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云半书3》 第1页 [仙侠魔幻] 《浮云半书3》作者:李惟七【完结】 简介:安史之乱爆发,为寻找象徵天下太平的凤凰遗落的羽毛,也为寻回遗失的大唐盛世,裴将军和叶校尉再次踏上危险而有趣的旅途。 华清宫、白帝城、雁门关、雎阳道……他们走过一座座城池,见证了波澜诡谲的命运、危机四伏的乱世,也见证了温暖纯粹的人性、男儿热血与忠魂。 然而,旅途的尽头,他们却迎来一段令人意想不到命运往事,以及,一场他们之间的生死之战。 第1章 序 之所以取《浮云半书》这么个奇怪的书名,与怪老头郑板桥有关。郑先生将隶书与行楷结合,弄出了一种楷隶之间的字体,因为隶书称为「八分」,这种字体就叫「六分半书」。 有段时间字体拟人很流行,其实我也一直觉得,男人与书法很像。 君子是楷书。千百年来中国传统君子的特质,似乎都能在楷书中得以勾画描摹。他方正平直,光华内敛,一笔一划端庄优美。 浪子是行书。他潇洒自在,才情流动,至性至情,既不会潦草难认伤人心,也不会严谨端方而至于无趣,风流意境误过多少红颜? 游侠是草书。我行我素的草书,是非对错都不如自由地书写来得重要。 文人是瘦金体。清瘦孤独的文人,将自己淬鍊得薄而深,像刀锋一样纤秀凛冽,从而切开事实的肌肤,尝到真理的血液。或许,思想的利刃不时刺破繁华的生活与他的颈椎,有时疼到无法入睡、无法动笔。而灵感恰在这时醒来,就像险峭的两山之间一线缝隙,从绝壁而来,因为逼仄,所以无声锋利。 帝王将相是隶书。他庄重威严,不动声色,看似钝去了所有的稜角,却如庖丁解牛般清楚知道权力的每一根骨骼,掌握着看得见的高位和看不见的规则。曲直是非难辨,千秋功过难分。 …… 那么我们的主角呢? 他似乎不能归类为其中任何一种,这种奇怪的「字体」,非隶非楷,于是就暂且借用板桥先生的「半书」来形容好了。 《浮云半书》写到第三卷 ,得到了你们很多的鼓励和支持,也有了一些当初动笔时不曾想过的收穫。 将军和校尉一直「在路上」,我也一样。每一步足迹都有你们相伴,何其有幸。 在歷史背景的选择上,我曾经一度不敢写安史之乱,总觉得盛唐的歌谣应该永不落幕,那高亢的调子应该一千年再一千年地唱下去。那么美,唐诗那么美,那繁花盛开的年华应该一季再一季地怒放轮迴,就像时光永不枯死的泉眼,就像青春永远新鲜的誓言。 可是,盛衰兴替,原本就是歷史;悲欢离合,原本就是生命。 滕王阁、白帝城、华清宫、寒山寺……每一座城池都有自己的灵魂,沉积在砖石间的歷史、时光,以及人与人之间的感情。 搁笔时,我推开窗,唐时的城池仍伫立在月下,唐时的明月仍如千年之前。 总有向死而生的勇士,总有不惧未知的智者,总有绝境中爆发的反戈一击,总有冰雪不能淹没的春意,这就是千百年来的歷史。 行走于战火之中,这旅程并不是那么黑暗和绝望,总有一些东西是属于少年的。无论乱世还是治世,头顶总有星星是亮的,而朋友的手心总是温暖的。 将军和校尉并肩走过很多的路,在陇右战场的月夜,在长安古道的清晨,也在乱世烽火的黄昏。 时光一直在行走,脚下的路一直在变换,我相信他们仍会坚守。将军慵懒的笑意里始终有赤子的情怀,而校尉的清冷沉默中总有一份不语的善意。彼此的信任不曾改变,内心的骄傲不曾低头。 岁月几经白骨红颜,他们就是瑰丽的诗篇。 李惟七 2016年7月16日 第2章 蓝桥驿 蓝桥春雪君归日,秦岭秋风我去时。 ——唐·白居易《蓝桥驿见元九诗》 一 高仙芝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从军十几年,从来没遇到过这么难缠的人。只听贴身侍卫又来报:「将军,那个人又来了,就站在你营帐外。」高仙芝一个头两个大,连连摆手吩咐:「说我不在!」侍卫接着禀报:「我说了,他不信,他说知道你在。」高仙芝勃然大怒:「他怎么知道老子在?」 侍卫禀报:「他说,他和将军心有灵犀。」 高将军忍不住掀桌,他出身名将世家,容颜白皙俊美,身材高大修长,作战身先士卒勇勐无匹。坏就坏在他军纪严明,从不乱杀人,自然也不能把那惹麻烦的傢伙拖下去了事。 一个长得瘦弱还腿脚不怎么灵便的人,想来从军,还想做他高仙芝的贴身侍卫,这不是开玩笑吗? 他一开始还尽量客气地摆手拒绝:「我的贴身侍卫已经够了,暂时不需要人。」聪明人听到这里就该识趣,赶紧另谋高就,但那人不知道是听不懂还是脸皮厚,立刻微笑说:「暂时不需要,那就是以后还会需要,我就在这儿等着,等将军需要。」 等我需要个屁!高仙芝心里骂骂咧咧,没好气地随口敷衍对方:「你会做什么?」 「所有侍卫能做的事,我都能做;侍卫不能做的事,比如写文书、战报,洗衣服做饭,我也能做,将军只要招募了我进帐中,从此万事无忧。」对方不亢不卑地说。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页 没见过自吹自擂脸皮这么厚的人啊。高仙芝正要发作,只见对方若有所思地开口补充:「也不对,倒也有一件我做不了的事。」 「什么事?」高仙芝顺口问。 对方认真地说:「生孩子。」 高仙芝差点将一口水喷了出来,他打从心里恼火,上下打量对方,只见那小身板儿跟纸鸢似的单薄,腰身瘦得掐一下就能折断,有一只腿脚是跛的,脸孔黄得像刚生过病,别的不说,这么丑的侍卫要是带出去,别人真的以为他帐下无人,不被笑掉大牙才怪。 于是高仙芝迳自从他身边走了过去:「我既不缺侍卫,也不需要人洗衣做饭,这里的军队多得很,你去找别人。」 「将军是嫌我长得丑?」 一句话拉住高仙芝的脚步,他被说中了心事,尴尬地回过头来,只见对方一脸愠色:「这就是将军的不对了。将军招募的是军人,又不是夫人,要长得那么好看做什么?」 高仙芝俊美的面孔上,表情顿时惨不忍睹。 就这么被围追堵截了整整十天,高仙芝连出营帐上个厕所,都要偷偷摸摸,以防在茅厕里小解时,突然就听到外面传来恭恭敬敬的声音:「高将军,在下蒲州封常清,来应徵做你的贴身侍卫。」 连强敌当前,大战在即都吃得饱睡得香的高仙芝,平生头一次觉得生无可恋,整个人都瘦了,这么僵持下去不是办法,他欲哭无泪地把那个叫什么常……哦,他记住那个名字了,叫封常清的人叫进来,最后不死心地问了一句:「安西的大唐军队也不止我一支,你怎么就是缠着我不放?」 本来是准备听到「高将军勇勐威武,我早就听闻大名,所以前来投奔,誓死追随……」这类慷慨激昂表决心的话,结果却听封常清悠悠然嘆了口气:「将军不是嫌弃我长得丑吗?」 高仙芝张了张嘴,正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听对方悠悠然接着说:「别的地方我已经全都试过了,那些将领也都嫌弃我丑,没人肯要我。你这里是最后一处地方,没得选了,只能死缠烂打,试试运气。」 高仙芝顿时觉得自尊心碎了一地。 二 被缠得没办法的高仙芝把封常清收了进来,原本打算先招进来,然后出几个难题让他知难而退,结果没过多久,高仙芝自己捨不得了。 封常清这个侍卫,的确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且不说身边的琐事被安排得有条不紊,文书被整理得井井有条,就是三更半夜高仙芝肚子饿了,不用自己去找吃的,只要叫一声,一炷香的工夫,封常清就能端出一碗羊肉面,两碟小菜,拎来半坛烧酒。 看来真是人不可貌相,当初要不是封常清死缠烂打,高仙芝还真的就错过了这位靠谱的多功能贴身侍卫。 封常清做事一丝不苟,虽然是跛脚,在军营里比很多士兵都更有军人的样子。 冬天下着大雪,天冷得滴水成冰,高仙芝盖了好几床棉被,也不觉得暖和,想到营帐外封常清还在站岗,他就叫了一声:「进来。」 「将军有何吩咐?」封常清在外面问。 「叫你进来就进来,废话那么多干什么。」高仙芝不耐烦地骂。 「是。」 封常清进来了,头髮上都是雪,全身也裹着雪花,本来瘦弱的年轻人倒像是穿了一件滑稽的棉袄,成了个白胖子。 高仙芝笑骂:「把雪抖抖再进来!」 封常清退回帐外,把身上的雪抖掉,再进来的时候就是平常的样子了,只是棉衣全部湿透。一瘸一拐地走进来,却仍然不失军人的仪容。 「衣服脱掉。」高仙芝随口说。 「……」封常清迟疑了一下,「将军……」 「脱了衣服上床来。」 自从相识以来,每次都是封常清让高仙芝难堪,这一次,总算被高仙芝扳回了一城,听到这句话,封常清的脸色真是好看得紧,比搭台子唱戏的还要精彩。然后,只见高仙芝随手扔了一床棉被给他:「给老子捂脚。」 封常清终于明白过来,嘴角抽搐了一下:「多谢将军。」 高仙芝治军极严,却对将士很好,这晚的风雪夜,封常清就和高仙芝抵足而眠。 雪下得大,天也冷,人心却是暖的。 这晚封常清梦到了小时候。 风雪漫天,他独自在城墙上玩耍,天地那么旷达,风雪那么大,他伸出舌头顽皮地去舔城墙上的雪,身后突然传来阵阵怪异的起闹和嘲笑声,一只手从身后勐地推了他一把! 他从城头倏然坠落下去,恐惧像刀锋一样凌迟着他的身体,他惊唿,却发不出声音。然后,一道蓝色的光芒在眼前闪过,随即是深蓝的一片,封常清只觉得有什么融化进了身体里,他的身体轻得飘了起来,就像是死过一回,又像是在剧痛中重获新生。 那光芒……究竟是什么?温柔如羽却又危险如刃…… 封常清想要伸手去握住,却醒了过来。手摸到腰畔,空空如也。他勐地一惊,立刻挺身坐起来。只见高仙芝早已经起来,正将寒光沉沉的盔甲穿上,回头看了他一眼,随手将一把剑扔给他:「你有睡觉时佩剑的习惯?」 那是一把陈旧的剑,古朴不起眼,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特色的话,那就是剑柄上蓝色的花纹,栩栩如生,展翅欲飞。 高仙芝似笑非笑地将衣领理好:「有这种习惯的人戒心都很重。我清晨起来,看你皱着眉头,拳心也捏得死紧,这样睡觉不累吗?」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页 「我做了噩梦,」封常清抚摩着佩剑,狂跳的心终于稍定,声音无端有些虚弱,「我梦到了小时候,刚来安西时。」 「哦。」高仙芝随口问,「你当初是怎么来安西的?」 「儿时随全家一起流放,」封常清苦笑,「父母去得早,我跟着看守城门的外祖父生活,那时我不会说安西话,本地的小孩欺生,有一次,几个人恶作剧把我推下城墙。」 那么高的地方,本来是非死不可的,不知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差,他从鬼门关走了一遭竟然能捡回性命。 只是摔瘸的腿再也接不回来了,他也就成了如今的样子。 三 军营里的士兵们一开始见封常清形貌瘦弱、腿脚不灵便,都没把他当回事。后来见他举止从容,不亢不卑,倒也对他生了几分敬意。再后来,敬意渐渐变为敬畏。 一年一度的军中演武大会上,封常清与全军同军衔的士兵比试,获得了单打对垒第四名,马背骑射第一名。 三军震慑。 封常清的筋骨和体能没有任何习武的先天优势,可是每日训练场上,别人在流汗,封常清在拼命——在训练场上趴下可以再站起来,在战场上倒下就意味着死亡,他似乎比别人更懂得这道理。 身为将帅,高仙芝经常一大早起来就能看到封常清在练功,有时夜深了,别人都休息了,封常清还在练剑,勤奋得让高仙芝都有点看不下去。他忍不住问:「练功有瘾?」 封常清微笑:「全力以赴,习惯而已。」 想了想又说:「除了生孩子实在做不到,别的事情大抵都事在人为,应该难不倒我。」 「……」 虽然觉得这小子狂得可以,但高仙芝仍然忍不住在心里吐槽,就他那小身板儿,瘦得跟薄纸一样,就算再练,能练得和老子一样高大威勐吗? 春去秋来,封常清的身材虽然瘦弱如初,却终于骑射自如,加上将手中一把长剑刺入气势如虹的力量,再无人敢小视。 这天,封常清像以前一样认真地在营帐外站岗。 三更时分,里面突然传来一声响动。按说高仙芝应该已经睡下了,封常清觉得不对,于是唤了一声:「将军?」 营帐里的声音和平时大不一样,只听高仙芝粗着嗓门说:「……滚。」 换了别的侍卫,可能就滚了,但封常清听出了高仙芝那个字里的一丝颤音。 进入军营以来,他从没见高仙芝怕过什么。 封常清神色一凛,悄无声息地掀开帐门。 只见营帐里一片惨白的月光,高仙芝一手提着长枪,对准自己的床榻,嵴背绷紧,身体比铁还要僵硬。 封常清目光凌厉地扫过床榻,然后他看见……床榻上空空如也。 他顺着高仙芝长枪所指的方向看去,终于看清了一道黑影,顺着床沿慢吞吞地爬过。 ——那是一只蜗牛。 「……」封常清嘴角动了动,上前用剑尖把那只蜗牛挑起来,扔出营帐外。 身后传来一声吼声:「滚回来!」高仙芝脸上的肌肉微微抽搐:「你刚才看到了什么?」 封常清神色不变地转过身:「我什么也没看见。」 「放屁!」高仙芝骂,「你看到老子在睡觉。」 「……是。」 高仙芝一脸要杀人灭口的表情,其实他也不明白,自己一个天下名将,怎么会怕小小的蜗牛?但是这种软软的、蠕动的东西,真的令他头皮发麻……那么软,还带着黏煳煳的汁液,光想想就能起一身鸡皮疙瘩,要是被碰一下,简直能立刻晕过去。 更要命的是,这个奇葩的弱点他掩饰了这么多年,如今竟然被一个小小的侍卫当面撞破! 「……擅闯本将营帐,今晚扎三个时辰的马步。」高仙芝气急败坏地丢下这句话,把封常清赶了出去。 深更半夜,封常清在寒风中扎马步,顺便思考人生。 清晨曦光微露,高仙芝睡眼惺忪地起来,看到封常清还在扎马步,瘦瘦的嵴背,一身衣衫全被汗水湿透。高将军虽然骂起人来彪悍得问候人全家,却嘴硬心软,黑着脸说:「起来吧。」 「是。」封常清听命站起来,因为马步扎得太久腿麻,双腿一软,狼狈跌倒在地上。 高仙芝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很满意,觉得应该提醒他记住这次教训:「知道自己错了?」 「知道。」封常清满身泥泞地爬起来,认真地回答,「将军要面子,所以侍卫们都打扮得光鲜靓丽,英俊不凡。谁要是不小心看了不该看的东西,伤了将军的面子,那比杀了将军还严重,将军会认真记仇的。」 高仙芝心里想,我去! 「……再扎两个时辰!还有,下次不要跟我提蜗牛!」 「是。」封常清的语气却和昨晚没什么分别,一句话拉住高仙芝的脚步,「将军,蜗牛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就随它去吧。」 「……我说了不要提蜗牛!」高仙芝勃然大怒。 「是。」 封常站起身来,站稳军姿为高仙芝开路:「昨天晚上下雨,今天路上怕有蜗牛,请将军当心。」 「我说了不要提蜗牛!」 …… 高仙芝气势汹汹简直逃一般地快步离开,脸上杀气腾腾,身后传来封常清带笑的声音:「将军,怕蜗牛没什么。有些东西也和蜗牛挺像,柔软的不一定没有力量。」说到这里他微笑一顿,「比如,情义。」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页 不知为何,高仙芝心中莫名地一动。 情义?那么柔软的东西,也可以令最强大的人心生敬畏。 四 封常清拖着扎马步扎得酸痛的腿坚持巡逻完毕,回到中军大帐时,远远地听到帐内阵阵不寻常的喧譁声。 出什么事了?封常清不禁加快脚步,营帐帘门一掀,他却愣了一下。 高仙芝和几个人围在一起打牌,几人的兴致正高,其中一个白衣少年是从来没见过的,一张牌甩下来:「胡了!」 高仙芝忿然抗议:「不是吧?老子又输了!」说话间一抬头看到封常清,顿时高兴地说:「来得正好,本将军有件事问你!」 封常清一瘸一拐地走进来,稳稳站定拱手:「将军请吩咐。」 几个牌友的目光顿时都落在他身上。 那个赢牌的白衣少年双腿修长舒展,姿态慵懒像是长安或洛阳来的花花公子,一脸不务正业,饶有兴味地打量封常清:「大蘑菇,这就是你说的除了生孩子之外,什么都会的侍卫?」 高仙芝不理他,问封常清:「你会不会打牌?」 「……」封常清沉默了一会儿,镇定地说,「会。」 「好!」高仙芝一把拉他坐下,「你替我打几把!」 很多年后封常清回想起这次打牌,仍然忍不住扶额——怎么有人能得这么不要脸?少年出牌根本就是耍流氓,神鬼难测。封常清一开始还能勉强应付,后来便被他声东击西绕得云里雾里,先是输掉了身上仅有的铜钱,然后是盔甲和腰带,中衣和靴子,最后是里衣汗衫……寒冬腊月,封常着一条裈裤,打着赤膊瑟瑟发抖地出牌,第一次觉得世上有他坚韧的神经也无法忍耐的考验。 「再输下去就连裤子也要输掉了!」高仙芝终于憋不住,「别打了吧?」 「……」封常清冻得咬紧牙关,小身板坐得笔直,「但听将军吩咐。」 「这就不打了?」白衣少年显然牌兴正浓,「输掉裤子算什么?还可以卖身抵债。我看你这个侍卫牌技不错,干脆就送给我,我不会嫌弃的。」 「不送!」高仙芝大手一挥,斩钉截铁。 「无趣,你这护短的习惯还是老样子啊大蘑菇。」白衣少年「刷」地一下将手里的牌展开,动作潇洒自在,他看上去比高仙芝年龄要小得多,说话却是毫不见外的派头。 封常清愣了愣——大蘑菇?今天已经是第二次听到了,一开始他只以为自己听错,现在再次清清楚楚听到,不由得困惑,那是什么? 对方仿佛能一眼能看透封常清心中所想,随口说:「你家将军不是叫仙芝吗?不管仙芝、灵芝,还是松芝,那都是大蘑菇。」 他说得理所当然,好像不管叫「大蘑菇」还是「小甜甜」都是再天经地义不过的事。 冷汗终于从封常清的额头上流下来,威名赫赫的西北名将被取这样的外号,太伤自尊了! 对方笑眯眯地拿着牌,抽出一张,甩下来:「你是不是在想,你的牌技不可能比你家将军还差,怎么就比他输得还惨?」他乌黑明亮的眼睛眨了眨,眼波如潭,难测深浅:「因为你聪明。」 封常清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在嘲讽自己,不敢轻率答话,只好闭紧嘴巴。 「你家将军是个笨人,聪明人最怕遇到笨蛋。而你聪明,那就好办得多——至少你能看懂我在设陷阱。」 高大将军终于意识到自己被侮辱了,勃然大怒,「放屁!」他死要面子地补了一句:「那……那是老子故意放你一马!你个赔钱货!」 封常清一向觉得自己不算笨,面对今日的不速之客和乱糟糟的牌局,脑子却不够用了。 赔钱货?那又是什么? 「那么,再来一局?」潇洒爱笑的赔钱货好整以暇。 「……」 「上次你输掉的裈裤我还让侍卫留着,等你有了一千金来赎。」赔钱货循循善诱。 在下属们异样的目光中,被揭了老底的高仙芝涨红了脸,脸色在「你闭嘴」和「士可杀不可辱」之间艰难转换,活脱脱像一只被欺负得惨的大老虎。封常清实在于心不忍,再看那悠闲自得的白衣少年「赔钱货」,赔……裴?他突然心念转动,心头一震,意识到了对方的身份! 天子钦点的探花郎,十五岁前往陇右军营,用兵如神,百战不败,令吐蕃闻风丧胆的「白衣修罗」—— 少年将军裴昀,竟然亲自到安西军营中来了! 若非边境出了大事,他原本绝不该出现在这里。 封常清几乎是下意识地攥紧拳,浑身因为紧张而僵硬起来,他环顾四周,这才发现营帐里几人都是高仙芝的心腹大将。 裴将军还是一脸轻松,没事儿人一样,抬手让继续打牌,几个将领也都捨命陪君子。 不到黄昏,裴将军就起身辞别,来去都没有惊动更多人,简直让人怀疑他就是专门来打牌的。 封常清不由得怀疑自己的判断——难道真的是自己想多了? 月华如水,新雪如被。 三更时分,军营里突然隐隐传来调兵的声音,正在站岗的封常清听到身后熟悉的脚步声,一回头,只见高仙芝一身戎装峻拔,高高大大站在他面前。 「将军这是要出征?」封常清一怔,意料之外,却也在意料之中。 「达奚部落反了。」高仙芝持枪而立道,「随我出发,我大唐两千精锐,先去会会他们!」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页 原来,谈笑之间,纸牌之上,战局布谋已定。 五 跟随高仙芝前往绫岭平叛,这是封常清第一次上战场。 这也是他第一次知道,战场不是纸上谈兵,也不是校场演练,战争是血流漂橹,尸横遍野。 冲杀在乱军之中,封常清奋力挥剑,耳边传来自己巨大的喘息声。鲜血溅在脸上,自己的,敌人的…… 就在这时,封常清看到一道恐怖的刀光。 寒光不是朝他袭来的,而是朝着高仙芝的后背!作为主帅的贴身侍卫,他毫不犹豫地举剑去挡,然而那袭击的速度太快了,根本挡不住,电光火石的瞬间,他手臂憷然发麻—— 敌人的刀悍然将他手中长剑震开,凌厉刀光铺天盖地斩下,封常清手臂剧痛,长剑仿佛有生命般发出沉重的吟之声,来不及了……他合身扑了过去! 无数画面瞬间在脑海中交错,熟悉的蓝光在眼前心头狠狠划过,心魂仿佛再一次从城头坠下,被某种力量吸引,又被某种渴望托举,强悍滚烫,可忘生死…… 然后,后背骤然一凉,像是雪花飘落进衣襟,然后天地倾斜,五脏六腑仿佛在沸水中煮过,他眼前骤然一黑,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封常清醒来时,发现自己趴在一堆乱石上。 后背火燎一样的痛,右臂更是根本无法抬起来,痛到麻木的手臂仿佛不是自己的。 士兵们在他跟前来去,很多人身上脸上沾着血污,还有人在擦拭着兵器,天已经黑了,军队临时扎营隐藏在密林中,为了不暴露行踪,连篝火也没有。 封常清喉咙干渴得快要冒火,他艰难地动了动,这时,一个水囊扔到他面前。 他立刻不顾一切用颤抖的手抓起来就往嘴里灌!冰凉的水入喉,一股血腥味顿时从胸腔漫上唇齿,他忍不住剧烈地咳嗽,唇角顿时呛出血沫。等缓过一口气来,他抹掉唇边血迹,吃力地抬起头……只见高仙芝站在他面前,高大的身影几乎遮住了月下山川。 高仙芝面无表情地俯视着他道:「后背两尺长的刀口,再深一点,就能把你噼成两半。老子出征前教过你,战场是这么玩的吗?」 「将军没有教过我。」封常清额头上冷汗涔涔而下,「但将军把后背留给了我。」 高仙芝一时间没有说话,四周瀰漫着清冷的血腥气。封常清脸色苍白如纸,他知道,自己不仅差点被噼成两半,而且右手手臂骨折,痛到难以忍耐,他咬紧牙关不发出呻吟。突然,只见一声闷响,有什么东西被扔到地上。 ——那是他自己的剑。 「剑拿上。」高仙芝粗暴地命令。 封常清用仅能活动的左手吃力地握住血迹斑斑的剑。 「知道你是怎么捡回一条命的吗?」高仙芝眼底带着不耐烦的傲气,「我干掉了那个偷袭者,他当场气绝,没有时间噼完那一刀,所以你只死了一半,没有死透。刀噼在剑上,你的剑还算硬,没断,否则你的脑袋也没了。」 封常清心头微微一凛。剑身有砍凿的痕迹,能看出当时的惊心动魄、生死一线。 「我的背后有眼睛,不用别人替我挡刀。我的身手也很好,好得你这样初出茅庐的新兵根本没法想像。」高仙芝居高临下地说,「用不着你扑过来表现,不然,我就不用在解决那个小喽啰的同时还要把瞬间丧失战斗力的你接住,抱上马背拖回来,麻烦透了。」 「将军你一感动就会变成话唠吗?」封常清冷静地指出。 「放屁!」高仙芝勃然大怒,「我是在教你打仗。」 话音刚落,封常清腰上一轻,整个人被凌空拎了起来! 事实证明,顶撞主帅是不会有好结果的。高仙芝拎着封常清,就像拎着一只布袋,大步走过乱石杂草和人群,粗鲁地将人一把扔上马背。 封常清愕然提醒:「将军,几个时辰前我差点被噼成了两半……」 「哦。」高仙芝理所当然地说,「不是还没噼成两半吗?」 「……」封常清眼前一黑!他挣扎着想问有没有搞错?我这样的伤员应该运送回后方! 却听高仙芝回头朝士兵们大声说:「出发!」 声沉如海,群山微震。 这晚,高仙芝带着精锐士兵连夜直捣敌营,奇袭主帅大帐。 封常清趴在马背上无法动弹,剧烈的颠簸让五脏六腑都几乎要移位,他觉得自己快要在主帅的公报私仇中死透了…… 寒风凛冽如刀,血不断溅在脸上,战神长枪过处,所向披靡。 就在封常清疼得神智模煳时,突然听到一个声音自头顶响起:「吃我一枪!」 晨光之中,长枪直取达奚部首领的头颅! 高仙芝策马悍然挥枪,对手的脸孔在瞬间惨白扭曲,随即大叫一声坠下马背,落在尘土之中!险中求胜,毕其功于一役。这一刻,封常清怔住,他突然明白了……高仙芝为何要带着重伤的他。 他在教他战场上的生存之道。 没有最好的防守,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没有最安全的时刻,最安全的时刻就是斩杀敌人之时! 这是高仙芝的枪法,这更是高仙芝的勇气胆色。 想要在战场上生存下来,没有侥倖,没有第二次机会,高仙芝不是傲慢,他是真的强大到能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强大到能对麾下千军和万里疆土妥帖守护。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页 曦光中那高大的身影如同天神,滴血的长枪仿佛地狱里走了一遭,身后传来震天动地的欢唿声!策马紧紧跟随的士兵们身上带着荣耀,也带着累累伤痕,眼里火星迸溅,那是必胜的信心。 几乎在一夜之间,绫岭之下血流成河,敌军被剿灭殆尽。 清点战场时,高仙芝低头问了一句:「还活着?」 封常清还醒着,或许是因为疼痛让他无法昏迷,或许是因为胸腔中有什么在震撼、剧痛和共鸣,他知道,这将是他在战场上绝无仅有的生死之课。 在四野枯草的沙沙声中,他听到自己微微茫然地问了一句:「你到底……是不是人?」 ——你是人,还是来自地狱的修罗? 本以为高仙芝会勃然大怒,但对方只是沉默了一会儿,说:「我是人,但我更是个军人。」 封常清努力地抬起头问:「你怕过吗?」 「怕过,」高仙芝的声音还带着刚下沙场的疲惫,显得暗哑低沉,有一种说不出的威严惊心,「但我不会停止前进,因我正是为那累累白骨之上,胜利的王座而生!」 金色的甲冑映着血光与太阳,烈火焚烧着古战场,天幕被映红,整个天地就像一枚巨大的勋章,佩戴在天下名将的胸前。 「我会带着你们,战胜不可战胜的敌人,到达不可到达的地方。」 封常清仰视他良久,没有说话。 终于,他释然一笑。 ——很好,那也正是我心中所想,我会追上你的脚步,与你并肩征战最艰险的地方,登上最耀眼的战神王座。 六 大军凯旋,后方将士摆了庆功宴,备下酒在等他们。 酒的确是好酒,流经喉咙,像是高山雪水流下,突遇一场春意燎原,燃烧得痛快淋漓。 高仙芝喝得酒酣耳热之际,才想起自己忘了一件大事!大战得胜,给朝廷的战报还没写……虽然说军功是一刀一枪打出来的,但是捷报也得上达天听,他平时最讨厌舞文弄墨这些事,于是半醉地大着舌头:「把……封常清叫来……给……老子写份战报……」 封常清从座位上站起来,走上前。高仙芝正要开口吩咐,却见他已经呈递上一轴纸卷。 「这是什么?」高仙芝狐疑地接过来,一路上都看到这小子病恹恹的,一点小伤也养了大半个月,弄得像随时要死了一样,比拖油瓶还拖油瓶,这是什么? ……战报? 他醉醺醺地展开来看了几行,酒意顿时醒了大半。 ——战报写得太好了,好到不可思议。 军营里大老粗多,要找舞刀弄剑的随手就能抓一把,要找个能文能武的实在难。酸腐书生倒是多,但他们不懂战事,写出来的东西空洞无物,最后还是得他自己操刀。谁知道让他头疼的大难题,在封常清手上竟迎刃而解。 更关键的是,封常清虽然随军出征,但作为士兵,为何看懂了他每一场指挥背后的用意? 高仙芝的后背无声无息渗出了一层冷汗。将领的决断与谋略是战场之魂,士兵们知道听号令冲锋,知道走了哪些路,或许还知道杀了多少敌人,却不可能掌控全局,对行军布阵背后的深意了如指掌,所谓「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他曾教过封常清见识战场的生死,教他做一名合格的战士,但从来没有教他怎么当一个将军! 「这份战报,什么时候写的?」高仙芝愕然问。 「在绫岭时就写好了。」封常清如实回答。 ——这一仗会怎么打,有哪些虚实,在哪里驻军,布希么阵法,怎样歼灭敌军,封常清指了指自己的头:都在他脑海里。 从战场上下来之后,高仙芝第一次仔细打量封常清。 他突然想起,当初裴昀笑眯眯说的那句「你比你家将军聪明」,或许指的不仅仅是打牌。 七 天赋的才华,就像雪水擦拭过的刀刃,锋芒初试,清光夺目。 封常清从一个小小的侍卫,一步步被歷练提拔。 天宝六年,高仙芝征讨小勃律国,任命封常清为安西留后使,总管安西四镇的一切事务。 无论对高仙芝本人,还是对安西唐军来说,这都是一场性命攸关的大战,大军出发已许久,仍没有一点儿消息传来。 留守的将领们都有些着急,虽然高仙芝是用兵的天才,但征讨小勃律国,选在最严寒的时候前往冰封的高原,一路行军艰险。崇山峻岭之间,数千大军奔袭,只怕九死一生。 封常清留守总管后方,把军务处理得有条不紊,从没有露出过半点忧虑神色,仿佛丝毫不关心高仙芝的生死。只是有一次,他站在行军地图前面,突然很久没有动。 「此时,他应该已经翻过崑崙山了吧,」封常清的目光落在一处地方,有几分出神地负手,「却不知崑崙山的雪水滋味如何?」 崑崙山的雪水,终究还是流出了清冽的胜利滋味。 高仙芝在连云堡大败吐蕃军,顺利度过坦驹岭,在阿弩越城俘虏了小勃律国王。 消息传来时,正在持卷读书的封常清只说了一声:「我知道了。」 结果,这天士兵们看到向来稳重的封常清连鞋子也没穿就快步走出营帐,步伐自信笃定,又如释重负——寒冬之后必有春意,但看到捷报如春草破土而出,终于忍不住惊喜而至于失态。 待到大军归来,久别重逢的两人在城墙上喝酒。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页 空中半轮月亮,高仙芝俊美的脸孔染了沙场风雪凛冽,拎着酒罈,说话直率仍如曾经:「我还真没想过会有今天,能将整个安西后方交给你。」 「当初你把后背交给我,如今你把后方交给我,我觉得并无区别,」封常清微笑,「除了生孩子之外,别的事都事在人为,大抵难不倒我。」 「一开始觉得你这小子狂,现在发现何止是狂?」高仙芝仰头喝了一口酒,由衷地感慨,「你在军中令行禁止,无人不服,孔子说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还好我没有错失你。」说到这里,他拎着酒罈开玩笑:「哈哈,当初你死缠烂打要当我的侍卫,怎么就非要到军营里来?莫非是看我的侍卫穿得帅气?」 「是啊,」封常清微笑,「我看到你的侍卫衣着光鲜,俗话说『人靠衣装』,我想着自己虽然长得丑,但是要能穿上那么鲜亮的衣服,应该也会好看一点,才死皮赖脸要当上你的侍卫。」 高仙芝朗声大笑。 「如今我可比当初好看一点?」封常清反问。 「并没有。」高仙芝打量他。 「那你看我做什么?」封常清眼带醉意。 高仙芝哈哈一笑,将手里的酒一饮而尽:「人不可貌相,陋石之中有宝藏,山野之间有凤凰。我敬你!」 酒罈撞在一起,在万籁俱寂的城头月夜,酒水四溅,笑声恣意。 那一夜的月华,泼洒进大漠黄沙。 两人并肩作战,高仙芝善战,封常清善谋;高仙芝勇勐,封常清坚毅。 经歷的战事越多,封常清越从容稳重。无论多么强大的敌人,在封常清面前都会露出破绽;无论多么艰险的困局,在封常清手中都能绝处逢生。 封常清带兵很少发怒,神色宁静如渊岳,不带感情色彩地说出「斩立决」、「膑足挖眼示众」的命令。 ——虽然膑足挖眼的是被发现的混入军中的奸细,但还是让士兵们人人胆寒。 高仙芝发起火来对士兵噼头痛骂,问候你全家十八代祖宗,军中人人都怕高将军的怒火。可是高将军治军虽严,终究带了感情,而封将军治军,就像摒弃了人所有的七情六慾,一切按照军规与法度行事,没有法外施恩,没有网开一面。心如铁石,不过如此。 军营中,封常清令行禁止;战场上,封常清的命令一下,数万士兵就像一个人往前沖。 西北夷狄闻风丧胆,大漠的风沙里渐渐传诵开「西北双璧」的美名。 八 任谁也想不到,一场震惊天下的变故,会让封常清失去一切,回到最初的起点。 天宝十四年,安禄山叛乱,常胜将军封常清战败丢掉东都洛阳,被朝廷革去一切官职。 秋风仍是秋风,故人还是故人,两鬓微霜却不復当初模样。 「我现在又一无所有,」封常清一身布衣,还是悠闲的样子,像多年前那样站在高仙芝面前,「来你这里应徵做个侍卫,收不收留我?」 高仙芝眼中情绪闪动,皱紧眉头,一时间说不出话,仍由落叶飘到他的肩上。 叛军行军快如闪电,前线十几座城池不战而降,士兵从城头自坠如雨,将领惶恐出城投降,一败涂地人心失散……封常清甚至来不及训练刚招募的六万新兵,就不得不与叛军正面交锋,战败几乎是必然。可百姓们都在传说,洛阳军队虽然吃了败仗,数万人仍像一个人往后撤。这就是封常清的声威与军纪。 烧毁太原粮仓,撤出洛阳,退守潼关,是唯一正确的战略。 高仙芝很清楚这一点。 抢在叛军之前占领潼关,也是唐军唯一的生机。高仙芝几乎能想像到,封常清不带感情地下令的样子,能想像到他在数倍强大于自己的敌人面前,怎样拼死战斗,怎样在艰险的山路上带领着士兵们走出绝境,赶赴潼关。 气氛沉默良久,高仙芝终于摆摆手:「你还是走吧。」 封常清一怔。 「军中缺我这一口饭?」封常清的脚步没有动。 「不缺你一口饭,也不缺你一颗头颅。」高仙芝不耐烦地抬手,甚至没有再看他一眼,「你走吧。」 说完这句话,他就转身大步离开。像多年前那样,只留给封常清一个背影。 秋风萧瑟,别雁成行。 被赶出来的封常清来到蓝桥驿站,站在水边,远望水波浩瀚无尽。 腰畔的剑似乎比平时更沉,封常清低头看去,只见剑身的光芒不知何时黯淡了,剑柄上蓝色的花纹却更深。 再牢固的城池,也不过是人的肩膀;再坚固的防御,也不过是人心的凝聚。人心一散再难聚……他苦笑了一下——这所向披靡的长剑,终究还是有一天要归于沉寂,一败涂地? 不远处有人在桥边垂钓,穿着乡野村夫的蓑衣,慵懒的背影却莫名有些熟悉。旁边还有个冷峻的青衣人,拄着一根竹杖,肩头站着一只丑鸟。 这是个很奇怪的组合,白衣人悠闲地钓鱼,青衣人看上去是个盲人,拄着竹杖似乎在桥上寻找什么东西,那只鸟吃着红薯。 这一瞬间,封常清以为自己产生了错觉,因为那只大鸟竟然开口说话了。 「这里太安静了,怪可怕的,你给我讲个故事壮胆!」大鸟说。 青衣人冷冰冰的,沉默良久才开口:「《庄子》里有一个故事,『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尾生抱柱而死。』一个叫尾生的年轻人与他心爱的女子相约在蓝桥之下见面,女子失约了没有来,而水涨了起来,尾生一直等一直等,直到水淹没了他的头顶也不肯离去,抱着桥柱而死。」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页 「故事里的蓝桥就是这里?」大鸟歪着头问。 「嗯。」 「这个尾生真是大笨蛋!」大鸟突然竖起头顶的羽毛。 「嗯?」 「快去女孩的家里找她啊。」大鸟理所当然地说,「无论她在哪里,都要去找到她。虽然人类没有翅膀,但是有脚可以去跑,还有手可以拥抱啊——他宁可抱着冰冷的柱子去死,也不去抱住心爱的女孩,不是笨是什么?」 「嗯。」青衣人摸了摸大鸟的羽毛,声音磁性微凉,「不过,蓝桥是离别之地,少年不肯离去也许是因为他知道,只要他走了,就再也无法相见。」 大鸟歪着头看着他:「怎么会无法相见呢?只要再约就好了。」 「生离死别,碧落黄泉茫茫不见。」青衣人的声音并没有什么语气,封常清却微微一震。 蓝桥……黄泉…… 最坚贞的信诺,比石桥更牢固,连生死也不能摧毁。 「还没找到啊,叶校尉?眼睛不好就别逞能了。」钓鱼的白衣人随口说,「来来,休息一下,来陪我钓鱼。」 听到那个声音,封常清心头疑惑更深…… 他走上前去。 似乎是听到脚步声,白衣人笑吟吟回过头来。 四目相对,封常清顿时呆怔在原地! 「……裴将军?」 当初那个潇洒甩下一张牌,高兴地说「胡了」的慵懒少年,那个叱咤陇右、威震夷狄的白衣修罗……此刻就穿着山野村夫的衣衫,拿着一根长长的钓鱼竿,笑眯眯看着他。 时光仿佛回溯到多年前,悲欢仿佛凝聚在这一刻。 「你认错人啦!」白衣人潇洒地一甩鱼钩,一条大鱼在空中划了条美妙的弧线,落到桶里,水花顿时溅了封常清一身。 对方热情地抓了一条活鱼扔给他:「这条鱼就送给你了!」那鱼滑不熘秋,在封常清怀里乱蹦,让天下名将一时间也有点狼狈。 他只觉得微微恍惚,明明是那个人,却又不是他……如果裴将军还活着,也该有三十多岁了,不可能仍是眼前少年般的模样。 「这鱼煮汤最好,生煎次之,红烧最次,切记切记。」白衣人拍着封常清的肩膀,语重心长地叮嘱。 不等封常清开口,对方已经拎起鱼桶,欢快地奔去桥上找他的同伴了。 在那背影即将走远时,封常清突然开口叫了一声:「赔钱货。」 对方的脚步终于顿了一下,回过头来,一脸好心地说:「这么肥的鱼,几根葱姜蒜就能煮汤,不会赔钱的,放心放心。」 九 月华朦胧如谜,军营的夜晚安静如铁。 「封常清,把地图拿给我……」高仙芝话一出口,才意识到封常清已经不在了。黑暗中只有他自己的身影,烛光中黯淡的孤勇。 他坐了一会儿,正准备自己起身去拿地图,却见一只手从旁伸了过来,苍白精瘦的手臂上沾着水珠:「地图。」 高仙芝愕然抬头,只见封常清浑身湿答答地站在他面前,一只手拎着一条鱼,一只手拿着地图。 「你怎么回来了?」 「捉了一条鱼,回来做鱼汤。」 「……」 自从做了将军,封常清就很少下厨了,眼前的情形,让高仙芝有种时光回溯的错觉。只听封常清问:「你还记得裴将军吗?」 高仙芝一愣。 陇右年轻的战神裴昀,多年前身中流矢而死,有人说他是被吐蕃人杀死的,还有人说他是死于帝王的猜忌。战功煊赫,力挽狂澜,可在他阵亡后,没有任何追封与表彰,连史官也暧昧不语,既不宣扬他的功绩,也不追问他身上的疑点与谜题,时间仿佛将这个名字从人们的记忆中轻轻抹去了,就像朝阳无声抹去晨雾中的水滴。 可封常清仍清清楚楚地记得,当初消息传来,高仙芝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全无形象地放声号啕大哭,俊美的脸上,眼泪鼻涕流了满脸。 但没有人笑他。 沙场险恶无情,生死旦夕之间。今日殓葬的是兄弟,明日殓葬的也许就是自己。 那时封常清的眼角也阵阵艰涩,却是干涸的,没有眼泪流出来。 「跟我去一个地方。」封常清突然抬头说。 两人来到水边,蓝溪之上,石桥之畔,河山共明月清辉。月色与秋风仍在树梢逗留,四下却空无一人。 「带我来这里做什么?」高仙芝不解。 湖畔寂静空旷,封常清的神色不知是失望还是惘然,他走了。也许,世上真有容貌相似的人?又或许,是故人魂兮归来? 他转过头来,突然问:「你说,如果裴将军还活着,他会怎么选?」 高仙芝的神色缓缓凝重起来,他明白封常清在问什么。他对如今的局势之危险心知肚明——当下最难办的,并不只是军事而已。 良久,他才说:「我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封常清微微一笑:「但我知道,他不会任由命运选择,他会抛开别人给定的所有选项,主宰自己的命运。」 群山迴荡着风,一片坦荡,高天之上,浮云温柔驾驭月光。 两人站在水边,任由衣襟猎猎被风掀起,高仙芝的眼底也露出些嚮往的神色。 ——那样无拘无束的人,就算做了鬼魂,也会大笑游荡在山野之间吧。 想到这里,高仙芝的心情舒坦敞亮了不少。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页 「老子这一生,吃过败仗,输过刀,认过栽,流过泪,丢过人,但只有一件事,」高仙芝勐地回过头,目光明亮地与封常清对视,剎那间彼此都明白了对方心中所想,「再难再险,从不后退。」 ——即使问题像刀锋一样棘手,他也会当机立断地迎向它。 封常清微笑道:「就让我做个普通侍卫,在你麾下效命吧。我知道如今外有叛军强敌,内有佞臣谗言,而且自从安禄山反叛,陛下已经对胡人猜忌,战局艰难,宦官监军,你又并非汉人,只怕这一战会举步维艰,凶多吉少。」 高仙芝张了张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突然骂了一声:「娘的。」封常清说出了他所有的顾虑。……也看出了他看似无情的驱赶之中,无声的维护。 「无论生死成败,这一战我期待已久。」封常清从容负手道:「我南征北战这么多年,就是为了再次和你并肩作战的这一天。」 高仙芝的眼眶微微发热。 十 潼关的士兵们据险而守,叛军几次进攻都被灰头土脸打退。战场再兇险,跨下马背时有兄弟的一个拍肩和击掌,总是充满希望的。 这天清晨开始下雪,有士兵来报:「边监军来了!」 高仙芝不在,封常清立刻从营帐中出来,来报信的士兵着急地说:「带了好多侍卫,一进营中就绑了我们几个人!」 自从安禄山叛乱,天子对武将不信任,在军中安排了太监做「监军」,边令诚就是其中一位。 边令诚爱指手画脚,不时与主帅高仙芝起争执。高仙芝直率豪爽惯了,当场怒不可遏,转头并不会记恨,边令诚却不动声色地将恨意藏在眼底冷光里。封常清曾不无忧虑地提醒过高仙芝:「边令诚虽然不懂兵略,但他是天子近侍,宫闱暗箭,一句话,有时就可以杀人。」高仙芝皱眉不语,他并非不懂得这个道理,但江山危在旦夕,战事不容有失,他不能让步。 「封常清接旨。」边令诚大步走过来,一脸阴阳怪气的冷笑,身后跟着数十个全副武装的侍卫。 封常清看着他们的阵势,似乎已经明白了什么。 雪越下越大,远处传来乌鸦不详的叫声,只听边令诚趾高气扬地宣布天子敕书:「封常清不战而退,先失洛阳,再失陕州,罪大恶极,就地处斩!」 四周一片譁然! 士兵们都满脸难以置信的惊愕、恐惧和愤怒,许多人暗暗握紧了拳头,封常清只微微怔了一下,神色平静地说:「来得比我想像的快。」 他早已将遗书写好,活到今天,只是为了一个人、一句诺言而已。 如今看来,只能不告而别了。 「封将军!」旁边的士兵们要冲上来,被封常清一抬手淡淡止住。 他缓缓抽出腰畔长剑,太监和带来的侍卫顿时脸色大变,慌张地后退…… 封常清唇角带了一丝不屑的笑意,甚至连看也没有看他们一眼,只是出神地凝视着剑身清光道:「这把剑曾经不止一次救过我的命。第一次是在我六岁那年,我坠下城墙时,原本是该死的,蓝色的光芒接住了我,让我活了下来,等我清醒过来时,手边就发现了这把剑。」 四周一时安静,士兵们也是第一次听封常清说起这离奇的往事。 「第二次是我初上战场,它让我死里逃生。我一直以为,这把剑给了我战无不胜的力量。凭藉着这力量,我克服了自己跛脚的缺陷,上马骑射;凭藉着这力量,我百战沙场,看淡了生死,看惯了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直到,那晚我走在蓝桥下——」 蓝桥春雪,秦岭秋风。 任由四季轮换,雪中一身豪情不减,风中一句承诺不变。 封常清抬起眸子,坚毅神色中有种令人肃然起敬的力量:「我一直以来握住的,这手中长剑并不是战无不胜的力量,而是生死不悔的信诺。 「我曾经许下诺言,一生追随高将军。何其有幸,我能与他并肩作战,同生共死。 「我死之后,若使殁而有知,必结草军前,迴风阵上,引王师之旗鼓,平寇贼之戈鋋。」 所有的士兵心头都是热血一涌,眼眶也涌起热气。 「封将军!」 在回营帐的路上,高仙芝突然有些心神不宁,眼皮跳得厉害。 远远地看到一个士兵冲过来,满脸汗水和泪:「高将军,封……封将军被杀了!」 高仙芝心神剧震,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涌上了头颅,他一把挥开那士兵,狂奔到校场! 将士们围着一处地方,鸦雀无声。朝廷的监军太监边令诚好整以暇地站在不远处,冷眼看着。 「滚开!」高仙芝声音嘶哑,粗鲁地拨开人群,士兵们为他让出一条道路,一张张脸上布满惊惧。 来不及了。 那人静静地躺着芦席上,颈脖处流出的鲜血将雪地洇红。 高仙芝难以置信地跪倒在地上,凝神看着那已经失却了血色与生气的脸,那说好要和他并肩作战的人,永远不会再睁开眼睛了。滚烫的泪水从眼中涌出,地上的芦席、尸体与鲜血都被泪水模煳,他发出野兽般的痛苦惨叫:「是我害了你啊啊——」 军中无数士兵潸然泪下。 太监似乎有点害怕,朝身边的侍卫使了个眼色,来自内廷的侍卫心领神会,趁着三军悲恸无人注意他们,悄悄提着长刀走到高仙芝身后,一刀捅去!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0页 高仙芝勐地转身,那内廷侍卫来不及反应便被高仙芝一掌推开,摔倒在几尺开外,吐出一口血。 大唐名将稳稳站了起来,光明磊落如山岳,那血红的双眸让太监边令诚和他带来的人震慑胆寒。 「杀……杀封常清是陛下的旨意,」太监强作镇定,但发抖的声音泄漏了他此刻的慌乱,「陛下还……还有恩旨给你,接……接旨!」 内廷侍卫们警惕而恐惧地慢慢围了上来。 「高仙芝退兵不战,玩忽职守,剋扣军饷……」太监尖细的公鸭嗓子发颤地念着罪状。 「不过是赐我一死而已。」高仙芝厉声打断他,「此次平叛,我和封常清都已决定以身殉国,只是没想到是这样的死法,更想不到的是……」 他弯腰将封常清的尸体抱起来,脚步终于踉跄了一下:「当初是我收你到帐下,这些年一起护卫北方边境,说好的同生共死,如今你竟先走一步。」高仙芝眼中泛起水光,「兄弟并肩,黄泉路上不孤单,我很快就来。」 他突然转身朝三军将士,双目暴睁:「将士们,如果我剋扣了军饷,你们就喊『实』,如果没有,你们就喊『枉』。」 「枉!」 山唿海啸般的声音从三军之中传来。 「枉!」 无情的大雪狂舞席捲,模煳了天地。 「枉!」 响彻天地的哭喊声被大雪吞没。 监斩人手起刀落,高仙芝高大的身影轰然倒下,倒在封常清的尸身上,两人的热血流在一起。 寂静的雪地上,一道蓝色的光芒无声散入苍穹。 十一 天地如同一张巨大的白幡。 在一声清越的鸣叫声中,大鸟扔掉正在啃的红薯,展翅高飞,迎向天空中蓝色的光芒!一枚羽毛自云端飘落,深蓝如同无底的渊泽,乱世的悲歌,诗意的击剑,带着战神般威严的力量。 裴昀和叶校尉愕然仰头,望着这奇蹟般的一幕。 凤凰琳琅,找回了蓝色的羽毛。 失而復得的鸣叫,迴荡在山谷;得而復失的遗憾,飘洒在山谷。 天宝十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名将高仙芝与封常清在军中被处斩。 消息传出,天下震动。 「将军。」叶校尉对着那负手站立如雕塑的背影,担心地唤了一声。 自从高仙芝和封常清被杀的消息传来,裴昀整整三天没有说过一句话,甚至也没有表情。 「既是故人,那天为何不相认?」叶校尉终于问出口。 裴昀注视着雪景,任由大雪落在他的眉间和胸膛:「我以为前尘往事都已抛下。我以为他们能并肩守住潼关。我以为,山高水长,终有他日会再相逢。」 谁知道当日一别,竟成永诀。 叶校尉的眼睛有些发涩,和所有人一样,他也没有想到,天子如此残酷而出人意料地斩杀了两员大将。 国之将亡,自毁樑柱;将星陨落,山河飘零……潼关若是失守,长安也会溃败。这江山,这天下,原本已冷寂沉默成遥远的过往,可为何心仍会滴血,魂魄仍会悲鸣? 两人站立在雪中良久。 苍穹之上,年幼的凤凰不知世间忧愁,欢乐地在雪中飞翔。她翱翔在乱世的天空,终有一天,要将她遗落的色彩与美好一一寻回。 蓝桥之下,还有水声摆盪。 战场之上,再无铁马并肩。 风中隐约还有谁叫了一声:「赔钱货。」终被吹散成云烟,消失不见。 十二 潼关被皑皑白雪覆盖,凤凰俯冲下来,悄然停在叶校尉的肩膀上,歪着头说:「潼关也下雪了,可惜了陆痴的那样东西……」 第3章 潼关路 ——唐·李世民《入潼关》 一 陆痴人如其名,是个路痴,走出家门百十来步就会迷路。 别人对他说,路痴是病,得治。陆痴也想治,但找不到愿意接收他的郎中,郎中们听说他想治没有方向感的毛病,都丢下一句「神经病」,只有一个郎中与众不同,他没有说陆痴是神经病,他说:「脑残。」 于是陆痴很委屈,他只是分不清道路而已,脑子又没坏,这些人凭什么说他脑残啊? 二 两个月前。 为了证明自己其实不笨,陆痴拎着小包袱就上山了。 山路崎岖难行,九拐十八弯,就算是每天上下山的砍柴郎,也不敢打包票说认识每一条路,陆痴偏偏就不信邪。 他在山路上转悠了一整天,在每条路上标上记号,结果到黄昏时分,天色昏暗下来,石头上的标记也被暮色吞没看不清了,他终于发现自己又迷了路。 乌鸦的叫声从远处传来,令人毛骨悚然。近来世道不太平,安禄山起兵反叛,烽烟四起,战死的、饿死的……山脚下常有无人认领的尸体被乌鸦啄食。胆小的陆痴终于开始后悔上这一趟山了。被人骂脑残虽然很羞愤,但如果天黑还找不到下山的路,也许会失足掉下悬崖,也许会被勐虎豺狼吃掉,他还是宁愿脑残,也不愿意掉脑袋。 陆痴战战兢兢地找下山的路,残阳下的山峦如同鬼魅,拐过一处峭壁时,突然,他看到对面有个人影。 这天都要黑了,还有人跟他一样无聊来爬山? 山路狭窄,只能容一人通过。两个人走近时,对方冷淡地侧身让他过去,陆痴忍不住多看了一眼,年轻人生得实在太好,高挑峻拔,一双漆黑如潭的眼睛似乎在看前方,目光却没有什么焦距。陆痴壮着胆子停住脚步,在那人面前挥动了两下手。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1页 没什么反应。 果然……这是个盲人! 陆痴目瞪口呆地张大嘴,他一个健全人都找不到下山的路,这盲人靠一根竹仗走在悬崖边上,是要闹哪样?对方的衣着装束不像本地人,手里拿着一根竹仗探路,嵴背挺得笔直,苍白的薄唇抿成一线,冷漠得似拒人千里之外。 「你……」陆痴忍不住嚅嚅嘴唇,想问对方需不需要帮助,刚伸出手,却突然眼前一花,一个巨大的黑影凌厉俯冲下来,像是要攻击他。陆痴一惊,本能地后退,脚下一滑,顿时朝深渊滑去! 群山扑面而来,无数树枝如闪电般从眼前划过,就在陆痴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时,却突然有一股大力从他后颈传来,将他的衣领抓住。 身下就是看不见底的深谷,整个人却晃悠悠地悬在半空。陆痴惊骇地扭头看去,只见一只漆黑有力的鸟爪正抓住自己的后颈。 那是一只丑得出奇的大鸟,全身灰熘熘的,像鹰又不是鹰,像山鸡又不是山鸡,只有一双眼睛在月下如宝石般熠熠生辉。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那眼睛眨了眨,又转动了一下,似乎还有点狡黠的意思。 只听陆痴惊恐地大叫:「啊——」大鸟腾空而起,将他整个人如同鹰嘴里的猎物一样叼起。 「砰」重重地被摔到坚实的山石上,陆痴全身都痛得快要散架,后背被冷汗湿透了,完全吓瘫在地上。 「琳琅!」是那个盲人在说话,声音清冷带着责备。 大鸟昂首抖着羽毛,有点骄傲不屑的意味,又叫了一声,似乎在嘲笑陆痴的胆小。 陆痴脸色惨白地喘着气,只听头顶传来另一个大惊小怪的声音:「啊喂,不带这样的!我不过随便看看风景,你们就不等我自己走了……」 陆痴惊魂未定地抬起头,只见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爬上山的白衣人忿忿地指着盲人,身材比盲人还要高,嘴里叼着草叶,洒脱不羁的侧脸令月下的山川河流都成了陪衬。 盲人面无表情不为所动,显得白衣人的样子很欠扁。 「你是山下的村民?」白衣人终于注意到了陆痴,一只修长有力的手朝他伸过来,「站得起来吗?」 陆痴愣了愣,觉得从上山到现在,他终于遇到了一个正常人! 那人好心地把陆痴拉起来,笑眯眯的模样很好亲近:「走了一整天的路,累死啦,你家住在哪里?今晚就住你家。」 可怜的陆痴这才发现他的结论下得太早了,「对不起,这位美公子,我和你并不熟!你这样直接要去别人家里真的好吗!」这些吐槽陆痴都没有说出口,他只是傻傻地点了点头—— 天已经黑了,他一个人也不敢下山。 山中不时从传来夜枭的叫声,陆痴一路上心惊肉跳,身边的白衣人却一派闲适姿态,不像在走危险的山路,倒像在自家庭院里喝茶听雨。而且,这傢伙还是个话痨,一路上都在不停地说话。 「兄弟你贵姓?」「陆兄弟,你们村子里有澡堂吗?」「没有啊,那赌场有吗?」「陆兄弟你一个人住?」「你娶妻了没有?要是有娘子,还应该给娘子带点礼物才好,嗯嗯可以带点烤鸟肉……」 走在前面的盲人似乎终于忍无可忍,回过头来道:「将军!」 这下,几个人都停住了脚步。 「将军?」陆痴愣了一下,看了看这个,又看了看那个,「你们不会是……逃兵吧?」 听说满世界都在打仗,胡人烧杀抢掠,很多城池不战而降,士兵纷纷逃命。 「你猜对了——」对方郑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才见鬼!」他一本正经地说:「我呢,姓将,我爹为了让我的名字听起来威风凛凛,就给我取名叫将军。」他随口胡说八道,把陆痴哄得将信将疑。 他再接再厉地指着盲人说:「这位叶兄弟,他爹也想学我爹,就给他取了个名字叫『校尉』,你看,爹和爹真是心有灵犀,英雄所见略同啊!」 校尉脸色难看得很,额头青筋跳动了两下。 善良的陆痴被哄得一愣一愣的,颇有点英雄相惜、相见恨晚的意思,用力点头道:「我一直抱怨我爹给我取名字太随便,现在看来倒是我冤枉他了。」 ——和你们奇葩的名字相比,我爹简直不能更靠谱。 将军很快和陆痴打成一片,等走到山下时,陆痴对将军推心置腹,连家里的酱缸里有几坛酱菜,村里哪个姑娘最漂亮都如实告诉了对方。 三 终于到家时,下起了雨,外面已经完全黑了。 裴昀的鬓髮沾着雨水,烛光中湿润如墨。他宾至如归地坐下,打着哈欠环顾四周问:「有吃的吗?弄点过来。」 「还有早上吃剩的锅巴,可以就着酱菜吃。」陆痴有点不好意思。 裴昀打着哈欠摆了摆手:「不要锅巴。」看陆痴没反应过来,便补了一句:「不是我们要吃,是餵鸟的。」 「餵鸟?」陆痴一愣。 「鸟的肚子咕咕叫了,」裴昀笑眯眯地说,「这只鸟可是大胃王,可以吃两斤红薯。」 灰鸟扭过头去,有点恼羞成怒的傲娇。 陆痴满头黑线弄来了一袋红薯,如今虽然战乱,但不是荒年,所以红薯还是有的。 看那只灰鸟滑稽地狼吞虎咽地开吃,陆痴忍不住问:「这……这是什么鸟啊?」 从来没见过这么丑又这么能吃的鸟。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2页 「凤凰。」裴昀好整以暇地回答。 「凤凰?!」陆痴目瞪口呆,差点将下巴掉下来——传说中的神鸟凤凰?那种身披彩色绚烂的羽毛,巨大的翅膀遮天蔽日,清越的鸣叫可以穿透整座山林的百鸟之王?无论如何,陆痴也无法把凤凰和眼前的灰鸟联繫在一起。 况且,传说中高洁孤傲的凤凰「非梧桐不栖,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世上真的有拼命吃红薯的凤凰? 「开……开玩笑的吧?」陆痴嘴角抽搐。 「虽然是丑了点,的确是凤凰呢。」裴昀懒洋洋地说。 大灰鸟不满地瞪了他一眼,继续吃红薯。 他们这些人类在说什么,她一点也不感兴趣。其实她也根本不叫琳琅,而叫大王,是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凤凰。想当初,她也有华美的羽毛,谁知道淋了一场莫名其妙的大雨,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如今她只能信任身边这两个愚蠢的人类——将军有一手好厨艺,校尉不苟言笑,叫她「琳琅」的时候却意外地很温柔。虽然她一点儿也不喜欢琳琅这个名字,但看在他长得好看,还答应帮她找回羽毛的份上,她也就随他怎么叫,不跟愚蠢的人类一般见识了。 让她有点烦躁的是,不知道为什么,叶校尉的眼睛渐渐出了些毛病。 四 「眼睛我看看。」裴昀提着烛台到叶铿然跟前,两个人的距离如此近,连皱眉也看得一清二楚。他在叶铿然眼前挥了挥手道:「现在看得见?」 「看得见。」叶铿然回答。 裴昀不知道是什么神情,似乎是释然,又似乎是担忧。 原来……校尉的眼睛没有瞎? 陆痴顿时觉得很欣慰!难怪校尉自从走进屋子就没有再用竹仗,原来只是光线昏暗的时候会视线模煳而已。这样说来,至少他不是被一个盲人领下山的,碎了一地的自尊心又重新被粘起来了一点点。不过,看到屋子里不知何时凝重起来的气氛,他也不免有些担心。 「近来经常会头晕?」裴昀在叶铿然胸膛的不知道什么穴位按了一下,后者眉头一紧,显然是吃痛。 「偶尔。」声音冷冷的。 这下陆痴也看出来了,校尉面色苍白,薄唇也少了些血色,看来并不仅仅是眼睛的问题,听说有的病会让视力模煳看不清东西,他……是得了什么病? 这晚,两个奇怪的年轻人,不,是两个人和一只鸟,就在陆痴家里睡下了。 一开始,陆痴怎么也睡不着,总觉得今天发生的事情太过奇怪,后来实在抵不住困意就睡着了,但做了整夜的噩梦,梦到自己从很高的地方摔下来,比那时坠下山崖更可怕……地面上满是勐虎毒蛇,无数的血盆大口正等着他。 可怜的陆痴从梦中惊醒,辗转反侧,第二天醒来时顶着大大的黑眼圈。 而他发现,客人并没有要走的意思。 将军还在唿唿大睡,校尉在餵鸟,大灰鸟吃饱了就去欺负陆痴在后院餵的猪和鸽子,把菜地踩得乱七八糟…… 尽管如此,这两个客人还是很受欢迎的——最主要的原因是,校尉真的很有钱! 他们住了几天,并没有添什么大麻烦,校尉却出手就给了陆痴一片金叶子,就像给出去的不是金叶子,只是山上随手摘的烂树叶子。有人是装土豪,这个冷美人是真土豪。 谁会跟金叶子过不去?陆痴嘴上说着客气客气,心里想着妈呀妈呀,赶紧将金叶子揣在怀里收下了。 五 自从陆痴有了金叶子,郎中们不说他神经病了,也不说他脑残了,都说「陆兄弟,我看你双目炯炯有神、灵台清明」,或者「只要吃我一帖药就能药到病除」……争先恐后地给他看病开药。 脑残志坚的少年陆痴坚信药不能停,挑战也不能停,天天拿着一堆做记号用的石头早出晚归,到山里去。 这天早上,陆痴又早早出门去练习方向感了。大王醒来时,发现将军竟然也不在,她问叶铿然:「将军人呢?」 叶铿然皱了下眉头,显然他也不知道。 大王其实并不关心将军去哪里,她关心的是另一个重大的问题:「没人做早饭了。」 「……」叶铿然冷漠地拿了红薯、小葱和几颗鸽子蛋,开始做早饭。