样,按照任大娘指的路,去了姚副寨主家,而且今天大家去收菜了,他不用扎马步,终于可以让腿放松一下了。 姚副寨主家的房子在第二排,就是聚义厅后排,但也是三间泥草房,并不比其他人家特殊。 他把自己的书房改成了课堂,用来给山寨里的孩子们上课。其实孩子并没有几个,山寨里最多的是大老爷们,妇女和孩子加起来也就不到二十个。 来上课的加上迟言和五岁的小女娃娃敏儿,一共才八个人,这也算上了寨主家的胖儿子耿少行。 虽然他在里面个子最高,但却不是年纪最大的,还有两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也被姚副寨主逼着来学习。耿少行的跟班大锤,也百无聊赖的坐在书桌旁。 大锤虽然叫大锤,其实个子不高、长得也不胖,比耿少行矮个半头,小眼睛,长得有点尖嘴猴腮,一副机灵样。 姚显开这个课堂,并不要求他们学什么四书五经,但起码识一些字,知道做人的道理。 迟言进书房后,姚显安排他坐第一排,旁边是敏儿,敏儿偷偷对他挤了挤眼睛,又马上正襟危坐。 开始上课后,迟言发现学的是《千字文》,但千字文他前世也不会全篇,只是知道一部分,所以老老实实的跟着念,跟着写。 「孔怀兄弟,同气连枝。交友投分,切磨箴规。」 「说的是兄弟之间要相互关照,因为同受父母的血气,就像树枝紧急相连。结交朋友要意气相投,要能在学习上互相切磋琢磨,品行上互相告勉。」 「仁慈隐恻,造次弗离。节义廉退,颠沛匪亏。」 「讲的是仁义、慈爱和对人的恻隐之心,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不能抛离。气节、正义、廉洁、谦让这些好的品德,即使在最穷困潦倒的时候也不可缺失。」 …… 迟言偷偷看了一眼耿少行,他竟然书写的很认真,字看着也不错,不像经常和他一起的大锤,写的字像是毛毛虫,黑黢黢一条一条的。 跟着学习完当天的课程,下课时,姚显叫住迟言。「《千字文》前面的部分你学过吗?」 迟言恭敬回答:「还未学过,但里面的一些字识得。」 「那我把书借给你,你回去把前面的部分抄下来背诵,不认识的字再来问我。」姚显拿起自己的书,一袭青衫站在了迟言面前,把书放在他桌上,拿书的手过分的白,甚至透出了青色的血管。 「好的,谢谢姚先生。」迟言觉得这时称唿姚显为先生,似乎比副寨主更显尊重。 果然姚显听了很高兴,摸了摸他的头,什么也没说。 「姚先生,您有山川地理、游记之类的书籍吗?我想借来看看,之前一路流浪,也没留意路过的景色,现在回想起来,也不知道自己走过的都是什么地方。」迟言终于说出自己的目的。 「游记嘛,唉,我以前是有很多,现在手里倒是还有本南朝人撰写的游记,涉及了南北朝许多城池、地形、风物,借给你看看吧!」姚显沉思道。 「有不懂的也可以来找我。」他又补充道。「还有,迟言你把字好好练练。」 迟言脸一红,赶紧告辞离开。 他顺路先把书放回了任大娘家,简单翻看几眼,他发现大部分字还是认识的,不认识的不少也能猜出来,阅读问题不大。 第14页 但是要拿毛笔写字,对他这个没练过书法的人来说,是一个新的难题,如果想会写、写好,还是需要下功夫的。姚先生肯定是看他的字没比大锤好多少,所以特意让他好好练字。 放下书后,迟言直奔后山的菜地,和大家一起收菜。 菜地紧挨着后山的栅栏,整齐的菜一垄垄排列着,长势十分喜人。不少山寨里的人已经在忙碌着,路边堆了一堆堆的白菜、萝蔔。 天气很好,天空瓦蓝瓦蓝的,深邃高远。一阵风来,吹得远处的树枝沙沙作响。 虽然靠近山寨的树木都被砍伐了,但仍然有小松鼠时不时跳来跳去。 迟言找到任大娘,她正在拔萝蔔,于是他也跟着一起拔萝蔔。 他们种的有一种绿色的长萝蔔,这种萝蔔水分足,有淡淡的甜味,可以当水果生吃;还有一种红色圆萝蔔,凉拌和煮汤都可以。 萝蔔耐存储,窖藏后可以吃很久,是北方冬天非常好的食材了。俗话说冬吃萝蔔夏吃姜,也说明冬天吃萝蔔顺应节气,对身体好。 地里的萝蔔缨芯还是碧绿的,萝蔔有一公分左右露出地面,只要拉住缨子,用力向上一拔,一颗萝蔔就出来了,迟言也拔得动。 任大娘她们把萝蔔缨拧掉丢在一旁,只留下萝蔔。迟言看到忙说:「萝蔔缨也还可以吃的,扔了太可惜了!」 「这个叶子还有毛刺扎手,怎么吃呢?我们准备送去餵猪。」一个大婶站起身来,不信的问道。 「可以把老的叶子餵猪,中间嫩一点的做拌凉菜,或者做馅、煮汤,都可以的。」迟言没想到自己有一天竟然还要猪口夺食。 「小言说能吃肯定能吃,他家里就是做厨子的,昨天的包子好吃吧,馅就是他调的,晚上的菜也是他教我的。」任大娘出来为迟言证明。 刚好现在除了白菜,也没有什么新鲜的叶子菜了,萝蔔缨如果能吃,那当然是好事了。大家想起包子的美味,吞了吞口水,主动把萝蔔缨收集在一起。 地里的大白菜一颗颗非常饱满结实,一颗足足有五六斤,砍下来后整齐的摞起来,看着就让人心里满是丰收的喜悦。 今天耿寨主也来了,他平常严肃的脸上也有了喜悦之情:「今年真是寨里最丰收的一年了,等过几天派人下山买盐回来,就能腌酸菜了。」 人多力量大,山寨几乎全员出动,连敏儿都跟着跑来跑去。大家一上午就收完了萝蔔和白菜,下午收完大葱,第二天就可以收土豆了。 收土豆要稍微麻烦一些,需要先拔去枯了的土豆秧,刨开泥土,才能把藏在泥土里的土豆捡出来。 「哇,看我这颗秧下面竟然有八个土豆。」大锤瞪着小眼睛激动的喊道。 大家也都笑着看着他,今年收穫这么好,谁能不高兴呢? 以前在山下时,他们基本都是没有土地的,租东家的地,收成一多半要交给东家,剩下的粮食一家人根本不够吃,日子很难温饱。 现在可不一样了,大家一起努力开的地,收成都是山寨的。大家一起吃饭,一起劳动,不会被剥削掉一层皮,活着更有奔头了。 不过,只要是集体劳动,就总有偷奸耍滑的。 山寨里有位张寡妇,她男人是在一次行动中不幸去世的,所以大家都很照顾她。时间长了,她觉得一切都理所当然,集体劳动也是能偷懒就偷懒,大家谁也不好意思说她,只要一说,她就开始哭他男人死的早,所以也拿她没办法。 姚显上完课后,也来了菜地,只需看上一眼,大家劳动的情况他就都记在心里了,心里也又琢磨起山寨改革的事。 第08章 土豆丝 下午收完大葱,到了做饭时间,任大娘、刘婶和迟言三人先回了食堂。第二天预计用不上半天,土豆也能收完,她们厨房很忙,也就不再去收土豆了。 迟言终于有时间了,可以仔细看从姚副寨主那里借来的游记,从这本游记中,他大概整理出了这个时代的信息。 他所在的是一个类似南北朝,又像五代十国的乱世,但和自己所知道的歷史记载又都不太相同。 现在以黄河为界,被分成了南北两朝,周边又有很多割据的小国,北方还有契丹。南朝此时为国名为宋,以金陵为都,北朝国名为郑,以邯郸为都。 他所在的雾云山桃源寨位于北朝的晋洲,离都城不算太远。晋洲那肯定就是现代山西附近了,那这片山,是不是太行山的一部分呢? 看完这些,迟言更迷惑了,看来他是到了一个和华夏歷史十分相像,但又有所不同的架空时代。 但从游记中引用的诗句来看,歷史中的一些名人如屈原,又出现过,还有千字文,也和他知道的相同。这里的歷史看着十分错乱,让他联想到了平行宇宙。但从这本游记中很再看出其他东西,迟言也就不再过多琢磨。 既来之则安之,他还是小孩子,就先在山寨里好好生活,做个小厨子。什么朝廷、什么政权,暂时和他也没有什么关系。他不想去读书考功名,也不想做商人发大财,毕竟前世什么都享受过,这辈子有吃有穿、悠闲度日就行了。 但字还是要会写的,他拿出《千字文》开始抄书,边抄边抱怨:「用毛笔写繁体字也太难了!」 …… 山寨的蔬菜今年喜获大丰收,白菜、土豆堆满了仓库。 第15页 耿寨主准备派人下山採买,买些冬天需要的粮食、棉花、布匹,主要还得买些油盐调味料,腌上酸菜,这样冬天大雪封山,他们有吃有穿,就可以窝在山上不下去了。 姚副寨主建议先上山打猎,再去採买,顺便能卖些皮毛,赚的钱能多买些物资。耿寨主也觉得这样可行,就定下了上山打猎的日程。 对于进山打猎,迟言非常好奇,但他知道肯定不会让他跟着。 任虎看出他的好奇,但还是实话实说:「你看你,马步都还没扎稳,来阵风能把你吹跑。而且我们一进山就是四五天,越往里走野兽越多,还可能遇到老虎,非常危险的。等过三五年,把功夫练好,你再想进山的事吧!」 迟言低头,知道就他这细胳膊细腿的,兔子他也打不到,去了就是给大家添麻烦的。 不过任大娘马上带来了好消息:「咱们进不了深山,但可以在后山边上摘板栗,我们每年都摘。」 「真的吗?那我也要去!」迟言竟然有些激动,就如同小孩子收到了学校的秋游通知一样。 而且山上竟然有板栗,迟言马上想到了糖炒栗子、板栗焖鸡,口水都忍不住在口腔里流动起来。 山寨里也是养了一些鸡的,但是要等到过年才吃。迟言希望进山的兄弟能多打些野鸡回来,这样就可以做板栗焖鸡了。 最好他们再打些野兔、野猪回来,麻辣兔肉、红烧肉、回锅肉也能做起来了,想想都觉得真香啊。 迟言没想到,自己竟然有馋肉的一天,前世想的是怎么才能饮食健康,整天吃的都是「一堆草」,肉也只吃几口牛肉喝鸡胸肉,但现在如果有一大碗红烧肉,他一个人能全部吃光。 山寨里现在只有土豆、萝蔔和白菜,他想了想,决定还是先给大家做个费事的炒土豆丝吧,就当是练习刀工了。 厨房三个人一起切了很久,才算切了几大盆土豆丝,也算给大家改善伙食了。任大娘和刘婶也是第一次知道土豆还能切成丝炒,就是切的真累。 聊天中,迟言得知,土豆在本朝也是这几年才开始种植的,据说是丞相从番邦引进来的,陆续在北朝推广,但应该还未普及。 山寨种土豆是姚副寨主的主意,他费了很大劲,第一年也只弄到一筐的土豆做种,第二年就产出很多,今年是第三年,简直是大丰收了。 不过他们的吃法仅限于蒸土豆做主食,或者煮土豆块做菜,听说富人家会和肉一起压成泥,味道更好。 现在迟言竟然会炒土豆丝的做法,一试果然不错,但任大娘觉得就还是太费油了。 土豆丝清脆爽口,因为加了一点醋,又带着酸爽,对于爱吃醋的晋州人来说,实在是难得的美味。任大娘和刘婶真是觉得长了见识,觉得小言来自京城,懂的就是多。 来吃饭的寨里兄弟们,也第一次吃上醋熘土豆丝,一个个大唿:「土豆竟然能这么好吃!」 到了姚显这里,他又有些疑惑了,土豆在北朝种植不过三年,桃源寨算是种得比较早的了,也只是会蒸煮着吃,都不知道还能这样切成丝来炒制。土豆丝这种做法,难道在京城流行起来了? 只可惜他们这里离京城虽然不远,但那边的东西传来也要很长一段时间。就算换了皇帝,也不会很快传到他们这里,又何况只是小小的吃食呢? 耿少行可不管为什么会有土豆丝,他只会用大口大口的吃,来证实土豆丝的美味。 「任大娘,明天咱们还做这个菜吧!后天我们就进山打猎了!」耿少行意犹未尽。 「那得找个用刀好的兄弟来帮忙切土豆丝,今天我们整整切了两个时辰,胳膊都快抬不起来了。」任大娘说道。 「我来!」耿少行马上答应。 「你不是练长枪吗?还不如让虎子来了。」任大娘不相信他能切菜。 「虎子哥用刀刚硬,不适合切丝,我肯定能行。」耿少行觉得切个丝就是小事。 迟言低头假装没听到,他倒要看看这位小胖子切丝有多快。 第二天,耿少行果然早早来到食堂厨房,迟言正在坐在小板凳上削土豆皮,面前是一堆土豆和一个大木盆。任大娘在搬木柴,刘婶还没到。 「少寨主好。」迟言觉得礼多人不怪嘛,主动打了招唿。 「嗯,这个土豆还要削皮啊?」耿少行说完,觉得自己问了废话,不自然的摸了摸鼻子。 看到任大娘抱着木柴进来,他赶紧说:「任大娘,我来切土豆丝了。」 「行啊,刚好小言削好不少了,洗洗就能切,我来教你方法,这还是昨天小言教的。」说罢,任大娘洗了手,端了一盆土豆沖洗,洗好后放在案台,一手拿起一个土豆放在菜板上,另一只手拎起菜刀。 「你看,要先把土豆切成片,然后几片叠在一起,再切成丝。」边说边咔咔咔的切了起来。 「我明白了!」耿少行信心十足,不就是先切片再切丝嘛。他从任大娘手中接过菜刀,拿了一个土豆准备开切。 这会儿刘婶也来了,先揉起面来准备蒸馒头。任大娘则又拿了一把菜刀,在旁边的菜板上继续切起土豆丝。 耿少行左手按住土豆,右手拿着菜刀,慢慢切下去第一刀。然后他停下来,很是疑惑:「我切的片,怎么这么厚?」 他不甘心,继续切第二片,这片似乎还是有些厚,而且他的速度也太慢了。他有些急躁,左手一个用力,土豆咕噜一下掉到地上,滚到迟言脚边。 第16页 迟言捡起土豆,拿起洗了洗,走到菜板旁对耿少行说:「我来切吧,你去削土豆皮好了。」 「什么,让我削土豆片?再说了,你能拿动菜刀吗,你会切丝吗?」耿少行不满道。 他还没说完,就见迟言拿起菜刀飞快的切了起来,片片薄厚均匀,然后又开始切丝,菜刀简直是贴在案板上飞舞。 迟言刀工不算最好,但基本的切丝速度还可以,起码可以秒十个耿少行了。 耿少行看得目瞪口呆:「你……你!你怎么切得这么快?」 「连土豆丝都是我炒的,切丝算什么?」迟言不屑道。 迟大娘笑道:「哈哈哈,我刚才说小言教的我们切丝,你估计没听到,他家以前可是开酒楼的……」 耿少行心想:「不得不承认,他手速确实快,要是我练枪有这个速度就好了……」 第09章 摘花椒 耿少行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山寨食堂这几天多了这些好吃的新品,都是迟言的功劳啊! 他瞬间打消了看不起迟言的想法,瘦小又怎么样?练功夫不行又怎么样?可他做饭好吃啊!而且他刀工还那么厉害,如果自己出枪有这个速度,那还愁什么啊! 单说迟言会做饭,这可比什么都强,耿少行觉得山寨就需要这样的人才,他也就需要这样的小弟,啊不……是这样的哥哥啊! 他马上听迟言的话,认真削起了土豆皮。别说,削土豆片还挺适合他,一条一条的土豆皮飞舞着,一会就是一个白白的胖土豆,比切丝简单多了。要不是任大娘喊够了,他甚至还想再削一盆。 「言哥,那个……你家以前真是开酒楼的啊?」耿少行犹豫半天,爱吃的念头终于战胜了面子。 「噗!咳咳咳……咳咳……」迟言一下被自己的口水呛住,咳嗽起来,他被耿少行突然的热情吓了一跳。其实叫他哥也对,他也没啥不好意思的,他本来的年龄比小胖子大了20岁不止,叫叔叔都没问题。 迟言镇定下来,随便编了点酒楼的情况把耿少行搪塞过去。后来不想应付他的好奇劲头,干脆低头切土豆丝,不再抬头。 耿少行见不方便再打扰,就识趣的去帮忙噼柴了。他果然是力气够大,一会就噼了一大堆柴。 晚饭时,他觉得用自己削皮的土豆做出的土豆丝更好吃了,边吃边臭美的样子差点吓到了大锤。 …… 第二天,耿寨主带了山寨里近百个兄弟进山打猎,耿少行当然也一起去了。 他们进山打猎只带了些干粮、水、盐和点火工具,因为只要进山就能打到猎物,可以现场烤着吃,也不用浪费山寨的粮食。 耿少行临出发前特意跑到迟言身边,小声说了些悄悄话。大锤好奇他们什么时候这么好了,追问迟言:行哥和你说了什么啊?」 「没什么。」迟言扭头走了。 耿少行说了什么呢?他说:「言哥,等我打头野猪回来,咱们来做炙猪肉!」 迟言当然想吃猪肉,但是野猪可不是那么容易打到的,所以听了也就算了。 寨里一下走了一大批,食堂饭菜都不需要做那么多了。留守的男人就几十个,和妇女、孩子一起採摘、搬运,同时负责保护山寨安全。 迟言虽然不能进山打猎,但能在后山外围参加採摘,也让他十分兴奋。 从后山隔离栅栏一侧开的小门走出去,走过清空的百米隔离区域,后面就是大山。因为山石较多,山里的树木有高有矮,除了松柏,还有很多迟言不认识的品种。 深秋季节,地上落了厚厚的黄叶,脚踩上去,能听到沙沙沙的声音。 山寨既然依山而建,肯定不能浪费大自然的馈赠。他们每年夏天采蘑菇、木耳,秋天摘柿子、板栗等,有这些山货的地方,已经被踩出了小路,所以不用担心找不到树木所在的地方。 任大娘让迟言跟着她,不要乱跑。他人确实不敢乱跑,但眼神却在左瞅瞅右看看,期待有什么发现。 大家最先来到的是几颗野山楂树旁,红艷艷的山楂挂满树梢,就是个头比较小。 「山楂太酸了,摘了也就晒干泡水喝。」有人说。 迟言则想到了山楂糕,只是要耗费很多糖,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做。而且山楂也是一味药材,卢大夫还能用上。 接下来採摘的是野柿子,柿子有的已经掉在地上烂了,寨里人看到了直唿可惜。 摘柿子需要用长竹竿打下来,大家打的打,接的接,分工明确。 任大娘先捡了一个软的柿子递给旁边的迟言。 迟言以前不太爱吃柿子,但现在他已经很多天没吃过水果了,手里的柿子此时看来金澄澄、软乎乎的,无比诱人。 他剥开一小块皮,对着开口吸了一大口,汁水瞬间充满口腔,嚼了一下,发现里面还有一条小舌头似的果肉,弹弹的很好吃。虽然柿子还稍微有点涩,但是已经非常甜了,迟言没一会就消灭了整个柿子。 吃完抬头,见大家也都在拿着柿子吃,人人脸上都露出满足的笑。 不愧是人多力量大,山楂、柿子相继摘完,天也要黑了,核桃和板栗,只能等第二天再来摘。 第二天,他们先摘的是核桃,也很快就摘完了几棵树。 「那颗核桃树咱们怎么不摘?」迟言看大家摘完核桃准备离开,但明明还有一颗核桃树上满是核桃,就疑惑的问大锤。 第17页 「那颗啊!核桃看着大,但砸开后里面都是空的,不能吃,所以我们知道后就不摘了。」大锤回答了他。 迟言脑筋一转:「没果肉,文玩核桃不就是没有果肉的吗?」 于是他让大锤帮忙摘下来两个。大锤因为耿少行走之前让他照应迟言的原因,也没问为什么,直接爬上树摘了几个扔下来。 迟言捡起核桃,剥开外面变干的皮,把小狮子头般的核桃拿在手上,十分惊喜,心想:「这是文玩核桃啊!」 他也不知道这个时代的人玩不玩这个,如果能卖出去,这一树核桃,可以给山寨创收不少银子了! 迟言的一番行动都落在姚显眼里。 迟言感觉到了对方的眼神,马上走过去把核桃双手递给姚显:「姚先生,您看这核桃皮特别厚,形状也很圆润可爱。我爷爷在世时就喜欢握着这样两个核桃转来转去,盘得十分红亮。」 「文玩核桃?」姚显想起他父亲也有几对别人送的核桃。这种核桃当朝还是有不少人喜爱的,一对大小相同又形状好的,价格也不低。 姚显骨骼分明的手指捏住核桃,似乎在思考什么。他原来以为文玩核桃是从普通核桃里挑选出来的,现在突然发现,这一棵树产的可能都是文玩核桃。 果然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很多东西要亲自接触到才知道。 「我爷爷说玩这个可以活动双手,刺激掌心的穴位,能养身健体、延缓衰老呢。而且把玩的时间长了,核桃会变得色如玛瑙,质如美玉,非常好看。」迟言见姚显说了一句文玩核桃就没了反应,又补充道。 姚显点了点头,对山寨里几个年轻男人说:「把这一树核桃也都摘了,带回去单独存放。」 大家对姚显这个读书人都很信服,重新开始摘这一树的核桃。 …… 一队人马摘完核桃又往前走,迟言和大锤跟在后面。走着走着,去年踩下的小路几乎都找不到了。 突然,什么东西挂住了迟言的裤子,他低头一看,这下乐了:哈哈哈,这一串串红色的小东西,不正是花椒嘛! 对厨师来说,花椒可真是太重要了,很多菜少了这味调料,味道就没了灵魂。他让大锤等他一会,自己下手把所有花椒都采了下来,装进自己带的小布袋里。 大锤好奇的揪下来一颗花椒,直接放入口中,迟言还没来得及阻止,大锤已经被麻得直接吐了出来。「呸呸……他大爷的,这是什么鬼东西?我舌头都麻了,这没有毒吧?我吃了不会死吧?」 「谁让你也不问问就放进嘴里,要是毒药怎么办?好在这只是花椒,一种做菜用的调味料,没有毒。」迟言道。 「这个味道古怪的东西能放菜里?那菜得成什么味道了,还能吃吗?我可不吃。」大锤一撇嘴,根本不相信。 迟言笑笑:「那你到时候可别后悔。」 第10章 大锅肉 之后,他在山林里又发现两颗花椒,也全部採摘一空。大锤还是觉得难以理解,也想像不出做菜放花椒后的味道。 大家再往前走一段,是一小片板栗林,也是山寨每年都来採摘的地方。板栗树不高,但果子壳外面全是毛刺,採摘和剥开的时候要十分小心,一个不注意手就扎伤了。 为了节省,几个个子高的先把板栗打下来,其他人坐在一起慢慢剥壳。好在外面的毛壳基本是开口的,轻轻掰开,里面的板栗就掉出来了,一般情况下,一个毛壳里会有五六个板栗。 大锤剥开外壳,迫不及待的拿出一颗,用牙咬成两半,再剥掉贴在板栗仁上的膜,将仁直接放入口中,边吃边说:真甜! 迟言在旁边竟然看出了口水,干脆也学他咬了一个。生板栗虽然没有炒熟后的软糯香甜,但甜甜脆脆的,也算别有一番风味。特别是在缺吃少穿的年代,这也不失为一种好吃的零食了。 两个人边剥边时不时啃一个,再看其他人,嘴也没闲着。 只有姚副寨主,他正在站在一颗松树下,望着深山若有所思,估计是在担心进山的耿寨主等人。 进山打猎好几天,他们也快回来了。 …… 「大家快出来呀!寨主他们打猎回来了!」第六天中午,山寨里的人们奔走相告,人群热烈的欢唿起来。 几十人排成长长的大队从后山走了回来,他们背上背的,手里提的,都是各种野味。 在山里风餐露宿多日,现在的他们满脸风霜,头髮凌乱,有的人衣服也被刮破了,但各个喜笑颜开。 走在最后面的几个人,抬着一个很大的黑色猎物,大家好奇的凑近上去看,原来他们抬着的竟然是一头野猪! 迟言跟着人群,跑上前去看热闹。「哇!这么多的野鸡、兔子,这下小鸡炖蘑菇、麻辣兔丁都不成问题了……」他心里想着,嘴里已经忍不住口水横流了。 当他看到最后面的那头野猪,眼睛更亮了! 「红烧肉、回锅肉、糖醋排骨、鱼香肉丝、酸菜汆白肉……」光想着都更让人流口水了!迟言记得耿少行进山前说要打一头野猪回来,难道这真是他打的? 现场那么多人,他听别人聊就知道了答案,野猪当然不是耿少行打到的,而是任虎和马逍联合打下的。 这次上山,不出意外,任虎打了最多的猎物。耿少行虽然信心满满的上山,但因为年轻经验不足,收穫并没有太多。 第18页 但对一个小少年来说,第一次背着自己亲手打的猎物下山,已经非常激动兴奋,十分想找人显摆了。 他看到大锤就马上拉住,把肩上的兔子扔到他手上,让他帮忙拎着,然后又向他显摆自己打的野鸡。「大锤你看,我打的这只野鸡够大吧!」 大锤因为年纪小、身手也差,选人进山的时候没被选上,心里别提多难过了。他看耿少行打了好几只野鸡和兔子,激动得像自己打到的一般。 他忍不住向耿少行询问起山上的情况:「怎么样?这几天辛苦吧,猎物难不难打,在山上吃的什么?」 「烤肉倒是吃了不少,开始觉得很解馋,但吃到后面觉得我们烤的真不行,不是煳了就是半生不熟的,肉又硬又有腥味,就觉得肉没有那么好吃了。我们就想多打点,赶紧回来,让厨房好好烧一顿肉吃,我也想吃咱们食堂的大馒头了!」耿少行正想找人说话,逮住大锤就说了起来。 「这么说起来进山真是艰苦,吃不好睡不好的,但是吧……我还是挺想去!」大锤实话实说。 耿少行推了大锤一下:「得了,晚上多吃点肉,好好练功,明年哥带你一起去!」 他远远看到迟言,又想向他炫耀一下,但迟言看完野猪,扭头往回走了,并没到他跟前来,他一时竟然有点失望。 大家把猎物统一放在小广场一旁,几个会处理的兄弟现场清洗处理,洗好的肉一盆盆送到食堂厨房。 皮毛则由会硝制的人拿去处理,兔皮的价格一般,但这次猎到两只狐狸,狐狸肉不好吃,但皮绝对能卖个好价钱。 当天,山寨自然要庆祝一番,厨房三个人肯定忙不过来了,寨子里其他人也来帮忙。整个山寨热闹极了,如同今天就过年了一样。 已是初冬,山上的猎物都吃得饱饱的准备过冬,所以打回来的猎物都膘肥体壮的,一看就油脂丰富。 大家很久没有吃肉,任大娘的意思是大锅煮,就是把各种肉和大骨头都放在一起煮。 大锅煮肉确实最实在,吃起来也过瘾,迟言也觉得是个好办法。至于红烧肉、小炒肉、回锅肉之类都可以等以后再慢慢做,今天就直接大块吃肉、大口啃大骨头吧! 肉和大骨头是任大娘煮的,迟言则负责放调料,他还贡献了自己在山里摘的野生花椒。不过他也捨不得用太多,要留一些做种子,明年多种些就可以随便用了。 山寨这么多人,一锅肉肯定不够。他们把厨房的几口大锅全部用了。一时间肉香扑鼻,不需要进食堂,远远的在外面都能闻到。 几个小孩子眼巴巴的趴在门缝往里看,口水都要流过下巴了。敏儿她娘管的严,一般不会让她来着看热闹。 锅盖一掀开,肉香更肆无忌惮的冒出来,食堂早就排起了长队,各个一副狼看到羊的样子。 寨主说今天让大家放开吃肉,他们也不端回去吃了,都热热闹闹的挤在食堂,食堂里简直人满为患。 马逍这个二十四孝老公和老爹,早早排队拿了一份送回家,自己才回来和大家一起吃。 耿少行和大锤坐在角落里,都是左手一个馒头,右手拿着大棒骨在啃着,满嘴油光的样子。这个时候,也没人在意什么形象。 但这么说也不对,还是有两个人跟大家不是一个风格,吃饭也最斯文,那就是姚显和迟言。 姚显用筷子把骨头上的肉夹下来放在碗里吃,吃得十分文雅。迟言倒是用手拿着兔腿,但并不像其他孩子那样急迫,吃得满嘴油。他一口一口咬下鸡肉,认真咀嚼,吃得干干净净。从容不迫的样子,一看就是家教良好。 食堂气氛自然十分好,吃得火热,聊得也是热火朝天。 「好久没有这样大块吃肉了,大口喝酒了!」 「今天的肉煮的是真好吃啊!可惜酒没多少了,下次下山得多买点回来。」 「这肉软烂脱骨,一点腥气也没有,咱们在山上烤的那是什么啊!」 「是啊!太过瘾了,要是天天吃肉就好了!」 这边,耿少行和大锤也在讨论。 「大锤,你觉得不觉得今天的肉特别好吃,还有一种特殊的香味?」耿少行味觉灵敏,一下就吃出了不同。 「你这样说好像真是的,不知道言哥放了什么调料。」大锤后知后觉。 迟言吃完刚好经过大锤旁边,接话道:「放了花椒,就是我在山上採到的那些,当时你还吃了一粒。 大锤难以置信得瞪大了眼睛:「竟然是那个超级麻的花椒,原来真的是调料,可太神奇了! 「我记得有人说不吃加花椒的菜。」迟言想起大锤吃花椒的傻样忍不住笑了。 「哈哈哈……」大锤尴尬地笑了。 第11章 红烧肉 虽然天气冷了,晚上已经结冻。但白天温度还没有到零下,食物没法冷彻底冻住,剩下的肉怎么保存就成了问题。山寨里以前的做法是煮熟后晒成肉干,但迟言可是会做腊肉腊肠的。 迟言和任大娘商量,留一部分肉在地窖保鲜,争取最近吃完,剩下的加工成腊肉和腊肠。 说起来,山寨里的人真能吃啊!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山上半大小子不多,但青壮年一样很能吃,养着这么多人,迟言都替寨主头疼。 这次打回来的野味看着不少,但仅仅是当天大吃一顿,一下子就消耗了三分之一。 第19页 先吃的主要是带骨头的部分,剩下的肥肉任大娘给炼成油,油渣单独分出来以后做菜用。 鲜肉主要留下的是野猪身上的五花肉,迟言准备给大家做一次红烧肉。其他大块的肉可以做腊肉,杂七杂八的肉全部拿来做腊肠,还有几只鸡也可以做成腊鸡。 鲜肉和腊肉各有风味,到时蒸一点腊肠,或者用腊鸡炖上一大锅萝蔔,都是冬季难得的美味。 他原来本想做板栗炖鸡,但山寨的惯例是把板栗分给各家当零嘴,统一留的则要等到过年吃的。再说做板栗烧鸡只能用原始办法剥壳,这么多人吃饭,剥壳他真剥不起。 任大娘觉得腊肉腊肠很新奇,又听迟言说这个能存放很久,觉得真是不错。寨里还来了几人帮忙,又是剁肉又是罐肉肠,折腾一日才全部做完。 经过他们一通折腾,打回来的野味全处理好了,盐也马上全用完了。 除了盐,山寨其他调料也不多了,米面等也维持不到一个月。 马上就进入寒冬,山寨也要给大家提前买棉花、棉布,毕竟山上的人总要添置棉衣棉裤过冬。好在旧的可以拆拆洗洗,到也不用每人做一件新的,要不又是大笔开支。 其实,对于如何保证山寨众人吃饱穿暖,耿寨主也是头疼的。特别是过冬前,更要把食物储备充足,到时无论下山採买还是上山打猎都不方便了。 现如今,最需要其实是银子,他们今年只行动成功一次,钱不够只能花老本,所以山寨的财务状况已经十分紧张。 没想到,想要什么,什么就来了。 山下收集信息的兄弟传来消息,有一位大贪官告老还乡,带了几十车的金银财宝、绫罗绸缎,会经过晋州。如果能干一票大的,估计够吃上几年了。 但是这么大的肥羊,盯上的肯定不只他们一家,而且这位官员也请了大批高手护送,他们没那么容易得手,估计是一场苦战。 但现在能做的准备,唯有吃饱喝足,每日加强训练。 姚显觉得这次行动最好是智取,每日把自己关在房里研究路线图,选择设伏地点,出发前又和耿寨主商量一番,看来是有了主意。 耿少行从来没有参加过这类行动,他知道后,就和他爹说他也要去。 「就你那三脚猫的功夫,再练三年再说吧!」耿寨主干脆利落拒绝了儿子,他还不想让儿子小小年纪就去冒险。 耿少行失望的跑到广场狂练长枪发泄。练了一通,他回头看到迟言在旁边练习扎马步。 迟言的马步扎得终于稳了一些,但还是不像练武的样子,整个人弱得像个小鸡崽子。 「怎么了,你心情不好吗?」迟言看他练枪都在发泄,好心的问道。 「我想和大家一起下山劫贪官,我爹说我功夫不行,不让我去。哼,明显寨里很多人功夫还不如我!」他还是气唿唿的。 「下山去……打劫?」迟言还是没太能接受,毕竟这在现代就是抢劫罪了。 「怎么能叫打劫呢?我们这是做好事,惩恶扶善、劫富济贫!你不懂别瞎说。」耿少行不乐意道。 「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知道你们是好人。你爹不让你去,也是因为你年纪还小,虽然功夫很出色,但和成年人比还是实战经验不足。」迟言不和他一般见识,反倒安慰起来。 耿少行虽然知道他爹是不放心他,也知道迟言说的对,但还是不太高兴。但听迟言说他功夫出色,心里还是得意起来,神色也看着终于好了些。 这几天,山寨又是定人员、又是备武器、又是练队形,热火朝天的为这次行动做着准备。 迟言想着他们下山要提前埋伏,不可能住客栈,日日风餐露宿,吃东西就成了难题,所以和任大娘建议做些好吃的干粮,给他们带着。 他琢磨了一下,决定做烤肉饼,这个容易带耐存放,等想吃的时候,只要在火上烤烤,把凝固的肉馅烤热,就和刚做出来的一样好吃。如果不方便生火,就着热水干吃味道也不错。 任大娘请示了姚副寨主,他品尝后也觉得这个干粮不错,外皮烤了之后十分酥脆,一口咬下去,香喷喷的肉馅流出油脂,和面香融合在一起,不但能吃饱,好特别好吃方便,就让食堂提前做上一批。 饼一做完,大部队就要集结出发了。 出发前一日,食堂把留下的鲜肉全做了,为他们送行。这次主灶的是迟言,他做了一直想做的红烧肉。因为肉没那么多,所以他加了土豆块。 小火慢煮了两个小时,哪怕野猪肉纤维粗,肉质比较硬,现在也变得香软可口。肥的部分入口即化,瘦的部分稍有嚼劲,吃上一口肉,再咬上一口大馒头,神仙也不过如此。 大家吃得非常满意,不少人都说土豆里渗入了肉汁,吃着又软又糯,还带着肉香,简直比肉还好吃。吃到最后,他们甚至拿馒头蘸着剩下的汤汁吃,盆碗全都干干净净,刷起来豆省事了。 看大家喜笑颜开,迟言心下还是有些低落。 特别是第二天一早,他看着离开的百来个兄弟,忍不住嘆气。他真切的感受到了这个时代生存的不易,只希望大家都能平安归来,不要有伤亡。 之后大家忙着腌酸菜、做萝蔔干,迟言也琢磨着把土豆粉加工出来。 谁也没想到,耿少行竟然自己偷偷放下吊桥,跟着下山去了。 第20页 第12章 豆腐脑 任大娘发现厨房剩的烤饼子少了一摞,大锤也一天都没见到耿少行,守卫的弟兄发现吊桥被放了下来,大家这才知道耿少行跟着下山去了。 他在队伍后面偷偷跟了一天,吃晚饭时才出来。耿寨主很是气恼,气得发狠踢了他两脚,但也不放心他一个人再回去,无奈的带上他一起赶路。 山寨里,剩余众人忙着洗菜、腌菜,为冬天做着准备,姚副寨主则站在广场前铁链处远望。 迟言偷偷看着他的背影,在日渐萧索的崇山峻岭映衬下,他一袭青衫,病弱消瘦,可身姿依然挺拔如松。 迟言上辈子活了三十多年,事业十分成功,阅歷自然在那里摆着,他早看出姚显副寨主绝对不是普通读书人。 他的远见卓识,他的不俗气质,都不可能是普通老百姓家里养出来的。只有钟鸣鼎食的日日薰染,才能有这般气度。 不过听说他也是寨主救回来的,不知道之前是遭遇了什么,也许家道中落,也许含冤不白,这都不是现在的儿童版迟言能过问和解决的。 他想,姚副寨主心中自有主意。不过他们也算师徒一场,如果有朝一日,他能帮上忙,自然会鼎力相助。 想罢,迟言低下头继续清洗大白菜,不再看向姚副寨主。 山寨腌酸菜用的是最简单的方法,白菜洗净后,一层白菜撒一层盐,再铺一层白菜,满一缸后压实,最后缸上面再压上一块石头,以便将白菜的水分压出。 因为不麻烦,所以一天就淹了十几缸,把山寨里能用的缸都用完了。 之后迟言和任大娘说了想做土豆粉的事。 做这个不算难,但有一个困难之处,就是没有能磨土豆的石磨。山寨里有石磨,甚至还有一头拉磨的驴,可以用来磨面粉、磨豆子,但上面漏粮食的洞比较小,放不了两个土豆。 迟言知道做粉条的原理,他曾经看过一个美食类纪录片,里面讲的就是做土豆粉最原始的方法。 要先把土豆加水磨成浆,然后静置沉淀出淀粉,淀粉晒干后压成细细的粉,热水搅拌后放在有很多小洞瓢里,轻轻用手拍打,粉条就一条条流下来。 下面设一个烧开水的锅,淀粉条流入锅中,煮熟后捞出就是土豆粉了。可以直接做菜吃,也可以晒干储存,就是平时在市场上卖的干土豆粉。 石磨是山寨磨面粉的主要工具,他不能随意改造,就慢悠悠磨土豆吧,先少做一点尝试也好。其实具体怎么揉面,里面要加明矾还是什么配料,他也不是很确定。 大锤也来凑热闹,帮忙拍打葫芦瓢,瓢底迟言提前打了洞。他看着流出来的一根根白色粉条,总算长出一口气,这表示已经成功一大半。 他捞出煮熟的土豆粉条,过了一遍冷水,夹起了一根试下口感。 面条弹性不太足,筋道的口感也还差了一点,但材料是纯天然,完全没有任何添加剂,所以还是非常爽滑的。「嗯,还可以。」迟言不吝于肯定自己。 他们做完所有的淀粉,就有了一大盆粉条。然后迟言直接用来做了一大锅白菜土豆粉条,里面虽然没有肉,但加了一点之前熬出来的油渣,吃起来别提多香了。 迟言听到来吃饭的人感嘆:「最近吃得太好了,我竟然吃胖了!」 「是啊是啊,还总有新鲜的吃食,以前都没见过,小言家里不愧是开酒楼的!」 「就是有一点不好,现在来吃饭得提前排队,大家怎么都来得那么早呢?」一个还没排到的兄弟说。 「哈哈哈……」已经吃上的都在笑。 任大娘笑着给刚刚排到的马家嫂子多盛了一勺菜,她还要带回去和敏儿一起吃呢。不过马家嫂子最近看着也丰腴了一些,听说敏儿也爱吃饭了,个子都长高了。 姚显来得依然比较晚,吃到土豆粉后,知道这是迟言用土豆做的后,他又震惊了! 上次迟言做的炒土豆丝,是他从来没吃过的,这次竟然用土豆做出了粉条,口感筋道爽滑,一般人根本想不到这是由土豆做成的。 迟言的解释是家里泡土豆丝时发现盆底有淀粉,无意把有淀粉的水倒进锅,烧开后出现了一块块软滑的东西,后来他就想着磨土豆做淀粉试试,但他只在家自己实验过,反覆做了好多次才算成功,还没在酒楼里出售。 姚显发现,迟言来了后,给山寨带来很多创收的机会。 文玩核桃他已经派人去了解行情,说不定能赚一大笔。现在他又研究出土豆粉,说是还能晒干储存。这要是拿去卖,又是一本万利的好生意。但这是迟言这孩子自己研究出来的,他们肯定不会抢。 他突然想到迟言说一家人都被害了,不会是为了抢做土豆粉的秘方吧?他越想越是这么回事。 迟言不知道他的想法,要不肯定要骂自己:「你怎么那么馋,做什么土豆粉!这下把自己身世搞得更加复杂了。」 好在他们都在山寨,姚显也不至于派人去调查他一个小孩子的身世,要不可真要发现京城里根本没有这样一家老闆被害的酒楼。 不管怎么样,吃到土豆粉迟言还是开心的,在山上整天就土豆白菜萝蔔,再不换点花样真要吃腻了。 他突然又想起,他们也有黄豆,要是能做点豆腐吃就好了。而且除了豆腐,还有豆皮和豆腐脑可以吃。早上来一碗咸豆腐脑多美啊!甜豆花也不错啊,但这时候糖比较贵,任大娘肯定捨不得给用。 第21页 第二天,他特意在做饭时问了任大娘,为什么山寨里不吃豆腐。任大娘说不是不想吃,因为山上根本没人会做,只有下山採购时才能去豆腐坊买一些。 迟言马上说他可以尝试做。 任大娘现在非常相信他,觉得他做出来什么都有可能,就给了他几斤豆子,让他折腾。她也不怕浪费,就算做不出豆腐,喝豆浆也行。 迟言拉上了大锤,大锤在山寨里刚好闲着没事,也愿意和他瞎折腾。 迟言想起点豆腐要用石膏,就问大锤哪能找到,大锤说卢大夫那有。 他们没想那么多。一起去卢大夫那去要的石膏,结果被卢大夫给哄了出来。「大锤你个小兔崽子,你还带着小言一起胡闹?石膏那是药材,岂能让你拿去浪费!」 迟言觉得大锤真是冤枉,这明明是他的主意,大锤只是帮忙的。可谁让他一副斯文又礼貌的样子,大锤尖嘴猴腮,怎么都像有坏主意的那个。其实大锤虽然机灵,但任真不坏。 迟言没办法,只好找任大娘帮忙。一见到任大娘,卢大夫马上就给了一包,还笑呵呵的,让一边看着的大锤十分诧异。 没想到,这次又给迟言折腾成功了! 就是他第一次点出的豆腐比较松散,没能形成紧实的豆腐块,炖煮不行,但非常适和做小葱拌豆腐。 于是山寨剩余众人又吃到了美味的小葱拌豆腐,虽然用的大葱,一样不影响效果。 第二早上,迟言又试着做了豆腐脑,这次一下就非常成功。 白嫩的豆腐花,浇上用现有材料做的木耳蘑菇白菜丝卤,吃起来又嫩又滑,美味异常,吃得大锤快把舌头吞了。 毕竟在山上没有吃豆腐脑的机会,他上次吃还是几年前,那会他住在镇里,父母健在,不像现在就剩他一个人在山上。 大锤想完父母,心里有些难过。然后又想到下山的寨主和耿少行,要是行哥在,肯定得吃上个三大碗豆腐脑吧! 山上表面看似一片平静祥和,其实大家心里都在担心下山的人。迟言不停折腾,也是缓解一下焦虑的情绪,趁机转移一下大家的注意力。 他虽然才来一个多月,但已经喜欢上了这里,他盼着所有人都能平安归来,回来吃他新做的土豆粉和豆腐脑。 耿少行那傢伙那么爱吃、又会吃,他不在时,做好吃的都没那么有意思了…… 第13章 落英破 马上入冬了,山下都已秋收完毕,田里只剩下枯黄的叶子和根茬。粮食收得干干净净,甚至一颗豆子都没有遗漏。 老鼠在田地里跑来跑去,寻找过冬的食物。 耿寨主带着桃源寨的兄弟们赶到了贪官返乡的必经之路。出发之前,姚显对路线及地形都做了研究,给他们选了两个适合设伏的地点。 他们一路风餐露宿,赶到了第一个地点,结果发现已经有同行在那等着了,正是隔壁云县的雄风寨。 两县在雾云山一左一右,相隔一百多里。 没办法,桃源寨众人只能赶去前面第二个地点落英坡。这里倒是没人,可是第一个地点遇到的同行竟然也跟上来了。 「让桃源寨跑前面截了胡,咱们在后面渣都捞不到了!」雄风寨寨主应雄看耿寨主往前走,马上带队伍跟了上来。 落英坡就如同名字所说,是一个大坡,官道在坡下,坡上有树木挡着,十分适合埋伏。 两伙人在这僵持着,谁也不肯走,但要是真打起来,只能是两败俱伤。最后,他们干脆达成临时联盟,一起行动,最后抢到的财物平分。 虽然临时结盟了,但他们还是分开休息和埋伏。吃晚饭时,两个山寨中间隔了十来米。 桃源寨的兄弟们嘻嘻哈哈的烤肉饼,边烤边说寨里食堂最近的好吃的,肉饼的香味也随着温度上升慢慢散发出来。 雄风寨的人听着、闻着,哈喇子都要流出来了。再看看自己手里的杂面饼子,干硬得可以在人头上砸出包来,啃得贼费牙。 雄风寨里有一个看着面嫩的矮个子清秀少年,他暗暗观察桃源寨的队伍里的每个人,最后走到了耿少行旁边,自来熟的上前搭话:「小兄弟,你们这个肉饼不错,能卖给我一个吗?」 耿少行坐在火堆旁,梗着脖子也不回答,拿起火上最后一个肉饼,也不管热不热,一口咬下去,里面露出油汪汪香喷喷的肉馅,然后故意挑衅似的仰看对方:「当然不卖,我自己还不够吃呢!」 面嫩的少年有点生气,但也没辙,他又看了看桃源寨其他人,都一副很厉害的样子,于是默默走回自己队伍那边,就着水壶里的热水,继续啃干饼子,偶尔眼巴巴的抬头看着桃源寨的人吃肉饼。 任虎心软,看对面小兄弟馋成那样,就拿起自己最后一张肉饼,掰了半张给他。 少年也不嫌弃半张饼,笑嘻嘻的道谢,他还知道礼尚往来,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一个野生梨子送给了任虎,然后坐下开始吃肉饼。 吃了第一口,他眼睛马上亮了起来,然后小口小口慢慢吃着,像是在品味什么珍馐美味。 饭后,他们继续设机关,但无非就是挖陷阱、滚石头等原始简陋的机关。落英坡是个大坡,简单的机关也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也是姚副寨主选择这里的原因。 话说,贪官的返乡队伍这一路已经遇到几批劫匪,他们除了身强力壮的自家家丁,还请了北朝最大的镖局,根本没把各山寨这些小毛贼当回事。 第22页 运送队伍大摇大摆的走到两个山寨埋伏的落英坡,完全没有防备。 耿寨主看好时机挥手,机关一开,滚木、石头唿啸着滚下山坡。 押送队伍听到声音抬头一看,大堆石木就要砸下来,慌乱中四处躲避。不少人躲避不及,眼睁睁被砸伤了,叫喊声此起彼伏。还有两个家丁倒霉的,直接被砸到头,一命呜唿了。 滚木石头砸出的烟尘还没消散,慌乱中,押运队伍里有人喊:「快集中起来,注意押运货物!」听着像是镖局的人,比较有经验。 「杀呀!」 「沖啊!」 …… 还没集中起来的队伍看到坡上冲出来的大队人马,大吃了一惊:怎么这队土匪人这么多?这么有气势! 两个山寨加起来近二百人,带着滚滚烟尘,如风般沖了下来! 耿寨主、熊寨主带头,任虎、马逍紧跟其后,那个脸嫩的少年,竟然也跟在了熊寨主身后。 一时间刀剑挥舞,棍棒齐飞,一会就把还没准备好的的押运队伍打倒了三分之一。 任虎发现,雄风寨那个面嫩的少年,别看个子不高,但功夫却很了得,手中双刀生风,舞的只剩残影。 雄风寨寨主人如其名,也不是吃素的,一把大刀虎虎生风,一刀砍下去,就有人应声而倒。耿寨主早就和他有过交集,知道他的实力,要不也不会轻易与之合作。 押运的镖局和家丁毕竟一路对付多波打劫匪徒,本来虽然有优势,但车轮战之后也很疲惫,现在先中埋伏,又遭到勐烈攻击,很快就出现了颓势。 看路上停着的一辆辆大车,马匹已经安排人控制住。两个山寨的兄弟越战越勇,今年能不能过个肥年,可全看这回了! 押运的家丁有几个偷偷跑的了,但镖师还在苦战,事关他们的声誉,肯定不敢丢弃货物逃跑。 耿寨主也不想多杀人,以困住对方为主。他们用带来的绳子,把人捆成一团后推到一旁。 对方能战斗的越来越少,带队的镖头还在负隅顽抗,但他终不敌熊寨主,被熊寨主砍下一臂,重伤倒地。 两个山寨的人争前恐后的跑去检查押运物资。 等他们打开一架马车,一看不对,再打开另外一个,还是不对,直到打开所有车,顿时大失所望。 是不押运的东西不值钱吗?不是。车里装的是大型的红木、楠木家具,还有罕见的大型奇石,都是值钱的东西。 可这些大件,哪有细软好变现,更不如真金白银实在。而且,他们这个小地方,怎么卖出去呢?这些家具上还带有标志,一看就是赃物,哪个木器行敢收? 大家大眼瞪小眼,望着二十来车的东西,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但是抢都抢到了,也不能真的扔在这不要了。两个山寨皆有伤亡,就这样直接回去了,任谁也不甘心啊! 耿寨主和熊寨主难得坐在一起商量。 「要不还是先拉回去,以后再慢慢卖出去!」耿寨主嘆了口气说。 「你不想想,你寨里那吊桥,石头能运过去吗?」熊寨主讽刺道。 耿寨主没生气,无奈的说:「木家具没那么重,还是可以的。」 熊寨主又大嗓门道:「运吧,不运有什么办法,这么好的家具,大不了以后给我闺女当嫁妆!破石头我就不要了,我没地方摆!你要都送给你!」 「石头要不就扔这吧!」耿寨主也不想要石头。 于是他们轻点了所有家具、车马,对半分了。然后归拢一下马车,准备趁着官府没有反应,各自快些赶回山寨。 「还好,有几匹不错,也算没有白来一场。」熊寨主望族自家分到的车马,点头道:「对了,死去的马咱们也一人两匹,回去还能吃马肉。」 「行!」耿寨主肯定道。 桃源寨一行人来的时候激动和又兴奋,回的时候,虽然带着战利品,却十分低落。 这一趟,他们死了两个弟兄,还有两个伤得较重,轻伤的更多,有十多人。包括耿少行,左手小臂也中了一剑,好在伤口不深。 兵荒马乱的年代,人的命就是最不值钱的,随时可能就没了命。这两人是为了山寨牺牲的,不能就近埋葬,那以后没人扫墓,就成野坟了。所以怎么也要把尸体抬回去,葬在后山上,每年清明还能祭拜一二。 两个山寨的人马急匆匆一起赶路,到分叉路口时,那个面嫩的少年坐在马上回头对任虎喊:「任虎哥,我下次可以去你们山寨吃肉饼吗?我自己带肉。」 对方这突然的自来熟,任虎一时不知道如何回答是好。 第14章 卖核桃 山寨负值守望风的人天天盯着峡谷对面的山路,就等着下山的队伍回来。 大锤整天闲得慌,也不好好练武,平时就是到处乱晃,哪里有热闹,哪都有他。这几天,他每天得看对面小山十次八次的。果然,他最早看到了回来的人马。 他忍不住挥舞着手大喊:「回来了!他们回来了!寨主他们回来了!」 几乎全寨的人都被他喊了出来。 值守人员确认对面是山寨众人,也是满怀欣喜,缓缓放下吊桥。山寨所有人,包括姚副寨主,都出来到崖边迎接。 看着对面有很多大件物品,姚副寨主马上派人去吊桥对面一起搬运。等着大队人马全部回到山寨,值守人员又缓缓升起吊桥。 第23页 搬运过程中,大家已经看到战利品全是家具了,心里不免有些失望,但现在还不是失望的时候,卢大夫第一时让人把伤员抬到他家。 姚副寨主安排大家休息吃饭,又派了先前留在寨里的几人去后山挖墓穴,准备安葬牺牲的两位弟兄。 食堂三人赶忙把早就提前备好的饭菜再次加热,让辛苦多日的众人第一时间吃上热乎饭。 热腾腾的杂粮面大馒头,加了肉丝的土豆白菜汤,再配上刚腌好的萝蔔干咸菜,虽然简简单单,但每个人都吃得十分满足。 这时代的每个普通人不管是行商,还是现在落草为寇,为的还不都是吃上一口饱饭。 耿少行左手手臂有伤口,但完全不影响他右手拿筷子吃饭,光是馒头,他就吃了五个,菜汤也喝了三大碗。「还是咱们山寨好啊!你们不知道,雄风寨的人看咱们吃烤肉饼,都流口水了,还有人找我买,我当然捨不得卖了!」 大锤跟着应和:「是啊是啊,言哥做饭就是好吃,最近还做出了土豆粉、豆腐脑、小葱拌豆腐,就等你们回来再给大家做呢!」 「你是不是先吃过了?」耿少行马上问。 「嘿嘿……」大锤得意的笑。 「不行,我得去找言哥,让他明天就做给我吃。」耿少行说完,表情突然一变,眼含泪光嘆气道:「唉!可惜罗大哥和张大哥再也吃不到了……」 大锤也跟着难受起来。 任大娘给伤员也送去了饭食,还细心的让迟言给两个重伤员煮了小米粥,好在他们命都保住了,以后需要好好休养。 其实每次行动,都免不了伤亡,大家既然走到进山做土匪这步,就已经接受了随时殒命的命运,起码活着的时候能吃饱穿暖,不受人欺压。 姚显安顿完大家,就去了仓库。 望着面前的家具,他也有些茫然。这些家具用的都是顶极的木材,普通人家根本用不起。但是在山寨里,实在无法发挥作用。如果想卖,只能请木匠回来改造一番,把家具款式改头换面后再便宜卖出去。 总结起来,这次行动整体是失败的。谁也没预料到这队人马根本不是押送细软的,家眷更不在内。 这队人员其实是迷惑和吸引他们注意力的,真正的财物估计早就通过其他途径暗中运回老家了。 事已至此,后悔无用。 接下来该做的是如何鼓舞士气,如何赶在冬季封山前再赚一笔钱,储备好过冬物资,毕竟只靠山寨现有存货肯定不够。 姚显想到了那批文玩核桃,看来要加紧联繫买家了。他虽然没做过生意,但也知道这种文玩类的东西,市场需求有限,不能一下拿出太多,那样价格就被压下来了,所以他打算先放出去几十对看看行情。 他们山上这颗核桃树也是争气,产的文玩核桃特别好,一个个都像狮子头一样,随便就能配成一对,而且对对都是极品。 姚显自己随意拿了一对,没事时拿着把玩,现在已经形成一层浅浅的包浆,光滑红亮,非常漂亮。 晚上大家各自休息,第二天一早,所有人一起为去世的两个弟兄送葬。 刻墓碑时,迟言发现他们名字取的实在应付,一位名为张大,一位叫罗三,一看就是在家里的排行。人活一世,父母甚至没能力给他们好好取个名字。 他们都是单身汉,虽然罗三已经三十多岁,但也还没有妻小。他们还没享受过有妻有儿的天伦之乐,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迟言还记得,张大特别喜欢吃他做的土豆红烧肉,听迟言说用新鲜猪肉做更好吃,还说等过年杀猪,让食堂再给做一次,可惜他再也没有机会吃到了。 …… 三日后,姚显准备带着核桃亲自下山去晋州府城。耿寨主虽然不太相信这山上摘的核桃能卖钱,但他信姚副寨主。 为了确保姚显的安全,耿寨主让任虎陪着他一起去。 耿少行又想跟着,耿寨主稍稍考虑,觉得他跟姚显出去能长见识,而且他胳膊伤得也不严重,这几天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就让他一起跟着去锻鍊。 刚好山寨的米面、油盐等也不多了,需要先买回来一部分,所以寨主又派了马逍和另一个年轻小伙子刘顺一起去。如果这次核桃和狐狸皮卖了好价钱,就可以多採购一些物资了。 耿少行兴奋的来找迟言:「言哥,我要进府城了,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二次去,你快想想,有没有什么做菜用的东西要我帮买的。」 迟言认真想了想,他想吃的东西太多了! 从龙虾鲍鱼到和牛,从八大菜繫到法式大餐,他什么都想吃,像这么多肯定没有,现在哪怕给他来包辣条也行啊!可是很多东西现在根本就没有。 既然很想吃辣的,那最需要的其实是辣椒。说起辣椒,耿少行根本没听过。于是迟言描述了辣椒的样子,让他帮找红色长条形状的很辣的一种果子。但他知道,也许辣椒还没传到这里,能找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如果有辣椒,就可以吃麻辣火锅了。如果没有,等天再冷点就打上一些火锅炉,直接涮肉也不错,就算没有羊肉、牛肉,兔子肉也可以试试嘛!」迟言在心里想。 他不知道自己已经笑出来了,耿少行却看到了,忍不住问:「你想什么好吃的呢?笑成那样!」 「没有。」迟言连忙正色否认。 第24页 …… 他们山寨离晋州近二百里,骑马也要大半天。 到晋州住宿休整后,姚显分别去了几家卖文玩的店铺,了解文玩核桃的行情,和之前派人打听到的差不多。市面上品质好的文玩核桃一对并不便宜,这几家店不但价格高,货品还不多,品质也不如桃源寨的好。 姚显选了最大的一家店,拿出了自己盘了一段时间的那对核桃,假装不甚在意地问道:「掌柜的,你看我手上这对值多少钱?」 掌柜的眼前一亮,现在玩核桃的人虽然不多,但如果有品相好的核桃,那可是完全不愁销路,特别是要送礼的人会抢着买。 「你这对是品相上好的狮子头,起码要五两银子了。」掌柜的眼睛一亮,识货地说。 「要是这样的我有二十对,也是按这个价格收吗?」姚显看似随意的问道。 「二十对?你有二十对?不可能,哪有那么容易配到。」掌柜的不信,晋洲产的狮子头本来就少,不可能一下有二十对。 姚显向后一伸手,任虎马上将袋子递了过来,放在案台上。姚显缓缓拉开袋子口的绑绳,将袋子打开一个口,露出里面的核桃。 掌柜的顺着袋子口一看:「乖乖!这么多狮子头!」 袋子里的核桃个个个都是两稜角下垂,像石狮子的鬃毛,尖短而顿,尾紧而方,棱条宽而正,色泽橙黄,一看就是正宗的狮子头。这种核桃上浆速度快,玩起来手感好,是文玩核桃中的极品。 「这位先生您请等一下,我让人去叫老闆,我不敢定夺。」他马上进了后屋。 一会,一位挺着大肚子,身穿绸缎衣衫的中年男子走了出来,对姚显拱了拱手。 他看到核桃也是很激动,但马上老到的掩饰住惊喜,看似不甚在意的说道。「这位老闆,我给你算二两银子一对,你看如何?」 「五两!不要欺我不懂行情。」姚显淡然一笑。 老闆见姚显斯文俊秀,像个读书人,以为他不会砍价还价,没想到直接敢要五两。 「三两一对,我全要了!」老闆沉思后说。 「四两!」 「三两半!」 「好,成交!」 …… 最后,他们以三两半一对的价格,成交了二十对,一共七十两。 老闆虽然收的价不低,但这批核桃品相这么好,他可以卖六七两一对,说不定十两都有可能,他表面心痛,心里其实在窃喜。 姚显觉得三两半达到了他的心理价位,所以干脆的卖了,毕竟山上还有一百多对呢。 几人出了古玩店,耿少行说想去吃金悦楼旁那家店的包子。姚显欣然同意,但到了之后,却径直带着他们进了金悦楼。 耿少行半天:「我们竟然有钱吃金悦楼吗?」他挠了挠脑袋:「哦……对了,刚刚卖了七十两,咱们有钱了啊!真是太好啦!!!」 第15章 冤大头 山寨几人第一次来这么高档的酒楼吃饭,也不敢点菜,把点菜任务全推给了姚显。 姚显随意翻看了一下菜单,询问小二几句,很快点完菜。见耿少行还惦记旁边的包子,就让他去买些回来当主食。 耿少行高兴的跑出去排队,排了一刻钟后买了十个包子回来。 菜还没上,大家都有些饿,就先吃起了包子,刚好也尝尝耿少行心心念念的包子到底有多好吃。 「就这……还没有咱们食堂的包子好吃,竟然这么多人排队!」刘顺满是期待的咬了一口,然后忍不住说。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以前觉得这里的包子是全晋州最好吃的,现在怎么觉得还没咱们言哥做的好吃。」耿少行吃了之后也很失望,觉得包子好像不是以前的味道了。 马逍没开口,任虎人最实在:「这还不简单,那是因为我们家小言做的包子比这里做的好。」 「为什么说他是你家的?」耿少行听到后不乐意道。 「他本来就住在我家,我早把他当作亲弟弟了。」任虎知道耿少行爱和他争高下。 耿少行气唿唿道:「哼,他是咱们山寨的,不是谁家的。」 「好了好了,马上上菜了!」刘顺是看他们斗嘴,和声劝道。 姚显则一直在想事情,没理会他们的争论。 他决定让马逍饭后直接回山寨,把其他的核桃全带来。然后趁着几家古玩店之间信息不通,以三两到三两半的价格把核桃分别卖给他们。如果市场上文玩核桃一下多了,会出现价格竞争,所以必须快速出手。 等菜上来,大家开始用餐。金悦楼不愧是当地最好的酒楼之一,果然名不虚传。 姚显并没有点高价菜,点的只是一些常见菜式,但菜都做得非常精细,就是每盘的分量不多。 姚显当然不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慾,他是想知道现在大酒楼流行的土豆做法。看了菜谱才发现,迟言做过的土豆丝、土豆粉这里都没有,只有一种土豆蒸肉泥,是这里的招牌菜,卖得还不便宜。 「客官,您可真懂行,咱们这土豆蒸肉泥可是我家老闆亲自去京城学来的方子,又让大厨研究改进,绝对是晋州第一的水准,很多贵客慕名来吃。」小二上菜时炫耀般介绍。 等姚显动了筷后,耿少行马上跟着夹了一筷子,然后仔细品味半天,却没吃第二口。「不好吃!」他直接说。 这土豆肉泥竟然是凉的,吃起来明显有点腥,不是刚做出来的,估计是提前做好一盆,有客人点就装上一盘。 第25页 姚显瞪了耿少行一眼,他才没继续说话。 小二刚好听到了,心里不屑的偷偷骂:「乡下泥腿子,真是没见识。」 其实,他们五人都觉得这土豆肉泥虽然不算太难吃,但并不惊艷,还不如他们山上简单的酸辣土豆丝好吃。迟言做的土豆丝又清脆、又酸爽,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1 之后几个菜,他们觉得也还行,比山寨以前的菜好吃很多,但自从吃过迟言做的菜,再吃这些就觉得没有什么特色。 而且酒楼里菜的分量还那么少,每人都没吃几口。要不是吃了两个包子,他们根本吃不饱,结帐竟然要一两多银子。 按当时的消费水平,这些钱够一家四到五口人一个月的开销了。这酒楼饭菜的价格,真心不便宜。 山寨几人都说贵,特别是耿少行,曾经看着金悦楼都不敢进,猜测里面肯定是珍馐美味,结果大失所望。他觉得不如多买些肉、菜,回去让言哥做,吃起来还更有滋味。 出来后,马逍直接骑马先返回山寨,其他人按计划去粮油街採买粮食。 刚到街口,迎面走来了一个穿绿色夹袄的少女,看到他们就停下脚步,盯着几人看了半天。 少女一双大眼,皮肤白皙,看着有些眼熟。除了姚显,其他几人都觉得像是在哪见过。 还是任虎先想起来的,小声问他们:「你说她像不像雄风寨那个熊鹰,这不会是他妹妹吧?」 「切!就他那个弱不经风的样子,还好意思叫熊鹰!」耿少行想起对方使起双刀的潇洒,不服气道。 这时,少女身后又跟来三个人,站在了她旁边。 桃源寨几人一看,这其中两个都是上次行动中见过的,果然就是雄风寨的人,没想到在晋州城也能碰到。 既然是认识的,任虎直接上前拱了拱手。「几位大哥,久违了。」 「任兄弟好,你们也来採购粮食吧?」对面像是带队的人也热情道。 任虎见姚显也跟着拱了拱手未动声色,知道他不想暴露副寨主的身份,就没有介绍。 晋州的几个山寨都听说桃源寨副寨主兼军师是个不会功夫的读书人,但是各寨的人都从未见过,可以说是一个神秘人物。 「任大哥好!我叫熊英子,熊鹰是我哥哥,我们是双胞胎,你认识他吗?」中间的少女突然开口,声音十分清脆。 「原来他是你兄长,那刚好帮我带个话,他上次说要来我们山寨吃肉饼,我请示了寨主,寨主觉得不太合适,毕竟咱们分属不同山寨,这事还请你回去帮忙转达。」任虎礼貌地说。 后面雄风寨三人表情怪异,看似颇有些无奈。 刘顺善于察言观色,他总感觉对方几个人表情不太对劲,而且女孩子顶着一张原来认识的男人的脸,越看越别扭。 耿少行无聊的低头,突然看到熊英子拿着纸袋的手,食指上有一颗小痣。他记得雄鹰拿双刀时,手上也有这样一个痣,他不禁疑惑:「难道双胞胎兄妹连痣都会长得一样吗?」 不过他也懒得想这些,对方是雄风寨的,说不定以后再也见不到了。 和雄风寨几人告别后,他们也开始採购粮食。 这条街上,都是经营粮食和调料的商户,因为聚集效应,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有了刚才的七十两银子,加上狐狸皮等毛皮也卖了近十两,能採购不少米面粮油,如果买普通杂粮面,足够全寨人吃上几个月的了。 但山寨人多,需要的也不仅是米面,比如武器、药材,就非常贵。上次劫贪官虽然没劫到细软,但缴回来的车马、刀剑品质不错,也算是大收穫。 这次来晋州,除了卖核桃和皮毛,主要也是为了大批量採买冬季需要的粮食和物资。平日买少量的米面,一般就近在山寨附近的雾县买,但价格比晋州稍贵一点。 耿少行对着手里的单子,一家家找迟言需要的东西,至于山寨需要的粮食,由任虎和刘顺负责採买。 「八角二斤、孜然二斤、桂皮二斤……字写得真烂,要买的这都是些什么啊?」耿少行看着单子,一脸茫然。 里面写的东西他听迟言说是调料,但之前山寨做菜也不用这些,他根本不知道调料长什么样。 不过迟言说把这些配料按比例磨成粉,再加上盐,洒在烤肉上非常好吃,听得他直咽唾沫。 他认真的一个个念给调料店掌柜的,让人家按名字给称重。他当然还记得要问辣椒的事,自己也好奇的对着店里调料箱子看。 「辣椒?从来没听过。」调料店掌柜的想都没想,他家的调料绝对是晋州最全的,也从没听过这么个东西。 实在买不到也没办法,能买的都来了,耿少行闲着无事,好奇的进了前面的海货店。 店里货架上摆着各类鱼干、瑶柱、鱼胶等海货,一问价格都很贵。 耿少行摸了摸自己的荷包,自己那点零花钱刚才买调料已经花得差不多了,只好走出了海货店。 他一下看到店门外地上扔了几捆干巴巴叶子似的东西,盘边立着个标牌,写着:海带十文一捆。 难得有便宜东西,他赶紧回头问小二:「这是什么?」 「这是海带,用水泡开了吃。」小二说。 「就是吃着又腥又硬。」这话是他在心里说的,耿少行当然不知道。 第26页 他一听能泡着吃,马上决定买一捆回去,至于具体怎么做,迟言家开过酒楼,肯定有办法。 「海带一共还剩下六捆,这位小哥如果都要,给五十文就行。」老闆看有人要买海带,赶紧从店里走出来推销。 海带卖这个价格他肯定是亏本的,这个菜他也是第一次进货,看价格便宜,就试着进了十捆回来卖,成本是二百文钱。结果卖了好几个月,一共才卖出去四捆,还有一个买家闹着退货。 今天看到这个小哥一副什么也不懂的样子,这可是现成的冤大头,刚好趁机全折腾出去。 「行,那我都要了!」耿少行暴发户一样,豪爽的付了五十文钱,轻松抱起六捆海带,很有成就感的去找其他人汇合。 身后老闆和店小二对视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 第16章 吃海带 任虎他们已经买好了米面和油盐酱醋糖,但却超过了预算,没想到今年粮价涨了近两成。好在还有一百多对核桃能卖,所以整体上还是宽裕的。 「小行你买的这是什么?一堆干巴巴的叶子!」刘顺看到耿少行抱着的几捆海带,忍不住问道。 耿少行炫耀道:「这可是南方运来的海货,叫海带,据说要用水泡开了吃,这么多才五十文钱,很值吧!」 他一副「我厉害吧!」的表情,让其他人不知道说什么好,反正大家都没吃过海带,也行真的好吃呢。 几人一起回客栈休息,等马逍返回,他们顺利的用比较好价钱卖掉了所有文玩核桃。 拿到钱后,又给山寨採购了五百斤棉花和一百匹棉布,到车行定了马车运送货物,之后终于可以闲逛一下了。 雾云山离晋州近二百里,他们平日来的机会不多。平时偶尔买些常用物品,基本都是就近在雾县县城买,不会特意来州府。 既然来了,肯定要替家人买些东西。姚显去书店买了几本书,又挑了一些笔墨纸砚;任虎给他娘买了梳子、面油和手油,给迟言买了一包糖果,自己却什么也没买。 刘顺也买了一些东西,马逍自然把老婆和女儿放在第一位,他买了一匹素花棉布、两米白色丝绸,显然是给母女俩做衣服和里衫的。 他们在山寨生活,本来没有什么赚钱的机会,但每次行动回来,山寨会给每人发一定金额的奖励。 这也是姚显的主意,毕竟大家除了吃穿,也有其他用钱的地方。手里有钱心中不慌,有钱了,心里才有安全感。参加行动有钱拿,大家才更愿意为山寨出力。 几人来时是骑马来的,回时他们租了车辆运输採购的物资,速度慢了不少。天擦黑了,他们才到雾云仙脚下。 送货车辆卸下物资离开后,他们和山寨来接应的人马碰头,一起把东西拉回山上。 望着运回来的几大车物资,耿寨主颇有些震惊,没想到这次竟然採购回来这么多粮食和物资,这个冬天不用担心了。 他也没想到,这次竟然是靠小小的核桃为山寨解决了生计问题,这确实要感谢迟言那个孩子。 迟言发现文玩核桃,卖核桃为山寨创收了四百多两,当然是要给他奖励的。 不用姚显和耿寨主说这个事,耿寨主也想到了,经过商量,他们最后决定给迟言十两银子的奖励。 十两银子看似不多,实际上足够一个成人一年的花费了。 迟言还不知道这个好消息,他来这里快一个月了,就没下过山,没有钱,也没有花过钱。现在突然给他十两银子,他都不知道买什么好。 拿到钱后,他想着自己在山上住在任大娘家,衣服也是任大娘给的,而且她还在帮他做棉袄和棉鞋,这钱应该给她更合适。 「任大娘,寨主奖励了我十两银子,这钱给您存着。」迟言大方的全都拿了出来。 「你这孩子,你自己的钱自己存着,留着以后娶媳妇。」任大娘坚决不收。 「我吃在山寨,住在您家,也没有花钱的地方。」迟言把银子推过去。「您又给我做衣服,又给我找人做床,还是您拿着。」 两人推来推去半天,任大娘干脆说:「这样吧,那我先帮你存着,你需要的时候找我拿。」 「那好,您帮我存着!」迟言也没再继续推拉,反正他没想把银子拿回来。 可能因为曾经财富自由过,他对钱没有执念,反正现在也不用花钱,就算以后需要银子,他也相信自己有能力赚到钱。 不过说起来,他虽然不想花钱,但一直封闭在山上,还是很想出去逛逛的,去看看来到的这个时代,可惜因为他太小,实在没有下山的机会。 看任虎竟然给他带回了糖果,他更深刻感觉到自己现在是个半大孩子,还有人给他买糖。 以前他坚持健身,每天控糖,也没有想吃甜食的想法,现在一块普通得甚至不太甜的饴糖,让他幸福得眯起了眼睛。 既然是孩子,那他就可以任性一点。他拿一块糖,撒娇的塞进任大娘嘴里,然后再给虎子哥塞一块,谁说大人就不能吃糖呢?大家这样一起吃糖多开心。 「小言给的糖可真甜!」任大娘摸了摸迟言的头,满脸爱意。 「是虎子哥买的糖甜。」迟言不好意思道。 任虎只知道在一旁傻笑。 这的场景,迟言知道自己真正融入了家里,成了这个家庭的一员。他非常感恩,虽然穿越到一个环境艰苦的地方,却遇到这么多好人,感受到这么多温暖,也算不枉穿越重生一场。 第27页 …… 耿少行买回的东西都送到了食堂。如迟言所料,果然是还没有辣椒,但当他看到海带,还是很惊喜,而且还是六大捆。 「不错!」迟言对耿少行买的东西表示肯定。 「我就说嘛,我怎么会买错,而且六捆才花了五十文,老闆说一捆泡开了有几大盆那么多!」耿少行像只骄傲的小胖公鸡,但和迟言说话时又带着那么点谄媚。「行哥,要不今晚就做海带吧,这个能做成什么菜呢?」 「可以做海带排骨汤、凉拌海带丝,当然也可以简单的炒个土豆片,不过要先泡上半个时辰。」迟言说道。 「我来帮忙!」耿少行兴奋道。 「好,你去拎水吧!」迟言给他安排了体力活。 耿少行乐呵呵的去拎水,来来回回拎了好几趟,直到倒满水缸。 迟言拿出半捆海带,清洗后放入盆中,加上水开始浸泡。 排骨现在肯定是没有的,凉拌海带丝需要切的时间太久,所以今天他打算先做简单的土豆片炒海带片。 山上最多的就是土豆白菜和萝蔔了,就算几种蔬菜来回颠倒着做,大家也快吃腻了。这回放海带一起炒,也算是新菜式了。 耿少行拎完水,又接着削土豆皮,这个他很擅长,干得乐此不疲。 说到海带,也叫昆布,确实是个好东西,不但可以补碘和多种微量元素,而且最早的味精也是从海带中提取出来的,这也是为什么海带排骨汤喝起来那么鲜美的原因。 迟言有自知之明,他真不会从海带里提取味精,而且能买到的海带也不够用来提取味精,所以他还是用海带做做菜就好了。 第17章 肉夹馍 任大娘和刘婶用新买的米面蒸馒头、熬小米粥,新鲜谷物的清香很快充满了整个厨房。 迟言小小的个子,站在一个小墩子上,伸出细细的手腕,手里拿着大菜刀,一下不停飞快的切着土豆片。切完大盆土豆,他又把泡好的海带叠成一叠,切成漂亮的菱形片。 虽然只是最普通的家常菜,迟言也喜欢追求细节和完美,如果切得有薄有厚、有大有小,他看着就心理不舒服,这可能也是强迫症的一种了。 起锅、加油、下锅、翻炒,最后加葱花、出锅,动作行云流水一般,哪怕是最简单的菜,他也喜欢一步步认真操作,只有这样做出来的菜,他觉得才更有灵魂,也更加美味,更能打动人。 耿少行一直没有离开食堂,又不好意思干坐着等开饭,所以又帮忙烧起了火,简直成了食堂的帮工。 每天开饭,都是全山寨人员最盼望的时刻,每次食堂都能给大家带来新的惊喜。 大家整天呆在山寨里,虽然背后有广袤的群山,但开阔的环境不能改变山寨隔离闭塞的实际情况。 他们每天困在这里,能交往的就是山里的两百来人。男人除了训练就是砍柴,女人除了做棉衣棉鞋就是洗洗涮涮,大家最期待的事就是到食堂吃饭了。 比如马敏儿,平时除了上课,她娘是不让她出门的,可是她总偷偷跑到食堂来,想和大家一起热热闹闹的吃饭,而不是只和娘亲两个人在家。 虽热她觉得食堂新来的迟言哥哥有点讨厌,从来不让着她。她这么可爱,按说应该所有人都喜欢她宠着她才对啊! 不过,虽然迟言哥哥有点冷漠,也不让着她,但他做饭确实好吃,学业也进步得特别快,上课总是得到姚先生的表扬,这让她十分羡慕,甚至主动总不自觉出现在迟言面前找存在感。 不过她就是一个孩子,迟言不太喜欢小孩子,根本没注意到她。 「今天这是什么新菜式啊?」大家看着菜盆里黑色的片片,觉得从来没有见过,甚至觉得可能会不太好吃。 「你们都不认识了吧?这是海带,小言说也叫昆布,是我从晋州买回来的海货!」端着碗排在最前面的耿少行炫耀道。 「你买的?看着黑乎乎的,这能好吃吗?」大锤又开始怀疑起来。 「肯定好吃,你不相信我,还不相信言哥的手艺吗?言哥做的菜哪有不好吃的。」耿少行拍了一下大锤的头。 「你说的也是,连那个难吃的花椒都能做调味料,提升菜的味道。你买的难吃的菜,言哥也能做成好吃的。」大锤点头。 耿少行点了点头,发现大锤这是说自己不会买菜,假装生气的又敲了一下他的头。 任大娘开始打菜,每人一碗粥,一份菜,再加上不限数量的馒头。对这样的伙食,大家可太满意了。 以前在村里,自己辛苦种一年的田,好年头吃的是能数出米粒的稀粥;如果年头不好没什么收成,就根本吃不到粮食,春天都是野菜、树皮,有的人家甚至要卖儿卖女才能活下去。 哪像现在这样,不但有稠稠的粥,还有杂面大馒头配上好吃的炒菜,炒菜还油汪汪的,一看就有油水。这样的日子,和以前相比,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 大家端着打到的饭菜,或凑在一起,或端回家吃,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幸福的笑。只有马敏儿满脸不情愿的被她娘拉着回家,圆嘟嘟的小脸蛋都皱了起来。 耿少行端碗坐下,忍不住马上夹了几片海带,他迫切想尝一尝他买的海货到底什么味道。 「有点韧、有点脆,淡淡的咸中带着一点鲜,味道是还不错,但好像没有特别好吃。」耿少行有点失望,但转念一想,这就是一种蔬菜啊,已经比白菜萝蔔好吃多了,怎么也不能要求它有鱼虾的味道吧! 第28页 于是他又夹起土豆片和海带,大口吃起来,一口吃完,他发现,和海带炒在一起的土豆片变得更好吃了,吃起来更加鲜香。果然,言哥做菜怎么会不好吃呢? 他大口大口的吃着,一口馒头两口菜,不时再喝上一大口粥,香极了。 食堂内其他人也都大口吃着饭菜。 「小行,没想到你买的那些干草叶子泡开了还挺好吃,五十文花的不亏!哈哈哈……」刘顺边吃边笑着说。 「那还用说,我可是桃源寨第一美食家!」耿少行站起来拍拍胸脯。 刚掀开门帘进来的耿寨主刚好听到儿子那洋洋得意的声音,故意拉下脸泼冷水道:「我看你是桃源寨第一胖子!」 耿少行顿时停止了笑声,悻悻然的坐了下去,没再说话。 大家开始笑了一阵,但看到耿少行失落的样子,都没好意思再笑,纷纷埋头吃饭。 耿寨主打完饭菜,并没有留在食堂吃饭,虽然他平易近人,和大家兄弟相称,但他毕竟是寨主,他在这里,其他人也不好意思随意开玩笑起闹。 他刚走,姚显又进来了。 看到食堂做的是海带,他想起这是耿少行买的。海带他是知道的,据说是靠海的渔民吃的。他吃过海鱼海虾,倒是还真没有吃过这个。 他饭量不大,只要了一个馒头、一碗粥和一份炒菜。然后端着饭菜坐到一个靠边的位置,慢条斯理的开始吃饭。 「咦……」他疑惑一下,然后又继续愉快的吃起来。「没想到这个海带味道竟然不错。」他在心里想。 …… 过了两天,气温更冷了。 「言哥、言哥,我们又要进山打猎了,等我带猎物回来,你做海带排骨汤好不?」早上刚开饭,耿少行就兴匆匆跑进食堂。 按照往年的情况,过不了几天就要开始下雪了。趁着还没大雪封山,山寨决定再进山打一次猎,打回来的猎物也可冷冻了慢慢吃到过年。 这次进山打猎之前,迟言用耿少行买回来的调料给大家做了烤肉用的调料粉,还教了用法,这样他们在山里也能吃到好吃的烤肉了。 他还和任大娘、刘婶一起做了很多饼子,让打猎的人一起带着。烤野味时,顺便把饼烤热从中间分开,再把烤肉夹进去一起吃,这不就是简易版的肉夹馍嘛! 迟言顿时觉得自己真是太会变通了! 第18章 刀削面 这次上山,山寨众人可谓准备充足。 现在已经入冬,山上夜里非常冷,好在有他们之前为了打猎特意建的几间小屋。白天打猎,晚上可以回到小屋里挤一下。屋子里面安了灶台,还能煮粥。 他们带着迟言做的调料粉和干饼子,还有两袋小米,七八十人的队伍又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这次,他们一共去了八天,回来时带了有上次两倍的猎物,雄赳赳一堆人的下山来,山寨上下一片欢腾。 不用想,肯定又是大锅煮肉、痛快吃肉的一天。 打猎结束后第二天,就下起了大雪。大雪整整下了一天一夜,漫山遍野都被厚厚的白雪覆盖,一下子就彻底大雪封山了。 雪越下越厚,第二天一大早才雪停了,演武场上的雪积了近一尺厚。 一大早,大家纷纷拿着工具开始扫雪。迟言和任大娘到食堂时,看到已经有很多人已经在扫雪了,他们边扫雪边嘻嘻哈哈聊着天。 山寨里的人们喜笑颜开,纷纷感嘆瑞雪兆丰年,觉得明年会是个好年头。 不用担心冬天没食物,他们面容早没了昔日的愁苦。山寨已经购买了足够的粮食,够吃上一个冬天,这次又打回很多猎物,肉类也丰富了起来。 而且迟言做了豆腐、豆皮,还把豆腐冻起来很多,冻豆腐煮白菜吃着也别有一番风味。 山寨建立这么多年,这是第一次这么富足。 毕竟他们不是每次都能劫到贪官污吏或者为富不仁之人的钱财,正经生意人的东西他们也不会去抢。劫到的财物还要拿出一半分给穷苦老白姓,所以山寨里以前也就保持基本的温饱。 迟言来了后,短短时间内,山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变化。他在山寨里的名头也越来越响,「小福星」、「小厨神」之类,叫什么的都有。 他确实给山寨找到了文玩核桃,又研究出各种美食。 其实他还没怎么使用金手指,要不还可以像其他穿越文主角那样制造肥皂、玻璃,甚至炸药。 作为一个曾经的理科学霸,即使没有特意学过制作这些东西,但基本原理都是知道的,多尝试几次总能做出来。 制作肥皂更简单,只要用一定的油脂和火硷搅拌融合,发生皂化反应,轻松就能制作出肥皂。 只不过后世常用的是橄榄油、椰子油、棕榈油,现在他这里弄不到,只能用最常见的动物油脂,做比较粗糙的肥皂,但也足够日常使用。 但他现在只是一个被寨主救回的小孩子,他不想锋芒毕露,也没有什么在古代成就霸业的雄心壮志,只想安稳的做一个小厨子。 反正那些油脂用来做菜也很好,不一定非要做肥皂。 这次的猎物冷冻起来,虽然不能每天大鱼大肉,但是每隔几天菜里就可以有荤腥,大家都非常满足。 比如今天,扫完雪,来上一大碗热气腾腾的刀削面,臊子用的是木耳,但里面加了斤了肉丁,吃起来香喷喷的,实在是太让人满足了。 第29页 迟言也不记得刀削面是什么年代出现的,他想吃,觉得大家也会喜欢,干脆就做了。 做刀削面关键是面和刀。 山寨里有个铁匠师傅姓余,迟言自己画了个图,和余师傅说是做面条需要用的刀。他看也用不多少铁,马上就研究着给打了出来,谁让他也是个爱吃之人呢。 至于面,确实不能用杂面,得用纯面粉才能保证筋度。而且面和水的比例、揉面团的过程也都很讲究,揉不好面或者水多了,削的时候容易碎或粘刀。 耿少行扫完雪,拍了拍衣服进入食堂,饭还没端出来。 他觉得食堂味道很香,就好奇的趴着后厨门往里看。看到迟言正一手托着面团,一手拿刀,手起刀落间,面条雪花般飞舞着落尽热腾翻滚的大锅内。 待面煮好,任大娘拿着大笊篱捞出,放入大木盆里,刘婶端到外面,捞上一碗面,再拿着大勺子,加上提前做好的臊子,一大碗刀削面久成了。 耿少行第一个端起大碗找地方坐下。 一时间,只听到稀里唿噜的吃面声,在食堂里此起彼伏。面食的香气混在蒸汽里,把冷气隔绝在外,只留满室温暖。 耿少行吃了一大海碗,觉得没吃饱,端着碗二次来装面。 迟言出来吃饭,看到耿少行又装了一大碗,忍不住撇了撇嘴,伸出大拇指。这食量,他是真的佩服。 山寨装面的大瓷碗非常大,他吃半碗面就撑了,耿少行竟然可以吃两碗。 …… 晚上,任大娘拿出一套新棉衣出来让迟言试穿,这是她熬了几晚上做完的。 迟言接过来马上开心的穿上,左看看右看看,兴奋地说:「谢谢大娘!棉衣很好看,也很合身,袖子和腿稍微长一点,明年还能穿。」 「看来我这手艺还行。」任大娘也自夸起来。 其实她做的棉衣很肥大,针脚也粗。但这份心意是满满的,迟言的感激也是发自真心。 迟言来了近两个月,早不似刚来时那么干瘦,个子窜高了两公分,皮肤也变白了不少。现在穿的虽然是普通的不太合身的粗棉布袄,气质却像富贵人家的精緻小少爷。 加上他每天去扎马步,虽然功夫练得不怎么样,但整个人结实不少,看着也更有气场。 前世迟言是个184的大个子,但现在他心里真没底了,这个身体,他真不知道能长多高。 饮食上只能有什么吃什么,牛奶、牛肉暂时是吃不到了,只能加强一下拉伸。所以除了扎马步,他还偷偷去拉一下单槓,以前听说这样可以长高。 这里没有单槓,他就找个一颗树,利用树上横着的一段粗树枝当单槓,每天早上都去拉一会。 这天早上,他又去练习拉单槓,耿少行也穿了新冬衣出来练习长枪。 他的棉衣是耿寨主请寨里一位大婶帮忙做的,针脚细密,棉衣很合身。他长得太快,去年做的那套早就短了。 穿了新棉衣,按说应该很有精气神,但在迟言看来,还是觉得是憨傻而莽撞的气质。 迟言扎着马步,静静地看耿少行练枪,他枪法最近进步不少。 一轮红日从山巅缓缓升起,照亮被白雪覆盖的山峰。 少年挥舞长枪,带起风声烈烈,闪躲腾挪间枪指苍穹,仿佛一枪能刺破朝霞。 迟言突然觉得:这傻子练起枪还挺有气场嘛! 第19章 抓麻雀 迟言有些迷惑,他前世健身明明很厉害,在朋友中,他一直以个子高、身材匀称不发胖而自豪,六块腹肌也一直在。 为什么现在学起功夫他却一点天赋也没有,练起剑不说记不住变化多端的招式,甚至动作都非常不协调,只能堪堪摆几个剑招,连花拳绣腿都算不上。 看人家耿少行,虽然也只有十二岁,但身高一米七几,身材壮实得像头小牛犊,舞起长枪大开大合、虎虎生风,越来越有气势,就是人傻了点。 迟言低头看看自己,虽然胖了些,但还是一副瘦小弱鸡样,练不好都是原主这个身体的锅。他继承了这个身体,得努力吃饭、努力锻鍊,替饿死的原主好好活着才行。 于是,本来站起来的他,又继续半蹲下去,继续把马步扎稳。 大锤也在练功,他走的是轻灵路线,用起轻功,跑起来非常快,之前上树摘核桃,比猴子都灵活。 他说以后就算不能打,但是跑得快,保命绝对没问题。因为这个,耿少行一直嘲笑他贪生怕死,迟言却觉得大锤有点东西,知道命最重要。 要说山寨武功最高的,除了寨主,就是马逍和任虎了。任虎擅长用刀,刀速快,刀刀致命。 而马逍用的是剑。迟言见过他练剑,剑招轻灵精妙,他看都看得眼花缭乱,也没看出所以然,毕竟他连任虎教的基础剑式还没学明白。 他不知道这个世界其他人武功如何,但山寨几位高手的程度绝对可以和武侠小说虚构的功夫媲美。 所以,在没有自保能力前,他就一直赖在桃源寨好了,这里有这么多高手,真的很安全。 …… 大雪之后,迟言发现了一件好玩的事,就是和耿少行、大锤一起捕麻雀。这不就是鲁xun笔下情节的重现嘛! 他们扫开一块雪,找一个大笸箩倒扣着放下,下面洒些小米。用一个小木棍把笸箩支起来,拴一根长绳子,然后远远的躲起来。等到麻雀来笸箩下吃小米,人一拉绳子,它们就都被扣在下面了。 第30页 本来放好笸箩,他们可以回屋里等一段时间再出来,但他们都迫不及待的想扣住麻雀,谁也不回去。 「进来了,进来了!」大锤看到有麻雀飞进来,忍不住喊起来,结果把麻雀又吓飞了。 耿少行气得瞪了他一眼,然后三人继续等。这回他们不敢动,也不敢大声说话,就傻唿唿的一起安静的瞪眼盯着。 麻雀终于又飞来了,一只、两只…… 「啪」的一声,笸箩扣了下来,这次着急的是迟言。两辈子了,第一次玩这个,他太激动了,忍不住就拉起了绳子。 笸萝里面有了四、五只麻雀,都被扣在里面,三人兴奋的去抓麻雀。 耿少行慢慢地把笸萝掀起了小口,大锤伸手进到笸萝里抓麻雀,迟言把准备好的布袋子撑开一个小口,等大锤放进麻雀,他赶紧抓紧口袋,一会他们就把几只麻雀都抓了起来放进布袋。 他们兴奋的又支起笸萝,等着下一群麻雀来。三个人轮流拉绳子,玩得不亦乐乎,仅仅一天,他们就捉到一百多只。 这些给山寨大人吃肯定不够,但是可以喊上几个孩子,大家一起架起炭火,由迟言来烤。他转动着木籤子,见麻雀已经烤得金黄,就撒上他的秘制调料粉,再翻几下,又香又酥脆的麻雀就烤好了。 耿少行双眼冒光,拿过一串,几口就是一只,等吃完第二只后才感嘆道:「为什么我们在山中也是用这个调料粉烤肉,但就是没有言哥烤的东西好吃呢?」 「不是我说,你们进山的人,谁像是会做饭的,还不如带我去呢!」大锤忍不住说。「不过今天吃了烤麻雀,我觉得进山也就是那么回事,不如留在山寨跟着言哥吃香喝辣。」 耿少行觉得大锤说得有道理,心想迟言要是能一起进山打猎就好了,可是他身板实在太弱小。 马敏儿不知道是不是闻到了香味,又迈着小短腿,从家里偷偷跑了出来。 迟言招唿她过来,也给她一串烤好的麻雀,还让她吃的时候注意骨头。 她难得没有继续气人,安静的在一边啃麻雀,小脸上不知道怎么粘上了灰,不说话的时候还是很可爱的。其实她就是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和现代的很多孩子相比,已经是早熟懂事的了。 当天他们一群孩子意犹未尽,第二天又继续抓麻雀,而且笸萝也增加到三个了。直到第三天,被吸引来的麻雀没几只了,他们才作罢,又去找别的乐子。 毕竟,大雪封山的冬天,对孩子来说,是那么漫长而无聊。 迟言想起可以玩棋牌游戏和桌游,围棋姚显那里有一副,但除了迟言,其他人都不感兴趣。至于麻将,这个时空也是有的,只是山寨里没有。 他们干脆自己削木头做起了一副麻将,然后四人一桌玩得不亦乐乎。 没玩几轮,耿少行就不干了,因为输的一直是他。他留下一句:「我不玩了!」站起身来,气唿唿出去练枪了。 马敏儿在旁看了很久,竟然无师自通,耿少行走后三缺一,她直接坐到位置上接着打麻将。 迟言算牌太轻松,但觉得赢一群孩子没意思,就随便打打,根本懒得算牌,算是互有输赢。但他发现,大锤和敏儿竟然也在暗暗算牌,所以,任何时候不能小看古人,也不能小看孩子。 除了打麻将,迟言也还是每天琢磨吃的,但毕竟食材太有限,怎么也搞不出花来了。 山上实在没什么新食材,打猎带回来的两只鹿烤了一只,还有一只留着过年,其他肉类也是隔几日搭配吃一点,最常吃的还是土豆、白菜和萝蔔,连那几捆海带都吃光了。 他又盯上了豆子,黄豆可以发豆芽吃,红小豆可以做豆沙呀! 吃着食堂的新品豆沙包,姚显觉得迟言这孩子在厨艺上的创造力真是无穷,很多食物他这个从京城来的人都没吃过。 但他在学习上就不太肯下功夫,虽然偶尔有些观点不错,但字写得还是太差,有时笔画写的都丢三落四,让姚显有些头疼。 姚显咬一口豆沙包,虽然馅里没捨得放太多糖,但又甜又细腻,口感比普通馒头好吃很多。他心里想,迟言看着挺聪明一孩子,本以为是在山寨收到的最得意的学生,可他心思却都用在研究吃食上了,学业还不如耿少行。 「姚先生,这是我用黄豆生出的豆芽,加上些骨头熬了汤,您尝尝味道怎么样?」迟言热情的给晚来的姚显打了馒头和豆芽汤。 「不错!」姚显喝了一口,无耐点头道。 然后他默默嘆了口气,感嘆虽然这孩子学习一般,但有钻研精神也值得肯定,以后就算不留在山寨,起码也有谋生技能了。他回去翻了自己的书箱,找到一本关于做菜的书,第二天上课后送给了迟言。 迟言也不算不爱学习,他是彻底的理科生,对之乎者也确实兴趣不大。不过他现在已经可以写不少繁体字,就是偶尔会忘记笔画,写得简不简繁不繁的。 他没想到姚先生是因为看他学习不太可能有出息,所以送一本菜谱给他。他心里还激动:这可是古代的菜谱啊! 不过一翻看,里面写的都是炙羊肉、炙兔肉的,指导作用并不大,但让他对当时用的厨具、食器、食材以及主要的烹饪方式都有了更多的了解。 菜谱里有一道蜂蜜炙鹿肉给了他灵感,明年春天他们也可以进山找蜂蜜啊! 第31页 第20章 杀猪菜 山中不知岁月,不知道山下人是怎么过的,迟言在山寨的冬日就在这样读书、练武、做饭、玩乐中一日日度过,转眼春节就临近了。 山寨的养的小羊长大了,几头猪也养得膘肥体壮,该出栏了。 杀猪宰羊,对桃源寨众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山寨成立头几年,还什么也没有,种庄稼、养猪羊也是姚副寨主来了后慢慢才开始的,山寨现在也越来越像一个大家庭。 今年猪长得好,一头得有二百斤,不过大家更喜欢羊肉,猪肉其实反倒没有那么受欢迎,因为猪肉做不好,容易有腥臭味。 当然,达官贵人更是不怎么吃猪肉,但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有肉吃也算不错了,只是他们也不吃猪血和猪下水。 迟言看到杀猪的大叔杀了猪后任由猪血流掉,赶紧跑去厨房拿了盆来接着:「太可惜了!这可是好东西,很好吃的!」 大家知道迟言擅长做各种菜,但也想像不出猪血和下水能有什么好吃。 等所有猪、羊杀完,大叔开始把肉卸成大块,由众人抬出去冷冻存放。 迟言接了大盆的猪血,又让把猪和羊的下水都留好,他要分别做给大家吃。 他打算今天先按东北的做法,煮上几大锅杀猪菜,把血肠放里面,看谁能说不好吃。 至于羊肉,因为母羊要留着明年生小羊,只杀了三只公羊,留着过年的时候烤羊腿,做手抓羊肉,当天就先不吃了。 羊杂他打算改天做成羊杂汤,里面还可以放些粉条,这汤配上饼,和羊肉汤也不相上下,而且很多人反倒更喜欢喝羊杂汤。 任大娘和几个帮忙的大婶忙着把煮熟的猪肉、骨头和猪下水分别备好,最后给迟言煮菜用。 另一边,迟言和刘婶将猪血加入各种调料,灌入洗干净的猪肠扎成一截一截,扔入大锅内煮熟,捞出来后切厚片备用。 之后,迟言把白肉、下水、大骨头、剔好的猪骨肉和酸菜一起下锅煮了起来,等煮开后再加入血肠。 大锅里咕噜咕噜的冒着气泡,香味扑鼻而来。 今天这么热闹,孩子们都不回家,干脆就直接等在食堂,就怕错过了吃肉。 终于开饭啦! 杀猪菜一共煮了三大锅,配上提前准备好的饼,就是非常美味的一餐。 有些人一开始看到猪血肠还不敢吃,但耿少行可是来者不拒,只要是好吃的就行,没有他不敢吃的。 「血肠真的很好吃!」他第一时间肯定道。大锤听了他的,也夹起一片。 其他开始没盛血肠的,也试着回去要两片尝尝,一尝果然又滑又嫩,非常好吃,根本没有想像中的腥臭。猪下水吃着也没有异味,味道不比猪肉差。 其实迟言没捨得把下水都放进杀猪菜,特别是肥肠,可是好东西,他打算留着单独做,不管是卤、是熘还是干煸,都是一道难得的美味啊! 虽然只是简单省事的大锅杀猪菜,也把山寨里的人们吃美了,原来并不是猪肉和猪血不好吃,是他们不会做,看人家小言简单的大锅一煮,就好吃到让他们欲罢不能,吃不够的又去多填上半碗。 好在今天菜煮的多,管够。 山寨里的小孩子更是欢天喜地,吃完了还捨不得离开食堂,在里面跑着玩闹,连敏儿都被她娘放了出来。他们嬉笑着喊道:要是天天杀猪就好了! 迟言今天做这么多菜,确实挺累的,所以也吃了很多。嫩嫩的血肠,香香的拆骨肉,可能因为是山寨自己养的土猪,味道特别的香。吃到最后,他把酸菜汤也喝得干干净净,没浪费一点。 吃饱了人就有点困,此时食堂里人终于走得差不多了。夕阳从窗纸透进的光黄黄的、暖暖的,恍惚中,他差点不知今夕何夕。 虽然有些疲惫,但肚子饱饱的,身上暖暖的,依然是幸福感洋溢。 来到这里后,日子即使艰苦,但并不算难过。相反,他觉得现在的每一天都值得珍惜。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他怕这样美好的日子并不能长长久久。 他早就了解到现在时事是南北分治,南朝软弱,北朝暴政,老百姓的日子不好过。 他运气好,被寨主带到桃源寨,才能在这世外桃源般的地方安享太平,不知岁月。大的生计问题寨主和副寨主自有考虑,他一个孩子,可以无忧无虑的研究美食。 但他知道,山寨也未必能一直保证大家吃饱穿暖,今年也是幸好他发现了文玩核桃,要不养的猪和羊根本不可能留下吃,都要卖了去换粮食的。 说起来,山寨上众人被叫做土匪,但其实都是受苦受难的普通老百姓,哪有那么多贪官污吏给他们打劫,而且就算真劫到了,死伤更是不忍说。 再说劫到了什么还不一定,之前贵重的家具还在仓库存着,根本不敢搬出去卖呢。 想到家具,迟言其实有个主意,他记得后来很多人喜欢盘珠子,要不就浪费一点,把家具全部做成各种各样的串珠,化整为零,不但认不出来,会不会也更容易卖出去呢? 这个想法他暂时还没和姚显说,他不想暴露太多。现在有吃有喝,日子还能过下去,如果开春青黄不接,到时候再说也来得及。 实在不行,他只好使用金手指做肥皂、玻璃,开始酿酒了,但暂时还是低调为好。 第32页 看山寨里好多人留下帮忙收拾厨房,他也连忙站起来一起干活,干完回去早点睡觉,不想那么多了! …… 杀猪菜还剩了一些,第二天早上加水和酸菜继续煮一下,里面有骨头肉汤,味道依然很好。 用酸菜汤配上大馒头,又是美好的一天。 清晨的阳光映在满山的白雪上,折射出的光有些刺眼,空气冷冽而清新,在外面还没一会,鼻子和耳朵就冻红了。 演武场上,大家练得热火朝天,一点感觉不到冬日的寒冷。 顺着演武场向前望去,吊桥下的峡谷,横亘在两山之间,像一条黑色的巨龙,保护着山寨的安全。 如此景色,迟言顿觉心胸无比开阔。不论古今,山河都是如此壮美,不问歷史变迁,普通百姓只是想过好自己的生活。 珍惜当下的每一天,才是重启人生的意义。 迟言举起木剑,缓缓的挥出剑招…… 第21章 炸油条 寒来暑往,秋收冬藏。一年下来,人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过了美满团圆的新年,山寨里也是如此。 虽然才腊月二十九,他们就早早挂上了自制的红灯笼,姚显也开始为大家写起了春联。 看姚显的字,迟言才知道什么是力透纸背,想想自己那狗爬,啊不,那蟑螂爬的字都觉得丢脸。其实他不止不擅长毛笔字,钢笔字也不怎么样。平时都是用电脑,工作上也就是签个名,名字也是他唯一能见人的两个字,那还是他找人设计后狂练的。 不过脸红归脸红,既然不擅长了,那就去做擅长的好了,干嘛非要死磕不爱做的,谁能没有短板呢? 他淡定的走向食堂,准备和大家一起提前准备年夜饭。 山寨食堂里热闹极了,除了他们三个人,还来了好几位大婶一起帮忙干活。 晋州这里过年的习俗是做蒸糕和炸糕,蒸糕类似年糕,但不是大块分切,而是直接做成一个一个的,炸糕是做成小饼状再炸制而成。蒸糕时可以加些豆子,炸糕还可以在中间包上红糖。 这两种点心用的原料都是黍米面。黍米其实就是黏的黄米,米粒比小米大一点。这种米也可以煮成饭吃,类似糯米饭,现在的东北也还会用这种面做粘豆包。 做蒸糕、炸糕任大娘和刘婶她们更有经验,迟言没做过,就在旁边准备其他肉类的食材。 他侧面问了她们,原来这并没有过年吃饺子的习俗,这里管饺子叫角儿,形状和馄饨差不多。 迟言其实还是很想吃饺子的,但不能开小灶。他想好了,等初一就建议山寨搞集体活动,让大家一起包饺子,要不二百来号人,吃一顿饺子,他们三个人得包到猴年马月去。 看到油炸了这么多好吃的东西,迟言想到了油条,干脆趁机和任大娘建议第二天早上炸油条。毕竟一年就热闹这几天,任大娘也大方了许多。当然也因为今年的油盐酱醋等都买得富裕了些。 其实油条的面只要发的合适,也并不算费油,一下锅面坯就能快速受热膨胀起来,里面不会渗入很多油。 看着一根根金黄的油条,任大娘和刘婶忍不住都先吃了一根。这也是在食堂工作的便利和好处了,不用担心吃不饱,好吃的也可以先尝到。 「真香!原来白面还可以发了以后炸,这油条就算天天吃,我也吃不腻。可惜啊,就是用油太多了!」刘婶很快吃完一根,意犹未尽。 任大娘一边感嘆好吃,一边盯着锅里的油,看着油并没有一下变少很多,心里稍微舒服一点。但心疼不影响她吃油条,就是每一口都咬得狠纠纠。 迟言看着想笑,但还是忍住了。任大娘真是把山寨当成了自己家,绝对不会因为公家的东西就随意浪费。其实她这种管理方法也是没错的,不能有吃的时候使劲吃,没有了饿肚子,要细水长流嘛! 食堂门一开,大家又是蜂拥而进。 「这是什么?」看到金黄的油条,很多人都很好奇,这又是他们没吃过的东西,他们看着觉得非常新奇。 「这是小言新做出来的油条。」刘婶给大家介绍。「而且配豆浆特别合适。」 大家按照刘婶介绍的,纷纷打上几根油条,再自己到豆浆桶旁排队装上一碗豆浆。 有的人还没坐下,就迫不及待一口咬下去,果然又香又酥脆,细嚼之下,有淡淡的咸味,还越嚼越香,真是太好吃了! 油条的绝配当然是豆浆,也可以把油条放豆浆里泡一下再吃,但千万不能泡太久,那样油条就泡得太软烂了。 只要油条稍稍蘸一下豆浆,吃着更加柔软,豆香和面香融合在一起,口味也更加丰富有层次。 吃好吃的东西,当然少不了耿少行,他真是不客气了,一个人拿了六根,对比之下,迟言才吃两根。 「你吃那么多不腻吗?」迟言忍不住问,当然,他稍稍也带着那么点鄙视的意思。 耿少行没听出来,用实践证明,他很快就吃完了六根,还一口气把一大碗豆浆喝完了,等全咽下去,他打着饱嗝说:「当然不腻,简直太爽了!明天还做这个油条吗?不能就年三十做,初一也是过年!」 迟言顿时想把自己说的话收回来,但还是忍不住说:「想什么呢?你赚钱买油白面了吗?」 「你说的也对,我以后要努力练功夫,抢光他娘的土豪劣绅,到时候咱们想吃什么吃什么,先买什么买什么!」耿少行又没生气,而是打算马上出去练功。 第33页 迟言觉得耿少行这么想似乎也没啥问题,看他往外忙喊道:「刚吃完饭不能马上练!」 「知道了!」耿少行回头答应,然后关上食堂门走了出去。 他刚出去,耿寨主和姚副寨主走了进来,看到油条也很意外,山寨的早上还没见过这么有油水的早餐。 「这不过年了!得让大家吃点好的!」任大娘笑着对耿寨主说道。 「今年咱们都该感谢小言,是他发现了文玩核桃,姚副寨主也厉害,把核桃拿下山卖了个好价钱,要不过年别说吃这炸物,能吃饱就很好了。」耿寨主感嘆。 任大娘接话道:「这说明小言是个小福星,他还是个小厨神,今天这炸油条也是他教咱们做的,两位寨主快尝尝,配上豆浆在合适不过了。」 耿寨主要了四根油条,姚显只要了两根,找了张桌子一起吃早饭。 姚显「咔嚓」一口,发现油条完全不是预想的的甜味,竟然有点咸,味道非常不错。吃一口油条,再喝一口原味的豆浆,顿时满口豆香,解了油条的油腻。 他会心一笑,觉得今天的新品搭配很有意思,继续吃了下一口。 …… 既然过年了,年夜饭都做什么呢? 迟言已经和任大娘商量提前拟好了菜单。因为人手不够,那几个大婶又过来一起帮忙。 山寨人多,胃口好,所以菜单非常实在。有清炖羊肉、烤羊腿、烤鹿肉、红烧肉,土豆烧野鸡块、凉拌木耳、凉拌萝蔔片和白菜炒蘑菇,非常实在的五个肉菜和简单的三个素菜。 可惜,他们这里没有任何水产品。迟言本来是个南方人,很爱吃鱼虾蟹和米饭,但因为他们这离海太远,根本买不到新鲜海产,河里的鱼也不好运输,山寨根本没有採购过。 另外,本地不产水稻,主要作物是谷物和高粱,所以只能天天吃面食。 当然可以吃小米和高粱米,还有麦米,但和大米的口感完全不同,而且主要是用作煮粥。 说实在的,迟言真的非常想念白白的大米饭。各种馒头和饼类,他真有些吃腻了,只能每天想各种花样,换汤不换药的天天继续吃面食。 还有,过年竟然没有鱼,他也很郁闷。