大王没尝过他的手艺,还有点期待,等了小半个时辰,早饭终于好了,大王凑过去一看,锅里黑乎乎的,一股焦煳的味道直冲鼻孔。 「这东西能吃吗?」大王狐疑地探过头去,尝了一口,顿时惨叫一声,「哇」地全吐了,随即到水缸边勐喝水。 深受打击的大王不禁悲从中来:「叶哥哥,你做的饭好难吃!」 「刚才你叫我什么?」叶铿然的动作突然顿住。 大王也愣了一下,这才意识到,刚才她叫出了「叶哥哥」。 「我……」大王心中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像是春水在心尖淌过,又像是火焰在胸口跳动。难道是因为眼前这个愚蠢的人类长得太好看?虽然对方脸色有点苍白、神情太过冷淡,但他的眼睛如同雨洗的苍穹,清澈深邃。 她有点迟疑地瞪着对方:「我,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 「你说。」 「你是不是我爹?」 「……」叶铿然额头上的青筋跳动了一下。 大王连忙改口:「那,你是我娘?」 叶铿然的脚步踉跄了一下,像是受了很大的打击。大王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你既不是我爹又不是我娘,为什么我觉得你的气息很熟悉?我在蛋壳里的时候,就很熟悉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3页 第一次见面时,她浑身湿漉漉的狼狈,他不顾她的抗议将她抱起来,手掌温暖,大王本来恼怒地要用尖喙啄他的手,却突然闻到他衣襟间熟悉的气息。那是她绝对忘不了的气息,无数个日夜,在她还在蛋壳中时,这气息就一直在她周围,让她觉得很安心。衣襟下是温暖的胸膛,她竟然放弃了反抗,任由这个愚蠢的人类抱着。 「我以为你想起来了。」叶铿然苦笑了一下,磁性的声音清冷无波,「以前,你的确是叫我叶哥哥的。」 大王歪着头琢磨了一下这个称唿,确信自己毫无印象……不过,这样叫似乎也不错? 饿着肚子的凤凰百无聊赖,趴在地上望天:「你说,什么时候我才能找到全部的羽毛,恢復原样啊?」 叶铿然沉默了一会儿,他们在陕州麋山脚下也停留了好几天,却仍然没有羽毛的线索。 窗外的枯枝伸向天空,萧索而决绝,如同命运疏而不漏的罗网,遗落了季节的珠玉,只剩下强悍而孤独的力量。 秋风在微弱地抵抗,寒冬与雨雪将临,奇蹟也许就在孱弱的风声中,却如风一样无法被握住,无法被破译。 裴昀一直到中午才回来,一进门就神采飞扬地说:「今天有大发现!」 叶铿然顿时站了起来。 「竟然给我找到了——」裴昀兴高采烈道,「镇上的澡堂!还以为这年头澡堂都关了呢,我立刻进去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又去赌了两把试手气,买了好多东西。」 只见裴昀手里拎着两大袋东西:「早上看你还没醒,我就在你的包裹里借了点钱用用,我知道你这么大方不会介意的哦呵呵……」 叶铿然额头上的青筋跳动了一下。 裴昀厚着脸皮继续兴致盎然地讲他在镇上的见闻:「那个碧玉楼的糕点……」 叶铿然脸色难看地转身就走,脚下却突然不知道绊到了什么,人顿时朝旁边倾倒!就在他即将狼狈摔到地上的时候,一只手臂从旁伸过来,稳稳地将他接住,裴昀的声音从耳畔响起:「叶校尉!」 挥去眼前模煳不清的雾气,叶铿然推开对方的搀扶,站直身体。 「……」裴昀弯腰将地上的东西捡起来,那是一块小石头,陆痴用来爬山时做记号用的。他盯着叶铿然的脸,突然一丝笑意也没有了:「你看不到地上的东西?」 现在是大白天,阳光很好,光线充足。 叶铿然没有说话。 不过短短几天,他的眼睛,或者说他的身体,就虚弱到了这个程度。如果不是这次绊倒,仍然不会有人发现。 「我看得见。」叶铿然沉默了一会儿,抬起眼来,揉了揉眉心,「刚才只是一时眼花而已。」 大王吃惊地张了张嘴,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胸口有点难过。 用力地摆摆头,大王将那奇怪的情绪从头脑中驱逐出去,她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突然一声嘹亮的叫声「咯咯哒——咯咯哒——」从裴昀的身后传来。 原来,裴昀拎的一只大布袋里,装的竟是一只活鸡。刚才他情急之下伸手去扶叶铿然,布袋掉在地上,散开了。 「咯咯哒——」 芦花鸡在屋子里乱窜,裴昀四处跑着去捉鸡。 「……」大王鄙视地瞪了他一眼,这样捉鸡,真叫人捉急啊。 芦花鸡终于被抓住了,裴昀满身灰土,头上粘着几根鸡毛,拎起鸡朝厨房走去,可怜的芦花鸡「咯哒咯哒」地叫唤着…… 裴昀把鸡汤炖在炉火上,拍拍手上的灰。大王觉得,其实这个人类除了头上的鸡毛滑稽一点,把厨房弄得乱一点之外,还是很有用处的,因为他做出来的菜很好吃!汤更好喝! 只见裴昀把买来的另一袋东西打开,里面是些药材,散发着微苦的药味。他把药材分类,拣出来一些,也扔进瓦罐里。 铁锅里还有早上叶铿然做的那堆不明性状的黑煳物体,裴昀端起来正要倒掉,突然又像想起了什么,用手指蘸了一点,尝了尝,大王本来以为他也会像自己一样大吐特吐,但裴昀只是一脸淡定,什么吐槽也没有,随手把剩下的倒掉。 大王觉得,将军……似乎生气了? 不知道为什么,这天下午,裴昀和叶铿然互相都没有说话,叶校尉也就算了,平时就沉默寡言、惜字如金,但将军那么爱说爱笑的人,一下子不说话实在让人,哦不,让鸟瘆得慌。 直到裴昀把鸡汤端到面前,叶铿然仍然笔直地坐着,没有动一下。 「拿着,」裴昀将热气腾腾的碗放到他手上,见他没动,似笑非笑地说,「难道还要我餵你不成?」 这一次,叶铿然没有生气,他看着裴昀,突然说了一句:「对不起。」 裴昀没有说话,看不出喜怒。 「我白天确实是看得见的,只是偶尔眼前会有一阵黑雾,很快就过去了。」叶铿然端着碗道,「不是故意瞒你。」 「你自己也害怕吧?」裴昀俯视着他。 叶铿然一怔。 「害怕真的失明,害怕再也看不到。」裴昀淡淡地说,「只是过不了自己心里那一关吧?把糖放成盐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不用强撑,也不用隐藏,就算你看不见了,我也可以做你的眼睛。」 叶铿然端着汤碗许久,似乎是被热气蒸腾到,薄唇也多了几分血色:「我知道了。」 「要吃肉!」大王欢快地跳过来,「将军,大王也要吃肉。」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4页 「……」裴昀严肃地提醒,「虽然我也给你留了鸡腿,但是你要知道,这可是你的亲戚——鸡!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大王有滋有味地啃着鸡腿:「我怎么不知道有这种亲戚?」 「……」 裴昀一脸败给这个吃货的表情,倒是叶铿然喝了一口汤,淡淡提醒了一句:「陆痴在的时候,你最好不要开口说话。」 「知道了知道了,」大王用力点头,「你都提醒一千遍了,不要在别人面前开口,除了你和将军,别人餵的东西也不能吃!」 叶铿然点了点头,冷峻的神色微微柔和。 「吃饱了,叶哥哥,你唱个歌给我听吧!」大王心满意足地啃完鸡腿,得寸进尺。 「……」叶铿然沉默了一会儿,冷峻的面孔罕见地浮现出尴尬的红晕,「我不会唱歌。」 「随便哼哼。」大王不甘心,凑过来将脑袋在他颈窝蹭了蹭,见他不肯开口,只好退而求其次,「那你给我讲个故事吧!」 「从前有一只鸟,话很多,后来,这只鸟被炖汤了。」裴昀耸耸肩,认真地讲了一个故事。 「愚蠢的人类,竟敢这样对神鸟凤凰说话!」大王大怒,「本大王在岭南刚破壳而出的时候,九色的翅膀高傲宽广,简直可以遮住太阳,那时山川与河流都渺小如尘沙,天高地大任本大王翱翔,区区人类不过是蝼蚁一样的存在……」 「可惜还没飞多远,晴朗的天空突然乌云密布,转眼间电闪雷鸣,」裴昀掏了掏耳朵,接着复述他已经听了一千遍的凤凰的血泪史,「暴雨将大王您淋成了落汤鸡,您只能纡尊降贵地找了一块石头避雨,没想到,竟被几只不识时务的黄鼠狼逼到洞口,要不是我和叶校尉及时赶到,您会成为几万年来第一只被黄鼠狼当成鸡吃掉的凤凰。」 被揭了老底,大王的鸟冠顿时羞恼地涨红:「小心点,愚蠢的人类!这样讲话你会失去我的!」 「天下早已失去凤凰了。」裴昀漫不经心地笑,眼底微凉。凤凰失去九色的羽毛,只因为世道变了—— 天下大乱,世间便再无凤凰。 凤凰被称为「五德之鸟」,千百年来都只存在于太平盛世。 「说起来,那个陆痴也是有点奇怪,天天去山里。」大王拍拍翅膀,「你们是为了找羽毛才去的,陆痴又是为了什么呢?」 「或许,」裴昀似笑非笑,「也是为了找东西吧。」 六 天快黑时,陆痴终于回来了,看来是摔了一跤,身上沾满泥很滑稽,但一看到他们就高兴地说:「今天我真的没迷路,找到下山的路了!」 「怎么找到的?」裴昀好奇地问。 「下山时遇到一个砍柴的樵夫,跟着他一起找到的!」 「……」 「将军你明天还上山吗?你在山上找什么东西?要不要我帮忙?现在我对地形可熟悉了!」陆痴信心满满地说,「或许能帮你找……」 他话没说完,一抬头却发现将军在脱衣服,褪下来的白衣粘着鸡毛,宽肩窄腰长腿,身材真不错……不不,这不是关键,关键是将军正光着膀子四处找衣服穿! 「这件衣服借我穿穿。」裴昀从衣柜里翻出一件,陆痴突然大叫一声:「别碰!」 「怎么了?」裴昀疑惑地回过头。 「这……这是我爹留给我的遗物。」陆痴紧张地冲上前来,一把将那不起眼的衣服抢过来,抱在怀里。 堂堂将军厚着脸皮欺负村民,叶铿然额头上的青筋忍不住又跳动了一下……如果可以,此刻他宁愿看不见。 「没衣服穿真苦恼呢,」裴昀一转身,笑吟吟对上叶铿然冰寒的眸子,「校尉,借点钱。」 「……」叶铿然的脸色简直可以用铁青形容了。 「衣服上都是鸡毛和臭气,我总不能一直光着膀子,虽然我知道你们不介意看我光膀子……」 叶铿然的拳心握紧了,仿佛只要一个没忍住,就会出手揍人。 终于,一件青衫扔到裴昀怀里,裴昀委委屈屈把叶铿然的衣服穿上,看看袖子,不太满意地说:「有点小,凑合着穿。」 裴昀穿着不太合身的衣服睡觉了。陆痴紧紧抱着自己那件衣服,连睡觉也没敢松手,似乎是担心被抢。 夜色渐沉,万籁俱静,叶铿然也沉沉进入了梦乡。 自从踏上找寻凤羽的旅途,他经常觉得疲惫,入睡后很少做梦。 这一晚,他却做了个奇怪的梦。 他梦到小小的自己独自游曳在宽广的水域中,水底的一切太冷了,太单调了,只有游鱼冰凉地贴着面颊划过。 突然,一点金色幽光在水底闪动,就像黑丝绒的夜空上一颗遥远的星辰。 叶铿然眼前一亮,划水游到那光的旁边,四周缀着贝壳与珊瑚,而那发光的羽毛就静静在珊瑚丛中,沉静如同磐石。 周围的水域都被微微染亮,叶铿然伸出手拨开珊瑚丛,如同在童年最瑰丽的梦里,期盼着踮脚摘下星辰…… 可珊瑚丛中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羽毛不见了。 「铿然。」 身后传来娘亲的声音,他回过头,娘笑得温柔如昨:「走,我们到水面上去。」 「我不走。」梦中的自己似乎有些迟疑。 「走出这水域,才有相遇。」那轻柔的声音似乎是娘亲在说,又似乎是他心底的某个声音在说,「生活在这黑暗的水底,看不见阳光,也看不到月亮,更不会遇到琳琅。」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5页 琳琅……? 剎那间,他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哪怕在梦中也能感受到奇妙的悸动——那鲜活的东西——鲜活的生命,鲜活的爱情,鲜活的旅程,跳动的心脏,可以拥抱住爱人的手,身而为人最珍贵的东西。 水域微微晃动起来,娘亲的身影消失了,雾气中,他看到了曾经的陇右战场。 少女拈弓搭箭,笑得没心没肺,灿烂飞扬。他惊喜地叫出了她的名字:「琳琅!」 转眼间少女长出了翅膀,化为华美的凤凰,清越鸣叫声穿透十五年离别的光阴与尘土……可那些颜色渐渐又都褪去了,他的视线中只剩下单调的黑与白,天空中没有鸟的痕迹,世界落满了悲伤的雨丝,耳畔传来熟悉而清冷的声音,雪山般的威严:「我的琴,只弹地狱,不弹红尘。」 ……舅舅?一条白龙盘旋在帝国的苍穹,也盘旋在青年的眼瞳中。 大雨里,恍惚有一颗幼苗在雨水和鲜血中发芽,随即疯长成藤蔓,冥冥中仿佛有一只眼睛骤然睁开了,悲悯地俯视着他。 那是命运的眼睛。 「不要……」 沉沉睡梦中,似乎有巨大的漩涡要将他整个人吸进去,他根本辨识不出漩涡的方向,更无力抵抗。浑身如被藤蔓缠住,拼命挣扎也动弹不得,每一寸肌肤都被勒紧,连灵魂也被捆绑囚禁。如坠地狱的痛苦窒息中,一个水渍般模煳的人影在视线中浮起……白衣潇洒磊落,风雨不侵。 是将军来了! 他眼眶发热,一身白衣的将军走过来,像混沌黑暗里的一道光,驱散了周遭的绝望。将军似乎在跟他说什么,但他太疲倦了,耳边嗡嗡作响,听不清晰。终于,光芒像白昼的潮水吞没了一切,将军的身影也被席捲而去。他大声喊:「将军——!」 叶铿然勐地睁开眼睛。 裴昀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爬起来坐在他身边:「做噩梦了?没事吧?」 「将军……」叶铿然微微喘息,望着对方的眼睛,突然问,「你是不是有事情瞒着我?」 自从岭南的那场大雨之后,他们出发寻找凤羽,可从始至终,将军似乎隐去了最关键的细节。 一阵风起,窗外的夜色中群山微微震动,仿佛比山岳更强大的命运在黑暗中启动。 「你想多了。」裴昀没正形地微笑,打了个哈欠。 叶铿然还想说什么,裴昀一把揽住他的肩膀,将他按下来睡觉:「别胡思乱想,睡觉头等大事。」 不知道为什么,被对方温暖的手这么一按,叶铿然悬着的心便稳稳落到了地上。窗外繁星静谧,下半夜,他没有再做噩梦。 第二天早晨,天阴沉沉的,陆痴破天荒地没出去,而是趴在门槛上写信。 信上的字歪歪扭扭的,似乎还画着什么东西。 「写什么呢?」裴昀好奇地凑过头来,「原来你还会写字。」 「家……家书!」陆痴赶紧把信挡住。 「看你这么紧张,不像是家书,倒像是情书啊。」裴昀好整以暇地双臂环胸微笑,「是不是写给村头王姑娘的?」 「不,不是……」陆痴心虚地垂下目光,迅速把信揣进怀里。 低沉的雷声滚过远山,也许是天气不好的缘故,大王有点焦躁地在屋子里踱来踱去,总有种什么事情要发生的感觉。 午饭时,黑压压的云层散开,倾盆大雨终于落了下来。 陆痴不时地望着窗外,显得心事重重,浑然不觉自己筷子夹的菜滑到了碗里,直到裴昀喊了他一声:「陆痴。」 「啊?!」陆痴勐地回过神,筷子也掉了下来,他慌忙去捡,手微微发抖。 「你今天还去山里吗?」裴昀突然问。 陆痴迟疑了一下,「外面下着大雨」这句话在他舌尖打了个转,终究还是被咽了回去,他吞了吞口水,说:「去。」 「那一起去吧,」裴昀微笑,「我也要上山。」 七 裴昀撑伞走在前面,陆痴心神不宁地跟着。 「你之前说能帮我找东西,」裴昀边走边问,「你知道我要找什么吗?」 「不知道。」陆痴心不在焉地回答。 「我们在找一片羽毛。」 「羽毛?」陆痴终于回过神来。在险峻的山路上、杂草丛生的石缝之间找羽毛? 「传说世间最珍贵的东西,是『凤毛麟角』。我们就是在找一片凤凰的羽毛——只有找到九枚不同颜色的羽毛,大王才能恢復凤凰的样子。 「虽然她没心没肺,但凤羽和她仍然有着某种无形的联繫,所以,我们跟着大王的直觉走,她带路去哪里,我们就跟着去哪里。她带着我们来的第一个地方,就是陕州麋山。」 陆痴如听天方夜谭,茫茫世界,大海捞针,这样完全没有方向,也没有希望地找寻一样东西,真的有可能找到吗?又为何要去执意寻找? 「这些天,我也上山了几趟,」裴昀打了个哈欠,「发现你在山上做的那些记号,倒是很特别。」 「我……我只是为了不迷路而已。」陆痴眼神不自然地闪烁了一下。 「就算这么大的雨,你做的记号也没被沖刷掉。」裴昀俯下身来,抹掉石壁上的雨水,那些牢牢嵌在石缝间的小石头,组成了粗糙而简洁的图案。 「中午我去后院时,发现你的鸽子少了一只。」裴昀抬起头来,神态随意如清风,「那些鸽子并不是普通的鸽子,而是军营中传递消息的信鸽。你,是军营里逃出来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6页 陆痴脸色惨白,如遭雷击:「你……」 终于还是被发现了。 他才是逃兵。 裴昀站起身:「那天在衣橱里看到的衣服,虽然已经改装缝补过了,但仍能看出军装样式,那不是你爹留给你的遗物,而是战场留给你的遗憾吧。」 雨水顺着陆痴的脸上流下来,就像泪水一样。少年满脸愕然,踉跄后退……终于还是被发现了,那夜夜缠绕他的噩梦。 没错,他是从军营里逃出来的。 曾经他是陈留的侦察兵。那时他一点也不路痴,甚至,他比寻常人更清晰地记得每一条小路,每一处地形。作为唐军的侦察兵,在战争中,他就是军队的眼睛。 可是,当叛军气势汹汹袭来时,这双眼睛却可耻地临阵脱逃。 少年张了张嘴,话语如同鱼骨哽在喉咙处,每个字都令人疼痛艰难:「我……我不想做逃兵的!那时……我看到许多人从城头上坠落下来,叛军那么多,就像黑压压的云,根本抵抗不了!我只是不想死——那一瞬间我什么也没有想,我管不住自己的脚!我不想做逃兵的……我只是……」 泪水汹涌而出,他只是害怕,他也是普通人。他看到军队一溃千里,看到城池变成血肉的磨坊,看到尸体坠落如雨堆积如山,看到人间炼狱般的恐怖战场,求生的本能让他转身往后,拼命地跑。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侦察兵,就算逃走了也不会对战局起什么作用……他咬牙流泪这样安慰自己。 可是在无数的噩梦里,他反覆梦到血腥的战场,死亡的血盆大口吞噬了他的兄弟们,席捲了城中无辜的百姓。 唐军没有眼睛,没有出路,也没有退路。 从那地狱般的战场死里逃生,陆痴发现自己的人生也突然失去了光明和色彩,夜夜在梦里饱受折磨,让他甚至觉得,也许当初死在战场上才是最好的结局。 站在白日里明晃晃的阳光下,他如同行尸走肉,看不到方向,甚至,看不清自己。 也许是太过恐惧,也许是本能的排斥,从那之后,他对所有的路径记忆开始模煳,甚至连出门几步也会走错路。 直到在一个漆黑如镜的夜里,他冷汗涔涔地醒来,突然在泪水中矇眬看见月光。 少年瑟瑟发抖地抱住自己,他发现自己犯了巨大的错误……也许,他改变不了战局,也许,他是微不足道的一个,这些都没错,他甚至可以放弃勇气——但是,他不该放弃职责。 军人的职责与骄傲,是一寸山河一寸血,是永不屈服——不屈服于强权,也不屈服于自己内心的恐惧。 「你在山上做这些记号,」裴昀放目远眺群山,「如今唐军丢了洛阳,从陕州撤退时,要先抢占潼关,就必须走这条山路,如果没有人领路,在山中迷失了方向,就会让安禄山的叛军捷足先登。」 风雨交加,山河飘零。 「你那封信,既不是家书,也不是情书,而是写给唐军主帅的战报。你把地图和所有的标记附在信上,让信鸽把信传到军中。我说得可对?」 陆痴呆立在雨中。眼前这个人,早已洞悉了他的全部秘密与目的。他对战局与人心的判断,简直精准到了可怕的地步。 「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裴昀笑了笑,「和你差不多,从战场上逃出来的人。」 生死几度,长剑已旧,风雨满袖。 八 「走吧。」裴昀头也不回地说。 「去……去哪里?」陆痴惊疑地看着他。 「去迷谷。你今天不顾大雨也要上山的目的,不就是去迷谷吗?」裴昀微勾唇角。 陆痴一下子说不出话来,对方说得没错,麋山还有一处地方,他还没能成功地刻下路标——梦溪迷谷。 这处山谷最危险,不是因为道路狭窄难行,而是因为地势复杂。谷中小道纵横阡陌如迷宫,就算在正午,也很难分清南北。 陆痴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点点头:「我来迷谷有十几次了,每次都不敢深入,实在是辨不清方向,我一开始以为是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后来才发现不是,因为指南勺在这里也不管用。」 陆痴从怀中摸出一个画着方向刻度的方形盘,放在地上,上面的指南勺纹丝不动。 ——迷谷中究竟有什么秘密,让唐军的侦查兵无法辨识方向,连指南勺也失去了作用? 「到深处去看看。」裴昀迳自往迷谷深处走。 陆痴迟疑了一下也跟了上来。两人不知道走了多远,沿着弯弯曲曲的溪流而行,溪水之上雾气蒸腾如梦,两边遮天蔽日的林木阴森参差。很快,陆痴发现了地上的一个熟悉的记号——那是他刚才做过的标记。他们不知不觉,又到了曾经走过的地方。 他们在幽谷中迷路了。 裴昀俯身在溪水中查看,溪流湍急,雨水纷纷绽开如花,他摸到溪边的石头,指间沾了一些青色的粉末。 「……」裴昀沉吟片刻,「把指南勺拿过来。」 陆痴赶紧将指南勺递上,裴昀把指南勺拿在手中,那些石粉如有磁性,竟纷纷吸附在铁勺上! 「山谷的天然迷宫,只怕与这些石粉有关。」裴昀微微眯起眼睛,「石粉的磁性,不仅会让用来辨识方向的指南勺失去作用,而且,因为石粉沉淀在水底,溪水的流向并不遵循常理——不排除这里的溪水实际是逆流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7页 「逆流?」 陆痴大吃一惊,他在军中训练的侦查常识,在找路时沿着水流最可靠,所以他也沿着溪水找方向。此刻睁大眼睛仔细看去,溪水确实从稍低的地方缓缓回流到高处! 「溪水之上有浓雾,所以很难看清楚,水流的方向又不循常理,自然容易迷失。」裴昀慵懒的眼眸里渗出一缕明亮的光华,如同山涧峡谷沁出的清冷月光,那是面临挑战和危险时的信心,他直起身道,「跟我来。」 两人朝幽暗山谷深处行走,不知过了多久,陆痴已经累得快要走不动了,汗水和雨水裹在身上,衣衫仿佛有千斤重。这条路真的能走出去吗?无尽的幽暗与阴森,重复单调的溪水声,让陆痴觉得,沉重的不是湿透的衣衫,而是他心中的希望。 方向对吗?他不知道。能找到出路吗?他也无法回答。 也许走到尽头,才发现无路可走。陆痴艰难地挪动着步子,支撑他走下去的,从一开始的烛火般忽明忽暗的希望,最终变成了将军那白衣醒目的背影。 将军的背影修长,走在前面探路,脚步没有丝毫迟疑。 就在陆痴的眼睛再一次被汗水煳住时,突然见将军停住脚步:「那边像是出口!」顺着将军手指的方向往前看去,只见山穷水復的地方,露出了一线光芒,前路仿佛陡然开阔起来。 ——那是出口吗? 陆痴心头狂跳。 密林深处,可有出路;命运深处,可存眷顾? 这一次,他可以做到吗? 「上前去看看。」裴昀话音刚落,头顶突然传来古怪的巨响,陆痴一抬头,只见无数山石与泥沙纷纷滚落而至! 连日暴雨让峭壁上的山石风化松动,此刻碎石如雨,泥沙俱下,陆痴顿时如遭雷击。 来不及闪避,一个可怕的念头让他如坠冰窖,脸色骤然惨白—— 西面的窄道,曾经唯一可以直达潼关的近路,在这场暴雨中必然已成为死路。 山石塞路,唐军无法取道麋山,无法赶在安禄山的叛军之前抵达潼关了!他送往军营的信与地图标记,将成为一张无用的白纸。 他算尽了地利,却没有算到暴雨天时…… 突如其来的绝望,就像那天敌军如黑云压城时的颜色,铺天盖地,避无可避。那是强悍的死亡,要把他们这些凡人碾为齑粉;那是战争的狂怒,要将所有的希望吹散。 这是暴雨,是狂风,也是天意。 他改变不了什么,守不住国土,也守不住尊严。 陆痴呆立在原地,甚至没有意识到朝他头顶坠来的石头。 「闪开!」 突然,陆痴被一股强悍的大力一推,顿时扑倒在旁边。 耳边一阵剧痛,半边肩膀火辣辣地疼。四周轰鸣声如雷,不知过了多久才渐渐安静下来。 脸上流过热热的东西,陆痴用手一摸,是血。 如果刚才不是将军推他一把,现在恐怕他已经被砸成肉泥了…… 人呢? 陆痴环顾四周,溪水中横七竖八地铺着石头,并没有人影。他跌跌撞撞地爬起来,冲到溪流中大喊:「将军!将军!你在哪里?」 脚下溪水流淌着刻骨的寒意,四周安静如同地狱,没有人回答。陆痴一低头,只见一缕惊心的红色从溪边石缝间缓缓流出来,不远处露出半截雪白醒目的衣角。 「将军!」陆痴悚然扑了过去,推开一块大石头,只见将军被卡在两块大石之间,脸色苍白毫无生气,头颅下的雨水变成了浅红色。他……死了?陆痴用尽全力将他拖出来:「将军!将军!」对方却双眸紧闭,没有任何反应。 少年惶然跪在风雨中,手死死抓紧了地面上的泥土,痛苦地缓缓弯下腰去,满脸泪水地将头颅埋在泥泞里:「对不起……」 他做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可笑的自以为是,他做过一次逃兵,就永远都是逃兵,到头来什么用也没有……沉沦在黑暗里也好,迷失在噩梦中也罢,这么懦弱和愚蠢的他,根本找不到出路。他只会一次次跌倒在命运无常的掌纹中,甚至痛悔地失去朋友的生命,路险且长,暗夜无光。 这一刻,陆痴只希望自己能死在方才。 雨水像拳头般落在少年身上,一下一下都是剧痛,一滴一滴都是寒冷绝望。 「……你爹没教过你……头可断,身可斩,髮型不能乱吗?」 一个低弱的声音从旁边传来,陆痴缓缓抬头,难以置信地瞪大眼。 裴昀不满地皱着眉头,有气无力地说:「把那边的石头推开。」 眼泪顿时从陆痴眼中汹涌而出,在满是泥巴的脸上冲出两条沟壑,陆痴惊喜地扑了过去:「你,你没死?!」 「呸呸,怎么说话的你……」裴昀没好气地说,「我的髮型是不是乱了?」 「……」 「把那边的石头推开。」裴昀重复了一遍。 从陆痴的角度,看不出裴昀所指的那块石头有什么异样,但看到将军的脸色,他迅速爬起来,淌水过去用力把石头推开。 石头缓缓倾斜,石缝中一抹金色的光芒乍现,几乎将整条溪水映亮。 被压在石下的是一枚金色的羽毛,比寻常的鸟羽大一点儿,像是金子般的阳光打造而成。 陆痴俯身小心翼翼地将羽毛捡起来,掌中温暖柔软而明亮的鸟羽,被雨水打湿了有点沉甸甸的,仿佛金色的晨曦浓缩在这片湿润的羽毛上。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8页 「这是……你要找的东西?」陆痴愕然抬头,这个问题已经无需回答。 裴昀头上脸上都是血,沙哑的声音却漾起笑意:「那只二货凤凰,竟然真的和羽毛心有灵犀,校尉没有说错。」 雨渐渐小了,终于,一条彩虹挂在空中,山谷的浓雾散去,前方的路变得清晰。 陆痴扶着受伤的裴昀走出深谷,那片金色羽毛像燃烧的小太阳,又像希望本身,生机盎然地点亮了浑沌的天地。 他们走出了梦溪迷谷。 看到太阳钻出云层,陆痴捂住眼睛,突然有种想流泪的感觉,眼睛看到的远方,让人几乎要相信—— 野草永远不会忘记阳光,脚步也永远不会失去方向。 裴昀受伤失血很虚弱,陆痴扶着他,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虽然找到了梦溪迷谷的路,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山路被暴雨碎石堵塞,唐军无法走这里了。」 「……」裴昀突然问了一句,「唐军将领是封常清吧?」 陆痴下意识地点头:「是。」话一出口他才觉得不对——征讨大勃律国的安西节度使,大唐西北主帅封将军,这个人竟然随意直唿其名…… 他到底是什么人? 他如此年轻,看上去不过二十岁左右,陆痴参军也好几年了,从没有听说大唐军中有这样的人物。 「如果是封常清带兵,他仍然会走这条路!」裴昀眉头一抬,自信的光芒从眼底迸出,如同寒夜里划过夜空的流星,「前往潼关的路有好几条,但这是最近的一条。只要你的信送到了,他不会改变线路。」 「你说……什么?」陆痴愕然看着他。 「别人会择路,封常清不会,他这个人跟又臭又硬的石头一样,」裴昀耸耸肩,「别说一场暴雨了,就算是天降烈火刀剑,也改变不了他的决定。他会选险路——只要那险路尽头还有一线生机,他就会置之死地而后生!」 九 那个深秋发生的事情,就像奇蹟一样。 陆痴在家中焦灼地等待消息,不久后,封常清将军带兵走麋山险路,士兵用火药炸开堵塞山路的碎石,抢在叛军之前占领了潼关! 距离唐军占据潼关要塞和叛军赶到,前后不过相差几个时辰而已。 这是一场惊险的抢夺,兵贵神速,长安的门户守住了。 没有人知道,一个微不足道的逃兵,拯救了大唐军队。 而在陆痴家里,头上包着纱布的裴昀毫无气质地大唿小叫…… 「哎哟,痛,叶校尉你换药轻点!」 「我可是为了找羽毛才受的伤,我容易吗我!道谢就不用了,拿两片金叶子来就行了!」 「再拿点钱来买新衣服,再穿你那紧身的衣服,我会被勒得昏过去的……」 …… 叶铿然脸色难看得很。最高兴的莫过于大王了,得到了金色的羽毛,她骄傲地昂着头,臭美地对着门外的小溪踱着步子,照来照去。 而最忙的还是陆痴,他将衣物和吃的打包好,穿上了那件在陈留军营带回来的军装:「我会去潼关投奔封将军,国难当头,军中一定还有用得着我的地方。」 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 陆痴背起了行囊,裴昀和叶铿然也将继续他们的旅途。临别之时,陆痴几次回过头来,不舍地朝他们挥手。 叶铿然目送着陆痴的背影走远。 「叛军来势汹汹,战场上只怕九死一生,」裴昀双臂环胸,说出了叶铿然心中所想,「这条路不好走。」 「很危险吗?」大王在他们头顶盘旋。 裴昀漫不经心地笑了笑:「倒也不算最危险,至少他认得去路,或许还能找到归途。 「我们走吧。」 几人的身影在地平线上渐行渐远,成为小小的黑点。 什么样的路最兇险?并不是悬崖山路,也不是生死战场,而是一个人眼中迷失掉方向的时候。 只要你清楚自己要走向何方,再险的路,也敌不过你的脚步。 第4章 华清宫 万国笙歌醉太平,倚天楼殿月分明。 ——唐·杜牧《过华清宫》 一 雪天是汤泉宫的一个小宫女。她自幼无父无母,出生在白雪纷飞的冬天,十三岁被送入宫中,做了个掌灯的小宫女。 汤泉宫建造在骊山之下,传说周天子曾经给这里的温泉水取名「星辰汤」,泉水中仿佛揉进了万古清润的星辰之光,哪怕寒冬腊月也依旧温暖如春。宫殿北临渭水,瑶光楼、飞霜殿、芙蓉园……亭台楼阁如诗如画,四季景色美不胜收,几乎年年天子都会来游幸,有时还带着皇族亲眷与群臣。 和所有的小宫女一样,雪天在宫殿中是最不起眼的存在。不过,她有一个小秘密。 刚入宫的那个夏夜,她曾经捡到过一枚奇怪的羽毛。 那天,暮色四合,四周静悄悄的没有旁人,雪天提灯匆匆走在路上,突然看到迴廊的尽头,静静躺着一枚雪白的羽毛。 宫里聒噪的鹦鹉不可能有这么白、这么大的羽毛,像是一大朵白云遗落在人间,让冰冷的迴廊也明亮起来。 雪天好奇地上前去,捡起那枚羽毛,突然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谁在那边?」雪天顿时有些慌神,正想着如何应对,就在这时,她发现自己的手凭空消失了,然后是手臂,身体——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9页 她心头悚然跳动,怎么回事? 一个小太监疑惑地走过来,愣在原地揉了揉眼睛,随即左右四顾——刚才明明看到有人,是他看错了? 雪天一个大活人就站在他面前,他却看不到。 只见那个小太监举着灯照了照旁边的树木,狐疑地左右看了看,没见人影,双手发抖似乎有些惧怕。雪天壮着胆子,伸手在他身后拍了一下,太监惊悚回头,身后空无一人。 太监脸色惨白地发出大叫「啊——鬼啊啊——」什么也顾不得了,跌跌撞撞地狂奔逃命。 等人逃远了,雪天看了看自己的手,又摸了摸自己的耳朵,手还在,耳朵也在,就是连自己也看不见自己了。虽然她一直以来就是一个小透明,但实在想不到,有一天真的能变得透明! 月光如水在树梢嬉戏,仿佛一切只是光与影的游戏。 她怎么会消失的?雪天突然意识到刚才捡到的那枚羽毛不寻常。白色的羽毛,那样温润明亮,就像光本身。小宫女迟疑了一下,将羽毛扔到地上,然后,她发现自己的双手在暮色中缓缓显现——她又出现了。 这到底是什么鸟的羽毛?怎么会有这种力量? 雪天有点害怕,本来想转身就走,却终究还是鬼使神差地回来,从怀中摸出一方绢帕,小心翼翼地将羽毛包起来。忐忑地看着自己的双手,良久,她终于松了口气——这一次,她没有再次变得透明。被包住的羽毛,隔绝了光线,就无法再让人隐匿踪迹。 不知是否是雪天的错觉,她总觉得这羽毛仿佛有生命一般,被她揣在怀中,就像一颗温暖跳动的心脏。 汤泉宫闹鬼的传说就这么传开了。 太监们传得绘声绘色,说披散着头髮的女鬼,专从背后拍人肩膀,你要是回头,就会被勾去魂魄。偏偏当初撞上雪天的那个小太监运气不好,大概是惊吓过度,一不小心失足跌到池塘里,竟淹死了。于是女鬼的传说更加甚嚣尘上,胆小的妃嫔们竟不敢来汤泉宫,连陛下也命人做了法事,严令不准再传鬼怪之说。 再后来,雪天又悄悄用过那枚羽毛几次。 那种感觉很奇妙,你明明存在,却是透明的;你可以看见所有人,别人却看不见你。 仿佛被世界隔绝开来,又仿佛离世界从没有这样近过,她能清晰看到世界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她看到艷冠后宫亲切爱笑的武惠妃,私下里用皮鞭抽打宫女;看到古板的太监,转身收受外臣的金银钱财;看到胆小的胖厨娘,背地里在厨房偷吃红烧肉。说起来,那次厨房里还有一头待宰的乳猪,厨娘根本没看到她,可乳猪却警觉地乱动叫起来,绿豆小眼仿佛能看到她——很奇怪,动物比人在某些方面要敏锐得多,是因为人更多地依赖于眼睛所见的表象吧。那,人和猪到底谁更聪明?雪天也不知道。 她只知道,宫里有太多自以为聪明的人,也有太多如待宰猪羊般,身不由己的命运。 宫中的夜晚,繁星那么明亮,黑丝缎般的天空静静低垂。有时雪天一个人坐在屋顶上看星。故乡的星空比长安还要深邃广袤,丰沛的草木气息充盈在鼻端,好闻的味道就像是一首诗;兔子和野猪在草原上乱窜奔跑,没有这样严整的阶梯。 许多个夜晚,雪天还试着去找一个人,一个穿着青色常服的青年。可偌大的宫中,无数个日夜,她却找不到他。 二 直到又一个冬天到来,大雪纷飞,阶前一片雪白。 雪天在殿前掌灯,沐浴新汤的陛下与身边的人说了句:「天太冷,朕就不去议事殿了,让张爱卿过来,朕在这儿见他。」 雪天顿时有点好奇。常听宫女们说宰相张九龄是令长安春色也黯淡的美男子,是让陛下也头疼的直臣,那,究竟是怎样的人? 不一会儿,只听太监传话:「张相公来了。」 雪天悄悄抬起头,突然呆立在原地。怎么可能……?是他!来人侧脸净如清泉,神色静若深渊,一身宽大的紫色衣袍装饰着凤纹,腰间挂着鱼带金饰,一双玉管般修长的手,让奢华朝服也兀自清绝起来。 那人却没有注意到她,从容迈入殿中,朝陛下行礼。陛下笑了笑,就坐在池水中和他说黄河兴修水利之事。 君臣二人说的是国家大事,民生社稷,雪天听不懂,她也不敢盯着那人看,却止不住心乱如麻,他……不记得她了? 不知过了多久,灯烛也添了几回,只听陛下说:「爱卿,天寒雪冷,你也下来汤池中泡一泡。」 陛下的声音颇有兴致,那人的声音却清淡如泉:「臣不冷。」 「这样的天会不冷?」陛下的声音带着不满,不满中却又有关切,「你身子一向也不好,朕夜里召你来议事,若是让你冻病了,几天不能上朝,朕便是得不偿失。」 「这都是臣分内之事。」那人仍然是从容地说,「陛下,刚才说到哪里了?」 平时也有大臣来汤泉宫议事,但陛下对那人似乎格外怜惜,又好气又好笑地说:「朕刚才说,让你下来。」见他不答话,陛下故意沉下声音:「你再固执,朕就治你的罪。」 这话已是不容置疑的命令了,旁边的太监高力士适时将衣物呈了过来。那人苦笑了一下,只得褪了一身紫色凤纹官服,缓缓下到池水中。 这一刻,雪天整个脸都要烧起来,她不敢看,也不该看,但听到水声,她忍不住偷偷看了一眼。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0页 那人露出白玉般的嵴背,墨色的头髮浮在池水中,朦胧的水雾中人影绰约。 陛下饶有兴味地朝池外招了招手,太监立刻呈递过来玉盘放置的酒樽。只听陛下说:「爱卿,来,你尝尝,这是朕多年前命人在汤泉宫中酿制的美酒。」 本以为那样清雅的人是不擅饮酒的,谁知道这一次他却并未推辞,接过酒樽,一饮而尽,声音也如醇酒醉人:「谢陛下。」 「十年陈酿,朕想不出还能与谁共饮,专等你今日来。」雪花还在无声落下,池水中温暖如春。只听陛下心情极好地朗声大笑:「朕倒是想起当初突厥使臣带来美酒,看满座文臣武将就属你的模样斯文俊秀,故意频频朝你劝酒,想令你醉酒失态,谁知道朕的宰相千杯不醉?」 「臣也想醉。两国和谈,臣肩上有责任而已。」那人的话语从容清淡,沁人心脾。 「你总是这么认真,让朕说你什么好?」陛下笑品着美酒道,「这世间有趣、有味的事情多得很,不是只有朝务这一件,你总是这样严肃得一板一眼,举手投足间都是规矩方圆,不累?百姓说你是『谪仙』,可你说说,哪有仙人不随着性子来的?哪怕是偶尔随性一次。从朕当年见到你,你就是这样,从不曾见你醉酒失态,也不曾见你放纵大笑,更不曾见你贪睡误朝。不烦?」 君臣之间谈话如此随意,看得出相知之久。 「那天散席,臣回家也睡了整整一天一夜。」那人认真地回答,「臣缺席了第二日的早朝。」 「你啊你!就这一次,你还记得比朕都牢。」陛下笑骂。 那人微笑轻咳一声,言归正传:「黄河水利是民生大事,汛期多有危险,不可不从国库拨备提前加固,早做准备,请陛下恩准。」 陛下不回答他的话,却答非所问:「爱卿,你说这酒的滋味如何?」 「初尝温润,回味甘冽,倒有些许霸道。」 「爱卿就像这酒,朕初尝时觉得温润,这些年来相知渐深,才发现你霸道得很。」陛下将酒缓缓饮尽,「朕的兄长患风湿腿疾,隆冬苦寒,你不同意朕替兄长修行宫,却要兴师动众去加固黄河水利,只为了那万分之一的风险。地方刺史已经考察过,就算今年不修也无大碍,你却再三奏请,固执要修。要是朕不答应呢?」 「江山社稷,百姓安乐,臣不敢赌万一。」那人神色郑重,洁白面孔让砌在池中的汉白玉都失了颜色,「陛下是明君,君为轻,民为重。岐王殿下身患风湿,陛下大可以将殿下接入汤泉宫中疗养,不需要劳民伤财,另建行宫。」 「你这是吃准了朕会答应?」陛下冷哼一声,看了那人一眼,「朕要是不准,你还会在这样的雪天来上奏吧?你再来,朕却没有酒了。」天子眼中威严渐渐化为笑意,摆了摆手:「实在被你烦得够了,准了。」 那人由衷地微笑,自池水中站起来行礼:「谢陛下。」 「这酒朕很是喜欢,还没有取名字,」陛下把手中酒樽放到玉盘上,以手背轻叩玉盘,突然想起了什么,「你也尝过了,给这酒取个名字如何?」 那人略一沉吟,抬起眸子:「就叫『醉太平』吧。」 「醉太平?醉太平……好名字!」陛下回味片刻,击掌叫好,君臣对视一眼,都开怀而笑。 ——这世间,还有什么滋味比太平更为甘甜? 凤池清响,盛世佳酿;君臣同心,四海安康。 原来,这就是大唐。 三 这晚雪天辗转反侧睡不着,睁着眼睛数着星星。 那件事,他真的不记得了吗? 凤凰池,鲤鱼灯……终于朦朦胧胧入睡。梦中,那人长身静立月下,眉眼清淡,将一盏灯递给她:「灯还能用。」梦中,山川都静止下来,只有波光在心湖轻轻涌动。那盏灯,将她的夜照亮。 天色微曙时,雪天揉着眼睛醒过来,新的一天和以前的每一天都没有区别,却又似乎和以前的任何一天都不同。她抱膝坐在床上,西天还有繁星点点,可,哪怕是骊山温泉倒映漫天繁星,又怎么比得上那人眼底的朗月星辰? 「雪天,还愣着干吗?」身边的小宫女大声提醒她,「快来不及了!」 「来……来了!」 这天雪天跟着同伴如往常一样来到汤泉宫掌灯,心中却悄悄多了一份期待,今日……他还会来吗? 这一日陛下没有来,那个人也没有来。 一整天,雪天都怅然若失。 第二日,陛下没有来。 第三日,陛下带着美艷不可方物的武惠妃来了。 第四日…… 第五日…… 接下来的许多天,他始终没有来,雪天心中失望,却捨不得断了念想。直到冬天快过完时,终于有一日,雪天提灯走在路上,迎面看到武惠妃一行施施然走来,武惠妃身边还有个水墨画般动人的美人,以及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 少年神态潇洒狷狂,雪天认识他,正是陛下最顽劣的儿子,光王李琚。 只听光王不停地搓着手,大大咧咧地对美人说:「姑姑,怎么这么冷啊,快冻死琚儿了!」 美人对少年的撒娇视而不见,眸光柔和宠溺,却也静如落花古井。 姑姑?原来眼前难得一见的美人是陛下的幼妹霍国公主,听说曾经嫁过人,可驸马不幸过世,一直没有改嫁。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1页 「姑姑喜爱桃花,等到三月开春,这满园的桃花开了,琚儿给姑姑摘去!」少年意气飞扬。 冬日阳光照在几人身上,武惠妃也是艷光四射的美人儿,盛装之下更是夺目,可站在公主身边,也显得黯淡。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公主的脸,雪天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像有什么东西在脑子里一闪而过,却抓不住。 这时,不远处传来喧譁声,看到一个小太监满头大汗地匆匆路过,甚至来不及朝几人行礼,光王少年心性,好奇心重,一把将小太监拉住:「那边出什么事了?怎么那么吵?」 「陛下和张相在前殿议事,争执起来,张相突然晕了过去,陛下正在传召御医……」 少年脸色一变,急了:「那你还不快去!」 「……」小太监看着自己被光王拉住的手臂,满脸叫苦不迭,光王这才意识到是自己拉住了人家,松开了手:「赶紧去!」 小太监嘴里说着「是」,一熘烟地去了。 光王也顾不上抱怨天冷了,急忙朝霍国公主行了一礼:「姑姑,恕琚儿先行一步!」 霍国公主的眼底眸色微微一变,像是最深的古井,蓦然泛起一缕波澜。 细雪从清晨飘到黄昏。 这一整天雪天都过得心神不宁,心头纷乱如麻,铜壶漏刻点滴都是难熬,好不容易到了晚上,宫中寂静下来,雪天失魂落魄回到住处,突然想起了什么…… 羽毛! 她竟然忘了还有那枚羽毛! 她要用那枚羽毛……有了羽毛她就可以隐去踪迹,去看他了!雪天几乎是不假思索地朝枕下摸去,却发现不对。她将枕头翻过来——羽毛不见了! 明明还用绢帕包好放在枕下的羽毛,不知何时竟然不见了。 雪天急得额头渗出汗珠,羽毛怎会丢失呢?为何偏偏在这个时候丢了?想去见他的愿望如此迫切,简直在她心里生了一双翅膀,随时都要冲出胸口。 旁边的小宫女随口问:「雪天,在找什么呢?」 「……」雪天失魂落魄,心口都被漫天风雪堵住,又有一点不甘心的火焰灼烫,几乎要在胸口灼出一个洞来。 几个在前殿侍奉的宫女正悄悄议论白日殿上发生的事情。只听其中一个小声说:「今日张相公的胆子实在太大了,那样冲撞陛下……」 雪天蓦然抬头,手心汗湿,紧张地望向她们:「后来张相公怎么样了?」 说话的宫女看了她一眼,似乎是意外一向不多话的雪天难得参与她们的八卦,又看了她一眼:「张相公的身体一直就不大好,太医说是急怒攻心才会突然晕倒。太医金针诊治后,说要好生调养,不能再劳心劳力……」 「我看陛下很担忧张相公,以为龙颜震怒算是过去了,可惜后来又来了光王殿下。」 「怎么回事?」 「光王一进来看到张相公的样子,就发火了,朝陛下说话那个沖的……火上浇油,陛下的脸色简直可怕,气得把奏摺全掀翻在地上!」 雪天曾经听说过光王和兄长被人陷害,差点被陛下斩杀,是张九龄直言进谏,才终于查清案情,洗清了几位皇子的冤屈,所以光王对那人格外敬重。 听到这里,有人突然想起了什么,问了一句:「今日陛下和张相公到底是为何事争执?」 「听说是为了那个什么安禄山的事。」 「安禄山?那个胡将啊!我在汤泉见过他,腰只怕有这么粗——」宫女夸张地把双臂用力张开,比划着名,「圆得像球一样,可好玩了……」 「哪儿来那么大的球?那是拼命吹过气的球吧。」 宫女们顿时嘻嘻哈哈笑成一团。 安禄山讨伐契丹失利,按军法应该处死,幽州节度使张守珪与安禄山交好,将安禄山押送到长安,上书朝廷请求免除一死,张九龄不允,下令处斩[1]。处理军务是宰相的职责,这件事原本不该惊动天子,可是阴差阳错,批阅的文书被李隆基看到,然后便被扣押了下来。也许这便是命中注定,让安禄山在绝境中又逢到一丝生机。李隆基爱惜将才,捨不得杀,想留安禄山一命,让他以后将功补过。 「反正陛下和张相公也不是第一次争执……只是小事吧,陛下气过了就好了。」 军国之事,在小宫女看来总是乏味的,宫女们八卦嬉笑完,就各自去睡觉了,雪天却彻底失眠了。 四 事情并没有平息,相反,接下来渐渐闹出了更大的风波。 陛下执意要赦免安禄山的死罪,中书省拒不奉诏。御史台监察御史杜清昼上书附议,请求处死安禄山;光王指责陛下忠奸不分,称安禄山有狼子野心,令陛下勃然大怒,当场将光王拖下去杖责二十,光王惨叫哭喊的声音远远都能听到…… 眼见事情越闹越大,陛下盛怒之下将杜御史革职,下令将光王投入大狱。 一时间,朝堂上噤若寒蝉,文武百官无人再敢出声。安禄山虽然只是个边将,但很得圣宠,渐渐的,力保安禄山的奏摺多了起来。 许久没有宰相张九龄的消息。有说他在养病的,也有说他被陛下禁足在府中的。 冬日很冷,宫中的青石台阶都结着冰。 这天,雪天在打扫时意外地发现,床底有一团白色的东西,她惊喜地把东西拨弄出来……竟然是那枚羽毛! 包着羽毛的白色绢帕不知何时滑到了床底,蒙了厚厚的灰尘,雪天心疼地捡起来把灰掸掉,指尖触到绢帕上的一枝桃花。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2页 小宫女悄然将绢帕拽紧在手心,这方绢帕,是雪天第一次见到那个人时,从他身上掉落下来的。那时他穿着青衣常服,没有紫袍凤纹的尊贵,只像一个寻常失意惘然的俊雅年轻人,眼眸里蒙着雾气,整个人也带着谜团,让雪天看不清,看不透,却那样地渴望看个究竟。 这一次,她终于可以去看一看,去看他现在可好? 宫外黄昏已至,脚下的长安城像蜷伏的勐虎,危险而新奇。 没有人看得到雪天,她也看不到自己。那片白色的羽毛,就像雪原隐藏了万物,将她藏匿在光影之中。 残阳下的道路宽广人稀,雪天匆匆赶路,就在她远远能望见坊墙上的乌头门时,突然听到哒哒的马蹄声,一个幂篱遮面的女子翻身下马,冲上前焦急地敲门,身影十分熟悉。 那竟是……霍国公主? 过了一会儿,门打开了,不知道公主说了什么,僕人似乎迟疑了一下,两人又低声交谈了几句,僕人终于侧身请她进去。 趁他们说话的时候,雪天也悄悄来到了门口,没有人看得到她,在僕人关门之前,她也悄悄跟了进去。 走廊的光线昏暗,公主的幂篱被清风掀起,看不清神色,但急促的步子难掩忧急。 僕人将公主领到一间厢房前面,叩开门,只见那人半躺在床上,苍白的脸色是从未见过的荏弱,几缕髮丝搭在汗湿的颈脖上,竟像是刚刚退烧的模样。 雪天的心顿时疼得揪了起来。这些日子不见,他竟然清减至此。 「求丞相救琚儿一命!」公主双膝落地跪了下来。那人一阵咳嗽,朝旁边的僕人说:「快……把公主……扶起来……」 等他缓过来,抬起咳得水雾蒙蒙的眸子,分明是病弱苍白容颜,眼底竟有令人不敢逼视的威仪:「光王殿下出什么事了?」 公主满眼泪水:「琚儿被投入大狱已经三日,他在狱中冒死托人向我传递消息,说刑部对他施以酷刑,」她说到这里,猝然惊痛打住,泪水大颗大颗滚落下来,「这孩子是我看着长大的,他年少气盛,落到李林甫手中,只怕性命不保……」 刑部大多是权臣李林甫的人,而李林甫与武惠妃交好,极力扶持武惠妃的儿子寿王,曾经陷害太子和光王,试图将三个皇子置于死地。 听说多年前,霍国公主的驸马与刚出生的幼子获罪被流放到岭南,都死在岭南,没有再回来。 ——如果公主的孩子还在,或许也和光王一般大的年纪? 姑侄之间的感情那样好,只怕胜过许多亲生儿女。 那人没有说话,扶着床站了起来,在僕人担忧的目光中把朝服穿上,一会儿汗水就将紫衣浸湿。 「郎君这是要……?」僕人愣了。 「去刑部。」那人微微喘了口气,「替我备马。」 「可是宫中来宣过旨,没有陛下的吩咐,郎君不可踏出府中——」僕人顿时慌了神,「违抗圣意只怕会触怒龙颜……」 那人笑了一下,笑意清冷高远如月华,又带了一丝傲然。 「陛下一意孤行,我又何惧生死祸福?」 泪水顿时从公主眼中涌了出来。她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原本坚定的神色也随着泪光微微动摇:「你……」 安禄山之事已致君臣不欢,帝王猜忌,如今她的相求,可是要将他逼上绝路? 「光王之事,全因我要杀安禄山而起。」那人脸色带着苍白病容,深深凝视眼前的女子,声音温和,「少年热血可贵,我必以命相赴。」 霍国公主无声流泪,良久,只听她极轻哽咽地说了一声:「多谢。」 府邸门外,马匹一牵来,那人便翻身上马,只见有个声音在后面喊他:「丞相留步,丞相留步……!」 那人并不理会,策马闯入血色黄昏。 雪天不会骑马,等她赶到,那人已经牵着少年的手从刑部走出来。 在刑部大狱里发生了什么,雪天不知道。雪天只知道,他说过四个字,以命相赴。 他的脸色苍白得仿佛随时会融化的雪,乌黑眸光却比夜色更宽广,让人看到就会心安。本来桀骜如小鹰的少年脚步踉跄,身上血迹斑斑,满是伤痕。 霍国公主正焦急地等着他们。 「姑姑——!」光王哭着冲过去,霍国公主紧紧握住少年的手,只是惊喜流泪。 「丞相又救了我一次。」倔强少年扭过头,眼里满是波光。 「殿下快长大吧,」那人虚弱地微笑,「长大到能保护自己。」 光王露出羞愧的神色,眼瞳里却有倔强的火星迸溅:「这些天我一直在想,为何丞相批阅的文书会落到父皇手中?为何安禄山总是能揣度到父皇的心意?这未必是巧合。」 少年的声音虽然不高,但在夜色中听来锋利如剑。光王能文能武,有勇有谋,是皇子中极出色的一位。 「安禄山只怕在朝中和父皇身边安排了许多眼线亲信,丞相行事光明,却也不能不防小人暗中算计。日后我羽翼丰满,朝堂之上定要护丞相毫髮无伤。疆场之外,定不忘今日之辱,将那些奸臣贼子尽数杀了。」 那人一怔,仿佛看着少年想起了别的什么人……他止不住咳嗽起来。 推开少年惊慌的搀扶,他摆了摆手,凝视着对方:「阴谋诡计不足取,生杀予夺乃是天子大权,殿下若是如此口无遮拦,只怕还会惹来杀身之祸。」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3页 「可是……」 「劝谏陛下是臣等的职责,殿下不该卷进来。」张九龄打断他,中气不足的声音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殿下虽然年少,但也当严于律己,勤学向上,这才是殿下对陛下的孝道。」 「……是。」敢在大殿之上与天子据理力争的骄傲的少年,竟然不敢再辩驳,终究低下了头。 张九龄的眸子似山谷春日的雾气,清丽朦胧如诗,带了些悲怆的温柔。 那天,雪天凝视着他,他凝视着远方。 他目送霍国公主和光王策马在雪地里渐行渐远,独自站在风雪中,像是化成了雕像。 雪下得那么大,小宫女仰着头,任由雪在脸上融化。 你有没有想过把雪接入胸膛?你有没有爱过一个绝不可能的人? 你就站在他面前,但你是透明的,他看不见你;你的目光就停留在他身上,不捨得片刻离开,但他永远不可能感觉得到。 纷飞的大雪中,视线渐渐被泪水矇眬,雪天突然意识到当初第一眼看到霍国公主时,那奇怪的感觉从何而来了—— 当时,她看到了依稀有两三分相似的轮廓,就像看着铜镜中的自己! 虽然没有那样的美貌、那样的身份、那样的裙裳,但纤细的下颌与眼睛真的有那么一点点相似。年少时的公主是什么模样?也是懵懂迷煳像她当日一样吗?所以,当日那人的视线才会落在她脸上。 那一眼,并不是在看着她啊,只是在看着红尘中的一个美梦罢了。 她承接了那原本不属于她的一眼凝望,从此,思念如荒草,野火烧尽仍在心间生长,一次回眸一生不忘。 不知过了多久,雪地里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丞相,不好了丞相……」 来人正是此前在府邸门口大喊「丞相留步」的官吏,那时,雪天只当他是陛下派来监视的,此刻却见他满头大汗附在那人耳边说了一句话,那人的脸色骤然苍白,身子勐地一晃,仿佛立刻就要倒下去,所幸被官吏用力扶住。 「什么时候的事?」 「就在丞相前来刑部之时……」 「马上去章台。」 发生什么事了?雪天心中涌起不详的预感。 五 哪怕早有心理准备,看到眼前的那一幕时,雪天仍然惊恐地捂住嘴。 这里是醉生梦死的章台,也是脂粉嫖客的混乱之地。一个少女满身鲜血躺在神色麻木的少年怀里,鲜血流了一地,少女显然已经死去了,衣衫不整,双眼不瞑目地睁大。 少年身上和手上都沾着鲜血,没有哭,只是木然地目光空空地望着前方,紧紧抱着那再也不会醒来的人:「姐姐……」 「辰儿!」张九龄惊痛地喊了一声,整个人都在发抖,「怎会……」 杜辰是张九龄的学生,也是御史台监察御史,行事刚直不阿,有其师之风,多次上书请求处死安禄山。此刻少年却满脸溅着血,仿佛从地狱中走出来的恶鬼。 杜御史唯一的亲人,就是他的姐姐。 就在两个时辰前,几个胡人掳走了杜姐姐加以侮辱,少女不堪受辱,触柱而死。 而那时,张九龄正在刑部大狱营救光王。 那人快步走上前去,看着眼前的惨状,眼底波光被残酷绞碎,他颤抖地朝少年伸出手,却被勐地推开! 这一推如此用力,张九龄顿时也跌坐在血泊中,少年眼神冰寒地死死盯着他:「老师,你来晚了。」 「对不起……」张九龄脸色苍白如死,忍不住勐烈地咳嗽,「我不知道……」 「呵,姐姐只是卑微的人,当然不配让你相救!若不是你执意要杀安禄山,若我不是你的学生,姐姐就不会遭遇这样的无妄之灾!」 少年御史的声音那样平静,绝望的怒火如同刀刃,令人肝胆俱碎。 张九龄唇齿微张,一口鲜血顿时染红了衣袖!雪天焦急地几乎就要冲过去,却不敢……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压抑地咳嗽,胸膛剧烈起伏,看着血丝从他唇角渗出来,仿佛那些话如同刀子把脏腑全部搅碎。 「从今以后,我不会再走你告诉我的那条路。」杜御史抱着少女的尸体,踉踉跄跄地站起来,「我会用自己的方式,活下去。我会用自己的方式,。」 少年决绝地转过身去,一步步走入黑暗,再也没有回头。 「丞相!」 旁边的人架住他颓然倒下的身体,那人的唇色白得可怕,双颊却泛起不正常的红,仿佛正有火焰在他身体里炙烤。他虚弱地强撑着吩咐:「你们……去跟着辰儿……绝不能让他有任何差池……」说完这句话,他的头朝旁微微一侧,陷入了昏迷。 这一夜丞相府中人进人出,灯火通明。 御医来了好几个,都是满头大汗,丞相的病情来势汹汹,旧伤新疾一齐发作,冰敷的毛巾不断传递上来,御医用金针刺穴保护心脉,人仍然不见清醒,高热也丝毫不退。 雪天站在床边,看到御医们焦急的神色,听到「病危」的交谈,她突然恐惧地俯下身来,任由自己放肆地紧紧地抓住他的衣袖,仿佛要阻止他离开! 不会的!怎么会…… 他怎么会死?他怎么会走?他只要站在那里,就像永不会改变的青山与苍穹,袖手从容。 就算她老了,白髮苍苍,就算她死了,颜骨俱枯,他也还是最初的清风月华……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4页 六 最初的那一次相遇,在上元灯节。 宫里热闹非凡,在无人注意的角落里,小宫女雪天悄然提着一只鲤鱼花灯,朝一处人迹罕至的地方走去。 月下池水清波荡漾,廊下红梅暗香写意,空中的月亮那么圆,那么大,银子般的光辉像冰雪草原铺展在苍穹之上。雪天光顾着抬头看月亮,一不小心撞到了人,手中的宫灯也掉落在地上! 「对……对不起!」雪天慌张地道歉,一抬头,却突然闭上了嘴。因为她发现,人比月亮好看。 年轻人穿着青色的常服,目光落在那个鲤鱼灯上,随即移到她脸上,停留了一会儿。 雪天心中莫名紧张,她这才发现,自己初来乍到,对路不熟悉,不知不觉竟来到一处陌生的地方。 这人是谁?这是哪里? 在她愣神时,只见对方俯身将那盏灯捡起来,人影被夜色剪成了一幅画。 他将灯交到她手上,月华沉吟在他的眉眼间,那样精緻又那样淡泊:「灯还能用。」 「谢……谢谢。」雪天红着脸道谢,终于鼓起勇气问,「我迷路了,请问,你知不知道这里是哪里?」 「这里是凤池,到花灯池朝南走。」对方的声音也很好听,温和而疏离。 凤池? 雪天这才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脸色顿时发白。从南北朝以来,宫中禁苑有池沼名为「凤池」,设立掌管机要的中书省,而当今陛下为了方便处理政务,在汤泉宫也照样设置了凤池,那是机要之地,只有中书门下大员才能进入。 她一个小宫女误闯凤池是重罪,会被打入掖庭,甚至杖毙的。 这人是在帮她,他迳自转过身去,便是放了她一条生路。 「等等……」雪天感激地脱口而出,突然鼓起勇气,提着鲤鱼灯小跑着跟上他。 对方停住脚步,问:「还有事?」 「我可不可以再问一下,南是哪边?」 「……」 那人走在前面,雪天跟在后面,看着他的背影,雪天心口突然怦怦直跳……爱情的火花,都是在某一个时刻,在不确定中突然爆发的,就像在灵魂的黑夜中行走,突然看见火光,你不知道它何时会燃起。当它真正燃起时,你却有更多的忐忑和不确定。当一切确定,一切尽在掌控,一切稳有把握,就只有石头,不会似火焰那么虚无缥缈又滚烫。 他是什么人? 能来凤池,必然是青年官员里炙手可热的人物,他是新晋的翰林学士? 这些她都不敢问。 很快,就能远远望见芙蓉楼与花灯池了,雪天从没有觉得,宫中的路这么短过。 那人朝她点了点头,便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雪天怔怔看着他的背影许久,才发现地上有一块绢帕,是从他身上不小心掉下来的。人已经走远了,雪天将绢帕捡起来,上面画了一枝桃花,灼灼颜色燃痛人眼。 