他问过耿少行,后山上其实是有溪流的,里面也有鱼,但他说他们上山打猎还来不及呢,哪有空抓那么多刺又没有什么肉,吃起来还腥的鱼。 耿少行说完后,发现迟言情绪有些低落,马上承诺:「要不我下次抓几条回来给你!」 可这个下次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呢? 迟言给自己打气,过年也不是非要吃鱼嘛!吃烤羊腿也不错了,这个时代还有很多人吃不饱呢…… 第22章 年夜饭 这是迟言第一次过没有鱼的新年,也是完全不同的体验。 年三十是个大晴天,天瓦蓝瓦蓝的,四周山峰上的雪发着光,像是撒满了金子。 古代人没有夜生活,晚上睡眠早,所以他们下午就开始吃团年饭。刚吃完早饭,也没时间休息,食堂就就开始热火朝天的准备年夜饭了。 羊腿等各种肉类提起解冻,素菜提前清洗切片,炖菜要从中午就开始炖起来,这样才能保证准时上菜。 大块的羊肉、鹿肉、野鸡块、猪五花肉块,泡发好的木耳蘑菇、切好的萝蔔白菜,一盆一盆的摆满了厨房的案台,暂时放不下的,只好先放在食堂桌子上。 厨房里五、六个人各自忙碌着,迟言在做菜,五花肉在铁锅里滋滋作响,顿时肉香四溢。 从心理学上来讲,像山寨这样吃大锅饭的地方,最容易让人产生懈怠心理。反正干不干都一样,都有饭吃,有的人就开始偷懒摸鱼了。 「诶呦,可真香啊!」杨寡妇头髮梳得油光,脸上擦了粉,头上还戴了朵绒花,一步三扭的走了进来,说自己是来帮忙做饭的。 刘婶撇了撇嘴,准备工作全都做完了她才来,还说是帮忙的,谁相信啊! 杨寡妇在厨房里这瞅瞅、那看看,手上和嘴里都没闲着,她顺手从放在一边的盆里拿起一块炸糕开始吃。吃完拍了拍手:「炸糕里红糖放得太少了,一点都不甜。」说完又往灶台前凑。 一个大锅咕噜咕噜的炖着羊肉,另一个大锅前,迟言正在翻炒五花肉,没有理她。 「这孩子别看个子不高,还真是个大厨呢!这味儿闻着真香,是之前吃过的那个红烧肉吧!」她边探着头往锅里看,边啧啧道。 迟言也听说过杨寡妇爱占便宜,人又懒,参加集体劳动也不实在,喜欢偷奸耍滑。此时看她自己进来就拿炸糕吃,还盯着肉锅的样子,确实挺招人讨厌。 「哎……杨婶你说话别对着锅,口水流到锅里就不好了!」迟言假装无意识的扭过头喊道。 「扑哧!」 「哈哈哈……」 任大娘、刘婶还有其他几位大婶忍不住直笑。 杨寡妇不太高兴的翻了个白眼:「你这个小屁孩,长得挺好看,这嘴可是不太会说话。我什么好东西没见过,还能馋这几块肉!」 说完施施然的又在厨房转了一圈,像是在巡视,然后飘到门口:「我看也没什么活了,那我先回了,等开饭再来。」 还是没有任何人搭理她。 等看她真走了,任大娘和刘婶眼神一对视,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还是得小言开口,杨寡妇这个人最爱面子了,说她口水要流锅里,她肯定觉得失了面子,都不好意思占便宜先走了。」刘婶笑道。 第34页 迟言做完最后一个菜,其他人已经开始分盘端到食堂桌上。等耿寨主和姚扶寨主一来,马上就可以开饭了。 因为是过年,所以不打份餐,改成了桌餐。耿少行带着几个人提前来帮忙摆放桌椅。他们将几张长条桌拼起来,就是一张大餐桌,等全部拼完,十几张大餐桌就有了。 他们又去搬出几坛酒,这几坛酒也是上次卖了核桃后买的,就留着等过年喝呢。 山寨的兄弟们拖家带口,当然更多还是单身汉,都提前来了,一桌一桌很快坐满了人。大家围坐一团,边嘻嘻哈哈,边吃着核桃、板栗和冻柿子。 山寨里水果、干果也就这些自己採摘回来的,他们是捨不得去县里买那些金贵水果的。穷人的观念还是能吃饱就行,吃什么水果啊! 全山寨的人都聚在一起,食堂里挤得密密匝匝,到处都是人。本来没有那么暖和的大厅里,都被人气充满,人声鼎沸中一派热气腾腾。 「寨主来了!」 「过年好啊!」 熙攘的人声里,耿寨主笑着对大家拱了拱手,坐到主桌上,姚显挨着他坐下。 耿少行坐在大锤他们这桌,都是些半大孩子,他看迟言跟着任大娘在一桌,就走过去把他拉了过来。「快过来,我们那桌有酒!」 任大娘也说:「去吧,小孩子一起热闹,去和小行他们坐吧!」 等所有人坐好,大家都看向耿寨主那桌。 耿寨主在大家的期盼中站了起来:「又是一年新年,这也是咱们桃源寨年夜饭最丰盛的一年了,弟兄们都辛苦了!大家今天一定要放开了吃肉,放开了喝酒,明年咱们再一起劫富济贫,一起发大财!」 「劫富济贫……」 「发大财,发大财!」 大家敲着桌子,气氛一下烘托起来了! 耿寨主端起一碗酒:「我先来敬大家一杯,祝咱们桃源寨越来越好,祝大家平平安安!我先干了!」 终于开始吃饭了! 满满一大桌好吃的,很多人都等不及了,筷子马上飞向自己盯了很久的菜。 一时间筷子横飞,特别是迟言这桌,半大小子哪管什么餐桌礼仪,抢起来互不相让。迟言没见过这架势,还真有些不太适应。 耿少行看迟言在那不知道抢,连忙把每个肉菜都夹了一筷子放他碗里:「快吃,一会他们把肉抢光了!」 迟言感激一笑,埋头吃了起来。还好其他人都爱吃肉,面前的木耳、蘑菇白菜抢的人不多,他可以慢慢的夹着吃。 他才吃到一半,看旁边几桌已经开始敬酒了,酒令也行了起来。 「五魁首啊、六个六啊……」各种声音不绝于耳。 「你喝过酒吗?」耿少行问迟言。 迟言摇了摇头。 「我给你倒点尝尝,男人哪有不喝酒的,我去年就能喝半碗了!大锤,你也来点,咱们仨一起喝一个!」耿少行给迟言和大锤各倒了半碗酒。 迟言低头看了一下酒碗,酒看着有些浑浊,没有那么透亮。他其实也好奇这个酒到底什么味道,就用筷子蘸了一下放到嘴里。 「这是什么酒?根本没有多大酒味,和米酒差不多,但又没有米酒的清甜,难道这已经是好酒了?」他忍不住在心里吐槽。本来他还以为这是高度烈酒,没想到酒精度数都不超过十度。 他是能喝酒的,前世自己创业拉投资,哪里不需要应酬,53度的飞天茅台,他喝一瓶都没问题,面前这半碗米酒实在太小意思了。 大锤端起碗喝了一口,皱了皱鼻子:「这酒有点辣,也不好喝,怎么他们都那么爱喝?」说完回头看向喝成一团的兄弟们。 「其实我也不太懂,但他们说长大了就知道酒的好处了。」耿少行也说道,然后端起碗:「不管了,我们也学他们干了吧!」 迟言随意的跟着端起碗,和他们俩碰了一下,一口气把酒喝完了…… 耿少行几口喝完,可大锤喝不下去,他一看连个子最小的迟言都喝完了,觉得自己不能落后,一狠心端碗把酒勐灌了下去,结果差点把自己呛住。 耿少行喝完酒,脸唰的就红了,可迟言面不改色,看着跟没喝一样。 「不愧是言哥,还是你牛!」耿少行竖起大拇指。 迟言笑笑没说什么,这是他在过的第一个新年,但他并没有感到孤独。即使不穿越重生,他也是孤家寡人一个。 这里有关心他的人,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每天虽然也累,但是很踏实,所以他愿意在这里再过很多很多个新年…… 第23章 包饺子 食堂内太吵闹,迟言吃完了就想出去散散步,等散场了再回来收拾东西。 耿少行和大锤也跟了出来。 天色已黄昏,虽然没有风,却还是干冷的。山寨掩映于暮色中,不同于食堂内的喧嚣,外面十分宁静。 迟言突然觉得太安静了,这时候如果有鞭炮就好了,听听噼里啪啦的声响,才更有过年的感觉。 这个时空,应该还没有火药,那就更没有鞭炮了。过年的热闹也仅是做一套新衣、吃一餐好饭、放开了喝一顿大酒。 迟言手里拎了个食盒,里面装的是红烧肉,他要带红烧肉去祭拜死去的兄弟。耿少行和大锤知道他的想法后,也默默的跟在后面。 山脚下有几座连在一起的坟墓,每个坟前还留着之前山寨里祭拜摆的馒头和烧的纸灰。迟言把肉分成几小份,放在馒头旁边。 第35页 本来他是不相信有鬼魂的,但是他都能穿越,说明一切皆有可能。如果真有魂魄,希望他们能吃到他用心做的红烧肉,真的非常好吃,他自己都吃了好几块。 回来后,食堂里面的人还没喝完,有的已经趴着桌子上了。他们三个就干脆坐在演武场前聊天。 「你们长大以后想干什么?」迟言找了个话题。 「那还用说,我当然是接我爹的班当寨主,带着兄弟们劫富济贫,抢遍那些为富不仁的人!」耿少行先说。 大锤想了想:「我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听说京城非常繁华,道路宽阔、酒肆林立,到处都是有钱人,我想去见识一下。」 「你小子想法不少,还想去京城呢?」耿少行拍了一下大锤的头。 「言哥你呢?」大锤问道。 「我就一直在桃源寨呆着,如果有一天呆腻了,就去江南找个喜欢的地方,开一间食肆,你们可以免费来吃。」迟言望着远方层峦叠嶂的山峰说。 「那我也要跟你一起去!我也没去过江南,再说你走了山寨就没有好吃的了。」耿少行说。 「可是你得留下当寨主啊!」迟言笑道。 「是啊!那怎么办?哼,那我就把山寨搬到你旁边。」耿少行哼道。 「这是很多年以后的事呢,到时候再说吧!我现在想的是,等开春寨里的人再下山採购,能带我一起去吗?」迟言收回眼神。 耿少行马上答应:「到时我帮你和我爹说。」 大锤马上喊:「我也要去,我也要去!」 「好,咱们三个人一起下山玩!」耿少行爽朗道。 此时暮色四合,天色越来越暗,群山像水墨画环绕住小小的桃源寨。 除夕之夜,如此静谧安宁。 …… 初一山寨众人就是到处拜年,然后聚在一起开始桃源寨第一次团建活动之庆新年包饺子。 连姚显都对包饺子非常好奇,亲自动手包起来。不过他的手能写小楷,能写草书,但是真不适合包饺子。 任大娘一学就会,然后看了看姚显包的,委婉道:「怎么好让姚副寨主和我们一起包饺子,要不您先休息一下。」 姚显手指白皙修长,带着恰到好处的骨感,但是这双好看的手包饺子实在是不听使唤。 他有些不甘心,又拿起了一个饺子皮,特意少放一点肉馅,这下应该不容易漏馅了吧! 结果,这个饺子还是让他自己都不忍直视。他觉得自己这样属实是浪费粮食,只好作罢,洗手出去了。 其实山寨好几个壮汉也包不好饺子,他们手劲儿太大了,经常把饺子皮挤破,毕竟包饺子是个细緻活,需要速度,更需要耐心,他们根本没有这个耐心。 不过他们擀饺子皮就合适多了,因为劲够大。耿少行也是负责擀饺子皮,和削土豆皮一样适合他,他擀得飞快,一个人擀的皮可以供应几个人包饺子用。 大家第一次吃蘸蒜泥醋汁的饺子,如同发现了新大陆,这简直好吃到离谱的程度。有个兄弟说得直接:「天王老子估计也没吃过这个吧!」 连迟言都吃了10多个大饺子,虽然只是最普通的猪肉白菜馅,但是真的特别鲜。一口咬上半个饺子,汁水在口中爆开,鲜得让人连舌头都差点一起吞进去。 山寨里的男人们很豪爽,吃起来不拘小节,夹起一个饺子蘸上醋汁,一口一个,吃得满足极了。 「这才是过年啊!」 「要是天天过年,少活十年也值了!」 「这是我活了三十来年,过得最好的一个年……」这位说完,竟然激动的涕泪交流。 别说他们,连姚显这个山寨里见过世面最多的,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个吃法。 他现在甚至有个想法,他们要不要以山寨的名义下山开个酒楼,请迟言当大厨,再培养些山寨的少年去当帮厨、小二,肯定能在晋州打响名号,赚的估计比打劫多。 他们桃源寨以仁义着称,自然不会鱼肉百姓,所以一直以来都是挺穷的,也就是靠卖核桃才过上今年这么肥的年。 不过开酒楼的想法他只是想想,背后没有官府势力支持,开一家大酒楼可没那么容易。再说了,他们山寨现在也没有开酒楼的钱,一家酒楼没有几千两,根本开不起来。 今天很多人都吃撑了,连最大家闺秀的马嫂子,都吃了十几个饺子,小胖妞敏儿更是连连上衣好吃,足足吃了八个。 当然最开心的还是耿少行,他终于找到了他的人生最爱,那就是——饺子。 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原来他人生十几年就是为了等着吃饺子! 当他听迟言说饺子还可以做成其他各种馅,他真的每种都想尝上一遍。迟言还说,特别是一种叫鲅鱼的海鱼,做出来的饺子更是极其鲜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吃到啊! 不过迟言告诉他,等春天来了,他们可以去后山挖荠菜,荠菜馅的饺子和馄饨也非常不错,他又开始期待春天的到来了。 其实,对于桃源寨的每个人来说,这都是一个难忘的新年。这个年,让他们重新对生活充满了希望,也觉得人生也更有意义了。既然现在都能吃得这么好了,还有什么是不能实现的呢? …… 年不能天天过,肉不能天天吃,就像任大娘说的,过日子还是要细水长流。 第36页 过年期间天天吃喝,肉的存货越来越少了。 但没过正月十五,就算还没过完年,也不能凑合,迟言也总想给大家、也给他自己做点好的,要不这大雪封山的日子也太没意思了。 年后天气依然寒冷,他想起来之前的羊下水还冻着没吃,不如做个羊杂汤,再配上烙饼,吃了肯定好吃又驱寒。 说做就做,把解冻处理好的羊杂一一切成小块,先焯水后捞出,再入油锅翻炒,之后加开水大火烧滚,中火炖到汤变白,就可以加调料了。可惜调料没有那么全,冬天也没有香菜,要不味道肯定更好。 但就是这样,也完成超出大家意料了?原来都直接扔掉的下水,竟然能做出如此好喝的羊杂汤,配上烙饼,简直太绝了。 大家现在对迟言越来越尊重,不会因为他还是孩子就有所轻视,他们觉得他绝对是厨神传人,要不怎么能做出这么新奇的美味呢? 这个冬天,山寨上很多人都吃胖了,胖了之后人看着都和气很多,也没有愁苦之相了。 迟言也胖了一些,个子竟然快追上大锤了。他皮肤非常白嫩,就算是穿着粗布棉袄,看着也粉雕玉琢。如果换上绸缎长衫,那肯定就是富贵人家的小公子。 其实姚显不是没想过迟言是京城哪家的贵公子,但后来又觉得不可能,贵族倡导的是君子远庖厨,没有哪家的小公子会这么热爱厨艺,只能是说迟言天生生得好。 他不但生的好,好主意还多。 当耿寨主和姚显在食堂提到那批家具时,迟言终于忍不住开口了。「要不干脆把小件家具磨成珠子做手串呢?我爷爷就戴了一串楠木的珠子,没事还转来转去。」 「磨珠子?」这是他们从来没有想过的方法,但未尝不能一试。 如果磨上一批,就算不能卖到古玩店,卖到庙里也是可以的。寺庙需要请人加工佛珠,僧人自己需要用,还需要大批量的佛珠开光后赠送给大香客,这些好木料就正合适。 说干就干,反正山寨有人、有时间,大家都在家磨珠子赚钱吧!为了提高效率,姚显决定给金钱奖励,磨一串奖励五文钱,大家都非常愿意。 山寨一下变成了手工作坊,这下子也没人出来遛弯瞎晃了,连大锤都不出门了。就连正月十五,也没人做个彩灯,根本不想过节,大家全都窝在屋子里磨珠子了。 虽然这是他自己的主意,但迟言实在不喜欢磨珠子,他还是给大家做汤圆好了…… 第24章 挖野菜 元宵节也叫上元节,是从汉朝就开始有的节日。过节当天要吃元宵、赏花灯、猜灯谜,后两项在山寨暂时都没条件办起来。元宵还是可以吃的。不过迟言更喜欢南方甜甜的黑芝麻汤圆,所以他说了算,就煮汤圆给大家吃好了。 他们没有糯米,但是有黍米,这不刚好就是后来流行的大黄米汤圆嘛! 芝麻和糖都是现成的,就是没有电动打粉机,用石磨麻烦一点,是个体力活,好在山寨最不缺的是劳力,磨个黍米粉和芝麻粉完全是小意思。 芝麻馅想要好吃,一定少不了猪油。他们将黑芝麻粉、糖和猪油放到一起搅拌好,拿到室外凉一下,再拿回来做成一颗颗馅料。之后用和好的黄米面把馅包起来,揉成一个圆球就可以了。 汤圆做起来难确实不难,但也需要有耐心,才能把汤圆揉得圆圆的,又颗颗大小均匀。 山寨里吃饭的人多,靠他们三个人包肯定不行,还是得发挥群众的力量,提前找了几个大婶一起来包。 包完之后冻在室外一晚,正月十五的早上直接煮就可以了。 都不用想,汤圆也得到里广泛的好评,但也有个别人不爱吃甜食,迟言也考虑到这点,汤圆只做为一种应节食物,并不是早上的主食。 他还做了改良版的胡辣汤,配上刘婶做的饼,在冬日早上来上一碗,又开胃又全身都暖和和的。 早饭过后,大家休息一会就开始练功。迟言虽然进步较慢,但马步扎得愈来愈稳,已经开始练习走梅花桩了。 大锤走梅花转那叫一个熘,人像是飞起来的,让迟言好生羡慕。 来山寨之后,听大家一直喊大锤,迟言也就跟着叫,过了很久才想起还不知道大锤的真实姓名。有一天他忍不住问了大锤为什么叫这个外号? 大锤马上变得不好意思起来。 原来他十岁刚来山寨时,对一位姓史的大叔的双锤非常感兴趣,说自己也要练这个。史大叔逗他玩,说他能把锤拿起来就送给他,还教他练习。 他还真就去试着拿了,结果使了吃奶的劲,用双手也拿不起一个锤,他发了狠话说:我早晚有一天能拿起大锤! 所以大家看到他就想起他拿不动大锤,慢慢就开始都叫他大锤,他也习惯了这个名字。 其实他本名还挺好听的,特别是在山寨一堆大郎、二牛、三顺之中,他的名字更加清新脱俗。 他叫李昭,还是乡里的秀才给起的。因为他早上出生,昭字代表光明,也代表能明白道理,寓意非常好。 迟言想着那以后就叫他「小昭」也可以,但想到某武侠名着中的小昭,马上做罢。 大锤这干瘦身材、小眼睛,如同一个机灵猴子的形象,让人实在叫不出「小昭」来,所以还是继续叫大锤好了。 大锤因为先天条件,非常有练轻功的天赋。迟言觉得等大锤再多练几年,飞檐走壁不在话下,这让他这个在武功方面没有任何长处、全是短处的人十分羡慕。 第37页 幸好迟言心态好,他从来没想到要练出绝世武功,只要会个一招半式,遇到敌人能自保就知足了。 演武场一角,耿少行正在练枪,颇有翩若惊鸿、矫若游龙之势,绝对是大师喜欢的那种练武的好材料,天赋果然很重要。 迟言安慰自己,他在很多方面也有天赋,他擅长与人交往,善于平衡各种关系,更擅长厨艺,这也很不错嘛! …… 山中岁月悠长,时光都变得特别慢。 迟言每日早起早睡,又扎马步练功,他觉得自己身体越来越好。刚开始在食堂忙一天还觉得挺累,现在已经很适应了,除了做菜,还有很多自由的时间。 读书、练字,和其他半大小子们一起跑着玩,他觉得自己真的成了一个少年,玩玩闹闹中,快乐得有些不真实。 时间始终向前,即使过得再慢,春天也要来了。 惊蛰之后,冰雪开始融化。春气萌动,大自然有了新的活力。山寨四周的山上,小草萌发了绿芽,树枝吐出了新绿,桃花、玉兰打了花苞,就等着开放。 山里的野菜也开始冒头,很快就可以挖回来尝鲜了。 迟言和任大娘打听过,这里能吃的野菜不少,荠菜、苦菜、蒲公英、苋菜都有,还有香椿树和榆树,意味着还有香椿芽和榆钱可以吃。 山寨的土豆、白菜,萝蔔吃了一个冬天,剩下得不多,也变得蔫蔫的了。这个时候迟言无比盼着野菜长得快一点,吃点新鲜蔬菜改善一下伙食。 冻的猪肉还有一点,刚好用来包荠菜饺子,蒲公英就凉拌或者蘸酱吃,想想都让人期待。 更让他期待的是山寨准备派人下山採买,他早就想出去看看了,来到这里大半年,他连山都没下过呢。 还有全山寨这一冬天生产了几百串珠子,得去晋州试试能不能卖出去。 又过了五六天,终于可以挖野菜了,也不用组织,大家自发的拿着竹筐,约着去后山挖野菜。 迟言以前并没有挖过野菜,第一次挖还挺激动的,拿着任大娘给他找出来的小刀,兴奋的开始寻找野菜。 然后他发现,野菜实在太难分辨了,他觉得好几种都长得差不多,根本分不出来。 「你看,这个有锯齿的是蒲公英。」任大娘指给他看。 迟言左看看右看看,很是迷茫:「这叶子不都有锯齿吗?这一大片都是蒲公英吗?」 「不是,那边是荠菜!」 「那这个也是荠菜吗?」迟言是旁边一颗。弱弱地问。 「那个是马兰头!」 「救命,啊啊啊!!!」迟言觉得自己真要崩溃了,以前用买回来的荠菜时,他也能一下子认出来,怎么长在地上的就那么难区分呢? 最后他只好跟在任大娘后面,任大娘挖到蒲公英就放自己筐里,看到荠菜就让迟言挖起来,也算配合默契。 哪里都有他们的几个半大小子,当然也都来凑热闹,他们竟然都认识野菜,包括耿少行,也能区分得很清楚。 迟言发现果然是他自己的问题,他从小在城里长大,也没去过乡下,早就变得五谷不分了。 一上午下来,大家挖了很多野菜,都送来了食堂,然后他们又一起摘洗了很久,快晚饭时间,才全部处理完,吃一顿野菜也真不容易。 但一想到晚上吃荠菜饺子,大家都不觉得摘菜麻烦了。 第25章 有客来 在美好的春天里,吹着微风、沐浴着温暖的阳光挖野菜,对迟言来说是件很快乐的事,对其他人来说却并非如此。 古人春季挖野菜处,并非像现代人这样为了尝鲜,他们是因为青黄不接,粮食不够吃,真的吃不饱,才没办法需要挖野菜,才会把野菜种类认得那么清楚。 而且野菜不放鸡蛋、肉根本也不太好吃,就算凉拌也需要各种佐料,穷人哪会讲究那么多,也就做个野菜糰子啃。 现代人偶尔吃个野菜玉面团子,觉得健康养生,但让你天天吃这个,几天就受不了了。 所以也不知道住破瓦寒窑,靠挖野菜度日的王宝钏是怎么坚持下来的。有点扯远了,还是继续回来包荠菜猪肉馅的饺子吧! 山寨食堂仅剩下最后两块猪肉,即使不用解冻已经开始要融化,再不吃就要坏了。 把肉清洗好后,任大娘来剁肉馅,迟言切荠菜,刘婶则负责和面,等他们先把准备工作做好,就可以开始包饺子了。 这次不搞团建活动了,只找了擅长包饺子的一部分人,不会包的来了也是添麻烦,包的饺子漏的满锅都是馅。 这次来的都是干货麻利的大婶们,刚到饭点,饺子就都包好了,只待下锅。没有提前煮,是为了大家都能吃到刚出锅的饺子,如果放得时间长一点,就没了水灵灵的感觉,口感差多了。 全寨里的人都知道今天挖了野菜,要吃荠菜饺子。单说荠菜大家没有太大兴趣,但是荠菜饺子,那吸引力就不一般了。 初一吃的白菜猪肉饺子大家还在念念不忘、经常回味,今天又有饺子吃,能不激动吗? 就连平时对吃东西不甚在意,经常等大家吃完才来食堂的姚副寨主,今天都来得早了一刻,刚好赶上第二锅饺子出锅。 饺子一锅一锅的煮着,流水般的端出去,一会一盆就见底了。厨房三人忙得没时间先吃,不过他们自己留了一些饺子,晚一点再单独煮着吃。 第38页 食堂人满为患、喧腾热闹的情形,像是又过了一次新年。 姚显前年来山寨之后,才第一次吃到野菜,觉得又苦又涩,非常难以下咽。直到他今天吃了荠菜饺子,才知道野菜也可以如此美味。 一口咬下去,看着饺子里的肉不算多,饺子馅还是以绿的荠菜为主,馅里汁水丰富,油汪汪的汪在饺子里。像一汪清澈的泉水,醉了人们的心。 别看馅里面肉不多,迟言在调制饺子馅时,特意在馅里加了水,然后放了一些猪油,这样搅拌好的馅凝固在一起,不会水太多的不好包,煮熟后还汁水多,吃着香喷喷又水灵灵。 特别是刚出锅的饺子,蘸上蒜醋调好的汁,吃上一口,这鲜美的滋味,实在让人吃了还想吃,简直是欲罢不能。 耿少行更是美得要飞起来了,觉得做仙人也不过如此。他心中暗暗发誓,他以后一定要多赚钱,多买猪肉和白面回来,这样就能多吃几回饺子了,最好是什么时候想吃就能吃到。 耿寨主作为一寨之主,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还是很有威严的,平时也是比较严肃,不苟言笑。今天吃饺子时,他也和大家一样,脸上全是笑意。 虽然「吃」在马斯洛需求的最底层,只是人类的自然欲求。但是吃好和简单吃饱,带给人精神上的意义绝对不一样。 吃饱了只是让人饿不死,但吃好了能影响人的情绪,让人感到幸福和快乐,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 比如此时的山寨众人,他们吃到了美味的饺子,内心非常快乐,心里更加感激桃源寨,更加热爱这里,也愿意为保护这里付出更多的努力。 当然,一个山寨不能只靠美食来凝聚,还是需要一个精神内核来团结队伍,增加这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让大家打心里热爱这个集体。 这就是姚显思考的问题了,迟言可不想那么多,专攻面前美味的荠菜饺子就好了。 其他人这才刚刚回家,就听到山寨敲响了钟,大家很快就又都跑出来,聚集到了演武场。 视线穿过暮色,能看到悬崖上的吊桥对面有人在挥手,这个时候有谁会来呢?不清楚对面来人,吊桥肯定不能随便放下。 「是我啊!雄风寨的熊寨主,过来有重要的事找耿寨主商量。我只带了两个人来,你们就放心放下吊桥吧!」熊寨主的大嗓门响彻山间。 经过确认,对面确实是熊寨主,而且只有三个人,耿寨主觉得危险性不大,这才下定放下吊桥,让他们过来。 「大家先回家吧!」耿寨主让其他人先回去,只留下姚显、马逍、任虎和耿少行。 这时,熊寨主三人已经走过吊桥,来到了演武场。耿寨主带人上前迎接,双方互相见礼。 「耿寨主,你这地方可真是不错。」熊寨主四下看了看。「就是这山路真是难走,我们都走饿了,有吃的没?」 「那熊寨主请随我到食堂,我让他们备些酒菜。」耿寨主客气道,然后带着他们往食堂走。 「好,咱们边吃边细聊,我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确实有关于咱们身家性命的大事相告。」熊寨主边走边说。 进食堂后,双方一一落座,耿寨主让耿少行去找任大娘娘和迟言安排吃喝。 这次雄风寨随寨主来的另外两个人也是认识的,是上次一起打劫贪官的熊鹰和另外一位块头很大的兄弟,身材和熊寨主不相上下,相比之下,旁边的熊鹰就瘦小了很多。 任大娘、迟言他们还在厨房收拾,第一次做客餐,他们也没经验,山寨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有外人来做客。 看食堂刚好还有剩的饺子馅和面,任大娘说就再包些饺子,迟言其实不太捨得,他本来想留着明天给那个大馋猫耿少行。 任大娘和刘婶包饺子,耿少行留下擀饺子皮。迟言则准备材料,做几个简单的小炒。 他打算炒个醋熘土豆丝;把今年鸡刚生的几个蛋用了,做个荠菜煎蛋;用仅剩下的羊肉炒一盘葱爆羊肉,还有一包肥肠,再做个干锅肥肠好了。 因为耿寨主他们都吃过饭了,需要吃饭的仅有外来的三个人,四个菜分量做大点,再配上饺子就足够了。 熊寨主正在和耿寨主谈着什么,神情有些激动,看到菜上来了,先停下话头,说:「真是饿死了,我得先吃饭!」 「请不要客气,这都是我寨里厨房自己研究出来的主食和菜品,希望不要嫌弃!」更寨主说这番话时,明显带着骄傲的语气。他心里可是想的你们这些大老粗,肯定没吃过我们山寨里这些好吃的。 果然不出耿寨主的预料,就是这简单的一顿饭,彻底把雄风寨几人都震住了。 熊鹰后来竟然说要留下来不走了,让双方山寨都很无奈。 第26章 熊英子 「这是什么菜?」熊鹰看着面前的醋熘土豆丝,发现他根本不认识。虽然不认识,但不影响这盘土豆丝色香味俱全的摆在桌子上。 他想动筷子夹菜,发现两个寨主都没动,又悄咪咪地把筷子缩了回来,眼巴巴的看着桌上其他人。 「熊寨主请!」见对方年轻人急成那样,耿寨主心中不免有些骄傲,夹了一筷子菜到熊寨主碗中。 终于开吃了!熊鹰高兴的夹起土豆丝,迫不及待的开始吃菜。 「呜,又酸又爽脆,实在太好吃了,这真是土豆吗?」他忍不住在内心嚎叫。 第39页 熊寨主和另一位手下也从来没见过这样做的菜,尝一口之后就就开始筷子翻飞,三个人差点就抢起来了。 桃源寨陪同的人自然没有动筷,就看着他们吃,想像自己第一次吃到这个菜时,也和他们的样子差不多。 一盘菜很快见了底,正好第二盘荠菜煎蛋上来了,饺子也端上来三大盘,还配了一碗蒜泥醋汁。 「这是我们食堂做的荠菜猪肉馅饺子,这个炒蛋……?」耿寨主介绍后发现自己也没吃过这种黄绿相间,金黄诱人的鸡蛋,自己忍不住伸出了筷子。 原来放了荠菜煎的鸡蛋也如此美味! 桃源寨其他几人,也好奇的尝了鸡蛋,但看着剩得不多,都只夹了一小块。虽然很想再吃,但还是得以客人为主。 「这个叫饺子?里面绿色的是荠菜?怎么和我以前吃的野菜味道不一样?虽然还是有一点荠菜的味道,但这饺子太鲜美了!」熊鹰一口气吃了三个饺子,才疑惑的问了一堆问题。 桃源寨几人晚上刚吃饺子到撑,当然不会和外来的三个人抢。看他们三个,紧紧守着自己面前那盘饺子,就怕别人吃完后来抢。 饺子的味道实在太惊艷了,他们根本顾不上再说一句话,只是一个接一个的吃着饺子。 最后两个菜孜然羊肉和干煸肥肠也端了上来,这道羊肉之前迟言做过,所以就都盯上了干煸肥肠,这个他们还没吃过。 果然,肥肠经过干煸,外面酥脆,内里肥嫩,肥肠独有的特殊味道吃起来别有一番滋味,没有人介意这是猪下水。 雄风寨三人吃了一通饺子,已经八分饱了,看上了新菜,不见外的继续吃。 「羊肉里加了什么调料,真香!」 「这是什么,吃着有一点臭,但越吃越香。」 话最多的还是熊鹰,他仔细尝了每道菜,还要刨根问底。 任虎为人真诚,有问必答:「这个应该是猪大肠,我们食堂的小言能把猪下水做得特别好吃。」 「竟然是猪下水?原来这个也能吃!」熊鹰惊嘆道,然后又夹了好几块肥肠到自己碗中,同时也不忘继续吃自己盘中的饺子。 本来雄风寨的人心里还有点看不上桃源寨,他们觉得桃源寨穷酸,但今天吃的菜,让他们内心被强烈震撼,发现原来他们自己才真没见过世面。 其实,熊寨主这次来桃源寨,是因为晋州其他山寨准备组成同盟,邀请他们两寨共同对抗官府。据可靠的消息,晋州府衙因为财政空虚,要联合驻军一起出兵剿匪,目标是整个晋州的各个山寨。 雄风寨也是依山而建,但是没有桃源寨这样的天堑,面对即将要来的剿匪大军,很是紧张。 「剿匪?」姚显暗自思考,在琢磨官府为什么有此番举动。 耿寨主并不紧张,桃源寨有悬崖挡着,吊桥一拉,任什么官兵也过不来,他们还能飞不成。 但他突然想道:「不对,就怕官兵围住山寨,人出不去,补给就成了问题。现在的首要问题,不是和别的山寨联盟,而是要多採购物资回来。」 于是,耿寨主没有直接拒绝熊寨主,而是说:「即使与其他山寨联盟,对抗上万官兵也是螳臂当车,现在咱们要考虑的是如何保住各自山寨。下步怎么办,我得和姚副寨主研究一下,要不耿寨主就在桃源寨多住几日,咱们慢慢商量。」 熊寨主看了一眼一直没怎么说话的副寨主姚显,觉得就是个清秀书生,也没当回事。 他看出耿寨主的犹豫,然后说:「其实我也想到了,大家联合起来不过是乌合之众,官府人多势众,我看咱们还是躲起来为好。我们雄风寨不行就化整为零,给大家分了财物,分头出去躲起来,等过了这阵风头再回山寨。」 「这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可惜我们山寨老弱妇孺多,出去了没有能经营的,也没有个居住地方。」耿寨主点头,然后说了实话:「实在不行,我们就多存些物资,把吊桥拉起来,龟缩在山上,官兵也不会非要攻下我们这个小寨子吧!」 熊寨主认可道:「你们隐而不出确实可以,好吧!咱们两寨就不和他们搞什么联盟了。我们今晚在山寨借住一晚,明天就回去开始做准备。」 他们聊天的时候,熊鹰吃完离桌跑去了厨房,任虎不放心他乱跑,也跟了上去。 熊鹰主要想去厨房看看,做菜这么好吃的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厨师。当任虎把迟言指给他时,他实在难以相信,桃源寨的大厨竟然是个十多岁的孩子。 「小哥儿,我十分欣赏你的手艺,你要不要和我回雄风寨吧!」她第一时间想把迟言骗走。 迟言看傻子一样看向他,为了确认自己的想法,又看了一下他的耳垂。 迟言当然不可能跟他去,在外人面前,他还是很有礼貌的:「谢谢这位哥哥的欣赏,但我的命是耿寨主和任虎哥救的,所以我哪也不去,就一直留在桃源寨,我得报恩。」 他都这样说了,熊鹰也不好意思再挖墙脚,再说挖也挖不去。他又和迟言聊了一会,请教一些做菜的问题,听完觉得做饭好难,还不如干脆留在桃源寨呢。 「爹,我不想回去,我要留在桃源寨!」熊鹰从厨房出来,对熊寨主大声说道。 「原来这位是令郎?」耿寨主听到少年喊熊寨主爹,于是问道。 「唉,真是给我丢人,这是我闺女,整天爱穿男装,跟个假小子似的。都被我惯坏了,也没个礼貌,还爱吃!」熊寨主无奈道。「还不快跟耿叔叔见礼。」 第40页 「耿叔叔好!」穿着男装的熊英子娇俏一笑。 「闺女?」旁边的任虎十分惊讶,忍不住出声。 「看你那傻样!一直看不出来,我本来就是女的!」熊英子忍不住说。 「英子,怎么说话呢!」熊寨主轻声斥责。 「我明白了,原来你就是熊英子,上次在晋州城见到的就是你,根本没有熊鹰,也不是龙凤胎!」任虎这才恍然大悟。 熊英子直摇头,觉得任虎现在才想明白,实在太傻了。 任虎非但没有生气,还笑着偷看了熊英子好几眼。 当晚,耿寨主安排空屋子给三人休息,第二天他们吃完早饭,就准备离开了。 桃源寨早餐吃的是素包子,虽然没有肉,但有野菜、木耳、碎粉条和腌萝蔔丁,混合在一起香味十足,再喝上一碗熬得香香稠稠的小米粥,熊英子撑得直打嗝。 「我真不回去了,我就要留在这,这里东西好吃,不像咱们山寨吃的都是猪食!」熊英子打着饱嗝说。 耿寨主气道:「闹什么闹,你赶紧跟我走!别让耿叔叔看着笑话。」 「令爱想住一段时间也可以的。」耿寨主摸了摸鼻子,对比之下,他觉得自己儿子真是很懂事。 「我可是要去江南走走,你确定不和我回去?」熊寨主自有办法对付自己女儿。 「我去!」虽然桃源寨有很多美食,但是江南肯定有更多好吃的啊,她长这么大,去的最远的是晋州,当然嚮往江南了。 但她走的时候,还是依依不捨。拎着任虎从迟言那要来送给她几根腊肠,一步三回头,最后嘆了口气,毅然走上吊桥。 任虎站在桥边,一直等到看不到对面的人影,才回到聚义堂。 他们走后,下山卖木珠子,採收物资的事马上被提上了日程。事不宜迟,经过两位寨主商量,山寨决定第二天就派人去晋州。 耿少行赶紧说迟言和大锤想一起去,又找了很多理由:「爹,小言他要採购的东西和调料咱们都不认识,他想自己去挑选一下。大锤人也机灵,他来山寨好几年了,还从来没下过山,我们真的不是去玩,也不会自己乱跑,都听马逍大哥的。」 耿寨主本来想让他不要胡闹,但迟言去买食材和调料确实是正当理由,之后一段时间可能就要困在山上,也该让大家吃好一点。 想了一下,他干脆同意了,反正有马逍和任虎带队,他还是放心的。 耿少行听到他爹同意了,兴奋得一蹦三尺高,飞奔出去找两位好朋友,想立刻就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 晋州城,我们来了…… 第27章 干辣椒 虽然走了很长一段山路,又在马背上颠的屁股疼,但迟言一路都非常兴奋,一点也感觉不到疲惫。 他们一共骑了三匹马,任虎带着迟言,马逍带着大锤,耿少行骑术很好,可以自己单独骑一匹。 春光明媚,一路绿草茵茵,坐在飞奔的马背上,春风肆意,人也不禁生出一派豪情。 中午赶到雾县,他们没有进城吃饭,只是在官道边找了个歇脚的茶棚。拴好马,放上草料,让马也休息一下。 他们要了壶最便宜的茶,吃自己带的包子。 店家也提供简单的饭食,但大多数过路的客人为了省钱,都自己带吃的,所以看他们喝茶吃包子也不介意。 「咱们这包子凉了竟然也很好吃。」耿少行吃完包子拍拍手,喝了一大口茶。 店家听他说凉包子好吃,不禁看向他们。迟言手中包子还没吃完,店家特意多看了几眼包子馅,里面黑色、绿色、黄色还有透明的食材混合在一起,他分辨半天,也没看出是什么馅的。 等一行人吃完包子、餵好马,付了铜钱出发,店家才后悔自己胆子太小,看他们拿着刀剑,没敢拿摊上的包子和他们换一个尝尝。 傍晚时分,终于到了晋州。 晋州的城墙由青石建成,比雾县的城墙高上不少,足有三丈多高。门口站着守兵,马逍递上几人的路引,又偷偷塞了一小颗碎银子,守兵随意看了看路引就让他们进城了。 他们的路引也不能说是假的,只能说半真半假,纸张和大印都是真的,只是内容是他们自己填的。 进了城门,其他三人牵着马,迟言和大锤跟在后面,他们俩都第一次来晋州,好奇的四处张望。 城内并没有迟言想像中的威严古城,城门附近路两侧都是房子,没有高楼,路上也没有古代电视剧中熙熙攘攘的人群。 百姓衣着也都以麻布和棉布为主,偶尔才能看到一个半个穿绸缎的。 迟言觉得晋州府城不过如此,还没有后来修建的一些古城看着大气,大锤倒是兴趣不减,对路过的每个店铺都想凑上前去看看。 他们还住上次的客栈,要了一间有大通铺的房,五个人可以住在一间。不但房钱便宜,人都在一起,遇到事也有个照应。 迟言本来是个出行必须头等舱、五星酒店的人,现在住大通铺,他也觉得能接受。俗话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但境遇和环境一边,简朴起来也没那么难。 自从来到这个时代,迟言的睡眠质量就特别好,晚上早早躺在床上,一会就能睡着,根本听不到任虎打不打唿噜。而且,就算有唿噜声,也不影响他的睡眠,根本吵不醒他。 晚上他们就在住宿的地方随便吃了碗宽面,也叫汤饼,简单洗漱一下就睡了,第二天还有很多任务。 第41页 这个宽面吧,迟言觉得不好吃,面不劲道,汤也不好喝,吃得没滋没味。但他还是把自己的半碗面吃光了,耿少行则吃了一碗半,吃完说了一句:「可真难吃!」 原来不止迟言觉得难吃,他们几个都觉得不好吃,但是这可花了钱的,肯定不能浪费。出门在外,要求只能降低,只要能吃饱就行。 一夜无事,第二天早上他们没有在店里吃饭,任虎在附近找到了卖包子的摊子,买回一袋包子。 包子说是肉菜包,但里面只带着一点点肉丁,剩下都是大白菜。同样是白菜馅,和迟言做的相比差远了,调味很一般。 简单吃饱后,马逍和任虎去联繫卖手串,走之前让迟言他们三个在客栈等着不要出去。 耿少行本想出去逛逛,迟言怕他万一惹麻烦,赶紧把他拉住,三个人就在房间里干等,耿少行和大锤无聊到在屋里来回踱步。 直到快中午,马逍和任虎才回来。 迟言看了他们两人的表情,马逍表情不明显,但任虎脸上明显带着喜悦,这说明他们带来的那些木珠手串卖出去了! 「咱们那些手串卖了八十多两!」任虎自己说了出来。 马逍点头:「是的,加上我们带的二百两,能买很多物资了。咱们吃完午饭下午就去採购,争取半天内全部定下来,明天天一亮就往回走。」 「是要抓紧了,今天我们经过府衙,看到门口贴了悬赏告示,上面竟然有耿寨主,还有雄风寨的熊寨主,看来官府真的要行动了。」任虎补充道。 他们也顾不上细聊怎么卖的手串,也没出去吃饭。就在店里随意吃点馒头,喝几口汤,赶紧出发採购粮食和物资。 还是上次的那条街,耿少行甚至还记得那家海产店,他还想去买海带,可惜店家根本不再进货了。 迟言看了看店里的海货,瑶柱、鱼干等看着品质都还可以,但不是他们能买得起的,最后倒也没有空手而归,他买了一罐小海米,以后做馄饨或者做汤都可以放点提鲜。 到了熟悉的粮铺,发现米面价格比去年冬天又对上两成,来买米的城里百姓也在感嘆粮食太贵,快要吃不起了。 幸好山寨有卖珠子的八十两作为补贴,加上原来带的钱,足够买半年的米面粮油了。 在粮铺里,迟言终于见到了没脱壳的水稻,这里面可就是大米了!半年没吃过米饭,看到真是让人激动万分。 迟言下山的时候,任大娘给他拿出五两银子,就是发现文玩核桃的奖励,他知道进城肯定要花钱,就没推脱,所以他想用自己的钱买一些水稻回去 见迟言想买水稻,任虎问了老闆价格。原来南方去年水稻高产,价格竟然和黍米差不多,就和马逍商量以山寨的名义买几百斤。 接着又去油店买油,去酒坊打酒。 迟言发现这里酒卖得很贵,马逍也只定了二十坛,是店里倒数第二便宜的品种,也就是山寨过年喝的那种。 迟言很好奇最贵的酒是什么味道,度数能有多高,但他身份是个孩子,不太适合买酒,他眼神一转,就有了主意。 「任虎哥,我做菜时需要烈一点的酒,去腥用的,咱们能买一坛吗?」迟言自然的问道。 「那就买一坛吧,掌柜的,哪个酒最烈?」任虎问。 最烈的酒,果然是酒坊里面最贵的那款,价格是他们之前买的那款酒的两倍还多,一坛就要半两银子。 「这么贵,要不还是不买了,我用其他办法去腥。」迟言看向任虎。 任虎听到价格也有些犹豫。 「半两银子咱们山……咱们还是付得起的,买!」耿少行拍板。 买完酒,接下来就是去买调料。 一进入专门卖各类调料的店里,迟言如同小老鼠进米仓,沿着架子一个一个看过去,然后每样报数量给店家,最后一起打包。 店里面调料种类不算多,就是上次耿少行带回去那些,没有发现什么新奇的,也没有花椒。至于迟言想找的辣椒,也还是没有。 他们之后又买了醋、糖等东西,基本上就差不多了。 天色还早,他们就在这条街上漫无目的继续走着。耿少行在看能不能再捡个什么便宜,迟言则在努力挖掘新的食材。 刚好经过一家种子店,山寨种植的种类太少,应该再补充一些才是。迟言一建议,其他人也觉得可行,万一以后真在山上下不来,大家还可以自己种菜。 于是他们又买了玉米、菠菜、韭菜、芫荽,姜等种子,能种的自己都可以种,反正后山还有空地。 迟言来这一趟,也就走马观花看了一下,除了採购,其他地方也没时间去。本来他也没想着去酒楼卖菜谱,从那些有靠山的大店里赚钱可没那么容易,说不定还会给山寨带来麻烦,还是不折腾为好。 去订车的时候,经过一家盆栽店,一个小二正端着一盆花扔到自家门前的垃圾筐里,迟言眼神匆匆扫过,感觉那盆就是辣椒,而且是干辣椒。 他给耿少行使了个眼色,耿少行瞬间领会,知道那盆是好东西,就上前找小二。 「大哥,你刚才扔的那盆东西可以给我吗?我看着还挺好看的。」耿少行上前问道。 「你要?那个十文钱。」小二打量了一下耿少行还有身后的迟言和大锤。 本来这就是处理掉的垃圾,是不要钱的,但看到有人问,又是个少年,小二价格随口就来。 第42页 「你这不是都扔了吗?怎么还要钱?」耿少行又说道,他不会傻到十文钱直接买,又被当作冤大头。 「那是我店里放杂物的筐,并不算丢掉,你到底要不要?」小二不耐烦道。 「我们是一起的,那五文钱可以吗?」迟言也走上前,大锤也跟在旁边。 小二看向说话的孩子,一张小脸十分精緻,像是哪家小少爷。 「五文就五文,你们拿走吧!这个据说是从番邦传来的,就剩这一盆没人买放干了,要不远原来价格可贵着呢!以后有什么需要的再来我们店里选。」他对迟言倒是客气。 耿少行上前小心翼翼的拿起那盆干辣椒秧,迟言也凑过去看,有颗辣椒掉到垃圾筐里,迟言伸手捡了出来,一个他也不想浪费。 小二有些好奇,忍不住问:「你们买这个干死的花秧做什么用呢?」 耿少行不知道理由,看向迟言。 「我家也有一盆这个花,我爹说是我娘没浇水所以干死了,我买回去向他证明一下,这个就是一年生的植物,到时间自然会干死,店里的也是如此。」迟言随口就是一个故事。 听得耿少行和大锤一愣一愣的。 顺利抱着干辣椒回去,迟言边走边一个一个数着辣椒的个数。一盆上一共有十多个干辣椒,等回去把辣椒种子倒出来,应该能种一小块地了,这样夏天就有吃不完的辣椒了,迟言想起来就忍不住流口水。 所有辣菜,我终于可以解锁了! 晚上迟言竟然头一回没睡安稳,心里一直都在想着他的辣椒。他已经把辣椒一个个摘了下来,装在布袋子里,放在枕头旁边,闻着辣椒的气息入睡。但还是一直不放心,总怕辣椒丢了。 早上一起床,就马上把辣椒揣进怀里,紧张得像是得了什么绝世珍宝。 出城前,有一条小街,里面很多小玩意,但前面三个人牵着马,迟言和大锤在后面没时间细逛。 里头有一家卖木簪的摊子,迟言想起任大娘的木簪非常简陋,就快速买了一根祥云形状簪头的,准备回去送给她。现在他没有什么钱,等以后赚钱,一定要买银簪甚至金簪。 他看大锤盯着做糖人的摊子,就拍了一下他:「你选一个,我送给你!」 「我也要!」耿少行牵马在前面回头喊。 于是迟言买了三个糖人。 大锤选了一头麒麟,迟言自己随手拿了个小兔子,给耿少行拿了一匹骏马的。拿上糖人,追上前面的任虎他们,得赶紧出城了。 到城门口时,他们发现城门口聚集了很多流民,官兵不让进,流民就往前沖,被官兵又踢又打,好几个人受伤倒在地上。 山寨众人看着很难受,迟言也第一次真正体验到什么叫民不聊生。但这群流民人数太多,有几百人,就算带回山寨,也不是山寨能承受的。 他们只好默默的往城外走,狠下心不回头看。 回去的路上,大家要跟在车后,所以马速不快,人也没那么紧张了。在晋州这一天两晚,随时都处于紧张的状态,怕手串卖不出去,怕被人发现是土匪,怕官府提前出兵,他们来不及採购粮食,心头提到了嗓子眼。 所以除了採购必须物资,他们根本不敢闲逛,但是迟言还是非常满足。仿佛他此行,註定就是为了那颗干辣椒秧而来。 等到雾云山下卸完货,大家长出一口气,终于彻底放松下来了,还是回家好啊! 第28章 大米饭 回到山寨时天色已经漆黑,大家点起火把慢慢搬运物资,吊桥平时走还行,但运起东西确实不方便。 这次迟言他们只是急匆匆的一趟出行,已经让其他少年羡慕了,都跑出来接他们。 好在古代外出限制较多,当时的村民也习惯于在一个地方呆着,有的人从出生到死亡,甚至都没出过生活的村庄。 要不然这样一直封闭在山上,人早憋出抑郁症了。 迟言搬不了重的物资,把调料放到食堂,就赶紧回家整理他珍贵的辣椒。 任大娘和任虎还没回来,他自己点上油灯,拿出做化学实验的细緻劲,把干辣椒一个个剪开,种子倒在一边的纸上,辣椒放在另外一边。 十几个辣椒里面有几百颗种子,只要能种出苗,那就是一片辣椒了。 种辣椒需要育苗,迟言不会,还需要任大娘帮忙。山寨之前已经种下了不少蔬菜,最近有的都已经发芽了,现在种辣椒稍微有点晚,但应该还来得及。 至于辣椒外皮,迟言也在纠结要做成什么,因为实在太少了。最好的办法还是压成辣椒粉,做菜的时候撒上点,应该能多吃几次。 「小言你这是在做啥呢?」任大娘开门进来,看迟言聚精会神的对着油灯坐着,手里还拿着东西。 「任大娘,您回来了!我在收集辣椒种子。」他回头道。「您过来看,这个红色的就是辣椒,白色的是他的种子。辣椒是一种做菜的调料,吃着比胡椒辣很多,我掰一块您试试。」 说完,他真掰了一小块红辣椒皮递给任大娘。他刚才其实也偷偷尝了一块,确实是辣的,没有朝天椒、小米辣那么辣,就是普通尖椒的辣度。 任大娘有些犹豫,她从来没见过这个东西,颜色红红的,这不会有毒吧? 但迟言的样子,对辣椒好像很熟悉,应该不是有毒的。她接过小小的辣椒片,放入口中,还没咀嚼,就感受到了辣味。 第43页 「果然很辣!这个能做什么菜呢?」她把辣椒吐了出来,好奇的问。 「那可多了,很多菜加入辣椒,味道马上不一样了!但我们得先播种,等结出来辣椒,就可以用来炒菜了。这种辣椒新鲜时是绿色的,成熟后慢慢变红,怎么都好吃。」迟言眉飞色舞。 他说完突然想自己买的簪子,赶忙从袋子中拿出,还把剩下的银子和铜钱都拿来出来。「大娘,这个是我给您买的木簪子,您戴的那个太旧了,您看这个祥云形喜欢不?」 「你这孩子,就乱花钱,给我买什么东西,我这么大岁数了,整天就在山寨里带着,戴啥还不一样。」她虽这样说,但手却马上接过了簪子,把头上旧的拔掉,试戴起来。「怎么样?」她笑着问。 「很适合您!」迟言认真看了一下说。 迟言又把剩下的钱交给任大娘,还是让她帮自己存着。 过了一会,任虎也回来了,看到任大娘的新簪子,顿时觉得自己这个儿子做得不太称职,还要小言想着给买的簪子。他心中有些内疚,想着以后一定要多关注娘亲的需要。 …… 第二天,吃着食堂的小米粥、大馒头和菠萝干,迟言才觉得活了过来。出门在外时一路风尘僕僕,在晋州也没吃到什么好的,还是回来吃饭舒服啊! 早上他就把辣椒磨成了粉,用一半炸了辣椒油,拌萝蔔干时加了一些,萝蔔干吃着香了好多。 山寨众人吃早饭时也注意到了,今天的萝蔔干分成两种,可以自己选择吃辣或者不辣的。 辣萝蔔干也就是微辣的程度,大多数人都能接受,只有完全不能吃辣的人才吃不了。 吃到辣萝蔔干,耿少行和大锤马上就想到迟言宝贝疙瘩一样抱着的辣椒,原来真的可以用来做菜,加一点辣椒,连萝蔔干都变得更有风味了。 