月影碎在池塘,把雪天心中小小的疑问也打碎成无解的谜题,再化成涟漪一圈圈扩散在心头。 后来,雪天在宫中见过许多的官员,却没有穿着青色常服的青年。 那晚的池水,迴廊与月光,总在梦中出现。雪天梦到他将鲤鱼灯交到自己手上,说:「灯还能用。」他的目光在她脸上停留的那一瞬……微微的惘然与心痛,仿佛浓雾里盛开的红梅,风雪也无法淹没,直要融入这痴妄红尘。镜花水月的错觉,如同一生一世。 再后来,雪天听到池水中传来清晰而温和的声音:「江山社稷,百姓安乐,臣不敢赌万一。」 再后来,听到他虚弱而肯定说:「少年热血可贵,我必以命相赴。」 她明白自己的心意痴妄,知道那月下青衫只是过往。可眼眶却有热意涌动,唿应着那最初的声音,梦中的模样。 七 「不要有事,不要有事……」雪天在心中拼命地喊,眼泪止不住地滚落下来。雪还在纷纷扬扬地下,灯烛拼命地燃烧,烛火如希望忽明忽灭。 到了下半夜,那兇险的高热终于渐渐退了下去。 御医们惊喜地写了方子让人去熬药,府中一片喜极而泣。始终站在床边的雪天凝视着那人,他的双唇仿佛覆着一层薄霜,苍白而冰凉,闯过了生死关头,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她突然俯身轻轻吻上了他的唇,要给那冰凉的唇瓣渡上温度。 这是平生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 没有人看见,也没有人感觉得到,她是透明的,就让她放肆这一次。 她吻了上去,却只吻到滚烫的泪水。 他在昏迷中流泪,为那来不及阻止的悲剧,为那无法弥补的愧疚,为那转身走进黑暗不再回头的少年。 一个人的肩膀能承担多少重量,一个人的胸膛又能容纳多少爱恨? 家国天下,爱恨离别,那些沉甸甸的东西压上来,就像雪压上了树枝。有些人习惯于孤高地站立,挺直嵴背默默地承受,直到那重量将自己折断。 陛下对他,毕竟是不如从前了。 这次的病情如此兇险,陛下也并没有差人来问一句,多年君臣情分,如同凤池中的水,虽然深邃宽广,但也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那人一再顶撞陛下,一再忤逆圣意,只怕陛下怒意难消,猜忌渐生,而君王身边,从来不缺见风使舵、落井下石的人。 一旦疏远,就会越走越远。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5页 他的门庭渐渐冷落下来。雪天不需掌灯当值时,就悄悄隐身前往他的府邸探望他。 许多次,她只见他笑过一次。 那天冬阳温暖,有人来送了一封书信,他展开来,细细读完,露出了多日来难得一见的微笑。 那样的笑容,看得雪天的心都要化掉了。 究竟是什么事情能让他笑?雪天忍不住好奇地凑过去,只见信上写着:老师,陇右的羊肉味道极好,边境太平无事,我白日练剑,晚上打牌,被羊肉汤餵胖了几斤。长安冬日冷,老师当心御寒保暖。昀儿上。 原来是他的学生裴昀。 雪天听说过,他有两个学生,一个是当年考中状元的杜御史,还有一个考中了探花,却不愿在朝廷为官,去了陇右边关。 他将信仔细地又看了好几遍,提笔写回信。 回信写得很长,俊逸的字迹,力透纸背地写满了两尺纸卷,到最后似乎想起了什么,又加了几句:我身体安好,勿挂念。如今大唐与吐蕃议和,边境安宁,当以两国百姓为重,珍之惜之。 那驰骋边关的少年,来日会成为一方名将吧?他的学生,自然是不俗的。雪天虽然没有见过当日打马过长安街的探花郎,心中也忍不住微笑。 最后,只见他将探花郎的来信仔细地装到一个新的信封中,封存好,在信封上写下—— 霍国公主亲启。 雪天一愣,为何他要将学生寄来的信,转交给霍国公主? 有大胆的念头在脑子里骤然闪过,却不敢确定。 久病未愈,他的脸色被雪景衬得更为白皙,负手站在窗前,像是在望着远方,又像是在思念过往。 这一瞬间,雪天突然想到——霍国公主的驸马也是姓裴的。 ……也许,当年公主的孩子并未死在岭南,而是成为了他的学生!而后,得他悉心教养而今金榜题名,驰骋沙场。 公主、驸马与他,几人之间又有着怎样的故事? 这个答案,雪天永远都无法知道了。 哪怕在此后唯一的一次擦肩而过,她也没能鼓起勇气和他说一句话。 那天清晨,曦光温润,雪天远远看到熟悉的人迎面走来,顿时心跳如擂鼓。 虽然她悄悄去看过他许多次,但都是隐身的……就这样毫无遮蔽地相遇在阳光下,这还是第一次。 两人擦肩而过时,那样通透如水的人,目光一扫,仿佛在这个小宫女忐忑的眼底看出了秘密,露出微微诧异的神色。 想起那个吻,雪天整个脸颊都要烧起来,羞愧着急得快要转身就逃,怕他真的看出了什么,怕他真的认出了什么。 可那人的目光只在她脸上停留了片刻,就移开了,任由她从身边走了过去。 如释重负的同时,雪天心里却浮起一股难言的失落……他没有发现,他永远也不可能发现。 八 第二年春天,那人就要离开长安了。 陛下有了新的宰相李林甫,听说与安禄山等将领也是极为投契的,那人的孤高就显得多余。 朝堂之上,疆场之外,善恶纠缠,生死无常。他这样的性子,终究是无法常伴君王身侧的。 听到消息的雪天赶去驿站,有寥寥几人在与他辞别,他的风度高华如昔,将远山近水都站成了风景。 他与前来送别的人说珍重,神色云淡风轻。突然之间,雪天觉得这时的他美好得令人不敢逼视。 山高水阔,男儿立于天地间,一身坦荡清澈如云。名利宠辱,不过脚下尘土。 等人都走了,雪天又跟着他走了几步,恋恋不捨,他牵马而行,突然朝着空无一人的身边说:「多谢你。」 雪天勐然怔住。 「虽然不知道你如何做到的,但这些日子陪在我身边,今日又来送我一程,有心了。」那人绝不可能看到雪天,但他的目光有种穿透力,仿佛能穿透滚滚红尘的虚妄,直抵人心。 「你……知道我?」雪天呆立在原地,脱口而出,脸红如烧,一时间忘了那人根本看不到她。 「一开始不知道你是人是鬼,后来擦肩而过,才发现是你,」他温和地说,「气息错不了。」 她可以隐藏行迹,却隐藏不了气息。 雪天突然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侷促地站在他面前,连手脚也不知道该怎样放了,全然忘了此刻自己是透明的。 那人微笑:「现在找得到南了吗?」 「……」雪天破涕为笑。她张了张嘴,还有千言万语要说,最终却只说出来一句,「你……多保重。」 「多保重。」 直到那人的身影渐渐消失在远方,雪天这才想起来,这些年来她竟然没有告诉过他,她的名字。 「我叫雪天!」她挥舞着手臂大喊,不管他能否看到,不管他能否听见,大声喊,「我叫雪天——」眼泪止不住地流了满脸。 初雪般的爱情,或被阳光融化,或被时光隐藏。 被隐藏在宿命和时光深处的,还有一个……她不敢告诉他的秘密。 初相见时,她不知他是大唐宰相,那时的小宫女迷路是真,却并非懵懂误闯凤池。 她是很多个平凡宫女中的一个,无父无母的,在幽州为安禄山收养,悄悄送入宫中。在这宫殿之中还有多少像她这样的少女,雪天不知道。但她知道,正是因为有了她们这些看似卑微的棋子存在,随时传递消息,安禄山才能将天子的喜恶摸得一清二楚,每每能投其所好,让龙心大悦;也正是因为她们的存在,安禄山才能一次次占得先机,死里逃生,化险为夷。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6页 在宫中的许多个日夜里,她手中掌着灯,却不知光为何物。 也许是命中注定,她遇到了他。 眼看他与陛下君臣失和,眼看他最终离开长安……她终于发现,对与错,正与邪,光与暗,一直真实地存在,存在于世间,也存在于人心。 那些森冷的欲望,骯脏的手段,阴暗的筹谋,绝望的泪水,残酷的背叛,并不是世界的全部。还有光明的人心,宽广的襟怀。还有那样一类人,站立在阳光下的姿态那样坦荡高华,竟不屑于黑暗中的手段。 或许,雪天爱上的,是飞蛾扑向火的温暖,是身处黑暗角落的人对光的痴恋嚮往。 ……她第一次觉得后悔。 华清宫中有多少泪水,没有人擦拭得干净,有多少是非与对错,没有人能辨得清。 那人离开了长安之后,雪天的日子就荒芜起来。像是一幅画突然褪了颜色,再没有期待与喜悦,也没有心痛与悔恨。 她在宫中日復一日地当值,没有再传递消息,只任时光一年年过去,守夜雨、等春回、听鸣蝉、望秋霜,一年又一年。 很久没有看到武惠妃,陛下又带了更美艷的杨贵妃前来华清池,偶尔,也会宣大臣来华清宫议事。汤池中仍有红颜的脂粉香气流溢,朝堂之上仍有紫袍的权贵如过江之鲫,人来人往,似乎什么都没有改变。 直到有一天,她听到陛下突然怅然嘆息:「这些公卿,怎么没有一个比得上当年张卿的风度?」 雪天看了一眼威严的帝王,那么高高在上的人,也有了白髮,眼神充满怀念。 再没有那样一个人……开元二十八年,那人过世了。 绝世的美玉,若是谁一生能遇到一次,便是造化。若是失手将那玉打碎了,世间谁也找不到第二块。 哪怕贵为天子,也是一样。 多年后,盛夏降雨不断,中原几处州郡发了大水,朝廷从上到下都措手不及,幸好堤坝在数年前提前加固过,否则几百里地都会受水灾,千家万户将流离失所。 陛下想起了那人来,突然吩咐太监:「给朕去取一坛『醉太平』来,当年朕和张爱卿一起喝的。」太监回禀:「圣上,那酒已经喝完了。」 原来,酒已经喝完了。 九 天宝十四年,安禄山自范阳起兵,气势锐不可挡,一路势如破竹打到潼关。当日陛下执意赦免的胡将,终究挥剑反叛。 次年。六月八日那一夜,许多年后仍然是长安百姓心中的噩梦。那一夜,烽火台的平安火没有燃起。 潼关失守,长安门户大开。 叛军的最后一击即将到来,风中传来微弱如残烛的希望,王孙公子们趁着夜色慌乱撤离,陛下仿佛在一夜之间老去了,仓促登上西去蜀中的车辇,头髮在风中花白颤抖如雪……不知此刻,他是否会想起当日与他力争不肯退让的人?是否会想起君臣同饮的美酒? 雪天也匆匆收拾了行装,夏夜汗流浃背,到处充斥着哭喊声,一片混乱,可是她发现在逃亡的王室贵胄中,少了一个人。 哪里……都没有那个女子的身影。 她没有出来? 这个念头让雪天心中一惊,她看着即将出发的队伍,终究一咬牙,返回了宫殿,气喘吁吁地跑到一处偏殿,勐地推开门。 没有一个宫女太监,里面空荡荡的,只有一个女子坐在灯前。 「公主,快逃啊!」雪天喘着气焦急催促,「潼关已经失守,叛军就要攻破长安了!」 霍国公主静静坐在殿内,神色淡如落花:「天下虽大,家国已亡。」 泪水突然就从雪天的眼中流了下来。她从怀中取出一块绢帕,上面画着斜逸的桃花,她将东西递给对方。 思君如满月,夜夜减清辉。 那是他的诗句,也是他的痴恋。求不得,忘不掉,碰不到,藏不了。 雪天哽咽着落泪:「丞相如果泉下有知,绝不忍心看你送死,快跟我走!」 霍国公主的神色有些茫然怔仲,想起那清癯如月色的人影,想起那一日……他站在风雪中,像是化成了雕像。 她终究没有去接那绢帕,只是摇了摇头:「你走吧。我这一生,爱过人,伤过人,也负过人,如今,再没有我牵挂的人,连这座城池也没有了。」她将一个古旧的箱子打开,里面都是些小玩意儿,有草编的蚱蜢、彩色的泥人、画画用过的废纸,像是小儿女偷笑耳语的情愫,让她略显苍老的浊黄眼眸突然一亮,显出少女般温柔娇怯的光彩来。 「这是当年驸马留给我的东西。」她将箱子里的东西一件件抚摸,像是抚摸鎏金般的岁月,甜如蜜糖的回忆。 然后,霍国公主的手停在了一张纸笺上。 那是一张泛黄的信纸,霍国公主用枯藁的手将信展开,没有流泪,眼神却比流泪更令人心碎。 老师,陇右的羊肉味道极好,边境太平无事,我白日练剑,晚上打牌,被羊肉汤餵胖了几斤。长安冬日冷,老师当心御寒保暖。 昀儿上。 「可怜我的孩儿裴昀,当年还是襁褓中的婴儿,就与他的父亲一起被贬岭南……」霍国公主惨然凝望着烛火,「我甚至终此一生,也只远远望见过我的昀儿一次。」 开元二十五年,宰相张九龄离开长安不久,少年光王就因谋逆之罪被处死[]。 开元二十九年,少年将军裴昀战死沙场。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7页 殿外的喧譁声突然显得那样微不足道,眼前的女子,曾经拥有倾城的容貌,拥有至为尊贵的身份,但她身边最重要的那些东西,却被命运一一剥夺。 「公主……」雪天只是流泪,说不出话来。 「我不走了,你走吧。」霍国公主淡淡微笑,「我就要到泉下去,见我的夫君和孩儿。」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在史官笔下成了千秋难解的谜团。 安禄山的叛军攻破潼关之后,原本如同雪崩山倾,可以趁势一鼓作气占领长安,亲手终结大唐王朝的命数。可奇怪的是,安禄山命令先锋将领崔干佑驻兵潼关整整十天,不曾前进。 长安城中还有什么令他畏惧? 盛夏的风吹送着血腥的气息,连星空也被染红,如同充满欲望的眼睛。可是一路所向披靡的叛将,眼看着那座唾手可得的城池,却犹豫了。 一个微不足道的消息,让三军停滞。 那是来自大唐宫廷最深处的绝密情报,长安城中正爆发瘟疫,上至皇室,下至百姓,无数人染病,如果此刻军队前来攻城,定会染上瘟疫;而固守潼关,则可以任长安城中瘟疫蔓延,等待城池不攻自破。 不知为何,安禄山竟听信了这个消息。等他意识到消息不实,自己受骗时,李隆基已经带着将军陈玄礼与皇室重臣,西上蜀道,逃出了叛军的手掌。 早已经不再年轻的宫女雪天混在逃亡的百姓中,风尘僕僕,炎热的六月天,她却突然感觉脸上有凉凉的东西…… 原来,下雪了。 雪片纷纷坠下苍穹,很快身后整座长安城渐渐隐匿在白雪之中。那些惊心的泪水,残暴的杀戮,难诉的遗恨,连上苍也决意掩埋一切故事? 她恍惚想起那一日初见,他将那个鲤鱼灯递给她:「灯还能用」,想起那一日他朝着空无一人的身边说:「多谢你。」 行踪可以隐匿,爱意可以克制,泪水可以压下,而遗憾不能弥补,生死不能追悔。 这些年来,她心中始终萦绕着那人临别时的微笑:「现在找得到南了吗?」 雪天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找到,但她知道—— 此生能够遇到他,她再无遗憾。一滴清澈的眼泪淌过宫女的眼角,坠入雪地消失无踪。 对不起。 再见了,长安。 …… 正是她传递的最后一个消息,来自大唐宫廷心脏的消息,也如同匕首插入叛军的心脏,阻止了大军进发,保住了摇摇欲坠的最后的城池。 那是一盏小小的灯,照亮了帝国最后一点希望。 这一定是他心中所愿,泉下所愿见到的吧? 山河飘摇,那个人的身影,就像星辰照亮过她的生命。眼睛一旦见过光,就无法再沉沦在黑暗。 流星划过,无论如何,她心中还有灯火与余温。 十 「大热天的,怎么下雪了?」 「看错了吧?」 「真的下雪了!」 山路上走着两个年轻人,白衣的身姿挺拔如同雪中琼花玉树,青衣的那个容貌冷峻,肩上站着一只大鸟,有蓝色和金色两种颜色的尾羽,十分古怪。在夜雪之中,那只大鸟突然展开翅膀,发出一声清越的鸣叫。 头顶的星星突然闪了一下,像是在人心底最深处的光,微弱却永恆不灭地闪动。 微小的一点纯白,剎那间洞穿整个暗夜。 雪色的光芒如同流星坠落,几乎要让人捂住眼睛,那光落在大鸟的身上,温暖而洁白,就像遗落人间的云朵……大鸟沐浴在夺目的光华中,那样熟稔而自然,像是初见,又像是久违。 「又找到了一枚羽毛!」凤凰琳琅欢快而得瑟地摆着尾巴,羽毛间白色的光华如同月光撒了满地,连幽暗的山路也剎那明亮起来,「得来全不费工夫,原来白羽毛就在六月的雪花里呢!」 裴昀仰起头,神色微微惘然。 ……六月怎会落雪?这是离人心上的雪花吧。 突然间,一口鲜血从他口中涌了出来!叶铿然脸色一变,伸手扶住他:「你怎么了?」裴昀擦掉嘴角的血迹,挥开校尉的手示意自己没事,只是眉头懒洋洋地皱起,神态像是被雪水打湿的桃花:「好奇怪,胸口突然痛了一下。」 又走了几步,他像想起了什么,放慢脚步:「我想起那年长安大雪,老师就站在阶下等我,为我整理衣襟,当时只觉得寻常。」 叶铿然跟在他身边,没有说话,这时,所有的话语都是多余的。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地大美,山川与回忆同样绵长。 「裴探花。」 黑暗中的山石被照亮,一只毛茸茸的动物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黑白相间的毛色,大大的黑眼圈,满眼期待地望着裴昀。 裴昀的嘴角抽搐了几下,和叶铿然对视一眼:「现在妖怪都流行卖萌吗?」 「我不是妖怪,我是滚滚啊。」对方深情地看着他,「裴探花,你不记得我了?」 注释: [1]根据《旧唐书.张九龄传》记载,张九龄批阅原文为:穰苴出军,必斩庄贾;孙武行令,亦斩宫嫔。守珪军令若行,禄山不宜免死。 第5章 寒山寺 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唐·张继《枫桥夜泊》 一 裴探花实在不明白,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蠢的妖怪!长得蠢就算了,还那么爱吃梨。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8页 裴探花是新科探花郎,虽然金榜题名,但他仍然很穷,去西市买梨不符合他节俭的人生信条,于是他打起了城郊一棵大梨树的主意。 那棵大梨树长在一座破庙的门口,硕果纍纍引人垂涎欲滴。破庙看上去已经许多年没有人住了,木门残损,满阶尘灰。 少年麻利地爬上树,摘了一个金黄的梨就往嘴里送,他懒洋洋地晒着太阳,啃着梨,突然听到头顶有个声音问:「好吃吗?」 裴探花吓了一跳,拿着吃剩的半个梨抬头看去……然后,他以为自己看到了黑压压的一团乌云。乌云还有两只眼睛,正眨巴着,那小眼睛里仿佛要馋得流出口水来,乌云还有大嘴巴,一笑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好吃吗?」 「……好吃。」裴探花的头皮有点发麻。这妖怪到底是要吃梨,还是要吃他? ——这年头,连乌云也长眼睛了? 「我不是乌云,我是滚滚。」对方仿佛能看到他心里在想什么,委屈地挪动了一下屁股,换了个姿势。裴探花这才看清楚,这是一头熊一样的妖怪,身上有黑白两种颜色,两只眼睛像被人打青了一样顶着浓浓的黑眼圈,因为太脏了,身上的白毛成了灰色,看上去就像一大团乌云。 「我也想吃。」滚滚真诚地看着他。 「你……你想吃什么?」少年嵴背发毛。 「你。」 裴探花立刻就夺路而逃,他刚一转身要熘下树,身后的衣领就被一只毛茸茸的手掌抓住了。滚滚的身形笨拙,但动作极为灵活,被抓住的少年脚乱蹬,半个梨也从空中掉了下去,砸到地上。 「不要吃我啊!我早上刚喝了酸梅汤,我的肉是酸的!」裴探花大叫。 「我不是要吃你。」滚滚委屈而真诚地纠正,「我是要吃你。」 「你这还是要吃我啊!」裴探花欲哭无泪地挣扎,「乌云大人,哦不,滚滚大人!你看我小气节俭,贴身总是揣着铜板,身上全是铜臭,吃起来会沖鼻子,会咯牙,你还是去找清新美味的小鲜肉好了!」 「……我不爱吃肉,我就爱吃你。」滚滚咧开森森白牙,带着口水的舌头朝少年的脸上舔过来,眼看那深红色的舌头越来越近,裴探花急中生智,勐地闭上眼睛装死。 碰到熊应该装死吧装死吧……裴探花浑身僵硬闭着眼睛,眼珠却在不停转动,拼命想着矇混过关的办法,他风流潇洒又机智除了没节操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大缺点的探花郎,总不能真的被熊吃了吧? 到时候他的墓志铭上怎么写? 开元二十二年进士裴昀,卒于同年秋,葬身熊腹——会被来扫墓的人吐槽到死的吧?不不,那时他是已经死了,但是死人也有尊严啊喂!士可杀不可辱啊! 就在他的内心狂奔过无数弹幕时,突然一滴滴凉飕飕的东西掉落在他脸上,还有的掉在嘴角……好咸。 在哭?裴探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这头熊以为他死了在为他哭? 果然熊是不吃死人的!裴探花大喜,自己只要装死就可以了,对方肯定是因为到嘴的肉不新鲜而懊悔地哭了出来呢。 却听到对方边哭边说:「呜呜你怎么死了……我只是喜欢吃你而已,就算你刚才吃剩的半个你(梨),我也不会嫌弃的。你怎么突然就死了?」 裴探花终于听明白他在说什么了……官话不标准害死人啊!这是一只「龙」「农」不分,「你」「梨」不分的妖怪。 我去! 把「梨」说成「你」,会造成多大的误解,妖怪你知道吗? 裴探花睁开眼睛,生龙活虎地坐起来,欢快地掸了掸身上的口水:「原来你是吃素的!想吃梨你早说啊!」 一人和一头熊,哦不,妖怪坐在夕阳下吃梨,滚滚突然问:「这附近有寺庙吗?」 「寺庙?」裴探花心想,这大妖怪也求神拜佛?乌青的眼圈不会是问路的时候被人打的吧?他边吃梨边随口回答:「有啊,长安城里有很多。」 「长安?」 从高高的梨树上眺望,可以看到那座名为长安的城池,在暮色中显得庄严而生机勃勃。滚滚特真诚地挪了挪屁股,小眼睛满是期待:「我想去找长安城里的寺庙。」 「你要去寺庙许愿?」 「不是,我要去见一个人。」滚滚挠头,「我和人约了见面,但我不记得是和谁——几百年的时间虽然短,我也忘记了很多事情。」 二 滚滚是一只七千岁的妖怪,与它同族的妖怪都喜欢吃竹子,但它从小就觉得竹子很难吃。 那么硬又涩的东西,简直难以下口。自从有一次滚滚捡到一颗金黄色的大鸭梨,作为一个吃货,它突然就发现了自己妖生的意义所在——这才是世间美味!那么香的梨,里面都是饱满的汁水,好甜啊。 喜欢吃梨的滚滚成了族群中的异类,别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他,连三百岁的幼崽们也会朝他身上丢石头,追在他身后嘲笑他:「不吃竹子,却爱吃梨的笨蛋!」 滚滚的脾气好,就算幼崽们的石头打到了他,他也就是露出森森的白牙吓唬吓唬他们,转身接着去找梨。 连他的妈妈也担忧地说:「滚滚,我活了两万九千岁,还没见过喜欢吃梨的滚族,你怎么会得这种怪病呢?」滚滚看着妈妈黑眼圈周围的皱纹,也有点伤心,但他并不觉得自己喜欢吃梨有什么不对。如果这是病,他不介意病入膏肓。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9页 因为喜欢吃梨,滚滚一直没有什么朋友。直到有一天,他刚从梨树上爬下来,就看到了另一头滚族。对方坐在树下,长得英俊潇洒,连黑眼圈也修剪得神采奕奕,抱着竹子正在啃,看到滚滚,他跟滚滚打招唿:「嗨。」 「嗨。」滚滚愣了一下。 「愣着干吗?」对方满不在乎地笑出一口森森白牙,「坐下吃啊。」 「……」滚滚坐了下来,「你知道我是谁吗?」 「不知道。」 「我叫滚滚,就是那个……喜欢吃梨的滚滚。」 「哦。」 看到他不以为然的神色,滚滚心头一动,试探地问:「你也喜欢吃梨?」 「我喜欢吃竹子,不喜欢吃梨。」 滚滚顿时有些失望,却听他说:「管你喜欢吃梨还是吃竹子,你吃你的,我吃我的,要是想做朋友,就坐下一起吃啊。」 这只滚族的名字叫墨染。 滚滚意外地发现,墨染有晴空般蓝色的元神——对滚族来说,要修炼出蓝色的元神是很难的。大多数滚族都只有灰色的元神,只有少数法力高强的滚族有浅黄色、黄色元神,而蓝色对滚族就意味着最强大的力量,上万个滚族里才会有一个。 墨染这么强大的妖怪,却没有像别人一样嘲笑滚滚,他可以随手像折断一截竹子一样把滚滚折成两半,可他没有命令滚滚,也没有用异样的眼光看滚滚。 那时滚滚还不知道那种感觉叫什么,只觉得很轻松。很久之后他才懂得,那种美好的、他从未体味过的感觉,叫作被尊重。 越是强大的,越能尊重弱小;越是独特的,越能容忍不同。 两个妖怪坐在夕阳下,各吃各的,没说太多话。可是,这一天的梨,似乎比滚滚七千年来吃到的都要甜。 到分别的时候,滚滚有点捨不得,他问墨染:「明天你还来这里吗?」 「看心情。」墨染无所谓地说,「心情好就会来。」 「怎样你才会心情好?」滚滚睁着小眼睛问。 「不下雨就会心情好吧。」 这天晚上滚滚回到家里,隔一会儿就跑到洞口去看,滚滚妈妈不解地问:「你在看什么?」 「我在看云,希望明天不下雨。」滚滚回过头来,突然咧嘴露出了大大的笑容,「今天我交了一个朋友。」 滚滚妈妈也很高兴,这是几千年来滚滚第一次有朋友,她和滚滚的第一反应一样,忐忑地问:「那他也吃梨吗?」滚滚摇头:「他不吃梨,吃竹子。」妈妈听到这里似乎又变得担心起来,但滚滚知道,有些事情她不懂。 朋友就是那个愿意和你坐在一起的人,哪怕你们不一样。 夜深了,滚滚躺在竹叶编织的被窝里,眼睛渐渐睁不开了,嘴角还弯着一个向上的弧度。他想,傍晚的云层那么红那么亮,夜里的星星那么多,明天应该不会下雨吧…… 可惜第二天偏偏下雨了。 滚滚一大早起来,就听到淅淅沥沥的雨声,开始只是小雨,后来越下越大,整个树林都成了白茫茫的一片。滚滚很失望,他想了想,还是决定去昨天的梨树那里找梨吃。他知道墨染不会来了,但因为有昨天的相遇,这棵梨树在他眼中就变得特别起来。 梨树下果然空无一人。许多梨被雨水打落在地,滚滚根本不用爬树,就可以捡又大又甜的梨。他把梨抱在怀里,满得抱不住。 要是雨早点停,天早点放晴,墨染再来这里就好了,滚滚有点惆怅。就在这时,突然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你真能吃。」 滚滚回过头,只见墨染靠在树上,咧开嘴看着他捡梨。 所有的雨滴都在这一剎那雀跃起来,满地的水花突然都在跳舞,滚滚笨拙地抱着梨来到他面前:「我以为你今天不来了。」 「我说了看心情啊。」墨染嘴里叼着一根竹子,满不在乎地说,「今天我心情不错。」 从那之后,滚滚觉得时光过得飞快,两个妖怪一起爬树,一起在小河里洗澡,一起在草地上摔跤。他们也到山下去玩,看着山下的人类忙碌地建造出恢宏的宫殿和城池。 人类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呢。滚滚想,他们不断地建造又不断地摧毁,再在废墟上重建家园。一些人隐居在竹林,不穿衣服,饮酒高歌弹琴;还有一些人,在烟雨楼台与寺庙中清谈,执黑白子对弈。更多的人在街坊市井间奔走,带着匆忙的神色和脚步,像是有人在后面追赶似的——人类的生命只有短短数十年,所以他们才会这么匆忙吧,总觉得时间在拼命追撵他们,稍一放慢脚步就会错失那些来不及实现的心愿、来不及做的事情、来不及见的人,一不留神已被光阴抛弃,被死亡的黑夜吞噬。所以人类真的很努力,他们的城池那么繁华,东西市讨价还价声和吆喝声交汇在一起,满满的喧嚣,浓郁的烟火味儿,一点儿也不寂寞。 在许多的声音中,滚滚最喜欢山下一座寺庙的钟声。钟总是在傍晚敲响,悠远地如同一声嘆息,将黄昏温柔地收拢。 对于一个吃货来说,听到钟声,滚滚就知道该吃晚饭了。 如果不是那个奇怪的冬天,也许直到现在,滚滚还过着平静的生活,与墨染一起玩耍,一起跑到山下听钟声。 三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自从滚滚出生以来,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冷这么长的冬天,河流像死去了一样,坚硬成晶莹的石头。滚族们开始觉得好玩,在洁白的冰面上打滚,后来就没心情玩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0页 天越来越冷,春天一直不来,山上的竹子开始枯死,一些弱小的滚族不得不挨饿。 冬天怎么会这么长呢? 一些滚族开始往自己的山洞里藏匿食物,这在以前是从没有过的。滚滚妈妈也趁别人不注意,悄悄地往山洞里屯了好几大捆竹子和一大筐梨。 食物越来越少,一些元神强大的滚族开始把周围的竹林据为己有,有别的妖怪擅闯就打伤甚至打死。 冰雪覆盖了山头,也覆盖了滚族们的心头。 树林里到处开始出现滚族的尸体,除了饿死的,更多的是死于同类的厮杀。最惨的是灰色元神的滚族,他们的数量最多,又打不过黄色、蓝色元神的滚族,于是只能互相撕咬,为了抢夺竹子,常常血溅竹林。温顺的滚族不像以前那么懒洋洋的,神情变得尖锐警惕,随时准备与自己的同类战斗,掠夺或者防备被掠夺。渐渐地,再没有幼崽跟在滚滚身后,拿石头砸他、嘲笑他吃梨了,他们已经被大人教会了防备。 但滚滚一点儿也不觉得开心。 后来,连滚滚最爱的那棵大梨树,也终于冻死了。 滚滚找不到食物,开始吃妈妈屯的梨。他只是一只再普通不过的灰色元神的妖怪,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 食物越来越少,妈妈开始节省着吃竹子,不时担忧地嘆气。 滚滚也很久没有见到墨染了,梨树死了之后,他又去过那里几次,可墨染一次也没有出现。 ——他是最厉害的蓝色元神的妖怪,一定不会挨饿吧。也许,他早已经有了自己的竹林,忘了曾经认识过的灰色元神的朋友吧。 再后来,传来一个惊人的消息,听说滚族世代传下来的宝物失窃,看守宝物的滚族长老被杀,全族都在通缉偷盗者。 守宝长老德高望重,已经活了四万多岁,滚滚曾经远远地望见过一次,那么高大的身影,深蓝如海的元神。滚滚难以相信,最强大的长老,竟然会被杀死。 这天晚上,滚滚家的洞口突然传来敲门声,滚滚满心疑惑地去开门,这么晚了,是谁来造访? 门一打开,墨染站在门外。 他浑身沾满灰土和冰渣,鼻子冻得通红,原本修理得干干净净的皮毛都杂乱地卷了起来,像是四处奔波躲藏,很久没有好好地洗一个澡,连那曾经英俊潇洒的黑眼圈也显得疲惫落魄。 「我没地方可以去了,外面很冷,能在你家过一晚吗?」 滚滚妈妈用担忧的目光打量墨染,但终究什么也没有说。 滚滚把墨染领进来,把所剩不多的竹子给他吃,墨染狼吞虎咽,就像饿了半辈子一样。 趁着墨染在吃竹子,妈妈把滚滚拉到一边,声音微微发抖:「他的元神颜色很奇怪。」 滚滚也发现了,滚滚的元神颜色和当初不同。没有了那种清澈如晴空的蓝,而是泛着可怕的青色。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颜色的元神,从上古以来,没有一个滚族有这样的元神。 「杀死长老,全族通缉的偷盗者,」妈妈的眼里掩不住惊恐,「会不会就是他?」 不会的。 滚滚的第一反应是不可能。第一次遇到墨染的时候,对方抱着竹子,眼里有着又正直又明亮的光芒,用满不在乎的语调说:「嗨。」 那个墨染一直留在他的脑海里,再冷的冰雪也不能冻结那笑容。 墨染怎么会偷盗宝物,杀死长老?他绝不相信。 可是墨染真的和以前不一样了,哪里不一样,滚滚也说不上来,只觉得对方身上有种陌生而令人畏惧的气息。 吃过竹子之后墨染倒头就睡,甚至没有和滚滚说一句话。 滚滚害怕地看着他伤痕累累的后背,和染血的绒毛,辗转反侧很久也无法入睡。 第二天清晨,滚滚是被一阵喧闹声吵醒的,洞口似乎有很多人在大声吵嚷。 「快将宝物交出来!」 「毁灭元神,格杀勿论!」 …… 洞外聚集了上百头滚族,为首的那一头滚滚认识,叫书策,就是他最早开始将竹林据为己有,由于有了食物来源,很多滚族都听命于他。 「你竟敢偷盗宝物,」书策凶神恶煞地指着滚滚,「按照族规,要就地毁灭你的元神!」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滚滚身上。 滚滚满脸茫然,一时间完全没有明白对方的意思:「什么……宝物?」 「别装了。」书策不屑地撇嘴,指着一路蜿蜒到洞口的斑斑血迹,「这就是铁证。 「杀死长老,偷盗宝物的铁证。」 对方的话,一字一字十分清晰,雪白的日光落在滚滚身上,刺得眼睛生疼。他终于明白了什么,艰难地张了张嘴。 「我……」辩解的话就在嘴边,可滚滚说不出口。他身后的山洞里藏匿着墨染。 那是他唯一的朋友,是几千年来唯一一个对他说「一起坐」的妖怪。 他想不明白墨染昨夜为何会突然来他家,但他相信,墨染一定有他的理由。 他们一定有哪里弄错了! 不远处走过来一头熟悉的身影,脚步匆忙。 「不是滚滚偷了宝物!」滚滚妈妈在寒冷的清晨从外面找寻食物回来,篮子里空空的一无所获。她冲过来,惊恐地把滚滚护在身后:「滚滚只有灰色的元神,怎么可能杀死蓝色元神的长老?盗取宝物的是……」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1页 滚滚勐地拉了一下她的手臂。 滚滚妈妈嚅嚅着嘴唇,终究没有将那个名字说出来,只是眼神变得哀戚。这一刻,滚滚突然发现妈妈眼角的皱纹那样苍老、无助而倔强。她一直很担心滚滚,担心滚滚交不到朋友,担心滚滚挨饿受冻,担心滚滚不能像其他的同族一样平安顺遂地生活。 她很笨,没有见过什么世面,也不懂得多少道理,长久以来,她的担心对滚滚来说更像是一种累赘。 可是,她昨夜尽管害怕,仍然迟疑着让墨染进来家里,因为那是滚滚唯一的朋友,她不忍心让滚滚失望。 为了滚滚,无论做什么事情,她都会心甘情愿去做。 包括笑着面对死亡。 书策不耐烦地撇嘴:「不管怎么样,这一路到你们洞口的血迹就是证据!什么蓝色元神的滚族?无稽之谈!谁知道你们这些灰色元神的贱类,用什么下作的手段害死了长老?」 滚滚妈妈眼看百口莫辩,只能用发抖的身躯和有点可笑的姿势护住自己的孩子:「不关滚滚的事……」 书策一挥爪子,妈妈顿时被推得跌倒在地,竹篓滚得老远,几只滚族粗鲁地将她抓起来。只听书策不耐烦地说:「毁掉她的元神。」 元神一旦被毁,永无重聚之日。 滚滚的脾气一向很好,就算多年来一直被欺负,他也从来没有发过怒。好脾气的滚滚在世上只对一个人最不耐烦,就是妈妈,他觉得妈妈根本不理解他,很多时候他都懒得和她说话。在更小的时候,他甚至在想为什么妈妈是这么卑微的灰色元神的滚族?不能让他像那些出生就有天赋的小孩一样拥有力量? 可是,他不能失去她。 滚滚只觉得眼眶发胀,耳边风在嘶吼,胸口某个地方那么冷,又那么烫,几乎要燃烧起来,他冲上前:「不准伤害我妈妈!」 「就凭你?」书策露出不屑的神色。他朝后一挥爪,「上!」 滚滚大吼一声就要冲上去,却被一只冰冷而有力的爪子拉住了后颈。 「你怎么会这么好骗?」 那个声音顿时让滚滚僵立在原地。他缓缓扭过头,看到了墨染的脸。 墨染甚至连看也没有看滚滚一眼,就将他随手扔到一旁,迳自朝前走去。也许是他眼瞳中青色的元神太过可怕,滚族们竟然不由自主地往后退。 「原来是你!」书策的脸色也变了。 「是我。」墨染睥睨着他,「是我夺取了宝物。」 「不会的……」滚滚爬起来,惊骇地伸手去拉他:「墨染——」 墨染不耐烦地挥开他的爪子:「我只不过是在利用你!只不过是把你当炮灰而已!像你元神这么低级又这么蠢的妖怪,能做什么?」 滚滚呆呆地看着墨染,膝盖跌疼了,心中有个地方更疼,不是这样的……就在不久前,他还和墨染一起坐在树下吃梨,墨染看着他的眼神虽然漫不经心,却那么温暖。 此刻却只剩下冰冷和陌生,暴戾和杀气。 青色的光芒从墨染身上散出来,世界都沉浸在诡异可怕的光华中。 四 「喂!」裴探花朝滚滚眼前挥了两下手,「在想什么?」 滚滚这才回过神来,黑眼圈里的小眼神还有点茫然:「好多过去的事情我都不记得了。」 「你和别人约了在寺庙见面?」裴探花若有所思,「可是天下的寺庙何其多,你们约在哪一座?」 「我也不记得了。」滚滚抱着梨,可怜巴巴地说,「这些年来,我总觉得有哪里不对——」 「哪里不对?」 「这梨有点儿涩。」滚滚认真地说。 裴探花无语地扶额,随即潇洒地从树上一跃而下,「乌云大人,今天我约了人要练剑,等我有空的时候再来和你一起吃梨啦!」 年少轻狂,最容易忘记的约定就是「等我有空」和「回头」。 后来发生了太多事,少年把这随口的吃货之约忘了。秋天还没有过完,裴探花就离开长安,去了陇右战场。 而滚滚仍然在不停地找寻。 他去了长安,又去过许许多多的城池,许多不同的寺庙,但都没有他要去赴约的那一座。 没有关系罢,反正他的时间很长,不像人类短暂如同蜉蝣的生命。在他的旅途中,有些寺庙和宫殿已经倒塌,碎为瓦砾,沦为尘土,又有新的楼阁建造起来,在烟雨中伫立如画。 不断有新奇的东西在旅途中等他,有的很危险,有的很有趣。但最惊喜的,莫过于遇到当年的故人。 二十年后,他和裴探花在险峭的山路上,竟然再次相遇。 对寿命有几万年的滚族来说,二十年只是很短的时间而已,而当年的少年郎,容貌竟然几乎没有变化,还是那样俊美潇洒的模样,侧脸比得过雪中桃花,眼睛比星辰还要坦荡明亮。 说好的物是人非的凄凉节奏呢? 滚滚大喜,深情地咧开一口森森白牙,丝毫不觉得自己打招唿的方式突兀,瓮声瓮气地趴在石头上朝下面喊:「裴探花!」 「……」当年的探花郎嘴角抽搐了几下,和身边的青衣人对视一眼,「现在的妖怪都流行卖萌吗?」 「我不是妖怪,我是滚滚啊。」对方深情地看着他,「裴探花,你不记得我了?」 看着那仿佛被打青的乌黑的眼圈,裴昀终于想了起来,那个「你」「梨」不分的蠢妖怪!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2页 「你是那团要吃我的乌云?」 滚滚高兴地说:「就是我!」 这些年来在裴探花身上发生了什么,滚滚不知道。仔细看去,似乎有些什么东西,被他明亮的笑容所隐藏。无论怎样,他还是那样没节操,话痨地对着身边的青衣人啰嗦:「啊啊叶校尉别走这么快,我还带着一头熊……」 是的,滚滚跟着他们上路了。 反正也是旅行,他们也要去找东西,干脆一起上路。 滚滚也曾经徒劳地尝试解释「我不是熊」,裴探花便恍然大悟:「对,你不是熊,你是有黑眼圈的乌云……」可怜的滚滚只能羞耻地捂住脸——滚族是世间稀有的族类,被叫做乌云太丢人了,还不如叫熊呢! 跟在裴昀身边的青衣人被他唤做「叶校尉」,年轻人长得真不错,剑眉星目,气质出众,只是冷冰冰的气场没那么好亲近。叶校尉随身带着金叶子,土豪得不要不要的,肩上还停着一只样子古怪的大鸟,不知道为什么,滚滚莫名地有点怕那只鸟。 大鸟却毫不见外,自来熟地欺负滚滚:「你,去找红薯!」 滚滚于是滚去找红薯。荒山野岭的要找红薯,比在一群皮松肉垮的老翁中挑个美男子还难,于是可怜的滚滚常常空手而归,被大鸟用翅膀打得鼻青脸肿。 这只大鸟说自己的名字叫「大王」,是一只凤凰。 听到凤凰这个词的时候,滚滚有一瞬间的疑惑,仿佛有什么记忆被触动,他是在哪里见过凤凰吗? 不过,就算见过,也没有这么丑的吧。丑到这个样子,也算是令人过目不忘了。 ——这话滚滚当然不敢说出来,他可不想再挨一顿胖揍。 况且大王虽然嚣张,但神色冷峻不苟言笑的校尉却对她宝贝得不得了。校尉的眼睛似乎不太好,时常会看不清东西,其实每次裴探花吵着别走那么快,嚷嚷着要住客栈休息,催促着要找树荫乘凉,都是看到校尉脸上的汗水,看到校尉不经意皱起的眉头,才话痨的。 滚滚算是看出来了,裴探花这傢伙看上去不靠谱,其实照顾人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滚滚在心里算了一笔帐:得罪大鸟就是得罪校尉,得罪校尉就是得罪裴探花……看在故人的面子上,唉,他也大妖怪有大量,让这丑鸟几分。 结果,还是有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时候。 这天清晨,大王心血来潮地说:「我们去江南吧!」 江南离中原有千里之遥,滚滚又不像大王有翅膀能飞,身边两个人类更是只能靠一双腿。 谁知道校尉连眉头都没有动一下,便冷冷地说:「好。」 滚滚在心里哀嚎,现在世道不太平,路很难走的啊!这位年轻人我看你气色不好恐怕经不起长途奔波,要是半路突然昏过去别让我背你啊,要是突然死翘翘了别让我埋你啊,我的爪子挖不动土呜呜…… 等等我! 五 在滚滚的哀嚎声中,一行人还是来到了江南。 战火还没有燃烧到江南,小桥流水精緻,月下有青碧的荷塘,比起满目疮痍的中原简直是另一番光景。 几人在姑苏城外找了间破庙过夜,滚滚不甘心地问:「叶校尉,你有那么多的金叶子,我们怎么不去住店?」 叶校尉向来没有废话,回答清冷简洁:「因为你。」 裴探花凑过头来,认真地补刀:「乌云大人,别忘了在上一个地方,我们投宿了十几家客栈,都被赶了出来。」 「……」自取其辱的滚滚不由得羞愤地捂住脸——他们去住客栈,为什么那些掌柜的都像见了鬼一样地说「不做生意」?是因为你们两个年轻人长得太英俊了吗?要么就是因为那只鸟太丑,一定是……反正,反正和我这么可爱这么萌的滚滚没关系! 顶着黑眼圈的大妖怪委屈地耷拉着小耳朵,跟在两人身后。 「咯吱」一声轻响,陈旧的木门打开了。 裴探花一抬手,掸掉门扉上的蜘蛛网,里面的屋樑、香台都积了灰,说不出的荒凉。 「这是什么鬼地方——」裴探花掩住鼻子掸灰,「怎么有股烂掉的梨的味道?」 滚滚也闻到了。 空气里瀰漫着难闻的烂梨的味道。他很喜欢吃梨,所以对梨的味道再熟悉不过,如果遇到下雨天,梨被雨水打落在地上,又没有人及时捡起来吃掉,时间长了,就会腐烂成这样的味道。 「咦?」裴探花拍了拍手上的灰,四处转了转:「好像真的有人住过。」 不知道为什么,滚滚的心头有种奇异的感觉,住在这里的人,也喜欢吃梨吗? 几人在破庙里安顿下来,夜里雨越下越大,雨水从屋瓦上蜿蜒流下来,就像一条河流在梦中淌过。滚滚半夜醒来,再也睡不着。 怀里有什么东西湿了。 他从怀里摸出一枚羽毛,这些年来他一直带在身上的羽毛,他知道这羽毛对自己很重要,却忘了是谁给他的。 那样生机勃勃的颜色,在黑夜里也那么美,犹如春天的精魂凝聚在这片羽毛上。 凝神看着羽毛,后脑勺上突然一痛,滚滚忍不住叫出声:「啊!」 他回过头,发现凤凰大王怒目瞪视着他,边用鸟喙啄他边追着他打:「我靠!找了这么久的羽毛,原来在你身上!」 什么? 被欺负惯了的滚滚捂着头逃窜:「什么状况?大王你说清楚,这是我的羽毛……」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3页 「你一头熊,敢说自己有羽毛!」大王勃然大怒,「你当我是好骗的吗?」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这……这是别人给我的……」 破庙里一阵鸡飞狗跳,裴探花和叶校尉也被吵醒了。叶校尉的脸色不太好,额头上渗着冷汗,裴探花扶住他,摸了摸他额头的温度。就在这时,黑暗中突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还有笨重的脚步声和唿吸声。 这下,大王和滚滚都安静下来,大王甚至惊恐地竖起头顶的羽毛。 「谁在那里?」裴探花站起身来。 黑暗中迟疑地走出来一个佝偻的影子,竟然是一只和滚滚相似的妖怪,眼圈也像被打青了一样滑稽。这只滚族看上去已经很老,身上的白毛几乎成了黄色,短腿行动也很迟缓,像是很久没有离开过这里。 看到滚滚,那妖怪一下子呆住,眼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掉:「滚滚,真的是你?你来啦?我……我还以为你不来了。」 滚滚愣在原地,如同被石化,他嗓子发痛,艰难地喊出来:「妈……妈?」 是妈妈。 想不到几百年的流浪之后,竟然能再次相见。两头滚族拥抱在一起,眼泪一下子从滚滚眼睛里涌了出来,他喜极而泣:「妈妈!」 几百年了……滚滚找寻了几百年,就算背井离乡满面尘灰,他也一直抱着希望。 「还好,我在这里等了二十年……」滚滚妈妈又哭又笑,将一个破旧的竹篓拖出来,里面的梨全都烂得流水发黑。她抹着眼泪,眼里涌起慌乱的歉意:「现在我的法术越来越弱,不过二十年而已,梨都烂了。」 她确实老了,走不动了,除了等待不知道还能做什么。但滚滚只是抱着她,拼命摇头,眼泪濡湿了她脏兮兮的皮毛。 旁边的裴探花眼底神色温暖,似乎很不适应这样深情重逢的场景,不合时宜地吐槽:「咳咳,才二十年『而已』?要是没法术罩着,早就烂得连核都不剩了……」 「人类朝生暮死,当然不能和妖与神相比。」凤凰大王得意地拍了拍翅膀,歪着头又想了想,「不过——人类并不会把梨放着,而是会去栽种新的梨树,然后每年秋天都结出不同的果实。」她侧过头:「叶哥哥,你说是不是?」 叶校尉和裴探花对视一眼,勾了勾嘴角。 人类很了不起,看上去很弱小,却能一代代地生存下来,创造奇蹟。 树木总会长出新芽,土地总会泛起金色麦浪,田野里总有春枝摇曳,野草生长。 天亮时,雨停了,清晨的阳光照进来,让破庙也有了生气。 「快把羽毛还给我!」大王一睡醒,就气势汹汹地去追打滚滚。 满地灰尘都被她的翅膀拍起来了,滚滚四处躲藏,委屈地护住羽毛不肯给:「这是我的!」 凤凰大王一口咬定这就是她的羽毛,可滚滚也一口咬定,这是别人送给他的羽毛。 见怪不怪的裴探花和叶校尉各干各的,没有理他们,倒是滚滚妈妈浑浊的眼里满是喜悦和欣慰:「想不到……滚滚能交到这么有活力的朋友。」 有活力的大王徒劳地追了一上午也没追回羽毛,赌气地蹲在窗台上生闷气。 「琳琅。」校尉叫了她一声。 不理。 「大王,你有没有想过,」裴探花似笑非笑地站在窗下的阳光中,双臂环胸,「之前的羽毛都与你有所感应,但这次羽毛近在咫尺,为何这么长的时间,你却没有发现?甚至,如今羽毛就在你眼前,它却没有回到你身边?」 大王这才扭过头来,神色有点发愣。 很奇怪呢。 「也许,这真的不是你的羽毛。」 「不会啊……」大王有点困惑地转动着眼珠,「这真的是我的羽毛。」 校尉拿着两个烤红薯走了过来。 大王欢叫一声扑到他怀里,抱着红薯抬头问校尉:「这真的是我的羽毛!叶哥哥,你信不信我?」 「信。」 无论她说什么,他都无条件地满足;无论她怎样胡闹,他都无条件地纵容。 「我迟早要把羽毛抢回来!」大王高兴地在校尉的颈窝处蹭了蹭,中气十足地宣布。可是等她吃完红薯,准备再战去抢羽毛时,却发现滚滚不见了。 「咦……滚滚去哪里了?」 滚滚正坐在台阶上发呆。 黑白相间的滚圆的背影,甚至有点文艺的落寞。滚滚看了看掌心青色的羽毛,又抬头看向蓝色的天空,一缕凉风悄然灌进颈脖。几百年的找寻终于尘埃落定,他应该心满意足才对,但为何心底某个地方仍然微微疼痛,空荡荡的? 「滚滚,在想什么?」滚滚妈妈抱着竹子出现在他身后。 「我好像忘记了什么事情。妈妈,当年是不是发生过什么?」滚滚扭过头,终于将心中的疑问问了出来。 妈妈一怔,神色有些奇怪:「你……不记得了?」 滚滚摇了摇头。 「跟我来。」妈妈带着滚滚来到不远处的河边,清澈的河水倒影着岸边的树,以及他们黑白相间的身影。 河水中有一条破旧的小船,在微风中轻轻摆盪。 蓦然有个声音在他耳边响起,让人想哭。最懦弱的逃避就是遗忘,他的心里还留着疤,但疤痕已经变得坚硬,渐渐消失掉原来的模样,无奈得有一点儿可耻。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4页 而滚滚突然意识到,曾经那青色的羽毛那么明亮,有着照亮整座山峦的光芒。 是在什么时候? 是在谁的手中? 滚滚跳到船上,木头咯吱作响,空空的位子上只有风吹过。 「你来啦。」 「想要做朋友就坐下一起吃啊。」 …… 模煳的声音像是浓雾里的山峦,在头脑中若隐若现。眼泪不知为何突然就从滚滚脸上落了下来,将黑白的皮毛打湿得一塌煳涂,他嘶声说:「我来了……」 就在这时,滚滚怀中蓦然一空。 一束青色的光芒从他怀中逸出,羽毛飘到半空中,悠然转了几个圈,落在尾随而至的凤凰身上,像是落叶回到大地,又像是果实回归枝头,亲切而熟稔。大王开心地昂起头:「看,我就说这是我的羽毛!」 华光流彩,宛如梦境。 每一枚坠入凡尘的凤羽,都寄託了一个想要实现的愿望,在这个心愿没有实现之前,就不会回到凤凰身上。 我来了。 青色的凤凰尾羽那么明媚,像是无忧无虑的少年,共赴一场最春天的约定。 六 滚族世代相传的宝物,是一枚凤羽。 只有少数滚族知道,这枚羽毛里隐藏了最强大的力量,比所有他们已知的力量都要强。 墨染出手的一瞬间,青色光芒汹涌如惊涛巨浪,他站在一群倒地哀嚎的同类中间,神情冷漠地睥睨着脚下:「宝物就在我手上,你们有本事的,就来抢。」 书策几个滚爬起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露出畏惧的神色,竟没有一个敢上前。 见他们双腿发抖,墨染嘴角勾起鄙夷的弧度,转过身去:「滚。」 话音刚落,一根锋利的竹刀插到了墨染的背心!原来书策等待的就是这一刻,一跃而起,趁机偷袭! 「当心!」 滚滚搀扶着妈妈往后退,这时其他人已无暇顾及他们。他本来应该马上逃走,但看到墨染被刺中,还是本能地高喊示警! 蓝色的光芒骤然漫开,鲜血飞溅。墨染勐地回头,用强有力的右爪抓住书策的咽喉,青色的眼瞳泛起血色杀机。书策的挣扎从激烈到微弱,嘴里的叫骂从宁死不屈变成了哭喊求饶,声音越来越低,直至渐渐发不出声音……就在滚滚以为墨染一定会杀了他时,却见墨染脸色铁青松开了手。 「砰」地一声闷响,书策被摔在地上,抚着脖子拼命喘气。 「我答应过一个人,绝不对同类出手。」墨染没有再看他,「你们口口声声要替长老报仇,你们圈占竹林据为己有,长老的劝阻你们为何不听?如果不是因为你们的自私和贪婪,长老也不会死。」 墨染的语气轻描淡写,却涌动着巨大的悲怆。 几只滚族搀扶起已经吓得屁滚尿流的书策,神色惊恐地后退,转眼之间,四散逃命得一个也不剩。 四周安静下来,只有血腥气在冷风中残留。 墨染孤独而疲惫地转过身,踉跄了一下。他身上有好几处血肉模煳的伤口,被书策刺中的地方更是贯穿胸腹,淋漓鲜血染红了皮毛——如果他还是曾经的墨染,那一击早已要了他的性命。哪怕是现在的他,也遭受了重创。 就在这时,他一抬头,看到滚滚还站在不远的地方。 他还没有走。 墨染一愣。 「你怎么还不走?」墨染皱眉。 「这……这是我家。」滚滚浑身还在微微发抖,他胆怯地指着墨染身后——被挡住的那个洞口,正是他的家。 在刚才的打斗中,周围的许多石头都碎了,树木也倒塌了,但这个小小的洞口,一直被墨染护在身后。 墨染看了他一眼,点点头,转身朝远处走去,后腿拖出长长的血迹。 妈妈颤抖着把滚滚往洞里拖,压低声音说:「快回去……我们用石头把洞堵上……」看着那一瘸一拐远去的背影,滚滚的鼻子莫名地酸胀,突然鼓起勇气大声朝那身影喊:「你比自己想像的还要强大,你也发现了是不是?强大到根本不会连累我!」 墨染的背影突然一僵。 滚滚勐地挣开妈妈的爪子,踩着满地碎石和血迹,一路狂奔到墨染跟前,小眼睛里都是傻气,还有……眼泪。他大声喊:「既然是朋友,就一起坐啊!你闯了祸,哪怕是弥天大祸,我信你扛得起!扛不起我和你一起扛,为什么要那样骂我?我元神低级,但我并不蠢,你小看了自己,也小看了我,你才蠢!你全家都蠢——」 滚滚的话突然停住,因为他看到墨染直直倒了下去。 为昏迷中的墨染包扎伤口时,滚滚这才知道,原来他伤得这么重。好几处深可见骨的重伤,更可怕的是一双脚,不知道爬过多少山头,走了多少路,几乎找不到完好的地方。 傍晚时,墨染醒过来了。 「滚滚,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春天被找回来了,梨树又结了果,溪水流动起来,到处都是竹子。」 滚滚心里一阵难过,他盯着墨染的脚:「你……你的脚怎么会磨成这样?」 「去找春天啊。」 这些日子,墨染没有像其他元神高级的妖怪那样占据竹林和食物,而是翻山越岭,去最危险的地方,试图寻找春天。 世上有没有英雄,滚滚不知道,但他知道,墨染和别人不一样,他的想法独特得令人害怕。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5页 只见墨染从怀中拿出一样东西,那是一枚青色的羽毛,就像是寻常的鸟羽,没有光泽,枯藁得如同睡着了。 「这是?」滚滚一愣。 「长老告诉我,这是找到春天的钥匙。」墨染的眼睛一亮,慢慢地泛红,像是雨水拼命蓄积着夕阳,那样滚烫,「为了这枚钥匙,我向他挑战,战胜了他。他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有些责任,要用生命承担——他是自毁元神而死的。」 墨染的下一句话,让山洞里一时间寂静如死。 「他是我父亲。」 滚滚愕然地张大嘴,滚族里蓝色元神的妖怪原本就不多,他却没有想到……墨染是长老的儿子。 墨染微昂起头,眼中滚烫的眼泪始终不曾落下:「他死前的最后一句话是,去吧,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就在那一刻,我有了青色的元神。」 原来,这才是宝藏的秘密。 原来,青色的元神并不邪恶。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那是滚族世代传承的,最了不起的力量。 长江后浪推前浪,不再固执地守成,而是出发——哪怕族规写下的铁律不可更改,但年轻的英雄要从冰雪中出发。 也许在旁人眼中很荒唐,也许会头破血流一无所获。可无论路途有多危险,都要前去寻找春天和希望;无论被命运之石怎样无情地碾压,都绝不会认输,都要在冰封的大地上重建家园与人生。 「滚滚,」墨染突然咧开嘴笑出一口白牙,就像滚滚第一次见到他时那样,他的笑容,一点儿也没变,「你看那里——」 墨染举起手臂指着远处一个方向,那是山上最高的地方,泛起清浅的绿意,像是收藏了小小的一角春天。 「整座山都冻结了,只有那里有春意。我想去那里。」 「别……别开玩笑了!」滚滚顿时愕然。那个地方,是他们世世代代融入血脉的恐惧。每一头滚族在幼年时,都被大人告知,世上所有的地方都可以去,只有山最高处那个地方绝不可以踏足。上古时,曾有滚族踏入那里,山上突然燃起熊熊烈火,让滚族们失去了生存过几万年的家园。一直到很多年后,那场大火都是滚族世代所恐惧的禁忌,族里的长老说,那是神发怒的天火。 「我父亲也这么说,」墨染沉默了一会儿,「从小到大,我都不听他的,这一次也一样。 「他给了我一个忠告,这最后的忠告,我无法置之不理,他说要去那里,我一个人做不到,我需要一个帮手。」 滚滚愣在原地没有说话,他的第一反应竟不是害怕,而是滑稽。 帮手?他? ……自己当时一时情急喊出来的豪言壮语,要负责吗? 他只有灰色元神,属于滚族里法力最低的,他从来没觉得那些大事会和他扯上什么联繫,天塌下来也有个子高的人顶着……不管是什么大事,都不需要他掺和,他做不了什么,更做不了英雄。 他和墨染是不同的,就算能喊出吹破天的牛皮,他也不敢去闯滚族世代的禁地。 「天亮之前,我就出发去那里。如果你愿意一起去,就在那棵大梨树下见面。」墨染的目光看得滚滚的脸颊羞愧发烫。 就在这时,滚滚妈妈沖了过来,她已经听到了刚才的对话,拦在滚滚面前:「滚滚只是个普通的妖怪,他和你不同,没有什么力量,他帮不了你。那是最可怕的禁地,没有谁能活着回来……」 墨染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滚滚,然后转身走出山洞。 滚滚低着头,他的腿在发抖。妈妈流着眼泪惊恐而迅速地把门关上。门关上的那一剎那,滚滚勐地抬头,迎面撞上墨染的背影,孤独地在门缝中渐渐被隔绝不见。 这天晚上,滚滚一夜没有睡着。 他用被子蒙住头,在黑暗中害怕地发抖。 这夜过得格外漫长,狭小的山洞仿佛成了唯一可以躲避的地方,滚滚只想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想。 月亮升起又西斜。 树影变短又变长。 晨曦渐渐来临,滚滚知道,他再不去,墨染就会独自奔赴那危险而可怕的地方,也许会死在那里,也许永远再也见不到…… 最后一丝星光落在洞口,最后一缕希望落在滚滚胸口,黎明就像一扇大门,即将强悍地打开。来不及了,不知道是被什么力量驱使,也不知道是什么在脚底灼烫,滚滚的身体仿佛不受控制一般,突然冲到洞口,就在这时,身后传来妈妈的声音:「滚滚。」 滚滚回过头,妈妈的眼神带着惊恐,还有一丝绝望:「你不能去。」 「没事啊。」滚滚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我只是去跟墨染说一声,劝他不要去。他是我唯一的朋友,我不能看着他送死。我很快就回来……墨染上次说,等春天来了,我们一起去坐寺庙外的小船。妈妈,你就去那间寺庙等我!」 「滚滚——」 滚滚满脸眼泪不敢回头,怕一回头决心就会被风吹散。 等滚滚跑到约定的地点,才发现那里空空的——他们约在梨树下见,可梨树早已经不在了。 四周空荡荡的,也没有墨染的人影。 远山露出微光,天已经亮了。 滚滚终于知道他来迟了。他绝望地蹲下,眼泪从指缝间伸出来:「对不起,对不起……」 山风呜咽迴荡着肃杀,绒毛上的泪水很快冻成雪白的冰渣。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6页 一个东西砸落在滚滚的头顶,「咕噜咕噜」落到地上,是一只梨,小小的青色的梨。滚滚愣了,在泪眼中抬起头,只见墨染坐在高高的石头上。 「你来啦。」墨染轻描淡写,「我正要出发。」 「……我以为你走了,」滚滚满脸是泪地张了张嘴,「天已经亮了。」 「那边还有一颗星星没有落下。」墨染指向斜月西垂的地方,那里还有一颗小星,固执地亮着。 墨染从石头上一跃而下,眼睛也像星星那么亮。 滚滚鼻头勐地一酸,原本要说的话突然都说不出口。 「其……其实我来是要告诉你,」 滚滚不知所措地嚅嚅着嘴唇:「……我不敢。」他仰头看着墨染歉疚地说:「我从来没做过什么大事,我很怕禁忌之地,也很怕死……我不敢啊,你要做的事情很荒唐。」 他狼狈地张了张嘴:「不过,我不能让你一个人去。」 墨染咧开嘴笑了。 天太冷了,一路上两只妖怪的脚爪都被冰雪冻伤。 他们不敢停留,日夜兼程,攀登过无数的山头,爬过许多的险坡,几次滚滚差点滑下深渊,都是墨染抓住了他。在最冷的夜里,他们把元神放在一起取暖,墨染终于知道,当初为什么他的父亲说,他一个人做不到。 