山寨其他人也都很喜欢,表示辣萝蔔干配馒头和粥特别合适,又香又开胃,就是更费馒头和粥了。 吃完早饭,迟言就迫不及待的想把水稻磨成大米,半年没吃过白米饭,他想得快发疯。早上又吃到了辣萝蔔干,满足了一个心愿,现在就差米饭了。 为了保证大米的新鲜,他只是先找人磨了一百斤左右的稻谷,看着白花花的大米经过几次研磨,慢慢从壳内钻出来,迟言心情激动万分。 当天晚上,他就煮了大米饭,本地很多人更爱面食,所以食堂也做了馒头,每个人可以选择自己爱吃的主食。 米饭一蒸好,迟言连菜都不用。直接先干吃了半碗。「就是这个熟悉的味道啊!」 他就像戒主食几个月后,终于吃上米饭的减肥时期的自己,简直激动得涕泪交流,谁让他就喜欢这种精緻碳水啊! 山寨里其他人确实无法理解迟言对米饭的感情和热爱,本地以面食为主,平时也很少吃白米饭。有人觉得吃米饭也不错,也有人觉得米饭吃不饱,得吃馒头才实在,吃了管饱。 没想到耿少行也爱吃米饭,后来才知道原来他娘是南方人,小时候家里也经常吃米饭。只是他娘没了后,耿寨主带他来到桃源寨,就是食堂做什么吃什么,也几年没吃过米饭了。 为了配米饭,今天迟言可是把腊肉、腊肠拿了出来,煮熟之后用大葱炒了,里面还加了一点珍贵的辣椒粉。 配着炒腊肉,耿少行足足吃了三大海碗米饭,迟言饭加菜也没吃上一大碗,看来身高体重长不过人家也是正常的。 接下来几天,就是播种各种新买回来的种子,包括迟言的辣椒,都种了下去。 菜是种完了,土豆也种了,但如果真被围在山上,米面和蔬菜是有了,也不能没有肉啊! 当天,耿寨主赶紧派人就近去雾县买一批小猪崽和小鸡回来。另外也可以偶尔去后山打打猎改善伙食,间断性还是可以吃到肉的。 大家都觉得食物很充足,谁也不相信官兵真能围困一个小山寨太久,那样太浪费兵力、得不偿失了。 晚上,去雾县的两个人急匆匆的回来,过了吊桥就让人赶紧把吊桥升起来,很怕后面有官兵跟上了。他们放下东西,就慌忙找耿寨主汇报情况。 「寨主,我们回来时看到两三千官兵刚刚到雾县城外,不知道是不是冲着我们这里来的。」他说。 耿寨主觉得非常有可能,之前他已经和全山寨的人通报了官兵要攻打山寨的事,如果有谁不想留在山上可以赶紧下山离开,但是没有一个人走。 他们都是在家里被欺压得过不下去才上山的,或者是被救回来的,家里早没亲人了,下山没有地方可去,再说他们也不想下山。 在山寨里有吃有喝,也能参加各种劳动,为山寨做贡献。几年来,住得非常喜欢,早把桃源寨当成了自己的家。 就连迟言,也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把任大娘、任虎、耿少行和大锤当成了自己的亲人。姚显在他心中,早就是自己的良师。至于耿寨主,就还是他的救命恩人,让他尊重的寨主。 知道官兵要来了,耿寨主也第一时间召集大家,通报了这个情况。 但大家聚在一起聊天,表示都不担心。山寨前面就是天堑,另外三面又是深山,谅官兵也攻不上来。悬崖够宽阔,普通的弓箭射程也就到演武场,根本射不到房屋处,就算射火箭都实现不了,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再说山寨里就这两百来人,他们也不杀人越货,也没有作恶多端,山上也没有什么金银财宝,官府估计也不会太在意他们山寨。 第44页 结果就是大姐都这样的想法,让山寨从上到下都掉以轻心了,导致最后出现惨痛的结局,但这都是后话了。 眼下,大家斗志昂扬,每天播种、除草、磨木珠子,手上有事干,食堂有饭吃,即使危机就在眼前,也没当回事。 迟言看到大家都这样,反而有了一丝危机感,官府为什么开始剿匪?是不是转移注意力的一种方法,那是晋州一地剿匪,还是全国都在剿匪,这性质有不一样了。 迟言看向姚显,他一直也没表态,似乎也在沉思。 但不管怎么样,现在也只能继续留在山寨了,反正也没有其他地方可去。如果官兵真攻打过来,起码还可以躲进后山,饼来将挡,水来土掩吧! 耿寨主也不是完全没安排,他调整了巡逻人数和频率,吊桥派了两个人守着。为了防止值班人员睡着,不能及时发现情况,改成白天两个时辰一换班,晚上一个时辰一换班。 同时,他还安排人员分班次巡逻,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一天,大家都跟着往山崖对面看,等了一天,没有官兵来。 第二天,大家继续伸长脖子看,还是没有人来。 第三天,依然非常平静。 几天前,大军就到了雾县城外,到现在也没来,是不是说明他们不会来桃源寨了呢? 又过了两天,大家已经开始坚信不会有官兵攻打他们了!结果,狼真的来了…… 「报,寨主,对面小山树林有大批人马,正朝着山寨过来!」 中午时分,巡逻的兄弟急慌慌跑进聚义厅。 耿寨主本来在椅子上坐着,听到后马上坐了起来,说道:「果然来了!贤弟,我们一起出去看看。」他叫上了姚显,一起往演武场走去。 到了之后,耿寨主马上先让守吊桥的人下来,防止对方用箭射。大家也都选择站着演武场最里侧观察对面情况,这里在箭的是射程之外。 果然,没多久,山崖对面就占满了官兵,而且队伍向后延伸很远。他们先对着山崖和吊桥研究了很久,看到演武场有人,又让人射了几箭,箭刚能射过山崖,但只能到演武场中间,最远的箭离人还有好十几丈。 之后他们开始砍树,砍倒了小山上最高的一颗树,想让树倒向悬崖,形成一个天然的桥。 但是这颗根本不够长,一倒就直接掉进了山崖。 只见他们在对面想了各种办法,都没办法过来山寨这边。 等到傍晚,他们换了思路,开始派人喊话。「桃源寨的人听好了,只要你们放下吊桥主动投降,我们可以既往不咎。」 「投降个鸟,你们赶紧滚,我们才不会上你们的当!」这边有人喊。 对面接着喊:「你们不要冥顽不灵,现在投降有宽大处理,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不然等我们攻打下来,你们可就没命了!」 「为了显示诚意,我们先让大军撤走一半,你们不相信可以看着。」对面喊话人又说。 果然,一会就听到对面有很多人一起下山的声音。 耿寨主觉得,他们现在以不变应万变,就是不理对方。对面暂时看着也没有什么办法攻打他们,所以干脆喊大家去食堂开始吃晚饭。 官兵原来还能看到桃源寨一些人在那边看热闹,现在竟然唿啦一下,人都进了一个房子里。 刚才有官兵注意到那个房子的烟囱冒烟,猜想山寨的人都进去吃饭了。 大军虽然走了一部分,但还剩一千人在这留着。他们以为小小一个山寨,过来有半个时辰就搞定了,所以根本粮草都留在山下,没带上来。 看着对面土匪都回去吃饭了,官兵们也越来越饿。带队的头目自己也饿得烦躁,干脆决定带大家先回去山下起灶吃饭,然后再仔细商议怎然攻打雾云山。 和官兵这边情况不同,山寨食堂里气氛非超好,大家一边嘲笑官兵,一边吃了食堂用心准备的晚饭。 等吃完的人出去一看,发现对面一个官兵没有,竟然真的全撤离了…… 第29章 过来呀 第二日,官兵并没有来。 寨里有些人觉得,官兵这是直接撤兵了,但大多数人认为他们回去想过吊桥的办法了。 不管怎样,山寨里依旧如常,不一样的是防卫力量的加强,岗哨和巡逻都一丝不敢松懈。 这样又过了三日,更多人认为官兵真的放弃了。 原来,官兵见桃源寨难攻,直接转头去了雄风寨,结果见到的是大门敞开的聚义厅,空空荡荡的几排房子,连一个人影都没有。 他们不甘心的到各出搜索,发现确实人都走光了,所有的粮食、财物也全带走了,连一条狗、一只鸡都没有留下,只留下一个空寨。 带队的副将姓孙,来之前信心满满,想靠着剿匪立功,没想到他分到了两个小破山寨,还没开打就都吃了闭门羹,一个根本进不去,一个更是直接没人了。 他满以为凭着两千兵力自己不出三天,就能把这两个小土匪窝全部打掉,没想到现在像是一拳打在空气上,有力气没处使,搞得他非常暴躁。 如果就这样无功而返,那实在太丢人了,肯定被同僚嘲笑死。人家大部队去打那些联合起来的山寨,看不起他所以给了两个单独的小破寨,结果竟然…… 孙副将没脸直接回去,不攻下桃源寨,他根本没法回去復命。他发狠道:「出发,去桃源寨!耗也要把这群土匪耗死在山上,就不相信他们没粮食吃了还不投降。」 第45页 第五日,官兵又出现在桃源寨的山崖对面。 孙副将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好派人去骂战,刺激一下对面山寨里的人,他觉得土匪嘛,都是乌合之众,受不了言语刺激,说不定就放桥下来了。 「你们这群缩头乌龟!就知道躲在娘们□□里,根本不敢出来!」 「敢不敢出来和军爷们真刀真枪打一仗,就知道躲算什么本事!」 「一群孙子,特别是姓耿的,当什么寨主,不如给爷当孙子吧!」 …… 耿少行听到对方官兵骂他爹,气得拿起枪往外沖,马上被耿寨主喊住了:「干什么去!别冲动,小小激将法都忍不了!」 「我没冲动,就出去晃一圈,气气他们。」耿少行解释道。 耿寨主无奈摇头。 旁边的姚显微微一笑:「他还小,沉不住气也是正常的,让他出去玩一下也无碍。」 被官兵围住之后,寨里人习惯性聚集在聚义厅和食堂,食堂的门开着,有按耐不住的,早就想出去骂人了,可是没有寨主的命令他们不敢动。 看到耿少行出去了,食堂也一唿涌跟着出去了二十多个人,包括大锤也出去看热闹。迟言忙着做晚饭,没有跟出去。 他们站在演武场上,但没有太靠前,确保人在箭程之外。 「您这群狗腿子!我们就不出去,气死你们!」 耿少行并不会骂人,骂起来并没有什么气势。 但山寨有能骂的啊! 他们也跟着骂了起来,一时间各种问候器官的脏话满天飞,骂人的汉子这下可真是骂爽了。 孙副将气得拿出弓箭,搭箭射向山寨这边骂得最厉害的人,一个长着络腮鬍的汉子。 看到有箭射过来时,人习惯性会紧张,但他们发现飞来的箭越来越没力,离人还好几丈远就彻底落下了,别说射人,连地面都没扎进去。「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也。」何况他们用的还不是强弩。 山寨众人哈哈哈大笑,大锤发挥天赋,还故意往前走几步,摆出各种姿势气官兵玩。 「来呀来呀!来抓我们呀!」 「哦,想起来了,原来你们根本过不来啊!哈哈哈哈哈哈……」 「我们要回去吃饭了,你们继续饿着吧!」 「看你们能围到什么时候,哈哈哈!」 …… 大家笑够了,也到了食堂开饭时间,大家一起去吃饭了。 「扎营!安灶做饭!我就不相信打不下来这群小毛贼!」孙副将气得大喊。 食堂今天晚饭吃的简单的麦米粥、花卷和咸菜,但大家依然吃得有滋有味,一边吃一边讨论官兵什么时候能撤走。 夜里,山寨虽然正常休息,但还是加强了巡逻力量。 果然,孙副将又想了个招数,在箭头上涂上火油,射不到山寨的房屋就射最近的树木,想一把火烧了山寨。 可惜距离还是不够,桃源寨早就把前面的树木砍伐一空,连吊桥的架子都包了铁皮,就是防止有人用火攻。 所以即使射再多的箭,还是都在落在演武场上,燃着燃着熄灭了。 他们折腾了半夜,没有一点进展,孙副将急得要命。 第二天,他听了手下的建议,派出一个小分队去云县、雾县及附近村寨贴公告,重奖悬赏提供匪徒及家属信息的人,希望能抓到部分雄风寨的匪徒,或者抓到桃源寨山匪的亲人,拿来作为人质威胁他们放下吊桥。 安排好这些,他带大部队人马继续在山上营房休息。 姚显想到官兵这边私下必有其他动作,好在外面应该没有对山寨有威胁的因素。尽管如此,他们依然要未雨绸缪。 山寨的演武场在官兵视线之下,已经不适合练功,他们就挪到后面田边官兵看不到的地方。 练武之外,大家做农活、养鸡养猪养羊,还有继续磨木珠子,人就是这样,有事干了,才不会一直想被围困住的事。 迟言也被任虎督促好好练剑,不知道是不是天赋真的不行,反正他使出的剑招就是看得别扭。 后来他干脆把花哨的招式简化掉,只练习杀招,管他好不好看,实实在在才最有用,任何时候,保命才最重要。就像大锤,人家跑得快,同样情况下,就比别人多了条生路。 春风和畅,众人已经换上春衫,各自拿着武器刻苦练习,几只小狗在其间跑来跑去。 背后是巍巍青山,脚下是绿油油的菜地,面前是一片房屋,隔着小路可以看到演武场和山崖对面。 对面官兵们就在小山上搭的军帐,一个个像小坟包一样,布满了小山一侧。 如果不去想现在对峙的形势,这是多么美好的春天啊! 一转眼又过了五六天,下山的小队官兵抓到了两个雄风寨的人,审问之后得知山寨已经解散,财物分给了大家,寨主也往江南跑了。 但是官兵一直没找到与桃源寨有关联的人,孙副将派人先将雄风寨的人压起来,他打算继续死守桃源寨,不相信找不到漏洞。 又过了几天,还是没有任何新进展,孙副将实在等不下去了! 折腾了这么多天,剿匪没有任何进展,对面山匪似乎粮食充足,知道官兵过不去,拿他们没奈何,整天根本也不把官兵当回事。 无奈之下,孙副将只好写信给主将请罪,顺便报告了这里的情况。 第46页 过几天上面回信,把他骂得狗血淋头,然后让他对山寨假意招安。 招安无非是许诺官职、金银,把对方吸引过来,之后就好处置了。 孙副将安排了一个伶牙俐齿的小兵,又开始对着桃源寨喊了起来,毕竟距离那么远,不大声喊对面根本听不到。 「……只要你们归顺了朝廷,我们将军承诺给耿寨主请封七品参军,以后就在军中任职,山寨来的手下仍旧归寨主管辖,以后大家一起为皇上效力,这可是光宗耀祖、光耀门楣的好事……」 大锤听得稀里煳涂,问迟言:「对面他们在喊些什么啊?」 「在劝寨主投降,说朝廷可以给他个小军官噹噹。」迟言解释给他听。 大锤马上愤愤道:「那肯定是骗人的,官府说的话那还能信,我家的田地就是被县令小妾的哥哥给抢走的,我爹告到官府也没有用,还被打了二十大板,在家躺了半个月,回来身体就不行了……」 「我这辈子最恨官府的人,山寨里哪个人不是被欺负得走投无路才落草为寇,幸好耿寨主宅心仁厚,现在谁也不想离开桃源寨,这就是咱们的家。」大锤接着说道。 冰牛奶 迟言倒是没经歷过这些,但作为一个孩子,在这个年代他一个人也是生存不易,桃源寨也算他的安乐窝了。 他安慰大锤:「不用担心,山寨没人会相信官府说的那套,耿寨主也不会接受招安。」 「就是,我爹怎么可能相信他们!」耿少行凑了过来插话道。 任凭官兵这边喊得再多,山寨里根本没人搭理他们,孙副将又气得骂骂咧咧:「奶奶的,简直是对牛弹琴,给脸不要脸!」 「天黑了,先吃饭,明天再喊!」他回到帐篷内,看到桌子上的馒头和稀饭,不乐意道:「怎么顿顿吃这个!人家对面土匪都比咱们吃得好!」 这他还真说对了,桃源寨吃的确实比他们吃的好。 他们种的小葱、生菜等都可以吃了,刚好吃新鲜的蘸酱菜。清粥小菜配上烙饼,夫復何求啊! 其实,春天就是青黄不接,能吃的东西少,做饭的人也犯愁,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肉、没有海鲜,青菜也只有刚长出那些,每天也想不出什么花样。 「耿少行,你不是说后山有小溪吗?要不咱们去抓点鱼吃吧!」迟言忍不住念叨。 「抓鱼?对哦,小溪其实离得不远,来回不到两个时辰,沿着山边走就行,也不用进深山,我们也可以在近处打些野鸡、野兔改善下伙食,我这就去请示我爹!」耿少行这几天正无聊着,一下兴奋起来,跑去了聚义厅找耿寨主。 耿寨主听了没有拒绝,想了想竟然同意道:「去吧!去吧!我让虎子带你们去!」 第30章 桃花林 耿寨主坚信他师兄师姐的能力,他们建的桃源寨有如铁桶,轻易不会被人攻破。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还是有一丝不安,这不安感像一朵小火苗,在心里窜来窜去。 这些年来,山寨没有发展扩张,一直安安稳稳,没有遇到大的危险,也没有做惹人眼的大事,尽量隐藏起来,算是十分低调。 但他们依然被官府盯上了,虽然暂时很安稳。但是官府中人来过这里,就很难不产生疑虑。 为什么这个小山寨能建在山崖之上,为什么又能修建起如此大的吊桥工程,这背后没有高人谁会相信?这势必将引起更多人的注意,以后山寨很难恢復以前的平静了。 作为寨主,他此时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因势而动,守着一天是一天。 耿少行还是孩子心性,但孩子终要长大,要学着自己独立,能去山上疯玩的岁月又有几许呢?去吧!让他们去撒欢吧! 他撒腿就跑去食堂,和大家商量明天去后山小溪抓鱼的事,统计了人数,让大家各自回家准备工具、袋子,约定明天早饭后就出发,当天晚上天黑前返回。 他们商量得热火朝天,聚义厅里,只剩下耿寨主和姚显。 姚显拿起茶壶,给耿寨主添了茶。 「贤弟,你有时间吗?突然想聊聊。」耿寨主情绪似乎有些低沉。 「当然,只要您不嫌我无趣就好。」姚显欣然回答。 「你一定对咱们这个桃源寨很好奇吧!我记得你刚上山时,仔细观察了很久。」 「哈……被寨主发现了,我确实有些好奇,是何人如此巧夺天工,在这么宽的峡谷悬崖之上修建吊桥,又建了一座山寨。可这山寨在江湖上却籍籍无名,实在令人费解。」姚显笑道。 耿寨主喝了一口茶,然后似是回忆道:「你有没听过江湖传闻中的奇人,叫水木真人的,传闻中她是鬼谷子传人,善五行八卦、奇门遁甲、机关暗器。」 「略有耳闻,但一直都是江湖传说,据说从未有人见过真人。」 「我见过一次她老人家,她虽然是位女子,却十分潇洒,她是我夫人的师傅。我夫人是她最小的徒弟,我们在塞北相识,又一起在大同府居住过一段时间,因为生小行的时候难产,我夫人身体越来越差。小行五岁时,一次她去酒楼买菜,遇到了知府的泼皮儿子,对她百般纠缠,我知道后一气之下将他斩杀。之后我们开始逃亡,几年换了很多地方住。一路上辛苦奔波,她身体越来越差,后来我们在雾县定居,住了没多久,她就亡故了……」 「她一直说想在这西北之地建一个世外桃源,我想帮她实现,就到处选地方,找到了现在这里。」 第47页 「桃源寨的工程是夫人的师兄师姐帮忙建造的,我夫人还没见到完成时的样子,就走了……她的尸骨就埋在后山的一颗桃树下,所以我不会离开桃源寨,我得守住这里。」 「这些年,我经常救些日子过不下去的百姓回来,山寨人越来越多,我们又加盖了些房屋,后来就慢慢形成了现在的格局。」 耿寨主断断续续的讲着,他眼前一片空芒,并没有看向姚显,仿佛在回忆中穿过时空,看到了自己年轻的爱人,正在桃树下对他巧笑嫣然。 姚显没想到一直严肃又沉闷的寨主,竟然有这样一段传奇经歷。 他一时不知如何劝慰,只道:「寨主是宅心仁厚之人,我当年也幸得寨主相救,我们这些人定当和寨主一起守住这里,守住夫人的桃源。」 耿寨主嘆了口气:「我觉得对不起去世的夫人,也对不起师兄师姐,对不起小行,如果不是我杀了人,就不用全家逃亡,她也许不会走得那么早。」 「寨主您忧思过重了,为保护夫人而杀恶人,您是至情至信;收留这么多受苦难的百姓,您是大仁大义。夫人在天上看到你和小行现在的样子,看到桃源寨热热闹闹,满是人间烟火,她也会欣慰的。」姚显不太擅长安慰人,但他说得十分真诚。 「嗯,其实我知道,你也不是普通书生,但对桃源寨没有恶意,也喜欢这里。还有迟言那个孩子,也是身份成谜,但能看出他也是真心喜爱桃源寨。我想,榕榕就算在天上,也在指引我找到爱这个桃源的人!」 原来他的夫人小名叫榕榕。 耿寨主虽然看似不太管事,也不算是聪慧之人,但对人对事看得却十分清楚。 姚显低头,但并未表明自己身份,耿寨主也没有问。 …… 第二天,任虎带着一行十多人出发去后山抓鱼,大部队人马还要守着山寨不能去,这个队伍主要是由半大少年组成。 他们在任虎的带领下,一路沿着山周边往前走,并未向大山中间深入。 春光从树叶名字 穿过来,满地的野花,紫的、白的、黄的,在光影斑驳里争相绽放。 再往前,有一片小小桃林,几十颗桃树花雨纷飞,毕竟已是晚春,即使山中温度低一些,也到了落花时节。 「这里好美啊!」迟言赞嘆道。 只见耿少行走到桃花中间,在一处停了下来跪拜,还从袋子里拿出馒头和香烛祭拜。 拜完走出来和大家汇合,他这才说:「我娘就安葬在这里,她喜欢桃花,我爹就种了这些桃树。」 「没事,咱们继续走吧!」见伙伴们都不敢说话,耿少行说道。 天气不冷不热,一路上绿树成荫,偶尔有小兔子、松鼠从身前跳过。 看到兔子,他们马上反应过来,这可是盼望已久的肉食,马上拿出弓箭,去追赶兔子。 一路上,他们边走边打猎,一会追兔子,一会赶野鸡,甚至还看到一个小鹿,但它太小了,就放走了。 到小溪之前,他们就已经打到了三只兔子、两只野鸡,看来吃到肉也没有那么难! 这条小溪是从山顶流下来的,到山下时流速变慢,形成了一条两米多宽的小溪。溪水不深,清澈透明,可以看到里面游着的小鱼小虾,但实在太小了 走了一个多时辰的众人,刚好有些累了,坐下开始喝水休息。 稍作休息,他们继续越往下走,水流在一处洼地形成了一片小巧的湖泊,阳光下,湖面波光粼粼,像是洒满了金子, 「湖光山色,美不胜收。大自然真是鬼斧神工,真是让人赞嘆。但是你们说,这湖里应该有鱼吧?」迟言虽然觉得风景美,但他更想吃鱼,所以前面还在赞美湖景,马上就问有没有鱼,神转折也真是笑死人。 「有的!」任虎回答。「我们以前抓到过。」 「那咱们没有网怎么捞呢?」迟言提出疑问。 其他人纷纷喊道: 「可以用竹竿削尖了扎鱼!」 「我能下水抓!」 「我会钓鱼,但是没有鱼钩……」 说完,大家都开始行动起来,有的去削扎鱼的杆子,有的已经晚起裤子下了水。 迟言和大锤个子矮,不敢下水,只能在岸边看着。 小湖泊里的鱼常年没人来抓,反应不算特别快,任虎很快抓到一条,一甩手扔到了岸上。 大锤和迟言马上跑了过去,争相按住在地上乱蹦的鱼。这是一条一斤多的草鱼,迟言马上脑子里都想出了好几种做法。 耿少行削了一个竹籤子,也下了水。不一会儿,还真被他发现了一条大鱼。 他瞄准后一签子扎了下去,本来他是势在必得,可扎出去的竹籤子,拿出水面还是空空的,并没有鱼的身影。 他不甘心的继续找鱼,势必要抓一条比任虎那条更大的。 「小行,你扎下去时,要稍微往前一点,我们看到水里鱼的身影,要比实际上偏一点。」迟言想起了折射原理,对耿少行喊道。 耿少行点头,又瞄准了下一条鱼。这次他稍微偏了一点点,没有对着正中间,一签子下去,他感觉扎的了东西。 果然,这次他扎到了一条大鲤鱼! 「哈哈哈……」这个好胜心极强的少年,终于忍不住开心的笑了。 但一回头发现,其他人也抓到了鱼,任虎又抓了好几条小鲫鱼。 第48页 他赶紧把鱼扔上按,继续努力扎鱼。 经过大家一个时辰的努力,他们带的两个水桶都装满了鱼。 迟言带着大锤和另外两个少年在湖边处理抓到的鱼,还有刚才的打的兔子和野鸡,这么丰盛的食材,他们一会可以大快朵颐了。 迟言望着山林左右张望,嘴里念叨:「要是有蜂蜜就更好了……」 第31章 烤鱼了 「蜂蜜,这个我知道啊!去年打猎时,我看到离这里不远就有个蜂巢,不知道还在不在?」刚上岸的任虎说道。 「真的吗?那太好了!我们现在就去找吧!」迟言十分迫切的想去找蜂巢。 在任虎的带领下,不出十分钟,他们就找到了地方,果然有一个巨大的蜂巢挂在树上。 「你们躲远点,我跑的快,我来把蜂巢打下来,等蜜蜂飞走了你们再回来。」大锤自告奋勇。 大家相信他的速度,主动躲得远远的,看着他行动。 大锤拿着一个长长的木棍,对准蜂巢,一棍子打了下去。蜂巢晃了几下,「啪」的掉到了地上。蜜蜂如同一团黑云,瞬间蜂拥而出。 大锤早已经撒丫子开跑,但蜂群在他身后很快就要追上来...... 他赶紧拐弯甩掉蜂群,虽然他的速度真的很快,几乎就要飞起来了。但是人家蜜蜂是真的会飞,即使只有几只追到了他,被蛰到也在所难免。 所以,当他顶着脸上的三四个红包出现在大家面前时,大家想笑又实在不忍心,毕竟大锤这是牺牲自己保护大家啊! 回湖边时,大锤坚决要自己拎着胜利果实——那个大大的蜂巢。 这会儿,水里捞鱼的人都上了岸,食材已经处理好了,火堆也架了起来,就等大厨迟言开始烤鱼和兔子了。 他这次带来了调料,里面还特意些干辣椒粉。现在又有了蜂蜜,可以做蜜汁烤兔肉和麻辣烤鱼了。 哪怕还没开始吃,只看着火堆上架着的鱼和兔子,闻着它们散发出来的香味,一群人都口水横流了。 迟言先分了一只兔子给大家吃,自己没吃,他还留着肚子,一定要先吃烤鱼。 大家一致同意把兔腿分给大锤,算是对他小小的补偿。大锤恶狠狠的咬了一口甜丝丝、香喷喷的兔腿,顿时觉得被蜜蜂蛰也值得了。 迟言终于吃上了烤鱼,大半年没吃过鱼,现在一口咬下去,他激动得都快哭了。其他人也说:小言烤的鱼可真好吃呀! 他烤的是鲫鱼,个头虽然不大,鱼刺也有点多,但是味道极其鲜美。因为烤得火候得当,鱼刺都烤得酥了,除了最粗的刺,其他部分都可以直接吃。 今天的烤鱼真正是外酥里嫩,香气扑鼻。迟言吃了三条。觉得终于圆满了!吃这一次,他又可以坚持个半年了! 可惜他们没带锅,要不还可以煮个鱼汤,配上烤兔肉也不错。 剩下一桶大的草鱼和鲤鱼,他打算带回寨里,加点豆腐,大锅熬成鱼汤,全山寨的人一起吃。 吃完之后,熄灭火堆,他们看时间还早,又抓了一会鱼。回去路上,他们沿途又打了几只野鸡和野兔,然后才带着战利品回山寨。 晚风轻轻的吹着,夕阳西下,落日将树林染成了金红色,少年们快乐的唱起了山间小调,成了一副如诗如画的美景。 回去时,他们还带着那个大蜂巢,现场烤鱼烤野兔只用了一些蜂蜜,剩下的带回去,还可以吃很久。 大锤步伐轻快:「今天第一次进山,我真是太开心了,我们过几天还来吧!」 「还来被蜜蜂蛰吗?」有人调侃他。 他无所谓道:「如果还能打到这么大的蜂巢,还能吃蜜汁烤鱼烤兔子,挨蛰我也情愿了!」 「你想的美!」耿少行笑他妄想,哪能每次都遇到蜂巢,再说寨主也不一定同意他们再进山。 「真的好想再来,下次我想试试在湖面放几节木头,看能不能踩水行走一段。」大锤跃跃欲试。 「啊?这样真可以?」迟言呆住,难道武侠小说中的水上漂真的能做到? 有个少年道:「那大锤你得先学会游泳,要不掉下去就糟糕了!哈哈哈…… 大家也都跟着笑了起来。 回到山寨时,天已经黑了下来,山寨里早吃过了晚饭。 迟言还是先回到厨房,把带回来的野味先用盐腌上,放在阴凉之处。这个时候没有冰箱,冰也是金贵的东西,所以存放食物就比较麻烦。 第二天早上,迟言做了鱼头豆腐汤。 晚上,他一次性把野鸡和野兔都用大锅炖了,里面还加了土豆和粉条,稍微多放了汤,用汤泡米饭、蘸馒头都非常好吃。 炖野鸡和野兔的味道太香了,对面的官兵也闻到了似有似无的香味,他们天天稀饭和硬馒头,嘴里早淡出鸟来了,闻到香味都馋得不得了。 有的士兵忍不住骂骂咧咧起来:「那群土匪哪来的肉吃,做得真香,隔着山崖都能闻到!」 「八成是山上打的野味,我昨天远远看到过一只兔子,但太远了没追上。」 「咱们两千来人,一只兔子有什么用,还不够塞牙缝的,起码得杀几十只羊,才能吃个过瘾。」 「你们还想着吃羊呢?一会孙副将又来骂人了。咱们出来半个多月,除了在山下抓到雄风寨的两个土匪,剩下一无所获,孙副将都不知道回去怎么交差!」 第49页 「同样是当兵,人家总打胜仗,吃香喝辣,咱们天天在这吃风吹来的沙子,还不如人家对面土匪吃得好。」 「说真的,我觉得这群土匪的日子过得真不错!你看他们,每天虽然就在山上呆着,躲在后面练练功夫,干干农活,但每天准时吃饭,貌似吃得还不错,各个精神很饱满,和山下那些缺吃少穿的百姓看着明显不一样,比咱们很多官兵看着都精神。」 「确实如此,看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我都有些羡慕了!」 「可是他们是土匪,靠的是打家劫舍!」一个年轻的士兵插话。 一个老兵有经验的慢慢说道:「那你听过这个桃源寨抢过谁?」 「抢过……好像有大同的知府,还有……」 「那你想想,这些是好官吗?他们可曾抢过百姓?」 年轻士兵想了想:「是啊,我明白了!这是一群好山匪啊! …… 「别说话了!孙副将往这里看了!」旁边一个士兵提醒道。 大家这才安静下来,等着开饭,虽然又是那两样,但起码能吃饱,要不谁当兵啊! 当兵的原因不是必须得服兵役,就是为了领上军饷吃饱饭,毕竟这是脑袋别在裤腰带的事。 出去打匈奴保护家园大家愿意,可是对内打普通老百姓,这都是啥事啊! 很多事当兵的心里都明白,只是不敢不听上级的命令。 …… 孙副将这几天按上级要求尝试招安,但即使天天对山寨喊话,也如同石牛入海,完全没有任何作用 他现在宁可挨骂,也不敢再耽搁时间,赶紧把这边情况写信派人送了回去。上头到底是再派别人来,还是直接撤军,他等安排好了。 两天后,他收到了撤兵的命令。 虽然知道回去后可能会有惩罚,但也不至于太严重,他宁可被罚,也不想天天呆在这个小山包上耗着了! 确认官兵真的撤走了,桃源寨这次真的欢唿了起来…… 耿寨主也松了一口气,下令杀三只羊庆祝一下。 最近半个多月,大家虽然一如既往的过着日子,但是被官兵围着,心里还是很有压力。也就那群半大孩子不想那么多,还有心思进山里玩。 迟言主动请缨,要给大家做一次手把羊肉,这种吃法特别受山寨兄弟们的喜欢,他们一手拿着羊肉骨头,一手拿着小刀,边割边吃,觉得羊肉够嫩,还十分咸香够味。 但有的人觉得还是羊肉汤更鲜美,爆炒羊肉吃着更方便。 三只肥羊看着不少,但山寨人多,一个人也分不到太多,虽然不能十分满足,但也算解了馋。何况还有羊肉羊杂一起煮的汤,在春天喝了,好几个人第二天留了鼻血。 花开花谢,日出日落,就又是一天。 天气已经慢慢热了起来,但偶尔还会有一场倒春寒。在天气反反覆覆中,桃源寨又恢復了往日的样子。 早饭后恢復在演武场集合训练,孩子们也敢到处跑着玩了,姚副寨主的课也继续上了起来。 虽然一切看着似乎和被围时没有不同,但每个人的心情确是不一样的轻松自得。 但有些事又真的不一样了,今后一段时间,为了确保山寨每个人的安全,耿寨主不敢再安排人下山,万一被捉到了,很可能就是死路一条。 这种情况要持续到什么时候,现在谁也说不准。 他又专门给负责吊桥值守的几个人多次强调,一定要看好吊桥,不能私下放任何人下山! 第32章 取消息 一晃就是一个月,官府那边没有再派兵来,桃源寨也没有派人下山,所以根本不了解山下的情况。 但也不能说谁都没有消息,迟言去找姚显还书,一不小心就看到他放飞了一只信鸽。 姚显没有解释,迟言假装没看到,完成了还书借书的流程,淡定的准备告别离开。 「姚先生,那我看完这本再还给你您,我先告辞了!」迟言鞠躬告别。 他刚要抬起头,就听姚显说:「你放心,信鸽是给我父亲送信,我不会害桃源寨,也不会通风报信。」 姚显既然开口解释,迟言愿意相信他。 相处这么久,姚显对迟言来说亦师亦友,以他对人的直觉来说,姚显绝对不是一个坏人,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心怀天下,胸怀坦荡的人。 但是,他的身份绝对不是一个普通书生。 同样,迟言觉得姚显也猜到他不是京城某个厨子家族的后人,但肯定猜不到他的真实来歷,从未来穿越重生这样的事,实在是让人难以相信的。 迟言抬头直视姚显的眼睛,说道:「姚先生,我相信您!」然后才转头离开。 姚显心中一惊,刚才迟言看向他的眼神,完全不像一个孩子的眼神。那个眼神睿智中带着狡黠,狡黠里又有着真诚,实在让他一时难以形容。他觉得迟言已经看透了他,但他确实没有做伤害山寨的事,也算问心无愧。 他一直无法猜透迟言的身份,这个孩子通透练达、聪慧逼人,行为做事却并非大家子弟的做派,反而他做什么事都是一派天然,又那么爱做饭,真是太令人费解了。 其实,他收到的信是父亲让他回家的,之前和父亲因为原则性的问题发生冲突,而且父亲还逼婚与他,他实在忍受不才离家出走。 他相信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刚好也到处走走,看看大好山川,也看看普通百姓的生活。 第50页 没想到他没走多远,钱就被偷个一干二净。他当了玉簪,坚持往前走,到大同府时又遇到打劫的,只给他留下一身中衣,好在遇到了耿寨主,把他救了回来。 他本来还想去江南游歷的,但来了桃源寨就没捨得走,到现在已经快三年了。 父亲不知道怎么发现了他的踪迹,也许就是那次去晋州卖文玩核桃。之后,他就收到父亲的信,信的内容肯定是让他回家。 这次信里说祖母想他了,让他回去。他写了一封回信,表示今年回去过年,然后把信让信鸽带回去。 他离家三年,也该回去看看了,祖母即使身体健康,但年纪也大了,估计也十分盼着他回去。 迟言回到任大娘家后,放下借的书,第一次认真琢磨起桃源寨的前途命运。 之前他一直以为可以长长久久的呆在这里,直到自己呆腻了想去其他地方。但现在看来,桃源寨已经不稳了,官兵暂时不来,不代表一直不来,而且他们也不能一直坐吃山空,再过几个月粮食吃完,就必须得下山採购。 果然,这世间没有真正的世外桃源,谁也不能永远避世不出。 此时,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静观其变。 不过迟言并不担心自己的生存,他就算下山也很容易躲起来,一般人也不会觉得他是土匪窝里出来的。 到时哪怕先找个酒楼的厨师工作,应该是不难的。 他担心的是耿少行那个一根筋又冲动的呆子,如果没有了桃源寨,他怎么办?还有任大娘、刘婶她们,出去之后又怎么生存? 不过,现在也没有必要过分担心,桃源寨现在看还是安全的,就算再被围住,去后山打猎也能活下去。 本着未雨绸缪的想法,迟言每天练功的时间增加了一个时辰。他是个自私的人,也不想再死去穿越一次,而且不是一定就能穿越,说不定直接死翘翘了。 所以嘛,保护好自己的性命就是重要的了。 …… 又过了十余天,耿寨主和姚显商量,他们还是要派人去山下了解情况,要不一直闭门不出,真的成睁眼瞎了。 山寨里最让寨主放心的人还是马逍和任虎,两人都武功高强,且马逍做事懂得灵活变通,派他们两个出去最放心。 两人没敢白天下山,而是趁着夜色掩护,骑马直接奔向雾县县城。 天亮后,他们已经混在进城的百姓中,顺利进了县城。 看了城墙内贴的告示,他们才知道,原来这段时间官府一直在调查桃源寨众人的身份。 除了耿寨主,马逍、任虎和其他几个兄弟也被列入了通缉名单,但好在画像和他们本人一点都不像,画师可能全凭想像在画土匪,画得那是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谁看了也不会往他们两个身上想。 同时,墙上也贴了不少雄风寨的人的画像,大多数也画得不像。 但是耿寨主和熊寨主两位的画像十分逼真,简直像是照着本人画的,他们要是出来行动,被认出的可能性非常大。 看完这些,他们俩进入城中,准备找一家茶楼,听一听大家都在了什么,趁机打听一下情况。 他们之前有个固定提供信息的渠道,但是在最后一次抢劫家具后,山寨一直没再联络对方,怕给人家带来麻烦。 这次两人决定先自己了解一下形势,在不暴露对方的情况下,再看他那里有没有收集到有用的信息。 两人来到县城最大的一家茶楼,点了一壶茶,叫了两样点心,一边喝茶一边听其他人聊天。 茶楼里什么人都有,聊的东西也五花八门。果然,一会就有信息出现。 「你听说没,这次又要抓人服兵役了!清风寨主张袭不是联络十多个山寨起事嘛,听说现在队伍越来越大,朝廷要增兵镇压。」 「服完徭役服兵役,虽然能拿银子免了,但是银子也难挣,老百姓哪有这个钱,家里劳动力都被拉去当兵了。」 「据说皇上一心修道,朝廷里的事都是丞相说了算……」 「小声点,咱们升斗小民可别议论天家的事,说错了话要掉脑袋的……」 从他们都对话里,马逍整理出清风寨带头造反起义的事,至于皇上不管事,大事由丞相说了算,这早不是什么秘密。 清风寨规模很大,能打仗的壮年男子近千人,实力强悍的将领级人物也有八人,被称为八大金刚。所以他们寨带头起事,说来也正常。 其他跟随的山寨也是不想这次被官府打掉,反正横竖都是死,不如拼一把,也许还能搏个前程。真正作恶的几个山寨有没有投奔清风寨,这就不得而知了。 清风寨在道上的名声不错,在黑白两道都很有势力,官府这次剿匪把清风寨列入在内,相当于给自己树了大敌,并不算明智之举。 现在的北朝外有匈奴虎视眈眈,内部各地百姓生活穷苦,上山当土匪的越来越多,各地山寨发展壮大,可谓内忧外患,这可能也是剿匪的原因之一。 又续了两次水,煮的茶也淡了,马逍和任虎也没打探到更多消息,便交钱离开,决定去卖消息的那里打听一二。 路上不时能看到官兵巡逻,看来形势比较紧张,两人商量后分头行动,任虎去拿信息,马逍先去城门附近看一下情况,汇合后一起出城。 让人想不到的是,卖信息的竟然是一个屠户,开着一家卖肉的摊档。 第51页 「老闆,来三斤六两前腿肉,再要一个猪心,一起放在肉里。」任虎上前对暗号。 「好嘞!」屠户手起刀落,很快撑好了肉,又从案台下来拿出一个猪心扔到肉里,一起递给任虎。 任虎给了银子,拎着扎好的肉离开,然后直奔城门。 他们天黑前一定要出城,要不今天就回不去了。 第33章 起义军 出城果然查得非常严,守城的官兵对着画像一个人一个人的检查。 到了任虎这里,官兵看他拎着一包肉,不怀好意的斜眼道:「这么晚出城干什么去?」 「官爷,我爷爷明天过六十大寿,我买几斤肉回去。」任虎弯下腰低头道。 「过什么寿过寿,爷都没过生日,一个乡下老头子过什么寿,肉留下,你走吧!」官兵蛮横道。 跟在后面的杨逍急了,他知道线索就放在在肉里,都准备武力抢肉强行出城了。 任虎回头给他使了个颜色,让他稍安勿躁,先出城再说。 守城官兵拿了肉,没再难为任虎,直接让他出去了。可能他心情好了,后面也没在那么认真查看出城人员,接下来几人都顺利出城。 一出城,马逍就拉住任虎,这要是守城官兵回家吃到里面都线索,不但信息丢了,可就还要连累屠户。 「逍哥,那个猪心在我这,我到城门口前不放心,拿出来放在怀里了,还好他们拿了肉没有搜身。」任虎语气轻松起来。 马逍这才知道是虚惊一场,但一摸额头,满头都是汗珠。 两人赶紧上马,一路狂奔回山寨,回到山寨时,已经近亥时。 他们奔波一天,中午只吃了一些点心,晚饭完全顾不上吃,现在已经饿得先胸贴后背了。但他们第一时间向耿寨主汇报情况。 任虎拿出了猪心,耿寨主接了过来,拿到里面一个油纸卷,再打开,里面还有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大军俱往清风寨平叛、各城一律戒严。 这个纸条说了两个信息,一是清风寨起义,大军都被派去平叛了,之前来桃源寨的两千人看来也一起去了。二是为了防止再有其他起义,或者有人去支援起义军,各个地方都开始戒严,加强对老百姓的管理,谁都不能随意离开居住地。 马逍和任虎也把所见向耿寨主和姚寨主作了汇报。 看来桃源寨暂时还是安全的,大军去打清风寨,也就顾不上他们桃源寨了。但是戒严也是一件麻烦事,他们很难把大量的粮食运回来了,以后的吃饭就成了问题。 耿寨主沉思片刻,说:「太晚了,你们先回去吃饭吧!家里提前给你们打了饭。」 「行,那我先回去。」任虎觉得太晚回去他娘不放心,马上就要回家。 「去吧!咱们明天再详细商量对策。」耿寨主点头。 马逍也怕老婆孩子担心,更是归家心切。 任虎走之前看到茶案上的那颗猪心,顺手就拿上了。 他回到家,任大娘和迟言都没有睡,还在等他。迟言马上蹦起来:「虎子哥,你等一会,我去给你热饭菜。」 晚饭是蒸饼卷炒土豆丝和炒豆芽,稍微热一下就可以吃。迟言还找出之前山寨分给各家的鸡蛋,做了一碗蛋花汤。 任虎也是饿坏了,胡乱卷了一张饼就大口吃起来。 迟言在旁边看着,干脆动手帮他又卷了两张,这样他就可以直接吃了。 「娘、小行,这么晚了,你们快睡吧!东西我一会自己收拾。」任虎不让他们陪着自己。 「哦,对了,给你这个!」任虎从怀里掏出一个猪心放在桌子上。 迟言以为自己看错了,虎子哥怎么拿了一个猪心回来,这是干什么用的?偷偷拿东西回家里吗? 「今天出去……那个……捡到的,就拿了回来,想着就一个猪心,这么少送到食堂也没什么用。」任虎不擅长撒谎,一说谎就容易结巴,今天在城门说的买肉给爷爷过寿的理由,还是提前想了一路才想出来的,也算超常发挥了。 迟言拿起猪心,这毕竟是肉,在家做了有香味被闻到了不太好,会有人以为他们损公肥私,所以还是决定第二天早上带到食堂。 至于这颗猪心怎来的,任虎不好说,那他也就不问了,只是就一个,能做什么菜呢?实在太让人为难了。 第二天,迟言把猪心切成了超级薄的片放在汤里,但再薄也没有二百片,所以大家能不能到吃到全靠运气。 「呦,我这碗里竟然有一片肉。」一个大婶说完把肉放到嘴里,吃完说:「好像是猪心。」 「我怎么没有。」另一个人说。 结果今天的早饭成了猪心之谜,大家都不明白,为什么汤里会突然有几片猪心呢? …… 早饭后,山寨组织核心成员开了个小会,包括两位寨主,马逍、任虎、刘顺,以及耿少行,姚显让耿少行把迟言也叫来了。 这是迟言第一次参加山寨的重要会议,他没弄明白,他还是一个孩子,为啥叫他来参加。 耿寨主说了昨天得到的最新消息,清风寨起义是一个信号,以后其他山寨也会被顶到风头浪尖。对他们桃源寨这种小山寨,也是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 「咱们有地理优势,易守难攻,且大军都去攻打清风寨了,山寨的安全暂时还不算大问题。但是以后的粮食补给就是一个问题,晋州、云县、雾县都戒严的话,我们买粮食就难了!」耿寨主说了现在面临的情况。 第52页 迟言猜到这就是昨天任虎他们下山打听回来的消息,原来竟然有山寨联合起来起义了,看来乱世要开始了!或者说,这本来就是一个乱世。 耿寨主接着问大家:「你们有什么主意吗?小言,食堂的粮食还能坚持多久?」 迟言没想到耿寨主问他,但这个问题他确实很清楚,于是回答:「粮食吃三到四个月没问题,如果中间能再买上一到两个月的粮食,或者从现在开始把每餐的粮食用量缩减三分之一,等到山寨土豆丰收,我们吃土豆也能坚持几个月。」 迟言说的非常清楚,大家一下就觉得没那么紧张了。 耿寨主点头道:「说得很好,但咱们暂时先不要降低伙食标准,这样容易造成山寨里人心不稳。至于怎么买粮食的事,我们几个再想想办法。」 刘顺出主意:「要不我们零散採购,每次去几个人,每人买一袋米回来,这样蚂蚁搬家慢慢买呢!」 「是个办法,但是现在都在戒严,一袋袋买的频繁了,也容易引起官兵的注意。」马逍说。「而且粮食又涨价了!」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找周围村子的农户直接买。」刘顺又说了一个主意。 姚显接道:「恐怕也不现实,现在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农户家里也未必有多余的粮食。」 「那怎么办呢?除非我们自己种。」任虎嘆气道。 迟言心思一转说:「我们地不够,肯定种不了谷物,但我们可以在周边所有空地都种高粱……啊,种那个蜀黍啊!」 他其实也不懂农作物种植,只是觉得高粱是一根一根的,应该有个空地就问能生长。 没想到其他人也觉得办法可行,决定马上就把山寨周边边边角角的地方都种上蜀黍,但现在种得晚了,能不能有收成就说不准了。 之后一段时间,桃源寨还是半个月左□□人下山去打探情况,有的时候也不进城,就在城外茶摊坐坐,和摊主聊聊,也能知道不少情况。 「听说晋州两万驻军被派去剿匪,竟然被人家不到五千人大队伍打败了!」 「起义军已经占领三个县城了,据说管理很严,进城不抢老百姓东西,但是县令和那些为富不仁的富户肯定是被抄家了。」 「马上打到离县了,县里的有钱人都在往外跑,老百姓估计要打开城门迎接起义军进城了!」 「那朝廷还得派兵吧!」 「谁知道呢?现在义军离咱们雾县还远,等打到了,咱们也不知道跑不跑呢!」 …… 又过一月,清风寨主带兵打下洛阳。自立为洛阳王,他们原有的队伍加上不断有人投靠,现在已经有一万五千人之多。 接着,豫州、长州等地也先后有人起义称王,有几方势力往首都集中推进的趋势。 这个时候,匈奴又开始入侵边塞城市抢夺粮食,一片内忧外患。 在这风雨飘摇之际,桃源寨成了一片难得的净土,大家依然过得和平常一样,不知道外面已经变天。 自从知道外面的形势,桃源寨除了提前做好各种准备,也加强练兵。同时也不像之前那样限制人进山了,他们三不五时的就进山打猎、卢大夫也去採摘草药,只要不进深山,也不用山寨统一行动。 山寨的伙食也好了起来,每隔几天就有野味可以吃,很多人吃饱就是一天,完全感觉不到危机。 也是山寨把大家保护得太好了,让人以为外面也是这么平和安定,殊不知外面早就乌烟瘴气一片混乱了。 …… 姚丞相已经分身乏术,又放出信鸽给儿子姚显送信,希望他能回来给自己帮忙。 他把持朝政多年,无需称帝,也早是万人之上,朝廷上下没人敢对他说个不字,只有他儿子整天和他唱反调。 好好的官职不做,跑到一个土匪窝里当副寨主,他实在是想不通,好在那个山寨小,没和其他山寨一样闹起义,那样的话,他真要灭了桃源寨。 现在虽然各地闹义军,姚丞相併不担心,这些乌合之众,他看来都成不了火候。 他在忙着和匈奴和谈,谈好后回头再一起收拾这些泥腿子。 姚显收到信后觉得很烦躁,他和他爹理念实在不同,他想辅佐一位明君,统一这分崩离析的乱世,还天下一个河清海晏。 他爹却觉得乱不乱无所谓,有权利最重要,他挟持了一个傀儡皇帝,但本身管理国家的能力也不够,把朝廷从上到下搞得乌烟瘴气。 姚显实在看不下去,不想与他共舞,干脆自己跑出来游歷。 但是现在,姚显不想等到过年了,他想回去了!他觉得他有责任为百姓拼一次,绝对不能再放任他爹瞎搞了。 如果他不回去,他爹和匈奴和谈,不知道又要赔出去多少土地、银两和布匹,就又要在老百姓身上剥一层皮。 各地的义军,肯定也要平叛,这个时候肯定不能硬打,只能各个分化,让他们互相打起来,朝廷再最后出兵一起压下。 出来三年,他觉得自己心境已经有很大提升,不再是那个在富贵窝里长大的大少爷了! 当然,他离开后也刚好给晋州下个命令,不要再限制桃源寨,山上本来就是普通百姓。 现在他面对的难题是如何离开这里,他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偷偷跑是不可能,那要怎么和寨主说呢? 第53页 第34章 抓野猪 一转眼,已是立夏。城里慢慢热了起来,山里的温度低一些,天气仍然十分凉爽。 山寨自己种的新鲜青菜多了起来,迟言买回来的辣椒种子种下后顺利发芽,长势喜人,现在已经长到半尺高,再过一段时间就能开花了。 迟言几乎每天都要去看他的那片辣椒苗,在他看来,那可是他的命呀! 前一天晚上下了小雨,一大早天气晴了,植物的叶子上还滚着小水珠,水珠折射着太阳的光芒,一闪一闪的,璀璨透明如同水晶。 迟言又蹲在辣椒地旁边,看辣椒又长高了多少。 突然,他听到「哼哼……哼哼」声,以为是猪圈的猪发出来的声音,再一想不对,猪圈离这还是有点距离的,声音传不到这么远。 他一抬头,就看到不远处那团黑色的身影,以及嘴边上翘的白色长獠牙。 「我kao,野猪!」 迟言抬腿就往寨子里面跑,边跑边喊:「虎子哥!有野猪……耿少行,快出来抓野猪!」 野猪被迟言又跑又喊的样子吓得呆了一下,但没有追他,过一会没事一样又继续低头拱面前的菜。 村里好几个人被迟言的声音喊了出来,都拿起傢伙往菜地走。 耿少行正在演武场练枪,听到了迟言的喊声后,拿着枪就往后面跑。 加上他,已经有五人赶到了后山脚下的菜地,对付一头野猪不成问题。他们都很兴奋,一头野猪带给他们的不是恐惧,而是激动。 「这可是猪肉啊!」 「红烧肉啊……」 「肉啊!」 大家双眼放光,把野猪包围起来。 