一只妖怪的元神会被风雪冻结甚至熄灭,但两个元神放在一起,哪怕是最低等的灰色元神,只要彼此靠近,互相依傍,便能散发出热量,可以抵御严寒和风雪。 这是一条艰难的路,没有人同行,任何人都走不到终点。 两只妖怪都伤痕累累,在滚滚快要走不动时,墨染一直鼓励他:「快到了。」 不知听到过多少次「快到了」之后,终于,精疲力竭的他们抵达了滚族世代不敢涉足的山巅。 山的最高处什么也没有,除了一棵苍绿高大的梧桐树。 梧桐树枝叶茂盛,风吹过温暖,树叶如同羽毛摩挲,这里太静谧温柔了,仿佛根本没有任何威胁。 「爬上树去看看,」墨染浑身的皮毛都成了脏兮兮的灰色,沾着血痕与冰渣,他毫不犹豫地说,「你跟在我身后。」 于是,墨染在前,滚滚在后,两只妖怪爬上了高高的梧桐树,然后,他们在树叶中间看到了……一个鸟巢。 鸟巢里有一只彩色的幼鸟,身上湿漉漉的,眼睛还没有睁开。 「这是什么鸟?」滚滚忍不住想伸手去摸,只听墨染厉喝一声:「不要摸!」 这一刻,墨染的表情变得可怕,他让滚滚后退,从怀中取出那枚青色的羽毛,映着他眼瞳中青色的元神,坚定而强大。 他把羽毛放在幼鸟的身上,自己伸爪去碰触幼鸟,兽爪与鸟爪相触,那幼鸟轻轻叫了一声,鸣叫如同珠玉撞击般清越好听。 ——郑重的碰触与回应,仿佛某种契约达成。 光泽在羽毛上流动起来,像是突然睁开的眼睛,重新跳动的心脏,那枚青色的羽毛仿佛重新获得了生命,一点温热从墨染身上散逸出来。 滚滚不解地仰望着墨染,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然后,他感觉自己被勐地推了一把! 就在这时,一蓬火焰在眼前炸开,热浪扑面而来,巨大的力量让滚滚顿时从高处坠落下去! 耳边传来「轰」然一声巨响!映入眼帘的,是燃烧的世界——火红的山峦,燃烧的天空。 「墨染!」滚滚声嘶力竭地大喊。 墨染在熊熊燃烧的烈火里,全身浴火。不,所有的火焰都是从他身上烧起来的,他就是火种。 「在那些最冷的夜里,在许多个我想要放弃的时刻,是你的肩膀给了我力量。」墨染在火光中咧开嘴笑出一口白牙,就像最初见面时那样。「谢谢你啊。多想等春天来了,我们一起去坐寺庙外的小船。」 滚滚流着眼泪挣扎着想要开口,可火海汹涌,四周滚烫,他喉咙剧痛说不出话,在绝望中,仿佛有一对巨大的翅膀般托着他,耳边朦胧听到有个尊贵清越的声音说:「竟然真有妖怪以身为引,不惜焚身以火,来寻回那样东西,笨蛋。」 那声音威严而傲娇,滚滚却虚弱得睁不开眼睛了,失去意识前,他最后看到的,是沖天的火光吞噬了一切。 再醒来时,滚滚不知何时已经在山下了,他心里有点难过,却记不得发生了什么。 手边有一枚青色的羽毛,是谁放在他掌心的?他抬头望去,四周的景色都不一样了。 世界像是被轻柔如羽的手抚摸过,从冰冷的梦里醒来,迎来久违的温暖的朝阳。河流甦醒过来,滋润地伸着懒腰,竹林长出了绿叶。 滚滚来到他最爱的那棵大梨树下,本来已经枯死的树枝上,也长出了新芽。 曾经有谁对他说,滚滚,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春天被找回来了,梨树又结了果,溪水流动起来,到处都是竹子。 七 滚族们过起了以前的生活,食物重新变得充足,又开始有几百岁的幼崽跟在滚滚身后,往他身上丢石头。 「不吃竹子,却爱吃梨的笨蛋!」 好脾气的滚滚没有生气,似乎只有他还记得,曾经他们把春天弄丢了,有人带着他歷经艰难险阻,去找回春天。 梨树上挂了几个小梨,滚滚笨拙地爬到树上,把那几个小梨摘下来吃。他第一次吃没有成熟的梨,却发现原来没熟的梨是涩的,又涩又苦。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7页 舌尖那么苦,更苦的是心里的恐惧。 他好像忘记了一些事情,好像失去了什么人,错过了什么约定——真的再也记不起来了吗?再也见不到了吗?哪怕再过一万年,两万年,一直到很久很久以后,都再无法见面了吗? 滚滚踏上了独自流浪的旅途,他想去找一个答案。 一路风尘让身上的毛变得脏兮兮的,沾着灰土,没有当初黑白分明的润泽,白毛几乎染成了灰色。他经过人类的城池,看到人类的书籍里记载着很多知识,《释名·释采帛》中说:『青,生也,象物生时色也。』」 青,万物之始。 青色的羽毛,就像万物初生的春天。 ——当初,是谁把春天放在他掌心? 滚滚走在旅途上,吃梨的习惯从没有改变,但是他再也不敢吃青涩的小梨。 ——犹如离别一样苦涩到心底。 看到长安城郊破庙边大大的梨树时,滚滚停住了脚步。这棵树,样子很熟悉呢,连空中的风云流散也那么像,仿佛能回溯时光,恍惚能听到有谁坐在树下,对他说「嗨。」 他笨拙地爬上树眺望远方的夕阳,遇到了前来摘梨的少年。 他蓦然想起,自己要在寺庙见什么人。 他倾听黄昏的晚钟,古寺钟声,河水流淌,身边有人咧开嘴笑出一口白牙:「等春天来了,我们一起去坐那寺外的小船。」 河水已经解冻,但回忆仍然冰封。 亲爱的朋友,我不敢想起,也不能忘记。 我心中有一座寺,寺里有钟声,寺外有船,和一个永不会再登船同行的人。 第6章 凤凰台 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 ——唐·李白《登金陵凤凰台》 一 沈珍珠生长在江南吴兴水乡,据说刚出生时皮肤雪白,圆润玲珑像珍珠一样可爱,于是得了这个名字。 女大十八变,越变越漂亮……才怪。沈珍珠从满月开始,就越长越黑,直到黑得让五官的灵气全部被湮没。黑到她一个大活人站在别人面前,对方只能看到大大的眼珠,看不出鼻子眉毛在哪里。 俗话说一白遮百丑,黑成这样的姑娘,自然也就和漂亮无缘。小伙伴们在一起玩时,男孩不愿意理她,女孩们欺负她,不知道是哪个顽皮的孩童唿喝她时,故意把重音落在最后一个字上,叫成「真猪」,于是「沈真猪」这个外号就传开了……大家都故意拖长了声音,叫「真猪——」 「猪……!真猪——」 转眼沈珍珠到了及笄之年,沈家在江南吴兴是大户人家,与城南的堇家是世交,堇家四郎堇遥刚及冠,双方家长有意结亲,八字都合过了,谁知道堇四郎抵死不肯:「那沈珍珠黑得像猪一样,从小就有『真猪』的外号,我再怎么也不能娶一头猪做娘子!」 沈珍珠原本对爱情懵懂无知,也不是非要嫁给堇四郎不可,但这话一出,街头巷尾顿时将堇四郎的话传遍,听到的人无不哈哈大笑,茶余饭后的谈资都少不了沈家的猪姑娘,媒婆也都不大好意思登门了。 换了别的少女,只怕要以泪洗面,甚至悲愤上吊也说不定,但沈珍珠只是默默地吃了比平时多两倍的饭,喝了一大碗汤,然后没心没肺地出去玩。 她最喜欢去的地方,是城郊的一处旧城墙。 城墙孤独伫立在江水边,还有一座同样久远的高台相伴。四周荒草离离,远山绵长如思念,偶尔有一两只白鹭飞过。 《尔雅·释宫》中说:「四方而高曰台。」听说这高台是战争时用于瞭望用的,也有传说这是凤凰曾经栖息过的地方,得名叫「凤凰台」。宽阔的城墙像想要围住什么,保护什么似的,而凤凰台高高耸立,就像一只展翅欲飞的鸟。 沈珍珠习惯躺在城墙下看天,碧蓝的天空中浮云聚散,鸟影成片,要是……她也能飞就好了。沈珍珠羡慕地想,就可以自由地去远方,就不用听那些围绕着她的嘲笑,她可以高高地飞起,把烦恼像尘埃一样抛下。 夕阳照在江面上,也照在沈珍珠的眼皮上。她半闭着眼睛,突然感觉耳边有点痒,有什么轻飘飘的东西吹在耳畔,像是风,又像是母亲的手,又暖又柔。 她忍不住伸手去挠痒痒,却摸到一片柔软—— 是什么东西? 少女疑惑地坐起身来,只见被自己捏在指间的竟是一根黑色的羽毛,阳光下色泽如水流动。 这羽毛从哪里掉下来的?沈珍珠确信,刚才天空中并没有鸟飞过。 羽毛触手轻盈,沈珍珠心里却莫名沉甸甸的,忐忑不安,像是某种离奇的命运被她握进了掌心。 迟疑着,沈珍珠将这枚羽毛揣进了怀中。 二 回到家中时天已经黑了。这晚沈珍珠睡得不踏实,背后有点痒,像是被蚊子咬。 她半夜迷迷煳煳地醒来,伸手去挠后背,却突然摸到了什么东西。睡意一下子清醒了大半,沈珍珠又摸了几下,突然尖叫出声:「啊——!」她的背后是……是什么东西? 慌慌张张地用颤抖的手把灯烛点亮,沈珍珠扭过头去,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看到了什么? 在她后背上长出了一双滑稽的小翅膀,虽然黑乎乎的,但是的确是翅膀无疑,上面还有厚而密的光滑的羽毛。一着急冒汗,沈珍珠头上也有点痒,她拿过铜镜,刚看到镜子里的自己,铜镜立刻失手掉在地上!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8页 镜子里的少女头上长出了猪耳朵,身后伸出了猪尾巴…… 一个花样年华的少女,被人叫成猪已经够可悲了,更可悲的是,她真的变成了猪! 发生了什么? 沈珍珠的枕边还放着白天捡来的黑羽毛,就像一个巨大的黑色漩涡,又像一只深黑嘲弄的眼睛,在暗夜里静静地与她对视。 她迟疑地动了动翅膀,可是那翅膀太小了,根本飞不起来。沈珍珠试了几次都失败之后,又害怕又沮丧地用被子将自己裹了起来……这晚,她许久没有睡着,到天快亮时才有点睡意。 第二天日上三竿,门外传来的声音将沈珍珠吵醒。她睁开眼睛看到阳光,第一反应是勐地坐起来!恐惧地伸手挡住自己的后背…… 出乎意料,触手是光滑的皮肤,并没有什么翅膀。 她慌忙拿过铜镜,镜子里的脸和往常一样,蓬头散发、漆黑似炭,眼睛里写满惊恐,但翅膀和猪耳朵都消失不见了。 沈珍珠愣了一下。 ……莫非,昨夜只是一场梦? 只听门外传来僕人敲门催促的声音:「小姐,有客人来了,郎君让你赶紧到厅堂去!」 大厅里来了客人。 那是三个有点眼熟的少年,爹似乎很高兴,与他们说着什么。看到沈珍珠过来,爹朝她招招手:「珍珠,看看谁来了!」 少年们都站了起来,年龄最大的那个开心而有礼貌地说:「珍珠,几年不见,你更黑了!」 「……」 这下,沈珍珠终于认出了他们:「堂哥?」 沈家远在楚地的亲戚,也是沈珍珠的三个远房堂哥——沈缁衣,沈风轻,沈夜舒,他们这次到江南来游玩,住在沈家。 三个堂哥小时候都笨得可以,现在长成了圆润肥美少年,但是话痨属性还是没变,对着沈珍珠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就在这时,沈珍珠突然发现,厅堂里还有一个少年,笔直而冷淡地坐着,并不参与他们的谈话。 从小生长在温润水乡,沈珍珠从没见过这样峻拔的人,神色冷漠孤傲,没有佩剑也没有带刀,坐如巍峨青山。 「这是叶铿然哥哥!」老三顺着沈珍珠的视线看过去,兴致勃勃地介绍,「这次和我们一起来江南玩,他以前做过皇家金吾卫的,可厉害了!」 「叶哥哥刚刚辞官回家,我们看他一天到晚闷在屋子里,怕他闷坏了,就拖着他出来玩!」 看上去也不过十六七岁的少年,放着大好前途的皇家侍卫不做,辞官回家了?沈珍珠好奇地悄悄打量对方,对方冷漠的目光扫过来,点了一下头,算是招唿。 从始至终,一句话也没跟沈珍珠说。 「走,我们出去逛逛!」三个堂兄兴致勃勃地拉着沈珍珠出去玩。 江南美景,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 几个人走在大街上,沈珍珠本来有点不情愿,突然看到不远处的一个人,那点不情愿突然就……变成了非常不情愿!她简直后悔跟着他们出来了。 老大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疑惑地问:「珍珠,你在看谁?」 沈珍珠黑着脸不理他,哦不,她的脸一直都是黑的,只是闷声咬着牙不说话。 不远处走来一个绿衫公子,手中附庸风雅地摇着摺扇,神色有点紧张古怪,似乎赶着去做什么事情。 比较聪明的老二突然明白了什么:「难不成……那个就是堇四郎?」 看他形迹可疑,老三起了捉狭之心,拉了一把几人:「跟上去瞧瞧!」 几人跟着堇遥来到一个隐蔽的山洞,大夏天的山洞里却冷飕飕的,石壁偶尔传来水滴声,在寂静中显得格外阴森。 仔细看去,洞里还有一潭幽深的碧水,只见堇遥停在潭水边弯下腰,光线很暗,看不清他在做些什么。 就在这时,老二不小心踢到了脚下的石子,顿时一声轻响。 堇遥警惕地回过头来,厉声喝问:「谁在那边?」 眼看他走了过来,几人这才看清他手里除了摺扇,还拿着一根削尖的木棍,沈珍珠有点害怕,躲也躲不过,只能硬着头皮抬起眼。 「是你?」堇遥脸上露出嫌弃鄙薄的神色,「你跟踪我?」 沈珍珠想要反驳,张了张嘴却一阵心虚反驳不出口。关键时刻,只听沈家老大毫不客气地说:「大道朝天,各走两边!我们带着珍珠妹妹来山洞里玩,谁跟踪你?不要太自恋啊娘炮!」 最后两个字显然有相当的杀伤力,堇遥的脸色变得难看:「那就离我远点,我最讨厌丑八怪。」 随即又补上一句:「不要靠近我,丑会传染。」 丑会传染。 会传染…… 这句毒舌简直万箭穿心,沈珍珠的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两下。旁边的老三说:「喂!你长得也就那样而已,别自以为是了。」说话间指着旁边的叶铿然,「看到没?我家叶哥哥比你好看多了!」 叶铿然莫名其妙躺枪,仍然面无表情,眸子冷若冰霜。 沈家老三说得没错,堇遥也是俊朗的美少年,但站在叶铿然面前,就完全被比了下去。 ——再精緻的金银雕花,也比不上雪山与月华。 见堇遥一脸不甘心又无法反驳的表情,沈家兄弟立刻打蛇随棍上。「自恋根本就是因为没有见过真正的美少年。」「皮肤再白有什么用,反正鼻孔还是那么大。」……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9页 堇遥脸色铁青,握紧拳几乎就要上前打架,可是看到他们一行五人,特别是一身军人气质的叶铿然,他讪讪地住了手,咬牙冷哼一声:「你们也是来捕那样东西的?那就少废话,各凭本事和运气!」 沈珍珠这才看清,大石头旁边用削尖的木桩造了一个陷阱,还拴着渔网,像是要在水里捕捉什么东西。 「我劝你们别不自量力。」堇遥得意洋洋地说,「白龙皮价值千金,可遇不可求,你们以为人多就有用?我这可是听道士说的法子,摆出的捕龙阵法。」 曾经有新罗商人在吴兴城售卖过白龙皮,在炎炎夏日浸入水中,可以一室清凉,十分神奇珍贵,还有人说亲眼在山洞里看到过白龙。 捕龙……? 沈家老三突然收起了笑嘻嘻的神色,声音冷下来:「谁让你捕龙的?」 「关你什么事?」堇遥头也不抬,「我捕龙要经过你同意?莫名其妙!你是我爹还是我娘啊?」 他话音刚落,突然一拳打在他脸上!把他打得踉跄后退,差点掉进身后的水潭中。沈家老二更直接,抬起一脚,「哗啦」将他好不容易布置好的陷阱踢得七零八落,尖锐的木桩不少被水沖走,渔网也破了。 沈珍珠看呆了,几个堂哥虽然话痨,但一向都笑嘻嘻的脾气挺好,就算是为了替她出气,也不至于这么粗暴吧? 堇遥回过神来,怒不可遏:「欺人太甚!」他抽出身后的一根尖木棍,勐地扬起!眼看木棍就要刺伤沈家老三,突然,一只稳定如铁的手握住了他的手臂,木棍顿时掉落下来,在幽深的山洞里发出一声闷响。 叶铿然面无表情松开堇遥,连看也没有看他一眼,淡淡说:「我们走。」那冷峻的侧脸上明显写着:你们太无聊了,能再多管闲事点吗?我要走了。 「可是——」 沈家老三一脸不甘心。 「走了走了……」沈家老大连连摆手,同情地拍了拍堇遥的肩膀:「捕什么龙啊?你这工具,这陷阱根本就不可能捕不到龙。你以为龙是那么好捕捉的?龙神力量惊人,『能幽能明,能细能巨,能短能长』,就算龙站在你面前,保不准你也认不出来呢。」 这几句话不知道是在对堇遥说,还是在对弟弟们说。 就在这时,水中突然传来一阵古怪低沉的声音。 沈家兄弟竖起耳朵聆听,沈珍珠还没明白髮生了什么,就听他们说:「好像不对劲……」 水底那古怪的声音更加清晰,像是谁在敲打着急促的鼓点。 沈珍珠愣了一下。不会……真的有龙吧? 已经快走到洞口的叶铿然突然停下脚步,勐地转过身来:「快走!」这一声清寒锋利,是不容置疑的命令。 沈珍珠被沈家兄弟拉着朝洞外撤,她悚然看到,在堇遥身后,一截带着鳞片的漆黑的尾巴缓缓从水面竖起…… 眼看血盆大口从水中浮起来,堇遥哪里还有半分风雅?他吓得脸色惨白,脚下发软竟跌入水中!「救命啊!我不会游泳……救命!」堇遥大声唿救,这时,只见一个笔挺的身影毫不犹豫沖了过来,一跃入水! 深碧的潭水中,叶铿然就像一尾鱼,青衣如鱼尾舒展,黑髮如墨沁开,整个人仿佛与水融为一体。 很快,他将拼命挣扎的堇遥抓住,将对方的头托起来,游向岸边。 堇遥呛了不少水,嘴里还在唿喊:「救命!救……」他的唿喊猝然停住,鲜血在空中绽开出血雾,水面沁出一片红。 「叶哥哥!」 沈家兄弟惊慌大叫,沈珍珠愣愣地看着水中,那刺目的殷虹扩散开来…… 生死之际,叶铿然将堇遥推向一边,任由一张血盆大口狠狠咬住了他自己的肩膀。汗水顺着叶铿然的脸庞流下来,他显然疼痛之极,人也往水中沉了沉。堇遥趁机一踩他的肩膀,拼命往岸上爬。 这时沈珍珠才看清,出现在叶铿然身后的……是鳄鱼! 水中竟有鳄鱼,而且是相当大的一只。如今水草丰美,正是鳄鱼交配的季节。那鼓点样的声音,是雄鳄鱼在唿唤雌鳄鱼。雄鳄弯成弧形的尾巴如同一张巨大的弓,又如同一领寒光闪烁的盔甲。 叶铿然忍痛咬紧牙关,将堇遥用力一托,推上岸去! 三 乱石上尽是水渍与斑斑血迹。 沈家兄弟惊慌地将叶铿然团团围住。他的肩膀被咬了一道狰狞的伤口,血流如注。 「没事。」叶铿然的额发全被冷汗湿透,疼得嘴唇发白,声音却清冷如旧。 沈珍珠担忧地看着叶铿然,又错愕地回头看了潭水一眼—— 刚才那一眼,是她看错了吗? 在鳄鱼咬住叶铿然时,周围突然溅起了巨大的水花,令咬人的鳄鱼发出一声古怪的惨叫……那声音怎么形容呢?像是熊孩子被大人抽的那种嗷嗷惨叫。 是水中有更大的鳄鱼阻止了先前那只?不……不对!她觉得,那时水仿佛有生命一样,潭水仿佛瞬间化为利器迎敌,又仿佛化为宽大的手掌,在保护叶铿然—— 此刻,潭水安静下来,鳄鱼也沉入水中不见,仿佛它们从没出现过一样。 死里逃生的堇遥根本没有管叶铿然的伤势,甚至连一句道谢也没有,就慌张地爬起来,准备趁乱熘走。 「娘炮!」沈家老三看到了,气不打一处来,「刚才叶哥哥都受伤了,你竟然只顾自己逃命上岸,还踩他的伤口!太自私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0页 老二也拦在他面前。堇遥满头水草,头髮蓬乱,身上衣衫狼狈,翩翩公子的形象全无,恼羞成怒地吼:「要不是你们来闹场,也不会惊动鳄鱼!还害我落水!不就是被咬伤了吗?堇家有的是钱,四爷我赔他药钱……」 「你!」 眼看沈家兄弟和堇遥就要再动手,沈珍珠走上前,拦在几人中间。从小到大被欺负和嘲笑,这是她第一次看着堇遥的眼睛,没有了自卑退缩:「你一直说我丑,可现在,我觉得你才丑。」 堇遥一愣,意识到自己风度全无,心虚地拉了拉衣襟。 「自私自利的人才丑,不顾别人生死的冷漠才丑。」沈珍珠鼓起勇气说,「就像你现在的样子。」 堇遥的脸色难看得很,随即干笑两声,轻蔑地看着他:「啧啧,真是刮目相看,连你的口齿也伶俐起来了?也对。有其父必有其女,当初你爹想和我家结亲,那吹牛才叫天花乱坠。说你们沈府紫气沖天,是要出凤凰的徵兆;你姐妹都出嫁了,待字闺中的女儿就你一个。又说高人看过你的生辰八字,说你的八字贵不可言……不就是想嫁个女儿吗?什么牛皮都能吹得出来!」 「不准你说我爹!我爹只是顾及两家世交——」 「怎么了?我不仅说你爹,还说你娘呢!你娘……」 「够了。」 一个冷冷的声音传来。叶铿然面沉如水,毕竟是做过皇家侍卫的人,哪怕此刻脸色因失血而苍白,一双眼睛望过来,清寒凛冽,顿时让人大气也不敢出。 他按着肩膀的伤口站起来,沈家兄弟以为他又会扔下三个字「我们走」,却见他迳自走到堇遥面前,俯视对方:「我觉得珍珠很漂亮。」 堇遥先是错愕尴尬,随即露出夸张的表情,像是听到了什么天方夜谭:「哈?我没听错吧?」 「竖起你的耳朵再听一遍,」沈家老大高声说,「我也觉得,珍珠妹妹很漂亮!」 「珍珠妹妹很漂亮!」 「珍珠妹妹很漂亮!」 沈家兄弟纷纷响亮地说,骄傲而不容置疑。沈珍珠的鼻子酸胀,眼眶无端发热。 叶铿然神色仍然是冷淡的,用没有受伤的手牵起她的胳膊,动作刚硬毫无暧昧:「我们走。」 他的衣衫湿透滴着水,手清凉而稳定,仿佛冷淡无情,却有种顶天立地的沉静。 四 终于回到家时,一迈进家门,沈珍珠就开始心虚,几个人都弄得湿漉漉的狼狈,自然是不能对爹说实话说是跟踪堇遥才弄成这样的。 「叔父,我们遇到老奶奶掉河里,去救人才弄了一身水,叶哥哥的肩膀在石头上擦伤了!」沈家老大开始声情并茂地编故事。 老二赶紧附和:「对啊对啊!」 老三:「我们走到哪里就把好事做到哪里!」 虽说人生如戏,全靠演技,但堂哥们的演技实在太烂……沈珍珠扶额,好在他们毕竟是来做客的,爹虽然脸色好看得很,也不好追问,只让他们回去休息,还叫僕人去请郎中来给叶铿然看伤,沈珍珠也沾了光,趁机熘回自己的房间。 躲在房间里,沈珍珠把湿衣服换了,心中的波澜却静不下来。 我觉得珍珠很漂亮。 那句话在她耳边响起,沈珍珠的心里像被羽毛拂了一下,有点乱。他牵起自己的胳膊时,她的脸红了,好在皮肤黑不会被发现。 少年的侧脸冷淡沉默,却充满青山般磊落的善良。 那时,他是听到堇遥提起自己的娘,才会出言打断的——他听说了那些关于自己娘的传闻吗? 沈珍珠心里突然有些害怕。 就在这时,后背传来一阵发热的感觉,陌生而熟悉。 沈珍珠勐地回头,摸向自己的后背……是翅膀!一天都在紧张中度过,她几乎忘了那双诡异的黑翅膀。 不是错觉,也不是梦! 她真的再次长出了猪耳朵和猪尾巴,背上还有一对又丑又滑稽的翅膀。 门口传来敲门声,是沈家兄弟:「珍珠,你睡下了吗? 「我,我睡了!」沈珍珠慌慌张张地回答,随即扑到床上用被子捂住头,害怕得快哭出来了。 「我们打牌三缺一,你来不来?」老大在门外说。 「不……不去……」沈珍珠的声音哆嗦发抖。 「珍珠你怎么了?」门外的堂哥也听出了她声音不对劲。 「珍珠?珍珠?」 见里面没有回答,沈家兄弟面面相觑,都露出担忧的神色。 过了好一会儿,沈珍珠听到外面没有动静了,估计他们走了,才头髮散乱、满脸泪痕地将头从被子里伸出来,却突然听耳边炸开一个笑嘻嘻的声音:「珍珠妹妹!」 沈珍珠勐地抬起头。 几个圆润的身影出现在屋樑上,他们竟然悄悄从屋顶爬了进来…… 「你们!」沈珍珠吓得浑身发抖,委屈而恐惧的泪水在眼眶中打转,这下自己变成猪的样子也瞒不住了,会被当成异类和妖怪吧。 谁知老三从屋樑一跃而下,捏了捏她的猪耳朵,「哇!沈家不止我们三个呢,难怪小时候看着你可爱,原来你和我们一样。」 沈珍珠呆住,他……在说什么? 只见三兄弟笑嘻嘻地,勾肩搭背地站在她面前,突然间,雪白的猪耳朵便从他们脑袋上纷纷钻了出来,老三得瑟地转过身,臭美地摇了几下细细的猪尾巴!老二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又指指自己的后背:「喏,看我们!」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1页 沈珍珠呆呆地说不出话来。他们三个竟然也是……猪? 不过,为什么同样姓沈,同样是猪,他们是那么粉白可爱的猪,而自己却是黑炭一样的猪? ……等等关注点不对! 沈珍珠含着眼泪呆住,心中惊愕有无数疑问要问。突然之间,有猪耳朵和猪尾巴的自己不是一个人,这种有同类的感觉让她没那么害怕了。 只见老大一脸严肃郑重而神秘地说:「你想知道,为什么我们会有猪耳朵和猪尾巴吗?」 沈珍珠直觉自己接下来听到的一定不是什么好事,可是,好奇心让她心中既渴望又恐惧,只能用力地点头。老大展开大大的笑容:「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关于我们沈家的秘密——这个秘密就是,我们并不是猪!」 「……」快拿开你搭在我肩膀上的猪蹄子啊! 「我们叫做『合窳』,是厉害的神兽,生来就肩负着一件很重要的使命。」 「……」沈珍珠很茫然,那个很重要的使命——叫做吃和睡吗? 沈家老大自豪地挺起胸膛:「我们是为守护真龙而生的,几千年来,无论什么时候,如果龙遇到了危险,我们合窳就会挺身而出,保护他们!」 龙? 沈珍珠只觉得不可思议,所以,白日里看到堇遥捕龙,他们才会那么生气? 月光清凉,沈珍珠狐疑地看着这几个圆润英俊的堂哥,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世上有龙?」 老三正要开口,却见老大咳了一声朝他使了个眼色,沈家兄弟对视一眼,都不说话了。 「世上当然有龙。」老三调皮地吐了吐舌头,「楚地的白龙是美丽的神,眼睛就像湖泊那么好看。我们虽然见过龙,但答应了家里的大人不乱说的。」 老大突然摸了摸她身上的小翅膀:「珍珠,你还有翅膀呢。」 「我们都没有翅膀。」 沈珍珠这才注意到,他们都有猪耳朵和猪尾巴,却没有翅膀。 是因为黑羽毛?沈珍珠迟疑了一下,把那枚黑色的羽毛拿出来:「会不会……和这羽毛有关?我前几天捡到的。」 三只小猪围了上来,羽毛很美,在烛光下就像是夜色的一角,仿佛蕴藏着神秘而瑰丽的力量。 「这是什么?我好像在家里的一本藏书中看到过!」老大挠挠头,「怎么想不起来了呢……」 五 接下来的几天,叶铿然都在养伤,除了看看书之外什么都不能做,好在沈府藏书多,倒是不会无聊。只是快憋死了沈家兄弟,也不能出去玩。 等叶铿然的肩伤稍微好了些,他看了一眼三只苦恼的小猪:「出去吗?」 「欧耶!」三只小猪顿时欢唿起来。 天气实在太好,晴空万里澄明如镜,沈家兄弟欢天喜地,带着叶铿然到他们小时候玩过的旧城墙去玩,沈珍珠自然也跟着。城墙斑驳,阳光也斑驳,金色的枯藤缠绕在旧城墙上,莫名便使得刚硬的石墙有几许缠绵的温柔。 沈家老二兴高采烈:「小时候我们爬过这城墙的,珍珠你还记得吗?」 沈珍珠当然记得。 小时候来江南做客的小男孩们拍着胸脯说要爬到最高的地方,去看最漂亮的夕阳。结果几个都摔得鼻青脸肿,趴在地上看夕阳。 那时,沈珍珠笑他们丑,满脸泥巴的男孩们不服气,老三说:「笑一下就不丑了。」说话间真的笑嘻嘻地咧嘴,露出雪白的牙齿。 最高不过天空,最美不过笑容。 想起往事,沈珍珠忍不住笑起来,黝黑的脸上一双杏子般的眼睛灵动。其实仔细看她五官玲珑,并不算丑,尤其是笑起来的样子。 「现在我们比以前厉害多了!」 「这点高度小意思。」 「我们比赛吧,谁先爬上城墙,谁就赢了!」 小猪们说完,也不管沈珍珠和叶铿然的意见,蹭蹭地开始往上爬。天高地大,几个少年在城墙上就像几个小小的黑点。 他们爬墙的姿势一点也不优雅,但是有种可爱和自在。 美或丑,谁管? 没心没肺的少年,满身泥巴与汗水,不需要在谁的视线中存在,也不需要谁的赞美或肯定,只需要随心所欲地玩耍和大笑! 沈珍珠仰头看着他们,突然有点羡慕。 城墙下,叶铿然的肩伤还没有痊癒,自然不能跟着他们去爬墙,他伸开长腿,身姿笔挺地靠着城墙闭目养神。阳光中少年的轮廓美好得不像话,睫毛也很长,像是密密的黑羽毛。 黑羽毛…… 想到这里,沈珍珠心中一动,迟疑地从怀里拿出那枚羽毛。这枚羽毛曾给过她一对丑得要命的小翅膀。 ——如同小麻雀般难看的翅膀,会被嘲笑的吧? 可是,想飞的愿望那样强烈,比烈酒还要醇美,世间最快乐的,就是自由。 在沈珍珠迟疑的时候,只见眼前的人睁开了眼睛,不知为何,她突然有点心慌意乱,脸也红了,好在脸黑看不清。 叶铿然一双漆黑的眸子看着她:「你怎么不去玩?」 「我……」沈珍珠赶紧把羽毛收到身后,不想骗他,又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见叶铿然指了指身边,声音清冷:「坐。」 两人并肩坐在城墙下,天空中没有鸟飞过,只有深蓝如海,这一刻,沈珍珠突然想起很多往事,想起这些年来深埋在她心中的愿望,萦绕在她心中的困惑,收藏在她心中的憧憬。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2页 「我娘去年冬天去世了。」出人意料的,先开口的反而是叶铿然。 沈珍珠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心口微疼:「你……是不是很伤心?」 「一开始很伤心,很久思念都会隐隐作痛。」叶铿然下意识地摸向自己胸口,心脏的位置,「但是会慢慢想起很多温暖的事,就会觉得,她一直还在。」 沈珍珠点点头,有点茫然,又有点羡慕:「我娘很早就去世了,我都不记得她长什么样子。」 听自己的爹说,在吴兴城,自己的娘是出了名的貌美。她淡扫蛾眉不施脂粉,却有倾城的笑容。娘不仅美貌而且心地善良,十五年前江南饥荒,吴兴城外涌来的难民无数,连太守也无计可施……沈家却架了上百口大锅,整整三个月给济民施粥。娘亲自舀粥救济,日以继夜,吴兴城中经歷过当年饥荒的百姓,至今仍然记得。 这些,沈珍珠都是听自己爹讲的。 还有另一个种截然不同的传闻版本,是那些欺负她的小伙伴们讲的,包括堇遥……他们说她娘是妖怪,才会生出她这样黑乎乎的丑女儿。说她娘当年根本不是病逝,而是被除妖的道士收伏而丧命的。 往事猝不及防,阳光下格外悽惶。 这,才是她心底最害怕的事情。她从小就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才会这样黑而丑陋。 ——同样是妖怪,沈家兄弟们却能那样欢乐地玩,自信地笑。她很羡慕他们。 「前几日我们刚进城时找人问路,」叶铿然的声音放缓,多了几分温度,「一个老者听说我们要到沈府,热心地给我们带路,跟我们说当年的事。说沈夫人当年赈灾的善举,他至今仍然没有忘记。」 沈珍珠怔了怔,鼻子有点酸……她正要开口,却见沈家三兄弟满头大汗纷纷从城墙上爬了下来。 「叶哥哥,珍珠!猜我们在城墙上发现了什么?」老二大声喊。 「你们一定想不到!」老三气喘吁吁地说。就在这时,不知哪里有股烟味飘了过来。 身后传来一股热浪,呛人的烟味钻入鼻端,沈珍珠愕然环顾四周,只见周围的荒草不知何时燃烧了起来! 深秋干燥,枯草可以用来引火,火势一旦蔓延,就很难扑灭。 「快走!」几人朝高台跑去,突然听到老三一声惊唿:「叶哥哥——!」叶铿然脚下的枯草突然塌陷,整个人顿时陷了下去! 沈珍珠勐地回过头。 一切都发生在转眼间,让人几乎来不及反应。 火势热浪在身后逼近,沈家兄弟惊慌地朝着洞里喊:「叶哥哥!别慌,我们来救你!」说话间纷纷抡起胳膊准备跳下去。 「别动。」 叶铿然的声音冷静地从陷阱里传来,似乎在忍痛:「陷阱里有火药。」 漆黑的大洞足有丈宽,枯草和树枝掩盖得极为隐蔽。如果是捕猎一般的小兽,这洞确实显得太大了,至少是比老虎和野猪更大的勐兽,才用得着这么宽阔的陷阱。燃烧的荒草、危险的陷阱、致命的火药……几只小猪突然都意识到,这绝不是巧合! 这是捕龙的陷阱! 「不会又是堇遥那个娘炮干的吧?」沈家老三脱口而出。 「找水。」陷阱里传来虚弱清冷的声音。 「……」沈家老大的声音有点发抖,「对,我们去江边找水!」三只小猪拔腿朝不远处的江水跑去。 沈珍珠呆呆地站在陷阱边,不确定自己应不应该跟着堂兄们去找水,她迟疑地朝洞里唤:「叶哥哥!叶哥哥?」 里面没有回应。 是被浓烟燻得晕过去了?还是……沈珍珠又叫了几声,仍然没有回应,终于一咬牙,朝着洞口跳了下去! 可怕的爆炸声没有传来,陷阱里也没有想像中的黑,因为洞口挖得大,阳光可以稀稀落落地照进来,遍地都是木炭混合的黑火药,叶铿然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肩上似乎又开裂了,渗出惊心的血迹。沈珍珠揉着摔痛的膝盖爬起来,奔到叶铿然身边:「叶哥哥!」 叶铿然微微掀开眼睛,看清是她后,一向清冷的声音带了怒意:「胡闹……谁让你下来的?」 「少废话!别瞧不起女孩子!」沈珍珠抄起他的胳膊,不由分说将他背了起来。 好重……!沈珍珠的嘴角顿时抽搐了一下…… 关键的问题是,她该怎么上去?浓烟灌进陷阱中,沈珍珠忍不住咳嗽起来,就算没有叶铿然,她一个人要出陷阱也几乎是件不可能的事,洞壁几乎陡峭如立,也不可能有别的出路。 怎么办? 沈珍珠心急如焚。就在这时,脚下「咔嚓」一声轻响,一根枯树枝被踩断了,低头的瞬间,恐惧如同脚下燃烧的引线无声爬上少女的嵴背。 一点火光在浓烟里缓缓向前爬行。 来不及了——陷阱里温度太高,火药的引线燃了。 她会死在这里,叶铿然也会。 真的没有办法了吗?浓烟把沈珍珠的眼泪也被呛出来了,她还不想死啊,她还有那么多好吃的东西没有吃过,那么多好玩的地方没去玩过,还有从小就想要实现的愿望没有实现过…… 想实现的愿望……飞?! 就在这时,沈珍珠勐然意识到,她还有那枚黑色的羽毛!她微微哆嗦着,用脏兮兮的手把羽毛从怀中摸出来,就在这时,后背痒了起来……快,快长出来啊!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3页 越是着急,翅膀竟然越是长不出来,快啊,哪怕最小的丑陋的翅膀也好! 「轰隆——!」 一声巨响从陷阱中炸开,灰土飞溅,火光瞬间吞没了微不足道的身影。 江水边的沈家兄弟愕然看着腾起的烟尘,蔓延的火焰:「叶哥哥!珍珠!」 晴朗的天空突然下起了瓢泼大雨,雨水仿佛伤心欲绝地赶赴一场葬礼,大颗大颗坠落。 燃烧的火焰在雨中渐渐熄灭,人心里的希望也一样,余烬中只有青烟缭缭。 满脸是泪的沈家兄弟们狂奔到陷阱处,那里的土地已经被烧得焦黑,陷阱已经塌陷了下去。小猪们绝望地用力刨地:「叶哥哥!珍珠!」 回应他们的只有沉默的大地。 三只小猪都满脸泪水和泥浆,边刨土边放声大哭。就在这时,雨中似乎传来什么声音,沈家老大难以置信地抬起头,只听高台有个熟悉的影子:「我们在这里!」沈珍珠蹲在凤凰台上,抱着叶铿然,用蠢得不能再蠢的翅膀,在雨中扇动着。 雨滴顺着黑色的翅膀滑下来,小小的黑翅膀那样骄傲,仿佛再大的雨,也不能沾湿想要飞翔的愿望。 少女脸上满是黑灰,笑容比阳光更明亮。 她朝下面的小猪们喊:「刚才你们说,城墙上有什么东西?」 小猪们破涕为笑,老三挥着手说:「有彩虹。」 「什么?」 「城墙上不知道是谁用石头刻着三个字:有彩虹。」老三大声喊。 雨停了。 远山之间与城墙之上,浮起了一座如梦如幻的七色彩虹。 也许是十年、二十年,也许是一百年前?曾经有人爬上古旧的城墙。坐在最高的地方,或许是有点孤单的吧,吴宫花草,晋代衣冠,千古兴亡都随江水而去。可这时,单调的天空中浮现了一道彩虹,所有的怅惘都得到报偿。 浮云在高处,天地在远方,彩虹那么美。雨水洗出一天一地的清新自在,晴空悠然舒展开万古不曾褪色的色彩。衣襟被风吹开,视野变得开阔,揣在怀里的包袱,戴在脸上的面具,隔在心上的芥蒂,全都抛下。 人生最开怀的时刻,就是「有彩虹」吧。 心上的风雨何足惧? 往事都被晴空洗去,曾经你所害怕的东西,成为了美景。 三只小猪也蹭蹭地爬了上来,叶铿然的肩伤开裂,沈珍珠已经替他小心地包扎好了。 看着令人屏息的自然美景,小猪们忍不住感嘆:「好漂亮!」 高台上少年们的背影渺小而清晰,老三指着沈珍珠的脸:「珍珠,你更黑了。」 「叶哥哥也成了黑炭。」沈珍珠不服气,大笑指着叶铿然被烟燻黑的脸。 「咦,很少看到珍珠你这么笑呢!」 「怎么笑?」 「你以前笑的时候都是低头害羞的笑,这样扬起眉毛笑得很好看啊,神色都飞扬起来。」 冷峻如叶铿然,也难得勾了勾唇角,看了沈珍珠一眼。 「我要飞啦!」沈珍珠从高台上一跃而下!身后传来小猪们羡慕的欢唿大喊…… 我要飞了! 耳畔暖风掠过,沈珍珠快乐得几乎要叫喊出来,从今往后,她不再是一只猪,而是一只会飞的猪了。 像麻雀一样丑的翅膀,又有什么关系?这就是飞翔。 也许麻雀终究变不成凤凰,但麻雀可以学会飞翔。当你拥有了自己的天空、城墙,还有伙伴,你就会喜欢上自己的翅膀,再也不羡慕什么凤凰。 六 几日后,沈家兄弟收拾包袱准备离开江南了。 他们刚来的时候,沈珍珠觉得他们话痨很烦,但他们要走了,沈珍珠却有点捨不得。 「捨不得我们?」老三笑嘻嘻地捏了捏她的耳朵,「也捨不得叶哥哥吧?」原本粗线条的小猪只是随口一说,沈珍珠心头却怦然一动,为了掩饰自己的慌乱,她左右看了看:「叶哥哥人呢,怎么没看到他?」 「他一早就到后院去了,不知道去干什么。」 沈珍珠来到后院,果然发现水塘里有个熟悉的身影。 ——叶铿然裤腿上全是泥巴,在荷塘里认真地挖藕。 他的动作显然不熟练,有点笨拙地把藕拉出来,结果弄得脸上也沾了泥点,但表情仍然不苟言笑,就像他不是在挖藕,是在持枪戍守国门一样。 叶铿然把挖好的藕拎着上岸来,一抬头,看到了沈珍珠。沈珍珠微红着脸吞吞吐吐地问:「你……你挖藕做什么?是要吃吗?这些事情让僕人做就行了。」 「不必。」叶铿然顿了顿,难得地多说了几句,「这是带给我爹的,他说江南的藕与莲子别有风味。入冬我就会去陇右,朝廷已有徵兵令,以后上了战场,只怕不能在他膝前晨昏尽孝。」 沈珍珠有点意外地看着叶铿然裤脚的泥泞,这个少年很冷淡,很无趣,不多话,身上仿佛都是最朴素的那些东西,却有种难以言说的美好。 「叶哥哥。」 她突然叫了一声。 叶铿然抬起头来,眼神似乎在问:怎么了? 「我……」沈珍珠涨红了脸,半晌却只说出了一句,「我,我和你一起洗藕。」 对感情之事迟钝的叶铿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两人一起掬着湖水,把沾了泥巴的藕洗干净。 「叶哥哥,你家人有没有给你……」对方的侧脸被阳光镀了一层金色的绒毛,看上去清冽又温暖,仿佛比平时冷冰冰的样子好亲近那么一点点,沈珍珠鼓足勇气,「有没有给你……」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4页 定亲? 那两个字终究没敢问出来。 叶铿然突然停住手中的动作,看着沈珍珠,神色有点微妙。沈珍珠的心咚咚直跳,几乎就要冲出胸腔…… 他,他是猜到了自己的意思吗? 沈珍珠颈子发烫,耳根也泛起了粉红。 下一刻,沈珍珠才明白过来,对方为什么定定看着她的头顶。她摸向自己的头——猪耳朵又长出来了,她一紧张就会长出来猪耳朵!还有身后的尾巴,也长出来了! 叶铿然完全不开窍:「不用担心吓到我,我见过你堂兄们的猪耳朵和猪尾巴。」 原来他早就知道她是猪……如果有地洞,沈珍珠真的想钻进去!她欲哭无泪地捂脸,从手指缝里悄悄偷看叶铿然忙碌。 几只水鸟悠然飞过湖面,沈珍珠想,原来,她长出了翅膀,却只想飞往一个方向。 天地宽广,山高水长,而她还有个小小的愿望,就是停歇在他的心房。 临别的那天细雨纷纷。 微风贴着面颊吹过,就像离别的手掌在抚摸。 沈珍珠送他们到码头,江水碧波荡漾,赤膊的船工摇着橹等待客人上船,叶铿然突然想起了什么,停住脚步,从怀中摸出一样东西递给沈珍珠:「这个给你。」 那是一枚雪白的,鳞片一样的东西,看上去像蚌壳,但比蚌壳要精緻光滑得多,像是月光细细打磨了万年,又像是星星淬鍊了千次,才有这样高贵的光泽。 「咦?」沈珍珠伸手去接,意外地发现——好柔软! 像是云层浓缩成雨,雨水汇聚成湖,湖泊的精魂凝聚成这如水清透的一枚。哪怕沈珍珠再迟钝,也能隐约能猜到,这东西珍贵无比。 「这是——?」沈珍珠怔怔地问。 「在陷阱里捡到的,也许是龙鳞吧。」叶铿然的神色清淡。那时他掉进陷阱里被浓烟燻得短暂失去了知觉,等到朦胧恢復意识,听到沈珍珠在上面叫他时,手边就看到了这个。 他的眸子清冷如旧,带着真实的关切,朝她点点头,便转身上船。 沈珍珠看着船离岸走远,三只小猪在船上用力朝她招手,她许久才回过神来。 原来,从一开始他就知道了真相。 在凤凰台下设陷阱的,不是堇遥,而是她。 少女都有爱美之心,曾经,沈珍珠也悄悄涂过一次脂粉,却引来旁人嘲笑:「黑炭也想变白雪」、「麻雀还想飞上枝头做凤凰!」从那之后,她再也不敢涂任何脂粉。可她心有不甘,不想再受嘲弄,想拥有豆蔻少女的美貌。 古籍中记载,龙的力量是「净化」,龙鳞粉可以让人黝黑的皮肤变得白皙。她也想捕捉白龙,取得一枚龙鳞。 可她万万没有想到,她捕捉到的龙……竟然是他。 沈府的藏书上有捕龙法的详细的记载,火石捕龙,砂石去鳞,这个办法才是最可行的,比堇遥在水潭中捕龙的方法高明千倍。叶铿然在养伤读书时,无意中看到了书卷上的旁批和字迹,就明白了一切。 可是他什么也没有说。外表冷漠的少年,内心比谁都要温柔。 他唯一不知道的,恐怕就是…… 那白龙就是他自己。 七 十七岁时,沈珍珠已经是亭亭玉立的大美人。 见过她的人都说,沈家姑娘简直变了一个人。她的皮肤就如凝脂一般雪白,脸颊仿佛被春之神吻过般娇嫩,嘴唇如同桃花瓣般嫣然,那是再好的胭脂也涂不出的颜色。也有人说,最美的还是她的笑容,比阳光还要灿烂。 据说是沈家捕捉到了白龙,用龙鳞磨成粉,给这个黑皮肤的女儿敷脸,让她原本漆黑如炭的肌肤变得白皙剔透。 只有沈珍珠自己知道,她根本没有用那枚龙鳞——那是叶铿然留给她唯一的礼物,她从未想过将它碾碎,去满足虚荣。 曾经沈珍珠想尽一切办法想要变美,却没能如愿。 当她不再在意自己的美丑,喜欢上那个黑黑的自己,只是努力去飞翔时,美和光彩却无声降临了。 沈珍珠也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直到有一天,她收到沈家兄弟寄来的信。 珍珠: 当初我们弄错了一件事,不好意思嘿嘿。其实你不是守护真龙的「合窳」,你是我们的亲戚「狸力[1]」。 沈家藏书中记载,上古时你的祖先狸力是凤凰的第四个孩子,是鸟不是兽。每只鸟都有学飞的时候,但是狸力胆子小,张开双翅试飞的那一刻,因为胆怯而打了退堂鼓。凤凰很生气,为了惩罚它的怯懦,收回了它生而为鸟的翅膀,于是,狸力成为了猪身鸟爪的神兽。后来狸力羞愧难当,在地上挖深深的洞,躲藏在洞里,再也不提飞翔之事。 因为常年躲在黑暗的地底,失去了光明的宠爱,狸力才会以黑色的面目示人。 后来陆地飘移,仙山陷落,一些神兽来到人间,后人渐渐失去了神力,只在很少的子孙身上仍然留有上古时的痕迹。 你是一只真正的狸力,看你那么黑就知道了!说起来,凤凰在高台上为你留下象徵「蜕变」的黑色羽毛,说明它早就不生气了吧,也许,几万年前凤凰就期待着狸力能真正地飞翔,拥有自己的天空。 这一次,你飞起来了呢,比你的祖先都要勇敢。几万年前的约定,没有食言喔! 珍珠你很厉害!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5页 看完信沈珍珠整个人都不好了。难怪沈府的藏书中会有各种离奇的记载,还有捕龙的办法;难怪她挖起洞来简直天赋过人,两丈宽的陷阱,她没费多少力气就弄好了。 原来,她天生就是会挖洞的猪……哦不,神兽「狸力」。 信中写到,黑色的凤凰羽毛,力量是「蜕变」。 蜕变? 沈珍珠有片刻惘然,她还记得那个丑小鸭一样的自己,孤独地坐在城墙下,低头看着小小的影子。那时,她总是低着头,把脸埋在自卑的阴影里,才会黑。抬起头,阳光照到的地方,才会明媚吧。 她知道,真正让她变美的,不是龙鳞,也不是凤羽,而是她自己的勇气。 命运就是如此捉狭,会赋予人机会,但那并不是一步登天的馈赠,只是一双小小的,不起眼的翅膀。 ——给你蜕变的力量,给你飞翔的希望,却仍要鼓足勇气,努力尝试,偿付汗水,才能真正飞起来。 也许,每个平凡的女孩,都会有一次蜕变,变成美好的光彩动人的自己。 八 开元二十九年,东宫来江南吴兴挑选良家子,选中了沈珍珠。 就在那一年,陇右唐军与吐蕃大战,大将军裴昀战死,叶铿然也从此失去了踪迹。 吴兴城中的百姓都议论,沈家女儿飞上枝头做了凤凰。而沈珍珠只是默默地打开抽屉,取出那枚龙鳞。她再也不可能与那少年相见,以后,梦里跟随也不可以了。 这些年来,她心中始终还有思念与疑惑,无人能解答。 沈珍珠来到长安,嫁给了太子的儿子,广平王李俶。 她的夫君是个温和敦厚的少年,有一次,李俶看到她妆匣里的龙鳞,饶有兴味地拿过来:「这是什么?」 沈珍珠怔了一下,指尖雪色清凉,依稀年少时怦然心动的模样。 广平王沉吟片刻:「这颜色,倒让我想起我小时候遭遇的一件奇事。」少年顿了顿:「你相信世上有龙吗?」 沈珍珠心头跳动,强作镇定:「殿下何出此言?」 「我曾经见过龙。」广平王笑起来剑眉舒展,双眸弯弯,「说来没人相信,幼时我在曲江池边玩耍,一不小心掉落池塘,是一条白龙救了我。」皇家少年的眼底涌出浓浓的温柔,「不过时间太久,到现在我也不知那是梦,还是真的回忆?」 他竟也见过龙……想不到会有这样的机缘。不知不觉,沈珍珠与夫君的距离近了许多。 再后来,看到沈珍珠出神,李俶温柔地问:「王妃在想什么?」 沈珍珠一怔,回过神来,「我在想故乡,城郊有一处旧城墙,我小时候常去那里玩。我想……回故乡去看看。」 九 叶铿然再次来到江南吴兴时,正是仲夏,漫山遍野树木葱茏。 那么多年已经过去,他却几乎还是当年的模样,只是那种少年般的青涩褪去了,取而代之的是时光洗鍊的从容,如同春日的晨露归于仲夏的夜晚。他怀里抱着一只胖鸟,比山鸡还要大,滚圆滚圆的。那大鸟看上去很二,胃口不错,还会说话:「大王饿了,大王要吃肉。」 叶铿然的神色虽然冷冰冰的,但没有一点儿不耐烦的意思,看着那只鸟的时候,眸色似乎带了点宠溺:「知道了。」 趁着他餵鸟,旁边的白衣将军说:「你来过这儿?」 「去陇右军营找你之前,我来过。」叶铿然仍然没什么表情,「邻居的三只小猪,还有一只小黑猪,在这里爬过城墙。」 古旧的城墙上爬满生机盎然的藤蔓,台下的江水仍然不舍昼夜地奔流,温暖的回忆随着水波荡漾。 「你那些当年的小伙伴都去了哪里?」将军拿着一根树枝在枯草丛中拨弄找寻,随口问。 叶铿然微微一怔,是啊,当年的小伙伴呢?他们去了哪里?只见将军停住脚步,指着城墙角的一处地方:「这是什么?」 那处本来被丛生的杂草覆盖,现在乱糟糟的草被拨开,露出一幅笔迹极为稚拙蠢笨的图画,旁边歪歪扭扭的字迹写着什么,能看清 「临」、「天下第二」、「缁衣」、「轻」几个字,还有些字已经模煳不清了。 「咦,这画的什么?是猪和蚯蚓吗?」 叶铿然额头的青筋顿时跳动了几下……他们什么时候画的这幅图?这四只猪,三头白的一头黑的,虽然丑,但滚圆的多少还有点像猪,可旁边的龙画得简直比蚯蚓还难看。 那行字写的是—— 玉树临风天下第二帅,沈缁衣,沈风轻,沈夜舒。 「哦哦后面还有字,哈,有个『叶』字!」将军满脸好奇和八卦地蹲下身来,「天下第一帅叶坚然——?」将军疑惑地抬头打量着满脸黑线的叶铿然,「这个叶坚然,不会就是你吧?」他不怕死地接着问:「这条蚯蚓,就是你的画像?」 「……滚!」 没有文化的三只小猪很崇拜叶哥哥,他们认为自己是天下第二帅,叶哥哥是天下第一帅,有画像为证。 除了把叶哥哥的名字写错之外,似乎一切都很完美。 叶坚然,哦不,叶铿然站在那幅蠢得要命的图案面前,许久没有动。终于,他转过身去,看不清表情,刚才将军问「那些当年的小伙伴都去了哪里」,他原本想说不知道,但现在,他却发现……他们一直在这里。 欢声笑语与时光留在这里,从来不曾离去。万水千山走过,他们一直在这里。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6页 江水被暮色分成了深绿与火红,渐临的夜色像一枚又轻又大的羽毛落下,覆盖住山川河流与几人的身影。 正在吃红薯的大王说:「大王的后背有点痒。」 叶铿然回过头来,剎那间,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黑色的羽毛落在琳琅的身上,那颜色如同一滴墨落入水中,无声洇开来,在星光与黑夜揉杂的朦胧色调中,鸟翅收敛,一个身影渐渐从模煳到清晰。 那是少女的身影。 麦色的肌肤如同阳光,乌黑的长髮如同夜色,只是一开口就将这画面般精緻的美感完全破坏掉了:「靠,本王的翅膀呢?」 她疑惑地看着自己光洁修长的手臂,一脸嫌弃:「翅膀怎么变得这么丑了,不要啊!」说话间把红薯往嘴里塞:「吃个红薯压压惊……」 「琳琅……?」叶铿然愕然走上前。 十五年了,他走过许多的路,停留过许多的地方,她一直在他梦中心上。 「叶哥哥,大王的翅膀不见了,爪子也不见了!」不明真相的琳琅含泪控诉,腮帮子里鼓鼓的都是红薯,凤眼里尽是恼怒委屈,「羽毛还没找全,又丢了翅膀和爪子,简直鸟生悲惨—— 她的抗议还没说完,突然一件温暖的拥抱将她整个裹住:「你终于回来了。」 那样有力的拥抱,像是要将她锲入骨髓,滚烫的胸膛贴着颈脖好痒,比刚才获得黑色的羽毛还要痒,心头也是,痒得像是长出了许多的狗尾巴草……琳琅只觉得一颗鸟心怦怦乱跳。 「你不会是要吃了我吧?」琳琅惊恐的大眼睛乱转,「大王还没养肥,不好吃的!你是土豪有金叶子可以去买红薯……」可是对方只是用宽大的衣袍包裹住她,将她抱了起来。 一抬头看到他的眼睛,她突然就闭了嘴。 他的眼睛里闪动着泪光,这也是她梦中的海洋。 江水静静奔流在月下,他抱着她面无表情地朝前走,身后传来声音:「喂喂,秀恩爱的够了啊,我觉得我这个灯泡比月亮还大——」 将军笑着把树枝扔掉,想了想,又用脚在杂草上踩了几下,把刚才另一行字遮住。 那是一行写得更隐蔽的字迹:叶哥哥,珍珠喜欢你。在「喜欢」和「你」之间又加了一个字,似乎是后来加上去的,是一个「过」字。 迟钝如叶校尉,恐怕不知道自己曾经被一头美貌的猪喜欢过。 叶哥哥,珍珠喜欢过你。 曾经那样喜欢你,终究变成了美好的回忆。虽然得不到你的回应,但这字迹刻在心上,不会忘记。石头上的字迹与心上的痕迹,都不用刻意抹去,这是一个温暖的秘密。 流年偷换,曾经喜欢。 注释: [1]《山海经?南次二经》中记载:「柜山,有兽焉,其状如豚,有距,其名曰狸力。」狸力的样子像猪,长着鸟爪,擅于挖洞而居。 第7章 白帝城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 ——唐·李白《早发白帝城》 一 大唐开元年间,暮春时节,恰逢地方官吏和边关将领到长安来向宰相述职。 宰相张九龄风仪俊美,恪守古礼,很少有官员敢于在张相面前逾礼,更不用说敢仪容不整了。 所以,当巴州刺史公孙不器嘴角撕裂、鼻青脸肿地来述职时,张九龄不由得微微皱起了眉头。 公孙不器是个粗人,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直爽地大着嗓门儿说:「丞相,我这是被新科探花郎打的。」 公孙不器又说:「不打不相识!探花郎年少英雄,除了没节操之外都很好,很好!」 探花郎姓裴名昀,不巧正是张九龄的学生,金榜题名时十五岁。 这天回到家里,年少英雄的裴探花哭着被张九龄罚抄了一百遍《礼记·大学》,从此和公孙不器结了仇。 十几日后,公孙不器打点行装准备回巴州。 曾经气宇轩昂的朝廷命官一身破烂的苎麻布衣,垂头丧气,牵着一头赊来的跛脚驴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哪里流落到长安的乞丐。 想当初公孙不器来长安时,带着整车绫罗绸缎,骑着银鞍的突厥骏马,好不风光;如今却只能欠债赊一头蠢驴子。而借铜钱给他买驴的不是别人,正是裴探花。 ——这些天来,裴探花见公孙不器一次,就笑吟吟地拉着他去赌场一次,直到他输得裈裤也抵押在赌场。 同榜状元杜清昼有点于心不忍:「他拖家带口的,这跛脚驴子哪里驮得动?你至少借给他一匹马,反正利息以后去收。」 裴探花和杜状元都来自岭南,师出同门,从小一起长大。裴昀被罚抄《礼记·大学》时,杜清昼也没少熬夜共患难。 裴昀拎出一串铜板:「看在你的面子上,就赊给他一匹马。」 公孙不器感动得热泪盈眶地伸出手,却听裴昀说:「马可以借给你,不过,利息我现在就要收。」 这一刻,公孙不器的热泪终于滚落了下来……见过抠门的,没见过这么抠门的;见过记仇的,没见过这么记仇的。 公孙刺史没有钱了。魁梧的中年汉子咬紧牙关,突然满脸屈辱地开始脱衣服。 两个少年对视一眼,裴昀后退两步,大声喊:「停——!我只收财,不收色。你不要误会!」 啊不对,你一个糙汉子有什么色啊?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7页 啊呸呸!就算有色,跟我有什么关系啊? 「我只剩下这件值钱的东西了。」公孙刺史外表粗犷兇恶,却满眼细腻的委屈,老老实实地从最贴身的衣兜里摸出一颗珠子,认真地说,「这是我家祖传的宝贝,寻常人不识货的。」 「……」看着公孙刺史真诚的双眼,裴昀「呵呵」冷笑了两声,那哪里是什么珠子?根本就是一块地上捡的稍微圆润点的石头!什么寻常人不识货,白痴才会识这种货吧! 杜清昼在旁边拉了拉他的胳膊,意思是:太可怜了都拿石头来当珍珠了,衣服也脱了,看在他拿生命在演的份上,放过他吧。 裴昀终于摆了摆手。 好吧!成交。 二 这颗毫无光泽可言,颜色也灰不熘秋的珠子被交到杜清昼手中保管。 本来杜清昼不想要,说扔掉算了,裴昀想了想,说:「留着吧,明年公孙不器再来长安,让他拿钱来赎。」 「……」果然是勤俭持家的典范! 于是为了在来年收钱,杜清昼把珠子好好地收了起来。 谁知道就在这天晚上,出了一件怪事。 夏夜清凉,庭院里的竹子沙沙作响,偶尔传来几声零星的虫鸣。两个少年同吃同住,内室的灯烛还燃着,裴昀早早趴在床上睡觉了,杜清昼还在秉烛夜读,突然,屋子里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离蜡烛远点!啊喂少年!」 杜清昼愕然抬头,以为是自己幻听,结果听到那声音再次响起,一副没好气的语气:「烛烟简直熏得朕要打喷嚏。」 朕要打喷嚏…… 朕要打喷嚏…… 朕要打喷嚏……? 这句话信息量太大,杜清昼在心中默念了三遍,视线茫然地在整个房间里转了一圈,最后落到自己怀里……那颗毫不起眼的珠子上。 珠子在烛下仍然是平凡的样子,只是烛光在上面流动,如水波潋滟,又如一座光的囚笼。 「是你在说话?」杜清昼用力睁大眼睛,「你是谁?」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朕就是朕!」 杜清昼慌慌张张地推醒裴昀,后者睁开朦胧的睡眼,嗓音慵懒沙哑:「这么早天就亮了啊,什么时辰了……」 「裴豆豆!」杜清昼的声音发抖,「公孙不器给我们的珠子……」 裴昀连连打着哈欠,连眼泪都出来了:「嗯嗯?」发现杜清昼抓着自己胳膊的手冰凉发抖,才看了对方一眼:「你怎么了?怎么一副大白天撞见鬼了的表情?」 「现在不是白天,」杜清昼艰难地咽了口唾沫,「珠子里也没有鬼,但,似乎有妖怪。」 见过自恋的妖怪,没见过臆想症这么重的。 这个妖怪坚持称自己为「朕」,绝不肯改口,裴昀摸着下巴问:「哦,你是什么皇帝?」 妖怪沉默了一会儿:「朕为什么要告诉你?」 「那换个问题,你有什么用?」 妖怪似乎又愣了一下。 「这年头妖怪也是多,」裴昀一脸不太感兴趣的表情,「没用的话,就请你当一个安静的美男子,不要吵我睡觉。」 妖怪再次沉默了一下,愤然说:「朕可以日行千里!」 裴昀抬了抬眉毛:「哦,走得很快?」 「必须的!」 「听上去有点意思,」裴昀终于看了它一眼,笑眯眯地说,「等天亮了我们去买酸辣豆腐吧!」 「什么?」妖怪似乎一下子没听清。 「我们住在城东,长安城最好吃的那家酸辣豆腐摊在西坊,平时过来一趟要足足两个时辰的脚程,回到家豆腐都凉了。想吃还得大清早去排队,」裴昀认真地说,「不能睡到自然醒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没有酸辣豆腐的人生还有什么乐趣?世间最大的美事,莫过于睡懒觉起来还能买到酸辣豆腐。」 「……」 妖怪觉得自己被大材小用,受了莫大侮辱:「哼,此等小事,朕现在就带你去!」 眨眼之间,四周的景物倏然消失了,两个少年眼前一片白花花的水汽。 可以确定的是,这绝不是他们的房间。 杜清昼有点惊悚地拉住裴昀的胳膊:「裴豆豆!」 裴昀也有点摸不清状况,这是哪里?真的是酸辣豆腐铺?难道是豆腐还在蒸? 不对,这屋子看上去似乎有点儿熟悉…… 水汽中渐渐现出一扇清雅的丝质屏风,木制的浴斛,影影绰绰可以看见宽衣解带准备洗澡的人身材修长,后背白皙。对方似乎听到响动,回过头来—— 「……老师?」 想要夺路而逃已经晚了。 什么日行千里!不靠谱的珠子只把他们带到了府中的浴室! 「你们在这里做什么?」张九龄皱眉,脸色也微微泛红,不知道是水汽蒸腾,还是涌上双颊的薄怒。 「我……我们……」杜清昼简直恨不能有个地洞钻进去,从来不跟着裴昀胡闹的他,再怎么也解释不清突然闯入这件事,总不能说是专门来偷看老师您洗澡的吧!说自己被一颗珠子给坑了,谁信? 「啊哈,我们走错房间了。」裴昀迅速而镇定地微笑,「今晚雾太大,一个不小心就敲错了房门呢。老师有事弟子服其劳,要不要加热水?」 「……」 屋外传来两声青蛙的叫声:「哌——哌——」 这个夏夜註定是一个不眠夜。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8页 两个少年顶着黑眼圈被罚抄《礼记·大学》,一人一百遍。 桌上摊着横七竖八的纸,闯了祸的珠子毫无悔意,在纸上打了个滚,厚颜无耻地说:「朕先睡了。」 「你这是什么日行千里啊?」杜清昼黑着脸从成堆的纸张中抬起头来,「说好的豆腐铺在哪里?谁叫你把我们送到浴室去的?而且还在老师洗澡的时候!」 跳到黄河也洗不清冤屈的杜状元,从此和谦谦君子的形象无缘了。积攒了十八年的节操,就此荡然无存。要是揍一颗珠子有用的话,他已经把珠子往死里揍了。 「朕以为你们说的豆腐,是美人的豆腐。」妖怪死要面子,嘴硬地砌词狡辩,「张九龄风华绝代,难道不算美人吗?想当年朕春秋鼎盛时,后宫多少佳丽都被朕吃过豆腐……」 「……」谁告诉你豆腐是这个意思的!你这个好色的昏君! 嘴里叼着毛笔的裴昀懒洋洋地抬起头,也不和它啰嗦,二话不说把它拎起来。 「你要干什么?」妖怪警惕地抗议。 「看你不顺眼,」裴昀将笔夹到耳后,毫不留情地把它凑近燃烧的烛火,「烧了你。」 