很久没有进深山,一般就是在近山打几只野鸡、野兔等小动物,很难见到野猪,没想到今天竟然自己跑下来一头,真是太好了! 「张大,你往后面!」 「老钱,你在左边!」 …… 耿少行安排好大家围堵的位置,自己则站在野猪正面。 迟言也又跑回来了,站在大概20米远的地方看着他们。一会,他后面又陆陆续续有人跑过来看热闹。 耿少行等五个人把包围圈渐渐缩小,他双手稳稳的举着长枪,随时准备攻击。 野猪这时才察觉到不对,慌不择路的往前沖,耿少行一马当先,对着野猪就是一枪,野猪本来还在惯性往前,突然一下倒在地上,鲜血沿着扎进脖子的枪头,汩汩的流了出来。 「啊………」 「哇!太好了!」 「少寨主打死了一头大野猪!」 「有肉吃啦!」 …… 半个山寨的人都出来了,任虎之前在聚义厅里面议事,没听到喊声,现在才和耿寨主、姚副寨主一起出来。 他们没想到耿少行竟然带着几个人,打死了一头野猪,实在是太让人激动了! 几个人抬起野猪往食堂走,周围一群人跟在后面看热闹,边走边兴奋的谈论着。「这头猪有二百斤了吧!」 「是啊,它怎么自己跑下山来了,平时进山打猎也不容易遇上。」 「看来是山神给咱们送肉来了!」 「不知道食堂会怎么做?现在没有酸菜了,要不吃杀猪菜多好啊!」 「有小言在,怎么做都好吃!」 「也是,哈哈哈……」 迟言早在前面先跑了,他先去厨房烧水,方便一会给猪清理去毛。他并不擅长处理这个,但寨里有会杀猪宰羊的,处理起来又快又好,颇有一种庖丁解牛的气势。 当天的菜也算有着落了,本来迟言还在想着做什么呢,也不能顿顿吃青菜。他还可以吃,但山上很多大男人快吃腻了。 今天他打算就做大家都想吃的红烧肉,里面还可以加上春笋,再来个青菜肉丸子汤,大骨头晚上慢慢煮,明天拆肉下来炒菜,骨汤还拿来煮菜、煮面,内脏则等下一餐再做。 迟言势必要把这一头野猪的价值发挥到极致,毕竟不能盼着天天都有野猪来,那不成「守株待猪」了。 把猪肉三分肥七分瘦剁碎,加入调料腌制一会后做成丸子,汤里面加一点鲜嫩的小白菜,出锅前再撒上切碎的葱花和香菜,这是迟言非常喜欢的一道汤菜。 在现代时,他一般只放两分肥肉,但古代老百姓吃肉少,喜欢香一些,所以多放点肥肉更适合他们的口味。 就连迟言自己,现在吃饭也不喜欢少油少盐了,他根本不需要特意减肥健身,每天除了做两顿饭,还扎马步、走梅花桩、练剑法,体力消耗不是一般的大。 好在吃饭和锻鍊都很有成效,每个月都能看到他身体上的变化,长高一点、变胖一点、皮肤更白一点,特别是他身高现在已经追上了大锤,有这个年龄正常孩子该有的样子了。 因为野猪肉比较粗,红烧肉瘦肉部分吃着有点硬,但肥的部分软嫩香滑,入口又香又解馋,配上一口大米饭,让人沉醉其中。 肉里面配的笋是他们自己在附近挖的,清洗后切成滚刀块,焯水后放入炖红烧肉的锅中,一起煮个二十分钟就可以了。 笋被肉汤浸润,不但有浓浓的肉香,还带着竹笋特有的清香爽脆,耿少行本来不太爱吃笋的,都吃得欲罢不能。 只有姚显,情绪似乎有些低落。 他依然来得比较晚,来时大家都走得差不多了。他自己坐在食堂一角的老位置上,默默低头吃饭。 第54页 当吃到竹笋时,他眼前一亮,但之后好像更失落了。再喝一口丸子汤,吃一根里面碧绿的小青菜,觉得真是对胃口,忍不住感嘆以后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吃上了。 是的,他就要回家了! 他已经和耿寨主告别,但没有说自己的真实身份,只是解释要回去陪陪祖母。 耿寨主虽然很捨不得他走,但是不能阻止他回去尽孝,还有就是十分担心他路上的安全。 现在到处都有起义的,哪里都兵兵荒马乱,一个不会功夫的书生自己出门实在不太安全。 耿寨主想让任虎送他,姚显赶紧说家里会派人来接,这才让耿寨主放心些。 姚显独自用完晚餐,喊了迟言。「小言,陪我出去走走吧!」 迟言猜到姚显有事要说,马上跟了上去,但没想到他说的是要离开山寨回京城。 不过迟言也没有过分吃惊,他料到姚显不会一直留在桃源寨,只是没想到这天这么快就来了。 「姚先生,我明天做一桌菜给您送行,提前祝您一路平安顺利!也许再过几年,我也会去京城看看,到时候一定去您府上拜见。」迟言不舍地说道。 姚显于他亦师亦友,迟言真心尊重他。虽然不知道他的身份,但预想他走出这平静安逸的桃源寨,也许就要去面对外面的腥风血雨。迟言希望有他能保重好身体,平平安安的。 「我也盼着你能来找我。」姚显微微一笑,忍不住摸了迟言的头顶,又抓了抓他的头髮,十分想把迟言带走。迟言这么聪明有礼,又会做那么多新奇的好吃的,谁能不喜欢呢? 「姚先生,您一定要保重身体!」迟言又不放心的的嘱咐道,仿佛他才是大人,虽然他前世的年纪也确实比姚显大那么一点。 姚显看他小大人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这一笑,疏解了他面上的忧愁和病容,犹如冰雪初融。 「好啦!放心吧,我家延请了名医,我还可以活很多很多年!」 姚显又犹豫的一下,然后开口说:「你说来我府上拜会,可是你都没问我住哪?」 迟言瞪大眼睛,像是在说:「这是我可以问都吗? 这神情,又把姚显都笑了,他今天笑得特别多。 「可以来姚相国府上找我,保密哟!」 第35章 送别宴 第二天一早,耿少行边吃肉包子边向大家炫耀他刺杀野猪的威风。 「我就拿起枪,直对着野猪的颈部,一枪下去,直接将野猪刺穿!你们是没看见,那野猪顶着獠牙就向我沖了过来,我当时完全没有害怕。等以后进深山打猎,我再打几头给大家加餐!」 「哈哈哈,少寨主真厉害!」 大家虽然昨天已经听过一遍了,也知道他说的有夸张成分,今天依然听得津津有味。 山上平时娱乐活动太少,又不与外界沟通,偶尔有一点新鲜事,都会被津津乐道好几天。 为了给姚显送别,迟言从中午就开始准备。耿寨主准备在聚义厅摆一桌餐,请小范围几个人参加送别宴。 刚好昨天打到一头野猪,肉类足够,一大早任虎又赶路去近山的湖里捉了几条鱼,再加上各类青菜,也能勉强准备一桌宴席了。 迟言了解姚显的口味,知道他并不喜欢太油腻的菜,所以做的菜尽量以清淡为主。 他做了椒麻鱼片、干锅肥肠、糖醋小排、鱼香肉丝、还有简易版的腌笃鲜,凉菜是凉拌猪耳朵和果仁菠菜,算是六菜一汤,主食是白菜猪肉先的饺子。 这几个菜在现代看着实在简单,但对物资缺乏的桃源寨来说,绝对是非常丰盛的送别宴了。 除了饺子、菠菜,还有上次雄风寨来人时做过的肥肠,其他菜满桌人都是第一次吃。平时因为食材有限,又是大锅饭,很多菜根本没条件做出来,今天迟言终于有机会小露一手。 吃饭的除了姚显,就是耿寨主、耿少行,以及任虎、马逍、刘顺这几位山寨主要成员,唯一多余的是迟言这个厨师了,姚显点名让他留下一起吃。 「这个菜叫什么?为什么颜色如此焦红。」姚显指了指糖醋小排问迟言。 「这个菜叫糖醋小排,是用的昨天野猪的肋排,斩成小段煮熟,最后加入糖醋调汁,收汁后就是这个颜色了。排骨吃起来可以直接脱骨,酸酸甜甜的非常好吃。」迟言介绍道。 姚显夹了一块认真品尝,迟言就盯着他看,等他吃完后的评价。大家也都没动筷子,一起看姚显吃排骨。 姚显被这么多人注视着,赶紧加快速度,吐出骨头后快速咀嚼,点头道:「嗯,你们也吃,味道非常不错。」 其他人这才动筷,纷纷夹起糖醋小排。 「好吃!」耿少行大声说。 其他人也纷纷点头,然后边聊边开始吃其他菜。当然送别不能没酒,互相敬酒也是免不了的。两个凉拌菜酒非常适合做下酒菜,同样得到几人的一致好评。 另外,鱼香肉丝口味特别,椒麻鱼片麻得过瘾、干锅肥肠外酥里嫩,连不爱油腻的姚显都多吃了几块。 但姚显最喜欢的是腌笃鲜,可能因为他喜欢竹笋,这种放肉、豆皮和竹笋做的汤十分鲜美,他足足喝了一大碗,喝完都有些撑了。 酒至半酣,菜也吃得七七八八,迟言去食堂煮了饺子过来,大家开始吃主食。 姚显虽然已经饱了,但还是吃了几个饺子。如此美味,比他们相府的厨子做得都好,他真是越来越觉得捨不得离开这里了。 第55页 但世上无不散的宴席,也没有一辈子不分开的朋友,有相聚註定有离别,这是人生必须面对的课题。桃源寨三载,对姚显来说,註定是无法忘却的记忆。 同样,对于桃源寨众人,姚显也永远是他们的军师和副寨主。 酒后脸色发红的耿寨主拍了拍姚显的肩膀:「贤弟,桃源寨副寨主的位置,我会一直给你留着!以后如果什么需要,你也不要和兄弟们见外,我们一定助你一臂之力!」 「耿兄,当初是你救了我,对我信任有加,大恩不敢言谢,以后在我能力范围内,一定和大家一起守护好桃源寨!」姚显声音中带着颤抖。 这餐饭直接吃到了亥时,大家才散了各自回房。 本以为只是提前吃一个送别宴,没想到离别来得那样快,第二天才吃完早饭,悬崖对面就来了一队人马。 来的一共十一人,一个领队带着十个家丁打扮的队员,虽然人不算多,但他们一看就身强体壮,是练家子出身。 看到这队人马,大家都猜测姚显家里有一定背景,要不哪请得起这么多护卫。同时,他们也终于不担心姚显路上的安全,有这么多人保护,没有什么可怕的。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姚显就此拜别了,大家后会有期!」姚显一拱手,毅然转身背着布袋走上吊桥。 到对面后,姚显又站下拱了拱手,这才转身下山。护卫小队训练有素的分成最后两列,跟在他的身后。 其实,来接姚显的哪能只有十一个人,他们一共来了两百人的队伍,其他人在小山下面等候,看到姚显下来,全部整齐行礼。 「拜见大公子!」 「起来吧!出发!」姚显此时气势和在山上时的谦虚低调全然不同,满身都是上位者的气场。 他登上马车,二百多人的队伍整齐有序跟随在后,护卫他往北朝京城而去。 …… 姚显走后,似乎对寨山的影响并不大,只是孩子们不用再上课了。 半大孩子们大都很高兴,本来他们也不爱学习,又不想去考状元,能识字已经比大多数人强多了。 迟言难受了好几天,姚显只带走几本书,其余的都送给了他。书他也能看懂,但总是没有姚先生讲得旁徵博引、深入浅出,听着生动极了,让他受益匪浅。 山寨一直平静无事,耿寨主还是觉得心里不太安稳,在姚显走后一个月,又派任虎和刘顺下山打探情况,看看现今时局如何。 这次,他们在山下住了一晚才回来,也打听到了更多消息。 原来朝廷大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平定了几支小型的起义队伍,现在只剩下清风寨和另外一支北朝皇帝的弟弟吴王带领的叛军。 吴王举兵的明目是「清君侧」,他认为姚相有挟天子以令诸侯之势,叫嚣着让皇帝罢免姚相,收復皇权。 皇上一心修道,哪管这些,就算他什么也不管,他也是皇上,怎么可能让吴王上位,所以只会让姚相赶紧派兵抓了吴王。 吴王这些年暗中招兵买马,还是有一定实力的,他号称的八万人马,虽然只有四万多人,但也是一支不容小觑的队伍了。 清风寨现在也集合了三万多人,但面对朝廷剿匪的力度,没敢再往前进,而是守着现有地盘巩固实力,等待时机再谋求进一步发展。而且,趁着大军攻打吴王,也让清风寨更有了喘息休息之机。 了解到这些消息,耿寨主判断桃源寨暂时还是安全的。他们就这么一个两百来人的小破山寨,也没跟着起义,按理说应该也没有人盯着他们。 于是,他马上派人下山顺利採购回来一批粮食。但因为战火,粮食价格大幅上涨,在几乎没留什么家底的情况下,买的粮食也就够吃四个月的。加上之前的库存,再吃个半年还是没问题,希望到时秋粮上市,粮食价格能降下来一些。 据任虎回来讲,现在外面流民很多。不少百姓为了躲避战争,只好离开家园,但是哪里又是安稳之地呢? 桃源寨现在也不敢再收留流民,没有金刚钻,他们也不敢再揽瓷器活。以他们薄弱的家底,现在又是坐吃山空,能养得了山寨这些人都难,不可能再增加人数。世上的可怜人那么多,可是耿寨主也是有心无力。 …… 入夏之后,雨水渐渐多了起来,大雨连绵,甚至暴雨都下了几次。 山寨的土地砂石多,地势较高,下雨能及时排出,下雨对他们种的各类作物影响不算大,但山下百姓的田地情况就不太好了。 又下了一夜的大雨,一大早迟言就穿着蓑衣,深一脚浅一脚的冒雨去了田里查看辣椒的情况。 他的宝贝辣椒之前被暴雨打掉了很多花苞,剩下的虽然已经结出了小辣椒,但数量比预想的还少,他可捨不得剩下的小辣椒们再被水泡了。 看着雨水顺着菜垄中间的小沟流出,辣椒都还好好的,他这才放下心来,又看了看其他庄稼和蔬菜,特别是黄瓜和土豆。 黄瓜前几天已经能吃了,但雨水太多,吃了来水水的,虽然很水灵,就是没有了旱黄瓜的甜,但有的吃他就蛮开心了。 他这来了八九个月,才第一次吃到新鲜的黄瓜,能不欢喜嘛! 这里不像现代,蔬菜冬天可以在大棚种植,而且交通便利,南方的水果蔬菜可以一天内运到北方,一年四季都能吃到想吃的蔬菜。 第56页 至于土豆,这关系到山寨一冬天的菜,如果淹了损失就大了。雨再这么下下去,谁也不知道秋天粮价如何,到时候土豆就是主食,是能救命的粮食。 山寨其他人也惦记着菜地,纷纷出来查看情况,见到雨水都顺利排出,也就放心了,这菜地可是大家的心血啊! 大家安居山寨,还不知道外面现在暴雨导致黄河决堤,大片良田被沖毁,失去家园的灾民无处可去,加之平叛战争还在焦灼,种种惨烈场景,宛如人间地狱。 穷人流离失所,甚至已经卖儿鬻女,京中贵人们依旧歌舞昇平,以为仍是太平盛世。 只有姚显操劳异常,好不容易在山寨养出来的几斤肉,又很快瘦了回去。 第36章 借钱花 水灾导致全国上下很多地方庄稼被淹,灾民遍地。夏季北方庄稼还没成熟,本就青黄不接,现在庄稼又没了收成,连秋天的盼头也没有了。 因为家园被淹,很多百姓不得不背井离乡,但沿路面对的却只有飢饿和驱赶。 同样,朝廷也面临更多困难。 这样下去,军粮都成问题。姚显和父亲商量后,决定採取速战速决的战略,集中精力一口气打下了吴王。之后暂时放下清风寨,毕竟清风寨势力范围较小,但地理位置却易守难攻。 北朝朝廷暂时解决内战,着手开始赈灾。但就算开仓放粮,也只能给老百姓舍个能数得清米粒的稀粥。 饿殍遍野,已经不是夸张的说法,而是真实的发生在这片土地上。 无论外界怎样变幻,桃源寨里依然过着安静平淡的日子。 夏天来了,知了叫个不停,在它们飞上树之前,迟言带着耿少行和大锤等几个少年,一起抓了好几天的知了虫。 后来连很多大人也一起跟着抓,能飞到树上的知了,绝对是好不容易才逃出他们的魔爪,才有机会在树上展翅唱那么几周歌。 没办法,谁让知了猴只要简单炸烤一下,就好吃极了。而且它还有丰富的蛋白质等营养元素,可谓健康又营养。如果喝酒的话,再配上一点小酒,那真是美滋滋。 既然吃的品种少,那就要自己努力挖掘,这是桃源寨人越来越坚信等真理。 反正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他们采蘑菇、木耳,也採桑葚、野杏,去小湖泊里抓鱼,也在近山打猎,生活物资越来越丰富起来。 自从迟言来了后,大家是越来越讲究吃,也越来越会吃了。 外面百姓保守战乱和水灾之苦,对居住在山上的他们来说,这每一天的宁静时光好像都是偷来的一样,不得不让人倍加珍惜,不浪费这每一寸的好光阴。 当然,练好功夫也是非常紧要的,要不以后遇到危险如何御敌,连迟言这个没天赋的都苦练杀招,力求自保。 不说耿寨主,马逍这些本来就功夫了得的,耿少行的枪法也越发精湛,出枪速度快如闪电。 大锤的轻功也越来夸张,在湖面放几块小的浮木给他借力,他就真能在水上漂起来,迟言看着羡慕极了! 连小小的马敏儿,也在父亲马逍的指导下开始练武一招一式像模像样。迟言觉得人家五六岁的小姑娘都比他强多了,不禁有些汗颜。 一晃就是一个多月,迟言终于吃上了自己种的辣椒。 辣椒还是青辣椒,适合炒着吃,可以做虎皮尖椒、酿尖椒,也可以搭配其他肉类和蔬菜一起炒制。 迟言考虑到山寨众人要慢慢适应带辣椒的菜,所以在做土豆蘑菇焖野鸡时,两锅菜他只在其中一锅放了辣椒。 有些人还不能一下就接受吃辣,孩子暂时也不敢吃,但还是有很多人愿意尝试的。之前加了辣椒粉的烤肉,他们也觉得更美味。 现在一尝加了辣椒的焖鸡块,大家发出果然如此的赞嘆。 焖鸡里加了蘑菇和土豆,本来颜色单一,但加入了绿色的辣椒,菜的色彩一下子丰富起来,如果以后辣椒红了,那红绿搭配,看着更美观。 做菜本来就是要讲究色香味俱全,如果看着黑乎乎一堆,即使味道不错,也会让人少了些食慾。 「加了辣椒之后,鸡肉跟着带了一丝辣味,口感变得更加丰富,里面的蘑菇和土豆野更好吃了!」大锤兴奋道。 自从有了之前吃花椒的体验,现在迟言说什么能做菜他都觉得合理,他都敢尝试一下。 耿少行更是什么都敢吃,开始大家不敢吃知了,也是他吃得最欢了。 迟言看大家吃得开心,他也觉得很快乐。要不是为了这份快乐,他当年明明身价十位数,实现了财务自由,却还愿意开私房菜馆,还不都是源自于热爱嘛! 唯有热爱能抵岁月漫长。在山上这幽深的岁月漫长里,也是因为这份热爱,才让他即使做饭辛苦也觉得甘之如饴。 山寨因为危险暂时解除,隔三差五也会让人下山,打听一下消息,顺便帮大家採买些日用品。 他们磨的那些珠子现在根本卖不出去,上次是一个商户买了捐给寺庙。但现在兵荒马乱,物价上涨,买文玩之类东西的人就少了,今年秋天的文玩核桃估计也不会太好卖。 所以耿寨主也急于找点「生意」,给山寨搞些「创收」。拦路的生意可能不太好找,不行就只能上门「借」了。 就算上门「借」,耿寨主也不会随便找一家富户,正经做生意的人家,他们肯定不会动,找也要找贪官污吏。 第57页 经过研究,他们这次直接盯上了雾县的县令。别看雾县不是什么有钱地方,但县令依然搜颳了大量民脂民膏,地皮都被他颳了三层。 以前因为他们山寨就在雾县境内,直接打劫县令怕激起他的强烈报復,但现在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而且,百姓生活多艰,虽然之前水灾虽然对雾县影响较轻,但秋收后交完租子,根本剩不下多少粮食,只能保证最简单的温饱。有的年头收成不好,甚至根本吃不饱。 就这样的情况下,他依然每天花天酒地,不抢他抢谁! 耿寨主先派人多次踩点,确定县衙后院的衙役和家丁数量。如果晚上去,衙役下班回家,只有二十多名家丁,根本不足为惧。 县衙的大牢里有守卫的衙役,但和后院还有点距离,可以不惊动他们,虽然他们武力值一般,但这样可以省去不少麻烦。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桃源寨选了夏至这天行动。 县衙后院里,县令正带着他的几房小妾在花园里吃瓜果纳凉,没想到突然出现一群蒙面人,瞬间围住了院子。 桃源寨众人不会自曝身份,也没说些替天行道之类的套话,他们特意假扮成江湖人士,转移一下县令对桃源寨的怀疑。 不过县令最终还是会猜到他们身上,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反正只要衙役们过不去悬崖,拿山寨也没办法。 而且没有朝廷军队,就凭县衙的那些衙役,根本也不是山寨兄弟们的对手。 「兄弟们路过贵县,手头有点紧,来找县令大人借点盘缠,两千两我们就走,要不吓到这些美貌夫人就不好了!」刘顺故意猥琐道。 县令直哆嗦,话都说不清楚。「你……你们胆敢到本官府上打劫,你们……胆子不小啊!衙役呢?家丁呢?快上啊!把他们都给我抓起来!」 家丁们拿着武器冲上来,还没来及的动作,三下两下就被卸了武器,打趴在地了。 任虎的刀只是轻轻往县令脖子上一放,他就更害怕了!眼看着裤脚下面留出了不明液体。 「银子!我有银子,我给你们,好汉,好汉不要杀我……」 「管家……我让管家给你们拿银子!」县令结结巴巴道。 管家听了吩咐,哆哆嗦嗦拿着钥匙,准备去库房取银子。 耿寨主给马逍使了眼色,让他带几个人跟着管家一起去库房。 「让管家带家丁去取就好,各位稍后……啊稍后。」县令还在挣扎,不想有人跟着去库房。 他越不让人跟着去,说明库房里面存的钱财越多,马逍这更得跟着去看看了,银子对山寨来说可是多多益善。 但库房门一开,马逍和几个兄弟还是被里面的各种金银珠宝给震惊到了…… 第37章 烧烤喽 马逍以前做过镖头,也是见过世面的,所以他平时做事也八面玲珑、能见机行事。但他真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县令,都能搜刮到如此多的钱财。 县令的小库房里摆了不少箱子,除了几大箱银子,还有一小箱金子。珍珠、玛瑙、玉石竟然也装了一个箱子。另外还有一些屏风等大摆件,看着也是值钱的。 既然被他们发现了这些钱财,肯定没有放过的道理,不过珠宝类和摆件现在变现不容易,所以他们只搬了金银,还给县令留了半箱银子和那一箱珠宝。 留下一箱也是考虑到一下全拿走,那县令说不定又要搜刮本就困苦不堪的百姓。 大家搬了金银没有逗留、也没有伤人,又吓唬了一下县令,如果发现他再搜刮民脂民膏就噶了他,之后快速撤离出县衙。 出城后,他们往反方向绕路一圈,才转道回桃源寨。 耿寨主也没想到这次行动这么顺利,收穫如此之大。 回到山上,先将银子入库, 第二天才开始清点和分配。 这次拿回的金子有一百多两,暂时存着不动,以备今后不时之需。银子一共有四千两,分出一半救济灾民,一半留着山寨自用。之后从山寨这一半里分出二百两银子,给参与行动的兄弟发奖励。 有了奖励大家才更有动力,手里也有点余钱买自己需要的东西。再说,有的单身汉子还得存钱娶媳妇呢。 等县令被抢的风头过去,耿寨主才派人下山送赈灾银子,同时也给山寨採买些粮食和各类物资。 山寨里的人当然不适合出面去施粥,所以他们去了一趟晋州,把银子全部买成粗粮,将粮食匿名送到晋州、雾县和云县的粥棚。 有了这些粮食,从别地流落过来的老百姓,有多了活命的机会,能熬到找到活计,也就有了生路。 山寨也这次又採买了很多物资,虽然市面上什么都涨价,但是他们现在钱多了,买起来也豪爽不少。 雾县县令被抢后完全没敢声张,要不别人肯定质疑,他一定县令哪来那么多银子。他不相信几十名江湖游侠会跑来雾县抢他的银子,一猜就是附近了解情况的人干的。 他一下就想到自己所辖之处还有一座雾云山,山上有一窝土匪。上次两千官兵也连个影都没抓到,这事肯定和这群土匪有关。 县令被抢没人关注,但突然有人给粥棚送那么多粮食,还是引起了不少注意。不过送粮食的人神出鬼没,送完就走了,深藏功与名,大家也猜测不到这是哪路神仙。 迟言虽然没机会下山採买,但是任虎买了很多水稻回来。因为北方水灾,种植的麦子、谷物受灾严重,但南朝雨水反倒适宜,他们种植的第一季水稻已经产出,运来北朝即使价格不便宜,但比面粉和小米价格竟然还便宜些。 第58页 山寨里的大米早就吃完了,现在又能接着吃上,迟言已经很满足了。 这次为了庆祝这次的胜利,山寨决定开个庆功宴。 刚好有人卖受伤的母牛,任虎他们就买了回来,另外还买了几十只羊,带回来养着慢慢吃。 任虎早就听迟言念叨牛肉多好吃,牛腩多香,所以这头牛虽然不便宜,他还是拍板决定买下来。 迟言见到牛真是高兴坏了,他是非常喜欢牛肉的。快一年没吃牛肉,他都快忘记牛肉的味道了。 他本想搞个烧烤活动,烤点牛羊肉串,但山寨人太多了,还要做竹籤,工程量实在太大,所以还是老老实实做红烧牛肉和牛腩。 但是到了第二天,他还是很想吃烤串,于是找耿少行商量,怎么才能做出那么多竹籤,烧烤用的烤炉怎么准备。 一听有特别的吃食,耿少行双眼放光,昨天牛肉的味道甚至依然在唇齿之间,那烤肉串肯定更好吃吧! 在他们的推动下,桃源寨第二次团建活动之烤肉串正式开始了。不过大家都得先自己做竹籤,自己串肉串,然后大家一起烤。 人多力量大,准备竹籤、串肉串不过一个时辰的事,但肉还是迟言和任大娘切好,迟言又简单腌制一下。 夕阳西下,演武场上炭火燃了起来。 迟言拿着草编的扇子,唿哧唿哧的扇着炭火,架子上的牛肉串、羊肉串慢慢变色,发出了香味。几滴油脂滴在炭火上,引得火苗窜得老高。 等肉串熟得差不多了,他熟练的双面撒上他的秘制烧烤粉,拿起烤串互相拍打几下,就放在盘子里给大家先吃。 耿少行先拿了几串给耿寨主,然后给敏儿几串,给迟言餵到嘴边一个,最后才自己拿了一串开始吃。 大锤也不客气,从他手中的盘子了快速拿过两串就开始撸。 迟言一次烤的不多,很多人暂时分不到。大家也学着他的样子开始烤,虽然技术不熟练,但都跃跃欲试,觉得这种烤串的方式十分有趣。自己烤的,哪怕烤煳了,吃着也觉得异常美味,开心极了! 在裊裊升起的烧烤菸雾中,迟言从烧烤架旁退了出来,把位置交给别人,自己拿着一把烤串找个角落坐着吃。 烤串肥瘦适宜,焦香美味。他吃完几串还有些意犹未尽,想吃点素菜。望一下远处的玉米,已经结出小小的谷棒。他想,等过些天玉米熟了,拿来烤肯定非常好吃。 他们这吃着烤串高高兴兴的如同过年,京中的姚显却已经瘦得不像样子了。 「显儿,我让管家又给你找了两位新厨子,你晚上尝尝他们做的菜满不满意,看你这段时间瘦的,为父很是心疼。」姚丞相直接进了姚显的书房。 「不是厨师的事,是我自己没胃口,现在灾民那么多,都吃不上饭,我哪有心思吃饭,让厨房给我做碗面疙瘩就好。」姚显两腮微陷,人却很精神。 他不精神也不行,每天他爹只想怎么握住手中权利,所有朝廷事务都交给了他。又遇水灾和内乱,更是左支右绌,难上加难。 夜神人静之时,他经常会想起在桃源寨的日子。头两年日子还是很艰苦的,姚大娘她们做的饭菜只是能让人吃饱,根本不管味道如何。 他本就脾胃虚弱又挑食,每餐只是强迫自己吃一下,维持没有变得更瘦而已。 但自从迟言那孩子来到桃源寨,他们食堂的水平瞬间上升了几个档次,不是一点半点。像是从难吃的路边摊,一下上升到京城最有名气酒楼的水平。 当然,京城最高级的酒楼虽然也不错,但完全没有迟言搞出来的那些新鲜吃法好吃。想起来,姚显嘴角不自觉的上翘,真是怀念啊! 怀念送别的饺子、怀念那碗腌笃鲜、甚至还有那最初没有什么调味料的杂面疙瘩。 居庙堂之高,则怀念江湖之远。虽然他没有出仕,但在北朝已经是二人之下万人之上。可这是他嚮往的生活吗?好像并不是,让他坚持的无非是不能卸下的责任感。 他不否认自己喜欢权利,但他更想天下百姓都能过上好日子,都能像桃源寨居民一样安居乐业。 之前在山寨时,他还想搞一些小改革来着,但一直没有开始,现在却想在更大的范围内变革。可要改变这贵族垄断,穷人没有出路的现状,谈何容易啊! 不说别人,就是他爹也不会同意,他爹想让他继续当丞相,他们家一直把持着北朝的权利。 其实他想他爹还不如直接更大逆不道一点,等他接了班,坐上那个位子,那样会不会更容易施政改革呢? 第38章 水煮鱼 绿树浓荫夏日长,但山里只有中午热一会,早晚还是很清凉的。在树荫下坐着聊聊天,大婶们带着针线活,在树下边聊天边做活。 任大娘也在纳鞋底,准备给任虎和迟言各做一双鞋。他们练武功,特别是任虎还到处跑,穿鞋特别费,一个夏天得穿三双鞋。 可能也是因为任大娘的手工比较粗,所以鞋子没有那么结实。迟言没事休息,也好奇这千层底的做法,拿过来纳了几针,觉得真是不容易。 一双鞋底,这要密密麻麻的纳上多少针啊! 他不想任大娘那么辛苦,就是抢过来继续纳了一部分,帮她一起分担。任大娘其实已经有些老花了,做细緻的活要把布举远一些才看得清。 其他大婶就笑:「哪有男孩子纳鞋底做针线活的?」 第59页 迟言没说男女平等的道理,他知道大婶们因为本身的局限性,说了还只是会笑他。还不如身体力行,自己多做一些实事,来引导和带动一些人。 所以他笑道:「大婶你们太厉害了!这么厚的鞋底要先拿锥子扎洞,再把针穿过去,还要用顶针,这可是体力活,我们男的力气大,更适合干这个!」 「这孩子这么一说,我觉得也有道理!」 「那可不是,听说马逍就是心疼媳妇,都买鞋来穿的。」 「看来还是得找个会疼人的老爷们,我们家掌柜的就不会心疼我。」 「你家那个算不错了,钱都归你管,我看咱们言哥以后肯定是个会疼媳妇的。」 「那还用说,就凭言哥做饭的手艺,以后他媳妇还不跟着吃香喝辣的!」 …… 一群大娘大婶七嘴八舌聊了起来,话题一下就扯到了迟言身上,这可是他始料未及的。 迟言平时遇到她们也都主动打招唿,嘴又甜,夸完这个夸那个,所以她们都很喜欢迟言。 可现在聊什么娶媳妇啊,这他可完全不想,他真是完全没有结婚的想法,自己一个人自由自在不是挺好。不用为他人负责,也不用呕心沥血为后代攒家底,自己完全没有负担。 再说了,他也没觉得自己的基因有多优秀,非要传承下去才行。就算他家有皇位继承,不是还有禅让制嘛!何况他根本没有皇位,也就只有菜刀和锅铲能继承。 刚好快到做晚饭的时间,他告别大婶们,先去食堂准备了。 大婶们还在后面说:「这孩子的模样越来越好看,我看比小姑娘都好看,像天上的仙童似的。」 「等他长大,不知道得是什么神仙模样,肯定得吸引一大堆小姑娘。」 「可惜了,我家也是个小子,没有女儿……」 …… 迟言听背后的话语越来越夸张,赶紧快步往食堂走去。 其实每天做饭也挺累的,有的时候也会觉得烦,每天要想菜谱,又不能总吃一样的东西,可选择也就那么多,只能在几种材料里排列组合。 在现代时,他不想做饭时可以去不同的餐厅打卡。今天去米其林星级餐厅,明天可能去路边摊,在吃饭上有很多种选择。现在就不同了,连外卖都没地方叫,每天都靠他自己来做,只能苦中作乐了。 他其实有一个想法,等现在这个身体长大了,也许他会找个喜欢的地方开间餐馆,然后慢慢开成连锁,提供外卖送餐服务,那样也能方便许多人吧! 不过暂时也只是想想,他现在还是个只有几两银子的十三岁少年,外面世道也不算太好,怎么也要等太平些,他才能稳稳噹噹的搞自己的小事业。 他希望姚显回去能大显身手,整肃朝廷现状,给老百姓一个平安稳定的环境。可惜姚显不是皇帝,要不以他的才华和见地,说不定真能开创出一个太平盛世。 回到现实,他还是先想想晚饭做什么好了。 他今天想偷懒省点事,所以就干脆吃卷饼好了。他炒上个类似合菜的大杂烩,让大家自己卷饼吃。 刘婶做的蒸饼特别好,一张张薄薄的,类似后世吃烤鸭的荷叶饼,只是更大张一些。 用蒸饼卷上炒的杂菜,吃起来口味非常不错,山寨好多人都吃五六张,耿少行那个吃货,吃几张连自己也数不清楚了。 日出日落,哄饱了肚皮又是一天。 当然,去山上到小湖泊里游泳也是一天,还能顺便抓几条鱼回来。 唯一不好的就是去那里的路程太远了,在那洗完澡干干净净的。走一个时辰山路回来,又是一身臭汗。 但少年们还是乐此不疲,隔两天就去玩一次水。 大锤不但跑得快,水性也最好,能在水里憋气好几分钟。迟言则只会最简单的蛙泳。 但哪怕只是泡泡这清澈的湖水,也会解去夏日的炎热,带来清凉和舒爽。 迟言嫌走路累,不是天天去。但山里那么多人,今天你去,明天我去,所以这个夏天经常有鱼吃,迟言都有点吃腻了。 夏天最热时,人的胃口就不好,有时还就想吃点口味重的。刚好迟言发现有些辣椒先变红了,他就摘下来晒干,看着也够做一大锅水煮鱼了。 他特意发动耿少行,让他带人去多抓点鱼回来,当天晚上就做好吃的水煮鱼给他。 「你不一起去吗?」耿少行问。 「我就不去了,我提前准备好其他配料,等你们带鱼回来刚好直接做饭。再说,有你带队去我就放心了!」迟言懒得去但不会直说。 「你说的对,有我去就行了!」耿少行拍拍胸脯洋洋自得,觉得自己老厉害了。 大锤忍不住说:「我发现言哥现在越来越像姚副寨主以前讲过的那个妲己,他说啥大家都愿意去干,多看他一会亡国都愿意了。」 「嘿嘿嘿,是有点像,可惜他是男的,得变成姑娘才行!」耿少行傻乎乎的附和。 迟言气得翻了个白眼,转身回了食堂。 他气闷的想:最近大家怎么都喜欢拿他的外貌开玩笑,他根本一点都不娘好吗?不就是眼睛大了点、鼻子挺了点、皮肤白了点,真是没出过山,没见过世面! …… 进山的人带了好几桶鱼回来,还去了鳞片和内脏,直接可以洗洗切片下锅。 虽然之前各种辣椒做的菜都大受欢迎,但这次做水煮鱼才更能真正发挥出辣椒的迷人魅力。 第60页 脆嫩的豆芽、嫩滑的鱼片、上面浮着一层红彤彤的辣椒、绿绿的花椒,香味在食堂里四处飘散,端的是把人馋虫都引出来了。 部分不能吃辣的,今天吃的红烧鱼,味道也非常不错,但相比之下,确实感觉没有水煮鱼看着那么诱人。 为了大家吃着方便,迟言拿笊篱先把上面一层辣椒和花椒单独捞了出来,直接给大家端出大盆的鱼肉和豆芽。 水煮鱼当然是配大米饭最好吃,但有的人就是每顿不能没有面食。所以看到食堂里一口馒头一口鱼片,吃得满头大汗的,也不需要吃惊。 山上的鱼是湖泊中野生的,且湖水温度不高,鱼的肉质非常紧实,油锅中稍微一滚,便又嫩又弹牙。 而花椒的麻和干辣椒的辣,像是给鱼片穿上了一层瑰丽的外衣,更发挥出它的优势,终于一起成就了无与伦比的美味。 这美味让大家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迟言自己也吃得爽极了,吃一口麻辣、香嫩、爽滑的鱼片,来一口清脆的豆芽,感觉有点辣,那就吃上一口大米饭,平日饭量不算大的他,竟然吃了一大海碗的米饭,自己都吓了一跳。 今天又满足了他自己小小的心愿,那下次就该吃麻辣火锅了吧! 就是做火锅炉子需要黄铜,造价有点高,山寨这么多人,怎么也得做二十个了。 实在没办法,那就直接用大锅煮,按顺序把菜下锅煮好,捞出来吃。只是这样,就没有了涮着吃的感觉,也容易把很多菜煮得太久,而且很多菜混在一起,可能更像冒菜了。 不过,想吃麻辣火锅也得等辣椒再成熟一些。还好他把之前的牛油都留着呢,到时候刚好派上用场。就是可惜他不会做午餐肉,那可是他每次吃火锅必点的,还有黄喉,估计也是吃不上了。 一个人有了愿望、有了期待,才觉得生活更有盼头。不管是为了一件衣服、一双鞋,还是为了一餐饭,这都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只要还有期盼,就说明一个人还愿意好好活着,还热爱着这个世界。 其实只要做到内心的自洽,在哪里生活,似乎差别也没有那么大。穷一点,或者富一点,也都能自得其乐。 人家穿越都是王公贵族、皇子王孙,他这就是一个小土匪,也可以说自己主动成为一个小厨子。他这不也没有心里不平衡,这也是一种体验嘛! 迟言吃完饭坐在椅子上发呆,人吃饱了就容易昏昏欲睡,想东想西。想着想着就变成了安慰自己,给自己做心理建设。唉,不得不说,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一种苦中作乐的感觉,但只要活着,就挺好的了! 迟言深深的觉得,他是个贪生怕死之人,那就继续苟且着吧! …… 山上的日子虽然平静,但也少不了八卦,还有争吵。大家日日相处,哪有不吵架的。 这天,刘婶和杨寡妇在菜地旁吵了起来。 刘婶骂杨寡妇勾引她家老刘。老刘不会武功,在山寨主要负责种菜,人也老实巴交的。 此时,他在身后拉着老伴,急得脸都红了。「咱回家去,回家去说,真没有的事!」 「不行,你们在这给我说清楚,别看我是个寡妇就欺负我,我也是要脸的,我不是谁都看得上的。」杨寡妇非常泼辣。 「你这个不要脸的,整天就知道勾引男人,仗着自己男人因为山寨死的,就在这里好吃懒做,全山寨谁能看得起你,还好意思说自己要脸。」刘婶嘴皮子也不落后。 人聚集得越来越多,几个热心的大婶上前拉架,男人们不好意思上前,就远远看热闹,很好奇老实巴交的老刘能和杨寡妇扯上什么关系。 刘婶对自家男人喊道:「你给我说清楚,你们在菜地偷偷摸摸的干什么呢?今天不说清楚了,咱们就合离!」 「我真没做什么,唉,那我还是说了吧!其实就是杨娘子想要自己摘几根黄瓜回去吃,我不知道咋拒绝,不说是怕大家怪我没看好菜地,那以后还怎么在菜地里干活。」老刘低下头,说话声音越来越小。 刘婶真是怒其不争:「谁要摘你就让摘?这都是公家的东西,你可真是没用。你说,是不是杨寡妇跟你笑了,你是不是被罐了迷魂汤。」 说到最后,她开始把责任推到杨寡妇身上,想给自己老头开脱一下。眼看着耿寨主往这边走来,让他不信任老刘就不好了。 「你们这可真是一家人,不就是摘几根黄瓜,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真是小家子气!」杨寡妇烟波流转,向耿寨主走去。「寨主您来了,你看我就摘两根黄瓜,他们就这样,让我家死去那口子在天上看见了,得多伤心啊!以为大家都欺负我一个寡妇呢!」 耿寨主看到是杨寡妇就想躲,来不及了只好硬头皮说:「我们不会忘记杨兄弟的,但东西还是要山寨统一分发,这样对大家才公平。」 没等杨寡妇在开口,他赶紧喊:「刘顺,你去组织大家来摘黄瓜,把能吃的摘一些,给各家按人头分分,夏天吃着也凉快凉快。」说完自己赶紧往回走。 这件事以大家分黄瓜结尾,也算是暂时解决了。大锅饭的弊端就是这样,总有人想占点便宜,这样就很难做到公平。 迟言其实挺无语的,觉得山寨早应该分家的。人都是自私的,稀里煳涂的吃大锅饭,就很难公平,大家不可能一直相安无事。 第61页 但他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不会去寨主那提这个,也不想掺合那么多山寨的内务,做好自己的饭就行了。毕竟他付出了劳动,不是吃白食的,自己也算心安理得。 不过也怪这个时代物资太匮乏了,要是有红瓤的大西瓜吃,也不至于还为几个黄瓜争执。 这可能也是他人生中第一个没有西瓜的夏天。 这个时候,不知道西瓜还在哪个国家,应该还是里面包着很多膜的样子。迟言没学过农学,给他个西瓜他也不会改良,但就算这时的西瓜是一小块一小块的,冰一下吃着应该也很舒服吧! 他虽然吃到了后山的杏,还摘过野葡萄,过几天小桃子也能成熟,但只有吃西瓜才有过夏天的感觉,他可真是想念啊! 有支冰淇淋或者一碗冰沙也好呀!可他得想想,怎么才能制出冰呢?化学方程式是啥来着? 第39章 冰淇淋 雾云山是北方的山,石头较多,虽算不上奇秀,但山脉绵延,有如龙的嵴背,山上绿树掩映,山石峥嵘,四时景致各有不同,可谓自有风骨。 为了防止野兽,近山的树木在桃源寨建设就砍伐了,山坡上没有种植蔬菜和庄稼,而是成了一块野生的草地。 坡地上的野草、野菜不但能作为猪、羊和马的饲料,草地也成为山寨孩子们玩耍的场地。 半尺高的草地,蒲公英早已成熟,大朵大朵的毛球夹杂在草丛中,是孩子们喜欢的玩具。 马敏儿这样的小女孩特别喜欢摘一大把蒲公英,对着天空使劲一吹,看着一个个小伞一样的种子飞起来,像是承载着孩子们小小的梦想,一起飞向远方。 大锤他们这些半大的男孩子,对这个可不感兴趣,他们更喜欢跑跑闹闹、假装打打杀杀,他们嚮往外面的世界,羡慕行走江湖的游侠。 眼前,他们崇拜寨主,希望能成为他那般武艺高强,嫉恶如仇,惩恶扬善的英雄。 耿少行作为儿子,虽然不喝父亲聊家常,但儿子对父亲有着天然的孺慕之情,他其实一心想得到父亲的肯定,想要追上父亲的脚步。 一直以来,他苦练枪法,进步也非常大,但还是无法在耿寨主手上过上二十招。 但耿少行这个人一根筋,他不畏困难、愈挫愈勇,隔一段时间就会去挑战一下父亲,顺便检阅一下自己的进步情况。 有时候耿寨主也想给儿子放放水,但是他想,到了真正的战场上,谁又会给耿少行放水呢?所以,耿寨主还是坚持了一惯的风格,对儿子从始自终非常严厉。 这天,耿少行又一次挑战了他父亲,结果肯定还是输了的,但不知不觉中,他已经能和耿寨主过上五十招了。 耿少行本来心情还有些郁闷,但当迟言端出冰沙时,他所有愤懑都烟消云散了。 炎炎夏日,空气似乎不流动了。一碗淡粉色的冰山,冒着白烟、带着寒气出现在面前,室内的温度仿佛都跟着下降了。 耿少行其他人也有,就忍不住拿起勺子,舀了一大口,冰凉的感觉一进口,一半瞬间窜到大脑,一半沿着喉管流进肠胃,全身上下都跟着凉快起来。 「这个叫冰沙?真的又冰又甜,还带着桃子的香味,太好吃了!」他兴奋道。 「你真的做出冰来了?那些石头竟然真的能做出冰来?」耿少行还是难以置信。 「言哥,你怎么知道那些石头能作出冰来?」大锤也忍不住问。 迟言随口道:「我也是以前在一本书里看到的,就想试试看,没想到是真的。」 原来,迟言和大家去山里玩,在无意中发现了硝石。作为一个理科高才生,即使没有什么金手指,他也知道硝石可以制冰。 至于他为什么能认出来,这源于他有一个喜欢地质的大学室友,室友经常研究各种矿石,迟言偶尔看几眼,也就记住了硝石、铁矿石之类的外观。 这次,他刚好就发现了裸露出来的硝石,再往深一挖,竟然地下面还不少。 硝石也是制作火药的原料之一,而且如果这里和后来的山西地界相似,肯定还会有煤矿,看来雾云山果真是一个宝藏。 至于火药,因为制作火药有一定的配比,还需要其他原料,迟言并没有打算制火药。但用硝石制点冰来降温解暑,就没啥怕的了。 他把冰块磨碎,把桃子去皮打碎成泥,再加上一点糖水,一起浇到冰沙上,就是最简易的桃子冰沙了。 夏日炎炎,来上一口,清凉解暑不说,味道也非常不错。 迟言以前喜欢芒果冰,但现在南方估计还是所谓的蛮夷流放之地,想把芒果运过来可太难了,还是等以后自己能到处走的时候再说吧! 只做冰沙他可不甘心,他还要做冰淇淋! 山寨里养的羊有生小羊的,可以挤羊奶,迟言不知道羊奶做出来的冰淇淋好不好吃,但他还是打算尝试一下。 冰淇淋他做了最简单的牛奶鸡蛋原味和桃子味,谁让他们现在也只能摘到野桃子呢? 冰沙大家还能理解,因为那会儿富贵人家是有冰窖的,除了用冰降温解暑,也会做一些冰饮。但是冰淇淋他们真的难以想像! 其实冰淇淋做起来也不容易,因为没有冰箱。迟言只能通过硝石在外层降温,像制冰那样慢慢让熬开的羊奶鸡蛋液冷冻起来。 因为没有加奶油,也没有彻底打发,做出来的冰淇淋不够绵软,甚至有点硬,也还带着羊奶的淡淡膻味,但是依然非常受欢迎。 第62页 但东西毕竟有限,山寨里的大们是捨不得吃的,孩子们也还意犹未尽呢。 迟言既然尝试成功了,就尽量在原材料允许的范围内多做一点,让每人尝上一口也好。一口冰爽的感觉,哪怕是成人,也会因此有那么一丝丝逃离生活之外的小小幸福吧! 雾云山毕竟在北方,哪怕炎热,也只是那么一两个月,而且早晚温度还不算特别高,就是中午那两个时辰非常热罢了。迟言他们是早起和下午做饭,也不算太难熬,但食堂的温度也足以让人汗流浃背了。 看着食堂开饭时大家幸福的样子,迟言不禁想知道外面如何了?山寨大多数人如同活在真空状态,完全不了解外面世界的情况。 虽然水灾、瘟疫已经过去,天气热后能吃的东西也多了一些,但很多人依然吃不上饭,每天只能靠野菜和朝廷粥碰的清粥度日。 相比之下,桃源寨的日子过得太好了,好到让人嫉妒。 时间慢慢流逝,辣椒也开始成熟了。 迟言摘了红辣椒和花椒,准备晒干后做火锅底料。之后找个凉快点的傍晚,杀上两只羊,全山寨一起吃个麻辣火锅! 铜炉锅肯定没有,但山寨里的打铁匠帮忙打了二十个薄薄的铁盆,下面用泥盆加上炭火给铁盆加热,竟然效果也不错。 而且铁盆不用了,铁匠可以再收回去融了做兵器、做工具,倒也不怕浪费铁。 在蝉鸣声中,在演武场的篝火跳跃中,桃源寨夏日火锅宴开始了! 食堂的桌子都搬了出来,大家十人左右围坐一起,火锅摆在了桌子中间。 迟言专门准备了几锅不辣的,锅底煮的野鸡汤,不下食材前可以先喝上一碗,受到畏惧辣味人士的喜爱。 山寨自己种植的蔬菜每桌摆了两盆,切片的羊肉一盘盘端到了每桌,加了冰块的几大桶绿豆水汤放在一旁,想喝的可以自己去盛。 太阳已经彻底落山,麻辣的香味在桃源寨演武场上飘散,甚至飘到了悬崖对面。 一个喷嚏声响起,然后听到:「他妈的,这群土匪在做什么好吃的,这都能闻到香味!」 第40章 吃火锅 桃园寨的人没想到,远在京城的姚显也没想到,朝廷的五千大军连夜驻军在山寨对面的小山上。 山寨负责放风的兄弟第一时间发现对面的情况,马上向耿寨主汇报情况。 此刻,大家齐聚演武场,正在热热闹闹的吃着火锅,看到对面来了那么多官兵,一时搞不清为什么他们又来了。 他们不是撤走了吗?不是连清风寨也不攻打了吗?不是没有粮草修养生息了吗?为什么还来我们这个从不侵扰百姓的小山寨呢? 虽然很多疑问,但对方过不来,仗也打不起来,那还是继续吃火锅好了。 「他们既然来了,那就远远的在对面看着咱们吃呗!」有人调侃道。 「哈哈哈,咱们该吃吃该喝喝,馋死他们……」 「他们又过不来,像上次一样,在对面呆一段时间还不夹尾巴狗似的灰熘熘走了!」 「来……咱们干一杯绿豆汤……」 「这麻辣火锅真过瘾!」大锤脸都辣红了,还是忍不住又夹起羊肉。 耿少行「嗯嗯」点头,同意大锤的说法,他嘴里正塞着满满一大口。 迟言看着眼前热闹的场面,再看看对面黑压压的士兵,心中有一丝不安,总觉得这次没有大家想的那么简单。 他手里拿着筷子,对着最爱的麻辣火锅,却食不知味。 耿寨主也是心事重重,但不想影响大家聚餐的心情,还是坐在位子上,拿着筷子沉思。 耿少行完全没有任何危机意识,他吃得正香,看迟言停下筷子,他还说:「想什么呢?你今天切了那么多羊肉累着呢,还不多吃点!你之前不是一直盼着辣椒红了吃麻辣火锅嘛!」 「哦……」迟言应和道,然后夹了一根小白菜放在碗里,慢慢的吃着。 卢大夫讲究养生,选择了坐在清锅这桌。一回头,看到任大娘吃辣锅吃得正欢,突然也想去试试麻辣锅里的肉到底有多好吃。 于是,他真的站了起来,走到任大娘身旁,鼓起勇气小声说:「妹子,能夹一块辣的羊肉给我尝尝吗?」 任大娘开始还有些疑惑,看到怯怯看着她的卢大夫,爽朗的笑了。然后直接用自己的筷子夹了锅里的羊肉,放在卢大夫碗中。 夹完了她还觉得不够,接着又夹起一些羊肉、青菜、豆皮,直到把卢大夫的碗装满。 「够了,够了!谢谢,我就是好奇想尝一下麻辣的滋味!」卢大夫看满桌的人都看向他,顿时不好意思起来。 「任大姐夹的菜最好吃了!是不是卢大夫?嘿嘿嘿……」同桌的大婶们都笑了,看卢大夫不好意思的样子,就只说几句,没有再更多的调侃他。 …… 暮色渐深,大家这才结束聚餐,一起帮着食堂几人收拾东西,整理餐具,又把桌椅搬回食堂内。 耿寨主则招集了山寨核心的几位成员到聚义厅议事。 任大娘和迟言收拾完厨房的东西,回到家又等了半个时辰,任虎还没有回来,任大娘不禁有些担心。 迟言安慰道:「您别担心,咱们山寨只要不放吊桥,任对面多少人也过不来。」 「你说的对,我也是觉得有寨主在,咱们这肯定最安全。但心里不知道为啥总是突突突的跳,真是人年纪大了就爱瞎操心。」任大娘拍了拍胸口。 第63页 又过了一刻钟,任虎终于回家了。 但他也没说什么,只是让任大娘和迟言安心睡觉,自己却在床上翻来滚去。 迟言也睡不着,他就静静地躺着,想了山寨面临的无数种可能,然后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一夜无事,山寨里本来有些担心的人,又放心了不少,觉得对面官兵就是来做做样子,等到发现无计可施就撤军回去了。 大家又该干嘛干嘛,练功的练功、做活的做活,好像对面没有人一样。 迟言还是心里没底,又特意到悬崖边望了望对面。虽然对面有树木掩映,但他还是发现,这次的兵明显和上次不同。不但兵强马壮,秩序也更加井然,明显和上次不是同一支队伍。 对面官兵能看到一个小孩子在铁链旁边张望,但没有人说话,似是都在等待什么。 迟言不太明白,这小小的桃源寨到底有什么威胁,能让朝廷又一次派兵过来攻打?而且这次对方明显看着势在必得。 姚显已经回去了,他在朝廷肯定不会让这么做啊!难道是他也不知道,那说明这次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了。 迟言心里发慌,觉得要找些事做,或者是提前做些准备,要不一直难以安心。 晚饭后,他留耿少行和大锤在食堂,说了自己的担心。大锤听完也觉得有道理,要和迟言一起做准备。 