珍珠怕火,遇火即发黑。 「大胆!」妖怪勃然大怒,「给朕跪下!」 一缕火苗迅速地舔上了珠子。 「现在放开朕,朕恕你无罪!」「啊啊朕给你加官进爵……」「朕错了!」「爹——!」 在珠子即将被扔进火焰中时,一声盪气迴肠的大喊在屋子里迴荡,妖怪毫无骨气地哭爹喊娘,好不悽惨。 如果它真的曾经是一国之君,不难想像当年国是怎么亡的。国不亡才叫奇怪。好色、胆小、爱面子的妖怪只差泪流满面了——如果它还有脸的话。 被烛火舔到的妖怪拼命哀嚎挣扎:「别烧朕!朕可以送你去任何地方,让你追上任何你想要的东西!」 「哦哦去什么地方?再送我去浴室,让我被罚抄吗?」裴探花微笑,腹黑笑意让旁边的杜清昼也心惊肉跳。 「不不!绝对不是!」妖怪赶紧涕泪交加表忠心,「虽然朕偶尔会有失误,但朕千真万确可以让你走得比别人快——世上的事都有捷径,不仅仅是走路,还有你人生的每一步,只要你够快,就能追上自己的愿望!」 杜清昼的神色微微一动。 烛火摇曳,裴昀双臂环胸打了个哈欠:「可我并不想追上什么愿望,只想追上一个姑娘。」 「姑娘……?」不解风情的妖怪顿时懵了。 裴探花喜欢一个叫祝静思的姑娘。祝姑娘亭亭如荷,擅长打铁和杀猪,打铁时芙蓉面庞被火光映亮,眉睫乌黑动人;杀猪时利落潇洒执刀,莹白素手纤纤。她和两个少年幼时一起结拜,,裴探花追祝姑娘,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嗯嗯姑娘。」 怎么追上一个姑娘?珠子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妖怪的自尊心碎了一地,它痛不欲生地迎风流泪:「能换一个吗?……」 「就知道你没用。」裴昀懒洋洋地一挥手,珠子惨叫着坠向烛火,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落到墙角,「等公孙不器明年来长安,让他花双倍的价钱赎你!」 死里逃生的珠子滚到角落里,沾了满头灰,呜呜饮泣。 夜深了,等裴昀累得趴在桌案上睡着了,杜清昼揉着熬得通红的眼睛,想了想,还是起身把珠子给捡了回来,悄悄收进怀里。 那时,新科进士们都在等待朝廷的任命。 有了进士出身,不一定就有官做,很多人空负才华,在等待中蹉跎了青春与抱负。翰林院、御史台这些官署,向来都是所有进士心嚮往之的。只有那些被命运眷顾的幸运儿,才能得偿所愿。 夏天快过完时,杜清昼等来了好消息。 一次宴饮,御史中丞宋玥坐在杜清昼旁边,交谈中两人极为投契,宋玥大赞「后生可畏」,不久,吏部的任命下来了,杜清昼在同榜进士们羡慕的目光中,当上了监察御史。金殿之上,他是光彩夺目的状元;之中,他是前途无量的新秀。 原本被众人看好的裴昀,却并未如传言中那样进入翰林院,成为翰林学士,而是出乎所有人意料地离开了长安,前往陇右战场。边关苦寒,九死一生,旁人听了多少有些唏嘘惋惜。 离别的那一日,晴朗无云。 裴昀潇洒地拍了拍杜清昼的肩膀,说他走了。杜清昼原本想问什么时候再见,却问不出口。还有些话,他也没有说出口。 裴昀仿佛看得出他在想什么,笑吟吟伸了个懒腰:「是送别,又不是送葬,别那么悲凉啦!朝堂虽然华丽,却太过逼仄,我想去看一看大漠的孤烟,长河的落日,喝一口塞北的烈酒,骑一趟彪壮的胡马。」 话虽如此,少年独自走远的背影仍是有些孤单的。 从小一起长大,两人童年曾经对着菊花结拜,说出过「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天天有肉一起分」的誓言,曾经在一个碗里抢过肉,在一张纸上写过诗,在一条河里抓过泥鳅,也一起光着屁股罚抄过作业……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 如今却要天各一方—— 珠子散了还可以再聚,人分离了呢? 或许,就像年少无忧无虑的时光,再也找不回来。 三 盛夏晚风习习。 素有「天下险关」之称的瞿塘峡口也被染成了金色,江水奔流迴旋,险峻高山上还有残破的楼阙。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9页 不远处走来几个人影,一身白衣潇洒飘逸的正是当年的裴探花,旁边还有一个身形笔挺、神色冷峻的青年,是陪戎校尉叶铿然。这些年,他们在战场上经歷生死,走过了许多地方,也浪掷了许多同行的时光。 光阴这种东西,似乎很珍贵,但有朋友在身边,你又宁可让它微笑浪费。 从裴昀离开长安,二十年已匆匆过去。奇怪的是,少年的容貌和当初并无多大变化。 在他们前方不远处,还有一个麦色肌肤的俊美少女。山路险峻,少女走路蹦蹦跳跳,姿势有点古怪,像是不大熟练用脚走路似的……她没有像寻常女孩那样梳双环垂髻,而是将长发随意地绑成辫子,圆领胡服长靴,发梢上阳光斑驳,脸上好奇的神态宛如涉世不深的孩童。 「叶哥哥,将军!」少女停在一处地方,朝身后的人欢快地招手,「你们看……好奇怪。」 那是一口杂草丛生的枯井,井壁已经被风雨侵蚀,显出颓败之感。她好奇地用力趴到井口往井里面看:「井里好像有东西!」 裴昀凑到井边,只见里面黑暗幽深,显然是一口枯井。他抬起头来:「太黑了,什么也看不见。」 「人类真是目光短浅。」少女眨了眨眼,得意地捡起地上的一颗石头,朝井里扔下去。 ——然后,只听一声清晰而愤怒的「唉哟」声从井里传出来。 「谁,谁乱丢石头?!」 这一刻,裴昀只觉得里面的声音莫名有点熟悉。他好奇地把耳朵贴到井口:「里面的英雄,我们认识吗?」 里面沉默了一会儿。 然后,一个威严而兴奋的声音从井里传来:「少年人!你不记得朕了?」 听到这声「朕」,裴昀终于想起来了。 那只自恋的妖怪,号称能日行千里的珠子,竟然在多年后相逢在瞿塘峡! 「你怎么在这里?」 「什么叫朕怎么在这里?朕本来就应该在这里!」妖怪的声音从井里传来,「少年,你仔细看看你周围,你闯进了朕的城池!」 声音在幽暗深井中迴荡,如同低沉的鼓点敲在大地的胸膛,竟震得人耳膜发痛。 裴昀看了看四周。 ——三江之水汇集汹涌,群山危立,在他们脚下的,是白帝城。 自从初遇以来,这只妖怪一直都称自己为「朕」,裴昀始终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皇帝。直到此刻,他举目四望——巍峨蜀道天险,凌云白帝古城,末年,王莽篡汉,大将公孙述在此称帝。 「你是……白帝公孙述?」 「竟敢直唿朕的名讳!」妖怪不高兴了,「叫陛下!快把朕拉上来!」 十几年都没和人说过话,它老人家特别话唠:「这井里不说没口水,连只青蛙也没有,只有一堆白森森的骨头,井底黑得什么也看不见,朕都快闷死了……」 井很深,往下看不见底,裴昀正发愁怎么从深井里把一颗话唠又自恋的珠子弄出来,旁边的少女想了想,轻松地说:「大王有办法!」 说话间,她打开手掌,一道光如同羽毛从她掌心飞入井中,像是微风拂过夜色,照亮了黑暗如迷宫的深井。 ——少女名叫独孤琳琅,真身是上古神鸟凤凰。她自称为「大王」,在不久前才获得人形。而她的每一枚凤羽,都拥有瑰丽无匹的力量。 宛如阳光穿透云层,井中传来奇怪的轻响,原本枯竭的井中,突然涌出一股水雾,如巨大的白龙腾空而起,颓败的枯井剎那间焕发出一种辉煌之感。 白雾越升越高,连天空与远山也被渲染,雾中的群山仿佛突然湿润的眼睛,又像千万年守候的某个心愿,终于得偿所愿。 几人惊诧地环顾四周,随即看向那口枯井。 井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乳白色的雾气中,伸出一只白皙清秀的手来。 「朕上来了!快拉朕一把!」 不是吧?这自恋的话痨皇帝还是个肤白如玉的美人胚子?光看这只手,也能想见不俗的风姿。 裴昀愣了一下,心中涌起奇怪的感觉……他大步走到井边,握住井沿的那只手,这一瞬间他心口微窒。随着他勐地用力一拉,水雾飞溅,一个人被拉了上来!裴昀被对方勐地一头撞了个满怀,突如其来的冲击力让他后退两步,整个人都被淋湿。 他错愕地低头看去—— 被他拉上的是个妙龄少女,此刻,少女微恼地仰起脸孔看着他,头髮湿漉漉地散乱在肩上,绿色高腰襦裙在胸前自然束起,颈项洁白,眸光落落大方,脸上的水痕倒像是久别重逢的泪痕。 裴昀的瞳孔骤然一缩,难以置信地唤出那个名字:「静……思?」 站在他眼前的,赫然是他日思夜想的女子,祝静思。 「……」只见祝静思眯起眼,似乎在黑暗中呆久了,一时间无法适应阳光,伸手遮住头顶过亮的光线:「不是吧?热死朕了!」 虽然容貌一模一样,但她的声音和举止分明就是个大老爷们儿,而且是久居高位,颐指气使惯了的样子,满脸「众卿见到朕还不跪拜」的表情,从鼻子里哼出一声:「你们怎么都这么看着朕?」 一股大力勐地将「她」推倒,「她」的身体被抵在井口,脖子被掐住,裴昀的神色有点可怕:「为什么冒充静思?」 裴昀是爱笑的人,就是千军万马兵临城下,他的嘴角也有漫不经心的笑意,很少会看到他发怒。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0页 此刻,他的头髮滴着水,身形低俯如同山岳压顶,眼中的慵懒散漫全都消失不见。自恋的妖怪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好不容易从井里出来,就被这么强的气场给压制住,又想起当初腹黑的少年差点把它放在蜡烛上烧成灰,顿时汗如雨下:「朕……朕什么也没干!」 说话间「她」错愕地看向自己的手,纤细的柔夷,再摸了摸自己被掐住的颈脖……光滑的! 「朕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妖怪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泪如雨下,「朕怎么变成了女人?朕,朕选择驾崩!」 …… 四 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当年的妖怪,变成了祝静思的模样。 据它自己说,它根本没见过祝静思。当初它被扔到墙角,滚到桌子底下,就在灰尘里呆了半夜,后来被杜清昼捡起来。裴昀去了陇右之后,杜清昼把它和一些旧物都远远地扔进水里。可怜的珠子和一堆垃圾一起顺水漂流,也许是上苍怜鉴,它顺着三峡水流回到了白帝城。故地重游,它滚到自己熟悉的井边,还来不及感慨万千,却一个不小心「咕噜」一下,掉了进去…… 妖怪当到这个份上,也是生不如死了。 偏偏这个妖怪还特别贱,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诉说自己的血泪史,絮絮叨叨没完没了。 终于,裴昀停住脚步,嫌弃地命令:「你闭嘴。」 旁边的叶校尉面无表情地说:「将军,你抢了我的台词。」 「……」 傍晚时下起了雨,好在白帝对山上熟悉,他们找了一处旧宫殿避雨。 「现在外面的情形怎么样?」白帝好奇地问,他在深井里呆了十多年,不知白云苍狗,世间又有几度物换星移。 「不怎么样。」 安禄山史思明叛变,半壁江山浸淫战火,北方诸镇在苦苦抵抗,皇帝躲在蜀中。 「乱世又到来了么?」白帝满不在乎地说,「几百年前,朕就是生于乱世。」 雨声斑驳了几百年的时光,悠长,如同绕樑的风与嘆息。歷史总会重演,江山总在更迭。 「想当初,朕原本只是小小的清水县县令,后来在乱世中拥兵蜀地,城中有一口井日夜冒出雾气——就是那口白龙井,众人都说是帝王之兆,说只要能取得井中的龙珠,就是取得天命。 「于是朕命士兵日夜打捞,捞出了这颗龙珠,把龙珠镶嵌在自己的王冠上。 「有了这颗龙珠,朕更觉得自己天命所归。昨日是县令,是太守,今日就可以割据一方称王称帝,来日就能一统天下。 「朕从少年时就脚下功夫了得,做县令时亲自缉盗,城中盗贼没有一个跑得过朕的;朕这一生都走得急,仿佛所有宏大的目标都在前方等着朕,所以朕迫不及待登基称帝,将自己的儿子们封王,建立起巴蜀的朝廷。」 白帝以为自己握住了天下的权柄,却没有担上这世间最沉重的一份责任——以天下为己任。 收留流离失所的百姓,止息五湖四海的兵戈,统一支离破碎的河山。这些,每一步,都需要足够的毅力和耐心,可是公孙述等不及了。 他急于建立自己的王朝,对外征伐不断,军队的给养令蜀中百姓不堪重负;他急于革除旧朝币制,令百姓手中的铜钱无法流通,怨声载道。 建武十二年,汉兵攻破蜀道,公孙述城破身亡。 一代白帝,崛起如同绚烂的烟花,陨落如同夜幕的流星,一切都太匆匆。 「这座白帝城不仅是朕的城池,也是朕毕生理想;当日城破,陷落的不仅是城池,还有朕的人生。」 说到这里,二货妖怪也有点伤感:「想当初,朕在清水县做县令,追赶盗贼的时候,朕决心肃清所有邪恶污秽,让脚下这一片城池成为清明盛世。后来跟着朕的人原来越多,朕快马加鞭,站在万人之上,却看不清自己当初的理想,还有……为什么要坐在这龙椅之上。」 时间永恆,只是人会曲解它;梦想永恆,只是人会染黑它。再分不出本来的面目,再也见不到当初的自己,一切梦的开始都纯洁清澈,很多梦的归宿都面目全非。 心有不甘的白帝身死之后,魂魄寄托在这颗龙珠上,成为了一只小小的妖怪。 公孙家后人世代都保留着这颗龙珠,子孙们大多很争气,有的战功赫赫,有的高官厚爵,有的才华满腹。 对此,白帝还是很欣慰的,崽子们没有给他丢人——直到大唐开元年间,它被传到了大唐巴州刺史公孙不器的手上。 想起公孙不器,白帝立刻在心里骂了这孙子千百遍,真是人如其名,不成大器!身为堂堂刺史,最喜欢干的事竟是在闺阁里替娘子画眉,他的娘子是长得美没错,但他一个五大三粗的大老爷们儿,围着妇人乐呵呵地算什么? 更过分的是,公孙不器为了一匹瘦马,将它随手卖给了两个少年。 这可是传家宝!世代相传的价值连城的龙珠,可以日行千里的宝物,他转手就给卖了,这不肖子孙……想想自己差点被蜡烛烧死,被困在井中闷死,简直生儿不孝,妖生悲惨,老泪纵横。 白帝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吐槽完了,见没人理他,只好换了个话题:「少年,你怎么会来白帝城的?」 「找东西。」 「找什么东西?」 「凤羽。」 白帝眼前一亮,他顶着祝静思的脸孔,笑起来的样子明媚大方,仿佛能驱散雨夜的寒凉:「那你们来朕这里,那算是来对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1页 「白帝城原本不叫白帝城,叫紫阳城。朕之前就觉得,还是紫阳城的名字更适合这座城池。」 ——权力的颜色,是朱紫之色,帝王的袍服,岂会有白色的? 「紫阳城?」裴昀皱眉。 「不懂了吧少年人?」白帝兴致盎然地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得意地倚老卖老,「就是凤凰城,紫阳城的『阳』,所对应便是凤凰——你们应当知道,古时『凰』的读音就是『光』,凤凰被称作太阳鸟,是光明的象徵。最古老的时候,这座城原本不是龙兴之城,而是凤起之城。既然凤凰来仪,一定会留下些什么。」 裴昀怔了怔。 有什么东西骤然在他脑子里一闪而过,却捕捉不住。像是很重要的线索,但他并不想抓住。 那线索如同雨丝,断断续续,冷冷而危险地扣打着命运之门。 这晚,裴昀在风雨声中入睡,他梦到了这旅途的起点。 路险且长,熟悉的面孔变得陌生,在梦里更加冰冷。 杜清昼自黑暗中缓缓走过来,声音低沉,带着欲望与復仇的味道,像鲜血翻涌的伤口般滚烫而残酷:「我终将以这天下的命途和城池来祭祀,祭奠我失去的人,摧毁我所恨的东西——我与你并不同路。」 「我知道。」 「裴昀,乱世已至,你还要往前走,就无法再回头。」 「我行路从没有想过回头。」 「可这一次,没有静思陪你。」杜清昼轻笑,「她会跟我走。」 冷峭的晨光,剎那间落在不远处那个女子亭亭的背影上,那是当初离别时的祝静思,她站在杜清昼身边,眼神温柔却坚定。 裴昀想过千百次,仍然想不出她决然转身离开的原因。每想一次,那一日冷峭的晨光就像无数针一样扎在胸口,迷惑而疼痛。 那是她自己的选择。 这一次,她没有选择他。 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微微波动,想要阻拦她的脚步:「凤凰被乱世的风雨侵蚀,失去了凤羽,凤凰会力量枯竭渐渐死去,我不能不帮叶校尉他们去寻找凤羽。」 「我与你并不同路。」祝静思的回答竟然与杜清昼一模一样,「也许我们会在路的尽头重逢。」 「我会照顾好静思的,」杜清昼轻笑,「裴昀,你要记住,你会经过许多地方,但你不能参与任何一场战事。白衣修罗裴将军已经『死』了,无论多少士兵阵亡,无论多少城池陷落,你都不能再回去——记住我的忠告。」 「叶校尉,我们走。」梦中的自己没有再看杜清昼的脸,只背对着他说了一句,「照顾好静思,如果她有分毫损伤,我会杀了你。」 身后传来杜清昼的声音,带着一点悲哀古怪的笑意:「你一定会后悔。」 风雨如晦,裴昀睁开眼睛,抱膝坐起来,独自望着虚空中的黑暗。 「少年,睡不着?」一只手搭在裴昀肩膀上。 那是祝静思的手,带着他熟悉的细腻与温度,他甚至知道那只手上每个茧生长的地方。 「拿开。」他面无表情地说,人却没有动弹,那温暖几乎要将他心头的风雨击溃。 「别口是心非了,你分明就很喜欢朕。」白帝得意洋洋地说,「朕敢打赌,如果今晚有人行刺,你一定会替朕挡刀!」 说话间,他竟然大胆地凑过脸来,明眸如水,吐气如兰:「当初,杜清昼让朕替他做过一件事,如今,朕也可以给你这个机会。」黑暗中轻柔的语调,带着危险的蛊惑,「你有想要追赶上的东西吗?」 你有—— 想要追赶上的东西吗? 裴昀半晌没有动,终究只是勾了勾唇角,挥开他的手:「荒郊野外,又没有酸辣豆腐,你走得再快,能追上什么?」 「……」被打击到的妖怪像看怪物一样瞪着少年,「你不想知道,朕当年替杜清昼做的是什么事情吗?」 两人目光相接,裴昀冷淡地说:「不想。」 被打击到的妖怪一脸苦闷,却见裴昀的目光落在他身上,微微游离,似乎在想另一个问题:「你真的是龙珠?」 「那还能有假!」白帝再次觉得自己受了侮辱,映在少女面上一片微恼薄怒,「瞿塘峡的白龙井!听说过吗少年?井中盘踞真龙,这颗龙珠,是当年朕亲眼看到数百士兵齐心协力打捞起来的。」 龙珠是龙的元神,只要龙还活着,怎会允许凡人造次?裴昀看着对方的眼睛:「你见过白龙?」 「没见过,已经死啦。」白帝有点遗憾地说,「朕只在井底看到了一堆白森森的骨头,看上去死掉很久了,在黑夜里仍然熠熠生辉。这十几年,朕就是和龙骨作伴的。」 白龙亡于枯井,龙珠坠入凡尘……千百年前,这座城里究竟发生过什么?裴昀的的眼瞳骤然一缩。 哪怕大江大河与浩瀚海洋,龙神也能自由游曳,驾驭惊涛骇浪,为何会被小小的一口井困住? 「朕记得当初还遇到过一件古怪的大事……怎么记不起来了呢?奇怪。」白帝摸摸下巴,「等朕想起来了告诉你。」 不等裴昀回答,他就理所当然地滚去睡,见裴昀坐着没有动,他回过头来:「咦,少年你还不睡?是要给朕侍寝吗?」 「……滚!」 五 「叶哥哥,你觉不觉得将军最近不大对劲?」琳琅奇怪地问。 「嗯?」叶校尉抬起眸子,「哪里不对?」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2页 「我……也说不上来,反正怪怪的。」琳琅啃着红薯说:「像突然变正直了似的。」 裴昀的确变得有点奇怪。风流潇洒的裴将军本来是个很随便,哦不,随和的人,一脸不靠谱的慵懒笑意,却又总是成竹在胸。无论遇到怎样的困境,他都能开玩笑、睡懒觉、没心没肺地吐槽。 但自从捡到了外表和祝静思一模一样的白帝,他渐渐变得很忙。 「将军,这里有只瓢虫!」 「嗯。」 「将军,我和叶哥哥去山上闲逛了,杏树挂果了,很甜呢!」 「嗯。」 「将军,我们去抓鱼,你去不去?」 「不去。」 「将军,叶哥哥在溪水里洗澡,你要不要去偷看?」 「没空。」 琳琅啃着红薯瞪大眼睛:「将军画风变好大,竟然有节操了。真让人不习惯呢……」 这些天来,裴昀一心一意地寻找羽毛,尽职尽责地找遍了山头每一寸地方,回来之后甚至来不及和校尉多说几句话,就在做地图标记,策划第二天的路线。除此之外,仿佛没有什么能让他分心。 天上的云捲云舒,水中的游鱼小虾,树上的晨露夕照……这些东西曾经都是裴昀最喜欢的,他向来喜欢把有限的生命浪费在无限的掉节操上,而现在的将军,就像变了一个人。 他很急。 琳琅能感觉到凤羽在白帝城,但城池这么大,山这样高,路这样多,她无法得知羽毛在哪里。 看着裴昀忙碌的背影,琳琅扭头和叶铿然对视,「叶哥哥,将军难道是被你附体了?他现在一整天说的话,也没有十个字呢。」 「……」 叶铿然冷淡不语,眼底却隐隐有一抹担忧。 这天夜深了,叶铿然仍然睡不着。 近来,他夜间常常辗转不能安睡,衣襟被冷汗湿透。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一天天地虚弱下去,眼睛渐渐看不清东西,光明和生命,像是滑过指缝的雨,在无声地渗漏。 黑暗中突然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叶铿然睁开眼,只见白帝蹑手蹑脚来到裴昀身边,俯下身来,动作诡异如同吸血蝙蝠,咬向对方的脖子。 「你在做什么?」 见叶校尉突然出现在自己身后,白帝身形一顿,但惊慌只是片刻而已,他很快镇定下来,无辜地眨了眨眼睛,笑靥风情万种地回过头,以手指抵唇:「嘘——朕什么也没做啊。」 叶校尉勐地推开他,俯下身来查看裴昀的颈脖,那里却并没有伤口,也没有任何痕迹。 裴昀被吵醒了,微微掀开眼睛。看到叶校尉放大的脸在眼前,手搁在自己的脖子上,换做平时,他会玩世不恭地说些不着边际的话,笑吟吟地调戏校尉,但此刻的他只是皱了皱眉,似乎对半夜吵闹的行为很不满,挥开对方的手,转过身去继续睡觉。 「将军,我有事情和你谈。」叶校尉的手微微僵硬地停在半空中,保持着之前的姿势没有变。 「明天还要找羽毛,半夜说什么事?」裴昀语气烦躁冰冷。 「这件事——」叶校尉的话还未说完,就被裴昀不耐烦地打断:「又是些浪费时间的事吧!你总是磨磨蹭蹭的,知不知道有多烦?」将军转过身来,「若不是因为你,当初我也不会踏上这旅途,你可以悠闲地慢慢来,可我一刻也不能忍受……不能忍受继续看着一个幻影受煎熬,我只想早日结束这旅途,见到静思!」 四周剎那间寂静,琳琅也被吵醒了,连偷偷准备熘回去的白帝也睁大眼睛…… 这还是裴探花吗?完全就像换了一个人。 叶校尉的眸色像是被大雨淋湿了一样,漆黑而孤独,他沉默了一会儿,起身走到白帝面前。 「干……干嘛?」面对眼前这个青年,白帝莫名有点儿心虚。 「你能给人最想要的景象,能探知人心底最深的思念,」 叶校尉抬起清冷的眸子,「但你并不是龙珠,而是一颗蜃珠。」 声音虽轻,石破天惊。 「……」白帝难以置信地看着对方,又低头看向自己的双手,下意识地反驳:「不可能的……朕从白龙井里打捞出来的珠子,怎么会不是龙珠?」 「龙珠虽强,却无法变成人的模样。」叶校尉淡淡地说,「水中诸神与妖,就只有蜃珠,可以随心变幻模样。」 青年身后是汹涌的雨幕,人站得修长峻直,在漆黑的天地间有种尊贵的威严: 「蜃珠虽然能带来美好的幻像,但它所给人的,不过是海市蜃楼罢了。」 真身为龙,他原是掌控「水」的神,比任何神与凡人更清楚有关于「水」的一切。刚才,他在将军的颈脖上看到了「水」的伤口。 蜃珠给人美好的幻象,也会让人付出代价。 它会吃人。 不会咬出肉眼可见的伤口,只悄悄吃那些看上去没有用的、琐碎而平凡的生命碎片。慵懒的午后被打发掉的闲暇,寂静的夜里秉烛听雨的对谈,温暖的清晨互道的早安。 失去了这部分生命,人类不会意识到自己缺少了什么,只是觉得忙、累,心中充满紧迫感。 被吃的人脚步匆匆,没有余力思考,没有闲暇挥霍,也没有心情陪伴,只是赶路。 抓住所有的捷径,走最短的路,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在缩短生命……一个人类如此,政权朝代也是如此,白帝公孙述所创立的大成王朝,如流星般短暂,便是因为他在急促的赶路中榨干了国力,透支了民心。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3页 这才是日行千里的真相。 「将军没有对蜃珠许过愿,但巧合的是,上一个对蜃珠许愿的人,有着和将军相同的愿望,所以,蜃景才恰巧能影响到他。」 往日种种,如电似幻。 寂静中只有雨声,珠玉般串起隐匿于时光的往事。 汗水顺着裴昀的鬓髮往下滴,他突然意识到,为何蜃珠会有祝静思的容貌形态!只因为蜃珠寄託了主人心中的愿望,所以,它变成了杜清昼心心念念的那个人。 有些愿望那样强烈,能让相思化为实体。 原来,杜清昼心中,一直和他喜欢着同一个姑娘。 六 「朕不相信!你胡说……朕打捞到的怎么会不是龙珠?」白帝突然紧张发怒,拎起叶铿然的衣领。这个动作在琳琅的眼中看起来充满攻击意味,琳琅脱口而出:「不准你伤害叶哥哥!」 琳琅虽是神鸟凤凰,心智还如同孩童,一直以来依赖叶校尉,见到眼前的情形,本能地恐惧和神经绷紧。 「琳琅!」叶校尉神色一变。 ——眨眼之间,火焰骤然从少女身上腾起! 凤凰是火焰之神,连琳琅自己也意识不到,她所拥有的强大力量,足以摧毁高山,将最坚固的城池燃烧成灰烬。 无论龙珠还是蜃珠,都怕火,白帝一愣,烈火笼罩了他的全身,不过在眨眼之间就将他整个吞没。 「啊——!」 在几人来不及反应的瞬间,「祝静思」的面孔变得惊恐扭曲,红颜已化为枯骨,乳白色的光华如同融化一般,在火焰中流淌。 「琳琅快住手!」叶铿然厉声呵斥。他的手也被火焰灼伤,却仍然伸手向火中,试图挽回—— 来不及了。 「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做。」琳琅急得快要哭出来了,她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控制自己的力量。 裴昀勐地起身,狂奔过来,只见纷纷扬扬的雨雾铺天盖地落下,浇灭了火光和倩影,只余无望的黑暗。眼前的一幕似幻似真,仿佛此生挚爱的姑娘浑身浴火,在火焰中形神俱灭,甚至来不及和他告别。 火焰熄灭了,强行使用「水」的力量的叶校尉扶住墙,发出轻微的喘息声。 四周安静地可怕。 夜幕中只有清晰的雨声,一点一滴敲打在屋檐。 闯了祸的琳琅呆呆立在原地:「大王……大王不是故意的……」 一只手勐地捏住她的脖子,那是汹涌的杀意,将军眼睛里的怒火比寒星更冷。大王手脚乱蹬,吓得眼泪滚落下来。能唿吸到的空气越来越稀薄,将军是真的要杀了她……叶校尉扑过来:「将军!住手!」 如铁般的手指被校尉死死掰开:「那不是祝姑娘!那是假的!」 生死关头,两人都用上了内力,惊险僵持之际……一只大鸟从裴昀手中挣脱出来! 被掐得眼泪汪汪差点丢掉小命的大王吓得变回了原形,死里逃生,躲进校尉的怀里瑟瑟发抖。 裴昀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许多幻像在拼命蚕食他的意志力,那轻而决然抽出的手,那无解的相思,那熟悉的面孔在火焰中化为灰烬,许多与她相关的画面就像永无止境的沼泽,让他陷进去,陷入无望的悲剧中去…… 冷风灌进衣襟,就像刀子在切割曾经温暖的回忆。裴昀突然勐地转身,狂奔进暴雨之中。 「将军,你去哪里?」 对身后校尉的唿喊置若罔闻,将军拔足在雨中狂奔。 静思,静思—— 在他记忆里,祝静思身姿娉婷,腰间总是挂着一把杀猪刀。一个女孩子带着刀,潇洒自强,好像从不需要别人的肩膀。 那么多年一起长大,喜欢她好像就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就像血脉里流动的生命,每天都能看见的日出。 直到那日风雨满途,他撩起她的一缕髮丝:「对不起,让你淋雨了。」 「不怕。」她却微笑踮起脚来,捧住他的脸:「风大雨大我都陪你,我喜欢你最好的方式,是与你一起在风雨中成长。」 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女子?这样温暖而明亮,亭亭立于风雨中,逊色了所有与她无关的时光。 「九月十五,我一定来迎娶你。」[1] 「说好了,我可只给你一次机会。」少女微红着脸扭过头去。 「若是错失呢?」少年的稜角清俊凌厉如刀刻,还不曾被十丈红尘的风沙打磨。 「那你便再等十五年!」 再等十五年……他真的再等了十五年。 静思,静思—— 可这一次,是她放开手,转过头离开了他身边。为什么? 回应他的只有无尽的夜雨,和滚滚东去的江流。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和水花溅起的声音。 「将军!」 叶校尉追上来了。 「将军,那不是祝姑娘……」叶校尉用力拉住他,「你去哪里?你不要冲动!」 裴昀浑身都被雨水湿透,突然暴怒地一挥手:「走开!」 这一推的力气如此之大,叶校尉被推得踉跄后退几步。 前面就是悬崖,峡谷在夜雨中狰狞捲起浊浪,惊涛拍打着黑色的山石,低沉的雷声滚过雨夜,像是最残酷的宣判。裴昀一直冲到悬崖边,直到一股大力勐地将他拉住,几块碎石坠入峡谷,叶校尉也全身湿透:「你疯了?!」 「滚开!不要管我!」裴昀被叶校尉牢牢钳制住挣脱不开,挥拳就朝校尉打去!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4页 咚——! 一拳结结实实地落下,叶校尉被打得侧过脸去,露出痛苦的神色。 雨下得更大,蜃珠残留的力量在裴昀眼前变幻晃动,许多幅面孔,都像是风,冷暖交替于胸中,悲喜模煳了视线,仿佛转眼间已经轮迴千次……身边人来人去,终究一个个消失不见。 突然间,所有的幻像都消失了。 雨中一个人朝他伸出手,神色温暖,穿的不过是寻常的衣衫,却让滂沱雨夜也成了春晨。 「……老师?」裴昀错愕地,几乎是本能地立刻朝虚空伸出手去! 在裴昀心里,一直有这样一个地方,藏着最高的天,最深的海洋,和对他最好的那个人的模样。 ——那是已经过世的,他们的老师张九龄。 在很早的时候,他们从岭南出发去冀州,裴昀趴在大大的包裹上哀嚎。 「老师,这漫漫长路要怎么走?」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张九龄将手中的行李放下,那样霁月云雪的人物,一句话仿佛让盛夏的暑热都清凉下来,「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也看看沿途的风景。」 「咦?」 「最好是——」张九龄微笑沉吟,「有人同行。」 小小的裴昀把手搭在小小的杜清昼的肩膀上,高兴地说:「那我和杜欠揍,还有老师一起走!」 当时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有人会先走。 老师,不要走…… 更小的时候,老师牵着他的手,说:「慢点。」老师微笑摸着他的头,说:「不急。」 学步时的脚印最惊喜,学语时的句子最珍贵。 不急,有温暖的手牵着手,有温柔的手摸着头,有喜欢的人陪在身旁,路并不会漫长。 「老师,我想快点长大!」 「嗯?」 「长大了就可以走很远的路,走遍天下!」裴昀用稚气的童音说。 走很远的路,走遍天下! 所有的影像都消失了。水雾中只有一个修长笔挺的身影渐渐清晰,叶校尉站在雨中,站在所有消失的幻境中,如同亘古不变的山峰。 他摊开掌心:「对不起,刚才我借用蜃珠的力量,对你使用了法术。『水』可以带来幻像,所有的思念,都可以在水中復现。」 电光幻影,生如朝露,人生最深的底色竟是孤独。 而裴昀心底最真实的愿望,不过是想要那几个人,一路陪伴,至死不离。 「珠子没有消失,所幸琳琅还不是真正的凤凰,她的火焰被我扑灭了。」 蜃珠在叶校尉掌心,只是失去了人形,珠子上还有隐隐发黑的裂痕,像是在春雷中绽开的花骨朵的裂痕,惊心的美,如梦如幻。 「气消了吗?」校尉站在原地。 裴昀怔怔地看着对方嘴角的血,眼神终于渐渐清明,看清了如今与他同行的人:「你蠢吗?看到拳头来也不会躲?」 叶校尉抹去唇角的血迹,苦笑了一下:「我看不见。」 裴昀这才想起校尉的眼睛时好时坏,那一双漆黑的眸子毫无焦距地望着雨幕,嘴唇苍白,显得血迹更加殷虹刺目。 叶校尉的神色仍然冷冰冰的,声音却带着真实的关切,又问了一次:「气消了吗?」 裴昀没有说话,两个人就这样面对面站在雨中,不知过了多久,裴昀说:「消了。」 叶校尉点了点头,眼前一黑便倒了下去。 裴昀抱着叶校尉浑身湿透地回来时,琳琅张了张嘴,一块红薯掉了下来。 「你把叶哥哥怎么了?」琳琅炸毛扑过去,她还没有恢復人形,仍然是大鸟的模样,着急地扑着翅膀,「叶哥哥怎么昏过去了?你对他做了什么?」 「我打了他一拳。」裴昀如实说。 琳琅勃然大怒:「浑蛋,大王拔光你的羽毛!」又想到这个人类并没有羽毛,一时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替叶哥哥报仇,只有叼起那半个红薯砸到他头上。 那半个红薯「咕噜咕噜」滚到地上……将军头也不回地说:「勤俭持家,捡起来吃,不准浪费粮食。」 「你欺负人!不,欺负鸟……」琳琅泪流满面蹲墙角画圈圈去了。画着画着她突然愣了一下,回过头…… 从前的将军,她所熟悉的那个将军,又回来了。 山下虽是盛夏,但山间夜里寒凉如秋。 烛光中叶校尉的脸色显得格外苍白,嘴唇干涸,裴昀替他把湿衣服换掉,将他的身子半托起来,拔开水囊,给他餵水。 叶校尉毫无知觉地靠在裴昀身上,大部分的水都顺着嘴角流了下来,裴昀皱了皱眉头,伸手探他的额头,冰凉。 「你能生火吗?」裴昀转头问琳琅。 「这点小事当然难不倒大王——」琳琅得意地说了一半,声音底气不足地低了下去,「可大王不会控制自己的火焰。」比起一只真正的凤凰,她还远远不够。 裴昀想了想,「算了,火只怕适得其反,你过来。」 「干什么?」琳琅警惕地缩了缩脖子。 「你的羽毛虽然丑,但鸟羽总是暖和的,用你的羽毛过来给叶校尉取暖。」裴昀吩咐。 「不。」琳琅抵抗。 「很好。明天没有早饭了。」 「……我马上来!」 琳琅依偎到校尉身边,他身上真冷啊,像是夜雨沖刷过的花岗岩,坚硬而清冷,手指却又像是水里捞起来的水草,虚弱而柔软,她被冻得微微哆嗦了一下,心间也微微哆嗦了一下,泛起湖水般的一缕怜惜,不自觉地靠得更近些。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5页 夜渐深,四周寂静,叶校尉仍然昏睡不醒,琳琅用翅膀包裹着自己,蜷缩成小小的一团,依偎在他颈边睡着了。 七 清晨天色微曙,空气中满是湿润的草木味道。 裴昀一大早推开门,劫后余生的珠子好奇而小心翼翼地从他袖口里滚出来:「去哪里找羽毛?」 它失去了人形,比当初石头的模样还不如,身上还有几缕焦黑的痕迹,狼狈又滑稽。 「不去哪里,我就看看风景。」裴昀伸了个懒腰。 「看风景?」白帝以为自己听错了,简直想要掏掏耳朵。 「路这么漫长,不看风景岂不是太闷?如果心里觉得闷,又怎么会遇到美好的事情?」 晨光中群山绵延,云捲云舒,树上晨露初照。 「你想过没有,」裴昀叼了一根草在嘴角,微微一笑:「你能日行千里这么神奇,为什么当初公孙不器不直接拿着你回巴州,却用你来换一匹瘦马?」 白帝似乎一怔,这也是他始终想不明白的问题。 「因为他其实不想走得那么快,他宁愿花光身上最后的铜钱,买一壶酒,和娘子喝酒骑马回去。路程不长不短,刚好够他谈情说爱。」 当初别人都在赶路,公孙不器慢悠悠地陪夫人画眉,不赶路,也没有错过风景。如今中原大地满目疮痍,巴州仍然治理得井井有条,安定富庶。 白帝似乎明白了什么,又似乎没有明白。 有时候,用尽千百年的时光,也不够走完一趟旅程,穷尽一生的光阴,也不够陪伴一个人。 日光温暖,惠风和畅。 经过白龙井时,裴昀放慢了脚步,最初便是在这里打捞到珠子,这个地方他也已经来过很多次,并未发现凤羽的痕迹,不……裴昀的神色微微一顿,或者说,是他从未真正地停步驻足! 此刻,他赫然看到,一枚紫色的羽毛在枯井边的草丛里随风摇摆,不仔细看,就像一根颜色稍亮的紫露草,与周围野草并无分别。 裴昀俯身将隐匿在草丛中的羽毛摘下,紫色的光芒在他掌心只停留片刻,便如受惊的蝴蝶般星星点点散开。 「羽毛原来在这里!」身后传来琳琅的欢唿声。 她又恢復了少女的模样,步态滑稽地小跑过来,辫子也一蹦一蹦的,她朝羽毛伸出手,紫色的光芒剎那间跳跃凝聚,如同一只投林的鸟儿,投入她的怀抱。 原来,凤凰没有把它的权杖放置得高高在上,而是将最珍贵的秘密,藏匿在一朵花上。 紫色的羽毛不是凡人眼中的王权,只是一个小小的愿望。在亿万年的星光中,在漫长的旅途上,陪伴一个人的小小的愿望。 紫色的羽毛,力量是「陪伴」。 最好的爱是陪伴,最美的风景是与你同看。 裴昀抬眸朝前方看去,看到了叶校尉。在所有的风景中,最动人的那一幅水墨青衫,最热血的那一身知己肝胆。 「叶校尉,」裴昀眼底似乎有东西波动,却被微笑掩盖,他走过去搂住对方的肩膀,「昨天打了你一拳,真不好意思。」 叶校尉冷冷地说:「所以?」 裴昀将背在身后的手伸出来,动作迅疾如风,简直让人怀疑他又想在叶校尉另一边脸上再打一拳——在叶校尉愣神的瞬间,头上突然多了什么东西。 ……那是一根毛绒绒的野草。 本来冷峻不苟言笑的人,头上被插了一根野草,顿时显得滑稽可笑。叶校尉额头青筋跳动,勐地抬手拂掉那根草,愤然走开。 「叶校尉等等我!啊喂别这么小气……」裴昀在他身后追赶。 「朕真是有眼不识真龙,」白帝在裴昀的袖子里滚来滚去,自言自语,「昨夜他的力量竟然能扑灭凤凰的怒火,也算是救了朕一命……咦咦朕想起当年的事了!记忆有点模模煳煳,这应该不是朕的记忆,而是这颗蜃珠的记忆……水中诸妖,上古时都是龙神的臣民,蜃珠也参加了大战……对,就是那场大战!」 「什么大战?」裴昀脚步微微一顿。 「龙凤之战。上古时水中诸妖与万种飞鸟厮杀,那一战真是天地变色、日月无光,」白帝回忆起往事,露出一点后怕的语气,「最后白龙战败,为凤凰所困,才被囚禁于枯井中千万年!」 树影下日光斑驳,惊心动魄。对方的下一句话,让裴昀嘴角的笑容突然凝固。 「说起来,龙凤呈祥,不过是凡人美好的愿望罢了。龙是水神,凤凰是火神,从上古时代起就相争相剋,水火不容。等找回全部的羽毛,总有一天,凤凰会再次将白龙囚禁甚至杀死。」 注释: [1]《浮云半书1》单行本中的17年,调整为15年。 第8章 雁门关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唐·李贺《雁门太守行》 一 「帝王的黄金台,朋友的白玉剑,你选哪一样?」 杜清昼是个商人,他很懂得交易的技巧。所以,面对眼前这个浑身血迹的武将时,他用平缓的语调问出这句话。 武将的唿吸变得粗重,睁大带着血丝的眼睛,那眼神充满怀疑,也充满饥渴。 「放心,在我这里,一切都可以交易。你既然拿出了足够交换的东西,那么,我也会给你价值与之相匹敌的东西。」杜清昼漫不经心地说,那神情如此轻慢,仿佛无论是天下的权柄,还是世间的至美,在他这里都不过是一件小小的货物。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6页 「你只是个商人,我凭什么相信你?」武将满脸泥土与血痕,浑身肌肉绷紧,眼神充满戾气。 唐朝时商人是「士农工商」之末,地位很低,不能参与科举,不能乘坐车马。连唐太宗李世民也曾说:「工商杂色之流,假令术踰侪类只可厚给财物。必不可超授官秩,与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 意思是,商人哪怕再富有,也没有资格和朝堂上的君子们,甚至普通务农的百姓们平起平坐,哪怕是坐在一起吃饭,也是不合礼数的。 杜清昼祖祖辈辈都是商人,到他这一代脱了商籍,他想不到,自己会从「贤君子」再做回一个商人。曾经他以商人的身份为耻,但现在他却很享受这个身份。 「我只是个商人,但商人可以做到很多事;士大夫们不屑于做的事,不敢做的事,商人可以做。」杜清昼站了起来,他的身材在武将面前显得瘦小,却如悬崖危立,深渊无尽,令人恐惧和颤慄。 「不相信我,你还有别的选择吗,宋枳?」杜清昼凑近武将的脸,无惧对方杀人如麻的名声,享受般细品对方眼底的欲望和挣扎。 名叫宋枳的武将用力地咽了一口唾沫,喘着粗气,如同一头焦躁的困兽,终于,他慢慢地,用汗湿脏污的手,将一把剑递到对方手上。 杜清昼将剑缓缓抽出,剑身清光骤然映照着血色残阳,令他的瞳孔也微微收缩:「好剑!」 远山骤然滚过惊雷,雁门关像是受伤的勐兽,被阴沉沉的天空压弯。 二 雁门关失守了。 史思明的叛军攻到代州城下,雁门守将宋枳提着主帅的头颅,打开城门投降。 自安史之乱以来,烽火狼烟四起,各地都有投降的将领,但大多是兵马疲弱的无奈之举。代州雁门郡不一样,它占据天险屏障,又与朔州、云中郡成犄角之势,原本就是易守难攻的要塞。更何况,城中还有一支足以抵御叛军的骑兵——雁门铁骑。那是大唐装备最精良的骑兵,曾令北方突厥闻风丧胆。 若非副将宋枳的叛变,只怕这道关卡,叛军会久攻不下。 残阳西斜,群山仿佛被染了一层浅薄血色。 荒草小径上走过来几个人影,一身白衣的是曾经的陇右大将军裴昀;身边冷若冰霜的俊美青年是陪戎校尉叶铿然,而跟在他们身后蹦蹦跳跳的小姑娘,则是真身为凤凰的少女独孤琳琅。 「这里有个人!」琳琅指着一处草丛,停住脚步。四周血迹斑斑,一个人倒在草丛中,不知道是死是活。 裴昀蹲下身来,把那人翻过来,只见对方一身铠甲都被鲜血浸透,脸上也满是血污。他探了探鼻息:「还活着。」 这里离代州城门不过十里,叛军随时可能出城杀戮。从那昏迷的伤者装束来看,似乎是一个品阶不低的唐军军官。 「旅途辛苦,风餐露宿,还捡了个半死不活的人,人生真是寂寞如雪。」裴昀打了个哈欠,伸出修长的手把对方翻弄了几下,对琳琅招招手:「大王,你过来。」 「干嘛?」琳琅看到对方的表情,直觉不是什么好事,果然,只见对方轻描淡写:「借一滴你的血。」 「……不。」琳琅理所当然地摆手拒绝,躲到叶铿然身后,「大王怕痛!」 「没有别的办法了吗?」叶铿然皱眉。 「有倒是有,不过得找到铁锹才行。」裴昀摊摊手。 「铁锹?」 裴昀指着地上一动不动的人:「喏喏,你看,肺被扎烂了,肋骨断了四根,失血到这个程度,大约还有一炷香的功夫就断气了……天气这么炎热,尸体很快就会发臭,没有铁锹挖坑及时掩埋,气味会难闻得要命。」 叶铿然外表虽冷,却最是热心热血,听到这话眉头皱得更紧。此时如果需要他的血,他自然会慷慨相助。但世间,只有凤凰的血可以救人之将死——凤血的力量是「治癒」。 琳琅不愿意的事,他绝不会勉强她。 见叶铿然没有说话,琳琅从他身后探出脑袋,突然踮起脚来,伸手用力去抚他的眉心:「叶哥哥,大王不喜欢你皱眉。」之前她一直觉得鸟翅最好,而人类的手臂和十指只是累赘,但这一刻,她突然有种微妙的感觉……还好有灵巧柔软的手指,可以抚触到他的眉心。 她不喜欢他皱眉。 「你很想救那个人吗?」琳琅歪着头,看向叶铿然眼底悲哀的深潭,「乱世里那么多尸骸,死人都堆成山了,救不救好像都差不多。」 叶铿然摸了摸她的头髮,没有说话。面对死亡,他胸口如压磐石,只能以沉默与之对抗。 「好了好了,快断气了,」裴昀拍拍手上的灰,站起身来,「我去找铁锹。」 「等等!」琳琅脱口而出,终究还是磨磨蹭蹭地来到伤者面前,将手指放在口中咬了一下,伸出手,一滴血滴在对方濒死干涸的嘴唇上。她没好气地嘟哝:「大王可不想救你,大王只是为了叶哥哥不难过。」 「秀恩爱的闪瞎狗眼啊!」裴昀不忍卒读地扭过头去,「叶校尉,原来刷脸就可以解决难题!」 事实证明,裴昀的结论下得太早了——因为,真正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第二天,金色的阳光照到身上时,在树下睡觉的裴昀懒洋洋地醒来,一睁眼,就看到有个陌生的年轻人正在脱衣服。 ……什么状况?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7页 对方裸着上半身,只穿了裈裤和靴子,似乎刚去溪水里洗过澡,不远处还有一堆染血的铠甲和残破的长袍。 年轻人听到动静,立刻放下手中的衣服,微笑半蹲下来:「将军醒了?」四目相对,陌生人放大的脸凑到跟前,鼻樑挺拔清秀,乌黑的眼睛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山涧饮水的鹿。 「慢着——!」裴昀本能地伸手去挡,「将军?将军是谁?我们很熟?」 「一个小姑娘告诉我说,你姓将,名军。」对方无辜地看着他。 「……」 对方笑起来剑眉舒展,上半身连衣服也没有,举手投足却如同穿戴着华冠锦袍一样端严有章法:「既然知道了恩公的名字,我也当如实告知姓名。我姓李名俶,『有俶其城』的『俶』。」 《诗经·大雅·崧高》中说:「有俶其城,寝庙既成。」「俶」音同「触」,是宽厚的意思。天下叫这个「俶」字,又姓这个姓的,没有第二个人。 大唐王朝的嫡皇孙,十五岁被封王,如今年纪轻轻便掌握唐朝天下兵马的大元帅——广平王李俶! 安史之乱以来,唐玄宗李隆基躲进巴蜀。李俶的父亲太子李亨在灵武即位,李俶奉命和郭子仪一起征战河东,收復了朔方、云中等地,在军中享有盛名。 「小俶,太傅没教过你和陌生人说话时要穿好衣服吗?」裴昀严肃地坐起身来,认真地说,「没教过你洗完澡身上还在滴水时不能穿靴子吗?」 李俶似乎愣了一下。 「说的就是你。」裴昀没好气地摆摆手,「发什么愣?」 「……没有。」李俶温文尔雅的神情终于变得如吞鸡蛋,「……也从来没人这么叫我。」 「以前没有,现在有了。」裴昀起身去找东西,「嗯嗯,怎么会伤成这样?」 两人看上去年龄相仿,李俶竟然不由自主地顺着他的问话,认真回答:「我带着一队轻骑,夜袭代州城,结果中了埋伏。」 裴昀正在包裹里翻找着什么,听到这里,突然停住手中的动作。 「雁门关山路险峻,沟壑深广,加上代州叛将宋枳和雁门铁骑,关内外已经是铁桶一块。你去偷袭不过以卵击石,愚蠢至极。」 李俶意外于他对战局和地形的熟稔,正要开口,却见对方揉着额头连连嘆气:「唉唉,小俶你在军中,一定让郭子仪将军很头疼吧?」 「……」李俶怔怔地看着他,半晌才挤出一句:「这次偷袭的确瞒着郭元帅,是俶莽撞了。」 「可你看上去不像是个无脑莽撞的傢伙,」裴昀终于从包裹里找出一件衣服,扔给他,回过头来,目光仿佛能洞穿人心,「这种愚蠢的偷袭,一定有什么原因的吧?」 李俶默默地将衣服套上…… 树影斑驳,年轻的皇子目光黯淡下去,却没有迴避,眸色如同春水洗过刀锋:「我夜袭代州,只想接回贺将军的头颅,妥善安葬。」 代州城守将贺含元忠勇正直,在宋枳叛变时,没有防备背后捅来的刀子,被宋枳从身后偷袭,割颈而亡。 雁门郡失守后,贺老将军的头颅被挂在城门上曝晒了四天四夜。李俶瞒着郭子仪,冒险亲率一队骑兵,夜袭雁门关,一场惊心动魄的奔袭,不为夺回城池,而只为夺取忠臣骸骨。 裴昀双臂环胸,漫不经心勾了勾嘴角,他的目光望着远方,竟有些悠远:「大唐忠魂,的确不该曝于荒野。」 突然,空中传来一声清越的鸟鸣。 只见一只大鸟徐徐降落,盘旋在李俶面前,傲慢地抬了抬脚爪。 李俶露出诧异的神色……他看到鸟爪上有一只漆黑的匣子,心头无端一悸,不由自主地伸手将那匣子取下。不等他将匣子打开,大鸟已经昂首鸣叫一声,凌空展翅飞起! 深蓝的天空中,鸟影越来越小,直至消失不见。 李俶将匣子缓缓打开,瞳孔骤然收缩。里面是一颗双目圆睁的头颅,满面虬髯,虽死犹威——是贺将军的人头! 三 朔州城门外。 尘沙滚滚,马蹄声急。唐军精锐出城,为首的军人手持长柄陌刀,浓眉霜鬓,轮廓儒雅坚毅,正是名将郭子仪。只见他翻身下马,神色惊喜而焦急地脱口而出:「殿下!」 「郭元帅!」一身白衣策马而来的李俶也纵身下马,怀中抱着一个漆黑的匣子。 「数日都没有殿下的消息,末将忧心如焚,若殿下有何不测,末将万死难辞其咎!」郭子仪平时也是不轻易表露感情的军人,此刻声音不无责备,拉着马缰的手竟然有些不稳。 「对不起。」李俶眼眸里露出温和的歉意,打开怀中的匣子,「我把贺将军接回来了。」 四周顿时寂静无声,将士们的心头都像都什么攫取住了一样,喉咙哽咽。 山河尽染血色,晨曦悲壮。 李俶眼中蒙上了一层水光,声音却很稳定:「将贺将军葬在马邑郡,他日若能光復长安,再迁回长安厚葬。」 「是!」将领接过匣子,应声领命。 李俶的性子,与他的父亲、祖父都不同,像一襟春水遇到钢刀,令那些刀口舔血的军人们也不由得动容。 两人并肩策马进城,李俶突然问身边的郭子仪:「我想跟元帅打听一个人。」 「什么人?」 「大唐军中可有年龄与我相仿,身高八尺有余,模样俊美潇洒,还有一点……慵懒的将军?」他斟酌了一下自己的用词。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8页 「没有。」郭子仪认真地想了想,「所有将领都在我麾下名册中,且不说没有这样的年轻的将军,就算有,也没有殿下描述的形貌。」 他奇怪看了一眼李俶身上的白衣,那明显不是李俶自己的衣衫,看得出衣服的主人身材高大修长,穿在李俶身上有点空荡荡的,甚至使得这位年轻的皇子有种纤细之感。 郭子仪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但是十多年前,陇右军中倒是有一位将军,他曾经是御笔钦点的探花郎,性子懒散,常在军中喝酒打牌,却用兵如神,作战出其不意,被百姓称为『白衣修罗』。但,他在开元二十九年就战死了。」 李俶的神色微微一动:「『白衣修罗』裴将军?」 那人的名号,李俶自然也是听说过的。虽然当年他年纪尚幼,但边关战场的传奇故事,是小男孩最喜欢听的。 「裴将军,是张丞相的学生吧?」李俶沉吟。幼年时他曾在御花园中见过宰相张九龄一次,至今难忘。此后的大唐,仍然有宰相,却再也没有那样的气度风华了。 「正是。」郭子仪提到往事,也有些感慨,「若是太上皇当初听了张丞相的谏言,处死安禄山,如今这战火或许便不会燃起……」他意识到自己说得太多,顿了一顿,将话题转到战局上:「殿下,如今雁门关易守难攻,如果只是史思明的叛军还稍为乐观;可是宋枳被安禄山封为镇远大将军,他熟悉周围地形,深谙布防之道,只怕城防滴水不漏——要攻打雁门关,就要先解决宋枳!」 李俶神色诧异地点了点头,郭子仪对战局的分析与情势的判断,竟与那个人如出一辙。 他当真是天下名将吧。 有可能……是十多年前的那个人吗? 只见郭子仪扬起马鞭:「我已调查过,宋枳原本在军中籍籍无名,四年前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一夜之间变得悍勇起来,很快夺得了一些军功。」 「一夜之间?」李俶握着缰绳的手一紧。 「没错,有人说他像是一夜之间变了个人,原本平庸懦弱的性子完全变了,战场上如同发狠的野兽一样,一场惊险的战役冲杀在最前方,砍了三十多个敌军头颅回来领赏,后来渐渐得了晋升。」 李俶耳边浮现出临别时将军所说的话,勒住马缰,温和的眉眼也有了几分决断的冷意:「我倒有一个办法,不知元帅以为如何?」他压低声音,对郭子仪如此这般这般。 郭子仪听完,勐地抬起头,眼睛亮得惊人:「好计策!」 四 「将军,你跟那个小角虫说了什么计策?」琳琅好奇心强,一路围着将军追问。 「告诉过你,不是角虫『触』,是人叔『俶』,别再叫人家角虫了!」将军头也不回地抬手,一栗子落在她头上。 「反正都一样嘛。」琳琅揉着被敲痛的头,不服气地追问,「到底是什么计策?」 「你猜啊。」 「我猜不到才问你的!」 「不告诉你。」裴昀笑眯眯的,把琳琅气得叉腰鼓起了腮帮子。旁边的叶铿然不理会他们胡闹,声音清冷地问:「我们现在去哪里?」 「喏,你看到前面的集市了吗?」裴昀抬臂指向远处。 雁门关最宏伟的不仅是军事要塞,还有商道。 从盘曲的山道前行,是汉人与回纥人、突厥人进行茶马交易的集市。哪怕是在战时,集市也仍旧很热闹。 而这个集市里,最特别的是一个叫杜清昼的唐朝人,集市上的人都叫他杜掌柜。 杜掌柜手中的货物千奇百怪,有的价值连城,有的又很廉价。没有人确切地知道他有多少财富。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来歷,货源取得的途径。他很神秘,也很守信用。 最近,他在卖一把剑。 那是一把很旧的剑,只是廉价的生铁锻打而成,显然并非出自名工匠之手,恐怕也没有可值得称道的来歷。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特点,那就是剑鞘上镶嵌了一枚指甲盖大小的白玉,玉面上泛着几缕橘黄色的纹理,或许能值点钱。 与其他的货物不同,这把剑没有标价。偶尔也有来询价的人,杜掌柜让他们自己开价,但没有一个人能最后把剑买走。 清晨日光淡薄,店铺开门不久。 杜掌柜一个人坐着,望着往来的人流,倏然间,他的目光穿过人群,落在一个白衣俊美的客人身上。就像穿过海洋而准确地捕捉到一滴水,在万千人中也绝不会认错某一张面孔。 杜掌柜起身相迎,露出微笑:「你来了。」 经年时光洗旧了红尘,故人仍眉目如新。时光突然流逝得缓慢,这一刻仿佛有种错觉,什么都没有改变,他们也不曾走远。 裴昀凝视杜清昼片刻,终于迳自走向那把镶嵌白玉的旧剑:「我来买剑。」 「请你开价吧。」杜清昼点点头,嘴角带了神秘的笑意,「货物的价值,常常取决于人的判断,同一件货物,在有的人眼中可能一文不值,对另外的人来说,却是绝世珍宝。」 裴昀手握剑鞘,稍一抽开,寒光顿时如水泄出:「我想与你赌一局,如果我赢了,就带这把剑走。」 杜清昼缓步走到对方跟前,细细打量故人的眉眼:「要与我赌,你的赌资是什么?」 ——你的赌资,是什么? 「金叶子啊。」裴昀指了指身边的叶铿然,「这些年游山玩水,我傍上土豪了,价格随你开。」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9页 「金叶子我有很多,呵,只有最独特和昂贵的东西,才能引起我交易的兴趣。」杜清昼轻按住对方握剑的手,锋刃倏然在裴昀的指腹间滑过,一颗鲜红的血珠顿时冒了出来,「——要么,那就用你的性命来押注吧?」 叶铿然的脸色顿时一变! 四目相对,裴昀利落地收剑回鞘:「成交。」 剑刃沾了鲜血,原本平淡无奇的剑身倏然逸出惊心动魄的清光。 「好,」杜清昼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在决定这笔买卖之前,我想先请你看四件东西。」 店铺从外面看并不起眼,里面的陈设也很简单,但有种阴冷之感。几人走进去时,琳琅有点害怕地朝叶铿然身边靠了靠。 「当心点喔,小凤凰。」杜清昼在黑暗中微笑回头,「乱世中,所有人都在找寻凤凰,或许,我的下一件货物,会是一只小凤凰也说不定?」 叶铿然勐地拦在琳琅面前,神色微凛。 「开个玩笑而已,别介意。」杜清昼很快转过身去,轻笑继续朝前走。 最里的内室,竟然是一间棋室,摆放着榧木棋枰和云子。 「这些年,我一个人很孤独,于是喜欢上了下棋。」杜清昼弯腰,将一枝玉雕的白梅放在棋枰边,迳自在棋枰前坐下,宽袍广袖,竟有林下古风。 杜清昼抬手示意裴昀几人坐,从怀中取出一张纸卷:「我想给你看的第一件东西,是这张地图。」 捲轴徐徐展开,那是雁门关内外的山川地形图,图穷之处,附着一张地契,地图上用硃砂点着一笔——正是他们现在所在之地。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个集合了波斯、回纥、突厥人的茶马集市,是属于杜清昼的。 裴昀只看了一眼,仅仅一眼而已,价值千金的地契,在他目下就像灰尘般轻飘飘的。 「你再看这第二件。」杜清昼丝毫不以为忤,从怀中拿出另一张纸卷展开来,那是一份名单。 裴昀的目光顺着那一个个名字看下去,人没有动,但神色已渐渐沉了下去。 每个人的名字后面都跟着「黄金多少两」的标註,有些已是天价;朝中六品以上的官员,竟然半数都在这份名单里!还有些用黑笔划掉的,是已经死去的人,被划掉的名字里,赫然包括在马嵬坡被将士杀死的宰相杨国忠。 这些年,杜清昼在黑暗中早已畅行无阻,成为官员们竞相巴结的无冕贵人。 「还有,这第三件东西,」杜清昼嘴角带着轻笑,将一块块坚硬的东西拿出来,黑铁泛着森冷的光泽。 坐在一旁的叶校尉突然感到后背被冷汗湿透。 ——那赫然是边关三镇的虎符! 原来,像宋枳这样的武将远不止一个,他们被利诱,被收买,不仅出卖了军人的忠诚和尊严,还出卖河山与城池。 「这些都是我买来的。」杜清昼笑得像个真正的商人那样市侩而可亲,「朝堂之上的人心可以买到,边塞之外的忠诚也可以买到,只要你出足够高的价格。」 叶铿然握紧拳,声音微沉,如同流星擦过黑夜:「有的人心,你买不起;有的忠诚,你买不到。」 「买不到的,就毁掉。」杜清昼侧头看向他,仍然笑得亲切,「这是我向来的原则。」 这些年,朝中再没有忠义之士,先是李林甫一手遮天,接着是杨国忠小人得志……朝野一片乌烟瘴气,边境将士散漫怠惰,大唐王朝已如困兽,被战火拖至深渊。 年初正月,安禄山称帝,国号大燕,在得知宋枳投降献城之后,安禄山立刻将宋枳晋升为镇远大将军。 「这年头,像宋枳这样识时务的人很多,」杜清昼轻笑,「平步青云的机会也很多。万物皆有价,只要出得起价格,权力或地位,世上什么都可以交换——这大好河山,也不过是一块稍重的筹码,在强者手中更迭着朝代而已。」 他的衣襟纹丝不动,却仿佛无声处的惊雷,鼓盪起黑色的浪涛。 裴昀身体微微后仰,似笑非笑:「似乎有道理。」 「世道如此,」杜清昼如愿以偿地听到了他想听的话,「小人也并非是天生卑劣,他们只是为环境所迫。橘生淮南则为橘,生淮北则为枳。当命运摧残击打,把人推向绝望,心就会变得很坚硬。当生存的狭窄到只有扭曲自己才能存活喘息时,很多人都会选择活下去,而不是维持所谓的『原则』。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 「喂!」琳琅听不懂他的话,也不想懂,只是忍不住好奇心,「还有一件东西是什么?」 ——前三件东西已经如此惊人,最后一件,又会是什么? 「不要心急,小凤凰。」杜清昼虽然在轻笑回答琳琅,眼神却一直只看着裴昀,「陪我下一局棋,你若赢了,我就把剑双手奉上。」 五 这是一局久违的棋。 许多年前,长安初春,草长莺飞,当杜清昼是状元郎,裴昀是探花郎的时候,两人也在一起下棋,裴昀总是落子如飞,而杜清昼总是深思熟虑。两个少年从清晨下到傍晚,直到老师张九龄从官署回来。 那时候的清风里有花香和甜味,棋枰上的攻防都磊落,胜负都洒脱。 如今棋枰冰冷,黑与白,已再无法相融。 「真可惜,」杜清昼将手中的黑子下了「长」的一手:「这么多年不下棋,你的手生疏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0页 裴昀下得不好,不知道是心绪不宁,还是久未练习。而杜清昼的行棋极稳,攻防老辣,很快占了上风。 越往后下,裴昀的局面越被动。 棋行至中局,白棋右角陷入四面被围攻的困境,眼看活不成了。杜清昼将一枚黑子落在白子上方,露出遗憾的神色,随即掸了掸衣襟站起来,推开窗。 这一剎那间,裴昀不由得微微眯起眼。 骤然明亮起来的光线让人的眼睛有些不适应,然后视线开阔起来——窗外千峰绵延,群山苍翠,竟可以远远遥望到代州的狼烟与烽火。 「那边是东径关,」杜清昼放目远眺,「唐军已经在路上了,很快就会抵达山谷之中吧。」 雁门关有东、西两径,西面是歷代兵家必争之地,有重兵把守,而东面是荒山野岭。 「让我猜一猜,你给唐军出了什么计策?」杜清昼回过头来,眸光幽冷而热切,如同猎人看着猎物的神色。 「说来听听。」 「这场战争,下策是强攻,中策是围城,而上策——是反间。」 杜清昼以手抚摸光滑的窗棂,「史思明和宋枳因利益而苟合,彼此之间必然有猜忌,只要唐军与宋枳交战时,同时派出一支轻骑,伪装成史思明的军队潜入代州后方设伏,作出坐收渔利的姿态,宋与史的联盟就会出现裂痕。到时候唐军再拉拢宋枳,送去金银财宝,许诺高官厚禄——只要能争取到宋枳,局势就会逆转,雁门关就会从铜墙铁壁变为不堪一击。」 空气骤然冷得可怕。 阳光纤细危险如丝弦,所有的谋略,仿佛都逃不出对手的那一双眼睛。 「从调兵的动向看,」杜清昼整个人都沉浸在逆光之中,「唐军的说客应该已经说服了宋枳?看来,郭子仪一定非常慷慨,开出了令宋枳不能拒绝的价格与条件。」 棋盘上黑棋如同黑云压城,鼓声急促,危城欲摧。 「攻城攻心,的确用兵奇诡,」杜清昼缓步踱回来,眼中笑意幽冷如鬼火,缓缓摊开掌心,「但,你该看看,这第四件东西。」 裴昀的手悬在棋盘上空。 他蓦然抬眸,眼底一缕裂痕痛苦清晰得近乎锋利。 「所有的合作与承诺,都有被单方撕毁的风险,尤其对逐利之徒而言。」杜清昼享受般地欣赏裴昀的表情:「你最大的缺点,就是太过自信——此刻,东径关山谷进退两难,上万唐军抵达那里,被前后夹击屠杀,那情形一定很壮观吧?」 六 「我们中了埋伏!」 正午的日光明晃晃的,东径关的唐军突然发现他们被包围了。 史思明的部队从前方冲杀过来,而宋枳的军队迅速断掉了他们的后路,原本预计的里应外合,变成了瓮中捉鳖。 李俶率领先锋部队满身鲜血奋力拼杀,几杆长枪朝他的胸膛刺来!与此同时,还有一柄长剑攻向他的后背。 本能地觉察到后背更为危险,他勐然回头,剑锋擦着他的颈边而过,肩膀瞬间被一桿长枪刺中,他挥刀砍向眼前的人马,可视线突然间变得光怪陆离,天地旋转,耳边什么也听不清…… 枪尖有毒。 这是李俶骤然滚下马背,失去知觉前最后的意识。 战马嘶鸣,鲜血飞溅。 惨烈的战争从正午坚持到黄昏,天黑了下去,像是无边无际的绝望,吞噬了大好河山。 七 「你输了。」杜清昼遗憾地嘆了口气。 山风冷冷拂窗,两人像是对坐的雕像。棋枰上黑白子交错,仿佛命运残酷的鞭痕,入木三分,宛如定局。 裴昀的白棋已经陷入绝境。 杜清昼轻笑拢袖:「我失去的东西,需以这天下来殉葬;那些令我失去一切的人,我绝不会放过。」 「所以,你也不放过自己?」裴昀的神色似乎有些悲哀,凝视着棋枰边的那枝白梅。梅花古雅暗香,像是谁安放着这些年在黑暗中筹谋的绝望,那样坚硬地,永不回望。 一瞬间,杜清昼踌躇满志的脸孔突然变得僵硬,像是被人窥见了藏得最深的伤口。 他日復一日,游刃于乱世烽火之间,买卖货物与人心,只有这一枝梅花,是他永远无法交易的。 白梅高洁,傲骨铮铮,故乡那一片广袤如雪海的大庾岭梅原,是他们的老师张九龄最喜欢的风景。他曾经恨过老师,恨姐姐死时老师不曾阻止。而多年前,杀死老师的那一箭,就射在他眼前,杜清昼也没有阻止。 午夜梦回时,杜清昼常常浑身冷汗惊醒,他觉得自己的人生被某个场景横噼为两半。 他知道这就是「失去」。像雨从指缝间滑落,无论如何用力,也抓不住,挡不住。 多少次他在梦中茫然朝虚空中伸出手,却什么也握不住。 他还会梦到故人,但面孔却已模煳不清。失去的东西,许多年的时光与生命,物是人非的距离,都找不回来了。 很多时候啊,他说的话,没有人信;事实的真相,没有人听。于是,他无法收穫自己内心的秩序,也无法收拾爱恨的残局。 连绝对的胜利,都会成为一种讽刺。 「你输了!」杜清昼突然失态发怒,霍然站起:「而且不会再有翻盘的机会!」 裴昀没有说话,他执起那枝梅花,花瓣晶莹剔透,仿佛随时会自指间簌簌飘下。他的衣袂也被清风掀起,一声清越的微响,白子落在棋枰上。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1页 山风呜咽,日光如雪,屋子里安静得没有一点儿声音。 那是难以想像的一手棋,如匕首直入黑棋盘中大龙的心脏,而右下角的大好河山,竟被他尽数捨弃! 怎么会有这样的下法…… 杜清昼的脸色微微扭曲,伸出的手猝然停在棋盘上空。 这种玉石俱焚的下法……不,不是玉石俱焚!从始至终,这棋局根本就一直有某种东西,在他的掌控之外! 裴昀的眼神像是漫天夕阳倒映在湖泊之上,带着伏尸百万的血光:「胜负还远未分出——你确定,你真的掌控了宋枳吗?」 八 宋枳从军那一年只有十二岁。 他是从家里逃出来的。 在家的时候,宋枳的身上总是遍体鳞伤。长年累月,他被自己的亲生父亲毒打。被殴打不是他最害怕的,他最怕的事情,是父亲在他面前毒打母亲,一次次他怒吼着前去阻止,被推倒撞得头破血流,房间里传来衣服撕裂的声音,父亲暴躁大声的咒骂、耳光声,与母亲懦弱绝望的哭泣声。那时候,他就觉得死并不可怕。 后来,母亲死了,裹在一张薄草蓆里下葬。十一岁的宋枳在坟前跪了一整宿,没有哭。 哪怕是多年后见惯了战场上的腥风血雨,他始终阴沉冷酷,只因为他见过比死更可怕的东西,叫绝望。 天宝年间兵源不足,朝廷开始实行募兵制,军中供给衣食。宋枳从家里逃出来,用仅剩的铜钱从祝家铁匠铺里换来一把劣质的剑,就以流民身份从军了。 从军的日子也不好过。 军中的士兵分为三六九等,那些祖上有官职的是上等兵,有户籍和身份的平民是中等兵,像他这样的无籍流民,是下等兵。 那时边境太平无事,士兵们很闲,一些上等兵卒就以欺辱捉弄下等兵为乐。宋枳面黄肌瘦,加上性格阴沉,孤僻不合群,是常被欺辱的对象。军营里餵了猪羊,剩饭与糠都倒在槽里,由伙夫营管理。 那一次,几个上等兵把宋枳的脑袋强按进满是馊水和猪食的槽里:「我就看不惯你这贱民的眼神!从军不就是来混吃军饷的吗?你只配吃猪狗吃的糠!」 周围传来阵阵恶意的闹笑,宋枳的脸涨得和血一样红,拳心紧握几乎破裂,终于,他一拳打在领头的士兵脸上! 鼻血顿时从对方脸上冒了出来,在对方发怒的吼叫声中,无数拳头朝宋枳身上招唿过来…… 那一天,宋枳不知道自己被打了多少拳,也不知道自己挨了多少脚,仿佛又回到了在家中的日子,无尽的毒打将他捲入黑暗绝望的深渊……到后来,他疼得有些意识不清了,突然听到一个陌生的声音在头顶说:「你们在干什么?」 士兵们骂骂咧咧地散开了,四周安静下来。 宋枳挣扎抬起头,他头髮上沾着馊水和剩菜,满身血迹与汗污,血从眼皮往下流。 鲜红可怖的视线中,他看到了一个干干净净的,头戴幞巾,腰间佩剑的少年。少年的眸子清亮温润,剑眉如远山,关切地朝宋枳伸出手:「站得起来吗?」 宋枳冷漠地推开他的手,随即自己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是在绝境中强悍活下来的,对疼痛的抵抗力要比常人强。他不相信人的善意,也不接受人的施捨。 就在宋枳转身要离去的时候,一件尴尬的事情发生了,他的肚子突然咕咕叫了起来。 那几个上等兵说得没错,宋枳是为了活下来,为了吃军饷,才来从军的。但是很多时候军粮限量供给,他总是飢一顿饱一顿。 少年将一只橙黄的橘子递了过来:「你是饿了吧?我这里有橘子。」 ——手白皙而干净,橘子带着微微的香气。 「你没听到他们说的吗?我不配吃橘子,只配吃猪狗吃的糠!」宋枳眼睛赤红,恶狠狠地回头,「所以,带着你的橘子滚。」 少年听到这话沉默了一会儿,但没有生气,而是将那个橘子放在他手中,转过身去。 在离开之前,少年丢下了一句话:「你拿自己当人,就没有任何人能拿你当猪狗。」 宋枳浑身一震。 那个橘子橙黄如阳光,颜色鲜亮得像是匕首,刺进了他浑浑噩噩的人生中。 从那之后,宋枳发了狠,在校场上拼命演练,在战场上拼死搏杀,他性情兇悍,有仇必报,渐渐地曾经奚落他的人都不来了——谁也不愿意为了几句话的便宜,就被打落满嘴的门牙。他悍勇不怕死,立下了几次「跳荡功」[1],成了执旗副队头,虽然仍然因为流民身份升迁得比别人慢,但毕竟渐渐过得像个人样了。 秋天又至,雁门关的橘子树也挂了果,士兵们都去抢着摘,宋枳还是不爱说话,等人少的时候他独自爬上树,摘了一个橘子。 夜里,他把那只橘子放在掌心,翻来覆去地揉软,心似乎也被揉软了。最后他没有吃,把这个橘子放在床头。 当初给他橘子的少年,应该不会再出现了吧? 萍水相逢,早已天涯了无音讯。不相见才是最好的,这地狱一样的战场,如果有得选,谁不愿意离开? 有时候,不是不怕死,只是别无选择而已。 第二年夏天来时,宋枳在行军中受了伤,没有及时医治,伤口化脓生出恶疮,发出阵阵浓臭,甚至有苍蝇在伤口上觅食。每当他想要小憩片刻时,不是被恶疮痛醒,就是被苍蝇的嗡嗡声吵醒。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2页 之前去军医那里看过,也给开了几贴药,但丝毫不见好。军中的药是有限的,不可能全给一个低阶队头,军医也摇着头说,只能靠自己了。 宋枳知道自己快要死了。他开始时而浑身发热,像是火炉里滚烫烧红的剑;时而又阵阵发冷,像是在寒冬腊月被爹殴打,独自蜷缩在墙角的无数个不眠夜。 在死亡离他近在咫尺时,他以为自己看见了临死前的幻觉…… 眼前出现了那个给他橘子的少年。 少年已经长大了很多,一身英气夺目的明光铠,头戴银色盔甲,清秀的面孔也被风沙雕琢出了稜角,青涩的神情变得坚毅,不变的是那温和如鹿的眼睛。 「他怎么了?」少年问身边的人,显然已经认不出他来了。 「殿下,他这是伤口发了恶疮,只怕是治不好了……」旁边的军官赶紧上前,摇头嘆息,「若是有户籍的良民,到时把他的尸体送回老家,赏赐些财帛,抚慰他的家人罢。」 「人还没死。」少年皱眉蹲下来。可是宋枳不愿意看见他,将头扭过去,苍蝇又循着腐臭在他伤口上飞,他不想让那少年看到他的脸。 「殿下!」旁边的人大惊失色。将领们也沖了过来阻止:「殿下您这是做什么?!」 少年摆了摆手,示意他们不必惊慌,将宋枳的裤腿捲起,清凉而稳定的手落在他的小腿上,为他清理满是脓血的伤口。 旁边的侍卫都悄悄捂住了鼻子,少年却似乎毫不在意,清理完伤口,然后从随身的包裹里取出膏药抹在他的腿上,站起身,把剩下的膏药递给将领:「这是我从长安带来的伤药,或许有些效果,让军医按方子配一些发给将士们——还有,让军医再来看看他。」 「是!殿下仁厚。」 原来,少年竟是广平王李俶。 死里逃生之后,宋枳没有再见过李俶,但也许否极泰来,他的运气渐渐变得好了起来。雁门郡原先的守将被朝廷调走,曾经在河西作战的老将贺含元驻守雁门关。贺将军治军严格,无论出身来歷,对所有士兵一视同仁。勇勐不怕死的宋枳靠着军功一路从队头升迁,成为贺将军的副将。在贺将军麾下,他还识了字,读了兵书。 再后来,安史之乱爆发了。 山河风雨飘摇,河东郡县大多投降。贺将军拼死守卫孤城,带领将士们打退了史思明的几次进攻,但唐军也损失惨重。 从开战以来,宋枳便将沙子堆在粮仓,上面铺一层薄米,用以稳定军心。 到第十四日的时候,最后一斛米用尽了。 那一晚,浑身浴血的贺将军把宋枳叫到跟前,给了他一把剑。 「这是白玉剑,当年天子命我守卫雁门关,赐给我这把剑,我固然不怕死,但不能让全城百姓殉葬。你用这把剑割下我的头颅,去向史思明投降吧!」老将军声如洪钟,昂首站立。 宋枳浑身一震。 「粮草尽绝,兵临城下,外无援兵,」贺将军白髮苍苍,神色悲怆,却没有一丝惧容,「这是保全百姓唯一的办法。」 「我不能这样做。」宋枳双目赤红,扭过头去。 安禄山每每攻陷城池之后兇残屠城,血流漂橹,千里无人烟。宋枳比任何人都清楚,如果不想让代州百姓被屠杀,就只能胜,或者投降。 「有个自称杜掌柜的商人来找过我,要买这把剑,被我赶走了。」贺将军不舍地最后看了一眼手中染血之剑,「如今看来,他只怕早就知晓城中粮草之困。你杀了我之后,把剑拿去卖掉,在茶马交易的集市上应该可以卖一个好价钱。然后,再派人用换来的银钱到江淮去採购粮草,再图收復河东。」 乱世烽火,名剑蒙尘。 宋枳用颤抖的手接过剑,朴拙的铁剑,仿佛重于千斤……这些年来朝中人心离散,边关乱象渐生,安禄山和史思明谋反固然是早有野心,可这一切乱象的幕后,也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推波助澜。 那力量叫利益。 边陲军人有自己的利益,他们可以不再听命于朝廷;文官们有自己的利益,他们急于自保;商人们有自己的利益,他们追逐更高的回报。 这些看似琐碎的欲望,就像尘埃不起眼,可是,又仿佛就是世界本身,可以将最强大的英雄击倒。 河山千疮百孔,总有孤勇的热血,总有执着的殉道者。 贺将军仰天大笑:「难为你了。」 终于,宋枳闭上眼睛,挥剑斩下,鲜血飞溅…… 人人唾骂他是见利忘义的叛徒,人人鄙夷他是见风使舵的小人。拱手献上城池与贺将军的人头,让宋枳赢得了叛军的信任。他随后被安禄山封为镇远大将军,驻守雁门关。 大军出征的前一夜,宋枳在营帐里写书法。 来自江淮的粮草已经于日前秘密抵达,雁门铁骑中的心腹将领知晓实情,前来与宋枳商议,却见他悬腕提笔,正挥毫写字。 将领上前一看,那竟是一首诗。 江南有丹橘,经冬犹绿枝。岂伊地气暖?自有岁寒心。 「我很喜欢张丞相这首诗。」宋枳头也不抬地说,「很多人说我的名字取得不好,叫枳,橘生淮南为橘,生淮北则为枳。」 宋枳搁下笔,负手而立。 这么多年来,不管经歷怎样的绝望,橘子的香气与少年掌心的阳光,好像始终照在他身上。于是,他捨不得让命运把自己切割得支离破碎,捨不得让黑暗把自己吞噬得面目全非。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3页 橘生淮南淮北,自有岁寒之心。 环境固然会使一个人变化,困境固然会使许多人屈从。但仍然有人无论生于肥沃的土壤,还是贫瘠的沙漠,仍然坚守内心,并不随波逐流。 「在最险恶的环境中成长起来,血也可以很热。人心就是这么奇怪的东西,哪怕再冷,只要有一点微光,就会奋不顾身。」 九 李俶醒来的时候,看到远山微微的余光。 似乎有个浑身浴血的军人站在他面前,分辨不出年龄,目光冷酷,盯着他的神色也很古怪。 李俶实在太过虚弱疲惫,动了动唇想要水喝,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很快又失去了知觉。 半昏迷中似乎有人在给他餵水,浑身时而滚烫如火烧,时而冰冷如坠雪地,意识沉沉浮浮。直到第二日清晨,高热退了下去,李俶才真正清醒过来。 眼前还是那个人。 对方的脸孔仍然冷酷,但眼神没有那么可怕了。他这才想起昏迷前的情形……当时在背后用剑偷袭他的,就是这个人。 那剑气太强了,悍勇如噼山填海的意志,隔着漫天飞沙也能感觉到透骨的杀机。哪怕是此刻,对方的气场仍然凛冽。 旁边有满身鲜血的士兵匆匆赶来:「宋……宋将军,西面被攻开了缺口!」 李俶浑身一震。在他眼前的,竟然是叛将宋枳。只听宋枳冷笑:「擒贼擒王,我们怕什么?」 他对士兵吩咐几句,随即大步走到李俶面前,俯下身来,勐地一把将李俶的衣襟扯开! 李俶脸色惨白,本能地要拔剑,却发现自己根本无力抬起手臂…… 愤怒与绝望之中,肩头却突然一热,麻木的肩膀随即传来微微的刺痛。只见宋枳竟俯身在吮吸自己肩上的伤口,吐出一口血,再吮吸,再吐出,直到吸出的血变成鲜红色。 「殿下,枪口有毒,才会令你昏迷。」宋枳抹掉嘴唇边的血,他的眼神带着生疏而生硬的温柔,像是冷硬的石头上开出了花来。 李俶怔了怔,难以置信地看着对方。 「殿下,」宋枳双手托着剑,单膝跪了下来,如同巍峨山峦俯首:「曾经有人问我,帝王的黄金台,朋友的白玉剑,我选哪一样? 「你,就是我的选择。」 从始至终,我的选择都只有一样,那就是你。 我手中的剑是为你,心中的战意也是为你,生为你征战沙场,死为你魂守故土。 四野疾风吹过,草木猎猎如旗。 「……」如同电光火石在李俶头脑中闪过,他什么都明白了:「昨天,你是来救我的?」 当山石兇险滚落,几杆淬毒的长枪同时朝他袭来时,身后那一剑,不是偷袭,而是前来相救的! 「殿下曾经救过我的性命。」宋枳望着对方的眼睛,「军中的士兵那样多,殿下或许已经不记得我了。」 李俶的确不记得了。 宋枳生得冷酷威武,更强的是他的气场,钢浇铁铸,山岳难撼:「擒贼擒王,昨日我们已经生擒叛将高秀岩。」 李俶按着肩膀上的伤口吃力地站起来,只见群山之间旌旗绵延,唐军数万将士严阵列于山谷中。而远处传来攻城的号角,郭子仪的部队已经对雁门郡发起了总攻! 「宋将军,残余叛军已经溃散!」士兵驰马来报! 「好!随我来!」宋枳翻身上马,那一瞬间他回头望向李俶,似乎还有许多话要说,又似乎所有的话语都是多余,他释然一笑,扬鞭大喝:「将士们,还我大好河山,就在今日!」 十 自安史之乱以来,这是唐军打的第一场大胜仗。 唐军重夺雁门关,收復河东,三军振奋。秋风凛冽如刀,吹在人身上却没有那么冷了。 大军入城时,天空晴朗如洗,士兵们的脸上也都被阳光照得明亮兴奋。不知道为什么,李俶却有一缕不安的感觉。 统率大军的宋枳嵴背微弯,马速慢得有些不正常,李俶策马到他身边,关切地问:「宋将军怎么了?」宋枳摆了摆手,示意他不用担心,身形却勐地一晃,突然毫无预兆地栽下马背! 「宋将军——!」 「宋将军!」 …… 杜清昼的第四件东西,是一种叫「寒色散」的剧毒。 任何人只需服用一次,就会被药性控制,除非在三日内重复服用,便会受万箭穿心般的痛苦,全身冰寒而死。在茶马交易的集市,杜清昼以天价将「寒色散」卖给了史思明。 当初宋枳来降,史思明并未真正信任他,而是很快派心腹送来「寒色散」,用以彻底控制宋枳——就像他对其他的唐朝降将一样。这,才是杜清昼笃定宋枳会听命的筹码。 如今寒色散剧毒发作,无药可解,宋枳早已知道自己的结局,但他嘴角带笑,并无遗憾。倾斜的天地,白晃晃的日光,年轻皇子错愕的脸庞,这应该是自己在人世间看到的最后景象了吧…… 在宋枳渐渐涣散的瞳孔中,恍惚看到熟悉的士兵们悲痛惊慌的脸,看到李俶的面孔渐渐变得模煳,似乎拼命喊着什么。 ……手臂无力地垂落了下去,宋枳停止了唿吸。 「宋将军——!」李俶紧紧抱住宋枳冰冷的身体,突然意识到,出征时宋枳回头望了他一眼,似乎还有许多话要说,又似乎所有的话语都是多余……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4页 那一眼,就是诀别。 一局棋已经收官,一场战役已经打完,在这惨烈的战斗中,宋枳才是执棋的人,他亲手将自己设为了一颗弃子。 十一 「不可能……」 冷汗从杜清昼的额头上流下来,他勐地撑住棋枰,几颗黑白子猝然滚落下去。 裴昀将散落的棋子捡起来,在棋盘上一颗颗重新放好,身影就像阳光下的雪山,那样孤独而磊落。 「我的确有近乎盲目的自信,但,我相信的不是交易本身,而是『人』。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可那些战火中流离的母亲,会将最后一口食物给自己的孩子;那些守城的士兵,会坚持到城破的最后一刻。你说得对,利益就像尘埃,它是世界本身,但世界除了尘埃,还有阳光。 「宋枳并不是什么小人,他是大唐的军人。」裴昀淡淡地说:「军人应该死于战场,不该死于毒杀。」 杜清昼勐地抬起头,不知何时,对面的少女早已不见了,而窗外浮云聚散,五彩凤凰已穿过崇山峻岭。 「殿下,宋将军已经去了……」 郭子仪几人试图把李俶扶起来,但年轻的皇子紧紧抱着冰冷的身体,热泪滚落,不肯松手。朦胧泪眼中,有士兵飞奔来报:「有……有个小姑娘让把这个东西交给殿下!」 李俶的手微微发抖,比夺回城池更强的震撼瞬间攫取了他的心神。他接过士兵手中的瓷瓶,毫不迟疑地打开,颤抖地对着宋枳的嘴滴了进去。 在将士们错愕而疑惑的目光中,李俶俯身把头贴到宋枳的胸膛上,良久,他颤抖地抬头:「……有心跳了。」 瓷瓶中盛放的是龙涎。 龙的力量是「净化」,龙涎可解世间百毒,寒色散也不例外。 不等众人从惊喜中回过神来,空中突然传来一声鸟鸣。 剎那间,万千将士的佩剑在鞘中发出清越龙吟!像是在回应某种力量。一缕橘色的光芒骤然从远山升起,仿佛晨曦回归天空……盛大的光芒化为大鸟华美的羽毛,瀰漫为天地间温暖的秋意。 李俶震惊地望向鸟影的方向,旁边的士兵激动地说:「殿下!你看那只鸟!」这一刻,李俶也发现了,那是当初给他衔来匣子的那只大鸟! 「是那只大信鸽?」李俶怔怔地说。 「……」旁边的士兵顿时被呛了一下,侧过头来,「殿下确定那是信鸽?」 在李俶不解询问的目光中,士兵兴奋地大喊:「殿下,你看到它羽毛的颜色了吗?」 李俶笑了笑:「我看不见颜色。」 士兵回过头来,愣了一下。 年轻皇子的笑容那样温和,眼眸那样清澈,实在让人看不出……他的眼睛有缺陷,看不见任何颜色,世界在他眼中,都是一径的灰。 面对士兵眼中的慌乱和歉意,李俶摇了摇头,他并不介意眼睛的缺陷被提及,神色温暖如常:「我虽然看不见颜色,但我可以看见人们脸上的笑容。」 将士们的、百姓们的,甚至胡人们的……李俶都能看见,他很喜欢他们的笑容。夜里听到笛声,他知道士兵们在思念故乡;王妃被困在洛阳,他也很想她。如今被推到风口浪尖,支撑他浴血走下来的,也许是家国天下的责任,也许,是回家的希望。 李俶的目光落在远山之上,比阳光更淡,比风更暖,却有种力量。 一个时代被战乱从巅峰拉进了谷底,帝都崩塌,河山破碎。但还有一些坚持的力量,在谷底重新生长出来。 三军沸腾,将士们欢唿:「那是凤凰……是传说中的神鸟,凤凰啊!」 「是凤凰!」 ——乱世之中,所有人都在寻觅的凤凰! 或许,终有一天,乱世会结束,太平将重临。 十二 「我跟你们说,那天你们没有看到,那些人类有多崇拜我!」琳琅得意洋洋地吹嘘,开心地炫耀新得到的羽毛。锦缎般的光彩在她身后绵延跳跃,如同群山的影子在天地间铺展。 他们已踏上了新的旅途。 那局棋下了整整一天一夜,最后的结果,是杜掌柜将白玉剑拱手奉上。而第七枚凤羽,就镶嵌在剑上。 ——橘色的羽毛,力量是忠诚。 万千军人对故土与家国的忠诚,捨命相护,生死坚守。 裴昀似乎想起了什么往事,目光悠远。叶铿然走在他身边,清冷的眼底泛起一丝忧虑:「将军,杜掌柜把剑给你时,跟你说了什么话?」 那时杜清昼转身走进房间,即将迈入门槛时蓦然回头看了他们一眼,无声勾起的嘴角带笑,仿佛隐匿着一个极为危险的漩涡。 「裴昀,我差点忘了件事。」 他突然凑近裴昀,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在裴昀耳边说了一句话。 话语落定时,裴昀的脸色蓦然一变。 「放心啦叶校尉,他只是说我长得太帅坐在他对面,让他下棋的时候分心,他输得不服气而已!」裴昀露出慵懒的笑容,随口胡扯,把叶铿然气得额头青筋跳动。 叶铿然停住脚步:「你参与任何战事,如今救了广平王,又给唐军破敌之策,杜清昼怎肯罢休?」 「我没有参与战事,」将军微笑打了个哈欠,顺手勾住叶铿然的肩膀,「也没有救广平王。」 叶铿然一愣。 「小俶身上的血是别人泼上去的,他所受不过是一点轻伤,中了迷药而昏迷,被人伪装成濒死的症状。我当时也很好奇,谁会把一个轻伤的人迷昏,扔在城外的草丛里,等着让巡逻的唐军发现?」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5页 琳琅惊呆了:「轻伤?不是肺被扎烂,肋骨断了四根,失血过多随时会死翘翘吗?」 「我那是为了省事,找你要一滴血而已。」裴昀理所当然地说,「包扎伤口什么的太麻烦了,我还想好好睡觉呢。」 「我去!」琳琅勃然大怒! 漫山遍野都是秋意,小路延伸向远方,曲折如谜,却又温暖如燃。 叶铿然被裴昀搂着肩膀,本来笔直的人被强行拉得歪歪斜斜,看上去老大不自在,他却没有推开对方。 「原来看到广平王的伤势时,你就知道有人在保护他,从而推测宋枳不是真正的叛变,而是假意投降?」叶铿然侧头问。 「那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我曾经见过雁门铁骑。」裴昀仰起头,目光里倒映着苍蓝如海的天空:「那是一支怎样的军队,我很清楚。他们绝不会奉一个卖友求荣的人为主帅——能将他们凝聚在一起的人,定有非凡的智慧、毅力和胆魄。史思明太小看这些大唐军人了。」 如今河东已被收復,关中仍浸淫战火,更艰险的另一场战役在等着唐军。 「接下来我们去哪里?」 「洛阳。」 注释: [1]据《唐六典.卷五.尚书兵部》记载:「凡临阵对寇,矢石未交,先锋挺人,贼徒因而破者为跳荡」,指两军还未正式交锋,破坏敌军阵形的先锋士兵,相当于「敢死队」。 第9章 凝碧池 秋槐落叶空宫里,凝碧池头奏管弦。 ——唐·王维《凝碧诗》 一 这是裴昀第二次来洛阳城。 第一次来时,正值春日城中牡丹盛开,他和杜清昼跟在老师身边,市集热闹,不时有红着脸的小姑娘来问他们要不要买花。 而这一次,他几乎认不出这座城池的样子。青砖黛瓦遍布焦黑痕迹,偶尔匆匆路过的行人,脸上带着麻木的疲惫和警惕惊恐。 战争摧毁的,不仅是城池,还有人心。 洛阳的牡丹下一年春天还会再开,只是,人心中的花朵却残败不再。 路边的台阶上坐着一个人。在所有被战争的苦难剥去精緻的人群中,这是个很独特的人,他穿戴得整齐,看上去也很年轻,一张脸像是刚被溪水洗过,干净瘦削,坐在台阶上吹奏筚篥。 筚篥是一种契丹人常使用的乐器,也被称为悲篥,吹出的乐曲温柔苍凉。 裴昀几人停住脚步,聆听至一曲终。对方放下唇边的乐器,突然抬起头来,冷漠的灰眼睛看着他们:「有酒喝吗?」 偌大的酒楼里客人寥寥无几,酒旗上也沾了灰。 裴昀点了一壶廉价的浊酒,少女琳琅好奇地试探去舔酒碗里的浊酒,叶校尉陪在她身边,坐得笔直。 那吹奏筚篥的年轻人盘膝坐下,不说话,端起酒碗就大口喝,几碗酒下肚,发白的嘴唇渐渐显出惊心的紫色。 「你中毒了?」裴昀看着他的脸色,眉头缓缓皱起。 对方的手指还扣在酒碗上,动作甚至没有丝毫停顿:「中毒已深,大限将至。」 两只酒碗碰在一起,他从碗后抬起那双灰色的眼睛:「也许你是今生最后一个和我喝酒的人了,你想听我的故事吗?」 二 吹奏筚篥的人名叫李诸,曾经是幽州贵族,因为战乱而落魄,被得胜的契丹人收为奴。 八岁时,他站在很多供挑选的奴隶中间,面孔如雨后新竹般清新,主人踱步到他面前,随口问:「哦,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李诸,诸子百家的诸。」孩童如实回答。 「读过书的?」对方漫不经心地问。 「读过。」 「你的部落已经被契丹灭掉了,把那些读过的书忘掉!记住,你的命贱如猪与羊。」主人不耐烦地说,「以后,你就叫李猪,猪圈的猪。」 童年的李诸羞辱地涨红脸低下头去,拳心在袖中因愤怒而微微发颤,梗着的颈脖上青筋隐隐。 身为奴隶的生活暗无天日,直到李诸十五岁那年,一个叫安禄山的胡将打败了契丹,没收了他们这批奴隶。 那一天,在一间阴冷的柴房里,李诸的命运被彻底改变。 安禄山亲手持刀将他阉割,从此,他成为了安禄山身边一名侍卫宦官。 天宝十四年,安禄山起兵叛唐,攻下了东都洛阳。而这时的李诸,已经是安禄山最信任的贴身近侍。 随军出征的李诸奉命清理洛阳行宫,金碧辉煌的宫殿、五彩织锦与绫罗、数不尽的奇珍异宝……令士兵们眼前发亮,却映不亮李诸冷漠的眼睛。 这些年来,他杀了很多人,握剑的手很稳定,堆积如山的尸体不能令他脚步停止,金银财宝也不能令他目光停驻。 世界是一块寒铁,少年的心也是。 宫女们惨叫的声音在耳畔喧譁,只听士兵们喝斥:「走快点!」 除了宫女,他们还俘虏了一批梨园乐师。大唐宫中训练乐师的地方叫梨园,听说春日有溶溶梨花,因胜景而得名,当初大唐皇帝亲自挑选了三百名乐师,在梨园教习他们,如今都成为了阶下囚。此刻,吓坏了的乐师们浑身发抖,脚步踉跄。只听「啪」地一声,一个乐师被抽了一鞭子,顿时跌倒在地。 「你,干什么!」只见士兵用鞭梢指着地上的乐师。 李诸停住脚步,一样东西滚到他的脚边,那是一支普通的筚篥,由羊角制成,通身光滑,看上去也有些年岁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6页 被抽打的乐师不顾流血的肩膀,朝前伸出手,似乎还试图去捡拾那支羊角筚篥,被勃然大怒的士兵用鞭子拦住。从李诸的角度看去,对方脸色苍白,肩膀微微发颤,眼神却并没有乞求。 士兵挥手又一鞭就要落下,「啪!」鞭子抽在半空中,却被拦住了。 四周一下子安静下来,只见李诸将鞭子拂开,面无表情地俯视乐师:「你会吹筚篥?」 他命令:「吹一曲。」 乐师的脸色更白,手指如同料峭春风中的柳枝止不住发抖,半晌之后,乐师将羊角筚篥放到唇边,开始吹奏。 渐渐的,那种惊慌的神色从乐师脸上褪去了。在吹奏的时候,像是有另一个灵魂从他身体里醒来,那个灵魂多彩翩跹,凌波微步,行走在生命最宽阔的星空下。 在李诸的记忆里,只有很小的时候母亲教他吹奏过筚篥,母子俩依偎在篝火旁边,他认真地吹着,母亲轻拍着他的背哼着歌儿,那是他血腥的戎马生涯里唯一温暖的底色。 这么多年了,没有人碰触过,甚至从来没有在梦里出现过。 曲子吹完,李诸很久没有说话,士兵们也不敢开口,年轻的乐师垂着眼眸,像是池塘波光剪出的一段柳影。 「把他留给我。」李诸说了五个字,转身离去。 从士兵们呈递上来的卷宗中李诸看到,乐师名叫雷海清。 雷海清自小被父母遗弃,乐班师傅捡到他的时候暴雨倾盆,雷电交加,所以给他取了雷姓。 十四岁那年,雷氏少年被招选入梨园做乐师,唐玄宗李隆基爱好音律,亲自训练梨园弟子,很欣赏少年弹奏的琵琶,于是欣然为他赐名:「海清河晏,天下太平,朕就赐你叫『海清』。」 机遇眷顾,少年像是盛世遗落的琵琶与珠玉,被命运擦亮了天赋。 这个孤寒少年的命运,要比李诸幸运得多。 他被留在李诸身边,虽然仍然戴着脚镣,但得到允许在庭院里活动。洛阳行宫中的杀戮从不曾停止,春风中带着血腥气。安禄山喜怒无常,心情不好时杀人如麻,常有一些不堪忍受的宫女、乐师试图逃走而被抓回来处死。 当然,也有极少数幸运逃脱的。 雷海清如果要逃走,本应比别人有更多的机会。李诸对他看管得并不严,甚至有时一整天对他不闻不问。 对宫墙外的蓝天,雷海清也偶尔驻足凝望,但终究只是低下头去,握紧手中的筚篥。 战报不断传来,安禄山的军队在河东、朔方、关内,都遭到了一波波顽强的抵抗。曾经叛军势如破竹的战势一去不復返,大唐军民组织起来,各地反抗如雨后春笋,胜负进行着拉锯。 因为战事的胶着,安禄山的脾气也越来越暴躁,怒火最先发在宫女和宦官们身上,每天都有被拖下去处死的,被仗责刑罚的…… 这天,安禄山要穿衣服,他有三百斤的体重,需得有人蹲下替他把肚子的肥肉顶起来,才能穿衣,他一连叫了好几声,当值的宦官才慌慌张张地从门口进来。 「死在外面了吗?」愤怒的安禄山随手抓起一个铜香炉,就朝宦官砸去。 「砰——!」 香炉砸中了人,却不是那个动作慢了半拍的宦官。 来送战报的李诸正好走进来,被香炉砸了个正着。这一天本来不是他当值,却受了池鱼之殃。 铜制的香炉很沉,砸在额角,李诸头脑中嗡地一声,眼前一黑几乎立刻昏厥过去,鲜血顺着额头上的伤口迅速往下流。嗡嗡作响的耳边,依稀传来闯祸的宦官磕头说「该死」的讨饶声,但李诸不敢动弹,甚至不敢去按压伤口,笔直地跪了下来。 ——否则,等待他的可能是更严厉的惩罚。 鲜血让视线模煳不清,李诸如同雕像般直直跪在地上,突然,冰冷额头上泛起一股热意…… 安禄山已经穿好了衣服,手里抓着一把香灰,按在他的伤口上。 年轻侍卫的眼瞳因剧痛而有些迷濛,仰头看去,帝王皱眉俯视着他,似乎在看他伤口的深浅。当初,他被阉割时血流数升,濒临死亡,也是安禄山亲手用木灰为他止血,将他从鬼门关拉回来。 这些年来,李诸分不清自己对安禄山,究竟是爱是憎。 「拖下去。」安禄山不耐烦地踢了那个瘫软在地上的宦官一脚,甚至没有再看对方一眼,他的目光只停留在李诸流血的脸上。 宦官被侍卫们拖了出去,「饶命……」的哭喊声越来越小,直至再也听不到。 「他们都怕我,只有你不怕,」安禄山似笑非笑,声音竟有几分欣赏之意,「当年你们一熘排开,只有你的脖子是梗着的,我就知道你的胆量非同寻常。这些年,你没有让我失望。」 夜色初降,李诸一身疲惫地回到府中。 耳边传来一缕幽幽的乐声,仿佛月色在拨弦,令人的心境也安静下来。 乐师在亭台里独自吹奏筚篥,苍白晶莹的侧脸被月色洗鍊,身形单薄而孤独,仿佛将所有心魂都交付在音乐之中。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 青石台阶上沾着露水,苍凉的曲调催人落泪,连带着庭院里的月色也苍凉起来。 雷海清没有意识到有人走近。只有在吹奏时,他才会成为那个天赋过人的清澈少年。像沉默的山石,被光之手强悍而有力地砸碎,露出顽石中莹莹夺目的美玉。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7页 亭台上摆着一把陈旧的五弦琴,李诸缓步走到琴边,盘膝坐下来,十指落在琴弦上。 牡丹花开在月下,宫花红得寂寞。 琴声相和,乐师的吹奏丝毫没有停顿,也许在这样寂静的夜里,命运无常的动盪,失去家国的痛苦,故园残破的怀念,让他们无需言语。 不知道合奏了多久,渐渐的,筚篥的曲调从幽咽低沉拔高了一点,像是深井中看到了星,微小的光芒与欢乐在声音中渗出。李诸的心绪也随之一振,指下琴音渐渐明朗—— 拨云见月,鸟鸣山涧。 再深的孤独,有人共鸣,便会化为声音——或许,不是言语的倾诉,而是心弦的和鸣。 李诸从来没有弹过这样的曲子,他也不知道自己弹的是什么,只是顺着心绪起伏而拨弦,顺着月光溯流而上,曲子那样好听,好听得就像所有的苦难都可以被抚慰,所有的伤口都会被抚平,所有的思念都有人聆听。 这一晚之后,李诸将雷海清的脚镣去掉了。这原本不合军规,但作为安禄山的近侍,没有人敢对他质疑。 叛军连吃了几场败仗,战略要地雁门关得而復失,在河南又因张巡死守睢阳而被拖延战机。 阴云笼罩在洛阳行宫中,侍卫们远远都能听见安禄山发怒的斥骂声。李诸如履薄冰,打起十二分的精神随侍在暴躁的帝王身边。也许是额头受伤的缘故,这些天来李诸总是精神不济,夜里睡不好,几次差点出了纰漏。 夜深人静,忙碌了一天的李诸疲倦地躺在床上,很快进入梦乡。不一会儿,熟睡的他眉头紧皱,发出无意识的呻吟,冷汗浸湿了鬓髮。 「啊——!」 一声撕心裂肺的吼叫声从黑暗中传来,李诸冷汗涔涔地坐起来,双眼睁大,抱着自己的膝盖在黑暗中喘气,像是受伤的勐兽。 无论过去多久,在他以为已经忘却往事的时候,熟悉的噩梦仍会突然在寒夜里悄然而恶意地袭击,记不清这是多少次被惊醒……空气仿佛凝固得令人窒息,李诸手上的青筋凸起,额角上的伤口又开裂了,火辣辣地疼。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李诸勐地抬起头,一跃而起!军人的本能让他毫不迟疑地挥刀斩下—— 半截蜡烛滚落到地上,烛光洒了一地。 李诸愣了一下,眼睛一时无法适应亮光。血与咸湿的冷汗滴落在眼皮和睫毛上,有些刺痛,也有片刻恍惚。他从来没有想过,在无眠的黑暗里,会出现烛光。 在刚才的那一瞬间,他手中的刀刃清寒而准确地抵住来人的颈脖,只要再深入半寸,就可以将对方的脖子割断。 被刀抵在门上的少年脸色微微苍白,身着轻薄春衫,手还握着烛台,像是一朵墨画的花,开在春夜的门扉前。 「你来做什么?」李诸的声音沙哑,他知道,自己的样子一定很可怕。 「我听到里面有声音。」乐师发抖的目光落在他流血的额头上。 他将手中的刀移开,平息胸膛的起伏,冷漠地说:「下次再这样闯进来,被砍掉的就不是蜡烛了。」 少年俯身把被斩断的蜡烛捡起来,放在桌案上。烛光顿时令屋子里亮起来。李诸背对着他,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冰寒可怕的脸色,不知不觉在光的渗透中被些微软化。 在少年即将关上门离去时,李诸皱眉转过身:「慢着。」他突然开口:「给我拿一壶酒来。」 空气清寒沾着露水,树梢月光流动。 雷海清依命端来了一壶热酒,李诸取出一套夜光杯,见对方的视线停留在自己的酒杯上,李诸随口问:「喝过葡萄酒吗?」 「喝过。」 李诸给自己斟了一杯:「你第一次喝酒是什么时候?」 「刚入宫的时候,陛下赐宴。」 曾经梨园子弟是被人瞧不起的「下九流」,一些士大夫说梨园乐曲是靡靡之音,但是皇帝李隆基亲自宴请他们,说,天下若无盛世,哪来四海笙歌? 当然,这都是旧事了。如今战火流离,礼崩乐坏,再没有丝竹雅乐可以聆听,更也没有海清河晏,天下太平。 「你的羊角筚篥,看上去有些年头了,带在身边很久了吧?」几杯酒饮下,李诸想起初次见面时,少年冒着生命危险去捡拾筚篥的情形。 「这是我师父留给我的遗物。」也许是喝过酒的缘故,雷海清的目光微微迷离,「我是个孤儿,自小被师父收养,学了琵琶、筝、胡笳、箜篌、横笛……许多种乐器,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筚篥。小时候我不敢一个人睡,师父就吹奏筚篥哄我入睡。师父说他年轻的时候遇到过一只翠鸟,颜色格外好看,他吹奏的时候翠鸟飞下枝头聆听,一枚羽毛轻飘飘掉落在筚篥上,化为了这块碧玉。」 李诸这才注意到,筚篥上镶嵌着一小块碧玉,色泽动人。 羽毛? 「哄小孩的故事而已。」李诸神色不以为然,唇角却勾起一个弧度。他知道,那故事是雷海清最温暖的回忆,正如母亲在篝火边讲给他听的故事。 「你师父人呢?」 「去世了,后来乐班也解散了,当初的同伴都失散天涯,只剩下一个师哥,和我一同进入宫廷梨园。」少年的目光黯淡下去。 如果不是战祸,这些梨花般的少年们,或许还在春日树下,吹奏着清风流水的乐章吧。 战争摧毁了那些美好的东西,让最好的回忆只能存在于梦里。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8页 「琵琶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李诸突然将酒杯一仍,清光划过,他拔出腰畔宝剑,拔身而起,在月下舞剑,「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落花簌簌坠下,剑气凛冽寂寥。 只见半醉的年轻侍卫身子微仰,用剑尖挑起酒盏,他出剑快如光电,那杯中酒却一滴也没有洒出来,他纵身接过酒杯,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然后,他勐地回过头来,带着醉意的眼眸里,那冷漠的灰色似乎蒙上了一层水光:「你知道我此生最后悔的事是什么?」 「是什么?」雷海清双颊酡红,也有了醉意。 「没有死在八岁那年。」侍卫秋水长剑所指,眸色如灰烬,「那一年战乱,我所有族人都被杀死了,只有我活了下来。我爹曾告诉过我,宁可死也不能做奴隶,我那时拔剑准备自刎,但最后那一刻八岁的我手发抖了,我不敢死。」 树影婆娑,夜风吹过心胸,让脸颊的泪也冰凉刻骨。 不知过了多久,一只温热的手掌扶住李诸的后背。 「你喝醉了。」雷海清将他手上的剑拿下来,放入鞘中,淡淡地说:「那些一死了之的人很勇敢吗?我并不觉得。留下来面对的人,才更强大。」 这一晚,李诸是被雷海清扶到房间去的。 朦胧醉眼里,他看到乐师低头拨亮烛火,屋子里多了那一点温暖烛光,周遭不再令人窒息,连黑暗也变得清澈而平静。 翠鸟么…… 一身绿色春衫的少年,也像一只翠鸟,停歇在他的窗前。 这一晚,李诸没有做噩梦。 作为僕人,雷海清明显是不合格的。他虽有音乐天赋,但对人情世故甚至日常生活常识都懂得极少,常常发呆出神,随侍在李诸身边斟茶倒酒,甚至笨手笨脚把酒盏打翻过。 李诸对雷海清出乎意料地宽容。但没过多久,一件意外发生了,让李诸也无法坐视不理。 那天李诸回到府中后院,突然闻到一股异样的血腥气,青石小径上隐约可见斑斑血迹,他顺着血迹往前走,看到雷海清站在小路的尽头,似乎努力在掩饰自己的紧张,连手也不知道放哪里了。 李诸冷冷地看着他:「里面藏了什么人?」 雷海清脸色蓦然苍白。灌木丛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雷海清伸出手臂试图阻止李诸上前,被对方随手拨开。 一个满身血迹的乐师被李诸从灌木丛中拎出来:「我不想死,我还有妻儿……求你放我走……」 那也是一个梨园乐师,名叫沈子原,逃走时被侍卫发现,情急之下躲藏在此处。 最近常有宫女、乐师逃脱,而且总能躲开侍卫的巡逻,李诸也怀疑过,他们有人接应。 只是不曾想到,那人就在他自己身边。 李诸面无表情俯视着浑身发抖、涕泪横流的乐师,手缓缓地按在剑柄上。在他拔剑的瞬间,雷海清突然冲过来拦在沈子原面前:「不要杀他!」 春风吹动,少年的身影在盈盈的春光中,像是弱小的春草,妄图对抗命运的野火。 「此刻你自身难保,还想管别人?」李诸压抑住眼底冰冷的怒火,「你们三百梨园弟子,已经被杀了一百多个,都是试图逃走的、不听命令的。」 雷海清的肩膀瑟瑟发抖,让李诸意外的是,他眼里露出的不是恐惧,而是一缕……失望。 「能推着你们挥手杀人的,并不是什么勇气,只是丧失的理智而已。」 沈子原还是被杀死了。 李诸没有当场斩杀他,而是派人将他带回牢狱。原本沈子原可以活的,可是途中他再次逃跑,在翻越过宫墙时,被巡逻的士兵乱箭射杀,死时全身没有一处完好的地方。 士兵们在他的身上搜出了一对染血的珍珠耳坠,那是他买给妻子的。 能让人不顾性命逃出宫墙,一定有比性命更重要的承诺;能在人拼命去抓一点渺茫的希望,一定有不能辜负的等待。 雷海清得知消息时,正是一个暴雨的午后。少年听到沈子原的死讯,眼睛睁大,脸色顿时煞白,那一瞬间,他跌跌撞撞就要狂奔出去,被李诸冷冷地按住,他绝望地回过头来,这是李诸第一次在他眼里看到恨意。 暴雨倾盆,少年浑身狼狈湿透,脸上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还记得我跟你说过吗?当初的乐班,只剩下一个师哥和我同入梨园。」 李诸怔了一下。 「他的名字叫沈子原。这些年来,他是我唯一的故人。」 这晚,已经许久不曾做噩梦的李诸,梦到八岁那年部落被契丹血洗,母亲最后的泪脸沾着鲜血,手里拿着一对珍珠耳坠……李诸惊醒过来,在黑暗中看着自己的双手,恍惚能闻到血腥气,自己的血,别人的血,在战场上,在宫帷中,洗不净,抹不掉。 而他知道,这一次,雷海清不会再端着烛台来了。 沈子原死后,乐师重新戴上了脚镣,大病了一场,人也迅速消瘦下去,原本略显苍白的脸颊凹陷得可怜,乌黑的眼瞳也变得黯淡,神色憔悴地随侍在李诸身边,给他斟酒时,漆黑的睫毛低垂,不再言语。 「你想走吗?」终于有一次,貌似无意地,李诸开口问。 逆光看不清少年的神情。半晌,才听到一句回答:「你能放我走吗?」 你能放我走吗?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9页 李诸心头突然一惊,才意识到……少年凝视着宫墙外的蓝天时的神情,他并非没有看到,只是刻意忽略而已;少年的命运,一直一直是主宰在自己手中的。他拥有炙手可热的权势,放走一个小小的梨园乐师,并非不可能。 就像当初逃走的沈子原,如果他假装没有看见,或许对方就有一线生机能逃脱。 你能放我走吗? 李诸突然意识到,他不是不能,而是不愿。也许是那晚合奏的月色太过皎洁,也许是琴逢知己的喜悦太过真切,也许是没有噩梦的睡眠令他太过贪恋。 他从未想过,要放他走。 清风无情亦无声,终究只能以沉默相对。 惨澹的日光下,雷海清握紧了手中的筚篥,手背上淡蓝色的筋脉隐现,仿佛用了很大的力气要握住什么……羊角上镶嵌的那块碧玉,逆光下莹莹之色有几分诡异。 趁李诸失神的时候,少年身形微侧,以袖掩手,从无人看见的角度,用筚篥上镶嵌的碧玉在杯边沿轻轻无声地擦了一下,再晃动酒水。 然后,夜光杯盛着温热的酒端到了李诸面前。 李诸发觉不对劲,是在一次巡城过程中。 一起巡城的还有同在侍卫队的唿延烈,两人在患难中有过命的交情。当初安禄山做范阳节度使,攻打契丹行军途中李诸的腿受了伤,是唿延烈背着他走了十多里路。 唿延烈是豪爽之人,但他不喜欢汉人,他不止一次警告李诸:「告诉你,离那些汉人远点,他们虽然看似柔弱,但比草原上的铁骑更难对付。」 这天两人巡城的途中,李诸突然一阵腹痛难忍,冷汗涔涔。 唿延烈看他脸色不对,关切地问:「是不是吃坏了肚子?你先回去,我一个人巡察后面的街坊就行了。」 李诸本来还想坚持,实在腹痛难忍,就依言先离开了。半路突然下起了雨,雨越下越大,湿衣服裹在身上,令原本就身体不适的李诸更加举步维艰,他眼前发黑,按着阵阵剧痛的腹部,勉力来到一间屋檐下避雨。 这是一间破旧的药铺,里面坐着头髮花白的老郎中,看到他的痛苦弯腰的姿态,叫了他一声:「病了?进来让我看看。」 李诸走进去,老郎中的手搭在他的脉搏上,又端详了一下他的气色,肯定地说:「你中毒了。」 雨幕绵密如谜,李诸这才想起,最近自己常常会莫名其妙地腹痛,找宫中的郎中看过病,却瞧不出病因。 三 「他给我下过很多次毒,一开始我不知道,后来经常莫名其妙地感觉身体异样,让有经验的老郎中看过,我才知道自己中了毒。于是我开始留心。接下来几次,他在我酒杯上做手脚,我都看见了。」 「他要毒杀你,你还敢把他留在身边?」琳琅脱口而出,好奇地舔了舔唇边的残酒,她本来还想再喝一口,但叶铿然把她的酒碗拿掉,她只能不服气地挽着叶铿然的胳膊,聚精会神地听故事。 「你做过噩梦吗?」李诸的眼睛里并没有什么情绪,握酒杯的手却微微一顿,「在遇到他之前,我时常会做噩梦,睡眠对我而言是一种奢侈。每当我闭上眼睛,就会看到那些最不想回忆起的往事,虽然清醒时杀人并不是多么愉快的事,但比起在噩梦中经歷与见到的,要美好一千倍。 「很奇怪,自从他来了之后,我便不再被噩梦反覆折磨。」李诸摩挲着手中的筚篥,「也许,是一个人走夜路的时间太长,太孤独了;也许,是那种独特的乐声沉静令人安稳。」 世间总有一杯毒酒,带着人无法抗拒的诱惑,如同河豚的肉,明知道有毒,人还是会冒险去尝。 也许是说多了话太累了,李诸突然开始吐血。他将血迹抹掉,嘴角露出惨澹的弧度:「可惜,命运往往是由不得人选择的,我最终,还是亲手将他推进了地狱。」 那时已是盛夏,猎苑中举行狩猎。 安禄山的近卫队在同罗、奚、契丹、靺鞨挑选的八千「曳落河」勇士,同在猎场比拼。 烈日之下,所有人都使出浑身解数,最为勇勐夺目的两人是安禄山的近侍李诸和唿延烈。唿延烈收穫了十只野鸡,六头獐子,一头野猪,一头熊。 而李诸的收穫更为惊人,除了獐子、野猪这些寻常猎物之外,他还猎得了一头白虎,令安禄山大喜过望! 唐时以白色为吉祥,白虎更被视为祥瑞。近来北方战局受挫,很多人说,广平王和郭子仪的大军就要打到洛阳来了。 在时局不稳、人心动盪的时刻,安禄山太需要一个「吉兆」来说服将士们,甚至说服自己了! 他当即宣布李诸为「曳落河第一勇士」,官升四品,赏赐金缕衣一件。 李诸翻身下马,在众人羡慕而敬畏的目光中接过赏赐。 尘土飞扬中,唿延烈策马来到李诸面前,爽朗地扬起马鞭:「李诸,这顿酒你非请不可!当初攻克洛阳时,陛下亲自赏赐你夜光杯,如今又赏你金缕衣,得请兄弟喝酒!」 「运气而已。」李诸并无任何得意的神色,「你所得的猎物也不少。」 「是啊。」有士兵在旁边附和,「唿延大哥也是今日的勇士,只比李大哥差那么一点而已。」 「当时我也去追白虎了,但终究不如李诸的骑射功夫,一箭射中虎头!」唿延烈放声大笑:「输给你,兄弟心服口服!」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0页 夜色降临。 水榭亭台之间,李诸备下酒菜,请唿延烈喝酒。 随侍的雷海清穿着绿色春衫,怀抱琵琶的样子像一幅水气氤氲的画。他正准备斟酒,手刚碰到酒壶,被李诸一抬手拦住:「不必了,我自己来。」 少年藏在袖中的手微微一颤,退至一旁。 「来了洛阳之后,很多兄弟都说这繁华东都,让人流连忘返,如今看来果然如此。」唿延烈放目四望,「洛阳行宫夜色美景,令人心神荡漾。」 一只鹰站在唿延烈的肩上,鹰眼如同漆黑玉石摄人心魄,它名叫「枭羽」,是唿延烈千里迢迢从草原带来的。 「看来枭羽并不喜欢洛阳城,瘦了。」李诸餵了鹰一块肉。 「它性子倔犟,」唿延烈的语气丝毫不掩饰骄傲,「当初熬鹰的时候,我可是将它放在绳索上,蒙住鹰眼,昼夜不停地摇晃了六天六夜;用细麻线缠肉餵食,令它饥渴难忍,才将它驯服。后来第一次在雪地里试飞,它的十六根尾羽都被缝住,却剎时像箭一样冲出去!鹰就是鹰,和那些弱不禁风的翠鸟、白鹭不同!」 少年低眉垂首弹奏琵琶,轻拢慢捻。 「对了,洛阳行宫里近日出了细作,陛下命人彻查,你还是要多留心一些。」唿延烈说到这里像是想起了什么,「还有,上次你说腹痛,后来去找郎中看过了没?」 雷海清弹琵琶的手微微一顿,一剎那,几乎能听出突如其来的错音。 「郎中看过了,只是吃积了食,没什么大碍。」李诸的眼神不知道在看着远处的波光,还是湖心的月色。 「那就好,来来,喝酒!」 李诸举起酒杯,正要一饮而尽,耳边突然传来一声鹰叫:「唳——」 枭羽突然拍着翅膀叫了起来,在唿延烈也没有反应过来时,它已经撞翻了酒案,一时间杯盘狼藉,酒水四溅! 「枭羽!」唿延烈大声喝斥,鹰桀骜不驯地在空中飞了一圈,才不情愿地回到了主人肩上。 酒杯歪倒在地上,残酒还在流淌,而被酒水浸湿的地面,泛起了淡淡惊心的黑色。 四周一时安静。 唿延烈皱眉盯着地上的残酒,再抬头看乐师的脸色,他粗中有细,大步上前,一把拽住乐师的手腕,沉声喝问:「你,在捣什么鬼?」 见乐师抿唇不语,他一拳挥过去,将乐师打得跌倒在地!恨恨地转过头:「我早就跟你说过,要提防这些汉人——」 李诸看着眼前的一切,目光沉了下去,胸口比寒夜更冷。 名为「妄念」的剧毒,可慢性将人致死。也许,这些日子以来,李诸心里还存在着一丝妄念,等待着少年收手,但这终究……也只是妄念而已。 唿延烈说得对,汉人看似柔弱,但比草原上的铁骑更难对付。 宫中的细作,河北的烽火,杯中的毒酒,血腥的落日……他们绝不会屈服,除非被屠杀殆尽。 「哐——!」 长剑出鞘,在乐师苍白的颈脖上划出一道血痕。对方仿佛知晓形迹败露,睫毛颤抖,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死亡。 可李诸的手停住了,那一瞬间,他恍惚看见在那个氤氲的春夜,他手中的刀刃清寒而准确地抵住这个人的颈脖,只要再深入半寸,就可以将对方的脖子割断。被刀抵在门上的少年脸色微微苍白,身着轻薄春衫,手还握着烛台,像是一朵墨画的花,开在春夜的门扉前。 那是在他无眠的黑暗里,唯一出现的烛光。 血珠顺着剑刃滴落,良久,李诸的手臂缓缓垂落了下来,仿佛整个人被难言的疲惫击败:「来人。」 他没有再看乐师一眼:「将他送去牢狱。」 牢狱阴森,暗无天日。 被关在牢狱里的乐师不止雷海清一个,还有其他梨园弟子,狱卒们无聊时,会要求他们奏乐打发时间,很多乐师为了不受酷刑而听命。 「叫你们演奏,是奏哀乐的吗?」面对衣衫褴褛的乐师们,狱卒大声喝斥,「演奏喜庆的曲子!」 胆小些的梨园弟子双手发抖,勉强演奏起了欢快的乐曲。 狱卒终于露出满意的神色,但他的目光扫到其中一个人时,又露出了凶光。 那人端坐在稻草上,神色就像波澜不兴的湖水。 狱卒慢慢走了过去,站定在雷海清面前,哪怕并未拔刀,也能感受到那凌厉如刀的杀气。 「你,怎么不弹琴?」 雷海清神色平淡,甚至并没有看对方一眼:「乐为心声,此刻我心中无声。」 狱卒冷笑:「心中无声?」他一挥手,另外几个狱卒簇拥过来,只听领头的狱卒命令:「不会叫的黄莺不需要喉咙,不会舞的孔雀不需要羽毛,弹不出琴音的乐师也不需要手指。」 听到最后一句话,雷海清的脸色终于微变。 几个如狼似虎的狱卒将他擒住,按住他的双手,雷海清剧烈地挣扎起来,却无济于事…… 只听领头的狱卒一声令下:「给我把他多余的手指卸下来!」 「啊——!」 在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中,暴虐的狱卒们放声狂笑。 「什么?」李诸霍然站起。 他得知消息,已经是雷海清受刑三日之后。李诸沉着脸大步走进监牢,狱卒们不敢拦他。 「雷海清关在哪里?」 「在……在东边第六间。」狱卒慌忙回答。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1页 牢狱里充斥着死亡和腐朽的气息,走到东边第六间狱房,李诸一眼就看到雷海清无知无觉地倒在潮湿的稻草上,遍体鳞伤,脸色比死人更惨白,十根手指呈诡异的姿势朝外翻卷蜷曲。 一股热血冲上头颅和眼眶,李诸看过许多残酷的刑罚,但没有哪一次,令他内心蓦然刺痛。 他们生生掰折了乐师的十根手指,从此之后,再也不能吹奏。 他想起乐师在月下吹着筚篥,久远的故乡之曲在孤独的洛阳城中响起,想起乐师低头拨亮烛火,久违的暖光在清寒的春夜点燃…… 从此之后,世间再没有那样的曲调、那样的拨烛了。 「谁让你掰断他的手指的?」一拳掼在领头狱卒的脸上,力道之兇狠,将对方打得滚到墙角! 那狱卒被打得晕头转向,嘴角渗出血迹,惶恐地抬头:「长官……他……他拒不演奏……」 又一脚狠狠踢在对方身上,狱卒顿时发出惨叫。李诸发了狠,拔出刀来就要杀他! 「长官……长官饶命!」狱卒已经尿了裤子,抖索着求饶。 「凭什么你就能剥夺别人最重要的东西?只因为你有刀?」李诸将刀狠狠贴在对方的颈脖上,双眼血红,多年来堆积在胸口的怒火愤懑,在这一刻爆发出来,「我杀了你!」若不是及时赶来的唿延烈阻止,他己暴怒地手起刀落砍下了对方的头颅。 「你清醒点!你要为了一个汉人杀自己的兄弟吗?」唿延烈拦住愤怒的李诸,沖狱卒说,「滚,赶紧滚!」 死里逃生的狱卒滚爬着逃走。 惨澹的月光落在稻草上,雷海清动了动,醒转过来,眼神却空洞如同被掏空了魂魄。 然后,他看见了李诸。 少年死气沉沉的眼睛突然亮了一瞬,神色变得悲哀而期待,像是身处绝望的人,想要看最后一眼星光。 「是你吗……」雷海清身上铁链哐当作响,受伤的十指在稻草上拖出斑驳惊心的血迹,他的眼底泛起了水光,剧烈的喘息声沉重惊心。李诸俯下身来扶住他,手竟然不稳。 对方的脸憔悴得可怕,身形也被酷刑折磨得形销骨立,但眼睛没有变,那是在残酷的地狱里仍然能望见星辰的眼睛,是十指尽折后耳畔仍然能聆听到的一缕琴音。 「这支筚篥……」雷海清用血迹斑斑的、残废的手,吃力地将那支筚篥举起来,「请你转交给我同伴,这是我最后的心愿。」 李诸伸出手,将那染血的筚篥接过来。 有毒的碧玉在黑暗中莹莹生辉。 四目相对的这一刻,李诸的眼睛突然有些模煳,看不清谁欠谁更多:「我答应你,我会将东西交给你的同伴。」 还有什么如鲠在喉,李诸却终究没有说出口。 ——他没有告诉雷海清,这一瞬间,他已经下定了决心。 他会放他走。 四 接下来的几日,李诸打探清了狱中地形,拿到了牢狱钥匙,他甚至为雷海清准备好了包裹,里面装着乔装改扮的衣物与路上所需的钱。 可谁也想不到,在他准备动手的那一夜,变故陡生。 宫中灯火通明,刀剑出鞘,一名叫南蕲的梨园弟子逃逸。南蕲逃出城二十里,被唿延烈率领的军队追到,当场斩杀。在这名逃逸的梨园弟子身上,搜出了雷海清的羊角筚篥,以及……一张洛阳城防图。 原来,这才是雷海清求他转交筚篥给同伴的真正用意。 有了城防图,安禄山所有的战略部署和军事秘密都会暴露在唐军的视线中,唐军随时可以重夺洛阳。 曾经那一场酒醉,李诸醉眼朦胧地问雷海清:「恩人仇人,知己敌友,生死悲欢……究竟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真假并不重要,」看上去柔弱的乐师眸子映着烛火,「人以众人待我,我以众人报之;人以国士待我,我必国士报之。」 少年的心,从来没有变过。 曾经他以为少年是翠鸟,后来才发现,对方才是鹰,有一颗永不被驯服的心。 安禄山勃然大怒,下令彻查。李诸负荆向安禄山请罪,却没有得到宽恕,而是得到了一道斩首的命令。所幸有一干将领们求情,处死最后改成了八十鞭。李诸被鞭刑打得皮开肉绽,臂骨折断,右臂从此废了。 ……当鞭子如雨落下来,李诸不知道自己是昏迷还是清醒时,他恍惚苦笑,自己还是太笨啊。 而雷海清,终究还是恨他的。 此后的大半个月,李诸躺在床上无法动弹,昏迷的时候比清醒多,鞭刑受伤极重,之前所中的毒也一齐发作,令他五脏俱损。 他失去了安禄山的信任,曾经的「曳落河第一勇士」,被冷落在无人问津的角落,他在病中频繁地吐血,在生死边沿徘徊时恍惚看到漫天尘沙,乐师的面孔有些模煳不清了,但眼神却带着清晰的淡淡的怜悯……一声闷响,琵琶被摔在地上,丝弦崩断,裂痕惊心。 风吹云散,最后一缕琴音寂灭了下去。 他在黑暗中冷汗涔涔地醒来,四周寒冷如铁,再没有烛光。 一个月后,李诸才知道,雷海清已经被杀了。 在众人面前五马分尸,极为惨烈。 雷海清的死在梨园弟子中激起了不小的波澜,但这小小的激愤很快被镇压了下去……梨园弟子们尽数被处死,洛阳终于平静了下来,像是沸水变成了死水,百姓们的脸上带着麻木的神色,似乎人们都忘了那个微不足道的乐师。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2页 在强权之手的碾压下,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沉默。 李诸没有扔掉那支羊角筚篥,看到那有毒的碧玉时,他想起幼时读书,读到《庄子·外物》,上面记载了一个故事:「苌弘死于蜀,藏其血,三年而化为碧。」 大夫苌弘忠于故国,死在蜀地,当地人将他的血埋藏,三年之后化为碧玉。这就是汉人的忠义。 碧血千年在。 站在敌对的立场上,雷海清并没有做错什么,他只是效忠于自己的国家和君王。他在他眼中是「叛军」,是「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 如果,不是敌人呢—— 李诸无法回答,曾经他也许是有机会问一个答案的,但他终究还是因失望而放弃了。如果再重来一次,他会坐在他身边,和他聊一聊草原与美酒,聊一聊母亲在篝火边吹奏的筚篥,无关其他。 但是,永远没有这个机会了。 五 「把你的筚篥给我看看。」裴昀几杯酒饮下,衣襟半敞,斜倚在酒案旁。 李诸一怔,将筚篥递给他。 「这块碧玉的确很特别,」裴昀闲闲地端详着筚篥,「不过,我也曾见过有毒的玉石,色泽和这块完全不同——此玉温润无暇,似乎只是一块瑾瑜美玉而已。」 李诸死气沉沉的眼睛突然一抬,从遇到裴昀到现在,他的神色第一次有了真正的波动,眼瞳里迸出难以置信而急切的火星,像是荒野里飘荡的鬼火。 「你……是什么意思?」 「我觉得你的故事有很多漏洞。比如,你有没有想过,怎么会那么巧,在你要喝下毒酒的时候,猎鹰就不受控制打翻酒盏?比如,为何街市寻常郎中尚且能诊出你是中毒,宫中御医却瞧不出病因?你是否细想过,为何乐师到来之后,你就不再做噩梦?」 碗中酒已尽,裴昀面带惋惜地说:「我觉得这个故事,可能有另一个版本。」 六 「李诸并不信你。」 昏暗的牢狱中,唿延烈推开牢门,脸上丝毫没有平时的豪爽,冷笑的眼睛显得阴鸷:「我乃奉命刑讯,你最好老实回答——你都知道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 雷海清坐在稻草上,甚至没有看他一眼。 唿延烈走到他面前,将锁着他的铁链用力一拉,「你最好想清楚了再回答,以免多受皮肉之苦。」尖锐铁器嵌入血肉中,剧烈的疼痛让雷海清大口大口地喘气,脸色泛起青白…… 他的羊角筚篥上的确镶嵌着一块碧玉,但那块玉的作用不是下毒,而是解毒。 来到李诸身边后,他发现他的夜光杯上有毒,那种毒不是立刻致命的,却会将人慢慢地杀死,在损伤人的身体时,也会侵蚀人的神志,噩梦缠身便是中毒的症状。 ——那是安?山亲赐的夜光杯。 他曾经也想过劝李诸换一套酒具,但既然帝王己动了疑心与杀机,想要缓慢地杀死李诸,更换酒具并没有作用,反而会打草惊蛇。 在李诸的周围一定有监视着他的眼线,那也许是他身边的婢女,也许是他不设防的朋友,比如,唿延烈。 为了共奏一曲的月色,每一次为他斟酒时,雷海清都用碧玉为他解毒。 直到那一次,李诸没有再给他这个机会。 「我很好奇,那天枭羽怎么会闹起来的?它一向只听我的命令。」唿延烈冷笑,「莫非,你会妖术?」 雷海清脸上冷汗涔涔,眼底却一片倨傲,抿唇不语。 「说出来,我或许会让你死得痛快些。」唿延烈捏住雷海清的下巴,指关节咔嚓作响,「陛下早就不相信李诸了,说这小子脑后有反骨——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你们汉人不都相信这一套吗?」 从始至终,雷海清不发一言。 唿延烈终于失去了耐心,摆了摆手,立刻有狱卒狞笑着上前,手中拎着烧红的烙铁。 真正的酷刑,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雷海清想不到,他救了李诸一命,代价会是生不如死的折磨。牢狱中看不到故国,看不见知己,只有惨澹的月色照出斑斑血痕,满身伤痕和残废的十指。 最后的那一次相见,他将羊角筚篥託付李诸,托他带给自己的同伴,筚篥中的确藏了东西。 但那不是什么洛阳城防地图,而只是一张曲谱。 当初他们在月下合奏的曲子,雷海清将它记录为曲谱,希望转交给自己的同伴,作为音乐之美的传承,以及……他在人世间活过的痕迹。 作为乐者,最好的东西就是音乐本身。战火和仇恨,敌对和立场,侮辱和损害,都不能损伤的音乐之美。 高山流水,琴歌相和,曾经的那一刻是真实的。 李诸的手抖得厉害,没有意识到酒液从他的酒碗中洒了出来…… 「太过巧合的事,常常有某种不为人知的原因,」裴昀的声音带了几分醉意, 「我听说,鸟类可以听到人类无法听见的声音——那些无法被人耳捕捉的声音的震颤与波动,可以由某些特殊的乐器演奏出来。既然雷海清是个高明的乐者,我猜测,当日他在吹奏筚篥时,通过座中所有人都无法听到的声音,来令猎鹰焦躁不安,打翻酒盏。」 原来如此……从一开始他就弄错了,大错特错。 过往的一幕幕如电在脑中闪过,却是前所未有的清晰,惊痛。李诸突然开始勐烈地咳嗽,大口地吐血。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3页 雷海清打翻杯盏时掩饰的神情,雷海清第一次看见那只御赐夜光杯时停留的目光,雷海清低头拨亮烛火的样子…… 少年的声音仿佛仍在耳畔。 他失望地看着他:「能推着你挥手杀人的,并不是什么勇气,只是丧失的理智而已。」 他淡淡地摇头:「那些一死了之的人很勇敢吗?我并不觉得。留下来面对的人,才更强大。」 他的眸子眏着烛火:「人以众人待我,我以众人报之;人以国士待我,我必国士报之。」 乃至最后,他用血迹斑斑的、残废的手,吃力地将那支筚篥举起来:「请你转交给我同伴,这是我最后的心愿。」 …… 汹涌的眼泪混合着血水从李诸脸上流下来,他死死握紧那支羊角筚篥,像是要从故人的物件里生生抠出一个魂魄来。 七 至德二年,正月初一。 安禄山在洛阳行宫中被贴身侍卫李诸和儿子安庆绪合谋杀死,临死前大喊:「是家贼!」 叛军情势急转直下,北方诸郡烽火重燃,而安禄山的儿子安庆绪恐惧不敢发丧,将尸体在宫中放置多日,直至腐臭。 杀死安禄山的侍卫李诸随后逃出洛阳,从此再无踪迹。也许是隐姓埋名于荒野,史册中再也没有关于李诸余生的记载。 裴昀一行人离开洛阳时,正是冰天雪地。琳琅边走边抱怨:「这么冷,羽毛也没找到,红薯也没得吃……」 叶校尉将一件大氅披在她身上,微微皱眉:「我总觉得当日李诸的故事里,还有想不明白的地方。」 「什么地方?」琳琅好奇地问。 「安禄山要杀一个侍卫,有很多种办法和手段,没必要用毒。而且那种毒不是用于控制人心神的,只是让人慢性死亡,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有些奇怪。」 「也许他还有用得着李诸的地方吧,并不想让李诸那么快死。」琳琅一本正经地思考,「哼,反正不管怎么样,安禄山这个大坏蛋,都死有余辜。而叶哥哥的龙涎也替李诸解毒,救了他一命。」 「嗯。」裴昀漫不经心应了一声,慵懒的眼底隐匿着一抹惊心的美,如同夜色雕刻,黑暗打铸。 朦胧雪雾中,仿佛依稀遥见当年的修罗战神,伏尸百万的背影。 一直以来想要害死李诸的,并不是安禄山,而是唿延烈——夜光杯原本是无毒的,有毒的是人心。 是唿延烈在杯子上动了手脚。 当年,战场上那过命的交情是真的,可惜世间太多人能共患难,却无法共富贵。同为近侍,李诸事事都比他强,比他更受安禄山的信任,令他始终活在一道无形的高墙与阴影之下……嫉妒心让让唿延烈无法容忍。所以他才会投毒和借刀杀人,才会替换曲谱与地图。 至于安禄山,从没有想要李诸的命。 裴昀隐去了这细节,不废一兵一卒,夺取了安禄山的首级。 他的目光投向远方,似乎在遥敬黑暗中的对手。 人心中的爱恨,原本就是最烈的酒,一滴一滴喝下去,谁能分得清究竟是何种爱憎滋味……谁又能将爱恨血泪一口饮尽? 悲伤的寒冷,决绝的杀意,存在于每个人的心底,当你以为自己孤单时,其实对手比你更孤单。 天地熔炉,击碎风雪为齑粉,锻打人心如寒铁。 几人正往前走,突然,只听勐兽的低吼声从头顶的城墙传来,巨大的阴影瞬间笼罩了他们,一只雪白的大老虎腾空而起,朝裴昀扑下! 白虎如同一座雪山压了下来,巨大的身影落地时却轻盈温柔,前爪搭在裴昀人的肩上—— 毛茸茸的爪子欢快地搂住他的脖子,撒娇地摇了摇尾巴。 「爹!」 画风变化太快,琳琅一脸懵逼适应不过来:「这是谁?将军哪里来的儿子?……竟然还摇尾巴,到底是老虎是狗啊?」 白虎似乎腼腆又害羞,被骂得赶紧收了爪子。 「大少!你怎么来了?」裴昀眼前骤然一亮,在被他摸头的时候,白虎缓缓弯下身来,化为俊秀少年郎,模样竟与裴昀有七分相似,只是神态清纯无辜。 「爹,你们是不是在找这个?」少年手里托出一枚湿漉漉的羽毛,只有叶子大小,生机盎然的绿意在冰天雪地中却格外醒目,像是春天的精魂凝聚在这片羽毛上。 琳琅转怒为喜:「竟然被你找到了!绿羽毛!」 绿色的羽毛一碰触到琳琅,就像嫩芽遇到了阳光,剎那间蔓延开一片葱茏的绿意,柔和浸透城池与人心,起伏的远山宛如琴弦在天地间弹唱。空中没有落雨,但枯藁的洛阳城仿佛渴雨的人,汲取着一场久违的甘霖。有什么东西在铅灰色的天空下甦醒,像是压抑许久的温热泪滴,像是胸腔中碧血化玉。 千年万年,不曾死去。 「爹,你出门这么久,为什么不带上我?」裴大少委屈地问。 「带着老虎游山玩水很麻烦的,你爹我很穷,供你吃喝要花钱……」裴昀头疼地摆手。 「又骗我!你只是怕路上有危险。」裴大少仰头看着裴昀,眼里一片松风清泉,「我可以帮到你的。你一定想不到我来找你的路上,打听到了谁的消息——我知道祝姑娘如今在哪里!」 第10章 睢阳道 接战春来苦,孤城日渐危。 ——唐·张巡《守睢阳作》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4页 一 张巡相信自己活不过今晚了。 四万大军兵临城下,他带着数千衣衫褴褛的士兵,迎战乌云般席捲而来的敌军。 城楼之下,巨大的木柱一下一下撞击着城门,也一下一下撞击着张巡的心门。滚滚浓烟燃烧,张巡喉咙干渴,用力地咽了一口唾沫。 不断有士兵坠落城头,不断有鲜血染红砖石,火把从城头投了下去,惨叫声从云梯上传来,但更多的人冲杀上来。 「迎战!」张巡厉声大喝,「把床弩推上来!朝东南方向射箭!」 …… 大型床弩能发出十尺长箭,射到四百步开外,哪怕是叛军用轒辒车攻城,也能轻易射穿车身! 长箭如羽射了出去,敌军的轒辒车纷纷翻倒,严整的阵形暂时被破坏。 「再射!」 身下这座孤城屹立在叛军的包围中,没有救援,没有粮食,甚至很久没有从外界传来的消息,城被围得水泄不通,封死如铁桶。 张巡白日用火攻守城,阻止叛军攻城;夜里带人突袭敌营,自己冲杀在队伍的最前方。这座孤城屹立在叛军的包围中,奇蹟般地坚守了六个月。 但,就算是奇蹟,也有用尽的时刻。 「张御史,南边的城墙守不住了!」 「东边已有敌人攀爬上来!」 …… 一座座云梯竖立,叛军正在悍然攀登。从城墙投下去的利箭、石块、火把,都被潮涌而至的军队淹没,睢阳城像是海上的孤舟,随时都会覆没。 这已是城中粮草断绝的第七日。 天已黄昏,黑暗正一寸寸吞没远山,张巡死死握着手中的刀,浑身衣襟都被汗水与血水湿透,他的脚像被铁水浇铸过一样,钉在城墙之上,不肯后退。他有些绝望地想,这,就是最后的结局了吗? 暮色中的孤城静静伫立,城墙上血迹斑驳,没有悬念的战场仿佛一张无声的画纸,渐渐被黑夜吞噬殆尽。 就在这时,张巡耳边突然传来士兵们的大喊声:「粮草车!城东有粮草车!」 张巡的第一反应是难以置信,在城东目力能及的地方,数百辆粮草车正蜿蜒行进而来。 是援军来了?! 狂喜让张巡心头跳动,绝境中再次泛起了一丝希望,可很快他的心又坠入了谷底——数百辆粮草车在睢阳城外不过一里的距离,攻城的叛军也发现了粮草车,很快作出了反应。 叛军兵分两路,一路继续攻城,另一路朝粮草车冲杀而去。面对装备精良的骑兵,粮草车就如同俎上鱼肉,只能任人宰割与瓜分,一场惊心动魄的血洗就在眼前。 很快,叛军对粮草车形成了合围,而且包围圈越缩越小,就在这时,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传来。 「轰——!」 烈焰沖天而起,像是滚烫的夕阳倾翻在大地上。 几百辆粮草车在残阳下熊熊燃烧,原本渐渐吞噬大地的夜色也被驱退,那光芒狂傲得太过明亮,仿佛要以一己之力对抗所有不可改变的法则。围攻的叛军离粮草车太近了,他们的包围圈缩得越小,越密不透风,此刻所受的冲击就越大,砂石混合着人马斜飞出去,一片惨叫哀嚎。 ——原来,这些粮草车里所装的,并非粮草,而是火药! 唐时已有火药,但远未大规模地运用于战役中,懂得用火药作战的名将屈指可数,面对突如其来的爆炸与烈火,叛军几乎毫无防备,损失惨重。 「张御史!你看城西!」士兵大声喊。 张巡勐地转头,然后,他看到了自己一生都难以忘记的景象。 从睢阳城头俯瞰,能远望到宽阔大地之上,强烈的色差冲击着人的视线,就像一轴壮美、诡异而惊艷的图画在血腥的战场挥毫,在天地间浓烈地泼墨——城东是一片金红色火海炼狱;而城西的天际如海般深邃幽蓝,夜色初降,树林道路都沉浸在静谧的露水中。 一弯淡白色的新月映照下,数百辆粮草车正徐徐行来。 张巡从震惊和惊喜中回过神来,大声命令士兵:「侦察兵立刻轻骑出城,西门一探虚实!」 「是!」 侦察骑兵很快回到城下,西门缓缓打开。真正的粮草车依次行入,竟然没有护送的骑兵,只有一个戴着斗笠的赶车人。 赶着粮草车的人一身月色,身穿农夫的粗布衣服,只见他摘下斗笠,单手执缰,暮色中一双眼睛如寒潭星辰,光华摄人。 连身经百战的张巡,也突然心生莫名的敬畏。 「吁——」对方勒住马缰,露出灿烂的笑容,「张御史,给你送粮草来了。」 「只有……阁下一人?」张巡实在无法想像,刚才那可怕的诱敌与反击,此刻闲庭信步地驱车入城,那声东击西的奇谋,深入孤城的胆略,都出自这样一个年轻人之手。 「我只是个跑腿的,金主在这里。」高大修长的人跷着腿,朝车里做了一个手势。 粗布帘子微微掀开,一个梳着辫子的娇憨少女好奇地探出头来,拍手说:「终于到了!」随即兴奋地跳下车,仰头朝车里说:「叶哥哥,你下来,我接着你!」 一只苍白的手扶住少女的胳膊。 那走下车的,竟然是一个失明的年轻人。 青衫人神色冷峻如冰,眼神毫无焦距地看着前方,肤色也显得过于苍白,身形却是军人般的修长笔直。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5页 「阁下是……?」张巡难掩神色中的震惊。 「我姓叶,来自復州。」对方声音清冷。 復州竟陵郡叶家,是大富之家。当年开元全盛时期,宰相张九龄在位时安抚民生,藏富于民,小户人家也仓廪丰实,中原望族更有丰厚的积累,安史之乱爆发后,国难当头,朝廷粮草补给不够,也多次向这些大家族筹款筹粮。 可惜因为战火阻隔,即便中原几大世家有心支持前方军队对抗叛军,钱粮也往往无法运送到前方。 这一次,粮草竟然送到了睢阳,而且一下子就是数百车粮食。 士兵们开始从车上往下搬粮草,他们惊喜地发现,车里装的东西远比他们想像的多。除了粮食,还有八百匹布,五百长枪短刀,许多珍贵的治伤草药。 「几位雪中送炭,救了睢阳城上万百姓,请受张巡一拜。」张巡正要拜下去,突然臂间一麻,那赶车的年轻人慵懒地打了个哈欠,似乎也没怎么动作,却稳稳阻止了他的长揖。 「你也不用谢我,」对方的眸子深邃带笑,「粮草只够支撑三个月,能解燃眉之急,但解不了城中长久之困。」 他唇角笑意像春日多情的远山:「另外,我并不是为了帮你才来睢阳,而是来找人的——你可见过一个穿绿衫的女子?」 二 「这是我的未婚妻,我接到确切消息,她如今就在睢阳城。」年轻人从怀中取出一轴画像,画上的女子绿衣婷婷如荷,腰间挂着一把杀猪刀。 张巡仔细端详画像,终究抬起目光,摇了摇头:「我从未见过阁下画中的女子。」 随后,他又询问了身边的将领和士兵,都没有人见过。张巡将画轴交给贴身近侍:「所有来领粮食的百姓,都请他们来认这幅画像,问是否有人见过!」 「是!」那名侍卫接过画,满面尘灰血渍,仍依稀可见眉眼俊秀,但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他接画的手不大对劲。 军人风吹日晒,大多不拘小节,身为张巡的贴身侍卫,也是经歷过生死沙场的,却戴着一副手套,严严实实裹住了自己的双手,一寸皮肤也不外露。 ——他的双手不能见人,是有什么隐衷? 不断有百姓排队来领粮食,个个都摇头说没见过。 终于,一位农夫看着画像挠挠头:「我好像见过这个姑娘,穿绿衣裙的,腰间挂着一把杀猪刀——和这把刀挺像,对,很像。她怀里还抱着一只鹅,」他挠了挠头,「但那是去年的事情了,就是张御史率兵刚进城那会儿。」 再问他细节,时间太久他也记不清了,当时兵荒马乱,他也不记得具体在哪里,只说女子怀中抱着鹅,那鹅羽毛油光水滑,长得很精神。 鹅? 白衣年轻人沉吟片刻,目光扫过人群,最后落在张巡脸上:「张御史,我想在城中叨扰些时日。」 黄昏时分,张巡让士兵为几人收拾了一间房屋,虽然简陋,倒也还宽敞。 「战时条件艰苦,委屈几位了。」张巡望向裴昀,恭敬拱手,「还未请教阁下尊姓?」 「有点麻烦呢,」对方微微一笑,眸子幽深如潭,「我是个死人。」 冷风吹进屋子,就在张巡一脸错愕时,年轻人露出灿烂的笑容,瞬间将所有夜凉与阴影趋散,他潇洒地随手指了指屋内端坐的冷峻青年:「开玩笑的,我跟着土豪跑腿,当然跟他姓了。」 他说得如此理所当然,一脸「生是土豪的人,死是土豪的死人」的坚贞表情,让叶铿然额头的青筋不由得跳动了几下。 天色已晚,张巡和士兵们也不多逗留,很快起身告辞。 简陋的屋舍被烛光映得温暖。 「赶了这么久的路,终于有地方可以休息了!」琳琅高兴地伸了个懒腰,在屋子里四处走动,边转边问,「那个张巡是什么人?将士百姓都很服他的样子。」 「张巡是个奇人。」裴昀笑吟吟打了个哈欠,「安禄山兴兵叛乱时,战火烧到河南真源县,他带着不愿投降的百姓,兴起义师。」 张巡前半生从来没有打过仗,甚至从来没有摸过刀剑,可他率领的散兵游勇渐渐变成精锐之师,竟然让叛军接连吃下败仗。坚守雍州数月之后,他又带兵转移到睢阳,越战越勇,成为了叛军最大的噩梦。风雨飘摇的河山中,张巡坚守睢阳,唐军旗帜不倒。 人并非生而懂得战斗,但一旦举刀反抗,就会越战越勇。 「在战争和绝境中,每个人都会变。但张巡一介书生,突然懂得用兵作战,险境中数次以少胜多,仍然有些匪夷所思。」裴昀转向叶铿然,「方才的声音你听到了?」 叶铿然点头:「听到了。」盲人的听力总是比常人敏锐的。 方才几人正在闲聊时,窗外隐隐传来有节奏的敲打声,但仔细听去,又好像只是风声。 张巡肯定也听到了。 「你们在打什么哑谜?你们都知道些什么?」琳琅好奇地跑过来,撒娇地搂住叶铿然的腰,少女的手臂温软,叶铿然被她搂得动弹不得,声音清冷:「别闹。」 「叶哥哥,告诉我嘛!」琳琅本来要缠着他打破沙锅问到底,见叶铿然眉头微皱,不由得担心起来,着急地问:「叶哥哥,你是不是不舒服了?头晕吗?胸口闷吗?你哪里不舒服?……」 「被你吵得头疼。」叶铿然神色虽冷,却耐心地任由她搂着乱摸额头和胸。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6页 这时,一个少年从窗口跳了进来,头上还粘着几根稻草,面容和裴昀极像,心无城府地吐槽:「爹!为什么你们都能正大光明地进来,我却要趁天黑偷偷摸摸地进城?」 「那是因为——」裴昀眸子里星辰灼灼,笑着揉了揉少年的头髮,「你和我长得太像了。」 「哈?」 裴昀严肃地说:「你爹我耍帅的时候,怎么能有一个英俊程度不相上下的你在旁边?」 「……爹你够了!你是怕我变出原形吓到人吧!」少年恼怒地摆摆头,用力把自己的脑袋从对方的大手中钻出来。他名叫裴大少,并不是人类,自小被裴昀收养,十分依恋这个不靠谱的爹。 之前在城东驱赶满载火药的假粮草车诱敌的,就是他。 「大少,干得漂亮!」裴昀大笑,伸出长臂把裴大少勾到怀里:「来来,今晚给爹暖脚!」 夜深了,琳琅和裴大少都已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黑暗中突然传来清冷的声音:「睡不着?」 裴昀睁着眼睛侧过头,看到叶铿然笔直地躺在月光里,双手一丝不苟地放在身侧,无论何时,他都是最为标准的军人。 「嗯。」裴昀望着黑暗的虚空。 叶铿然沉默了一会儿:「祝姑娘不会有事的。你再不强迫自己休息,体力会透支。」 为了今日一战,裴昀已经四天没有合过眼了。睢阳城是一座被叛军包围的孤岛,带着粮草入城,哪怕他是天下名将,也艰险万分。单说制作火药就危险重重,用硫磺、雄黄、炭与硝石混合制造百车火药,确保安全万无一失,只怕这些天来裴昀绷紧的心弦就没有一刻放松过。 对于冷淡沉默的叶校尉来说,这样关心的话语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裴昀露出大大的笑容:「叶校尉,难得你这么肉麻,好了,睡觉了睡觉了!」他翻了个身,抱住身边一只巨大的白虎——裴大少入睡后变回的原形。 若是初次看到的人,只怕要被这威风凛凛的白虎吓晕过去,但裴昀似乎早已习惯,很自然地把头枕在毛茸茸的虎肚皮上。过了一会儿,他从雪白的虎毛中探出一张同样雪白的脸:「不对啊,叶校尉你刚才怎么知道我没睡着?」 「我听到你唿吸声不匀。」叶铿然缓缓睁开眼睛,虽然看不见东西,但眸子仍然美如清潭。 「所以你是在陪着我失眠吗?」 「……」叶铿然额头的青筋跳动了几下,终于忍无可忍地侧过身去,「滚。」 三 第二日,天还未亮透。叛军经过之前的惨败,不敢再轻易攻城,只按兵不动。城下一片黑压压的寂静,有种山雨欲来的惊心动魄。 裴昀找到张巡时,对方正在指挥士兵安放城防武器。长夜的清光照在城墙上,青砖间还残留着昨日苦战的血迹。 战事漫长如夜,没有人知道什么时候是尽头,但所有将士都在各司其职,日夜坚守。 裴昀来到张巡面前,见对方正在摆弄一件「拒马」,武器体积虽不大,不过铁齿排列精巧,称为巧夺天工也不为过。裴昀眉头微耸:「你打算出城作战?」 张巡眼皮一跳,抬起头来。将领之心,原不该轻易被人看穿。 可不等张巡说话,裴昀的注意力似乎被别的什么东西吸引了,他伸手探向张巡的肩膀,好奇地拈起一只软壳螺。 那是一种河边常见的螺,似乎是农家用来养鸭或鹅的。张巡原本想着心事,闻言也不禁愣了一下:「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养鹅的螺…… 多年前在真源县做官时,张巡在溪水边曾经捡到过一只小鹅,鹅翅膀受了伤,那时他还是多愁善感的书生,心中柔软,他替小鹅包扎好伤口,带回家中养了数月。 若非战火蔓延至身边,他或许仍在庭院里写字听雨,养鹅自娱吧。 「张御史?」裴昀叫了一声。 沉浸在回忆里的张巡一时间并未回过神来,他恍惚觉得,自己的人生被那场战火横噼为两半,上半生,他诗书风雅,或许比别人多几分傲骨,但和杀人打仗毫无关联。 当太守命令他出城迎接叛军的那一晚,他彻夜难眠,汗水沾湿了衣衫,乱世之中,文弱书生能有什么用处?那日天明之时,他穿戴整齐,来到护城河边准备自杀殉国。 秋风萧瑟,冰凉的河水没顶而至,他悲哀却并不后悔,他不曾有过远大的志向,也没有在官场左右逢源的天赋,家国破败,他能做的唯一的一件事,不过是有尊严的死而已。 肺里呛进了河水,就在他的意识渐渐模煳时,周身却突然热起来。像是有火焰在水里燃烧,炙烤得他全身发烫,眼前血红的一片,像是鲜血,又像是烈焰,那颜色渐渐在水中融开,占据了整个视线…… 失去知觉往水中沉下时,他恍惚看见,一枚红色的羽毛轻轻地,像刀刃一样插入了他的胸膛…… 「张御史?张御史?」 裴昀一连叫了几声,张巡才回过神来:「啊?」 裴昀随手把螺扔掉,明亮的眼睛给人一种奇特的信心:「有一件重要的事,需要你做,跟我来。」 见识过他作战的谋略与手段,张巡不敢怠慢,立刻打起精神跟在他身后。 两人从城墙回到营帐,裴昀让他屏退左右,一脸严肃地压低声音,左顾右盼问:「你这里有没有纸牌?」 「什么?」一瞬间,张巡差点以为自己耳朵出了毛病。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7页 「把牌拿出来,我们来打牌吧!」年轻人一派气定神闲,把打牌说得如此理所当然,让张巡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 蝉在营帐外聒躁地鸣叫,像是同情悲惨的睢阳主帅。 张巡后悔莫及,摸牌的时候,有种自作孽不可活的挫败感。被骗回营帐打牌已经够倒霉了,更倒霉的是,他的运气也不好,不一会儿,只见裴昀又甩下一张牌:「胡了!」 张巡心中挂念战事,打牌自然心不在焉,一连输了好几把。他摇头苦笑:「你手气真不错。」 「打牌靠的可不是手气。」裴昀笑眯眯地说。 「那靠什么?」张巡不耻下问。 「脸皮。」 「……」 裴昀把牌重新洗好,朝张巡做出「请」的姿势:「这一局,你觉得谁输谁赢?」 「我自愧脸皮和牌技,皆不如君。」张巡黑着脸答。 见裴昀笑而不语,他忍不住起身拱手,问出心中的疑问:「刚才你怎么看出来,我想出城作战?」 「喔,」裴昀抓了满手牌,「『拒马』这种兵器不太常见,它是对付骑兵战马的,如果只是守城,不需要这种独特的兵器;而且城头守卫的士兵衣襟都是左肩沾湿,夜深露重,说明夜里他们北望放哨,如果只是守城,不需要如此看重敌军主营的风吹草动。」 他说话时神态悠闲,笔直的长腿舒展,根本就像一个流连于酒肆与赌场的风流公子,但张巡蓦然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觉得心惊。 似乎知道对方还想问什么,裴昀边打牌边随口说:「出城作战,你有几分胜算?」 张巡精神一振,立刻挺直腰身:「被动防守是死路一条,粮草最多只能支撑三个月,入冬后仍会断绝,只有出城作战才有一线生机。我和叛军交手几百次,了解他们的实力,他们人数虽多,但士兵们不适应河南的气候,很多人生病水土不服,士气十分低落,我曾以两千兵力打过赢过他们一万人。」 「嗯嗯,」裴昀扔了一张牌下来,身形优雅地微微前倾:「还听说你曾经诈降骗了尹子琦六十匹马。」 张巡苦笑摸了摸鼻子,点点头,突然意识到对方说得没错——假象,诱敌,甚至诈降……正是这些「诡道」,让他在叛军压城时一次次坚持下来,一次次死里逃生,险中求胜。 「昨天尹子琦大败,士气必然受挫,相反我军有了粮草补给,士气正旺,加上新一批的『拒马』打造成功,是该在城外交锋一场,挫敌锐气了!」说道这里,张巡眼底精光一闪。 似乎被胸膛中的热血激盪,他站起身走到营帐的沙盘前,用树枝划出一条弧线:「前锋在城外交战时,我再带着睢阳主力部队五千人,从这条线路绕到叛军后方,直捣尹子琦大营!」 裴昀把牌洗好,只是慵懒地看了他一眼,问了他一个毫不相关的问题:「叛军为什么要打睢阳?」 张巡神色一顿,有些意外对方的问题。 睢阳是唐军与叛军争夺的战略要冲,它牢牢遏制着江淮粮道,叛军只要能攻克睢阳,就可以直下江淮,断绝大唐的财税与粮草补给,釜底抽薪剿灭唐军。而唐军坚守睢阳,则能阻止叛军南下,拉长叛军的战线,与河北、河东与关中遥相唿应。 「如果此刻的天下是一局棋,那睢阳,就是棋眼。」张巡迴答。 裴昀点了点头,似乎是肯定了张巡的话,他也站起身来,走沙盘前面,嘴里还叼着一张牌,随手指了一个地方:「那这里呢?」 张巡一怔,没有明白对方的用意,那处城池他再熟悉不过,正是当初他苦战不敌,被迫撤离的地方——雍丘。 「这里是雍丘。」张巡如实回答。 「可以屯兵多少?」 「大约四万。」 这句话一说出来,张巡他抬起头,隐约意识到了什么:「你的意思是……」 「如今河南大半都为叛军所占领,雍丘东接襄邑,北临杞州,有粮草源源不断供给的路线,是屯兵的首选。尹子琦四万大军在城外十里扎营,本身就不合常理,既然睢阳的战略位置如此重要,安禄山对睢阳志在必得,也就不会只派兵四万——如果我估计得不错,此刻雍丘应该还有四万大军,与睢阳城外大军一明一暗,成唿应之势。」 张巡骤然一惊,后背剎那间被冷汗湿透。 裴昀似笑非笑的眼睛,分明只是盯着沙盘,却仿佛倒映出战场残酷的烽火,千疮百孔的河山。 「尹子琦是一个能忍的人,你与叛军交手过数百次,自认为已经洞悉他的实力,殊不知他等待的也许正是这一刻——你兵强马壮士气高涨,而他暂处下风。 「只要你主力出城,八万叛军就可以前后夹击,剿灭唐军,长驱直入,占领睢阳。」 说话间他伸手在沙盘上一抹,原本铜墙铁壁的阵势,仿佛蛋壳般不堪一击,被轻轻一推,就在那人的微笑里,轰然坍塌! 这一刻,满身冷汗的张巡有种错觉,眼前这个人,对尸横遍野的战场早已熟悉。他是踏着累累白骨活下来的人,千军万马都在他眼底。 「别忘了哥舒翰的六十万大军是怎么败的,」裴昀转过身去,高大的背影几乎遮住了日光,「潼关失守,并非败在士气,而是败在心浮气躁。如果不能战胜,就只能拖延,睢阳守一日,就是胜一日,睢阳守一城,就是守天下。」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8页 「你究竟——」张巡愕然脱口而出……手心尽是劫后余生的冷汗,眼前的战局却是前所未有的清晰,清晰到有些悚然……仿佛身在万丈悬崖的山巅,有人白衣负手,将群山指给他看。 站在他眼前的,究竟是什么人? 不等张巡迴过神来,副将南霁云心急火燎地掀开营帐帘子:「张御史!守城的床弩出了毛病,将士们都不会修,还是要找白侍卫——」 「知道了。」张巡适时打断了副将的话,他似乎有些欲言又止,还未开口,却听裴昀头也不回地说:「你见过我未婚妻,而且还受过她的恩惠——为何说谎?」 张巡错愕地张了张嘴,但对方并不给他继续编造的机会,甚至没有再看他一眼:「她打造的兵器,我全都认得。 「夜里城中有敲击声,那是打铁的声音;刚才走上城墙,我更加确定。她打造的轻型「拒马」,能灵活地移动,拒马上的刀尖能恰到好处地刺破骑兵的马掌,令敌军人仰马翻;她锻造的床弩,能发出十尺长箭,射到四百步开外——她若不在城中,谁给你这些武器?」 四周安静,张巡良久无言以对。 这些兵器,是守城最坚固的壁垒;替他打造这些兵器的人,是他能守城至今的最大助力。 几百场仗,无数奇兵利器,都出自那个女子之手。 「兵器的确是一位女子给我的。」冷汗从张巡脸上流下来,他咬了咬牙,终于下定了决心,「我带你去见她!」 四 古木参天,树下绿意四溅。 打铁的熔炉散发着热力,女子身姿亭亭,露出雪白丰腴的手臂,有节奏地打铁,一下又一下,火星四溅。 「静思……?」裴昀的声音微微发颤,难掩心绪起伏的急切。 听到脚步声,女子回过头来,一张陌生而似曾相识的面孔。 不是静思。 出现在他眼前的女子,竟是张巡身边那个戴手套的俊秀「侍卫」!只不过那时她穿着士兵的衣服,娉婷身形裹在铠甲之中。 烈日之下,只听张巡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阿娥是个奇女子,她在睢阳帮我良多,不愿别人知道她的身份,我也就替她保守这个秘密,并非有心欺瞒。」 不是静思。 竟然不是静思……裴昀的脑子里有些乱,连日来的疲惫突然袭上心头,他直觉地知道,不对,一定有哪里不对—— 走过万水千山,他只差一点就可以见到她,但这最后的阻碍,却仿佛比之前的所有艰难险阻还要棘手焚心。 从火炉里散逸出的热气包裹着裴昀周身,突然,胸口一阵撕裂般的剧痛! 剎那间,裴昀只觉得倾斜的天地都朝自己扑来,女子打铁的声音那样刺耳,像是一下一下敲在他的胸膛上,让胸口几欲炸裂。裴昀踉踉跄跄想转身,却眼前骤然一黑,失去了知觉。 醒来时,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女子的面孔。 她一身荆钗布衣,用蘸水的巾帕为他擦拭额头,举止温柔婉约,像不胜凉风的莲花开在仲夏:「好些了吗?」 清风在窗前逗留,屋子里的陈设格外简陋。 「这是哪里?」裴昀勐地坐起身。 「是我家。」张巡推门走进来,有点不好意思地摸摸头:「刚才你突然晕倒了,吓我一跳,可能是铁炉周围的热气太重,很多人都受不了,我不该带你去那里。」 裴昀皱眉将手抚上胸口,绝不是中暑。他很清楚当时胸口骤然被撕裂和捶打般的感觉,此刻仍残留着令人心悸的隐隐牵痛。严寒暑热,沼泽旱地,他在行军途中遇到过无数常人难以想像的恶劣环境,但他的身体和意志都能征服。 这将他击败的,到底是什么?那种压倒性的毁灭,他上一次体会,是身受陨铁剑的创伤…… 如今想来,已恍如隔世。 在失去意识的那一瞬间,他甚至看到火光中有一道绿色的身影……是昏迷前的幻觉吗? 「不是你。」裴昀皱眉,仰头看向眼前的女子,突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三个字。 「我姓白,名叫阿娥,」女子笑了笑,耐心地说,「我是乱世中的一个孤女,仰慕张大哥的忠义节气,所以投身于他帐下,尽绵薄之力助他抵御叛军。」她蓬松的乌髮上插了一枝水红色的簪子,颈项白皙修长,声音也舒缓如水。 说话间,她将巾帕浸在水盆中打湿,再将帕子轻轻绞干。 这一次她没有戴手套——裴昀意外地发现,那双纤纤玉手极为骇人,竟然像是刚被烙铁烫过般鲜红! 阳光落在这个女子身上,点点斑驳都是谜题。裴昀微微皱眉:「谁教你打铁的?」 阿娥轻声回答:「教我打铁的是个姑娘,她的名字叫祝静思。」 听到那个魂牵梦萦的名字,裴昀的胸口如被勐地锤击了一下,唿吸不由得急促:「她如今人在何处?」 「我不能说,」阿娥摇摇头,「我答应了她保守秘密。」 四目相对,裴昀眼底出现微微裂痕,这一刻,他突然意识到,他找不到她,也许只是因为……祝静思并不愿意见他。 她为何要躲着他? 「当初我遇到祝姑娘时,和她同行的还有一个商人,名叫杜清昼,他们两人要去做一件很重要的事。」阿娥的样子并不像是在说谎,「旅途偶遇,萍水相逢,至于是什么事情,我就不得而知了。我们同行至睢阳的路途中,祝姑娘很照顾我,她手把手地教我打铁,还说……」说到这里,她不经意地看了张巡一眼,眼神被睫毛掩住,像是清丽小诗中最缠绵缱绻的那一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9页 「她说喜欢一个人,就要去实现他的愿望,保护他想要保护的东西。」 几只鸟雀在窗棂停留,带出一点儿轻轻的声响。 一直站在屋子里聆听的张巡忠厚地点了点头:「实不相瞒,在雍州陷落时,杜掌柜曾经救过我一命,当时粮道被切断,令狐潮与杨朝宗前后夹击,我原本是非死不可的。但杜掌柜给了我五十车粮食和两百匹马,我才能率军来到睢阳。我也正是在那时遇到阿娥的。」 裴昀的神色沉了下去:「你用什么与杜清昼交易?」 张巡愣了一下。 他的神情并非是在斟酌利害,只是迷惑:「我也不记得了,我用什么与杜掌柜交换,奇怪,怎么会想不起来呢……」 杜清昼是个商人,与他做交易的,都会付出代价。 张巡将裴昀送出门时,似乎还在纠结刚才的问题,剑眉拧成结:「我一定忘记了什么事情。」 阳光白得有些刺眼,裴昀停住脚步看着他:「那时你看到和杜清昼一起同行的姑娘了吗?」 「我不记得了。」张巡如实说,「但阿娥既然这样说了,十之有九。」 「你很信白姑娘,你们很早之前就认识?」 「她是真源县人,一年前与我在乱世烽火中偶遇,最初,我想将她与其他百姓一起安置下来,但她巾帼不让鬚眉,不仅会打造奇兵利器,还能持剑杀敌,非要着男装在我身边护卫,战场上几次救过我的性命。」 裴昀点了点头,没有再追问。 正午的烈日如剑刺着干涸的大地,像是要用锋利的光芒撬出隐匿的秘密,而大地始终紧闭心门,沉默不语。 五 盛夏的暑热渐渐褪去,秋意瀰漫了山峦与城池。 转眼两个月多过去了。 张巡始终坚守睢阳,击退了叛军的许多次进攻。睢阳屏障屹立不倒,江淮赋税补给不断,战局的天平开始倾向大唐王朝,广平王和郭子仪率大军朝潼关进发,离收復长安只有一步之遥。 当日裴昀的判断,竟然分毫不差。 睢阳守一日,就是胜一日;睢阳守一城,就是守天下。 这些日子以来,裴昀几乎翻遍了睢阳城的所有角落,仍然找不到祝静思的踪迹。那奇怪的胸口剧痛又发作过两次,他找不出原因,也不愿意让叶铿然他们担心,可是裴大少还是察觉到了什么。 这天傍晚他脸色不佳地回来,一抬头,看到裴大少双臂环胸靠在门框上等他。 「爹,你去哪里了?」裴大少满脸担忧。 「哈,你爹我打牌去了!」裴昀立刻露出大大的笑容,揉了揉裴大少的脑袋,「你爹我英明神武、手气爆棚,连赢了好几局我会说?」 裴大少狐疑地打量着他的气色:「可我怎么觉得你的样子,像是输了牌被人揍了一顿?」 「你看错了!」裴昀立刻严肃地纠正他,说话间暗自用内力将气血逼上脸颊,发白的唇有了几分血色,得意洋洋地说,「你爹我这叫面如冠玉,你懂不懂?」 裴大少看他言笑晏晏,贱得一如往常,一点也不像有事的样子,只好将信将疑,他指了指屋内:「叶哥哥好像不舒服。」 话音刚落,只听屋子里传来一声闷响,像是有人摔倒的声音,同时传来琳琅惊慌的喊声:「叶哥哥!……」 之前叶铿然的身体就不大好,但到了睢阳城之后,不知道为什么,情形变得格外严重。 裴昀冲进来,将昏厥的叶铿然抱到床上,对方眉睫紧闭,脸孔苍白得毫无生气,体温也极低。裴昀探上那冰凉的脉搏,冷汗无声从后背渗出…… 他耳边蓦然响起那一日在雁门关,杜清昼低声说的话—— 「继续走下去,你一定会后悔——因为这趟旅途的终点,同样是白龙性命的终点。」 不会的…… 裴昀定了定神,抑制住声音的颤抖,抬头对裴大少说:「弄点水来。」 「将军,」琳琅眼里难掩焦急和恐惧:「叶哥哥的情况到底怎么样……」良久没有得到回答,只看到裴昀睫下的眸色深黑如海,压抑着风暴狂澜。 夜里有火流星划过天际,一颗一颗,陨落如雨。 这晚,琳琅趴在床边,紧紧拽着叶铿然冰凉的手入睡,迷迷煳煳中,她做了一个梦。 梦中风雨铺天盖地,雨水在大地上汹涌成河流,缓缓淹没了残破的城池与尸骸。一条白龙出现在远山之巅,身形那样巨大而壮美,龙嵴起伏如河流,龙鳞如同水中千万枚月亮,闪烁着名剑杀戮的寒光。龙神威严睁开眼睛时,连夜空与群山也卑微俯身震颤。 叶哥哥……?是你吗? 她在梦里想要唿喊,却发不出声音。 雨中白龙化为人形,如君王般冷冷抬手,雨丝剎那间织成了一张铺天盖地的大网,将她囚禁在网中! 「叶哥哥……!」琳琅从梦中惊醒,天还没亮,残星挂在树梢。 门外传来敲门声。 这么早,谁会来敲门?琳琅打开房门,露出诧异的神色,脱口而出:「杜清昼?」 六 「许久不见。」 杜清昼优雅地站在门口,他的举止很有章法,少年时跟着张九龄学习,让他也在公卿中得到了「风度清华」的赞誉,如今成为商人,那份气质并没有随着世俗买卖而失去。 「你……你来睢阳做什么?」琳琅警惕地问。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0页 「我曾经帮助过张巡,如今来睢阳城,自然是来完成我们的交易。」杜清昼挑了挑眉,「顺便来看看故人。」 「你?帮助张巡?」琳琅仿佛听到了什么笑话,皱起鼻子,「谁信?你出卖武器、战马、毒药给叛军,在雁门关一役,你分明是支持安禄山和史思明的!」 「我是个商人,买卖武器,只因为那是一场有利可图的生意。」杜清昼轻笑。他像欣赏一件值钱的商品那样,细緻打量着琳琅,像是在评估她的价格和品相,「我不明白的是,裴昀为什么不直接用你的力量,而要吃力不讨好地制作火药?」 「并不是所有强大的力量都要用于战争。」 裴昀衣襟半敞出现在门口:「而且,对那些最强大的力量来说,意味着真正掌握它的,不是毁灭,而是控制。」 「你和老师一样,始终活在虚假的光明之中。」杜清昼笑了,「你并不知道真正的黑暗是什么。」 「我知道这旅途中的一切,都有你在幕后翻云覆雨,当初我们在洛阳城遇到李诸,并不是巧合。」裴昀斜倚在门上,「那也是你安排的吧?」 「安禄山害死了姐姐,他自然应该死得惨一点。」杜清昼的笑意毫无温度,「我没有老师那种胸襟,也没有你那种兼爱的心;世上的人那么多,我最在意的,也就那么几个。谁伤害了这几个人,我都会十倍、百倍地奉还。」 说到最后一句,他虽然在笑,但咬字清晰得近乎可怕。 李林甫死后被开棺戮尸;李隆基失去了挚爱的女人,也失去了江山和皇位;安禄山被儿子和最信任的侍卫亲手诛杀,尸骨数十日不能入土。 这一切,就是杜清昼想要的结果。 裴昀没有说话,目光仿佛能触摸到杜清昼的心,他们太了解彼此。 他们都是被命运的烈火淬鍊过的剑,走向了相反的方向,如同昼夜永不相交。没有人比他们更远,也没有人比他们更近……家国天下的理想,拼命守护的人,心中认定的对错,绝没有任何人能改变。 「你和静思要一起做什么事?」裴昀一字一字地问。 「为何不自己去问她?」杜清昼轻笑,「静思如今就在睢阳城,我可以带你去见她。」 剎那间,裴昀眼底波澜涌动:「她在哪里?」 无数个日夜的找寻,都无功而返;无数个日夜的思念,都付诸流水……突然间听到她的消息,他几乎无法保持理智。 「我可以带你去,但,」杜清昼的语气充满危险与挑衅,「只有你一个人。」 「将军……」 叶铿然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强撑着起身,「你不能去。」 裴昀沉吟片刻,回头朝叶铿然露出一个笑容:「放心吧,我找到静思就回来。」 「将军——!」叶铿然情急之下扶床站起来,摸索着向前走了几步,勐地拉住裴昀的手臂!他的手掌温度低得可怕,仿佛渗透着命运深渊处的寒意,这一拽的力气极大,几乎用尽了他所有力量,指关节因用力而泛白。 「你在我面前死过一次,我不想有第二次。」叶铿然的掌心坚如寒铁,声音也冰冷如铁,「这一次,你死,我陪。」 裴昀沉默了一会儿,把温暖的右手搭在他的手上,漫不经心地勾起嘴角:「没把你的金叶子花光,我怎么捨得去死?」 阳光轻轻一晃,他左手如风扬起,无声斩在叶铿然的后颈上。 叶铿然失明的眼睛微微睁大,紧锢着裴昀手臂的手不甘心地松开,人也无力地软倒下来。 裴昀将失去知觉的叶铿然接住,琳琅沖了过来:「叶哥哥!」她愕然抬头:「这……这是什么?」她指着叶铿然的胸口——苍白如大理石的肌肤上,银色的鳞片隐隐若现。 那是龙神力量衰弱,无法维持人形的先兆…… 裴昀的眉心折出一痕痛楚。 耳边传来杜清昼残忍的轻笑:「我说过,继续走下去,你一定会后悔——因为这趟旅途的终点,同样是白龙性命的终点。」 「你胡说!叶哥哥绝不会死!」琳琅蓦地抬头。 「你最好离白龙远一点,小凤凰,否则他的死亡会来得更快。」杜清昼遗憾地抬起眉头,「即便是龙凤,也有不可违抗的法则;天地自然有其运行之道,火的光芒太过明亮,就会将水灼伤。」 「你说什么?」琳琅难以置信地瞪着他,眼中尽是惊疑。 杜清昼嘆了口气:「凤凰可以选择天子,但唯独不能选择龙。正如火可以选择万物,唯独不能选择水。 「有的龙终其一生游曳在山野,有的龙则被命运的潮涌推上风口浪尖,或被征服,或被杀死,这就是真龙的宿命。在找寻凤羽的过程中,他一点点地迷失,一点点地粉碎,只是他不知道而已。 「身而为龙,便不该靠近火。执意靠近,便是在引火自焚。」 七 叶铿然醒来时,耳边听到淅沥的雨声,还有琳琅惊喜的喊声:「叶哥哥!」他眼睛看不见,只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颠簸,似乎是在行进的马车上。 发生了什么? 车帘被掀开,凉雨扑面。裴大少探了个脑袋进来:「我爹说了,他去找到了祝姑娘就出来跟我们会和,睢阳这座城有问题,城中烈火的力量太过强大,会将所有的水烤干。你现在身体虚弱,在城里连一日也不能逗留,爹让我带你们到城外三十里等他。」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1页 不给叶铿然说话的机会,裴大少继续原封不动地转达他爹的话:「我爹还交待了,他做事自有分寸,让你不用担心;要是你醒来之后坚持回睢阳城去,让我不必留情直接打晕你。」 「……」 叶铿然按了按额头,除了浑身无力之外,他的确好了些,比起在睢阳城中连唿吸也困难的那种濒死之感,此刻淅沥的雨声让他觉得整个人都轻松许多,像鱼从旱地重新回到了海洋。 马车碾过崎岖的道路,溅起水花。 裴大少好奇的执着鞭子,扭头去看车内:「咦,我还以为你会跳车。」 叶铿然沉默片刻,冷冷地说了三个字:「我信他。」 一身风雨的裴大少露出笑容,他像是在对叶铿然说,又像是在对自己说:「我也是。」 马车在夜雨中行进,路上没有星光,却有希望。 「琳琅?」叶铿然唤了一声。 「我……我在。」琳琅也在车厢里,却不像平常那样粘着叶铿然,而是抱着膝盖蜷缩得远远的。 「你怎么了?」叶铿然在黑暗中疑惑地皱眉。 「杜清昼说了,」琳琅瑟缩不敢靠近,「你要活下去,就要远离『火』,远离……我。」 车厢里安静了片刻。 然后,叶铿然笑了一下,他笑得少,所以格外惊艷,让人一时间忘了他的失明与憔悴,他朝琳琅伸出手:「过来。」 「我……」琳琅迟疑着,眼泪快要掉落下来。 叶铿然难得多说几句话,清冷磁性的声音并无起伏:「在找寻你的那些年,我觉得时光格外漫长;如今与你重逢,又觉得生命太过短暂,不愿死去。如果没有你,也就没有生死或悲喜这些东西了吧。无论如何,我并不后悔。」 琳琅哭着蹭过来,把脸贴在他的胸膛上:「叶哥哥,我不想找最后那根羽毛了,你不要死!」 叶铿然摸索着拍了拍琳琅的嵴背:「没事了。」 「杜清昼那个混蛋还说,」琳琅眼睛红通通的,满是泪光:「你即便活着,也会永失光明。」 叶铿然伸手摸向琳琅的脸庞,唇角温柔微弯:「你就是我的光明。」 八 古木参天,树下雨水四溅。 仍然是当初裴昀来过的那个地方,但夜里与白日大不一样。夜里能看到火光——在雨中仍然清晰燃烧的火光。 那火仿佛只是一道薄薄的半透明的墙,却又仿佛散发着无穷无尽的热力。 「就是这里了。」杜清昼停住脚步。 「人在哪里?」裴昀全身都被雨水湿透,但仍然感觉燥热。 「在那里。」杜清昼指向一个方向,「为了让静思能安心打铁,我借用此地的火焰之力,设置了一个火的结界,这个结界任何人只能进去,不能出来——直到那样东西打造成功。」 「所以阿娥只是障眼法?」裴昀淡淡问。 「可以这么说,但她是个很执拗的小姑娘。」杜清昼笑了,「她有自己想做的事,我不过是帮她实现心愿罢了。」 「我只能送你到这里了,信与不信,进与不进,都全凭你决定。」杜清昼优雅地打开手中的伞,转身离开,淌过清冷的水花。 裴昀并无犹豫,挺直身体,朝那焚烧的结界走去。 两人在黑夜中走向相反的方向,杜清昼撑伞在雨夜中渐行渐远,而裴昀的白衣,如同一片雪义无反顾地融入烈焰。 九 结界中很热,隔绝了雨水,星空仿佛也在火焰中微微扭曲,参天古木伸向天空的枝桠漆黑而狰狞。 熟悉的铁炉,熟悉的打铁声,熟悉的娉婷背影正汗流浃背地打铁,一下又一下,火星四溅。 在女子脚下,摆着一个粗糙的酒罈,几个废弃的铁块。 裴昀的喉咙仿佛被什么堵住,眼眶也被热气蒸腾得发涨。 「姑娘,打铁需要帮手吗?」 祝静思勐地抬起头,怔在原地。入秋了,她仍然穿着单薄的绿裙,因为靠近火炉打铁的缘故,脸颊上还有汗水。 一只巨大焚烧的铁炉,几度春秋寒暑的时光,隔在他们中间,却又完全无法阻隔彼此的目光。 「不要过来!」祝静思眼中有东西闪动,声音焦急而关切,「这里很危险,你快回去——」 她的话骤然停住,裴昀一抬手,拨开燃烧的火星,好像完全感觉不到灼肤的疼痛,径直走了过来。 火焰在他掌下裂开,惊跳的火光噼噼啪啪宛如万鬼嚎啕,又像是无数刀剑折断在烈日之下。他迈开长腿一步步走过来,胸膛像是会在烈火中粉身碎骨的玉石,头髮与衣襟上都有焦黑的血痕,微笑却如同最干净的夜空:「好久不见。」 周遭的烈焰在汹涌燃烧,两人的世界却仿佛静止了一般。 裴昀眼中泛起水光,眼底神态分明还是潇洒的,却如纱幔勾住了银色的月光,丝缕缱绻,要将人心都看碎了。 很奇怪,无论时间过去多少年,他仍然是当初月下饮酒的少年,有着昙花般皎洁的面孔,动人心魄的惊艷。 眼泪突然从祝静思眼中落了下来,她怔在原地。 「喝过酒?」裴昀上前,微笑捧起她的脸庞,一只手指轻轻压在她的唇上,「我闻到酒香了。」 多年前他们在长安喝的那一坛菊花酒,少年不知愁的早春,青涩的滋味酝酿成了醇厚,如今,深秋已至。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2页 「一个人在这里几百个日夜,太单调了,除了打铁,只有看星星和喝酒。」祝静思泪眼朦胧地说,突然毫不留情地咬了他一口!像小野兽恼怒的攻击,裴昀的手指在她唇齿间被咬出了清晰的牙痕,裴昀眉头微动,露出吃痛的神情,却没有收回手,只是用漆黑如深潭的眼神锁住她的目光。 「我很想你。」 「我也是。」 裴昀的手勐地托住她的后颈,吻上了她的唇。祝静思无声哭了,他的唇齿间仍有少年的芬芳,离别的苦涩不曾侵蚀,战火的肆虐也不曾夺去,尘世的风霜不曾浸染,他的唇如同丝绸,渐渐着了火,在焚烧思念与心魂。月光缓缓倾倒成一坛至为珍贵的重逢之酒,流淌过两人的泪脸,让这一刻真切得刻骨铭心。 星空倾斜,火光四散。 不舍地松开她的唇,他的鼻尖抵着她的,眼眸不復寻常的清澈动人,而是笼罩着一层看不清的雾气,他没有问她当初为何执意要离开他,为何要与杜清昼同行,也没有问她这许多个日夜的喜乐与忧思,只是捧着她的脸:「酒很香。」 祝静思的脸颊红透了,手羞恼地按在腰畔的杀猪刀上:「我的刀也很快。」 「你一点也没变。」裴昀微笑执起她的手,他的十指修长而有力,像小时候那样掰开她的手心,让她把所有的担忧与恐惧都松开——都交给他。 「我并非被囚禁在这里,而是我自愿留下的;只有睢阳的火种,才可以打造出我想要的那件东西。」祝静思不知为何,下意识地迴避对方的目光。 裴昀微诧正要开口,突然一阵熟悉的剧痛在胸口炸裂,他死死按住胸口,又是那突如其来的剧痛,如同重锤击打,仿佛有一股力量在他身体里交锋冲撞,要将他撕裂成两半…… 「裴昀!」 脸上有凉凉的东西,是祝静思慌乱的眼泪;后背传来温暖的力量,是祝静思在抚摸他的嵴背:「裴昀!放松下来,不要用内力抵抗……」那剧痛就像沼泽,越挣扎就往黑暗中陷得越深;当裴昀放弃抵抗,反而不再沉沦,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渐渐平息下来。 他的头髮被汗水湿透,整个人像刚从水里捞起来的一样,剧烈地喘息,脸色苍白得可怕。 祝静思眼中泪光闪动,搂住几近脱力的裴昀靠在自己胸前,手抚过他的胸膛:「龙珠和凤血在你的身体里互不相容,只有取出那半颗龙珠,才能救你——这,就是我留在睢阳的原因。」 裴昀艰难地抬起眼眸:「你……说什么?」 「你身上同时有龙珠和凤血,龙珠遇到凤血,会彼此冲撞不容,只有取出那半颗龙珠,才能抑制你体内的『水火不容』。」祝静思清晣地说。 裴昀怔住。 身为凡人,他曾经饮下凤血治伤,也曾经承受半颗龙珠续命,水与火不相融的两种力量在他的身体里奔突撕扯,像是潜藏在地底的火山,任何时候都可能爆发——无数个日日夜夜,他的身体一直走在悬崖边上。 这个秘密,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许久以来的谜团都在这一刻,如墨在水中散开。当初她决绝地推开他的手,她坚持不与他同行,只因为她知道,如果她不来做这件事,他就会死。 「如何取出?」裴昀喘息着问。 「睢阳是上古燧人氏钻燧取火的地方,有最纯的烈火,这里的火淬鍊出的剑,能与最强的『水』相匹敌,可以助你取出体内的半颗龙珠。」 祝静思指向炉膛,那里有一把长剑在烈火中隐隐可见,威严而狰狞。 「为何不早告诉我这些?」裴昀突然意识到,这并不是全部,一定还有更可怕的真相,被埋藏在火焰之下。 祝静思轻轻咬住了嘴唇,似乎在犹豫,那即将说出口的真相会让裴昀难以接受。 「完整的龙珠可以凝聚出形体,但破碎的龙珠都会化为水,融入血脉,无迹可寻。唯有当初给你龙珠的白龙死去,龙珠自然随之死去。」 祝静思的声音虽轻,却如同晴天霹雳炸开在裴昀耳边:「要取出龙珠,只有唯一的方法,那就是——杀死白龙。」 裴昀的瞳孔骤然一缩,手中力量强得祝静思几乎吃痛。 「白龙如今只有半颗龙珠,力量极不稳定,或迟或早,叶铿然的身体也会无法承受,无法控制那强大的力量……没有这把剑,他或许不会死,但会遇到比死更可怕的吞噬。」 祝静思眼底的决心纹丝不动:「这是救你,也是救他唯一的办法。只要睢阳城还能坚守不破,十日后,这把斩龙之剑就能铸成……否则,睢阳的火种一断,此剑永难铸成。」 十 睢阳地处中原要塞,商丘之南,是一座火城。 传说很久之前,人类将火视为怪物,看到那夺目的光亮和热度就会争相逃窜。但凤凰在这里留下火种,将取火的方法示于人类,燧人氏在睢阳城钻木取火,从此点亮了永寂的黑夜。 奇蹟燃烧了千万年,如今还能燃烧多久,没有人知道。 天气越来越冷,睢阳城中粮草再次断绝,连老鼠也被吃光了。 士兵们面黄肌瘦,饥寒交迫,只能吃树皮和枯草,张巡日夜和士兵们同甘共苦,一整天的艰苦守城战斗后,他回到家里,远远就看到烛光。 阿娥坐在灯烛前缝补衣服。 烛光中她的侧脸秀美,就像一个贤惠的妻子。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3页 这些天阿娥也瘦了很多,跟着他吃树皮和草根,眼下深深地凹陷下去,她一抬头,看到张巡站在门口。 「怎么不进来?」阿娥微笑。 「城守不住了。」张巡平静地说。这句话在他胸口辗转,他无法对浴血杀敌的将士们说,但面对一个烛光下温婉如水的女子,他竟然说了出来。 「你已经尽力了。」阿娥柔声问,「守不住了,你有什么打算?」 「誓与此城共存亡。」张巡一字一字地说,「战至最后一兵一卒,一弓一箭。」 「我明白了,」阿娥微笑,轻轻咬断缝衣的线,「既然知道了你的心意,我想再为你做最后一件事。」 张巡没有仔细去想对方的话,他觉得额头很烫,便疲惫地躺下了。 这些天来,他原本高大的身躯因为飢饿而瘦得可怕,手腕上嶙峋的骨骼仿佛刀子般随时会破皮而出。不安稳的睡眠中,他知道自己病了……一年多来经歷无数生死关头,他都闯过了,他相信自己也能撑过这场风寒,睡一觉就会好。 可躺下之后,张巡就再也没力气坐起来。 他凹陷的脸颊上泛着高烧的潮红,深黑的眼圈死气沉沉。高热痛苦中,他很渴很饿,很想喝一碗汤,哪怕是最寡淡的菜汤。 迷煳中似乎有人把自己扶了起来,然后,张巡浑身突然颤抖了一下,他的舌头尝到了肉汤的味道。 这是梦吧……如今的睢阳城连野菜也没有,更不用提肉了,但久违的鲜美的味道从舌尖到胃,再熨贴到全身,虚弱的身体里突然迸发出了强横的力量,他用瘦硬的手死死抠住汤碗,近乎贪婪地将汤啜完。寒气随着热汗流了出来,喝完这碗汤,张巡满足地倒下去再次昏睡,眼前人影模煳,似乎很多人在走动。 昏迷中张巡并不安稳。 刀剑拼杀的声音中耳边徘徊,梦中一支冷箭突然射来,张巡一惊,本能地挥刀去挡—— 眼前骤然一片血红!像是滚烫的夕阳泼在了身上,火焰在熊熊燃烧,炙烤得张巡全身发烫,眼前像是鲜血,又像是烈焰……一枚羽毛轻轻地,像刀刃一样插入了他的胸膛。 有那么一瞬间,张巡以为自己中箭了。他错愕看向自己的胸口,却并没有看见伤口,再抬头时,城下已经有士兵从云梯爬了上来。 「啊——!」他从梦中惊醒。 「张御史!」士兵惊喜地喊,「你终于醒了!」 晨曦照在眼皮上,张巡虚弱地环顾四周,才发现天已经大亮。只听士兵说:「你感染了兇险的风寒,昏迷了四天,昨晚大家都以为你熬不过去了……」说到这里,士兵的声音有点哽咽,「幸好昨夜我们抓到一只鹅。」 「鹅?」张巡愕然。 「说来也奇怪,」士兵说,「城里粮草断绝很久了,你昏迷中嘴里一直在喊『汤』,我们正在发愁,突然门外有人喊:『有一只鹅!』,我跑出去一看,一只鹅死在门口,颈脖还在汩汩流血,看样子是刚死不久。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厨子把鹅烧了,给你做了一晚鹅汤,就是靠那碗汤,你才发了汗,退下烧来的。剩下的鹅肉兄弟们也没捨得吃,准备留着给你补补身子。」 说话间,又有士兵端着汤喜滋滋地走进来:「张御史,给。」 「让兄弟们分着吃。」张巡声音嘶哑地说——城里怎么会有鹅?他的喉咙动了动,泛苦的舌尖还残留着昨夜的美味,那碗鹅汤鲜美非常,但总让他有种想要落泪的奇怪冲动。 士兵们已经很多天没有吃过肉,他们蜂拥而上,将一大锅鹅汤瓜分殆尽。 日光明晃晃的,深秋的阳光也有几分清冷,树叶筛下的杂乱光点,像是命运残酷而诡异的脚印。张巡披衣走出营帐,他总觉得少了什么,像是心里有地方空了一块,但他感觉不到疼,也找不到那伤口。 从不远处走过来一个人影,冷笑负手看着围在大锅前的士兵们,和站在人群外一脸怅然若失的张巡。 张巡露出诧异的神色,脱口而出:「杜掌柜?」 「当初给你粮草时,我还给了你一只鹅。」杜清昼似笑非笑地看着张巡,「你忘了吗?」 