耿少行嗤之以鼻:「你们是不是想得太多了,咱们桃源寨绝对是易守难攻、坚不可摧,那些官兵想过都过不来。再说有我爹在,你们就吃下定心丸吧!」 「万一他们有什么新式武器呢?比如什么神弩、什么天梯,冲过来怎么办?」迟言说道。 「这些东西都是你想像的吧,那么好的话上次怎么不用!」耿少行坚持道。 迟言犹豫一下,又说:「可是这次的看着和上次不是同一支队伍。」 「官兵还不都一样,你以为他们有多厉害啊!不要涨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耿少行拍了拍迟言肩膀,带着大锤离开食堂。 迟言整理完厨房,还是觉得要做些准备。 他让任大娘和刘婶先回去,自己则找了两个布袋子,装了自己常用的调味粉,还装了一些盐。 回家后,他又把之前任虎送给他的一把普通铁剑随身带着,才觉得稍微心安一些。 做完这些,他又看了看任大娘存银子的箱子,他想要不要和她说,让她把银子带在身上呢,万一真要往外逃,没有钱可是不行。 可是又不想任大娘担心,他还是没有开口。 晚上睡觉前,他犹豫半天还是对任虎说:「虎子哥,咱们要不要提前作好迎战或者逃走的准备。」 任虎忍不住摸了摸迟言的头髮:「这个小孩子乱想啥,我们已经和寨主商议过了,以对方现有的工具是过不来的。」 「嗯嗯。」迟言也觉得可能是自己太紧张了。 但他还是把剑放在了自己床边,也没敢脱衣服,这样睡觉时心里才觉得安稳一些。但没想到一睡着,就开始噩梦连连。 他梦到火光沖天,桃源寨被付之一炬。山寨里的人四散逃跑,这时,一把刀对着自己砍来。 他一下子惊醒,发现原来是个梦。 夜十分安静,他看到旁边床上的任虎不在,应该轮到值夜岗了。 耿寨主他们前一天商议决定加强防卫,核心的几人每天两人轮流值夜哨,一人前半夜,一人后半夜。对面那么多人盯着,不做好防务很难放心。 迟言惊醒后好半天没睡着,直到任虎换哨回来,他才又迷迷煳煳的睡着了。 这会儿,估计已经是夜里两点左右。 刚睡着一会,他又被乱糟糟的声音惊醒了! 「小言,快起来!拿着剑,带着我娘往后山跑!」任虎大声喊道。 迟言一下彻底醒了,连忙下床提剑,背上自己的调料袋,冲到任大娘房间,任大娘刚穿好衣服,四神无主的模样。 「大娘,拿着钱袋,我们先往后山去,别给虎子哥他们添麻烦!」迟言快速道。 「好,好!咱们走!」任大娘这才动了起来。 迟言扶着任大娘往外走,才意识到这次真的不是梦。 外面全是打杀之声,一片火光沖天…… 第41章 刀兵起 此时,山寨里火光沖天,一队队官兵身穿甲冑,手持刀剑四处冲杀。 耿寨主一身劲装,奋勇抵抗。耿少行散着头髮,手持长枪,在对方兵将里一路杀红了眼,想和耿寨主汇合在一处。 「小行,你带老弱妇孺往后山撤!」耿寨主喊道。 「爹,我不走!」耿少行继续往前沖。 「我以寨主的身份命令你,走!」耿寨主又砍杀一个官兵,大声喝道。 被惊醒和叫醒的老弱妇孺们即使害怕,但都拿起兵器,有序集中在一起,围成一圈,把老人和孩子护在中间,一起缓缓向后山撤离,队伍中完全不见慌乱。 凡是能杀敌的都在奋起抵抗,但毕竟寡不敌众。五千名训练有素的官兵,如同洪水般压了过来,桃源寨能打的就一百多人,瞬间就被淹没在其中。 大家根本没想明白,官兵怎么就沖了过来。看守吊桥的兄弟身上中了一箭,早已倒下,吊桥被放了下来,稳稳挂在悬崖上。 很显然,官兵就是从吊桥上走过来的。 迟言后来问了倖存的人,他才知道,原来官兵运来了重型弓弩,射程是普通弩箭的一倍。 第64页 趁着桃源寨夜里换防之时,他们一剑射杀了值守吊桥的人,再用一支带着绳索的铁剑射过山寨的铁链,卡住后形成一条贯通山崖的细锁链。 他们中竟然也有擅长轻功之人,踩着细索飞过悬崖,然后放下吊桥,大军过吊桥而来,一路如入无人之境。 接岗后正在后面带人巡逻的刘顺发现异常,马上冲到演武场,想去拉起吊桥,阻止官兵,但根本已经来不及了。 官兵如潮涌般冲进山寨,刘顺奋力吶喊:「寨主!敌人进山了!」 「大家出来抗敌,军队来了!」 他见无力阻止,赶紧往回跑边大喊报信。 耿寨主根本没睡,喊了一声耿少行,拿起刀就赶紧沖了出来。 官兵已经冲到聚义厅,再往后就是大家居住的地方,如果任由他们向上前进,老弱妇孺就都危险了,整个山寨也就彻底完了。 耿寨主一马当先,就站在聚义厅左边的路中间。他双腿稳稳的站直,手中的刀缓缓举起,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 听到声音马上赶出来的任虎,和刘顺一起守住右边小路,和寨主一样,准备靠着自己的身体,阻挡官兵前行的脚步。 「真是自不量力!」带队的将领眼神锐利,一看就是常年带兵打仗之人,绝不是上次的小小副将可比。 「即使螳臂当车,我耿某今天也要拦上一拦!你敢不敢和我一对一决一死战!」耿寨主气势毫不逊色,他已置生死于度外。 「我鲁某敬你是条汉子!但我带这么多人,可没时间陪你玩!」带队的将领冷冷一笑,下令道:「全员听令!一个不留活口,今夜给我踏平桃源寨!」 将领自己根本没上,他才不会上耿寨主的当,拖延之法对没有用。 大军兵分两路,在两条通道上向后攻打,山寨拦截的并排阻拦的兄弟们一会就已经倒下数十人。 迟言和大锤带着老弱妇孺向后山撤去,马逍在他们前面守着,一有前面没拦住的官兵冲上来i,便一剑刺杀。 两条小路上已是尸山血海,撤离的人边走边哭,任大娘几次要往回走,儿子还在那里,她不能自己先走。 卢大夫深感自己的无能,不能到前方抗敌,只能拖住任大娘,让她不要冲动,珍惜众人以命抗敌为他们争取逃走的机会。 望着密密麻麻的大军,耿寨主知道做什么也没用了,只能尽量拖延,让更多的人活下去。 「任虎,刘顺,你们带人后撤!」他透过房屋间的小路向右方奋力喊道。 耿寨主回头就看到从后往前走,努力要和他汇合的耿少行,声音已经嘶哑:「耿少行,你听我的命令,往后撤!」 面前的官兵是在太多,他双手握住刀,顶住一波又一波的刀剑,被逼得慢慢向后方移动。 耿少行还在向前移动,终于和耿寨主汇合。他背靠着父亲,两人一起御敌。 带队的将领没想到山寨这么几个人,抵抗竟然如此顽强,也拔出了剑,对着耿寨主开始攻击。 突然又加入一个强大的对手,耿寨主本来已经筋疲力尽,但他咬紧牙关,再次将面前的一波官兵打倒。 带队的鲁将军趁机一剑刺来,耿寨主刚要向右躲避,却已经来不及。好在躲过关键部位,只被剑刺中了左臂。 哪怕左臂鲜血直流,他根本不在意,仍旧像一个机器般机械的举起刀,一刀刀砍下去。他面前的尸体,已经堆积了一米多高。 耿少行见父亲没有危及生命,遂放下心来,继续将长枪横扫,掀翻了面前的五六名官兵。 其他人向山里撤离也并不顺利,虽然耿寨主带人在前面守着,但其他官兵已经从房子间的横路绕行过去,追击后面的人。 任虎和刘顺边后撤边保护其他人员,马逍上前来接应他们。 马夫人头髮只扎了一个马尾,却一脸坚毅,她紧紧拉住马敏儿的手,安慰道:「相信你爹,他一定会回来保护咱们的!」 撤退的队伍才走出一百多米,绕行而来的追兵已至。 耿寨主回头看了身后的情况,和耿少行背对着背,开始一起向后挪动。好在向上走的路不宽,官兵难以形成包围之势,只能跟在两人后面。 这样又过了一刻钟,山寨所有人终于汇合了,大家一起集中到了菜地前。 耿寨子身上多处刀伤,耿少行的衣服已是残破不堪。他们在队伍中没看到刘顺,就知道他已经牺牲了。 除了刘顺,山寨已经牺牲了七八十人,他们的尸体就在山寨的小路上,被官兵反覆踩踏而过,却已没有了任何反应。 可现在还不是悲伤的时候,大军就在面前,与山寨剩下的人对峙。 鲁将军一挥手,大军变队列为弧形,一起向前推进,他们准备形成一个圈,将山寨这百来人包围住。 山寨的男人们全都举起兵器,面向外也组成一个小圈,把老弱妇孺保护在中间。 迟言犹豫的功夫,大锤竟然也冲到外围圈,他就是轻功好跑得快,真刀真枪反倒不擅长,没比迟言好多少。 会点功夫的几个大婶,包括任大娘,也拿起武器,时刻准备战斗。卢大夫哆哆嗦嗦从包里掏出一堆粉末,看来是准备一会扔向官兵。 就连看似文弱的马夫人,也从怀中拿出一支银簪,将马敏儿护在身前。 最让迟言没想到的是杨寡妇,她手里拿着一把长剑,是她男人的遗物。只见她柳眉倒竖,怒视官兵,竟然非常飒爽英姿。 第65页 迟言望着众人,为自己的胆小退缩而害羞,他毅然举起铁剑,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双方又是一轮死战,官兵死伤无数,山寨这边也损伤数人,包围圈越来越小,形势越来越严峻。再这样下去,山寨残存的几十人,只会一个一个被蚕食掉,最后一个不剩…… 「马逍、任虎听命!你们俩带人向后突围,快走!」耿寨主推开一波官兵,向旁边喊道。他自己把刀一横,扩大了阻挡的范围。 马逍和任虎知道寨主的决定是对的,虽然不忍心,但是突然离开外圈,带着人向后突围撤离。 耿少行不走,他和耿寨主相隔五米并排而立,势要挡住官兵,给其他人撤离留下时间。 「不要让他们跑了!」 带队的鲁将军一声令下,外围官兵很快分出一半追击众人。 大家边退边杀,每一步都十分艰难,每一步都是尸山血海。 耿寨主和耿少行两人更是被围在中间,四面八方都是人。 任虎被五个人围住,一时无法突围,任大娘看到那边的形势对儿子不利,拿起刀就沖了过去,对着一个官兵的后背就砍,虽然她在厨房干活力气颇大,但官兵身上有铠甲,并未重伤。 官兵背后一疼,瞬间被激怒,回手就是一刀,任大娘看向任虎最后一眼,倒下了! 「任大娘!」迟言刚刚刺杀死一名官兵,一侧身就看任大娘倒下,急忙跑了过来,一刀用力刺向砍任大娘的官兵。 「娘!」任虎声音悽厉,双刀挥舞,瞬间砍死围攻他的四个官兵,扑在任大娘身上。 。 任大娘甚至没能和任虎说上最后一句话,迟言泪流满面,呆呆站在那里发不出声音。 「云娘!」卢大夫又撒出一把药粉,这才发现任大娘倒下。他看到一把刀插在任大娘胸前,他颤抖着想上前给任大娘止血,用手捂住刀周围,可根本捂不住,血顺着他的手缝流了出来。 耿少行抱起母亲,已经不管背后对着他的官兵,他娘都没了,他觉得活着也没意思了。 迟言反应过来,冲到任虎后面,替他挡住袭击的官兵。他学的几个简单杀招,此时竟然如有神助般全发挥了出来。 卢大夫蹲在任虎旁边,凝视着任大娘的脸庞,已是老泪纵横。 他突然发疯般站了起来:「云娘,我要给你报仇,我去杀了他们!杀了他们!」 他满是血的手,掏出怀中所有腰包和瓶瓶罐罐,全都打开向官兵扔去。 这一扔,也刚好帮迟言阻挡住了对面的官兵,迟言马上就要支撑不住了。 另一边,一个似是官兵中小队长样的人物,不知怎么凑到了带女儿躲藏的马夫人面前,猥琐道:「这娘们长得不错,活捉了,等灭了这山寨后送去给将军玩玩,然后咱们也能……嘿嘿嘿……」 马夫人手里拿着簪子,对着自己的颈部:「你们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小娘子……别怕,哥哥们会疼你的……」 第42章 再见了 马逍刚才将妻女护到草地后一处较为隐蔽的地方,让她们在那等着别动,他回去去接应寨主和耿少行,也就离妻子和女儿有十几米远。但他心里还是不放心,时不时要回头确认一下她们的安全。 看到有人竟然到了妻女身前,他马上往回返,准备先杀了这几个官兵再去接应寨主他们。 哪想到他前面又上来了四五个官兵,挡住了他前进的路。 爱妻和女儿就在眼前,他恨不得马上冲到她们面前。愤怒而焦急的情绪下,他剑花飞舞,利落的一剑一个,就要全部解决掉眼前的敌人。 没想到最后一个官兵竟然是个难缠的,和他过了有十来招。马逍急着赶过去,剑招更快,终于三下五除二解决掉敌人,赶到妻女附近,举剑就向围住她们的几个人刺去。 「爹!」他听到的是女儿带着哭腔的喊声。 等他将几个官兵全部杀死,看到的就是靠着坡地躺着的爱妻,和她身后拉着母亲手哭着的女儿。 马夫人脖子上插着一根银钗,血汩汩向外留着,她看到马逍后,终于有气无力的笑了:「你来了!我就知道你会一直保护我和敏儿。我可能不行了,不能陪你白头到老了,你要把敏儿照顾好,以后给她找个像你一样的好男人!」 她断断续续道,抱着她的马逍已满脸是泪。 「你别哭!」马夫人缓缓的伸出手,擦掉马逍脸上的泪痕。「我去了那边,就在奈何桥边等着你,我们一起去投胎,来世也还做夫妻……」 话还没说完,她的手就垂了下去。 「啊…………」马逍的声音响彻山谷,如同杜鹃啼血。 他一手抱起马夫人,一手拉着马敏儿,茫然的向后山草地走去,没有了最爱的人,身后的一切已与他无关。 就这样吧!大不了所有人一起死算了! 「爹!」马敏儿无措的哭着。 听到女儿的哭声,马逍如梦初醒:「不行!敏儿还小,就算为了她,我也要活下去!」 他穿过那片野草,把女儿和马夫人的尸体放在靠树的地方,让马敏儿安静等着不要出声,自己又反身回了战场。 看到替他挡住刀剑的迟言和卢大夫,任虎终于也从母亲去世的悲痛中站了起来,他把任大娘的尸体放在一处平地,拿起刀,以奋不顾身、一心赴死的姿态,毅然沖向敌人。 第66页 看到又杀回来的任虎和马逍,已经完全体力不支的耿寨主发出最后的命令。 「任虎,你带着耿少行!马逍,按照我之前的密令,带人撤出,启动开关!」 …… 有了寨主的命令,两人终于暂时清醒过来,有了方向感。任虎拉起耿少行就往后拖,任他怎么使劲挣扎也不放手。 「放开我,放开我!我要和我爹在一起!」耿少行还在挣扎着,却已经被任虎拖向后方。 耿寨主使出最后力气,长刀挥舞如风,阻拦住要向前追击的官兵。 马逍组织剩余的十几人向后撤离,他自己在最后断路,他已经杀疯了。其他人也各自边向后撤边奋力杀敌,中间又有几人倒下了。 终于,只剩耿寨主一人还在草地内侧,其他人都穿过野草坡,突围到了树下。 耿寨主已经把刀旋转了起来,不分前后左右,如旋风般阻挡住官兵。 他余光看到耿少行已经被任虎拖出了草坡,安慰的笑着喊道:「马逍!启动开关!」 马逍十分不忍,但闭上眼睛,毅然一掌拍下身前的一截树桩,将手中的火摺子一起扔了出去。 地上轰轰作响,一条三米多宽的黑色长带缓缓露出,绕着山寨一周,把草坡内全部包围起来。 火摺子一接近,火唿的就着了起来,迅速燃烧成一座火做的城墙。 黑烟滚滚,火光沖天。 马逍带着山坡上的十几人向上走了几十米,和火墙暂时保持安全距离。 「爹!」 火光中,已经看不到耿寨主的身影,他和官兵一起,被阻挡在火墙之内。 风正是向山寨内而吹,大火以燎原之势,往山寨内蔓延。 「撤,快往后撤!」鲁将军大喊。 再不撤到演武场上,他们也要跟着一起烧死了。 火光猎猎,耿寨主在火中哈哈大笑。 「儿子,爹先去了,去找你娘团聚了!你要好好活着,给我们多烧点纸钱……」 「爹……」耿少行还在挣扎着,想冲破火墙去救他爹。 任虎奋力抱住他。一起跑出来的迟言和大锤也帮忙拉着。这会往火里沖,只有死路一条,那耿寨主不就白白牺牲了。 「爹啊!」耿少行已经听不到里面他爹的声响,急得双手敲打地面,可一切都那么无能为力。 「这火能燃烧一个时辰,而且我怕转了风向,火会开始烧山,大家趁这段时间,往山里走吧!」马逍抱起马夫人遗体,带着女儿往山里走。 任虎继续拖着耿少行,迟言和大锤跟在他身后,帮他抬着耿少行的腿,大家一起撤离。 活着的除了他们六人,还有卢大夫、杨寡妇,一个叫刘成的少年和那位打铁的大哥。 就这么是十个人,就是桃源寨最后仅存的力量。 大家无声的往山上走,不时回头看向火光中的山寨。 耿少行的头一直扭向山寨的方向,无声的对着山寨流泪。他走了,可是他爹和其他兄弟,却永远的留在了桃源寨。 那里是他们曾经生活了几年的地方,是他们的安乐窝、也是他们的世外桃源,最重要的是,这里就是他们的家! 不是被逼无奈,说又捨得离开自己的家园呢? 曾经他们因为活不下去,离开了以前生活的村寨,遇到耿寨主,他们以为可以在这美丽的桃源寨一直生活下去。 谁也没想到,两天前还在开心的吃着火锅,现在就只剩下他们十人往深山里寻找生路。 以前打猎都要大队伍一起进的山,去的也仅仅是稍微深入的地方。现在不知道他们要走多久,才能穿过这连绵不断的山,找到一条出路。 走了半个多时辰,他们到了小湖泊边,大家停下来稍事休息。 马逍找了一处地方,挖了一个坑,准备将马夫人埋葬了。马敏儿抱着她娘的遗体哭,就是不让下葬。 「帮我把她抱走一下!」 大锤上前抱起了马敏儿,任她脚不停的踢向自己。 「你放我下来,我不要没有娘!她没死!卢大夫,你看看,是不是我娘就是睡着了,你能治好她!」她刚满里六岁,还这么小,不理解生死的意义,只知道不想没有娘。 马逍机械的挖土,又找了一片大的树叶,盖住妻子的脸,慢慢把土撒了下去,直到盖住她的身体,填平了土坑,最后形成一个小小的坟包。 他砍了一段木头,用剑刻上字,插着坟前,就是简单的墓碑了。 队伍里众人都很安静,除了开始洗了洗手上和脸上的血,喝了几口水,就都静静地看着马逍埋葬妻子。 任虎不说话,他娘的尸首和众多兄弟一样,就留在了山寨上,现在估计已经在大火中付之一炬了,以后想安葬,也找不到尸骨了。 所以他此时甚至有些嫉妒马逍,起码他能把妻子的尸体带出来,找一处好地方安葬。以后难过了,能来祭拜一下,来和她聊聊天。 可是,他以后如何找到自己的娘,又如何向死去的爹交代呢?曾经,他可是答应过,要照顾好娘的,现在娘为了保护自己而走了,以后余生,就算走出这座山,那他也将永远活在内疚之中。 耿少行同样难过,痴痴呆呆的坐在那里,不发出一语。 迟言和大锤想要安慰他,却根本无法开口。这个时候,无论什么样的言语,都是苍白无力的。 第67页 迟言想去湖里捞几条鱼给大家补充一下体力,但还是没站起来做这件事,这个时候,估计大家也都吃不下了。 曾经他坚信,吃美食是最好的疗愈方法,有什么不开心的,吃一顿好的就都过去了。 此时他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有些离别,纵是何等珍馐美味,也没有办法治癒人心中的伤痛。 他靠着一颗大树,就坐在那里不动,他甚至希望,眼前这一切,还是他做的一场梦,醒来后还在桃源寨,还在食堂忙碌着给大家做好吃的。 任大娘也在、刘婶也在,他们一起边干活边聊,还能提前尝一尝他做的菜。 那样的话,耿寨主肯定也还在,一脸严肃的吃着饭,但能感觉的他心里的笑意。 耿少行还是那个爱吃的胖子,傻乎乎的跟在他的身后,而不是伤心的坐在他旁边那颗树下。 他又想到了姚显,不知道他那里怎么样了,为什么没能阻止朝廷对桃源寨的屠戮,为什么不告诉他们,朝廷有了新式武器,弓弩强得可以飞过山崖。 他觉得有些恨这个师父了,为什么他不能救救山上这些可怜的人呢?大家总算有了稍微好一点的生活,一切就这样烟消云散了。 迟言越想越难过,甚至希望这一切都是假的,他还是在现代,哪怕被亲戚虎视眈眈,他也有办法应对,他真受不了这么多日日相对的人就这样离他而去,只留伤痛和遗憾。 「休息的差不多了,大家砍个竹筒多带点水,我们得往山里走了,不知道多久能再找到水源。」马逍最先站了起来。 后面火如果灭了,那追兵很有可能追来,火烧山林了,大火可能追上他们。所以他们怎么都是要往前走,不可能就停在这里。 大家都站了起来,默默的砍竹筒装水,默默的跟着马逍向前走去。 经过永生不会忘记的血与火的一夜,天已经亮了。黎明如此美丽,却又如此残忍,有那么一群人,他们已经看不到日出。 他们却身处茫茫大山,回望山寨已经看不到任何轮廓,只能看到黑烟沖天,标记着山寨的位置。 …… 第43章 进山了 马敏儿趴在马逍的背上睡着了。 她眼睛红肿得像个桃子,长长的睫毛上还挂着泪珠。即使睡着了,还不时的抽噎一下。 马逍在妻子走了后,本也存了死志,但看到敏儿,就算为了孩子,他也要活下去,要不她一个小女孩以后怎么生存呢? 「阿茉,你怎么那么傻啊!」马逍心里无数次这样问妻子。可他明白,他爱的人就是那种太洁白的人了,绝不允许有一丝玷污。 马逍走在队伍最前面,其他几个人亦步亦趋的跟着,大家沿着溪流往深山里走,完全没有交谈。 队伍中间,耿少行机械的往前走着,大锤不太放心,所以一直跟在他身后。 迟言努力跟上大家的脚步,他既担心任虎和耿少行,自己心里也有一种无法形容,想要发疯的难受。 身后是他住了十个月的桃花源,这里有照顾她、待他如亲儿子一样的姚大娘,有整天笑哈哈的刘婶,有救他一条命的耿寨主。可是,他们就这样留在了这片土地上、留在那熊熊燃烧的大火里。 他开始本以为自己穿进了田园文,没想到却是乱世求生。那么多真实的、有血有肉的人,就这样消失在他面前。 要不是他一直坚持练习杀招,在关键时刻发挥了作用,很可能也和大家一起死在山寨里了。 他们这十个人,即使暂时活着,依然前途未卜,或许只能往深山中躲避,然后争取穿过群山,找到一条出去的路。 这一走,又是两个时辰,现在已经是中午了。 所有人一夜没合眼,早上只是在湖泊边简单休整,连早饭都没吃,现在早就没有力气,只是依靠本能在坚持往前走。 卢大夫手里扶着随便找的一根粗树枝,全当是拐杖。杨寡妇跟着他后面,精神看着竟然还不错。 「爹,我饿了……」马敏儿非要下来自己走。山上没有路,全靠一点点扒开树枝和野草往前走,她太小了根本走不几步,又趴在了马逍背上。 「我们走的够远了,估计暂时不会有追兵了,停下来吃点东西吧!」马逍停下来对大家说。 他放下女儿,找一块平坦的地方,让她先坐下,对众人说了一声:「你们休息一下,我去找点吃的。」 铁匠大叔叫赵丙,他一身腱子肉,块头大,早饿得不行,看马逍自己去找吃的不放心,便说:「我和你一起去!」 刚才沿路其实有遇到野鸡、兔子,但大家都没有心情打猎,只知道一直往前走,现在要打猎,只能重新寻找了。 迟言也坐了下来,他习惯性往四周看看,找找附近有没有什么野果。一个时辰前,其实他们经过了几颗野桃子树,他看大家都没反应,也没了摘桃子的想法。只有走在后面的杨寡妇,快速下手摘了几个。 果然,她拿了一个桃子出来,剥掉带绒毛的皮,递给了马敏儿:「吃个桃子吧!」 马敏儿以前非常不喜欢杨寡妇,没想到此时她竟然把珍贵的桃子拿给自己,她一时不知道该不该拿,但口中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你快吃吧!一会你爹打猎回来,我再做好吃的给大家。」迟言安慰道。 大锤也跟着说:「是啊,敏儿快吃,下次再遇到水果,我都帮你摘下来。」 第68页 马敏儿这才接了回来,迫不及待的一口咬了上去。 桃子汁水充沛,酸中带甜,她几口就吃完了,觉得没有之前那么饿了。 等马逍和赵铁匠拎着打到的猎物回来,大家又犯了难,如果点火的话,烟火会不会引来追兵呢? 「不会,我们这几个人,官兵根本不会来追,而且他们根本不需要追,只要破坏了吊桥,就能彻底将我们困在山上了。我们如果找不到其他的路,就彻底出不去了。」迟言陡然开口,说了自己的真实看法。 听他分析得非常有道理,大家都看向他。 「姐觉得你说得有道理。」杨寡妇自己也吃了一个桃子,总算恢復了一些平日的样子。 她其实姓梁,闺名慧娘,只是嫁给杨大哥后成了杨嫂子,杨大哥去世后,又被叫作杨寡妇,谁都不知道她的名字。 曾经她也是个温和的姑娘,只是男人死后,她不得不泼辣起来,这样才能躲过山里那么多汉子的觊觎,才能多为自己争取利益。 其实她只有二十六岁,却像是活了半辈子。 任虎突然抬起头:「那我们现在回山寨吧!不能让我娘曝尸……」 「虎子哥,咱们还是得等等,官兵预计到咱们会返回,肯定留了人,等着咱们回去自投罗网。」迟言见任虎终于开口了,马上解释。 他接着说:「我们可以做出越走越远的假象,咱们继续往前走,开始几天每天生火,之后停下几天,让他们以为我们真的进深山没动静了,也许就撤离了。」 马逍、任虎这两个本来的主心骨,都因亲人去世而失去了思考的能力,耿少行更是颓废至极,迟言不得不站出来,不能一群人就这样无头苍蝇般往前走。 梁慧娘和迟言一起,用山中细细的溪流清洗了打回来的两只兔子,赵铁匠和李成捡柴火,把火生了起来。 拿出腰上的装调料布袋的,迟言百感交集:为什么要做这个准备,也许不准备就不会有这样的事! 但事实是,不管他准不准备调料,官兵还是一样会进攻桃源寨。 迟言仔细的处理食材,努力让自己从难过的情绪中暂时抽离出来。他细緻的在处理好的兔子上抹上一层盐,然后架在火堆上默默的烤起来。 肉香裹着松香,慢慢扩散开,饱经伤痛的众人才感觉真的很饿了。 迟言先分一个兔腿给马敏儿,第二个给卢大夫,然后他看向面无表情坐在树下的耿少行,嘆了口气,硬塞给他一条兔腿。「吃点吧!吃饱了活下去,才能给耿寨主报仇,给桃源寨的兄弟们报仇!」 耿少行接过了兔腿,但没说话。 迟言知道劝说无用,只能用仇恨来激起大家的血性,给大家活下去的信心。 他把最后一个兔腿塞给了任虎,再去拿第二个兔子,用小刀给大家分兔腿、兔肉。 烤兔子上撒了迟言的秘制调料,味道格外好,这是大家近二十个小时吃的第一顿饭,颇有些狼吞虎咽。 果然,食物能给人带了力量,十个人吃完两只兔子,还一有些意犹未尽。再看大家的状态,明显比之前好了一些。 吃完后,大家稍事休息,又沿着溪流往上走。沿着溪流的好处是除了可以随时有水用,也不容易在深山中迷路。 这样一直走到晚上,就可以到达山寨为打猎建的山中小屋,今晚就在那里过夜。那个房子里不但有备用的粮食,夜间也能避开野兽,休息时更安全一些。 随着越走越深入,山里的大型野兽开始多起来,他们甚至听到了虎啸。幸好声音是从比较远的地方传来的,他们暂时还没什么危险。 又走了一个多时辰,在太阳落山前,他们终于赶到了打猎小屋。 小屋里面长时间没人住,一打开门,灰尘中夹着浓重的霉味扑了出来,呛得人直想打喷嚏。 任虎和耿少行没进门。各自在门外找地方坐下来发呆。 其他几个年轻人分工合作,通风、打扫,没用多久,屋子里面就变得整洁一新。 赵铁匠带着另外一个少年刘成去打猎,马逍砍了些柴,迟言则刷洗锅碗,准备先煮一锅杂粮粥。 缸里还有半缸米,虽然有点陈了,但并未发霉,还可以食用。 卢大夫想去采些药材,梁慧娘不放心也跟着他,顺便带着大锤和马敏儿捡了些蘑菇。刚好赵铁匠他们打回两只野鸡和一只兔子,足够晚上吃了。 迟言把野鸡和兔子加上新鲜的蘑菇一起大锅煮了,他还特意多放了些汤,让大家能喝点鸡汤补充能量。 暮色四合,室内点了油灯。一灯如豆,在黑暗的森林里十分柔弱,灶火通红,比油灯还亮一些。 坐在木制的简易餐桌旁,大家吃了今天的第二顿饭。稠稠的杂粮粥,香喷喷的蘑菇鸡汤,像是又回到了山寨的食堂。 马逍给女儿盛了一碗鸡汤,加了两块没有骨头的兔肉,才自己坐下默默吃饭。 虽然每个人都开始吃饭了,但是餐桌上的气氛十分低沉。 「啪」的一声,梁慧娘把碗重重的放在桌子上。「可能在这里还轮不到我说话,但有几句话我不说不舒服。山寨遇难大家都跟难受,但是一直这样行尸走肉般的就能报仇吗?人家小言一个孩子,做了一天的饭伺候你们,就是应该的吗?」 「人家卢大夫这么大年纪,刚刚还在附近找草药,准备给大家治疗伤口。马逍起码还知道带孩子、打猎。任虎、耿少行,你们两个能不能振作起来,我们这些老弱妇孺都还指望你们呢!」 第69页 她说完端起碗,大口的喝起了鸡汤。鸡汤的鲜美,抚慰了她的情绪,让她慢慢放松下来,没有了刚刚的暴躁。 大家都没想到她会突然这么说,都停止了吃饭,面面相觑不敢开口,眼睛看向被点名的两个人。 任虎抬起了头,十分内疚地说:「我知道了!」 仔细看能发现,他好像下了什么决心,眼神也更加坚定了。 让人没料到的是。耿少行则直接趴在桌子上,大声哭了起来。 「呜呜呜呜呜呜………爹啊……我该怎么办……」 第44章 入土为安 耿少行这一哭,也让大家意识到,他虽然长得高大,但也不过是个十三岁的孩子,突然面对与亲人的生离死别,一时间肯定接受不了。 任虎也不过十九岁,在现代也还是个大学生,虽然比较稳重,但也是在平时。现在从小相依为命的娘亲在自己面前离去,这对他的打击实在太巨大。 迟言是成年人的灵魂,比他们承受力好一些,但人都是有感情的,他也只能靠做其他事情转移注意力。 他没有上前安慰耿少行,让他哭出来也好,哭了才能把情绪释放出来。 晚上,躺在小屋的大通铺上,迟言一直紧绷的身体终于放松下来,疲惫感重重袭来,竟然他一下就睡着了。 这一夜又一天,仿佛比一年还漫长,漫长得让人痛苦不堪;又快得如白驹过隙,转眼间就是沧海桑田。 第二天一早,迟言在鸟鸣中醒来。 通铺上好几个空位,已经有人起来了。 他穿好衣服也起了床,准备洗漱一下给大家做早饭。 因为一直在食堂干活,他养成了早睡早起的习惯,也习惯了为大家做饭。 山里雾气浓重,一开门,都是湿润的感觉。 卢大夫已经先起来了,在门口处理药材。众人身上的伤口之前只是草草处理为了防止化脓,他采了生机活血的草药,今天再重新给大家上药包扎一下。 迟言打了招唿,简单洗漱一下,开始准备早餐。 小屋里除了杂粮,还有半缸杂面,早上就简单做个烙饼,煮点米汤。困在山里,什么物资都缺,不能要求太高。 迟言盖好锅盖正要添柴,发现有人蹲在帮他添了。他本以为是梁慧娘或者大锤,低头一看,竟然是耿少行。 在山寨时,他就爱往厨房凑,帮干点活,也经常帮忙烧火。现在他又起来烧火了,说明他已经尝试从悲痛中慢慢走出来。 大家陆陆续续起床,昨天熬红的眼睛,今天终于恢復正常。 吃过早上,卢大夫开始一个个检查伤口,给大家换药。 大家头髮、身上还有很多血迹,昨天也顾不上清理,上午没有继续往前走,趁机好好休整一番,养精蓄锐。以后将面临的兇险更大,没有体力是不行的。 雾散了后天气没有转晴,午后开始阴云密布,一场大雨倾盆而来。 当天没法继续向山里走,便在小屋又住了一晚。 进入深山点火迷惑官兵,并不需要大家都去。第二天任虎主动要求去,最后就由他和赵铁匠往前走,其他人在小木屋等着他们回来汇合。 小木屋这之后几天都不能开火,迟言先做了足够几天吃的烙饼,做了一点燻肉,凑合吃几天。 一切按计划进行,任虎他们点了两天炊烟,刚好到这座山的嵴背,便调头往回走,没有再点菸火。 幸运的是,一路没有遇到任何风险,四天后刚好回到小屋这里和大家汇合,回来时还带了顺路打多猎物。 他们一起又凑合啃了两天干饼子,吃了採摘的野果,觉得时间也差不多了,这才准备开火好好吃上一顿饭,然后返回山寨探查情况,安葬死去的亲人们。 下山的路异常沉重,沉重的脚步、沉重的心情。 在距离山寨几公里的山坡上,他们停下了脚步,望向山寨。本来江南小镇一样的寨子,此时只有一片漆黑。 半尺高的荒草被烧秃了,更别说种植的各种作物,房子的框架七倒八歪,废墟中只余黑漆漆土墙倔强的矗立着。 站在后坡上,山寨里情况一览无余,已经没有了官兵的踪迹,看来他们已经全部撤离了。 马逍背着女儿走在前面,大家跟在后面,终于又要踏上曾经最爱的那片土地。 越接近,越不敢迈步。 大火过后三天,下了一场暴雨,大多痕迹被雨水沖刷过,残留的血迹已成墨色,地上还有没有烧尽的骸骨,但一块一块零落着,早分不清楚是谁的遗骨。 耿少行和任虎的神情都肉眼可见的变了。 山寨里的人,最后连个单独的墓穴都是奢望。也罢,大家活着的时候在一起,相处很愉快,那去那边后也还住在一起吧,互相也有个照应。 大家合力在后山破挖了一个大坑,将所有骸骨捡到一起,埋进坑里。里面还有死去的官兵,就让他们去地府赎罪吧! 众人无声的挖土、搬运、填土,忙了几个时辰,才将所有找到的骸骨全部埋葬。至于被烧碎成灰的,早已飘在这山风之中,日日看着这山中风景。 吊桥早被利器砍断,空荡荡的悬崖像一个巨大的恶魔之口,仿佛随时要吞噬靠近它的人。 此处已无法再生存,他们只能往深山的那一边寻找出路。大家在夜色中重新上路,与过去挥手告别,却不知道未来的路在哪里。 第70页 …… 已近半夜,他们才走到小湖泊处,再往里走没有适合过夜的地方,所以还是留在这里休息一晚。 第二天一早,吃了新鲜的烤鱼,大家才继续上路。 午后刚好赶到打猎小屋,这次他们准备住一晚,把所有物资整理带上,就再也不回来了。 山下的粮食早都烧光了,他们现在只有小屋里剩的这点米面油盐。不知道何时才能走出这片山,也不知道要在山里生存多久,这点东西虽然杯水车薪,但聊胜于无。 除了粮食,他们还背上了铁锅,这样路上才能吃上煮的东西。 风萧萧兮易水寒,他们此刻的状况也并没有比这好多少,前路艰险,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之前任何和铁匠赵大哥探过两天的路,所以有他们带路,头两天走起来比较顺利。看到翻过山头之后的路,简直让人绝望无比。 并不是到了山顶后就是下山的路,山下就有路了。因为山的后面还是山,然后还是山,还是山…… 他们一座座这样爬过去,不知道要多久,也不知道穿过去是不是山那边的云县。 现在也别无他法,既然四面都是山,那就朝前方一直走吧。 山中动物不少,偶尔也能遇上野果树,也能採到蘑菇,挖到野菜,一路上倒也能吃饱。就是米面不敢随便吃,只能偶尔煮个稀稀的稀饭调剂一下。 面饼也是没有的,迟言已经把所有面粉炒熟,偶尔用开水沖个稀的煳煳,也主要给年纪小的马敏儿。 又往前走了几天,他们到了两山之间的一个山谷,谷中竟然有一片美丽的大湖泊,水光山色、美不胜收。 湖泊有鱼,个头比小湖泊中的大了很多。许多野兽来湖边饮水,打猎也容易很多。 迟言建议在这里停下来休整两天,再晒些鱼干、肉干路上带着,万一哪天打不到野兽,可以拿来充飢。山中不可预计的情况太多,要做到有备无患。 运气更好的是他们找到了一个大蜂巢,又有蜂蜜吃了。而且用蜂蜜涂在肉上。烤成蜜汁烤肉,也是别有一一番风味。 迟言要省着用盐,他看着带的盐日日见少,走出大山却遥遥无期。 一路上做饭还是以迟言为主,但是其他人会主动分工,打猎、清洗处理、搭灶安锅、烧火和洗碗的人都各司其职,迟言只负责关键的煮或者烤,并不会很累。 吃了美味的蜜汁烤鹿肉,晚上大家分头在湖边洗了澡,用枯树、树枝搭了简易的三角棚,周围点上火堆,晚上休息时也可以安心躺下睡觉。 天空中是一轮满月,清辉洒在树林之中,倒影投在湖面上,犹如仙境。 迟言迟迟没有入睡,躺着看夜色,竟然有了前世露营度假的感觉。 如果没有这血海深仇,就在这湖边盖个小屋,住上一段时间也不错。 但住时间长肯定不行,要往这里运输物资实在让人头大,这起码要走上十几天的山路,还得是在不迷路的情况下。 过了还算舒服的两个,他们背上大袋鱼干肉干和铁锅,又往前出发了。 …… 此时,北朝京城丞相府内。 姚显坐在书房里,眼眶发青、形销骨立,却一脸怒容。 「还是没有消息?」他对面前的人说。 「公子,经过多方探查,相爷派人灭桃源寨时,耿寨主当场殒命,但我向军中相熟之人打听,他的公子带着几个人进山了。开始还能看到山中有烟火,但几日之后,就没有任何消息了。」下属谨慎回復道。 姚显冷冷道:「这些我都知道了,我问有没有新消息!」 「属下无能,真的没有任何消息了。」下属赶紧请罪。 姚显摆摆手:「继续派人去探,先下去吧!」 下属行礼离开,轻轻的关上书房的门。 丞相正在自己的书房内,管家弯着腰,小心翼翼的等着吩咐。 「显儿还不吃饭吗?」姚相问。 「回相爷,我们又找了两个会做晋州特色的新厨子,但公子还是不肯吃,最后只喝了一碗粥。」管家战战兢兢,十分紧张。 姚相倒是没责备管家:「原因不在厨子,你也不用找新厨子了。但要让厨房每天把菜做好,按时送过去,我就不相信他一直不好好吃饭!」 然后他似自言自语,也像是在和管家说话。「这个孩子,怎么就是个死脑筋筋,整天惦记那个破山寨,惦记那些土匪,我把它灭了,也不怕他再说要回去了!相府才是他的家,他还想给我回去哪里?」 「你下去吧!我想静静。」他打发管家走,自己坐在红木椅子上,深深嘆里口气。 姚显知道是姚显让人进攻桃源寨后,没有再和他说过一句话,每天茶饭不思,本来就羸弱的身体,更是随时都要倒下。 他太愧疚了! 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的原因,是他连累了山寨近两百人惨遭屠杀。 如果他当年不去桃源寨,或者这次不回京,一直留在那里,桃源寨就不会有灭顶之灾,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他有何面目去见救过他的寨主,又怎么面对昔日相处过的乡亲们。 还有它的爱徒迟言,打听的消息说进山的人中似乎有个小少年,但也不是十分确定。 那孩子那么聪明,按说应该能逃走,可是他没有什么武力,在大军压阵时,只靠智力根本没用。 第71页 姚显甚至也想一死了之,反正现在朝廷内部已经安稳下来,民生问题也有所好转。他一个白丁,无意科考,还不如死了去向山寨众人赔罪。 但他还不能现在真的就死了,他得等消息,他有预感,耿少行和迟言还活着,他们一定能行深山里走出来。 如果他们来报仇,他愿意以死谢罪。 而山中的十个人,正在与大山抗争。即使前面没有路,他们也在一点点蹚出一条路。 在山中半个多月,虽然每天吃野味也能吃饱,但碳水很少,又风餐露宿的一直走路,好几个人明显变瘦了。 最明显的就是耿少行,他瘦了有十多斤,看着比以前瘦了一圈。虽然还是稍胖的身材,但已经没有了肉感,身材更加结实壮硕。 迟言也瘦了一点,不知不觉中,他的个子已经和大锤一样了。 大家拿着木棍,扒开树枝、杂草,继续往前走着。今天特别奇怪,路上一个小动物都没见到,看来只能吃肉干了。 「我感觉山里今天安静得不太对劲。」迟言说道,他知道在大型动物的地盘,小动物是不敢来的,就算闻到气味,都会吓得跑远远的。 任虎眼神警觉:「大家都靠得近点,不要分散开,有情况不要乱动。我感觉像被什么东西盯着,看来危险就在这附近……」 第45章 遇勐虎 大家靠近集中在一起,手中拿着武器,谨慎的往前走。 山中温度本来也低一些,又有树荫笼罩,一阵风过,凉意袭来,让人不禁要打冷颤。 任虎走在最前面,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马逍背着女儿跟在其后,也是十分警觉。 「有老虎!」 「是老虎……」 在前方二十多米多地方,出现了老虎硕大的身躯,它的斑纹在树木和山石后面隐约可见。 「跑啊……」大锤紧张道。 大家转身就要往后跑,除了迟言。 「别跑!先别跑!」他低吼道。 「把武器放下,面向着老虎,慢慢往后退……」他说着还给大家示范。 看大家没再跑,他才低声说:「我们跑了,老虎肯定会追上来攻击咱们,但慢慢往后走,它认为咱们没有攻击性,也许就不会追击了。要不我们堵一把,如果它还来追,我们就爬树好了。」 「就按小言说的来。」马逍往老虎所在的方向看去,刚好对上它的眼神,它又往前走了好几米,并没有跑。 老虎见他们倒过身慢走,也停了下来,呲开嘴,露出锋利的牙齿,像是随时准备攻击。 大家紧张得要命,但是不敢跑,就向后慢慢的退着。 因为倒着走看不到路,卢大夫不小心踩到一块石头,差点摔倒,赵铁匠赶紧扶了一把,但还是发出了声响。 老虎本来已经闭上的嘴,又呲了起来,发出低吼,它向前迈了几步,威胁的意味明显。 「别慌!大家别慌!咱们还是慢慢走……」迟言说道。 大家又往后倒了十几米,离老虎更远了,还好它并没有追上来。 他们紧张的又走了几十不,直到看不清楚老虎的身影,才停了下来。 「老虎往左边去了,后面还跟着一只很可爱的小老虎。」马敏儿在马逍背上,透过树的空隙,刚好看到了前面的情景。 她也不知道害怕,反倒一副好奇的样子。 大锤刚才高度紧张,知道老虎走了,一下放松下来,一屁股坐在地上:「吓死我了!」 迟言自以为很镇定,这时才发觉发现手里脸上全是汗,也跟着坐在了地上。 几人都坐了下来,久久没敢发出声音。等过了许久,确定老虎走远了,他们才算终于活了过来。 迟言只见过动物园里的老虎,记得它们没精打采的趴在那里,像一条假「大虫」,觉得老虎爷没什么可怕。 可今天才知道,为什么老虎被称为百兽之王,它就只是站在那里,便已让百兽迴避,让人感到森林王者的气势。 还好,他在书中看到的办法果然有用,要是一群人勐跑,那老虎肯定要追上来,他总算是赌赢了! 「大家起来吧!我们快点走过这片区域,这估计是它的地盘。」马逍说道。 大家跟着站了起来,紧紧张张的重新往前走,果然没再看见老虎。 他们快步走了近一个时辰,到了半山一块大石头旁,才停下来。这里离遇到老虎的地方,有五六里,应该没有危险了。 虽然任虎、马逍和耿少行的功夫都很一般,有和老虎一战之后,但他们不敢确定这山中只有一只成年老虎,万一打斗过程中再来一只,他们胜算就不大了。 而且他们没有弓箭,只能近身战,老虎扑闪腾挪可是比人的速度更快,还是不冒险为好。 刚休息一会,几十米外,突然一只兔子探头探脑的跳过。任虎捡起一块石头,像是随手一扔,兔子就倒在了地上。 大锤高兴的跑过去拎起来:「虎子哥,你这准头真不一般!」 「切!好像谁不会似的。」耿少行不服,也捡起了一块石头,准备展示一下自己的功力。但等了老半天,也没有任何小动物过来,他气唿唿的远远扔出石头。 这附近没有水源,不方便剖洗兔子,而且也怕有血腥味把老虎引回来,所以他们没有生火烤肉。 众人坐在石头后面,简单吃几条之前迟言做的肉干,喝几口水,凑合一口就算是一顿了。 第72页 再休息一会,就又继续往前走。 一天后,他们走到一片树木极少,山石遍布的山,抬眼望去,一片石头,根本没有水源。 他们必须要尽快找到水源,竹筒里的水已经不多了。就算省着喝,估计最多也就坚持两天。 所以必须要在两天内爬过这座石头山,看山谷下面是否有水源。 两日很快过去,竹筒里已经没有水了,但离山头还有一定距离。 虽然早上有露水,但这片树木少,草地也不多,收集起来很难。收集一早上露水,一人只能喝上两口,稍微解一下口渴。 白天也只能顶着太阳努力往上爬,太渴了,就拔些野草,咀嚼一下草根,用里面少少的汁水滋润一下干燥的喉咙。 迟言从小到大生活在城市,从没体验过缺水的感觉,现在才知道,自己也是「何不食肉糜」的一员,原来缺水如此可怕。 从火后那场大雨,山里连续二十多天没有下过雨,迟迟找不到水源,他们嘴唇已经干裂。 从屠杀中逃出,艰难的走了这么多天,爬了一座又一座山,难道要因为缺水而死吗?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就在大家无比低落之际,眼尖的梁慧娘发现了一颗野果树,孤零零的长在一片石头旁,连忙喊大家停下来。 这是一颗类似海棠的果树,上面结了几十个青果子,卢大夫上前看了一番,说是无毒的,可以吃。 迟言个子不高,够不到果子,但他面前一下出现了两个,任虎和耿少行各摘了一个给他。 他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哪个也不能得罪,只好全接过来。 这时他也不讲究了,用脏兮兮的衣服随意擦一下果子上的绒毛,直接就咬一口。 然后,他差点吐了! 果子还没成熟,又酸又涩,但酸酸的口感,让口水都多了起来,暂时解了渴。这让迟言觉得「望梅止渴」这个成语是真的。 他们把果子摘下来全带着,靠些果子也能再坚持几天,说不定就能坚持到找到水源了。 进山以来,每天除了往前走,还是往前走,不知道不觉,他们已经走了二十多天,但还是一点出去的迹象都没有。 之前沿着水源走,后来刚要没水时,又遇到了美丽的山中大湖,从没像现在这样缺水过。 好在早上尽量收集露水,太渴就吃一个酸果子,总算还能坚持。 已经是没有水的第三天了,果子全部吃完了。早上的露水少得可怜,马逍把露水都留给女儿,自己嚼野草。后来,他直接开始喝野鸡血。 迟言从没想过要喝生的血,就算一只野鸡的血也只能每人轮流喝一口,也十分紧缺,但他坚决不肯喝,宁愿再嚼一把草根。 野味没法清洗,但饭总要吃,那就直接去掉皮毛内脏烤。没有水,平时喜欢的烤肉也是难以下咽。 虽然之前水和果子尽量留给马敏儿和卢大夫,但卢大夫还是虚弱到要人轮流扶着。 如此艰难的情况下,他们终于到了山顶! 「你们看,山的底部树木多了,郁郁葱葱的,下面肯定有水源了!」迟言开心道。 虽然走到有树木的地方,起码还需要一天,但大家有了目标,走起路来也快了。 第二天早上,下山路上的草木多了一些,收集到的露水也多了,他们总算能稍微解渴。连草根也肥嫩许多,汁水丰富,不是山上干巴巴的样子。 第三天,他们终于到了山脚附近。这里草木繁茂,彩蝶飞舞,但是还没发现水源。 接着又走了半日,临近中午时分,他们终于听到了「哗哗」的流水声。 第46章 下山了 当一条清澈的小溪出现在眼前时,大家都兴奋极了。 迟言也顾不上生水不生水了,蹲下来捧起水就开始喝,连喝十多口,才意识到自己手也很脏。 大家的样子也没比他好到哪去,全都尽情的喝水,仿佛这溪水就是琼浆玉液。 喝完水,也该吃东西了。 水源附近,动物也多起来,他们轻松的猎到很多。迟言烤一部分,又拿一部分加了野菜蘑菇炖汤,肉汤的香气在山林里飘散。 水源给人以希望,大家也终于有了笑声。人总要向前看,路在前方,希望也在前方。 但向前走不意味着忘记过去,仇恨的火苗既然埋在心里,便很难熄灭,报仇就是他们继续往前走、活下去的动力。 耿少行也恢復了以前的饭量,还不到一个月,他已经瘦了十几斤。虽然还不算很瘦,但脸上已经没有了肉肉感,轮廓开始立体分明。 山寨的消失、父亲的去世,对他来说是太沉重的经歷,他仿佛瞬间长大,不再是那个无忧无虑只知道吃和练功的少年了。 迟言嘆了口气,成长的阵痛,是谁都要经歷的,他也无能为力。 还有任虎,本就少言寡语,现在更加沉默。 在山里赶路太艰苦,马敏儿可爱的婴儿肥也不见了。只有梁慧娘,像变了一个人,磨难之下,她不再是原来刻薄的样子,也没有颓废,而是变得干练而明媚,散发出不一样的魅力。 晚上,他们在小溪边燃起篝火,分头轮换着洗了澡,终于一扫尘土和疲惫,好好休整一下。 第二天,他们又可以继续前行。 因为没有指南针,他们只能看太阳和星星辨别方向,一路向东走,希望能找到通往云县的山路。 第73页 云县和雾县相隔才几百里,但不知道为什么在山上就一直走不过去。 上山下山,穿过一个又一个山头,这样路程一下增加了很多倍,而且山路走不快,更把时间无限拉长。 平地一百里的路,平时走路五六天能到的地方,现在很有可能需要五十天,甚至更长。 庆幸的是,他们有在山里生存的能力。要是普通人,光是吃饭这个问题就解决不了。 山里的野味多,但它们不会傻傻的等着被抓到,也就是他们功夫好,又有打猎经验,才能如此轻松。要是让迟言自己在山里,他就只能靠设陷阱捕猎了。 他们从夏季走到了秋天,天气开始要变凉时,终于站到了一个新的山顶,一个能望到平地的山顶。 这个山下面还有一座下小山头,然后就是平地了。站在山顶,甚至可以远远看到村寨里的小房子。 「啊!!!」 「我们走出来了……」 「啊………」 他们对着山傻笑、大喊,走了五十多个日夜,他们竟然真的走出来了…… 欢喜过后,他们坐下休息,也开始思考和讨论。 山下是否有官兵在追捕他们,会不会有悬赏的公告,而且下山后他们该如何生存? 他们互相看其他人,就知道自己的现在的样子了。所有人的衣服都已经破成一条一条。头髮因为不能修剪,此时没比野人好到哪去。 况且,他们现在身无分文,下山直接做乞丐吗? 这些只是眼下面临的问题,下一步呢?更深层的问题现在根本不敢想。 他们去投靠谁?还是找地方自立山头?要如何才能报仇?又去找谁报仇呢? 问题太多,想了也没有答案,只能先解决马上面临的n眼前问题。 迟言伸手偷摸了摸腰上的袋子,里面的玉佩还在。他心想,不行下山后就把这个当了吧,要不之后这些人怎么生存呢? 他现在找个酒楼工作应该没有问题,但不能扔下其他人不管。 这块玉佩,有关这个身体的身世,本来他还是犹豫的,可现在活着更重要。身世好有什么用,说不定他父母早就不在了呢。 「我们趁着这两天在山上多打些野味,加上之前留的皮毛,下山后卖掉也能有些收入。咱们先买些粮食衣物,然后在云县找些活干着,攒够盘缠再想下步去哪,这样如何?」马逍发声道。 「好,就听马大哥的。」任虎同意道。 耿少行没说话,耿了下脖子表示同意。 「那个……马大哥、虎子哥,我这有块玉佩,要是当了够盘缠的话,应该能用上一段日子。不如咱们早日离开晋州地界,这样也能更安全一些,你们看怎么样?」迟言从腰里掏了半天,才把玉佩掏出来。 任虎意外道:「你哪来的玉佩?」 「是我家传的,一直带在身上,但现在换盘缠更重要,以后有钱再赎回好了。」迟言把玉佩递给任虎。 这块玉佩通体洁白无瑕、质地温润细腻,就算任虎这个不懂行的穷孩子,也看出价值不菲。 马逍也很诧异,从任虎手中接过玉佩仔细研究。他做过镖师,是这些人里最有见识的了。 「这玉虽然从花纹看不出什么,但价值绝对在千两以上!」他肯定道。 迟言看出他们的疑问,谎话马上就来:「这是我家祖传的,当年家里被人所害,我祖父把它放在我身上,让我藏好了,说是以后东山再起的根本。后来流亡途中,家里就剩下我一个,我怕守不住,想拿出去当掉也没敢,实在怕被人抢去。幸好耿寨主和虎子哥把我救到山寨,要不饿死也不敢拿出来。」 「现在山寨就剩我们这几个人,我愿意把这块玉佩当掉,作为咱们以后的启动资金,就当是我报答耿寨主、报答桃源寨了,相信我家祖上也不会怪我。」他又接着睡。 虽然经歷是瞎编的,但他的感激是发自内心。 「好,等我们东山再起,我一定把玉佩给你赎回来!」耿少行拍了拍迟言肩膀,毅然说道。 接下来,为了下山后多卖些钱,所有人都加入到打猎中来。他们不只打了很多兔子、野鸡,甚至还打到一头鹿。 他们边打猎边下山,经过最后的跋涉,终于在傍晚走到了山脚下。 山脚下有个村子,附近并没有什么田地,估计都是猎户人家。 这里离县城还远,如果能在村里投宿最好了。可是他们这么多人,去人家也不方便,所以还是决定在山脚过一夜再走。 迟言低头看自己破烂不堪的衣服,忍不住问任虎:「虎子哥,我们能不能用野鸡、野兔和村民换几件衣裳,要是穿成这样去云县,肯定会被当成叫花子赶出来吧!」 任虎看了看迟言,再看自己的衣服,看来确实等不到去县城买了。「要不试着上门问问吧,但一般人家也都没有几件衣服。」 「我去敲门吧!」梁慧娘主动上前。「我带着小言一起,你们在村口等一下。都进去人太多,容易吓得村民不敢开门。 迟言不知道为什么梁慧娘选他一起去,难道是觉得他会说话,虽然他确实擅长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两人走入只有十几户人家的山村,敲响了第一户人家的院子门。 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夫人,走出来开了门。 「你们是……?」她上下打量,以为是乞丐,便说:「我家还有几个剩馒头,我去拿给你们吧!」 第74页 「不用,不用了,我们不是乞丐,我和弟弟打猎被困在山上,衣服被树枝刮烂,请问你家有没有旧衣物,我们用野兔和你换一套。」梁慧娘笑着解释。 「用兔子换?」妇人疑问道。 「是的,姐姐你看!」迟言把背后的一只肥兔子拿到前面。 女人听迟言叫姐姐,见他长得精緻好看,就是衣服实在太破烂,头髮也十分凌乱,要不真以为是哪家的小少爷。 「女人的衣服我倒是有旧的,但我男人身材高大,这位小兄弟穿着太大了。」妇人说。 迟言忙接话:「姐姐,大一点的衣服也行,其实我大哥也需要衣服,他没敢进村,就在村口等着我们。」 「那你们就一只兔子,我不能给两套衣服,就算是旧的,也用的好麻布,补丁也不多。」这位妇人就算觉得面前的这对姐弟确实蛮惨,但还是不吃亏。 「姐姐,我们还有一只野鸡,一起换两套衣服可以吗?」迟言又拿出一只野鸡。 妇人点头,进屋子找衣服了。 不一会,她捧着衣服出来,直接递给梁慧娘。 梁慧娘接过一看,她说的是旧衣服果然很旧,衣服袖肘和路子膝盖都是补丁。 但这也比他们身上穿的好多了,这两套衣服起码还是完整的。 迟言递上野兔和野鸡,有点不好意思的又说:「姐姐,你刚才说有剩馒头,可以也给我们嘛,我们在山上一直吃野味,好久没吃到过面食了。」他越说越小声,看着十分难为情。 「行,姐去给你们拿。」妇人拎着迟言给的兔子和野鸡,高兴的回屋,很快又出来,用粗碗端了四个馒头。 「谢谢姐姐,你真是人美心善,我想再找户人家换一套小一点的衣服,你看我去村里哪家合适呢?」迟言继续问。 「就村东房子最大那家吧!那是我们村里最有钱的,家里有两个半大小子,估计有穿小的衣服。」她觉得这男孩真是嘴甜,于是想了想答道。 迟言连忙道谢,然后才和梁慧娘告别离开。 等妇人关上院门,他们先把东西送回村口,再去她刚才推荐的那家。 果然,他们又顺利换到三套衣服,迟言还要了一碗米。接着又去了两家,总算是十个人都有衣服穿了。 大家回到山脚下,换了衣服,用铁锅煮了粥,分吃了馒头,这才心满意足的在火堆旁休息,就等明天天亮正式往云县走了。 第47章 到晋州 离云县城门一里的地方,衣衫不太合身的一小队人停了下来,正是桃源寨出来的十人。 没有路引,他们无法光明正大进入县城,于是决定先到城门附近打探一下情况,琢磨能否晚上翻墙而入。 城墙高耸,又有众多官兵守卫,他们这群人中,估计只有轻功最好的大锤能爬上去。 通过观察,发现进城查验的非常严格,他们想混进去绝无可能。 「我看城墙左右都是山,我们能沿着外城墙绕过吗?」迟言突然问。 「其实理论上是能绕过去,但是路十分难走。」马逍说。 「还能比之前的山路更难走吗?」迟言追问。 马逍一下卡住了,确实不会比山路更难走了。 「我们进云县除了卖野味和补给,并无其他需求,不如就绕行云县,直去晋州如何?」迟言发现马逍和任虎执行力非常不错,但并不擅长做决策,耿少行年纪还小,就更不行了,所以到了关键时刻,他只能说出自己的意见。 马逍和任虎一想,他们确实没有进云县县城的必要,就听了迟言的建议。 既然决定不进城,他们干脆不背着野味、皮毛了,直接和城门外的小商户换了粮食和少部分银子,只是比进城卖吃亏一些,价格压得比较低。 天气虽然凉了一些,野味也不能存放太久,还是早些处理了合适。 而且他们有实力,想吃可以随时再打。再说了,已经吃了五十多天肉类,现在他们更想吃米面。 两个月来只吃肉菜不吃碳水的人,能不想吃香喷喷的大米饭、软腾腾的大馒头呢? 说起来这个,迟言更艰信不吃碳水真的能减肥,运动也是一方面,因为从山上下来,他们全员都瘦了! 瘦得最多的是耿少行,本来也是他的原始体重最高,瘦起来就特别明显。 他现在身高估计有一米七八,体重一百四十斤的样子,看着非常健康挺拔。迟言觉得他肯定有六块腹肌,看自己还是排骨一样的身材,顿时十分羡慕。 迟言虽然瘦了,但身高并没耽误长,现在也有一米六五左右,早不是刚来时的小矮子了。就是他这一瘦,有点竹竿的趋势了,还要多吃一点才行。 城墙外的山路崎岖,对他们来说并不难。马逍继续背着女儿,卢大夫经常上次採药材,腿脚也灵活。 他们绕了两日,就又回到官道,发现已经绕出云县地界,于是沿着官道继续往晋州方向走。 一路上继续打猎,又有换到的米面,生活质量有了很大的提升。 官道虽然也是土路,也不太宽,但比山路好走多了。不用整天趴在父亲背上,马敏儿活泼的天性又恢復了。她没事就跟在迟言后面,每天问:「言哥哥,今天咱们吃什么?」 迟言能厚着脸皮叫别人姐姐,但被叫哥哥还是很别扭,对六岁的小孩子来说,他明明应该是叔叔辈的。 第75页 「我准备做烤肉卷饼。」他还是回答了。 「耶!听着都好吃!」马敏儿蹦蹦跳跳的要准备帮忙。 「敏儿,真不用你帮忙了,有慧娘姐在就够了!」迟言连忙拒绝。 敏儿哪是帮忙,那明明就是添乱。 梁慧娘在旁边刷锅,忍不住笑道:「小言就是招人喜欢,要是姐姐年轻十岁,我也喜欢你这样的少年。」 「得,得,慧娘姐你又和我开玩笑。」迟言知道梁慧娘就是逗他玩,并不会当真。 他们在官道边找一处隐蔽的地方,架起火堆,迟言烤鹿腿,梁慧娘负责蒸饼。 将烤好的鹿肉片下来,吃的时候拿上几片,用薄薄的蒸饼一卷,就是吃北京烤鸭的效果。 而且鹿肉的味道一点不比烤鸭差,只是缺了一点甜面酱而已。 众人饱餐一顿,就在火堆旁直接休息。 如此又走了几日,他们终于到了晋州城下。 这是迟言第二次来晋州,上次来买辣椒的情景还歷歷在目,没想到这次来是在这种情况下。 上次买的辣椒种下后产出很多,但还没来及的再次收集种子,就都在大火中付之一炬了。迟言想想都心痛,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吃上辣椒做的菜了。 晋州的城墙更高,他们还是得想办法派人进城,在这把玉佩换了盘缠,才好做下步打算。 要想进城,就只能「借」路引了。 他们提前埋伏在城门外两三里的地方,寻找合适的进城人,然后找他们「借」一下路引。 没用多久,还真顺利借到一对串亲戚小夫妻的路引。其实应该说是买的,迟言出面和他们谈的。 迟言说他们一大家子是逃难的,没有盘缠了,打猎攒了点皮毛,想进城卖了换些粮食,还把身上仅剩的几钱银子都给了小夫妻,请他们在城门外等等,一天之内就把路引还给他们。 小夫妻胆子也大,看众人有老有小,穿的也破,确实像一大家子。反正他们走亲戚不着急,就答应了借路引。然后安心的在城外和桃源寨的人一起等着,还愉快的蹭了迟言做的饭,直唿太美味了。 迟言只好继续说他们家以前是开酒楼的,小夫妻深信不疑。 马逍和梁慧娘假扮夫妻,顺利进了城。 进城后他们发现,城内果然贴了马逍、任虎和耿少行三人的悬赏公告。 但张贴的时间太久,也没有更新,风吹日晒雨淋下,画像早已模煳不清,公告如同摆设,根本看不出他们脸长什么样子。 马逍找了晋州最大的当铺,选择了活当,可以随时赎回,给的现银就少了些,一共八百两,但等赎回时可就不是八百两了。 当铺是见过好东西的,也没看出这块玉有什么特别,就是一块品质好的白玉,活当他们赚的利息更多。 之后,马逍又带梁慧娘去茶楼打听消息,里面并没有人谈论桃源寨、缴匪等话题,只是听到朝廷又要徵兵之类的消息。 他们不敢耽误时间,先买了必需的马匹和马车,普通马匹一匹要十几两甚至二十两,这一下子花了近百两银子。又赶紧买了些急需的粮食、调料、锅碗瓢盆、衣服等必需品。 赶车出城门时,却没那么顺利。官兵看他们有车有马,肯定有钱,不给塞点银子,就不让他们出来。 马逍知趣的赶紧塞了几两银子,官兵才放了他们出城。 出城后,马逍和梁慧娘总算松了一口气,也算不辱使命,该买的都买到了。 …… 将路引还给小夫妻后,他们俩还有些恋恋不捨,似乎想再混一餐饭。桃源寨众人没有邀请,他们只好失落的走了。 因为有马车,马逍他们买回来的东西非常齐全,锅碗瓢盆配齐了,菜蔬也买了不少。 星空下,大家吃了难得的大餐。迟言做了红烧肉、芹菜炒肉、孜然羊肉、炒土豆丝、醋熘白菜,凉拌黄瓜,有荤有素,十分丰盛。 天如巨幕,幕上繁星闪耀。大家以地为席,吃了新征程开始前的第一顿饭。 之后去哪里这个问题,他们之前已经讨论了几次。这次,耿少行说出了一个新想法,他说他想投靠清风寨。 迟言通过在姚显那了解的信息,对清风寨的印象并不好。虽然清风寨本身不打家劫舍,但后来收拢的人可谓鱼龙混杂,内部不知道怎么一个混乱。 可他没想到,马逍和任虎都同意了耿少行的想法。 以现在的情况,确实很难再聚起一个山寨,单枪匹马更无法报仇。除了朝廷,整个北朝实力最强的就是与朝廷对峙的清风寨了,他们三人报仇心切,想投靠也很正常。 大锤要跟着耿少行,赵铁匠和刘成去哪都无所谓,不如一起去清风寨,不但能报仇,也能互相有个照应。 经过表决,其他人都同意投靠清风寨,只有迟言、卢大夫和梁慧娘没有举手。 「小言,要不你和姐姐在清风山下开个小馆子吧,我去清风寨没有什么价值,容易拖大家的后腿。」梁慧娘说。 卢大夫也表态说:「我一个老头子,上山也干不了什么,不如就在山下找个医馆坐诊,你们有个头疼脑热方便下山来找我。」 耿少行又看向迟言,想听他什么理由。 「我就是个厨子,功夫也不行,上山也是拖累,而且我不想给那些真土匪做饭。不如就在山下和慧娘姐开个小馆子,顺便还可以帮大家收集消息。」迟言想了想开口道。 第76页 迟言又看向马逍:「另外,逍哥,我觉得清风寨是毕竟是别人的地盘,山上鱼龙混杂,你不可能每天护着敏儿,不如让她和我们留在山下,还更安全一些。」 众人这才想明白,清风寨不可能像桃源寨那样照顾老弱妇孺,他们四人留在山下确实更合适。 马逍点头道:「你们说的对,我们几个大男人怎么都方便,但是敏儿的确不合适,那只能辛苦卢大夫、杨嫂子和小言了,敏儿交给你们我放心。」 任虎也表示这个方案不错。 耿少行低下头不说话,以后去了别人的山寨,他就不是少寨主了,不是想护着谁就一定能护得住。 迟言看出他情绪低落,于是转移话题说:「你们说,我和慧娘姐开的饭馆取个什么名字好呢?」 「不如就叫慧娘饭庄!慧娘姐以后就是老闆娘了。」大锤也故意笑闹。 「那可不行,主要还是靠小言的厨艺,我就是帮他打杂的。」梁慧娘笑着表示不同意。「我看,要不叫迟氏酒馆。」 迟言笑了一下,然后认真道:「我看不如就叫桃源小馆吧!」 第48章 开饭馆 第二天早上,众人直奔清风寨。 因为有了马匹和马车,行路的速度成倍快了起来。 清风寨位于洛阳,距离晋州有一千多里。走路估计要半个月以上,但是有车马,五天时间就差不多到达了。 他们没有路引,所以能绕路的地方就绕路,绕不了的就想办法找人「借」路引,足足走了七天,他们终于到了清风山脚下。 清风山脚下有个镇,叫作清风镇,镇上主要做清风寨的生意,甚至有好几家店铺就是清风寨自己开的,派人来管理。 山寨上的人会经常就近下来吃饭、採购,所以别看一个小小的镇,各家铺子生意都不差。特别是随着很多小山寨来投靠,山寨里人越来越多,清风镇也越发繁盛起来。 上次朝廷和清风寨打仗,清风镇人走空了。现在双方停战,走的人又回到镇上。 哪里有生意,哪里就会有人聚集。清风寨现在络绎不绝的有人前来,甚至比以前更热闹了。 桃源寨众人到了清风镇后,没有马上上山投靠,而是先招了客栈入住。等把迟言他们在镇上安顿下来,餐馆开起来,要上山的人再离开。 之后几天,卢大夫顺利找到了坐堂的医馆。迟言则和耿少行、大锤到镇上各个酒楼、小馆品尝,了解竞争对手的水平和风格后,才好决定开哪类馆子。 同时,大家也都在找合适的位置开店。 清风寨布局较为简单,店铺都在主街上,后面几条街主要是百姓居住的地方。山寨上一些人的家眷,也住在清风镇上。 要想找店铺,肯定要在主街找,但他们询问了两个中间位置的空铺子,租金都比较高,一个月甚至要到二十两。 他们走到快街尾时,迟言发现了一个铺面。严格上说,这也不算铺面。 这原是个住宅,前厅建大了些,就开出门改做铺子,卖一些杂货。可能是生意不好,老闆现在正在转租。 迟言上前问了价格,竟然只要前两家的一半,但是地方却大了许多。 除了前面的门脸,后面还有一进院子,正房三间,左右偏房各两间,一共有七间房屋。 如果前面做餐馆,可以用后面两间偏房做厨房,剩下五间留一间客厅,剩下四间都可以住人,刚好解决了他们所有人的居住问题。就算十个人都在,也是可以挤着住下的。 所以迟言拍板决定就要这里。最后,他们以每月十两银子的价格,租下了这个小院。 老闆听说他们要开餐馆,吓得马上不敢说话,就怕他们说不租了。 直到双方签完契约,他才敢问:「餐馆开在这么偏的地方,你们不怕没生意吗?」 「我们还怕以后地方小坐不下呢,幸好这门脸前的地方大,外面也可以摆上些桌椅。」迟言笑道。 他这可不是说大话。俗话说,酒香不怕巷子深,以他的厨艺,绝对秒杀清风寨其他一众酒楼、餐馆。 他们这几天每家都品尝过了,那些菜的水平非常普通,也就一家做烤全羊的味道还不错,但价格一般人承受不起。 其他馆子也就是做一些传统的小菜,还没有专门做炒菜的。 其实,迟言不知道,就算去京城,也还没有做炒菜的酒楼。这时的饮食,菜还是以蒸、煮、炙等为主,炒还没有开始流行。 简单来说,这个年代的老百姓还根不会做炒菜。 租下房子后,任虎他们又留了几天,帮忙收拾房子,定制桌椅碗筷,准备等馆子开业后再进清风寨。 后院的四间房也分配好了,迟言和卢大夫一间,慧娘带着马敏儿住一间,剩下每间里放三张床,他们上山的六人回来随时可以住。 至于【桃源小馆】这个牌匾,为了省钱,也根本没有定制,就是找了块木板,他们自己写的。 迟言那一□□爬的字,肯定写不好。他们几人中写字最好的,竟然是耿少行。他的字比卢大夫的字更有气势,字字铁画银钩、力透纸背,不愧是练武有内力的人写的。 牌匾写好挂起来,看着倒也有模有样。 开业前一天晚上,迟言把手上所有银子拿出来,给大家分配。 他们租一年的房以及开店准备用了一百五十多两,加上之前买车马和路上开销,现在一共还剩五百两多一点。 第77页 迟言给耿少行一百两,任虎和马逍每人五十两,赵铁匠他们每人二十两,作为以后上山的花费。 开始耿少行还不要钱,迟言只好百般解释,说这是给他们上山后结交人用的。 桃源寨这种小山寨,不用想都知道,肯定入不了清风寨的眼。要想在清风寨站住脚,能有一席之地,得凭真本事,也得捨得花钱。 现在他们所有的花费,都来自于迟言的那块玉佩,所以大家花钱时都不太好意思,钱也放在迟言这里保管。 迟言花钱的时候,从不小气。他让大家放心,等馆子开起来,以后他们经济情况会越来越好的。 第二天,桃源小馆正式开业。 新店开业前三天半价优惠,哪怕没宣传,店的位置又偏,但在镇上一传十、十传百,来的人越来越多。中午座位还没坐满,晚上已经要排队了。 幸好大家还没走,全都留下来帮忙,洗菜切菜的,端盘子跑堂的,连马敏儿都在帮忙烧火。 迟言专心负责做菜,梁慧娘负责接待客人,大锤和刘成帮忙跑堂,总算忙完了前三天。 等一盘帐,哪怕这三天还是半价,三天竟然也赚了二十两银子,实在是超出了大家想像。 之后恢復原价,来的客人可能会少,但利润相应也高了,每天收入五六两不成问题。 大锤看餐馆忙碌又热闹,很想留下来继续做小二跑堂,又实在不放心耿少行,最后还是决定和他一起去清风寨。 既然他不留下,另外一个少年刘成说了要留下来的想法。他今年十四岁,功夫普通,这次能活下来全是因为运气好,所以去清风寨并不太适合他, 他能留下来做小二,肯定比再请外人放心,而且他人也灵活,样子清秀,这几天帮忙跑堂做得很不错,挺讨客人喜欢的。 餐馆这么忙碌,迟言和梁慧娘两人肯定忙不过来,大家都同意刘成留下来。 第二天,耿少行等人换上新衣,打扮整齐,骑马上了清风寨。 人靠衣裳马靠鞍,他们代表的是桃源寨,如果一副穷酸的样子,肯定让人看不起。所以迟言坚持给他们每人从上到下买了两套新衣服,才放心的让他们走。 本来还准备送礼的,但是买便宜了人家看不上,买贵的他们也没那么多钱,所以干脆直接上山算了。 他们走后,迟言发现,他从一个厨子,慢慢变成了什么都管。他不禁想,怎么前世今生,他做的都是创业队伍中的老妈子呢? 走了五个人,卢大夫也去做堂了,一下子冷清了很多。再不习惯,也要开始收拾东西,做中午开店的准备工作了。 迟言他们的馆子主营炒菜,这对当地人来说是非常新鲜的,而且味道也确实好。最简单便宜的土豆丝,也最受欢迎。 再说上清风寨的五人,他们在寨门口等传话就等了半个时辰,好不容易验身后进了山寨,也没能马上见到寨主。 接待他们的是一个管事,这些来投靠的小山寨他见多了,爱理不理的。 还是马逍灵活,给管事塞了五两银子,他才态度好起来,给他们安排了一处很偏的三间小房子先安顿下来,之后再等着寨主的召见。 到了当天傍晚,清风寨寨主,也是自封的洛阳王赵一清见了他们。 洛阳王当初攻打下三城。包括清风寨所在的洛阳。但他不喜欢住在府城,反倒觉得还是他的大本营住着最安全。至于打下的地方,他都派心腹去管理,赋税收入上交,要不他怎么养清风寨这么多人。 桃源寨五人中,耿少行、任虎和马逍外形俱是身材高大、英武不凡,不高大的大锤轻功了得,赵铁匠能打兵器,洛阳王本来对他们不甚在意,没想到竟然让他很惊喜。 他当场派了几个人和耿少行等人比武,说是点到为止,但耿少行、任虎和马逍都轻松赢下,洛阳王更是大喜。封了耿少行为桃源堂堂主,马逍和任虎为副堂主。 虽然做了堂主,但是并没有人马,以后也只能靠自己招兵买马,清风寨暂时只能安排居住和解决吃饭问题。 其他山寨投靠时,起码都带了几百人马,他们只有五个人,以后只能多接任务,多多表现,慢慢积累功绩。至于扩大队伍,更要徐徐图之。 不管怎样,只要能和朝廷对着干,总有机会报仇雪恨。 第49章 接任务 清风寨的管理模式很简单,就是后来加入的山寨,单独给设立一个分堂,但人马自己招,粮饷自己发,相当于自负盈亏。 好在清风寨能给解决吃饭问题,山上有食堂,但伙食非常差,所以山寨中人经常会下山到镇上改善伙食。 有实力的分堂,也会自己开个小食堂,但桃源堂暂时还没这个实力。 清风寨会有很多任务,根据情况分给各堂去执行,成功了之后也会按功绩下发奖励,一般是直接给银子。好的任务大家抢的厉害,危险的、困难的任务,倒是没人想去。 马逍第一天到食堂吃饭,就去打听了一番。原来清风寨山各种各样的分堂竟然有三十多个,他们当然是人数最少的。 但他们不知道,桃源寨虽然只是个小寨,离洛阳也远,他们被五千大军攻打,整个山寨付之一炬的消息,清风寨全都掌握。 正是因为这点,听到桃源寨来投靠,洛阳王对有人生还十分好奇,才决定当天召见了他们,要不很可能直接叫管家打发了。 第78页 听到他们在山中生活五十多日,然后才赶到清风寨,赵一清才觉得他们很有用。等比了武,又发现他们功夫十分出色,在清风寨中都能排进前十。这样的人才,他必须要留下。 他们一来,就赢了三个人,清风寨中很多人都在暗暗关注着。 呆了几天,他们也渐渐适应了这里的环境。就是食堂的伙食,真是无法适应。 耿少行觉得他又回到了不认识迟言的时候,那时候桃源寨的伙食,也是这个水平。 可是人们的嘴都被迟言给养刁了,哪怕在山上,每天有烤肉和蘑菇、野菜,每餐也是吃得不错的,现在每天真是食之无味,只为填饱肚子。 洛阳王暂时没给他们安排任务,他们就每天练武功,自身实力强了,到哪里才能有一席之地。 没想到还没过几天,洛阳王又召见了他们,给他们安排了任务。 任务一共有两个,第一个是派人军队里做卧底。 现在朝廷正在徵兵,清风寨准备派出一批人去应徵,然后就留在军中发展,等清风寨需要时,就可以发挥作用了。 朝廷和清风寨现在虽然对峙停战,但双方早晚还有一战,洛阳王也是未雨绸缪,多在军队里安排自己人,以后才方便知道更多敌方消息。 派去当兵的任务不只是给桃源堂,每个堂都要派一到两人,各堂还在两天内安排好人选,统一制作假身份,到各地应徵。 至于第二个任务,是单独给桃源堂的。 洛阳王派他们去朝廷的商丘大营,刺杀副将吴坚。 商丘大营驻兵两万人,去两万人中刺杀副将,这实在是非常有难度的任务。 但为了表现桃源寨投诚的决心,也为了展示实力,在清风寨中立得住,耿少行必需接下这个任务。 这个任务倒是不着急,他们可以慢慢筹划,需要人力和物资,清风寨也会提供。 晚上,五个人聚在一起,商量这两个任务怎么分配。 任虎心里早已考虑好,他觉得自己更适合去军中当卧底。马逍年龄大一些,而且有女儿在这边,耿少行年纪太小,桃源堂以后还要靠他发展起来,至于赵铁匠和大锤,一个年纪大了,一个根本不太靠谱,只有他自己各方面都比较合适。 他表态之后,大家都没说什么,因为确实没有更好的人选。 耿少行以前总喜欢和任虎比,事事不甘心落在他之后,这时听到他主动表态,心里也是十分难受。 「虎子哥,谢谢你!」他第一次这样称唿任虎。 任虎欣慰一笑,拍了拍耿少行的肩膀。 第二个任务马逍说他去,他实力虽强,靠开一个人的力量做这么难的任务简直不可能,这需要多重的配合。 耿少行拍板道:「徵兵就由虎子哥去,刺杀吴坚的任务我和逍哥,大锤一起去,赵大哥留下看着堂里,也随时关注一下山下的情况。小言他们几人功夫都不行,就怕有人捣乱。」 第二天,向洛阳王报了情况后,他们各自准备,又趁机要了武器和物资,四个人一起下了山。 到桃源小馆时正值中午,里面座无虚席,可见生意十分火爆。 梁慧娘和刘成看见他们十分高兴,让他们去后院休息,等忙完了再一起吃午饭。 吃饭的人中有几人是清风寨飞燕堂的,他们也是下山执行任务的,一下认出了耿少行几人。毕竟他们接了没人接的刺杀任务,现在在清风寨里也算有了名气。 见老闆娘、小二都和他们热情交谈,之后他们又进了后院,就知道这里可能是桃源堂的生意了。 他们没想到,桃源堂有这般本事,刚来就开了馆子,而且生意这么好,也不知道是在哪找的厨子。 等马逍再出来,飞燕堂几个人边站起来拜会。马逍也知道做生意的事隐瞒不住,索性直接承认。 承认了也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其他餐馆不敢随意欺负,这可是清风寨某堂的产业,普通人是不敢得罪的。 飞燕堂几人吃的这桌菜,马逍做主没收银子,还说以后他们再来一律八折,也算是交个朋友。 饱餐一顿不用花钱,以后也能一直有优惠,飞燕堂几人十分满意,表示以后桃源堂有事可以找他们,定不会推辞。 不管以后能不能真的帮上忙,但多个朋友肯定比多个敌人强。 过了半个多时辰,吃饭的客人陆续散了,迟言拿现成的材料,做了一桌菜,大家这才聚在一起吃饭。 他们四人在山上吃了十来天的食堂,味觉已然麻木了。今天吃到迟言做的菜,才觉得又活了过来。 吃饭时谈到了他们下山的原因,听到任虎要去当兵,迟言顿时十分不舍。 去当兵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就算第一关身份顺利通过了,之后也是要跟着打仗的,打仗随时都有危险,迟言十分不想任虎去。 「要不你就不去了呢,找个安全的地方,清风寨也不知道你应徵成功没有。」迟言忍不住说。 「小言,我知道你是担心我,但我必须要去。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也许这样我才能找到桃源寨的仇人。」任虎坚持道。 见他心意已决,迟言也就没有再多劝阻,只是不停的给他夹菜。 第二天,任虎和山寨另外几个人汇合后先走了,迟言给他带了一包烤肉料,希望他路上能用。 走之前,任虎要把身上的银子留下,觉得带着不安全。迟言坚决让他带上,说让他应徵上之后买个小头目噹噹。 第79页 任虎人比较实在,从来没往这个上面想。他一想,幸好迟言提醒,买个小头目当,确实是个不错的主意。要不一直做个大头兵,就跟着打仗,能知道什么消息。 望着任虎的背影,迟言十分伤感,但他坚信,任虎一定会活着回来的。 耿少行他们又在镇上停留了两日,仔细商量行刺计划。他们现在都知道迟言主意多,也让他帮想方案。 迟言还真没什么特别好的主意。他想的第一个方案无非就是先打到几个外围的官兵,换上他们的衣服混进军营。 大锤轻功好、跑得快,先去打探一下副将所住营房。等下半夜巡逻人员放松警惕,官兵们睡熟之后直接进吴坚营房里刺杀,之后再偷偷熘出大营。 这要求他们必须不能发出声响,且要在被发现之前一击即中,并保证快速撤离不被发现。 「第二个就是下毒,看卢大夫能不能做出一种药,提前放在水源里,让军营的官兵们全都睡着了,那再去杀副将就如同探囊取物了。」迟言说。 听他这么说,卢大夫连连摆手:「那可是两万官兵,得需要多少药,我哪里做得出那么多蒙汗药,要是有那么厉害的药,还打什么仗。」 看来第二个方案没用,迟言又想第三个方案,想了半天没想出来。 如果单打独斗,打败一个副将非常容易,可是如果杀了副将,他们被困在军营里根本出不来,必死无疑。 「第三种方案,就是得把这个副将引出军营之外,离军营越远越好。」迟言接着说。 耿少行忍不住问:「那怎么引出呢? 「我也不知道,我只是设想一下,在外面把他杀了,你们可以快速直接跑。」迟言说。 马逍接着说:「想要引吴坚出来,得先了解他这个人,知道他的弱点在哪里,这些清风寨给了我们。」说完他拿出一张纸,递给迟言看。 迟言接过纸,发现清风寨收集信息能力很强,也确实很了解吴坚,上面写的都是他的信息。 清风寨非要杀他,是因为他的指挥作战能力非常强,是大军中的灵魂人物,将军没他根本不行。如果他不在了,以后他们来攻打清风寨,那赢他们、或者干脆劝降,都会容易很多。 他的弱点是他的妻儿,他是本地人,妻儿就住在商丘城,但住得十分隐蔽。清风寨派人找了数次,始终没有找到任何蛛丝马迹。 看来,这次行刺任务确实非常难,如果不难,也不会这么久都没有完成,最后落在桃源堂手上。这也是洛阳王给他们的考验,如果他们真刺杀成功了,那以后在清风寨就算彻底站住脚了。 「根据信息,他一直在军营,很少回家。要不你们就在军营外埋伏,赌他中秋节回家。」迟言突然想起快中秋了,这也许是一个机会。 第50章 招学徒 耿少行带人出发去商丘大营,迟言和梁慧娘他们则留下继续经营馆子的生意。 馆子开业后,镇上稍有头脸的都来吃过,清风寨上也有很多人特意下山来吃。 短短数日,镇上熟人见面的对话都从「您吃了吗?」变成「您去桃源小馆吃了吗」? 这足以说明桃源小馆的受欢迎程度。 当炒菜成为清风镇的一种风潮,其他酒楼和小店也都跟着学了起来。但学得不像,就画虎不成反类犬了。 为了做好炒菜,迟言可是特别定制了炒锅,要比这个时代用来蒸煮的锅薄上许多,也小很多,更方便做小份的炒菜,这样能更好的保证菜的新鲜和口感。 比如土豆丝,放久就不脆不好吃了。 为了保证上菜速度,一些需要焖煮的菜比如红烧肉、手把羊肉,迟言会提前做上一大锅,当天做的售罄后就只能等第二天了,所以非常紧俏。 迟言出于自己的考虑,并没有一下推出很多菜品,他打算隔一段时间推出一款新菜,这样才能对顾客有源源不断的吸引力。 其实他有点想多了,他低估了桃源小馆的受欢迎程度。就算只是每天轮流来吃现有的品种,那也很多人愿意天天来吃。 他们店的定价虽然不算特别高,但也不便宜,普通百姓想吃还要考虑一二,遇到请客或者有什么喜事,才会来吃上一顿。 街上来来往往的,大多数还是普通人,平时出门办点事,偶尔耽误吃饭,到饭点也就买两个馒头,或者好一点买几个包子,就煳弄一顿了。 至于贩夫走卒,更是捨不得到店里吃饭,有的连包子馒头也捨不得买,自己从家里带点吃喝,饿了随便凑合一口。 迟言知道自己暂时还不能太出格,但既然来到这个时代,总要做点什么、留下点什么。 他准备开始做快餐,就做简单有荤有素的盒饭,价格便宜一点,让大多数人都买得起。这样既不愁销路,他也不至于亏本赚吆喝,能微赚就行。 但他们几人现在勉强保证运转,再做快餐肯定忙不过来,就需要再请两个人帮忙。 他把想法和梁慧娘商量了,她对赚钱的事也很有兴趣,直接说可以找人牙子买两个人,这样也不怕别人偷师。 迟言作为一个现代人,没有找人牙子买人的概念,想的是给工资招学徒,他不想把做菜搞成什么家传技艺,留起来敝帚自珍。 他认为民以食为天,美食就应该传播开来,让每个人都有品尝的机会。 定下招学徒的事,刚好刘成也想学,那就算他一个。额外再请两个人,都学得差不多就可以开始做快餐了。 第80页 果然招工的告示一贴,来报名的人就排起了长队。来的人不乏穿着光鲜的少爷们,有个明显看着眼熟的,竟然是某酒楼的少东家。 围观群众看着都不同意了。 「孙少爷,你自己家就是开酒楼的,怎么也来应徵,你这是来偷师的吧?」 「就是啊,看他也不像来做工的。」 「一个少爷还和咱们穷人抢机会!」 「就是就是,老闆娘我举报,这个人是孙家酒楼的少爷!」 …… 场面一时闹闹哄哄,不过梁慧娘往前一站,大家顿时安静下来不出声了。 迟言在大堂里看着排队面试的人。 大家不知道迟言是大厨,都以为他也只是打杂的,以为老闆娘梁慧娘手里才有决定权。 迟言没理现场的闹剧,默默观察队伍里的每个人,对于选人,没有谁比他更擅长了。 他看到队伍最后站着一个衣衫破烂的男孩,迟言记得这个小乞丐。自从他第一次来这时马敏儿给了一个馒头,之后就经常来门口讨剩饭菜。 他来了就在门口默默的不出声,有的时候店里需要搬运东西,还主动上前帮忙,所以并不讨人厌。 梁慧娘和刘成也都是穷人出身,不会因为他经常在店门外就把人赶走,对他也很和气。 这让迟言想起自己曾经编的谎话。当时山寨里的人问他,为什么这么好的厨艺不去酒楼找事干,差点把自己饿死。他说他那时像个乞丐,酒楼根本容不得他接近。 这个解释完全没有人质疑。 现在他们的店虽然不是大酒楼,但容得下乞丐在门口。既然招学徒,那不如让这个蛮聪明的小乞丐试试。 之后,他看到一个衣服很旧,带着补丁,但非常整洁干净的少女,她也是队伍里唯一的姑娘。她前后都是男人,似乎有些侷促,但眼里满是渴望,让迟言觉得就是她了。 他偷偷和梁慧娘说了人选,梁慧娘直接按他的意思公布结果。 这个结果让很多人大跌眼镜。为什么放着现场那么多身体结实的成年男子不选,最后选了个十多岁的小乞丐和一个姑娘家。 不过人家馆子招人,其他人也无法左右,只好失望的离开了。 小乞丐和少女自然也十分意外,他们可以说是现场最没有希望被选中的,结果竟然最后留下了他们。 迟言让刘成先带小乞丐洗澡,自己又找了一套旧衣服给他。 至于姑娘,她叫小梅,家里就在镇上,家里父亲去世,靠母亲和姐姐绣花养活一家人,有个弟弟很小,在读私塾。她不擅长绣花,更喜欢厨房的活,所以就偷偷跑来应徵。 做厨子的基本都是男人,她本来也没抱什么希望,没想到竟然最后被选中,她反倒不知道回家怎么和母亲交代了。 这时,小乞丐洗完澡出来,没想到竟然也是个清秀腼腆的小少年。 梁慧娘笑着问他叫什么,他说从懂事就跟着一个老乞丐,后来老乞丐死了,他就自己乞讨,也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别人都叫他狗子。 「小言,不如你给他起个名字吧!」梁慧娘笑着对迟言说。 迟言坐在一旁,点头说好。他思考片刻说:「不如你就跟我姓,看你虽然四处漂泊,眼睛却清亮如星辰,就叫迟星好了。」 「迟星?可真好听!」迟星有了自己的名字,虽然还是很紧张,但看得出他非常高兴。 「对了,还没和你们介绍,这是咱们馆子的老闆兼大厨,以后就是你们的师父了。」梁慧娘对小梅和迟星说。 两人没想到这个比他们还小的少年,竟然是他们要拜的师父。 迟星这才明白为什么是迟言给自己取名,而且跟他姓吃了,马上跪到地上磕头喊师父。 这举动一下把迟言搞懵了,他可从来没遇到这种情况,惊得赶紧手忙脚乱弯腰扶迟星:「你,你快起来!」 这边才扶起来,旁边刘成又跟着跪下喊师父。气得迟言喊:「赶紧起来,你又跟着凑什么热闹?」 「小梅小姐姐,你可千万别学他们!」他一扭头看旁边正犹豫的少女,连忙制止道。 迟言作为一个现代人,虽然来了快一年,还是没能接受磕头这件事。在山寨时大家互相之间就是拱手,没有动不动下跪磕头。 这拜师场景实在尴尬,还是梁慧娘及时化解,让三人分别给迟言敬一杯茶,算是完成了拜师礼节。 之后迟言让小梅先回家,第二天再正式来学厨。至于迟星,他之前没有地方住,现在正好和刘成一间房,直接住在后院。 第二天起,迟言从基础的洗菜、刀工开始教起。 三个学徒中只有小梅是在家做过菜的,刀工好一些,但是离迟言的要求还差很远。 迟言要求他们每天要练两个小时刀工,一天内要用的菜全都交给他们来切了。同时,他们要轮流负责跑堂,学厨同时得保证菜馆的正常经营。 一晃就是中秋节,这里没有吃月饼的习俗,节日活动主要是供奉祭祀和赏月,贡品多为瓜果。 既然如此,迟言也就没把月饼搞出来,只是当天早点打烊,让大家好好过个节。 迟言心里担心的是耿少行他们,不知道行动顺利不,也不知道任虎是不是成功进入军营。 他们一起从桃源寨出来的十个人,转眼就分散到各个地方,就连那个曾经微胖但简单明朗的少年耿少行,仿佛一夜之间突然长大了。 第81页 马敏儿也很担心马逍,总是一趟一趟的跑到门外往路上看,好在迟星总安慰她。 大家在担心的情绪中又过了三天。第四天上午好未开业时,耿少行他们终于回来了。 他们几人坐在马上,风尘僕僕、满面风霜。 「快去请卢大夫!」马逍扶着耿少行,一进后院马上低喊道。 第51章 做快餐 迟言让刘成赶紧接卢大夫,自己和大锤一起帮忙,扶耿少行靠在床上。耿少行虽然还清醒,但伤看起来挺重。 没过多久,卢大夫急急慌慌跟着刘成走了进来。 卢大夫定了定神,才拿出剪刀剪开耿少行的衣服,去掉包裹伤口的布条,只见一条一尺多长的刀伤斜在胸前,伤口深可见骨,两侧的皮肉也翻了起来。 因为伤口只是草草包扎,没有及时处理,此时周围已经结了血痂。 大锤看着伤口,忍不住哭了,怕耿少行看到,把头扭到了一旁。 「哭什么苦,老子没事,死不了!」耿少行逞强道。 迟言皱起眉眉头:「卢大夫,这伤口这么长,这么深,估计不容易癒合,要不要缝起来?」 「缝?你以为这是衣服吗?」耿少行没好气道,但并不是真生气,只是觉得迟言想法奇怪。 卢大夫沉思道:「伤口太大,确实很难癒合,缝起来也是一个办法,但线会留在肉里。」 「等过几天伤口长好,可以把线拉出来。」迟言答道。 卢大夫想着可以一试,便点了头。 趁着卢大夫清理伤口之际,迟言找梁慧娘拿了针线。 卢大夫有些花眼,梁慧娘不敢对皮肉下针,其他几个大男人更是不擅长针线,迟言只好说:「那我来吧!」 他小学实践课学过缝沙包,想着缝皮肉也差不多。他把针线用酒精消了毒,镇定的站在耿少行旁边准备下手,众人全都紧张的看向他。 「你忍着点,下针时会有些痛。」他对耿少行说。 这个没有麻醉药的年代,疼也只能硬忍着。他虽然有金手指,但医药理论真不懂,也配不出麻沸散的方子。 「你快点吧,别磨磨唧唧,那么细的针怕什么!」耿少行无所谓道。 迟言拿起针,琢磨了半天,不知道该怎么下手,干脆一狠心,从伤口外向内扎了进去。 「啊!你这真扎啊!」耿少行没想到这扎一针还真挺疼。 迟言被他这一喊影响,手都有点抖了,过了一会才继续缝第二针。 他也不会什么针法,就左一针右一针,确定能把伤口连在一起就行,针码大小和整不整齐都没在意。 「小言,你这缝的实在太丑了,还是我来吧!」梁慧娘实在看不下去,觉得缝皮肉好像也没那么难,干脆从迟言手里接回针线。 她自己也没想到,刚开始还有点紧张,下针之后反倒镇定下来,伤口缝得又快又好,针码也非常均匀。 连耿少行都觉得她缝得不像迟言缝得那么疼。 伤口缝好后,卢大夫又上了一遍金创药,用干净纱布包起来。包扎之后,大家才离开房间,让耿少行先休息。 马逍看完女儿,和赵铁匠、大锤先去洗澡换衣。卢大夫给耿少行开了草药,让刘成拿去熬药。 迟言则干脆关了店,挂出中午不营业的牌子,然后去给大家做饭。刚好有今天要用的一锅肉菜,他又炒了几个小炒,给耿少行熬了粥。 几人也是饿极了,一番狼吞虎咽,之后才说起此番去刺杀的情况。 「刚刚吃饭没好说,我们带回来放到门口地上的那个包袱,就是清风寨要的吴坚首级。」马逍说道。 桌上众人都忍不住回头看向门口,地上那个深色的包袱形状确实奇怪,包裹底部似乎有血液渗透到地上。 接着,大锤讲了袭击的细节。原来他们按计划一直在大营埋伏,一直等到下午,以为吴坚不会出来了。没想到傍晚时分,吴坚真的出来了。出来的不是他一个人,他还带了二十人的护卫小队。 但是这是唯一的机会,所以他们四个直接沖了出去。 单论武功,是马逍和耿少行更为高强,但对方人多势众,所以很是经过一番苦战,他们才将对方全部撂倒。 耿少行为了速战速决,以免他们回去搬救兵,知道对方护卫的刀砍向自己也没躲开,一枪解决了吴坚。 幸好那道刀伤虽然深,但不致命。 「先让小行休息一晚,明早咱们就回清风寨復命。完成这个任务,我们也算能扎下根来了!」赵铁匠接着说。 「不用等明早,我们今晚就回去,以免夜长梦多。」耿少行竟然自己从房间里走了出来,休息之后,又喝了粥,他气色看着恢復不少。 马逍点头:「也罢,咱们一会就走,首级放久了也要腐烂,不如早点呈给洛阳王。」 知道他们马上要走,卢大夫赶紧回房把伤药包好给他们带上,特意嘱咐大锤给耿少行按时换药,不要让他剧烈运动。迟言也讲了如何消毒拆线。 之后,他又趁机说了要开始卖快餐的事。 「你们先不急着开始卖,等我们把首级送上去,过几天争取再下来一次。卖快餐来的人肯定多,就怕万一有人闹事。」马逍不放心,又嘱咐道。 「行,那等你们回来再说。」迟言一口答应。 …… 又过了五、六日,他们果然下山回来了。 第82页 这次,他们穿得焕然一新。 耿少行穿了一套绛红色劲装,英气勃勃。他比刚出雾云山时又瘦了,宽肩窄腰,双腿修长,只是脸上余着少年的肉感,还算不上稜角分明。 大锤也长高了一些,但依然特别瘦。走路之间,人都好似能飞起来,仿佛天生就是为了轻功而生。 马逍还是先抱女儿,虽然敏儿已经有一米二左右,是大孩子了,但马逍还是喜欢用肩膀驮着她玩。 不用他们说,大家也看出清风寨对他们重用起来,这趟任务完成得好,也证明了他们的能力。但这并非一劳永逸,重用也代表着危险,以后肯定有更多更难的任务等着他们。 但是为了报仇,他们愿意给清风寨做刀,一把最锋利不可或缺的刀。 第二天,桃源小馆正式开始卖快餐。 门口的长条形桌子上,依次摆开六个长盘。当天只有四道菜,清炒土豆丝、葱烧豆腐、芹菜肉丝和红烧肉,剩下两盘是馒头和米饭。 小梅站在桌子后面,手里拿着大铁勺。随时准备着给客人打饭菜。 第一天的菜,是刘成炒的。至于用的菜,也都是他们三个学徒练习刀工的产物。 菜的定价分成三种,一勺纯素菜两文钱、半荤半素的四文钱、全肉的菜八文钱,米饭两文一碗,馒头一文一个。来买饭的客人可根据喜好自行选择搭配。 因为定价便宜,一份菜只有一勺,勺子也是迟言特意定做的,一勺其实也不少,能有半盘菜的样子,这样两个菜就刚好是一盘。或者也可以一个菜要两勺,就是一盘菜了。 卖快餐都不需要宣传,看热闹的人不少,而且只是闻着菜香味,来买饭菜的人很快排起了队。 甚至前后左右其他店铺的掌柜、小二也都来买饭菜。 不用说,第一天开卖,就收到了广泛好评。 大家都觉得饭菜好吃又便宜,纯肉的菜虽然贵一点,但那是真材实料,实打实的大块肉。半荤半素的菜肉丝虽然放得不多,但是那也是肉啊,尤其是在很多人过年才能吃肉的时代,只要十文钱,就可以一个纯肉菜和一个素菜,实在很值了。 捨不得买纯肉菜,就买个半荤半素的,配着馒头米饭也非常满足。 就算是素菜,豆腐和土豆丝也非常美味,都是用油炒过的,比没有油的蒸菜美味多了。 客人们都觉得这样按份买饭菜可太方便了,比在店里点菜吃便宜,甚至不比在家做贵上多少。 连几个平时由家里送饭的掌柜的,都觉得以后就在这买着吃,不用家里送了。 只有有个别嘴刁,又在店里吃过饭的客人说土豆丝粗了,豆腐不够嫩,红烧肉不够软糯,但想到菜的价格不到店里的一半,就算知道是学徒做的菜,也没什么好挑剔的。 所以,桃源小馆的快餐业务才开一天,就传遍了整个清风镇。第二天来买菜的队伍排几米长。 很多是每个菜直接打两份,带回家就是一盘菜,自己家里吃是改善伙食,用来招待客人也不失体面。 当天准备的分量根本不够,迟言亲自上灶,又加急炒了几锅,桌餐的客人也顾不上接待了,总算让来买菜的客人都满意而归。 有镇上其他馆子嫉妒,花钱找了清风寨的喽啰来闹事。他们看到正受重视的桃源堂几人在这里坐镇,什么也没敢做,吓得灰熘熘走了。 快餐试卖几天后,迟言经过深思熟路,做了新的决定。 他决定以后不做桌餐了,就专门做快餐,他还要发展连锁快餐,时机成熟后再开通外卖业务,送餐上门。 外卖小哥要经过特殊培训,兼职送外卖,全职嘛,收集信息啊! 等他的桃源快餐店在南北朝全面铺开,这该是多大的生意,又是多广的一张信息网…… 第52章 四年后 四年后,清风寨。 正午时分,秋风送爽。桃源快餐店生意正好,店里整齐的座位坐满了人。 两名小二有条不紊的收钱、给客人打饭菜,另有一名小二训练有素的收拾客人吃完的餐盘,拿抹布擦桌子。 桃源快餐店已经合併了左右三间店铺,成了全镇最大的餐饮店。 不,应该说是全国最大的餐饮连锁店,店铺已经发展到整个北朝,全国有上百家店面,光在京城就开了十间连锁店。 清风寨现在是总店,迟言早就不在店里了,店长是刘成。他和小梅结了婚,一起留在总店。 至于迟星,已经被派去京都负责所有店面了。 有了钱,桃源堂招兵买马,不断发展壮大,现在已经成为清风寨中最大的一支队伍,连洛阳王都不敢小觑。 不过,迟言手里最赚钱的生意还不是餐饮连锁店,而是白糖和白酒。他有金手指,也可以像其他穿越者那样制作玻璃、火药或肥皂,但他更喜欢从吃的方面开始着手。 通过快餐店,炒菜在全国推广开来。之后,他又找人大面积种植辣椒,开了连锁火锅店。改进了制糖和酿酒的技术,开了酒厂和糖厂。 他自己赚了钱,也让老白姓的餐桌不断丰富起来。既然来了,他还是想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改善一下人们的生活。 至于为什么没做玻璃、肥皂等,当然是还不到时候。他们背后依靠的是清风寨,现在已经让人非常眼红了。什么时候他们不用靠别人,自己真正强大起来,那些东西再做不迟。 第83页 至于火药,他是不会做的,因为他真的不喜欢战争,也不想更多人因此而死。 虽然也遇到很多考验和困难,但是他们整体发展不错,任虎的任务也完成得非常好。 他离开清风寨一年后才送回消息。进军营后,他努力表现,又有钱进贡上司、拉拢兄弟,加上任虎识字,本来又是踏实可靠的人,所以很得上司信任,升职速度很快。 之后,他又在随大军对匈奴作战时屡立战功,现在已经是六品校尉。 战后朝廷和匈奴签订盟约,暂时停战。除了驻军,其他官兵将返回京都接受赏赐,等候新的安排。 迟言四年没见任虎,想趁机去京城见见他,顺便巡视一下自家的连锁产业。而且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打仗了,他也要提前做好安排。 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去京城。 他在新宅的书房里整理书信,远远听到花园中传来声音,不用猜就知道是耿少行又来了。 果然,人已经进了大书房。 耿少行一身黑色劲装,上面绣着精緻的暗纹,头髮用白玉髮簪高高束起。脸上稜角分明,剑眉星目,端的是英俊不凡。 他本来还一脸严肃,看到迟言,脸上瞬间如同冰雪融化,笑容中隐隐还带着一丝讨好和傻气。「言哥,我听说你要你京城?去看任虎你就那么积极,他是你哥哥,我还是你弟弟呢!」 对面的书桌后站着的少年比耿少行稍低,身材也瘦一些,他抬起头,随意的把额前垂落的一缕髮丝往后捋去,露出一张美得雌雄莫辨的脸。 这当然就是迟言,他也发现自己越长越妖异。虽然长相与前世很像,但又不完全相同。现在的他,比之前上金融杂志时做出的造型还要好看上三分。 他不说话时也总是含着笑意,让人觉得如沐春风。一旦目视谁,只觉美目流转,哪怕看柱子都深情。被这双眼睛一看,谁都无法拒绝他的话。 他前世算得上八面玲珑,擅长处理人事关系,现在更能洞察人心,谈笑之间就能让人心悦诚服,愿意为他所驱使。 桃源快餐店派到各地的总管、店长们,无不对他忠心耿耿。特别是他那个徒弟迟星,一看到他就开始星星眼,仿佛他师父才是全天下最厉害的。 耿少行气鼓鼓的想,明明他们才是一路共患难的好兄弟,迟星那个后来的小乞丐,哪能超过他们兄弟之间的情分。 这会儿,又一个少年跟着跑进门来,是耿少行的跟班大锤。大锤个子还是不高,也就一米七的样子,比耿少行足足矮了半头。 他看两人相对不说话,识趣的没吱声,默默的给两人倒了茶,自己也倒一杯,找座位坐下慢慢喝。 「我们送你去京城吧!」耿少行开口说。 「不用,我带的护卫足够,我自己也会几招,足以自保。」迟言马上拒绝。 「就你那几招三脚猫功夫,我哪能放心,我们把你送到就回来。」耿少行坚持道。 