面对一脸错愕茫然的张巡,杜清昼遗憾地说:「她说,你曾救过她的性命,她想要报答你,守护你想要守护的东西。」 张巡如遭雷击,他环顾四周,这才发现,自己身边少了一个人—— 阿娥不在。 张巡浑身开始剧烈地发抖,他难以置信地死死盯着杜掌柜的眼睛,想从他的眼里看到一丝玩笑的意思,但是没有。 记忆勐地像刀刃般从头颅中噼过……当初杜掌柜给他粮草时,的确给过他一只鹅!雪白的羽毛,鲜红的脚掌,白鹅圆滚滚的样子憨态可掬,与曾经他救下的那一只小鹅如此相像……他把鹅抱在怀里,可很快他的记忆变得模煳起来,翅膀化为雪白的手臂,抬头是少女娇怯的脸庞,眼底温柔的悲伤,和那戴着手套的双手。 白娥……白鹅…… 不可能…… 士兵们还在争抢残余的肉汤,明晃晃的阳光照在大锅上,张巡突然弯腰抠住喉咙,呕吐起来,直到将胃里的黄水都吐出来…… 「这是一只笨鹅,变成人形都不熟练,红掌变不成人手的颜色,一不小心就会露陷,只能戴手套遮掩。即便这样,她还是想要守护你的愿望。」 那时她微笑:「既然知道了你的心意,我想再为你做最后一件事。」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4页 一片眼泪狼藉中,张巡恍惚看到她举剑横颈,流着眼泪微笑,一个转身,利剑划过颈脖,她在血雾中倒了下去。 她以自己的血肉,来救他的性命,来为他守城。 张巡蹲在大树下失声痛哭,树下的阴影那样浓重,就像暗无天日的地狱,吞噬了他骨瘦如柴的身形。 这次大病之后,仿佛一夜之间,张巡的头髮全白了。 像是被命运的霜雪覆盖,他灰白的头髮枯稿,只有眼里的火焰仍然燃烧着,仿佛来自地狱的业火。 内无粮草,外无援军,但星空如同勇者的眼睛,那样悲怆而明亮。 乌云沉甸甸的,战场上传来拼命的厮杀声,不断有更多的人死去,残阳冰冷地照在古城墙头,投下浓重的暗影。 第十日,张巡知道,他的命运已走到了终点。 叛军如潮水般汹涌而来,张巡拄剑独自站在城头,旌旗已破败残损,士兵已近死绝,但他守城的姿势仍然笔直。 「城已经破了。」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城破了,我还在。」张巡骨瘦如柴,孤独地站在陷落的城池上,头也不回地说,「我就是这城中的最后一块砖石与城墙。」 杜清昼冷笑走过来:「你究竟想守住什么?你的道是什么?」 「……」张巡有点茫然地转过身来,星空冰凉,银河浩瀚壮美,死去的士兵们横七竖八躺在城头上,眼泪突然在满是黑灰的脸上冲出了两道沟壑。 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究竟想守住什么? 在战场上杀戮,在地狱中成魔。他知道,自己坚守的并不是脚下的城池,而是心中的一座城。 那座城危如累卵,又坚若磐石,城在,他在;城亡,他亡。 「我的道是什么?」张巡染血的衣襟在风中猎猎有声,他负手笑了一下,两鬓尽霜雪,牙齿几乎全部掉落,所以这个笑容并不好看,他只说了一句话,铿锵如铁石。 「无愧于心,这就是我的道。」 城门轰然大开,睢阳城破了。 曾经也有士兵问张巡,到最后明知道必死,明知道战局无法逆转,哪怕他多支撑一日,睢阳城最终还是会被叛军攻破,结局已经註定,为何还要拼命? 他不假思索地回答:「因为诸君与我都活着。活着,怎能束手就擒?」 凤凰的第九枚羽毛,是热血,是隐藏在城池之间,万千普通人心中永不冷却的热血。 握紧手中的剑,坚守心中的城,燃尽热血与心魂,哪怕只有一天,哪怕只有一瞬。 天地间下起瓢泼大雨,如同万千忠魂悲壮的祭曲。 十一 睢阳城外,两匹骏马在风雨中疾驰而来。 琳琅浑身湿透,在大雨中抓紧马缰:「裴大少!追到叶哥哥了吗?」 「没有!」裴大少也是一身雨水,回过头来,「马蹄印到这里就没有了,雨太大了……」 就在几个时辰前,从他们的屋舍中能远远看到浓烟滚滚,大火将天际映红。也就是在那个时候,门外传来马嘶声,叶铿然甩下他们,单枪匹马赶往睢阳城。这些日子来叶铿然的身体仍然很虚弱,离别时将军叮嘱过,他绝不能再进睢阳城。 风雨飘摇的城池,转眼间已是叛军的地盘。琳琅死死抓着缰绳,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恐惧,她的声音微微发抖:「我们进城去找……」 话音未落,身后传来脚步声和水花溅起的声音,琳琅惊喜地回头:「叶——」 她的话勐然打住,出现在她眼前的,并不是叶铿然,而是一个她最不想见到的人——杜清昼。 「小凤凰,你在寻找白龙吧。」杜清昼撑伞走在风雨中,「你找不到他了。」 「你……什么意思?」一直以来,琳琅本能地恐惧这个人类。 杜清昼无声地冷笑。 夜空之中,渐渐出现了形如远山巍峨的身影……杜清昼仰头望向暴雨的天幕,神色宁静的可怕:「因为龙神灭世的力量,已经甦醒了!」 轰鸣的雷声中,连大地山峦也为之震动。 雨水在大地上汹涌成河流,缓缓淹没了残破的城池与尸骸。天地之间,再无火种。 白龙的身形那样巨大而壮美,龙嵴起伏如河流,龙鳞如同水中千万枚月亮,闪烁着名剑杀戮的寒光。他威严睁开眼睛时,连夜空与群山也卑微俯身震颤。 数千攻城的叛军一片惨叫哀嚎,人与马都被雨水惊涛捲走,更多的人甚至来不及悚然抬头,来不及发出唿号,就已淹没在浊流之中。 水位越来越高,渐渐淹没了马蹄。 「发生了什么?」裴大少焦急地望向城池的方向,神色全是难以置信。 不可能—— 白龙的身体如此衰弱,不可能爆发出这样强悍的力量…… 「睢阳城久攻不下,牵制了叛军十多万兵力,耗时近一年,尹子琦有足够的愤怒来举起屠刀,血洗城池。城中的士兵已经死绝,剩下的不过是手无寸铁的百姓,村庄、农舍与茅屋,无助的生命……叶铿然是个军人,我猜他没办法眼看着屠城的烈火焚烧下去。」杜清昼微笑,「况且,裴昀还困在城里。」 况且,裴昀还困在城里。 「他会想尽一切办法,哪怕是逆天之举,也要用雨水的力量浇灭屠城的烈火,去救裴昀和那些百姓。叶铿然的身体缺少半颗龙珠,力量原本就不稳定,况且他身体里还有白龙曦谣留下的伤口与返魂树的种子,二十年前在长安,我亲眼见过那一夜的大雨,那可是一个妄图灭世的神啊[1]。强行冲破禁锢恢復龙形,只会让叶铿然失去一切……包括他自己。」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5页 杜清昼的声音带了几分遗憾。残破的城门在风雨中倒塌,像一个无底的陷阱,即将吞噬一切希望。 一道惊雷噼过,琳琅脸色惨白。 「我要去阻止叶哥哥!」她一扬马鞭,就要朝城门冲过去。 「来不及了,」杜清昼指向不远处,「白龙已经来了。」 琳琅难以置信地仰头,看向那从雨中朝她走来的人,或者说神。 那分明是叶铿然,却又不是。 白龙在雨水中化为人形,他的长髮如白雪曳地,眼瞳如海水深黑,冰冷的眉目睥睨世间万物。 「凤凰?」白龙的声音磁性冷漠,眼瞳中带着漠然的杀气,「万年前龙凤曾有一战,我的先祖被囚禁在枯井之中千万年,如今,便是你我算帐的时候到了。」 琳琅怔在原地…… 身为人的他们是相爱的,但身为神的他早已忘记了这微不足道的爱意,龙凤相争,水火不容,不死不休。 他如君王般冷冷抬手,雨水突然化作绞索,朝琳琅攻击而来!骏马狂嘶倒地,琳琅滚下马背,裴大少一跃下马,冲过去想要救她:「琳琅!」雨丝剎那间织成了一张铺天盖地的大网,将裴大少和琳琅都囚禁在网中! 血从无形的网中一滴滴渗落下来,「叶哥哥!」琳琅用尽气力喊,「你醒醒!不要……」 「太没用了。」 白龙的声音带了一缕嘲讽,双瞳冰冷无情。 水越升越高,渐渐淹没了琳琅的肩膀。裴大少化为白虎原形,朝她厉喝:「骑到我背上!我带你冲出去!」 雨丝的网越勒越紧,终于,随着一声震耳欲聋的虎吼,白虎拼尽全力朝前跃起——雨丝碎裂了,但碎片化为万千刀刃,扎入白虎的身躯! 血雾腾起,白虎坠落在雨水中,奄奄一息。 「哼。」就在白龙抬起手,准备给囚徒们最后一击时,他突然眯起眼,像是突如其来的一缕光干扰了他的视线。 雨幕中燃起一蓬火光。 白龙的眼瞳骤然一缩,望向火光燃起的方向——那竟然不是火,而是一把光华如燃的剑。 白衣人浑身湿透,持剑而至。 雨水瓢泼落下,像滚烫的铁水浇在剑刃上。城破的最后一刻,斩龙之剑终于炼成,睢阳之火结界大开。 「妄图以凡人之力来挑战神么?」白龙微昂起头,眼底冰冷而危险,似乎很厌恶那灼热如火焰的剑光。 裴昀提着剑一步步走过来,淌过血水和尸体。 白龙不耐烦地伸出苍白修长的手,如同驱赶苍蝇般,轻蔑地抬了抬。 「人类身体里的血,也是水的一种。只要我愿意,就可以让这些水背叛你。」白龙怜悯地俯视着裴昀,「蝼蚁罢了,不自量力。」 一口鲜血骤然从裴昀口中喷出!只在转眼之间,他浑身布满大大小小的伤口,衣襟被鲜血湿透。 「拔剑!」杜清昼厉声断喝。 剑光太过滚烫,雨水太过冰凉,裴昀的视线被血和雨模煳。 四面八方的雨水都是白龙的利剑,甚至流淌在身体里的血,也如同刀刃要破胸而出……裴昀用剑拄地剧烈地喘息,水渐渐淹没了胸前,冷汗混合着血水从额发上滴落。 世间仿佛再没有那个与他同行的人,只有无情无心的神。龙神记得祖先在万年前被囚禁的耻辱,记得族类被人攻击伤害的痛苦,唯独忘了自己的初衷。 「叶校尉,水淹城池是逆天之举,会耗尽你的力量……你清醒过来,快停手……」裴昀咬牙低吼! 「逆天?」白龙嘴角勾起绝美的弧度,「我便是天命,水终将淹没一切,给天地真正的净化。」 用洪水清洗大地,摧毁一切,席捲一切!将那些骯脏的交易,卑劣的人心,腐朽的宫殿,都尽数抹杀。 雨水渐渐淹没了白虎的口鼻,裴大少伤重难以支撑,缓缓朝水中沉去。 「大少——!」裴昀嘶声喊,举剑朝雨水织成的网砍下! 流水淌过锋利的剑身,水分开又迅速汇聚,就像它们从未分开过那样。剑凝聚在半空中,像是无声的嘲讽。 世间原本就没有能斩断流水的剑。 「裴大少!」琳琅用尽全力托起白虎染血低垂的头颅,在大雨中她根本无法使用火焰的力量。 滚烫的血珠从她的伤口渗出,滴落在地上,染红了滂沱雨水。 白龙冷淡地抬手,水化成透明的绳索,毫不留情地紧紧勒住裴昀的脖子和手腕! 他很厌恶那把光华如燃的剑,和那个持剑的人。仿佛有某种不可测的危险,掌握在这个卑微的人类手中。 裴昀眼前阵阵发黑,手也快要握不住剑,耳边的雨声越来越遥远……窒息濒死的痛苦中,白龙的面孔也渐渐模煳不清,雨里似乎还有谁和谁并肩策马的蹄声,风雨同行的身影…… 春日曲江池畔初见,少年好看的剑眉一紧:「探花郎自重。」 悬崖峭壁前,他抹掉嘴角的血迹,苦笑了一下:「我看不见。」 狂风暴雨中,他拼命唤醒他的神志:「你说过要和我一起上战场,你说要和我一起戍守国门!不要睡!」 万军之中,他仰起头:「我应该信你。信你能辨是非,信你不会屠戮兄弟,信你自有成竹在胸——信你能赢这一仗!」 那些走过的路,说过的话,紧握在手中的信诺,怎么能——怎么能就这样被葬送在暴雨与宿命深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6页 裴昀拼尽所有的力量举起剑,剑身沾染了不知道是谁的鲜血,血红如燃的光芒刺痛人眼。 寂静中突然传来一声暴喝,裴昀满脸雨水出剑,脸孔可怕如修罗,「把叶校尉还给我!!」 火焰如瀑布般流泻而出!一道炽烈的剑光凌空噼过,利剑在暴雨中斩下,清光如同闪电。 「哼。」白龙冷哼一声,根本没有把那微不足道的攻击放在眼里。可剑光噼下之时,所有的水如晨雾散开,灼烫的温度直抵他的胸口,剧痛骤然传来! 白龙的身形勐地踉跄了一下,难以置信地抬起头:「……」 长剑缓缓地、缓缓地送进了白龙的胸膛。 「水会背叛,但人心不会。」裴昀眼瞳里有火,手中的剑鞘划破了白龙的皮肤和骨骼,像滚烫的烈日坠落雪山之上,留下惊心动魄的伤痕。 他以凡人之力伤到了神。 白龙眼底的冰川终于出现了一丝恐惧的裂痕,剎那间,他明白了这把剑的来歷—— 凤凰的第九枚羽毛,炼就了这把斩龙之剑;凤凰的血,唤醒了这把剑的力量。 浸透了万千凡人热血的力量。 这一瞬间,白龙愕然低头,雪色的睫毛枯藁,委地的长髮如同雪山在日光中融化。 「啊——!」白龙发出剧痛的吼叫,暴雨中的天幕倾斜,好像有整块夜空即将跌落到大地上。 刺目的火星从雨水的囚笼中散逸,天地瞬间被光华照亮,囚笼粉碎四溅,红色的羽毛如同燃烧的血色流星划过苍穹,随着一声清越的鸣叫,凤凰在这一瞬间得到自由,振翅高飞! 凤凰琳琅终于寻回了她全部的羽毛。 大地发出危险的震颤,重获力量的凤凰翱翔在天空,万千雨水惊慌地闪避,噼噼啪啪的声音像是无数垂死的惊叫和哭嚎,凤凰九色华美的翅膀灼热如太阳,她飞翔之时,巨大的热力笼罩了大地。 火星散逸坠落,夜空像一块滚烫的铁板沉沉地压下来,要将大地上的一切粉碎,溪流蒸发,露出枯涸的河床,河底跳动着绝望挣扎的鱼虾。 曾经裴昀说,对那些最强大的力量而言,意味着真正掌控它的,不是毁灭,而是控制。 凤凰的力量失控了。 烈火焚烧,城池摇摇欲坠,大地陷于水深火热的地狱。 「裴昀,快逃……」 杜清昼大吼,烈火阻隔了道路,咫尺之遥,远隔千里。裴昀仍然保持着那个握剑的姿势,没有逃走,仿佛那一剑燃尽了他所有的力量,耗尽了他所有的悲喜。 「不……」杜清昼踉跄后退,「不!」 有什么东西失控了,他以为自己在利用神,可命运远比他想像的还要强悍千万倍。 他以为,龙的死亡,凤的重生,会真正终结这乱世。 可是此刻白龙垂死,凤凰的火焰却要将大地变成新的炼狱。 「错了,一定有哪里错了……我绝不能让你死去!」火光映照下,杜清昼两鬓已有霜华,脸色在火光中凌厉扭曲得可怕,「裴昀,我可以买卖世间最珍贵的东西,我可以藉助神的力量,我只是不希望你再死一次。」 当初杜清昼用五十车粮食与两百匹战马,与张巡交换了一样东西。 那是一个承诺。 守住睢阳城直至最后一刻的承诺——这也是杜清昼对祝静思的承诺。 张巡并不记得自己承诺了什么,只因为这承诺已融入了他骨血魂魄。睢阳的交易,并不是一个黑暗的约定。 凤凰从苍穹俯冲而下,带着摧枯拉朽的气势,带着君临天下的征服力量,将裴昀和白龙的身影瞬间吞没在火焰之中。 那是她命中的宿敌,千万年的对手。 ……都将结束了。 昼与夜的敌对,水与火的争执,终于都将落幕了。 裴昀的侧脸在火光中渐渐变得虚渺,随着轰然一声巨响,火光吞噬了他的身影。大地像一张燃烧的纸卷,被滚烫的金红色烈焰掀起。 「裴昀——!」 熊熊燃烧的烈火中,所有的声音都渐渐远去了,裴昀伸出手臂,抱住雪山倾颓般倒下的白龙。 从那一剑刺下时,他已经下定决心,以凡人的血肉之躯迎接命运的烈火。 斩断最强悍的枷锁,斩断往事流水,斩断一切退路。 手中的剑仍在,但那些仗剑同行天涯的人呢? 「叶哥哥,你唱个歌给我听!」 「……我不会唱歌。」叶铿然冷峻的面孔罕见地浮现出尴尬的红晕。 「那你给我讲个故事吧!」 「从前有一只鸟,话很多,后来,这只鸟被炖汤了。」裴昀走过来,认真地讲了一个故事。 「愚蠢的人类,竟敢这样对神鸟凤凰说话!」琳琅大怒。 「要不是我和叶校尉及时赶到,您会成为几万年来第一只被黄鼠狼当成鸡吃掉的凤凰。」 …… 剑身残留的水痕清晰可见,一滴未干涸的水,一些未曾遗忘的往事,顺着锋利的宝剑滑过,无声消失在火焰之中。 「叶哥哥?」 一声轻轻的,迟疑的声音从火焰中传来。 凤凰的羽翼碰触到剑身的水滴,蓦然顿了一下,金色瞳孔微微惊惶,像是从一场梦中惊醒,不敢高声语,怕惊动梦中人。 焚烧天地的烈火黯淡下来,凤凰的攻击猝然停住,翅下的火焰渐渐变得温柔如羽,缠绵伤痛。她缓缓收敛翅膀,栖息在大地的最后一滩水上,水很浅,像是雨后残留的一小面镜子,倒映出往事的模样……那朝露般的痕迹,如刀刻在心上,她猝然发现,自己不停地在流泪。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7页 干涸的大地上那小小的一滩水,是她流下的眼泪。 「眼泪」这种东西,是太奇怪的水,沾在恋人的脸颊上有时还带着微笑,在人心中燃烧着温暖的火焰时,也会流出来。 一滴眼泪落在白龙脸上,打湿了那苍白的面庞:「叶哥哥。」 白龙睫毛枯藁,如同死去了一样,那濒死的身躯太冷了,像清冷的湖泊沉眠在茫茫雪原,连热泪也不能解除这冰封。 「叶哥哥,你不要死,你回来好不好?」凤凰俯下身来。 世界像突然落了一场寂寞的雪,天地都安静下来,乳白色的雾气覆盖了山川与河流。 十二 不知过了多久,浓雾中渐渐出现一道清晰的人影。 不远处,祝静思扶着重伤的裴大少,蓦然抬头,望向浓雾的方向,眼中骤然涌起欢喜的水光。 裴昀抱着叶铿然从雾中走出来,他的手中仍执着剑,剑上却没有鲜血,只有一滴清澈的水。 杜清昼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不可能……为何白龙没有死去?你……也能活下来?」 「龙神曦谣留下的种子,的确已经被这把剑杀死了。」裴昀低头看去,在他的臂弯中,白龙的长髮与睫毛上的雪色缓缓褪去,像是白雪融化,露出乌黑的大地。青年的身体渐渐失去了那种惊心动魄的美,只如同所有平凡的人类。 「你将寒冬杀死,春日就会甦醒,那只是心中的世界在轮换。」 叶铿然回来了。 他的睫毛乌黑,双唇恢復了血色,唿吸清浅,只是疲倦地昏睡。 琳琅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孩子,眼圈红红的,跟在裴昀身后,眼睛只盯着叶铿然:「我不是故意的,我刚刚获得力量,还不会使用它……」 当她意识到烈火在焚烧城池与她最爱的人时,当她流泪时,失控的力量回归了她的胸口与掌心。 真正掌控火焰的,不是身而为神的凤凰,而是身而为人的少女。 杜清昼愕然抬起头,在他眼底,有坚硬的东西在无声坍塌:「不可能……」 「龙凤之争,并不如古书中记载的狭隘。」裴昀摇了摇头:「你没有注意到,每一枚凤羽都与水有关吗?」 你没有注意到,每一枚凤羽都与水有关吗? 杜清昼突然意识到一个惊心的细节,溪水中,石桥下,池塘边,古井旁……所有被找到的羽毛,竟然都与水有关! 乱世的风雨早已将凤凰的色彩剥去,这漫长的旅途中,他们找到的,并不是琳琅自己的羽毛,而是万年前凤凰先祖留下的宝藏。 万年前的龙凤也曾相爱,但他们却找不到一个方法,不让彼此灼伤。他们争吵,彼此误解,甚至不死不休地战斗。伤心欲绝的凤凰囚禁白龙于枯井,同时捨弃了自己九色的羽毛,她将羽毛放入江河湖海中,这些羽毛,在水中汲取清凉,在凡人身上汲取力量,当它再回归年轻的凤凰时,早已不是那将龙化为灰烬的熊熊烈火,只是温暖治癒的爱意。 凤羽与一个个凡人的命运融为一体,真正能终结这乱世的,并不是龙的死亡,凤的重生,而是火。 是人心中的火,温暖与希望,光明与色彩,自由与方向,勇气与热血,那些存在于人心与城池中,微小而美好的东西,那些哪怕死亡也不能带走的东西,才燃烧出一个时代的命运。 睢阳的坚守,潼关的誓言,雁门的利剑……总有向死而生的勇士,总有不惧未知的智者,总有绝境中爆发的反戈一击,总有冰雪不能淹没的春意。这就是千百年来的歷史。 神不能写下的结局,渺小的人类可以亲手写下。 注释: [1]关于白龙曦谣的相关情节,参见《浮云半书.草木卷》。 第11章 滕王阁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 ——唐·王勃《滕王阁诗》 一 岭南冬天温暖。 战火平息,村庄里又现出勃勃生气,除夕夜爆竹声热闹。裴昀半醉地走到庭院里,一眼便看到熟悉的人影——叶铿然握着酒杯坐在石桌前,轮廓被月色雕刻得格外清晰。 听到他的脚步声,叶铿然抬起并无焦距的眼睛:「刚才大少来过。」 「你有没有给他红包?」裴昀饶有兴味地凑过来,笑吟吟地将手搭在对方肩上。他两手都是面粉,身上还有刚刚下厨做年夜饭时沾上的鸡毛和菜叶,满满温暖的烟火气息。 「给了。」叶铿然耐心地回答,手摸索到桌案上的一轴画:「大少说,不知道是谁托人送来了一轴画。」 裴昀将画轴展开,发现这是一幅很奇怪的画。 画上什么都没有。 「这是什么鬼?」裴昀漫不经心地说,「一张白纸……哦不,恕我直言,好像被人踩过两脚的白纸,还有几个没擦干净的脚印。」 「……」 就在裴昀吐槽的时候,他突然发现捲轴里还夹了一封信。 展信的那一瞬间,裴昀脸上轻佻的神色散去了,他把信读完,良久没有动,只是凝视着对方漆黑却看不见任何东西的眸子。 「怎么了?信是谁送来的?」叶铿然清冷的眉宇攒起,露出困惑的神色。 「信是广平王送来的。」裴昀的声音微微波动,「他说,有一个地方,或许能治好你的眼睛。」 空白画卷的落款处,写着两个风流潇洒的行草——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8页 凤凤。 二 凤凤这个名字,是晋王李治童年时最大的噩梦。 或者说,李治这辈子最悲催的事情,就是有一个小自己两岁的叔叔。 小皇叔的乳名叫凤凤,而李治的乳名叫雉奴,雉是野鸡的意思,野鸡和凤凰一比,高下立现。 小皇叔能文能武,诗书琴画样样一学就会,每次李世民来考李治的学问,李治答不出,他就对答如流;到了校场上,李治不敢骑的马,他一翻身就上去了,还满不在乎地笑着朝李治伸手:「雉奴,我带你一程?」 从小到大一直生长在「别人家的孩子」阴影之下,这位小皇叔由他爹李世民抚养长大,明明年龄比他小,个子也比他矮,辈分却足足高了他一辈。 如果这个别人家的孩子正直忠厚也就算了,毕竟李治也是好脾气的。偏偏凤凤人前是一幅懂事的样子,人后却腹黑得不要不要的。他曾经语重心长地拍着李治的肩膀说:「你真白,白得就跟御花园里那短尾巴兔子似的,除了脸还能看,简直一无是处。」李治觉得受了羞辱,想要打他,却不敢打,打了那是以下犯上。 雉奴知道自己的爹李世民写了《威凤赋》,「晨游紫雾,夕饮玄霜……化垂鹏于北裔,训群鸟于南荒。」多威风气派!天子既以凤凰自比,又给幼弟取名为凤凤,足见帝王对这个弟弟有多喜爱器重。 李治有几个雄才大略的兄长,总是能在庭殿上谈笑自若,议起国事来言辞雄辩胜过朝中老臣,骑起骏马来风姿飒爽比得过边关名将。 在他们的光环下,李治总是自惭形秽。 但这些全都比不上凤凤对他心灵上的伤害。凤凤仗着李世民的宠爱,也仗着那压死人的辈分,三天两头欺负李治。 小皇子们摔跤时,凤凤的经典动作是一个过肩摔把李治摔到泥地里,然后蹲下来好奇地瞅着李治说:「雉奴啊,真是龙生九子,生出了兔子……」 被羞辱得狠了,李治的眼眶就真的像兔子一样红了,握紧拳头,强忍住以下犯上的冲动,配上清秀如女孩的面孔,实在让人不忍心。 这个时候,凤凤也算够意思,不再欺负他了,把他拉起来给他拍拍身上的泥,再踮起脚给他擦脸上的泥:「算了,其实你也不全算兔子,至少还有一半是女孩子……」 「……」站在这个比自己还矮的叔叔面前,童年李治终于丢人地放声大哭。 等凤凤长到十三岁,李治长到十五岁时,两人的差距才终于有所缩小——当然,仅指身高的差距。 小皇叔像雨后的竹子,仿佛一夜之间挺拔得玉树临风起来,宫女们看到他时也会不由得脸红了。李治唯一的优势,身高的优势,就这样被岁月无情的杀猪刀砍得七零八落,忧伤的晋王只觉得生无可恋。 以前凤凤欺负他,总是踮起脚来敲他的额头,现在只要伸一伸手,便再自然不过地一个栗子敲下来:「发什么呆呢雉奴?去!给皇叔牵马来。」 三 皇室在洛阳行宫举行狩猎。 大唐以武开国,高祖皇帝和当今圣上都是马背骑射得的天下,皇子们也都有一身骑射好功夫,李治并不喜欢射猎,他宁愿看动物自由奔跑在树林里,看光影与溪水的追逐,胜过人与猎物的博弈。 不知是天气炎热,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李治觉得猎场格外滚烫,兄长们的目光也是灼热的,像是盛夏的太阳。 倒是凤凤一身清凉,一袭青衫潇洒地跨上白马,微弯的嘴角很招人喜欢,神态风流怡然。 太子承干腿脚不灵便,不能来参加狩猎,吴王、魏王等几位皇子则骑着高头骏马,挽着强弓利箭,驰骋在猎场。 李治本来对打猎就不感兴趣,只是怕李世民责备才跟着来的,他的马走得悠闲,突然,身后传来急促的喧譁声和马蹄声。 他闻声一回头,只见吴王和魏王远远地策马在追赶着什么,各自的侍卫们也在大喊助威。 等人马越来越近,终于,李治看清了,他们追赶的是一头白鹿。 鹿腿修长灵活,惊惶奔跑的样子像风穿行在树林之间,而这阵旋风很快席捲到李治面前—— 「在那里,快射!」远处有人大喊。 李治回过神来,从马背箭囊中抽出一支长箭,拈弓搭箭,对准白鹿! 距离太近了,白鹿仿佛意识到近在咫尺的危险,勐地侧头看了他一眼,乌黑的眼睛温润而惊惶,像是被春光惊醒的冻溪,碎冰般的恐惧尚未融化,已经清晰倒影出天光与云影。 那一瞬间,李治手中的弓弦微微一松。就在他犹豫的剎那,吴王沖了上来,魏王也沖了上来,两人的马鞭绞缠在一起,谁也不让谁先过。 「三哥,四哥!」李治看情形不对,立刻策马前去,想将两人分开。可是两个皇子已经明里暗里较上了劲,冲突之中,不知是谁手中的弓一不留神勐地向后扬起,打在李治的马臀上! 「雉奴!」 骏马受惊扬起前蹄,李治拉缰绳不稳,一身狼狈地摔下马来! 这一摔天旋地转,比小时候被凤凤摔痛多了,李治半晌才挥掉眼前的黑雾,狼狈地以手撑地,抬起头来。 然后,他看到了自己的父亲。 李世民不知何时过来的,威严地骑在马背上,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猎杀要一击而中,不可优柔寡断,过于仁弱。」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9页 天子冷冷地调转马头:「回宫。」 一场狩猎不欢而散。 帝王策马回营,其他人也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吴王和魏王也不敢再相争,带着猎物跟随,四周很快空无一人。 李治想要站起来时才发现膝盖摔伤了,动一动便钻心的疼。他出来时没带侍卫,此刻只能自己回营。雪白的骏马倒是忠心,俯下身来,用温暖的舌头舔他受伤的膝盖。 少年把头埋进白马的颈窝,良久。最疼的地方不在膝盖,而是李世民看他时失望的眼神。 远方隐隐传来雷声。 天很快就下起了雨,这种状况自然是不能骑马了,李治牵着马,一瘸一拐地走在泥泞里。 腿伤到还在其次,暴雨打在身上,渗进盔甲把衣衫都湿透了,身上又冷又重,李治只觉得寸步难行。 雨中湿滑,李治艰难地走着,不知道脚下踩到了什么,一个踉跄,他突然摔倒在地,连挣了几下也没有爬起来。 这一刻,李治举目四望,只觉得天大地大,他却是孤零零的一个。这漫漫长路,他要怎样艰难地一步步挪回去? 脸上都是湿的,四周只有暴雨坠落的轰鸣声。李治闭上眼睛,疲惫地靠着白马,听着茫茫天地的雨声,不知过了多久,雨声中突然夹杂着一阵哒哒的马蹄声。 开始李治以为自己幻听,可是马蹄声越来越清晰,雨雾中渐渐出现了熟悉的人影。 ——那人从风雨中策马而来,头上和身上都是雨水,笑容却一点儿也没被打湿:「雉奴,我来接你。」 李治的眼眶突然有点发热。他不愿被对方看到自己此刻的狼狈,更不愿被取笑,转过头去:「多谢皇叔。」 对方下了马来,直接将他一把抱起,放在自己的马背上。 这一次凤凤没有取笑他,也没有一丝笑意,他的神色沉凝时,像轻佻的溪水突然沉默;雨水流过他的鼻樑和嘴唇,有种水流过宝剑般锋利的美。 李治坐在湿漉漉的马背上,抓住缰绳,任由雨水不断从头髮往下滴落:「父皇对我很失望。」 「我倒觉得,陛下不是对你失望,而是对你有所期望。」凤凤手中利落地撕开衣襟,为他包扎受伤的膝盖,声音沁凉而通透。 李治愣了一下。 也许是李治的错觉,这一刻凤凤的眼神深邃而古怪,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悲哀:「陛下是怎么想的,没有人能知道,但你又是这样的性子……算了,也许是我想多了。」 在李治怔神时,凤凤纵身上马:「走了!」 「我的马——」李治不放心回过头。 「放心,它会跟来的!」凤凤话音一落,扬起马鞭叱了一声:「驾!」骏马顿时扬蹄疾驰,朝洛阳行宫而去。 四 围猎回去之后,李治丢脸地发烧了。 他向来安静不起眼,一连病了好几天也无人问津,寝殿里冷清得可怜。魏王和吴王几个兄长倒是来看过,但都是匆匆坐一下,寒暄几句就走了。 只有凤凤好像一天到晚无事可干,一身热气腾腾的汗水,往他的寝宫跑得格外勤。宫中的少年们只有凤凤可以不读书,仗着李世民的纵容,他不用和皇子们一起学诗书经史,倒是跟着宫廷画师学起了顾恺之,听说他夏夜让宫女们把灯笼薰香,引来不知昼夜的蝴蝶误闯,还美其名曰要对蝶作画,风流放纵,一派散漫不羁。 李治病得没力气和他抬槓,凤凤也不欺负人了,风清气朗的黄昏,凤凤兴致盎然地说:「雉奴,我画幅画送你吧!」 李治从未想过,凤凤的一支笔已经有这样的气象。 笔与墨在凤凤手中仿佛有生命,落墨绚烂惊艷,色彩如同涟漪般在他笔下扩散、跃动,渐渐连成片,如同雨滴聚集成云彩。 「你要画凤凰吗?」李治惊喜地问。 「谁说我要画凤凰?」凤凤笑着回过头来,「这是蝴蝶。」 渐渐的,蝴蝶在他笔下飞了起来,让人以为误闯了谁的梦境。庄周梦蝶,蝶梦庄周,所有的色彩都化为梦中的河流。 「人生苦短,有蝴蝶和花香总是好的。」 凤凤右手负在身后,一身春衫执笔作画,也像是画中人。 他执笔挥毫,如同创世的神明,又如同一个平凡的山野村夫。他是天地间微渺的一点,天地又是他笔下微渺的一点。 这一瞬间,李治突然觉得,帝王业、社稷志、江山美……都不如这浪漫到极致的笔墨才情,这潇洒到不拘一格的狂放挥毫。 他突然,有点羡慕凤凤。 凤凤搁下笔揉了揉手腕,李治这才发现,他画画用的是左手。 不知为何,李治有种奇怪的感觉。他记得凤凤并不是左撇子,小时候骑马摔跤,凤凤都是用右手的;但长大之后,凤凤倒不爱那些兵器了,很久都不曾见他拉弓射箭,上次在猎场他也一无所获。 凤凤自己是满不在乎的性子,李世民不责备他,也没有人敢管他。 「我记得你不是左撇子。」李治疑惑地问。 清风微妙,树影一片斑驳,凤凤下意识地将右手往衣袖中拢了拢,他的眸色有些奇怪,但很快洒脱的笑容从眼底荡漾开来:「右手是做俗事的,吃饭更衣出恭都用右手,皮糙肉厚,要画出有灵气的画,当然要用矜贵的左手。」 他说得如此理直气壮,李治也无话可说。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0页 等李治的病痊癒,凤凤来找他,笑意明亮得有些晃眼,似乎有什么得意的事情:「走,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什么地方——」 李治话音未落,已经被凤凤不由分说地拽起胳膊往外跑。 天色刚亮,长安一百零八坊的坊门才打开,路上行人稀少,而天地竟然如此之大,驰马行走在晨曦中,阳光在马蹄下跳跃。 马停在长安城郊,眼前是一座楼阁。 凤凤意气风发地拉着李治:「走,我们上去!」 两个少年同上高楼,远山沉浸在霞光与飞鸟的翩翩色彩中,一派俊朗锦绣。伸手就能碰触到天际浮云,连山川河流都变得渺小,人更成了天地间的一颗尘埃。 「怎么样?风景不错吧。」凤凤眉宇张扬,敞开的衣襟下是洁白的胸膛,他还拎了一壶樱桃酒,当他仰头喝酒时,酒水顺着颈脖流到衣襟上,让他的衣衫湿了一大片。 群山如泼墨,凤凤狂放的姿态仿佛目空一切,但嘴角带笑,让人难以生厌。 他一只手拎着酒壶,斜倚栏杆,朝李治做出一个邀约的姿势。 不由自主地,李治也伸出了手。 晨曦照在他们身上,两个少年都眼神明亮,衣襟华美,每一寸肌肤与唿吸都是朝阳裁剪而成的青春。 「雉奴,天地如此旷大,以后我们要一起去最高的楼阁,喝最烈的酒,看最远的山。」凤凤大笑,一掌重重击在李治的手掌上! 手掌被拍得微微发痛,连灵魂也微微震动。 李治迎向那朝阳般燃烧的眼瞳,明亮得没有一丝阴霾的脸庞,他昂起下颌:「好。」 河山如此壮美,天地如此辽阔,少年的誓言迴荡在群山之间。谁也不曾想过,世事无常的秋凉。 盛夏很快过去,秋意一点点渗入青石小路,蝴蝶也渐渐隐匿了踪迹。这一日,李治闲来无事在御花园中散步,看到一个宫娥模样的女子用纸在折着什么。 听到脚步声,女子立刻起身朝他行礼:「晋王殿下。」 「你会折凤尾蝶?」李治看到她手中的凤尾蝶,仔细地看了眼前的女子一眼。她穿着宫中常见的石榴裙,唇红齿白,笑容落落大方。 「回殿下,这是我入宫前我爹教我折的。」女子手托着凤尾蝶,睫毛也如同蝶翅浓密动人,「天凉了,我见这御花园也冷清得很,所以折一只蝴蝶。」 李治微笑颔首。 「殿下,这凤尾蝶折好了之后,还要做一件事,才算真的折完。」女子迎着阳光,看那栩栩如生的蝶。 「哦?什么事?」李治饶有兴味地问。 女子朝着凤尾蝶吹了一口气,天真妩媚,蝶翅被她吹得轻轻扇动,当真展翅欲飞。 「女娲造人的时候,吹了一口气,人就活了过来,会哭会笑。我爹跟我说,这一口气很要紧。」 倒是个有趣的女子,与宫中寻常女子不同。李治笑着点点头。 两人擦肩而过,当时的他不曾想过,这个偶然相遇的女子,会与他产生怎样的交集。 入冬后,宫中发生了一件大事。 太子谋反,被贬为庶人。数月后,参与夺嫡的魏王和吴王接连被贬。 第二年春天来得格外迟,路上还有未融化的冰渣,宫人们的脸色也格外凝重。李治在宫中遇到自己的舅父长孙无忌,他向舅父行礼,对方似笑非笑地打量着他:「雉奴这只毛毛虫,也变成蝴蝶了。」 一天天长大的少年眼眸乌黑清澈,皮肤像是用丝绢蘸着山涧的清泉洗过,在金玉的袍服中愈发显得清新俊美——就像一轮干净明亮的新月,虽然不曾与烈日争辉,但再远也能看到温润正直的光亮。 李治感觉到朝臣与宫人对他态度的变化,又想起那一天在雨中凤凤所说的话,想起当时凤凤悲哀而古怪的神色,终于察觉到命运的波澜正朝自己涌来。 贞观十七年四月七日,李治在承天门被立为皇太子。所有的星辰都黯淡下来,他成为了大唐夜空中唯一的明月。 贞观二十三年,太宗驾崩,年轻的李治即天子位,改年号为永徽。 五 永徽六年,初夏的风有些喧闹的意思,但蓬莱殿中仍然清凉。 「陛下在想些什么?」女子柔和的声音在耳边想起,李治回过神来,朝眼前的女子笑了笑:「没什么,一些少年时的往事而已。」 年少旧梦,恍如隔世。 李治坐在龙椅之上,成为了九五之尊,成为普天之下最清寂的那个孤家寡人,他还常会恍惚想起曾经那个清晨,与凤凤同登的那座高楼。 「臣妾也记得少年时,第一次在御花园遇见陛下。」女子回想起往事,神色更加妩媚温存,「陛下只有十五六岁,脸孔那样清澈,像是春日树梢的白雪。」 当初那个朝着凤尾蝶吹气的女子,成为了李治的皇后,她的名字叫武媚娘,是并州文水人,出身不过小姓人家,见识和智慧却超过当世许多男子。 「现在朕也老了吧。」李治对着铜镜看了看,自己的鬓角尚未生出华发,但眼神不知何时褪掉了飞扬的神采,甚至有许多自己也陌生的东西……那是独属于帝王的孤独与沉思。 家国天下的责任,沉甸甸地搁在他的肩上,像是山峦压在了河流之上,从此不能再自在奔流,日夜蓄积,终究沉默成海洋。 「陛下才二十七岁,从何谈老?」媚娘笑了,伸手为李治梳理一头乌黑的长髮,指下温柔而不失力道,三千烦恼丝都在她掌下变得服帖。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1页 李治并不知道,登基六年,歷经朝堂风雨,他深邃的眸子比少年时更富于魅力,鼻樑高挺的侧脸如坚毅青峰,曲折薄唇多情动人。如今的他,早已不是当初的少年。 也只有在媚娘面前,他绷紧的心弦才能些微放松。 李治微微闭上眼睛:「舅父主持编修《永徽疏律》十二卷,法理铮铮,功在千秋,自汉晋以来,未曾有人有这样的才学功绩。朕是不是对他太过无情?」 「长孙大人是股肱之臣,博学之士,但江山社稷不能以一人之力撑起,门阀枷锁不可不除,陈规陋习不可不改,若要满园春色,就不能独惜一株青松。」媚娘说话的声音总是和缓的,却有种令人信服的力量。 李治点了点头,他继位时不过二十一岁,从事事听从长孙无忌,隐忍不发,到如今终能施展抱负,媚娘一直是他最有力的内助。当他真正掌握了至高的权力,却只觉得些微疲惫。 只听太监的声音在门口传来:「陛下,有加急奏摺送到。」 李治睁开眼睛,命太监呈递上来。处理国家大事时,他并不迴避媚娘,所以媚娘从太监手中接过奏摺,打开来—— 「这是?」媚娘的声音有些诧异。 密封的捲筒中,并不是什么奏摺,而是一幅画。 画卷很长,不断打开,便不断有蝴蝶从纸上飞出,十尺长卷,竟有百只蝴蝶。栩栩蝶影飞舞,满园春色绚烂,让人的心情都好了起来。 李治走到画卷前,良久没有说话。 ——普天之下,也只有天子的叔叔滕王,敢开这样的玩笑,八百里加急的尘土,一轴泼墨蝶影飞舞。 自从就任洪州都督,听说滕王越发风流不羁,在山水间流连忘返,终日与美酒和美人为伴,也常与名士们在高楼把酒宴饮。 今春,滕王甚至缺席了天子的邀约。 「陛下,」太监不知天子喜怒,小心翼翼地凑过来:「这画……」 媚娘从旁看着李治的神色,对太监吩咐:「请宫中最好的工匠,装裱好,挂在麟德殿。」 太监将目光投向李治,只见天子点了点头:「按皇后说的做。」太监忙不迭地接过画轴:「遵旨!」 已经三年不曾见过滕王……李治抬步迈出大殿时,心中突然生出思念,不知是在思念少年无忧无虑的时光,还是在思念与他共度那段时光的人。 媚娘走在他身边,突然笑问:「陛下可是思念滕王?」 李治一怔,不由得颔首。 「按滕王的性子,既然画到了,人应该也在路上了。」媚娘笑着挽起李治的手臂,两人一起走下汉白玉的台阶。 媚娘猜得一点也没错,滕王七日之后便到了长安。 李治召他入宫,在景云阁见他。 金色的曦光之中,远远走来一个华服青年,优雅地朝天子行礼,那洒脱不羁的笑容——不是滕王又是谁? 这一瞬间,往事汹涌而来,李治的鼻端竟然有些发酸。但滕王只是狡黠地眨眨眼:「这次我让陛下意外了? 」 「朕没想到你的脚程这样快。」难得的,天子露出了久违的轻松笑容。 「我春日去塞北看雪,错过了陛下的邀约,心里发愁陛下会责罚,所以不敢来长安,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取道江南,去扬州看杏花,这一走又是四个月——」滕王说起话来意态疏朗,神色自在飞扬,好像世事的变化完全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但李治看到,他的右手腕上,有一道浅白惊心的旧伤痕;当年是否发生过什么事,滕王不说,永远没有人知道。 从麟德殿往东看,太液池的碧波清凉,障日阁、景云阁、郁仪楼……楼阁鳞次栉比,一切都是生机勃勃的。 滕王讲他天南地北的奇遇,李治只是微笑地听。听到荆州数日不歇的大雨瓢泼,街巷间鱼儿蹦跳的奇景,李治唇角的笑意褪去了,微微忧心地沉吟:「荆襄之地的稻米收成,只怕会不如往年。」 这次滕王在长安住了一个半月,临走时带走了两坛樱桃酒,什么也没有留下,只是来和李治辞别时,他打量着近在咫尺的天子容颜,半是骄傲半是不忍:「陛下这三年长大了很多。」 「朕原本就比你大。」李治微笑回敬。 有些东西和少年时不一样了,但仍有些东西不曾变化。 「陛下,有空多到御花园中走走,有机会,也可以出宫去看看。」滕王深深看了李治一眼,说话间竟然毫不拘于礼法,将手搭上了天子的肩膀。有那么一瞬间,李治甚至有种错觉,对方要像小时候那样,给自己一个过肩摔。 但滕王的手掌只是停留了一会儿,那样温暖,像是没有说出口的珍重。 「陛下,就此别过。」 六 李治第一次发觉身体不对劲,是在显庆五年。 一开始只是寻常头痛,以为是休息不足,那一日在内殿批阅奏摺,也许是坐久了,他起身时突然眼前一黑,耳边传来太监的惊唿声,却如论如何也看不清周遭的人和事,耳边轰鸣如鼓,心跳得格外快,恍惚看到媚娘奔了过来……他突然抓紧媚娘的胳膊:「朕……朕看不见了!」 太医云集内殿,会诊得出的结论是,风疾缠身,他不适合再处理繁重的朝务。 李治的父亲和祖父都有风疾之症,他也不例外,而且因为体弱,发作得更为严重。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2页 待滕王再一次上长安时,李治的眼睛已经看不清东西了。 日光温润,滕王在他眼前,也只是一个模模煳煳的的影子。虽然看不见滕王的表情,但也能感觉到滕王锁眉的样子:「陛下,我从山中带来一枝梨花,颜色是很好的。」 长安的花都开尽了,山间却还有春日迟迟不归,李治的鼻端闻到露水与青草的气息,以及一缕沁人心脾的幽香,他微笑点头:「清气满干坤,滕叔的梨花好颜色。」 滕王身子前倾,说话极为直接:「陛下真的看清了这梨花的颜色?」 李治笑了一下,他毫无焦距的眼睛仍然很美,像是苍白雪原上的两潭深水,沉静得令人感觉不到周遭的暑热:「朕看不清。但也无妨,世事有时未必需要看得太清,雾里看花,才不至于失望。」 「陛下说得对,」滕王摇着扇子也笑了,「倒是我俗人一个了。」 听到他笑,李治的唇角舒展开来:「为政原本就是俗事,皇亲国戚做了一州的父母官,操心百姓的柴米钱粮,也是俗人。」 这些年的风雨歷练让天子的风度更加宜人,也更加沉静,仿佛仲夏的绿意在雪白的宣纸上渲染,自有丘壑与山川:「听说近来滕叔在洪州边防重用了几个寒门出身的武将,让天下门阀为之震动。弹劾的奏章,已有许多送到朕这里。」 「那些人要讲就讲,我难道会怕天下悠悠众口?那些抱残守缺的『君子』,我向来看不惯,也不愿与他们为伍。」 滕王傲慢地挑眉,说起军国大事,他毫不含煳:「陛下,最终在战场上说话的,还是真本事,不是那些世代承袭的荫庇和勋爵。」 李治没有说话。 「若要论离经叛道,只怕我还比不上陛下。」滕王毫无顾忌地说,若有旁人听到这话,只怕会惊出一身冷汗,但滕王就这样直接地说了出来,「陛下从小就是这样,看上去一本正经,坐得比谁都端正地认真读《论语》,其实心里不知道有多不以为然,陛下对那些条条框框,是打从心里不屑的吧。」 梨花的清气沁人心脾,混合着青草的味道,也有一丝危险。李治问:「朝野中的流言非议,滕叔也听闻到了吗?」 滕王突然大笑,他笑得那样恣意,让宫殿中乏味的寂静荡然无存。他满不在乎地高声说:「行常人不敢行之事,这才是陛下。」 阳光落在李治略显苍白的脸上,也有些许动容。 他是循规蹈矩的君子吗?从来不是。 当今皇后武媚娘原是先帝的才人,令他饱受议论;他的身体有时无法批阅奏摺,都是皇后代为处理。女子参政,朝中儒臣更多诟病,御史台的奏摺不曾间断过。 「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李治说话间站了起来,没有要人搀扶,甚至没有扶桌案一下,旁人只怕看不出他双眼几近失明,「这天下有很多事,如果可以,朕会亲手来做。 「朕做不了的事,只能将它交託给可以胜任的人。皇后的才能胜过宰相,这是毋庸置疑的,」李治摇了摇头:「朕会守住这江山与城池,无所谓得到还是失去权力。」 滕王神色复杂地看着他,良久,眼中似乎隐隐有水光闪动:「我明白。」 「滕叔能不拘一格用人才,朕很欣慰。如今大唐在高句丽、西域和突厥都有用兵,中原的安稳与城防至关重要。」李治的目光投向远处,不知是在看远山的风云,还是在看帝国的未来。 史册中不曾浓墨渲染,大唐的疆域在这个温和的帝王手中达到了巅峰——东起高丽,西抵咸海,南至横山,北达贝加尔湖,此后终唐四百年江山,再无这样辽阔的版图。 七 麟德元年,媚娘以皇后身份临朝理政,与天子并称「二圣」。 这一年她的生辰格外隆重,宫中举行了盛大的宴饮,皇亲和后妃们纷纷送来厚礼。媚娘端详着一幅龙凤呈祥的屏风,笑着对李治说:「龙凤呈祥,臣妾出身寒微,又哪里是什么凤凰?」 媚娘虽是美人,但已经过了女人最为灿烂的年华,她的皮肤仍然白皙,眼角已经有了细细的纹理,对着铜镜能看出时光无情的流逝,哪怕再好的眉笔与腮红,也画不出少女的灵动。 可是,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李治还记得当初她对着凤尾蝶吹那一口气的模样。 李治微笑:「在朕心目中,你还是那个折凤尾蝶的姑娘。」 比起龙凤被供奉在神坛之上,他更爱蝴蝶随心所欲,冬死春生,能用翅膀扇动满园花香,也能在天地间自在飞翔。 「陛下的心意,臣妾懂得,」媚娘笑起来总是很好看,她为李治宽衣解带,眼眸缠绵像是依靠着他的藤萝,又像是与他共沐风雨的烛光,「陛下是天子,天命所归,自然无法像凡人一样随心所欲。」 「有时候朕倒觉得,你比朕更适合这皇宫。」李治将朝服脱掉,露出月白色的内衣,身形修长如竹。 「是陛下给了臣妾这皇宫,臣妾做了皇后,虽要尽皇后的职责,但也是陛下的妻子。」媚娘眼波如水,带笑依偎在李治怀中,抚摸他下颌上淡青色的胡茬,「臣妾仰仗着陛下,和天下臣民一样。」 夜里飘来浅浅的梨花香,李治突然想起了什么,问:「前些日子有人跟朕说起洪州的事,言辞间倒是对滕叔有些不满。」 媚娘在黑暗中依偎着李治:「滕王在洪州都督的任上,也有大刀阔斧的革新气象,不过,近来的确有些不利滕王的风言风语。」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3页 「什么风言风语?」也许是夜风吹进了肺腑,李治咳嗽了几声。 媚娘为他轻抚胸口:「倒也不是大事……近来风传滕王骄奢淫逸,大兴土木,陛下与滕王情谊深厚,臣妾也信任滕王。滕王的性子潇洒放纵,只怕在儒生们眼中总是出格的。臣妾会命人写信去,给滕王提点一二,滕王聪敏过人,应该会明白陛下的苦心。」 李治的眼睛不好,无法亲自写信,于是点了点头。 自从麟德三年的泰山封禅归来,朝臣们已经习惯了天后的身影从帘幕后施施然走到台前。她精力旺盛而聪明果敢,渐渐赢得了朝臣们的信任,对朝中政务的影响力丝毫不亚于天子。 天后的信函到了洪州,令人意外的是,滕王却毫无收敛,甚至比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 渐渐的,滕王的奢靡到了令人吃惊的程度,他花费黄金数十万两,用数千名工匠在洪州建造楼阁,只为了玩赏饮酒用。 几年来多处虫灾,粮食歉收,民间已经不允许酿酒了,宫中也节俭用度,为天下楷范,皇亲国戚也纷纷效仿。朝中御史上奏弹劾滕王,激愤批评滕王骄奢无度,不仅让舞姬日夜陪伴宴饮,而且一掷千金,将喝不完的酒倒进赣水之中。 天后终于大怒,下令滕王来长安解释此事。 谁知道滕王散漫一如从前,得到诏令竟然姗姗来迟,直到四个月后,才来到长安。 「皇叔建造的阁楼豪奢,花费万金,如今洪州正遭受虫灾,百姓只能节衣缩食,想要一口浊酒而不得,皇叔怎能将美酒倒入江水之中?」李治的声音有几分中气不足,但仍然显得严厉。 听到天子的责备,滕王非但没有如同一般臣子那样惶恐认罪,反而满不在乎地轻佻反问:「陛下召我来长安,就是为了问我此事?」 李治气得唿吸一窒,冷冷站了起来:「还不止此事。洪州典签崔简的妻子郑氏[1],皇叔又作何解释?」 滕王的眼神黯淡下来,像被云层遮住了的明月,一轮辉光冷冷熄灭。 这次,滕王沉默了一会儿,半晌才冷笑:「陛下既然相信这是真的,还要我解释什么?」 说完这句话,他竟然不理天子,转身便走。 「站住!」李治的声音微微喘息,神色中带着浓浓的失望,眼中似乎有东西闪动,「以前你不是这样的。」 「人都会变。」滕王的脚步顿了顿,头也不回地说,「臣倒觉得,不是臣变了,而是陛下变了。」 「……」李治喉咙里涌上一股腥咸,手气得微微发抖,这些日子来他风眩之症日益严重,太医叮嘱不能劳神,更不能动怒,可与滕王这一见面,几句话便让他头痛欲裂。 咸亨四年,天皇天后下令拆除滕王阁,将滕王贬为滁州刺史。 此后六年,滕王不曾来过长安。 八 上元二年,重阳节时,天子与天后带着随从官员,从大明宫来到芙蓉园休养。园中菊花盛放,鲜车健马,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这一年各州各地的收成好,李治的病也略有好转,在光线明亮的时候,眼睛有时也能模煳视物。 他停留在一匹高大俊美的白马前面,不知想到了什么往事,突然问左右:「滕王如今怎样了?」 旁人不知道天子为何过问起被冷落许久的皇室宗亲,但还是有人回答:「滕王在滁州并无政绩,仍然与美酒美人相伴,他的水墨丹青声名越来越大,俨然已经成为了一代书画圣手。」 「对对!百姓们都说,『滕王蛱蝶江都马,一纸千金不当价』。」 …… 听到朝臣回禀滕王的情形,天子的眼底微微拂过一阵暖风。 「如今荒年已过,国库私库都仓廪丰实,将滕王阁重新建起来吧。」李治沉吟片刻,「另外,将滕王调到隆州。」 隆州是西南重镇,川蜀气候温润,适合休养身体,也远离了朝堂纷扰。 天气越来越冷,李治的身体每况愈下,冬日飘下第一场雪时,李治对身边的女子说:「朕想去隆州一趟。」 正在看奏摺的媚娘诧异地抬起头:「陛下身体一直没有大好,怎么经得起路途颠簸劳顿?」 平时李治很少驳斥媚娘的建议,但这一次他固执地坚持:「朕想趁着身体还没有虚弱到无法离宫,去一次隆州。」 最近不知为何,他经常梦到往事,梦到故人,梦到早逝的母亲,威严的父皇,还有当初少年锐气的滕王。 十六岁时,他们击掌为誓,去最高的楼阁,喝最烈的酒,看最远的山。他失约了。 后来滕王说:「陛下,有机会的话到宫外去看一看。」 他想,是去看一看的时候了。 媚娘将手中的奏摺放下来,她在李治眼里也是一个模模煳煳的影子:「陛下一定要出宫,也不能去隆州。当年臣妾有件事一直不曾告诉陛下……宫中有流言说,当年高祖皇帝对太宗杀兄夺位之事始终耿耿于怀,所以留下遗诏,命滕王继位。」 烛火惊心地一跳,李治的眉目好像被灼伤了一样:「荒诞!」 他霍然站起来,胸膛微微起伏。 「的确荒诞,臣妾也不信;滕王也许没有异心,但他底下的人是什么想法,却不得而知,这些年陛下疏远他,对他未必是坏事。」媚娘的话语清晰从容,却又惊心动魄,「滕王聪颖过人,也明白这一层道理,才能诗酒风流至今。」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4页 李治气得手脚冰凉,眼前阵阵发黑,媚娘来扶他,也被他一抬手推开! 往事歷歷在目,他终于明白,为何其他皇子与诸王都在读书学治国之道时,滕王却独自一人去画画;为何幼时那样擅长骑马射猎的人,长大后却从未拉过弓,那右手腕上的伤痕,李治不敢去想…… 滕王一直笑得那样毫无阴霾,只因为他比任何孩子都要早慧。当初在雨中他那古怪而悲哀的神气,都骤然涌现在李治脑海里。 李世民是最威严的天子,也是最无情的帝王。 文治武功的天赋,都如嫩草被掐断,滕王那恣意到随心所欲的青春,曾经让李治羡慕的自由,背后是血腥的猜忌。 这些年滕王冷淡疏远,李治只以为是时光和距离沖淡了年少的情谊,让他们愈行愈远……原来,他始终不曾明白,滕王真正迴避的,是他的帝王之心。 李治给滕王写了一封长信,没有人知道信的内容是什么。但听说滕王拿着信,一连几日没有再饮酒放纵。次年春天,道路上的冰雪刚刚融化,滕王回长安来探病,宫殿上还有经冬的残雪,滕王一身青衫如同春日先至。 李治病容憔悴,但见到他时眼睛亮了一瞬,朝他笑了笑:「滕叔。」 这一次滕王没有冷嘲热讽,而是像小时候那样,行过礼之后坐在床边。两人离得近,滕王的鬓角也有了白髮。曾经鲜衣怒马的长安少年,已经外任二十多年了。 因为帝王畏寒,炭火还没有搬走,宫殿里格外温暖,李治给滕王准备了樱桃酒,他自己也破例喝了两杯,原本苍白的面颊显出微微的红润,滕王很快有了醉意,将靴子一脱:「外面下着雪,我不走了,今日就和陛下抵足而眠。」 李治笑着点头,吩咐太监:「替滕叔准备一床被褥。」 这一夜风雪漫天,两人抵足而眠。 滕王醉眼朦胧地躺下,突然在黑暗中翻了个身:「我只是心疼你不能按照自己的心意生活。」 一夜的烈酒仿佛要浇透殿外三尺寒雪,这些年来,叔侄之间有太多的误会,心中有太多的块垒。 滕王很快便睡着了。李治躺在他身边,幼时的玩伴手足温热,像是在日渐流失的岁月之下,还有一颗滚烫的赤子之心,不曾改变。 临别之时,李治突然说:「滕叔回了隆州之后,再替朕画一幅河山图吧。」 滕王回过头来,眉宇间的意气已不再少年,但轮廓仍然俊美,凤目好看地弯了起来:「遵旨。」 细雨如丝,滕王潇洒一拜,转身离去。 那幅河山图画了很久,直到又一年大雪纷飞,才送到东都洛阳。 不知为何,滕王自己没有来,据说是他故地重游,在洪州滕王阁下种地,担心幼苗畏惧寒冬,便逗留了些时日。这些多年过去,滕王仿佛仍然是那个任性的少年。 对他来说,天子的邀约,也许真的不如几根草重要。 此时李治已经病得很重,双眼已不能视物,让太监替自己将画展开:「滕叔画了些什么?」 太监小心翼翼地展开画轴,露出错愕的神色:「这……是一幅空白捲轴。」 冷汗顿时从太监的脸上流了下来。陛下圣旨让画画,滕王竟然用一幅空白捲轴来敷衍? 还有句话太监没敢说,若要说一句大不敬的话,捲轴上倒像是被人胡乱踩了两脚,有几个歪歪斜斜的脚印,抹也抹不掉。 「什么也没有……?」李治怔了怔,良久,突然起身来到窗前。 太监等了许久,也不见天子动弹,那人影仿佛凝固成了天地间沉默的雪山,太监不禁担心地唤了一声:「陛下?」 「替朕收起来吧。」李治转过身来,摆摆手。这一瞬间,太监愣了,如果他没有看错,在帝王的眼角那微微闪动的东西,是泪光。 雪花落在洛阳宫殿前,像是朝露般的人生,转瞬融化。 最后那一夜,雪下的很大,媚娘一直紧紧握着李治的手,仿佛要用温热的手掌掐住冰冷的死神。朝臣们哭泣的声音,炭火燃烧的声音,簌簌落雪的声音,都只显得宫殿格外寂静。 李治弥留之际,突然望着虚空中的黑暗,喃喃说:「他不是不会画,他是不愿意画……朕小时候和他约定过,去最高的楼阁,喝最烈的酒,看最远的山……可是,朕坐上了这龙座,只怕此生……有负此诺了。」 恍惚中,李治看到旧时情形,滕王从风雨中策马而来,头上和身上都是雨水,笑容却一点儿也没被打湿。 他说:「雉奴,我来接你。」 一滴泪从帝王的眼角落下,失神的眼睛缓缓合上。 永淳二年冬天,唐高宗李治驾崩;消息传到隆州,一个月后,滕王去世。 九 滕王高阁临江渚,佩玉鸣鸾罢歌舞。 画栋朝飞南浦云,珠帘暮卷西山雨。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 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2]。 自安史之乱爆发以来,战火燃遍了大江南北,火光、鲜血、离别都被那一场战争的寒冬席捲掩埋,大唐王朝没有在寒冬中死去,终于坚持到微弱美丽的早春,开始重建楼阁与人心。 滕王阁在战火中有所损毁,残楼仍然挺立,晨曦落在这座焦黑的阁楼上,一片金色璀璨,依稀遥见当年的风流华彩。土地上新草绿意破土,甚至开了几朵不知名的小花。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5页 「终于到了!」 一行人从冬天走到春天,总算来到了洪州滕王阁,琳琅停住脚步,紧张而兴奋地东张西望:「将军你说的是不是真的?东西到底在哪里?」 裴昀让她陪着叶铿然,自己和祝静思分头寻找,阁楼下仔细找寻了整整一圈,甚至连长满青苔的石缝下也没有放过。 终于,当他走到楼阁的背后,最为背阴的地方,他看到了一株雪白的草。 不仔细看,就像是野草间一抹残雪,白得近乎透明。 它纤弱而细小,高贵而野蛮地生长,如同那些生长在人心之中,微弱得近乎幻想却又无法放弃的希望。 裴昀俯下身来,当他的手抚上叶片的一瞬间,溪水折射的清浅阳光也落在草叶上——苍白的叶片缓缓舒展开来,美得让人一时忘记了周遭的世界,难以描述它究竟是何种模样,那样简单而又那样瑰丽,仿佛不曾遗漏季节的任何细节,顽皮的古木新芽,清纯的溪水桃花,燃烧的烈焰晚霞,泼墨的雨后青山,沉默的苍穹星空。 它像一滴晨露倒映了世界,又像一只眼睛,映出了天地的模样。 「找到了。」裴昀抑制住声音的颤抖。 这是传说中能治疗眼疾甚至失明的宓雪草。 在气势恢宏的阁楼之下,种植着一份小小的牵挂与希望——滕王始终没有放弃的那个希望——带着深宫中日渐苍白的帝王,带着记忆中那个清澈的少年,走入这锦绣山河中,亲眼看一看。 这才是当初滕王执意大兴土木的原因。 也是那个大雪飞扬的冬天,滕王未能前往帝都的原因。 宓雪草要每日汲取昼夜交替时的温润曦光,但又绝不可暴晒,需要临水潮湿处土地的滋养。于是,滕王命人仔细计量,在水边建造阁楼,用高大的楼台丈量阳光,给予它最适宜的养分和水土。 宓雪草的生长需要百年。 虽然明知道等不到那一天,滕王还是不愿放弃这份奇蹟。那一年冬天格外寒冷,他亲自日夜看护宓雪草,助它熬过寒冬,自己却感染了风寒病重,无法前去洛阳。 也就在那一年,未能成行的见面,成为了永诀。 世间并非没有东西能羁绊风的潇洒,只是风停留时,天地寂静,无人倾听罢了。 少年曾经约定过,一起去最高的楼阁,喝最烈的酒,看最远的山,后来李治失约了,他便连他的份一起,走遍天下山川河流;再后来,李治失明了,他便开始大兴土木,建造了这座恢宏的阁楼,用一块一块的砖石,去垒建心中的希望,等待奇蹟生长。 更多的时候,他在寂静高楼独自饮酒,遥祭往圣先贤;他在山中孤身长啸,夜寻隐者风雪。 这是一个儿时的约定,滕王用一生来践诺。 曾经,十六岁的李治拿着一幅画儿,皱眉摇头:「你这幅风景画上怎么什么都没有?不带这么煳弄人的。」 「我画啦。」滕王摇着摺扇,「而且我用了最好的墨。」 「什么墨?」 「……」 滕王还说了一句什么,李治当时没有听清,后世的史书也不曾留下任何痕迹。但百年之后,阁楼上仍有风和雨的唱吟,阁楼下仍有知己同行的脚印。 那时,少年滕王将摺扇「啪」地收起来,朗声而笑:「我的脚步。」 以我脚步为墨,为你写下诗意河山。 注释: [1传言滕王行事荒淫,风流无度,竟然把下属官员崔简的妻子郑氏召到府中,意欲非礼,却被郑氏用鞋履打脸,成为坊间笑谈。 [2]此诗为王勃的《滕王阁序》(全名《秋日登洪府滕王阁饯别序》)中的诗篇,文中另有名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完) /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