迟言站起身说:「洛阳王这个人生性多疑,你贸然进京,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耿少行其实也知道这个道理,但他还是想跟着一起去京城。 这几年,他帮洛阳王做了很多任务,也算走南闯北,早不是昔日阿蒙,京城他也去过。这次他非要去,一是想和迟言一起出门,而是他真的想见任虎了。 当年任虎依毅然独身一人去参军,耿少行心里其实非常愧疚,也早就把他当成好兄弟。 但耿少行还是习惯性的想和任虎一争高下,迫切的想去京城和他比试一场,看这些年谁的功夫长进更多。 迟言觉得耿少行十分幼稚,他是洛阳王手下十三太保中最小的,但功夫绝对排在前三。平日和其他十二太保经常比武也就算了,他竟然还要去京城找任虎比,真是不知道说他什么好了。 这争强好胜又冲动的性格,迟言觉得不用看他的星盘,都知道火元素太多了。 迟言连哄带骗,说自己去京城是生意上的事,见任虎也没时间多留,终于把他推出了房间,结果正要一起出门的大锤突然来了一句:「行哥,咱们回清风寨看看,要是有到京城执行的任务,接下不就能和言哥一起进京城了。」 「对啊,那咱们赶紧回去!」耿少行飞速往回走,大锤轻松的跟在旁边。 望着他们的背影,迟言无奈的笑着摇摇头,继续整理书房的书信。 虽然现在他建了新的大宅,也买了丫鬟小厮,但自己的东西,他还是习惯自己整理。特别是书房,除了桃源寨几人,其他人一律不得入内。 整理完最新收集的信息,他将所有信件烧毁,消息记在脑子里就够了,留在纸上才最不安全。 这次去京城,他除了见任虎,还要去见一下他曾经的恩师——姚显,他倒要去问问,在桃源寨灭门中,他到底发挥了什么作用? 直到小厮来喊他吃饭,他才站了起来,出门走向厅堂。 梁慧娘、卢大夫,还有马逍和敏儿,都已经到了餐厅。他们仍住在一起。 清风寨也知道桃源小馆是桃源堂的产业,马逍他们现在下山也容易,为了陪女儿,他经常回来住上一段时间。 他这几年越发沉稳,刚刚年过三十,就留起来鬍鬚。因为总有人给他介绍亲事,他实在不堪忍受,干脆留鬍鬚让看起来老一些。 竟然还有人撮合过马逍和梁慧娘,两人都十分无语。 第84页 马逍不会忘记结髮之妻,这辈子也不会再结婚。 梁慧娘更是说她这辈子都不想再嫁人,现在连锁店的全部帐务都由她负责掌管,自由自在又能赚钱不香吗? 虽然她不喜欢马逍,但她真心喜欢聪明伶俐的马敏儿,虽然敏儿才十岁,美貌已经初显。而且她头脑灵活,一身功夫也十分出色。 见迟言到了,梁慧娘让厨房开始上菜。 「小行不是说来吃饭,怎么又跑了,是不是什么急事?」卢大夫忍不住念叨。 「没事,他就是先回清风寨了。不用管他,咱们吃饭吧!」迟言温和地说。 现在迟言早就不亲自下厨了,产业越来越大,还有收集到的庞杂信息,千头万绪都需要他掌管,确实没有什么时间放在厨房。 好在徒弟们又教了徒弟,算起来他的徒子徒孙已经数千人了。 他们家中厨房的厨子也是专门学习过的,做出的菜不能说十全十美,但也有迟言七八成水平。只有特别的日子,迟言才会抽空亲手做几个菜。 至于耿少行,还是那么嘴刁,最喜欢吃迟言做的菜,每次想吃什么,就想法设法缠着他,直到他被缠得烦了,没办法只好给他做上一两个菜。 每次看他得逞的样子,迟言只能安慰自己,他两世加起来,已经是年近四旬的大叔了,没必要和十七八岁的男孩子一般见识,就让让他好了。 迟言没意识到,正因为身体里住着的是他这个成熟的灵魂,一颦一笑更有不一样的魅力,才在江湖中有了玉面公子这一称号。 第53章 进京城 「星少爷,前面那辆马车是不是公子的?」一名清秀小厮指着一架刚进城的豪华马车问旁边少年。 「不是,公子不喜欢华而不实的东西。」迟星回答时,眼睛还一直盯着城门。 当他终于看到一辆不起眼的乌木马车时,急忙往前走,嘴里说着:「这才是公子的马车。」 小厮急忙跟上,但没想明白为啥大老闆坐这么一辆普通的马车来。 一位一身黑衣,牵着黑马的英俊少年,跟在马车旁边,神情十分冷毅。 他看到迟星不但没说话,脸直接扭向一旁。 迟星倒是上前见了礼,恭敬道:「堂主!」 赶车的瘦小少年笑着喊了一声:「小星星久等了啊!」 迟星连忙拱手:「师叔好!」 他们年纪差不多,但既然被称为师叔,大锤就总喜欢逗迟星玩玩。 这时,一只骨肉匀称的手从车内伸出,修长的手指松松拉住黑色布帘,路过的人,只看到这手,就觉得车里的人定是风姿不凡。 迟言轻轻掀开车帘,笑着对迟星说:「上车吧!」 先前那辆华丽的马车刚好停在旁边。 车夫掀开车帘对着里面的男子在说什么,男子无意顺着帘子空隙往外一看,刚好看到乌木马车里的白衣少年。 惊鸿一瞥间,对面人已上车,帘子重新合上,马车发出「咕噜咕噜」声继续往前走。 一匹黑色高头大马在车后跟着,马蹄声清脆悦耳。 豪华马车里的男子这才问车夫:「知道那乌木马车是谁家的吗?」 「回殿下,那辆马车属下没见过,来接人的貌似是桃源小馆快餐店的少东家,京城的十家店都是他在管。」车夫答道。 「我就说,京城里从未见过如此惊才绝艷的人物。」被称为殿下的男子说道。「回头你叫人打探一下,我想知道这人的所有信息。」 「是,殿下,属下遵命。」车夫拉上车帘,赶车进城。 迟星把迟言一行接到他们在京城置办的宅子。宅子位置不错,但院子不大。 房间他早让人收拾好。被褥也全都晒过后熏了香,就是为了让迟言住得更舒服。 「公子一路舟车劳顿,您先洗漱休息。我提前备好了菜,现在就去烹制,等您检验一下我的手艺。」迟星现在锻鍊得八面玲珑,早不是之前腼腆不爱说话的样子。 等他们三人洗完澡,迟星的宴席也准备好了。 精緻的六菜一汤。菜是红烧黄河鲤鱼、清蒸湖蟹、黑椒牛仔骨粒、蜜汁炙鹿肉、尖椒小炒肉和蒜蓉粉丝蒸白菜,汤是改良版的佛跳墙,主食是细面,浇的茄丁肉沫卤。 这一桌菜,可以说非常现代,其中几个不适合做快餐价格又贵的菜式,迟言只教过迟星。 耿少行虽然不怎么喜欢迟星,但不得不承认他的厨艺不错,也就仅次于迟言吧! 饭后,迟言没有急着问生意的事,而是先让迟星安排人去见任虎,约他明天在宅子里见面。 他们在京城的根基还不稳,除了十家店铺,就只有这个宅子和给员工租住的几个院子,见面还是在自己地方更安全一些。 看到迟星的厨艺水平的进步,知道他一直坚持练习,迟言觉得在京城开一家大酒楼的事,也可以提上日程。 快餐店接触的还是百姓居多,要想更多的掌握上层信息,一家独一无二的大酒楼,更容易接触到大人物。 迟言一路虽然坐的马车,马车也改造过,没那么颠簸,但还是挺累人。他早早休息,期待第二天精神满满的见任虎。 骑了一路马的耿少行,反倒不觉得累,还练了半个时辰的枪才睡觉,看来他非常重视和任虎的比试。 第二天一早,任虎穿着低调的便装,出现在门口。迟言已经在等候,耿少行和大锤站在旁边。 第85页 「虎子哥!」迟言喊完,眼泪在眼睛里直打转。 任虎不过二十二岁,但经过战场的洗礼,即使没穿铠甲,身上依然带着杀伐之气,人也愈发成熟稳重。 迟言注意到他左眉上方多了一条刀疤,一直连到太阳穴,看来是旧伤。任虎在信里一直报喜不报忧,根本没说过受伤的事。 迟言心里一紧,但没说什么,把任虎迎进院子。 任虎左右环视院子,又看了看耿少行手中的长枪,敦厚的笑道:「要不要比划比划!」 「好!」耿少行就等着这一刻。 刀枪既出,两人神情严肃起来。其他人退向一旁,看着他们过招。 五十招之后,两人还是平手。双方动作越来越快,小小的院子内已经难以施展开来。 任虎一刀过来,逼得耿少行向后退了两步,耿少行反倒利用这个机会,快速斜出一枪,停在了任虎喉钱半寸,胜了半招。 两人收起武器,平缓唿吸。 「不错,小行进步很大,我却没太长进。」任虎仍像之前每次和耿少行比完一下,鼓励夸奖他。 这几年来,两人在不同的战场上无数次真刀真枪的战斗过,现在只是几招,便知对方深浅。 大军对战更讲究一对多,不同于单打独斗,所以任虎和耿少行的进步的方向已经不同。 耿少行终于释然,眼圈一红:「虎子哥,这些年你受苦了!」 「谈不上苦不苦,你们留在清风寨也同样艰难,咱们也算殊途同归。只要最后能报仇,一切就都值得!」任虎拍了拍耿少行肩膀。 「最厉害的还是小言,竟然把生意做到这么大,全北朝都是他的店,明年可以向南朝进军了。」任虎看向迟言说道。 迟言谦虚起来:「也是因为有小行这个靠山。」 耿少行听了心里美极了,但故意装严肃,可得意的神情根本掩饰不住。 大家回到厅内落座,迟星让人上了茶。 任虎和耿少行比完微微出汗,确实口渴,端起杯子喝了会茶,这才开始说自己这些年的情况。 「这几年,我一直暗中打探,当年是姚丞相亲自派人进攻桃源寨。但我没弄明白,咱们离京城那么远的一个小山寨,何以入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丞相的眼?」任虎放下茶杯。 大家俱都沉默,要找丞相报仇,难度确实非常大。 迟言没说,曾经的副寨主姚显就是丞相之子。他要亲自见过姚显,问清楚后才做决定。 于是,迟言转移话题:「虎子哥好多年没吃过我做的菜了,今天我得下厨做几道小菜。」 「我回京后就去吃了你开的桃源快餐店,味道非常不错,而且价格便宜,这也是造福于民了。」说到吃饭,任虎终于笑了。 宴席上除了菜,还有酒,也是按照迟言的配方酿出来的白酒。 「又吃到了小言做的菜,真是没有遗憾了!想起以前的日子,仿佛就在昨天啊!」他端起酒杯,敬向大家。「这酒真是够劲,我们在军队里就慕名已久,没想到这也是小言的产业。」 迟言说:「酒和糖这两项产业涉及民生,咱们自己实力不够,现在还要倚靠清风寨,利润也是对半分。」 「这样看来,清风寨对咱们重用却也颇为防备。」任虎一下看清了形势。 「是的,在我们没有绝对实力之前,我们还是得依靠洛阳王。」迟言点头。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你们这些年也不容易。」任虎嘆息道。 「虎子哥,我们能忍!但是你在战场太危险了,我回去就去求洛阳王,让他同意你回来。」耿少行干了一杯酒,突然站起来说。 「不,我现在还不能和你们回去。当年参军的人里,有三个已经死了,剩下几人,我的职务最高。以后双方打起来,清风寨还十分需要我提供的信息,绝对不会同意我回去。」任虎马上拒绝。「而且,我也想再打探一下姚丞相派人攻打桃源寨的原因。」 迟言把耿少行拉回座位,说:「他喝多了,虎子哥你别理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我们尊重你的决定。」 「嗯,我们后日要进金殿面圣,应该可以看到姚丞相,我看有没有机会试探一下。」任虎说。 「你别冲动,在金殿上不是合适的时机。等我这边将收到的京城内的消息汇总一下,看有没有新发现,咱们再做定夺。」迟言连忙阻止,他可不能让任虎这样做,实在太危险了,一招不慎,等着的就是掉脑袋。 迟言马上想到,任虎会不会在金殿上见到姚显,要是他发现姚显和姚丞相是父子关系,一时冲动就糟了。 那就是说,他必须得在后日前见到姚显。 第54章 姚公子 当晚,大家本想让任虎留下,但他必须得走,军中回来的人都一起住在大营,晚上他不回去,容易引起怀疑。 他们约定离京前再聚一次,下次又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见到。 送走任虎,迟言留下耿少行,他早发现他不太对劲。他们现在身在京城,可谓牵一髮而动全身,绝对不能容许有任何闪失。 「有什么要和我说的吗?」迟言拉住耿少行胳膊,直接问道。 「没有,我能有什么事,喝酒有些头晕,我先回房睡了。」因为酒精而脸红的耿少行有些慌张。 迟言无奈道:「你眼神都不敢看向我,还说没事。你有什么话直说,没必要瞒着掖着。」 第86页 「那我说了,你不许骂我!」耿少行得到迟言肯定后继续说:「我想去姚老贼上朝的路上刺杀他,给我爹和山寨众人报仇。」 迟言顿时无语问苍天,不明白怎么有耿少行这种傻子,一时不知道说他什么好。 丞相是那么容易刺杀的吗?容易的话,他们还用在清风寨受制于人?他还用如此筹谋多年? 「愚蠢!你以为他不知道有人要刺杀他吗?你知道他身边有多少护卫,隐在暗处的又有多少暗卫。他仇敌无数,如果轻易能刺杀成功,他能活到现在吗?」迟言是真的生气了。 「别以为你这几年功夫有所长进,又成功杀了几人,就自视过高!我这样说吧,姚丞相的暗卫,不会比皇宫里的少。以少敌多,完全没有一点优势,就是去送死!你爹牺牲自己送我们出来,不是让我们做傻事的。」 被迟言骂了一通,耿少行的酒终于醒了,脑子也清醒一些。他忍不住懊恼的拍了拍脑袋,但仍梗着脖子不服气:「虽然是我想的简单了,那难道我们就只顾自己享受,不报仇了吗?」 「你赶紧回去睡觉,明天早上清醒了再想想自己有多白痴!报仇的计划,明天我再和你说!」迟言让大锤送耿少行回房,自己不再发一言。 大锤在旁边完全不敢说话,他被迟言骂人的样子吓到。一直见到的都是他温文尔雅的样子,今天才发现原来他还这么能骂人。耿少行平时人五人六的,竟然被骂后屁都不敢放一个。 大锤灰熘熘的扶耿少行回房,就怕迟言再骂他一顿,刚才他也觉得刺杀很容易来着。他甚至还觉得自己轻功好,可以晚上去相府转转。现在一想,自己真是想得太简单了。 迟言回到房间,叫了迟星过来,把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吩咐完,就让他回去了。 夜色深沉,院子里的人都睡了,迟言仍坐在桌前。他没想明白,自己怎么又处在了最操心的位置。「唉,这群不省心的!明天见到姚先生也是……」 相府门口,门口的小厮接过快餐店送来的饭菜,送进去给少爷。 「送的什么?」管家看到后马上拦下,开口问道。 「是少爷定的桃源快餐店外卖,您说相府什么山珍海味没有,少爷竟然想吃小店的外卖。」小厮说道。 「少爷是你能随便议论的吗?掌嘴十下,然后赶紧把饭给大少爷送进去。管家打开食盒,上下左右都检查了一遍,才又把食盒递给小厮。 姚显一见食盒里面的菜品,就知道迟言他们进京了。 「脸肿了?去找大夫拿盒药膏。」姚显抬头看了一眼。 「谢谢大少爷,奴才告退。」 姚显没再说话,慢慢打开食盒,直接找出点心里的纸条,看完后直接在烛火上烧掉。 傍晚,姚显坐马车出门,马车绕过一个巷子,向城门走去。 之后,一辆不起眼的乌木马车从巷子里慢悠悠的出来,上了大街。 「姚先生,多年未见,学生有礼了。」 马车内,迟言拱手行礼,在车上不方便弯腰。 「别来无恙,一晃数年,小言长大了!我没看错,你果然非同常人!」姚显看面前如玉般的少年,姿容甚美、温和有礼,却让他都无法看透。 「姚先生谬赞了,我就是普通人,只是有点厨艺和生意头脑罢了。」迟言谦逊道。 「你来见我,是想问桃源寨的事吧?确实是我爹派的人干的。」姚显开门见山,没有任何隐瞒。 「为什么?」迟言忍不住问。 「原因?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姚显笑出眼泪:「他不想我再回桃源寨,觉得在土匪窝里呆过,是我人生的污点,所以想把一切痕迹抹去,是不是简单得理所当然,哈哈哈……」 「都是我,是我给桃源寨带去了灭顶之灾,是我害了耿寨主和大家,都是我啊……」姚显笑中带泪,状似疯癫。「我根本没想到他会如此狠戾,想阻止都来不及……」 迟言虽然证实了自己猜测,但他宁愿自己没有猜对。 「姚先生,我视您为恩师,但以后,我可能做不到了。也许您有自己的苦衷,但这苦衷抵不了桃源寨一百八十多条人命。我只能说,请您保重,但我们一定会找令尊报仇!」迟言沉默良久,终于说出这番话。 「从此以后,我迟言与您恩断义绝,以后再见也是敌非友,还请珍重!」迟言面色沉重,他没等姚显说话,就将他请下车,迟星直接驾车离开大街。 相府的马车还没回来,姚显看着驶远的乌木马车,有些茫然的站在人来人往的街上。 他长长的嘆了口气,他知道,他爹做了这样的事,一切就再也无法回到从前了。只是他没想到迟言走的这么决绝。他还有很多话没说,但说了又有什么意义呢? 太阳即将落山,火烧云照亮了半边天。 他确定了一下方向,沿着来路僵直的往前走…… 迟言坐在马车里,背靠着车壁,一只手按在眼睛上,迟迟没有放下。 上位者很简单的一个决定,涉及到多少人的生命。说是人和人平等,可这个世界何来的平等。好心救人竟然反被屠杀,任谁也无法接受。 迟言猜到姚显是知道实情的,但还是想给他一个解释的机会,万一他真不知道这件事呢?但没有万一,事情就是如此。 他无法做到原谅,更无法替桃源寨死去的人原谅。 第87页 「迟星,回去马上撤掉与相府公子的联繫线。」迟言愿意相信姚显不会来害他们,但是他不敢冒任何风险。 丞相书房内。 管家正在汇报:「相爷,少爷回来了,直接回了书房,看着情绪不太对劲。」 「派人盯着那个什么桃源小馆,暂时别动手,显儿喜欢吃那里的菜。」丞相吩咐管家。 「是,相爷。」管家告退出去办事。 姚显一夜未睡,第二天就病倒了。 姚丞相赶紧派人请太医,府里下人全都紧张得不敢说话。 但今天皇上要封赏战胜归来的将领,他不得不吩咐管家照顾姚显,自己先去上朝。 这次,任虎又顺利升了一级,已经是正五品。 他在大殿看到姚丞相时,整个人在发抖,恨不得生啖其肉。但现在不是合适的机会,他明白必须要忍。 朝会后,皇上宴请群臣。 姚丞相给将领们敬酒时,任虎就站在将军身后。 他脸上带着拘谨的笑,酒杯一口见底,恭敬而谦卑。 他让自己在心里牢记住,面前这人,就是他们的仇人。总有一天,他任虎要为他娘,为耿寨主和山寨众兄弟报仇雪恨。 第二天一早。 「公子,外面来人说太子殿下求见!」迟星急匆匆跑进书房报告。 「请他进来!不……我去门口迎接!」迟言并没有惊讶,仿佛早就预料到一般。 第55章 太子爷 北朝郑国太子二十五六岁,个字不高,容貌普通,并没有高高在上的气势。 迟言确实不认识太子,但他知道,太子为先皇后所生,不受皇帝待见,资质普通。 当朝皇帝宠妃的儿子现年十五岁,皇帝十分疼爱,朝中人猜测皇上有易储的可能。 迟言知道自己的财力会吸引一些人,但别人也都知道他背靠清风寨,所以太子这时上门就有些奇怪。而且他还这样光明正大而来,难道他还有什么没暴露的底牌? 「拜见太子殿下!」迟言优雅的行了一礼。 「免礼……免礼!」太子没想到,赫赫有名的大商人,竟然是个俊美异常的少年,顿时眼睛都看直了。 迟星忍不住「咳」了一声,太子才把目光移开。 北朝郑国立国不过六十年,在位的是第三任帝王,国姓也为郑。太子郑耽,是皇帝的嫡长子。 但他这个嫡长子并不受宠,又因为资质有限,在朝中也无甚声望,归附于他的朝臣寥寥无几。 据传言,他有断袖之癖,所以迟星见他一直盯着迟言,已经气得想把人赶出去。 迟言朝他使了个眼色,然后请太子进入会客室,迟星不情愿的让人上茶,就差在茶里偷偷吐一口唾沫了。 「久闻太子殿下大名,您能驾临,真是蓬荜生辉。」迟言不卑不亢,说起客套话。 「迟公子年少有为,孤亦十分佩服。孤略长几岁,如果迟公子不介意,可称我为兄长。」太子热情得有些过头。 迟言连忙站起:「不敢不敢,在下只是一介布衣,怎能和太子殿下称兄道弟,太子殿下有什么指示还请明示。」 太子笑着点头,对迟言的表现很是满意。他又东拉西扯几句,终于进入正题。「迟公子可有意为皇商?」 迟言心道:「这蠢太子也太直球了!」 然后他看似恭敬道:「太子殿下抬爱,在下身份低微,财力有限,经营的只是便宜的餐食,实在难登大雅之堂,怎敢妄想成为皇商。」 「爱卿不要妄自菲薄,我手上有块地,就在京城主街,正适合建一座酒楼,不知爱卿有意否?」太子得意道。 迟言非常纳闷,这太子也不知道採纳了谁的意见,大白天就来谈合作,这让人怎么答应。如果能掩人耳目些,到也不是不能私下合作。 「殿下,我的根基在清风寨,想来您也是知道的。如果现在和您合作,那京城之外的生意可能全都要捨弃了。唉!在下实在为难,不知殿下可有良策?」迟言一派真诚。 太子撇了一眼站在他身侧的中年幕僚,示意他来解释。 幕僚开口说:「殿下、迟公子,老朽觉得,迟公子的生意被清风寨反贼辖制,确实不好和朝廷合作。但是,殿下可助您将京城的生意发展壮大,您可缓缓将重心转移出,由此产生的损失,殿下将以其他方式补偿。等殿下登上大宝,封您个侯爷也是轻而易举的,自然比跟着那些反贼好多了!」 幕僚越说越直白,傻太子还跟着点头。 迟言也算明白为啥没人看上这位太子了,连他请的幕僚也不像读过几年书的,实在让人懒得和他们继续说话。 想要找钱来支持自己夺位,竟然找到敌对方的人,只能说太异想天开。如果真由这样的人继承大统,不用起义军来攻打,用不了多久,郑王朝自己也很快覆灭。 清风寨的势力现在已经发展到什么程度,看起来这太子竟然完全不知。 迟言敢来京城,也是知道清风寨会暗中保护自己。而且,他估算,不出两年,清风寨必定攻打郑国,也许根本用不了两年。 这次他来京城,也是趁机探一探虚实,一方面扩大生意,一方便也在控制规模,提前做好安排,以免自己的店铺在战火中毁于一旦。 好在清风寨内这几年招揽不少有识之士,已经定下战胜后不屠杀、不放火等平稳过渡的方案。 第88页 当然,也少不了迟言的暗中推波助澜,他虽是个外来者,但他也希望能护更多的百姓免受战火之苦。 清风寨也不想赢了以后得到一个千疮百孔、百业凋零的国家,那得多少年才能发展起来。 迟言没想到,在京城见到的是郑国朝内的歌舞昇平,他们守着半壁江山,竟然还没有强烈的危机意识。 这次来京城的任务也算基本完成,没想到走之前跳出太子这个二百五,回去还要和清风寨解释一二,真是麻烦。 不过他转念一想,有便宜他为什么不占,别的先都不说,地皮拿着慢慢建酒楼呗,什么时候开业,那就另说了。 为了安抚太子,他还是给塞了两万两银票,就当是买地皮的钱了。那么好的位置,他自己正愁买不到。 拿到两万两虽然不多,但太子依然非常满意。刚刚出手就拿到钱,以后酒楼开起来,迟言的产业都转过来,那钱财自然源源不断。 太子走之前,还频频看了迟言好几眼,很是留恋。 终于把人送走,迟言叫了耿少行过来,将情况知会给他。 耿少行作为清风寨太保之一,朝廷早有他的画像,所以偷偷潜入京城后,迟言也一直看着他,不让他自己乱跑,防止他闯出祸端。 今天太子突然来访,更不敢让他出来。 迟言虽然背靠清风寨,但名义上是个商人,出来活动方便一些,但他还是轻车简从非常低调。 不过该知道的人还是知道他进京之事,甚至连不太中用的太子都知道他的行程。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即使郑国再不行,情报还在序运转着,这也是清风寨一直韬光养晦,不敢轻易行动的原因之一。 「要不要我去把那个太子杀了?」耿少行听完,觉得这个太子非常讨厌,竟敢公然找迟言要钱。 迟言温言道:「不要总是打打杀杀的,有的人可以杀,但有的人留着对我们才更有利。行了,你回去收拾东西,我给虎子哥留封信,京城不宜久留,明天咱们就回清风寨。」 「这就回去?我还什么都没玩呢!」耿少行惊讶道。「而且,也不再见虎子哥一面吗?」 「该办的事都已经办完,今天太子找上来,说不定明天又有哪个人找来,我懒得与他们虚与委蛇,还是早日启程,不淌京城这潭浑水。」迟言耐心说。「至于虎子哥,军营不同市井,我们还是别给他添麻烦,以后很快有机会再见。」 「行!那咱们明天就走,不过我要多带些食材,路上我想吃你做的菜。」耿少行趁机提条件。 「你呀!还是孩子心气。」耿少行无奈道。但他还是安排迟星多准备了食材,只待明日启程。 第56章 熊英子 果然如迟言所料,他们的车辆刚刚出城,就有访客到了宅院门口。 守门人说主人已出京,来客追到城门,发现早没了踪影,才懊恼的回去。 官道上,一辆乌木马车匀速前行,后面晃晃悠悠跟着一匹单骑。 白马银鞍上,一名俊朗的黑衣少年,他一只手松松握着缰绳,嘴里还叼着一根狗尾巴草,颇为悠闲自得。 「咱们已经走出这么远,估计不会有人追上来了,要不找个地方安灶做饭吧?」少年回头望了望,扔掉狗尾巴草,对着车内说道。 「行啊!你先去前方找个安全之处。」车内一道好听的声音传出。 「太好了,那我先去了!」黑衣少年拉紧缰绳,喊一声「驾!」,马儿便飞奔向前。 赶车的瘦弱少年似乎也很心动,扬起鞭来,驱动马车加速起来。 耿少行找了一处背风的好地方,从车上搬下各类物品,动手开始准备。 他们带了鲜鱼、鲜肉和蔬菜,暂时还不需要打猎。 迟言亲自动手,将已经洗好的鲫鱼双面煎好,加水后大火煮沸,做的是一道简单的豆腐鲫鱼汤。 迟星细心,准备的菜都是清洗好的,甚至五花肉都切成薄片,可以直接下锅。 之后,迟言又做了一个回锅肉。肉香裊裊飘散,偶有过路的行人,都好奇香味的来源,想上前分一杯羹。但这毕竟是野外路上,他们还是不敢贸然寻找,怕遇到陷阱。 迟言最后又做了一个清炒蔬菜,里面特意放了一点高汤。 耿少行和大锤都不太爱吃清炒的绿叶菜,加了高汤,味道香浓很多,他们也能多吃点。 另外,迟星还给他们带了滷好的牛肉、凉拌猪耳朵等,刚好各取出一些,装上两盘,就是四菜一汤。至于主食,他们带的馒头还没太凉,可以直接吃。 相比路上只带干粮凑和的行人,他们这绝对是豪华大餐。 三人正准备开吃,忽然传来了声响。 他们警觉的同时望去,一个二十来岁的灰衣少年,扒拉开阻挡的草木,出现在他们面前。 「咦?竟然真的有人在这聚餐!」她惊讶声中带着喜悦。 三人目瞪口呆的看着来人:真的有人胆子这么大、好奇心又这么强吗?闻到香味竟然直接找过来! 「这个人看着有些眼熟呢?」大锤小声说。迟言也跟着点头,但一时没想起来在哪见过。 耿少行突然喊道:「我想起来了,这不是雄风寨那个雄鹰吗?阿不……是熊英子!」 「你们……你们怎么认识我?」熊英子变化不算大,所以能一眼认出。但她看着面前两个各具特色的英俊少年,感觉从未见过。 第89页 她又看向旁边瘦弱不打眼的少年,这位看着好像似曾相识呢? 她想了半天,转而看向小桌上的菜品,突然有一个熟悉的名字涌出心头。「桃源寨?你们在桃源小馆学过厨艺?」 迟言没再等她想,忍不住高兴说道:「英子姐,我是桃源寨的厨子迟言,另外两位是少寨主和大锤,不知道你还有印象没?」 遇到故人,他们非常高兴,也没有隐藏身份。 「你们都还活着,真是太好了!和原来的小胖子、小不点真联繫不到一起。你们都长大了,我都认不出来了……」熊英子声音哽咽,之后忍不住弱弱问了一句:「对了,任……任虎,他……还活着吗?」 「他当然还活着!」耿少行答道。 「真的吗?他在哪?」熊英子左右寻找,现场并没有其他人。 这时,迟言说道:「英子姐,你还没吃饭吧,坐下一起吃吧!咱们边吃边聊。」说完去车上拿出一副新的碗筷,大锤也搬了一个小凳子摆好。 四个人重新落座,因为准备的饭菜量大,再加一个人一起吃也足够。 熊英子心情非常好,不客气的拿起筷子,和大家一起下筷开始吃饭。 「太好吃了,就是这个味道,真是太怀念小言做的菜了!」她吃了回锅肉,又喝了一口鱼汤,享受得眯起了眼睛。 等吃到滷牛肉和凉拌猪耳朵,她也连连称赞,但还是实话实说:「这两个菜像是桃源小馆的出品,我每次经过一个城池,都去找这家店吃饭。对了,这家店是不是你们开的?」 他们没想到熊英子嘴这么厉害,凭吃的能猜得出来老闆。所以才说她不是正常人,正常人也不会闻着香味就不顾危险找上来。 据说当年她也是馋桃源寨的肉饼,凑上来想找人交换来着。看来她爱吃人设永不倒啊! 迟言将这些年的情况简要和她说了一下,包括开办桃源快餐店,也告诉她任虎在军中,但不太方便联络。 耿少行听完,忍不住问:「你和熊寨主不是去江南了吗?怎么回来了?熊寨主没和你一起回来吗?」 提到熊寨主,熊英子肉眼可见的难过起来。 「我爹他已经不在了!我们根本没到江南,甚至没去南朝。当年,我们走到鄂州地界,那有处南北朝两不管地带,我和我爹便停留了一阵子。他结交了几个朋友,但其实那些人只是贪图我们的财物,他们在酒菜中下毒,将我父亲害死了。我当时嫌菜难吃,吃一口就没再吃,才倖免于难。我一个人也不是他们的对手,只能先逃出,然后再找他们报仇。」 「这些年我到处走走停停、行侠仗义,一路追击仇敌,遇到不平之事也能帮就帮。到现在,只剩最后一个仇人。前几日,他向京城逃去,我就一路追踪。刚刚路上饿了,又闻到香味,好奇过来查看,没想到遇到你们了。」 熊英子几句话说完了这些年的经歷,看似简单,却都是风霜。一个年轻女孩子,只身行走江湖,遇到的危险肯定难以想像。她现在还这么乐观豁达,实在非常难得。 「英子姐,你接下来还是去京城吗?你要不要和我们回清风镇,以后互相有个照应。」迟言真心邀请。 「我非常想和你们一起走,但仇敌近在眼前,我追踪多年,绝对不能放弃!等我砍了他,就去清风镇找你们!」熊英子又恢復爽朗的样子。 「那你多加小心,如果有需要,就去桃源小馆,拿着这个,他们会帮你。」迟言从怀中拿出一块银色令牌,递给熊英子。 熊英子接过令牌塞进腰带,拱手道:「小言,多谢!也多谢你们这餐饭,吃完后我力量满满,杀个老贼就是手到擒来,很快便去清风镇叨扰。」 她孤身行走多年,突然遇到可以信任的旧交,也是心潮澎湃。听闻任虎还活着,她更是高兴万分。 虽然迟言他们与熊英子相处不多,但完全不会怀疑她。可能因为她就是一个那么洒脱、真实的姑娘,她心里从来也没有任何弯弯道道。 任虎已经够实在了,可是她比任虎还实在。她独自行走江湖,多年仍未改初心,除了实力,也绝对少不了真诚这一必杀技。 饭后,双方分头上路,只等再次江湖相遇。 第57章 再相逢 迟言三人也不着急赶路,开始一路走走停停,路过城镇便补充一些食物,顺便尝尝当地特色美食,倒也悠哉。 慢慢的,发现沿途农户们开始秋收,但是因为夏季干旱,收成减产,所以听到的都是嘆气声,没什么丰收的喜悦。 他们对此无能为力,赶路的心情也跟着沉重起来。 另外一边,熊英子进京后,不出三日便在京城知名的妓院发现了贼人的行踪。可惜那人反应灵活,逃跑经验丰富,一下又被他逃出妓院。 两人在房顶上一前一后,熊英子一路追逐,眼看就要追上,对方却突然跳入一处院落,不见了行踪。 熊英子也跟着跳了进去,这是一处荒废的院落,她没有贸然行动,沿着墙根谨慎寻找。 那人十分狡猾,她不敢掉以轻心,万一掉入他的陷阱就糟了。 院内久无人居住,荒草章到半人多高,且堆放着砖石等废料,可藏匿的角落很多。 熊英子很快顺着围墙转了一圈,小心向中间的砖瓦堆走去。 「咔……咔咔……」砖石堆传来声音,熊英子急忙后退两步。 第90页 只见,砖石里面钻出一只硕大的黄鼠狼。它看到人也不害怕,圆圆的眼睛瞪着熊英子看了片刻,才又「唰唰唰」钻进草丛。 熊英子见院内不像有人藏匿,那便只剩下屋子了。 她缓步走到门前,没有直接用手开门,而是拿出了刀,用刀尖拨动门栓。 对方不但善躲藏,下毒也很了得,任何地方她都不敢随便用手触碰。 门「吱吱呀呀」的开了。 此时天色已暗,在荒凉的院落里,这声音听着更加诡异。 熊英子没有直接进入屋内,她先是点起火摺子,把手探进去,火光照亮了室内。里面十分破败,残旧的家具上盖着一层厚厚的灰尘,角落里结着大大小小的蜘蛛网。 她检查门后,又环视一周,没有发现藏人之处,才继续往前走去。 突然,她感到背后有风声,一回头,然后急忙掩住口鼻。 但速度还是慢了,她已经吸进去部分药粉,想往外追,脚步却踉跄起来,人差点坐到地上。 等她好不容易走到屋外,贼人早已不见踪影。看来他刚才就藏在房樑上,趁熊英子不备,跳下来将迷药撒向她,然后逃之夭夭了。 他功夫不是熊英子的对手,所以并不赶正面对抗,一直是能跑则跑。 熊英子全身发软,根本翻不过院墙,只好试着开门出去,但她发现门打不开,估计是外面上了锁。她本打算先放弃,先坐下休息调理一下气息,等恢復了再出去,但还是最后尝试推了一次门。 这次,门竟然开了。 几个身材挺拔,深色刚毅的年轻男子站在门前,那杀害熊寨主的贼人赫然已经被人绑住,押在一旁。 为首之人看着十分眼熟,正是任虎。 「虎子?」熊英子激动道。 「英子?你怎么在这?」任虎也十分激动,但他早已养成时刻谨慎的习惯,马上对熊英子使了个眼色,然后回头对自己同僚说:「这是我老家邻居家妹妹,当年大家四处逃难,没想到在这遇到了。」 熊英子领会他的意思,知道不能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而且之前迟言他们也提过任虎的事,她自然不会乱说。 「虎子哥,我和我爹在逃难路上遇到这贼人一伙,他害死了我爹,抢了我们的财物,我一路追他报仇,但始终不是他的对手,还好遇到你们,捉住了这贼人,我要将他碎尸万段,给我爹报仇!」熊英子愤怒的冲到贼人前,一刀砍向他的咽喉。 「哎哎哎,姑娘你别冲动,我们正要把他送官,官府自会处置。」押着贼人的官兵赶紧上前阻拦。 但熊英子出刀非常快,即使药劲没过,刀依然如飞影般砍出,贼人喉咙上瞬间喷出血来。 他瞪大眼睛,似是不相信般,捂住喉咙倒下了。 「啊!都尉,这怎么办?」押人的官兵看向任虎,他也被熊英子的速度惊呆了,根本拦不住,但这还任虎认识的人,他也不敢怎样。 任虎上前探了一下他的鼻息,发现还有唿吸,人没死,但看伤势,以后也不能再开口说话了,遂放下心来。 他们刚刚从酒楼吃了晚饭吃来,同僚想离京前去烟花之地快活一下,任虎坚决拒绝,其他人准备干脆把他一起拉去。 正在他们一路拉拉扯扯间,见到一人从一户院墙下跳下,飞快往前跑去。 他们觉得对方不像好人,说不定是偷东西的贼人,马上冲上前拦截,很快把贼人抓了起来。 然后他们来到这处院子门口,准备询问一下里面是否丢失东西。 任虎发现门是锁住的,但锁早已生锈,那人从这里跳出就更可疑了,他干脆直接掰断门锁,推开了门。 没想到开门竟然见到了熊英子。 几人一起将贼人拖到官府,任虎他们是将官,府衙态度自然非常好。简单做了记录,熊英子签字画押后,就让他们走了,贼人则直接被衙役扔进了死牢。 已经深夜,任虎要和战友赶紧回军营,熊英子要先回客栈,两人约好后日再见。 他们顺路送熊英子到客栈门口,任虎站在外面,看着她进去后回头对他摆手,这才和同僚一起离开。 同僚一抬头,无意看到任虎的嘴角微微上翘,完全不像平时不苟言笑的任都尉。 他以为自己看错了,连忙摇了摇头。但他马上想起刚才的姑娘,原来任都尉从来不逛花楼,是因为心里早有人了。 「任都尉,要不回北地前,把喜事先办了?哈哈哈……」同僚开始了玩笑。 任虎脸一下红了,好在夜色太暗,看不清脸上的颜色。「瞎说什么?我们就是同乡而已。」 他嘴上这样说,心里却在想这个可能性。熊英子现在也是只身一人,他们未尝没有这个可能,不自知的,嘴角又上翘起开。 熊英子躺在床上,药劲早过了,她翻来覆去,反倒更加睡不着。 那个任虎看起来虽然还和以前一样憨厚,但却更加沉稳,而且气势也变得凌厉起来,让人更觉可靠、可信。 这几年来,她一个人走南闯北,四处漂泊,有时会觉得很孤单。今天,她的心,好像突然定了下来。久违的的轻松快乐感,又回来了。 她好像又回到了曾经的少女时光,恣意潇洒,青春飞扬。 仇人全部抓到了,父亲的仇也报了,曾经有好感的少年也再次相逢,以后人生应该都是好时光了。 第91页 人生可真是有意思,有时一切都很艰难,但峰迴路转、柳暗花明,一下就突然圆满了…… 第58章 回来了 清风寨繁盛依旧,往来客商、居民众多,街上店铺林立、酒旗招展,一副热闹的场景。 桃源火锅店和快餐店里更是人头攒动。 池言掀开车帘,看到这幅熟悉的景象,忍不住眸光闪动、微微一笑。 如今的清风寨,繁华热闹程度不逊色于京城,这绝对有他最大的功劳。 除了饭店,街上还有不少其他人铺子,也是桃源寨的产业。各种产业在餐饮的带动下,越来越兴盛。 一个地方发展起来,聚集的人也就更多。商人们更是闻利而来,开起来的商铺几乎网罗了南北朝的各种商品,清风镇的规模早就不是一个镇了。 望着热闹的景象,迟言很是欣慰。 可即使他在这里生活的时间更久,在内心深处,他还是没法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他的家永远都是那个曾经的桃源寨。 现代的日子对他来说已过为久远,恍然如同一梦。 桃源寨,更像他的故乡。 马车在铺着青石的路上缓缓前行,马蹄踩在路上,「哒哒哒」的响着。 车前方,一个身着劲装,挺拔如翠竹的背影,正是牵着马的耿少行。 街上人多,不适合策马,他乖乖的下来牵着马。少年宽肩窄腰,身子挺拔,黑色劲装上的暗纹在夕阳映衬下有光影流动。 迟言有些欣慰,那个莽撞爱吃的小胖子,终于长大了! 耿少行感觉到什么似的突然回头,看到池言正在看他,于是粲然一笑,双眼弯弯,眸子小鹿一般纯净。 迟言回以微笑,马上收回了刚才的想法。他还是觉得,耿少行的眼神天真纯净中带着愚蠢,离真正长大还远着! 回到大宅,早有人在门口迎接。 「言少爷和行少爷回来了!」门口的小厮激动的喊道。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梁慧娘笑容满面,跟着迎了出来。她早让厨房准备了宴席,马逍也赶了回来,他们各自有负责的一摊事儿,难得像今天这样一人不少的聚在一起。 池言一行人和大家打完招唿,先去洗掉一路风尘,然后才聚在花园中的餐厅一起用餐。 建这处宅子的时候,池言就让工匠在园中建了几处亭子,这处最大的亭子中间设了能转动的大圆桌,亭子一年四季各有景致,都可以聚餐赏景。 在这里吃饭聊天,可谓别有一番趣味。 天空中繁星点点,月亮半弯,庭院中凉风习习。因为地理位置偏南,初秋了,花园内植物依旧绿着,花期长的品种,依旧开着花。 众人喝着桃源酒坊造出的美酒,享受着美好的夜晚。 连十岁的马敏儿,也和梁慧娘一起喝着度数较低的果酒。 用完餐,大家也没急着回去,喝茶继续闲聊。 「京城繁华吧?」 「也就那么回事,我觉得还不如清风寨。」 「是啊,没想到这些年,清风寨能发展到如此规模,不过这其中课少不了咱们桃园源寨旧人的经营。」卢大夫捋着霜白的鬍鬚道。 耿少行「啪」的一声放下茶杯,站了起来。「我有些醉,先回房了!」 众人互看一眼,也干脆都起身,酒宴转眼散了。他们知道,耿少行这是想起了父亲耿寨主。 大家也一直都心怀愧疚,为什么他们在这过这么好的日子,而曾经的那些人,却永远的留在了山上。 相聚是美好的,但杯盘狼藉后,却总让人更落寞。 可人总是要向前看,牢记伤痛,努力成长,让自己不断强大起来。总有一天,他们会让敌人血债血偿。 正是靠着这股心劲,他们在清风寨奋力拼杀,才有了现在的实力。 他们也知道,离报仇的日子不远了。 仇人就是姚丞相吗?不,还有这个腐朽的朝廷,那些把他们普通百姓逼上山的统治者们。 迟言计划跟随清风寨一起出兵,为他们提供财力支持。但他心里知道,清风寨并不可靠,洛阳王表面低调,其实却是个是伪善之人,他权利慾望非常大,上位后,就不可能如现在与民这般休养生息。为了备战,他已经开始增加赋税了。 双方心里都知道,合作嘛,有长久的,当然也有暂时的。 清风寨那边,一样很防备他们。耿少行虽然被封为十三太保,但充其量是一个打手,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权利。他手上的队伍,还不到一千人。 桃源寨众人自然不会甘心被清风寨制约,迟言除了发展消息渠道,也早早让马逍暗中招兵买马,现在藏在暗中的队伍,已经有了近万人。 清风寨和朝廷之间看似平衡的局势下,早已暗潮涌动。特别是今年郑国遭遇旱灾,农作物减产严重,而清风寨所在的南部,却是实实在在的大丰收。 南朝如今也是乱象横生,皇位之争进入白热化,不知道最后哪位皇子上位。上位前后,必是一番腥风血雨。 大家各自回房后,马逍单独找了迟言。 「小言,你这次到京城……见到想见之人了吗?」马逍犹豫一会,还是问了出来。 书房窗格上贴着细密轻薄的窗纱,月光透了进来,影影绰绰的照在迟言身上。 烛火忽然窜了一下,迟言没说话,慢慢的拿起小剪刀,剪了剪烛芯。 第92页 他逃避般扭头想看看窗外,外面的夜色因为隔着纱窗,看得不甚清楚。 见迟言一直无言,马逍没再追问,但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第二天,耿少行一早就去向洛阳王復命。 他回来的很快,却带回来洛阳王的命令,请迟言第二天去觐见,说是有要事相谈。 「他找你能有什么好事,还不是又要钱!」耿少行说完愤愤道。 「要钱?那就给他!我还怕他不要钱呢。」迟延不急不躁,先拿起茶壶,给急火火冲进书房的耿少醒倒了一杯茶。 「先喝口茶,坐下来慢慢说。」 第59章 围京城 对于缺田少地又受灾的农民来说,最不好过的是青黄不接的季节,家家户户的存粮吃完了,新的作物刚刚种下,只能靠野菜、树皮度日。 实在过不下去,只能卖儿卖女,度过荒年。人如草芥,没人在乎他们的死活。这也是北朝大多数农户的真实写照。 清风寨就是在这样的季节里,出兵了! 休养多年、粮草充足的精锐之师直指京城,一路可谓所向披靡。 迟言他们早预料到这一天,所以能关闭的店铺已经提前关闭,京城的店铺虽然还在营业,但也做好了随时关闭的万全打算。 清风寨里,虽然还是人来人往,但较以往也冷清的几分,除了留下守城的军队,其他大部分都出征了,人自然少了很多。 商人们当年既然来清风寨,也是早在心里做出选择,所以大部分都留了下来,只有少部分人带着财产跑去南朝。 耿少行和马彪都跟着大军出发了,大家虽然很是不舍,但也知道这是必然。 他们这些年不就在等待这一天吗 清风寨起义军兵强马壮,以摧枯拉朽之势,前期几乎没有遇到太大的抵抗。 洛阳王带着四十万大军,一路攻城略地,占领城池后留下守军,再继续前进。 清风军队伍管理有序,沿途并没有烧杀抢掠。只是让地主豪绅将粮食大半交出,然后分发给穷困百姓。 一时之间,清风寨名声大涨,百姓称赞拥护,来投军的更是络绎不绝。 另一边,郑国皇帝却依旧浑浑噩噩。姚丞相开始还十分自信,随着一座座城池被攻破,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立夏之际,洛阳王的队伍打下安阳城,直奔京城。 只要攻破京城,这北朝皇上,就要换人来做了。 一生争权夺势的姚丞相头髮已经白了大半,虽然知道大势已去,可是他不甘心,不到最后一刻,他绝对不会放弃。 他已经派人去调回北疆防卫军队,只要坚守住京城,援军一到,未尝没有反击的机会。 他不知道,北疆军队来的路上,校尉任虎一刀砍了听命姚丞相的李将军,带着队伍向京城而来。 清风寨军队将京城的四方城门围了起来,然后安营寨寨,并没有马上攻打。 姚显站在城头,看着城下的大军,虽然看不清人影,他知道里面肯定有他熟悉的马逍、耿少行。 故人再次相见,却已物是人非。 从姚丞相火烧桃源寨,他就知道会有这一天。 此时,他们有各自的立场,他们和他有血海深仇。 「公子,公子,您快下来!万一叛军攻城,您在这太危险!」相府的护卫急得够呛。 「我就看一下,走吧!」姚显最后看了一眼城下大军,下了城楼。 回府后,姚丞相正在等着他。「显儿,我已经让人给你收拾好东西,你赶紧乔装离开府里。认识你的人不多,只要扮成百姓,应该不会有人发现。」 姚显有些烦躁,进来后,本来想直接回房,不想和父亲说话。 听父亲竟然这个时候想着的还是他,忍不住心里一痛:「爹,我不会走。清风寨围而不攻,看来是想逼着您投降。为了城内百姓,要不您考虑一下!」 「不可能!」姚丞相怒拍桌子,吼了一声。 姚显没有再劝,抬脚向自己的院子走去。 清风寨,迟言站在书房,手里拿着一块玉佩,慢慢摩挲着它光滑的表面。 玉佩温润细腻,正是当年迟言当了的那块。 他手指从上面刻的字上轻轻抚过,以前他不认识上面的字,现在他知道了。 第60章 萧迟言 郑国京城被围,南朝宋国那边探子早报回消息。 清风寨起义后,宋国国内虽然也有内乱,但还是立即加强了江南岸驻军。 况且长江在那横着,清风寨想要攻过去十分艰难,所以这些年并未向宋国进攻。 但是若清风寨攻下邯郸,一统北朝,只要有点野心,下一步就是一统天下, 第一个肯定是向宋国进军。 江南自古就是鱼米之乡,天下粮仓,清风寨怎么会不觊觎,只不过是时机还不到罢了。 宋国朝廷虽然一团乱麻,但无非就是两种声音:主战和主和。 战,就要做好大战的准备,扩兵、备粮草,都是需要人需要钱的事。可是国库并不充裕,钱从哪里来呢? 和的话,清风寨一赢,最好马上与其和谈,同时建立姻亲关系。就算真的谈不拢,也可以拖延时间。 所以朝廷上下主和的人居多,反正皇室的公主多,送去一个也无所谓。 说到皇室公主,就不得不说皇子,南朝皇帝原有皇子四人,虽不能说子嗣众多,但也算是后继有人。 第93页 几位皇子分别是德妃生的大皇子萧昭言,淑妃生的二皇子萧松言和皇后生的四皇子萧锦言,四皇子只有7岁,皇帝也并未立太子。 至于三皇子萧迟言,他为贵妃所生,虽然三岁才开口说话,取名迟言。但他长得像贵妃,十分玉雪可爱,皇帝宠爱贵妃,也就喜欢她生的孩子。取名迟言,也有贵人语迟之意。 但是谁也没想到,贵妃母子竟一起死于宫中大火。皇帝处死宫人无数,也没找到真相。所以这些年谁都不敢提起贵妃母子。 现南朝乱象主要原因在于歷史积弊,但也和大皇子、二皇子的不停争斗有关。 四皇子虽然是皇后所生,但皇后母族不强,四皇子年纪小,也资质平常,他们觉得不足为惧。 他们两人一个24岁,一个23岁,早已外出建府,不但年纪相仿,各方面也是势均力敌、难分上下。 如果让朝臣们说句实话,那就是两位皇子半斤八两,江山交给谁都不太放心。至于四皇子,暂时还看不出什么来。 要说最聪明的,还是三皇萧迟言,实在可惜啊! 第61章 完结 洛阳王以摧枯拉朽之势,短短一年就攻占郑国,加之任虎的里应外合,很快兵临城下。 郑国皇帝在弃城逃跑的路上被身边护卫统领所杀,统领带着手下向清风寨投降。 洛阳王命令处死所有皇子,却把后宫妃嫔、公主和婢女们抓回了皇宫。 耿少行站到城门下,没想到见到的是城下殉国的姚显。 姚丞相以为被自己藏起来的儿子很安全,没想到他竟然来到了城墙,还以身殉国。他接受不了儿子的死去,也知道大势已去,也跟着拿剑自刎了。 耿少行为姚显收了尸,他和迟言一定要将老师好好安葬。 洛阳王正式入驻皇城,算好吉日登基为帝。耿少行和任虎封王,马彪也被封了将军。 新朝大赦天下,但却没有减免赋税,一时让百姓起了怨声。 但更让人没想到的是洛阳王登基后像换了一个人,玩起了杯酒释兵权那一套。 在迟言的支持下,耿少行和任虎直接反了。 他们在军中早已一唿百应,所以,这场夺权之战的范围甚至没超出皇宫。 桃源寨出来的人推举耿少行为帝,但他直接把任虎按到了龙椅。 耿少行觉得自己打仗还行,但做皇帝实在不擅长,迟言倒是适合做皇帝,但他不愿意困在皇宫里。他说更想把酒楼开遍全天下,把生意做到大海之外,做个游乐人间的陶朱公。 所以,耿少行把任虎推上帝位。 任虎的人品他们都信得过,他善良但有底线,果决但不狠厉,而且他心有沟壑,又是底层出身,一定会是一个勤政爱民的好皇帝。 迟言没有马上就走,他根据自己后世所学,结合歷史情况,写了一套治国纲要留给任虎。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迟言只留下一个木盒子,轻车简行离开了京城。 和他一起走的,还有耿少行。 城墙外,迟言拉开车窗帘,回望京城。他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任何遗憾。 天下之大,他还有很多美食没有挖掘出来,再说还有个爱吃又武功高强的侍卫同行,一路下去岂不是很快乐。 任虎站在城楼,慢慢打开手里的盒子。 只见盒子里是一块纯白的玉佩,下面还有一个字条。 字条上龙飞凤舞的写着:虎子哥,去统一这个天下吧!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